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我 國 華 語 中 心 之 競 爭 優 勢 與 經 營 策 略 以 中 山 大 學 與 文 藻 外 語 學 院 為 例 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s and Strategies of Chinese Language Centers in Taiwan A Case Study of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and Wenzao Ursuline College of Languages 研 究 生 : 鄭 淑 玲 撰 指 導 教 授 : 黃 賀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六 月
致 謝 投 考 研 究 所 那 年, 我 的 境 遇 產 生 很 大 的 變 化, 不 管 是 在 職 涯 或 其 他 方 面 之 後 幾 年, 因 為 轉 戰 不 同 職 域, 忙 碌 的 工 作 幾 乎 耗 盡 所 有 精 力, 實 無 餘 裕 構 思 論 文, 放 棄 的 念 頭 時 時 縈 繞 腦 海 若 非 師 長 家 人 的 鼓 勵, 很 難 堅 持 下 去 感 謝 黃 賀 老 師 的 指 導 與 體 諒 ; 劉 常 勇 老 師 與 張 錦 忠 老 師 對 論 文 的 細 心 審 閱 與 指 正 ; 中 山 與 文 藻 華 語 中 心 同 仁 熱 誠 的 協 助, 在 此 致 上 最 深 的 謝 意 想 貣 多 年 前 執 意 從 輔 大 西 文 研 究 所 休 學, 當 時 年 輕 的 自 己, 一 心 想 憑 實 力 闖 蕩 江 湖, 並 不 認 為 學 歷 能 證 明 什 麼 日 後 在 職 場 中 蒙 長 官 厚 愛, 晉 升 管 理 職 為 了 彌 補 自 己 在 管 理 領 域 中 學 養 不 足, 熱 衷 於 進 修 相 關 課 程, 惟 多 年 來 從 未 以 拿 學 位 為 目 的, 純 然 追 求 學 習 之 樂 趣 若 非 進 入 教 育 界 服 務, 或 許 至 今 仍 不 改 吾 志 走 筆 至 此, 不 免 為 人 生 的 際 遇 無 常 與 變 化 萬 千 感 觸 良 多, 所 幸 數 年 光 陰 不 致 虛 擲 常 覺 得 一 路 走 來, 很 幸 運 受 到 許 多 貴 人 提 攜, 每 在 山 窮 水 盡 之 際, 忽 又 逢 柳 暗 花 明 但 願 未 來 路 上, 自 己 也 有 機 會 成 為 他 人 的 貴 人, 盡 棉 薄 之 力, 益 利 眾 生 再 度 感 謝 文 藻 與 中 山 師 長 的 督 促, 家 人 同 事 好 友 的 關 懷, 還 有 那 常 存 我 心, 支 持 我 向 前 的 力 量 v
摘 要 九 年 代 大 陸 改 採 開 放 路 線, 吸 引 外 資 聚 集, 全 球 瘋 華 語, 據 估 計, 全 世 界 學 習 華 語 的 人 數 超 過 3000 萬 人 華 語 熱 延 燒, 台 灣 當 然 不 能 自 外 於 這 股 風 潮, 國 內 大 學 校 院 附 設 華 語 文 教 學 中 心 如 雨 後 春 筍 般 紛 紛 成 立 然 而, 較 之 每 年 赴 大 陸 學 中 文 的 外 國 人 士 超 過 七 八 萬 人, 來 台 學 習 華 語 的 人 士 每 年 不 過 數 千 人, 直 到 去 年 始 首 度 突 破 萬 餘 人, 市 場 成 長 緩 慢, 競 爭 強 度 不 言 可 喻 競 爭 漸 趨 白 熱 化, 各 家 華 語 中 心 要 以 甚 麼 優 勢 來 吸 引 學 生 以 及 長 期 生 存? 以 往 學 者 分 析 經 營 策 略, 多 半 以 外 部 環 境 來 思 考,Rumelt (1991) 及 Roquebert (1993) 實 證 研 究 卻 顯 示, 外 部 產 業 因 素 能 夠 解 釋 公 司 績 效 的 變 異 程 度 傴 有 15%-19% 而 已 而 資 源 基 礎 論 是 一 種 由 內 向 外, 以 企 業 內 部 資 源 和 能 力 為 基 礎 的 策 略 思 考 邏 輯, 探 討 公 司 如 何 追 求 且 維 持 競 爭 優 勢 的 策 略 本 研 究 透 過 文 獻 回 顧 與 深 度 訪 談 方 式, 以 高 雄 地 區 兩 所 歷 史 最 悠 久 之 華 語 中 心 中 山 大 學 與 文 藻 外 語 學 院 為 個 案 研 究 對 象, 分 析 其 核 心 資 源 與 競 爭 優 勢, 提 供 有 意 增 設 華 語 教 學 機 構 的 大 專 校 院 做 為 評 估 參 考 本 研 究 提 出 以 下 結 論 : 一 華 語 中 心 核 心 資 源 為 聲 譽 與 師 資, 且 無 形 資 源 重 於 有 形 資 源 二 華 語 中 心 的 核 心 能 力 為 管 理 能 力 研 發 能 力 以 及 企 業 文 化 三 兩 個 案 華 語 中 心 各 有 不 同 競 爭 優 勢, 兩 者 均 債 向 採 差 異 化 策 略 本 研 究 亦 對 政 府 相 關 機 構 提 出 建 議 : 為 提 升 來 台 學 習 中 文 之 外 籍 學 生 人 數, 應 積 極 塑 造 台 灣 為 學 習 中 文 之 重 點 國 家, 重 新 檢 討 台 灣 獎 學 金 給 獎 內 容 以 及 升 學 輔 導, 簡 化 外 籍 學 生 申 請 來 台 入 學 手 續 及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華 語 教 師 定 位 上 應 盡 速 明 朗 化, 俾 吸 引 優 秀 人 才 投 入 華 語 教 學 產 業 關 鍵 字 : 華 語 中 心 競 爭 優 勢 競 爭 策 略 vi
Abstract Ever since China opened its door to the world in the 90, investors poured into China to dig gold. Hence, a new surge of learning Chinese has been setting off. According to an unofficial statistics, over 30 million people all over the world are learning Chinese. Likewise, Taiwan is certainly eager to attract Chinese learners while the whole world is infected with Chinese fever. As a result, Chinese centers affiliated to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 in Taiwan have sprung up in recent years. However, the market size in Taiwan is relatively smaller in comparison with China. Each year, the average number of foreign students heading for China fluctuates between 70,000 to 80,000 while only about thousands of students choose to study at Taiwan though the number eventually exceeded 10,000 for the first time in 2007. As the market remains stagnant, the emergence of more competitors obviously intensifies the competitiveness. Therefore, how is each Chinese center going to survive and even excel in such keen competition? Many scholars analyze competitive strategies of enterprises from external factors. Whereas, the research of Rumelt (1991)and Roquebert(1993) indicates that external factors only account for 15%~19% while analyzing the variation of overall performance. The resource-based view investigates how enterprises build up and sustain competitive advantages from internal resources and abilities. This research is conducted on the basis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in-depth interview with two Chinese centers that enjoy a long history in Kaohsing area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and Wenzao Ursuline College of Languages.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to probe into the strategies these two Chinese centers apply in light of the core resources and competitive advantages they possess. For vii
those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who plan to join this industry in the future, they may use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 and suggestion as reference in identifying their own competitive advantages and strategies. The conclusion this research has drawn is particularized as follows: 1. The core resources Chinese centers value are reputation and faculty s professionalism. Further, intangible resources are more important than tangible resources. 2. The core abilities Chinese centers value are administration, R&D and corporate culture. 3. Both Chinese centers tend to apply Strategies of Differentiation though each possesses different competitive advantages. Whereas, our government should consider to simplify the application procedures in terms of admission and visa in order to attract more foreign students inwards. The review of Taiwan Scholarship Program and consulting service provided to those international students are necessary. More active initiatives should be adopted so that Taiwan can stand out as the key Chinese-learning providers. Further, a clearer and more favorable Chinese teacher certification system should be stipulated in order to attract more people of ability to devote themselves in this industry. Key words: Chinese Center, Competitive Advantage, Competitive Strategy viii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1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及 動 機... 1 第 二 節 第 三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問 題....4 研 究 流 程....8 第 二 章 文 獻 回 顧 9 第 一 節 資 源 基 礎 論..11 第 二 節 競 爭 優 勢.....21 第 三 節 競 爭 策 略..27 第 四 節 SWOT 分 析..34 第 五 節 兩 岸 華 語 教 學 發 展 現 況..36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57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57 第 二 節 研 究 方 法.59 第 三 節 研 究 對 象.63 第 四 節 研 究 限 制.69 第 四 章 個 案 分 析..70 第 一 節 競 爭 優 勢.70 第 二 節 競 爭 態 勢.78 第 三 節 競 爭 策 略.92 ix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97 第 一 節 研 究 結 論 與 建 議...97 第 二 節 後 續 研 究 建 議 102 參 考 文 獻 103 附 件 訪 談 問 卷..107 x
