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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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 [2018]G 号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文化长城 ") 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河南智游臻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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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国药准字 S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国药准字 S 华兰生物工程 ( 苏州 ) 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 S 南京华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 S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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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我们认为, 长荣股份上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73 号 ) 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市力群印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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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程序》的通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联系电话 : telephone: +86(010) (010)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目 录 审核报告 关于刘兴伟 新余市煜恒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对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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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标的资产 2014 年至 2017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 [2018] 号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湖南黄金 ) 管理层编制的 湖南黄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组标的资产

关于 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万盛股份公告编号 :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原股东 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管理层声明书范例

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948,100 4,193,431 83,952,488 朱正强 宋美玉 汇众投资各自持有的无锡创科源股份数占补偿方合计持有的无锡创科源股份数的比例分别为 :61.63% 25.29% 13.08% 假设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无锡创科源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为 1600 万

信永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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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16] 第 号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贵公司 ) 编制的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我们认为, 贵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 ) 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 2015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际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 201

目 录 一 审核报告 1 二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三 报告附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执业证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 ) 目录页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无保留意见报告参考格式

目 录 审核报告 公司关于深圳市集银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关于2009 年度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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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56 号方圆大厦 15 层 15/ F,Fangyuan Building,B56,Zhongguancunstreet, Haidian District,Beijing,China BEIJING TIANYUANQUAN CERTIFIED

关于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年度盈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4161 号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审核了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贵公司 ) 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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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广会专字 [2016]G 号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在审计了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茂园林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17) 京会兴专字第 号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审核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合众思壮公司 ) 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的说明 已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业绩承诺情况 五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

产方案中有关对价调整 业绩补偿及奖励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内容具体如下 : 1 利润承诺及补偿 (1) 交易一的利润承诺及补偿 1 交易一的利润承诺期为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补偿义务人即交易对方一承诺 : 在利润承诺期内, 会通科技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550 万元

关于沾益县益康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证业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减值测试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审核结论我们认为, 贵公司管理层

鉴证报告 ( 续 )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5) 第 1748 号 ( 第二页, 共三页 )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续 ) 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值测试报告专项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号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贵公司 ) 管理层编制 的 原格林期货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00% 股东权益价值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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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邮编 :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电话 : 传真 :027

特别提示及声明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深交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3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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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天衡专字 (2018)00276 号 我们接受委托, 审核了后附的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澜股份 ) 董事会出具的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海澜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7 年度 ) 目录页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6

3,500 万元 4,500 万元和 5,500 万元 虽有上述利润承诺, 但双方确认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乙方仅需对拟购买资 产所对应部分的承诺利润 ( 即承诺利润的 83.87%) 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 ( 二 ) 盈利承诺补偿期限 双方同意, 乙方对甲方实施盈利补偿的期间为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4 年度 ) 目录页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 ) 目录页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

审计报告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2.03 议案名称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广会专字 [2018]G 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审核了后附的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鹏飞 ) 管理层编 制的 关于收购博韩伟业 ( 北京 ) 科技有限公司商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值测试情

公司根据 2015 年 11 月 2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16 年 2 月 22 日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

( 二 ) 资产交割过户情况 2015 年 10 月 15 日, 标的公司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名称由 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 川开电气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并领取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P

审计报告

目 录 序号内容页码 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7 9

公司 13.76% 股权, 华创易盛将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易盛将持有公司 29.06% 的股份,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金豆芽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公司 6.39% 的股份, 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电话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签署日期 :2018 年 5 月 1

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 [2019]G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 1-2 附件 3-8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董事赵江滨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 3 董事会秘书陈加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公司部分高级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 除非文义载明, 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 江特电机 上市公司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本次股权收购本核查意见 江特电机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九龙汽车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江特电机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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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联系电话 : +86(010) telephone: +86(010)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目 录 序号内容页码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电话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止期间

币 23, 万元及人民币 25, 万元 比亚迪股份确认并承诺, 部品件公司在补偿期间内对应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实际利润数将不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预测利润数 2 若上述利润补偿期间部品件公司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小于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预测利润数, 则由比亚迪股

ABC股份有限公司

7 2


证券代码:00225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之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长江保荐 ) 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神州信息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本次发行

关于购买国广光荣100%股权的公告

xx有限公司

2013 年 7 月 4 日, 新奥股份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并于次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13 年 11 月 15 日,

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修订稿)

Transcription:

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 [2016]001347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2015 年度 ) 目录页次 一 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二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5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3-9

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实现 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大华核字 [2016]001347 号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上海莱士公司 ) 编制的 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5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 以下简称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 ) 一 管理层的责任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 ) 的有关规定, 编制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 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上海莱士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上海莱士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上海莱士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1

大华核字 [2016]001347 号审核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 询问 检查 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结论我们认为, 上海莱士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已经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 ) 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上海莱士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5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的差异情况 四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上海莱士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上海莱士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张燕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 田艳萍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购入资产 2015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09 号 ) 的有关规定,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 编制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 2015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 以下简称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 ) 本公司保证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 购买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 [2014]123 号文 关于核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核准, 公司共发行股份 93,652,444 股, 分别购买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科瑞天诚 ) 新疆华建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新疆华建 ) 傅建平 肖湘阳持有的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 ( 原名郑州邦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郑州莱士 )100% 的股权 郑州莱士所属行业与本公司一致, 为生物制药行业 ; 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包括血液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中药产品及食品的生产与销售 2014 年 1 月 26 日,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郑州莱士的股东变更, 并签发了新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现持有郑州莱士 100% 股权 2014 年 1 月 28 日, 本公司完成新增股份预登记工作, 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预登记 3

