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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税收优惠 一 增值税暂 行条例 规定的免税项 目 ( 一 ) 农业 生产者销售的 自产农产品 ; 农业, 是指种植业 养殖业 林业 牧业 水产业 农产品, 是指农业初级产品 ( 二 ) 避孕药品和 用具 ; ( 三 ) 古旧图书 ; 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 四 ) 直接 用于

5. 减免税款 专栏, 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 6. 销项税额 专栏, 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服务 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以及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 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扣缴的增值税额 ; 7. 出口退税 专栏, 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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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是指企业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 军事单位 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 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单位以承包 承租 挂靠方式经营的, 承包人 承租人 挂靠人 ( 以下统称承包人 ) 以发包人 出租人 被挂靠人 ( 以下统称发包人 ) 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一、“营改增”的背景和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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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 : 应付账款 如未认证, 应先计入待认证进项税额, 认证后, 再转入进项税额 教材答案 借 : 原材料 应交税费一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 : 应付账款 下月初, 取得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元, 增值税税额为

(5)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 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不征收增值税 2. 视同销售货物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 视同销售货物或发生应税行为 : (1)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 (2) 销售代销货物 ;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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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税务师 税法 (Ⅰ) 高频考点: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内容导航 增值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考频分析 考频 : 复习程度 : 熟练掌握本考点 本考点属于单选和多选的常设考点, 在 2013 年度 2012 年度均出现过单选题和多选题 高频考点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1.

营改增核心政策 - 金融业 金融服务 一般计税办法适用税率 核心政策 贷款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贷款服务 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包括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 手续费 咨询费等费用 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6%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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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2011 年 110 号文改革总纲 2013 年 106 号文铁路运输 邮政业和快递 2014 年 43 号文 电信业 5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知识点 税收边界 混合销售 混业经营和兼营 视同销售不非营业活劢 税率问题 一般计税方法不简单计税方法 销售额确定 6 2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纳税人业务操作指南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编 二〇一六年四月

财关税 号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 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 享受与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 即进口空载重量在 25 吨以上的飞机减按 5% 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租赁企业从境外购买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 空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本章考情分析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推进, 营业税在我国正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营业税在 CPA 考试中的地位也会显著下降 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纳税 人不同 行为的税 目划分 以收 入差额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特殊项 目 税收优惠等, 是经常命题的知识点 易出单选题 多选

熬年守岁 守岁, 就是在旧年的最后一天夜里不睡觉, 熬夜迎接新一年的到来的习俗, 也叫除夕守岁, 俗名 熬年 探究这个习俗的来历, 在民间流传着一个有趣的故事 : 太古时期, 有一种凶猛的怪兽, 散居在深山密林中, 人们管它们叫 年 它的形貌狰狞, 生性凶残, 专食飞禽走兽 鳞介虫豸, 一天换一种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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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和现代服务业服务, 进口货物 1. 销售或进口货物 : 有形动产, 含电力 热力 气体 2. 提供应税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提供应税服务 营改增范围 不含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 应税服务 征税范围 税 率 征收率 交通运输业 11% 邮政业 11% 电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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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 涉税服务实务 第七章高频考点汇总 第七章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序号 考点 考频 考点一 应交增值税 明细科目 考点二 未交增值税 明细科目 考点三 增值税检查调整 明细科目 考点四 税金及附加 会计科目 考点五 免抵退 的会计核算

本章考情分析 营业税是即将退出我国税法舞台的税种 以往年度分值 8 分左右 该税种与增值税之间在征税范围上的板块结构与具体政策上的犬牙交错关系, 都将伴随 2016 年 5 月 1 日的 营改增 收官之役, 而成为历史 预计本章 2016 年在考试中的分值为 0-2 分 2016 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如果合同标的发生变更, 则可能涉及到混合销售 兼营的风险, 纳税人需 要关注发生的变更是否对其有利 必要时, 需要在合同中区分不同项目的价款 合同变更, 需要区分情形, 如果涉及到标的品种 数量 单价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 则应作废 重开 补开 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付款方取得增

