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106普考(財稅)-民法概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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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職王歷屆試題 (106 普通考試 ) 類科 : 財稅行政 商業行政 科目 : 民法概要 甲 申論題部分 :(50 分 ) 106 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一 甲現年十五歲, 於野外拾得腳踏車一部, 交警局招領, 經過六個月無人認領, 警局將該車交付於甲 甲得其因父同意, 將該車出賣於二十一歲之乙, 並即交付之 惟乙遲未於約定期日付款, 甲定期催告, 乙卻置之不理, 甲乃向乙表示解除買賣契約 試問 : 甲得否向乙請求返還該車?(25 分 ) 擬答 甲得否向乙請求返還該車, 說明如下 : 查民法第 807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 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逾六個月, 未經有受領權之人認領者, 由拾得人取得其所有權 又, 須說明者是, 遺失物之拾得, 性質上為事實行為, 並非法律行為, 故拾得人不以有行為能力為必要 本題, 甲現年十五歲, 依民法第 13 條第 2 項, 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其於野外拾得腳踏車一部, 交警局招領, 經過六個月無人認領, 警局將該車交付於甲, 依法縱然甲圍限制行為能力人, 仍得取得腳踏車之所有權 又, 民法第 77 條本文規定,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 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本題甲為限制行為能力, 經甲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後, 將該車出賣於二十一歲之乙, 並即交付之 該買賣契約及所有權移轉之物權行為, 自屬有效 故乙有於約定期日給付價金之義務 再者, 依民法第 254 條規定,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遲延給付者, 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 如於期限內不履行時, 得解除其契約 本題, 乙有於約定期日給付價金之義務, 但乙卻遲到未付, 屬於給付遲延, 因此, 甲需有做成一有效之催告行為, 才會取得解除契約之資格 而催告, 是表現內心一定的期望為內容, 其效力的產生是基於法律規定, 而不重視行為人內心是否企圖發生該效果, 屬於 準法律行為 中的 意思通知 原則上可類推適用法律行為之規定, 而催告既然是契約解除權發生的要件, 乃純獲法律上利益之行為, 故類推適用民法第 77 條但書規定, 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可以獨自有效為之, 不須法定代理人事前允許 因此, 甲之催告合法有效 另查, 民法第 78 條規定,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所為之單獨行為, 無效 而解除契約之行為, 會消滅契約關係, 即消滅甲原享有契約上之權利, 非純獲法律上之利益, 故依民法第 78 條規定, 此單獨行為, 未經法定代理人事前允許, 無效 因此, 甲乙間之買賣契約仍存在, 並未合法解除 綜上, 甲雖為腳踏車之所有權人, 然甲乙間之買賣契約仍存續, 故甲不得依民法第 259 條規定請求返還腳踏車, 而應依買賣契約請求乙給付價金或由甲之法定代理人允許後, 再為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 共 6 頁第 1 頁

2 公職王歷屆試題 (106 普通考試 ) 二 甲寄託名貴布料一件於乙處, 乙擅以之作為己有, 出售於知情的丙, 並即交付讓與其所有權 丙又將之交由丁西服店製成西裝一套 請問 : 甲得向乙 丙主張權利?(25 分 ) 擬答 甲得向乙 丙主張何種權利, 說明如下 : 依題意, 甲寄託名貴布料一件於乙處, 與乙訂定寄託契約, 並將布料交付給乙 然, 甲並未與乙達成讓與之合意, 故乙並未取得布料之所有權, 該所有權仍屬甲, 合先敘明 又, 債權行為僅發生債權債務關係, 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 故出賣他人之物, 買賣契約仍屬有效 但所有權移轉之處分行為, 則需處分之人有所有權, 否則即屬無權處分, 依民法第 118 條第 1 項規定, 效力未定 依題意, 乙非布料所有權人, 竟擅以之作為己有, 出售於知情的丙, 該買賣契約有效, 然乙交付讓與所有權之處分行為, 則為無權處分, 效力未定 為保護交易安全, 對於信賴一定公示外觀之善意第三人, 縱然讓與人無所有權, 善意之第三人仍得主張善以取得, 學者稱為公示 公信原則, 此觀民法第 948 及 801 條規定自明 然, 本題, 乙丙間所有權之移轉行為固然屬無權處分, 然丙既然為善意, 自不能主張善意取得所有權 然查, 民法第 814 條規定, 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 其加工物之所有權, 屬於材料所有人 但因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 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 依題意, 丙將甲之布料交由丁西服店製成西裝一套, 由於丁係依甲之指示完成工作, 應認為甲為加工人 又, 布料製作成西裝後, 依通常情形, 其價值應顯逾材料之價值, 故依民法第 814 調前段規定, 應認為丙因動產之加工, 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價值, 由丙取得加工物即西裝之所有權, 而甲之所有權消滅 民法第 816 條規定, 因前五條之規定而受損害者, 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 請求償還價額 故本題, 甲之布料所有權消滅, 受有損害 而丙取得西裝所有權, 受有利益, 甲自得依民法第 816 條, 依不當得利之規定, 請求丙償還布料之價額 且丙明知布料為所甲所有, 仍將之製作成西裝, 亦屬不法侵害甲之所有權, 甲亦得依侵權行為之規定, 請求丙賠償其損害 至於甲乙之間存有寄託契約, 依民法第 597 條規定, 甲得向乙請求返還寄託物, 如今乙無法返還, 自應依民法第 226 條給付不能之規定, 請求乙損害賠償 該甲對乙之請求, 與乙對丙之請求, 雖原因事實不同, 但給付目的相同, 應屬於不真正連帶責任, 併此敘明 共 6 頁第 2 頁

