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Transcription

1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2 年 10 月 19 日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修订,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民商事争议,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以下简称仲裁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受理范围上海仲裁委员会及其设立的附属仲裁机构 ( 以下通称仲裁委员会 ) 受理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中国或外国的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下列争议 : ( 一 ) 婚姻 收养 监护 扶养 继承纠纷 ; ( 二 ) 劳动争议 ; ( 三 )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 四 )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第三条仲裁协议 1

2 仲裁委员会依据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及当事人的仲裁协议, 受理仲裁案件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 合同的变更 转让 解除 终止或者未生效 无效 失效或者成立与否, 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第四条异议决定仲裁委员会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对仲裁协议的存在 效力以及仲裁案件的管辖作出决定 第五条裁决依据仲裁庭根据案件事实, 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国际惯例, 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独立 公正 及时地进行仲裁 第六条一裁终局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再申请仲裁的, 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七条送达仲裁文书 通知和其他材料可以采用当面递交 挂号信 特快专递 传真或者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发送 本条第一款所述仲裁文件应发送当事人或其仲裁代理人自行提供的或当事人约定的地址 ; 当事人或其仲裁代理人没有提供地址或当事人对地址没有约定的, 按照对方当事人或其仲裁代理人提供的地址发送 2

3 向一方当事人或其仲裁代理人发送的仲裁文件, 如经当面递交收件人或发送至收件人的营业地 注册地 住所地 惯常居住地或通讯地址, 或经对方当事人合理查询不能找到上述任一地点, 而由仲裁委员会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能提供投递记录的其他任何手段投递给收件人最后一个为人所知的营业地 注册地 住所地 惯常居住地或通讯地址, 即视为已经送达 当事人对送达地点应当出具书面送达地点确认书, 由此产生的无法送达的法律后果由作出确认的当事人承担 第八条规则的适用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 均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 但当事人就仲裁程序事项或者仲裁适用的规则另有约定且经仲裁委员会同意的, 从其约定 当事人约定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但未约定仲裁机构的, 视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章仲裁申请 答辩及反请求 第九条申请仲裁的条件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 ) 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 ; ( 二 )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 ( 三 ) 有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协议 ; 3

4 ( 四 )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 理由 ; ( 五 )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十条申请文件的提交申请人申请仲裁时, 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及下列材料 : ( 一 ) 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 二 ) 仲裁协议 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 ( 三 ) 相关的证据材料 证明文件 申请人应当根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的仲裁庭组成人数和被申请人人数, 提交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前款所列的材料和文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申请书时, 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 一 )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 应当载明其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工作单位 住所地及邮政编码 电信号码等 ; 当事人为法人 其他组织的, 应当载明其名称 住所地及邮政编码 电信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职务及联系方式 ; ( 二 ) 提交仲裁的依据 ; ( 三 ) 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 理由 ; ( 四 )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的姓名 住所地及邮政编码 电信号码 4

5 仲裁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加盖单位印章 第十二条受理仲裁委员会认为收到的仲裁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通知申请人预缴仲裁费 申请人预缴仲裁费后, 仲裁委员会应在五日内予以受理, 并向申请人发送仲裁受理通知书及附件 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并说明理由 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的, 可以要求申请人限期补全 ; 申请人在限期内补全材料的, 视为符合受理条件 ; 申请人逾期不补全的, 视为未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仲裁通知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受理通知书后, 应在五日内向被申请人发送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 并随同发送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其附件 第十四条办案秘书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 指定一至二名办案秘书 办案秘书从事仲裁程序管理的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异议的提出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或者对案件的受理有异议的, 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仲裁案件书面审理的, 应当在规定的答辩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5

6 第十六条异议的放弃当事人未在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 视为承认该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当事人未在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案件受理异议的, 视为认可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权 第十七条异议的处理如果仲裁委员会依表面证据认为存在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协议, 则可以作出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决定, 仲裁程序继续进行 仲裁委员会依表面证据作出的管辖权决定并不妨碍其根据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与表面证据不一致的事实及 / 或证据重新作出管辖权决定 第十八条答辩被申请人应当在仲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及相关的材料, 同时提交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书及相关的材料 证明文件后, 应将答辩书副本及其附件发送申请人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 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十九条反请求被申请人有权提出反请求 被申请人在反请求申请书中, 应当写明反请求的具体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 理由, 并附有关的证据材料 证明文件 被申请人应当在仲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仲裁委员会 6

7 提交反请求申请书 逾期提交反请求申请书的, 除被反请求人同意外, 不予受理 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仲裁事项, 应当限于仲裁协议范围之内 ; 被反请求人必须是仲裁请求案的仲裁申请人 仲裁委员会认为收到的反请求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通知反请求人预缴仲裁费 反请求人预缴仲裁费后, 仲裁委员会应在五日内予以受理, 同时将反请求受理通知书发送反请求人, 并将反请求仲裁通知书, 以及反请求申请书副本及其附件发送被反请求人 被反请求人应当在反请求仲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反请求答辩书 ; 未提交答辩书的, 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仲裁请求案与仲裁反请求案合并审理 第二十条变更请求当事人可以在首次开庭结束前对其请求事项提出变更申请 仲裁庭认为当事人的变更请求提出过迟可能影响仲裁程序正常进行的, 可以不同意当事人变更的请求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仲裁庭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 仲裁庭可以告知当事人变更仲裁请求 反请求 当事人不变更的, 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二十一条财产保全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 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7

8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 由仲裁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其申请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 第二十二条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 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三条仲裁费预缴申请人申请仲裁, 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 应当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规定预缴仲裁费 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 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预缴仲裁费的, 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反请求申请 第二十四条仲裁费承担仲裁费的承担由仲裁庭决定 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 可以协商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的数额或者比例 ; 协商不成的, 由仲裁庭决定 第二十五条仲裁申请 反请求的撤回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 反请求后, 当事人可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 反请求 是否同意, 在仲裁庭组成前提出的, 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 在仲裁庭组成后提出的, 由仲裁庭决定 同意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 反请求的, 预缴的处理费不予退回, 8

9 预缴的受理费按下述方法处理 : 其时仲裁庭尚未组成的, 预缴的受理 费全部退回 ; 仲裁庭已经组成的, 预缴的受理费酌情退回 第三章仲裁庭的组成 第二十六条仲裁员名册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员名册, 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业仲裁员名册 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设臵的仲裁员名册或专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 第二十七条仲裁庭组成形式仲裁庭可以由一名仲裁员或者三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 设首席仲裁员 第二十八条仲裁员的选定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或者争议金额虽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但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 各方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受理通知书或者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 在仲裁员名册中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作为仲裁庭的组成人员 ; 一名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当事人也可以在仲裁委员会推荐的首席仲裁员名单中提名一至三人为首席仲裁员 推荐名单中有一名仲裁员被当事人提名重名的, 该仲裁员视为被当事人选定为首席仲裁员 ; 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仲裁员被当事人提名重名的, 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在该重名人选中确定首席 9

10 仲裁员 ; 当事人未提名或虽提名但未重名的, 视为当事人未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一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 应当共同选定仲裁庭的一名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 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在仲裁员名册中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推荐名单中共同选定一名仲裁员 第二十九条特殊仲裁费预缴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居住 工作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外的, 应当按照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向仲裁委员会缴纳并承担该仲裁员因办案而发生的差旅 住宿等合理费用 当事人未缴纳的, 视为未选定仲裁员 第三十条仲裁员的指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 : ( 一 ) 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的 ; ( 二 ) 当事人一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未共同选定的 ; ( 三 ) 当事人未选定或逾期选定的 ; ( 四 ) 当事人应当共同选定而未共同选定的 ; ( 五 ) 出现本规则第二十九条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仲裁庭的组成通知仲裁庭组成后, 仲裁委员会将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发送各方当事人及仲裁庭的组成人员 第三十二条仲裁员的自行回避 10

11 仲裁员收到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后, 认为本人有仲裁法第三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报告并自行请求回避 第三十三条对仲裁员的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必须回避的, 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回避申请应当在首次开庭前书面提出 回避事由在开庭后知悉的, 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书面提出 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当事人未书面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的, 视为不申请仲裁员回避 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仲裁员的回避及更换仲裁员是否回避, 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 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 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仲裁庭组成后, 裁决作出前, 仲裁员主动申请退出仲裁庭或者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仲裁员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时, 可以更换仲裁员 第三十五条仲裁员的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因本规则第三十四条所列情形退出仲裁庭的, 当事人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重新选定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重新指定仲裁员 当事人未选定或逾期选定仲裁员的, 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 仲裁开庭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但当事人一致明确表示已进行的仲裁开庭程序无须重新进行的除外 11

12 第四章证据 第三十六条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 仲裁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请求所依据的事实, 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所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 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七条举证期限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 ; 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 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 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提出延期举证的书面申请, 是否准许, 由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决定 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 由仲裁庭决定是否接受和是否组织质证 第三十八条证据形式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包括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 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和法律规定的其它证据 书证和物证应当是原件 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 可以提供复制件 节录本 照片等, 但应当注明出处 提供外文书证的, 仲裁庭认为必要时, 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中文译本或者其他语文的译本 12

