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 黃 永 寬 國 立 體 育 學 院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是 了 解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在 幼 稚 園 實 施 的 現 況, 並 進 一 步 分 析 北 中 南 三 區 實 施 現 況 差 異 情 形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對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認 知 以 355 名 幼 稚 園 教 師 為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工 具 為 自 編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實 施 現 況 調 查 問 卷 所 得 的 資 料 分 別 以 x 2 檢 定 各 區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差 異, 所 得 的 結 論 如 下 : 北 區 與 中 區 間 實 施 的 現 況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北 區 及 中 區 在 實 施 的 場 地 以 校 園 內 為 主, 南 區 則 採 多 元 化 的 方 式 實 施 在 師 資 來 源 方 面, 南 區 以 校 內 教 師 兼 任 的 比 率 較 高, 北 區 及 中 區 則 以 外 聘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教 師 為 主 關 鍵 詞 :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壹 緒 論 好 動 是 幼 兒 的 天 性, 幼 兒 藉 由 好 奇 心 的 驅 使 展 開 對 環 境 互 動 的 學 習, 從 他 們 嘗 試 動 作 學 習 的 決 心, 解 決 問 題 的 毅 力 以 及 完 成 成 功 動 作 所 獲 得 之 燦 爛 笑 容 中, 不 難 發 現 幼 兒 若 能 做 出 熟 練 的 動 作 技 巧, 便 可 使 其, 更 有 自 信 的 接 受 各 種 挑 戰 及 學 習, 從 中 亦 可 獲 得 情 緒 上 的 滿 足 及 成 就 感 Gallahue (1993) 認 為 學 前 幼 兒 需 要 有 充 足 的 時 間 發 展 大 小 肌 肉 動 作, 錯 過 這 時 間, 可 能 有 些 技 巧 永 遠 無 法 達 到 成 熟 狀 態 幼 兒 期 是 學 習 基 本 動 作 技 巧 的 重 要 時 期, 單 靠 成 熟 因 素 是 無 法 得 到 充 分 的 發 展 運 動 遊 戲 可 以 是 幼 兒 賴 以 成 長 並 獲 得 智 慧 的 最 佳 方 法, 重 視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的 學 習, 把 握 幼 兒 在 生 理 成 長 方 面 與 運 動 機 能 發 展 之 間 的 關 係, 給 予 正 確 的 運 動 指 導, 才 能 充 分 發 展 其 健 全 的 體 格 並 培 養 良 好 的 運 動 基 礎 ( 黃 永 寬,2001) Pica. (2004) 指 出 在 幼 稚 園 內 為 幼 兒, 安 排 一 個 適 性 發 展 的 動 作 課 程 能 提 供 幼 兒 所 需 的 練 習 及 指 導, 而 使 他 們 的 動 作 技 巧 更 加 的 純 熟, 動 作 的 語 彙 更 豐 富, 這 對 一 個 成 長 中 的 幼 兒 是 很 重 要 的 Gallahue. D. L. (1997) 也 指 出 : 幼 兒 身 體 動 作 的 發 展, 是 透 過 個 人 與 環 境, 及 工 作 的 交 互 作 用 而 逐 步 改 善 可 見 幼 兒 需 借 重 器 材 設 備 時 間 來 增 加 練 習 的 機 會 ;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需 要 給 予 適 時 的 鼓 勵, 及 有 效 的 指 導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正 是 在 此 情 境 與 合 適 的 同 儕 及 適 合 個 別 化 中 展 開, 藉 以 瞭 解 身 體 是 什 麼 身 體 要 做 什 麼 黃 永 寬 國 立 體 育 學 院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文 化 一 路 二 五 O 號 0932-083081
138 輔 仁 大 學 體 育 學 刊 身 體 如 何 去 做 及 身 體 移 動 時 有 哪 些 關 係 的 概 念, 並 增 進 幼 兒 穩 定 性 移 動 性 操 作 性 的 動 作 技 巧, 再 透 過 身 體 運 動 增 加 認 知 情 意 的 學 習 由 此 可 知 運 動 遊 戲 對 一 個 成 長 中 的 幼 兒 來 說, 就 是 他 的 生 活, 其 提 供 幼 兒 學 習 知 識 和 技 巧 的 機 會, 促 進 幼 兒 認 知 社 會 情 緒 等 各 方 面 的 發 展 ( 黃 永 寬,2004) 雖 然 運 動 遊 戲 從 理 論 上 證 實 對 幼 兒 的 發 展 十 分 重 要, 但 隨 著 我 國 經 濟 的 突 飛 猛 進, 國 民 生 活 水 準 的 提 升, 再 加 上 小 家 庭 環 境 的 林 立, 使 得 家 庭 中 幼 兒 成 員 越 來 越 少, 幼 兒 也 自 然 成 為 家 中 的 寶 貝, 所 以 一 般 家 庭 對 幼 兒 的 照 顧 更 是 無 微 不 至, 也 在 家 長 的 過 份 保 護 下, 剝 奪 幼 兒 探 索 的 機 會 邱 金 松 (1987) 認 為 : 由 於 社 會 的 變 遷 使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環 境 日 漸 惡 化, 運 動 遊 戲 時 間 不 足 缺 乏 玩 伴, 加 上 父 母 過 份 保 護 的 養 育 態 度 及 電 視 電 玩 氾 濫 等 等 這 些 因 素 都 限 制 了 幼 兒 的 運 動 遊 戲 種 類, 影 響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的 質 與 量 甚 鉅 國 內 學 者 ( 林 春 生 等,1981; 廖 應 秋,1992) 更 明 白 的 指 出 : 幼 兒 在 家 裡 過 份 的 保 護 下, 容 易 產 生 無 氣 力 無 感 情 無 友 人 無 責 任 及 缺 乏 不 少 社 會 性 的 一 面 在 精 神 方 面 則 有 沈 默 感 情 極 端 內 向 孤 僻 自 卑 感 沒 有 思 考 力 神 經 質 等 現 象 ; 在 身 體 方 面 則 產 生 無 力 型 多 病 型 肥 胖 型 瘦 長 型 的 幼 兒 這 些 都 提 醒 了 幼 兒 未 來 的 種 種 現 象, 探 究 其 主 因 應 該 是 幼 兒 缺 乏 運 動 遊 戲 的 時 間 空 間 探 索 的 經 驗, 及 玩 伴 的 互 動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的 環 境 已 受 到 相 當 的 限 制, 因 此 應 從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著 手, 以 增 加 其 參 與 運 動 遊 戲 的 機 會 因 為 幼 稚 園 是 提 供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的 最 佳 場 所, 其 不 僅 擁 有 較 大 的 活 動 空 間 時 間, 也 提 供 幼 兒 較 多 的 玩 伴 和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人 員 ( 黃 永 寬 黃 永 旺, 2003) 可 見 幼 稚 園 無 論 在 場 地 設 備 師 資 教 材 和 幼 兒 的 玩 伴 上, 提 供 了 最 