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 )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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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 1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 一 )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基金 或 本基金 )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2 月 15 日证监许可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正式生效 ( 二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 三 )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 ( 或申购 )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 四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五 )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 六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七 )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 ( 或申购 ) 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 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 等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 经营历史短 业绩不稳定 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 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 从而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 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 但不能完全规避 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 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2 ( 八 )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3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第二十二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4 第一部分 绪言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或 本招募说明书 ) 依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 风险 费率 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4-

5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1 基金或本基金: 指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 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 指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 决议 通知等 9 基金法 :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并在其后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 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 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 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

6 13 沪港通试点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6 月 13 日颁布 实施的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沪港通试点办法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4 年 9 月 26 日颁布 实施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 15 港股通 : 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 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 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 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16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基金合同当事人 :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 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 个人投资者 :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 :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 投资人 : 指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 基金份额持有人 :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 基金销售业务 :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换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 销售机构 : 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 销售办法 和 -6-

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登记业务 : 指基金登记 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登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 登记机构 :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 基金账户 :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 :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 :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 :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 :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 日 :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 T+n 日 :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n 为自然数 37 开放日 :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 若该交易日为港股通非交易日, 则本基金不开放 ) 38 开放时间 :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 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 业务规则 : 指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7-

8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 :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 :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 :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 :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 :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 约定每期申购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 巨额赎回 :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 元 : 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 :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 债券利息 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 :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 :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 :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8-

9 53 指定媒介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4 不可抗力 :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9-

10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设立日期 :2003 年 6 月 12 日法定代表人 : 赵如冰批准设立文号 : 证监基金字 [2003]76 号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电话 : 客户服务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杨皞阳 二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76 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滦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业批文, 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 目前, 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49% 1% 1% 公司设立了两个专门机构 : 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整体运营风险的控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 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设置如下部门 : 股票投资部 固定收益部 国际投资部 量化及 ETF 投资部 专户投资部 研究部 渠道销售部 机构业务部 ETF 销售部 市场服务部 产品开发部 交易管理部 基金事务部 信息技术部 人力资源部 财务行政部 法律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办公室 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 1 股票投资部: 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国内股票选择和组合的投资管理 -10-

11 2 固定收益部: 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国内债券选择和组合的投资管理并完成固定收益的研究 3 国际投资部: 主要负责与 QDII QFII 等国际业务相关的投资管理 国际合作和培训等业务 4 量化及 ETF 投资部 : 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 以严谨的量化投资流程为依托, 负责各类主动和被动量化产品的投资管理 5 专户投资部: 负责完成一对一 一对多等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管理 6 研究部: 负责对宏观经济 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 7 渠道销售部: 负责公司产品在各银行 券商等渠道的销售 8 机构业务部: 负责公司专户类产品设计与报批, 并负责公司产品在机构客户中的销售 9 ETF 销售部 : 负责公司 ETF 类产品的销售及服务 10 市场服务部: 负责公司市场营销策略 计划制定及推广, 电子商务和客户服务管理等工作 11 产品开发部: 负责基金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的设计 开发 报批等工作 12 基金事务部: 负责公司产品的注册登记 清算和估值核算等工作 13 信息技术部: 负责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维护 系统开发及网络运行和维护 14 交易管理部: 负责完成投资部下达的交易指令, 并进行事前的风险控制 15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包括招聘 薪资福利 绩效管理 培训 员工关系 从业资格管理 高管及基金经理资格管理等 16 财务行政部: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17 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合规性进行全方位的监察稽核, 并向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关提供独立 客观 公正的法律监察稽核报告 18 总经理办公室: 主要受总经理委托, 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并负责公司日常办公秩序监督 工作项目管理跟进等, 并负责基金风险的评估 控制及管理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三 主要人员情况 -11-