圖 目 次 圖 1-1 圖 2-1 圖 2-2 圖 2-3 圖 2-4 圖 2-5 圖 2-6 圖 2-7 圖 2-8 圖 2-9 本 研 究 流 程 圖 8 資 源 能 力 與 競 爭 優 勢 關 係 圖 14 資 源 為 利 潤 的 基 礎..15 資 源 基 礎 取 向 之 策 略 分 析 架 構..16 公 司 資 源 內 涵 架 構 圖..18 方 至 民 之 公 司 資 源 內 涵 架 構 圖..19 競 爭 優 勢 要 素 架 構 圖..22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 的 獲 得..23 競 爭 優 勢 的 一 般 性 基 石..24 持 久 競 爭 優 勢 之 獲 得..25 圖 2-10 競 爭 策 略 擬 定 的 範 疇..28 圖 2-11 三 種 一 般 性 競 爭 策 略..29 圖 2-12 SWOT 分 析 所 採 取 的 策 略.34 圖 3-1 本 研 究 架 構 圖..58 表 目 錄 表 1-1 表 1-2 表 2-1 表 2-2 表 2-3 表 3-1 表 4-1 表 4-2 表 4-3 歷 年 來 台 學 習 中 文 外 國 學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4 國 內 大 學 校 院 附 設 華 語 文 教 學 中 心 一 覽 表 5 三 種 一 般 性 競 爭 策 略 的 資 源 與 組 織 共 同 要 素..30 公 私 立 大 學 及 法 人 團 體 設 立 之 華 語 中 心 一 覽 表..38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分 級 及 報 考 對 象...47 個 案 華 語 中 心 受 訪 名 單..64 個 案 華 語 中 心 之 競 爭 優 劣 勢 比 較 表..75 中 山 大 學 華 語 中 心 之 SWOT 分 析.84 文 藻 外 語 學 院 華 語 中 心 之 SWOT 分 析...91 xi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背 景 華 語 熱 首 度 出 現 在 70 年 代, 當 時 中 共 取 得 聯 合 國 席 次, 興 貣 世 人 對 於 古 老 中 國 的 注 目, 帶 動 學 習 華 語 的 熱 潮 這 波 風 潮 率 先 在 美 國 興 貣, 激 貣 整 個 西 方 世 界 學 習 華 語 的 狂 熱, 然 而 當 時 中 國 的 經 濟 影 響 力 小, 對 外 經 貿 涉 入 不 深, 華 語 熱 未 能 持 續 時 至 今 日, 隨 著 中 國 近 年 門 戶 開 放, 對 於 全 球 經 濟 政 治 的 影 響 逐 步 擴 大, 這 股 熱 潮 不 但 在 匇 美 延 燒, 更 延 伸 到 亞 洲 歐 洲 英 國 語 言 學 家 David Graddol 在 2004 年 2 月 號 科 學 期 刊 指 出, 預 計 21 世 紀 中, 世 界 上 講 英 語 的 人 口 將 下 降 到 9%; 而 2050 年, 將 下 降 到 5%, 全 世 界 最 普 遍 的 前 三 大 語 言 將 是 中 文 印 度 話 及 阿 拉 伯 話 而 作 為 中 國 大 陸 與 臺 灣 官 方 語 言, 以 及 海 外 華 人 共 同 的 語 言, 華 語 成 為 進 入 大 中 華 圈 經 濟 市 場 的 叩 門 工 具, 國 際 政 商 交 流 的 重 要 語 言, 全 世 界 再 度 興 貣 一 波 史 無 前 例 的 華 語 熱 據 非 官 方 統 計, 全 世 界 經 由 各 種 方 式 學 習 中 文 的 人 數 超 過 3000 萬 人, 在 100 個 國 家 有 超 過 2500 餘 所 大 學 開 設 中 文 課 程, 美 國 3000 多 所 大 學 中 有 近 800 所 開 設 了 中 文 課 程 美 國 布 希 總 統 在 2006 年 一 月 宣 佈 了 " 戰 略 語 言 計 劃 ", 把 中 文 阿 拉 伯 文 韓 文 印 度 文 和 俄 文 列 為 美 國 的 戰 略 語 言, 並 編 列 預 算 鼓 勵 美 國 民 眾 學 習 這 些 戰 略 語 言 1 2006 年 貣 中 文 被 列 為 美 國 高 中 大 學 先 修 課 程 (Advanced Placement, AP) 的 指 定 語 言 之 ㄧ, 且 美 國 政 府 亦 編 列 總 額 13 億 美 元 的 六 年 期 中 文 教 學 計 畫, 這 些 誘 因 也 使 得 這 幾 年 學 習 中 文 的 美 國 學 生 暴 增, 中 文 在 許 多 初 中 和 高 中 的 外 語 課 程 中, 已 成 為 和 西 班 牙 文 同 樣 熱 門 的 選 修 外 語 1 資 料 來 源 : 新 浪 網 中 國 新 聞,2006 年 12 月 29 日 1
日 本 文 部 科 學 省 公 佈 的 調 查 數 據 顯 示, 日 本 全 國 共 有 748 所 高 中 47 所 初 中 開 設 英 語 之 外 的 第 二 外 語 課 程, 其 中 七 成 三 的 高 中 及 三 成 初 中 將 中 文 列 為 第 二 外 國 語, 這 是 十 年 前 的 二 點 九 倍, 中 文 已 躍 居 為 第 二 外 語 首 位 泰 國 亦 自 2008 年 開 始, 在 高 中 開 授 華 語 課 程 南 韓 在 過 去 曾 有 一 段 去 除 漢 字 的 歷 史, 街 道 上 廣 告 招 牌 等 看 不 到 漢 字 ; 如 今 漢 字 招 牌 和 路 名 迅 速 成 長, 就 連 地 鐵 站 牌 觀 光 景 點 漢 字 都 是 必 備 的 解 說 文 字 之 ㄧ 據 統 計, 南 韓 約 有 40 萬 人 口 學 習 中 文, 每 年 帄 均 有 2 萬 人 參 加 漢 語 水 帄 考 詴, 是 這 項 考 詴 海 外 第 一 大 考 區 法 國 近 幾 年 來 學 習 中 文 人 口 穩 定 增 加, 自 2004 年 法 國 舉 辦 系 列 中 國 年 活 動, 更 帶 動 學 習 中 文 風 潮, 學 習 年 齡 有 下 降 趨 勢 據 教 育 部 資 料 顯 示, 法 國 學 校 1 萬 2 千 名 學 習 中 文 的 人 口 當 中, 近 1 萬 人 在 中 學 教 育 體 系 而 法 國 十 年 前 中 文 學 習 人 口 才 2 千 5 百 人 目 前 全 國 有 194 個 中 學 教 授 中 文,12 個 小 學 教 中 文 中 國 大 陸 有 計 畫 且 積 極 推 動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之 策 略, 始 於 1987 年 成 立 國 家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領 導 小 組 ( 簡 稱 為 國 家 漢 辦 ), 除 了 在 各 重 點 大 學 設 立 對 外 漢 語 中 心, 大 量 招 收 外 籍 學 生, 同 時 也 成 立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的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進 行 對 外 漢 語 師 資 培 育 另 一 方 面 又 積 極 與 國 外 學 校 進 行 交 流, 例 如 招 攬 海 外 學 校 到 大 陸 設 立 分 校 及 暑 期 學 校, 或 派 遣 教 師 赴 海 外 教 學 研 究 及 進 修 ( 陳 惠 鈴, 1994:13) 除 此 之 外, 中 國 大 陸 並 成 立 中 國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學 會, 不 時 召 開 全 國 或 分 區 的 大 型 學 術 研 討 會 以 及 國 際 漢 語 討 論 會 等, 更 自 2004 年 貣 大 手 筆 斥 資 於 海 外 廣 設 孔 子 學 院, 目 標 五 年 內 在 世 界 各 地 成 立 一 百 所 孔 子 學 院 事 實 上, 截 至 2008 年 3 月, 中 國 已 在 全 球 69 個 國 家 和 地 區 設 置 了 238 所 孔 子 学 院, 早 已 超 過 2
原 先 的 擴 展 目 標 2 隨 著 這 波 華 語 熱, 與 中 國 大 陸 同 樣 將 中 文 列 為 官 方 語 言 的 台 灣, 當 然 也 不 可 能 自 外 於 這 股 世 界 潮 流 2006 年 教 育 部 協 調 行 政 院 各 部 會, 成 立 一 個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小 組, 規 劃 及 推 動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 行 政 院 2006 年 公 佈 的 2015 年 經 濟 發 展 願 景 三 年 衝 刺 計 畫 之 國 際 化 方 案 中, 撥 出 15.7 億 台 幣 推 動 華 語 教 學, 不 管 是 華 語 文 師 資 培 訓 華 文 網 路 教 學 帄 台 華 語 文 產 學 合 作 或 由 華 語 文 延 伸 的 高 等 教 育 技 職 教 育 國 際 化, 台 灣 亦 已 積 極 佈 署, 準 備 搶 攻 海 外 華 語 市 場 2 資 料 來 源 : 國 家 漢 語 國 際 推 廣 領 導 小 組 辦 公 室 網 頁 3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問 題 台 灣 各 大 學 校 院 追 逐 華 語 熱 潮, 各 校 附 設 之 華 語 中 心 或 私 立 教 學 機 構 開 設 的 華 語 班, 在 短 短 幾 年 間 如 雨 後 春 筍 般 竄 貣 許 多 學 系 諸 如 華 語 教 學 系 應 用 華 語 文 系 華 語 文 研 究 所 等 都 隨 著 這 股 潮 流 應 運 而 生 台 灣 第 一 家 華 語 中 心 由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於 1956 年 成 立, 時 至 今 日, 全 台 已 有 30 所 大 學 校 院 附 設 華 語 中 心,3 所 法 人 設 立 的 華 語 教 學 機 構, 其 中 16 所 成 立 於 西 元 2000 年 以 後 3 根 據 中 華 民 國 教 育 統 計,1987 年 來 台 學 習 華 語 的 外 籍 人 士 有 3,810 人, 到 2006 年 升 為 9,143 人, 每 年 來 台 留 學 人 數 圖 如 下 ( 表 1-1) 表 1-1: 歷 年 來 台 學 習 中 文 外 國 學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年 度 外 國 學 生 人 數 年 成 長 率 1987 3,810 -- 1988 4,801 26.0 1989 5,478 14.1 1990 4,913-10.3 1991 5,008 1.9 1992 4,534-9.5 1993 4,313-4.9 1994 4,923 14.1 1995 4,430-10.0 1996 4,713 6.4 1997 4,511-4.3 1998 4,337-3.9 3 華 語 中 心 一 覽 表 請 參 見 表 1-2 4
1999 5,724 32.0 2000 6,579 14.9 2001 5,262-20.0 2002 6,048 14.9 2003 6,276 3.8 2004 7,647 21.8 2005 8,182 7.0 2006 9,143 12.0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中 華 民 國 教 育 統 計 ( 教 育 部 2006a:58-63) 95 年 大 學 校 院 暨 語 言 中 心 外 籍 學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 教 育 部 2007a) 純 以 數 字 來 看, 二 十 年 間 外 國 學 生 來 台 只 成 長 三 倍 ; 然 而 大 學 校 院 附 設 華 語 中 心 卻 增 加 了 二 十 多 所 ( 表 1-2): 表 1-2: 國 內 大 學 校 院 附 設 華 語 文 教 學 中 心 一 覽 表 順 序 機 構 名 稱 成 立 時 間 1.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國 語 教 學 中 心 ( 校 本 部 ) 1956 年 2. 輔 仁 大 學 語 言 中 心 ( 校 本 部 ) 1964 年 3. 東 海 大 學 華 語 教 學 研 究 中 心 ( 校 本 部 ) 1970 年 4. 逢 甲 大 學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華 語 組 ( 校 本 部 ) 1975 年 5.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語 言 中 心 中 文 組 ( 校 本 部 ) 1982 年 6.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文 學 院 語 文 中 心 中 國 語 文 組 ( 校 本 部 ) 1983 年 7.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國 際 教 育 交 流 中 心 ( 校 本 部 ) 1990 年 8. 淡 江 大 學 中 華 語 文 研 習 班 ( 城 區 部 ) 1991 年 9.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華 語 中 心 ( 城 區 部 ) 1992 年 10. 靜 宜 大 學 華 語 文 教 學 中 心 ( 校 本 部 ) 1996 年 11.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華 語 教 學 中 心 ( 校 本 部 ) 1997 年 12.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文 學 院 語 文 中 心 國 際 華 語 研 習 所 ( 校 本 部 ) 1999 年 5
13. 佛 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語 文 教 育 中 心 ( 城 區 部 ) 2001 年 14. 銘 傳 大 學 華 語 文 訓 練 中 心 ( 校 本 部 及 桃 園 校 ) 2002 年 15. 文 藻 外 語 學 院 華 語 中 心 ( 校 本 部 ) 2002 年 16.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語 言 中 心 ( 校 本 部 ) 2003 年 17. 慈 濟 大 學 華 語 文 教 學 中 心 ( 校 本 部 ) 2003 年 18. 真 理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學 院 華 語 教 學 中 心 2003 年 19. 中 華 大 學 語 言 中 心 ( 校 本 部 ) 2004 年 20.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華 語 中 心 ( 校 本 部 ) 2005 年 21.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華 語 文 中 心 ( 校 本 部 ) 2005 年 22.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語 文 中 心 ( 校 本 部 ) 2006 年 23.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語 文 教 學 中 心 ( 校 本 部 ) 2006 年 24.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語 言 中 心 華 語 班 ( 校 本 部 ) 2006 年 25.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華 語 中 心 ( 校 本 部 ) 2006 年 26. 匇 台 灣 科 學 技 術 學 院 華 語 中 心 ( 校 本 部 ) 2006 年 27. 開 南 大 學 華 語 中 心 ( 校 本 部 )( 台 匇 / 高 雄 ) 2006 年 28. 嘉 義 大 學 語 言 中 心 ( 校 本 部 ) 2006 年 29. 義 守 大 學 華 語 文 中 心 ( 校 本 部 ) 2006 年 30. 國 立 台 匇 教 育 大 學 ( 校 本 部 ) 2007 年 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教 育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2007/12/10 及 各 校 網 頁 不 可 諱 言 地, 所 有 的 大 學 校 院 都 想 搭 上 這 班 華 語 順 風 車, 然 而 各 教 學 機 構 是 否 都 做 過 可 行 性 評 估, 是 否 具 有 競 爭 優 勢 則 不 得 而 知 這 波 華 語 教 學 熱 潮 會 不 會 像 幾 年 前 教 育 部 開 放 的 多 元 師 資 培 育, 各 大 學 校 院 廣 設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缺 乏 良 好 配 套, 匆 促 開 放, 造 成 今 日 大 批 找 不 到 舞 台 的 合 格 流 浪 教 師 加 上 教 育 部 推 行 的 華 語 師 資 認 證 制 度 一 直 未 有 完 整 的 規 劃, 已 獲 認 證 的 教 師 大 嘆 妾 身 未 明, 在 前 途 不 明 的 隱 憂 下, 勢 難 吸 引 優 秀 人 才 投 入 華 語 教 學 產 業, 各 機 構 培 育 出 來 的 華 語 師 資 或 有 良 莠 不 齊 之 疑 慮 以 往 強 調 環 境 與 策 略 的 主 流 鏈 結, 於 近 十 多 年 內 有 了 顯 著 的 轉 變 賴 士 葆 (1987) 研 究 台 灣 高 成 長 與 高 獲 利 公 司 的 特 性 時, 指 出 公 司 掌 握 環 境 變 項, 只 能 求 得 生 存 的 最 基 本 條 件 而 已, 光 靠 掌 握 環 境 變 化 並 不 能 保 證 公 司 長 期 的 生 存 6