完 善 且 多 元 的 內 容, 而 這 些 要 素 正 是 幼 兒 日 常 生 活 中 最 為 缺 乏 的 金 嘉 燕 等 (1998) 亦 指 出 : 約 有 百 分 之 八 十 的 幼 兒 之 體 能 活 動 的 機 會, 是 依 賴 幼 稚 園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實 施 來 獲 得 黃 永 寬 (2003) 針 對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發 展, 亦 提 出 幼 兒 園 應 全 面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之 建 議 所 以, 站 在 教 育 的 觀 點 上,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應 是 責 無 旁 貸 的 責 任 因 此 本 研 究 主 要 的 目 的 為 比 較 北 中 南 三 區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現 況 的 差 異 性 貳 研 究 方 法 一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對 象 為 北 ( 新 竹 縣 市 ) 中 ( 台 中 縣 市 ) 南 ( 台 南 縣 市 ) 三 區 立 案 之 公 私 立 幼 稚 園 運 動 遊 戲 教 師 以 系 統 隨 機 取 樣 法, 共 選 出 450 所 幼 稚 園 進 行 調 查 回 收 率 為 79%( 收 回 372 份, 得 有 效 問 卷 355 份 )
139 二 研 究 工 具 本 研 究 用 來 蒐 集 實 證 資 料 的 工 具, 係 以 自 編 之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實 施 現 況 調 查 問 卷 三 資 料 處 理 本 研 究 問 卷 回 收 後, 先 剔 除 無 效 問 卷, 再 利 用 SPSS for window 10.0 的 套 裝 軟 體 進 行 卡 方 檢 定 (Chi-Square test) 分 析 三 區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之 差 異 程 度 ; 經 檢 定 後, 具 顯 著 差 異 的 變 項, 則 進 一 步 透 過 交 叉 分 析 了 解 其 差 異 情 形 參 結 果 一 各 區 是 否 有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在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方 面, 分 析 結 果 如 下 : ( 一 ) 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有 實 施 計 88 園, 佔 83.8% 最 多 ; 其 次 為 沒 有 實 施 的 有 17 園, 佔 16.2%; 而 有 實 施 但 已 停 止 有 0 園, 佔 0.0% 最 少 ( 二 ) 中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有 實 施 計 118 園, 佔 83.1% 最 多 ; 其 次 為 沒 有 實 施 的 有 23 園, 佔 16.2%; 而 有 實 施 但 已 停 止 有 1 園, 佔 0.7% 最 少 ( 三 ) 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有 實 施 計 100 園, 佔 92.6% 最 多 ; 其 次 為 沒 有 實 施 的 有 5 園, 佔 4.6%; 此 外 有 實 施 但 已 停 止 有 3 園, 佔 2.8% 最 少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結 果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但 經 事 後 比 較, 三 區 域 間 有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差 異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因 此 在 北 中 南 三 區 間 在 有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方 面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且 三 區 的 實 施 狀 況 均 達 八 成 以 上 二 各 區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歷 程 在 各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歷 程 方 面, 分 析 結 果 如 下 : ( 一 ) 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歷 程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1-5 年 的 有 48 園, 佔 54.5% 最 多 ; 其 次 為 6-10 年 的 有 19 園, 佔 21.6%; 第 三 為 11-15 年 的 有 15 園, 佔 17.0%;
140 輔 仁 大 學 體 育 學 刊 而 16 年 以 上 的 有 6 園, 佔 6.8% 最 少 ( 二 ) 中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歷 程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1-5 年 的 有 65 園, 佔 55.1% 最 多 ; 其 次 為 6-10 年 的 有 31 園, 佔 26.3%; 第 三 為 11-15 年 的 有 18 園, 佔 15.3%; 而 16 年 以 上 的 有 4 園, 佔 3.4% 最 少 ( 三 ) 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歷 程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1-5 年 的 有 63 園, 佔 63.0% 最 多 ; 其 次 為 6-10 年 的 有 31 園, 佔 31.0%; 第 三 為 11-15 年 的 有 6 園, 佔 6.0%; 而 16 年 以 上 的 有 0 園, 佔 0% 最 少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三 區 之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但 經 事 後 比 較 其 差 異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在 實 施 歷 程 的 比 率 上 三 區 之 差 異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且 皆 以 1-5 年 的 歷 程 較 多 從 資 料 顯 示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的 起 源 以 北 部 較 早, 可 能 當 初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的 推 展 以 北 部 為 主 要 的 據 點 有 關, 而 南 部 雖 然 較 晚, 但 近 幾 年 的 重 視 程 度 卻 有 明 顯 的 進 步 但 無 論 北 中 南 均 呈 現 出 逐 年 增 加 的 趨 勢, 因 此 更 可 以 說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的 推 展 在 近 幾 年 已 有 成 果 顯 現 三 各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場 地 各 區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之 場 地 包 含 :1. 