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 [2015] 第 号致 :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所接受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潮能源 公司 ) 委托, 根据与新潮能源签订的 聘请专项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 [2015] 第 号致 :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所接受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潮能源 公司 ) 委托, 根据与新潮能源签订的 聘请专项"

Transcription

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 [2015] 第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100020) 7/F, Building D, Parkview Green FangCaoDi, No.9, Dongdaqiao Road Chaoyang District, , Beijing, China Tel: Fax:

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 [2015] 第 号致 :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所接受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潮能源 公司 ) 委托, 根据与新潮能源签订的 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协议, 担任新潮能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鼎亮汇通 )100% 财产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试行 )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就新潮能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未涉及的相关事项, 则均沿用本所律师已出具并披露之法律意见书中作出的声明及表述 本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定义 名称 简称, 除特别说明者外, 与其在已出具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所律师在已出具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 其他任何法人 非法人组织或个人不得将本法律意见书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2

3 基于以上提示和声明, 本所律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遵循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交易概述 根据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新潮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新潮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新潮能源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新潮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新潮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新潮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新潮能源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等文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如下 : 本次交易中, 新潮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鼎亮汇通 100% 的财产份额 交易对价为 816, 万元, 其中 816, 万元由新潮能源以发行 2,749,259,255 股 ( 新潮能源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2.8 股实施后计算的发股数 ) 的方式支付 ; 万元由新潮能源子公司扬帆投资以现金方式支付 同时, 新潮能源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170, 万元配套资金 ( 一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中, 新潮能源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各自持有的鼎亮汇通的财产份额, 其中 : 序财产份额交易对价交易对方发股数量 ( 股 ) 号 ( 元 ) ( 元 ) 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 ( 有限合 1 1,200,000, ,343,434 1,290,000,000 伙 ) 宁波吉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 2 1,088,000, ,962,962 1,196,800,000 伙 ) 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 ( 有限合 3 1,034,883, ,579,124 1,112,500,000 伙 ) 上海东珺惠尊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 4 763,636, ,828, ,000,000 伙 ) 5 东营汇广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700,000, ,259, ,000,000 6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88,000, ,023, ,600,000 3

4 7 上海经鲍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538,000, ,259, ,800,000 8 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465,116, ,350, ,000,000 9 东营广泽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424,000, ,037, ,400, 烟台慧海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362,000, ,074, ,200, 烟台烟成东创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200,000,000 74,074, ,000, 上海东珺金皓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36,363,636 13,468,013 40,000,000 总数 7,500,000,000 2,749,259,255 8,165,300,000 ( 二 )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中, 新潮能源全资子公司扬帆投资以支付 万元现金的方式购买国金聚富持有的鼎亮汇通 万元的财产份额 ( 三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170, 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标的资产油田开发项目和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项目投资金额 ( 万元 ) 标的资产油田开发项目 160,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10, 合计 170,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 一 ) 交易对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 年 12 月 1 日, 国金聚富召开股东会会议, 一致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 2015 年 12 月 1 日, 国金阳光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 2015 年 12 月 1 日, 中金君合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 2015 年 12 月 1 日, 东营汇广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 2015 年 12 月 1 日, 国华人寿履行内部决议, 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 4

5 2015 年 12 月 1 日, 东珺惠尊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 2015 年 12 月 1 日, 中金通合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 2015 年 12 月 1 日, 东营广泽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 2015 年 12 月 1 日, 宁波吉彤召开合伙人会议, 一致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 2015 年 12 月 1 日, 烟台慧海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 2015 年 12 月 1 日, 烟成东创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 2015 年 12 月 1 日, 东珺金皓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 2015 年 12 月 1 日, 上海经鲍召开合伙人会议, 一致同意参与本次交易 ( 二 ) 交易标的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 年 12 月 2 日, 鼎亮汇通召开合伙人会议, 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016 年 5 月 25 日, 鼎亮汇通召开合伙人会议, 一致同意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有关事项 ( 三 ) 新潮能源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 年 12 月 2 日, 新潮能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2 月 2 日, 新潮能源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5 月 25 日, 新潮能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5 月 25 日, 新潮能源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相关议案 5