12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赵如冰先生, 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 曾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主任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葛洲坝至上海超高压直流输电葛洲坝站站长 书记, 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办公室主任兼外办主任, 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 总经理, 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 总经理, 中住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党组书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等职 2009 年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董事长 罗德城先生, 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 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 Capital House 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 1992 至 1996 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 并于 1996 至 1997 年间担任公会主席 1997 至 2000 年间, 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 并在 1997 至 2001 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 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 黄海洲先生, 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 1992 年 9 月起, 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会计 工程管理部员工 人力资源部干部, 新江南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2005 年 5 月起担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 现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 许义明先生, 董事, 总经理, 金融工程学硕士 曾先后就职于前美国大通银行香港 台湾及伦敦分行财资部, 汇丰银行中国区财资部 ; 也曾担任台湾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香港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中华区业务拓展总监等职务 2009 年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伍同明先生, 独立董事, 文学学士 (1972 年毕业 )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HKICPA)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 香港执业会计师(CPA) 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 (CMA) 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 审核 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 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 毕马威会计师行 [KPMG] 现为 伍同明会计师行 所有者 靳庆军先生, 独立董事, 法学硕士 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 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 英国律师行 C1yde & 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 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 担任执行合伙人 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晓西先生, 独立董事 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研究司司长 现任北京 -12-

13 师范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教授 博士生导师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经济学部召集人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王天广先生, 监事, 金融学学士, 注册会计师 律师 1996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分别在万科财务顾问公司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工作 ;1998 年起历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任副处长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行部总经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行总部总经理等职务 2012 年 2 月进入长城证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经理, 现任长城证券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 郭慧娜女士, 监事, 管理理学硕士 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 历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 业务发展部副经理 企业发展部经理 亚太区监察总监 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行政官 邵媛媛女士, 监事, 管理学硕士 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 ( 信德 ) 会计师事务所 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 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赵春来先生, 监事, 经济学硕士 曾担任阳光基金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 先后任职于国信证券基金债券部 投资管理部 投资研究部 风险监管部 投资管理总部等部门, 从事宏观经济 股票债券研究 行业公司研究, 投资业务风险监管, 自营投资交易 管理等工作 ; 也曾担任交银施罗德基金交易部交易主管 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监 3 高级管理人员赵如冰先生, 董事长, 简历同上 许义明先生, 总经理, 简历同上 周伟达先生, 副总经理, 工商管理硕士 曾担任联博香港有限公司分析员 中国研究总监兼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亚洲 ( 除日本外 ) 增长型股票投资负责人 高级副总裁,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总裁 2014 年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 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 曾先后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 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 债券小组组长 2003 年 3 月加入 -13-

14 本公司,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康乐先生, 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 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 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 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 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 2011 年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奇伟先生, 副总经理, 工商管理硕士 曾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实业部高级项目经理, 长盛基金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2005 年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军先生, 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 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 公司总裁助理 2003 年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焕喜先生, 副总经理, 投资与金融系博士 历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 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 证券时报 社编辑记者, 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 总裁办副主任 行政部副总经理 2003 年加入本公司, 曾担任公司督察长,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皞阳先生, 督察长, 法学硕士 历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经理 监察稽核高级经理 总监助理 2008 年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简历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 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 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如下 : 谢天翎女士, 商学硕士,CFA 曾任台湾保诚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暨研究部海外组副理和基金经理 2008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 担任国际投资部高级经理职务 ; 自 2011 年 9 月起担任基金经理 具有 15 年海内外证券 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5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谢天翎女士在 ( 台湾 ) 保诚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 曾于 2005 年 6 月至 2006 年 5 月管理保诚印度基金,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管理保诚质量精选组合基金,2007 年 5 月至 2007 年 12 月管理保诚 -14-

15 趋势精选组合基金,2007 年 12 月至 2008 年 3 月管理保诚亚太基础建设基金, 2007 年 12 月至 2008 年 3 月管理保诚美国高科技基金,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管理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6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谢天翎女士兼任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基金经理姓名 谢天翎 8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管理时间 2015 年 4 月 15 日 - 至今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 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 各投资总监 研究总监 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 许义明先生, 总经理 ; 周伟达先生, 副总经理 ; 毛从容女士, 副总经理 ; 余广先生, 股票投资部投资总监 ; 黎海威先生, 量化及 ETF 投资部投资总监 ; 刘彦春先生, 研究部总监 ; 杨鹏先生, 股票投资部投资副总监兼基金经理 9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 (3)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 -15-

16 (4) 销售基金份额 ; (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6)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 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 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 (8) 选择 更换基金销售机构, 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 (9)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 (12)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 (13)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 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15)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 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1) 依法募集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 决策, 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 -16-

17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 (6) 除依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 (10) 编制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 (11) 严格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向他人泄露 ;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及时 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 (15) 依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 报表 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 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 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 (19)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 -17-

