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二级资本债券 申购区间与申购提示性说明 重要提示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二级资本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 经 山东银监局关于莱商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 ( 鲁银监准 [2016]249 号 ) 和 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银市场许准予字 [2016 ] 第 142 号 ) 批准发行 本期债券采用承销团成员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销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中信证券 ) 为本期债券的簿记管理人 本 申购区间与申购提示性说明 仅对发行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 不构成本期债券发行的投资建议 投资者欲了解发行人及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请详细阅读登载于中国债券信息网 (http://www.chinabond.com.cn) 的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 本期债券主要条款 1. 本期债券名称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二级资本债券 2.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本期债券期限品种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在第 5 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4.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 5. 赎回权 1
本期债券设定一次发行人选择提前赎回的权利 在行使赎回权后发行人的资本水平仍满足银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的情况下, 经银监会事先批准, 发行人可以选择在本期债券设置提前赎回权的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 按面值一次性部分或全部赎回本期债券 发行人须在得到银监会批准并满足下述条件的前提下行使赎回权 :(1) 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工具, 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 ; 或 (2) 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银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在满足赎回条件的前提下, 发行人若选择行使赎回权, 将至少提前 1 个月发出债券赎回公告, 通知债券持有人有关赎回执行日 赎回金额 赎回程序 付款方法 付款时间等具体安排, 同时披露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监管机构同意本次赎回的监管意见函 6. 次级条款本期债券本金的清偿顺序和利息支付顺序均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股权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 ; 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 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除非发行人结业 倒闭或清算, 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加速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7. 减计条款当触发事件发生时, 发行人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触发事件发生日次日起不可撤销的对本期债券以及已发行的本金减记型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 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当债券本金被减记后, 债券即被永久性注销, 并在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 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2) 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发生日指银监会或相关部门认为触发事件已经发生, 并且向发行人发出通知, 同时发布公告的日期 2
触发事件发生日后两个工作日内, 发行人将就触发事件的具体情况 本期债券将被减记的金额 减记金额的计算方式 减记的执行日以及减记执行程序予以公告, 并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 8. 债券面值本期债券的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即每一记账单位对应的债券本金为人民币 100 元 9.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平价发行, 发行价格为 100 元 / 百元面值 10.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11.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本期债券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 通过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簿记场所设在簿记管理人办公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簿记室 13. 发行期限从 2016 年 9 月 27 日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 14. 发行首日 / 簿记建档日 2016 年 9 月 27 日 15. 起息日 2016 年 9 月 29 日 16. 缴款日 2016 年 9 月 29 日 17.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9 月 29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止 18. 兑付日 3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9 月 29 日 ( 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本金不另计息 ) 19.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9 月 29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应付利息不另计息 ) 20.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即到期日 21.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于付息日付息一次, 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 本期债券的付息和兑付将通过托管人办理 22. 付息兑付办法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 每次付息日前 2 个工作日, 最后一次付息暨兑付日前 5 个工作日, 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 付息公告 或 兑付公告 本期债券的付息和兑付, 按照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 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代理完成 23. 发行范围及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24. 最小认购金额本期债券最小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且必须是人民币 100 万元的整数倍 25. 债券形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一托管 26. 交易流通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将按照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流通 27. 债券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 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评级展望为负面 28. 清偿顺序 4
