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Annu104年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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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誓夜 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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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 票 代 號 :5425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TAIWAN SEMICONDUCTOR CO., LTD 一 四 年 度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5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四 月 十 五 日 查 詢 年 報 網 址 :mops.twse.com.tw
2 一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及 聯 絡 電 話 : 發 言 人 : 姓 名 : 吳 志 寬 職 稱 : 法 務 部 處 長 電 話 :(02) 分 機 1201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 姓 名 : 王 永 康 職 稱 : 總 管 理 處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2) 分 機 1102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二 總 公 司 分 公 司 工 廠 之 地 址 及 電 話 : 總 公 司 : 地 址 :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北 新 路 3 段 205 號 11 樓 電 話 :(02) 宜 蘭 廠 : 地 址 :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梅 洲 二 路 96 號 電 話 :(03) 利 澤 廠 : 地 址 : 宜 蘭 縣 五 結 鄉 成 興 村 利 工 一 路 二 段 31 號 ( 宜 蘭 分 公 司 ) 電 話 :(03) 陽 信 長 威 廠 : 地 址 : 中 國 山 東 省 陽 信 縣 河 流 鎮 郵 編 號 電 話 : 天 津 長 威 廠 : 地 址 : 中 國 天 津 市 經 濟 技 術 開 發 區 黃 海 路 165 號 電 話 : 郵 編 : 韓 國 分 公 司 : 地 址 :Room 315, Songnam Bldg., Kangnam daro 273, Seocho-Dong,Seocho-Gu, Seoul, Korea 電 話 : 三 股 票 過 戶 機 構 之 名 稱 地 址 網 址 及 電 話 : 名 稱 :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代 理 部 地 址 :100 台 北 市 中 正 區 重 慶 南 路 一 段 83 號 5 樓 ( 中 國 信 託 重 慶 大 樓 ) 網 址 : 電 話 :(02)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事 務 所 名 稱 地 址 網 址 及 電 話 : 會 計 師 姓 名 : 高 渭 川 周 寶 蓮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地 址 : 台 北 市 信 義 路 5 段 7 號 68 樓 ( 台 北 101 大 樓 ) 網 址 : 電 話 :(02) 五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掛 牌 買 賣 之 交 易 場 所 名 稱 及 查 詢 該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資 訊 之 方 式 : 不 適 用 六 公 司 網 址 :
3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一 一 四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2 二 一 五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3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6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8 二 公 司 沿 革. 8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15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17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31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64 五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64 六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者 65 七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65 八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戶 間 為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66 九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67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69 二 公 司 債 辦 理 情 形 77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78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78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78 六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及 併 購 ( 包 括 合 併 收 購 及 分 割 )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80 七 資 金 運 用 計 劃 執 行 情 形 80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 81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86
4 三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從 業 員 工 人 數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平 均 年 齡 及 學 歷 分 佈 比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95 五 勞 資 關 係 95 六 重 要 契 約 96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損 益 表 98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102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審 計 委 員 會 審 查 報 告 書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106 五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158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七 財 務 報 表 資 產 負 債 評 價 科 目 提 列 方 式 的 評 估 依 據 及 基 礎 202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財 務 狀 況 之 檢 討 分 析..203 二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三 現 金 流 量 之 檢 討 分 析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206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劃 及 未 來 一 年 之 投 資 計 劃..206 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風 險 事 項 分 析 評 估..207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210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最 近 年 度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221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221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玖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發 生 證 交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款 所 定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5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各 位 股 東 先 生 女 士 : 首 先 感 謝 各 位 股 東 對 台 半 集 團 長 久 以 來 的 支 持 與 鼓 勵, 回 顧 104 年, 受 到 全 球 景 氣 趨 緩 以 及 中 國 紅 色 供 應 鏈 的 崛 起 等 影 響, 儘 管 大 環 境 不 佳, 但 是 本 公 司 在 全 體 同 仁 的 努 力 之 下, 民 國 104 年 度 合 併 總 營 收 為 $7,744,860 千 元, 較 103 年 度 $7,640,387 千 元 增 加 $104,473 千 元, 增 加 1.37%, 本 期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為 $766,004 千 元, 較 103 年 度 $597,115 千 元 增 加 $168,889 千 元, 增 加 28.28%, 每 股 稅 後 盈 餘 為 新 台 幣 3.31 元 過 去 幾 年 來, 本 公 司 積 極 持 續 佈 局 車 用 電 子 與 類 比 IC 領 域, 整 體 綜 效 已 逐 漸 顯 現, 子 公 司 ( 鼎 翰 科 技 ) 不 斷 持 續 產 品 的 研 發 創 新 與 行 銷 通 路 的 佈 建, 在 營 收 及 獲 利 均 逐 年 成 長, 未 來, 台 半 集 團 將 不 斷 提 升 競 爭 力 持 續 提 高 產 品 價 值 強 化 整 合 效 益 加 速 研 究 發 展, 以 創 造 集 團 整 體 最 大 之 綜 效 各 位 股 東 長 期 給 予 本 公 司 支 持 與 鼓 勵, 並 在 百 忙 之 中 撥 冗 前 來 參 加, 本 人 由 衷 的 表 示 感 謝, 展 望 未 來, 台 半 集 團 將 致 力 經 營 企 業 核 心 價 值, 在 持 續 不 斷 的 技 術 創 新 高 度 的 研 發 能 力 上 下 游 完 整 佈 局 下, 必 能 在 全 球 化 市 場 中 脫 穎 而 出 持 續 不 斷 的 發 光 發 熱, 創 造 更 好 的 獲 利 與 各 位 共 享 希 望 各 位 股 東 能 繼 續 給 予 台 半 集 團 支 持 與 鼓 勵 謹 祝 各 位 身 體 健 康 萬 事 如 意 董 事 長 王 秀 亭 ~1~
6 一 104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1 營 業 計 畫 實 施 成 果 :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整 流 器 及 條 碼 印 表 機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104 年 度 本 公 司 每 股 稅 後 盈 餘 為 3.31 元, 茲 將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合 併 營 收 淨 額 營 業 毛 利 營 業 淨 利 稅 前 淨 利 本 期 淨 利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及 稅 後 每 股 盈 餘 等 與 103 年 度 相 較 分 析 列 示 如 下 表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經 營 情 況 項 目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增 ( 減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7,744,860 7,640, % 營 業 毛 利 2,678,725 2,452, % 營 業 淨 利 1,448,643 1,303, % 稅 前 淨 利 1,525,125 1,369, % 本 期 淨 利 1,130, , %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1,083,737 1,021, % 稅 後 每 股 盈 餘 3.31 元 2.51 元 31.87% 2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105 年 度 未 公 開 財 務 預 測, 故 無 需 揭 露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3 財 務 收 支 及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目 名 稱 年 度 收 ( 支 ) 情 況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增 ( 減 ) 利 息 收 入 22,444 16, % 利 息 費 用 19,170 20,721 (7.49%) 項 目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財 務 結 構 分 析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率 (%) 長 期 資 金 佔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償 債 能 力 分 析 流 動 比 率 (%) 速 動 比 率 (%) 資 產 報 酬 率 (%) 權 益 報 酬 率 (%)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純 益 率 (%) 每 股 稅 後 盈 餘 ( 元 ) 研 究 發 展 狀 況 : (A) 整 流 器 本 公 司 為 提 升 整 體 競 爭 力 及 毛 利 率, 每 年 均 投 入 大 量 人 力 與 預 算, 蒐 集 市 場 資 訊, 分 析 市 場 需 求, 訂 定 新 產 品 開 發 方 向 與 策 略 由 於 現 今 市 場 主 流 產 品 多 朝 向 輕 薄 短 小 發 展, 為 拓 展 新 市 場, 本 公 司 產 品 亦 積 極 朝 向 小 型, 節 ~2~
7 能 與 整 體 方 案 化 發 展, 已 在 個 人 手 攜 式 產 品 汽 車 電 子 及 工 控 產 業 與 家 電 產 業 建 立 全 球 的 銷 售 網 絡 近 年 憑 藉 著 自 行 開 發 晶 片 技 術 以 及 自 動 化 封 裝 優 勢, 持 續 在 蕭 特 基 整 流 器 MOSFET ESD 保 護 元 件 SiC 蕭 特 基 LED 驅 動 IC 等 產 品 進 行 研 發 晶 片 技 術 研 發 新 一 代 的 溝 槽 式 蕭 特 基 整 流 器 (Trench schottky rectifier), 超 接 面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Super Junction MOSFET), 導 通 損 耗 更 低, 且 能 承 受 較 高 的 工 作 環 境 溫 度, 對 應 環 保 以 及 節 能 低 功 耗 的 市 場 趨 勢 並 採 取 全 系 列 開 發 以 利 應 用 範 圍 更 加 廣 泛 預 計 推 進 汽 車 電 子 主 被 動 安 全 應 用 工 業 通 訊 能 源 產 業 全 自 動 化 固 晶 技 術 及 全 自 動 超 高 速 封 測 印 字 技 術 已 全 面 導 入, 有 利 於 提 升 產 品 信 賴 性 與 大 幅 增 加 產 出 與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以 協 助 業 務 擴 大 市 場 佔 有 率 及 提 升 獲 利 能 力 封 裝 技 術 研 發 更 高 電 流 密 度 的 貼 片 式 功 率 元 件, 技 術 凌 駕 歐 美 日 系 大 廠 ESD 保 護 元 件 的 開 發 持 續 專 注 於 多 通 道 超 低 接 面 容 值 與 微 型 封 裝 對 應 市 場 各 類 高 頻 傳 輸 接 口 的 應 用 如 USB3.1 USB3.0 USB2.0 HDMI2.0 端 口 靜 電 保 護 SiC( 碳 化 矽 ) 蕭 特 基 產 品 擁 有 極 穩 定 的 高 溫 IR 極 低 的 高 溫 Trr 與 Qrr 特 性, 憑 藉 其 高 效 能 及 高 信 賴 性, 適 用 於 大 功 率 與 高 溫 應 用 產 品 本 公 司 今 年 已 投 入 量 產 全 系 列 LED 照 明 產 品 線, 可 應 用 各 類 方 案 包 含 隔 離 非 隔 離 及 調 光 系 統 調 光 系 列 涵 蓋 現 有 調 光 方 式 如 線 性 調 光 PWM 調 光 與 TRIAC 調 光 等, 並 已 獲 得 國 際 大 廠 採 用 面 對 中 國 大 陸 低 價 競 爭 市 場, 本 公 司 亦 積 極 尋 求 更 高 品 質 與 毛 利 的 產 品 並 與 客 戶 合 作 開 發 客 製 化 產 品, 並 提 供 更 高 的 效 率 與 服 務 除 了 現 有 LED 產 品 線 外, 亦 積 極 布 局 規 劃 各 類 電 源 管 理 IC, 如 白 色 家 電, 小 家 電 與 車 用 IC, 尤 其 聚 焦 於 車 用 部 分 將 是 今 年 主 力 研 發 重 點 項 目, 除 了 加 深 與 客 戶 合 作 關 係 並 投 入 更 多 人 力 研 發 與 推 廣, 希 望 能 以 高 品 質 與 服 務 獲 得 國 際 大 廠 青 睞 與 採 用 本 公 司 亦 積 極 佈 局 類 比 IC 與 擴 充 高 階 金 氧 場 效 電 晶 體 產 品 線, 整 合 現 有 二 極 體 產 品 由 應 用 電 子 線 路 開 發 推 出 各 種 電 源 管 理 整 合 方 案 尤 其 以 LED 燈 驅 動 方 案 已 獲 國 際 品 牌 大 廠 採 用 (B) 條 碼 印 表 機 為 持 續 開 發 新 產 品 及 現 有 產 品 的 提 升, 子 公 司 ( 鼎 翰 科 技 )104 年 度 共 投 入 研 發 經 費 82,991 千 元, 較 前 一 年 度 研 發 投 資 增 加 13% 研 發 經 費 的 投 入, 除 了 持 續 深 耕 條 碼 標 籤 列 印 機 的 產 品 外, 亦 透 過 召 募 與 培 育 更 多 優 秀 的 研 發 人 才, 以 及 各 項 研 發 設 備 的 投 資, 以 開 創 子 公 司 ( 鼎 翰 科 技 ) 持 續 成 長 的 空 間 二 105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1 經 營 方 針 : (A) 整 流 器 (1) 持 續 佈 建 全 球 行 銷 通 路, 以 擴 增 全 球 市 場 佔 有 率 ~3~
8 (2) 強 化 海 內 外 專 業 化 之 行 銷 團 隊, 以 技 術 與 全 方 位 服 務 客 戶 並 提 升 公 司 品 牌 形 象 (3) 持 續 擴 充 研 發 團 隊, 積 極 創 造 並 保 持 領 先 技 術 與 快 速 開 發 次 世 代 產 品 (4) 持 續 開 發 或 導 入 最 先 進 生 產 設 備 以 大 幅 增 加 產 出 與 降 低 成 本 提 升 獲 利 能 力 (5) 積 極 開 發 新 型 封 裝 技 術 與 高 電 流 密 度 極 薄 貼 片 式 封 裝 迎 合 市 場 需 求 (6) 爭 取 國 際 知 名 廠 商 合 作, 強 化 體 質 (7) 持 續 開 發 小 訊 號 產 品 針 對 可 攜 式 產 品 市 場, 全 方 位 產 品 線 服 務 (8) 積 極 推 動 類 比 IC 金 氧 場 效 電 晶 體 與 LED 驅 動 IC 及 高 壓 高 流 模 組 產 品, 以 整 合 方 案 銷 售 提 升 產 品 價 值 與 獲 利 並 贏 得 客 戶 信 賴 及 依 賴 (9) 持 續 晶 圓 上 游 產 品 開 發 生 產 以 整 合 產 業 上 下 游 供 應, 確 保 關 鍵 原 物 料 穩 定 供 應 與 絕 對 的 成 本 優 勢 (10) 與 世 界 大 廠 合 作 共 同 開 發 新 產 品, 以 供 應 鏈 之 寡 占 性 創 造 高 利 潤 (B) 條 碼 印 表 機 積 極 拓 展 行 銷 通 路 並 擴 大 經 營 規 模 以 提 升 經 營 績 效 ; 加 速 新 產 品 開 發 上 市 時 程, 掌 握 競 爭 優 勢 2 重 要 產 銷 政 策 : (A) 整 流 器 本 公 司 所 屬 產 業 為 半 導 體 業, 目 前 本 公 司 之 產 銷 政 策 係 採 計 劃 性 與 接 單 式 生 產 併 行 策 略, 對 此 依 據 市 場 整 體 產 業 發 展 市 場 供 需 公 司 既 定 產 能 及 庫 存 水 位 擬 定 年 度 計 劃 產 銷 政 策, 並 視 實 際 接 單 狀 況 隨 時 予 以 調 整, 據 以 管 控 最 佳 水 平 庫 存 量 (B) 條 碼 印 表 機 子 公 司 ( 鼎 翰 科 技 ) 未 來 產 銷 政 策 方 面 的 進 行 重 點 如 下 : (1) 強 化 產 銷 之 溝 通 協 調 作 業, 提 高 銷 售 預 測 的 精 準 度, 以 利 生 產 之 排 程, 並 維 持 適 當 之 庫 存 金 額 與 週 轉 率 (2) 新 興 市 場 與 新 客 戶 的 持 續 開 發, 增 聘 業 務 人 員 深 耕 各 區 域 以 提 昇 銷 售 3 營 業 目 標 : (A) 整 流 器 本 公 司 主 要 產 品 為 整 流 二 極 體 及 類 比 IC, 考 量 產 業 競 爭 及 市 場 景 氣 狀 況, 預 計 105 年 度 之 預 期 銷 售 數 量 如 下 : 產 品 別 105 年 度 預 期 銷 售 數 量 104 年 度 實 際 銷 售 數 量 整 流 二 極 體 4,559,262(kpcs) 3,976,566(kpcs) 小 訊 號 產 品 1,134,275(kpcs) 1,012,734(kpcs)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133,295(kpcs) 89,940(kpcs) 類 比 IC 102,776(kpcs) 64,358(kpcs) 技 術 行 銷 (Technical Marketing)- 針 對 不 同 產 業 別, 以 整 體 解 決 方 案 (Total solution) 全 面 推 廣 並 於 深 耕 多 年 的 汽 車 電 子 市 場, 因 油 電 混 合 與 純 電 動 車 日 益 普 遍, 對 於 功 率 元 件 市 場 需 求 激 增 高 功 率 AC-DC 轉 換 器 低 損 耗 ~4~
9 MOS( 場 效 電 晶 體 ) 低 損 耗 穩 壓 器 突 波 吸 收 器 (TVS) 靜 電 保 護 快 恢 覆 二 極 體 電 晶 體 持 續 出 貨 歐 美 廠 商 外 另 也 積 極 導 入 日 系 之 車 電 系 統 廠 汽 車 照 明 也 因 法 規 調 整, 須 裝 置 日 間 照 明, 亦 因 節 能 與 新 照 明 產 品 趨 勢, LED 照 明 應 用 於 汽 車 上 快 速 崛 起, 量 能 均 呈 倍 數 成 長 本 公 司 亦 積 極 於 車 用 照 明 市 場 中 提 供 整 體 解 決 方 案 並 積 極 導 入 歐 美 日 車 電 系 統 廠 汽 機 車 充 電 系 統 除 既 有 產 品 高 功 率 橋 式 與 高 功 率 整 流 器, 新 產 品 高 功 率 MOS IGBT 以 汽 車 電 子 認 證 廠 家 身 分 切 入, 大 幅 縮 短 認 證 時 間 照 明 產 業 LED, 新 產 品 LED module LED driver, 包 含 定 電 流 整 流 功 能 簡 化 設 計, 以 全 方 位 解 決 方 案 包 含 貼 片 式 橋 式 蕭 特 基 MOSFET 小 訊 號 產 品 推 廣 需 求 量 大 的 球 泡 燈 與 燈 條, 導 入 美 系 歐 系 照 明 領 導 品 牌 除 小 型 照 明, 新 產 品 也 開 發 AC-DC LED 應 用 導 入 美 日 系 廠 商 由 外 商 寡 佔 的 工 業 應 用 市 場 特 別 是 再 生 性 能 源 產 業 ( 太 陽 能 系 統 與 電 源 轉 換 器 ), 具 有 低 取 代 性 與 高 毛 利 的 市 場 區 隔 特 性, 本 土 與 大 陸 廠 商 難 以 導 入 本 公 司 累 積 汽 車 電 子 產 業 經 營 多 年 的 高 品 質 管 控 與 實 績 與 全 球 化 的 當 地 設 計 服 務 導 入 速 度 較 快 除 既 有 產 品 外, 新 產 品 高 功 率 快 速 回 覆 整 流 器 低 損 耗 高 結 溫 Trench 蕭 特 基 低 功 耗 高 壓 MOSFET IGBT 全 包 式 推 廣 中 近 年 來, 中 國 大 陸 汽 車 電 子 檢 測 儀 器 儀 表 工 業 控 制 和 家 用 電 器 市 場 蘊 含 的 相 當 大 商 機 吸 引 越 來 越 多 的 國 外 廠 商 進 入 本 公 司 將 開 發 不 同 規 格 的 霍 爾 感 應 IC, 主 要 泛 用 於 汽 車 工 業 家 用 電 器 和 消 費 市 場 在 這 些 市 場 中, 這 些 IC 用 於 各 種 位 置 和 角 度 測 量 應 用 以 汽 車 電 子 動 力 轉 向 系 統 為 例, 線 性 和 角 度 位 置 霍 爾 效 應 感 測 器 IC 可 測 量 轉 向 盤 的 角 度 轉 矩 和 轉 速 在 工 業 工 廠 自 動 化 市 場 中, 這 些 IC 用 於 檢 測 液 壓 控 制 閥 和 操 縱 杆 的 接 近 和 角 度, 在 家 用 電 器 和 消 費 市 場 中, 則 用 於 控 制 和 打 開 / 關 閉 檢 測 系 統 鞏 固 既 有 產 品 線 推 廣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業, 如 TV PC/Tablet STB Home appliance Gaming GPS, 持 續 放 大 出 貨 量, 如 橋 式 整 流 器 MOS 蕭 特 基 基 納 二 極 體 開 關 二 極 體 各 式 穩 壓 器 快 速 回 覆 整 流 器 等 Tablet 與 智 慧 型 手 機 產 量 亦 逐 年 成 長, 整 合 多 功 能 更 需 要 節 能 高 效 率 的 零 件, 全 面 推 廣 知 名 韓 系 美 系 大 廠 應 用 新 產 品 低 耗 損 Trench 蕭 特 基 超 接 面 低 導 通 阻 抗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Super Junction MOSFET) 與 新 一 代 的 貼 片 低 耗 損 橋 式 整 流 器 電 視 結 合 網 路 功 能, 影 音 功 能, 高 頻 率 與 多 連 接 埠 的 裝 置 為 保 護 IC 更 需 要 靜 電 保 護 元 件 及 濾 波 器 件 ; 新 產 品 靜 電 保 護 全 系 列 開 發 包 含 多 組 輸 出 Array, 另 也 開 發 結 合 EMI Filter 在 ECO-Frandly 的 需 求 下, 終 端 產 品 皆 追 求 高 效 率 化 低 損 耗, 新 產 品 開 發 低 阻 抗 MOS 低 損 耗 穩 壓 器 低 損 耗 橋 式 超 低 電 容 靜 電 保 護 元 器 件 等 Machine to Machine, IoT 的 物 聯 網 興 起 帶 動 乙 太 網 路 與 閘 道 器 的 需 求, 超 低 損 耗 低 壓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與 低 壓 溝 槽 式 蕭 特 基, 高 功 率 低 壓 小 貼 片 TVS 等 陸 續 推 廣 中 ~5~
10 (B) 條 碼 印 表 機 子 公 司 ( 鼎 翰 科 技 ) 主 要 產 品 為 條 碼 標 籤 列 印 機,104 年 度 的 合 併 銷 售 數 量 為 436 千 台,105 年 度 的 銷 售 數 量 以 二 位 數 的 成 長 為 目 標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1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A) 整 流 器 : 持 續 不 斷 的 技 術 創 新 加 速 研 究 發 展 提 高 產 品 價 值 上 下 游 完 整 佈 局 與 大 陸 地 區 的 投 資 先 機 以 強 化 整 合 效 益 (B) 條 碼 印 表 機 : 子 公 司 ( 鼎 翰 科 技 ) 為 提 升 競 爭 力 及 因 應 市 場 之 實 際 需 要 及 市 場 趨 勢, 子 公 司 ( 鼎 翰 科 技 ) 暨 其 子 公 司 TSC Auto ID Technology America Inc. 共 同 取 得 Printronix Auto ID Technology Inc. ( 原 名 Printronix, Inc. )100% 之 股 權, 藉 此 結 合 雙 方 的 策 略 發 展 與 競 爭 優 勢, 優 化 資 源 配 置 與 互 補, 並 透 過 Printronix 在 美 國 服 務 網 絡, 更 進 一 步 強 化 於 全 球 布 局 版 圖, 擴 大 在 美 洲 歐 洲 與 亞 洲 等 地 區 的 條 碼 機 銷 售 據 點, 且 亦 持 續 精 進 條 碼 標 籤 列 印 機 產 品 之 研 發 創 新 及 提 升 客 戶 服 務 品 質, 追 求 卓 越 與 永 續 經 營 2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之 影 響 (A) 整 流 器 大 陸 半 導 體 廠 家 崛 起 挾 帶 超 低 價 格 競 爭 對 中 低 端 消 費 性 應 用 市 場 有 一 定 的 引 響 本 公 司 仍 致 力 於 更 高 規 格 的 產 品 開 發, 從 消 費 性 電 子 汽 車 電 子 工 業 控 制 到 醫 療 設 備 更 大 廣 度 的 開 發 滲 透, 期 以 達 到 低 中 高 應 用 市 場 平 衡 發 展 並 佔 據 更 多 跨 入 門 檻 較 高 的 領 域 保 持 與 後 起 競 爭 對 手 較 大 的 差 距 並 提 升 獲 利 能 力 目 前 本 公 司 新 技 術 研 發 及 現 有 高 端 產 品 已 可 與 世 界 一 級 大 廠 媲 美 甚 或 超 越, 期 開 發 更 多 創 新 及 革 命 性 產 品 以 超 越 世 界 級 競 爭 對 手 並 對 地 球 環 保 節 能 減 碳 做 出 卓 越 的 貢 獻 (B) 條 碼 印 表 機 面 對 外 部 競 爭 的 環 境, 子 公 司 ( 鼎 翰 科 技 ) 仍 將 持 續 耕 耘 技 術 與 行 銷 通 路 的 拓 展, 以 維 持 成 長 之 勢 3 法 規 環 境 之 影 響 (A) 整 流 器 因 應 歐 盟 RoHS 規 範, 目 前 本 公 司 全 系 列 提 供 無 鹵 產 品 獲 歐 洲 美 系 日 系 韓 系 消 費 性 大 廠 青 睞 EISA2007 ( 六 級 能 效 ) 自 2016 年 開 始 執 行, 對 於 各 項 電 器 產 品 的 待 機 耗 電 量 與 電 力 轉 換 效 率 要 求 更 高 對 功 率 元 件, 整 流 器 與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的 電 性 要 求 須 更 低 損 耗 更 小 包 裝 影 響 最 鉅 的 白 色 家 電 因 馬 達 與 壓 縮 機 耗 電 量 大 因 應 法 律 需 求 必 須 切 換 變 頻 電 壓 源 起 動 馬 達 對 功 率 元 件 電 性 要 求 更 高 壓 更 快 速 軟 切 換 的 能 力 直 流 變 頻 的 白 色 家 電 因 功 率 元 件 需 克 服 磁 干 擾 因 素, 台 半 優 異 的 晶 片 研 發 能 力 使 低 成 本 訴 求 的 廠 商 難 望 其 項 背 再 生 性 能 源 的 政 策 持 續 推 廣, 對 於 太 陽 能 與 再 生 性 能 源 的 需 求 除 北 美 日 本 歐 洲 等 高 度 開 發 區 需 求 外, 新 興 市 場 也 應 聲 而 起, 新 產 品 IGBT 與 低 耗 損 高 結 溫 蕭 特 基 可 結 合 應 用 太 陽 能 模 組 與 電 源 轉 換 器 ~6~
11 各 國 政 策 明 訂 禁 用 白 熾 燈 助 瀾 LED 燈 的 轉 換 風 潮, 本 公 司 提 供 LED 解 決 方 案 結 合 貼 片 橋 式 LED driver MOS 蕭 特 基 小 訊 號 以 簡 化 客 戶 設 計 各 國 陸 續 停 播 類 比 訊 號, 推 動 STB 的 需 求 結 合 更 多 功 能 性 如 錄 影 USB3.0 及 更 多 影 音 連 接 埠 對 於 新 產 品 低 耗 損 MOS, 靜 電 保 護 的 需 求 助 益 甚 大 電 動 車 電 池 技 術 的 突 破, 充 電 規 範 由 AC 轉 為 DC 600V 直 接 充 電, 汽 車 的 電 力 系 統 也 將 由 12V 24V 系 統 轉 換 為 48V 系 統, 對 於 電 力 系 統 的 轉 換, 原 本 供 應 商 的 design pool 已 需 要 更 換 新 的 規 格 是 台 半 新 產 品 高 壓 溝 槽 式 蕭 特 基 很 好 的 切 入 設 計 點 (B) 條 碼 印 表 機 最 近 年 度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與 法 律 之 變 動 對 子 公 司 ( 鼎 翰 科 技 ) 財 務 及 業 務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對 於 法 規 環 境 的 變 化 亦 均 予 以 遵 循 4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A) 整 流 器 Global Service- 客 戶 管 理 系 統 與 區 域 產 業 發 展 全 球 無 國 界 的 分 工 化, 本 公 司 以 客 戶 管 理 來 因 應 變 化 快 速 的 電 子 產 業 全 球 大 廠 皆 由 原 廠 當 地 設 計, 各 地 交 貨 生 產 ; 對 於 代 工 模 式 與 IPO 的 營 業 方 式 透 過 Account management 做 到 滴 水 不 漏 的 接 單 服 務 區 域 產 業 發 展 有 助 平 衡 產 品 結 構 與 體 質 強 化 北 美 洲 市 場 著 重 汽 車 工 業 電 信 照 明 日 本 市 場 產 業 著 重 消 費 性 電 子 汽 車 工 業 歐 洲 市 場 著 重 汽 車 電 子 工 業 再 生 性 能 源 與 照 明 新 興 市 場 如 印 度 俄 羅 斯 南 美 洲 印 尼 由 於 中 產 階 級 急 增, 內 需 市 場 擴 大 ; 基 礎 電 信 電 纜 照 明 建 設 與 Home appliance,telecom 等 都 是 目 前 導 入 的 產 業 對 於 全 球 工 廠 - 大 陸 更 是 百 業 齊 放 本 公 司 全 球 化 佈 局 策 略 對 於 現 今 無 國 界 的 代 工 模 式 與 分 散 區 域 經 濟 體 強 弱 之 風 險 在 瞬 息 萬 變 的 景 氣 動 態 中 更 體 現 其 效 率 與 遠 見 (B) 條 碼 印 表 機 持 續 專 注 於 條 碼 標 籤 列 印 機 產 品, 追 求 卓 越 與 永 續 經 營 展 望 未 來,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隨 著 整 流 器 及 條 碼 印 表 機 市 場 的 穩 定 成 長 及 應 用 範 圍 日 益 擴 展, 我 們 將 秉 持 創 新 專 業 與 敬 業 的 經 營 理 念, 並 持 續 強 化 團 隊 的 研 發 及 銷 售 能 力, 提 昇 業 績 與 獲 利, 讓 股 東 客 戶 及 員 工 共 享 豐 碩 的 營 運 成 果 董 事 長 : 王 秀 亭 經 理 人 : 王 秀 亭 會 計 主 管 : 王 永 康 ~7~
12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中 華 民 國 六 十 八 年 一 月 十 八 日 二 公 司 沿 革 : 68 年 01 月 公 司 成 立, 設 址 於 台 北 縣 土 城 鄉, 以 生 產 整 流 器 為 主, 創 立 時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壹 佰 萬 元 69 年 05 月 擴 廠 增 購 設 備, 現 金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壹 仟 貳 佰 萬 元 73 年 06 月 現 金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參 仟 萬 元, 導 入 自 動 化 生 產 設 備 76 年 12 月 為 配 合 營 運 規 模 成 長 需 要, 乃 選 擇 在 宜 蘭 購 地 籌 建 廠, 並 現 金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陸 仟 萬 元 77 年 10 月 宜 蘭 廠 興 建 完 成 正 式 啟 用, 年 產 能 達 八 億 只 整 流 器 78 年 11 月 現 金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壹 億 伍 佰 萬 元, 全 面 推 行 自 動 化 生 產, 以 自 動 化 設 備 提 昇 產 品 品 質 及 生 產 產 能 79 年 09 月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壹 億 伍 仟 肆 佰 萬 元 引 進 Tokyo Weld 全 自 動 一 貫 機 加 入 生 產 行 列, 成 為 國 內 率 先 啟 用 該 設 備 之 製 造 廠 商 開 發 完 成 TVS DIP Bridge 及 Auto Rectifiers, 並 開 始 量 產 購 入 新 店 市 寶 橋 路 遠 東 全 球 工 業 總 部 之 新 辦 公 室, 並 將 總 公 司 遷 址 設 立 於 此 80 年 01 月 轉 投 資 美 國 Eltron 公 司 及 成 立 事 務 機 器 事 業 處, 合 作 開 發 及 生 產 熱 感 式 條 碼 印 表 機 80 年 08 月 開 發 完 成 熱 感 式 條 碼 印 表 機 LP-2022 與 LP-2042, 並 開 始 量 產, 成 為 國 內 首 家 製 造 該 產 品 的 廠 商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壹 億 柒 仟 柒 佰 壹 拾 萬 元 正 81 年 08 月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壹 億 玖 仟 肆 佰 捌 拾 壹 萬 元 82 年 02 月 開 發 完 成 熱 感 式 條 碼 印 表 機 LP-2122 與 LP 年 06 月 開 發 完 成 熱 轉 式 條 碼 印 表 機 TLP 年 08 月 導 入 ISO 9002 品 質 系 統 標 準 83 年 12 月 證 管 會 核 准 公 開 發 行,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壹 億 玖 仟 肆 佰 捌 拾 壹 萬 元 84 年 04 月 宜 蘭 廠 整 流 器 產 品 獲 DNV 認 證 通 過 ISO 9002 品 質 系 統 標 準 84 年 04 月 設 立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於 中 國 大 陸 山 東 省 生 產 製 造 整 流 器 84 年 06 月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貳 億 肆 仟 參 佰 伍 拾 捌 萬 貳 仟 貳 佰 捌 拾 元 84 年 09 月 開 發 完 成 表 面 黏 著 整 流 器 製 程 84 年 12 月 自 行 開 發 完 成 國 產 第 一 台 熱 感 式 條 碼 印 表 機 LP-522 與 LP 年 06 月 設 置 整 流 器 晶 片 擴 散 製 程 並 生 產 整 流 器 產 品 所 需 關 鍵 原 料 矽 晶 圓, 期 藉 由 上 游 垂 直 整 合 以 有 效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85 年 07 月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參 億 柒 仟 貳 佰 參 拾 參 萬 肆 佰 元 85 年 08 月 轉 投 資 海 外 子 公 司 Ever Winner INT L Co., Ltd. 及 TSC America ~8~
13 Inc., 並 設 立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於 中 國 大 陸 天 津 經 濟 技 術 開 發 區 85 年 10 月 自 行 開 發 完 成 國 產 第 一 台 熱 轉 式 條 碼 印 表 機 TTP-242 CLEVER 及 熱 感 式 條 碼 印 表 機 TDP-522 TDP 年 10 月 天 津 廠 引 進 德 國 Sillner 全 自 動 SMD 生 產 設 備 瑞 士 Alphasem 全 自 動 晶 片 黏 著 設 備 TO-220 & TO-3P 全 自 動 一 貫 機 ; 山 東 廠 引 進 一 系 列 橋 式 整 流 器 自 動 生 產 設 備 86 年 01 月 為 擴 大 事 務 機 器 處 營 運 規 模, 成 立 汐 止 辦 公 室, 專 供 事 務 機 器 事 業 處 業 務 研 發 管 理 及 試 產 用 86 年 02 月 開 發 Schottky,Super Fast,High Efficiency 等 TO-220&TO-3P 系 列 產 品 及 Super Diode GP-10 & RGP-10 系 列 產 品 86 年 03 月 天 津 廠 整 流 器 產 品 獲 DNV 認 證 通 過 ISO 9002 品 質 系 統 標 準 86 年 05 月 宜 蘭 廠 條 碼 印 表 機 產 品 獲 DNV 認 證 通 過 ISO 9002 品 質 系 統 86 年 09 月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伍 億 陸 仟 萬 元 87 年 03 月 與 工 研 院 光 電 所 共 同 開 發 完 成 國 人 第 一 台 彩 色 熱 昇 華 式 視 訊 印 表 機 87 年 04 月 天 津 廠 整 流 器 產 品 暨 晶 片 擴 散 獲 KEMA 認 證 通 過 QS-9000 品 質 系 統 標 準 87 年 10 月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陸 億 捌 仟 零 玖 拾 捌 萬 肆 千 元 87 年 11 月 宜 蘭 廠 整 流 器 及 條 碼 印 表 機 產 品 獲 DNV 認 證 通 過 ISO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標 準 87 年 12 月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捌 億 參 仟 零 玖 拾 捌 萬 肆 千 元 88 年 04 月 陽 信 長 威 廠 整 流 器 產 品 獲 CQC 認 證 通 過 IS 品 質 系 統 標 準 88 年 11 月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億 零 貳 佰 貳 拾 肆 萬 肆 仟 捌 佰 元 88 年 12 月 發 展 第 一 部 300dpi 高 解 析 度 條 碼 印 表 機 TTP-342 及 TTP-342M 88 年 12 月 於 12 月 18 日 經 證 期 會 核 准 上 櫃 申 請 89 年 02 月 於 2 月 21 日 以 每 股 22 元 正 式 掛 牌 上 櫃 89 年 08 月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壹 億 伍 仟 柒 佰 壹 拾 玖 萬 陸 仟 伍 佰 貳 拾 元 90 年 06 月 發 行 新 台 幣 肆 億 元 國 內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以 支 應 宜 蘭 廠 蕭 特 基 晶 片 廠 擴 建 資 金 需 求 90 年 06 月 天 津 廠 整 流 器 晶 片 擴 散 獲 CAQC 認 證 通 過 QS-9000 品 質 系 統 標 準 90 年 08 月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貳 億 捌 仟 陸 拾 肆 萬 參 仟 玖 佰 參 拾 元 90 年 08 月 轉 投 資 SYNERGY WORLD GROUP LTD., 朝 多 角 化 經 營 發 展 90 年 11 月 成 立 韓 國 分 公 司 Taiwan Semiconductor Co.,Ltd Korea Branch ~9~
14 91 年 01 月 公 司 債 轉 換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肆 億 壹 仟 陸 佰 參 萬 伍 仟 柒 佰 肆 拾 元 91 年 03 月 陽 信 長 威 廠 整 流 器 產 品 獲 CAQC 認 證 通 過 QS-9000 品 質 系 統 標 準 91 年 03 月 公 司 債 轉 換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伍 億 肆 仟 柒 佰 伍 拾 萬 肆 仟 玖 佰 參 拾 元 91 年 04 月 轉 投 資 德 國 子 公 司 Taiwan Semiconductor Europe Gmbh. 91 年 05 月 宜 蘭 廠 條 碼 印 表 機 產 品 獲 DNV 認 證 通 過 ISO 9001 品 質 系 統 91 年 05 月 設 立 蕭 特 基 晶 片 廠 於 宜 蘭 廠 91 年 10 月 公 司 債 轉 換 普 通 股 股 本 及 盈 餘 轉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柒 億 陸 仟 玖 佰 壹 拾 陸 萬 柒 仟 肆 佰 肆 拾 元 91 年 10 月 為 配 合 營 運 規 模 成 長 需 要, 購 入 土 地 及 建 築 物 共 計 新 台 幣 一 億 伍 仟 零 捌 拾 柒 萬 貳 千 元 於 新 店 市 北 新 路 三 段 205 號 11 樓 91 年 11 月 公 司 債 轉 換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柒 億 陸 仟 玖 佰 貳 拾 陸 萬 柒 仟 肆 佰 肆 拾 元 91 年 11 月 發 展 高 效 能 工 業 型 條 碼 印 表 機 TTP-246M 及 TTP-344M 92 年 01 月 遷 入 營 運 總 部 辦 公 大 樓 ( 新 店 市 北 新 路 三 段 205 號 11 樓 ), 並 將 總 公 司 遷 址 於 此 92 年 04 月 轉 投 資 日 本 子 公 司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LTD. 92 年 05 月 宜 蘭 廠 蕭 特 基 晶 片 廠 獲 DNV 認 證 通 過 ISO 9001 品 質 系 統 92 年 09 月 盈 餘 員 工 紅 利 轉 增 資 及 公 司 債 轉 換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捌 億 柒 仟 肆 佰 零 陸 萬 壹 佰 玖 拾 元 92 年 09 月 山 東 陽 信 長 威 廠 之 整 流 器 產 品 獲 China Great Wall 認 證 通 過 ISO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標 準 92 年 10 月 公 司 債 轉 換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捌 億 捌 仟 壹 佰 壹 拾 陸 萬 零 壹 佰 玖 拾 元 92 年 11 月 天 津 長 威 廠 之 整 流 器 晶 片 及 條 碼 機 產 品 獲 China Great Wall 認 證 通 過 ISO 及 OHSAS 品 質 系 統 標 準 92 年 11 月 研 發 第 三 代 桌 上 型 高 速 條 碼 印 表 機 TTP-245 及 TDP 年 05 月 宜 蘭 廠 整 流 器 蕭 特 基 晶 片 及 條 碼 印 表 機 產 品 獲 DNV 認 證 通 過 ISO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標 準 93 年 10 月 盈 餘 員 工 紅 利 轉 增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玖 億 陸 仟 零 肆 拾 伍 萬 捌 仟 參 佰 陸 拾 元 93 年 11 月 陽 信 長 威 廠 整 流 器 產 品 獲 TUV 認 證 通 過 IS0/TS 品 質 系 統 標 準 94 年 01 月 轉 投 資 香 港 子 公 司 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LTD. 94 年 04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庫 藏 股 減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捌 億 柒 仟 柒 佰 柒 拾 伍 萬 捌 仟 參 佰 陸 拾 元 ~10~
15 94 年 05 月 宜 蘭 廠 蕭 特 基 晶 片 廠 獲 DNV 認 證 通 過 ISO 年 12 月 香 港 子 公 司 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LTD. 投 資 港 幣 壹 佰 萬 元, 設 立 台 半 科 技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95 年 01 月 設 立 利 澤 廠 從 事 條 碼 印 表 機 之 生 產 95 年 04 月 出 售 新 店 市 寶 橋 路 遠 東 全 球 工 業 總 部 辦 公 室 95 年 05 月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經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捌 億 柒 仟 捌 佰 玖 拾 壹 萬 參 仟 參 佰 陸 拾 元 95 年 07 月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經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捌 億 柒 仟 玖 佰 貳 拾 肆 萬 參 仟 參 佰 陸 拾 元 95 年 10 月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經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捌 億 柒 仟 玖 佰 柒 拾 參 萬 捌 仟 參 佰 陸 拾 元 95 年 10 月 發 行 新 台 幣 捌 億 元 國 內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以 支 應 宜 蘭 蕭 特 基 晶 圓 二 廠 興 建 及 利 澤 事 務 機 廠 二 期 擴 建 資 金 需 求 95 年 10 月 設 立 宜 蘭 分 公 司 於 宜 蘭 縣 五 結 鄉 利 工 一 路 2 段 35 號 96 年 01 月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國 內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經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壹 拾 玖 億 參 仟 柒 佰 參 拾 萬 玖 仟 伍 佰 元 96 年 03 月 轉 投 資 新 台 幣 壹 佰 萬 元 正, 設 立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6 年 03 月 轉 投 資 新 台 幣 柒 仟 肆 佰 玖 拾 玖 萬 玖 仟 柒 佰 貳 拾 貳 元 正, 設 立 山 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6 年 03 月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與 日 本 國 際 知 名 大 廠 Nihon inter Electronics Corporation 進 行 策 略 聯 盟 96 年 03 月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計 劃 於 96 年 8 月 份 分 割 條 碼 印 表 機 事 業 處, 繼 存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則 聚 焦 於 發 展 整 流 二 極 體 核 心 事 業 96 年 04 月 轉 投 資 EUR100,000 元 正, 設 立 TSC PRINTER EUROPE GMBH 子 公 司 96 年 04 月 子 公 司 Ever Winner Int l Co., Ltd. (BVI) 投 資 美 金 壹 拾 參 萬 伍 千 元, 設 立 上 海 瀚 科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96 年 04 月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國 內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經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貳 億 伍 仟 參 佰 貳 拾 玖 萬 貳 仟 捌 佰 陸 拾 元 96 年 05 月 董 事 會 決 議 自 九 十 六 年 第 二 季 起, 更 換 財 務 及 稅 務 查 核 簽 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96 年 07 月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增 加 至 新 台 幣 參 拾 陸 億 元,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國 內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經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參 億 壹 仟 伍 佰 壹 拾 陸 萬 貳 仟 肆 佰 柒 拾 元 96 年 08 月 自 九 十 六 年 八 月 一 日 起, 分 割 移 轉 條 碼 印 表 機 事 業 處 至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6 年 08 月 出 售 座 落 於 宜 蘭 縣 利 澤 工 業 區, 建 物 坐 落 地 號 : 宜 蘭 縣 五 結 鄉 利 工 段 第 193 及 194 號 建 物 予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6 年 08 月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出 售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TSC PRINTER EUROPE GMBH 予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
16 96 年 10 月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國 內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經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參 億 參 仟 陸 佰 陸 拾 伍 萬 參 仟 零 柒 拾 元 96 年 12 月 宜 蘭 分 公 司 所 在 地 之 地 址 遷 至 宜 蘭 縣 五 結 鄉 成 興 村 利 工 一 路 2 段 31 號 96 年 12 月 現 金 增 資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陸 仟 捌 佰 陸 拾 伍 萬 參 仟 零 柒 拾 元 96 年 12 月 現 金 增 資 APPLIED NANOTECHNOLOGIES INC.USD111, 元 97 年 01 月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國 內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經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柒 仟 參 佰 零 伍 萬 捌 仟 玖 佰 陸 拾 元 97 年 03 月 轉 投 資 美 國 Advanced EPI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簡 稱 AET) 百 分 之 百 股 權, 投 資 總 金 額 為 美 金 500 萬 元 整 97 年 04 月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經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柒 仟 參 佰 柒 拾 參 萬 捌 仟 玖 佰 陸 拾 元 97 年 04 月 增 資 EUR100,000 元 至 德 國 子 公 司 Taiwan Semiconductor Europe Gmbh., 增 資 後 股 本 總 額 為 EUR300,000 元 97 年 07 月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經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捌 仟 壹 佰 伍 拾 柒 萬 捌 仟 玖 佰 陸 拾 元 97 年 10 月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經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捌 仟 壹 佰 玖 拾 壹 萬 捌 仟 玖 佰 陸 拾 元 98 年 01 月 宜 蘭 利 澤 廠 獲 TUV 認 證 通 過 ISO/TS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標 準 98 年 01 月 宜 蘭 利 澤 廠 獲 TUV 認 證 通 過 ISO 9001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標 準 98 年 03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庫 藏 股 減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參 仟 玖 佰 陸 拾 陸 萬 捌 仟 玖 佰 陸 拾 元 98 年 03 月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變 更 公 司 所 在 地 營 業 地 址 至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忠 孝 東 路 4 段 563 號 8 樓 原 台 北 縣 新 店 市 北 新 路 三 段 205 號 11 樓 設 置 為 新 店 辦 事 處 98 年 04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遷 址 至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忠 孝 東 路 4 段 563 號 8 樓 98 年 09 月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投 資 事 業 香 港 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 Ltd. 以 USD800 萬 元 作 為 股 本, 間 接 增 資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事 業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98 年 11 月 取 得 依 企 業 併 購 法 及 公 司 法 等 規 定, 向 山 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行 使 股 份 收 買 請 求 權 之 全 部 股 份 價 款 $127,888,136 元, 至 此 已 無 持 股 99 年 01 月 國 內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經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參 仟 玖 佰 玖 拾 陸 萬 捌 仟 貳 佰 柒 拾 元 99 年 03 月 宜 蘭 利 澤 廠 獲 TUV 認 證 通 過 ISO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標 準 99 年 04 月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核 准 SKYRISE INT L LTD. 辦 理 減 資 USD3,056,060 元, 減 資 後 股 本 總 額 為 USD50,000 元 99 年 09 月 為 配 合 營 運 規 模 成 長 需 要, 購 入 宜 蘭 市 梅 洲 新 段 土 地 共 計 17 筆, 計 新 台 幣 一 億 零 八 佰 七 拾 三 萬 九 千 元 ~12~
17 99 年 10 月 為 配 合 營 運 規 模 成 長 需 要, 購 入 宜 蘭 市 梅 洲 新 段 土 地 共 計 5 筆, 計 新 台 幣 一 億 二 仟 零 一 拾 六 萬 五 千 元 99 年 11 月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核 准 EVER ENERGETIC INT L LTD. 辦 理 減 資 USD4,306, 元, 減 資 後 股 本 總 額 為 USD15,800,000 元 99 年 12 月 經 由 再 轉 投 資 事 業 香 港 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 Ltd., 以 受 配 大 陸 投 資 事 業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6 年 股 利 美 金 279 萬 元, 匯 回 香 港 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 Ltd., 並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香 港 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 Ltd. 之 自 有 資 金 美 金 300 萬 元 作 為 股 本, 間 接 增 資 大 陸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100 年 7 月 宜 蘭 利 澤 廠 及 梅 洲 廠 獲 Sony Green parter 認 證 101 年 1 月 投 審 會 核 准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以 2007 年 至 2010 年 股 利 盈 餘 轉 增 資 美 金 800 萬 元, 增 資 後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已 由 原 註 冊 ( 含 實 收 ) 資 本 額 美 金 2 仟 5 佰 萬 元 增 加 變 為 美 金 3 仟 3 佰 萬 元 102 年 06 月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變 更 公 司 所 在 地 營 業 地 址 至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北 新 路 三 段 205 號 11 樓 102 年 07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遷 址 至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北 新 路 三 段 205 號 11 樓 102 年 07 月 台 半 科 技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度 中 辦 理 結 束 營 業,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7 月 17 日 完 成 清 算 作 業 程 序 102 年 11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增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肆 仟 貳 佰 伍 拾 陸 萬 捌 仟 貳 佰 柒 拾 元 102 年 12 月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核 准 大 陸 地 區 台 半 科 技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完 成 清 算 結 束 營 業 之 撤 銷 投 資 案 103 年 01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增 資 以 及 註 銷 庫 藏 股 減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參 仟 貳 佰 捌 拾 壹 萬 捌 仟 貳 佰 柒 拾 元 103 年 02 月 山 東 陽 信 長 威 廠 獲 TUV 認 證 通 過 ISO14064 溫 室 氣 體 查 驗 為 合 理 保 證 等 級 103 年 04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增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參 仟 參 佰 貳 拾 壹 萬 捌 仟 貳 佰 柒 拾 元 103 年 05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增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參 仟 肆 佰 陸 拾 肆 萬 參 仟 貳 佰 柒 拾 元 103 年 07 月 宜 蘭 利 澤 廠 取 得 TUV 認 證 通 過 ISO14064 溫 室 氣 體 查 驗 為 合 理 保 證 等 級 103 年 11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增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參 仟 陸 佰 壹 拾 肆 萬 參 仟 貳 佰 柒 拾 元 104 年 04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註 銷 庫 藏 股 減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以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增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參 億 捌 仟 柒 佰 陸 拾 肆 萬 參 仟 貳 佰 柒 拾 元 104 年 05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增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參 億 捌 仟 捌 佰 壹 拾 萬 捌 仟 貳 佰 柒 拾 元 104 年 12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增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參 億 玖 仟 陸 佰 參 拾 陸 萬 捌 仟 貳 佰 柒 拾 元 ~13~
18 105 年 01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增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零 壹 拾 肆 萬 參 仟 貳 佰 柒 拾 元 105 年 04 月 經 濟 部 核 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增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至 新 台 幣 貳 拾 肆 億 零 參 佰 零 貳 萬 伍 仟 柒 佰 柒 拾 元 ~14~
19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1 公 司 之 組 織 結 構 ~15~
20 2 各 主 要 部 門 所 營 業 務 總 經 理 室 業 務 處 部 門 工 作 職 掌 (1) 協 助 總 經 理 推 行 業 務 之 幕 僚 單 位 協 助 經 營 計 劃 之 擬 定 審 核 及 經 營 績 效 之 分 析, 同 時 亦 擬 制 建 立 及 協 助 各 部 門 之 業 務 (2) 對 公 司 內 部 規 章 制 度 執 行 稽 核 之 工 作, 並 提 出 改 進 建 議 (1) 整 流 器 類 比 IC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及 小 訊 號 等 產 品 市 場 調 查 開 發 及 銷 售 品 保 部 (1) 整 流 器 類 比 IC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小 訊 號 產 品 及 蕭 特 基 晶 圓 原 料 物 料 成 品 及 儀 器 治 具 之 檢 驗 (2) 整 流 器 類 比 IC 小 訊 號 產 品 品 質 管 理 與 品 質 保 證 國 際 標 準 業 務 推 動 及 執 行 研 發 工 程 部 (1) 整 流 器 類 比 IC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小 訊 號 產 品 及 晶 圓 新 產 品 新 製 程 及 新 設 備 研 發 總 管 理 處 (1) 整 體 資 訊 系 統 之 規 劃 及 執 行 (2) 負 責 綜 理 全 公 司 人 事 總 務 及 法 務 等 相 關 業 務 (3) 負 責 全 公 司 一 切 會 計 帳 務 處 理 成 本 分 析 預 算 編 列 與 控 管 資 金 規 劃 與 調 度 股 務 作 業 等 事 宜 生 產 製 造 處 -- 宜 蘭 廠 ( 整 流 器 封 裝 一 廠 ) 生 產 製 造 處 -- 利 澤 廠 ( 晶 圓 廠 ) (1) 整 流 器 類 比 IC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小 訊 號 產 品 之 倉 儲 管 理 (2) 整 流 器 之 設 備 維 修 保 養 (3) 整 流 器 之 製 造 生 產 及 倉 儲 管 理 (4) 負 責 整 流 器 產 品 相 關 之 採 購 進 出 口 等 相 關 業 務 (5) 負 責 綜 理 工 廠 人 事 總 務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文 件 管 制 等 業 務 (6) 負 責 整 流 器 類 比 IC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小 訊 號 產 品 及 晶 圓 產 品 之 採 購 進 出 口 等 相 關 業 務 (1) 整 流 器 類 比 IC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小 訊 號 產 品 及 晶 圓 產 品 之 倉 儲 管 理 (2) 整 流 器 晶 圓 之 設 備 維 修 保 養 (3) 晶 圓 之 製 造 生 產 及 倉 儲 管 理 (4) 負 責 晶 圓 產 品 相 關 之 採 購 進 出 口 等 相 關 業 務 (5) 負 責 綜 理 工 廠 人 事 總 務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文 件 管 制 等 業 務 (6) 負 責 整 流 器 類 比 IC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小 訊 號 產 品 及 晶 圓 產 品 之 採 購 進 出 口 等 相 關 業 務 ~16~
21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1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105 年 04 月 15 日 職 稱 ( 註 1)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董 事 法 人 董 事 之 代 表 人 獨 立 董 事 國 籍 或 註 冊 地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美 國 中 華 民 國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王 秀 亭 年 ,306, % 13,331, % 0 0% 0 0%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王 秀 鳳 年 ,687, % 1,978, % 0 0% 0 0% 頭 城 高 中 趙 鳳 玉 年 , % 450, % 0 0% 0 0%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王 興 磊 (WANG HSING LEI SAM) 大 同 工 學 院 機 械 系 德 州 儀 器 公 司 經 理 光 武 工 專 電 子 科 景 道 ( 股 ) 公 司 旭 麗 ( 股 ) 公 司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EVER ENERGETIC INTERNATIONAL LTD.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EVER WINNER INTERNATIONAL CO., LTD.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SKYRISE INT'L LTD.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天 津 國 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念 慈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鼎 貫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深 圳 鼎 貫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亞 瑟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TOP PEAK FINANCE LTD.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上 海 瀚 科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天 津 國 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 法 人 代 表 ) 上 海 瀚 科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監 事 ( 法 人 代 表 )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TAIWAN SEMICONDUCTOR(H.K.) CO., LTD.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TSC AMERICA INC.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王 秀 鳳 王 興 磊 兄 妹 父 子 王 秀 亭 兄 妹 無 無 無 年 ,700, % 7,700, % 0 0% 0 0% 無 無 無 無 無 年 , % 146, % 116, % 270, % 詹 乾 隆 年 % 0 0% 0 0% 0 0% 美 國 麻 省 理 工 學 院 企 管 碩 士 麥 肯 錫 管 理 顧 問 公 司 顧 問 美 國 諾 瓦 大 學 會 計 學 博 士 東 吳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教 授 兼 學 系 主 任 東 吳 大 學 商 學 院 院 長 TSC Auto ID Technology America, Inc.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TSC Auto ID (HK) Ltd. 負 責 人 ( 法 人 代 表 )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 法 人 代 表 ) 天 津 國 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亞 瑟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念 慈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鼎 貫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深 圳 鼎 貫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Printronix Auto ID Technology Inc.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現 任 東 吳 大 學 教 務 長 亞 泰 影 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及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審 計 委 員 會 委 員 ( 召 集 人 )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王 秀 亭 父 子 無 無 無 ~17~
22 職 稱 ( 註 1) 國 籍 或 註 冊 地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獨 立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林 柏 生 年 % 0 0% 0 0% 0 0% 獨 立 董 事 中 華 民 國 范 宏 書 年 % 0 0% 0 0% 0 0% 董 事 : 王 永 康 計 1 人 自 104 年 06 月 18 日 股 東 常 會 重 新 改 選 後 卸 任 該 職 務 主 要 經 ( 學 ) 歷 美 國 約 翰 霍 普 金 斯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政 大 國 貿 系 副 教 授 教 授 政 大 國 貿 所 所 長 系 主 任 華 陸 創 業 投 資 ( 股 ) 公 司 董 事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商 學 研 究 所 會 計 組 博 士 輔 仁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系 主 任 上 櫃 審 議 委 員 會 外 部 審 議 委 員 考 選 部 會 計 師 考 試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獨 立 監 察 人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現 任 政 大 國 貿 系 教 授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審 計 委 員 會 委 員 大 同 世 界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及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定 穎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 召 集 人 ) 及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 召 集 人 ) 現 任 輔 仁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教 授 台 火 開 發 ( 股 ) 公 司 法 人 監 察 人 代 表 人 光 鼎 電 子 ( 股 ) 公 司 獨 立 監 察 人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審 計 委 員 會 委 員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18~
23 註 1: 法 人 股 東 代 表 者, 其 主 要 股 東 如 下 表 : 表 一 :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105 年 04 月 15 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 註 1)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2)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6.74%)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50%) 南 山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23%) 德 銀 託 管 西 敏 斯 特 FS 大 中 國 投 資 專 戶 (2.57%) 王 秀 亭 (2.54%)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銀 託 管 瓦 薩 齊 基 金 信 託 所 屬 新 興 市 場 小 型 (1.87%)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5%) 匯 豐 託 管 馬 修 亞 洲 小 型 企 業 基 金 投 資 專 戶 (1.43%) 德 銀 託 管 加 州 公 務 員 瓦 薩 齊 投 資 專 戶 (1.32%) 大 通 託 管 蘇 格 蘭 東 方 小 型 企 業 信 託 公 司 投 資 (1.22%) 註 1: 董 事 監 察 人 屬 法 人 股 東 代 表 者, 應 填 寫 該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註 2: 填 寫 該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其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若 其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應 再 填 列 下 表 二 表 二 : 表 一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其 主 要 股 東 105 年 04 月 15 日 法 人 名 稱 ( 註 1)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2)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89%) 王 秀 亭 (5.55%) 亞 瑟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32%)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20%) 黃 芳 隆 (2.20%)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花 旗 ( 台 灣 ) 商 業 銀 行 受 託 保 管 挪 威 中 央 銀 行 投 資 專 戶 (2.10%) 匯 豐 銀 行 託 管 摩 根 士 丹 利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專 戶 (1.59%) 李 碧 玲 (1.25%) 熊 肇 穆 (1.02%) 施 復 元 (0.99%)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泰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南 山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潤 成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代 表 人 : 杜 英 宗 董 事 長 代 表 人 : 尹 衍 樑 常 務 董 事 代 表 人 : 蔡 其 瑞 常 務 董 事 代 表 人 : 鄭 銓 泰 董 事 代 表 人 : 劉 忠 賢 董 事 代 表 人 : 詹 陸 銘 董 事 代 表 人 : 陳 潤 權 董 事 郭 文 德 常 務 董 事 (0.1082%) 陳 棠 董 事 (0%) 施 振 榮 董 事 ( %) 張 宏 嘉 董 事 (0.0001%) 林 世 銘 獨 立 董 事 & 常 務 董 事 (0%) 蔡 彥 卿 獨 立 董 事 (0%) 楊 武 連 獨 立 董 事 (0%) 石 百 達 獨 立 董 事 (0%) 第 一 銀 行 受 潤 成 投 資 控 股 公 司 信 託 專 戶 ( %) 杜 英 宗 股 東 (3.2468%) 潤 華 染 織 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2766%) 潤 泰 租 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1461%) 吉 品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1082%) 台 新 銀 行 受 託 南 山 人 壽 股 票 信 託 財 產 專 戶 (0.0576%) 寶 志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0541%) 寶 意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0541%) ~19~
24 姓 名 法 人 名 稱 ( 註 1)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2) 寶 暉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0541%) 寶 煌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0541%) 普 通 股 : 三 商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陳 翔 玠 董 事 長 (44.47%) 三 商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陳 翔 立 董 事 (0%) 三 商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孟 嘉 仁 董 事 (0%) 三 商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劉 中 興 董 事 (0%) 三 商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翁 翠 君 董 事 (0%) 鄭 純 農 獨 立 董 事 (0%) 蔡 政 憲 獨 立 董 事 (0%) 林 夏 如 (SYARU SHIRLEY LIN) 獨 立 董 事 (0%) 商 林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6.20%) 樹 人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5.52%) 三 商 福 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2.90%) 新 制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主 要 股 東 (1.63%) 匯 豐 銀 行 託 管 摩 根 士 丹 利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0.86%) 新 光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0.73%) 大 通 託 管 沙 伯 央 行 委 外 Quoni 投 資 專 戶 主 要 股 東 (0.69%) 拿 帕 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0.61%) 渣 打 託 管 貝 萊 德 全 球 小 資 本 基 金 股 主 要 股 東 (0.57%) 特 別 股 :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50.00%)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20.00%) 三 商 電 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10.00%) 三 商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5.37%) 新 光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5.00%) 第 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3.60%) 華 南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2.50%) 泰 安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股 東 (1.50%) 許 珮 甄 主 要 股 東 (0.25%) 翁 意 軒 主 要 股 東 (0.24%) 註 1: 如 上 表 一 主 要 股 東 屬 法 人 者, 應 填 寫 該 法 人 名 稱 註 2: 填 寫 該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其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_ 所 具 專 業 知 識 及 獨 立 性 之 情 形 條 件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商 務 法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務 財 務 須 相 關 科 系 之 公 私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試 會 計 或 公 司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業 務 所 須 之 上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1)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家 數 王 秀 亭 ˇ ˇ ˇ ˇ 0 王 秀 鳳 ˇ ˇ ˇ ˇ 0 趙 鳳 玉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0 鼎 翰 科 技 ( 股 ) ˇ ˇ ˇ 0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王 興 磊 ~20~
25 姓 名 條 件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商 務 法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務 財 務 須 相 關 科 系 之 公 私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試 會 計 或 公 司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業 務 所 須 之 上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1)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家 數 獨 立 董 事 : 詹 乾 隆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1 獨 立 董 事 : 林 柏 生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2 獨 立 董 事 : 范 宏 書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0 註 1: 各 董 事 監 察 人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 但 如 為 公 司 或 其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三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親 屬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但 依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第 七 條 履 行 職 權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不 在 此 限 (8) 未 與 其 他 董 事 間 具 有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9)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10)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27 條 規 定 以 政 府 法 人 或 其 代 表 人 當 選 ~21~
26 2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職 稱 國 籍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王 秀 亭 ,331, % 0 0% 0 0% 大 同 工 學 院 機 械 系 德 州 儀 器 公 司 經 理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王 秀 鳳 ,978, % 0 0% 0 0% 頭 城 高 中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民 國 趙 鳳 玉 , % 0 0% 0 0% 光 武 工 專 電 子 科 景 道 ( 股 ) 公 司 旭 麗 ( 股 )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兼 財 會 主 管 副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王 永 康 ,001, % 0 顏 國 殷 ,430, % 0 陳 建 中 % 0 魏 文 晴 %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 大 研 究 所 泓 越 科 技 ( 股 ) 公 司 財 務 協 理 益 和 ( 股 )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復 興 工 專 電 機 科 陽 信 長 威 廠 廠 長 美 國 北 卡 州 立 大 學 MBA Fairchild Semiconductor Senior Director 亞 太 區 資 深 行 銷 處 長 台 灣 通 用 器 材 ( 股 ) 公 司 亞 太 與 日 本 區 產 品 應 用 處 長 仁 寶 電 腦 ( 股 ) 公 司 研 發 經 理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原 子 科 學 博 士 恩 智 浦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供 應 商 品 管 協 理 中 德 電 子 材 料 ( 股 ) 公 司 全 球 供 應 商 品 管 資 深 處 長 崑 山 勤 茂 資 通 ( 股 ) 公 司 廠 長 105 年 4 月 15 日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EVER ENERGETIC INTERNATIONAL LTD.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EVER WINNER INTERNATIONAL CO., LTD.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SKYRISE INT'L LTD.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天 津 國 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念 慈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鼎 貫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深 圳 鼎 貫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亞 瑟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TOP PEAK FINANCE LTD.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上 海 瀚 科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天 津 國 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 法 人 代 表 ) 上 海 瀚 科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監 事 ( 法 人 代 表 )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TAIWAN SEMICONDUCTOR(H.K.) CO., LTD.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TSC AMERICA INC. 董 事 長 ( 法 人 代 表 )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王 秀 鳳 王 興 磊 兄 妹 父 子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王 秀 亭 兄 妹 無 無 無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監 察 人 ( 法 人 代 表 ) 無 無 無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法 人 代 表 )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22~
27 職 稱 國 籍 姓 名 協 理 處 長 協 理 協 理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蔡 宜 龍 , % 0 吳 志 寬 , % 0 陳 明 傑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主 要 經 ( 學 ) 歷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0% 0 0% 0% 0 0% 0% 0 0% 0 0% 張 金 德 就 任 內 部 人 ; 離 職 解 任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電 機 工 程 所 南 亞 科 技 ( 股 ) 公 司 資 深 研 發 工 程 師 聯 華 電 子 ( 股 ) 公 司 研 發 資 深 工 程 師 華 瑞 ( 股 ) 公 司 研 發 經 理 美 祿 科 技 ( 股 ) 公 司 研 發 副 處 長 兼 總 經 理 特 助 台 大 法 律 系 凱 旋 法 律 事 務 所 總 經 理 Auburn University, Alabama, USA. Master Degree in Industrial Engineering. 東 海 大 學 工 業 工 程 系 International Rectifier Corporation, Mexico Operations Vice President & General Manager. 欣 銓 科 技 ( 股 ) 公 司 品 保 處 長 新 加 坡 廠 營 運 處 長 統 寶 光 電 ( 股 ) 公 司 模 組 製 造 部 經 理 世 界 先 進 積 體 電 路 ( 股 ) 公 司 測 試 製 造 部 經 理 燁 興 企 業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室 副 理 德 州 儀 器 台 灣 分 公 司 製 造 主 管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23~
28 3.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1-1) 董 事 ( 含 獨 立 董 事 ) 之 酬 金 ( 個 別 揭 露 姓 名 及 酬 金 方 式 ): 不 適 用 (1-2) 董 事 ( 含 獨 立 董 事 ) 之 酬 金 ( 彙 總 配 合 級 距 揭 露 姓 名 方 式 ):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1 年 6 月 27 日 股 東 會 起, 依 法 選 任 3 席 獨 立 董 事 並 成 立 第 一 屆 審 計 委 員 會 取 代 監 察 人 之 職 務, 已 無 設 置 監 察 人, 有 關 104 年 度 董 事 酬 勞 發 放 基 準 係 依 105 年 3 月 28 日 本 公 司 第 三 屆 第 三 次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第 二 屆 第 六 次 審 計 委 員 會 及 第 十 三 屆 第 六 次 董 事 會 決 議 依 任 職 期 間 比 例 計 算 之 職 稱 姓 名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董 事 法 人 董 事 之 代 表 人 王 秀 亭 王 秀 鳳 趙 鳳 玉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 就 任 董 事 _ 金 額 採 分 攤 計 算 ) 王 興 磊 (WANG HSING LEI SAM) ( 就 任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_ 金 額 採 分 攤 計 算 ) 本 公 司 NT$ 1,080 千 元 報 酬 (A) ( 註 2)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NT$ 1,080 千 元 本 公 司 NT$ 0 千 元 退 職 退 休 金 (B) ( 註 13)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NT$ 0 千 元 董 事 酬 金 本 公 司 NT$ 9,524 千 元 董 事 酬 勞 (C)( 註 3)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NT$ 19,200 千 元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D)( 註 4) 本 公 司 NT$ 0 千 元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NT$ 0 千 元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11)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薪 資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E) ( 註 5) 本 公 司 20,317 千 元 1.38% 2.65% NT$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NT$ 27,700 千 元 退 職 退 休 金 (F) ( 註 13) 本 公 司 NT$ 1,018 千 元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NT$ 1,468 千 元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員 工 酬 勞 (G) ( 註 6) 本 公 司 現 金 金 額 NT$ 10,396 千 元 股 票 金 額 NT 千 元 $ 0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本 公 現 金 金 額 NT$ 12,705 千 元 股 票 金 額 NT 千 元 $ 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H)( 註 7) 司 0 仟 股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0 仟 股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I)( 註 13) 本 公 司 0 仟 股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0 仟 股 A B C D E F 及 G 等 七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11)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 註 12) NT$ 5.53% 8.11% 0 千 元 獨 立 董 事 詹 乾 隆 獨 立 董 事 林 柏 生 獨 立 董 事 范 宏 書 副 總 經 理 兼 財 會 主 管 王 永 康 ( 卸 任 董 事 _ 金 額 採 分 攤 計 算 ) ~24~
29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董 事 酬 金 級 距 低 於 2,000,000 元 酬 金 級 距 表 董 事 姓 名 前 四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 前 七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E+F+G) 本 公 司 ( 註 9)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10) I 本 公 司 ( 註 9)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10) J 王 秀 亭 王 秀 鳳 趙 鳳 玉 王 永 康 ( 依 任 職 董 事 比 例 分 攤 )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 依 任 職 法 人 董 事 比 例 分 攤 ) 范 宏 書 林 柏 生 詹 乾 隆 王 秀 鳳 趙 鳳 玉 王 永 康 ( 依 任 職 董 事 比 例 分 攤 )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 依 任 職 法 人 董 事 比 例 分 攤 ) 范 宏 書 林 柏 生 詹 乾 隆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 依 任 職 法 人 董 事 比 例 分 攤 ) 范 宏 書 林 柏 生 詹 乾 隆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 依 任 職 法 人 董 事 比 例 分 攤 ) 范 宏 書 林 柏 生 詹 乾 隆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 含 ) 王 永 康 ( 依 任 職 董 事 比 例 分 攤 ) 王 永 康 ( 依 任 職 董 事 比 例 分 攤 )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王 秀 亭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王 興 磊 ( 依 任 職 法 人 董 事 之 代 表 人 比 例 分 攤 )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王 秀 亭 王 秀 鳳 趙 鳳 玉 王 秀 鳳 趙 鳳 玉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王 興 磊 ( 依 任 職 法 人 董 事 之 代 表 人 比 例 分 攤 )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王 秀 亭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註 1: 董 事 姓 名 應 分 別 列 示 ( 法 人 股 東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分 別 列 示 ),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各 項 給 付 金 額 若 董 事 兼 任 總 經 理 或 副 總 經 理 者 應 填 列 本 表 及 下 表 (3-1) 或 (3-2) 註 2: 係 指 104 年 度 董 事 之 報 酬 ( 包 括 董 事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等 等 ) 註 3: 係 填 列 104 年 度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分 派 之 董 事 酬 勞 金 額 註 4: 係 指 104 年 度 董 事 之 相 關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 包 括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質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平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註 5: 係 指 104 年 度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所 領 取 包 括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質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平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註 6: 係 指 104 年 度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員 工 酬 勞 ( 含 股 票 及 現 金 ) 者, 應 揭 露 最 近 年 度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金 額, 若 無 法 預 估 者 則 按 去 年 實 際 分 派 金 額 比 例 計 算 今 年 擬 議 分 派 金 額, 並 另 應 填 列 附 表 一 之 三 ( 實 際 個 別 發 放 金 額 尚 未 確 定, 係 按 104 年 度 配 發 103 年 度 實 際 配 發 比 例 估 算 今 年 擬 議 配 發 數 ) 註 7: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 不 包 括 已 執 行 部 分 ),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註 8: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各 項 酬 金 之 總 額 註 9: 本 公 司 給 付 每 位 董 事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董 事 姓 名 註 10: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每 位 董 事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董 事 姓 名 註 11: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104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本 公 司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104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12:a. 本 欄 應 明 確 填 列 公 司 董 事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金 額 b. 公 司 董 事 如 有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者, 應 將 公 司 董 事 於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所 領 取 之 酬 金, 併 入 酬 金 級 距 表 之 J 欄, 並 將 欄 位 名 稱 改 為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c. 酬 金 係 指 本 公 司 董 事 擔 任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等 身 分 所 領 取 之 報 酬 酬 勞 ( 包 括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 及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等 相 關 酬 金 註 13: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之 一 註 14:104 年 度 實 際 給 付 退 職 退 休 金 金 額 為 NT$0 元, 另 屬 退 職 退 休 金 費 用 化 之 提 列 或 提 撥 數 NT$1,468 千 元 ~25~
30 (2-1)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 個 別 揭 露 姓 名 及 酬 金 方 式 ): 不 適 用 (2-2)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 彙 總 配 合 級 距 揭 露 姓 名 方 式 ):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1 年 6 月 27 日 股 東 會 起, 依 法 選 任 3 席 獨 立 董 事 並 成 立 第 一 屆 審 計 委 員 會 取 代 監 察 人 之 職 務, 已 無 設 置 監 察 人, 有 關 104 年 度 董 事 酬 勞 發 放 基 準 係 依 105 年 3 月 28 日 本 公 司 第 三 屆 第 三 次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第 二 屆 第 六 次 審 計 委 員 會 及 第 十 三 屆 第 六 次 董 事 會 決 議 依 任 職 期 間 比 例 計 算 之 職 稱 姓 名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1 年 6 月 27 日 股 東 會 起, 依 法 選 任 3 席 獨 立 董 事 並 成 立 第 一 屆 審 計 委 員 會 取 代 監 察 人 之 職 務, 已 無 設 置 監 察 人 報 酬 (A) ( 註 2)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NT$0 千 元 NT$0 千 元 監 察 人 酬 金 A B 及 C 等 三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酬 勞 (B)( 註 3) 本 公 司 NT$0 千 元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NT$0 千 元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C)( 註 4) 本 公 司 NT$0 千 元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NT$0 千 元 本 公 司 益 之 比 例 ( 註 8)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5) 0% 0%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 註 9) NT$0 千 元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監 察 人 酬 金 級 距 低 於 2,000,000 元 2,000,000 元 ( 含 )~ 5,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酬 金 級 距 表 監 察 人 姓 名 前 三 項 酬 金 總 額 (A+B+C) 本 公 司 ( 註 6)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7)D 100,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0 0 註 1: 監 察 人 姓 名 應 分 別 列 示 ( 法 人 股 東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分 別 列 示 ),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各 項 給 付 金 額 註 2: 係 指 104 年 度 監 察 人 之 報 酬 ( 包 括 監 察 人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等 等 ) 註 3: 係 填 列 104 年 度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分 派 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26~
31 註 4: 係 指 104 年 度 給 付 監 察 人 之 相 關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 包 括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質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平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註 5: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各 項 酬 金 之 總 額 註 6: 本 公 司 給 付 每 位 監 察 人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監 察 人 姓 名 註 7: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每 位 監 察 人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監 察 人 姓 名 註 8: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104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本 公 司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104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9:a. 本 欄 應 明 確 填 列 公 司 監 察 人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金 額 b. 公 司 監 察 人 如 有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者, 應 將 公 司 監 察 人 於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別 所 領 取 之 酬 金, 併 入 酬 金 級 距 表 D 欄, 並 將 欄 位 名 稱 改 為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c. 酬 金 係 指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擔 任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等 身 分 所 領 取 之 報 酬 酬 勞 ( 包 括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 及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等 相 關 酬 金 (3-1)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 個 別 揭 露 姓 名 及 酬 金 方 式 ): 不 適 用 (3-2)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 彙 總 配 合 級 距 揭 露 姓 名 方 式 ) 薪 資 (A) ( 註 2) 退 職 退 休 金 (B)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等 (C) ( 註 3) 員 工 酬 勞 金 額 (D) ( 註 4)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9)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數 額 ( 註 5)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 註 11) 職 稱 姓 名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現 金 金 額 本 公 司 股 票 金 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現 金 金 額 股 票 金 額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6)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兼 財 會 主 管 ( 卸 任 董 事 ) 副 總 經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副 總 經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王 秀 亭 王 秀 鳳 趙 鳳 玉 王 永 康 顏 國 殷 陳 建 中 NT$ 21,260 千 元 NT$ 24,074 千 元 NT$ 1,446 千 元 NT$ 1,460 千 元 NT$ 10,557 千 元 NT$ 13,077 千 元 NT$ 13,970 千 元 NT$ 0 千 元 NT$ 15,590 千 元 NT$ 0 千 元 6.17% 7.08% 0 仟 股 0 仟 股 0 仟 股 0 仟 股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 註 10) NT$ 0 千 元 ~27~
