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Transcription

1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花 東 縱 谷 國 家 風 景 區 管 理 處 花 東 縱 谷 林 榮 及 崙 天 遊 憩 區 再 發 展 評 估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案 投 標 須 知 以 下 各 項 招 標 規 定 內 容, 由 機 關 填 寫, 投 標 廠 商 不 得 填 寫 或 塗 改 各 項 內 含 選 項 者, 由 機 關 擇 符 合 本 採 購 案 者 勾 填 一 本 採 購 適 用 政 府 採 購 法 ( 以 下 簡 稱 採 購 法 ) 及 其 主 管 機 關 所 訂 定 之 規 定 二 本 標 案 名 稱 : 花 東 縱 谷 林 榮 及 崙 天 遊 憩 區 再 發 展 評 估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案 三 採 購 標 的 為 : 勞 務 四 本 採 購 屬 : 公 告 金 額 以 上 未 達 查 核 金 額 之 採 購 五 本 採 購 : 非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六 本 採 購 預 算 金 額 : 新 臺 幣 350 萬 元 七 除 本 須 知 另 有 規 定 外, 服 務 費 用 應 包 括 完 成 本 採 購 案 所 需 之 一 切 費 用, 包 括 : 薪 資 材 料 設 備 ( 包 含 電 腦 硬 體 與 軟 體 ) 生 活 津 貼 超 時 工 作 差 旅 費 國 內 外 交 通 費 打 字 印 刷 郵 電 保 險 等 雜 項 費 用 簽 證 費 管 理 費 與 利 潤 外 匯 兌 換 率 之 漲 跌 物 價 波 動 及 辦 理 本 採 購 案 發 生 之 任 何 其 他 費 用 八 上 級 機 關 名 稱 :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九 依 採 購 法 第 75 條, 受 理 廠 商 異 議 之 機 關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同 招 標 機 關 十 依 採 購 法 第 85 條 之 1, 受 理 廠 商 履 約 爭 議 調 解 ( 無 金 額 限 制 ) 之 採 購 申 訴 審 議 委 員 會 名 稱 地 址 及 電 話 : 行 政 院 採 購 暨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地 址 :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松 仁 路 3 號 9 樓, 電 話 : 十 一 本 採 購 為 : 未 分 批 辦 理 十 二 招 標 方 式 為 : 依 採 購 法 第 22 條 第 1 項 第 9 款 辦 理 限 制 性 招 標 公 開 評 選 優 勝 廠 商 十 三 本 採 購 : 不 適 用 我 國 締 結 之 條 約 或 協 定, 外 國 廠 商 不 可 參 與 投 標 我 國 廠 商 所 供 應 財 物 或 勞 務 之 原 產 地 須 屬 我 國 者 十 四 本 採 購 : 非 以 統 包 辦 理 招 標 十 五 本 採 購 : 不 允 許 廠 商 共 同 投 標 十 六 廠 商 對 招 標 文 件 內 容 有 疑 義 者, 應 以 書 面 向 招 標 機 關 請 求 釋 疑 之 期 限 : 自 公 告 日 或 邀 標 日 起 等 標 期 之 四 分 之 一, 其 尾 數 不 足 1 日 者, 以 1 日 計 十 七 機 關 以 書 面 答 復 前 條 請 求 釋 疑 廠 商 之 期 限 : 投 標 截 止 期 限 前 1 日 答 復 十 八 本 採 購 依 採 購 法 第 33 條 第 3 項 : 不 允 許 廠 商 於 開 標 前 補 正 非 契 約 必 要 之 點 之 文 件 1

2 十 九 本 採 購 依 採 購 法 第 35 條 : 不 允 許 提 出 替 代 方 案 二 十 投 標 文 件 有 效 期 : 自 投 標 時 起 至 開 標 後 30 日 止 如 機 關 無 法 於 前 開 有 效 期 內 決 標, 得 於 必 要 時 洽 請 廠 商 延 長 投 標 文 件 之 有 效 期 二 十 一 廠 商 應 遞 送 投 標 文 件 份 數 : 一 式 1 份, 另 服 務 建 議 書 一 式 10 份 二 十 二 投 標 文 件 使 用 文 字 : 中 文 ( 正 體 字 ), 但 特 殊 技 術 或 材 料 之 圖 文 資 料 得 使 用 英 文 二 十 三 公 開 開 標 案 件 之 開 標 ( 資 格 標 ) 時 間 : 民 國 105 年 6 月 23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30 分 第 二 階 段 評 選 會 議 時 間, 另 行 通 知 二 十 四 公 開 開 標 案 件 之 開 標 地 點 : 機 關 一 樓 開 標 室 二 十 五 公 開 開 標 案 件 有 權 參 加 開 標 之 每 一 投 標 廠 商 人 數 : 資 格 標 1 人, 評 選 會 議 2~3 人 二 十 六 本 採 購 開 標 採 分 段 開 標, 並 依 委 託 專 業 服 務 廠 商 評 選 及 計 費 辦 法 第 8 條 及 第 9 條 規 定 決 標 ; 投 標 廠 商 應 就 資 格 價 格 標 之 標 封, 分 別 封 入 機 關 或 自 備 之 ( 證 件 封 ) 及 ( 標 單 封 ), 再 一 併 裝 入 ( 標 封 ), 未 通 過 前 一 階 段 審 標 之 投 標 廠 商, 不 得 參 加 後 續 階 段 之 採 購 評 選 會 議, 評 選 會 議 時 間 另 由 機 關 書 面 或 電 話 通 知 二 十 七 本 採 購 無 押 標 金 之 理 由 為 : 勞 務 採 購 二 十 八 履 約 保 證 金 金 額 : 契 約 金 額 之 10% 廠 商 如 以 銀 行 之 書 面 連 帶 保 證 或 開 發 或 保 兌 之 不 可 撤 銷 擔 保 信 用 狀 繳 納 履 約 保 證 金 者, 機 關 得 視 該 銀 行 之 債 信 過 去 履 行 連 帶 保 證 之 紀 錄 等, 經 機 關 審 核 後 始 予 接 受 二 十 九 得 標 廠 商 應 繳 納 之 履 約 保 證 金 : 不 得 以 其 他 廠 商 之 履 約 及 賠 償 連 帶 保 三 十 證 代 之 履 約 保 證 金 有 效 期 : 契 約 期 限 屆 滿 後 90 日, 履 約 期 限 若 延 期 則 隨 之 順 延 三 十 一 履 約 保 證 金 繳 納 期 限 : 決 標 日 起 15 日 內 三 十 二 各 種 保 證 金 之 繳 納 處 所 或 金 融 機 構 帳 號 : ( 一 ) 保 證 金 繳 納 方 式 如 下, 投 標 廠 商 得 以 下 列 一 種 或 兩 種 以 下 方 式 繳 納 : 1. 現 金 2. 銀 行 本 行 本 票 或 銀 行 支 票 3. 銀 行 保 付 支 票 4. 無 記 名 政 府 公 債 5. 設 定 質 權 之 銀 行 定 期 存 款 單 6. 銀 行 開 發 或 保 兌 之 不 可 撤 銷 擔 保 信 用 狀 7. 銀 行 書 面 連 帶 保 證 ( 二 ) 保 證 金 繳 納 注 意 事 項 : 1. 現 金 銀 行 支 票 銀 行 本 票 保 付 支 票 無 記 名 政 府 公 債, 得 標 廠 商 應 在 機 關 通 知 繳 納 期 限 前, 逕 向 機 關 出 納 人 員 繳 納 2

3 , 由 本 處 發 給 正 式 收 據 2. 如 以 現 金 繳 納 者, 請 於 規 定 時 間 前 將 現 金 匯 入 土 地 銀 行 玉 里 分 行 ( 機 關 帳 號 , 戶 名 : 觀 光 局 花 東 縱 谷 風 管 處 301 專 戶 ) 或 至 機 關 出 納 室 繳 納 並 開 立 收 據 3. 設 定 質 權 之 定 期 存 款 單 : 得 標 廠 商 應 自 行 衡 酌 設 定 質 權 之 辦 理 時 間 並 至 少 在 截 止 收 件 前 3 天 持 財 政 部 登 記 核 准 之 金 融 機 構 簽 發 之 定 期 存 款 單 所 附 之 空 白 定 期 存 款 質 權 設 定 申 請 書 向 機 關 申 請 於 該 申 請 書 上 蓋 印 鑑, 俟 機 關 蓋 妥 後, 攜 帶 該 已 蓋 妥 印 鑑 之 定 期 存 款 質 權 設 定 申 請 書 逕 向 該 簽 發 定 期 存 款 單 之 金 融 機 構 辦 理 質 權 設 定, 設 定 完 妥, 廠 商 將 存 單 覆 函 實 行 質 權 通 知 書 及 質 權 消 滅 通 知 書 繳 納 至 機 關, 並 由 機 關 發 給 正 式 收 據 4. 銀 行 開 發 保 兌 之 銀 行 不 可 撤 銷 擔 保 信 用 狀 : 得 標 廠 商 應 在 機 關 通 知 繳 納 期 限 前 向 銀 行 申 請 辦 理 不 可 撤 銷 擔 保 信 用 狀, 信 用 狀 上 應 加 註 特 別 條 款 註 明 可 分 批 付 款, 並 將 信 用 狀 空 白 匯 票 及 付 款 申 請 書 等 繳 納 至 機 關, 並 由 機 關 發 給 正 式 收 據 5. 銀 行 書 面 連 帶 保 證 : 得 標 廠 商 應 在 機 關 通 知 繳 納 保 證 金 之 期 限 前, 向 銀 行 申 請 辦 理 履 約 連 帶 保 證 金 保 證 書, 該 保 證 書 應 由 銀 行 負 責 人 或 代 表 人 簽 署, 加 蓋 銀 行 印 信 後, 繳 納 至 機 關, 並 由 機 關 發 給 正 式 收 據 三 十 三 保 證 金 應 由 廠 商 以 現 金 金 融 機 構 簽 發 之 本 票 或 支 票 保 付 支 票 郵 政 匯 票 無 記 名 政 府 公 債 設 定 質 權 之 金 融 機 構 定 期 存 款 單 銀 行 開 發 或 保 兌 之 不 可 撤 銷 擔 保 信 用 狀 繳 納, 或 取 具 銀 行 之 書 面 連 帶 保 證 保 險 公 司 之 連 帶 保 證 保 險 單 繳 納, 並 應 符 合 押 標 金 保 證 金 暨 其 他 擔 保 作 業 辦 法 規 定 之 格 式 三 十 四 本 採 購 : 訂 底 價, 擇 符 合 需 要 者 後, 議 價 前 參 考 廠 商 之 報 價 或 估 價 單, 於 進 行 議 價 前 定 之 三 十 五 決 標 原 則 : 依 採 購 法 第 22 條 第 1 項 第 9 款 準 用 最 有 利 標 三 十 六 本 採 購 採 : 非 複 數 決 標 三 十 七 本 採 購 : (1) 預 算 未 完 成 立 法 程 序 前, 得 先 辦 理 保 留 決 標, 俟 預 算 通 過 後 始 決 標 生 效 (2) 決 標 方 式 為 : 總 價 決 標 三 十 八 無 法 決 標 時 不 得 依 採 購 法 第 56 條 規 定 採 行 協 商 措 施 三 十 九 本 採 購 保 留 未 來 向 得 標 廠 商 增 購 之 權 利, 擬 增 購 之 項 目 及 內 容 : 後 續 之 擴 充, 若 因 案 情 需 要 有 增 加 部 落 座 談 ( 說 明 ) 會 場 次 或 其 他 新 增 工 作 項 目 或 增 加 工 作 數 量, 得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22 條 第 1 項 第 7 款 規 定, 3