13 第三十九条仲裁庭收集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 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仲裁庭收集证据时, 可以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 当事人不到场的, 仲裁庭收集证据的活动不受其影响 第四十条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 由仲裁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法院 第四十一条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且经仲裁庭同意, 或者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但仲裁庭认为需要鉴定的, 应当提交相应的法定鉴定机构鉴定, 未有明确法定鉴定机构的, 可以通知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 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的, 由仲裁庭指定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 当事人应当按照仲裁庭的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预缴鉴定费 鉴定费的最终承担, 由仲裁庭在裁决时作出决定 鉴定机构可以是中国机构, 也可以是外国机构 ; 鉴定人可以是中国专家, 也可以是外国专家 鉴定报告的副本, 应当在开庭前送交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对鉴定报告提出书面意见 当事人申请并经仲裁庭同意, 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 经仲裁庭同意, 可以书面答复当事 13

14 人的质询 鉴定人出庭所需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 对需要鉴定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 在规定的期限内未预缴鉴定费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应提供而未提供与鉴定有关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致鉴定不能进行的, 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四十二条举证和质证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 由仲裁庭组织当事人质证 当事人当庭提交的证据, 由仲裁庭决定是否接受 仲裁庭决定接受后, 对方当事人同意的, 可以当庭质证 ; 对方当事人不同意当庭质证的, 仲裁庭应当给对方当事人合理的质证准备时间, 并允许其提交反驳证据 仲裁庭可以另行开庭进行质证, 也可以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应经仲裁庭同意 ;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申请证人作证的一方当事人自行支付 第四十三条补充举证仲裁庭根据审理需要可以要求当事人在庭审后补充举证, 当事人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交补充证据材料的, 视为补充举证不能 ; 逾期补充举证的, 由仲裁庭决定是否接受和是否组织质证 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证据的认定仲裁庭应当对当事人质证后的证据进行认定 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 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 经仲裁庭询问后, 仍不明确表示态度的, 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14

15 当事人在仲裁申请书 答辩书 陈述以及其他书面意见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 仲裁庭予以确认, 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且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 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 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第五章开庭审理 第四十五条审理方式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 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协议 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 答辩书以及证据材料进行书面审理并作出裁决 开庭审理不公开进行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证人 仲裁员 仲裁庭咨询的专家或指定的鉴定人 仲裁委员会的有关人员, 均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的情况,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协议公开开庭审理的, 应当在首次开庭的五日前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协议, 除涉及国家秘密外, 可以公开进行 开庭审理地点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当事人共同要求并经仲裁委员会同意的, 可以在其他地点进行 由此增加的费用, 由当事人负担 15

16 第四十六条案件的合并审理当事人相同且仲裁标的为同一种类, 或虽非同一种类但有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案件, 经当事人同意, 仲裁庭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仲裁庭组成人员不同的案件, 不能合并审理 第四十七条开庭通知首次开庭的通知书应在开庭日的十日前发送双方当事人 首次开庭的日期,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仲裁庭同意的可以提前, 开庭通知书的发送时间不受前款限制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请求延期开庭的, 应当在开庭日的五日前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延期开庭的书面请求并说明理由 是否延期开庭由仲裁庭决定 再次开庭日期的通知, 不受本条第一款发送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缺席的处理申请人 反请求人经书面通知, 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反请求申请 被申请人 被反请求人经书面通知, 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仲裁庭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第四十九条开庭程序仲裁庭应当在首次开庭时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 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仲裁员回避 仲裁庭组成人员应当在首次开庭时当庭承诺将遵循仲裁法和本规则的规定, 独立 公正 及时地履行仲裁员职责 16

17 开庭审理中,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 出示证据 对证据进行质证和发表辩论意见 辩论终结时, 仲裁庭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五十条庭审笔录仲裁庭开庭审理案件时, 应当制作庭审笔录, 同时可以录音 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 有权申请补正 是否补正, 由仲裁庭决定 仲裁庭不同意补正的, 应当记录该申请 庭审笔录由仲裁员 办案秘书 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 应当记明情况附卷 第五十一条和解当事人申请仲裁后, 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 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 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撤回仲裁申请或者仲裁反请求申请后又反悔的, 可以根据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第六章调解 第五十二条调解原则仲裁庭组织调解, 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 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超出仲裁请求范围的, 应当允许 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不得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第五十三条调解时点仲裁庭可以在庭审过程中或庭审结束后组织当事人调解 17

18 当事人自愿调解或事实清楚的案件, 仲裁庭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进行调解 调解的时间和地点, 由当事人约定并征得仲裁庭的同意 ; 也可由仲裁庭确定 第五十四条案外人参加调解一方当事人申请案外人参加调解, 另一方当事人及案外人同意的, 仲裁庭可以通知案外人参加调解 案外人同意承担民事责任的, 应予准许 第五十五条调解内容不得援用调解过程不做记录 当事人或仲裁员在调解过程中发表的任何陈述 意见 观点或建议, 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其后的仲裁程序 司法程序或其他任何程序中均不得援引 仲裁庭不能将当事人在调解中发表的意见作为裁决的依据 第五十六条调解的结果调解达成协议的, 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对能够即时履行的或当事人表示不需要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的调解协议应当记入笔录, 由双方当事人 仲裁员和办案秘书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的或者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 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五十七条调解书 18

19 调解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情况 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 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 即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八条调解书的补正对生效的调解书中的文字笔误仲裁庭应当补正 ; 当事人自调解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仲裁庭作出的补正决定书, 与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章裁决 第五十九条裁决的作出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 裁决前应对仲裁案件进行评议, 办案秘书作评议记录 裁决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评议记录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 裁决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 裁决由仲裁员直接作出 第六十条先行裁决仲裁庭审理案件时, 对事实已经清楚的部分, 可以先行裁决 第六十一条合理费用的补偿仲裁庭有权决定当事人中的过错方补偿守约方因办理案件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19

20 第六十二条审理期限仲裁庭应在组成之日起四个月内作出裁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仲裁期限的, 由仲裁庭报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 上述期间不包括仲裁程序中止期间以及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审计 审价 审核 评估 鉴定 检验, 以及当事人双方书面要求仲裁庭给予庭外自行和解的期间 第六十三条裁决书的制作裁决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情况 仲裁请求 争议事实 裁决理由 裁决结果 履行期限 仲裁费的负担和裁决日期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 可以不写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 可以签名, 也可以不签名 第六十四条裁决书的补正对裁决书中的文字 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 仲裁庭应当补正 ; 当事人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 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裁决书的补正采用决定书的形式作出 仲裁庭因补正作出的决定书是裁决书的组成部分, 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决定书中的补正内容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五条裁决书的生效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裁决的履行和执行 20

21 当事人应当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 ; 裁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 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立即履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 执行地在境外的, 可以根据 1958 年 6 月 10 日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会议通过的 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或者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他国际条约 双边条约,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第八章简易程序 第六十七条简易程序的适用标准申请仲裁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的案件, 适用本章规定,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的除外 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的案件, 双方当事人选定简易程序仲裁的, 同样适用本章规定 当事人变更仲裁请求后的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或争议金额加上被申请人反请求后的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的, 同样适用本章规定, 但双方当事人一致约定不适用本章规定或者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宜适用本章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仲裁庭的组成及通知适用本章规定的仲裁案件, 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庭组成后, 仲裁委员会应将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发送仲裁员和双方当事人 21

22 第六十九条开庭通知开庭审理的案件, 应在首次开庭日的七日前将开庭通知书发送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请求延期开庭的, 应当在开庭日的三日前提出, 是否延期, 由仲裁庭决定 再次开庭日期的通知, 不受本条第一款发送时间的限制 第七十条审理期限适用本章审理的仲裁案件, 应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裁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仲裁期限的, 由仲裁庭报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 第七十一条规则的适用本章未规定的事项, 适用本规则其他各章的规定 第九章国际商事及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当事人将国际及涉外民商事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 均适用本章规定 涉港 涉澳和涉台的仲裁案件, 参照适用本章规定 第七十三条答辩书及材料的提交被申请人应当在仲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 同时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 ( 一 ) 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22

23 ( 二 ) 与答辩书相关的证据材料 ; ( 三 ) 支持其意见的证明文件 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的, 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七十四条反请求被申请人如有仲裁反请求的, 应当在仲裁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反请求申请书 被反请求人应当在仲裁反请求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反请求答辩书 ; 未提交的, 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七十五条仲裁庭的组成申请仲裁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的案件, 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的案件, 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受理通知书或者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 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员选定书 第七十六条开庭通知仲裁案件首次开庭, 应在开庭日的三十日前将开庭通知书发送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请求延期开庭的, 应当在开庭日的十二日前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延期开庭的书面请求, 是否延期开庭由仲裁庭决定 第七十七条提前开庭 23

24 双方当事人请求提前开庭的, 是否同意, 由仲裁庭决定 仲裁庭同意提前开庭的, 发送开庭通知书的时间不受前条第一款的限制 第七十八条审理期限裁决应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 需要延长的, 由仲裁庭报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 第七十九条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准据法国际及涉外民商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 仲裁委员会应根据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决定 ; 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 适用仲裁地法律 ; 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约定不明的, 应适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国的法律 第八十条规则的适用本章未规定的事项, 适用本规则其他各章的规定 第十章附则 第八十一条语言和文字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 文字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当事人需要语言翻译的, 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确定人选 ; 需要仲裁委员会提供译员的, 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八十二条仲裁时效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 24

25 的, 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八十三条期间的计算本规则所称的 内 以下, 包括本数 ; 所称的 以上 超过 前, 不包括本数 本规则规定以日 月计算期间的, 开始的当日不算入, 以下一日开始计算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 以休假日届满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 延长期间的, 新期间从前一期间届满开始计算 第八十四条附属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在金融 知识产权 国际航运领域特设的仲裁机构, 可以受理并处理当事人约定由仲裁委员会或该特设仲裁机构仲裁的争议案件 仲裁委员会设立的其他附属仲裁机构, 可以接受仲裁委员会的委托处理案件 第八十五条专门规则的制定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 另行制订某一附属仲裁机构或者某一专业领域的仲裁规则 第八十六条未尽事项的适用本规则未规定的事项, 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规则的文本 25