32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級 距 酬 金 級 距 表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本 公 司 ( 註 7)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8) E 低 於 2,000,000 元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王 永 康 王 永 康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王 秀 鳳 趙 鳳 玉 顏 國 殷 陳 建 中 趙 鳳 玉 顏 國 殷 陳 建 中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王 秀 亭 王 秀 鳳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100,000,000 元 以 上 總 計 6 6 註 1: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應 分 別 列 示,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各 項 給 付 金 額 若 董 事 兼 任 總 經 理 或 副 總 經 理 者 應 填 列 本 表 及 上 表 (1-1) 或 (1-2) 註 2: 係 填 列 104 年 度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註 3: 係 填 列 104 年 度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種 獎 金 獎 勵 金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及 其 他 報 酬 金 額 如 提 供 房 屋 汽 車 及 其 他 交 通 工 具 或 專 屬 個 人 之 支 出 時, 應 揭 露 所 提 供 資 產 之 性 質 及 成 本 實 際 或 按 公 平 市 價 設 算 之 租 金 油 資 及 其 他 給 付 另 如 配 有 司 機 者, 請 附 註 說 明 公 司 給 付 該 司 機 之 相 關 報 酬, 但 不 計 入 酬 金 註 4: 係 填 列 104 年 度 經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分 派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員 工 酬 勞 金 額 ( 含 股 票 及 現 金 ), 實 際 個 別 發 放 金 額 尚 未 確 定, 係 按 104 年 度 配 發 103 年 度 實 際 配 發 比 例 估 算 今 年 擬 議 配 發 數 註 5: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 不 包 括 已 執 行 部 分 ),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註 6: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項 酬 金 之 總 額 註 7: 本 公 司 給 付 每 位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註 8: 應 揭 露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包 括 本 公 司 ) 給 付 本 公 司 每 位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項 酬 金 總 額, 於 所 歸 屬 級 距 中 揭 露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註 9: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104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本 公 司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104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10:a. 本 欄 應 明 確 填 列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金 額 b.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如 有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酬 金 者, 應 將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於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所 領 取 之 酬 金, 併 入 酬 金 級 距 表 E 欄, 並 將 欄 位 名 稱 改 為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c. 酬 金 係 指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擔 任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等 身 分 所 領 取 之 報 酬 酬 勞 ( 包 括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 及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等 相 關 酬 金 註 11: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除 填 列 本 表 外, 尚 應 填 列 附 表 十 五 之 一 註 12:104 年 度 實 際 給 付 退 職 退 休 金 金 額 為 NT$0 元, 另 屬 退 職 退 休 金 費 用 化 之 提 列 或 提 撥 數 NT$1,460 千 元 王 秀 亭 ~28~
33 經 理 人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之 經 理 人 姓 名 及 分 派 情 形 職 稱 姓 名 股 票 金 額 現 金 金 額 總 計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王 秀 亭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王 秀 鳳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趙 鳳 玉 副 總 經 理 兼 財 會 主 管 ( 自 104 年 06 月 18 日 股 東 常 會 重 新 改 選 後 卸 任 董 事 ) 王 永 康 副 總 經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顏 國 殷 副 總 經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陳 建 中 處 長 ( 就 任 內 部 人 ) 吳 志 寬 協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蔡 宜 龍 協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魏 文 晴 協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離 職 解 任 ) 張 金 德 協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陳 明 傑 NT$ 0 千 元 NT$ 17,737 千 元 NT$ 17,737 千 元 105 年 04 月 15 日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1: 應 揭 露 個 別 姓 名 及 職 稱, 但 得 以 彙 總 方 式 揭 露 獲 利 分 派 情 形 註 2: 係 填 列 104 年 度 經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分 派 經 理 人 之 員 工 酬 勞 金 額 ( 含 股 票 及 現 金 ), 實 際 個 別 發 放 金 額 尚 未 確 定, 係 按 104 年 度 配 發 103 年 度 實 際 配 發 比 例 估 算 今 年 擬 議 配 發 數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104 年 度 之 稅 後 純 益 ; 本 公 司 已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稅 後 純 益 係 指 104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稅 後 純 益 註 3: 經 理 人 之 適 用 範 圍, 依 據 本 會 92 年 3 月 27 日 台 財 證 三 字 第 號 函 令 規 定, 其 範 圍 如 下 : (1) 總 經 理 及 相 當 等 級 者 (2) 副 總 經 理 及 相 當 等 級 者 (3) 協 理 及 相 當 等 級 者 (4) 財 務 部 門 主 管 (5) 會 計 部 門 主 管 (6) 其 他 有 為 公 司 管 理 事 務 及 簽 名 權 利 之 人 註 4: 若 董 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有 領 取 員 工 酬 勞 ( 含 股 票 及 現 金 ) 者, 除 填 列 附 表 一 之 二 外, 另 應 再 填 列 本 表 2.32% 4.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最 近 二 年 度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及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 (1) 本 公 司 於 最 近 二 年 度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 註 : 計 算 基 礎 頁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表 之 附 註 說 明 職 稱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103 年 度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104 年 度 本 公 司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104 年 度 合 併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董 事 6.90% 8.30% 5.53% 8.11% 監 察 人 0% 0% 0% 0%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6.55% 7.45% 6.17% 7.08% ~29~
34 (2) 本 公 司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及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1 年 6 月 27 日 股 東 會 起, 依 法 選 任 3 席 獨 立 董 事 並 成 立 第 一 屆 審 計 委 員 會 取 代 監 察 人 之 職 務, 已 無 設 置 監 察 人 因 此, 本 公 司 支 給 董 事 之 報 酬, 係 依 據 本 公 司 之 公 司 章 程 所 載 之 成 數 與 範 圍 規 定 辦 理, 依 民 國 105 年 擬 修 訂 之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十 條 規 定 : 本 公 司 年 度 如 有 獲 利, 應 先 提 撥 至 少 百 分 之 四, 但 以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為 員 工 酬 勞, 並 提 撥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一 為 董 事 酬 勞 金 本 公 司 如 有 以 前 年 度 累 積 虧 損, 於 當 年 度 有 獲 利 須 提 撥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金 之 前, 應 先 彌 補 虧 損, 其 餘 額 再 依 前 項 比 例 提 撥 ; 又 員 工 酬 勞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發 放 時, 發 放 對 象 包 含 符 合 一 定 條 件 之 從 屬 公 司 員 工 前 項 董 事 酬 勞 金 僅 得 以 現 金 為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金 分 派 案, 應 由 董 事 會 決 議, 並 報 告 股 東 會 本 公 司 所 給 付 之 薪 資 報 酬, 包 括 現 金 報 酬 認 股 權 分 紅 入 股 退 休 福 利 或 離 職 給 付 各 項 津 貼 及 其 他 具 有 實 質 獎 勵 之 措 施 ; 其 範 疇 與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年 報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準 則 中 有 關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酬 金 一 致 為 健 全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薪 資 報 酬 制 度, 本 公 司 業 已 成 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並 訂 定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依 前 述 規 程, 以 專 業 客 觀 之 地 位, 就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之 薪 資 報 酬 政 策 及 制 度 予 以 評 估, 並 向 董 事 會 提 出 建 議, 以 供 其 決 策 之 參 考 並 以 善 良 管 理 人 之 注 意, 忠 實 履 行 下 列 職 權, 並 將 所 提 建 議 提 交 董 事 會 討 論 : ( 一 ) 訂 定 並 定 期 檢 討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績 效 評 估 與 薪 資 報 酬 之 政 策 制 度 標 準 與 結 構 ( 二 ) 定 期 評 估 並 訂 定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之 薪 資 報 酬 又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履 行 前 項 職 權 時, 應 依 下 列 原 則 為 之 : ( 一 )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之 績 效 評 估 及 薪 資 報 酬 應 參 考 同 業 通 常 水 準 支 給 情 形, 並 考 量 與 個 人 表 現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連 合 理 性 ( 二 ) 不 應 引 導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為 追 求 薪 資 報 酬 而 從 事 逾 越 公 司 風 險 胃 納 之 行 為 ( 三 ) 針 對 董 事 及 高 階 經 理 人 短 期 績 效 發 放 紅 利 之 比 例 及 部 分 變 動 薪 資 報 酬 支 付 時 間 應 考 量 行 業 特 性 及 公 司 業 務 性 質 予 以 決 定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討 論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時, 會 綜 合 考 量 薪 資 報 酬 之 數 額 支 付 方 式 及 公 司 未 來 風 險 等 事 項 又 本 公 司 支 給 經 理 人 之 報 酬, 經 由 由 董 事 會 授 權 董 事 長 參 酌 其 所 擔 任 工 作 性 質 責 任, 並 考 量 其 學 歷 經 歷 技 能 潛 能 發 展 等 因 素 核 決 辦 理 本 公 司 董 事 酬 勞 金 以 及 員 工 酬 勞 金 額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並 報 告 股 東 會 後, 董 事 酬 勞 金 依 據 本 公 司 董 事 酬 勞 支 領 規 劃 級 距 表 辦 理 另 有 關 本 公 司 員 工 酬 勞 發 放, 依 員 工 之 工 作 績 效 年 資 職 等 及 特 殊 貢 獻 等 決 定 個 別 員 工 應 發 放 之 紅 利 數 係 依 據 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入 股 辦 法 辦 理 由 上 述 得 知, 本 公 司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及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均 依 照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關 管 理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30~
35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 一 )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104 年 度 董 事 會 開 會 共 計 8 次 ( 第 十 二 屆 3 次 加 第 十 三 屆 5 次 ) (A), 董 事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B/A ( 註 )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 連 任 ) 王 秀 亭 %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 連 任 ) 王 秀 鳳 %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 連 任 ) 董 事 ( 新 任 ) 法 人 董 事 之 代 表 人 趙 鳳 玉 %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自 104 年 06 月 18 日 股 東 常 會 重 新 改 選 後 就 任 ) 王 興 磊 (WANG HSING LEI SAM) ( 自 104 年 06 月 18 日 股 東 常 會 重 新 改 選 後 就 任 ) % 獨 立 董 事 ( 連 任 ) 詹 乾 隆 % 獨 立 董 事 ( 連 任 ) 林 柏 生 % 獨 立 董 事 ( 連 任 ) 范 宏 書 % 董 事 兼 副 總 經 理 兼 財 會 主 管 ( 自 104 年 06 月 18 日 股 東 常 會 重 新 改 選 後 卸 任 董 事 ) 王 永 康 % 備 註 1) 第 十 二 屆 董 事 會 於 104 年 度 內 開 會 次 數 共 3 次 ; 本 公 司 於 104 年 6 月 18 日 股 東 會 重 新 改 選 第 十 三 屆 董 事 7 席 ( 含 3 席 獨 立 董 事 ) 2)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第 十 三 屆 董 事 會 共 計 召 開 6 次, 其 中 屬 於 104 年 度 內 召 開 次 數 計 5 次 3)104 年 度 董 事 會 開 會 共 計 8 次 4) 鼎 翰 科 技 係 於 第 十 三 屆 就 任, 故 計 算 比 率 分 母 以 5 次 為 計 算 基 礎 5) 王 永 康 董 事 於 第 十 三 屆 董 事 會 係 以 副 總 經 理 兼 財 會 主 管 身 份 參 加, 故 累 計 計 算 次 數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3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經 獨 立 董 事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之 董 事 會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及 公 司 對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二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應 敘 明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以 及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 104 年 3 月 25 日 本 公 司 第 十 二 屆 第 十 七 次 董 事 會 討 論 案 第 十 六 案 案 由 : 討 論 通 過 提 名 獨 立 董 事 候 選 人 名 單 並 審 查 被 提 名 人 資 格 案 決 議 : 獨 立 董 事 詹 乾 隆 提 名 資 格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 由 於 詹 乾 隆 本 人 為 被 提 名 當 事 人, 在 本 案 中 資 格 審 查 時, 予 以 迴 避, 未 參 加 討 論 及 表 決 ) 獨 立 董 事 林 柏 生 提 名 資 格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 由 於 林 柏 生 本 人 為 被 提 名 當 事 人, 在 本 案 中 資 格 審 查 時, 予 以 迴 避, 未 參 加 討 論 及 表 決 ) 獨 立 董 事 范 宏 書 提 名 資 格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 由 於 范 宏 書 本 人 為 被 提 名 當 事 人, 在 本 案 中 資 格 審 查 時, 予 以 迴 避, 未 參 加 討 論 及 表 決 ) ~31~
36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B/A ( 註 ) 三 當 年 度 及 最 近 年 度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之 目 標 ( 例 如 設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提 昇 資 訊 透 明 度 等 ) 與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1 年 6 月 27 日 起, 依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4 規 定 自 願 設 置 審 計 委 員 會 取 代 監 察 人 之 職 務 獨 立 董 事 定 期 召 集 會 議, 會 中 邀 請 會 計 師 內 部 稽 核 及 財 務 會 計 等 單 位, 向 獨 立 董 事 報 告 及 備 詢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告 查 核 情 況 內 部 稽 核 結 果 以 及 財 務 業 務 概 況 等 資 訊, 均 依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執 行 情 形 良 好 註 :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 二 ) 審 計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或 監 察 人 參 與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 (1) 審 計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104 年 度 審 計 委 員 會 開 會 共 計 8 次 ( 第 一 屆 3 次 加 第 二 屆 5 次 ) (A), 獨 立 董 事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實 際 出 ( 列 ) 委 託 出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職 稱 姓 名 備 註 席 次 數 B 席 次 數 B/A ( 註 ) 獨 立 董 事 ( 審 計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 ( 連 任 ) 獨 立 董 事 ( 連 任 ) 獨 立 董 事 ( 連 任 ) 詹 乾 隆 % 林 柏 生 % 范 宏 書 % 備 註 1) 第 一 屆 審 計 委 員 會 於 104 年 度 內 開 會 次 數 共 3 次 ; 本 公 司 於 104 年 6 月 18 日 股 東 會 重 新 改 選 第 十 三 屆 董 事 7 席 ( 含 3 席 獨 立 董 事 並 擔 任 第 二 屆 審 計 委 員 會 委 員 ) 2) 第 二 屆 審 計 委 員 會 於 104 年 度 內 開 會 次 數 共 5 次 3)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第 二 屆 審 計 委 員 會 共 計 召 開 6 次, 其 中 屬 於 104 年 度 內 召 開 計 5 次 ;104 年 度 審 計 委 員 會 開 會 共 計 8 次 1.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1 年 6 月 27 日 起, 成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審 計 委 員 會 之 運 作, 以 下 列 事 項 之 監 督 為 主 要 目 的 : (1)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之 允 當 表 達 (2) 簽 證 會 計 師 之 選 ( 解 ) 任 及 獨 立 性 與 績 效 (3)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之 有 效 實 施 (4) 公 司 遵 循 相 關 法 令 及 規 則 (5) 公 司 存 在 或 潛 在 風 險 之 管 控 2. 本 公 司 審 計 委 員 會 之 職 權 事 項 如 下 : (1) 依 證 交 法 第 十 四 條 之 一 規 定 訂 定 或 修 正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2)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性 之 考 核 (3) 依 證 交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之 一 規 定 訂 定 或 修 正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為 他 人 背 書 或 提 供 保 證 之 重 大 財 務 業 務 行 為 之 處 理 程 序 (4) 涉 及 董 事 自 身 利 害 關 係 之 事 項 (5) 重 大 之 資 產 或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6) 重 大 之 資 金 貸 與 背 書 或 提 供 保 證 (7) 募 集 發 行 或 私 募 具 有 股 權 性 質 之 有 價 證 券 (8) 簽 證 會 計 師 之 委 任 解 任 或 報 酬 (9) 財 務 會 計 或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之 任 免 ~32~
37 (10)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半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11) 其 他 公 司 或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之 重 大 事 項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5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未 經 審 計 委 員 會 通 過, 而 經 全 體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之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審 計 委 員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審 計 委 員 會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二 獨 立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應 敘 明 獨 立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以 及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104 年 3 月 25 日 本 公 司 第 十 二 屆 第 十 七 次 董 事 會 討 論 案 第 十 六 案 案 由 : 討 論 通 過 提 名 獨 立 董 事 候 選 人 名 單 並 審 查 被 提 名 人 資 格 案 決 議 : 獨 立 董 事 詹 乾 隆 提 名 資 格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 由 於 詹 乾 隆 本 人 為 被 提 名 當 事 人, 在 本 案 中 資 格 審 查 時, 予 以 迴 避, 未 參 加 討 論 及 表 決 ) 獨 立 董 事 林 柏 生 提 名 資 格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 由 於 林 柏 生 本 人 為 被 提 名 當 事 人, 在 本 案 中 資 格 審 查 時, 予 以 迴 避, 未 參 加 討 論 及 表 決 ) 獨 立 董 事 范 宏 書 提 名 資 格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 由 於 范 宏 書 本 人 為 被 提 名 當 事 人, 在 本 案 中 資 格 審 查 時, 予 以 迴 避, 未 參 加 討 論 及 表 決 ) 三 獨 立 董 事 與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之 溝 通 情 形 ( 例 如 就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狀 況 進 行 溝 通 之 事 項 方 式 及 結 果 等 ): 本 公 司 稽 核 主 管 及 財 務 主 管 均 列 席 審 計 委 員 會, 向 獨 立 董 事 報 告 及 備 詢 最 近 期 財 務 報 表 情 況 內 部 稽 核 結 果 財 務 業 務 概 況 等 資 訊, 於 審 核 財 務 報 告 時 則 由 會 計 師 列 席 說 明 查 核 發 現, 會 計 師 方 面 亦 定 期 於 每 年 3 月 下 旬 與 本 公 司 召 開 會 議, 就 有 關 各 該 年 度 與 查 核 財 務 報 表 相 關 之 治 理 事 項, 與 本 公 司 治 理 單 位 溝 通, 使 獨 立 董 事 能 夠 協 助 投 資 人 確 保 公 司 治 理 及 資 訊 透 明 等 方 面 的 可 信 度, 以 保 障 股 東 權 益 另 每 月 之 稽 核 報 告 皆 會 定 期 交 予 各 獨 立 董 事 核 閱 註 :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審 計 委 員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 監 察 人 參 與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本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27 日 股 東 會 後 設 置 審 計 委 員 會 取 代 監 察 人 之 職 務, 自 該 日 起, 有 關 監 察 人 參 與 董 事 會 運 作 之 情 形 已 不 適 用 ~33~
38 ( 三 )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及 其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評 估 項 目 一 公 司 是 否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訂 定 並 揭 露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ˇ 二 公 司 股 權 結 構 及 股 東 權 益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內 部 作 業 程 序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疑 義 糾 紛 及 訴 訟 事 宜, 並 依 程 序 實 施? ( 二 ) 公 司 是 否 掌 握 實 際 控 制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主 要 股 東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 三 )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執 行 與 關 係 企 業 間 之 風 險 控 管 及 防 火 牆 機 制? ( 四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內 部 規 範, 禁 止 公 司 內 部 人 利 用 市 場 上 未 公 開 資 訊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ˇ ˇ ˇ ˇ 本 公 司 為 健 立 良 好 之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參 照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制 定 之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爰 訂 定 本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以 資 遵 循, 並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揭 露 ( 一 ) 依 據 本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第 二 章 第 十 三 條 所 訂, 本 公 司 係 由 公 司 發 言 人 或 代 理 發 言 人 專 人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或 糾 紛, 股 東 可 透 過 電 話 或 公 司 網 站 提 出 問 題, 如 涉 及 法 律 問 題, 委 由 律 師 協 助 處 理 ( 二 ) 依 據 本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第 二 章 第 十 九 條 所 訂, 由 公 司 發 言 人 或 代 理 發 言 人 負 責, 每 月 由 股 代 機 構 申 報 資 料 瞭 解 並 掌 握 公 司 實 際 控 制 股 東 及 主 要 股 東 之 情 況, 並 視 需 要 與 主 要 股 東 聯 絡 ( 三 ) 依 據 本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第 二 章 第 十 四 條 所 訂, 本 公 司 與 關 係 企 業 間 之 人 員 資 產 及 財 務 之 管 理 目 標 與 權 責 應 予 明 確 化, 並 確 實 執 行 辦 理 風 險 評 估 及 建 立 適 當 之 防 火 牆 另 有 關 業 務 及 會 計 等 皆 獨 立 運 作, 由 專 人 負 責 並 由 總 公 司 不 定 期 稽 核, 另 依 公 司 內 控 所 訂 關 係 企 業 往 來 相 關 規 則 遵 循 ( 四 ) 本 公 司 於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電 子 計 算 機 循 環 中, 已 訂 定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作 業 程 序, 包 含 公 開 資 訊 申 報 作 業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之 管 理 作 業 財 務 及 非 財 務 資 訊 管 理 作 業 等, 除 發 公 告 予 全 體 員 工 外, 並 已 將 各 項 資 訊 揭 露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及 公 司 內 部 intranet.ts.com.tw 網 站 及 外 部 網 站 供 投 資 大 眾 及 員 工 參 閱 本 公 司 為 建 立 良 好 之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及 揭 露 機 制, 避 免 資 訊 不 當 洩 漏, 並 確 保 本 公 司 對 外 界 發 表 資 訊 之 一 致 性 與 正 確 性, 並 強 化 內 線 交 易 之 防 範, 特 制 定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暨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管 理 辦 法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無 差 異 ( 一 )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十 三 條 應 由 專 人 妥 善 處 理 相 符 ( 二 )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十 九 條 所 述 相 符 ( 三 )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十 四 條 及 十 七 條 所 述 相 符 ( 四 )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十 條 所 述 相 符 ~34~
39 評 估 項 目 三 董 事 會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一 ) 董 事 會 是 否 就 成 員 組 成 擬 訂 多 元 化 方 針 及 落 實 執 行? ( 二 ) 公 司 除 依 法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及 審 計 委 員 會 外, 是 否 自 願 設 置 其 他 各 類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 三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及 其 評 估 方 式, 每 年 並 定 期 進 行 績 效 評 估?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ˇ ˇ ˇ ( 一 ) 本 公 司 目 前 設 有 七 席 董 事, 其 中 包 含 三 席 獨 立 董 事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會 應 向 股 東 會 負 責, 有 關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之 各 項 作 業 與 安 排, 應 確 保 董 事 會 依 照 法 令 公 司 章 程 之 規 定 或 股 東 會 決 議 行 使 職 權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會 結 構, 應 就 公 司 經 營 發 展 規 模 及 其 主 要 股 東 持 股 情 形, 衡 酌 實 務 運 作 需 要, 決 定 五 人 以 上 之 適 當 董 事 席 次 董 事 會 成 員 組 成 應 考 量 多 元 化, 並 就 本 身 運 作 營 運 型 態 及 發 展 需 求 以 擬 訂 適 當 之 多 元 化 方 針, 宜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以 下 二 大 面 向 之 標 準 : 一 基 本 條 件 與 價 值 : 性 別 年 齡 國 籍 及 文 化 等 二 專 業 知 識 與 技 能 : 專 業 背 景 ( 如 法 律 會 計 產 業 財 務 行 銷 或 科 技 ) 專 業 技 能 及 產 業 經 歷 等 董 事 會 成 員 應 普 遍 具 備 執 行 職 務 所 必 須 之 知 識 技 能 及 素 養 為 達 到 公 司 治 理 之 理 想 目 標, 董 事 會 整 體 應 具 備 之 能 力 如 下 : 一 營 運 判 斷 能 力 二 會 計 及 財 務 分 析 能 力 三 經 營 管 理 能 力 四 危 機 處 理 能 力 五 產 業 知 識 六 國 際 市 場 觀 七 領 導 能 力 八 決 策 能 力 ( 二 ) 本 公 司 目 前 已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以 及 審 計 委 員 會, 有 關 其 他 各 類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之 設 置, 本 公 司 整 體 評 估 後 考 量 資 源 的 有 效 利 用, 以 及 目 前 尚 未 有 急 迫 設 置 之 需 求, 惟 將 來 將 依 實 際 經 營 狀 況 來 設 置 ( 三 ) 本 公 司 目 前 尚 未 有 訂 定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及 程 序, 但 是 於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以 及 審 計 委 員 會 中 均 有 定 期 評 估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之 績 效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一 )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二 十 條 及 第 二 十 三 條 所 述 相 符 ( 二 )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二 十 六 條 所 述 相 符 ( 三 )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三 十 七 條 所 述 相 符 ~35~
40 評 估 項 目 ( 四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評 估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四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管 道, 及 於 公 司 網 站 設 置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並 妥 適 回 應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關 切 之 重 要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議 題? 五 公 司 是 否 委 任 專 業 股 務 代 辦 機 構 辦 理 股 東 會 事 務?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ˇ ( 四 ) 本 公 司 定 期 於 每 年 度 第 一 次 召 開 之 審 計 委 員 會 及 董 事 會 中, 參 照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師 職 業 道 德 規 範 公 報 第 十 號 正 直 公 正 客 觀 及 獨 立 性 以 及 會 計 師 法 第 46 條 及 第 47 條 所 列 事 項, 由 本 公 司 財 務 部 針 對 簽 證 會 計 師 之 適 任 性 及 獨 立 性 進 行 檢 核, 並 出 具 聘 任 會 計 師 之 適 任 性 及 獨 立 性 評 估 表, 併 同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出 具 之 超 然 獨 立 及 適 任 聲 明 書, 提 報 本 公 司 審 計 委 員 會 及 董 事 會, 交 由 董 事 討 論 及 評 估 之 ˇ 本 公 司 目 前 已 在 網 站 上 揭 露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以 及 投 資 人 關 係 處 理 窗 口, 並 妥 適 回 應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關 切 之 重 要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等 議 題 本 公 司 尊 重 利 害 關 係 人 相 關 權 益, 當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合 法 權 益 受 到 侵 害 時, 公 司 會 秉 誠 信 原 則 妥 適 處 理 : 1. 往 來 銀 行 及 債 權 人 : 由 公 司 財 務 主 管 或 出 納 人 員 直 接 與 其 溝 通, 提 供 充 足 資 訊 供 其 管 理 決 策 2. 員 工 : 直 接 透 過 公 司 內 部 申 訴 管 道 以 書 面 或 郵 件 方 式, 由 管 理 部 主 管 與 其 溝 通 3. 消 費 者 : 由 業 務 主 管 或 業 務 員 與 其 直 接 溝 通, 及 時 反 應 客 戶 之 訴 求 及 產 品 意 見, 並 立 即 為 其 解 決 相 關 問 題 4. 供 應 商 : 由 採 購 主 管 及 採 購 人 員 接 受 其 建 議 及 溝 通 協 調 5. 社 區 或 公 司 利 益 相 關 者 : 由 公 司 發 言 人 或 代 理 發 言 人 代 表 公 司 與 其 溝 通 若 屬 廠 區 附 近 者, 由 廠 長 代 表 公 司 與 其 附 近 社 區 溝 通 ˇ 本 公 司 係 委 任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代 理 部 辦 理 有 關 本 公 司 一 切 股 東 會 事 務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四 )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二 十 九 條 所 述 相 符 與 本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四 十 六 條 四 十 七 條 四 十 八 條 四 十 九 條 所 述 相 符 與 本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七 條 所 述 相 符 ~36~
41 評 估 項 目 六 資 訊 公 開 ( 一 ) 公 司 是 否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資 訊? ( 二 ) 公 司 是 否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方 式 ( 如 架 設 英 文 網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法 人 說 明 會 過 程 放 置 公 司 網 站 等 )? 七 公 司 是 否 有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投 資 者 關 係 供 應 商 關 係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等 )?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ˇ ˇ 本 公 司 網 站 目 前 已 在 網 站 上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 財 務 資 訊 (2) 公 司 治 理 (3) 董 事 會 決 議 事 項 (4) 股 利 及 股 價 資 訊 (5) 營 收 資 訊 (6) 公 司 章 程 及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資 金 貸 放 與 背 書 保 證 等 相 關 作 業 程 序 (7) 法 說 會 (8) 內 部 稽 核 之 組 織 及 運 作 (9) 公 司 組 織 架 構 (10)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11) 股 東 提 問 專 欄 (12) 選 任 獨 立 董 事 之 相 關 訊 息 (13) 投 資 人 關 係 處 理 窗 口 (14) 重 大 訊 息 (15) 股 東 會 電 子 投 票 情 形 (16)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17)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18) 股 東 會 採 行 逐 案 票 決 情 形 並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工 作, 設 置 有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制 度, 並 設 置 投 資 人 信 箱, 即 時 回 覆 投 資 人 問 題 本 公 司 依 法 需 揭 露 之 相 關 資 料, 均 即 時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公 告 予 投 資 人 明 瞭 及 進 行 查 詢 ˇ ( 一 ) 員 工 權 益 : 本 公 司 設 有 職 工 褔 利 委 員 會, 辦 理 各 項 員 工 福 利 事 項, 並 致 力 人 才 培 訓, 積 極 鼓 勵 員 工 參 加 各 項 訓 練 課 程, 不 定 期 召 開 勞 資 會 議 及 設 立 意 見 箱, 瞭 解 雙 方 想 法 以 達 勞 資 雙 贏 局 面 ( 二 ) 僱 員 關 懷 : 本 公 司 各 部 門 主 管 不 定 時 召 開 會 議 建 立 管 理 階 層 和 員 工 溝 通 之 管 道, 並 由 管 理 部 人 資 主 管 隨 時 掌 握 每 位 員 工 出 勤 狀 況, 如 有 突 與 本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五 十 條 五 十 一 條 五 十 二 條 五 十 三 條 所 述 相 符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37~
42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發 狀 況 能 適 時 給 予 協 助 關 懷 ( 三 ) 投 資 者 關 係 : 本 公 司 每 年 依 據 公 司 法 及 相 關 法 令 之 規 定 召 集 股 東 會, 亦 給 予 股 東 充 分 發 問 或 提 案 之 機 會, 投 資 者 可 藉 由 電 話 電 子 郵 件 等 方 式 表 達 意 見 並 設 有 發 言 人 制 度 以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疑 義 及 糾 紛 事 項 本 公 司 亦 依 據 主 管 機 關 之 規 定 辦 理 相 關 資 訊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及 時 提 供 各 項 可 能 影 響 投 資 人 決 策 之 資 訊 ( 四 ) 供 應 商 關 係 : 本 公 司 與 往 來 銀 行 員 工 消 費 者 及 供 應 商 等, 均 保 持 暢 通 之 溝 通 管 道, 維 繫 良 好 關 係 ( 五 ) 利 害 關 係 人 權 利 : 本 公 司 設 有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直 接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尊 重 及 維 護 其 應 有 合 法 權 益 ( 六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均 具 有 產 業 專 業 背 景 及 經 營 管 理 實 務 經 驗, 公 司 亦 不 定 期 提 供 董 監 事 有 關 公 司 治 理 相 關 課 程 ( 七 )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本 公 司 依 法 訂 定 各 種 內 部 規 章 制 度, 進 行 各 種 風 險 管 理 及 評 估 ( 八 )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與 客 戶 均 保 持 暢 通 之 溝 通 管 道, 維 繫 良 好 關 係 ( 九 ) 本 公 司 每 年 均 有 購 買 董 監 責 任 險 以 及 產 品 業 務 責 任 險, 保 額 USD1000 萬 元, 以 強 化 股 東 權 益 之 保 障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38~
43 評 估 項 目 八 公 司 是 否 有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或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之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報 告?( 若 有, 請 敍 明 其 董 事 會 意 見 自 評 或 委 外 評 鑑 結 果 主 要 缺 失 或 建 議 事 項 及 改 善 情 形 )( 註 2) 運 作 情 形 ( 註 1)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ˇ 本 公 司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之 規 定, 考 量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整 體 之 營 運 活 動, 設 計 並 確 實 執 行 其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並 隨 時 檢 討, 以 因 應 公 司 內 外 在 環 境 之 變 遷, 俾 確 保 該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持 續 有 效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訂 定 或 修 正 應 經 審 計 委 員 會 全 體 成 員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同 意, 並 提 董 事 會 決 議 ; 獨 立 董 事 如 有 反 對 意 見 或 保 留 意 見, 應 於 董 事 會 議 事 錄 載 明 本 公 司 除 確 實 辦 理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自 行 評 估 作 業 外, 董 事 會 及 管 理 階 層 亦 每 年 定 期 檢 討 各 部 門 自 行 評 估 結 果 及 按 季 檢 核 稽 核 單 位 之 稽 核 報 告, 並 由 審 計 委 員 會 關 注 及 監 督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性 之 考 核 並 經 審 計 委 員 會 全 體 成 員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同 意, 並 提 董 事 會 決 議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亦 重 視 內 部 稽 核 單 位 與 人 員, 賦 予 充 分 權 限, 促 其 確 實 檢 查 評 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缺 失 及 衡 量 營 運 之 效 率, 以 確 保 該 制 度 得 以 持 續 有 效 實 施, 並 協 助 董 事 會 及 管 理 階 層 確 實 履 行 其 責 任, 進 而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為 落 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強 化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代 理 人 專 業 能 力, 以 提 昇 及 維 持 稽 核 品 質 及 執 行 效 果, 本 公 司 並 設 置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之 職 務 代 理 人, 該 職 務 代 理 人 亦 具 備 稽 核 人 員 法 定 資 格 條 件 本 公 司 係 依 據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進 行 自 評,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尚 無 委 託 專 業 機 構 評 鑑, 未 來 依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與 本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三 條 所 述 相 符 至 於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辦 理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報 告, 未 來 將 視 本 公 司 組 織 規 模 及 架 構 而 定 註 1: 運 作 情 形 不 論 勾 選 是 或 否, 均 應 於 摘 要 說 明 欄 位 敘 明 註 2: 所 稱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係 指 依 據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項 目, 由 公 司 自 行 評 估 並 說 明, 各 自 評 項 目 中 目 前 公 司 運 作 及 執 行 情 形 之 報 告 ~39~
44 ( 四 ) 公 司 如 有 設 置 薪 酬 委 員 會 者, 應 揭 露 其 組 成 職 責 及 運 作 情 形 : 1 本 公 司 係 依 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年 三 月 十 八 日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令 所 頒 佈 之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及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規 定 辦 理 2 本 公 司 於 100 年 12 月 23 日 經 第 11 屆 第 10 次 董 事 會 決 議 訂 定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以 及 聘 請 范 宏 書 先 生 林 柏 生 先 生 詹 乾 隆 先 生 等 三 位 擔 任 本 公 司 第 一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並 通 過 推 選 范 宏 書 委 員 擔 任 本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及 會 議 主 席 任 期 自 董 事 會 通 過 後 開 始 生 效 起 算 至 102 年 06 月 14 日 同 本 屆 董 事 會 任 期 截 止 日 3 第 一 屆 第 一 次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已 於 101 年 3 月 19 日 召 開, 並 審 查 通 過 相 關 議 案 如 下 : (1) 審 查 本 公 司 實 施 之 各 項 薪 資 報 酬 項 目 案 (2) 審 查 本 公 司 應 提 交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進 行 薪 酬 預 審 之 適 用 經 理 人 範 圍 案 (3) 審 議 本 公 司 100 年 度 董 監 事 酬 勞 暨 員 工 紅 利 分 配 案 (4) 討 論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民 國 101 年 之 工 作 計 劃 案 4 本 公 司 於 101 年 07 月 06 日 經 第 12 屆 第 2 次 董 事 會 決 議 重 新 選 任 本 公 司 第 二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任 期 自 董 事 會 通 過 後 開 始 生 效 起 算 至 104 年 06 月 26 日 同 第 12 屆 董 事 會 任 期 截 止 日 並 聘 請 范 宏 書 先 生 林 柏 生 先 生 詹 乾 隆 先 生 等 三 位 擔 任 本 公 司 第 二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5 第 二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於 101 年 度 共 計 召 開 2 次, 並 審 查 通 過 相 關 議 案 如 下 : (1) 通 過 推 選 林 柏 生 委 員 擔 任 本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及 會 議 主 席 (2) 審 查 本 公 司 董 事 酬 金 發 放 辦 法 案 (3) 審 查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第 1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第 1 次 發 行 之 認 股 人 名 單 案 (4) 審 查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績 效 評 估 案 (5) 評 估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之 薪 資 報 酬 案 (6) 討 論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民 國 102 年 之 工 作 計 劃 案 6 第 二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於 102 年 度 共 計 召 開 2 次, 並 審 查 通 過 相 關 議 案 如 下 : (1) 審 查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101 年 度 各 項 薪 資 報 酬 實 際 發 放 情 形 案 (2) 審 查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董 監 事 酬 勞 暨 員 工 紅 利 分 配 案 (3) 審 查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102 年 度 是 否 調 薪 計 畫 案 (4) 審 查 本 公 司 申 報 發 行 101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第 2 次 發 行 之 認 股 人 名 單 案 (5) 審 查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績 效 評 估 案 (6) 評 估 103 年 度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之 薪 資 報 酬 案 (7) 討 論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民 國 103 年 之 工 作 計 劃 案 7 第 二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於 103 年 度 共 計 召 開 2 次, 並 審 查 通 過 相 關 議 案 如 下 : (1) 審 查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102 年 度 各 項 薪 資 報 酬 實 際 發 放 情 形 案 (2) 審 查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董 事 酬 勞 暨 員 工 紅 利 分 配 案 (3) 審 查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績 效 評 估 案 (4) 評 估 104 年 度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之 薪 資 報 酬 案 (5) 審 查 本 公 司 應 提 交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進 行 薪 酬 預 審 之 適 用 經 理 人 範 圍 案 (6) 討 論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民 國 104 年 之 工 作 計 劃 案 8 本 公 司 於 104 年 06 月 26 日 經 第 13 屆 第 2 次 董 事 會 決 議 重 新 選 任 本 公 司 第 三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任 期 自 董 事 會 通 過 後 開 始 生 效 起 算 至 107 年 06 月 17 日 同 第 13 屆 董 事 會 任 期 截 止 日 並 聘 請 范 宏 書 先 生 林 柏 生 先 生 詹 乾 隆 先 生 等 三 位 擔 任 本 公 司 第 三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經 全 體 薪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決 議, 一 致 通 過 推 選 林 柏 生 委 員 擔 任 本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及 會 議 主 席 9 第 二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於 104 年 度 內 開 會 1 次 ; 第 三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於 104 年 度 內 開 會 2 次,104 年 度 共 計 召 開 3 次, 審 查 通 過 相 關 議 案 如 下 : (1) 審 查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103 年 度 各 項 薪 資 報 酬 實 際 發 放 情 形 案 (2) 審 查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董 事 酬 勞 暨 員 工 紅 利 分 配 案 ~40~
45 (3) 審 查 本 公 司 應 提 交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進 行 薪 酬 預 審 之 適 用 新 任 經 理 人 案 (4) 審 查 本 公 司 薪 工 循 環 管 理 辦 法 之 四 職 級 分 類 及 薪 資 標 準 案 (5) 檢 討 104 年 度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績 效 評 估 案 (6) 擬 研 議 105 年 度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之 薪 資 報 酬 案 (7) 審 查 本 公 司 應 提 交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進 行 薪 酬 預 審 之 適 用 新 任 經 理 人 案 (8) 討 論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民 國 105 年 之 工 作 計 劃 案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資 料 身 份 別 ( 註 1) 姓 名 條 件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相 關 料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上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具 有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2)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備 註 發 行 公 ( 註 3)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家 數 獨 立 董 事 林 柏 生 V V V V V V V V V V 2 不 適 用 ( 連 任 ) 獨 立 董 事 詹 乾 隆 V V V V V V V V V V 1 不 適 用 ( 連 任 ) 獨 立 董 事 范 宏 書 V V V V V V V V V V 0 不 適 用 ( 連 任 ) 註 1: 身 分 別 請 填 列 係 為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或 其 他 註 2: 各 成 員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但 如 為 公 司 或 其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三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8)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註 3: 若 成 員 身 分 別 係 為 董 事, 請 說 明 是 否 符 合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第 6 條 第 5 項 之 規 定 ~41~
46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一 本 公 司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計 3 人 二 本 屆 ( 第 三 屆 ) 委 員 任 期 :104 年 06 月 26 日 至 107 年 06 月 17 日,104 年 度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3 次 (A), 委 員 資 格 及 出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召 集 人 ( 連 任 ) 委 員 ( 連 任 ) 委 員 ( 連 任 ) 姓 名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席 率 (%)(B/A) ( 註 ) 林 柏 生 % 詹 乾 隆 % 范 宏 書 % 備 註 1)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第 三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共 計 召 開 3 次, 其 中 屬 於 104 年 度 內 召 開 共 計 2 次 2) 104 年 度 共 計 召 開 3 次, 包 含 第 二 屆 於 104 年 度 內 開 會 1 次 ; 第 三 屆 於 104 年 度 內 開 會 2 次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董 事 會 如 不 採 納 或 修 正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意 見 之 處 理 ( 如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薪 資 報 酬 優 於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應 敘 明 其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無 此 情 形 二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議 決 事 項, 如 成 員 有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應 敘 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成 員 意 見 及 對 成 員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註 : (1)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出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成 員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出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42~
47 ( 五 )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情 形 : 評 估 項 目 一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以 及 檢 討 實 施 成 效? ( 二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舉 辦 社 會 責 任 教 育 訓 練? ( 三 ) 公 司 是 否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專 ( 兼 ) 職 單 位, 並 由 董 事 會 授 權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處 理, 及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處 理 情 形? ( 四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合 理 薪 資 報 酬 政 策, 並 將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制 度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結 合, 及 設 立 明 確 有 效 之 獎 勵 與 懲 戒 制 度? 二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 一 ) 公 司 是 否 致 力 於 提 升 各 項 資 源 之 利 用 效 率, 並 使 用 對 環 境 負 荷 衝 擊 低 之 再 生 物 料?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ˇ ˇ ˇ ˇ ( 一 ) 本 公 司 於 標 準 作 業 規 範 中 訂 有 相 關 社 會 責 任 執 行, 包 含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及 環 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為 落 實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本 公 司 關 心 並 遵 守 相 關 法 令 包 含 董 事 會 組 成 與 運 作 審 計 稽 核 董 監 事 持 股 等 另 本 公 司 持 續 新 產 品 的 研 究 與 開 發, 提 升 經 營 效 率, 以 回 報 股 東 最 大 資 本 利 得, 善 盡 環 保 責 任, 持 續 永 續 經 營, 建 立 友 善 職 場, 維 持 員 工 良 好 生 活 品 質, 參 與 社 會 公 益 並 關 懷 弱 勢 團 體 ( 二 ) 本 公 司 已 制 定 相 關 法 令 包 含 專 業 養 成 規 劃 執 行 成 果 等 內 容, 並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舉 辦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使 確 實 遵 守 符 合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標 準 作 業 規 則, 並 依 工 作 規 則 給 予 獎 勵 及 懲 戒 ( 另 將 本 公 司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情 形 揭 露 如 下 附 表 (B). ( 三 ) 公 司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專 ( 兼 ) 職 單 位 是 由 董 事 會 總 管 理 處 各 廠 區 廠 長 及 廠 務 等 功 能 單 位 共 同 來 推 動, 並 由 總 理 處 提 報 審 計 委 員 會 及 董 事 會 ( 四 ) 本 公 司 關 心 並 遵 守 相 法 令, 於 薪 工 循 環 訂 有 相 關 管 理 辦 法, 並 將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制 度 薪 酬 與 獎 勵 制 度 等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結 合, 設 立 明 確 有 效 之 獎 勵 與 懲 戒 制 度 公 司 章 程 並 訂 定 員 工 酬 勞, 每 年 依 據 員 工 之 績 效 考 核 分 配 公 司 利 潤, 使 員 工 薪 資 與 公 司 營 運 共 同 成 長, 另 對 員 工 舉 辦 教 育 訓 練 與 宣 導, 使 其 充 分 了 解 公 司 相 關 薪 資 報 酬 政 策 無 重 大 差 異 ˇ ( 一 ) 本 公 司 致 力 於 提 升 各 項 資 源 之 利 用 效 率, 透 過 作 業 系 統, 在 製 程 原 物 料 管 理 上 全 面 依 循 RoHS 規 範, 另 廢 料 均 委 由 廢 棄 物 清 除 許 可 證 機 構 負 責 回 收 再 利 用, 已 有 效 降 低 因 產 品 製 造 而 產 生 之 環 無 重 大 差 異 ~43~
48 評 估 項 目 ( 二 ) 公 司 是 否 依 其 產 業 特 性 建 立 合 適 之 環 境 管 理 制 度? ( 三 ) 公 司 是 否 注 意 氣 候 變 遷 對 營 運 活 動 之 影 響, 並 執 行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制 定 公 司 節 能 減 碳 及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策 略?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ˇ ˇ 境 負 荷 ( 二 ) 本 公 司 按 公 共 安 全 建 築 法 規 消 防 法 規 勞 工 衛 生 安 全 法 規 廢 棄 物 清 理 法 節 能 減 碳 管 理 規 定 等 維 護 工 作 環 境 及 自 然 環 境 並 依 法 申 報 ( 三 ) 本 公 司 總 管 理 處 及 各 廠 區 皆 設 有 專 責 人 員 負 責 管 理 員 工 工 作 環 境 及 保 護 自 然 環 境 經 取 得 ISO-9001 ISO/TS16949 ISO14001 認 證, 確 認 各 項 環 境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及 資 訊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符 合 標 準 ; 山 東 陽 信 長 威 廠 於 103 年 2 月 並 獲 TUV 認 證 通 過 ISO14064 溫 室 氣 體 查 驗 為 合 理 保 證 等 級 ; 宜 蘭 利 澤 廠 於 103 年 7 月 取 得 TUV 認 證 通 過 ISO14064 溫 室 氣 體 查 驗 為 合 理 保 證 等 級 有 關 本 公 司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及 減 量 相 關 資 訊, 列 示 如 下 : 一 企 業 對 於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之 影 響, 或 衝 擊 之 程 度 : ( 一 ) 企 業 受 氣 候 變 遷 相 關 法 規 規 範 之 風 險 梅 洲 廠 : 並 無 需 經 由 物 理 氣 相 沈 積 化 學 氣 相 沈 積 光 阻 微 影 蝕 刻 擴 散 離 子 植 入 氧 化 與 熱 處 理 等 製 程, 故 無 須 定 期 申 報 梅 洲 廠 一 直 戮 力 於 節 能 減 碳 的 管 理, 以 符 合 法 令 規 章 的 要 求 利 澤 廠 : 本 公 司 利 澤 晶 圓 廠 為 依 據 空 氣 汙 染 防 制 法 第 二 十 一 條 需 要 進 行 溫 室 氣 體 相 關 操 作 量 之 申 報 企 業, 並 依 據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申 報 管 理 辦 法, 自 103 年 起 每 年 8 月 底 前, 需 要 完 成 前 一 年 度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盤 查 登 錄 及 查 驗 作 業 由 於 本 公 司 利 澤 晶 圓 廠 已 完 成 103 年 之 溫 室 氣 體 查 驗 與 認 證,103 年 之 自 我 盤 查 結 果 已 依 法 規 要 求, 每 季 上 傳 查 驗 結 果 ~44~
49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已 於 在 104 年 6 月 23 日 完 成 103 年 度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盤 查 及 查 驗 作 業, 並 於 104 年 7 月 17 日 完 成 登 錄 ( 二 ) 企 業 受 氣 候 變 遷 之 實 質 風 險 由 於 本 公 司 受 氣 候 變 遷 之 主 要 影 響 項 目 為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管 制, 而 電 力 的 使 用 是 造 成 本 公 司 溫 室 氣 體 用 量 的 主 要 來 源, 在 目 前 台 灣 的 電 力 供 應 還 能 穩 定 提 供, 且 政 府 機 關 持 續 在 推 動 節 能 減 碳 作 業, 所 以 本 公 司 並 無 因 氣 候 變 遷 造 成 之 實 質 風 險 ( 三 ) 氣 候 變 遷 提 供 企 業 之 機 會 本 公 司 認 為 企 業 做 好 氣 候 變 遷 風 險 之 管 控, 可 提 升 企 業 競 爭 力, 並 創 造 機 會 因 此, 本 公 司 持 續 進 行 節 能 減 碳 相 關 計 劃 及 歐 盟 環 保 規 範 為 目 標, 提 升 我 們 的 綠 色 產 力 及 國 際 競 爭 優 勢 為 公 司 帶 來 的 機 會 為 響 應 氣 候 變 遷 造 成 之 衝 擊, 本 公 司 以 提 供 綠 化 節 能 減 碳 之 環 保 訴 求 產 品, 供 應 市 場 上 之 主 要 客 戶 應 用, 有 機 會 因 為 此 產 品 特 性 的 提 升, 帶 給 客 戶 更 多 的 節 能 減 碳 效 果, 帶 來 新 的 客 戶 應 用 或 設 計 的 更 新, 同 時 也 為 本 公 司 帶 來 新 的 商 機 ( 四 ) 企 業 ( 直 間 接 )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 註 明 盤 查 範 疇 及 時 間 ), 及 是 否 通 過 外 部 驗 證 梅 洲 廠 : 本 公 司 梅 洲 廠 查 驗 相 關 結 果 如 下 : (1) 溫 室 氣 體 查 驗 方 式 : 自 我 查 驗 (2) 盤 查 範 疇 及 時 間 : 梅 洲 廠 ( 宜 蘭 縣 宜 蘭 市 梅 洲 二 路 96 號 ) 於 104 年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 噸 / 二 氧 化 碳 當 量 利 澤 廠 : 本 公 司 利 澤 廠 104 年 6 月 23 日 已 通 過 德 國 萊 因 外 部 查 證, 查 驗 相 關 結 果 如 下 : ~45~
50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1) 溫 室 氣 體 查 驗 證 書 :TUV 證 書 登 記 號 碼 CO 查 驗 報 告 號 碼 (2) 盤 查 範 疇 及 時 間 : 利 澤 廠 ( 宜 蘭 縣 五 結 鄉 利 工 一 路 二 段 31 號 ) 於 103 年 之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3)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 直 接 排 放 量 噸 / 二 氧 化 碳 當 量, 間 接 排 放 量 噸 / 二 氧 化 碳 當 量 104 年 之 盤 查 將 依 據 空 氣 汙 染 防 制 法 第 二 十 一 條,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申 報 管 理 辦 法, 於 105 年 8 月 底 前, 完 成 前 一 年 度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盤 查 登 錄 及 查 驗 作 業 二 企 業 對 於 溫 室 氣 體 管 理 之 策 略 方 法 目 標 等 : ( 一 ) 企 業 對 於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或 溫 室 氣 體 管 理 之 策 略 梅 洲 廠 : 節 能 減 碳 管 理 : 利 用 較 佳 的 污 染 控 制 技 術 及 設 備, 降 低 污 染 情 況, 改 進 管 理 方 式, 使 用 高 效 率 設 備, 節 省 能 源 耗 用 利 澤 廠 : 本 公 司 以 制 定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管 理 作 業 程 序 來 規 範 與 實 施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盤 查 數 據 搜 集 排 放 量 計 算 排 放 清 冊 與 盤 查 報 告 書 之 製 作 之 相 關 作 業 事 項 除 了 致 力 於 本 公 司 之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以 確 實 掌 握 本 公 司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狀 況, 並 依 據 盤 查 結 果, 進 一 步 進 行 溫 室 氣 體 自 願 減 量 相 關 計 畫, 以 永 續 發 展, 善 盡 企 業 對 環 境 保 護 之 責 任 ( 二 ) 企 業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減 量 目 標 梅 洲 廠 : 持 續 做 好 自 我 的 節 能 減 碳 管 理, 以 符 合 法 令 規 章 的 要 求 利 澤 廠 : 經 由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結 果, 本 公 司 103 年 能 源 間 接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源 為 外 購 電 力, 該 部 分 佔 本 公 司 利 澤 廠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99.66% 所 以 推 動 節 能 減 碳 管 理 為 本 工 ~46~
51 評 估 項 目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 一 ) 公 司 是 否 依 照 相 關 法 規 及 國 際 人 權 公 約, 制 定 相 關 之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 二 ) 公 司 是 否 建 置 員 工 申 訴 機 制 及 管 道, 並 妥 適 處 理?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廠 目 標 ( 三 ) 企 業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減 量 之 預 算 與 計 畫 梅 洲 廠 :1. 文 件 表 單 推 動 e 化 平 台, 減 少 用 紙 量 2. 節 能 節 水 宣 導 設 定 空 調 溫 度 及 時 間 管 控, 以 達 間 接 減 少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3. 推 動 溫 室 氣 體 自 願 減 量 利 澤 廠 : 考 慮 技 術 可 行 性, 本 公 司 於 2015 年 已 規 劃 本 工 廠 持 續 推 動 電 力 節 能 專 案,2015 年 已 執 行 電 力 節 能 1% 專 案, 年 度 減 少 用 電 度 數 度, 年 度 減 少 CO2 排 放 公 斤, 並 持 續 減 少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 四 ) 企 業 產 品 或 服 務 帶 給 客 戶 或 消 費 者 之 減 碳 效 果 本 公 司 致 力 於 低 耗 能 產 品 研 發 與 生 產, 客 戶 若 使 用 本 公 司 產 品, 將 帶 來 低 耗 能 的 產 品 設 計, 同 時 提 供 消 費 者 使 用, 由 於 產 品 耗 能 降 低, 將 能 對 節 能 減 碳 盡 一 份 心 力 ˇ ˇ ( 一 ) 本 公 司 遵 守 相 關 勞 動 法 規 並 成 立 勞 資 委 員 會,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重 要 事 項 經 勞 資 雙 方 代 表 溝 通 協 調, 以 保 障 員 工 之 權 益 例 : 1. 員 工 權 益 : 已 確 實 依 法 辦 理 員 工 勞 工 保 險 全 民 健 保 退 休 金 提 撥 2. 保 險 : 另 外 投 保 公 共 意 外 責 任 險 員 工 團 體 保 險 3. 管 理 方 法 程 序 : 已 制 定 工 作 規 則 並 公 布 於 公 司 內 部 網 頁 intranet.ts.com.tw 供 員 工 遵 守 ( 二 ) 本 公 司 已 建 置 並 公 布 員 工 申 訴 管 道 於 於 公 司 內 部 網 頁 intranet.ts.com.tw 供 員 工 提 出 使 用, 若 有 員 工 無 重 大 差 異 ~47~
52 評 估 項 目 ( 三 ) 公 司 是 否 提 供 員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並 對 員 工 定 期 實 施 安 全 與 健 康 教 育? ( 四 )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員 工 定 期 溝 通 之 機 制, 並 以 合 理 方 式 通 知 對 員 工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之 營 運 變 動? ( 五 ) 公 司 是 否 為 員 工 建 立 有 效 之 職 涯 能 力 發 展 培 訓 計 畫? ( 六 ) 公 司 是 否 就 研 發 採 購 生 產 作 業 及 服 務 流 程 等 制 定 相 關 保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政 策 及 申 訴 程 序? ( 七 ) 對 產 品 與 服 務 之 行 銷 及 標 示, 公 司 是 否 遵 循 相 關 法 規 及 國 際 準 則?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ˇ ˇ ˇ ˇ ˇ 提 出 問 題, 本 公 司 均 予 以 妥 善 處 理 ( 三 )1. 員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 本 公 司 為 防 止 職 業 災 害, 確 保 勞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訂 有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守 則, 使 全 體 員 工 均 有 遵 行 之 義 務, 並 已 依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建 築 公 共 安 全 消 防 安 全 相 關 法 規 提 供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並 依 法 申 報 2. 員 工 安 全 教 育 : 已 建 立 公 共 安 全 衛 生 規 則 確 實 依 規 定 辦 理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3. 員 工 健 康 教 育 : 每 年 委 由 醫 療 機 構 醫 護 人 員 個 別 為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並 提 供 健 康 宣 導 手 冊 ( 四 ) 本 公 司 除 已 建 置 並 公 布 員 工 申 訴 管 道 於 公 司 內 部 網 頁 intranet.ts.com.tw 供 員 工 提 出 使 用 外, 並 定 期 與 員 工 溝 通, 且 本 公 司 均 予 以 妥 善 處 理 另 外, 本 公 司 訂 有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及 道 德 行 為 標 準 ( 全 公 司 員 工 行 為 及 倫 理 守 則 ), 另 外 在 本 公 司 之 工 作 規 則 中 亦 訂 有 相 關 規 範 對 員 工 舉 辦 教 育 訓 練 與 宣 導, 使 其 充 分 了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之 決 心 政 策 防 範 方 案 及 違 反 誠 信 行 為 之 後 果 ( 五 ) 本 公 司 為 建 立 員 工 有 效 之 職 涯 能 力 發 展, 均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辦 理 內 訓 或 外 部 訓 練 之 培 訓, 強 化 員 工 之 專 業 能 力 ( 六 ) 本 公 司 無 論 是 在 研 發 採 購 生 產 作 業 及 服 務 流 程 等 均 以 公 平 與 透 明 之 方 式 進 行 商 業 活 動, 對 外 契 約 要 求 有 誠 信 條 款 本 公 司 除 制 定 客 訴 作 業 流 程 並 設 有 專 屬 單 位 外, 並 在 公 司 公 開 網 站 上 提 供 產 品 支 援 服 務 窗 口 及 已 投 保 產 品 責 任 險 ( 七 ) 本 公 司 對 產 品 與 服 務 之 行 銷 及 標 示, 均 遵 循 相 關 法 規 及 國 際 準 則, 另 為 規 範 對 代 理 商 的 管 理, 訂 ~48~
53 評 估 項 目 ( 八 )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來 往 前, 是 否 評 估 供 應 商 過 去 有 無 影 響 環 境 與 社 會 之 紀 錄? ( 九 ) 公 司 與 其 主 要 供 應 商 之 契 約 是 否 包 含 供 應 商 如 涉 及 違 反 其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且 對 環 境 與 社 會 有 顯 著 影 響 時, 得 隨 時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之 條 款?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其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等 處 揭 露 具 攸 關 性 及 可 靠 性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ˇ ˇ 定 代 理 商 管 理 辦 法 以 保 護 代 理 商 的 利 益 和 權 利, 擴 大 公 司 產 品 銷 售 範 圍 ( 八 ) 本 公 司 訂 定 協 力 廠 商 管 理 作 業 程 序 以 進 行 對 供 應 商 的 管 理,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來 往 前, 均 依 照 公 司 制 定 之 評 估 方 式, 評 估 供 應 商 之 有 無 影 響 環 境 與 社 會 之 紀 錄, 以 做 為 合 格 供 應 商 之 評 鑑 參 考, 並 push 供 應 商 推 動 ISO-9001 ISO/TS16949 ISO14001 ISO14064 認 證, 並 共 同 致 力 提 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 九 ) 本 公 司 選 擇 具 誠 信 之 供 應 商, 並 定 期 評 估 供 應 商 之 適 任 性, 所 有 供 應 商 均 應 遵 守 本 公 司 廉 潔 政 策 ; 本 公 司 與 主 要 供 應 商 之 契 約 均 由 法 務 部 審 核 執 行, 有 關 契 約 之 制 定, 已 包 含 供 應 商 如 涉 及 違 反 其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且 對 環 境 與 社 會 有 顯 著 影 響 時, 得 隨 時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之 條 款 ˇ ( 一 ) 本 公 司 已 將 各 項 資 訊 揭 露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及 公 司 內 部 intranet.ts.com.tw 網 站 及 外 部 網 站 供 投 資 大 眾 及 員 工 參 閱 ( 二 ) 本 公 司 一 直 駑 力 於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實 際 推 動 與 施 行,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尚 無 委 託 專 業 機 構 為 本 公 司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未 來 依 法 令 規 定 辦 理 ( 三 ) 參 與 慈 善 活 動 : 本 公 司 除 致 力 於 創 造 優 良 的 工 作 環 境, 落 實 員 工 關 懷 於 制 度 及 各 項 福 利 措 施 之 中, 並 積 極 參 與 公 益 活 動, 歷 年 來 諸 如 : 八 八 水 災 捐 助 款 NT$100 萬 元, 聖 母 老 人 醫 療 大 樓 興 建 T$50 萬 元, 高 雄 市 政 府 社 會 局 社 會 救 助 金 專 戶 有 關 103 年 8 月 1 日 氣 爆 之 捐 助 NT$100 萬 元, 以 及 自 98 年 度 起 至 104 年 度 截 止, 提 供 宜 蘭 縣 境 內 中 小 學 清 寒 學 生 與 低 收 入 戶 之 學 生 營 養 午 餐 及 學 雜 費 等 共 計 NT$319 萬 元 無 重 大 差 異 ~49~
54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 註 2)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尚 未 制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但 為 實 踐 企 業 公 民 責 任, 展 現 企 業 對 員 工 股 東 及 客 戶 的 承 諾, 除 了 落 實 資 訊 透 明 化 之 外, 並 積 極 投 入 公 益 活 動, 實 已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的 規 範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對 環 保 社 區 參 與 社 會 貢 獻 社 會 服 務 社 會 公 益 消 費 者 權 益 人 權 安 全 衛 生 與 其 他 社 會 責 任 活 動 所 採 行 之 制 度 與 措 施 及 履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制 定 產 品 環 保 規 格, 控 制 產 品 無 危 害 物 質, 並 已 建 立 ISO14001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及 取 得 OHSAS18001 職 業 安 全 與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體 系 認 證, 生 產 的 產 品 已 符 合 歐 盟 (European Union)RoHs 指 令 及 REACH 法 規 的 要 求, 且 台 半 秉 持 環 境 及 HSF( 無 危 害 物 質 ) 政 策, 在 設 計 端 生 產 端, 持 續 導 入 綠 色 產 品 理 念, 採 用 無 危 害 的 原 物 料 低 污 染 省 能 源 的 生 產 製 程 及 可 回 收 包 裝 等 措 施, 並 於 2007 年 2 月 1 日 起, 產 品 已 導 入 無 鹵 化 設 計, 且 山 東 陽 信 長 威 廠 於 103 年 2 月 並 獲 TUV 認 證 通 過 ISO14064 溫 室 氣 體 查 驗 為 合 理 保 證 等 級 ; 宜 蘭 利 澤 廠 於 103 年 7 月 取 得 TUV 認 證 通 過 ISO14064 溫 室 氣 體 查 驗 為 合 理 保 證 等 級 ; 綜 上, 本 公 司 將 繼 續 善 盡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推 動, 以 持 續 達 到 客 戶 對 產 品 環 保 化 的 技 術 要 求 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如 有 通 過 相 關 驗 證 機 構 之 查 證 標 準, 應 加 以 敘 明 : 無 1. 產 品 :SGS ROHS 認 證 2. 企 業 : 已 獲 得 ISO-9001 ISO/TS16949 ISO14001 OHSAS18001 ISO14064 溫 室 氣 體 查 驗 為 合 理 保 證 等 級 等 認 證 註 1: 運 作 情 形 不 論 勾 選 是 或 否, 均 應 於 摘 要 說 明 欄 位 敘 明 註 2: 公 司 已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者, 摘 要 說 明 得 以 註 明 查 閱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方 式 及 索 引 頁 次 替 代 之 ( 六 )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情 形 : 評 估 項 目 一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及 方 案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規 章 及 對 外 文 件 中 明 示 誠 信 經 營 之 政 策 作 法, 以 及 董 事 會 與 管 理 階 層 積 極 落 實 經 營 政 策 之 承 諾?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並 於 各 方 案 內 明 定 作 業 程 序 行 為 指 南 違 規 之 懲 戒 及 申 訴 制 度, 且 落 實 執 行?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ˇ ˇ ( 一 ) 本 公 司 訂 有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及 道 德 行 為 標 準 ( 全 公 司 員 工 行 為 及 倫 理 守 則 ), 另 外 在 本 公 司 之 工 作 規 則 中 亦 訂 有 相 關 規 範, 並 明 示 誠 信 經 營 之 政 策 作 法, 以 及 董 事 會 與 管 理 階 層 積 極 落 實 經 營 政 策 之 承 諾 ( 二 ) 本 公 司 為 建 立 良 好 之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及 揭 露 機 制, 避 免 資 訊 不 當 洩 漏, 並 確 保 本 公 司 對 外 界 發 表 資 訊 之 一 致 性 與 正 確 性, 並 強 化 內 線 交 易 之 防 範, 特 制 定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暨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管 理 辦 法 另 如 上 ( 一 ) 所 述, 本 公 司 加 強 對 員 工 舉 辦 教 育 訓 練 與 宣 導, 使 其 充 分 了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之 決 心 政 策 防 無 重 大 差 異 ~50~
55 評 估 項 目 ( 三 ) 公 司 是 否 對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第 七 條 第 二 項 各 款 或 其 他 營 業 範 圍 內 具 較 高 不 誠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採 行 防 範 措 施? 二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 一 ) 公 司 是 否 評 估 往 來 對 象 之 誠 信 紀 錄, 並 於 其 與 往 來 交 易 對 象 簽 訂 之 契 約 中 明 訂 誠 信 行 為 條 款?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設 置 隸 屬 董 事 會 之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專 ( 兼 ) 職 單 位, 並 定 期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其 執 行 情 形? ( 三 ) 公 司 是 否 制 定 防 止 利 益 衝 突 政 策 提 供 適 當 陳 述 管 道, 並 落 實 執 行? ( 四 ) 公 司 是 否 為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已 建 立 有 效 的 會 計 制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並 由 內 部 稽 核 單 位 定 期 查 核, 或 委 託 會 計 師 執 行 查 核? ( 五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舉 辦 誠 信 經 營 之 內 外 部 之 教 育 訓 練? 三 公 司 檢 舉 制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具 體 檢 舉 及 獎 勵 制 度, 並 建 立 便 利 檢 舉 管 道, 及 針 對 被 檢 舉 對 象 指 派 適 當 之 受 理 專 責 人 員?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ˇ 範 方 案 及 違 反 誠 信 行 為 之 後 果 ( 三 ) 為 確 保 誠 信 經 營 之 落 實, 本 公 司 建 立 有 效 之 會 計 制 度 以 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並 定 期 查 核 前 項 制 度 之 遵 循 情 形, 並 對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第 七 條 第 二 項 各 款 或 其 他 營 業 範 圍 內 具 較 高 不 誠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採 行 相 關 防 範 措 施 ˇ ˇ ˇ ˇ ˇ ( 一 ) 本 公 司 以 公 平 與 透 明 之 方 式 進 行 商 業 活 動, 對 外 契 約 要 求 有 誠 信 條 款 本 公 司 除 制 定 客 訴 作 業 流 程 並 設 有 專 屬 單 位 外, 並 在 公 司 公 開 網 站 上 提 供 產 品 支 援 服 務 窗 口 及 已 投 保 產 品 責 任 險 ( 二 )(1) 本 公 司 有 關 營 運 重 大 政 策 投 資 案 取 得 與 處 分 資 產 背 書 保 證 資 金 貸 與 銀 行 融 資 等 事 項 皆 經 相 關 權 責 部 門 評 估 分 析 並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2) 法 務 單 位 對 於 重 大 案 件 或 有 疑 義 案 件 依 專 業 性 質 諮 詢 相 關 法 律 顧 問 確 認 (3) 財 務 會 計 單 位 依 會 計 原 則 審 查 交 易 帳 務, 對 於 重 大 案 件 或 有 疑 義 案 件 諮 詢 會 計 師 確 認 (4) 稽 核 單 位 依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對 各 部 門 進 行 稽 核, 落 實 監 督 機 制 及 控 管 各 項 風 險 管 理 ( 三 )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及 其 他 各 項 相 關 管 理 辦 法 及 工 作 規 則, 並 在 公 司 公 開 網 站 上 intranet.ts.com.tw 提 供 適 當 陳 述 管 道 且 落 實 執 行, 足 以 防 範 各 項 舞 弊 之 情 事 發 生 ( 四 ) 為 確 保 誠 信 經 營 之 落 實, 本 公 司 建 立 有 效 之 會 計 制 度 以 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並 定 期 查 核 前 項 制 度 之 遵 循 情 形 ( 五 ) 本 公 司 均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舉 辦 誠 信 經 營 之 內 外 部 之 教 育 訓 練, 以 加 強 員 工 對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及 其 他 各 項 相 關 管 理 辦 法 之 遵 循 無 重 大 差 異 ˇ ( 一 ) 本 公 司 已 於 工 作 規 則 中 明 訂 具 體 檢 舉 及 獎 勵 制 度, 並 在 公 司 公 開 網 站 上 intranet.ts.com.tw 提 供 適 當 陳 述 管 道 及 檢 舉 管 道 且 落 實 執 行, 足 以 防 範 各 項 舞 弊 之 情 事 發 生, 針 對 被 檢 舉 對 象 指 派 適 當 之 受 理 專 無 重 大 差 異 ~51~
56 評 估 項 目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受 理 檢 舉 事 項 之 調 查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及 相 關 保 密 機 制? ( 三 ) 公 司 是 否 採 取 保 護 檢 舉 人 不 因 檢 舉 而 遭 受 不 當 處 置 之 措 施?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其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揭 露 其 所 訂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內 容 及 推 動 成 效?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ˇ ˇ 責 人 員, 加 強 對 員 工 予 以 宣 導 ( 二 ) 本 公 司 除 已 建 置 並 公 布 員 工 申 訴 管 道 於 公 司 內 部 網 頁 intranet.ts.com.tw 供 員 工 提 出 使 用 外 並 予 以 保 密, 並 定 期 與 員 工 溝 通, 且 本 公 司 均 予 以 妥 善 處 理 另 外, 本 公 司 訂 有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及 道 德 行 為 標 準 ( 全 公 司 員 工 行 為 及 倫 理 守 則 ), 另 外 在 本 公 司 之 工 作 規 則 中 亦 訂 有 相 關 規 範 對 員 工 舉 辦 教 育 訓 練 與 宣 導, 使 其 充 分 了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之 決 心 政 策 防 範 方 案 及 違 反 誠 信 行 為 之 後 果 ( 三 ) 本 公 司 對 於 檢 舉 處 理 均 採 取 保 護 措 施, 並 由 各 廠 主 管 稽 核 及 法 務 專 責 人 員 妥 善 處 理, 以 保 護 檢 舉 人 不 因 檢 舉 而 遭 受 不 當 處 置 ˇ ( 一 ) 本 公 司 於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電 子 計 算 機 循 環 中, 已 訂 定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作 業 程 序, 包 含 公 開 資 訊 申 報 作 業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管 理 作 業 財 務 及 非 財 務 資 訊 管 理 作 業 等, 除 發 公 告 予 全 體 員 工 外, 並 已 將 各 項 資 訊 揭 露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外 部 網 站 公 司 以 及 內 部 intranet.ts.com.tw 網 站 等 供 投 資 大 眾 及 員 工 參 閱 ( 二 ) 本 公 司 設 有 專 員 人 員 負 責 各 項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發 佈, 並 已 依 規 定 設 置 並 報 備 發 言 人 與 代 理 發 言 人 之 相 關 資 料 無 重 大 差 異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訂 有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及 道 德 行 為 標 準 ( 全 公 司 員 工 行 為 及 倫 理 守 則 ), 另 外 在 本 公 司 之 工 作 規 則 中 亦 訂 有 相 關 規 範, 並 明 示 誠 信 經 營 之 政 策 作 法, 以 及 董 事 會 與 管 理 階 層 積 極 落 實 經 營 政 策 之 承 諾 等, 實 際 依 規 定 運 作, 與 本 公 司 所 訂 之 守 則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之 情 形 發 生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對 商 業 往 來 廠 商 宣 導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決 心 政 策 及 邀 請 其 參 與 教 育 訓 練 檢 討 修 正 公 司 訂 定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等 情 形 ): ( 一 ) 本 公 司 遵 守 公 司 法 證 券 交 易 法 商 業 會 計 法 上 市 上 櫃 相 關 規 章 或 其 他 商 業 行 為 有 關 法 令, 以 作 為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之 基 本 ( 二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中 訂 有 董 事 利 益 迴 避 制 度 ; 本 公 司 為 建 立 良 好 之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及 揭 露 機 制, 避 免 資 訊 不 當 洩 漏, 並 確 保 本 公 司 對 外 界 發 表 資 訊 之 一 致 性 與 正 確 性, 並 強 化 內 線 交 易 之 防 範, 特 制 定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暨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管 理 辦 法, 明 訂 董 事 ~52~
57 評 估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 註 1)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經 理 人 及 受 僱 人 處 理 公 司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的 相 關 規 範 ; 本 公 司 道 德 行 為 標 準 ( 全 公 司 員 工 行 為 及 倫 理 守 則 ) 明 訂 董 事 經 理 人 不 得 透 過 使 用 公 司 財 產 資 訊 或 藉 由 職 務 之 便 圖 私 利 等 規 範 ; 另 外, 為 確 保 本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之 落 實, 本 公 司 建 立 有 效 之 會 計 制 度 以 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並 定 期 查 核 前 項 制 度 之 遵 循 情 形, 並 對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第 七 條 第 二 項 各 款 或 其 他 營 業 範 圍 內 具 較 高 不 誠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採 行 相 關 防 範 措 施 因 此, 本 公 司 營 運 已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之 規 定 註 1: 運 作 情 形 不 論 勾 選 是 或 否, 均 應 於 摘 要 說 明 欄 位 敘 明 ( 七 ) 公 司 如 有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者, 其 查 詢 方 式 : 本 公 司 目 前 已 訂 定 道 德 行 為 標 準 ( 全 公 司 員 工 行 為 及 倫 理 守 則 )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股 東 會 議 事 規 則 獨 立 董 事 職 責 範 疇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暨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管 理 辦 法 及 完 整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內 部 稽 核 制 度 等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以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之 運 作 與 推 動, 相 關 守 則 及 規 章 亦 揭 露 於 公 司 內 部 網 站 外 部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 八 ) 其 他 足 以 增 進 對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瞭 解 的 重 要 資 訊 : (1) 遵 循 內 控 制 度, 持 續 有 效 地 執 行, 落 實 內 控 自 檢, 加 強 稽 核 並 呈 報 董 事 會, 使 董 監 事 能 瞭 解 進 而 達 到 關 注 及 監 督 目 的 (2)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讓 資 訊 透 明 化, 充 分 揭 露 相 關 重 大 訊 息, 讓 股 東 有 資 訊 均 等 之 權 利 (3) 持 續 安 排 課 程 辦 理 董 監 事 進 修 事 宜, 以 從 董 事 會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之 精 神 ~53~