4 於 未 來 1 年 內, 總 價 金 額 新 臺 幣 100 萬 元 整 之 額 度 內, 採 限 制 性 招 標 得 洽 原 廠 商 辦 理 議 價 四 十 本 採 購 適 用 採 購 法 : 無 例 外 情 形 四 十 一 投 標 廠 商 之 基 本 資 格 及 應 附 具 之 證 明 文 件 如 下 : ( 一 ) 基 本 資 格 : 符 合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8 條 規 定, 得 提 供 本 勞 務 採 購 標 的 之 自 然 人 法 人 機 構 或 團 體, 且 無 採 購 法 第 103 條 之 不 良 紀 錄 ( 二 ) 應 檢 附 之 證 明 文 件 : 1. 公 司 登 記 證 明 文 件 或 商 業 登 記 證 明 文 件, 該 文 件 得 以 列 印 公 開 於 目 的 事 業 主 管 機 關 網 站 之 資 料 代 之 上 述 文 件 之 登 記 事 項 已 以 向 主 管 機 關 登 記 者 為 準 (1) 工 程 技 術 顧 問 公 司 / 機 構 者, 應 檢 附 主 管 機 關 所 核 發 之 工 程 技 術 顧 問 公 司 / 機 構 登 記 證 影 本 及 工 程 技 術 顧 問 同 業 公 會 會 員 證 影 本 各 1 份 (2) 技 師 事 務 所 者, 應 附 繳 技 師 執 業 執 照 影 本 及 執 業 所 在 地 技 師 公 會 會 員 證 影 本 各 1 份 (3) 其 它 自 然 人 法 人 機 構 或 團 體 者, 應 附 繳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設 立 之 機 關 團 體 法 人 立 案 證 書 影 本 1 份, 若 為 學 校 系 所 須 另 繳 校 方 授 權 書 2. 工 作 實 績 證 明 文 件 ( 投 標 廠 商 之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依 法 令 規 定 核 給 之 結 算 驗 收 證 明 書 ; 或 委 託 機 關 總 服 務 廠 商 或 機 關 ( 構 ) 出 具 之 完 成 證 明 ; 或 其 他 例 如 承 攬 相 關 委 託 案 之 契 約 書 影 本 等 文 件 3. 投 標 廠 商 參 與 本 計 畫 之 主 持 人, 應 附 資 歷 證 件 或 執 業 執 照 或 證 書 主 持 人 及 參 與 本 採 購 人 員 係 屬 投 標 廠 商 之 專 任 人 員 時, 應 附 該 等 人 員 之 在 職 證 明 文 件 或 同 意 書 4. 廠 商 信 用 證 明 1 份 5. 投 標 廠 商 聲 明 書 正 本 1 份 ( 聲 明 書 應 逐 項 填 寫, 投 標 人 欄 位 應 加 蓋 廠 商 及 負 責 人 印 章 或 簽 署 ) 6. 投 標 廠 商 授 權 書 ( 代 表 人 親 自 出 席 者 免 附 ) 1 份 7. 最 近 一 期 納 稅 證 明 文 件 : 廠 商 不 及 提 出 最 近 一 期 證 明 者 得 以 前 一 期 之 納 稅 證 明 代 之 (1) 有 應 納 稅 額 者 : 應 繳 驗 營 業 稅 主 管 稽 徵 機 關 核 章 之 營 業 人 銷 售 額 與 稅 額 申 報 書 收 執 聯 或 營 業 稅 繳 款 書 收 據 聯 (2) 無 應 納 稅 額 者 : 應 繳 驗 營 業 稅 主 管 稽 徵 機 關 核 章 之 營 業 人 銷 售 額 與 稅 額 申 報 書 收 執 聯 (3) 新 設 立 公 司 行 號 : 應 繳 驗 營 業 稅 主 管 稽 徵 機 關 核 發 之 核 准 設 立 登 記 公 函 及 申 領 統 一 發 票 購 票 證 相 關 文 件 4

5 (4) 屬 法 人 機 關 或 團 體 之 廠 商 : 檢 附 最 近 一 年 繳 稅 及 結 算 申 報 證 明 文 件 影 本 四 十 二 廠 商 所 提 出 之 資 格 文 件 影 本, 本 機 關 於 必 要 時 得 通 知 廠 商 限 期 提 出 正 本 供 查 驗, 查 驗 結 果 如 與 正 本 不 符, 係 偽 造 或 變 造 者, 依 採 購 法 第 50 條 規 定 辦 理 不 同 投 標 廠 商 參 與 投 標, 不 得 由 同 一 廠 商 之 人 員 代 表 出 席 開 標 評 審 評 選 決 標 等 會 議, 如 有 由 同 一 廠 商 之 人 員 代 表 出 席 情 形, 依 採 購 法 第 50 條 第 1 項 第 1 款 或 第 7 款 規 定 辦 理 投 標 廠 商 之 標 價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為 投 標 文 件 內 容 不 符 合 招 標 文 件 之 規 定 :( 預 算 或 底 價 未 公 告 者 免 填 ) (1) 高 於 公 告 之 預 算 者 (2) 高 於 公 告 之 底 價 者 機 關 辦 理 採 購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得 依 採 購 法 第 50 條 第 1 項 第 5 款 不 同 投 標 廠 商 間 之 投 標 文 件 內 容 有 重 大 異 常 關 聯 者 之 規 定 及 行 為 事 實, 判 斷 認 定 是 否 有 該 款 情 形 後 處 理 : 一 投 標 文 件 內 容 由 同 一 人 或 同 一 廠 商 繕 寫 或 備 具 者 二 押 標 金 由 同 一 人 或 同 一 廠 商 繳 納 或 申 請 退 還 者 三 投 標 標 封 或 通 知 機 關 信 函 號 碼 連 號, 顯 係 同 一 人 或 同 一 廠 商 所 為 者 四 廠 商 地 址 電 話 號 碼 傳 真 機 號 碼 聯 絡 人 或 電 子 郵 件 網 址 相 同 者 五 其 他 顯 係 同 一 人 或 同 一 廠 商 所 為 之 情 形 者 機 關 辦 理 採 購, 有 3 家 以 上 合 格 廠 商 投 標, 開 標 後 有 2 家 以 上 廠 商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致 僅 餘 1 家 廠 商 符 合 招 標 文 件 規 定 者, 得 依 採 購 法 第 48 條 第 1 項 第 2 款 發 現 有 足 以 影 響 採 購 公 正 之 違 法 或 不 當 行 為 者 或 第 50 條 第 1 項 第 7 款 其 他 影 響 採 購 公 正 之 違 反 法 令 行 為 之 規 定 及 行 為 事 實, 判 斷 認 定 是 否 有 各 該 款 情 形 後 處 理 : 一 押 標 金 未 附 或 不 符 合 規 定 二 投 標 文 件 為 空 白 文 件 無 關 文 件 或 標 封 內 空 無 一 物 三 資 格 規 格 或 價 格 文 件 未 附 或 不 符 合 規 定 四 標 價 高 於 公 告 之 預 算 或 公 告 之 底 價 五 其 他 疑 似 刻 意 造 成 不 合 格 標 之 情 形 四 十 三 招 標 標 的 之 功 能 效 益 規 格 標 準 數 量 或 場 所 等 說 明 及 得 標 廠 商 應 履 行 之 契 約 責 任 : 詳 如 招 標 文 件 - 契 約 書 草 案 四 十 四 投 標 廠 商 之 標 價 條 件, 請 依 本 機 關 指 定 之 交 付 方 式 : 依 契 約 規 定 交 付 四 十 五 投 標 廠 商 標 價 幣 別 : 新 臺 幣 四 十 六 廠 商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不 得 參 加 投 標 作 為 決 標 對 象 或 分 包 廠 商 或 協 助 投 標 廠 商 : 5

