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5 月 31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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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2016 年第 2 号 ) 基金管理人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七月

2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5 月 31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承担基金

3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等等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4 目 录 一 绪言...1 二 释义...1 三 基金管理人...6 四 基金托管人...17 五 相关服务机构...21 六 基金的募集...45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46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九 基金的投资...54 十 基金的财产...66 十一 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二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四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五 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六 风险揭示...79 十七 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1 十八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二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二十三 备查文件...116

5 一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其他有关规定及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基金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策略 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 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二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基金或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

6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华 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及对该托管协议其定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 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 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 决议 通知等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 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 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 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 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2

7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 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 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 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换 非 交易过户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代销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指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符合 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基金登记 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 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 份额注册登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 算 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3

8 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 构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记录其持有 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记录投资人通过该 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 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完毕,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 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 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工作日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 赎回或 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 的工作日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 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 段 业务规则 指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4

9 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内, 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 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 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 约定每期 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 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 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 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元 基金收益 指人民币元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 债券利息 买卖证 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 5

10 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 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 无法抗拒 无法避 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 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 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战争 骚乱 火灾 政府征用 没收 恐怖袭击 传染病传播 法律法规变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名称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3.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4. 法定代表人 : 李晓安 5. 成立时间 :2005 年 12 月 20 日 6. 注册资本 : 壹亿元 7.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周亚红 9.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6

1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4%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20% 10. 客户服务电话 : ( 免长途费 ) 11 管理基金情况: 目前管理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稳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量化进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乐享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保本 1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二 ) 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李晓安 : 董事长 男, 清华大学 EMBA 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 历任天水市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 党委书记, 天水市财政局副局长 局长 党组书记 田洪宝, 董事 男, 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 曾就职临沂电业局, 任用电所副主任 副局长 党委委员 ; 潍坊电业局, 任副局长 ; 山东潍坊发电厂, 任工会 7

12 主席 党委委员 副厂长 ; 北京第二热电厂, 任厂长 党委委员 ; 华电 ( 北京 ) 热电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 党委委员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任计划发展部副主任 规划发展部副主任, 期间兼任浙江华电三门发电厂筹建处主任 ; 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 总经理 党组副书记 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 党组成员, 兼任陕西华电安康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俊芳 : 董事 男, 硕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级高级政工师 现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董事 ; 曾就职于山东省广饶县第六中学 济南钢铁总厂职工大学 济南钢铁总厂 ; 历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党办 公司办主任, 工会主席, 副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董事 韩鹏 : 董事 男, 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就职于甘肃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兰州信托上海武昌路营业部 闽发证券公司, 历任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兼投资总监 徐国兴 : 董事 男, 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招商银行兰州分行 甘肃省国税局 中国化工集团, 历任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投资部总经理 投资副总监 刘晖 : 董事 男, 大专学历, 经济师 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党组成员 ; 曾就职于黑龙江省火电第二工程公司, 历任团委干事 团委副书记 宣传副部长 办公室副主任 党总支书记 ;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任金融产业部经理 ; 黑龙江龙电典当公司, 任总经理 ;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任副总经理 总经理 梁永强 : 董事 男, 经济学博士 现任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基金经理, 曾就职于华龙证券有限公司, 历任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公司副总经理 曲飞 : 独立董事 男, 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 现任北京亿路特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亿阳汇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南京长江第三大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裁 ; 曾就职于江苏盐城悦达集团 亿阳集团经贸公司 ; 亿阳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任副总裁 总裁 ;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任董事 副总裁 8