58 附 表 (A): 上 市 櫃 公 司 應 就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記 載 事 項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經 理 人 參 與 外 部 訓 練 課 程 情 形 職 稱 姓 名 進 修 日 期 主 辦 單 位 課 程 名 稱 起 迄 獨 立 董 事 范 宏 書 104/08/19 104/08/19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上 市 公 司 內 部 人 股 權 交 易 法 律 遵 循 宣 導 說 明 會 3.0 獨 立 董 事 范 宏 書 104/08/27 104/08/27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獨 立 董 事 范 宏 書 104/10/23 104/10/23 行 政 院 國 家 發 展 基 金 管 理 會 上 市 櫃 公 司 董 監 事 論 壇 - 企 業 誠 信 風 險 控 管 與 社 會 責 任 新 視 界 座 談 會 董 監 實 務 研 習 _ 公 司 治 理 _ 銀 行 辦 理 專 案 融 資 授 信 評 估 進 修 時 數 獨 立 董 事 范 宏 書 105/01/26 105/01/26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105 年 度 公 司 治 理 論 壇 系 列 - 內 線 交 易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座 談 會 法 人 董 事 之 代 表 人 王 興 磊 104/07/21 104/07/21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上 櫃 興 櫃 內 部 人 股 權 宣 導 說 明 會 3.0 獨 立 董 事 詹 乾 隆 104/07/21 104/07/21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從 公 司 治 理 看 董 事 會 秘 書 制 度 之 建 立 3.0 獨 立 董 事 詹 乾 隆 104/07/24 104/07/24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企 業 商 戰 不 可 或 缺 的 營 業 秘 密 保 護 法 律 面 面 觀 3.0 獨 立 董 事 林 柏 生 104/11/05 104/11/06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第 11 屆 公 司 治 理 國 際 高 峰 論 壇 6.0 董 事 兼 副 總 經 理 兼 財 會 主 管 ( 自 104 年 06 月 18 日 股 東 常 會 重 新 改 選 後 卸 任 董 事 ) 王 永 康 104/01/22 104/01/22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 展 現 永 續 經 營 價 值 研 討 會 3.0 同 上 述 王 永 康 104/08/12 104/08/12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兩 岸 投 資 法 律 風 險 案 例 分 析 3.0 同 上 述 王 永 康 104/09/09 104/09/09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企 業 面 臨 匯 率 波 動 下 之 因 應 與 對 策 3.0 同 上 述 王 永 康 104/11/11 104/11/11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如 何 快 速 瞭 解 掌 握 IFRS 財 務 報 表 3.0 同 上 述 王 永 康 104/12/09 104/12/09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企 業 營 運 及 相 關 稅 制 探 討 ~54~
59 附 表 (A_1): 揭 露 與 財 務 資 訊 透 明 有 關 人 員, 其 取 得 主 管 機 關 指 明 之 相 關 證 照 情 形 職 稱 姓 名 取 得 日 期 取 得 證 照 名 稱 核 發 證 照 單 位 董 事 兼 副 總 經 理 兼 財 會 主 管 王 永 康 證 券 商 業 務 人 員 _ 高 級 業 務 員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同 上 述 王 永 康 國 際 內 部 稽 核 師 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 Inc. 同 上 述 王 永 康 內 部 稽 核 師 中 華 民 國 內 部 稽 核 協 會 附 表 (B):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有 關 員 工 之 進 修 及 教 育 訓 練 統 計 及 支 出 如 下 : 教 育 訓 練 內 部 訓 練 外 部 訓 練 受 訓 人 次 5,351( 人 次 ) 92( 人 次 ) 經 費 支 出 NT$ 0( 元 ) NT$ 172,084( 元 ) 課 程 名 稱 略 舉 ( 因 項 目 繁 多 ) BOM & MES 系 統 IC 封 測 可 靠 度 英 語 術 語 QC(IQC/IPQC/OQC) 檢 驗 流 程 實 作 -1 DISCO 切 割 機 介 紹 廢 水 處 理 系 統 簡 介 壓 模 生 產 流 程 5S 訓 練 示 波 器 操 作 點 測 站 教 育 訓 練 ADT 切 割 機 介 紹 純 水 系 統 操 作 維 護 壓 模 清 模 流 程 SMPC4.6 TMTT 機 台 介 紹 認 知 度 衡 量 教 育 訓 練 FMEA & SPC 情 緒 管 理 電 工 原 理 氣 體 供 應 系 統 操 作 維 護 ITO 切 斷 站 良 品 與 限 度 樣 品 判 斷 新 人 報 到 教 育 訓 練 雷 射 參 數 設 定 二 極 體 特 性 介 紹 溫 濕 度 記 錄 確 認 DB 機 台 膠 量 檢 測 開 啟 訓 練 點 測 站 初 件 自 主 檢 查 切 割 站 氧 氣 櫃 檢 查 確 認 基 本 電 子 學 空 調 系 統 操 作 維 護 ITO/TO 焊 接 生 產 作 業 事 項 後 段 封 裝 物 料 介 紹 物 料 辨 識 TO HANDIELR 機 台 介 紹 清 洗 機 構 造 介 紹 勞 安 及 危 害 在 職 訓 練 排 氣 設 備 維 護 電 動 搬 運 車 駕 駛 訓 練 異 常 處 理 程 序 MSA 簡 介 與 實 務 採 購 模 式 介 紹 ( 集 中 採 購 & 分 散 採 購 國 際 採 購 / 全 球 外 包 及 時 採 購 ) 中 央 監 控 & 氣 體 監 控 操 作 專 有 名 詞 英 文 縮 寫 及 專 有 名 詞 解 釋 電 力 系 統 &UPS 設 備 維 護 WB 生 產 流 程 目 檢 包 裝 生 產 流 程 認 知 度 衡 量 教 育 訓 練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訓 練 爐 管 軟 體 安 裝 方 法 敎 育 訓 練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規 宣 導 財 会 相 關 內 訓 MIL 會 議 及 教 育 訓 練 勞 工 法 令 宣 導 勞 工 保 險 業 務 宣 導 消 防 防 災 及 逃 生 基 本 常 識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宣 導 智 慧 財 產 權 實 務..etc 輻 射 防 護 講 習 ( 回 訓 ) 特 定 化 學 作 業 主 管 ( 回 訓 ) 有 機 溶 劑 作 業 主 管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員 ( 回 訓 ) 乙 級 廢 棄 物 清 理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有 效 制 定 年 度 計 畫 與 目 標 管 理 系 統 現 場 工 作 安 排 及 進 度 管 制 實 務 製 造 業 課 長 專 才 管 理 技 巧 甲 種 勞 安 業 務 主 管 ( 回 訓 ) 車 用 電 子 產 品 開 發 應 用 可 靠 度 工 程 核 心 幹 部 應 具 管 理 訓 練 班 ISO 9001 量 規 儀 器 校 正 與 管 理 實 務 一 公 噸 以 上 堆 高 機 操 作 人 員 回 訓 乙 級 室 內 配 線 甲 級 廢 棄 物 處 理 技 術 員 訓 練 危 害 性 化 學 物 品 管 理 如 何 做 好 EQ 管 理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有 害 ( 有 機 溶 劑 ) 作 業 主 管 有 機 溶 劑 作 業 主 管 新 訓 自 動 化 控 制 實 作 班 防 火 管 理 人 - 複 訓 核 心 幹 部 應 具 管 理 職 能 訓 練 特 定 化 學 作 業 主 管 回 訓 溝 通 協 調 與 員 工 相 處 能 力 提 升 黏 度 計 研 討 會 勞 工 法 令 研 習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 展 現 永 續 經 營 價 值 研 討 會 上 市 ( 櫃 ) 公 司 電 子 投 票 制 度 及 董 監 候 選 人 提 名 制 度 宣 導 第 二 屆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系 統 介 紹 暨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宣 導 會 稽 核 人 員 續 任 在 職 進 修 職 安 法 附 屬 新 訂 法 規 講 習 推 動 我 國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研 討 會 網 路 申 辦 承 保 作 業 說 明 會 CPX Conference 移 動 裝 置 關 鍵 零 組 件 與 通 訊 技 術 商 品 廣 告 海 報 設 計 美 編 與 排 版 勞 工 保 險 業 務 研 討 Lab View Corel Lab View Core 2 財 會 主 管 研 習 Instruments Control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持 續 進 修 車 用 電 子 散 熱 技 術 研 討 會 智 慧 財 產 權 實 務 溝 通 協 調 與 員 工 相 處 能 力 提 升..etc ~55~
60 ( 九 )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執 行 狀 況 (1)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日 期 :105 年 03 月 28 日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度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依 據 自 行 評 估 的 結 果, 謹 聲 明 如 下 : 一 本 公 司 確 知 建 立 實 施 和 維 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係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及 經 理 人 之 責 任, 本 公 司 業 已 建 立 此 一 制 度 其 目 的 係 在 對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 含 獲 利 績 效 及 保 障 資 產 安 全 等 ) 報 導 具 可 靠 性 及 時 性 透 明 性 及 符 合 相 關 規 範 暨 相 關 法 令 規 章 之 遵 循 等 目 標 的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其 先 天 限 制, 不 論 設 計 如 何 完 善, 有 效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亦 僅 能 對 上 述 三 項 目 標 之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 而 且, 由 於 環 境 情 況 之 改 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有 效 性 可 能 隨 之 改 變 惟 本 公 司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設 有 自 我 監 督 之 機 制, 缺 失 一 經 辨 認, 本 公 司 即 採 取 更 正 之 行 動 三 本 公 司 係 依 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處 理 準 則 ) 規 定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性 之 判 斷 項 目, 判 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是 否 有 效 該 處 理 準 則 所 採 用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係 為 依 管 理 控 制 之 過 程, 將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劃 分 為 五 個 組 成 要 素 :1. 控 制 環 境, 2. 風 險 評 估,3. 控 制 作 業,4. 資 訊 與 溝 通, 及 5. 監 督 作 業 每 個 組 成 要 素 又 包 括 若 干 項 目 前 述 項 目 請 參 見 處 理 準 則 之 規 定 四 本 公 司 業 已 採 用 上 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評 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的 有 效 性 五 本 公 司 基 於 前 項 評 估 結 果, 認 為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 含 對 子 公 司 之 監 督 與 管 理 ), 包 括 瞭 解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目 標 達 成 之 程 度 報 導 係 屬 可 靠 及 時 透 明 及 符 合 相 關 規 範 暨 相 關 法 令 規 章 之 遵 循 有 關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等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係 屬 有 效, 其 能 合 理 確 保 上 述 目 標 之 達 成 六 本 聲 明 書 將 成 為 本 公 司 年 報 及 公 開 說 明 書 之 主 要 內 容, 並 對 外 公 開 上 述 公 開 之 內 容 如 有 虛 偽 隱 匿 等 不 法 情 事, 將 涉 及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條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一 百 七 十 一 條 及 第 一 百 七 十 四 條 等 之 法 律 責 任 七 本 聲 明 書 業 經 本 公 司 民 國 105 年 03 月 28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出 席 董 事 7 人 中, 有 0 人 持 反 對 意 見, 餘 均 同 意 本 聲 明 書 之 內 容, 併 此 聲 明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王 秀 亭 簽 章 總 經 理 : 王 秀 亭 簽 章 (2) 委 託 專 業 會 計 師 專 案 審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者 : 無 ~56~
61 ( 十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及 其 內 部 人 員 依 法 被 處 罰 公 司 對 其 內 部 人 員 違 反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規 定 之 處 罰 主 要 缺 失 與 改 善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十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股 東 會 及 董 事 會 之 重 要 決 議 日 期 會 議 名 稱 重 要 決 議 年 股 東 常 會 1. 股 東 會 日 期 :104/06/18 2. 重 要 決 議 事 項 : ( 一 ) 報 告 事 項 : 1.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及 104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報 告 2. 審 計 委 員 會 查 核 103 年 度 決 算 表 冊 報 告 3. 報 告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103 年 度 背 書 保 證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辦 理 情 形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情 形 4.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執 行 情 形 報 告 5. 本 公 司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修 訂 報 告 案 6. 本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修 訂 報 告 案 7. 本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修 訂 報 告 案 ( 二 ) 承 認 事 項 : 1. 承 認 103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及 財 務 報 表 案 決 議 : 經 主 席 徵 詢 全 體 出 席 股 東 無 異 議 照 案 承 認 2. 承 認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決 議 : 經 主 席 徵 詢 全 體 出 席 股 東 無 異 議 照 案 承 認 本 公 司 104 年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依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基 準 日 股 東 名 簿 所 載 持 股, 每 股 配 發 NT$ 2.0 元, 配 發 現 金 股 利 總 金 額 為 NT$477,621,654 元, 另 董 事 酬 勞 NT$ 5,373,716 元 及 員 工 紅 利 NT$ 42,989,732 元, 全 部 以 現 金 發 放 ( 三 ) 討 論 及 選 舉 事 項 : 1. 討 論 修 訂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程 序 案 決 議 : 經 主 席 徵 詢 全 體 出 席 股 東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2. 討 論 修 訂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辦 法 案 決 議 : 經 主 席 徵 詢 全 體 出 席 股 東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3. 全 面 改 選 董 事 案 選 舉 結 果 : 董 事 當 選 名 單 : a. 王 秀 亭 b. 王 秀 鳳 c.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d. 趙 鳳 玉 獨 立 董 事 當 選 名 單 : a. 詹 乾 隆 b. 范 宏 書 c. 林 柏 生 4. 解 除 董 事 競 業 禁 止 限 制 案 決 議 : 經 主 席 徵 詢 全 體 出 席 股 東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 四 ) 臨 時 動 議 : 無 執 行 情 形 之 檢 討 : 已 全 部 依 決 議 執 行 完 畢, 執 行 情 況 良 好 第 十 二 屆 第 十 七 次 董 事 會 一 報 告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執 行 情 形 說 明 : 已 依 照 董 事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 二 ) 重 要 財 務 業 務 報 告 : 1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截 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之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情 形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情 形 2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2 月 28 日 止 之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 無 3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2 月 28 日 止 之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無 4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2 月 28 日 止 之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情 形 5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57~
62 6 本 公 司 採 用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2013) 對 保 留 盈 餘 之 影 響 說 明 : 我 國 自 2015 年 起 全 面 採 用 金 管 會 發 佈 生 效 之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經 評 估 影 響 後, 本 公 司 於 104 年 1 月 1 日 ( 適 用 日 ) 應 調 減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481,973 元 調 增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1,739,180 元 及 調 減 保 留 盈 餘 3,221,153 元 ( 三 )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 1 依 據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0 條 規 定, 進 行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2 本 次 董 事 會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內 容 日 期 係 自 民 國 103 年 12 月 至 104 年 2 月 份 ( 四 ) 其 他 重 要 報 告 事 項 : 1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相 關 決 議 事 項 報 告 : 本 公 司 第 二 屆 第 七 次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於 民 國 104 年 03 月 25 日 召 開, 其 中 通 過 審 查 本 公 司 應 提 交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進 行 薪 酬 預 審 之 適 用 新 任 經 理 人 案 二 討 論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保 留 之 討 論 事 項 ( 無 ) ( 二 ) 本 次 會 議 預 定 討 論 事 項 第 一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減 資 註 銷 庫 藏 股 及 訂 定 104 年 03 月 25 日 為 減 資 基 準 日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二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第 4 季 及 截 至 104 年 3 月 25 日 止,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相 關 事 宜 及 訂 定 104 年 03 月 26 日 為 發 行 新 股 暨 增 資 基 準 日, 並 向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已 完 成 轉 換 股 份 之 股 本 變 更 登 記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三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四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擬 分 派 股 東 紅 利, 每 股 配 發 NT$2.0 元, 共 計 NT$ 477,621,654 元, 全 部 以 現 金 發 放 之 盈 餘 分 配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五 案 : 討 論 通 過 審 查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103 年 度 各 項 薪 資 報 酬 實 際 發 放 情 形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六 案 : 討 論 通 過 審 查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提 撥 董 事 酬 勞 金 NT$ 5,373,716 元 及 員 工 紅 利 NT$ 42,989,732 元, 全 部 以 現 金 發 放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七 案 : 討 論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八 案 : 討 論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九 案 : 討 論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十 案 : 討 論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薪 工 循 環 管 理 辦 法 之 四 職 級 分 類 及 薪 資 標 準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十 一 案 : 討 論 通 過 評 估 聘 任 會 計 師 之 獨 立 性 及 適 任 性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十 二 案 : 討 論 通 過 擬 出 具 103 年 度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十 三 案 : 討 論 通 過 全 面 改 選 董 事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十 四 案 : 討 論 通 過 解 除 董 事 之 競 業 行 為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十 五 案 : 討 論 通 過 104 年 股 東 常 會 召 開 地 點 日 期 及 議 程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十 六 案 : 討 論 通 過 提 名 獨 立 董 事 候 選 人 名 單 並 審 查 被 提 名 人 資 格 案 決 議 : 獨 立 董 事 詹 乾 隆 提 名 資 格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58~
63 第 十 二 屆 第 十 八 次 董 事 會 第 十 二 屆 第 十 九 次 董 事 會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 由 於 詹 乾 隆 本 人 為 被 提 名 當 事 人, 在 本 案 中 資 格 審 查 時, 予 以 迴 避, 未 參 加 討 論 及 表 決 ) 獨 立 董 事 林 柏 生 提 名 資 格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 由 於 林 柏 生 本 人 為 被 提 名 當 事 人, 在 本 案 中 資 格 審 查 時, 予 以 迴 避, 未 參 加 討 論 及 表 決 ) 獨 立 董 事 范 宏 書 提 名 資 格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 由 於 范 宏 書 本 人 為 被 提 名 當 事 人, 在 本 案 中 資 格 審 查 時, 予 以 迴 避, 未 參 加 討 論 及 表 決 ) 第 十 七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104 年 股 東 常 會 受 理 三 席 獨 立 董 事 提 名 之 期 間 及 場 所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十 八 案 : 討 論 通 過 擬 訂 受 理 股 東 提 出 104 年 股 東 常 會 議 案 相 關 事 宜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三 臨 時 動 議 : 無 四 散 會 一 報 告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執 行 情 形 說 明 : 已 依 照 董 事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 二 ) 重 要 財 務 業 務 報 告 : 1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3 月 31 日 止 之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 無 2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3 月 31 日 止 之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無 3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3 月 31 日 止 之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情 形 ( 三 )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 1 依 據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0 條 規 定, 進 行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2 本 次 董 事 會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內 容 日 期 係 民 國 104 年 03 月 份 ( 四 ) 其 他 重 要 報 告 事 項 : 無 二 討 論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保 留 之 討 論 事 項 ( 無 ) ( 二 ) 本 次 會 議 預 定 討 論 事 項 第 一 案 : 討 論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程 序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二 案 : 討 論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辦 法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三 案 : 討 論 通 過 變 更 本 公 司 104 年 股 東 常 會 召 開 議 程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四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提 名 獨 立 董 事 候 選 人 名 單 並 審 查 被 提 名 人 資 格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三 臨 時 動 議 : 無 四 散 會 一 報 告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執 行 情 形 說 明 : 已 依 照 董 事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 二 ) 重 要 財 務 業 務 報 告 : 1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4 月 30 日 止 之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 無 2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4 月 30 日 止 之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無 3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4 月 30 日 止 之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情 形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季 報 表 報 告 ( 三 )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 1 依 據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0 條 規 定, 進 行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2 本 次 董 事 會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內 容 日 期 係 民 國 104 年 04 月 份 ( 四 ) 其 他 重 要 報 告 事 項 : 無 二 討 論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保 留 之 討 論 事 項 ( 無 ) ( 二 ) 本 次 會 議 預 定 討 論 事 項 第 一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第 1 季 及 截 至 104 年 5 月 12 日 止,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相 關 事 宜 案 ~59~
64 第 十 三 屆 第 一 次 董 事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二 次 董 事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三 次 董 事 會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三 臨 時 動 議 : 無 四 散 會 一 報 告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執 行 情 形 說 明 : 已 依 照 董 事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 二 ) 重 要 財 務 業 務 報 告 :( 無 ) ( 三 )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 無 ) ( 四 ) 其 他 重 要 報 告 事 項 :( 無 ) 二 討 論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保 留 之 討 論 事 項 ( 無 ) ( 二 ) 本 次 會 議 預 定 討 論 事 項 第 一 案 : 討 論 通 過 改 選 第 十 三 屆 董 事 長 及 委 任 總 經 理 案 決 議 :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選 舉 王 秀 亭 董 事 為 董 事 長 並 兼 任 總 經 理 三 臨 時 動 議 : 無 四 散 會 一 報 告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執 行 情 形 說 明 : 已 依 照 董 事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 二 ) 重 要 財 務 業 務 報 告 : 1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5 月 31 日 止 之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 無 2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5 月 31 日 止 之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無 3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5 月 31 日 止 之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情 形 ( 三 )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 1 依 據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0 條 規 定, 進 行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2 本 次 董 事 會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內 容 日 期 係 民 國 104 年 05 月 份 ( 四 ) 其 他 重 要 報 告 事 項 : 無 二 討 論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保 留 之 討 論 事 項 ( 無 ) ( 二 ) 本 次 會 議 預 定 討 論 事 項 第 一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經 104 年 06 月 18 日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通 過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擬 訂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基 準 日 及 發 放 日 期 案 決 議 :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擬 訂 104 年 08 月 03 日 為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基 準 日 及 員 工 紅 利 配 發 基 準 日, 並 自 104 年 08 月 21 日 起 委 由 本 公 司 股 務 代 理 人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代 理 部 代 為 發 放 第 二 案 : 討 論 通 過 擬 聘 請 第 三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案, 聘 請 范 宏 書 先 生 林 柏 生 先 生 詹 乾 隆 先 生 等 三 位 擔 任 本 公 司 第 三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決 議 : 聘 請 詹 乾 隆 獨 立 董 事 擔 任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委 員, 資 格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 由 於 詹 乾 隆 本 人 為 被 聘 請 當 事 人, 在 本 案 中 資 格 審 查 時, 予 以 迴 避, 未 參 加 討 論 及 表 決 ) 聘 請 林 柏 生 獨 立 董 事 擔 任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委 員, 資 格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 由 於 林 柏 生 本 人 為 被 聘 請 當 事 人, 在 本 案 中 資 格 審 查 時, 予 以 迴 避, 未 參 加 討 論 及 表 決 ) 聘 請 范 宏 書 獨 立 董 事 擔 任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委 員, 資 格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 由 於 范 宏 書 本 人 為 被 聘 請 當 事 人, 在 本 案 中 資 格 審 查 時, 予 以 迴 避, 未 參 加 討 論 及 表 決 ) 三 臨 時 動 議 : 無 四 散 會 一 報 告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執 行 情 形 說 明 : 已 依 照 董 事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 二 ) 重 要 財 務 業 務 報 告 : 1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7 月 31 日 止 之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 無 2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7 月 31 日 止 之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無 ~60~
65 第 十 三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第 十 三 屆 第 五 次 董 事 會 3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07 月 31 日 止 之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情 形 年 第 2 季 合 併 財 務 季 報 表 報 告 ( 三 )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 1 依 據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0 條 規 定, 進 行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2 本 次 董 事 會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內 容 日 期 係 民 國 104 年 6 至 7 月 份 ( 四 ) 其 他 重 要 報 告 事 項 : 無 二 討 論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保 留 之 討 論 事 項 ( 無 ) ( 二 ) 本 次 會 議 預 定 討 論 事 項 ( 無 ) 三 臨 時 動 議 : 無 四 散 會 一 報 告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執 行 情 形 說 明 : 已 依 照 董 事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 二 ) 重 要 財 務 業 務 報 告 : 1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10 月 31 日 止 之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 無 2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10 月 31 日 止 之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無 3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10 月 31 日 止 之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情 形 年 第 3 季 合 併 財 務 季 報 表 報 告 ( 三 )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 1 依 據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0 條 規 定, 進 行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2 本 次 董 事 會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內 容 日 期 係 民 國 104 年 8 至 10 月 份 ( 四 ) 其 他 重 要 報 告 事 項 : 無 二 討 論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保 留 之 討 論 事 項 ( 無 ) ( 二 ) 本 次 會 議 預 定 討 論 事 項 第 一 案 : 討 論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申 請 暫 停 及 恢 復 交 易 作 業 程 序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二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100 年 度 第 1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民 國 104 年 第 3 季 起 及 截 至 104 年 11 月 06 日 止,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相 關 事 宜 及 訂 定 104 年 11 月 06 日 為 發 行 新 股 暨 增 資 基 準 日, 並 向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已 完 成 轉 換 股 份 之 股 本 變 更 登 記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三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第 1 次 發 行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民 國 104 年 第 3 季 起 及 截 至 104 年 11 月 06 日 止,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相 關 事 宜 及 訂 定 104 年 11 月 06 日 為 發 行 新 股 暨 增 資 基 準 日, 並 向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已 完 成 轉 換 股 份 之 股 本 變 更 登 記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四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第 2 次 發 行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民 國 104 年 第 3 季 起 及 截 至 104 年 11 月 06 日 止,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相 關 事 宜 及 訂 定 104 年 11 月 06 日 為 發 行 新 股 暨 增 資 基 準 日, 並 向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已 完 成 轉 換 股 份 之 股 本 變 更 登 記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三 臨 時 動 議 : 無 四 散 會 一 報 告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執 行 情 形 說 明 : 已 依 照 董 事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 二 ) 重 要 財 務 業 務 報 告 : 1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11 月 30 日 止 之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 無 2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11 月 30 日 止 之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無 3 本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11 月 30 日 止 之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情 形 4 編 製 本 公 司 公 司 提 升 自 行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能 力 計 畫 書 報 告 說 明 : 本 公 司 業 已 依 104 年 9 月 21 日 臺 證 上 一 字 第 ~61~
66 第 十 三 屆 第 六 次 董 事 會 號 104 年 9 月 24 日 證 櫃 監 字 第 號 函 規 定 完 成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能 力 之 自 行 評 估, 經 評 估 目 前 尚 無 法 獨 立 完 成 整 份 財 務 報 告, 故 依 前 述 函 令 規 定 擬 具 公 司 提 升 自 行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能 力 計 畫 書, 謹 報 請 備 查 ( 三 )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 1 依 據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0 條 規 定, 進 行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2 本 次 董 事 會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內 容 日 期 係 民 國 104 年 11 月 份 ( 四 ) 其 他 重 要 報 告 事 項 : 1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相 關 決 議 事 項 報 告 : 本 公 司 第 三 屆 第 二 次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9 日 召 開, 通 過 檢 討 104 年 度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績 效 評 估 案 研 議 105 年 度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之 薪 資 報 酬 案 審 查 本 公 司 應 提 交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進 行 薪 酬 預 審 之 適 用 新 任 經 理 人 案 及 討 論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民 國 105 年 之 工 作 計 劃 案 二 討 論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保 留 之 討 論 事 項 ( 無 ) ( 二 ) 本 次 會 議 預 定 討 論 事 項 第 一 案 : 討 論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章 程 部 份 條 文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二 案 : 討 論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0 五 年 度 稽 核 計 劃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三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105 年 度 營 運 計 劃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四 案 : 討 論 通 過 為 充 實 本 公 司 營 運 週 轉 金 及 改 善 財 務 結 構 之 需, 預 計 將 於 民 國 105 年 度 陸 續 到 期 之 銀 行 貸 款 額 度 續 約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五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為 避 免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巨 額 損 益 之 需, 預 計 將 於 民 國 105 年 度 陸 續 到 期 之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額 度 續 約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六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100 年 度 第 1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民 國 104 年 第 4 季 起 及 截 至 104 年 12 月 29 日 止,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相 關 事 宜 及 訂 定 104 年 12 月 29 日 為 發 行 新 股 暨 增 資 基 準 日, 並 向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已 完 成 轉 換 股 份 之 股 本 變 更 登 記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七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第 1 次 發 行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民 國 104 年 第 4 季 起 及 截 至 104 年 12 月 29 日 止,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相 關 事 宜 及 訂 定 104 年 12 月 29 日 為 發 行 新 股 暨 增 資 基 準 日, 並 向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已 完 成 轉 換 股 份 之 股 本 變 更 登 記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三 臨 時 動 議 : 無 四 散 會 一 報 告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執 行 情 形 說 明 : 已 依 照 董 事 會 議 決 議 執 行 ( 二 ) 重 要 財 務 業 務 報 告 : 1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截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之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情 形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情 形 2 本 公 司 截 至 105 年 02 月 29 日 止 之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3 本 公 司 截 至 105 年 02 月 29 日 止 之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4 本 公 司 截 至 105 年 02 月 29 日 止 之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情 形 5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6 本 公 司 提 升 自 行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能 力 計 畫 進 度 報 告 ( 三 )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 1 依 據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第 10 條 規 定, 進 行 內 部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62~
67 2 本 次 董 事 會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內 容 日 期 係 自 民 國 104 年 12 月 至 105 年 2 月, ( 四 ) 其 他 重 要 報 告 事 項 : 本 公 司 第 三 屆 第 三 次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於 民 國 105 年 03 月 28 日 召 開, 其 中 通 過 審 查 本 公 司 應 提 交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進 行 薪 酬 預 審 之 適 用 新 任 經 理 人 案 二 討 論 事 項 : ( 一 ) 上 次 會 議 保 留 之 討 論 事 項 ( 無 ) ( 二 ) 本 次 會 議 預 定 討 論 事 項 第 一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100 年 度 第 1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自 104 年 12 月 29 日 起 及 截 至 105 年 03 月 28 日 止,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相 關 事 宜 及 訂 定 105 年 03 月 28 日 為 發 行 新 股 暨 增 資 基 準 日, 並 向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已 完 成 轉 換 股 份 之 股 本 變 更 登 記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二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第 1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自 104 年 12 月 29 日 起 及 截 至 105 年 03 月 28 日 止,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相 關 事 宜 及 訂 定 105 年 03 月 28 日 為 發 行 新 股 暨 增 資 基 準 日, 並 向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已 完 成 轉 換 股 份 之 股 本 變 更 登 記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三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第 2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自 104 年 12 月 29 日 起 及 截 至 105 年 03 月 28 日 止,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相 關 事 宜 及 訂 定 105 年 03 月 28 日 為 發 行 新 股 暨 增 資 基 準 日, 並 向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已 完 成 轉 換 股 份 之 股 本 變 更 登 記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四 案 : 討 論 通 過 審 查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104 年 度 各 項 薪 資 報 酬 實 際 發 放 情 形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五 案 : 討 論 通 過 審 查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提 撥 1% 之 董 事 酬 勞 金 NT$ 9,524,110 元 及 6% 之 員 工 酬 勞 NT$ 57,144,663 元, 擬 全 部 以 現 金 發 放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六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七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擬 分 派 股 東 紅 利, 每 股 配 發 NT$2.50 元, 共 計 NT$ 600,756,443 元, 全 部 以 現 金 發 放 之 盈 餘 分 配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八 案 : 討 論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議 事 規 則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九 案 : 討 論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董 事 選 舉 辦 法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十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所 委 任 之 財 務 報 表 查 核 簽 證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內 部 組 織 調 整 之 故, 本 公 司 自 105 年 度 第 一 季 起 更 換 簽 證 會 計 師 為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梅 元 貞 會 計 師 及 許 育 峰 會 計 師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十 一 案 : 討 論 通 過 評 估 聘 任 會 計 師 之 獨 立 性 及 適 任 性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十 二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出 具 104 年 度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十 三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105 年 股 東 常 會 召 開 地 點 日 期 及 議 程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第 十 四 案 : 討 論 通 過 本 公 司 擬 訂 受 理 股 東 提 出 105 年 股 東 常 會 議 案 相 關 事 宜 案 決 議 : 本 案 經 主 席 徵 詢 所 有 出 席 董 事, 均 無 異 議 照 案 鼓 掌 通 過 三 臨 時 動 議 : 無 四 散 會 ~63~
68 ( 十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對 董 事 會 通 過 重 要 決 議 有 不 同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 無 此 情 形 ( 十 三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有 關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財 務 主 管 會 計 主 管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研 發 主 管 等 相 關 人 士 辭 職 解 任 情 形 之 彙 總 : 無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 一 ) 給 付 簽 證 會 計 師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非 審 計 公 費 占 審 計 公 費 之 比 例 達 四 分 之 一 以 上 者 : 無 表 二 之 四 :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級 距 表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期 間 備 註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高 渭 川 周 寶 蓮 104 年 度 金 額 級 距 公 費 項 目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審 計 公 費 非 審 計 公 費 合 計 1 低 於 2,000 千 元 ,000 千 元 ( 含 )~4,000 千 元 3 4,000 千 元 ( 含 )~6,000 千 元 4 6,000 千 元 ( 含 )~8,000 千 元 6,162 6, ,000 千 元 ( 含 )~10,000 千 元 6 10,000 千 元 ( 含 ) 以 上 表 二 之 四 之 一 : 會 計 師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姓 名 名 稱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高 渭 川 周 寶 蓮 審 計 公 費 制 度 設 計 工 商 登 記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 一 ) 非 審 計 公 費 人 力 資 源 其 他 ( 註 ) 小 計 $6,162 0 $25 0 $330 $355 會 計 師 查 核 期 間 104/01/01 ~ 104/12/31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備 註 103 年 度 移 轉 訂 價 專 業 稅 務 服 務 NT$330 仟 元 向 經 濟 部 申 請 增 ( 減 ) 資 變 更 登 記 及 向 國 稅 稽 徵 單 位 申 請 費 用 NT$25 仟 元 ( 二 ) 更 換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且 更 換 年 度 所 支 付 之 審 計 公 費 較 更 換 前 一 年 度 之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者 : 不 適 用 ( 三 ) 審 計 公 費 較 前 一 年 度 減 少 百 分 之 十 五 以 上 者 : 無 此 情 形 五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 本 公 司 原 委 任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梅 元 貞 會 計 師 及 周 寶 蓮 會 計 師 為 本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茲 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內 部 組 織 調 整 之 故, 本 公 司 自 103 年 度 第 一 季 起 更 換 簽 證 會 計 師 為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高 渭 川 會 計 師 ~64~
69 及 周 寶 蓮 會 計 師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 本 公 司 所 委 任 之 財 務 報 表 查 核 簽 證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內 部 組 織 調 整 之 故, 本 公 司 自 105 年 度 第 一 季 起 更 換 簽 證 會 計 師 為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梅 元 貞 會 計 師 及 許 育 峰 會 計 師 六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者 : 無 此 情 形 七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 一 )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大 股 東 股 權 變 動 情 形 職 稱 姓 名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董 事 法 人 董 事 之 代 表 人 副 總 經 理 兼 財 會 主 管 ( 自 104 年 06 月 18 日 股 東 常 會 重 新 改 選 後 卸 任 董 事 ) 獨 立 董 事 王 秀 亭 王 秀 鳳 趙 鳳 玉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自 104 年 06 月 18 日 股 東 常 會 重 新 改 選 後 就 任 ) 王 興 磊 (WANG HSING LEI SAM) ( 自 104 年 06 月 18 日 股 東 常 會 重 新 改 選 後 就 任 ) 王 永 康 詹 乾 隆 104 年 度 當 年 度 截 至 4 月 15 日 止 持 有 股 數 質 押 股 數 持 有 股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增 ( 減 ) 數 增 ( 減 ) 數 增 ( 減 ) 數 25,000 0 (4,500,000) , , (200,000) 0 (100,000) 註 ,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副 總 經 理 (103 年 12 月 26 日 就 任 ) 副 總 經 理 (104 年 4 月 8 日 就 任 ) 協 理 (103 年 12 月 26 日 就 任 ) 協 理 (103 年 12 月 26 日 就 任 ) 林 柏 生 范 宏 書 顏 國 殷 陳 建 中 魏 文 晴 蔡 宜 龍 , ~65~
70 職 稱 姓 名 處 長 (103 年 12 月 26 日 就 任 ) 協 理 (105 年 01 月 11 日 就 任 ) 協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離 職 解 任 ) 吳 志 寬 陳 明 傑 張 金 德 104 年 度 當 年 度 截 至 4 月 15 日 止 持 有 股 數 質 押 股 數 持 有 股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增 ( 減 ) 數 增 ( 減 ) 數 增 ( 減 ) 數 0 (180,000) 0 25, 備 註 : 以 上 股 權 變 動 資 料 係 依 向 主 管 機 關 申 報 任 期 中 之 股 數 編 製 註 1: 股 權 移 轉 或 股 權 質 押 之 相 對 人 為 關 係 人 者, 尚 應 填 列 下 表 ( 二 ) 股 權 移 轉 資 訊 : 股 權 移 轉 原 因 姓 名 ( 註 1) ( 註 2) 法 人 董 事 之 代 表 人 : 王 興 磊 (WANG HSING LEI SAM) ( 自 104 年 06 月 18 日 股 東 常 會 重 新 改 選 後 就 任 ) 處 分 交 易 日 期 交 易 相 對 人 雷 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註 1: 係 填 列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股 東 姓 名 註 2: 係 填 列 取 得 或 處 分 交 易 相 對 人 與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股 數 百 分 之 十 股 東 之 關 係 法 人 董 事 之 代 表 人 之 轉 投 資 公 司 100,000 交 易 價 格 NT$28.30 元 / 每 股 ( 三 ) 股 權 質 押 資 訊 : 無 關 係 人, 不 適 用 八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戶 間 為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六 號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姓 名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戶 間 為 關 係 人 資 料 105 年 04 月 15 日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合 計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前 十 名 股 東 相 互 間 具 有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六 號 關 係 人 之 關 係 者, 其 名 稱 及 關 係 名 稱 關 係 16,559, % 無 無 王 秀 亭 13,331, % ~66~ 王 秀 鳳 王 興 磊 兄 妹 父 子 備 註 亞 瑟 之 負 責 人 鼎 翰 科 技 之 總 經 理
71 姓 名 亞 瑟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合 計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7,972, % 代 表 人 : 王 秀 鳳 1,978, %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700, % 代 表 人 : 王 秀 亭 13,331, % 前 十 名 股 東 相 互 間 具 有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六 號 關 係 人 之 關 係 者, 其 名 稱 及 關 係 名 稱 王 秀 亭 王 秀 鳳 王 興 磊 黃 芳 隆 5,279, % 無 無 花 旗 ( 台 灣 ) 商 業 銀 行 受 託 保 管 挪 威 中 央 銀 行 投 資 專 戶 匯 豐 銀 行 託 管 摩 根 士 丹 利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專 戶 關 係 5,055, % 無 無 3,812, % 無 無 李 碧 玲 3,011, % 無 無 熊 肇 穆 2,450, % 無 無 施 復 元 2,374, % 無 無 註 : 持 股 比 例 之 計 算 係 指 以 自 己 名 義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計 算 持 股 比 率 兄 妹 兄 妹 父 子 備 註 亞 瑟 之 負 責 人 鼎 翰 科 技 之 總 經 理 九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單 位 : 股 ;%;105 年 03 月 31 日 轉 投 資 事 業 ( 註 ) 本 公 司 投 資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事 綜 合 投 資 業 之 投 資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EVER ENERGETIC INT L LTD. 15,800, ,800, EVER WINNER INT L CO.,LTD. 14,185, ,185, SKYRISE INT L LTD. 50, , TAIWAN SEMICONDUCTOR EUROPE GMBH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LTD. 1, , ~67~
72 轉 投 資 事 業 ( 註 ) 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 LTD. 本 公 司 投 資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事 綜 合 投 資 業 之 投 資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672, ,992, ,664,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14,048, ,812, ,860, TSC AMERICA,INC ,000, ,000, 上 海 瀚 科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TSC Auto ID Technology EMEA GmbH(TSCAE) TSC Auto ID (H.K) Ltd ,710, ,710, TSC Auto ID Technology America, Inc ,000, ,000, 天 津 國 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TSC Auto ID Technology ME Ltd. FZE(TSCAD) TSC Auto ID Technology Spain, S.L.(TSCAS) 鼎 貫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深 圳 鼎 貫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Printronix Auto ID Technology Inc 智 威 科 技 ( 股 ) 有 限 公 司 69, , APPLIED WIRELESS IDENTIFICATIONS 242, , GROUP,INC. Third Dimension (3D) Semiconductor, Inc. 921, , 註 : 係 公 司 之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及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68~
73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 一 ) 股 本 來 源 年 月 發 行 價 格 ( 每 股 面 額 ; 元 )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本 來 源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仟 股 以 現 金 以 外 之 財 產 抵 充 股 款 者 , ,000 現 金 創 立 ,200 12,000 1,200 12,000 現 金 增 資 11, ,000 30,000 3,000 30,000 現 金 增 資 18, ,000 60,000 6,000 60,000 現 金 增 資 30, , ,000 10, ,000 現 金 增 資 45, , ,000 15,400 現 金 增 資 35, ,000 盈 餘 轉 增 資 13, , ,100 17,710 盈 餘 轉 增 資 3, ,100 公 積 轉 增 資 20, , ,810 19, ,810 公 積 轉 增 資 17, , ,582 24, ,582 盈 餘 轉 增 資 42,928 公 積 轉 增 資 5, , ,330 37, ,330 盈 餘 轉 增 資 128, , ,000 56, ,000 盈 餘 轉 增 資 116,862 現 金 增 資 70, , ,984 68, ,984 盈 餘 轉 增 資 120, , ,984 83, ,984 現 金 增 資 150, ,000 1,002, ,224 1,002,245 盈 餘 轉 增 資 171, ,000 1,157, ,720 1,157, ,000 1,280, ,064 1,280,644 盈 餘 轉 增 資 76,139 公 積 轉 增 資 78,813 盈 餘 轉 增 資 100,303 公 積 轉 增 資 23, ,000 1,416, ,604 1,416,036 公 司 債 轉 換 135, ,000 1,547, ,750 1,547,505 公 司 債 轉 換 131, 其 他 (84)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85) 台 財 證 ( 一 ) 第 4069 號 (86)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87)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87) 台 財 證 第 號 及 (87)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88)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89)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90)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90)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90)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69~
74 年 月 發 行 價 格 ( 每 股 面 額 ; 元 )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本 來 源 ,000 2,810, ,917 1,769,167 盈 餘 轉 增 資 130,563 公 司 債 轉 換 91,099 以 現 金 以 外 之 財 產 抵 充 股 款 者 ,000 2,810, ,927 1,769,267 公 司 債 轉 換 ,000 3,100, ,406 1,874,060 盈 餘 轉 增 資 75,293 公 司 債 轉 換 29, ,000 3,100, ,116 1,881,160 公 司 債 轉 換 7, ,000 3,100, ,046 1,960,458 盈 餘 轉 增 資 79, ,000 3,100, ,776 1,877,758 庫 藏 股 減 資 82, ,000 3,100, ,891 1,878, ,000 3,100, ,924 1,879, ,000 3,100, ,974 1,879, ,000 3,100, ,731 1,937, ,000 3,100, ,329 2,253, ,000 3,600, ,516 2,315, ,000 3,600, ,665 2,336,653 ~7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1,155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33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495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1,287 公 司 債 轉 換 56,284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3,660 公 司 債 轉 換 312,323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500 公 司 債 轉 換 61,369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11,743 公 司 債 轉 換 9, 其 他 (90)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及 (91)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90)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92)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及 (90)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92) 台 財 證 ( 一 ) 第 號 93 年 8 月 2 日 金 管 證 一 字 第 號 函 准 在 案 94 年 2 月 2 日 金 管 證 三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95 年 5 月 2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95 年 7 月 19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95 年 10 月 19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96 年 01 月 19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96 年 04 月 19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96 年 07 月 19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96 年 10 月 17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75 年 月 發 行 價 格 ( 每 股 面 額 ; 元 )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本 來 源 以 現 金 以 外 之 財 產 抵 充 股 款 者 ,000 3,600, ,865 2,468,653 現 金 增 資 132, ,000 3,600, ,306 2,473, ,000 3,600, ,374 2,473, ,000 3,600, ,158 2,481, ,000 3,600, ,192 2,481,919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3,620 公 司 債 轉 換 786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680 公 司 債 轉 換 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7,840 公 司 債 轉 換 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340 公 司 債 轉 換 ,000 3,600, ,967 2,439,669 庫 藏 股 減 資 42, ,000 3,600, ,997 2,439,968 公 司 債 轉 換 ,000 3,600, ,257 2,442, ,000 3,600, ,282 2,432, ,000 3,600, ,322 2,433, ,000 3,600, ,464 2,434, ,000 3,600, ,614 2,436,143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2,60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250 庫 藏 股 減 資 10,00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40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1,425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1, 其 他 96 年 12 月 20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97 年 01 月 17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97 年 04 月 15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97 年 07 月 25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97 年 10 月 16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98 年 01 月 05 日 金 管 證 三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及 98 年 03 月 17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99 年 01 月 19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102 年 11 月 26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103 年 01 月 27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103 年 04 月 15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103 年 05 月 28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103 年 11 月 26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71~
76 年 月 發 行 價 格 ( 每 股 面 額 ; 元 )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本 來 源 ,000 3,600, ,764 2,387, ,000 3,600, ,811 2,388, ,000 3,600, ,637 2,396, ,000 3,600, ,014 2,400, ,000 3,600, ,303 2,403,026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1,500 庫 藏 股 減 資 50,00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465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8,260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3,775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普 通 股 2,882.5 以 現 金 以 外 之 財 產 抵 充 股 款 者 其 他 104 年 01 月 14 日 金 管 證 交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及 104 年 04 月 15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104 年 05 月 27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104 年 12 月 08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105 年 01 月 12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105 年 04 月 15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在 案 股 種 份 類 105 年 04 月 15 日 / 單 位 : 股 核 定 股 本 備 註 流 通 在 外 股 份 ( 上 櫃 ) 未 發 行 股 份 合 計 普 通 股 240,302, ,697, ,000,000 含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數 額 10,000 千 股 總 括 申 報 制 度 相 關 資 訊 : 不 適 用 數 量 ( 二 ) 股 東 結 構 股 東 結 構 政 府 機 構 金 融 機 構 其 他 法 人 外 國 機 構 及 外 國 人 105 年 04 月 15 日 個 人 庫 藏 股 票 合 計 人 數 , ,873 持 有 股 數 0 21,009,717 38,698,421 49,514, ,079, ,302,577 持 股 比 例 0.00% 8.74% 16.10% 20.61% 54.55% 0.00% % ~72~
77 ( 三 ) 股 權 分 散 情 形 每 股 面 額 10 元 105 年 04 月 15 日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1 至 , , % 1,000 至 5,000 6,927 15,273, % 5,001 至 10,000 1,176 9,636, % 10,001 至 15, ,539, % 15,001 至 20, ,599, % 20,001 至 30, ,618, % 30,001 至 40, ,077, % 40,001 至 50, ,444, % 50,001 至 100, ,150, % 100,001 至 200, ,663, % 200,001 至 400, ,065, % 400,001 至 600, ,651, % 600,001 至 800, ,388, % 800,001 至 1,000, ,320, % 1,000,001 以 上 ,902, % 合 計 20, ,302, % ( 四 )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105 年 04 月 15 日 股 份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持 有 股 數 持 有 比 率 國 泰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559, % 王 秀 亭 13,331, % 亞 瑟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972, %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700, % 黃 芳 隆 5,279, % 花 旗 ( 台 灣 ) 商 業 銀 行 受 託 保 管 挪 威 中 央 銀 行 投 資 專 戶 5,055, % 匯 豐 銀 行 託 管 摩 根 士 丹 利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專 戶 3,812, % 李 碧 玲 3,011, % 熊 肇 穆 2,450, % 施 復 元 2,374, % ~73~
78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每 股 市 價 淨 值 盈 餘 股 利 及 相 關 資 料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 股 項 每 股 市 價 ( 註 1) 每 股 淨 值 ( 註 2) 每 股 盈 餘 ( 註 3) 每 股 股 利 年 目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4 月 15 日 ( 合 併 )( 註 8) 最 高 最 低 平 均 分 配 前 分 配 後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237,468, ,496, ,489,002 每 股 盈 餘 ( 元 )( 調 整 後 ) 每 股 盈 餘 ( 元 )( 調 整 前 ) 現 金 股 利 ( 註 9) ( 註 9) - 無 償 配 股 累 積 未 付 股 利 ( 註 4) 投 資 本 益 比 ( 註 5) 報 酬 本 利 比 ( 註 6) 分 析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註 7) 5.87% 8.14% - * 若 有 以 盈 餘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配 股 時, 並 應 揭 露 按 發 放 之 股 數 追 溯 調 整 之 市 價 及 現 金 股 利 資 訊 註 1: 列 示 各 年 度 普 通 股 最 高 及 最 低 市 價, 並 按 各 年 度 成 交 值 與 成 交 量 計 算 各 年 度 平 均 市 價 註 2: 請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之 股 數 為 準 並 依 據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 情 形 填 列 註 3: 如 有 因 無 償 配 股 等 情 形 而 須 追 溯 調 整 者, 應 列 示 調 整 前 及 調 整 後 之 每 股 盈 餘 註 4: 權 益 證 券 發 行 條 件 如 有 規 定 當 年 度 未 發 放 之 股 利 得 累 積 至 有 盈 餘 年 度 發 放 者, 應 分 別 揭 露 截 至 當 年 度 止 累 積 未 付 之 股 利 註 5: 本 益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盈 餘 註 6: 本 利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註 7: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註 8: 以 105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季 報 告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資 料 計 算 註 9: 經 105 年 03 月 28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尚 待 股 東 會 承 認 通 過 ( 六 )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及 執 行 狀 況 (1) 股 利 政 策 依 新 修 訂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十 _ 二 條 規 定, 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係 配 合 目 前 及 未 來 之 發 展 計 畫 考 量 投 資 環 境 資 金 需 求 及 國 內 外 競 爭 狀 況, 並 兼 顧 股 東 利 益 等 因 素, 股 東 股 利 之 發 放 由 董 事 會 擬 妥 盈 餘 分 配 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後 辦 理,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不 得 低 於 股 票 股 利 總 額 之 10%, 但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若 低 於 $0.2 元 則 不 予 以 發 放 改 以 股 票 股 利 發 放 (2)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股 利 分 配 之 情 形 : (a) 現 金 股 利 : 每 股 配 發 2.50 元, 計 新 台 幣 600,756,443 元, 待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b) 股 票 股 利 : 每 股 配 發 0 元, 計 新 台 幣 0 元, 待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74~
79 ( 七 )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之 無 償 配 股 對 公 司 營 業 績 效 每 股 盈 餘 及 股 東 投 資 報 酬 率 之 影 響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每 股 盈 餘 元 105 年 度 ( 預 估 ) 期 初 實 收 資 本 額 2,400,143 本 年 度 配 股 配 息 情 形 營 業 績 效 變 化 情 形 擬 制 性 每 股 盈 餘 及 本 益 比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盈 餘 轉 增 資 每 股 配 股 數 0.00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每 股 配 股 數 0.00 營 業 利 益 不 適 用 ( 註 2) 營 業 利 益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 減 ) 比 率 不 適 用 ( 註 2) 稅 後 純 益 不 適 用 ( 註 2) 稅 後 純 益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 減 ) 比 率 不 適 用 ( 註 2) 每 股 盈 餘 不 適 用 ( 註 2) 每 股 盈 餘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 減 ) 比 率 不 適 用 ( 註 2) 年 平 均 投 資 報 酬 率 ( 年 平 均 本 益 比 倒 數 ) 不 適 用 ( 註 2) 若 盈 餘 轉 增 資 全 數 改 配 放 現 金 股 利 擬 制 每 股 盈 餘 不 適 用 ( 註 2) 擬 制 年 平 均 投 資 報 酬 率 不 適 用 ( 註 2) 若 未 辦 理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擬 制 每 股 盈 餘 不 適 用 ( 註 2) 擬 制 年 平 均 投 資 報 酬 率 不 適 用 ( 註 2) 若 未 辦 理 資 本 公 積 且 盈 餘 轉 增 資 改 以 現 金 股 利 發 放 擬 制 每 股 盈 餘 不 適 用 ( 註 2) 擬 制 年 平 均 投 資 報 酬 率 不 適 用 ( 註 2) 註 1: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註 2: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財 務 預 測 資 訊 公 開 體 系 實 施 要 點 規 定, 本 公 司 無 須 公 開 105 年 度 財 務 預 測 資 訊, 故 無 105 年 度 預 估 資 料 ( 八 )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之 有 關 資 訊 (1) 章 程 所 載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之 成 數 與 範 圍 依 新 修 訂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十 條 規 定, 本 公 司 年 度 如 有 獲 利, 應 先 提 撥 至 少 百 分 之 四, 但 以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為 員 工 酬 勞, 並 提 撥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一 為 董 事 酬 勞 金 本 公 司 如 有 以 前 年 度 累 積 虧 損, 於 當 年 度 有 獲 利 須 提 撥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金 之 前, 應 先 彌 補 虧 損, 其 餘 額 再 依 前 項 比 例 提 撥 ; 又 員 工 酬 勞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發 放 時, 發 放 對 象 包 含 符 合 一 定 條 件 之 從 屬 公 司 員 工 前 項 董 事 酬 勞 金 僅 得 以 現 金 為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金 分 派 案, 應 由 董 事 會 決 議, 並 報 告 股 東 會 依 新 修 訂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十 _ 一 條 規 定, 本 公 司 年 度 總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依 法 繳 納 稅 捐, 再 提 10%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已 達 本 公 司 實 收 資 本 額 時, 得 不 再 提 列 ; 其 餘 額 再 依 法 令 規 定 提 列 ~75~
80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併 同 累 計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東 股 息 紅 利 依 新 修 訂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十 _ 二 條 規 定, 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係 配 合 目 前 及 未 來 之 發 展 計 畫 考 量 投 資 環 境 資 金 需 求 及 國 內 外 競 爭 狀 況, 並 兼 顧 股 東 利 益 等 因 素, 股 東 股 利 之 發 放 由 董 事 會 擬 妥 盈 餘 分 配 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後 辦 理,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不 得 低 於 股 票 股 利 總 額 之 10%, 但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若 低 於 $0.2 元 則 不 予 以 發 放 改 以 股 票 股 利 發 放 (2) 董 事 會 通 過 分 配 104 年 度 之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酬 勞 資 訊 (a) 配 發 現 金 股 利 股 票 股 利 及 董 事 酬 勞 金 額 a. 現 金 股 利 : 每 股 配 發 2.5 元, 計 新 台 幣 600,756,443 元, 待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b. 股 票 股 利 : 每 股 配 發 0 元, 計 新 台 幣 0 元, 待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c. 董 事 酬 勞 金 額 : 新 台 幣 9,524,110 元 (b)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股 票 酬 勞 股 數 及 其 佔 盈 餘 轉 增 資 之 比 例 a. 員 工 現 金 酬 勞 : 新 台 幣 57,144,663 元 b. 員 工 股 票 酬 勞 : 新 台 幣 0 元, 其 佔 盈 餘 轉 增 資 比 例 0 % (c) 依 新 修 訂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20 條 規 定,104 年 度 提 撥 1% 之 董 事 酬 勞 金 NT$ 9,524,110 元 及 6% 之 員 工 酬 勞 NT$ 57,144,663 元, 擬 全 部 以 現 金 發 放 (3) 上 年 度 盈 餘 用 以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酬 勞 情 形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06 月 18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分 配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有 關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酬 勞 之 配 發 情 形 如 下 : 一 配 發 情 形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數 ( 註 1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103 年 度 原 董 事 會 通 差 異 數 差 異 過 擬 議 配 發 ( 註 1) 原 因 數 ( 註 1) ( 註 1) 1.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42,990 42, 員 工 股 票 紅 利 0 0 (1) 股 數 (2) 金 額 (3) 占 當 年 底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之 比 例 董 事 酬 勞 5,374 5, ~76~
81 二 每 股 盈 餘 相 關 資 訊 (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數 ( 註 1 ) 103 年 度 原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數 ( 註 1) 差 異 數 ( 註 1) 差 異 原 因 ( 註 1) 1. 原 每 股 盈 餘 (103 年 度 追 溯 調 整 前 ) 設 算 每 股 盈 餘 ( 註 2)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分 配 情 形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財 務 報 表 估 列 數 並 無 差 異 註 1: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數 與 原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配 發 數 無 差 異 註 2: 設 算 EPS=( 稅 後 純 益 )/ 當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設 算 103 年 度 EPS= 稅 後 淨 利 597,079,609 元 /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237,468,922 股 = 2.51 元 ( 九 ) 公 司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之 情 形 : 項 目 第 六 次 買 回 (103 年 度 第 一 次 ) 1. 依 據 辦 法 依 據 本 公 司 日 第 十 二 屆 第 十 五 次 董 事 會 決 議 買 回 股 份 2. 買 回 目 的 維 護 公 司 信 用 及 股 東 權 益 並 辦 理 銷 除 股 份 3. 當 次 原 預 定 買 回 之 區 間 價 格 22 元 至 40 元 4. 實 際 買 回 期 間 103 年 12 月 19 日 至 104 年 01 月 07 日 5. 當 次 原 預 定 買 回 數 量 5,000,000 股 6. 當 次 實 際 已 買 回 數 量 5,000,000 股 7. 當 次 已 買 回 總 金 額 NT$ 161,636,441 元 8. 當 次 平 均 每 股 買 回 價 格 NT$ 元 9. 當 次 累 積 已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5,000,000 股 10. 當 次 已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占 2.05%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例 11. 當 次 未 執 行 完 畢 之 原 因 不 適 用 12. 已 買 回 股 份 種 類 普 通 股 13. 已 辦 理 銷 除 及 轉 讓 股 份 數 量 依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104 年 01 月 14 日 金 管 證 交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以 及 經 濟 部 104 年 04 月 15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函 減 資 變 更 登 記 完 成, 並 向 櫃 買 中 心 申 報 於 104 年 04 月 22 日 註 銷 完 成 二 公 司 債 辦 理 情 形 1 本 公 司 民 國 九 十 年 度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92 年 10 月 已 全 數 依 當 時 價 格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申 請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39,466,069 股, 並 完 成 增 資 之 變 更 登 記 ~77~
82 2 本 公 司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度 國 內 第 二 次 有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97 年 01 月 已 全 數 依 當 時 價 格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申 請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16,498,313 股, 並 完 成 增 資 之 變 更 登 記 3 本 公 司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度 國 內 第 三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97 年 01 月 已 全 數 依 當 時 價 格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申 請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27,552,747 股, 並 完 成 增 資 之 變 更 登 記 4 本 公 司 為 擴 建 廠 房 及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及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所 需, 募 集 發 行 新 台 幣 拾 貳 億 伍 仟 萬 元 第 四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業 經 金 管 會 96 年 10 月 25 日 金 管 證 一 字 第 號 函 申 報 生 效 在 案, 有 關 國 內 第 四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台 半 四 ) 已 於 100 年 09 月 03 日 終 止 上 櫃, 並 於 100 年 09 月 15 日 全 部 清 償 完 畢 5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並 未 有 發 行 公 司 債 情 形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無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一 )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辦 理 情 形 及 對 股 東 權 益 之 影 響 105 年 04 月 15 日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種 類 91 年 第 1 次 100 年 第 1 次 101 年 第 1 次 101 年 第 2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 註 2)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 註 2)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日 期 發 行 日 期 存 續 期 間 ~ ~ ~ ~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發 行 單 位 數 5,000 2,000 2,000 實 際 發 行 單 位 數 5,000 2,000 1, 實 際 發 行 單 位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2.08% 0.83% 0.70% 0.13% 率 ( 註 1) 得 認 股 期 間 ~ ~ ~ ~ 履 約 方 式 發 行 新 股 發 行 新 股 發 行 新 股 發 行 新 股 屆 滿 2 年 33% 屆 滿 2 年 50% 屆 滿 2 年 50% 屆 滿 2 年 50% 限 制 認 股 期 間 及 比 屆 滿 3 年 66% 屆 滿 3 年 75% 屆 滿 3 年 75% 屆 滿 3 年 75% 率 (%) 屆 滿 4 年 100% 屆 滿 4 年 100% 屆 滿 4 年 100% 屆 滿 4 年 100%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執 行 取 得 股 數 3,165,000 1,535, , ,750 原 始 發 行 日 認 購 價 格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調 整 後 認 購 價 格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執 行 認 股 金 額 38,743,450 19,279,375 7,846,600 1,332,459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放 棄 之 認 股 數 量 1,835, , ,000 0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尚 可 執 行 而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 ,250 ~78~