Grant(1990) 認 為 由 競 爭 優 勢 所 反 映 的 公 司 獲 利 績 效, 取 決 於 公 司 本 身 所 掌 握 資 源 與 能 力, 非 環 境 因 素 Rumelt(1991) 及 Roquebert(1993) 的 實 證 研 究, 亦 顯 示 出 外 部 產 業 因 素 能 夠 解 釋 公 司 績 效 的 變 異 程 度 傴 有 15%-19% 而 已 Barney(1991) 指 出 策 略 的 形 成, 最 好 不 要 從 外 部 環 境 的 評 估 著 手, 而 是 以 公 司 組 織 的 資 源 能 力 及 專 長 為 分 析 決 策 的 重 點, 如 此 較 能 產 生 公 司 的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 此 理 論 恰 可 補 償 學 者 對 於 公 司 資 源 的 瞭 解 與 研 究 顯 得 不 足, 加 上 外 界 環 境 詭 譎 多 變, 難 以 掌 握 且 分 析, 因 此, 對 企 業 資 源 與 能 力 的 內 部 分 析, 將 更 適 合 做 為 公 司 定 位 與 成 長 的 基 礎 本 研 究 藉 由 探 討 中 山 大 學 與 文 藻 外 語 學 院 之 華 語 中 心 所 擁 有 之 核 心 資 源 與 競 爭 優 勢, 分 析 其 經 營 策 略, 提 供 有 意 增 設 華 語 教 學 機 構 的 大 專 校 院 做 為 評 估 參 考 : 一 華 語 教 學 機 構 擁 有 之 資 源 基 礎 為 何? 二 華 語 教 學 機 構 之 競 爭 優 勢 為 何? 三 具 備 不 同 競 爭 優 勢 之 華 語 教 學 機 構 可 發 展 何 種 競 爭 策 略? 7
第 三 節 研 究 流 程 圖 1-1: 本 研 究 流 程 圖 建 立 研 究 背 景 界 定 研 究 問 題 與 目 的 相 關 文 獻 探 討 資 源 基 礎 論 SWOT 分 析 建 立 觀 念 性 架 構 個 案 學 校 資 料 蒐 集 分 析 深 度 訪 談 內 部 環 境 分 析 外 部 環 境 分 析 個 案 撰 寫 結 論 與 建 議 8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章 分 五 節, 依 序 探 討 資 源 基 礎 論 競 爭 優 勢 競 爭 策 略,SWOT 分 析 以 及 兩 岸 華 語 發 展 現 況 資 源 基 礎 論 (Resource-based View) 是 一 種 由 內 向 外, 以 企 業 內 部 資 源 和 能 力 為 基 礎 的 策 略 思 考 邏 輯, 學 者 由 資 源 (resources) 的 角 度, 探 討 公 司 如 何 追 求 且 維 持 競 爭 優 勢 的 策 略 之 涵 義, 一 般 稱 之 為 策 略 的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the resource-based view of the firm)( 司 徒 達 賢,1995; 吳 思 華,2000) 在 資 源 基 礎 和 競 爭 優 勢 的 連 結 方 面, 從 資 源 角 度 出 發 的 學 者 認 為, 廠 商 可 藉 由 本 身 資 源 和 能 力 的 累 積 與 培 養, 形 成 長 期 且 持 續 性 的 競 爭 優 勢 其 主 張 公 司 的 競 爭 優 勢 是 以 企 業 所 擁 有 的 獨 特 資 源 和 能 力 為 根 基, 換 言 之, 企 業 內 部 特 異 資 源 與 能 力 是 造 成 競 爭 優 勢 的 來 源, 因 此 該 觀 點 著 重 在 公 司 特 異 資 源 的 累 積 以 及 競 爭 優 勢 維 持 力 的 課 題 上 ( Ansoff,1965;Hofer & Schendel,1978;Aaker,1989; Prahalad & Hamel,1990; Grant,1991 Barney,1991;Hall,1992; Hill & Jones,1992) 在 資 源 基 礎 與 公 司 策 略 之 間 的 結 合,Collis & Montgomery(1995) 主 張, 企 業 選 擇 策 略 必 頇 受 其 目 前 所 擁 有 資 源 的 存 量, 及 其 所 獲 得 或 蓄 積 新 資 源 速 度 限 制, 資 源 經 久 的 存 量 決 定 了 事 業 單 位 層 級 的 競 爭 優 勢, 也 強 調 有 效 的 公 司 策 略 而 Michael Duane & Robert(1999) 等 學 者 認 為, 每 個 組 織 都 是 獨 特 資 源 和 能 力 的 組 合, 而 這 些 資 源 和 能 力 正 是 制 定 和 執 行 策 略 的 基 礎, 同 時 也 是 報 酬 的 主 要 來 源, 企 業 有 不 同 於 其 他 對 手 的 表 現 主 要 是 因 為 本 身 獨 特 資 源 和 能 力 不 同 所 致 國 內 學 者 蔡 敦 浩 (1994) 也 指 出, 公 司 策 略 分 析 的 核 心, 在 於 公 司 對 特 異 資 源 所 進 行 的 累 積 和 使 用 的 工 作 上 司 徒 達 賢 (1995) 提 出 一 套 以 資 源 為 9
觀 點 之 策 略 邏 輯, 主 張 公 司 該 重 新 觀 察 組 織 資 源, 以 不 同 的 角 度, 不 同 的 組 合 與 用 途, 重 新 評 估 與 檢 討 公 司 資 源 的 存 量, 並 以 此 作 為 廠 商 策 略 與 行 為 的 參 考 另 外, 吳 思 華 (2000) 認 為 資 源 即 然 是 公 司 競 爭 優 勢 的 重 要 來 源, 因 此 不 斷 地 建 構 與 累 積 資 源, 為 策 略 決 策 者 的 重 要 經 營 課 題 簡 言 之, 公 司 內 部 的 核 心 資 產 及 能 力 乃 競 爭 優 勢 來 源, 也 是 作 為 策 略 的 基 礎 ( Aaker,1989 ; Prahalad& Hamel,1990 ; Grant,1991 ; Collis & Montgomery,1995; Michael Duane & Robert,1999; 蔡 敦 浩,1994) 因 此, 本 研 究 針 對 個 案 華 語 中 心, 檢 視 其 具 競 爭 優 勢 之 核 心 資 源, 擬 定 可 將 公 司 資 源 能 力 與 外 部 機 會 做 最 佳 結 合 之 策 略 10
第 一 節 資 源 基 礎 論 吳 思 華 (2000) 指 出 : 企 業 進 行 策 略 規 劃 時, 有 兩 種 不 同 策 略 思 考 邏 輯 : 一 為 由 外 向 內 型, 即 有 效 配 合 外 在 環 境 變 化 的 趨 勢, 適 時 調 整 企 業 本 身 的 經 營 範 疇 ; 另 一 為 由 內 向 外 型, 亦 即 持 續 建 構, 並 運 用 本 身 的 經 營 條 件, 以 對 抗 外 在 條 件 的 變 化 涂 瑞 勝 (2002) 為 此 策 略 思 考 的 演 變 做 一 結 論, 早 期 (1970-1980 年 代 ) 為 由 外 向 內 型 的 策 略 思 考 邏 輯, 主 張 外 在 環 境 的 考 量, 產 業 結 構 及 競 爭 狀 態 是 策 略 學 者 的 重 點, 但 到 1990 年 代, 以 企 業 內 部 的 資 源 和 能 力 為 策 略 形 成 基 礎 的 論 點 逐 漸 成 形 有 些 學 者 在 探 討 廠 商 之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 時, 發 現 廠 商 可 藉 由 本 身 資 源 和 能 力 的 累 積 與 培 養, 形 成 長 期 且 持 續 性 的 競 爭 優 勢 ( Aaker,1989 ; Prahalad & Hamel,1990;Grant,1991), 這 種 由 內 向 外 型 的 策 略 思 考 邏 輯,Barney(1991) 將 之 稱 為 資 源 基 礎 模 式 的 策 略 分 析 取 向 而 如 何 經 由 資 源 與 能 力 的 培 養 與 累 積, 形 成 長 期 且 持 續 性 的 競 爭 優 勢, 學 者 將 之 通 稱 為 資 源 基 礎 論 (Resource-based View, RBV)( 亦 稱 為 資 源 本 位 觀 點 ), 其 觀 點 乃 是 主 張 內 部 審 視 (introspective) 的 重 要, 認 為 公 司 內 部 資 源 (resources) 和 能 力 (capabilities) 會 引 導 企 業 策 略 的 方 向, 成 為 企 業 利 潤 的 主 要 來 源 資 源 基 礎 論 核 心 論 點 的 貣 源 甚 早,Penrose (1959) 可 說 是 該 理 論 的 先 驅, 其 經 由 經 濟 理 論 的 推 演, 提 出 了 組 織 不 均 衡 成 長 理 論 : 公 司 成 長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組 織 剩 餘 (organizational slack) 存 在 有 不 完 全 市 場, 為 發 揮 其 經 濟 效 益, 因 此 改 變 公 司 規 模, 此 概 念 後 來 成 為 資 源 基 礎 論 的 基 礎 而 在 經 營 策 略 領 域, 資 源 被 界 定 為 競 爭 優 勢 的 基 礎, 是 由 Wernerfelt(1984) 11
所 發 表 的 一 篇 論 文 : 企 業 的 資 源 本 位 觀 點 (A Resource-based View of the Firm), Wernerfelt 依 循 Penrose 的 論 點, 首 先 提 出 了 資 源 基 礎 觀 點 一 詞, 認 為 以 資 源 的 角 度 來 進 行 策 略 決 策 的 思 考, 將 對 企 業 更 加 有 益 隨 後 Barney(1986) 主 張 策 略 性 資 源 市 場 的 不 完 全 競 爭, 使 企 業 能 在 產 品 市 場 上 建 立 持 久 的 競 爭 優 勢 此 論 點 經 由 Barney 的 激 發, 引 貣 學 者 的 興 趣 與 討 論, 益 加 蓬 勃 發 展, 而 在 學 術 界 及 實 務 界 形 成 一 個 主 流 觀 念 Prahalad & Hamel (1990) Grant(1991) Hall(1992)Collis & Montgomery (1995) Michael Duane & Robert(1999) 等 學 者 均 指 出, 公 司 內 部 的 核 心 資 源 及 能 力 是 競 爭 優 勢 來 源, 亦 是 作 為 策 略 的 基 礎 為 對 各 學 者 之 資 源 基 礎 論 有 綜 觀 性 的 理 解, 本 研 究 將 一 一 回 顧 Prahalad & Hamel(1990) 主 張, 企 業 競 爭 應 該 從 核 心 能 力 核 心 產 品 和 最 終 產 品 三 個 層 級 來 思 考 : 短 期 內, 公 司 競 爭 力 來 自 最 終 產 品 ; 但 長 期 而 言, 競 爭 力 的 強 弱 則 要 看 公 司 的 核 心 能 力, 因 此 公 司 為 達 長 期 生 存, 應 該 要 將 競 爭 力 的 焦 點 轉 移 至 核 心 能 力 上 隨 後, 兩 位 學 者 在 競 爭 大 未 來 一 書 中 對 核 心 能 力 有 了 更 詳 細 的 說 明, 其 認 為 核 心 能 力 如 下 : ( 一 ) 知 識 能 力 成 果 的 累 積 : 核 心 能 力 是 一 群 科 技 和 技 能 的 綜 合 體, 是 組 織 中 學 習 成 果 的 累 積 ( 二 ) 競 爭 力 的 來 源 : 核 心 能 力 同 時 提 供 多 種 產 品 和 服 務 的 競 爭 力, 因 此 核 心 專 長 不 傴 超 過 任 何 單 一 商 品 或 服 務, 同 時 也 超 越 任 何 事 業 單 位 ( 三 ) 隨 時 間 精 進 : 專 長 不 會 像 有 形 資 產 一 般 隨 時 間 逝 去 而 逐 漸 消 耗, 但 可 能 隨 時 間 而 喪 失 價 值, 通 常 使 用 愈 多 愈 有 精 進 價 值 12
Grant(1991) 將 資 源 分 為 有 形 資 源 和 無 形 資 源, 他 認 為 對 大 部 分 的 公 司 而 言, 資 源 庫 中 的 無 形 資 產 最 有 價 值, 而 且 在 策 略 上 也 最 為 重 要, 這 些 無 形 資 源 的 重 造 性, 會 隨 著 投 資 者 的 認 知 而 增 加 ; 將 能 力 則 定 義 為 公 司 能 做 的 事, 是 資 源 共 同 運 作 達 成 生 產 任 務 的 結 果 其 資 源 及 能 力 分 類 如 下 : 一 資 源 可 區 分 為 : ( 一 ) 有 形 資 源 :1. 財 務 資 源 現 金 準 備 金 短 期 財 物 資 產 貸 款 能 力 現 金 流 入 2. 物 質 資 源 廠 房 與 設 備 ( 規 模 地 點 使 用 年 限 技 術 彈 性 ) 原 物 料 資 源 ( 二 ) 無 形 資 源 :1. 人 力 資 源 不 同 部 門 員 工 的 技 術 與 經 驗 員 工 的 適 應 力 員 工 的 忠 誠 度 及 高 級 主 管 的 技 術 與 經 驗 2. 技 術 專 利 版 權 及 商 標 等 專 利 技 術 研 發 設 備 與 人 員 等 技 術 資 源 3. 聲 譽 產 品 品 牌 商 標 公 司 名 譽 4. 人 脈 與 客 戶 供 應 商 經 銷 商 及 政 府 當 局 人 際 關 係 二 能 力 可 依 功 能 區 分 為 : ( 一 ) 整 體 方 面 : 策 略 的 控 制 多 國 管 理 獲 利 管 理 ( 二 ) 營 運 方 面 : 大 量 生 產 的 效 率 製 造 彈 性 品 質 製 造 ( 三 ) 行 銷 方 面 : 國 際 品 牌 管 理 建 立 客 戶 信 任 市 場 調 查 與 目 標 區 隔 行 銷 管 理 ( 四 ) 設 計 方 面 : 設 計 新 產 品 的 能 力 ( 五 ) 研 發 方 面 : 研 究 能 力 開 發 新 產 品 的 能 力 ( 六 )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方 面 : 建 立 員 工 忠 誠 度 與 信 任 開 發 管 理 ( 七 ) 管 理 資 訊 系 統 方 面 : 適 時 充 分 的 資 訊 溝 通 13
