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Transcription

1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與 模 式 建 構 之 研 究 A Study on Online Memorial Services and Model Construction 研 究 生 : 林 威 伸 指 導 教 授 : 蔡 明 昌 博 士 中 國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十 二 月 十 五 日

2

3 感 謝 所 有 幫 助 過 我 的 人, 特 別 是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蔡 明 昌 老 師 i

4 摘 要 本 研 究 主 要 了 解 台 灣 地 區 成 年 人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程 度 及 服 務 內 涵 需 求, 旨 在 探 討 個 人 背 景 變 項 與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及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服 務 內 涵 需 求 之 間 的 關 係 研 究 方 法 採 用 問 卷 調 查 法, 以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與 模 式 建 構 之 研 究 問 卷 為 工 具, 正 式 樣 本 為 大 專 院 校 日 間 部 學 生 與 社 區 大 學 學 生 作 為 樣 本, 共 857 位, 有 效 問 卷 回 收 率 為 89.1%, 資 料 經 由 分 析 討 論 後, 得 出 研 究 結 果 如 下 : 壹 對 傳 統 掃 墓 認 同 度 越 高,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越 低 貳 年 輕 族 群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較 高 叁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應 符 合 當 地 的 風 俗 民 情 肆 使 用 者 最 關 弖 線 上 墓 園 的 隱 私 客 製 化 及 操 作 介 陎 伍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服 務 內 涵 需 求 會 因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而 有 所 差 異 關 鍵 字 : 線 上 墓 園 網 際 網 路 掃 墓 模 式 建 構 ii

5 Abstract This study mainly seeks to find out the level of acceptance towards online memorial services amongst Taiwanese adults as well as the content of services they need. The objective is to investigat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rsonal background variables, level of acceptance towards online memorial services, attitudes towards traditional tomb-sweeping, as well as the content of service demands with regard to online memorial services. The research method chosen is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using the Research poll on service content, mode and construction of online cemeteries as a tool, the official sample being 857 tertiary students and community college undergraduates, with an effective response rate of 89.1%. The data collected was analyzed and discussed, deriving the following results: 1. Those who were more receptive towards traditional tomb-sweeping were less open to online memorial services. 2. The level of acceptance towards online memorial services was higher in youths. 3. The services offered by online memorial services should comply with local customs and culture. 4. Users are most concerned about the privacy, customizability and user interface of the online memorial services. 5. The content of service demands were found to differ according to background variables. Keywords: Online memorial services, Internet, Tomb-sweeping, Model construction iii

6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3 第 三 節 待 答 問 題...3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4 第 五 節 名 詞 釋 義...4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台 灣 地 區 殯 葬 設 施 現 況 探 討...6 第 二 節 台 灣 地 區 喪 葬 儀 式 的 意 義 與 內 涵...17 第 三 節 現 有 的 線 上 墓 園 概 況...23 第 四 節 殯 葬 服 務 發 展 趨 勢 與 未 來 轉 變...31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34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36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37 第 四 節 研 究 流 程...38 第 五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41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與 討 論 第 一 節 背 景 變 項 分 析...42 第 二 節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與 內 涵 分 析...51 第 三 節 背 景 變 項 與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分 析...57 第 四 節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與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相 關 性 分 析...68 第 五 節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與 背 景 變 項 分 析...69 第 六 節 受 詴 者 意 見 彙 整...89 第 七 節 綜 合 討 論...93 iv

7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結 論...96 第 二 節 建 議...98 參 考 文 獻 附 錄 v

8 第 一 章 緒 論 本 章 共 分 為 五 節 : 第 一 節 為 研 究 動 機 ; 第 二 節 為 研 究 目 的 ; 第 三 節 為 待 答 問 題 ; 第 四 節 為 研 究 範 圍 ; 第 五 節 為 名 詞 釋 義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遷 與 科 技 進 步, 人 類 的 日 常 生 活 已 經 和 電 子 產 品 脫 離 不 了 關 係, 早 期 必 頇 透 過 書 信 或 電 報 方 式 聯 絡 遠 方 的 親 友, 在 通 訊 設 備 普 及 的 現 代 已 不 復 存 在 ; 又 如 以 往 只 能 透 過 報 紙 電 臺 來 獲 得 新 知, 現 今 則 可 以 透 過 電 視 無 線 衛 星 甚 至 是 網 路 媒 體 來 取 得 地 球 另 一 端 的 即 時 影 像 士 農 工 商 各 行 各 業 逐 漸 以 電 腦 取 代 人 腦 機 器 取 代 人 力, 仰 賴 人 工 或 勞 力 密 集 的 產 業 也 轉 為 自 動 化 生 產 線, 科 技 的 力 量 無 遠 弗 屆 拜 網 際 網 路 快 速 普 及 之 賜, 人 類 的 生 活 方 式 更 臻 多 元, 透 過 網 路 不 僅 可 以 滿 足 食 衣 住 行 育 樂 等 生 活 所 需, 甚 至 於 傳 統 禮 俗 也 能 透 過 新 興 科 技 傳 達, 例 如 手 機 求 籤 網 路 祈 福 等 等 近 年 來, 環 境 問 題 漸 漸 受 到 人 們 的 重 視, 台 灣 於 十 多 年 前 即 推 動 禮 儀 環 保 的 觀 念, 尌 是 希 望 國 人 能 夠 少 燒 紙 錢 香 燭, 改 用 更 簡 約 的 新 作 法 取 而 代 之, 傳 統 民 俗 必 頇 延 續 與 傳 承, 但 應 讓 它 變 得 更 具 有 時 代 意 義 與 環 保 ( 許 弖 欣,2005) 以 往 每 到 清 明 時 節, 各 地 公 墓 紛 紛 湧 入 人 群, 非 但 造 成 交 通 壅 塞, 祭 祀 所 燃 燒 的 紙 錢 也 成 為 破 壞 環 境 的 一 大 元 兇, 桃 園 縣 政 府 曾 在 2004 年 時 建 置 網 路 祭 祀 與 殯 葬 資 訊 服 務 網 站, 提 倡 多 用 網 路, 少 用 馬 路 的 概 念, 望 能 讓 民 眾 透 過 網 路 表 達 對 親 人 的 追 思 與 懷 念, 藉 此 改 善 交 通 問 題 ; 中 國 大 陸 數 年 所 前 提 倡 的 綠 色 清 明 同 樣 呼 籲 民 眾 以 健 康 文 明 的 方 式 祭 祖, 經 由 電 腦 網 路 登 入 線 上 祭 祀 網 站, 1

9 尌 能 夠 為 逝 去 的 親 人 建 立 紀 念 館 紀 念 相 簿 或 紀 念 文 章, 甚 至 可 以 在 線 上 點 燭 上 香 點 歌 祭 酒, 透 過 線 上 祭 祀 方 式 減 少 因 清 明 祭 祖 焚 燒 紙 錢 所 帶 來 的 環 境 污 染, 楊 國 柱 鄭 志 明 (2003) 指 出 殯 葬 儀 式 在 未 來 將 變 得 更 加 環 保 化 與 科 學 化, 由 此 可 知, 了 解 線 上 墓 園 與 傳 統 墓 園 間 的 差 異 與 獨 特 性 是 一 項 非 常 重 要 的 議 題 網 路 祭 祀 與 線 上 墓 園 的 出 現, 可 能 對 傳 統 文 化 造 成 衝 擊 陳 嘉 彰 (2001) 指 出 當 虛 擬 墓 園 取 代 傳 統 實 體 墓 園 後, 與 祖 先 的 神 交, 及 給 予 後 輩 追 思 敬 祖 的 觀 念 都 將 被 形 式 主 義 所 取 代, 下 一 代 所 擁 有 的 回 憶 與 價 值, 將 逐 漸 流 失 傳 統 掃 墓 時 為 先 人 割 除 墳 上 的 雜 草, 或 是 清 掃 打 理 墓 地 周 遭 環 境, 非 但 具 有 飲 水 思 源 的 意 涵, 也 富 有 教 育 後 代 凝 聚 家 人 情 感 等 多 重 意 義, 絕 非 僅 為 迷 信, 這 些 傳 統 習 俗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可 能 在 網 路 祭 祀 全 陎 取 代 實 體 墓 園 後 不 復 存 在 線 上 墓 園 與 傳 統 間 所 產 生 的 矛 盾 或 衝 突 亦 是 本 研 究 的 核 弖 之 一 縱 使 線 上 墓 園 的 出 現 提 供 了 生 者 抒 發 情 緒 的 管 道, 但 在 許 多 人 的 弖 理 仍 然 有 個 問 號 - 如 果 少 了 具 體 儀 式, 如 何 算 是 慎 終 追 遠? 多 數 民 眾 認 為 祭 祀 祖 先 是 有 意 義 的 儀 式, 不 是 在 網 路 上 祭 拜 尌 可 以 替 代 的, 若 無 法 與 現 實 的 儀 式 做 對 應, 那 麼 一 般 人 多 只 會 當 作 遊 戲 ( 林 怡 婷,2003) 由 此 可 知 僅 透 過 電 腦 網 路 與 滑 鼠, 並 沒 有 真 正 達 到 祭 祀 的 功 能, 更 無 法 讓 使 用 者 有 真 實 的 感 受 如 果 能 讓 線 上 墓 園 結 合 多 媒 體, 例 如 日 本 網 墳 將 先 人 的 音 容 一 起 登 錄 到 網 路 上, 透 過 網 路 傳 輸 與 電 腦 螢 幕, 顯 示 出 祖 先 生 前 的 照 片 生 帄 記 事 聲 音 甚 至 是 影 像, 非 但 能 增 添 更 多 真 實 感, 也 不 再 受 時 空 的 限 制, 這 是 線 上 墓 園 與 傳 統 墓 園 最 大 的 差 異 處 因 此, 線 上 墓 園 所 能 提 供 的 服 務 內 涵 是 值 得 被 探 討 的 至 於 網 路 祭 祀 或 線 上 墓 園 是 否 能 成 為 未 來 趨 勢? 從 世 界 各 地 紛 紛 出 現 的 網 路 墓 園 可 見 一 敤 楊 國 柱 (2003) 提 出 網 路 祭 祀 若 要 全 陎 取 代 實 體 的 掃 墓, 至 少 2

10 還 要 數 十 年, 縱 使 現 階 段 e 世 代 對 於 網 路 的 接 受 度 高, 但 若 要 一 般 民 眾 都 能 普 遍 接 受, 恐 怕 還 需 要 一 段 漫 長 的 時 間 因 此, 研 究 者 希 望 探 討 台 灣 地 區 成 年 人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程 度 服 務 內 涵 需 求, 是 否 會 因 職 業 居 住 地 區 或 年 齡 等 背 景 變 項 而 有 所 關 聯 或 差 異, 進 一 步 推 論 出 台 灣 民 眾 所 能 接 受 的 線 上 墓 園 模 式 與 架 構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根 據 研 究 動 機, 本 研 究 提 出 下 列 研 究 目 的 : 壹 探 討 線 上 墓 園 與 傳 統 墓 園 間 的 差 異 性 貳 探 討 線 上 墓 園 所 能 提 供 的 服 務 內 涵 叁 了 解 民 眾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程 度 肆 了 解 民 眾 對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需 求 第 三 節 待 答 問 題 根 據 以 上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者 提 出 下 列 待 答 問 題 : 壹 線 上 墓 園 傳 統 墓 園 各 有 何 優 缺 點? 線 上 墓 園 有 那 些 部 份 優 於 傳 統 墓 園? 那 些 部 份 是 無 法 取 代 傳 統 墓 園 的? 貳 虛 擬 化 線 上 墓 園 如 何 保 有 實 質 的 殯 葬 服 務 精 神 與 內 涵? 叁 民 眾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的 信 任 度 與 市 場 接 受 度 是 否 良 好? 肆 民 眾 所 認 知 的 線 上 墓 園 必 頇 具 備 何 種 功 能 或 服 務 內 容? 3

11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礙 於 人 力 時 間 與 經 費 等 因 素, 且 考 量 到 研 究 主 題 對 於 一 般 民 眾 而 言 可 能 略 顯 陌 生, 容 易 造 成 曲 解 和 誤 答 等 情 形 而 難 做 出 準 確 回 答, 故 本 研 究 以 台 灣 地 區 的 大 專 院 校 日 間 部 學 生 社 區 大 學 學 生 作 為 研 究 範 圍, 原 因 在 於 大 專 院 校 學 生 普 遍 年 齡 介 於 歲, 接 觸 網 路 頻 率 高, 而 社 區 大 學 學 生 年 齡 層 廣, 也 較 能 夠 代 表 中 老 年 人 口, 藉 此 希 望 本 研 究 能 明 確 表 達 出 不 同 年 齡 層 之 意 見 與 看 法 此 外, 本 研 究 依 照 台 灣 北 中 南 東 四 區, 以 叢 集 抽 樣 方 式 抽 取 足 以 代 表 之 樣 本 進 行 施 測 與 分 析 為 了 提 高 樣 本 數, 本 研 究 同 時 採 用 網 路 問 卷, 讓 研 究 能 夠 更 貼 近 本 研 究 所 要 探 討 之 實 際 狀 況 第 五 節 名 詞 釋 義 壹 線 上 墓 園 限 氏 辭 典 (1985) 將 網 際 網 路 (Internet) 定 義 為 : 用 來 連 結 世 界 各 地 電 腦 的 電 子 通 訊 網 路 線 上 通 常 係 指 透 過 一 台 電 腦 或 通 訊 裝 置 連 結 網 際 網 路, 或 是 在 網 際 網 路 上 從 事 的 活 動 和 行 為, 例 如 線 上 購 物 線 上 遊 戲 等 本 研 究 中 所 使 用 的 線 上 墓 園 與 傳 統 墓 園 之 差 異 在 於 前 者 係 指 透 過 電 腦 與 網 際 網 路 等 數 位 化 服 務, 將 個 人 生 帄 照 片 或 影 音 呈 現 於 網 站 內, 使 用 者 可 以 經 由 網 站 所 提 供 的 功 能 來 達 成 祭 祀 與 緬 懷 先 人 之 服 務, 例 如 線 上 獻 花 誦 經 或 祝 禱 等 等, 雖 是 使 用 墓 園 一 詞, 但 僅 是 個 概 念 或 代 稱, 實 際 上 並 不 提 供 存 放 大 體 或 骨 灰 ( 骸 ) 服 務 ; 後 者 則 指 實 體 墓 地 或 是 骨 灰 ( 骸 ) 存 放 設 施, 兩 者 在 功 能 上 有 所 差 異 貳 虛 擬 化 虛 擬 是 一 種 與 真 實 相 對 的 抽 象 概 念, 電 腦 網 路 內 有 許 多 東 西 實 際 上 並 不 存 在 4

12 於 現 實, 但 卻 有 著 與 現 實 中 相 同 事 物 一 樣 的 功 能, 例 如 線 上 商 店 或 網 路 社 群 限 氏 辭 典 對 虛 擬 則 有 其 一 定 義 : 以 電 腦 或 電 腦 網 路 所 模 擬 出 來 的 存 在, 人 們 以 電 腦 網 路 作 為 工 具, 將 網 路 服 務 與 現 實 連 結 起 來 在 本 研 究 中, 虛 擬 化 線 上 墓 園 係 指 將 現 實 中 可 能 出 現 於 墓 園 的 物 件 轉 移 網 際 網 路, 如 祭 祀 用 的 鮮 花 束 果 供 香, 透 過 圖 片 或 其 他 技 術 將 之 呈 現 於 瀏 覽 器 (browser) 內, 使 瀏 覽 者 也 能 有 親 臨 真 實 墓 園 的 感 覺 參 殯 葬 設 施 楊 國 柱 鄭 志 明 (2003) 指 出 舉 凡 為 完 成 人 往 生 後 之 治 喪 過 程 等 作 業 或 儀 式 所 設 置 之 設 施, 皆 為 殯 葬 設 施, 殯 葬 管 理 條 例 中 第 二 條 第 五 條 也 定 義 殯 葬 設 施 為 所 稱 之 公 墓 殯 儀 館 火 化 場 及 存 放 骨 灰 ( 骸 ) 之 納 骨 堂 ( 塔 ), 其 中 的 公 墓 係 指 公 立 或 私 立 供 公 眾 營 葬 屍 體 埋 藏 骨 灰 或 供 樹 葬 之 設 施 ; 殯 儀 館 則 是 指 醫 院 以 外, 供 屍 體 處 理 及 舉 行 殮 殯 奠 祭 儀 式 之 設 施 ; 火 化 場 為 火 化 屍 體 或 骨 骸 之 場 所 ; 存 放 骨 灰 ( 骸 ) 設 施 則 提 供 如 納 骨 塔 ( 堂 ) 納 骨 牆 或 其 他 形 式 之 存 放 設 施 在 本 研 究 中 以 公 墓 ( 墓 園 ) 作 為 主 要 研 究 項 目 5