83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種 類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尚 可 執 行 而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 ( 註 1) 對 股 東 權 益 影 響 91 年 第 1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100 年 第 1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101 年 第 1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 註 2) 101 年 第 2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 註 2) 0% 0% 0.37% 0.09% 已 全 數 辦 理 完 畢, 對 未 來 之 股 東 權 益 無 影 響 已 全 數 辦 理 完 畢, 對 未 來 之 股 東 權 益 無 影 響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尚 可 執 行 而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 日 ) 數 量 為 885,000 股 ;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0.37%, 稀 釋 效 果 有 限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尚 可 執 行 而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 日 ) 數 量 為 209,250 股 ;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0.09%, 稀 釋 效 果 有 限 註 1:105 年 04 月 15 日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為 240,302,577 股 ( 含 已 執 行 股 數 均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成 ) 註 2:101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之 單 位 數 為 2,000 單 位, 本 公 司 共 分 兩 次 發 行, 其 中 101 年 第 1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1,690 單 位 101 年 第 2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310 單 位 ( 二 ) 累 積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經 理 人 姓 名 取 得 及 認 購 情 形 105 年 04 月 15 日 職 稱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兼 財 會 主 管 ( 自 104 年 06 月 18 日 股 東 常 會 重 新 改 選 後 卸 任 董 事 ) 副 總 經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副 總 經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處 長 ( 就 任 內 部 人 ) 協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協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協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離 職 解 任 ) 協 理 ( 就 任 內 部 人 ) 姓 名 王 秀 亭 王 秀 鳳 趙 鳳 玉 王 永 康 顏 國 殷 陳 建 中 吳 志 寬 蔡 宜 龍 魏 文 晴 張 金 德 陳 明 傑 取 得 認 股 數 量 ( 千 股 ) 693 ( 註 1) 取 得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0.29% ( 註 2) 認 股 數 量 ( 千 股 ) ( 註 1) 認 股 價 格 ( 元 ) ( 註 3) 已 執 行 ~79~ 認 股 金 額 ( 千 元 ) 1,928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0.07% ( 註 2) 認 股 數 量 ( 千 股 ) ( 註 1) 認 股 價 格 ( 元 ) ( 註 3) 未 執 行 認 股 金 額 ( 千 元 ) 6,181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0.22% ( 註 2)
84 職 稱 員 工 註 1: 不 包 含 公 司 已 全 數 辦 理 完 畢 之 該 次 數 量 (91 年 第 1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100 年 第 1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 ; 含 離 職 已 放 棄 股 數 註 2:105 年 04 月 15 日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為 240,302,577 股 ( 含 已 執 行 股 數 均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成 ) 註 3: 未 執 行 價 格 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認 購 價 格, 實 際 認 購 價 依 各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及 認 股 辦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 三 ) 累 積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可 認 股 數 前 十 大 員 工 之 姓 名 取 得 及 認 購 情 形 : 105 年 04 月 15 日 姓 名 黃 朝 新 ( 已 離 職 ) 葉 昇 平 ( 已 離 職 ) 莊 智 強 ( 已 離 職 ) 詹 世 榮 楊 仁 壽 陳 銘 逵 林 澍 楊 劉 穎 中 王 君 君 林 克 奇 甘 仁 德 取 得 認 股 數 量 ( 千 股 ) 1,152 ( 註 1) 取 得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0.48% ( 註 2) 認 股 數 量 ( 千 股 ) 655 ( 註 1) 認 股 價 格 ( 元 ) ( 註 3) 已 執 行 認 股 金 額 ( 千 元 ) 6,117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0.22% ( 註 2) 認 股 數 量 ( 千 股 ) 497 ( 註 1) 認 股 價 格 ( 元 ) ( 註 3) 未 執 行 認 股 金 額 ( 千 元 ) 5,810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0.21% ( 註 2) 劉 美 鳳 註 1: 不 包 含 公 司 已 全 數 辦 理 完 畢 之 該 次 數 量 (91 年 第 1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100 年 第 1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 ; 含 離 職 已 放 棄 股 數 註 2:105 年 04 月 15 日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為 240,302,577 股 ( 含 已 執 行 股 數 均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成 註 3: 未 執 行 價 格 為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認 購 價 格, 實 際 認 購 價 依 各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及 認 股 辦 法 之 規 定 辦 理 六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及 併 購 ( 包 括 合 併 收 購 及 分 割 )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七 資 金 運 用 計 劃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並 無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尚 未 完 成 或 最 近 三 年 內 已 完 成 且 計 畫 效 益 尚 未 顯 現 之 情 形 ~80~
85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整 流 器 及 條 碼 印 表 機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有 關 條 碼 印 表 機 部 門 ( 鼎 翰 科 技 ) 應 揭 露 事 項, 鼎 翰 科 技 ( 股 票 代 碼 : 3611) 已 自 行 編 製 年 報, 請 參 閱 該 公 司 年 報 1 業 務 範 圍 (1)104 年 度 相 關 營 運 部 門 銷 售 資 訊 如 下 表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項 目 整 流 器 條 碼 印 表 機 合 計 104 年 度 銷 售 值 5,086,027 2,658,833 7,744,860 營 業 比 重 65.67% 34.33% 100% (2) 公 司 目 前 之 主 要 產 品 A 整 流 器 方 面 : (1) 橋 式 整 流 器 (2) 快 速 恢 復 橋 式 整 流 器 (3) 高 效 率 恢 復 橋 式 整 流 器 (4) 蕭 特 基 整 流 器 (5) 高 壓 蕭 特 基 整 流 器 (6) 低 耗 損 蕭 特 基 整 流 器 (7) 高 操 作 溫 度 (H Type) 蕭 特 基 整 流 器 (8) 二 極 體 整 流 器 (9) 快 速 整 流 器 (10) 高 效 整 流 器 (11) 超 高 效 整 流 器 (12) 特 高 效 整 流 器 (Trr<15nS) (13)TVS 瞬 態 電 壓 抑 制 器 (14) 高 壓 (>220V)TVS 瞬 態 電 壓 抑 制 器 (15) 低 壓 (<10V)TVS 瞬 態 電 壓 抑 制 器 (16) 齊 納 二 極 體 (17) 光 電 防 逆 二 極 體 (18) 功 率 校 正 二 極 體 (19) 車 用 功 率 二 極 體 (20) 高 功 率 表 面 黏 著 蕭 特 基 整 流 器 (21) 高 功 率 表 面 黏 著 二 極 體 (22) 溝 渠 式 接 面 位 障 蕭 基 二 極 體 (23) 高 功 率 表 面 黏 著 車 用 訊 號 保 護 二 極 體 (24) 逆 變 器 高 壓 1200V 續 流 二 極 體 ~81~
86 B 電 源 管 理 IC 方 面 : (1) 電 源 管 理 類 比 IC (2) 低 壓 差 穩 壓 器 (3) 超 低 壓 差 穩 壓 器 (4) 超 低 壓 差 穩 壓 器 (5) 直 流 對 直 流 轉 換 器 (6)LED 驅 動 IC (7) 訊 號 放 大 器 & 比 較 器 (8) 功 率 電 晶 體 (9) 金 氧 場 效 電 晶 體 (10)Super-Junction 金 氧 場 效 電 晶 體 (11) 同 步 整 流 金 氧 場 效 電 晶 體 (12) 金 氧 場 效 電 晶 體 ( 車 用 ) (13) 絕 緣 閘 雙 極 電 晶 體 (14) 霍 爾 感 應 IC C 小 訊 號 產 品 方 面 : (1) 靜 電 保 護 元 件 (2) 蕭 特 基 二 極 體 (3) 開 關 二 極 體 (4) 穩 壓 二 極 體 (5) 雙 向 觸 發 二 極 體 (6) 低 頻 濾 波 二 極 體 (7) 複 合 式 電 晶 體 (8) 數 位 電 晶 體 (9) 雙 載 子 電 晶 體 (10) 矽 控 整 流 器 (3) 計 劃 開 發 之 新 商 品 及 服 務 a. 晶 圓 產 品 : (1) 更 低 損 耗 蕭 特 基 晶 圓 溝 槽 式 蕭 特 基 晶 圓 (2) 高 壓 (>300V) 溝 槽 式 蕭 特 基 晶 圓 (3) 車 用 級 高 結 溫 175 C 溝 槽 式 蕭 特 基 晶 圓 (3) 工 業 級 高 壓 1200V 快 速 恢 復 晶 圓 (4) 工 業 級 更 快 速 (Trr<15nS) 恢 復 晶 圓 (5) 低 損 耗 玻 璃 保 護 結 介 晶 圓 (6) 平 面 式 結 介 晶 圓 (7) 高 壓 (220V-550V) 突 波 抑 制 器 晶 圓 (8) 低 壓 (<10V) 突 波 抑 制 器 晶 圓 (9) P 型 突 波 抑 制 器 晶 圓 (10) 車 用 突 波 負 載 保 護 功 率 晶 圓 ~82~
87 (11) 高 壓 (650V, 1200V, 1700V)SiC 蕭 特 基 晶 圓 b. 封 裝 產 品 : 全 面 提 昇 品 質 自 動 化 生 產 (1)SOD-123W 貼 片 式 全 自 動 化 產 線 設 立 (2)SOD-128 貼 片 式 全 自 動 化 產 線 設 立 (2)DO-218 車 用 突 波 負 載 保 護 功 率 元 件 產 線 設 立 2 產 業 概 況 (1) 整 流 二 極 體 : (a) 電 源 管 理 供 應 元 件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 汽 車 電 子 市 場, 隨 著 油 電 混 合 動 力 的 發 展 與 追 求 個 人 駕 馭 空 間 的 舒 適 性 對 於 電 子 裝 置 的 需 求 大 增 除 既 有 之 DC-DC 轉 換 器 低 損 耗 MOS( 場 效 電 晶 體 ) 低 損 耗 穩 壓 器 TVS 靜 電 保 護 快 速 恢 復 二 極 體 電 晶 體 持 續 出 貨 歐 洲 廠 商 外, 另 也 積 極 導 入 日 系 與 美 系 之 車 電 系 統 廠 ; 新 產 品 小 包 裝 高 流 整 流 器 與 低 壓 TVS 目 前 只 有 外 商 獨 佔, 目 前 本 公 司 正 積 極 導 入 中 汽 車 照 明 也 因 法 規 調 整, 須 裝 置 日 間 照 明 新 產 品 LED module 需 求 大 增 電 動 汽 機 車 充 電 系 統 除 既 有 產 品 高 功 率 橋 式 與 高 功 率 整 流 器, 新 產 品 三 相 橋 式 整 流 器 高 壓 SiC 蕭 特 基 整 流 器 高 功 率 SCR 高 功 率 MOS IGBT 以 汽 車 電 子 認 證 廠 家 身 分 切 入, 大 幅 縮 短 認 證 時 間 照 明 產 業 LED, 由 於 政 策 禁 止 白 熾 燈 應 用 與 節 能 政 策 推 廣, 加 上 LED 大 廠 目 前 的 降 價 行 為, 促 使 LED 燈 需 求 大 增 新 產 品 LED module LED driver, 包 含 定 電 流 整 流 功 能 簡 化 設 計, 以 全 方 位 解 決 方 案 包 含 貼 片 式 橋 式 新 低 損 耗 橋 式 蕭 特 基 小 訊 號 推 廣 需 求 量 大 的 球 泡 燈 與 燈 條, 導 入 美 系 歐 系 照 明 領 導 品 牌 除 小 型 照 明, 新 產 品 也 開 發 AC-DC LED 應 用 導 入 美 日 系 廠 商 針 對 功 率 增 加 ( LED 顆 數 增 加 ) 的 PSR 燈 條, 新 產 品 200V 溝 槽 式 蕭 特 基 領 先 業 界 規 格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業, 如 TV PC/Tablet STB Home appliance Gaming GPS, 持 續 放 大 出 貨 量, 如 橋 式 整 流 器 MOS 蕭 特 基 基 納 二 極 體 開 關 二 極 體 各 式 穩 壓 器 快 速 恢 復 整 流 器 等 由 於 可 攜 式 產 品 輕 薄 短 小 貼 身 使 用 生 產 量 大, 新 產 品 開 發 力 求 高 流 薄 型 化 封 裝 與 貼 片 式 靜 電 保 護 元 件 消 費 電 子 結 合 網 路 功 能, 影 音 功 能, 高 頻 率 與 多 連 接 埠 的 裝 置 為 保 護 IC 更 需 要 靜 電 保 護 元 件 及 濾 波 器 件 ; 新 產 品 靜 電 保 護 全 系 列 開 發 包 含 多 組 輸 出 Array, 另 也 開 發 結 合 EMI Filter 在 ECO-Friendly 的 需 求 下, 終 端 產 品 皆 追 求 高 效 率 化 低 損 耗, 新 產 品 開 發 低 阻 抗 MOS 低 損 耗 穩 壓 器 低 損 耗 橋 式 超 低 電 容 靜 電 保 護 元 器 件 等 智 能 手 機 與 Tablet 的 快 速 充 電 與 輸 出 電 壓 相 容 的 ~83~
88 需 求, 台 半 新 產 品 高 功 率 極 薄 小 片 式 溝 槽 蕭 特 基 領 先 業 界 之 規 格, 預 計 在 消 費 性 電 子 成 為 明 星 產 品 工 業 應 用 馬 達 控 制 與 再 生 性 能 源, 逆 變 器 由 電 力 電 子 PWM 全 橋 與 半 橋 控 制, 對 於 IGBT, S-J MOSFET, 快 速 回 覆 續 流 二 極 體 與 200V 溝 槽 式 蕭 特 基 的 需 求 穩 定 成 長, 新 產 品 開 發 針 對 高 頻 高 壓 應 用 (b) 產 業 上 中 下 游 之 關 聯 性 : 台 灣 電 源 管 理 供 應 元 件 產 業 可 區 分 為 上 游 原 材 料 供 應 商 中 游 整 流 二 極 體 製 造 商 及 下 游 應 用 產 業 目 前 上 游 之 主 要 國 內 生 產 廠 商 如 中 美 矽 晶 漢 磊 嘉 晶 等, 供 應 晶 圓 材 料 與 擴 散 材 料 下 游 廠 商 則 範 圍 廣 泛, 包 含 資 訊 通 訊 醫 療 國 防 等, 與 世 界 景 氣 息 息 相 關 (c) 產 品 之 發 展 趨 勢 : 該 產 業 係 依 據 下 游 廠 商 的 需 求 生 產, 而 下 游 廠 商 主 要 用 於 資 訊 產 品 通 訊 產 品 及 數 位 家 電, 車 用 電 子 等 高 科 技 產 品, 在 尺 寸 上 追 求 輕 薄 短 小, 性 能 上 則 追 求 更 高 功 率 更 省 電 更 耐 用 目 前 國 際 主 要 廠 商 已 在 研 發 新 一 代 產 品 : 碳 化 矽 (Silicon Carbide,SiC) 及 氮 化 鎵 (Gallium Nitride,GaN) 高 功 率 整 流 二 極 體 (d) 競 爭 情 形 : 目 前 台 灣 主 要 生 產 電 源 管 理 供 應 元 件 廠 商 雖 然 不 多, 但 因 產 業 已 達 一 定 成 熟, 且 彼 此 規 模 相 當, 產 品 及 技 術 差 異 不 大, 在 市 場 上 互 相 競 爭, 各 廠 商 均 以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及 拓 展 市 佔 率 達 成 經 濟 規 模 為 主 要 經 營 策 略 目 前 因 應 晶 圓 原 物 料 供 應 時 有 短 缺, 而 有 向 上 整 合 自 行 生 產 原 晶 片 的 趨 勢 3 技 術 及 研 發 概 況 (1) 本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 以 105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季 報 告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資 料 ) 止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項 目 \ 年 度 104 年 度 ( 合 併 ) 105 年 3 月 31 日 止 ( 合 併 )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164,686 54,211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7,744,860 1,946,522 佔 營 收 淨 額 比 率 2.13% 2.79% (2) 開 發 成 功 的 技 術 或 產 品 1979 年 開 發 完 成 一 般 用 途 二 極 體 1981 年 開 發 完 成 快 速 恢 復 二 極 體 1983 年 開 發 完 成 橋 式 整 流 器 ~84~
89 1985 年 開 發 完 成 高 效 率 恢 復 二 極 體 及 超 快 速 恢 復 二 極 體 1987 年 開 發 完 成 蕭 特 基 二 極 體 1988 年 開 發 完 成 高 壓 整 流 器 1989 年 開 發 完 成 玻 璃 被 覆 整 流 器 1991 年 開 發 完 成 突 波 抑 制 器 1992 年 開 發 完 成 汽 車 整 流 器 1994 年 開 發 完 成 表 面 黏 著 元 件 (SMB) 開 發 完 成 1995 年 開 發 完 成 表 面 黏 著 元 件 SMA/SMC 及 TO-220/TO-3P 1996 年 開 發 完 成 超 級 整 流 器 GP-10/RGP 年 開 發 完 成 SIP Bridge TS6P( 橋 式 整 流 器 ) 1999 年 開 發 完 成 絕 緣 形 高 功 率 整 流 器 (IT0-220) 2000 年 開 發 完 成 全 系 突 波 抑 制 器 (T.V.S) 及 表 面 黏 著 高 功 率 整 流 器 (D2PAK) 2001 年 開 發 完 成 表 面 黏 著 中 功 率 蕭 特 基 產 品 (DPAK) 超 小 形 表 面 黏 著 橋 式 整 流 器 (MINI-BRIDGES) SIP GBU-BRIDGES 低 容 抗 突 波 吸 收 器 (LOW CAPACITANCE TVS) 及 100V 蕭 特 基 二 極 體 2002 年 開 發 完 成 5 吋 蕭 特 基 晶 圓 並 量 產 開 發 完 成 1-2 WATT SMA 齊 納 (ZENER) 穩 壓 二 極 體 開 發 完 成 大 電 流 (60 安 培 ) 之 蕭 特 基 二 極 體 BR6060PT 2003 年 開 發 完 成 LOW V F / 高 壓 之 5 蕭 特 基 晶 片 開 發 開 發 完 成 DPAK wire bond 線 之 量 產 2004 年 開 發 完 成 MBR 系 列 蕭 特 基 晶 圓 開 發 完 成 100V 高 壓 蕭 特 基 晶 圓 2005 年 完 成 NIEC 封 裝 代 工 完 成 3KW/5KW TVS 開 發 量 產 完 成 4 STD GPP 晶 片 量 產 STD GPP / SF (EPI) 200V 3A 產 品 縮 小 晶 粒 量 產 完 成 Sub/Folded SMA 自 動 線 設 立.2006 年 開 發 完 成 150V 高 壓 蕭 特 基 晶 圓 開 發 完 成 高 電 流 蕭 特 基 晶 圓 蕭 特 基 縮 小 晶 粒 量 產 SMD TRIM/FORM 自 動 化.2007 年 開 發 完 成 低 耗 損 蕭 特 基 晶 圓 開 發 完 成 高 操 作 溫 度 (H Type) 蕭 特 基 晶 圓 D2PAK 全 產 線 自 動 線 設 立 TO220 Trim/Form 自 動 線 設 立 ITO220 Die bond 自 動 線 設 立 Folded SMA Snap Oven 設 立 ~85~
90 .2008 年 開 發 完 成 Al 製 程 之 蕭 特 基 晶 圓 開 發 完 成 MBR Low VF 60V 蕭 特 基 晶 圓 TS6P,TS4B 全 產 線 自 動 線 設 立 GBU,GBL 測 試 TMTT 自 動 化 TO-220,ITO-220,D2PAK 水 刀 運 用 製 程 改 善.2009 年 開 發 完 成 MBR Low VF 45V 蕭 特 基 晶 圓 開 發 完 成 0.5A 30V 蕭 特 基 晶 圓 4 & 5 磊 晶 片.2010 年 開 發 完 成 Low VF 100/120V 蕭 特 基 晶 圓 開 發 完 成 usma 專 用 之 薄 型 蕭 特 基 晶 圓 ITO-220 反 型 /CSMA, 全 產 線 自 動 線 設 立 2013 年 開 發 完 成 霍 爾 感 應 器 件 IC 2013 年 開 發 完 成 600V 700V 超 級 接 面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開 發 完 成 20~100V 750m cell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2014 年 開 發 完 成 AC-DC 電 源 轉 換 LED 照 明 IC SMPC4.0,SMPC4.6 全 產 線 自 動 線 設 立 開 發 完 成 Low VF 150/200V 蕭 特 基 晶 圓 2015 年 開 發 完 成 800V 超 級 接 面 金 氧 半 場 效 電 晶 體 開 發 完 成 AC-DC 電 源 轉 換 LED 調 光 照 明 IC SOD-123W 全 產 線 自 動 線 設 立 4 長 短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劃 短 期 :(a) 延 續 及 強 化 Sales Channel 管 理 (b) 強 化 國 內 潛 在 及 大 客 戶 之 穿 透 力 (c) Technical Marketing 之 持 續 進 行 (d) 以 客 製 化 動 類 比 IC 與 金 氧 場 效 電 晶 體 新 產 品, 吸 引 有 潛 力 的 客 戶 長 期 :(a) 橫 / 縱 擴 充 功 率 半 導 體 之 產 品, 以 因 應 未 來 顧 客 One Stop Shopping 之 概 念 (b) 持 續 提 昇 品 質 概 念, 以 拉 大 與 同 業 間 之 差 異 競 爭 (c) 積 極 佈 局 新 興 科 技 相 關 產 業 客 戶 (d) 整 合 全 球 通 路 及 分 公 司 資 源 做 到 多 地 設 計, 全 球 供 應 (e) 向 上 整 合 生 產 原 晶 片, 提 供 穩 定 的 產 品 生 產 週 期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1 市 場 分 析 (1) 最 近 二 年 度 主 要 產 品 銷 售 地 區 別 資 訊 如 下, 收 入 係 依 據 客 戶 所 在 地 理 位 置 為 基 礎 歸 類 : ~86~
91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地 區 別 104 年 度 ( 合 併 ) 103 年 度 ( 合 併 ) 亞 洲 5,021,375 4,831,180 美 洲 827, ,122 歐 洲 1,863,044 1,940,752 其 他 32,707 6,333 合 計 7,744,860 7,640,387 (2) 主 要 競 爭 對 手 在 整 流 器 方 面, 主 要 競 爭 同 業 包 括 威 世 台 灣 通 用 ( 原 美 商 台 灣 通 用 器 材 ) 強 茂 電 子 敦 南 科 技 等 廠 商, 近 年 來 由 於 面 對 世 界 潮 流 變 化 及 維 繫 其 競 爭 力 均 紛 紛 採 取 類 似 之 策 略, 將 主 要 生 產 據 點 移 至 大 陸, 本 公 司 亦 不 例 外 惟 為 考 慮 長 程 效 益, 並 避 開 主 要 人 力 競 爭 市 場, 本 公 司 選 擇 策 略 略 有 所 不 同 A. 山 東 設 廠 選 擇 為 橋 式 整 流 器 及 軸 式 二 極 體 生 產 據 點, 在 取 其 勞 力 取 得 成 本 優 勢 及 長 期 學 習 曲 線 之 累 積 B. 天 津 設 廠 選 擇 為 晶 圓 廠, 取 其 技 術 人 才 資 源 較 為 豐 富, 交 通 較 便 捷 教 育 水 平 較 整 齊 之 故 C. 德 國 慕 尼 黑 美 國 加 州 日 本 東 京 韓 國 首 爾 大 陸 天 津 / 上 海 / 深 圳 / 香 港 銷 售 據 點 之 佈 建 及 發 貨 倉 庫 之 設 立 計 畫, 以 便 就 近 提 供 客 戶 適 時 之 技 術 支 援 及 通 路 服 務 D. 宜 蘭 梅 洲 廠 及 利 澤 廠 除 為 高 階 晶 圓 開 發, 完 成 全 系 列 晶 圓 技 術 之 自 主 性 外, 目 前 亦 生 產 部 份 整 流 器 封 裝 產 品 E. 台 北 營 運 總 部 為 管 理 財 務 資 訊 與 研 發 中 心, 為 全 球 營 運 中 心 主 要 競 爭 對 手 名 稱 威 世 台 灣 通 用 ( 原 美 商 台 灣 通 用 器 材 ) 強 茂 電 子 主 要 生 產 據 點 天 津 台 灣 深 圳 無 錫 台 灣 高 雄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超 級 整 流 器 突 波 抑 制 器 蕭 特 基 二 極 體 金 氧 半 導 體 整 流 二 極 體 突 波 抑 制 器 蕭 特 基 二 極 體 敦 南 科 技 無 錫 台 灣 整 流 二 極 體 突 波 抑 制 器 蕭 特 基 二 極 體 (3) 市 場 占 有 率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全 公 司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為 7,744,860 千 元, 目 前 國 內 生 產 二 極 體 之 上 市 公 司 為 敦 南 科 技 朋 程 科 技 德 微 科 技 及 強 茂 電 子 ~87~
92 依 據 WSTS2015 年 統 計 資 料, 本 公 司 整 流 器 產 品 占 全 世 界 整 流 器 產 品 之 市 占 率 約 為 5.68% (4) 市 場 未 來 之 供 需 情 況 與 成 長 性 在 全 球 電 子 產 業 中, 使 用 半 導 體 零 組 件 之 比 例 有 日 益 提 高 及 市 場 出 現 逐 漸 回 溫 的 情 形 下, 未 來 廠 商 將 配 合 市 場 之 供 需 及 產 業 趨 勢, 持 續 向 上 游 整 合, 朝 向 規 模 經 濟 發 展, 以 達 成 成 本 控 制 的 目 標 最 近 幾 年 世 界 景 氣 衰 退 中, 亞 太 地 區 產 值 仍 呈 現 正 成 長, 其 原 因 為 亞 太 地 區 在 半 導 體 產 業 國 際 分 工 中 屬 於 前 置 地 位, 且 大 中 國 圈 對 世 界 經 濟 之 影 響 實 力 不 可 忽 視, 儼 然 成 為 世 界 的 工 廠 全 球 國 際 分 工 之 趨 勢 更 是 必 然 之 事, 本 公 司 產 品 屬 於 半 導 體 分 離 式 元 件 之 二 極 體 小 訊 號 產 品 電 源 管 理 類 比 IC 與 金 氧 場 效 電 晶 體 產 品, 由 於 屬 於 基 礎 元 件, 其 適 用 範 圍 極 為 廣 泛, 舉 凡 家 電 通 訊 影 音 電 腦 多 媒 體 均 為 必 備 之 產 品, 預 期 在 下 列 幾 種 因 素 下 全 球 電 源 管 理 元 件 將 或 有 大 幅 成 長 之 需 求 機 會 A. 新 興 市 場 於 電 子 產 品 的 依 賴 度 高 的 中 產 階 級 快 速 增 加, 市 場 需 求 大 增 B. 高 頻 快 速 之 產 業 趨 勢 C. 大 中 國 圈 之 開 發 D. 日 系 歐 美 廠 商 生 產 優 勢 之 降 低 台 系 廠 商 提 高 相 同 品 質 但 具 有 價 格 優 勢 的 電 源 管 理 元 件, 使 終 端 應 用 的 生 產 日 系 歐 美 大 廠 紛 紛 將 訂 單 轉 向 台 系 電 源 管 理 元 件 生 產 廠 商 E. 各 國 政 府 紛 紛 規 範 Green Power ( standby mode) 的 需 求 F. 個 人 化 電 子 產 品 人 性 介 面 功 能 漸 多, 靜 電 保 護 需 求 大 增, 新 傳 輸 效 率 USB3.0 的 推 廣, 對 靜 電 保 護 的 規 格 要 求 更 高 G. 可 攜 式 產 品 充 電 效 率 不 斷 提 升, 需 求 轉 向 高 壓 快 速 元 件 H. 電 子 產 品 越 輕 薄 短 小, 為 避 免 元 件 互 相 干 擾,EMI 濾 波 器 新 興 應 用 I. 太 陽 能 面 板 需 求 成 長 穩 定,By Pass diode 為 新 應 用 市 場 J. 因 應 節 能 效 應,LED 燈 管 及 節 能 燈 泡 為 新 興 藍 海 市 場 K. 車 用 電 子 成 長 力 道 強 勁, 新 興 市 場 需 求 之 挹 注, 以 安 全 系 統 與 資 訊 娛 樂 系 統 的 成 長 影 響 甚 鉅 L. 電 子 車 的 全 面 推 廣, 對 於 逆 變 器,DC-DC 轉 換 器, 電 池 監 控 系 統 皆 為 新 興 應 用 M. 工 業 應 用 及 馬 達 控 制 逆 變 器 市 場 開 始 導 入 電 力 電 子 控 制, 透 過 PWM 的 調 控 更 有 效 率, 對 於 IGBT SJ MOSFET 高 壓 續 流 二 極 體 高 壓 200V 溝 槽 式 蕭 特 基, 需 求 相 較 消 費 性 電 子 市 場 為 一 高 毛 利 又 相 對 穩 定 性 成 長 的 市 場 ~88~
93 預 期 未 來, 電 源 供 應 管 理 市 場 仍 將 呈 現 穩 定 成 長 之 態 勢, 且 本 公 司 在 基 礎 技 術 人 才 素 質 優 異 與 製 程 良 率 品 質 精 良 之 經 營 環 境,R&D 與 technical marketing 的 強 大 火 力 結 合, 精 準 地 設 計 符 合 各 種 應 用 需 要 的 規 格, 以 新 概 念 ( 產 品 矩 陣 ) 設 計 : 包 含 成 本 市 場 價 格 應 用 規 格, 新 產 品 驗 證 technology inventory, 良 率 與 最 有 效 率 的 產 能 分 配, 提 供 最 具 競 爭 優 勢 的 產 品 給 客 戶 並 保 有 利 潤 上 本 公 司 國 際 產 業 分 工 策 略 運 用 得 宜 條 件 下, 本 公 司 在 電 源 供 應 原 件 的 供 應 實 力 將 可 持 續 提 昇 (5) 發 展 遠 景 之 有 利 與 不 利 因 素 及 因 應 對 策 本 公 司 未 來 發 展 之 有 利 因 素 包 括 : (1) 成 功 的 全 球 運 籌 帷 幄 策 略 (2) 寬 廣 的 產 品 應 用 領 域 與 蓬 勃 的 發 展 空 間 (3) 多 角 化 的 產 品 組 合 (4) 正 確 的 市 場 定 位 (5) 彈 性 的 行 銷 策 略 (6) 堅 強 的 研 發 實 力 與 技 術 水 準 (7) 具 競 爭 力 的 品 質 水 準 (8) 新 產 品 自 主 研 發 能 力 本 公 司 未 來 擴 展 之 不 利 因 素 包 括 : (1) 新 興 產 業 發 展 尚 未 成 熟, 致 產 業 結 構 不 完 整, 重 要 關 鍵 零 組 件 自 製 能 力 不 足 (2) 國 內 勞 工 短 缺 工 資 持 續 上 揚, 致 生 產 成 本 提 高 (3) 外 銷 依 存 度 高, 易 受 匯 率 影 響 獲 利 表 現 (4) 全 球 原 物 料 價 格 波 動, 有 預 期 供 應 商 之 原 物 料 價 格 上 漲 之 壓 力 因 此 本 公 司 已 將 低 單 價 之 低 層 次 產 品 轉 移 大 陸 陽 信 長 威 廠 生 產, 天 津 長 威 廠 則 以 生 產 晶 圓 為 主, 而 將 台 灣 營 運 總 部 的 重 心 放 在 研 發 及 市 場 策 略 上, 宜 蘭 廠 除 專 注 生 產 蕭 特 基 晶 圓 之 研 發 及 製 造 外, 目 前 亦 生 產 部 份 整 流 器 封 裝 產 品, 利 澤 厰 量 產 快 速 回 復 玻 璃 披 覆 晶 圓 突 波 吸 收 器 晶 圓 更 向 上 整 合 生 產 EPI 原 晶 圓 2 主 要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及 產 製 過 程 (1) 主 要 產 品 用 途 : 電 源 管 理 IC 與 離 散 元 件 : 為 照 明 再 生 性 能 源 汽 車 工 業 個 人 消 費 電 子 家 電 用 品 通 訊 設 備 電 腦 終 端 機 電 源 供 應 器 醫 療 器 材 汽 車 及 工 業 等 不 可 或 缺 的 基 本 元 件 ~89~
94 (2) 產 製 過 程 晶 片 製 作 流 程 原 晶 片 化 學 原 料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化 學 原 料 晶 片 投 料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光 阻, 顯 影 液 初 始 氧 化 層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化 學 原 料 黃 光 作 業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化 學 原 料 氧 化 層 蝕 刻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植 入 原 料 化 學 原 料 氧 化 製 程 離 子 植 入 製 程 檢 驗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光 阻, 顯 影 液 化 學 原 料 擴 散 黃 光 作 業 製 程 檢 驗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化 學 及 金 屬 原 料 化 學 及 金 屬 原 料 氧 化 層 蝕 刻 位 障 金 屬 作 業 製 程 檢 驗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光 阻, 顯 影 液 化 學 原 料 正 面 蒸 鍍 黃 光 作 業 製 程 檢 驗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化 學 原 料 及 膠 帶 化 學 及 金 屬 原 料 金 屬 蝕 刻 研 磨 背 面 蒸 鍍 製 程 檢 驗 製 程 檢 驗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包 裝 材 料 點 測 包 裝 入 庫 製 程 檢 驗 出 貨 檢 驗 ~90~
95 整 流 器 產 品 之 產 製 過 程 a 1/1.5/2/3/6 安 培 整 流 二 極 體 之 製 造 流 程 焊 片 銅 引 線 晶 片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化 學 原 料 接 焊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矽 膠 酸 洗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環 氧 樹 脂 上 膠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電 鍍 原 料 壓 模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印 字 油 墨 鍍 錫 測 試 印 字 打 捲 製 程 檢 驗 製 程 檢 驗 包 裝 材 料 外 觀 檢 測 進 料 檢 驗 包 裝 出 貨 檢 驗 ~91~
96 b 玻 璃 披 覆 整 流 二 極 體 之 製 造 流 程 焊 片 銅 引 線 晶 片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環 氧 樹 脂 焊 接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電 鍍 原 料 壓 模 製 程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印 字 油 墨 鍍 錫 製 程 檢 驗 測 試 印 字 打 捲 製 程 檢 驗 包 裝 材 料 外 觀 檢 測 進 料 檢 驗 出 貨 檢 驗 包 裝 ~92~
97 c 橋 式 整 流 二 極 體 之 製 造 流 程 焊 片 引 線 晶 片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進 料 檢 驗 環 氧 樹 脂 焊 接 製 程 檢 驗 壓 模 製 程 檢 驗 印 字 油 墨 進 料 檢 驗 測 試 印 字 製 程 檢 驗 包 裝 材 料 外 觀 檢 測 進 料 檢 驗 包 裝 出 貨 檢 驗 ~93~
98 3 主 要 原 料 之 供 應 狀 況 本 公 司 所 生 產 之 整 流 器 其 主 要 原 料 為 3 吋 /4 吋 /5 吋 晶 片 銅 引 線 變 壓 器 等 零 件, 均 非 屬 於 特 殊 零 件 且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68 年 設 立 至 今 與 各 供 應 商 間 均 維 持 良 好 技 術 合 作 及 業 務 往 來 關 係, 因 此 並 未 與 各 供 應 商 簽 訂 長 期 供 貨 契 約, 且 原 料 之 採 購 來 源 相 當 分 散, 與 主 要 供 應 商 之 變 動 甚 微, 本 公 司 之 類 比 IC 與 金 氧 場 效 電 晶 體 產 品 線, 透 過 簽 約 的 IC 設 計 晶 圓 製 造 成 品 封 裝 代 工 廠, 以 虛 擬 晶 圓 廠 模 式 生 產 客 戶 完 全 掌 握 市 場 需 求 的 脈 動, 在 供 應 商 配 合 度 高 之 情 況 下, 供 貨 狀 況 良 好, 無 供 貨 短 缺 或 中 斷 之 虞 4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曾 佔 進 ( 銷 )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稱 及 進 ( 銷 )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並 說 明 其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 (1) 佔 進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單 : 由 於 合 併 公 司 有 廣 大 供 應 商 群, 並 未 顯 著 集 中 與 單 一 供 應 商 進 行 交 易, 並 無 進 貨 總 額 佔 總 進 貨 金 額 10% 以 上 之 供 應 商 (2) 佔 銷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單 : 由 於 合 併 公 司 有 廣 大 客 戶 群, 並 未 顯 著 集 中 與 單 一 客 戶 進 行 交 易, 並 無 銷 貨 收 入 佔 總 營 業 收 入 金 額 10% 以 上 之 客 戶 5 最 近 二 年 度 生 產 量 值 年 度 生 產 量 值 主 要 產 品 整 流 器 一 四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Kpcs; 台 一 三 年 度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7,037,997 Kpcs 5,194,042 Kpcs 5,025,791 7,673,938 Kpcs 5,663,366 Kpcs 5,290,315 條 碼 印 表 機 616K 台 466K 台 2,029, K 台 407K 台 1,799,463 合 計 7,037,997 5,194,042 Kpcs&616 K 台 Kpcs&466K 台 7,054,972 7,673,938 Kpcs&413 K 台 5,663,366 Kpcs&407K 台 7,089,778 6 最 近 二 年 度 銷 售 量 值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Kpcs; 台 年 度 一 四 年 度 一 三 年 度 銷 售 量 值 內 銷 外 銷 內 銷 外 銷 主 要 產 品 銷 量 銷 值 銷 量 銷 值 銷 量 銷 值 銷 量 銷 值 整 流 器 186,384 Kpcs 110,340 4,957,215 Kpcs 4,975, ,933 Kpcs 95,632 5,615,110 Kpcs 5,104,068 條 碼 印 表 機 15K 台 111, K 台 2,547,503 15K 台 109, K 台 2,331,263 合 計 186,384 Kpcs&15 K 台 221,670 4,957,215 Kpcs& 421K 台 7,523, ,933 Kpcs&15 K 台 205,056 Kpcs& K 台 7,435,331 ~94~
99 三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從 業 員 工 資 料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4 月 15 日 間 接 人 員 員 工 人 數 直 接 人 員 合 計 平 均 年 齡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博 士 碩 士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大 學 ( 專 ) 高 中 ( 職 ) 高 中 以 下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總 部 位 於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綜 理 行 政 庶 務 客 戶 服 務 及 提 供 各 部 門 支 援 工 作, 非 為 生 產 使 用, 故 無 污 染 排 放 情 事 公 司 宜 蘭 廠 利 澤 廠 之 生 產 流 程 皆 投 入 防 治 污 染 設 備 及 相 關 廢 水 處 理 設 備, 其 設 置 均 符 合 法 令 及 環 保 標 準, 廢 棄 物 亦 委 託 合 法 廢 棄 物 處 理 公 司 處 理 本 公 司 於 103 年 度 內, 利 澤 廠 於 102 年 12 月 收 到 宜 蘭 縣 政 府 環 保 局 來 函 敘 明 本 公 司 利 澤 廠 排 放 管 道 (P004) 中 異 位 污 染 物, 違 反 固 定 污 染 源 空 氣 污 染 物 排 放 標 準 之 規 定 罰 款 新 台 幣 10 萬 元, 並 請 相 關 人 員 參 加 環 境 教 育 講 習 及 同 意 本 公 司 展 延 改 善 期 至 103 年 11 月 30 日 月 收 到 宜 蘭 縣 政 府 環 保 局 來 函 敘 明 本 公 司 利 澤 廠 違 反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7 條 第 1 項 規 定 氟 鹽 超 標 30.8, 罰 緩 新 台 幣 11 萬 元, 上 述 事 項 本 公 司 均 已 著 手 進 行 施 工 改 善 經 查, 除 上 述 外,104 年 度 並 無 其 他 因 污 染 環 境 糾 紛 所 受 之 重 大 損 失 及 受 主 管 機 關 重 大 處 罰 之 事 件 發 生 為 因 應 歐 盟 環 保 指 令 (RoHS) 需 求, 本 公 司 採 取 綠 色 設 計 管 理 綠 色 採 購 管 理 綠 色 製 造 管 理 及 綠 色 行 銷 管 理, 並 積 極 要 求 供 應 商 供 應 之 原 物 料 符 合 RoHS 相 關 規 定, 使 公 司 產 品 能 順 利 外 銷 至 歐 洲 地 區 五 勞 資 關 係 1 列 示 公 司 各 項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進 修 訓 練 退 休 制 度 與 其 實 施 情 形, 以 及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與 各 項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情 形 (1)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 (a) 團 體 保 險 : 壽 險 意 外 險 醫 療 險 等 (b) 婚 喪 喜 慶 補 助 (c) 年 度 旅 遊 ~95~
100 (d) 員 工 子 女 獎 學 金 (e) 退 休 金 福 利 制 度 (f) 員 工 分 紅 入 股 (g) 三 節 禮 金 以 及 本 公 司 所 有 人 員 一 律 加 入 勞 健 保 (2) 員 工 進 修 與 訓 練 本 公 司 為 配 合 營 運 方 針 及 發 展 目 標, 提 升 員 工 素 質 充 實 知 識 及 技 能, 以 增 加 工 作 效 率, 依 據 公 司 教 育 訓 練 辦 法, 除 實 施 內 部 教 育 訓 練 外, 仍 定 時 參 加 外 部 訓 練, 以 尋 求 人 力 資 源 之 有 效 運 用, 並 對 教 育 訓 練 實 施 成 效 考 核, 列 入 績 效 評 量 標 準, 以 落 實 辦 法 ( 另 將 本 公 司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情 形 揭 露 P.55 頁 附 表 B) (3) 退 休 制 度 與 其 實 施 情 形 : 本 公 司 目 前 實 施 有 退 休 金 制 度 團 體 保 險 員 工 分 紅 入 股 辦 法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制 度 等 福 利 制 度 (4)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與 各 項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情 形 : 本 公 司 之 工 作 條 件 均 有 法 律 規 劃, 訂 有 勞 動 契 約 工 作 規 則 競 業 限 制 保 密 協 定 等 制 度, 除 遵 照 勞 動 基 準 法 規 定 保 障 員 工 工 作 權 外, 並 有 勞 動 爭 議 解 決 機 制 因 此 本 公 司 勞 資 關 係 素 來 一 向 和 諧, 員 工 向 心 力 強 烈, 並 無 重 大 勞 資 爭 議 問 題 發 生 此 外, 本 公 司 內 部 採 自 主 式 管 理 溝 通 管 道 暢 通, 外 部 定 期 與 經 常 性 舉 辦 員 工 旅 遊 以 紓 解 其 工 作 壓 力 及 辛 勞 2 列 明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因 勞 資 糾 紛 所 遭 受 之 損 失, 並 揭 露 目 前 及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之 估 計 金 額 與 因 應 對 策 : 無 重 大 勞 資 糾 紛 六 重 要 契 約 契 約 性 質 採 購 合 約 採 購 合 約 採 購 合 約 當 事 人 Siemens AG, Communications Philips Consumer 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B.V. TridonicAtcoGmbH & CO KG 契 約 起 訖 日 期 至 合 約 終 止 至 合 約 終 止 至 合 約 終 止 主 要 內 容 限 制 條 款 二 極 體 銷 售 二 極 體 銷 售 二 極 體 銷 售 無 無 無 寄 付 合 約 Halla KGaA Hueck & Co 至 合 約 終 止 經 銷 商 契 約 MASTER sp. z o.o 至 合 約 終 止 本 公 司 同 意 將 特 定 貨 品 以 託 付 交 貨 的 方 式 出 貨 到 買 方 的 倉 庫 授 權 該 公 司 於 波 蘭 銷 本 公 司 二 極 體 產 品 無 非 獨 占 性 經 銷 商 ~96~
101 契 約 契 約 起 當 事 人 性 質 訖 日 期 經 銷 商 契 約 ElecDif-Pro 至 合 約 終 止 主 要 內 容 限 制 條 款 授 權 該 公 司 於 法 國 銷 本 公 司 二 極 體 產 品 二 極 體 銷 售 採 購 合 約 Jabil Circuit CO Ltd 至 合 約 終 止 採 購 合 約 Taiwan Samsung 至 合 約 二 極 體 銷 售 Electronics CO 終 止 採 購 合 約 LEOPOLD KOSTAL 至 合 產 品 銷 售 GmbH & Co. KG 約 終 止 採 購 合 約 聯 昌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至 合 產 品 銷 售 限 公 司 約 終 止 採 購 合 約 Magneti Marelli 至 合 約 產 品 銷 售 S.p.A. 終 止 採 購 合 約 泰 金 寶 電 通 股 份 有 限 至 合 產 品 銷 售 公 司 約 終 止 採 購 合 約 Littelfuse, Inc 至 產 品 銷 售 採 購 合 約 Bosch 至 合 產 品 銷 售 Sicherheitssysteme GmbH 約 終 止 採 購 合 約 Mando Hella Electronics Corp 至 合 約 終 止 長 期 供 應 合 MagnaChip 至 合 約 Semiconductor 約 終 止 採 購 合 約 Robert BOSCH 至 合 GmbH 約 終 止 保 險 契 約 新 光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至 限 公 司 採 購 合 約 某 晶 圓 製 造 公 司 至 合 約 終 止 土 地 租 賃 契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龍 德 工 至 約 業 區 服 務 中 心 產 品 銷 售 半 導 體 產 品 銷 售 產 品 銷 售 商 業 火 災 保 險 非 獨 占 性 經 銷 商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本 公 司 向 其 採 購 產 有 保 密 條 款 品 利 澤 工 業 區 利 工 段 無 及 地 號 土 地 二 筆 ~97~
102 項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損 益 表 年 目 度 101 年 12 月 31 日 ( 1)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資 料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單 位 : 千 元 102 年 12 月 31 日 ( 合 併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102 年 12 月 31 日 ( 個 體 ) 103 年 12 月 31 日 ( 合 併 _ 重 編 後 ) 103 年 12 月 31 日 ( 個 體 _ 重 編 後 ) 104 年 12 月 31 日 ( 合 併 ) 104 年 12 月 31 日 ( 個 體 )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 註 2) 流 動 資 產 4,702,202 5,242,337 2,351,193 5,600,917 2,537,929 7,358,852 2,791,879 6,686,884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3,274,325 3,034,925 1,442,927 3,080,700 1,479,290 3,009,403 1,401,478 2,985,336 無 形 資 產 18,088 16,024-19,695-16,043-1,506,869 其 他 資 產 104,406 96,106 2,839, ,494 3,219, ,466 3,258, ,205 資 產 總 額 8,099,021 8,389,392 6,633,803 8,911,806 7,236,274 10,747,764 7,451,832 11,311,294 流 動 分 配 前 1,845,863 1,990,078 1,320,588 1,963,529 1,503,394 2,300,161 1,542,971 2,401,224 負 債 分 配 後 1,967,361 2,282,064 1,612,574 2,441,151 1,981, 非 流 動 負 債 839, , , , ,814 1,801, ,323 2,001,411 負 債 分 配 前 2,685,518 2,548,369 1,647,791 2,657,371 1,953,208 4,101,412 1,997,294 4,402,635 總 額 分 配 後 2,807,016 2,840,355 1,939,777 3,134,993 2,430,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4,720,001 4,986,012 4,986,012 5,283,066 5,283,066 5,454,538 5,454,538 5,631,207 股 本 2,439,968 2,442,818 2,442,818 2,436,143 2,436,143 2,400,143 2,400,143 2,403,026 資 本 公 積 950, , , , , , , ,863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前 1,423,642 1,689,711 1,689,711 1,991,584 1,991,584 2,263,910 2,263,910 2,441,627 分 配 後 1,302,144 1,397,725 1,397,725 1,513,962 1,513, 其 他 權 益 (70,983) 41,256 41, , , , ,866 72,980 庫 藏 股 票 (23,310) (151,065) (151,065) (247,383) (247,383) (194,289) (194,289) (194,289) 非 控 制 權 益 693, , ,369-1,191,814-1,277,452 權 益 總 額 分 配 前 5,413,503 5,841,023 4,986,012 6,254,435 5,283,066 6,646,352 5,454,538 6,908,659 分 配 後 5,292,005 5,549,037 4,694,026 5,776,813 4,805, 註 1:101~104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合 併 及 個 體 )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註 2:105 年 第 一 季 財 務 資 料 ( 合 併 )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98~
103 項 年 度 目 101 年 102 年 ( 合 併 ) 簡 明 綜 合 損 益 表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102 年 ( 個 體 ) 103 年 ( 合 併 _ 重 編 後 ) 103 年 ( 個 體 _ 重 編 後 ) 104 年 ( 合 併 ) 單 位 : 千 元 104 年 ( 個 體 )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 註 2 ) 營 業 收 入 6,192,893 7,082,281 4,278,028 7,640,387 4,511,771 7,744,860 4,298,108 1,946,522 營 業 毛 利 1,469,681 2,072, ,915 2,452, ,741 2,678, , ,154 營 業 損 益 562,159 1,015, ,648 1,303, ,312 1,448, , ,363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49,144) (72,019) 292,033 66, ,574 76, ,471 5,952 支 出 稅 前 淨 利 513, , ,681 1,369, ,886 1,525, , ,315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349, , , , ,115 1,130, , ,159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本 期 淨 利 ( 損 ) 349, , , , ,115 1,130, , ,159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淨 利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77,793) 123, , ,113 99,905 (46,784) (43,087) (49,552) 271, , ,806 1,021, ,020 1,083, , , , , , , , , , , , , , ,517-64,442 90, , , , , , , , , , , ,820-42,776 每 股 盈 餘 註 1:101~104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合 併 及 個 體 )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註 2:105 年 第 一 季 財 務 資 料 ( 合 併 )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99~
104 (2)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損 益 表 資 料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單 位 : 千 元 項 年 目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訊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核 閱 財 務 資 料 流 動 資 產 2,567,868 2,318, 固 定 資 產 1,767,667 1,678, 其 他 資 產 30,812 31, 分 配 前 1,382,016 1,253,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後 1,625,013 1,375, 長 期 負 債 624, , 股 本 2,439,968 2,439, 資 本 公 積 1,001,523 1,003, 分 配 前 1,161,807 1,084,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後 918, , 資 產 總 額 6,890,351 6,553, 分 配 前 2,047,258 1,827,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後 2,290,255 1,948, 股 東 權 益 分 配 前 4,843,093 4,726, 總 額 分 配 後 4,600,096 4,605, ~100~
105 簡 明 損 益 表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單 位 : 千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項 目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核 閱 財 務 資 料 營 業 收 入 4,375,446 4,064, 營 業 毛 利 585, , 營 業 損 益 212,979 (15,082) 利 息 收 入 3,298 4, 利 息 費 用 ( 註 一 ) 24,452 24, 稅 前 損 益 440, , 稅 後 損 益 390, , 每 股 盈 餘 ( 註 二 ) 註 一 : 不 含 資 本 化 利 息 金 額,100 至 101 年 度 利 息 資 本 化 金 額 分 別 為 3,478 千 元 及 1,538 千 元 註 二 : 每 股 盈 餘 係 就 已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按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計 算, 但 以 未 分 配 盈 餘 及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即 予 追 溯 調 整 計 算 3 最 近 五 年 度 會 計 師 姓 名 及 其 查 核 意 見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梅 元 貞 高 渭 川 梅 元 貞 周 寶 蓮 梅 元 貞 周 寶 蓮 高 渭 川 周 寶 蓮 查 核 意 見 無 保 留 意 見 無 保 留 意 見 無 保 留 意 見 無 保 留 意 見 高 渭 川 周 寶 蓮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101~
106 二 最 近 五 年 財 務 分 析 年 度 ( 1) 財 務 分 析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101 年 102 年 102 年 103 年 103 年 104 年 10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3 月 31 日 分 析 項 目 ( 註 3) 12 月 31 日 ( 合 併 ) ( 個 體 ) ( 合 併 _ 重 編 ( 個 體 _ 重 編 ( 合 併 ) ( 個 體 ) ( 註 2) ( 註 1) ( 註 1) ( 註 1) 後 )( 註 1) 後 )( 註 1) ( 註 1) ( 註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財 務 結 構 (%)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槓 桿 度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流 動 比 率 (%) 速 動 比 率 (%)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資 產 報 酬 率 (%) 權 益 報 酬 率 (%) 占 實 收 營 業 利 益 資 本 比 稅 前 純 益 ( 註 7) 率 (%) 純 益 率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運 槓 桿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請 說 明 最 近 二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變 動 原 因 ( 若 增 減 變 動 未 達 20% 者 可 免 分 析 ) (a)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率 上 升, 主 要 係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發 行 公 司 債 所 致 (b)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上 升, 主 要 係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發 行 公 司 債 致 非 流 動 負 債 增 加 影 響 (c)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上 升, 主 要 係 因 稅 前 純 益 增 加 及 利 息 費 用 減 少 所 致 (d) 純 益 率 及 每 股 盈 餘 上 升, 主 要 係 因 稅 後 純 益 增 加 所 致 (e)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下 降, 主 要 係 因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減 少 所 致 (f)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下 降, 主 要 係 因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減 少 所 致 ~102~
107 註 1:101~104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及 個 體 )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註 2:105 年 第 一 季 財 務 資 料 ( 合 併 )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註 3: 年 報 本 表 末 端, 應 列 示 如 下 之 計 算 公 式 :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權 益 總 額 + 非 流 動 負 債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權 益 總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損 益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4)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5) 6.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 營 業 利 益 ( 註 6)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註 7: 公 司 股 票 為 無 面 額 或 每 股 面 額 非 屬 新 臺 幣 十 元 者, 前 開 有 關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計 算, 則 改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比 率 計 算 之 ~103~
108 (2) 財 務 分 析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分 析 項 目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註 1)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核 閱 財 務 資 料 財 務 結 構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償 債 能 力 流 動 比 率 (%) 經 營 能 力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速 動 比 率 (%)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應 收 款 項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售 貨 日 數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資 產 報 酬 率 (%)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 營 業 利 益 8.73 (0.62) 稅 前 純 益 純 益 率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槓 桿 度 營 運 槓 桿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最 近 二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變 動 增 減 變 動 達 20%: 自 102 年 度 起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故 依 此 不 適 用 亦 無 需 加 以 分 析 說 明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註 1: 上 列 最 近 二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104~
109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審 計 委 員 會 審 查 報 告 書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審 計 委 員 會 審 查 報 告 書 董 事 會 造 具 民 國 104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及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其 中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業 經 董 事 會 委 任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高 渭 川 會 計 師 及 周 寶 蓮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並 出 具 查 核 報 告 上 述 營 業 報 告 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及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經 本 審 計 委 員 會 查 核, 認 為 尚 無 不 符, 爰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十 四 條 之 四 及 公 司 法 第 二 百 一 十 九 條 之 規 定 繕 具 報 告 敬 請 鑒 核 此 致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5 年 股 東 常 會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審 計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 詹 乾 隆 審 計 委 員 : 林 柏 生 審 計 委 員 : 范 宏 書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105~
110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聲 明 書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 自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應 納 入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與 依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應 納 入 編 製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公 司 均 相 同, 且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應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於 前 揭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中 均 已 揭 露, 爰 不 再 另 行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特 此 聲 明 公 司 名 稱 :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王 秀 亭 日 期 :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106~
111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公 鑒 :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重 編 後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重 編 後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表 示 意 見 列 入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中, 有 關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告 未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而 係 由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因 此, 本 會 計 師 對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中, 有 關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金 額, 係 依 據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資 產 總 額 占 合 併 資 產 總 額 之 %,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占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之 34.33%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及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基 於 本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結 果 及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第 一 段 所 述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重 編 後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重 編 後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績 效 與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107~
112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編 製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重 編 後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並 經 本 會 計 師 出 具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之 查 核 報 告 在 案, 備 供 參 考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 證 券 主 管 機 關 : (88) 台 財 證 ( 六 ) 第 號 核 准 簽 證 文 號 金 管 證 六 字 第 號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108~
113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重 編 後 ) 負 債 及 權 益 金 額 % 金 額 % 負 債 及 權 益 金 額 % 金 額 % ( 重 編 後 )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負 債 : 2100 短 期 借 款 ( 附 註 六 ( 七 )) $ 460,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附 註 六 ( 二 )) 9,521-2, 應 付 票 據 14,134-8, 應 付 帳 款 1,031, , 其 他 應 付 款 519, ,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209, , 一 年 內 到 期 長 期 借 款 ( 附 註 六 ( 七 )) , 應 付 租 賃 款 - 流 動 ( 附 註 六 ( 八 )) 18,993-18,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36,866-20,450-2,300, ,963, 非 流 動 負 債 : 2530 應 付 公 司 債 ( 附 註 六 ( 九 )) 1,152, 長 期 借 款 ( 附 註 六 ( 七 )) ,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準 備 ( 附 註 六 ( 十 )) 46,740-41,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六 ( 十 一 )) 299, , 應 付 租 賃 款 - 非 流 動 ( 附 註 六 ( 八 )) 301, , 存 入 保 證 金 2, ,801, ,842 7 負 債 總 計 4,101, ,657, 歸 屬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 附 註 六 ( 十 二 )) 3110 普 通 股 股 本 2,400, ,436, 資 本 公 積 883, , 保 留 盈 餘 : 3310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456, ,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302, , 未 分 配 盈 餘 1,505, ,292, ,263, ,991, 其 他 權 益 100, , 庫 藏 股 票 (194,289) (2) (247,383) (3) 歸 屬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合 計 5,454, ,283, XX 非 控 制 權 益 1,191, , 權 益 總 計 6,646, ,254,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 10,747, ,911, 流 動 資 產 : 11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附 註 六 ( 一 )) $ 3,723, ,554,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六 二 )) 343, , 應 收 票 據 淨 額 ( 附 註 六 ( 三 )) 22,997-20,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 附 註 六 ( 三 )) 1,671, ,506, 其 他 應 收 款 45,578-75,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1,582-5, X 存 貨 ( 附 註 六 ( 四 )) 1,180, ,107, 預 付 款 項 204,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八 ) 164, ,358, ,600, 非 流 動 資 產 : 1543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附 註 六 ( 二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附 註 六 ( 六 )) 3,009, ,080, 無 形 資 產 16,043-19,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附 註 六 ( 十 一 )) 46,569-36,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20,010-17,433 - ~109~ 資 產 總 計 $ 10,747, ,911, 董 事 長 : 王 秀 亭 經 理 人 : 王 秀 亭 會 計 主 管 : 王 永 康
114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 重 編 後 ) 金 額 % 金 額 % 4110 銷 貨 收 入 $ 7,793, ,738, 減 :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48, ,483 1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7,744, ,640, 營 業 成 本 ( 附 註 六 ( 四 )) 5,066, ,187, 營 業 毛 利 2,678, ,452, 營 業 費 用 : 6100 推 銷 費 用 666, , 管 理 費 用 398, ,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164, , ,230, ,149, 營 業 淨 利 1,448, ,303,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 7050 財 務 成 本 (21,103) - (22,783) 利 息 收 入 22,444-16, 其 他 收 入 59, ,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44, ,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損 失 (11,865) - (6,922)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商 品 損 失 (13,013) - (2,349) 減 損 迴 轉 利 益 197-1, 什 項 支 出 (5,305) - (3,975) - 76, ,100 1 稅 前 淨 利 1,525, ,369, 減 : 所 得 稅 費 用 ( 附 註 六 ( 十 一 )) 394, ,263 6 本 期 淨 利 1,130,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8310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8311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3,804) 與 不 重 分 類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3,804)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8361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44,122) (1) 108, 與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1,142 - (2,265) -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合 計 (42,980) (1) 106,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46,784) (1) 106,113 1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1,083, ,021, 本 期 淨 利 歸 屬 於 : 母 公 司 業 主 $ 766, ,115 6 非 控 制 權 益 364, ,551 4 $ 1,130,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 母 公 司 業 主 $ 722, ,020 8 非 控 制 權 益 360, ,759 3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元 )( 附 註 六 ( 十 五 )) $ 1,083, ,021, $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元 )( 附 註 六 ( 十 五 )) $ 董 事 長 : 王 秀 亭 經 理 人 : 王 秀 亭 會 計 主 管 : 王 永 康 ~110~
115 普 通 股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國 外 營 運 機 保 留 盈 餘 構 財 務 報 告 歸 屬 於 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庫 藏 股 票 公 司 業 主 權 益 總 計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非 控 制 權 益 權 益 總 額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餘 額 $ 2,442, , , ,150 1,029,812 41,256 (151,065) 4,986, ,011 5,841,023 追 溯 適 用 及 追 溯 重 編 之 影 響 數 (4,098) - - (4,098) (1,791) (5,889) 期 初 重 編 後 餘 額 2,442, , , ,150 1,025,714 41,256 (151,065) 4,981, ,220 5,835,134 本 期 淨 利 , , , ,666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063-99,905 6, ,113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957 99, , ,759 1,021,779 庫 藏 股 票 註 銷 (10,000) (13,310) ,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756 - (38,756) 現 金 股 利 (291,986) - - (291,986) - (291,986) 發 放 股 利 予 子 公 司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 6, ,836-6,836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119,628) (119,628) - (119,628)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 員 工 認 股 權 - 3, ,027-3,027 員 工 認 股 權 行 使 3,325 1, ,379 -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變 動 數 - 1, ,504-1,504 4,379 非 控 制 權 益 增 減 (206,610) (206,610)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餘 額 2,436, , , ,150 1,292, ,319 (247,383) 5,283, ,369 6,254,435 本 期 淨 利 , , ,517 1,130,521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3,634) (39,453) - (43,087) (3,697) (46,784)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370 (39,453) - 722, ,820 1,083,737 庫 藏 股 票 買 回 (42,009) (42,009) - (42,009) 庫 藏 股 票 註 銷 (50,000) (99,215) - - (12,422) - 161, 子 公 司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66,534) (66,534) - (66,534)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708 - (59,708) 現 金 股 利 (477,622) - - (477,622) - (477,622) 發 放 股 利 予 子 公 司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 15, ,400-15,400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 員 工 認 股 權 - 1, ,129-1,129 員 工 認 股 權 行 使 14,000 2, ,863-16,863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變 動 數 - 1, ,328-1,328 非 控 制 權 益 增 減 (140,375) (140,375)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餘 額 $ 2,400, , , ,150 1,505, ,866 (194,289) 5,454,538 1,191,814 6,646,352 董 事 長 : 王 秀 亭 經 理 人 : 王 秀 亭 會 計 主 管 : 王 永 康 ~111~
116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 重 編 後 )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本 期 稅 前 淨 利 $ 1,525,125 1,369,929 調 整 項 目 :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折 舊 費 用 303, ,027 攤 銷 費 用 6,257 6,259 呆 帳 費 用 提 列 數 2,766 3,962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 負 債 之 淨 損 失 13,013 2,349 利 息 費 用 19,170 20,721 利 息 收 入 (22,444) (16,252)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酬 勞 成 本 1,129 3,027 處 分 及 報 廢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損 失 11,865 6,922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996) (841)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迴 轉 利 益 (197) (1,534) 其 他 1,328 1,419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合 計 335, ,059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 負 債 變 動 數 :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之 淨 變 動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增 加 (207,698) (139,342) 應 收 票 據 增 加 (2,579) (2,742) 應 收 帳 款 增 加 (167,758) (27,841) 其 他 應 收 款 減 少 45,135 48,137 存 貨 ( 增 加 ) 減 少 (72,729) 17,756 預 付 款 項 ( 增 加 ) 減 少 (41,494) 133,807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2,577) 4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之 淨 變 動 合 計 (449,700) 29,779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 應 付 票 據 增 加 ( 減 少 ) 5,715 (3,929) 應 付 帳 款 增 加 ( 減 少 ) 85,876 (6,844)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增 加 ( 減 少 ) (35,137) 101,015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增 加 16,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增 加 1,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合 計 73,957 91,966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合 計 (375,743) 121,745 調 整 項 目 合 計 (40,066) 460,804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入 1,485,059 1,830,733 收 取 之 利 息 23,106 16,247 支 付 所 得 稅 (286,384) (290,239)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1,221,781 1,556,741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取 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956) - 處 分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取 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21,851) (210,912)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4,278 3,213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增 加 (164,838) - 取 得 無 形 資 產 (2,773) (9,620)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增 加 (240,284) (114,413) 預 付 設 備 款 增 加 (19,970) (205,840)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546,394) (537,138)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 減 少 ) 171,544 (133,348) 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1,202,400 - 償 還 長 期 借 款 (94,300) (16,400) 存 入 保 證 金 增 加 2,105 - 應 付 租 賃 款 減 少 (22,696) (25,272)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462,222) (285,150)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16,863 4,379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108,543) (119,628) 支 付 之 利 息 (6,060) (4,806) 非 控 制 權 益 變 動 (186,978) (206,610)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出 ) 512,113 (786,835) 匯 率 變 動 對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之 影 響 (19,107) 72,737 本 期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增 加 數 1,168, ,505 期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2,554,950 2,249,445 期 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 3,723,343 2,554,950 董 事 長 : 王 秀 亭 經 理 人 : 王 秀 亭 會 計 主 管 : 王 永 康 ~112~
117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除 另 有 註 明 者 外, 所 有 金 額 均 以 新 台 幣 千 元 為 單 位 ) 一 公 司 沿 革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本 公 司 ) 於 民 國 六 十 八 年 一 月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司 法 設 立, 註 冊 地 址 為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北 新 路 3 段 205 號 11 樓 本 公 司 股 票 於 民 國 八 十 九 年 二 月 在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 以 下 稱 櫃 買 中 心 ) 掛 牌 交 易 本 公 司 為 透 過 業 務 及 組 織 重 組, 朝 向 專 業 分 工, 以 提 升 企 業 經 營 效 率 及 產 業 競 爭 力, 將 條 碼 印 表 機 事 業 處 以 新 設 分 割 方 式, 分 割 予 新 設 之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鼎 翰 科 技 );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訂 定 分 割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八 月 ㄧ 日 本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 以 下 併 稱 合 併 公 司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整 流 器 及 條 碼 印 表 機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已 於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發 佈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 一 ) 已 採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後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影 響 合 併 公 司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起 全 面 採 用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稱 金 管 會 )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不 包 含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相 關 新 發 布 修 正 及 修 訂 之 準 則 及 解 釋 彙 列 如 下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生 效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比 較 2010 年 7 月 1 日 揭 露 對 首 次 採 用 者 之 有 限 度 豁 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嚴 重 高 度 通 貨 膨 脹 及 首 次 採 用 2011 年 7 月 1 日 者 固 定 日 期 之 移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政 府 貸 款 2013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之 移 轉 2011 年 7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2013 年 1 月 1 日 互 抵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2013 年 1 月 1 日 ( 投 資 個 體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聯 合 協 議 2013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2013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2013 年 1 月 1 日 ~113~
118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之 修 正 遞 延 所 得 稅 : 標 的 資 產 之 回 收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之 修 訂 員 工 福 利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之 修 訂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之 修 正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抵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0 號 露 天 礦 場 於 生 產 階 段 之 剝 除 成 本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2012 年 7 月 1 日 2012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除 下 列 項 目 外, 適 用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對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未 造 成 重 大 變 動 造 成 重 大 變 動 者 之 性 質 及 影 響 說 明 如 下 : 1.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合 併 公 司 依 該 準 則 增 加 有 關 子 公 司 之 權 益 之 資 訊 揭 露, 請 詳 附 註 六 ( 五 ) 2.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該 準 則 改 變 公 允 價 值 之 定 義, 建 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架 構, 並 規 範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 合 併 公 司 已 依 規 定 新 增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六 ), 並 已 按 照 該 準 則 之 過 渡 規 定, 推 延 適 用 新 準 則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規 定, 惟 針 對 新 增 之 揭 露 規 定 無 須 提 供 比 較 期 資 訊 雖 然 已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起 推 延 適 用 新 衡 量 規 定, 但 對 合 併 公 司 資 產 及 負 債 項 目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3.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該 準 則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表 達 方 式, 將 列 示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項 目 依 性 質 分 類 為 後 續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及 後 續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兩 類 別 該 修 正 同 時 規 定 以 稅 前 金 額 列 示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其 相 關 稅 額 應 隨 前 述 兩 類 別 予 以 單 獨 列 示 合 併 公 司 已 依 該 準 則 改 變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表 達 方 式, 比 較 期 亦 已 配 合 重 行 表 達 4.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該 準 則 主 要 修 正 以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乘 以 折 現 率 決 定 淨 利 息, 並 用 其 取 代 準 則 修 訂 前 之 利 息 成 本 及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刪 除 精 算 損 益 得 採 緩 衝 區 法 或 發 生 時 一 次 列 入 損 益 之 會 計 政 策 選 擇, 並 規 定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 含 精 算 損 益 ) 應 於 發 生 時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應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不 再 於 符 合 既 得 條 件 前 之 平 均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分 攤 認 列 為 費 用, 另 企 業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認 列 離 職 福 利, 而 非 僅 於 已 明 確 承 諾 相 關 離 職 事 件 時, 始 應 認 列 離 職 福 利 為 負 債 及 費 用 等 此 外 增 加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揭 露 規 定 ~10~ ~114~
119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已 依 上 述 規 定 改 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退 休 金 成 本 及 精 算 損 益 之 衡 量 及 表 達 之 相 關 會 計 政 策, 配 合 緩 衝 區 法 之 刪 除 將 未 認 列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全 數 認 列, 並 追 溯 調 整 保 留 盈 餘 此 項 會 計 政 策 變 更 之 影 響 項 目 與 影 響 數 係 將 未 認 列 之 精 算 損 失 全 數 認 列,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調 減 非 控 制 權 益 1,791 千 元 調 增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5,889) 千 元, 並 調 減 保 留 盈 餘 4,098 千 元 ;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調 減 非 控 制 權 益 765 千 元 調 減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138 千 元 調 增 保 留 盈 餘 (842) 千 元 並 調 減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營 業 費 用 35 千 元 及 調 增 非 控 制 權 益 淨 利 27 千 元 ( 二 ) 金 管 會 尚 未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 以 下 稱 理 事 會 ) 已 發 布, 惟 截 至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 以 下 稱 報 導 日 ) 止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及 公 布 生 效 日 之 準 則 及 解 釋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2018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 修 正 投 資 者 尚 待 理 事 會 決 定 與 其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間 之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國 際 財 務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2016 年 1 月 1 日 則 第 28 號 之 修 正 投 資 個 體 : 適 用 合 併 報 表 例 外 規 定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之 修 正 取 得 聯 合 營 運 權 益 之 會 計 處 2016 年 1 月 1 日 理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4 號 管 制 遞 延 帳 戶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2018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6 號 租 賃 2019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倡 議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倡 議 2017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之 修 正 因 未 實 現 損 失 所 產 生 遞 延 所 得 稅 2017 年 1 月 1 日 資 產 之 認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之 修 正 可 接 受 之 2016 年 1 月 1 日 折 舊 及 攤 銷 方 法 之 闡 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1 號 之 修 正 農 業 : 生 產 2016 年 1 月 1 日 性 植 物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之 修 正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員 工 提 撥 2014 年 7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之 修 正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之 權 益 法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之 修 正 非 金 融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揭 露 2014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之 修 正 衍 生 工 具 之 約 務 更 替 與 避 險 會 計 之 2014 年 1 月 1 日 持 續 適 用 及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年 度 改 善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1 號 公 課 2014 年 1 月 1 日 ~115~
120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現 正 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 之 影 響, 相 關 影 響 待 評 估 完 成 時 予 以 揭 露 四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說 明 如 下 下 列 會 計 政 策 已 一 致 適 用 於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所 有 表 達 期 間 ( 一 ) 遵 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以 下 稱 編 製 準 則 ) 及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 以 下 稱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編 製 ( 二 ) 編 製 基 礎 1. 衡 量 基 礎 除 下 列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重 要 項 目 外,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歷 史 成 本 為 基 礎 編 製 :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2)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3)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酬 勞 成 本 估 列 ; (4) 存 貨 係 依 據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為 基 礎 衡 量 ; (5)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係 依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減 除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淨 額 認 列 2. 功 能 性 貨 幣 及 表 達 貨 幣 合 併 公 司 每 一 個 體 均 係 以 各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為 其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新 台 幣 表 達 除 另 有 說 明 者 外, 所 有 以 新 台 幣 表 達 之 財 務 資 訊, 均 以 新 台 幣 千 元 為 單 位 ( 三 ) 合 併 基 礎 1.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原 則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編 製 主 體 包 含 本 公 司 及 由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之 個 體 ( 即 子 公 司 ) 自 對 子 公 司 取 得 控 制 之 日 起, 開 始 將 其 財 務 報 告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直 至 喪 失 控 制 之 日 為 止 合 併 公 司 間 之 交 易 餘 額 及 任 何 未 實 現 收 益 與 費 損, 業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已 全 數 消 除 子 公 司 之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係 分 別 歸 屬 至 本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即 使 非 控 制 權 益 因 而 成 為 虧 損 餘 額 亦 然 子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告 業 已 適 當 調 整, 俾 使 其 會 計 政 策 與 合 併 公 司 所 使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一 致 合 併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變 動, 未 導 致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者, 係 作 為 與 業 主 間 之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調 整 數 與 所 支 付 或 收 取 對 價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係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且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116~
121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投 資 公 業 務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司 名 稱 子 公 司 名 稱 性 質 本 公 司 Ever Energetic Int'l Ltd. (Ever Energetic)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本 公 司 Ever Winner Int'l Co., Ltd. (Ever Winner)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本 公 司 Skyrise Int'l Ltd. (Skyrise)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本 公 司 Taiwan Semiconductor Europe GmbH (TSCE) % % % % % %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 % 本 公 司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Ltd. (TSCJ)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 % 本 公 司 25.22% 25.22% 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 Ltd. (TSCH)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本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條 碼 印 表 機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36.78% 36.94% Ever Energetic TSCH 36.96% 36.96%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Ever Energetic TSC America, Inc.(TSCA)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75.00% 75.00% 37.82% 37.82% Ever Winner TSCH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Ever Winner TSCA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25.00% 25.00% Ever Winner 上 海 瀚 科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瀚 科 )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 % TSCH TSCH 鼎 翰 科 技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陽 信 長 威 )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天 津 長 威 ) TSC Auto ID Technology EMEA GmbH (TSCAE) 鼎 翰 科 技 TSC Auto ID (H.K.) Ltd. (TSC HK)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鼎 翰 科 技 TSC Auto Technology America Inc. (TSCAA) 整 流 器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 % 晶 片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 %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 % % %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 % 鼎 翰 科 技 鼎 貫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鼎 貫 科 技 )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 - TSCAE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 % TSCAE TSC HK TSC Auto ID Technology ME, Ltd. FZE (TSCAD) TSC Auto ID Technology Spain, S.L. (TSCAS) 天 津 國 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天 津 國 聚 ) 3. 未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 無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 %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產 銷 % % ~117~