13 马光远 : 独立董事 男, 经济学博士 现任北京中视旭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高级战略顾问, 中央电视台财经评论员 曾就职于浙江省嘉兴市乡镇企业局 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心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戚向东 : 独立董事 男, 本科学历, 研究员 高级会计师 现已退休, 曾就职于河北省宣化钢铁公司, 任管理干部 ; 河北省冶金工业厅, 任经济研究室主任 ; 冶金工业部经济调节司, 任副司长 ; 国家冶金局体改法规司, 任副司长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任常务副秘书长 ; 冶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任党委书记 2. 监事会成员苏金奎 : 监事 男, 本科学历, 会计师 现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 曾就职于金昌市农业银行 化工部化工机械研究院 上海恒科科技有限公司 ; 历任华龙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职员 计划财务部会计 副总经理 总经理 李亦军 : 监事 女, 会计专业硕士 高级会计师 现任中国华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机构与风险管理部部门经理 ; 曾就职于北京北奥有限公司 中进会计师事务所 ( 后并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中瑞华恒会计师事务所; 历任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门经理, 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部门经理 徐亮天 : 监事 男, 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 现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 历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物价科科员 成本科科员 科长 财务处副处长等职务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梁永强 : 董事 总经理 男, 经济学博士 2004 年 7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 公司成立后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曾就职于华龙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 担任研究员 高级研究员 周亚红 : 督察长 女, 经济学博士 2011 年 7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系副教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TA 主管 产品设计师 渠道主管 市场部副总经理,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筹 ) 总 9

14 经理助理等职务 陆涛 : 副总经理 男,2006 年 5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运营保障部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总监 曾任裕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统管理员,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系统管理员 刘宏 : 副总经理 男, 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2002 年 7 月至 2007 年 2 月, 就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任项目经理 ;2007 年 2 月至 2008 年 3 月, 就职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担任高级分析员 ;2008 年 4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华商产业升级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现任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公司副总经理 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4. 基金经理刘宏先生 : 管理学硕士, 中国籍,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2002 年 7 月至 2007 年 2 月, 就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任项目经理 ;2007 年 2 月至 2008 年 3 月, 就职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担任高级分析员 ;2008 年 4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5 月, 担任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1 年 5 月 31 日至今, 担任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 年 4 月 24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0 日, 担任华商产业升级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2 月 1 日至今, 担任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3 月 18 日起至今, 担任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刘萌萌先生, 工学博士, 中国籍,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11 年 7 月, 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行业研究员 2015 年 7 月 21 日至 2016 年 4 月 11 日担任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16 年 4 月 12 日起担任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 10

15 梁永强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 刘宏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华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梁伟泓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保本 1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蔡建军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 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吴鹏飞 : 华商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红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华商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张杨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交易部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 三 ) 基金管理人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 决策, 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 11

16 6. 除依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 8.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 9.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 10.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及时 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 11.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 12. 编制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 13. 严格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 14.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 15.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 16. 依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7.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19.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21.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 22. 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 23.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 12

17 24.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25.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 26.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 27.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 四 )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基金法 的行为,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 基金法 行为的发生 ;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 基金法 的行为, 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其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有关规定, 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 强化职业操守, 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行业规范,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 干扰 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 直接或间接进行其它股票投资 ; (9) 协助 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 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13

18 (11) 贬损同行, 以提高自己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 误导 欺诈成分 ;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4) 有悖社会公德, 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5) 其它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 (1) 承销证券 ;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向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 (7) 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8)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有关规定, 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 五 )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着敬业 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协助 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 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 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 六 )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 14

19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 : 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 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 执行 监督 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 :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 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 : 公司各机构 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 :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 :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1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 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 经营理念 控制文化 公司治理结构 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 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 讨论 检讨内控制度, 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 积极执行, 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 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 ; 通过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 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 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 岗位和业务环节 3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 对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 ; 同时, 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 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 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4 建立决策科学 运营规范 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 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 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 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 建立科学的聘用 培训 轮岗 考评 晋升 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 严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 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 诚实 公正 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2) 风险评估 15

20 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 范围包括所有可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 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 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3) 组织体系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 1 第一层次风险控制在董事会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 对公司规章制度 经营管理 基金运作 固有资金投资等方面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全面的分析检查, 对各种风险预测报告进行审议, 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设督察长 督察长作为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授权进行工作 2 第二层次风险控制第二层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经营层层面的风险控制, 具体为在风险管理小组 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层次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风险管理小组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的研究 分析 评估, 全面 及时 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并制定基金资产的投资策略, 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 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的目的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 对各岗位 各部门 各机构 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3 第三层次风险控制第三层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 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 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 制度体系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 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1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 业务控制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监察稽核制度等 16