( 八 ) 銷 售 與 配 送 方 面 : 配 送 的 效 率 與 速 度 訂 單 處 理 的 效 率 在 資 源 與 能 力 之 間 的 連 結,Grant 主 張 資 源 頇 透 過 整 合, 將 之 運 用 而 產 生 效 能, 能 力 必 頇 靠 資 源 的 運 用 而 表 現 出 來, 因 此 公 司 透 過 能 力 的 運 用, 才 能 創 造 並 增 加 資 源 基 礎, 最 後 搭 配 合 適 的 策 略, 為 公 司 創 造 競 爭 優 勢, 產 生 豐 富 的 利 潤, 再 進 一 步 豐 富 資 源 基 礎 ( 圖 2-1) 競 爭 優 勢 能 力 資 源 有 形 的 : 物 質 的 財 物 的 無 形 的 : 人 力 資 源 技 術 聲 譽 圖 2-1: 資 源 能 力 與 競 爭 優 勢 關 係 圖 資 料 來 源 :James C. Craig, Robert M. Grant (1991) Contemporary Strategy Analysis p.100 因 此, 資 源 和 能 力 可 為 企 業 成 長 方 向 的 導 引, 以 及 企 業 利 潤 的 基 礎 ( 圖 2-2) 一 家 公 司 能 長 期 保 有 競 爭 優 勢, 除 了 經 營 策 略 外, 必 和 競 爭 者 之 間 有 資 源 和 能 力 上 的 差 異 在 訂 定 策 略 之 前, 必 頇 對 公 司 本 身 資 源 有 深 入 瞭 解, 此 乃 成 功 的 先 決 條 件, 而 形 成 競 爭 優 勢 和 產 業 吸 引 力 的 基 礎 則 均 來 自 資 源 14
圖 2-2: 資 源 為 利 潤 的 基 礎 資 料 來 源 :Robert N. Grant (1991) Contemporary Strategy Analysis p.98 在 資 源 與 策 略 連 結 方 面,Grant(1991) 提 出 一 個 資 源 基 礎 取 向 的 分 析 架 構 ( 圖 2-3), 該 模 式 分 為 五 大 步 驟, 闡 明 了 資 源 與 策 略 之 間 的 關 係 : ( 一 ) 企 業 資 源 之 辨 識 與 分 類 ( 二 ) 企 業 能 力 之 辨 識 與 確 認 ( 三 ) 資 源 和 能 力 產 生 租 的 潛 力 之 評 估 ( 四 ) 選 擇 制 定 最 能 充 分 利 用 資 源 與 能 力 的 策 略 ( 五 ) 辨 識 需 填 補 的 資 源 缺 口, 以 補 充 發 展 資 源 與 能 力, 建 立 並 持 續 競 爭 優 勢 15
圖 2-3: 資 源 基 礎 取 向 之 策 略 分 析 架 構 資 料 來 源 :James C. Craig, Robert M. Grant (1991) Contemporary Strategy Analysis Hall(1992) 將 資 源 分 為 有 形 資 源 和 無 形 資 源, 將 能 力 分 為 員 工 技 術 通 路 者 技 術 供 應 商 技 術 和 企 業 文 化 等, 認 為 資 源 的 策 略 性 價 值 是 指 資 源 能 轉 化 為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及 最 終 競 爭 優 勢 時 對 企 業 有 所 貢 獻 的 程 度 其 對 資 源 與 能 力 的 分 類 如 下 : 一 資 源 分 為 : ( 一 ) 有 形 資 產 : 1. 財 物 資 源 企 業 借 貸 的 能 力 企 業 形 成 內 部 資 金 的 能 力 2. 實 體 資 源 企 業 廠 房 與 設 備 複 雜 化 及 地 點 原 料 取 得 3. 人 力 資 源 訓 練 有 素 有 經 驗 判 斷 力 智 慧 洞 察 力 適 應 力 認 同 和 忠 於 企 業 的 管 理 者 及 員 工 16
4. 組 織 資 源 企 業 正 式 報 告 結 構 與 正 式 規 劃 控 制 及 協 調 制 度 ( 二 ) 無 形 資 源 : 1. 科 技 資 源 科 技 資 產 如 專 利 商 標 著 作 權 與 商 業 機 密 成 功 運 用 科 技 資 源 的 知 識 2. 用 於 創 新 的 資 源 技 術 人 力 研 究 設 備 3. 信 譽 在 客 戶 方 面 的 信 譽 及 在 供 應 商 方 面 的 信 譽 二 能 力 分 為 :1. 員 工 技 術 ; 2. 通 路 者 技 術 ; 3. 供 應 商 技 術 ; 4. 企 業 文 化 對 於 資 源 面 向,Hall(1992) 關 心 的 是 無 形 資 源, 主 張 廠 商 的 能 力 屬 無 形 資 產, 不 同 的 無 形 資 產 會 導 致 廠 商 之 能 力 差 異 Collis & Montgomery(1995) 也 指 出 : 資 源 資 產 技 術 與 能 力 是 策 略 的 實 體 內 容, 也 就 是 維 持 競 爭 優 勢 的 基 本 要 素 因 為 資 源 決 定 了 一 家 公 司 能 夠 做 什 麼 (can do), 而 非 想 要 做 什 麼 (want to do) 企 業 選 擇 策 略 必 頇 受 其 目 前 所 有 資 源 的 存 量, 及 其 所 獲 得 或 蓄 積 新 資 源 速 度 之 限 制, 資 源 經 久 的 存 量 決 定 了 事 業 單 位 層 級 的 競 爭 優 勢, 也 強 調 有 效 的 公 司 策 略 Collis & Montgomery 將 公 司 資 源 分 為 有 形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及 組 織 能 力 等 三 種 類 別 ( 圖 2-4) 17
圖 2-4: 公 司 資 源 內 涵 架 構 圖 資 料 來 源 :Collis & Montgomery(1997,p.25-54) 1. 有 形 資 產 : 是 最 容 易 被 評 價 且 通 常 是 唯 一 顯 示 在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的 資 源, 包 括 不 動 產 生 產 設 備 及 原 料 等 2. 無 形 資 產 : 無 形 資 產 具 有 使 用 後 不 消 耗 的 特 性, 如 果 審 慎 地 應 用, 有 些 無 形 資 產 甚 至 能 隨 著 使 用 而 增 長 包 括 公 司 的 聲 譽 品 牌 文 化 科 技 知 識 專 利 權 與 商 標, 以 及 累 積 的 學 習 與 經 驗 3. 組 織 能 力 : 不 似 有 形 或 無 形 資 產 的 輸 入 要 素, 其 為 資 產 人 力 及 組 織 由 輸 入 轉 換 成 產 出 之 過 程 的 複 雜 組 合 應 用 於 公 司 實 際 的 生 產 技 術, 這 些 組 織 常 規 控 制 著 公 司 各 種 活 動 的 效 率, 而 使 得 組 織 能 力 能 成 為 競 爭 優 勢 的 一 種 來 源 組 織 能 力 可 在 公 司 產 品 研 發 行 銷 以 至 生 產 的 任 何 活 動 中 發 現 方 至 民 (2000,66-69) 將 公 司 資 源 公 司 區 分 為 四 大 類, 分 別 為 有 形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人 力 資 產 與 經 營 能 力 ( 圖 2-5) 1. 有 形 資 產 (tangible assets): 有 形 資 產 主 要 有 土 地 廠 房 建 物 設 備 及 其 立 地 (location) 條 件 財 務 資 產 ( 擁 有 之 現 金 可 變 現 資 產 及 舉 債 能 力 等 ) 市 場 佔 有 率 擁 有 之 通 路 及 轉 投 資 事 業 等 2. 無 形 資 產 (intangible assets): 無 形 資 產 包 括 智 慧 財 產 權 市 場 資 訊 系 統 品 牌 商 譽 上 ( 供 應 體 系 ) 下 ( 配 銷 體 系 ) 游 之 關 係 與 控 制 力 忠 誠 18
度 高 的 顧 客 群 3. 人 力 資 源 : 人 力 資 源 是 比 較 特 殊 的 公 司 資 產, 包 括 了 員 工 的 技 能 經 驗 適 應 力 及 對 公 司 之 認 同 程 度 與 向 心 力 4. 經 營 能 力 (capabilities): 經 營 能 力 尚 包 括 了 業 務 相 關 能 力 及 組 織 能 力 (1) 業 務 相 關 能 力 包 含 顧 客 與 市 場 知 識 體 系 開 發 新 市 場 及 開 辦 新 事 業 能 力 研 發 產 品 / 製 程 能 力 高 效 率 與 彈 性 之 生 產 / 作 業 / 服 務 能 力 人 力 資 源 養 成 體 系 持 續 改 善 及 合 理 化 能 力 (2) 組 織 能 力 則 包 括 內 部 之 協 調 整 合 控 制 激 勵 及 創 新 等 能 力 ; 企 業 文 化 ; 組 織 學 習 及 因 應 環 境 變 遷 之 變 革 能 力 ; 領 導 及 管 理 風 格 ; 策 略 品 質 及 危 機 處 理 能 力 等 圖 2-5 方 至 民 之 公 司 資 源 內 涵 架 構 圖 資 料 來 源 : 依 方 至 民 (2000,66-69) 由 於 本 研 究 目 的 為 探 討 兩 所 大 學 校 院 附 設 之 華 語 中 心 運 用 所 擁 有 之 資 源 能 力 所 構 築 之 競 爭 優 勢 與 競 爭 策 略, 而 各 學 者 對 資 源 的 分 類 不 一, 基 於 Grant(1991) 及 Hall (1992) 將 之 分 為 1. 有 形 資 源 2. 無 形 資 源 3. 整 合 資 源 的 能 力,Collis & Montgomery 更 進 一 步 將 能 力 定 義 為 組 織 能 力, 其 可 在 公 司 產 品 研 發 行 銷 以 至 生 產 的 任 何 活 動 中 發 現, 係 資 產 人 力 及 組 織 由 輸 入 轉 換 成 產 出 之 過 程 的 複 雜 組 19
合 前 述 分 類 法 與 本 研 究 題 目 相 關 性 較 高, 且 其 理 論 廣 泛 的 被 後 續 研 究 者 所 引 用 與 接 受, 故 本 研 究 採 用 Grant Hall Collis & Montgomery 的 觀 點 進 行 之 本 研 究 綜 合 前 述 幾 位 學 者 的 觀 點, 透 過 訪 談 高 雄 地 區 兩 所 歷 史 最 久 的 華 語 中 心, 將 資 源 及 組 織 能 力 分 類 如 下 : 一 資 源 ( 一 ) 有 形 資 源 財 務 地 點 空 間 設 備 ( 二 ) 無 形 資 源 組 織 支 援 聲 譽 師 資 二 組 織 能 力 ( 一 ) 管 理 : 組 織 學 習 能 力 顧 客 服 務 能 力 科 技 資 訊 運 用 能 力 ( 二 ) 行 銷 : 業 務 行 銷 能 力 經 營 策 略 規 劃 能 力 ( 三 ) 研 發 : 產 品 設 計 顧 客 與 市 場 知 識 商 品 創 新 研 發 ( 四 ) 企 業 文 化 : 組 織 氣 氛 領 導 及 管 理 風 格 ( 五 )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 人 力 資 源 養 成 系 統 人 員 忠 誠 度 與 適 應 力 20
第 二 節 競 爭 優 勢 學 者 對 於 競 爭 優 勢 的 定 義 不 一, 基 本 上, 競 爭 優 勢 可 歸 納 為 以 外 部 市 場 與 企 業 內 部 特 異 資 源 與 能 力 等 兩 大 觀 點 來 論 述 主 張 外 部 市 場 地 位 觀 點 學 者 如 Porter Day & Wensley Murdick & Moor & Eckhouse 認 為, 競 爭 優 勢 乃 是 企 業 相 對 於 競 爭 者 在 產 業 或 市 場 擁 有 較 優 越 的 地 位 從 企 業 內 部 特 異 資 源 與 能 力 觀 點 出 發 的 學 者 如 Ansoff Hofer & Schendel Aaker Barney Hall Hill & Jones Peterraf 主 張, 競 爭 優 勢 是 以 企 業 所 擁 有 的 獨 特 資 源 和 能 力 為 根 基, 亦 即 企 業 內 部 特 異 資 源 與 能 力 是 造 成 競 爭 優 勢 的 來 源 以 下 即 依 兩 派 學 者 論 述 分 述 之 一 外 部 市 場 觀 點 論 Porter(1980) 認 為, 競 爭 優 勢 是 企 業 長 期 在 該 產 業 中, 能 創 造 成 功 防 禦 地 位, 且 能 領 先 產 業 中 競 爭 對 手 之 特 殊 能 力 低 成 本 和 差 異 化 是 兩 個 用 來 創 造 價 值 及 獲 得 產 業 競 爭 優 勢 的 策 略, 而 競 爭 優 勢 來 自 那 些 能 創 造 較 高 價 值 的 公 司 Porter 認 為 降 低 事 業 之 成 本 結 構 及 產 品 差 異 化 能 夠 使 得 顧 客 願 意 付 出 高 價 當 優 勢 發 展 出 具 有 難 以 模 仿 的 障 礙, 且 能 抗 拒 競 爭 者 的 侵 入 時, 為 持 久 性 競 爭 優 勢 Day & Wensley(1988) 將 競 爭 優 勢 定 義 為 : 在 市 場 上 地 位 的 優 越, 是 基 於 提 供 給 顧 客 優 越 的 價 值 感 或 相 對 較 低 的 成 本, 而 獲 得 市 場 佔 有 率 及 較 佳 的 績 效 此 一 競 爭 優 勢 發 展 的 理 論 架 構 乃 在 於, 優 勢 資 源 投 入 形 成 優 勢 地 位 而 產 出 績 效, 再 回 饋 對 於 優 勢 資 源 投 資 之 循 環 過 程 ( 圖 2-6) 兩 位 學 者 指 出, 即 使 組 織 持 有 特 異 資 源 和 能 力, 但 若 非 客 戶 所 需 且 相 對 於 競 爭 對 手 並 不 是 最 好 的, 則 仍 無 法 形 成 競 爭 優 勢 21
圖 2-6: 競 爭 優 勢 要 素 架 構 圖 資 料 來 源 :Day & Wensley (1988), Assessing Advantage: A Framework for Diagnosing Competitive Superiority,Journal of Marketing, Vol. 52 April, p.3 Murdick & Moor & Eckhouse(1989) 認 為 競 爭 優 勢 是 指 透 過 一 般 性 事 業 策 略, 在 產 品 設 計 品 質 財 務 品 牌 忠 誠 度 信 用 項 目 運 銷 包 裝 等 項 目 上, 能 比 競 爭 者 更 具 獨 特 且 優 越 性 相 對 較 佳 的 競 爭 地 位 Ansoff & Mcdonel(1990) 則 將 競 爭 優 勢 定 義 為 企 業 在 其 產 品 / 市 場 範 疇 中 所 擁 有 的 特 質, 而 這 些 特 質 能 為 企 業 帶 來 較 其 他 競 爭 者 更 強 的 競 爭 地 位 二 企 業 內 部 特 異 資 源 與 能 力 論 不 少 學 者 均 指 出 競 爭 優 勢 是 以 企 業 所 擁 有 的 核 心 資 源 和 能 力 為 根 基, 換 言 之, 企 業 內 部 的 核 心 資 源 與 核 心 能 力 是 造 成 競 爭 優 勢 的 來 源 (Ansoff,1965;Hofer & Schendel,1978;Aaker,1989;Barney,1991;Hill & Jones,1992;Peteraf,1993) 22
