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请求的被申请人 ; 仲裁庭指定的专家 指仲裁庭指定的 就仲裁庭提出的特定问题向仲裁庭汇报的个人或组织 第 2 条适用范围 1. 若当事人约定或仲裁庭决定适用 IBA 证据规则, 取证应适用本规则, 除非本规则的任何具体规定与当事人或仲裁庭决定的案件适用法律的强制性条款相抵触 2.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反请求的被申请人 ; 仲裁庭指定的专家 指仲裁庭指定的 就仲裁庭提出的特定问题向仲裁庭汇报的个人或组织 第 2 条适用范围 1. 若当事人约定或仲裁庭决定适用 IBA 证据规则, 取证应适用本规则, 除非本规则的任何具体规定与当事人或仲裁庭决定的案件适用法律的强制性条款相抵触 2.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

Transcription

1 译文仅供参考 如有不一致, 应以本规则英文本为准 前言 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商事仲裁取证规则 (1999 年 6 月 1 日正式通过 ) 1. 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商事仲裁取证规则 ( IBA 证据规则 ) 旨在高效经济地规范国际商事仲裁 ( 特别是涉及不同法律传统下的当事人的国际商事仲裁 ) 的取证问题 本规则拟对当事人进行仲裁所依据的法律规定 机构或临时仲裁的仲裁规则进行补充 2. 当事人和仲裁庭可以在仲裁程序中全部或部分采用 IBA 证据规则, 也可以酌情修改规则或以规则为指导安排程序 本规则无意限制国际仲裁的灵活性优势, 当事人和仲裁庭可以根据每件仲裁案件的特定情况自行对本规则进行修改 3. 本规则鼓励仲裁庭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 向当事人指出其认为对案件审理结果具有关联性和重要性的问题, 包括需要作出初步决定的问题 4. 取证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每一方当事人在任何证据听证会前的合理时间内都有权获知其他当事人所依赖的证据 第 1 条定义 在 IBA 证据规则中 : 仲裁庭 指一名独任仲裁员, 或是由多名仲裁员组成的, 采取多数决定制或其他方式作出有效决定的小组 ; 申请人 指启动仲裁程序的一方或多方当事人, 以及通过合并审理或其他方式成为仲裁提起人的共同当事人的任何当事人 ; 文件材料 指以纸面 电子 音频或视频方式, 或以任何其他贮存或记录信息的机械或电子方式记录的书面材料 ; 证据听证会 指仲裁庭听取口头证据的听证会, 不论是否在连续的时间里举行 ; 专家报告 指仲裁庭或当事人指定的专家依据 IBA 证据规则作出并提交的书面报告 ; 一般规则 指当事人进行仲裁所依据的机构仲裁或临时仲裁的规则 ; 当事人 指仲裁案件的任何一方当事人 ; 当事人指定专家 指由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专家证人 ; 出示请求 指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仲裁庭指令另一方当事人出示文件资料的请求 ; 被申请人 指申请人权利主张所针对的一方或多方当事人, 以及通过合并审理或其他方式成为该等主张所针对对象的共同当事人的任何当事人, 包括提出了 1

2 反请求的被申请人 ; 仲裁庭指定的专家 指仲裁庭指定的 就仲裁庭提出的特定问题向仲裁庭汇报的个人或组织 第 2 条适用范围 1. 若当事人约定或仲裁庭决定适用 IBA 证据规则, 取证应适用本规则, 除非本规则的任何具体规定与当事人或仲裁庭决定的案件适用法律的强制性条款相抵触 2.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倘若 IBA 证据规则的任何条款与一般规则相冲突, 仲裁庭应当以其认为能最好地体现一般规则和 IBA 证据规则的共同宗旨的方式适用 IBA 证据规则, 3. 对 IBA 证据规则的含义有争议的, 仲裁庭应根据规则的宗旨并以最适合特定仲裁案件的方式予以解释 4. 对于 IBA 证据规则与一般规则均未规定 当事人之间亦未另行约定的取证事项, 仲裁庭可依据 IBA 证据规则的一般原则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取证 第 3 条文件材料 1. 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 每一方当事人均应向仲裁庭和其他当事人提供其可获得并依赖的所有文件材料, 包括公开的文件材料和在公知领域的文件材料, 但另一方当事人已呈交的文件材料除外 2. 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 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仲裁庭提交出示请求 3. 出示请求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 (a) (i) 足以界定所请求出示文件材料的说明 ; 或者 (ii) 如果合理地认为存在某类文件, 则对请求出示的该类文件进行详细 具体地描述 ( 包括主题 ); (b) 被请求出示的文件材料对案件结果具有关联性和重要性的说明 ; 以及 (c) 被请求出示的文件材料并不处于请求方的占有 保管或控制下的的声明, 以及请求方认为被请求文件材料处于另一方当事人的占有 保管或控制下的理由 4. 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 如果被请求出示特定材料的当事人对该请求没有异议, 则其应当将处于其占有 保管或控制下的被请求文件材料提交给仲裁庭和其他当事人 5. 如果被请求出示文件材料的当事人对请求出示的部分或全部文件材料持有异议, 则应当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出书面异议 异议理由应当在第 9 条第 2 款的规定范围内 6. 仲裁庭应, 经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 及时研究各方当事人的出示请求及异议 如果仲裁庭认为 (i) 请求方希望证明的问题对案件结果具有关联性和重要性, 并且 (ii) 第 9 条第 2 款规定的提出异议的理由均不存在, 则可以指令被请求的当事人向仲裁庭和其他当事人出示那些归其占有 保管或控制的被请求文件材 2

3 料 7. 特殊情况下, 若异议的合理性只能通过审阅该文件材料确定, 仲裁庭可以决定不审阅文件材料 在此种情况下, 仲裁庭经与各方当事人商议, 可以指定一名独立公正的 负有保密义务的专家审阅该文件材料, 并就异议作出汇报 如果仲裁庭认为异议成立, 则专家不得向仲裁庭及其他当事人披露已阅文件材料的内容 8. 如果一方当事人希望从非仲裁当事人的个人或组织处获得某文件材料, 但不能自行获取该等材料, 则该当事人可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 请求仲裁庭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获得该文件材料 该当事人应提供详细的足以界定该文件材料的描述, 并说明该文件材料对案件结果具有的关联性和重要性 仲裁庭应对这一请求作出决定 如果仲裁庭认为文件材料具有关联性和重要性, 则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9. 仲裁庭在仲裁案审结前的任何时候, 均可要求一方当事人向仲裁庭和其他方当事人出示仲裁庭认为对案件审理结果具有关联性和重要性的任何文件材料 一方当事人可以基于第 9 条第 2 款规定的任一理由对提交该文件的要求提出异议 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了此种异议, 仲裁庭应当作出是否要求该当事人出示文件的决定 该决定的作出应基于第 3 条第 6 款的规定, 如果仲裁庭认为适当, 也可以按照第 3 条第 7 款规定的程序进行 10. 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 如果当事人认为某些文件材料因另一方当事人提交或出示的文件材料 证人陈述或专家报告以及各方当事人提交的其他材料中提出的事项而具有关联性和重要性, 则可以向仲裁庭和其他当事人补充提交这些文件材料 11. 如果提交或出示的文件为复印件, 则必须与原件完全一致 如果仲裁庭提出要求, 当事人必须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12. 对于一方当事人依据 IBA 证据规则 ( 或非当事人依据第 3 条第 8 款 ) 出示的所有文件材料, 仲裁庭和其他当事人应予以保密, 并且该等文件材料只能用于仲裁 仲裁庭可以向当事人发出指令以规定此保密义务的具体条款 此项要求不应影响仲裁中所有其他的保密义务 第 4 条事实证人 1. 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 每一方当事人应当指明其所依赖证言的证人和该证言所涉及的问题 2. 任何人, 包括当事人或当事人的高级职员 雇员或其他代理人, 均可作为证人作证 3. 当事人 其高级职员 雇员 法律顾问或其他代理人会见其证人或潜在证人不应被视为不当行为 4. 仲裁庭可要求任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仲裁庭和其他当事人提交该方当事人所依赖的每名证人 ( 依据第 4 条第 10 款提供证言的证人除外 ) 作出的证言的书面陈述 ( 证人陈述 ) 如果证据听证会是针对不同的问题 ( 如责任及损害赔偿 ) 进行的, 仲裁庭或当事人经约定, 可以根据不同的证据听证会安排 3