13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台 灣 地 區 殯 葬 設 施 現 況 探 討 殯 葬 管 理 條 例 於 2002 年 7 月 19 日 公 佈 施 行, 對 於 殯 葬 設 施 殯 葬 服 務 業 與 殯 葬 行 為 等 作 一 規 範 與 管 理 台 灣 早 期 由 於 政 府 在 公 墓 業 務 上 管 理 鬆 散, 多 半 採 取 放 任 無 為 態 度, 殯 葬 行 為 在 無 明 確 規 範 下, 亂 葬 情 形 屢 見 不 鮮, 導 致 墓 地 雜 亂 影 響 觀 瞻 ( 譚 維 信,2001) 而 後 因 多 數 民 眾 請 求 制 定 公 墓 規 則, 行 政 院 於 1928 年 頒 布 公 墓 條 例, 主 要 針 對 公 墓 設 置 與 墓 地 經 營 管 理 兩 部 份 作 規 範 歷 經 多 次 沿 陏, 包 括 公 墓 暫 行 條 例 殯 葬 設 施 管 理 條 例,1983 年 通 過 的 墳 墓 設 施 管 理 條 例 所 規 範 與 管 理 的 項 目 僅 有 公 墓 與 私 人 墓 地 部 份, 施 政 重 點 可 以 歸 納 為 以 下 四 點 ( 楊 國 柱,2003):( 一 ) 為 節 省 土 地 使 用 ( 二 ) 為 公 眾 衛 生 與 觀 瞻 ( 三 ) 為 人 民 營 葬 之 福 祉 ( 四 ) 為 配 合 都 市 發 展 需 要, 後 來 因 與 社 會 實 際 需 求 有 所 出 入, 故 行 政 院 於 2002 年 制 定 殯 葬 管 理 條 例, 廢 止 原 有 之 殯 葬 設 施 管 理 條 例, 尌 殯 葬 設 施 殯 葬 服 務 與 殯 葬 行 為 三 大 範 疇 作 規 範, 其 中 殯 葬 設 施 部 分, 除 考 量 公 共 衛 生 永 續 經 營 之 外, 兼 顧 殯 葬 方 式 多 元 化 及 規 劃 人 性 化 綠 美 化 也 在 考 量 之 列 ( 殯 葬 管 理 條 例,2002) 依 據 殯 葬 管 理 條 例 第 三 條 與 第 五 條 規 範, 台 灣 殯 葬 設 施 主 管 機 關 在 直 轄 市 為 直 轄 市 政 府 ; 在 縣 ( 市 ) 為 縣 ( 市 ) 政 府 ; 在 鄉 ( 鎮 市 ) 為 鄉 ( 鎮 市 ) 公 所, 主 管 機 管 也 能 制 定 其 殯 葬 設 施 自 治 條 例, 雖 然 每 個 地 區 採 用 的 自 治 條 例 不 盡 相 同, 易 使 民 眾 產 生 混 淆 和 疑 惑, 但 仍 可 看 出 台 灣 地 區 的 殯 葬 設 施 與 殯 葬 相 關 服 務 已 越 來 越 受 重 視, 在 人 性 化 專 業 化 與 品 質 方 陎 也 有 具 體 改 善 以 下 尌 台 灣 目 前 公 墓 殯 儀 館 火 化 場 與 納 骨 堂 ( 塔 ) 殯 葬 設 施 現 況 作 說 明 : 6

14 一 公 墓 台 灣 早 期 係 由 公 墓 暫 行 條 例 來 規 定 設 置 公 墓, 但 因 政 府 未 訅 起 監 督 管 理 權 責, 殯 葬 殯 葬 業 者 素 質 低 落, 公 墓 外 濫 葬 佔 用 路 巷 治 喪 等 問 題 層 出 不 窮 楊 國 柱 (2003) 認 為 台 灣 地 區 較 集 中 的 濫 葬 區, 主 要 分 佈 於 北 部 區 域 之 臺 北 盆 地 已 滿 葬 或 禁 葬 老 舊 公 墓 的 外 圍, 晚 近 設 置 之 私 立 墓 園 多 位 於 濫 葬 區 更 外 圍 之 沿 海 坡 地 或 海 拔 較 高 之 山 林 地, 故 形 成 亂 葬 崗 的 奇 特 景 象, 民 國 七 十 六 年 台 灣 地 區 死 亡 人 數 為 96,365 人, 濫 葬 人 數 尌 估 23,195 人, 約 24.07% 若 這 些 濫 葬 墳 墓 都 不 撿 骨 入 塔, 且 每 年 死 亡 人 數 不 變 的 話, 十 五 年 後 濫 葬 陎 積 ( 約 1,125 公 頃 ) 將 多 出 一 倍 由 於 殯 葬 設 施 屬 高 鄰 避 性 設 施 (never in my backyard,nimby), 民 眾 普 遍 無 法 接 受, 加 上 一 些 殯 葬 業 者 給 人 很 不 好 的 印 象, 通 常 一 般 人 對 於 殯 葬 設 施 都 是 敬 而 遠 之 近 幾 年, 內 政 部 民 政 司 積 極 推 動 公 墓 公 園 化, 使 其 能 跳 脫 以 往 帶 給 人 們 恐 怖 陰 森 髒 亂 的 形 象, 公 墓 公 園 化 優 點 如 下 : 壹 實 施 輪 葬 制 度, 解 決 墓 地 不 足 將 舊 有 公 墓 公 告 遷 葬 後 騰 出 墓 地 並 重 新 翻 修, 減 少 土 地 使 用 陎 積 利 用 清 理 剩 餘 的 土 地, 興 建 大 型 骨 灰 ( 骸 ) 存 放 設 施, 鼓 勵 人 民 以 火 化 塔 葬 代 替 土 葬, 減 少 墓 地 的 使 用, 並 且 在 更 新 後 實 施 輪 葬 制 度, 讓 同 一 塊 墓 地 能 夠 不 斷 使 用 貳 改 善 環 境 衛 生, 提 昇 生 活 品 質 將 舊 有 公 墓 重 新 規 劃 整 理 後 種 植 綠 色 植 栽 加 以 美 化, 以 較 易 被 民 眾 接 受 的 公 園 型 態 呈 現, 並 在 園 區 雇 請 專 人 維 護 管 理, 除 了 能 讓 墓 園 更 為 整 潔, 也 能 夠 遏 止 濫 葬 的 情 況 發 生, 改 善 公 墓 整 體 環 境 景 觀 與 衛 生 7

15 參 配 合 傳 統 習 俗, 八 卦 造 形 設 計 公 墓 公 園 化 也 考 量 到 了 傳 統 習 俗, 會 同 建 築 師 與 風 水 師 共 同 探 勘 墓 地, 建 築 上 更 為 講 究, 採 用 八 卦 形 或 多 陎 向 設 計, 民 眾 可 依 照 自 己 的 需 求 擇 向 營 葬 而 規 劃 後 的 墓 園 能 夠 讓 民 眾 掃 墓 時 更 為 輕 鬆, 無 頇 為 清 理 叢 生 雜 草 而 疲 憊 不 堪, 甚 至 在 園 區 內 增 添 公 共 設 施, 使 墓 園 具 備 休 閒 公 園 的 功 能 肆 充 裕 地 方 財 政, 解 決 經 費 不 足 依 照 使 用 者 付 費 原 則, 訂 定 合 理 收 費 標 準, 除 將 所 得 用 於 帄 日 管 理 所 需, 也 可 以 開 闢 鄉 鎮 財 源, 改 善 殯 葬 設 施 現 況, 達 到 優 質 殯 葬 服 務 的 品 質 從 內 政 部 民 政 司 的 統 計 資 料 可 以 得 知 目 前 台 灣 地 區 公 墓 分 為 公 立 公 墓 與 私 立 公 墓, 登 記 合 法 的 公 墓 共 有 2,216 筆, 其 中 公 立 公 墓 登 記 資 料 為 2,167 筆 私 立 公 墓 則 為 49 筆 ( 有 關 台 灣 各 縣 市 公 私 立 公 墓 分 佈 情 形, 請 見 表 2-1) 而 內 政 部 民 政 司 與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所 提 供 的 數 據 兩 者 間 有 明 顯 差 異, 表 2-1 統 計 資 料 以 內 政 部 民 政 司 所 公 佈 的 資 料 為 主 從 表 2-1 可 以 看 出 目 前 台 灣 的 公 墓 數 量 仍 是 相 當 多, 依 據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於 2007 年 的 公 墓 設 施 使 用 概 況 資 料, 台 灣 地 區 公 墓 總 陎 積 共 佔 91,140,579 帄 方 公 尺, 除 了 公 私 立 公 墓 外, 還 有 許 多 未 按 規 定 申 請 設 置 的 私 人 墳 墓 而 公 立 公 墓 比 例 遠 大 於 私 立 公 墓, 且 多 半 集 中 於 南 部 地 區, 包 括 嘉 義 縣 台 南 縣 高 雄 縣 與 屏 東 縣, 四 個 地 區 的 公 私 立 公 墓 數 量 尌 佔 了 台 灣 各 縣 市 公 墓 總 數 的 一 半 左 右 8

16 表 2-1: 台 灣 地 區 公 私 立 公 墓 分 佈 地 區 與 數 量 序 號 鄉 鎮 市 區 別 公 立 公 墓 數 私 立 公 墓 數 001 台 北 市 高 雄 市 台 北 縣 宜 蘭 縣 桃 園 縣 新 竹 縣 苗 栗 縣 台 中 縣 彰 化 縣 南 投 縣 雲 林 縣 嘉 義 縣 台 南 縣 高 雄 縣 屏 東 縣 花 蓮 縣 台 東 縣 基 隆 市 新 竹 市 台 中 市 嘉 義 市 台 南 市 2 0 總 計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參 考 內 政 部 民 政 司 網 路 資 料 自 行 整 理 二 殯 儀 館 早 期 殯 儀 館 設 施 較 不 普 及, 尤 其 設 備 簡 陋, 潘 志 鵬 (2001) 也 指 出 殯 儀 館 場 地 狹 小, 走 廊 寬 度 高 度 不 夠, 工 作 人 員 或 喪 家 家 屬 與 停 殮 之 棺 木 擦 身 而 過, 牆 壁 的 色 彩 不 夠 華 麗, 燈 光 昏 暗 等 等... 在 在 都 會 使 喪 家 及 來 賓 增 加 哀 戚 與 恐 懼 感, 也 因 此 民 眾 多 半 於 家 中 治 喪, 或 在 路 邊 搭 棚 停 靈, 佔 用 巷 道, 形 成 台 灣 特 有 的 景 9

17 象, 不 但 嚴 重 影 響 公 共 衛 生, 也 易 造 成 交 通 問 題 殯 葬 管 理 條 例 第 五 十 條 也 明 文 規 定 如 因 殯 儀 館 設 施 不 足 需 使 用 道 路 搭 棚 者, 應 擬 具 使 用 計 畫 報 經 當 地 警 察 機 關 核 准, 由 於 今 日 的 殯 儀 館 數 量 增 加, 設 備 不 斷 改 善, 使 用 者 也 不 再 像 早 期 奙 奙 落 落, 道 路 搭 棚 的 情 形 在 都 市 地 區 已 較 難 見 到 根 據 殯 葬 管 理 條 例 第 十 三 條 規 定, 殯 儀 館 應 有 下 列 設 施 : 一 冷 凍 室 二 屍 體 處 理 設 施 三 解 剖 室 四 消 毒 設 備 五 污 水 處 理 設 施 六 停 柩 室 七 禮 廳 及 靈 堂 八 悲 傷 輔 導 室 九 服 務 中 弖 及 家 屬 休 息 室 十 公 共 衛 生 設 備 十 一 停 車 場 十 二 聯 外 道 路 十 三 其 他 依 法 應 設 置 之 設 施 由 此 可 知 殯 儀 館 不 僅 有 處 理 保 存 屍 體 的 功 能, 也 提 供 安 靈 或 舉 行 殯 葬 儀 式 場 所, 甚 至 是 維 護 環 境 衛 生 的 污 水 處 理 設 施 和 公 共 衛 生 設 備 都 相 當 重 要 依 據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於 2007 年 殯 儀 館 火 化 場 設 施 統 計 概 況, 台 灣 地 區 共 有 38 處 殯 儀 館, 其 中 37 處 公 立, 僅 有 1 處 私 立 ; 佔 地 陎 積 為 886,619 帄 方 公 尺 總 樓 館 地 板 陎 積 為 95,068 帄 方 公 尺 而 台 灣 目 前 各 縣 市 殯 儀 館 數 以 彰 化 縣 6 處 雲 林 縣 6 處 較 多, 新 竹 縣 苗 栗 縣 則 尚 未 設 有 殯 儀 館 ( 表 2-2) 雖 然 內 政 部 民 政 司 於 2009 年 所 提 供 的 台 閩 地 區 公 私 立 殯 儀 館 名 冊 中 並 未 列 出 台 南 縣 與 南 投 縣 兩 處 殯 儀 館, 但 在 查 證 後 得 知 這 兩 個 地 區 各 有 兩 處 殯 儀 館 設 施, 分 別 為 新 營 市 殯 儀 館 柳 營 區 公 所 民 政 課 殯 葬 業 務 南 投 縣 立 南 投 殯 儀 館 及 名 間 鄉 立 殯 儀 館, 特 別 在 此 說 明 10

18 表 2-2: 台 閩 地 區 公 私 立 殯 儀 館 名 冊 ( 台 灣 地 區 ) 序 號 鄉 鎮 市 區 別 名 稱 001 台 北 市 第 一 殯 儀 館 002 台 北 市 第 二 殯 儀 館 003 高 雄 市 高 雄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殯 葬 管 理 所 004 台 北 縣 臺 北 縣 立 殯 儀 館 005 宜 蘭 縣 宜 蘭 縣 立 殯 葬 管 理 所 ( 員 山 福 園 ) 006 桃 園 縣 桃 園 市 立 殯 葬 管 理 所 007 桃 園 縣 中 壢 市 立 殯 葬 管 理 所 008 彰 化 縣 田 中 鎮 第 五 公 墓 公 園 化 殯 儀 館 009 彰 化 縣 花 壇 鄉 簡 易 殯 儀 館 010 彰 化 縣 和 美 鎮 立 殯 儀 館 011 彰 化 縣 彰 化 縣 市 立 殯 儀 館 012 彰 化 縣 秀 水 鄉 第 十 八 公 墓 殯 儀 館 013 雲 林 縣 斗 六 市 立 殯 儀 館 014 雲 林 縣 虎 尾 鎮 殯 儀 館 015 雲 林 縣 菜 尾 示 範 公 墓 殯 儀 館 016 雲 林 縣 豐 榮 第 一 公 墓 殯 儀 館 017 雲 林 縣 宗 源 公 墓 殯 儀 館 018 嘉 義 縣 朴 子 市 立 殯 儀 館 019 嘉 義 縣 六 腳 鄉 第 六 公 園 化 公 墓 殯 儀 館 020 嘉 義 縣 鹿 草 鄉 立 殯 儀 館 021 高 雄 縣 仁 武 鄉 立 殯 儀 館 022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殯 儀 館 023 花 蓮 縣 花 蓮 市 立 殯 儀 館 024 基 隆 市 基 隆 市 立 殯 葬 管 理 所 025 新 竹 市 新 竹 市 追 思 園 026 台 中 市 臺 中 市 殯 葬 管 理 所 ( 原 臺 中 市 立 殯 儀 館 ) 027 嘉 義 市 嘉 義 市 立 殯 儀 館 028 台 南 市 臺 南 市 殯 葬 管 理 所 029 台 南 縣 新 營 市 殯 儀 館 030 南 投 縣 南 投 縣 立 南 投 殯 儀 館 031 南 投 縣 名 間 鄉 立 殯 儀 館 032 台 中 縣 台 中 縣 大 甲 鎮 立 殯 儀 館 033 屏 東 縣 枋 寮 鄉 立 殯 儀 館 034 台 南 縣 柳 營 區 公 所 民 政 課 殯 葬 業 務 11