确认书, 确认公司增发股份预登记数量为 93,652,444 股 公司购买郑州莱士 100% 股权的购买日确定为 2014 年 1 月 28 日 根据双方签署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确认郑州莱士 100% 股权交易价格为 180,000.00 万元 2. 购买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89.77% 的股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 [2014]1373 号文 关于核 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 ( 有 限合伙 )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核准, 公司共 发行股份 143,610,322 股, 分别购买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 ( 有 限合伙 )( 以下简称 科瑞金鼎 ) 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 ( 以下简称 深圳莱士 ) 和谢燕玲持有的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同路生物 )89.77% 的股权 同路生物所属行业与本公司一致, 为生物制药行业 ; 经批准的经 营范围包括血液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同路生物的股 东变更, 并签发了新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现持有同路生物 89.77% 股权 2014 年 12 月 22 日, 本公司完成新增股份预登记工作, 并收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预登记确认 书, 确认公司增发股份预登记数量为 143,610,322 股 日 公司购买同路生物 89.77% 股权的购买日确定为 2014 年 12 月 22 根据双方签署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确认同路生物 89.77% 股权交易价格为 475,781.00 万元 4

二 购入资产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1. 郑州莱士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本公司购买郑州莱士 100% 的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以中通诚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3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通诚评 报字 [2013]105 号 资产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 本公司 与科瑞天诚 新疆华建 傅建平 肖湘阳签署了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 和 上海莱士血液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 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4 2015 2016 年度, 承诺利润数 为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评报字 [2013]105 号 资产评 估报告 中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财务报 表预测净利润 郑州莱士对应的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净利润盈利预测数为 :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合计 预测净利润数 10,485.48 13,423.24 17,125.21 41,033.93 郑州莱士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盈利预测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数与实际完成情况比较如下 : 盈利预测数实际实现数已实现 /( 未实现 ) 差异 2014 年度 10,485.48 15,703.93 5,218.45 2015 年度 13,423.24 11,679.24 (1,744.00) 截止 2015 年末累计数 23,908.72 27,383.17 3,474.45 注 : 上表中的实际实现数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 郑州莱士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实现数为人民币 11,679.24 万元, 与 2015 年度的盈利预测数相比, 低 1,744.00 万元 ; 截止 2015 年末, 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5

合并报表净利润数为人民币 27,383.17 万元, 高于盈利预测累计数, 截止 2015 年末的累计盈利预测数已实现 郑州莱士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实现数略低于预测数, 主 要是因为生产销售计划的改变, 将部分原计划在 2015 年度投浆和销售 的产品安排在 2014 年度实现了生产和销售 2. 同路生物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本公司购买同路生物 89.77% 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以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通评报字 [2014]329 号 资产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 本公司与科瑞金鼎 深圳莱士 谢燕玲签署了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 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承诺利润数为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评报字 [2014]329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中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预测净利润 同路生物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预测净利润数如下 ;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合计 预测净利润数 28,182.57 36,817.74 47,960.88 112,961.19 同路生物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预测数与实际完成情况比较如下 : 盈利预测数实际实现数已实现 /( 未实现 ) 差异 2014 年度 28,182.57 28,566.76 384.19 2015 年度 36,817.74 38,783.39 1,965.65 截止 2015 年末累计数 65,000.31 67,350.15 2,349.84 注 : 上表中的实际实现数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 6

同路生物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数为人民币 38,783.39 万元, 高于盈利预测数 ; 截止 2015 年末, 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67,350.15 万元, 高于盈利预测累计数, 截止 2015 年末的累计盈利预测数已实现 三 利润补偿方案及累积承诺利润实现情况 1. 郑州莱士利润补偿方案及累积承诺利润实现情况本公司收购郑州莱士 100% 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完成,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 和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承诺利润数为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评报字 [2013]105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中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财务报表预测净利润, 如下表所示 :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合计 承诺净利润数 10,485.48 13,423.24 17,125.21 41,033.93 交易双方一致确认,2014 年度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的会计年度结束时, 本公司聘请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郑州莱士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郑州莱士实际净利润数以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载郑州莱士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 交易双方一致确认, 在利润补偿期间, 如郑州莱士在利润承诺期间各年度末实际累积净利润数不足承诺累积净利润数的, 本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定向回购交易对方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的方 7

式实现, 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认购的公司股份 数 如 二 购入资产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中 所述, 截止 2015 年末, 郑州莱士在利润补偿期间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 已实现 2. 同路生物利润补偿方案及累积承诺利润实现情况本公司收购同路生物 89.77% 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完成,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 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承诺利润数为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评报字 [2014]329 号 资产评估报告 中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预测净利润, 如下表所示 :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合计 承诺净利润数 28,182.57 36,817.74 47,960.88 112,961.19 交易双方一致同意, 在利润补偿期间的各会计年度结束时, 本公司聘请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同路生物实际盈利情况出具 专项审核报告 同路生物实际净利润数以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专项审核报告 所载同路生物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 交易双方一致确认, 在利润补偿期间, 如同路生物在利润承诺期间各年度末实际累积净利润数不足承诺累积净利润数的, 本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向交易对方回购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的方 8

式实现, 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认购的公司股份 数 如 二 购入资产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所 述, 截止 2015 年末, 同路生物在利润补偿期间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已 实现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