場 地 ( 指 幼 稚 園 內 或 幼 稚 園 外 )2. 地 點 ( 指 室 內 室 外 及 有 無 遮 篷 )3. 面 積 ( 指 上 課 使 用 面 積 之 大 小 ) 分 述 如 下 : ( 一 ) 場 地 各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場 地 如 下 : 1. 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場 地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在 校 園 內 實 施 有 67 園 佔 76.1% 最 多, 其 次 在 校 內 外 皆 有 實 施 者 為 13 園 佔 14.8%, 而 在 校 外 實 施 課 程 者 則 有 8 園 佔 9.1% 最 少 2. 中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場 地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在 校 園 內 實 施 有 74 園 佔 62.7% 最 多, 其 次 在 校 內 外 皆 有 實 施 者 為 30 園 佔 25.4%; 而 在 校 外 實 施 課 程 者 則 有 14 園 佔 11.9% 最 少 3. 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場 地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在 園 內 外 皆 有 實 施 者 為 47 園 佔 47.0% 最 多, 其 次 在 園 內 實 施 有 41 園 佔 41.0%, 而 在 校 外 實 施 課 程 者 則 有 12 園 佔 12.0% 最 少 由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但 經 事 後 比 較 的 結 果 顯 示 : 在 校 園 內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比 率, 北 區 及 中 區 間 之 差 異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 中 區 與 南 區 間 及 北 區 與 南 區 間 之 差 異 則 達 顯 著 水 準, 且 北 區 及 中 區 在 校 園 內 實 施 的 比 率 皆 明 顯 高 於 南 區 在 校 園 外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三 區 間 的 差 異 皆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三 區 在 校 園 外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比 率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141 在 校 園 內 及 校 園 外 皆 有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比 率, 北 區 及 中 區 間 之 差 異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 中 區 與 南 區 間 和 北 區 與 南 區 間 之 差 異 則 達 顯 著 水 準, 且 南 區 在 校 園 內 及 校 園 外 皆 實 施 的 比 率, 明 顯 高 於 北 區 及 中 區 造 成 差 異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南 區 較 偏 好 校 園 內 外 皆 實 施, 或 是 南 區 有 較 多 校 園 外 可 實 施 的 條 件 供 選 擇, 至 於 真 正 的 原 因 有 待 進 一 步 研 究 ( 二 ) 地 點 在 各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地 點 方 面, 結 果 分 析 如 下 : 1. 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地 點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在 室 外 有 遮 篷 空 間 實 施 者 有 32 園, 佔 36.4% 最 多 ; 其 次 為 在 室 內 專 屬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教 室 實 施 者 有 28 園, 佔 31.8%; 第 三 為 在 室 外 無 遮 篷 空 間 實 施 者 則 有 25 園, 佔 28.4%; 而 在 室 內 一 般 上 課 教 室 實 施 者 有 3 園, 佔 3.4% 最 少 2. 中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地 點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在 室 外 無 遮 篷 空 間 實 施 者 有 39 園, 佔 33.1% 最 多 ; 其 次 在 室 外 有 遮 篷 空 間 實 施 者 有 35 園, 佔 29.7%; 第 三 為 在 室 內 專 屬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教 室 實 施 者 有 31 園, 佔 26.3%; 而 在 室 內 一 般 上 課 教 室 實 施 課 程 者 則 有 13 園, 佔 11.0% 最 少 3. 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地 點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在 室 內 一 般 上 課 教 室 及 在 室 外 有 遮 篷 空 間 實 施 者 均 有 31 園, 佔 31.0% 最 多 ; 其 次 在 室 外 無 遮 篷 空 間 實 施 者 有 27 園, 佔 27.0%; 而 在 室 內 專 屬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教 室 實 施 者 有 11 園, 佔 11.0% 最 少 由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但 經 事 後 比 較 的 結 果 顯 示 : 在 室 內 專 屬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教 室 室 外 有 遮 蓬 的 地 點 及 室 外 無 遮 蓬 的 地 點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比 率, 三 區 間 的 差 異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在 上 述 三 的 地 點 實 施 的 比 率 三 區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在 室 內 一 般 教 室 實 施 的 比 率, 北 區 及 中 區 間 之 差 異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 中 區 與 南 區 間 和 北 區 與 南 區 間 的 比 率 之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且 南 區 在 室 內 一 般 教 室 實 施 的 比 率 明 顯 高 於 北 區 及 中 區 資 料 顯 示 南 區 有 較 高 的 比 率 在 室 內 一 般 教 室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造 成 差 異 的 因 素 可 能 是 土 地 的 取 得 及 幼 稚 園 的 環 境 不 同 所 產 生 的 結 果, 也 有 可 能 是 南 區 氣 候 溫 度 較 其 他 區 高, 為 避 免 幼 兒 在 高 溫 下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所 做 的 調 整 ( 三 ) 面 積 在 各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地 點 面 積 的 比 率 方 面, 研 究 顯 示 : 1. 