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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報封面封底

簡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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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 案 單 位 :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二 擬 修 訂 本 校 學 則 第 四 十 六 條 條 文 案, 提 請 審 議 ( 提 案 單 位 :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



順 德 工 業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簡 介 Table of Contents 經 營 理 念 : 董 事 長 的 話 1. 公 司 概 況 1.1 公 司 簡 介 1.2 產 品 介 紹 主 要 產 品 和 服 務 : 五 金 文 具 事 務 用 品 主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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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戴 上 智 職 稱 : 財 務 部 資 深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2) ( 代 表 號 )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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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發 言 人 姓 名 : 謝 東 波 職 稱 : 財 務 長 電 話 :(07)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代 理 發 言 人

Business Week , GDR % (barebone ,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連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發 言 人 : 湯 偉 珍 職 稱 : 資 深 專 員 聯 絡 電 話 : (04) 轉 661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公 司 發 言 人 股 票 過 戶 機 構 杜 書 伍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代 理 部 總 經 理 台 北 市 重 慶 南 路 一 段 83 號 5 樓 (02) (02) 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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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及 聯 絡 電 話 : 發 言 人 : 代 理 發 言 人 : 姓 名 : 洪 冠 文 姓 名 : 張 瑛 楓 職 稱 : 財 務 長 職 稱 : 特 別 助 理 電 話 :(02) 分 機 2141 電 話 :(03)4



Transcription: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發 言 人 : 林 育 業 代 理 發 言 人 : 林 育 業 職 稱 : 總 經 理 職 稱 : 總 經 理 電 話 :(02)26558899 電 話 :(02)26558899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mic@micb2b.com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mic@micb2b.com 二 總 公 司 分 公 司 及 工 廠 之 地 址 及 電 話 : 總 公 司 : 台 北 市 南 港 區 園 區 街 32 號 六 樓 電 話 :(02)26558899 新 竹 分 公 司 : 新 竹 市 公 道 五 路 二 段 83 號 六 樓 之 三 電 話 :(03)5160088 南 科 分 公 司 : 台 南 縣 善 化 鎮 大 利 二 路 6 號 電 話 :(06)5055666 湖 口 廠 : 新 竹 縣 湖 口 鄉 新 竹 工 業 區 光 復 南 路 35 號 電 話 :(03)5974779 頭 份 廠 : 苗 栗 縣 頭 份 鎮 中 華 路 430 巷 15 號 電 話 :(037)612385 善 化 廠 : 台 南 縣 善 化 鎮 興 農 路 73 號 電 話 :(06)5819803 南 科 廠 : 台 南 縣 善 化 鎮 大 利 二 路 6 號 電 話 :(06)5055666 三 股 票 過 戶 機 構 之 名 稱 地 址 網 址 及 電 話 : 名 稱 : 凱 基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務 代 理 部 地 址 : 台 北 市 重 慶 南 路 一 段 2 號 4 樓 網 址 :www.kgieworld.com.tw 電 話 :(02)23892999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事 務 所 名 稱 地 址 網 址 及 電 話 : 會 計 師 姓 名 : 林 鈞 堯 張 淑 瓊 事 務 所 名 稱 :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地 址 : 台 北 市 基 隆 路 一 段 333 號 國 際 貿 易 大 樓 27 樓 網 址 :www.pwc.tw 電 話 :(02)27296666 五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掛 牌 買 賣 交 易 所 名 稱 及 查 詢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資 訊 之 方 式 : 無 六 本 公 司 網 址 :www.micb2b.com

目 錄 頁 次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5 一 設 立 日 期 5 二 公 司 沿 革 5 参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9 一 組 織 系 統 9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12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15 四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23 五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42 六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43 七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者 43 八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44 九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45 十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45 肆 募 資 情 形 47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47 二 公 司 債 辦 理 情 形 51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51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51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51 六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51 七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51 八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51 伍 營 運 概 況 52 一 業 務 內 容 52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115 三 從 業 員 工 資 料 128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128 五 勞 資 關 係 129 六 重 要 契 約 131 陸 財 務 概 況 132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综 合 損 益 表 會 計 師 姓 名 及 其 查 核 意 見 132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140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或 審 計 委 員 會 審 查 報 告 147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148 五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148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有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應 列 明 其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148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149 一 財 務 狀 況 149 二 財 務 績 效 151 三 現 金 流 量 153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155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畫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155 六 風 險 事 項 分 析 及 評 估.... 159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161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162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162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171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171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171 玖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三 項 第 二 款 所 定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171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一 前 言 各 位 股 東 女 士 先 生 : 2014 年, 在 美 國 經 濟 復 甦 情 勢 一 片 看 好 之 際, 美 國 聯 準 會 (Fed) 宣 布 退 出 長 達 三 年 的 貨 幣 寬 鬆 計 畫, 前 聯 準 會 主 席 柏 南 克 (Bernanke) 也 交 棒 給 了 聯 準 會 百 年 首 位 女 性 主 席 葉 倫 (Janet Yellen) 女 士, 當 全 世 界 都 在 為 緩 緩 升 起 的 溫 暖 曙 光 欣 喜 時, 我 們 面 臨 的 挑 戰 絲 毫 沒 有 緩 解 自 2014 年 3 月 西 非 爆 發 了 伊 波 拉 病 情, 可 怕 陌 生 無 解 的 病 疫, 已 奪 走 4,900 多 條 性 命, 是 過 往 20 年 來 之 最 ; 當 西 方 世 界 深 陷 IS 恐 怖 組 織 的 攻 擊, 兩 名 日 本 人 質 竟 在 全 球 媒 體 面 前 遭 到 IS 恐 怖 組 織 殺 害, 人 類 面 臨 的 不 再 是 令 人 沮 喪 的 經 濟 危 機, 還 有 伺 機 而 起 的 病 毒 入 侵, 以 及 黑 暗 勢 力 對 和 平 的 威 脅 當 地 球 是 平 的, 地 球 村 上 的 我 們 快 速 分 享 資 訊 流 通 貨 物, 但 也 不 可 避 免 要 快 速 承 擔 風 險 石 油 戰 爭 2015 年 初, 長 期 壟 斷 全 球 石 油 價 格 的 OPEC 組 織, 決 定 先 用 低 價 的 方 式 將 美 國 帶 頭 的 頁 岩 油 投 資 方 擠 出 市 場, 掀 起 全 球 油 價 大 降 價, 眼 前 低 油 價 的 優 惠 直 接 反 饋 到 消 費 者, 但 油 價 走 跌 的 受 害 者 也 將 陸 續 浮 現, 主 要 的 原 油 出 口 國 也 將 受 到 衝 擊, 尤 其 是 巴 西 俄 羅 斯 與 不 少 非 洲 國 家 市 場 普 遍 預 估 近 期 美 國 高 達 1/3 的 資 本 支 出 活 動 皆 與 能 源 產 業 有 關 ; 目 前, 到 底 有 多 少 資 本 支 出 計 畫 危 在 旦 夕? 又 有 多 少 的 就 業 機 會 岌 岌 可 危? 油 價 下 降 令 歐 洲 加 速 邁 向 通 貨 緊 縮, 歐 洲 央 行 勢 必 將 因 此 祭 出 因 應 政 策 ; 因 此 低 油 價 的 正 面 效 益 浮 現 前, 伴 隨 油 價 戰 爭 而 來 的, 將 是 痛 苦 的 調 整 期 帆 宣 跟 緊 Next Big Thing 台 積 電 董 事 長 張 忠 謀 在 2014 年 的 第 一 季 便 明 確 指 出 未 來 半 導 體 產 業 方 向, 預 期 物 聯 網 穿 戴 式 裝 置 及 智 慧 家 庭 將 是 下 波 機 會, 業 者 必 須 掌 握 先 進 技 術, 才 能 敲 開 商 機 的 大 門 帆 宣 早 在 2013 年 便 積 極 與 物 聯 網 (IOT) 智 慧 城 市 (Smart City), 以 及 雲 端 產 業 (icloud) 接 軌, 朝 向 ICT 資 通 訊 應 用 領 域 發 展 ;2014 年 帆 宣 已 與 國 際 知 名 大 廠 及 國 內 外 學 術 單 位 簽 署 共 同 合 作 意 向 書, 將 於 資 通 訊 的 技 術 及 業 務 拓 展 上 攜 手 合 作, 共 同 參 與 雲 端 大 數 據 (Big Data), 以 及 智 慧 城 等 相 關 重 要 建 設 展 望 2015 2014 年 的 帆 宣, 我 們 在 過 去 穩 健 的 佈 局 中 找 到 收 割 的 節 奏, 於 非 IT 的 佈 局, 也 漸 漸 看 見 成 績, 我 們 不 單 在 產 業 上 有 了 跨 領 域 的 經 營, 也 在 區 域 市 場 上 積 極 朝 向 東 南 亞 發 展, 以 新 加 坡 為 基 地, 積 極 在 馬 來 西 亞 越 南 緬 甸 等 地 耕 耘, 培 植 我 們 自 己 的 技 術 能 力 與 人 力, 希 望 在 未 來 東 協 市 場 站 穩 腳 步, 抓 緊 東 亞 經 濟 的 大 趨 勢 僅 此 短 信, 深 深 感 謝 各 位 對 帆 宣 的 支 持 與 愛 護, 在 此 祝 福 各 位 健 康 快 樂, 平 安 喜 樂! 高 新 明 董 事 長 暨 執 行 長 1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二 營 業 報 告 ( 一 ) 民 國 一 O 三 年 度 營 業 結 果 1. 營 業 計 畫 實 施 成 果 帆 宣 集 團 民 國 103 年 度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及 本 期 淨 利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14,965,399 仟 元 及 新 台 幣 384,519 仟 元, 較 前 一 年 度 ( 民 國 102 年 度 )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新 台 幣 14,042,274 仟 元 及 本 期 淨 利 新 台 幣 218,815 仟 元 增 加 ; 帆 宣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個 體 營 業 收 入 及 本 期 淨 利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10,432,963 仟 元 及 新 台 幣 384,545 仟 元, 較 前 一 年 度 ( 民 國 102 年 度 ) 營 業 收 入 新 台 幣 9,518,958 仟 元 及 本 期 淨 利 新 台 幣 222,615 仟 元 增 加 帆 宣 集 團 未 來 將 持 續 以 穩 定 成 長 及 獲 利 為 營 運 目 標, 進 而 創 造 最 大 股 東 權 益 茲 將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合 併 及 個 體 財 務 資 訊 列 示 如 下 : (1)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項 目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增 ( 減 ) 金 額 變 動 比 例 (%) 營 業 收 入 14,042,274 14,965,399 923,125 6.57 營 業 毛 利 1,543,553 1,759,065 215,512 13.96 營 業 淨 利 252,330 504,299 251,969 99.86 本 期 淨 利 218,815 384,519 165,704 75.73 每 股 盈 餘 ( 元 )( 註 2) 1.35 2.33 0.98 72.59 註 1: 係 以 民 國 102 年 及 103 年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示 註 2: 每 股 盈 餘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計 算 之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2)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項 目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增 ( 減 ) 金 額 變 動 比 例 (%) 營 業 收 入 9,518,958 10,432,963 914,004 9.60 營 業 毛 利 1,109,391 1,288,867 179,476 16.18 營 業 淨 利 324,160 520,967 196,807 60.71 本 期 淨 利 222,615 384,545 161,930 72.74 每 股 盈 餘 ( 元 )( 註 2) 1.35 2.33 0.98 72.59 註 1: 係 以 民 國 102 年 及 103 年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揭 示 註 2: 每 股 盈 餘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計 算 之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2.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民 國 103 年 度 受 惠 於 全 球 經 濟 景 氣 持 續 增 溫, 於 半 導 體 光 電 石 化 等 產 業 兩 岸 擴 產 動 能 推 升 之 助 益, 各 產 業 客 戶 訂 單 需 求 上 升, 致 使 帆 宣 集 團 民 國 103 年 度 合 併 及 個 體 營 業 收 入 與 獲 利 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預 算 達 成 符 合 預 期, 帆 宣 集 團 將 以 穩 定 成 長 及 獲 利 為 營 運 目 標 繼 續 努 力 2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3. 財 務 收 支 及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項 目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財 務 結 構 分 析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率 (%) 59.12 62.81 45.73 52.43 長 期 資 金 佔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282.30 310.94 353.24 388.38 流 動 比 率 (%) 138.17 135.43 137.66 130.26 償 債 結 構 分 析 速 動 比 率 (%) 99.99 101.87 96.58 98.92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12.58 16.47 126.90 158.04 資 產 報 酬 率 (%) 2.50 3.75 3.01 4.61 權 益 報 酬 率 (%) 5.39 9.04 5.49 9.05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營 業 利 益 佔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15.29 30.55 19.64 31.56 稅 前 純 益 佔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16.98 28.36 17.01 28.16 純 益 率 (%) 1.56 2.57 2.34 3.69 每 股 盈 餘 ( 元 )( 註 ) 1.35 2.33 1.35 2.33 註 : 每 股 盈 餘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計 算 之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4. 研 究 發 展 狀 況 (1) 投 入 之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項 目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A) 150,727 145,486 150,727 151,827 營 業 收 入 (B) 14,042,274 14,965,399 9,518,958 10,432,963 比 例 (A)/(B)(%) 1.07 0.97 1.58 1.46 (2) 民 國 103 年 度 開 發 成 功 之 技 術 或 產 品 帆 宣 集 團 研 究 發 展 團 隊 擁 有 高 科 技 製 程 自 動 控 制 精 密 機 械 技 術 整 合 能 力, 開 發 高 科 技 系 統 設 備, 獲 得 相 當 優 越 之 成 果, 民 國 103 年 度 主 要 開 發 成 功 之 技 術 或 產 品 如 下 : 年 度 研 發 實 績 應 用 領 域 高 速 包 膜 碼 垛 機 飲 品 業 自 動 搬 運 系 統 電 子 業 殼 裝 膜 式 油 氣 分 離 系 統 石 化 業 103 年 度 ESI 自 動 化 上 下 料 系 統 3C 行 業 冰 水 機 溫 度 控 制 系 統 半 導 體 產 業 特 殊 瓶 型 後 段 生 產 線 飲 品 業 MASK 自 動 除 膠 機 半 導 體 產 業 全 自 動 分 料 萃 取 檢 測 系 統 生 技 產 業 3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 二 ) 民 國 一 O 四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1. 經 營 方 針 (1) 提 升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產 品 線 之 深 度 及 廣 度, 擴 大 營 業 成 長 基 礎 (2) 提 升 整 合 機 電 工 程 整 廠 設 計 及 整 合 能 力 (3) 積 極 引 進 國 際 大 廠 合 作, 發 展 國 內 生 產 相 關 製 程 設 備 之 技 術 能 力 (4) 自 行 研 究 開 發 客 製 化 設 備 製 造 (5) 提 升 設 備 維 修 服 務 深 度 及 廣 度 (6) 應 用 核 心 技 術 能 力, 發 展 高 科 技 產 業 以 外 之 業 務 商 機 2. 預 期 銷 售 數 量 及 其 依 據 依 據 市 場 調 研 機 構 Gartner 預 測,2015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營 收 預 計 達 3580 億 美 元, 年 增 5.4%, 世 界 半 導 體 貿 易 統 計 協 會 WSTS 預 估 2015 年 半 導 體 產 值 將 成 長 3.4% 至 3,450 億 美 元, 仍 以 亞 太 半 導 體 市 場 成 長 率 較 為 強 勁 台 灣 光 電 協 進 會 (PIDA) 估 計 2015 年 全 球 顯 示 面 板 模 組 產 值 將 呈 現 平 緩 成 長 之 趨 勢 此 外, 根 據 IMF 全 球 經 濟 成 長 率 預 估,2015 年 3.5% 比 2014 年 3.3% 高, 美 國 獨 強, 台 灣 經 濟 成 長 率 預 估, 主 計 處 預 測 為 3.78%, 整 體 經 濟 發 展 可 期 展 望 民 國 104 年, 帆 宣 集 團 在 總 體 經 濟 持 穩 復 甦 的 預 期 下, 立 足 台 灣 前 進 亞 洲, 預 估 民 國 104 年 營 運 績 效 將 會 比 民 國 103 年 成 長 3. 重 要 之 產 銷 政 策 (1) 整 合 帆 宣 集 團 各 事 業 群, 建 立 公 司 核 心 技 術 (2) 提 供 客 戶 即 時 且 滿 意 之 解 決 方 案, 增 加 業 務 之 競 爭 能 力 (3) 提 供 客 戶 一 次 購 足 之 服 務, 發 揮 業 務 通 路 綜 效 (4) 深 耕 營 業 據 點 之 供 應 服 務, 提 供 合 適 即 時 之 整 合 服 務 (5) 加 強 對 客 戶 在 亞 洲 發 展, 展 延 在 地 化 服 務 能 力 ( 三 )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帆 宣 集 團 將 以 代 理 銷 售 工 程 設 計 系 統 應 用 及 研 發 製 造 為 核 心, 拓 展 亞 州 的 區 域 客 戶, 提 供 更 多 元 的 專 業 服 務, 及 增 加 高 科 技 以 外 的 客 戶 ; 在 管 理 制 度 上, 落 實 ISO9001 ISO14001 及 OHSAS18001 相 關 工 作 標 準, 讓 帆 宣 集 團 更 具 競 爭 力, 員 工 有 信 心, 客 戶 有 保 障, 股 東 利 益 最 大 化 ( 四 )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因 整 體 經 營 環 境 競 爭 激 烈, 成 本 上 升 獲 利 下 降 為 一 普 遍 現 象, 且 在 法 規 方 面, 亦 朝 著 保 護 環 境 保 護 消 費 者 保 護 投 資 者 的 方 向 修 法, 對 經 營 之 限 制 逐 漸 增 加, 使 整 體 經 營 日 趨 複 雜, 也 因 如 此, 提 供 更 專 業 的 服 務, 才 能 面 對 愈 具 挑 戰 的 經 營 環 境 發 展 帆 宣 集 團 仍 將 秉 持 創 新 的 精 神, 提 供 整 合 性 差 異 化 的 產 品 及 服 務, 開 拓 帆 宣 集 團 自 有 的 優 勢 及 進 入 更 多 元 的 利 基 市 場 敬 祝 各 位 股 東 身 體 健 康 萬 事 如 意 董 事 長 : 高 新 明 經 理 人 : 林 育 業 會 計 主 管 : 鐘 啟 雯 4

貳 公 司 簡 介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 民 國 77 年 12 月 27 日 二 公 司 沿 革 : ( 一 ) 公 司 沿 革 : 民 國 77 年 12 月 設 立 帆 宣 企 業 有 限 公 司, 實 收 資 本 額 5,000,000 元 民 國 78 年 2 月 與 美 國 TPI Systems 合 作, 著 手 歐 美 市 場 科 技 產 品 採 購 暨 技 術 引 進 業 務 民 國 80 年 6 月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5,000,000 元, 增 資 後 資 本 額 為 10,000,000 元 民 國 83 年 6 月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10,000,000 元, 增 資 後 資 本 額 為 20,000,000 元 民 國 84 年 3 月 建 置 公 司 首 座 半 導 體 製 程 潔 淨 室 民 國 84 年 7 月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9,000,000 元, 增 資 後 資 本 額 為 29,000,000 元 民 國 86 年 8 月 開 始 於 新 加 坡 推 展 國 外 市 場 業 務 民 國 86 年 10 月 設 立 台 南 辦 事 處 支 援 台 南 科 學 園 區 客 戶 民 國 86 年 12 月 與 日 本 J.P.C. 合 作 共 同 拓 展 海 外 業 務 民 國 87 年 1 月 建 置 公 司 第 二 座 製 程 潔 淨 室 民 國 87 年 9 月 變 更 公 司 組 織 及 名 稱 為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13,000,000 元 及 盈 餘 轉 增 資 13,000,000 元, 增 資 後 資 本 額 為 55,000,000 元 民 國 89 年 9 月 設 備 材 料 事 業 處 以 及 化 學 技 術 事 業 處 等 通 過 ISO 9002 品 質 認 證 民 國 89 年 10 月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31,470,000 元 及 盈 餘 轉 增 資 113,230,00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199,700,000 元 位 於 詠 倡 科 技 園 區 的 新 竹 辦 公 大 樓 正 式 啟 用 民 國 89 年 12 月 成 立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負 責 對 大 陸 投 資 業 務 民 國 90 年 1 月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18,000,000 元, 增 資 後 資 本 額 為 217,700,000 元 民 國 90 年 2 月 成 立 MARKET GO PROFITS LTD., 負 責 對 海 外 投 資 業 務 購 併 新 加 坡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民 國 90 年 5 月 成 立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負 責 設 備 製 造 業 務 成 立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負 責 大 陸 地 區 貿 易 業 務 民 國 90 年 5 月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60,000,000 元 及 盈 餘 轉 增 資 172,390,000 元, 增 資 後 資 本 額 為 450,090,000 元 民 國 90 年 7 月 成 立 新 竹 分 公 司 民 國 90 年 8 月 成 立 桃 園 保 稅 倉 庫 運 作 民 國 90 年 9 月 全 面 通 過 2000 年 改 版 之 ISO 9001 品 質 認 證 民 國 90 年 10 月 增 加 半 導 體 後 段 封 裝 檢 測 設 備 之 台 灣 獨 家 代 理 權 成 立 高 雄 辦 事 處, 提 供 半 導 體 後 段 封 裝 測 試 機 台 之 即 時 服 務 建 立 台 南 保 稅 倉 庫, 加 速 客 戶 生 產 製 程 材 料 之 供 應 民 國 90 年 12 月 成 立 無 錫 啟 華 北 京 分 公 司 民 國 91 年 1 月 取 得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擴 展 大 陸 地 區 業 務 民 國 91 年 4 月 股 票 於 興 櫃 市 場 正 式 掛 牌 民 國 91 年 5 月 聘 任 外 部 獨 立 董 事 二 席, 獨 立 監 察 人 一 席 5

貳 公 司 簡 介 民 國 91 年 6 月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50,010,000 元 及 盈 餘 轉 增 資 157,027,00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657,127,000 元 民 國 91 年 10 月 股 票 正 式 掛 牌 上 櫃 買 賣 民 國 92 年 1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5 億 元 民 國 92 年 2 月 湖 口 工 廠 動 土 成 立 福 州 吉 威 系 統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擴 展 大 陸 華 南 地 區 業 務 民 國 92 年 5 月 通 過 進 駐 南 部 科 學 園 區 民 國 92 年 6 月 成 立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92 年 8 月 辦 理 盈 餘 轉 增 資 189,281,75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846,408,750 元 民 國 92 年 8 月 成 立 南 科 分 公 司 民 國 92 年 9 月 湖 口 廠 辦 遷 入 並 正 式 啟 用 民 國 92 年 10 月 善 化 廠 動 土 民 國 92 年 10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二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5.8 億 元 民 國 93 年 2 月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轉 列 資 本 共 計 6,099,510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至 852,508,260 元 民 國 93 年 3 月 南 科 廠 動 土 民 國 93 年 3 月 成 為 美 國 設 備 供 應 商 之 OEM 廠 商 民 國 93 年 5 月 股 票 轉 上 市 交 易 民 國 93 年 8 月 辦 理 盈 餘 轉 增 資 195,501,65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048,009,910 元 民 國 93 年 9 月 善 化 廠 正 式 啟 用 民 國 93 年 10 月 成 立 韓 國 子 公 司 民 國 94 年 1 月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轉 列 資 本 共 計 178,570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至 1,048,188,480 元 民 國 94 年 5 月 南 科 廠 正 式 啟 用 民 國 94 年 6 月 無 錫 新 廠 正 式 啟 用 民 國 94 年 8 月 辦 理 盈 餘 轉 增 資 226,955,69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275,144,170 元 民 國 94 年 11 月 營 運 總 部 遷 移 至 南 港 軟 體 工 業 園 區 民 國 95 年 3 月 成 為 美 國 知 名 平 面 顯 示 器 設 備 供 應 商 之 OEM 廠 商 成 為 日 本 知 名 設 備 供 應 商 Lasertec 之 OEM 廠 商 民 國 95 年 9 月 辦 理 盈 餘 轉 增 資 207,260,12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482,404,290 元 民 國 95 年 11 月 頭 份 廠 一 期 啟 用 民 國 96 年 1 月 通 過 ISO 14001 與 OHSAS 18001 認 證 民 國 96 年 9 月 辦 理 註 銷 庫 藏 股 減 資 13,410,000 元, 減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468,994,290 元 民 國 96 年 12 月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轉 列 資 本 共 計 30,76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469,025,050 元 民 國 97 年 1 月 南 科 廠 二 期 動 土 民 國 97 年 7 月 南 科 廠 二 期 啟 用 民 國 98 年 2 月 成 立 馬 來 西 亞 子 公 司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 Bhd.) 民 國 98 年 10 月 辦 理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146,902,51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615,927,560 元 民 國 99 年 1 月 成 立 MICTech 越 南 責 任 有 限 公 司 (MICTech Viet Nam Co., Ltd.) 民 國 99 年 3 月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憑 證 行 使 認 購 普 通 股 發 行 新 股 轉 增 資 1,510,000 元, 增 資 6

貳 公 司 簡 介 民 國 100 年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617,437,560 元 4 月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憑 證 行 使 認 購 普 通 股 發 行 新 股 轉 增 資 15,210,00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632,647,560 元 民 國 100 年 6 月 與 日 本 國 際 電 氣 (HiKE) 合 作 半 導 體 熱 製 程 技 術 移 轉 民 國 100 年 6 月 成 為 台 灣 關 稅 總 局 安 全 認 證 之 優 質 企 業 (AEO) 廠 商 民 國 100 年 民 國 100 年 7 月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憑 證 行 使 認 購 普 通 股 發 行 新 股 轉 增 資 3,480,00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636,127,560 元 7 月 成 立 越 南 華 豐 帆 宣 責 任 有 限 公 司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民 國 100 年 10 月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憑 證 行 使 認 購 普 通 股 發 行 新 股 轉 增 資 2,950,00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639,077,560 元 民 國 101 年 民 國 101 年 民 國 102 年 4 月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憑 證 行 使 認 購 普 通 股 發 行 新 股 轉 增 資 5,810,00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644,887,560 元 7 月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憑 證 行 使 認 購 普 通 股 發 行 新 股 轉 增 資 890,00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645,777,560 元 4 月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憑 證 行 使 認 購 普 通 股 發 行 新 股 轉 增 資 330,00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646,107,560 元 民 國 102 年 6 月 頭 份 廠 三 期 啟 用 民 國 103 年 民 國 103 年 民 國 103 年 1 月 成 立 新 加 坡 子 公 司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e. Ltd.) 4 月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憑 證 行 使 認 購 普 通 股 發 行 新 股 轉 增 資 130,000 元, 增 資 後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650,697,560 元 4 月 成 立 緬 甸 子 公 司 (Marketech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Co., Ltd.) (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辦 理 公 司 併 購 之 情 形 : (1) 本 集 團 原 持 有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簡 稱 Hoa Phong MIC)40% 股 權, 民 國 103 年 8 月 Hoa Phong MIC 其 餘 持 股 60% 之 股 東 全 數 放 棄 其 籌 資 權 資 格, 並 於 民 國 103 年 10 月 完 成 變 更 登 記, 因 本 集 團 已 擁 有 全 數 表 決 權, 故 將 Hoa Phong MIC 併 入 合 併 個 體 中 (2) 本 集 團 原 持 有 瑞 宣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瑞 宣 )50% 股 權, 民 國 104 年 3 月 購 買 其 餘 50% 之 股 權, 因 本 集 團 已 擁 有 全 數 表 決 權, 故 自 民 國 104 年 3 月 起 將 瑞 宣 及 其 子 公 司 併 入 合 併 個 體 中 7

貳 公 司 簡 介 ( 三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轉 投 資 關 係 企 業 之 情 形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轉 投 資 事 業 主 要 業 務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4 年 3 月 31 日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持 股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持 股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Market Go Profits Ltd.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1,108,679 100.00% 1,301,288 1,108,679 100.00% 1,211,011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半 導 體 業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之 承 攬 136,757 100.00% 42,955 160,177 100.00% 48,940 Headquarter International Ltd.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42,475 100.00% 41,483 42,475 100.00% 40,978 Tiger United Finance Ltd.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46,475 100.00% 40,578 46,475 100.00% 40,136 MICTech Global Corp. 一 般 國 際 貿 易 業 13,327 100.00% 7,102 15,909 100.00% 8,225 MICTech Viet Nam Co., Ltd. 各 種 廠 務 機 械 設 備 暨 周 邊 耗 材 之 貿 易 安 裝 及 維 修 服 務 39,345 100.00% 41,354 39,345 100.00% 35,785 宜 眾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訊 系 統 軟 體 硬 體 應 用 之 研 發 買 賣 顧 問 等 服 務 29,737 100.00% 8,880 29,737 100.00% 2,756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e. Ltd. 機 電 安 裝 等 工 程 業 務 之 承 攬 9,139 100.00% 7,717 9,139 100.00% 6,750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及 相 關 維 修 服 務 29,922 40.00% 19,241 29,922 100.00% 18,226 皇 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通 訊 設 備 之 買 賣 及 安 裝 服 務 20,000 40.00% 29,082 20,000 40.00% 30,418 True Victor International Limited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800 38.57% 315 800 38.57% 311 華 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從 事 面 板 設 備 及 材 料 銷 售 2,000 20.00% 2,069 2,000 20.00% 1,905 註 : 上 列 係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四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重 整 之 情 形 : 無 ( 五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股 權 之 大 量 移 轉 或 更 換 : 無 ( 六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經 營 權 之 改 變 經 營 方 式 或 業 務 內 容 之 重 大 改 變 及 其 他 足 以 影 響 股 東 權 益 之 重 要 事 項 與 其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 無 8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参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 一 ) 組 織 結 構 支 援 單 位 Supporting Group 財 務 處 人 事 行 政 處 資 訊 系 統 管 理 處 資 材 處 Finance & Accounting Division Human Resource & Administration Division Informati on Systems Division Logistics Division M0 MH MS M2 南 區 營 業 處 Southern Taiwan Representative Division MT 品 質 中 心 Q.C. Center MQ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Corp. Organization 股 東 會 監 察 人 董 事 會 Board 稽 核 Audit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董 事 長 Chairman & CEO 策 略 執 行 室 Executive Strategy Group 經 營 分 析 Operation Performance Analysis 市 場 開 發 Marketing & Planning Center 技 術 開 發 Technical Development 專 案 支 援 Project 公 共 關 係 Public Relations 法 務 Legal 海 外 支 援 Global Service 總 經 理 President 代 理 銷 售 事 業 群 BS Sales Group 工 程 設 計 事 業 群 BE Engineering Design Group 系 統 應 用 事 業 群 BI System Solutions Business Group 研 發 製 造 事 業 群 BM R&D and Manufacture Group 設 備 材 料 事 業 處 Equipment &Material Division 科 技 產 品 事 業 處 HiTech Products Division 顯 示 產 業 事 業 處 Display Industry Division 工 安 環 保 處 ISEP Division 氣 體 技 術 事 業 處 Gas Engineering Division 整 合 技 術 事 業 處 Turnkey Engineering Division 化 學 技 術 事 業 處 Chemical Engineering Division 系 統 工 程 事 業 處 System Engineering Division 一 般 工 程 事 業 處 General Engineering Division 資 源 整 合 服 務 事 業 處 Resources Services Division 系 統 整 合 事 業 處 System Integration Division 先 進 設 備 事 業 處 Advanced Manufacturing Division 光 電 事 業 處 Optoelectronics Division 新 產 品 開 發 事 業 處 New Product Develop Depertment 多 媒 體 與 檢 測 事 業 處 Multimedia & Inspection Division M1 MA MB M8 M3 M9 M4 M5 MG MR M6 M7 MJ MK MF 湖 口 廠 頭 份 廠 善 化 廠 南 科 廠 9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二 ) 各 主 要 部 門 所 營 業 務 主 要 部 門 策 略 執 行 室 稽 核 財 務 處 設 備 材 料 事 業 處 資 材 處 氣 體 技 術 事 業 處 化 學 技 術 事 業 處 系 統 工 程 事 業 處 光 電 事 業 處 系 統 整 合 事 業 處 主 要 部 門 所 營 業 務 規 劃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分 析 相 關 科 技 與 工 業 之 市 場 資 訊 評 估 各 項 投 資 方 案, 開 發 新 代 理 與 產 品 線 規 劃 執 行 各 項 專 案, 維 護 營 運 活 動 之 法 制 遵 行, 建 立 並 維 護 內 外 部 公 共 關 係, 推 行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並 進 行 跨 事 業 處 之 溝 通 協 調 評 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各 項 規 範 是 否 健 全, 查 核 內 部 控 制 是 否 持 續 有 效 運 作, 衡 量 各 部 門 執 行 成 果, 並 適 時 提 供 改 善 建 議, 促 進 有 效 營 運 資 金 管 理 調 度 及 融 資 規 劃 股 務 事 項 處 理 長 短 期 投 資 作 業 管 理 成 本 分 析 報 表 編 製 稅 務 規 劃 及 申 報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及 分 析 高 科 技 產 業 製 程 及 檢 測 用 之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提 供 即 時 的 售 後 服 務 與 技 術 支 援, 並 有 設 備 保 修 服 務 公 司 各 項 材 料 設 備 之 採 購 倉 儲 及 運 送 管 理 建 立 良 好 之 供 應 商 管 制 程 式 進 行 工 程 發 包 訂 單 管 理 策 略 採 購 建 置 並 執 行 進 出 口 業 務 及 保 稅 作 業 高 科 技 產 業 的 氣 體 自 動 供 應 系 統 Total Gas Supply System(TGSS) 之 規 劃 設 計 管 路 施 工 設 備 安 裝 功 能 測 試 及 特 殊 氣 體 之 代 理 與 銷 售 業 務, 高 潔 淨 氣 體 及 流 體 系 統 OEM & ODM 製 造 高 科 技 產 業 中 央 化 學 品 自 動 供 應 系 統 Central Chemical Supply System(CCSS) 統 包 工 程, 包 含 系 統 設 計 製 造 施 工 安 裝 測 試 及 設 備 維 護 保 固 等 另 提 供 駐 廠 管 理 服 務 (TCM TGCM TWM), 提 供 設 備 維 護 更 換 耗 材 化 學 藥 品 氣 體 等 及 監 控 系 統 監 管 等 服 務 高 科 技 及 生 技 廠 房 廠 統 包 工 程, 包 括 土 建 鋼 構 內 裝 機 電 無 塵 室 系 統 水 氣 化 系 統 製 程 系 統 二 次 配 之 整 廠 規 劃 設 計 安 裝 建 造 測 試 及 售 後 服 務 ; 執 行 抽 水 站 設 施 廢 污 水 處 理 設 施 抽 水 站 自 動 化 及 空 氣 污 染 防 制 設 施 等 環 保 產 業 相 關 工 程 ; 並 代 理 鍋 爐 與 廢 溶 劑 處 理 設 備, 提 供 能 源 與 資 源 再 生 設 施 之 安 裝 服 務 光 電 產 業 生 產 自 動 化 系 統 影 像 檢 測 設 備 IT 產 業 物 流 自 動 化 系 統 生 技 醫 藥 產 業 物 流 自 動 化 系 統 食 品 產 業 物 流 自 動 化 系 統 傳 統 產 業 物 流 自 動 化 系 統 設 計 製 造, 生 產 資 訊 整 合 系 統 設 計 開 發 及 LED PSS 製 程 設 備 TurnKey 高 科 技 能 源 產 業 之 廠 務 及 製 程 監 控 智 慧 建 築 電 信 業 機 房 之 環 控 系 統 設 備 自 動 化 之 設 計 施 工 安 裝 測 試 10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主 要 部 門 主 要 部 門 所 營 業 務 多 媒 體 與 檢 測 事 業 處 3C/ 多 媒 體 產 業 核 心 技 術 應 用 技 術 應 用 產 品 之 開 發 服 務 工 安 環 保 處 統 籌 公 司 之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業 務 與 訓 練 計 畫 與 輔 導 職 災 之 防 止 勞 工 健 康 管 理 OHSAS 18001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及 ISO 14001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維 護 及 推 動 整 合 技 術 事 業 處 科 技 產 業 所 需 之 建 廠 整 合 性 規 劃, 包 含 機 電 空 調 製 程 系 統 等 周 邊 設 施 之 建 置 並 負 責 空 間 規 劃 設 計 及 統 籌 專 案 管 理 一 切 事 務, 並 提 供 最 有 效 之 解 決 方 案 製 程 機 台 統 包 二 次 配 工 程, 包 含 電 力 排 氣 製 程 用 水 氣 體 化 學 真 空 管 路 之 Microlayout 套 圖 施 工 管 理 QA/QC 測 試 供 應 等 全 方 位 服 務 平 台 科 技 產 品 事 業 處 半 導 體 後 段 (Semiconductor BackEnd,IC B/E) 封 裝 測 試 與 發 光 二 極 體 (LightEmitting Diode, LED) 上 游 長 晶 切 磨 拋 晶 片 中 游 晶 粒 下 游 封 裝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之 生 產 及 檢 測 用 設 備 儀 器 零 件 與 材 料 銷 售, 並 提 供 售 後 服 務 及 技 術 支 援 與 專 業 之 設 備 系 統 維 護 服 務 顯 示 產 業 事 業 處 平 面 顯 示 器 彩 色 濾 光 片 之 生 產 及 檢 測 用 設 備 儀 器 零 件 與 材 料 銷 售, 並 提 供 售 後 服 務 及 技 術 支 援 與 專 業 之 設 備 系 統 維 護 服 務 人 事 行 政 處 推 動 建 立 公 司 人 事 薪 資 任 用 訓 練 財 產 等 之 管 理 與 制 度, 並 依 據 公 司 政 策 執 行 相 關 業 務, 提 供 各 項 行 政 及 總 務 支 援 資 訊 系 統 管 理 處 電 腦 網 路 系 統 之 建 置 與 管 理 各 項 資 訊 系 統 之 開 發 與 維 護 資 料 庫 與 資 訊 安 全 之 維 護 與 管 理 軟 體 使 用 管 制 及 導 入 之 服 務 品 質 中 心 推 動 建 置 輔 導 稽 核 及 持 續 改 善 ISO 9001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南 區 營 業 處 綜 理 南 部 市 場 之 各 項 業 務 開 展, 對 內 協 調 業 務 整 合 提 供 南 部 各 項 採 購 及 行 政 總 務 之 支 援 一 般 工 程 事 業 處 以 石 化 廠 醫 院 商 場 生 物 科 技 廠 藥 廠 為 其 主 軸, 同 時 也 包 括 一 般 工 廠 之 設 計 建 造 及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 捷 運 / 鐵 路 / 機 場 ) 機 電 工 程 施 工 資 源 整 合 服 務 事 業 處 半 導 體 太 陽 能 OLED 領 域 之 設 備 買 賣 搬 遷 翻 新 改 造 服 務 先 進 設 備 事 業 處 LCD 製 程 檢 測 設 備 OEM 製 造,IC 製 程 設 備 模 組 OEM 製 造, 太 陽 能 相 關 製 程 設 備 模 組 OEM 製 造 新 產 品 開 發 事 業 處 LED IC 後 段 封 裝 測 試 被 動 元 件 等 領 域, 包 含 各 領 域 上 中 下 游 產 業 缺 陷 檢 測, 尺 寸 量 測 與 生 產 的 全 新 製 程 設 備 11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 一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1.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 一 ) 職 稱 ( 註 1) 國 籍 或 註 冊 地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高 新 明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 註 2)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102/06/11 3 90/10/22 19,005,795 *4,010,513 持 股 比 率 11.55% *2.44% 股 數 19,005,795 *4,010,513 持 股 比 率 11.51% *2.43%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0 *0 持 股 比 率 0.00% *0.00%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股 數 0 *0 持 股 比 率 0.00% *0.00% ( 註 3) 台 灣 大 學 EMBA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組 碩 士 工 研 院 電 子 所 課 長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莊 炎 山 宜 威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林 育 業 102/06/11 3 96/6/15 102/06/11 3 90/10/22 19,005,795 *139,494 12,647,112 *10,465,782 11.55% *0.08% 7.68% *6.36% 19,005,795 *139,494 12,647,112 *10,327,782 11.51% *0.08% 7.66% *6.26% 0 *525,101 0 *0 0.00% *0.32% 0.00% *0.00% 0 *0 0 *0 0.00% *0.00% 0.00% *0.00% 中 華 民 國 吳 宗 寶 102/06/11 3 98/6/19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中 華 民 國 盧 榮 振 102/06/11 3 96/6/15 365,286 0.22% 365,286 0.22% 0 0.00% 0 0.00% 監 察 人 中 華 民 國 馬 國 鵬 102/06/11 3 90/10/22 1,674,422 1.02% 1,674,422 1.01% 0 0.00% 0 0.00% 德 州 大 學 電 機 系 碩 士 南 亞 科 技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旺 能 光 電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政 治 大 學 企 研 所 碩 士 工 研 院 美 西 辦 事 處 主 任 工 研 院 電 子 所 課 長 台 灣 大 學 EMBA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組 碩 士 中 國 青 年 創 業 總 會 常 務 理 事 台 灣 區 電 子 電 機 工 會 後 補 理 事 中 興 大 學 士 錦 作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清 華 大 學 電 機 碩 士 交 通 大 學 電 子 工 程 博 士 班 研 習 德 碁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外 包 封 裝 部 經 理 監 察 人 中 華 民 國 蕭 敏 志 102/06/11 3 91/05/22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監 察 人 中 華 民 國 鄭 金 泉 102/06/11 3 90/10/22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東 海 大 學 會 計 系 學 士 德 安 開 發 ( 股 )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 係 該 代 表 人 個 人 持 有 之 股 數 及 持 股 比 例 註 1: 法 人 股 東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分 別 列 示 ( 屬 法 人 股 東 代 表 者, 應 註 明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 並 應 填 列 下 表 一 註 2: 填 列 首 次 擔 任 公 司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之 時 間, 如 有 中 斷 情 事, 應 附 註 說 明 註 3: 與 擔 任 目 前 職 位 相 關 之 經 歷, 如 於 前 揭 期 間 曾 於 查 核 簽 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或 關 係 企 業 任 職, 應 敘 明 其 擔 任 之 職 稱 及 負 責 之 職 務 東 海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系 學 士 政 治 大 學 經 營 管 理 EMBA 碩 士 專 班 104 年 3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股 ;%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兼 執 行 長 文 曄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旭 宣 系 統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聖 暉 工 程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宇 葳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華 軒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勵 威 電 子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無 無 無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和 淞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無 無 無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兼 董 事 宜 威 投 資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華 軒 科 技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勵 威 電 子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 股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南 京 資 訊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 股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錦 作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恩 茂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宇 葳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和 淞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美 亞 鋼 管 廠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永 裕 顧 問 ( 股 )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12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條 件 2.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表 一 :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104 年 3 月 30 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 註 1)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2) 高 新 明 (16.06%) 宋 秉 忠 (23.42%) 宋 芳 珮 (22.56%)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陶 芝 儀 (0.89%) 高 啟 明 (0.45%) 吉 昶 投 資 ( 股 ) 公 司 (18.31%) 百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18.31%) 宜 威 投 資 ( 股 ) 公 司 林 育 業 (95%) 陳 文 淑 (2.5%) 林 育 傑 (0.5%) 林 育 堯 (0.5%) 陳 聯 自 (0.5%) 曾 麗 珍 (0.5%) 方 淑 珍 (0.5%) 吉 昶 投 資 ( 股 ) 公 司 宋 秉 忠 (94%) 高 新 明 (3%) 宋 芳 珮 (3%) 註 1: 董 事 監 察 人 屬 法 人 股 東 代 表 者, 應 填 寫 該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註 2: 填 寫 該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其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若 其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應 再 填 列 下 表 二 表 二 : 表 一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其 主 要 股 東 104 年 3 月 30 日 法 人 名 稱 ( 註 1)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2) 吉 昶 投 資 ( 股 ) 公 司 宋 秉 忠 (94%) 高 新 明 (3%) 宋 芳 珮 (3%) 百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宋 芳 珮 (94%) 宋 秉 忠 (5%) 高 新 明 (1%) 註 1: 如 上 表 一 主 要 股 東 屬 法 人 者, 應 填 寫 該 法 人 名 稱 註 2: 填 寫 該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其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3.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 二 )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相 關 科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上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之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1) 1 2 3 4 5 6 7 8 9 10 104 年 3 月 30 日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家 數 姓 名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高 新 明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莊 炎 山 無 無 無 無 無 宜 威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林 育 業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盧 榮 振 無 無 1 吳 宗 寶 無 無 1 馬 國 鵬 無 無 無 無 無 蕭 敏 志 無 無 無 鄭 金 泉 無 無 2 註 1: 各 董 事 監 察 人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之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 但 如 為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五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親 屬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但 依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第 七 條 履 行 職 權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不 在 此 限 (8) 未 與 其 他 董 事 間 具 有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9)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ㄧ (10)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27 條 規 定 以 政 府 法 人 或 其 代 表 人 當 選 13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二 )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職 稱 ( 註 1) 國 籍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2) 104 年 3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股 ;%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董 事 長 兼 執 行 長 中 華 民 國 高 新 明 78/01/01 4,010,513 2.43% 0 0.00% 0 0.00% 台 灣 大 學 EMBA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組 碩 士 工 研 院 電 子 所 課 長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林 育 業 93/07/01 10,327,782 6.26% 0 0.00% 0 0.00% 政 治 大 學 企 研 所 碩 士 工 研 院 美 西 辦 事 處 主 任 工 研 院 電 子 所 課 長 文 曄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旭 宣 系 統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聖 暉 工 程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宇 葳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華 軒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勵 威 電 子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宜 威 投 資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華 軒 科 技 ( 股 ) 公 司 監 察 人 勵 威 電 子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黃 宗 文 99/02/01 美 國 默 瑞 州 立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31,283 0.02% 0 0.00% 0 0.00% 環 亞 大 飯 店 部 門 主 任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張 瑞 如 99/02/01 167,348 0.10% 0 0.00% 0 0.00%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陳 典 廷 99/02/01 70,588 0.04% 0 0.00% 0 0.00%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EMBA 全 球 化 策 略 組 碩 士 中 國 精 密 壓 鑄 ( 股 ) 公 司 技 術 組 長 家 榮 ( 股 ) 公 司 業 務 主 任 中 山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研 究 所 碩 士 工 研 院 機 械 所 助 理 工 程 師 イーグル 工 業 株 式 会 社 總 合 技 術 職 金 屬 工 業 研 究 發 展 中 心 副 工 程 師 美 國 康 乃 狄 克 大 學 資 訊 科 學 博 士 Rainbow QX Technologies Corp. 總 經 理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華 軒 科 技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無 無 無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韋 建 名 99/04/01 0 0.00% 0 0.00% 0 0.00% 無 無 無 無 Axonet, Inc 總 經 理 兼 執 行 長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陳 建 惇 99/04/01 35,000 0.02% 0 0.00% 0 0.00% 淡 江 大 學 應 用 物 理 系 學 士 無 無 無 無 副 總 經 理 財 務 主 管 會 計 主 管 財 務 處 處 長 中 華 民 國 謝 明 珠 87/07/01 451,459 0.27% 0 0.00% 0 0.00% 中 華 民 國 鐘 啟 雯 95/04/21 43,973 0.03% 0 0.00% 0 0.00% 稽 核 中 華 民 國 林 雅 卿 89/09/13 9,000 0.01% 0 0.00% 0 0.00% 臺 北 商 專 會 統 科 學 士 龍 普 集 團 財 務 專 員 國 泰 集 團 管 理 師 東 吳 大 學 會 研 所 碩 士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主 任 大 華 證 券 ( 股 ) 公 司 副 理 東 吳 大 學 企 管 系 學 士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副 理 復 興 航 空 ( 股 ) 公 司 資 深 會 計 註 1: 應 包 括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以 及 凡 職 位 相 當 於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或 協 理 者, 不 論 職 稱, 亦 均 應 與 揭 露 註 2: 與 擔 任 目 前 職 位 相 關 之 經 歷, 如 於 前 揭 期 間 曾 於 查 核 簽 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或 關 係 企 業 任 職, 應 敘 明 其 擔 任 之 職 稱 及 負 責 之 職 務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1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公 司 如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應 個 別 揭 露 其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 餘 可 選 擇 採 彙 總 配 合 級 距 揭 露 姓 名 方 式, 或 個 別 揭 露 姓 名 及 酬 金 方 式 ( 採 個 別 揭 露 者, 請 個 別 填 列 職 稱 姓 名 及 金 額, 無 須 填 列 酬 金 級 距 表 ): ( 一 ) 最 近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曾 出 現 稅 後 虧 損 者, 應 個 別 揭 露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姓 名 及 酬 金, 但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已 產 生 稅 後 淨 利, 且 足 以 彌 補 累 積 虧 損 者, 不 在 此 限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最 近 二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曾 出 現 稅 後 虧 損 者, 應 個 別 揭 露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姓 名 及 酬 金, 但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已 產 生 稅 後 淨 利, 且 足 以 彌 補 累 積 虧 損 者, 不 在 此 限 ( 二 )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持 股 成 數 不 足 情 事 連 續 達 三 個 月 以 上 者, 應 揭 露 個 別 董 事 之 酬 金 ; 最 近 年 度 監 察 人 持 股 成 數 不 足 情 事 連 續 達 三 個 月 以 上 者, 應 揭 露 個 別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 三 ) 最 近 年 度 任 三 個 月 份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平 均 設 質 比 率 大 於 50% 者, 應 揭 露 於 各 該 月 份 設 質 比 率 大 於 50% 之 個 別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酬 金 ( 註 : 全 體 董 事 每 月 平 均 設 質 比 率 : 全 體 董 事 設 質 股 數 / 全 體 董 事 持 股 ( 含 保 留 運 用 決 定 權 信 託 股 數 ); 全 體 監 察 人 每 月 平 均 設 質 比 率 : 全 體 監 察 人 設 質 股 數 / 全 體 監 察 人 持 股 ( 含 保 留 運 用 決 定 權 信 託 股 數 ) ) ( 四 ) 全 體 董 事 監 察 人 領 取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金 占 稅 後 淨 利 超 過 百 分 之 二, 且 個 別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領 取 酬 金 超 過 新 臺 幣 一 千 五 百 萬 元 者, 應 揭 露 該 個 別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酬 金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無 上 述 ( 一 ) 至 ( 四 ) 之 情 事, 故 採 彙 總 配 合 級 距 揭 露 姓 名 方 式 15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一 ) 董 事 ( 含 獨 立 董 事 ) 之 酬 金 103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股 (12) 董 事 ( 含 獨 立 董 事 ) 之 酬 金 ( 彙 總 配 合 級 距 揭 露 姓 名 方 式 ) ( 除 每 股 市 價 為 新 台 幣 元 表 示 外 ) 職 稱 姓 名 董 事 長 兼 執 行 長 兼 子 公 司 總 經 理 董 事 董 事 兼 總 經 理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高 新 明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莊 炎 山 宜 威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林 育 業 獨 立 董 事 吳 宗 寶 本 公 司 報 酬 (A) ( 註 2)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退 職 退 休 金 (B)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董 事 酬 金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C)(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D)( 註 4)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11)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薪 資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E) ( 註 5)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退 職 退 休 金 (F) 盈 餘 分 配 員 工 紅 利 (G) ( 註 6)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本 公 司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A B C D E F 及 G 等 七 項 總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本 公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H)( 註 7)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數 (I)( 註 1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11) 0 0 0 0 2,192 2,192 312 312 0.65% 0.65% 16,074 17,877 161 161 0 0 0 0 0 0 0 0 4.87% 5.34% 有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 註 12) 獨 立 董 事 盧 榮 振 酬 金 級 距 表 董 事 姓 名 103 年 度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董 事 酬 金 級 距 低 於 2,000,000 元 前 四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 前 七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E+F+G) 本 公 司 ( 註 9) 高 新 明 莊 炎 山 林 育 業 盧 榮 振 吳 宗 寶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10)(I) 高 新 明 莊 炎 山 林 育 業 盧 榮 振 吳 宗 寶 本 公 司 ( 註 9)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10) (J) 莊 炎 山 盧 榮 振 吳 宗 寶 莊 炎 山 盧 榮 振 吳 宗 寶 2,000,000 元 ( 含 )~ 5,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無 無 5,000,000 元 ( 含 )~ 1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10,000,000 元 ( 含 )~ 15,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無 無 15,000,000 元 ( 含 )~ 3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無 無 30,000,000 元 ( 含 )~ 5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無 無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無 無 100,000,000 元 以 上 無 無 無 無 總 計 5 5 5 5 16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本 表 所 揭 露 酬 金 內 容 與 所 得 稅 法 之 所 得 概 念 不 同, 故 本 表 目 的 係 作 為 資 訊 揭 露 之 用, 不 作 課 稅 之 用 註 1: 董 事 姓 名 應 分 別 列 示 ( 法 人 股 東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分 別 列 示 ),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各 項 給 付 金 額 若 董 事 兼 任 總 經 理 或 副 總 經 理 者 應 填 列 本 表 及 下 表 (31) 或 (32) 註 2: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之 報 酬 ( 包 括 董 事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等 等 ) 註 3: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之 董 事 酬 勞 金 額 本 公 司 董 事 民 國 103 年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金 係 董 事 會 擬 議 分 配, 俟 民 國 104 年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通 過 註 4: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之 相 關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 包 括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質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平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註 5: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所 領 取 包 括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質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平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高 新 明 配 租 用 公 務 車 一 部,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月 付 租 金 新 台 幣 72,857 元 ; 總 經 理 林 育 業 配 租 用 公 務 車 一 部,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月 付 租 金 新 台 幣 36,667 註 6: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員 工 紅 利 ( 含 股 票 紅 利 及 現 金 紅 利 ) 者, 應 揭 露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若 無 法 預 估 者 則 按 去 年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比 例 計 算 今 年 擬 議 配 發 金 額, 並 另 應 填 列 附 表 一 之 三 註 7: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 不 包 括 已 執 行 部 分 ),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註 8: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各 項 酬 金 之 總 額 註 9: 本 公 司 給 付 每 位 董 事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董 事 姓 名 註 10: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每 位 董 事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董 事 姓 名 註 11: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自 民 國 103 年 度 開 始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淨 利 為 新 台 幣 384,545 仟 元, 民 國 103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合 併 總 損 益 為 新 台 幣 384,519 仟 元 註 12:a. 本 欄 應 明 確 填 列 公 司 董 事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金 額 b. 公 司 董 事 如 有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者, 應 將 公 司 董 事 於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所 領 取 之 酬 金, 併 入 酬 金 級 距 表 之 J 欄, 並 將 欄 位 名 稱 改 為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c. 酬 金 係 指 本 公 司 董 事 擔 任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等 身 分 所 領 取 之 報 酬 酬 勞 員 工 紅 利 及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等 相 關 酬 金 註 13: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之 一 17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二 )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103 年 度 (22)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 彙 總 配 合 級 距 揭 露 姓 名 方 式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股 職 稱 姓 名 監 察 人 馬 國 鵬 監 察 人 蕭 敏 志 監 察 人 鄭 金 泉 本 公 司 報 酬 (A) ( 註 2)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監 察 人 酬 金 A B 及 C 等 三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B) (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C) ( 註 4)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本 公 司 ( 註 8)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 註 9) 0 0 1,315 1,315 156 156 0.38% 0.38% 無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監 察 人 酬 金 級 距 酬 金 級 距 表 103 年 度 監 察 人 姓 名 前 三 項 酬 金 總 額 (A+B+C) 本 公 司 ( 註 6)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7)(D) 低 於 2,000,000 元 馬 國 鵬 蕭 敏 志 鄭 金 泉 馬 國 鵬 蕭 敏 志 鄭 金 泉 2,000,000 元 ( 含 )~ 5,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5,000,000 元 ( 含 )~ 1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10,000,000 元 ( 含 )~ 15,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15,000,000 元 ( 含 )~ 3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30,000,000 元 ( 含 )~ 5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100,000,000 元 以 上 無 無 總 計 3 3 * 本 表 所 揭 露 酬 金 內 容 與 所 得 稅 法 之 所 得 概 念 不 同, 故 本 表 目 的 係 作 為 資 訊 揭 露 之 用, 不 作 課 稅 之 用 註 1: 監 察 人 姓 名 應 分 別 列 示 ( 法 人 股 東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分 別 列 示 ),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各 項 給 付 金 額 註 2: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監 察 人 之 報 酬 ( 包 括 監 察 人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等 等 ) 註 3: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民 國 103 年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金 係 董 事 會 擬 議 分 配, 俟 民 國 104 年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通 過 註 4: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給 付 監 察 人 之 相 關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 包 括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質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平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註 5: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各 項 酬 金 之 總 額 18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註 6: 本 公 司 給 付 每 位 監 察 人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各 級 距 之 人 數,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監 察 人 姓 名 註 7: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每 位 監 察 人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監 察 人 姓 名 註 8: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自 民 國 102 年 度 開 始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淨 利 為 新 台 幣 384,545 仟 元, 民 國 103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合 併 總 損 益 為 新 台 幣 384,519 仟 元 註 9:a. 本 欄 應 明 確 填 列 公 司 監 察 人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金 額 b. 公 司 監 察 人 如 有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者, 應 將 公 司 監 察 人 於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別 所 領 取 之 酬 金, 併 入 酬 金 級 距 表 D 欄, 並 將 欄 位 名 稱 改 為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c. 酬 金 係 指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擔 任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等 身 分 所 領 取 之 報 酬 酬 勞 員 工 紅 利 及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等 相 關 酬 金 ( 三 )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103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股 (32)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 彙 總 配 合 級 距 揭 露 姓 名 方 式 ) ( 除 每 股 市 價 為 新 台 幣 元 表 示 外 ) 職 稱 姓 名 董 事 長 兼 執 行 長 兼 子 公 司 總 經 理 高 新 明 董 事 兼 總 經 理 林 育 業 本 公 司 薪 資 (A) ( 註 2)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退 職 退 休 金 (B)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等 (C) (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盈 餘 分 配 之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D) ( 註 4) 本 公 司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9)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數 額 ( 註 5)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數 ( 註 11)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 註 10) 副 總 經 理 黃 宗 文 副 總 經 理 張 瑞 如 39,029 42,202 909 909 3,412 3,412 0 0 0 0 11.27% 12.10% 0 0 0 0 有 副 總 經 理 陳 典 廷 副 總 經 理 韋 建 名 副 總 經 理 陳 建 惇 副 總 經 理 謝 明 珠 19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級 距 酬 金 級 距 表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本 公 司 ( 註 7)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E) 103 年 度 低 於 2,000,000 元 無 無 2,000,000 元 ( 含 )~ 5,000,000 元 ( 不 含 ) 黃 宗 文 張 瑞 如 陳 典 廷 陳 建 惇 謝 明 珠 黃 宗 文 張 瑞 如 陳 典 廷 陳 建 惇 謝 明 珠 5,000,000 元 ( 含 )~ 10,000,000 元 ( 不 含 )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韋 建 名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韋 建 名 10,000,000 元 ( 含 )~ 15,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15,000,000 元 ( 含 )~ 3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30,000,000 元 ( 含 )~ 5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100,000,000 元 以 上 無 無 總 計 8 8 * 不 論 職 稱, 凡 職 位 相 當 於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者 ( 例 如 : 總 裁 執 行 長 總 監 等 等 ), 均 應 予 揭 露 * 本 表 所 揭 露 酬 金 內 容 與 所 得 稅 法 之 所 得 概 念 不 同, 故 本 表 目 的 係 作 為 資 訊 揭 露 之 用, 不 作 課 稅 之 用 註 1: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應 分 別 列 示,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各 項 給 付 金 額 若 董 事 兼 任 總 經 理 或 副 總 經 理 者 應 填 列 本 表 及 上 表 (11) 或 (12) 註 2: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註 3: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及 其 他 報 酬 金 額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質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平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高 新 明 配 租 用 公 務 車 一 部,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月 付 租 金 新 台 幣 72,857 元 ; 總 經 理 林 育 業 配 租 用 公 務 車 一 部,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月 付 租 金 新 台 幣 36,667 元 ; 副 總 經 理 黃 宗 文 張 瑞 如 陳 典 廷 韋 建 名 及 陳 建 惇 各 配 租 用 公 務 車 一 部,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月 付 平 均 租 金 新 台 幣 174,858 元 註 4: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 含 股 票 紅 利 及 現 金 紅 利 ), 若 無 法 預 估 者 則 按 去 年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比 例 計 算 今 年 擬 議 配 發 金 額, 並 另 應 填 列 附 表 一 之 三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5: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 不 包 括 已 執 行 部 分 ),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註 6: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項 酬 金 之 總 額 註 7: 本 公 司 給 付 每 位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註 8: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每 位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註 9: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自 民 國 103 年 度 開 始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淨 利 為 新 台 幣 384,545 仟 元, 民 國 103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合 併 總 損 益 為 新 台 幣 384,519 仟 元 註 10:a. 本 欄 應 明 確 填 列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金 額 b.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如 有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者, 應 將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於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所 領 取 之 酬 金, 併 入 酬 金 級 距 表 E 欄, 並 將 欄 位 名 稱 改 為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c. 酬 金 係 指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擔 任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等 身 分 所 領 取 之 報 酬 酬 勞 員 工 紅 利 及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等 相 關 酬 金 註 11: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之 一 20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四 )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之 經 理 人 姓 名 及 配 發 情 形 103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股 ( 除 每 股 市 價 為 新 台 幣 元 表 示 外 ) 職 稱 ( 註 1 及 註 2) 姓 名 ( 註 1 及 註 2)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總 計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經 理 人 執 行 長 高 新 明 總 經 理 林 育 業 副 總 經 理 黃 宗 文 副 總 經 理 張 瑞 如 副 總 經 理 陳 典 廷 副 總 經 理 韋 建 名 副 總 經 理 陳 建 惇 副 總 經 理 謝 明 珠 財 務 主 管 0 0 0 0 會 計 主 管 鐘 啟 雯 註 1: 應 揭 露 個 別 姓 名 及 職 稱, 但 得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盈 餘 分 配 情 形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盈 餘 中 擬 議 提 撥 予 上 述 經 理 人 之 員 工 分 紅 總 金 額 為 新 台 幣 0 元 註 2: 係 填 列 最 近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股 東 會 前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經 理 人 之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 含 股 票 紅 利 及 現 金 紅 利 ), 若 無 法 預 估 者 則 按 去 年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比 例 計 算 今 年 擬 議 配 發 金 額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者,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3: 經 理 人 之 適 用 範 圍, 依 據 前 財 政 部 證 券 暨 期 貨 管 理 委 員 會 民 國 92 年 3 月 27 日 台 財 證 三 字 第 0920001301 號 函 令 規 定, 其 範 圍 如 下 : (1) 總 經 理 及 相 當 等 級 者 (2) 副 總 經 理 及 相 當 等 級 者 (3) 協 理 及 相 當 等 級 者 (4) 財 務 部 門 主 管 (5) 會 計 部 門 主 管 (6) 其 他 有 為 公 司 管 理 事 務 及 簽 名 權 利 之 人 註 4: 若 董 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有 領 取 員 工 紅 利 ( 含 股 票 紅 利 及 現 金 紅 利 ) 者, 除 填 列 附 表 一 之 二 外, 另 應 再 填 列 本 表 21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五 ) 分 析 比 較 說 明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告 所 有 公 司 於 最 近 二 年 度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並 說 明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1. 最 近 二 年 度 比 例 之 分 析 職 稱 項 目 本 公 司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合 併 報 告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告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司 增 ( 減 ) 比 例 合 併 報 告 所 有 公 司 董 事 7.95% 8.91% 4.87% 5.34% (3.08%) (3.57%) 監 察 人 0.42% 0.43% 0.38% 0.38% (0.04%) (0.05%)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19.31% 21.09% 11.27% 12.10% (8.04%) (8.99%) 民 國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告 所 有 公 司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減 少, 主 要 係 因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個 體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增 加, 致 使 比 例 下 降 2. 本 公 司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式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1)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給 付 係 依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十 條 規 定, 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董 事 監 察 人 之 出 席 車 馬 費 及 經 理 人 之 薪 資 報 酬, 係 由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審 議 後, 由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分 為 薪 資 獎 金 及 盈 餘 分 配 之 員 工 紅 利, 薪 資 及 獎 金 係 由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審 議 後, 由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依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由 董 事 會 決 議 後 提 請 股 東 會 議 定 之 (2)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之 出 席 車 馬 費 及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之 薪 資 報 酬 係 由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審 議 後, 由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3)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除 出 席 會 議 之 車 馬 費 外, 其 餘 報 酬 係 依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之 盈 餘 狀 況 做 分 配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係 依 本 公 司 績 效 考 核 管 理 辦 法 考 核 其 績 效 做 為 薪 資 調 整 之 依 據, 員 工 紅 利 則 由 董 事 會 依 盈 餘 狀 況 及 公 司 章 程 所 訂 分 配 比 例 決 議 後, 提 請 股 東 會 議 定 之 22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四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 一 )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最 近 年 度 ( 民 國 103 年 度 ) 董 事 會 開 會 13 次, 董 事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 註 1) 董 事 長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高 新 明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B/A ( 註 2) 備 註 13 0 100% 連 任 (102 年 6 月 11 日 改 選 ) 董 事 董 事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莊 炎 山 宜 威 投 資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林 育 業 4 8 31% 連 任 (102 年 6 月 11 日 改 選 ) 12 1 92% 連 任 (102 年 6 月 11 日 改 選 ) 獨 立 董 事 吳 宗 寶 12 1 92% 連 任 (102 年 6 月 11 日 改 選 ) 獨 立 董 事 盧 榮 振 11 2 85% 連 任 (102 年 6 月 11 日 改 選 )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3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經 獨 立 董 事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之 董 事 會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及 公 司 對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之 處 理 : 本 公 司 並 無 獨 立 董 事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之 董 事 會 議 事 項 二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應 敘 明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以 及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 ( 一 ) 民 國 103 年 1 月 4 日 董 事 會 討 論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決 議 之 民 國 102 年 度 之 期 終 暨 績 效 獎 金 一 案, 高 新 明 小 姐 及 林 育 業 先 生 二 位 董 事 為 本 公 司 之 經 理 人, 因 此 議 案 涉 及 個 人 利 益, 基 於 利 益 迴 避 不 加 入 表 決, 經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 二 ) 民 國 103 年 3 月 7 日 董 事 會 討 論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成 員 之 異 動 案, 本 公 司 董 事 盧 榮 振 先 生 為 本 案 之 關 係 人, 因 此 議 案 涉 及 個 人 利 益, 基 於 利 益 迴 避 不 加 入 表 決, 經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 三 ) 民 國 103 年 8 月 12 日 董 事 會 討 論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決 議 之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期 中 獎 金 分 配 案, 高 新 明 小 姐 及 林 育 業 先 生 二 位 董 事 為 本 公 司 之 經 理 人, 因 此 議 案 涉 及 個 人 利 益, 基 於 利 益 迴 避 不 加 入 表 決, 經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 四 ) 民 國 103 年 9 月 26 日 董 事 會 討 論 本 公 司 對 宇 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逾 期 未 收 回 之 應 收 帳 款 轉 列 其 他 應 收 款 一 案, 本 公 司 董 事 高 新 明 小 姐 為 此 案 之 關 係 人, 因 此 議 案 涉 及 個 人 利 益, 基 於 利 益 迴 避 不 加 入 表 決, 經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三 當 年 度 及 最 近 年 度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之 目 標 ( 例 如 設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提 昇 資 訊 透 明 度 等 ) 與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 ( 一 )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本 公 司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規 定, 訂 定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並 依 相 關 規 定 進 行 董 事 會 職 能 運 作 為 強 化 公 司 治 理, 董 事 亦 安 排 相 關 進 修 課 程, 充 實 公 司 治 理 知 識 及 能 力 ( 二 ) 提 升 資 訊 透 明 度 本 公 司 財 務 資 訊 重 大 議 事 決 議 董 監 事 出 席 董 事 會 情 形 董 監 事 參 加 進 修 課 程 等 資 訊 均 已 依 規 定 公 布 在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本 公 司 的 業 務 及 產 品 資 訊 亦 在 公 司 網 站 上 公 開 揭 露, 投 資 大 眾 均 可 及 時 獲 得 註 1: 董 事 監 察 人 屬 法 人 者, 應 揭 露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其 代 表 人 姓 名 註 2:(1)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董 事 監 察 人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如 有 董 事 監 察 人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董 事 監 察 人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董 事 監 察 人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3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二 ) 審 計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或 監 察 人 參 與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1. 審 計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 本 公 司 並 未 設 置 審 計 委 員 會, 故 不 適 用 2. 監 察 人 參 與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最 近 年 度 ( 民 國 103 年 度 ) 董 事 會 開 會 13 次, 監 察 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列 席 次 數 (B) 實 際 列 席 率 (%) (B/A)( 註 ) 監 察 人 馬 國 鵬 13 100% 連 任 (102 年 6 月 11 日 改 選 ) 監 察 人 鄭 金 泉 13 100% 新 任 (102 年 6 月 11 日 當 選 ) 監 察 人 蕭 敏 志 13 100% 連 任 (102 年 6 月 11 日 改 選 )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監 察 人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 一 ) 監 察 人 與 公 司 員 工 及 股 東 之 溝 通 情 形 ( 例 如 溝 通 管 道 方 式 等 ): 本 公 司 將 監 察 人 資 訊 刊 載 於 年 報, 相 關 人 員 均 可 向 監 察 人 提 出 建 議 及 溝 通, 監 察 人 並 透 過 稽 核 報 告 與 各 事 業 處 保 持 順 暢 之 溝 通 管 道 ( 二 ) 監 察 人 與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之 溝 通 情 形 ( 例 如 就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狀 況 進 行 溝 通 之 事 項 方 式 及 結 果 等 等 ): 監 察 人 定 期 與 會 計 師 針 對 財 務 報 告 新 頒 訂 的 會 計 原 則 等 進 行 溝 通 與 瞭 解 ; 稽 核 人 員 則 定 期 呈 送 稽 核 報 告 於 監 察 人, 使 監 察 人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執 行 情 形 有 全 盤 之 瞭 解 二 監 察 人 列 席 董 事 會 如 有 陳 述 意 見,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監 察 人 陳 述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備 註 *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監 察 人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列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實 際 列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監 察 人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監 察 人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監 察 人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列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實 際 列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三 )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及 其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評 估 項 目 一 公 司 是 否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訂 定 並 揭 露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二 公 司 股 權 結 構 及 股 東 權 益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內 部 作 業 程 序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疑 義 糾 紛 及 訴 訟 事 宜, 並 依 程 序 實 施? ( 二 ) 公 司 是 否 掌 握 實 際 控 制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主 要 股 東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 三 )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執 行 與 關 係 企 業 間 之 風 險 控 管 及 防 火 牆 機 制? ( 四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內 部 規 範, 禁 止 公 司 內 部 人 利 用 市 場 上 未 公 開 資 訊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三 董 事 會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一 ) 董 事 會 是 否 就 成 員 組 成 擬 訂 多 元 化 方 針 及 落 實 執 行? ( 二 ) 公 司 除 依 法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及 審 計 委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V 本 公 司 已 依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並 揭 露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及 本 公 司 網 站, 俾 供 股 東 及 社 會 大 眾 查 詢 V V V V V V ( 一 ) 本 公 司 已 設 置 發 言 人 公 關 人 員 及 股 務 人 員 負 責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等 事 務, 另 本 公 司 亦 於 公 開 網 站 設 置 股 東 專 欄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並 由 專 人 處 理 股 東 之 疑 義 等 事 務 ( 二 ) 本 公 司 由 專 責 單 位 及 股 務 人 員 負 責 掌 握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並 依 相 關 規 定 於 相 關 書 表 揭 露 及 網 站 申 報 資 料 ( 三 ) 本 公 司 與 關 係 企 業 間 之 人 員 財 務 及 資 金 之 管 理 權 責 均 有 明 確 之 劃 分, 且 本 公 司 已 於 內 控 制 度 制 訂 集 團 企 業 管 理 程 序, 並 訂 定 子 公 司 監 理 之 控 制 作 業 關 係 人 交 易 之 管 理 作 業 等 管 理 規 章, 明 確 規 範 與 關 係 企 業 間 之 管 理 權 責 及 管 控 方 式, 並 監 督 子 公 司 建 立 及 執 行 必 要 之 內 部 控 制, 以 建 立 良 好 之 風 險 控 管 機 制 及 防 火 牆 ( 四 )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資 訊 揭 露 暨 內 線 交 易 防 範 作 業 程 序 及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並 納 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且 定 期 舉 辦 內 部 人 教 育 宣 導, 以 落 實 相 關 規 範 之 執 行 ( 一 )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明 訂 董 事 會 成 員 組 成 應 具 備 多 元 化 之 知 識 與 技 能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各 成 員 在 營 運 會 計 及 經 理 管 理 等 各 有 專 長, 符 合 實 際 運 作 需 要 ( 二 ) 本 公 司 目 前 除 依 法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外, 尚 未 設 置 無 無 無 25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評 估 項 目 員 會 外, 是 否 自 願 設 置 其 他 各 類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 三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及 其 評 估 方 式, 每 年 並 定 期 進 行 績 效 評 估? ( 四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評 估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四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管 道, 及 於 公 司 網 站 設 置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並 妥 適 回 應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關 切 之 重 要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議 題? 五 公 司 是 否 委 任 專 業 股 務 代 辦 機 構 辦 理 股 東 會 事 務? 六 資 訊 公 開 ( 一 ) 公 司 是 否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資 訊? ( 二 ) 公 司 是 否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方 式 ( 如 架 設 英 文 網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法 人 說 明 會 過 程 放 置 公 司 網 站 等 )?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V V 其 他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將 視 經 營 或 管 理 之 需 要 規 劃 設 置 審 計 委 員 會 等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 三 )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明 訂 依 法 應 提 董 事 會 討 論 事 項 之 遵 守 董 事 會 召 集 次 數 出 席 狀 況 及 進 修 狀 況 等 項 指 標, 並 於 年 度 結 束 後 依 據 各 項 評 估 指 標 進 行 評 鑑 ( 四 ) 本 公 司 每 年 定 期 檢 視 簽 證 會 計 師 之 獨 立 性, 檢 查 其 是 否 為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股 東 或 於 本 公 司 支 薪, 確 認 其 非 利 害 關 係 人 並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另 簽 證 會 計 師 對 於 委 辦 事 項 及 其 本 身 有 直 接 或 利 害 關 係 者 需 迴 避, 會 計 師 之 輪 調 需 遵 守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V 本 公 司 配 置 公 關 人 員, 負 責 處 理 各 往 來 對 象 供 應 商 之 申 訴 建 議 並 予 以 迅 速 處 理 另 本 公 司 已 於 公 司 網 站 設 置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並 由 專 人 處 理 回 覆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關 切 之 議 題 V 本 公 司 除 設 置 股 務 專 責 單 位, 亦 委 任 專 業 代 理 機 構 凱 基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股 東 會 及 股 務 相 關 事 務 無 無 V V ( 一 ) 本 公 司 定 期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公 告 申 報 及 揭 露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相 關 資 訊, 並 且 於 公 司 網 站 架 設 投 資 人 專 區, 完 整 揭 露 財 務 及 業 務 資 訊, 包 括 營 收 統 計 財 務 報 表 公 司 治 理 等, 並 連 結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供 股 東 及 社 會 大 眾 參 考 ( 二 ) 本 公 司 由 財 務 處 專 人 處 理 資 訊 蒐 集 及 揭 露 工 作, 並 已 建 立 發 言 人 制 度 無 26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評 估 項 目 七 公 司 是 否 有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投 資 者 關 係 供 應 商 關 係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等 )?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V ( 一 ) 在 員 工 權 益 上, 秉 持 機 會 平 等 之 原 則, 以 公 開 遴 選 之 方 式, 招 募 員 工, 唯 才 適 用 ; 提 供 定 期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及 勞 保 外 之 人 身 保 險 ; 並 保 障 殘 障 及 原 住 民 少 數 員 工 之 權 益 ( 二 ) 僱 員 關 懷 : 本 公 司 恪 遵 法 令 規 章 之 規 範, 提 供 員 工 公 平 合 理 的 工 作 環 境, 以 系 統 性 的 教 育 訓 練 體 系, 提 供 同 仁 充 分 的 個 人 發 展 機 會 ( 三 ) 在 投 資 人 關 係 的 建 立 與 執 行 上, 一 方 面 加 強 內 部 溝 通, 將 資 訊 內 容 作 釐 清 整 理, 以 便 將 業 務 作 資 訊 化 掌 握 ; 同 時 建 立 投 資 人 關 係 平 台, 在 誠 信 公 開 的 基 礎 上, 提 升 公 司 資 訊 透 明 度, 並 適 時 反 映 投 資 人 訊 息 至 實 際 經 營 層, 以 期 建 立 雙 向 溝 通 的 功 能 與 機 制 ( 四 ) 本 公 司 協 助 供 應 商 建 立 環 保 安 全 與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制 定 供 應 商 工 安 巡 檢 評 核 管 理 辦 法, 參 照 自 護 制 度, 協 助 供 應 商 建 立 高 風 險 作 業 技 術 認 證 制 度, 落 實 對 供 應 商 之 社 會 責 任 ( 五 ) 本 公 司 訂 有 關 係 人 交 易 作 業 程 序 保 障 本 公 司 以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益, 且 本 公 司 對 所 有 供 應 商 已 簽 署 採 購 合 約, 以 明 確 訂 定 雙 方 之 買 賣 合 作 關 係, 以 保 障 雙 方 之 合 法 權 益 ( 六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 本 公 司 定 期 提 供 法 令 更 新 等 書 面 資 料 交 予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參 閱, 並 適 時 安 排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參 與 相 關 研 習 課 程, 如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董 事 與 監 察 人 ( 含 獨 立 ) 實 務 進 階 研 討 會 相 關 課 程 等 ( 七 )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制 訂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管 理 規 章 會 計 制 度 等, 並 由 各 級 同 仁 分 層 授 權, 並 藉 由 內 部 稽 核 董 事 會 監 察 人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無 27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評 估 項 目 八 公 司 是 否 有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或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之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報 告?( 若 有, 請 敍 明 其 董 事 會 意 見 自 評 或 委 外 評 鑑 結 果 主 要 缺 失 或 建 議 事 項 及 改 善 情 形 )( 註 2)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監 督 制 衡 ( 八 ) 保 護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取 得 ISO 9001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ISO 14001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認 證, 並 以 誠 信 關 懷 專 業 創 新 敬 業 團 隊 為 企 業 核 心, 提 供 消 費 客 戶 高 品 質 的 產 品 及 服 務 本 公 司 嚴 格 遵 守 與 客 戶 簽 訂 之 合 約 及 相 關 規 定, 並 確 保 客 戶 之 權 益 ( 九 )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經 由 民 國 93 年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授 權 董 事 會 依 公 司 業 務 發 展 需 要 為 董 事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險, 並 自 民 國 93 年 度 起 每 年 定 期 為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重 要 職 員 購 買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重 要 職 員 責 任 險, 藉 助 董 監 責 任 保 險 移 轉 董 監 事 及 重 要 職 員 之 過 失 錯 誤 不 當 行 為 所 造 成 之 風 險, 以 健 全 公 司 經 營 及 保 護 董 監 事 V ( 一 ) 本 公 司 不 定 期 檢 視 及 評 估 公 司 治 理 執 行 情 形, 並 且 每 年 至 少 執 行 一 次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作 業 民 國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已 依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指 標 逐 項 評 量 並 出 具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且 將 自 我 評 估 結 果 向 董 事 會 專 案 報 告 及 說 明, 然 公 司 並 未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出 具 公 司 治 理 鑑 報 告, 未 來 將 依 需 求 規 劃 施 行 ( 二 ) 民 國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之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中 包 括 董 事 選 舉 提 名 制 度 及 審 計 委 員 會 設 置 等 事 項 尚 未 進 行 調 整 及 建 置, 本 公 司 已 著 手 規 劃 於 民 國 104 年 提 報 股 東 會 修 訂 公 司 章 程 包 括 董 事 選 舉 提 名 制 度 全 面 改 採 候 選 人 提 名 制 度 修 改 董 事 席 次 設 置 符 合 規 定 之 審 計 委 員 會 功 能 性 組 織 等, 以 精 進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註 1: 運 作 情 形 不 論 勾 選 是 或 否, 均 應 於 摘 要 說 明 欄 位 敘 明 註 2: 所 稱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係 指 依 據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項 目, 由 公 司 自 行 評 估 並 說 明, 各 自 評 項 目 中 目 前 公 司 運 作 及 執 行 情 形 之 報 告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無 28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身 份 別 ( 註 1) ( 四 ) 公 司 如 有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者, 應 揭 露 其 組 成 職 責 及 運 作 情 形 (1)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資 料 姓 名 條 件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相 關 料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上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具 有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2) 1 2 3 4 5 6 7 8 104 年 3 月 30 日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家 數 備 註 ( 註 3) 獨 立 董 事 吳 宗 寶 無 無 1 不 適 用 獨 立 董 事 盧 榮 振 ( 註 4) 無 無 1 不 適 用 董 事 莊 炎 山 ( 註 5) 無 無 無 無 0 是 其 他 趙 榮 祥 無 無 0 不 適 用 註 1: 身 分 別 請 填 列 係 為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或 其 他 註 2: 各 成 員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但 如 為 公 司 或 其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三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8)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註 3: 若 成 員 身 分 別 係 為 董 事, 請 說 明 是 否 符 合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第 6 條 第 5 項 之 規 定 註 4: 獨 立 董 事 盧 榮 振 先 生 於 民 國 103 年 3 月 19 日 就 任 註 5: 董 事 莊 炎 山 先 生 於 民 國 103 年 3 月 18 日 解 任 (2)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職 責 在 制 定 並 檢 討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之 績 效 評 估 與 薪 資 報 酬 政 策, 並 將 所 提 建 議 提 報 董 事 會 決 議 29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3)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本 公 司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計 3 人 本 屆 委 員 任 期 : 民 國 102 年 6 月 20 日 至 民 國 105 年 6 月 10 日, 最 近 年 度 ( 民 國 103 年 度 )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3 次 (A), 委 員 資 格 及 出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席 率 (%)(B/A)( 註 ) 備 註 召 集 人 吳 宗 寶 3 0 100% 民 國 102 年 6 月 20 日 連 任 委 員 莊 炎 山 ( 註 3) 0 0 0% 民 國 103 年 3 月 18 日 解 任 委 員 盧 榮 振 ( 註 3) 3 0 100% 民 國 103 年 3 月 19 日 新 任 委 員 趙 榮 祥 3 0 100% 民 國 102 年 6 月 20 日 連 任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董 事 會 如 不 採 納 或 修 正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意 見 之 處 理 ( 如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薪 資 報 酬 優 於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應 敘 明 其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無 二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議 決 事 項, 如 成 員 有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應 敘 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成 員 意 見 及 對 成 員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註 :(1)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出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成 員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出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3)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3 月 18 日 薪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有 異 動, 異 動 情 形 為 莊 炎 山 先 生 於 民 國 103 年 3 月 18 日 解 任 盧 榮 振 先 生 於 民 國 103 年 3 月 19 日 就 任 30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五 )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情 形 ( 公 司 對 環 保 社 區 參 與 社 會 貢 獻 社 會 服 務 社 會 公 益 消 費 者 權 益 人 權 安 全 衛 生 與 其 他 社 會 責 任 活 動 所 採 行 之 制 度 與 措 施 及 履 行 情 形 ): 評 估 項 目 一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以 及 檢 討 實 施 成 效? ( 二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舉 辦 社 會 責 任 教 育 訓 練? ( 三 ) 公 司 是 否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專 ( 兼 ) 職 單 位, 並 由 董 事 會 授 權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處 理, 及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處 理 情 形? ( 四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合 理 薪 資 報 酬 政 策, 並 將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制 度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結 合, 及 設 立 明 確 有 效 之 獎 勵 與 懲 戒 制 度?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V V V V ( 一 ) 本 公 司 配 合 公 司 治 理 相 關 作 業, 已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本 公 司 以 誠 信 關 懷 專 業 創 新 敬 業 團 隊 為 企 業 核 心, 且 致 力 實 踐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並 依 規 定 執 行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度 開 始 進 行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認 證 輔 導, 期 以 增 進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成 效 ( 二 ) 本 集 團 注 重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對 於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相 關 資 訊 均 適 時 透 過 會 議 或 網 路 等 方 式 不 定 期 宣 導, 或 於 各 項 講 習 課 程 中 代 入 包 含 法 令 遵 循 資 訊 安 全 環 安 衛 管 理 等 相 關 課 程, 貫 徹 員 工 對 企 業 經 營 理 念 及 社 會 責 任 之 落 實 ( 三 ) 本 公 司 由 策 略 執 行 室 統 籌 規 劃 及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事 宜, 各 相 關 職 責 單 位 負 責 依 公 司 所 訂 定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落 實 執 行 相 關 事 項, 並 由 策 略 執 行 室 檢 視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作 業 之 執 行 結 果 且 出 具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並 向 董 事 會 專 案 報 告 ( 四 ) 本 集 團 由 人 事 行 政 處 與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共 同 訂 定 薪 資 報 酬 相 關 政 策, 薪 酬 的 設 計 主 要 在 於 支 持 公 司 目 標 有 效 招 募 激 勵 與 留 才 對 外 持 續 對 薪 資 市 場 進 行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並 因 應 物 價 調 整, 以 保 有 整 體 薪 資 水 準 與 競 爭 力 ; 對 內 則 期 能 對 優 秀 同 仁 給 予 激 勵 並 符 合 內 部 的 公 平 性 對 於 新 進 同 仁 的 敘 薪, 公 司 依 其 所 負 責 的 職 務 與 職 等 級 搭 配 學 經 歷 等 背 景 條 件 給 予 不 同 的 薪 資 不 因 性 別 種 族 宗 教 政 治 立 場 婚 姻 狀 況 參 與 團 體 等 因 素 而 有 所 區 別 對 於 獎 金 的 發 放 亦 訂 有 合 理 完 善 的 規 範 公 司 並 設 置 獎 懲 管 理 辦 法,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無 31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評 估 項 目 二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 一 ) 依 公 司 是 否 致 力 於 提 升 各 項 資 源 之 利 用 效 率, 並 使 用 對 環 境 負 荷 衝 擊 低 之 再 生 物 料? ( 二 ) 公 司 是 否 依 其 產 業 特 性 建 立 合 適 之 環 境 管 理 制 度? ( 三 ) 公 司 是 否 注 意 氣 候 變 遷 對 營 運 活 動 之 影 響, 並 執 行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制 定 公 司 節 能 減 碳 及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策 略?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相 關 獎 懲 會 同 時 反 應 在 年 度 績 效 考 核 的 加 減 分 中 以 作 為 調 薪 晉 升 的 依 據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被 列 入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公 布 臺 灣 高 薪 100 指 數 成 分 股 之 一, 成 分 股 是 先 選 取 同 時 符 合 高 薪 和 獲 利 能 力 條 件 的 股 票, 再 以 薪 酬 規 模 排 序 最 大 的 100 支 股 票 作 為 成 分 股, 可 說 是 以 員 工 薪 酬 為 主 要 篩 選 條 件, 並 以 基 本 面 因 素 決 定 權 重, 使 指 數 兼 顧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和 投 資 效 率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V V V ( 一 ) 本 公 司 推 出 全 台 第 一 台 太 陽 能 電 池 局 域 摻 雜 選 擇 性 發 射 極 雷 射 加 工 機, 以 提 昇 太 陽 能 電 池 之 效 能 另 推 動 e 化 電 子 公 文 交 換, 響 應 無 紙 化 作 業 流 程, 並 且 採 用 LED 照 明 及 變 頻 式 空 調 落 實 節 能 減 碳, 企 業 經 營 獲 利 同 時 亦 為 環 境 保 護 盡 一 份 心 力 ( 二 ) 本 公 司 徹 底 落 實 工 安 環 保 政 策, 已 取 得 ISO 9001 ISO 14001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之 認 證, 對 於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亦 積 極 推 動 OHSAS 18001 作 業 標 準, 並 依 據 各 地 政 府 規 定 制 定 安 全 管 理 相 關 辦 法 ( 包 括 安 全 生 產 管 理 辦 法 個 人 防 護 具 管 理 辦 法 緊 急 應 變 及 事 故 處 理 辦 法 環 境 保 護 管 理 辦 法 職 業 病 預 防 管 理 辦 法 危 險 源 辨 識 評 價 及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等 ) 針 對 新 進 人 員 安 排 新 人 訓 練 定 期 舉 行 環 安 衛 會 議, 提 昇 員 工 對 有 害 物 的 認 識 及 緊 急 應 變 之 能 力 ( 三 ) 本 公 司 為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及 配 合 節 能 減 碳, 陸 續 於 廠 辦 區 域 進 行 更 換 LED 照 明 燈 具 調 整 冰 水 主 機 更 換 高 效 率 冰 水 泵 浦 調 整 空 調 出 水 溫 度 及 室 內 空 調 溫 度, 同 時 參 與 節 能 減 碳 及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針 對 耗 能 設 備 做 持 續 監 控, 以 降 低 公 司 營 運 對 自 然 環 境 之 衝 擊 無 32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評 估 項 目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 一 ) 公 司 是 否 依 照 相 關 法 規 及 國 際 人 權 公 約, 制 定 相 關 之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 二 ) 公 司 是 否 建 置 員 工 申 訴 機 制 及 管 道, 並 妥 適 處 理? ( 三 ) 公 司 是 否 提 供 員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並 對 員 工 定 期 實 施 安 全 與 健 康 教 育? ( 四 )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員 工 定 期 溝 通 之 機 制, 並 以 合 理 方 式 通 知 對 員 工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之 營 運 變 動? ( 五 ) 公 司 是 否 為 員 工 建 立 有 效 之 職 涯 能 力 發 展 培 訓 計 畫?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V V V V V ( 一 ) 本 公 司 嚴 格 遵 守 政 府 法 令 規 定, 落 實 勞 工 相 關 法 令 之 執 行, 秉 持 機 會 平 等 之 原 則, 以 公 開 遴 選 方 式 招 募 員 工, 並 保 障 殘 障 及 原 住 民 少 數 員 工 之 權 益 ( 二 ) 本 集 團 設 有 內 部 溝 通 平 台, 供 員 工 隨 時 表 達 意 見, 對 於 員 工 意 見 之 申 訴 亦 設 有 多 項 申 訴 管 道, 以 協 助 同 仁 解 決 問 題, 達 成 勞 資 雙 贏, 包 括 與 主 管 直 接 聯 繫 員 工 溝 通 信 箱 每 季 定 期 舉 辦 溝 通 茶 會 讓 員 工 對 於 工 作 狀 況 環 境 安 全 與 健 康 薪 資 福 利 等 各 方 面 提 出 建 議 或 申 訴, 由 公 司 進 行 妥 善 處 理 ; 若 遇 有 性 騷 擾 情 形, 則 依 性 騷 擾 防 治 辦 法 進 行 處 理 公 司 並 透 過 內 部 資 訊 網 頁 及 電 子 報 向 員 工 傳 達 各 項 資 訊 及 活 動, 確 保 員 工 獲 得 資 訊 及 表 達 意 建 之 權 益 ( 三 ) 本 公 司 恪 遵 法 令 規 章 之 規 範, 提 供 員 工 公 平 合 理 安 全 的 工 作 環 境, 且 為 確 保 工 作 環 境 品 質, 公 司 每 年 會 進 行 作 業 環 境 檢 測, 查 驗 各 辦 公 場 所 的 二 氧 化 碳 檢 測, 以 積 極 保 護 員 工 健 康 的 工 作 環 境 ; 主 要 辦 公 地 點 均 設 置 哺 乳 室, 以 照 護 產 後 女 性 員 工 哺 育 嬰 兒 之 需 求 公 司 每 年 定 期 舉 辦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及 健 康 講 座, 增 進 員 工 健 康 知 識 並 預 防 職 業 災 害 之 發 生 ( 四 ) 本 公 司 定 期 舉 辦 溝 通 茶 會 提 供 員 工 溝 通 對 話 之 管 道, 同 時 設 有 員 工 意 見 信 箱, 供 員 工 隨 時 表 達 意 見 另 外, 公 司 透 過 內 部 資 訊 網 頁 及 電 子 報 向 員 工 傳 達 各 項 資 訊 及 活 動, 保 障 員 工 獲 得 資 訊 及 表 達 意 見 之 權 利 ( 五 ) 本 集 團 依 不 同 職 類 同 仁 不 同 層 級 主 管, 訂 定 職 涯 發 展 架 構, 並 建 立 職 涯 能 力 發 展 培 訓 計 畫, 並 給 予 員 工 在 語 文 課 程 及 認 證 方 面 的 補 助, 透 過 職 務 代 理 授 權, 工 作 指 導 參 與 專 案 之 教 育 及 課 程 的 訓 練, 使 達 到 有 效 培 訓 無 33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評 估 項 目 ( 六 ) 公 司 是 否 就 研 發 採 購 生 產 作 業 及 服 務 流 程 等 制 定 相 關 保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政 策 及 申 訴 程 序? ( 七 ) 對 產 品 與 服 務 之 行 銷 及 標 示, 公 司 是 否 遵 循 相 關 法 規 及 國 際 準 則? ( 八 )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來 往 前, 是 否 評 估 供 應 商 過 去 有 無 影 響 環 境 與 社 會 之 紀 錄? ( 九 ) 公 司 與 其 主 要 供 應 商 之 契 約 是 否 包 含 供 應 商 如 涉 及 違 反 其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且 對 環 境 與 社 會 有 顯 著 影 響 時, 得 隨 時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之 條 款?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其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等 處 揭 露 具 攸 關 性 及 可 靠 性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V ( 六 ) 本 集 團 訂 有 售 後 服 務 管 制 程 序 客 戶 滿 意 度 管 制 程 序 銷 貨 退 回 與 客 戶 抱 怨 處 理 程 序 矯 正 與 預 防 管 制 程 序 等, 本 公 司 接 獲 客 訴 案 件 後, 各 權 責 單 位 應 依 各 相 關 管 制 程 序 所 訂 之 流 程 處 理 並 作 後 續 之 追 蹤 管 理 公 司 嚴 格 遵 守 與 客 戶 簽 訂 之 合 約 及 相 關 規 定, 以 確 保 客 戶 之 權 益, 同 時 在 誠 信 公 開 的 基 礎 上, 提 升 公 司 資 訊 透 明 度, 建 立 雙 向 溝 通 的 功 能 與 機 制 V ( 七 ) 本 公 司 已 取 得 ISO 9001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認 證, 並 訂 定 出 貨 管 制 程 序 及 出 貨 檢 驗 規 範 等, 各 項 產 品 之 標 示 均 依 其 規 定 辦 理 公 司 遵 守 政 府 及 產 業 之 相 關 規 範, 以 確 保 產 品 及 服 務 品 質, 保 障 消 費 者 權 益 V ( 八 ) 本 集 團 與 供 應 商 往 來 前 除 依 供 應 商 管 制 程 序 進 行 評 估 外, 亦 需 查 詢 該 廠 商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之 狀 況 及 是 否 有 影 響 環 境 與 社 會 之 不 良 報 導, 以 做 為 整 體 之 評 估, 交 易 後 亦 需 定 期 做 後 續 之 追 蹤 與 檢 討 考 核 本 公 司 也 積 極 協 助 供 應 商 建 立 環 保 安 全 與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制 定 供 應 商 工 安 巡 檢 評 核 管 理 辦 法, 參 照 自 護 制 度, 協 助 供 應 商 建 立 高 風 險 作 業 技 術 認 證 制 度, 落 實 對 供 應 商 之 社 會 責 任 V ( 九 ) 本 集 團 與 主 要 供 應 商 簽 訂 契 約 時, 需 先 經 過 法 務 審 核, 對 於 往 來 之 廠 商 如 有 違 反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其 將 列 為 不 再 合 作 之 往 來 對 象 V 本 公 司 已 於 公 司 網 站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並 已 依 規 定 將 相 關 辦 法 輸 入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配 合 公 司 治 理 相 關 作 業, 已 於 本 年 度 訂 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並 依 相 關 規 定 執 行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無 3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本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運 作 之 相 關 資 訊 已 揭 露 於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並 上 傳 至 本 公 司 公 開 網 站 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如 有 通 過 相 關 驗 證 機 構 之 查 證 標 準, 應 加 以 敘 明 : 無 此 情 形 註 1: 運 作 情 形 不 論 勾 選 是 或 否, 均 應 於 摘 要 說 明 欄 位 敘 明 註 2: 公 司 已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者, 摘 要 說 明 得 以 註 明 查 閱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方 式 及 索 引 頁 次 替 代 之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六 ) 公 司 履 行 誠 信 經 營 情 形 及 採 行 措 施 :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一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及 方 案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規 章 及 對 外 文 件 中 明 示 誠 信 經 營 之 政 策 作 法, 以 及 董 事 會 與 管 理 階 層 積 極 落 實 經 營 政 策 之 承 諾?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並 於 各 方 案 內 明 定 作 業 程 序 行 為 指 南 違 規 之 懲 戒 及 申 訴 制 度, 且 落 實 執 行? ( 三 ) 公 司 是 否 對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第 七 條 第 二 項 各 款 或 其 他 營 業 範 圍 內 具 較 高 不 誠 V V V ( 一 ) 為 落 實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本 集 團 除 遵 守 法 令 規 定 訂 定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並 以 誠 信 關 懷 專 業 創 新 敬 業 團 隊 為 企 業 核 心 價 值 觀, 與 客 戶 及 供 應 商 往 來 均 恪 守 廉 潔 之 道 德 操 守, 秉 持 信 用 至 上 的 誠 信 原 則 在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利 益 迴 避 方 面, 本 公 司 亦 遵 守 法 令 規 定, 有 涉 及 自 身 利 益 之 決 策,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均 不 得 參 與 表 決 ( 二 ) 公 司 已 訂 定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建 立 誠 信 經 營 之 企 業 文 化 本 集 團 於 員 工 任 用 管 理 辦 法 中 明 訂 若 經 受 有 期 徒 刑 以 上 宣 告 尚 未 撤 銷 者 或 通 緝 在 案 者 不 予 錄 用 公 司 並 於 工 作 規 則 勞 動 契 約 及 獎 懲 管 理 辦 法 中 明 確 規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的 發 生 如 利 用 職 權 謀 取 個 人 利 益 等 ; 如 有 不 誠 信 案 件 發 生, 則 視 情 節 輕 重 實 施 懲 處 公 司 嚴 格 禁 止 員 工 營 私 舞 弊 挪 用 公 款 收 受 賄 賂 公 司 有 明 確 的 員 工 申 訴 處 理 制 度, 員 工 可 透 過 意 見 箱 提 出 書 面 申 訴 ( 三 ) 本 集 團 確 實 遵 循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管 理 階 層 定 期 查 核 並 檢 討, 以 防 止 不 誠 信 行 為 無 35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採 行 防 範 措 施? 之 發 生, 落 實 企 業 經 營 理 念 對 於 較 高 不 誠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公 司 除 加 強 宣 導 相 關 人 員 應 注 重 品 德 操 守 外, 為 防 範 不 當 捐 贈 等 不 誠 信 行 為, 公 司 對 各 項 捐 贈 亦 於 審 慎 評 估 與 簽 核 後 執 行 二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 一 ) 公 司 是 否 評 估 往 來 對 象 之 誠 信 紀 錄, 並 於 其 與 往 來 交 易 對 象 簽 訂 之 契 約 中 明 訂 誠 信 行 為 條 款?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設 置 隸 屬 董 事 會 之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專 ( 兼 ) 職 單 位, 並 定 期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其 執 行 情 形? ( 三 ) 公 司 是 否 制 定 防 止 利 益 衝 突 政 策 提 供 適 當 陳 述 管 道, 並 落 實 執 行? ( 四 ) 公 司 是 否 為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已 建 立 有 效 的 會 計 制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並 由 內 部 稽 核 單 位 定 期 查 核, 或 委 託 會 計 師 執 行 查 核? ( 五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舉 辦 誠 信 經 營 之 內 外 部 之 教 育 訓 練? 三 公 司 檢 舉 制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具 體 檢 舉 及 獎 勵 制 度, 並 建 立 便 利 檢 舉 管 道, 及 針 對 被 檢 舉 對 象 指 派 適 當 之 受 理 專 責 人 員? V V V V V ( 一 ) 為 確 保 交 易 對 象 為 誠 信 經 營 者, 本 集 團 對 於 新 的 交 易 對 象, 於 商 業 活 動 前 均 需 經 過 徵 信 作 業 以 評 估 其 信 用 狀 況, 與 他 人 簽 訂 契 約 時, 亦 需 先 經 過 法 務 審 核 並 於 契 約 中 明 訂 若 涉 及 不 誠 信 行 為 得 終 止 或 解 約, 契 約 中 也 明 訂 有 罰 則, 若 有 違 約 情 事 需 依 法 處 理 ( 二 ) 本 公 司 遵 循 誠 信 經 理 守 則 之 規 範 執 行, 稽 核 人 員 並 定 期 查 核 交 易 事 項 是 否 符 合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規 範 並 於 董 事 會 時 做 成 報 告 向 各 位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報 告 ( 三 ) 本 公 司 召 開 董 事 會 時, 對 於 董 事 會 所 列 之 議 案, 若 與 自 身 或 所 代 表 的 法 人 有 利 益 衝 突 時, 均 予 以 迴 避 且 不 得 加 入 討 論 及 表 決 ( 四 ) 本 公 司 已 建 立 會 計 制 度 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並 隨 時 檢 討 以 確 保 該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符 合 法 令 規 範 及 公 司 需 求,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亦 定 期 查 核 各 項 制 度 之 遵 循 情 形, 同 時 作 成 稽 核 報 告 提 報 董 事 會 ( 五 ) 本 公 司 定 期 宣 導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誠 信 原 則 及 敬 業 的 價 值 觀, 以 期 強 化 員 工 的 誠 信 思 想 對 於 違 反 誠 信 行 為 之 後 果 亦 設 立 明 確 有 效 之 獎 懲 制 度 V ( 一 ) 本 公 司 已 設 立 員 工 溝 通 信 箱, 對 於 違 反 誠 信 經 營 之 情 形 可 透 過 員 工 信 箱 或 電 子 郵 件 之 方 式 向 管 理 單 位 檢 舉 ; 若 為 性 騷 擾 事 件, 則 依 性 騷 擾 防 治 辦 法 進 行, 由 人 事 行 政 處 及 相 關 單 位 共 同 處 理 公 司 並 有 稽 核 人 員 定 期 稽 核 公 司 內 部 各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無 無 36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評 估 項 目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項 流 程, 以 防 止 舞 弊 或 失 職 的 狀 況 發 生 此 外, 本 公 司 亦 有 訂 定 獎 懲 制 度, 對 於 違 反 誠 信 經 營 規 定 之 人 員 將 依 該 規 定 處 理 並 公 布 於 公 司 內 部 網 站 ( 二 ) 為 協 助 本 公 司 同 仁 解 決 工 作 問 題 達 成 意 見 溝 通 與 了 解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特 設 意 見 箱, 以 為 員 工 申 訴 管 道 對 於 員 工 意 見 申 訴 程 序 包 括 : 1. 同 仁 因 工 作 範 圍 之 合 法 權 益 受 侵 害 不 當 處 置 等 經 循 所 屬 單 位 請 求 解 決 仍 無 法 獲 得 合 理 答 覆 或 因 對 規 章 制 度 與 公 司 行 政 措 施 有 所 質 疑 及 改 善 者 均 可 出 書 面 申 訴 2. 申 訴 函 以 密 封 交 人 事 行 政 處 以 密 件 直 呈 總 經 理 或 個 別 答 覆 公 司 對 於 申 訴 案 件 之 處 理 悉 依 嚴 謹 的 調 查 作 業 程 序 進 行 調 查, 針 對 性 騷 擾 案 依 性 騷 擾 防 治 辦 法 進 行 處 理, 而 於 調 查 期 間 並 嚴 守 相 關 保 密 及 保 護 機 制 ( 三 ) 本 公 司 設 置 之 員 工 溝 通 信 箱 直 接 隷 屬 最 高 管 理 階 層, 申 訴 案 件 處 理 過 程 中 應 依 公 司 資 安 規 定 進 行 管 控, 以 保 護 當 事 人 隱 私 及 其 他 人 格 權 益, 違 反 者 亦 送 懲 處 V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受 理 檢 舉 事 項 之 調 查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及 相 關 保 密 機 制? 37 V ( 三 ) 公 司 是 否 採 取 保 護 檢 舉 人 不 因 檢 舉 而 遭 受 不 當 處 置 之 措 施? 無 V 本 公 司 已 於 公 司 網 站 揭 露 誠 信 經 營 相 關 資 訊, 並 上 傳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供 投 資 人 查 詢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其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揭 露 其 所 訂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內 容 及 推 動 成 效?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於 本 年 度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並 依 據 相 關 規 定 執 行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檢 討 修 正 其 訂 定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等 情 形 ) ( 一 ) 本 集 團 不 定 期 執 行 員 工 工 作 規 則 之 宣 導 及 教 育 訓 練, 讓 員 工 充 分 瞭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的 決 心 政 策 防 範 方 案 及 違 反 不 誠 信 行 為 之 後 果 ( 二 ) 針 對 有 商 業 往 來 之 廠 商, 除 了 要 求 其 與 本 公 司 從 事 各 項 業 務 時, 應 配 合 遵 守 本 公 司 員 工 工 作 規 則 外, 亦 告 知 其 可 隨 時 通 報 本 公 司 倘 若 同 仁 有 違 員 工 工 作 規 則 或 有 不 道 德 之 情 事 ( 三 ) 其 他 有 關 資 訊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之 參 之 三 之 ( 五 )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情 形 與 本 公 司 網 站 首 頁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註 1: 運 作 情 形 不 論 勾 選 是 或 否, 均 應 於 摘 要 說 明 欄 位 敘 明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七 ) 公 司 如 有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者, 應 揭 露 其 查 詢 方 式 : 本 公 司 之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請 至 本 公 司 網 址 http://www.micb2b.com 查 詢, 有 關 本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之 參 之 三 之 ( 三 )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之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 第 25 頁 至 第 28 頁 ) ( 八 ) 其 他 足 以 增 進 對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瞭 解 的 重 要 資 訊, 得 一 併 揭 露 : 無 38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九 )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執 行 狀 況 1.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日 期 : 民 國 一 O 四 年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三 年 度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依 據 自 行 檢 查 的 結 果, 謹 聲 明 如 下 : 一 本 公 司 確 知 建 立 實 施 和 維 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係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及 經 理 人 之 責 任, 本 公 司 業 已 建 立 此 一 制 度 其 目 的 係 在 對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 含 獲 利 績 效 及 保 障 資 產 安 全 等 ) 財 務 報 導 之 可 靠 性 及 相 關 法 令 之 遵 循 等 目 標 的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其 先 天 限 制, 不 論 設 計 如 何 完 善, 有 效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亦 僅 能 對 上 述 三 項 目 標 之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 而 且, 由 於 環 境 情 況 之 改 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有 效 性 可 能 隨 之 改 變 惟 本 公 司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設 有 自 我 監 督 之 機 制, 缺 失 一 經 辨 認, 本 公 司 即 採 取 更 正 之 行 動 三 本 公 司 係 依 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處 理 準 則 ) 規 定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性 之 判 斷 項 目, 判 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是 否 有 效 該 處 理 準 則 所 採 用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係 為 依 管 理 控 制 之 過 程, 將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劃 分 為 五 個 組 成 要 素 :1. 控 制 環 境,2. 風 險 評 估,3. 控 制 作 業,4. 資 訊 及 溝 通, 及 5. 監 督 每 個 組 成 要 素 又 包 括 若 干 項 目 前 述 項 目 請 參 見 處 理 準 則 之 規 定 四 本 公 司 業 已 採 用 上 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檢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的 有 效 性 五 本 公 司 基 於 前 項 檢 查 結 果, 認 為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O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 含 對 子 公 司 之 監 督 與 管 理 ), 包 括 知 悉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目 標 達 成 之 程 度 財 務 報 導 之 可 靠 性 及 相 關 法 令 之 遵 循 有 關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等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係 屬 有 效, 其 能 合 理 確 保 上 述 目 標 之 達 成 六 本 聲 明 書 將 成 為 本 公 司 年 報 及 公 開 說 明 書 之 主 要 內 容, 並 對 外 公 開 上 述 公 開 之 內 容 如 有 虛 偽 隱 匿 等 不 法 情 事, 將 涉 及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條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一 百 七 十 一 條 及 第 一 百 七 十 四 條 等 之 法 律 責 任 七 本 聲 明 書 業 經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四 年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出 席 董 事 5 人 中, 有 0 人 持 反 對 意 見, 餘 均 同 意 本 聲 明 書 之 內 容, 併 此 聲 明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高 新 明 總 經 理 : 林 育 業 簽 章 簽 章 39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2. 委 託 會 計 師 專 案 審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者, 應 揭 露 會 計 師 審 查 報 告 : 無 ( 十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及 其 內 部 人 員 依 法 被 處 罰 公 司 對 其 內 部 人 員 違 反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規 定 之 處 罰 主 要 缺 失 與 改 善 情 形 : 無 ( 十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股 東 會 及 董 事 會 之 重 要 決 議 : 日 期 董 事 會 / 股 東 會 重 要 決 議 事 項 103/01/04 董 事 會 1. 通 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決 議 之 經 理 人 民 國 102 年 度 之 年 終 暨 績 效 獎 金 分 配 案 103/03/07 董 事 會 1.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二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案 2. 通 過 委 任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張 淑 瓊 會 計 師 擔 任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查 核 工 作 案 3. 通 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之 異 動 案 4.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二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案 5.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二 年 度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案 6.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案 7.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案 8.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案 9.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程 序 案 10.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二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11.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三 年 度 股 東 常 會 召 集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案 12. 通 過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提 供 銀 行 額 度 保 證 案 103/04/09 董 事 會 1. 通 過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認 購 普 通 股 發 行 新 股 案 2.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程 序 案 3. 通 過 修 正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二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之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案 103/05/09 董 事 會 1. 通 過 對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增 加 投 資 3,000,000 美 元 案 2. 通 過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提 供 銀 行 額 度 保 證 案 3.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案 103/06/12 股 東 會 1. 承 認 民 國 一 O 二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及 財 務 報 告 案 2. 承 認 民 國 一 O 二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3.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案 4.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案 5.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程 序 案 6.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案 103/06/12 董 事 會 1. 通 過 現 金 股 利 配 息 基 準 日 案 2. 通 過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提 供 銀 行 額 度 保 證 案 3. 通 過 本 公 司 銀 行 借 款 額 度 案 4. 通 過 對 無 錫 前 進 半 導 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增 加 投 資 160,000 美 元 案 103/06/24 董 事 會 1. 通 過 本 公 司 參 與 臺 北 市 雲 端 產 業 園 區 暨 停 車 場 BOT 案 103/07/17 董 事 會 1. 通 過 本 公 司 借 款 予 子 公 司 MICTech 越 南 責 任 有 限 公 司 案 103/08/12 董 事 會 1. 通 過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提 供 銀 行 額 度 保 證 案 2. 通 過 本 公 司 借 款 予 子 公 司 MICTech 越 南 責 任 有 限 公 司 案 3. 通 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決 議 民 國 一 O 二 年 度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及 民 國 一 O 三 年 經 理 人 之 期 中 獎 金 分 配 案 103/09/04 董 事 會 1. 通 過 本 公 司 投 資 2,000,000 美 元 於 緬 甸 子 公 司 設 立 Marketech Integrated Manufacturing Co., Ltd.( 名 稱 暫 定 ) 案 2. 通 過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提 供 銀 行 額 度 保 證 案 103/09/26 董 事 會 1. 通 過 本 公 司 對 宇 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逾 期 未 收 回 之 應 收 帳 款 轉 列 其 他 應 收 款 案 103/10/26 董 事 會 1. 通 過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 Bhd.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案 2. 通 過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上 海 帆 亞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增 加 投 資 900,000 美 元 案 3. 通 過 處 分 住 科 商 貿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住 科 集 成 系 統 工 程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案 40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日 期 董 事 會 / 股 東 會 重 要 決 議 事 項 4.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三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及 所 屬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之 獨 立 性 審 查 案 5.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案 6.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案 7.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守 則 案 8.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案 9.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資 訊 揭 露 暨 內 線 交 易 防 範 作 業 程 序 案 103/11/12 董 事 會 1. 通 過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提 供 銀 行 額 度 保 證 案 2.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MICTech 越 南 責 任 有 限 公 司 之 資 金 貸 與 案 103/12/24 董 事 會 1. 通 過 民 國 104 年 度 稽 核 計 劃 案 2.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暨 內 部 稽 核 實 施 細 則 案 3.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會 計 制 度 案 4.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案 5.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案 6.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案 7.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案 8.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資 訊 揭 露 暨 內 線 交 易 防 範 作 業 程 序 案 9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特 定 公 司 關 係 人 及 集 團 企 業 交 易 作 業 程 序 案 10.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工 作 規 則 案 11.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 Bhd. 之 背 書 保 證 案 12. 通 過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提 供 銀 行 額 度 保 證 案 13. 通 過 本 公 司 銀 行 借 款 額 度 案 14.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度 財 務 預 算 及 合 併 財 務 預 算 案 15. 通 過 本 公 司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案 16. 通 過 南 科 分 公 司 加 工 設 備 投 資 案 17. 通 過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購 置 不 動 產 案 18. 通 過 本 公 司 收 購 太 倉 建 瑞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案 104/01/23 董 事 會 1. 通 過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決 議 經 理 人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年 終 暨 績 效 獎 金 分 配 案 2. 通 過 調 整 本 公 司 伙 食 津 貼 案 3. 通 過 修 正 本 公 司 收 購 太 倉 建 瑞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之 收 購 金 額 案 4. 通 過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 Bhd. 增 加 投 資 SGD 1,000,000 元 案 5. 通 過 處 分 True Victor International Limited 股 份 案 6. 通 過 投 資 Advancing Antenna Technlogy 股 份 案 7. 通 過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提 供 銀 行 額 度 保 證 案 104/02/03 董 事 會 1.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提 供 銀 行 額 度 保 證 案 2. 通 過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提 供 銀 行 額 度 保 證 案 3. 通 過 本 公 對 子 公 司 MICTech Global Corp. 增 加 投 資 82,225 美 元 案 104/02/24 董 事 會 1.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三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案 2.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三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案 3.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三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案 4.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案 5.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案 6.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四 年 度 股 東 常 會 召 集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案 7.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三 年 度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案 8.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案 9.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四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及 所 屬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之 獨 立 性 審 查 案 104/04/29 董 事 會 1.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提 供 銀 行 額 度 保 證 案 2. 通 過 本 公 司 銀 行 借 款 額 度 案 3.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案 4. 通 過 變 更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arketech Integrated Manufacturing Company Limited 之 股 東 結 構 案 41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 十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對 董 事 會 通 過 重 要 決 議 有 不 同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其 主 要 內 容 : 無 ( 十 三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會 計 主 管 財 務 主 管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研 發 主 管 等 辭 職 解 任 情 形 之 彙 總 : 無 此 情 形 五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期 間 備 註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張 淑 瓊 103.01.01~103.12.31 無 註 : 本 年 度 公 司 若 有 更 換 會 計 師 或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者, 應 請 分 別 列 示 其 查 核 期 間, 及 於 備 註 欄 說 明 更 換 原 因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公 費 項 目 金 額 級 距 審 計 公 費 非 審 計 公 費 合 計 1 低 於 2,000 仟 元 0 0 0 2 2,000 仟 元 ( 含 )~4,000 仟 元 0 0 0 3 4,000 仟 元 ( 含 )~6,000 仟 元 5,745 0 5,745 4 6,000 仟 元 ( 含 )~8,000 仟 元 0 0 0 5 8,000 仟 元 ( 含 )~10,000 仟 元 0 0 0 6 10,000 仟 元 ( 含 ) 以 上 0 0 0 註 : 審 計 公 費 係 指 公 司 給 付 簽 證 會 計 師 有 關 財 務 報 告 查 核 核 閱 及 稅 務 簽 證 之 公 費 ( 一 ) 給 付 簽 證 會 計 師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非 審 計 公 費 為 審 計 公 費 之 四 分 之 一 以 上 者, 應 揭 露 審 計 與 非 審 計 公 費 金 額 及 非 審 計 服 務 內 容 : 無 此 情 形 ( 二 ) 更 換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且 更 換 年 度 所 支 付 之 審 計 公 費 較 更 換 前 一 年 度 之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者, 應 揭 露 更 換 前 後 審 計 公 費 金 額 及 原 因 : 無 此 情 形 ( 三 ) 審 計 公 費 較 前 一 年 度 減 少 達 百 分 之 十 五 以 上 者, 應 揭 露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金 額 比 例 及 原 因 : 無 此 情 形 42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六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公 司 如 在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其 期 後 期 間 有 更 換 會 計 師 情 形 者, 應 揭 露 下 列 事 項 : ( 一 ) 關 於 前 任 會 計 師 更 換 日 期 103 年 3 月 7 日 更 換 原 因 及 說 明 因 應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內 部 組 織 調 整,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變 更 為 林 鈞 堯 及 張 淑 瓊 兩 位 會 計 師 當 事 人 說 明 係 委 任 人 或 會 計 師 終 止 情 況 會 計 師 委 任 人 或 不 接 受 委 任 主 動 終 止 委 任 不 再 接 受 ( 繼 續 ) 委 任 不 適 用 最 新 兩 年 內 簽 發 無 保 留 意 見 以 不 適 用 外 之 查 核 報 告 書 意 見 及 原 因 與 發 行 人 有 無 不 同 意 見 有 無 說 明 會 計 原 則 或 實 務 財 務 報 告 之 揭 露 查 核 範 圍 或 步 驟 其 他 V 不 適 用 其 他 揭 露 事 項 ( 本 準 則 第 十 條 第 五 款 第 一 無 目 第 四 點 應 加 以 揭 露 者 ) ( 二 ) 關 於 繼 任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會 計 師 姓 名 委 任 之 日 期 委 任 前 就 特 定 交 易 之 會 計 處 理 方 法 或 會 計 原 則 及 對 財 務 報 告 可 能 簽 發 之 意 見 諮 詢 事 項 及 結 果 繼 任 會 計 師 對 前 任 會 計 師 不 同 意 見 事 項 之 書 面 意 見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會 計 師 及 張 淑 瓊 會 計 師 103 年 3 月 7 日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 三 ) 前 任 會 計 師 對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年 報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準 則 第 10 條 第 5 款 第 1 目 及 第 2 目 之 3 事 項 之 復 函 : 不 適 用 七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者, 應 揭 露 其 姓 名 職 稱 及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期 間 : 無 43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八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 一 )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職 稱 ( 註 1) 姓 名 持 有 股 數 增 ( 減 ) 數 單 位 : 股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截 至 3 月 30 日 止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持 有 股 數 增 ( 減 )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董 事 ( 二 席 )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 註 2) 0 0 0 0 董 事 宜 威 投 資 ( 股 ) 公 司 0 0 0 0 獨 立 董 事 吳 宗 寶 0 0 0 0 獨 立 董 事 盧 榮 振 0 0 0 0 監 察 人 馬 國 鵬 0 0 0 0 監 察 人 蕭 敏 志 0 0 0 0 監 察 人 鄭 金 泉 0 0 0 0 董 事 長 兼 執 行 長 高 新 明 0 0 0 0 總 經 理 林 育 業 (138,000) 0 0 0 副 總 經 理 黃 宗 文 0 0 0 0 副 總 經 理 張 瑞 如 0 0 0 0 副 總 經 理 陳 典 廷 0 0 68,000 0 副 總 經 理 韋 建 名 0 0 0 0 副 總 經 理 陳 建 惇 0 0 0 0 副 總 經 理 兼 財 務 主 管 謝 明 珠 0 0 0 0 會 計 主 管 鐘 啟 雯 (5,000) 0 0 0 註 1: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總 額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股 東 應 註 明 為 大 股 東, 並 分 別 列 示 註 2: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逾 百 分 之 十, 為 本 公 司 之 大 股 東 ( 二 ) 股 權 移 轉 資 訊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並 無 股 權 轉 移 予 關 係 人 之 情 事 ( 三 ) 股 權 質 押 資 訊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並 無 股 權 質 押 予 關 係 人 之 情 事 4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九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姓 名 ( 註 1)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負 責 人 : 高 新 明 宜 威 投 資 ( 股 ) 公 司 負 責 人 : 林 育 業 股 數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19,005,795 *4,010,513 12,647,112 *10,327,782 持 股 比 率 11.51% *2.43% 7.66% *6.26%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0 *0 0 *0 持 股 比 率 0.00% *0.00% 0.00% *0.00%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合 計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0 *0 0 *0 持 股 比 率 0.00% *0.00% 0.00% *0.00% 林 育 業 10,327,782 6.26% 0 0.00% 0 0.00% 104 年 3 月 30 日 單 位 : 股 ;% 前 十 大 股 東 相 互 間 具 有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者, 其 名 稱 或 姓 備 註 名 及 關 係 ( 註 3) 名 稱 關 係 ( 或 姓 名 )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宜 威 投 資 ( 股 ) 公 司 為 該 公 司 之 負 責 人 林 育 堯 4,640,515 2.81% 0 0.00% 0 0.00% 林 育 業 兄 弟 關 係 無 高 新 明 4,010,513 2.43% 0 0.00% 0 0.00% 吉 昶 投 資 ( 股 ) 公 司 負 責 人 : 宋 秉 忠 2,517,955 *1,461,349 1.53% *0.89% 0 *0 0.00% *0.00% 0 *0 0.00% *0.00%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為 該 公 司 之 負 責 人 無 無 高 新 明 母 子 關 係 無 黃 士 峯 2,318,910 1.40% 0 0.00% 0 0.00% 無 無 無 雅 太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1,850,000 1.12% 0 0.00% 0 0.00% 無 無 無 馬 國 鵬 1,674,422 1.01% 0 0.00% 0 0.00% 無 無 無 劉 英 達 1,578,784 0.96% 0 0.00% 0 0.00% 無 無 無 * 係 該 負 責 人 個 人 持 有 之 股 數 及 持 股 比 例 註 1: 應 將 前 十 名 股 東 全 部 列 示, 屬 法 人 股 東 者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姓 名 分 別 列 示 註 2: 持 股 比 例 之 計 算 係 指 分 別 以 自 己 名 義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計 算 持 股 比 率 註 3: 將 前 揭 所 列 示 之 股 東 包 括 法 人 及 自 然 人, 應 依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揭 露 彼 此 間 之 關 係 十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股 ;%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本 公 司 投 資 綜 合 投 資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事 業 之 投 資 轉 投 資 事 業 ( 註 1) 持 股 持 股 持 股 股 數 股 數 股 數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Market Go Profits Ltd. 34,069,104 100.00% 0 0.00% 34,069,104 100.00%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5,725,040 100.00% 0 0.00% 5,725,040 100.00% Headquarter International Ltd. 1,289,367 100.00% 0 0.00% 1,289,367 100.00% Tiger United Finance Ltd. 1,410,367 100.00% 0 0.00% 1,410,367 100.00% MICTech Global Corp. 91,500 100.00% 0 0.00% 91,500 100.00% MICTech Viet Nam Co., Ltd. 0 100.00% 0 0.00% 0 100.00% 宜 眾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400,000 100.00% 0 0.00% 3,400,000 100.00%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0 100.00% 0 0.00% 0 100.00%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e. Ltd. 379,597 100.00% 0 0.00% 379,597 100.00% 45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本 公 司 投 資 綜 合 投 資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事 業 之 投 資 轉 投 資 事 業 ( 註 1) 持 股 持 股 持 股 股 數 股 數 股 數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皇 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0,000 40.00% 0 0.00% 2,000,000 40.00% True Victor International Limited 19,286 38.57% 0 0.00% 19,286 38.57% 華 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000 20.00% 150,000 15.00% 350,000 35.00%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33,066,604 100.00% 0 0.00% 33,066,604 100.00%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 Bhd. 750,000 100.00% 0 0.00% 750,000 100.00% Marketech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Co., Ltd. 28,500 95.00% 0 0.00% 28,500 95.00%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0 100.00% 0 0.00% 0 100.00%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0 100.00% 0 0.00% 0 100.00% 福 州 吉 威 系 統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0 100.00% 0 0.00% 0 100.00%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0 100.00% 0 0.00% 0 100.00% 上 海 帆 亞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0 100.00% 0 0.00% 0 100.00% 無 錫 韓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0 49.00% 0 0.00% 0 49.00% Russky H.K. Limited 633,000 100.00% 0 0.00% 633,000 100.00%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0 80.00% 0 0.00% 0 80.00% 上 海 晟 高 機 電 工 程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0 100.00% 0 0.00% 0 100.00% 啟 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0,000 60.00% 0 0.00% 180,000 60.00% 啟 創 半 導 體 設 備 技 術 ( 無 錫 ) 有 限 公 司 0 60.00% 0 0.00% 0 60.00% Leader Fortune Enterprise Co., Ltd. 303,000 31.43% 0 0.00% 303,000 31.43% 上 海 吉 懋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0 31.43% 0 0.00% 0 31.43% Frontken MIC Co., Limited 935,104 40.00% 0 0.00% 935,104 40.00% 無 錫 前 進 半 導 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0 40.00% 0 0.00% 0 40.00% 瑞 宣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1,500,000 50.00% 0 0.00% 1,500,000 50.00% 南 通 建 瑞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註 2) 0 50.00% 0 0.00% 0 50.00% 註 1: 係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註 2: 太 倉 建 瑞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業 已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4 日 更 名 為 南 通 建 瑞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6