6 2016 年 6 月 15 日, 新潮能源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7 月 6 日, 新潮能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等相关议案 2016 年 7 月 6 日, 新潮能源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等相关议案 2016 年 9 月 22 日, 新潮能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19 日, 新潮能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相关议案 2017 年 2 月 6 日, 新潮能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新潮能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相关议案 2017 年 5 月 23 日, 新潮能源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的议案 2017 年 6 月 9 日, 新潮能源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的议案 ( 四 ) 扬帆投资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 年 12 月 2 日, 扬帆投资股东决定, 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5 月 25 日, 扬帆投资股东决定, 通过了本次交易调整的有关事项 ( 五 ) 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7 年 4 月 19 日, 本次交易已获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7 年第 17 次会 6

7 议有条件通过 ;2017 年 6 月 23 日, 新潮能源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发的 关于核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956 号 )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三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一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 1 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7 年 7 月 7 日,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鼎亮汇通合伙人变更事宜, 并核发了新的 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B)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 扬帆投资成为鼎亮汇通的普通合伙人, 新潮能源成为鼎亮汇通的有限合伙人, 新潮能源及其子公司扬帆投资合计持有鼎亮汇通 100% 的财产份额 2 新增注册资本验资情况 2017 年 7 月 10 日,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 众会字 (2017) 第 5514 号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7 月 7 日止, 新潮能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00,495,825 元, 股本为人民币 6,800,495,825 元 3 新增股份登记情况根据新潮能源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收到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新潮能源已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 4 现金对价支付情况新潮能源子公司扬帆投资已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向鼎亮汇通普通合伙人国金聚富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万元 ( 二 ) 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7

8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核发的 关于核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956 号 ), 中国证监会已经核准新潮能源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41,558,442 股募集配套资金, 有效期自批复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 新潮能源可在证监会批复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股的发行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交易对方依法完成了将标的资产交付至新潮能源的义务, 标的资产过户的行为合法 有效 新潮能源已完成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 新增股份将于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新潮能源股东名册 四 本次交易实施的信息披露 经核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新潮能源已就本次交易实施相关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 本次交易的后续事宜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交易尚有如下后续事项有待办理 : ( 一 ) 新潮能源向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41,558,442 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170, 万元, 上述发行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 二 ) 新潮能源就新发行的股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事宜 ( 三 ) 新潮能源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潮能源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履行适当的内部决策程序, 并向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 四 ) 新潮能源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五 )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约定 承诺事项 8

9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在各方充分履行协议及承诺前提下, 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风险 六 结论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 ( 一 )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二 ) 本次交易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 三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交易对方依法完成了将标的资产交付至新潮能源的义务, 上述标的资产过户的行为合法 有效, 新潮能源已完成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 ( 四 ) 新潮能源已就本次交易实施相关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 五 ) 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在各方充分履行协议及承诺前提下, 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风险 ( 以下无正文 ) 9

10 ( 本页无正文, 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之签章页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 负责人 : 彭雪峰 张刚 授权代表 : 王隽 陈玲玲 2017 年 8 月 23 日

限售期届满后, 因本次交易及上述除权 除息等事项所获得的新潮能源股份减持时, 需遵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潮能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

限售期届满后, 因本次交易及上述除权 除息等事项所获得的新潮能源股份减持时, 需遵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潮能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 证券代码 :600777 证券简称 : 新潮能源公告编号 :2017-06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发行数量 :2,749,259,255 股 发行价格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新潮实业公告编号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新潮实业公告编号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 证券代码 :600777 证券简称 : 新潮实业公告编号 :2016-063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无任何监事对本次监事会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ST科龙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ST科龙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八月 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担任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 本核查意见系依据

More information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 一六年六月 目 录 会议议程 2 1 审议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3 2 审议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4 3 审议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4 审议 关于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邮编 :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 /Tel: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

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新潮实业股票代码 :60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住所 :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一号 205 室 通讯地址 :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一号 205 室 股份变动性质 : 增加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320B1B1BEA9B4F3B3C9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D6E9BAA3D2C1CBB9BCD1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9EAC7EBB9C9C6B1D4DAC8ABB9FAD6D0D0A1C6F3D2B5B9C9B7DDD7AAC8C3CFB5CDB3B9D2C5C6B2A2B9ABBFAAD7AAC8C3B5C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320B1B1BEA9B4F3B3C9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D6E9BAA3D2C1CBB9BCD1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9EAC7EBB9C9C6B1D4DAC8ABB9FAD6D0D0A1C6F3D2B5B9C9B7DDD7AAC8C3CFB5CDB3B9D2C5C6B2A2B9ABBFAAD7AAC8C3B5C4B 关 于 珠 海 伊 斯 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股 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 二 )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www.dentons.cn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大 桥 路 9 号 侨 福 芳 草 地 D 座 7 层 (100007) 7/F, Building D,