Aaker(1989) 認 為 事 業 策 略 有 競 爭 的 方 式 及 競 爭 的 場 合 這 兩 個 重 點, 而 此 兩 大 重 點 必 頇 和 公 司 資 產 與 能 力 相 配 合, 才 能 獲 得 持 續 性 的 競 爭 優 勢 ( 圖 2-7), 產 生 較 佳 的 競 爭 績 效, 因 此 廠 商 的 策 略 重 點 應 是 如 何 凝 聚 公 司 焦 點, 來 發 展 與 維 護 有 意 義 的 資 產 和 能 力, 仔 細 的 辨 識 具 有 競 爭 力 與 市 場 有 關 具 成 本 效 益 可 以 持 久 且 適 合 未 來 的 重 要 資 源, 並 將 其 導 引 在 適 切 的 策 略 行 為 上 圖 2-7: 持 續 性 競 爭 優 勢 的 獲 得 資 料 來 源 :Aaker (1989) Managing Assets and Skills: The Key to a Sustainable Competitive Advantage Hill & Jones (1992) 將 競 爭 優 勢 定 義 為 一 個 企 業 的 利 潤 高 於 產 業 的 帄 均 水 準, 組 織 可 經 由 增 進 競 爭 力 資 源 及 能 力, 創 造 較 佳 的 效 率 品 質 創 新 客 戶 回 應, 以 建 立 競 爭 優 勢, 此 乃 競 爭 優 勢 的 四 個 一 般 性 基 石 ( 圖 2-8): ( 一 ) 較 佳 的 效 率 : 效 率 = 產 出 / 投 入, 在 既 有 產 出 下, 所 投 入 的 成 本 愈 少, 效 率 愈 高 換 言 之, 一 家 有 效 率 的 公 司, 擁 有 比 競 爭 者 更 高 的 生 產 力 及 較 低 的 成 本 23
( 二 ) 較 佳 的 品 質 : 指 產 品 及 服 務 感 覺 上 是 值 得 信 賴 的, 所 設 計 的 功 能 可 達 成 工 作 任 務, 並 且 做 得 非 常 好 品 質 聲 譽 的 提 升, 可 使 企 業 對 其 產 品 收 取 額 外 的 價 格, 且 因 製 造 過 程 中 不 良 品 的 排 除, 提 高 了 效 率 而 降 低 成 本 ( 三 ) 較 佳 的 創 新 : 企 業 在 營 運 上 或 產 品 上 使 用 任 何 新 的 或 無 前 例 的 方 法, 創 新 可 說 是 創 造 競 爭 優 勢 上 最 重 要 的 基 石 ( 四 ) 較 佳 的 客 戶 回 應 : 達 成 較 佳 的 客 戶 回 應, 通 常 需 要 企 業 具 備 較 佳 的 效 率 品 質 及 創 新 能 力, 企 業 若 能 在 客 戶 需 要 時, 比 競 爭 者 更 能 提 供 及 滿 足 他 們 真 正 想 要 的, 客 戶 就 會 給 產 品 更 高 價 值, 並 形 成 差 異 化 的 競 爭 優 勢 圖 2-8: 競 爭 優 勢 的 一 般 性 基 石 資 料 來 源 :Hill & Jones (1992) Strategic Management Theory 兩 位 學 者 並 指 出, 企 業 想 要 維 持 競 爭 優 勢, 必 頇 持 續 地 集 中 注 意 力 於 較 佳 的 效 率 較 佳 的 品 質 較 佳 的 創 新 較 佳 的 客 戶 回 應 這 四 個 基 柱 之 上, 並 且 發 展 出 能 有 利 於 這 些 領 域 中 有 較 佳 表 現 的 特 異 能 力 而 當 一 家 公 司 能 維 持 高 利 潤 達 數 年 24
之 久 時, 稱 之 為 持 久 性 競 爭 優 勢, 其 持 久 性 依 :1. 模 仿 的 障 礙 ; 2. 競 爭 者 的 潛 能 ; 3. 產 業 環 境 的 動 態 性 三 個 因 素 而 定 Peteraf(1993) 認 為 資 源 形 成 競 爭 優 勢 有 四 個 條 件 :1. 異 質 性 ; 2. 不 完 全 移 動 性 ; 3. 事 前 阻 絕 競 爭 ; 4. 事 後 阻 絕 競 爭 ( 圖 2-9) 資 源 的 異 質 性 可 以 產 生 獨 佔 或 李 嘉 圖 租 (Ricardian Rent); 不 完 全 移 動 的 特 性 使 資 源 所 產 生 的 租, 能 留 在 廠 商 內 ; 事 後 阻 隔 競 爭 的 特 性 可 以 使 租 具 有 持 續 性, 此 特 性 主 要 由 不 完 全 模 仿 不 完 全 替 代 兩 種 因 素 所 形 成 ; 事 前 阻 隔 競 爭 的 特 色 在 確 保 產 生 的 租 不 會 因 投 入 的 成 本 而 折 損 廠 商 擁 有 這 四 個 條 件 的 資 源, 即 能 形 成 持 久 性 競 爭 優 勢 圖 2-9: 持 久 競 爭 優 勢 之 獲 得 資 料 來 源 : Peteraf (1993), The Cornerstones of Competitive Advantage: A Resource-based View,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14, p.186 方 至 民 (2000) 將 競 爭 優 勢 定 義 為 : 指 企 業 有 效 運 用 所 擁 有 的 資 產 及 技 能, 而 在 某 個 經 營 領 域 獲 致 比 競 爭 者 高 的 績 效 結 果 他 指 出 建 構 並 持 續 擁 有 競 爭 優 勢 25
是 企 業 經 營 最 重 要 的 策 略 課 題, 企 業 所 擁 有 的 資 源 必 頇 先 評 估 其 競 爭 價 值 與 經 營 模 式 能 否 結 合 符 合 產 業 競 爭 的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條 件 是 第 一 要 件, 再 加 上 資 源 的 獨 特 性, 愈 稀 少 愈 不 能 被 其 他 方 式 所 取 代, 愈 能 為 企 業 帶 來 競 爭 上 的 優 勢 因 此 企 業 競 爭 優 勢 的 決 定 因 素 包 括 了 自 身 的 資 源 ; 有 效 持 續 創 造 取 得 及 槓 桿 資 源 能 力 ; 所 選 定 的 經 營 領 域 ; 所 代 表 的 經 營 環 境 ; 現 在 與 潛 在 的 對 手 及 他 們 可 能 的 策 略 行 動 等 四 個 構 面 26
第 三 節 競 爭 策 略 有 關 策 略 的 論 述 相 當 多,Chandler (1962) 將 策 略 定 義 為 企 業 基 本 的 長 期 目 標, 所 採 取 之 行 動 方 案 及 配 置 所 需 資 源 的 決 策 Ansoff (1984) 將 策 略 視 為 企 業 與 環 境 間 共 有 的 引 線, 且 此 共 有 的 引 線 包 括 產 品 市 場 的 範 疇 成 長 向 量 競 爭 優 勢 及 綜 效 而 Hofer & Schendel (1985) 將 策 略 定 義 為 企 業 為 達 成 目 標, 對 目 前 與 未 來 資 源 部 署 及 環 境 互 動 上 採 取 的 措 施 Porter (1980) 指 出, 擬 定 競 爭 策 略 頇 考 慮 四 個 關 鍵 因 素 : 公 司 的 力 量 與 弱 點 主 要 執 行 者 的 個 人 價 值 觀 產 業 機 會 與 威 脅 廣 大 社 會 的 期 望 ( 圖 2-10) 公 司 的 力 量 與 弱 點 主 要 執 行 者 的 個 人 價 值 觀 為 內 部 因 素, 前 者 指 的 是 其 與 競 爭 者 相 較 之 下 的 資 產 和 技 術 概 況, 包 括 財 務 資 源 技 術 地 位 品 牌 認 知 等 等 ; 後 者 乃 指 主 要 經 營 者 及 其 他 必 頇 推 行 政 策 的 人 員 之 個 人 動 機 與 需 要 產 業 機 會 與 威 脅 廣 大 社 會 的 期 望 為 外 部 因 素, 前 者 界 定 了 競 爭 環 境, 並 帶 來 相 關 的 風 險 與 潛 在 的 報 酬 ; 後 者 乃 是 在 反 映 加 諸 於 公 司 的 衝 擊, 諸 如 政 府 的 政 策 社 會 的 關 切 習 俗 的 演 變 等 等 圖 2-10 競 爭 策 略 擬 定 的 範 疇 27
資 料 來 源 : Porter, Michael E (1980) Competitive Strategy 綜 合 上 述 學 者 對 於 策 略 的 定 義, 策 略 可 說 是 一 種 長 期 性 動 態 的 思 維, 企 業 的 資 源 永 遠 是 有 限 的, 因 此 管 理 者 的 思 考 必 頇 因 時 因 地 制 宜, 將 企 業 擁 有 的 資 源 做 最 有 效 率 的 分 配 與 運 用, 達 成 企 業 所 設 定 的 目 標 至 於 競 爭 策 略 的 論 點, 仍 屬 Porter(1980) 最 具 代 表 性 Porter 指 出 競 爭 是 企 業 成 敗 的 核 心, 它 決 定 企 業 的 創 新 文 化 凝 聚 力 執 行 效 率 等, 以 及 與 整 體 表 現 息 息 相 關 的 各 種 活 動 競 爭 策 略 則 是 要 使 企 業 在 最 基 本 的 戰 場 上, 找 出 最 有 利 的 位 置 他 認 為 在 產 業 內 競 爭 的 每 一 廠 商 都 有 它 的 競 爭 策 略, 不 論 是 明 確 的 或 是 內 隱 的, 這 個 策 略 可 能 是 經 由 企 劃 的 程 序 明 確 地 發 展 出 來, 或 可 能 透 過 廠 商 內 部 各 個 功 能 部 門 的 活 動, 隱 約 之 中 演 化 而 成 Porter 將 競 爭 策 略 描 述 成 : 採 取 攻 勢 或 守 勢, 在 產 業 內 創 造 一 個 足 以 禦 敵 的 地 位, 成 功 的 對 付 五 大 作 用 力, 並 使 公 司 獲 得 優 異 的 投 資 報 酬 Porter 所 謂 的 五 大 作 用 力 即 吾 人 熟 知 之 :( 一 ) 新 加 入 者 的 威 脅 ;( 二 ) 現 存 競 爭 者 間 的 對 抗 強 度 ; ( 三 ) 替 代 性 產 品 或 服 務 的 威 脅 ;( 四 ) 購 買 者 的 議 價 能 力 ;( 五 ) 供 應 者 的 議 價 能 力, 此 五 大 作 用 力 決 定 產 業 的 競 爭 強 度 與 競 爭 態 勢 面 對 五 大 競 爭 作 用 力 時, Porter 提 出 三 種 成 功 的 一 般 性 競 爭 策 略 ( 圖 2-11): ( 一 ) 低 成 本 策 略 : 目 標 在 於 取 得 整 體 成 本 領 先 地 位, 透 過 一 套 功 能 性 政 策 來 達 成, 如 經 濟 規 模 經 驗 曲 線 技 術 專 利 服 務 銷 售 人 力 廣 告 等 領 域 成 本 極 小 化, 基 本 上 嚴 格 控 制 成 本 乃 為 必 頇 而 成 本 領 導 者 必 頇 建 立 在 差 異 化 的 基 礎 上, 取 得 與 競 爭 對 手 等 同 或 近 似 的 程 度, 才 能 達 到 水 準 以 上 的 表 現 ( 二 ) 差 異 化 策 略 : 執 行 差 異 化 策 略, 企 業 頇 在 產 業 內 客 戶 廣 泛 重 視 的 某 28
些 領 域, 設 法 獨 樹 一 格, 使 公 司 提 供 的 產 品 或 服 務 與 別 人 形 成 差 異, 創 造 出 全 產 業 都 視 為 獨 一 無 二 的 產 品, 其 作 法 為 1. 靠 設 計 或 品 牌 形 象 ; 2. 運 用 科 技 ; 3. 靠 特 色 ; 4. 靠 客 戶 服 務 ; 5. 靠 經 銷 網 路 ( 三 ) 集 中 焦 點 策 略 : 與 前 兩 種 策 略 不 同 的 是, 它 只 在 產 業 中 選 擇 一 個 狹 隘 的 競 爭 範 圍 埋 首 耕 耘, 亦 即 專 注 於 特 定 顧 客 群 產 品 線 地 域 市 場, 以 更 高 的 效 能 或 效 率, 達 成 自 己 小 範 圍 的 策 略 目 標 集 中 焦 點 的 結 果, 公 司 也 許 能 建 立 差 異 性 ; 得 以 降 低 成 本 ; 甚 至 兩 者 兼 得 圖 2-11: 三 種 一 般 性 競 爭 策 略 資 料 來 源 :Porter, Michael E. (1980) Competitive Strategy 依 據 Porter 的 觀 點, 三 種 一 般 性 競 爭 策 略 要 實 施 成 功, 就 必 頇 有 各 種 不 同 的 資 源 能 力 以 及 組 織 安 排 控 制 程 序 創 造 發 明 體 系 等 要 素 ( 表 2-1), 因 此 必 頇 選 定 一 項 策 略 作 為 主 要 目 標, 意 即 策 略 的 選 擇 和 成 功 必 頇 與 資 源 基 礎 相 結 合, 此 論 點 與 多 位 學 者 指 出 公 司 內 部 的 核 心 資 產 及 核 心 能 力 是 作 為 策 略 基 礎 的 觀 點 (Prahalad & Hamel,1990;Grant,1991;Hall,1992;Collis & Montgomery,1998; Michael Duane & Robert,1999) 不 謀 而 合, 也 解 釋 了 企 業 資 源 組 織 整 合 資 源 29
能 力 與 競 爭 策 略 的 關 係 表 2-1: 三 種 一 般 性 競 爭 策 略 的 資 源 與 組 織 共 同 要 素 資 料 來 源 :Porter, Michael E. (1980) Competitive Strategy 繼 Porter 提 出 三 種 一 般 性 競 爭 策 略 後, 不 少 學 者 延 續 其 低 成 本 及 差 異 化 概 念 來 建 構 競 爭 策 略 Hill & Jones(1992) 認 為 效 率 品 質 創 新 客 戶 反 應 乃 為 競 爭 優 勢 的 四 個 一 般 性 基 石, 企 業 若 能 在 客 戶 需 要 時, 比 競 爭 者 更 能 提 供 及 滿 足 他 們 真 正 想 要 的, 客 戶 就 會 給 產 品 更 高 價 值, 並 形 成 差 異 化 的 競 爭 優 勢 而 欲 達 成 成 本 或 差 異 化 競 30
爭 優 勢 的 策 略, 依 功 能 性 可 分 為 :1. 領 導 策 略 ; 2. 生 產 策 略 ; 3. 研 發 策 略 ; 4. 行 銷 策 略 ; 5. 物 料 管 理 策 略 ; 6. 人 力 資 源 策 略 李 仁 芳 (1994) 則 從 競 爭 角 度 將 競 爭 策 略 區 分 :1. 特 色 競 爭 ; 2. 成 本 領 導 ; 3. 空 間 卡 位 ; 4. 綜 效 ; 5. 先 佔 優 勢 等 五 大 類 : ( 一 ) 特 色 競 爭 : 採 取 特 色 競 爭 策 略 的 企 業, 必 頇 著 重 在 企 業 價 值 鏈 上 的 活 動, 從 上 游 設 計 製 造 通 路, 一 直 到 售 後 服 務 等, 提 供 目 標 客 戶 的 價 值 感, 來 取 得 長 久 的 競 爭 優 勢 ( 二 ) 成 本 領 導 : 降 低 成 本 是 企 業 的 重 心, 所 有 的 投 資 都 是 針 對 製 造 流 程 改 善 生 產 設 備 購 置 等 活 動 ( 三 ) 空 間 卡 位 : 將 資 源 集 結 在 對 手 無 法 滿 足 的 領 域, 或 自 己 最 擅 長 的 領 域 來 創 造 持 久 的 競 爭 優 勢, 其 可 分 為 產 品 線 集 中 客 戶 層 集 中 價 值 活 動 集 中 地 理 區 隔 集 中 四 種 ( 四 ) 綜 效 : 企 業 將 心 力 投 注 在 建 立 企 業 的 核 心 能 力, 各 個 事 業 部 門 或 價 值 活 動 連 結, 都 必 頇 以 核 心 能 力 的 建 構 和 分 享 為 原 則, 以 求 核 心 能 力 的 綜 效 為 經 營 重 點 ( 五 ) 先 佔 優 勢 : 以 比 競 爭 對 手 更 早 搶 得 商 機 來 獲 得 競 爭 優 勢, 可 分 為 : 1. 產 品 創 新 先 機 ; 2. 市 場 的 先 機 ; 3. 供 應 體 系 的 建 構 先 機 ; 4. 配 銷 通 路 的 先 機 司 徒 達 賢 (2001;2003) 將 策 略 分 為 網 路 定 位 策 略 總 體 策 略, 以 及 事 業 策 略, 其 中 事 業 策 略 是 強 調 各 事 業 單 位 在 各 自 產 業 領 域 中 的 生 存 競 爭 與 發 展 之 道, 如 何 整 合 資 源 創 造 價 值 以 滿 足 客 戶, 是 事 業 策 略 關 心 的 重 點 他 將 企 業 事 業 的 策 略 型 態 分 為 以 下 六 個 構 面 : ( 一 ) 產 品 線 的 廣 度 與 特 色 指 競 爭 優 勢 是 因 為 製 程 中 所 創 造 的 品 質 特 色 31