基本计算公式 :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一 销项税额的计算 ( 掌握, 能力等级 3)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应税服务, 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与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具体公式如下 : 销项税额 = 销售额 税率! 2

考点 13: 出口退 ( 免 ) 税基本政策理解几个概念及应用 : Ø 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Ø 出口退 ( 免 ) 税计税依据 Ø 出口退 ( 免 ) 税方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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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 包括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 从公正 立场为政府和纳税人服务的职业道德 新增 014 年大纲 015 年大纲 考试内容 能力等 考试内容 能力等 主要变化 级 级 ( 一 ) 税法总论 ( 一 ) 税法总论 1. 税法的目标 1 税法的目标 1 (1) 税

图书在版编目 (CIP) 数据 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荟萃及记忆锦囊. 税法 / 东奥会计在线编著. 北京 :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 轻松过关.3) ISBN Ⅰ.12 Ⅱ.1 东 Ⅲ.1 税法 中国 资格考试 自学参考资料 Ⅳ.1F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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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增值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 3 年的考试中, 增值税一章的平均分值约为 18 分, 考虑有英文答题加分的因素, 本章的分数经常突破 20 分, 在 税法 科目中属于非常重要的一章 本章可命制各种题型, 既可能单独出题, 也可能与其他税种混合出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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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下列各项中, 会引起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发生变动的有 ( ) A. 以盈余公积补亏 B. 以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C.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D. 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三 判断题 1 在权益法下, 如果投资者所占的被投资企业权益份额高于其投入的 资本时, 应当将高于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秘书翻译 快递服务收入, 按 6% 的税率计税 (2) 电话费收入按 11% 的税率计税 (3) 酒店商品部 迷你吧的收入按所售商品的适用税率计税 (4) 避孕药品和用具可免征增值税 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 免税收入应分开核算, 按规定进行申报, 且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5) 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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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在版编目 (CIP) 数据 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要点自检图谱. 税法 / 东奥会计在线编著. 北京 :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 轻松过关. ) ISBN Ⅰ. 1 2 Ⅱ. 1 东 Ⅲ. 1 税法 中国 资格考试 自学参考资料 Ⅳ. 1 F2

考试内容 能力等级 一 税法总论 ( 一 ) 税法的概念及税收法律关系 1. 税法的概念 1 2. 税收法律关系 1 3.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 ( 二 ) 税法原则 1. 税法基本原则 1 3. 税法适用原则 1 ( 三 ) 税法要素 1. 纳税义务人 1 2. 征税对象 1 3. 税目 1

3. 某大型超市为一般纳税人, 主要批发零售各种食品,2017 年 12 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 销售方便面取得不含税收入 8 万元 ; 当月向方便面生产企业采购方便面,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 2 万元, 发生运费 2000 元, 取得承运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税额 2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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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口岸进境免税店, 指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 水运和陆路口岸隔离区域, 按规定对进境旅客免进口税购物的经营场所 口岸进境免税店具体经营适用对象 商品品种 免税税种 金额数量等应严格按照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对口岸进境免税店实行特许经营 国家统筹安排口岸进境免税店的布局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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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应税业务的涉税风险点及应对 ( 一 ) 易混淆的应税行为 1. 属于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经营活动, 但未列入生活服务业税目的应税行为 1 为居民生活提供鉴证咨询服务 ( 如健康咨询 ) 营改增后将其分类为现代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 是指提供信息 建议 策划 顾问等服务的活动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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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税法适用原则 适用原则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从旧 程序从新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解释及举例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还可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 效力

编者按 本指引仅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参考使用, 纳税申报依据的具体规定以正式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准 为方便举例说明, 在填写案例中只截取了申报表的部分栏次, 填写的数据可能存在不完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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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2.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征收管理 : 1. 一般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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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本书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的特点而组织编写, 全面 系统地介绍了中国税种的基本规定 计算方法和纳税申报, 以及从事会计相关专业工作必须具备的情商知识等内容 全书共分 10 个项目, 包括税务基础 增值税纳税实务 消费税纳税实务 营业税纳税实务 关税纳税实务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 个人所得税纳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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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考情分析 税法考试重点难点最多的一章 涵盖所有题型, 包括单选 多选 计算问答题和综合题 特别是计算问答题和综合题 既可能单独出题, 也可以和其他税种结合出题 ( 增值税和消费税 资源税结合出题,15 年考过综合题 ) 以往年度分值在 15 分左右, 但是随着营改增的推进, 预计 2016