21 2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 纪律程序 3 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销售管理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5) 信息与沟通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 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 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2.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本公司确知建立 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 准确 ;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 一 ) 基本情况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 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法定代表人 : 王洪章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组织形式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 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存续期间 : 持续经营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 : 田 青 联系电话 :(010)

22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 是一家国内领先 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 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 2015 年末, 本集团资产总额 万亿元, 较上年增长 9.59%;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万亿元, 增长 10.67%; 客户存款总额 万亿元, 增长 5.96% 净利润 2,289 亿元, 增长 0.28%; 营业收入 6,052 亿元, 增长 6.09%, 其中, 利息净收入增长 4.6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 4.62% 平均资产回报率 1.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7%, 成本收入比 26.98%, 资本充足率 15.39%, 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 营业网点 三综合 建设取得新进展, 综合性网点数量达 1.45 万个, 综合营销团队 2.15 万个, 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8% 启动深圳等 8 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 智慧网点 旗舰型 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 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 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5.58%, 较上年提升 7.55 个百分点 ; 同时推广账号支付 手机支付 跨行付 龙卡云支付 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 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 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8,074 万张, 消费交易额 2.22 万亿元, 多项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 金融资产 1,000 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 23.08%, 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增长 32.94%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5,316 亿元, 承销额市场领先 资产托管业务规模 7.17 万亿元, 增长 67.36%;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 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 继伦敦之后, 再获任瑞士 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 ; 上海自贸区 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 年, 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 122 项, 并独家荣获美国 环球金融 杂志 中国最佳银行 香港 财资 杂志 中国最佳银行 及香港 企业财资 杂志 中国最佳银行 等大奖 本集团在英国 银行家 杂志 2015 年 世界银行品牌 1000 强 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 ; 在美国 福布斯 杂志 2015 年度全球企业 2000 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 下设综合处 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 18

23 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 养老金托管处 清算处 核算处 跨境托管运营处 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 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 共有员工 220 余人 自 2007 年起, 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赵观甫, 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 总行信贷部 总行信贷二部 行长办公室工作, 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 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 个人银行业务部 行长办公室, 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 信贷部 信贷管理部 信贷经营部 公司业务部, 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 三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 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 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保险资金 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至 2016 年一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84 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19

24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 一 ) 内部控制目标作为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 严格监察,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二 )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 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 三 )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 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 建立了管理制度 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 审核 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 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 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 ; 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防止泄密 ; 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 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 独立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 一 ) 监督方法依照 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 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基金监督子系统, 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 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 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 二 ) 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 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20

25 行监控, 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 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 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 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 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 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报送中国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 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 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一 )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名称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法定代表人 : 李晓安直销中心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 传真 : 网址 : 2. 代销机构 :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法定代表人 : 王洪章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21

26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联系人 : 洪渊传真 :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法定代表人 : 蒋超良联系人 : 滕涛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法定代表人 : 田国立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宁敏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法定代表人 : 牛锡明电话 : 联系人 : 曹榕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 :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2

27 办公地址 :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 : 李建红联系人 : 邓炯鹏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法定代表人 : 洪崎电话 :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95568 网址 :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法定代表人 : 常振明联系人 : 郭伟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首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法定代表人 : 闫冰竹联系人 : 谢小华电话 : 传真 :

2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法定代表人 : 孙建一联系人 : 张莉客户服务热线 : 网址 :bank.pingan.com (11)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 号办公地址 : 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 339 号商行科技大厦 7 楼法定代表人 : 农惠臣电话 : 联系人 : 何佳客服电话 :96518 网址 :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法定代表人 : 吉晓辉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 (1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 : 吴建传真 : 服务热线 :95577 网址 : (1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29 注册地址 : 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办公地址 : 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法定代表人 : 林复联系人 : 刘晔服务热线 : 网址 : (15)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法定代表人 : 邢增福客服电话 : 浙江省内 96699, 上海地区 网址 : (16)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 128 号法定代表人 : 金子军电话 : 联系人 : 邵利兵客服电话 : (0571)96527 网址 : (1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办公地址 : 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法定代表人 : 张达洋联系人 : 毛真海客服电话 :95527 网址 : (18)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办公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法定代表人 : 李晓安 25