122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四 ) 外 幣 1. 外 幣 交 易 外 幣 交 易 依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報 導 日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依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其 兌 換 損 益 係 指 期 初 以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調 整 當 期 之 有 效 利 息 及 付 款 後 之 金 額, 與 依 外 幣 計 價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按 報 導 日 匯 率 換 算 金 額 間 之 差 異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依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 率 重 新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則 依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除 非 貨 幣 性 之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工 具,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外 幣 兌 換 差 異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外, 其 餘 係 認 列 為 損 益 2.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依 報 導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依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五 ) 資 產 與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之 資 產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非 屬 流 動 資 產 之 所 有 其 他 資 產 則 列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 1. 預 期 於 合 併 公 司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實 現, 或 意 圖 將 其 出 售 或 消 耗 者 2.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 預 期 將 於 報 導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實 現 者 4. 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但 不 包 括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清 償 負 債 或 受 有 其 他 限 制 者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之 負 債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非 屬 流 動 負 債 之 所 有 其 他 負 債 則 列 為 非 流 動 負 債 : 1. 預 期 將 於 合 併 公 司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2.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 預 期 將 於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者 4. 合 併 公 司 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者 負 債 之 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 對 方 之 選 擇, 以 發 行 權 益 工 具 而 導 致 其 清 償 者, 並 不 影 響 其 分 類 ( 六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現 金 包 括 庫 存 現 金 及 活 期 存 款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持 有 目 的 係 滿 足 短 期 現 金 承 諾 而 非 投 資 或 其 他 目 的 者, 列 報 於 約 當 現 金 銀 行 透 支 為 可 立 即 償 還 且 屬 於 合 併 公 司 整 體 現 金 管 理 之 一 部 分 者, 於 現 金 流 量 表 列 為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之 組 成 項 目 ~118~
123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七 )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係 於 合 併 公 司 成 為 該 金 融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 列 1. 金 融 資 產 合 併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為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應 收 款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此 類 金 融 商 品 包 括 持 有 供 交 易 或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商 品 係 因 其 取 得 或 發 生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或 再 買 回,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衍 生 商 品, 除 被 指 定 且 為 有 效 避 險 工 具 外, 餘 應 歸 類 為 此 類 金 融 商 品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交 易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 續 後 評 價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包 括 相 關 股 利 收 入 及 利 息 收 入 ) 認 列 為 損 益 依 交 易 慣 例 購 買 或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處 理 (2) 應 收 款 項 應 收 款 項 係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具 固 定 或 可 決 定 付 款 金 額 之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評 價 採 有 效 利 率 法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衡 量, 惟 短 期 應 收 款 項 之 利 息 認 列 不 具 重 大 性 之 情 況 除 外 依 交 易 慣 例 購 買 或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處 理 (3)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非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每 個 報 導 日 評 估 減 損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因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之 單 一 或 多 項 事 件, 致 使 該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受 損 失 者, 該 金 融 資 產 即 已 發 生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包 括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違 約 (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及 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等 此 外,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至 低 於 其 成 本 時, 亦 屬 客 觀 之 減 損 證 據 針 對 應 收 款 項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減 損 後, 另 再 以 組 合 基 礎 評 估 減 損 應 收 款 項 組 合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可 能 包 含 合 併 公 司 過 去 收 款 經 驗 該 組 合 超 過 平 均 授 信 期 間 之 延 遲 付 款 增 加 情 況, 以 及 與 應 收 款 項 拖 欠 有 關 之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勢 變 化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相 似 資 產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該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期 間 不 得 迴 轉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直 接 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中 扣 除, 惟 應 收 款 項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當 判 斷 應 收 款 項 無 法 收 回 時, 係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原 先 已 沖 銷 而 後 續 收 回 之 款 項 則 貸 記 備 抵 帳 戶 備 抵 帳 戶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119~
124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金 融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此 類 金 融 負 債 係 持 有 供 交 易 或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此 類 金 融 負 債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交 易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 後 續 評 價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包 含 相 關 利 息 支 出 ) 認 列 為 損 益 (2)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金 融 負 債 非 屬 持 有 供 交 易 且 未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 包 括 長 短 期 借 款 應 付 帳 款 及 應 付 款 項 ),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評 價 採 有 效 利 率 法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3)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互 抵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僅 於 合 併 公 司 有 法 定 權 利 進 行 互 抵 及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交 割 或 同 時 變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方 予 以 互 抵 並 以 淨 額 表 達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3.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之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係 依 據 合 約 協 議 之 實 質 與 金 融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之 定 義,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其 組 成 部 分 分 類 為 金 融 負 債 及 權 益 原 始 認 列 時, 負 債 組 成 部 分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類 似 之 不 可 轉 換 工 具 當 時 市 場 利 率 估 算, 並 於 執 行 轉 換 或 到 期 日 前, 以 有 效 利 息 法 計 算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分 類 為 權 益 之 轉 換 權 係 等 於 該 複 合 工 具 整 體 公 允 價 值 減 除 經 單 獨 決 定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組 成 部 分 公 允 價 值 之 剩 餘 金 額, 再 扣 除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後 認 列 為 權 益, 後 續 不 再 衡 量 於 該 轉 換 權 被 執 行 時, 其 相 關 之 負 債 組 成 部 分 及 於 權 益 之 金 額 將 轉 列 股 本 及 資 本 公 積 發 行 溢 價 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係 按 分 攤 總 價 款 之 比 例 分 攤 至 該 工 具 之 負 債 及 權 益 組 成 部 分 ( 八 ) 存 貨 存 貨 之 原 始 成 本 為 使 存 貨 達 到 可 供 銷 售 之 狀 態 及 地 點 所 發 生 之 必 要 支 出, 成 本 係 採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其 中 固 定 製 造 費 用 係 按 生 產 設 備 之 正 常 產 能 分 攤 至 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變 動 製 造 費 用 則 以 實 際 產 量 為 分 攤 基 礎 續 後,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採 個 別 比 較, 淨 變 現 價 值 則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正 常 營 業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成 本 及 銷 售 費 用 為 計 算 基 礎 ( 九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 認 列 與 衡 量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認 列 及 衡 量 係 採 成 本 模 式, 依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與 累 計 減 損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成 本 包 含 可 直 接 歸 屬 於 取 得 資 產 之 支 出 ~120~
125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當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包 含 不 同 組 成 部 分, 且 相 對 於 該 項 目 之 總 成 本 若 屬 重 大 而 採 用 不 同 之 折 舊 率 或 折 舊 方 法 較 為 合 宜 時, 則 視 為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單 獨 項 目 ( 主 要 組 成 部 分 ) 處 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處 分 損 益, 係 由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處 分 價 款 之 差 額 決 定, 並 以 淨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2. 後 續 成 本 若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項 目 後 續 支 出 所 預 期 產 生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且 其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則 該 支 出 認 列 為 該 項 目 帳 面 金 額 之 一 部 分,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則 予 以 除 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日 常 維 修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3. 折 舊 折 舊 係 依 資 產 成 本 減 除 殘 值 後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採 直 線 法 計 算, 並 依 資 產 之 個 別 重 大 組 成 部 分 評 估, 若 一 組 成 部 分 之 耐 用 年 限 不 同 於 資 產 之 其 他 部 分, 則 此 組 成 部 分 應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折 舊 之 提 列 認 列 為 損 益 租 賃 資 產 之 折 舊 若 可 合 理 確 認 合 併 公 司 將 於 租 賃 期 間 屆 滿 時 取 得 所 有 權, 則 依 其 耐 用 年 限 提 列 ; 其 餘 租 賃 資 產 係 依 租 賃 期 間 及 其 耐 用 年 限 兩 者 較 短 者 提 列 除 土 地 無 須 提 列 折 舊 外, 當 期 及 比 較 期 間 之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如 下 : (1) 房 屋 及 建 築 :3~55 年 (2) 機 器 設 備 :2~15 年 (3) 運 輸 設 備 :3~6 年 (4) 辦 公 及 其 他 設 備 :3~15 年 折 舊 方 法 耐 用 年 限 及 殘 值 係 於 每 個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加 以 檢 視, 若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於 必 要 時 適 當 調 整, 該 變 動 按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規 定 處 理 ( 十 ) 租 賃 依 租 賃 條 件, 當 合 併 公 司 承 擔 了 幾 乎 所 有 之 所 有 權 風 險 與 報 酬 者, 分 類 為 融 資 租 賃 原 始 認 列 時, 該 租 賃 資 產 依 公 允 價 值 及 最 低 租 賃 給 付 現 值 孰 低 衡 量, 續 後, 則 依 該 資 產 相 關 之 會 計 政 策 處 理 其 他 租 賃 係 屬 營 業 租 賃, 該 等 租 賃 資 產 未 認 列 於 合 併 公 司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金 給 付 ( 不 包 括 保 險 及 維 護 等 服 務 成 本 ) 依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認 列 為 費 用 由 出 租 人 提 供 為 達 成 租 賃 安 排 之 誘 因 總 利 益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法 認 列 為 租 金 支 出 之 減 少 融 資 租 賃 之 最 低 租 賃 給 付 依 比 例 分 攤 於 財 務 成 本 及 降 低 尚 未 支 付 之 負 債 財 務 成 本 則 依 負 債 餘 額 按 固 定 之 期 間 利 率 分 攤 於 各 租 賃 期 間 ~121~
126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一 ) 無 形 資 產 合 併 公 司 取 得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與 累 計 減 損 衡 量 後 續 支 出 僅 於 可 增 加 相 關 特 定 資 產 的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時, 方 可 將 其 資 本 化 攤 銷 時 係 以 資 產 成 本 減 除 殘 值 後 金 額 為 可 攤 銷 金 額 並 自 達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起, 依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6 年 採 直 線 法 攤 銷, 攤 銷 數 認 列 於 損 益 每 年 至 少 於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時 檢 視 無 形 資 產 之 殘 值 攤 銷 期 間 及 攤 銷 方 法, 若 有 變 動,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 十 二 ) 遞 延 費 用 係 購 入 電 腦 軟 體 系 統 等 之 成 本 予 以 遞 延, 並 依 個 別 產 品 之 預 計 經 濟 效 益 期 間, 於 開 始 使 用 後 分 年 平 均 攤 銷 ( 十 三 )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合 併 公 司 於 報 導 日 就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就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帳 面 金 額 之 資 產,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資 產 於 以 前 年 度 所 認 列 之 累 積 減 損 損 失, 嗣 後 若 已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即 予 迴 轉, 增 加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至 可 回 收 金 額, 惟 不 超 過 資 產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下, 減 除 應 提 列 折 舊 或 攤 銷 後 之 數 ( 十 四 ) 保 固 負 債 準 備 保 固 負 債 準 備 係 於 銷 售 商 品 或 服 務 時 認 列, 該 項 負 債 準 備 係 根 據 歷 史 保 固 資 料 及 所 有 可 能 結 果 按 其 相 關 機 率 加 權 衡 量 ( 十 五 ) 庫 藏 股 票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之 股 票, 依 買 回 時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 包 括 可 直 接 歸 屬 成 本 ), 認 列 為 庫 藏 股 票, 作 為 權 益 之 減 項 處 分 庫 藏 股 票 之 處 分 價 格 高 於 帳 面 金 額, 其 差 額 列 為 資 本 公 積 -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 處 分 價 格 低 於 帳 面 金 額, 其 差 額 則 沖 抵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之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如 有 不 足, 則 借 記 保 留 盈 餘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金 額 採 加 權 平 均 並 依 收 回 原 因 分 別 計 算 庫 藏 股 票 註 銷 時,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資 本 公 積 -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與 股 本, 其 帳 面 金 額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之 合 計 數 時, 其 差 額 則 沖 抵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如 有 不 足, 則 沖 抵 保 留 盈 餘 ; 其 帳 面 金 額 低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之 合 計 數 者, 則 貸 記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 十 六 ) 收 入 認 列 銷 貨 收 入 係 於 商 品 交 付 且 風 險 及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客 戶 時 認 列 相 關 成 本 及 費 用 配 合 收 入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備 抵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係 依 經 驗 估 計 可 能 發 生 之 產 品 退 回 及 折 讓, 於 商 品 出 售 年 度 列 為 銷 貨 收 入 之 減 項 ~122~
127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七 )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準 備 1.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金 計 畫 之 提 撥 義 務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勞 務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損 益 項 下 之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2.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非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退 職 福 利 計 畫 為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合 併 公 司 在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金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分 別 針 對 各 項 福 利 計 畫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 來 福 利 金 額 折 算 為 現 值 計 算 任 何 計 畫 資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均 予 以 減 除 折 現 率 係 以 到 期 日 與 合 併 公 司 淨 義 務 期 限 接 近, 且 計 價 幣 別 與 預 期 支 付 福 利 金 相 同 之 高 品 質 公 司 債 或 政 府 公 債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於 財 務 報 導 日 之 利 率 為 主 企 業 淨 義 務 每 年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以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精 算 當 計 算 結 果 對 合 併 公 司 有 利 時, 認 列 資 產 係 以 未 來 得 以 從 該 計 畫 退 還 之 資 產 或 減 少 未 來 對 該 計 畫 之 提 撥 等 方 式 所 可 獲 得 經 濟 效 益 現 值 之 總 額 為 限 計 算 經 濟 效 益 現 值 時 應 考 量 任 何 適 用 於 合 併 公 司 任 何 計 畫 之 最 低 資 金 提 撥 需 求 一 項 效 益 若 能 在 計 畫 期 間 內 或 計 畫 負 債 清 償 時 實 現, 對 合 併 公 司 而 言, 即 具 有 經 濟 效 益 當 計 畫 內 容 之 福 利 改 善, 因 員 工 過 去 服 務 使 福 利 增 加 之 部 分, 相 關 費 用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之 再 衡 量 數 包 含 (1) 精 算 損 益 ;(2)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但 不 包 括 包 含 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 及 (3) 資 產 上 限 影 響 數 之 任 何 變 動, 但 不 包 括 包 含 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下 惟 合 併 公 司 得 選 擇 將 該 等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下 之 金 額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或 其 他 權 益, 若 採 用 轉 入 其 他 權 益 者, 後 續 期 間 不 得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或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應 於 未 來 期 間 一 致 採 用 合 併 公 司 將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合 併 公 司 於 縮 減 或 清 償 發 生 時, 認 列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縮 減 或 清 償 損 益 縮 減 或 清 償 損 益 包 括 任 何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及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3.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義 務 係 以 未 折 現 之 基 礎 衡 量, 且 於 提 供 相 關 服 務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有 關 短 期 現 金 紅 利 或 分 紅 計 畫 下 預 期 支 付 之 金 額, 若 係 因 員 工 過 去 提 供 服 務 而 使 合 併 公 司 負 有 現 時 之 法 定 或 推 定 支 付 義 務, 且 該 義 務 能 可 靠 估 計 時, 將 該 金 額 認 列 為 負 債 ~123~
128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八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給 與 員 工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獎 酬 以 給 與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於 員 工 達 到 可 無 條 件 取 得 報 酬 之 期 間 內,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並 增 加 相 對 權 益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預 期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予 以 調 整 ; 而 最 終 認 列 之 金 額 係 以 既 得 日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為 基 礎 衡 量 有 關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獎 酬 之 非 既 得 條 件, 已 反 映 於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給 與 日 公 允 價 值 之 衡 量, 且 預 期 與 實 際 結 果 間 之 差 異 無 須 作 核 實 調 整 ( 十 九 )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包 括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除 與 企 業 合 併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或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者 外, 當 期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應 認 列 於 損 益 當 期 所 得 稅 包 括 當 年 度 課 稅 所 得 ( 損 失 ) 按 報 導 日 之 法 定 稅 率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稅 率 計 算 之 預 計 應 付 所 得 稅 或 應 收 退 稅 款, 及 任 何 對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所 得 稅 的 調 整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就 資 產 及 負 債 於 財 務 報 導 目 的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其 課 稅 基 礎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衡 量 認 列 下 列 情 況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不 予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 1. 非 屬 企 業 合 併 之 交 易 原 始 認 列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且 於 交 易 當 時 不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及 課 稅 所 得 ( 損 失 ) 者 2. 因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合 資 權 益 所 產 生, 且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3. 商 譽 之 原 始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以 預 期 資 產 實 現 或 負 債 清 償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並 以 報 導 日 之 法 定 稅 率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稅 率 為 基 礎 合 併 公 司 僅 於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時,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1.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與 下 列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納 稅 主 體 之 一 有 關 ; (1)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2)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惟 各 主 體 意 圖 在 重 大 金 額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預 期 回 收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預 期 清 償 之 每 一 未 來 期 間,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對 於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及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與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可 供 使 用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並 於 每 一 報 導 日 予 以 重 評 估, 就 相 關 所 得 稅 利 益 非 屬 很 有 可 能 實 現 之 範 圍 內 予 以 調 減 ~124~
129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二 十 ) 每 股 盈 餘 合 併 公 司 列 示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基 本 及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合 併 公 司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損 益, 除 以 當 期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數 計 算 之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則 係 將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損 益 及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數, 分 別 調 整 所 有 潛 在 稀 釋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後 計 算 之 ( 廿 一 ) 部 門 資 訊 營 運 部 門 係 合 併 公 司 之 組 成 部 分, 從 事 可 能 賺 得 收 入 並 發 生 費 用 ( 包 括 與 合 併 公 司 內 其 他 組 成 部 分 間 交 易 相 關 之 收 入 及 費 用 ) 之 經 營 活 動 所 有 營 運 部 門 之 營 運 結 果 均 定 期 由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複 核, 以 制 定 分 配 資 源 予 該 部 門 之 決 策 並 評 量 其 績 效 各 營 運 部 門 均 具 單 獨 之 財 務 資 訊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管 理 階 層 依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必 須 作 出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其 將 對 會 計 政 策 之 採 用 及 資 產 負 債 收 益 及 費 損 之 報 導 金 額 有 所 影 響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與 估 計 存 有 差 異 管 理 當 局 持 續 檢 視 估 計 及 基 本 假 設,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於 變 動 期 間 及 受 影 響 之 未 來 期 間 予 以 認 列 對 於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不 確 定 中, 存 有 重 大 風 險 於 未 來 次 一 年 造 成 重 大 調 整 之 相 關 資 訊, 請 詳 下 列 附 註 : ( 一 ) 存 貨 之 評 價 由 於 存 貨 須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計 價, 故 合 併 公 司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決 定 報 導 日 存 貨 之 淨 變 現 價 值 由 於 科 技 快 速 變 遷, 合 併 公 司 評 估 報 導 日 存 貨 因 過 時 陳 舊 或 無 市 場 銷 售 價 值 之 金 額, 並 將 存 貨 成 本 沖 減 至 淨 變 現 價 值 ( 二 ) 所 得 稅 費 用 及 遞 延 所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合 併 公 司 之 所 得 稅 係 依 各 該 註 冊 國 法 律, 應 以 各 公 司 主 體 為 申 報 單 位, 部 分 交 易 及 計 算 由 於 稅 務 機 關 與 合 併 公 司 認 定 可 能 產 生 差 異, 導 致 所 得 稅 額 具 有 不 確 定 性 合 併 公 司 依 據 該 交 易 及 計 算 是 否 可 能 產 生 額 外 稅 負 之 評 估, 認 列 相 關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項 目 若 該 等 項 目 之 最 終 課 稅 結 果 與 原 認 列 金 額 存 有 差 異, 則 該 差 異 將 影 響 對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項 目 之 認 列 合 併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 及 揭 露 包 含 採 用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金 融 非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合 併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 及 揭 露 包 含 採 用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金 融 非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合 併 公 司 針 對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建 立 相 關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如 果 用 於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之 輸 入 值 是 使 用 外 部 第 三 方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將 評 估 第 三 方 所 提 供 支 持 輸 入 值 之 證 據, 以 確 定 該 評 價 及 其 公 允 價 值 等 級 分 類 係 符 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規 定 ~125~
130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在 衡 量 其 資 產 和 負 債 時, 盡 可 能 使 用 市 場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公 允 價 值 之 等 級 係 以 評 價 技 術 使 用 之 輸 入 值 為 依 據 歸 類 如 下 : ( 一 ) 第 一 級 :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 二 ) 第 二 級 : 除 包 含 於 第 一 級 之 公 開 報 價 外,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輸 入 參 數 係 直 接 ( 即 價 格 ) 或 間 接 (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可 觀 察 ( 三 ) 第 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輸 入 參 數 非 基 於 可 觀 察 之 市 場 資 料 ( 非 可 觀 察 參 數 ) 六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之 說 明 ( 一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現 金 及 零 用 金 $ 支 票 及 活 期 存 款 2,847,642 2,011,239 定 期 存 款 534, ,128 短 率 連 結 保 本 型 存 款 340, ,000 $ 3,723,343 2,554,950 合 併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利 率 風 險 及 敏 感 度 分 析 之 揭 露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六 ) ( 二 )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1. 明 細 如 下 : 流 動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開 放 型 基 金 $ 340, ,321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2,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嵌 入 式 商 品 ( 附 註 六 ( 九 )) $ 343, ,928 非 流 動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未 上 市 櫃 股 票 $ 流 動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9,521 2,867 合 併 公 司 已 於 附 註 六 ( 十 六 ) 揭 露 與 金 融 工 具 相 關 之 信 用 貨 幣 及 利 率 暴 險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126~
131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從 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係 因 以 規 避 營 業 活 動 所 暴 露 之 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因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列 報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負 債 ) 之 衍 生 工 具 明 細 如 下 : 合 約 金 額 幣 別 到 期 期 間 賣 出 /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USD 9,000 /CNH 58,311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 賣 出 /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EUR 2,600 /USD 2,850 歐 元 兌 美 元 ~ 賣 出 /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EUR 3,839 /NTD 138,865 歐 元 兌 台 幣 ~ 賣 出 /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EUR 200 /USD 229 歐 元 兌 美 元 合 約 金 額 幣 別 到 期 期 間 賣 出 /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USD 10,000 /CNH 61,897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 賣 出 /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EUR 500 /USD 627 歐 元 兌 美 元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故 以 成 本 法 衡 量 4. 敏 感 度 分 析 - 權 益 價 格 風 險 : 如 報 導 日 權 益 證 券 價 格 變 動 ( 兩 期 分 析 係 採 用 相 同 基 礎, 且 假 設 其 他 變 動 因 素 不 變 ), 對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影 響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其 他 綜 合 損 報 導 日 證 券 價 格 益 稅 後 金 額 稅 後 損 益 益 稅 後 金 額 稅 後 損 益 上 漲 1% $ - 2,770-1,146 下 跌 1% $ - (2,770) - (1,146) ( 三 )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應 收 票 據 $ 23,395 20,816 應 收 帳 款 1,718,678 1,568,710 減 : 備 抵 呆 帳 (25,717) (22,917) 備 抵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21,421) (39,245) $ 1,694,935 1,527,364 合 併 公 司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逾 期 1~3 個 月 $ 188, ,920 逾 期 4~6 個 月 7,395 27,283 逾 期 7~9 個 月 逾 期 10~12 個 月 1, 逾 期 超 過 一 年 2,104 1,724 $ 199, ,259 ~127~
132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備 抵 呆 帳 變 動 表 如 下 : 組 合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22,917 本 期 認 列 2,766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數 34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25,717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20,102 本 期 認 列 3,962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數 (1,147)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22,917 合 併 公 司 對 上 述 應 收 款 項 之 備 抵 呆 帳 主 要 係 依 經 濟 環 境, 基 於 歷 史 之 付 款 行 為 以 及 廣 泛 分 析 標 的 客 戶 之 信 用 評 等 而 提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備 抵 科 目 係 用 於 記 錄 呆 帳 費 用, 除 非 合 併 公 司 確 信 相 關 款 項 可 能 無 法 回 收, 在 認 為 款 項 無 法 收 回 之 時, 逕 將 備 抵 沖 轉 金 融 資 產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應 收 款 項 之 回 收 尚 無 重 大 減 損 ( 四 ) 存 貨 製 成 品 $ 650, ,131 減 : 備 抵 損 失 (43,309) (46,706) 607, ,425 半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224, ,445 減 : 備 抵 損 失 (20,010) (14,936) 204, ,509 原 物 料 343, ,844 減 : 備 抵 損 失 (11,454) (17,538) 332, ,306 在 途 存 貨 36, ,356 $ 1,180,325 1,107,596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認 列 為 銷 貨 成 本 及 費 用 之 存 貨 成 本 分 別 為 5,069,582 千 元 及 5,248,609 千 元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因 存 貨 自 成 本 沖 減 致 淨 變 現 價 值 或 因 淨 變 現 價 值 增 加 而 減 少 營 業 成 本 認 列 之 損 ( 益 ) 各 為 (3,447) 千 元 及 2,273 千 元 ~128~
133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公 司 之 存 貨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 五 ) 具 重 大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對 合 併 公 司 具 重 大 性 者 如 下 :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所 有 權 公 司 註 冊 權 益 及 表 決 權 之 比 例 子 公 司 名 稱 之 國 家 鼎 翰 科 技 台 灣 63.22% 63.06% 上 述 子 公 司 之 彙 總 性 財 務 資 訊 如 下, 該 等 財 務 資 訊 係 依 據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所 編 製, 該 等 財 務 資 訊 係 合 併 公 司 間 之 交 易 尚 未 銷 除 前 之 金 額 : 彙 總 性 財 務 資 訊 : 流 動 資 產 $ 2,890,300 1,525,880 非 流 動 資 產 1,194, ,246 流 動 負 債 (815,550) (549,472) 非 流 動 負 債 (1,347,954) (243,819) 淨 資 產 $ 1,920,898 1,585,835 非 控 制 權 益 期 末 帳 面 金 額 $ 1,191, ,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 2,658,833 2,440,687 本 期 淨 利 $ 577, ,696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2,008 26,945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589, ,641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本 期 淨 利 $ 364, ,551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360, ,759 營 業 活 動 現 金 流 量 $ 615, ,363 投 資 活 動 現 金 流 量 (511,606) (128,310) 籌 資 活 動 現 金 流 量 961,566 (359,773) 匯 率 變 動 對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之 影 響 222 9,199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淨 增 加 ( 減 少 ) 數 $ 1,066,149 (46,521) ~129~
134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六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合 併 公 司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成 本 折 舊 及 減 損 損 失 變 動 明 細 如 下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機 器 及 其 他 設 備 租 賃 資 產 未 完 工 程 總 計 成 本 或 認 定 成 本 :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478,532 1,378,200 3,684, ,789 1,904 5,862,960 增 添 - 22,817 97,891-1, ,851 處 分 - - (43,000) - - (43,000) 報 廢 - (360) (86,353) - - (86,713) 自 預 付 設 備 款 轉 入 - 101,645 47,779 - (3,047) 146,377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數 - (8,229) (42,182) - - (50,411)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478,532 1,494,073 3,658, ,789-5,951,064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478,532 1,284,433 3,440, ,789-5,522,959 增 添 - 36, ,543-1, ,912 處 分 - - (23,486) - - (23,486) 報 廢 - - (57,366) - - (57,366) 自 預 付 設 備 款 轉 入 - 44,396 78,742 - (48) 123,090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數 - 12,954 73, ,851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478,532 1,378,200 3,684, ,789 1,904 5,862,960 累 計 折 舊 :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279,157 2,503, ,782,260 本 年 度 折 舊 - 41, , ,786 減 損 迴 轉 利 益 - - (197) - - (197) 處 分 - - (40,309) - - (40,309) 報 廢 - (327) (73,468) - - (73,795)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數 - (1,999) (28,085) - - (30,084)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318,454 2,623, ,941,661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238,481 2,249, ,488,034 本 期 折 舊 - 37, , ,027 減 損 迴 轉 利 益 - - (1,534) - - (1,534) 處 分 - - (19,338) - - (19,338) 報 廢 - - (49,462) - - (49,462) 其 他 - - (411) - - (411)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數 - 3,431 48, ,944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279,157 2,503, ,782,260 帳 面 金 額 :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478,532 1,175,619 1,035, ,789-3,009,403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478,532 1,099,043 1,181, ,789 1,904 3,080,700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 478,532 1,045,952 1,190, ,789-3,034,925 ~130~
135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1. 租 賃 資 產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歷 年 與 經 濟 部 簽 訂 利 澤 工 業 區 土 地 租 賃 契 約 書, 作 為 興 建 廠 房 之 用, 租 期 皆 為 二 十 年, 期 滿 得 續 約, 租 金 每 三 個 月 為 一 期 給 付, 租 金 係 依 據 租 用 土 地 面 積 之 審 定 售 價 乘 上 年 租 率, 土 地 審 定 售 價 逐 年 按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調 幅 比 率 調 整, 年 租 率 按 行 政 院 中 長 期 資 金 貸 款 利 率, 每 半 年 調 整 重 新 計 算 租 金 租 賃 擔 保 金 按 簽 約 當 時 之 三 個 月 或 六 個 月 之 租 金 計 算 於 租 賃 期 間, 得 申 請 承 購 租 賃 之 土 地, 土 地 售 價 按 原 簽 訂 租 約 時 之 售 價 為 準, 承 租 期 間 已 繳 之 租 金 及 擔 保 金 得 無 息 全 額 抵 繳 應 繳 價 款, 故 合 併 公 司 以 資 本 租 賃 方 式 處 理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依 各 該 期 間 調 整 之 土 地 審 定 售 價 及 年 租 率 重 新 估 計 租 賃 土 地 成 本 皆 為 319,789 千 元 2. 擔 保 相 關 資 產 提 供 銀 行 開 立 額 度 之 借 款 之 擔 保 情 形, 請 詳 附 註 八 3. 利 息 資 本 化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購 置 固 定 資 產 利 息 費 用 資 本 化 金 額 各 為 831 千 元 及 2,134 千 元, 資 本 化 利 率 皆 為 3.00% ( 七 ) 長 短 期 借 款 1. 短 期 借 款 : 抵 質 押 借 款 $ 114,888 - 信 用 借 款 50,000 - 進 口 貸 款 295, ,850 $ 460, ,850 借 款 利 率 區 間 (%) 1.00%~1.44% 0.83%~0.93% 合 併 公 司 開 立 保 證 票 據 予 借 款 銀 行, 請 詳 附 註 八 及 九 2. 長 期 借 款 貸 款 銀 行 利 率 區 間 到 期 年 度 凱 基 商 業 銀 行 1.72% $ - 94,300 減 : 一 年 內 到 期 部 分 - (16,400) $ - 77,900 有 關 合 併 公 司 利 率 外 幣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之 暴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六 ) 3.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定 存 土 地 及 房 屋 建 築 等 作 為 上 述 借 款 之 擔 保 品, 請 詳 附 註 八 ~131~
136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八 ) 租 賃 1. 承 租 人 租 賃 不 可 取 消 之 營 業 租 賃 的 應 付 租 金 付 款 情 形 如 下 : 一 年 內 $ 44,852 47,039 一 年 至 五 年 91,777 93,719 五 年 以 上 177, ,453 $ 313, ,211 合 併 公 司 以 營 業 租 賃 承 租 土 地 及 其 他 什 項 設 備 租 賃 期 間 通 常 為 一 至 二 十 年, 並 附 有 於 租 期 屆 滿 之 續 租 權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營 業 租 賃 列 於 損 益 之 費 用 分 別 為 20,081 千 元 及 28,389 千 元 2. 融 資 租 賃 負 債 合 併 公 司 應 付 租 賃 款 明 細 如 下 : 未 來 最 低 租 金 利 息 最 低 租 金 給 付 未 來 最 低 租 金 利 息 最 低 租 金 給 付 一 年 內 $ 31,180 12,188 18,992 30,827 12,601 18,226 一 年 至 五 年 130,363 47,062 83, ,921 49,063 79,858 五 年 以 上 267,149 49, , ,244 69, ,690 $ 428, , , , , ,774 ( 九 ) 應 付 公 司 債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1,152,134 - 鼎 翰 科 技 於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發 行 票 面 利 率 為 零 之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並 於 同 日 在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買 賣, 本 金 金 額 共 計 1,200,000 千 元, 每 張 票 面 金 額 100 千 元, 依 票 面 金 額 之 100.2% 發 行, 發 行 期 間 為 3 年, 轉 換 期 間 為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至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發 行 時 之 轉 換 價 格 為 每 股 元, 此 後 轉 換 價 格 依 反 稀 釋 條 款 辦 法 所 訂 之 公 式 調 整 該 轉 換 公 司 債 自 發 行 滿 一 個 月 後 翌 日 起 至 發 行 期 間 屆 滿 前 四 十 日 止, 若 鼎 翰 科 技 普 通 股 股 票 在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之 收 盤 價 格 連 續 三 十 個 營 業 日 超 過 當 時 轉 換 價 格 達 30% ( 含 ) 時 或 本 轉 換 債 流 通 在 外 餘 額 低 於 原 發 行 總 額 之 10% 時, 得 按 債 券 面 額 以 現 金 收 回 該 轉 換 公 司 債 該 轉 換 公 司 債 包 括 資 產 負 債 及 權 益 組 成 部 分, 權 益 組 成 部 分 於 鼎 翰 科 技 權 益 項 下 以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表 達 負 債 組 成 部 分 原 始 認 列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1.36% ~132~
137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發 行 價 款 (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5,280 千 元 ) $ 1,197,120 權 益 組 成 部 分 ( 減 除 分 攤 至 權 益 之 交 易 成 本 205 千 元 及 相 關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35 千 元 ) (46,603) 資 產 組 成 部 分 ( 減 除 分 攤 至 資 產 之 交 易 成 本 3 千 元 及 相 關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1 千 元 ) 719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年 12 月 31 日 負 債 組 成 部 分 ( 減 除 分 攤 至 負 債 之 交 易 成 本 5,078 千 元 及 相 關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864 千 元 ) $ 1,152,134 ( 十 )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準 備 1.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合 併 公 司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與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調 節 如 下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現 值 $ (92,880) (85,912)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46,140 44,063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46,740) (41,849) (1) 計 畫 資 產 組 成 本 公 司 與 鼎 翰 科 技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提 撥 至 台 灣 銀 行 之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每 位 員 工 之 退 休 支 付, 係 依 據 服 務 年 資 所 獲 得 之 基 數 及 其 退 休 前 六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 合 併 公 司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係 由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 以 下 稱 勞 動 基 金 局 ) 統 籌 管 理, 依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規 定, 基 金 之 運 用, 其 每 年 決 算 分 配 之 最 低 收 益, 不 得 低 於 依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計 算 之 收 益 截 至 報 導 日, 本 公 司 與 鼎 翰 科 技 之 台 灣 銀 行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餘 額 計 46,140 千 元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運 用 之 資 料 包 括 基 金 收 益 率 以 及 基 金 資 產 配 置, 請 詳 勞 動 基 金 局 網 站 公 布 之 資 訊 (2)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本 公 司 與 鼎 翰 科 技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變 動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 (85,912) (83,082)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及 利 息 (2,875) (2,771)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再 衡 量 數 -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不 含 當 期 利 息 ) (3,785) 1,167 - 因 財 務 假 設 變 動 所 產 生 之 精 算 利 益 (686) - - 因 經 驗 調 整 所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失 378 (1,226) 12 月 3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 (92,880) (85,912) ~133~
138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3) 計 畫 資 產 現 值 之 變 動 本 公 司 與 鼎 翰 科 技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 44,063 41,941 利 息 收 入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再 衡 量 數 -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不 含 當 期 利 息 ) 已 提 撥 至 計 畫 之 金 額 902 1, 月 31 日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 46,140 44,063 (4) 認 列 為 損 益 之 費 用 本 公 司 與 鼎 翰 科 技 列 報 為 費 用 之 明 細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 1,341 1,287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淨 利 息 $ 1,989 1,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成 本 $ 推 銷 費 用 管 理 費 用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 1,989 1,918 (5)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再 衡 量 數 本 公 司 與 鼎 翰 科 技 累 計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再 衡 量 數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累 積 餘 額 $ (5,813) (5,889) 本 期 認 列 (3,804) 月 31 日 累 積 餘 額 $ (9,617) (5,813) (6) 精 算 假 設 本 公 司 與 鼎 翰 科 技 於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用 以 決 定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如 下 : 折 現 率 1.375%~1.875% 1.50%~2.00%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3.00% 3.00% ~134~
139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與 鼎 翰 科 技 預 計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報 導 日 後 之 一 年 內 支 付 予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提 撥 金 額 為 1,312 千 元 本 公 司 與 鼎 翰 科 技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加 權 平 均 存 續 期 間 分 別 為 5.26 年 ~ 年 及 19.2 年 ~29 年 (7) 敏 感 度 分 析 計 算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時, 本 公 司 與 鼎 翰 科 技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以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相 關 精 算 假 設, 包 含 折 現 率 員 工 離 職 率 及 未 來 薪 資 變 動 等 任 何 精 算 假 設 之 變 動, 均 可 能 重 大 影 響 本 公 司 與 鼎 翰 科 技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金 額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當 採 用 之 主 要 精 算 假 設 變 動 對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影 響 如 下 : 對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影 響 增 加 0.25% 減 少 0.25% 104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 (2,617) 2,321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2,264 (2,233) 103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2,515) 2,634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2,586 (2,585) 上 述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基 於 其 他 假 設 不 變 的 情 況 下 分 析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 影 響 實 務 上 許 多 假 設 的 變 動 則 可 能 是 連 動 的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與 計 算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所 採 用 的 方 法 一 致 本 期 編 製 敏 感 度 分 析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與 假 設 與 前 期 相 同 2.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本 公 司 與 鼎 翰 科 技 之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係 依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規 定, 依 勞 工 每 月 工 資 6% 之 提 繳 率,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個 人 專 戶 在 此 計 畫 下 本 公 司 提 撥 固 定 金 額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後, 即 無 支 付 額 外 金 額 之 法 定 或 推 定 義 務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金 辦 法 下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分 別 為 16,473 千 元 及 16,636 千 元, 已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海 外 子 公 司 則 依 當 地 法 律 適 用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各 為 65,129 千 元 及 51,622 千 元 ~135~
140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一 )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費 用 (1) 合 併 公 司 所 得 稅 費 用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當 期 產 生 $ 365, ,352 調 整 前 期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52) (4,912) 365, ,440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發 生 28, ,823 所 得 稅 費 用 $ 394, ,263 (2)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明 細 如 下,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則 無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之 所 得 稅 : 104 年 度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 35 (3) 合 併 公 司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下 的 所 得 稅 費 用 明 細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1,142) 2,265 (4) 合 併 公 司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與 稅 前 淨 利 之 關 係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稅 前 淨 利 計 算 之 所 得 稅 額 $ 270, ,510 停 徵 之 證 券 交 易 利 益 淨 額 (169) (143)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稅 款 16,855 11,238 子 公 司 所 得 稅 費 用 146, ,235 未 認 列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變 動 及 其 他 (39,223) 44,423 合 計 $ 394,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1)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合 併 公 司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項 目 如 下 :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 47,144 97,694 ~136~
141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變 動 如 下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存 貨 未 實 現 跌 價 損 失 備 抵 呆 帳 銷 貨 毛 利 其 他 合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 2,954 3,830 18,076 11,966 36,826 認 列 於 損 益 2,177 (58) 6, ,749 認 列 於 權 益 其 他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數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5,131 3,772 24,511 13,155 46,569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 9,168 3,647 16,136 7,896 36,847 認 列 於 損 益 (6,214) 183 1,940 3,930 (161)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數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2,954 3,830 18,076 11,966 36,826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收 益 份 額 其 他 合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 (247,026) (15,519) (262,545) 認 列 於 損 益 (37,497) (176) (37,673)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1,142 1,142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數 - (8) (8)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284,523) (14,561) (299,084)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 (96,122) (11,484) (107,606) 認 列 於 損 益 (150,904) (1,758) (152,662)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2,265) (2,265)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數 - (12) (12)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247,026) (15,519) (262,545) 3. 本 公 司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屬 民 國 八 十 六 年 度 以 前 $ 150, ,283 屬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度 ( 含 ) 以 後 1,355,264 1,142,646 $ 1,505,547 1,292,929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 93,136 65, 年 度 ( 預 計 ) 103 年 度 ( 實 際 ) 對 中 華 民 國 居 住 者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 10.61% ~137~
142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前 述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係 依 據 財 政 部 民 國 一 二 年 十 月 十 七 日 台 財 稅 第 號 函 規 定 處 理 之 金 額 4.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本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一 一 年 度 ; 鼎 翰 科 技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5. 本 公 司 部 份 投 資 國 外 子 公 司 之 盈 餘, 因 國 外 營 運 擴 充 資 金 所 需, 長 期 暫 不 擬 匯 回, 故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2 號 所 得 稅 A39 段 規 定, 將 此 盈 餘 財 稅 差 異 視 為 永 久 性 差 異 處 理 ( 十 二 ) 權 益 1. 股 本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間 辦 理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分 別 消 除 股 本 50,000 千 元 及 10,000 千 元 及 資 本 公 積 99,215 千 元 及 13,310 千 元, 及 未 分 配 盈 餘 12,422 千 元 及 0 元 業 已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本 公 司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認 股 權 人 申 請 行 使 認 股 權 計 1,400 單 位 及 單 位, 發 行 普 通 股 計 1,400 千 股 及 千 股, 每 股 面 額 10 元, 其 行 使 價 格 超 過 普 通 股 之 溢 價 為 2,863 千 元 及 1,054 千 元, 列 於 資 本 公 積 - 員 工 認 股 權 發 行 溢 價 項 下, 業 已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額 定 股 本 皆 為 3,600,000 千 元 ( 其 中 100,000 千 元 係 留 供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使 用 ), 實 收 股 本 分 別 為 2,400,143 千 元 及 2,436,143 千 元, 每 股 面 額 均 為 10 元 2. 資 本 公 積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407, ,829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轉 換 溢 價 409, ,712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15,400 90,680 員 工 認 股 權 發 行 溢 價 19,532 11,541 轉 換 公 司 債 應 付 利 息 補 償 金 17,020 17,020 員 工 認 股 權 ( 附 註 六 ( 十 四 )) 4,770 8,769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變 動 數 10,180 8,852 $ 883, ,403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資 本 公 積 需 優 先 填 補 虧 損 後, 始 得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以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前 項 所 稱 之 已 實 現 資 本 公 積, 包 括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依 發 行 人 募 集 與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處 理 準 則 規 定, 每 年 撥 充 之 合 計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138~
143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3.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公 司 應 就 稅 後 純 益 提 撥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直 至 與 資 本 總 額 相 等 為 止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 法 通 常 僅 供 彌 補 虧 損 之 用, 不 得 使 用 之,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得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之 部 分 為 限 4.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依 證 券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於 分 派 盈 餘 時, 應 就 當 年 度 發 生 之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自 可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不 得 分 派 嗣 後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數 額 有 迴 轉 時, 得 就 迴 轉 部 份 分 派 盈 餘 本 公 司 於 首 次 採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時, 因 選 擇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豁 免 項 目, 而 帳 列 股 東 權 益 項 下 之 土 地 重 估 增 值 及 累 積 轉 換 調 整 數 依 規 定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之 金 額 為 302,150 千 元, 依 金 管 會 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令 規 定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並 於 使 用 處 分 或 重 分 類 相 關 資 產 時, 得 就 原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比 例 予 以 迴 轉 分 派 盈 餘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該 項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餘 額 皆 為 302,150 千 元 又 依 上 段 所 述 函 令 規 定, 本 公 司 於 分 派 可 分 配 盈 餘 時, 就 當 年 度 發 生 之 帳 列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淨 額 與 上 段 所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餘 額 之 差 額, 自 當 期 損 益 與 前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補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屬 前 期 累 積 之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則 自 前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補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不 得 分 派 嗣 後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數 額 有 迴 轉 時, 得 就 迴 轉 部 份 分 派 盈 餘 5. 盈 餘 分 派 及 股 利 政 策 依 本 公 司 之 章 程 規 定, 每 年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於 依 法 提 繳 所 得 稅 款 後, 應 先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就 其 餘 額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百 分 之 十, 並 依 法 令 規 定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提 撥 董 事 酬 勞 百 分 之 一, 員 工 紅 利 至 少 提 撥 百 分 之 四, 但 以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為 上 限 ; 再 將 其 餘 額 連 同 上 年 度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作 為 可 供 分 配 之 盈 餘, 惟 得 視 業 務 狀 況 酌 予 保 留 部 份 後 發 放 股 東 股 利 本 公 司 處 於 企 業 成 長 階 段, 為 考 量 公 司 未 來 資 金 之 需 求 及 營 運 發 展,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不 得 低 於 股 票 股 利 總 額 之 百 分 之 十, 但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若 低 於 0.2 元 則 不 予 以 發 放 改 以 股 票 股 利 發 放 依 民 國 一 四 年 五 月 修 正 之 公 司 法 規 定,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已 不 屬 於 盈 餘 分 配 項 目, 本 公 司 將 於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期 限 前 配 合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139~
144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以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之 稅 後 淨 利 扣 除 10%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後 淨 額, 乘 上 本 公 司 參 考 歷 史 經 驗 預 計 分 配 之 員 工 紅 利 分 配 成 數 及 董 事 酬 勞 分 配 成 數, 估 計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為 42,990 千 元, 董 事 酬 勞 為 5,374 千 元, 惟 若 嗣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則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列 為 發 放 年 度 之 損 益 本 公 司 分 別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六 月 十 八 日 及 一 三 年 六 月 十 八 日 經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及 一 二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有 關 分 派 予 股 東 情 形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配 股 率 ( 元 ) 金 額 配 股 率 ( 元 ) 金 額 分 派 予 普 通 股 業 主 之 股 利 : 現 金 $ , ,986 分 派 員 工 紅 利 - 現 金 $ 42,990 20,929 分 派 董 事 酬 勞 5,374 3,488 合 計 $ 48,364 24,417 上 述 分 配 情 形 與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估 列 數 並 無 差 異, 上 述 盈 餘 分 配 相 關 資 訊, 請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等 管 道 查 詢 之 6. 庫 藏 股 票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度 及 一 年 度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八 條 之 二 規 定, 為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為 1,000 千 股, 買 回 成 本 為 23,310 千 元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間 辦 理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請 詳 股 本 之 說 明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及 一 四 年 一 月 間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八 條 之 二 規 定, 為 維 護 公 司 信 用 及 股 東 權 益 並 辦 理 銷 除 股 份,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為 5,000 千 股, 買 回 成 本 為 161,637 千 元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三 月 間 辦 理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請 詳 股 本 之 說 明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規 定, 公 司 買 回 庫 藏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不 得 超 過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百 分 之 十 ; 收 買 股 份 之 總 金 額, 不 得 逾 保 留 盈 餘 加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資 本 公 積 之 金 額 ; 為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而 買 回 之 股 份, 應 於 買 回 之 日 起 三 年 內 將 其 轉 讓, 逾 期 未 轉 讓 者, 視 為 公 司 未 發 行 股 份 予 以 註 銷 以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為 計 算 基 準, 本 公 司 可 買 回 股 數 最 高 上 限 為 24,001 千 股, 收 買 股 數 最 高 限 額 為 2,830,718 千 元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於 未 轉 讓 前, 並 不 得 享 有 股 東 權 益 另,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持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7,700 千 股, 買 回 成 本 為 194,289 千 元, 列 於 庫 藏 股 票 項 下 ~140~
145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將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持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所 享 之 股 利 收 入 分 別 為 15,400 千 元 及 6,836 千 元, 自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子 公 司 利 益 之 份 額 轉 列 資 本 公 積 -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項 下 7. 其 他 權 益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 140,319 外 幣 換 算 差 異 (39,453)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00,866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 41,256 外 幣 換 算 差 異 99,063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40,319 ( 十 三 )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年 度 如 有 獲 利, 應 提 撥 至 少 百 分 之 四, 但 以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為 員 工 酬 勞, 並 提 撥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一 為 董 事 酬 勞 金 但 公 司 尚 有 累 積 虧 損 時, 應 預 先 保 留 彌 補 數 額 前 項 員 工 酬 勞 發 給 股 票 或 現 金 之 對 象, 包 括 符 合 一 定 條 件 之 從 屬 公 司 員 工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57,174 千 元 及 9,529 千 元, 係 以 本 公 司 各 該 段 期 間 之 稅 前 淨 利 扣 除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前 之 金 額 乘 上 本 公 司 章 程 擬 訂 定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分 派 成 數 為 估 計 基 礎, 並 列 報 為 營 業 費 用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若 實 際 分 派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則 依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並 將 該 差 異 列 為 發 放 年 度 之 損 益 ( 十 四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合 併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計 有 下 列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 本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101 年 度 第 二 次 101 年 度 第 一 次 100 年 度 第 一 次 100 年 度 第 一 次 類 型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給 與 日 給 與 數 量 310 單 位 1,690 單 位 2,000 單 位 800 單 位 合 約 期 間 5 年 5 年 5 年 5 年 授 與 對 象 本 公 司 員 工 本 公 司 員 工 本 公 司 員 工 本 公 司 員 工 既 得 期 間 屆 滿 二 年 後 可 依 該 計 畫 累 計 可 行 使 認 股 權 比 例 行 使 屆 滿 二 年 後 可 依 該 計 畫 累 計 可 行 使 認 股 權 比 例 行 使 屆 滿 二 年 後 可 依 該 計 畫 累 計 可 行 使 認 股 權 比 例 行 使 屆 滿 二 年 後 可 依 該 計 畫 累 計 可 行 使 認 股 權 比 例 行 使 ~141~
146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1. 給 與 日 公 允 價 值 之 衡 量 參 數 合 併 公 司 採 用 Black 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給 與 日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公 允 價 值, 該 模 式 之 輸 入 值 如 下 :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第 二 次 101 年 度 第 一 次 100 年 度 第 一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執 行 價 格 ($, 元 ) 認 股 權 存 續 期 間 ( 年 ) 標 的 股 票 之 現 時 執 行 價 格 ( 元 ) 預 期 波 動 率 (%) 29.33% 31.05% 39.23% 無 風 險 利 率 (%) 1.192% 0.881% 1.123% 鼎 翰 科 技 100 年 第 一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執 行 價 格 ($, 元 ) 認 股 權 存 續 期 間 ( 年 ) 0.65 標 的 股 票 之 現 時 執 行 價 格 ( 元 ) 預 期 波 動 度 (%) 38.71% 無 風 險 利 率 (%) 1.123% 2. 認 股 權 之 相 關 資 訊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100 年 度 第 一 次 認 股 權 計 畫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1 月 1 日 流 通 在 外 $ , 本 期 註 銷 - - (100.00) - 本 期 執 行 (817.50) (332.50) 月 31 日 流 通 在 外 期 末 可 執 行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加 權 平 均 預 期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 年 )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101 年 度 第 一 次 認 股 權 計 畫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1 月 1 日 流 通 在 外 1,570.00$ , 本 期 執 行 (505.00) 11.53~ 月 31 日 流 通 在 外 1, , 期 末 可 執 行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加 權 平 均 預 期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 年 ) ~142~
147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101 年 度 第 二 次 認 股 權 計 畫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1 月 1 日 流 通 在 外 $ 本 期 執 行 (77.50) 12.81~ 月 31 日 流 通 在 外 期 末 可 執 行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加 權 平 均 預 期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 年 ) 年 度 103 年 度 鼎 翰 科 技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100 年 認 股 權 計 畫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1 月 1 日 流 通 在 外 253 $ 本 期 執 行 (166) 60.10~68.30 (144) 68.30~70.90 本 期 放 棄 (25) 月 31 日 流 通 在 外 期 末 可 執 行 認 股 選 擇 權 加 權 平 均 預 期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本 公 司 及 鼎 翰 科 技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因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所 認 列 之 費 用 各 為 1,752 千 元 及 4,925 千 元, 列 於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項 下 ( 十 五 ) 每 股 盈 餘 1.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期 淨 利 $ 766, ,115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千 股 ) 231, ,469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元 ) $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期 淨 利 $ 766, ,115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千 股 ) 231, ,469 員 工 認 股 權 1,340 1,782 員 工 紅 利 - 1,602 員 工 酬 勞 2,331 - 用 以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之 當 期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 千 股 ) 235, ,853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元 ) $ ~143~
148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六 ) 金 融 工 具 1. 信 用 風 險 之 暴 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代 表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分 別 為 5,993,642 千 元 及 4,316,650 千 元 2. 流 動 性 風 險 下 表 為 金 融 負 債 之 合 約 到 期 日, 包 含 估 計 利 息 但 不 包 含 淨 額 協 議 之 影 響 帳 面 金 額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1 年 1-2 年 2-5 年 超 過 5 年 104 年 12 月 31 日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短 期 借 款 $ 460, , ,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1,045,398 1,045,398 1,045, 其 他 應 付 款 519, , ,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209, , , 應 付 公 司 債 1,152,134 1,200, ,200,000 - 應 付 租 賃 款 (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 320, ,336 30,916 31,701 74, ,200 $ 3,707,103 3,799,049 2,266,629 31,701 1,274, , 年 12 月 31 日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短 期 借 款 $ 284, , ,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953, , , 其 他 應 付 款 534, , ,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132, , , 一 年 內 到 期 長 期 借 款 16,400 17,916 17, 長 期 借 款 77,900 81,250-17,634 51,210 12,406 應 付 租 賃 款 (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 329, ,782 30,567 31,349 73, ,167 $ 2,329,660 2,406,017 1,954,552 48, , ,573 合 併 公 司 並 不 預 期 到 期 日 分 析 之 現 金 流 量 發 生 時 點 會 顯 著 提 早, 或 實 際 金 額 會 有 顯 著 不 同 3. 匯 率 風 險 (1) 匯 率 風 險 之 暴 險 合 併 公 司 暴 露 於 重 大 外 幣 匯 率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如 下 : 匯 率 台 幣 匯 率 台 幣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583, ,182,980 歐 元 , ,021 日 幣 , ,989 港 幣 , ,591 ~144~
149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匯 率 台 幣 匯 率 台 幣 人 民 幣 ,217, ,255,206 韓 元 , ,500 $ 3,829,410 3,398,287 衍 生 商 品 美 金 $ 歐 元 , $ 2,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美 金 $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 ,108 歐 元 , ,122 日 幣 , ,005 港 幣 , ,939 人 民 幣 , ,803 韓 元 , ,493 $ 1,021,917 1,096,470 衍 生 商 品 美 金 $ , ,867 歐 元 , (2) 敏 感 性 分 析 $ 9,521 2,867 合 併 公 司 之 匯 率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於 以 外 幣 計 價 之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負 債, 於 換 算 時 產 生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當 新 台 幣 相 對 於 上 表 所 列 外 幣 貶 值 或 升 值 3%, 而 其 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之 稅 前 淨 利 將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84,048 千 元 及 68,987 千 元 ; 兩 期 分 析 係 採 用 相 同 基 礎 (3) 貨 幣 性 項 目 之 兌 換 損 益 由 於 合 併 公 司 功 能 性 貨 幣 種 類 繁 多, 故 採 彙 整 方 式 揭 露 貨 幣 性 項 目 之 兌 換 損 益 資 訊,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度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 分 別 為 44,465 千 元 及 52,764 千 元 ~145~