肆 募 資 情 形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 一 ) 股 本 來 源 本 公 司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股 本 來 源 如 下 : 104 年 3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 股 發 行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年 / 月 以 現 金 以 外 財 價 格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本 來 源 產 抵 充 股 款 者 其 他 102/04 10 250,000,000 2,500,000,000 164,610,756 1,646,107,56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股 份 330,000 無 註 1 103/01 10 250,000,000 2,500,000,000 165,056,756 1,650,567,56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股 份 4,460,000 無 註 2 103/04 10 250,000,000 2,500,000,000 165,069,756 1,650,697,56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股 份 130,000 無 註 3 註 1: 民 國 102 年 4 月 18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一 O 二 O 一 O 七 OO 四 O 號 函 註 2: 民 國 103 年 1 月 14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一 O 三 O 一 OO 六 一 五 O 號 函 註 3: 民 國 103 年 4 月 17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一 O 三 O 一 O 六 八 O 八 O 號 函 104 年 3 月 30 日 單 位 : 股 核 定 股 本 股 份 種 類 流 通 在 外 股 份 ( 註 ) 備 註 未 發 行 股 份 合 計 已 上 市 ( 註 ) 未 上 市 ( 櫃 ) 合 計 記 名 式 普 通 股 165,069,756 0 165,069,756 84,930,244 250,000,000 無 註 : 請 註 明 該 股 票 是 否 屬 上 市 或 上 櫃 公 司 股 票 ( 如 為 限 制 上 市 或 上 櫃 買 賣 者, 應 予 加 註 ) 總 括 申 報 制 度 相 關 資 訊 : 不 適 用 ( 二 ) 股 東 結 構 股 東 結 構 數 量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十 元 104 年 3 月 30 日 單 位 : 股 ; 人 ;% 外 國 機 構 政 府 機 構 金 融 機 構 其 他 法 人 個 人 合 計 及 外 人 人 數 ( 人 ) 0 2 51 11,073 58 11,184 持 有 股 數 ( 股 ) 0 261,000 40,046,135 114,464,478 10,298,143 165,069,756 持 股 比 例 (%) 0.00% 0.16% 24.26% 69.34% 6.24% 100.00% ( 三 ) 股 數 分 散 情 形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十 元 104 年 3 月 30 日 單 位 : 股 ; 人 ;%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 人 ) 持 有 股 數 (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至 999 1,750 487,055 0.30% 1,000 至 5,000 6,575 14,790,672 8.96% 5,001 至 10,000 1,375 11,257,241 6.82% 10,001 至 15,000 410 5,263,782 3.19% 15,001 至 20,000 315 5,863,805 3.55% 20,001 至 30,000 228 5,940,648 3.60% 30,001 至 40,000 125 4,508,844 2.73% 40,001 至 50,000 94 4,419,340 2.68% 50,001 至 100,000 152 11,245,351 6.81% 100,001 至 200,000 88 12,199,976 7.39% 200,001 至 400,000 37 9,958,523 6.03% 400,001 至 600,000 12 5,735,615 3.47% 600,001 至 800,000 4 2,734,025 1.66% 800,001 至 1,000,000 3 2,741,751 1.66% 1,000,001 以 上 16 67,923,128 41.15% 合 計 11,184 165,069,756 100.00% 47

肆 募 資 情 形 ( 四 )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股 權 比 例 達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之 股 東 或 股 權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名 稱 持 股 數 額 及 比 例 如 下 : 104 年 3 月 30 日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股 份 持 有 股 數 ( 股 ) 持 股 比 例 (%) 吉 宣 投 資 ( 股 ) 公 司 19,005,795 11.51% 宜 威 投 資 ( 股 ) 公 司 12,647,112 7.66% 林 育 業 10,327,782 6.26% 林 育 堯 4,640,515 2.81% 高 新 明 4,010,513 2.43% 吉 昶 投 資 ( 股 ) 公 司 2,517,955 1.53% 黃 士 峯 2,318,910 1.40% 雅 太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1,850,000 1.12% 馬 國 鵬 1,674,422 1.01% 劉 英 達 1,578,784 0.96%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每 股 市 價 淨 值 盈 餘 股 利 及 相 關 資 料, 若 有 以 盈 餘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配 股 時, 並 應 揭 露 按 發 放 之 股 數 追 溯 調 整 之 市 價 及 現 金 股 利 資 訊 項 目 每 股 市 價 ( 註 1) 每 股 淨 值 ( 註 2) 每 股 盈 餘 每 股 股 利 投 資 報 酬 分 析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 仟 股 ;% 年 度 104 年 度 截 至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3 月 31 止 ( 註 8) 最 高 ( 註 1) 23.00 27.20 30.60 最 低 ( 註 1) 16.20 17.70 23.80 平 均 ( 註 1) 18.34 22.53 26.31 分 配 前 24.96 26.51 不 適 用 分 配 後 ( 註 2) 23.86( 註 2) 26.51( 註 2) 不 適 用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164,629 165,066 165,070 每 股 盈 餘 ( 虧 損 )( 追 溯 調 整 前 )( 註 3) 1.35 2.33 0.09 每 股 盈 餘 ( 虧 損 )( 追 溯 調 整 後 )( 註 3) 1.35 2.33 不 適 用 現 金 股 利 1.10 2.00( 註 2) 不 適 用 無 償 配 股 盈 餘 轉 增 資 配 股 0 0 不 適 用 資 本 公 積 配 股 0 0 不 適 用 累 積 未 付 股 利 ( 註 4) 0 0 不 適 用 本 益 比 ( 註 5) 13.59 9.67 不 適 用 本 利 比 ( 註 6) 16.67 11.27( 註 2) 不 適 用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註 7) 6.00 8.88( 註 2) 不 適 用 註 1: 列 示 各 年 度 普 通 股 最 高 及 最 低 市 價, 並 按 各 年 度 成 交 值 與 成 交 量 計 算 各 年 度 平 均 市 價 係 依 據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及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資 料 填 列 註 2: 係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之 股 數 為 準 並 依 據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 情 形 填 列 ;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註 3: 如 有 因 無 償 配 股 等 情 形 而 須 追 溯 調 整 者, 應 列 示 調 整 前 及 調 整 後 之 每 股 盈 餘 ; 以 當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追 溯 調 整 歷 年 來 因 盈 餘 轉 增 資 而 增 加 之 股 數 為 計 算 基 礎 註 4: 權 益 證 券 發 行 條 件 如 有 規 定 當 年 度 未 發 行 之 股 利 得 累 計 至 盈 餘 年 度 發 放 者, 應 分 別 揭 露 截 至 當 年 度 止 累 積 未 付 之 股 利 註 5: 本 益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盈 餘 註 6: 本 利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註 7: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註 8: 每 股 淨 值 每 股 盈 餘 應 填 列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最 近 一 季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 核 閱 ) 之 資 料 ; 其 餘 欄 位 應 填 列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當 年 度 資 料 上 開 每 股 淨 值 每 股 盈 餘 (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係 以 民 國 102 年 及 103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民 國 104 年 第 一 季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示 48

肆 募 資 情 形 ( 六 )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及 執 行 狀 況 1. 公 司 章 程 所 訂 之 股 利 政 策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十 條 : 本 公 司 每 年 度 決 算 獲 有 盈 餘 時, 應 先 依 法 提 撥 應 納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彌 補 歷 年 虧 損 提 列 稅 後 盈 餘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先 就 其 餘 額 分 派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百 分 之 一, 次 就 減 除 前 項 後 之 餘 額 提 撥 員 工 紅 利 百 分 之 一 至 百 分 之 十 五 ; 剩 餘 部 份 得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或 保 留 之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十 條 之 一 : 本 公 司 為 因 應 整 體 環 境 發 展 及 產 業 成 長 特 性 採 取 以 優 先 滿 足 未 來 營 運 發 展 需 求 及 健 全 財 務 結 構 為 原 則, 發 放 股 利 時 以 不 超 過 分 派 數 百 分 之 五 十 為 股 票 股 利 2.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股 利 分 配 之 情 形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目 金 額 期 初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 民 國 103 年 度 保 留 盈 餘 調 整 數 ( 註 2) 調 整 後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 民 國 103 年 度 稅 後 淨 利 減 :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可 供 分 配 盈 餘 合 計 分 配 項 目 :( 註 1) 股 東 股 利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2.00 元 期 末 未 分 配 盈 餘 1,075,506,245 7,222,442 1,082,728,687 384,544,685 (38,454,469) 1,428,818,903 (330,139,512) 1,098,679,391 註 1: 本 盈 餘 分 派 案 包 括 配 發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新 台 幣 3,460,902 元, 以 及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新 台 幣 34,714,654 元, 均 採 現 金 發 放 註 2: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因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精 算 假 設 變 動 而 認 列 其 他 綜 合 淨 利 並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精 算 利 益 新 台 幣 7,692,242 元, 以 及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股 權 淨 值 之 變 動 數 調 減 保 留 盈 餘 新 台 幣 469,800 元 註 3: 上 述 盈 餘 分 配 以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優 先 分 派 註 4: 本 盈 餘 分 派 案 所 訂 配 息 率, 嗣 後 若 因 本 公 司 員 工 執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致 影 響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造 成 股 東 每 股 分 派 比 率 因 此 發 生 變 動 者, 擬 提 請 股 東 會 授 權 董 事 會 全 權 調 整 之 註 5: 本 次 現 金 股 利 按 分 配 比 例 計 算 至 元 為 止, 元 以 下 捨 去, 分 配 未 滿 一 元 之 畸 零 款 合 計 數, 列 入 公 司 之 其 他 收 入 3. 預 期 股 利 政 策 將 有 重 大 變 動 時, 應 說 明 事 項 : 無 ( 七 )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之 無 償 配 股 對 公 司 營 業 績 效 及 每 股 盈 餘 之 影 響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股 東 常 會 無 擬 議 之 無 償 配 股, 故 本 次 無 償 配 股 對 公 司 營 業 績 效 每 股 盈 餘 及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之 影 響 不 適 用 ( 八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1. 公 司 章 程 所 載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成 數 或 範 圍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本 公 司 每 年 度 決 算 獲 有 盈 餘 時, 應 先 依 法 提 撥 應 納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彌 補 歷 年 虧 損 提 列 稅 後 盈 餘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先 就 其 餘 額 分 派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百 分 之 一, 次 就 減 除 前 項 後 之 餘 額 提 撥 員 工 紅 利 百 分 之 一 至 百 分 之 十 五 ; 剩 餘 部 份 得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或 保 留 之 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累 積 已 達 本 公 司 資 本 總 額 49

肆 募 資 情 形 時, 不 在 此 限 2. 本 期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之 估 列 基 礎 配 發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計 算 基 礎 及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若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之 會 計 處 理 (1) 本 期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之 估 列 基 礎 係 每 年 度 稅 後 純 益 於 彌 補 虧 損 後, 先 提 列 10%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次 就 其 餘 額 提 列 1%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再 就 減 除 前 項 後 之 餘 額 提 撥 1% 至 15% 為 員 工 紅 利 而 配 發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係 依 據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收 盤 價 並 考 量 除 權 除 息 之 影 響 為 計 算 基 礎 (2) 本 期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之 會 計 處 理 : 股 東 會 決 議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實 際 配 發 情 形 與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金 額 之 差 異 數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3.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分 紅 等 資 訊 (1) 配 發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股 票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股 票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項 目 / 金 額 擬 議 配 發 金 額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34,714,654 員 工 股 票 紅 利 0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3,460,902 若 與 認 列 費 用 年 度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者, 應 揭 露 差 異 數 原 因 及 處 理 情 形 : 上 述 擬 議 分 派 金 額 與 民 國 103 年 估 列 費 用 之 員 工 紅 利 新 台 幣 34,714,654 元 董 監 酬 勞 新 台 幣 3,506,531 元 差 異 為 新 台 幣 45,629 元, 係 因 會 計 估 計 差 異 影 響 所 致, 嗣 後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之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之 差 異, 將 依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列 為 民 國 104 年 度 損 益 (2)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及 占 本 期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益 及 員 工 紅 利 總 額 合 計 數 之 比 例 : 本 年 度 董 事 會 通 過 決 議 無 配 發 員 工 股 票 紅 利 之 情 事, 故 不 適 用 (3) 考 慮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後 之 設 算 每 股 盈 餘 : 考 慮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後 之 設 算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不 影 響 仍 為 新 台 幣 2.33 元 50

肆 募 資 情 形 4. 前 一 年 度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實 際 配 發 情 形 ( 包 括 配 發 股 數 金 額 及 股 價 ) 其 與 認 列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有 差 異 者 並 應 敘 明 差 異 數 原 因 及 處 理 情 形 : 項 目 配 發 情 形 1. 員 工 現 金 股 利 2. 員 工 股 票 股 利 (1) 股 數 (2) 金 額 3. 董 監 事 酬 勞 ( 九 ) 公 司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情 形 : 無 二 公 司 債 辦 理 情 形 : 無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無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無 六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 股 上 年 度 ( 民 國 103 年 度 配 發 102 年 度 盈 餘 ) 股 東 會 決 議 原 董 事 會 通 過 差 異 數 差 異 原 因 實 際 配 發 數 擬 議 配 發 數 24,918,506 0 0 2,003,531 24,918,506 0 0 2,003,531 ( 一 )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凡 尚 未 全 數 達 既 得 條 件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及 對 股 東 權 益 之 影 響 : 本 公 司 未 有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之 情 形, 故 不 適 用 ( 二 ) 累 積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之 經 理 人 及 取 得 股 數 前 十 大 之 員 工 姓 名 及 取 得 情 形 : 不 適 用 七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完 成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情 形 : 無 (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情 形 : 無 八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 ( 一 )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前 各 次 發 行 或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尚 未 完 成 或 最 近 三 年 內 已 完 成 且 計 畫 效 益 尚 未 顯 現 者 之 計 畫 內 容 : 無 ( 二 )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前 各 次 發 行 或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尚 未 完 成 或 最 近 三 年 內 已 完 成 且 計 畫 效 益 尚 未 顯 現 者 之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 不 適 用 0 0 0 0 0 0 0 0 51

伍 營 運 概 況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業 務 範 圍 1. 所 營 業 務 之 主 要 內 容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以 下 統 稱 本 集 團 ) 主 要 業 務 分 為 四 大 類 : (1)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與 服 務 業 務 : 主 要 係 從 事 半 導 體 光 電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製 程 及 廠 務 儀 器 設 備 及 其 材 料 化 學 品 零 配 件 等 各 類 產 品 之 買 賣 代 理 售 後 服 務 及 技 術 支 援 等 業 務 (2)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 主 要 係 提 供 半 導 體 光 電 及 生 技 藥 廠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其 廠 務 氣 體 化 學 品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特 殊 氣 體 及 廠 務 監 控 系 統 之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監 造 安 裝 測 試 運 轉 諮 詢 及 保 固 維 修 等 整 合 性 服 務 (3)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 主 要 係 承 包 半 導 體 光 電 及 生 技 藥 廠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其 機 電 無 塵 室 廠 務 週 邊 系 統 設 施 及 製 程 設 備 連 結 等 整 廠 統 包 工 程 ; 一 般 工 業 如 石 化 廠 傳 產 廠 智 慧 型 建 築 之 機 電 系 統 等 業 務 (4)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 主 要 係 依 半 導 體 光 電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及 傳 統 產 業 客 戶 需 求 而 為 其 量 身 訂 製 之 廠 務 自 動 化 設 備 及 製 程 設 備 等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2. 營 業 比 重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產 品 或 服 務 類 別 營 業 收 入 營 業 比 重 (%) 營 業 收 入 營 業 比 重 (%)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與 服 務 業 務 4,476,419 31.88 4,263,305 28.49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3,849,995 27.42 2,847,903 19.03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3,132,628 22.31 4,590,487 30.67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2,583,232 18.39 3,263,704 21.81 合 計 14,042,274 100.00 14,965,399 100.00 註 : 係 以 民 國 102 年 及 103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示 3. 本 集 團 目 前 之 商 品 ( 服 務 ) 項 目 (1) 高 科 技 製 程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及 服 務 業 務 : 半 導 體 光 罩 (mask) 製 程 光 罩 光 阻 塗 佈 設 備 光 罩 顯 影 及 蝕 刻 設 備 光 罩 清 洗 設 備 正 光 阻 清 洗 液 正 光 阻 清 除 ( 蝕 刻 ) 液 鉻 蝕 刻 液 正 光 阻 顯 影 液 52

伍 營 運 概 況 電 子 束 描 寫 機 (Ebeam writer) 光 罩 盒 洗 機 (Pod cleaner) 光 罩 儲 存 系 統 (Reticle stocker ) 半 導 體 積 體 電 路 (IC) 製 程 矽 晶 圓 缺 陷 檢 查 設 備 化 學 品 與 電 荷 殘 留 在 矽 晶 圓 缺 陷 檢 查 設 備 XRay 薄 膜 量 測 機 台 垂 直 式 擴 散 爐 管 批 次 式 原 子 層 沉 積 製 程 設 備 (Batchtype BCD process tool) MMT 電 漿 氮 化 沉 積 設 備 (MMT plasma Nitridation system) 四 點 探 針 電 阻 測 量 設 備 化 學 機 械 研 磨 刷 化 學 機 械 研 磨 盤 碳 化 矽 晶 片 (SiC) 製 程 用 特 殊 化 學 氣 體 (special gas) TDMAS,TiCl4 物 理 參 數 量 測 機 台 IC 後 端 :TR FVI( 全 自 動 待 檢 機 ) 集 約 式 氣 體 供 給 系 統 (Integrated Gas Delivery System) 大 成 建 設 無 塵 室 / 機 台 防 震 設 計 四 點 探 針 量 測 機 台 單 片 式 晶 圓 加 熱 設 備 切 割 用 紫 外 線 照 射 機 台 (Dicing UV Cure System) 晶 圓 盒 清 洗 機 (FOUP Cleaner ) 晶 圓 儲 存 系 統 ( afer Stocker ) 晶 圓 疊 對 誤 差 量 測 系 統 (Wafer Overlay ) 半 導 體 積 體 電 路 封 裝 (Package) 製 程 晶 圓 級 封 裝 植 球 機 (WLCSP Ball Mounter) 晶 圓 級 封 裝 檢 測 補 球 機 (WLCSP Inspection & Repair) 晶 圓 級 封 裝 晶 圓 選 片 機 (Wafer Sorter) 晶 圓 級 封 裝 晶 圓 包 裝 (Wafer Packer) 晶 圓 巨 觀 及 顯 微 檢 視 機 IC 共 平 面 檢 測 機 脫 泡 攪 拌 機 共 平 面 檢 測 機 (stampsized flash memory card) 自 動 待 檢 機 (Final Vision Inspection) 液 晶 顯 示 器 (LCD) 及 彩 色 濾 光 片 (Color filter) 製 程 電 漿 蝕 刻 機 台 (Dry Etching System) 玻 璃 雷 射 切 割 機 台 彩 色 濾 光 片 缺 陷 檢 查 及 修 補 設 備 玻 璃 基 板 輸 送 設 備 自 動 倉 儲 系 統 53

伍 營 運 概 況 無 人 搬 運 車 及 有 軌 式 搬 運 車 共 軛 雷 射 顯 微 鏡 光 罩 檢 測 系 統 蝕 刻 去 光 阻 洗 淨 顯 影 玻 璃 再 生 機 台 框 膠 偏 貼 除 膠 再 生 清 洗 機 台 及 FA 系 統 模 組 壓 合 設 備 老 化 設 備 液 晶 注 入 機 封 膠 機 三 次 元 非 接 觸 表 面 形 狀 檢 查 機 捲 對 捲 壓 印 設 備 TFT 相 關 材 料 : 光 阻 金 屬 靶 材 CF 相 關 材 料 : 感 光 間 隔 劑 BM 光 阻 CELL 相 關 材 料 : 玻 璃 清 潔 帶 玻 璃 切 割 刀 輪 LCM 相 關 元 件 : 電 感 軟 板 顯 示 器 關 材 料 :PI 材 料 薄 化 相 關 材 料 : 框 膠 清 洗 劑 觸 控 相 關 材 料 :OCR Hard coat 材 料 OLED 材 料 : 發 光 層 材 料 電 洞 層 材 料 電 子 層 材 料 金 屬 遮 罩 清 洗 劑 發 光 二 極 體 (LED) 砷 化 鎵 (GaAs) 製 程 磊 晶 片 (EPIWafer) 基 板 有 機 金 屬 原 料 綠 碳 化 矽 研 磨 粉 末 (GC) 碳 化 硼 研 磨 粉 末 (B4C) 研 磨 墊 (Pad) 研 磨 漿 (Slurry) 光 阻 (Photo Resist) 藍 寶 石 晶 圓 原 材 料 三 氧 化 二 鋁 (Al2O3) 藍 寶 石 晶 圓 基 板 Xray 定 向 儀 (XRD) 藍 寶 石 基 板 拋 光 研 磨 設 備 (CMP) 藍 寶 石 基 板 平 坦 度 量 測 儀 器 (Flatness measurement) 切 割 研 磨 機 台 (Dicing Saw and Lapping) 氧 化 鋁 塊 (Al2O3) 鑽 石 切 割 線 (Diamond Wire) HRXRDXRay 薄 膜 量 測 機 台 XRD XRay 定 向 儀 機 台 藍 寶 石 基 板 / 晶 片 平 坦 度 量 測 機 台 發 光 二 極 體 (LED) 前 端 製 程 藍 寶 石 圖 案 基 板 自 動 光 學 缺 陷 檢 查 分 類 機 (Sapphire PSS AOI Machine) 54

伍 營 運 概 況 被 動 元 件 被 動 元 件 載 盤 式 外 檢 機 /TR FVI( 全 自 動 待 檢 機 )/ 雷 射 刻 印 機 太 陽 能 產 業 : PECVD Si3N4 鍍 膜,SiO2 鍍 膜 生 產 機 台 DF POCL3 P dopant 高 阻 值 生 產 機 台, 高 溫 退 火 機 台 Inline 多 晶 酸 蝕 刻 生 產 機 台 Inline 去 磷 矽 PSG 生 產 機 台 Inline 去 磷 矽 PSG 加 背 拋 生 產 機 台 單 晶 制 絨 槽 式 生 產 機 台 自 動 化 傳 送 Load/unload /SEMI AUTO 機 台 單 晶 無 醇 制 絨 添 加 劑 銀 粉 ( 球 狀 片 狀 )/ 銀 銅 粉 ( 片 狀 ) 單 多 晶 背 拋 鹼 添 加 劑 (2)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氣 體 自 動 供 應 系 統 之 設 計 製 造 施 工 安 裝 測 試 化 學 品 自 動 供 應 系 統 之 設 計 製 造 施 工 安 裝 測 試 及 售 後 服 務 超 純 水 純 蒸 汽 注 射 水 及 廢 水 處 理 系 統 之 設 計 施 工 安 裝 測 試 及 售 後 服 務 運 轉 服 務 業 務 整 體 化 學 品 自 動 供 應 系 統 之 運 轉 服 務 Total Chemical Management (TCM) Total Gas Management (TGM) & Total Water Management (TWM) 中 小 型 工 廠 整 廠 廠 務 公 用 系 統 之 運 轉 服 務 工 廠 自 動 化 業 務 A. 整 廠 廠 務 監 控 系 統 (FMCS) a. 特 殊 氣 體 自 動 監 控 系 統 及 整 廠 廠 務 監 控 系 統 之 設 計 施 工 安 裝 測 試 及 售 後 服 務 b.clean Room 自 動 監 控 系 統 及 HVAC 空 調 自 動 監 控 系 統 之 設 計 施 工 安 裝 測 試 及 售 後 服 務 c. 製 造 業 能 源 管 理 系 統 的 輔 導 建 制 及 效 能 改 善 服 務 B. 製 造 整 合 業 務 (CIM) a. 代 理 銷 售 MES(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 系 統 導 入 及 後 續 售 後 服 務 b. 代 理 銷 售 先 進 製 程 管 制 APC(Advance Process Control) 系 統 導 入 及 後 續 售 後 服 務 c. 工 廠 系 統 自 動 化 的 顧 問, 輔 導 建 制 客 製 化 服 務 d. 代 理 銷 售 Dry Pump& Heater 監 控 預 知 系 統, 對 故 障 進 行 預 測, 來 防 止 出 現 晶 圓 廢 料, 削 減 晶 圓 製 造 成 本 55

伍 營 運 概 況 f.rfid 應 用 之 導 入 及 後 續 售 後 服 務, 可 提 供 於 物 流 供 應 鏈 及 生 產 履 歷 中, 對 商 品 進 行 追 蹤 與 資 訊 回 饋 C. 自 動 化 產 品 代 理 業 務 a. 代 理 銷 售 節 能 減 碳 監 控 系 統 (BizShaker_Green) b. 代 理 銷 售 Dry Pump 專 家 監 控 系 統 (BizShaker_Foresight) c. 代 理 銷 售 氣 體 監 控 系 統 (BizShaker_GMS) d. 客 製 化 控 制 系 統 ODM 服 務 e. 廠 務 監 控 系 統 (BizShaker Facility Monitoring Control System) f. 煤 礦 安 全 生 產 遠 程 監 管 系 統 (BizShaker MMCS) g. 智 慧 太 陽 能 監 控 系 統 (BizShaker Solar) h. 樓 宇 自 動 化 監 控 系 統 (BizShaker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 資 通 企 業 資 訊 及 軟 體 服 務 A.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ERP B. 新 世 代 商 業 智 慧 Business Discovery C. 巨 量 資 料 Big Data D. 資 安 產 品 Security E. 顧 問 諮 詢 Consultation Service F. 系 統 導 入 Implementation Service G. 客 製 化 服 務 Customization Service H. 雲 端 平 台 規 劃 與 建 置 服 務 Cloud Service I. 資 通 訊 解 決 方 案 導 入 與 系 統 整 合 電 信 業 之 商 業 支 援 系 統 (Business Support Systems) 與 營 運 支 援 系 統 (Operation Support Systems) 客 戶 關 係 管 理 系 統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System) 計 費 帳 務 系 統 (Charging and Billing System) 訂 單 管 理 系 統 (Order Management System) 服 務 開 通 系 統 (Provisioning System) 障 礙 管 理 系 統 (Fault Management System) 效 能 管 理 系 統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 客 服 中 心 系 統 (Call Center System) J. 加 值 服 務 系 統 企 業 簡 訊 系 統 (Enterprise Short Message System) 電 子 書 系 統 (ebooks System) 內 容 管 理 平 台 (Content Management Platform) 語 音 服 務 VPN 系 統 K. 通 訊 系 統 規 劃 顧 問 服 務 系 統 架 構 分 析 與 設 計 業 務 需 求 分 析 客 服 中 心 系 統 規 劃 網 管 中 心 系 統 規 劃 L. 通 訊 及 企 業 資 訊 服 務 軟 硬 體 代 理 銷 售 56

伍 營 運 概 況 伺 服 器 網 路 設 備 儲 存 設 備 作 業 系 統 資 料 庫 軟 體 中 介 軟 體 應 用 軟 體 授 權 M. 資 通 訊 系 統 委 外 管 理 服 務 主 機 代 管 租 賃 email 租 賃 個 人 電 腦 維 修 作 業 網 站 代 管 服 務 網 路 管 理 服 務 應 用 系 統 維 運 服 務 (3)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高 科 技 工 廠 製 藥 工 廠 及 生 技 實 驗 室 整 廠 統 包 專 案 (TurnKey Project) 高 科 技 工 廠 製 藥 工 廠 及 生 技 實 驗 室 設 備 機 台 整 合 性 機 台 安 裝 專 案 (Total TurnKey Hookup Project) 一 般 工 業 包 括 石 化 廠 傳 產 廠 智 慧 型 建 築 之 機 電 系 統 等 專 案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工 程 專 案 生 化 及 醫 藥 設 施 水 資 源 及 能 源 管 理 (4)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光 電 產 業 生 產 自 動 化 系 統 設 計 製 造 生 產 資 訊 整 合 系 統 體 設 計 開 發 影 像 檢 測 設 備 設 計 製 造 LED 圖 騰 化 藍 寶 石 基 板 (Patterned Sapphire Substrate, PSS) 製 程 設 備 TurnKey IT 產 業 物 流 自 動 化 系 統 設 計 製 造 生 技 醫 藥 產 業 物 流 自 動 化 系 統 設 計 製 造 食 品 產 業 物 流 自 動 化 系 統 設 計 製 造 傳 統 產 業 物 流 自 動 化 系 統 設 計 製 造 設 備 製 造 代 工 服 務 OEM 設 備 代 工 ODM 設 備 技 術 設 計 高 精 密 真 空 腔 體 組 裝 製 造 高 精 密 加 工 件 的 搜 尋 與 製 造 零 件 在 地 化 生 產 服 務 國 外 零 件 詢 價 採 購 4. 計 畫 開 發 之 新 商 品 ( 服 務 ) (1) 擴 大 代 理 業 務 產 品 線 深 度 及 廣 度, 跨 入 半 導 體 後 段 測 試 業 與 TFTLCD 之 LCM 的 服 務 領 域 (2) 發 展 高 科 技 廠 房 整 廠 整 合 技 術 能 力, 橫 向 整 合 純 水 及 製 程 冷 卻 工 程 能 力, 並 朝 57

伍 營 運 概 況 ( 二 ) 產 業 概 況 向 上 整 合 機 電 工 程 整 廠 設 計 以 及 向 下 完 成 整 廠 製 程 設 備 整 合 性 連 結 能 力 (3) 發 展 一 般 工 業 如 石 化 廠 傳 產 廠 的 建 廠 設 計 安 裝 (4) 發 展 自 動 供 應 系 統 之 人 機 介 面 系 統 及 系 統 化 服 務 模 式 (5)LED 晶 圓 製 程 設 備 (6) 自 動 化 檢 測 技 術 (7)CIM 技 術 (8) 持 續 與 原 廠 合 作 開 發 相 關 設 備 模 組, 並 根 據 市 場 需 要 或 客 戶 需 求, 自 行 研 發 相 關 製 程 設 備 或 與 客 戶 共 同 設 計 發 展 客 製 化 製 程 設 備 (9) 拓 展 ESD (Electronic static Discharge) 靜 電 即 時 監 控 系 統 Real time Monitoring System 製 造 業 專 案 軟 體 外 包 服 務 製 造 業 廠 務 及 製 程 能 耗 分 析 服 務 (10) 資 通 企 業 訊 息 及 軟 體 服 務 代 理 或 自 行 研 發 數 位 內 容 服 務 平 台 中 的 重 要 服 務 元 件, 包 括 : 付 款 閘 道 器 (Payment Gateway), 處 理 行 動 付 款 認 證 與 交 易 數 位 版 權 管 理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用 以 管 理 數 位 內 容 之 下 載 與 播 放 授 權 內 容 加 解 密 保 護 行 動 設 備 管 理 (Mobile Device Management), 管 理 智 慧 終 端 的 軔 體 (Firmware) 作 業 系 統 網 頁 瀏 覽 器 內 容 播 放 器 以 及 APP, 以 提 供 電 信 業 客 戶 發 展 4G 服 務 所 需 的 服 務 平 台 企 業 服 務 平 台 產 品 研 發 計 畫 : 企 業 決 策 資 訊 行 動 查 詢 企 業 業 務 資 訊 行 動 查 詢 新 一 代 企 業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企 業 決 策 分 析 產 品 1.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本 集 團 營 收 以 高 科 技 行 業 如 半 導 體 (IC) 薄 膜 電 晶 體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發 光 二 極 體 (LED) 彩 色 濾 光 片 (Color Filter) 砷 化 鎵 (GaAs) IC 封 裝 Flip Chip 基 板 太 陽 光 電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及 傳 統 產 業 所 用 設 備 材 料 之 銷 售 及 維 修 服 務 收 入 為 主, 其 次 則 為 高 科 技 行 業 氣 體 化 學 品 及 監 控 系 統 之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安 裝 測 試 自 動 化 系 統 ; 自 2003 年 起, 除 了 原 有 廠 務 設 備 的 設 計 製 造 及 安 裝, 亦 逐 步 跨 入 相 關 製 程 設 備 之 製 造, 並 與 歐 美 日 重 量 級 企 業 進 行 國 際 合 作, 累 積 公 司 OEM ODM 之 能 力, 強 化 本 土 ODM 發 展, 以 建 立 市 場 競 爭 優 勢 以 下 係 針 對 本 集 團 所 處 產 業 逐 一 分 析 : 58

伍 營 運 概 況 (1)IC ( 半 導 體 ) 產 業 全 球 IC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2014 年 全 球 經 濟 重 回 成 長 軌 道, 讓 電 子 半 導 體 業 發 展 潛 能 得 到 釋 放, 整 個 產 業 展 現 了 自 2008 年 金 融 海 嘯 之 後 的 最 佳 狀 態, 讓 各 大 市 場 研 究 機 構 以 及 相 關 組 織 在 年 終 報 告 中 給 予 積 極 評 價 市 場 研 究 調 查 機 構 IHS Technology 指 出,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營 收 預 估 約 為 3,532 億 美 元, 與 2013 年 的 3228 億 美 元 相 比 成 長 了 9.4%, 成 長 幅 度 是 2010 年 以 來 表 現 最 佳 IHS 表 示 2013 年 的 成 長, 幾 乎 完 全 靠 某 些 特 定 的 記 憶 體 和 FLASH 需 求 拉 動 ; 而 2014 年 的 成 長, 則 是 基 於 半 導 體 產 業 在 各 種 不 同 類 型 晶 片 的 廣 泛 需 求 由 IHS 所 公 佈 2014 年 全 球 20 大 半 導 體 廠 營 收 表 現 預 估,Intel 仍 然 是 排 名 第 一 強 企 業, 但 只 有 6.3% 的 營 收 成 長 是 前 五 位 排 名 中 年 增 率 最 低 的 根 據 IHS 資 料 顯 示,2014 年 Avago 和 聯 發 科 都 透 過 合 併 相 關 廠 商, 營 收 年 增 107.9% 57.49%, 表 現 特 出 帶 動 排 名 向 上,Avago 排 名 也 由 去 年 的 23 名 提 升 至 第 15 名, 聯 發 科 排 名 首 度 擠 入 前 10 大, 排 名 第 10 關 於 前 20 強 排 名 請 參 見 表 一 2013 年 排 名 2014 年 排 名 表 一 IHS 2014 年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前 二 十 強 預 估 公 司 名 稱 2013 年 營 收 2014 年 營 收 預 估 單 位 : 百 萬 美 元 ;% 20132014 2014 年 年 增 率 (%) 市 占 率 (%) 1 1 Intel ( 英 特 爾 ) 46,981 49,964 6.3% 14.1% 2 2 Samsung Electronics ( 三 星 ) 33,116 38,273 15.6% 10.8% 3 3 Qualcomm ( 高 通 ) 17,212 19,266 11.9% 5.5% 4 4 Micron( 美 光 ) 14,121 16,389 16.1% 4.6% 5 5 SK Hynix ( 海 力 士 ) 12,809 15,737 22.9% 4.5% 6 6 TI ( 德 州 儀 器 ) 11,420 12,195 6.8% 3.5% 7 7 Toshiba( 東 芝 ) 9,394 8,496 9.6% 2.4% 8 8 Broadcom ( 博 通 ) 8,179 8,387 2.5% 2.4% 9 9 STMicroelectronics ( 意 法 半 導 體 ) 8,082 7,395 8.5% 2.1% 15 10 Media Tek ( 聯 發 科 ) ( 註 1) 4,568 7,194 57.5% 2.0% 10 11 Renesas ( 瑞 薩 電 子 ) 7,971 6,910 13.3% 2.0% 11 12 SanDisk ( 閃 迪 或 新 帝 ) 5,789 6,116 5.6% 1.7% 12 13 Infineon ( 英 飛 凌 ) 5,172 6,071 17.4% 1.7% 14 14 NXP ( 恩 智 浦 ) 4,678 5,457 16.7% 1.5% 23 15 Avago ( 安 華 高 科 技 ) ( 註 1) 2,609 5,423 107.9% 1.5% 13 16 AMD ( 超 微 ) 5,151 5,388 4.6% 1.5% 17 17 Freescale ( 飛 思 卡 爾 ) 3,966 4,560 15.0% 1.3% 16 18 Sony ( 索 尼 ) 4,461 4,528 1.5% 1.3% 18 19 Nvidia ( 輝 達 或 英 偉 達 ) 3,663 4,007 9.4% 1.1% 19 20 Marvell ( 美 满 电 子 或 邁 威 爾 ) 3,404 3,812 12.0% 1.1% 前 二 十 強 企 業 小 計 212,746 235,568 10.7% 66.7% 其 他 所 有 企 業 小 計 110,016 117,663 7.0% 33.3% 總 計 322,762 353,231 9.4% 100.0% 註 1: 在 前 20 名 中, 表 現 最 搶 眼 的 是 安 華 高 科 技 (Avago) 和 聯 發 科 (MediaTek), 分 別 為 +107.9% 和 +57.5% 前 者 得 益 於 對 LSI 和 PLX 的 收 購, 而 後 者 亦 因 收 購 MStar 而 獲 益 資 料 來 源 :HIS Technology,2014/12 59

伍 營 運 概 況 2013 年 排 名 國 際 研 究 暨 顧 問 機 構 Gartner 的 統 計 資 料 相 對 保 守 一 些, 初 步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總 營 收 為 3,403 億 美 元, 較 2013 年 的 3,154 億 美 元 成 長 7.9%, 記 憶 體 市 場 乃 一 枝 獨 秀, 在 2014 年 成 長 了 16.9%,Gartner 預 估 2015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市 場 銷 售 值 達 3,583 億 美 元, 成 長 5.4% Gartner 統 計 2014 年 度 全 球 營 收 前 3 大 半 導 體 廠 商 依 然 為 英 特 爾 三 星 電 子 及 高 通 ( 參 見 表 二 ) 排 名 前 25 大 半 導 體 廠 商 合 計 之 營 收 成 長 11.7%, 超 過 行 業 整 體 成 長 率 這 些 企 業 占 行 業 總 銷 售 額 的 72.4%, 較 2013 年 的 69.9% 略 有 提 升, 超 過 整 體 半 導 體 水 準 經 過 連 續 兩 年 營 收 衰 退 後, 英 特 爾 (Intel) 終 於 因 為 個 人 電 腦 (PC) 生 產 復 甦 而 重 見 成 長, 年 營 收 增 加 7.7%; 該 公 司 市 佔 率 為 15.4%, 第 23 年 蟬 聯 全 球 第 一, 但 較 前 一 年 略 為 下 滑 ; 三 星 (Samsung) 營 收 352.75 億 美 元, 位 居 第 2; 高 通 (Qualcomm) 營 收 192.91 億 美 元, 維 持 第 3 位 記 憶 體 大 廠 美 光 (Micron) 在 收 購 爾 必 達 (Elpida), 並 受 惠 記 憶 體 市 場 強 勁 成 長,2014 年 營 收 攀 高 至 162.78 億 美 元, 年 增 達 36.6%, 超 越 SK 海 力 士, 躍 居 全 球 第 4 大 半 導 體 廠 2014 年 排 名 表 二 2014 年 前 十 大 全 球 半 導 體 廠 商 營 收 排 行 公 司 名 稱 2013 年 營 收 2014 年 營 收 單 位 : 百 萬 美 元 ;% 20132014 2014 年 成 長 率 ( %) 市 占 率 (%) 1 1 Intel ( 英 特 爾 ) 48,589 52,331 7.7% 15.4% 2 2 Samsung Electronics ( 三 星 ) 30,636 34,742 13.4% 10.2% 3 3 Qualcomm ( 高 通 ) 17,211 19,291 12.1% 5.7% 5 4 Micron Technology ( 美 光 ) 11,918 16,278 36.6% 4.8% 4 5 SK Hynix ( 海 力 士 ) 12,625 15,997 26.7% 4.7% 7 6 Texas Instruments ( 德 州 儀 器 ) 11,277 11,538 8.9% 3.4% 6 7 Toshiba ( 東 芝 ) 10,591 10,665 5.4% 3.1% 8 8 Broadcom ( 博 通 ) 8,199 8,428 2.8% 2.5% 9 9 STMicroelectronics ( 意 法 半 導 體 ) 8,082 7,376 8.7% 2.2% 10 10 Renesas Electronics ( 瑞 薩 電 子 ) 7,979 7,276 8.8% 2.1% 資 料 來 源 :Gartner,2015/03 Others( 其 他 ) 148,321 156,409 5.5% 46.0% Total( 合 計 ) 315,428 340,331 7.9% 100.0% 60

伍 營 運 概 況 Gartner 指 出,2014 年 三 星 (Samsung Electronics) 與 蘋 果 (Apple) 仍 為 全 球 半 導 體 市 場 最 大 買 家, 兩 家 公 司 採 購 量 加 總 後 占 整 體 需 求 17%, 金 額 達 579 億 美 元, 較 2013 年 增 加 39 億 美 元, 採 購 金 額 成 長 率 方 面, 三 星 達 5.1%, 表 現 較 平 均 值 7.9% 還 低, 不 過 蘋 果 採 購 金 額 成 長 率 則 達 9.8%, 優 於 平 均 值, 而 以 前 10 名 來 看, 聯 想 與 華 為 的 採 購 金 額, 成 長 率 最 大, 分 別 為 33.9% 與 21.6%, 顯 示 其 對 半 導 體 的 影 響 正 持 續 增 加 中 ( 參 見 表 三 ) 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設 計 總 體 有 效 市 場 (Total Available Market, 簡 稱 TAM) 排 名 前 十 大 企 業 共 計 採 購 了 價 值 1,256 億 美 元 的 半 導 體 產 品, 占 半 導 體 晶 片 商 2014 年 全 球 營 收 的 37%, 均 高 於 2013 年 1,148 億 美 元 與 36.4% 的 成 績 這 十 家 公 司 的 表 現 也 領 先 半 導 體 採 購 整 體 市 場, 成 長 率 為 9.4% 由 於 記 憶 體 價 格 自 2013 年 起 趨 穩, 前 10 大 業 者 中 有 8 家 半 導 體 需 求 在 2014 年 呈 現 上 揚, 藉 購 併 排 行 第 4 的 聯 想, 在 2014 年 大 幅 增 加 半 導 體 需 求, 成 長 率 達 33.9% 2013 年 排 名 表 三 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設 計 總 體 有 效 市 場 前 十 大 企 業 初 步 排 名 單 位 : 十 億 美 元 ;% 2014 年 排 名 公 司 名 稱 2013 年 採 購 額 2014 年 採 購 額 20132014 成 長 率 (%) 2014 年 市 占 率 (%) 1 1 Samsung Electronics( 三 星 ) 30.6 32.1 5.1% 9.4% 2 2 Apple( 蘋 果 ) 23.5 25.8 9.8% 7.6% 3 3 HP( 惠 普 ) 13.7 14.7 7.1% 4.3% 4 4 Lenovo( 聯 想 ) 9.5 12.8 33.9% 3.8% 5 5 Dell( 戴 爾 ) 9.1 10.3 13.2% 3.0% 6 6 Sony( 索 尼 ) 7.7 7.4 2.8% 2.2% 9 7 Huawei( 華 為 ) 4.9 6.0 21.6% 1.8% 7 8 Cisco( 思 科 ) 5.6 5.8 3.1% 1.7% 10 9 LG( 樂 金 ) 4.7 5.5 15.9% 1.6% 8 10 Toshiba( 東 芝 ) 5.5 5.3 4.0% 1.5% Others 其 他 200.2 214.2 7.0% 63.0% Total 總 計 315.0 339.9 7.9% 100.0% 註 : 部 分 欄 位 元 因 四 捨 五 入 並 未 計 入 總 數 資 料 來 源 :Gartner,2015/01 在 全 球 半 導 體 資 本 支 出 方 面,Gartner 統 計 2014 年 半 導 體 資 本 支 出 成 長 約 計 12.9%,2015 年 將 受 制 於 保 守 投 資 策 略 而 成 長 趨 緩, 預 估 2015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資 本 支 出 預 計 只 有 成 長 0.8%, 達 到 657 億 美 元, 半 導 體 設 備 支 出 預 估 將 增 加 5.6% ( 參 見 表 四 ) 61

伍 營 運 概 況 表 四 2013 至 2018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資 本 支 出 及 設 備 支 出 預 測 單 位 : 百 萬 美 元 ;% 項 目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半 導 體 資 本 支 出 57,840.27 65,289.51 65,785.22 65,544.52 70,184.11 75,307.51 成 長 率 (%) 1.5% 12.9% 0.8% 0.4% 7.1% 7.3% 半 導 體 設 備 支 出 33,452.00 38,928.15 41,108.49 40,182.39 44,616.37 47,410.13 成 長 率 (%) 11.6% 16.4% 5.6% 4.2% 11.2% 6.3% 晶 圓 設 備 支 出 27,278.07 31,633.11 33,746.19 33,637.02 36,942.80 39,129.40 成 長 率 (%) 8.0% 16.0% 6.7% 2.7% 10.1% 5.9% 晶 圓 製 造 設 備 支 出 28,758.10 33,400.55 35,670.89 35,538.22 39,281.40 41,792.30 成 長 率 (%) 8.5% 16.1% 6.8% 2.6% 10.8% 6.4% 晶 圓 封 裝 設 備 支 出 1,480.02 1,767.44 1,924.70 1,901.20 2,338.60 2,662.90 成 長 率 (%) 17.8% 19.4% 8.9% 1.2% 23.0% 13.9% 晶 圓 封 裝 設 備 支 出 2,868.68 3,264.37 3,136.07 2,628.03 2,953.90 3,112.23 成 長 率 (%) 25.8% 13.8% 3.9% 16.2% 12.4% 5.4% 自 動 化 測 試 設 備 支 出 1,825.22 2,263.24 2,301.53 2,016.14 2,381.06 2,505.59 成 長 率 (%) 27.6% 24.0% 1.7% 12.4% 18.1% 5.2% 資 料 來 源 :Gartner,2015/01 市 場 研 究 機 構 IC Insights 的 研 究 則 預 估 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較 2013 年 成 長 9%, 與 市 場 研 究 機 構 IHS Technology 預 估 的 年 成 長 率 達 9.4% 暨 世 界 半 導 體 貿 易 統 計 協 會 WSTS 機 構 預 測 報 告 的 成 長 9.9% 相 近 IC Insights 公 佈 的 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企 業 前 50 強 名 單 中, 英 特 爾 銷 售 額 達 513 億 美 元, 排 名 第 一 從 銷 售 增 幅 來 看, 中 國 海 思 半 導 體 有 限 公 司 增 幅 最 大, 達 到 53% 2014 年 全 球 前 20 大 半 導 體 廠 總 營 收 將 達 2595.62 億 美 元, 將 較 2013 年 成 長 9%,2014 年 的 全 球 前 20 大 半 導 體 廠 營 收 超 越 42 億 美 元 ; 其 中,8 家 廠 商 總 部 位 於 美 國, 日 本 有 3 家, 歐 洲 也 有 3 家, 台 灣 同 樣 有 3 家, 韓 國 有 2 家, 新 加 坡 有 1 家 而 前 6 大 廠 排 名 將 維 持 不 變, 英 特 爾 (Intel) 於 2014 年 營 收 將 達 513.68 億 美 元, 穩 居 龍 頭 地 位 ; 三 星 (Samsung) 營 收 將 達 372.59 億 美 元, 居 第 2 位 ; 台 積 電 營 收 將 達 250.88 億 美 元, 位 居 第 3 第 7 至 第 20 名 的 14 家 廠 商 中, 有 多 達 10 家 廠 商 排 名 有 異 動 ;IC Insights 預 期, 恩 智 浦 (NXP) 2014 年 排 名 可 望 自 去 年 的 第 16 名, 躍 升 至 第 14 名, 是 排 名 進 步 最 多 的 廠 商 ( 參 見 表 五 ) 62

伍 營 運 概 況 表 五 2014 年 前 十 大 全 球 半 導 體 廠 商 營 收 排 行 預 估 單 位 : 百 萬 美 元 ;% Rank 2014 Rank 2013 Rank 2012 Rank 2011 Company Headquarter 2011 Revenue 2012 Revenue 2013 Revenue 2014 Revenue 20132014 changes (%) 1 1 1 1 Intel ( 英 特 爾 ) USA 49 697 49 370 48 321 51 368 6% 2 2 2 2 Samsung ( 三 星 ) South Korea 33 483 30 425 34 378 37 259 8% 3 3 3 3 TSMC ( 台 積 電 ) * Taiwan 14 600 17 022 19 935 25 088 26% 4 4 4 7 Qualcomm ( 高 通 ) * USA 9 828 12 807 17 211 19 100 11% 5 5 9 10 Micron+Elpida Memory ( 美 光 + 爾 必 達 ) USA 8 571 8 654 14 294 16 614 16% 6 6 8 9 SK Hynix ( 海 力 士 ) South Korea 9 403 8 802 12 970 15 838 22% 7 8 5 4 Texas Instruments ( 德 州 儀 器 ) USA 12 900 12 063 11 474 12 179 6% 8 7 6 5 Toshiba ( 東 芝 ) Japan 12 745 11 075 11 958 11 216 6% 9 9 11 11 Broadcom ( 博 通 ) ** USA 7 160 7 740 8 219 8 360 2% 10 10 10 8 STMicroelectronics ( 意 法 半 導 體 ) Switzerland 9 631 8 384 8 014 7 374 8% 11 11 7 6 Renesas Electronics ( 瑞 薩 電 子 ) Japan 10 653 9 839 7 975 7 372 8% 12 12 MediaTek+MStar Semiconductor ( 聯 發 科 + 晨 星 半 導 體 ) ** Taiwan 5 723 7 142 25% 13 14 14 14 Infineon Technologies ( 英 飛 凌 ) Germany 5 599 4 984 5 260 6 151 17% 14 16 17 17 NXP ( 恩 智 浦 ) Netherlands 4 147 4 300 4 815 5 625 17% 15 13 13 12 AMD ( 超 微 ) ** USA 6 568 5 423 5 299 5 512 4% 16 17 12 13 Sony ( 索 尼 ) Japan 6 093 6 245 4 739 5 192 10% 17 15 Avago + LSI ( 安 華 高 科 技 ) ** Singapore 4 979 5 087 2% 18 19 19 16 Freescale( 飛 思 卡 爾 ) USA 4 391 3 783 3 977 4 548 14% 19 20 20 20 UMC ( 聯 電 ) * Taiwan 3 760 3 734 3 940 4 300 9% 20 21 18 18 Nvidia ( 輝 達 或 英 偉 達 ) ** USA 3 939 4 274 3 898 4 237 9% 15 21 GlobalFoundries ( 格 羅 方 德 ) USA 3 480 4 560 16 15 Fujitsu ( 富 士 通 ) Japan 4 430 4 397 Top 20 Suppliers 221 078 217 885 237 379 259 526 9% Top 20 Suppliers excluding Foundries 213,504 230,174 8% 資 料 來 源 :IC Insights,2014/12 ( *Foundry,**Fabless ) 63

伍 營 運 概 況 根 據 IC Insights 報 告 顯 示, 美 國 占 全 球 IC 市 場 之 市 占 率 達 55%, 包 括 IDM 和 無 晶 圓 代 工 公 司 之 銷 售 額 而 韓 國 公 司 約 佔 18%, 日 本 公 司 位 居 第 三 且 市 占 率 為 9%, 台 灣 排 名 第 四 且 市 占 率 為 7% 中 國 大 陸 僅 佔 全 球 IC 總 銷 售 額 之 3%, 惟 在 無 晶 圓 IC 市 場 的 市 占 率 為 9% ( 參 見 圖 一 ) 資 料 來 源 :IC Insights,2015/03 圖 一 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銷 售 市 場 之 市 占 率 分 析 ( 以 區 域 劃 分 ) 由 於 半 導 體 產 業 屬 於 技 術 與 資 金 密 集 的 產 業, 近 年 來 產 業 變 化 迅 速, 使 得 廠 商 必 須 持 續 投 入 新 研 發 經 費 才 能 夠 維 持 產 品 創 新 能 力 根 據 市 場 研 究 機 構 IC Insights 統 計,2014 年 全 球 前 十 大 半 導 體 廠 商 ( 包 含 IDM 晶 圓 代 工 與 IC 設 計 公 司 ) 投 入 之 研 發 經 費 高 達 1,885 億 美 元, 年 成 長 率 達 11% 前 十 大 半 導 體 廠 商 之 中, 投 入 研 發 經 費 最 多 的 廠 商 仍 是 英 特 爾, 因 為 其 在 半 導 體 晶 圓 製 程 技 術 最 為 先 進, 加 上 必 須 投 入 更 多 心 力 於 行 動 裝 置 與 其 他 新 興 產 業, 因 此 於 2014 年 研 發 支 出 高 達 115 億 美 元, 年 成 長 率 達 9% 從 英 特 爾 於 2014 年 的 研 發 支 出 來 看, 其 佔 前 十 大 半 導 體 廠 研 發 總 支 出 的 36%, 更 占 全 球 半 導 體 研 發 支 出 的 21% 其 次 是 高 通, 高 通 屬 於 IC 設 計 公 司 且 為 智 慧 型 手 機 晶 片 的 龍 頭,2014 年 所 投 入 之 研 發 支 出 經 費 達 55 億 美 元,2014 年 研 發 支 出 年 成 長 幅 度 高 達 62%, 為 前 十 大 半 導 體 廠 商 之 冠 而 三 星 排 名 第 三, 其 屬 於 IDM 廠 商, 主 要 研 發 NAND 型 快 閃 記 憶 體 台 灣 半 導 體 廠 商 中, 手 機 晶 片 廠 商 聯 發 科 於 2014 年 研 發 金 額 在 併 入 晨 星 之 後 達 14 億 美 元, 年 成 長 率 達 29%, 前 十 大 半 導 體 廠 商 之 成 長 率 排 名 第 二 至 於 晶 圓 龍 頭 台 積 電, 為 了 維 持 半 導 體 製 程 之 競 爭 力 於 2014 年 研 發 支 出 年 成 長 率 達 15%, 達 18.74 億 美 元 隨 著 東 芝 和 意 法 半 導 體 研 發 支 出 之 下 滑, 台 積 電 終 於 打 入 前 五 大 研 發 支 出 之 半 導 體 廠 商 ( 參 見 表 六 ) 64

伍 營 運 概 況 表 六 2014 年 前 十 大 研 發 支 出 之 半 導 體 廠 商 資 料 來 源 :IC Insights,2015/02 市 場 研 究 機 構 IC Insights 指 出,2015 年 全 球 IC 市 場 預 估 將 成 長 7%; 而 在 眾 多 IC 種 類 中, 有 十 種 產 品 類 型 的 成 長 更 將 超 越 總 體 市 場 表 現, 其 中, 車 用 特 定 目 的 邏 輯 動 態 隨 機 存 取 記 憶 體 (DRAM) 車 用 特 定 應 用 類 比 晶 片 無 線 通 訊 特 定 應 用 類 比 晶 片, 以 及 手 機 應 用 處 理 器 等 五 項, 增 長 率 更 高 達 兩 位 數 ( 參 見 表 七 ) 表 七 物 聯 網 應 用 產 品 產 值 及 市 場 比 率 單 位 :% 資 料 來 源 :IC Insights,2015/03 世 界 半 導 體 貿 易 統 計 協 會 (WSTS) 針 對 半 導 體 產 業 統 計,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出 貨 額 成 長 9.9% 至 3,358 億 美 元 ( 參 見 表 八 ), 其 中 記 憶 體 類 半 導 體 產 品 銷 售 額 較 2013 年 成 長 率 最 高 為 18.2% WSTS 預 估 2015 年 美 洲 半 導 體 市 場 可 望 成 長 15%, 亞 太 區 半 導 體 市 場 成 長 率 預 測 值 為 4.2%; 不 過 該 機 構 對 歐 洲 與 日 本 的 看 法 較 為 悲 觀, 預 測 歐 洲 半 導 體 市 場 2015 年 將 衰 退 2%, 日 本 市 場 則 衰 65

伍 營 運 概 況 退 3.7% 展 望 2015 年,WSTS 預 估 半 導 體 產 值 將 成 長 4.9% 至 3,523 億 美 元, 2016 年 續 增 3.1% 至 3,633 美 元, 在 終 端 應 用 市 場 方 面,WSTS 預 期 汽 車 與 通 訊 預 期 仍 會 是 成 長 最 強 勁 的, 至 於 消 費 性 電 子 與 電 腦 業 則 維 持 平 盤 表 八 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出 貨 總 額 單 位 : 百 萬 美 元 ;% 註 : 上 表 數 字 係 四 捨 五 入 為 百 萬 美 元, 此 可 能 會 導 致 地 區 別 和 產 品 別 合 計 數 略 有 不 同 資 料 來 源 :WSTS,2015/04 依 據 國 際 半 導 體 設 備 暨 材 料 協 會 (SEMI) 數 據 顯 示,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設 備 銷 售 額 達 375 億 美 元, 較 2013 年 大 幅 成 長 18%( 參 見 表 九 ) 以 各 區 域 市 場 表 現 來 看, 北 美 南 韓 中 國 大 陸 日 本 及 歐 洲 銷 售 額 年 增 率 皆 超 過 20%, 唯 獨 台 灣 負 成 長 11% 儘 管 如 此,2014 年 台 灣 仍 舊 是 全 球 最 大 半 導 體 設 備 銷 售 市 場, 以 94.1 億 美 元 的 設 備 銷 售 額 連 續 三 年 排 名 第 一 位 北 美 市 場 以 81.6 億 美 元 的 銷 售 額 排 名 第 二 ; 韓 國 以 68.4 億 美 元 的 銷 售 額 排 名 第 三 中 國 的 排 名 上 升, 以 43.7 億 美 元 的 銷 售 額 超 過 日 本 而 全 球 封 裝 領 域 增 長 了 33%; 總 測 試 設 備 銷 售 額 增 長 31%; 其 他 前 端 設 備 市 場 增 長 15%; 晶 片 加 工 設 備 的 細 分 市 場 增 長 了 15% 表 九 2013 年 及 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設 備 銷 售 額 ( 以 區 域 劃 分 ) 單 位 : 十 億 美 元 ;% 區 域 市 場 2014 年 2013 年 年 增 率 (%) 台 灣 9.41 10.57 11% 北 美 8.16 5.27 55% 南 韓 6.84 5.22 31% 中 國 大 陸 4.37 3.37 30% 日 本 4.18 3.38 24% 歐 洲 2.38 1.91 25% 其 他 2.15 2.07 4% 總 計 37.50 31.79 18% 註 1: 上 述 數 字 含 四 捨 五 入 註 2: 全 球 半 導 體 設 備 市 場 統 計 (WWSEMS) 報 告 包 括 七 大 主 要 半 導 體 生 產 地 區 和 24 個 產 品 類 別 的 資 料 類 別 包 括 晶 圓 加 工 裝 配 和 封 裝 測 試, 以 及 其 他 前 端 設 備 其 他 前 端 設 備 包 括 光 罩 製 造, 晶 片 製 造, 和 晶 圓 廠 設 備 資 料 來 源 :SEMI/SEAJ,2015/03 66