3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李昕田客服热线 : 网址 : (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劵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劵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法定代表人 : 何如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周杨客服热线 :95536 网址 : (2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法定代表人 : 吴承根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胡岩客服热线 : 网址 : (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法定代表人 : 薛峰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刘晨 李芳芳 26

31 客服电话 : 网址 : (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法定代表人 : 杨德红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芮敏祺 朱雅崴客服电话 : 网址 : (2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法定代表人 : 李梅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曹晔客服电话 :95523 或 网址 : (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法定代表人 : 王开国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金芸 李笑鸣客服电话 : 网址 : (2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32 注册地址 :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办公地址 : 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法定代表人 : 侯巍客服电话 : ,95573 网址 : (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法定代表人 : 陈有安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邓颜客服电话 : 网址 : (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法定代表人 : 王常青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 联系人 : 权唐客服电话 : 网址 : (28)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A 座 21 层 (266061) 办公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A 座 21 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 : 杨宝林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吴忠超客服电话 :

33 网址 (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顾凌网址 : (3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 :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 沈继宁联系人 : 章力彬联系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95336, 网址 : (3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法定代表人 : 林义相电话 :(010) 传真 :(010) 联系人 : 李景平客服电话 : 天相投顾网址 : 天相基金网网址 : (3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34 注册地址 : 广东广州天河北路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 房 ) 办公地址 : 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楼法定代表人 : 孙树明联系人 : 黄岚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营业网点网址 : (33)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层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层法定代表人 : 谢永林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石静武客服电话 : 网址 :stock.pingan.com (3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法定代表人 : 王连志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 联系人 : 陈剑虹联系电话 : 网址 : (3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层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层法定代表人 : 宫少林电话 :

35 传真 : 联系人 : 林生迎客服电话 : 网址 : (3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9 层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1 层 -29 层法定代表人 : 潘鑫军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吴宇客服电话 :95503 网址 : (3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 新市区 )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 新市区 )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 邮编 :830002) 法定代表人 : 李季电话 : 联系人 : 唐岚客服电话 : 网址 : (3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法定代表人 : 张志刚联系人 : 唐静联系电话 : 传真 :

36 客服电话 :95321 公司网址 : (3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楼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 朱科敏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王一彦客服电话 :95531; 网址 : (4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层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18 楼法定代表人 : 黄金琳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郭相兴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网址 : (4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法定代表人 : 王少华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黄静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42) 中信证券 ( 浙江 ) 有限责任公司 32

37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法定代表人 : 沈强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李珊客服热线 : 网址 : (4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厦办公地址 : 无锡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 : 雷建辉电话 : 联系人 : 沈刚客服电话 :95570 网址 : (44)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法定代表人 : 陈林联系人 : 刘闻川电话 :(021) 传真 :(021) 服务热线 : 网址 : (4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办公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电话 : 联系人 : 庞晓芸服务热线 :

38 网址 : (4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办公地址 :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 杨泽柱客户服务热线 :95579 或 联系人 : 奚博宇电话 : 传真 : 网址 : (4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层法定代表人 : 余政联系人 : 赵明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 公司网址 : (4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办公地址 : 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法定代表人 : 凤良志客服电话 : 全国 : 安徽地区:96888 网址 : (49)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办公地址 :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法定代表人 : 张运勇联系人 : 乔芳 34

39 电话 : 传真 : 服务热线 : 网址 : (5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法定代表人 : 李玮联系人 : 吴阳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 (51)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 11 层 (100031) 法定代表人 : 孔佑杰联系人 : 陈文彬客服电话 : 网址 : (52)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 三十一层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 三十一层法定代表人 : 吴骏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刘晓章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53)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

40 注册地址 : 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 ( 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 办公地址 : 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 ( 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马跃进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 网址 : (5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办公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法定代表人 : 孙名扬联系人 : 周俊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 网址 : (55)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层办公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层法定代表人 : 王勇客服电话 : 公司网址 : (5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办公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法定代表人 : 菅明军联系人 : 程月艳 范春艳客服电话 :95377 网址 : (5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