4 证人陈述的提交时间 5. 每一份证人陈述应当包括 : (a) 证人的姓名全称和地址, 其与任何一方当事人现在和过去的关系 ( 若有 ), 如果与争议或其证人陈述的内容具有相关性和重要性, 还应说明其背景 资格 所受培训和经历 ; (b) 对事实完整 详细的描述, 以及证人获知该事实的信息来源, 以使之足以成为争议事项的证人证据 ; (c) 对所作陈述内容真实性的确认 ; 以及 (d) 证人签字及签字的日期和地点 6. 如果证人陈述已提交, 任何当事人均可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 向仲裁庭和其他当事人提交经过修改或补充的证人陈述, 包括以前未被指定为证人者所提供的陈述, 只要这样的修改或补充仅针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证人陈述或专家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 并且这类问题此前在仲裁中并未被提出 7. 已提交证人陈述的证人均应出席证据听证会作证, 除非各方当事人另有约定 8. 已提交证人陈述的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席证据听证会作证的, 除非各方当事人已有约定, 或仲裁庭在特殊情况下另有决定, 仲裁庭对该证人陈述应不予考虑 9. 如果各方当事人约定, 已提交证人陈述的证人不必出席证据听证会作证, 此约定不应被视为各方当事人对证人陈述内容的正确性达成了一致 10. 如果一方当事人希望一个经其请求却不愿出席听证会的人作证, 则该当事人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 可以请求仲裁庭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获取该人的证言 该当事人应当指明他希望作证的证人, 说明其所寻求的证人陈述涉及的事项, 以及该事项因何对案件结果具有关联性和重要性 仲裁庭应当就这一请求作出决定, 一旦仲裁庭决定该证人陈述对案件具有关联性和重要性, 则仲裁庭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11. 在仲裁案审结前的任何时候, 仲裁庭都可以要求任何当事人促成或者尽最大努力促成任何人 ( 包括尚未提供证言的人 ) 出席证据听证会作证 第 5 条当事人指定的专家 1. 当事人可以依赖一位当事人指定的专家就特定问题作证 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 当事人指定的专家应当提交专家报告 2. 上述专家报告应当包含 : (a) 当事人指定专家的姓名全称和地址, 其与任何一方当事人现在和过去的关系 ( 若有 ), 并对其背景 资格 所受培训和经历进行说明 ; (b) 其专业意见和结论所依据事实的说明 ; (c) 其专业意见和结论, 并说明其得出结论所使用的方法 证据和信息 ; 4

5 (d) 对专家报告真实性的确认 ; 以及 (e) 当事人指定的专家的签名及签名日期和地点 3. 对于就相同或相关问题已分别提交专家报告的当事人指定的专家, 仲裁庭可酌情要求这些专家会面并就这些问题交换意见 会面时, 当事人指定的专家之间应就他们在各自专家报告中持有不同观点的事项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并且将达成一致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 4. 当事人指定的专家应当出席证据听证会作证,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且仲裁庭接受这一约定 5. 当事人指定的专家无正当理由不出席证据听证会作证的, 除非各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仲裁庭准许, 或仲裁庭在特殊情况下另有决定, 仲裁庭应不予考虑其专家报告 6. 如果各方当事人同意某当事人指定的专家不必出席证据听证会作证, 此约定不应视为各方当事人对专家报告内容的正确性达成了一致 第 6 条仲裁庭指定的专家 1. 仲裁庭经与各方当事人协商, 可指定一名或数名独立的专家就仲裁庭提出的特定问题向仲裁庭汇报 仲裁庭应当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后确定专家报告的调查范围 仲裁庭应将最终确定的调查范围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2. 接受指定前, 仲裁庭指定的专家应当向仲裁庭和各方当事人提交一份关于其独立于各方当事人和仲裁庭的声明 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 各方当事人应当告知仲裁庭他们对仲裁庭指定的专家的独立性是否持有异议 仲裁庭应当立即决定是否接受该异议 3. 在不违反第 9 条第 2 款的情况下, 仲裁庭指定的专家可以要求一方当事人提供任何相关 重要的信息, 或者提供接触相关文件资料 物品 样品 财产或进入任何相关场所的便利, 供查验之用 仲裁庭指定的专家应具有与仲裁庭相同的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信息和便利的权限 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接收任何这类信息, 并有权参与任何此类查验 如果仲裁庭指定的专家与一方当事人就此类要求的关联性 重要性或适当性上未能达成一致, 则应当由仲裁庭根据第 3 条第 5 款至第 3 条第 7 款规定的方式决定 对于一方当事人不遵守仲裁庭指定的专家提出的恰当要求或仲裁庭作出的裁定的行为, 仲裁庭指定的专家应当在报告中予以记录, 并说明该行为对特定问题的认定所造成的影响 4. 仲裁庭指定的专家应向仲裁庭提交书面报告, 并应当在报告中说明得出结论所使用的方法 证据和信息 5. 仲裁庭应将专家报告交给各方当事人 对于仲裁庭指定的专家审查过的文件资料以及仲裁庭与仲裁庭指定的专家间的通讯, 当事人有权审查 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 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机会向仲裁庭提交书面意见或是提交当事人指定的专家作出的专家报告, 作为对仲裁庭指定的专家报告的回应 仲裁庭应将该书面意见或专家报告交给仲裁庭指定的专家以及其他当事人 6. 应一方当事人或仲裁庭的要求, 仲裁庭指定的专家应当出席证据听证会 5

6 仲裁庭可以询问仲裁庭指定的专家, 并且对于依据第 6 条第 5 款各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意见中或当事人指定的专家提交的专家报告中提出的问题, 各方当事人或当事人指定的专家也可以对仲裁庭指定的专家进行质询 7. 对于仲裁庭指定的专家的专家报告及其结论, 仲裁庭应在适当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后加以评定 8. 关于仲裁庭指定的专家的报酬和费用的支付, 由仲裁庭决定 该笔费用应构成仲裁费用的一部分 第 7 条现场勘验 在不违反第 9 条第 2 款的情况下, 仲裁庭可应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或自行决定, 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 勘验或要求仲裁庭指定的专家勘验任何场所 财产 机械或任何其他物品 工艺及文件 仲裁庭经与各方当事人协商, 决定勘验的时间和安排 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参与任何此类勘验 第 8 条证据听证会 1. 仲裁庭对证据听证会拥有始终 完全的控制权 如果仲裁庭认为对证人的任何询问 证人的任何回答或是证人的出席 ( 根据本条的目的, 证人包括事实证人和任何专家 ) 是无关的 不重要的 加重负担的 重复的或是符合第 9 条第 2 款规定的异议理由的, 则仲裁庭可以限制或排除上述询问 回答或出席 在证人进行直接或再次直接作证的过程中, 对证人的询问不得进行不合理的引导 2. 通常由申请人的证人首先发表证言, 接着由被申请人证人发表证言, 然后由申请人的反驳证人 ( 如有 ) 发表证言 证人发表直接证言之后, 任何其他当事人可依据仲裁庭决定的顺序询问证人 最初提供证人陈述的当事人随后也有机会就其他当事人在询问证人过程中提出的事项补充提问 应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或自行决定, 仲裁庭可以改变该程序的顺序, 包括按具体事项安排证言, 或者采取对不同当事人提供的证人同时询问并当面对质的方式 仲裁庭可以随时向证人提问 3. 提供证言的任何证人应首先以仲裁庭决定的适当方式确认其讲述的是事实真相 如果该证人已提交证人陈述或专家报告, 该证人应对此作出确认 当事人可以约定或者仲裁庭可以要求该证人陈述或专家报告作为该名证人的直接证言 4. 在不违反第 9 条第 2 款的情况下, 对于任何仲裁庭认为具有关联性和重要性的问题, 仲裁庭可要求任何人提供口头或书面证据 被仲裁庭传唤和询问的任何证人也可以被各方当事人询问 第 9 条对证据的采信及评定 l. 仲裁庭应当决定证据的可采信性 关联性 重要性及证明力 2. 仲裁庭应当依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或自行决定, 将属于以下情况的文件资料 陈述 口头证言或勘验排除在证据或出示范围之外 : (a) 缺乏足够关联性和重要性 ; 6