18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 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 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18-

19 (5) 法律 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 强化职业操守, 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 干扰 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 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9) 贬损同行, 以抬高自己 ;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有悖社会公德, 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 误导 欺诈成分 ; (13) 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 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19-

20 六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1) 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 (2) 防范和化解风险 ; (3) 提高经营效率 ; (4) 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风险管理措施 (1) 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 (2) 树立监察稽核功能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 (3) 加强内控培训, 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监察文化 ; (4) 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 ; (5) 建立岗位分离制度 ; (6) 建立危机处理和灾难恢复计划 3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 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 (2) 独立性原则 : 公司各机构 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公司基金财产 自有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3) 相互制约原则 :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 (5) 防火墙原则 : 基金财产 公司自有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开并独立核算 4 内部控制体系 (1) 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 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 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督 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 -20-

21 审议并批准公司内控制度和政策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 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 ; 向董事会提名外部审计机构 ; 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 ; 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 ; 对公司的风险及管理状况及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 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制度的意见 制定公司日常经营 拟募集基金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的风险控制指标和监督制度, 并不定期地对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建议, 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公司上半个年度风险控制工作总结报告 ; 监督和指导经理层所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 是公司日常经营中整体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 该委员会是对公司各种风险的识别 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 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由总经理 副总经理 督察长 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 : 评估公司各机构 部门制度本身隐含的风险, 以及这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 并负责审定风险控制政策和策略 ; 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分析报告, 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 需要时指导业务方向 ; 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 ; 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 ; 负责界定业务风险损失责任人的责任 ; 审议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 ; 需要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 决策的其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 3) 投资决策委员会 : 是公司投资领域的最高决策机构, 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公司投资的重大问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 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 各投资总监 研究总监 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其主要职责包括 : 依照基金合同 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 确立各基金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 ; 审定基金资产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配置方案, 包括基金资产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在股票 债券 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 ; 制定基金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授权方案 ; 对超出投资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 ; 考核包括基金经理 投资经理在内的投资团队的工作绩效 ; 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其它重大投资事项 4) 督察长 : 督察长制度是基金管理人特有的制度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 可列席公司任何会议, 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 对基金运作 内部管理 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 稽核 ; 每月独立出具稽核报 -21-

22 告, 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5) 法律 监察稽核部 : 公司设立法律 监察稽核部, 开展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并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法律 监察稽核部有权对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备性 合理性 有效性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并将意见和建议上报公司总经理 督察长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 法律 监察稽核部协助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培训, 回答公司各部门提出的法律咨询, 并对公司出现的法律纠纷提出解决方案, 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讨论 研究, 提出解决方案, 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进行审核 讨论, 并监督整改 (2) 内部控制的原则公司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 : 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 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 执行 监督 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 :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 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 : 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 监察稽核部, 法律 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4) 相互制约原则 :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 :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 1) 合法合规性原则 : 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 规章和各项规定 ; 2) 全面性原则 : 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 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 3) 审慎性原则 :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 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 4) 适时性原则 : 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 -22-

23 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建立科学合理 控制严密 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成立以来,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借鉴外方股东的经验, 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织架构 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 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 公司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 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监察稽核制度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 岗位职责 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 规章等, 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建立了岗位分离 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度, 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 交易与清算, 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 形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 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构建了风险管理系统 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 预警 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程序, 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 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 预警 监督, 从而确认 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 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 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 管理 控制, 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 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 : 公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 交易系统, 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 在 股票黑名单 交叉交易以及防范操守风险等方面进行电子化自动控制, 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用数量化 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 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 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 规避和控制, 尽可能减少损失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 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 使员工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 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 -23-

24 题带来的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 准确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4-

25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注册资本 : 人民币 35,640, 万元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洪渊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截至 2015 年 9 月末,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5 人, 平均年龄 30 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 三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 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宗旨, 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 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 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 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 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 最成熟的产品线 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 安心账户资金 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 股权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 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15 年 9 月, 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96 只 自 2003 年以来, 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 亚洲货币 英国 全球托管人 香港 财资 美国 环球金融 内地 证券时报 上 -25-

