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长江电力 )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 ( 含 150 亿元 ) 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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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股票简称 : 华能国际编号 :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6 号 ( 华能大厦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发行公告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海通证券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以 证监许可 [2017]47 号 文核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中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三期 ) 发行公告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牵头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本公司 公司 或 阳光集团 ) 已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海通证券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本次发行概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本公司 公司 或 宜华木业 )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 ( 含 100 亿元 ) 公司债券 (

中交发行公告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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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中国铝业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 非公开发行 2018 年次级债券 ( 第一期 ) 发行公告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牵头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中交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东方集团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的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本公司 或 江宁水务 ) 公开 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 ( 含 5.5 亿元 ) 的公司债券 (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锦江国际( 集团 )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本公司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中交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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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4 月 9 日以 证监许可 [2018]643 号 文核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 ( 含 100 亿 ) 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已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获得中国证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以 证监许可 [2016]700 号 文, 核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已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1299 号批复核准向合格投资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90 亿元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 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发行公告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牵头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以 证监许可 [2016]629 号 文, 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广核集团 )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 ( 含 80 亿元 ) 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

本次发行概况

中交发行公告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简称:

发行人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福耀玻璃 ) 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SHANDONG HI-SPEED GROUP CO.,LTD ( 住所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 号 ) 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发行公告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

发行人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中国宝安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凯乐科技 )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7 亿元 ( 含 7 亿元 ) 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本公司 或 恒健投资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以 证监许可 [2016]1534 号 文, 核准上海张江高科技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SHANDONG HI-SPEED GROUP CO.,LTD ( 住所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 号 )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发行公告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以 证监许可 [2016]1534 号 文, 核准上海张江高科技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47 亿元 ( 含 47 亿元 ) 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已获得中国证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以 证监许可 [2016]334 号 文, 核准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粤电集团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 含 30 亿元 ) 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中交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 中国蓝星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本公司 ) 已于 2018 年 6 月 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941 号批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以 证监许可 [2016]83 号 文核准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新希望地产 ) 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吉高集团 ) 已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批复核准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湖北中经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本公司 公司 湖北中经 )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大连港 ) 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 ( 含 25 亿元 ) 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以 证监许可 [2018]1097 号 文核准中民投租赁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科股份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葛洲坝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8 亿元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以 证监许可 [2016]1719 号 文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中国国航 ) 向合格投资者公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一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物产中大 )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 含 30

中交发行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铁龙物流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铁龙物流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90 亿元 ( 含 190 亿元 ) 公司债券 (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新疆有色 )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 ( 含 20 亿元 ) 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8]1851 号 文件核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天津城投 ) 面向合格

<4D F736F F D2033A1A2B9E3BBE3C6FBB3B5B7FECEF1B9C9B7DDB9ABCBBEB9ABBFAAB7A2D0D C4EAB9ABCBBED5AEC8AFA3A8B5DAD2BBC6DAA3A9B7A2D0D0B9ABB8E62D312E31382DC7E5BDE0B0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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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开元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本公司 或 开元旅业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本公司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 含 25 亿元 ) 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概况

<4D F736F F D20B9E3BBE3C6FBB3B5B7FECEF1B9C9B7DDB9ABCBBEB9ABBFAAB7A2D0D C4EAB9ABCBBED5AEC8AFA3A8B5DAD2BBC6DAA3A9B7A2D0D0B9ABB8E6A1BED2D4B4CBCEAAD7BCA1BF>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8]1851 号 文件核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天津城投 ) 面向合格

债券简称 :16 新湖 01 债券代码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 2016 年公司债券 ( 品种一 )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2017 年 4 月 20

中交发行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以 证监许可 [2015]1216 号 文核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迪马股份 ) 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 已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814 号批复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 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铁牛集团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的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 已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814 号批复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HTSC B HTSC 16 Huatai Securities Co., Ltd. H A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8]1851 号 文件核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天津城投 ) 面向合格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新奥股份 ) 公开发行不超过 17 亿元 ( 含 17 亿元 ) 人民币公司债券 ( 以下简

本公司及总经理办公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本公司 或 华能集团 ) 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0 亿元 ( 含 30 亿元 ) 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绿城水务 )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 ( 含 10 亿元 ) 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山东高速集团 ) 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 含 50 亿元 ) 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已获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大众公用 ) 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9 亿元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已于 2018 年 1 月 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其存续期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或 招商蛇口 ) 已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127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18 亿元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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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以 证监许可 [2015]3147 文核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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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长江电力 )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 ( 含 150 亿元 ) 的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20]1569 号 文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 其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面向专业投资者 )(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 期限为 3 年期,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 ( 含 20 亿元 ) 2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 ; 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 1,783.22 亿元 ( 截至 2020 年合并审计报告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 ); 本期债券上市前, 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34.84 亿元 (2018 年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 本期债券无担保 4 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5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进行询价后,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 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 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 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6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80%-3.80%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 (T-1 日 ) 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 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 (T 日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敬请投资者关注 1