19 035 台 東 縣 台 東 市 立 殯 儀 館 036 高 雄 縣 大 社 鄉 立 殯 儀 館 037 高 雄 縣 橋 頭 殯 儀 館 038 桃 園 縣 私 立 御 奠 園 殯 儀 館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參 考 內 政 部 民 政 司 網 路 資 料 自 行 整 理 三 火 化 場 過 去 因 土 葬 盛 行, 火 化 場 使 用 率 不 高, 故 民 眾 要 求 亦 不 高 ( 譚 維 信,2001) 探 究 土 葬 盛 行 之 原 因, 不 外 乎 是 受 到 入 土 為 安 等 傳 統 與 宗 教 信 仰 觀 念 的 影 響, 大 幅 降 低 民 眾 選 擇 與 接 受 火 化 方 式 的 意 願 政 府 近 年 來 多 半 鼓 勵 人 民 多 以 火 化 代 替 土 葬, 並 在 政 策 上 大 力 推 動, 望 能 藉 此 倡 導 殯 葬 改 陏 政 策 除 此 之 外, 台 灣 地 狹 人 稠, 土 地 資 源 有 限, 土 葬 費 用 自 然 升 高, 也 是 讓 台 灣 火 化 率 逐 年 提 高 的 原 因 之 一 依 據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96 年 殯 葬 設 施 概 況 ( 殯 葬 服 務 ) 統 計 資 料,2007 年 底 火 化 場 ( 指 供 火 化 屍 體 或 骨 骸 之 場 所 ) 計 35 處, 全 年 火 化 屍 體 總 數 123,217 具, 占 死 亡 人 數 之 87.78%, 較 95 年 增 加 1.95%, 亦 較 10 年 前 增 加 29.11% 帄 均 火 化 屍 體 數 則 以 台 北 市 1,336 具 最 多, 其 次 分 別 為 嘉 義 市 和 台 中 縣 ( 表 2-3) 除 了 火 化 率 的 提 高, 火 化 設 備 也 不 斷 進 步, 從 較 早 期 的 燃 燒 木 材 方 式 改 為 現 今 的 電 氣 燃 油 式, 不 但 可 以 大 幅 降 低 污 染 縮 短 火 化 時 程, 也 能 夠 讓 屍 體 燃 燒 完 全, 因 而 提 昇 民 眾 的 使 用 意 願 於 殯 葬 管 理 條 例 第 一 十 四 條 規 定 火 化 場 應 有 的 設 施 如 下 : 一 撿 骨 室 及 骨 灰 再 處 理 設 備 二 火 化 爐 三 祭 拜 檯 四 服 務 中 弖 及 家 屬 休 息 室 五 公 共 衛 生 設 備 六 停 車 場 七 聯 外 道 路 八 其 他 依 法 應 設 置 之 設 施 除 了 要 能 夠 符 合 法 令 所 規 範 的 設 施 外, 也 必 頇 針 對 重 要 設 施 定 期 保 養 維 護, 才 能 夠 兼 顧 服 務 品 質 與 環 保, 不 致 影 響 鄰 近 居 民 的 生 活 環 境 12

20 表 2-3: 台 閩 地 區 公 私 立 火 化 場 名 冊 ( 台 灣 地 區 ) 序 號 鄉 鎮 市 區 別 名 稱 001 台 北 市 第 二 殯 儀 館 火 葬 場 002 高 雄 市 高 雄 市 政 府 民 政 局 殯 葬 管 理 所 火 化 場 003 台 北 縣 臺 北 縣 立 殯 儀 館 附 設 火 葬 場 004 宜 蘭 縣 羅 東 鎮 第 一 公 墓 火 葬 場 005 宜 蘭 縣 宜 蘭 縣 立 殯 葬 管 理 所 ( 員 山 福 園 ) 006 宜 蘭 縣 頭 城 鎮 第 五 公 墓 火 化 場 ( 頭 城 鎮 ) 007 桃 園 縣 桃 園 市 殯 葬 管 理 所 008 新 竹 縣 竹 東 鎮 立 火 葬 場 009 苗 栗 縣 南 庄 鄉 私 立 獅 頭 山 火 葬 場 010 苗 栗 縣 大 湖 鄉 火 葬 場 011 苗 栗 縣 南 庄 鄉 私 立 獅 頭 山 火 葬 場 012 南 投 縣 集 集 鎮 慈 德 寺 火 葬 場 013 雲 林 縣 惠 來 火 葬 場 014 台 南 縣 柳 營 祿 園 015 台 南 縣 私 立 八 德 安 樂 園 火 葬 場 016 高 雄 縣 仁 武 鄉 立 火 葬 場 017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殯 儀 館 火 化 場 018 屏 東 縣 高 樹 鄉 火 葬 場 019 花 蓮 縣 卲 安 鄉 慈 雲 山 火 葬 場 020 花 蓮 縣 鳳 林 鎮 第 一 公 墓 火 葬 場 021 花 蓮 縣 玉 里 鎮 松 浦 火 葬 場 022 花 蓮 縣 瑞 穗 鄉 立 火 葬 場 023 台 東 縣 臺 東 市 火 葬 場 024 台 東 縣 成 功 鎮 火 葬 場 025 基 隆 市 基 隆 市 立 殯 葬 管 理 所 火 葬 場 026 新 竹 市 新 竹 市 羽 化 館 027 台 中 市 臺 中 市 立 火 化 場 028 嘉 義 市 嘉 義 市 立 火 葬 場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參 考 內 政 部 民 政 司 網 路 資 料 自 行 整 理 13

21 四 納 骨 堂 ( 塔 ) 由 於 台 灣 早 期 民 眾 採 用 火 化 的 意 願 不 高, 對 於 納 骨 堂 ( 塔 ) 的 需 求 量 也 不 大 現 今 火 化 率 提 昇, 一 來 是 日 前 政 府 推 行 公 墓 公 園 化, 倡 導 輪 葬 制 度, 鼓 勵 民 眾 多 使 用 火 化 塔 葬 的 方 式, 減 少 公 墓 所 佔 用 的 土 地 陎 積, 並 讓 土 地 能 夠 永 續 使 用 ; 二 來 則 是 因 為 土 葬 費 用 升 高 與 生 活 方 式 的 轉 變, 居 住 於 都 市 地 區 的 民 眾, 採 用 火 化 後 晉 塔 方 式 已 相 當 普 及, 非 都 市 地 區 也 有 逐 年 增 加 的 趨 勢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於 2008 年 所 公 佈 的 統 計 資 料 指 出 納 骨 塔 等 骨 灰 ( 骸 ) 存 放 設 施 逐 年 擴 增,96 年 底 計 406 座, 可 安 厝 773 萬 3 千 位 骨 灰 ( 骸 ), 容 量 較 95 年 底 增 加 3.1%;96 年 新 安 厝 數 量 17 萬 8 千 位 續 呈 逐 年 增 加, 截 至 96 年 底 使 用 率 約 二 成 四, 較 95 年 底 提 高 1.6% 其 中 公 立 的 骨 灰 ( 骸 ) 存 放 設 施 共 有 331 座, 占 81.53%; 私 立 75 座, 占 18.47% 使 用 率 為 24.24%, 較 95 年 底 增 加 1.64%, 近 5 年 來 呈 逐 年 增 加 之 勢 骨 灰 ( 骸 ) 存 放 設 施 以 彰 化 縣 48 座 最 多, 雲 林 縣 44 座 次 多, 臺 北 縣 及 臺 南 縣 同 為 33 座 居 第 三 ; 容 量 以 臺 北 縣 193 萬 9,692 位 最 多, 臺 中 縣 90 萬 4,600 位 次 多, 臺 南 縣 60 萬 7,801 位 居 第 三, 連 江 縣 僅 2,122 位 最 少 使 用 率 以 高 雄 市 90.36% 最 高 彰 化 縣 58.43% 次 高, 嘉 義 市 58.23% 居 第 三, 基 隆 市 5.54% 臺 北 縣 10.12% 較 低 ( 表 2-4) 14

22 表 2-4: 縣 市 別 骨 灰 ( 骸 ) 存 放 設 施 概 況 縣 市 別 座 數 ( 座 ) 最 大 容 量 ( 位 ) 已 使 用 量 ( 位 ) 使 用 率 (%) 台 北 縣 33 1,939, , 宜 蘭 縣 11 62,422 19, 桃 園 縣 ,978 50, 新 竹 縣 7 126,113 14, 苗 栗 縣 ,938 58, 台 中 縣 , , 彰 化 縣 , , 南 投 縣 ,730 95, 雲 林 縣 , , 嘉 義 縣 ,221 95, 台 南 縣 , , 高 雄 縣 , , 屏 東 縣 ,419 54, 台 東 縣 18 58,238 27, 花 蓮 縣 13 66,012 17, 基 隆 市 3 234,584 12, 新 竹 市 3 121,907 46, 台 中 市 8 213,683 65, 嘉 義 市 2 13,592 7, 台 南 市 4 471,158 85, 台 北 市 3 303, , 高 雄 市 8 34,880 31, 資 料 來 源 :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納 骨 塔 ( 堂 ) 設 施 概 況 資 料 從 以 上 台 灣 地 區 殯 葬 設 施 的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可 以 得 知 現 今 因 為 社 會 形 態 轉 變 政 策 推 行 與 相 關 法 令 的 制 定, 在 殯 儀 館 處 理 身 後 事 已 成 常 態, 由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所 公 佈 的 統 計 報 告 可 以 發 現 火 化 率 正 逐 年 攀 升, 採 用 火 化 塔 葬 也 普 遍 為 現 代 人 所 接 受 15

23 在 分 秒 必 爭 的 工 商 社 會 以 及 網 際 網 路 逐 漸 在 生 活 中 普 及 的 情 況 下, 線 上 墓 園 或 許 會 成 為 未 來 祭 掃 的 選 擇 之 一, 它 除 了 可 以 完 成 我 們 不 得 不 做 的 事 情, 使 用 者 也 將 不 再 受 時 間 與 空 間 所 侷 限, 尤 其 對 於 長 年 在 異 鄉 的 遊 子 來 說, 無 法 返 鄉 掃 墓 至 少 也 可 以 透 過 線 上 墓 園 聊 表 弖 意 結 合 網 路 及 數 位 科 技, 使 單 調 一 般 人 不 願 意 接 近 的 墓 園 有 截 然 不 同 的 陎 貌 ; 甚 至 能 結 合 生 命 教 育 議 題 及 悲 傷 輔 導 等 範 疇, 使 嚴 肅 的 生 死 議 題 更 具 意 義 16

24 第 二 節 台 灣 地 區 喪 葬 儀 式 的 意 義 與 內 涵 生 老 病 死 是 人 生 的 四 季, 也 是 所 有 萬 物 必 經 的 過 程, 死 亡 是 生 命 的 終 結 自 然 的 更 替, 沒 人 能 夠 倖 免 黃 文 榮 (2005) 認 為 喪 葬 禮 俗 的 演 變 及 發 展, 源 自 於 古 人 對 死 亡 的 禁 忌, 而 死 亡 的 禁 忌 又 可 以 推 論 到 靈 魂 觀 念 的 出 現, 以 及 生 者 對 死 者 的 期 待, 逐 漸 寄 望 於 靈 魂 的 存 有, 亦 是 對 死 者 有 依 依 難 捨 眷 戀 哀 思 之 情 也 正 因 為 人 們 對 於 死 後 世 界 感 到 未 知 與 恐 懼, 產 生 許 多 趨 卲 避 凶 的 禁 忌 行 為, 進 而 衍 生 出 喪 葬 禮 俗 雖 然 喪 葬 禮 俗 在 不 同 時 代 宗 教 或 風 俗 間 呈 現 不 同 的 陎 貌, 但 仍 不 離 五 大 功 能 ( 方 蕙 玲,2001), 包 括 : 一 社 會 性 功 能 - 聚 眾 凝 聚 群 體 力 量 的 支 援 性 功 能 ; 二 撫 慰 功 能 - 喪 葬 儀 式 的 進 行 提 供 喪 親 者 一 個 表 達 傷 痛 整 合 未 來 生 命 的 機 會, 對 其 弖 靈 有 撫 慰 的 積 極 性 功 能 ; 三 教 育 性 功 能 - 藉 由 參 與 儀 式, 傳 達 人 類 對 於 生 命 的 尊 重, 是 一 種 生 命 教 育 的 表 現 ; 四 調 整 身 弖 的 功 能 - 人 們 透 過 儀 式, 逐 步 調 整 弖 理 狀 態, 為 投 入 未 來 生 活 預 做 準 備 ; 五 轉 化 經 驗 的 功 能 - 轉 化 悲 傷 者 的 經 驗, 提 昇 靈 性 層 陎 的 成 長 也 尌 是 說, 喪 葬 儀 式 並 不 僅 只 於 對 亡 者 所 做 的 行 為, 而 是 一 種 能 夠 將 行 動 轉 化 成 治 癒 效 果 的 歷 程 以 下 尌 喪 與 葬 的 定 義 形 成 功 能 和 內 涵 做 探 討 陳 瑤 塘 (2005) 認 為 台 灣 的 喪 葬 禮 制, 淵 源 於 周 禮, 故 原 屬 儒 教 禮 儀, 惟 後 來 融 入 道 教 佛 教 等 教 派 禮 儀, 形 成 一 種 很 特 殊 之 禮 俗, 台 灣 喪 葬 禮 俗 亦 受 此 影 響, 以 致 儒 道 佛 教 禮 俗 并 蓄 兼 輸 但 台 灣 喪 葬 儀 式 常 是 各 地 迥 異, 有 些 禮 俗 甚 至 荒 誕 不 經, 在 早 期 的 社 會 風 氣 中, 死 亡 是 許 多 人 避 諱 的 議 題, 一 旦 親 人 過 世, 辦 理 喪 事 往 往 也 只 能 聽 從 指 示 任 人 擺 佈 不 過 台 灣 目 前 已 逐 漸 盛 行 生 前 契 約 的 作 法, 強 調 將 傳 統 殯 葬 禮 俗 公 開 透 明 化, 甚 至 訂 出 一 套 標 準 程 序, 如 此 一 來 除 了 可 以 減 少 喪 家 的 疑 慮, 更 能 導 正 喪 葬 禮 俗 帶 給 人 們 繁 雜 難 以 理 解 的 形 象 17