一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政策解读 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数量大, 种类多, 提供的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从政策来看, 生活服务业相关的增值税规定面临诸多难点 难点一 : 行业特性导致增值部分难以确定大多数生活性服务业单店规模较小, 经营

真题 5 单选题 某家电销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5 年 6 月销售 H 型空调 80 台, 每台含税价款 2925 元 ; 采取 以旧换新 方式销售同型号空调 20 台, 每台旧空调作价 585 元, 实际每台收取款项 2340 元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该企业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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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 日期 2016 年 4 月 28 日 版本 1.0 文件 中国营改增对金融服务行业的影响 声明 : 无论是需要达到监管要求, 还是管理金融交易, 或是解决单一的主要风险, 又或是建立全方位的企业风险管理战略, 威科金 融服务帮助其全球客户成功把握监管复杂性 优化风险及财务绩效和管理数据,

2019 年初级会计 经济发基础 章节练习 ( 第四章 ) 用工匠精神做最好的产品 之了课堂 第四章增值税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 单项选择题 1.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税种中, 由海关负责征收的是 ( ) A. 个人所得税 B. 关税 C. 城镇土地使用税 D. 城市维护建设税 2.


营改增纳税人办税指南 ( 通用 ) 编写说明 :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 号 ),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 以下称营改增 ) 试点, 建筑业 房地产业 金融业 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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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 营改增? 营改增是减税的改革, 整个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 2016 年 3 月 5 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 : 全面实施营改增,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2016 年拟安排财政赤字 2.18 万亿元, 比去年增加 5600 亿元, 赤字率提高到 3% 主要用于减税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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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考点精讲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知识点切片 : 知识点编号:0527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 会计法律制度概念 ( ) 一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 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例题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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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黑龙江省大学生本科、高职高专组会计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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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抵减完的予以退还 ; 在免退税办法下, 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退还 ; 在免税办法下, 则须 进项转出, 记入 主营业务成本 等损益科目, 直接影响当期损益 ; 在征税办法下, 可以按规 定抵扣销项税额 对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税额的计算, 则仅适用于免抵退税办法, 而根据 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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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24 小时咨询服务热线 : / 卷首语 Preface 亲爱的读者 : 八月是个收获的季节, 新一期的中华会计网校税务网校 财税月刊 8 月刊也送到了您的面前 本期的 财税月刊 内容仍然是非常丰富, 让小编来为您做一下引导 纳税辅导 栏目为大家准备

一课教育会计初级职称初级会计实务图表复习讲义 预收货款借 : 银行存款贷 : 预收账款发出货物借 : 预收账款 ( 未付款时按货款全额冲减 ) 贷 : 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补收货款与预收货款分录相同不设置预收账款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 可以不单独设置 预收账款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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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讯一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 号 )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 局 )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 现将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 资管产品