26 仲裁委员会公布的仲裁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八十八条规则的解释本规则由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八十九条规则的施行本规则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在本规则施行前受理的案件, 仍适用受理时的仲裁规则 ; 双方当事人同意的, 也可以适用本规则 26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 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 也可以根据 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 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 也可以根据 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4 年 8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94 年 8 月 31 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公布自 199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More information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纠 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纠 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发文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 : 1994.08.31 生效日期 : 1995.09.01 时效性 : 文号 : 已被修订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 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 符合法律规定, 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 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仲裁实行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 符合法律规定, 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 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仲裁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009 修正 ) (1994 年 8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第三章仲裁协议第四章仲裁程序第五章申请撤销裁决第六章执行第七章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

More information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 符合法律规定, 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 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 符合法律规定, 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 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4 年 8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7 年 9 月 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138A1A2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D6D9B2C3B7A82E646F63>

<4D F736F F D203138A1A2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D6D9B2C3B7A82E646F6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4 年 8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第三章仲裁协议第四章仲裁程序第一节申请和受理第二节仲裁庭的组成第三节开庭和裁决第五章申请撤销裁决第六章执行第七章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More information

面的仲裁案件 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设立的上述仲裁院处理的, 由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 仲裁委员会可以将相关案件交由上述仲裁院对案件的仲裁程序进行管理 ( 四 ) 仲裁委员会主任 ( 以下简称 主任 ) 履行本规则施行所赋予的管理职责, 副主任 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可受主任的委托履行主任的管理职责

面的仲裁案件 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设立的上述仲裁院处理的, 由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 仲裁委员会可以将相关案件交由上述仲裁院对案件的仲裁程序进行管理 ( 四 ) 仲裁委员会主任 ( 以下简称 主任 ) 履行本规则施行所赋予的管理职责, 副主任 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可受主任的委托履行主任的管理职责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8 年 7 月 28 日第六届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商事争议,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以下简称仲裁法 ) 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构与职能 ( 一 ) 上海仲裁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仲裁委员会 ) 系在中国上海登记注册的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More information

chinarules.doc

chinarules.doc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05 版 )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 2005 年 1 月 11 日修订并通过,2005 年 5 月 1 日 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则的制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 决定 和国务院的 通知 及 批复,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名称和组织 ( 一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足球字 [2009] 308 号 关于下发 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的通知 各会员协会 足球俱乐部 : 现将 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下发给你们, 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 00 九年六月十六日 - 1 - 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行业秩序, 促进中国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 依据 国际足球联合会章程 及 中国足球协会章程 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但对本规则有关内容进行变更或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的, 从其约定, 但其约定无法实施或与仲裁程序适用法强制性规定相抵触者除外 当事人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的, 由仲裁委员会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 四 ) 当事人约定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但未约定仲裁机构的, 视为

( 三 ) 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但对本规则有关内容进行变更或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的, 从其约定, 但其约定无法实施或与仲裁程序适用法强制性规定相抵触者除外 当事人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的, 由仲裁委员会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 四 ) 当事人约定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但未约定仲裁机构的, 视为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5 版 ) (2014 年 11 月 4 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修订并通过,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仲裁委员会 ( 一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仲裁委员会 ), 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同时使用 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仲裁规则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目 录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仲裁规则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 规则的制定 1 第二条 机构与职能 1 第三条 规则的适用 3 第四条 案件分类 4 第五条 仲裁协议 5 第六条 对仲裁协议及 / 或管辖权的异议 6 第七条 仲裁地 7 第八条 诚信合作 7 第九条 放弃异议

More information

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 (2015 年 10 月 21 日绵阳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修订并通过, 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 目 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章 制定目的及依据受案范围组织独立性和终局性本规则的适用放弃异议权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定义和形式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效力的延伸对仲裁协议效力或管辖权的异议仲裁申请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2 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目录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则的制定 4 第二条机构与职能 4 第三条规则的适用 6 第四条案件分类 7 第五条仲裁协议 7 第六条 对仲裁协议及 / 或管辖权的异议 8 第七条 仲裁地 9 第八条 诚信合作 9 第九条 放弃异议 9 第二章仲裁程序 第一节仲裁申请及反请求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目录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则的制定 4 第二条名称和组织 4 第三条管辖范围 5 第四条规则的适用 5 第五条仲裁协议 6 第六条对仲裁协议及 / 或管辖权的异议 6 第七条仲裁地 7 第八条诚信合作 7 第九条放弃异议 8 第二章仲裁程序 第一节仲裁申请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 2 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目录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规则的制定 5 第二条 机构与职能 5 第三条 规则的适用 6 第四条 案件分类 7 第五条 仲裁协议 7 第六条 对仲裁协议及 / 或管辖权的异议 8 第七条 仲裁地 9 第八条 诚信合作 9 第九条 放弃异议

More information

仲裁规则中文

仲裁规则中文 仲裁规则 ARBITRATION RULES 2014 年 7 月 9 日第六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并通过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18 号招商局大厦 16 层邮编 :100022 电话 :(8610) 6566 9856 传真 :(8610) 6566 8078 电邮 :bjac@bjac.org.cn 网址 :www.bjac.org.cn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的通知 国人部发 2007 109 号 各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 党委组织部 政府人事厅 ( 局 ),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 各人民团体干部 ( 人事 ) 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人事局, 各军区 各军兵种 各总部 军事科学院 国防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武警部队政治部 : 现将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 本部门的实际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版)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版) (2014 年 11 月 4 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修订并通过,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仲裁委员会 ( 一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仲裁委员会 ), 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同时使用 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名称 ( 二 ) 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订明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管理的机关 ( 单位 ) 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 二 )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 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三 ) 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 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四 ) 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五 ) 依照法

管理的机关 ( 单位 ) 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 二 )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 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三 ) 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 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四 ) 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五 ) 依照法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2007 年 8 月 9 日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总政治部国人部发 2007 109 号令公布 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管辖第四章仲裁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地处理人事争议,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三条案件的受理 7 第十四条多份合同的仲裁 8 第十五条答辩 8 第十六条反请求 9 第十七条变更仲裁请求或反请求 10 第十八条追加当事人 10 第十九条合并仲裁 12 第二十条仲裁文件的提交与交换 12 第二十一条仲裁文件的份数 13 第二十二条仲裁代理人 13 第二节保全及临时措施 13

第十三条案件的受理 7 第十四条多份合同的仲裁 8 第十五条答辩 8 第十六条反请求 9 第十七条变更仲裁请求或反请求 10 第十八条追加当事人 10 第十九条合并仲裁 12 第二十条仲裁文件的提交与交换 12 第二十一条仲裁文件的份数 13 第二十二条仲裁代理人 13 第二节保全及临时措施 13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4 年 11 月 4 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修 订并通过,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 仲裁委员会 1 第二条 机构及职责 1 第三条受案范围 2 第四条 规则的适用 3 第五条 仲裁协议 3 第六条 对仲裁协议及 / 或管辖权的异议 4 第七条 仲裁地 5 第八条 送达及期限 5 第九条诚实信用 6

More information

第二十一条仲裁申请书 第二十二条仲裁答辩书 第二十三条反请求书 第二十四条对请求或反请求的修改 第二十五条管辖权 第二十六条对仲裁请求或反请求的先期驳回 第二十七条第三方资助 第二十八条仲裁地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一条仲裁申请书 第二十二条仲裁答辩书 第二十三条反请求书 第二十四条对请求或反请求的修改 第二十五条管辖权 第二十六条对仲裁请求或反请求的先期驳回 第二十七条第三方资助 第二十八条仲裁地 第二十九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 ( 试行 )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4 第一条目的... 4 第二条受案范围与管辖依据... 4 第三条规则的适用... 4 第四条机构及职责... 5 第五条送达及期限... 5 第六条诚实信用... 6 第七条放弃异议... 6 第二章开始仲裁... 6 第八条启动仲裁通知书... 6 第九条对启动仲裁通知书的答复... 7 第三章仲裁庭的组成...