26 海证券报 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9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 ; 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 四 )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 各项业务飞速发展, 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 是与资产托管部 一手抓业务拓展, 一手抓内控建设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 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 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 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精心培育内控文化, 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继 年七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第 70 号 ) 审阅后, 2014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八次通过 ISAE3402( 原 SAS70)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 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 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 维护持有人的权益 ; 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 有效 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 ( 内控合规部 内部审计局 ) 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 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26-

27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 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覆盖所有的部门 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 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 按照 内控优先 的原则,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 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 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 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 不得有任何空间 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 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 ; 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 适当分离 ; 内控制度的检查 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 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 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 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 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 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 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 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 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 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 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建立 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 三道控制防线, 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树立 以人为本 的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进行定期 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 签订承诺书, 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27-

28 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 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 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 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 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 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 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 监控, 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 评估, 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 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 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 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 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 制定了基于数据 应用 操作 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 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 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 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 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 只有这样, 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 有效 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 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 形成不同部门 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 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 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经过多年努力, 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包括 : 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 稽核监察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 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 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 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28-

29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 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 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 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 新问题 新情况不断出现, 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 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 五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根据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 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基金的投融资 基金的禁止投资行为 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 基金资产的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 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 基金法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 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并且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如果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存在疑义, 应及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做出解释 澄清或纠正 -29-

3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法定代表人 : 赵如冰批准设立文号 : 证监基金字 [2003]76 号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严丽娟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注 : 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 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 ( 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 2 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全国 ) 网址 :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办公地址 :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联系人 : 刘一宁电话 :

31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法定代表人 : 田国立联系人 : 宋亚平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全国 ) 网址 :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法定代表人 : 王洪章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办公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法定代表人 : 牛锡明联系人 : 曹榕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法定代表人 : 李建红联系人 : 邓炯鹏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 (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

32 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法定代表人 : 李若虹服务热线 : 网址 :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法定代表人 : 吉晓辉联系人 : 高天 于慧电话 :(021) 传真 :(021)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公司网站 :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法定代表人 : 高建平联系人 : 陈丹电话 :(059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网址 :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法定代表人 : 洪崎联系人 : 穆婷联系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热线 :95568 网址 :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

33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文化大厦法定代表人 : 常振明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 : 孙建一联系人 : 张莉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1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号办公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 : 李伏安联系人 : 王宏联系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热线 :95541 网址 : (1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法定代表人 : 林复联系人 : 刘晔电话 :

34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 全国 ) 96400( 江苏 ) 网址 : (1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法定代表人 : 王兰凤联系人 : 葛晓亮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16) 东亚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 29 楼办公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 : 李国宝联系人 : 杨俊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1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层法定代表人 : 黄耀华联系人 : 李春芳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热线 : 网址 : (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35 注册地址 :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 房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楼法定代表人 : 孙树明联系人 : 黄岚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法定代表人 : 陈有安联系人 : 邓颜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法定代表人 : 杨德红联系人 : 芮敏祺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35-

36 法定代表人 : 王常青联系人 : 魏明电话 :(010) 传真 :(010)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2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法定代表人 : 李梅联系人 : 曹晔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网址 : (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 层法定代表人 : 宫少林联系人 : 黄婵君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95565 网址 : (24)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号 10 层 法定代表人 : 常喆联系人 : 黄静电话 : 传真 :

37 客服电话 : 网址 : (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法定代表人 : 兰荣联系人 : 柯延超联系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网址 : (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法定代表人 : 薛峰联系人 : 刘晨 李芳芳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法定代表人 : 王开国联系人 : 李笑鸣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95553 网址 : (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37-

38 法定代表人 : 牛冠兴联系人 : 郑向溢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29)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层法人代表 : 谢永林联系人 : 周一涵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stock.pingan.com (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法定代表人 : 何如联系人 : 周杨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 (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法定代表人 : 丁学东联系人 : 杨涵宇电话 : 客户服务电话 :

39 网址 : (3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层法定代表人 : 何其聪联系人 : 邵艳霞电话 : 传真 : 客服热线 :95571 网址 : (33)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法定代表人 : 林义相联系人 : 尹伶电话 : 传真 : 客服热线 : 网址 : (3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层法定代表人 : 刘建武联系人 : 梁承华电话 : 传真 : 客服热线 :95582 网址 : (35)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39-

40 法定代表人 : 陈林联系人 : 刘闻川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3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层法定代表人 : 黄金琳联系人 : 张腾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网址 : (3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法定代表人 : 张志刚联系人 : 唐静电话 : 传真 : 客服热线 :95321 网址 : (3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 新市区 )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法定代表人 : 李季联系人 : 王君电话 : 传真 :