6 ( 一 ) 提 供 規 劃 設 計 服 務 之 廠 商, 於 依 該 規 劃 設 計 結 果 辦 理 之 採 購 ( 二 ) 代 擬 招 標 文 件 之 廠 商, 於 依 該 招 標 文 件 辦 理 之 採 購 ( 三 ) 提 供 審 標 服 務 之 廠 商, 於 該 服 務 有 關 之 採 購 ( 四 ) 因 履 行 機 關 契 約 而 知 悉 其 他 廠 商 無 法 知 悉 或 應 秘 密 之 資 訊 之 廠 商, 於 使 用 該 等 資 訊 有 利 於 該 廠 商 得 標 之 採 購 ( 五 ) 提 供 專 案 管 理 服 務 之 廠 商, 於 該 服 務 有 關 之 採 購 前 項 第 1 款 及 第 2 款 之 情 形, 於 無 利 益 衝 突 或 無 不 公 平 競 爭 之 虞, 經 機 關 同 意 者 ( 本 項 未 勾 選 者, 表 示 機 關 不 同 意 ), 得 不 適 用 於 後 續 辦 理 之 採 購 上 述 無 利 益 衝 突 或 無 不 公 平 競 爭 之 虞 之 情 形, 於 第 1 款 指 前 階 段 規 劃 或 設 計 服 務 之 成 果 一 併 於 招 標 文 件 公 開, 且 經 機 關 認 為 參 與 前 階 段 作 業 之 廠 商 無 競 爭 優 勢 者 四 十 七 全 份 招 標 文 件 包 括 :( 可 複 選 ; 刊 登 於 政 府 電 子 採 購 網 之 本 案 招 標 公 告 為 招 標 文 件 之 一 部 分, 不 另 檢 附 ) (1) 招 標 投 標 及 契 約 文 件 (2) 投 標 須 知 (3) 投 標 標 價 清 單 (4) 投 標 廠 商 聲 明 書 (5) 契 約 條 款 (6) 招 標 規 範 ( 評 選 須 知 徵 求 服 務 建 議 書 文 件 ) (7) 技 術 服 務 或 工 程 採 購 案, 廠 商 參 與 公 共 工 程 可 能 涉 及 之 法 律 責 任 及 廠 商 切 結 書 (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101 年 1 月 13 日 工 程 企 字 第 號 函 修 訂 ): 切 結 書 1( 自 行 執 業 ) 切 結 書 2( 受 聘 於 工 程 技 術 顧 問 公 司 ) 切 結 書 3( 營 造 業 專 任 工 程 人 員 ) 切 結 書 4( 營 造 業 工 地 主 任 ) (8) 資 訊 服 務 採 購 案, 資 訊 服 務 費 用 估 算 表 (9) 其 他 ( 由 招 標 機 關 敘 明, 無 者 免 填 ) 四 十 八 投 標 廠 商 應 依 規 定 填 妥 ( 不 得 使 用 鉛 筆 ) 本 招 標 文 件 所 附 招 標 投 標 及 契 約 文 件 投 標 標 價 清 單, 連 同 資 格 文 件 規 格 文 件 及 招 標 文 件 所 規 定 之 其 他 文 件, 密 封 後 投 標 封 套 外 部 須 書 明 投 標 廠 商 名 稱 地 址 及 採 購 案 號 或 招 標 標 的 廠 商 所 提 供 之 投 標 契 約 及 履 約 文 件, 建 議 採 雙 面 列 印, 以 節 省 紙 張, 愛 惜 資 源 四 十 九 投 標 文 件 須 於 105 年 6 月 22 日 ( 星 期 三 )17 時 00 分 前, 以 郵 遞 專 人 送 達 或 電 子 投 標 方 式 送 達 至 下 列 收 件 地 點 或 網 站 :97844 花 蓮 縣 瑞 穗 鄉 鶴 岡 村 17 鄰 興 鶴 路 2 段 168 號 或 花 蓮 縣 瑞 穗 郵 政 第 32 號 信 箱 五 十 電 子 領 標 廠 商 之 投 標 封 附 上 該 標 案 之 領 標 電 子 憑 據 書 面 明 細, 或 於 開 6

7 標 後 依 機 關 通 知 再 行 提 出 五 十 一 本 須 知 未 載 明 之 事 項, 依 政 府 採 購 相 關 法 令 五 十 二 其 他 須 知 : ( 一 ) 採 購 一 經 決 標, 得 標 廠 商 應 於 接 獲 通 知 日 起 10 日 內 將 各 項 證 件 正 本 送 機 關 查 驗, 如 影 印 本 與 正 本 不 符 合, 查 係 變 造 或 偽 造 使 用 者, 取 消 其 得 標 資 格, 由 次 優 者 遞 補, 該 廠 商 不 得 異 議, 並 須 賠 償 機 關 所 受 之 損 失 ; 另 並 請 檢 附 所 有 相 關 人 員 之 工 作 及 學 經 歷 證 明 以 供 查 核, 如 填 寫 不 實 者, 撤 銷 決 標 之 決 議 ( 二 ) 機 關 得 於 不 違 反 有 關 法 令 及 本 須 知 範 圍 內 增 訂 補 充 說 明 或 其 他 規 定 ( 三 ) 開 標 : 1 機 關 按 公 告 所 定 之 時 間 及 地 點 公 開 開 標, 並 以 機 關 名 義 決 標 但 招 標 文 件 另 有 規 定 者 不 在 此 限 2 投 標 廠 商 應 依 照 公 告 之 時 間 及 地 點 ( 機 關 不 另 行 通 知 ), 由 負 責 人 或 攜 帶 委 託 代 理 授 權 書 之 代 理 人, 攜 帶 身 份 證 件 及 印 鑑 前 往, 並 依 機 關 要 求 出 示 之 其 印 文 與 印 鑑 文 不 同 時, 應 出 示 投 標 廠 商 使 用 印 章 授 權 書, 其 授 權 書 應 蓋 妥 前 述 廠 商 及 負 責 人 印 鑑 印 文 及 所 攜 帶 公 司 及 負 責 人 印 章 印 文, 如 未 能 參 加 開 標 ( 遲 到 者 需 等 到 開 標 單 封 時 始 得 進 入 標 場, 未 進 入 或 未 到 場 者 則 視 同 放 棄 相 關 比 減 價 權 益 ) 或 未 攜 帶 合 格 印 鑑 或 印 章, 因 而 喪 失 減 價 或 重 新 比 價 或 其 他 有 關 之 權 益 時, 即 視 同 放 棄 或 未 到 場 3 辦 理 限 制 性 招 標 時, 於 開 標 前 除 有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48 條 第 1 項 各 款 之 情 形 之 一 而 不 予 開 標 決 標 外, 合 格 廠 商 符 合 下 列 各 款 情 形, 開 標 審 查 結 果, 合 於 招 標 文 件 規 定 之 廠 商 在 一 家 以 上 者, 仍 得 決 標 : (1) 使 用 機 關 隨 招 標 文 件 所 附 外 封 套 (2) 投 標 文 件 已 書 面 密 封 (3) 外 封 套 上 載 明 廠 商 名 稱 及 地 址 (4) 投 標 文 件 已 於 截 止 期 限 前 寄 送 達 (5) 無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103 條 不 得 參 加 投 標 之 情 形 (6) 同 一 廠 商 只 投 寄 1 份 投 標 文 件, 隸 屬 於 同 一 公 司 之 二 個 以 上 分 公 司, 或 一 公 司 與 其 分 公 司 未 就 本 標 的 分 別 投 標 者 4 開 標 前, 如 合 格 廠 商 家 數 符 合 規 定, 即 進 行 開 啟 標 封 作 業, 其 程 序 係 先 開 啟 證 件 封 ( 資 格 ), 經 審 核 合 格 者, 准 予 參 加 第 二 階 段 採 購 評 選 會 議 評 選 會 議 結 束 後, 本 機 關 另 訂 期 通 知 第 一 優 勝 廠 商 辦 理 議 價 5 投 標 廠 商 寄 送 之 投 標 文 件 於 開 標 時 發 現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視 為 無 效 : (1) 未 用 機 關 所 發 之 標 單 及 分 析 表 7

8 (2) 標 單 或 詳 細 表 不 依 規 定 式 樣 填 寫 塗 改 原 標 單 及 分 析 表 之 字 句 或 附 有 任 何 條 件 者 (3) 標 單 總 價 未 填 寫 或 使 用 鉛 筆 或 其 他 易 塗 改 之 書 寫 工 具 書 寫 或 所 填 寫 字 跡 模 糊 不 清, 難 以 辨 認, 或 塗 改 而 未 蓋 印 鑑, 或 其 印 文 不 能 辨 認 者 (4) 標 單 破 損 致 部 分 文 字 缺 少 者 (5) 標 單 未 加 蓋 印 鑑 印 文 或 難 以 辨 認 者 (6) 投 標 文 件 未 按 投 標 規 定 辦 理 者 (7) 未 依 規 定 檢 附 資 格 文 件 者 (8) 未 依 招 標 文 件 規 定 辦 理 者 (9) 投 標 廠 商 聲 明 書 及 切 結 書 未 依 式 填 寫 完 整 或 未 提 出, 或 聲 明 及 切 結 內 容 有 誤 或 未 加 蓋 廠 商 及 負 責 人 印 鑑 者 (10) 同 一 廠 商 投 寄 二 份 以 上 投 標 文 件 者, 或 屬 於 同 一 公 司 之 二 個 以 上 分 公 司, 或 一 公 司 與 其 分 公 司 就 本 案 分 別 投 標 者, 或 投 標 廠 商 之 負 責 人 相 同 者 (11) 投 標 廠 商 投 標 文 件 所 標 示 之 分 包 廠 商, 於 截 止 投 標 或 截 止 收 件 前 係 屬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103 條 第 1 項 規 定 期 間 內 不 得 參 加 投 標 或 作 為 決 標 對 象 或 分 包 之 廠 商 者 (12) 符 合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50 條 第 1 項 各 款 情 形 之 一 者 ( 四 ) 倘 因 當 年 度 或 以 後 年 度 所 需 經 費 未 獲 立 法 院 審 議 通 過 或 經 部 分 刪 除, 得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64 條 規 定 辦 理 五 十 三 受 理 廠 商 檢 舉 之 採 購 稽 核 小 組 連 絡 電 話 傳 真 及 地 址 與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及 機 關 所 在 地 之 調 查 站 處 ( 站 組 ) 檢 舉 電 話 及 信 箱 : ( 一 ) 中 央 採 購 稽 核 小 組 地 址 : 臺 北 市 信 義 區 松 仁 路 3 號 9 樓 電 話 : , 傳 真 : ( 二 ) 交 通 部 採 購 稽 核 小 組 地 址 : 南 投 市 中 興 新 村 省 府 路 6 號 採 購 稽 核 專 線 電 話 : , 傳 真 : ( 三 )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檢 舉 信 箱 : 新 店 郵 政 信 箱 電 話 : ( 四 ) 花 蓮 縣 調 查 站 檢 舉 信 箱 : 花 蓮 郵 政 信 箱 電 話 : 五 十 四 法 務 部 廉 政 署 受 理 檢 舉 電 話 : ; 檢 舉 信 箱 : 台 北 郵 政 號 信 箱 ; 傳 真 檢 舉 專 線 :(02) ; 電 子 郵 件 檢 舉 信 箱 :gechief-p@mail.moj.gov.tw;24 小 時 檢 舉 中 心 地 址 : 臺 北 市 中 山 區 松 江 路 318 號 7 樓 8