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地 點 面 積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31-60 坪 有 37 園 佔 42.0% 最 多 ; 其 次 30 坪 以 下 有 26 園 佔 29.5%; 第 三 為 61-90 坪 及 120 坪 以 上 均 有 10 園 佔 11.4%; 而 91-120 坪 有 5 園 佔 5.7% 最 少 2. 中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地 點 面 積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31-60 坪 有 47 園 佔 39.8% 最 多 ; 其 次 為 30 坪 以 下 有 37 園 佔 31.4%; 第 三 為 120 坪 以 上 有 16 園 佔
142 輔 仁 大 學 體 育 學 刊 13.6%; 第 四 為 61-90 坪 有 12 園 佔 10.2%; 而 91-120 坪 有 6 園 佔 5.1% 最 少 3. 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地 點 面 積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31-60 坪 有 30 園 佔 39.0% 最 多 ; 其 次 為 30 坪 以 下 有 29 園 佔 29.0%; 第 三 為 120 坪 以 上 有 23 園 佔 23.0%; 第 四 為 61-90 坪 有 13 園 佔 13.0%; 而 91-120 坪 有 5 園 佔 5.0% 最 少 由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差 異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三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之 地 點 面 積, 並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均 以 31-60 坪 的 面 積 為 所 佔 的 比 率 最 高 四 各 區 每 週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次 數 在 各 區 每 週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次 數 方 面,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 一 ) 北 區 幼 稚 園 每 週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次 數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一 次 之 幼 稚 園 為 53 園, 佔 60.2% 最 多 ; 其 次 兩 次 者 為 24 園, 佔 27.3%; 而 三 次 以 上 者 為 11 園, 佔 12.5% 最 少 ( 二 ) 中 區 幼 稚 園 每 週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次 數 依 序 為 : 一 次 之 幼 稚 園 為 63 園, 佔 53.4% 最 多 ; 其 次 兩 次 者 為 39 園, 佔 33.1%; 而 三 次 以 上 者 為 16 園, 佔 13.6% 最 少 ( 三 ) 南 區 幼 稚 園 每 週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次 數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一 次 之 幼 稚 園 為 63 園, 佔 63.0% 最 多 ; 其 次 兩 次 者 為 31 園, 佔 31.0%; 而 三 次 以 上 者 為 6 園, 佔 6.0% 最 少 由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差 異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各 區 幼 稚 園 每 週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次 數,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各 區 均 每 週 實 施 一 次 的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比 率 最 多 五 各 區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時 間 在 各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時 間 每 週 每 位 小 朋 友 平 均 上 課 時 間 方 面, 研 究 結 果 如 下 : 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時 間 每 週 每 位 小 朋 友 平 均 上 課 時 間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21-30 分 鐘 的 有 63 園, 佔 71.6% 最 多 ; 其 次 為 31-40 分 鐘 的 有 16 園, 佔 18.2%; 第 三 為 其 次 為 41-50 分 鐘 的 有 8 園, 佔 9.1%; 而 20 分 鐘 以 下 的 有 1 園, 佔 1.1% 最 少 ( 一 ) 中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時 間 每 週 每 位 小 朋 友 平 均 上 課 時 間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21-30 分 鐘 的 有 79 園, 佔 66.9% 最 多 ; 其 次 為 31-40 分 鐘 的 有 26 園, 佔 22.0%; 第 三 為 41-50 分 鐘 的 有 9 園, 佔 7.6%; 第 四 為 20 分 鐘 以 下 的 有 3 園, 佔 2.5%; 而 51 分 鐘 以 上 的 有 1 園, 佔 0.8% 最 少 ( 二 ) 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時 間 每 週 每 位 小 朋 友 平 均 上 課 時 間 的 比 率