7 (b) 根据仲裁庭决定适用的法律或道德规则, 造成法律障碍或形成法律特权 ; (c) 出示被要求的证据会造成不合理负担 ; (d) 文件资料的丢失或毁损已被合理证明 ; (e) 仲裁庭认定商业保密或技术保密理由具有说服力 ; (f) 仲裁庭认定特殊的政治或机构敏感性 ( 包括被政府或国际公共机构归类为机密的证据 ) 理由具有说服力 ; 或 (g) 仲裁庭认定基于公平的考虑或平等对待当事人的考虑具有说服力 3. 如果适当, 仲裁庭可以作出必要安排, 以使证据的保密性得到适当保护 4.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某出示请求未及时提出异议, 但未出示该出示请求中请求出示的任何文件资料, 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或者未出示仲裁庭要求出示的任何文件资料, 则仲裁庭可以推断此文件资料与该方当事人的利益相悖 5. 如果一方当事人未对另一方当事人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据 ( 包括证言 ) 的请求提出异议, 但未提供被请求提供的任何证据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 或者未提供仲裁庭要求出示的任何证据 ( 包括证言 ), 则仲裁庭可以推断此证据与该方当事人的利益相悖 7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 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 也可以根据 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 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 也可以根据 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4 年 8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94 年 8 月 31 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公布自 199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More information

中文 仲裁规则 2010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始自 1917 年的世界级仲裁 示范仲裁条款 示范条款二 : 任何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 纠纷或索赔, 或者有关违约 终止合同或合同无效的争议, 均应当根据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通过仲裁的方式最终予以解决 建议补充如下 : 仲裁庭应当由 [ ] 名仲裁员 ( 一名独任仲裁员 ) 组成 仲裁地应为 [ ] 仲裁程序应当使用的语言为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示范仲裁条款...4 第一部分 - 导引性规则... 7 第一条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7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解释... 7 第三条 首要目标... 7 第四条通知及期限的计算... 7 第五条 仲裁通知... 8 第六条 对仲裁通知的答复... 9 第七条简易程序... 9

目录 示范仲裁条款...4 第一部分 - 导引性规则... 7 第一条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7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解释... 7 第三条 首要目标... 7 第四条通知及期限的计算... 7 第五条 仲裁通知... 8 第六条 对仲裁通知的答复... 9 第七条简易程序... 9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仲裁规则 ( 含紧急仲裁员条款 ) (2016 年 1 月 1 日 ) 1 目录 示范仲裁条款...4 第一部分 - 导引性规则... 7 第一条 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7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解释... 7 第三条 首要目标... 7 第四条通知及期限的计算... 7 第五条 仲裁通知... 8 第六条 对仲裁通知的答复... 9 第七条简易程序... 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V doc

Microsoft Word - V doc 预发稿 (2010 年 7 月 12 日 ) 第一章绪则 * 适用范围 第 1 条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0 年修订 ) 1. 凡各方当事人同意, 一项确定的法律关系不论是合同性还是非合同性的, 彼此之间与此有关的争议应根据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提交仲裁的, 此类争议均应按照本 规则 进行解决, 但须服从各方当事人可能协议对本 规则 作出的修改 2. 除非各方当事人约定适用本

More information

chinarules.doc

chinarules.doc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05 版 )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 2005 年 1 月 11 日修订并通过,2005 年 5 月 1 日 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则的制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 决定 和国务院的 通知 及 批复,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名称和组织 ( 一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5_本文.doc

Microsoft Word - 05_本文.doc 社团法人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商事仲裁规则 2008 年 1 月 1 日修改 施行 第 1 章总则 第 1 条 ( 目的 ) 本规则的目的, 在于规定与日本商事仲裁协会 ( 以下简称 协会 ) 的仲裁相关的必要事项 第 2 条 ( 定义 ) 1 本规则中的 基准日, 是指协会发出第 15 条第 1 款规定的仲裁申请通知之日起经过 3 周后之日 但是, 被申请人证明在该日之后收到仲裁申请通知的, 以该收件日为基准日

More information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纠 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纠 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 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发文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 : 1994.08.31 生效日期 : 1995.09.01 时效性 : 文号 : 已被修订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 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More information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新增2013年通过的第1条第4款)贸易法委员会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新增2013年通过的第1条第4款)贸易法委员会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 贸易法委员会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 新增 2013 年通过的第 1 条第 4 款 ) 贸易法委员会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 联合国 可向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索取进一步资料 : UNCITRAL secretariat, Vienna International Centre P.O. Box 500, 1400 Vienna, Austria 电话 : (+43-1)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但对本规则有关内容进行变更或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的, 从其约定, 但其约定无法实施或与仲裁程序适用法强制性规定相抵触者除外 当事人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的, 由仲裁委员会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 四 ) 当事人约定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但未约定仲裁机构的, 视为

( 三 ) 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但对本规则有关内容进行变更或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的, 从其约定, 但其约定无法实施或与仲裁程序适用法强制性规定相抵触者除外 当事人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的, 由仲裁委员会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 四 ) 当事人约定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但未约定仲裁机构的, 视为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5 版 ) (2014 年 11 月 4 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修订并通过,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仲裁委员会 ( 一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仲裁委员会 ), 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同时使用 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仲裁规则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目 录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仲裁规则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 规则的制定 1 第二条 机构与职能 1 第三条 规则的适用 3 第四条 案件分类 4 第五条 仲裁协议 5 第六条 对仲裁协议及 / 或管辖权的异议 6 第七条 仲裁地 7 第八条 诚信合作 7 第九条 放弃异议

More information

»

» 政法论坛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年第 期 王 铮 作者结合国际公约以及中国自 年代至今对外缔结的双边条约和 涉外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 总结分析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调查取证方面的各类问题 包括 提供证据和鉴定材料 扣押移交赃款赃物 代为询问证人 移送人员出 庭作证 跨境调查 控制下交付等等 同时 对加强与毒品 经济诈骗 洗钱等跨 国犯罪的斗争和健全我国司法协助制度提出了建议 国际司法协助 刑事 调查取证 ¹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138A1A2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D6D9B2C3B7A82E646F63>

<4D F736F F D203138A1A2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D6D9B2C3B7A82E646F6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4 年 8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第三章仲裁协议第四章仲裁程序第一节申请和受理第二节仲裁庭的组成第三节开庭和裁决第五章申请撤销裁决第六章执行第七章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 符合法律规定, 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 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仲裁实行

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 符合法律规定, 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 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仲裁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009 修正 ) (1994 年 8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第三章仲裁协议第四章仲裁程序第五章申请撤销裁决第六章执行第七章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

More information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 符合法律规定, 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 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 符合法律规定, 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八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 不受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4 年 8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7 年 9 月 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

More information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学习目标 1. 2. 3. 4. 5. 导言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 2. 2 3. 1 2 3 4 3 工程合同管理 1-1 A. B. C. D. C C C A B D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1. 1-1

More information

目录仲裁规则 第一部分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 (KLRCA) 仲裁规则 第二部分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UNCITRAL) 仲裁规则 (2011 年修订 )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示范仲裁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 纠纷或请求, 或合同的违反 合同的终止或无效等, 均应按照吉隆坡区域

目录仲裁规则 第一部分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 (KLRCA) 仲裁规则 第二部分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UNCITRAL) 仲裁规则 (2011 年修订 )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示范仲裁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 纠纷或请求, 或合同的违反 合同的终止或无效等, 均应按照吉隆坡区域 仲裁规则 目录仲裁规则 第一部分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 (KLRCA) 仲裁规则 第二部分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UNCITRAL) 仲裁规则 (2011 年修订 )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示范仲裁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 纠纷或请求, 或合同的违反 合同的终止或无效等, 均应按照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的仲裁规则解决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费用表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 (KLRCA) 仲裁规则指南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2 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目录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则的制定 4 第二条机构与职能 4 第三条规则的适用 6 第四条案件分类 7 第五条仲裁协议 7 第六条 对仲裁协议及 / 或管辖权的异议 8 第七条 仲裁地 9 第八条 诚信合作 9 第九条 放弃异议 9 第二章仲裁程序 第一节仲裁申请及反请求

More information

第二十一条仲裁申请书 第二十二条仲裁答辩书 第二十三条反请求书 第二十四条对请求或反请求的修改 第二十五条管辖权 第二十六条对仲裁请求或反请求的先期驳回 第二十七条第三方资助 第二十八条仲裁地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一条仲裁申请书 第二十二条仲裁答辩书 第二十三条反请求书 第二十四条对请求或反请求的修改 第二十五条管辖权 第二十六条对仲裁请求或反请求的先期驳回 第二十七条第三方资助 第二十八条仲裁地 第二十九条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 ( 试行 )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4 第一条目的... 4 第二条受案范围与管辖依据... 4 第三条规则的适用... 4 第四条机构及职责... 5 第五条送达及期限... 5 第六条诚实信用... 6 第七条放弃异议... 6 第二章开始仲裁... 6 第八条启动仲裁通知书... 6 第九条对启动仲裁通知书的答复... 7 第三章仲裁庭的组成...