4

4 第 62 期 最 新 消 息 最 新 消 息 法 令 宣 導 公 務 機 密 維 護 表 揚 廉 能 消 費 者 權 益 宣 導 健 康 小 常 識 常 見 詐 騙 案 例 2012 日 月 潭 星 光 螢 火 季 賞 螢 活 動 將 自 4 月 15 日 至 5 月 6 日 止, 主 辦 單 位 將 聘 請 專 業 的 生 態 導 覽 人 員 帶 領 遊 客 一 探 螢 光 祕 境, 並 於 3

More information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民 事 訴 訟, 當 事 人 要 適 格 摘 錄 自 法 務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 法 治 視 窗 ( 作 者 葉 雪 鵬, 曾 任 最 高 法 院 檢 察 署 主 任 檢 察 官 ) 不 久 之 前, 位 於 新 北 市 的 一 處 聘 有 保 全 公 司 入 駐,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民 事 訴 訟, 當 事 人 要 適 格 摘 錄 自 法 務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 法 治 視 窗 ( 作 者 葉 雪 鵬, 曾 任 最 高 法 院 檢 察 署 主 任 檢 察 官 ) 不 久 之 前, 位 於 新 北 市 的 一 處 聘 有 保 全 公 司 入 駐,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民 事 訴 訟, 當 事 人 要 適 格 集 資 炒 股, 刑 責 上 身 P2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我 國 旋 轉 門 條 款 評 析 P8 反 詐 騙 宣 導 臉 書 詐 騙 新 手 法! 購 物 社 團 暗 藏 交 易 陷 阱 P13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可 怕 的 洩 密 管 道 - 臉 書 如 何 保 護 營 業 機 密 資 料 P15

More information

學生團體保險_LP5-105008-2_契約條款

學生團體保險_LP5-105008-2_契約條款 臺 灣 銀 行 採 購 部 招 標 案 號 :LP5-105008-2 臺 灣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購 部 辦 理 105 學 年 度 學 生 ( 童 ) 團 體 保 險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條 款 請 注 意 : 本 案 僅 辦 理 第 1 項 105 學 年 度 高 級 中 學 以 下 學 校 學 生 暨 幼 兒 園 幼 兒 團 體 保 險 之 採 購, 本 契 約 條 款

More information

105年3月政風月刊

105年3月政風月刊 蠻 幹 手 段 逼 房 客 搬 遷, 房 東 招 來 刑 責! P2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程 序 瑕 疵, 有 罪 成 無 罪?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公 務 倫 理 的 法 治 趨 勢 P8 反 詐 騙 宣 導 租 屋 族 小 心! 國 際 租 屋 詐 騙 入 侵 臺 灣 P11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我 的 電 腦 被 綁 架 了 P13 消 費 資 訊 即 時

More information

LP5-103026_保全_契約條款

LP5-103026_保全_契約條款 招 標 案 號 :LP5-103026 臺 灣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購 部 代 理 各 機 關 學 校 辦 理 104 年 度 保 全 ( 警 衛 勤 務 ) 採 購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條 款 臺 灣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購 部 ( 以 下 簡 稱 臺 灣 銀 行 採 購 部 ) 代 理 適 用 機 關 採 購 保 全 ( 警 衛 勤 務 ), 適 用 機 關

More information

LP5-100018_辦公桌椅公文櫃屏風等_契約條款

LP5-100018_辦公桌椅公文櫃屏風等_契約條款 招 標 案 號 :LP5-100018 臺 灣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理 各 機 關 學 校 辦 理 100 年 度 辦 公 桌 椅 公 文 櫃 屏 風 等 集 中 採 購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條 款 臺 灣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購 部 ( 以 下 簡 稱 臺 灣 銀 行 採 購 部 ) 代 理 適 用 機 關 ( 亦 稱 訂 購 機 關 或 機 關 ) 採 購 辦

More information

封 面 故 事 復 活 節 復 活 節 假 期 通 常 都 是 由 星 期 五 開 始, 直 至 星 期 一 聖 經 上 面 記 載 著, 耶 穌 基 督 被 門 徒 出 賣, 繼 而 被 帶 上 法 庭, 並 在 星 期 五 被 人 釘 死 於 十 字 架 上, 弟 子 們 在 星 期 五 日 落

封 面 故 事 復 活 節 復 活 節 假 期 通 常 都 是 由 星 期 五 開 始, 直 至 星 期 一 聖 經 上 面 記 載 著, 耶 穌 基 督 被 門 徒 出 賣, 繼 而 被 帶 上 法 庭, 並 在 星 期 五 被 人 釘 死 於 十 字 架 上, 弟 子 們 在 星 期 五 日 落 CIVIL SERVICE ETHICS OFFICE No. 政 風 室 政 風 宣 導 電 子 報 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 CIVIL SERVICE ETHICS OFFICE 74 102/04 April 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 復 活 節 封 面 故 事 廉 政 座 談 會 最 新 消 息 電 子 發 票 消 費 者 權 益

More information

(104?~7???F?????Z)

(104?~7???F?????Z) 警 察 怎 可 不 爽 就 開 罰 單? P2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重 利, 刑 事 雖 未 判 罪, 民 事 仍 可 平 反!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依 法 免 職 與 懲 處 免 職 的 共 通 性 P8 反 詐 騙 宣 導 小 心! 好 奇 心 掏 空 妳 的 錢 包! P12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從 臉 書 資 料 刪 除 案 談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More information

(103?~7???F?????Z)

(103?~7???F?????Z) 扶 養 義 務 人 不 為 扶 養, 應 負 遺 棄 刑 責 P2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肉 身 擋 車, 怎 可 無 罰?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公 務 人 員 留 職 停 薪 與 停 職 的 區 別 P8 反 詐 騙 宣 導 有 救 了! 手 機 系 統 升 級 終 結 小 額 付 款 電 信 詐 騙 P12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客 戶 資 料 安 全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

LP5-103033_公務車輛駕駛人力勞務工作_契約條款

LP5-103033_公務車輛駕駛人力勞務工作_契約條款 招 標 案 號 :LP5-103033 臺 灣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理 各 機 關 學 校 辦 理 104 年 度 公 務 車 輛 駕 駛 人 力 勞 務 工 作 委 託 外 包 集 中 採 購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條 款 茲 依 據 行 政 院 93 年 8 月 4 日 院 授 人 企 字 第 09300635441 及 09300635442 號 二 函 交 通 部 公 路

More information

(103?~5???F?????Z)

(103?~5???F?????Z) 刑 事 案 件 證 人, 有 什 麼 權 利 與 義 務? P2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少 年 仔 怎 可 目 無 法 紀?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施 行 兩 公 約 全 面 提 升 我 國 人 權 標 準 P8 反 詐 騙 宣 導 演 唱 會 門 票 變 成 A4 白 紙 一 張! 歌 迷 小 心 假 賣 家 詐 騙 P13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資 訊 系 統 外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頁 次 政 風 法 令 宣 導 一 行 政 中 立 實 務 探 討 二 收 到 支 付 命 令 不 可 置 之 不 理 3 9 公 務 機 密 維 護 宣 導 一 淺 談 駭 客 攻 擊 14 二 何 不 自 行 設 計 入 侵 防 禦 系 統? 17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認 識 爆 竹

目 錄 頁 次 政 風 法 令 宣 導 一 行 政 中 立 實 務 探 討 二 收 到 支 付 命 令 不 可 置 之 不 理 3 9 公 務 機 密 維 護 宣 導 一 淺 談 駭 客 攻 擊 14 二 何 不 自 行 設 計 入 侵 防 禦 系 統? 17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認 識 爆 竹 103 年 6 月 地 政 局 政 風 室 編 撰 1 目 錄 頁 次 政 風 法 令 宣 導 一 行 政 中 立 實 務 探 討 二 收 到 支 付 命 令 不 可 置 之 不 理 3 9 公 務 機 密 維 護 宣 導 一 淺 談 駭 客 攻 擊 14 二 何 不 自 行 設 計 入 侵 防 禦 系 統? 17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認 識 爆 竹 煙 火 高 雄 市 爆 竹 煙 火 施 放

More information

105年度全國檢定學科試務工作行政委託甄選文件

105年度全國檢定學科試務工作行政委託甄選文件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技 能 檢 定 中 心 辦 理 105 年 度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報 名 學 科 測 試 及 入 闈 印 製 試 題 等 試 務 工 作 行 政 委 託 甄 選 須 知 (104.8.21 版 ) 一 本 委 託 辦 理 事 項 屬 行 政 委 託, 係 依 據 職 業 訓 練 法 第 31 條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及 發 證 辦 法 第

More information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酒 駕 撞 死 人, 無 錢 賠 就 算 了 嗎? 摘 錄 自 法 務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 法 治 視 窗 ( 作 者 葉 雪 鵬, 曾 任 最 高 法 院 檢 察 署 主 任 檢 察 官 ) 今 年 的 六 月 三 日, 新 北 市 一 位 呂 姓 市 民, 在 上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酒 駕 撞 死 人, 無 錢 賠 就 算 了 嗎? 摘 錄 自 法 務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 法 治 視 窗 ( 作 者 葉 雪 鵬, 曾 任 最 高 法 院 檢 察 署 主 任 檢 察 官 ) 今 年 的 六 月 三 日, 新 北 市 一 位 呂 姓 市 民, 在 上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酒 駕 撞 死 人, 無 錢 賠 就 算 了 嗎? 一 案 兩 判, 該 如 何 救 濟? P2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誠 信 價 值 企 業 新 利 基 P8 反 詐 騙 宣 導 檢 察 官 老 梗 專 詐 老 人 家! P12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透 過 文 件 審 查 避 免 機 密 資 訊 外 洩 從 盜 版 軟 體 談 軟 體 使 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03政風法令月刊.doc