143 依 序 為 :21-30 分 鐘 的 有 55 園, 佔 55.0% 最 多 ; 其 次 為 31-40 分 鐘 的 有 38 園, 佔 38%; 第 三 為 20 分 鐘 以 下 的 有 3 園, 佔 3.0%;41-50 分 鐘 及 51 分 鐘 以 上 均 有 2 園, 佔 2% 最 少 由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經 事 後 比 較 的 結 果 發 現 : 三 區 的 差 異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三 區 在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時 間 每 週 每 位 小 朋 友 平 均 上 課 時 間 皆 以 實 施 21-30 分 鐘 為 主 六 各 區 每 節 課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人 數 在 各 區 幼 稚 園 每 節 課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人 數 方 面, 研 究 顯 示 : ( 一 ) 北 區 幼 稚 園 每 節 課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人 數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20 人 ( 含 ) 以 下 的 有 41 園, 佔 46.6% 最 多 ; 其 次 為 21-30 人 的 有 35 園, 佔 35.4%; 第 三 為 31-40 人 的 有 5 園, 佔 5.7%; 第 四 為 51 人 以 上 的 有 4 園, 佔 4.5%; 而 41-50 人 的 有 3 園, 佔 3.4% 最 少 ( 二 ) 中 區 幼 稚 園 每 節 課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人 數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20 人 ( 含 ) 以 下 的 有 69 園, 佔 58.5% 最 多 ; 其 次 21-30 人 的 有 36 園, 佔 30.5%; 第 三 41-50 人 的 有 5 園, 佔 4.2%; 而 31-40 人 及 51 人 以 上 的 皆 有 4 園, 佔 3.4% 最 少 ( 三 ) 南 區 幼 稚 園 每 節 課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人 數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20 人 ( 含 ) 以 下 的 有 63 園, 佔 63.0% 最 多 ; 其 次 21-30 人 的 有 28 園, 佔 28.0%; 第 三 為 51 人 以 上 的 有 5 園, 佔 5.0%; 第 四 為 41-50 人 的 有 4 園, 佔 4.0%; 而 31-40 人 的 有 0 園, 佔 0% 最 少 由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差 異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各 區 幼 稚 園 每 節 課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人 數 以 20 人 以 下 最 多 七 各 區 每 節 課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班 級 數 在 各 區 幼 稚 園 每 節 課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班 級 數 方 面,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 一 ) 北 區 幼 稚 園 每 節 課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班 級 數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以 一 個 班 級 為 單 位 的 有 50 園, 佔 56.8% 最 多 ; 其 次 為 兩 個 班 級 一 起 上 課 的 有 29 園, 佔 33.0%; 而 三 個 班 級 以 上 一 起 上 課 的 有 9 園, 佔 10.2% 最 少 ( 二 ) 中 區 幼 稚 園 每 節 課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班 級 數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以 一 個 班 級 為 單 位 的 有 80 園, 佔 67.8% 最 多 ; 其 次 兩 個 班 級 一 起 上 課 的 有 30 園, 佔 25.4%; 而 三 個 班 級 以 上 一 起 上 課 的 有 8 園, 佔 6.8% 最 少 ( 三 ) 南 區 幼 稚 園 每 節 課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班 級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以 一 個 班 級 為 單 位 的 有 81 園, 佔 81.0% 最 多 ; 其 次 兩 個 班 級 一 起 上 課 的 有 14 園, 佔 14.0%; 而 三 個 班 級 以 上 一 起 上 課 的 有 5 園, 佔 5.0% 最 少
144 輔 仁 大 學 體 育 學 刊 由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但 經 事 後 比 較 發 現 : 以 一 個 班 級 為 單 位 的 比 率, 北 區 與 中 區 間 和 中 區 與 南 區 間 之 差 異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而 北 區 與 南 區 間 的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且 南 區 以 一 個 班 級 為 單 位 實 施 的 比 率, 明 顯 的 高 於 北 區 兩 個 班 級 一 起 上 課 的 比 率, 北 區 與 中 區 間 和 中 區 與 南 區 間 之 差 異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而 北 區 與 南 區 間 的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且 北 區 兩 個 班 級 一 起 上 課 的 比 率 明 顯 的 高 於 南 區 三 個 班 級 以 上 一 起 上 課 的 比 率, 三 區 間 的 差 異 接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幼 稚 園 每 節 課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班 級 數, 以 一 個 班 為 單 位 南 區 的 比 率 明 顯 的 高 於 北 區, 而 以 兩 個 班 級 一 起 實 施 的 比 率 則 北 區 高 於 南 區 造 成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北 區 有 較 高 的 比 率 以 兩 個 班 級 一 起 實 施, 而 使 得 南 區 以 一 個 班 級 實 施 的 比 率 會 高 於 北 區 八 各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材 來 源 在 各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材 來 源 方 面, 研 究 顯 示 : ( 一 ) 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材 來 源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教 師 自 行 準 備 的 有 64 園, 佔 72.7% 最 多 ; 其 次 為 由 校 方 自 行 採 購 的 有 21 園, 佔 23.9%; 而 以 徒 手 遊 戲 取 代 的 有 3 園, 佔 3.4% ( 二 ) 中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材 來 源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教 師 自 行 準 備 的 有 78 園, 佔 66.1% 最 多 ; 其 次 為 由 校 方 自 行 採 購 的 有 40 園, 佔 33.9%; 而 以 徒 手 遊 戲 取 代 的 有 0 園, 佔 0% 最 少 ( 三 ) 中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材 來 源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教 