More information

2017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 示范仲裁条款 任何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 纠纷或索赔, 或者有关违约 终止合同或合同无效的争议, 均应当根据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通过仲裁的方式最终予以解决 建议附加如下 : 仲裁庭应当由三名仲裁员 ( 一名独任仲裁员 ) 组成 仲裁地应为 [ ] 仲裁语言应为 [ ] 本合同应当受 [ ] 实体法所管辖 1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 由斯德哥尔摩商会采用,

More information

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足球字 [2009] 308 号 关于下发 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的通知 各会员协会 足球俱乐部 : 现将 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下发给你们, 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 00 九年六月十六日 - 1 - 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行业秩序, 促进中国足球运动的健康发展, 依据 国际足球联合会章程 及 中国足球协会章程 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More information

前言 1. 本规则可被称为 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 2017 年仲裁规则 2. 本规则中,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a) 仲裁法 是指 1996 年英国仲裁法 ; (b) 协会 是指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 ; 协会会员 包括全职会员 退休会员和支持性会员 ; 主席 是指协会的现任主席, 或者, 如果他不能行

前言 1. 本规则可被称为 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 2017 年仲裁规则 2. 本规则中,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a) 仲裁法 是指 1996 年英国仲裁法 ; (b) 协会 是指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 ; 协会会员 包括全职会员 退休会员和支持性会员 ; 主席 是指协会的现任主席, 或者, 如果他不能行 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 2017 年仲裁规则 对自 2017 年 5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仲裁程序生效 LMAA Terms 2017 are revised on basis of the LMAA Terms 2012, which are translated into Chinese by Mr. Li Lianjun, partner of Reed Smith Richards Butler.

More information

面的仲裁案件 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设立的上述仲裁院处理的, 由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 仲裁委员会可以将相关案件交由上述仲裁院对案件的仲裁程序进行管理 ( 四 ) 仲裁委员会主任 ( 以下简称 主任 ) 履行本规则施行所赋予的管理职责, 副主任 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可受主任的委托履行主任的管理职责

面的仲裁案件 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设立的上述仲裁院处理的, 由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 仲裁委员会可以将相关案件交由上述仲裁院对案件的仲裁程序进行管理 ( 四 ) 仲裁委员会主任 ( 以下简称 主任 ) 履行本规则施行所赋予的管理职责, 副主任 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可受主任的委托履行主任的管理职责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8 年 7 月 28 日第六届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商事争议,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以下简称仲裁法 ) 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构与职能 ( 一 ) 上海仲裁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仲裁委员会 ) 系在中国上海登记注册的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More information

仲裁规则中文

仲裁规则中文 仲裁规则 ARBITRATION RULES 2014 年 7 月 9 日第六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并通过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18 号招商局大厦 16 层邮编 :100022 电话 :(8610) 6566 9856 传真 :(8610) 6566 8078 电邮 :bjac@bjac.org.cn 网址 :www.bjac.org.cn

More information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2 年 10 月 19 日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修订,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保证公正 及时地仲裁民商事争议,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以下简称仲裁法 ) 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受理范围上海仲裁委员会及其设立的附属仲裁机构 ( 以下通称仲裁委员会 ) 受理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中国或外国的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More information

第十三条案件的受理 7 第十四条多份合同的仲裁 8 第十五条答辩 8 第十六条反请求 9 第十七条变更仲裁请求或反请求 10 第十八条追加当事人 10 第十九条合并仲裁 12 第二十条仲裁文件的提交与交换 12 第二十一条仲裁文件的份数 13 第二十二条仲裁代理人 13 第二节保全及临时措施 13

第十三条案件的受理 7 第十四条多份合同的仲裁 8 第十五条答辩 8 第十六条反请求 9 第十七条变更仲裁请求或反请求 10 第十八条追加当事人 10 第十九条合并仲裁 12 第二十条仲裁文件的提交与交换 12 第二十一条仲裁文件的份数 13 第二十二条仲裁代理人 13 第二节保全及临时措施 13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4 年 11 月 4 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修 订并通过,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 仲裁委员会 1 第二条 机构及职责 1 第三条受案范围 2 第四条 规则的适用 3 第五条 仲裁协议 3 第六条 对仲裁协议及 / 或管辖权的异议 4 第七条 仲裁地 5 第八条 送达及期限 5 第九条诚实信用 6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 2 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目录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规则的制定 5 第二条 机构与职能 5 第三条 规则的适用 6 第四条 案件分类 7 第五条 仲裁协议 7 第六条 对仲裁协议及 / 或管辖权的异议 8 第七条 仲裁地 9 第八条 诚信合作 9 第九条 放弃异议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版)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版) (2014 年 11 月 4 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修订并通过,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仲裁委员会 ( 一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仲裁委员会 ), 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同时使用 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名称 ( 二 ) 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订明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SIAC Rules_Chinese doc

Microsoft Word - SIAC Rules_Chinese doc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 第三版, 自 2007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 第一条 适用范围及解释 ( 一 ) 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的, 视为已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和管理 仲裁规则条款与仲裁适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 从其规定 ( 二 ) 本规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裁决 是指仲裁庭对争议实质作出的决定, 包括中期裁决 非正审裁决 部分裁决或者最终裁决 ; 仲裁中心

More information

标准仲裁条款 示范条款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纠纷, 分歧或索赔, 均应提交大韩商事仲裁院进行仲裁 仲裁员人数为... 名 ( 一名或三名 ) 仲裁地应为...( 城市 / 国家 ) 仲裁程序应按照 ( 选择语言 ) 来进行 若争议已发生, 当事人可约定如下 : 以下签字各方

标准仲裁条款 示范条款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纠纷, 分歧或索赔, 均应提交大韩商事仲裁院进行仲裁 仲裁员人数为... 名 ( 一名或三名 ) 仲裁地应为...( 城市 / 国家 ) 仲裁程序应按照 ( 选择语言 ) 来进行 若争议已发生, 当事人可约定如下 : 以下签字各方 Korea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Board 国际仲裁规则 www.kcab.or.kr 标准仲裁条款 示范条款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纠纷, 分歧或索赔, 均应提交大韩商事仲裁院进行仲裁 仲裁员人数为... 名 ( 一名或三名 ) 仲裁地应为...( 城市 / 国家 ) 仲裁程序应按照 ( 选择语言 ) 来进行 若争议已发生, 当事人可约定如下 :

More information

OTZR 年 12 月 13 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2 否 中国电信 不适用 中国移动 华能国际 EFZR 年 2 月 13 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1 否 盈富基金

OTZR 年 12 月 13 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2 否 中国电信 不适用 中国移动 华能国际 EFZR 年 2 月 13 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1 否 盈富基金 恒生银行 ( 中国 ) 银行结构性投资产品表现报告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产品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当前观察期 是否发生下档触发事件 挂钩标的 最初价格 * 最新价格 累积回报 EFZR36 2016 年 9 月 13 日 2017 年 9 月 13 日 3 否 盈富基金 24.85 26.00 不适用 H 股指数上市基金 102.40 106.90 OTZR95 2016 年 9 月 14

More information

盈科媒体宣传研讨会议程

盈科媒体宣传研讨会议程 仲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2017 年 3 月 15 日 1 总目录 第一部分仲裁律师办理商事仲裁业务操作总指引... 3 第二部分仲裁律师办理境外商事仲裁业务具体指引... 10 第三部分律师代理劳动争议仲裁业务操作具体指引... 48 2 第一部分仲裁律师办理商事仲裁业务操作总指引 目录 第一章收案阶段... 4 第二章调查取证与仲裁受理阶段... 6 第三章审理阶段... 7 第四章执行阶段...