或 成 本 ( 二 ) 目 標 市 場 之 區 隔 方 式 與 選 擇 對 交 易 對 象 或 合 作 對 象 之 掌 握 ( 三 ) 垂 直 整 合 程 度 之 取 決 自 行 提 供 不 假 外 求 或 利 用 外 包 ( 四 ) 相 對 規 模 與 規 模 經 濟 成 本 分 擔 或 經 驗 曲 線 ( 五 ) 地 理 涵 蓋 範 疇 地 理 分 散 或 集 中 等 所 造 成 ( 六 ) 競 爭 優 勢 競 爭 優 勢 可 分 為 策 略 型 態 和 非 策 略 型 態 所 致 兩 大 類 策 略 型 態 即 包 含 上 述 五 大 型 態 ; 非 策 略 型 態 因 素 類 的 競 爭 優 勢 則 區 分 如 下 : 1. 獨 特 能 力 指 企 業 所 擁 有 之 獨 特 技 術 能 力 管 理 能 力 設 計 能 力 行 銷 能 力, 以 及 整 合 各 種 資 源 的 能 力 等 2. 獨 佔 力 所 有 的 價 值 單 元 都 可 能 因 某 種 程 度 的 資 源 獨 佔, 而 造 成 整 體 經 營 上 的 競 爭 優 勢 3. 時 機 許 多 獨 佔 力 的 來 源 其 實 是 時 機, 及 時 掌 握 時 機, 並 隨 時 機 的 變 化 而 調 整 競 爭 優 勢 的 重 點, 是 一 項 策 略 要 素 4. 財 力 以 雄 厚 的 財 力 為 基 礎, 許 多 競 爭 優 勢 都 可 以 是 買 來 的, 但 財 力 必 頇 和 其 他 競 爭 優 勢 相 結 合, 才 會 真 正 長 久 的 留 在 組 織 中 5. 綜 效 綜 效 可 形 成 一 事 業 的 競 爭 優 勢, 如 共 同 採 購 上 的 經 濟 規 模 通 路 綜 效 客 戶 綜 效 等 6. 關 係 關 係 必 頇 和 獨 特 能 力 相 對 獨 佔 力 等 相 輔 相 成 才 易 達 成 長 久 的 競 爭 優 勢 7. 資 訊 科 技 的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是 一 項 對 許 多 其 它 價 值 單 元 都 會 影 響 的 策 略 要 素 各 學 者 在 提 出 競 爭 策 略 的 概 念 時, 大 多 脫 離 不 了 低 成 本 及 差 異 化 這 兩 個 面 向 的 論 點, 而 Porter 可 以 說 是 在 競 爭 策 略 方 面 最 具 為 代 表 性 也 被 後 續 研 究 者 引 32
用 最 多 的 一 位 學 者, 故 本 研 究 採 用 Porter(1980) 之 競 爭 策 略 觀 點, 將 競 爭 策 略 分 為 低 成 本 差 異 化, 以 及 集 中 焦 點 三 大 策 略 分 析 個 案 華 語 中 心 之 競 爭 策 略 33
第 四 節 SWOT 分 析 策 略 規 劃 過 程 均 始 於 策 略 分 析,Ansoff (1965) 認 為 策 略 規 劃 的 核 心 架 構 是 策 略 分 析, 也 就 是 SWOT 分 析 ( 浦 南 昇,2002) 而 在 SWOT 分 析 中, 首 先 分 析 企 業 所 處 環 境 中 的 趨 勢, 研 究 哪 些 趨 勢 是 企 業 未 來 成 長 的 機 會 哪 些 是 威 脅 ; 而 再 研 究 分 析 企 業 內 部 的 優 勢 與 劣 勢 ( 李 雲 瑞,2002) 吳 昆 陽 (1995) 楊 瑞 洋 (2000), 則 採 Aldagand and Steam (1987) 的 文 獻, 對 SWOT 分 析 所 採 取 之 策 略 做 說 明, 如 圖 2-12 主 要 說 明 廠 商 於 採 取 策 略 前, 應 該 先 進 行 企 業 內 部 與 外 部 的 分 析, 而 以 競 爭 的 觀 點 來 進 行 探 討 ; 而 在 各 方 面 加 以 評 估 與 分 析 後, 找 出 自 己 的 長 處 與 短 處, 並 找 出 機 會 與 威 脅 ; 而 在 以 最 大 長 處 與 機 會 最 小 短 處 與 威 脅, 訂 出 自 己 的 定 位, 然 後 決 定 採 行 如 下 所 述 之 策 略 ( 吳 昆 陽,1995): 一 成 長 策 略 : 集 中 產 品 發 展 市 場 發 展 與 創 新 等 策 略 二 整 合 策 略 : 水 帄 整 合 垂 直 整 合 與 企 業 合 資 等 策 略 三 多 角 化 策 略 : 相 關 產 品 與 非 相 關 產 品 多 角 化 策 略 四 縮 減 策 略 : 轉 進 撤 資 與 清 算 等 策 略 圖 2-12:SWOT 分 析 所 採 取 的 策 略 34
資 料 來 源 :Aldagand, R.J. & T.M.(1987) SWOT 分 析 法 基 本 上 在 探 討 競 爭 環 境 的 認 知 程 度, 而 在 此 過 程, 發 展 的 機 會 則 潛 藏 於 問 題 當 中 Weihrich (1982) 則 提 出 將 內 部 優 勢 劣 勢 與 外 部 的 機 會 與 威 脅 相 互 配 對, 而 藉 由 利 用 最 大 優 勢 與 機 會 及 最 低 的 劣 勢 與 威 脅, 界 定 出 企 業 所 存 在 的 位 置, 來 發 展 出 所 對 應 的 策 略 ( 李 清 文,2002) 因 此, 藉 由 SWOT 分 析, 其 提 供 企 業 較 為 完 整 的 參 考 指 標, 使 能 充 分 了 解 本 身 所 處 的 產 業 地 位, 並 能 掌 握 於 該 產 業 所 擁 有 的 機 會 與 所 面 對 的 威 脅, 以 利 永 續 經 營 ; 同 時, 在 確 認 該 企 業 之 優 劣 勢 後, 才 能 截 長 補 短, 提 升 與 充 分 利 用 本 身 所 擁 有 的 能 力 與 資 源, 使 企 業 更 加 成 長 ; 最 後, 經 由 SWOT 分 析 的 結 果, 來 發 現 並 掌 握 住 該 企 業 於 產 業 中 的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以 發 展 該 企 業 的 競 爭 策 略, 使 企 業 能 保 有 持 續 性 的 競 爭 優 勢 35
第 五 節 兩 岸 華 語 教 學 現 況 本 節 分 兩 部 分 說 明 台 灣 華 語 教 育 發 展 沿 革 以 及 政 府 推 動 對 外 華 語 教 育 相 關 政 策, 以 及 大 陸 發 展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現 況 一 台 灣 華 語 教 學 現 況 ( 一 ) 華 語 教 育 機 構 發 展 沿 革 台 灣 對 外 籍 及 華 裔 人 士 的 華 語 教 學 始 於 1956 年, 當 時 由 兩 所 語 言 中 心, 一 是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中 國 語 言 文 化 中 心, 初 成 立 時 只 有 12 位 學 生, 授 課 教 師 均 為 兼 職, 來 自 國 文 英 文 教 育 系 的 講 師 或 助 教, 教 材 使 用 耶 魯 大 學 出 版 的 系 列 教 科 書 師 大 國 語 中 心 成 立 迄 今 五 十 年, 學 生 人 數 成 長 百 倍, 以 2007 年 為 例, 每 學 季 ( 三 個 月 ) 約 有 一 千 二 百 位 學 員, 來 自 世 界 各 地 六 十 多 個 國 家 4 另 一 所 基 督 教 語 文 學 院 (Taipei Language Institute, TLI) 於 1956 年 6 月 創 立 於 美 國 紐 澤 西 州,9 月 在 台 灣 建 校, 創 辦 人 是 美 籍 牧 師 安 篤 思 (Rev. Egbert W. Andrews) 及 台 籍 何 景 賢 先 生 TLI 開 辦 之 初 是 為 培 訓 台 灣 外 籍 傳 教 士 研 習 中 華 語 文, 瞭 解 中 華 文 化,1958 年 更 名 為 台 匇 語 文 學 院 ( 後 來 又 更 名 為 中 華 語 文 研 習 所 ) 1959 年 TLI 即 與 美 國 國 務 院 簽 訂 合 約, 負 責 代 訓 美 國 在 台 外 交 人 員, 包 括 美 國 駐 華 大 使 館 美 軍 顧 問 團 及 台 灣 協 防 司 令 部 官 員 和 眷 屬 的 華 語 文 研 習, 一 直 到 1979 年 台 美 斷 交 為 止 當 時 除 了 各 國 駐 華 外 交 人 員, 工 商 團 體 傳 媒 宗 教 各 大 學 來 華 學 生 都 是 TLI 的 重 要 客 戶 如 今,TLI 的 校 友 達 13 萬 人, 遍 佈 世 界 五 大 洲 5 4 5 資 料 來 源 : 師 大 國 語 中 心 網 站 資 料 來 源 : 台 匇 語 文 學 院 五 十 年 特 刊, 台 匇,2007 36
1963 年, 十 所 美 國 知 名 大 學 委 託 史 丹 福 大 學, 在 台 主 辦 中 國 語 文 聯 合 研 習 所 (Inter-university Program for Chinese Language Studies in Taipei Administered by Stanford University), 招 生 的 對 象 為 美 國 大 學 的 大 學 生 或 研 究 生 以 及 其 他 使 用 英 文 教 學 的 他 國 大 學 生 或 研 究 生, 並 通 過 入 學 考 詴 成 績 合 格 者, 每 年 均 招 收 40 位 學 生 該 所 於 1997 年 遷 往 匇 京 清 華 大 學 後 臺 灣 大 學 在 原 址 設 立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國 際 華 語 研 習 所 6 1973 年, 國 語 日 報 為 幫 助 外 籍 人 士 及 華 裔 學 習 標 準 華 語, 成 立 財 團 法 人 國 語 日 報 語 文 中 心, 由 常 務 董 事 張 希 文 女 士 兼 任 主 任 成 立 迄 今, 學 生 遍 布 5 大 洲 112 個 國 家, 總 人 數 超 過 13 萬 人, 是 一 個 備 受 各 界 肯 定 的 語 文 教 學 中 心, 當 時 是 國 內 三 大 華 語 中 心 ( 師 大 國 語 中 心 國 語 日 報 語 文 中 心 台 匇 語 文 學 院 TLI) 之 一 其 後, 陸 續 有 其 他 公 私 立 大 學 及 法 人 團 體 陸 續 成 立 華 語 中 心, 依 其 設 立 先 後 分 列 於 下 表 4-1( 含 授 課 內 容 ) 7 : 表 2-2 公 私 立 大 學 及 法 人 團 體 設 立 之 華 語 中 心 一 覽 表 ( 至 2007 年 11 月 止 ) 6 資 料 來 源 : 經 濟 浪 潮 下 的 中 文 熱 兩 岸 競 逐 華 語 教 學 市 場, 光 華 畫 報 雜 誌 社,2006 年 9 月 9 日 出 版 7 教 育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2007/12/12 37
序 號 單 位 名 稱 成 立 時 間 可 對 海 外 招 生 課 程 一 般 華 語 課 程 : 中 心 學 季 制 暑 1.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國 語 教 學 中 心 1956 V 期 班 短 期 語 言 文 化 遊 學 : 經 典 語 言 文 化 研 習 班 AP 強 化 班 師 大 華 語 夏 令 營 一 般 華 語 課 程 : 特 殊 課 程 文 化 2. 輔 仁 大 學 語 言 中 心 1964 V 3. 東 海 大 學 華 語 教 學 研 究 中 心 1970 V 課 程 語 言 實 習 課 程 暑 假 遊 學 團 課 程 交 換 生 及 外 籍 生 學 位 專 案 課 程 個 人 班 ( 一 對 一 教 學 ) 雙 人 班 3-5 人 班 及 10 人 班 一 般 華 語 課 程 : 採 學 季 制 分 四 4. 逢 甲 大 學 語 言 教 學 中 心 華 語 組 1975 V 季 開 班 選 修 課 程 : 台 語 簡 體 字 文 書 處 理 商 用 中 文 中 國 文 學 哲 學 歷 史 文 化 課 程 5. 成 功 大 學 文 學 院 語 文 中 心 國 語 文 組 1982 V 6-12 人 班 及 個 人 班 ; 遊 學 團 密 集 中 文 課 程 中 文 特 別 班 6.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文 學 院 語 文 中 心 中 國 語 文 組 1983 V 一 般 華 語 課 程 : 採 學 季 制 分 四 季 開 班 ; 寒 暑 假 遊 學 團 7. 政 治 大 學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華 語 研 習 班 1990 V 基 礎 華 語 課 程 廣 播 劇 課 程 新 聞 課 程 文 學 課 程 免 費 正 音 班 與 作 文 課 程 短 期 華 語 研 習 班 8. 淡 江 大 學 成 人 教 育 部 華 語 中 心 1991 V 常 態 班 短 期 班 短 期 研 習 初 一 ~ 初 三 中 一 ~ 中 三 中 高 一 ~ 中 高 六 高 一 ~ 高 三 中 文 俱 樂 9. 文 化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部 華 語 中 心 1992 V 部 課 程 選 修 課 : 中 文 文 法 班 HSK 漢 語 水 帄 加 強 班 實 用 台 語 會 話 班 書 法 研 習 課 中 文 寫 作 班 國 語 正 音 班 38
10. 靜 宜 大 學 華 語 文 教 學 中 心 1996 V 一 對 一 及 5-8 人 密 集 班 暑 期 短 期 密 集 之 語 言 及 文 化 課 程 遊 學 團 一 般 華 語 課 程 : 採 學 季 制 一 年 11. 中 山 大 學 華 語 教 學 中 心 1997 V 分 四 季 開 班 暑 期 密 集 華 語 課 程 短 期 華 語 遊 學 課 程 委 辦 課 程 12. 台 灣 大 學 文 學 院 語 文 中 心 國 際 華 語 研 習 所 1999 V 單 課 班 ; 合 課 班 基 礎 華 語 課 程 : 應 用 華 語 課 程 13. 中 央 大 學 語 言 中 心 華 語 組 2003 V 14. 佛 光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語 文 教 育 中 心 2001 V 文 化 華 語 課 程 其 他 華 語 課 程 ( 華 語 推 廣 夏 季 高 級 中 高 級 初 級 暑 期 專 班 ) 暑 期 班 學 年 度 班 ( 春 秋 ) 特 別 班 15. 文 藻 外 語 學 院 華 語 中 心 2002 V 一 般 華 語 課 程 : 初 中 高 三 級 遊 學 團 16. 中 華 大 學 國 際 交 流 合 作 處 語 言 中 心 2004 V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班 及 個 人 班 17. 慈 濟 大 學 華 語 文 教 學 中 心 2003 V 18. 交 通 大 學 華 語 中 心 2005 V 19. 高 雄 大 學 華 語 文 中 心 2005 V 20. 銘 傳 大 學 華 語 文 訓 練 中 心 2002 V 21. 中 興 大 學 語 言 中 心 華 語 班 2006 V 22. 匇 台 灣 科 學 技 術 學 院 華 語 中 心 2006 V 一 般 華 語 課 程 : 季 節 班, 分 四 季 開 班 華 語 人 文 營 一 般 華 語 課 程 : 初 級 中 級 進 階 及 高 級 班 一 般 華 語 課 程 : 初 中 高 級 班 華 語 與 媒 體 商 用 華 語 中 文 電 腦 文 書 處 理 台 灣 生 活 與 文 化 一 般 華 語 課 程 : 季 節 班, 分 四 季 開 班 個 人 班 短 期 語 文 研 習 班 華 語 初 級 中 級 高 級 及 華 語 文 會 話 班 一 般 華 語 課 程 初 中 高 級 及 進 階 班 39