3 公職王歷屆試題 (106 普通考試) 乙 測驗題部分(50 分) 甲被乙脅迫 出賣並交付某車給乙 其後乙將該車出賣並交付於丙 丙付清價金且不知甲 被脅迫之事實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因丙為善意第三人 故甲不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雖丙為善意第三 但甲仍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因乙已交付其車於丙 丙亦已付清價金 故甲不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若乙脅迫甲之情事重大 甲即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甲將電腦一部借予乙使用 乙未得甲之同意 以乙自己之名義出售與善意之丙 並即交付 之 關於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乙丙間之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 均效力未定 乙應負不當得利之返還責任 乙應負侵權行為賠償責任 丙得主張善意取得該電腦 社團之下列事項 何者無須經過總會之決議 變更章程 任免董事及監察人 監督董事及監察人職務之執行 關於贈與之敘述 下列何者正確 社員退社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贈與物之瑕疵時 對於受贈人因瑕疵所生之損害 負賠償責任 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應負擔扶養義務而不履行時 贈與人自知其情事時起 得於兩年內撤 銷贈與 贈與之撤銷 因贈與人死亡而消滅 贈與為要契約 須經公證始生效力 甲因與乙發生糾紛 便委任丙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向乙提起訴訟 並支付其律師報酬 甲與 丙間之關係 依民法之規定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丙處理訴訟事務 應依甲之指示 並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為之 丙有急迫之情事 並可推定甲若知有知情事亦允許變更其指示者 不得變更甲之指示 共6頁 第3頁

4 公職王歷屆試題 (106 普通考試 ) 經甲之同意, 丙得使丁律師代為處理該訴訟事務 甲得隨時終止對丙之委任 甲參加乙旅行社之旅行團,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旅遊開始前, 甲得變更由第三人參加旅遊 乙旅行社非有正當理由, 不得拒絕 因可歸責於乙旅行社之事由, 致旅遊未依約定之旅程進行者, 甲就其時間之浪費, 得按日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旅遊未完成前, 甲得隨時終止契約, 並應賠償乙旅行社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 若乙旅行社安排甲在特定場所購物, 其所購物品有瑕疵者, 甲得於受領所購物品後 3 個月內, 請求乙旅行社協助其處理 甲請乙營造廠在甲之土地上蓋房子, 房屋興建過程中, 乙營造廠之工人丙因過失致其操作機械翻覆而壓壞工地旁他人之 A 車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與乙成立委任契約 乙就丙造成 A 車之損害, 應依僱用人侵權行為而負推定過失責任 甲就丙造成 A 車之損害, 應依定作人侵權行為而負推定過失責任 甲就丙造成 A 車之損害, 應就丙之過失, 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 依民法之規定, 關於契約解除之敘述, 下列何者錯誤? 解除權為形成權 解除權之行使, 不妨礙損害賠償之請求 契約解除生回復原狀之效果 當事人不得合意解除契約 下列何種情形不得請求精神慰撫金? 父母對嬰兒之監護權受侵害 兄弟姊妹被不法侵害致死 明知有配偶之人而與其通姦, 他方配偶之配偶權受侵害 醫師開刀過失致病人身體或健康權受侵害 民法第 191 條之 3 規定, 經營一定事業或從事其他工作或活動之人, 其工作或活動之性質或其使用之工具或方法有生損害於他人之危險者, 對他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下列何者非屬本條適用情形? 工廠排放廢水 醫生施行開刀手術 桶裝瓦斯廠裝填瓦斯 爆竹工廠製造爆竹 甲委託乙運送水晶雕塑品一件至丙處, 作為丙之生日禮物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運送物因包皮有易見之瑕疵而毀損時, 運送人雖接收該物時不為保留, 仍不負責 運送物有喪失 毀損或遲到者, 其賠償額應依託運人交付運送時之市價計算之 運送物送達目的地時, 應即通知受貨人丙 運送人若有急迫之情事, 即得變更託運人之指示 甲出外旅行, 將家中 A 車寄託乙處, 由乙保管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未得甲之同意使用寄託物時, 應對甲給付相當報償 乙得請第三人代為保管寄託物 甲 乙如約定寄託物之返還期限時, 甲不得提前請求返還 受託對 A 車所支有益費用, 寄託人應支付利息償還, 當事人不得以特約排除之 關於承攬契約所生之法定抵押權,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須承攬之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 或為此等工作物之重大修繕的情形 法定抵押權所擔保者, 須為承攬關係所生之報酬請求權 於工作物因修繕所增加之價值限度內, 法定抵押權優先於成立在先之抵押權 承攬人得請求定作人為抵押權之登記, 該登記係屬對抗要件 甲向乙購買一棟新建房屋, 交屋後, 甲發現該屋有數處漏水嚴重 下列敘述何錯誤? 甲應即通知乙該漏水嚴重情形, 怠於為通知者, 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不得再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甲於通知乙該漏水嚴重情形後, 得解除買賣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 甲主張房屋物有漏水嚴重情形, 乙得定相當期限, 催告甲於期限內是否解除契約 共 6 頁第 4 頁