41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楼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楼 法定代表人 : 邱三发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梁微客服电话 :95396 网址 : (58)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 14 号办公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 14 号法定代表人 : 徐刚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丁宁客服电话 : 网址 : (59)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 : 薛峰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童彩平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及 (6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42 注册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办公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法定代表人 : 冉云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刘婧漪 贾鹏客服电话 :95310 网址 : (6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 B01(b) 单 元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法定代表人 : 俞洋电话 : 联系人 : 王逍客服电话 : , 网址 : (6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高翔路 526 弄 2 幢 220 室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法定代表人 : 张跃伟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单丙烨客服电话 : 网址 : (6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室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 法兰桥创意园 )26 号楼 2 楼 38

43 法定代表人 : 杨文斌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张茹客服电话 : 网址 : (64)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 楼法定代表人 : 陈柏青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韩爱彬客服电话 : 网址 : (6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办公地址 : 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法定代表人 : 张雅锋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牛孟宇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6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法定代表人 : 李工电话 :

44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96518( 安徽省内 ) ( 全国 ) 网址 : (6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办公地址 : 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法定代表人 : 杨树财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68)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21 层及第 04 层 单元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层至 21 层法定代表人 : 高涛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刘毅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6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层办公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层法定代表人 : 雷杰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70) 诺亚正行 ( 上海 )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 杨树浦路 340 号 )C 栋 2 楼法定代表人 : 汪静波 40

45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徐诚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71)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法定代表人 : 姜新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72)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法定代表人 : 闫振杰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马林客服电话 : 网址 : (7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法定代表人 : 其实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黄妮娟客服电话 : 网址 : (74) 众升财富 ( 北京 )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1

46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3201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 : 李招弟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付少帅客服电话 : 网址 : (7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法定代表人 : 凌顺平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吴强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7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办公地址 :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 范力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方晓丹客服电话 : 网址 : (7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层 42

47 法定代表人 : 魏庆华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汤漫川客服电话 : 网址 : (78)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 北京 )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 : 沈伟桦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王巨明客服电话 : 网址 : (79) 一路财富 ( 北京 )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室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 : 吴雪秀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段京璐客服电话 : 网址 : (80)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 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A303 法人代表 : 王岩联系人 : 胡明会 43

48 电话 : 传真 : 网址 : 客服电话 : (81)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法人代表 : 梁蓉联系人 : 张旭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 网址 : (82) 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8 层 8995 房间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69 号一层法定代表人 : 穆宏轩电话 : 联系人 : 房珊珊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fangshanshan126@126.com ( 二 ) 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法定代表人 : 李晓安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马砚峰网址 : 44

49 ( 三 )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名称 :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注册地 : 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办公地 : 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负责人 : 王丽电话 : 传真 : 经办律师 : 徐建军 刘露 ( 四 )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法人代表 : 杨绍信电话 :(021) 传真 :(021) 经办注册会计师 : 单峰 周祎联系人 : 周祎 六 基金的募集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1]440 号文核准募集, 经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基金部函 [2011]245 号文确认, 自 2011 年 4 月 26 日至 2011 年 5 月 27 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 截止至 2011 年 5 月 27 日, 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11,582 户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人民币计算, 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 1,277,802, 份基金份额, 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124, 份基金份额, 两项合计共 1,277,926, 份基金份额 其中,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未持有该基金基金份额 45

50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 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基金于 2011 年 5 月 31 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 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 人, 或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一 ) 申购与赎回场所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 并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 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 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 二 ) 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6

51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基金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2. 初次接受申购的时间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 具体的申购开始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于开放申购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 初次接受赎回的时间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 具体的赎回开始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于开放赎回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 三 ) 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 即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2. 金额申购 份额赎回 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赎回以份额申请 ; 3. 赎回遵循 先进先出 原则, 即按照投资人认购 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 4.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四 ) 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否则所提交的申购 赎回申请无效 2. 申购和赎回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47