More information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目 录 申请书类... 5 仲裁申请书... 6 口头仲裁申请书... 8 第三人参加仲裁申请书... 10 回避申请书... 11 反请求申请书... 12 撤回仲裁申请书... 13 变更开庭时间 ( 地点 ) 申请书... 14 先行裁定申请书... 15 财产保全申请书... 16 证据保全申请书... 17 通知书类... 18 受理通知书 ( 送申请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5_本文.doc

Microsoft Word - 05_本文.doc 社团法人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商事仲裁规则 2008 年 1 月 1 日修改 施行 第 1 章总则 第 1 条 ( 目的 ) 本规则的目的, 在于规定与日本商事仲裁协会 ( 以下简称 协会 ) 的仲裁相关的必要事项 第 2 条 ( 定义 ) 1 本规则中的 基准日, 是指协会发出第 15 条第 1 款规定的仲裁申请通知之日起经过 3 周后之日 但是, 被申请人证明在该日之后收到仲裁申请通知的, 以该收件日为基准日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1D0BEBFBCF2D1B62DC3B3D6D9D6D9B2C3B9E6D4F2D0DEB8C4A3A 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D1D0BEBFBCF2D1B62DC3B3D6D9D6D9B2C3B9E6D4F2D0DEB8C4A3A A3A92E646F63> 2014 年 12 月 19 日 争议解决法律热点问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5 版 ) 2014 年 11 月 4 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 ( 以下简称 贸仲委 ) 修订并通过 仲裁规则 (2015 版 ) ( 以下简称 新贸仲规则 ), 新规则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一 新贸仲规则 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贸仲规则 主文部分涉及修订条款 20

More information

标准仲裁条款 示范条款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纠纷, 分歧或索赔, 均应提交大韩商事仲裁院进行仲裁 仲裁员人数为... 名 ( 一名或三名 ) 仲裁地应为...( 城市 / 国家 ) 仲裁程序应按照 ( 选择语言 ) 来进行 若争议已发生, 当事人可约定如下 : 以下签字各方

标准仲裁条款 示范条款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纠纷, 分歧或索赔, 均应提交大韩商事仲裁院进行仲裁 仲裁员人数为... 名 ( 一名或三名 ) 仲裁地应为...( 城市 / 国家 ) 仲裁程序应按照 ( 选择语言 ) 来进行 若争议已发生, 当事人可约定如下 : 以下签字各方 Korea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Board 国际仲裁规则 www.kcab.or.kr 标准仲裁条款 示范条款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纠纷, 分歧或索赔, 均应提交大韩商事仲裁院进行仲裁 仲裁员人数为... 名 ( 一名或三名 ) 仲裁地应为...( 城市 / 国家 ) 仲裁程序应按照 ( 选择语言 ) 来进行 若争议已发生, 当事人可约定如下 :

More information

中文 仲裁规则 2010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始自 1917 年的世界级仲裁 示范仲裁条款 示范条款二 : 任何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 纠纷或索赔, 或者有关违约 终止合同或合同无效的争议, 均应当根据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通过仲裁的方式最终予以解决 建议补充如下 : 仲裁庭应当由 [ ] 名仲裁员 ( 一名独任仲裁员 ) 组成 仲裁地应为 [ ] 仲裁程序应当使用的语言为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示范仲裁条款 ( 一 ) 独任仲裁庭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均应依据 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 仲裁解决 仲裁庭由一人组成 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 XXX 为独任仲裁员 仲裁 ( 地 ) 在中国 (XXX) 自由贸易区 ( 或在中国 XXX 市 只能任选一地 )

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示范仲裁条款 ( 一 ) 独任仲裁庭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均应依据 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 仲裁解决 仲裁庭由一人组成 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 XXX 为独任仲裁员 仲裁 ( 地 ) 在中国 (XXX) 自由贸易区 ( 或在中国 XXX 市 只能任选一地 ) 高菲博士仲裁工作院 / 高鼎临时仲裁管理院 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 China Model Rules of Ad Hoc Arbitration 高菲博士 高菲博士仲裁工作院 / 高鼎临时仲裁管理院 1 2017 年 1 月 29 日制定 Made by Dr Gao Fei and Dr Gao Fei Arbitration Institute/ Golden Ad Hoc Arbitration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V doc

Microsoft Word - V doc 预发稿 (2010 年 7 月 12 日 ) 第一章绪则 * 适用范围 第 1 条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0 年修订 ) 1. 凡各方当事人同意, 一项确定的法律关系不论是合同性还是非合同性的, 彼此之间与此有关的争议应根据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提交仲裁的, 此类争议均应按照本 规则 进行解决, 但须服从各方当事人可能协议对本 规则 作出的修改 2. 除非各方当事人约定适用本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示范仲裁条款...4 第一部分 - 导引性规则... 7 第一条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7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解释... 7 第三条 首要目标... 7 第四条通知及期限的计算... 7 第五条 仲裁通知... 8 第六条 对仲裁通知的答复... 9 第七条简易程序... 9

目录 示范仲裁条款...4 第一部分 - 导引性规则... 7 第一条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7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解释... 7 第三条 首要目标... 7 第四条通知及期限的计算... 7 第五条 仲裁通知... 8 第六条 对仲裁通知的答复... 9 第七条简易程序... 9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仲裁规则 ( 含紧急仲裁员条款 ) (2016 年 1 月 1 日 ) 1 目录 示范仲裁条款...4 第一部分 - 导引性规则... 7 第一条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7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解释... 7 第三条 首要目标... 7 第四条通知及期限的计算... 7 第五条 仲裁通知... 8 第六条 对仲裁通知的答复... 9 第七条简易程序... 9

More information

盈科媒体宣传研讨会议程

盈科媒体宣传研讨会议程 仲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2017 年 3 月 15 日 1 总目录 第一部分仲裁律师办理商事仲裁业务操作总指引... 3 第二部分仲裁律师办理境外商事仲裁业务具体指引... 10 第三部分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业务操作具体指引... 48 2 第一部分仲裁律师办理商事仲裁业务操作总指引 目录 第一章收案阶段... 4 第二章调查取证与仲裁受理阶段... 6 第三章审理阶段... 7 第四章执行阶段...

More information

092 司法论坛 一 常见的证据保全对象 windowsxp office2003 ( ) ( ) : : 二 对证据保全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3 : ; ; ; ( )?

092 司法论坛 一 常见的证据保全对象 windowsxp office2003 ( ) ( ) : : 二 对证据保全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3 : ; ; ; ( )? 091 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保全制度研究 文 / ( ) 5 11. 12.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1. 2. 7 3. 6. 4. 5. ; :1. 2. 3. 4. 5. ( : ) 092 司法论坛 一 常见的证据保全对象 windowsxp office2003 ( ) ( ) : : 二 对证据保全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3 : ; ; ; ( )? 093 ( ) 75 : : 75? 094

More information

反请求的被申请人 ; 仲裁庭指定的专家 指仲裁庭指定的 就仲裁庭提出的特定问题向仲裁庭汇报的个人或组织 第 2 条适用范围 1. 若当事人约定或仲裁庭决定适用 IBA 证据规则, 取证应适用本规则, 除非本规则的任何具体规定与当事人或仲裁庭决定的案件适用法律的强制性条款相抵触 2.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

反请求的被申请人 ; 仲裁庭指定的专家 指仲裁庭指定的 就仲裁庭提出的特定问题向仲裁庭汇报的个人或组织 第 2 条适用范围 1. 若当事人约定或仲裁庭决定适用 IBA 证据规则, 取证应适用本规则, 除非本规则的任何具体规定与当事人或仲裁庭决定的案件适用法律的强制性条款相抵触 2.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 译文仅供参考 如有不一致, 应以本规则英文本为准 前言 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商事仲裁取证规则 (1999 年 6 月 1 日正式通过 ) 1. 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商事仲裁取证规则 ( IBA 证据规则 ) 旨在高效经济地规范国际商事仲裁 ( 特别是涉及不同法律传统下的当事人的国际商事仲裁 ) 的取证问题 本规则拟对当事人进行仲裁所依据的法律规定 机构或临时仲裁的仲裁规则进行补充 2. 当事人和仲裁庭可以在仲裁程序中全部或部分采用

More information

2017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 示范仲裁条款 任何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 纠纷或索赔, 或者有关违约 终止合同或合同无效的争议, 均应当根据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通过仲裁的方式最终予以解决 建议附加如下 : 仲裁庭应当由三名仲裁员 ( 一名独任仲裁员 ) 组成 仲裁地应为 [ ] 仲裁语言应为 [ ] 本合同应当受 [ ] 实体法所管辖 1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 由斯德哥尔摩商会采用,

More information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规则》附件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规则》附件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规则* 周广俊**译李菁***校对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 2005 年 10 月 18 日第 76 号令批准,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 2010 年 6 月 23 日第 28 号令修改 本规则根据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官方网站 (http://www.tpprf-mkac.ru/) 公布的俄文文本翻译 **莫斯科国立大学法学硕士 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More information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学习目标 1. 2. 3. 4. 5. 导言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 2. 2 3. 1 2 3 4 3 工程合同管理 1-1 A. B. C. D. C C C A B D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1. 1-1

More information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新增2013年通过的第1条第4款)贸易法委员会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新增2013年通过的第1条第4款)贸易法委员会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 贸易法委员会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 新增 2013 年通过的第 1 条第 4 款 ) 贸易法委员会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 联合国 可向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索取进一步资料 : UNCITRAL secretariat, Vienna International Centre P.O. Box 500, 1400 Vienna, Austria 电话 : (+43-1)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2) 大海商外初字第 8 号 原告 : 格英管理有限公司 (GROWING MANAGEMENT LIMITED), 住所地 :P. 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2) 大海商外初字第 8 号 原告 : 格英管理有限公司 (GROWING MANAGEMENT LIMITED), 住所地 :P. 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局上海办公室 中国贸仲上海简报 2015 年 02 月 02 日第 2 期总第七期 受案范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局上海办公室, 受理并管理如下仲裁案件 : 1 当事人约定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案件 ; 2 当事人约定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上海仲裁或开庭案件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介绍性规定第一条机构与职责 6 第二条仲裁协议 6 第三条送达 6 仲裁程序的开始 第四条仲裁申请书 7 第五条立案费用 7 押金 第六条仲裁开始时交付的押金 8 答辩与反请求 第七条答辩与反请求 9 第八条申请人对反请求的回应 9 仲裁员的指定第九条可用性 公正性和独立性 9 第十条指定 1