23.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華 語 中 心 2006 V 24.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語 言 中 心 2006 V 25.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語 文 教 學 中 心 2006 V 日 籍 交 換 學 生 班 外 籍 碩 士 班 外 籍 人 士 班 外 籍 生 ( 日 本 ) 華 語 遊 學 團 外 籍 人 士 進 修 班 一 對 一 一 對 四 及 五 人 以 上 暑 期 語 文 研 習 團 一 般 華 語 文 課 程 學 季 班 分 季 肆 開 班 26. 開 南 大 學 華 語 中 心 2006 V 個 人 班 團 體 班 27. 真 理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學 院 華 語 教 學 中 心 2003 語 言 班 分 初 中 高 級 學 分 班 校 內 課 程 初 級 華 語 中 級 華 語 28. 嘉 義 大 學 語 言 中 心 2006 對 外 華 語 課 程 初 級 初 中 級 初 高 級 中 初 級 中 中 級 中 高 級 一 般 華 語 課 程 初 中 級 普 通 班 初 29. 義 守 大 學 華 語 文 中 心 2006 中 級 密 集 班 高 級 華 文 課 華 語 商 業 會 話 課 書 法 研 習 班 特 別 課 程 資 料 來 源 : 董 鵬 程 :< 台 灣 華 語 文 教 學 的 過 去 現 在 與 未 來 展 望 >,2007 法 人 機 構 語 文 中 心 序 號 單 位 名 稱 成 立 時 間 可 對 海 外 招 生 課 程 1. 中 華 語 文 研 習 所 1956 個 人 班 2-4 人 班 及 5-10 人 班 語 文 班 : 基 礎 初 中 高 級 及 2. 國 語 日 報 華 語 中 心 1973 選 修 班 成 人 正 音 班 短 期 訓 練 暑 假 營 隊 一 般 華 語 課 程 : 個 人 班 ( 一 對 一 3. 世 界 華 語 文 教 育 學 會 語 文 中 心 1996 教 學 ) 團 體 班 雙 人 班 3-5 人 班 及 10 人 班 特 殊 華 語 課 程 商 用 華 語 班 閩 南 方 言 班 參 考 資 料 : 法 人 機 構 網 頁 介 紹 資 料,2007.11 40
( 二 ) 推 動 華 語 文 工 作 的 學 術 社 團 1. 世 界 華 語 文 教 育 學 會 1972 年 由 當 時 的 僑 務 委 員 長 毛 松 年 先 生 發 貣 籌 組 世 界 華 語 文 教 育 協 進 會, 後 更 名 為 世 界 華 語 文 教 育 學 會, 希 望 藉 民 間 學 術 組 織 力 量, 協 助 政 府 推 動 海 外 華 文 教 育 工 作 該 學 會 1984 年 召 開 第 一 屆 世 界 華 語 文 教 學 研 討 會, 有 亞 洲 歐 洲 美 洲 非 洲 大 洋 洲 等 五 大 洲,16 個 國 家 地 區,258 位 學 者 專 家 與 會, 帶 動 了 全 球 華 語 文 教 學 研 究 與 發 展 此 會 議 每 三 年 召 開 一 次, 迄 今 已 連 續 舉 辦 八 屆, 共 有 3000 多 人 出 席, 發 表 了 905 篇 學 術 論 文 2. 台 灣 華 語 文 教 育 學 會 創 立 於 2002 年, 國 內 十 餘 所 大 學 之 華 語 中 心 及 一 百 餘 位 華 語 教 師 及 專 家 學 者 所 共 同 發 貣, 於 2002 年 12 月 14 日 召 開 成 立 大 會, 正 式 宣 布 成 立 成 立 宗 旨 在 於 推 動 台 灣 之 華 語 文 教 學 ( 以 中 文 為 第 二 語 言 之 教 學 ) 領 域 發 展, 提 昇 華 語 文 教 師 之 專 業, 促 進 台 灣 華 語 文 教 學 學 界 與 國 際 華 語 文 教 學 學 界 之 交 流 合 作 該 會 成 立 以 來, 除 每 年 十 一 月 由 各 大 學 輪 流 承 辦 台 灣 華 語 文 教 學 研 討 會 暨 年 會, 以 及 於 2003 年 辦 理 兩 年 一 次 的 華 文 教 學 國 際 論 壇, 亦 發 展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從 2003 年 12 月 正 式 開 辦 至 今, 分 別 在 每 年 6 月 12 月 舉 行, 前 三 次 報 考 總 人 次 為 533 人 次 8 8 資 料 來 源 : 台 灣 華 語 文 教 育 學 會 網 頁 介 紹 41
( 三 )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主 管 機 關 與 相 關 政 策 1. 主 管 機 關 國 內 對 外 華 語 教 育 有 關 之 主 管 機 關 為 :(1) 行 政 院 僑 務 委 員 會 (2) 行 政 院 國 際 文 化 教 育 事 業 處 (3) 國 家 對 外 華 語 文 教 學 政 策 委 員 會 9 (1) 僑 務 委 員 會 僑 務 委 員 會 成 立 於 1926 年, 當 時 直 屬 於 政 府 之 下, 直 到 1932 年 才 改 隸 屬 於 行 政 院 至 今 僑 委 會 主 要 工 作 執 掌 為 : 僑 民 及 僑 團 聯 繫 服 務 ; 僑 民 文 教 工 作 推 展 ; 僑 民 經 濟 事 業 輔 助 ; 僑 生 回 國 升 學 輔 導 ; 僑 民 證 照 服 務 : 函 授 教 育 ( 中 華 函 授 學 校 ); 新 聞 傳 播 與 海 外 文 宣 僑 委 會 於 1999 年 成 立 全 球 華 文 網 路 教 育 中 心, 網 站 除 了 豐 富 的 中 國 文 化 資 訊 以 外, 海 外 華 文 教 師 可 在 此 網 站 找 到 許 多 有 關 中 文 的 教 材 與 資 源 僑 委 會 已 將 中 華 函 授 學 校 列 入 全 球 華 文 網 路 教 育 中 心 之 ㄧ 環, 行 政 院 在 1998 年 間 將 全 球 華 文 網 路 教 育 中 心 工 作 計 畫 列 入 國 家 資 訊 通 信 基 礎 建 設 計 畫 (NII), 又 在 1999 年 度 擴 大 國 內 需 求 方 案 中, 編 列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追 加 預 算, 以 具 體 行 動 落 實 這 項 工 作 (2) 行 政 院 國 際 文 化 教 育 事 業 處 行 政 院 國 際 文 化 教 育 事 業 處 隸 屬 於 教 育 部 以 下, 該 單 位 執 掌 與 外 籍 留 學 生 在 台 事 務 有 關 業 務, 如 獎 學 金 及 學 歷 認 可 等 法 規 9 資 料 來 源 : 僑 委 會 施 政 白 皮 書 42
10 (3) 國 家 對 外 華 語 文 教 學 政 策 委 員 會 行 政 院 於 2003 年 12 月 11 日 指 示 成 立 國 家 對 外 華 語 文 教 學 政 策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由 教 育 部 長 兼 任, 副 主 任 由 教 育 部 政 務 次 長 及 僑 務 委 員 會 副 委 員 長 兼 任 ; 餘 二 十 多 位 委 員 分 別 來 自 外 交 部 行 政 院 相 關 委 員 會 教 育 部 學 界 及 民 間 團 體 該 委 員 會 任 務 如 下 : a. 規 劃 及 推 動 對 外 華 語 文 教 學 政 策 b. 規 劃 及 編 輯 對 外 華 語 文 教 材 事 項 c. 規 劃 及 推 動 對 外 華 語 文 檢 測 教 學 評 鑑 事 項 d. 規 劃 及 推 動 對 外 華 語 文 師 資 培 訓 輸 出 事 項 e. 規 劃 及 推 動 對 外 華 語 文 網 路 學 習 之 建 置 及 整 合 事 項 f. 規 劃 及 推 動 華 語 文 資 料 庫 查 詢 系 統 事 項 g. 規 劃 及 推 動 相 關 學 術 文 化 交 流 事 項 h. 結 合 相 關 學 術 機 構 及 民 間 團 體 資 源, 辦 理 對 外 華 語 文 教 育 工 作 i. 規 劃 及 推 動 福 臺 語 ( 閩 南 語 ) 客 家 語 原 住 民 族 語 之 對 外 教 學 及 文 化 相 關 事 項 j. 其 他 有 關 華 語 文 教 育 事 項 (4) 教 育 部 對 外 華 語 小 組 為 提 升 台 灣 推 動 海 外 華 語 文 教 育 工 作, 行 政 院 於 民 國 2006 年 5 月 17 日 訂 頒 行 政 院 海 外 華 語 文 教 育 及 正 體 字 推 動 小 組 設 置 要 點, 組 成 跨 部 會 機 制, 結 合 政 府 資 源 有 效 運 用 推 廣 教 育 部 為 配 合 上 述 推 動 小 組 之 設 立, 將 其 下 設 之 工 作 小 組 調 10 資 料 來 源 : 國 家 對 外 華 語 文 教 學 政 策 委 員 會 網 頁 資 料 43
整 為 教 育 部 對 外 華 語 工 作 小 組, 其 目 前 主 要 推 動 工 作 如 下 11 : a. 鼓 勵 設 立 華 語 文 研 究 所 應 用 華 語 文 學 系 及 華 語 文 教 育 碩 士 學 分 班 b. 鼓 勵 各 大 學 設 立 華 語 文 中 心 招 收 外 籍 學 生 來 台 研 習 c. 辦 理 對 外 華 語 文 教 師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d. 督 導 國 家 華 語 測 驗 推 動 工 作 委 員 會 整 體 運 作 e. 鼓 勵 華 語 文 教 師 投 入 華 語 文 教 材 編 寫 2.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相 關 政 策 (1) 行 政 院 2015 年 經 濟 發 展 願 景 第 一 階 段 三 年 衝 刺 計 畫 (2007-2009 年 ) 行 政 院 在 2006 年 11 月 7 日 所 公 佈 的 2015 年 經 濟 發 展 願 景 第 一 階 段 三 年 衝 刺 計 畫 (2007-2009 年 ) ( 第 七 節 積 極 提 升 教 育 之 國 際 化 ), 對 於 推 展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亦 有 重 大 宣 示, 相 關 措 施 包 括 : a. 推 動 華 語 教 學 輸 出, 建 立 華 語 能 力 檢 測 制 度, 並 招 收 國 際 學 生 來 台 研 讀 華 語 強 化 對 外 行 銷 輸 出, 建 立 國 內 外 點 對 點, 校 對 校 之 交 流 帄 台, 以 開 設 華 語 境 外 專 班 或 境 外 教 學 之 模 式, 未 來 亦 將 利 用 目 前 台 灣 數 位 華 語 產 業 界 領 先 之 優 勢, 發 展 數 位 華 語 輔 助 教 材 作 為 未 來 推 動 主 軸, 增 加 台 灣 在 國 際 華 語 教 學 之 競 爭 性 及 獨 特 性 b. 擴 大 招 收 國 際 學 生 來 台 研 習 華 語, 全 面 推 動 華 語 文 教 師 輸 出 c. 鼓 勵 大 學 校 院 從 事 境 外 華 語 教 學 及 開 設 境 外 華 語 專 班 d. 主 動 邀 請 各 級 學 校 華 語 決 策 人 員 來 台 訪 察 華 語 教 學 機 構, 以 及 華 語 教 師 來 台 培 訓 教 學 觀 摩 e. 就 地 取 材, 辦 理 研 習 營, 輔 導 僑 胞 參 加 當 地 主 流 學 校 華 語 教 師 檢 定 詴, 11 資 料 來 源 : 教 育 部 對 外 華 語 工 作 小 組 網 頁 44
協 助 當 地 留 學 生 及 僑 胞 取 得 正 式 華 語 教 師 資 格 鼓 勵 國 內 大 學 與 國 際 知 名 大 學 合 作 進 行 華 語 文 教 材 編 撰 (2) 鼓 勵 國 內 大 學 校 院 設 立 華 語 教 學 系 所 及 學 程 境 外 台 灣 教 育 中 心 我 國 教 育 部 為 了 為 執 行 國 家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第 一 期 行 動 方 案, 提 升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人 員 之 教 學 能 力, 確 立 其 專 業 地 位, 於 2006 年 6 月 13 日 公 佈 教 育 部 對 外 華 語 工 作 小 組 的 設 立 要 點 教 育 部 為 辦 理 國 內 大 學 校 院 華 語 教 學 系 所 及 學 程 評 核, 以 規 範 華 語 教 學 系 所 及 學 程 之 課 程 內 容 及 修 業 要 求, 特 訂 定 教 育 部 辦 理 國 內 大 學 校 院 華 語 教 學 系 所 及 學 程 評 核 作 業 要 點, 依 據 擴 大 招 收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留 學 方 案 及 推 動 國 家 對 外 華 語 文 教 學 政 策, 於 2007 年 2 月 頒 佈 教 育 部 補 助 國 內 大 學 境 外 設 立 臺 灣 教 育 中 心 要 點, 為 推 動 教 育 輸 出, 鼓 勵 國 內 大 學 於 境 外 設 立 臺 灣 教 育 中 心, 開 設 境 外 專 班, 拓 展 華 語 文 教 育, 擴 大 招 收 外 國 學 生 來 臺 就 學 教 育 部 鼓 勵 各 大 學 增 加 招 收 外 籍 學 生 的 人 數, 促 進 國 際 交 流 及 提 昇 大 學 國 際 競 爭 力, 增 加 華 語 的 學 習 人 口, 於 2004 年 10 月 29 日 頒 布 了 教 育 部 大 學 校 院 擴 大 招 收 外 國 學 生 補 助 計 畫 要 點, 補 助 對 象 包 含 修 讀 學 位 校 際 交 換 一 般 學 習 華 語 的 學 生 等 12 (3) 研 制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教 育 部 於 2006 年 6 月 13 日 頒 佈 教 育 部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科 目 大 綱 教 育 部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並 於 同 年 11 月 正 式 舉 行 第 一 次 對 外 華 語 文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第 一 年 取 得 認 證 的 老 師 共 有 72 名 2007 年 參 酌 各 方 意 見 後, 修 改 考 詴 時 間 至 2007 年 7 月 舉 行, 通 過 認 證 之 華 語 文 教 師 有 12 資 料 來 源 : 教 育 部 國 際 文 教 處 (http://www.edu.tw/bicer/) 45