More information

TITLE

TITLE A Note on Translations This document was originally prepared in English by a working group of the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and was adopted by IBA Council Resolution. In the event of any inconsistency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目录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则的制定 4 第二条名称和组织 4 第三条管辖范围 5 第四条规则的适用 5 第五条仲裁协议 6 第六条对仲裁协议及 / 或管辖权的异议 6 第七条仲裁地 7 第八条诚信合作 7 第九条放弃异议 8 第二章仲裁程序 第一节仲裁申请

More information

国际商会 (ICC) avenue du Président Wilson, Paris, France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秘书局 - 亚洲事务办公室香港中环红棉路 8 号东昌大厦 12 楼 1202 室 版权 2011, 2013 国际商会 (

国际商会 (ICC) avenue du Président Wilson, Paris, France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秘书局 - 亚洲事务办公室香港中环红棉路 8 号东昌大厦 12 楼 1202 室  版权 2011, 2013 国际商会 ( 国际仲裁院 国际 ADR 中心 全球领先的争议解决服务 仲裁规则调解规则 国际商会 (ICC) 33-43 avenue du Président Wilson, 75116 Paris, France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秘书局 - 亚洲事务办公室香港中环红棉路 8 号东昌大厦 12 楼 1202 室 www.iccwbo.org 版权 2011, 2013 国际商会 (ICC) 版权所有 国际商会享有本集体作品的一切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More information

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 (2015 年 10 月 21 日绵阳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修订并通过, 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 目 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章 制定目的及依据受案范围组织独立性和终局性本规则的适用放弃异议权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定义和形式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效力的延伸对仲裁协议效力或管辖权的异议仲裁申请

More information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调解 仲裁 快速仲裁和专家裁决规则和条款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2016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调解 仲裁 快速仲裁和专家裁决规则和条款 导 言 目录 页次 导言 2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调解规则 5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规则 15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快速仲裁规则 47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裁决规则 79 费用表 93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争议解决建议条款

More information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规则》附件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规则》附件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规则* 周广俊**译李菁***校对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 2005 年 10 月 18 日第 76 号令批准, 俄罗斯联邦工商会 2010 年 6 月 23 日第 28 号令修改 本规则根据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官方网站 (http://www.tpprf-mkac.ru/) 公布的俄文文本翻译 **莫斯科国立大学法学硕士 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More information

联大第 3 1 / 9 8 号决议 贸易法委会仲裁规则 第一部分导言性规则... 适用范围 (. 第一条 ) 和示范仲裁条款通知和时间的计算 ( 第二条 )... 仲裁通知 ( 第三条 )... 代表和协助 ( 第四条 )... 第二部分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 а 人数 ( 第五条 )... 仲裁

联大第 3 1 / 9 8 号决议 贸易法委会仲裁规则 第一部分导言性规则... 适用范围 (. 第一条 ) 和示范仲裁条款通知和时间的计算 ( 第二条 )... 仲裁通知 ( 第三条 )... 代表和协助 ( 第四条 )... 第二部分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 а 人数 ( 第五条 )... 仲裁 联\ 合国约纽年79贸易法委会仲裁规则 联大第 3 1 / 9 8 号决议 贸易法委会仲裁规则 第一部分导言性规则... 适用范围 (. 第一条 ) 和示范仲裁条款通知和时间的计算 ( 第二条 )... 仲裁通知 ( 第三条 )... 代表和协助 ( 第四条 )... 第二部分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 а 人数 ( 第五条 )... 仲裁员的指定 ( 笫六至第八条 )... 对仲裁员的异议 ( 第九至第十二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1D0BEBFBCF2D1B62DC3B3D6D9D6D9B2C3B9E6D4F2D0DEB8C4A3A 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D1D0BEBFBCF2D1B62DC3B3D6D9D6D9B2C3B9E6D4F2D0DEB8C4A3A A3A92E646F63> 2014 年 12 月 19 日 争议解决法律热点问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5 版 ) 2014 年 11 月 4 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 ( 以下简称 贸仲委 ) 修订并通过 仲裁规则 (2015 版 ) ( 以下简称 新贸仲规则 ), 新规则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一 新贸仲规则 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贸仲规则 主文部分涉及修订条款 20

More information

贸易法委员会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

贸易法委员会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 贸易法委员会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贸易法委员会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 联合国 可向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索取进一步资料 : UNCITRAL secretariat, Vienna International Centre P.O. Box 500, 1400 Vienna, Austria 电话 : (+43-1) 26060-4060 传真 : (+43-1) 26060-5813

More information

版本说明 申明 :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译者对本规则及其适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维也纳规则的德文和英文本为经奥地利商会扩大的主席团获准的有效文本 此中文本仅为德文本的非正式译文. 翻译 / Übersetzung: 黄维纳律师 / Rechtsanwältin Dr. Venus Valentina

版本说明 申明 :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译者对本规则及其适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维也纳规则的德文和英文本为经奥地利商会扩大的主席团获准的有效文本 此中文本仅为德文本的非正式译文. 翻译 / Übersetzung: 黄维纳律师 / Rechtsanwältin Dr. Venus Valentina 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维也纳规则 www.viac.eu 奥地利商会国际仲裁中心 版本说明 申明 :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译者对本规则及其适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维也纳规则的德文和英文本为经奥地利商会扩大的主席团获准的有效文本 此中文本仅为德文本的非正式译文. 翻译 / Übersetzung: 黄维纳律师 / Rechtsanwältin Dr. Venus Valentina Wong, Bakk.phil.,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介绍性规定第一条机构与职责 6 第二条仲裁协议 6 第三条送达 6 仲裁程序的开始 第四条仲裁申请书 7 第五条立案费用 7 押金 第六条仲裁开始时交付的押金 8 答辩与反请求 第七条答辩与反请求 9 第八条申请人对反请求的回应 9 仲裁员的指定第九条可用性 公正性和独立性 9 第十条指定 1

目录 介绍性规定第一条机构与职责 6 第二条仲裁协议 6 第三条送达 6 仲裁程序的开始 第四条仲裁申请书 7 第五条立案费用 7 押金 第六条仲裁开始时交付的押金 8 答辩与反请求 第七条答辩与反请求 9 第八条申请人对反请求的回应 9 仲裁员的指定第九条可用性 公正性和独立性 9 第十条指定 1 简易仲裁规则 丹麦仲裁院委员会通过并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生效 1 目录 介绍性规定第一条机构与职责 6 第二条仲裁协议 6 第三条送达 6 仲裁程序的开始 第四条仲裁申请书 7 第五条立案费用 7 押金 第六条仲裁开始时交付的押金 8 答辩与反请求 第七条答辩与反请求 9 第八条申请人对反请求的回应 9 仲裁员的指定第九条可用性 公正性和独立性 9 第十条指定 10 第十一条仲裁员的回避

More information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否 H 股指数上市基金 不适用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否 H 股指数上市基金 不适用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恒生银行 ( 中国 ) 银行结构性投资产品表现报告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产品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当前观察期发生下档触发 挂钩标的 最初价格 * 最新价格 累积回报 OTZR89 2017 年 5 月 5 日 2018 年 5 月 7 日 2 否 中国电信 3.77 3.79 不适用 中国移动 82.85 79.25 华能国际 5.35 5.00 OTZR88 2017 年 6 月 21

More information

国际商会 (ICC) avenue du Président Wilson Paris, France 本指南中的观点和建议来自国际商会仲裁与 ADR 委员会, 以及起草本指南过程中广泛征求的意见, 不应当视为代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或国际商会国际

国际商会 (ICC) avenue du Président Wilson Paris, France   本指南中的观点和建议来自国际商会仲裁与 ADR 委员会, 以及起草本指南过程中广泛征求的意见, 不应当视为代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或国际商会国际 国际商会仲裁与 ADR 委员会全球领先的争议解决服务 有效仲裁管理供企业法律顾问和其他当事人代理人使用的指南 国际商会 (ICC) 33-43 avenue du Président Wilson 75116 Paris, France www.iccwbo.org 本指南中的观点和建议来自国际商会仲裁与 ADR 委员会, 以及起草本指南过程中广泛征求的意见, 不应当视为代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或国际商会国际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示范仲裁条款 ( 一 ) 独任仲裁庭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均应依据 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 仲裁解决 仲裁庭由一人组成 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 XXX 为独任仲裁员 仲裁 ( 地 ) 在中国 (XXX) 自由贸易区 ( 或在中国 XXX 市 只能任选一地 )