伍 營 運 概 況 關 於 近 幾 年 全 球 晶 圓 設 備 支 出 走 勢,SEMI 總 結,2014 年 全 球 晶 圓 設 備 支 出 金 額 回 復 成 長, 年 增 19.8% 來 到 352 億 美 元, 預 估 2015 年 全 球 晶 圓 設 備 支 出 將 年 增 15% 且 可 望 進 一 步 成 長 至 405 億 美 元 不 過 歷 經 連 續 兩 年 的 強 勁 投 資 後,2016 年 全 球 晶 圓 設 備 支 出 的 年 增 率 將 明 顯 放 緩, 估 計 僅 將 微 增 2% 至 4% 來 到 410 至 420 億 美 元 ( 參 見 表 十 ) SEMI 分 析, 國 際 半 導 體 大 廠 仍 將 是 晶 圓 新 廠 建 置 與 設 備 支 出 增 加 的 主 力, 估 計 2015 年 半 導 體 巨 擘 的 資 本 支 出, 平 均 將 年 增 8% 左 右, 預 估 2016 年 半 導 體 巨 擘 投 資 的 資 本 支 出 將 再 成 長 3% 而 半 導 體 巨 擘 投 資 的 動 機, 主 要 則 來 自 新 晶 圓 廠 的 建 置 與 擴 產, 以 及 先 進 製 程 量 產 的 需 求 至 於 晶 圓 廠 新 廠 建 置 支 出 ( 包 括 潔 淨 室 的 建 置 專 案 ) 於 2015 年 將 下 滑 32%, 惟 2016 年 將 反 彈 回 升 增 加 至 32% SEMI 預 估 在 2015 年 將 有 8 座 晶 圓 廠 ( 含 一 座 LED 廠 ) 及 2016 年 將 有 5 至 8 座 新 晶 圓 廠 之 新 建 專 案, 相 關 設 備 裝 置 可 能 落 在 2015 年 2016 年 或 以 後 表 十 2013 年 至 2016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晶 圓 新 廠 建 置 與 設 備 支 出 單 位 : 十 億 美 元 ;% 項 目 2013 2014 2015 2016 半 導 體 晶 圓 設 備 支 出 29.4 35.2 40.5 41 至 42 半 導 體 晶 圓 設 備 支 出 變 動 百 分 比 10.0% 19.8% 15.0% 2% 至 4% 半 導 體 晶 圓 新 廠 建 置 支 出 8.8 7.7 5.2 6.9 半 導 體 晶 圓 新 廠 建 置 支 出 變 動 百 分 比 13.6% 11.0% 32.0% +32.0% 資 料 來 源 :SEMI,2015/03 SEMI 預 測,2015 年 全 球 晶 圓 設 備 支 出 最 積 極 的 地 區 將 是 台 灣, 在 台 積 電 領 軍 下,2015 年 台 灣 晶 圓 設 備 支 出 金 額 估 達 119 億 美 元 ( 參 見 表 十 一 ) 其 次 則 依 序 是 南 韓 的 87 億 美 元, 以 及 美 國 的 67 億 美 元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美 國 2015 年 晶 圓 設 備 支 出 將 呈 現 下 滑 年 減 幅 度 達 12%,2016 年 則 將 再 下 滑 12% 左 右 第 四 第 五 名 則 分 別 是 中 國 大 陸 日 本,2015 年 晶 圓 設 備 支 出 估 達 48 億 美 元 40 億 美 元 ; 歐 洲 / 中 東 地 區 27 億 美 元 東 南 亞 地 區 13 億 不 容 忽 視 的 是,SEMI 預 估 中 國 大 陸 的 晶 圓 設 備 支 出 2015 年 則 將 爬 升 至 全 球 第 四, 達 到 48 億 美 元,2016 年 也 將 維 持 在 42 億 美 元 的 高 檔 水 位, 足 見 中 國 大 陸 政 府 對 半 導 體 產 業 的 企 圖 心 ( 參 見 表 十 一 ) 表 十 一 2015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晶 圓 設 備 支 出 預 估 排 行 ( 以 區 域 劃 分 ) 單 位 : 十 億 美 元 ;% 排 名 區 域 市 場 2015 年 年 增 率 (%) 1 台 灣 11.9 40% 2 南 韓 8.7 19% 3 北 美 6.7 12% 4 中 國 大 陸 4.8 17% 5 日 本 4.2 10% 6 歐 洲 / 中 東 地 區 2.7 16% 7 東 南 亞 1.3 15% 資 料 來 源 :SEMI/SEAJ,2015/03 其 他 2 總 計 40.5 15% 67

伍 營 運 概 況 SEMI 也 公 佈 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材 料 銷 售 額 為 443 億 美 元, 與 2013 年 相 比, 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材 料 市 場 規 模 增 長 了 3%, 收 入 增 長 了 10%,443 億 美 元 意 味 著 半 導 體 材 料 市 場 是 繼 2011 年 後 的 第 一 個 增 長 總 的 晶 圓 製 造 材 料 和 封 裝 材 料 分 別 為 240 億 美 元 和 204 億 美 元 而 2013 年, 晶 圓 製 造 材 料 為 227 億 美 元, 封 裝 材 料 為 204 億 美 元 晶 圓 製 造 材 料 和 去 年 相 比 增 長 了 6%, 封 裝 材 料 則 持 平 但 是, 如 果 焊 線 不 計 算 在 封 裝 材 料 中, 那 麼 封 裝 材 料 去 年 則 增 長 了 4% 從 金 繼 續 過 渡 到 銅 焊 線 對 整 體 的 封 裝 材 料 銷 售 額 產 生 了 負 面 影 響 由 於 其 龐 大 的 代 工 和 先 進 的 封 裝 基 地, 台 灣 連 續 五 年 成 為 半 導 體 材 料 的 最 大 客 戶 日 本 位 居 第 二 台 灣 市 場 增 長 最 強 北 美 的 材 料 市 場 增 幅 為 5%, 位 居 第 二 其 次 是 中 國, 韓 國 和 歐 洲 日 本 和 世 界 其 他 地 區 的 材 料 市 場 料 和 2013 持 平 ( 其 他 國 家 地 區 包 括 新 加 坡, 馬 來 西 亞, 菲 律 賓, 東 南 亞 和 其 他 較 小 市 場 ) ( 參 見 表 十 二 ) 表 十 二 2015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材 料 銷 售 額 排 行 ( 以 區 域 劃 分 ) 單 位 : 十 億 美 元 ;% 排 名 區 域 市 場 2013 年 2014 年 年 增 率 (%) 1 台 灣 8.91 9.58 8% 2 日 本 7.17 7.19 0% 3 南 韓 6.87 7.03 2% 4 其 他 國 家 地 區 6.64 6.66 0% 5 中 國 大 陸 5.66 5.83 3% 6 北 美 4.76 4.98 5% 7 歐 洲 3.04 3.08 1% 總 計 43.05 44.35 3% 註 : 上 述 數 字 含 四 捨 五 入. 資 料 來 源 :SEMI,2015/04 對 半 導 體 產 業 來 說,2015 年 將 是 關 鍵 年 一 方 面, 行 動 裝 置 市 場 在 2014 年 歷 經 老 面 孔 與 新 手 爭 市 百 家 爭 鳴 後, 預 期 2015 年 相 同 戲 碼 將 繼 續 上 演, 持 續 帶 動 半 導 體 產 業 另 一 方 面, 晶 片 制 程 技 術 精 進 至 14 奈 米, 亦 將 繼 續 帶 領 半 導 體 市 場 往 下 一 階 段 挺 進 物 聯 網 (Internet of Things, 縮 寫 IOT) 裝 置 儼 然 成 為 半 導 體 產 業 的 新 藍 海 市 場, 業 內 看 好 龐 大 商 機 將 自 2015 年 啟 動, 據 研 調 機 構 IC Insights 預 期,2018 年 物 聯 網 半 導 體 產 值 可 望 突 破 百 億 美 元 大 關, 且 從 2013 年 至 2018 年 的 年 複 合 成 長 率 (CAGR) 約 24.3% IC Insights 估 計,2014 年 具 備 連 網 及 感 測 系 統 功 能 的 物 聯 網 整 體 產 值 約 483 億 美 元, 預 期 2015 年 產 值 可 望 進 一 步 達 577 億 美 元, 將 成 長 19%, 到 2018 年 可 望 突 破 1,000 億 美 元 大 關, 約 1,036 億 美 元 規 模,2013 年 至 2018 年 複 合 成 長 率 將 達 21% 在 整 體 物 聯 網 市 場 中,IC Insights 預 期,2015 年 物 聯 網 相 關 半 導 體 產 值 約 達 56 億 美 元 年 成 長 率 19%, 到 2018 年 時 將 可 望 達 到 115 億 美 元 的 規 模 在 物 聯 網 半 導 體 的 多 項 終 端 應 用, 大 約 可 分 為 智 慧 城 市 工 業 嵌 入 式 車 聯 網 68

伍 營 運 概 況 智 慧 家 庭 穿 戴 式 裝 置 從 各 應 用 裝 置 的 半 導 體 產 值 來 看 占 比, 其 中 智 慧 城 市 半 導 體 的 占 比 為 最 高, 在 2014 年 達 到 53%, 隨 著 其 他 應 用 提 升 後, 到 2018 年 仍 有 37% 其 次 是 工 業 嵌 入 式 半 導 體 的 產 值 在 2014 年 的 占 比 是 29%, 到 2018 年 會 提 升 至 36% 車 聯 網 半 導 體 產 值 2014 年 的 占 比 約 8%, 到 2018 年 占 比 提 升 至 13% 從 絕 對 數 字 來 看 產 值 的 變 化, 為 帶 動 產 值 成 長 的 主 要 應 用 市 場, 穿 戴 式 半 導 體 的 產 值 占 比 不 高, 但 將 會 率 先 反 應, 產 值 的 成 長 率 最 為 明 顯 IC Insights 預 估,2018 年 智 慧 城 市 相 關 的 半 導 體 產 值 將 達 42 億 美 元 規 模, 自 2013 年 至 2018 年 複 合 成 長 率 將 約 15% 穿 戴 半 導 體 產 值 在 2018 年 約 5.28 億 美 元,2013 年 至 2018 年 的 年 複 合 成 長 率 將 達 46.9%, 車 聯 網 半 導 體 的 產 值 自 2013 年 至 2018 年 的 年 複 合 成 長 率 則 將 僅 次 於 穿 戴 式 約 43.8% 左 右 資 料 來 源 :IC Insights,2014/12 圖 二 2013 至 2018 年 物 聯 網 產 值 及 成 長 率 資 料 來 源 :IC Insights,2014/12 圖 三 物 聯 網 應 用 產 品 產 值 及 市 場 比 率 69

伍 營 運 概 況 IC Insights 並 針 對 前 十 大 電 子 系 統 產 值 進 行 分 析, 因 為 約 占 全 體 終 端 電 子 系 統 產 值 三 分 之 二 整 體 看 起 來 手 機 在 智 慧 型 手 機 的 帶 動 下, 依 舊 是 終 端 電 子 系 統 產 值 最 高 的 產 業, 而 預 估 未 來 物 聯 網 的 年 複 合 平 均 成 長 率 為 最 高 IC Insights 認 為,2014 年 全 球 電 子 系 統 之 產 值 比 起 2013 年 增 加 5%, 達 到 1 兆 4880 億 美 元 而 且 從 2013 年 至 2018 年 的 電 子 系 統 產 值 的 年 複 合 平 均 成 長 率 達 到 5.2% IC Insights 針 對 前 十 一 大 IC 市 場 進 行 分 析 標 準 型 個 人 電 腦 於 IC 銷 售 額 上 主 導 20 多 年 之 後, 終 於 在 智 慧 型 手 機 的 崛 起 下, 於 2013 年 被 手 機 超 越 根 據 IC Insights 統 計,2014 年 手 機 IC 銷 售 額 達 到 707 億 美 元, 佔 全 IC 銷 售 額 達 25%, 而 標 準 型 個 人 電 腦 IC 銷 售 額 達 591 億 美 元, 佔 全 IC 銷 售 額 達 21% 預 估 2013 年 至 2018 年 手 機 IC 銷 售 額 之 年 複 合 平 均 成 長 率 達 8.7% 在 統 計 的 前 十 一 大 IC 市 場 中, 雖 然 數 位 電 視 於 終 端 系 統 贏 過 車 用 電 子, 但 是 在 IC 銷 售 額 上, 車 用 IC 銷 售 額 卻 超 越 數 位 電 視 IC 銷 售 額 預 估 物 聯 網 於 2013 年 至 2018 年 的 IC 銷 售 額 之 年 複 合 平 均 成 長 率 將 達 22.3%, 成 為 最 為 耀 眼 的 產 業 ( 參 見 圖 四 圖 五 ) 資 料 來 源 :IC Insights,2015 年 3 月 圖 四 2014 年 終 端 系 統 市 場 值 (B) 與 2013 至 2018 年 年 複 合 平 均 成 長 率 資 料 來 源 :IC Insights,2015 年 3 月 圖 五 2014 年 IC 於 不 同 市 場 值 (B) 與 2013 至 2018 年 複 合 平 均 成 長 率 70

伍 營運概況 d台灣 中國大陸 IC 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根據工研院 IEK 的統計 2014 年台灣 IC 產業產值達新台幣 22,033 億元 (USD72.5B 美元匯率以 30.4 計算) 較 2013 年成長 16.7% 其中 由聯發 科領軍的 IC 設計產值為新台幣 5,763 億元(USD19.0B) 較 2013 年成長 19.8% IC 製造業為新台幣 11,731 億元(USD38.6B) 較 2013 年成長 17.7% 其中由台積電帶頭的晶圓代工產值為新台幣 9,140 億元(USD30.1B) 較 2013 年成長 20.4% 記憶體製造為新台幣 2,591 億元(USD8.5B) 較 2013 年成長 9.2% IC 封裝業為新台幣 3,160 億元(USD10.4B) 較 2013 年成長 11.1% IC 測試業為新台幣 1,379 億元(USD4.5B) 較 2013 年成長 8.9% (參見表十 三 表十四) 表十三 2014 年台灣 IC 產業產值統計 單位 新台幣億元 % 資料來源 TSIA 工研院 IEK 2015/02 表十四 2010 年~2014 年台灣 IC 產業產值 單位 新台幣億元 % 資料來源 TSIA 工研院 IEK 2015/02 台灣調研單位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估計 受惠於全球智慧手持裝置 低價化趨勢以及中國大陸市場崛起 2014 年台灣 IC 業產值再創歷史新高 粗估正式突破兩兆元達 2.21 兆元 成長幅度由 2013 年的 15.56%攀升至 17.37% IC 產業景氣持續處於穩定成長階段 在蘋果 Apple Watch 物聯網 等新產品應用帶動下 2015 年全球 IC 市場規模約可達 3,363 億美元 較 2014 年成長 3.1% 成長趨緩 儘管 2014 年以來市場存在高階智慧型手持裝置需 71

伍 營 運 概 況 求 放 緩, 以 及 中 國 大 陸 因 進 行 經 濟 結 構 調 整, 成 長 幅 度 趨 緩, 但 在 中 低 階 行 動 智 慧 裝 置 持 續 成 長 且 穿 戴 式 科 技 產 品 推 出, 推 升 相 關 IC 晶 片 需 求, 尤 其 是 行 動 智 慧 裝 置 規 格 的 提 升 將 持 續 刺 激 晶 圓 代 工 與 封 測 的 高 階 製 程 需 求 展 望 未 來 在 物 聯 網 帶 動 智 慧 家 庭 與 城 市 智 慧 化, 包 括 安 全 監 控 應 用 的 微 型 麥 克 風 手 勢 操 控 應 用 的 影 像 感 測 元 件 結 合 健 康 照 護 的 智 慧 手 機 和 穿 戴 裝 置 監 測 橋 梁 震 動 的 無 線 感 測 元 件 應 用 在 汽 車 和 飛 機 的 高 效 能 馬 達 和 微 型 馬 達 控 制 晶 片 等, 將 更 普 及 在 日 常 生 活 需 求 中, 加 上 4G 通 訊 的 滲 透 率 快 速 提 昇, 以 及 蘋 果 智 慧 手 錶 APPLE WATCH 及 其 他 廠 商 的 穿 戴 式 裝 置 陸 續 推 出, 將 增 添 IC 製 造 及 封 裝 測 試 產 業 的 成 長 動 能 2015 年 的 全 球 晶 圓 代 工 產 業, 雖 有 包 括 筆 記 型 電 腦 在 內 的 PC 市 場 與 平 板 電 腦 市 場 出 貨 量 較 2014 年 下 滑 不 利 因 素, 加 上 智 慧 型 手 機 出 貨 量 成 長 幅 度 亦 不 若 2014 年, 但 在 智 慧 型 手 機 3G 升 級 4G 讓 單 機 搭 載 半 導 體 元 件 數 量 增 加 正 面 效 應 下,DIGITIMES Research 預 估,2015 年 全 球 晶 圓 代 工 產 業 產 值 將 達 548 億 美 元, 較 2014 年 490 億 美 元 成 長 12% 由 資 本 支 出 與 產 能 規 劃 觀 察,2015 年 台 積 電 資 本 支 出 規 劃 將 達 120 億 美 元, 創 下 歷 史 新 高, 主 要 用 在 擴 充 16 奈 米 製 程 產 能 與 次 世 代 10 奈 米 製 程 工 程 線 的 興 建 聯 電 與 中 芯 2015 年 資 本 支 出 規 模 將 有 機 會 略 高 於 2014 年, 除 用 在 28 奈 米 製 程 12 吋 晶 圓 產 能 擴 充 外, 並 將 擴 充 8 吋 晶 圓 產 能 先 進 製 程 產 能 的 擴 充, 也 將 有 利 於 2015 年 全 球 晶 圓 代 工 產 業 的 成 長 資 料 來 源 :DIGITIMES,2015/02 圖 六 2010 至 2015 年 全 球 晶 圓 代 工 產 業 產 值 變 化 與 預 測 分 析 中 國 大 陸 IC 產 業 市 場, 近 10 餘 年 來, 隨 著 半 導 體 產 業 同 時 邁 入 後 摩 爾 時 代 與 後 PC 時 代, 全 球 半 導 體 市 場 增 速 明 顯 放 緩 與 此 同 時, 伴 隨 著 中 國 經 濟 的 高 速 發 展, 中 國 對 各 類 半 導 體 產 品 的 需 求 大 幅 增 加, 此 消 彼 長 之 下, 中 國 已 成 為 帶 動 全 球 半 導 體 市 場 增 長 的 主 要 動 力, 以 中 國 為 核 心 的 亞 太 地 區 在 全 球 半 導 體 市 場 中 所 占 比 重 快 速 提 升 亞 太 市 場 的 快 速 增 長 絕 大 程 度 上 得 益 於 中 國 大 陸 IC 市 場 的 發 展 2000 年 中 國 大 陸 IC 市 場 規 模 為 945 億 元 人 民 幣 ( 約 計 113.86 億 美 元 ), 到 2014 年 已 增 72

伍 營 運 概 況 至 10,393.1 億 元 人 民 幣 ( 約 計 1,690.4 億 美 元 ), 年 平 均 成 長 率 高 達 21.4% 隨 著 中 國 大 陸 積 體 電 路 市 場 的 飛 速 增 長, 其 全 球 地 位 也 在 快 速 提 升 2014 年 中 國 大 陸 IC 市 場 規 模 在 亞 太 半 導 體 市 場 所 占 比 重 已 經 達 到 87%, 在 全 球 半 導 體 市 場 中 所 占 比 重 也 達 到 50.7% 中 國 大 陸 已 當 之 無 愧 成 為 全 球 半 導 體 的 核 心 市 場 縱 觀 中 國 IC 市 場 的 發 展, 其 國 際 化 特 徵 十 分 顯 著 一 方 面, 其 龐 大 需 求 主 要 依 靠 進 口 解 決 中 國 大 陸 IC 進 口 額 由 2000 年 時 的 133 億 美 元, 迅 速 增 加 至 2014 年 的 2,176.16 億 美 元, 進 口 規 模 在 14 年 間 增 加 了 16 倍 積 體 電 路 在 中 國 全 部 進 口 貨 物 中 所 占 價 值 比 重 也 由 2000 年 的 5.9% 增 加 至 2014 年 的 11.1%, 這 使 得 積 體 電 路 已 連 續 數 年 超 過 原 油 成 為 中 國 最 大 宗 的 進 口 商 品 另 一 方 面, 全 球 主 要 半 導 體 企 業 為 更 好 佔 領 中 國 市 場, 紛 紛 加 大 對 中 國 半 導 體 領 域 的 投 資 全 球 前 20 大 半 導 體 廠 商 中, 包 括 英 特 爾 三 星 海 力 士 美 光 德 州 儀 器 等 公 司 在 內 絕 大 部 分 企 業 都 已 在 中 國 投 下 大 筆 資 金 建 設 了 生 產 基 地 及 研 發 中 心 可 以 說, 快 速 增 長 且 高 度 開 放 使 得 中 國 市 場 成 為 帶 動 全 球 半 導 體 產 業 發 展 引 擎 隨 著 中 國 IC 市 場 需 求 的 飛 速 增 長, 以 及 所 具 備 的 高 度 開 放 的 國 際 化 特 徵, 中 國 迅 速 成 為 了 全 球 各 大 半 導 體 公 司 最 重 要 的 業 務 收 入 來 源 地 分 析 全 球 前 20 大 半 導 體 公 司 2014 年 年 報 可 以 發 現, 這 20 家 企 業 中 國 市 場 銷 售 額 在 其 全 球 總 銷 售 額 的 比 重, 平 均 值 已 達 47.8% 其 中 占 比 較 高 者, 如 聯 發 科 (MTK) 在 中 國 大 陸 的 銷 售 額 占 全 球 比 重 已 超 80%; 占 比 較 低 者, 如 索 尼 (Sony) 在 華 晶 片 銷 售 額 的 全 球 占 比 也 超 過 20% 表 十 五 2010 及 2014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銷 售 額 分 析 ( 以 區 域 劃 分 ) 單 位 : 億 美 元 ;% 區 域 市 場 2000 年 2014 年 市 場 規 模 全 球 份 額 市 場 規 模 全 球 份 額 期 間 年 均 增 速 美 國 640.71 31.3% 657.63 19.7% 4.8% 歐 洲 423.09 20.7% 379.23 11.4% 1.8% 日 本 467.49 22.9% 352.39 10.6% 0.5% 亞 太 地 區 512.65 25.1% 1,942.26 58.3% 13.0% 中 國 大 陸 113.86 5.6% 1,690.40 50.7% 21.4% 資 料 來 源 :WSTS, 賽 迪 顧 問 整 理,2015/03 表 十 六 2014 年 全 球 前 二 十 大 半 導 體 供 應 商 及 在 華 銷 售 情 況 分 析 單 位 : 億 美 元 ;% 排 名 公 司 名 稱 中 國 地 區 之 銷 售 額 中 國 市 場 佔 比 1 Intel( 英 特 爾 ) 499.64 51.2% 2 Samsung Electronics( 三 星 ) 382.73 50.4% 3 Qualcomm ( 高 通 ) 192.66 48.7% 4 Micron ( 美 光 ) 163.89 41.0% 5 SK Hynix ( 海 力 士 ) 157.37 55.3% 6 Texas Instruments ( 德 州 儀 器 ) 121.95 42.6% 7 Toshiba ( 東 芝 ) 84.96 39.2% 8 Broadcom ( 博 通 ) ** 83.87 50.5% 73

伍 營 運 概 況 排 名 公 司 名 稱 中 國 地 區 之 銷 售 額 中 國 市 場 佔 比 9 STMicroelectronics ( 意 法 半 導 體 ) 73.95 40.1% 10 MediaTek ( 聯 發 科 ) 71.94 82.3% 11 Renesas Electronics ( 瑞 薩 電 子 ) 69.10 31.3% 12 Sandisk ( 閃 迪 或 新 帝 ) 61.16 30.6% 13 Infineon Technologies ( 英 飛 凌 ) 60.71 30.1% 14 NXP ( 恩 智 浦 ) 54.57 31.6% 15 Avago ( 安 華 高 科 技 ) 54.28 49.3% 16 AMD ( 超 微 ) ** 53.88 47.5% 17 Freescale( 飛 思 卡 爾 ) 45.60 68.5% 18 Sony ( 索 尼 ) 45.28 21.4% 19 Nvidia ( 輝 達 或 英 偉 達 ) 40.07 38.0% 20 Mavell ( 美 满 电 子 或 邁 威 爾 ) 38.12 74.9% 合 計 2,355.73 47.8% 資 料 來 源 : 各 公 司 年 報, 賽 迪 顧 問 整 理,2015/03 表 十 七 2015 至 2017 年 中 國 集 成 電 路 市 場 規 及 增 長 率 預 測 單 位 : 人 民 幣 億 元 ;% 項 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市 場 規 模 10,393.1 11,131.0 12,021.4 13,103.4 增 長 率 13.4% 7.1% 8.0% 9.0% 資 料 來 源 : 賽 迪 顧 問,2015/03 市 調 機 構 IC Insights 認 為, 在 中 國 大 陸 政 府 強 力 扶 植 半 導 體 產 業 之 下, 中 國 大 陸 IC 半 導 體 工 業 的 迅 速 發 展 將 明 顯 改 變 IC 供 應 商 版 圖 雖 然 晶 圓 製 造 上 跟 Intel 台 積 電 還 差 很 遠, 但 國 產 無 晶 圓 半 導 體 公 司 進 步 很 快,2009 年 只 有 海 思 一 家 公 司 能 進 入 全 球 TOP 50 排 名, 但 2014 年 已 經 有 9 家 公 司 入 圍 依 據 IC Insights 所 公 佈 之 2014 年 全 球 五 十 大 無 晶 圓 廠 (Fabless) IC 設 計 公 司 名 單 中, 就 有 九 家 公 司 來 自 中 國 大 陸 者 分 別 是 海 思 (HiSilicon) 展 訊 (Spreadtrum) 大 唐 微 電 子 (Datang) 南 瑞 智 芯 (Nari Smart Chip) 中 國 華 大 (CIDC) 中 興 (ZTE) 瑞 芯 微 電 子 (Rockchip) 瑞 迪 科 (RDA) 全 志 (Allwinner) 大 部 分 公 司 聚 焦 在 智 慧 手 機 市 場 平 板 市 場, 特 別 是 海 思 展 訊 瑞 芯 微 電 子 及 全 志 等 公 司 ( 參 見 圖 七 ) 74

伍 營 運 概 況 資 料 來 源 :IC Insights, 2014/12 圖 七 中 國 大 陸 公 司 進 入 全 球 五 十 大 無 晶 圓 廠 (Fabless) IC 公 司 數 目 IC Insights 指 出,2014 年 全 球 TOP 50 無 晶 圓 公 司 市 場 總 計 805 億 美 元, 中 國 大 陸 合 計 營 收 約 64 億 美 元, 占 前 五 十 大 業 者 總 營 收 8%, 是 日 本 和 歐 洲 加 起 來 份 額 的 2 倍 多, 美 國 公 司 佔 據 了 19% 的 份 額, 但 營 收 佔 據 了 64% 份 額 2014 年 日 本 的 份 額 不 足 1%, 而 其 他 國 家 ( 如 南 韓 新 加 坡 ) 佔 據 了 6% 的 份 額, 正 在 崛 起 之 中 的 大 陸 晶 圓 廠, 未 來 5 年 市 占 率 預 估 將 自 9.2% 上 升 至 10.9% IC Insights 表 示, 亞 洲 四 國 未 來 將 吃 下 全 球 近 七 成 的 晶 圓 產 出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以 上 都 是 無 晶 圓 半 導 體, 日 本 歐 洲 及 韓 國 的 份 額 如 此 之 低 是 因 為 三 星 Hynix 索 尼 等 公 司 都 有 晶 圓 廠, 所 以 沒 列 入 排 名 中, 故 並 不 代 表 國 產 公 司 超 越 他 們 了 IC Insights 的 評 價, 中 國 大 陸 這 幾 年 來 被 視 為 下 一 個 半 導 體 產 業 強 權, 儘 管 中 國 政 府 最 初 打 算 建 立 大 量 本 土 半 導 體 製 造 商 的 計 畫 並 不 成 功, 但 中 國 大 陸 依 然 在 努 力 建 設 基 於 中 國 大 陸 公 司 的 IC 工 業 環 境 2014 年 中 國 大 陸 成 立 了 1,200 億 元 人 民 幣 的 半 導 體 扶 植 國 家 基 金, 同 時 地 方 政 府 也 會 配 套 提 供 上 百 億 美 元 的 基 金, 投 資 重 點 將 放 在 晶 片 製 造 等 產 業, 這 都 有 助 於 推 動 中 國 大 陸 半 導 體 公 司 的 發 展 IC Insights 認 為 中 國 大 陸 致 力 於 創 建 更 強 大 的 國 產 半 導 體 公 司 的 雄 心 是 存 在 的, 而 且 應 該 被 嚴 肅 對 待, 產 業 觀 察 家 仍 認 為 中 國 的 潛 力 不 容 小 覷 在 中 國 大 陸 積 極 挖 角 台 灣 IC 人 才, 扶 植 IC 產 業 威 脅 下, 營 運 規 模 及 技 術 較 不 具 競 爭 優 勢 的 台 灣 IC 製 造 及 封 測 廠 商 營 運 壓 力 將 逐 漸 加 重 此 外, 依 據 中 國 報 告 大 廳 發 佈 的 20142018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材 料 行 業 市 場 調 查 及 投 資 前 景 預 測 分 析 研 究 報 告 顯 示, 從 應 用 角 度 來 看, 智 慧 手 機 固 態 硬 碟 超 移 動 PC 的 收 入 都 將 實 現 最 大 幅 度 的 增 長 2015 年, 計 算 應 用 仍 是 最 大 的 半 導 體 市 場, 其 次 是 無 線 和 消 費 應 用 合 計 來 看, 這 三 類 設 備 在 半 導 體 總 收 入 中 的 占 比 將 超 過 三 分 之 二, 對 半 導 體 市 場 的 整 體 增 長 影 響 最 大 2015 年 的 工 業 電 子 領 域 有 望 超 過 整 體 市 場 和 其 他 電 子 應 用 領 域 的 增 速, 增 幅 達 到 9.1% 這 一 增 長 將 主 要 受 到 工 業 和 居 民 LED 照 明 應 用, 以 及 智 慧 城 市 專 案 的 推 動 除 此 之 外, 物 聯 網 仍 將 在 2015 年 及 以 後 對 銷 量 產 生 重 要 影 響 除 了 工 業 應 用 之 外, 無 線 應 用 ( 主 要 是 手 機 ) 將 成 為 2015 年 半 導 體 市 場 最 大 的 增 長 動 力 75

伍 營 運 概 況 但 2015 年 的 無 線 應 用 收 入 增 長 預 期 仍 與 上 一 季 度 的 預 測 相 同 展 望 未 來 中 國 大 陸 積 體 電 路 市 場 發 展, 在 兩 化 融 合 持 續 深 入 資 訊 消 費 不 斷 升 溫 智 慧 城 市 建 設 加 速 等 多 方 利 好 因 素 的 共 同 帶 動 下, 預 計 未 來 3 年, 中 國 大 陸 積 體 電 路 市 場 仍 將 保 持 8% 左 右 的 年 增 率 成 長 到 2017 年, 中 國 大 陸 IC 市 場 規 模 預 計 將 突 破 1.3 萬 億 元 大 關 屆 時 中 國 大 陸 IC 市 場 將 憑 藉 超 過 2,000 億 美 元 的 龐 大 規 模, 進 一 步 鞏 固 其 在 全 球 市 場 的 核 心 地 位 2015 年 的 半 導 體 產 業 景 氣 雖 然 尚 屬 樂 觀, 但 中 長 期 而 言, 半 導 體 產 業 面 臨 研 發 成 本 的 持 續 攀 升, 產 品 的 生 命 週 期 更 短, 需 求 更 難 預 測 的 壓 力, 半 導 體 產 業 長 期 以 來 透 過 先 進 製 程 的 開 發 所 創 造 的 成 本 效 益 來 支 撐 這 個 產 業 成 長 的 模 式, 終 將 面 臨 更 大 的 挑 戰, 雖 然 有 更 多 的 創 意 與 新 興 的 應 用 將 帶 來 成 長 的 機 會, 但 無 疑 地, 半 導 體 產 業 的 競 爭 將 會 更 加 劇 烈, 其 中 當 然 也 包 括 中 國 大 陸 積 極 扶 植 本 身 的 半 導 體 產 業 所 帶 來 的 衝 擊 (2)TFTLCD( 薄 膜 電 晶 體 液 晶 顯 示 器 ) 產 業 全 球 TFTLCD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專 注 於 FPD 市 場 研 究 與 分 析 的 IHS DisplaySearch 表 示, 平 面 顯 示 面 板 產 業 近 年 出 現 質 變, 伴 隨 著 顯 示 器 解 析 度 提 高 觸 控 介 面 的 普 及 以 及 電 池 續 航 力 提 升 等 種 種 原 因, 消 費 者 採 購 偏 好 傾 向 購 買 更 大 尺 寸 的 產 品, 因 此 在 銷 售 數 量 成 長 放 緩 之 際, 面 板 出 貨 面 積 仍 能 維 持 成 長 力 道 IHS DisplaySearch 統 計,2014 年 整 體 面 板 出 貨 面 積 年 成 長 率 達 9%,2015 年 還 將 維 持 5% 的 成 長 動 能 平 面 顯 示 器 產 業 日 趨 成 熟, 隨 著 出 貨 數 量 成 長 趨 緩, 市 場 關 注 焦 點 也 從 量 的 成 長 轉 變 為 出 貨 面 積 成 長 根 據 IHS DisplaySearch 統 計,2014 年 整 體 面 板 出 貨 面 積 達 到 1.69 億 平 方 米, 相 比 前 一 年 成 長 了 9% 從 需 求 面 來 看,2012~ 2020 年, 面 板 出 貨 面 積 的 年 複 合 成 長 率 約 5%, 到 了 2020 年, 面 板 需 求 面 積 可 達 到 2.24 億 平 方 米 單 位 元 : 百 萬 平 方 米 資 料 來 源 :IHS DisplaySearch 全 球 FPD 出 貨 量 及 預 測 季 度 報 告 (Quarterly Worldwide FPD Shipment and Forecast Report),2015/01 圖 八 20122020 年 FPD 面 板 需 求 面 積 及 年 增 長 幅 度 76

伍 營 運 概 況 IHS DisplaySearch 指 出,2014 年 FPD 行 業 大 尺 寸 顯 示 器 繼 續 盛 行 推 動 FPD 顯 示 器 平 均 尺 寸 迅 速 擴 大 的 原 因 主 要 有 四 點 : 消 費 者 對 大 尺 寸 LCD 電 視 的 需 求,5" 以 上 智 慧 手 機 需 求 的 急 劇 增 長, 車 載 顯 示 幕 幕 的 擴 大, 以 及 平 板 電 腦 螢 幕 的 擴 大 IHS DisplaySearch 預 測,2015 年 FPD 主 要 應 用 產 品 顯 示 面 板 面 積 的 年 增 長 放 緩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部 分 FPD 產 品 已 趨 於 成 熟, 同 時 LCD 電 視 和 智 慧 手 持 設 備 的 大 尺 寸 趨 勢 也 有 所 放 緩 IHS DisplaySearch 分 析, 隨 著 LCD 和 OLED 面 板 廠 商 發 佈 新 的 電 視 面 板 尺 寸, 消 費 者 可 以 對 大 尺 寸 電 視 有 更 多 選 擇 智 慧 手 機 方 面, 尤 其 是 在 中 國 市 場 和 發 展 中 國 家, 大 螢 幕 的 發 展 又 引 發 了 人 們 對 高 解 析 度 長 電 池 壽 命 以 及 使 用 習 慣 變 化 的 需 求 蘋 果 (Apple) 惠 普 (HP) 聯 想 (Lenovo) 宏 碁 (Acer) 華 碩 (ASUS) 和 其 他 移 動 電 腦 品 牌 已 開 始 推 出 更 大 尺 寸 產 品 新 的 作 業 系 統 和 可 轉 換 的 外 觀 將 導 致 2015 年 移 動 電 腦 顯 示 面 板 尺 寸 從 10" 擴 大 至 12.9", 這 也 將 增 加 FPD 需 求 面 積 資 料 來 源 :IHS DisplaySearch 全 球 FPD 出 貨 量 及 預 測 季 度 報 告 (Quarterly Worldwide FPD Shipment and Forecast Report),2015/01 圖 九 20132020 年 主 要 FPD 應 用 產 品 年 增 長 幅 度 隨 著 智 慧 手 機 分 散 了 其 他 中 小 型 面 板 應 用 的 銷 量,2014 年 車 用 顯 示 器 銷 售 金 額 大 幅 成 長 成 為 第 二 大 增 長 類 別 根 據 IHS DisplaySearch 中 小 面 板 出 貨 量 和 預 測 季 度 報 告 (Quarterly Small/Medium Shipment and Forecast Report) 顯 示, 2014 年, 車 用 顯 示 器 銷 售 金 額 ( 不 包 括 售 後 市 場 ) 比 去 年 增 長 了 26%, 達 8 億 4,800 萬 美 金 移 動 手 機 面 板 收 入 增 長 4%, 達 12 億 美 金 ; 而 多 功 能 印 表 機 顯 示 器 收 入 增 長 了 148%, 達 8,500 萬 美 金 77

伍 營 運 概 況 資 料 來 源 :IHS DisplaySearch 中 小 面 板 出 貨 量 和 預 測 季 度 報 告 (Quarterly Small/Medium Shipment and Forecast Report),2015/01 圖 十 2013 和 2014 年 中 小 尺 寸 面 板 收 入 比 較 ( 按 應 用 分 ) 2014 年, 中 小 尺 寸 平 板 顯 示 市 場 整 體 出 貨 量, 包 括 TFT LCD ( 薄 膜 電 晶 體 液 晶 顯 示 幕 ) AMOLED 和 主 動 式 電 子 紙 顯 示 器 (AMEPDs), 增 長 了 約 8% ( 達 到 了 25 億 片 ); 不 過, 隨 著 多 功 能 智 慧 手 機 在 全 球 市 場 的 不 斷 滲 入, 數 碼 相 機 可 擕 式 遊 戲 裝 置 可 擕 式 音 樂 播 放 機 攝 影 機 和 其 他 設 備 的 需 求 逐 漸 下 降 IHS DisplaySearch 研 究 顯 示, 移 動 手 機 面 板 出 貨 量 比 去 年 增 長 10%, 中 小 尺 寸 平 板 電 腦 面 板 出 貨 量 增 長 7%, 車 用 顯 示 器 面 板 的 出 貨 量 增 長 了 33%, 約 為 8,730 萬 片 全 球 領 先 的 電 視 品 牌 廠 商, 三 星 LGE 和 索 尼 2014 年 液 晶 電 視 (LCD TV) 出 貨 量 有 所 增 長, 與 2013 年 相 比 市 占 額 平 均 增 長 11%, 高 於 市 場 平 均 值 根 據 IHS DisplaySearch 的 研 究 顯 示, 這 前 三 大 電 視 品 牌 2014 年 的 電 視 面 板 採 購 量 超 過 了 全 球 總 電 視 面 板 出 貨 需 求 量 的 三 分 之 一 (37%), 且 2015 年 該 比 例 仍 將 繼 續 擴 大 我 們 預 測, 前 三 大 電 視 品 牌 廠 商 2015 年 的 LCD 電 視 出 貨 量 將 比 2014 年 增 長 16%, 達 到 1 億 1,000 萬 台, 同 時 面 板 需 求 量 將 占 總 供 應 量 的 42% 根 據 IHS DisplaySearch LCD 電 視 價 值 鏈 及 分 析 季 度 報 告 (Quarterly LCD TV Value Chain & Insight Report) 顯 示,2015 年 前 三 大 電 視 品 牌 廠 商 對 主 要 尺 寸 面 板 供 應 的 影 響 力 將 繼 續 擴 大 根 據 2015 年 LCD 電 視 廠 商 的 業 務 計 畫 來 看, 前 三 大 電 視 廠 商 所 需 的 六 大 最 受 歡 迎 尺 寸 面 板 將 占 所 有 面 板 供 應 量 的 一 半 以 上 如 果 供 應 短 缺, 其 他 電 視 廠 商 將 難 以 獲 得 這 些 尺 寸 的 面 板 78

伍 營 運 概 況 資 料 來 源 :IHS DisplaySearch LCD 電 視 價 值 鏈 及 分 析 季 度 報 告 (Quarterly LCD TV Value Chain & Insight Report),2015/01 圖 十 一 2015 年 全 球 幾 大 電 視 廠 商 的 面 板 供 應 分 配 據 IHS DisplaySearch 預 測, 未 來 5 年, 全 球 平 板 顯 示 需 求 將 穩 步 增 長 預 計 2015 年 中 大 尺 寸 超 高 清 面 板 需 求 面 積 為 3,040 萬 平 方 米, 到 2019 年, 這 一 數 位 將 達 7,770 萬 平 方 米, 年 複 合 增 長 率 達 26.4% 其 中, 預 計 2015 年 60 英 寸 以 上 超 高 清 面 板 需 求 面 積 為 1,040 萬 平 方 米, 到 2019 年, 這 一 數 位 將 達 1,890 萬 平 方 米, 年 複 合 增 長 率 達 33.1%, 市 場 需 求 大 幅 增 多 TrendForce 旗 下 光 電 事 業 處 WitsView 指 出,2014 年 無 疑 是 面 板 產 業 的 豐 收 年, 除 了 面 板 價 格 全 面 上 揚 外, 即 便 產 業 早 已 邁 入 成 熟 之 際, 四 大 應 用 別 ( 電 視 監 視 器 筆 記 型 電 腦 與 平 板 電 腦 ) 的 整 體 面 板 出 貨 量 仍 達 8.27 億 片, 繳 出 2.2% 年 成 長 的 成 績 單, 是 近 年 來 少 見 價 量 齊 揚 的 亮 眼 表 現 根 據 WitsView 統 計,2015 年 面 板 產 業 供 需 環 境 明 顯 較 2014 年 舒 緩, 在 不 考 慮 面 板 廠 調 整 產 能 的 基 礎 下, 供 過 於 求 比 例 將 從 2014 年 的 0.4%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5.4% 2015 年 整 體 供 需 態 勢 雖 然 健 康, 但 也 並 非 晴 朗 無 雲 的 情 況 陳 若 榆 表 示, 由 於 上 半 年 可 能 出 現 淡 季 不 淡 的 情 況, 庫 存 持 續 累 積 加 上 第 二 季 開 始 三 條 全 新 的 中 國 8.5 代 產 線 加 入 營 運, 都 可 能 衝 擊 產 業 信 心, 因 此 下 半 年 是 否 會 發 生 旺 季 不 旺, 是 2015 年 最 值 得 關 注 的 重 點 WitsView 預 估 2015 年 電 視 面 板 出 貨 年 成 長 率 為 3.4%, 在 2014 年 火 熱 的 大 型 化 趨 勢 延 燒 下, 出 貨 平 均 尺 寸 成 長 0.5 吋, 而 面 積 也 將 放 大 6.3% 除 了 數 量 尺 寸 與 面 積 全 面 提 升 外, 備 受 市 場 矚 目 的 4K 滲 透 率 也 將 繼 續 提 升, 因 此 對 電 視 面 板 市 場 而 言,2015 年 度 仍 是 充 滿 話 題 性 的 一 年 2015 年 監 視 器 與 筆 電 面 板 出 貨 雖 然 可 能 雙 雙 面 臨 衰 退 的 挑 戰, 但 規 格 上 的 升 級 發 展 依 然 值 得 期 待 陳 若 榆 表 示, 伴 隨 著 電 視 面 板 大 型 化 的 腳 步, 監 視 器 同 樣 積 極 擴 張 大 尺 寸 產 品 比 重, 預 估 2015 年 監 視 器 面 板 出 貨 面 積 成 長 2.6% 另 一 方 面, 筆 電 面 板 雖 然 缺 乏 尺 寸 放 大 的 題 材, 但 台 系 面 板 廠 友 達 群 創 聚 焦 高 解 析 產 品, 與 韓 系 面 板 廠 三 星 LGD 鎖 定 廣 視 角 的 策 略 分 庭 抗 禮, 雙 引 擎 的 發 展 將 為 2015 年 筆 電 面 板 市 場 注 入 新 的 驅 動 力 79

伍 營 運 概 況 平 板 電 腦 面 板 表 現 則 相 對 弱 勢 受 到 產 品 發 展 日 趨 成 熟 的 影 響,2014 年 已 現 鬆 動 的 需 求 氛 圍 恐 延 續 至 2015 年, 拖 累 面 板 出 現 1.3% 的 出 貨 衰 退 大 尺 寸 平 板 雖 然 接 連 問 世, 但 小 尺 寸 產 品 居 主 流 的 態 勢 並 未 因 此 而 改 變, 因 此 面 積 恐 怕 也 將 面 臨 0.9% 的 年 衰 退 表 十 八 2014 至 2015 年 大 尺 寸 面 板 出 貨 量 預 估 單 位 : 百 萬 片 應 用 別 2014 年 2015 年 年 成 長 率 (%) 電 視 244.7 253.1 3.4% 監 視 器 156.5 155.8 0.5% 筆 記 型 電 腦 190.6 188.2 1.2% 平 板 電 腦 235.0 232.0 1.3% 資 料 來 源 :WitsView,2014/12 光 電 協 進 會 (PIDA) 估 計,2014 全 球 顯 示 面 板 模 組 產 業 年 產 值 為 825 億 9,500 萬 美 元, 與 2013 年 產 值 788 億 8,300 萬 美 元 相 比 較,2014 年 成 長 率 約 為 5%; 這 5% 的 年 成 長 率, 反 映 了 全 球 顯 示 面 板 產 業 趨 向 成 熟 預 估 2015 年 全 年 全 球 顯 示 面 板 模 組 產 值 約 866 億 美 元, 年 成 長 率 約 為 5%; 同 時 估 計 全 球 顯 示 面 板 模 組 產 業 在 2012 年 至 2016 年 之 年 複 合 成 長 率 約 為 4%, 呈 現 平 緩 之 趨 勢 展 望 2015 全 球 顯 示 面 板 產 業,PIDA 認 為 有 五 大 趨 勢 正 陸 續 發 生 中 : 面 板 之 新 技 術 與 新 材 料 導 入 : 包 含 LTPS 與 IGZO 等 新 興 顯 示 技 術 已 逐 漸 導 入 到 主 流 顯 示 面 板 產 品 之 中 ; 而 ITO 取 代 材 料 的 發 展 也 正 在 醞 釀 之 中 整 合 式 觸 控 技 術 普 及 化 : 顯 示 面 板 廠 才 能 製 作 的 On/InCell 內 嵌 式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也 已 開 始 普 及 化 在 5 吋 以 下 的 智 慧 型 手 機 上 高 解 析 度 顯 示 面 板 之 遍 地 開 花 : 現 在 不 論 是 在 大 尺 寸 或 是 在 中 小 尺 寸 顯 示 面 板,HD 或 是 FHD 高 解 析 已 普 及 化 智 慧 行 動 或 穿 戴 顯 示 裝 置 大 爆 發 : 包 含 平 板 電 腦 智 慧 型 手 機 與 穿 戴 式 顯 示 相 關 產 品, 已 經 逐 漸 平 價 化 與 普 及 化 顯 示 面 板 產 業 版 圖 新 遷 移 : 中 國 面 板 廠 商 也 隨 著 中 國 具 備 龐 大 的 市 場 消 費 力 道, 勢 力 逐 漸 興 起, 全 球 面 板 廠 商 的 市 佔 率 也 將 呈 現 變 化 PIDA 表 示, 現 階 段 大 尺 寸 面 板 需 求 之 動 力 來 源 為 4K UHD 高 解 析 度 電 視 ; 而 中 小 尺 寸 面 板 主 為 FHD 高 解 析 度 之 平 板 電 腦 與 智 慧 型 手 機 台 灣 中 國 大 陸 TFTLCD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根 據 光 電 協 進 會 (PIDA) 統 計,2014 年 台 灣 光 電 產 業 總 產 值 達 2 兆 467 億 新 台 幣, 與 2013 年 持 平, 佔 有 全 球 光 電 產 業 5,766 億 美 元 產 值 約 12% 其 中, 以 TFTLCD 面 板 與 模 組 觸 控 面 板 TFTLCD 材 料 與 零 組 件 為 前 三 大 高 產 值 產 品, 而 LED 照 明 太 陽 能 矽 材 料 精 密 光 學 元 件 與 鏡 頭 為 前 三 大 高 成 長 率 產 品 目 前 智 慧 手 機 等 行 動 裝 置 仍 主 導 台 灣 光 學 市 場, 而 台 廠 在 全 球 光 學 產 業 也 佔 有 一 定 市 場 份 額, 對 於 光 學 元 件 相 關 技 術 仍 領 先 多 數 國 家 大 尺 寸 液 晶 電 視 80

伍 營 運 概 況 成 發 展 主 流, 超 薄 型 更 是 成 力 推 重 點, 台 灣 雙 虎 韓 國 三 星 顯 示 器 與 中 國 京 東 方 也 將 投 入 更 大 世 代 面 板 廠 生 產 由 於 先 前 面 板 市 場 供 過 於 求, 除 中 國 大 舉 投 資 8.5 代 面 板 廠, 台 灣 面 板 雙 虎 友 達 群 創 與 韓 國 三 星 與 樂 金 顯 示 器 對 於 資 本 支 出 都 保 守 因 應, 不 過 隨 著 電 視 面 板 朝 大 型 化 發 展, 面 板 供 貨 吃 緊, 台 灣 面 板 廠 鬆 口 將 加 碼 新 產 能 投 資, 但 資 本 支 出 相 較 于 韓 廠 與 中 國 廠 商, 是 小 巫 見 大 巫 表 十 九 全 球 主 要 面 板 廠 8.5 代 線 產 能 資 料 來 源 :WitsView,2015/04 電 視 往 大 尺 寸 發 展, 讓 面 板 生 產 線 須 往 更 大 世 代 發 展, 因 此 三 星 也 計 畫 投 資 新 世 代 面 板 生 產 線, 已 就 9.7 代 與 10.5 代 線 進 行 評 估, 至 於 中 國 京 東 方 也 宣 佈 將 投 入 10.5 代 生 產 線 由 於 三 星 生 產 線 向 來 領 先 全 球, 中 國 京 東 方 要 投 資 10.5 代 生 產 線, 預 計 2017 年 下 半 量 產, 中 國 與 韓 國 都 喊 出 大 世 代 生 產 線 投 資 計 畫, 台 灣 面 板 雙 虎 受 限 於 資 金 問 題, 仍 是 以 擴 充 產 能 為 主 面 板 設 備 供 應 商 指 出,9.7 代 玻 璃 基 板 尺 寸 為 2700 x 3130 毫 米 10.5 代 則 為 2940 x 3340 毫 米, 而 9.7 代 60 寸 可 切 8 片 70 寸 為 6 片 ;10.5 代 線 65 寸 為 8 片 43 寸 18 片,32 寸 為 32 片 37 寸 24 片, 一 旦 9.7 代 或 10.5 代 投 產, 開 出 的 產 能 將 相 當 龐 大 WitsView 指 出, 目 前 台 灣 與 韓 國 中 國 的 主 力 生 產 線 都 是 8.5 代 廠, 對 於 新 世 代 產 線 的 規 劃, 三 星 仍 在 評 估 中, 尚 未 定 案, 中 國 京 東 方 要 投 10.5 代 主 要 是 希 望 能 超 過 夏 普 堺 10 代 線, 拿 下 世 界 第 1 條 10.5 代 的 生 產 廠, 但 尚 未 有 具 體 方 向 出 來, 預 估 投 資 額 約 500~600 億 元, 整 體 投 資 額 仍 得 視 產 能 而 定 面 板 廠 人 士 擔 心, 過 去 面 板 市 場 向 來 是 台 灣 與 韓 國 競 爭 的 地 位, 但 是 過 去 幾 年 由 於 面 板 供 過 於 求, 價 格 崩 落, 資 金 取 得 不 易, 使 得 面 板 雙 虎 友 達 與 群 創 對 於 新 產 能 的 擴 充, 處 於 保 守 的 情 況, 資 本 支 出 僅 是 去 瓶 頸 與 新 技 術 為 主, 但 隨 著 中 國 興 起, 中 國 有 市 場 有 資 金 加 上 政 府 大 力 協 助, 追 趕 的 速 度 相 當 快 中 國 缺 乏 面 板 人 才 則 向 台 灣 面 板 雙 虎 挖 角, 大 量 人 才 流 往 中 國, 對 於 未 來 研 81

伍 營 運 概 況 發 的 力 道 將 會 減 弱 不 少 雖 然 目 前 台 灣 的 核 心 研 發 技 術 仍 在, 但 是 新 世 代 面 板 的 投 資 需 求 是 必 走 的 路, 若 是 資 金 不 足, 加 上 人 才 不 斷 流 失, 台 灣 面 板 雙 虎 在 大 尺 寸 電 視 舞 臺 的 要 角, 將 很 快 被 中 國 取 代 顯 示 面 板 產 業 為 台 灣 所 謂 的 兩 兆 雙 星 產 業 其 中 之 一 兆 產 業, 對 於 台 灣 整 體 產 發 展 至 為 重 要 之 一 環 不 過 由 於 台 灣 的 面 板 產 業 在 中 上 游 的 供 給 端 受 到 了 中 國 廠 商 與 市 場 的 影 響, 以 及 台 灣 缺 乏 強 力 的 品 牌, 這 些 都 會 是 台 灣 顯 示 面 板 產 業 未 來 的 隱 憂 缺 芯 少 屏 曾 一 度 是 制 約 中 國 電 子 製 造 業 健 康 發 展 的 隱 痛, 隨 著 近 年 來 中 國 國 內 各 地 不 斷 加 大 平 板 顯 示 產 業 投 資 力 度, 中 國 大 陸 正 逐 漸 成 為 全 球 重 要 的 面 板 生 產 基 地, 全 球 面 板 產 業 重 心 加 速 向 中 國 大 陸 轉 移 2014 年 全 球 智 慧 手 機 用 AMOLED 面 板 80% 以 上 仍 出 自 三 星 顯 示, 隨 著 AMOLED 面 板 需 求 大 熱, 日 本 台 灣 和 大 陸 面 板 企 業 紛 紛 染 指 這 一 領 域 面 對 著 激 烈 的 市 場 競 爭, 三 星 計 劃 在 三 年 內 將 50% 的 AMOLED 面 板 供 應 給 其 他 手 機 品 牌 廠 商, 以 搶 占 市 場 優 勢 地 位 目 前, 諾 基 亞 摩 托 羅 拉 黑 莓 松 下 尼 康 Oculus Pantech BLU 以 及 金 立 等 企 業 已 經 是 其 客 戶 除 了 三 星 外, 夏 普 JDI 友 達 京 東 方 維 信 諾 和 輝 光 電 等 面 板 企 業 也 積 極 進 軍 這 一 市 場 2015 年 中 國 大 陸 有 多 條 高 世 代 液 晶 面 板 生 產 線 相 繼 宣 佈 投 產 消 息 : 中 電 熊 貓 南 京 8.5 代 線 投 產, 京 東 方 重 慶 8.5 代 線 投 產, 華 星 光 電 深 圳 第 二 條 8.5 代 線 首 片 55 英 寸 面 板 點 亮, 創 下 同 一 月 內 液 晶 面 板 行 業 最 大 產 能 增 量 紀 錄 根 據 拓 墣 產 業 研 究 所 預 測,2015 年 中 國 大 陸 將 有 8 條 8.5 代 線 同 時 量 產, 成 為 全 球 重 要 的 面 板 生 產 基 地, 屆 時 全 球 面 板 產 能 供 求 矛 盾 或 會 更 為 突 出 在 斥 鉅 資 佈 局 上 述 高 世 代 面 板 生 產 線 的 同 時, 京 東 方 和 輝 光 電 等 中 國 面 板 企 業 還 積 極 投 資 AMOLED ( 主 動 式 矩 陣 有 機 發 光 二 極 體 ) 等 下 一 代 顯 示 技 術, 成 功 實 現 國 產 化 WitsView 報 告 顯 示,2014 年 液 晶 電 視 品 牌 出 貨 排 名 由 韓 國 品 牌 三 星 領 銜, 以 22.8% 的 市 佔 率 蟬 聯 冠 軍 樂 金 電 子 (LG) 也 持 續 以 14.9% 市 佔 率 佔 領 亞 軍 寶 座, 而 這 兩 個 韓 國 廠 牌 的 總 市 佔 率, 更 將 後 面 的 競 爭 者 遠 遠 拋 之 腦 後 WitsView 認 為, 韓 國 品 牌 持 續 進 行 大 尺 寸 競 爭, 而 以 價 格 引 領 銷 售 的 策 略 也 十 分 成 功, 因 此 儼 然 形 成 大 者 恆 大 的 情 況 而 在 中 國 品 牌 方 面, 相 較 於 2013 年 僅 3 家 廠 商 擠 進 前 10 大 品 牌 的 窄 門,2014 年 一 口 氣 共 有 5 家 中 國 廠 商 TCL 海 信 (Hisense) 創 維 (Skyworth) 康 佳 (Konka) 長 虹 (Changhong) 進 入 前 十 大 的 位 置, 第 四 到 第 七 名 全 數 由 中 國 品 牌 包 辦, 其 中 TCL 及 海 信 相 較 起 其 他 中 國 品 牌 採 購 成 本 低, 因 而 較 具 足 夠 的 空 間 進 行 價 格 促 銷, 策 略 也 最 為 積 極 中 國 品 牌 雖 然 在 內 需 市 場 面 臨 飽 和 問 題, 在 外 銷 市 場 又 遇 到 國 際 品 牌 的 頑 強 抵 抗, 但 仍 然 來 勢 洶 洶, 一 步 步 拉 近 與 日 本 品 牌 的 差 距 82

伍 營 運 概 況 表 二 十 全 球 前 十 大 液 晶 電 視 品 牌 出 貨 排 名 單 位 : 美 金 百 萬 元 ;% 排 名 2013 年 前 十 大 公 司 名 稱 市 占 率 2014 年 前 十 大 公 司 名 稱 市 占 率 1 Samsung ( 三 星 ) 21.0% Samsung ( 三 星 ) 22.8% 2 LGE ( 樂 金 ) 13.7% LGE ( 樂 金 ) 14.9% 3 TCL 7.0% Sony ( 索 尼 ) 6.8% 4 Sony ( 索 尼 ) 6.4% TCL 6.1% 5 Hisense ( 海 信 ) 5.7% Hisense ( 海 信 ) 6.0% 6 Skyworth ( 創 維 ) 4.9% Skyworth ( 創 維 ) 4.8% 7 Philips+AOC ( 飛 利 浦 /AOC) 4.1% Konka ( 康 佳 ) 3.5% 8 Panasonic/Sanyo ( 松 下 / 三 洋 ) 3.9% Vizio ( 瑞 軒 ) 3.5% 9 Toshiba ( 東 芝 ) 3.9% Changhong ( 長 虹 ) 3.5% 10 Sharp ( 夏 普 ) 3.8% Sharp ( 夏 普 ) 3.4% Others 10.1% Others 10.0% 出 貨 額 合 計 204.0 215.2 資 料 來 源 :WitsView,2015/02 據 市 調 機 構 群 智 諮 詢 數 據 顯 示,2014 年 大 陸 面 板 廠 商 競 爭 力 進 一 步 提 升, 無 論 從 中 小 面 板 還 是 大 尺 寸 面 板, 出 貨 量 都 大 幅 提 高, 市 場 份 額 逐 漸 擴 大, 如 手 機 用 面 板 從 2013 年 的 23% 提 高 到 29.6%; 平 板 電 腦 用 面 板 從 去 年 的 11% 提 高 到 22.1%; 筆 記 本 電 腦 用 面 板 從 2013 年 的 7.4% 提 高 到 10%; 顯 示 器 用 面 板 從 2013 年 的 16.9% 提 高 到 20.8%; 電 視 用 面 板 從 去 年 的 16.3% 提 高 到 18.8% 資 料 來 源 : 群 智 諮 詢,2015/01 圖 十 二 20132014 年 中 國 大 陸 面 板 廠 分 應 用 出 貨 量 市 場 份 額 走 勢 2014 年 國 內 面 板 產 業 結 構 升 級 明 顯 在 中 小 和 大 尺 寸 高 端 產 品 方 面 有 明 顯 突 破, 天 馬 實 現 LTPS 背 板 FHD 清 晰 度 的 智 能 機 面 板 量 產 出 貨, 京 東 方 也 將 在 asi 產 線 上 量 產 FHD 清 晰 度 的 智 能 機 面 板 ; 就 此 打 破 日 韓 廠 商 的 壟 斷 大 尺 寸 方 面,UHD4K 電 視 面 板 廠 京 東 方 和 華 星 基 本 實 現 48 英 寸 以 上 全 線 量 產 出 貨 83

伍 營 運 概 況 2014 年 電 視 面 板 自 給 率 提 升 較 快 大 陸 電 視 面 板 的 自 給 率 已 從 2013 年 的 29.7% 提 升 至 36.9%, 華 星 光 電 京 東 方 三 星 LG 為 中 國 大 陸 的 主 要 面 板 生 產 商 資 料 來 源 : 群 智 諮 詢,2015/01 圖 十 三 20122014 年 中 國 大 陸 TV 面 板 自 給 率 走 勢 註 : 統 計 包 括 在 中 國 國 內 設 廠 的 外 資 面 板 工 廠 對 國 內 市 場 出 貨 量 2014 年 中 國 大 陸 TV 面 板 出 貨 量 結 構 占 比 資 訊 時 代, 平 板 顯 示 正 變 得 無 處 不 在, 而 面 板 是 平 板 電 視 平 板 電 腦 智 慧 手 機 等 消 費 電 子 產 品 不 可 或 缺 的 關 鍵 性 核 心 顯 示 部 件 中 國 大 陸 作 為 全 球 最 大 的 電 子 消 費 產 品 製 造 國, 未 來 也 將 成 為 全 球 最 大 最 主 要 的 顯 示 幕 需 求 市 場 韓 國 日 本 和 台 灣 地 區, 一 直 是 全 球 面 板 的 主 要 生 產 地 正 是 為 打 破 面 板 供 應 受 制 於 人 的 困 境, 近 年 來 中 國 大 陸 積 極 發 展 平 板 顯 示 產 業, 逐 漸 形 成 了 珠 三 角 長 三 角 環 渤 海 及 川 渝 地 區 四 大 平 板 顯 示 產 業 集 群, 中 國 大 陸 的 面 板 全 球 市 占 率 逐 年 提 高, 中 國 大 陸 也 成 為 全 球 面 板 生 產 線 投 資 最 為 密 集 的 地 區 隨 著 2015 年 多 條 面 板 生 產 線 量 產, 中 國 大 陸 平 板 顯 示 產 業 增 長 將 繼 續 領 跑 全 球, 中 國 大 陸 面 板 在 全 球 市 場 佔 有 率 有 望 上 升 至 15%, 國 產 面 板 自 給 率 有 望 提 升 至 70% 以 上 而 根 據 國 家 發 展 改 革 委 工 業 和 資 訊 化 部 發 佈 的 20142016 年 新 型 顯 示 產 業 創 新 發 展 行 動 計 畫, 到 2016 年, 中 國 大 陸 新 型 顯 示 產 業 按 面 積 計 算 出 貨 量 達 到 世 界 第 二, 全 球 市 場 佔 有 率 超 過 20%, 產 業 總 體 規 模 超 過 3,000 億 元 未 來 幾 年, 全 球 顯 示 產 業 格 局 和 競 爭 態 勢 將 發 生 深 刻 變 化 一 方 面, 隨 著 中 國 大 陸 面 板 產 能 逐 步 釋 放, 全 球 顯 示 產 業 競 爭 日 趨 激 烈 ; 另 一 方 面, 新 型 顯 示 技 術 發 展 日 新 月 異, 孕 育 重 大 突 破 和 變 革 (3)LED ( 發 光 二 極 體 ) 產 業 全 球 LED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根 據 NPD DisplaySearch 的 研 究 顯 示,LED 晶 片 需 求 量 將 從 2012 年 的 170 億 片 成 長 至 2014 年 的 610 億 片, 兩 年 之 間 的 成 長 倍 數 高 達 3.6 倍 此 外, 根 據 其 預 估 來 自 於 液 晶 面 板 背 光 之 LED 晶 片 需 求 於 2013 年 達 到 高 點, 而 LED 照 明 對 於 LED 晶 片 的 需 求 則 從 2012 年 開 始 增 加, 而 且 預 計 將 持 續 成 長 至 2017 年 即 使 LED 照 明 需 求 將 在 未 來 幾 年 隨 著 各 國 的 國 家 政 策 支 援 而 持 續 上 升, 但 是 84

伍 營 運 概 況 用 於 電 視 面 板 以 及 其 它 個 人 電 腦 之 液 晶 顯 示 裝 置 對 於 LED 背 光 晶 片 需 求, 將 從 2014 年 開 始 下 降 這 可 以 說 是 LED 市 場 期 待 已 久 的 市 場 成 長 浪 潮 終 於 來 臨 換 個 角 度 來 說, 無 論 從 技 術 演 進 的 角 度, 或 者 是 應 用 角 度 切 入, 在 LED 背 光 模 組 需 求 下 降 將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情 況, 不 過, 全 球 照 明 市 場 卻 正 在 銜 接 這 一 轉 變,LED 照 明 在 近 年 來 廠 商 大 舉 佈 建 LED 工 廠 之 下, 已 經 壓 低 了 LED 晶 片 價 格, 這 成 為 驅 動 LED 晶 片 成 長 的 新 動 力 從 全 球 主 要 照 明 市 場 觀 察, 已 開 發 國 家 因 LED 照 明 發 展 時 程 較 早,2015 年 市 場 規 模 佔 全 球 比 重 仍 將 較 高,DIGITIMES Research 預 估 美 歐 日 各 區 皆 超 過 50 億 美 元, 合 計 比 重 將 達 55%, 其 中, 歐 洲 美 國 比 重 各 達 19.2% 18.8%, 超 越 日 本 的 17%;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日 本 2015 年 增 率 將 僅 為 13.2%, 低 於 美 國 及 歐 洲 的 33.1% 38%, 主 因 其 LED 照 明 滲 透 率 將 高 達 78.6% 所 致 相 對 的, 人 口 數 多 導 入 LED 照 明 較 為 積 極 的 新 興 市 場 亦 具 成 長 潛 力, 其 中, 大 陸 因 政 府 LED 產 業 政 策 激 勵 下,LED 照 明 市 場 年 增 率 優 於 已 開 發 國 家 表 現,2015 年 將 達 46.5% 市 場 規 模 將 為 45.7 億 美 元 ; 全 球 人 口 數 次 高 的 印 度 在 大 城 市 公 共 照 明 換 裝 為 LED 光 源 驅 動 下, 預 估 市 場 規 模 達 8.2 億 美 元 全 球 佔 比 為 2.7%; 先 前 亦 被 看 好 的 俄 羅 斯 市 場, 因 近 期 總 體 經 濟 前 景 較 多 疑 慮 影 響 下,2015 年 LED 照 明 佔 全 球 比 重 將 與 2014 年 相 當 為 4.1% 以 LED 照 明 產 品 線 發 展 進 程 來 看, 不 論 是 已 開 發 國 家 或 新 興 市 場, 戶 外 照 明 商 用 照 明 等 滲 透 率 較 高, 其 次 將 為 室 內 家 用 照 明, 然 日 本 較 為 不 同 處 在 於 家 用 照 明 將 領 先 商 用 照 明 戶 外 照 明 等 達 到 100% 滲 透 率 LED 照 明 價 格 方 面, 則 與 各 區 人 均 所 得 相 關, 其 中, 以 新 興 市 場 為 例, 除 俄 羅 斯 市 場 價 格 較 佳 外, 大 陸 印 度 出 現 LED 照 明 與 節 能 燈 售 價 相 當 甚 至 更 低 情 形, 故 控 制 成 本 及 維 持 合 理 利 潤 則 成 為 照 明 業 者 經 營 重 心 資 料 來 源 :DIGITIMES,2014/12 圖 十 四 2013~2015 年 主 要 區 域 LED 照 明 市 場 規 模 變 化 暨 預 測 雖 各 區 域 LED 照 明 市 場 規 模 持 續 增 加, 然 年 成 長 率 各 有 不 同 表 現,2015 年 六 大 區 域 中 以 日 本 增 幅 最 小 將 僅 為 13.2%; 另, 俄 羅 斯 因 總 體 經 濟 疑 慮 較 高,2015 年 增 幅 不 若 2014 年 顯 著 將 為 26.9%; 北 美 歐 洲 大 陸 印 度 因 滲 透 率 未 滿 3 成, 且 持 續 擴 大 LED 照 明 銷 售 量, 預 估 2015 年 增 率 將 介 於 30%~50% 間 85

伍 營 運 概 況 資 料 來 源 :DIGITIMES,2014/12 圖 十 五 2014~2015 年 主 要 區 域 LED 照 明 市 場 規 模 年 增 率 比 較 暨 預 測 資 料 來 源 :DIGITIMES,2014/12 圖 十 六 2013~2015 年 主 要 區 域 LED 照 明 市 場 規 模 比 重 分 布 變 化 暨 預 測 從 2014~2015 年 間 主 要 區 域 LED 照 明 市 場 佔 全 球 比 重 增 減 幅 度 變 化 來 看, 大 陸 地 區 增 加 幅 度 最 多 每 年 增 幅 各 達 2.3 個 百 分 點,2015 年 比 重 增 加 次 高 區 域 為 歐 洲 將 為 1.8 個 百 分 點 ; 相 對 的, 全 球 佔 比 呈 縮 減 區 域 為 日 本, 2014~2015 年 減 幅 分 別 為 1.9 1.7 個 百 分 點 資 料 來 源 :DIGITIMES,2014/12 圖 十 七 2014~2015 年 主 要 區 域 LED 照 明 市 場 規 模 比 重 增 減 變 化 暨 預 測 86

伍 營 運 概 況 DIGITIMES Research 根 據 2015 年 LED 磊 晶 廠 擴 產 計 畫 統 計,2015 年 LED 用 MOCVD 機 台 全 球 出 貨 量 將 達 252 台, 較 2014 年 的 228 台 將 成 長 10.5%, 其 中, 以 大 陸 業 者 需 求 量 最 高 比 重 將 達 73.8%, 並 高 於 2014 年 的 比 重 63%, 主 因 大 陸 政 府 提 供 補 助 款 將 延 續 至 2015 年, 且 低 價 照 明 產 品 多 轉 向 大 陸 供 應 鏈 採 購 LED 元 件 若 細 看 2015 年 大 陸 LED 廠 購 置 機 台 計 畫, 需 求 量 前 三 大 業 者 將 為 三 安 光 電 乾 照 光 電 華 燦 光 電, 佔 該 年 度 大 陸 需 求 量 的 79.5%, 德 豪 潤 達 新 增 產 能 數 則 較 偏 低 ; 其 中, 三 安 光 電 與 華 燦 光 電 亦 將 為 大 陸 前 兩 大 LED 磊 晶 廠, 此 顯 示 大 陸 LED 上 游 產 業 朝 集 中 化 發 展 愈 趨 明 顯 以 機 台 保 有 量 來 看,DIGITIMES Research 預 估 2015 年 總 數 將 達 2,937 台, 其 中, 以 大 陸 地 區 比 重 最 高 將 達 34.7%, 並 較 2014 年 將 增 加 3.7 個 百 分 點, 其 次 為 台 灣 地 區 的 25.5%, 然 因 台 灣 擴 產 規 模 較 小, 故 與 2014 年 相 較 將 減 少 1.3 個 百 分 點, 若 加 總 兩 岸 地 區 比 重, 則 將 達 60.2%, 將 遠 高 出 日 本 的 18.3% 及 南 韓 的 14.2%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因 大 陸 不 具 生 產 效 率 的 機 台 數 比 重 在 2015 年 仍 將 高 達 10%, 故 以 有 效 運 作 機 台 數 計 算, 台 灣 廠 商 保 有 量 將 與 大 陸 業 者 相 當 資 料 來 源 : 各 廠 商 DIGITIMES,2014/11 圖 十 八 2014 年 全 球 MOCVD 機 台 保 有 量 暨 各 區 域 比 重 分 布 若 以 LED 各 應 用 產 品 別 使 用 顆 數 計 算, 以 照 明 應 用 使 用 量 最 多,2015 年 將 達 916.3 億 顆 較 2014 年 高 出 362.8 億 顆, 該 應 用 別 仍 將 以 商 照 及 公 共 空 間 等 市 場 為 主, 終 端 照 明 以 出 貨 量 計 將 有 約 6 成 年 增 率 87

伍 營 運 概 況 註 : 以 使 用 顆 數 為 計 算 基 準 ; 高 功 率 照 明 已 換 算 成 約 當 中 低 功 率 顆 數 資 料 來 源 :DIGITIMES,2015/01 圖 十 九 2014~2015 年 LED 照 明 各 應 用 別 LED 元 件 比 重 分 布 根 據 DIGITIMES Research 預 估,2015 年 全 球 高 亮 度 LED 產 值 年 增 率 將 為 7.5% 達 137 億 美 元, 總 LED 使 用 顆 數 將 達 1,860 億 顆 年 增 率 為 32.6%, 其 中, 使 用 量 年 增 率 最 高 者 為 照 明, 達 65% 以 LED 使 用 量 比 重 分 布 來 看,2015 年 照 明 應 用 佔 比 將 達 49.3% 較 2014 年 高 出 9.9 個 百 分 點, 其 中, 以 公 共 照 明 市 場 中 LED 燈 管 使 用 的 光 源 佔 比 較 高 將 達 37.4%, 其 次,LED 燈 泡 將 朝 平 價 化 發 展, 該 類 光 源 佔 比 達 32.5% 其 他 應 用 別 中,2015 年 LED 光 源 出 貨 量 呈 逆 勢 成 長 者 為 TV 用 LED 背 光, 其 成 長 動 能 來 自 側 光 式 LED TV 比 重 提 升 4K TV 出 貨 量 倍 數 成 長 高 階 機 種 曲 面 電 視 及 量 子 點 電 視 興 起 等 而 2015 年 延 續 2014 年 出 貨 量 呈 正 向 成 長 的 應 用 別 則 包 括 螢 幕 朝 大 尺 寸 及 高 精 細 度 發 展 的 智 慧 型 手 機 小 間 距 顯 示 屏 及 車 用 LED, 使 用 量 年 增 率 介 13%~24% 間 然 受 到 2015 年 終 端 需 求 衰 退 影 響 下,LED 光 源 使 用 量 呈 負 成 長 類 別 包 括 Tablet NB Monitor, 其 中,Tablet 受 到 大 螢 幕 手 機 影 響 及 消 費 者 恐 將 預 算 轉 移 至 智 慧 錶 等 產 品 因 素 下,2015 年 LED 使 用 量 年 減 率 為 9.8%, 預 估 將 是 顯 示 器 LED 背 光 中, 衰 退 幅 度 最 大 的 應 用 類 別 資 料 來 源 :DIGITIMES,2015/01 圖 二 十 2009~2015 年 全 球 高 亮 度 LED 市 場 規 模 變 化 及 預 測 88

伍 營 運 概 況 若 以 LED 總 使 用 顆 數 來 看,DIGITIMES Research 預 估 2015 年 將 達 1,860 億 顆, 將 較 2014 年 的 1,403 億 顆 增 加 32.6%, 然 若 比 較 ASP 跌 幅,2015 年 將 較 2014 年 下 滑 18.9% 單 位 : 百 萬 顆 註 : 若 以 雙 晶 或 多 晶 封 裝 成 單 一 元 件, 仍 換 算 成 單 晶 形 式 資 料 來 源 :DIGITIMES,2015/01 圖 二 十 一 2009~2015 年 全 球 高 亮 度 LED 總 出 貨 量 變 化 及 預 測 註 : 以 使 用 顆 數 為 計 算 基 準,Mobile device 尺 寸 小, 亦 以 使 用 顆 數 計 資 料 來 源 :DIGITIMES,2015/01 圖 二 十 二 2013~2015 年 高 亮 度 LED 應 用 別 出 貨 量 變 化 暨 預 測 89

伍 營 運 概 況 資 料 來 源 :DIGITIMES,2015/01 圖 二 十 三 2014~2015 年 高 亮 度 LED 應 用 別 出 貨 量 增 減 變 化 暨 預 測 觀 察 2014 年 2015 年 與 前 一 年 度 各 應 用 別 LED 使 用 顆 數 年 成 長 率 變 化, 維 持 正 向 成 長 者 分 別 為 照 明 Mobile device 汽 車 應 用 及 看 板 ; 相 對 的, 使 用 顆 數 不 減 反 增 有 LED TV 背 光 應 用, 其 中, 帶 動 LED 元 件 需 求 量 增 的 有 薄 型 側 光 式 機 種 4K2K TV 曲 面 電 視 及 處 在 初 期 發 展 階 段 的 量 子 點 電 視 ; 另, 原 2014 年 使 用 量 年 增 率 為 正 數 的 Tablet( 該 年 度 因 尺 寸 放 大 且 Retina 機 種 數 增 ),2015 年 則 將 衰 減 9.8% 資 料 來 源 :DIGITIMES,2015/01 圖 二 十 四 2014~2015 年 高 亮 度 LED 應 用 別 出 貨 量 年 增 減 率 變 化 暨 預 測 若 比 較 2014 年 及 2015 年 各 應 用 別 LED 使 用 顆 數 比 重 變 化, 呈 現 放 大 趨 勢 者 為 照 明 類 別, 兩 年 間 比 重 分 別 為 39.4% 49.3%; 若 進 一 步 比 較 2014 年 2015 年 與 前 一 年 度 LED 使 用 顆 數 比 重 增 減 變 化, 照 明 類 則 分 別 增 加 近 10 個 百 分 點, 其 它 應 用 則 介 於 0.5 至 2.4 個 百 分 點 的 減 幅 90

伍 營 運 概 況 資 料 來 源 :DIGITIMES,2015/01 圖 二 十 五 2014~2015 年 高 亮 度 LED 應 用 別 出 貨 量 比 重 變 化 暨 預 測 根 據 TrendForce 旗 下 綠 能 事 業 處 LEDinside 報 告 顯 示, 工 業 照 明 在 照 明 產 業 中 舉 足 輕 重, 特 別 是 因 為 替 換 型 照 明 產 品 ( 一 般 賣 場 的 LED 燈 泡 與 燈 管 等 ) 價 格 競 爭 激 烈, 因 此 有 越 來 越 多 LED 廠 商 希 望 跨 入 工 業 用 照 明 領 域 以 提 升 獲 利 能 力 LEDinside 預 估 2015 年 全 球 LED 工 業 照 明 市 場 規 模 將 達 23.66 億 美 元, 2018 年 則 到 39.35 億 美 元 隨 著 歐 美 日 本 等 地 區 的 LED 照 明 產 業 逐 漸 成 熟, 中 國 本 土 的 市 場 的 競 爭 也 趨 於 白 熱 化, 進 入 拼 規 模 拼 價 格 的 時 代 東 協 共 同 體 的 成 立, 更 讓 LED 廠 商 對 新 興 東 南 亞 國 家 市 場 的 關 注 度 逐 年 增 高 依 LEDinside 最 新 報 告 指 出, 以 東 南 亞 六 大 主 要 國 家 ( 泰 國 新 加 坡 馬 來 西 亞 越 南 印 尼 菲 律 賓 ) 推 估,2014 年 東 南 亞 總 體 照 明 市 場 規 模 將 達 到 約 45 億 美 金, 其 中 LED 照 明 市 場 規 模 約 為 11 億 美 金 而 東 南 亞 國 家 對 基 礎 設 施 建 設 的 需 求 不 斷 增 加, 預 期 也 將 為 LED 照 明 帶 來 龐 大 需 求 LEDinside 表 示, 東 南 亞 LED 照 明 市 場 在 2013 年 成 長 速 度 最 快, 年 增 率 達 63%; 到 了 2014~2015 年 雖 略 有 減 緩, 增 長 速 度 仍 維 持 30% 以 上 此 外, 東 南 亞 市 場 的 LED 照 明 滲 透 率 逐 年 提 升, 且 提 升 速 度 逐 漸 加 快, 預 期 2012~2015 年, 東 南 亞 LED 照 明 滲 透 率 將 從 12% 成 長 至 32% 91

伍 營 運 概 況 資 料 來 源 :LEDinside,2015/03 圖 二 十 六 2012~2015 年 東 南 亞 LED 照 明 市 場 規 模 在 主 要 國 家 中, 新 加 坡 高 度 飽 和 的 照 明 市 場 需 求 及 萎 縮 的 傳 統 照 明 市 場, 導 致 近 年 總 體 照 明 市 場 規 模 處 於 下 降 趨 勢, 並 預 期 2015 年 會 進 一 步 下 滑, 但 LED 照 明 市 場 規 模 仍 持 續 增 長 除 新 加 坡 外, 東 南 亞 各 國 總 體 照 明 規 模 近 年 都 呈 現 上 漲 態 勢, 其 中 傳 統 照 明 普 遍 衰 退, 成 長 動 能 則 主 要 歸 因 於 LED 照 明 印 尼 總 體 照 明 規 模 及 LED 照 明 規 模 在 東 南 亞 國 家 中 居 首, 預 期 2014 年 市 場 規 模 會 達 到 3.2 億 美 金 東 南 亞 地 區 LED 照 明 市 場 規 模 近 幾 年 成 長 強 勁, 對 傳 統 照 明 的 替 換 力 度 也 逐 步 增 強 對 於 以 進 口 為 主 當 地 生 產 力 較 弱 的 東 南 亞 國 家 來 說,LED 照 明 需 求 的 提 升 帶 來 了 大 幅 成 長 的 進 口 需 求, 加 上 中 國 的 產 品 價 格 製 造 力 及 地 理 優 勢, 使 得 自 中 國 進 口 的 規 模 提 升 數 倍 LEDinside 預 期 未 來 幾 年, 透 過 政 策 激 勵 及 替 換 需 求 增 長, 東 南 亞 LED 照 明 滲 透 率 及 進 口 規 模 將 持 續 快 速 提 升 東 南 亞 正 逐 步 成 為 中 國 廠 商 出 口 LED 照 明 產 品 的 主 要 目 的 地, 以 及 開 拓 市 場 的 有 利 方 向 2014 年 對 LED 廠 商 來 說 是 個 充 滿 挑 戰 的 一 年, 上 下 業 績 兩 樣 情, 猶 如 洗 了 場 三 溫 暖 TrendForce 旗 下 綠 能 事 業 處 LEDinside 研 究 表 示, 上 半 年 來 自 照 明 市 場 需 求 超 乎 預 期 的 強 勁, 一 度 造 成 LED 供 不 應 求 的 現 象, 然 而 進 入 下 半 年 卻 由 於 客 戶 重 複 下 單 及 照 明 通 路 端 庫 存 過 高 的 影 響 逐 漸 浮 現,LED 市 場 需 求 急 凍 加 上 價 格 競 爭 的 壓 力, 下 半 年 業 績 普 遍 不 甚 理 想 特 別 是 中 國 LED 廠 商 的 勢 力 崛 起, 使 得 LED 的 價 格 不 斷 的 下 滑, 因 此 2015 年 LED 廠 商 目 標 將 會 努 力 拉 高 技 術 門 檻, 以 及 投 入 新 的 特 殊 應 用, 來 擺 脫 殺 價 競 爭 的 紅 海 LEDinside 針 對 2015 年 LED 產 業 的 發 展 提 出 五 大 發 展 趨 勢 : 大 者 恆 大, 中 國 LED 廠 商 市 占 率 持 續 增 加 2014 年 全 球 MOCVD 新 增 裝 機 數 量 將 達 239 台, 而 2015 年 則 因 中 國 部 分 地 方 政 府 持 續 有 補 貼 的 措 施 出 籠, 仍 維 持 170 台 以 上 的 裝 機 規 模 LED 廠 商 擴 產 計 畫 取 決 於 地 方 政 府 的 補 助 款, 因 此 未 來 LED 晶 片 廠 商 將 會 呈 現 大 92

伍 營 運 概 況 者 恆 大 的 現 象 隨 著 中 國 LED 晶 片 廠 的 技 術 提 升 以 及 產 能 釋 出, 中 國 佔 全 球 LED 晶 片 產 值 的 比 例 可 望 由 2013 年 的 27%, 提 升 至 2014 年 的 36% 至 於 過 去 中 國 的 LED 背 光 與 照 明 應 用 仰 賴 台 資 或 外 資 企 業 的 狀 況 已 不 復 見 由 於 中 國 封 裝 廠 商 採 用 國 產 晶 片 的 比 例 不 斷 提 升, 在 價 格 上 也 頗 具 競 爭 力, 中 國 廠 商 在 全 球 LED 產 業 的 市 占 率 逐 漸 增 加 資 料 來 源 :LEDinside,2014/12 圖 二 十 七 2013~2014 年 LED 元 件 市 場 規 模 LED 照 明 客 戶 持 續 尋 找 更 低 成 本 的 解 決 方 案 終 端 照 明 產 品 價 格 的 下 跌, 刺 激 出 LED 照 明 市 場 的 大 量 需 求 2015 年 LED 照 明 產 品 的 成 長 驅 動 力 主 要 仍 來 自 於 LED 球 泡 燈 LED 燈 管 等 替 代 性 光 源 產 品, 因 此 LED 價 格 與 成 本 成 為 客 戶 的 考 量 要 件 而 具 有 良 好 性 價 比 的 中 功 率 LED 剛 好 可 以 滿 足 這 些 LED 照 明 產 品 持 續 降 價 的 要 求, 例 如 已 成 為 市 場 主 流 的 3030 與 2835 LED 未 來 LED 廠 商 仍 然 會 持 續 尋 找 更 好 的 散 熱 材 料, 透 過 大 電 流 驅 動 來 減 少 LED 使 用 顆 數, 甚 至 COB LED 也 逐 漸 受 到 照 明 客 戶 的 青 睞 除 了 LED 的 降 價 之 外, 廠 商 也 開 始 關 注 驅 動 電 源 等 其 他 零 組 件, 希 望 透 過 整 體 系 統 設 計 來 達 到 更 低 成 本 的 解 決 方 案 尋 找 特 殊 應 用 新 藍 海 來 提 升 獲 利 由 於 LED 價 格 競 爭 激 烈, 使 廠 商 積 極 尋 找 可 提 升 獲 利 的 新 特 殊 應 用 ; 例 如 逐 漸 受 到 關 注 的 不 可 見 光 LED, 包 括 UV 或 是 IR LED 等 應 用 雖 然 不 可 見 光 LED 的 市 場 規 模 有 限, 無 法 跟 LED 照 明 或 是 背 光 等 應 用 相 比, 但 因 技 術 困 難 客 製 化 需 求 並 需 要 與 系 統 廠 密 切 配 合, 使 其 進 入 門 檻 高, 產 品 毛 利 率 明 顯 優 於 白 光 LED 目 前 供 應 鏈 中 UV LED 以 及 IR LED 領 域 主 要 由 日 本 與 歐 美 廠 商 主 導, 台 灣 LED 廠 商 也 佔 有 一 席 之 地, 預 期 未 來 將 會 有 越 來 越 多 LED 廠 商 開 始 進 入 不 可 見 光 領 域 車 用 LED 產 值 逐 年 成 長, 其 中 以 車 外 照 明 的 成 長 幅 度 最 大 車 用 LED 市 場 穩 定 成 長, 其 中 又 以 晝 行 燈 (DRL) 與 車 頭 燈 (H/L beam) 等 車 外 LED 照 明 成 長 性 最 佳 主 要 原 因 在 於 LED 的 技 術 提 升 與 價 格 的 下 跌, 使 得 車 用 LED 照 明 逐 漸 從 高 階 車 款 移 轉 至 中 階 車 款 上, 帶 動 未 來 幾 年 車 用 照 明 的 需 求 此 外, 車 內 LED 應 用 仍 以 車 用 面 板 的 LED 背 光 為 大 宗, 隨 著 多 媒 體 與 感 測 影 像 的 普 及 率 增 加, 傳 統 的 儀 表 板 也 已 改 成 LCD 面 板, 帶 動 車 用 背 光 的 需 求 背 光 LED 規 格 往 輕 薄 化 與 高 色 飽 和 方 向 演 進 93

伍 營 運 概 況 由 於 背 光 LED 的 價 格 競 爭 激 烈,LED 廠 商 開 始 思 考 如 何 提 高 LED 規 格 來 拉 開 與 競 爭 對 手 的 差 距 以 手 持 式 裝 置 為 例, 隨 著 高 階 手 機 逐 漸 往 輕 薄 化 高 面 板 解 析 度 發 展 對 於 LED 廠 商 而 言 如 何 將 LED 做 得 更 輕 薄 亮 度 更 高, 為 2015 年 的 挑 戰 目 標 現 階 段 高 階 智 慧 型 手 機 使 用 的 0.4t LED 主 流 背 光 規 格 亮 度 約 落 在 2,500~2,700mcd, 封 裝 技 術 門 檻 相 對 較 高 以 4.7 吋 的 iphone6 的 手 機 為 例, 背 光 模 組 約 需 使 用 10 至 12 顆 0.4t LED 做 為 背 光 源 目 前 主 力 LED 供 應 商 為 日 系 或 是 韓 系 LED 廠 商, 如 日 亞 化 等 公 司, 預 期 未 來 LED 規 格 將 往 更 薄 的 0.3t LED 邁 進 至 於 電 視 LED 背 光 規 格, 除 了 提 高 LED 亮 度 來 滿 足 4K2K 面 板 需 求 外, 導 入 特 殊 的 紅 色 螢 光 粉, 來 達 到 NTSC 100 的 高 色 彩 飽 和 度 LED 也 是 LED 廠 商 的 開 發 重 點 因 此 未 來 LED 廠 商 的 思 考 方 向 如 何 拉 高 技 術 門 檻, 擺 脫 殺 價 競 爭 的 紅 海 台 灣 中 國 大 陸 LED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根 據 光 電 協 進 會 (PIDA) 統 計, 台 灣 LED 元 件 產 值 保 持 第 一,2014 年 台 灣 有 LED 磊 晶 片 晶 粒 雙 雄 晶 電 與 璨 圓 石 破 天 驚 的 大 整 併 億 光 的 擴 產 計 畫, 以 及 吸 引 國 際 大 廠 Cree 入 股 隆 達 等 重 要 事 件, 使 得 台 灣 在 國 際 間 的 能 見 度 都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提 升 預 估 2014 2015 年 台 灣 LED 元 件 產 業 可 分 別 達 到 10% 14% 成 長 率 中 國 大 陸 為 全 球 LED 元 件 產 業 最 為 耀 眼 的 地 區 ; 近 年 來 照 明 用 的 中 功 率 LED 發 展 快 速, 對 於 掌 握 LED 元 件 的 自 主 供 應 鏈 大 幅 度 提 高, 因 而 三 安 光 電 木 林 森 國 星 聚 飛 等 都 有 動 輒 40% 的 飛 躍 成 長 2014 年 中 國 LED 元 件 產 業 預 估 成 長 達 43%,2015 年 將 持 續 成 長 25% 至 於 日 本 及 韓 國, 由 於 日 本 匯 率 連 兩 年 大 幅 貶 值, 對 日 圓 計 價 的 產 品 價 格 競 爭 力 應 將 相 對 提 高 但 2014 年 Nichia Toyoda Gosei 營 收 表 現 不 一, 呈 現 一 長 一 消, 使 得 日 本 LED 元 件 產 業 預 估 2014 2015 年 僅 有 小 幅 度 1% 5% 成 長 率 韓 國 LED 產 業 對 於 顯 示 器 手 機 等 與 LED 應 用 產 業 有 高 度 的 連 結 性, 因 此 在 上 述 產 業 持 續 消 退 的 狀 況 下, 也 衝 擊 LED 廠 商 的 營 收 表 現, 預 估 2014 2015 年 韓 國 LED 元 件 產 業 產 值 將 出 現 3% 的 衰 退 2% 的 微 幅 成 長 PIDA 總 結 指 出, 台 灣 2014 年 仍 維 持 LED 元 件 產 值 第 一, 且 發 生 了 大 廠 整 併, 以 及 國 際 大 廠 入 股 的 策 略 合 作 等 事 件, 然 而 台 灣 在 全 球 整 體 照 明 市 場 裡 的 影 響 力 仍 不 高 ; 各 國 的 照 明 市 場 仍 由 國 際 性, 或 各 區 域 性 照 明 大 廠 所 主 導 過 去 台 灣 LED 元 件 產 業 在 手 機 與 LCD 背 光 市 場 裡 難 逢 敵 手, 現 今 在 照 明 應 用 市 場 正 遭 逢 著 不 同 且 不 小 的 挑 戰 另 依 PIDA 分 析 之 LED 產 品 製 程 的 市 場 區 隔 變 化, 近 年 來 台 灣 LED 產 業 均 以 LED 封 裝 模 組 為 主, 近 五 年 均 超 過 五 成 以 上,2014 年 起, 國 內 產 業 景 氣 明 顯 好 轉, 主 要 因 係 是 照 明 市 場 快 速 成 長 所 帶 動, 故 儘 管 中 上 游 的 LED 磊 晶 及 晶 粒, 或 是 下 游 的 封 裝 及 模 組 等 產 品 產 值 均 轉 為 成 長 表 現, 但 因 成 長 力 道 明 顯 不 如 LED 照 明, 故 估 計 兩 者 產 值 比 重 將 分 別 降 至 58.68% 及 29.17%, 而 LED 照 明 市 場 產 質 比 重 則 明 顯 上 揚 至 12.14% 2015 年 起, 由 於 台 灣 LED 廠 商 持 續 擴 大 LED 照 明 市 場 的 步 局, 並 積 極 開 拓 海 外 市 場 或 與 國 際 廠 商 合 作 推 展, 因 此 估 計 2015 年 台 灣 LED 產 業 仍 將 是 以 照 明 市 場 為 主 要 成 長 動 力 來 源, 進 一 步 帶 動 其 產 值 比 重 持 續 提 升 至 12.87%, 而 LED 磊 晶 / 晶 粒 以 及 封 裝 / 模 組 產 值 成 長 力 道 仍 將 持 續 呈 穩 定 成 長 態 勢, 惟 因 成 長 力 道 不 如 照 明 需 求 下, 估 計 2015 年 兩 者 產 值 比 重 將 分 別 下 降 至 29.10% 94