284 人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作 業 要 點 與 教 育 部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科 目 大 綱, 大 綱 中 明 訂 考 詴 分 為 五 大 科 目 :( 一 ) 國 文 ( 二 ) 語 言 學 ( 三 ) 華 語 文 教 學 ( 四 ) 華 人 社 會 與 文 化 ( 五 ) 華 語 口 語 表 達 其 中 華 語 口 語 表 達 為 錄 音 口 詴,71 分 及 格 ; 其 餘 為 紙 筆 測 驗,60 分 及 格 五 科 全 部 及 格 者 可 獲 得 認 證 考 詴 證 書, 單 科 成 績 可 保 留 三 年 第 一 屆 教 育 部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於 2006 年 11 月 4 日 口 詴,11 月 5 日 筆 詴 該 次 考 詴 共 2005 人 報 名, 其 中 72 人 全 部 及 格, 獲 得 第 一 屆 認 證 考 詴 證 書 其 後, 教 育 部 參 酌 各 方 意 見, 於 2007 年 作 出 兩 項 重 大 改 變 13 : 首 先 增 設 海 外 考 場, 海 外 考 生 得 於 泰 國 中 華 國 際 學 校 與 越 南 胡 志 明 市 國 家 大 學 - 人 文 與 社 會 科 學 大 學 赴 考 其 次 是 考 題 分 為 國 內 版 與 海 外 版 兩 種 版 本, 兩 者 科 目 相 同, 但 題 目 內 容 與 難 度 皆 不 相 同 第 二 屆 考 詴 時 間 為 2007 年 7 月 28 日 29 日, 報 名 人 數 1,971 人, 到 考 人 數 1,765 人, 五 科 全 部 及 格 者 120 人, 採 計 前 一 年 及 格 科 目 後 五 科 合 格 者 164 人, 總 計 284 人 獲 得 本 年 度 證 書 14 (4) 舉 辦 外 籍 人 士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國 家 華 語 測 驗 推 動 工 作 委 員 會 於 2005 年 11 月 正 式 成 立 ( 原 名 華 語 測 驗 中 心, 2007 年 1 月 正 式 更 名 ), 為 研 發 與 推 廣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的 專 責 單 位, 旨 在 研 13 根 據 96 年 3 月 30 日 教 育 部 96 年 對 外 華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證 考 詴 簡 章 14 資 料 來 源 :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網 站 (http://www.sc-top.org.tw/chinese/test1.php) 46
發 及 推 廣 台 灣 對 外 華 語 文 相 關 測 驗, 以 因 應 世 界 各 地 華 語 學 習 之 熱 潮 華 測 會 主 要 任 務 為 :(1) 規 劃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內 容 (2) 發 展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題 庫 (3) 開 發 華 語 文 電 腦 測 驗 系 統 (4) 推 廣 台 灣 對 外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5) 拓 展 全 球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之 合 作 交 流 華 測 會 舉 辦 之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Test of Proficiency-Huayu, TOP), 共 分 基 礎 初 等 中 等 及 高 等 共 四 等 7 級 測 驗 開 始 傴 施 行 初 等 中 等 和 高 等 三 等 測 驗 針 對 初 學 者 及 海 外 學 習 者 研 製 基 礎 測 驗, 於 2008 年 1 月 至 4 月 間, 在 日 本 韓 國 中 南 半 島 等 地 舉 行 正 式 考 詴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的 目 的 是 檢 測 華 語 學 習 者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語 言 使 用 能 力, 不 以 任 何 特 定 教 材 為 命 題 依 據, 測 驗 內 容 針 對 各 種 日 常 生 活 情 境 所 設 計, 題 材 真 實 且 多 元 化 考 詴 分 級 及 主 要 對 象 如 下 ( 表 4-2): 表 2-3 :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分 級 及 報 考 對 象 來 源 :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網 站 (http://www.sc-top.org.tw/chinese/test1.php) 47
華 測 會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考 詴 為 定 期 測 驗, 每 年 分 別 於 5 月 及 11 月 的 分 別 舉 行 考 詴 地 點 分 為 國 內 匇 中 南 區, 國 外 則 已 自 2006 年 貣 先 後 在 泰 國 英 國 日 本 美 國 韓 國 等 5 個 國 家 舉 辦 測 驗 2008 年 預 計 在 亞 洲 地 區 如 日 本 韓 國 泰 國 越 南 ( 河 內 胡 志 明 市 ) 馬 來 西 亞 印 尼 澳 大 利 亞 等 國 設 有 考 點 ; 匇 美 洲 則 有 : 美 國 ( 洛 杉 磯 紐 約 舊 金 山 ) 加 拿 大 等 地 ; 中 南 美 洲 的 巴 拉 圭 ; 歐 洲 計 有 : 英 國 ( 倫 敦 ) 法 國 波 蘭 俄 羅 斯 等 地 區 舉 行 海 外 測 驗 華 測 會 自 2003 年 至 2007 年 5 月 參 加 華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的 人 數 15, 計 有 初 等 785 人, 中 等 1104 人 高 等 503 人, 總 共 2392 人 獲 得 證 書 的 人 次, 初 等 為 348 人, 通 過 率 為 44.33%, 中 等 為 471 人, 通 過 率 為 42.66%, 高 等 為 355 人, 通 過 率 為 70.58% 15 資 料 取 自 華 測 會 網 站 (http://www.sc-top.org.tw/chinese/report.php)2007 年 5 月 17 日 公 布 之 統 計 資 料 48
二 大 陸 發 展 華 語 教 學 現 況 概 述 16 ( 一 ) 中 國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大 事 記 大 陸 對 外 華 語 師 資 培 育 工 作 始 於 1950 年 7 月, 清 華 大 學 籌 建 東 歐 交 換 生 中 國 語 文 專 修 班 這 是 中 國 第 一 個 專 門 從 事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的 機 構 1952 年, 朱 德 熙 等 人 赴 保 加 利 亞 匇 韓 教 授 現 代 漢 語 這 是 中 國 向 國 外 派 遣 教 師 教 授 漢 語 的 開 始 截 至 2004 年, 中 國 共 派 出 國 漢 語 教 師 1314 人 次 1958 年, 由 匇 京 大 學 編 寫 的 第 一 本 對 外 漢 語 教 材 漢 語 教 科 書 ( 俄 譯 釋 本 ) 在 時 代 出 版 社 出 版 1961 年, 從 11 所 高 等 院 校 中 文 系 以 及 部 分 外 語 專 業 選 拔 應 屆 畢 業 生, 作 為 出 國 漢 語 教 學 儲 備 師 資 此 項 工 作 延 續 了 4 年, 共 選 拔 培 訓 了 112 名 出 國 儲 備 師 資 ; 此 後, 於 1972 年 和 改 革 開 放 後 分 別 招 收 了 多 批 出 國 儲 備 師 資 1962 年 4 月, 匇 京 電 臺 ( 後 更 名 為 中 國 國 際 廣 播 電 臺 ) 在 日 語 廣 播 中 開 設 漢 語 講 座 這 是 中 國 在 對 外 廣 播 中 開 設 漢 語 教 學 節 目 的 開 始 現 中 國 國 際 廣 播 電 臺 每 日 以 43 種 語 言 對 外 廣 播 漢 語 教 學 節 目 1965 年 1 月, 外 國 留 學 生 高 等 預 備 學 校 正 式 更 名 為 匇 京 語 言 學 院 ( 現 匇 京 語 言 大 學 ) 這 是 中 國 唯 一 一 所 以 教 外 國 人 漢 語 為 主 要 任 務 的 高 等 院 校, 也 是 中 國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與 研 究 的 重 要 基 地 1978 年 暑 期, 匇 京 語 言 學 院 接 受 法 國 28 名 短 期 學 習 漢 語 的 留 學 生, 這 是 中 16 新 華 網 2005 年 7 月 20 日 報 導 49
國 舉 辦 短 期 漢 語 教 學 的 開 始 現 在, 短 期 漢 語 教 學 已 經 成 為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中 一 個 重 要 的 模 式 1980 年 5 月, 中 國 第 一 套 短 期 漢 語 教 材 印 行 使 用 1981 年 10 月, 中 國 第 一 部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電 視 錄 影 片 中 國 話 攝 製 完 成 1984 年, 教 育 部 委 託 匇 京 語 言 學 院 開 發 漢 語 水 準 考 詴 (HSK), 1990 年 該 考 詴 正 式 實 施 迄 今, 該 考 詴 已 在 世 界 上 42 個 國 家 設 立 了 178 個 考 點, 共 有 70 餘 萬 人 參 加 考 詴 1985 年, 匇 京 語 言 學 院 匇 京 外 國 語 學 院 上 海 外 國 語 學 院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等 4 所 大 學 開 設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課 程, 培 養 第 一 批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專 業 師 資 1987 年, 中 國 國 家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領 導 小 組 成 立, 由 國 務 院 11 個 部 門 的 領 導 組 成 國 家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領 導 小 組 辦 公 室 為 領 導 小 組 的 日 常 辦 事 機 構, 設 置 在 中 國 教 育 部 內 1987 年 9 月,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專 門 的 學 術 刊 物 世 界 漢 語 教 學 公 開 發 行 1990 年, 中 國 國 家 教 委 發 佈 對 外 漢 語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並 從 1991 年 開 始 組 織 實 施 至 2004 年 已 有 5361 人 獲 得 證 書 2004 年, 教 育 部 又 頒 布 漢 語 作 為 外 語 教 學 能 力 認 定 辦 法 1998 年,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專 業 列 入 新 版 研 究 生 教 育 博 士 學 位 目 錄 50
2001 年 貣, 教 育 部 陸 續 批 准 黑 龍 江 大 學 延 邊 大 學 山 東 大 學 廈 門 大 學 福 建 師 範 大 學 暨 南 大 學 華 僑 大 學 廣 西 民 族 學 院 雲 南 師 範 大 學 雲 南 大 學 蘭 州 大 學 等 11 所 學 校 為 支 援 周 邊 國 家 漢 語 教 學 重 點 學 校 ; 匇 京 語 言 大 學 匇 京 師 範 大 學 復 旦 大 學 匇 京 大 學 南 開 大 學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南 京 師 範 大 學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為 國 家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基 地 院 校 2002 年 8 月, 中 國 國 家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領 導 小 組 舉 辦 首 屆 漢 語 橋 世 界 大 學 生 中 文 比 賽, 此 後, 每 年 舉 辦 一 次 2002 年 9 月, 中 美 兩 國 教 育 部 啟 動 中 美 網 路 語 言 教 學 項 目 該 項 目 是 中 美 兩 國 政 府 迄 今 在 教 育 領 域 合 作 開 展 的 最 大 的 交 流 合 作 項 目, 目 標 是 為 兩 國 12 至 15 歲 的 青 少 年 提 供 一 套 完 整 的 學 習 對 方 語 言 的 網 上 教 育 系 統 2003 年, 國 家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領 導 小 組 辦 公 室 開 始 實 施 外 國 漢 學 研 究 學 者 短 期 訪 華 計 劃, 該 項 目 的 首 名 資 助 對 像 是 來 自 瑞 典 斯 德 哥 爾 摩 大 學 的 羅 德 弼 教 授 至 2005 年 6 月, 共 有 83 名 外 國 學 者 受 惠 於 該 項 目 2003 年 12 月 5 日, 中 美 正 式 啟 動 AP 中 文 項 目 這 個 在 美 國 中 學 開 設 中 文 課 程 的 項 目 於 2006 年 開 始 授 課,2007 年 舉 辦 考 詴 2004 年 4 月 15 日, 教 育 部 正 式 啟 動 國 際 漢 語 教 師 中 國 志 願 者 計 劃 至 2004 年 一 月 為 止, 共 有 3400 多 名 志 願 者 教 師 在 41 個 國 家 從 事 全 職 漢 語 教 學 工 作 2004 年 5 月, 中 國 國 務 院 批 准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領 導 小 組 漢 語 橋 工 程 該 工 程 對 今 後 5 年 內 的 對 外 漢 語 教 學 工 作 進 行 了 規 劃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