150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4. 利 率 分 析 合 併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利 率 暴 險, 說 明 於 本 附 註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管 理 下 列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衍 生 及 非 衍 生 工 具 於 報 導 日 之 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對 於 浮 動 利 率 負 債, 其 分 析 方 式 係 假 設 報 導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負 債 金 額 於 整 年 度 皆 流 通 在 外 合 併 公 司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利 率 時 所 使 用 之 變 動 率 為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1%, 此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利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若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1%, 在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之 稅 前 淨 利 將 減 少 或 增 加 4,603 千 元 及 3,792 千 元, 主 因 係 合 併 公 司 之 變 動 利 率 銀 行 借 款 所 致 5.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1)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及 公 允 價 值 合 併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及 公 允 價 值 ( 包 括 公 允 價 值 等 級 資 訊, 但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工 具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者, 及 於 活 絡 市 場 無 報 價 且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依 規 定 無 須 揭 露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 列 示 如 下 : 公 允 價 值 帳 面 金 額 第 一 級 第 二 級 第 三 級 合 計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3,390-3,390-3,390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340, , ,592 小 計 343, ,592 3, ,982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3,723,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1,694, 其 他 應 收 款 45,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84, 小 計 5,649, 合 計 $ 5,993, ,592 3, ,982 ~146~
151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公 允 價 值 帳 面 金 額 第 一 級 第 二 級 第 三 級 合 計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9,521-9,521-9,521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短 期 借 款 460,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1,045, 其 他 應 付 款 519, 應 付 公 司 債 1,152, 應 付 租 賃 款 (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 320, 存 入 保 證 金 2, 小 計 3,499, 合 計 $ 3,509,347-9,521-9, 公 允 價 值 帳 面 金 額 第 一 級 第 二 級 第 三 級 合 計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140, , ,321 小 計 140, , ,928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2,554,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1,527, 其 他 應 收 款 75,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7, 小 計 4,175, 合 計 $ 4,316, , ,928 ~147~
152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公 允 價 值 帳 面 金 額 第 一 級 第 二 級 第 三 級 合 計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2,867-2,867-2,867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短 期 借 款 284,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953, 其 他 應 付 款 534, 長 期 借 款 ( 含 一 年 內 到 期 ) 94, 應 付 租 賃 款 (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 329, 小 計 2,196, 合 計 $ 2,199,750-2,867-2,867 (2)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及 假 設 合 併 公 司 對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下 列 方 式 決 定 : A. 短 期 金 融 商 品 以 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之 帳 面 金 額 估 計 其 公 允 價 值 ; 因 為 此 類 商 品 到 期 日 甚 近, 其 帳 面 金 額 應 屬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基 礎 此 方 法 應 用 於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帳 款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存 出 ( 入 ) 保 證 金 B. 金 融 商 品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時, 則 以 此 市 場 價 格 為 公 允 價 值 若 無 市 場 價 格 可 供 參 考 時, 則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所 使 用 之 估 計 與 假 設 係 與 市 場 參 與 者 於 金 融 商 品 訂 價 時 用 以 作 為 估 計 及 假 設 之 資 訊 一 致 C.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投 資 於 未 上 市 ( 櫃 ) 公 司 股 票,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故 無 法 估 計 其 公 允 價 值 D. 長 期 借 款 係 屬 附 息 性 質, 其 利 率 係 採 固 定 或 浮 動 利 率 計 息, 故 以 其 金 額 為 其 公 允 價 值 (3) 公 允 價 值 等 級 間 之 移 動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評 價 方 式 皆 無 任 何 層 級 間 之 移 轉 ( 十 七 )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合 併 公 司 所 暴 露 之 風 險 如 下 : 1. 市 場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持 有 之 權 益 證 券 除 以 成 本 法 衡 量 外, 餘 係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此 類 資 產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因 此 合 併 公 司 將 暴 露 於 權 益 證 券 市 場 價 格 變 動 之 風 險 ~148~
153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信 用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評 估 合 併 公 司 因 交 易 對 方 或 他 方 未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所 遭 受 之 潛 在 損 失 合 併 公 司 已 就 各 金 融 資 產 評 估 信 用 風 險, 並 提 列 適 當 之 備 抵 損 失 3. 流 動 性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隨 時 監 控 公 司 現 金 部 位 並 規 劃 適 當 籌 資 管 道, 以 控 制 流 動 性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之 營 運 資 金 足 以 支 應 長 短 期 借 款 合 約 到 期 時 之 現 金 需 求, 故 無 籌 措 資 金 以 償 還 借 款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 十 八 ) 資 本 管 理 董 事 會 之 政 策 係 維 持 健 全 之 資 本 基 礎, 以 維 繫 投 資 人 債 權 人 及 市 場 之 信 心 及 支 持 未 來 營 運 之 發 展 合 併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目 標 係 保 障 繼 續 經 營 之 能 力, 以 持 續 提 供 股 東 報 酬 及 其 他 利 害 關 係 人 利 益, 並 維 持 最 佳 資 本 結 構 以 降 低 資 金 成 本 為 維 持 或 調 整 資 本 結 構, 合 併 公 司 可 能 調 整 支 付 予 股 東 之 股 利 減 資 退 還 股 東 股 款 發 行 新 股 或 出 售 資 產 以 清 償 負 債 合 併 公 司 係 以 負 債 資 本 比 率 為 基 礎 控 管 資 本 該 比 率 係 以 淨 負 債 除 以 資 本 總 額 計 算 淨 負 債 係 資 產 負 債 表 所 列 示 之 負 債 總 額 減 去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資 本 總 額 係 權 益 之 全 部 組 成 部 分 加 上 淨 負 債 合 併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策 略 係 維 持 負 債 資 本 比 率 不 高 於 60%, 確 保 長 期 償 債 能 力 狀 況, 並 得 以 合 理 之 成 本 進 行 融 資 報 導 日 之 負 債 資 本 比 率 如 下 : 負 債 總 額 $ 4,101,412 2,657,371 減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3,723,343 2,554,950 七 關 係 人 交 易 淨 負 債 $ 378, ,421 資 本 總 額 $ 7,024,421 6,356,856 負 債 資 本 比 率 5.38% 1.61%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公 司 資 本 管 理 之 方 式 並 未 改 變 ( 一 ) 母 公 司 與 最 終 控 制 者 本 公 司 為 合 併 公 司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 二 ) 主 要 管 理 人 員 報 酬 主 要 管 理 人 員 報 酬 包 括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 115,373 92,342 退 職 後 福 利 2,802 2,026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353 1,018 $ 118,528 95,386 ~149~
154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八 質 押 之 資 產 有 關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說 明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四 )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質 押 擔 保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明 細 如 下 : 資 產 名 稱 質 押 擔 保 標 的 土 地 銀 行 借 款 擔 保 $ - 127,283 房 屋 及 建 築 - 68,882 定 期 存 款 ( 帳 列 其 他 金 融 承 租 土 地 擔 保 金 9,698 11,680 資 產 - 非 流 動 ) 質 押 定 存 單 ( 帳 列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銀 行 借 款 擔 保 116,894 - 九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 126, ,845 合 併 公 司 向 銀 行 融 資 而 提 供 之 保 證 票 據 明 細 如 下 : 新 台 幣 $ 520, ,000 美 金 9,500 15,500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公 司 無 已 開 立 信 用 狀 尚 未 使 用 餘 額 十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 無 十 一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鼎 翰 科 技 為 提 升 競 爭 力 及 因 應 實 際 需 要 及 市 場 趨 勢, 鼎 翰 科 技 董 事 會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一 月 九 日 決 議 透 過 鼎 翰 科 技 及 TSCAA 共 同 取 得 Printronix, Inc. (Pioneer Holding Corp. 持 股 100% 之 美 國 子 公 司, 主 要 從 事 條 碼 機 事 業 ) 條 碼 標 籤 印 表 機 部 門 之 100% 股 權, 鼎 翰 科 技 並 預 計 以 美 金 4,400 千 元 向 Pioneer Holding Corp. 暨 其 子 公 司 購 買 智 慧 財 產 權 及 存 貨 等 資 產 上 述 股 份 收 購 對 價 包 含 現 金 及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300,000 股, 現 金 部 分 由 子 公 司 TSCAA 支 付 美 金 16,820 千 元, 並 於 民 國 一 五 年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完 成 股 權 交 割 截 至 通 過 發 布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止, 上 述 收 購 案 因 作 業 程 序 尚 未 完 備 且 鼎 翰 科 技 應 交 付 300,000 股 之 新 股 票 尚 未 發 行, 故 無 法 依 IFRS3 揭 露 收 購 之 相 關 資 訊 ~150~
155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十 二 其 他 員 工 福 利 折 舊 折 耗 及 攤 銷 費 用 功 能 別 彙 總 如 下 : 功 能 別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合 計 性 質 別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合 計 薪 資 費 用 537, ,644 1,125, , ,602 1,021,868 勞 健 保 費 用 57,245 45, ,856 49,592 44,597 94,189 退 休 金 費 用 57,071 26,520 83,591 51,434 18,742 70,176 其 他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63,041 13,328 76,369 58,863 12,735 71,598 折 舊 費 用 271,202 32, , ,386 26, ,027 攤 銷 費 用 84 6,173 6, ,901 6,259 十 三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合 併 公 司 依 編 製 準 則 之 規 定, 應 再 揭 露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貸 出 資 金 貸 與 往 來 是 否 本 期 最 期 末 實 際 動 利 率 資 金 貸 業 務 有 短 期 融 提 列 備 擔 保 品 對 個 別 對 象 資 金 貸 編 號 為 關 與 性 質 往 來 通 資 金 必 抵 呆 帳 資 金 貸 與 與 限 額 之 公 司 對 象 科 目 係 人 高 金 額 餘 額 支 金 額 區 間 ( 註 1) 金 額 要 之 原 因 金 額 名 稱 價 值 限 額 ( 註 2) ( 註 3) 1 鼎 翰 科 技 TSCA 其 他 應 是 246, , , 償 還 銀 行 - 無 - 384, ,359 A 收 款 借 款 註 1: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之 必 要 者 註 2: 鼎 翰 科 技 資 金 貸 與 有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性 質 之 公 司 或 行 號, 個 別 對 象 貸 與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鼎 翰 科 技 淨 值 20% 為 限 註 3: 鼎 翰 科 技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之 總 額 以 不 超 過 鼎 翰 科 技 淨 額 40% 為 限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編 背 書 保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對 單 一 企 本 期 最 高 期 末 背 實 際 動 以 財 產 擔 累 計 背 書 保 證 金 背 書 保 屬 母 公 司 屬 子 公 司 屬 對 大 陸 證 者 公 關 係 業 背 書 保 背 書 保 證 書 保 證 保 之 背 書 額 佔 最 近 期 財 務 證 最 高 對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地 區 背 書 號 司 名 稱 公 司 名 稱 ( 註 1) 證 限 額 ( 註 2) 餘 額 餘 額 支 金 額 保 證 金 額 報 表 淨 值 之 比 率 限 額 ( 註 3) 背 書 保 證 背 書 保 證 保 證 1 鼎 翰 科 技 TSCAA 2 768, , , , % 1,152,539 N N N 註 1: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註 2: 鼎 翰 科 技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鼎 翰 科 技 淨 值 40% 為 限 註 3: 鼎 翰 科 技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鼎 翰 科 技 淨 值 60% 為 限 ~151~
156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3.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持 有 之 有 價 證 券 與 有 價 證 券 期 末 期 中 最 高 持 股 公 司 種 類 及 名 稱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目 股 數 帳 面 金 額 持 股 比 率 公 允 價 值 或 出 資 情 形 備 註 本 公 司 保 德 信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4,500 70,237-70,237 - 本 公 司 日 盛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本 公 司 國 泰 台 灣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中 國 信 託 華 盈 貨 幣 市 場 債 券 基 金 第 一 金 貨 幣 市 場 債 券 基 金 富 蘭 克 林 華 美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本 公 司 智 威 科 技 ( 股 ) 公 司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Applied Wireless Identifications Group, Inc. Third Dimension (3D) Semiconductor, Inc.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4,789 70,021-70,021-2,443 30,090-30,090-7,361 80,107-80,107-2,654 40,075-40,075-4,909 50,062-50, % 非 上 市 ( 櫃 ) 公 司 不 適 用 % 非 上 市 ( 櫃 ) 公 司 不 適 用 % 非 上 市 ( 櫃 ) 公 司 不 適 用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7.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進 ( 銷 ) 貨 之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名 稱 關 係 進 ( 銷 ) 貨 金 額 交 易 情 形 佔 總 進 ( 銷 ) 貨 之 比 率 授 信 期 間 ( 註 1)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不 同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本 公 司 TSCJ 子 公 司 銷 貨 (230,101) (6) % - 47,220 4% 本 公 司 TSCH 子 公 司 銷 貨 (809,206) (19) % - 294,721 27% 本 公 司 TSCA 孫 公 司 銷 貨 (273,013) (6) % - 82,884 8% 0.62% 0.55% 0.99%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佔 總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之 比 率 本 公 司 陽 信 長 威 孫 公 司 進 貨 2,645, % - (637,215) (70)% 註 2 鼎 翰 科 技 TSCAE 孫 公 司 銷 貨 (547,379) (26) % - 221,967 46% 鼎 翰 科 技 TSCAA 孫 公 司 銷 貨 (317,439) (15) % - 116,366 24% 鼎 翰 科 技 天 津 國 聚 孫 公 司 銷 貨 (406,631) (19) % 註 2 鼎 翰 科 技 天 津 國 聚 孫 公 司 進 貨 290, % - (57,322) (20)% 備 註 註 1: 月 結 30~135 天, 必 要 時 視 其 資 金 需 求 調 整 之 註 2: 應 付 帳 款 係 以 淨 額 列 示 ~152~
157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註 3: 相 關 交 易 業 已 沖 銷, 請 參 見 附 註 十 三 ( 一 )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交 易 對 象 應 收 關 係 人 逾 期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提 列 備 抵 之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款 項 餘 額 週 轉 率 金 額 處 理 方 式 期 後 收 回 金 額 ( 註 1) 呆 帳 金 額 本 公 司 TSCH 子 公 司 294, % - 138,581 - 鼎 翰 科 技 TSCAE 孫 公 司 221, % - 85,868 - 鼎 翰 科 技 TSCAA 孫 公 司 116, % - 67,060 - 鼎 翰 科 技 TSCAA 孫 公 司 134, 註 1: 截 至 查 核 報 告 日 止 註 2: 相 關 交 易 業 已 沖 銷, 請 參 見 附 註 十 三 ( 一 )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六 ( 二 ) 10. 母 子 公 司 間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與 交 易 104 年 度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編 號 交 易 人 名 稱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人 之 關 係 科 目 金 額 交 易 條 件 佔 合 併 總 營 業 收 入 或 總 資 產 之 比 率 0 本 公 司 TSCE 1 推 銷 費 用 - 佣 金 支 出 70,114 按 月 支 付 0.91% 0 本 公 司 TSCE 1 應 付 費 用 23, % 0 本 公 司 TSCJ 1 營 業 收 入 230,101 註 三 2.97% 0 本 公 司 TSCJ 1 應 收 帳 款 47, % 0 本 公 司 TSCH 1 銷 貨 收 入 809,206 按 月 支 付 10.45% 0 本 公 司 TSCH 1 應 收 帳 款 294, % 0 本 公 司 TSCH 1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TSCH 1 應 付 費 用 本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1 銷 貨 收 入 3,305 註 三 0.04% 0 本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1 應 收 帳 款 1, % 0 本 公 司 TSCA 1 營 業 收 入 273,013 註 三 3.52% 0 本 公 司 TSCA 1 推 銷 費 用 - 佣 金 支 出 4, % 0 本 公 司 TSCA 1 應 收 帳 款 82, % 0 本 公 司 TSCA 1 應 付 費 用 本 公 司 上 海 瀚 科 1 銷 貨 收 入 53,888 按 月 支 付 0.70% 0 本 公 司 上 海 瀚 科 1 應 收 帳 款 36, % 0 本 公 司 上 海 瀚 科 1 其 他 應 收 款 10-0 本 公 司 陽 信 長 威 1 進 貨 2,645,699 註 四 34.15% 0 本 公 司 陽 信 長 威 1 應 付 帳 款 637,215 註 五 5.93% 0 本 公 司 天 津 長 威 1 進 貨 3, % 0 本 公 司 陽 信 長 威 1 其 他 應 收 款 97, % 0 本 公 司 天 津 長 威 1 應 付 帳 款 1, % 1 TSCE 本 公 司 2 銷 貨 收 入 70,114 註 三 0.91% 1 TSCE 本 公 司 3 應 收 帳 款 23, % 1 TSCE TSCAE 3 其 他 應 收 款 3, % 2 TSCH TSCE 3 佣 金 支 出 4, % 2 TSCH TSCE 3 應 付 費 用 TSCA TSCAA 3 佣 金 支 出 3, % 4 TSCA TSCAA 3 其 他 應 收 款 ~153~
158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與 交 易 104 年 度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編 號 交 易 人 名 稱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人 之 關 係 科 目 金 額 交 易 條 件 佔 合 併 總 營 業 收 入 或 總 資 產 之 比 率 5 陽 信 長 威 本 公 司 2 銷 貨 收 入 2,645,699 註 三 34.15% 5 陽 信 長 威 本 公 司 3 應 收 帳 款 637, % 5 陽 信 長 威 上 海 瀚 科 3 銷 貨 收 入 511,876 註 三 6.61% 5 陽 信 長 威 上 海 瀚 科 3 應 付 帳 款 260, % 6 天 津 長 威 本 公 司 3 銷 貨 收 入 3,574 註 三 0.05% 6 天 津 長 威 本 公 司 3 應 收 帳 款 1, % 6 天 津 長 威 陽 信 長 威 3 銷 貨 收 入 547,013 註 三 7.06% 6 天 津 長 威 陽 信 長 威 3 應 收 帳 款 152, % 6 天 津 長 威 天 津 國 聚 3 租 金 收 入 10, % 註 一 編 號 之 填 寫 方 式 如 下 : 1.0 代 表 母 公 司 2. 子 公 司 依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註 二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種 類 標 示 如 下 : 1.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2.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3.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註 三 : 銷 售 價 格 按 一 般 市 場 價 格 為 準 收 款 期 間 為 月 結 90~180 天 註 四 : 加 工 費 係 採 成 本 加 成, 收 款 期 間 為 月 結 90~180 天 註 五 : 付 款 期 限 為 進 貨 後 月 結 180 天 ( 二 )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合 併 公 司 之 轉 投 資 事 業 資 訊 如 下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投 資 公 司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在 主 要 營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期 中 最 高 持 股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認 列 之 名 稱 名 稱 地 區 業 項 目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底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或 出 資 情 形 本 期 損 益 投 資 損 益 ( 註 1) 備 註 本 公 司 Ever Energetic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504, ,654 15, % 1,061, % 98,874 98,874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Ever Winner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本 公 司 Skyrise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410, ,514 14, % 1,140, % 124, ,671 子 公 司 2,845 2, % 2, % (28) (28)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TSCE 德 國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10,972 10, % 23, % 6,511 6,511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TSCJ 日 本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28,689 28, % 53, % 8,559 8,559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TSCH 香 港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282, , % 461, % 269,237 62,546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台 灣 條 碼 印 表 機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163, ,728 14, % 463, % 577, ,125 子 公 司 Ever TSCA 美 國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99,169 99,169 6, % 36, % (756) (567) 孫 公 司 Energetic Ever TSCH 香 港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571, , % 953, % 269,237 99,510 孫 公 司 Energetic Ever Winner TSCA 美 國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30,696 30,696 2, % 12, % (756) (189) 孫 公 司 Ever Winner 上 海 瀚 科 中 國 大 陸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4,461 4, % 79, % 23,106 23,106 孫 公 司 Ever Winner TSCH 香 港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792, ,254 1, % 975, % 269, ,825 孫 公 司 TSCH 陽 信 長 威 中 國 大 陸 整 流 器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966, , % 1,620, % 212, ,027 孫 公 司 TSCH 天 津 長 威 中 國 大 陸 晶 片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787, , % 685, % 33,328 33,328 孫 公 司 ~154~
159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投 資 公 司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在 主 要 營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期 中 最 高 持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認 列 之 股 名 稱 名 稱 地 區 業 項 目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底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或 出 資 情 形 本 期 損 益 投 資 損 益 ( 註 1) 備 註 鼎 翰 科 技 TSCAE 德 國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2,943 2, % 2, % 39,108 39,108 孫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TSC HK 香 港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46,622 46,622 11, % 461, % 131, ,820 孫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TSCAA 美 國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30,560 30,560 10, % 45, % 2,557 2,557 孫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鼎 貫 科 技 台 灣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產 銷 5, % 4, % (33) (33) 孫 公 司 TSC HK 天 津 國 聚 中 國 大 陸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產 銷 49,238 49, % 474, % 131, ,819 孫 公 司 TSCAE TSCAD 阿 拉 伯 聯 合 大 公 國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8,234 8, % 4, % (1) (1) 孫 公 司 TSCAE TSCAS 西 班 牙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 1, % 孫 公 司 註 1: 係 依 據 被 投 資 公 司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財 務 報 告 之 股 權 淨 值 計 算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 1. 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之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大 陸 主 要 營 業 實 收 投 資 本 期 期 初 自 本 期 匯 出 或 本 期 期 末 自 被 投 資 本 公 司 直 接 期 中 本 期 認 期 末 投 截 至 本 期 被 投 資 台 灣 匯 出 累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台 灣 匯 出 累 公 司 或 間 接 投 資 最 高 持 股 列 投 資 資 帳 面 止 已 匯 回 公 司 名 稱 項 目 資 本 額 方 式 積 投 資 金 額 匯 出 收 回 積 投 資 金 額 本 期 損 益 之 持 股 比 例 或 出 資 情 形 損 益 價 值 投 資 收 益 上 海 瀚 科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4,461 ( 三 ) 4, ,461 23, % % 23,106 79,760 - 陽 信 長 威 整 流 器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1,046,831 ( 三 ) 628, , , % % 212,027 1,620, ,864 天 津 長 威 晶 片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387,173 ( 三 ) 387, ,173 33, % % 33, , ,751 天 津 國 聚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產 銷 52,448 ( 三 ) 49, , , % 37.10% 48, , ,910 註 1: 透 過 轉 投 資 第 三 地 區 現 有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2.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1,082,251 1,476,151 3,272,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與 大 陸 投 資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於 編 製 合 併 報 表 時 業 已 沖 銷, 請 詳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之 說 明 十 四 部 門 資 訊 ( 一 ) 一 般 性 資 訊 分 二 個 應 報 導 部 門 : 整 流 器 部 門 及 條 碼 印 表 機 部 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整 流 器 及 條 碼 印 表 機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合 併 公 司 之 應 報 導 部 門 係 策 略 性 事 業 單 位, 以 提 供 不 同 產 品 及 服 務 由 於 每 一 策 略 性 事 業 單 位 需 要 不 同 技 術 及 行 銷 策 略, 故 須 分 別 管 理 ~155~
160 ( 二 ) 部 門 別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係 以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複 核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之 部 門 稅 前 損 益 ( 不 包 括 非 經 常 發 生 之 損 益 及 兌 換 損 益 ) 作 為 管 理 階 層 資 源 分 配 與 評 估 績 效 之 基 礎 由 於 所 得 稅 非 經 常 發 生 之 損 益 及 兌 換 損 益 係 以 集 團 為 基 礎 進 行 管 理, 故 合 併 公 司 未 分 攤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非 經 常 發 生 之 損 益 及 兌 換 損 益 至 應 報 導 部 門 此 外, 並 非 所 有 應 報 導 部 門 之 損 益 均 包 含 折 舊 與 攤 銷 外 之 重 大 非 現 金 項 目 報 導 之 金 額 與 營 運 決 策 者 使 用 之 報 告 一 致 除 每 一 營 運 部 門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係 以 現 金 支 付 予 退 休 金 計 畫 之 基 礎 認 列 及 衡 量 外, 營 運 部 門 之 會 計 政 策 皆 與 附 註 四 所 述 之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相 同 合 併 公 司 將 部 門 間 之 銷 售 及 移 轉, 視 為 與 第 三 人 間 之 交 易 以 現 時 市 價 衡 量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及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整 流 器 條 碼 印 表 機 調 整 部 門 部 門 及 銷 除 合 計 收 入 :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收 入 $ 5,086,027 2,658,833-7,744,860 部 門 間 收 入 5,154,851 - (5,154,851) - 利 息 收 入 13,033 9,411-22,444 收 入 合 計 $ 10,253,911 2,668,244 (5,154,851) 7,767,304 利 息 費 用 $ 13,127 6,043-19,170 折 舊 與 攤 銷 270,550 39, ,043 應 報 導 部 門 損 益 $ 1,745, ,754 (988,046) 1,525,125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 16,168,822 4,084,402 (9,505,460) 10,747,764 應 報 導 部 門 負 債 $ 3,564,692 2,163,504 (1,626,784) 4,101,412 整 流 器 部 門 條 碼 印 表 機 部 門 103 年 度 調 整 及 銷 除 合 計 收 入 :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收 入 $ 5,199,700 2,440,687-7,640,387 部 門 間 收 入 5,488,983 - (5,488,983) - 利 息 收 入 9,598 6,654-16,252 收 入 合 計 $ 10,698,281 2,447,341 (5,488,983) 7,656,639 利 息 費 用 $ 14,308 6,413-20,721 折 舊 與 攤 銷 285,222 34, ,286 應 報 導 部 門 損 益 $ 1,667, ,101 (962,063) 1,369,929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 15,867,880 2,379,126 (9,335,200) 8,911,806 應 報 導 部 門 負 債 $ 3,660, ,291 (1,796,801) 2,657,371 ~156~
161 ( 三 ) 產 品 別 資 訊 : 合 併 公 司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收 入 資 訊 如 下 : 產 品 名 稱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整 流 器 $ 5,086,027 5,199,700 條 碼 印 表 機 2,658,833 2,440,687 合 計 $ 7,744,860 7,640,387 ( 四 ) 地 區 別 資 訊 : 合 併 公 司 地 區 別 資 訊 如 下, 其 中 收 入 係 依 據 客 戶 所 在 地 理 位 置 為 基 礎 歸 類, 而 非 流 動 資 產 則 依 據 資 產 所 在 地 理 位 置 歸 類 地 區 別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收 入 : 亞 洲 $ 5,021,375 4,831,180 美 洲 827, ,122 歐 洲 1,863,044 1,940,752 其 他 32,707 6,333 合 計 $ 7,744,860 7,640,387 地 區 別 非 流 動 資 產 : 亞 洲 $ 3,317,003 3,252,556 歐 洲 2,873 2,217 美 洲 1,501 1,857 $ 3,321,377 3,256,630 非 流 動 資 產 包 含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無 形 資 產 及 其 他 資 產, 惟 不 包 含 金 融 工 具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等 非 流 動 資 產 ( 五 ) 主 要 客 戶 資 訊 : 由 於 合 併 公 司 有 廣 大 客 戶 群, 並 未 顯 著 集 中 與 單 一 客 戶 進 行 交 易, 並 無 銷 貨 收 入 佔 總 營 業 收 入 金 額 10% 以 上 之 客 戶 ~157~
162 五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公 鑒 :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重 編 後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重 編 後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綜 合 損 益 表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表 示 意 見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中, 有 關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告 未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而 係 由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因 此, 本 會 計 師 對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中, 有 關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金 額, 係 依 據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認 列 對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金 額 占 資 產 總 額 之 6.22%,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所 認 列 之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利 益 之 份 額 占 稅 前 淨 利 之 22.26%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及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158~
163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基 於 本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結 果 及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第 一 段 所 述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重 編 後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重 編 後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財 務 績 效 與 現 金 流 量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 證 券 主 管 機 關 : (88) 台 財 證 ( 六 ) 第 號 核 准 簽 證 文 號 金 管 證 六 字 第 號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159~
164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重 編 後 ) 負 債 及 權 益 金 額 % 金 額 % ( 重 編 後 )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負 債 : 2100 短 期 借 款 ( 附 註 六 ( 七 )) $ 295,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附 註 六 ( 二 )) 8,436-2, 應 付 票 據 7,551-1, 應 付 帳 款 258, ,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 附 註 七 ) 638, ,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 關 係 人 ( 附 註 七 ) 24,809-21,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六 ( 十 )) 91, , 應 付 租 賃 款 - 流 動 ( 附 註 六 ( 六 ) 及 ( 八 )) 10,621-9,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207, , ,542, ,503, 非 流 動 負 債 : 2550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準 備 ( 附 註 六 ( 九 )) 25,632-21,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203, , 應 付 租 賃 款 - 非 流 動 ( 附 註 六 ( 六 ) 及 ( 八 )) 225, , , ,814 6 負 債 總 計 1,997, ,953, 權 益 :( 附 註 六 ( 十 一 )) 3110 普 通 股 股 本 2,400, ,436, 資 本 公 積 883, , 保 留 盈 餘 : 3310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456, ,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302, , 未 分 配 盈 餘 1,505, ,292, ,263, ,991, 其 他 權 益 100, , 庫 藏 股 票 (194,289) (3) (247,383) (3) 權 益 總 計 5,454, ,283,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 7,451, ,236, 流 動 資 產 : 11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附 註 六 ( 一 )) $ 888,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六 ( 二 )) 341, , 應 收 票 據 淨 額 ( 附 註 六 ( 三 )) 21,056-20,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 附 註 六 ( 三 )) 594, ,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淨 額 ( 附 註 七 ) 462, , 其 他 應 收 款 ( 附 註 七 ) 25,567-28, X 存 貨 ( 附 註 六 ( 四 )) 405, ,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52, , ,791, ,537, 非 流 動 資 產 : 1543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附 註 六 ( 二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附 註 六 ( 五 )) 3,207, ,167,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附 註 六 ( 六 )) 1,401, ,479,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附 註 六 ( 十 )) 18,139-16,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11,631-11,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20,161-23,074-4,659, ,698, ~160~ 資 產 總 計 $ 7,451, ,236, 董 事 長 : 王 秀 亭 經 理 人 : 王 秀 亭 會 計 主 管 : 王 永 康
165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綜 合 損 益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 重 編 後 ) 金 額 % 金 額 % 4110 銷 貨 收 入 $ 4,341, ,600, 減 :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43, ,087 2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4,298, ,511, 營 業 成 本 ( 附 註 六 ( 四 )) 3,486, ,793, 營 業 毛 利 811, , 減 : 聯 屬 公 司 間 未 實 現 利 益 變 動 數 2, , , 營 業 費 用 : 6100 推 銷 費 用 265, , 管 理 費 用 151, ,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70, , , , 營 業 淨 利 321, ,312 6 營 業 外 收 益 及 費 損 : 7050 財 務 成 本 (14,421) - (14,524) 利 息 收 入 5,314-4, 其 他 收 入 42, ,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34,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負 債 ) 損 失 (4,731) - (2,60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子 公 司 利 益 之 份 額 ( 附 註 六 ( 五 )) 498, ,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利 益 2,085-1, , , 稅 前 淨 利 885, , 減 : 所 得 稅 費 用 ( 附 註 六 ( 十 )) 119, ,771 4 本 期 淨 利 766,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8310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8311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3,534) - 1,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子 公 司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100) - (448) - (3,634)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8361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39,453) (1) 99,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43,087) (1) 99,905 2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722, ,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元 )( 附 註 六 ( 十 四 )) $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元 )( 附 註 六 ( 十 四 )) $ 董 事 長 : 王 秀 亭 經 理 人 : 王 秀 亭 會 計 主 管 : 王 永 康 ~161~
166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普 通 股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保 留 盈 餘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庫 藏 股 票 權 益 總 額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餘 額 $ 2,442, , , ,150 1,029,812 41,256 (151,065) 4,986,012 追 溯 適 用 及 追 溯 重 編 之 影 響 數 (4,098) - - (4,098) 期 初 重 編 後 餘 額 2,442, , , ,150 1,025,714 41,256 (151,065) 4,981,914 本 期 淨 利 , ,115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063-99,905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957 99, ,020 庫 藏 股 票 註 銷 (10,000) (13,310) ,310 -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 註 1):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756 - (38,756) 現 金 股 利 (291,986) - - (291,986) 發 放 股 利 予 子 公 司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 6, ,836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119,628) (119,628)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 員 工 認 股 權 - 3, ,027 員 工 認 股 權 行 使 3,325 1, ,379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變 動 數 - 1, ,504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餘 額 2,436, , , ,150 1,292, ,319 (247,383) 5,283,066 本 期 淨 利 , ,004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3,634) (39,453) - (43,087)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370 (39,453) - 722,917 庫 藏 股 票 買 回 (42,009) (42,009) 庫 藏 股 票 註 銷 (50,000) (99,215) - - (12,422) - 161,637 - 子 公 司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66,534) (66,534)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 註 2):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708 - (59,708) 現 金 股 利 (477,622) - - (477,622) 發 放 股 利 予 子 公 司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 15, ,400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 員 工 認 股 權 - 1, ,129 員 工 認 股 權 行 使 14,000 2, ,863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變 動 數 - 1, ,328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餘 額 $ 2,400, , , ,150 1,505, ,866 (194,289) 5,454,538 註 1: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分 配 之 員 工 紅 利 20,929 千 元 及 董 事 酬 勞 3,488 千 元 已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中 扣 除 註 2: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分 配 之 員 工 紅 利 42,990 千 元 及 董 事 酬 勞 5,374 千 元 已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中 扣 除 董 事 長 : 王 秀 亭 經 理 人 : 王 秀 亭 會 計 主 管 : 王 永 康 ~162~
167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 重 編 後 )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本 期 稅 前 淨 利 $ 885, ,886 調 整 項 目 :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 折 舊 費 用 132, ,352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 負 債 ) 損 失 4,731 2,600 利 息 費 用 13,110 13,165 備 抵 銷 貨 退 回 及 銷 貨 折 讓 提 列 ( 迴 轉 ) 數 (18,452) 9,354 利 息 收 入 (5,314) (4,377)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酬 勞 成 本 1,129 3,027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子 公 司 之 份 額 (498,258) (480,713) 收 到 被 投 資 公 司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365, ,589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利 益 (2,085) (1,860)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996) (841) 其 他 項 目 2,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合 計 (4,472) (104,721)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 負 債 變 動 數 :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之 淨 變 動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增 加 (199,033) (139,593) 應 收 票 據 增 加 (928) (2,889) 應 收 帳 款 ( 增 加 ) 減 少 (32,173) 61,787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 增 加 ) 減 少 6,374 (92,616) 其 他 應 收 款 減 少 2,280 2,876 存 貨 減 少 15,005 22,362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增 加 (1,721) (5,914)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之 淨 變 動 合 計 (210,196) (153,987)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 應 付 票 據 增 加 ( 減 少 ) 5,991 (6,832) 應 付 帳 款 增 加 ( 減 少 ) 81,002 (58,954)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增 加 ( 減 少 ) (67,917) 94,616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增 加 其 他 應 付 款 - 關 係 人 增 加 3,303 2,028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增 加 ( 減 少 ) (37,628) 91,292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增 加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合 計 (14,974) 122,709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合 計 (225,170) (31,278) 調 整 項 目 合 計 (229,642) (135,999)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入 656, ,887 收 取 之 利 息 5,975 4,373 支 付 所 得 稅 (74,393) (13,525)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587, ,735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取 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956) - 處 分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取 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29,311) (65,556)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2,191 2,262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2,989 (2,869) 預 付 設 備 款 增 加 (14,182) (105,252)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39,269) (170,981)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10,575 16,605 應 付 租 賃 款 減 少 (18,649) (18,432)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477,622) (291,986)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16,863 4,379 買 回 庫 藏 股 成 本 (42,009) (119,628) 支 付 之 利 息 (1,635) (1,854)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512,477) (410,916) 本 期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增 加 數 35,935 55,838 期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853, ,185 期 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 888, ,023 董 事 長 : 王 秀 亭 經 理 人 : 王 秀 亭 會 計 主 管 : 王 永 康 ~163~
168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除 另 有 註 明 者 外, 所 有 金 額 均 以 新 台 幣 千 元 為 單 位 ) 一 公 司 沿 革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本 公 司 ) 於 民 國 六 十 八 年 一 月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司 法 設 立, 註 冊 地 址 為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北 新 路 3 段 205 號 11 樓 本 公 司 股 票 於 民 國 八 十 九 年 二 月 在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 以 下 稱 櫃 買 中 心 ) 掛 牌 交 易 本 公 司 為 透 過 業 務 及 組 織 重 組, 朝 向 專 業 分 工, 以 提 升 企 業 經 營 效 率 及 產 業 競 爭 力, 將 條 碼 印 表 機 事 業 處 以 新 設 分 割 方 式, 分 割 予 新 設 之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鼎 翰 科 技 );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訂 定 分 割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八 月 ㄧ 日 本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整 流 器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已 於 民 國 一 五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發 佈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 一 ) 已 採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後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影 響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起 全 面 採 用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稱 金 管 會 )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不 包 含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相 關 新 發 布 修 正 及 修 訂 之 準 則 及 解 釋 彙 列 如 下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生 效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比 較 2010 年 7 月 1 日 揭 露 對 首 次 採 用 者 之 有 限 度 豁 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嚴 重 高 度 通 貨 膨 脹 及 首 次 採 用 2011 年 7 月 1 日 者 固 定 日 期 之 移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政 府 貸 款 2013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之 移 轉 2011 年 7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2013 年 1 月 1 日 互 抵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2013 年 1 月 1 日 ( 投 資 個 體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聯 合 協 議 2013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2013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2013 年 1 月 1 日 ~164~
169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之 修 正 遞 延 所 得 稅 : 標 的 資 產 之 回 收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之 修 訂 員 工 福 利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之 修 訂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之 修 正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抵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0 號 露 天 礦 場 於 生 產 階 段 之 剝 除 成 本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2012 年 7 月 1 日 2012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除 下 列 項 目 外, 適 用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對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未 造 成 重 大 變 動 造 成 重 大 變 動 者 之 性 質 及 影 響 說 明 如 下 : 1.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該 準 則 改 變 公 允 價 值 之 定 義, 建 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架 構, 並 規 範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 本 公 司 已 依 規 定 新 增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 (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五 )), 並 已 按 照 該 準 則 之 過 渡 規 定, 推 延 適 用 新 準 則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規 定, 惟 針 對 新 增 之 揭 露 規 定 無 須 提 供 比 較 期 資 訊 雖 然 已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起 推 延 適 用 新 衡 量 規 定, 但 對 本 公 司 資 產 及 負 債 項 目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2.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該 準 則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表 達 方 式, 將 列 示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項 目 依 性 質 分 類 為 後 續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及 後 續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兩 類 別 該 修 正 同 時 規 定 以 稅 前 金 額 列 示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其 相 關 稅 額 應 隨 前 述 兩 類 別 予 以 單 獨 列 示 本 公 司 已 依 該 準 則 改 變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表 達 方 式, 比 較 期 亦 已 配 合 重 行 表 達 3.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該 準 則 主 要 修 正 以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乘 以 折 現 率 決 定 淨 利 息, 並 用 其 取 代 準 則 修 訂 前 之 利 息 成 本 及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刪 除 精 算 損 益 得 採 緩 衝 區 法 或 發 生 時 一 次 列 入 損 益 之 會 計 政 策 選 擇, 並 規 定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 含 精 算 損 益 ) 應 於 發 生 時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應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不 再 於 符 合 既 得 條 件 前 之 平 均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分 攤 認 列 為 費 用, 另 企 業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認 列 離 職 福 利, 而 非 僅 於 已 明 確 承 諾 相 關 離 職 事 件 時, 始 應 認 列 離 職 福 利 為 負 債 及 費 用 等 此 外 增 加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揭 露 規 定 ~165~
170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及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已 依 上 述 規 定 改 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退 休 金 成 本 及 精 算 損 益 之 衡 量 及 表 達 之 相 關 會 計 政 策, 配 合 緩 衝 區 法 之 刪 除 將 未 認 列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全 數 認 列, 並 追 溯 調 整 保 留 盈 餘 此 項 會 計 政 策 變 更 之 影 響 項 目 與 影 響 數 係 將 未 認 列 之 精 算 損 失 全 數 認 列,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調 減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050) 千 元 調 增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3,048) 千 元 及 調 減 保 留 盈 餘 4,098 千 元 ;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調 減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432) 千 元 調 減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1,309 千 元 調 增 保 留 盈 餘 (842) 千 元 並 調 減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營 業 費 用 19 千 元 及 調 增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子 公 司 利 益 之 份 額 16 千 元 ( 二 ) 金 管 會 尚 未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 以 下 稱 理 事 會 ) 已 發 布, 惟 截 至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 以 下 稱 報 導 日 ) 止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及 公 布 生 效 日 之 準 則 及 解 釋 : 理 事 會 發 布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生 效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2018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 修 正 投 資 者 尚 待 理 事 會 決 定 與 其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間 之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2016 年 1 月 1 日 準 則 第 28 號 之 修 正 投 資 個 體 : 適 用 合 併 報 表 例 外 規 定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之 修 正 取 得 聯 合 營 運 權 益 之 會 計 處 理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4 號 管 制 遞 延 帳 戶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2018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6 號 租 賃 2019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倡 議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倡 議 2017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之 修 正 因 未 實 現 損 失 所 產 生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2017 年 1 月 1 日 產 之 認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之 修 正 可 接 受 之 折 2016 年 1 月 1 日 舊 及 攤 銷 方 法 之 闡 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1 號 之 修 正 農 業 : 生 產 2016 年 1 月 1 日 性 植 物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之 修 正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員 工 提 撥 2014 年 7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之 修 正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之 權 益 法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之 修 正 非 金 融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揭 露 2014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之 修 正 衍 生 工 具 之 約 務 更 替 與 避 險 會 計 之 2014 年 1 月 1 日 持 續 適 用 及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年 度 改 善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1 號 公 課 2014 年 1 月 1 日 ~166~
171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現 正 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 之 影 響, 相 關 影 響 待 評 估 完 成 時 予 以 揭 露 四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說 明 如 下 下 列 會 計 政 策 已 一 致 適 用 於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所 有 表 達 期 間 ( 一 ) 遵 循 聲 明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以 下 稱 編 製 準 則 ) 編 製 ( 二 ) 編 製 基 礎 1. 衡 量 基 礎 除 下 列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重 要 項 目 外,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歷 史 成 本 為 基 礎 編 製 :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2)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3)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酬 勞 成 本 估 列 ; (4) 存 貨 係 依 據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為 基 礎 衡 量 (5)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係 依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減 除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淨 額 認 列 2. 功 能 性 貨 幣 及 表 達 貨 幣 本 公 司 係 以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為 其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新 台 幣 為 表 達 貨 幣 除 另 有 說 明 者 外, 所 有 以 新 台 幣 表 達 之 財 務 資 訊 除 另 有 註 明 者 外, 均 以 新 台 幣 千 元 為 單 位 ( 三 ) 外 幣 1. 外 幣 交 易 外 幣 交 易 依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報 導 日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依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其 兌 換 損 益 係 指 期 初 以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調 整 當 期 之 有 效 利 息 及 付 款 後 之 金 額, 與 依 外 幣 計 價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按 報 導 日 匯 率 換 算 金 額 間 之 差 異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依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 率 重 新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則 依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除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外 幣 兌 換 差 異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外, 其 餘 係 認 列 為 損 益 2.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依 據 報 導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依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67~
172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四 ) 資 產 與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之 資 產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非 屬 流 動 資 產 之 所 有 其 他 資 產 則 列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 1. 預 期 於 本 公 司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實 現, 或 意 圖 將 其 出 售 或 消 耗 者 2.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 預 期 將 於 報 導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實 現 者 4. 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但 不 包 括 於 報 導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清 償 負 債 或 受 有 其 他 限 制 者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之 負 債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非 屬 流 動 負 債 之 所 有 其 他 負 債 則 列 為 非 流 動 負 債 : 1. 預 期 將 於 本 公 司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2.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 預 期 將 於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者, 即 使 於 報 導 日 後 至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前 已 完 成 長 期 性 之 再 融 資 或 重 新 安 排 付 款 協 議 ( 五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包 括 庫 存 現 金 活 期 存 款 及 短 期 並 高 度 流 動 性 且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投 資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持 有 目 的 係 滿 足 短 期 現 金 承 諾 而 非 投 資 或 其 他 目 的 者,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列 報 於 約 當 現 金 ( 六 )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係 於 本 公 司 成 為 該 金 融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 列 1. 金 融 資 產 本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為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應 收 款 項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此 類 金 融 商 品 包 括 持 有 供 交 易 或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商 品 係 因 其 取 得 或 發 生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或 再 買 回,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衍 生 商 品, 除 被 指 定 且 為 有 效 避 險 工 具 外, 餘 應 歸 類 為 此 類 金 融 商 品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交 易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 續 後 評 價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包 括 相 關 股 利 收 入 及 利 息 收 入 ) 認 列 為 損 益 依 交 易 慣 例 購 買 或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處 理 ~168~
173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應 收 款 項 應 收 款 項 係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具 固 定 或 可 決 定 付 款 金 額 之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評 價 採 有 效 利 率 法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衡 量, 惟 短 期 應 收 款 項 之 利 息 認 列 不 具 重 大 性 之 情 況 除 外 依 交 易 慣 例 購 買 或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處 理 (3)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非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每 個 報 導 日 評 估 減 損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因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之 單 一 或 多 項 事 件, 致 使 該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受 損 失 者, 該 金 融 資 產 即 已 發 生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包 括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違 約 (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及 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等 此 外,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至 低 於 其 成 本 時, 亦 屬 客 觀 之 減 損 證 據 針 對 應 收 款 項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減 損 後, 另 再 以 組 合 基 礎 評 估 減 損 應 收 款 項 組 合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可 能 包 含 本 公 司 過 去 收 款 經 驗 該 組 合 超 過 平 均 授 信 期 間 之 延 遲 付 款 增 加 情 況, 以 及 與 應 收 款 項 拖 欠 有 關 之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勢 變 化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相 似 資 產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該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期 間 不 得 迴 轉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直 接 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中 扣 除, 惟 應 收 款 項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當 判 斷 應 收 款 項 無 法 收 回 時, 係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原 先 已 沖 銷 而 後 續 收 回 之 款 項 則 貸 記 備 抵 帳 戶 備 抵 帳 戶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2. 金 融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此 類 金 融 負 債 係 持 有 供 交 易 或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此 類 金 融 負 債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交 易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 後 續 評 價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包 含 相 關 利 息 支 出 ) 認 列 為 損 益 (2)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金 融 負 債 非 屬 持 有 供 交 易 且 未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 包 括 長 短 期 借 款 應 付 帳 款 及 應 付 款 項 ),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評 價 採 有 效 利 率 法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169~
174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3)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互 抵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僅 於 本 公 司 有 法 定 權 利 進 行 互 抵 及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交 割 或 同 時 變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方 予 以 互 抵 並 以 淨 額 表 達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 七 ) 存 貨 存 貨 之 原 始 成 本 為 使 存 貨 達 到 可 供 銷 售 之 狀 態 及 地 點 所 發 生 之 必 要 支 出, 成 本 係 採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其 中 固 定 製 造 費 用 係 按 生 產 設 備 之 正 常 產 能 分 攤 至 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變 動 製 造 費 用 則 以 實 際 產 量 為 分 攤 基 礎 續 後,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採 個 別 比 較, 淨 變 現 價 值 則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正 常 營 業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成 本 及 銷 售 費 用 為 計 算 基 礎 ( 八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於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本 公 司 對 具 控 制 力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係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在 權 益 法 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當 期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合 併 基 礎 編 製 之 財 務 報 告 中 當 期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分 攤 數 相 同, 且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業 主 權 益 與 合 併 基 礎 編 製 之 財 務 報 告 中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相 同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變 動,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者, 作 為 與 業 主 間 之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 九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 認 列 與 衡 量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認 列 及 衡 量 係 採 成 本 模 式, 依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與 累 計 減 損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成 本 包 含 可 直 接 歸 屬 於 取 得 資 產 之 支 出 當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包 含 不 同 組 成 部 分, 且 相 對 於 該 項 目 之 總 成 本 若 屬 重 大 而 採 用 不 同 之 折 舊 率 或 折 舊 方 法 較 為 合 宜 時, 則 視 為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單 獨 項 目 ( 主 要 組 成 部 分 ) 處 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處 分 損 益, 係 由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處 分 價 款 之 差 額 決 定, 並 以 淨 額 認 列 於 損 益 2. 後 續 成 本 若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項 目 後 續 支 出 所 預 期 產 生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其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則 該 支 出 認 列 為 該 項 目 帳 面 金 額 之 一 部 分,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則 予 以 除 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日 常 維 修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3. 折 舊 折 舊 係 依 資 產 成 本 減 除 殘 值 後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採 直 線 法 計 算, 並 依 資 產 之 各 別 重 大 組 成 部 分 評 估, 若 一 組 成 部 分 之 耐 用 年 限 不 同 於 資 產 之 其 他 部 分, 則 此 組 成 部 分 應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折 舊 之 提 列 認 列 為 損 益 ~170~
175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租 賃 資 產 之 折 舊 若 可 合 理 確 認 本 公 司 將 於 租 賃 期 間 屆 滿 時 取 得 所 有 權, 則 依 其 耐 用 年 限 提 列 ; 其 餘 租 賃 資 產 係 依 租 賃 期 間 及 其 耐 用 年 限 兩 者 較 短 者 提 列 除 土 地 無 須 提 列 折 舊 外, 當 期 及 比 較 期 間 之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如 下 : (1) 房 屋 及 建 築 :10~55 年 (2) 機 器 設 備 :5 年 (3) 運 輸 設 備 :5 年 (4) 辦 公 及 其 他 設 備 :3~5 年 折 舊 方 法 耐 用 年 限 及 殘 值 係 於 每 一 年 度 報 導 日 加 以 檢 視, 若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於 必 要 時 適 當 調 整, 該 變 動 按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規 定 處 理 ( 十 ) 租 賃 依 租 賃 條 件, 當 本 公 司 承 擔 幾 乎 所 有 之 所 有 權 風 險 與 報 酬 者, 分 類 為 融 資 租 賃 原 始 認 列 時, 該 租 賃 資 產 依 公 允 價 值 及 最 低 租 賃 給 付 現 值 孰 低 衡 量, 續 後, 則 依 該 資 產 相 關 之 會 計 政 策 處 理 其 他 租 賃 係 屬 營 業 租 賃, 該 等 租 賃 資 產 未 認 列 於 本 公 司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金 給 付 ( 不 包 括 保 險 及 維 護 等 服 務 成 本 ) 依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認 列 為 費 用 由 出 租 人 提 供 為 達 成 租 賃 安 排 之 誘 因 總 利 益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法 認 列 為 租 金 支 出 之 減 少 融 資 租 賃 之 最 低 租 賃 給 付 依 比 例 分 攤 於 財 務 成 本 及 降 低 尚 未 支 付 之 負 債 財 務 成 本 則 依 負 債 餘 額 按 固 定 之 期 間 利 率 分 攤 於 各 租 賃 期 間 ( 十 一 ) 遞 延 費 用 係 購 入 電 腦 軟 體 系 統 等 之 成 本 予 以 遞 延, 並 依 個 別 產 品 之 預 計 經 濟 效 益 期 間, 於 開 始 使 用 後 分 年 平 均 攤 銷 ( 十 二 )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 公 司 於 報 導 日 就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就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帳 面 金 額 之 資 產,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資 產 於 以 前 年 度 所 認 列 之 累 積 減 損 損 失, 嗣 後 若 已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即 予 迴 轉, 增 加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至 可 回 收 金 額, 惟 不 超 過 資 產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下, 減 除 應 提 列 折 舊 或 攤 銷 後 之 數 ( 十 三 ) 庫 藏 股 票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之 股 票, 依 買 回 時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 包 括 可 直 接 歸 屬 成 本 ), 認 列 為 庫 藏 股 票, 作 為 權 益 之 減 項 處 分 庫 藏 股 票 之 處 分 價 格 高 於 帳 面 金 額, 其 差 額 列 為 資 本 公 積 -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 處 分 價 格 低 於 帳 面 金 額, 其 差 額 則 沖 抵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之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如 有 不 足, 則 借 記 保 留 盈 餘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金 額 採 加 權 平 均 並 依 收 回 原 因 分 別 計 算 ~171~
176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庫 藏 股 票 註 銷 時,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資 本 公 積 -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與 股 本, 其 帳 面 金 額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之 合 計 數 時, 其 差 額 則 沖 抵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如 有 不 足, 則 沖 抵 保 留 盈 餘 ; 其 帳 面 金 額 低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之 合 計 數 者, 則 貸 記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之 股 票 視 同 本 公 司 之 庫 藏 股 票 處 理, 並 以 該 子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原 始 成 本 做 為 庫 藏 股 票 之 成 本 ( 十 四 ) 收 入 認 列 銷 貨 收 入 係 於 商 品 交 付 且 風 險 及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客 戶 時 認 列 相 關 成 本 及 費 用 配 合 收 入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備 抵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係 依 經 驗 估 計 可 能 發 生 之 產 品 退 回 及 折 讓, 於 商 品 出 售 年 度 列 為 銷 貨 收 入 之 減 項 ( 十 五 )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準 備 1.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金 計 畫 之 提 撥 義 務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勞 務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損 益 項 下 之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2.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非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退 職 福 利 計 畫 為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本 公 司 在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金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分 別 針 對 各 項 福 利 計 畫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 來 福 利 金 額 折 算 為 現 值 計 算 任 何 計 畫 資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均 予 以 減 除 折 現 率 係 以 到 期 日 與 本 公 司 淨 義 務 期 限 接 近, 且 計 價 幣 別 與 預 期 支 付 福 利 金 相 同 之 高 品 質 公 司 債 或 政 府 公 債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於 財 務 報 導 日 之 利 率 為 主 企 業 淨 義 務 每 年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以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精 算 當 計 算 結 果 對 本 公 司 有 利 時, 認 列 資 產 係 以 未 來 得 以 從 該 計 畫 退 還 之 資 金 或 減 少 未 來 對 該 計 畫 之 提 撥 等 方 式 所 可 獲 得 經 濟 效 益 現 值 之 總 額 為 限 計 算 經 濟 效 益 現 值 時 應 考 量 任 何 適 用 於 本 公 司 任 何 計 畫 之 最 低 資 金 提 撥 需 求 一 項 效 益 若 能 在 計 畫 期 間 內 或 計 畫 負 債 清 償 時 實 現, 對 本 公 司 而 言, 即 具 有 經 濟 效 益 當 計 畫 內 容 之 福 利 改 善, 因 員 工 過 去 服 務 使 福 利 增 加 之 部 分, 相 關 費 用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之 再 衡 量 數 包 含 (1) 精 算 損 益 ;(2)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但 不 包 括 包 含 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 及 (3) 資 產 上 限 影 響 數 之 任 何 變 動, 但 不 包 括 包 含 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下 惟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將 該 等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下 之 金 額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或 其 他 權 益, 若 採 用 轉 入 其 他 權 益 者, 後 續 期 間 不 得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或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應 於 未 來 期 間 一 致 採 用 本 公 司 將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172~
177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於 縮 減 或 清 償 發 生 時, 認 列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縮 減 或 清 償 損 益 縮 減 或 清 償 損 益 包 括 任 何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及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3.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義 務 係 以 未 折 現 之 基 礎 衡 量, 且 於 提 供 相 關 服 務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有 關 短 期 現 金 紅 利 或 分 紅 計 劃 下 預 期 支 付 之 金 額, 若 係 因 員 工 過 去 提 供 服 務 而 使 本 公 司 負 有 現 時 之 法 定 或 推 定 支 付 義 務, 且 該 義 務 能 可 靠 估 計 時, 將 該 金 額 認 列 為 負 債 ( 十 六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給 與 員 工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獎 酬 以 給 與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於 員 工 達 到 可 無 條 件 取 得 報 酬 之 期 間 內,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並 增 加 相 對 權 益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預 期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予 以 調 整 ; 而 最 終 認 列 之 金 額 係 以 既 得 日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為 基 礎 衡 量 有 關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獎 酬 之 非 既 得 條 件, 已 反 映 於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給 與 日 公 允 價 值 之 衡 量, 且 預 期 與 實 際 結 果 間 之 差 異 無 須 作 核 實 調 整 ( 十 七 )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包 括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除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或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者 外, 當 期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應 認 列 於 損 益 當 期 所 得 稅 包 括 當 年 度 課 稅 所 得 ( 損 失 ) 按 報 導 日 之 法 定 稅 率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稅 率 計 算 之 預 計 應 付 所 得 稅 或 應 收 退 稅 款, 及 任 何 對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所 得 稅 的 調 整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就 資 產 及 負 債 於 財 務 報 導 目 的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其 課 稅 基 礎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衡 量 認 列 下 列 情 況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不 予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 1. 非 屬 企 業 合 併 之 交 易 原 始 認 列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且 於 交 易 當 時 不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及 課 稅 所 得 ( 損 失 ) 者 2. 因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合 資 權 益 所 產 生, 且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3. 商 譽 之 原 始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以 預 期 資 產 實 現 或 負 債 清 償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並 以 報 導 日 之 法 定 稅 率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稅 率 為 基 礎 本 公 司 僅 於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時,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1.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與 下 列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納 稅 主 體 之 一 有 關 ; (1)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2)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惟 各 主 體 意 圖 在 重 大 金 額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預 期 回 收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預 期 清 償 之 每 一 未 來 期 間,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173~