Microsoft Word - 10203政風法令月刊.doc 政 風 法 令 月 刊 廉 政 宣 導 公 務 人 員 廉 政 倫 理 規 範 : 請 託 關 說 102 年 3 月 案 情 概 述 101 年 9 月 14 日 晚 間, 某 市 警 察 局 某 分 局 分 駐 所 員 警 執 行 取 締 酒 駕 勤 務, 期 間 遇 酒 駕 婦 人 藉 酒 裝 瘋 企 圖 逃 避 酒 測 並 揮 拳 毆 傷 在 旁 蒐 證 的 女 性 員 警, 被 依 妨 害

More information

104年11月政風月刊

104年11月政風月刊 提 起 民 事 訴 訟, 得 先 墊 付 訴 訟 費 用 P2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妻 精 神 外 遇, 能 提 民 事 賠 償 嗎?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公 務 倫 理 法 制 的 發 展 趨 勢 P8 反 詐 騙 宣 導 做 好 安 全 三 步 驟, 盜 用 帳 號 詐 騙 不 再 來 P14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對 外 服 務 主 機 的 防 護 金 鐘

More information

00

00 最 新 消 息 法 令 宣 導 公 務 機 密 維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宣 導 健 康 小 常 識 常 見 詐 騙 案 例 宣 導 園 地 最 新 消 息 教 育 部 推 動 終 身 教 育, 鼓 勵 民 眾 走 進 博 物 館 學 習 新 知, 從 11 月 19 日 至 12 月 25 日 舉 辦 終 身 學 習 系 列 活 動, 分 別 於 北 區 中 區 南 區 及 南 海 學 園 4

More information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A100018 號 工 地 詴 驗 儀 器 採 購 購 案 投 標 頇 知 一 本 採 購 適 用 政 府 採 購 法 ( 以 下 簡 稱 採 購 法 ) 及 其 主 管 機 關 所 訂 定 之 規 定 二 本 標 案 名 稱 : 建 置 共 用 版 電 子 公 文 線 上 簽 核 系 統 及 相 關 異 地 備 援 機 制 設 備 採 購 三 採 購 標 的 為 : (1) 工 程 (2) 財 物

More information

零 售 業 等 網 路 交 易 制 度 更 臻 合 理! ( 行 政 院 消 費 者 保 護 處 ) 經 濟 部 依 據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第 17 條 訂 定 之 零 售 業 等 網 路 交 易 定 型 化 契 約 應 記 載 及 不 得 記 載 事 項, 自 100 年 1 月 1 日 生

零 售 業 等 網 路 交 易 制 度 更 臻 合 理! ( 行 政 院 消 費 者 保 護 處 ) 經 濟 部 依 據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第 17 條 訂 定 之 零 售 業 等 網 路 交 易 定 型 化 契 約 應 記 載 及 不 得 記 載 事 項, 自 100 年 1 月 1 日 生 105 年 6 月 政 風 室 編 製 本 期 目 錄 消 保 資 訊 廉 政 宣 導 保 密 園 地 安 平 區 公 所 零 售 業 等 網 路 交 易 制 度 更 臻 合 理 為 消 費 者 把 關, 就 是 為 自 己 把 關 廉 政 宣 導 案 例 - 公 務 員 廉 政 倫 理 規 範 建 立 廉 能 服 務 團 隊 個 資 即 時 通 網 路 通 訊, 無 遠 弗 屆 安 全 天 地 反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246~6\244\353\245\367\267G\254F\271q\244l\263\370.doc)

(Microsoft Word - 103\246~6\244\353\245\367\267G\254F\271q\244l\263\370.doc) 廉 政 發 行 日 期 :103 年 6 月 編 輯 : 仁 武 區 公 所 政 風 室 法 令 天 地 吸 食 電 子 菸 真 能 戒 菸 嗎? 電 子 菸 尚 未 經 過 衛 生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希 望 國 人 勿 信 網 路 廣 告 而 購 買, 以 免 誤 觸 法 網 摘 錄 自 清 流 月 刊 ( 作 者 刑 事 警 察 局 經 濟 科 科 長 ) 謝 建 國 今 (103) 年

More information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104 年 度 原 住 民 族 地 區 部 落 建 設 輔 導 計 畫 勞 務 採 購 案 ( 案 號 :103165) 投 標 須 知 (103.5.28 版 ) 以 下 各 項 招 標 規 定 內 容, 由 機 關 填 寫, 投 標 廠 商 不 得 填 寫 或 塗 改 各 項 內 含 選 項 者, 由 機 關 擇 符 合 本 採 購 案 者 勾 填 一 本 採 購 適 用 政 府 採 購 法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01 (3)

Microsoft Word - 10501 (3) 105 年 3 月 政 風 室 編 製 本 期 目 錄 消 保 資 訊 廉 政 宣 導 保 密 園 地 安 平 區 公 所 傳 統 整 復 按 摩 腳 底 按 摩 不 能 用 藥 及 宣 稱 醫 療 效 能 全 國 性 消 費 者 服 務 專 線 廉 政 宣 導 案 例 - 公 務 員 廉 政 倫 理 規 範 拒 絕 收 賄, 杜 絕 關 說, 嚴 格 把 關 反 貪 個 資 即 時 通 網 路 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11月刊.doc

Microsoft Word - 10311月刊.doc 政 風 法 令 月 刊 廉 政 宣 導 校 長 涉 貪, 刑 責 非 輕 103 年 11 月 從 事 教 育, 本 來 是 一 份 非 常 清 高, 受 人 尊 敬 的 職 業, 為 什 麼 有 人 會 將 自 己 弄 得 灰 頭 土 臉, 到 了 難 以 自 拔 的 地 步 呢? 說 穿 了 還 不 是 一 個 錢 字 在 作 祟 這 錢 字 為 什 麼 又 會 與 貪 字 扯 上 關 係 呢?

More information

中 台 醫 護 技 術 學 院 採 購 辦 法

中 台 醫 護 技 術 學 院 採 購 辦 法 公 開 取 得 報 價 單 或 企 劃 書 公 告 公 告 日 :105/06/13 [ 機 關 代 碼 ]3.10.99.20 [ 機 關 名 稱 ] 中 臺 科 技 大 學 [ 單 位 名 稱 ] 應 用 外 語 系 [ 機 關 地 址 ]406 臺 中 市 北 屯 區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廍 子 里 廍 子 路 666 號 [ 聯 絡 人 ] 洪 秀 琴 [ 聯 絡 電 話 ](04)22391647

More information

LP5-103012_毛巾_契約條款

LP5-103012_毛巾_契約條款 招 標 案 號 :LP5-103012 臺 灣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購 部 代 理 各 機 關 學 校 辦 理 毛 巾 採 購 共 同 供 應 契 約 條 款 臺 灣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購 部 ( 以 下 簡 稱 臺 灣 銀 行 採 購 部 ) 代 理 適 用 機 關 ( 又 稱 訂 購 機 關 或 機 關 ) 採 購 毛 巾, 適 用 機 關 立 約 商 雙 方

More information

法 令 時 事 法 務 部 新 聞 稿 發 稿 日 期 : 104 年 11 月 20 日 發 稿 單 位 : 檢 察 司 連 絡 人 : 蔡 佩 玲 檢 察 官 連 絡 電 話 : 21910189 #2306 編 號 :04 087 蘋 果 日 報 104 年 11 月 20 日 評 論 林 鈺

法 令 時 事 法 務 部 新 聞 稿 發 稿 日 期 : 104 年 11 月 20 日 發 稿 單 位 : 檢 察 司 連 絡 人 : 蔡 佩 玲 檢 察 官 連 絡 電 話 : 21910189 #2306 編 號 :04 087 蘋 果 日 報 104 年 11 月 20 日 評 論 林 鈺 高 雄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Public Works Bureau,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 第 104-12 期 目 法 令 時 事 錄 蘋 果 日 報 104 年 11 月 20 日 評 論 林 鈺 雄 教 授 食 品 犯 罪 為 何 前 仆 後 繼 乙 文, 本 部 高 度 贊 成 並 積 極 推 動 修 P1 法 追 求 落 實 無 人 能 因 犯 罪 獲 利

More information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高 雄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PUBLIIC WORKS BUREAU,,KAOHSIIUNG CIITY GOVERNMENT 第 104-3 期 目 錄 法 令 時 事 從 電 影 看 人 權, 培 養 青 少 年 人 權 意 識 消 費 者 保 護 專 區 你 喝 的 是 什 麼 內 容 的 水 果 醋? 機 關 安 全 維 護 視 窗 1. 天 哥 詐 欺 集 團 案 2. 偵 破 范 等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A5FEB0EAC0CBA977A6E6AC46A965B055ABB4ACF9AED130382E3237B77CABE128A4BDA7692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A5FEB0EAC0CBA977A6E6AC46A965B055ABB4ACF9AED130382E3237B77CABE128A4BDA76929>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委 託 辦 理 103 年 度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報 名 學 科 測 試 及 入 闈 印 製 試 題 等 試 務 工 作 行 政 委 託 甄 選 須 知 一 本 委 託 辦 理 事 項 屬 行 政 委 託, 係 依 據 職 業 訓 練 法 第 31 條 及 行 政 程 序 法 規 定 辦 理 甄 選 二 本 行 政 委 託 辦 理 標 的 : 辦 理

More information

消 費 者 保 護 專 區 - 行 政 院 消 費 者 保 護 委 員 會 提 供 網 拍 交 易 安 全 小 撇 步..p.02 安 全 視 窗 - 用 電 不 慎 易 釀 災, 平 日 檢 修 勿 輕 忽...p.05 保 密 視 窗 - 有 效 預 防 常 見 垃 圾 信 手 法...p.07

消 費 者 保 護 專 區 - 行 政 院 消 費 者 保 護 委 員 會 提 供 網 拍 交 易 安 全 小 撇 步..p.02 安 全 視 窗 - 用 電 不 慎 易 釀 災, 平 日 檢 修 勿 輕 忽...p.05 保 密 視 窗 - 有 效 預 防 常 見 垃 圾 信 手 法...p.07 2013/8/5 臺 中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政 風 簡 訊 政 風 室 0 消 費 者 保 護 專 區 - 行 政 院 消 費 者 保 護 委 員 會 提 供 網 拍 交 易 安 全 小 撇 步..p.02 安 全 視 窗 - 用 電 不 慎 易 釀 災, 平 日 檢 修 勿 輕 忽...p.05 保 密 視 窗 - 有 效 預 防 常 見 垃 圾 信 手 法...p.07 廉 政 宣 導 專