More information

1

1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邮编 100027 F5, C,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电话 /TEL:(8610)5086 7666 传真 /FAX:( 8610)6552 7227 网址 /WEBSITE:http://www.kangdalawyers.com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

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新潮实业股票代码 :60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住所 通讯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兴谷 A 区 7 号 -38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北京隆德长青创业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住所 通讯地址 :

More information

声明与承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受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潮实业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系根据上交所颁布的 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

声明与承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受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潮实业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系根据上交所颁布的 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 关于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六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受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潮实业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系根据上交所颁布的 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金杜 或 本所 ) 受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海航基础 ) 委托, 作为专项法律顾问, 就海航基础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金杜 或 本所 ) 接受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通富微电 或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 D201511232843320051BJ-2 号致 :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所接受尤洛卡的委托, 担任尤洛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关于跨境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之实施情况的补充 ( 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邮编 :100026 9 th Floor, Taikang Financial Tower, No. 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大成 ( 西安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交割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 ( 西安 ) 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钢研高纳 ) 的委托, 作为钢研高纳发行股份及支付

北京大成 ( 西安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交割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 ( 西安 ) 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钢研高纳 ) 的委托, 作为钢研高纳发行股份及支付 北京大成 ( 西安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交割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西意字 (2017) 第 182-3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100020) 7/F, Building D,Parkview Green FangCaoDi,No.9, Dongdaqiao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除非本明确另有所指, 以下词语在本中具有如下含 义 : 合众思壮 指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天成 指 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通致晟 指 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招通致晟的全体股东和长春天成的全体股东 标的资产 指 长春天成 100% 股权和招通致晟 100%

释义 除非本明确另有所指, 以下词语在本中具有如下含 义 : 合众思壮 指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天成 指 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通致晟 指 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招通致晟的全体股东和长春天成的全体股东 标的资产 指 长春天成 100% 股权和招通致晟 100% 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实施情况的 致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合众思壮 ) 委托, 担任合众思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 三 ) 皖天律证字 [2015] 第 号 致 :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 三 ) 皖天律证字 [2015] 第 号 致 :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 法律意见书 ( 三 ) 地址 : 中国合肥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5 16 层 电话 :(0551)62642792 传真 :(0551)62620450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 三 ) 皖天律证字 [2015] 第 00555-3 号 致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目录... 2 释义... 4 正文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 一 ) 交易概述 ( 二 ) 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 三 ) 交易对方及支付方式 ( 四 ) 本次交易的股票发行 ( 五 ) 本次交易

目录 目录... 2 释义... 4 正文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 一 ) 交易概述 ( 二 ) 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 三 ) 交易对方及支付方式 ( 四 ) 本次交易的股票发行 ( 五 ) 本次交易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 [2015] 第 338-4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100020) 7/F, Building D, Parkview Green FangCaoDi, No.9, Dongdaqiao Road Chaoyang

More information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 ( 简称 泰和泰 或 本所 ) 接受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高盟新材 或 上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 ( 简称 泰和泰 或 本所 ) 接受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高盟新材 或 上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二〇一七年五月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 ( 简称 泰和泰 或

More information

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 ( 一 ) 补充法律意见 ( 二 ) 实施法律意见 实施补充法律意见 ( 一 ) 和 发行见证法律意见 的补充和修改, 并构成该等法律意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所在 法律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 ( 一 ) 补充法律意见 ( 二 ) 实施法律意见 实施补充法律意见 ( 一 ) 和 发行见

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 ( 一 ) 补充法律意见 ( 二 ) 实施法律意见 实施补充法律意见 ( 一 ) 和 发行见证法律意见 的补充和修改, 并构成该等法律意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所在 法律意见 补充法律意见 ( 一 ) 补充法律意见 ( 二 ) 实施法律意见 实施补充法律意见 ( 一 ) 和 发行见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的补充法律意见 ( 二 ) 致 :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7]AN182-5 号 致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 ) 根据本所与申请人签署的 律师服务合同, 本所律师作为申请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7]AN182-5 号 致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 ) 根据本所与申请人签署的 律师服务合同, 本所律师作为申请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7]AN182-5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 (Fax):010-66090016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金杜 或 本所 ) 受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海航基础 ) 委托, 作为专项法律顾问, 就海航基础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二月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1 33 36 37 层邮政编码 :100022 31,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目录... 2 释义... 4 正文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 一 ) 交易概述 ( 二 ) 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 三 ) 交易对方及支付方式 ( 四 ) 本次交易的股票发行 ( 五 ) 本次交易