伍 營 運 概 況 及 58.06% ( 參 見 圖 二 十 八 ) 註 : 本 資 料 統 計 含 台 商 於 海 內 外 生 產 之 值 資 料 來 源 :PIDA,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產 經 資 料 庫 整 理,2015/04 圖 二 十 八 台 灣 LED 產 品 產 值 比 重 變 化 趨 勢 PIDA 進 一 步 分 析 LED 生 產 區 域 之 市 場 區 隔 變 化, 全 球 LED 生 產 主 要 以 日 本 韓 國 台 灣 中 國 等 亞 洲 國 家 為 主, 雖 然 2013 年 起,LED 照 明 市 場 逐 漸 成 為 驅 動 LED 產 業 成 長 的 關 鍵 因 素, 不 過 大 尺 存 背 光 源 仍 占 有 重 要 地 位, 而 由 於 台 灣 韓 國 及 中 國 廠 商 為 全 球 主 要 顯 示 器 面 板 生 產 國, 而 大 尺 寸 液 晶 面 板 背 光 源 為 LED 產 業 的 主 要 應 用 市 場 之 一, 因 此 在 照 明 及 面 板 背 光 源 同 步 驅 動 下, 促 使 韓 國 台 灣 及 中 國 之 LED 廠 商 積 極 擴 充 新 增 產 能, 其 中 尤 以 中 國 最 為 積 極, 包 括 中 上 游 的 三 安 光 電 華 燦 光 電, 下 游 封 裝 的 利 亞 德 及 瑞 豐 光 電, 以 及 終 端 照 明 的 德 豪 潤 達 陽 光 照 明 等 廠 商 均 積 極 大 量 擴 增 產 能, 因 此 帶 動 中 國 LED 業 產 值 比 重 呈 現 逐 年 上 揚 走 勢, 估 計 2015 年 將 達 到 20.79%, 已 成 為 全 球 第 二 大 生 產 國 ( 參 見 圖 二 十 九 ) 95

伍 營 運 概 況 資 料 來 源 :PIDA,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產 經 資 料 庫 整 理,2015/04 (4) 太 陽 能 光 伏 產 業 圖 二 十 九 全 球 LED 生 產 國 之 產 值 比 重 變 化 趨 勢 全 球 太 陽 能 光 伏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聯 合 國 環 境 規 劃 署 (UNEP) 發 佈 題 為 2015 年 全 球 可 再 生 能 源 投 資 趨 勢 (Global Trends in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2015) 的 報 告 指 出,2014 年 全 球 可 再 生 能 源 投 資 升 溫, 投 資 額 較 2013 年 增 加 17% 至 2,700 億 美 元 主 要 貢 獻 因 素 為 中 國 和 日 本 大 規 模 擴 建 太 陽 能 裝 置 產 生 749 億 美 元 的 投 資, 以 及 歐 洲 創 歷 史 記 錄 的 海 上 風 電 專 案 決 策 帶 來 186 億 美 元 投 資 漢 能 控 股 集 團 與 全 國 工 商 聯 新 能 源 商 聯 合 發 佈 的 全 球 新 能 源 發 展 報 告 2015 報 告 顯 示,2014 年 全 球 總 發 電 量 23,131.2 TWh, 與 2013 年 同 期 相 比 增 長 3.2% 化 石 燃 料 發 電 量 佔 全 球 總 發 電 量 比 重 的 66.6%, 比 重 持 續 下 降 新 能 源 發 電 年 發 電 量 與 2013 年 相 比 增 加 達 19%, 佔 全 球 發 電 量 總 額 的 6.2% 在 太 陽 能 方 面,2014 年 全 球 太 陽 能 市 場 的 新 增 裝 機 容 量 又 創 新 高, 達 47GW(GigaWatt,10 億 瓦 ), 累 計 裝 機 容 量 達 到 188.8GW 從 區 域 分 佈 來 看, 歐 洲 太 陽 能 累 計 裝 機 容 量 達 86.2GW, 佔 全 球 累 計 裝 機 容 量 總 量 的 45.7%, 亞 洲 區 域 的 太 陽 能 累 計 裝 機 容 量 達 66.7GW, 佔 全 球 累 計 裝 機 容 量 的 35.3% 2014 年 全 球 太 陽 能 累 計 裝 機 容 量 排 名 前 十 的 國 家 依 次 為 : 德 國 中 國 日 本 美 國 義 大 利 法 國 英 國 西 班 牙 澳 大 利 亞 印 度 此 前 十 名 累 計 裝 機 容 量 之 和 佔 全 球 總 量 的 82% 在 太 陽 能 投 融 資 方 面,2014 年 全 球 太 陽 能 融 資 總 額 1,347.6 億 美 元, 與 2013 年 相 比 成 長 近 21%,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太 陽 能 發 電 成 本 競 爭 力 的 巨 大 提 升 帶 來 市 場 規 模 化 應 用 的 增 長 2014 年 小 型 專 案 融 資 和 專 案 融 資 仍 為 全 球 太 陽 能 融 資 最 主 要 的 兩 種 類 型, 其 年 度 融 資 額 佔 全 球 太 陽 能 產 業 融 資 總 額 的 98.4% 在 96

伍 營 運 概 況 太 陽 能 系 統 價 格 方 面, 報 告 指 出, 從 2010 年 到 2014 年, 太 陽 能 模 組 的 價 格 降 低 了 60.5%, 太 陽 能 系 統 的 價 格 降 低 了 52% 預 計 從 2015 年 到 2020 年, 大 型 太 陽 能 系 統 價 格 的 降 幅 將 保 持 平 穩, 將 降 低 21.9% 展 望 2015 年, 報 告 預 計 2015 年 全 球 太 陽 能 市 場 的 需 求 量 為 58GW, 中 國 日 本 美 國 的 太 陽 能 市 場 持 續 位 居 全 球 前 三 位, 預 計 此 三 位 2015 年 的 太 陽 能 市 場 需 求 分 別 為 15~20GW 12.1GW 9GW 美 國 調 查 公 司 Grand View Research 預 測 全 球 光 伏 發 電 系 統 的 裝 機 容 量 2020 年 將 達 489.8GW 而 美 國 調 查 公 司 GTM Research 與 美 國 太 陽 能 產 業 協 會 (SEIA) 宣 佈,2014 年 美 國 太 陽 能 光 伏 發 電 設 備 市 場 達 到 使 上 最 高 的 6.201GW(6201MW), 比 2013 年 增 長 30% 以 上 與 聚 光 型 太 陽 能 設 備 發 電 (CSP) 的 767MW 相 加, 光 伏 發 電 在 2014 年 美 國 新 設 發 電 設 備 總 容 量 (Generating Capacity) 中 佔 到 了 32% 連 續 兩 年 超 過 風 力 發 電 和 煤 炭 火 力 發 電, 佔 有 率 僅 次 於 天 然 氣 火 力 發 電 排 在 了 第 二 位 2014 年 美 國 光 伏 發 電 設 備 的 市 場 為 134 億 美 元, 其 較 2009 年 的 30 億 美 元 持 續 大 幅 增 長 的 原 因 有 : 太 陽 能 電 池 板 的 價 格 降 低 新 商 務 模 式 的 面 世 規 定 放 寬 可 低 成 本 籌 資 等 GTM Research 預 測,2015 年 美 國 光 伏 發 電 設 備 市 場 規 模, 將 比 2014 年 增 長 31%, 達 到 8.1GW, 預 計 其 中 電 力 系 統 業 者 將 佔 59% 資 料 來 源 : 太 陽 能 產 業 協 會 GTM Research,2015/03 圖 三 十 2012 年 至 2014 年 美 國 新 設 發 電 設 備 總 容 量 根 據 市 場 調 研 機 構 IHS 統 計,2014 年 全 球 太 陽 能 光 伏 系 統 安 裝 量 將 增 至 45.4GW, 其 中, 第 四 季 度 的 安 裝 量 將 占 全 年 安 裝 總 量 的 32%, 達 到 14.4GW IHS 報 告 顯 示,2014 年, 全 球 十 大 太 陽 能 光 伏 模 組 件 (Solar Photovoltaic Module, PV module) 供 應 商 的 總 出 貨 量 達 到 23.7GW, 占 全 球 總 量 的 比 例 為 49%, 較 2013 年 占 比 稍 有 提 升, 中 國 供 應 商 繼 續 主 導 本 土 市 場, 領 銜 全 球 太 陽 能 光 伏 市 場 而 IHS 公 佈 的 全 球 前 十 大 太 陽 能 光 伏 模 組 件 供 應 商 榜 單 中, 中 國 日 本 和 美 國 是 2014 年 全 球 最 大 的 三 個 太 陽 能 光 伏 市 場, 尤 其 是 中 國 供 應 商 繼 續 主 導 本 土 市 場, 領 銜 全 球 太 陽 能 光 伏 市 場, 而 且 不 出 所 料 地 成 為 97

伍 營 運 概 況 所 有 領 先 太 陽 能 光 伏 模 組 件 供 應 商 的 關 鍵 市 場 儘 管 太 陽 能 製 造 業 曾 面 臨 全 球 太 陽 能 面 板 產 能 過 剩 的 危 機, 大 公 司 紛 紛 削 減 產 能 或 暫 停 工 廠 生 產 計 劃, 眾 多 小 企 業 則 申 請 破 產, 但 IHS 名 單 裡 的 公 司 變 化 並 不 大 雖 然 躋 身 2014 年 榜 單 的 企 業 與 2013 年 相 同, 但 排 名 已 發 生 改 變, 例 如,2013 年 排 名 第 三 的 天 合 光 能 於 2014 年 名 列 第 一 名 ; 晶 澳 太 陽 能 (JA Solar) 為 全 球 十 大 太 陽 能 光 伏 模 組 件 供 應 商 中 排 名 上 升 幅 度 最 大 和 出 貨 量 增 長 速 度 最 快 的 供 應 商 ; 因 著 與 Q Cells 公 司 合 併, 韓 華 新 能 源 的 排 名 從 第 十 位 躍 居 第 四 位 ; 憑 藉 在 中 國 國 內 市 場 很 高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認 可 度, 日 本 供 應 商 夏 普 太 陽 能 (Sharp Solar) 和 京 瓷 在 2014 年 繼 續 保 持 全 球 前 十 名 表 二 十 一 2014 年 全 球 太 陽 能 光 伏 模 組 件 供 應 商 排 名 ( 按 確 認 收 入 出 貨 量 排 名 ) 2014 年 排 名 公 司 名 稱 與 2013 年 相 比 排 名 變 化 1 天 合 光 能 (Trina Solar) +1 2 英 利 綠 色 能 源 (Yingli Green Energy) 1 3 阿 特 斯 陽 光 電 力 (Canadian Solar) +0 4 韓 華 新 能 源 (Hanwha SolarOne) +6 5 晶 科 能 源 (Jinko Solar) +0 6 晶 澳 太 陽 能 (JA Solar) +3 7 夏 普 太 陽 能 (Sharp Solar) 1 8 昱 輝 陽 光 能 源 (Renesola) 1 9 第 一 太 陽 能 (First Solar) 2 10 京 瓷 (Kyocera) 2 資 料 來 源 :IHS,2015/04 IHS 預 計 2015 年 全 球 太 陽 能 光 伏 市 場 規 模 增 長 三 十 個 百 分 點, 至 57GW 全 球 利 用 率 也 將 從 2014 年 的 61% 上 升 至 2015 年 的 69%, 其 中 一 線 製 造 商 的 利 用 率 等 於 或 高 於 90% Top solar PV markets in 2015 資 料 來 源 :IHS,2015/04 圖 三 十 一 2015 年 全 球 主 要 太 陽 能 光 伏 市 場 區 域 比 重 分 布 98

伍 營 運 概 況 IHS 推 估 全 球 太 陽 能 光 伏 (PV) 產 能 預 計 到 2019 年, 也 就 是 2014 年 比 提 高 177 %, 達 到 498GW, 根 據 IHS Marketbuzz 報 告 的 調 查 結 果, 全 球 太 陽 能 需 求 預 計 將 達 到 75 千 兆 瓦 GW, 到 2019 年, 這 比 2014 年 的 去 年 高 66%,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市 場 是 中 國 和 日 本, 合 計 佔 總 量 一 半 的 需 求 美 國 英 國 德 國 合 計 佔 另 外 四 分 之 一 的 總 需 求 IHS 預 計 在 2015 年 至 2019 年 五 年 間, 全 球 市 場 將 超 過 1GW 的 年 均 需 求 水 平 資 料 來 源 :IHS,2015/03 圖 三 十 二 2015 年 至 2019 年 五 年 間 全 球 主 要 太 陽 能 光 伏 市 場 累 計 需 求 台 灣 中 國 大 陸 太 陽 能 光 伏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光 電 協 進 會 (PIDA) 表 示, 台 灣 太 陽 能 總 產 值 仍 正 成 長,2014 全 年 近 1,687 億 元, 較 2013 年 總 值 成 長 達 10% 展 望 2015, 因 應 現 今 詭 譎 多 變 的 太 陽 能 環 境, 以 及 中 國 低 價 競 爭, 大 多 台 灣 廠 商, 都 以 整 併 或 合 作 方 式 向 海 外 拓 展 市 場 綜 觀 全 球 市 場 於 2015 之 成 長 性,PIDA 表 示,2014 年 雖 受 中 美 雙 反 調 查 波 及, 但 台 灣 太 陽 光 電 產 業 受 惠 亞 洲, 中 國 新 的 政 策, 打 開 分 散 式 光 伏 的 限 制, 因 此 在 未 來 應 可 將 總 額 再 往 上 推 進 日 本 政 府 對 於 太 陽 能 系 統 態 度, 逐 漸 轉 向 住 宅 型 太 陽 能 發 電 之 推 行, 仍 應 具 有 很 大 的 空 間 美 國 則 是 受 到 2016 年 太 陽 能 補 貼 政 策 即 將 到 期, 預 計 2015 年 將 會 出 現 更 高 量 的 成 長 因 此, 依 照 目 前 中 日 美 等 三 大 主 力 市 場 發 展, 將 可 有 效 帶 動 2015 年 全 球 太 陽 能 需 求 根 據 TrendForce 旗 下 綠 能 事 業 處 EnergyTrend 最 新 的 調 查 報 告, 隨 著 產 能 增 加 及 轉 換 效 率 提 升, 台 灣 太 陽 能 電 池 片 全 年 出 貨 再 創 新 高 峰, 正 式 突 破 10GW 大 關, 出 貨 量 年 成 長 高 達 20% 據 統 計, 新 日 光 合 併 後 產 能 擴 大 效 益 顯 現, 出 貨 量 一 舉 超 越 茂 迪, 成 為 台 灣 第 一 大 廠,2014 年 出 貨 比 重 高 達 22%; 茂 迪 及 昱 晶 則 分 別 以 16% 及 15% 緊 追 在 後 台 灣 前 三 大 廠 出 貨 比 重 即 高 達 53% 觀 察 2015 年 台 灣 電 池 產 能 變 化 狀 況, 茂 迪 合 併 聯 景, 總 產 能 將 達 到 3GW, 預 期 2015 年 全 年 茂 迪 將 有 機 會 再 奪 回 台 灣 第 一 寶 座 99

伍 營 運 概 況 資 料 來 源 :EnergyTrend,2015/02 圖 三 十 三 2014 年 台 廠 太 陽 能 電 池 出 貨 佔 比 與 排 名 2014 年 台 灣 太 陽 光 電 產 業 雖 然 遭 受 中 美 雙 反 調 查 波 及, 所 幸 受 影 響 最 深 僅 在 2014 第 三 季, 並 於 10 月 後 已 逐 漸 回 溫 例 如 2014 第 四 季 較 2013 年 同 期 衰 退 8%, 但 由 於 2014 上 半 年 增 長 幅 度 較 高 之 緣 故,2014 年 全 年 台 灣 太 陽 能 總 產 值 仍 呈 現 正 成 長, 產 值 達 新 台 幣 1,701 億 元, 較 2013 年 總 值 成 長 11% 其 中 上 游 矽 晶 材 料 受 全 球 需 求 成 長 影 響, 年 成 長 率 達 26%, 為 全 體 成 長 率 最 高 者 另 外, 太 陽 能 電 池 片 總 值 達 1,049 億 元, 仍 屬 太 陽 能 產 值 中 占 比 最 高, 佔 全 台 太 陽 能 總 值 62% 另 外, 由 於 電 池 部 分 受 雙 反 影 響 最 深, 使 得 年 成 長 率 達 7%, 較 總 體 成 長 率 稍 低 為 了 因 應 現 今 詭 譎 多 變 的 太 陽 能 環 境, 以 及 中 國 低 價 競 爭, 大 多 台 灣 廠 商 都 各 自 備 有 一 套 合 作 方 向 及 海 外 發 展 的 規 劃 例 如 日 前 中 美 晶 除 了 併 購 旭 泓 光 電 以 及 德 國 ALEO 高 效 單 晶 模 組 廠 的 動 作 外, 還 預 計 擴 增 單 晶 太 陽 能 電 池 的 產 能 到 850MW, 不 僅 如 此, 更 在 年 初 投 資 下 游 的 系 統 廠 真 美 晶 能 源 顯 然 中 美 晶 集 團 也 不 想 在 電 廠 這 塊 市 場 缺 席 又 例 如 日 前 茂 迪 也 宣 佈 與 聯 景 光 電 合 併, 合 併 後 的 茂 迪 將 具 有 約 3.0GW 的 產 能, 若 加 上 茂 迪 預 計 將 中 國 昆 山 廠 的 產 能 從 600MW 擴 增 至 1GW, 這 就 一 口 氣 追 過 目 前 全 球 產 能 最 高 的 韓 華 (3.28GW) 以 及 次 高 的 英 利 (3.0GW) 另 外, 與 聯 景 光 電 之 合 併 後, 茂 迪 的 單 晶 太 陽 能 電 池 之 總 產 能 將 可 從 200MW(MegaWatt, 百 萬 瓦 ) 增 加 到 450MW 台 灣 經 濟 部 近 期 也 調 高 2015 年 度 太 陽 光 電 發 電 設 備 的 推 廣 目 標 量, 由 270MW 提 高 到 500MW, 預 估 產 值 上 看 新 台 幣 450 億 元 ( 約 合 人 民 幣 89.1 億 ) 同 時, 台 灣 能 源 局 也 宣 告 原 訂 2030 年 完 成 的 陽 光 百 萬 屋 頂 計 畫 6,200MW 設 置 目 標, 將 提 前 5 年, 在 2025 年 達 成 若 以 0.9 億 元 新 台 幣 /MW 計 算, 原 先 270MW 太 陽 光 電 設 置 量 約 可 創 造 243 億 元 新 台 幣 產 值 ; 如 提 高 到 500MW, 將 約 可 創 造 450 億 元 新 台 幣 產 值 在 全 球 太 陽 能 裝 置 已 逐 步 由 大 型 地 面 型 電 站 轉 移 到 商 用 與 家 庭 屋 頂 的 趨 勢 下, 台 廠 必 須 持 續 提 升 多 晶 電 池 轉 換 效 率, 同 時 強 化 單 晶 的 產 能 建 置, 以 配 合 生 產 更 高 瓦 數 的 模 組, 往 利 基 市 場 移 動 但 除 了 提 升 電 池 效 率 品 質 外, 如 何 開 發 電 池 生 產 與 銷 售 以 外 的 業 務 模 式, 並 增 加 自 有 出 海 口 仍 是 台 廠 當 務 之 急 據 國 際 能 源 署 (IEA) 統 計, 全 球 太 陽 能 裝 置 從 前 的 37.6GW, 擴 增 至 2014 年 的 38.7GW, 亞 太 地 區 所 占 比 重 達 59%, 蟬 聯 全 球 最 大 太 陽 能 市 場 至 於 全 100

伍 營 運 概 況 球 太 陽 能 累 積 裝 置 量 已 達 177GW 規 模 中 國 太 陽 能 裝 置 量 自 2013 年 的 10.95GW, 略 降 至 2014 年 的 10.6GW, 但 仍 居 全 球 最 大 市 場 ; 日 本 裝 置 量 約 9.7GW, 位 居 第 2 整 體 亞 太 區 2014 年 太 陽 能 裝 置 量 占 全 球 比 重 達 59%, 居 全 球 之 冠, 歐 洲 比 重 則 降 至 18% 目 前 全 球 電 力 約 有 1% 是 由 太 陽 能 貢 獻, 有 19 個 國 家 太 陽 能 發 電 占 所 用 電 力 的 1%; 義 大 利 太 陽 能 供 電 比 重 達 7.9%, 希 臘 太 陽 能 供 電 比 重 也 有 7.6%, 德 國 約 7% TrendForce 旗 下 綠 能 事 業 處 EnergyTrend 表 示, 中 國 國 家 能 源 局 公 告 2015 年 光 伏 發 電 建 設 實 施 方 案, 新 定 2015 年 新 增 太 陽 能 裝 機 目 標 將 從 原 本 的 15GW 大 幅 上 調 到 17.8GW, 除 對 2014 年 未 完 工 的 專 案 提 出 追 加 管 理 外, 也 進 一 步 放 寬 了 分 散 式 太 陽 能 發 電 的 建 設 限 制 EnergyTrend 表 示,2014 年 中 國 模 組 產 量 達 到 35GW, 其 中 60% 依 賴 出 口 排 名 前 十 大 企 業 產 量 佔 據 比 例 為 56%, 產 能 利 用 率 達 到 接 近 90%; 但 模 組 製 造 規 模 小 於 500MW 的 廠 商, 產 能 利 利 用 率 卻 僅 達 72%, 明 顯 偏 低 新 方 案 大 幅 提 高 裝 置 容 量 上 限, 能 立 即 解 決 中 國 模 組 因 各 國 雙 反 出 口 量 受 阻 產 能 過 剩 所 受 之 影 響 然 而 對 中 國 模 組 製 造 業 在 過 去 幾 年 大 幅 擴 張, 造 成 品 質 良 莠 不 齊 與 殺 價 競 爭 的 現 象, 卻 無 法 隨 之 得 到 改 善 可 以 預 見 未 來 體 質 健 康 技 術 能 力 強 的 廠 商, 將 是 此 政 策 最 大 受 益 者, 而 中 國 模 組 製 造 業 也 將 會 進 入 汰 弱 扶 強, 整 併 的 一 個 新 階 段 TrendForce 旗 下 綠 能 事 業 處 EnergyTrend 表 示, 太 陽 能 光 伏 市 場 受 到 中 美 台 新 雙 反 稅 制 終 判 的 影 響, 中 國 一 線 廠 商 的 雙 反 稅 率 普 遍 由 30% 降 至 17.5% 在 此 變 化 之 下, 大 多 數 中 國 廠 商 出 貨 將 選 擇 在 中 國 自 行 生 產 電 池 模 組 件, 封 裝 成 模 組 後 以 2012 年 的 雙 反 稅 率 出 貨 美 國, 對 台 灣 電 池 製 造 廠 造 成 衝 擊 若 以 之 前 中 國 2012 年 30% 的 主 要 稅 率 推 估, 台 廠 茂 迪 仍 有 成 本 優 勢 足 以 一 拼, 因 此 茂 迪 在 2014 年 底 宣 布 合 併 聯 景, 擴 大 電 池 片 的 產 能 規 模 以 稅 率 回 推, 中 國 模 組 以 每 瓦 0.5 美 元 成 本 估 算, 非 中 國 的 模 組 成 本 必 須 控 制 差 距 在 每 瓦 0.03 美 元 內 才 能 有 相 當 的 競 爭 力, 因 此 若 以 台 灣 2014 年 的 稅 率 估 算, 任 何 台 灣 電 池 片 廠 商 在 第 三 地 或 台 灣 製 造 模 組 都 無 法 取 得 成 本 優 勢 相 對 於 此, 若 第 三 地 電 池 片 在 台 灣 或 第 三 地 組 裝 仍 具 有 一 絲 成 本 優 勢, 但 受 限 於 市 場 實 際 的 競 爭 考 量, 下 游 布 局 較 弱 的 台 廠 在 短 時 間 內 也 無 法 快 速 啟 動 類 似 的 營 運 模 式 EnergyTrend 指 出, 大 部 分 中 國 一 線 廠 商 17.5% 的 稅 率, 在 美 國 市 場 能 保 有 超 過 15% 的 毛 利, 使 得 美 國 成 為 利 潤 較 高 的 市 場 其 中 天 合 光 能 及 阿 特 斯 原 先 對 美 國 出 口 比 例 高, 本 次 稅 率 的 調 降 將 能 讓 這 些 在 美 國 市 占 高 的 公 司 賺 取 更 大 的 利 潤 至 於 被 調 降 稅 率 屏 除 在 外 的 其 餘 中 國 廠 商, 因 合 併 稅 率 超 過 200%, 只 能 考 慮 將 產 能 轉 移 至 第 三 地, 或 完 全 退 出 美 國 市 場 另 一 方 面, 受 衝 擊 最 大 的 台 灣 廠 商, 將 面 臨 陸 廠 不 需 倚 賴 台 灣 廠 商 作 為 合 作 夥 伴 的 窘 境, 不 僅 價 格 無 法 起 死 回 生, 原 先 預 期 能 持 續 滿 載 的 訂 單 量 也 恐 生 變 數 台 廠 除 了 先 一 步 擴 充 第 三 地 產 能 的 太 極 昇 陽 科 之 外, 可 能 全 軍 覆 沒 ; 而 日 前 茂 迪 才 剛 宣 布 合 併 聯 景 期 待 發 揮 整 併 的 功 效, 如 今 看 來 龐 大 的 產 能 反 成 為 極 大 的 包 袱 預 期 原 先 已 在 計 劃 外 移 的 廠 商 不 僅 將 加 快 至 第 三 地 設 廠 的 速 度, 甚 至 外 移 的 規 模 也 將 進 一 步 上 調 隨 著 中 國 廠 商 雙 反 稅 率 的 調 降, 中 美 的 貿 易 戰 與 政 治 角 力 似 乎 也 暫 告 一 段 落, 101

伍 營 運 概 況 而 2017 年 美 國 相 關 能 源 政 策 即 將 修 改,EnergyTrend 預 估 美 國 市 場 在 2015~2016 年 間 將 會 推 升 更 多 的 需 求 量 資 料 來 源 :EnergyTrend,2015/01 圖 三 十 四 含 稅 太 陽 能 模 組 成 本 結 構 分 析 EnergyTrend 的 調 查 報 告 顯 示, 儘 管 2015 年 第 一 季 並 未 出 現 明 顯 的 裝 機 熱 潮, 導 致 季 底 供 應 鏈 價 格 持 續 滑 落, 但 整 體 市 場 已 見 到 復 甦 跡 象 下 半 年 隨 著 中 國 市 場 啟 動, 加 上 美 國 與 新 興 市 場 的 增 溫, 需 求 將 逐 季 推 高, 因 此 下 半 年 太 陽 能 市 場 展 望 樂 觀, 預 期 歐 洲 美 國 日 本 與 中 國 內 需 市 場 需 求 都 將 回 籠, 台 灣 電 池 出 貨 量 將 有 機 會 回 升 2015 年, 全 球 太 陽 能 需 求 將 達 到 51.4GW, 年 成 長 16.5%, 預 計 將 比 2014 年 增 加 7GW 的 安 裝 量 從 供 給 端 來 看, EnergyTrend 發 現,2015 年 中 國 廠 商 已 宣 布 擴 產 計 畫, 將 新 增 4.2GW 模 組 產 能, 佔 全 球 需 求 的 8.2%; 至 於 海 外 模 組 廠 將 擴 增 1.1GW 的 產 能, 約 佔 全 球 需 求 2% EnergyTrend 表 示 整 體 來 看,2015 年 太 陽 能 廠 的 擴 產 計 畫 較 為 理 性, 新 增 產 能 大 致 與 新 增 需 求 相 當, 然 而 大 者 恆 大 的 趨 勢 已 經 顯 現 大 廠 除 了 原 先 擁 有 的 製 造 優 勢 外, 品 牌 經 營 亦 達 國 際 水 準, 品 牌 辨 識 度 高, 因 此 接 下 來 誰 能 先 完 成 全 球 布 局 分 散 風 險, 並 加 強 技 術 與 品 質 跨 入 系 統 領 域 掌 握 通 路 優 勢, 將 會 是 未 來 勝 出 的 關 鍵 美 國 新 雙 反 終 判 的 影 響, 預 期 會 加 速 東 南 亞 各 國 新 模 組 廠 的 設 置 計 畫, 估 計 此 區 域 也 將 會 有 1GW 以 上 的 新 增 產 能 出 現, 也 將 是 後 續 密 切 觀 察 的 重 點 102

伍 營 運 概 況 表 二 十 二 中 國 模 組 廠 擴 產 計 畫 資 料 來 源 : EnergyTrend,2014/12 表 二 十 三 海 外 模 組 廠 擴 產 計 畫 資 料 來 源 :EnergyTrend,2014/12 2015 年, 隨 著 發 電 成 本 下 降 需 求 持 續 增 長 及 整 體 行 業 投 資 趨 理 性, 加 上 智 慧 電 網 建 設 新 興 市 場 不 斷 開 拓 的 有 力 帶 動, 光 伏 產 能 將 有 所 擴 充, 產 能 利 用 率 也 將 穩 步 提 升 迫 於 發 電 成 本 下 降 壓 力, 未 來 高 效 率 低 成 本 新 型 光 伏 電 池 產 品 需 求 將 持 續 增 長, 這 也 成 為 各 大 光 伏 廠 商 產 能 佈 局 的 重 點 2. 產 業 上 中 下 游 之 關 聯 性 本 集 團 係 半 導 體 光 電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之 全 方 位 供 應 者, 所 屬 行 業 上 中 下 游 之 關 聯 性 如 下 圖 所 示 : 上 游 中 游 下 游 國 內 國 外 各 類 材 料 製 造 供 應 商 ( 電 線 ( 纜 ) 塑 化 材 料 金 屬 照 明 器 材 等 ) 機 械 零 部 件 電 氣 控 制 元 件 IC LCD LED GaAs 等 材 料 產 品 設 備 代 理 商 系 統 工 程 規 劃 整 合 業 者 半 導 體 產 業 LCD 產 業 LED 產 業 GaAs 產 業 生 技 產 業 太 陽 能 產 業 傳 統 產 業 國 內 國 外 各 類 設 備 製 造 供 應 商 (IC LCD LED GaAS) 食 品 飲 料 後 段 包 裝 輸 送 設 備 分 包 廠 商 ( 管 線 消 防 空 調 電 力 裝 潢 衛 生 及 排 水 等 ) 103

伍 營 運 概 況 3. 產 品 之 各 種 發 展 趨 勢 (1)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與 服 務 業 務 以 下 就 光 罩 製 程 LCD 及 Color Filter 製 程 IC 製 程 IC 封 裝 製 程 LED 製 程 及 其 他 分 別 說 明 之 光 罩 製 程 光 罩 製 程 已 是 IC 製 程 往 前 走 向 更 小 線 徑 如 奈 米 (nm) 級 以 下 之 重 要 關 鍵 由 於 光 罩 對 IC 製 程 技 術 之 影 響 重 大, 各 IC 廠 及 光 罩 公 司 對 光 罩 設 備 / 材 料 之 投 資 將 不 遺 餘 力 鑑 於 上 述 趨 勢, 本 集 團 所 銷 售 產 品 將 朝 向 更 高 品 質 方 向 發 展 A. 硬 體 設 備 :MTC 公 司 針 對 高 階 及 低 階 光 罩 之 光 阻 塗 佈 以 及 清 洗 設 備 亦 已 獲 重 要 客 戶 採 用 B. 材 料 方 面 :KMG 公 司 之 相 關 製 程 用 化 學 液 已 應 用 於 成 熟 光 罩 產 品 製 程, 其 高 階 產 品 亦 能 應 付 未 來 更 小 線 徑 與 更 高 品 質 之 要 求 薄 膜 電 晶 體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及 彩 色 濾 光 片 (Color Filter) 製 程 由 於 近 兩 年 大 陸 日 本 及 南 韓 廠 商 均 大 力 加 強 擴 增 中 小 尺 寸 產 能, 使 得 中 小 尺 寸 面 板 市 場 在 2015 年 第 1 季 仍 處 於 供 給 過 剩 狀 態, 為 消 化 產 能 及 爭 奪 最 具 成 長 空 間 的 大 陸 智 慧 型 手 機 廠 商 訂 單, 價 格 競 爭 更 趨 激 烈, 例 如 JDI 已 經 將 5 吋 HD 等 級 解 析 度 低 溫 多 晶 矽 (LTPS) 智 慧 型 手 機 面 板 價 格 壓 低 至 20 美 元 以 下, 三 星 的 HD 等 級 AMOLED 智 慧 型 手 機 面 板 價 也 壓 縮 至 20 美 元 附 近, 在 此 一 競 爭 情 勢 未 見 改 善 前,DIGITIMES Research 預 估 大 多 數 的 中 小 尺 寸 面 板 相 關 廠 商 在 2015 年 的 第 1 季 獲 利 均 將 明 顯 下 滑 WitsView 則 表 示 以 中 國 為 首 的 面 板 供 應 商 有 意 調 高 今 年 32 吋 的 生 產 規 模, 雖 消 除 了 供 不 應 求 的 疑 慮, 但 卻 有 更 多 議 價 空 間 除 此 之 外,55 吋 則 是 另 一 個 值 得 關 注 的 尺 吋, 由 於 三 條 全 新 的 8.5 代 產 線 將 於 第 二 季 加 入 生 產, 市 場 預 期 供 貨 量 將 攀 高 積 體 電 路 元 件 (IC) 製 程 在 半 導 體 晶 圓 缺 陷 檢 測 設 備 市 場 上, 隨 著 台 積 電 英 特 爾 三 星 等 半 導 體 大 廠 製 程 進 入 20 奈 米 以 下 世 代, 包 括 國 內 設 備 廠 漢 微 科 外 商 設 備 大 廠 科 磊 (KLA Tencor) 應 用 材 料 ( Applied Materials ) 也 相 繼 推 出 新 一 代 的 機 台 來 滿 足 客 戶 在 缺 陷 檢 測 的 製 程 需 求, 有 別 於 市 場 上 目 前 各 家 的 半 導 體 晶 圓 缺 陷 檢 測 設 備 都 著 重 在 光 學 可 視 性 晶 圓 缺 陷 (Visual Defect) 的 量 測, 本 集 團 獨 家 代 理 的 QCEPT Technologies 公 司, 其 機 型 ChemetriQ5000 是 目 前 全 世 界 半 導 體 業 界 唯 一 針 對 非 光 學 可 視 性 晶 圓 缺 陷 (NonVisual Defect ) 的 檢 測 設 備 另 外 全 球 12 晶 圓 產 能 不 斷 提 昇, 銅 製 程 與 lowk 材 料 之 應 用 亦 不 斷 增 加, 同 時 SOI(SiliconOnInsulator) 晶 圓 應 變 矽 (Strained silicon) 晶 圓 highk 材 料 的 引 進, 皆 為 重 要 發 展 趨 勢 本 集 團 所 銷 售 產 品 多 數 已 能 提 供 上 述 先 進 製 程 之 需 求 如 :Hitachi Kokusai 之 12 垂 直 擴 散 爐 管 涵 括 BCD 製 程 設 備 可 用 於 沉 積 氧 化, 氮 化 及 高 介 質 (highk) 薄 膜, 具 備 高 覆 蓋 率, 薄 膜 均 勻 性 等, 提 供 半 導 體 或 光 電 廠 用 特 殊 氣 體, 及 Jordan Valley 的 繞 射 式 與 反 射 式 XRay 量 測 薄 膜 厚 度 解 決 方 案, 104

伍 營 運 概 況 皆 能 針 對 客 戶 之 需 求, 適 時 提 供 最 佳 的 服 務 IC 封 裝 製 程 因 應 電 子 產 品 輕 薄 短 小 的 趨 勢, 封 裝 後 IC 產 品 的 大 小 也 成 為 兵 家 必 爭 之 地, 為 服 務 IC 後 段 製 程 封 裝 客 戶, 本 集 團 切 入 先 進 的 晶 圓 與 覆 晶 封 裝 技 術, 引 進 晶 圓 級 封 裝 植 球 機 Athlete FA Corp.(Wafer Level CSP Ball Mounter) 與 日 本 TAZMO 公 司 的 光 阻 塗 佈 機 (PR Coater & Developer) 此 外, 能 為 BGA FlipChip 與 Wafer Bumping 領 域 提 供 檢 測 的 完 整 服 務 發 光 二 極 體 (LED) 製 程 發 光 二 極 體 (LED) 產 業 從 日 本 購 進 EPIWAFER 來 作 後 半 段 製 程 及 包 裝 發 展 至 今, 目 前 國 內 已 有 多 家 廠 商 可 量 產 EPIWAFER 另 外 在 產 品 方 面, 國 內 也 已 具 備 製 作 HEMT LASER DIODE 藍 光 LED 等 生 產 技 術 本 集 團 所 銷 售 產 品 除 5N PLUS 公 司 之 Gallium 鎵 外, 也 提 供 CCT 公 司 之 GaAs InP 等 三 五 族, 與 Cermet ZnO substrate 二 六 族 Substrate, 以 及 EMF 公 司 的 MOCVD 製 程 用 的 各 種 有 機 金 屬 原 料 同 時 針 對 目 前 LED 上 游 藍 寶 石 長 晶 廠 與 晶 片 廠 或 中 游 磊 晶 廠, 提 供 客 戶 相 關 製 程 生 產 關 鍵 原 物 料 與 機 台, 如 藍 寶 石 長 晶 爐 原 料 三 氧 化 二 鋁 (Al2O3) XRay 定 向 儀 (HRXRD) 研 磨 墊 (Pad) 研 磨 漿 (slurry) 綠 碳 化 矽 研 磨 粉 末 (GC) 與 碳 化 硼 研 磨 粉 末 (B4C) 等 太 陽 能 產 業 目 前 就 太 陽 能 單 多 晶 生 產 晶 片, 成 本 已 降 至 一 定 程 度, 再 降 空 間 不 大, 其 他 耗 材 成 本 也 不 斷 追 求 高 效 率 與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 未 來 可 以 做 的 部 分 將 會 是 機 台 的 購 入 成 本 與 攤 提, 此 部 份 會 影 響 廠 家 最 終 產 品 的 生 產 成 本 與 競 爭 力 另 外 ; 由 於 台 灣 銀 漿 廠 已 在 正 背 銀 漿 佔 有 一 席 之 地, 急 需 產 量 大 品 質 穩 定 的 銀 粉 供 應 廠 商, 本 集 團 已 取 國 際 銀 粉 大 廠 的 代 理 權, 能 夠 穩 定 供 量, 且 銀 粉 應 用 面 不 僅 僅 於 PV 產 業, 甚 至 跨 足 LCD 以 及 被 動 元 件 產 業 其 他 測 試 及 實 驗 室 用 設 備 近 年 來 在 台 灣 IC 產 業 FPD 產 業 LED 產 業 已 具 一 定 規 模, 相 對 為 支 援 上 述 產 業 製 程 的 設 備 材 料 公 司 亦 如 雨 後 春 筍 般 的 成 立 為 滿 足 中 小 型 高 科 技 公 司 及 研 究 機 構 實 驗 室 之 需 求, 本 集 團 亦 推 出 Lasertec 最 新 產 品 共 焦 雷 射 顯 微 鏡 (Hybrid Laser Microscope) (2)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氣 體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目 前 半 導 體 光 電 生 技 及 其 他 高 科 技 產 業 不 論 在 台 灣 中 國 大 陸 及 新 加 坡 仍 有 相 當 之 成 長 空 間, 同 時 帶 動 相 關 產 業 發 展 尤 其 氣 體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在 廠 房 設 施 方 面 佔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地 位, 同 時 也 是 高 科 技 廠 房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設 施 之 一 現 有 及 未 來 的 氣 體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不 論 在 施 工 技 術, 工 程 設 計 及 氣 體 供 應 設 備 等 並 無 重 大 的 改 變, 惟 因 低 價 競 爭 之 趨 勢, 不 斷 有 國 內 外 新 的 競 爭 者 產 生 105

伍 營 運 概 況 本 集 團 經 過 多 年 來 的 努 力, 不 論 在 營 運 規 模 及 技 術 方 面, 已 成 為 業 界 主 要 供 應 商 之 一 未 來 的 競 爭 方 向 仍 以 最 佳 化 之 成 本 控 管 模 式, 帶 給 客 戶 高 品 質 高 效 能 的 整 體 解 決 (Total Solution) 方 案 化 學 品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化 學 品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為 高 科 技 產 業 建 廠 中 必 備 之 化 學 藥 劑 輸 送 供 應 設 施, 除 原 有 IC FPD LED 產 業 之 擴 產 導 致 建 廠 工 程 需 求 量 增 加 外, 其 他 週 邊 支 援 公 司 規 模 雖 較 小, 但 因 品 質 要 求, 生 產 設 備 材 料 廠 房 內 也 必 須 安 裝 使 用 此 自 動 供 應 系 統 針 對 未 來 在 技 術 層 面 上, 除 非 化 學 材 料 有 創 新 的 發 展 使 用, 目 前 系 統 之 設 計 設 備 施 工 等 因 為 客 戶 製 程 上 的 改 變 而 不 斷 予 修 正, 且 因 其 服 務 特 殊 性, 技 術 門 檻 高, 且 由 於 市 場 趨 於 飽 和, 將 使 潛 在 競 爭 者 難 以 進 入 市 場 特 殊 氣 體 監 控 系 統 特 殊 氣 體 監 控 系 統 為 高 科 技 產 業 建 廠 中 安 全 措 施 之 必 須 設 計, 除 原 有 IC LCD LED 產 業 之 擴 產, 增 加 此 監 控 系 統 之 市 場 外, 其 他 週 邊 相 關 行 業 也 因 生 產 相 關 設 備 或 材 料 在 安 全 監 控 的 要 求 上, 仍 需 導 入 使 用 此 系 統 此 項 系 統 是 廠 務 監 控 系 統 中 重 要 之 ㄧ 環, 有 如 大 腦 中 樞 ; 另 因 涉 及 人 員 生 命 安 全, 故 新 加 入 競 爭 者 的 門 檻 很 高, 本 集 團 只 要 在 技 術 功 能 持 續 改 進, 另 在 管 理 及 成 本 上 能 逐 年 回 饋 給 客 戶, 維 持 在 此 領 域 為 領 導 廠 商 之 一, 應 是 顯 而 易 見 的 事 實 運 轉 服 務 業 務 由 於 人 力 之 缺 乏 及 專 業 性 的 考 量, 各 IC FPD LED 廠 將 部 份 運 轉 事 項 委 外 分 工 專 業 服 務 亦 是 未 來 的 趨 勢 未 來 幾 年 內 將 以 廠 務 系 統 運 轉 委 外 分 工 開 始, 如 氣 體 化 學 純 廢 水 機 電 等 系 統, 至 於 製 程 設 備 及 其 他 方 面, 目 前 則 尚 無 此 分 工 之 必 須 性 本 集 團 目 前 已 在 進 行 Total Chemical Management ( TCM ) Total Gas Management(TGM)&Total Water Management(TWM) 工 作, 以 便 提 供 更 完 整 及 全 面 性 之 服 務 ; 至 於 中 小 型 工 廠 之 整 廠 運 轉 服 務, 目 前 已 簽 訂 一 整 廠 運 轉 合 約, 未 來 亦 將 積 極 承 接 專 案 選 擇 合 適 之 客 戶, 作 此 業 務 之 突 破 工 廠 自 動 化 業 務 A. 整 廠 廠 務 監 控 系 統 (FMCS) 此 系 統 為 高 科 技 產 業 將 廠 務 設 施 之 全 廠 監 控 導 入 建 廠 中 之 重 要 投 資, 未 來 除 高 科 技 外, 其 他 產 業 因 科 技 之 進 步 也 會 增 加 此 類 自 動 化 廠 務 監 控 設 施 之 需 求, 用 以 提 高 廠 務 設 施 的 妥 善 率, 使 得 未 來 確 保 工 廠 生 產 製 造 流 程 順 暢, 潛 在 市 場 需 求 擴 大, 相 對 參 與 業 務 競 爭 的 公 司 亦 同 步 會 增 加 B. 製 造 整 合 業 務 (CIM) 提 供 客 戶 在 製 造 生 產 的 過 程 中, 包 含 生 產 管 理 設 備 監 控 製 程 改 善 能 源 消 耗 的 精 進 服 務, 為 客 戶 提 供 增 加 Throughput, 提 高 Yield 減 少 材 料 能 源 消 耗 的 完 整 解 決 方 案 C. 自 動 化 產 品 代 理 業 務 106

伍 營 運 概 況 產 品 結 合 雲 端 技 術 及 Web 架 構, 並 具 有 高 延 展 性 之 軟 硬 體 架 構, 應 用 於 節 能 滅 碳 設 備 狀 態 監 控 等 特 定 應 用, 以 提 供 客 戶 端 快 速 導 入 的 解 決 方 案, 是 未 來 自 動 化 產 品 的 發 展 趨 勢 資 通 企 業 訊 息 與 軟 體 服 務 目 前 企 業 在 面 對 未 來 多 元 且 劇 變 的 動 態 環 境 下, 常 需 面 對 未 知, 掌 握 已 知, 因 此 除 運 用 現 有 資 源 外, 更 需 將 各 類 型 資 料 轉 成 資 訊, 甚 或 需 利 用 雲 端 平 台, 分 析 大 數 據, 以 得 到 高 品 質 的 分 析 與 決 策 參 考 資 料, 增 進 企 業 面 對 決 策 時 的 應 變 速 度, 再 搭 配 雲 端 及 行 動 設 備 進 行 互 動, 進 行 內 部 資 源 整 合, 儘 速 調 整 營 運 步 調, 維 持 客 戶 對 企 業 產 品 的 黏 著 度, 擴 散 正 面 效 應 目 前 在 行 動 寬 頻 創 新 技 術 與 應 用 服 務 的 開 發, 是 2015 年 政 府 部 門 與 資 通 訊 業 界 的 重 點 發 展 方 向, 經 由 物 聯 網 數 位 匯 流 與 雲 端 技 術 的 整 合, 可 發 展 包 括 智 慧 城 市 智 慧 家 庭 等 方 面 的 新 創 應 用 因 此, 除 了 持 續 耕 耘 電 信 業 的 系 統 整 合 服 務 外, 面 對 大 數 據 (Big data) 及 軟 體 服 務 的 浪 潮, 我 們 將 致 力 於 破 壞 性 創 新, 在 現 有 的 商 業 模 式 上, 以 服 務 導 向 架 構 為 軟 體 開 發 的 骨 幹, 導 入 開 放 式 API 管 理, 資 料 科 學 以 及 數 據 分 析 作 為 軟 體 服 務 的 核 心 架 構, 開 發 O2O(OnlinetoOffline) 的 企 業 即 時 採 購 競 標 平 台, 運 用 此 開 放 性 的 架 構 及 雲 端 服 務 的 精 神, 以 更 低 的 系 統 建 構 及 營 運 成 本, 提 供 企 業 主 更 具 彈 性 的 雲 端 企 業 服 務 本 集 團 將 著 手 整 合 物 聯 網 感 測 設 備 與 數 位 內 容 管 理 平 台, 進 行 室 內 定 位 導 購 及 導 覽 等 商 務 應 用 服 務 的 開 發, 可 應 用 於 如 百 貨 公 司 展 場 博 物 館 商 圈 等 各 式 場 域 ; 期 望 透 過 精 準 的 商 業 行 銷 情 境, 創 造 業 主 與 消 費 者 雙 贏 的 正 向 價 值 循 環 亦 將 提 供 企 業 資 訊 系 統 整 合 管 理 諮 詢 顧 問 及 解 決 方 案 的 相 關 服 務, 並 在 數 位 內 容 服 務 整 合 資 訊 通 訊 行 動 應 用 及 雲 服 務 平 台 上, 提 出 更 符 合 市 場 需 求 的 內 容 而 MingStar 系 列 產 品 累 積 了 集 團 重 要 資 訊 資 產, 而 公 司 在 企 業 資 訊 化 各 項 服 務 上 豐 富 的 實 務 經 驗, 亦 可 做 為 各 企 業 資 訊 策 略 的 重 要 合 作 夥 伴, 以 期 妥 善 呼 應 市 場 需 求, 創 造 更 大 的 利 益 與 價 值 (3)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高 科 技 / 生 技 及 製 藥 工 廠 整 廠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測 試 (Turnkey) 由 於 高 科 技 IC FPD LCD 等 產 業 面 臨 需 求 減 緩 及 全 球 經 濟 衰 退 風 暴, 相 關 週 邊 產 業 均 面 臨 擴 廠 速 度 減 緩 的 問 題, 這 些 公 司 目 前 面 臨 的 難 題 是 如 何 更 精 簡 有 效 的 運 用 人 力, 故 借 重 具 整 合 性 的 專 業 廠 家 已 是 未 來 的 趨 勢 市 場 競 爭 越 來 越 激 烈, 不 但 提 供 專 業 服 務 的 專 業 廠 家 感 受 到 壓 力, 連 客 戶 本 身 亦 無 法 置 身 事 外 如 何 有 效 的 控 制 投 資 成 本 充 份 掌 握 建 廠 及 量 產 的 工 程 時 程 及 取 得 高 品 質 的 建 廠 成 果, 讓 客 戶 產 品 的 良 率 可 以 符 合 預 期 或 超 越, 及 讓 客 戶 在 建 廠 後, 順 利 跨 出 具 競 爭 力 的 第 一 步, 已 成 為 市 場 趨 勢, 本 集 團 已 具 備 此 全 方 位 服 務 的 能 力 本 集 團 由 於 長 時 間 的 經 營 與 專 注, 已 培 養 出 不 同 專 業 技 術 的 事 業 單 位, 目 前 順 應 市 場 需 求 型 態 的 轉 變, 加 速 不 同 專 業 單 位 的 整 合 工 作, 朝 向 以 單 一 服 務 窗 口, 提 供 客 戶 全 套 全 新 的 專 業 服 務, 減 少 工 作 界 面 減 少 磨 合 困 難, 相 對 也 提 高 效 率 減 少 成 本 支 出 及 建 廠 時 間 107

伍 營 運 概 況 由 於 本 集 團 快 速 掌 握 市 場 脈 動 並 即 早 因 應, 積 極 投 入 市 場 並 強 化 技 術 層 次 與 整 合 施 工 能 力, 並 積 極 拓 展 生 技 及 製 藥 建 廠 業 務, 包 含 土 建 鋼 構 內 裝 機 電 無 塵 室 氣 化 水 系 統 製 藥 特 殊 需 求 等 廠 務 系 統 二 次 配 等 一 次 統 包 性 專 業 實 績, 獲 致 的 客 戶 肯 定 與 信 任, 未 來 更 將 擴 大 市 場 業 務 高 科 技 工 廠 設 備 機 台 整 合 性 機 台 安 裝 專 案 (Total Turn Key Hookup Project) 因 應 高 科 技 廠 房 建 廠 時 效 之 快 速 及 預 算 成 本 控 制 要 求, 專 案 統 包 整 合 是 目 前 最 佳 之 解 決 方 案 本 集 團 在 此 業 界 是 公 認 最 具 權 威 之 整 體 規 劃 設 計 能 力 及 施 工 團 隊 已 執 行 多 項 各 大 科 技 廠 房 設 備 機 台 整 合 性 銜 接 專 案 及 一 般 石 化 專 案 目 前 雖 然 有 其 他 廠 商 加 入 此 一 領 域, 但 本 集 團 仍 保 有 相 當 之 領 先 優 勢 其 他 產 業 面 對 石 化 廠 一 般 傳 產 工 廠 的 領 域 本 集 團 也 利 用 本 身 自 有 之 能 力 予 以 開 發 及 發 展, 希 望 除 高 科 技 工 業 以 外, 在 傳 統 產 業 及 公 共 工 程 等 也 有 一 席 之 地 (4)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國 內 高 科 技 產 業 所 需 製 程 設 備 主 要 仍 仰 賴 國 外 進 口, 國 內 並 無 規 模 較 大 廠 商 進 入 此 一 行 業, 而 隨 科 技 高 速 發 展, 製 程 亦 不 斷 進 行 世 代 更 新, 國 外 原 廠 勢 必 逐 漸 釋 放 舊 有 之 技 術 以 集 中 資 源 朝 新 世 代 之 技 術 發 展, 舊 製 程 設 備 之 製 造 或 運 轉 維 修 將 會 有 逐 漸 仰 賴 本 地 廠 商 此 外, 在 低 成 本 與 設 備 大 型 化 ( 特 指 TFTLCD 產 業 ) 的 驅 使 下, 更 加 促 使 國 外 原 廠 來 台 尋 找 合 作 夥 伴 本 集 團 鑑 於 此 趨 勢, 因 此 近 年 來 大 幅 增 加 研 究 發 展 預 算, 特 別 針 對 客 製 化 設 備 加 強 設 計 組 裝 及 測 試 之 能 力, 目 前 已 有 數 個 專 案 正 進 行 中 期 盼 未 來 在 市 場 逐 漸 興 起, 能 以 最 具 競 爭 力 之 態 勢 進 入 此 一 產 業, 為 國 內 較 為 缺 乏 之 製 程 設 備 產 業 貢 獻 一 份 力 量 在 中 國 大 陸 對 客 製 化 設 備 之 需 求 又 是 另 一 番 景 象, 因 其 人 口 紅 利 不 再, 不 但 工 資 逐 年 提 高 以 致 企 業 負 荷 邊 緣, 同 時 都 市 進 程 政 策 造 成 各 地 缺 工 頻 傳, 帆 宣 以 此 客 製 化 自 動 設 備 的 設 計 製 造 能 力 正 因 勢 而 起, 中 國 大 陸 之 子 公 司 亦 配 合 大 陸 第 十 二 個 五 年 計 畫, 在 民 生 工 業 大 力 發 展, 目 前 已 有 許 多 專 案 進 行 108

伍 營 運 概 況 4. 競 爭 情 形 (1)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及 服 務 業 務 : 由 於 本 集 團 銷 售 之 設 備 材 料 種 類 較 多, 僅 以 銷 售 金 額 比 例 較 大 者 作 分 析 Lasertec 公 司 的 Color Filter 檢 測 及 修 補 系 統 Color Filter 主 要 競 爭 對 手 為 Vtech Takano NTN 等 公 司, 為 了 奪 得 下 一 世 代 大 尺 寸 市 場 訂 單, 各 家 廠 商 無 不 積 極 降 低 成 本 與 提 高 性 能, 加 上 政 府 本 土 化 策 略 的 鼓 勵 之 下, 此 一 機 台 的 製 造 生 產 線 已 經 完 全 轉 移 至 台 灣, 成 本 已 能 做 大 幅 的 下 降, 對 接 單 部 分 能 有 相 當 大 的 幫 助 MTC 公 司 之 光 阻 覆 蓋 設 備 (Coater) MTC 在 光 罩 的 光 阻 塗 佈 機 台 市 場 目 前 競 爭 者 有 增 加 的 趨 勢, 但 MTC 還 是 主 要 的 供 應 商 而 在 光 罩 的 清 洗 機 方 面, 德 國 Hamatech 日 本 Sigama 是 主 要 的 競 爭 者,MTC 是 藉 由 良 好 的 製 程 經 驗 與 創 新 設 計 在 光 罩 清 洗 機 上 創 造 更 好 的 競 爭 力 HiKE 公 司 的 批 次 式 爐 管 設 備 主 要 競 爭 對 手 為 東 京 威 力, 目 前 在 台 積 電 N20 擴 廠 的 機 台 數 已 超 越 競 爭 對 手, 而 在 下 一 世 代 製 程 上 的 運 用 機 台 與 台 積 研 發 部 門 的 合 作 上 也 已 取 得 不 錯 成 績, 另 外 在 記 憶 體 市 場 上, 隨 著 華 亞 科 與 美 光 的 進 一 步 合 作, 也 可 期 待 進 一 步 的 成 長 Corning Tropel 公 司 的 檢 測 機 台 在 精 密 加 工 業 佔 有 率 80% 左 右,WAFER 行 業 佔 有 率 60% 左 右, 其 主 要 競 爭 對 手 有 FRT, 但 Corning Tropel 在 技 術 上 仍 佔 優 勢 Jordan Valley 公 司 的 檢 測 機 台 在 台 灣 及 中 國 大 陸 佔 據 40% 以 上 的 市 場, 目 前 裝 機 量 在 100 台 左 右, 與 其 他 國 外 的 供 應 商 競 爭, 在 技 術 上 互 有 長 短, 但 因 價 格 方 面 較 佔 優 勢, 故 仍 佔 有 一 定 優 勢 Formosa 公 司 的 正 極 材 料 正 極 材 料 在 中 國 大 陸 競 爭 激 烈, 有 超 過 15 家 的 鋰 鐵 供 應 商, 大 都 在 打 價 格 戰, 本 集 團 屬 於 非 獨 家 代 理, 在 中 國 大 陸 只 佔 據 不 到 10% 的 市 場, 位 置 處 於 中 下 水 準 Cabot 公 司 的 微 電 子 材 料 主 要 競 爭 對 手 為 中 國 大 陸 的 安 集 微 電 子, 依 據 國 家 項 目 資 金 支 援, 在 CMP 低 端 領 域 對 Cabot 所 提 供 之 微 電 子 材 料 形 成 一 定 威 脅 DongA 公 司 的 OLED 老 化 設 備 主 要 提 供 Apple 的 代 工 廠 使 用 Apple 和 工 廠 產 品 要 求 代 工 廠 使 用 原 認 證 過 的 設 備, 目 前 和 DongA 針 對 Apple 代 工 廠 做 銷 售 及 售 後 服 務 專 案 109

伍 營 運 概 況 (2) 自 動 化 系 統 業 務 氣 體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由 於 氣 體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在 台 灣 已 經 是 相 當 成 熟 之 產 業, 所 以 必 備 之 競 爭 優 勢 除 了 品 質 穩 定 以 外, 成 本 低 廉 是 最 大 考 量 本 集 團 已 成 功 與 氣 體 材 料 供 應 商 開 發 模 組 化 盤 面 (Modulized Panel), 在 價 格 及 生 產 速 度 具 有 相 當 之 競 爭 能 力 ; 在 產 品 開 發 方 面 能 依 照 客 戶 之 需 求 提 供 客 製 化 之 產 品 ; 在 現 場 維 修 方 面, 經 驗 豐 富 之 軟 硬 體 工 程 師 能 提 供 最 迅 速 即 時 的 服 務 化 學 品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此 系 統 在 台 灣 8 吋 以 上 晶 圓 廠 及 光 電 產 業 大 廠 ( 如 友 達 華 映 群 創 及 瀚 宇 彩 晶 等 ) 主 要 是 以 歐 美 日 廠 牌 為 主, 歐 美 品 牌 主 要 以 AirLiquid 為 主, 日 本 則 為 Mitsubishi Sumitomo Kanto 等 品 牌, 韓 國 STI 則 佔 有 台 灣 少 量 的 市 場 本 集 團 以 自 有 品 牌 已 於 近 年 將 整 廠 化 學 品 供 應 設 備 導 入 半 導 體 產 業 及 光 電 產 業, 並 於 2005 年 起 將 化 學 品 供 應 設 備 以 系 統 工 程 統 包 方 式 整 廠 成 功 銷 售 至 數 家 12 吋 晶 圓 廠 中, 躋 身 一 流 品 牌 之 列, 未 來 可 在 台 灣 及 中 國 大 陸 的 市 場 持 續 擴 大 市 場 佔 有 率 運 轉 服 務 業 務 委 外 運 轉 服 務 在 歐 美 及 日 本 已 是 現 存 狀 況, 主 要 係 因 專 業 分 工 及 各 公 司 人 力 精 簡 的 要 求 目 前 在 廠 務 系 統 中 的 TCM (Total Chemical Management) 及 TGM (Total Gas Management) & Total Water Management(TWM) 委 外 駐 廠 提 供 維 護 設 備 更 換 化 學 氣 體 供 應 材 料 監 控 系 統 監 管 等, 當 然 主 要 的 提 供 技 術 服 務 者 皆 為 原 來 設 備 供 應 商, 而 尚 未 有 一 專 業 獨 立 之 技 術 服 務 供 應 商 存 在 工 廠 自 動 化 業 務 A. 特 殊 氣 體 及 整 廠 廠 務 監 控 系 統 (GMS & FMCS) 此 類 業 務 目 前 已 趨 向 提 供 全 方 位 整 合 服 務 之 趨 勢, 主 要 需 求 客 戶 如 台 灣 及 中 國 大 陸 之 IC 及 LCD 大 廠 皆 有 傾 向 找 尋 公 司 穩 定 且 人 力 技 術 支 援 充 沛 之 系 統 整 合 廠 商 配 合, 如 神 通 等 公 司, 故 一 般 資 本 人 力 及 技 術 相 對 薄 弱 的 整 合 業 者 難 以 進 入 此 市 場, 因 此 使 得 進 入 門 檻 相 形 提 高, 相 形 之 下 競 爭 較 困 難 B. 製 造 整 合 業 務 (CIM) 本 集 團 在 這 先 進 製 程 與 製 造 執 行 系 統 兩 大 領 域 之 中, 皆 代 理 國 際 知 名 品 牌 的 領 導 產 品 而 且 團 隊 在 這 兩 個 領 域 耕 耘 多 年, 累 積 豐 富 的 導 入 經 驗, 能 為 客 戶 提 供 最 佳 解 決 方 案 相 較 台 灣 的 競 爭 廠 商, 本 集 團 所 代 理 的 產 品, 功 能 更 完 整, 整 合 性 擴 充 性 更 佳 相 較 國 外 的 競 爭 廠 商, 本 集 團 的 在 地 化 服 務 團 隊, 提 供 比 國 外 團 隊 服 務 品 質 更 佳 更 貼 近 的 及 時 服 務 110

伍 營 運 概 況 C. 自 動 化 產 品 代 理 業 務 本 集 團 提 供 客 戶 特 定 用 途 的 自 動 化 產 品 及 客 製 化 服 務, 兼 顧 快 速 導 入 的 優 勢 縮 短 建 置 的 時 程, 且 系 統 間 可 充 份 的 相 容 及 整 合, 跳 脫 傳 統 框 架 的 服 務, 為 客 戶 提 供 未 來 擴 充 的 極 大 彈 性 和 靈 活 度, 完 整 掌 握 資 訊 發 展 策 略 規 劃 的 整 體 性, 立 即 展 現 績 效 與 成 果, 不 同 於 一 般 市 售 泛 用 性 的 自 動 化 產 品, 更 具 產 品 競 爭 價 值 資 通 企 業 資 訊 及 軟 體 服 務 電 信 業 者 近 年 來 積 極 關 注 資 通 訊 技 術 整 合 上 之 進 展, 相 關 解 決 方 案 的 供 應 商 已 從 Ericsson NSN ALU 等 電 信 設 備 供 應 商 擴 及 到 資 訊 大 廠 如 HP Oracle IBM 等, 以 上 這 些 國 際 廠 商 目 前 在 台 灣 能 提 供 之 服 務 多 半 侷 限 於 自 身 產 品 的 交 付 本 集 團 扮 演 跨 廠 牌 系 統 整 合 的 角 色 提 供 台 灣 在 地 需 求 與 客 製 需 求 的 滿 足 長 期 維 護 服 務 等 目 前 國 內 提 供 相 關 整 合 服 務 的 廠 商, 規 模 屬 於 大 型 者 有 資 拓 敦 陽 精 誠 等, 這 些 廠 商 多 年 耕 耘 於 電 信 市 場, 有 其 既 有 之 業 務 範 圍 及 市 佔, 但 對 於 新 的 4G 業 者 佈 局, 仍 有 嶄 新 的 市 場 可 以 開 發, 而 在 企 業 ERP 以 及 商 業 探 勘 軟 體 仍 是 本 集 團 重 點 商 品 (3)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高 科 技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雖 然 有 許 多 世 界 級 的 公 司, 但 其 工 作 主 力 均 偏 重 於 整 廠 初 期 設 計 或 工 程 監 造 或 無 塵 室 工 程, 但 由 於 高 科 技 產 業 的 技 術 越 來 越 成 熟, 建 廠 成 本 越 來 越 低, 無 形 中 也 壓 迫 了 這 些 世 界 級 公 司 的 競 爭 空 間, 加 上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的 複 雜 性 及 專 業 性, 使 得 世 界 級 廠 商 只 能 著 重 在 高 單 價 的 整 廠 初 期 設 計 監 造 及 特 定 高 階 無 塵 室 等 狹 窄 項 目, 讓 本 集 團 有 著 極 大 的 市 場 商 機 與 競 爭 優 勢 從 大 型 的 IC LCD 廠 的 設 備 擴 充 整 合 性 供 應 系 統, 到 專 案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測 試, 與 上 述 公 司 僅 著 力 於 整 廠 初 期 設 計 監 造, 區 隔 成 不 同 的 競 爭 領 域 另 針 對 中 小 型 廠 或 針 對 國 外 客 戶 特 定 建 廠 需 求 常 基 於 成 本 本 土 化 售 後 服 務 的 方 便 性, 外 商 進 入 該 領 域 空 間 往 往 受 限 於 上 述 於 原 因 考 量, 也 讓 本 集 團 成 為 目 前 業 界 少 數 能 夠 進 入 此 一 門 檻 的 專 業 廠 家 高 科 技 產 業 為 維 持 其 競 爭 優 勢 及 降 低 成 本, 將 低 階 產 品 外 移 大 陸, 更 讓 市 場 競 爭 從 台 灣 延 燒 到 大 陸 與 東 南 亞, 本 公 司 對 此 大 中 華 市 場 已 深 耕 及 佈 局 並 有 豐 碩 的 成 果 由 於 電 子 產 業 市 場 擴 廠 需 求 漸 趨 兩 極 化, 目 前 除 努 力 滿 足 電 子 產 業 客 戶 需 求 外, 也 拓 展 生 技 及 製 藥 相 關 業 務, 期 能 滿 足 各 類 型 客 戶 需 求 (4)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目 前 之 TFTLCD 製 程 設 備 供 應 商 皆 為 國 外 供 應 商, 並 以 日 本 美 國 德 國 為 主, 例 如 CVD 設 備, 美 國 AKT 及 日 本 TEL 為 主 要 供 應 商 為 了 讓 製 程 設 備 技 術 可 以 在 國 內 生 根, 本 公 司 係 與 日 本 美 國 德 國 廠 商 合 作 在 國 內 OEM 生 產 相 關 製 程 設 備 如 :AOI 設 備 CF 修 補 檢 測 設 備 Laser 修 補 設 備 而 在 食 品 自 動 化 包 裝 線 系 統, 因 民 生 飲 品 市 場 需 求 量 大, 自 動 化 設 備 需 求 高, 本 集 團 之 中 國 大 陸 子 公 司 針 對 客 戶 需 求, 專 業 在 飲 品 後 段 自 動 化 設 備 系 統 之 整 合, 111

伍 營 運 概 況 從 因 應 客 戶 需 求 自 主 設 計 生 產 測 試 與 安 裝, 同 時 也 提 供 年 度 設 備 檢 修 之 零 件 整 合 性 服 務 ( 三 ) 技 術 及 研 發 概 況 1. 所 經 營 業 務 之 技 術 層 次 研 究 發 展 本 集 團 成 立 初 期 主 要 的 服 務 對 象 為 TSMC UMC 等 IC 製 造 公 司, 透 過 與 國 際 知 名 之 半 導 體 與 電 子 材 料 廠 密 切 合 作, 在 台 灣 半 導 體 產 業 萌 芽 之 初 即 引 進 各 項 高 科 技 產 品, 另 亦 透 過 與 國 際 知 名 大 廠 合 作 機 會, 逐 漸 引 進 技 術 奠 定 了 今 日 在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及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之 專 業 能 力 基 礎 在 氣 體 自 動 化 系 統 及 整 合 工 程 部 分, 本 集 團 具 有 相 關 半 導 體 機 械 自 動 控 制 與 化 工 等 領 域 的 專 業 設 計 人 員, 同 時 亦 藉 由 設 備 代 理 商 之 教 育 訓 練 及 相 關 技 術 之 委 外 教 育 訓 練, 吸 收 國 內 外 同 業 之 技 術, 並 與 主 要 銷 售 客 戶 及 國 內 供 應 商 間 之 互 動 交 流, 在 充 分 瞭 解 生 產 者 與 使 用 者 之 需 求 後, 自 我 發 展 經 國 際 SEMI 認 證 之 高 潔 淨 特 殊 氣 體 供 應 系 統 設 備 及 技 術 和 知 識 近 幾 年 主 要 銷 售 對 象 在 半 導 體 廠 有 TSMC 中 芯 半 導 體 新 加 坡 SSMC Philips 等 公 司, 在 光 電 廠 則 有 光 磊 旭 明 鼎 元 聯 亞 光 電 等 廠 化 學 品 供 應 系 統 部 份, 則 於 民 國 80 年 首 先 承 建 MXIC FABI, 當 時 技 術 來 源 由 美 國 System Chemistry Inc. 提 供 機 台, 本 公 司 負 責 管 路 工 程 施 工, 並 安 裝 測 試 設 備 機 台, 且 由 美 國 原 廠 協 助 完 成 相 關 工 程, 自 此 開 始 建 立 本 公 司 化 學 品 供 應 系 統 之 工 程 技 術 基 礎 完 成 MXIC FABI 後, 又 陸 續 承 接 了 HMC TSMC FABII WINBOND FABII Mosel FABII System Chemistry Inc. 已 由 原 先 協 助 完 成 工 程 案, 轉 為 僅 提 供 設 備 機 台, 所 有 之 系 統 安 裝 及 調 機 皆 由 本 公 司 獨 立 完 成, 經 由 長 期 建 廠 累 積 之 經 驗, 本 公 司 進 而 自 行 設 計 組 裝 機 台, 於 民 國 83~89 年 陸 續 承 接 了 TSMC UMC NAN YA 各 大 FAB 廠 之 小 型 供 應 系 統, 經 由 這 些 小 型 供 應 系 統 的 建 造 累 積 了 豐 富 的 經 驗, 並 長 期 吸 收 國 內 外 資 訊 及 與 客 戶 持 續 的 溝 通 交 流, 於 民 國 90~94 年 則 承 接 展 茂 奇 美 錸 寶 聯 宗 飛 寶 及 華 映 4.5 代 及 6 代 廠 等 多 家 光 電 廠 之 大 型 化 學 供 應 系 統 整 廠 建 廠 工 程, 並 參 與 MEMC 擴 建 全 廠 統 包 設 計 案, 民 國 97~98 年 陸 續 完 成 艾 司 摩 爾 八 陽 達 信 穩 懋 及 群 創 光 電 等 整 廠 建 廠 工 程, 民 國 99~100 年 參 與 TSMC FAB12 14 15 廠 及 住 華 等 擴 建 全 廠 統 包 工 程 民 國 101~102 年 參 與 琳 得 科 先 進 穩 懋 艾 司 摩 爾 擴 建 統 包 設 計 案 民 國 103~104 年 參 與 漢 微 科 賽 諾 世 建 廠 等 統 包 工 程 本 集 團 近 幾 年 來 積 極 投 入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及 技 術 發 展, 特 別 針 對 客 製 化 設 備 加 強 設 計 組 裝 及 測 試 之 能 力, 目 前 開 發 案 例 如 TFT LCD 產 業 之 CIM( 工 廠 自 動 化 軟 體 ) 8G 面 板 輸 送 機 Dense Packer( 面 板 包 裝 機 ) 及 8G 檢 查 設 備 機 電 軟 硬 體 及 太 陽 能 電 池 模 組 段 設 備 影 像 檢 測 設 備 及 太 陽 能 電 池 雷 射 圖 樣 機 等, 另 外 更 朝 IT 生 技 醫 藥 食 品 等 傳 統 產 業 物 流 自 動 化 設 計 製 造 發 展, 此 外, 更 參 與 經 濟 部 業 界 科 專 計 畫 進 行 以 LED 為 光 源 之 LCD 背 光 模 組 模 蕊 微 由 於 本 集 團 二 十 餘 年 來 在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及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之 努 力, 使 本 集 團 技 術 能 力 及 專 案 執 行 能 力 受 客 戶 廣 泛 之 肯 定, 而 在 展 望 國 內 兩 兆 雙 星 產 業 發 展 技 術, 未 來 客 製 化 製 程 設 備 市 場 正 逐 漸 推 廣 普 及 化 之 情 況 下, 本 集 團 陸 續 投 入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領 域, 與 國 際 大 廠 接 軌, 期 望 能 拉 大 與 競 爭 者 之 技 術 差 距, 並 奠 定 逐 年 成 長 之 基 礎 112

伍 營 運 概 況 2. 研 究 發 展 人 員 與 其 學 經 歷 單 位 : 人 ;%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截 至 3 月 31 日 止 學 歷 人 員 比 例 (%) 人 員 比 例 (%) 人 員 比 例 (%) 博 士 1 1.85 1 2.13 1 2.08 碩 士 40 74.08 35 74.47 35 72.92 學 士 11 20.37 9 19.15 9 18.75 專 科 2 3.70 2 4.25 3 6.25 合 計 54 100.00 47 100.00 48 100.00 平 均 年 資 3.22 3.59 3.58 3.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項 目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截 至 3 月 31 日 止 研 發 費 用 (A) 145,486 32,940 營 業 收 入 (B) 14,965,399 3,695,656 比 例 (A)/(B)(%) 0.97 0.89 註 : 係 以 民 國 103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民 國 104 年 第 一 季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示 4. 開 發 成 功 之 技 術 或 產 品 本 集 團 研 究 發 展 團 隊 擁 有 高 科 技 製 程 自 動 控 制 雷 射 光 學 軟 體 精 密 機 械 技 術 整 合 能 力, 開 發 高 科 技 系 統 設 備, 獲 得 相 當 優 越 的 成 果, 其 重 要 研 發 實 績 列 示 如 下 : 年 度 研 發 實 績 應 用 領 域 89 年 度 彩 色 濾 光 片 自 動 化 生 產 線 軟 體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90 年 度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玻 璃 自 動 搬 運 系 統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電 磁 波 量 測 儀 積 體 電 路, 光 罩 製 程 用 91 年 度 MMIS (12 吋 晶 圓 缺 陷 微 巨 觀 檢 查 設 備 ) 12 吋 晶 圓 製 程 檢 查 92 年 度 CD DVD 碟 片 Offline Bonding 設 備 CD DVD 碟 片 工 業 93 年 度 TFT 5.5G 檢 查 設 備 機 電 軟 硬 體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TFT 5.5G Review 檢 查 機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TFT 6G 檢 查 設 備 機 電 軟 硬 體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TFT 6G 面 板 輸 送 機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Chip IC Pick & Place 設 備 IC 封 測 CIM( 工 廠 自 動 化 軟 體 )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面 板 包 裝 機 Dense Packer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94 年 度 影 像 檢 測 技 術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六 代 彩 色 濾 光 片 Tray 彩 色 濾 光 片 (CF) 高 畫 質 影 像 處 理 晶 片 數 位 影 音 設 備 95 年 度 TFT 8G 面 板 輸 送 機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TFT 7.5G 修 補 機 的 機 電 軟 硬 體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蝕 刻 設 備 電 軟 硬 體 發 光 二 極 體 產 業 96 年 度 雷 射 焊 接 機 被 動 元 件 產 業 TFT Burr Checker 邊 緣 裂 片 檢 查 機 設 備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113

伍 營 運 概 況 年 度 研 發 實 績 應 用 領 域 97 年 度 8 代 氣 浮 式 輸 送 設 備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 TFTLCD) 面 板 邊 緣 破 片 檢 查 機 薄 膜 液 晶 顯 示 器 ( TFTLCD) 結 晶 矽 抗 反 射 層 連 續 度 膜 設 備 (PECVD) 太 陽 能 產 業 雷 射 打 標 機 被 動 元 件 產 業 太 陽 能 產 業 全 高 清 高 畫 質 影 像 處 理 晶 片 平 面 顯 示 產 業 98 年 度 工 業 遠 端 控 制 裝 置 工 業 控 制 產 業 LCD 背 光 模 組 模 蕊 微 精 密 雷 射 加 工 機 平 面 顯 示 產 業 太 陽 能 電 池 雷 射 圖 樣 機 太 陽 能 產 業 99 年 度 太 陽 能 電 池 局 域 摻 雜 選 擇 性 發 射 極 雷 射 加 工 機 太 陽 能 產 業 太 陽 能 電 熱 系 統 太 陽 能 產 業 3D 影 像 面 板 自 動 光 學 檢 測 機 平 面 顯 示 產 業 藍 寶 石 基 板 檢 測 機 台 發 光 二 極 體 產 業 被 動 元 件 載 盤 式 外 檢 機 被 動 元 件 產 業 雷 射 刻 印 機 被 動 元 件 產 業 發 光 二 極 體 產 業 面 板 業 用 機 器 人 搬 送 系 統 (Robot System) 平 面 顯 示 產 業 被 動 元 件 產 業 發 光 二 極 體 產 業 六 面 外 觀 檢 查 機 IC 產 業 100 年 度 藍 寶 石 圖 案 基 板 自 動 光 學 缺 陷 檢 查 分 類 機 發 光 二 極 體 產 業 藍 寶 石 研 磨 基 板 自 動 光 學 缺 陷 檢 查 分 類 機 發 光 二 極 體 產 業 光 學 非 接 觸 式 高 速 精 密 尺 寸 量 測 機 觸 控 面 板 產 業 傳 統 產 業 ACS 色 彩 自 動 調 校 系 統 平 面 顯 示 產 業 圖 案 化 藍 寶 石 基 板 製 程 設 備 次 世 代 發 光 二 極 體 產 業 101 年 度 核 酸 萃 取 儀 器 生 物 技 術 產 業 木 材 分 檢 機 傳 統 產 業 面 板 薄 化 線 平 面 顯 示 產 業 鋁 輪 圈 鍛 造 物 流 全 自 動 化 產 線 傳 統 產 業 自 動 萃 取 光 譜 檢 測 機 生 技 業 粉 末 試 劑 自 動 填 充 設 備 生 技 業 工 控 模 組 (FPGA Motion Controller ) 一 般 工 業 及 科 技 產 業 等 高 效 率 自 動 光 阻 塗 佈 及 顯 影 設 備 102 年 度 (HiThroughput Coater/Developer) LED 產 業 植 球 機 IC 封 裝 產 業 生 產 自 動 化 系 統 優 化 傳 統 產 業 高 速 碼 跺 機 飲 品 業 自 動 搬 運 系 統 電 子 業 藍 寶 石 蝕 刻 機 自 動 化 上 片 機 LED 產 業 高 速 包 膜 碼 垛 機 飲 品 業 自 動 搬 運 系 統 電 子 業 殼 裝 膜 式 油 氣 分 離 系 統 石 化 業 103 年 度 ESI 自 動 化 上 下 料 系 統 3C 行 業 冰 水 機 溫 度 控 制 系 統 半 導 體 產 業 特 殊 瓶 型 後 段 生 產 線 飲 品 業 MASK 自 動 除 膠 機 半 導 體 產 業 全 自 動 分 料 萃 取 檢 測 系 統 生 技 產 業 114

伍 營 運 概 況 ( 四 ) 長 短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畫 1. 短 期 經 營 策 略 (1) 擴 充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產 品 線 之 深 度 及 廣 度 (2) 整 合 機 電 工 程 整 廠 設 計 以 及 整 廠 整 合 施 工 能 力 (3) 落 實 ISO 9001 ISO 14001 及 OHSAS 18001 工 作 標 準 品 質 及 工 安 之 要 求, 並 加 強 企 業 資 源 整 合 系 統 發 展, 以 幫 助 集 團 能 在 制 度 化 標 準 化 之 軌 道 上 運 作 (4) 研 發 設 計 製 造 客 製 化 的 自 有 品 牌 設 備 (5) 積 極 拓 展 非 高 科 技 產 業 之 客 戶 2. 中 期 經 營 策 略 (1) 爭 取 未 來 潛 力 產 業 製 程 設 備 材 料 代 理 權 (2) 累 積 非 高 科 技 產 業 之 客 戶 及 技 術, 拓 展 亞 洲 市 場 (3) 積 極 引 進 相 關 科 技 技 術, 發 展 在 地 化 組 裝 相 關 製 程 設 備 之 技 術 能 力, 協 助 原 廠 設 備 本 土 化 (4) 整 合 原 廠 及 客 戶 資 源, 共 同 開 拓 亞 洲 市 場 3. 長 期 經 營 策 略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1) 提 昇 高 科 技 產 業 如 IC TFTLCD LED OLED 石 化 太 陽 能 電 池 及 生 技 機 電 電 信 食 品 等 產 業 的 服 務, 並 擴 展 銷 售 及 服 務 網 路 立 足 亞 洲 市 場 (2) 持 續 累 積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經 驗, 共 同 開 發 未 來 製 程 設 備 (3) 持 續 提 昇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之 相 關 技 術 與 進 行 更 高 階 之 設 計 發 展 (4) 發 展 企 業 對 企 業 電 子 商 務 系 統, 成 為 客 戶 端 及 供 應 端 之 資 訊 交 換 中 心 ( 一 ) 市 場 分 析 1. 主 要 商 品 ( 服 務 ) 之 銷 售 ( 提 供 ) 地 區 本 集 團 最 近 二 年 度 銷 售 或 服 務 區 域 以 台 灣 及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為 主, 本 集 團 為 擴 大 營 運 績 效, 以 及 加 強 對 客 戶 之 服 務 並 爭 取 時 效 性, 目 前 已 於 新 加 坡 越 南 馬 來 西 亞 緬 甸 韓 國 上 海 無 錫 等 地 設 有 銷 售 及 服 務 據 點, 以 便 就 近 提 供 該 等 區 域 高 科 技 廠 商 在 設 備 或 材 料 技 術 支 援 及 廠 務 自 動 化 系 統 等 相 關 產 品 及 服 務 之 需 求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銷 售 或 服 務 地 區 金 額 比 例 (%) 金 額 比 例 (%) 台 灣 7,675,052 54.66 8,275,446 55.30 中 國 大 陸 4,423,430 31.50 4,399,673 29.40 其 他 1,943,792 13.84 2,290,280 15.30 合 計 14,042,274 100.00 14,965,399 100.00 註 : 上 開 係 以 民 國 102 年 及 103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示 115

伍 營 運 概 況 2. 市 場 占 有 率 (1)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及 服 務 業 務 KMG 公 司 蝕 刻 液 去 光 阻 液, 目 前 台 灣 光 罩 廠 均 為 其 固 定 客 戶, 台 灣 市 場 佔 有 率 約 超 過 50% MTC 公 司 光 罩 相 關 設 備 光 阻 塗 佈 機 在 台 灣 市 占 率 約 80%; 清 洗 機 市 占 率 約 20% Rippy 公 司 研 磨 刷 (Brush) CMP 市 場 :30% HiKE 公 司 批 次 式 爐 管 設 備 在 台 灣 市 占 率 約 50%, 主 要 運 用 在 擴 散 製 程 Athlete 公 司 半 導 體 晶 圓 級 封 裝 (WLCSP) 值 球 機 與 補 球 機 在 台 灣 市 佔 率 約 80% Cabot 公 司 CMP 研 磨 液, 目 前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占 有 率 在 90% 以 上, 並 在 高 端 領 域 市 場 占 有 率 有 絕 對 優 勢. Corning Tropel 公 司 平 面 度 測 量 儀, 在 精 密 加 工 業 占 有 率 80% 左 右. Jordan Valley 公 司 高 解 析 度 衍 射 儀, 在 台 灣 占 據 40% 以 上 的 市 場, 目 前 裝 機 量 在 100 台 左 右 Formosa 公 司 正 極 材 料, 在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市 占 率 低 於 10%. (2)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氣 體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在 氣 體 供 應 設 備 方 面, 半 導 體 廠 及 光 電 廠 所 使 用 的 氣 瓶 櫃 (Gas Cabinet) 皆 為 本 公 司 在 自 有 工 廠 ( 頭 份 廠 ) 自 行 設 計 焊 接 組 裝 測 試 安 裝 及 保 固 在 分 氣 箱 (VMB) 方 面 亦 同 由 於 近 來 建 廠 速 度 及 數 量 不 若 以 往, 因 此 在 氣 體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競 爭 愈 來 愈 激 烈 本 集 團 發 展 策 略 仍 鎖 定 導 入 TSMC&UMC 等 大 廠 之 高 標 準 規 格 進 行 認 證 作 業, 也 積 極 拓 展 在 LED 廠 太 陽 能 廠 及 研 究 單 位 等 市 場, 更 以 提 高 設 備 銷 售 之 市 佔 率 與 獲 利 率 為 目 標 化 學 品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此 系 統 在 台 灣 仍 以 AirLiquid Mitsubishi Sumitomo Kanto 及 本 集 團 等 五 家 公 司 為 主 要 競 爭 者 市 場 上, 本 集 團 業 務 佔 有 率 約 百 分 之 三 十 至 百 分 之 三 十 五 之 間 目 前 並 以 自 有 品 牌 銷 入 市 場, 除 了 強 化 價 格 競 爭, 亦 可 保 有 及 增 進 市 場 佔 有 率 工 廠 自 動 化 業 務 整 廠 廠 務 監 控 系 統 (FMCS): 目 前 在 台 灣, 主 要 之 供 應 商 為 本 公 司 與 神 通 電 腦 之 自 動 化 事 業 部 門 為 因 應 市 場 價 格 劇 烈 的 競 爭 及 原 物 料 的 飆 升 的 環 境, 本 集 團 除 了 深 耕 原 有 技 術 能 力 外, 目 前 也 順 應 科 技 發 展 趨 勢, 將 導 入 無 線 技 術 方 案 來 提 升 競 爭 力 及 降 低 成 本 資 通 及 軟 體 服 務 A. 資 通 服 務 目 前 在 台 灣 已 獲 得 電 信 業 者 訂 單, 提 供 資 訊 系 統 之 開 發 顧 問 諮 詢 與 勞 務 服 務 同 時 與 國 際 級 網 通 廠 商 及 資 訊 廠 商 籌 組 團 隊, 積 極 參 與 4G 電 信 業 者 之 系 統 建 置 相 關 標 案, 包 括 商 業 支 援 系 統 (BSS) 營 運 支 援 系 統 (OSS) 內 容 加 值 服 務 系 統 等 116

伍 營 運 概 況 B. 企 業 資 訊 服 務 方 面 除 了 持 續 提 供 本 集 團 需 要 的 專 業 資 訊 服 務 外, 更 積 極 投 入 企 業 商 業 探 勘 企 業 資 源 系 統 企 業 資 訊 化 基 礎 建 設 等 專 業 服 務 (3)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高 科 技 / 生 技 及 製 藥 工 廠 整 廠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測 試 (Turnkey) 由 於 高 科 技 IC FPD LED 等 產 業 面 臨 需 求 變 動 劇 烈, 公 司 目 前 面 臨 的 難 題 是 如 何 更 精 簡 有 效 的 運 用 人 力, 故 借 重 具 整 合 性 的 專 業 廠 家 已 是 未 來 的 趨 勢 市 場 競 爭 越 來 越 激 烈, 不 但 提 供 專 業 服 務 的 專 業 廠 家 感 受 到 壓 力, 連 客 戶 本 身 亦 無 法 置 身 事 外 如 何 有 效 的 控 制 投 資 成 本 充 份 掌 握 建 廠 及 量 產 的 工 程 時 程 及 取 得 高 品 質 的 建 廠 成 果, 讓 客 戶 產 品 的 良 率 可 以 符 合 預 期 或 超 越, 及 讓 客 戶 在 建 廠 後, 順 利 跨 出 具 競 爭 力 的 第 一 步, 已 成 為 市 場 趨 勢, 本 集 團 已 具 備 此 全 方 位 服 務 的 能 力 本 集 團 由 於 長 時 間 的 經 營 與 專 注, 已 培 養 出 不 同 專 業 技 術 的 事 業 單 位, 目 前 順 應 市 場 需 求 型 態 的 轉 變, 加 速 不 同 專 業 單 位 的 整 合 工 作, 朝 向 以 單 一 服 務 窗 口, 提 供 客 戶 全 套 全 新 的 專 業 服 務, 減 少 工 作 界 面 減 少 磨 合 困 難, 相 對 也 提 高 效 率 減 少 成 本 支 出 及 建 廠 時 間 由 於 本 集 團 快 速 掌 握 市 場 脈 動 並 即 早 因 應, 積 極 投 入 市 場 並 強 化 技 術 層 次 與 整 合 施 工 能 力, 並 積 極 拓 展 生 技 及 製 藥 建 廠 業 務, 包 含 土 建 鋼 構 內 裝 機 電 無 塵 室 氣 化 水 系 統 製 藥 特 殊 需 求 等 廠 務 系 統 二 次 配 等 一 次 統 包 性 專 業 實 績, 獲 致 的 客 戶 肯 定 與 信 任, 未 來 更 將 擴 大 市 場 業 務 高 科 技 工 廠 設 備 機 台 整 合 性 機 台 安 裝 專 案 (Total Turn Key Hookup Project) 因 應 高 科 技 廠 房 建 廠 時 效 之 快 速 及 預 算 成 本 控 制 要 求, 專 案 統 包 整 合 是 目 前 最 佳 之 解 決 方 案 本 集 團 在 此 業 界 是 公 認 最 具 權 威 之 整 體 規 劃 設 計 能 力 及 施 工 團 隊 已 執 行 多 項 各 大 科 技 廠 房 設 備 機 台 整 合 性 銜 接 專 案 目 前 雖 然 有 其 他 廠 商 加 入 此 一 領 域, 但 本 集 團 仍 保 有 相 當 之 領 先 優 勢 其 他 產 業 面 對 石 化 廠 一 般 傳 產 廠 的 領 域 本 集 團 也 利 用 本 身 自 有 之 能 力 予 以 開 發 及 發 展 希 望 除 高 科 技 工 業 以 外, 在 傳 統 產 業 及 公 共 工 程 等 也 有 一 席 之 地 (4)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此 類 高 科 技 設 備 在 台 灣 仍 是 國 外 廠 商 之 天 下, 然 本 集 團 致 力 於 LED 生 產 設 備 與 LCD 自 動 化 設 備 已 有 相 關 客 製 化 的 經 驗 與 實 績, 例 如 :LCD 產 業 的 Conveyor LOADER/UNLOADER Packer AOI 系 統 之 製 造,LED 產 業 的 電 漿 蝕 刻 設 備 太 陽 能 電 池 模 組 段 設 備 及 影 像 檢 測 設 備 另 外 對 於 LED 產 業 的 製 程 設 備, 也 針 對 細 緻 化 及 人 力 精 簡 化, 開 發 對 應 使 用 之 自 動 化 設 備, 例 如 自 動 上 片 機 等 在 大 陸 子 公 司 工 廠, 我 們 亦 設 計 我 們 亦 設 計 製 造 食 品 機 械, 並 協 助 日 本 大 廠 OEM 生 產 冷 熱 循 環 系 統 我 們 積 極 與 國 內 外 廠 商 合 作 進 行 設 備 銷 售 安 裝 117