三 税收法律关系 ( 一 )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由主体 客体和内容三部分组成 1. 主体 1 征税主体 2 纳税主体 2. 内容 :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 客体 : 税收法律关系指向的对象 ( 二 ) 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商铺租金收入, 应在乙县 ( ) A. 按 2%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B. 按 1.5%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C. 按 5%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D. 按 3%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9.( 根据 2018 年教材本题知识点有更新 ) 下列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 A. 月销售额超过 3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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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以下称境内 ) 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 以下称应税服务 ) 的单位和个人, 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 是指企业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 军事单位 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 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以下称境内 ) 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 以下称应税服务 ) 的单位和个人, 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 是指企业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 军事单位 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 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 承租 挂靠方式经营的, 承包人 承租人 挂靠人 ( 以下称承包人 ) 以发包人 出租人 被挂靠人 ( 以下称发包人 ) 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 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单位以承包 承租 挂靠方式经营的, 承包人 承租人 挂靠人 ( 以下称承包人 ) 以发包人 出租人 被挂靠人 ( 以下称发包人 ) 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 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 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 ) 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 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 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 ) 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 非企业性单位 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重新描述 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的对象 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 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 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 根据合法 有效凭证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 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 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 根据合法 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 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 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 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 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 以下称境外 ) 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 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 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 以下称境外 ) 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 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 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第七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二章应税服务 第八条 应税服务, 是指陆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执行 应税服务, 是指陆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鉴证新增 广播影视服咨询服务务 子税目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执行

第九条 提供应税服务, 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 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有偿, 是指取得货币 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非营业活动, 是指 : ( 一 ) 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 二 )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 三 )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 四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应税服务, 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有偿, 是指取得货币 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非营业活动, 是指 : ( 一 ) 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为重新描述 提供应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税服务 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 二 )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 三 )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 四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 ( 一 )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 二 )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 三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 ( 一 )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 二 )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 三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 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 ( 一 )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二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 视同提供应税服 务 : ( 一 )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二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 ( 一 )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税率为 17% ( 二 )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税率为 11% ( 三 )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 (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 税率为 6% ( 四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 税率为零 增值税税率 : ( 一 )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税率为 17%. ( 二 )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税率为 11%. ( 三 )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 (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 税率为 6%. ( 四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 税率为零 第十三条增值税征收率为 3% 增值税征收率为 3% 第四章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第十四条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法 第十五条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但一经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但一经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十六条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第十七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 应扣缴税额 = 接受方支付的价款 (1+ 税率 ) 税率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 应扣缴税额 = 接受方支付的价款 (1+ 税率 ) 税率

第十八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 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 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十九条 销项税额, 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 销项税额 = 销售额 税率 销项税额, 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 销项税额 = 销售额 税率 第二十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 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1+ 税率 )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 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1+ 税率 ) 第二十一条 进项税额, 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 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进项税额, 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 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第二十二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 一 ) 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下同 )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二 )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三 ) 购进农产品, 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 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13% 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 进项税额 = 买价 扣除率买价, 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 四 ) 接受铁路运输服务, 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 7% 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 进项税额 = 运输费用金额 扣除率运输费用金额, 是指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 ( 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 ) 建设基金, 不包括装卸费 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 五 )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 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 ( 以下称税收缴款凭证 )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 一 ) 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二 )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三 ) 购进农产品, 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 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13% 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 进项税额 = 买价 扣除率买价, 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 四 ) 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 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 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 7% 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 进项税额 = 运输费用金额 扣除率运输费用金额, 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 ( 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 ) 建设基金, 不包括装卸费 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 五 )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 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 ( 以下称通用缴款书 )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 补充抵扣凭证的类型 ; 2. 自 8 月 1 日起, 除铁路运输外的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故只是铁路运输费用存在计算扣除进项税额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 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 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税收缴款凭证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 应当具备书面合同 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 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通用缴款书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 应当具备书面合同 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 一 ) 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 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商誉 商标 著作权 有形动产租赁, 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 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商誉 商标 著作权 有形动产租赁 ( 二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 三 )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 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 不包括固定资产 )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 四 ) 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 一 ) 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 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商誉 商标 著作权 有形动产租赁, 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 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商誉 商标 著作权 有形动产租赁 ( 二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 三 )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 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 不包括固定资产 )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 四 ) 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 五 ) 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 汽车 游艇, 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删除 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 汽车 游艇, 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意味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 汽车 游艇, 若用于生产经营且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 允许抵扣 第二十五条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 ( 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商誉 商标 著作权除外 ) 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是指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不动产,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 形状改变的财产, 包括建筑物 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 改建 扩建 修缮 装饰不动产, 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个人消费, 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固定资产, 是指使用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机器 机械 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 工具 器具等非正常损失, 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 丢失 霉烂变质的损失, 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 ( 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商誉 商标 著作权除外 ) 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是指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不动产,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 形状改变的财产, 包括建筑物 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 改建 扩建 修缮 装饰不动产, 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个人消费, 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固定资产, 是指使用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机器 机械 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 工具 器具等非正常损失, 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 丢失 霉烂变质的损失, 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第二十六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 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 +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 + 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 ( 当期全部销售额 + 当期全部营业额 )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 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 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 +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 + 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 ( 当期全部销售额 + 当期全部营业额 )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第二十七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 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发生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 (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 ) 的, 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 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 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 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发生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 (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 ) 的, 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 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 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 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 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 发生服务中止 购进货物退出 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 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 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 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 发生服务中止 购进货物退出 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 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一 )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 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 二 ) 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 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1+ 征收率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一 )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 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 二 ) 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 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1+ 征收率 )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 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 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 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 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 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 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第三十三条 销售额, 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 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销售额, 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 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三十四条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 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 1 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 确定后 12 个月内不得变更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 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 1 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 确定后 12 个月内不得变更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 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 ; 未分别核算的, 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 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 ; 未分别核算的, 从高适用税率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 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 ; 未分别核算的,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 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 ; 未分别核算的,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 减税项目的, 应当分别核算免税 减税项目的销售额 ; 未分别核算的, 不得免税 减税 纳税人兼营免税 减税项目的, 应当分别核算免税 减税项目的销售额 ; 未分别核算的, 不得免税 减税 第三十八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发生提供应税服务中止 折让 开票有误等情形的, 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 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提供应税服务中止 折让 开票有误等情形, 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 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 ; 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 以价款为销售额, 不得扣减折扣额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 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 ; 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 以价款为销售额, 不得扣减折扣额

