( 含獨立 ) 之酬金 ( 彙總配合級距揭露姓名方式 ) 106 年 12 月 31 日 ;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報酬 (A) ( 註 2) 酬金 退職退休金 (B) 酬勞 (C)( 註 3) 財務報 告內所 ( 註 7) 業務執行費用 (D)( 註 4) A B C 及 D 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註 10) 薪資 獎金及特支費等 (E) ( 註 5)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 B C D 退職退休金 (F) 員工酬勞 (G) E F 及 G 等七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註 10) 財務報 告內所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財務報告內所 現金金額 股票金額 財務報 告內所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 註 11) 長 榮鴻慶 常務 李慶言 常務 陳逸平 常務獨立 李庸三 榮智權 顧肇基 邱怡仁 29,376 37,576 - - 58,000 67,111 7,372 8,733 0.77% 0.68% 52,126 52,126 - - 165-165 - 1.19% 1.00% - 獨立 獨立 陳善忠 榮康信 ( 代表法人 : Magnetic Holdings Limited) 鄭家驊 謝金虎 王李明
註 : 提供自有行車 3 輛及租賃車 3 輛, 租賃車年租金共計新台幣 1,284 仟元, 另, 司機 6 位薪資共計 6,029 仟元, 不計入酬金
酬金級距表 給付各個酬金級距 前四項酬金總額 (A+B+C+D) 姓名 前七項酬金總額 (A+B+C+D+E+F+G) 低於 2,000,000 元 - - - -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含 ) 榮智權 顧肇基 邱怡仁榮智權 顧肇基 邱怡仁榮智權 顧肇基 鄭家驊榮智權 顧肇基 鄭家驊陳善忠 榮康信 鄭家驊陳善忠 榮康信 鄭家驊王李明 謝金虎王李明 謝金虎王李明 謝金虎王李明 謝金虎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含 ) 李庸三 李庸三 李庸三 李庸三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含 ) 李慶言 李慶言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含 ) 陳逸平 陳逸平 李慶言 陳逸平 邱怡仁 陳善忠陳逸平 李慶言 邱怡仁榮康信陳善忠 榮康信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含 ) 榮鴻慶 榮鴻慶 榮鴻慶 榮鴻慶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含 ) - - - - 100,000,000 元以上 - - - - 總計 12 人 12 人 12 人 12 人
註 1: 姓名應分別列示 ( 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 ), 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 若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下表 (3-1) 或 (3-2) 註 2: 係指最近年度之報酬 ( 包括薪資 職務加給 離職金 各種獎金 獎勵金等等 ) 註 3: 係填列最近年度前經會通過擬議分派之酬勞金額 註 4: 係指最近年度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 ( 包括車馬費 特支費 各種津貼 宿舍 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 ) 如提供房屋 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 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 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 油資及其他給付 另如配有司機者, 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 但不計入酬金 說明 1 支領車馬費 1,500 仟元 及其他費用明細 5,871,536 元, 合計 7,372 仟元 說明 2 ( 台行 ) 司機報酬為 3,235 仟元 ;( 港行 ) 司機報酬為 HKD196,074 ( 折台 744 仟元 ), 惟港行車輛非專屬個人使用, 比照 105 年度不列入計算註 5: 係指最近年度兼任員工 ( 包括兼任總經理 副總經理 其他經理人及員工 ) 所領取包括薪資 職務加給 離職金 各種獎金 獎勵金 車馬費 特支費 各種津貼 宿舍 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 如提供房屋 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 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 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 油資及其他給付 另如配有司機者, 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 但不計入酬金 說明 1 兼任員工領取 4,178 仟元 及其他費用明細 10,344,904 元, 合計 52,126 仟元 說明 2 ( 台行 ) 司機報酬為 2,794 仟元 註 6: 係指最近年度兼任員工 ( 包括兼任總經理 副總經理 其他經理人及員工 ) 取得員工酬勞 ( 含股票及現金 ) 者, 應揭露最近年度經會通過擬議分派員工酬勞金額 ( 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 ), 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 7: 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兼任員工 ( 包括兼任總經理 副總經理 其他經理人及員工 ) 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 ( 不包括已執行部分 ), 除填列本表外, 尚應填列附表十六 註 8: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 ( 包括 ) 給付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 9: 給付每位各項酬金總額, 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姓名 註 10: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 ( 包括 ) 給付每位各項酬金總額, 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姓名 註 11: 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12:a. 本欄應明確填列銀行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b. 銀行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 應將銀行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所領取之酬金, 併入酬金級距表之 J 欄, 並將欄位名稱改為 所有轉投資事業 c. 酬金係指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 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 酬勞 ( 包括員工 及監察人酬勞 ) 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註 13: 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兼任員工 ( 包括兼任總經理 副總經理 其他經理人及員工 )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 除填列本表外, 尚應填列附表十六之一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 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 不作課稅之用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 彙總配合級距揭露姓名方式 ) 106 年 12 月 31 日 ;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職稱 總經理 執行副總經理 姓名 ( 註 1) 邱怡仁 (107.3.1 退休 ) 陳善忠 (107.3.1 升任總經理 ) 薪資 (A) ( 註 2) 退職退休金 (B) 獎金及特支費等等 (C) ( 註 3) 員工酬勞金額 (D) ( 註 4) 現金金額股票金額現金金額股票金額 A B C 及 D 等四項總額占取得限制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稅後純益之比權利新股數額憑證數額 ( 註 5) 例 (%)( 註 9) ( 註 11)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註 10) 副總經理 黃文華 副總經理副總經理副總經理副總經理 郭進一林志宏彭國貴榮康信 44,806 44,806 - - 31,886 31,886 421-421 - 0.62% 0.46% - - - - - 副總經理 謝芳蕙 註 : 提供自有行車 1 輛及租賃車 3 輛, 租賃車年租金共計新台幣 1,328 仟元, 另, 司機 3 位薪資共計 2,794 仟元, 不計入酬金
給付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酬金級距表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註 8) E 低於 2,000,000 元 - -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含 ) - -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含 ) 榮康信 林志宏 郭進一 彭國貴 黃文華 謝芳蕙榮康信 林志宏 郭進一 彭國貴 黃文華 謝芳蕙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含 )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含 ) 邱怡仁 陳善忠邱怡仁 陳善忠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含 ) - -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含 ) - - 100,000,000 元以上 - - 總計 8 人 8 人註 1: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應分別列示, 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 若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 (1-1) 或 (1-2) 註 2: 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薪資 職務加給 離職金 註 3: 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種獎金 獎勵金 車馬費 特支費 各種津貼 宿舍 配車等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 如提供房屋 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 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 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 油資及其他給付 另如配有司機者, 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 但不計入酬金 註 4: 係填列最近年度經會通過擬議分派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酬勞金額 ( 含股票及現金, 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 ), 並另應填列附表一之三 註 5: 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 ( 不包括已執行部分 ), 除填列本表外, 尚應填列附表十六 註 6: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 ( 包括 ) 給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之總額 註 7: 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 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 8: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 ( 包括 ) 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 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註 9: 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註 10:a. 本欄應明確填列銀行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b. 銀行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 應將銀行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所領取之酬金, 併入酬金級距表 E 欄, 並將欄位名稱改為 所有轉投資事業 c. 酬金係指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 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 酬勞 ( 包括員工 及監察人酬勞 ) 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註 11: 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 除填列本表外, 尚應填列附表十六之一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 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 不作課稅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