目录 介绍性规定第一条机构与职责 6 第二条仲裁协议 6 第三条送达 6 仲裁程序的开始 第四条仲裁申请书 7 第五条立案费用 7 押金 第六条仲裁开始时交付的押金 8 答辩与反请求 第七条答辩与反请求 9 第八条申请人对反请求的回应 9 仲裁员的指定第九条可用性 公正性和独立性 9 第十条指定 1 简易仲裁规则 丹麦仲裁院委员会通过并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生效 1 目录 介绍性规定第一条机构与职责 6 第二条仲裁协议 6 第三条送达 6 仲裁程序的开始 第四条仲裁申请书 7 第五条立案费用 7 押金 第六条仲裁开始时交付的押金 8 答辩与反请求 第七条答辩与反请求 9 第八条申请人对反请求的回应 9 仲裁员的指定第九条可用性 公正性和独立性 9 第十条指定 10 第十一条仲裁员的回避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IAC Rules_Chinese doc

Microsoft Word - SIAC Rules_Chinese doc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 第三版, 自 2007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 第一条 适用范围及解释 ( 一 ) 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的, 视为已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和管理 仲裁规则条款与仲裁适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 从其规定 ( 二 ) 本规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裁决 是指仲裁庭对争议实质作出的决定, 包括中期裁决 非正审裁决 部分裁决或者最终裁决 ; 仲裁中心

More information

跨境商事争议解决实务系列(二):起草涉外仲裁协议的注意事项

跨境商事争议解决实务系列(二):起草涉外仲裁协议的注意事项 2018 年 4 月 12 日 争议解决 你起草的涉外争议解决条款有效吗? 跨境商事争议解决实务系列 ( 二 ): 起草涉外仲裁协议的注意事项 1 陈湘林 翟雪明 所谓涉外仲裁协议, 即针对存在 涉外 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而订立的仲裁协议 那么当我们确定法律关系具有 涉外 因素之后, 是否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起草涉外仲裁协议了呢? 本文就将对此问题作出分析和解答 需要说明的是, 对于涉外仲裁的司法审查程序,

More information

良好的机构合作, 在仲裁实践和仲裁规则的制定与实施中互相借鉴和学习 研究和对比两机构的仲裁规则, 可从中探索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 有利于仲裁机构完善制度建设, 提高效率, 共同促进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 一 专业办案秘书制度 SCC 与贸仲均为常设仲裁机构, 其所受理的案件, 除当事人另有

良好的机构合作, 在仲裁实践和仲裁规则的制定与实施中互相借鉴和学习 研究和对比两机构的仲裁规则, 可从中探索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 有利于仲裁机构完善制度建设, 提高效率, 共同促进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 一 专业办案秘书制度 SCC 与贸仲均为常设仲裁机构, 其所受理的案件, 除当事人另有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与贸仲仲裁规则的比较研究 卢雅函 李 虎 摘要 :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新修订的仲裁规则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实施 研究和对比两机构的仲裁规则, 可从中探索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 有利于仲裁机构完善制度建设, 提高效率, 共同促进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 关键词 :SCC 贸仲仲裁规则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 BFE7B9FAB9ABCBBEB4A6C0EDD3EBD6D0B9FAB9ABCBBEBEC0B7D7B5C4B7BDCABD>

<4D F736F F F696E74202D BFE7B9FAB9ABCBBEB4A6C0EDD3EBD6D0B9FAB9ABCBBEBEC0B7D7B5C4B7BDCABD> 跨国公司在华纠纷的解决方式 刘郁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内容 引言 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 如何起草争议解决条款? 如何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 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 (1) 诉讼 仲裁 调解? 有约束力 v 没有约束力 可上诉 v 一裁终局 法定程序 v 当事人意思自治 ( 外国律师 ) 法官 v 专家裁判 ( 外国仲裁员 ) 公开审理 v 保密性 有第三人 v 无第三人?

More information

司认为, 双方合同中含有仲裁条款, 因双方履行工程承发包合同而产生的争端, 包括与合同有关的侵权争议, 均应通过国际商会仲裁裁决, 法院不具有司法管辖权 沃可公司则认为, 双方没有签署合同附件, 且附件中的仲裁条款只约定了仲裁规则和仲裁地点, 未约定仲裁机构, 故该条款属于无效仲裁条款 开发区人民法

司认为, 双方合同中含有仲裁条款, 因双方履行工程承发包合同而产生的争端, 包括与合同有关的侵权争议, 均应通过国际商会仲裁裁决, 法院不具有司法管辖权 沃可公司则认为, 双方没有签署合同附件, 且附件中的仲裁条款只约定了仲裁规则和仲裁地点, 未约定仲裁机构, 故该条款属于无效仲裁条款 开发区人民法 从旭普林公司案看中国内地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监督 赵秀文 # 内容提要 : 本文运用国际商事仲裁的一般理论和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 结合中国内地法院就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庭根据该院仲裁规则就德国旭普林公司案在中国上海作出的仲裁裁决所实施的司法监督, 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与涉外裁决 外国裁决和 纽约公约 项下的非本国裁决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作者对旭普林公司案项下裁决定性的看法 作者认为,

More information

版本说明 申明 :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译者对本规则及其适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维也纳规则的德文和英文本为经奥地利商会扩大的主席团获准的有效文本 此中文本仅为德文本的非正式译文. 翻译 / Übersetzung: 黄维纳律师 / Rechtsanwältin Dr. Venus Valentina

版本说明 申明 :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译者对本规则及其适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维也纳规则的德文和英文本为经奥地利商会扩大的主席团获准的有效文本 此中文本仅为德文本的非正式译文. 翻译 / Übersetzung: 黄维纳律师 / Rechtsanwältin Dr. Venus Valentina 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维也纳规则 www.viac.eu 奥地利商会国际仲裁中心 版本说明 申明 :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译者对本规则及其适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维也纳规则的德文和英文本为经奥地利商会扩大的主席团获准的有效文本 此中文本仅为德文本的非正式译文. 翻译 / Übersetzung: 黄维纳律师 / Rechtsanwältin Dr. Venus Valentina Wong, Bakk.phil.,

More information

联大第 3 1 / 9 8 号决议 贸易法委会仲裁规则 第一部分导言性规则... 适用范围 (. 第一条 ) 和示范仲裁条款通知和时间的计算 ( 第二条 )... 仲裁通知 ( 第三条 )... 代表和协助 ( 第四条 )... 第二部分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 а 人数 ( 第五条 )... 仲裁

联大第 3 1 / 9 8 号决议 贸易法委会仲裁规则 第一部分导言性规则... 适用范围 (. 第一条 ) 和示范仲裁条款通知和时间的计算 ( 第二条 )... 仲裁通知 ( 第三条 )... 代表和协助 ( 第四条 )... 第二部分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 а 人数 ( 第五条 )... 仲裁 联\ 合国约纽年79贸易法委会仲裁规则 联大第 3 1 / 9 8 号决议 贸易法委会仲裁规则 第一部分导言性规则... 适用范围 (. 第一条 ) 和示范仲裁条款通知和时间的计算 ( 第二条 )... 仲裁通知 ( 第三条 )... 代表和协助 ( 第四条 )... 第二部分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 а 人数 ( 第五条 )... 仲裁员的指定 ( 笫六至第八条 )... 对仲裁员的异议 ( 第九至第十二条

More information

前言 1. 本规则可被称为 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 2017 年仲裁规则 2. 本规则中,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a) 仲裁法 是指 1996 年英国仲裁法 ; (b) 协会 是指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 ; 协会会员 包括全职会员 退休会员和支持性会员 ; 主席 是指协会的现任主席, 或者, 如果他不能行

前言 1. 本规则可被称为 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 2017 年仲裁规则 2. 本规则中,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a) 仲裁法 是指 1996 年英国仲裁法 ; (b) 协会 是指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 ; 协会会员 包括全职会员 退休会员和支持性会员 ; 主席 是指协会的现任主席, 或者, 如果他不能行 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 2017 年仲裁规则 对自 2017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仲裁程序生效 LMAA Terms 2017 are revised on basis of the LMAA Terms 2012, which are translated into Chinese by Mr. Li Lianjun, partner of Reed Smith Richards Butler.

More information

目录仲裁规则 第一部分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 (KLRCA) 仲裁规则 第二部分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UNCITRAL) 仲裁规则 (2011 年修订 )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示范仲裁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 纠纷或请求, 或合同的违反 合同的终止或无效等, 均应按照吉隆坡区域

目录仲裁规则 第一部分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 (KLRCA) 仲裁规则 第二部分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UNCITRAL) 仲裁规则 (2011 年修订 )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示范仲裁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 纠纷或请求, 或合同的违反 合同的终止或无效等, 均应按照吉隆坡区域 仲裁规则 目录仲裁规则 第一部分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 (KLRCA) 仲裁规则 第二部分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UNCITRAL) 仲裁规则 (2011 年修订 )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示范仲裁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 纠纷或请求, 或合同的违反 合同的终止或无效等, 均应按照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的仲裁规则解决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费用表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 (KLRCA) 仲裁规则指南

More information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61 号 袁茂倩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 申辩 ( 或陈述 申辩未被采纳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 :000933 股票简称 : 神火股份公告编号 :2016-00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裁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 : 已裁决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 申请人 涉案总金额 :35.15 亿元, 其中, 转让价款 24.21 亿元, 滞纳金 10.95 亿元

More information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调解 仲裁 快速仲裁和专家裁决规则和条款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2016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调解 仲裁 快速仲裁和专家裁决规则和条款 导 言 目录 页次 导言 2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调解规则 5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规则 15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快速仲裁规则 47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裁决规则 79 费用表 93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争议解决建议条款