本期债券本金的清偿顺序和利息支付顺序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股权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之前 ; 本期债券与发行人已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处于同一清偿顺序, 与未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期债券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除非发行人结业 倒闭或清算, 投资者不得要求发行人加速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本期债券的派息将遵守监管当局现时有效的监管规定 29. 债券承销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成员发行 30. 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31.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批准用于充实发行人二级资本 二 申购区间 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的申购区间为 4.2%-5.2%, 承销团成员的全部申购须位于上述区间内 ( 含上下限 ) 三 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7 日 09:00-11:00 承销团成员须在上述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二级资本债券申购要约 ( 以下简称 申购要约, 见附件 ) 及有效填写及签署的 承销团成员基本信息表 传真至中信证券处 联系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庆之 廖乔蔚咨询电话 :010-60837381 传真号码 :010-60837779 四 申购方式 5
1. 承销团成员按本 申购区间与申购提示性说明 的具体要求, 正确填写 申购要约, 并在本 申购区间与申购提示性说明 要求的时间内, 将加盖公章的 申购要约 传真至中信证券处 ( 传真号码 :010-60837779); 2. 承销团成员应根据自己的判断, 在本说明前述规定的申购区间内自行确定其申购利率, 申购利率变动幅度为 0.01%; 3. 每个承销团成员在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数量下限为人民币 500 万元 ( 含 500 万元 ), 超出 500 万元部分必须是人民币 100 万元的整数倍 ; 4. 请承销团成员务必注意 : 每笔申购金额对应一个单一申购利率, 且不累计计算 ; 5. 每一承销团成员在申购期间内可以且仅可以提出一份申购要约 ; 6. 申购要约一经到达中信证券处, 即不得修改或撤回 ; 7. 具体申购格式请见附件一的 申购要约 年利率 五 确定发行利率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最终的簿记建档情况, 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 六 债券配售与缴款票面年利率确定后, 中信证券将以传真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二级资本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 ( 以下简称 缴款通知书 ) 的方式书面通知各承销团成员的获配债券金额 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 缴款时间 划款账户等信息, 各承销团成员应按照 缴款通知书 的要求, 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 12 点之前足额将认购款项划付至中信证券指定账户 七 违约申购的处理获得配售的有效订单的承销团成员如果未能在本 申购区间与申购提示性说明 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的银行账户足额缴纳债券认购款项, 将被视为违约申购 中信证券有权自行处置与该违约承销团成员未缴纳的认购款项相对应的债券, 并 6
有权依据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二级资本债券承销团协议 等法律文件, 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承销团成员的法律责任 承销团成员和其他投资者应就其认购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 其他有关专业人士, 并对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法 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7
附件一 :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二级资本债券 申购要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单位 已认真阅读并同意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二级资本债券申购区间与申购提示性说明 之规定, 在此确认 : 本单 位申购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二级资本债券的利率及申购金额为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 ( 万元 ) 1 2 3 4 注 :1.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申购区间为 4.2%-5.2%; 2. 申购利率由低到高填写, 申购利率变动幅度为 0.01%; 3. 每笔申购金额对应一个单一申购利率, 且不累计计算 单位名称 ( 请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 日期 : 年月日 承销团成员基本信息表 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 : 邮编 : 注册地址 : 法人代表 : 经办 / 代理人姓名 : 经办 /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传真 : 9
手机 : 电子邮件 : 开户户名 : 银行帐号 : 开户行 : 人行支付系统号 :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的一级托管账户 户名 : 账号 : 本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有关内容和细节, 现特此做出以下陈述 承诺和保证 : 1. 本单位依法具有购买本期债券的资格, 有权向中信证券提交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二级资本债券申购要约 ( 以下简称 申购要约 ) 并且, 在任何可适用的法律 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 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 核准 同意 决议和内部批准 ; 2. 本单位已经完全了解和接受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二级资本债券申购区间与申购提示性说明 的有关规定, 并按照该说明填写本 申购要约 ; 3. 本单位同意并确认, 申购要约 一经发出, 即具有法律效力, 不得修改及撤销 ; 4. 本单位同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的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具体配售金额, 并接受该最终债券配售结果 ; 5. 本单位理解并接受, 簿记建档结束后, 本单位如果获得配售, 中信证券向本单位发出的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二级资本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 将构成本单位对本 申购要约 的接受, 届时, 本单位即有义务按照其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中信证券指定账户 注 : 此 申购要约 为完整的法律文件, 请承销团成员加盖骑缝公章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