178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對 於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及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與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可 供 使 用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並 於 每 一 報 導 日 予 以 重 評 估, 就 相 關 所 得 稅 利 益 非 屬 很 有 可 能 實 現 之 範 圍 內 予 以 調 減 本 公 司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百 分 之 十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部 份, 於 次 年 度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 餘 之 後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 十 八 ) 每 股 盈 餘 本 公 司 列 示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基 本 及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本 公 司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損 益, 除 以 當 期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數 計 算 之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則 係 將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損 益 及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數, 分 別 調 整 所 有 潛 在 稀 釋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後 計 算 之 ( 十 九 ) 部 門 資 訊 本 公 司 已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露 部 門 資 訊, 因 此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不 揭 露 部 門 資 訊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管 理 階 層 依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必 須 作 出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其 將 對 會 計 政 策 之 採 用 及 資 產 負 債 收 益 及 費 損 之 報 導 金 額 有 所 影 響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與 估 計 存 有 差 異 管 理 當 局 持 續 檢 視 估 計 及 基 本 假 設,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於 變 動 期 間 及 受 影 響 之 未 來 期 間 予 以 認 列 對 於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不 確 定 性 中, 存 有 重 大 風 險 於 次 一 年 度 造 成 重 大 調 整 之 相 關 資 訊, 請 詳 下 列 說 明 : ( 一 ) 存 貨 之 評 價 由 於 存 貨 須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計 價, 故 本 公 司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決 定 報 導 日 存 貨 之 淨 變 現 價 值 由 於 科 技 快 速 變 遷, 本 公 司 評 估 報 導 日 存 貨 因 過 時 陳 舊 或 無 市 場 銷 售 價 值 之 金 額, 並 將 存 貨 成 本 沖 減 至 淨 變 現 價 值 ( 二 ) 所 得 稅 費 用 及 遞 延 所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本 公 司 之 所 得 稅 係 依 中 華 民 國 稅 法, 以 本 公 司 主 體 為 申 報 單 位, 部 分 交 易 及 計 算 由 於 稅 務 機 關 與 本 公 司 認 定 可 能 產 生 差 異, 導 致 所 得 稅 額 具 有 不 確 定 性 本 公 司 依 據 該 交 易 及 計 算 是 否 可 能 產 生 額 外 稅 負 之 評 估, 認 列 相 關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項 目 若 該 等 項 目 之 最 終 課 稅 結 果 與 原 認 列 金 額 存 有 差 異, 則 該 差 異 將 影 響 對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項 目 之 認 列 本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 及 揭 露 包 含 採 用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金 融 非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本 公 司 針 對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建 立 相 關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如 果 用 於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之 輸 入 值 是 使 用 外 部 第 三 方 資 訊, 本 公 司 將 評 估 第 三 方 所 提 供 支 持 輸 入 值 之 證 據, 以 確 定 該 評 價 及 其 公 允 價 值 等 級 分 類 係 符 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規 定 ~174~
179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在 衡 量 其 資 產 和 負 債 時, 盡 可 能 使 用 市 場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公 允 價 值 之 等 級 係 以 評 價 技 術 使 用 之 輸 入 值 為 依 據 歸 類 如 下 : ( 一 ) 第 一 級 :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 二 ) 第 二 級 : 除 包 含 於 第 一 級 之 公 開 報 價 外,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輸 入 參 數 係 直 接 ( 即 價 格 ) 或 間 接 (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可 觀 察 ( 三 ) 第 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輸 入 參 數 非 基 於 可 觀 察 之 市 場 資 料 ( 非 可 觀 察 參 數 ) 六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之 說 明 ( 一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現 金 及 零 用 金 $ 支 票 及 活 期 存 款 361, ,572 定 期 存 款 187, ,268 短 率 連 結 保 本 型 存 款 340, ,000 $ 888, ,023 本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利 率 風 險 及 敏 感 度 分 析 之 揭 露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五 ) ( 二 )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1. 明 細 如 下 : 流 動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開 放 型 基 金 $ 340, ,321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1, $ 341, ,928 非 流 動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未 上 市 櫃 股 票 $ 流 動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8,436 2,867 本 公 司 已 於 附 註 六 ( 十 五 ) 揭 露 與 金 融 工 具 相 關 之 信 用 貨 幣 及 利 率 暴 險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175~
180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從 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係 因 以 規 避 營 業 活 動 所 暴 露 之 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因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列 報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負 債 ) 之 衍 生 工 具 明 細 如 下 : 合 約 金 額 幣 別 到 期 期 間 賣 出 /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USD 9,000 /CNH 58,311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 賣 出 /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EUR 2,600 /USD 2,850 歐 元 兌 美 元 ~ 合 約 金 額 幣 別 到 期 期 間 賣 出 /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USD 10,000 /CNH 61,897 美 元 兌 人 民 幣 ~ 賣 出 /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EUR 500 /USD 627 歐 元 兌 美 元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故 以 成 本 法 衡 量 4. 敏 感 度 分 析 - 權 益 價 格 風 險 : 如 報 導 日 權 益 證 券 價 格 變 動 ( 兩 期 分 析 係 採 用 相 同 基 礎, 且 假 設 其 他 變 動 因 素 不 變 ), 對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影 響 如 下 : 104 年 年 度 103 年 年 度 其 他 綜 合 損 其 他 綜 合 損 報 導 日 證 券 價 格 益 稅 後 金 額 稅 後 損 益 益 稅 後 金 額 稅 後 損 益 上 漲 1% $ - 2,767-1,146 下 跌 1% $ - (2,767) - (1,146) ( 三 )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應 收 票 據 $ 21,454 20,526 應 收 帳 款 626, ,954 減 : 備 抵 呆 帳 (13,309) (13,368) 備 抵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18,778) (37,230) $ 615, ,882 本 公 司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逾 期 1~3 個 月 $ 34,518 19,574 逾 期 4~6 個 月 - - 逾 期 7~9 個 月 - - 逾 期 10~12 個 月 - - 逾 期 超 過 一 年 - - $ 34,518 19,574 ~176~
181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備 抵 呆 帳 變 動 表 如 下 : 組 合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13,368 本 期 迴 轉 (59)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13,466 本 期 迴 轉 (98)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3,368 本 公 司 對 上 述 應 收 款 項 之 備 抵 呆 帳 主 要 係 依 經 濟 環 境, 基 於 歷 史 之 付 款 行 為 以 及 廣 泛 分 析 標 的 客 戶 之 信 用 評 等 而 提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備 抵 科 目 係 用 於 記 錄 呆 帳 費 用, 除 非 本 公 司 確 信 相 關 款 項 可 能 無 法 回 收, 在 認 為 款 項 無 法 收 回 之 時, 逕 將 備 抵 沖 轉 金 融 資 產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應 收 款 項 之 回 收 尚 無 重 大 減 損 ( 四 ) 存 貨 製 成 品 $ 296, ,575 減 : 備 抵 損 失 (19,606) (21,911) 276, ,664 在 製 品 及 半 成 品 46,914 37,484 減 : 備 抵 損 失 (9,014) (5,823) 37,900 31,661 原 物 料 29,293 33,386 減 : 備 抵 損 失 (1,562) (7,015) 27,731 26,371 委 外 存 貨 60,848 55,256 在 途 存 貨 1,727 4,168 $ 405, ,120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認 列 為 銷 貨 成 本 及 費 用 之 存 貨 成 本 分 別 為 3,491,050 千 元 及 3,795,000 千 元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因 存 貨 報 廢 使 先 前 導 致 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低 於 成 本 之 因 素 已 消 失, 致 淨 變 現 價 值 增 加 而 認 列 營 業 成 本 減 少 之 金 額 各 為 4,567 千 元 及 1,953 千 元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之 存 貨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177~
182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五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 本 公 司 於 報 導 日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列 示 如 下 : 子 公 司 : Ever Energetic Int'l Ltd. (Ever Energetic) $ 1,061,942 1,068,536 Ever Winner Int'l Co., Ltd. (Ever Winner) 1,140,797 1,126,295 Skyrise Int'l Ltd. (Skyrise) 2,220 2,168 Taiwan Semiconductor Europe Gmbh (TSCE) 23,568 18,531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Ltd. (TSCJ) 53,673 43,474 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 Ltd. (TSCH) 461, ,136 鼎 翰 科 技 463, ,207 $ 3,207,588 3,167, 子 公 司 請 參 閱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認 列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子 公 司 利 益 之 份 額 各 為 498,258 千 元 及 480,713 千 元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轉 投 資 1,000 千 元 設 立 鼎 翰 科 技, 並 於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八 月 一 日 將 本 公 司 條 碼 印 表 機 事 業 處 帳 面 金 額 計 150,000 千 元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分 割 讓 與 鼎 翰 科 技 此 外, 鼎 翰 科 技 歷 年 陸 續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本 公 司 因 未 每 次 均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認 購 新 股, 對 於 鼎 翰 科 技 持 股 比 例 發 生 變 動, 致 本 公 司 所 投 資 之 股 權 淨 值 發 生 增 減, 並 逐 此 作 為 權 益 交 易 認 列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六 月 三 十 日 間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簡 化 轉 投 資 架 構, 擬 逐 步 處 分 非 核 心 轉 投 資 事 業, 故 於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度 出 售 鼎 翰 股 份 4,380 千 股, 另, 鼎 翰 科 技 於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度 起 陸 續 有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發 行 新 股, 綜 上, 致 本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對 於 鼎 翰 科 技 持 股 比 例 降 至 36.78% 本 公 司 為 因 應 法 令 規 定 及 整 合 境 外 投 資 組 織 架 構, 報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於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十 二 月 間 變 更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投 資 架 構, 由 原 透 過 Ever Energetic 及 Ever Winner 100% 間 接 轉 投 資 設 於 中 國 大 陸 之 事 業 -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及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之 股 權, 變 更 為 本 公 司 與 Ever Energetic 及 Ever Winner 共 同 經 由 TSCH 100% 間 接 轉 投 資 之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對 TSCH 之 持 股 比 例 皆 為 25.22%,Ever Energetic 及 Ever Winner 對 其 之 持 股 比 例 皆 為 36.96% 及 37.82%, 綜 上, 本 公 司 對 TSCH 之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為 100% ~178~
183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六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本 公 司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成 本 折 舊 及 減 損 損 失 變 動 明 細 如 下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機 器 設 備 其 他 什 項 設 備 租 賃 資 產 總 計 成 本 或 認 定 成 本 :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351, ,656 1,207,083 66, ,958 2,542,892 增 添 ,841 1,724-29,310 處 分 - - (13,539) - - (13,539) 報 廢 - - (8,493) (127) - (8,620) 其 他 , ,988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351, ,633 1,237,648 68, ,958 2,576,031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351, ,138 1,094,576 61, ,958 2,373,231 增 添 - 7,170 53,232 5,154-65,556 處 分 - - (10,827) (2,276) - (13,103) 報 廢 - - (1,400) (1,058) - (2,458) 其 他 - 44,348 71,502 3, ,666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351, ,656 1,207,083 66, ,958 2,542,892 累 計 折 舊 及 減 損 :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132, ,835 47,857-1,063,602 本 年 度 折 舊 - 22, ,262 5, ,900 處 分 - - (13,539) - - (13,539) 報 廢 - - (8,283) (127) - (8,410)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154, ,275 53,283-1,174,553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111, ,991 45, ,304 本 期 折 舊 - 20, ,642 5, ,352 處 分 - - (10,827) (2,276) - (13,103) 報 廢 - - (971) (980) - (1,951)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132, ,835 47,857-1,063,602 帳 面 金 額 :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351, , ,373 15, ,958 1,401,478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351, , ,248 19, ,958 1,479,290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 351, , ,585 15, ,958 1,442, 租 賃 資 產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十 月 與 經 濟 部 簽 訂 利 澤 工 業 區 土 地 租 賃 契 約 書, 作 為 興 建 產 製 晶 圓 廠 房 之 用, 租 期 為 九 十 五 年 十 月 二 十 六 日 至 一 一 五 年 十 月 二 十 五 日 共 計 二 十 年, 期 滿 得 續 約 ; 租 金 每 三 個 月 為 一 期 給 付, 租 金 係 依 據 租 用 土 地 面 積 之 審 定 售 價 乘 上 年 租 率, 土 地 審 定 售 價 逐 年 按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調 幅 比 率 調 整, 年 租 率 按 行 政 院 中 長 期 資 金 貸 款 利 率, 每 半 年 調 整 重 新 計 算 租 金 租 賃 擔 保 金 按 簽 約 當 時 之 六 個 月 租 金 計 算 金 額 為 10,323 千 元, 本 公 司 已 提 供 銀 行 定 存 單 及 保 證 金 抵 繳 本 公 司 於 租 賃 期 間, 得 申 請 承 購 租 賃 之 土 地, 土 地 售 價 按 原 簽 訂 租 約 時 之 售 價 為 準, 承 租 期 間 已 繳 之 租 金 及 擔 保 金 得 無 息 全 額 抵 繳 應 繳 價 款, 故 以 融 資 租 賃 方 式 處 理 ~179~
184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本 公 司 依 各 該 期 間 調 整 之 土 地 審 定 售 價 及 年 租 率 重 新 估 計 租 賃 土 地 成 本 皆 為 222,958 千 元, 其 應 付 租 賃 款 明 細 如 下 : 出 租 人 租 賃 標 的 用 途 經 濟 部 宜 蘭 縣 利 澤 工 業 區 利 工 段 土 地 晶 圓 廠 $ 222, ,958 加 : 已 實 現 利 息 費 用 99,282 87,787 預 付 利 息 費 用 減 : 支 付 租 金 (87,175) (68,588) 一 年 內 到 期 部 份 (10,621) (9,932) 應 付 租 賃 款 - 非 流 動 $ 225, , 擔 保 相 關 資 產 提 供 銀 行 開 立 額 度 及 借 款 之 擔 保 情 形, 請 詳 附 註 八 3. 利 息 資 本 化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購 置 固 定 資 產 利 息 費 用 資 本 化 金 額 各 為 831 千 元 及 2,134 千 元, 資 本 化 利 率 皆 為 3.00% ( 七 ) 短 期 借 款 進 口 貸 款 $ 295, ,850 借 款 利 率 區 間 (%) 1.00%~1.16% 0.83%~0.93% 本 公 司 開 立 保 證 票 據 予 借 款 銀 行, 請 詳 附 註 九 ( 八 ) 融 資 租 賃 負 債 本 公 司 應 付 租 賃 款 明 細 如 下 : 未 來 最 低 租 金 利 息 最 低 租 金 給 付 未 來 最 低 租 金 利 息 最 低 租 金 給 付 一 年 內 $ 22,421 11,800 10,621 22,150 12,218 9,932 一 年 至 五 年 93,735 41,217 52,518 92,597 43,268 49,329 五 年 以 上 213,542 40, , ,538 49, ,711 $ 329,698 93, , , , ,972 ~180~
185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九 )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準 備 1.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本 公 司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與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調 節 如 下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現 值 $ (65,175) (59,873)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39,543 38,030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25,632) (21,843) (1) 計 畫 資 產 組 成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提 撥 至 台 灣 銀 行 之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每 位 員 工 之 退 休 支 付, 係 依 據 服 務 年 資 所 獲 得 之 基 數 及 其 退 休 前 六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 本 公 司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係 由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 以 下 稱 勞 動 基 金 局 ) 統 籌 管 理, 依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規 定, 基 金 之 運 用, 其 每 年 決 算 分 配 之 最 低 收 益, 不 得 低 於 依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計 算 之 收 益 截 至 報 導 日, 本 公 司 之 台 灣 銀 行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餘 額 計 39,543 千 元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運 用 之 資 料 包 括 基 金 收 益 率 以 及 基 金 資 產 配 置, 請 詳 勞 動 基 金 局 網 站 公 布 之 資 訊 (2)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本 公 司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變 動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 (59,873) (59,529)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及 利 息 (1,517) (1,511)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再 衡 量 數 -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不 含 當 期 利 息 ) (3,785) 1, 月 3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 (65,175) (59,873) (3) 計 畫 資 產 現 值 之 變 動 本 公 司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 38,030 36,470 利 息 收 入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再 衡 量 數 -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 不 含 當 期 利 息 ) 已 提 撥 至 計 畫 之 金 額 月 31 日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 39,543 38,030 ~181~
186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4) 認 列 為 損 益 之 費 用 本 公 司 列 報 為 費 用 之 明 細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淨 利 息 $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成 本 $ 推 銷 費 用 管 理 費 用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5)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再 衡 量 數 $ 本 公 司 累 計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之 再 衡 量 數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累 積 餘 額 $ (1,758) (3,048) 本 期 認 列 (3,534) 1, 月 31 日 累 積 餘 額 $ (5,292) (1,758) (6) 精 算 假 設 本 公 司 於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用 以 決 定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如 下 : 折 現 率 1.375%~1.875% 1.50%~2.00%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3.00% 3.00% 本 公 司 預 計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年 度 報 導 日 後 之 一 年 內 支 付 予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提 撥 金 額 為 909 千 元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加 權 平 均 存 續 期 間 為 5.26 年 ~18.86 年 (7) 敏 感 度 分 析 計 算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時, 本 公 司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以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相 關 精 算 假 設, 包 含 折 現 率 員 工 離 職 率 及 未 來 薪 資 變 動 等 任 何 精 算 假 設 之 變 動, 均 可 能 重 大 影 響 本 公 司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金 額 ~182~
187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當 採 用 之 主 要 精 算 假 設 變 動 對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影 響 如 下 : 對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影 響 增 加 0.25% 減 少 0.25% 104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 (1,375) 1,007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980 (941) 103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1,324) 1,383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1,352 (1,383) 上 述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基 於 其 他 假 設 不 變 的 情 況 下 分 析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 影 響 實 務 上 許 多 假 設 的 變 動 則 可 能 是 連 動 的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與 計 算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所 採 用 的 方 法 一 致 本 期 編 製 敏 感 度 分 析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與 假 設 與 前 期 相 同 2.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係 依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規 定, 依 勞 工 每 月 工 資 6% 之 提 繳 率,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個 人 專 戶 在 此 計 畫 下 本 公 司 提 撥 固 定 金 額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後, 即 無 支 付 額 外 金 額 之 法 定 或 推 定 義 務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金 辦 法 下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分 別 為 12,413 千 元 及 11,328 千 元, 已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 十 )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費 用 (1) 本 公 司 所 得 稅 費 用 明 細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當 期 產 生 $ 112,385 57,703 調 整 前 期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 (3,562) 112,385 54,141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發 生 7, ,630 所 得 稅 費 用 $ 119, ,771 (2)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並 無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及 權 益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183~
188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3) 本 公 司 所 得 稅 主 要 適 用 稅 率 為 17%, 本 公 司 稅 前 淨 利 乘 上 適 用 稅 率 與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調 節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稅 前 淨 利 $ 885, ,886 稅 前 淨 利 計 算 之 所 得 稅 額 $ 150, ,091 停 徵 之 證 券 交 易 利 益 淨 額 (169) (143) 所 得 稅 估 計 差 異 影 響 數 (839) 85,528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稅 款 5,975 5,682 其 他 6,945 3,832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利 益 份 額 (34,051) (32,048) 未 認 列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變 動 (8,700) (10,171) 合 計 $ 119,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1)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本 公 司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項 目 如 下 :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 10,404 19,104 (2)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變 動 如 下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備 呆 抵 帳 未 實 現 銷 貨 毛 利 其 他 合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 2,954 3,830 2,564 7,579 16,927 認 列 於 損 益 2,177 (58) 485 (1,392) 1,212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5,131 3,772 3,049 6,187 18,139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 9,168 3,647 2,415 5,344 20,574 認 列 於 損 益 (6,214) ,235 (3,647)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2,954 3,830 2,564 7,579 16,927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利 益 份 額 其 他 合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 (186,768) (8,163) (194,931) 認 列 於 損 益 (8,005) (559) (8,564)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194,773) (8,722) (203,495)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 (60,733) (6,215) (66,948) 認 列 於 損 益 (126,035) (1,948) (127,983)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186,768) (8,163) (194,931) ~184~
189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3. 本 公 司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屬 民 國 八 十 六 年 度 以 前 $ 150, ,283 屬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度 ( 含 ) 以 後 1,355,264 1,142,646 $ 1,505,547 1,292,929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 93,136 65, 年 度 ( 預 計 ) 103 年 度 ( 實 際 ) 對 中 華 民 國 居 住 者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 % 前 述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係 依 據 財 政 部 民 國 一 二 年 十 月 十 七 日 台 財 稅 第 號 函 規 定 處 理 之 金 額 4.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本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一 一 年 度 5. 本 公 司 部 份 投 資 國 外 子 公 司 之 盈 餘, 因 國 外 營 運 擴 充 資 金 所 需, 長 期 暫 不 擬 匯 回, 故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2 號 所 得 稅 A39 段 規 定, 將 此 盈 餘 財 稅 差 異 視 為 永 久 性 差 異 處 理 ( 十 一 ) 權 益 1. 股 本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間 辦 理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分 別 消 除 股 本 50,000 千 元 及 10,000 千 元 及 資 本 公 積 99,215 千 元 及 13,310 千 元, 及 未 分 配 盈 餘 12,422 千 元 及 0 元 業 已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本 公 司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認 股 權 人 申 請 行 使 認 股 權 計 1,400 單 位 及 單 位, 發 行 普 通 股 計 1,400 千 股 及 千 股, 每 股 面 額 10 元, 其 行 使 價 格 超 過 普 通 股 之 溢 價 為 2,863 千 元 及 1,054 千 元, 列 於 資 本 公 積 - 員 工 認 股 權 發 行 溢 價 項 下, 業 已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額 定 股 本 皆 為 3,600,000 千 元 ( 其 中 100,000 千 元 係 留 供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使 用 ), 實 收 股 本 分 別 為 2,400,143 千 元 及 2,436,143 千 元, 每 股 面 額 均 為 10 元 ~185~
190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資 本 公 積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407, ,829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轉 換 溢 價 409, ,712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15,400 90,680 員 工 認 股 權 發 行 溢 價 19,532 11,541 轉 換 公 司 債 應 付 利 息 補 償 金 17,020 17,020 員 工 認 股 權 ( 附 註 六 ( 十 三 )) 4,770 8,769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變 動 數 10,180 8,852 $ 883, ,403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資 本 公 積 需 優 先 填 補 虧 損 後, 始 得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以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前 項 所 稱 之 已 實 現 資 本 公 積, 包 括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依 發 行 人 募 集 與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處 理 準 則 規 定, 每 年 撥 充 之 合 計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3.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公 司 應 就 稅 後 純 益 提 撥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直 至 與 資 本 總 額 相 等 為 止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 法 通 常 僅 供 彌 補 虧 損 之 用, 不 得 使 用 之,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得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之 部 分 為 限 4.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本 公 司 依 證 券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於 分 派 盈 餘 時, 應 就 當 年 度 發 生 之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自 可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不 得 分 派 嗣 後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數 額 有 迴 轉 時, 得 就 迴 轉 部 份 分 派 盈 餘 本 公 司 於 首 次 採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時, 因 選 擇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豁 免 項 目, 而 帳 列 股 東 權 益 項 下 之 土 地 重 估 增 值 及 累 積 轉 換 調 整 數 依 規 定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之 金 額 為 302,150 千 元, 依 金 管 會 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令 規 定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並 於 使 用 處 分 或 重 分 類 相 關 資 產 時, 得 就 原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比 例 予 以 迴 轉 分 派 盈 餘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該 項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餘 額 皆 為 302,150 千 元 又 依 上 段 所 述 函 令 規 定, 本 公 司 於 分 派 可 分 配 盈 餘 時, 就 當 年 度 發 生 之 帳 列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淨 額 與 上 段 所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餘 額 之 差 額, 自 當 期 損 益 與 前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補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屬 前 期 累 積 之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則 自 前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補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不 得 分 派 嗣 後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數 額 有 迴 轉 時, 得 就 迴 轉 部 份 分 派 盈 餘 ~186~
191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5. 盈 餘 分 派 及 股 利 政 策 依 本 公 司 之 章 程 規 定, 每 年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於 依 法 提 繳 所 得 稅 款 後, 應 先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就 其 餘 額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百 分 之 十, 並 依 法 令 規 定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提 撥 董 事 酬 勞 百 分 之 一, 員 工 紅 利 至 少 提 撥 百 分 之 四, 但 以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為 上 限 ; 再 將 其 餘 額 連 同 上 年 度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作 為 可 供 分 配 之 盈 餘, 惟 得 視 業 務 狀 況 酌 予 保 留 部 份 後 發 放 股 東 股 利 本 公 司 處 於 企 業 成 長 階 段, 為 考 量 公 司 未 來 資 金 之 需 求 及 營 運 發 展,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不 得 低 於 股 票 股 利 總 額 之 百 分 之 十, 但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若 低 於 0.2 元 則 不 予 以 發 放 改 以 股 票 股 利 發 放 依 民 國 一 四 年 五 月 修 正 之 公 司 法 規 定,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酬 勞 已 不 屬 於 盈 餘 分 配 項 目, 本 公 司 將 於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期 限 前 配 合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本 公 司 以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之 稅 後 淨 利 扣 除 10%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後 淨 額, 乘 上 本 公 司 參 考 歷 史 經 驗 預 計 分 配 之 員 工 紅 利 分 配 成 數 及 董 事 酬 勞 分 配 成 數, 估 計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為 42,990 千 元, 董 事 酬 勞 為 5,374 千 元, 惟 若 嗣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則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列 為 發 放 年 度 之 損 益 本 公 司 分 別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六 月 十 八 日 及 一 三 年 六 月 十 八 日 經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及 一 二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有 關 分 派 予 股 東 情 形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配 股 率 ( 元 ) 金 額 配 股 率 ( 元 ) 金 額 分 派 予 普 通 股 業 主 之 股 利 : 現 金 $ , ,986 分 派 員 工 紅 利 - 現 金 $ 42,990 20,929 分 派 董 事 酬 勞 5,374 3,488 合 計 $ 48,364 24,417 上 述 分 配 情 形 與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估 列 數 並 無 差 異, 上 述 盈 餘 分 配 相 關 資 訊, 請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等 管 道 查 詢 之 6. 庫 藏 股 票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度 及 一 年 度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八 條 之 二 規 定, 為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為 1,000 千 股, 買 回 成 本 為 23,310 千 元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間 辦 理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請 詳 股 本 之 說 明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及 一 四 年 一 月 間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八 條 之 二 規 定, 為 維 護 公 司 信 用 及 股 東 權 益 並 辦 理 銷 除 股 份,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為 5,000 千 股, 買 回 成 本 為 161,637 千 元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三 月 間 辦 理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請 詳 股 本 之 說 明 ~187~
192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規 定, 公 司 買 回 庫 藏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不 得 超 過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百 分 之 十 ; 收 買 股 份 之 總 金 額, 不 得 逾 保 留 盈 餘 加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資 本 公 積 之 金 額 ; 為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而 買 回 之 股 份, 應 於 買 回 之 日 起 三 年 內 將 其 轉 讓, 逾 期 未 轉 讓 者, 視 為 公 司 未 發 行 股 份 予 以 註 銷 以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為 計 算 基 準, 本 公 司 可 買 回 股 數 最 高 上 限 為 24,001 千 股, 收 買 股 數 最 高 限 額 為 2,830,718 千 元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於 未 轉 讓 前, 並 不 得 享 有 股 東 權 益 另,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持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7,700 千 股, 買 回 成 本 為 194,289 千 元, 列 於 庫 藏 股 票 項 下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將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持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所 享 之 股 利 收 入 分 別 為 15,400 千 元 及 6,836 千 元, 自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子 公 司 利 益 之 份 額 轉 列 資 本 公 積 -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項 下 7. 其 他 權 益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 140,319 外 幣 換 算 差 異 (39,453)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00,866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 41,256 外 幣 換 算 差 異 99,063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40,319 ( 十 二 )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年 度 如 有 獲 利, 應 提 撥 至 少 百 分 之 四, 但 以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為 員 工 酬 勞, 並 提 撥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一 為 董 事 酬 勞 金 但 公 司 尚 有 累 積 虧 損 時, 應 預 先 保 留 彌 補 數 額 前 項 員 工 酬 勞 發 給 股 票 或 現 金 之 對 象, 包 括 符 合 一 定 條 件 之 從 屬 公 司 員 工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57,145 千 元 及 9,524 千 元, 係 以 本 公 司 各 該 段 期 間 之 稅 前 淨 利 扣 除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前 之 金 額 乘 上 本 公 司 章 程 擬 訂 定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分 派 成 數 為 估 計 基 礎, 並 列 報 為 營 業 費 用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若 實 際 分 派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則 依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並 將 該 差 異 列 為 發 放 年 度 之 損 益 ~188~
193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三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1. 本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訂 有 下 列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 權 益 交 割 權 益 交 割 權 益 交 割 101 年 度 第 二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101 年 度 第 一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100 年 度 第 一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給 與 日 給 與 數 量 310 單 位 1,690 單 位 2,000 單 位 合 約 期 間 5 年 5 年 5 年 授 予 對 象 本 公 司 員 工 本 公 司 員 工 本 公 司 員 工 既 得 期 間 屆 滿 二 年 後 可 依 該 計 畫 累 計 可 行 使 認 股 權 比 例 行 使 屆 滿 二 年 後 可 依 該 計 畫 累 計 可 行 使 認 股 權 比 例 行 使 屆 滿 二 年 後 可 依 該 計 畫 累 計 可 行 使 認 股 權 比 例 行 使 2. 給 與 日 公 允 價 值 之 衡 量 參 數 本 公 司 採 用 Black 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給 與 日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公 允 價 值 時, 所 考 量 之 因 素 彙 總 如 下 : 101 年 度 第 二 次 101 年 度 第 一 次 100 年 度 第 一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執 行 價 格 ($, 元 )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 年 ) 標 的 股 票 之 現 時 執 行 價 格 ( 元 ) 預 期 波 動 率 (%) 29.33% 31.05% 39.23% 無 風 險 利 率 (%) 1.192% 0.881% 1.123% 3. 認 股 權 之 相 關 資 訊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100 年 度 第 一 次 認 股 權 計 畫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1 月 1 日 流 通 在 外 $ , 本 期 註 銷 - - (100.00) - 本 期 執 行 (817.50) (332.50) 月 31 日 流 通 在 外 期 末 可 執 行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加 權 平 均 預 期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 年 ) ~189~
194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101 年 度 第 一 次 認 股 權 計 畫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1 月 1 日 流 通 在 外 1, $ , 本 期 執 行 (505.00) 11.53~ 月 31 日 流 通 在 外 1, , 期 末 可 執 行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加 權 平 均 預 期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 年 )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公 司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101 年 度 第 二 次 認 股 權 計 畫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數 量 履 約 價 格 ( 元 ) 1 月 1 日 流 通 在 外 $ 本 期 執 行 (77.50) 12.81~ 月 31 日 流 通 在 外 期 末 可 執 行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加 權 平 均 預 期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 年 ) 民 國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本 公 司 因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所 認 列 之 費 用 各 為 1,129 千 元 及 3,027 千 元, 列 於 營 業 費 用 項 下 ( 十 四 ) 每 股 盈 餘 1.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期 淨 利 $ 766, ,115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千 股 ) 231, ,469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元 ) $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期 淨 利 $ 766, ,115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千 股 ) 231, ,469 員 工 認 股 權 1,340 1,782 員 工 紅 利 - 1,602 員 工 酬 勞 2,331 - 用 以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之 當 期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 千 股 ) 235, ,853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元 ) $ ~190~
195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五 ) 金 融 工 具 1. 信 用 風 險 (1) 信 用 風 險 之 暴 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代 表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分 別 為 2,346,439 千 元 及 2,066,519 千 元 2. 流 動 性 風 險 下 表 為 金 融 負 債 之 合 約 到 期 日, 包 含 估 計 利 息 之 影 響 帳 面 金 額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1 年 1-2 年 2-5 年 超 過 5 年 104 年 12 月 31 日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短 期 借 款 $ 295, , ,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904, , ,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91,037 91,037 91, 應 付 租 賃 款 (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 235, ,341 22,157 22,785 46, ,593 $ 1,527,140 1,556,516 1,314,332 22,785 46, , 年 12 月 31 日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短 期 借 款 $ 284, , ,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885, , , 本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53,044 53,044 53, 應 付 租 賃 款 (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 242, ,075 21,890 22,504 46, ,461 $ 1,466,650 1,512,236 1,246,051 22,504 46, ,461 本 公 司 並 不 預 期 到 期 日 分 析 之 現 金 流 量 發 生 時 點 會 顯 著 提 早, 或 實 際 金 額 會 有 顯 著 不 同 3. 匯 率 風 險 (1) 匯 率 風 險 之 暴 險 本 公 司 暴 露 於 重 大 外 幣 匯 率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如 下 : 匯 率 台 幣 匯 率 台 幣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197, ,151,481 歐 元 , ,880 日 幣 人 民 幣 , ,898 韓 元 , ,500 $ 1,580,510 1,491,765 ~191~
196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匯 率 台 幣 匯 率 台 幣 衍 生 商 品 美 金 $ 歐 元 , $ 1,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美 金 $ 採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美 金 $ ,204, ,196,999 歐 元 , ,531 日 幣 , ,474 港 幣 , ,136 $ 2,744,155 2,734,140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 ,359 歐 元 , ,992 日 幣 ,256 人 民 幣 , ,971 韓 元 , ,493 $ 1,195,184 1,158,071 衍 生 商 品 美 金 $ , ,867 歐 元 , (2) 敏 感 性 分 析 $ 8,436 2,867 本 公 司 之 匯 率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於 以 外 幣 計 價 之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負 債 及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於 換 算 時 產 生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當 新 台 幣 相 對 於 上 表 所 列 外 幣 貶 值 或 升 值 3%, 而 其 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之 稅 後 淨 利 將 增 加 或 減 少 77,768 千 元 及 76,333 千 元 ; 兩 期 分 析 係 採 用 相 同 基 礎 ~192~
197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由 於 本 公 司 功 能 性 貨 幣 種 類 繁 多, 故 採 彙 整 方 式 揭 露 貨 幣 性 項 目 之 兌 換 損 益 資 訊,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 分 別 為 34,178 千 元 及 43,120 千 元 4. 利 率 分 析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借 款 分 別 為 295,425 千 元 及 284,850 千 元, 係 屬 浮 動 利 率 之 債 務, 故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將 使 借 款 之 有 效 利 率 隨 之 改 變, 而 使 其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產 生 波 動, 若 市 場 利 率 增 加 1%, 將 使 本 公 司 一 年 現 金 流 出 增 加 各 為 2,954 千 元 及 2,849 千 元 5.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1)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及 公 允 價 值 本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及 公 允 價 值 ( 包 括 公 允 價 值 等 級 資 訊, 但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工 具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者, 及 於 活 絡 市 場 無 報 價 且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依 規 定 無 須 揭 露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 列 示 如 下 : 公 允 價 值 帳 面 金 額 第 一 級 第 二 級 第 三 級 合 計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1,203-1,203-1,203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340, , ,592 小 計 341, ,592 1, ,795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888,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1,077, 其 他 應 收 款 25,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1, 小 計 2,004, 合 計 $ 2,346, ,592 1, ,795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8,436-8,436-8,436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銀 行 借 款 295,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904, 應 付 租 賃 款 (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 235, 小 計 1,436, 合 計 $ 1,444,539-8,436-8,436 ~193~
198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帳 面 金 額 第 一 級 第 二 級 第 三 級 合 計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140, , ,321 小 計 140, , ,928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853,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1,032, 其 他 應 收 款 28,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11, 小 計 1,925, 合 計 $ 2,066, , ,928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2,867-2,867-2,867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銀 行 借 款 284,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885, 應 付 租 賃 款 (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 242, 小 計 1,413, 合 計 $ 1,416,473-2,867-2,867 (2)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及 假 設 本 公 司 對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下 列 方 式 決 定 : A. 短 期 金 融 商 品 以 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之 帳 面 金 額 估 計 其 公 允 價 值 ; 因 為 此 類 商 品 到 期 日 甚 近, 其 帳 面 金 額 應 屬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基 礎 此 方 法 應 用 於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帳 款 本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存 出 ( 入 ) 保 證 金 B. 金 融 商 品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時, 則 以 此 市 場 價 格 為 公 允 價 值 若 無 市 場 價 格 可 供 參 考 時, 則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所 使 用 之 估 計 與 假 設 係 與 市 場 參 與 者 於 金 融 商 品 訂 價 時 用 以 作 為 估 計 及 假 設 之 資 訊 一 致 C.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投 資 於 未 上 市 ( 櫃 ) 公 司 股 票,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故 無 法 估 計 其 公 允 價 值 (3) 公 允 價 值 等 級 間 之 移 動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評 價 方 式 皆 無 任 何 層 級 間 之 移 轉 ~194~
199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六 )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本 公 司 所 暴 露 之 風 險 如 下 : 1. 市 場 風 險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權 益 證 券 除 以 成 本 法 及 權 益 法 衡 量 外, 餘 係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此 類 資 產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因 此 本 公 司 將 暴 露 於 權 益 證 券 市 場 價 格 變 動 之 風 險 2. 信 用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評 估 本 公 司 因 交 易 對 方 或 他 方 未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所 遭 受 之 潛 在 損 失 本 公 司 已 就 各 金 融 資 產 評 估 信 用 風 險, 並 提 列 適 當 之 備 抵 損 失 3.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隨 時 監 控 公 司 現 金 部 位 並 規 劃 適 當 籌 資 管 道, 以 控 制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資 金 足 以 支 應 長 短 期 借 款 合 約 到 期 時 之 現 金 需 求, 故 無 籌 措 資 金 以 償 還 借 款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 十 七 ) 資 本 管 理 董 事 會 之 政 策 係 維 持 健 全 之 資 本 基 礎, 以 維 繫 投 資 人 債 權 人 及 市 場 之 信 心 及 支 持 未 來 營 運 之 發 展 本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目 標 係 保 障 繼 續 經 營 之 能 力, 以 持 續 提 供 股 東 報 酬 及 其 他 利 害 關 係 人 利 益, 並 維 持 最 佳 資 本 結 構 以 降 低 資 金 成 本 為 維 持 或 調 整 資 本 結 構, 本 公 司 可 能 調 整 支 付 予 股 東 之 股 利 減 資 退 還 股 東 股 款 發 行 新 股 或 出 售 資 產 以 清 償 負 債 本 公 司 係 以 負 債 資 本 比 率 為 基 礎 控 管 資 本 該 比 率 係 以 淨 負 債 除 以 資 本 總 額 計 算 淨 負 債 係 資 產 負 債 表 所 列 示 之 負 債 總 額 減 去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資 本 總 額 係 權 益 之 全 部 組 成 部 分 加 上 淨 負 債 本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策 略 係 維 持 負 債 資 本 比 率 不 高 於 60%, 確 保 能 以 合 理 之 成 本 進 行 融 資 報 導 日 之 負 債 資 本 比 率 如 下 : 負 債 總 額 $ 1,997,294 1,953,208 減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888, ,023 淨 負 債 $ 1,108,336 1,100,185 資 本 總 額 $ 6,562,874 6,383,251 負 債 資 本 比 率 17% 17%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年 度 本 公 司 資 本 管 理 之 方 式 並 未 改 變 ~195~
200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七 關 係 人 交 易 ( 一 ) 母 子 公 司 間 關 係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明 細 如 下 : 股 東 權 益 ( 持 股 %) 子 公 司 名 稱 設 立 地 Ever Energetic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 % Ever Winner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 % Skyrise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 % TSCE 德 國 % % TSCJ 日 本 % % TSCH 香 港 % % 鼎 翰 科 技 台 灣 36.78% 36.94% TSC America, Inc. (TSCA) 美 國 % % 上 海 瀚 科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瀚 科 ) 中 國 上 海 % %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陽 信 長 威 ) 中 國 山 東 % %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天 津 長 威 ) 中 國 天 津 % % TSC Auto ID Technology EMEA GmbH (TSCAE) 德 國 36.78% 36.94% TSC Auto ID Technology ME, Ltd. FZE (TSCAD) TSC Auto ID Technology Spain, S.L. (TSCAS) 阿 拉 伯 聯 合 大 公 國 36.78% 36.94% 西 班 牙 36.78% 36.94% TSC Auto ID (H.K.) Ltd. (TSC HK) 香 港 36.78% 36.94% TSC Auto Technology America Inc. 美 國 36.78% 36.94% (TSCAA) 天 津 國 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天 津 國 聚 ) 中 國 天 津 36.78% 36.94% 鼎 貫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鼎 貫 科 技 ) 台 灣 36.78% - ( 二 ) 母 公 司 與 最 終 控 制 者 本 公 司 即 為 最 終 控 制 者 ( 三 )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 銷 售 本 公 司 對 關 係 人 之 重 大 銷 售 金 額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 1,371,063 1,397,733 ~196~
201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對 於 上 述 關 係 人 之 銷 貨 價 款 係 採 成 本 加 成 作 為 計 價 基 礎 一 般 銷 貨 之 收 款 期 限 係 月 結 30~120 天, 銷 貨 予 關 係 人 之 收 款 期 限, 為 月 結 90~120 天, 必 要 時 並 視 其 資 金 需 求 調 整 ; 另, 本 公 司 與 各 關 係 人 間 進 銷 貨 帳 款 收 付 採 應 收 及 應 付 互 抵 以 淨 額 收 付 之 2. 進 貨 本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進 貨 金 額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 2,654,969 3,009,679 本 公 司 產 銷 整 流 器 之 主 要 晶 片 原 料 由 本 公 司 自 製, 係 由 陽 信 長 威 進 行 後 段 封 裝, 並 由 本 公 司 購 回 成 品 本 公 司 依 規 定 並 未 認 列 相 關 銷 貨 收 入 及 成 本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依 上 述 交 易 模 式 將 晶 片 出 貨 之 金 額 各 為 587,959 千 元 及 609,180 千 元, 該 應 收 款 係 依 雙 方 議 定 移 轉 訂 價 價 格 計 算 3.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本 公 司 對 關 係 人 銷 貨 產 生 之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明 細 如 下 : 帳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類 別 應 收 帳 款 子 公 司 $ 462, ,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本 公 司 對 關 係 人 進 貨 產 生 之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明 細 如 下 : 帳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類 別 應 付 帳 款 子 公 司 $ 638, , 佣 金 支 出 本 公 司 支 付 關 係 人 佣 金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 74,929 73,376 本 公 司 經 由 海 外 代 理 銷 售 子 公 司 仲 介 產 生 之 外 銷 收 入 淨 額, 依 據 與 各 關 係 人 簽 訂 之 佣 金 合 約 約 定 條 件, 按 月 計 算 外 銷 佣 金, 於 月 結 後 即 支 付 本 公 司 支 付 關 係 人 佣 金 產 生 之 其 他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明 細 如 下 : 帳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類 別 其 他 應 付 款 - 關 係 人 子 公 司 $ 23,820 16, 其 他 交 易 本 公 司 與 關 係 人 間 因 相 互 代 墊 運 費 及 保 險 費 等 營 業 費 用, 所 產 生 之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 關 係 人 金 額 彙 整 如 下 : 帳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類 別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子 公 司 $ 其 他 應 付 款 - 關 係 人 子 公 司 $ 989 5,266 ~197~
202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四 ) 主 要 管 理 人 員 交 易 主 要 管 理 人 員 報 酬 包 括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 61,743 44,548 退 職 後 福 利 1,846 1,259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八 質 押 之 資 產 有 關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說 明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三 ) $ 63,793 46,370 本 公 司 提 供 質 押 擔 保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明 細 如 下 : 資 產 名 稱 質 押 擔 保 標 的 定 期 存 款 ( 帳 列 為 存 出 保 證 金 ) 承 租 土 地 擔 保 金 $ 9,698 9,698 九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 一 ) 本 公 司 向 銀 行 融 資 及 開 立 融 資 額 度 而 提 供 之 保 證 票 據 明 細 如 下 : 新 台 幣 $ 520, ,000 美 金 9,500 15,000 十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 無 十 一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 無 十 二 其 他 員 工 福 利 折 舊 折 耗 及 攤 銷 費 用 功 能 別 彙 總 如 下 : 功 能 別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性 質 別 合 計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合 計 薪 資 費 用 135, , , , , ,324 勞 健 保 費 用 19,371 13,608 32,979 18,082 11,790 29,872 退 休 金 費 用 6,863 6,303 13,166 6,583 5,518 12,101 其 他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10,422 4,008 14,430 9,619 2,933 12,552 折 舊 費 用 124,997 7, , ,989 7, ,352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員 工 人 數 分 別 為 451 人 及 434 人 ~198~
203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十 三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本 公 司 依 編 製 準 則 之 規 定, 應 再 揭 露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3.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有 價 證 券 與 有 價 證 券 期 末 持 有 之 公 司 種 類 及 名 稱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目 股 數 帳 面 金 額 持 股 比 率 公 允 價 值 備 註 本 公 司 保 德 信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4,500 70,237-70,237 本 公 司 日 盛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本 公 司 國 泰 台 灣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4,789 70,021-70,021 2,443 30,090-30,090 本 公 司 中 國 信 託 華 盈 貨 幣 市 場 債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7,361 80,107-80,107 券 基 金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本 公 司 第 一 金 貨 幣 市 場 債 券 基 金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2,654 40,075-40,075 本 公 司 富 蘭 克 林 華 美 貨 幣 市 場 基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4,909 50,062-50,062 金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本 公 司 智 威 科 技 ( 股 ) 公 司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非 上 市 ( 櫃 ) 公 司 不 適 用 本 公 司 Applied Wireless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 非 上 市 ( 櫃 ) 公 司 Identifications Group, Inc.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不 適 用 本 公 司 Third Dimension (3D)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 非 上 市 ( 櫃 ) 公 司 Semiconductor, Inc.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不 適 用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199~
204 7.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進 ( 銷 ) 貨 之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名 稱 關 係 進 ( 銷 ) 貨 交 易 情 形 金 額 佔 總 進 ( 銷 ) 貨 之 比 率 授 信 期 間 ( 註 1)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不 同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佔 總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之 比 率 本 公 司 TSCJ 子 公 司 銷 貨 (230,101) (6) % - 47,220 4% 本 公 司 TSCH 子 公 司 銷 貨 (809,206) (19) % - 294,721 27% 本 公 司 TSCA 孫 公 司 銷 貨 (273,013) (6) % - 82,884 8% 本 公 司 陽 信 長 威 孫 公 司 進 貨 2,645, % - (637,215) (70)% 註 2 備 註 註 1: 月 結 90~120 天, 必 要 時 視 其 資 金 需 求 調 整 之 註 2: 應 付 帳 款 係 以 淨 額 列 示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交 易 對 象 應 收 關 係 人 逾 期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提 列 備 抵 之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款 項 餘 額 週 轉 率 金 額 處 理 方 式 期 後 收 回 金 額 呆 帳 金 額 本 公 司 TSCH 子 公 司 294, % - 138,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 無 ( 二 )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 民 國 一 四 年 年 度 本 公 司 之 轉 投 資 事 業 資 訊 如 下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投 資 公 司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在 主 要 營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認 列 之 名 稱 名 稱 地 區 業 項 目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底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本 期 損 益 投 資 損 益 ( 註 1) 備 註 本 公 司 Ever Energetic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本 公 司 Ever Winner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本 公 司 Skyrise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504, ,654 15, % 1,061,942 98,874 98,874 子 公 司 410, ,514 14, % 1,140, , ,671 子 公 司 2,845 2, % 2,220 (28) (28)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TSCE 德 國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10,972 10, % 23,568 6,511 6,511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TSCJ 日 本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28,689 28, % 53,673 8,559 8,559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TSCH 香 港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282, , % 461, ,237 62,546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台 灣 條 碼 印 表 機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163, ,728 14, % 463, , ,125 子 公 司 Ever Energetic TSCA 美 國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99,169 99,169 6, % 36,181 (756) (567) 孫 公 司 Ever Energetic TSCH 香 港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571, , % 953, ,237 99,510 孫 公 司 Ever Winner TSCA 美 國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30,696 30,696 2, % 12,060 (756) (189) 孫 公 司 Ever Winner 上 海 瀚 科 中 國 大 陸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4,461 4, % 79,760 23,106 23,106 孫 公 司 Ever Winner TSCH 香 港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792, ,254 1, % 975, , ,825 孫 公 司 TSCH 陽 信 長 威 中 國 大 陸 整 流 器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966, , % 1,620, , ,027 孫 公 司 TSCH 天 津 長 威 中 國 大 陸 晶 片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787, , % 685,436 33,328 33,328 孫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TSCAE 德 國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2,943 2, % 2,673 39,108 39,108 孫 公 司 ~200~
205 鼎 翰 科 技 TSC HK 香 港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鼎 翰 科 技 TSCAA 美 國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鼎 翰 科 技 鼎 貫 科 技 台 灣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TSC HK 天 津 國 聚 中 國 大 陸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產 銷 TSCAE TSCAD 阿 拉 伯 聯 合 大 公 國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TSCAE TSCAS 西 班 牙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46,622 46,622 11, % 461, , ,820 孫 公 司 30,560 30,560 10, % 45,000 2,557 2,557 孫 公 司 5, % 4,967 (33) (33) 孫 公 司 49,238 49, % 474, , ,819 孫 公 司 8,234 8, % 4,263 (1) (1) 孫 公 司 % 1, 孫 公 司 註 1: 係 依 據 被 投 資 公 司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財 務 報 告 之 股 權 淨 值 計 算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 1.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等 相 關 資 訊 : 大 陸 被 投 資 主 要 營 業 實 收 投 資 本 期 期 初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本 期 期 末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投 資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期 末 投 資 帳 面 截 至 本 期 止 已 匯 回 公 司 名 稱 項 目 資 本 額 方 式 積 投 資 金 額 匯 出 收 回 積 投 資 金 額 本 期 損 益 之 持 股 比 例 損 益 價 值 投 資 收 益 上 海 瀚 科 陽 信 長 威 天 津 長 威 天 津 國 聚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整 流 器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晶 片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產 銷 4,461 ( 三 ) 4, ,461 23, % 23,106 79,760-1,046,831 ( 三 ) 628, , , % 212,027 1,620, , ,173 ( 三 ) 387, ,173 33, % 33, , ,751 52,448 ( 三 ) 49, , , % 48, , ,910 註 1: 透 過 轉 投 資 第 三 地 區 現 有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2.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1,082,251 1,476,151 3,272,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無 十 四 部 門 資 訊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請 詳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201~
206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之 情 事 : 無 此 情 形 七 財 務 報 表 資 產 負 債 評 價 科 目 提 列 方 式 的 評 估 依 據 及 基 礎 : 項 次 資 產 負 債 評 價 科 目 評 估 依 據 評 估 基 礎 1 備 抵 呆 帳 首 先 評 估 應 收 款 是 否 存 在 個 別 同 左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具 重 大 減 損 之 個 別 應 收 款 以 個 別 方 式 評 估 減 損 ; 若 不 存 在 個 別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須 再 將 其 納 入 一 組 類 似 信 用 風 險 特 徵 之 金 融 資 產, 並 評 估 該 組 資 產 是 否 發 生 減 損 2 備 抵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依 存 貨 呆 滯 待 報 廢 帳 齡 分 析 ;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採 個 別 比 較, 淨 變 現 價 值 則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正 常 營 業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成 本 及 銷 售 費 用 為 計 算 基 礎 3 折 舊 折 舊 係 依 資 產 成 本 減 除 殘 值 後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採 直 線 法 計 算, 並 依 資 產 之 個 別 重 大 組 成 部 分 評 估, 若 一 組 成 部 分 之 耐 用 年 限 不 同 於 資 產 之 其 他 部 分, 則 此 組 成 部 分 應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折 舊 之 提 列 認 列 為 損 益 租 賃 資 產 之 折 舊 若 可 合 理 確 認 合 併 公 司 將 於 租 賃 期 間 屆 滿 時 取 得 所 有 權, 則 依 其 耐 用 年 限 提 列 ; 其 餘 租 賃 資 產 係 依 租 賃 期 間 及 其 耐 用 年 限 兩 者 較 短 者 提 列 4 金 融 資 產 此 類 金 融 商 品 包 括 持 有 供 交 易 或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商 品 係 因 其 取 得 或 發 生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或 再 買 回,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衍 生 性 商 品, 除 被 指 定 且 為 有 效 避 險 工 具 外, 餘 應 歸 類 為 此 類 金 融 商 品 5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非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每 個 報 導 日 評 估 減 損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因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之 單 一 或 多 項 事 件, 致 使 該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受 損 失 者, 該 金 融 資 產 即 已 發 生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包 括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202~ (1) 良 品 :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採 個 別 比 較 (2) 待 報 廢 品 :45% 除 土 地 無 須 提 列 折 舊 外, 當 期 及 比 較 期 間 之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如 下 : (1) 房 屋 及 建 築 :3~55 年 (2) 機 器 設 備 :2~15 年 (3) 運 輸 設 備 :3~6 年 (4) 辦 公 及 其 他 設 備 :3~15 年 折 舊 方 法 耐 用 年 限 及 殘 值 係 於 每 個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加 以 檢 視, 若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於 必 要 時 適 當 調 整, 該 變 動 按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規 定 處 理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交 易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 續 後 評 價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包 括 相 關 股 利 收 入 及 利 息 收 入 ) 認 列 為 損 益 依 交 易 慣 例 購 買 或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處 理 針 對 應 收 款 項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減 損 後, 另 再 以 組 合 基 礎 評 估 減 損 應 收 款 項 組 合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可 能 包 含 合 併 公 司 過 去 收 款 經 驗 該 組 合 超 過 平 均 授 信 期 間 之 延 遲 付 款 增 加 情 況, 以 及 與 應 收 款 項 拖 欠 有 關 之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勢 變 化
207 項 次 資 產 負 債 評 價 科 目 評 估 依 據 評 估 基 礎 難 違 約 (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及 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等 此 外,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至 低 於 其 成 本 時, 亦 屬 客 觀 之 減 損 證 據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相 似 資 產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該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期 間 不 得 迴 轉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直 接 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中 扣 除, 惟 應 收 款 項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當 判 斷 應 收 款 項 無 法 收 回 時, 係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原 先 已 沖 銷 而 後 續 收 回 之 款 項 則 貸 記 備 抵 帳 戶 備 抵 帳 戶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財 務 狀 況 之 檢 討 分 析 1 財 務 狀 況 比 較 分 析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104 度 103 度 差 異 項 目 (IFRS 合 併 ) (IFRS 合 併 _ 重 編 後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7,358,852 5,600,917 1,757,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3,009,403 3,080,700-71, % 無 形 資 產 16,043 19,695-3, % 其 他 資 產 363, , , % 資 產 總 額 10,747,764 8,911,806 1,835, % 流 動 負 債 2,300,161 1,963, , % 非 流 動 負 債 1,801, ,842 1,107, % 負 債 總 額 4,101,412 2,657,371 1,444,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5,454,538 5,283, , % 股 本 2,400,143 2,436,143-36, % 資 本 公 積 883, ,403-78, % 保 留 盈 餘 2,263,910 1,991, , % 其 他 權 益 100, ,319-39, % 庫 藏 股 票 (194,289) (247,383) 53, % 非 控 制 權 益 1,191, , , % 權 益 總 額 6,646,352 6,254, , % 2 重 大 變 動 項 目 說 明 :( 變 動 比 率 未 達 20%, 免 予 分 析 說 明 ) (a) 流 動 資 產 增 加, 主 要 係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所 致 (b) 其 他 資 產 增 加, 主 要 係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預 付 Printronix 投 資 款 所 致 (c) 資 產 總 額 增 加, 主 要 係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增 加 長 投 所 致 (d) 非 流 動 負 債 增 加, 主 要 係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以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增 加 所 致 (e) 負 債 總 額 增 加, 主 要 係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所 致 ~203~