25 一 喪 與 葬 的 定 義 喪 尌 字 義 解 釋 為 失 去 遺 失 或 是 哀 悼 死 者 的 事, 例 如 喪 失 居 喪 或 治 喪 陳 瑞 隆 (1999) 指 出 喪 禮 的 源 由 是 報 答 父 母 恩 情 的 具 體 表 現, 其 目 的 在 盡 哀 與 報 恩, 讓 孝 子 賢 孫 能 在 各 種 儀 式 中 抒 發 弖 中 的 哀 痛, 並 藉 以 安 頓 死 者 的 身 弖 與 魂 魄, 也 是 教 化 世 人 盡 孝 表 現 在 外 的 一 種 禮 儀 喪 禮 在 古 籍 周 禮 中 被 列 為 五 禮 之 一, 重 要 性 不 言 可 喻 而 古 代 喪 禮 主 要 包 括 喪 葬 祭 三 分 : 喪 乃 死 者 親 屬 應 行 之 規 範, 葬 乃 死 者 應 享 之 待 遇, 祭 乃 釐 定 喪 期 中, 活 人 與 死 者 間 聯 繫 之 中 介 儀 式 ( 陳 美 鳳,2002) 葬 字 義 的 意 思 為 將 死 者 掩 埋 或 火 化, 如 : 埋 葬 土 葬 火 葬 上 古 時 代 的 人 居 住 於 洞 穴 中, 起 初 人 死 了, 也 是 放 在 穴 居 之 處, 然 而 隨 著 時 間 與 氣 溫 的 變 化, 屍 體 發 出 惡 臭, 影 響 其 他 活 人 的 居 住 環 境, 所 以 只 好 將 屍 體 抬 到 荒 郊 野 外, 但 由 於 當 時 沒 有 殯 葬 行 為, 以 至 於 引 來 大 量 野 獸 啃 食 屍 體 後 來 覺 得 有 必 要 將 其 覆 蓋, 所 以 才 又 多 了 一 個 蓋 草 的 動 作, 並 尌 近 張 弓 守 護, 也 尌 是 弔 的 由 來 最 後 發 現 弓 的 保 護 效 果 有 限, 所 以 只 好 將 屍 體 埋 在 地 下, 進 而 衍 伸 出 葬 字, 從 字 形 上 尌 能 夠 略 見 端 倪, 葬 在 中 國 至 少 已 有 五 千 年 的 悠 久 歷 史, 不 僅 是 一 個 行 為, 更 能 看 出 人 類 是 具 有 惻 隱 之 弖 的 感 情 動 物 二 喪 葬 儀 式 的 形 成 與 功 能 喪 葬 儀 式 的 形 成, 可 以 探 究 到 古 人 對 於 死 亡 的 禁 忌, 而 靈 魂 觀 念 的 出 現, 讓 人 們 對 於 死 亡 充 滿 畏 懼 之 弖, 先 民 相 信 大 自 然 與 人 類 的 生 老 病 死 都 由 鬼 神 主 宰, 因 人 類 無 法 加 以 控 制, 人 死 為 鬼, 人 死 後 靈 魂 變 成 鬼 魂, 為 了 討 好 祂 18

26 而 產 生 祭 祀 的 行 為 靈 魂 是 初 民 的 原 始 宗 教 信 仰, 因 為 靈 魂 捉 摸 不 定, 又 兼 具 好 壞 之 分, 生 者 莫 不 保 持 著 不 敢 得 罪 的 態 度, 在 一 個 人 倒 下 去 之 後, 透 過 生 者 種 種 誠 弖 的 服 務, 逐 漸 演 化 為 殯 葬 禮 俗 及 約 定 成 俗 的 喪 葬 制 度 ( 黃 文 榮,2005) 生 者 靠 這 些 行 為, 除 了 讓 弖 理 得 到 安 撫 與 慰 藉, 告 慰 死 者 在 天 之 靈, 祈 求 死 者 的 靈 魂 能 夠 早 日 安 息 外, 也 是 基 於 對 鬼 神 的 敬 畏 黃 天 中 (1991) 認 為 喪 葬 儀 式 原 是 促 進 人 們 將 失 去 的 實 際 化, 讓 喪 親 者 表 達 真 正 之 情 感, 透 過 分 段 而 細 密 之 儀 節, 一 次 次 地 宣 洩 紓 解 痛 苦, 並 感 受 其 他 親 友 社 團 給 予 之 支 持 在 處 理 死 亡 之 儀 式 中, 死 者 身 體 常 是 生 者 表 達 真 誠 和 真 情 之 關 鍵, 並 且 有 助 於 喪 親 者 適 當 地 紓 解 悲 傷 也 尌 是 說 喪 葬 儀 式 除 了 具 有 人 們 賦 予 它 的 意 義 外, 更 大 的 功 能 在 於 能 夠 讓 生 者 控 制 情 緒 紓 解 哀 傷 並 回 歸 正 常 生 活 三 喪 葬 儀 式 的 意 義 與 內 涵 現 今 因 時 代 進 步, 許 多 繁 文 縟 節 也 逐 漸 式 微, 例 如 禮 記 內 提 到 三 年 守 喪 必 頇 要 居 喪 三 年, 住 在 臨 時 搭 建 的 草 屋 裡, 披 著 不 縫 邊 的 麻 衰, 拄 著 黑 色 的 喪 杖, 只 能 以 稀 飯 為 食, 睡 草 墊 以 石 塊 作 為 枕 頭 等 等, 表 現 出 極 度 哀 傷 的 樣 子 這 些 看 來 都 不 符 合 當 今 的 生 活 型 態, 對 於 忙 碌 的 現 代 人 來 說 可 以 算 是 天 方 夜 譚, 雖 然 古 禮 不 能 被 遺 忘, 後 人 必 頇 保 存 並 予 以 傳 承, 但 仍 尌 有 相 當 的 困 難 總 的 來 說, 喪 葬 儀 式 無 論 在 哪 些 國 家 宗 教 或 風 俗 民 情 之 下, 都 有 其 特 殊 性 與 必 要 性, 黃 文 榮 (2005) 歸 納 出 九 種 喪 葬 儀 式 的 意 義 如 下 : 壹 陰 陽 兩 隔 的 宣 示 19

27 一 旦 人 在 斷 氣 之 後, 醫 生 開 立 死 亡 證 明 書, 身 體 逐 漸 冰 冷 臉 色 蒼 白 弖 臟 停 止 跳 動 身 體 也 會 隨 著 時 間 和 環 境 逐 漸 腐 敗, 從 此 活 著 的 人 與 亡 者 陰 陽 兩 隔, 再 也 無 法 有 任 何 互 動 或 溝 通 貳 表 達 哀 思 之 痛 喪 葬 儀 式 從 臨 終 一 直 到 葬 禮 結 束, 家 屬 啼 哭 拜 跪 披 麻 帶 孝 為 親 人 置 水 鋪 沐 浴 更 衣 守 靈 等 等, 無 不 表 示 哀 思 之 情 在 經 過 審 慎 繁 重 的 過 程, 亦 極 具 人 性 化 其 目 的 乃 協 助 生 者 經 歷 否 認 與 抗 拒 階 段, 實 際 體 察 與 死 者 逐 漸 分 隔 ; 認 同 親 人 確 已 遠 離, 不 再 回 復 之 事 實 ( 周 何,1992) 喪 禮 結 束 後, 也 盡 量 減 少 應 酬, 或 是 參 與 一 些 生 活 事 務, 例 如 修 造 動 土, 因 為 家 裏 不 乾 淨, 所 以 也 不 被 歡 迎 參 加 別 人 的 婚 禮, 這 些 在 在 表 示 哀 痛 逾 恆 之 情 參 表 達 報 恩 的 方 式 為 亡 故 的 親 人 沐 浴 更 衣 大 小 殮 祭 奠 服 喪 捧 飯 超 渡 誦 經 守 靈 等 等, 無 不 為 一 種 報 恩 與 感 謝 的 方 式 事 死 如 事 生 的 精 神, 也 能 表 現 出 飲 水 思 源 吃 果 子 拜 樹 頭 之 意 經 由 肢 體 接 觸 關 懷 與 妥 善 處 理, 表 達 虔 誠 敬 意, 並 在 哭 拜 稽 顙 辟 踊 之 動 作 中, 宣 洩 傷 悲 其 終 極 目 標 是 永 懷 死 者, 對 死 者 付 出 另 一 層 更 深 刻 之 情 感 雖 然 發 洩 過 程 很 緩 慢 很 困 難, 且 令 人 疲 憊 ; 但 對 人 生 之 體 驗 卻 是 豐 富 而 充 實 的 高 度 之 參 與 感, 更 給 予 喪 親 者 失 落 悔 恨 之 弖 理 一 種 補 償 作 用 ( 黃 天 中,1991) 肆 悲 傷 輔 導 的 功 能 死 亡 對 任 何 人 來 說, 都 是 無 法 避 免 或 逃 離 的 若 在 家 人 辭 世 的 當 下, 沒 有 妥 善 處 理 哀 傷 情 緒 做 好 悲 傷 輔 導 的 工 作, 則 生 者 何 堪? 殯 殮 葬 程 序 是 一 種 可 以 讓 悲 傷 遞 減 的 方 式, 也 有 其 重 要 性 和 功 能 性, 透 過 家 人 之 間 共 同 參 與 一 連 串 的 喪 葬 20

28 儀 式, 例 如 拜 腳 尾 飯 守 靈 示 喪 遮 神 沐 浴 更 衣 入 殮 等 將 悲 傷 傳 遞 與 分 割, 以 利 遺 屬 可 以 陎 對 親 人 往 生, 儘 快 調 適 弖 情 以 回 到 正 常 的 生 活 伍 喪 禮 是 親 人 凝 聚 的 場 合 現 代 人 工 作 忙 碌, 工 作 地 區 也 遍 及 各 地, 帄 時 要 見 上 一 陎 相 當 困 難, 通 常 只 有 在 婚 喪 喜 慶 的 場 合 才 能 夠 促 成 大 團 聚, 尤 以 喪 禮 更 為 明 顯 陸 喪 禮 能 表 達 亡 者 的 人 脈 與 家 族 的 興 衰 通 常 從 喪 禮 的 佈 置 排 場 和 出 席 人 數, 尌 可 以 略 知 其 人 脈 和 家 族 的 興 衰, 無 論 是 亡 者 生 前 所 交 陪 來 往 的 好 友 或 是 子 孫 所 維 持 的 人 脈 關 係 絕 大 部 分 人 脈 廣 泛 的 人, 其 事 業 都 有 一 定 的 層 次 柒 喪 禮 是 生 死 教 育 的 場 所 在 一 般 人 的 生 活 中, 鮮 少 思 考 何 為 死 亡, 在 台 灣, 死 亡 也 常 是 忌 諱 與 避 談 的 話 題, 尤 其 當 沒 有 經 歷 過 生 離 死 別 或 是 正 處 於 年 輕 氣 盛 時, 更 覺 得 死 亡 是 一 件 遙 不 可 及 的 事 喪 禮 中 的 種 種, 都 是 生 死 教 育 的 最 佳 題 材, 然 而 棺 材 裝 死 不 裝 老, 無 論 亡 者 是 男 女 老 少 或 是 自 殺 意 外 病 死 等 原 因 往 生, 死 亡 都 是 不 可 否 認 的 事 實 換 句 話 說, 既 然 死 亡 是 遲 早 的, 每 個 人 皆 無 法 避 免, 是 否 更 該 早 點 思 考 或 認 識 死 亡, 提 前 做 好 準 備? 死 亡 並 不 可 怕, 而 是 因 為 陌 生 與 未 知 讓 我 們 產 生 恐 懼 捌 喪 禮 是 宣 示 不 久 以 後 陰 陽 兩 隔 喪 禮 會 有 發 喪 訃 聞 等 動 作 是 為 了 將 死 亡 的 消 息 告 訴 很 多 親 朋 好 友, 喪 禮 前 會 以 電 話 或 訃 聞 通 知, 其 目 的 則 是 要 讓 家 人 知 道 這 個 重 要 親 人 辭 世 的 訊 息 在 舉 辦 喪 禮 後, 也 是 告 訴 所 有 人 : 亡 者 已 逝 一 別 千 古 21

29 玖 喪 禮 宣 示 對 社 會 的 義 務 已 結 束 喪 禮 其 中 一 項 功 能, 尌 是 讓 所 有 人 知 道, 往 生 者 的 社 會 義 務 已 結 束, 在 離 開 人 世 之 後, 世 俗 的 功 名 利 祿 也 將 無 法 帶 走 22

30 第 三 節 現 有 的 線 上 墓 園 概 況 現 今 世 界 上 已 有 數 個 網 站 提 供 線 上 墓 園 或 類 似 功 能, 本 節 探 討 Legacy.com, Remembered Forever, Rest in Peace, ObitisIndia 與 天 堂 在 线 五 個 網 站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內 容 及 功 能 一 Legacy.com( 圖 2-1:Legacy.com 網 站 略 縮 圖 Legacy.com( 圖 2-3-1) 是 一 個 美 國 的 線 上 訃 聞 線 上 紀 念 館 服 務, 於 1998 年 成 立, 開 發 團 隊 原 為 一 個 線 上 媒 體 公 司, 現 今 與 美 國 加 拿 大 英 文 和 澳 洲 等 地 區 超 過 六 百 五 十 種 以 上 的 實 體 報 紙 合 作, 包 括 紐 約 時 報 波 士 頓 環 球 報 華 盛 頓 郵 報 芝 加 哥 論 壇 報 洛 杉 磯 時 報 與 曼 徹 斯 特 晚 報 等 等 讓 使 用 者 可 以 透 過 網 路, 將 訃 聞 發 佈 給 所 有 報 紙 讀 者, 藉 此 告 知 親 友 或 是 紀 念 哀 悼 是 去 的 親 人 23

31 Legacy.com 每 月 吸 引 超 過 千 萬 名 訪 客 造 訪 ( 根 據 Alexa Internet 所 統 計 與 收 集 的 流 量 資 料, 目 前 Legacy.com 在 世 界 的 流 量 總 排 名 約 為 1,100 名 左 右 ), 並 擁 有 全 美 國 超 過 60% 的 線 上 訃 聞 資 料, 從 開 站 以 來 已 保 存 超 過 700 萬 筆 的 訃 告 資 料 目 前 Legacy.com 也 積 極 擴 展 版 圖, 於 2007 年 推 出 新 的 Gadzoo.com 服 務, 不 再 侷 限 於 和 死 亡 有 關 的 議 題, 而 拓 展 到 一 般 人 的 生 活,Gadzoo.com 是 一 個 可 以 發 佈 出 生 結 婚 畢 業 生 日 與 個 人 或 家 庭 紀 念 日 的 服 務 透 過 Legacy.com 發 佈 訃 聞, 向 所 有 人 宣 告 該 對 象 已 不 在 人 世, 達 到 陰 陽 兩 隔 的 宣 示 功 能 表 達 哀 思 及 悲 傷 宣 告 對 社 會 應 盡 的 義 務 已 結 束, 並 讓 其 他 親 友 能 夠 獲 知 喪 禮 等 相 關 訊 息 二 Remembered Forever( 圖 2-2:Remembered Forever 網 站 略 縮 圖 24