伍 營 運 概 況 維 修 及 製 程 之 研 發 工 作, 展 望 此 類 高 科 技 設 備 將 銷 往 美 日 韓 等 地 區 近 年 並 將 此 技 術 推 廣 至 傳 統 產 業 生 技 產 業, 運 用 高 科 技 設 備 技 術 增 加 非 高 科 技 產 業 之 生 產 效 益 3. 市 場 未 來 之 供 需 狀 況 與 成 長 性 (1)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及 服 務 業 務 設 備 業 務 國 際 研 究 暨 顧 問 機 構 Gartner 統 計 2014 年 半 導 體 資 本 支 出 成 長 約 計 12.9%, 2015 年 將 受 制 於 保 守 投 資 策 略 而 成 長 趨 緩, 預 估 2015 年 全 球 半 導 體 資 本 支 出 預 計 只 有 成 長 0.8%, 達 到 657 億 美 元, 半 導 體 設 備 支 出 預 估 將 增 加 5.6% 市 場 研 究 機 構 IC Insights 指 出,2015 年 全 球 IC 市 場 預 估 將 成 長 7%; 而 在 眾 多 IC 種 類 中, 有 十 種 產 品 類 型 的 成 長 更 將 超 越 總 體 市 場 表 現, 其 中, 車 用 特 定 目 的 邏 輯 動 態 隨 機 存 取 記 憶 體 (DRAM) 車 用 特 定 應 用 類 比 晶 片 無 線 通 訊 特 定 應 用 類 比 晶 片, 以 及 手 機 應 用 處 理 器 等 五 項, 增 長 率 更 高 達 兩 位 數 由 於 物 聯 網 (Internet of Things, 縮 寫 IOT) 裝 置 儼 然 成 為 半 導 體 產 業 的 新 藍 海 市 場, 據 IC Insights 預 期,2015 年 物 聯 網 相 關 半 導 體 產 值 約 達 56 億 美 元 年 成 長 率 19%, 到 2018 年 時 將 可 望 達 到 115 億 美 元 的 規 模, 且 從 2013 年 至 2018 年 的 年 複 合 成 長 率 (CAGR) 約 24.3% 在 面 板 產 業 部 分, 光 電 協 進 會 (PIDA) 預 估 2015 年 全 年 全 球 顯 示 面 板 模 組 產 值 約 866 億 美 元, 年 成 長 率 約 為 5%; 同 時 估 計 全 球 顯 示 面 板 模 組 產 業 在 2012 年 至 2016 年 之 年 複 合 成 長 率 約 為 4%, 呈 現 平 緩 之 趨 勢 PIDA 認 為 有 五 大 趨 勢 正 陸 續 發 生 中 : 面 板 之 新 技 術 與 新 材 料 導 入 整 合 式 觸 控 技 術 普 及 化 高 解 析 度 顯 示 面 板 之 遍 地 開 花 智 慧 行 動 或 穿 戴 顯 示 裝 置 大 爆 發 示 及 面 板 產 業 版 圖 新 遷 移 LED 照 明 產 品 性 能 的 提 升 及 價 格 的 進 一 步 降 低, 加 上 工 業 照 明 產 品 利 潤 較 具 優 勢, 工 業 照 明 市 場 將 成 為 20152016 年 LED 封 裝 與 照 明 廠 商 爭 奪 的 重 點 LEDinside 預 估 2015 年 全 球 LED 工 業 照 明 市 場 規 模 將 達 23.66 億 美 金, 2018 年 則 到 39.35 億 美 金 而 DIGITIMES Research 預 估,2015 年 全 球 高 亮 度 LED 產 值 年 增 率 將 為 7.5% 達 137 億 美 元, 總 LED 使 用 顆 數 將 達 1,860 億 顆 年 增 率 為 32.6%, 其 中, 使 用 量 年 增 率 最 高 者 為 照 明, 達 65% 材 料 業 務 材 料 之 銷 售 主 要 是 支 援 國 內 客 戶 工 廠 生 產 所 需, 所 以 各 項 相 關 材 料 之 銷 售 仍 會 因 各 產 業 產 能 增 加, 在 供 給 面 以 提 高 客 戶 在 技 術 成 本 及 售 後 服 務 之 滿 意 度 為 主, 才 能 提 昇 市 場 佔 有 率 (2) 自 動 化 系 統 業 務 氣 體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本 集 團 除 了 確 保 既 有 客 戶 之 延 續 訂 單 外, 也 積 極 開 拓 新 客 戶 新 訂 單 雖 然 競 爭 情 勢 如 此 險 峻, 但 是 本 公 司 憑 藉 多 年 紮 下 深 厚 之 基 礎, 必 定 能 在 氣 體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這 個 市 場 占 有 一 席 之 地 化 學 品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在 供 給 方 面, 為 了 降 低 成 本 及 提 高 交 貨 速 度, 每 一 競 爭 者 目 前 皆 以 著 手 進 行 本 土 化 生 產 118

伍 營 運 概 況 運 轉 服 務 業 務 依 目 前 狀 況, 客 戶 多 仍 會 指 定 由 原 提 供 設 備 廠 家 繼 續 來 作 運 轉 服 務, 然 在 降 低 成 本 的 壓 力 之 下, 委 外 運 轉 服 務 是 一 必 然 趨 勢 若 是 有 一 專 業 公 司, 能 被 所 有 客 戶 及 供 應 商 所 認 可, 則 專 業 之 運 轉 服 務 業 務 量 將 可 應 市 場 需 求 而 大 增 工 廠 自 動 化 業 務 A. 整 廠 廠 務 監 控 系 統 (FMCS) 此 系 統 為 高 科 技 產 業 將 廠 務 設 施 之 全 廠 監 控 導 入 建 廠 中 之 重 要 投 資, 未 來 除 高 科 技 外, 其 他 產 業 因 科 技 之 進 步 也 會 增 加 此 類 自 動 化 廠 務 監 控 設 施 之 需 求 量, 但 因 為 潛 在 市 場 需 求 之 擴 大, 參 與 之 競 爭 公 司 相 對 亦 會 增 加 是 必 然 的 趨 勢 B. 特 殊 氣 體 自 動 監 控 系 統 (GMS) 特 殊 氣 體 監 控 系 統 為 高 科 技 產 業 建 廠 中 安 全 措 施 之 必 須 設 計, 有 如 大 腦 中 樞 ; 另 因 涉 及 人 員 生 命 安 全, 故 新 加 入 競 爭 者 的 門 檻 很 高, 本 集 團 只 要 在 技 術 功 能 持 續 改 進, 維 持 在 此 領 域 為 領 導 廠 商 之 一, 應 是 顯 而 易 見 的 事 實, 除 原 有 IC LCD LED 產 業 之 擴 產, 增 加 此 監 控 系 統 之 市 場 外, 其 他 週 邊 相 關 行 業 也 因 生 產 相 關 設 備 或 材 料 在 安 全 監 控 的 要 求 上, 仍 需 導 入 使 用 此 系 統 C. 製 造 整 合 業 務 (CIM) 歷 經 金 融 海 嘯 後, 目 前 半 導 體 業 太 陽 能 產 業 與 LED 產 業 都 呈 現 復 甦 與 大 幅 擴 產 的 狀 況, 尤 其 台 灣 在 面 臨 南 韓 與 中 國 大 陸 大 幅 擴 廠 的 強 力 競 爭, 除 了 產 能 競 賽 外, 如 何 引 進 先 進 製 程 技 術 與 提 升 產 出 與 良 率, 都 是 目 前 高 科 技 產 業 多 所 重 視 的 重 大 議 題 而 在 日 本 核 能 電 廠 災 害 與 石 油 價 格 高 漲 的 雙 重 壓 力 下, 節 能 減 碳 的 議 題 亦 是 廠 商 未 來 必 定 重 視 的 投 資 方 向 D. 資 通 及 軟 體 服 務 產 品 結 合 雲 端 技 術 及 Web 架 構, 並 具 有 高 延 展 性 之 軟 硬 體 架 構, 應 用 於 節 能 滅 碳 設 備 狀 態 監 控 等 特 定 應 用, 以 提 供 客 戶 端 快 速 導 入 的 解 決 方 案 (3)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高 科 技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雖 然 有 許 多 世 界 級 的 公 司, 但 其 工 作 主 力 均 偏 重 於 整 廠 初 期 設 計 或 工 程 監 造 或 無 塵 室 工 程, 但 由 於 高 科 技 產 業 的 技 術 越 來 越 成 熟, 建 廠 成 本 越 來 越 低, 無 形 中 也 壓 迫 了 這 些 世 界 級 公 司 的 競 爭 空 間, 加 上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的 複 雜 性 及 專 業 性, 使 得 世 界 級 廠 商 只 能 著 重 在 高 單 價 的 整 廠 初 期 設 計 監 造 及 特 定 高 階 無 塵 室 等 狹 窄 項 目, 讓 本 集 團 有 著 極 大 的 市 場 商 機 與 競 爭 優 勢 從 大 型 的 IC LCD 廠 的 設 備 擴 充 整 合 性 供 應 系 統, 到 專 案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測 試, 與 上 述 公 司 僅 著 力 於 整 廠 初 期 設 計 監 造, 區 隔 成 不 同 的 競 爭 領 域 另 針 對 中 小 型 廠 或 針 對 國 外 客 戶 特 定 建 廠 需 求 常 基 於 成 本 本 土 化 售 後 服 務 的 方 便 性, 外 商 進 入 該 領 域 空 間 往 往 受 限 於 上 述 於 原 因 考 量, 也 讓 本 集 團 成 為 目 前 119

伍 營 運 概 況 業 界 少 數 能 夠 進 入 此 一 門 檻 的 專 業 廠 家 高 科 技 產 業 為 維 持 其 競 爭 優 勢 及 降 低 成 本, 將 低 階 產 品 外 移 大 陸, 更 讓 市 場 競 爭 從 台 灣 延 燒 到 大 陸 與 東 南 亞, 本 集 團 對 此 大 中 華 市 場 已 深 耕 及 佈 局, 並 有 豐 碩 的 成 果 由 於 電 子 產 業 市 場 漸 趨 飽 合, 擴 廠 建 廠 腳 步 亦 趨 緩 慢, 目 前 也 努 力 拓 展 生 技 及 製 藥 相 關 業 務, 期 能 開 拓 另 一 藍 海 市 場 除 此 之 外, 目 前 正 積 極 拓 展 東 南 亞 業 務, 分 散 市 場 風 險, 對 此 目 前 已 在 新 加 坡 越 南 馬 來 西 亞 及 緬 甸 積 極 拓 展 業 務 (4)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光 電 產 業 除 了 市 場 之 成 長 外, 儘 量 採 用 本 土 化 設 備 亦 是 一 趨 勢 如 此 除 了 可 降 低 成 本, 在 新 產 品 開 發 上, 則 可 享 受 時 效 及 獨 佔 性 之 好 處 以 上 之 大 環 境, 對 本 公 司 在 發 展 客 製 化 設 備 組 裝 維 修 及 製 程 研 發 此 方 面 業 務 是 一 非 常 有 利 環 境 經 過 多 年 的 努 力, 目 前 已 有 數 個 專 案 順 利 進 行 中 本 公 司 除 持 續 培 養 人 才 外, 並 聘 用 專 家 加 入 營 運 團 隊, 以 便 伺 機 佔 有 一 席 之 地 位 在 民 生 食 品 機 械 之 製 造 方 面, 已 於 中 國 大 陸 擴 展 飲 品 與 方 便 麵 之 自 動 化 設 備 業 務, 客 戶 已 含 中 國 大 陸 知 名 大 廠 4. 競 爭 利 基 (1) 業 務 範 圍 廣 泛, 可 有 效 降 低 單 一 產 業 景 氣 循 環 風 險 (2) 技 術 層 次 高, 國 內 少 有 同 時 具 備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及 製 程 設 備 連 結 整 合 能 力 之 廠 商, 將 有 助 於 爭 取 整 廠 統 包 工 程 之 業 務 (3) 提 供 客 戶 多 元 服 務, 可 藉 此 為 基 礎 進 一 步 擴 大 產 品 線 深 度 及 廣 度 由 製 程 設 備 材 料 代 理 銷 售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及 整 合 系 統 到 本 土 化 組 裝 製 造 設 計 (OEM ODM) 安 裝 維 修 服 務 (4) 業 務 據 點 橫 跨 台 灣 中 國 新 加 坡 馬 來 西 亞 越 南 緬 甸 韓 國 日 本 及 美 國, 可 就 近 服 務 客 戶, 並 掌 握 當 地 市 場 脈 動 (5) 擁 有 堅 強 的 經 營 團 隊 及 經 驗 豐 富 素 質 優 良 的 專 業 人 員, 橫 向 整 合 各 事 業 處 相 關 技 術, 深 入 不 同 產 業, 佈 局 亞 洲 相 關 業 務 5. 發 展 遠 景 之 有 利, 不 利 因 素 與 因 應 對 策 (1) 有 利 因 素 公 司 業 務 涵 蓋 產 業, 如 :IC TFT LCD LED IC 封 裝 OLED 石 化 鋰 鐵 電 池 太 陽 能 電 池 機 電 電 信 食 品 等 產 業 在 台 灣 中 國 大 陸 及 東 南 亞 地 區 未 來 十 年 內, 仍 是 大 幅 成 長 的 產 業, 雖 景 氣 循 環 難 免, 但 未 來 成 長 的 趨 勢 是 既 定 的 事 實 有 關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及 服 務 業 務, 本 集 團 與 各 供 應 商 皆 為 長 期 合 作 夥 伴, 目 前 除 了 業 務 來 往 外, 亦 積 極 以 合 作 生 產 計 畫 來 取 得 彼 此 長 期 之 共 同 利 益 高 科 技 產 業 在 台 灣 之 快 速 成 長, 各 公 司 面 臨 建 廠 人 才 之 不 足 ; 未 來 對 於 具 有 整 合 系 統 能 力 的 專 業 廠 商, 將 會 更 加 具 有 人 才 吸 引 優 勢 本 公 司 經 26 120

伍 營 運 概 況 年 來, 從 國 外 技 術 引 進, 紮 根 整 合, 目 前 是 國 內 唯 一 的 選 擇, 即 使 在 歐 美 具 有 此 能 力 的 公 司 亦 是 屈 指 可 數, 且 在 國 內 本 土 化 (localize) 需 求 下, 本 公 司 之 發 展 又 較 優 於 其 他 歐 美 公 司 為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與 設 備 體 型 過 大 ( 如 TFTLCD 之 8.5 代 以 上 的 製 程 設 備 ) 之 因 素, 國 外 設 備 廠 商 尋 求 台 灣 OEM 合 作 的 機 會 增 加 目 前 本 集 團 客 製 化 設 備 製 造 業 務 已 耕 耘 多 年, 並 與 多 家 原 廠 進 行 合 作 計 畫 此 方 面 技 術 能 力 的 培 養, 有 助 於 未 來 高 科 技 產 業 設 備 的 研 發 及 加 速 國 外 製 程 設 備 移 入 台 灣 製 造 的 質 與 量 的 提 升 本 公 司 已 通 過 ISO 9001 國 際 品 質 認 證 及 ISO 14001 OHSAS 18001 之 認 證 工 作, 可 提 供 客 戶 較 佳 服 務 品 質 (2) 不 利 因 素 與 因 應 對 策 高 科 技 產 業 成 長 過 快, 專 業 人 力 短 缺, 而 本 集 團 優 秀 之 專 業 人 才 易 被 業 界 客 戶 網 羅 因 應 對 策 : 積 極 提 供 人 才 之 內 部 培 訓, 藉 以 全 面 提 昇 產 品 設 計 及 技 術 能 力, 並 藉 由 ISO 與 內 控 標 準 作 業 程 式 的 落 實, 使 專 業 經 驗 與 研 發 成 果 得 以 具 體 而 有 效 累 積 ; 輔 以 發 放 員 工 紅 利 配 股 政 策 及 認 股 權 憑 證 等 計 畫, 期 使 員 工 之 穩 定 性 更 高, 亦 較 容 易 網 羅 到 好 的 人 才 由 於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WTO) 後, 外 商 營 運 據 點 擴 張 至 國 內, 使 得 市 場 競 爭 日 趨 激 烈, 而 部 份 產 品 或 因 同 業 競 爭 或 受 市 場 成 熟 之 故, 因 此 價 格 與 產 品 毛 利 率 將 有 下 降 之 虞 因 應 對 策 : 本 集 團 除 了 憑 藉 對 國 內 法 令 語 言 及 文 化 上 的 先 天 優 勢, 繼 續 深 耕 原 有 的 利 基 市 場 外, 並 將 積 極 建 立 與 競 爭 者 整 合 性 與 差 異 化 之 產 品 服 務 或 技 術, 並 隨 工 作 流 程 之 標 準 化, 強 化 MIS 系 統 成 本 控 制 預 算, 以 節 省 人 力 提 高 效 率 來 降 低 成 本 及 人 力 浪 費, 而 除 了 國 內 業 務 之 推 展 外, 亦 加 強 在 新 加 坡 馬 來 西 亞 越 南 緬 甸 日 本 韓 國 及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之 銷 售 推 展, 因 應 市 場 開 放 的 挑 戰 自 動 化 系 統 及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之 工 程 變 數 頗 多, 易 受 各 項 工 程 相 互 配 合 影 響, 因 此 若 工 程 工 期 較 長, 施 工 期 間 材 料 設 備 及 外 包 費 用 之 上 漲, 均 將 導 致 成 本 之 增 加, 易 造 成 業 務 風 險 及 財 務 調 度 風 險 因 應 對 策 : 本 集 團 應 詳 加 評 估 承 接 個 案 可 能 影 響 工 期 之 因 素, 將 其 列 入 預 估 工 程 成 本, 並 與 其 供 應 商 保 持 良 好 之 合 作 關 係, 並 培 養 長 期 優 良 之 外 包 廠 商, 施 工 期 間 隨 時 掌 握 採 購 與 外 包 價 格 之 變 動 情 形, 預 估 物 價 波 動 可 能 性,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舉 辦 因 應 物 價 波 動 對 策 討 論 會 議 及 與 關 係 企 業 聯 合 採 購, 有 效 降 低 採 購 及 外 包 價 格 變 動 風 險, 並 以 工 期 短 之 工 程 業 務 為 主, 且 公 司 採 取 穩 健 財 務 政 策, 擁 有 足 夠 之 營 運 週 轉 金 以 支 付 工 程 營 運 所 需 之 週 轉 金, 除 可 提 昇 業 主 對 公 司 之 信 譽 與 信 賴 度, 尚 可 降 低 資 金 成 本 121

伍 營 運 概 況 ( 二 ) 主 要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及 產 製 過 程 1. 主 要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1)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及 服 務 業 務 原 廠 產 品 功 能 日 本 Lasertec Corporation 日 本 HitachiKokusai 日 本 Taisei Corporation 日 本 KSS 日 本 MTC 以 色 列 Jordan Valley 日 本 Athlete FA 韓 國 Top Engineering 韓 國 SFA 韓 國 K.C. Tech 韓 國 IPS 韓 國 ANP 韓 國 SDC 韓 國 MCK 德 國 HENKEL 美 國 ITW Rippey 美 國 AMES advanced material 液 晶 顯 示 器 彩 色 濾 光 片 檢 驗 修 補 機 台 應 用 於 彩 色 濾 光 片 的 檢 驗 和 修 補 雷 射 共 焦 掃 瞄 式 顯 微 鏡 垂 直 式 擴 散 爐 管 Vertical Furnace MMT 電 漿 氮 化 沉 積 系 統 MMT Plasma Nitridation System 批 次 式 原 子 層 沉 積 系 統 Batchtype BCD Process System 減 震 平 台 四 點 探 針 量 測 機 台 光 阻 塗 佈 機 清 洗 機 應 用 範 圍 較 廣, 涵 蓋 各 行 各 業 主 要 是 設 計 研 發 部 門 在 使 用 可 以 量 測 立 體 圖 形 線 寬 量 測 及 表 面 曲 線 量 測 等 擴 散 設 備, 垂 直 式 的 設 計 可 減 少 所 佔 用 無 塵 室 的 面 積, 並 適 用 於 先 進 12 晶 圓 之 生 產 技 術 薄 膜 成 長 設 備, 適 用 於 奈 米 (nm) 級 IC 製 程, 具 有 獨 特 的 電 漿 源 可 成 長 出 無 電 漿 破 壞 的 薄 膜 薄 膜 成 長 設 備, 適 用 成 長 高 介 電 常 數 (highk) 及 氧 化 氮 化 之 薄 膜, 為 奈 米 (nm) 級 IC 製 程 不 可 或 缺 的 設 備 與 相 關 半 導 體 機 台 結 合, 可 有 效 減 緩 地 震 強 度 對 機 台 的 影 響 並 保 護 晶 圓 產 品 利 用 探 針 電 流 電 壓 原 理, 運 用 於 量 測 金 屬 薄 膜 阻 值 將 光 阻 以 旋 轉 滴 入 方 式, 使 其 均 勻 分 佈 於 光 罩 表 面 以 適 當 清 洗 液 或 去 離 子 水, 清 洗 蝕 刻 後 的 玻 璃 表 面 XRay 薄 膜 厚 度, 成 份 百 分 比 量 測 系 統 以 高 解 析 度 繞 射 式 或 反 射 式 XRay 去 量 測 半 導 體 XRay(HRXRD/XRR)measurement system 奈 米 (nm) 先 進 製 程 晶 圓 薄 膜 的 厚 度 與 成 份 百 分 比 晶 圓 植 球 機 Wafer Mounter 液 晶 注 入 機 偏 貼 機, 除 膠 機, 再 生 機, 清 洗 機, FA 系 統 第 五 代 以 上 LCD 濕 製 程 系 統 5 th Generation LCD Wet Station 乾 式 蝕 刻 機 ITO 靶 材,ITO 錠, 銀 膠 應 用 於 先 進 的 晶 圓 級 封 裝 (WLCSP) 製 程, 係 在 晶 圓 表 面 適 當 位 置 上 成 長 錫 球 將 液 晶 (LC) 分 子 注 入 面 板 中, 以 形 成 液 晶 顯 示 器 的 光 學 特 性 將 偏 光 片 貼 合 於 面 板 上, 以 形 成 偏 光 之 光 學 特 性 第 五 代 以 上 TFT LCD 專 用 之 濕 製 程 蝕 刻 與 清 洗 系 統 應 用 於 G7,G8 LCD 市 場 以 及 AMOLED/LTPS 市 場 適 用 於 彩 色 偏 光 片 ITO 鍍 膜 LED ITO 鍍 膜 及 太 陽 能 晶 片 導 電 銀 膠 玻 璃 切 割 刀 輪 適 用 於 LCD 晶 片 段 玻 璃 切 割 玻 璃 清 潔 帶 適 用 於 LCD 晶 片 段 玻 璃 清 潔 ODF 框 膠 適 用 於 LCD CELL 段 玻 璃 封 合 半 導 體 晶 片 化 學 機 械 研 磨 後 清 洗 用 之 刷 心 導 電 漿 料 用 之 銀 粉 將 半 導 體 晶 片 於 化 學 機 械 研 磨 後, 殘 留 在 晶 片 上 之 物 質, 藉 由 刷 心 物 理 及 化 學 作 用 (Zeta potential ) 將 其 移 除 並 且 不 傷 害 晶 片 原 先 表 面 平 坦 度 藉 由 銀 粉 之 高 導 電 度, 製 造 導 電 銀 漿, 可 應 用 在 太 陽 能, 觸 控 面 板 及 其 他 需 要 高 溫 燒 結 製 程 之 應 用 122

伍 營 運 概 況 原 廠 產 品 功 能 德 國 DMS 日 本 MGC 韓 國 KAEL 韓 國 Aurors 美 國 Corning Tropel 韓 國 DongA 台 灣 Formosa 美 國 Cabot 晶 圓 盒 / 光 罩 盒 清 洗 機 以 高 壓 熱 水 柱 及 快 速 熱 風 系 統 再 加 上 抽 真 空 系 統 FOUP/Reticle Pod Cleaner 將 FOUP/POD 的 particle 以 及 VOC 降 到 最 佳 化 晶 圓 / 光 罩 儲 存 系 統 半 導 體 全 自 動 化 晶 圓 或 者 光 罩 儲 存 系 統, 可 以 快 速 Wafer/ Reticle Stocker 的 存 取 且 達 到 最 大 的 儲 存 量 晶 圓 清 洗 / 蝕 刻 液 用 於 晶 圓 清 洗 & 蝕 刻 化 學 過 濾 器 Chemical filter 晶 圓 疊 對 誤 差 量 測 系 統 Wafer overlay tool 晶 圓 平 坦 度 厚 度 量 測 分 析 系 統 Wafer Flatness,Thickness Analysis System OLED/LCD 老 化 設 備 正 極 材 料 (2) 自 動 化 系 統 業 務 主 要 針 對 半 導 體 曝 光 機 以 及 track 專 用 的 化 學 過 瀘 器 針 對 半 導 體 製 程 前 / 後 層 微 影 對 準 度 的 check 以 切 線 入 射 干 涉 條 紋 原 理 wafer Full surface 平 坦 度 量 測, 具 有 高 精 度 及 量 測 速 度 快 特 性, 可 支 援 2 吋 到 12 吋 wafer 量 測 各 種 LCD Panel OLED 等 產 品 之 研 發 及 品 管 工 程 試 驗 及 LCM 後 製 程 模 組 燒 機 系 統 測 試 適 用 於 3C ECAR EBike EMoto 磷 酸 鋰 鐵 電 池 使 用 微 電 子 材 料 適 用 於 半 導 體 製 造 的 化 學 機 械 研 磨 (CMP) 製 程 中 產 品 類 別 應 用 範 圍 適 用 行 業 :IC LCD LED GaAs 砷 化 鎵 及 其 他 高 科 技 產 業 氣 體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範 圍 : 規 劃 設 計 整 廠 氣 體 自 動 供 應 系 統, 含 設 備 之 選 用 安 裝 測 試, 以 便 提 供 一 個 合 乎 品 質 及 安 全 適 量 及 成 本 的 系 統 適 用 行 業 :IC LCD LED solar cell 太 陽 能 電 池 及 其 他 高 科 技 產 業 範 圍 : 規 劃 設 計 製 造 安 裝 整 廠 自 動 化 輸 送 系 統, 並 提 供 相 關 設 化 學 品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備 包 含 機 電 及 自 動 控 制, 並 提 供 相 關 設 備 售 後 服 務 此 自 動 化 系 統 的 引 用, 除 了 可 提 高 供 應 材 料 的 潔 淨 度 外, 並 可 兼 顧 節 省 人 力 及 安 全 性 之 考 量 適 用 行 業 :IC LCD LED solar cell 太 陽 能 電 池 公 共 工 程 及 其 他 產 超 純 水 及 廢 水 處 理 系 統 業 範 圍 : 統 包 系 統 規 劃 設 計 建 造 安 裝 運 轉 包 含 機 電 及 自 動 控 制, 並 提 供 相 關 設 備 售 後 服 務 TCM (Total Chemical Management) 適 用 行 業 :IC LCD 廠 TGM(Total Gas Management) 範 圍 :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之 操 作 維 修 物 料 之 上 線 更 換 及 品 質 檢 驗 TWM(Total Gas Management) 適 用 行 業 :IC LCD LED solar cell 太 陽 能 電 池 及 其 他 高 科 技 產 業 整 廠 廠 務 監 控 系 統 (FMCS) 製 造 整 合 業 務 (CIM) 自 動 化 產 品 代 理 業 務 範 圍 : 整 廠 廠 務 監 控 系 統 提 供 整 合 各 子 系 統 之 監 控 及 資 料 匯 集 分 析, 以 提 昇 廠 務 系 統 運 作 效 能 及 精 簡 人 力 之 目 的 對 於 最 敏 感 之 特 殊 氣 體 監 控, 本 公 司 提 供 之 整 體 規 劃, 可 以 在 最 經 濟 考 慮 下, 維 持 生 產 作 業 並 保 障 工 作 人 員 的 安 全 適 用 行 業 :IC LCD LED solar cell 太 陽 能 電 池 及 其 他 高 科 技 產 業 範 圍 : 提 供 客 戶 在 製 造 生 產 的 過 程 中, 包 含 生 產 管 理 設 備 監 控 製 程 改 善 能 源 消 耗 的 精 進 服 務, 為 客 戶 提 供 增 加 Throughput, 提 高 Yield 減 少 材 料 能 源 消 耗 的 完 整 解 決 方 案 適 用 行 業 : 適 用 各 種 產 業 範 圍 : 節 能 減 碳 監 控 Dry Pump 專 家 監 控 氣 體 監 控 系 統 煤 礦 安 全 生 產 遠 程 監 管 系 統 智 慧 太 陽 能 監 控 系 統 樓 宇 自 動 化 監 控 系 統 高 科 技 產 業 設 備 健 康 預 診 斷 與 管 理 系 統 控 制 系 統 ODM 服 務 123

伍 營 運 概 況 產 品 類 別 應 用 範 圍 適 用 行 業 : 電 信 服 務 內 容 服 務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等 服 務 供 應 商 範 圍 : 規 劃 設 計 導 入 與 維 運 相 關 系 統, 包 括 : 客 戶 關 係 管 理 系 統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System), 用 以 管 理 產 品 型 錄 行 銷 活 動 消 費 者 基 本 資 料 服 務 合 約 問 題 申 告 與 處 理 商 業 支 援 系 統 (BSS) 計 費 帳 務 系 統 (Charging and Billing System), 用 以 管 理 消 費 者 帳 戶 資 訊 合 約 資 費 計 算 服 務 費 用 產 製 帳 單 出 帳 銷 帳 業 訂 單 管 理 系 統 (Order Management System), 用 以 管 理 消 費 者 訂 單 供 應 設 備 安 排 供 裝 作 業 客 服 中 心 系 統 (Call Center System), 用 以 提 供 客 服 管 道 處 理 客 戶 來 電 去 電 客 戶 通 告 適 用 行 業 : 電 信 服 務 內 容 服 務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等 服 務 供 應 商 範 圍 : 規 劃 設 計 導 入 與 維 運 相 關 系 統, 包 括 : 服 務 開 通 系 統 (Provisioning System), 用 以 設 定 網 路 設 備 安 排 網 路 資 源 開 啟 消 費 者 帳 號 權 限 營 運 支 援 系 統 (OSS) 障 礙 管 理 系 統 (Fault Management System), 用 以 監 控 網 路 設 備 運 行 狀 態, 收 集 與 處 理 障 礙 告 警 訊 息 效 能 管 理 系 統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 用 以 監 控 網 路 設 備 運 行 效 能, 收 集 與 處 理 效 能 告 警 訊 息 適 用 行 業 : 電 信 服 務 內 容 服 務 網 際 網 路 服 務 等 服 務 供 應 商 範 圍 : 規 劃 設 計 導 入 與 維 運 相 關 系 統, 包 括 : 企 業 簡 訊 系 統 (Short Message System), 介 接 簡 訊 中 心, 提 供 企 業 行 銷 / 通 告 簡 訊 之 發 送 電 子 書 系 統 (ebooks System), 提 供 電 子 書 城 之 會 員 管 理 訂 加 值 服 務 系 統 閱 與 計 費 內 容 管 理 平 台 (Content Management Platform), 用 以 整 合 多 媒 體 內 容, 支 援 多 樣 智 慧 終 端 之 內 容 播 放, 提 供 內 容 上 下 架 管 理 功 能 與 計 費 語 音 服 務 VPN 系 統, 提 供 企 業 內 部 行 動 電 話 VPN 服 務, 可 採 簡 碼 互 撥 與 節 費, 並 整 合 視 訊 功 能 適 用 行 業 : 製 造 及 工 程 相 關 產 業 範 圍 : 規 劃 導 入 客 製 與 維 運 相 關 系 統, 包 括 : 製 造 管 理 系 統 (MingStarM), 提 供 企 業 內 部 蒐 集 完 整 的 料 工 費 成 本 資 料, 用 以 分 析 工 廠 現 況, 作 為 改 善 效 率 控 制 成 本 的 依 據 工 程 管 理 系 統 (MingStarP), 提 供 管 理 者 專 案 管 控 相 關 資 訊, 用 以 了 解 專 案 預 算 執 行 狀 況, 以 作 為 自 有 人 力 下 包 商 及 外 購 等 安 排 的 依 據, 藉 以 管 理 專 案 進 度 及 控 制 成 本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會 計 總 帳 系 統 (MingStarA), 提 供 企 業 內 部 傳 票 及 帳 簿 作 業, 帳 冊 資 料 及 財 務 報 表 資 料 等 功 能, 並 提 供 多 幣 別 及 多 帳 別 之 帳 務 處 理 合 併 報 表 系 統 (MingStarC), 提 供 集 團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或 相 關 企 業 的 資 料 進 行 彙 總 統 計 產 生 各 類 彙 總 報 表, 為 管 理 者 提 供 資 料 彙 總 追 蹤 核 對 等 報 表 查 詢 功 能, 並 提 供 多 公 司 多 帳 別 管 理, 可 進 行 多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比 較 彙 總 合 併, 管 理 公 司 的 多 種 外 幣 核 算, 藉 以 將 集 團 財 務 資 訊 彙 整, 並 提 供 符 合 法 規 規 定 之 財 務 報 表 適 用 行 業 : 各 產 業, 目 前 專 注 製 造 流 通 及 電 信 相 關 產 業 範 圍 : 規 劃 導 入 客 製 與 維 運 相 關 系 統, 包 括 : 商 業 智 慧 產 品 (QlikView) QlikView 工 具 產 品 客 製 化 系 統 外 包 服 務 顧 問 服 務 124

伍 營 運 概 況 (3)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產 品 類 別 應 用 範 圍 適 用 行 業 : 高 科 技 相 關 建 廠 業 務 範 圍 :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監 造 測 試 包 含 機 電 潔 淨 室 UPW 水 高 科 技 工 廠 整 廠 專 案 氣 體 化 學 污 水 處 理 廢 氣 排 放 處 理 及 設 備 整 合 性 連 接, (Turnkey Project) 客 戶 可 以 藉 助 專 業 性 廠 商 以 最 精 簡 人 力 成 本, 迅 速 完 成 建 廠 工 作 生 產 獲 利 高 科 技 工 廠 設 備 整 合 性 適 用 行 業 : 半 導 體 光 電 生 技 及 其 他 高 科 技 產 業 機 台 安 裝 專 案 (Total Turnkey Hookup Project) 範 圍 : 氣 體 管 路 化 學 管 路 UPW 水 管 路 真 空 管 路 排 氣 管 路 等 共 含 14 項 以 上 及 統 合 之 工 作 適 用 行 業 : 石 化 業 一 般 傳 產 廠 業 一 般 工 程 範 圍 : 石 化 廠 設 計 管 線 機 電 ; 一 般 傳 產 廠 之 機 電 智 慧 型 建 築 之 機 電 及 公 共 工 程 ; 大 眾 運 輸 系 統 工 程 (4) 客 製 化 設 備 製 造 業 務 產 品 類 別 應 用 範 圍 適 用 行 業 :IC LCD OLED 及 太 陽 能 等 及 其 他 傳 統 產 業 範 圍 : 基 於 市 場 競 爭 性 之 考 量, 目 前 先 以 需 要 本 土 化 及 客 戶 專 用 化 (CUSTOMER DESIGN) 之 產 品 為 切 入 點, 至 於 量 產 型 主 要 生 產 設 備 則 以 與 國 外 供 應 商 合 作 生 產 為 主 開 發 案 例 如 TFT LCD/Touch Panel 產 業 之 CIM( 工 廠 自 動 化 軟 體 ) 8G 面 板 輸 送 機 Burr Checker Dense Packer 及 8G 檢 查 設 備 機 電 軟 硬 體 客 製 化 設 備 製 造 陽 能 電 池 模 組 段 設 備 影 像 檢 測 設 備 及 太 陽 能 電 池 雷 射 圖 樣 機 等 另 外 並 朝 傳 統 產 業 例 如 IT 生 技 製 藥 食 品 等 產 業 物 流 系 統 自 動 化 設 備 發 展 適 用 行 業 : 飲 品 食 品 ; 電 子 及 其 他 相 關 產 業 範 圍 :1. 飲 品 業 後 段 充 填 包 裝 碼 垛 之 自 動 化 整 合 系 統 2. 食 品 包 裝 碼 垛 之 自 動 化 整 合 系 統 3. 電 子 產 業 組 裝 自 動 化 系 統 2. 主 要 產 品 之 產 製 過 程 本 公 司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及 服 務 業 務 並 非 生 產 事 業, 故 無 產 製 過 程 ; 而 廠 務 及 製 程 系 統 規 劃 整 合 服 務, 以 及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之 產 製 過 程 列 示 如 下 : 125

伍 營 運 概 況 (1) 廠 務 及 製 程 系 統 規 劃 整 合 服 務 之 作 業 流 程 報 價 或 投 標 接 獲 訂 單 或 簽 訂 合 約 預 算 編 製 計 劃 擬 定 成 立 專 案 並 指 派 專 案 主 持 人 專 案 進 度 擬 定 施 工 圖 繪 製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施 工 管 理 進 度 品 質 管 理 完 工 驗 收 專 案 完 工 驗 收 結 案 保 固 服 務 (2)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之 產 製 流 程 ( 三 ) 主 要 原 料 之 供 應 狀 況 以 高 科 技 材 料 設 備 銷 售 及 服 務 業 務 而 言, 本 集 團 代 理 銷 售 產 品 均 係 長 期 配 合 廠 商, 故 供 應 情 形 相 當 穩 定 在 廠 務 及 製 程 系 統 規 劃 及 整 合 業 務 方 面, 進 貨 項 目 主 要 為 配 管 施 工 所 需 之 原 材 料, 如 管 件 材 料 控 制 閥 等, 由 於 與 業 主 間 之 工 程 合 作 關 係 均 以 專 案 處 理, 依 合 約 需 求 由 客 戶 指 定 所 適 用 之 設 備 與 材 料, 故 依 各 專 案 工 程 採 購 項 目 及 規 格 不 同, 所 搭 配 之 供 應 商 亦 不 盡 相 同, 然 由 於 管 件 材 料 等 重 要 工 程 材 料 品 質 之 優 劣 攸 關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的 穩 定 度 及 安 全 性, 為 提 高 供 應 材 料 的 潔 淨 度 及 安 全 性, 本 集 團 採 取 集 中 與 二 至 三 家 管 件 材 料 優 良 供 應 商 長 期 配 合 供 貨 策 略 而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方 面, 原 料 及 物 料 供 貨 來 源 正 常 品 質 穩 定, 尚 無 供 貨 短 缺 或 中 斷 之 情 形 ( 四 )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曾 占 進 ( 銷 )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稱 及 其 進 ( 銷 )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並 說 明 其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1. 本 集 團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曾 占 銷 貨 ( 服 務 )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銷 貨 ( 服 務 ) 客 戶 資 料 如 下 : 126

伍 營 運 概 況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占 全 年 度 銷 貨 與 發 行 人 占 全 年 度 銷 貨 與 發 行 人 項 目 名 稱 金 額 名 稱 金 額 淨 額 比 率 (%) 之 關 係 淨 額 比 率 (%) 之 關 係 1 甲 客 戶 3,797,583 27.04 非 關 係 人 甲 客 戶 2,980,983 19.92 非 關 係 人 其 他 10,244,691 72.96 其 他 11,984,416 80.08 銷 貨 淨 額 14,042,274 100.00 銷 貨 淨 額 14,965,399 100.00 註 1: 列 明 最 近 二 年 度 銷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稱 及 其 銷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但 因 契 約 約 定 不 得 揭 露 客 戶 名 稱 或 交 易 對 象 為 個 人 且 非 關 係 人 者, 得 以 代 號 為 之 上 開 銷 貨 淨 額 係 指 銷 售 貨 物 及 勞 務 之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註 2: 上 開 係 以 民 國 102 年 及 103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示 變 動 分 析 : 本 集 團 所 代 理 多 項 半 導 體 業 及 光 電 業 者 所 需 之 關 鍵 原 材 料 及 設 備, 並 與 原 廠 合 作 開 發 相 關 設 備 模 組, 在 供 貨 穩 定 及 技 術 支 援 等 附 加 價 值 之 提 昇, 已 贏 得 了 客 戶 之 信 賴, 且 自 動 化 氣 體 化 學 品 供 應 系 統 及 廠 務 監 控 系 統 之 專 業 系 統 整 合 工 程 服 務, 因 累 積 了 多 年 的 技 術 與 管 理 經 驗 及 卓 越 的 工 程 實 績, 深 獲 客 戶 之 肯 定, 而 本 集 團 與 原 廠 合 作 開 發 相 關 設 備 模 組, 在 供 貨 穩 定 及 技 術 支 援 等 附 加 價 值 之 提 升, 贏 得 了 客 戶 之 信 賴 本 集 團 與 客 戶 間 已 建 構 深 厚 且 緊 密 的 供 應 價 值 鏈 體 系, 故 最 近 兩 年 度 及 民 國 104 年 度 截 至 第 一 季 止, 本 集 團 銷 售 及 服 務 對 象 尚 稱 穩 定, 變 動 並 無 異 常 情 形 2.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曾 占 進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主 要 進 貨 客 戶 資 料 本 集 團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尚 無 向 廠 商 進 貨 或 委 外 發 包 逾 進 貨 ( 發 包 ) 總 額 10% 以 上 之 情 事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生 產 量 值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主 要 商 品 ( 部 門 )/ 生 產 量 值 /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及 服 務 業 務 3,765,803 3,494,559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3,541,870 2,596,118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註 註 3,000,501 註 註 4,385,986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2,190,547 2,729,671 合 計 12,498,721 13,206,334 註 1: 本 集 團 係 供 應 半 導 體 及 光 電 等 產 業 所 需 之 材 料 設 備, 並 搭 配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及 整 廠 整 合 系 統 之 工 程 承 攬 服 務, 其 經 銷 代 理 之 設 備 材 料 產 品 應 用 範 圍 涵 括 半 導 體 光 電 太 陽 能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產 品 種 類 繁 多, 較 無 一 致 之 數 量 統 計 單 位, 而 所 承 接 之 廠 務 工 程 專 案 係 依 業 主 需 求 量 身 製 作, 且 各 工 程 專 案 性 質 不 一, 各 有 其 獨 立 性, 亦 無 法 計 算 其 產 銷 量, 故 僅 依 產 品 或 服 務 類 別 統 計 其 產 銷 值 註 2: 上 開 係 以 民 國 102 年 及 103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示 變 動 分 析 : 本 集 團 民 國 103 年 度 受 惠 於 全 球 經 濟 景 氣 增 溫, 半 導 體 光 電 及 生 技 製 藥 產 業 客 戶 訂 單 需 求 增 加,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產 值 亦 隨 之 變 動 而 增 加 127

伍 營 運 概 況 ( 六 ) 最 近 二 年 度 銷 售 量 值 主 要 商 品 ( 部 門 )/ 銷 售 量 值 /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地 區 別 地 區 別 台 灣 中 國 大 陸 其 他 台 灣 中 國 大 陸 其 他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及 服 務 業 務 2,098,596 2,276,486 101,337 2.219.416 1,991,921 51,968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3,344,933 362,047 143,015 2,279,994 466,092 101,817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1,919,961 1,190,951 21,716 3,123,964 1,370,208 96,315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311,562 593,946 1,677,724 652,072 571,452 2,040,180 合 計 7,675,052 4,423,430 1,943,792 8,275,446 4,399,673 2,290,280 註 1: 本 集 團 係 供 應 半 導 體 及 光 電 等 產 業 所 需 之 材 料 設 備, 並 搭 配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及 整 廠 整 合 系 統 之 工 程 承 攬 服 務, 其 經 銷 代 理 之 設 備 材 料 產 品 應 用 範 圍 涵 括 半 導 體 光 電 太 陽 能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產 品 種 類 繁 多, 較 無 一 致 之 數 量 統 計 單 位, 而 所 承 接 之 廠 務 工 程 專 案 及 客 製 化 設 備 之 研 發 製 造 係 依 業 主 需 求 量 身 製 作, 且 各 專 案 性 質 不 一, 各 有 其 獨 立 性, 亦 無 法 計 算 其 產 銷 量, 故 僅 依 產 品 或 服 務 類 別 統 計 其 產 銷 值 註 2: 上 開 係 以 民 國 102 年 及 103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示 變 動 分 析 : 三 從 業 員 工 資 料 最 近 二 年 度 本 集 團 主 要 銷 售 貨 服 務 區 域 以 台 灣 及 中 國 大 陸 市 場 為 主, 分 析 兩 年 度 銷 值 之 變 動, 受 惠 於 全 球 經 濟 景 氣 增 溫, 半 導 體 光 電 及 生 技 製 藥 客 戶 訂 單 需 求 增 加,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各 地 區 銷 值 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從 業 員 工 資 料 如 下 : 員 工 人 數 單 位 : 人 ;% 項 目 /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截 至 3 月 31 日 止 直 接 職 工 667 722 736 間 接 職 員 823 799 803 合 計 1,490 1,521 1,539 平 均 年 歲 31.87 35.22 35.8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 年 ) 5.91 6.68 6.72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 博 士 0.48 0.26 0.32 碩 士 10.70 10.85 11.05 大 學 42.30 41.95 42.24 大 專 30.03 29.85 29.63 其 他 16.49 17.09 16.76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因 污 染 環 境 所 受 損 失 ( 包 括 賠 償 ) 及 處 分 之 總 額, 並 說 明 未 來 因 應 對 策 ( 包 括 改 善 措 施 ) 及 可 能 之 支 出 ( 包 括 未 採 取 因 應 對 策 可 能 發 生 損 失 處 分 及 賠 償 之 估 計 金 額, 如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者, 應 說 明 其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之 事 實 ): 無 本 集 團 所 經 營 之 業 務 尚 不 致 產 生 任 何 污 染, 所 代 理 半 導 體 製 程 耗 料 如 化 學 機 械 研 磨 液 因 溫 濕 度 失 控 或 過 期 而 需 報 廢 者, 或 有 關 生 產 製 程 中 需 報 廢 之 原 物 料, 悉 依 規 定 委 請 專 業 之 廢 棄 物 處 理 廠 商 清 運 ; 各 種 空 水 廢 毒 噪 皆 符 合 當 地 政 府 機 關 單 位 審 查 通 過 ; 廠 務 及 製 程 系 統 規 劃 及 整 合 服 務 業 務 方 面 係 為 高 科 技 產 業 設 計 規 劃 施 工 及 安 裝 其 廠 128

伍 營 運 概 況 務 設 施, 其 施 工 過 程 並 無 廢 水 廢 氣 等 污 染 源 產 生, 另 依 客 戶 需 求 而 需 自 行 設 計 組 裝 機 台 設 備 者, 因 其 組 裝 作 業 係 於 無 塵 室 內 進 行, 且 其 組 裝 過 程 並 無 廢 氣 廢 水 產 生 ; 此 外, 對 於 施 工 或 組 裝 過 程 所 產 生 之 廢 棄 物, 均 依 政 府 規 定 及 業 主 規 範, 於 採 分 類 分 袋 處 理 後 全 數 委 由 合 格 之 專 業 廢 棄 物 處 理 廠 商 代 為 清 理, 再 者, 本 集 團 產 品 尚 未 涉 及 歐 盟 環 保 指 令 (RoHS) 相 關 規 範, 故 不 受 歐 盟 有 害 物 質 限 用 指 令 影 響 故 本 集 團 業 務 性 質 並 無 環 境 污 染 情 形 五 勞 資 關 係 ( 一 ) 列 示 公 司 各 項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進 修 訓 練 退 休 制 度 與 其 實 施 情 形, 以 及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與 各 項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情 形 1.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本 集 團 為 促 進 勞 資 和 諧 凝 聚 員 工 向 心 力 及 照 顧 員 工 福 利, 除 當 地 政 府 規 定 知 社 會 保 險 外 並 有 員 工 團 體 保 險 及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部 分 辦 公 區 域 設 置 員 工 哺 ( 集 ) 乳 室 閱 覽 空 間 宿 舍 及 交 通 車 等 設 施 供 同 仁 使 用 另 有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或 人 事 行 政 單 位, 推 動 各 項 職 工 福 利 措 施 如 員 工 旅 遊 社 團 研 習 戶 外 活 動 及 年 終 尾 牙 等, 並 協 助 溝 通 勞 資 雙 方 意 見 2. 員 工 進 修 情 形 為 因 應 快 速 變 遷 的 產 業 環 境 及 技 術 發 展, 本 集 團 每 年 提 供 員 工 經 費, 補 助 同 仁 學 習, 以 創 造 具 競 爭 與 潛 力 的 員 工, 使 員 工 發 揮 所 學 運 用 新 知 研 發 創 造, 達 成 豐 碩 的 整 體 利 潤 3. 員 工 訓 練 情 形 本 集 團 為 提 昇 員 工 素 質 及 工 作 技 能 加 強 工 作 之 效 率 及 品 質, 訂 有 新 進 人 員 引 導 辦 法 教 育 訓 練 費 用 報 銷 及 語 文 補 助 管 理 辦 法 及 人 力 資 源 管 制 程 序, 於 新 進 員 工 到 職 時 即 實 施 新 進 人 員 引 導 教 育 訓 練 ; 為 維 護 工 作 安 全, 定 期 舉 辦 工 安 訓 練 ; 規 劃 年 度 教 育 訓 練 計 畫, 針 對 各 層 級 各 職 能 員 工 實 施 一 般 訓 練 及 專 業 性 訓 練, 以 期 達 到 培 訓 優 秀 專 業 人 才, 進 而 提 高 營 運 績 效 且 有 效 開 發 利 用 人 力 資 源 4. 退 休 制 度 與 其 實 施 情 形 (1)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選 擇 勞 退 舊 制 員 工 退 休 分 為 自 願 退 休 及 強 制 退 休 二 種 員 工 在 本 公 司 服 務 滿 25 年 或 年 滿 55 歲 且 工 作 滿 15 年 以 上 或 年 滿 60 歲 以 上 者 得 申 請 自 願 退 休 員 工 年 滿 65 歲 者 或 心 神 喪 失 或 身 體 殘 廢 不 堪 勝 任 工 作 者, 得 強 制 其 退 休 退 休 金 之 給 付 計 算 方 式, 悉 依 勞 基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2)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選 擇 勞 退 新 制 員 工 依 規 定 選 擇 新 制 員 工 依 勞 工 退 休 金 按 月 提 撥 薪 資 6% 至 勞 保 局 個 人 專 戶, 並 為 自 願 提 繳 員 工 依 其 自 願 提 繳 比 例, 代 扣 薪 資 提 繳 至 勞 保 局 個 人 專 戶 月 退 休 金 : 勞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本 金 及 累 積 收 益, 依 據 年 金 生 命 表, 以 平 均 餘 命 及 利 率 等 基 礎 計 算 所 得 之 金 額, 作 為 定 期 發 給 之 退 休 金 一 次 退 休 金 : 一 次 領 取 勞 工 個 人 退 休 金 專 戶 之 本 金 及 累 積 收 益 上 述 所 稱 年 金 生 命 表 平 均 餘 命 利 率 及 金 額 之 計 算, 由 勞 保 局 擬 訂, 報 請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核 定 129

伍 營 運 概 況 勞 工 年 滿 60 歲, 工 作 年 資 滿 15 年 以 上 者, 得 請 領 月 退 休 金 但 工 作 年 資 未 滿 15 年 者, 應 請 領 一 次 退 休 金 (3) 大 陸 子 公 司 依 照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勞 動 法 規 定, 每 月 依 員 工 薪 資 總 額 提 撥 一 定 比 例 金 額 做 為 養 老 保 險 金, 其 中 一 部 份 劃 入 社 會 統 籌 基 金, 由 政 府 統 籌 管 理 運 用, 其 餘 則 撥 入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保 障 員 工 老 年 時 期 的 基 本 生 活 需 求, 為 其 提 供 穩 定 可 靠 的 生 活 來 源 (4) 其 他 子 公 司 係 依 照 其 所 在 地 政 府 制 訂 之 相 關 勞 動 法 令 規 範, 依 據 員 工 薪 資 額 度, 提 撥 一 定 比 例 金 額 做 為 退 休 金 費 用, 以 保 障 員 工 老 年 生 活 權 益 5.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與 各 項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情 形 本 集 團 一 向 本 著 勞 資 一 體, 共 存 共 榮 之 經 營 理 念 處 理 勞 資 關 係, 故 對 員 工 之 意 見 均 極 為 重 視, 員 工 得 隨 時 透 過 公 司 之 正 式 與 非 正 式 之 溝 通 管 道, 反 應 其 生 活 上 與 工 作 所 遭 遇 之 問 題, 公 司 與 員 工 間 藉 由 如 下 雙 向 溝 通 的 機 會, 使 彼 此 能 更 加 相 互 瞭 解 與 體 認, 凝 聚 共 識, 共 創 佳 績 (1) 勞 資 協 調 機 制 : 依 據 各 當 地 政 府 規 定 成 立 工 會 組 織 或 勞 資 會 議, 以 為 公 司 與 員 工 對 各 項 政 令 工 作 環 境 安 全 衛 生 等 問 題 作 雙 向 溝 通, 加 強 彼 此 之 互 信 及 互 諒 的 良 好 關 係 (2) 福 利 活 動 : 本 公 司 設 有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委 員 皆 由 員 工 指 派 熱 心 公 益 且 善 於 溝 通 之 員 工, 透 過 公 開 公 平 公 正 之 選 舉 選 出, 故 於 福 利 委 員 會 議 時, 委 員 對 公 司 之 各 項 福 利 措 施, 皆 能 代 表 員 工 提 出 完 整 見 解 且 達 充 份 溝 通 共 識 此 外, 為 提 倡 休 閒 活 動, 本 集 團 不 定 期 舉 辦 旅 遊 活 動 及 體 育 競 賽 等 康 樂 活 動, 更 推 動 員 工 組 織 各 類 社 團, 藉 由 跨 部 門 的 組 成 和 樂 公 司 氣 氛, 更 增 進 公 司 間 的 溝 通 (3) 健 康 檢 查 : 為 維 護 同 仁 身 體 健 康, 公 司 每 年 實 施 公 司 付 費 之 健 康 檢 查 : 對 全 體 員 工 施 行 一 般 健 康 檢 查 ; 針 對 從 事 特 殊 作 業 員 工 實 施 每 年 特 殊 健 康 檢 查 (4) 團 體 保 險 : 除 社 會 保 險 的 基 本 保 障 外, 本 公 司 更 規 劃 了 團 體 保 險, 提 供 傷 病 之 醫 療 等 彌 補 社 會 保 險 基 本 保 障 之 不 足 ; 出 差 國 外 者 提 供 旅 行 平 安 保 險, 保 險 費 由 公 司 全 額 支 出 ( 二 ) 列 明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因 勞 資 糾 紛 所 遭 受 之 損 失, 並 揭 露 目 前 及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之 估 計 金 額 與 因 應 措 施, 如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者, 應 說 明 其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之 事 實 本 集 團 向 來 重 視 員 工 福 利, 且 勞 資 關 係 融 洽, 故 未 發 生 任 何 勞 資 糾 紛, 未 來 仍 將 秉 持 一 貫 原 則, 使 勞 資 關 係 更 加 穩 固 和 諧, 互 利 互 惠 130

伍 營 運 概 況 六 重 要 契 約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仍 有 效 存 續 及 最 近 年 度 到 期 之 重 要 契 約, 列 示 如 下 : 契 約 性 質 當 事 人 契 約 起 訖 日 期 主 要 內 容 限 制 條 款 代 理 合 約 美 國 Cyantek 自 1992.03.27 起, 其 中 一 方 四 十 五 天 前 若 半 導 體 光 阻 液 等 化 學 限 台 灣 地 區 使 用 Corporation 無 書 面 表 示 終 止 合 約 者, 則 每 年 度 自 動 品 之 代 理 權 延 長 代 理 合 約 日 本 Hitachi Kokusai 自 2003.10.01 每 年 自 動 展 期, 除 非 任 一 方 爐 管 之 代 理 權 限 台 灣 大 陸 地 區 使 用 欲 終 止 契 約, 須 於 30 天 前 提 出 代 理 合 約 日 本 IHI Corporation 自 2000.09.01 起, 其 中 一 方 六 個 月 前 若 無 平 面 顯 示 器 製 程 主 設 限 台 灣 大 陸 地 區 使 用 書 面 表 示 終 止 合 約 者, 則 每 年 度 自 動 延 備 之 維 修 及 代 理 權 長 代 理 合 約 韓 國 K C Tech Co., Ltd. 自 2006.10.31 起, 其 中 一 方 六 十 天 前 若 LCD 產 業 濕 製 程 清 洗 限 台 灣 大 陸 地 區 使 用 無 書 面 表 示 終 止 合 約 者, 則 每 年 度 自 動 設 備 延 長 代 理 合 約 日 本 Lasertec Corporation 代 理 合 約 日 本 Lapmaster SFT Corporation 代 理 合 約 日 本 TEX E. G. Co., Ltd. 自 2004.06.30 起, 其 中 一 方 三 個 月 前 若 無 書 面 表 示 終 止 合 約 者, 則 每 年 度 自 動 延 長 自 2001.05.08 起, 其 中 一 方 六 十 天 前 若 無 書 面 表 示 終 止 合 約 者, 則 每 年 度 自 動 延 長 自 2003.12.01 起, 其 中 一 方 二 個 月 前 若 無 提 出 終 止 契 約 之 書 面 通 知, 則 每 二 年 自 動 展 延 二 年 代 理 合 約 美 國 Rippey Corporation 自 2002.02.02 起, 其 中 一 方 九 十 天 前 若 無 書 面 表 示 終 止 合 約 者, 則 每 年 度 自 動 延 長 代 理 合 約 日 本 Symco Corp. (Ryoka) 代 理 合 約 韓 國 SFA Engineering Corp. 代 理 合 約 韓 國 Top Engineering Co., Ltd. 代 理 合 約 韓 國 Integrated Process Systems, Ltd. 2004.03.17 起, 有 效 期 間 為 兩 年, 若 無 於 一 個 月 前, 提 出 終 止 契 約 之 書 面 通 知, 將 每 年 自 動 展 延 生 效 彩 色 濾 光 片 檢 測 機 台 及 雷 射 顯 微 鏡 維 修 及 代 理 權 半 導 體 製 程 研 磨 量 限 大 陸 地 區 使 用 測 相 關 設 備 之 代 理 權 機 器 手 臂 之 代 理 權 限 台 灣 大 陸 香 港 新 加 坡 馬 來 西 亞 地 區 使 用 限 台 灣 地 區 (AIPC) 使 用 半 導 體 製 程 用 研 磨 刷 限 大 陸 地 區 使 用 之 代 理 權 黃 光 測 高 機 之 代 理 權 限 台 灣 大 陸 地 區 使 用 2004.06.03 起, 有 效 期 限 為 一 年, 若 任 何 偏 貼 機, 除 膠 機, 再 限 台 灣 (AUO,CMO, 一 方 未 於 90 天 前, 提 出 終 止 契 約 之 書 面 生 機, 清 洗 機,FA 系 Innolux) 大 陸 地 區 使 用 通 知, 將 每 年 自 動 展 延 一 年 統 之 代 理 權 2006.02.28 起, 有 效 期 間 為 一 年, 若 任 一 ODF 一 次 液 晶 注 入 機 限 台 灣 (AUO,CMO, 方 未 於 60 天 前, 提 出 終 止 契 約 之 書 面 通 之 代 理 權 Innolux) 大 陸 地 區 (Innocom) 知, 將 每 年 自 動 展 延 生 效. 使 用 自 2008.10.15 起 至 2009.10.15 止, 有 效 期 間 乾 式 蝕 刻 設 備 之 代 理 限 台 灣 ( CMO,Toppoly, 為 一 年, 若 無 於 60 天 前, 提 出 終 止 契 約 權 CPT&Hannstar) 大 陸 地 區 之 書 面 通 知, 將 每 年 自 動 展 延 生 效 (SVA,Tianma,IVO, BOE&IRICO) 使 用 代 理 合 約 美 國 Spiro Technology 自 2011.09.01 起 至 2012.08.31 止, 有 效 期 BizShaker Family of 無 Systems, Inc. 間 為 一 年, 若 無 於 90 天 前, 提 出 終 止 契 products 之 代 理 權 約 之 書 面 通 知, 將 每 年 自 動 展 延 生 效 代 理 合 約 瑞 典 QlikTech 自 2014.09.01 起 至 2015.08.31 止, 有 效 期 Softward Called 限 台 灣 地 區 使 用 International Markets AB 間 為 一 年 Qlikview 分 析 軟 體 之 代 理 權 代 理 合 約 韓 國 Shinhan Diamond 自 2014.11.19 起 至 2015.11.18 止, 有 效 期 鑽 石 工 具 之 代 理 權 限 大 陸 地 區 使 用 Industrial Co., Ltd. 限 為 一 年 代 理 合 約 美 國 Cabot Miroelectronics 自 2015.03.31 起 至 2017.03.31, 有 效 期 限 微 電 子 材 料 之 代 理 權 限 大 陸 地 區 使 用 為 二 年 Corporation 代 理 合 約 美 國 Coring Tropel 自 2006.06.12 起,, 期 滿 無 異 議 自 動 展 延 檢 測 設 備 之 代 理 權 限 台 灣 大 陸 地 區 使 用 代 理 合 約 以 色 列 Jordan Valley 自 2006.06.12 起, 期 滿 無 異 議 自 動 展 延 檢 測 設 備 之 銷 售 裝 限 台 灣 大 陸 地 區 使 用 機 服 務 131

陸 財 務 概 況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综 合 損 益 表 會 計 師 姓 名 及 其 查 核 意 見 ( 一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簡 明 財 務 資 料 1. 合 併 財 務 資 訊 (1)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目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截 至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 註 3) 流 動 資 產 7,121,815 8,007,542 9,793,274 9,250,305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註 2) 1,406,916 1,519,952 1,461,476 1,466,396 無 形 資 產 15,156 38,251 32,781 27,773 其 他 資 產 ( 註 2) 475,612 520,692 488,029 579,748 資 產 總 額 9,019,499 10,086,437 11,775,560 11,324,222 分 配 前 4,845,661 5,795,555 7,231,258 6,791,411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後 不 不 5,010,239 5,977,117 ( 註 6) 7,561,398 ( 註 6) 6,791,411 非 流 動 負 債 178,650 168,040 164,750 154,449 分 配 前 5,024,311 5,963,595 7,396,008 6,945,860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後 適 適 5,188,889 6,145,157 ( 註 6) 7,726,148 ( 註 6) 6,945,860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3,984,176 4,119,298 4,375,458 4,374,743 股 本 1,645,778 1,650,568 1,650,698 1,650,698 資 本 公 積 用 用 613,177 616,276 616,354 616,354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前 1,761,007 1,840,239 2,050,443 2,065,899 分 配 後 1,596,429 1,658,677 ( 註 6) 1,720,303 ( 註 6) 2,065,899 其 他 權 益 (35,786) 12,215 57,963 41,792 庫 藏 股 票 0 0 0 0 非 控 制 權 益 11,012 3,544 4,094 3,619 分 配 前 3,995,188 4,122,842 4,379,552 4,378,362 權 益 總 額 分 配 後 3,830,610 3,941,280 ( 註 6) 4,049,412 ( 註 6) 4,378,362 * 公 司 若 有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者, 應 另 編 製 最 近 五 年 度 個 體 之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不 滿 5 個 年 度 者, 應 另 編 製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註 1: 凡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之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當 年 度 曾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價 者, 應 予 列 註 辦 理 日 期 及 重 估 增 值 金 額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皆 未 曾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價 註 3: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列 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另 財 務 資 料 是 否 經 會 計 師 簽 證 核 閱 或 兩 者 皆 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民 國 104 年 度 截 至 3 月 31 日 止 之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註 4: 上 稱 分 配 後 數 字, 請 依 據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情 形 填 列 註 5: 財 務 資 料 經 主 管 機 關 通 知 應 自 行 更 正 或 重 編 者, 應 以 更 正 或 重 編 後 之 數 字 列 編, 並 註 明 其 情 形 及 理 由 註 6: 截 至 本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132

陸 財 務 概 況 項 目 (2) 簡 明 綜 合 損 益 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除 每 股 盈 餘 ( 虧 損 ) 為 新 台 幣 元 表 示 外 )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截 至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 註 2) 營 業 收 入 10,536,388 14,042,274 14,965,399 3,695,656 營 業 毛 利 1,293,857 1,543,553 1,759,065 403,546 營 業 ( 損 ) 益 (7,931) 252,330 504,299 59,523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156,061 27,889 36,114 (37,131) 稅 前 淨 利 148,130 280,219 468,185 22,392 繼 本 續 營 期 業 淨 單 位 利 不 不 114,484 218,815 384,519 15,020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 註 3) 0 0 0 0 本 期 淨 利 ( 損 ) 114,484 218,815 384,519 15,020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 損 ) 益 適 適 (180,706) 69,767 53,560 (16,210) ( 稅 後 淨 額 ) 本 期 綜 合 ( 損 ) 益 總 額 (66,222) 288,582 438,079 (1,190) 淨 母 利 公 歸 司 屬 業 於 主 125,622 222,615 384,545 15,456 淨 於 利 非 ( 損 ) 控 制 歸 權 屬 益 用 用 (11,138) (3,800) (26) (436) 綜 合 ( 損 )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54,434) 292,058 437,984 (715) 綜 合 ( 損 )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11,788) (3,476) 95 (475)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虧 損 ) 當 期 ( 註 5) 0.76 1.35 2.33 0.09 每 股 盈 餘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虧 0.75 1.34 2.30 0.09 ( 虧 損 )( 元 ) 損 ) 當 期 ( 註 5) 追 溯 調 整 每 股 0.75 1.34 2.30 0.09 盈 餘 ( 虧 損 )( 註 6) * 公 司 若 有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者, 應 另 編 製 最 近 五 年 度 個 體 之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不 滿 5 個 年 度 者, 應 另 編 製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註 1: 凡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之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列 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另 財 務 資 料 是 否 經 會 計 師 簽 證 核 閱 或 兩 者 皆 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民 國 104 年 度 截 至 3 月 31 日 止 之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註 3: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以 減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淨 額 列 示 註 4: 財 務 資 料 經 主 管 機 關 通 知 應 自 行 更 正 或 重 編 者, 應 以 更 正 或 重 編 後 之 數 字 列 編, 並 註 明 其 情 形 及 理 由 註 5: 以 當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計 算 而 得 註 6: 各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當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追 溯 調 整 歷 年 來 因 盈 餘 轉 增 資 而 增 加 之 股 數 為 計 算 基 礎 133

陸 財 務 概 況 2. 個 體 財 務 資 訊 (1)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項 目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流 動 資 產 4,459,359 4,548,885 6,068,094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註 2) 1,093,825 1,213,528 1,168,848 無 形 資 產 10,594 11,097 14,469 其 他 資 產 ( 註 2) 1,754,474 1,817,484 1,946,783 資 產 總 額 不 不 7,318,252 7,590,994 9,198,194 分 配 前 3,156,296 3,304,341 4,658,617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後 3,320,874 3,485,903 ( 註 6) 4,988,757 非 流 動 負 債 適 適 177,780 167,355 164,119 分 配 前 3,334,076 3,471,696 4,822,736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後 3,498,654 3,653,258 ( 註 6) 5,152,876 股 本 用 用 1,645,778 1,650,568 1,650,698 資 本 公 積 613,177 616,276 616,354 分 配 前 1,761,007 1,840,239 2,050,443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後 1,596,429 1,658,677 ( 註 6) 1,720,303 其 他 權 益 (35,786) 12,215 57,963 分 配 前 3,984,176 4,119,298 4,375,458 權 益 總 額 分 配 後 3,819,598 3,937,736 ( 註 6) 4,045,318 * 公 司 若 有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者, 應 另 編 製 最 近 五 年 度 個 體 之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不 滿 5 個 年 度 者, 應 另 編 製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註 1: 凡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之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當 年 度 曾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價 者, 應 予 列 註 辦 理 日 期 及 重 估 增 值 金 額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皆 未 曾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價 註 3: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列 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另 財 務 資 料 是 否 經 會 計 師 簽 證 核 閱 或 兩 者 皆 否, 應 予 註 明 註 4: 上 稱 分 配 後 數 字, 請 依 據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情 形 填 列 註 5: 財 務 資 料 經 主 管 機 關 通 知 應 自 行 更 正 或 重 編 者, 應 以 更 正 或 重 編 後 之 數 字 列 編, 並 註 明 其 情 形 及 理 由 註 6: 截 至 本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134

陸 財 務 概 況 (2) 簡 明 综 合 損 益 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除 每 股 盈 餘 為 新 台 幣 元 表 示 外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項 目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7,056,873 9,518,958 10,432,963 營 業 毛 利 838,948 1,109,391 1,288,867 營 業 ( 損 ) 益 6,333 324,160 520,967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不 不 150,281 (43,368) (56,129) 稅 前 淨 利 156,614 280,792 464,838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125,622 222,615 384,545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 註 3) 適 適 0 0 0 本 期 淨 利 ( 損 ) 125,622 222,615 384,545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 損 ) 益 (180,056) 69,443 53,439 ( 稅 後 淨 額 ) 本 期 綜 合 ( 損 ) 益 總 額 用 用 (54,434) 292,058 437,984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0.76 1.35 2.33 當 期 ( 註 5) 每 股 盈 餘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0.75 1.34 2.30 ( 元 ) 當 期 ( 註 5) 追 溯 調 整 每 股 0.75 1.34 2.30 盈 餘 ( 註 6) * 公 司 若 有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者, 應 另 編 製 最 近 五 年 度 個 體 之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不 滿 5 個 年 度 者, 應 另 編 製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註 1: 凡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之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列 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另 財 務 資 料 是 否 經 會 計 師 簽 證 核 閱 或 兩 者 皆 否, 應 予 註 明 註 3: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以 減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淨 額 列 示 註 4: 財 務 資 料 經 主 管 機 關 通 知 應 自 行 更 正 或 重 編 者, 應 以 更 正 或 重 編 後 之 數 字 列 編, 並 註 明 其 情 形 及 理 由 註 5: 以 當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計 算 而 得 註 6: 各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當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追 溯 調 整 歷 年 來 因 盈 餘 轉 增 資 而 增 加 之 股 數 為 計 算 基 礎 註 7: 截 至 本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135

陸 財 務 概 況 ( 二 )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簡 明 財 務 資 料 1. 合 併 財 務 資 訊 (1)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項 目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流 動 資 產 8,323,093 8,211,940 7,263,470 基 金 及 投 資 117,968 251,338 368,651 固 定 資 產 1,432,171 1,462,907 1,406,916 無 形 資 產 及 其 他 資 產 60,669 44,821 45,789 資 產 總 額 9,933,901 9,971,006 9,084,826 分 配 前 5,492,807 5,635,491 4,955,827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後 5,654,551 5,799,399 5,120,405 不 不 長 期 負 債 288,648 107,622 6,235 其 他 負 債 73,371 59,111 53,080 分 配 前 5,854,826 5,802,224 5,015,142 適 適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後 6,016,570 5,966,132 5,179,720 股 本 1,617,438 1,639,078 1,645,778 資 本 公 積 596,267 611,410 615,790 用 用 分 配 前 1,421,166 1,643,510 1,739,008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後 1,259,422 1,479,602 1,574,430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益 395,682 131,160 5,008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19,611 92,239 52,868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0 0 0 庫 藏 股 票 0 0 0 少 數 股 權 28,911 51,385 11,232 股 東 權 益 分 配 前 4,079,075 4,168,782 4,069,684 總 額 分 配 後 3,917,331 4,004,874 3,905,106 註 1: 凡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之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當 年 度 曾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價 者, 應 予 列 註 辦 理 日 期 及 重 估 增 值 金 額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皆 未 曾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價 註 3: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列 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另 財 務 資 料 是 否 經 會 計 師 簽 證 核 閱 或 兩 者 皆 否, 應 予 註 明 註 4: 上 稱 分 配 後 數 字, 請 依 據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情 形 填 列 註 5: 財 務 資 料 經 主 管 機 關 通 知 應 自 行 更 正 或 重 編 者, 應 以 更 正 或 重 編 後 之 數 字 列 編, 並 註 明 其 情 形 及 理 由 註 6: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2 年 起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請 參 閱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報 告 136

陸 財 務 概 況 (2) 簡 明 損 益 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除 每 股 盈 餘 為 新 台 幣 元 表 示 外 ) 項 目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11,423,922 14,132,188 11,644,490 營 業 毛 利 1,223,043 1,362,717 1,461,959 營 業 ( 損 ) 益 134,591 139,650 158,316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142,535 323,322 226,111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106,797 36,094 73,600 不 不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利 ( 損 ) 170,329 426,878 310,827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 損 ) 益 135,979 372,636 249,269 停 業 部 門 ( 損 ) 益 ( 註 3) 0 0 0 適 適 非 常 ( 損 ) 益 ( 註 3) 0 0 0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 註 3) 0 0 0 合 併 總 ( 損 ) 益 135,979 372,636 249,269 用 用 歸 屬 於 合 併 淨 ( 損 ) 益 142,991 384,088 259,406 歸 屬 於 少 數 股 權 ( 損 ) 益 (7,012) (11,452) (10,137)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當 期 ( 註 5) 0.88 2.35 1.58 每 股 盈 餘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元 ) 當 期 ( 註 5) 0.88 2.35 1.56 追 溯 調 整 每 股 盈 餘 ( 註 6) 0.88 2.35 1.56 註 1: 凡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之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列 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另 財 務 資 料 是 否 經 會 計 師 簽 證 核 閱 或 兩 者 皆 否, 應 予 註 明 註 3: 停 業 部 門 損 益 非 常 損 益 及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以 減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淨 額 列 示 註 4: 財 務 資 料 經 主 管 機 關 通 知 應 自 行 更 正 或 重 編 者, 應 以 更 正 或 重 編 後 之 數 字 列 編, 並 註 明 其 情 形 及 理 由 註 5: 以 當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計 算 而 得 註 6: 各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當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追 溯 調 整 歷 年 來 因 盈 餘 轉 增 資 而 增 加 之 股 數 為 計 算 基 礎 註 7: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2 年 起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請 參 閱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報 告 137

陸 財 務 概 況 2. 個 體 財 務 資 訊 (1)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項 目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流 動 資 產 6,156,857 5,337,219 4,543,201 基 金 及 投 資 1,354,609 1,509,274 1,638,482 固 定 資 產 ( 註 2 ) 1,060,137 1,071,879 1,093,825 無 形 資 產 及 其 他 資 產 39,796 22,696 20,544 資 產 總 額 8,611,399 7,941,068 7,296,052 不 不 分 配 前 4,208,751 3,655,567 3,179,155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後 4,370,495 3,819,475 3,343,733 長 期 負 債 280,000 100,000 0 其 他 負 債 72,484 68,104 58,445 適 適 分 配 前 4,561,235 3,823,671 3,237,600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後 4,722,979 3,987,579 3,402,178 股 本 1,617,438 1,639,078 1,645,778 資 本 公 積 596,267 611,410 615,790 用 用 分 配 前 1,421,166 1,643,510 1,739,008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後 1,259,422 1,479,602 1,574,430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益 395,682 131,160 5,008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19,611 92,239 52,868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0 0 0 庫 藏 股 票 0 0 0 股 東 權 益 分 配 前 4,050,164 4,117,397 4,058,452 總 額 分 配 後 3,888,420 3,953,489 3,893,874 註 1: 凡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之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當 年 度 曾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價 者, 應 予 列 註 辦 理 日 期 及 重 估 增 值 金 額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皆 未 曾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價 註 3: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列 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另 財 務 資 料 是 否 經 會 計 師 簽 證 核 閱 或 兩 者 皆 否, 應 予 註 明 註 4 : 上 稱 分 配 後 數 字, 請 依 據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情 形 填 列 註 5 : 財 務 資 料 經 主 管 機 關 通 知 應 自 行 更 正 或 重 編 者, 應 以 更 正 或 重 編 後 之 數 字 列 編, 並 註 明 其 情 形 及 理 由 註 6 :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2 年 起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請 參 閱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報 告 138

陸 財 務 概 況 (2) 簡 明 損 益 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項 目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除 每 股 盈 餘 為 新 台 幣 元 表 示 外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8,237,938 10,802,376 8,153,149 營 業 毛 利 954,364 1,067,956 989,864 營 業 ( 損 ) 益 161,102 224,242 156,494 不 不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130,140 338,516 212,290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116,756 125,480 50,474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利 ( 損 ) 174,486 437,278 318,310 適 適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 損 ) 益 142,991 384,088 259,406 停 業 部 門 ( 損 ) 益 ( 註 3) 0 0 0 非 常 ( 損 ) 益 ( 註 3) 0 0 0 用 用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0 0 0 ( 註 3) 本 期 ( 損 ) 益 142,991 384,088 259,406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當 期 0.88 2.35 1.58 ( 註 5) 每 股 盈 餘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元 ) 當 期 0.88 2.32 1.56 ( 註 5) 追 溯 調 整 每 股 盈 餘 0.88 2.32 1.56 ( 註 6) 註 1: 凡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之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列 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另 財 務 資 料 是 否 經 會 計 師 簽 證 核 閱 或 兩 者 皆 否, 應 予 註 明 註 3: 停 業 部 門 損 益 非 常 損 益 及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以 減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淨 額 列 示 註 4: 財 務 資 料 經 主 管 機 關 通 知 應 自 行 更 正 或 重 編 者, 應 以 更 正 或 重 編 後 之 數 字 列 編, 並 註 明 其 情 形 及 理 由 註 5: 以 當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計 算 而 得 註 6: 各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當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追 溯 調 整 歷 年 來 因 盈 餘 轉 增 資 而 增 加 之 股 數 為 計 算 基 礎 註 7: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2 年 起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請 參 閱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報 告 ( 三 ) 影 響 上 述 財 務 報 表 做 一 致 性 比 較 之 重 要 事 項 如 會 計 變 動 公 司 合 併 或 營 業 部 門 停 工 等 及 其 他 發 生 對 當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之 影 響 : 無 ( 四 ) 最 近 五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及 查 核 意 見 年 度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意 見 99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吳 漢 期 無 保 留 意 見 100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翁 世 榮 無 保 留 意 見 101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翁 世 榮 無 保 留 意 見 102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翁 世 榮 無 保 留 意 見 103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張 淑 瓊 無 保 留 意 見 註 : 因 應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內 部 組 織 調 整, 民 國 100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變 更 為 林 鈞 堯 及 翁 世 榮 兩 位 會 計 師, 民 國 103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變 更 為 林 鈞 堯 及 張 淑 瓊 兩 位 會 計 師 139

陸 財 務 概 況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一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分 析 資 料 分 析 項 目 ( 註 4) 財 務 結 構 (%)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1. 合 併 財 務 分 析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註 1)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截 至 3 月 31 日 財 務 分 析 ( 註 2)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55.70 59.12 62.81 61.34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296.67 282.30 310.94 309.11 流 動 比 率 146.97 138.17 135.43 136.21 速 動 比 率 108.94 99.99 101.87 95.89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7.88 12.58 16.47 3.97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不 不 3.14 4.72 4.60 4.50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116 77 79 81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3.36 3.44 3.10 2.73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2.87 4.33 3.67 3.48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適 適 109 106 118 134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次 ) 7.34 9.60 10.04 10.10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1.10 1.47 1.37 1.28 資 產 報 酬 率 (%) 1.39 2.50 3.75 0.74 權 益 報 酬 率 (%) 用 用 2.78 5.39 9.04 1.37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註 8) (0.48) 15.29 28.36 5.43 純 益 率 (%) 1.09 1.56 2.57 0.41 每 股 盈 餘 ( 元 ) ( 註 3) 0.76 1.35 2.33 0.09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5.68 (3.97) 7.85 (6.35)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 註 6) 128.25 84.48 56.44 7.70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2.07 (7.16) 6.71 (7.49) 營 運 槓 桿 度 (108.25) 4.36 2.62 4.86 槓 桿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0.27 1.11 1.06 1.14 說 明 最 近 二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變 動 原 因 ( 若 增 減 變 動 未 達 20% 者 可 免 分 析 ) 1. 償 債 能 力 分 析 : (1)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增 加,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2.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 (1) 資 產 報 酬 率 及 權 益 報 酬 率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增 加 所 致, 且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增 加 之 幅 度 大 於 平 均 總 資 產 及 平 均 權 益 之 增 幅, 致 使 資 產 報 酬 率 及 權 益 報 酬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2)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純 益 率 及 每 股 盈 餘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全 球 經 濟 景 氣 增 溫, 半 導 體 光 電 及 生 技 製 藥 產 業 客 戶 訂 單 需 求 增 加, 故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毛 利 及 淨 利 相 對 增 加, 且 因 獲 利 增 加 之 幅 度 大 於 實 收 資 本 額 及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之 增 幅,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純 益 率 及 每 股 盈 餘 皆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140

陸 財 務 概 況 說 明 最 近 二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變 動 原 因 ( 若 增 減 變 動 未 達 20% 者 可 免 分 析 )( 續 ) 3.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增 加, 且 其 增 幅 大 於 流 動 負 債 之 增 幅,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2)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下 降 : 主 要 係 最 近 五 年 度 之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減 少,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下 降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增 加 且 營 業 活 動 為 淨 現 金 流 入, 使 得 民 國 103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在 投 資 比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4. 槓 桿 度 分 析 : (1) 營 運 槓 桿 度 下 降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利 益 增 加 所 致, 使 得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運 槓 桿 度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下 降 * 公 司 若 有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者, 應 另 編 製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不 滿 5 個 年 度 者, 應 另 編 製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註 1: 凡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之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應 列 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另 財 務 資 料 是 否 經 會 計 師 簽 證 核 閱 或 兩 者 皆 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民 國 104 年 度 截 至 3 月 31 日 止 之 財 務 資 料 業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註 3: 業 已 按 歷 年 來 因 盈 餘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而 增 加 之 股 數 追 溯 調 整 計 算 之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註 4: 年 報 本 表 末 端, 應 列 示 如 下 之 計 算 公 式 :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權 益 總 額 + 非 流 動 負 債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存 貨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權 益 總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損 益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5)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現 金 股 利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6) 6. 槓 桿 度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 營 業 利 益 ( 註 7)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 營 業 利 益 利 息 費 用 ) 註 5: 上 開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公 式,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以 加 權 平 均 普 通 股 股 數 為 準, 而 非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股 數 為 基 礎 2. 凡 有 現 金 增 資 或 庫 藏 股 交 易 者, 應 考 慮 其 流 通 期 間, 計 算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3.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在 計 算 以 往 年 度 及 半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時, 應 按 增 資 比 例 追 溯 調 整, 無 庸 考 慮 該 增 資 之 發 行 期 間 4. 若 特 別 股 為 不 可 轉 換 之 累 積 特 別 股, 其 當 年 度 股 利 ( 不 論 是 否 發 放 )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或 增 加 稅 後 淨 損 特 別 股 若 為 非 累 積 性 質, 在 有 稅 後 淨 利 之 情 況, 特 別 股 股 利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 如 為 虧 損, 則 不 必 調 整 註 6: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係 指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數 2. 資 本 支 出 係 指 每 年 資 本 投 資 之 現 金 流 出 數 3. 存 貨 增 加 數 僅 在 期 末 餘 額 大 於 期 初 餘 額 時 方 予 計 入, 若 年 底 存 貨 減 少, 則 以 零 計 算 4. 現 金 股 利 包 括 普 通 股 及 特 別 股 之 現 金 股 利 5.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係 指 扣 除 累 計 折 舊 前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總 額 上 開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之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民 國 102 年 及 103 年 度 係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其 餘 年 度 係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設 算 之 註 7: 發 行 人 應 將 各 項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依 性 質 區 分 為 固 定 及 變 動, 如 有 涉 及 估 計 或 主 觀 判 斷, 應 注 意 其 合 理 性 並 維 持 一 致 註 8: 公 司 股 票 為 無 面 額 或 每 股 面 額 非 屬 新 台 幣 十 元 者, 前 開 有 關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計 算, 則 改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比 率 計 算 之 141

陸 財 務 概 況 2. 個 體 財 務 分 析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註 1) 分 析 項 目 ( 註 4) 財 務 結 構 (%)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45.56 45.73 52.43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380.50 353.24 388.38 流 動 比 率 141.28 137.66 130.26 速 動 比 率 103.16 96.58 98.92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198.00 126.92 158.04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不 不 3.23 5.23 5.08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113 70 72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2.99 2.88 2.95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2.83 4.19 3.43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適 適 122 127 124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次 ) 6.52 8.25 8.76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0.92 1.28 1.24 資 產 報 酬 率 (%) 1.64 3.01 4.61 權 益 報 酬 率 (%) 用 用 3.07 5.49 9.05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註 8) 9.52 17.01 28.16 純 益 率 (%) 1.78 2.34 3.69 每 股 盈 餘 ( 元 ) ( 註 3) 0.76 1.35 2.33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15.55 4.80 13.55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 註 6) 115.43 117.52 100.50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6.70 (0.12) 8.44 營 運 槓 桿 度 90.56 2.63 2.02 槓 桿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1.14 1.01 1.01 說 明 最 近 二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變 動 原 因 ( 若 增 減 變 動 未 達 20% 者 可 免 分 析 ) 1. 償 債 能 力 分 析 : (1)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增 加,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2.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 (1) 資 產 報 酬 率 及 權 益 報 酬 率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增 加 所 致, 且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增 加 之 幅 度 大 於 平 均 總 資 產 及 平 均 權 益 之 增 幅, 致 使 資 產 報 酬 率 及 權 益 報 酬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2)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純 益 率 及 每 股 盈 餘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全 球 經 濟 景 氣 增 溫, 半 導 體 光 電 及 生 技 製 藥 產 業 客 戶 訂 單 需 求 增 加, 故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毛 利 及 淨 利 相 對 增 加, 且 因 獲 利 增 加 之 幅 度 大 於 實 收 資 本 額 及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之 增 幅,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純 益 率 及 每 股 盈 餘 皆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142

陸 財 務 概 況 說 明 最 近 二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變 動 原 因 ( 若 增 減 變 動 未 達 20% 者 可 免 分 析 )( 續 ) 3.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增 加, 且 其 增 幅 大 於 流 動 負 債 之 增 幅,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2)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下 降 : 主 要 係 最 近 五 年 度 之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減 少,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下 降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增 加 且 營 業 活 動 為 淨 現 金 流 入, 使 得 民 國 103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在 投 資 比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4. 槓 桿 度 分 析 : (1) 營 運 槓 桿 度 下 降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利 益 增 加 所 致, 使 得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運 槓 桿 度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下 降 * 公 司 若 有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者, 應 另 編 製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比 率 分 析 *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不 滿 5 個 年 度 者, 應 另 編 製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註 1: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五 年 度 之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之 當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併 入 分 析 註 3: 業 已 按 歷 年 來 因 盈 餘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而 增 加 之 股 數 追 溯 調 整 計 算 之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註 4: 年 報 本 表 末 端, 應 列 示 如 下 之 計 算 公 式 :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權 益 總 額 + 非 流 動 負 債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存 貨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 (1 稅 率 )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權 益 總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淨 利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5)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現 金 股 利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6) 6. 槓 桿 度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營 業 利 益 ( 註 7)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營 業 利 益 利 息 費 用 ) 註 5: 上 開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公 式,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以 加 權 平 均 普 通 股 股 數 為 準, 而 非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股 數 為 基 礎 2. 凡 有 現 金 增 資 或 庫 藏 股 交 易 者, 應 考 慮 其 流 通 期 間, 計 算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3.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在 計 算 以 往 年 度 及 半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時, 應 按 增 資 比 例 追 溯 調 整, 無 庸 考 慮 該 增 資 之 發 行 期 間 4. 若 特 別 股 為 不 可 轉 換 之 累 積 特 別 股, 其 當 年 度 股 利 ( 不 論 是 否 發 放 )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或 增 加 稅 後 淨 損 特 別 股 若 為 非 累 積 性 質, 在 有 稅 後 淨 利 之 情 況, 特 別 股 股 利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 如 為 虧 損, 則 不 必 調 整 註 6: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係 指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數 2. 資 本 支 出 係 指 每 年 資 本 投 資 之 現 金 流 出 數 3. 存 貨 增 加 數 僅 在 期 末 餘 額 大 於 期 初 餘 額 時 方 予 計 入, 若 年 底 存 貨 減 少, 則 以 零 計 算 4. 現 金 股 利 包 括 普 通 股 及 特 別 股 之 現 金 股 利 5.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係 指 扣 除 累 計 折 舊 前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總 額 上 開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之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民 國 101 年 至 103 年 度 係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其 餘 年 度 係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資 料 設 算 之 註 7: 發 行 人 應 將 各 項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依 性 質 區 分 為 固 定 及 變 動, 如 有 涉 及 估 計 或 主 觀 判 斷, 應 注 意 其 合 理 性 並 維 持 一 致 註 8: 公 司 股 票 為 無 面 額 或 每 股 面 額 非 屬 新 台 幣 十 元 者, 前 開 有 關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計 算, 則 改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比 率 計 算 之 143

陸 財 務 概 況 ( 二 ) 採 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之 財 務 分 析 資 料 分 析 項 目 財 務 結 構 (%)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槓 桿 度 1. 合 併 財 務 分 析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註 1)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58.94 58.19 55.20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304.97 292.32 289.71 流 動 比 率 151.53 145.72 146.56 速 動 比 率 98.74 91.38 91.18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12.01 29.69 15.43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3.61 3.77 3.25 不 不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 天 ) 101 97 112.39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3.83 3.42 3.43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3.04 2.63 2.54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 天 ) 95 107 106 適 適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7.98 9.66 8.28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1.15 1.42 1.28 資 產 報 酬 率 (%) 1.73 3.87 2.80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3.51 9.04 6.05 用 用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 營 業 利 益 8.32 8.52 9.62 稅 前 純 益 10.53 26.04 18.89 純 益 率 (%) 1.19 2.64 2.14 每 股 盈 餘 ( 元 ) ( 註 3) 0.88 2.35 1.58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16.15 0.43 5.33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122.35 135.44 108.69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15.49 (2.54) 1.90 營 運 槓 桿 度 6.75 7.46 7.04 財 務 槓 桿 度 1.13 1.12 1.16 註 1: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之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之 當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併 入 分 析 註 3: 業 已 按 歷 年 來 因 盈 餘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而 增 加 之 股 數 追 溯 調 整 計 算 註 4: 年 報 本 表 末 端, 應 列 示 如 下 之 計 算 公 式 :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 長 期 負 債 )/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存 貨 預 付 費 用 在 建 工 程 扣 除 預 收 工 程 款 之 淨 額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 不 含 在 建 工 程 )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進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 (1 稅 率 )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144

陸 財 務 概 況 (4)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淨 利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5)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現 金 股 利 )/(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6) 6. 槓 桿 度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營 業 利 益 ( 註 7)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營 業 利 益 利 息 費 用 ) 註 5: 上 開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公 式,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以 加 權 平 均 普 通 股 股 數 為 準, 而 非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股 數 為 基 礎 2. 凡 有 現 金 增 資 或 庫 藏 股 交 易 者, 應 考 慮 其 流 通 期 間, 計 算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3.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在 計 算 以 往 年 度 及 半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時, 應 按 增 資 比 例 追 溯 調 整, 無 庸 考 慮 該 增 資 之 發 行 期 間 4. 若 特 別 股 為 不 可 轉 換 之 累 積 特 別 股, 其 當 年 度 股 利 ( 不 論 是 否 發 放 )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或 增 加 稅 後 淨 損 特 別 股 若 為 非 累 積 性 質, 在 有 稅 後 淨 利 之 情 況, 特 別 股 股 利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 如 為 虧 損, 則 不 必 調 整 註 6: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係 指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數 2. 資 本 支 出 係 指 每 年 資 本 投 資 之 現 金 流 出 數 3. 存 貨 增 加 數 僅 在 期 末 餘 額 大 於 期 初 餘 額 時 方 予 計 入, 若 年 底 存 貨 減 少, 則 以 零 計 算 4. 現 金 股 利 包 括 普 通 股 及 特 別 股 之 現 金 股 利 5.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係 指 扣 除 累 計 折 舊 前 之 固 定 資 產 總 額 註 7: 發 行 人 應 將 各 項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依 性 質 區 分 為 固 定 及 變 動, 如 有 涉 及 估 計 或 主 觀 判 斷, 應 注 意 其 合 理 性 並 維 持 一 致 註 8: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2 年 起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請 參 閱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報 告 2. 個 體 財 務 分 析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註 1) 分 析 項 目 ( 註 4)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52.97 48.15 44.37 財 務 結 構 (%)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409.02 393.46 371.03 流 動 比 率 146.29 146.00 142.91 償 債 能 力 (%) 速 動 比 率 92.66 88.02 85.98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24.12 144.94 401.39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3.64 4.18 3.52 不 不 經 營 能 力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 天 ) 100 87 104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3.46 3.55 3.15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3.50 2.78 2.39 經 營 能 力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 天 ) 106 103 116 ( 續 )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7.78 10.08 7.45 適 適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0.96 1.36 1.12 資 產 報 酬 率 (%) 2.00 4.67 3.41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3.72 9.41 6.35 營 業 利 益 9.96 13.68 9.51 獲 利 能 力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 稅 前 純 益 10.79 26.68 19.34 用 用 純 益 率 (%) 1.74 3.56 3.18 每 股 盈 餘 ( 元 ) ( 註 3) 0.88 2.35 1.58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23.76 1.10 15.44 現 金 流 量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122.65 132.74 119.31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18.72 (2.42) 6.66 槓 桿 度 營 運 槓 桿 度 4.22 3.47 4.63 財 務 槓 桿 度 1.05 1.01 1.01 註 1: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年 度, 應 予 註 明 本 公 司 上 開 各 年 度 之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市 或 股 票 已 在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司 並 應 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之 當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併 入 分 析 註 3: 業 已 按 歷 年 來 因 盈 餘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而 增 加 之 股 數 追 溯 調 整 計 算 註 4: 年 報 本 表 末 端, 應 列 示 如 下 之 計 算 公 式 : 145

陸 財 務 概 況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 長 期 負 債 )/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存 貨 預 付 費 用 在 建 工 程 扣 除 預 收 工 程 款 之 淨 額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 不 含 在 建 工 程 )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 (1 稅 率 )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淨 利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5)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現 金 股 利 )/(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6) 6. 槓 桿 度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營 業 利 益 ( 註 7)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營 業 利 益 利 息 費 用 ) 註 5: 上 開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公 式,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以 加 權 平 均 普 通 股 股 數 為 準, 而 非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股 數 為 基 礎 2. 凡 有 現 金 增 資 或 庫 藏 股 交 易 者, 應 考 慮 其 流 通 期 間, 計 算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3.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在 計 算 以 往 年 度 及 半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時, 應 按 增 資 比 例 追 溯 調 整, 無 庸 考 慮 該 增 資 之 發 行 期 間 4. 若 特 別 股 為 不 可 轉 換 之 累 積 特 別 股, 其 當 年 度 股 利 ( 不 論 是 否 發 放 )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或 增 加 稅 後 淨 損 特 別 股 若 為 非 累 積 性 質, 在 有 稅 後 淨 利 之 情 況, 特 別 股 股 利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 如 為 虧 損, 則 不 必 調 整 註 6: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係 指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數 2. 資 本 支 出 係 指 每 年 資 本 投 資 之 現 金 流 出 數 3. 存 貨 增 加 數 僅 在 期 末 餘 額 大 於 期 初 餘 額 時 方 予 計 入, 若 年 底 存 貨 減 少, 則 以 零 計 算 4. 現 金 股 利 包 括 普 通 股 及 特 別 股 之 現 金 股 利 5.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係 指 扣 除 累 計 折 舊 前 之 固 定 資 產 總 額 註 7: 發 行 人 應 將 各 項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依 性 質 區 分 為 固 定 及 變 動, 如 有 涉 及 估 計 或 主 觀 判 斷, 應 注 意 其 合 理 性 並 維 持 一 致 註 8: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2 年 起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請 參 閱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財 務 報 告 146