208 年 度 104 度 103 度 差 異 項 目 (IFRS 合 併 ) (IFRS 合 併 _ 重 編 後 ) 金 額 % (f) 其 他 權 益 減 少, 主 要 係 因 匯 率 變 動,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減 少 所 致 (g) 庫 藏 股 票 減 少, 主 要 係 因 本 公 司 實 施 庫 藏 股 已 全 部 辦 理 消 除 註 銷 股 本 完 成 所 致 (h) 非 控 制 權 益 增 加, 主 要 係 鼎 翰 子 公 司 獲 利 較 去 年 度 增 加 所 致 3 最 近 二 年 度 流 動 負 債 及 一 年 內 到 期 之 長 期 負 債 發 生 重 大 變 動 之 影 響 與 未 來 因 應 計 劃 :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流 動 負 債 及 一 年 內 到 期 之 長 期 負 債 並 未 發 生 重 大 變 動 ; 以 104 年 第 4 季 之 財 務 報 告 為 基 礎, 本 公 司 合 併 營 運 資 金 為 NT$5,058,691 千 元, 足 以 承 擔 流 動 負 債 變 動 情 形 ~204~
209 二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1 財 務 績 效 比 較 分 析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104 度 103 度 增 減 變 動 項 目 (IFRS 合 併 ) (IFRS 合 併 _ 重 編 後 ) 金 額 比 率 營 業 收 入 總 額 7,793,772 7,738,870 54, %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48,912 98,483 (49,571)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7,744,860 7,640, , % 營 業 成 本 5,066,135 5,187,530 (121,395) -2.34% 營 業 毛 利 2,678,725 2,452, , % 營 業 費 用 1,230,082 1,149,028 81, % 營 業 利 益 1,448,643 1,303, ,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76,482 66,100 10, % 稅 前 淨 利 1,525,125 1,369, , % 所 得 稅 費 用 394, ,263 (59,659) % 本 期 淨 利 1,130, , ,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_ 稅 後 淨 額 (46,784) 106,113 (152,897) %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1,083,737 1,021,779 61, % 本 期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766, , , % 非 控 制 權 益 364, ,551 45,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722, ,020 25, %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360, ,759 36, % 每 股 盈 餘 ( 元 ) %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1)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較 上 期 減 少 49,571 千 元, 主 要 係 加 強 產 品 品 質 控 管 得 宜 所 致 (2) 本 期 淨 利 較 上 期 增 加 214,855 千 元, 主 要 係 因 毛 利 增 加 以 及 所 得 稅 費 用 減 少 所 致 (3)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_ 稅 後 淨 額 較 上 期 減 少 152,897 千 元, 主 要 係 因 匯 率 變 動,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減 少 所 致 (4) 本 期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以 及 每 股 盈 餘 均 較 上 期 增 加, 主 要 係 因 成 本 及 費 用 控 制 得 宜, 所 得 稅 費 用 減 少, 再 加 上 各 轉 投 資 公 司 獲 利 較 去 年 度 增 加 所 致 2 營 業 毛 利 變 動 分 析 :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相 關 營 運 部 門 銷 售 之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整 流 器 及 條 碼 印 表 機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民 國 104 年 度 毛 利 率 為 34.59,103 年 度 毛 利 率 為 32.10, 變 動 比 率 為 +7.76%, 變 動 幅 度 未 達 20% 免 予 分 析 說 明 ~205~
210 三 現 金 流 量 之 檢 討 分 析 1 最 近 兩 年 度 流 動 性 分 析 年 度 項 目 104 年 底 103 年 底 增 減 比 例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因 自 102 年 度 起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此 比 率 之 計 算 必 需 以 最 近 5 年 之 同 等 基 礎 數 據 計 算, 因 此 為 0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下 降, 主 要 係 因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減 少 所 致 2.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下 降, 主 要 係 因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減 少,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增 加 所 致 2 未 來 一 年 現 金 流 動 性 分 析 期 初 現 金 餘 額 全 年 來 自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全 年 現 金 流 出 量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現 金 剩 餘 ( 不 足 ) 數 額 現 金 不 足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投 資 計 劃 理 財 計 劃 3,723,343 2,200,000 1,900,000 4,023, 估 計 未 來 一 年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情 形 : 並 無 現 金 不 足 之 情 形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 本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之 運 用 情 形 及 資 金 來 源 : 本 年 度 無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之 情 形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畫 及 未 來 一 年 之 投 資 計 畫 : 1 轉 投 資 政 策 本 公 司 新 增 轉 投 資 將 以 半 導 體 相 關 事 業 為 主, 並 逐 漸 縮 減 非 核 心 事 業 轉 投 資 ; 另 所 持 有 之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股 權 投 資, 於 報 導 日 係 按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衡 量, 因 其 公 允 價 值 合 理 估 計 數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故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2 獲 利 或 虧 損 主 要 原 因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度 因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投 資 於 未 上 ( 櫃 ) 公 司 股 票,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故 無 法 估 計 其 公 允 價 值, 未 來 尚 無 增 加 對 其 投 資 之 計 畫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度 認 列 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子 公 司 利 益 為 498,258 千 元 本 公 司 於 財 務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採 用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投 資 ( 損 ) 益 如 下 : ~206~
211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被 投 資 公 司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Ever Energetic $ 98,874 $ 105,362 Ever Winner 124, ,810 Skyrise ( 28) ( 26) TSCE 6, TSCJ 8,559 11,876 TSCH 62,546 65,939 鼎 翰 科 技 197, ,293 $ 498,258 $ 480,697 3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本 公 司 將 秉 持 現 有 轉 投 資 政 策, 視 產 業 環 境 變 化 擇 適 當 時 機 進 行 投 資 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風 險 事 項 分 析 評 估 : 1 利 率 匯 率 變 動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對 公 司 損 益 之 影 響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對 公 司 損 益 影 響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項 目 科 目 104 年 度 105 年 第 1 季 ( 合 併 ) 利 率 利 息 支 出 19,170 11,776 匯 率 變 動 兌 換 淨 ( 損 ) 益 31,452 9,387 通 貨 膨 脹 (1) 利 率 匯 率 變 動 通 貨 膨 脹 對 公 司 營 收 獲 利 之 影 響 : 本 公 司 對 於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利 率 暴 險, 隨 時 監 控 公 司 現 金 部 位 並 規 劃 適 當 籌 資 管 道, 以 控 制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資 金 足 以 支 應 長 短 期 借 款 合 約 到 期 時 之 現 金 需 求, 故 無 籌 措 資 金 以 償 還 借 款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有 關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衍 生 及 非 衍 生 工 具 於 報 導 日 之 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對 於 浮 動 利 率 負 債, 其 分 析 方 式 係 假 設 報 導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負 債 金 額 於 整 年 度 皆 流 通 在 外 本 公 司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利 率 時 所 使 用 之 變 動 率 為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1%, 此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利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若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1%, 在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之 稅 前 淨 利 將 減 少 或 增 加 4,603 千 元, 主 因 係 本 公 司 之 變 動 利 率 銀 行 借 款 所 致 ~207~
212 (2) 本 公 司 因 應 匯 率 變 動 之 具 體 措 施 : (a) 本 公 司 定 期 分 析 匯 利 率 走 勢, 隨 時 監 控 公 司 現 金 部 位 並 規 劃 適 當 籌 資 管 道, 評 估 銀 行 借 款 利 率, 並 與 銀 行 密 切 保 持 聯 繫, 以 隨 時 掌 握 最 新 匯 利 率 變 動 之 情 勢 以 控 制 流 動 性 風 險 (b) 從 事 遠 期 外 匯 交 易, 規 避 外 幣 應 收 帳 款 之 匯 率 風 險, 以 抵 銷 匯 兌 可 能 產 生 之 風 險 (c) 視 資 金 狀 況 與 匯 兌 變 動 情 形, 適 時 調 整 外 幣 存 款 (3) 通 貨 膨 脹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隨 著 油 電 價 格 調 漲, 原 物 料 物 價 升 高, 致 有 成 本 上 升 之 壓 力 本 公 司 目 前 的 策 略 為 經 由 不 斷 研 發 降 低 原 物 料 成 本 與 增 加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品, 以 減 低 通 貨 膨 脹 對 原 物 料 上 漲 產 生 之 衝 擊 2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之 政 策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1) 本 公 司 無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及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2) 背 書 保 證 : 依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辦 法 辦 理,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本 公 司 無 背 書 保 證 辦 理 情 形 (3)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a) 政 策 : 以 避 險 目 的 為 原 則, 亦 即 就 公 司 實 質 已 擁 有 或 確 定 將 擁 有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針 對 其 利 率 及 匯 率 之 市 價 波 動 風 險, 進 行 反 向 之 避 險 性 質 交 易 (b)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 因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所 致 (c)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除 由 專 人 負 責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外, 並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分 析 討 論, 以 求 將 外 匯 風 險 降 至 最 低 3 未 來 研 發 計 畫 及 預 計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 (1) 計 劃 開 發 之 新 商 品 及 服 務 a. 晶 圓 產 品 ( 進 度 開 發 中 ): (1) 更 低 損 耗 蕭 特 基 晶 圓 Trench 蕭 特 基 晶 圓 (2) 高 壓 (>200V) 蕭 特 基 晶 圓 (3) 工 業 級 高 壓 1200V 快 速 恢 復 晶 圓 (4) 工 業 級 更 快 速 (Trr<15nS) 恢 復 晶 圓 (5) 低 損 耗 玻 璃 保 護 結 介 晶 圓 (6) 平 面 式 玻 璃 保 護 結 介 晶 圓 (7) 高 壓 (220V-550V) 突 波 抑 制 器 晶 圓 (8) 低 壓 (<10V) 突 波 抑 制 器 晶 圓 b. 封 裝 產 品 ( 進 度 開 發 中 ): 全 面 提 昇 品 質 自 動 化 生 產 (1)SMPC 高 功 率 貼 片 式 全 自 動 化 產 線 設 立 ~208~
213 (2)ITO220 鋁 線 鏈 結 晶 粒 製 程 全 自 動 化 產 線 設 立 c. 條 碼 印 表 機 產 品 ( 進 度 開 發 中 ) : (1) 開 發 高 速 高 解 晰 度 工 業 型 條 碼 標 籤 列 印 機, 以 強 化 中 高 階 產 品 完 整 性 (2) 開 發 輕 巧 便 攜 型 條 碼 標 籤 列 印 機, 針 對 有 移 動 列 印 之 產 業 需 求 (3) 開 發 產 品 多 元 應 用, 針 對 標 的 產 業, 例 : 醫 療 業 娛 樂 業 等, 規 劃 產 品 發 展, 提 供 產 業 自 動 化 解 決 方 案 (2) 預 計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105 年 度 預 計 所 有 合 併 公 司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計 219,722 千 元 (3) 預 計 完 成 量 產 時 間 : 預 計 105~107 年 間 陸 續 完 成 (4) 未 來 影 響 研 發 成 功 之 主 要 因 素 : 人 力 和 製 程 設 計 4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隨 時 注 意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情 形, 並 評 估 可 能 產 生 之 影 響, 最 近 年 度 並 無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不 利 影 響 之 情 事 5 科 技 改 變 及 產 業 變 化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整 流 器 產 品 為 電 子 產 品 之 基 礎 零 件, 科 技 之 改 變 仍 需 使 用 本 公 司 之 產 品, 加 以 本 公 司 積 極 投 入 研 發, 將 本 公 司 之 產 品 應 用 面 加 以 推 廣, 提 高 競 爭 力, 為 本 公 司 努 力 之 目 標 6 企 業 形 象 改 變 對 企 業 危 機 管 理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一 直 致 力 於 維 持 企 業 良 好 形 象, 並 遵 守 法 令 規 定, 並 無 任 何 影 響 企 業 形 象 之 情 事 7 進 行 併 購 之 預 期 效 益 及 可 能 風 險 : 無 此 情 形 8 擴 充 廠 房 之 預 期 效 益 及 可 能 風 險 : 整 流 器 產 品 方 面, 本 公 司 進 行 擴 充 之 廠 房 為 供 半 導 體 事 業 部 使 用, 此 類 產 品 均 為 本 公 司 目 前 之 主 要 產 品, 相 關 人 員 已 有 多 年 之 營 運 經 驗, 不 論 在 供 應 商 客 戶 及 生 產 製 程 上, 均 有 高 度 之 掌 握 能 力, 將 可 有 效 降 低 擴 充 廠 房 之 風 險, 並 增 加 公 司 收 益 9 進 貨 或 銷 貨 中 所 面 臨 之 可 能 風 險 : 本 公 司 為 降 低 信 用 風 險, 除 定 期 持 續 評 估 客 戶 財 務 狀 況 及 其 應 收 帳 款 之 回 收 可 能 性, 並 提 列 適 當 備 抵 呆 帳 主 要 客 戶 以 往 信 用 紀 錄 良 好, 針 對 供 應 商 也 依 內 控 規 定, 要 求 相 關 單 位 做 好 供 應 商 管 理, 且 本 公 司 擁 有 廣 大 客 戶 群 及 供 應 商, 並 未 顯 著 集 中 與 單 一 客 戶 或 供 應 商 進 ~209~
214 行 交 易, 因 此, 本 公 司 從 未 因 該 等 主 要 客 戶 或 供 應 商 而 蒙 受 重 大 信 用 風 險 之 損 失 10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股 權 之 大 量 移 轉 或 更 換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及 風 險 : 無 此 情 形 11 經 營 權 之 改 變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及 風 險 : 無 此 情 形 12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實 質 負 責 人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及 從 屬 公 司 已 判 決 確 定 或 尚 在 繫 屬 中 之 重 大 訴 訟 非 訟 或 行 政 爭 訟 事 件, 其 結 果 可 能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者, 應 揭 露 其 系 爭 事 實 標 的 金 額 訴 訟 開 始 日 期 主 要 涉 訟 當 事 人 及 截 至 年 報 刋 印 日 止 之 處 理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13 其 他 重 要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 1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 (1) 市 場 風 險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權 益 證 券 除 以 成 本 法 衡 量 外, 餘 係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此 類 資 產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因 此 本 公 司 將 暴 露 於 權 益 證 券 市 場 價 格 變 動 之 風 險 (2) 信 用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評 估 本 公 司 因 交 易 對 方 或 他 方 未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所 遭 受 之 潛 在 損 失 本 公 司 已 就 各 金 融 資 產 評 估 信 用 風 險, 並 提 列 適 當 之 備 抵 損 失 (3)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隨 時 監 控 公 司 現 金 部 位 並 規 劃 適 當 籌 資 管 道, 以 控 制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資 金 足 以 支 應 長 短 期 借 款 合 約 到 期 時 之 現 金 需 求, 故 無 籌 措 資 金 以 償 還 借 款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2 有 關 風 險 管 理 之 組 織 及 運 作 (1) 本 公 司 對 於 風 險 之 控 管, 需 視 牽 涉 層 面 多 寡 知 會 相 關 單 位, 必 要 時 要 先 知 會 法 律 顧 問 或 稽 核 單 位 平 時 若 發 覺 有 立 即 之 可 能 風 險, 亦 可 立 即 報 告 上 級 妥 為 防 範 極 重 要 事 項 如 投 資 理 財 重 要 合 約 簽 訂 及 重 大 採 購 案 件 均 需 會 審, 並 由 稽 核 單 位 實 施 定 期 查 核 ~210~
215 (2) 風 險 管 理 組 織 表 重 要 風 險 評 估 事 項 第 一 層 及 風 險 控 管 ( 各 部 門 單 位 主 管 ) 第 二 層 級 風 險 審 議 及 控 制 1. 利 率 匯 率 及 財 務 風 險 2.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財 務 部 財 務 部 廠 主 管 或 協 理 或 副 總 經 理 易 及 金 融 理 財 投 資 3. 研 發 計 劃 研 發 部 4. 企 業 形 象 總 管 理 處 管 理 部 各 廠 務 部 門 5. 擴 廠 或 生 產 各 製 造 部 門 6. 投 資 轉 投 資 及 併 購 效 總 經 理 室 財 務 部 及 相 益 關 單 位 7. 政 策 與 法 律 變 動 總 經 理 室 總 管 理 處 管 理 部 各 廠 務 部 門 8. 董 監 及 大 股 東 股 權 變 動 總 經 理 室 董 事 會 9. 訴 訟 及 非 訟 事 項 法 務 部 總 管 理 處 管 理 部 各 廠 務 部 門 10. 人 員 行 為 道 德 與 操 守 總 管 理 處 管 理 部 各 廠 務 部 門 11.SOP 及 法 規 之 遵 守 各 級 主 管 第 三 層 級 風 險 審 議 及 控 制 總 經 理 或 董 事 長 第 四 層 級 執 行 成 效 審 議 稽 核 單 位 : 風 險 之 檢 查 評 估 督 導 改 善 追 蹤 報 告 ~211~
216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1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1) 關 係 企 業 概 況 ( ) 關 係 企 業 組 織 圖 母 公 司 直 接 轉 投 資 事 業 間 接 轉 投 資 事 業 EVER ENERGETIC 75% 100% INT L LTD. ( 長 興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36.96% TSC AMERICA,IN C 100% EVER WINNER INT L CO., LTD. ( 長 勝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25% 100% 37.82% 上 海 瀚 科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25.22% 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 LTD. 100% 100%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100% 鼎 貫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KYRISE INT L LTD. 100% TSC Auto ID Technology EMEA GmbH(TSCAE) 100% 100% TAIWAN SEMICONDUCTOR EUROPE GMBH.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LTD. TSC Auto ID Technology Spain, S.L. (TSCAS) 100% 100% 100% TSC Auto ID Technology ME Ltd. FZE (TSCAD) TSC Auto ID Technology America, Inc %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TSC Auto ID (HK) Ltd. 100% 100% 天 津 國 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12~
217 關 係 企 業 圖 說 明 如 下 表 : (1)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母 公 司 ) 於 民 國 68 年 1 月 設 立, 民 國 89 年 2 月 股 票 上 櫃, 目 前 主 要 從 事 整 流 器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2)EVER ENERGETIC INT L LTD.( 長 興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於 民 國 84 年 度 設 立 於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主 要 係 為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業 務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買 賣 業 務 (3)EVER WINNER INT L CO., LTD.( 長 勝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於 民 國 85 年 度 設 立 於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主 要 係 為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業 務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買 賣 業 務 (4)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84 年 11 月 27 日 經 投 審 (84)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透 過 EVER ENERGETIC INT L LTD.( 長 興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投 資 設 立 於 大 陸 山 東 省 陽 信 縣, 主 要 係 生 產 銷 售 整 流 器 零 件 (5)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85 年 08 月 27 日 經 投 審 (85)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透 過 EVER WINNER INT L CO., LTD.( 長 勝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投 資 設 立 於 大 陸 天 津 經 濟 技 術 開 發 區, 主 要 係 生 產 銷 售 晶 片 本 公 司 為 因 應 法 令 規 定 及 整 合 境 外 投 資 組 織 架 構, 報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於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十 二 月 間 變 更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投 資 架 構, 由 原 透 過 Ever Energetic 及 Ever Winner 100% 間 接 轉 投 資 設 於 中 國 大 陸 之 事 業 -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及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之 股 權, 變 更 為 本 公 司 與 Ever Energetic 及 Ever Winner 共 同 經 由 TSCH 100% 間 接 轉 投 資 (6)SKYRISE INT L LTD. 於 民 國 87 年 度 設 立 於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主 要 係 為 母 公 司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業 務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買 賣 業 務 (7)TSC AMERICA, INC. 於 民 國 85 年 度 由 EVER ENERGETIC INT L LTD.( 長 興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及 EVER WINNER INT L CO., LTD.( 長 勝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共 同 投 資 設 立 於 美 國 加 州, 主 要 係 拓 展 美 洲 地 區 行 銷 網 路 (8)TAIWAN SEMICONDUCTOR EUROPE GMBH. 於 民 國 91 年 4 月 成 立 於 德 國,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一 般 進 出 口 買 賣 業 務 (9)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LTD. 於 民 國 92 年 4 月 成 立 於 日 本,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一 般 進 出 口 買 賣 業 務 (10)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LTD. 於 民 國 93 年 12 月 成 立 於 香 港,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l1) 上 海 瀚 科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4 月 設 立,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5 年 9 月 20 日 經 投 審 會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及 民 國 95 年 10 月 19 日 經 審 二 字 第 號 函 核 准 透 過 EVER WINNER INT L CO., LTD. 投 資 設 立 於 大 陸 上 海 市, 主 要 係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12)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設 立, 係 為 分 割 受 讓 條 碼 印 表 機 事 業 處 等 業 務 本 公 司 配 合 分 割 之 條 碼 印 表 機 事 業, 於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四 月 於 歐 洲 轉 投 資 設 立 TSC Printer Europe GmbH (TSCP),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條 碼 印 表 機 買 賣 ~213~
218 業 務 因 應 鼎 翰 科 技 營 運 所 需,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十 一 月 間 將 TSCP 全 部 股 權 出 售 予 鼎 翰 科 技 自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六 日 更 名 為 TSC Auto ID Technology EMEA GmbH(TSCAE) (13) TSC Auto ID Technology America, Inc. 為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美 國 轉 投 資 設 立 之 子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14) TSC Auto ID (HK) Ltd. 為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香 港 轉 投 資 設 立 之 子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15) 天 津 國 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為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由 其 香 港 子 公 司 TSC Auto ID (HK) Ltd. 再 轉 投 資 之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大 陸 區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產 銷 (16) TSC Auto ID Technology ME Ltd. FZE (TSCAD) 為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由 其 歐 洲 子 公 司 TSC Auto ID Technology EMEA GmbH(TSCAE) 再 轉 投 資 Dubai 之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17) TSC Auto ID Technology Spain, S.L.(TSCAS) 為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由 其 歐 洲 子 公 司 TSC Auto ID Technology EMEA GmbH(TSCAE) 再 轉 投 資 Spain 之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18) 鼎 貫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為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中 華 民 國 轉 投 資 設 立 之 子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214~
219 2 各 關 係 企 業 之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實 收 資 本 額 及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單 位 : 千 元 ; 企 業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實 收 資 本 額 ( 附 註 3)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或 生 產 項 目 EVER ENERGETIC INT L LTD.( 長 興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EVER WINNER INT L CO., LTD.( 長 勝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SKYRISE INT L LTD P.O.BOX 71, CRAIGMUIR CHAMERS, ROAD TOWN, TORTOLA,B.V.I. C/O SIMMONDS BUILDING P.O.BOX 961, ROAD TOWN, TORTOLA,B.V.I. C/O SIMMONDS BUILDING P.O.BOX 961, ROAD TOWN, TORTOLA,B.V.I. USD 15,800 USD 14,185 USD 50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業 務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買 賣 業 務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業 務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買 賣 業 務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業 務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買 賣 業 務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山 東 省 陽 信 縣 河 流 鎮 郵 編 號 RMB 224,328 整 流 器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天 津 市 經 濟 技 術 開 發 區 黃 海 路 165 號 RMB 107,970 晶 片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TSC AMERICA, INC TAIWAN SEMICONDUCTOR EUROPE GMBH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LTD. TAIWAN SEMICONDUCTOR(H.K.) CO., LTD Saturn Street, Suite 200, Brea, CA 92821, USA USD 80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GEORG-WIMMER-RING 8B D ZORNEDING, GERMANY EUR 300 一 般 進 出 口 買 賣 業 務 Yuasa Bldg, 3F, , Hongo Bunkyo-Ku, Tokyo ,Japan 5/F., Meeco Industrial Building, 53 55, Au Pui Wan Street, Fotan, Shatin,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 香 港 新 界 沙 田 火 炭 坳 背 灣 街 53 至 55 號 美 高 工 業 大 廈 5 樓 ) JPY 75,000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HKD 266,424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宜 蘭 縣 五 結 鄉 成 興 村 利 工 一 路 2 段 35 號 NT$ 382,004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條 碼 印 表 機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業 務 ~215~
220 企 業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實 收 資 本 額 ( 附 註 3)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或 生 產 項 目 TSC Auto ID Technology EMEA GmbH(TSCAE) GEORG-WIMMER-RING 8B, D ZORNEDING, GERMANY 上 海 瀚 科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梅 园 路 228 号 2909 室 TSC Auto ID (HK) Ltd /F, Chuang s Enterprises Building, 382 Lockhart Road, Wanchai, Hong Kong EUR 101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RMB 1,021 (USD 135) HKD 11,711 整 流 器 之 買 賣 業 務 對 各 種 生 產 事 業 之 投 資 及 一 般 進 出 口 業 務 天 津 國 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經 濟 技 術 開 發 區 黃 海 路 165 號 二 層 USD 1,500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產 銷 TSC Auto ID Technology 3040 Saturn Street, Suite 200, Brea, CA 92821, USD 1,000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America, Inc. USA TSC Auto ID Technology ME Ltd. FZE (TSCAD) TSC Auto ID Technology Spain, S.L.(TSCAS) 鼎 貫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Printronix Auto ID Technology Co., Ltd.) BUILDING NO.7WA/WEST WING,OFFICE NO.G009 PO BOX NO DUBAI, UAE Alella (Barcelona), Avenida Ricra Principal Nr. 8. AED 1,001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EUR 3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民 權 路 95 號 9 樓 NT$ 5,000 條 碼 印 表 機 及 其 零 件 之 銷 售 註 1: 所 有 關 係 企 業 不 論 規 模 大 小, 均 應 揭 露 註 2: 各 關 係 企 業 設 有 工 廠, 且 該 工 廠 產 品 之 銷 售 值 超 過 控 制 公 司 營 業 收 入 百 分 之 十 者, 應 加 列 工 廠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及 該 工 廠 主 要 生 產 產 品 項 目 註 3: 關 係 企 業 如 為 外 國 公 司, 企 業 名 稱 及 地 址 得 以 英 文 表 示, 設 立 日 期 亦 得 以 西 元 日 期 表 示, 實 收 資 本 額 並 得 以 外 幣 表 示 但 應 加 註 報 表 日 之 兌 換 率 ) 註 4: 報 表 日 之 兌 換 率 :USD/NTD: RMB/NTD:4.995 EUR/NTD:35.88 JPY/NTD: HKD/NTD: 推 定 為 有 控 制 與 從 屬 關 係 者 其 相 同 股 東 資 料 : 無 此 情 事 4 整 體 關 係 企 業 營 業 業 務 所 涵 蓋 之 行 業 : 本 公 司 整 體 關 係 企 業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整 流 器 及 條 碼 印 表 機 之 製 造 及 買 賣, 整 流 器 產 品 係 利 用 單 向 導 電 的 產 品 特 性 將 輸 入 的 交 流 電 轉 換 為 直 流 電 輸 出 其 應 用 範 圍 相 當 廣 泛, 涵 蓋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機 械 工 業 儀 器 產 品 資 訊 通 訊 產 品 ~216~
221 汽 車 國 防 工 業 產 品 及 醫 療 設 備 等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來 即 致 力 於 整 流 器 之 開 發 製 造 及 銷 售, 另 鑑 於 國 內 產 業 環 境 之 轉 變 而 運 用 兩 岸 產 銷 分 工 之 原 則, 至 比 較 具 有 生 產 優 勢 之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設 廠, 原 本 係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EVER ENERGETIC INT L LTD.( 長 興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及 EVER WINNER INT L CO., LTD.( 長 勝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成 立 了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及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為 因 應 法 令 規 定 及 整 合 境 外 投 資 組 織 架 構, 報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於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十 二 月 間 變 更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投 資 架 構, 由 原 透 過 Ever Energetic 及 Ever Winner 100% 間 接 轉 投 資 設 於 中 國 大 陸 之 事 業 -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及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之 股 權, 變 更 為 本 公 司 與 Ever Energetic 及 Ever Winner 共 同 經 由 TSCH 100% 間 接 轉 投 資 並 以 循 序 漸 進 方 式 將 製 造 重 心 移 至 大 陸 廠 生 產, 再 轉 由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及 其 他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銷 售 產 品 另 條 碼 印 表 機 產 品 請 參 閱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子 公 司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4 年 度 年 報 5 各 關 係 企 業 董 事 監 察 人 與 總 經 理 資 料 :( )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份 ( 註 2 註 3) 股 數 或 持 有 比 率 或 出 資 額 ( 千 元 ) 出 資 比 率 EVER ENERGETIC INT L LTD. 董 事 長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秀 亭 15,800,000 股 100% ( 長 興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EVER WINNER INT L CO., LTD. 董 事 長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秀 亭 14,185,000 股 100% ( 長 勝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SKYRISE INT L LTD. 董 事 長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秀 亭 50,000 股 100%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秀 亭 董 事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秀 鳳 董 事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顏 國 殷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秀 亭 董 事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秀 鳳 董 事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顏 國 殷 監 察 人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興 磊 RMB 224, % RMB 107, % ~217~
222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份 ( 註 2 註 3) 股 數 或 持 有 比 率 或 出 資 額 ( 千 元 ) 出 資 比 率 TSC AMERICA, INC. 董 事 長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趙 鳳 玉 8,000,000 股 100% 董 事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秀 亭 1,500 股 100% TAIWAN SEMICONDUCTOR.JAPAN LTD. TAIWAN SEMICONDUCTOR(H.K.) CO., LTD. 上 海 瀚 科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TAIWAN SEMICONDUCTOR EUROPE GMBH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趙 鳳 玉 監 察 人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永 康 董 事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趙 鳳 玉 2,664,238 股 100% 董 事 長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秀 鳳 RMB 1,021 監 事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趙 鳳 玉 (USD 135) 100% 董 事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Sloup Ladislav EUR % 董 事 長 王 秀 亭 董 事 王 興 磊 董 事 台 灣 半 導 體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永 康 董 事 劉 鴻 祥 獨 立 董 事 馬 嘉 應 獨 立 董 事 李 俊 奇 獨 立 董 事 吳 啟 銘 14,048,343 股 36.78% TSC Auto ID Technology EMEA GmbH(TSCAE) 董 事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Sloup Ladislav EUR % TSC Auto ID (HK) Ltd. 董 事 長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興 磊 HKD 11, % 董 事 長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秀 亭 天 津 國 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興 磊 董 事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劉 鴻 祥 監 察 人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秀 鳳 RMB 10,500 (USD1,500 千 元 ) 36.78% ~218~
223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份 ( 註 2 註 3) 股 數 或 持 有 比 率 或 出 資 額 ( 千 元 ) 出 資 比 率 TSC Auto ID Technology America, Inc. 董 事 長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興 磊 USD 1, % TSC Auto ID Technology ME Ltd. FZE TSC Auto ID Technology EMEA 代 表 人 (TSCAD) GmbH(TSCAE) 代 表 人 :Sloup Ladislav AED 1, % TSC Auto ID Technology Spain, TSC Auto ID Technology EMEA 代 表 人 S.L.(TSCAS) GmbH(TSCAE) 代 表 人 :Sloup Ladislav EUR % 董 事 長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秀 亭 鼎 貫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王 興 磊 (Printronix Auto ID Technology Co., 董 事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宋 香 齡 Ltd.) 監 察 人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劉 鴻 祥 NT$ 5, % 註 1: 關 係 企 業 如 為 外 國 公 司, 列 其 職 位 相 當 者 註 2: 被 投 資 公 司 如 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請 填 股 數 及 持 股 比 例, 其 他 請 填 出 資 額 及 出 資 比 例 並 予 以 註 明 註 3: 董 事 監 察 人 為 法 人 時, 應 另 加 揭 露 代 表 人 之 相 關 資 料 ~219~
224 6 各 關 係 企 業 營 運 概 況 ( ) 企 業 名 稱 資 本 額 資 產 總 額 負 債 總 額 淨 值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營 業 ( 損 ) 益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本 期 ( 損 ) 益 ( 稅 後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稅 後 ) EVER ENERGETIC INT L LTD.( 長 興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518, , ,091 0 (78) 98, EVER WINNER INT L CO., LTD.( 長 勝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465,623 1,067, ,067,385 0 (72) 124, SKYRISE INT L LTD. 1,641 2, ,219 0 (28) (28) 天 津 長 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39, ,418 73, , ,821 30,610 33,328 註 3 陽 信 長 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1,120,518 2,364, ,793 1,620,685 3,157, , ,027 註 3 TSC AMERICA, INC. 2, ,907 90,666 48, ,199 (5,186) (756) TAIWAN SEMICONDUCTOR EUROPE GMBH. 10,764 36,629 13,061 23,568 77,297 7,520 6,511 註 3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LTD.. 20, ,946 49,273 53, ,460 12,404 8, TAIWAN SEMICONDUCTOR(H.K.) CO., LTD. 1,128,305 2,878, ,330 2,578, ,449 27, , 上 海 瀚 科 國 際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5, , ,268 79, ,521 30,463 23,106 註 3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82,004 3,849,951 1,929,053 1,920,898 2,112, , , TSC Auto ID Technology EMEA GmbH(TSCAE) 3, , ,139 88, ,212 46,902 39,108 註 3 TSC Auto ID (HK) Ltd. 47, , , , 天 津 國 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2, , , ,237 1,190, , ,819 註 3 TSC Auto ID Technology America, Inc. 32, , ,174 72, ,514 4,612 2, TSC Auto ID Technology ME Ltd. FZE (TSCAD) 8,947 21,761 17,100 4,661 48,406 (1) (1) 註 3 TSC Auto ID Technology Spain, S.L.(TSCAS) 108 1, ,121 0 (4,989) 250 註 3 鼎 貫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Printronix Auto ID Technology Co., Ltd.) 5,000 5, ,967 0 (32) (33) (0.07) 註 1: 所 有 關 係 企 業 不 論 規 模 大 小, 均 應 揭 露 註 2: 關 係 企 業 如 為 外 國 公 司, 除 資 本 額 欄 位 係 以 歷 史 匯 率 換 算, 餘 相 關 數 字 應 以 報 表 日 之 兌 換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列 示 註 3: 該 關 係 企 業 為 有 限 公 司, 故 不 適 用 註 4: 報 表 日 之 兌 換 率 :USD/NTD:USD/NTD: RMB/NTD:4.995 EUR/NTD:35.88 JPY/NTD: HKD/NTD:4.235 ~220~
225 7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請 參 閱 前 陸 財 務 概 況 之 第 四 項 (104 年 度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子 公 司 名 稱 實 收 ( 註 1) 資 本 額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 關 係 報 告 書 : 無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 382,004 資 金 來 源 自 有 營 運 資 金 本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36.78%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取 得 或 處 分 日 期 102 年 6 月 起 至 102 年 10 月 (103 年 度 無 取 處 情 形 ) 104 年 1 月 起 至 104 年 02 月 本 年 度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 ) 取 得 股 數 及 金 額 ( 註 2) 5,700,000 股 ; NT$ 127,755 千 元 2,000,000 股 ; NT$ 66,534 千 元 7,700,000 股 ; NT$ 194,289 千 元 處 分 股 數 及 金 投 資 額 損 益 ( 註 2) 列 於 庫 鑶 股 項 下 列 於 庫 鑶 股 項 下 列 於 庫 鑶 股 項 下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 股 ;%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設 定 日 止 持 有 股 數 質 權 及 金 額 ( 註 3) 情 形 5,700,000 股 ; NT$ 127,755 千 元 2,000,000 股 ; NT$ 66,534 千 元 7,700,000 股 ; NT$ 194,289 千 元 本 公 司 為 子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無 設 質 0 元 ; 無 背 書 保 證 無 設 質 0 元 ; 無 背 書 保 證 註 4 無 設 質 0 元 ; 無 背 書 保 證 本 公 司 貸 與 子 公 司 金 額 0 元 ; 無 資 金 貸 放 0 元 ; 無 資 金 貸 放 0 元 ; 無 資 金 貸 放 註 1: 請 依 子 公 司 別 分 別 列 示 註 2: 所 稱 金 額 係 指 實 際 取 得 或 處 分 金 額 註 3: 持 有 及 處 分 情 形 應 分 別 列 示 註 4: 對 公 司 財 務 績 效 及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 鼎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係 以 其 自 有 資 金 NT$194,289 千 元 取 得 本 公 司 股 份 7,700 仟 股, 佔 本 公 司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持 股 比 例 為 3.20%, 本 公 司 帳 列 庫 藏 股 項 下, 以 鼎 翰 科 技 ( 股 ) 公 司 104 年 第 4 季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為 基 礎, 其 營 運 資 金 為 NT$2,074,750 千 元, 足 以 承 擔 流 動 負 債 變 動 情 形, 對 其 財 務 績 效 及 財 務 狀 況 影 響 不 大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 無 玖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發 生 證 交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款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無 ~221~
226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王 秀 亭
Microsoft Word - 台灣半導體102年報.doc
股 票 代 號 :5425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TAIWAN SEMICONDUCTOR CO., LTD 一 二 年 度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3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三 年 四 月 二 十 日 查 詢 年 報 網 址 :mops.twse.com.tw 一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及 聯 絡 電 話 : 發 言 人 : 姓 名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7AAD1AA46B77CA67EB3F85FABCAADB126ABCAF9D85F2E646F63>
上 市 股 票 代 碼 :3042 TXC CORPORATION Annual Report 2008 台 灣 晶 技 ( 股 ) 公 司 九 十 七 年 度 年 報 Think of Frequency, Think of TXC.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網 址 :http://mops.tse.com.tw 本 公 司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http://www.txccorp.com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一 前 言... 1 二 九 十 九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1 ( 一 ) 營 業 計 劃 實 施 成 果... 1 ( 二 ) 財 務 收 支 及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1 ( 三 ) 研 究 發 展 狀 況... 1 三 民 國 一 百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概 要... 2 貳 公 司 簡 介... 3 一 公 司 簡 介...
ROHM Group Innovation Report 2015
ROHM Group Innovation Report 2015 ROHM Group Innovation Report 2015 Product Quality Innovation Management Quality Innovation ROHM Group Innovation Report 2015 Top Message ROHM Group Innovation Report
Microsoft Word - 2013 Annual Report-1.doc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mops.tse.com.tw 股 票 代 號 :8150 2013 ChipMOS 一 百 零 二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一 百 零 二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刊 印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姓 名 : 陳 壽 康 職 稱 : 財 務 處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3)577-0055
<31323934ADB8A7BBACECA67EABCA3034303530363930BAF0A4572E706466>
目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一 一 三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1 二 一 四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概 要 2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3 四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3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4 二 公 司 沿 革 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公 司 組 織 7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及 聯 絡 電 話 : 發 言 人 : 代 理 發 言 人 : 姓 名 : 洪 冠 文 姓 名 : 張 瑛 楓 職 稱 : 財 務 長 職 稱 : 特 別 助 理 電 話 :(02)2894-1202 分 機 2141 電 話 :(03)4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及 聯 絡 電 話 : 發 言 人 : 代 理 發 言 人 : 姓 名 : 洪 冠 文 姓 名 : 張 瑛 楓 職 稱 : 財 務 長 職 稱 : 特 別 助 理 電 話 :(02)2894-1202 分 機 2141 電 話 :(03)469-8121 分 機 3105 E-mail :[email protected] E-mail :[email protected]
Microsoft Word - 華夏98年報0524.doc
股 票 代 碼 :1305 華 夏 海 灣 塑 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九 十 八 年 度 年 報 九 十 九 年 五 月 十 四 日 刊 印 查 詢 本 年 報 網 址 :http://newmops.twse.com.tw :http://www.cgpc.com.tw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姓 名 : 徐 正 義 職 稱 : 企 劃 處 協 理 電 話 :(037)612-079 電
Microsoft Word - 99年度上緯年報-final-0718 _2_.doc
股 票 代 碼 :4733 上 緯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WANCOR IND. CO.,LTD 九 十 九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年 五 月 二 十 六 日 刊 印 ( 查 詢 本 年 報 之 網 址 http://mops.tse.com.tw ) ( 查 詢 本 年 報 之 公 司 網 址 http://www.swancor.com)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288290505103025k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一 一 四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1 二 一 五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2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3 四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4 五 結 語... 5 貳 公 司 簡 介... 7 一 設 立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八 十 六 年 四 月
Microsoft Word - 華新麗華104年報FINAL.doc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3 二 公 司 沿 革... 3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5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6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16
Microsoft Word - 100年年報 _1-4_.doc
股 票 代 號 :2342 一 百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一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刊 印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http://newmops.tse.com.tw http://www.mosel.com.tw 一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姓 名 : 周 崇 勳 職 稱 :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3)
(Microsoft Word - 100\246~\246~\263\370-\252\321\252F\267|\253\341\255\327\247\357.doc)
SPEED TECH CORP. 宣 德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可 網 以 至 下 列 網 址 查 詢 本 年 報 資 料 股 票 代 號 :5457 ( 址 :http://newmops.tse.com.tw) 年 報 一 年 度 中 華 民 國 一 一 年 五 月 十 五 日 刊 印 :(03)212-0088 :(03)212-0088 :33393 :03-2120088 :03-2121771
067790405133825K
頁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 1 貳 公 司 簡 介 ------------------------------------------------------------------------------------------
日 月 光 半 導 體 製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九 十 六 年 度 年 報 1 目 錄 九 十 六 年 度 年 報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及 經 營 摘 要 貳 公 司 簡 介 2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5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6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15
Microsoft Word - 101年6月27日勁永股東會年報1010613
:6145 POWER QUOTI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OO O O : http://mops.twse.com.tw http://www.pqigroup.com : : :(02)2269-9889 : [email protected] : : :(02)2269-9889 : sf. [email protected] : 49 8 :(02)2269-9889
Microsoft Word - 103年股東會年報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發 言 人 : 林 育 業 代 理 發 言 人 : 林 育 業 職 稱 : 總 經 理 職 稱 : 總 經 理 電 話 :(02)26558899 電 話 :(02)26558899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Microsoft Word - 104年明泰103年度年報1.doc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6 一 設 立 日 期 ------------------------------------------------6 二 公 司 沿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3A67EAAD1AA46B77CA67EB3F82DA477A7EFA672ABAC>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黃 政 文 楊 博 宇 職 稱 財 務 部 協 理 副 總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2)2225-3733 (02) 2225-3733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6166 R019 233248-1 - 1-2 - 3-4 - 5 6-7 8-9 9 12 - - 12 21 21 23 23 - - - 24 26 26 26 26 27-2 - 312,070 213,682 3,019 6,171 0930128050 0920123784-3 - - 4-1100 $ 45,057 3 $ 64,153 4 2100 $ 95,000 6 $ 210,000
untitled
6175 立 LITON TECHNOLOGY CORP. 年 度 年 2009 Annual Report 年 年 聯 量 理 理 栗 隆 路 栗 栗 隆 路 路 理 北 北 路 樓 年 度 林 聯 路 樓 易 六 錄... 1... 4 立... 4... 4 參 理... 6... 6 理 理 料... 8 理... 15... 19 更... 20 六 理 理 年 露... 20 年 度 年
GUANGDONG FENGHUA ADVANCED TECHNOLOGY HOLDING CO., LTD. 2011 2011 -------------------------------------------------------------------------------------1 -------------------------------------------------------------------------2
Global Insight 2015 2.6% 2014 2.7% 2015 7.7% 8.6% 2015 6.7% 433 9,023 3.3% 8 4,410 240.9% 183 7,525 4.7% 95% 15 2,760 13.6% 102% 122 5,199 3.4% 14 3,119 10.7% 2015 2015 2015 1 ISO50001 BSI ISO14064-3:2006
Microsoft Word - 100年報_101-0524_-5修.doc
經 營 績 效 摘 要 年 度 項 目 100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最 近 三 年 部 份 財 務 資 料 100 年 度 98 年 度 99 年 度 與 99 年 增 減 比 較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 營 業 收 入 5,865,570 7,490,171 8,432,631 13% 營 業 毛 利 661,107 745,605 772,381 4%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戴 上 智 職 稱 : 財 務 部 資 深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2)2657-7675( 代 表 號 )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股 票 代 碼 :6114 翔 昇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T Electronics Co.,Ltd. 一 0 三 年 度 年 報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0 四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查 詢 網 址 : http://mops.twse.com.tw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戴 上 智 職 稱 : 財 務 部
267730406017625K
4103 http://mops.twse.com.tw http://www.microlife.com.tw 目 錄 頁 次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一 前 一 年 度 營 業 結 果 1 二 本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2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3 四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4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Microsoft Word - 富邦媒體104年報_105.3.17__印刷廠排版後_-1.docx
股 票 代 號 :8454 本 年 報 揭 示 於 http://www.fmt.com.tw http://mops.twse.com.tw 2015 年 報 刊 印 日 期 :2016.02.25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林 啟 峰 姓 名 : 呂 鈺 萍 職 稱 : 總 經 理
公 司 發 言 人 股 票 過 戶 機 構 杜 書 伍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代 理 部 總 經 理 台 北 市 重 慶 南 路 一 段 83 號 5 樓 (02) 2506-3320 (02) 2181-1911 www.
股 票 代 碼 :2347 聯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ynnex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 本 年 報 內 容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以 合 併 資 料 為 準 ) 查 詢 網 址 www.synnex.com.tw mops.twse.com.tw 2015 年 4 月 30 日 刊 印 公 司 發 言 人 杜 書 伍 股
(Microsoft Word - 103\246~\253\327\246~\263\370_2_.docx)
股 票 上 櫃 代 碼 :4417 金 洲 海 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KING CHOU MARINE TECHNOLOGY CO., LTD. 1 0 3 年 度 年 報 證 期 局 指 定 之 資 訊 申 報 網 址 : http://mops.twse.com.tw 公 司 揭 露 年 報 相 關 資 料 網 址 :http://www.king-net.com.tw 中 華 民
SMK环境报告书2009
Contents 1995SMK corporate citizen RoHSRoHSJ-MossREACH SMK CO2 298 28 1 2 3 4 4 5 6 7 9 1 28284129331 Gate City Office ASIA SMK High-Tech Taiwan Trading Co., Ltd. SMK Electronics (H.K.) Ltd. SMK Trading
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股 票 代 碼 :3068 股 票 代 碼 :R028 美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暨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上 半 年 度 地 址 : 新 竹 縣 湖 口 鄉 鳳 山 村 新 竹 工 業 區 自 強 路 十 八 號 電 話 :( 三 ) 五 九 七 二 四 八 八 - 1 - 目 錄 項 目 頁 財 務 報 表
重庆实业2000年年度报告.PDF
CHONGQING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LTD. ANNUAL REPORT 2000 1 2 3 CHONGQING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 LTD.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000 8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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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000725 00 CEO COO 2006 1 1: 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E 2 A G A 000725 B B 200725 3 10 10 100016 http://www.boe.com.cn [email protected] 4 5 01064318888 01064366264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EEDBDACAD0C3FBBCD2BBE3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4B4D2B5B0E5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202032303134C4EA35D4C23136C8D5B1A8CBCDA3A92E646F63>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MSI COMPUTER SARL
MICRO-STAR INTERNATIONAL CO., LTD. http://newmops.tse.com.tw 1 2 ISO 14001 3 QS9000 OHSAS18000 4 5 2 6 7 8 9 93 10 11 12 13 0 0% 105,965,071 100% 105,965,071 100% 10,000,000 100% 0 0% 10,000,000 100%
Microsoft Word - 105_康舒104年報0520.docx
股 票 代 碼 :6282 一 四 年 度 年 報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五 月 九 日 查 詢 年 報 網 址 :http://mops.twse.com.tw http://www.acbel.com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 蕭 秀 宇 / 經 營 管 理 室 協 理 代 理 發 言 人 : 葉 金 卯 / 財 務 本 部 資 深 經 理 電 話
Microsoft Word - 封面目錄
股 票 代 碼 :6165 捷 泰 精 密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2 年 度 年 報 查 詢 年 報 網 址 :http://newmops.twse.com.tw http://www.jyetai.com.tw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06 月 03 日 刊 印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發 言 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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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3 SWANCOR IND. CO.,LTD 年 年 度 年 ( 年 http://mops.twse.com.tw ) ( 年 http://www.swancor.com) 理 聯 理 聯 (049) 2255420 [email protected] 理 林 理 聯 (02) 27751387 [email protected] 六 路 (049) 2255420 行 理 北 北
324990405003525K
(12) 富 柏 工 業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中 國 廣 東 省 深 圳 市 寶 安 區 新 安 街 道 黃 田 草 圍 第 二 工 業 區 電 話 :(86)755-3381-0388 (13) 宏 群 勝 精 密 電 子 ( 營 口 )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中 國 遼 寧 省 營 口 市 沿 海 產 業 基 地 新 海 大 街 196 號 電 話 :(86)417-328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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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e t t e r t o S h a r e h o l d e r s S A R S 3, 470 776 4, 06 919 42 % 36. 81 4. 29 12 AT M 7 E L E V En 100 32 % 3, 696 P O S 002 003 004 91 3,187 46.53% 2,704 84.84% 92 3,470 46.19% 2,979 85.85% %
Microsoft Word - 104年股東常會議事錄_1040609_.doc
協 易 機 械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四 年 股 東 常 會 議 事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一 四 年 六 月 九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九 時 整 地 點 : 桃 園 市 桃 園 區 縣 府 路 332 號 11 樓 ( 桃 園 市 工 業 會 十 一 樓 會 議 室 ) 出 席 股 數 : 出 席 股 東 及 股 東 代 理 人 所 代 表 之 股 數 計 99,275,599
Microsoft Word - 02 UDE102年報-合併版1
股 票 代 號 :3689 湧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二 年 度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http://n ewmops.tse.com.tw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27 日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發 言 人 姓 名 : 吳 昌 璞 職 稱 : 財 務 部 經 理 聯
2301 2346-1 - 1-2 - 45-6 - 78-9 - 1011-1213 1319 - - 1936 36374549 - - 37 - - - - 38 39445068 39445074 397578 44 7992-9397 - 99-100103 - 104107-108110 - 111113-114115 - - 2 - - 3 - Lite-On Technology (Malaysia)
nb.PDF
2 3 Youngor Group Co.,Ltd. YOUNGOR 0574-87425136 0574-87425390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 1 315153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HTTP://WWW.SSE.COM.CN 600177 4
股票代碼:8213
股 票 代 碼 :8213 志 超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TAIWAN PCB TECHVEST CO., LTD. 公 開 說 明 書 (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暨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申 報 用 稿 本 ) 一 公 司 名 稱 : 志 超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本 公 開 說 明 書 編 印 目 的 :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新
壹、
股 票 代 碼 :6702 TransAsia Airways Corporation 復 興 航 空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開 說 明 書 (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一 公 司 名 稱 : 復 興 航 空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本 公 司 公 開 說 明 書 編 印 目 的 :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094 2005 2005... 1... 2... 4... 6... 7... 10 ( )... 15... 71 1 2005 1 2 3 4 1 2005 1 2 A A A 600094 B B B B 900940 3 161 31 161 31 200120 http://www.worldbest.sh.cn [email protected] 4 5 021-5879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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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27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4 一 設 立 日 期... 4 二 公 司 沿 革... 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8 一 組 織 系 統... 8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9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兆 利 科 技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九 十 八 年 度 年 報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4 一 設 立 日 期... 4 二 公 司 沿 革... 4 叁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6 一 組 織 系 統... 6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8 三 公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5 2005... 1... 1... 3... 4... 5... 9 ( )... 11... 54 1 2005 1 2 3 4 1 SHANGHAI ZHANGJIANG HI-TECH PARK DEVELOPMENT CO., LTD ZJHTC 2 600895 3 200 560 A 9-10 201203 www.600895.com [email protected]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發 言 人 姓 名 : 傅 秀 春 代 理 發 言 人 : 謝 清 泉 職 稱 : 總 管 理 處 副 總 經 理 職 稱 : 總 經 理 電 話 : (03)5228823 分 機 1601 電 話 :(03)5228823 分 機 1100 Ema
股 票 代 號 :3402 漢 科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WHOLETECH SYSTEM HITECH LIMITED 一 一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二 年 五 月 三 十 日 刊 印 本 年 報 內 容 及 本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下 列 網 址 查 詢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http://mops.twse.com.tw/ 一 本 公 司 發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5A67EA7BBBBB7BFB3B77EA6DBBFECAE69A4CEACE3B051B77C20C4B3B57B2D303530382E646F63>
2015 年 宏 遠 興 業 自 辦 展 及 紡 織 價 值 鏈 研 討 會 會 議 主 題 : 創 新 力 智 慧 力 永 續 力 三 足 鼎 立 自 覺 企 業 議 程 第 一 天 :5/19 ( 二 ) 主 持 人 : 梁 景 海, 宏 遠 興 業 副 總 經 理 時 間 場 次 起 - 迄 課 程 名 稱 演 講 者 說 明 30 分 08:30~09:00 報 到 - 10 分 09:00~09:10
ブック 1.indb
1504/ 1000 JUKI JUKI JUKI 21JUKI 180JUKI Mind & Technology JUKI 2 3 JUKI JUKI 21JUKI JUKI JUKI Akira Kiyohara Mind & Technology JUKI JUKI 4 5 Contents JUKI's business JUKI, JUKI JUKI 2 4 JUKI JUKI J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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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ZHONGHUAN SEMICONDUCTOR CO., LTD. 12 3 A 10,000 1.00 2007 4 6 362,663,687 36 / 2007 3 19 1-1-2 1 2007 2007 26 0.35 60,960 3 2006 19,302.82 34.11% 87% CRT CRT LCD 59.63% 43.19% 2006 12 31 112,002,579.75
2 * ** ** ** ** ** ** ** ** ** * ** # ## ## # ## 39 26 http://www.sihl.com.hk 111 5 3 59 55 37 50 19 10 25 4 45 20 10 54 33 49 Heriot-Watt 24 5 49 20 34 Mergen Limited, 10 54 34 62 36 6 55 38 55 25 55
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doc
Nanjing Huadong Electronic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2004 Annual Report ( ) (Chairman of the Board) .2.3....4.7 11 12....14....27 29....34..61 - - 2 70% 2004 11 2.7545% 50 Nanjing Huadong Electronics
年報封面封底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姓 名 : 許 妙 靜 職 稱 :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2)87588888 E-MAIL:[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楊 淑 娟 職 稱 :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2)87588888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 總 公 司 暨 分 公 司 地 址 及 電 話 1 總
Microsoft Word - 和益101年報.doc
股 票 代 號 :1709 和 益 化 學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FORMOSAN UNION CHEMICAL CORP. 一 一 年 度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2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O 二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查 詢 年 報 網 址 :http://newmops.tse.com.tw 本 公 司 網 址 :http://www.fucc.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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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37 6,328 11 1,649 183 2,110 94% 12 4,892 87% 123 2,882 79% 12 1,419 87% CSR 12/9 CSR 3 4 1 ISO 50001 7 Pulp & Paper International 2012 54 2 2013 1000 6 1. 2. 3. 4. 5. 6. 7. 8. 2 43 1954 48 1959 50 1961
1 2 8 22 15 family 716 98 7 -> http://www.asip.org.tw 3 8 22 25 8 4 550 97.06.27 550 28,830,000 5 1.9 1.0 (1) (2) ( )(3) ( ) (4) ( ) 2.5 2.0 (1)1.9 (2) 1.9 98 97 96 1.0 0.5 1.0 1.0 1.5 ( ) 30 1.0 6 30
2 14 3 20 4 24 5 * 27 7 * 2015 * 2015 2016 2017 2015 2015 1 1 2015 12 31 [email protected] * 2015 02 03 2015 ISO 9001 2008/ISO 14001 2004/ OHSAS 18001 2007 2015 LED 1 2003 2 13H 2015 2015 309 223 3,655
一 公 司 發 言 人 : 聯 絡 電 話 : 董 事 楊 克 禮 (02)2396-3282 代 理 發 言 人 : 聯 絡 電 話 : 協 理 葉 曼 虹 (02)2396-3282 二
一 公 司 發 言 人 : 聯 絡 電 話 : E-mail: 董 事 楊 克 禮 (02)2396-3282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 聯 絡 電 話 : E-mail: 協 理 葉 曼 虹 (02)2396-3282 [email protected] 二 總 公 司 地 址 : 聯 絡 電 話 : 台 北 市 濟 南 路 一 段 十 五 號 九 樓 (02)2396-3282
600895 2005 ... 1... 1... 2... 3... 6... 9... 10... 10... 17... 17... 20... 63 2005 1 2 3 4 1 SHANGHAI ZHANGJIANG HI-TECH PARK DEVELOPMENT CO., LTD ZJHTC 2 3 560 A 10 50800018 50803199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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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2015 ANNUAL REPORT / / / (02) 2747-8711 / [email protected] / / / (02)2747-8711 / [email protected] / 497 3 / (04)2376-0199 / 271 5 / (06)282-5711 / 175 5 / (07)533-1711 / 65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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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附 件 一 合 併 契 約 書 立 合 併 契 約 書 人, 宏 致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登 記 地 址 :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東 園 路 13 號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及 維 翰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登 記 地 址 :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新 湖 三 路 134 號 4 樓 )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均 係 依 據 中 華
Microsoft Word - 1公告-2016-008 2015年度报告_终稿_.doc.docx
国 瑞 升 831735 北 京 国 瑞 升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Grish Hitech Co., Ltd. 年 度 报 告 第 1 页, 共 123 页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5 年, 公 司 以 现 金 7780 万 日 元 ( 人 民 币 以 当 期 交 割 日 汇 率 计 算 ) 收 购 日 本 Summit 公 司 100% 股 权 本 次 对 外
一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及 聯 絡 電 話 發 言 人 姓 名 : 蕭 世 雄 職 稱 : 管 理 部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4) 23590096#1200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閻 慧 芳
股 票 代 號 :2413 查 詢 本 公 司 年 報 網 址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http://mops.twse.com.tw 本 公 司 網 址 http://www.umec.com.tw 環 隆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O 四 年 度 年 報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O 五 年 五 月 十 日 一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順 德 工 業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簡 介 Table of Contents 經 營 理 念 : 董 事 長 的 話 1. 公 司 概 況 1.1 公 司 簡 介 1.2 產 品 介 紹 1.2.1 主 要 產 品 和 服 務 : 五 金 文 具 事 務 用 品 1.2.2 主 要
順 德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2014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順 德 工 業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簡 介 Table of Contents 經 營 理 念 : 董 事 長 的 話 1. 公 司 概 況 1.1 公 司 簡 介 1.2 產 品 介 紹 1.2.1 主 要
97年年報R2-980724.doc
股 票 代 號 :5398 力 瑋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INALWAYS CORPORATION 九 十 七 年 度 年 報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網 址 :http://newmops.tse.com.tw 本 公 司 網 址 :http://www.inalways.com.tw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四 日 刊 印 1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附 件 :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2016 年 8 月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关 于 公 开 2015 年 决 算 信 息 的 通 知 按 照 教 育 部 关 于 做 好 高 等 学 校 财 务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财 2012 4 号 ) 教 育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高 等 学 校 财 务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财 函 2013 96 号 ) 和 关 于 做 好 2015 年 决 算 公 开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3 二 公 司 沿 革... 3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5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7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19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31 五 更
[ ] 1978 E.W Paudey 28 [ ] Dodge [ ] 1992 1 [ ] 1986 1969 1989 276 1988 65 1985 177 [ ] 1982 128 1988 271 330 D B 12 1984 1 [ ] 1980
(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 2038 FIH Mobile Limited 富智康集團有限公司 富智康集團有限公司 2015 FIH Mobile Limited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2038 2015 年報 A NNUA L R EP OR T ANNUAL
2301 2346-1 - 1-2 - 45-6 - 78-9 - 1011-1213 1318 18 1934 34354246-35 - - 36 36 36404766 36404772 377375 4041 7692-9497 - 99-100103 - 104107-108110 - 111113-114 - - 2 - - 3 - Lite-On Technology (Malaysia)
潛力無窮的類比IC設計產業
IC IC IC IC IC 06 IC IC IC IC IC IC 敍 IC IC IC 0 1 IC IC IC 2006/09 9 (95) 055 86 5 (02)2361-8606 IC 3~5 IC IC 10~15 IC 3~5 IC IC IC IC IC IC IC IC IC IC IC 01 10~15 ASP 3~5 ASP IC IC PC IC WSTS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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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3 3 31 2011 2005 11 25 2011 3 31180 149 29 1,100 80,000 8% 33% 59% 96 97 99 144 194 196 199 02 04 06 10 14 18 22 52 60 63 66 66 81 86 89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2005 11 05/06 06/07 05 11 823 06
(02)2809-4742 (02)2809-4742 27 28 (02)2809-4742 210 (02)2586-5859 156 12 (02)
C8 3475 http://mops.tse.com.tw http://www.ic-fortune.com (02)2809-4742 [email protected] (02)2809-4742 [email protected] 27 28 (02)2809-4742 210 (02)2586-5859 http://www.yuanta.com.tw 156 12
36614A93FSC1.cvw
2356 (02)28810721 1 () () () () () () () () () () ( ) 1. 2. 1 2 3 4 5 6 7 89 1013 13 1424 2529 29 29 29 29 30 3033 3339 3. 4041 ( ) 4142 2 () () () () ) ( 4361 6264 65 6668 6972 7375 7679 79 2-1 0.60%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比 亞 迪 股
Microsoft Word - 富晶通年報-1030527-套印版
股 票 代 碼 :3623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TRANSTOUCH TECHNOLOGY INC. 102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Ο 三 年 五 月 十 三 日 刊 印 公 開 資 訊 查 詢 網 站 :http://mops.twse.com.tw 本 公 司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http://www.transtouch.com.tw 一 本 公 司
2008 KONKA GROUP CO.,LTD. 2008 1 2008 ----------------------------------------------- 3 --------------------------------------- 4 --------------------------------- 5 -------------------------------------
Az b.doc
OO ..2..2..2..3.. 4..4...... 5..... 6.. 27 1 2003 ZHEJIANG INT L GROUP CO.,LTD ST 000411 508 508 310006 0571-85068752 0571-85068752 [email protected] www.cninfo.com.cn 2003 1-6 2002 1-6 4,662,361 607,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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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ps.twse.com.tw 32847 03476-1151 03476-1609 10366210B1 www.yuanta.com 022586-5859022586-5977 www.kpmg.com.tw 028101-6666 1 2 3 1002008 311 ECFA 2008 100 100 99 100 99 32,996,696 22,586,034 46.09% 46,116
Microsoft Word - 宏正95年報.doc
股 票 代 號 :6277 九 十 五 年 度 年 報 刊 印 日 期 : 九 十 六 年 五 月 二 日 本 年 報 電 子 檔 案 免 費 查 詢 網 址 :http://newmops.tse.com.tw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 余 煥 章 職 稱 : 財 務 長 暨 總 管 理 處 協 理 電 話 :(02)8692-6789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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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2.7% 2013 2.6% 3.7% 448 7,031 2.5% 2 4,762 77.8% 192 7,433 5.2% 99% 13 4,510 7.7% 99% 126 7,832 2.8% 12 9,298 6.5% 2014/3/3 1 CSR FSC TM COC 1.34% Pulp & Paper International 2013 55 2015 1. 2. / /
Microsoft Word - 13_105香港_二技_系組招生規定.doc
則 及 招 生 名 額 一 覽 表, 按 志 願 校 系 之 及 招 生 校 系 規 定 應 繳 備 妥 志 願 校 系 審 查 前 開 審 查 除 志 願 校 系 另 有 規 定 外, 一 律 以 網 路 上 傳 方 式 繳 交 申 請 人 須 於 申 請 時 間 截 止 日 前 完 成 審 查 上 傳 作 業 如 志 願 校 系 另 行 規 定 加 考 術 科 或 來 臺 面 試, 國 立 澎
(i)(ii)(iii) Joypolis Joypolis
Tomy JoypolisJoypolis 2015 2 2014 2009 Zing Joypolis 136 (i)(ii)(iii) Joypolis Joypolis 1. 201412302015 2. 20152 3. 137 18 2011 2014Joypolis[ ] [ ] [ ] 41.85% 55.95% [ ] [ ] []7.26%IMA Group 90 Tomy 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