目录 目录... 2 释义... 4 正文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 一 ) 交易概述 ( 二 ) 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 三 ) 交易对方及支付方式 ( 四 ) 本次交易的股票发行 ( 五 ) 本次交易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 [2015] 第 338-2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100020) 7/F, Building D, Parkview Green FangCaoDi, No.9, Dongdaqiao Road Chaoyang

More information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证券代码 :300280 证券简称 : 南通锻压公告编号 :2016-058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 更改 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报告

报告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100007) 7/F, Building D, Parkview Green FangCaoDi, No.9, Dongdaqiao Road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一部分引言...2 第二部分正文...3 一 本次交易方案...3 二 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4 三 标的资产的交割情况...6 四 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7 五 结论性意见...8 1

目 录 第一部分引言...2 第二部分正文...3 一 本次交易方案...3 二 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4 三 标的资产的交割情况...6 四 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7 五 结论性意见...8 1 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之资产交割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邮政编码 :518017 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hina. 电话 (Tel.):86-755-88265288 传真

More information

在重组报告书 重大事项提示 / 十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中补充披露交易各方出具的承诺 在重组报告书 重大事项提示 / 十五 国金证券符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有关独立性的规定 中补充披露国金证券的独立性相关问题 在重组报告书 重大风险提示 / 一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

在重组报告书 重大事项提示 / 十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中补充披露交易各方出具的承诺 在重组报告书 重大事项提示 / 十五 国金证券符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有关独立性的规定 中补充披露国金证券的独立性相关问题 在重组报告书 重大风险提示 / 一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 上市公司 ) 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7 年第 17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有条件通过 2017 年 6 月 23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关于核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7] AN050-8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Beijing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Tel):010-66090088 / 88004488 传真 (Fax):010-66090016

More information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300132 证券简称 : 青松股份公告编号 :2019-00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 会议召开情况

More information

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 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及托管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法律意见书 大成 证 字 [2016] 第 号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 公司 : 京大成律师 务 接 的委托, 担任 本次重大资产购 及托管暨关联交易 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 律师 据 中 人民共和国 法 中 人民共和国证

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 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及托管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法律意见书 大成 证 字 [2016] 第 号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 公司 : 京大成律师 务 接 的委托, 担任 本次重大资产购 及托管暨关联交易 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 律师 据 中 人民共和国 法 中 人民共和国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托管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 法律意见书 大成 证 字 [2016] 第 056-1 号 www.dentons.cn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100020 7/F, Building D, Parkview Green FangCaoDi, No.9, Dongdaqiao Road Chaoyang District,

More information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之实施结果的 法律意见书 任高扬法意字 [2015] 第 08-4 号 致 :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贵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之实施结果的 法律意见书 任高扬法意字 [2015] 第 08-4 号 致 :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贵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关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实施结果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广州 二〇一六年五月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之实施结果的 法律意见书 任高扬法意字 [2015] 第 08-4 号 致 :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贵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More information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 本次交易有关各方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金冠电气为本次交易之目的而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金冠电气在其为本次交易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按照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 本次交易有关各方或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金冠电气为本次交易之目的而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金冠电气在其为本次交易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按照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 以下简称 法律法规 ) 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之 致 :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之 致 :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之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邮编 :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 /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 /Fax: +86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引言 致 :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方铁塔 ) 委托, 作为其专项法律顾问, 就东方铁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二零一七年八月 北京市盈科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 :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盈科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接受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证券代码 :600075 证券简称 : 新疆天业公告编号 :2015-05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5 年 9 月 25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 证券代码 :002077 证券简称 : 大港股份公告代码 :2016-008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在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More information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点 9:30 分召开地点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点 9:30 分召开地点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证券代码 :600559 证券简称 : 老白干酒公告编号 :2017-052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More information