More information

(104?~8???F?????Z)

(104?~8???F?????Z) 生 父 不 認 領? 非 婚 生 子 女 可 提 認 領 之 訴 P2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律 師 怎 可 耍 詐 委 託 人?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政 府 資 訊 公 開 疑 義 解 析 P8 反 詐 騙 宣 導 小 心! 好 奇 心 掏 空 妳 的 錢 包! P14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機 密 文 件 的 管 理 P16 消 費 資 訊 即 時 通 學 子

More information

消 費 者 保 護 專 區 - 卡 債 案 例 : 不 要 輕 信 債 務 託 管 陷 阱...p.02 安 全 視 窗 - 住 宅 防 竊 安 全 檢 測...p.05 保 密 視 窗 - 試 述 保 密 防 諜 的 重 要 性...p.10 廉 政 宣 導 專 區 - 法 務 部 廉 政 署 辦

消 費 者 保 護 專 區 - 卡 債 案 例 : 不 要 輕 信 債 務 託 管 陷 阱...p.02 安 全 視 窗 - 住 宅 防 竊 安 全 檢 測...p.05 保 密 視 窗 - 試 述 保 密 防 諜 的 重 要 性...p.10 廉 政 宣 導 專 區 - 法 務 部 廉 政 署 辦 2013/6/4 臺 中 市 政 府 勞 工 局 政 風 簡 訊 政 風 室 0 消 費 者 保 護 專 區 - 卡 債 案 例 : 不 要 輕 信 債 務 託 管 陷 阱...p.02 安 全 視 窗 - 住 宅 防 竊 安 全 檢 測...p.05 保 密 視 窗 - 試 述 保 密 防 諜 的 重 要 性...p.10 廉 政 宣 導 專 區 - 法 務 部 廉 政 署 辦 理 喊 出 廉 能

More information

(104?~6???F?????Z)

(104?~6???F?????Z) 逾 期 居 留 與 冒 名 打 工 的 刑 責? P2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婚 約 訂 有 婚 期, 故 違 要 負 賠 償 責 任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偽 造 講 座 簽 名, 詐 領 鐘 點 費 P8 反 詐 騙 宣 導 全 臺 行 騙! 惡 質 少 年 團 假 冒 書 記 官 專 騙 耆 耄!! P10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Line 來 Line 去, 資

More information

時 事 法 令 法 務 部 新 聞 稿 發 稿 日 期 :105 年 5 月 14 日 發 稿 單 位 : 國 際 及 兩 岸 法 律 司 連 絡 人 : 戴 東 麗 連 絡 電 話 :02-21910189 編 號 :041 第 二 次 赴 陸 協 商 達 成 多 項 成 果 繼 4 月 21 日

時 事 法 令 法 務 部 新 聞 稿 發 稿 日 期 :105 年 5 月 14 日 發 稿 單 位 : 國 際 及 兩 岸 法 律 司 連 絡 人 : 戴 東 麗 連 絡 電 話 :02-21910189 編 號 :041 第 二 次 赴 陸 協 商 達 成 多 項 成 果 繼 4 月 21 日 高 雄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Public Works Bureau,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 第 105-6 期 目 錄 法 令 時 事 第 二 次 赴 陸 協 商 達 成 多 項 成 果 1 消 費 者 保 護 專 區 機 關 安 全 維 護 視 窗 公 務 機 密 維 護 視 窗 消 費 拉 警 報 : 微 爾 科 技, 果 然 高 苛 技 3 家 宅 安 全 行

More information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警 藏 他 人 皮 夾 內 現 金, 犯 了 貪 污 重 罪! 摘 錄 自 法 務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 法 治 視 窗 ( 作 者 葉 雪 鵬, 曾 任 最 高 法 院 檢 察 署 主 任 檢 察 官 ) 不 久 以 前, 一 位 好 心 的 李 姓 民 眾, 在 宜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警 藏 他 人 皮 夾 內 現 金, 犯 了 貪 污 重 罪! 摘 錄 自 法 務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 法 治 視 窗 ( 作 者 葉 雪 鵬, 曾 任 最 高 法 院 檢 察 署 主 任 檢 察 官 ) 不 久 以 前, 一 位 好 心 的 李 姓 民 眾, 在 宜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警 藏 他 人 皮 夾 內 現 金, 犯 了 貪 污 重 罪! 對 付 釘 子 戶, 怎 可 強 拆 房 屋 P2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聯 合 國 反 貪 腐 公 約 宣 導 P8 反 詐 騙 宣 導 天 上 掉 下 來 的 賺 錢 機 會? 小 心 其 實 是 詐 騙 陷 阱 P10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如 何 防 範 資 料 庫 遭 隱

More information

法 令 時 事 發 稿 日 期 :104 年 9 月 15 日 發 稿 單 位 : 法 務 部 保 護 司 連 絡 人 : 侯 科 長 淯 荏 連 絡 電 話 :02-2191-0189#7340 編 號 :04-067 反 毒 總 動 員 戰 毒 聯 盟 大 會 師 法 務 部 9 月 15 日

法 令 時 事 發 稿 日 期 :104 年 9 月 15 日 發 稿 單 位 : 法 務 部 保 護 司 連 絡 人 : 侯 科 長 淯 荏 連 絡 電 話 :02-2191-0189#7340 編 號 :04-067 反 毒 總 動 員 戰 毒 聯 盟 大 會 師 法 務 部 9 月 15 日 高 雄 市 政 府 工 務 局 Public Works Bureau,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 第 104-10 期 目 錄 法 令 時 事 反 毒 總 動 員 戰 毒 聯 盟 大 會 師 法 P1 消 費 者 保 護 專 區 防 蚊 液 百 百 款 怎 麼 選 才 有 效? P2 機 關 安 全 維 護 視 窗 來 電 顯 示 + 號 陌 生 電 話 多 為 詐 騙 電

More information

(104?~2???F?????Z)

(104?~2???F?????Z) 怎 可 濫 用 未 成 年 子 女 的 監 護 權 自 肥? P2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怎 可 拆 涼 亭 欄 杆 烤 肉?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已 當 監 考 員 仍 申 請 加 班, 詐 領 加 班 費 P8 反 詐 騙 宣 導 警 局 專 線 有 密 碼? 退 休 師 險 遭 詐 一 度 欲 輕 生 泣 訴 全 都 錄 P10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行 動

More information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酒 假 刑 罰 說 從 頭 摘 錄 自 法 務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 法 治 視 窗 ( 作 者 葉 雪 鵬, 曾 任 最 高 法 院 檢 察 署 主 任 檢 察 官 ) 最 近 酒 駕 肇 事 案 件 頻 傳, 新 聞 媒 體 幾 乎 無 時 無 刻 都 在 報 導,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酒 假 刑 罰 說 從 頭 摘 錄 自 法 務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 法 治 視 窗 ( 作 者 葉 雪 鵬, 曾 任 最 高 法 院 檢 察 署 主 任 檢 察 官 ) 最 近 酒 駕 肇 事 案 件 頻 傳, 新 聞 媒 體 幾 乎 無 時 無 刻 都 在 報 導, 酒 假 刑 罰 說 從 頭 P2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刀 鋒 戰 士 殺 害 女 友 判 六 年, 官 司 仍 未 了?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已 當 監 考 員 仍 申 請 加 班, 詐 領 加 班 費 P8 反 詐 騙 宣 導 收 服 詐 騙 小 妖 怪!! 刑 事 警 察 局 與 Whoscall 共 同 防 詐 騙 P10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解 析 個

More information

(102?~4???F?????Z102.4.8)

(102?~4???F?????Z102.4.8)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時 效, 因 承 認 重 行 起 算 沉 迷 賭 博, 身 敗 名 裂 P2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防 貪 - 肅 貪 - 再 防 貪 機 制 暨 案 例 分 享 P8 反 詐 騙 宣 導 為 一 睹 偶 像 風 采 多 名 學 生 網 購 門 票 遭 詐 P10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公 務 機 密 維 護 案 例 宣 導 離 職 員 工 的

More information

(104?~5???F?????Z)

(104?~5???F?????Z) 契 約 書 耍 詐, 就 是 變 造 文 書 P2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讓 狗 兒 站 在 車 頂 兜 風, 可 以 嗎?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請 假 期 間, 詐 領 超 勤 加 班 費 P8 反 詐 騙 宣 導 網 路 購 物 詐 騙 真 討 厭 母 親 節 送 禮 物 務 必 要 小 心 P11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淺 談 雲 端 儲 存 安 全 問 題

More information

2

2 最 新 消 息 最 新 消 息 法 令 宣 導 公 務 機 密 維 護 表 揚 廉 能 消 費 者 權 益 宣 導 健 康 小 常 識 常 見 詐 騙 案 例 2012 臺 灣 燈 會 在 彰 化 除 以 龍 年 為 主 燈 造 型 外, 日 本 迪 士 尼 亦 將 來 臺 參 加 燈 會 踩 街, 盛 況 可 期 此 外, 為 展 現 燈 會 的 歡 樂 氣 氛, 全 國 二 十 三 個 遊 樂

More information

10009

10009 最 新 消 息 法 令 宣 導 公 務 機 密 維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宣 導 健 康 小 常 識 常 見 詐 騙 案 例 廉 政 園 地 最 新 消 息 財 政 部 為 慶 祝 建 國 一 百 年, 特 舉 辦 統 一 發 票 盃 中 區 路 跑 活 動, 宣 導 購 物 索 取 統 一 發 票 之 好 處, 只 要 捐 贈 3 張 100 年 9-10 月 份 統 一 發 票 即 可 報 名

More information

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確保兒少最佳利益

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確保兒少最佳利益 淺析刑法沒收制度變革及修法內容 - 從以造假方式生產食用油案談起 本文摘錄自法務部調查局清流月刊 105 年 5 月號 陳炎輝 ( 法務部檢察司專員 ) 修正通過之沒收新制, 係參考國際公約及外國立法例, 重新為沒收定位, 為刑 罰及保安處分以外之法律效果, 具有獨立性, 透過新法之施行, 可終結不能沒 收第三人財產的困境 行政罰與刑罰適用刑事優先原則 102 年 10 月中旬, 彰化地區食用油廠商大統長基公司,