More information

6 如何行使投票权? 参与投票表决有以下三种方式 : (1) 现场亲自投票 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 如果是个人投资者,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 如果是法人投资者,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现场投票是维护股东权利的最有效也最直接的方式, 但这种方式往往成本较高 (2)

6 如何行使投票权? 参与投票表决有以下三种方式 : (1) 现场亲自投票 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 如果是个人投资者,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 如果是法人投资者,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现场投票是维护股东权利的最有效也最直接的方式, 但这种方式往往成本较高 (2) 证券法律法规 证券投资者维权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 :2012 年 04 月 23 日来源 : 中国证券业协会编 1 个人证券投资者有哪些权利? 投资者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后, 就意味着拥有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 即成为该上市公司的股东, 享有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即拥有知情权 参加股东大会权 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资产收益权 关联交易审查权 提案提议权 股票处分权 决议撤销权

More information

»

» 政法论坛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年第 期 王 铮 作者结合国际公约以及中国自 年代至今对外缔结的双边条约和 涉外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 总结分析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调查取证方面的各类问题 包括 提供证据和鉴定材料 扣押移交赃款赃物 代为询问证人 移送人员出 庭作证 跨境调查 控制下交付等等 同时 对加强与毒品 经济诈骗 洗钱等跨 国犯罪的斗争和健全我国司法协助制度提出了建议 国际司法协助 刑事 调查取证 ¹

More information

序号 :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 贵单位获得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后, 现因获证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 根据认证准则和合同的相关规定, 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5 日 暂停贵单位所持有的证书编号为 00215S11550R0M CN-00215

序号 :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 贵单位获得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后, 现因获证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 根据认证准则和合同的相关规定, 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5 日 暂停贵单位所持有的证书编号为 00215S11550R0M CN-00215 序号 :20180401287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 贵单位获得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后, 现因获证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 根据认证准则和合同的相关规定, 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5 日 暂停贵单位所持有的证书编号为 00215E32057R0M CN-00215E32057R0M 的认证证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 序号 :20180401288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 ) %

( ) % 200923 2009 2009 200933 2009 35 ( 200728 ) 200922 15% ( 199338 ) 300 11 20 ( 2 ) 1 2-5 2-3 www.gxjs. com.cn2009525 2009 623 2009 68 1 2 2 3 3 4 5 6 7 8 9 10 11 4 12 主题词 : 2007 4 13 400 2 第一章总则 199338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9B2C3B7A8B0B8C0FD>

<4D F736F F D20D6D9B2C3B7A8B0B8C0FD> 仲裁法 实验教学案例 案例一 案情 : 李某和王某请律师起草一份合伙协议, 在写到关于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时, 律师询问当事人是愿意仲裁还是诉讼 对此, 李某和王某不知如何选择 律师便向双方解释了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关系 问题 : 作为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如何? 案例二 案情 : 上海某衬衫厂与某市贸易中心在上海签订了一份服装购销合同, 总金额为 2 万元 合同规定了交货日期,

More information

C - 收费表 D - 告知当事人 E - 仲裁庭的组成 F - 仲裁庭组成前的程序 G - 裁决 八 高效地向仲裁院提交裁决书草案 A - 一般操作 B - 快速程序规则项下的操作 九 程序终结和裁决书

C - 收费表 D - 告知当事人 E - 仲裁庭的组成 F - 仲裁庭组成前的程序 G - 裁决 八 高效地向仲裁院提交裁决书草案 A - 一般操作 B - 快速程序规则项下的操作 九 程序终结和裁决书 2017 年 10 月 30 日 当事人与仲裁庭在国际商会仲裁规则下参与仲裁程序的指引 目录 一 总体说明... 4 A - 国际商会仲裁院及其秘书处... 4 B - 通讯... 4 二 当事人... 4 A - 提交仲裁申请书的地点... 4 B - 代理... 5 C - 追加当事人的加入... 5 D - 仲裁院就所做决定的理由的说明... 5 三 仲裁庭... 5 A - 有关接受任命 有时间处理案件

More information

国际商会 (ICC) avenue du Président Wilson, Paris, France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秘书局 - 亚洲事务办公室香港中环红棉路 8 号东昌大厦 12 楼 1202 室 版权 2011, 2013 国际商会 (

国际商会 (ICC) avenue du Président Wilson, Paris, France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秘书局 - 亚洲事务办公室香港中环红棉路 8 号东昌大厦 12 楼 1202 室  版权 2011, 2013 国际商会 ( 国际仲裁院 国际 ADR 中心 全球领先的争议解决服务 仲裁规则调解规则 国际商会 (ICC) 33-43 avenue du Président Wilson, 75116 Paris, France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秘书局 - 亚洲事务办公室香港中环红棉路 8 号东昌大厦 12 楼 1202 室 www.iccwbo.org 版权 2011, 2013 国际商会 (ICC) 版权所有 国际商会享有本集体作品的一切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1D0BEBFBCF2D1B62DC3B3D6D9D6D9B2C3B9E6D4F2D0DEB8C4A3A8D6D0D3A2CEC4A3A9A3A 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D1D0BEBFBCF2D1B62DC3B3D6D9D6D9B2C3B9E6D4F2D0DEB8C4A3A8D6D0D3A2CEC4A3A9A3A A3A92E646F63> 2015 年 1 月 27 日 争议解决法律热点问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5 版 ) 2014 年 11 月 4 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 ( 以下简称 贸仲委 ) 修订并通过 仲裁规则 (2015 版 ) ( 以下简称 新贸仲规则 ), 新规则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一 新贸仲规则 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贸仲规则 主文部分涉及修订条款 20 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2013 8 14 2015 4 3 10015000 10003 600 3 ; 3 5 ; 3 ; ; ; ; ; 3 1 5 7*24 3 3 5 1 ; 1 3 1 10 3 2015 4 3 1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全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金融业务许可证号码存管业务负责部门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姓名 存管银行业务负责人 部门及职务 联系方式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160912 经济法 微信号 :duia0251 ( 解决学习问题 ) 微信公众号 : Joy301415926 ( 分享知识和生活 ) 对啊网版权所有 www.duia.com 个人简介 靳焕焕 ( 劲老师 ) 会计学专业管理学与文学双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对啊网教学组长 对未来真正的慷慨, 就是把一切奉献给现在! 对啊网版权所有 www.duia.com 160912 经济法 You are unique.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示范仲裁条款 ( 一 )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示范仲裁条款 ( 二 )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 ( 仲裁中心 ), 按照申请仲裁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More information

,,,,, 5,,, :,,,,,, ( ), 6,,,,,,,,, 7,, ( ),,,,,,,,,, 8,,,,,,,,,,,,,,,,, 9,,,,, :, :, :, :,,,,,

,,,,, 5,,, :,,,,,, ( ), 6,,,,,,,,, 7,, ( ),,,,,,,,,, 8,,,,,,,,,,,,,,,,, 9,,,,, :, :, :, :,,,,, :. /.....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制度研究 * 万春 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实行法律监督, 符合人大制度关于权力监督制约的原理, 不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应有的诉讼地位和独立性 权威性, 体现了检察官客观性义务的要求, 具有基本法律依据 开展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应遵循严格限制并减少死刑 切实保障人权 维护公共利益 公平 及时 突出重点等原则 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中的诉讼地位不是公诉人, 而是法律监督者 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备案审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IBA Guidelines final.DOC

Microsoft Word - IBA Guidelines final.DOC A Note on Translations This document was originally prepared in English by a working group of the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and was adopted by IBA Council Resolution. In the event of any inconsistency

More information

幻灯片 1

幻灯片 1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主讲老师 : 杜诗乐 一级建造师答疑邮箱 :yijiandayi@sunlands.com 科目 + 题目每周三 12:30~13:30 http://haixue.com 一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303-305 和解 民 ~ 民 ( 民事纠纷 ) 私了 公了 调解仲裁 诉讼 民 ~ 官 ( 行政纠纷 ) 公了 60 天内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K-1 表 ) 大连商品交易所 第一部分 : 申报人信息 * 姓名 * 个人客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 客户类型 主营业务 A. 生产企业 B. 加工企业 C. 贸易公司 D. 投资公司 E. 其他 ( 请详细说明 ) 第二部分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1 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 ( 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 ) 的期货交易? 如果是,

More information

1Ж1ТЕС) ИАПСЖЗ РОВЫСАТЮИ 8а1е8 N0. С.95.У18

1Ж1ТЕС) ИАПСЖЗ РОВЫСАТЮИ 8а1е8 N0. С.95.У18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 示范法 联合国 2002 年 1Ж1ТЕС) ИАПСЖЗ РОВЫСАТЮИ 8а1е8 N0. С.95.У18 目录 页次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 1 条. 适用范围......... 1 第 2 条. 定义及解释规则...... 2 第 3 条. 收到书面信件... 2 第 4 条. 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拟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部分条款, 修订 对照如下 : 修订前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

公司拟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部分条款, 修订 对照如下 : 修订前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 证券代码 :833266 证券简称 : 生物谷主办券商 : 华融证券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四个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 一 ) 召开情况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More information

Akitiara Corporation Sdn Bhd 1 & 3, Jalan TPP 1/3, Taman Industri Puchong, Batu 12, Puchong, Selangor D.E. Tel: ; Fax:

Akitiara Corporation Sdn Bhd 1 & 3, Jalan TPP 1/3, Taman Industri Puchong, Batu 12, Puchong, Selangor D.E. Tel: ; Fax: 1 Akitiara Corporation Sdn Bhd 1 & 3, Jalan TPP 1/3, Taman Industri Puchong, Batu 12, 47160 Puchong, Selangor D.E. Tel: 603-8061 9988; Fax: 603-8061 9933 Email: akitiara@po.jaring.my Website: www.akitiara.com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题海班 -- 经济法基础 生活没有彩排, 每天都是现场直播 所以别轻易开始, 也别轻易结束 愿你拥有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 晓晓老师 真爱学员三部曲, 做不到等于挂科 1. 稳定出勤学员比不出勤学员通过率高出 32%, 不来必挂! 2. 作业必须做! 老师精心总结, 不做哭死!3. 主播夜话每天抽奖! 不来悔死! 2 欢迎来到晓晓课堂! 应试技巧 ( 会计 + 经济法 ) 教材 技巧 : 通读 精读

More information

Mediation for Medical-Related Disputes?