第四十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 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 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 ( 一 ) 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 二 ) 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 三 )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1+ 成本利润率 )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 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 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 ( 一 ) 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 二 ) 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 三 )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1+ 成本利润率 )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五章纳税义务 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第四十一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 一 )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 先开具发票的, 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 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 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 二 )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三 ) 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 四 )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 一 )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 先开具发票的, 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 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 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 二 )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三 ) 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 四 )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四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 ( 一 )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 ( 市 ) 的, 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 可以由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二 ) 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未申报纳税的, 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三 )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 ( 一 )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 ( 市 ) 的, 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 可以由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二 ) 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未申报纳税的, 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 三 )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四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 3 日 5 日 10 日 15 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 1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 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 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 ; 以 1 日 3 日 5 日 10 日或者 15 日为 1 个纳税期的, 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 于次月 1 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 按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 3 日 5 日 10 日 15 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 1 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 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 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 ; 以 1 日 3 日 5 日 10 日或者 15 日为 1 个纳税期的, 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 于次月 1 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 按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六章税收减免 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 减税规定的, 可以放弃免税 减税, 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 减税后,36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减税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 优先适用零税率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 减税规定的, 可以放弃增加优先适用零税免税 减税, 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 减率的条款税后,36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减税 第四十五条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 免征增值税 ; 达到起征点的, 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 免征增值税 ; 达到起征点的, 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第四十六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 ( 一 ) 按期纳税的, 为月应税销售额 5000-20000 元 ( 含本数 ) ( 二 ) 按次纳税的, 为每次 ( 日 ) 销售额 300-500 元 ( 含本数 )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财政厅 ( 局 ) 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 ( 一 ) 按期纳税的, 为月应税销售额 5000-20000 元 ( 含本数 ) ( 二 ) 按次纳税的, 为每次 ( 日 ) 销售额 300-500 元 ( 含本数 )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 自治区 直辖市财政厅 ( 局 ) 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七章征收管理 第四十七条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 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 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 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 ( 免 ) 税,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纳税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 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 ( 免 ) 税,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四十九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一 ) 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 二 ) 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一 ) 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 二 ) 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按照本办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及现行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按照本办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及现行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向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明确执行日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 是指机构所在地在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以及居住地在试点地区的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