陸 財 務 概 況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或 審 計 委 員 會 審 查 報 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查 核 報 告 書 董 事 會 造 送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O 三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及 經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張 淑 瓊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告, 經 本 監 察 人 查 核 完 竣, 認 為 尚 無 不 符, 爰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二 一 九 條 規 定 報 請 鑒 察 此 致 本 公 司 一 O 四 年 股 東 常 會 監 察 人 : 蕭 敏 志 監 察 人 : 鄭 金 泉 監 察 人 : 馬 國 鵬 中 華 民 國 一 O 四 年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147

陸 財 務 概 況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含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兩 年 對 照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综 合 損 益 表 權 益 變 動 表 現 金 流 量 表 及 附 註 或 附 表 :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第 172 頁 至 第 247 頁 五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但 不 含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明 細 表 :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第 248 頁 至 第 311 頁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有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應 列 明 其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 無 148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財 務 狀 況 ( 一 )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分 析 (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1. 最 近 二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及 權 益 發 生 重 大 變 動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其 影 響 項 目 年 度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差 金 額 流 動 資 產 9,793,274 8,007,542 1,785,732 22.30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461,476 1,519,952 (58,476) (3.85) 無 形 資 產 32,781 38,251 (5,470) (14.30) 其 他 資 產 488,029 520,692 (32,663) (6.27) 資 產 總 額 11,775,560 10,086,437 1,689,123 16.75 流 動 負 債 7,231,258 5,795,555 1,435,703 24.77 非 流 動 負 債 164,750 168,040 (3,290) (1.96) 負 債 總 額 7,396,008 5,963,595 1,432,413 24.02 股 本 1,650,698 1,650,568 130 0.01 資 本 公 積 616,354 616,276 78 0.01 保 留 盈 餘 2,050,443 1,840,239 210,204 11.42 其 他 權 益 57,963 12,215 45,748 374.52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4,375,458 4,119,298 256,160 6.22 非 控 制 權 益 4,094 3,544 550 15.52 權 益 總 額 4,379,552 4,122,842 256,710 6.23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 前 後 期 變 動 達 20% 以 上 且 變 動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仟 萬 元 者 之 分 析 說 明 ) (1) 流 動 資 產 增 加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收 入 及 系 統 整 合 工 程 業 務 收 入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且 因 部 份 應 收 帳 款 及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之 投 入 皆 於 期 末 發 生,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底 應 收 款 項 及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增 加, 使 得 流 動 資 產 因 而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2) 流 動 負 債 增 加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運 成 長 且 期 末 採 購 發 包 金 額 及 相 關 費 用 因 業 務 需 求 而 增 加, 使 得 民 國 103 年 底 應 付 款 項 及 應 付 建 造 合 約 款 增 加, 致 使 流 動 負 債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3) 其 他 權 益 增 加 : 主 要 係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使 得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利 益 )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所 致 異 % 2. 若 影 響 重 大 者 應 說 明 未 來 因 應 計 畫 : 本 集 團 最 近 二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及 權 益 之 變 動 無 重 大 影 響 本 集 團 持 續 專 注 於 經 營 績 效 之 改 善 與 獲 利 之 穩 定 成 長, 並 健 全 公 司 財 務 結 構, 期 以 降 低 財 務 負 擔 149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 二 ) 個 體 財 務 狀 況 分 析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1. 最 近 二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及 權 益 發 生 重 大 變 動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其 影 響 項 目 年 度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差 金 額 流 動 資 產 6,068,094 4,548,885 1518209 33.40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168,848 1,213,528 (44,680) (3.68) 無 形 資 產 14,469 11,097 3,372 30.39 其 他 資 產 1,946,783 1,817,484 129,299 7.11 資 產 總 額 9,198,194 7,590,994 1,607,200 21.17 流 動 負 債 4,658,617 3,304,341 1,354,276 40.98 非 流 動 負 債 164,119 167,355 (3,236) (1.93) 負 債 總 額 4,822,736 3,471,696 1,351,040 38.92 股 本 1,650,698 1,650,568 130 0.01 資 本 公 積 616,354 616,276 78 0.01 保 留 盈 餘 2,050,443 1,840,239 210,204 11.42 其 他 權 益 57,963 12,215 45,748 374.52 權 益 總 額 4,375,458 4,119,298 256,160 6.22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 前 後 期 變 動 達 20% 以 上 且 變 動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仟 萬 元 者 之 分 析 說 明 ) (1) 流 動 資 產 增 加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收 入 及 系 統 整 合 工 程 業 務 收 入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且 因 部 份 應 收 帳 款 及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之 投 入 皆 於 期 末 發 生,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底 應 收 款 項 及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增 加, 使 得 流 動 資 產 因 而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2) 流 動 負 債 增 加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運 成 長 且 期 末 採 購 發 包 金 額 及 相 關 費 用 因 業 務 需 求 而 增 加, 使 得 民 國 103 年 底 應 付 款 項 及 應 付 建 造 合 約 款 增 加, 致 使 流 動 負 債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3) 其 他 權 益 增 加 : 主 要 係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使 得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利 益 )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所 致 異 % 2. 若 影 響 重 大 者 應 說 明 未 來 因 應 計 畫 : 本 公 司 最 近 二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及 權 益 之 變 動 無 重 大 影 響 本 公 司 持 續 專 注 於 經 營 績 效 之 改 善 與 獲 利 之 穩 定 成 長, 並 健 全 公 司 財 務 結 構, 期 以 降 低 財 務 負 擔 150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二 財 務 績 效 ( 一 ) 合 併 財 務 績 效 分 析 (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項 目 1. 最 近 二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營 業 損 益 及 稅 前 純 益 重 大 變 動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其 影 響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 除 每 股 盈 餘 為 新 台 幣 元 外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增 ( 減 ) 金 額 變 動 比 例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14,965,399 14,042,274 923,125 6.57 營 業 成 本 13,206,334 12,498,721 707,613 5.66 營 業 毛 利 1,759,065 1,543,553 215,512 13.96 營 業 費 用 1,254,766 1,291,223 (36,457) (2.82) 營 業 ( 損 ) 益 504,299 252,330 251,969 99.86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36,114) 27,889 (64,003) (229.49) 稅 前 淨 利 468,185 280,219 187,966 67.08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384519 218,815 165704 75.73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0 0 0 0 本 期 淨 利 384,519 218,815 165,704 75.73 本 期 其 他 综 合 ( 損 ) 益 ( 稅 後 淨 額 ) 53,560 69,767 (16,207) (23.23) 本 期 综 合 ( 損 ) 益 總 額 438,079 288,582 149,497 51.80 淨 利 ( 損 ) 歸 屬 於 業 主 母 公 司 權 益 384,545 222,615 161,930 72.74 淨 利 ( 損 )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26) (3,800) 3,774 99.32 综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437,984 292,058 145,926 49.96 综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95 (3,476) 3,571 102.7 每 股 盈 餘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當 期 2.33 1.35 0.98 72.59 ( 元 )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當 期 2.30 1.34 0.96 71.64 (1) 公 司 最 近 二 年 度 損 益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若 營 業 毛 利 變 動 達 20% 以 上 者, 應 另 作 差 異 如 (2) 之 分 析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 前 後 期 變 動 達 20% 以 上 且 變 動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仟 萬 元 者 之 分 析 說 明 ) 營 業 利 益 增 加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全 球 經 濟 景 氣 增 溫, 半 導 體 光 電 及 生 技 製 藥 產 業 客 戶 訂 單 需 求 增 加,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增 加, 營 業 成 本 相 對 增 加, 而 營 業 毛 利 增 加 且 營 業 費 用 減 少 所 致, 使 得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利 益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之 淨 額 減 少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處 分 投 資 之 淨 利 益 減 少 及 投 資 減 損 損 失 增 加 所 致, 使 得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合 計 為 淨 支 出, 相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之 淨 利 益 減 少 稅 前 淨 利 增 加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利 益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雖 為 淨 支 出, 惟 稅 前 淨 利 相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4 所 得 稅 費 用 增 加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增 加 所 致 5 本 期 淨 利 增 加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營 業 毛 利 營 業 利 益 及 稅 前 淨 利 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本 期 淨 利 相 對 增 加 (2) 營 業 毛 利 變 動 分 析 : 變 動 說 明 : 變 動 低 於 20%, 無 須 說 明 價 量 分 析 : 不 適 用 151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2. 預 期 銷 售 數 量 與 其 依 據, 對 公 司 未 來 財 務 業 務 之 可 能 影 響 及 因 應 計 畫 : 本 集 團 民 國 104 年 度 預 期 銷 售 或 服 務 量 之 預 測 主 要 係 評 估 產 業 景 氣 變 化 未 來 經 營 環 境 公 司 及 部 門 營 運 計 畫 市 場 供 需 狀 況 及 未 來 發 展 計 畫 等 因 素, 並 參 酌 民 國 103 年 度 經 營 實 績 尚 未 完 工 訂 單 等 合 理 假 設 基 礎 下 編 製, 其 對 集 團 未 來 財 務 業 務 尚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 ) 個 體 財 務 績 效 分 析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項 目 1. 最 近 二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營 業 損 益 及 稅 前 純 益 重 大 變 動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其 影 響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 除 每 股 盈 餘 為 新 台 幣 元 外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增 ( 減 ) 金 額 變 動 比 例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10,432,963 9,518,958 914,005 9.60 營 業 成 本 9,144,096 8,409,567 734,529 8.73 營 業 毛 利 1,288,867 1,109,391 179,476 16.18 營 業 費 用 767,900 785,231 (17,331) (2.21) 營 業 ( 損 ) 益 520,967 324,160 196,807 60.71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56,129) (43,368) 12,761 29.42 稅 前 淨 利 464,838 280,792 184,046 65.55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384,545 222,615 161,930 72.74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0 0 0 0 本 期 淨 利 384,545 222,615 161,930 72.74 本 期 其 他 综 合 ( 損 ) 益 ( 稅 後 淨 額 ) 53,439 69,443 (16,004) (23.05) 本 期 综 合 利 益 ( 損 失 ) 總 額 437,984 292,058 145,926 49.96 每 股 盈 餘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當 期 2.33 1.35 0.98 72.59 ( 元 )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當 期 2.30 1.34 0.96 71.64 (1) 公 司 最 近 二 年 度 損 益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若 營 業 毛 利 變 動 達 20% 以 上 者, 應 另 作 差 異 如 (2) 之 分 析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 前 後 期 變 動 達 20% 以 上 且 變 動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仟 萬 元 者 之 分 析 說 明 ) 營 業 利 益 增 加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全 球 經 濟 景 氣 增 溫, 半 導 體 光 電 及 生 技 製 藥 產 業 客 戶 訂 單 需 求 增 加,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增 加, 營 業 成 本 相 對 增 加, 而 營 業 毛 利 增 加 且 營 業 費 用 減 少 所 致, 使 得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利 益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之 淨 支 出 增 加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處 分 投 資 之 淨 利 益 減 少 及 投 資 減 損 損 失 增 加 所 致, 使 得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合 計 為 淨 支 出, 相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之 淨 支 出 增 加 稅 前 淨 利 增 加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利 益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雖 為 淨 支 出, 惟 稅 前 淨 利 相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4 所 得 稅 費 用 增 加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增 加 所 致 5 本 期 淨 利 增 加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營 業 毛 利 營 業 利 益 及 稅 前 淨 利 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增 加,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本 期 淨 利 相 對 增 加 (2) 營 業 毛 利 變 動 分 析 : 變 動 說 明 : 變 動 低 於 20%, 無 須 說 明 價 量 分 析 : 不 適 用 152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三 現 金 流 量 2. 預 期 銷 售 數 量 與 其 依 據, 對 公 司 未 來 財 務 業 務 之 可 能 影 響 及 因 應 計 畫 :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度 預 期 銷 售 或 服 務 量 之 預 測 主 要 係 評 估 產 業 景 氣 變 化 未 來 經 營 環 境 公 司 及 部 門 營 運 計 畫 市 場 供 需 狀 況 及 未 來 發 展 計 畫 等 因 素, 並 參 酌 民 國 103 年 度 經 營 實 績 尚 未 完 工 訂 單 等 合 理 假 設 基 礎 下 編 製, 其 對 公 司 未 來 財 務 業 務 尚 無 重 大 影 響 最 近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情 形 分 析 未 來 一 年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 一 )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1. 最 近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情 形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期 初 現 金 餘 額 全 年 來 自 營 業 全 年 來 自 投 資 全 年 來 自 籌 資 匯 率 變 動 年 底 現 金 餘 額 (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影 響 數 (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1,332,551 567,715 (80,321) (244,913) 53,139 1,628,171 本 年 度 ( 民 國 103 年 度 ) 之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分 析 如 下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約 計 567,715 仟 元, 主 要 係 營 運 獲 利 增 加 以 及 帳 款 之 收 付 產 生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增 加 所 致 投 資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出 約 計 80,321 仟 元, 主 要 係 取 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所 致 籌 資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出 約 計 244,913 仟 元, 主 要 係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所 致 2. 最 近 年 度 流 動 性 分 析 單 位 :% 年 度 項 目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增 ( 減 ) 比 例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7.85 (3.97) 297.73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56.44 84.48 (33.19)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6.71 (7.16) 193.72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 前 後 期 增 減 比 例 達 20% 以 上 者 之 分 析 說 明 ) 本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及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上 升 :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增 加, 且 其 增 幅 大 於 流 動 負 債 之 增 幅,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2)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下 降 : 主 要 係 最 近 五 年 度 之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減 少,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下 降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增 加 且 營 業 活 動 為 淨 現 金 流 入, 使 得 民 國 103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在 投 資 比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153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3. 未 來 一 年 現 金 流 動 性 分 析 期 初 現 金 餘 額 全 年 來 自 營 業 (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全 年 現 金 流 出 量 現 金 剩 餘 ( 不 足 ) 數 額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現 金 不 足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投 資 計 畫 1,628,171 1,446,838 1,020,700 2,054,309 不 適 用 (1) 民 國 103 年 度 預 計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情 形 分 析 : 理 財 計 畫 營 業 活 動 : 預 期 未 來 一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為 淨 現 金 流 入, 主 要 係 因 營 業 成 長 及 應 收 帳 款 收 現 增 加, 致 產 生 現 金 淨 流 入 投 資 活 動 : 預 計 未 來 一 年 度 投 資 活 動 為 淨 現 金 流 出, 主 要 係 增 加 長 期 投 資 及 購 買 設 備 等 資 產 所 致 籌 資 活 動 : 預 計 未 來 一 年 度 籌 資 活 動 為 淨 現 金 流 出, 主 要 係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所 致 (2) 預 計 現 金 不 足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及 流 動 性 分 析 : 不 適 用 ( 二 )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1. 最 近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情 形 期 初 現 金 餘 額 (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 全 年 來 自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全 年 來 自 投 資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全 年 來 自 籌 資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底 現 金 餘 額 (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452,736 631,398 (267,811) (181,440) 634,883 本 年 度 ( 民 國 103 年 度 ) 之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分 析 如 下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約 計 631,398 仟 元, 主 要 係 營 運 獲 利 增 加 以 及 帳 款 之 收 付 產 生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增 加 所 致 投 資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出 約 計 267,811 仟 元, 主 要 係 增 加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所 致 籌 資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出 約 計 181,440 仟 元, 主 要 係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所 致 2. 最 近 年 度 流 動 性 分 析 單 位 :% 年 度 項 目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增 ( 減 ) 比 例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13.55 4.80 182.29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100.50 117.52 (14.48)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8.44 (0.12) 71.33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 前 後 期 增 減 比 例 達 20% 以 上 者 之 分 析 說 明 ) 本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及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上 升 :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增 加, 且 其 增 幅 大 於 流 動 負 債 之 增 幅,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2)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下 降 : 主 要 係 最 近 五 年 度 之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減 少, 致 使 民 國 103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下 降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上 升 : 主 要 係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增 加 且 營 業 活 動 為 淨 現 金 流 入, 使 得 民 國 103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在 投 資 比 率 較 民 國 102 年 度 上 升 154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3. 未 來 一 年 現 金 流 動 性 分 析 期 初 現 金 餘 額 全 年 來 自 營 業 (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全 年 現 金 流 出 量 現 金 剩 餘 ( 不 足 ) 數 額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現 金 不 足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投 資 計 畫 634,883 559,777 457,043 737,617 不 適 用 理 財 計 畫 (1) 民 國 103 年 度 預 計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情 形 分 析 : 營 業 活 動 : 預 期 未 來 一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為 淨 現 金 流 入, 主 要 係 因 營 業 成 長 及 應 收 帳 款 收 現 增 加, 致 產 生 現 金 淨 流 入 投 資 活 動 : 預 計 未 來 一 年 度 投 資 活 動 為 淨 現 金 流 出, 主 要 係 增 加 長 期 投 資 及 購 置 設 備 等 資 產 所 致 籌 資 活 動 : 預 計 未 來 一 年 度 籌 資 活 動 為 淨 現 金 流 出, 主 要 係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所 致 (2) 預 計 現 金 不 足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及 流 動 性 分 析 : 不 適 用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 ( 一 )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之 運 用 情 形 及 其 資 金 來 源 : 無 ( 二 ) 預 期 可 能 產 生 效 益 : 不 適 用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畫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 ( 一 )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本 集 團 基 於 業 務 擴 展 及 擴 大 服 務 客 戶 的 需 求, 已 分 別 於 新 加 坡 韓 國 上 海 無 錫 越 南 馬 來 西 亞 及 緬 甸 等 地 投 資 及 設 立 服 務 與 經 銷 據 點, 俾 期 建 立 銷 售 及 服 務 網 路 並 就 近 服 務 客 戶, 以 提 昇 市 場 佔 有 率 及 公 司 競 爭 力 民 國 103 年 度 本 集 團 係 以 本 業 之 產 品 發 展 及 地 區 發 展 為 投 資 主 軸, 持 續 地 拓 展 服 務 觸 角, 並 經 由 區 域 資 源 分 配 與 整 合 的 彈 性 調 度 支 援, 充 分 發 揮 互 補 綜 效 效 應, 提 昇 經 營 效 率 與 規 模, 期 能 立 足 亞 洲, 成 為 具 國 際 化 知 名 度 的 專 業 高 科 技 產 業 製 程 設 備 材 料 及 廠 務 系 統 設 施 等 整 合 性 系 統 服 務 廠 商 ( 二 ) 轉 投 資 事 業 獲 利 或 虧 損 原 因 分 析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直 接 投 資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Ltd.. ( 簡 稱 MIPL) Market Go Profits Ltd. ( 簡 稱 Market Go) Headquarter International Ltd. ( 簡 稱 Headquarter) 說 明 本 公 司 直 接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直 接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直 接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股 比 例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 註 2)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 損 ) 益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100% 42,955 (51,646) 民 國 103 年 度 虧 損 主 要 係 工 程 業 務 之 承 攬 減 少, 廠 務 系 統 及 整 廠 統 包 工 程 收 入 不 足 支 應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而 呈 現 虧 損, 致 本 期 認 列 為 投 資 損 失 100% 1,301,288 (47,916) 係 海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控 股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投 資 虧 損 主 要 係 認 列 間 接 投 資 大 陸 之 子 公 司 虧 損 所 致 不 適 用 100% 41,483 133 係 從 事 海 外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業 務, 主 要 營 運 係 承 購 中 國 大 陸 房 地 產 以 供 當 地 員 工 住 宿, 獲 利 來 源 主 要 係 租 賃 收 入,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原 因 主 要 係 租 金 收 入 足 以 支 應 營 運 費 用 所 致 改 善 計 畫 MIPL 主 要 係 從 事 半 導 體 業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之 承 攬, 配 合 東 南 亞 地 區 市 場 需 求 增 加 之 際, 未 來 在 該 公 司 積 極 拓 展 代 理 業 務 並 開 發 新 業 務 範 圍, 且 加 強 成 本 及 費 用 之 控 管, 預 期 將 可 轉 虧 為 盈, 對 母 公 司 之 投 資 效 益 將 有 所 挹 注 配 合 大 陸 業 務 成 長 需 求, 預 期 未 來 租 賃 業 務 規 模 將 逐 步 擴 增, 對 母 公 司 之 投 資 效 益 將 有 所 挹 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155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Tiger United Finance Ltd. ( 簡 稱 Tiger) MICTech Global Corp. ( 簡 稱 MICK)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e. Ltd. ( 簡 稱 MEPL) 說 明 本 公 司 直 接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直 接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直 接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股 比 例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 註 2)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 損 ) 益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100% 40,578 (268) 係 從 事 海 外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業 務, 主 要 營 運 係 承 購 中 國 大 陸 房 地 產 以 供 當 地 員 工 住 宿, 獲 利 來 源 主 要 係 租 賃 收 入, 民 國 103 年 度 虧 損 原 因 主 要 係 租 金 收 入 不 足 所 致 100% 7,102 (7,190) 民 國 103 年 度 呈 現 虧 損 狀 況, 主 要 係 營 運 狀 況 不 如 預 期, 銷 貨 收 入 減 少, 不 足 以 支 應 營 運 成 本 及 費 用 所 致 100% 7,717 (1,424) 係 海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控 股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投 資 虧 損 主 要 係 認 列 投 資 緬 甸 之 子 公 司 虧 損 所 致 改 善 計 畫 配 合 大 陸 業 務 成 長 需 求, 預 期 未 來 租 賃 業 務 規 模 將 逐 步 擴 增, 對 母 公 司 之 投 資 效 益 將 有 所 挹 注 配 合 東 亞 市 場 需 求 增 加 之 際, 將 持 續 開 發 新 業 務 以 增 加 獲 利 不 適 用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MICTech Viet Nam Co., Ltd. ( 簡 稱 MICTech VN)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 簡 稱 Hoa Phong MIC) 宜 眾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宜 眾 ) 皇 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皇 輝 ) 本 公 司 直 接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直 接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直 接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100% 41,354 7,802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主 要 係 積 極 拓 展 業 務 MICTech VN 主 要 係 從 事 工 程 專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並 有 效 掌 握 既 有 市 場 之 趨 勢, 致 使 營 業 業 承 包 及 相 關 維 修 服 務, 配 合 越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收 入 及 利 潤 皆 呈 現 成 長 趨 勢 南 當 地 市 場 需 求 增 加 之 際, 未 來 在 該 公 司 積 極 拓 展 業 務 並 有 效 掌 握 既 有 市 場 之 優 勢, 工 程 業 務 規 模 將 逐 步 擴 增, 增 加 獲 利, 對 母 公 司 之 投 資 效 益 有 效 挹 注 100% 19,241 (2,584) 民 國 103 年 度 因 公 司 業 務 尚 在 開 發, 故 呈 現 虧 損 狀 況 100% 8,880 (10,100) 民 國 103 年 度 因 公 司 業 務 尚 在 開 發, 故 呈 現 虧 損 狀 況 40% 29,082 7,912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主 要 係 積 極 拓 展 業 務 並 有 效 掌 握 既 有 市 場 之 趨 勢, 致 使 營 業 收 入 及 利 潤 皆 呈 現 成 長 趨 勢 Hoa Phong MIC 主 要 係 從 事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及 相 關 維 修 服 務, 配 合 越 南 當 地 市 場 需 求 增 加 之 際, 未 來 在 該 公 司 積 極 拓 展 業 務 並 有 效 掌 握 既 有 市 場 之 優 勢, 工 程 業 務 規 模 將 逐 步 擴 增, 預 期 將 可 轉 虧 為 盈, 對 母 公 司 之 投 資 效 益 將 有 所 挹 注 宜 眾 主 要 係 承 接 軟 體 建 置 標 案 及 自 行 開 發 之 軟 體 事 業 與 雲 端 應 用 業 務, 該 公 司 正 值 業 務 及 人 力 整 合 階 段, 未 來 將 積 極 擴 展 資 訊 及 雲 端 業 務, 預 期 將 可 轉 虧 為 盈, 對 母 公 司 之 投 資 收 益 將 有 所 挹 注 持 續 開 發 新 業 務 以 增 加 獲 利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華 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華 軒 ) True Victor Interrnational Limited ( 簡 稱 True Victor) 間 接 投 資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 簡 稱 MICTech Ventures)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 Bhd. ( 簡 稱 MISB)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子 公 司 Market Go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MIPL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20% 2,069 (1,281) 民 國 103 年 度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係 面 板 產 華 軒 主 要 係 從 事 面 板 設 備 及 材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業 及 公 司 拓 展 業 務 未 如 預 期, 致 業 務 收 料 銷 售, 公 司 持 續 拓 展 業 務, 以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入 及 毛 利 下 降 而 呈 現 虧 損 所 致 增 加 獲 利, 包 括 以 貼 合 機 的 開 發 與 行 銷 進 入 觸 控 面 板 領 域, 尋 求 觸 控 面 板 材 料 產 品 之 銷 售 與 代 工 機 會, 預 期 將 提 升 營 運 績 效 38.57% 315 (1,339) 係 海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控 股 公 司 民 國 103 不 適 用 年 度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係 認 列 處 分 投 資 損 失 所 致 100% 1,270,650 (47,821) 係 海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控 股 公 司, 民 國 103 不 適 用 年 度 投 資 虧 損 主 要 係 認 列 直 接 及 間 接 投 資 大 陸 之 子 公 司 虧 損 所 致 100% 4,945 (2,775) 民 國 103 年 度 因 公 司 業 務 尚 在 開 發, 故 呈 現 虧 損 狀 況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MISB 主 要 係 從 事 半 導 體 業 自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之 承 攬, 配 合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東 南 亞 地 區 市 場 需 求 增 加 之 際, 未 來 在 該 公 司 積 極 拓 展 業 務 並 有 效 掌 握 既 有 市 場 之 優 勢, 工 程 業 務 規 模 將 逐 步 擴 增, 預 期 將 可 轉 虧 為 盈, 對 母 公 司 之 投 資 效 益 將 有 所 挹 注 156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Marketech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Co.,Ltd. ( 簡 稱 MICC)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無 錫 啟 華 )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上 海 華 友 ) 福 州 吉 威 系 統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福 州 吉 威 )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上 海 吉 威 ) 上 海 帆 亞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上 海 帆 亞 ) 無 錫 韓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無 錫 韓 華 ) Russky H.K. Limited ( 簡 稱 Russky)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上 海 茂 華 ) 說 明 子 公 司 MEPL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Russky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股 比 例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 註 2)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 損 ) 益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95% 7,496 (1,120) 民 國 103 年 度 因 公 司 設 立 初 期, 業 務 尚 在 開 發, 故 其 營 收 及 獲 利 尚 未 顯 現 100% 262,285 (59,953) 民 國 103 年 度 呈 現 虧 損 狀 況, 主 要 係 適 值 營 運 轉 型 及 產 品 開 發 之 際, 營 收 雖 已 成 長, 惟 因 大 陸 地 區 人 事 成 本 攀 升 保 守 估 列 呆 帳 損 失 及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等 影 響, 致 使 獲 利 尚 未 顯 現, 惟 製 造 訂 單 及 利 潤 率 均 有 穩 定 成 長 無 錫 啟 華 隨 著 廠 房 產 能 利 用 率 逐 步 提 升, 已 經 有 效 降 低 廠 房 機 器 設 備 高 額 折 舊 攤 提 對 產 品 毛 利 之 不 利 影 響, 產 品 毛 利 已 漸 提 升, 連 年 虧 損 情 況 將 可 望 改 善 100% 320,536 2,446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之 主 要 原 因 係 半 導 體 材 料 代 理 買 賣 收 入 及 毛 利 上 升 所 致 改 善 計 畫 MICC 主 要 係 從 事 機 電 安 裝 等 工 程 業 務 之 承 攬, 配 合 東 南 亞 地 區 市 場 需 求 增 加 之 際, 未 來 在 該 公 司 積 極 拓 展 業 務 並 有 效 掌 握 既 有 市 場 之 優 勢, 工 程 業 務 規 模 將 逐 步 擴 增, 預 期 將 可 轉 虧 為 盈, 對 母 公 司 之 投 資 效 益 將 有 所 挹 注 無 錫 啟 華 主 要 係 從 事 整 廠 客 製 化 設 備 及 零 件 之 組 裝 代 工, 配 合 中 國 大 陸 整 體 景 氣 溫 和 成 長 之 走 勢, 目 前 積 極 拓 展 之 業 務 包 含 食 品 產 業 之 自 動 化 設 備 製 造 訂 單 輪 胎 校 正 設 備 海 水 淡 化 設 備 關 於 衛 星 網 絡 太 陽 能 風 力 發 電 等 設 備 訂 單, 預 估 未 來 成 長 及 獲 利 可 期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上 海 華 友 主 要 係 從 事 半 導 體 生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產 檢 驗 設 備 及 其 耗 材 發 電 用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鍋 爐 的 批 發 佣 金 代 理 進 出 口 等 貿 易 服 務, 該 公 司 持 續 開 發 新 代 理 業 務 以 增 加 獲 利 100% 49 (616) 民 國 103 年 度 呈 現 虧 損 狀 況, 主 要 係 該 福 州 吉 威 主 要 係 從 事 無 塵 室 及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公 司 承 接 訂 單 有 所 限 制, 營 業 規 模 尚 在 動 力 系 統 設 備 管 道 系 統 設 備 安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開 發, 故 其 營 收 及 獲 利 尚 未 顯 現 裝 等 服 務, 在 中 國 大 陸 積 極 推 行 經 濟 改 革 開 放 政 策, 持 續 鼓 勵 高 新 產 業 發 展, 加 之 台 灣 高 科 技 產 業 持 續 西 進 擴 廠 計 畫 之 進 行, 相 關 廠 務 工 程 服 務 需 求 增 加, 預 期 將 可 轉 虧 為 盈 100% 437,578 3,703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主 要 係 積 極 拓 展 業 務 並 有 效 掌 握 既 有 市 場 之 趨 勢, 致 使 營 業 收 入 及 利 潤 皆 呈 現 成 長 趨 勢 100% 47,500 1,469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主 要 係 業 務 持 續 開 發, 故 其 營 收 及 獲 利 成 長, 足 以 支 應 營 運 成 本 及 費 用 所 致 49% 5,990 (161) 民 國 103 年 度 主 要 係 營 收 及 獲 利 未 如 預 期, 營 業 毛 利 不 足 以 支 應 固 定 營 運 支 出, 而 呈 現 虧 損 所 致 100% (9,823) (105) 係 海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控 股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投 資 虧 損 主 要 係 認 列 間 接 投 資 大 陸 之 子 公 司 虧 損 所 致 上 海 吉 威 主 要 係 從 事 機 電 電 子 工 程 施 工 承 包 化 工 石 油 設 備 管 道 安 裝 工 程 承 包 及 相 關 保 修 服 務, 公 司 將 持 續 拓 展 業 務, 以 增 加 獲 利, 包 括 氣 體 工 程 機 電 工 程 中 國 大 陸 生 技 製 藥 產 業 之 相 關 生 產 基 地 擴 建 及 淨 化 工 程 潔 淨 室 及 空 調 系 統 安 裝 工 程 半 導 體 之 廠 務 系 統 工 程 等, 預 期 將 提 升 營 運 績 效 上 海 帆 亞 主 要 係 從 事 化 工 產 品 半 導 體 檢 測 設 備 太 陽 能 設 備 等 進 出 口 業 務, 預 期 公 司 配 合 整 體 市 場 需 求 將 可 望 增 加 獲 利 無 錫 韓 華 主 要 係 從 事 設 計 安 裝 維 修 半 導 體 元 器 件 及 晶 體 專 用 設 備 電 子 元 器 件 專 用 設 備 環 境 汙 染 防 治 設 備, 故 未 來 預 期 半 導 體 市 場 規 模 成 長, 預 期 將 可 轉 虧 為 盈 不 適 用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80% (10,579) 415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之 主 要 原 因 係 業 務 持 上 海 茂 華 主 要 係 從 事 半 導 體 製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續 拓 展, 致 工 程 業 務 收 入 及 毛 利 上 升 所 造 行 業 用 的 除 害 桶 再 生 管 道 系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致 統 及 相 關 設 備 維 修 安 裝 等 服 務, 在 中 國 大 陸 積 極 推 行 經 濟 改 革 開 放 政 策, 持 續 鼓 勵 高 新 產 業 發 展, 加 之 台 灣 高 科 技 產 業 持 續 西 進 擴 廠 計 畫 之 進 行, 相 關 廠 務 工 程 服 務 需 求 增 加, 預 期 將 可 增 加 獲 益 157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上 海 晟 高 機 電 工 程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上 海 晟 高 ) 啟 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啟 創 科 技 ) 啟 創 半 導 體 設 備 技 術 ( 無 錫 )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無 錫 啟 創 ) Leader Fortune Enterprise Co., Ltd. ( 簡 稱 Leader) 上 海 吉 懋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上 海 吉 懋 ) Frontken MIC Co., Limited ( 簡 稱 Frontken MIC) 無 錫 前 進 半 導 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無 錫 前 進 ) 瑞 宣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瑞 宣 ) 南 通 建 瑞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南 通 建 瑞 ) ( 註 2) 說 明 子 公 司 Russky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啟 創 科 技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子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Leader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子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Frontken MIC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子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瑞 宣 之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股 比 例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 註 2)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 損 ) 益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100% (2,391) (404) 公 司 所 營 業 務 包 括 微 電 子 產 品 專 案 工 程 設 計 和 顯 示 器 件 項 目 工 程 設 計, 民 國 103 年 度 虧 損 主 要 因 業 務 拓 展 不 如 預 期, 目 前 業 務 尚 處 調 整 階 段 60% 163 72 係 海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控 股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投 資 利 益 主 要 係 認 列 間 接 投 資 大 陸 之 子 公 司 淨 利 所 致 60% 163 72 公 司 業 務 朝 技 術 服 務 及 維 修 服 務 發 展 為 主, 民 國 103 年 度 獲 利 主 要 因 營 業 外 收 入 增 加 所 致, 目 前 業 務 尚 處 調 整 階 段 31.43% 7,546 (2,999) 係 海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控 股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投 資 虧 損 主 要 係 認 列 間 接 投 資 大 陸 之 子 公 司 虧 損 所 致 31.43% 7,511 (2,999) 民 國 103 年 度 因 業 務 尚 在 開 發, 故 其 營 收 及 獲 利 尚 未 顯 現 40% 4,565 (24,434) 係 海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控 股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投 資 虧 損 主 要 係 認 列 間 接 投 資 大 陸 之 子 公 司 虧 損 所 致 改 善 計 畫 上 海 晟 高 主 要 係 從 事 微 電 子 產 品 項 目 工 程 設 計 和 顯 示 器 件 項 目 工 程 設 計 相 關 技 術 管 理 諮 詢 等 服 務, 在 中 國 大 陸 積 極 擴 大 內 需 為 其 經 濟 發 展 目 標, 隨 著 各 產 業 的 擴 產 及 持 續 建 設, 相 關 的 機 電 設 計 及 工 程 招 標 等 市 場 仍 有 需 求 增 加, 預 期 將 可 轉 虧 為 盈 不 適 用 無 錫 啟 創 主 要 係 從 事 半 導 體 設 備 技 術 服 務 維 修 服 務 ; 自 營 和 代 理 各 類 商 品 及 技 術 進 出 口 業 務, 在 中 國 大 陸 積 極 推 行 經 濟 改 革 開 放 政 策, 持 續 鼓 勵 高 新 產 業 發 展, 加 之 台 灣 高 科 技 產 業 持 續 西 進 擴 廠 計 畫 之 進 行, 相 關 廠 務 工 程 服 務 需 求 增 加, 預 期 將 可 望 挹 注 收 益 不 適 用 上 海 吉 懋 主 要 係 從 事 背 板 代 理 銷 售 業 務, 並 且 拓 展 食 品 設 備 代 理 團 購 業 渠 道 銷 售 及 網 路 交 易 的 開 發, 配 合 綠 能 產 業 需 求 增 溫, 預 期 未 來 將 可 轉 虧 為 盈 不 適 用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40% 4,482 (24,305) 公 司 業 務 以 專 業 設 備 清 洗 為 主, 民 國 103 無 錫 前 進 主 要 係 從 事 半 導 體 器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年 度 虧 損 主 要 因 業 務 拓 展 不 如 預 期, 目 件 及 設 備 的 清 洗, 預 期 持 續 拓 展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前 業 務 尚 處 調 整 階 段 業 務 及 嚴 格 管 控 成 本, 預 期 將 可 轉 虧 為 盈 50% 12,632 (11,714) 係 海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控 股 公 司, 民 國 103 不 適 用 年 度 投 資 虧 損 主 要 係 認 列 間 接 投 資 大 陸 之 子 公 司 虧 損 所 致 50% 12,632 (11,729) 民 國 103 年 度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係 整 體 環 境 影 響 及 業 務 拓 展 未 如 預 期, 致 業 務 收 入 及 毛 利 下 降 而 呈 現 虧 損 所 致 南 通 建 瑞 主 要 係 跨 足 半 導 體 面 板 產 業 太 陽 能 及 LED 產 業 領 域, 以 差 異 化 之 技 術 利 基 型 少 量 多 樣 與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品 作 為 市 場 區 隔, 預 期 未 來 將 可 轉 虧 為 盈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視 市 場 需 求 及 產 業 發 展 情 形 適 時 評 估 註 1: 表 列 係 揭 示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以 及 本 公 司 或 子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註 2: 係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之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註 3: 太 倉 建 瑞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業 已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4 日 更 名 為 南 通 建 瑞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8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六 風 險 事 項 分 析 及 評 估 : (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利 率 匯 率 變 動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對 公 司 損 益 之 影 響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1. 本 集 團 之 利 率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銀 行 借 款, 按 浮 動 利 率 之 借 款 使 本 集 團 承 受 現 金 流 量 利 率 風 險 本 集 團 定 期 評 估 銀 行 借 款 利 息, 並 與 銀 行 密 切 聯 繫 以 爭 取 較 優 惠 之 借 款 利 率, 期 以 降 低 利 率 變 動 對 公 司 產 生 不 利 之 衝 擊 未 來 將 視 各 種 資 金 來 源 之 額 度 及 成 本 综 合 考 量, 以 籌 措 所 需 資 金 2. 本 集 團 跨 國 營 運, 相 關 匯 率 風 險 主 要 係 來 自 未 來 之 商 業 交 易 已 認 列 之 資 產 與 負 債, 以 及 對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淨 投 資 本 集 團 採 購 人 員 於 國 外 供 應 商 報 價 時 參 考 匯 率 近 期 走 勢, 以 避 免 採 購 成 本 因 匯 率 波 動 而 上 升 ; 財 務 部 門 不 定 期 蒐 集 匯 率 資 料, 以 考 據 匯 率 變 動 情 形, 進 貨 付 款 則 視 匯 率 之 高 低 以 美 元 等 外 幣 現 款 付 現 或 以 外 匯 存 款 帳 戶 中 之 美 元 等 外 幣 支 付, 配 合 著 外 幣 進 銷 款 項 互 抵 結 果 使 匯 率 變 動 產 生 某 一 程 度 之 避 險 效 果, 為 期 降 低 匯 率 變 動 對 公 司 產 生 不 利 之 衝 擊 3. 本 集 團 隨 時 注 意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而 於 進 銷 貨 或 勞 務 交 易 價 格 以 參 考 市 場 價 格 浮 動 報 價, 期 以 降 低 通 貨 膨 脹 影 響 4. 本 集 團 已 建 立 適 當 之 風 險 管 理 機 制, 並 持 續 觀 察 利 率 及 匯 率 變 動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以 規 避 上 述 情 形 對 公 司 損 益 造 成 不 當 影 響 (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之 政 策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1.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及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 本 集 團 專 注 於 本 業 之 營 運, 且 為 期 確 保 資 產 安 全, 並 無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及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如 有 閒 置 資 金 會 採 取 較 為 穩 健 之 定 期 存 款 或 投 資 保 本 債 券 基 金, 對 公 司 不 致 於 產 生 虧 損 2.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本 集 團 從 事 之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主 要 係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間 因 營 運 週 轉 需 求 所 為 之 短 期 資 金 融 通, 上 述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悉 依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程 序 及 相 關 法 令 辦 理, 資 金 貸 放 金 額 並 未 超 過 限 額 3. 背 書 保 證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本 集 團 提 供 之 背 書 保 證 主 要 係 提 供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銀 行 融 資 之 擔 保, 並 為 子 公 司 工 程 合 約 之 需 求 而 於 合 約 簽 署 作 為 工 程 履 約 之 連 帶 保 證 上 述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悉 依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及 相 關 法 令 辦 理,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並 未 超 過 限 額 ( 三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未 來 研 發 計 畫 及 預 計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 1. 未 來 研 發 計 畫 本 公 司 研 究 發 展 團 隊 擁 有 高 科 技 製 程 自 動 控 制 精 密 機 械 技 術 整 合 能 力, 開 發 高 科 技 系 統 設 備, 獲 得 相 當 優 越 的 成 果, 其 重 要 技 術 略 述 於 下 : 最 近 年 度 研 發 計 畫 製 程 技 術 自 動 控 制 精 密 機 械 感 應 耦 合 電 漿 離 子 矽 蝕 刻 系 統 電 漿 蝕 刻 均 勻 性 6 晶 元 傳 輸 系 統 真 空 腔 體 壓 力 控 制 ICP Etch 370 159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2. 預 計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 最 近 年 度 研 發 計 畫 感 應 耦 合 電 漿 離 子 矽 蝕 刻 系 統 ICP Etch 370 目 前 進 度 須 再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預 計 開 始 量 產 時 間 未 來 影 響 研 發 成 功 之 主 要 因 素 80% 1,000,000 元 2015.08 產 品 規 格 變 異 性 過 大 ( 四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最 近 年 度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本 集 團 目 前 經 營 尚 無 明 顯 之 影 響 本 集 團 將 密 切 注 意 國 內 外 各 項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之 變 動, 在 最 迅 速 的 情 況 下, 配 合 公 司 內 部 改 造 及 變 化, 綜 合 提 昇 經 營 能 力 ( 五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科 技 改 變 及 產 業 變 化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集 團 有 專 責 人 員 蒐 集 最 新 產 業 動 態 及 市 場 資 訊, 加 上 擁 有 堅 強 的 經 營 團 隊 及 經 驗 豐 富 且 素 質 優 良 的 專 業 人 員, 在 市 場 開 發 客 戶 掌 握 行 銷 管 理 方 面, 乃 至 於 對 產 業 景 氣 變 動 之 應 變 能 力 上, 皆 深 具 經 驗, 使 得 本 集 團 能 靈 敏 地 掌 握 市 場 脈 動 客 戶 需 求 技 術 發 展 及 產 業 供 需 狀 況, 本 集 團 並 以 專 業 供 應 商 與 行 銷 者 的 角 色, 積 極 整 合 並 引 進 先 進 產 品 與 技 術, 即 時 且 穩 定 的 供 貨 與 應 用 技 術 上 的 支 援 服 務, 整 體 而 言, 科 技 改 變 對 公 司 業 務 發 展 有 更 多 的 發 展 機 會 由 於 全 球 市 場 發 展 逐 漸 移 往 亞 洲, 隨 著 科 技 產 業 朝 向 國 際 化 發 展 策 略 與 積 極 於 國 外 設 廠 的 帶 動 下, 本 集 團 為 配 合 外 在 市 場 環 境 的 變 化 及 公 司 整 體 營 運 發 展 策 略, 且 基 於 業 務 擴 展 及 擴 大 客 戶 服 務 的 需 求, 已 於 中 國 大 陸 ( 上 海 無 錫 等 ) 新 加 坡 馬 來 西 亞 越 南 緬 甸 印 尼 韓 國 等 地 設 有 營 運 據 點, 因 應 科 技 發 展, 提 供 先 進 技 術 及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之 國 際 化 銷 售 與 服 務 平 台, 降 低 訊 息 傳 遞 及 溝 通 障 礙 本 集 團 將 善 用 科 技 改 變 及 產 業 變 化 對 公 司 之 助 益, 增 強 業 務 管 理 能 力, 降 低 財 務 成 本, 以 提 昇 公 司 整 體 競 爭 力 ( 六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企 業 形 象 改 變 對 企 業 危 機 管 理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集 團 之 企 業 形 象 素 以 正 派 穩 健 為 目 標, 並 以 正 派 經 營 及 維 護 股 東 最 大 權 益 為 公 司 經 營 理 念, 除 加 強 業 務 發 展 外, 亦 著 重 提 昇 公 司 透 明 度, 加 強 與 股 東 及 各 投 資 機 構 之 關 係 媒 體 或 外 界 對 本 集 團 若 有 任 何 提 問, 本 集 團 秉 持 公 開 透 明 之 一 貫 原 則, 迅 速 對 外 說 明, 以 達 充 分 溝 通 之 目 的 ( 七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進 行 併 購 之 預 期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 八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擴 充 廠 房 之 預 期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 九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進 貨 或 銷 貨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1. 進 貨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此 情 形 2. 銷 貨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因 應 措 施 : 無 此 情 形 160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 十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股 權 之 大 量 移 轉 或 更 換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其 股 權 並 未 有 大 量 移 轉 之 情 事 ( 十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經 營 權 之 改 變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來 並 未 有 經 營 權 改 變 之 情 事 ( 十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訴 訟 及 非 訟 事 件, 應 列 明 公 司 及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實 質 負 責 人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及 從 屬 公 司 已 決 確 定 或 尚 在 繫 屬 中 之 重 大 訴 訟 非 訟 事 件, 其 結 果 可 能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者, 應 揭 露 其 系 爭 事 實 標 的 金 額 訴 訟 開 始 日 期 主 要 涉 訟 當 事 人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處 理 情 形 : 無 ( 十 三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其 他 重 要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 無 161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 一 )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1. 關 係 企 業 組 織 概 況 (1) 關 係 企 業 組 織 圖 (2) 依 公 司 法 第 369 條 之 3 推 定 有 控 制 與 從 屬 關 係 公 司 : 無 (3) 依 公 司 法 第 369 條 之 2 第 二 項 規 定 直 接 或 間 接 由 本 公 司 控 制 人 事 財 務 或 業 務 經 管 之 從 屬 公 司 : 無 162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2. 各 關 係 企 業 基 本 資 料 企 業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1997 年 7 月 10 日 86 KaKi Bukit Industrial Terrace, Singapore 416166 Market Go Profits Ltd. 2000 年 12 月 20 日 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Headquarter International Ltd. 2002 年 12 月 10 日 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Tiger United Finance Ltd. 2002 年 10 月 9 日 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MICTech Global Corp. 2004 年 10 月 18 日 RM918,Hyundai Office Bldg,94,Sunae 1dong,Bundanggu,Seongnamsi, Gyeonggido,Korea MICTech Viet Nam Co., Ltd. 2010 年 1 月 22 日 7F, No 36, Hoang Cau street, O Cho Dua Ward, Dong Da District,Ha Noi City, Vietnam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2001 年 2 月 1 日 No 72, Le Thanh Ton Street, Ben Nghe Ward, 1 District.Ho Chi Minh City, Viet Nam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2001 年 2 月 1 日 Huntlaw Building, P.O. Box 2804,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 Bhd. 2009 年 2 月 10 日 3602, Bilik 2, Jalan Molek 1/10Taman Molek, 81400 Johor Bahru Johor, Malaysia 實 收 資 本 額 原 幣 ( 元 ) 新 台 幣 ( 仟 元 ) 主 要 營 業 或 生 產 項 目 SGD 5,725,040 137,057 半 導 體 業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之 承 攬 USD 34,069,104 1,078,287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USD 1,289,367 40,808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USD 1,410,367 44,638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ARW 457,500,000 13,373 一 般 國 際 貿 易 業 USD 1,300,000 41,145 各 種 廠 務 機 械 設 備 暨 週 邊 耗 材 之 貿 易 安 裝 及 維 修 業 務 USD 1,000,000 31,650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及 相 關 維 修 業 務 USD 33,066,604 1,046,558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MYR 750,000 6,437 半 導 體 業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之 承 攬 163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企 業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Russky H.K. Limited 1992 年 12 月 17 日 Rm 1401, The Centre Mark, 287299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e. Ltd. 2013 年 11 月 28 日 86 Kaki Bukit Industrial Terrace Singapore 416166 Marketech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Co., Ltd. 2014 年 4 月 3 日 67/A, Htan Tapin Street, Kamayut Township, Yangon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1998 年 4 月 21 日 上 海 市 浦 東 新 區 金 滬 路 1281 號 A 棟 1F 上 海 晟 高 機 電 工 程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2008 年 2 月 2 日 上 海 市 曹 楊 路 1040 弄 1 号 樓 25 層 ( 註 4)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2001 年 5 月 24 日 上 海 市 浦 東 新 區 金 滬 路 1281 號 A 棟 2F ( 註 4) 福 州 吉 威 系 統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3 年 2 月 27 日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倉 山 區 科 技 園 區 內 120 號 510 室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2003 年 6 月 30 日 上 海 市 浦 東 新 區 金 滬 路 1281 號 A 棟 1F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1 年 5 月 16 日 江 蘇 省 無 錫 國 家 高 新 技 術 產 業 開 發 區 新 錫 路 11 號 實 收 資 本 額 主 要 營 業 或 生 產 項 目 原 幣 ( 元 ) 新 台 幣 ( 仟 元 ) USD 633,000 20,034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SGD 379,597 9,088 機 電 安 裝 等 工 程 業 務 之 承 攬 USD 300,000 9,495 機 電 安 裝 等 工 程 業 務 之 承 攬 USD 400,000 12,660 半 導 體 製 造 行 業 用 的 除 害 桶 再 生 管 道 系 統 及 相 關 設 施 設 計 安 裝 調 試 及 技 術 服 務, 半 導 體 製 造 行 業 用 的 設 備 維 修, 電 子 醫 療 設 備 技 術 諮 詢 USD 200,000 6,330 微 電 子 產 品 項 目 工 程 設 計 和 顯 示 器 件 項 目 工 程 設 計, 相 關 技 術 管 理 諮 詢 服 務 USD 8,241,000 260,828 半 導 體 生 產 檢 驗 設 備 及 其 耗 材 發 電 用 鍋 爐 的 批 發 佣 金 代 理 進 出 口 及 其 它 相 關 配 套 業 務 ; 以 化 工 鍋 爐 產 品 為 主 的 倉 儲 分 撥 業 務 ; 國 際 貿 易 轉 口 貿 易 保 稅 區 內 企 業 間 的 貿 易 及 貿 易 代 理 ; 區 內 商 務 諮 詢 服 務 USD 300,000 9,495 無 塵 室 及 動 力 系 統 設 備 管 道 系 統 設 備 安 裝 及 相 關 配 套 服 務 USD 11,619,000 367,741 機 電 安 裝 工 程 施 工 總 承 包 機 電 安 裝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電 子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化 工 石 油 設 備 管 道 安 裝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管 道 專 業 承 包 並 提 供 相 關 工 程 後 期 保 修 服 務 相 關 工 程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USD 25,500,000 807,075 半 導 體 元 器 件 及 晶 體 專 用 設 備 電 子 元 器 件 專 用 設 備 環 境 污 染 防 治 設 備 設 計 製 造 安 裝 及 維 修 服 務 ; 包 裝 專 業 設 備 制 冷 設 備 的 組 裝 ; 燒 烤 爐 組 裝 : 從 事 上 述 產 164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實 收 資 本 額 企 業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主 要 營 業 或 生 產 項 目 原 幣 ( 元 ) 新 台 幣 ( 仟 元 ) 品 及 其 零 件 的 批 發 佣 金 代 理 進 出 口 業 務 ; 自 有 廠 房 租 賃 無 錫 韓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6 年 7 月 4 日 江 蘇 省 無 鍚 國 家 高 新 技 術 產 業 開 發 區 87A 號 地 塊 2F208 室 USD 305,000 9,653 設 備 安 裝 維 修 半 導 體 元 器 件 及 晶 體 專 用 設 備 電 子 元 器 件 專 用 設 備 環 境 污 染 防 治 設 備 上 海 帆 亞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3 月 21 日 上 海 市 外 高 橋 保 稅 區 華 京 路 8 號 五 層 517 室 USD 1,500,000 47,475 化 工 產 品 ( 危 險 化 學 品 易 制 毒 化 學 品 特 殊 化 學 品 除 外 ) 半 導 體 檢 測 設 備 及 其 耗 材 太 陽 能 設 備 耗 材 發 電 用 鍋 爐 的 批 發 佣 金 代 理 進 出 口 及 其 他 相 關 配 套 業 務 ; 國 際 貿 易 轉 口 貿 易 保 稅 區 內 企 業 間 的 貿 易 及 貿 易 代 理 ; 貿 易 諮 詢 服 務 啟 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8 年 4 月 15 日 Rm 1401, The Centre Mark, 287299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USD 300,000 9,495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啟 創 半 導 體 設 備 技 術 ( 無 錫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5 月 8 日 江 蘇 省 無 鍚 國 家 高 新 技 術 產 業 開 發 區 新 錫 路 11 號 2F USD 300,000 9,495 半 導 體 設 備 的 技 術 服 務 維 修 服 務 ; 自 營 和 代 理 各 類 商 品 及 技 術 的 進 出 口 業 務 宜 眾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96 年 11 月 20 日 台 北 市 南 港 區 園 區 街 32 號 6 樓 之 3 NTD 34,000,000 34,000 資 訊 系 統 軟 體 硬 體 應 用 之 研 發 買 賣 顧 問 等 服 務 註 1: 所 有 關 係 企 業 不 論 規 模 大 小, 均 應 揭 露 註 2: 各 關 係 企 業 設 有 工 廠, 且 該 工 廠 產 品 之 銷 售 值 超 過 控 制 公 司 營 業 收 入 百 分 之 十 者, 應 加 列 工 廠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及 該 工 廠 主 要 生 產 產 品 項 目 註 3: 關 係 企 業 如 為 外 國 公 司, 企 業 名 稱 及 位 址 得 以 英 文 表 示, 設 立 日 期 亦 得 以 西 元 日 期 表 示, 實 收 資 本 額 係 以 原 幣 數 乘 以 期 末 匯 率 換 算 註 4: 該 地 址 為 實 際 營 業 地 址 165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推 定 原 因 3. 推 定 為 有 控 制 與 從 屬 關 係 者 其 相 同 股 東 資 料 : 名 稱 或 姓 名 ( 註 1) 持 有 股 份 ( 註 2) 設 立 日 期 地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 不 適 用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股 :% 址 實 收 資 本 額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註 1: 屬 法 人 股 東 相 同 者, 填 法 人 名 稱 ; 自 然 人 股 東 相 同 者, 填 自 然 人 姓 名 自 然 人 股 東 僅 填 寫 推 定 原 因 姓 名 及 持 有 股 份 註 2: 持 有 股 份 係 填 入 股 東 對 控 制 公 司 之 持 股 資 料 4. 整 體 關 係 企 業 經 營 業 務 所 涵 蓋 之 行 業 1.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企 業 所 經 營 業 務 之 行 業 涵 括 : 半 導 體 產 業 ( 包 含 光 罩 晶 圓 製 造 封 裝 測 試 等 ) 光 電 產 業 ( 如 彩 色 濾 光 片 Color Filter 薄 膜 電 晶 體 液 晶 顯 示 器 TFTLCD 低 溫 多 晶 矽 LTPS TFT LCD 偏 光 板 Polarizer 發 光 二 極 體 LED 有 機 發 光 二 極 體 OLED 砷 化 鎵 GaAs 等 ) 太 陽 能 產 業 及 其 他 ( 如 表 面 聲 波 濾 波 器 SAW filter 生 化 科 技 及 微 機 電 MEMS 等 ) 科 技 產 業 之 管 路 連 結 工 程 及 整 廠 統 包 工 程 承 攬 機 電 電 路 及 工 程 管 道 業 一 般 投 資 業 化 學 商 品 及 材 料 等 貿 易 業 鍋 爐 等 設 備 銷 售 安 裝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2. 關 係 企 業 間 業 務 互 有 關 聯 者 之 往 來 及 分 工 情 形 : 本 公 司 與 業 務 互 有 關 聯 之 關 係 企 業 均 涉 及 高 科 技 產 品 代 理 銷 售 及 服 務 廠 務 及 製 程 及 系 統 整 合 服 務 與 設 備 製 造 等 業 務, 彼 此 間 係 採 專 業 分 工 模 式, 由 本 公 司 負 責 國 內 外 市 場 業 務 之 拓 展 與 服 務, 並 負 責 關 係 企 業 整 體 營 運 規 劃 控 制 執 行 與 技 術 指 導 等 支 援, 宜 眾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建 立 資 通 訊 與 雲 端 運 算 的 整 合 技 術 為 核 心 競 爭 力 並 結 合 集 團 業 務 與 資 源, 協 同 集 團 整 體 行 銷, 發 揮 綜 效 擴 大 商 機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 Bhd. MicTech Viet Nam Co., Ltd.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及 Marketech Intergrated Construction Co., Ltd. 除 了 負 責 東 南 亞 市 場 業 務 開 發 及 內 地 半 導 體 及 一 般 工 業 等 客 戶 產 能 擴 充 所 需 之 管 道 配 管 工 程 外, 並 支 援 大 中 華 地 區 客 戶 建 廠 所 需 之 廠 務 系 統 工 程 ; 至 於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無 錫 韓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吉 威 系 統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晟 高 機 電 工 程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啟 創 半 導 體 設 備 技 術 ( 無 錫 ) 有 限 公 司 及 上 海 帆 亞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則 負 責 開 拓 大 中 華 區 域 市 場 業 務, 個 別 專 營 大 中 華 地 區 內 需 市 場 之 化 學 品 等 商 品 代 理 銷 售 服 務 設 備 製 造 安 裝 與 維 修 服 務 以 及 廠 務 系 統 工 程 服 務 等 業 務 ; 因 應 韓 國 半 導 體 與 TFT 產 業 蓬 勃 成 長, 由 MICTech Global Corp. 負 責 開 拓 東 亞 地 區 市 場 本 公 司 與 關 係 企 業 間 透 過 區 域 資 源 分 配 與 整 合 的 彈 性 調 度 支 援, 充 分 發 揮 互 補 綜 效 效 應 166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5. 各 關 係 企 業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總 經 理 資 料 單 位 : 元 ; 股 ;% 職 稱 持 有 股 份 ( 註 2 及 3) 企 業 名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股 ( 註 1) 股 數 或 出 資 額 比 例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SGD 5,725,040 100%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Seetoh Oi Ying Market Go Profits Ltd. Headquarter International Ltd. Tiger Unit Finance Ltd. MICTech Global Corp. MICTech Viet Nam Co.,Ltd.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e.Ltd.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Marketech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Co., Ltd.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Bhd. Russky H.K. Limited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總 經 理 總 經 理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朴 鎮 浩 李 易 融 朴 鎮 浩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Seetoh OiYing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arket Go Profits Ltd.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arketech Enginnering Pte.Ltd.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馬 國 鵬 個 人 代 表 Masliana BT Mohd Safi Saiful Zamruo Bin Ismail USD 34,069,104 100% USD 1,289,367 100% USD 1,410,367 100% ARW 457,500,000 100% USD 1,300,000 100% USD 1,000,000 100% SGD 379,597 100% USD 33,066,604 100% USD 300,000 95% MYR 750,000 100%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USD 633,000 100% 167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職 稱 持 有 股 份 ( 註 2 及 3) 企 業 名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股 ( 註 1) 股 數 或 出 資 額 比 例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晟 高 機 電 工 程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吉 威 系 統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無 錫 韓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總 經 理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總 經 理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董 事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Russky H.K. Limited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馬 國 鵬 林 育 業 李 易 融 高 新 明 他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深 谷 昇 渡 邊 湧 治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Russky H.K. Limited 法 人 代 表 李 易 融 馬 國 鵬 林 育 業 李 得 慶 李 得 慶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馬 國 鵬 高 新 明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馬 國 鵬 林 育 業 高 新 明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馬 國 鵬 林 育 業 李 易 融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馬 國 鵬 林 育 業 李 易 融 高 新 明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宋 東 眩 他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金 仁 守 USD 603,000 80% USD 200,000 100% USD 8,241,000 100% USD 300,000 100% USD 11,619,000 100% USD 25,500,000 100% USD 149,450 49% 168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職 稱 持 有 股 份 ( 註 2 及 3) 企 業 名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股 ( 註 1) 股 數 或 出 資 額 比 例 上 海 帆 亞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啟 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啟 創 半 導 體 設 備 技 術 ( 無 錫 ) 有 限 公 司 宜 眾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監 察 人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個 人 代 表 馬 國 鵬 李 易 融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啟 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侯 福 嘉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馬 國 鵬 侯 福 嘉 本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高 新 明 林 育 業 莊 炎 山 馬 國 鵬 註 1: 關 係 企 業 如 為 外 國 公 司, 列 其 職 位 相 當 者 註 2: 被 投 資 公 司 如 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請 填 股 數 及 持 股 比 例, 其 他 請 填 出 資 額 及 出 資 比 例 並 予 以 註 明 註 3: 董 事 監 察 人 為 法 人 時, 應 另 加 揭 露 代 表 人 之 相 關 資 料 USD 1,500,000 100% USD 180,000 60% USD 180,000 60% 3,400,000 股 100% 169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2. 關 係 企 業 營 運 概 況 (1) 各 關 係 企 業 之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企 業 名 稱 資 本 額 資 產 總 值 負 債 總 額 淨 值 營 業 收 入 營 業 ( 損 ) 益 本 期 ( 損 ) 益 ( 稅 後 ) 每 股 盈 餘 ( 虧 損 ) ( 元 )( 稅 後 )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137,057 169,525 126,570 42,955 80,616 (49,432) ( 51,646) Market Go Profits Ltd. 1,078,287 1,301,288 1,301,288 (93) (47,916) Headquarter International Ltd. 40,808 41,821 338 41,483 2,710 617 133 Tiger United Finance Ltd. 44,638 41,078 500 40,578 2,566 281 (268) MICTech Global Corp. 13,373 10,950 3,848 7,102 42,499 (7,187) (7,190) MICTech Viet Nam Co., Ltd. 41,145 61,153 19,799 41,354 83,648 7,680 7,802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31,650 20,283 1,042 19,241 596 (2,604) (2,584)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d. Ltd. 9,088 7,771 54 7,717 (349) (1,424)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1,046,558 1,510,858 240,208 1,270,650 335,270 39,881 (47,821)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Bhd. 6,437 26,143 22,423 3,720 6,181 (2,772) (2,775) Marketech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Co., Ltd. 9,495 8,444 554 7,890 (1,496) (1,120) Russky H.K. Limited 20,034 3,147 12,970 (9,823) (34) (105)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12,660 43,044 56,268 (13,224) 57,477 1,791 415 上 海 晟 高 機 電 工 程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6,330 142 2,533 (2,391) (335) (404)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260,828 1,141,159 820,623 320,536 1,524,673 8,761 2,446 福 州 吉 威 系 統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495 749 700 49 14,101 (580) (616)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367,741 1,375,199 937,621 437,578 1,706,087 31,195 3,703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07,075 802,812 534,286 268,526 650,243 (33,836) (59,953) 無 錫 韓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653 20,320 8,095 12,225 52,521 (317) (161) 上 海 帆 亞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47,475 51,239 3,739 47,500 37,403 812 1,469 啟 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495 272 272 72 啟 創 半 導 體 設 備 技 術 ( 無 錫 ) 有 限 公 司 9,495 1,715 1,443 272 2,544 (242) 72 宜 眾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4,000 25,774 17,878 7,896 66,958 (10,160) (10,100) (2.97) 註 1: 上 述 關 係 企 業 如 為 外 國 公 司, 相 關 數 字 係 以 報 告 日 之 兌 換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列 示 註 2: 每 股 盈 餘 ( 虧 損 ) 係 以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各 公 司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計 算 170

玖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二 )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應 納 入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公 司 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合 併 及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應 納 入 編 製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公 司 均 相 同, 且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應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於 前 揭 母 子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中 均 已 揭 露, 爰 不 再 另 行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第 172 頁 至 第 247 頁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三 ) 關 係 報 告 書 : 不 適 用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 無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 無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 無 玖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三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無 171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書 民 國 103 年 度 及 102 年 度 ( 股 票 代 碼 6196) 公 司 地 址 : 臺 北 市 南 港 區 園 區 街 32 號 6 樓 電 話 :(02)26558899 172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 103 年度 自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依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 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 公司均相同 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均已揭 露 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 高新明 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26 日 173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鑒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書 (104) 財 審 報 字 第 14002657 號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表 示 意 見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第 一 段 所 述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績 效 與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174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並經本會計師出 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 備供參考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鈞堯 會計師 張淑瓊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85)台財證(六)第 68702 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90042602 號 中 華 民 國 175 1 0 4 年 2 月 2 6 日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 新台幣仟元 資 產 103 金 附註 年 12 月 31 日 額 % 102 金 年 12 月 31 日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六(二) 融資產 流動 14 11,696 1,332,551 13 12,601 5,273 37,675 251,685 3 3,092,035 26 2,506,677 25 9,449 908 2,354,614 20 1,529,990 15 29,799 17,567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七) 1180 應收帳款 關係人淨額 七 1190 應收建造合約款 六(七)及七 1200 其他應收款 130X 存貨 六(五) 1,852,959 16 1,862,180 18 1410 預付款項 六(六) 573,960 5 350,510 4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八 202,916 2 137,600 1 9,793,274 83 8,007,542 79 293,027 3 300,734 3 56,209 1 73,299 1 1,461,476 12 1,519,952 15 32,781 38,251 11XX 六(三) 1,628,171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 六(八) 動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九) 1600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六(十) 七及八 1780 無形資產 七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三) 101,109 1 84,061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八)(十) 37,684 62,598 1 1,982,286 17 2,078,895 21 11,775,560 100 10,086,437 100 15XX 1X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續 次 頁) 176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 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103 金 附註 年 12 月 31 日 額 % 102 金 年 12 月 31 日 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2150 953,806 8 應付票據 807,648 2170 應付帳款 2180 應付帳款 關係人 七 2190 應付建造合約款 六(七)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二) 2230 當期所得稅負債 2310 預收款項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 21XX 六(十一)及八 985,934 10 7 578,318 6 3,359,079 29 2,427,885 24 23,836 10,978 1,018,504 9 788,432 8 395,090 3 405,612 4 74,251 1 47,001 六(十三) 583,379 5 528,795 5 六(十四) 15,665 22,600 7,231,258 62 5,795,555 57 2,930 4,517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四)及八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三)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五)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XXX 負債總計 46,703 37,527 1 115,117 1 125,996 1 164,750 1 168,040 2 7,396,008 63 5,963,595 59 1,650,698 14 1,650,568 16 616,354 5 616,276 6 權益 股本 3110 六(十七)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3200 六(十八)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六(十九)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90,931 4 468,670 5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92,239 1 92,239 1 3350 未分配盈餘 1,467,273 12 1,279,330 13 57,963 1 12,215 4,375,458 37 4,119,298 41 4,094 3,544 4,379,552 37 4,122,842 41 11,775,560 100 10,086,437 100 六(二十三)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 計 36XX 非控制權益 3XXX 權益總計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 九 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負債及權益總計 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 高新明 經理人 林育業 177 會計主管 鐘啟雯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 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3 附註 金 六(二十)及七 六(五)(十五)(二 十二)及七 ( 項目 4000 5000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010 7020 7050 7060 7000 7900 7950 8200 8310 8325 8360 8370 8399 8300 8500 8610 8620 8710 8720 9750 9850 額 14,965,399 度 % 100 102 金 年 額 14,042,274 ( ( ( ( 六(二)(三) (八)(二十一)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 價損失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額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 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利益之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淨利 損 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13,206,334) ( 1,759,065 88) ( 12 12,498,721) ( 1,543,553 89) 11 436,251) ( 673,029) ( 145,486) ( 1,254,766) ( 504,299 3) ( 5) ( 1) ( 9) ( 3 443,885) ( 696,611) ( 150,727) ( 1,291,223) ( 252,330 3) 5) 1) 9) 2 六(二十三) 31,541 43,870 ( ( 22,617) 30,258) ( 22,920 24,203) ( ( 14,780) 36,114) 468,185 83,666) 384,519 ( 3 ( 3 14,698) 27,889 280,219 61,404) 218,815 2 2 56,156 61,314 3,496) 25,834 1,056 ( 六(三) ( 1,512) 9,267 六(十五) 911 ( 六(二十三) ( 11,262) 53,560 438,079 ( 3 14,941) 69,767 288,582 2 ( 384,545 26) 3 ( 222,615 3,800) 2 437,984 95 3 ( 292,058 3,476) 2 六(二十四) 2.33 1.35 2.30 1.34 六(二十四) 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 高新明 度 % 100 六(十五)(二十 二)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基本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年 經理人 林育業 178 會計主管 鐘啟雯