第三部分 签署页

第三部分  签署页 关于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帝龙新材 ) 委托, 担任帝龙新材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公司 13.76% 股权, 华创易盛将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易盛将持有公司 29.06% 的股份,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金豆芽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公司 6.39% 的股份, 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 13.76% 股权, 华创易盛将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易盛将持有公司 29.06% 的股份,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金豆芽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公司 6.39% 的股份, 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网罗天下广告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网罗天下 ) 等 18 名股东持有的紫博蓝网络科技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紫博蓝 ) 合计 100% 股权 ; 同时, 公司拟向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 (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郭伟康律师 陈竞蓬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对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More information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 [2017] 第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dentons.cn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 [2017] 第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 [2017] 第 113-09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100020) 7/F, Building D, Parkview Green FangCaoDi, No.9, Dongdaqiao Road Chaoyang District,

More information

施刚

施刚 关于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 [2011] 第 008 号 www.dachenglaw.com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12-15 层 (100007) 12/F-15/F, Guohua Plaza, 3 Dongzhimennan Avenue, Beijing 100007, China Tel: 8610-58137799

More information

资产交割完成情况进行核查,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本所按照我国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本次交易资产交割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 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并就有关事项向有关人员作了询问

资产交割完成情况进行核查,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本所按照我国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本次交易资产交割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 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并就有关事项向有关人员作了询问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根据本所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Shanxi Hengyi Law Offices 中国 太原平阳路 2 号赛格商务楼五层 A 座邮编 : 传真 : (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Shanxi Hengyi Law Offices 中国 太原平阳路 2 号赛格商务楼五层 A 座邮编 : 传真 : (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Shanxi Hengyi Law Offices 中国 太原平阳路 2 号赛格商务楼五层 A 座邮编 : 030012 传真 : (0351) 7555621 电子信箱 :sxhyls@126.com 网址 :http://www.hengyilaw.com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 :000977 证券简称 : 浪潮信息公告编号 :2016-06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 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中国 北京 二〇一九年五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中国 北京 二〇一九年五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中国 北京 二〇一九年五月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 KONG 广州 GUANGZHOU 西安 XI AN 致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新华医疗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华医疗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More information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 :8620-38219668 传真 :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 (2017)0212 号 致 :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 2015 年 12 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 致 :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下称 本所 ) 接受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汉得信息 或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汉得信息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和其他

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汉得信息 或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汉得信息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和其他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 二 一六年一月 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汉得信息 或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汉得信息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More information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事宜的 地址 : 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 16 层 电话 :(0551)62620429 传真 :(0551)6262045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事宜的

More information

召开的时间 地点与前述通知披露一致 2 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严四清先生主持, 主持人的确定符合 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审查,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地点 内容与会议通知披露内容完全一致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规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

召开的时间 地点与前述通知披露一致 2 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严四清先生主持, 主持人的确定符合 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审查,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地点 内容与会议通知披露内容完全一致 据此,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规则 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邮编 :100020 7/F, Building D Parkview Green FangCaoDi No.9, Dongdaqiao Road 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大成 Salans FMC SNR Denton McKenna Long 关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 :600777 证券简称 : 新潮能源公告编号 :2018-125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891,507,413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1 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2004 2005 2006 06 05 682,464,370 751,945,603 869,228,274.72 15.60% 427,209,939.84 504,098,607.43 656,153,539.94 30.16% 170,800,079.99 161,079,391.28 198,457,079.61 23.20% 630,837,903.13 615,638,094.08

More information

声明与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粤高速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粤高速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查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

声明与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粤高速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粤高速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查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六月 声明与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粤高速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担任粤高速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More information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观意字 (2017) 第 0289 号致 :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本所指派王维律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观意字 (2017) 第 0289 号致 :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本所指派王维律 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 观意字 (2017) 第 0289 号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GuantaoLawFirm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18 层邮编 :100032 电话 :861066578066 传真 :861066578016 E-mail:guantao@guantao.com

More information

(2) 标的资产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标的资产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股票代码 :002075 股票简称 : 沙钢股份公告编号 : 临 2018-08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于

More information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633 证券简称 : 申科股份公告编号 :2016-095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1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16 年 9

More information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 代表股份 138,341,0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02,168,1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 代表股份 3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 代表股份 138,341,0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02,168,1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 代表股份 36, 证券代码 :300025 证券简称 : 华星创业公告编号 :2017-053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崔彬先生 王力群先生 余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储越江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崔彬先生 王力群先生 余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储越江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 证券代码 :600490 证券简称 : 鹏欣资源公告编号 :2017-13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 19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 19 公司代码 :600777 公司简称 : 新潮能源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19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10 2 / 19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 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More information