師 自 行 準 備 的 有 51 園, 佔 51.0% 最 多 ; 其 次 為 由 校 方 自 行 採 購 的 有 44 園, 佔 44.0%; 而 以 徒 手 遊 戲 取 代 的 有 5 園, 佔 5.0% 最 少 由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經 事 後 比 較 發 現 : 各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材 來 源, 由 校 方 自 行 採 購 的 比 率, 在 三 區 間 之 差 異 皆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三 區 間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由 運 動 指 導 教 師 自 行 準 備 的 比 率, 北 區 與 中 區 間 及 中 區 與 南 區 間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而 北 區 與 南 區 由 運 動 遊 戲 教 師 自 行 準 備 教 材 的 比 率 之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且 北 區 由 運 動 指 導 教 師 自 行 準 備 的 比 率 明 顯 高 於 南 區 以 徒 手 取 代 的 比 率, 在 三 區 間 之 差 異 皆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三 區 間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產 生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北 區 資 訊 較 為 發 達, 教 師 要 取 得 教 材 的 來 源 較 廣, 或 者 是 北 區 的 教 師 較 願 意 投 資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教 材 的 準 備, 使 教 學 更 多 元 化
145 九 各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師 資 來 源 在 各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師 資 來 源 放 面, 研 究 顯 示 : ( 一 ) 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師 資 來 源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外 聘 體 育 科 系 的 有 59 園, 佔 67.0% 最 多 ; 其 次 為 由 內 教 師 兼 任 的 有 18 園, 佔 20.5%; 第 三 為 外 聘 非 體 育 及 幼 教 系 的 有 11 園, 佔 12.5%; 而 外 聘 幼 教 科 系 的 有 0 園, 佔 0% 最 少 ( 二 ) 中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師 資 來 源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外 聘 體 育 科 系 的 有 70 園, 佔 59.3% 最 多 ; 其 次 為 由 內 教 師 兼 任 的 有 35 園, 佔 29.7%; 第 三 為 外 聘 非 體 育 及 幼 教 系 的 有 12 園, 佔 10.2%; 而 外 聘 幼 教 科 系 的 有 1 園, 佔 0.8% 最 少 ( 三 ) 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師 資 來 源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由 內 教 師 兼 任 的 有 48 園, 佔 48.0% 最 多 ; 其 次 為 外 聘 體 育 科 系 的 有 47 園, 佔 47.0%; 第 三 為 外 聘 幼 教 科 系 的 有 5 園, 佔 5%; 而 外 聘 非 體 育 及 幼 教 系 的 有 0 園, 佔 0% 最 少 由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經 事 後 比 較 發 現 :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師 資 來, 校 內 教 師 兼 任 的 比 率 在 北 區 與 中 區 間 和 中 區 與 南 區 間 之 差 異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而 北 區 與 南 區 間 則 達 現 顯 著 水 準, 且 南 區 校 內 教 師 兼 任 的 比 率 區 比 率 明 顯 高 於 北 區 另 外 在 外 聘 體 育 科 系 外 聘 幼 教 科 系 及 外 聘 非 體 育 及 幼 教 科 系 的 比 率, 三 區 間 之 差 異 皆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產 生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南 部 有 較 高 比 率 的 師 資 來 源 是 由 園 方 教 師 兼 任 所 造 成 的, 而 會 有 較 多 的 園 方 兼 任 師 資, 可 能 南 區 外 聘 的 的 師 資 尋 覓 不 易 的 原 因 十 各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師 資 學 歷 在 各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師 資 學 歷 方 面, 分 析 結 果 如 下 : ( 一 ) 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師 資 學 歷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大 專 的 有 58 園, 佔 65.9% 最 多 ; 其 次 為 高 中 高 職 的 有 16 園, 佔 18.2%; 第 三 為 研 究 所 的 有 5 園, 佔 5.7%; 第 四 為 學 歷 國 小 的 有 6 園, 佔 6.8%; 而 國 中 的 有 3 園, 佔 3.4% 最 少 ( 二 ) 中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師 資 學 歷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大 專 的 有 84 園, 佔 71.2% 最 多 ; 其 次 為 高 中 高 職 的 有 17 園, 佔 14.4%; 第 三 為 國 小 的 有 9 園, 佔 7.6%; 而 國 中 及 研 究 所 的 均 有 4 園, 佔 3.4% 最 少 ( 三 ) 南 區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師 資 學 歷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大 專 的 有 87 園, 佔 87.0%; 其 次 為 高 中 高 職 的 有 7 園, 佔 7.0%; 第 三 為 國 小 的 有 5 園, 佔 5.0%; 第 四 為 研 究 所 的 有 1 園, 佔 1.0% 而 國 中 的 有 0 園, 佔 0%