More information

(103

(103 用 辣 椒 水 噴 人 要 錢, 該 當 何 罪? P2 法 律 時 事 漫 談 國 外 殺 人 服 刑, 回 國 還 要 受 罰 嗎? P5 廉 政 法 令 宣 導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實 務 探 討 公 務 機 關 篇 P8 反 詐 騙 宣 導 名 叫 星 星 的 你 竟 叫 我 到 廣 西 南 寧 投 資 老 鼠 會! P12 公 務 機 密 及 安 全 維 護 宣 導 資 訊 系 統

More information

dofijgojdfog

dofijgojdfog 最 新 消 息 法 令 宣 導 公 務 機 密 維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宣 導 健 康 小 常 識 常 見 詐 騙 案 例 表 揚 廉 能 最 新 消 息 臺 鐵 局 為 了 慶 祝 建 國 100 年 暨 臺 灣 縱 貫 鐵 路 通 車 103 周 年, 訂 於 10 月 24 日 ( 星 期 一 ) 至 12 月 4 日 ( 星 期 日 ) 於 臺 北 車 站 中 庭 ( 多 功 能 展 演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1_投標須知

Microsoft Word - 01_投標須知 考選部徵求英語翻譯專業人員 1 名 投標須知壹 標案名稱 : 考選部徵求英語翻譯專業人員 1 名 貳 本案招標文件包含下列文件 : 一 投標須知 二 契約 ( 草稿 ) 三 說明書 參 法令依據及相關規定一 本徵選案適用 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採購法 ) 及其主管機關所訂定之規定 二 依採購法第 75 條, 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 地址及電話 : 同招標機關 三 依採購法第 85 條之 1, 履約爭議調解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

More information

件, 如 有 欠 缺 其 中 任 一 文 件, 不 得 參 加 甄 選 十 三 參 與 甄 選 單 位 應 遞 送 工 作 計 畫 建 議 書 份 數 : A4 格 式 直 式 橫 書 書 寫 1 式 20 份 十 四 甄 選 文 件 使 用 文 字 : 中 文 ; 但 特 殊 技 術 或 材 料

件, 如 有 欠 缺 其 中 任 一 文 件, 不 得 參 加 甄 選 十 三 參 與 甄 選 單 位 應 遞 送 工 作 計 畫 建 議 書 份 數 : A4 格 式 直 式 橫 書 書 寫 1 式 20 份 十 四 甄 選 文 件 使 用 文 字 : 中 文 ; 但 特 殊 技 術 或 材 料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 中 部 辦 公 室 ) 辦 理 103 年 度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即 測 即 評 及 發 證 等 學 科 測 試 有 關 工 作 行 政 委 託 甄 選 須 知 一 本 委 託 辦 理 事 項 屬 行 政 委 託, 係 依 據 職 業 訓 練 法 第 31 條 及 行 政 程 序 法 規 定 辦 理 甄 選 二 本 行 政 委 託 辦 理 標 的 : 103

More information

飲宴應酬應考慮, 顯不相宜不出席, 應對進退均有據, 利害關係要迴避, 節慶送禮應注意, 適當表示就可以, 受贈財物想仔細, 知會政風免爭議

飲宴應酬應考慮, 顯不相宜不出席, 應對進退均有據, 利害關係要迴避, 節慶送禮應注意, 適當表示就可以, 受贈財物想仔細, 知會政風免爭議 政風室 法令宣導電子報 104/06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宣導機密維護宣導安全維護宣導消費者保護宣導反詐騙宣導法務部廉政署多元檢舉管道 飲宴應酬應考慮, 顯不相宜不出席, 應對進退均有據, 利害關係要迴避, 節慶送禮應注意, 適當表示就可以, 受贈財物想仔細, 知會政風免爭議 不當接觸 示例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8 點第 2 款之 不當接觸 係指公務員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相關人員私下接觸如餐會 聯誼

More information

消費者保護專區 您喝的是鮮乳? 保久乳? 還是調味乳? 邇來有消費者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 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會 ) 反應市售保久乳未明確標示 保久乳 保久調味乳 字樣, 致有發生混同誤認情事, 行政院消保會為了解市售保久乳之標示情形, 特派員至大賣場 便利商店價購相關產品進行了解, 發現市售

消費者保護專區 您喝的是鮮乳? 保久乳? 還是調味乳? 邇來有消費者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 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會 ) 反應市售保久乳未明確標示 保久乳 保久調味乳 字樣, 致有發生混同誤認情事, 行政院消保會為了解市售保久乳之標示情形, 特派員至大賣場 便利商店價購相關產品進行了解, 發現市售 目錄 消費者保護專區... 您喝的是鮮乳 保久乳 還是調味乳 P.01 安全視窗... 機關安全維護宣導 醫院設備遭竊案 P.03 保密視窗... 公務機密維護之具體做法 P.05 健康生活... 暑期預防腸病毒注意事項 P.08 幽默櫥窗... 百分之五十 P.10 編後語... ~0~ 廉政署受理檢舉方式 多元管道 熱忱服務 P.11 消費者保護專區 您喝的是鮮乳? 保久乳? 還是調味乳? 邇來有消費者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More information

政風宣導 歲末年終將至, 公務員如受邀參與聚餐 尾牙等飲宴應酬, 該如何處理呢? 政風小博士來告訴您幾個注意事項喔! Q: 何種飲宴應酬, 公務員不得參加? 1. 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 ( 包括餐宴 球敘 唱歌 旅遊等社交活動 ) 2. 公務員參加之飲宴應酬, 與其職務雖無利害關係

政風宣導 歲末年終將至, 公務員如受邀參與聚餐 尾牙等飲宴應酬, 該如何處理呢? 政風小博士來告訴您幾個注意事項喔! Q: 何種飲宴應酬, 公務員不得參加? 1. 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 ( 包括餐宴 球敘 唱歌 旅遊等社交活動 ) 2. 公務員參加之飲宴應酬, 與其職務雖無利害關係 101/12 December No.70 政風室政風宣導電子報 Merry Christmas and Happy New Year Hello 2013 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 CIVIL SERVICE ETHICS OFFICE Bye Bye 2012 政風宣導 歲末年終將至, 公務員如受邀參與聚餐 尾牙等飲宴應酬, 該如何處理呢? 政風小博士來告訴您幾個注意事項喔!

More information

基本資格 應檢附証明文件 1. 國內公 民營金融機構依銀行法登記組織, 經營銀行業務之廠商, 應檢 附銀行業營業執照 2. 廠商信用之証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 所

基本資格 應檢附証明文件 1. 國內公 民營金融機構依銀行法登記組織, 經營銀行業務之廠商, 應檢 附銀行業營業執照 2. 廠商信用之証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 所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遴選 海外投資融資 ( 第八期 ) 貸款 經理銀行採購案投標須知 案號 :NDF104006 一 本採購適用政府採購法 ( 以下簡稱採購法 ) 及其主管機關所訂之 規定 二 標案名稱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遴選 海外投資融資 ( 第八期 ) 貸款 經理銀行勞務委任採購案 三 本案招標機關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 以下簡稱本基金 ) 地址 : 台北市館前路 49 號 7 樓, 聯絡單位

More information

廉 政 署 於 100 年 7 月 20 日 成 立, 轉 瞬 已 屆 滿 一 年 本 刊 集 結 我 們 一 年 來 重 點 工 作 成 果, 期 待 各 界 檢 視 深 入 瞭 解, 鞭 策 我 們 不 斷 進 步 成 長, 繼 續 努 力!

廉 政 署 於 100 年 7 月 20 日 成 立, 轉 瞬 已 屆 滿 一 年 本 刊 集 結 我 們 一 年 來 重 點 工 作 成 果, 期 待 各 界 檢 視 深 入 瞭 解, 鞭 策 我 們 不 斷 進 步 成 長, 繼 續 努 力! 法 務 部 廉 政 署 廉 政 署 於 100 年 7 月 20 日 成 立, 轉 瞬 已 屆 滿 一 年 本 刊 集 結 我 們 一 年 來 重 點 工 作 成 果, 期 待 各 界 檢 視 深 入 瞭 解, 鞭 策 我 們 不 斷 進 步 成 長, 繼 續 努 力! 全 民 反 貪 01 反貪是普世價值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序言即闡明貪腐不 再是局部問題 而是一種影響所有社會和經濟的跨國現象 貪 腐

More information

賀 本院陳光國副院長 許文虎主任 榮膺退輔會101年模範公務人員 承接1版 臺北榮總與臺大醫院為提昇臺灣的醫療水準 2007年 4月簽訂兩院教研究合作計畫 每年提撥一千萬元進行 合作 互通人才 共用研究設備 針對癌症 心臟 腦血 管 神經修復 罕見疾病 基因 認知功能等尖端醫研 究 日前發表研究成果

賀 本院陳光國副院長 許文虎主任 榮膺退輔會101年模範公務人員 承接1版 臺北榮總與臺大醫院為提昇臺灣的醫療水準 2007年 4月簽訂兩院教研究合作計畫 每年提撥一千萬元進行 合作 互通人才 共用研究設備 針對癌症 心臟 腦血 管 神經修復 罕見疾病 基因 認知功能等尖端醫研 究 日前發表研究成果 自殺防治 憂鬱症藥物治不好怎麼辦? 338 國內郵資已付 板橋郵局許可證 板橋字第19號 發行人林芳郁 社 長陳天雄 總編輯劉仁賢 發行所行政院退輔會台北榮民總醫院 Taipei Veterans General Hospital Bulletin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創刊 地 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二 一號 電 話(02)2875-7321 傳真(02)2873-7870 榮總人月刊網址http://www.vghtpe.gov.tw/~tpvghb

More information

嚴謹的術前評估 八成病人下背痛緩解 口述 骨科部脊椎外科主任 王世典/整理吳佩芬 團隊在進行椎間盤手術前 醫療人員會先 釐清 並確認是椎間盤突出 壓迫神經所 造成下背痛及坐骨神經痛 否則即使手 術 症狀亦無法獲得改善 經由術前審慎 而嚴謹的評估 8成病人疼痛都可獲得很 相信不少 平均每人該年門診花費