52 回申请日 (T 日 ),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 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的方式和时间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确认后, 正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 ( 包括该日 ) 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提前公告 ( 五 ) 申购和赎回的费率 1. 申购费率申购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投资人缴纳申购费用时, 按单次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费率如下 : 申购金额区间 申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1.5% 50 万元 ( 含 ) 以上 200 万元以下 1.2% 200 万元 ( 含 ) 以上 500 万元以下 0.8% 500 万元 ( 含 ) 以上 1000 元 / 笔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 可用于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2. 赎回费率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 应交纳赎回费 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 扣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 赎回费的其他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 具体费率如下 : 48

53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1 年以内 0.5% 1 年 ( 含 ) 以上 2 年以内 0.25% 2 年 ( 含 ) 以上 0% 3.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 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中列示 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 3 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 六 )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 余额的处理方式 (1) 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 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超过 1,000 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 已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有认购基金记录的基金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 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超过 1,000 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 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超过 1,000 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 (2)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500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但某笔赎回导致在一个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500 份时, 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 ; (3)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 500 份 ; (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 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 调整首次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 调整前的 3 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 (5) 申购份额 余额的处理方式 :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6)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并扣除相应的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49

54 担 2. 申购份额的计算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其中 :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例 : 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元, 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 净申购金额 =10,000/(1+1.5%)=9, 元申购费用 =10,000-9,852.22= 元申购份额 =9,852.22/1.0500=9, 份即 : 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 其对应费率为 1.5%,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元, 则其可得到 9, 份基金份额 3. 赎回金额的计算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 其中 : 赎回总额 = 赎回份数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 赎回总额 赎回费率赎回金额 = 赎回总额 - 赎回费用例 : 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为一年三个月, 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2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元,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 赎回总额 =10, =10,500 元赎回费用 =10, %=26.25 元赎回金额 =10, =10, 元即 :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份额,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元,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 元 4.T 日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 T 日基金资产净值 / T 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55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精确到 元, 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七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1. 在如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 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 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2.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 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51

56 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 八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 巨额赎回的认定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 全额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 暂停赎回 : 连续 2 日以上 ( 含本数 ) 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52

57 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 九 )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 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 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 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十 ) 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 十一 ) 基金的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 十二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 53

58 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 十三 )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 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 ;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 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 十四 ) 基金的冻结与解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关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 被冻结基金份额所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或法院判决 裁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时,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应拒绝该部分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 转出申请 非交易过户以及基金的转托管 九 基金的投资 ( 一 ) 投资目标在有效管理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超过基准的投资回报及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二 )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 ( 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54

59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股票 ( 包含创业板股票 )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 95%, 其中符合本基金定义的价值型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类资产的 80%; 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 35%; 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三 ) 投资理念本基金将在充分把握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国家经济发展政策的基础上, 结合公司基本面研究, 以长期发展的眼光捕捉中长线投资机会, 实践价值投资理念 ( 四 ) 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究, 精选价值相对被低估 成长性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的优势企业 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 从国计民生的长期发展角度, 重点布局具有长期发展前景的产业和行业以及经济区域, 并根据市场节奏动态优化配置资产组合 1. 大类资产的配置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 金融货币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 行业运行景气状况及政策分析的基础上, 重点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对股市的影响, 作为股票 债券大类资产配置的主要依据 此外, 基金经理也将根据股市运行周期的演变规律, 灵活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为投资者规避市场非理性情绪造成的系统性风险,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 股票投资组合构建本基金在借鉴经典的价值投资理论的基础上, 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 将抽象的 价值 概念具体定义为 长期, 稳定, 成长, 估值优势 具体而言, 我们认为有价值的上市公司具有长期稳定的发展前景, 业绩受经济波动影响相对较小, 公司具有的核心竞争优势使公司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并且公司的股票价格具有相对估值优势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符合上述定义的价值型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类资产的 80% 本基金股票投资具体包括两个层次 : 研究员深入调研挖掘的股票投资备选库构建 ; 基金经理从国计民生的长期发展角度, 分析产业及行业的长期发展前景, 55