Mediation for Medical-Related Disputes? 海事仲裁 : 香港 伦敦或上海? 使用者指引 方兆文香港执业大律师海事法与运输法法学硕士 ( 优异 ) 香港海事仲裁组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及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仲裁员 2014 年 9 月 16 日青岛 内容 1. 什么是海事仲裁? 2. 海事仲裁的特点 3. 一个理想的海事仲裁地的特质 4. 香港 伦敦及上海作为理想海事仲裁地的共同特质 5. 伦敦 6. 上海 7. 香港 8. 香港仲裁的其他特点

More information

An EU project implemented by BAFA. 中国出口管制手册 目 录 第一部分 : 中国的防扩散努力与实践...1...11...17...22...29...32 第二部分 : 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 41... 47... 52... 58... 63... 69... 85... 89... 94... 100... 110... 114... 117 第一部分

More information

近期民诉新增司法解释详细解读 韩心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解读 考点精炼执行管辖裁定驳回或部分驳回执行申请的情形仲裁庭补正说明与法院调阅仲裁案卷查明驳回执行申请裁定的救济中止执行申请不予执行裁决的期限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制度 ( 防范虚假仲裁 ) 相关内容中级法

近期民诉新增司法解释详细解读 韩心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解读 考点精炼执行管辖裁定驳回或部分驳回执行申请的情形仲裁庭补正说明与法院调阅仲裁案卷查明驳回执行申请裁定的救济中止执行申请不予执行裁决的期限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制度 ( 防范虚假仲裁 ) 相关内容中级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解读 考点精炼执行管辖裁定驳回或部分驳回执行申请的情形仲裁庭补正说明与法院调阅仲裁案卷查明驳回执行申请裁定的救济中止执行申请不予执行裁决的期限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制度 ( 防范虚假仲裁 ) 相关内容中级法院管辖为原则 指定基层法院管辖为例外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1 权利义务主体不明确; 2 金钱给付具体数额不明确或计算方法不明确导致无法计算出具体数额;

More information

贸易法委员会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

贸易法委员会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 贸易法委员会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贸易法委员会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 联合国 可向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索取进一步资料 : UNCITRAL secretariat, Vienna International Centre P.O. Box 500, 1400 Vienna, Austria 电话 : (+43-1) 26060-4060 传真 : (+43-1) 26060-5813

More information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1985年,附2006年通过的修正案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1985年,附2006年通过的修正案 贸易法委员会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1985 年 附 2006 年通过的修正案 联合国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 贸易法委员会 ) 是联合国大会的一个附属机构, 编写国际法律文书供各国用于实现国际贸易法现代化, 并编写非法律文书供商业当事方用于交易洽谈, 从而在改进国际贸易法律框架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贸易法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涉及国际货物销售 ; 国际商事纠纷解决,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童年 第一章童年 第一章童年 第二章小学 第二章小学 第二章小学 第二章小学 第三章邂逅跆拳道 第三章邂逅跆拳道 第三章邂逅跆拳道 第三章邂逅跆拳道 第四章疼得想放弃 第四章疼得想放弃 第四章疼得想放弃 第四章疼得想放弃 第五章珍贵史料 第五章珍贵史料 第五章珍贵史料 第五章珍贵史料 第六章进省队 第六章进省队 第六章进省队 第七章拍电影 第七章拍电影

More information

2.2 个税法章节应当多多练习, 通过练习提升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业务的熟练度 3. 其他章节应侧重于法条关键词的剖析和记忆, 适当练习辅助理解和记忆 第一章总论 最近 3 年题型题量分析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单选题 多

2.2 个税法章节应当多多练习, 通过练习提升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业务的熟练度 3. 其他章节应侧重于法条关键词的剖析和记忆, 适当练习辅助理解和记忆 第一章总论 最近 3 年题型题量分析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单选题 多 前言 一 考试政策 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时长 机考 纸笔 第一批 第二批 9 月 10 日下午 9 月 12 日上午 2.5 小时 二 考试的题型题量 客观题 主观题 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题量 1 分 / 小题 30 小题 =30 分 2 分 / 小题 15 小题 =30 分 1 分 / 小题 10 小题 =10 分 6 分 / 案例 3 案例 =18 分 12 分 / 案例

More information

提示 法律效力 : 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如下 (1) 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划分, 经济法主体可分为 : 国家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 公民等 例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 属于经济法主体的有

提示 法律效力 : 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如下 (1) 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划分, 经济法主体可分为 : 国家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 公民等 例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 属于经济法主体的有 作为开篇章节, 本章主要围绕经济法的基础性内容加以介绍, 除经济法的渊源 主体等宏观性知识外, 还对法律行为 经济仲裁 诉讼等法律原理进行讲解, 而这部分一直是考试的重点, 考点集中 分值所占比重也不小, 因此必须要加以重视 在近 3 年的考试中, 本章平均分值约为 7 分, 预计今年变化不大, 本章学习重在理解, 学习重心可略微置于后半部分, 并注意考查主观题的可能性 最近 3 年题型 题量分析

More information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海洋集 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书 ( 一 ) 本协议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 甲方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乙方 :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鉴于 : 甲乙双方已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

则 ( 含义内容法院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保障 ) 检察监督原则 ( 含义检察监督的对象 方式 ) 支持起诉原则 ( 含义支持起诉的条件 ) 第二节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 ( 合议的概念与内容合议制度的适用范围合议制在不同审判程序中的运用 ) 回避制度 ( 回避的含义回避的适回避适用的具体情形回避的法律后

则 ( 含义内容法院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保障 ) 检察监督原则 ( 含义检察监督的对象 方式 ) 支持起诉原则 ( 含义支持起诉的条件 ) 第二节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 ( 合议的概念与内容合议制度的适用范围合议制在不同审判程序中的运用 ) 回避制度 ( 回避的含义回避的适回避适用的具体情形回避的法律后 2011 年司法考试大纲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了解 : 民事纠纷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以. 及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理解 : 民事诉讼的特点 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熟悉并能够运用 :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原理 第一节民事诉讼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 内容特点不同的解决民事纠纷方式的区别点 ) 民事诉讼的特点 第二节民事诉讼法

More information

.........................................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广州市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广州市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广州市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广州市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广州市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广州市依法行政年度报告 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航协资讯(27) n

Microsoft Word - 航协资讯(27) n 内部参考 航协资讯 ( 第 27 期 )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2014 年 9 月 9 日 国际民航安全与争议解决专刊 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 1 国际航协仲裁规则与仲裁案件介绍... 3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实践... 5 国际民航安全相关法律问题... 8 8 月 27 日,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委员会 国际航协法律部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了 国际民航安全与争议解决研讨会

More information

打印

打印 2017年1月-2月合刊 第九期 中英双语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 办法 京沪案例调研 不予核准报销的工伤医疗费用该由谁承担 经济补偿与失业保险之制度重塑 上 1 2 一 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难产养老金或十三连涨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Summary:Regarding economic work in 2017, the meeting

More information

中科院2007年考博英语真题

中科院2007年考博英语真题 来源 : 法律教育网 http://www.chinalawedu.com 提供更多免费资料 2010 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 :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2010 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已经出版, 法律教育网独家整理公布 2010 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 WORD 版本, 供广大考生参考使用! 下面是 2010 年司考大纲新旧对比 : 民事诉讼发与仲裁制度部分的整理 说明 : 红色字体为新增内容, 紫色字体为调整内容,

More information

曲周县 2018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场考号报考科目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第一考场 01 初中语文 67 是 第一考场 02 初中语文 0 第一考场 03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4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5 初中语文 58 第一考场 06 初中语文

曲周县 2018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场考号报考科目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第一考场 01 初中语文 67 是 第一考场 02 初中语文 0 第一考场 03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4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5 初中语文 58 第一考场 06 初中语文 曲周县 2018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场考号报考科目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第一考场 01 初中语文 67 是 第一考场 02 初中语文 0 第一考场 03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4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5 初中语文 58 第一考场 06 初中语文 72 是 第一考场 07 初中语文 70 是 第一考场 08 初中语文 76 是 第一考场 09 初中语文

More information

环球法律评论 2016 年第 3 期 涉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 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 的执行问题 有鉴于此, 本文拟结合我国的立法 案例 政策和学者学说, 对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法律问题加以探讨 目前, 支持国际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入驻中国 ( 上海 ) 自由

环球法律评论 2016 年第 3 期 涉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 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 的执行问题 有鉴于此, 本文拟结合我国的立法 案例 政策和学者学说, 对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法律问题加以探讨 目前, 支持国际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入驻中国 ( 上海 ) 自由 国际法研究 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法律问题研究 李庆明 内容提要 : 自 2013 年起, 最高人民法院逐渐改变了不认可约定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仲裁协议效力的立场, 开始承认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作出的裁决并非 非内国裁决 如何支持和监督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 以及依据何种标准来认定是否承认与执行其作出的裁决, 是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方面尚待解决的问题