嚴謹的術前評估 八成病人下背痛緩解 口述 骨科部脊椎外科主任 王世典/整理吳佩芬 團隊在進行椎間盤手術前 醫療人員會先 釐清 並確認是椎間盤突出 壓迫神經所 造成下背痛及坐骨神經痛 否則即使手 術 症狀亦無法獲得改善 經由術前審慎 而嚴謹的評估 8成病人疼痛都可獲得很 相信不少 平均每人該年門診花費 333 國內郵資已付 板橋郵局許可證 板橋字第19號 發行人林芳郁 社 長陳天雄 總編輯劉仁賢 發行所行政院退輔會台北榮民總醫院 Taipei Veterans General Hospital Bulletin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創刊 地 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二 一號 電 話(02)2875-7321 傳真(02)2873-7870 榮總人月刊網址http://www.vghtpe.gov.tw/~tpvghb

More information

擁有美4種專科證書的罕病第4名醫師 口述神經醫學中心周邊神經科主治醫師 宋秉文/整理吳佩芬 間 才剛榮獲本院101年學術論文獎第3名 因遺傳有關 過去他擔任住院醫師時 的宋秉文 是全國唯一擁有美國神經內 很少接觸到這樣的病例 現在因診斷技 科神經專科醫師證書 基因醫學專科醫師 術進步及突破 光是小腦

擁有美4種專科證書的罕病第4名醫師 口述神經醫學中心周邊神經科主治醫師 宋秉文/整理吳佩芬 間 才剛榮獲本院101年學術論文獎第3名 因遺傳有關 過去他擔任住院醫師時 的宋秉文 是全國唯一擁有美國神經內 很少接觸到這樣的病例 現在因診斷技 科神經專科醫師證書 基因醫學專科醫師 術進步及突破 光是小腦 349 國內郵資已付 板橋郵局許可證 板橋字第1279號 發行人林芳郁 社 長陳天雄 副社長 吳建利 總編輯劉仁賢 發行所行政院退輔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Taipei Veterans General Hospital Bulletin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創刊 地 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二 一號 電 話(02)2875-7321 傳真(02)2873-7870 榮總人月刊網址http://www.vghtpe.gov.tw/~tpvghb

More information

口述外科部一般外科主治醫師 曾令民/整理吳佩芬 2 1 承先啟後 醫心相傳 中生代良醫訪談錄 在北臺灣專 門看乳癌的一 般外科醫師 曾令民醫師看 診病人數排名 在10名之內 一年幫3 400 名乳癌新診斷 病人手術操刀 外 對乳癌中難 曾令民醫師 以治療的三陰性 乳癌治療 也花不少時間下功夫研究 他

口述外科部一般外科主治醫師 曾令民/整理吳佩芬 2 1 承先啟後 醫心相傳 中生代良醫訪談錄 在北臺灣專 門看乳癌的一 般外科醫師 曾令民醫師看 診病人數排名 在10名之內 一年幫3 400 名乳癌新診斷 病人手術操刀 外 對乳癌中難 曾令民醫師 以治療的三陰性 乳癌治療 也花不少時間下功夫研究 他 348 國內郵資已付 板橋郵局許可證 板橋字第19號 發行人林芳郁 社 長陳天雄 副社長 吳建利 總編輯劉仁賢 發行所行政院退輔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Taipei Veterans General Hospital Bulletin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創刊 地 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二 一號 電 話(02)2875-7321 傳真(02)2873-7870 榮總人月刊網址http://www.vghtpe.gov.tw/~tpvghb

More information

律不整的情形 若有需要 將進行心臟電 承先啟後 醫心相傳--中生代良醫訪談錄 北榮心律不整醫療的 心動力 口述 內科部心臟內科主治 林彥璋/整理吳佩芬 氣生理檢查 EPS 利用心導管和立體定 位影像導引 置放多條電極管道以刺激心 臟 找出心律不整的來源 若確診 再執 行心導管射頻燒灼術 達到阻斷及破

律不整的情形 若有需要 將進行心臟電 承先啟後 醫心相傳--中生代良醫訪談錄 北榮心律不整醫療的 心動力 口述 內科部心臟內科主治 林彥璋/整理吳佩芬 氣生理檢查 EPS 利用心導管和立體定 位影像導引 置放多條電極管道以刺激心 臟 找出心律不整的來源 若確診 再執 行心導管射頻燒灼術 達到阻斷及破 332 國內郵資已付 板橋郵局許可證 板橋字第9號 發行人林芳郁 社 長陳天雄 總編輯劉仁賢 發行所行政院退輔會台北榮民總醫院 Taipei Veterans General Hospital Bulletin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創刊 地 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二 一號 電 話(2)2875-732 傳真(2)2873-787 榮總人月刊網址http://www.vghtpe.gov.tw/~tpvghb

More information

每一個病人都是我的老師 的陳威明 患90%以上以這兩大類為主 這兩個領域 臨床治療成果已是臺灣的標竿 目前全 看似完全不同 其實息息相關 因大多數 臺灣半數以上原發性惡性骨腫瘤轉至本 骨腫瘤生長於關節附近 關節重建手術是 院治療 其中好發於青少年的骨肉癌 骨腫瘤保肢手術的基礎 國內每年新發現病例有5

每一個病人都是我的老師 的陳威明 患90%以上以這兩大類為主 這兩個領域 臨床治療成果已是臺灣的標竿 目前全 看似完全不同 其實息息相關 因大多數 臺灣半數以上原發性惡性骨腫瘤轉至本 骨腫瘤生長於關節附近 關節重建手術是 院治療 其中好發於青少年的骨肉癌 骨腫瘤保肢手術的基礎 國內每年新發現病例有5 臺北榮總慶祝101年醫師節表揚本院優良醫師 342 國內郵資已付 板橋郵局許可證 板橋字第1279號 發行人林芳郁社 長陳天雄副社長 吳建利 總編輯劉仁賢 發行所行政院退輔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TaipeiVeteransGeneralHospitalBulletin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創刊 地 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二 一號 電 話(02)2875-7321傳真(02)2873-7870 榮總人月刊網址http://www.vghtpe.gov.tw/~tpvghb

More information

尋找變異基因 打造個人化治療 口述 精神部成人精神科主任 蔡世仁/整理吳佩芬 求 學 蔡世仁主任 作用最低 因個人體質而異 時好友因 蔡主任及同行與玉里榮民醫院持續 精神疾病 多年追蹤 罹病超過20年 平均年齡47 休學 一 歲的450名精神分裂症病患 這些病患 開始只是 服用非典型抗精神藥物 包括

尋找變異基因 打造個人化治療 口述 精神部成人精神科主任 蔡世仁/整理吳佩芬 求 學 蔡世仁主任 作用最低 因個人體質而異 時好友因 蔡主任及同行與玉里榮民醫院持續 精神疾病 多年追蹤 罹病超過20年 平均年齡47 休學 一 歲的450名精神分裂症病患 這些病患 開始只是 服用非典型抗精神藥物 包括 334 國內郵資已付 板橋郵局許可證 板橋字第19號 發行人林芳郁 社 長陳天雄 總編輯劉仁賢 發行所行政院退輔會台北榮民總醫院 Taipei Veterans General Hospital Bulletin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創刊 地 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二 一號 電 話(02)2875-7321 傳真(02)2873-7870 榮總人月刊網址http://www.vghtpe.gov.tw/~tpvghb

More information

腦部影像變化會說話 精神科用藥更精確 口述 精神部心身醫學科主任 周元華/整理吳佩芬 周元華主任 精神科疾 巴胺 血清素等而得獎 這項訊息激勵周 鬱症病人用藥後 腦中的血清素濃度有增 病被污名化 主任的博士論文及日後研究方向朝腦影像 加 憂鬱症病人大多是因血清素過少 已 經 司 空 見 學的領域上前

腦部影像變化會說話 精神科用藥更精確 口述 精神部心身醫學科主任 周元華/整理吳佩芬 周元華主任 精神科疾 巴胺 血清素等而得獎 這項訊息激勵周 鬱症病人用藥後 腦中的血清素濃度有增 病被污名化 主任的博士論文及日後研究方向朝腦影像 加 憂鬱症病人大多是因血清素過少 已 經 司 空 見 學的領域上前 337 國內郵資已付 板橋郵局許可證 板橋字第19號 發行人林芳郁 社 長陳天雄 總編輯劉仁賢 發行所行政院退輔會台北榮民總醫院 Taipei Veterans General Hospital Bulletin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創刊 地 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二 一號 電 話(02)2875-7321 傳真(02)2873-7870 榮總人月刊網址http://www.vghtpe.gov.tw/~tpvghb

More information

人事動態 醫院 藥廠串連愛心 幫助弱勢嬰幼兒 護理部陳玉枝主任於102年1月 16日退休 所留職缺由該部副主 任王桂芸陞任 的發生 進而引起嚴重的腹瀉 若無妥善 的照護 病童有可能因為脫水而死亡 而 學成歸隊 此病毒高傳染力 常造成嚴重的群聚感 染 對於有先天疾病的幼童來說 禁不起 姓 輪狀病毒的危

人事動態 醫院 藥廠串連愛心 幫助弱勢嬰幼兒 護理部陳玉枝主任於102年1月 16日退休 所留職缺由該部副主 任王桂芸陞任 的發生 進而引起嚴重的腹瀉 若無妥善 的照護 病童有可能因為脫水而死亡 而 學成歸隊 此病毒高傳染力 常造成嚴重的群聚感 染 對於有先天疾病的幼童來說 禁不起 姓 輪狀病毒的危 孩子!因為有您 讓陽光變得更燦爛 344 國內郵資已付 板橋郵局許可證 板橋字第19號 發行人林芳郁 社 長陳天雄 副社長 吳建利 總編輯劉仁賢 發行所行政院退輔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Taipei Veterans General Hospital Bulletin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創刊 地 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二 一號 電 話(02)2875-7321 傳真(02)2873-7870 榮總人月刊網址http://www.vghtpe.gov.tw/~tpvghb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