60 在股票备选库建立的基础之上构建投资组合 (1) 股票库管理本基金的股票库构建先由量化模型根据财务指标筛选出具有长期财务稳健 业绩增长稳定特征的股票 ; 然后由行业研究员在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基础之上, 综合运用多种估值方法, 从中筛选具有长期稳定发展潜力 价值被低估的个股 1) 定量筛选定量初选考察的主要指标有 : 1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 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 2 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 资产负债率 应收帐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固定资产周转率 3 增长稳定性指标 : 近三年平均净资产增长率 / 近三年净资产增长率的标准差 4 现金流指标 : 净利润现金含量 2) 定性价值评估定性分析 1 公司所处外部环境对长期发展前景的影响主要从宏观经济周期 人口结构 社会生产能力等长期发展角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面临的发展机遇, 同时关注政府的经济结构调整及产业升级等产业政策可能给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 分析行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时不仅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特征 行业景气度和行业集中度因素, 也要关注公司主要业务所处的经济区域及产业配套设施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影响 2 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本基金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考察主要分析公司是否在经营许可 规模 资源 技术 品牌 创新能力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 并重点关注公司的中长期持续增长能力或阶段性高速增长的能力,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的主营产品或服务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在产品或服务提供方面是否具有成本优势, 是否拥有出色的销售机制 体系及团队, 是否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足够的研发投入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等 3 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治理结构本基金关注公司是否具有诚信 优秀的公司管理层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56

61 诚信 优秀的公司管理层能率领公司不断制定和调整发展战略, 把握住正确的发展方向, 以保证企业资源的最佳配置和自身优势的充分发挥 ; 同时良好的治理结构能促使公司管理层诚信尽职 融洽稳定 重视股东利益并使得管理水平能充分适应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 本基金关注有良好管理能力的公司, 同时也关注和历史表现相比, 各方面情况正在得到改善的上市公司 4 估值分析对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筛选出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前的估值分析, 主要分析方法包括对市场中同类企业的估值水平进行横向比较和对拟投资上市公司的历史业绩和发展趋势进行纵向比较两种方法 本基金将综合使用现金流折现模 (DCF) 市盈率(P/E) 市净率(P/B) 市销率(P/S) 以及利润 / 营运现金流等估值指标 (2) 行业分析与组合配置优化本基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优化组合的行业配置 : 1 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 从国计民生的长期发展角度, 综合分析在国家的经济发展政策主导下, 我国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时期中具有长期发展前景的产业和行业及经济区域, 对成长性明确 发展潜力大 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小的行业和经济区域进行重点配置 2 比较各行业相对于全市场估值水平的折溢价程度 以及该折溢价程度与历史平均折溢价程度的偏离, 同时结合对该行业的周期性分析 基本面研究 可能的政策影响 市场认同度等因素, 综合判断该行业估值标准的合理性 3 分析行业所在产业链中利益分配情况 上下游的议价能力以及行业景气度的波动规律, 判断行业的景气程度并对行业未来的景气度作出合理预测, 并动态适度调整基金权益资产组合的行业配置比例 3. 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以降低组合总体波动性从而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目的, 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 ; 通过对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深入研究和分析, 把握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取向, 对未来利率变动趋势和债券市场投资环境做出科学 合理判断 ; 主要关注指标包括国民生产总值 固定资产投资 物价指数 货币供应量 信贷投放和汇率变动等宏观经济指标 57

62 本基金债券投资采用主动性投资策略, 主要包括久期管理 期限结构配置 个券信用风险管理等策略, 通过持有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可转债 ( 含分离债 ) 短期融资券 回购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 确定和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 流动性较高的债券组合, 在获取较高的利息收入的同时兼顾资本利得 具体策略如下 : (1) 久期管理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 债券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 有效地控制整体债券资产利率风险 (2) 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 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 包括采用集中策略 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 在长期 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 从不同期限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得收益 (3) 个券信用风险管理是指本基金将依靠公司的行业与企业研究力量, 根据发债主体的各方面经营状况进行评估, 确定发行人信用状况, 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4. 其他投资品种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进行权证投资 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 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 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面综合定价, 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 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 流动性因素 利率因素 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 五 )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75%+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25%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投资比例为 60-95%, 因此在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投资部分权重为 75%, 其余为债券投资部分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市场中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为投资者谋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回报, 沪深 300 指数由中国 A 股各行业上市公司中最具流动性的 300 家公司编制而成, 能够全面反映市场的波动, 是市场中风险收益特征较好的指数之一, 因此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同时, 选取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 58