41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3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法定代表人 : 吴万善联系人 : 庞晓芸电话 :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 (4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法定代表人 : 李晓安联系人 : 李昕田电话 : 客户服务电话 : , 网址 : (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法定代表人 : 冉云联系人 : 刘婧漪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4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法定代表人 : 杜航联系人 : 戴蕾 -41-

42 联系电话 : 客户服务电话 : 公司网址 : (4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 王东明联系人 : 侯艳红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 (4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 杨泽柱联系人 : 奚博宇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网址 : (45)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法定代表人 : 张运勇联系人 : 张巧玲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4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43 法定代表人 : 潘鑫军注册地址 :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29 层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1 层 -23 层 25 层 -29 层联系人 : 胡月茹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热线 :95503 公司网站 : (4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法定代表人 : 李玮联系人 : 吴阳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 (48)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266061) 办公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 : 杨宝林联系人 : 孙秋月联系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 (4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43-

44 法定代表人 : 余维佳联系人 : 张煜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 公司网站 : (5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 朱科敏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王一彦客服电话 :95531; 网址 : (5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法定代表人 : 刘学民联系人 : 毛诗莉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 网址 : (52)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17 层法定代表人 : 孟建军联系人 : 匡婷电话 : 传真 :

45 客户服务电话 : 公司网址 : (5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法定代表人 : 余磊联系人 : 崔成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5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 13 层 室 14 层法定代表人 : 张皓联系人 : 洪诚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5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法定代表人 : 龚德雄联系人 : 许曼华电话 : 传真 : 或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46 (56)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办公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法定代表人 : 李刚联系人 : 黄芳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57)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法定代表人 : 薛峰联系人 : 童彩平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众禄基金网 基金买卖网 (58)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法定代表人 : 陈柏青联系人 : 朱晓超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59) 诺亚正行 ( 上海 )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46-

47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东码头园区 C 栋法定代表人 : 汪静波联系人 : 方成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6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法定代表人 : 张跃伟联系人 : 单丙烨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 公司网站 : (6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4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法定代表人 : 杨文斌联系人 : 张茹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62)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法定代表人 : 闫振杰 -47-

48 联系人 : 马林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6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法定代表人 : 王莉联系人 : 习甜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 / 公司网址 :licaike.hexun.com (6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东方财富大厦 2 楼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法定代表人 : 其实联系人 : 潘世友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 网址 : (6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法定代表人 : 凌顺平联系人 : 杨翼联系电话 : 传真 :

49 客服电话 : 网址 : (66) 众升财富 ( 北京 )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3201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 : 李招弟联系人 : 高晓芳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67)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 北京 )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室法定代表人 : 沈伟桦联系人 : 王巨明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68)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室法定代表人 : 罗细安联系人 : 孙晋峰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49-

50 (69)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8 层法定代表人 : 蒋煜联系人 : 徐长征 林凌电话 :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70)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单 元 法定代表人 : 赵学军联系人 : 景琪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7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东翼 7 层法定代表人 : 杨懿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72) 一路财富 ( 北京 )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51 法定代表人 : 吴雪秀联系人 : 段京璐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73)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法定代表人 : 梁越联系人 : 陈攀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74)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法定代表人 : 赵荣春联系人 : 魏争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75)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1806 单元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4026 号田面城市大厦 18A 法定代表人 : 曾革联系人 : 叶健电话 :

52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76)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法定代表人 : 梁蓉联系人 : 张晶晶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77)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室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法定代表人 : 张皛联系人 : 周丹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手机客户端 : 天天盈基金 (78)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办公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法定代表人 : 沈继伟联系人 : 徐鹏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53 公司网址 : (79)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 号 906 室法定代表人 : 张欢行联系人 : 李昭琛电话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80)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 ( 大连 ) 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法定代表人 : 林卓联系人 : 薛长平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81)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法定代表人 : 郭坚联系人 : 宁博宇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82)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法定代表人 : 齐小贺 -53-

54 联系人 : 马力佳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83)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温特莱中心 A 座 16 层法定代表人 : 董浩联系人 : 于婷婷电话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84)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 法定代表人 : 肖雯联系人 : 黄敏嫦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85)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办公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法定代表人 : 袁顾明联系人 : 何庭宇电话 : 传真 :