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示范仲裁条款 ( 一 ) 独任仲裁庭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均应依据 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 仲裁解决 仲裁庭由一人组成 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 XXX 为独任仲裁员 仲裁 ( 地 ) 在中国 (XXX) 自由贸易区 ( 或在中国 XXX 市 只能任选一地 ) 高菲博士仲裁工作院 / 高鼎临时仲裁管理院 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 China Model Rules of Ad Hoc Arbitration 高菲博士 高菲博士仲裁工作院 / 高鼎临时仲裁管理院 1 2017 年 1 月 29 日制定 Made by Dr Gao Fei and Dr Gao Fei Arbitration Institute/ Golden Ad Hoc Arbitration

More information

跨境商事争议解决实务系列(二):起草涉外仲裁协议的注意事项

跨境商事争议解决实务系列(二):起草涉外仲裁协议的注意事项 2018 年 4 月 12 日 争议解决 你起草的涉外争议解决条款有效吗? 跨境商事争议解决实务系列 ( 二 ): 起草涉外仲裁协议的注意事项 1 陈湘林 翟雪明 所谓涉外仲裁协议, 即针对存在 涉外 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而订立的仲裁协议 那么当我们确定法律关系具有 涉外 因素之后, 是否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起草涉外仲裁协议了呢? 本文就将对此问题作出分析和解答 需要说明的是, 对于涉外仲裁的司法审查程序,

More information

C - 收费表 D - 告知当事人 E - 仲裁庭的组成 F - 仲裁庭组成前的程序 G - 裁决 八 高效地向仲裁院提交裁决书草案 A - 一般操作 B - 快速程序规则项下的操作 九 程序终结和裁决书

C - 收费表 D - 告知当事人 E - 仲裁庭的组成 F - 仲裁庭组成前的程序 G - 裁决 八 高效地向仲裁院提交裁决书草案 A - 一般操作 B - 快速程序规则项下的操作 九 程序终结和裁决书 2017 年 10 月 30 日 当事人与仲裁庭在国际商会仲裁规则下参与仲裁程序的指引 目录 一 总体说明... 4 A - 国际商会仲裁院及其秘书处... 4 B - 通讯... 4 二 当事人... 4 A - 提交仲裁申请书的地点... 4 B - 代理... 5 C - 追加当事人的加入... 5 D - 仲裁院就所做决定的理由的说明... 5 三 仲裁庭... 5 A - 有关接受任命 有时间处理案件

More information

管理的机关 ( 单位 ) 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 二 )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 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三 ) 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 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四 ) 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五 ) 依照法

管理的机关 ( 单位 ) 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 二 )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 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三 ) 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 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四 ) 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五 ) 依照法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2007 年 8 月 9 日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总政治部国人部发 2007 109 号令公布 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管辖第四章仲裁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地处理人事争议,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More information

1Ж1ТЕС) ИАПСЖЗ РОВЫСАТЮИ 8а1е8 N0. С.95.У18

1Ж1ТЕС) ИАПСЖЗ РОВЫСАТЮИ 8а1е8 N0. С.95.У18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 示范法 联合国 2002 年 1Ж1ТЕС) ИАПСЖЗ РОВЫСАТЮИ 8а1е8 N0. С.95.У18 目录 页次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 1 条. 适用范围......... 1 第 2 条. 定义及解释规则...... 2 第 3 条. 收到书面信件... 2 第 4 条. 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More information

良好的机构合作, 在仲裁实践和仲裁规则的制定与实施中互相借鉴和学习 研究和对比两机构的仲裁规则, 可从中探索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 有利于仲裁机构完善制度建设, 提高效率, 共同促进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 一 专业办案秘书制度 SCC 与贸仲均为常设仲裁机构, 其所受理的案件, 除当事人另有

良好的机构合作, 在仲裁实践和仲裁规则的制定与实施中互相借鉴和学习 研究和对比两机构的仲裁规则, 可从中探索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 有利于仲裁机构完善制度建设, 提高效率, 共同促进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 一 专业办案秘书制度 SCC 与贸仲均为常设仲裁机构, 其所受理的案件, 除当事人另有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与贸仲仲裁规则的比较研究 卢雅函 李 虎 摘要 :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新修订的仲裁规则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实施 研究和对比两机构的仲裁规则, 可从中探索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 有利于仲裁机构完善制度建设, 提高效率, 共同促进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 关键词 :SCC 贸仲仲裁规则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的通知 国人部发 2007 109 号 各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 党委组织部 政府人事厅 ( 局 ),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 各人民团体干部 ( 人事 ) 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人事局, 各军区 各军兵种 各总部 军事科学院 国防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武警部队政治部 : 现将 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 本部门的实际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

More information

片 要求小王等同学对这些文物用两种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说出分类标准和结果 其所考查的目标实则是呼应了一般学习能力中的 整理信息 的要求 即从图片材料 中提取历史信息 对所获材料进行归类 开卷的第三题以 古代少数民族问题 为材料主题 体现交往与融合在文明发展 历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以探究性学习为主线 集中考查学生在开展探究性活动中对文 献 实物 口传等不同种类史料 材料 的运用水平 包括对有关史实的再现

More information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1985年,附2006年通过的修正案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1985年,附2006年通过的修正案 贸易法委员会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1985 年 附 2006 年通过的修正案 联合国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 贸易法委员会 ) 是联合国大会的一个附属机构, 编写国际法律文书供各国用于实现国际贸易法现代化, 并编写非法律文书供商业当事方用于交易洽谈, 从而在改进国际贸易法律框架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贸易法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涉及国际货物销售 ; 国际商事纠纷解决,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IBA Guidelines final.DOC

Microsoft Word - IBA Guidelines final.DOC A Note on Translations This document was originally prepared in English by a working group of the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 and was adopted by IBA Council Resolution. In the event of any inconsistency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2) 大海商外初字第 8 号 原告 : 格英管理有限公司 (GROWING MANAGEMENT LIMITED), 住所地 :P. 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2) 大海商外初字第 8 号 原告 : 格英管理有限公司 (GROWING MANAGEMENT LIMITED), 住所地 :P. 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局上海办公室 中国贸仲上海简报 2015 年 02 月 02 日第 2 期总第七期 受案范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局上海办公室, 受理并管理如下仲裁案件 : 1 当事人约定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案件 ; 2 当事人约定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上海仲裁或开庭案件

More information

,,,,, 5,,, :,,,,,, ( ), 6,,,,,,,,, 7,, ( ),,,,,,,,,, 8,,,,,,,,,,,,,,,,, 9,,,,, :, :, :, :,,,,,

,,,,, 5,,, :,,,,,, ( ), 6,,,,,,,,, 7,, ( ),,,,,,,,,, 8,,,,,,,,,,,,,,,,, 9,,,,, :, :, :, :,,,,, :. /.....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制度研究 * 万春 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实行法律监督, 符合人大制度关于权力监督制约的原理, 不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应有的诉讼地位和独立性 权威性, 体现了检察官客观性义务的要求, 具有基本法律依据 开展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应遵循严格限制并减少死刑 切实保障人权 维护公共利益 公平 及时 突出重点等原则 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中的诉讼地位不是公诉人, 而是法律监督者 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备案审查

More information

二零一五年施政報告 - 施政綱領 - 第三章 扶貧及為弱勢社群提供支援

二零一五年施政報告 - 施政綱領 - 第三章 扶貧及為弱勢社群提供支援 2013 2013 2009 104 100201397 16.0% 14.5% 2013 50 51 (a) 2015 80 2015/16 (b) 2015 52 (a) (b) 2015 53 (c) 54 55 (a) ( ) (b) 2014-15 56 (c) 57 (d) (e) 58 (a) (b) 2014/15 59 2014/15 15,000 6 12 (c) 2014-15

More information

育 部 分 則 由 陳 淑 貞 委 員 及 李 兆 環 委 員 共 同 執 行, 在 此 先 感 謝 各 位 委 員 及 學 者 專 家 之 參 與 二 目 前 評 論 報 告 初 稿 之 架 構 區 分 為 對 政 府 機 關 回 應 意 見 之 觀 察 優 點 及 待 改 進 事 項, 以 及