2004 ...2...4...5...5...7...11...11 000977 1 1 Shandong Langchao Cheeloosoft Co.,Ltd 2 600756 3 224 250013 http://www.langchaosoft.com.cn 600756@langchao.com 4 5 224 0531-8932888- 8461 0531-8522334 E-mail:600756@langchao.com

More information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HENAN SHINEWAY LAW FIRM 中国郑州市纬五路 43 号经纬大厦 12 层 (450003) 12/F,JingweiLargBldg, 43Weiwu Road, Zhengzhou, China(450003) 电话 (Tel):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HENAN SHINEWAY LAW FIRM 中国郑州市纬五路 43 号经纬大厦 12 层 (450003) 12/F,JingweiLargBldg, 43Weiwu Road, Zhengzhou, China(450003) 电话 (Tel):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HENAN SHINEWAY LAW FIRM 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仟见字 2017 019 号 二〇一七年一月 中国 河南 郑州市纬五路 43 号经纬大厦 12 层 电话 :(0371)65953550 传真 :(0371)65953502 邮编 :450003 http://www.shineway.org.cn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2 二 本次重组的批准与授权... 5 三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8 四 结论意见... 8

目 录 一 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2 二 本次重组的批准与授权... 5 三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8 四 结论意见... 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十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

More information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 A 股 70,918,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 A 股 70,918,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证券代码 :603986 证券简称 : 兆易创新公告编号 :2017-040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More information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证券代码 :002599 证券简称 : 盛通股份公告编号 :2016046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More information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索通所 ( 律 ) 字第 15lwei/zwwen123001 号 致 :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山东德衡 ( 济南 ) 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衡 ( 济 ) 律意见 (2017) 第 058 号 山东德衡 ( 济南 ) 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衡 ( 济 ) 律意见 (2017) 第 058 号致 :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衡 ( 济南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提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保险服务号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New China Insurance Tower, A12 Jianguomenwai

More information

声明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

声明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 A 股证券代码 :601717 证券简称 : 郑煤机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H 股证券代码 :0564 证券简称 : 郑煤机上市地点 : 香港联合交易所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二〇一七年三月 声明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发行人 大唐电信 公 司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认购人 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 : 周浩 陈勇 叶宇斌 陈灵 康彦尊 黄勇 浙江弘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世宝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海通开元投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发行人 大唐电信 公 司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认购人 广州要玩娱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 : 周浩 陈勇 叶宇斌 陈灵 康彦尊 黄勇 浙江弘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世宝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海通开元投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通商律師事務所 Commerce & Finance Law Offices 中國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6 层邮编 : 100022 電話 : 8610-65693399 傳真 : 8610-65693838, 65693836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致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下称 本所 ) 受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下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 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下称 证券法 )

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致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下称 本所 ) 受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下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 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下称 证券法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 (86-10) 5809-1000 传真 : (86-10) 5809-1100 关于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五年九月 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致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下称 本所 ) 受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 : 山西焦化证券代码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 主承销商 ) 签署日期 :2019 年 1 月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 : 山西焦化证券代码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 主承销商 ) 签署日期 :2019 年 1 月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 : 山西焦化证券代码 :600740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 主承销商 ) 签署日期 :2019 年 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More information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 出席 6 人, 其中董事长刘锋杰因公出差, 授权董事王巧兰代为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 出席 6 人, 其中董事长刘锋杰因公出差, 授权董事王巧兰代为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证券代码 :600986 证券简称 : 科达股份公告编号 :2016-046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4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和其他依据, 进行了合理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和其他依据, 进行了合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七年七月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4 2005 年 5 月 31 日 材料目录 1..1 2..2 3 2004.3 4 2004.12 5 2004 2005..14 6 2004 17 7 2005.18 8 19 9 20 10 23 11 32 24 25 2004 会议须知 - 1 - 2004 会议议程 2004 2004 2004 2005 2004 2004 2005 32 2004 2004-2 - 2004

More information

-

- 证券代码 :002102 证券简称 : 冠福股份编号 :2016-069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More information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0,971,6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 代表股份 804,9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 3 公司部分董事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0,971,6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 代表股份 804,9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 3 公司部分董事 证券简称 : 天音控股证券代码 :000829 公告编号 :2017-060 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的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More information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海洋集 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书 ( 一 ) 本协议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 甲方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乙方 :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鉴于 : 甲乙双方已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网站 ; 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 :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摘要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网站 ; 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 :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摘要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 股票代码 :600777 股票简称 : 新潮能源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摘要 ( 修订稿 )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名称西藏国金聚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东营汇广投资合伙企业