7 本期债券主体评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如获批准,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8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适当性管理办法 ) 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 三 网下发行 中 ( 六 ) 配售 9 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 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 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 ( 含 1,000 万元 ), 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10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 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应遵循独立 客观 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 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 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1 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 认购办法 认购程序 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 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3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 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 请仔细阅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面向专业投资者 ) 募集说明书, 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查询 14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视需要在 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2

15 如遇市场变化, 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发行 16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 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 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 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 暗箱操作, 不以代持 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 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7 发行人如有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比例超过 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3

释义 在本公告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 / 长江电力 / 指本公司 / 公司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债券 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20]1569 号 文注册,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 ( 含 150 亿元 ) 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面向专业投资者 )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面向专业投资者 ) 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面向专业投资者 )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峡集团 指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川能投 指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能投 指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川云公司 指 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平安资管 指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阳光人寿 指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 指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发展 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资管 指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GIC 指 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 (GIC Private Limited) 重阳战略投资 指 上海重阳战略投资有限公司 长电资本 指 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长电国际 指 中国长电国际 ( 香港 ) 有限公司 实业公司 指 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 水电公司 指 长江三峡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三峡高科公司 指 三峡高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

湖北电能公司 指 三峡电能 ( 湖北 ) 有限公司 福建配售电公司 指 福建省配电售电有限公司 三峡电能公司 指 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 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而组织的, 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承销机构的总称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其变更和补充 投资人 持有人 指 就本期债券而言, 通过认购 受让 接受赠与 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公司董事会 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 中信建投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 中银国际证券 指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信永中和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资信评级机构 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际 专业投资者 指 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订 )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2021 年修订 ) 适当性管理办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指法 法 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 指 基本准则 和 38 项具体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 5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 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元 / 万元 / 亿元指人民币元 / 万元 / 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 6

一 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一 ) 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发行人全称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全称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 面向专业投资者 ) 注册文件 : 发行人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20 1569 号 ), 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150 亿元 发行金额 :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 ( 含 20 亿元 ) 债券期限 : 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 : 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方式 : 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承销方式 :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起息日期 :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 付息方式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 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利息登记日 :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付息日期 :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11 月 9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兑付方式 : 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兑付金额 : 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 7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 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 额的本金 兑付登记日 : 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 在兑付登记日 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本金兑付日期 :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9 日 ( 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 偿付顺序 :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增信措施 : 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 经中诚信国际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适用的法律法 规允许的用途 质押式回购安排 :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 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 二 )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T-2 日 2021 年 11 月 4 日 T-1 日 2021 年 11 月 5 日 T 日 2021 年 11 月 8 日 T+1 日 2021 年 11 月 9 日 T+2 日 2021 年 11 月 10 日 发行安排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公告 信用评级报告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 配售缴款通知书 或 网下认购协议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各机构投资者在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足额按时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公告发行结果公告 注 :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8

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 网下向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 ( 一 ) 专业投资者本期债券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 (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二 ) 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 2.80%-3.80%; 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 三 ) 询价时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 (T-1 日 ), 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21 年 11 月 5 日 (T-1 日 )14:00-16:00 将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面向专业投资者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以下简称 申购申请表 )( 见附件 1) 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如遇特殊情况, 经簿记管理人 发行人与投资人协商一致, 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 四 ) 询价办法 1 填制 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需正确填写 申购申请表 填写 申购申请表 应注意 : (1) 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 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 (2)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3)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 按顺序填写 ; (4)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 ( 含 1,000 万元 ), 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 (5)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 9

购利率时, 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 每一标位单独统计, 不累计 2 提交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11 月 5 日 (T-1 日 )14:00-16:00 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的 申购申请表 (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 ) 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 如遇特殊情况, 经簿记管理人 发行人与投资人协商一致, 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 (1) 附件一 申购申请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2)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 ); (3) 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 :010-89136009 转 900004 010-89136013 转 900004; 备用传真 :010-65608456 010-65608457; 备用邮箱 :bjjd04@csc.com.cn; 咨询电话 :010-86451556; 联系人 : 张国政 投资者填写的 申购申请表 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得撤销 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 申购申请表 进行修改的, 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 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 申购申请表 3 利率确定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并将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 (T 日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 网下发行 ( 一 ) 发行对象 10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 ( 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二 ) 发行数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 ( 含 20 亿元 )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 ), 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 (1,000 万元 ) 的整数倍 每一专业投资者在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 三 )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 / 张 ( 四 ) 发行时间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 即 2021 年 11 月 8 日 (T 日 ) 和 2021 年 11 月 9 日 (T+1 日 ) ( 五 ) 申购办法 1 凡参与簿记建档的专业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 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 必须在 2021 年 11 月 5 日 (T-1 日 ) 前开立证券账户 2 各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11 月 5 日 (T-1 日 )14:00-16:00 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 (1) 附件 1 申购申请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2)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 ); (3) 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 :010-89136009 转 900004 010-89136013 转 900004; 备用传真 :010-65608456 010-65608457; 备用邮箱 :bjjd04@csc.com.cn; 咨询电话 :010-86451556; 联系人 : 张国政 投资者填写的 申购申请表 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即具有 11