育 部 分 則 由 陳 淑 貞 委 員 及 李 兆 環 委 員 共 同 執 行, 在 此 先 感 謝 各 位 委 員 及 學 者 專 家 之 參 與 二 目 前 評 論 報 告 初 稿 之 架 構 區 分 為 對 政 府 機 關 回 應 意 見 之 觀 察 優 點 及 待 改 進 事 項, 以 及 總 統 府 人 權 諮 詢 委 員 會 教 育 訓 練 小 組 第 6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4 月 16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9 時 30 分 地 點 : 法 務 部 4 樓 401 會 議 室 主 席 : 黃 委 員 默 記 錄 : 劉 庭 妤 出 席 人 員 : 王 委 員 幼 玲 李 委 員 念 祖 韋 委 員 薇 張 委 員 玨 ( 以 上 依 姓 氏 筆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CBB0B2C8ABD3EBB7C5C9E4D0D4CEDBC8BEB7C0D6CEA1B0CAAEB6FECEE5A1B1B9E6BBAEBCB032303230C4EAD4B6BEB0C4BFB1E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CBB0B2C8ABD3EBB7C5C9E4D0D4CEDBC8BEB7C0D6CEA1B0CAAEB6FECEE5A1B1B9E6BBAEBCB032303230C4EAD4B6BEB0C4BFB1EA2E646F63> 核 安 全 与 放 射 性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及 2020 年 远 景 目 标 环 境 保 护 部 (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部 国 家 能 源 局 国 防 科 技 工 业 局 目 录 前 言... 1 一 现 状 与 形 势... 2 ( 一 ) 核 安 全 与 放 射 性 污 染 防 治 取 得 积 极 进 展... 2 ( 二 ) 核

More information

附 : 初 中 组 一 等 奖 (31 个 ): 天 河 外 国 语 学 校 中 山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番 禺 区 大 石 富 丽 中 学 广 东 实 验 中 学 附 属 天 河 学 校 花 都 区 实 验 中 学 增 城 区 凤 凰 城 中 英 文 学 校 广 州 市 执 信 中 学 花 都

附 : 初 中 组 一 等 奖 (31 个 ): 天 河 外 国 语 学 校 中 山 大 学 附 属 中 学 番 禺 区 大 石 富 丽 中 学 广 东 实 验 中 学 附 属 天 河 学 校 花 都 区 实 验 中 学 增 城 区 凤 凰 城 中 英 文 学 校 广 州 市 执 信 中 学 花 都 关 于 2016 年 中 学 生 时 事 政 策 学 习 与 评 价 活 动 结 果 的 公 示 由 广 州 市 教 育 研 究 院 主 办, 广 州 市 中 学 政 治 教 学 研 究 会 承 办 的 2016 年 中 学 生 时 事 政 策 学 习 与 评 价 活 动 与 2016 年 4 月 9 日 上 午 在 全 市 11 个 区 的 分 赛 场 同 时 进 行 全 市 有 初 中 311

More information

<4F4BBEFAA576A470BBA15FC160AAED313034303833312E786C73>

<4F4BBEFAA576A470BBA15FC160AAED313034303833312E786C73> 1 秦 相 李 斯 錢 寧 著 083.62/8676 2 串 場 河 傳 梅 遜 083.62/8676p.1 3 武 則 天 與 狄 仁 傑 陳 虹 083.65/8876 4 予 人 好 印 象 的 我 表 現 法 高 陽 堂 192/8365 5 后 羿 與 嫦 娥 南 宮 搏 282/8533 6 八 仙 傳 奇 畢 珍 539.52/866 7 中 國 歷 史 年 表 柏 楊 602/846v.2

More information

58,602 102,769 51,911 74,666 35,304 139,450 145,817 316,885 5 278,277 6 1.60 2.81 1.60 2.81 2

58,602 102,769 51,911 74,666 35,304 139,450 145,817 316,885 5 278,277 6 1.60 2.81 1.60 2.81 2 119 2 9,992,147 7,489,404 (8,273,084) (6,216,323) 1,719,063 1,273,081 172,577 269,019 (265,029) (296,214) (552,162) (488,464) (130,880) (80,830) 105 513,202 (367,421) (476,205) (2,962) (6,628) (10,827)

More information

辽宁铁~1

辽宁铁~1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 ) 辽 宁 铁 道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目 录 一 年 学 校 总 体 工 作 思 路 和 重 点 任 务 ( 一 ) 工 作 总 体 思 路 ( 二 ) 重 点 工 作 任 务 二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与 成 效 ( 一 ) 稳 步 推 进 常 规 教 学 工 作 ( 二 ) 逐 步 深 化 教 学 改 革

More information

壹、學校背景

壹、學校背景 協 志 高 職 104 學 年 度 綜 合 高 中 學 生 課 程 計 畫 手 冊 嘉 義 縣 私 立 協 志 高 職 綜 合 高 中 104 學 年 度 學 生 課 程 計 畫 手 冊 核 准 文 號 : 臺 教 國 署 高 字 第 1040034301 號 夢 想 貣 飛!! 我 的 精 采, 由 我 決 定! 協 志 高 職 104 學 年 度 綜 合 高 中 學 生 課 程 輔 導 手 冊

More information

保 险 公 司 金 富 月 盈 两 产 全 品 保 名 险 称 ( 分 红 型 ) 产 分 品 红 类 型 缴 费 年 类 缴 型 缴 10 费 年 期 缴 限 保 险 期 限 ( 年 ) 聚 富 2 号 两 全 保 险 ( 万 能 型 ) 万 能 型 趸 缴 趸 缴 6 年 龙 享 安 康 重 疾

保 险 公 司 金 富 月 盈 两 产 全 品 保 名 险 称 ( 分 红 型 ) 产 分 品 红 类 型 缴 费 年 类 缴 型 缴 10 费 年 期 缴 限 保 险 期 限 ( 年 ) 聚 富 2 号 两 全 保 险 ( 万 能 型 ) 万 能 型 趸 缴 趸 缴 6 年 龙 享 安 康 重 疾 安 邦 共 赢 2 号 投 资 型 家 庭 财 产 保 险 财 险 趸 缴 趸 缴 4 年 5 年 安 邦 共 赢 3 号 投 资 型 家 庭 财 产 保 险 财 险 趸 缴 趸 缴 安 邦 人 寿 安 邦 长 寿 稳 赢 保 险 计 划 安 邦 人 寿 安 邦 盛 世 9 号 两 全 保 险 ( 万 能 型 ) 万 能 型 3 8 年 安 邦 人 寿 盛 世 3 号 万 能 险 北 大 方 正 创

More information

I

I 717 60 06-2664911 16021604 06-2667231 06-2667307 http://www.chna.edu.tw I ... 1... 1... 1... 1... 2... 3... 3... 4... 5... 5...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More information

海底捞你学不会

海底捞你学不会 ... 1... 1... 2... 4... 6... 8... 9... 11... 13... 15... 16... 18... 20... 21... 23... 25... 26... 29... 30... 31... 33... 35... 37... 38... 40 I ... 42... 43... 45... 47... 49... 50... 52... 54... 55...

More information

YEN/MIAO CHING MS 27FEB DEL HKG

YEN/MIAO CHING MS 27FEB DEL HKG 目 錄 序 1 噶 當 派 格 西 博 多 瓦 傳 記 2 禮 讚 ---- 博 朵 瓦 格 西 喻 法 度 群 生 4 共 下 士 道 法 8 一 歸 依 有 四 十 喻, 順 喻 二 十 四, 逆 喻 十 六 8 二 暇 滿 難 得 有 二 十 七 喻, 順 喻 十 一, 逆 喻 十 六 28 三 死 無 常 有 五 十 五 喻, 順 喻 三 十 九, 逆 喻 十 六 39 四 業 因 果 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2文本.docx

Microsoft Word - 02文本.docx (2011-2015 年 ) 目 录 前 言... 1 第 一 章 总 则... 2 第 二 章 规 划 目 标 与 原 则... 5 第 一 节 规 划 目 标... 5 第 二 节 规 划 原 则... 7 第 三 章 绿 道 网 布 局 规 划... 10 第 一 节 绿 道 线 网 布 局... 10 第 二 节 绿 化 缓 冲 区 及 城 际 交 界 面 布 局... 18 第 四 章 绿

More information

...1...5...10...13...16...18...21...24...25...30...34...38...41...42...44...46...49...53...57...64...66...71...73...76 I ...79...82...83...84...86...88...93...94...96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More information

案件

案件 ...1...3...6... 11...13...15...18...22...27...29...31...32...44...58 I ...74...77...80... 102... 106... 109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More information