55 客户服务电话 : / 网址 : (86) 中证金牛 ( 北京 )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法定代表人 : 彭运年联系人 : 孙雯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87) 奕丰金融服务 ( 深圳 )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 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 : 项晶晶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88)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 ( 办公 ) 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西广场路南升龙广场 2 号楼 701 法定代表人 : 李淑慧联系人 : 裴小龙电话 : 传真 :

56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89)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室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法定代表人 : 陈继武联系人 : 李晓明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销售办法 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 登记机构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法定代表人 : 赵如冰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杨波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住所 :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办公地址 :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 : 俞卫锋 -56-

57 电话 : 传真 : 经办律师 : 黎明 孙睿联系人 : 孙睿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室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吴港平电话 :(010) 传真 :(010) 经办注册会计师 : 昌华 陈立群联系人 : 李妍明 -57-

5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运作办法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2 月 15 日证监许可 [2014]136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一 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二 发售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三 发售方式和销售渠道本基金同时通过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减或变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发售面值发售, 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四 认购费用 投资者认购需全额缴纳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 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 -58-

59 有多笔认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认购费率表如下 : 认购金额 (M) 认购费率 M<100 万 1.2% 100 万 M<200 万 0.8% 200 万 M<500 万 0.2% M 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 / 笔 五 认购的具体规定 1 认购的程序 (1) 申请方式 : 书面申请或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2) 认购款项支付 : 基金投资者认购时, 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不成立, 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2 认购的确认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 认购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 ( 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 ) 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 追加认购金额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 具体以各家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 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0 万元, 追加认购金额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4 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 认购份额的计算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 -59-

60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1+ 认购费率 )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 + 认购期间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 + 认购期间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 : 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对应费率为 1.2%, 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10 元, 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 净认购金额 =10,000 /(1+1.2%) = 9, 元认购费用 = 10,000-9, = 元认购份额 =(9, )/ 1.00 = 9, 份即 : 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 假设该笔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 元,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者可得到 9, 份基金份额 六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60-

6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 基金备案的条件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 ;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如果募集期限届满, 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3 如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 基金合同的生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正式生效 四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61-

6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 一 申购 赎回与转换办理的场所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销售机构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 并予以公告 二 申购 赎回与转换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 则本基金不开放,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与转换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申购 赎回与转换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起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根据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2 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 以及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机构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 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三 申购 赎回与转换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 即基金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价格以受理当日收市后计算 -62-

63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2 金额申购 份额赎回 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赎回以份额申请 ; 3 当日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申请可以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 在当日的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 4 赎回 转换遵循 先进先出 原则, 即按照投资人认购 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或转换 ; 5 投资者可在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目标基金销售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在同一登记机构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 ; 6 基金转换转出后剩余份额不产生强制赎回; 基金转换转入金额不受转入基金首次申购及追加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转出后, 原持有时间将不延续计算, 若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 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 申购 赎回与转换的程序 1 申购 赎回与转换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 赎回与转换的申请 2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 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 ; 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 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 赎回成立 ; 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 ( 包括该日 ) 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 申购 赎回与转换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 赎回与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赎回与转换申请日 (T 日 ), 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 ( 包括该 -63-

64 日 ) 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 申购 赎回或转换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 申购 赎回与转换的数额限制 1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 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 )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 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 具体以各家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 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 万元, 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时, 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3 本基金单笔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份额为 1 份, 基金转换转出后剩余份额不产生强制赎回 4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 赎回份额与转换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 申购 赎回和转换费用 1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 1.5%, 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 -64-

65 100 万 M<200 万 1.0% 200 万 M<500 万 0.3% M 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 / 笔 2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 的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 0.75% 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 0.5% 的赎回费, 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 ;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 0.5% 的赎回费, 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 ;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 将赎回费总额的 25% 归入基金财产 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 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 ( 含 )-30 日 0.75% 30 日 ( 含 )--1 年 0.5% 1 年 ( 含 )-2 年 0.25% 2 年 ( 含 ) 以上 0 注 : 就赎回费而言,1 年指 365 天,2 年指 730 天 3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 转出时收取赎回费, 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 其中赎回费的收取标准遵循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申购补差费的收取标准为 : 申购补差费 = MAX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 -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特定交易方式 (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 等进行交易的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65-