146 輔 仁 大 學 體 育 學 刊 由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差 異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幼 稚 園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師 資 學 歷, 各 區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其 主 要 以 大 專 以 上 學 歷 為 主 十 一 各 區 教 師 是 否 定 期 參 加 研 習 會 在 各 區 指 導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師 定 期 參 加 研 習 會 方 面, 研 究 結 果 如 下 : ( 一 ) 北 區 指 導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師 定 期 參 加 研 習 會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有 定 期 參 加 研 習 會 有 72 園, 佔 81.8%; 沒 有 定 期 參 加 研 習 會 有 67 園, 佔 18.2% ( 二 ) 中 區 指 導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師 定 期 參 加 研 習 會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有 定 期 參 加 研 習 會 有 91 園, 佔 77.1%; 沒 有 定 期 參 加 研 習 會 有 27 園, 佔 22.9% ( 三 ) 南 區 指 導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師 定 期 參 加 研 習 會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有 定 期 參 加 研 習 會 有 76 園, 佔 76.0%; 沒 有 定 期 參 加 研 習 會 有 24 園, 佔 14.0% 由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差 異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各 區 指 導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師, 對 定 期 參 加 研 習 會 的 情 形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均 有 七 成 五 以 上 的 比 率 參 加 研 習 會 十 二 各 區 教 師 是 否 具 有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員 證 書 各 區 指 導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師 是 否 具 有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員 證 書 的 情 形 如 下 : ( 一 ) 北 區 指 導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師 是 否 具 有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員 證 書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沒 有 證 照 者 有 49 園, 佔 55.7% 較 多 ; 其 次 為 有 證 照 者 的 有 39 園, 佔 44.3% ( 二 ) 中 區 指 導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師 是 否 具 有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員 證 書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沒 有 證 照 者 有 69 園, 佔 58.5% 較 多 ; 其 次 為 有 證 照 者 有 39 園, 佔 41.5% ( 三 ) 南 區 指 導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師 是 否 具 有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員 證 書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沒 有 證 照 者 有 58 園, 佔 58.0% 較 多 ; 其 次 為 有 證 照 者 42 園, 佔 42% 由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差 異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可 見 各 區 指 導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的 教 師, 對 是 否 具 有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員 證 書 的 情 形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且 均 有 五 成 五 以 上 的 教 師 沒 有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員 證 書, 因 此 如 何 落 實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員 證 書 制 度 及 指 導 員 培 育 計 畫, 值 得 有 關 單 位 加 以 重 視 十 三 各 區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進 度 表 規 劃 情 形 在 各 區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進 度 表 規 劃 情 形 方 面, 研 究 結 果 如 下 : ( 一 ) 北 區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進 度 表 規 劃 情 形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園 方 統 一 規 劃 的 有
147 76 園, 佔 86.4% 最 多 ; 其 次 為 由 上 課 教 師 自 行 規 劃 的 有 6 園, 佔 6.7%; 沒 有 規 劃 進 度 表 的 有 0 園, 佔 0% ( 二 ) 中 區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進 度 表 規 劃 情 形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園 方 統 一 規 劃 的 有 97 園, 佔 82.2%; 其 次 為 沒 有 規 劃 進 度 表 的 有 9 園, 佔 7.6%; 而 上 課 教 師 自 行 規 劃 的 有 8 園, 佔 6.8% ( 三 ) 南 區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進 度 表 規 劃 情 形 的 比 率 依 序 為 : 園 方 統 一 規 劃 的 有 70 園, 佔 70.0% 最 多 ; 其 次 為 沒 有 規 劃 進 度 表 的 有 30 園, 佔 30.0% 而 上 課 教 師 自 行 規 劃 的 有 0 園, 佔 0% 由 上 述 資 料 經 x 2 考 驗 顯 示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經 事 後 比 較 的 結 果 發 現 : 上 課 教 師 自 行 規 劃 及 園 方 統 一 規 劃 的 比 率, 三 區 間 皆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沒 有 規 劃 進 度 方 面, 三 區 間 之 差 異 皆 達 顯 著 南 區 高 於 中 區, 中 區 高 於 北 區 可 見 南 區 沒 有 規 劃 進 度 表 的 比 率 最 高, 北 區 的 比 率 則 最 低 造 成 的 原 因 可 能 與 南 區 有 較 高 的 比 率 其 師 資 來 源 為 園 內 教 師 兼 任 有 關, 或 是 南 區 教 師 可 能 認 