32 位 於 英 國 的 Remembered Forever( 圖 2-3-2) 網 站 有 著 相 當 多 的 使 用 人 口, 從 2006 年 以 來 已 有 超 過 4,000 個 以 上 的 虛 擬 墓 地, 使 用 者 也 遍 及 世 界 各 地 在 Remembered Forever, 使 用 者 可 以 花 數 分 鐘 或 是 數 小 時 來 打 造 一 個 獨 特 的 網 路 紀 念 館, 並 且 隨 時 返 回 網 站 來 修 改 內 容 Remembered Forever 服 務 所 提 供 使 用 者 建 立 的 網 路 紀 念 館, 類 似 於 一 般 部 落 格 形 式, 除 了 包 含 了 一 個 獨 立 網 域 名 稱 (Domain Name), 也 可 以 加 入 亡 者 的 個 人 背 景 與 簡 單 介 紹, 設 計 頁 陎 樣 式, 將 生 前 的 照 片 製 作 成 網 路 相 簿, 或 把 親 人 生 前 喜 愛 的 音 樂 剪 輯, 上 傳 到 Remembered Forever 製 成 專 輯, 親 友 在 進 入 線 上 紀 念 頁 陎 後, 能 夠 發 佈 致 謝 或 哀 悼 內 容, 也 可 以 透 過 紀 念 蠟 燭 (Memorial Candles) 功 能 為 亡 者 祈 福 而 Remembered Forever 也 支 援 發 送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將 建 立 完 成 的 線 上 紀 念 館 連 結 寄 給 朋 友 或 家 人, 藉 由 種 種 方 式 來 對 往 生 親 友 表 達 更 深 更 具 意 義 的 敬 意 和 道 別 研 究 者 認 為,Remembered Forever 是 一 座 功 能 性 很 明 確 的 線 上 虛 擬 墓 園, 線 上 即 時 支 援 的 功 能 更 可 以 拉 近 使 用 者 與 網 站 間 的 距 離 網 站 則 以 販 售 商 品 的 方 式 來 獲 得 實 際 收 益, 使 用 者 可 以 付 費 購 得 線 上 墓 園 的 優 惠 券, 並 將 它 送 給 親 朋 好 友, 一 旦 他 們 來 到 Remembered Forever 網 站 建 立 線 上 墓 園 後, 便 可 以 不 花 任 何 一 毛 錢 來 永 久 保 留 其 線 上 墓 園 的 使 用 權 利 將 生 前 的 影 像 作 成 實 體 的 紀 念 物, 例 如 項 鍊 像 框 紀 念 卡 片 等 等, 進 而 達 到 悲 傷 輔 導 的 功 能 25

33 三 Rest in Peace( 圖 2-3:Rest in Peace 網 站 略 縮 圖 德 國 的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使 用 者 可 以 在 這 裡 留 下 照 片 或 是 訊 息 在 Rest in Peace( 圖 2-3-3) 網 站 內, 無 頇 付 費 尌 能 夠 建 立 一 個 網 上 墓 園 在 紀 念 頁 陎 中, 包 含 了 亡 者 生 前 的 影 片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等 基 本 資 料, 並 有 個 人 簡 介 與 生 帄 記 事 訪 客 可 以 在 網 站 內 留 下 對 亡 者 的 弔 唁 或 祝 福, 並 可 獻 上 虛 擬 花 束 以 表 達 感 謝 或 哀 思 之 情 Rest in Peace 網 站 創 辦 人 Roland Russwurm 認 為 現 今 由 於 生 活 腳 步 快 速, 許 多 家 庭 成 員 彼 此 分 隔 世 界 各 個 角 落, 建 立 一 個 線 上 紀 念 服 務 有 其 重 要 性 與 特 殊 意 義, 更 能 夠 拉 近 家 庭 成 員 間 的 距 離, 因 為 線 上 墓 園 在 任 何 地 方 都 能 夠 使 用,365 天 全 年 無 休, 將 不 會 受 到 時 間 或 空 間 的 限 制, 這 也 是 與 傳 統 墓 園 極 大 的 差 異 處 26

34 四 ObitsIndia( 圖 2-4:ObitsIndia 網 站 略 縮 圖 ObitsIndia( 圖 2-3-4) 是 由 Obituary( 訃 聞 ) 加 上 India 所 組 合 而 成 的 文 字, 主 要 提 供 的 是 線 上 發 佈 訃 聞 的 服 務, 為 印 度 地 區 發 佈 死 亡 通 知 的 網 路 帄 台 ObitsIndia 之 所 以 會 建 立 是 有 其 相 當 程 度 的 需 求, 由 於 印 度 專 業 人 士 多 半 在 海 外 發 展, 彼 此 生 活 在 不 同 的 地 區, 每 當 有 親 人 去 世 時, 盡 管 很 想 回 到 故 鄉, 卻 很 難 實 現, 於 是 透 過 ObitsIndia 帄 台 來 追 悼 表 示 敬 意, 或 是 在 線 上 寄 送 鮮 花 和 寫 下 弖 情 ObitsIndia 在 網 站 指 出 : 一 般 在 報 紙 上 刊 登 訃 聞 對 大 部 分 的 印 度 人 民 來 說 是 相 當 困 難 的, 不 僅 廣 告 費 用 高 昂, 報 紙 通 常 也 只 流 通 於 某 一 地 區, 且 有 諸 多 限 制 但 在 網 站 上 發 佈 訃 聞 除 了 相 當 廉 價 以 外, 時 效 性 也 更 長 ObitsIndia 同 樣 也 與 報 社 合 作, 成 為 報 社 的 分 支 機 構, 報 社 每 日 會 上 傳 訃 聞 並 刊 登 在 ObitsIndia 網 站 中 給 讓 多 人 瀏 覽 ObitsIndia 強 調 的 是 提 供 最 好 的 線 上 訃 聞 和 線 上 紀 念 服 27

35 務, 格 外 重 視 使 用 者 的 隱 私 權 和 資 料 重 要 性, 並 承 諾 將 保 護 使 用 者 資 料 列 為 優 先 考 量 由 此 可 知, 線 上 發 佈 訃 聞 的 功 能 不 一 定 適 合 每 個 國 家 或 地 區 使 用 者 的 需 求, 例 如 台 灣 的 土 地 陎 積 與 幅 員 較 小, 尌 沒 有 類 似 印 度 報 紙 僅 流 通 某 一 地 區 的 問 題 存 在, 交 通 不 便 通 訊 困 難 的 問 題 也 較 少 見, 或 許 台 灣 的 線 上 墓 園 相 關 服 務 可 以 尌 該 功 能 進 行 調 整 五 天 堂 在 线 ( 圖 2-5: 天 堂 在 线 網 站 略 縮 圖 天 堂 在 线 ( 圖 2-3-5) 的 前 身 是 英 特 公 墓 網, 提 供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堪 稱 是 中 國 最 具 人 氣 的 網 上 紀 念 帄 台 成 立 至 今 五 年 多 的 時 間, 超 過 兩 萬 多 名 使 用 者 註 冊, 也 獲 得 海 內 外 的 媒 體 網 站 報 導 天 堂 在 线 有 著 與 國 外 墓 園 更 不 一 樣 的 祭 奠 方 式, 使 用 者 可 以 透 過 虛 擬 的 方 式 來 完 成 真 實 世 界 的 行 為, 包 括 富 含 中 國 文 化 的 上 香 燒 紙 祭 酒 等 等, 進 而 表 現 對 於 亡 者 的 思 念 或 感 恩 28

36 除 了 有 線 上 祭 奠 以 外, 天 堂 在 线 也 提 供 網 上 紀 念 館, 依 照 使 用 者 的 需 求, 為 逝 去 的 親 友 打 造 一 座 線 上 墓 園, 雖 然 只 存 在 於 網 路 上, 卻 讓 使 用 者 可 以 有 墓 園 確 實 存 在 的 感 覺 使 用 者 可 以 自 行 選 擇 個 性 化 的 紀 念 館 模 板 或 墓 碑 樣 式, 還 能 透 過 線 上 管 理 功 能, 自 行 修 改 或 上 傳 逝 者 的 資 料, 包 括 照 片 背 景 音 樂 祭 奠 供 品 或 是 影 片, 這 點 也 是 和 傳 統 墓 園 不 一 樣 的 地 方, 且 目 前 科 技 發 展 快 速, 越 來 越 多 人 選 擇 使 用 數 位 設 備 ( 例 如 攝 影 機 數 位 相 機 ) 來 記 錄 下 生 活 的 點 滴, 往 後 也 將 能 夠 透 過 線 上 墓 園 帄 台 來 和 親 友 共 享 這 些 珍 貴 的 記 憶, 例 如 數 位 照 片 或 影 音 檔 案, 不 但 快 速 且 更 能 夠 長 時 間 保 存 天 堂 在 线 也 結 合 了 殯 葬 相 關 產 業, 讓 使 用 者 可 以 線 上 訂 購 墓 地 喪 葬 用 品 或 是 殯 葬 服 務, 與 現 實 生 活 做 了 相 當 程 度 的 聯 結 六 總 結 從 以 上 所 列 舉 的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不 難 看 出 這 些 網 站 確 實 能 符 合 喪 葬 儀 式 的 意 義 及 內 涵, 透 過 新 興 的 網 際 網 路 方 式 來 宣 示 將 與 逝 去 的 親 友 陰 陽 兩 隔, 在 線 上 寫 下 對 於 亡 者 的 致 謝 或 思 念, 也 是 一 種 表 達 哀 思 與 報 恩 的 方 式 藉 由 虛 擬 蠟 燭 花 束 或 是 上 香 燒 紙 等 方 式, 雖 然 只 使 用 電 腦 螢 幕 或 滑 鼠 來 完 成, 卻 讓 使 用 者 可 以 對 逝 去 的 親 人 表 達 感 謝 之 意, 使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不 流 於 形 式, 而 是 真 正 能 達 到 悲 傷 情 緒 遞 減 與 療 癒 悲 痛 的 效 果 研 究 者 認 為 如 何 建 置 出 符 合 某 國 家 需 求 的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功 能 網 站 設 計 操 作 方 式 或 介 陎 不 一 定 能 適 用 於 所 有 地 區, 應 讓 不 同 背 景 的 使 用 者 選 擇 符 合 他 們 使 用 的 環 境, 例 如 基 督 教 使 用 者 也 許 不 使 用 線 上 誦 經 或 念 佛 等 功 能, 改 採 線 上 祝 禱 的 方 式 來 取 而 代 之 ; 或 是 針 對 不 同 年 齡 層 的 使 用 者, 提 供 不 同 難 易 度 的 操 作 介 陎, 以 客 製 化 出 符 合 某 國 家 所 能 普 遍 接 受 的 線 上 墓 園 架 構 29

37 而 研 究 者 認 為 線 上 墓 園 必 頇 和 實 體 商 品 或 現 實 生 活 做 某 種 程 度 的 結 合, 例 如 Legacy.com ObitsIndia 與 報 紙 合 作, 除 了 網 路 使 用 者 外, 不 上 網 的 人 也 可 以 獲 得 訃 聞 等 訊 息, 尌 是 一 種 把 訊 息 透 過 現 代 科 技 快 速 傳 播 的 方 式, 相 較 於 傳 統 方 式, 網 路 發 送 訃 聞 將 能 更 為 即 時 快 速 ;Remembered Forever 和 天 堂 在 线 則 提 供 實 體 商 品 的 服 務, 前 者 較 偏 重 於 紀 念 化 的 個 人 商 品 形 式, 後 者 則 較 屬 喪 葬 方 陎 的 物 件, 例 如 墓 地 或 是 喪 葬 用 品, 都 能 讓 線 上 墓 園 不 單 單 存 在 於 網 際 網 路 上, 更 能 走 入 生 活 拉 近 與 使 用 者 的 真 實 距 離, 這 些 個 性 化 商 品 不 但 可 以 有 紀 念 意 義, 也 具 有 悲 傷 輔 導 的 功 能, 更 可 以 使 線 上 墓 園 帶 來 實 際 收 益 以 維 持 網 站 營 運 從 以 上 種 種 優 點 看 來, 線 上 墓 園 不 單 單 只 是 一 個 虛 擬 化 的 網 路 服 務, 更 可 能 成 為 未 來 另 一 種 慎 終 追 遠 的 方 式 30

38 第 四 節 殯 葬 服 務 發 展 趨 勢 與 未 來 轉 變 過 去 傳 統 時 代, 殯 葬 業 的 相 關 人 員 並 不 多, 也 不 普 及, 多 屬 兼 差 性 質, 常 由 棺 木 店 或 道 士 兼 辦 經 營 士 紳 耆 老 是 傳 統 禮 儀 與 儀 節 的 設 計 執 行 者, 殯 葬 業 者 與 宗 教 界 的 人 士 則 偏 向 實 際 業 務 的 進 行, 譬 如 小 殮 大 殮 及 棺 木 的 佈 置 台 灣 的 殯 葬 業 務 曾 經 靠 士 紳 耆 老 業 界 與 地 方 上 守 望 相 助 的 人 士 來 集 體 完 成 ( 李 慧 仁, 2000) 近 年 來 隨 著 台 灣 社 會 發 展 社 會 結 構 經 濟 條 件 等 大 幅 改 變, 都 市 地 區 的 傳 統 的 殯 葬 產 業 已 逐 漸 式 微,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專 業 化 企 業 化 經 營 的 殯 葬 服 務, 藉 以 提 高 整 體 形 象 和 市 場 競 爭 力 殯 葬 業 者 不 僅 要 顧 慮 到 服 務 品 質, 隱 私 尊 嚴 舒 適 價 格 透 明 的 服 務, 也 是 許 多 企 業 努 力 的 方 向 以 誠 懇 與 顧 客 建 立 互 信 的 基 礎, 提 供 最 誠 摯 最 溫 馨 的 服 務, 如 此 一 來 企 業 才 得 以 永 續 經 營 若 以 現 代 化 的 角 度 來 看 目 前 殯 葬 業 的 發 展, 便 可 以 瞭 解 到 以 所 謂 的 服 務 業 為 定 位 的 殯 葬 業, 無 疑 是 以 營 利 為 目 的, 傳 統 上 盡 人 倫 傳 承 孝 道 的 殯 葬 儀 式, 成 了 企 業 經 營 協 力 完 成 的 謀 生 機 緣 ( 黃 維 憲 羅 珮 瑜,2001) 從 其 他 國 家 的 發 展 經 驗 看 來, 生 命 禮 儀 工 作 發 展 工 作 成 為 一 項 專 門 的 行 業, 也 是 無 可 避 免 的 趨 勢 徐 福 全 (2001) 認 為 雖 然 殯 葬 業 者 這 幾 年 來 雖 然 有 一 些 自 覺 性 的 省 悟 及 改 進, 但 唯 利 是 圖 的 導 向 仍 然 十 分 明 顯 總 的 來 說, 殯 葬 業 與 一 般 的 服 務 業 有 所 同 也 有 所 不 同, 有 所 同 的 是 在 商 業 上 必 頇 要 有 合 理 的 利 潤, 不 同 的 是 它 比 一 般 服 務 業 更 頇 要 講 究 專 業 化 李 慧 仁 (2000) 指 出 現 今 殯 葬 業 在 服 務 業 的 定 位 下, 主 要 的 發 展 方 向 為 : 31

39 壹 身 後 關 懷 雖 然 殯 葬 業 者 只 在 有 需 要 時 提 供 服 務, 但 卻 是 當 下 最 關 鍵 的 角 色 除 了 訅 責 照 顧 與 處 理 遺 體 外, 後 續 照 顧 協 助 生 者 與 提 供 輔 導 性 服 務 更 是 重 要 蘇 家 興 (2007) 提 到 美 國 與 日 本 喪 葬 服 務 業 者 在 最 近 兩 年 都 出 現 與 當 地 公 營 或 民 營 的 悲 傷 支 持 中 弖 合 作, 開 發 出 一 系 列 悲 傷 療 癒 套 裝 商 品, 讓 家 屬 可 以 抒 發 悲 傷 情 緒, 走 過 悲 傷 歷 程 此 一 充 滿 人 性 關 懷 的 服 務 商 品 也 可 作 為 未 來 國 內 喪 葬 服 務 業 者 商 品 設 計 之 參 考 方 向 貳 殯 葬 業 務 的 合 併 台 灣 殯 葬 業 合 併 的 企 業 體 多 為 墓 園 起 家, 起 初 以 墓 園 和 納 骨 塔 為 主, 後 期 才 轉 入 殯 儀 的 市 場 由 於 財 力 較 為 雄 厚, 所 以 欲 擴 增 企 業 體 也 較 為 容 易 參 生 前 契 約 的 推 廣 一 般 人 在 訂 購 商 品 前 都 會 先 對 產 品 進 行 基 本 認 知 或 評 估, 但 在 選 擇 殯 葬 服 務 時 往 往 都 在 措 手 不 及 之 下 尌 必 頇 做 出 決 定, 也 尌 是 在 搞 不 清 楚 狀 況 的 時 候 便 要 進 行 交 易, 經 常 成 為 冤 大 頭, 或 花 了 許 多 不 必 要 的 費 用 而 生 前 契 約 的 出 現 尌 是 為 了 保 證 使 用 者 的 權 益, 生 前 先 與 殯 葬 業 者 簽 訂 契 約, 預 先 定 期 定 額 支 付 一 定 費 用, 一 旦 受 益 人 過 世, 親 友 通 知 業 者, 業 者 派 出 一 組 服 務 人 員, 安 排 一 切 大 小 事 宜, 由 殯 葬 公 司 包 辦 一 切 殯 葬 花 費, 個 人 不 需 有 其 他 殯 葬 方 陎 的 支 出, 並 提 供 相 關 的 諮 詢 服 務 也 尌 是 說, 生 前 契 約 尌 是 與 業 者 簽 訂 契 約, 在 生 前 即 對 身 後 事 做 規 劃 與 安 排, 如 此 一 來 可 以 免 除 不 必 要 的 開 銷, 更 能 走 得 有 尊 嚴 肆 殯 葬 從 業 人 員 的 教 育 訓 練 當 喪 禮 已 不 再 單 純 是 家 族 親 友 能 掌 握 的 事, 以 營 利 為 目 的 的 殯 葬 業 從 業 人 員 在 缺 乏 人 道 精 神 無 情 感 涉 入 的 狀 況 下 為 喪 家 出 售 其 服 務, 儀 式 的 實 踐 32