63 券投资部分的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指数, 本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并及时公告 ( 六 )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 七 )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 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 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 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5)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6)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股票 ( 包含创业板股票 )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 95%, 其中符合本基金定义的价值型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类资产的 80%; 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 35%; 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 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7)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 指同一信用级别 )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59

64 证券,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 (12)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 (13)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 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 禁止行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向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 (6)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 (7) 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60

65 (8)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9)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 再受相关限制 ( 八 )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 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 ; 2.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 3.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 4.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 雇员 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 九 ) 基金的融资 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融券 ( 十 )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按照 基金法 信息披露办法 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中关于 投资组合报告的要求披露基金的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 3,917,814, 元, 份额净值为 元, 累计份额净值为 元 其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 序号 项目 金额 ( 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3,400,869, 其中 : 股票 3,400,869, 基金投资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 : 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贵金属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39,222, 其他资产 23,015, 合计 3,963,107,

66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 林 牧 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533,474,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32,660, G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82,52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18,474,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238,44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62,20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 728,822, S 综合 4,267, 合计 3,400,869,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序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 ( 股 ) 公允价值 ( 元 ) 产净值比号例 (%) 众信旅游 7,811, ,200, 万达院线 4,186, ,341, 宋城演艺 8,434, ,789, 乐普医疗 6,210, ,356, 保千里 14,067, ,487, 宜华健康 7,637, ,624, 利亚德 7,380, ,132, 中科曙光 2,199, ,066,

67 华录百纳 5,430, ,128, 巴士在线 3,391, ,63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63

68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 元 ) 1 存出保证金 477, 应收证券清算款 4,980,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9, 应收申购款 17,427,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015,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 明 万达院线 336,341, 因重大事项停牌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十一 ) 基金净值表现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64

69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 1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基金成立日 2011/12/ % 0.82% % 1.00% 0.38% -0.18% 2012/01/ /12/ % 1.14% 6.88% 0.96% -3.48% 0.18% 2013/01/ /12/ % 1.43% -4.73% 1.04% 38.56% 0.39% 2014/01/ /12/ % 1.35% 38.62% 0.91% 0.88% 0.44% 2015/01/ /12/ % 2.51% 7.23% 1.86% 85.54% 0.65% 2016/01/ /03/ % 3.46% -9.89% 1.82% -9.92% 1.64%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1 年 5 月 31 日 2 根据 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 ( 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股票 ( 包含创业板股票 )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 其中符合本基金定义的价值型 65

70 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类资产的 80%; 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35%; 权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 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 基金的财产 ( 一 ) 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 二 )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 三 ) 基金财产的账户本基金财产以基金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 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证券交易清算资金的结算备付金账户, 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 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 四 ) 基金财产的处分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固有财产, 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 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 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 基金财产的债权 不得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 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 不得相互抵销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 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 扣押和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 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66

71 除依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 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十一 基金资产的估值 ( 一 ) 估值日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 二 ) 估值方法 1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 ( 包括股票 权证等 ),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 收盘价 ) 估值 ; 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 收盘价 ) 估值 ;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2)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 (3)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 (4)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2 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 送股 转增股 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67

72 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 收盘价 ) 估值 ; 该日无交易的, 以最近一日的市价 ( 收盘价 ) 估值 ; (2)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债券和权证,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3)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 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 收盘价 ) 估值 ;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 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 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即使存在上述情况, 基金管理人若采用上述 1-4 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了估值, 仍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6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 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应立即通知对方, 共同查明原因, 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 三 ) 估值对象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权证 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 应收款项 其它投资等资产 ( 四 ) 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68

73 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 元, 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月末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 五 ) 估值错误的处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 ( 含第 3 位 ) 发生差错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 1. 差错类型本基金运作过程中, 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或注册登记机构 或代销机构 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 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 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当事人 ( 受损方 ) 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差错处理原则 给予赔偿, 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 资料申报差错 数据传输差错 数据计算差错 系统故障差错 下达指令差错等 ; 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 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 则属不可抗力, 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 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 差错处理原则 (1) 差错已发生, 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 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 及时进行更正, 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 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由差错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 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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