More information

等 11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浙江犇宝 )100% 股权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 公司通过浙江犇宝间接控制美国德克萨斯州的 Permian 盆地位于 Crosby 郡的油田资产 ( 以下简称 Hoople 油田资产 ) 20

等 11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浙江犇宝 )100% 股权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 公司通过浙江犇宝间接控制美国德克萨斯州的 Permian 盆地位于 Crosby 郡的油田资产 ( 以下简称 Hoople 油田资产 ) 20 证券代码 :600777 证券简称 : 新潮能源公告编号 :2017-100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暨变更募投资金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投资金变更内容 : 变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 公司 100% 股权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More information

二. 本次交易涉及之批准与授权 ( 一 ) 如意集团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 如意集团于 2016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二. 本次交易涉及之批准与授权 ( 一 ) 如意集团的内部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 如意集团于 2016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关于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如意集团 或 上市公司 ) 的委托, 本所指派王利民律师 陈曦律师 ( 以下合称 本所律师 ) 作为如意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的专项法律顾问, 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 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1

1 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 C 座五层, 邮编 100027 F5, C,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7 电话 /TEL:(8610)5086 7666 传真 /FAX:( 8610)6552 7227 网址 /WEBSITE:http://www.kangdalawyers.com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067-1 号 www.dachenglaw.com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5/12/15 层 (100007) 5/F,12/F,15/F Guohua Plaza, 3 Dongzhimennan Avenue, Beijing 100007, China Tel: 8610-58137799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 出席 7 人 ; 3 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本次会议,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 出席 7 人 ; 3 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本次会议,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证券代码 :6740 证券简称 : 山西焦化公告编号 :2017-070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证券代码 :600126 证券简称 : 杭钢股份公告编号 :2015-04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5 年 7

More information

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董事赵江滨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 3 董事会秘书陈加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公司部分高级

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董事赵江滨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 3 董事会秘书陈加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公司部分高级 证券代码 :600677 证券简称 : 航天通信公告编号 :2015-065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5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2D3820BBAACEA23138C4EAB5DAD2BBB4CEC1D9CAB1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

<4D F736F F D D322D3820BBAACEA23138C4EAB5DAD2BBB4CEC1D9CAB1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 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杏路 500 号伟峰 领袖领地 1 号楼 4 层电话 :(+86 431)89154888 传真 :(+86 431)89154999 E-mail: gongcheng@gongchenglaw.com http://:www.gongchenglaw.com 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功意字

More information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 :002506 证券简称 : 协鑫集成公告编号 :2016-05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 取消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 Jing Hong

More information

一 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根据唐人神与交易对方签署的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龙秋华及龙伟华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以下简称 购买资产协议 ) 及其补充协议和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以及唐人神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一 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根据唐人神与交易对方签署的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龙秋华及龙伟华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以下简称 购买资产协议 ) 及其补充协议和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以及唐人神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的 致 :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唐人神 ) 委托, 担任唐人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致 :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出具了编号为德衡 ( 青 ) 律意见 (2

致 :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出具了编号为德衡 ( 青 ) 律意见 (2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 二 )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 2 号海航万邦中心 1 号楼 34 层 电话 :(0532)83885959 传真 :(0532)83895959 邮编 :266071 2-6-1 致 :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More information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 出席 11 人, 孙明道独立董事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 出席 5 人 ; 3 董事会秘书石书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 出席 11 人, 孙明道独立董事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 出席 5 人 ; 3 董事会秘书石书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 证券代码 :600967 证券简称 : 北方创业公告编号 :2016-026 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More information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徐缓先生主持,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其中董事谢小梅女士和刘燕平女士由于工作原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徐缓先生主持,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其中董事谢小梅女士和刘燕平女士由于工作原 证券代码 :603936 证券简称 : 博敏电子公告编号 :2018-02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8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或 华菱钢铁 ) 拟向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菱集团 )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或 华菱钢铁 ) 拟向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菱集团 )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或 华菱钢铁 ) 拟向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菱集团 )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涟钢集团 ) 湖南衡阳钢管 ( 集团 )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衡钢集团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