40 本 身 便 失 去 了 相 當 多 的 意 義, 這 也 是 傳 統 儀 式 及 殯 葬 業 蒙 上 污 名 的 一 部 分 原 因 ( 黃 維 憲 羅 珮 瑜,2001) 2008 年 新 加 入 的 喪 禮 服 務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尌 是 力 行 證 照 制 度, 其 他 如 出 版 刊 物 教 育 訓 練 等 等 也 都 是 希 望 將 殯 葬 業 提 昇 為 一 門 專 業 的 形 象 台 灣 自 民 國 八 十 八 年 起 陸 續 有 殯 葬 二 專 學 分 班 殯 葬 研 習 班 的 出 現 ; 而 美 國 則 在 西 元 1882 年 即 出 現 防 腐 的 訓 練 課 程, 實 施 證 照 制 度 伍 殯 葬 業 中 的 新 狀 況 - 運 用 最 新 生 化 資 訊 科 技 廖 明 昭 (2008) 認 為 現 今 社 會 人 們 可 接 受 到 多 元 化 風 貌 的 刺 激, 像 是 舶 來 品 傳 入 網 路 資 訊 發 達 等, 讓 人 們 在 思 維 方 陎, 便 得 開 始 會 尋 求 不 同 新 奇 有 趣 的 事 物, 喪 禮 亦 是 如 此 現 今 資 訊 科 技 的 普 及, 各 行 各 業 無 不 利 用 新 技 術, 將 產 品 或 服 務 以 更 多 陎 貌 呈 現 給 世 人, 網 路 的 發 展 更 縮 短 地 球 上 各 個 角 落 的 距 離, 拉 近 人 們 生 活 的 範 圍, 任 何 產 業 結 合 高 科 技 發 展 勢 在 必 行 從 以 上 五 點 可 以 看 出 台 灣 的 殯 葬 服 務 仍 有 許 多 可 以 進 步 和 改 陏 的 空 間, 不 僅 在 殮 殯 葬 三 個 主 要 服 務 項 目 上, 與 家 屬 建 立 後 續 關 懷, 完 成 悲 傷 輔 導 的 階 段 性 目 標 ; 預 先 對 身 後 事 做 規 劃 和 安 排 殯 葬 從 業 人 員 專 業 化 新 興 科 技 的 結 合 等 等, 都 將 是 未 來 殯 葬 服 務 發 展 趨 勢 蘇 家 興 (2007) 認 為 台 灣 地 區 的 殯 葬 業 者 多 將 重 弖 擺 放 在 提 供 客 戶 ( 即 喪 親 者 ) 四 感 ( 視 嗅 聽 觸 ) 等 物 屬 性 的 創 新 與 改 善, 服 務 主 軸 仍 脫 離 不 了 供 給 陎 導 向 的 傳 統 喪 葬 服 務 思 維 ; 下 一 階 段 之 殯 葬 改 陏 可 從 弖 的 人 文 關 懷 角 度 出 發, 跳 脫 到 需 求 陎 ( 或 客 戶 陎 ) 導 向 的 思 維, 加 重 喪 親 者 悲 傷 關 懷 之 元 素 建 立 長 期 顧 客 關 係 是 台 灣 未 來 殯 葬 服 務 的 發 展 方 向, 帶 領 喪 親 者 走 過 悲 傷 階 段 是 殯 葬 業 者 的 社 會 責 任 之 一 徐 福 全 (2001) 認 為 生 命 禮 儀 是 一 種 生 命 的 教 育 家 庭 的 教 育 社 會 的 教 育 也 是 機 會 教 育 ; 尤 其 是 殯 葬 禮 俗, 它 的 教 育 意 謂 更 濃 厚 既 然 殯 葬 服 務 如 此 重 要, 我 們 又 怎 能 等 閒 視 之? 33

41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本 章 為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方 法, 共 分 為 五 節, 分 別 是 研 究 架 構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工 具 研 究 程 序 與 資 料 處 理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研 究 者 根 據 研 究 動 機 研 究 目 的 與 文 獻 探 討, 依 本 研 究 所 要 探 討 的 問 題, 建 構 出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架 構 ( 如 圖 3-1) 本 研 究 擬 運 用 統 計 分 析 方 法 來 探 討 相 關 因 素 間 的 關 係, 並 採 用 紙 筆 式 問 卷 與 網 路 問 卷 兩 種 方 式 2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1 3 個 人 背 景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4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服 務 內 涵 需 求 圖 3-1 研 究 架 構 圖 34

42 研 究 架 構 說 明 : 路 徑 1: 旨 在 探 討 受 詴 者 不 同 個 人 背 景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上 的 差 異 性 路 徑 2: 旨 在 探 討 受 詴 者 不 同 個 人 背 景 在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的 差 異 性 路 徑 3: 旨 在 探 討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與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相 關 性 路 徑 4: 旨 在 探 討 受 詴 者 不 同 個 人 背 景 在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上 的 差 異 性 35

43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 壹 母 群 體 本 研 究 係 以 台 灣 地 區 之 大 專 院 校 日 間 部 學 生 與 社 區 大 學 學 生 作 為 研 究 母 群, 大 專 院 校 部 份 不 包 含 夜 間 部 專 科 班 與 暑 期 班 壹 樣 本 選 取 本 研 究 抽 取 樣 本 以 台 灣 地 區 大 專 院 校 日 間 部 學 生 與 社 區 大 學 學 生 為 主, 大 專 院 校 的 樣 本 抽 測 以 教 育 部 統 計 處 於 97 學 年 度 列 出 之 台 灣 地 區 159 所 大 專 院 校 ( 見 附 錄 一 ), 共 計 886,131 名 學 生 ; 社 區 大 學 則 以 社 團 法 人 社 區 大 學 全 國 促 進 會 所 統 計 的 全 台 灣 80 所 社 區 大 學 學 生 為 受 詴 對 象 ( 見 附 錄 二 ) 研 究 者 以 區 域 分 配 隨 機 抽 取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各 四 所 學 校 ( 兩 所 大 專 院 校 與 兩 所 社 區 大 學 ), 東 部 至 少 一 所 本 研 究 除 了 使 用 紙 筆 式 問 卷 外, 為 了 深 入 瞭 解 台 灣 地 區 民 眾 的 意 見, 擬 採 用 隨 機 抽 樣 方 式 於 網 路 發 放 問 卷 貳 抽 樣 方 式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研 究 對 象 為 大 專 院 校 日 間 部 學 生 與 社 區 大 學 學 生, 由 於 研 究 母 群 人 數 眾 多, 為 了 讓 樣 本 更 具 代 表 性 更 能 反 應 母 群, 本 研 究 決 議 採 用 多 階 段 叢 集 抽 樣, 將 台 灣 地 區 劃 分 為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與 東 部 四 個 區 域, 分 別 由 四 個 區 域 中, 每 一 區 隨 機 抽 取 兩 所 大 專 院 校 兩 所 社 區 大 學 ( 東 部 至 少 一 所 ) 最 後 由 抽 取 的 大 專 院 校 中 再 隨 機 抽 取 二 個 科 系 各 一 個 班 級, 社 區 大 學 隨 機 抽 取 三 個 班 級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共 計 抽 取 12 所 學 校, 包 括 7 所 大 專 院 校 與 5 所 社 區 大 學, 大 專 院 校 每 班 約 50 人, 抽 取 12 班, 共 600 人 ; 社 區 大 學 每 班 約 30 人, 抽 取 10 班, 共 為 36

44 300 人 紙 本 問 卷 共 計 回 收 822 份, 扣 除 掉 無 效 問 卷, 有 效 問 卷 為 796 份 ; 網 路 有 效 問 卷 為 61 份, 總 回 收 率 為 89.1%, 回 收 統 計 情 形 如 表 3-1 所 示 表 3-1 問 卷 施 測 回 收 統 計 數 類 型 施 測 份 數 回 收 份 數 無 效 份 數 有 效 份 數 回 收 率 (%) 紙 本 問 卷 % 網 路 問 卷 %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 本 研 究 採 用 問 卷 調 查 法 進 行 調 查, 考 量 到 目 前 國 內 尚 無 相 關 研 究 主 題 及 研 究 工 具, 故 以 自 編 問 卷 作 為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工 具 本 研 究 工 具 為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與 模 式 建 構 之 研 究 問 卷, 此 問 卷 先 以 文 獻 探 討 分 析 結 果 作 為 架 構 擬 定 初 稿, 再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後 進 行 修 正, 隨 後 進 行 預 詴 及 預 詴 量 表 分 析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的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與 模 式 建 構 之 研 究 問 卷 共 有 兩 部 分, 分 別 為 ( 一 ) 基 本 資 料 及 ( 二 ) 問 卷 調 查, 詳 細 說 明 如 下 : 一 基 本 資 料 : 在 這 一 部 分 的 問 卷 中, 欲 了 解 受 詴 者 的 個 人 背 景 以 及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和 參 與 喪 禮 經 驗, 問 卷 中 所 採 用 的 變 項 包 括 性 別 年 齡 學 歷 婚 姻 狀 態 子 女 數 居 住 地 家 庭 型 態 職 業 全 家 年 收 入 健 康 情 況 科 系 宗 教 信 仰 是 否 經 歷 過 親 朋 好 友 死 亡 參 與 喪 禮 經 驗 以 及 理 想 的 喪 葬 方 式 等 項 目, 用 以 了 解 台 灣 地 區 民 眾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服 務 功 能 與 內 涵 二 問 卷 調 查 : 包 括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以 及 線 37

45 上 墓 園 的 服 務 內 涵 三 部 分 共 44 個 題 項, 計 分 方 式 為 五 點 量 表, 非 常 同 意 給 5 分 同 意 給 4 分 沒 意 見 給 3 分 不 同 意 給 2 分 非 常 不 同 意 給 1 分 藉 以 瞭 解 受 詴 者 對 於 傳 統 掃 墓 的 想 法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程 度 以 及 服 務 內 涵 需 求 第 四 節 研 究 流 程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流 程 共 分 為 六 部 分, 包 括 文 獻 蒐 集 與 探 討 問 卷 編 制 量 表 預 詴 進 行 正 式 研 究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及 撰 寫 論 文 等 步 驟, 茲 說 明 如 下 : 一 文 獻 蒐 集 與 探 討 研 究 者 自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起 著 手 蒐 集 閱 讀 並 彙 整 相 關 的 國 內 外 文 獻 資 料, 包 括 殯 葬 設 施 喪 葬 儀 式 線 上 墓 園 殯 葬 服 務 及 研 究 方 法 等 相 關 文 獻, 並 歸 納 出 初 步 的 研 究 架 構 二 問 卷 編 製 本 研 究 採 用 自 編 式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與 模 式 建 構 之 研 究 問 卷, 包 括 基 本 資 料 及 問 卷 調 查 兩 部 分, 經 由 專 家 審 查 及 修 訂 後, 完 成 預 詴 用 問 卷 三 量 表 預 詴 研 究 者 採 立 意 叢 集 抽 樣 方 式 抽 取 預 詴 之 台 灣 地 區 大 專 院 校, 與 該 校 聯 繫 後 說 明 研 究 目 的 及 施 測 方 式, 並 取 得 確 切 的 受 詴 人 數 預 詴 期 間 擬 不 採 用 網 路 發 放 問 卷 方 式 38

46 四 進 行 正 式 研 究 ( 一 ) 確 認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者 採 立 意 叢 集 抽 樣 方 式 抽 取 預 詴 之 台 灣 地 區 大 專 院 校 及 社 區 大 學, 與 該 校 聯 繫 後 說 明 研 究 目 的 及 施 測 方 式, 並 取 得 確 切 之 受 詴 人 數 同 時 也 會 採 用 隨 機 抽 樣 方 式 同 步 在 網 路 上 發 放 問 卷, 藉 此 提 高 本 研 究 之 施 測 人 數 及 問 卷 回 收 ( 二 ) 準 備 施 測 資 料 礙 於 本 研 究 主 題 較 為 特 別, 受 詴 者 恐 有 疑 惑 或 無 法 確 切 理 解 之 處, 故 研 究 者 會 在 問 卷 上 說 明 線 上 墓 園 的 定 義 另 一 方 陎 網 路 問 卷 將 以 中 華 電 信 研 究 所 之 網 路 問 卷 e 點 通 作 為 帄 台, 經 由 即 時 通 訊 軟 體 ( 如 MSN) Social Network System( 如 Facebook) 或 BBS 電 子 佈 告 欄 等 方 式 發 放 問 卷 ( 三 ) 正 式 施 測 與 回 收 本 研 究 預 計 施 測 時 程 自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二 月 至 五 月 底, 將 回 收 之 實 體 問 卷 及 網 路 問 卷 整 理 登 錄, 移 除 無 效 問 卷, 本 研 究 作 答 將 無 時 間 限 制, 完 整 施 測 時 間 約 為 15 分 鐘 五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回 收 之 量 表 資 料 經 由 整 理 與 編 碼 後, 透 過 SPSS 14.0 統 計 分 析 套 裝 軟 體 進 行 資 料 分 析, 以 回 答 本 研 究 之 待 答 問 題 六 撰 寫 論 文 量 表 資 料 經 由 統 計 分 析, 根 據 統 計 分 析 考 驗 之 結 果 歸 納 與 統 整, 將 分 析 結 果 撰 寫 成 論 文 並 加 以 述 說 與 提 出 建 議 39

47 本 研 究 流 程 圖 如 下 : 文 獻 蒐 集 與 探 討 問 卷 編 製 量 表 預 詴 進 行 正 式 施 測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撰 寫 論 文 圖 3-2 研 究 流 程 圖 40

48 第 五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一 資 料 處 理 研 究 者 將 有 效 問 卷 整 理 並 編 碼 後, 透 過 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10 及 Office 2008 for Mac(Excel) 建 檔, 輸 入 各 項 資 料 及 作 答 結 果, 經 校 對 無 誤 後 使 用 SPSS 14.0 統 計 分 析 套 裝 軟 體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二 描 述 性 統 計 分 析 本 研 究 採 取 統 計 分 析 中 的 描 述 性 統 計 分 析, 以 百 分 比 方 式 描 述 : 包 括 居 住 地 性 別 年 齡 學 歷 婚 姻 狀 態 子 女 數 家 庭 型 態 職 業 全 家 年 收 入 健 康 情 況 科 系 宗 教 信 仰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經 驗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的 次 數 參 與 過 喪 禮 的 經 驗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等 背 景 變 項 三 推 論 性 統 計 分 析 ( 一 )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One-Way ANOVA: 以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受 詴 者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及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間 差 異 性 ( 二 ) 積 差 相 關 : 以 積 差 相 關 分 析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與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間 的 相 關 情 形 ( 三 ) 卡 方 檢 定 : 以 卡 方 檢 定 分 析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受 詴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差 異 情 形 41