5 公職王歷屆試題 (106 普通考試) 甲於通知乙該漏水嚴重情形後 1 個月間不行使解除權 該解除權消滅 甲向乙購買乙之 A 玉珮一塊 約定 3 天後提出給付 2 天後乙家中被強盜侵人 洗劫一 空 該玉珮也被搶走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與乙皆免除給付義務 甲與乙仍應互負給付義務 甲得解除與乙所訂之買賣契約 甲與乙之買賣為種類之債 無給付不能之問題 乙為賣燒肉粽為生之流動攤販 關於其每日沿街叫賣燒內粽之行為 性質為何 要約 要約之引誘 預約 意思通知 甲公司刊登廣告如下 凡全國國中在學學生參加本公司徵文比賽 其作品經評定為特優 者 發給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 得優等者之獎金總額 20 萬元 名額 10 名 如經評定特優 從缺 該 10 萬元獎金併入得優等者之獎金 平均發給得獎人 其後 全體參賽作品經 評定公布 特優從缺 優等者 10 人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公司刊登之廣告 性質上為優等懸賞廣告 甲公司不得為特優等從缺之評定 經評定為優等者 甲公司應發給獎金每人 3 萬元 未被評定為優等者 不得以評定不公平為由 主張評定無效 甲經營工廠排放之廢氣致影響鄰近之 A B C 三地 乙為 A 地之所有權人 丁為 B 地之 無權占有人 戊為 C 地之承租人 另有丙為 A 地之抵押權人 何者得請求禁止甲排放廢 氣之行為 乙 丙 丁 戊 乙 丙 丁 乙 戊 丙 丁 戊 甲以 A 土地供乙設定抵押權 擔保乙對甲之債權 同時 甲另與乙締結 A 土地之租賃契 約 並以乙應支付之租金抵銷乙對甲之債權的利息 就此情形之抵押權的設定與租賃契約 之效力如何 共6頁 第5頁

6 公職王歷屆試題 (106 普通考試) 抵押權之設定與租賃契約均有效 抵押權之設定無效 租賃契約有效 抵押權之設定有效 租賃契約無效 抵押權之設定與租賃契約均無效 關於共有物之應有部分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數人按其應有部分 對於一物有所有權者 為公同共有人 共有人得自由移轉處分其應有部分予第三人 不必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 共有人間約定不得自由處分應有部分者 應經登記始生效力 應有部分之處分 可包括事實上及法律上之處分行為 乙將其所有之 A 筆記型電腦設定質權於甲 甲因不當使用致該電腦故障 送請善意之丙修 繕 因修繕費用甚高 甲無力支付 A 電腦遭丙留置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丙對甲得主張對 A 有留置權 但丙對乙不得主張對 A 有留置權 甲之質權不得對抗善意留置權人丙 甲之質權成立在先 其效力優先於成立在後之留置權 甲喪失質物之占有 其質權因而消滅 甲已喪偶 有乙 丙 丁三子 甲於乙結婚時給與乙 60 萬元 於丙營業給與丙 60 萬元 於丁出國遊學時 給與丁 60 萬元 甲死亡時 留有財產 240 萬元 試問丁得繼承遺產多 少元 60 萬元 80 萬元 120 萬元 140 萬元 民法有關遺產分割之規定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為保障被繼承人分配遺產之意願 其得以遺囑永久禁止分割 胎兒為繼承人時 非保留其應繼分 不得分割遺產 遺產分割後 繼承人按所得部分 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所得之遺產 無須負與出賣人同 一之擔保責任 被繼承人之債務清償完畢後 繼承人未得其他共同繼承人之同意 不得請求分割遺產 下列事由中 何者因違反收養之要件 而使收養效力為得撤銷 生父收養自己之非婚生子女 未成年之子女 分別為未婚同居之男女朋友所收養 10 歲之未成年子女出養時 未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夫妻共同收養他人未成年之子女時 夫長於養子女 22 歲 妻長於養子女 15 歲 下列何種法律行為之生效 無須以書面為之 拋棄繼承 夫妻財產制契約之訂定 認領 收養 共6頁 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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