66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或转换费率 七 申购份额 赎回金额与转换交易的计算 1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其中 :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 申购费用 = 固定金额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用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例 : 某投资者投资 5,000 元申购本基金, 申购费率为 1.5%,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元, 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 净申购金额 =5,000/(1+1.5%)=4, 元申购费用 =5,000-4,926.11=73.89 元申购份额 =4,926.11/1.128=4, 份即 : 投资者投资 5,000 元申购本基金, 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元, 可得到 4, 份基金份额 2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 份额赎回 方式, 赎回价格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费用, 其中 : 赎回总金额 = 赎回份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赎回金额 =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例 : 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 18 个月, 赎回费率为 0.2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元, 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 赎回总额 = 10, = 11, 元 -66-

67 赎回费用 = 11, % = 元赎回金额 = 11, = 11, 元即 : 投资者赎回持有期为 18 个月的 10,00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假设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元, 可得到 11, 元赎回金额 3 本基金转换交易的计算本基金的转换交易包括了基金转出和基金转入, 其中 : 1 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 由股票基金转出时 : 转出总额 = 转出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 转出总额 = 转出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待结转收益 ( 全额转出时 ) 赎回费用 = 转出总额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净额 = 转出总额 - 赎回费用 2 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 净转入金额 = 转出净额 - 申购补差费其中, 申购补差费 = MAX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例 : 投资者申请将持有的本基金 10,000 份转换为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元, 投资者持有该基金 18 个月, 对应赎回费为 0.25%, 申购费为 1.5%, 内需增长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元, 申购费为 1.5%, 则投资者转换后可得到的内需增长基金份额为 : 转出总额 =10, =11,480 元赎回费用 =11, %=28.70 元转出净额 =11, = 11,451.3 元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 =11,451.3/1.015=11, 元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 =11, ,282.07= 元 -67-

68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 =11,451.3/1.015=11, 元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 =11, ,282.07= 元净转入金额 =11,451.3-MAX ,0 =11,451.3 元转入份额 =11,451.3 / 1.163=9, 份 4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公式为 :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T 日基金资产净值 /T 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 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 赎回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发生下列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 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 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8-

69 5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 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发生下列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 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 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 巨额赎回的认定 -69-

70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 全额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 部分延期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 暂停赎回 : 连续 2 日以上 ( 含本数 ) 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 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70-

71 2 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 信息披露 办法 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公告 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三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1) 适用投资者范围 : 本基金的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适用于符合 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2) 办理场所 : 自 2015 年 7 月 2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 浙江 ) 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71-

72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 ( 上海 )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万银财富 ( 北京 )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 北京 ) 有限公司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 ( 北京 )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本公司直销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 浙江 ) 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 ( 上海 )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万银财富 ( 北京 )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 北京 ) 有限公司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 ( 北京 )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财 -72-

73 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规定 自 2015 年 7 月 2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信银行的规定 自 2015 年 7 月 27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信期货的规定 自 2015 年 8 月 10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亚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东亚银行的规定 自 2015 年 9 月 22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泰诚财富基金销售 ( 大连 ) 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泰诚财富的规定 自 2015 年 9 月 25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富济财富的规定 自 2015 年 10 月 14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简称 积木基金 ) 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积木基金的规定 自 2015 年 10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海证券的规定 自 2015 年 10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盈米财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盈米财富的规定 自 2015 年 11 月 20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广发银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广发银行的规定 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开源证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开源证券的规定 自 2016 年 1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证金牛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证金牛的规定 自 2016 年 1 月 29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奕丰公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奕丰公司的规定 自 2016 年 2 月 2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和耕传承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和耕传承的规定 自 2016 年 2 月 25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凯石财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 具体办理 -73-

74 程序遵循凯石财富的规定 十四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 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 ;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 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 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74-

7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对行业发展趋势 企业的基本面 经营状况进行深入研究, 选择出质地优秀 成长性良好的公司进行投资, 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 二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 以下简称 港股通标的股票 ) 债券 (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次级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府支持债券 地方政府债 资产支持证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80%-95% 投资于股票资产 ( 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 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三 投资策略 ( 一 ) 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 股市政策 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 重点关注包括 GDP 增速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净出口增速 通胀率 货币供应 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 同时强调金融市场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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