年 度 179 年 度 董事長 高新明 1,650,69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非控制權益增減 10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30 本期淨利 股份基礎給付 六(十六)(十 七)(十八)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 值之變動數 1,650,568 現金股利 六(十九) 1,650,568 法定盈餘公積 102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103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3 102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非控制權益增減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4,790 六(十六)(十 七)(十八) 股份基礎給付 本期淨利(損) 六(十八)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 值之變動數 1,645,778 普通股股本 現金股利 六(十九) 註 法定盈餘公積 101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102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2 附 歸 本 616,003 78 615,925 615,925 3,114 612,811 資本公積 發 行 溢 價 屬 資 母 積 ( 351 351 351 15 ) 366 資本公積 其 他 公 公 490,931 22,261 468,670 468,670 25,941 442,729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保 司 92,239 92,239 92,239 92,239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留 盈 經理人 林育業 餘 25,941 ) 21,442 222,615 247 ) 164,578 ) 22,261 ) 7,691 384,545 470 ) 181,562 ) 1,467,273 ( ( ( 1,279,330 1,279,330 ( ( ( 1,226,039 未分配盈餘 業 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併同參閱 於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57,963 47,260 10,703 10,703 51,497 40,794 ) 主 其 他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益 ( ( 1,512 ) 1,512 1,512 計 益 69,443 222,615 7,904 262 ) 53,439 384,545 208 470 ) 181,562 ) ( ( ( ( ( 4,094 455 121 26 ) 3,544 3,544 455 53,560 384,519 208 470 ) 181,562 ) 4,379,552 ( ( 4,122,842 4,122,842 3,992 ) 69,767 218,815 7,904 262 ) 164,578 ) 3,995,188 權 益 總 計 3,992 ) ( 324 3,800 ) 11,012 非控制權益 會計主管 鐘啟雯 4,375,458 ( ( 4,119,298 4,119,298 ( 164,578 ) 3,984,176 總 ( 權 3,496 ) 5,008 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未實 現 損 益 之 權 單位 新台幣仟元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 新台幣仟元 附註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 之淨利益 呆帳費用提列數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 份額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處分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損失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利息費用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 關係人淨額 應收建造合約款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 關係人 應付建造合約款 其他應付款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 其他非流動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03 年 度 102 468,185 年 度 280,219 六(二)(二十一) ( 十二 六(二十一) 六(十)(二十二) 六(二十二) 六(二十一) 六(二十一) ( ( ( ( ( ( ( ( ( ( ( ( ( (續 次 頁) 180 3,822 ) ( 18,089 821 ) 53,566 14,780 4,012 ( 108,487 21,527 653 23,234 3,145 ) ( 7,652 ) ( 30,258 14,698 5,047 ) 109,209 15,319 540 12,995 623 2,332 ) 6,446 ) 24,203 4,727 214,010 564,024 ) 8,626 ) 824,619 ) 7,095 ) 29,985 222,346 ) 28,270 ) 55,503 ) 71,336 ) 655 472,787 ) 2,054 ) 311,651 ) 30,530 ) 32,842 229,330 896,054 12,858 230,072 18,782 ) 54,584 6,958 ) 1,526 ) 663,980 2,980 7,652 31,343 ) 75,554 ) 567,715 ( ( ( ( ( ( ( ( ( ( ( ( ( 146,049 96,837 11,071 ) 125,499 ) 129,644 13,670 5,955 1,056 ) 159,109 ) 2,283 6,446 21,616 ) 57,898 ) 229,894 )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 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其他金融資產 流動增加 (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減資退回股款 ( 對子公司之收購 扣除所取得之現金 六(十) ( 5,365 ) 31,042 ) ( 2,640 4,915 ) 1,045 42,146 ) ( 處分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11,749 22,558 ) ( 497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取得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5,503 209,384 ) 2,773 1,440 取得無形資產 ( 15,247 ) ( 39,105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5,273 ) ( 16,568 ) ( 16,024 ) ( 80,321 ) ( 301,659 ) ( 63,121 ) 612,906 預付投資款增加 六(八)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淨變動 舉借長期借款 150,000 償還長期借款 ( 807 ) ( 151,558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86 ) ( 2) 員工執行認股權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九) ( 非控制權益變動 208 7,904 181,562 ) ( 164,578 ) 455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 3,992 ) 244,913 ) 450,680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53,139 39,918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295,62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40,955 ) 1,332,551 1,628,171 1,373,506 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 高新明 經理人 林育業 181 會計主管 鐘啟雯 1,332,551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 國 103 年 度 及 102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 公 司 沿 革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於 中 華 民 國 設 立, 本 公 司 係 於 民 國 77 年 12 月 27 日 設 立, 民 國 91 年 10 月 17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 並 於 民 國 93 年 5 月 24 日 轉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掛 牌 交 易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以 下 統 稱 本 集 團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1) 各 種 積 體 電 路 半 導 體 電 子 電 腦 儀 器 等 設 備 及 其 材 料 化 學 品 氣 體 零 配 件 等 進 出 口 買 賣 業 務 ;(2) 無 塵 室 ( 特 殊 ) 氣 體 及 化 學 品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監 控 系 統 整 廠 整 合 業 務 (Turnkey) 整 合 性 供 應 系 統 銜 接 專 案 (Hookup Project) 等 廠 務 系 統 及 機 電 系 統 等 業 務 ;(3)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已 於 民 國 104 年 2 月 24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發 布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 一 ) 已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金 管 會 )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修 正 後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無 ( 二 ) 尚 未 採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修 正 後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依 據 金 管 會 民 國 103 年 4 月 3 日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1030010325 號 令, 上 市 上 櫃 及 興 櫃 公 司 應 自 民 國 104 年 起 全 面 採 用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不 包 含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 及 民 國 104 年 起 適 用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以 下 統 稱 2013 年 版 IFRSs )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相 關 新 發 布 修 正 及 修 訂 之 準 則 及 解 釋 彙 列 如 下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比 較 揭 露 對 首 次 採 用 者 之 有 限 度 豁 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嚴 重 高 度 通 貨 膨 脹 及 首 次 採 用 者 固 定 日 期 之 移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政 府 貸 款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民 國 99 年 7 月 1 日 民 國 100 年 7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182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金 融 資 產 之 移 轉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抵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民 國 100 年 7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 投 資 個 體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1 年 7 月 1 日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聯 合 協 議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之 修 正 遞 延 所 得 稅 : 標 的 資 產 之 回 收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之 修 訂 員 工 福 利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之 修 訂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 修 正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之 修 正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抵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0 號 露 天 礦 場 於 生 產 階 段 之 剝 除 成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本 2010 年 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20092011 年 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經 評 估 後 本 集 團 認 為 除 下 列 各 項 外, 適 用 2013 年 版 IFRSs 將 不 致 對 本 集 團 造 成 重 大 變 動 : 1.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該 準 則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表 達 方 式, 將 列 示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項 目 依 性 質 分 類 為 後 續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及 後 續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兩 類 別 該 修 正 同 時 規 定 以 稅 前 金 額 列 示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其 相 關 稅 額 應 隨 前 述 兩 類 別 予 以 單 獨 列 示 本 集 團 將 依 該 準 則 改 變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表 達 方 式 2.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該 準 則 取 代 原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合 併 及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有 關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規 定, 將 原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更 名 為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並 廢 止 解 釋 公 告 第 12 號 合 併 : 特 殊 目 的 個 體 之 規 定, 對 控 制 重 新 定 義, 對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投 資 於 同 時 符 合 三 項 控 制 要 素 時, 始 具 控 制 本 集 團 將 依 該 準 則 改 變 對 控 制 之 定 義 方 式 183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3.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該 準 則 整 合 各 號 準 則 對 企 業 所 持 有 子 公 司 聯 合 協 議 關 聯 企 業 及 未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規 定, 並 要 求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本 集 團 將 依 該 準 則 增 加 有 關 合 併 個 體 及 未 合 併 個 體 之 資 訊 揭 露 4.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該 準 則 定 義 公 允 價 值 為 : 於 衡 量 日, 市 場 參 與 者 間 在 有 秩 序 之 交 易 中 出 售 資 產 所 能 收 取 或 移 轉 負 債 所 須 支 付 之 價 格 建 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架 構, 須 以 市 場 參 與 者 之 觀 點 ; 對 於 非 金 融 資 產 之 衡 量 須 基 於 最 高 及 最 佳 使 用 狀 態 ; 並 規 範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 經 評 估 該 準 則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 無 重 大 影 響, 並 將 依 規 定 增 加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 5.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該 準 則 主 要 修 正 以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乘 以 折 現 率 決 定 淨 利 息, 並 用 其 取 代 準 則 修 正 前 之 利 息 成 本 及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 刪 除 精 算 損 益 得 採 緩 衝 區 法 或 發 生 時 一 次 列 入 損 益 之 會 計 政 策 選 擇, 並 規 定 精 算 損 益 應 於 發 生 時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應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不 再 於 符 合 既 得 條 件 前 之 平 均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分 攤 認 列 為 費 用 ; 企 業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認 列 離 職 福 利, 而 非 僅 於 已 明 確 承 諾 相 關 離 職 事 件 時, 始 應 認 列 離 職 福 利 為 負 債 及 費 用 等 此 外 增 加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揭 露 規 定 本 集 團 預 估 因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乘 以 折 現 率 決 定 淨 利 息, 並 用 其 取 代 準 則 修 正 前 之 利 息 成 本 及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於 首 次 適 用 時 對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影 響 為 調 減 營 業 費 用 257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257 及 調 增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44 ( 三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IFRSs 之 新 發 布 修 正 及 修 訂 之 準 則 及 解 釋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 修 正 投 資 者 與 其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間 之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第 12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 修 正 投 資 個 體 : 合 併 例 外 之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之 修 正 收 購 聯 合 營 運 權 益 之 會 計 處 理 2013 年 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 註 1) 民 國 107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 註 4)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184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 註 1)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4 號 管 制 遞 延 帳 戶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民 國 10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計 畫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及 第 38 號 之 修 正 折 舊 及 攤 銷 可 接 受 方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法 之 釐 清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及 第 41 號 之 修 正 農 業 : 生 產 性 植 物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之 修 正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員 工 提 撥 民 國 103 年 7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之 修 正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下 之 權 益 法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之 修 正 非 金 融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揭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露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之 修 正 衍 生 工 具 之 合 約 更 替 及 避 險 會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計 之 繼 續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1 號 公 課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20102012 年 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民 國 103 年 7 月 1 日 ( 註 2) 20112013 年 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民 國 103 年 7 月 1 日 20122014 年 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 註 3) 本 集 團 現 正 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 之 影 響, 相 關 影 響 待 評 估 完 成 時 予 以 揭 露 註 1: 除 另 有 註 明 外, 上 述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係 於 各 該 日 期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生 效 註 2: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103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開 始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2 號 之 修 正 ; 收 購 日 於 民 國 103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企 業 開 始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之 修 正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於 修 正 時 即 生 效 其 餘 修 正 係 適 用 於 民 國 103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註 3: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5 號 之 修 正 採 推 延 適 用 於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外, 其 餘 修 正 係 適 用 於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註 4: 推 延 適 用 於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所 發 生 之 交 易 四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主 要 會 計 政 策 說 明 如 下 除 另 有 說 明 外, 此 等 政 策 在 所 有 報 導 期 間 一 致 地 適 用 ( 一 ) 遵 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185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 以 下 簡 稱 IFRSs) 編 製 ( 二 ) 編 製 基 礎 1. 除 下 列 重 要 項 目 外,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按 歷 史 成 本 編 製 : (1)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2)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3)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現 金 交 割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負 債 (4) 按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加 計 未 認 列 精 算 損 失, 減 除 未 認 列 精 算 利 益 與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淨 額 認 列 之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2. 編 製 符 合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之 財 務 報 告 需 要 使 用 一 些 重 要 會 計 估 計, 在 應 用 本 集 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 三 ) 合 併 基 礎 1.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原 則 (1)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子 公 司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之 個 體 子 公 司 指 本 集 團 有 權 主 導 其 財 務 及 營 運 政 策 之 所 有 個 體 ( 包 含 特 殊 目 的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其 超 50%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在 評 估 本 集 團 是 否 控 制 另 一 個 體 時, 已 考 量 目 前 可 執 行 或 可 轉 換 潛 在 表 決 權 之 存 在 及 影 響 子 公 司 自 收 購 日 ( 即 本 集 團 取 得 控 制 之 日 ) 起 全 面 合 併, 於 喪 失 控 制 之 日 起 停 止 合 併 (2)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之 交 易 餘 額 及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銷 除 子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 已 作 必 要 之 調 整, 與 本 集 團 採 用 之 政 策 一 致 (3)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各 組 成 部 分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亦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即 使 非 控 制 權 益 因 而 成 為 虧 損 餘 額 (4) 對 子 公 司 持 股 之 變 動 若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 與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交 易 ), 係 作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亦 即 視 為 與 業 主 間 進 行 之 交 易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調 整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或 收 取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係 直 接 認 列 為 權 益 (5) 當 集 團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對 前 子 公 司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重 新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與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對 於 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子 公 司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 團 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基 礎 相 同, 亦 即 如 先 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於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將 被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則 當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時, 將 該 利 益 或 損 失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186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2.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名 稱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業 務 性 質 半 導 體 業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之 承 攬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說 明 100 10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eadquarter International Ltd.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100 100 Tiger United Finance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100 100 Ltd. 務 Market Go Profits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100 100 Ltd. 務 MICTech Global Corp. 一 般 國 際 貿 易 業 100 100 MICTech Viet Nam Co., Ltd. 各 種 廠 務 機 械 設 備 暨 週 邊 耗 材 之 貿 易 安 裝 及 維 修 業 務 100 10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e. Ltd. 機 電 安 裝 等 工 程 業 務 之 承 攬 10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宜 眾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訊 系 統 軟 體 硬 體 應 用 之 研 發 買 賣 顧 問 等 服 務 100 10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及 相 關 維 修 服 務 100 40 註 2 Market Go Profits Ltd.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100 100 MICTech Russky H.K. Limited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MICTech 啟 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100 100 60 60 187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子 公 司 名 稱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業 務 性 質 半 導 體 元 器 件 及 晶 體 專 用 設 備 電 子 元 器 件 專 用 設 備 環 境 污 染 防 治 設 備 的 設 計 製 造 安 裝 及 維 修 服 務 ; 包 裝 專 用 設 備 制 冷 設 備 的 組 裝 ; 燒 烤 爐 組 裝 ; 從 事 上 述 產 品 及 其 零 部 件 的 批 發 佣 金 代 理 進 出 口 業 務 ; 自 有 廠 房 租 賃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說 明 100 100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半 導 體 生 產 檢 測 設 備 及 其 耗 材 發 電 用 鍋 爐 的 批 發 佣 金 代 理 進 出 口 及 其 他 相 關 配 套 業 務 ; 以 化 工 鍋 爐 產 品 為 主 的 倉 儲 分 撥 業 務 ; 國 際 貿 易 轉 口 貿 易 區 內 企 業 間 的 貿 易 及 貿 易 代 理 ; 區 內 商 務 諮 詢 服 務 100 100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機 電 安 裝 工 程 施 工 總 承 包 機 電 安 裝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電 子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化 工 石 油 設 備 管 道 安 裝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管 道 專 業 承 包 並 提 供 相 關 工 程 後 期 保 修 服 務 相 關 工 程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100 100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福 州 吉 威 系 統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無 塵 室 及 動 力 系 統 設 備 管 道 系 統 設 備 的 安 裝 及 相 關 配 套 服 務 100 100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無 錫 韓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設 計 安 裝 維 修 半 導 體 元 器 件 及 晶 體 專 用 設 備 電 子 元 器 件 專 用 設 備 環 境 污 染 防 治 設 備 49 49 註 1 188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子 公 司 名 稱 上 海 帆 亞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業 務 性 質 化 工 產 品 半 導 體 檢 測 設 備 及 其 耗 材 太 陽 能 設 備 耗 材 發 電 用 鍋 爐 的 批 發 佣 金 代 理 進 出 口 及 其 他 相 關 配 套 業 務 ; 國 際 貿 易 轉 口 貿 易 區 內 企 業 間 的 貿 易 及 貿 易 代 理 ; 貿 易 諮 詢 服 務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說 明 100 100 Russky H.K. Limited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半 導 體 製 造 行 業 用 的 除 害 桶 再 生 管 道 系 統 及 相 關 設 施 設 計 安 裝 調 試 及 技 術 服 務, 半 導 體 製 造 行 業 用 的 設 備 維 修, 電 子 醫 療 設 備 技 術 諮 詢 80 80 Russky H.K. Limited 上 海 晟 高 機 電 工 程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微 電 子 產 品 項 目 工 程 設 計 和 顯 示 器 件 項 目 工 程 設 計, 相 關 技 術 管 理 諮 詢 服 務 100 100 啟 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啟 創 半 導 體 設 備 技 術 ( 無 錫 ) 有 限 公 司 半 導 體 設 備 的 技 術 服 務 維 修 服 務 ; 自 營 和 代 理 各 類 商 品 及 技 術 的 進 出 口 業 務 100 100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 Bhd. 半 導 體 業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之 承 攬 100 100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e. Ltd. Marketech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Co., Ltd. 機 電 安 裝 等 工 程 業 務 之 承 攬 95 註 1: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對 無 錫 韓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之 持 有 股 權 比 例 雖 未 達 50%, 但 符 合 有 控 制 能 力 之 條 件, 故 納 入 合 併 個 體 中 註 2: 本 公 司 原 持 有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簡 稱 Hoa Phong MIC) 40% 股 權, 民 國 103 年 8 月 Hoa Phong MIC 其 餘 持 股 60% 之 股 東 未 依 約 將 資 金 到 位 而 放 棄 其 籌 資 權 資 格, 並 於 民 國 103 年 10 月 完 成 變 更 189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登 記, 因 本 公 司 已 擁 有 全 數 表 決 權, 故 將 Hoa Phong MIC 併 入 合 併 個 體 中 3. 未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 無 此 情 形 4. 子 公 司 會 計 期 間 不 同 之 調 整 及 處 理 方 式 : 無 此 情 形 5. 子 公 司 將 資 金 移 轉 予 母 公 司 之 能 力 受 重 大 限 制 : 無 此 情 形 ( 四 ) 外 幣 換 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 即 功 能 性 貨 幣 ) 衡 量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新 台 幣 作 為 表 達 貨 幣 列 報 1. 外 幣 交 易 及 餘 額 (1) 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衡 量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換 算 此 等 交 易 產 生 之 換 算 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2)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換 算 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3)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屬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 屬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則 按 初 始 交 易 日 之 歷 史 匯 率 衡 量 (4) 所 有 其 他 兌 換 損 益 按 交 易 性 質 在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列 報 2.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換 算 (1) 功 能 性 貨 幣 與 表 達 貨 幣 不 同 之 所 有 集 團 個 體 及 關 聯 企 業, 其 經 營 結 果 和 財 務 狀 況 以 下 列 方 式 換 算 為 表 達 貨 幣 : A. 表 達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該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 B. 表 達 於 每 一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C. 所 有 因 換 算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2) 當 部 分 處 分 或 出 售 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為 關 聯 企 業 時, 將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下 之 兌 換 差 額 按 比 例 重 分 類 於 當 期 損 益 作 為 出 售 利 益 或 損 失 之 一 部 分 惟 當 本 集 團 即 使 仍 保 留 對 前 關 聯 企 業 之 部 分 權 益, 但 已 喪 失 對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屬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則 係 以 處 分 對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全 部 權 益 處 理 (3) 當 部 分 處 分 或 出 售 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為 子 公 司 時, 係 按 比 例 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重 新 歸 屬 予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惟 當 本 集 團 即 使 仍 保 留 對 前 子 公 司 之 部 分 權 益, 但 已 喪 失 對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屬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則 係 以 處 分 對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全 部 權 益 處 理 (4) 收 購 國 外 個 體 產 生 之 商 譽 及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視 為 該 國 外 個 體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並 按 期 末 匯 率 換 算 190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五 )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分 類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 (1)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實 現 該 資 產, 或 意 圖 將 其 出 售 或 消 耗 者 (2)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實 現 者 (4) 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交 換 或 用 以 清 償 負 債 受 到 限 制 者 除 外 2.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分 類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 動 負 債 : (1)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2)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者 (4) 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遞 延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者 負 債 之 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 對 方 之 選 擇, 以 發 行 權 益 工 具 而 導 致 清 償 者, 不 影 響 其 分 類 3. 有 關 承 包 工 程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按 營 業 週 期 作 為 劃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標 準 ( 六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 本 集 團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包 括 庫 存 現 金 銀 行 存 款 及 其 他 短 期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投 資 2.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 上 之 短 期 現 金 承 諾 者, 分 類 為 約 當 現 金 ( 七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資 產 若 在 取 得 時 主 要 係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則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2. 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除 受 益 憑 證 採 交 割 日 會 計 外, 餘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採 交 割 日 會 計 3.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191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八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任 何 其 他 類 別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2. 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3.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對 於 持 有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或 與 此 種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當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時, 本 集 團 將 其 列 報 為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九 )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係 屬 原 始 產 生 之 應 收 款 項,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就 商 ( 產 ) 品 銷 售 或 服 務 提 供 所 產 生 之 應 收 客 戶 款 項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扣 除 減 損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惟 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收 帳 款, 因 折 現 影 響 不 重 大, 後 續 以 原 始 發 票 金 額 衡 量 ( 十 )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已 經 存 在 減 損 之 任 何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某 一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一 項 或 多 項 事 項 ( 即 損 失 事 項 ), 且 該 損 失 事 項 對 一 金 融 資 產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具 有 能 可 靠 估 計 之 影 響 2. 本 集 團 用 以 決 定 是 否 存 在 減 損 損 失 之 客 觀 證 據 的 政 策 如 下 : (1)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2) 違 約, 諸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3) 本 集 團 因 與 債 務 人 財 務 困 難 相 關 之 經 濟 或 法 律 理 由, 給 予 債 務 人 原 不 可 能 考 量 之 讓 步 ; (4) 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 (5) 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 (6) 可 觀 察 到 之 資 料 顯 示,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於 該 等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可 衡 量 之 減 少, 雖 然 該 減 少 尚 無 法 認 定 係 屬 該 組 中 之 某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該 等 資 料 包 括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債 務 人 償 付 狀 況 之 不 利 變 化, 或 與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中 資 產 違 約 有 關 之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況 ; (7) 發 行 人 所 處 營 運 之 技 術 市 場 經 濟 或 法 令 環 境 中 所 發 生 具 不 利 影 響 之 重 大 改 變 的 資 訊, 且 該 證 據 顯 示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該 權 益 投 資 之 投 資 成 本 ; 或 (8)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至 低 於 成 本 3.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當 已 存 在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且 已 發 生 減 損 損 失 時, 按 以 下 各 類 別 處 理 : 192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於 當 期 損 益 當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減 少, 且 該 減 少 能 客 觀 地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相 連 結,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於 迴 轉 日 應 有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之 限 額 內 於 當 期 損 益 迴 轉 認 列 及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整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類 似 金 融 資 產 之 現 時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於 當 期 損 益 此 類 減 損 損 失 續 後 不 得 迴 轉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直 接 由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整 (3)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該 資 產 之 取 得 成 本 ( 減 除 任 何 已 償 付 之 本 金 及 攤 銷 數 ) 與 現 時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再 減 除 該 金 融 資 產 先 前 列 入 損 益 之 減 損 損 失, 自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重 分 類 至 當 期 損 益 屬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者, 其 已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透 過 當 期 損 益 迴 轉 認 列 及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直 接 自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整 ( 十 一 ) 金 融 資 產 之 除 列 當 本 集 團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力 失 效 時, 將 除 列 金 融 資 產 ( 十 二 ) 存 貨 採 永 續 盤 存 制, 以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成 本 結 轉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成 本 包 括 使 其 達 可 供 銷 售 或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及 地 點 所 產 生 之 取 得 產 製 或 加 工 成 本 及 其 他 成 本, 惟 不 包 括 借 款 成 本 期 末 存 貨 採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衡 量,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時,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須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相 關 變 動 銷 售 費 用 後 之 餘 額 ( 十 三 ) 建 造 合 約 1.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1 號 建 造 合 約 之 定 義, 建 造 合 約 係 指 為 建 造 一 項 資 產 而 特 別 議 定 之 合 約 當 建 造 合 約 之 結 果 能 可 靠 估 計, 且 該 合 約 很 有 可 能 獲 利 時, 採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於 合 約 期 間 按 合 約 完 成 程 度 認 列 合 約 收 入, 合 約 成 本 於 發 生 之 期 間 認 列 為 費 用 完 成 程 度 參 照 每 份 合 約 至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已 發 生 之 合 約 成 本, 占 該 合 約 之 估 計 總 成 本 之 百 分 比 計 算 當 總 合 約 成 本 很 可 能 超 過 總 合 約 收 入 時, 立 即 將 預 期 損 失 認 列 為 費 用 當 建 造 合 約 之 結 果 無 法 可 靠 估 計 時, 僅 在 已 發 生 合 約 成 本 193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很 有 可 能 回 收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合 約 收 入 2. 合 約 工 作 之 變 更 求 償 及 獎 勵 金 就 客 戶 已 同 意 且 能 可 靠 衡 量 之 範 圍 包 括 於 合 約 收 入 中 3. 本 集 團 對 因 合 約 工 作 應 向 客 戶 收 取 之 帳 款 總 額, 即 在 建 合 約 中 已 發 生 成 本 加 計 已 認 列 利 潤 ( 減 除 已 認 列 損 失 ) 超 過 工 程 進 度 請 款 金 額 部 分, 表 達 為 資 產, 帳 列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若 在 建 合 約 中 工 程 進 度 請 款 金 額 超 過 已 發 生 成 本 加 已 認 列 利 潤 ( 減 除 已 認 列 損 失 ) 之 合 計 數, 表 達 為 負 債, 帳 列 應 付 建 造 合 約 款 ( 十 四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關 聯 企 業 1. 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一 般 係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其 20% 以 上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係 採 用 權 益 法 處 理, 取 得 時 依 成 本 認 列 2. 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如 本 集 團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 保 之 應 收 款 ), 本 集 團 不 認 列 進 一 步 之 損 失, 除 非 本 集 團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法 定 義 務 推 定 義 務 或 已 代 其 支 付 款 項 3. 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資 本 公 積 4. 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比 例 銷 除 ; 除 非 證 據 顯 示 該 交 易 所 轉 讓 之 資 產 已 減 損, 否 則 未 實 現 損 失 亦 予 以 銷 除 關 聯 企 業 之 會 計 政 策 已 作 必 要 之 調 整, 與 本 集 團 採 用 之 政 策 一 致 5. 關 聯 企 業 增 發 新 股 時, 若 本 集 團 未 按 比 例 認 購 或 取 得, 致 使 投 資 比 例 發 生 變 動 但 仍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該 股 權 淨 值 變 動 之 增 減 數 係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及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若 致 使 投 資 比 例 下 降 者, 除 上 述 調 整 外, 與 該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減 少 有 關 而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且 該 利 益 或 損 失 於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須 被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者, 依 減 少 比 例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6. 當 本 集 團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對 原 關 聯 企 業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重 新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與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7. 當 本 集 團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時, 如 喪 失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對 於 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 團 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基 礎 相 同, 亦 即 如 先 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於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將 被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則 當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時, 將 該 利 益 或 損 失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如 仍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重 大 影 響, 僅 按 比 例 將 先 前 在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認 列 之 金 額 依 上 述 方 式 轉 出 194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8. 當 本 集 團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時, 如 喪 失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將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資 本 公 積 轉 列 損 益 ; 如 仍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重 大 影 響, 則 按 處 分 比 例 轉 列 損 益 ( 十 五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 化 2. 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 單 獨 資 產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應 除 列 所 有 其 他 維 修 費 用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3.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後 續 衡 量 採 成 本 模 式, 除 土 地 不 提 折 舊 外, 其 他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以 直 線 法 計 提 折 舊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各 項 組 成 若 屬 重 大, 則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4.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若 殘 值 及 耐 用 年 限 之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或 資 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8 號 會 計 政 策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及 錯 誤 之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規 定 處 理 各 項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如 下 : 房 屋 及 建 築 機 器 設 備 及 辦 公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資 產 4~55 年 3~15 年 2~8 年 ( 十 六 ) 租 賃 ( 承 租 人 ) 營 業 租 賃 之 給 付 扣 除 自 出 租 人 收 取 之 任 何 誘 因,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攤 銷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十 七 ) 無 形 資 產 1. 電 腦 軟 體 電 腦 軟 體 以 取 得 成 本 認 列, 依 直 線 法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1 至 3 年 攤 銷 2. 商 譽 商 譽 係 因 企 業 合 併 採 收 購 法 而 產 生 3.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係 取 得 技 術 權 利 金,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依 直 線 法 按 合 約 年 限 攤 提 195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十 八 )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 十 九 ) 借 款 1. 本 集 團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時,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一 項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或 其 使 用 價 值, 兩 者 較 高 者 除 商 譽 外, 當 以 前 年 度 已 認 列 資 產 減 損 之 情 況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時, 則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惟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2. 商 譽 每 年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並 按 成 本 減 累 計 減 損 列 報 商 譽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迴 轉 3. 商 譽 為 減 損 測 試 之 目 的, 分 攤 至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此 項 分 攤 是 依 據 營 運 部 門 辨 認, 將 商 譽 分 攤 至 預 期 可 從 產 生 商 譽 之 企 業 合 併 而 受 益 之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群 組 借 款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扣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後 續 就 扣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於 借 款 期 間 內 衡 量 ( 二 十 )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自 供 應 商 取 得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應 支 付 之 義 務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惟 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付 帳 款, 因 折 現 影 響 不 重 大, 後 續 以 原 始 發 票 金 額 衡 量 ( 二 十 一 ) 金 融 負 債 之 除 列 本 集 團 於 合 約 所 載 之 義 務 履 行 取 消 或 到 期 時,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 二 十 二 ) 財 務 保 證 合 約 本 集 團 簽 訂 之 財 務 保 證 合 約 係 指 特 定 債 務 人 於 債 務 到 期 無 法 依 原 始 或 修 改 後 之 債 務 工 具 條 款 償 還 債 務 時, 本 集 團 必 須 支 付 特 定 給 付 以 歸 墊 持 有 人 所 發 生 損 失 之 合 約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交 易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續 後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現 時 義 務 所 須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與 原 始 認 列 之 金 額 減 除 已 認 列 之 累 計 攤 銷 的 餘 額, 二 者 孰 高 者 衡 量 196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二 十 三 ) 員 工 福 利 1.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2. 退 休 金 (1)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對 於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係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預 付 提 撥 金 於 可 退 還 現 金 或 減 少 未 來 給 付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為 資 產 (2)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A.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係 非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計 畫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通 常 確 定 員 工 於 退 休 時 收 取 之 退 休 福 利 金 額, 通 常 視 一 個 或 多 個 因 素 而 定, 例 如 年 齡 服 務 年 資 及 薪 酬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 來 福 利 金 額 折 現 計 算, 並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減 除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及 未 認 列 之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確 定 福 利 淨 義 務 每 年 由 精 算 師 採 用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計 算, 折 現 率 則 參 考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與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貨 幣 及 期 間 一 致 之 高 品 質 公 司 債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決 定 ; 在 此 類 債 券 無 深 度 市 場 之 國 家, 係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B.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益 係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C.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屬 立 即 既 得 者, 則 相 關 費 用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 非 屬 立 即 既 得 者, 則 以 直 線 法 於 平 均 既 得 期 間 認 列 為 損 益 3.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 嗣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則 按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另 本 集 團 係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允 價 值,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額, 計 算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 二 十 四 ) 員 工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以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係 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所 取 得 之 員 工 勞 務, 於 既 得 期 間 認 列 為 酬 勞 成 本, 並 相 對 調 整 權 益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允 價 值 應 反 映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及 非 既 得 條 件 之 影 響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著 預 期 將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予 以 調 整, 直 至 最 終 認 列 金 額 係 以 既 得 日 既 得 數 量 認 列 197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二 十 五 )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外,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2. 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 之 所 得 稅, 俟 盈 餘 產 生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於 股 東 會 通 過 盈 餘 分 派 案 後, 始 就 實 際 盈 餘 之 分 派 情 形, 認 列 10%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所 得 稅 費 用 3.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 交 易 ( 不 包 括 企 業 合 併 ) 中 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原 始 認 列, 且 在 交 易 當 時 未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或 課 稅 所 得 ( 課 稅 損 失 ), 則 不 予 認 列 若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本 集 團 可 以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且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清 償 時 預 期 適 用 之 稅 率 ( 及 稅 法 ) 為 準 4.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5.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6. 因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等 而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部 分, 係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使 用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二 十 六 ) 股 本 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淨 額 於 權 益 中 列 為 價 款 減 項 198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二 十 七 ) 股 利 分 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分 派 現 金 股 利 認 列 為 負 債, 分 派 股 票 股 利 則 認 列 為 待 分 配 股 票 股 利, 並 於 發 行 新 股 基 準 日 時 轉 列 普 通 股 ( 二 十 八 ) 收 入 認 列 1. 工 程 收 入 工 程 收 入 認 列 請 詳 附 註 四 ( 十 三 ) 之 說 明 2. 銷 貨 收 入 銷 貨 收 入 係 正 常 營 業 活 動 中 對 集 團 外 顧 客 銷 售 商 ( 產 ) 品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商 ( 產 ) 品 銷 售 於 商 ( 產 ) 品 交 付 予 買 方 銷 貨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且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企 業 時 認 列 收 入 當 與 所 有 權 相 關 之 重 大 風 險 與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顧 客, 本 集 團 對 商 ( 產 )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亦 未 維 持 有 效 控 制 且 顧 客 根 據 銷 售 合 約 接 受 商 ( 產 ) 品 或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所 有 接 受 條 款 均 已 符 合 時, 商 ( 產 ) 品 交 付 方 屬 發 生 ( 二 十 九 ) 企 業 合 併 1. 本 集 團 採 用 收 購 法 進 行 企 業 合 併 合 併 對 價 根 據 所 移 轉 之 資 產 所 產 生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及 所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計 算, 所 移 轉 之 對 價 包 括 或 有 對 價 約 定 所 產 生 之 任 何 資 產 和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與 收 購 有 關 之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企 業 合 併 中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之 資 產 及 所 承 擔 之 負 債, 按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本 集 團 以 個 別 收 購 交 易 為 基 準, 選 擇 按 公 允 價 值 或 按 非 控 制 權 益 占 被 收 購 者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之 比 例 衡 量 被 收 購 者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2. 移 轉 對 價 被 收 購 者 非 控 制 權 益, 及 先 前 已 持 有 被 收 購 者 之 權 益 之 公 允 價 值 總 額, 若 超 過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於 收 購 日 認 列 為 商 譽 ;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承 擔 之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若 超 過 移 轉 對 價 被 收 購 者 非 控 制 權 益, 及 先 前 已 持 有 被 收 購 者 之 權 益 之 公 允 價 值 總 額, 該 差 額 於 收 購 日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三 十 ) 營 運 部 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 式 報 導,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負 責 分 配 資 源 予 營 運 部 門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199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本 集 團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所 作 出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與 假 設 可 能 與 實 際 結 果 存 有 差 異, 將 考 量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 下 個 財 務 年 度 重 大 調 整 之 風 險 請 詳 下 列 對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與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說 明 : ( 一 ) 會 計 政 策 無 此 情 形 ( 二 ) 重 要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1. 建 造 合 約 本 集 團 按 管 理 階 層 對 各 合 約 利 潤 之 估 計 以 及 完 成 程 度 認 列 合 約 收 入 及 利 潤 雖 管 理 階 層 會 在 合 約 過 程 中 檢 討 並 修 改 建 造 合 約 之 合 約 利 潤 及 成 本, 合 約 就 總 利 潤 及 成 本 之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高 於 或 低 於 有 關 估 計, 而 此 將 影 響 認 列 之 收 入 及 利 潤 2. 存 貨 之 評 價 由 於 存 貨 須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計 價, 故 本 集 團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之 淨 變 現 價 值 由 於 科 技 快 速 變 遷, 本 集 團 評 估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因 正 常 損 耗 過 時 陳 舊 或 無 市 場 銷 售 價 值 之 金 額, 並 將 存 貨 成 本 沖 減 至 淨 變 現 價 值 此 存 貨 評 價 主 要 係 依 未 來 特 定 期 間 內 之 產 品 需 求 為 估 計 基 礎, 故 可 能 產 生 重 大 變 動 六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之 說 明 ( 一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庫 存 現 金 16,917 15,612 支 票 存 款 及 活 期 存 款 1,610,648 1,316,477 定 期 存 款 606 462 合 計 1,628,171 1,332,551 1. 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 散 信 用 風 險, 預 期 發 生 違 約 之 可 能 性 甚 低,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之 暴 險 金 額 為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之 帳 面 金 額 2. 本 集 團 除 已 將 提 供 質 押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轉 列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請 詳 附 註 八 外, 未 有 將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200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二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項 目 :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14,192 17,229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評 價 調 整 ( 2,496) ( 4,628) 合 計 11,696 12,601 1. 本 集 團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計 3,822 及 821 2. 本 集 團 未 有 將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三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項 目 :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3,761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評 價 調 整 1,512 合 計 5,273 1.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因 處 分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分 別 計 1,742 及 5,047 2.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因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失 金 額 分 別 為 1,512 及 3,496 3. 本 集 團 未 有 將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四 ) 應 收 帳 款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應 收 帳 款 3,402,422 2,811,607 減 : 備 抵 呆 帳 ( 310,387) ( 304,930) 合 計 3,092,035 2,506,677 1. 本 集 團 之 應 收 帳 款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之 暴 險 金 額 為 應 收 帳 款 之 帳 面 金 額 2. 本 集 團 未 有 將 應 收 帳 款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201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五 ) 存 貨 103 年 12 月 31 日 備 抵 存 貨 跌 價 成 本 及 呆 滯 損 失 帳 面 金 額 材 料 314,478 ( 20,657) 293,821 商 品 存 貨 672,662 ( 48,779) 623,883 原 料 356,276 ( 14,250) 342,026 物 料 20,568 ( 1,628) 18,940 在 製 品 434,570 ( 8,745) 425,825 半 成 品 及 製 成 品 158,069 ( 9,605) 148,464 合 計 1,956,623 ( 103,664) 1,852,959 102 年 12 月 31 日 備 抵 存 貨 跌 價 成 本 及 呆 滯 損 失 帳 面 金 額 材 料 274,853 ( 9,681) 265,172 商 品 存 貨 791,352 ( 63,748) 727,604 原 料 293,132 ( 15,351) 277,781 物 料 23,419 ( 1,710) 21,709 在 製 品 346,544 ( 26,451) 320,093 半 成 品 及 製 成 品 257,035 ( 7,214) 249,821 合 計 1,986,335 ( 124,155) 1,862,180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當 期 認 列 為 營 業 成 本 之 存 貨 相 關 費 損 如 下 : 0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工 程 成 本 7,454,592 6,745,500 銷 貨 成 本 5,202,618 5,210,531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570,740 514,131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 回 升 利 益 )( 註 ) ( 21,616) 28,559 合 計 13,206,334 12,498,721 註 : 因 本 集 團 去 化 部 分 已 提 列 跌 價 之 存 貨, 故 致 產 生 存 貨 回 升 利 益 本 集 團 未 有 將 存 貨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六 ) 預 付 款 項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預 付 貨 款 562,429 329,859 其 他 11,531 20,651 合 計 573,960 350,510 202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七 )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 應 付 建 造 合 約 款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已 發 生 之 總 成 本 及 已 認 列 之 15,134,073 11,912,352 利 潤 ( 減 除 已 認 列 之 損 失 ) 減 : 工 程 進 度 請 款 金 額 ( 13,797,963) ( 11,170,794) 進 行 中 合 約 淨 資 產 負 債 狀 況 1,336,110 741,558 表 列 為 :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2,354,614 1,529,990 應 付 建 造 合 約 款 ( 1,018,504) ( 788,432) 1,336,110 741,558 工 程 保 留 款 35,355 14,888 工 程 進 行 前 所 收 取 之 預 收 款 62,031 113,253 ( 八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預 付 長 期 投 資 款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非 流 動 項 目 : 台 灣 智 慧 光 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4,024 28,000 榮 眾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3,481 43,481 和 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9,287 39,287 瑞 耘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8,675 38,675 VEEV Interactive Pte. Ltd. 25,243 28,243 漢 大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00 20,000 英 屬 蓋 曼 群 島 商 永 精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500 19,500 勵 威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490 14,490 漢 驊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000 12,000 智 元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 10,000 宇 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500 19,500 其 他 ( 各 家 未 超 過 10,000) 21,827 27,558 合 計 293,027 300,734 預 付 長 期 投 資 款 (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台 灣 智 慧 光 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024 1. 本 集 團 持 有 上 開 公 司 股 票 投 資 依 據 投 資 之 意 圖 應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惟 因 該 標 的 非 於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交 易, 且 無 法 取 得 足 夠 之 類 似 公 司 之 產 業 資 訊 及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相 關 財 務 資 訊, 因 此 無 法 合 理 可 靠 衡 量 該 些 標 的 之 公 允 價 值, 因 此 分 類 為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203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2.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評 估 宇 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期 末 淨 值 大 幅 下 跌 至 低 於 原 始 投 資 成 本, 故 股 權 之 投 資 價 值 確 有 減 損, 提 列 減 損 損 失 15,000 3.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2 年 度 評 估 宇 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期 末 淨 值 大 幅 下 跌 至 低 於 原 始 投 資 成 本, 故 股 權 之 投 資 價 值 確 有 減 損, 提 列 減 損 損 失 10,500 4. 本 集 團 未 有 將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九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明 細 如 下 :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持 股 持 股 帳 面 金 額 比 例 帳 面 金 額 比 例 皇 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9,082 40% 25,918 40% 瑞 宣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12,632 50% 18,059 50% Leader Fortune Enterprise Co., Ltd. 7,546 31.43% 8,648 31.43% Frontken MIC Co. Limited 4,565 40% 9,199 40% 華 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69 20% 2,325 20% True Victor International Limited 315 38.57% 804 38.57%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註 ) 8,346 40% 合 計 56,209 73,299 註 : 本 集 團 原 持 有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簡 稱 Hoa Phong MIC) 40% 股 權, 民 國 103 年 8 月 Hoa Phong MIC 其 餘 持 股 60% 之 股 東 全 數 放 棄 其 籌 資 權 資 格, 並 於 民 國 103 年 10 月 完 成 變 更 登 記, 因 本 集 團 已 擁 有 全 數 表 決 權, 故 將 Hoa Phong MIC 併 入 合 併 個 體 中, 請 詳 附 註 六 ( 二 十 六 ) 之 說 明 2. 關 聯 企 業 本 集 團 主 要 關 聯 企 業 之 彙 總 性 財 務 資 訊 如 下 : 資 產 負 債 收 入 損 益 103 年 12 月 31 日 341,677 198,345 250,462 ( 33,855) 102 年 12 月 31 日 388,291 220,841 228,320 ( 32,865) 204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十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機 器 設 備 辦 公 設 備 其 他 合 計 103 年 1 月 1 日 成 本 累 計 折 舊 帳 面 金 額 103 年 度 205,438 1,761,682 627,643 171,113 22,199 2,788,075 ( 620,661) ( 501,127) ( 131,293) ( 15,042) ( 1,268,123) 205,438 1,141,021 126,516 39,820 7,157 1,519,952 103 年 1 月 1 日 205,438 1,141,021 126,516 39,820 7,157 1,519,952 增 添 3,445 12,487 13,061 13,153 42,146 企 業 合 併 取 得 140 239 379 處 分 ( 2,474) ( 857) ( 95) ( 3,426) 折 舊 費 用 ( 66,367) ( 27,106) ( 14,269) ( 745) ( 108,487) 匯 率 影 響 數 8,788 1,567 481 76 10,912 103 年 12 月 31 日 205,438 1,086,887 110,990 38,376 19,785 1,461,476 103 年 12 月 31 日 成 本 累 計 折 舊 帳 面 金 額 205,438 1,780,749 612,043 169,741 34,703 2,802,674 ( 693,862) ( 501,053) ( 131,365) ( 14,918) ( 1,341,198) 205,438 1,086,887 110,990 38,376 19,785 1,461,476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機 器 設 備 辦 公 設 備 其 他 合 計 102 年 1 月 1 日 成 本 累 計 折 舊 帳 面 金 額 135,801 1,632,545 615,008 165,795 23,813 2,572,962 ( 547,551) ( 473,567) ( 129,291) ( 15,637) ( 1,166,046) 135,801 1,084,994 141,441 36,504 8,176 1,406,916 102 年 度 102 年 1 月 1 日 135,801 1,084,994 141,441 36,504 8,176 1,406,916 增 添 16,367 6,655 16,157 7,212 46,391 移 轉 ( 註 ) 69,637 95,539 4,994 ( 79) ( 7,098) 162,993 處 分 ( 544) ( 1,246) ( 192) ( 1,982) 折 舊 費 用 ( 66,766) ( 29,141) ( 12,336) ( 966) ( 109,209) 匯 率 影 響 數 10,887 3,111 820 25 14,843 102 年 12 月 31 日 205,438 1,141,021 126,516 39,820 7,157 1,519,952 102 年 12 月 31 日 成 本 累 計 折 舊 帳 面 金 額 205,438 1,761,682 627,643 171,113 22,199 2,788,075 ( 620,661) ( 501,127) ( 131,293) ( 15,042) ( 1,268,123) 205,438 1,141,021 126,516 39,820 7,157 1,519,952 註 : 本 期 轉 入 數 係 預 付 設 備 款 (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轉 入 1. 本 集 團 未 有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借 款 成 本 資 本 化 之 情 形 2. 以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提 供 擔 保 之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八 之 說 明 205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十 一 ) 短 期 借 款 103 年 12 月 31 日 利 率 區 間 擔 保 品 銀 行 借 款 信 用 借 款 864,869 1.1%~7.28% 無 抵 押 借 款 88,937 1.19%~7.2% 房 屋 及 建 築 與 定 期 存 款 953,806 102 年 12 月 31 日 利 率 區 間 擔 保 品 銀 行 借 款 信 用 借 款 807,102 1.62%~7.28% 無 抵 押 借 款 178,832 1.13%~6.9% 房 屋 及 建 築 與 定 期 存 款 985,934 抵 押 資 產, 請 詳 附 註 八 說 明 ( 十 二 ) 其 他 應 付 款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應 付 薪 資 及 獎 金 289,054 287,081 應 付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38,221 27,016 其 他 67,815 91,515 合 計 395,090 405,612 ( 十 三 ) 預 收 款 項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預 收 貨 款 535,760 461,349 其 他 47,619 67,446 合 計 583,379 528,795 ( 十 四 ) 長 期 借 款 借 款 期 間 及 還 款 方 式 利 率 區 間 擔 保 品 103 年 12 月 31 日 銀 行 借 款 抵 押 借 款 自 96 年 8 月 20 日 至 106 年 8 月 20 日, 並 按 月 付 息, 另 自 97 年 1 月 開 始 分 期 償 還 本 金 1.75% 房 屋 及 建 築 4,576 減 : 一 年 或 一 營 業 週 期 內 到 期 長 期 借 款 ( 表 列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其 他 ) ( 1,646) 2,930 206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借 款 期 間 及 還 款 方 式 利 率 區 間 擔 保 品 102 年 12 月 31 日 銀 行 借 款 抵 押 借 款 自 96 年 8 月 20 日 至 106 年 8 月 20 日, 並 按 月 付 息, 另 自 97 年 1 月 開 始 分 期 償 還 本 金 1.35~5% 房 屋 及 建 築 6,104 減 : 一 年 或 一 營 業 週 期 內 到 期 長 期 借 款 ( 表 列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其 他 ) ( 1,587) 4,517 1. 本 集 團 並 無 逾 期 支 付 利 息 之 長 期 銀 行 借 款 2. 本 集 團 並 無 簽 訂 之 信 用 貸 款 及 抵 押 貸 款 合 約 要 求 本 集 團 之 財 務 報 告 須 符 合 關 鍵 績 效 之 情 形 3. 本 集 團 未 動 用 借 款 額 度 明 細 如 下 :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浮 動 利 率 一 年 以 上 到 期 900,000 900,000 固 定 利 率 一 年 以 上 到 期 10,266 8,515 910,266 908,515 4. 抵 押 資 產, 請 詳 附 註 八 說 明 ( 十 五 ) 退 休 金 1.(1) 本 公 司 依 據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規 定, 訂 有 確 定 福 利 之 退 休 辦 法,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 資, 以 及 於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後 選 擇 繼 續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員 工 之 後 續 服 務 年 資 員 工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者,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15 年 以 內 ( 含 )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 提 撥 退 休 基 金,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2) 資 產 負 債 表 認 列 之 金 額 如 下 :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221,827 225,998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 106,710) ( 100,089) 認 列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淨 負 債 (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負 債 ) 115,117 125,909 207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3)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 月 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225,998) ( 251,427)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 1,402) ( 1,469) 利 息 成 本 ( 4,513) ( 3,930) 精 算 ( 損 ) 益 8,687 26,346 清 償 1,399 4,482 12 月 3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221,827) ( 225,998) (4)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 月 1 日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100,089 98,627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1,800 1,763 計 畫 資 產 ( 損 ) 益 580 ( 512) 雇 主 之 提 撥 金 5,446 5,688 清 償 ( 1,205) ( 5,477) 12 月 31 日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106,710 100,089 (5) 認 列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費 用 總 額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1,402 1,469 利 息 成 本 4,513 3,930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 1,800) ( 1,763) 清 償 損 失 ( 194) 996 當 期 退 休 金 成 本 3,921 4,632 上 述 當 期 退 休 金 成 本 認 列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中 之 各 類 成 本 及 費 用 明 細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營 業 成 本 1,681 1,968 推 銷 費 用 529 645 管 理 費 用 1,477 1,732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234 287 3,921 4,632 (6) 認 列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中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精 算 損 ( 益 )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本 期 認 列 ( 9,267) ( 25,834) 累 積 金 額 ( 19,306) ( 10,039) (7)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資 產, 係 由 台 灣 銀 行 按 該 基 金 年 度 投 資 運 用 計 畫 所 定 委 託 經 營 項 目 之 比 例 及 金 額 範 圍 內, 依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第 六 條 之 項 目 ( 即 存 放 國 內 外 之 金 融 機 構, 投 208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資 國 內 外 上 市 上 櫃 或 私 募 之 權 益 證 券 及 投 資 國 內 外 不 動 產 之 證 券 化 商 品 等 ) 辦 理 委 託 經 營 該 基 金 之 運 用, 其 每 年 決 算 分 配 之 最 低 收 益, 不 得 低 於 依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計 算 之 收 益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構 成 總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百 分 比, 請 詳 政 府 公 告 之 各 年 度 之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運 用 報 告 整 體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率 係 根 據 歷 史 報 酬 趨 勢, 對 義 務 之 整 體 期 間 報 酬 之 預 測, 並 參 考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監 理 會 對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之 運 用 情 形, 於 考 量 最 低 收 益 不 得 低 於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之 收 益 之 影 響 所 作 之 估 計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本 公 司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資 產 之 實 際 報 酬 分 別 為 2,380 及 1,251 (8) 有 關 退 休 金 之 精 算 假 設 彙 總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折 現 率 2.00% 2.00%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率 2.00% 2.50%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長 期 報 酬 率 1.75% 1.75% 對 於 未 來 死 亡 率 之 假 設 係 按 照 各 國 已 公 布 的 統 計 數 字 及 經 驗 估 計 (9) 經 驗 調 整 之 歷 史 資 訊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221,826) ( 225,998) ( 251,426)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106,709 100,089 98,627 計 畫 剩 餘 ( 短 絀 ) ( 115,117) ( 125,909) ( 152,799) 計 畫 負 債 之 經 驗 調 整 8,687 26,346 ( 14,797) 計 畫 資 產 之 經 驗 調 整 580 ( 512) ( 998) (10) 本 公 司 預 計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後 之 一 年 內 支 付 予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金 額 為 6,228 2.(1) 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依 據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訂 有 確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辦 法, 適 用 於 本 國 籍 之 員 工 本 公 司 就 員 工 選 擇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 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 次 退 休 金 方 式 領 取 (2) 大 陸 子 公 司 按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政 府 規 定 之 養 老 保 險 制 度 每 月 依 當 地 員 工 薪 資 總 額 之 一 定 比 率 提 撥 養 老 保 險 金, 每 位 員 工 之 退 休 金 由 政 府 管 理 統 籌 安 排, 本 集 團 除 按 月 提 撥 外, 無 進 一 步 義 務 (3) 部 分 其 他 海 外 子 公 司 訂 有 確 定 提 撥 義 務 之 退 休 金 辦 法, 依 據 員 工 薪 資 總 額 之 一 定 比 率 提 撥, 並 認 列 退 休 金 成 本 本 集 團 除 按 月 提 撥 外, 無 進 一 步 義 務 (4)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本 公 司 依 上 開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78,566 及 75,763 209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十 六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本 公 司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分 別 於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及 民 國 97 年 6 月 13 日 以 發 行 日 當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收 盤 價 定 之 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後, 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時, 認 股 價 格 得 依 特 定 公 式 調 整 之 發 行 之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合 約 存 續 期 間 為 6 年, 員 工 服 務 屆 滿 2 年 可 既 得 50%; 服 務 屆 滿 3 年 可 既 得 70%; 服 務 屆 滿 4 年 可 既 得 100% 1. 上 述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詳 細 資 訊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1 月 1 日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130 16.00 1,943 16.47 本 期 給 與 認 股 權 無 償 配 股 增 發 或 調 整 認 股 股 數 本 期 執 行 認 股 權 ( 13) 16.00 ( 479) 16.50 本 期 沒 收 認 股 權 ( 117) 16.00 ( 1,334) 16.50 12 月 31 日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 註 ) 130 16.00 12 月 31 日 可 執 行 認 股 權 ( 註 ) 130 16.00 註 : 本 公 司 之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業 已 於 民 國 103 年 6 月 12 日 全 數 到 期 2.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12 日 及 民 國 102 年 度 執 行 之 認 股 權 於 執 行 日 之 加 權 平 均 股 價 分 別 為 21.95 元 及 18.23 元 ( 十 七 ) 股 本 1.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權 增 資, 該 項 增 資 案 經 金 管 會 核 准, 分 別 於 民 國 103 年 4 月 及 民 國 102 年 4 月 完 成 變 更 登 記 2.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2,500,000, 分 為 250,000 仟 股 ( 含 保 留 9,800 仟 股 供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使 用 ),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650,698, 每 股 面 額 10 元, 分 為 165,069,756 股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之 股 款 均 已 收 訖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期 初 與 期 末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調 節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 月 1 日 165,056,756 164,577,756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13,000 479,000 12 月 31 日 165,069,756 165,056,756 210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3.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4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發 行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4,000 仟 單 位, 認 股 價 格 依 發 行 當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之 收 盤 價 為 認 股 價 格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2 月 26 日 止 尚 未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 十 八 ) 資 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 本 公 積, 除 得 用 於 彌 補 虧 損 外, 於 公 司 無 累 積 虧 損 時,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另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以 上 開 資 本 公 積 撥 充 資 本 時, 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公 司 非 於 盈 餘 公 積 填 補 資 本 虧 損 仍 有 不 足 時, 不 得 以 資 本 公 積 補 充 之 資 本 公 積 之 內 容 及 變 動 情 形 如 下 : 103 年 度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股 權 淨 員 工 已 失 效 發 行 溢 價 值 之 變 動 數 認 股 權 認 股 權 合 計 1 月 1 日 615,925 351 616,276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78 78 員 工 認 股 權 逾 期 未 執 行 而 轉 列 已 失 效 認 股 權 ( 351) 351 12 月 31 日 616,003 351 616,354 102 年 度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股 權 淨 員 工 已 失 效 發 行 溢 價 值 之 變 動 數 認 股 權 認 股 權 合 計 1 月 1 日 612,811 15 351 613,177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3,114 3,114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股 權 淨 值 之 變 動 數 ( 15) ( 15) 12 月 31 日 615,925 351 616,276 211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十 九 ) 保 留 盈 餘 1.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年 度 總 決 算 獲 有 盈 餘 時, 應 先 依 法 提 撥 應 納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彌 補 歷 年 虧 損 提 列 稅 後 盈 餘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先 就 其 餘 額 分 派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百 分 之 一, 次 就 減 除 前 項 後 之 餘 額 提 撥 員 工 紅 利 百 分 之 一 至 百 分 之 十 五 ; 剩 餘 部 分 得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或 保 留 之, 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累 積 已 達 本 公 司 資 本 總 額 時, 不 在 此 限 2. 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如 下 : 為 因 應 整 體 環 境 發 展 及 產 業 成 長 特 性 採 取 以 優 先 滿 足 未 來 營 運 發 展 需 求 及 健 全 財 務 結 構 為 原 則, 發 放 股 利 時 以 不 超 過 分 派 數 百 分 之 五 十 為 股 票 股 利 3.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 不 得 使 用 之, 惟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者,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之 部 分 為 限 4.(1) 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迴 轉 時, 迴 轉 金 額 得 列 入 可 供 分 派 盈 餘 中 (2) 首 次 採 用 IFRSs 時, 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函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於 嗣 後 使 用 處 分 或 重 分 類 相 關 資 產 時, 就 原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比 例 予 以 迴 轉 5.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34,715 24,919 董 監 酬 勞 3,506 2,097 38,221 27,016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係 分 別 以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自 結 盈 餘, 考 量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等 因 素 後, 以 章 程 所 定 之 成 數 為 基 礎 估 列 ( 員 工 紅 利 皆 以 10% 估 列, 董 監 酬 勞 皆 以 1% 估 列 ); 配 發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計 算 基 礎 係 依 據 次 一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前 一 日 之 收 盤 價 並 考 量 除 權 除 息 之 影 響 後, 並 認 列 為 當 年 度 之 營 業 費 用, 惟 若 俟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則 列 為 股 東 會 決 議 年 度 之 損 益 6.(1) 本 公 司 分 別 於 民 國 103 年 6 月 12 日 及 民 國 102 年 6 月 11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如 下 : 212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二 十 ) 營 業 收 入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金 額 每 股 股 利 ( 元 ) 金 額 每 股 股 利 ( 元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22,261 25,941 現 金 股 利 181,562 1.1 164,578 1.0 合 計 203,823 190,519 註 : 民 國 102 年 度 盈 餘 業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配 發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24,919 及 董 監 酬 勞 2,003, 其 與 民 國 102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之 差 異 為 94, 已 調 增 為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損 益 另 民 國 101 年 度 盈 餘 業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28,631 及 董 監 酬 勞 2,335, 其 與 民 國 101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之 差 異 為 75, 已 調 增 為 民 國 102 年 度 之 損 益 上 述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情 形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3 月 7 日 民 國 103 年 4 月 9 日 及 民 國 102 年 3 月 15 日 之 董 事 會 提 議 並 無 差 異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度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盈 餘 分 派 情 形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請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2)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2 月 24 日 經 董 事 會 提 議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如 下 : 103 年 度 金 額 每 股 股 利 ( 元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38,454 現 金 股 利 330,140 2.0 合 計 368,594 註 : 民 國 104 年 2 月 24 日 經 董 事 會 提 議 配 發 民 國 103 年 度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34,715 及 董 監 酬 勞 3,461 上 述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盈 餘 分 派 情 形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請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派 案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並 未 反 映 此 應 付 股 利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工 程 收 入 7,997,319 7,147,864 銷 貨 收 入 5,944,705 5,982,083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1,023,375 912,327 合 計 14,965,399 14,042,274 213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二 十 一 )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 二 十 二 ) 員 工 福 利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淨 利 益 3,822 821 處 分 投 資 ( 損 失 ) 利 益 ( 4,012) 5,047 減 損 損 失 ( 23,234) ( 13,618) 兌 換 利 益 9,584 36,892 其 他 損 失 ( 8,777) ( 6,222) 合 計 ( 22,617) 22,920 103 年 度 營 業 成 本 營 業 費 用 合 計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薪 資 費 用 518,861 676,597 1,195,458 勞 健 保 費 用 55,480 53,486 108,966 退 休 金 費 用 41,041 41,446 82,487 其 他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16,023 19,902 35,925 折 舊 費 用 71,160 37,327 108,487 攤 銷 費 用 4,259 17,268 21,527 102 年 度 營 業 成 本 營 業 費 用 合 計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薪 資 費 用 515,604 685,126 1,200,730 勞 健 保 費 用 50,838 51,577 102,415 退 休 金 費 用 39,097 41,298 80,395 其 他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13,133 16,962 30,095 折 舊 費 用 66,752 42,457 109,209 攤 銷 費 用 2,503 12,816 15,319 214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二 十 三 )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費 用 (1) 所 得 稅 費 用 組 成 部 分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當 期 所 得 稅 當 期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100,672 59,679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所 得 稅 3,999 6,889 以 前 年 度 所 得 稅 ( 高 ) 低 估 數 ( 1,871) 1,484 當 期 所 得 稅 總 額 102,800 68,052 遞 延 所 得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原 始 產 生 及 迴 轉 ( 19,134) ( 6,648) 所 得 稅 費 用 83,666 61,404 (2) 所 得 稅 費 用 與 會 計 利 潤 關 係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稅 前 淨 利 按 法 令 稅 率 計 算 所 得 稅 80,101 47,637 按 法 令 規 定 不 得 認 列 項 目 影 響 數 1,437 5,394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所 得 稅 3,999 6,889 以 前 年 度 所 得 稅 ( 高 ) 低 估 數 ( 1,871) 1,484 所 得 稅 費 用 83,666 61,404 (3)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金 額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 9,686) ( 10,549)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精 算 損 益 ( 1,576) ( 4,392) 合 計 ( 11,262) ( 14,941) 215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 因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投 資 抵 減 而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金 額 如 下 : 103 年 度 認 列 於 其 他 1 月 1 日 認 列 於 損 益 綜 合 損 益 12 月 31 日 暫 時 性 差 異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呆 帳 損 失 26,152 26,152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12,750 ( 1,530) 11,220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21,405 ( 259) ( 1,576) 19,570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4,420 3,400 7,820 應 付 未 休 假 獎 金 9,204 ( 1,426) 7,778 未 實 現 投 資 損 失 10,130 18,439 28,569 小 計 84,061 18,624 ( 1,576) 101,109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實 現 兌 換 利 益 ( 42) ( 2,895) ( 2,937) 未 實 現 工 程 利 益 ( 16,401) 3,405 ( 12,996)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21,084) ( 9,686) ( 30,770) 小 計 ( 37,527) 510 ( 9,686) ( 46,703) 合 計 46,534 19,134 ( 11,262) 54,406 216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02 年 度 認 列 於 其 他 1 月 1 日 認 列 於 損 益 綜 合 損 益 12 月 31 日 暫 時 性 差 異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未 實 現 兌 換 損 失 1,997 ( 1,997) 呆 帳 損 失 26,073 79 26,152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10,370 2,380 12,750 未 實 現 工 程 損 失 441 ( 441)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25,976 ( 179) ( 4,392) 21,405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2,295 2,125 4,420 應 付 未 休 假 獎 金 7,201 2,003 9,204 未 實 現 投 資 損 失 10,130 10,130 小 計 74,353 14,100 ( 4,392) 84,061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實 現 兌 換 利 益 ( 42) ( 42) 未 實 現 投 資 利 益 ( 8,991) 8,991 未 實 現 工 程 利 益 ( 16,401) ( 16,401)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10,535) ( 10,549) ( 21,084) 小 計 ( 19,526) ( 7,452) ( 10,549) ( 37,527) 合 計 54,827 6,648 ( 14,941) 46,534 3.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核 定 情 形 如 下 : 本 公 司 宜 眾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核 定 情 形 核 定 至 民 國 101 年 度 核 定 至 民 國 101 年 度 4. 未 分 配 盈 餘 相 關 資 訊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86 年 度 以 前 87 年 度 以 後 1,467,273 1,279,330 1,467,273 1,279,330 5.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分 別 為 322,956 及 301,905, 民 國 102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27.03%,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預 計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27.07% 217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二 十 四 ) 每 股 盈 餘 103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每 股 盈 餘 0.00% 稅 後 金 額 在 外 股 數 ( 仟 股 ) ( 元 )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東 之 本 期 淨 利 384,545 165,066 2.33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具 稀 釋 作 用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員 工 分 紅 1,928 屬 於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東 之 合 併 淨 損 益 加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384,545 166,994 2.30 102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每 股 盈 餘 0.00% 稅 後 金 額 在 外 股 數 ( 仟 股 ) ( 元 )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東 之 本 期 淨 利 222,615 164,629 1.35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具 稀 釋 作 用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員 工 認 股 權 13 員 工 分 紅 1,849 屬 於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東 之 合 併 淨 損 益 加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222,615 166,491 1.34 ( 二 十 五 ) 營 業 租 賃 請 詳 附 註 九 ( 一 ) 之 說 明 ( 二 十 六 ) 企 業 合 併 1. 本 集 團 原 持 有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簡 稱 Hoa Phong MIC) 40% 股 權, 民 國 103 年 8 月 Hoa Phong MIC 其 餘 持 股 60% 之 股 東 未 依 約 將 資 金 到 位 而 放 棄 其 籌 資 權 資 格, 並 於 民 國 103 年 10 月 完 成 變 更 登 記, 因 本 集 團 已 擁 有 全 數 表 決 權, 故 將 Hoa Phong MIC 併 入 合 併 個 體 中 2. 收 購 Hoa Phong MIC 所 得 取 之 資 產 和 承 擔 之 負 債 在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以 及 在 收 購 日 非 控 制 權 益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如 下 : 218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03 年 8 月 31 日 收 購 對 價 先 前 已 持 有 Hoa Phong MIC 之 權 益 於 收 購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819 非 控 制 權 益 公 允 價 值 1,229 2,048 取 得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承 擔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現 金 1,045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1,109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379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194 流 動 負 債 ( 679)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總 額 2,048 1. 本 集 團 於 企 業 合 併 前 已 持 有 Hoa Phong MIC 40% 權 益, 依 公 允 價 值 再 衡 量 而 認 列 之 損 失 計 5,754 2. 本 集 團 自 民 國 103 年 8 月 31 日 合 併 Hoa Phong MIC 起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Hoa Phong MIC 貢 獻 之 營 業 收 入 及 稅 前 淨 損 分 別 為 190 及 1,087 若 假 設 Hoa Phong MIC 自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即 已 納 入 合 併, 則 本 集 團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營 業 收 入 及 稅 前 淨 利 將 分 別 為 14,965,805 及 470,287 七 關 係 人 交 易 ( 一 )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 商 品 及 勞 務 之 銷 售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工 程 收 入 其 他 關 係 人 8,741 1,344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1,259 31,996 關 聯 企 業 886 5,885 合 計 10,886 39,225 本 集 團 對 關 係 人 及 非 關 係 人 之 工 程 價 款 依 一 般 工 程 契 約 或 個 別 協 議 條 件 辦 理, 另 本 集 團 對 關 係 人 之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客 戶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視 工 程 契 約 或 個 別 協 議 條 件 而 定, 約 工 程 驗 收 後 2 至 3 個 月 219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商 品 銷 售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52,951 3,747 其 他 關 係 人 860 關 聯 企 業 4,279 4,911 合 計 58,090 8,658 本 集 團 對 關 係 人 及 非 關 係 人 之 銷 貨 按 一 般 價 格 辦 理, 並 於 銷 售 完 成 後 約 2 至 3 個 月 收 款 2. 商 品 及 勞 務 之 購 買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工 程 委 外 成 本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60,102 68,949 其 他 關 係 人 10,780 137 合 計 70,882 69,086 本 集 團 對 關 係 人 及 非 關 係 人 之 工 程 委 外 成 本 係 依 一 般 工 程 契 約 或 協 議 條 件 辦 理, 另 本 集 團 對 關 係 人 之 付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廠 商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視 工 程 契 約 或 個 別 協 議 條 件 而 定, 約 為 工 程 驗 收 後 2 個 月 付 款 3.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應 收 帳 款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3,566 911 關 聯 企 業 4,710 其 他 關 係 人 1,261 小 計 9,537 911 減 : 備 抵 呆 帳 ( 88) ( 3) 合 計 9,449 908 本 集 團 對 關 係 人 及 非 關 係 人 之 銷 貨 收 款 期 間 為 銷 售 完 成 後 2 至 3 個 月 收 款, 工 程 收 款 期 間 則 視 工 程 契 約 或 個 別 協 議 條 件 而 定, 約 工 程 驗 收 後 2 至 3 個 月 220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4.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應 付 帳 款 本 集 團 對 關 係 人 及 非 關 係 人 之 工 程 委 外 成 本 係 依 一 般 工 程 契 約 或 協 議 條 件 辦 理, 另 本 公 司 對 關 係 人 之 付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廠 商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視 工 程 契 約 或 個 別 協 議 條 件 而 定, 約 為 工 程 驗 收 後 2 個 月 付 款 5.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20,020 9,741 其 他 關 係 人 3,816 187 關 聯 企 業 1,050 合 計 23,836 10,978 (1) 已 承 包 而 尚 未 完 工 之 工 程 合 約 金 額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關 聯 企 業 22,516 26,926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7,600 7,701 其 他 關 係 人 8,824 合 計 38,940 34,627 (2)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0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關 聯 企 業 16,267 16,371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6,456 5,312 其 他 關 係 人 5,969 合 計 28,692 21,683 6. 財 產 交 易 取 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及 無 形 資 產 價 款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14,437 15,522 221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7. 資 金 融 通 情 況 民 國 103 年 度 本 集 團 資 金 貸 與 關 係 人 如 下 : 103 年 度 最 高 餘 額 期 末 餘 額 利 率 利 息 收 入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19,600 4.896% 108 本 集 團 資 金 貸 與 上 述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主 要 係 本 集 團 對 宇 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資 金 貸 與, 係 因 銷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其 超 過 正 常 與 非 關 係 人 之 授 信 期 間 部 份, 依 規 定 予 以 轉 列 其 他 應 收 款 並 比 照 資 金 貸 與 作 業 程 序 處 理,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業 已 全 數 收 款 民 國 102 年 度 無 此 情 形 ( 二 )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資 訊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薪 資 及 其 他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50,498 47,989 八 質 押 之 資 產 本 集 團 提 供 質 押 擔 保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明 細 如 下 : 帳 面 金 額 資 產 名 稱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用 途 定 期 存 款 ( 表 列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90,098 67,540 銀 行 借 款 額 度 擔 保 存 出 保 證 金 ( 表 列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41,240 26,802 押 標 金 及 履 約 保 證 金 房 屋 及 建 築 ( 表 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184,492 189,319 銀 行 借 款 額 度 擔 保 315,830 283,661 九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承 諾 事 項 ( 一 ) 營 業 租 賃 協 議 本 集 團 以 營 業 租 賃 承 租 房 屋 及 建 築, 租 賃 期 間 10 年 以 下, 附 有 於 租 賃 期 間 屆 滿 之 續 租 權, 租 金 給 付 不 定 期 調 增 以 反 映 市 場 租 金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分 別 認 列 120,366 及 120,768 之 租 金 成 本 及 費 用 為 當 期 損 益 另 因 不 可 取 消 合 約 之 未 來 最 低 應 付 租 賃 給 付 總 額 如 下 : 222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不 超 過 1 年 46,422 45,296 超 過 1 年 但 不 超 過 5 年 40,932 43,804 超 過 5 年 36,412 39,183 總 計 123,766 128,283 ( 二 )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團 為 工 程 履 約 及 關 稅 保 證 等 開 立 之 票 據 及 保 證 函 計 970,725 十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無 此 情 形 十 一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九 )6.(2) 說 明 十 二 其 他 ( 一 ) 資 本 風 險 管 理 本 集 團 資 本 管 理 之 最 主 要 目 標, 係 確 認 維 持 健 全 之 信 用 評 等 及 良 好 之 資 本 比 例, 以 支 持 企 業 營 運 及 股 東 權 益 之 極 大 化 ( 二 )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本 集 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票 據 ( 含 關 係 人 )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 含 關 係 人 ) 其 他 應 收 款 ( 含 關 係 人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表 列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存 出 保 證 金 (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短 期 借 款 應 付 票 據 ( 含 關 係 人 )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應 付 建 造 合 約 款 ( 含 關 係 人 ) 其 他 應 付 款 長 期 借 款 ( 包 含 一 年 或 一 營 業 週 期 內 到 期 )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負 債 ) 的 帳 面 金 額 係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另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三 ) 2.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本 集 團 之 財 務 風 險, 主 要 為 投 資 金 融 商 品 本 身 所 伴 隨 的 風 險 及 以 外 幣 交 易 之 匯 率 風 險 本 集 團 對 於 各 項 金 融 商 品 投 資 之 財 務 風 險, 一 向 採 取 最 為 嚴 格 的 控 制 標 準, 凡 任 何 財 務 投 資 及 操 作, 均 經 過 全 面 評 估 其 可 能 之 市 場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務 必 選 擇 風 險 最 小 者 為 依 歸 本 集 團 對 於 以 外 幣 交 易 之 匯 率 風 險 亦 基 於 政 策 性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尋 求 最 佳 化 之 風 險 部 位 並 維 持 適 當 流 動 性 部 位, 以 達 到 最 佳 的 避 險 策 略 223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3.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之 性 質 及 程 度 (1) 市 場 風 險 匯 率 風 險 本 集 團 係 跨 國 營 運, 因 此 承 受 多 種 不 同 貨 幣 所 產 生 之 匯 率 風 險, 主 要 為 美 元 人 民 幣 及 歐 元 相 關 匯 率 風 險 來 自 未 來 之 商 業 交 易 已 認 列 之 資 產 與 負 債, 以 及 對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淨 投 資 當 未 來 商 業 交 易 已 認 列 資 產 或 負 債 係 以 非 該 個 體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之 外 幣 計 價 時, 匯 率 風 險 便 會 產 生 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 本 公 司 及 部 分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新 台 幣 部 分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美 元 新 加 坡 幣 及 人 民 幣 ),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具 重 大 匯 率 波 動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如 下 : 103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金 額 敏 感 度 分 析 外 幣 ( 仟 元 ) 匯 率 ( 新 台 幣 ) 變 動 幅 度 損 益 影 響 影 響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22,813 31.65 722,029 1% 7,220 美 金 : 人 民 幣 11,072 6.2175 350,443 1% 3,504 歐 元 : 新 台 幣 3,242 38.47 124,710 1% 1,247 歐 元 : 美 金 2,033 1.22 78,224 1% 782 日 圓 : 新 台 幣 291,488 0.2646 77,128 1% 771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5,213 31.65 164,981 1% 1,650 美 金 : 人 民 幣 28,225 6.2157 893,307 1% 8,933 日 幣 : 新 台 幣 173,768 0.2646 45,979 1% 460 224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02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金 額 敏 感 度 分 析 外 幣 ( 仟 元 ) 匯 率 ( 新 台 幣 ) 變 動 幅 度 損 益 影 響 影 響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23,136 29.805 689,572 1% 6,896 美 金 : 人 民 幣 10,638 6.0593 317,078 1% 3,171 歐 元 : 美 金 2,700 1.38 110,947 1% 1,109 日 圓 : 新 台 幣 274,876 0.2839 78,037 1% 780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6,057 29.805 180,521 1% 1,805 美 金 : 人 民 幣 27,405 6.0593 816,797 1% 8,168 美 金 : 新 加 坡 幣 1,260 1.246 37,548 1% 375 價 格 風 險 由 於 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投 資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係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或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因 此 本 集 團 暴 露 於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 風 險 本 集 團 主 要 投 資 於 上 市 櫃 及 未 上 市 櫃 之 權 益 工 具, 此 等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 會 因 該 投 資 標 的 未 來 價 值 之 不 確 定 性 而 受 影 響 若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價 格 上 升 或 下 跌 1%, 而 其 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對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之 本 期 淨 利 因 來 自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142 及 172; 對 於 權 益 之 影 響 因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0 及 38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自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當 期 直 接 認 列 為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0 及 (197), 以 及 從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中 扣 除 並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1,512 及 3,299 利 率 風 險 本 集 團 之 利 率 風 險 來 自 銀 行 借 款 按 浮 動 利 率 之 借 款 使 本 集 團 承 受 現 金 流 量 利 率 風 險, 故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將 使 銀 行 借 款 之 有 效 利 率 隨 之 變 動, 而 使 其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產 生 波 動, 因 本 集 團 營 運 資 金 充 足 大 部 分 風 險 按 浮 動 利 率 持 有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抵 銷, 因 此 評 估 無 重 大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 集 團 模 擬 分 析 利 率 風 險, 以 計 算 特 定 利 率 之 變 動 對 損 益 之 影 響 在 模 擬 方 案 下 所 有 貨 幣 均 係 採 用 相 同 之 利 率 變 動 此 等 模 擬 方 案 僅 運 用 於 計 息 之 重 大 負 債 部 位 本 集 團 依 模 擬 分 析 利 率 風 險 執 行 結 果, 利 率 變 動 1%, 在 所 有 其 他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對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之 本 期 淨 利 將 分 別 減 少 7,955 及 8,234 225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2) 信 用 風 險 A. 信 用 風 險 係 本 集 團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而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分 述 如 下 : 本 集 團 於 銷 售 商 ( 產 ) 品 或 勞 務 時, 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 預 期 交 易 相 對 人 不 致 發 生 違 約, 故 發 生 信 用 風 險 之 可 能 性 極 低, 而 最 大 之 信 用 風 險 金 額 為 其 帳 面 金 額 內 部 風 險 控 管 係 透 過 考 慮 其 財 務 狀 況 過 往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素, 以 評 估 客 戶 之 信 用 品 質 個 別 風 險 之 限 額 係 董 事 會 依 內 部 或 外 部 之 評 等 而 制 訂, 並 定 期 監 控 信 用 額 度 之 使 用 主 要 信 用 風 險 來 自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及 存 放 於 銀 行 與 金 融 機 構 之 存 款, 亦 有 來 自 於 顧 客 之 信 用 風 險, 並 且 包 括 尚 未 收 現 之 應 收 帳 款 對 銀 行 及 金 融 機 構 而 言, 僅 有 信 評 等 級 良 好 之 機 構, 才 會 被 接 納 為 交 易 對 象 本 集 團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承 諾 均 依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辦 理, 由 於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之 信 用 狀 況 均 能 完 全 掌 握, 故 未 要 求 提 供 擔 保 品 若 其 未 能 履 約, 所 可 能 發 生 之 信 用 風 險 為 保 證 金 額 B.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並 無 超 出 信 用 限 額 之 情 事, 且 管 理 階 層 不 預 期 會 受 交 易 對 手 之 不 履 約 而 產 生 任 何 重 大 損 失 C. 本 集 團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之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之 按 立 帳 日 起 算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90 天 以 內 1,013,232 814,798 D. 已 減 損 之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備 抵 呆 帳 之 變 動 分 析 : a.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團 已 減 損 之 應 收 帳 款 金 額 分 別 為 2,078,861 及 1,816,552, 計 提 之 備 抵 呆 帳 金 額 分 別 為 310,475 及 304,933 b. 備 抵 呆 帳 變 動 表 如 下 : 103 年 度 個 別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1 月 1 日 173,630 131,303 304,933 本 期 提 列 減 損 損 失 8,965 9,124 18,089 本 期 沖 銷 數 ( 17,277) ( 17,277) 本 期 移 轉 數 7,518 ( 7,518) 匯 率 影 響 數 2,545 2,185 4,730 12 月 31 日 175,381 135,094 310,475 226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02 年 度 個 別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1 月 1 日 125,818 126,103 251,921 本 期 提 列 減 損 損 失 20,234 33,332 53,566 本 期 沖 銷 數 ( 5,750) ( 5,750) 本 期 移 轉 數 30,954 ( 30,954) 匯 率 影 響 數 2,374 2,822 5,196 12 月 31 日 173,630 131,303 304,933 E. 本 集 團 之 應 收 帳 款 為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者 依 據 本 集 團 之 授 信 標 準 的 信 用 品 質 資 訊 如 下 :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類 別 A 類 別 B 135,203 104,499 類 別 C 184,663 76,669 319,866 181,168 類 別 A: 不 設 定 信 用 額 度, 此 類 客 戶 包 含 政 府 機 構 公 營 事 業 類 別 B: 以 前 一 年 度 平 均 往 來 交 易 實 績 的 130% 為 其 信 用 額 度 此 類 客 戶 以 最 近 三 年 往 來 交 易 平 均 每 年 達 新 台 幣 三 仟 萬 元, 業 績 穩 定 財 務 健 全 之 公 司 類 別 C: 依 客 戶 授 信 評 等 表 予 以 評 等 並 取 得 信 用 額 度 (3) 流 動 性 風 險 A. 本 集 團 投 資 以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具 活 絡 市 場, 故 預 期 可 輕 易 在 市 場 上 以 接 近 公 平 價 值 之 價 格 迅 速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無 活 絡 市 場, 故 預 期 具 有 流 動 性 風 險, 惟 本 集 團 之 營 運 資 金 足 以 支 應 本 集 團 之 資 金 需 求, 預 期 不 致 發 生 重 大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B. 下 表 係 本 集 團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按 相 關 到 期 日 予 以 分 組,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10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內 1 至 2 年 內 2 至 5 年 內 5 年 以 上 短 期 借 款 953,806 應 付 票 據 ( 含 關 係 人 ) 807,648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3,382,915 其 他 應 付 款 395,090 長 期 借 款 ( 包 含 一 1,646 1,668 1,262 年 或 一 營 業 週 期 內 到 期 ) 227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三 )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102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內 1 至 2 年 內 2 至 5 年 內 5 年 以 上 短 期 借 款 985,934 應 付 票 據 ( 含 關 係 人 ) 578,318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2,438,863 其 他 應 付 款 405,612 長 期 借 款 ( 包 含 一 1,587 1,609 2,908 年 或 一 營 業 週 期 內 到 期 ) C. 本 集 團 並 不 預 期 到 期 日 分 析 之 現 金 流 量 發 生 時 點 會 顯 著 提 早, 或 實 際 金 額 會 有 顯 著 不 同 1. 下 表 為 分 析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各 等 級 之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第 二 等 級 : 除 包 含 於 第 一 等 級 之 公 開 報 價 外,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 亦 即 價 格 ) 或 間 接 ( 亦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第 三 等 級 : 非 以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為 基 礎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輸 入 值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如 下 : 103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合 計 金 融 資 產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權 益 證 券 11,696 11,696 102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合 計 金 融 資 產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權 益 證 券 12,601 12,601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權 益 證 券 5,273 5,273 合 計 17,874 17,874 2. 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 報 價 衡 量 當 報 價 可 即 時 且 定 期 自 證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商 經 紀 商 產 業 評 價 服 務 機 構 或 監 管 機 構 取 得, 且 該 等 報 價 係 代 表 在 正 常 交 易 之 基 礎 下 進 行 之 實 際 及 定 期 市 場 交 易 時, 該 市 場 被 視 為 活 絡 市 場 本 集 團 持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市 場 報 價 為 收 盤 價, 該 等 工 具 係 屬 於 第 一 等 級 228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十 三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本 公 司 依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是 否 本 期 資 金 貸 有 短 期 融 通 編 號 貸 出 資 金 為 關 最 高 金 額 期 末 餘 額 實 際 動 支 利 率 與 性 質 業 務 往 資 金 必 要 之 提 列 備 抵 擔 保 品 對 個 別 對 象 資 金 貸 與 ( 註 1) 之 公 司 貸 與 對 象 往 來 項 目 係 人 ( 註 2) ( 註 6) 金 額 區 間 (%) ( 註 3) 來 金 額 原 因 呆 帳 金 額 名 稱 價 值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總 限 額 備 註 0 0 1 1 1 2 2 2 3 3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MICTech Viet Nam Co.,Ltd. 宇 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晟 高 機 電 工 程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帆 亞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應 收 款 Y 30,420 6,330 6,330 4.896 2 營 運 週 轉 無 1,750,183 1,750,183 註 4 其 他 應 收 款 Y 19,600 1 不 適 用 無 1,750,183 其 他 應 收 款 Y 17,835 7,893 7,893 7.28 2 營 運 週 轉 無 175,031 175,031 註 5 其 他 應 收 款 Y 1,273 1,273 1,273 6.16 2 營 運 週 轉 無 175,031 262,547 其 他 應 收 款 Y 1,372 2 營 運 週 轉 無 175,031 262,547 其 他 應 收 款 Y 22,914 22,914 12,730 7.2 2 營 運 週 轉 無 107,410 107,410 註 5 其 他 應 收 款 Y 69,467 40,736 40,736 6.9 2 營 運 週 轉 無 107,410 161,116 其 他 應 收 款 Y 45,828 45,828 45,828 7.2 2 營 運 週 轉 無 107,410 161,116 其 他 應 收 款 Y 49,619 2 營 運 週 轉 無 128,214 192,321 其 他 應 收 款 Y 14,424 2 營 運 週 轉 無 128,214 192,321 註 4 註 7 註 4 註 5 註 4 註 5 註 4 註 5 註 4 註 5 註 4 註 5 註 4 註 5 4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應 收 款 Y 31,650 31,650 31,650 4.896 2 營 運 週 轉 無 508,260 762,390 註 4 註 1: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編 號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 (1) 發 行 人 填 0 (2) 被 投 資 公 司 按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註 2: 當 年 度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之 最 高 餘 額 註 3: 資 金 貸 與 性 質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 229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 有 業 務 往 來 者 請 填 1, 並 應 填 寫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係 指 貸 出 資 金 之 公 司 與 貸 與 對 象 最 近 一 年 度 之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2) 有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必 要 者 請 填 2, 應 具 體 說 明 必 要 資 與 資 金 之 原 因 及 貸 與 對 象 之 資 金 用 途, 例 如 償 還 借 款 購 置 設 備 營 運 週 轉 等 註 4: 本 公 司 及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之 資 金 貸 放 限 額 為 : (1) 本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百 分 之 百 之 國 外 公 司 間 從 事 資 金 貸 與 累 計 餘 額, 以 不 超 過 資 金 貸 放 之 子 公 司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六 十 為 限, 不 受 下 列 (2) 及 (3) 之 限 制 (2) 其 因 業 務 往 來 貸 與 之 金 額, 個 別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為 限 所 稱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係 指 雙 方 間 進 貨 或 銷 貨 金 額 孰 高 者 (3) 其 因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貸 與 之 金 額, 個 別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百 分 之 四 十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貸 與 之 金 額 係 指 本 公 司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之 累 計 餘 額 (4) 本 公 司 因 上 列 (2) 及 (3) 所 為 之 資 金 貸 放 累 計 餘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四 十 為 限 註 5: 本 公 司 之 大 陸 子 公 司 之 資 金 貸 放 限 額 為 : (1) 本 公 司 之 大 陸 子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百 分 之 百 之 國 外 公 司 間, 從 事 資 金 貸 與 累 計 餘 額, 以 不 超 過 貸 出 資 金 之 公 司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六 十 為 限, 不 受 下 列 (2) 及 (3) 之 限 制 (2) 其 因 業 務 往 來 貸 與 之 金 額, 個 別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為 限 (3) 其 因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貸 與 之 金 額, 個 別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貸 出 資 金 之 公 司 淨 值 百 分 之 四 十 (4) 本 公 司 之 大 陸 子 公 司 因 上 列 (2) 及 (3) 所 為 之 資 金 貸 放 累 計 餘 額 以 不 超 過 貸 出 資 金 之 公 司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四 十 為 限 註 6: 期 末 餘 額 為 董 事 會 決 議 金 額 註 7: 本 公 司 對 宇 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資 金 貸 與, 係 因 銷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其 超 過 正 常 與 非 關 係 人 之 授 信 期 間 部 份, 依 規 定 予 以 轉 列 其 他 應 收 款 並 比 照 資 金 貸 與 作 業 程 序 處 理,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業 已 全 數 收 款 230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編 號 ( 註 1) 背 書 保 證 者 公 司 名 稱 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Hoa Phong Marketech Co.,Ltd. 2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關 係 書 保 證 限 額 公 司 名 稱 ( 註 2) ( 註 3) MICTech Viet Nam Co., Ltd.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 Bhd.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MICTech Viet Nam Co.,Ltd.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本 期 最 高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 註 5) 期 末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 註 6)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 註 7) 以 財 產 擔 保 之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累 計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佔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比 率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 註 3) 屬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 註 7) 屬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 註 7) 屬 對 大 陸 地 區 背 書 保 證 ( 註 7) 2 2,187,729 20,044 20,044 20,044 0.46 4,375,458 Y N N 註 3 2 2,187,729 110,775 110,775 62,603 2.53 4,375,458 Y N N 註 3 3 2,187,729 19,250 4,375,458 Y N N 註 3 3 2,187,729 406,787 406,787 251,969 9.30 4,375,458 Y N Y 註 3 3 2,187,729 438,339 438,339 327,564 10.02 4,375,458 Y N Y 註 3 3 2,187,729 711,654 711,654 369,674 16.26 4,375,458 Y N Y 註 3 3 2,187,729 84,281 84,281 84,281 1.93 4,375,458 N N N 註 4 3 2,187,729 67,188 67,188 67,188 1.54 4,375,458 N N Y 註 4 備 註 註 1: 編 號 欄 之 說 明 如 下 : (1) 發 行 人 填 0 (2) 被 投 資 公 司 按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註 2: 背 書 保 證 者 與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之 關 係 有 下 列 六 種, 標 示 種 類 即 可 : (1) 有 業 務 關 係 之 公 司 (2) 直 接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3)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合 併 計 算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4) 對 於 直 接 或 經 由 子 公 司 間 接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母 公 司 (5) 基 於 公 司 承 攬 工 程 需 要 之 同 業 間 依 合 約 規 定 互 保 之 公 司 (6) 因 共 同 投 資 關 係 由 各 出 資 股 東 依 其 持 股 比 例 對 其 背 書 保 證 之 公 司 註 3: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訂 定 之 背 書 保 證 額 度 為 : (1) 基 於 承 攬 工 程 需 要 之 同 業 間 依 合 約 規 定 互 保, 總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之 五 倍 為 限 (2) 除 承 攬 工 程 保 證 外, 本 公 司 累 積 對 外 背 書 保 證 責 任 總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為 限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之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五 十 為 限 本 集 團 整 體 得 為 背 書 保 證 之 總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之 1.5 倍 為 限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之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七 十 五 為 限 註 4: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及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之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為 : (1) 基 於 承 攬 工 程 需 要 之 同 業 間 依 合 約 規 定 互 保, 總 額 以 不 超 過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淨 值 之 五 倍 為 限 (2) 除 承 攬 工 程 保 證 外,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累 積 對 外 背 書 保 證 責 任 總 額 以 不 超 過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淨 值 為 限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之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提 供 背 書 231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保 證 公 司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五 十 為 限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整 體 得 為 背 書 保 證 之 總 額 以 不 超 過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淨 值 之 1.5 倍 為 限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之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七 十 五 為 限 (3)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與 最 終 母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股 權 達 90% 以 上 之 公 司 間 之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淨 值 之 10 倍, 惟 不 得 超 過 最 終 母 公 司 淨 值 10% 但 最 終 母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百 分 之 百 之 公 司 間 背 書 保 證, 不 受 前 項 及 上 述 註 4 之 (2) 之 限 制, 惟 仍 不 得 超 過 最 終 母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第 4.2 條 規 定 之 限 額 ( 請 詳 上 述 註 3(2)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說 明 ) 註 5: 當 年 度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之 最 高 餘 額 註 6: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止 舉 凡 公 司 向 銀 行 簽 具 背 書 保 證 契 約 或 票 據 之 額 度 獲 准 時, 即 承 擔 背 書 或 保 證 責 任 ; 另 其 他 相 關 有 背 書 保 證 情 事 者, 皆 應 入 計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中 表 列 之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為 董 事 會 決 議 金 額 註 7: 屬 上 市 櫃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者 屬 子 公 司 對 上 市 櫃 母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者 屬 對 大 陸 地 區 背 書 證 者 始 須 填 列 Y 232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3.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部 分 ): 與 有 價 證 券 發 期 末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有 價 證 券 名 稱 ( 註 1) 行 人 之 關 係 帳 列 項 目 股 數 帳 面 金 額 ( 註 2) 持 股 比 例 公 允 價 值 設 質 情 形 備 註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普 通 股 Lasertec Corporation 無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20,000 7,277 7,277 無 光 洋 應 用 材 料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0,000 754 754 漢 翔 航 空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0 3,665 3,665 11,696 11,696 普 通 股 榮 眾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無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2,632,293 43,481 7.96% 無 和 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207,049 39,287 13.58% 瑞 耘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117,199 38,675 10.85% 宇 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3,000,000 4,500 12.61% VEEV Interactive Pte. Ltd. 無 840,000 25,243 6.45% 台 灣 智 慧 光 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868,261 44,024 2.03% 漢 大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2,000,000 20,000 6.67% 英 屬 蓋 曼 群 島 商 永 精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無 450,000 19,500 0.90% 勵 威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966,000 14,490 3.46%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漢 驊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1,200,000 12,000 4.17%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科 冠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無 2,000,000 3,000 0.89% 智 元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00 10,000 1.79% 榮 炭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60,000 6,780 1.03% 寶 典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9,375 2,194 3.50% 台 灣 特 品 化 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01,333 9,013 0.82% 鑫 寶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4,000 840 1.14% 註 3 BMR Technology Corp. 2,449,717 18.47% 八 達 創 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8,000 0.23% 東 風 生 命 科 學 系 統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4,457 12.87% 特 別 股 Engenuity System, Inc. 833,334 註 4 ACM Research Inc. 266,667 Applied Harmonics Corporation 237,179 合 計 293,027 註 1: 本 表 所 稱 有 價 證 券, 係 指 屬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範 圍 內 之 股 票 債 券 受 益 憑 證 及 上 述 項 目 所 衍 生 之 有 價 證 券 註 2: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帳 面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評 價 調 整 後 及 扣 除 累 計 減 損 之 帳 面 餘 額 ; 非 屬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帳 面 金 額 為 原 始 取 得 成 本 或 推 銷 後 成 本 扣 除 233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累 計 減 損 之 帳 面 餘 額 註 3: 鑫 寶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業 已 於 民 國 102 年 8 月 13 日 辦 理 解 散 登 記, 現 正 辦 理 清 算 程 序 註 4: 係 持 有 特 別 股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7.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9.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資 訊 : 無 此 情 形 234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0. 母 子 公 司 間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往 來 情 形 : 個 別 金 額 未 達 5,000 者, 不 予 以 揭 露 編 號 ( 註 1) 交 易 人 名 稱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 註 2)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比 率 ( 註 3) 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arketech Intergrated Pte. Ltd. 1 應 收 帳 款 20,392 0.17% 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1 應 收 帳 款 12,740 0.11% 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1 銷 貨 收 入 39,324 0.26% 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宜 眾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工 程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項 目 金 額 交 易 條 件 銷 貨 收 入 : 商 品 銷 售 之 交 易 價 格 與 收 款 條 件 與 非 關 係 人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勞 務 銷 售 係 與 關 係 人 間 協 議 一 定 之 銷 售 利 潤 工 程 收 入 : 本 集 團 對 關 係 人 及 非 關 係 人 之 工 程 價 款 依 一 般 工 程 契 約 或 個 別 協 議 條 件 辦 理, 另 本 集 團 對 關 係 人 之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客 戶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視 工 程 契 約 或 個 別 協 議 而 定, 約 工 程 驗 收 後 2 至 3 個 月 28,966 0.19% 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 其 他 應 收 款 6,331 0.05% 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 其 他 收 入 6,317 0.04% 1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 銷 貨 收 入 8,492 0.06% 2 MICTech Global Corp. Marketech Intergrated Pte. Ltd. 3 應 收 帳 款 5,193 0.04% 2 MICTech Global Corp. Marketech Intergrated Pte. Ltd. 3 銷 貨 收 入 12,373 0.08% 3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3 其 他 應 收 款 7,893 0.07% 0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ICTech Viet Nam Co.,Ltd. 1 其 他 應 收 款 6,330 0.05% 1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3 其 他 應 收 款 31,650 0.27% 4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3 其 他 應 收 款 40,736 0.35% 4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3 其 他 應 收 款 12,730 0.11% 4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3 其 他 應 收 款 45,828 0.39% 235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註 1: 母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相 互 間 之 業 務 往 來 資 訊 應 分 別 於 編 號 欄 註 明, 編 號 之 填 寫 方 式 如 下 : (1) 母 公 司 填 0 (2) 子 公 司 依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註 2: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有 以 下 三 種, 標 示 種 類 即 可 : (1)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2)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3)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註 3: 交 易 往 來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比 率 之 計 算, 若 屬 資 產 負 債 項 目 者, 以 期 末 餘 額 佔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方 式 計 算 ; 若 屬 損 益 項 目 者, 以 其 累 計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之 方 式 計 算 236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二 )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1.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 不 包 含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所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新 加 坡 半 導 體 業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之 承 攬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註 2) 期 末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損 益 本 期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 註 1)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底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備 註 136,757 88,930 5,725,040 100 42,955 ( 51,646) ( 51,646)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arket Go Profits Ltd.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1,108,679 985,859 34,069,104 100 1,301,288 ( 47,916) ( 46,384)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ICTech Global Corp. 南 韓 一 般 國 際 貿 易 業 13,327 11,215 91,500 100 7,102 ( 7,190) ( 7,190)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eadquarter International Ltd.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42,475 42,475 1,289,367 100 41,483 133 133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Tiger United Finance Ltd.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46,475 46,475 1,410,367 100 40,578 ( 268) ( 268)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e. Ltd. MICTech Viet Nam Co., Ltd. 新 加 坡 機 電 安 裝 等 工 程 業 務 之 承 攬 9,139 379,597 100 7,717 ( 1,424) ( 1,424)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越 南 各 種 廠 務 機 械 設 備 暨 週 邊 耗 材 之 貿 易 安 裝 及 維 修 業 務 39,345 30,292 100 41,354 7,802 7,802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越 南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及 相 關 維 修 服 務 29,922 11,553 100 19,241 ( 2,584) ( 1,686)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宜 眾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資 訊 系 統 軟 體 硬 體 應 用 之 研 發 買 賣 顧 問 等 服 務 29,737 29,737 3,400,000 100 8,880 ( 10,100) ( 10,100)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皇 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資 通 訊 設 備 之 買 賣 及 安 裝 服 務 20,000 20,000 2,000,000 40 29,082 7,912 3,164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華 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從 事 面 板 設 備 及 材 料 銷 售 2,000 2,000 200,000 20 2,069 ( 1,281) ( 256)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237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arket Go Profits Ltd.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True Victor International Limited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所 在 地 區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註 2) 期 末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損 益 本 期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 註 1)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底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備 註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800 800 19,286 38.57 315 ( 1,339) ( 517)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開 曼 群 島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1,074,008 951,698 33,066,604 100 1,270,650 ( 47,821) 該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e Ltd.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 Bhd. Marketech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Co., Ltd. Russky H.K. Limited 馬 來 西 亞 半 導 體 業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之 承 攬 6,437 4,409 750,000 100 4,945 ( 2,775) 該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緬 甸 機 電 安 裝 等 工 程 業 務 之 承 攬 8,569 28,500 95 7,496 ( 1,120) 該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香 港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28,521 28,521 633,000 100 ( 9,823) ( 105) 該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Frontken MIC Co. Limited 香 港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28,464 23,549 935,104 40 4,565 ( 24,434) 該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啟 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6,025 6,025 180,000 60 163 72 該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瑞 宣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46,434 46,434 1,500,000 50 12,632 ( 11,714) 該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Leader Fortune Enterprise Co., Ltd. 薩 摩 亞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8,990 8,990 303,000 31.43 7,546 ( 2,999) 該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註 1: 金 額 為 零 者, 係 指 本 公 司 未 直 接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註 2: 有 關 被 投 資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中 之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除 馬 來 西 亞 地 區 子 公 司 按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匯 率 換 算 外, 餘 係 按 投 資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註 3: 本 公 司 原 持 有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簡 稱 Hoa Phong MIC) 40% 股 權, 民 國 103 年 8 月 Hoa Phong MIC 其 餘 持 股 60% 之 股 東 未 依 約 將 資 金 到 位 而 放 棄 其 籌 資 權 資 格, 並 於 民 國 103 年 10 月 完 成 變 更 登 記, 因 本 公 司 已 擁 有 全 數 表 決 權, 故 將 Hoa Phong MIC 併 入 合 併 個 體 中 238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 基 本 資 料 :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無 錫 啟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華 友 化 工 國 際 貿 易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吉 威 系 統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實 收 資 本 額 主 要 營 業 投 資 方 式 本 期 期 初 自 台 灣 匯 ( 註 3) 項 目 ( 註 1)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半 導 體 元 器 件 及 晶 體 專 用 設 備 電 子 元 器 件 專 用 設 備 環 境 污 染 防 治 設 備 設 計 製 造 安 裝 及 維 修 服 務 ; 包 裝 專 用 設 備 制 冷 設 備 的 組 裝 ; 燒 烤 爐 組 裝 ; 從 事 上 述 產 品 及 其 零 部 件 的 批 發 佣 金 代 理 進 出 口 業 務 ; 自 有 廠 房 租 賃 半 導 體 生 產 檢 測 設 備 及 其 耗 材 發 電 用 鍋 爐 的 批 發 佣 金 代 理 進 出 口 及 其 他 相 關 配 套 業 務 ; 以 化 工 鍋 爐 產 品 為 主 的 倉 儲 分 撥 業 務 ; 國 際 貿 易 轉 口 貿 易 ; 保 稅 區 內 企 業 間 的 貿 易 及 貿 易 代 理 ; 區 內 商 務 諮 詢 服 務 無 塵 室 及 動 力 系 統 設 備 管 道 系 統 設 備 安 裝 及 相 關 配 套 服 務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 註 3) 匯 出 收 回 本 期 期 末 自 台 灣 匯 被 投 資 公 司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本 期 損 益 ( 註 3) 807,075 註 1(2) 648,825 648,825 ( 59,953 260,828 註 1(2) 15,825 15,825 2,446 9,495 註 1(2) 9,495 9,495 (616 239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無 錫 韓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晟 高 機 電 工 程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機 電 安 裝 工 程 施 工 總 承 包 機 電 安 裝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電 子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化 工 石 油 設 備 管 道 安 裝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管 道 專 業 承 包 並 提 供 相 關 工 程 後 期 保 修 服 務 相 關 工 程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半 導 體 製 造 行 業 用 的 除 害 桶 再 生 管 道 系 統 及 相 關 設 施 設 計 安 裝 調 試 及 技 術 服 務, 半 導 體 製 造 行 業 用 的 設 備 維 修, 電 子 醫 療 設 備 技 術 諮 詢 設 備 安 裝 維 修 半 導 體 元 器 件 及 晶 體 專 用 設 備 電 子 元 器 件 專 用 設 備 環 境 污 染 防 治 設 備 微 電 子 產 品 項 目 工 程 設 計 和 顯 示 器 件 項 目 工 程 設 計, 相 關 技 術 管 理 諮 詢 服 務 實 收 資 本 額 ( 註 3) 投 資 方 式 ( 註 1) 本 期 期 初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 註 3) 匯 出 收 回 本 期 期 末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 註 3)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損 益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之 持 股 比 例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 註 2)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截 至 本 期 止 已 匯 回 台 灣 之 投 資 收 益 367,741 註 1(2) 76,593 94,950 171,543 3,703 100 3,703 437,578 註 2 (2)B 備 註 12,660 註 1(2) 19,085 19,085 415 80 332 ( 10,579) 註 2 (2)B 9,653 註 1(2) 1,551 1,551 ( 161) 49 ( 79) 5,990 註 2 (2)B 6,330 註 1(2) 6,330 6,330 ( 404) 100 ( 404) ( 2,391) 註 2 (2)B 240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無 錫 前 進 半 導 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啟 創 半 導 體 設 備 技 術 ( 無 錫 ) 有 限 公 司 南 通 建 瑞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住 科 集 成 系 統 工 程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半 導 體 元 器 件 和 集 成 電 路 專 用 設 備 清 洗 ; 半 導 體 器 件 專 用 零 件 集 成 電 路 及 微 型 組 件 的 零 件 晶 圓 清 洗 ; 半 導 體 清 洗 技 術 的 研 發 半 導 體 設 備 的 技 術 服 務 維 修 服 務 ; 自 營 和 代 理 各 類 商 品 及 技 術 的 進 出 口 業 務 開 發 生 產 太 陽 能 電 池 生 產 專 用 設 備, 大 屏 幕 彩 色 投 影 顯 示 器 用 光 學 引 擎 光 源 投 影 屏 高 清 晰 度 投 影 管 和 微 顯 投 影 設 備 模 塊 等 關 鍵 件 製 造, 新 型 電 子 元 器 件 製 造, 以 及 清 洗 再 生 等 服 務 化 工 石 油 設 備 管 道 安 裝 工 程 及 無 塵 室 系 統 工 程 實 收 資 本 額 ( 註 3) 投 資 方 式 ( 註 1) 本 期 期 初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 註 3)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 註 3) 匯 出 收 回 本 期 期 末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 註 3)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損 益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之 持 股 比 例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 註 2)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截 至 本 期 止 已 匯 回 台 灣 之 投 資 收 益 73,048 註 1(2) 24,155 5,064 29,219 ( 24,305) 40 ( 9,722) 4,482 註 2 (2)B 備 註 9,495 註 1(2) 5,697 5,697 72 60 43 163 註 2 (2)B 94,950 註 1(2) 47,475 47,475 (11,729) 50 ( 5,865) 12,632 註 2 (2)B 註 4 74,829 註 1(2) 714 714 註 2 (3) 註 5 241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上 海 帆 亞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化 工 產 品 ( 危 險 化 學 品 易 制 毒 化 學 品 特 殊 化 學 品 除 外 ) 半 導 體 檢 測 設 備 及 其 耗 材 太 陽 能 設 備 耗 材 發 電 用 鍋 爐 的 批 發 佣 金 代 理 進 出 口 及 其 他 相 關 配 套 業 務 ; 國 際 貿 易 轉 口 貿 易 保 稅 區 內 企 業 間 的 貿 易 及 貿 易 代 理 ; 貿 易 諮 詢 服 務 實 收 資 本 額 ( 註 3) 投 資 方 式 ( 註 1) 本 期 期 初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 註 3) 匯 出 收 回 本 期 期 末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 註 3)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損 益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之 持 股 比 例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 註 2)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截 至 本 期 止 已 匯 回 台 灣 之 投 資 收 益 47,475 註 1(2) 18,990 28,485 47,475 1,469 100 1,469 47,500 註 2 (2)B 備 註 上 海 吉 懋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電 子 產 品 食 品 紡 織 品 日 用 品 化 妝 品 閥 門 開 關 儀 器 儀 表 金 屬 製 品 機 電 設 備 的 批 發 佣 金 代 理 進 出 口 及 相 關 配 套 業 務 ; 國 際 貿 易 轉 口 貿 易 保 稅 區 企 業 間 的 貿 易 及 區 內 貿 易 代 理 ; 保 稅 區 內 商 業 性 簡 單 加 工 ; 保 稅 區 內 貿 易 諮 詢 服 務 30,286 註 1(2) 9,519 9,519 (2,999) 31.43 (943) 7,511 註 2 (2)B 註 1: 投 資 方 式 區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標 示 種 類 別 即 可 : (1) 直 接 赴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2) 透 過 Market Go Profits Ltd. 轉 投 資 第 三 地 區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3) 其 他 方 式 242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註 2: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欄 中 : (1) 若 屬 籌 備 中, 尚 無 投 資 損 益 者, 應 予 註 明 (2) 投 資 損 益 認 列 基 礎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應 予 註 明 A. 經 與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有 合 作 關 係 之 國 際 性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告 B. 經 台 灣 母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C. 其 他 同 期 間 自 結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3) 該 公 司 係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故 未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且 該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3: 實 收 資 本 額 及 投 資 金 額 係 以 原 幣 數 乘 以 期 末 匯 率 換 算 註 4: 太 倉 建 瑞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業 已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4 日 更 名 為 南 通 建 瑞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註 5: 本 公 司 業 已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全 數 處 分 住 科 集 成 系 統 工 程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之 投 資 2. 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限 額 :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 註 1)( 註 2)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 註 1) 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1,018,648 1,621,437 2,625,275 註 1: 係 以 原 幣 數 乘 以 期 末 匯 率 換 算 註 2: 民 國 100 年 11 月 底 全 數 出 售 無 錫 領 先 針 測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因 其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與 收 回 投 資 款 之 差 異, 致 本 期 期 末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與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登 記 核 准 之 累 積 自 台 灣 匯 出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差 異 數 為 美 金 186 仟 元 3.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詳 見 附 註 十 三 ( 一 )10 243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十 四 部 門 資 訊 ( 一 ) 一 般 性 資 訊 本 集 團 管 理 階 層 已 依 據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於 制 定 決 策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 認 應 報 導 部 門 本 集 團 區 分 為 四 大 事 業 部 門 如 下 : (1) 設 備 材 料 代 理 銷 售 事 業 部 門 : 主 要 係 從 事 半 導 體 光 電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製 程 及 廠 務 儀 器 設 備 及 其 材 料 化 學 品 零 配 件 等 各 類 產 品 之 買 賣 代 理 售 後 服 務 及 技 術 支 援 等 業 務 (2) 廠 務 系 統 及 機 電 系 統 服 務 事 業 部 門 : 主 要 係 承 包 半 導 體 光 電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其 機 電 無 塵 室 廠 務 週 邊 系 統 設 施 及 製 程 設 備 連 結 等 整 廠 統 包 工 程, 並 提 供 廠 務 氣 體 化 學 品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特 殊 氣 體 及 廠 務 監 控 系 統 等 之 規 劃 設 計 施 工 監 造 安 裝 測 試 運 轉 諮 詢 及 保 固 維 修 等 整 合 性 服 務 ; 一 般 工 業 如 石 化 廠 傳 產 廠 智 慧 型 建 築 之 機 電 系 統 等 業 務 (3) 客 製 化 設 備 製 造 部 門 : 主 要 係 依 半 導 體 光 電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及 傳 統 產 業 客 戶 需 求 而 為 其 量 身 訂 製 之 廠 務 自 動 化 設 備 及 製 程 設 備 等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4) 其 他 部 門 : 主 要 係 提 供 半 導 體 光 電 等 高 科 技 產 業 及 傳 統 產 業 客 戶 其 設 備 及 元 器 件 之 維 修 清 洗 再 生 等 服 務 ( 二 )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本 集 團 管 理 階 層 個 別 監 督 其 營 運 部 門 之 營 運 結 果, 以 制 定 資 源 分 配 與 績 效 評 估 之 決 策 營 運 部 門 之 績 效 主 要 係 根 據 營 業 損 益 衡 量, 此 衡 量 金 額 係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用 以 分 配 資 源 予 部 門 及 評 量 其 績 效, 並 採 與 本 集 團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中 之 營 業 損 益 一 致 之 衡 量 方 式 營 運 部 門 之 會 計 政 策 暨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皆 與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四 及 五 所 述 之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暨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相 同 244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三 ) 部 門 損 益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資 訊 本 集 團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訊 分 別 列 示 如 下, 而 部 門 資 產 與 部 門 負 債 之 衡 量 金 額 並 未 提 供 予 營 運 決 策 者 進 行 經 營 決 策, 故 不 予 揭 露 之 103 年 度 設 備 材 料 代 理 廠 務 系 統 及 機 電 客 製 化 設 備 銷 售 事 業 部 門 系 統 服 務 事 業 部 門 製 造 部 門 其 他 部 門 合 計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收 入 3,034,747 9,288,111 2,589,844 52,697 14,965,399 部 門 間 收 入 55,972 53,839 3,151 12,205 125,167 部 門 收 入 3,090,719 9,341,950 2,592,995 64,902 15,090,566 部 門 損 益 221,482 143,449 144,674 ( 5,306) 504,299 部 門 損 益 包 含 : 折 舊 及 攤 銷 7,603 50,176 68,537 3,698 130,014 102 年 度 設 備 材 料 代 理 廠 務 系 統 及 機 電 客 製 化 設 備 銷 售 事 業 部 門 系 統 服 務 事 業 部 門 製 造 部 門 其 他 部 門 合 計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收 入 3,382,903 8,496,822 2,107,954 54,595 14,042,274 部 門 間 收 入 54,358 47,805 14,628 6,427 123,218 部 門 收 入 3,437,261 8,544,627 2,122,582 61,022 14,165,492 部 門 損 益 236,855 14,992 14,757 ( 14,274) 252,330 部 門 損 益 包 含 : 折 舊 及 攤 銷 9,797 45,424 65,627 3,680 124,528 245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四 ) 部 門 損 益 之 調 節 資 訊 營 運 部 門 間 之 銷 售 商 ( 產 ) 品 及 勞 務 係 按 公 允 交 易 原 則 進 行 向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呈 報 之 外 部 收 入 及 其 財 務 資 訊, 均 與 綜 合 損 益 表 內 之 收 入 及 財 務 資 訊 相 同 且 採 用 一 致 之 衡 量 方 式 本 期 部 門 損 益 與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利 調 節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應 報 導 部 門 淨 利 509,605 266,604 其 他 應 報 導 部 門 損 失 ( 5,306) ( 14,274) 營 運 部 門 合 計 504,299 252,330 公 司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 8,868) 36,460 處 分 投 資 ( 損 失 ) 利 益 ( 4,012) 5,047 減 損 損 失 ( 23,234) ( 13,618)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利 468,185 280,219 ( 五 ) 產 品 別 之 資 訊 收 入 餘 額 明 細 組 成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整 合 系 統 業 務 4,590,487 3,132,628 高 科 技 設 備 材 料 銷 售 與 服 務 業 務 4,263,305 4,476,419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3,263,704 2,583,232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2,847,903 3,849,995 合 計 14,965,399 14,042,274 ( 六 ) 地 區 別 財 務 資 訊 本 集 團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地 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明 細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收 入 非 流 動 資 產 收 入 非 流 動 資 產 台 灣 8,275,446 1,185,124 7,675,052 1,225,609 中 國 大 陸 4,399,673 251,817 4,423,430 278,526 其 他 2,290,280 66,952 1,943,792 63,428 合 計 14,965,399 1,503,893 14,042,274 1,567,563 註 : 收 入 以 客 戶 所 在 國 家 為 基 礎 歸 類, 而 非 流 動 資 產 則 依 據 資 產 所 在 地 理 位 置 歸 類 246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七 ) 重 要 客 戶 資 訊 本 集 團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佔 營 業 收 入 金 額 超 過 10% 以 上 之 客 戶 資 訊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收 入 部 門 收 入 部 門 廠 務 系 統 及 機 電 系 統 廠 務 系 統 及 機 電 系 統 甲 客 戶 2,980,983 3,797,583 服 務 事 業 部 門 等 服 務 事 業 部 門 等 註 : 其 他 客 戶 之 營 業 收 入 均 未 超 過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之 10% 247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書 民 國 103 年 度 及 102 年 度 ( 股 票 代 碼 6196) 公 司 地 址 : 臺 北 市 南 港 區 園 區 街 32 號 6 樓 電 話 :(02)26558899 248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104)財審報字第 14002519 號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 個體權益變動表及個體現金流量表 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上開個體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 查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 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 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 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 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 個體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 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 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 暨評估個體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 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 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 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之個體財務狀況 暨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 量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鈞堯 會計師 張淑瓊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85)台財證(六)第 68702 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90042602 號 中 華 民 國 249 1 0 4 年 2 月 2 6 日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流 動 資 產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11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六 ( 一 ) 634,883 7 452,736 6 1110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六 ( 二 ) 融 資 產 流 動 11,696 12,601 1125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六 ( 三 ) 5,273 1150 應 收 票 據 淨 額 19,109 108,183 2 1170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六 ( 四 )( 六 ) 2,072,267 23 1,510,556 20 1180 應 收 帳 款 關 係 人 淨 額 七 36,621 19,028 1190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六 ( 六 ) 及 七 1,758,141 19 1,052,858 14 1200 其 他 應 收 款 七 41,305 1 20,660 130X 存 貨 六 ( 五 ) 1,251,338 14 1,225,466 16 1410 預 付 款 項 208,680 2 131,978 2 1470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34,054 9,546 11XX 流 動 資 產 合 計 6,068,094 66 4,548,885 60 非 流 動 資 產 1543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六 ( 七 ) 動 293,027 3 300,734 4 1550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六 ( 八 ) 1,542,064 17 1,391,928 18 1600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六 ( 九 ) 及 七 1,168,848 13 1,213,528 16 1780 無 形 資 產 七 14,469 11,097 1840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六 ( 十 九 ) 101,109 1 84,061 1 1900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六 ( 七 ) 10,583 40,761 1 15XX 非 流 動 資 產 合 計 3,130,100 34 3,042,109 40 1XXX 資 產 總 計 9,198,194 100 7,590,994 100 ( 續 次 頁 ) 250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單位 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103 金 附註 年 12 月 31 日 額 % 102 金 年 12 月 31 日 額 % 流動負債 2150 應付票據 580,804 8 2170 應付帳款 26 1,531,351 20 2180 應付帳款 關係人 七 21,113 16,185 2190 應付建造合約款 六(六) 916,758 10 675,926 9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 297,041 3 292,620 4 2230 當期所得稅負債 六(十九) 74,238 1 47,001 1 2310 預收款項 161,072 1 141,232 2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 9,464 19,222 4,658,617 50 3,304,341 44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807,648 9 2,371,283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十九) 46,703 1 37,527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一) 117,416 1 129,828 2 164,119 2 167,355 2 4,822,736 52 3,471,696 46 1,650,698 18 1,650,568 22 616,354 7 616,276 8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XXX 負債總計 權益 股本 3110 六(十三)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3200 六(十四)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六(十五)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90,931 5 468,670 6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92,239 1 92,239 1 3350 未分配盈餘 1,467,273 16 1,279,330 17 57,963 1 12,215 4,375,458 48 4,119,298 54 9,198,194 100 7,590,994 100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3XXX 權益總計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 七及九 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負債及權益總計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 高新明 經理人 林育業 251 會計主管 鐘啟雯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單位 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4000 5000 590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010 7020 7050 7070 7000 7900 7950 8200 8310 8325 8360 8380 8399 8300 8500 9750 9850 103 附註 金 六(十六)及七 六(五)(十 一)(十八)及七 ( 項目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額 10,432,963 度 % 100 102 金 年 額 9,518,958 9,144,096) ( 1,288,867 88) ( 12 8,409,567) ( 1,109,391 89) 11 ( ( ( ( 238,015) ( 378,058) ( 151,827) ( 767,900) ( 520,967 2) ( 4) ( 1) ( 7) ( 5 255,479) ( 379,025) ( 150,727) ( 785,231) ( 324,160 3) 4) 1) 8) 3 七 六(十七) 40,441 14,762 2,960) 1 ( 46,082 27,730 2,230) 1 ( ( ( 108,372) ( 56,129) 464,838 80,293) ( 384,545 1) ( ( 5 1) ( 4 114,950) ( 43,368) 280,792 58,177) ( 222,615 1) 3 1) 2 六(十九) ( 56,035 60,990 1 3,496) 25,834 1,056 14,941) 六(三) ( 1,512) 9,267 六(十一) 911 ( 六(十九) ( 11,262) 53,439 437,984 ( 4 69,443 292,058 1 3 2.33 1.35 2.30 1.34 六(二十) 六(二十)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 高新明 度 % 100 六(十一)(十八) 及七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司 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 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評價損失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司 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 綜合損益之份額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利益之稅後淨 額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基本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年 經理人 林育業 252 會計主管 鐘啟雯