More information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 ( 第 31 号 )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3 年 7 月 15 日起施行 局长王景川二 00 三年六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 以下简称强制许可 ) 的给予 费用裁决和终止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以下简称专利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More information

申请人陈述意见称,1 请求法院裁定承认并执行国际体育仲裁院所作出的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17 日的终局裁决 ( 案号 CAS2014/ /3791 号 );2 请求法院根据终局裁决, 裁定并采取一切合法和必要措施督促被申请人履行以下义务 :( 一 ) 向申请人支付律师服务合同项下 44127

申请人陈述意见称,1 请求法院裁定承认并执行国际体育仲裁院所作出的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17 日的终局裁决 ( 案号 CAS2014/ /3791 号 );2 请求法院根据终局裁决, 裁定并采取一切合法和必要措施督促被申请人履行以下义务 :( 一 ) 向申请人支付律师服务合同项下 44127 胡安 阿尔方索与大连一方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 辽 02 民初 583 号 申请人 : 胡安? 德迪奥斯? 克雷斯波? 佩雷斯 委托诉讼代理人 : 吴明, 北京市大成 ( 上海 ) 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沈君洁, 北京市大成 ( 上海 ) 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 : 阿尔方索? 巴尔加斯 委托诉讼代理人 :

More information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第五期课题报告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第五期课题报告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第五期课题报告 证券纠纷仲裁制度方案设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联合 ) 课题组 课题主持 : 沈四宝 卢云华 课题研究与协调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张明远 课题研究员 : 沈四宝 卢云华 王晓川 沈建中 马其家 内容提要 证券纠纷的解决方式问题, 是任何国家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都会遇到的问题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国际化趋势的进程, 证券纠纷的解决方式问题越来越成为极待解决的问题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纠纷的处理和调解活动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专利条例 等法律 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专利纠纷的处理和调解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 设区的市

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纠纷的处理和调解活动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专利条例 等法律 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专利纠纷的处理和调解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 设区的市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号 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办法 已经 年 月 日 省政府第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年 月 日起 施行 省 长 年 月 日 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纠纷的处理和调解活动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专利条例 等法律 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专利纠纷的处理和调解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序言... 1 第一篇综合类... 2 一 国家... 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的决定...

目录 序言... 1 第一篇综合类... 2 一 国家... 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的决定... 深圳企业适用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 (2017 年 1-6 月 ) 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 目录 序言... 1 第一篇综合类... 2 一 国家... 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12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 16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1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More information

海 商 海 事 Admiralty & Maritime 论 海 事 诉 讼 特 别 程 序 法 第 50 条 的 执 行... 53 船 舶 金 融 类 案 件 所 涉 法 律 问 题 实 务 分 析... 58 近 年 来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对 提 单 仲 裁 条 款 的 效 力 认 定.

海 商 海 事 Admiralty & Maritime 论 海 事 诉 讼 特 别 程 序 法 第 50 条 的 执 行... 53 船 舶 金 融 类 案 件 所 涉 法 律 问 题 实 务 分 析... 58 近 年 来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对 提 单 仲 裁 条 款 的 效 力 认 定. 卷 首 语 Foreword... 3 前 沿 与 展 望 Frontiers and Prospects 上 海 自 贸 区 的 发 展 战 略 和 法 律 规 制... 5 诉 讼 与 仲 裁 Litigation and Arbitration 中 国 律 师 的 价 值... 13 电 子 证 据 取 证 过 程 中 的 侵 权 行 为 研 究... 22 实 现 担 保 物 权 的 特 别

More information

初探争议解决条款的冲突与适用——以主合同和担保合同为视角

初探争议解决条款的冲突与适用——以主合同和担保合同为视角 争议解决法律评述 2016 年 4 月 初探争议解决条款的冲突与适用 以主合同和担保合同为视角 作者 : 夏亮 / 章祺辉 / 马贵予 1 担保合同在效力上从属于主合同, 这一点在我国 担保法 第五条中已有明确规定, 但该等从属性是否当然使担保合同受主合同确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和机构管辖则是个复杂的问题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分属两类不同的法律关系 ( 债权关系和担保关系 ) 涉及到不同的合同主体 ( 债权人与债务人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埃及 一 仲裁相关的立法情况 ( 一 ) 埃及立法与司法概况 9 ( 二 ) 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12 ( 三 ) 埃及国内的涉外 / 国际仲裁法律概况 19 二 代表性仲裁机构 ( 一 ) 代表性仲裁机构概况 21 ( 二 ) 开罗国际商事仲裁区域中心的内部结构及权力分配 23 (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埃及 一 仲裁相关的立法情况 ( 一 ) 埃及立法与司法概况 9 ( 二 ) 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12 ( 三 ) 埃及国内的涉外 / 国际仲裁法律概况 19 二 代表性仲裁机构 ( 一 ) 代表性仲裁机构概况 21 ( 二 ) 开罗国际商事仲裁区域中心的内部结构及权力分配 23 (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埃及 一 仲裁相关的立法情况 ( 一 ) 埃及立法与司法概况 9 ( 二 ) 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12 ( 三 ) 埃及国内的涉外 / 国际仲裁法律概况 19 二 代表性仲裁机构 ( 一 ) 代表性仲裁机构概况 21 ( 二 ) 开罗国际商事仲裁区域中心的内部结构及权力分配 23 ( 三 ) 开罗国际商事仲裁区域中心的下设机构 24 三 代表性机构的仲裁规则 ( 一 ) 适用范围和适用规则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1 2 3 4 1 2 3 4 5 6 7. 8 3 4 5 [] ) 6 7 8 JGPSSI No.1 CFC A I A II CFC B I B II 111- B III C III 2 E HBFC C II HCFC C I 1 1 JGPSSI 2 4 9 10 11 12 13 76/769/EEC 19 4-2- 33-4- 4-- 24-5-- 33--44-44- 44-33-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章 刑法概说 2015 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 新旧对比版 ): 国际私法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 了解 : 国际私法的名称 定义和调整对象 理解 : 国际私法的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 熟悉并能够运用 : 国际私法规范 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界定 第一节国际私法的概念 国际私法的名称 ( 法则区别说私国际法国际私法冲突法 )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国际私 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

More information

(2) 被告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钟葱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熙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 第三人 :( 一 ) 杭州得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二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第三人 ( 二 ) 系发行人 4 立案/ 接受仲裁

(2) 被告 :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钟葱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熙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 第三人 :( 一 ) 杭州得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二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第三人 ( 二 ) 系发行人 4 立案/ 接受仲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 仲裁及进展的公告 债券代码 : 123268 债券简称 : 15 中信建 债券代码 : 123238 债券简称 : 15 中信投 债券代码 : 122428 债券简称 : 15 信投 01 债券代码 : 136438 债券简称 : 16 信投 G1 债券代码 : 136606 债券简称 : 16 信投 G2 债券代码 : 143079 债券简称 : 17 信投 G1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前言...5 第一章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概况...8 一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历史与现状...10 ( 一 ) 发展历史...10 ( 二 ) 发展现状...12 二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分析...14 ( 一 ) 全国仲裁委员会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情况...14 ( 二 ) 代表性仲裁机构涉外

目录 前言...5 第一章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概况...8 一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历史与现状...10 ( 一 ) 发展历史...10 ( 二 ) 发展现状...12 二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分析...14 ( 一 ) 全国仲裁委员会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情况...14 ( 二 ) 代表性仲裁机构涉外 目录 前言...5 第一章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概况...8 一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历史与现状...10 ( 一 ) 发展历史...10 ( 二 ) 发展现状...12 二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分析...14 ( 一 ) 全国仲裁委员会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情况...14 ( 二 ) 代表性仲裁机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情况...15 ( 三 ) 总体特点分析...17 第二章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法制发展...18

More information

贸仲分会闹独立 孰是孰非?

贸仲分会闹独立  孰是孰非? 贸仲委上海 华南两分会与贸仲委之争的法律问题研究 ( 二 ) 简介 ---- 贸仲委修订实施其 2012 规则合法正当 高菲 1 制定修订贸仲委仲裁规则的主体, 无论仲裁法实施前依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1954 年 决 定 和国务院 1988 年 批复 还是实施后依其第 73 条规定均是中国贸促会 ( 中国国际商会 ); 贸仲委委员会议不是修订规则主体只是履行审议通过规则修订草案的程序 ; 贸仲委历届章程

More information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泰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 或 公司 )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泰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 或 公司 )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 债券代码 :122428 债券简称 :15 信投 01 债券代码 :136438 债券简称 :16 信投 G1 债券代码 :136606 债券简称 :16 信投 G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2016 年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临时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泰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一事不再理:程序至上的仲裁制度中的阿喀琉斯之踵1

一事不再理:程序至上的仲裁制度中的阿喀琉斯之踵1 一事不再理 : 程序至上的仲裁制度中的阿喀琉斯之踵 丁伟* 内容摘要 : 一事不再理 原则的运用是当下商事仲裁实践中争议最大的程序问题, 该问题处理不当将使仲裁高效 便捷的制度优势荡然无存, 并使裁决承受效力不确定的巨大风险 文章在透析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 梳理理论观点的基础上, 对商事仲裁个案中 一事不再理 的争议进行实证分析, 并从完善相关机制 规则的角度就如何有效化解争议提出建议 关键词 : 一事不再理商事仲裁立法与理论实证分析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