為,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只 是 提 供 幼 兒 玩 玩 而 已, 所 以 沒 有 必 要 有 課 程 規 劃, 此 現 象 值 的 有 關 單 位 重 視, 並 應 加 以 輔 導 肆 討 論 本 研 究 將 所 得 資 料 經 統 計 分 析 及 討 論 後 所 得 的 結 論 為 : 各 區 實 施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現 況 的 差 異 如 下 一 三 區 在 實 施 的 現 況 沒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二 北 區 及 中 區 在 場 地 的 選 擇 主 要 以 校 園 內 實 施 的 比 率 較 高, 南 區 則 採 多 元 化 的 方 式 實 施 三 南 區 在 師 資 的 來 源 以 校 內 教 師 兼 任 為 主, 北 區 則 以 外 聘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指 導 教 師 的 比 率 較 高 四 北 區 兩 個 班 級 一 起 上 課 及 教 材 由 運 動 指 導 教 師 自 行 準 備 的 比 率 明 顯 的 高 於 南 區 五 沒 有 規 劃 進 度 表 的 比 率 南 區 最 高, 其 次 為 中 區, 而 北 區 則 最 低 參 考 文 獻 邱 金 松 (1987) 兒 童 有 學 習 體 育 的 權 力 國 教 之 友,39 卷 3 期,14-15 頁 林 春 生 邱 金 松 賴 和 海 林 曼 蕙 譯 (1981) 幼 兒 體 力 理 論 與 實 際 台 北 市 : 幼 獅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金 嘉 燕 王 逸 培 玉 蘭 陸 奐 奐 樂 榴 申 (1998) 北 京 市 幼 兒 體 質 狀 況 分 析 體 育 科
148 輔 仁 大 學 體 育 學 刊 學,18,45-48 頁 黃 永 寬 (2001) 動 作 教 育 模 式 在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教 學 之 觀 察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士 論 文, 桃 園 縣, 國 立 體 育 學 院 體 育 研 究 所 黃 永 寬 (2003) 現 代 生 活 對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發 展 的 影 響 論 文 發 表 於 2003 年 台 灣 體 育 運 動 與 健 康 休 閒 發 展 趨 勢 研 討 會, 嘉 義 縣, 吳 鳳 技 術 學 院 黃 永 寬 (2004) 幼 兒 運 動 遊 戲 課 程 實 施 現 況 及 教 師 對 其 認 知 之 研 究 台 北 市 : 洪 葉 文 化 公 司 黃 永 寬 黃 永 旺 (2003) 幼 兒 運 動 人 口 倍 增 計 畫 之 省 思 及 推 廣 策 略 國 民 體 育 季 刊, 32 卷 2 期,48-52 頁 廖 應 秋 (1992) 城 市 與 鄉 村 男 幼 兒 體 適 能 之 比 較 研 究 體 育 學 報,14,227-244 頁 蘇 建 文 (1998) 發 展 心 理 學 台 北 市 : 心 理 出 版 社 Cleland, F. E., & Gallahue, D.L.,(1993).Young children s divergent movement ability.perceptual and Motor Skills, 77,35-44. Gallahue, D.L. (1993). Developmental physical education for today s children. Dubuque, Iowa: Brown & Benchmark. Gallahue, D.L. (1997). 兒 童 發 展 與 身 體 教 育 ( 許 義 雄 ) 台 北 市 : 麥 格 羅 希 爾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Pica. R. (2006). 0-8 嬰 幼 兒 肢 體 動 作 經 驗 與 教 學 ( 王 惠 姿 ) 台 北 市 : 華 騰 文 化 公 司 ( 原 著 於 2004 年 出 版 )
149 A Different Analysis of Pre-school Exercise and Games Curriculum Huang Yung-Kuan National 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s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the current application status of pre-school exercise and games curriculum and analyze the cognitive level of those instructors from three different geographical regions (north, central, and south) in Taiwan. Three hundred and fifty five pre-school teachers were participated in the study. A self structured survey questionnaire, current application status of pre-school exercise and games was used. Chi-square was used for the analysis of the difference in curriculum. The differences of the current application status of pre-school exercise and games curriculum showed as follow: There was no clear difference between the north and south regions in current application status. Schools in the north and central regions offered their classes on their campus more than the schools in the south regions. The ratio of schools in the south region offered their classes both on and off their campus and in regular classroom was higher than those in the north and central regions. The number of schools in the south regions offered course by each class unit and the source of teachers came from their own regular teachers was higher than that in the north region. Schools in the north often combined two classes into one class and the ratio of teachers preparing their class materials more than that in the south region. Schools in the north demonstrated the most preparation of regular class schedule for exercise and game course. Key Words: pre-school exercise and games, curricul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