義 和 團 及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課 題 學 習 指 引 : A. 思 考 課 題 有 人 說, 義 和 團 及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是 中 國 近 代 史 的 分 水 嶺, 你 同 意 嗎? B. 思 考 方 向 滿 清 政 府 的 管 治 威 信 思 考 是 否 已 不 信 任 滿 清

義 和 團 及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課 題 學 習 指 引 : A. 思 考 課 題 有 人 說, 義 和 團 及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是 中 國 近 代 史 的 分 水 嶺, 你 同 意 嗎? B. 思 考 方 向 滿 清 政 府 的 管 治 威 信 思 考 是 否 已 不 信 任 滿 清 庚 子 拳 變 及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 初 中 及 高 中 課 程 關 係 ) 中 學 三 年 級 課 程 綱 要 ( 中 學 課 程 綱 要 中 國 歷 史 科 中 一 至 中 三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1997) 課 題 庚 子 拳 變 及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建 議 節 教 學 要 點 數 2 1. 認 識 義 和 團 事 件 的 始 末 和 兪 國 聯 軍 之 役 的 結 果

More information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一百五十五).doc

最新监察执法全书(一百五十五).doc ......... 1995................. ( )... I .................................... ( )............ ( )... II 1992 9 40 150 40 10 183 36917 56042 150 1988 1988 5 1 85 3111 35% 2.3 17 5 4 1989 84.38

More information

游戏攻略大全(三十四).doc

游戏攻略大全(三十四).doc I...1 2----...1...14...15...18...30...39...49...56...62...63...63...72...73...73...73 2...74...74...77...77...78 2...88...89 ...91...96 2-... 112... 112... 117... 139 2... 140... 140 2... 140... 140...

More information

掌握健康 掌握人生

掌握健康  掌握人生 附 錄 B 香 港 目 前 的 醫 療 系 統 引 言 B.1 多 年 來, 香 港 已 建 立 了 一 個 高 效 率 的 醫 療 系 統, 在 促 進 市 民 健 康 方 面 取 得 令 人 稱 羨 的 成 果 以 一 般 用 作 量 度 人 口 健 康 的 指 標, 即 人 口 平 均 壽 命 及 嬰 兒 夭 折 率 計 算, 香 港 均 躋 身 全 球 最 佳 的 地 區 之 一 本 港 醫

More information

草莓实用技术(一)

草莓实用技术(一) I...1...4...7... 11... 11...15...16...18...23...25...32...37...41...44...49...52...56...59...60...64...66...69...71 ...73...76...78...79...82...85...87...89...90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襪子流浪記】.docx

Microsoft Word - 【襪子流浪記】.docx 2010 年 兒 童 藝 術 節 - 劇 本 創 作 優 選 作 品 襪 子 流 浪 記 劇 本 大 綱 在 襪 子 王 國 裡, 每 一 個 人 出 生 都 是 雙 胞 胎, 而 且 能 夠 被 主 人 穿 愈 多 次, 就 代 表 成 就 地 位 愈 高 剛 出 社 會 的 多 功 能 襪 這 兩 兄 弟, 哥 哥 是 充 滿 自 信 但 個 性 驕 傲 的 人, 弟 弟 是 個 沒 主 見 但

More information

钓鱼技巧_二_.doc

钓鱼技巧_二_.doc I...1...9...15...20...21...22...25...27...34...39...41 ---...45 --...46...50...52...53...53...56...66...75...76...79...80...84 ...92...93...95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More information

动物的智慧(五)

动物的智慧(五) I...1...3...4...6...8... 11...12...15...16...18...21...24...27...29...32...33...34...35...36...38...39...46...47 ...49...50...51...52...54...56...57...59...60...61...62...63...66...69...69...73...80...83...84...85...90

More information

学位〔2013〕37号

学位〔2013〕37号 目 录 一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1 1 农 业 推 广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设 置 的 必 要 性 分 析 3 1.1 我 国 现 代 农 业 发 展 对 人 才 的 需 求 3 1.2 广 东 迅 猛 发 展 的 农 业 对 人 才 的 需 求 4 1.3 珠 江 三 角 洲 现 代 都 市 农 业 对 创 新 型 人 才 的 需 求

More information

海关法规(七).doc

海关法规(七).doc 109...1 9...9 2003 73...34 2003 63...40 105...69 2003 54...80 109...92...97... 153... 185 ( )... 185... 187... 209 I 2003 54... 255 II 109 1 2 3 4 5 6 7 8 9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More information

健康知识(一)

健康知识(一) I...1...1...2...4...5... 11...14...15...16...20...21...22...26...27...28...32...38...41...42...46...49...51...52 II...54...56...59...61...68...70...71...72...73...74...75...78...79...80 4 3...84...85...87...91...93...95...9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人民萬歲_宋玉雯.docx

Microsoft Word - 人民萬歲_宋玉雯.docx 人 民 萬 歲 路 翎 作 品 中 工 人 形 象 的 變 化 宋 玉 雯 非 常 草 稿, 請 勿 引 用 摘 要 1955 年 因 胡 風 案 繫 獄 關 押 多 年 的 路 翎, 作 品 主 要 發 表 於 1940 和 1950 年 代, 他 特 別 關 切 戰 亂 與 城 鄉 變 動 中 流 徙 的 流 浪 漢 與 工 農, 多 數 小 說 專 注 於 描 繪 底 層 人 民 的 生 存

More information

北京(一)

北京(一) ...1... 17... 22... 24... 28... 32... 34... 35... 45... 55... 66... 70.. 88... 98... 99... 106 I ...112... 120... 168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More information

穨ecr6_c_2.PDF

穨ecr6_c_2.PDF 2 ( ) 2. 40 000 20 3 3. 120 155 38 4. 5. 6. 4 7. 8. 9. 10. 5 11. 12. 13. 6 14. 15. 16. 7 17. 8 18. 10 000 D E 19. 9 20. 21. 22. I 10 23. II 24. ( ) ( ) ( ) ( ) ( ) ( ) 4.0 5.2 4.0 5.2 18.4 (N#) 2.0 2.0

More information

园林植物卷(九).doc

园林植物卷(九).doc I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More information

城市园林(上).doc

城市园林(上).doc ...1...10...12...15...26...29...32...34...39...44...45...46...48...83...94... 103... 108... 109... 122... 124... 126... 132... 134 I ... 138... 145... 147... 148... 148... 158... 165... 168... 168... 172...

More information

家装知识(四)

家装知识(四) ...1...1...6...9... 11...13...16...21...24...29...32...34...38...41...43...44...46...46...48...54...55...58...59 I ...61...64...74...76...78...79...80...81...82...82...83...84...84...85...86...87...89...90...91...92...96...

More information

苗木的种植_四_.doc

苗木的种植_四_.doc I...1...3...4...6...7...9... 11...15...18...20...22...31...33...35...37...38...40...41...44...47...48...50...53...59 ...63...67...70...72...76...78...81...82...83...85...88...89...91...92...95...97...98

More information

认识植物(一)

认识植物(一) ...1...2...3...7...12...20...36...41...42...44...45...47...53...57...65...66...67...71...72...73 I ...74...75...77...78...79...79...80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More information

蟹的养殖技术(一)

蟹的养殖技术(一) ...1...2...4...8...10...14...17...19...21...25...27...29...37...39...49...52...54.....57...62 I ...64...65...66....68...70...76...78...80...82...83...87...90...97...98... 101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More information

药用植物种植技术(二)

药用植物种植技术(二) I...1...2...4...5...7...9...17...22...26...34...38...42...44...49...51...55...58...61...64...68...72...75...79...80...83 ...84...86...88...91...93...94...97... 100... 105... 109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More information

特种养殖实用技术(七)

特种养殖实用技术(七) ...1...8...9...14...17...20...21...24...26...27...31...34...35...43...46...49...51...53...56 I ...59...62...66...68...70...71...74...75...77...80...83...91...95...98... 100 II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More information

司法鉴定工作手册(十八)

司法鉴定工作手册(十八) I 8.................................... 23.....?.................. ................................. 2... 61 15......... II 8 23 ? 2

More information

外科疾病诊治(三)

外科疾病诊治(三) ...1...3...6...9...13...23...54...58...60...68...71...72...73...78...83...89...92...94...97... 104... 109...111 I ... 114... 117... 119... 122... 126... 128... 129... 132... 136... 141... 145... 147...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