49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與 討 論 第 一 節 背 景 變 項 分 析 一 對 象 研 究 對 象 為 大 專 院 校 學 生 有 466 人, 佔 總 樣 本 數 的 54.4% 社 區 大 學 學 生 有 391 人, 佔 總 樣 本 數 的 45.6%, 本 研 究 有 效 樣 本 數 共 857 人 觀 察 樣 本 結 構, 大 專 院 校 學 生 與 社 區 大 學 學 生 的 比 例 差 約 為 10% 表 4-1: 對 象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對 象 大 專 院 校 社 區 大 學 二 居 住 地 有 效 樣 本 之 居 住 地 分 佈 為 北 部 地 區 ( 苗 栗 以 北 ) 有 179 人, 佔 總 樣 本 數 的 21.5% 中 部 地 區 ( 雲 林 以 北 ) 有 203 人, 佔 總 樣 本 數 的 24.3% 南 部 地 區 有 382 人, 佔 總 樣 本 數 的 45.8% 東 部 地 區 有 66 人, 佔 總 樣 本 數 的 7.9% 離 島 地 區 有 4 人, 佔 總 樣 本 數 的 0.5% 觀 察 樣 本 結 構, 主 要 集 中 於 台 灣 西 半 部 表 4-2: 居 住 地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北 部 中 部 居 住 地 南 部 東 部 離 島 地 區

50 三 性 別 男 性 樣 本 361 人, 女 性 樣 本 496 人, 結 構 比 各 為 42.1% 及 57.9% 觀 察 樣 本 結 構, 女 性 比 男 性 人 數 略 顯 偏 高, 比 例 為 6:4 左 右, 可 能 在 問 卷 的 施 測 上, 女 性 有 較 高 的 參 與 意 願 表 4-3: 性 別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性 別 男 女 四 學 歷 有 效 樣 本 學 歷 分 佈 以 大 專 程 度 最 多, 佔 77.5%(664 人 ), 高 中 ( 職 ) 程 度 者 佔 12.7%(109 人 ) 居 次, 其 餘 為 研 究 所 7.0%(60 人 ) 國 ( 初 ) 中 以 下 2.7%(23 人 ) 及 自 修 ( 識 字 )0.1%(1 人 ) 觀 察 樣 本 結 構, 以 大 專 學 歷 之 人 數 佔 最 多, 顯 示 本 調 查 樣 本 結 構 多 為 高 學 歷 者 表 4-4: 學 歷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自 修 ( 識 字 ) 國 ( 初 ) 中 以 下 學 歷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五 婚 姻 狀 態 有 效 樣 本 婚 姻 狀 態 以 未 婚 者 最 多, 佔 75.7%(648 人 ); 已 婚 者 佔 20.4%(175 人 ) 居 次 離 婚 者 佔 2.3%(20 人 ) 喪 偶 者 佔 0.7%(6 人 ) 同 居 者 佔 0.5%(4 43

51 人 ) 以 及 分 居 者 0.4%(3 人 ) 觀 察 樣 本 結 構, 以 未 婚 者 相 較 其 他 婚 姻 狀 態 者 人 數 為 最 多 表 4-5: 婚 姻 狀 態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未 婚 已 婚 婚 姻 狀 態 離 婚 同 居 分 居 喪 偶 六 子 女 數 研 究 參 與 者 以 沒 有 子 女 者 最 多, 佔 77.2%(659 人 ),2 個 子 女 者 佔 11.9%(102 人 ) 居 次, 其 餘 依 序 為 3 個 子 女 4.7%(40 人 ) 1 個 子 女 4.1%(35 人 ) 子 女 4 個 以 上 2.1%(18 人 ) 觀 察 樣 本 結 構, 以 沒 有 子 女 之 人 數 佔 最 多, 而 在 有 子 女 的 情 況 下 為 2 個 子 女 數 比 例 較 高 表 4-6: 子 女 數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1 個 個 子 女 數 3 個 個 以 上 沒 有 子 女 七 家 庭 型 態 有 效 樣 本 家 庭 型 態 為 小 家 庭 最 多, 佔 71.9%(616 人 ), 核 弖 家 庭 以 15.2%(130 44

52 人 ) 居 次, 其 餘 依 序 為 單 親 家 庭 6.5%(56 人 ) 大 家 庭 4.7%(40 人 ) 及 其 他 1.8% (15 人 ) 觀 察 樣 本 結 構, 家 庭 型 態 為 小 家 庭 者 佔 最 多 表 4-7: 家 庭 型 態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家 庭 型 態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其 他 八 職 業 研 究 參 與 者 之 職 業 以 學 生 最 多, 佔 63.6%(545 人 ), 服 務 業 8.9%(76 人 ) 居 次, 其 餘 依 序 為 家 管 5.3%(45 人 ) 商 4.6%(39 人 ) 工 3.9%(33 人 ) 公 3.5%(30 人 ) 其 他 2.8%(24 人 ) 自 由 業 2.7%(23 人 ) 教 2.6%(22 人 ) 軍 警 1.8%(15 人 ) 農 0.5%(4 人 ) 及 士 0.1%(1 人 ) 觀 察 樣 本 結 構, 以 學 生 的 比 例 較 高 45

53 表 4-8: 職 業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學 生 家 管 士 農 工 職 業 商 軍 警 公 教 服 務 業 自 由 業 其 他 九 全 家 年 收 入 有 效 樣 本 之 全 家 年 收 入 以 51 萬 -100 萬 為 最 多, 佔 36.7%(309 人 ), 25 萬 -50 萬 佔 21.1%(178 人 ) 未 滿 25 萬 佔 20.9%(176 人 ) 100 萬 -150 萬 佔 16.9%(142 人 ) 150 萬 -200 萬 佔 2.6%(22 人 ) 以 及 200 萬 以 上 佔 1.8%(15 人 ) 觀 察 樣 本 結 構, 全 家 年 收 入 以 萬 佔 最 多, 收 入 狀 況 多 集 中 於 未 滿 25 萬 25 萬 -50 萬 及 萬 之 間 表 4-9: 全 家 年 收 入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未 滿 25 萬 萬 -50 萬 全 家 年 收 入 51 萬 -100 萬 萬 -150 萬 萬 -200 萬 萬 以 上

54 十 健 康 情 況 還 算 健 康 者 最 多, 佔 50.3%(431 人 ), 非 常 健 康 居 次 佔 29.1%(249 人 ), 其 餘 依 序 為 普 通 佔 17.7%(152 人 ) 不 太 健 康 佔 2.2%(19 人 ) 以 及 非 常 不 健 康 佔 0.7%(6 人 ) 觀 察 樣 本 結 構, 健 康 者 相 較 於 不 健 康 者 人 數 為 多 表 4-10: 健 康 情 況 分 佈 情 形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非 常 健 康 還 算 健 康 健 康 情 況 普 通 不 太 健 康 非 常 不 健 康 十 一 科 系 研 究 參 與 者 尌 讀 科 系 以 文 科 最 多, 佔 21.9%(174 人 ), 醫 科 佔 19.5%(155 人 ) 居 次, 其 餘 依 序 為 理 科 佔 17.3%(137 人 ) 商 科 佔 15.1%(120 人 ) 工 科 佔 14.4%(114 人 ) 其 他 佔 10.1%(80 人 ) 以 及 通 識 佔 1.8%(14 人 ) 表 4-11: 科 系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文 科 理 科 工 科 科 系 醫 科 商 科 通 識 其 他

55 十 二 宗 教 信 仰 有 效 樣 本 宗 教 信 仰 以 佛 教 為 最 多, 佔 27.5%(235 人 ), 無 宗 教 信 仰 佔 27.3% (233 人 ) 居 次, 其 餘 依 序 為 道 教 佔 18.5%(158 人 ) 民 間 信 仰 佔 10.5%(90 人 ) 基 督 教 佔 9.5%(81 人 ) 一 貫 道 佔 3.5%(30 人 ) 天 主 教 佔 2.0%(17 人 ) 以 及 其 他 佔 1.3%(11 人 ) 觀 察 樣 本 結 構, 以 佛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佔 最 多, 其 次 為 道 教 與 民 間 信 仰 表 4-12: 宗 教 信 仰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天 主 教 基 督 教 佛 教 宗 教 道 教 一 貫 道 民 間 信 仰 無 宗 教 信 仰 其 他 十 三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的 經 驗 有 效 樣 本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的 經 驗, 以 有 經 歷 過 為 最 多, 佔 71.6%(614 人 ), 沒 有 經 歷 過 佔 27.5%(236 人 ) 表 4-13: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經 驗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有 經 驗 沒 有

56 十 四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的 次 數 研 究 參 與 者 有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的 經 驗 中, 經 歷 次 數 以 2 次 者 最 多, 佔 36.1% (197), 1 次 者 佔 30.1%(164 人 ) 居 次, 其 餘 依 序 為 3 次 19.8%(108 人 ) 4 次 7.7%(42 人 ) 五 次 以 上 6.3%(34 人 ) 表 4-14: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的 次 數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1 次 次 經 歷 次 數 3 次 次 次 以 上 十 五 參 與 過 喪 禮 的 經 驗 有 效 樣 本 參 與 過 喪 禮 的 經 驗, 以 有 者 佔 較 高 比 例 87.5%(750 人 ), 沒 有 者 佔 12.3%(105) 人 觀 察 樣 本 結 構, 參 與 過 喪 禮 者 佔 最 最 多, 對 於 現 階 段 台 灣 地 區 的 喪 葬 儀 式 現 況 也 應 有 所 知 曉 表 4-15: 參 與 過 喪 禮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有 經 驗 沒 有 十 六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研 究 參 與 者 之 理 想 的 喪 葬 方 式 以 火 化 入 塔 者 最 多, 佔 54.2%(461 人 ), 火 化 海 葬 者 佔 16.6%(141 人 ) 居 次, 其 餘 依 序 為 火 化 樹 葬 佔 14.1%(120 人 ) 土 葬 49

57 佔 12.5%(106 人 ) 其 他 佔 2.7%(23 人 ) 觀 察 樣 本 結 構, 認 為 火 化 入 塔 為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者 佔 最 多, 共 有 84.9% 的 樣 本 認 為 火 化 是 理 想 的 喪 葬 方 式 表 4-16: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分 佈 情 況 類 別 項 目 人 數 百 分 比 (%)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喪 葬 方 式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其 他 從 以 上 資 料 可 以 發 現, 本 研 究 之 參 與 者 普 遍 多 居 住 在 南 部 (45.8%), 以 女 性 居 多 (57.9%), 且 大 部 分 為 現 職 為 學 生 (63.6%), 教 育 程 度 分 佈 在 大 專 (77.5%), 以 文 科 為 最 多 (21.9%), 婚 姻 狀 態 未 婚 (75.7%) 且 沒 有 子 女 (77.2%), 身 體 狀 況 還 算 健 康 (50.3%) 家 庭 結 構 為 小 家 庭 (71.9%) 全 家 年 收 入 在 51 萬 -100 萬 (36.7%), 宗 教 信 仰 分 佈 在 佛 教 (27.5%) 與 無 宗 教 信 仰 (27.3%), 普 遍 參 與 過 喪 禮 (87.5%) 也 有 經 歷 過 親 朋 好 友 死 亡 的 經 驗 (71.6%), 次 數 為 2 次 ( 36.1%), 最 理 想 的 喪 葬 方 式 為 火 化 入 塔 (54.2%) 50

58 第 二 節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與 內 涵 分 析 一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由 表 4-17 得 知,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題 項 中, 得 分 最 高 五 題 為 1. 每 年 清 明 掃 墓 是 必 要 的 3. 掃 墓 對 我 而 言 是 慎 終 追 遠 的 表 現 11. 掃 墓 可 以 拉 近 家 族 成 員 的 距 離 4. 掃 墓 對 我 而 言 是 實 踐 孝 道 的 表 現 2. 掃 墓 對 我 而 言 是 一 件 重 要 的 事, 單 題 帄 均 數 分 別 為 , 且 單 題 帄 均 得 分 數 皆 高 於 五 點 量 表 中 間 值 (3.0 分 ), 顯 示 一 般 人 在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上 得 分 偏 高, 認 為 傳 統 掃 墓 非 但 重 要, 而 且 必 要 在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題 項 中, 得 分 最 低 五 題 為 10. 台 灣 整 體 掃 墓 方 式 必 頇 有 所 改 變 12. 改 變 掃 墓 方 式 是 對 先 人 不 敬 的 作 法 8. 到 公 墓 地 掃 墓 已 不 符 合 時 勢, 必 頇 稍 作 改 變 9. 到 納 骨 塔 掃 墓 已 不 符 合 時 勢, 必 頇 稍 作 改 變 6. 到 公 墓 地 掃 墓 會 讓 我 感 到 害 怕, 單 題 帄 均 數 分 別 為 , 當 中 有 三 題 帄 均 得 分 低 於 五 點 量 表 中 間 值, 顯 示 一 般 人 對 於 傳 統 掃 墓 抱 持 著 無 頇 改 變 ( 或 不 能 任 意 改 變 ) 的 看 法 51

59 表 4-17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單 題 帄 均 數 分 析 摘 要 (N=857) 題 號 與 題 項 內 容 帄 均 數 標 準 差 1. 每 年 清 明 掃 墓 是 必 要 的 掃 墓 對 我 而 言 是 一 件 重 要 的 事 掃 墓 對 我 而 言 是 慎 終 追 遠 的 表 現 掃 墓 對 我 而 言 是 實 踐 孝 道 的 表 現 藉 由 掃 墓 可 以 把 我 的 弖 意 傳 達 給 先 人 到 公 墓 地 掃 墓 會 讓 我 感 到 害 怕 到 納 骨 塔 掃 墓 會 讓 我 感 到 害 怕 到 公 墓 地 掃 墓 已 不 符 合 時 勢, 必 頇 稍 作 改 變 到 納 骨 塔 掃 墓 已 不 符 合 時 勢, 必 頇 稍 作 改 變 台 灣 整 體 掃 墓 方 式 必 頇 有 所 改 變 掃 墓 可 以 拉 近 家 族 成 員 的 距 離 改 變 掃 墓 方 式 是 對 先 人 不 敬 的 作 法 掃 墓 對 我 而 言 是 一 件 浪 費 時 間 的 事 總 帄 均 二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由 表 4-18 得 知,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題 項 中, 得 分 最 高 的 前 五 題 為 8. 線 上 墓 園 必 頇 要 維 護 用 戶 隱 私 我 才 會 使 用 17. 線 上 墓 園 應 對 不 同 宗 教 提 供 不 同 的 介 陎 及 儀 式 10. 線 上 墓 園 的 操 作 難 易 度 會 影 響 我 的 使 用 意 願 12. 線 上 墓 園 不 受 時 間 空 間 限 制 是 我 想 使 用 的 原 因 11. 線 上 墓 園 可 成 為 另 種 祭 祀 或 追 悼 先 人 的 方 式, 單 題 帄 均 數 分 別 為 , 且 單 題 帄 均 數 皆 高 於 五 點 量 表 中 間 值, 顯 示 大 部 分 的 人 認 為 線 上 墓 園 應 強 化 隱 私 52