註 253 78 616,003 130 1,650,698 615,925 1,650,568 3,114 615,925 4,790 1,650,568 612,811 1,645,778 普 通 股 股 本 積 ( 351 351 351 15 ) 366 資 本 公 積 其 他 公 490,931 22,261 468,670 468,670 25,941 442,729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保 92,239 92,239 92,239 92,239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留 餘 ( ( ( ( ( ( 384,545 7,691 1,467,273 470 ) 22,261 ) 181,562 ) 1,279,330 222,615 21,442 1,279,330 247 ) 25,941 ) 164,578 ) 1,226,039 未 分 配 盈 餘 盈 ( 47,260 57,963 10,703 51,497 10,703 40,794 ) 其 他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董事長 高新明 經理人 林育業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併同參閱 益 ( ( 會計主管 鐘啟雯 1,512 ) 1,512 3,496 ) 1,512 5,008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損 益 權 註 民國 102 年度經股東會決議配發董監酬勞及員工分紅分別為2,003 及24,919 另民國 101 年度經股東會決議配發董監酬勞及員工分紅分別為2,335 及28,631 皆已於綜合損益表中扣除 103 年 度 103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2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註) 六(十五)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關聯 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六(十二)(十 股份基礎給付 三)(十四)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0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02 年 度 102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1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註) 六(十五)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 關聯 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六(十二)(十 股份基礎給付 三)(十四)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02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附 本 資 本 公 積 發 行 溢 價 資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 ( ( 權 總 計 208 384,545 53,439 4,375,458 470 ) 181,562 ) 4,119,298 7,904 222,615 69,443 4,119,298 262 ) 164,578 ) 3,984,176 益 單位 新台幣仟元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附 註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本 期 稅 前 淨 利 464,838 280,792 調 整 項 目 不 影 響 現 金 流 量 之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六 ( 二 )( 十 七 ) 之 淨 利 益 ( 3,822 ) ( 821 )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失 之 份 額 108,372 114,950 處 分 投 資 損 失 ( 利 益 ) 六 ( 十 七 ) 4,012 ( 5,047 ) 折 舊 費 用 六 ( 九 )( 十 八 ) 77,311 77,951 攤 銷 費 用 六 ( 十 八 ) 11,831 9,556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利 益 ( 426 ) ( 196 )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六 ( 十 七 ) 23,234 12,995 利 息 收 入 ( 841 ) ( 574 ) 利 息 費 用 2,960 2,230 股 利 收 入 ( 7,652 ) ( 6,446 )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 負 債 變 動 數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之 淨 變 動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4,727 應 收 票 據 淨 額 89,074 47,945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 561,711 ) ( 40,132 ) 應 收 帳 款 關 係 人 淨 額 ( 17,593 ) 9,738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 705,283 ) ( 304,117 ) 其 他 應 收 款 ( 15,390 ) ( 8,708 ) 存 貨 ( 25,872 ) ( 155,399 ) 預 付 款 項 ( 76,702 ) 1,338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399 29,217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應 付 票 據 226,844 148,535 應 付 帳 款 839,932 97,044 應 付 帳 款 關 係 人 4,928 ( 6,255 ) 應 付 建 造 合 約 款 240,832 ( 161,398 ) 其 他 應 付 款 4,421 112,606 預 收 款 項 19,840 ( 50,320 )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其 他 ( 9,758 ) 4,303 其 他 非 流 動 負 債 ( 1,526 ) ( 1,056 )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入 696,979 208,731 收 取 之 利 息 750 524 收 取 之 股 利 7,652 6,446 支 付 之 利 息 ( 2,960 ) ( 2,230 ) 支 付 之 所 得 稅 ( 71,023 ) ( 54,272 )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631,398 159,199 ( 續 次 頁 ) 254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單位 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5,503 6,330 )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減資退回股款 ( 2,640 65,776 ) ( 204,405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4,915 ) 取得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六(九) ( 處分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31,042 ) 497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清算退回股款 11,749 3,991 33,849 ) ( 198,271 ) 1,644 813 取得無形資產 ( 15,203 ) ( 10,059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0,753 ) ( 15,287 ) ( 16,024 ) 267,811 ) ( 317,266 ) 預付投資款增加 六(七)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減少 ( 員工執行認股權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五)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六(一)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150,000 ) 86 ) ( 2) 208 7,904 ( 181,562 ) ( 164,578 ) ( 181,440 ) ( 156,676 ) 182,147 314,743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50,000 ( 452,736 634,883 767,479 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 高新明 經理人 林育業 255 會計主管 鐘啟雯 452,736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 公 司 沿 革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於 中 華 民 國 設 立, 本 公 司 係 於 民 國 77 年 12 月 27 日 設 立, 民 國 91 年 10 月 17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 並 於 民 國 93 年 5 月 24 日 轉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掛 牌 交 易 本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1) 各 種 積 體 電 路 半 導 體 電 子 電 腦 儀 器 等 設 備 及 其 材 料 化 學 品 氣 體 零 配 件 等 進 出 口 買 賣 業 務 ;(2) 無 塵 室 ( 特 殊 ) 氣 體 及 化 學 品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監 控 系 統 整 廠 整 合 業 務 (Turnkey) 整 合 性 供 應 系 統 銜 接 專 案 (Hookup Project) 等 廠 務 系 統 及 機 電 系 統 等 業 務 ;(3) 客 製 化 設 備 研 發 製 造 業 務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已 於 民 國 104 年 2 月 24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發 布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 一 ) 已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金 管 會 )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修 正 後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無 ( 二 ) 尚 未 採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修 正 後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依 據 金 管 會 民 國 103 年 4 月 3 日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1030010325 號 令, 上 市 上 櫃 及 興 櫃 公 司 應 自 民 國 104 年 起 全 面 採 用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不 包 含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 及 民 國 104 年 起 適 用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以 下 統 稱 2013 年 版 IFRSs )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相 關 新 發 布 修 正 及 修 訂 之 準 則 及 解 釋 彙 列 如 下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比 較 揭 露 對 首 次 採 用 者 之 有 限 度 豁 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嚴 重 高 度 通 貨 膨 脹 及 首 次 採 用 者 固 定 日 期 之 移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政 府 貸 款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民 國 99 年 7 月 1 日 民 國 100 年 7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256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揭露 金融資產之移 轉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揭露 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之互抵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 合併財務報表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民國100年7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投資個體於民國103 年1月1日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 聯合協議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 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 公允價值衡量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 民國101年7月1日 達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 遞延所得稅 標的資產之 民國101年1月1日 回收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 員工福利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 單獨財務報表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 民國103年1月1日 抵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 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 民國102年1月1日 成本 2010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0年1月1日 20092011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2年1月1日 經 評 估 後 本 公 司 認 為 除 下 列 各 項 外 適 用 2013 年 版 IFRSs 將 不 致 對 本 公 司 造成重大變動 1.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該 準 則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表 達 方 式 將 列 示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項 目 依 性 質 分 類 為 後 續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及 後 續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兩 類 別 該 修 正 同 時 規 定 以 稅 前 金 額 列 示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其 相 關 稅 額 應 隨 前 述 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 本公司將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2.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該 準 則 取 代 原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合 併 及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有 關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規 定 將 原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更 名 為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並 廢 止 解 釋 公 告 第 12 號 合 併 特 殊 目 的 個 體 之 規 定 對 控 制 重 新 定 義 對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投 資 於 同 時 符 合 三 項 控 制 要 素 時 始 具 控 制 本 公 司 將 依 該準則改變對控制之定義方式 257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3.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該 準 則 整 合 各 號 準 則 對 企 業 所 持 有 子 公 司 聯 合 協 議 關 聯 企 業 及 未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規 定, 並 要 求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本 公 司 將 依 該 準 則 增 加 有 關 合 併 個 體 及 未 合 併 個 體 之 資 訊 揭 露 4.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該 準 則 定 義 公 允 價 值 為 : 於 衡 量 日, 市 場 參 與 者 間 在 有 秩 序 之 交 易 中 出 售 資 產 所 能 收 取 或 移 轉 負 債 所 須 支 付 之 價 格 建 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架 構, 須 以 市 場 參 與 者 之 觀 點 ; 對 於 非 金 融 資 產 之 衡 量 須 基 於 最 高 及 最 佳 使 用 狀 態 ; 並 規 範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 經 評 估 該 準 則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 無 重 大 影 響, 並 將 依 規 定 增 加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 5.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該 準 則 主 要 修 正 以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乘 以 折 現 率 決 定 淨 利 息, 並 用 其 取 代 準 則 修 正 前 之 利 息 成 本 及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 刪 除 精 算 損 益 得 採 緩 衝 區 法 或 發 生 時 一 次 列 入 損 益 之 會 計 政 策 選 擇, 並 規 定 精 算 損 益 應 於 發 生 時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應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不 再 於 符 合 既 得 條 件 前 之 平 均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分 攤 認 列 為 費 用 ; 企 業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認 列 離 職 福 利, 而 非 僅 於 已 明 確 承 諾 相 關 離 職 事 件 時, 始 應 認 列 離 職 福 利 為 負 債 及 費 用 等 此 外 增 加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揭 露 規 定 本 公 司 預 估 因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乘 以 折 現 率 決 定 淨 利 息, 並 用 其 取 代 準 則 修 正 前 之 利 息 成 本 及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於 首 次 適 用 時 對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影 響 為 調 減 營 業 費 用 257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257 及 調 增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44 ( 三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IFRSs 之 新 發 布 修 正 及 修 訂 之 準 則 及 解 釋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 修 正 投 資 者 與 其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間 之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第 12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 修 正 投 資 個 體 : 合 併 例 外 之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之 修 正 收 購 聯 合 營 運 權 益 之 會 計 處 理 2013 年 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 註 1) 民 國 107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 註 4)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258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 管制遞延帳戶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客戶合約之收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揭露計畫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 折舊及攤銷可接受方 法之釐清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註1)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6年1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 農業 生產性植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 確定福利計畫 員工提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 單獨財務報表下之權益法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 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露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3年7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 計之繼續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 公課 20102012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20112013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20122014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3年1月1日 民國103年7月1日(註2) 民國103年7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註3)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註 1 除 另 有 註 明 外 上 述 新 發 布 /修 正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係 於 各 該 日 期 以 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註 2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103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開 始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2 號 之 修 正 收 購 日 於 民 國 103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之 企 業 開 始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之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於 修 正 時 即 生 效 其 餘 修 正 係 適 用 於 民 國 103 年 7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年度期間 註 3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5 號 之 修 正 採 推 延 適 用 於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外 其 餘 修 正 係 適 用 於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 註 4 推 延 適 用 於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開 始 之 年 度 期 間 所 發 生 之 交 易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 除另有說明外 此等政 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 )遵 循 聲 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259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二 ) 編 製 基 礎 1. 除 下 列 重 要 項 目 外,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按 歷 史 成 本 編 製 : (1)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2)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3)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現 金 交 割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負 債 (4) 按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加 計 未 認 列 精 算 損 失, 減 除 未 認 列 精 算 利 益 與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淨 額 認 列 之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2. 編 製 符 合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之 財 務 報 告 需 要 使 用 一 些 重 要 會 計 估 計, 在 應 用 本 公 司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或 涉 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 三 ) 外 幣 換 算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係 以 本 公 司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 即 功 能 性 貨 幣 ) 衡 量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新 台 幣 作 為 表 達 貨 幣 列 報 1. 外 幣 交 易 及 餘 額 (1) 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衡 量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換 算 此 等 交 易 產 生 之 換 算 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2)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換 算 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3)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屬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 屬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則 按 初 始 交 易 日 之 歷 史 匯 率 衡 量 (4) 所 有 其 他 兌 換 損 益 按 交 易 性 質 在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列 報 2.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換 算 (1) 功 能 性 貨 幣 與 表 達 貨 幣 不 同 之 所 有 集 團 個 體 及 關 聯 企 業, 其 經 營 結 果 和 財 務 狀 況 以 下 列 方 式 換 算 為 表 達 貨 幣 : A. 表 達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該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 B. 表 達 於 每 一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C. 所 有 因 換 算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2) 當 部 分 處 分 或 出 售 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為 關 聯 企 業 時, 將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下 之 兌 換 差 額 按 比 例 重 分 類 於 當 期 損 益 作 為 出 售 利 益 或 損 失 之 一 部 分 惟 當 本 公 司 即 使 仍 保 留 對 前 關 聯 企 業 之 部 分 權 益, 但 已 喪 失 對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屬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則 係 以 處 分 對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全 部 權 益 處 理 (3) 當 部 分 處 分 或 出 售 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為 子 公 司 時, 係 按 比 例 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重 新 歸 屬 予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260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惟 當 本 公 司 即 使 仍 保 留 對 前 子 公 司 之 部 分 權 益 但 已 喪 失 對 國 外 營 運機構屬子公司之控制 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 理 (4)收 購 國 外 個 體 產 生 之 商 譽 及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視 為 該 國 外 個 體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並按期末匯率換算 (四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分 類 為 流 動 資 產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流動資產 (1)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實 現 該 資 產 或 意 圖 將 其 出 售 或 消 耗 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實 現 者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交 換 或 用 以 清 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2.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分 類 為 流 動 負 債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流動負債 (1)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者 (4)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遞 延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者 負 債 之條款 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 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 不 影響其分類 3. 有 關 承 包 工 程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按 營 業 週 期 作 為 劃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標 準 (五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 本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包 括 庫 存 現 金 銀 行 存 款 及 其他短期具高度流動性投資 2.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 分類為約當現金 (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原 始 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若在取 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 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2. 本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除 受 益 憑 證 採 交 割 日 會計外 餘係採交易日會計 於原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採交割日會計 261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3.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 七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任 何 其 他 類 別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2. 本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3.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對 於 持 有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或 與 此 種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當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時, 本 公 司 將 其 列 報 為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八 )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係 屬 原 始 產 生 之 應 收 款 項,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就 商 ( 產 ) 品 銷 售 或 服 務 提 供 所 產 生 之 應 收 客 戶 款 項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扣 除 減 損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惟 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收 帳 款, 因 折 現 影 響 不 重 大, 後 續 以 原 始 發 票 金 額 衡 量 ( 九 )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已 經 存 在 減 損 之 任 何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某 一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一 項 或 多 項 事 項 ( 即 損 失 事 項 ), 且 該 損 失 事 項 對 一 金 融 資 產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具 有 能 可 靠 估 計 之 影 響 2. 本 公 司 用 以 決 定 是 否 存 在 減 損 損 失 之 客 觀 證 據 的 政 策 如 下 : (1)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2) 違 約, 諸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3) 本 公 司 因 與 債 務 人 財 務 困 難 相 關 之 經 濟 或 法 律 理 由, 給 予 債 務 人 原 不 可 能 考 量 之 讓 步 ; (4) 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 (5) 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 (6) 可 觀 察 到 之 資 料 顯 示,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於 該 等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可 衡 量 之 減 少, 雖 然 該 減 少 尚 無 法 認 定 係 屬 該 組 中 之 某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該 等 資 料 包 括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債 務 人 償 付 狀 況 之 不 利 變 化, 或 與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中 資 產 違 約 有 關 之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況 ; (7) 發 行 人 所 處 營 運 之 技 術 市 場 經 濟 或 法 令 環 境 中 所 發 生 具 不 利 影 響 262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之 重 大 改 變 的 資 訊 且 該 證 據 顯 示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該 權 益 投 資 之 投 資 成 本 或 (8)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至 低 於 成 本 3. 本 公 司 經 評 估 當 已 存 在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且 已 發 生 減 損 損 失 時 按 以 下 各類別處理 (1)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於 當 期 損 益 當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失金額減少 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 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 成 本 之 限 額 內 於 當 期 損 益 迴 轉 認 列 及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藉 由 備 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2)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於 當 期 損 益 此 類 減 損 損 失 續 後 不 得 迴 轉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直 接 由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整 (3)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該 資 產 之 取 得 成 本 (減 除 任 何 已 償 付 之 本 金 及 攤 銷 數 )與 現 時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再 減 除 該 金 融 資 產 先 前 列 入 損 益 之 減 損 損 失 自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重 分 類 至 當 期 損 益 屬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者 其 已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透 過 當 期 損 益 迴 轉 認 列 及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直 接自資產之帳面金額調整 (十 )金 融 資 產 之 除 列 當本公司對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力失效時 將除列金融資 產 (十 一 )存 貨 採永續盤存制 以成本為入帳基礎 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 成本 包括使其達可供銷售或可供使用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取得 產製或加工 成本及其他成本 惟不包括借款成本 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 低者衡量 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 採逐項比較法 淨變現價值 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相關變 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十 二 )建 造 合 約 1.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1 號 建 造 合 約 之 定 義 建 造 合 約 係 指 為 建 造 一 263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項 資 產 而 特 別 議 定 之 合 約 當 建 造 合 約 之 結 果 能 可 靠 估 計, 且 該 合 約 很 有 可 能 獲 利 時, 採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於 合 約 期 間 按 合 約 完 成 程 度 認 列 合 約 收 入, 合 約 成 本 於 發 生 之 期 間 認 列 為 費 用 完 成 程 度 參 照 每 份 合 約 至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已 發 生 之 合 約 成 本, 占 該 合 約 之 估 計 總 成 本 之 百 分 比 計 算 當 總 合 約 成 本 很 可 能 超 過 總 合 約 收 入 時, 立 即 將 預 期 損 失 認 列 為 費 用 當 建 造 合 約 之 結 果 無 法 可 靠 估 計 時, 僅 在 已 發 生 合 約 成 本 很 有 可 能 回 收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合 約 收 入 2. 合 約 工 作 之 變 更 求 償 及 獎 勵 金 就 客 戶 已 同 意 且 能 可 靠 衡 量 之 範 圍 包 括 於 合 約 收 入 中 3. 本 公 司 對 因 合 約 工 作 應 向 客 戶 收 取 之 帳 款 總 額, 即 在 建 合 約 中 已 發 生 成 本 加 計 已 認 列 利 潤 ( 減 除 已 認 列 損 失 ) 超 過 工 程 進 度 請 款 金 額 部 分, 表 達 為 資 產, 帳 列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若 在 建 合 約 中 工 程 進 度 請 款 金 額 超 過 已 發 生 成 本 加 已 認 列 利 潤 ( 減 除 已 認 列 損 失 ) 之 合 計 數, 表 達 為 負 債, 帳 列 應 付 建 造 合 約 款 ( 十 三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1. 子 公 司 之 投 資 (1) 指 本 公 司 有 權 主 導 其 財 務 及 營 運 政 策 之 所 有 個 體 ( 包 括 特 殊 目 的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其 超 過 50%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之 投 資 於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採 用 權 益 法 評 價 (2) 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銷 除 子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 已 作 必 要 之 調 整, 與 本 公 司 採 用 之 政 策 一 致 (3)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如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認 列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在 該 子 公 司 之 權 益 時, 本 公 司 繼 續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損 失 (4)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持 股 之 變 動 若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 與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交 易 ), 係 作 為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亦 即 視 為 與 業 主 間 進 行 之 交 易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調 整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或 收 取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係 直 接 認 列 為 權 益 (5) 當 本 公 司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對 前 子 公 司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重 新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與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對 於 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子 公 司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公 司 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基 礎 相 同, 亦 即 如 先 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於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將 被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則 當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時, 將 該 利 益 或 損 失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2.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1) 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公 司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一 般 係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其 20% 以 上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本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採 用 權 益 法 處 理, 取 得 時 依 成 本 認 列 264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2)本 公 司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對 其 取 得 後 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如本公司對任一關聯 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 包括任何其他 無 擔 保 之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不 認 列 進 一 步 之 損 失 除 非 本 公 司 對 該 關聯企業發生法定義務 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業之持股比例時 本公司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 資 本 公 積 (4)本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權益比例銷除 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 否則 未實現損失亦予以銷除 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 與 本公司採用之政策一致 (5)關 聯 企 業 增 發 新 股 時 若 本 公 司 未 按 比 例 認 購 或 取 得 致 使 投 資 比 例發生變動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 該股權淨值變動之增減數係調整 資 本 公 積 及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若 致 使 投 資 比 例 下 降 者 除上述調整外 與該所有權權益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且該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 被重分類至損益者 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6)當 本 公 司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對 原 關 聯 企 業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公允價值重新衡量 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 益 (7)當 本 公 司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時 如 喪 失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對 於 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 其會計處 理與本公司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 亦即如先前認 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 分類為損益 則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 將該利益或損失 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如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 僅按比例將 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8)當 本 公 司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時 如 喪 失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將 與 該關聯企業有關之資本公積轉列損益 如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 響 則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3.依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當 期 損 益 及 其他綜合損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合併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 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 個體財務報告之業主權益應 與合併基礎編製之合併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十 四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息資本化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 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 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 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 265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生 時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3.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後 續 衡 量 採 成 本 模 式, 除 土 地 不 提 折 舊 外, 其 他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以 直 線 法 計 提 折 舊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各 項 組 成 若 屬 重 大, 則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4.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若 殘 值 及 耐 用 年 限 之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或 資 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8 號 會 計 政 策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及 錯 誤 之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規 定 處 理 各 項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如 下 : 房 屋 及 建 築 機 器 設 備 及 辦 公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資 產 4~55 年 3~15 年 2~8 年 ( 十 五 ) 租 賃 ( 承 租 人 ) 營 業 租 賃 之 給 付 扣 除 自 出 租 人 收 取 之 任 何 誘 因,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攤 銷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十 六 ) 無 形 資 產 1. 電 腦 軟 體 電 腦 軟 體 以 取 得 成 本 認 列, 依 直 線 法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1 至 3 年 攤 銷 2. 商 譽 商 譽 係 因 企 業 合 併 採 收 購 法 而 產 生 3.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係 取 得 技 術 權 利 金,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依 直 線 法 按 合 約 年 限 攤 提 ( 十 七 )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時,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一 項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或 其 使 用 價 值, 兩 者 較 高 者 除 商 譽 外, 當 以 前 年 度 已 認 列 資 產 減 損 之 情 況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時, 則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惟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2. 商 譽 每 年 進 行 減 損 測 試, 並 按 成 本 減 累 計 減 損 列 報 商 譽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迴 轉 3. 商 譽 為 減 損 測 試 之 目 的, 分 攤 至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此 項 分 攤 是 依 據 營 運 部 門 辨 認, 將 商 譽 分 攤 至 預 期 可 從 產 生 商 譽 之 企 業 合 併 而 受 益 之 現 金 產 生 266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十 八 )借 款 借 款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扣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後 續 就 扣 除 交 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於借 款期間內衡量 (十 九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付 之義務 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 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 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 因折現影響不重大 後續以原始 發票金額衡量 (二 十 )金 融 負 債 之 除 列 本公司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 取消或到期時 除列金融負債 (二 十 一 )財 務 保 證 合 約 本公司簽訂之財務保證合約係指特定債務人於債務到期無法依原始或 修改後之債務工具條款償還債務時 本公司必須支付特定給付以歸墊 持有人所發生損失之合約 於原始認列時按交易日之公允價值調整交 易 成 本 衡 量 續 後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現 時 義 務 所 須 支 出 之 最 佳 估 計 與原始認列之金額減除已認列之累計攤銷的餘額 二者孰高者衡量 (二 十 二 )員 工 福 利 1.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並於相關服務提供 時認列為費用 2.退 休 金 (1)確 定 提 撥 計 畫 對 於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係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預 付 提 撥 金 於 可 退 還 現 金 或 減 少 未 來 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2)確 定 福 利 計 畫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係 非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計 畫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通 常 確 定 員 工 於 退 休 時 收 取 之 退 休 福 利 金 額 通 常 視 一 個 或 多 個 因 素 而 定 例 如 年 齡 服 務 年 資 及 薪 酬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下 267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 來 福 利 金 額 折 現 計 算, 並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減 除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及 未 認 列 之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確 定 福 利 淨 義 務 每 年 由 精 算 師 採 用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計 算, 折 現 率 則 參 考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與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貨 幣 及 期 間 一 致 之 高 品 質 公 司 債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決 定 ; 在 此 類 債 券 無 深 度 市 場 之 國 家, 係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B.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益 係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C.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屬 立 即 既 得 者, 則 相 關 費 用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 非 屬 立 即 既 得 者, 則 以 直 線 法 於 平 均 既 得 期 間 認 列 為 損 益 3.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 嗣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則 按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另 本 公 司 係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允 價 值,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額, 計 算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 二 十 三 ) 員 工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以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係 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所 取 得 之 員 工 勞 務, 於 既 得 期 間 認 列 為 酬 勞 成 本, 並 相 對 調 整 權 益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允 價 值 應 反 映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及 非 既 得 條 件 之 影 響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著 預 期 將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予 以 調 整, 直 至 最 終 認 列 金 額 係 以 既 得 日 既 得 數 量 認 列 ( 二 十 四 )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外,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2. 本 公 司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 之 所 得 稅, 俟 盈 餘 產 生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於 股 東 會 通 過 盈 餘 分 派 案 後, 始 就 實 際 盈 餘 之 分 派 情 形, 認 列 10%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所 得 稅 費 用 3.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 交 易 ( 不 包 括 企 業 合 併 ) 中 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原 始 認 列, 且 在 交 易 當 時 未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或 課 稅 所 得 ( 課 稅 損 失 ), 則 不 予 認 列 若 投 資 268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產生之暫時性差異 本公司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 迴轉之時點 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 不 予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 之稅率 及稅法 為準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圍內認列 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 始將當期所得稅 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 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 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 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 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 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 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負債互抵 6.因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等 而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部 分 係 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以供未使用所得稅抵減使用之範圍內 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二 十 五 )股 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 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 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 十 六 )股 利 分 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 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 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 股利 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 十 七 )收 入 認 列 1.工 程 收 入 工 程 收 入 認 列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二 )之 說 明 2.銷 貨 收 入 銷 貨 收 入 係 正 常 營 業 活 動 中 對 顧 客 銷 售 商 (產 )品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商 ( 產 )品 銷 售 於 商 ( 產 )品 交 付 予 買 方 銷 貨 金 額 能 可 靠 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入 當與所有權相 關 之 重 大 風 險 與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顧 客 本 公 司 對 商 (產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亦 未 維 持 有 效 控 制 且 顧 客 根 據 銷 售 合 約 接 受 商 (產 )品 或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所 有 接 受 條 款 均 已 符 合 時 商 (產 )品 交 付 方 屬 發 生 269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本 公 司 編 製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所 作 出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與 假 設 可 能 與 實 際 結 果 存 有 差 異, 將 考 量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請 詳 下 列 對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與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說 明 : ( 一 ) 會 計 政 策 採 用 之 重 要 判 斷 無 此 情 形 ( 二 ) 重 要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1. 建 造 合 約 本 公 司 按 管 理 階 層 對 各 合 約 利 潤 之 估 計 以 及 完 成 程 度 認 列 合 約 收 入 及 利 潤 雖 管 理 階 層 會 在 合 約 過 程 中 檢 討 並 修 改 建 造 合 約 之 合 約 利 潤 及 成 本, 合 約 就 總 利 潤 及 成 本 之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高 於 或 低 於 有 關 估 計, 而 此 將 影 響 認 列 之 收 入 及 利 潤 2. 存 貨 之 評 價 由 於 存 貨 須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計 價, 故 本 公 司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之 淨 變 現 價 值 由 於 科 技 快 速 變 遷, 本 公 司 評 估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因 正 常 損 耗 過 時 陳 舊 或 無 市 場 銷 售 價 值 之 金 額, 並 將 存 貨 成 本 沖 減 至 淨 變 現 價 值 此 存 貨 評 價 主 要 係 依 未 來 特 定 期 間 內 之 產 品 需 求 為 估 計 基 礎, 故 可 能 產 生 重 大 變 動 六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之 說 明 ( 一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庫 存 現 金 4,201 3,984 支 票 存 款 及 活 期 存 款 630,682 448,752 合 計 634,883 452,736 1. 本 公 司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且 本 公 司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 散 信 用 風 險, 預 期 發 生 違 約 之 可 能 性 甚 低,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之 暴 險 金 額 為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之 帳 面 金 額 2. 本 公 司 未 有 將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270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二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 資產評價調整 合計 14,192 2,496) ( 11,696 ( 17,229 4,628) 12,601 1.本 公 司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計 3,822 及 821 2.本 公 司 未 有 將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三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103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評價調整 合計 102年12月31日 3,761 1,512 5,273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因 處 分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分 別 計 1,742 及 5,047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因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失 金 額 分 別 為 1,512 及 3,496 3.本 公 司 未 有 將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四 )應 收 帳 款 應收帳款 減 備抵呆帳 ( 103年12月31日 2,244,002 171,735) ( 2,072,267 102年12月31日 1,682,486 171,930) 1,510,556 1.本 公 司 之 應 收 帳 款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之 暴 險金額為應收帳款之帳面金額 2.本 公 司 未 有 將 應 收 帳 款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271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五 ) 存 貨 103 年 12 月 31 日 成 本 備 抵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帳 面 金 額 材 料 298,419 ( 11,490) 286,929 商 品 存 貨 236,487 ( 31,259) 205,228 原 料 327,596 ( 12,128) 315,468 物 料 19,735 ( 1,461) 18,274 在 製 品 333,923 ( 4,452) 329,471 半 成 品 及 製 成 品 101,178 ( 5,210) 95,968 合 計 1,317,338 ( 66,000) 1,251,338 102 年 12 月 31 日 成 本 備 抵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帳 面 金 額 材 料 271,447 ( 8,816) 262,631 商 品 存 貨 405,461 ( 36,049) 369,412 原 料 269,703 ( 13,431) 256,272 物 料 22,601 ( 1,549) 21,052 在 製 品 178,657 ( 10,718) 167,939 半 成 品 及 製 成 品 152,597 ( 4,437) 148,160 合 計 1,300,466 ( 75,000) 1,225,466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當 期 認 列 為 營 業 成 本 之 存 貨 相 關 費 損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銷 貨 成 本 3,016,823 2,688,770 工 程 成 本 5,695,248 5,280,122 其 他 營 業 成 本 441,025 426,675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 回 升 利 益 )( 註 ) ( 9,000) 14,000 9,144,096 8,409,567 註 : 因 本 公 司 去 化 部 分 已 提 列 跌 價 之 存 貨, 故 致 產 生 存 貨 回 升 利 益 本 公 司 未 有 將 存 貨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272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六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應 付 建 造 合 約 款 103年12月31日 已發生之總成本及已認列之 利潤(減除已認列之損失) 減 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 10,753,809 102年12月31日 8,844,956 9,912,426) ( 8,468,024) 進行中合約淨資產負債狀況 841,383 376,932 表列為: 應收建造合約款 1,758,141 1,052,858 應付建造合約款 916,758) ( 675,926) 841,383 376,932 33,919 14,888 ( 工程保留款 工程進行前所收取之預收款 (七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預 付 長 期 投 資 款 103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 44,024 102年12月31日 28,000 榮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3,481 43,481 和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287 39,287 瑞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EEV Interactive Pte. Ltd. 漢大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英屬蓋曼群島商永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8,675 25,243 38,675 28,243 20,000 19,500 14,490 12,000 20,000 19,500 14,490 12,000 10,000 4,500 21,827 10,000 19,500 27,558 漢驊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智元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宇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各家未超過10,000) 合計 預付長期投資款 (表列 其他 非流動資產 ) 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 293,027 300,734 16,024 1. 本 公 司 持 有 上 開 公 司 股 票 投 資 依 據 投 資 之 意 圖 應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惟因該標的非於活絡市場公開交易 且無法取得足夠之類似公司之 產業資訊及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財務資訊 因此無法合理可靠衡量該些標 的 之 公 允 價 值 因 此 分 類 為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273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2.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度 評 估 宇 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期 末 淨 值 大 幅 下 跌 至 低 於 原 始 投 資 成 本, 故 股 權 之 投 資 價 值 確 有 減 損, 提 列 減 損 損 失 15,000 3.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度 評 估 宇 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期 末 淨 值 大 幅 下 跌 至 低 於 原 始 投 資 成 本, 故 股 權 之 投 資 價 值 確 有 減 損, 提 列 減 損 損 失 10,500 4. 本 公 司 未 有 將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八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持 股 持 股 帳 列 數 比 例 帳 列 數 比 例 Market Go Profits Ltd. 1,301,288 100% 1,176,730 100%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42,955 100% 46,244 100% Headquarter International Ltd. 41,483 100% 38,934 100% MICTech Viet Nam Co., Ltd. 41,354 100% 23,228 100% Tiger United Finance Ltd. 40,578 100% 38,476 100% 皇 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9,082 40% 25,918 40%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19,241 100% 8,346 40% 宜 眾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880 100% 18,980 100%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e. Ltd. 7,717 100% MICTech Global Corp. 7,102 100% 11,943 100% 華 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69 20% 2,325 20% True Victor International Limited 315 38.57% 804 38.57% 1,542,064 1,391,928 1. 子 公 司 (1) 有 關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資 訊, 請 參 見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四 ( 三 ) (2) 本 公 司 原 持 有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簡 稱 Hoa Phong MIC) 40% 股 權, 民 國 103 年 8 月 Hoa Phong MIC 其 餘 持 股 60% 之 股 東 未 依 約 將 資 金 到 位 而 放 棄 其 籌 資 權 資 格, 並 於 民 國 103 年 10 月 完 成 變 更 登 記, 因 本 公 司 已 擁 有 全 數 表 決 權, 故 將 Hoa Phong MIC 併 入 合 併 個 體 中 請 參 見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六 ( 二 十 六 ) 之 說 明 274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2.關 聯 企 業 本公司主要關聯企業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103年12月31日 資產 280,997 102年12月31日 301,588 負債 198,345 220,762 收入 250,462 損益 5,292 228,320 2,874 (九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 合計 103年1月1日 成本 205,438 累計折舊 帳面金額 1,386,164 ( 374,338 479,021) ( 299,719) ( 103,478 81,836) ( 13,312 8,626) ( 2,082,730 869,202) 205,438 907,143 74,619 21,642 4,686 1,213,528 205,438 907,143 74,619 21,642 4,686 1,213,528 103年度 103年1月1日 增添 處分 折舊費用 ( 103年12月31日 3,364 11,829 ( 1,171) ( 49,834) ( 17,695) ( 9,009 9,647 47) 9,671) ( 33,849 ( 1,218) 111) ( 77,311) 205,438 860,673 67,582 20,933 14,222 1,168,848 205,438 1,389,528 355,159 101,979 22,451 2,074,555 103年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帳面金額 ( 205,438 土地 528,855) ( 860,673 287,577) ( 房屋及建築 67,582 81,046) ( 機器設備 20,933 8,229) ( 辦公設備 14,222 905,707) 其他 1,168,848 合計 102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帳面金額 135,801 1,274,301 ( 428,582) ( 372,140 286,004) ( 99,772 80,552) ( 15,724 8,775) ( 1,897,738 803,913) 135,801 845,719 86,136 19,220 6,949 1,093,825 135,801 845,719 86,136 19,220 6,949 1,093,825 102年度 102年1月1日 增添 移轉(註) 16,367 2,858 69,637 95,496 4,960 處分 折舊費用 ( 102年12月31日 ( 200) ( 50,439) ( 19,135) ( 205,438 907,143 205,438 1,386,164 10,771 ( 417) 7,932) ( 5,281 35,277 7,099) 162,994 ( 617) 445) ( 77,951) 74,619 21,642 4,686 1,213,528 374,338 103,478 13,312 2,082,730 102年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帳面金額 ( 205,438 479,021) ( 907,143 299,719) ( 74,619 81,836) ( 21,642 8,626) ( 4,686 869,202) 註 本 期 轉 入 數 係 預 付 設 備 款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轉 入 275 1,213,528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 本 公 司 未 有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借 款 成 本 資 本 化 之 情 形 2. 本 公 司 未 有 不 動 產 廚 房 及 設 備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十 ) 其 他 應 付 款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應 付 薪 資 及 獎 金 206,595 209,132 應 付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38,221 27,016 其 他 52,225 56,472 297,041 292,620 ( 十 一 ) 退 休 金 1.(1) 本 公 司 依 據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規 定, 訂 有 確 定 福 利 之 退 休 辦 法,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 資, 以 及 於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後 選 擇 繼 續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員 工 之 後 續 服 務 年 資 員 工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者,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15 年 以 內 ( 含 )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 提 撥 退 休 基 金,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2) 資 產 負 債 表 認 列 之 金 額 如 下 :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221,827 225,998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 106,710) ( 100,089) 認 列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淨 負 債 (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負 債 ) 115,117 125,909 (3)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 月 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225,998) ( 251,427)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 1,402) ( 1,469) 利 息 成 本 ( 4,513) ( 3,930) 精 算 ( 損 ) 益 8,687 26,346 清 償 1,399 4,482 12 月 3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221,827) ( 225,998) 276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4)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如 下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計畫資產(損)益 雇主之提撥金 ( 清償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03年度 100,089 1,800 580 5,446 1,205) 106,710 ( 102年度 98,627 1,763 512) 5,688 5,477) 100,089 103年度 1,402 4,513 1,800) ( 194) 3,921 102年度 1,469 3,930 1,763) 996 4,632 ( (5)認 列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費 用 總 額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成本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清償損失 當期退休金成本 ( ( 上述當期退休金成本認列於綜合損益表中之各類成本及費用明細如 下 103年度 102年度 1,681 1,968 營業成本 529 645 推銷費用 1,477 1,732 管理費用 287 234 研究發展費用 4,632 3,921 (6)認 列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中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精 算 損 益 如 下 103年度 102年度 25,834) ( 9,267) ( 本期認列 10,039) ( 19,306) ( 累積金額 (7)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資 產 係 由 台 灣 銀 行 按 該 基 金 年 度 投 資 運 用 計 畫 所 定 委 託 經 營 項 目 之 比 例 及 金 額 範 圍 內 依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第 六 條 之 項 目 即 存 放 國 內 外 之 金 融 機 構 投 資 國 內 外 上 市 上 櫃 或 私 募 之 權 益 證 券 及 投 資 國 內 外 不 動 產 之 證 券 化 商 品 等 辦 理 委 託 經 營 該 基 金 之 運 用 其 每 年 決 算 分 配 之 最 低 收 益 不 得 低 於 依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計 算 之 收 益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構 成 總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百 分 比 請 詳 政 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整 體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率 係 根 據 歷 史 報 酬 趨 勢 對 義 務 之 整 體 期 間 報 酬 之 預 測 並 參 考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監 理 會 對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之 運 用 情 形 於 考 量 最 低 收 益 不 得 低 於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之 收 益 之 影響所作之估計 277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本 公 司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資 產 之 實 際 報 酬 分 別 為 2,380 及 1,251 (8) 有 關 退 休 金 之 精 算 假 設 彙 總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折 現 率 2.00% 2.00%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率 2.00% 2.50%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長 期 報 酬 率 1.75% 1.75% 對 於 未 來 死 亡 率 之 假 設 係 按 照 各 國 已 公 布 的 統 計 數 字 及 經 驗 估 計 (9) 經 驗 調 整 之 歷 史 資 訊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221,826) ( 225,998) ( 251,426)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106,709 100,089 98,627 計 畫 剩 餘 ( 短 絀 ) ( 115,117) ( 125,909) ( 152,799) 計 畫 負 債 之 經 驗 調 整 8,687 26,346 ( 14,797) 計 畫 資 產 之 經 驗 調 整 580 ( 512) ( 998) (10) 本 公 司 預 計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後 之 一 年 內 支 付 予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金 額 為 6,228 2.(1) 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依 據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訂 有 確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辦 法, 適 用 於 本 國 籍 之 員 工 本 公 司 就 員 工 選 擇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 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 次 退 休 金 方 式 領 取 (2)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本 公 司 依 上 開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32,135 及 33,275 ( 十 二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本 公 司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分 別 於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及 民 國 97 年 6 月 13 日 以 發 行 日 當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收 盤 價 定 之 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後, 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時, 認 股 價 格 得 依 特 定 公 式 調 整 之 發 行 之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合 約 存 續 期 間 為 6 年, 員 工 服 務 屆 滿 2 年 可 既 得 50%; 服 務 屆 滿 3 年 可 既 得 70%; 服 務 屆 滿 4 年 可 既 得 100% 278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1.上 述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詳 細 資 訊 如 下 1月1日流通在外認股權 本期給與認股權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認股 股數 本期執行認股權 ( 本期沒收認股權 ( 103年度 認股權 加權平均 數量 履約價格(元) 130 16.00 16.00 ( 16.00 ( 13) 117) 12月31日流通在外認股權 12月31日可執行認股權 102年度 認股權 加權平均 數量 履約價格(元) 1,943 16.47 (註) (註) 479) 1,334) 16.50 16.50 130 130 16.00 16.00 註 本 公 司 之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業 已 於 民 國 103 年 6 月 12 日 全數到期 2.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12 日 及 民 國 102 年 度 執 行 之 認 股 權 於 執 行 日 之 加 權 平 均 股 價 分 別 為 21.95 元 及 18.23 元 (十 三 )股 本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權 增 資 該 項 增 資 案 經 金 管 會 核 准 分 別 於 民 國 103 年 4 月 及 民 國 102 年 4 月 完 成 變 更 登 記 2.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2,500,000 分 為 250,000 仟 股 (含 保 留 9,800 仟 股 供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使 用 )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650,698 每 股 面 額 10 元 分 為 165,069,756 股 本 公 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調節如下 103年度 165,056,756 13,000 165,069,756 1月1日 股份基礎給付 12月31日 102年度 164,577,756 479,000 165,056,756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4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發 行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4,000 仟 單 位 認 股 價 格 依 發 行 當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之 收 盤 價 為 認 股 價 格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2 月 26 日 止 尚 未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十 四 )資 本 公 積 依公司法規定 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 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 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 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 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 以上開資本公 279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積 撥 充 資 本 時, 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公 司 非 於 盈 餘 公 積 填 補 資 本 虧 損 仍 有 不 足 時, 不 得 以 資 本 公 積 補 充 之 103 年 度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股 權 員 工 已 失 效 發 行 溢 價 淨 值 之 變 動 數 認 股 權 認 股 權 合 計 1 月 1 日 615,925 351 616,276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78 78 員 工 認 股 權 逾 期 未 執 行 而 轉 列 已 失 效 認 股 權 ( 351) 351 12 月 31 日 616,003 351 616,354 102 年 度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股 權 員 工 已 失 效 發 行 溢 價 淨 值 之 變 動 數 認 股 權 認 股 權 合 計 1 月 1 日 612,811 15 351 613,177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3,114 3,114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股 權 淨 值 之 變 動 數 ( 15) ( 15) 12 月 31 日 615,925 351 616,276 ( 十 五 ) 保 留 盈 餘 1.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年 度 總 決 算 獲 有 盈 餘 時, 應 先 依 法 提 撥 應 納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彌 補 歷 年 虧 損 提 列 稅 後 盈 餘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先 就 其 餘 額 分 派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百 分 之 一, 次 就 減 除 前 項 後 之 餘 額 提 撥 員 工 紅 利 百 分 之 一 至 百 分 之 十 五 ; 剩 餘 部 分 得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或 保 留 之, 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累 積 已 達 本 公 司 資 本 總 額 時, 不 在 此 限 280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2.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如 下 為 因 應 整 體 環 境 發 展 及 產 業 成 長 特 性 採 取 以 優 先滿足未來營運發展需求及健全財務結構為原則 發放股利時以不超 過分派數百分之五十為股票股利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 不得使用之 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 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4.(1)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餘額迴轉時 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2)首 次 採 用 IFRSs 時 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函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於 嗣 後 使 用 處 分 或 重 分 類 相 關 資產時 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 5.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如 下 103年度 員工紅利 董監酬勞 102年度 34,715 3,506 38,221 24,919 2,097 27,016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係 分 別 以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自 結 盈 餘 考 量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等 因 素 後 以 章 程 所 定 之 成 數 為 基 礎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皆 以 10%估 列 董 監 酬 勞 皆 以 1%估 列 ) 配 發 股 票 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次一年度股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 量除權除息之影響後 並認列為當年度之營業費用 惟若俟後股東會 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 則列為股東會決議年度之損 益 6.(1)本 公 司 分 別 於 民 國 103 年 6 月 12 日 及 民 國 102 年 6 月 11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如 下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合計 102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22,261 181,562 1.1 203,823 101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25,941 164,578 1.0 190,519 註 民 國 102 年 度 盈 餘 業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配 發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24,919 及 董 監 酬 勞 2,003 其 與 民 國 102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之 差 異 為 94 已 調 增 為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損 益 另 民 國 101 年 度 盈 餘 業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28,631 及 董 監 酬 勞 2,335 其 與 民 國 101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之 差 異 為 75 已 調 增 為 民 國 102 年度之損益 281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十 六 ) 營 業 收 入 上 述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情 形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3 月 7 日 民 國 103 年 4 月 9 日 及 民 國 102 年 3 月 15 日 之 董 事 會 提 議 並 無 差 異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度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盈 餘 分 派 情 形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請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2)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2 月 24 日 經 董 事 會 提 議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如 下 : 103 年 度 金 額 每 股 股 利 ( 元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38,454 現 金 股 利 330,140 2.0 合 計 368,594 註 : 民 國 104 年 2 月 24 日 經 董 事 會 提 議 配 發 民 國 103 年 度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34,715 及 董 監 酬 勞 3,461 上 述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盈 餘 分 派 情 形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請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派 案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並 未 反 映 此 應 付 股 利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工 程 收 入 6,086,736 5,554,978 銷 貨 收 入 3,509,061 3,153,474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837,166 810,506 合 計 10,432,963 9,518,958 ( 十 七 )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3,822 821 金 融 資 產 淨 利 益 處 分 投 資 ( 損 失 ) 利 益 ( 4,012) 5,047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 23,234) ( 12,995) 兌 換 利 益 37,760 34,663 其 他 利 益 426 194 合 計 14,762 27,730 282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十 八 )員 工 福 利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103年度 營業費用 營業成本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242,409 22,955 13,948 8,327 51,356 4,258 102年度 營業費用 營業成本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462,725 32,321 22,108 9,581 25,955 7,573 合計 255,266 21,918 14,604 7,844 49,403 2,495 469,937 32,440 23,303 10,350 28,548 7,061 705,134 55,276 36,056 17,908 77,311 11,831 合計 725,203 54,358 37,907 18,194 77,951 9,556 註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分 別 為 692 人 及 714 人 (十 九 )所 得 稅 1.所 得 稅 費 用 (1)所 得 稅 費 用 組 成 部 分 : 103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產生之所得稅 未分配盈餘加徵數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數 當期所得稅總額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 產生及迴轉 所得稅費用 283 ( ( 97,459 3,999 2,031) 99,427 102年度 19,134) ( 80,293 56,424 6,889 1,512 64,825 6,648) 58,177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2) 所 得 稅 費 用 與 會 計 利 潤 關 係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稅 前 淨 利 按 法 令 稅 率 計 算 所 得 稅 79,532 47,735 按 法 令 規 定 不 得 認 列 項 目 影 響 數 ( 1,207) 2,041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所 得 稅 3,999 6,889 以 前 年 度 所 得 稅 ( 高 ) 低 估 數 ( 2,031) 1,512 所 得 稅 費 用 80,293 58,177 (3)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金 額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 9,686) ( 10,549) 換 差 額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精 算 損 益 ( 1,576) ( 4,392) 合 計 ( 11,262) ( 14,941) 2. 因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投 資 抵 減 而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金 額 如 下 : 103 年 度 認 列 於 其 他 1 月 1 日 認 列 於 損 益 綜 合 損 益 12 月 31 日 暫 時 性 差 異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呆 帳 損 失 26,152 26,152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12,750 ( 1,530) 11,220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21,405 ( 259) ( 1,576) 19,570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損 失 4,420 3,400 7,820 應 付 未 休 假 獎 金 9,204 ( 1,426) 7,778 未 實 現 投 資 損 失 10,130 18,439 28,569 小 計 84,061 18,624 ( 1,576) 101,109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實 現 兌 換 利 益 ( 42) ( 2,895) ( 2,937) 未 實 現 工 程 利 益 ( 16,401) 3,405 ( 12,996)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21,084) ( 9,686) ( 30,770) 小 計 ( 37,527) 510 ( 9,686) ( 46,703) 合 計 46,534 19,134 ( 11,262) 54,406 284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1月1日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兌換損失 呆帳損失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未實現工程損失 確定福利義務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應付未休假獎金 未實現投資損失 小計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兌換利益 未實現投資利益 未實現工程利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小計 合計 102年度 認列於其他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1,997 ( 26,073 10,370 441 ( 25,976 ( 2,295 7,201 74,353 ( 8,991) ( ( 1,997) 79 2,380 441) 179) ( 2,125 2,003 10,130 14,100 ( 42) 8,991 16,401) ( 10,535) ( 19,526) ( 54,827 12月31日 26,152 12,750 4,392) 21,405 4,420 9,204 10,130 4,392) 84,061 ( 42) ( 16,401) ( 7,452) ( 6,648 ( 10,549) ( 21,084) 10,549) ( 37,527) 14,941) 46,534 3.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101 年 度 4.未 分 配 盈 餘 相 關 資 訊 103年12月31日 86年度以前 87年度以後 1,467,273 1,467,273 102年12月31日 1,279,330 1,279,330 5.截 至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分 別 為 322,956 及 301,905 民 國 102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27.03%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預 計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27.07% 285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二 十 ) 每 股 盈 餘 103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每 股 盈 餘 稅 後 金 額 在 外 股 數 ( 仟 股 ) ( 元 )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本 期 淨 利 384,545 165,066 2.33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具 稀 釋 作 用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員 工 分 紅 1,928 本 期 淨 利 加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384,545 166,994 2.30 102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每 股 盈 餘 稅 後 金 額 在 外 股 數 ( 仟 股 ) ( 元 )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本 期 淨 利 222,615 164,629 1.35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具 稀 釋 作 用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員 工 認 股 權 13 員 工 分 紅 1,849 本 期 淨 利 加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222,615 166,491 1.34 ( 二 十 一 ) 營 業 租 賃 請 詳 附 註 九 ( 一 ) 之 說 明 286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七 關係人交易 (一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商 品 及 勞 務 之 銷 售 103年度 工程收入 子公司 由主要管理階層控制或 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關聯企業 合計 102年度 5,433 1,259 886 7,578 14,306 31,996 5,885 52,187 本公司對關係人及非關係人之工程價款依一般工程契約或個別協議條件 辦理 另本公司對關係人之收款條件與一般客戶並無重大差異 視工程 契約或個別協議條件而定 約工程驗收後 2 至 3 個月 103年度 商品銷售 子公司 由主要管理階層控制或 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關聯企業 合計 102年度 41,878 41,882 83,760 27,946 8 4,911 32,865 本公司對關係人及非關係人之銷貨按一般價格辦理 並於銷售完成後 2 至 3 個月收款 2.商 品 及 勞 務 之 購 買 103年度 工程委外成本 由主要管理階層控制或 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合計 102年度 60,102 1,054 61,156 68,949 1,130 137 70,216 本公司對關係人及非關係人之工程委外成本係依一般工程契約或協議條 件辦理 另本公司對關係人之付款條件與一般廠商並無重大差異 視工 程契約或個別協議條件而定 約為工程驗收後 2 個月付款 287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3.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應 收 帳 款 子 公 司 33,232 18,854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3,457 177 小 計 36,689 19,031 減 : 備 抵 呆 帳 ( 68) ( 3) 合 計 36,621 19,028 本 公 司 對 關 係 人 及 非 關 係 人 之 銷 貨 收 款 期 間 為 銷 售 完 成 後 2 至 3 個 月 收 款, 工 程 收 款 期 間 則 視 工 程 契 約 或 個 別 協 議 條 件 而 定, 約 工 程 驗 收 後 2 至 3 個 月 4.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應 付 帳 款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19,169 7,479 子 公 司 1,944 8,706 合 計 21,113 16,185 本 公 司 對 關 係 人 及 非 關 係 人 之 工 程 委 外 成 本 係 依 一 般 工 程 契 約 或 協 議 條 件 辦 理, 另 本 公 司 對 關 係 人 之 付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廠 商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視 工 程 契 約 或 個 別 協 議 條 件 而 定, 約 為 工 程 驗 收 後 2 個 月 付 款 5.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1) 已 承 包 而 尚 未 完 工 之 工 程 合 約 價 款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關 聯 企 業 22,516 26,926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7,600 7,701 子 公 司 5,261 30,116 39,888 288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2)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103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由主要管理階層控制或 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子公司 16,267 6,456 22,723 102年12月31日 16,371 5,312 3,797 25,480 6.財 產 交 易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之 個 體 購 入 電 腦 設 備 及 相 關 軟 體 其 購 入 價 款 分 別 計 13,643 及 14,879 (表 列 不 動產 廠房及設備 及 無形資產 ) 7.營 業 費 用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委 由 子 公 司 提 供 資 訊 維 護 服 務 分 別 計 28,966 及 22,968 8.資 金 融 通 情 況 民 國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關 係 人 如 下 103 年 子公司 由主要管理階層控制或 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最高餘額 30,420 期末餘額 6,330 19,600 度 利 率 4.896% 4.896% 利息收入 394 108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上 述 由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力 之 個 體 主 要 係 本 公 司 對 宇 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資 金 貸 與 係 因 銷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其 超 過 正 常 與 非 關 係 人 之 授 信 期 間 部 份 依 規 定 予 以 轉 列 其 他 應 收 款 並 比 照 資 金 貸 與 作 業 程 序 處 理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業 已 全 數 收 款 民 國 102 年 度 無 此 情 形 9.背 書 保 證 (1)截 至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為 子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之 餘額如下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子公司 1,687,599 289 1,079,274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2) 因 上 述 背 書 保 證 認 列 相 關 之 背 書 保 證 手 續 費 收 入 ( 表 列 其 他 應 收 款 及 其 他 收 入 ) 金 額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其 他 應 收 款 其 他 收 入 其 他 應 收 款 其 他 收 入 子 公 司 5,083 14,553 11,676 11,676 ( 二 )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資 訊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薪 資 及 其 他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47,325 44,836 八 質 押 之 資 產 本 公 司 提 供 質 押 擔 保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明 細 如 下 : 帳 面 金 額 資 產 名 稱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擔 保 用 途 存 出 保 證 金 ( 表 列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25,407 500 押 標 金 及 履 約 保 證 金 九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承 諾 事 項 ( 一 ) 營 業 租 賃 協 議 本 公 司 以 營 業 租 賃 承 租 房 屋 及 建 築, 租 賃 期 間 10 年 以 下, 附 有 於 租 賃 期 間 屆 滿 之 續 租 權, 租 金 給 付 不 定 期 調 增 以 反 映 市 場 租 金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分 別 認 列 58,440 及 62,956 之 租 金 成 本 及 費 用 為 當 期 損 益 另 因 不 可 取 消 合 約 之 未 來 最 低 應 付 租 賃 給 付 總 額 如 下 :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不 超 過 1 年 25,985 27,300 超 過 1 年 但 不 超 過 5 年 34,730 36,343 超 過 5 年 36,413 39,183 總 計 97,128 102,826 ( 二 )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為 工 程 履 約 及 關 稅 保 證 等 開 立 之 票 據 及 保 證 函 計 829,303 290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請 詳 附 註 六 (十 五 )6.(2)說 明 十二 其他 (一 )資 本 風 險 管 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 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 本比例 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 (二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本公司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 ( 含 關 係 人 )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應 收 建 造 合 約 款 ( 含 關 係 人 ) 其 他 應 收 款 (含 關 係 人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表 列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存 出 保 證 金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短 期 借 款 應 付 票 據 (含 關 係 人 ) 應 付 帳 款 (含 關 係 人 ) 應 付 建 造 合 約 款 (含 關 係 人 ) 其 他 應 付 款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負 債 )的 帳 面 金 額 係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值 另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三 ) 2.財 務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本公司之財務風險 主要為投資金融商品本身所伴隨的風險及以外幣 交易之匯率風險 本公司對於各項金融商品投資之財務風險 一向採 取最為嚴格的控制標準 凡任何財務投資及操作 均經過全面評估其 可能之市場風險 信用風險 流動性風險及現金流量風險 務必選擇 風險最小者為依歸 本公司對於以外幣交易之匯率風險亦基於政策性 風險管理目標 尋求最佳化之風險部位並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 以達 到最佳的避險策略 3.重 大 財 務 風 險 之 性 質 及 程 度 (1)市 場 風 險 匯率風險 本 公 司 係 跨 國 營 運 因 此 受 多 種 不 同 貨 幣 所 產 生 之 匯 率 風 險 主 要 為 美 元 日 圓 及 歐 元 相 關 匯 率 風 險 來 自 未 來 之 商 業 交 易 已認列之資產與負債 及對國外營運機構之淨投資 當未來商 業交易 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非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 計價時 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291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新 台 幣 ),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具 重 大 匯 率 波 動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如 下 : 103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金 額 敏 感 度 分 析 外 幣 ( 仟 元 ) 匯 率 ( 新 台 幣 ) 變 動 幅 度 損 益 影 響 影 響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22,813 31.65 722,029 1% 7,220 歐 元 : 新 台 幣 3,242 38.47 124,710 1% 1,247 日 圓 : 新 台 幣 291,488 0.2646 77,128 1% 771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美 金 : 新 台 幣 43,961 31.65 1,391,381 1% 13,914 越 南 盾 : 新 台 幣 42,394,619 0.0014 60,624 1% 606 新 幣 : 新 台 幣 1,794 23.94 42,955 1% 430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5,213 31.650 164,981 1% 1,650 日 圓 : 新 台 幣 173,768 0.2646 45,979 1% 460 102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金 額 敏 感 度 分 析 外 幣 ( 仟 元 ) 匯 率 ( 新 台 幣 ) 變 動 幅 度 損 益 影 響 影 響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23,136 29.805 689,572 1% 6,896 歐 元 : 新 台 幣 448 41.09 18,394 1% 184 日 圓 : 新 台 幣 274,876 0.2839 78,037 1% 780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美 金 : 新 台 幣 43,657 29.805 1,301,189 1% 13,012 越 南 盾 : 新 台 幣 23,046,123 0.0014 31,573 1% 316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6,057 29.805 180,521 1% 1,805 日 圓 : 新 台 幣 70,954 0.2839 20,144 1% 201 價 格 風 險 由 於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投 資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係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或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因 此 本 公 司 暴 露 於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 風 險 本 公 司 主 要 投 資 於 上 市 櫃 及 未 上 市 櫃 之 權 益 工 具, 此 等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 會 因 該 投 資 標 的 未 來 價 值 之 不 確 定 性 而 受 影 響 若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價 格 上 升 或 下 跌 1%, 而 其 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292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況 下 對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之 本 期 淨 利 因 來 自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142 及 172 對 於 權 益 之 影 響 因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0 及 38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自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當 期 直 接 認 列 為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0 及 (197) 及 從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中 扣 除 並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1,512 及 3,299 利率風險 本 公 司 之 利 率 風 險 來 自 銀 行 借 款 按 浮 動 利 率 之 借 款 使 本 公 司 承受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銀行借款之有效 利率隨之變動 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 因本公司營運 資金充足大部分風險被按浮動利率持有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抵銷 因此評估無重大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本 公 司 模 擬 分 析 利 率 風 險 以 計 算 特 定 利 率 之 變 動 對 損 益 之 影 響 在模擬方案下所有貨幣均係採用相同之利率變動 此等模 擬方案僅運用於計息之重大負債部位 (2)信 用 風 險 A. 信 用 風 險 係 本 公 司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務而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 分述如下: 本 公 司 於 銷 售 商 (產 )品 或 勞 務 時 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況 預期交易相對人不致發生違約 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 性極低 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金額 內 部 風 險 控 管 係 透 過 考 慮 其 財 務 狀 況 過 往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素 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 個別 風險之限額係董事會依內部或外 部之評等而制訂 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主 要 信 用 風 險 來 自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及 存 放 於 銀 行 與 金 融 機 構 之存款 亦有來自於顧客之信用風險 並且包括尚未收現之應 收帳款 對 銀 行 及 金 融 機 構 而 言 僅 有 信 評 等 級 良 好 之 機 構 才 會 被 接 納為交易對象 本 公 司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承 諾 均 依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辦 理 由 於被背書保證對象之信用狀況均能完全 掌握 故 未要求提供擔 保品 若其未能履約 所可能發生之信用風險為保證金額 B.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度 並 無 超 出 信 用 限 額 之 情 事 且 管 理 階 層不預期會受交易對手之不履約而產生任何重大損失 C. 本 公 司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之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之 按 立 帳 日 起 算 帳齡分析如下: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90天以內 1,013,118 779,290 293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D. 已 減 損 之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備 抵 呆 帳 之 變 動 分 析 : a.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已 減 損 之 應 收 帳 款 金 額 分 別 為 1,257,519 及 909,354, 計 提 之 備 抵 呆 帳 金 額 分 別 為 171,803 及 171,933 b. 備 抵 呆 帳 變 動 表 如 下 : 103 年 度 個 別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1 月 1 日 108,240 63,693 171,933 本 期 沖 銷 數 ( 130) ( 130) 本 期 移 轉 數 ( 7,563) 7,563 12 月 31 日 100,547 71,256 171,803 102 年 度 個 別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合 計 1 月 1 日 92,303 82,013 174,316 本 期 沖 銷 數 ( 2,383) ( 2,383) 本 期 移 轉 數 18,320 ( 18,320) 12 月 31 日 108,240 63,693 171,933 E. 本 公 司 之 應 收 帳 款 為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者 依 據 本 公 司 之 授 信 標 準 的 信 用 品 質 資 訊 如 下 :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類 別 A 類 別 B 604 10,300 類 別 C 9,450 2,573 10,054 12,873 類 別 A: 不 設 定 信 用 額 度, 此 類 客 戶 包 含 政 府 機 構 公 營 事 業 類 別 B: 以 前 一 年 度 平 均 往 來 交 易 實 績 的 130% 為 其 信 用 額 度 此 類 客 戶 以 最 近 三 年 往 來 交 易 平 均 每 年 達 新 台 幣 三 仟 萬 元, 業 績 穩 定 財 務 健 全 之 公 司 類 別 C: 依 客 戶 授 信 評 等 表 予 以 評 等 並 取 得 信 用 額 度 (3) 流 動 性 風 險 A. 本 公 司 投 資 以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具 活 絡 市 場, 故 預 期 可 輕 易 在 市 場 上 以 接 近 公 平 價 值 之 價 格 迅 速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無 活 絡 市 場, 故 預 期 具 有 流 動 性 風 險, 惟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資 金 足 以 支 應 本 公 司 之 資 金 需 求, 預 期 不 致 發 生 重 大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B. 下 表 係 本 公 司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按 相 關 到 期 日 予 以 分 組,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 294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非衍生金融負債 1年內 103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807,648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392,396 其他應付款 財務保證合約 297,041 1,031,854 1年內 580,804 1,547,536 292,620 931,263 1至2年內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2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財務保證合約 2至5年內 5年以上 C.本 公 司 並 不 預 期 到 期 日 分 析 之 現 金 流 量 發 生 時 點 會 顯 著 提 早 或 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三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1.下 表 為 分 析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各 等 級 之 定義如下 第 一 等 級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第 二 等 級 除 包 含 於 第 一 等 級 之 公 開 報 價 外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亦 即 價 格 )或 間 接 亦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第三等級 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如下 10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02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合計 第一等級 11,696 第一等級 12,601 5,273 17,874 295 第二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第三等級 11,696 合計 12,601 5,273 17,874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2. 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 報 價 衡 量 當 報 價 可 即 時 且 定 期 自 證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商 經 紀 商 產 業 評 價 服 務 機 構 或 監 管 機 構 取 得, 且 該 等 報 價 係 代 表 在 正 常 交 易 之 基 礎 下 進 行 之 實 際 及 定 期 市 場 交 易 時, 該 市 場 被 視 為 活 絡 市 場 本 公 司 持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市 場 報 價 為 收 盤 價, 該 等 工 具 係 屬 於 第 一 等 級 296

Y Y 上海茂華電子工程 其他應收款 技術有限公司 上海晟高機電工程 其他應收款 設計有限公司 福州吉威電子系統 其他應收款 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茂華電子工程 其他應收款 技術有限公司 上海吉威電子系統 其他應收款 工程有限公司 華友化工國際貿易 其他應收款 (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吉威電子系統 其他應收款 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帆亞貿易有限 其他應收款 公司 上海吉威電子系統 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吉威電子系統 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吉威電子系統 工程有限公司 無錫啟華電子科技 有限公司 無錫啟華電子科技 有限公司 無錫啟華電子科技 有限公司 華友化工國際貿易 (上海)有限公司 華友化工國際貿易 (上海)有限公司 MICTech Ventures 上海吉威電子系統 其他應收款 Asia Pacific Inc. 工程有限公司 1 1 1 2 2 297 2 3 3 4 31,650 14,424 49,619 45,828 69,467 22,914 1,372 1,273 17,835 19,600 30,420 註2 註 3 資 金 貸 與 性 質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註 2 當 年 度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之 最 高 餘 額 (2)被 投 資 公 司 按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1)發 行 人 填 0 本期 最高金額 註 1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編 號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Y Y Y Y Y Y Y Y 宇葳科技股份有限 其他應收款 公司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Y 係人 0 其他應收款 往來項目 0 貸與對象 MICTech Viet Nam Co.,Ltd. 之公司 註1 為關 是否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貸出資金 編號 1.資 金 貸 與 他 人 31,650 45,828 40,736 22,914 1,273 7,893 6,330 註6 31,650 45,828 40,736 12,730 1,273 7,893 6,330 金額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與性質 資金貸 業務往 4.896 7.2 6.9 7.2 6.16 7.28 4.896 2 2 2 2 2 2 2 2 2 1 2 區間(%) 註3 來金額 利率 本 公 司 依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營運週轉 營運週轉 營運週轉 營運週轉 營運週轉 營運週轉 營運週轉 營運週轉 營運週轉 不適用 營運週轉 原因 擔保品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呆帳金額 名稱 價值 資金必要之 提列備抵 有短期融通 對個別對象 508,260 128,214 128,214 107,410 107,410 107,410 175,031 175,031 175,031 1,750,183 資金貸與限額 762,390 192,321 192,321 161,116 161,116 107,410 262,547 262,547 175,031 1,750,183 1,750,183 總限額 資金貸與 註4 註4 註5 註4 註5 註4 註5 註4 註5 註5 註4 註5 註4 註5 註5 註4 註7 註4 備註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1) 有 業 務 往 來 者 請 填 1, 並 應 填 寫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係 指 貸 出 資 金 之 公 司 與 貸 與 對 象 最 近 一 年 度 之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2) 有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必 要 者 請 填 2, 應 具 體 說 明 必 要 資 與 資 金 之 原 因 及 貸 與 對 象 之 資 金 用 途, 例 如 償 還 借 款 購 置 設 備 營 運 週 轉 等 註 4: 本 公 司 及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之 資 金 貸 放 限 額 為 : (1) 本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百 分 之 百 之 國 外 公 司 間 從 事 資 金 貸 與 累 計 餘 額, 以 不 超 過 資 金 貸 放 之 子 公 司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六 十 為 限, 不 受 下 列 (2) 及 (3) 之 限 制 (2) 其 因 業 務 往 來 貸 與 之 金 額, 個 別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為 限 所 稱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係 指 雙 方 間 進 貨 或 銷 貨 金 額 孰 高 者 (3) 其 因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貸 與 之 金 額, 個 別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百 分 之 四 十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貸 與 之 金 額 係 指 本 公 司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之 累 計 餘 額 (4) 本 公 司 因 上 列 (2) 及 (3) 所 為 之 資 金 貸 放 累 計 餘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四 十 為 限 註 5: 本 公 司 之 大 陸 子 公 司 之 資 金 貸 放 限 額 為 : (1) 本 公 司 之 大 陸 子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百 分 之 百 之 國 外 公 司 間, 從 事 資 金 貸 與 累 計 餘 額, 以 不 超 過 貸 出 資 金 之 公 司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六 十 為 限, 不 受 下 列 (2) 及 (3) 之 限 制 (2) 其 因 業 務 往 來 貸 與 之 金 額, 個 別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為 限 (3) 其 因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貸 與 之 金 額, 個 別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貸 出 資 金 之 公 司 淨 值 百 分 之 四 十 (4) 本 公 司 之 大 陸 子 公 司 因 上 列 (2) 及 (3) 所 為 之 資 金 貸 放 累 計 餘 額 以 不 超 過 貸 出 資 金 之 公 司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四 十 為 限 註 6: 期 末 餘 額 為 董 事 會 決 議 金 額 註 7: 本 公 司 對 宇 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資 金 貸 與, 係 因 銷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其 超 過 正 常 與 非 關 係 人 之 授 信 期 間 部 份, 依 規 定 予 以 轉 列 其 他 應 收 款 並 比 照 資 金 貸 與 作 業 程 序 處 理, 截 至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業 已 全 數 收 款 298

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 上海吉威電子系統工程 限公司 有限公司 Hoa Phong Marketech MICTech Viet Nam Co.,Ltd. Co.,Ltd. 上海吉威電子系統工 華友化工國際貿易(上 程有限公司 海)有限公司 0 1 2 299 3 3 3 3 2,187,729 2,187,729 2,187,729 2,187,729 2,187,729 2,187,729 3 3 2,187,729 2,187,729 2 2 67,188 84,281 711,654 438,339 406,787 19,250 110,775 20,044 對單一企業背 本期最高背 書保證限額 書保證餘額 關係 註3 (註5) 註2 67,188 84,281 711,654 438,339 406,787 110,775 20,044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註6) 67,188 84,281 369,674 327,564 251,969 62,603 20,044 實際動支 金額 (註7) 1.54 1.93 16.26 10.02 9.30 2.53 累計背書保證 以財產擔 金額佔最近期 保之背書 財務報表淨值 保證金額 之比率 0.46 4,375,458 4,375,458 4,375,458 4,375,458 4,375,458 4,375,458 4,375,458 4,375,458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3 N N Y Y Y Y Y N N N N N N N Y N Y Y Y N N 註4 註4 註3 註3 註3 註3 註3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對子公司 對母公司 地區背書 備註 背書保證 背書保證 保證 註7 註7 註7 Y N N 註3 (1)有 業 務 關 係 之 公 司 (2)直 接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3)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合 併 計 算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4)對 於 直 接 或 經 由 子 公 司 間 接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母 公 司 (5)基 於 公 司 承 攬 工 程 需 要 之 同 業 間 依 合 約 規 定 互 保 之 公 司 (6)因 共 同 投 資 關 係 由 各 出 資 股 東 依 其 持 股 比 例 對 其 背 書 保 證 之 公 司 註 3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訂 定 之 背 書 保 證 額 度 為 (1)基 於 承 攬 工 程 需 要 之 同 業 間 依 合 約 規 定 互 保 總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之 五 倍 為 限 (2)除 承 攬 工 程 保 證 外 本 公 司 累 積 對 外 背 書 保 證 責 任 總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為 限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之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五 十 為 限 本 集 團 整 體 得 為 背 書 保 證 之 總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之 1.5 倍 為 限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之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七 十 五 為 限 註 4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及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之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為 (1)基 於 承 攬 工 程 需 要 之 同 業 間 依 合 約 規 定 互 保 總 額 以 不 超 過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淨 值 之 五 倍 為 限 (1)發 行 人 填 0 (2)被 投 資 公 司 按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註 2 背 書 保 證 者 與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之 關 係 有 下 列 六 種 標 示 種 類 即 可 註 1 編 號 欄 之 說 明 如 下 0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 華友化工國際貿易(上 限公司 海)有限公司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 無錫啟華電子科技有限 限公司 公司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 MICTech Viet Nam 限公司 Co., Ltd.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 Marketech Integrated 限公司 Pte. Ltd.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 Marketech 限公司 International Sdn. Bhd.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0 0 0 0 編號 (註1) 2.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2) 除 承 攬 工 程 保 證 外,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累 積 對 外 背 書 保 證 責 任 總 額 以 不 超 過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淨 值 為 限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之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五 十 為 限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整 體 得 為 背 書 保 證 之 總 額 以 不 超 過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淨 值 之 1.5 倍 為 限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之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七 十 五 為 限 (3)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與 最 終 母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股 權 達 90% 以 上 之 公 司 間 之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淨 值 之 10 倍, 惟 不 得 超 過 最 終 母 公 司 淨 值 10% 但 最 終 母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百 分 之 百 之 公 司 間 背 書 保 證, 不 受 前 項 及 上 述 註 4 之 (2) 之 限 制, 惟 仍 不 得 超 過 最 終 母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第 4.2 條 規 定 之 限 額 ( 請 詳 上 述 註 3(2)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說 明 ) 註 5: 當 年 度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之 最 高 餘 額 註 6: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止 舉 凡 公 司 向 銀 行 簽 具 背 書 保 證 契 約 或 票 據 之 額 度 獲 准 時, 即 承 擔 背 書 或 保 證 責 任 ; 另 其 他 相 關 有 背 書 保 證 情 事 者, 皆 應 入 計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中 表 列 之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為 董 事 會 決 議 金 額 註 7: 屬 上 市 櫃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者 屬 子 公 司 對 上 市 櫃 母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者 屬 對 大 陸 地 區 背 書 證 者 始 須 填 列 Y 300

普通股 特別股 301 科冠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元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榮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寶典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特品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鑫寶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BMR Technology Corp. 八達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東風生命科學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Engenuity System, Inc. ACM Research Inc. Applied Harmonics Corporation 合計 漢驊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英屬蓋曼群島商永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勵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VEEV Interactive Pte. Ltd. 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 漢大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和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瑞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宇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榮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持 有 之 公 司 有價證券種類 有 價 證 券 名 稱(註1) 帆宣系統科技 普通股 Lasertec Corporation 股份有限公司 無 與有價證券發 行人之關係 無 由主要管理階層控制 或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無 由主要管理階層控制 或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無 由主要管理階層控制 或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由主要管理階層控制 或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無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部 分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期 帳 列 項 目 股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2,000,000 1,000,000 360,000 219,375 901,333 84,000 2,449,717 128,000 124,457 833,334 266,667 237,179 1,200,000 450,000 966,000 840,000 3,868,261 2,000,000 5,207,049 3,117,199 3,000,000 2,632,293 30,000 100,000 3,000 10,000 6,780 2,194 9,013 840 293,027 12,000 19,500 14,490 25,243 44,024 20,000 39,287 38,675 4,500 43,481 754 3,665 11,696 0.89% 1.79% 1.03% 3.50% 0.82% 1.14% 18.47% 0.23% 12.87% 註4 4.17% 0.90% 3.46% 6.45% 2.03% 6.67% 13.58% 10.85% 12.61% 7.96% 754 3,665 11,696 無 註3 末 數 帳 面 金 額 (註 2) 持 股 比 例 公 允 價 值 設質情形 備註 20,000 7,277 7,277 無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註 1: 本 表 所 稱 有 價 證 券, 係 指 屬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範 圍 內 之 股 票 債 券 受 益 憑 證 及 上 述 項 目 所 衍 生 之 有 價 證 券 註 2: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帳 面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評 價 調 整 後 及 扣 除 累 計 減 損 之 帳 面 餘 額 ; 非 屬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帳 面 金 額 為 原 始 取 得 成 本 或 推 銷 後 成 本 扣 除 累 計 減 損 之 帳 面 餘 額 註 3: 鑫 寶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業 已 於 民 國 102 年 8 月 13 日 辦 理 解 散 登 記, 現 正 辦 理 清 算 程 序 註 4: 係 持 有 特 別 股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7.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9.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資 訊 : 無 此 情 形 302

303 上海吉威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上海吉威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無錫啟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無錫啟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無錫啟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0 1 4 4 4 華友化工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茂華電子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上海吉威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MICTech Viet Nam Co.,Ltd. 上海茂華電子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Marketech Intergrated Pte. Ltd. Marketech Intergrated Pte. Ltd. 3 上海吉威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MICTech Global Corp.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上海吉威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2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宜眾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MICTech Global Corp.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華友化工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2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華友化工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無錫啟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Marketech Intergrated Pte. Ltd. 交易往來對象 1 帆宣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人名稱 0 編號 (註1) 3 3 3 3 1 3 3 3 3 1 1 1 1 1 1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10.母 子 公 司 間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往 來 情 形 個 別 金 額 未 達 5,000 者 不 予 以 揭 露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銷貨收入 其他收入 45,828 12,730 40,736 31,650 6,330 7,893 12,373 5,193 8,492 6,317 6,331 28,966 工程成本及 營業費用 其他應收款 39,324 12,740 20,392 金額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項目 銷貨收入: 商品銷售之交易價格與收款 條件與非關係人並無重大差 異 勞務銷售係與關係人間 協議一定之銷售利潤 工程收入 本集團對關係人及非關係人 之工程價款依一般工程契約 或個別協議條件辦理 另本 集團對關係人之收款條件與 一般客戶並無重大差異 視 工程契約或個別協議而定 約工程驗收後2至3個月 交易條件 交易往來情形 0.39% 0.11% 0.35% 0.27% 0.05% 0.07% 0.08% 0.04% 0.06% 0.04% 0.05% 0.19% 0.26% 0.11% 0.17% 佔合併總營收或 合併總資產之比率 (註3)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註 1: 母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相 互 間 之 業 務 往 來 資 訊 應 分 別 於 編 號 欄 註 明, 編 號 之 填 寫 方 式 如 下 : (1) 母 公 司 填 0 (2) 子 公 司 依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註 2: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有 以 下 三 種, 標 示 種 類 即 可 : (1)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2)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3)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註 3: 交 易 往 來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比 率 之 計 算, 若 屬 資 產 負 債 項 目 者, 以 期 末 餘 額 佔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方 式 計 算 ; 若 屬 損 益 項 目 者, 以 其 累 計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之 方 式 計 算 304

Tiger United Finance 英屬維 Ltd. 京群島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e. Ltd. MICTech Viet Nam Co., Ltd.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宜眾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皇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華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帆宣系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帆宣系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帆宣系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305 帆宣系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帆宣系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帆宣系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帆宣系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越南 越南 新加坡 英屬維 京群島 南韓 英屬維 京群島 要 營 業 項 目 從事面板設備及材料銷售 資 通訊設備之買賣及安裝 服務 資訊系統軟體 硬體應用之 研發 買賣 顧問等服務 工程專業承包及相關維修服 務 各種廠務機械設備暨週邊耗 材之貿易 安裝及維修業務 機電安裝等工程業務之承攬 從事控股及轉投資事務 從事控股及轉投資事務 一般國際貿易業 從事控股及轉投資事務 半導體業自動化供應系統業 務之承攬 在 主 區 Headquarter International Ltd. 司所 稱地 帆宣系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公 MICTech Global Corp. 資 帆宣系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投 Market Go Profits Ltd. 司被 稱名 帆宣系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公 Marketech Integrated 新加坡 Pte. Ltd. 資 帆宣系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投 名 末 持 有 2,000 20,000 29,737 29,922 39,345 9,139 46,475 42,475 13,327 1,108,679 2,000 20,000 29,737 11,553 30,292 46,475 42,475 11,215 985,859 200,000 2,000,000 3,400,000 379,597 1,410,367 1,289,367 91,500 34,069,104 20 4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069 ( 29,082 8,880 ( 19,241 ( 41,354 7,717 ( 40,578 ( 41,483 7,102 ( 1,301,288 ( 1,281) ( 7,912 10,100) ( 2,584) ( 7,802 1,424) ( 268) ( 133 7,190) ( 47,916) ( 額金 51,646) ( 註 256) 本公司採用權益 法之被投資公司 3,164 本公司採用權益 法之被投資公司 10,100) 本公司之子公司 1,686) 本公司之子公司 7,802 本公司之子公司 1,424) 本公司之子公司 268) 本公司之子公司 133 本公司之子公司 7,190) 本公司之子公司 46,384) 本公司之子公司 額 51,646) 本公司之子公司 被 投 資 公 司本 期 認 列 之 本 期 損 益 投 資 損 益 ( 註 1) 備 本 期 期 末去 年 年 底股 數比 率帳 面 金 額金 136,757 88,930 5,725,040 100 42,955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註 2) 期 1.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不 包 含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True Victor International Limited 所 在 地 區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註 2) 期 末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損 益 本 期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 註 1)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底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備 註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800 800 19,286 38.57 315 ( 1,339) ( 517)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Market Go Profits Ltd.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開 曼 群 島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1,074,008 951,698 33,066,604 100 1,270,650 ( 47,821) 該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arketech Integrated Pte Ltd. Marketech Engineering Pte Ltd.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Marketech International Sdn. Bhd. Marketech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Co., Ltd. Russky H.K. Limited 馬 來 西 亞 半 導 體 業 自 動 化 供 應 系 統 業 務 之 承 攬 6,437 4,409 750,000 100 4,945 ( 2,775) 該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緬 甸 機 電 安 裝 等 工 程 業 務 之 承 攬 8,569 28,500 95 7,496 ( 1,120) 該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香 港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28,521 28,521 633,000 100 ( 9,823) ( 105) 該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Frontken MIC Co. Limited 香 港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28,464 23,549 935,104 40 4,565 ( 24,434) 該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啟 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6,025 6,025 180,000 60 163 72 該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MICTech Ventures Asia Pacific Inc. 瑞 宣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46,434 46,434 1,500,000 50 12,632 ( 11,714) 該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Leader Fortune Enterprise Co., Ltd. 薩 摩 亞 從 事 控 股 及 轉 投 資 事 務 8,990 8,990 303,000 31.43 7,546 ( 2,999) 該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註 1: 金 額 為 零 者, 係 指 本 公 司 未 直 接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註 2: 有 關 被 投 資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中 之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除 馬 來 西 亞 地 區 子 公 司 按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匯 率 換 算 外, 餘 係 按 投 資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註 3: 本 公 司 原 持 有 Hoa Phong Marketech Co., Ltd.( 簡 稱 Hoa Phong MIC) 40% 股 權, 民 國 103 年 8 月 Hoa Phong MIC 其 餘 持 股 60% 之 股 東 未 依 約 將 資 金 到 位 而 放 棄 其 籌 資 權 資 格, 並 於 民 國 103 年 10 月 完 成 變 更 登 記, 因 本 公 司 已 擁 有 全 數 表 決 權, 故 將 Hoa Phong MIC 併 入 合 併 個 體 中 306

307 要 營 260,828 9,495 華友化工國際 半導體生產 檢測 貿易(上海)有 設備及其耗材 發 限公司 電用鍋爐的批發 佣金代理 進出口 及其他相關配套業 務 以化工 鍋爐 產品為主的倉儲 分撥業務 國際貿 易 轉口貿易 保 稅區內企業間的貿 易及貿易代理 區 內商務諮詢服務 福州吉威系統 無塵室及動力系統 科技有限公司 設備 管道系統設 備安裝及相關配套 服務 大 陸 被 投 資主 公 司 名 稱項 註1(2) 註1(2) 9,495 15,825 9,495 15,825 (616) 2,446 616) 2,446 49 320,536 註2 (2)B 註2 (2)B 截至本期 本期認列投資 期 末 投 資止已匯回 備 註 損 益 帳 面 金 額台灣之投 ( 註 2) 資 收 益 ( 59,384) 262,285 註2 (2)B 100 ( 100 本公司直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資 金 額 實收資本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 業 投 資 方 式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 ( 被投資公司 接 或 間 接 註 3) ( 註 3) 出累積投資金額 目 ( 註 1)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本 期 損 益投資之持 註 3) 匯 出收 回( 股 比 例 無錫啟華電子 半導體元器件及晶 807,075 註1(2) 648,825 648,825 ( 59,953) 100 科技有限公司 體專用設備 電子 元器件專用設備 環境污染防治設備 設計 製造 安裝 及維修服務 包裝 專用設備 制冷設 備的組裝 燒烤爐 組裝 從事上述產 品及其零部件的批 發 佣金代理 進 出口業務 自有廠 房租賃 1.基 本 資 料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上 海 吉 威 電 子 系 統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茂 華 電 子 工 程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無 錫 韓 華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晟 高 機 電 工 程 設 計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機 電 安 裝 工 程 施 工 總 承 包 機 電 安 裝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電 子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化 工 石 油 設 備 管 道 安 裝 工 程 專 業 承 包 管 道 專 業 承 包 並 提 供 相 關 工 程 後 期 保 修 服 務 相 關 工 程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半 導 體 製 造 行 業 用 的 除 害 桶 再 生 管 道 系 統 及 相 關 設 施 設 計 安 裝 調 試 及 技 術 服 務, 半 導 體 製 造 行 業 用 的 設 備 維 修, 電 子 醫 療 設 備 技 術 諮 詢 設 備 安 裝 維 修 半 導 體 元 器 件 及 晶 體 專 用 設 備 電 子 元 器 件 專 用 設 備 環 境 污 染 防 治 設 備 微 電 子 產 品 項 目 工 程 設 計 和 顯 示 器 件 項 目 工 程 設 計, 相 關 技 術 管 理 諮 詢 服 務 實 收 資 本 額 ( 註 3) 投 資 方 式 ( 註 1) 本 期 期 初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 註 3) 匯 出 收 回 本 期 期 末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 註 3)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損 益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之 持 股 比 例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 註 2)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截 至 本 期 止 已 匯 回 台 灣 之 投 資 收 益 367,741 註 1(2) 76,593 94,950 171,543 3,703 100 3,703 437,578 註 2 (2)B 備 註 12,660 註 1(2) 19,085 19,085 415 80 332 ( 10,579) 註 2 (2)B 9,653 註 1(2) 1,551 1,551 ( 161) 49 ( 79) 5,990 註 2 (2)B 6,330 註 1(2) 6,330 6,330 ( 404) 100 ( 404) ( 2,391) 註 2 (2)B 308

營 309 94,950 74,829 住科集成系統 化工石油設備 管 工程(上海)有 道安裝工程及無塵 限公司 室系統工程 9,495 南通建瑞光電 開發生產太陽能電 科技有限公司 池生產專用設備 大屏幕彩色投影顯 示器用光學引擎 光源 投影屏 高 清晰度投影管和微 顯投影設備模塊等 關鍵件製造 新型 電子元器件製造 以及清洗再生等服 務 啟創半導體設 半導體設備的技術 備技術(無錫) 服務 維修服務 有限公司 自營和代理各類商 品及技術的進出口 業務 要 註1(2) 註1(2) 註1(2) 714 47,475 5,697 714 47,475 5,697 (11,729) 72 50 ( 60 5,865) 43 12,632 163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本 期 期 末 自台 本公司直接或 本 期 認 列 投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 註 3) 灣 匯 出 累 積投 被投資公司 期 末 投 資 業 實 收 資 本額 投 資 方 式 ( 間接投資之持 資 損 益 出累積投資金額 資 金 額本 期 損 益 帳 面 金 額 目 ( 註 3) ( 註 1) 股 比 例( 註 2) ( 註 3) 匯 出收 回 ( 註 3) 73,048 註1(2) 24,155 5,064 29,219 ( 24,305) 40 ( 9,722) 4,482 無錫前進半導 半導體元器件和集 體科技有限公 成電路專用設備清 司 洗 半導體器件專 用零件 集成電路 及微型組件的零件 晶圓清洗 半導 體清洗技術的研發 大 陸 被 投 資主 公 司 名 稱項 註 註2 (3) 註5 註2 (2)B 註4 註2 (2)B 註2 (2)B 截至本期止 已匯回台灣 備 之投資收益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上 海 帆 亞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化 工 產 品 ( 危 險 化 學 品 易 制 毒 化 學 品 特 殊 化 學 品 除 外 ) 半 導 體 檢 測 設 備 及 其 耗 材 太 陽 能 設 備 耗 材 發 電 用 鍋 爐 的 批 發 佣 金 代 理 進 出 口 及 其 他 相 關 配 套 業 務 ; 國 際 貿 易 轉 口 貿 易 保 稅 區 內 企 業 間 的 貿 易 及 貿 易 代 理 ; 貿 易 諮 詢 服 務 實 收 資 本 額 ( 註 3) 投 資 方 式 ( 註 1) 本 期 期 初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 註 3) 匯 出 收 回 本 期 期 末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 註 3)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損 益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之 持 股 比 例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 註 2)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截 至 本 期 止 已 匯 回 台 灣 之 投 資 收 益 47,475 註 1(2) 18,990 28,485 47,475 1,469 100 1,469 47,500 註 2 (2)B 備 註 上 海 吉 懋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電 子 產 品 食 品 紡 織 品 日 用 品 化 妝 品 閥 門 開 關 儀 器 儀 表 金 屬 製 品 機 電 設 備 的 批 發 佣 金 代 理 進 出 口 及 相 關 配 套 業 務 ; 國 際 貿 易 轉 口 貿 易 保 稅 區 企 業 間 的 貿 易 及 區 內 貿 易 代 理 ; 保 稅 區 內 商 業 性 簡 單 加 工 ; 保 稅 區 內 貿 易 諮 詢 服 務 30,286 註 1(2) 9,519 9,519 (2,999) 31.43 (943) 7,511 註 2 (2)B 註 1: 投 資 方 式 區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標 示 種 類 別 即 可 : (1) 直 接 赴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2) 透 過 Market Go Profits Ltd. 轉 投 資 第 三 地 區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3) 其 他 方 式 310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註1) 1,621,437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2,625,275 311 不適用 十四 部門資訊 3.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詳 見 附 註 十 三 (一 )10 註 2 民 國 1 0 0 年 1 1 月 底 全 數 出 售 無 錫 領 先 針 測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因 其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與 收 回 投 資 款 之 差 異 致 本 期 期 末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金 額 與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登 記 核 准 之 累 積 自 台 灣 匯 出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差 異 數 為 美 金 186 仟 元 註 1 係 以 原 幣 數 乘 以 期 末 匯 率 換 算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1)(註2) 1,018,648 2.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限 額 : 註 5 本 公 司 業 已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全 數 處 分 住 科 集 成 系 統 工 程 (上 海 )有 限 公 司 之 投 資 註 4 太 倉 建 瑞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業 已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4 日 更 名 為 南 通 建 瑞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註 3 實 收 資 本 額 及 投 資 金 額 係 以 原 幣 數 乘 以 期 末 匯 率 換 算 (1)若 屬 籌 備 中 尚 無 投 資 損 益 者 應 予 註 明 (2)投 資 損 益 認 列 基 礎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應 予 註 明 A.經 與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有 合 作 關 係 之 國 際 性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告 B.經 台 灣 母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C.其 他 同 期 間 自 結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3)該 公 司 係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故 未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且 該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欄 中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帆 宣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高 新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