法律约束力, 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不得撤回 ( 六 ) 配售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 专业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 :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 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 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 ( 含发行利率 ) 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 ;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 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 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 七 ) 缴款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 认购款须在 2021 年 11 月 9 日 (T+1 日 )16: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债券缴款 字样 户名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0200022319027304625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铺炕支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102100002239 ( 八 ) 违约申购的处理对未能在 2021 年 11 月 9 日 (T+1 日 )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 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 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 过户费 印花税等费用 五 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 12

二期 )( 面向专业投资者 ) 募集说明书 六 发行人 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 ( 一 ) 发行人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1 号 B 座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法定代表人 : 雷鸣山联系人 : 姚文婷联系电话 :010-58688957 传真 :010-58688964 ( 二 ) 牵头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2 层法定代表人 : 王常青联系人 : 陈翔 王琪 张宁宁 韩闯 雷毅名 臧显欧 丁明超联系电话 :010-86451464 传真 :010-65608445 ( 三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联系人 : 赵欣欣 杨芳 陈小东 林鹭翔 王琰君 张园联系电话 :010-60838888 13

传真 :010-60833504 ( 四 ) 联席主承销商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16 层法定代表人 : 何之江联系人 : 蒋豪 潘林晖 陈志辉 崔译丹联系电话 :010-56800299 010-56800252 传真 :010-66018035 邮政编码 :100001 ( 五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 7 层法定代表人 : 宁敏联系人 : 韩文胜 王锐 牛艳联系电话 :010-66229062 010-66229276 010-66229241 传真 :010-66578964 邮政编码 :100032 14

附件一 : 特别提示 :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可用于申购本期债券的账户 簿记结束后, 若申购量不足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面向专业投资者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 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 且由授权代表签字 ( 需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或加盖单位公章 ( 部门公章 业务公章 ) 后,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 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 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机构名称 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证券账户名称 ( 上海 ) 营业执照号码电子邮箱传真号码证券账户号码 ( 上海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簿记建档利率区间 2.80%-3.80% (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 不累计计算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 ( 万元 ) 重要提示 : 1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 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 最低为 1,000 万元 ( 含 ), 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2 本期债券简称:21 长电 01, 代码 :188971 3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 ( 含 20 亿元 ) 缴款日:2021 年 11 月 9 日 申购利率区间为 : 2.80%-3.80% 4 投资者将该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附件 1) 填妥 ( 签字或盖公章 ) 后, 请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 14:00-16:00 传真至 :010-89136009 转 900004 或 010-89136013 转 900004; 备用传真 010-65608456 010-65608457; 邮箱 :bjjd04@csc.com.cn; 电话 :010-86451556; 联系人 : 张国政 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20

申购人在此承诺 : 1 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 有效 完整 ( 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 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 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 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 2 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 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 3 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 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 ;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面向专业投资者 ) 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 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 4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 如果其获得配售, 则有义务按照 配售缴款通知书 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 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 同时, 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 5 申购人理解并确认, 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 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 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未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 ; 6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 如遇有不可抗力 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 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 7 申购人理解并确认, 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比例超过 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 如是, 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 ) 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 持股比例超过 5% 的股东 (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8 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 客观 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 不存在协商报价 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 违反公平竞争 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 申购人已阅知 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 附件二 ), 并确认自身属于 ( ) 类投资者 ( 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 10 申购人已详细 完整阅读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 附件三 ), 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 11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 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 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 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 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 ( 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 购无效 )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 ( 单位盖章 ) 年月日 21

附件二 : 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 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中 ) 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 之规定, 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 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中 : (A)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 期货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 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等 ; 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 期货公司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 (B)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 保险产品 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 (C) 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 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 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 2 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 3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 基金 期货 黄金 外汇等投资经历 (E)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 申购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 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 具有 2 年以上证券 基金 期货 黄金 外汇等投资经历, 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 投资 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或者符合 A 类标准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 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 股票 债券 基金份额 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 保险产品 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 (F)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 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 如有 ) 22

附件三 : 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 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但应被视 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 尊敬的投资者 :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 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特为您 ( 贵公司 ) 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 请认真详细阅读, 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 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 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 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 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 一 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放大交易风险 标准券欠库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 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 实际需求 风险承受能力, 以及内部制度 ( 若为机构 ), 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 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 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 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 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 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 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 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 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 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 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 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 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 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 由于国家法律 法规 政策 交易所规则的变化 修改等原因, 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 本 风险揭示书 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 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 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 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 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