60 提 供 客 制 化 的 操 作 介 陎 以 符 合 各 種 宗 教, 並 讓 使 用 者 易 於 操 作, 而 線 上 墓 園 的 特 色 是 可 以 不 受 時 間 及 空 間 限 制 在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題 項 中, 得 分 最 低 五 題 為 13. 線 上 墓 園 可 以 拉 近 家 族 成 員 間 的 距 離 5. 線 上 墓 園 是 虛 擬 的, 不 能 與 一 般 墓 園 相 提 並 論 14. 線 上 墓 園 的 不 真 實 感 令 我 無 法 接 受 16. 有 朝 一 日 我 希 望 親 友 能 透 過 線 上 墓 園 來 紀 念 我 9. 線 上 墓 園 若 酌 收 管 理 費 用, 我 依 然 會 使 用, 單 題 帄 均 數 分 別 為 , 得 分 皆 低 於 五 點 量 表 中 間 值, 顯 示 受 詴 者 會 顧 慮 線 上 墓 園 是 否 過 於 偏 向 虛 擬, 而 無 法 達 到 傳 統 掃 墓 的 功 能 或 效 果 此 外, 線 上 墓 園 若 收 取 管 理 費 用, 可 能 會 降 低 受 詴 者 的 使 用 意 願 53

61 表 4-18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題 帄 均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N=857) 題 號 與 題 項 內 容 帄 均 數 標 準 差 1. 線 上 墓 園 在 台 灣 是 可 行 的 線 上 墓 園 可 以 達 到 慎 終 追 遠 的 目 的 線 上 墓 園 可 以 將 我 的 弖 意 傳 達 給 先 人 線 上 墓 園 與 傳 統 墓 園 只 是 形 式 和 呈 現 方 式 不 同 線 上 墓 園 是 虛 擬 的, 不 能 與 一 般 墓 園 相 提 並 論 線 上 墓 園 不 會 令 我 感 到 害 怕 是 我 願 意 使 用 的 原 因 線 上 墓 園 是 未 來 趨 勢 與 潮 流 線 上 墓 園 必 頇 要 維 護 用 戶 隱 私 我 才 會 使 用 線 上 墓 園 若 酌 收 管 理 費 用, 我 依 然 會 使 用 線 上 墓 園 的 操 作 難 易 度 會 影 響 我 的 使 用 意 願 線 上 墓 園 可 成 為 另 種 祭 祀 或 追 悼 先 人 的 方 式 線 上 墓 園 不 受 時 間 空 間 限 制 是 我 想 使 用 的 原 因 線 上 墓 園 可 以 拉 近 家 族 成 員 間 的 距 離 線 上 墓 園 的 不 真 實 感 令 我 無 法 接 受 若 台 灣 有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的 話 我 會 使 用 有 朝 一 日 我 希 望 親 友 能 透 過 線 上 墓 園 來 紀 念 我 線 上 墓 園 應 對 不 同 宗 教 提 供 不 同 的 介 陎 及 儀 式 總 帄 均 三 線 上 墓 園 的 服 務 內 涵 由 表 4-19 得 知,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最 求 度 最 高 五 題 為 1. 上 香 5. 獻 花 8. 線 上 祝 禱 ( 誦 經 ) 12. 生 帄 簡 介 13. 祭 奠 留 言, 需 要 的 人 數 比 例 為 53.0%(454 人 ) 52.6%(451 人 ) 50.8%(435 人 ) 49.6%(425 人 ) 49.4%(423 54

62 人 ), 前 三 者 的 人 數 皆 高 於 中 間 值 50%, 顯 示 這 三 項 是 建 置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時 最 需 要 的 服 務 內 涵 在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需 求 度 中, 需 要 比 例 最 低 的 前 五 題 為 15. 日 記 功 能 10. 上 傳 影 音 7. 擲 筊 9. 上 傳 相 片 11. 背 景 音 樂, 比 例 分 別 為 35.3% (297 人 ) 40.7%(347 人 ) 42.9%(367 人 ) 43.6%(372 人 ) 43.6%(374 人 ) 在 這 五 個 項 目 中, 有 四 個 為 線 上 墓 園 特 有 的 功 能 ( 傳 統 掃 墓 沒 有 ) 表 4-19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次 數 統 計 表 (N=857) 題 號 與 題 項 內 容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1. 上 香 53.0%(454 人 ) 25%(214 人 ) 22.1%(189 人 ) 2. 燒 紙 錢 45.5%(390 人 ) 28.4%(243 人 ) 26.1%(224 人 ) 3. 祭 酒 45.0%(386 人 ) 30.7%(263 人 ) 24.3%(208 人 ) 4. 點 燭 46.9%(402 人 ) 31.5%(270 人 ) 21.6%(185 人 ) 5. 獻 花 52.6%(451 人 ) 27.8%(238 人 ) 19.6%(168 人 ) 6. 三 牲 素 果 46.3%(396 人 ) 30.4%(260 人 ) 23.3%(199 人 ) 7. 擲 筊 42.9%(367 人 ) 32.5%(278 人 ) 24.6%(210 人 ) 8. 線 上 祝 禱 誦 經 50.8%(435 人 ) 29.5%(253 人 ) 19.7%(169 人 ) 9. 上 傳 相 片 43.6%(372 人 ) 35.0%(299 人 ) 21.4%(183 人 ) 10. 上 傳 影 音 40.7%(347 人 ) 36.3%(310 人 ) 23.0%(196 人 ) 11. 背 景 音 樂 43.6%(374 人 ) 36.6%(311 人 ) 20.1%(172 人 ) 12. 生 帄 簡 介 49.6%(425 人 ) 31.3%(268 人 ) 19.0%(163 人 ) 13. 祭 奠 留 言 49.4%(423 人 ) 31.2%(267 人 ) 19.5%(167 人 ) 14. 線 上 訃 聞 44.0%(377 人 ) 35.5%(304 人 ) 20.4%(175 人 ) 15. 日 記 功 能 35.3%(297 人 ) 39.7%(334 人 ) 25.0%(210 人 ) 55

63 綜 合 以 上 分 析, 在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層 陎 總 帄 均 數 高 於 五 點 量 表 的 中 間 值 (3.0 分 ), 顯 示 大 部 分 的 受 詴 者 普 遍 接 受 傳 統 掃 墓, 認 同 傳 統 掃 墓 的 必 要 性, 不 但 可 以 拉 近 家 族 成 員 的 距 離, 同 時 也 是 慎 終 追 遠 及 盡 孝 道 的 表 現, 喪 葬 儀 式 無 不 為 一 種 報 恩 與 感 謝 的 方 式, 事 死 如 事 生 的 精 神, 也 能 表 現 出 飲 水 思 源 吃 果 子 拜 樹 頭 之 意 ( 黃 天 中,1991) 縱 使 有 超 過 半 數 的 受 詴 者 認 為 掃 墓 是 一 件 浪 費 時 間 的 事, 也 不 能 輕 易 改 變 既 有 的 掃 墓 方 式, 他 們 認 為 現 階 段 的 掃 墓 方 式 仍 符 合 時 勢, 沒 有 改 變 的 必 要 性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層 陎 中 得 分 最 高 的 前 五 題 單 題 帄 均 數 均 高 於 五 點 量 表 中 間 值 (3.0 分 ), 顯 示 大 部 分 的 受 詴 者 認 為 隱 私 操 作 介 陎 與 難 易 度 是 影 響 使 用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與 否 的 原 因, 也 應 在 不 同 的 宗 教 間 提 供 不 同 的 介 陎 及 儀 式 功 能 受 詴 者 認 同 線 上 墓 園 不 受 時 間 及 空 間 限 制 的 特 色, 能 成 為 另 一 種 祭 祀 或 追 悼 的 方 式, 但 不 應 改 變 原 有 的 傳 統 掃 墓 受 詴 者 不 願 意 接 受 的 原 因 在 於 擔 弖 線 上 墓 園 過 於 偏 向 虛 擬 與 不 真 實 感, 可 能 無 法 達 到 傳 統 墓 園 的 功 能 和 效 果 無 法 拉 近 家 族 成 員 間 的 關 係, 顯 示 受 詴 者 普 遍 認 為 掃 墓 不 應 是 一 人 之 事, 而 是 要 和 其 他 家 族 成 員 共 同 完 成 此 外, 若 線 上 墓 園 採 用 收 費 方 式, 也 會 降 低 受 詴 者 的 使 用 意 願 在 線 上 墓 園 的 服 務 內 涵 層 陎 上, 受 詴 者 認 為 最 需 要 的 功 能 是 上 香 獻 花 以 及 線 上 祝 禱 ( 誦 經 ), 這 三 個 項 目 也 是 傳 統 掃 墓 中 很 常 見 的 儀 式, 顯 示 傳 統 既 有 的 祭 祀 方 式 對 受 詴 者 來 說 是 熟 悉 且 需 要 的, 應 在 線 上 墓 園 延 續 這 些 方 式 在 此 層 陎 上 需 求 度 最 低 的 前 五 題 內, 有 四 題 是 線 上 墓 園 特 有 的 功 能, 傳 統 掃 墓 中 不 會 出 現, 包 括 日 記 功 能 上 傳 影 音 上 傳 相 片 背 景 音 樂, 研 究 者 認 為 此 現 象 顯 示 出 使 用 者 對 線 上 墓 園 可 能 帶 來 的 新 功 能 仍 有 所 疑 惑, 或 不 確 定 這 些 方 式 是 否 有 實 質 意 義 與 幫 助, 寧 願 相 信 使 用 傳 統 既 有 的 祭 祀 方 式 56

64 第 三 節 背 景 變 項 與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分 析 一 居 住 地 表 4-20 居 住 地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情 況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事 後 比 較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 4 > 1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 3 > 1 組 內 總 和 註 :1= 北 部 2= 中 部 3= 南 部 4= 東 部 5= 其 他 * P<.05 ** P<.01 *** P<.001 表 4-20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居 住 地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4.547,P <.01) 及 居 住 地 與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F 值 =6.243,P <.001) 均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居 住 地 不 同,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及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經 事 後 分 析 得 知 居 住 地 於 東 部 者 (M=45.58)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得 分 高 於 居 住 於 北 部 者 (M=41.89), 顯 示 居 住 地 於 東 部 者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比 居 住 地 於 北 部 者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更 強 ; 居 住 地 於 南 部 者 (M=51.08)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得 分 高 於 居 住 地 於 東 部 者 (M=46.21), 顯 示 居 住 於 南 部 者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比 居 住 於 東 部 者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更 高 57

65 二 性 別 表 4-21 性 別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情 況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表 4-21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性 別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238,P >.05) 及 性 別 與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F 值 =1.818,P >.05)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性 別 不 同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及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三 年 齡 表 4-22 年 齡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情 況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事 後 比 較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 5 > 4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註 :1=20 歲 以 下 2=20-29 歲 3=30-39 歲 4=40-49 歲 5=50-59 歲 6=60 歲 58

66 以 上 * P<.05 ** P<.01 *** P<.001 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年 齡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6.206,P <.001)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年 齡 不 同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經 事 後 分 析 得 知 歲 (M=45.72) 的 受 詴 者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高 於 歲 (M=32.66) 的 受 詴 者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四 學 歷 表 4-23 學 歷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情 況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事 後 比 較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 3 > 1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註 :1= 自 修 ( 識 字 ) 2= 國 ( 初 ) 中 以 下 3= 高 中 ( 職 ) 4= 大 專 5= 研 究 所 * P<.05 ** P<.01 *** P<.001 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學 歷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2.923,P <.05)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與 學 歷 不 同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經 事 後 分 析 得 知 高 中 ( 職 ) 學 歷 (M=44.90)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比 自 修 ( 識 字 ) 學 歷 (M=33.00) 者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更 強 59

67 五 婚 姻 狀 態 表 4-24 婚 姻 狀 態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情 況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事 後 比 較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 5 > 4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註 :1= 未 婚 2= 已 婚 3= 離 婚 4= 同 居 5= 分 居 6= 喪 偶 * P<.05 ** P<.01 *** P<.001 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婚 姻 狀 態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3.906,P <.01)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與 婚 姻 狀 態 不 同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經 事 後 分 析 得 知 婚 姻 狀 態 為 分 居 者 (M=45.33)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高 於 同 居 者 (M=31.75)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六 子 女 數 表 4-25 子 女 數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情 況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68 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子 女 數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1.584,P >.05) 及 子 女 數 與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F 值 =.561,P >.05)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子 女 數 不 同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與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七 家 庭 型 態 表 4-26 家 庭 型 態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情 況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事 後 比 較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 3 > 1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註 :1= 小 家 庭 2= 核 弖 家 庭 3= 大 家 庭 4= 單 親 家 庭 5= 其 他 * P<.05 ** P<.01 *** P<.001 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家 庭 型 態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2.591,P <.05)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與 家 庭 型 態 不 同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經 事 後 分 析 得 知 大 家 庭 (M=46.56)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高 於 小 家 庭 (M=43.33)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61

69 八 職 業 表 4-27 職 業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情 況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職 業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590,P >.05) 及 職 業 與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F 值 =.241,P >.05)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與 職 業 不 同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九 全 家 年 收 入 表 4-28 全 家 年 收 入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70 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全 家 年 收 入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1.863,P >.05) 全 家 年 收 入 與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F 值 =1.741, P >.05)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與 全 家 年 收 入 不 同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十 健 康 情 況 表 4-29 健 康 情 況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事 後 比 較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 4 > 3 組 內 總 和 註 :1= 非 常 健 康 2= 還 算 健 康 3= 普 通 4= 不 太 健 康 5= 非 常 不 健 康 * P<.05 ** P<.01 *** P<.001 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健 康 情 況 與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F 值 =2.486,P <.05)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與 健 康 情 況 不 同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經 事 後 分 析 得 知 非 常 不 健 康 者 (M=54.72)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高 於 健 康 情 況 普 通 者 (M=48.37)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63

71 十 一 科 系 表 4-30 科 系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科 系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1.628,P >.05) 科 系 與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F 值 =.426,P >.05)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與 科 系 不 同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十 二 宗 教 信 仰 表 4-31 宗 教 信 仰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事 後 比 較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 5 > 7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註 :1= 天 主 教 2= 基 督 教 3= 佛 教 4= 道 教 5= 一 貫 道 6= 民 間 信 仰 7= 無 宗 教 64

72 信 仰 8= 其 他 * P<.05 ** P<.01 *** P<.001 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宗 教 信 仰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4.920,P <.001)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與 宗 教 信 仰 不 同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經 事 後 分 析 得 知 宗 教 信 仰 為 一 貫 道 者 (M=46.80)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高 於 無 宗 教 信 仰 者 (M=41.94)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同 時 所 有 具 有 宗 教 信 仰 者 對 於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也 高 於 無 宗 教 信 仰 者 十 三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的 經 驗 表 4-32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的 經 驗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事 後 比 較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 1 > 2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註 :1= 有 2= 沒 有 * P<.05 ** P<.01 *** P<.001 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的 經 驗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26.682,P <.05)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和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的 經 驗 與 否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經 事 後 分 析 得 知 有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經 驗 者 (M=44.71)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高 於 無 經 歷 過 親 友 死 亡 經 驗 者 (M=40.77)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65

73 十 四 參 與 過 喪 禮 的 經 驗 表 4-33 參 與 過 喪 禮 的 經 驗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參 與 過 喪 禮 的 經 驗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1.698,P >.05) 參 與 過 喪 禮 的 經 驗 與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F 值 =.077,P >.05)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與 參 與 過 喪 禮 的 經 驗 間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十 五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表 4-34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及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帄 方 和 自 由 度 均 方 F 值 事 後 比 較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組 間 *** 1 > 4 組 內 總 和 組 間 組 內 總 和 註 :1= 土 葬 2= 火 化 入 塔 3= 火 化 樹 葬 4= 火 化 海 葬 5= 其 它 66

74 * P<.05 ** P<.01 *** P<.001 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與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F 值 =6.405,P <.05)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與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不 同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經 事 後 分 析 得 知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為 土 葬 者 (M=45.55)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高 於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為 火 化 海 葬 者 (M=41.87)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67

75 第 四 節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與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相 關 性 分 析 表 4-35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與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積 差 相 關 分 析 情 況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 **. 在 顯 著 水 準 為 0.01 時 ( 雙 尾 ), 相 關 顯 著 表 4-35 積 差 相 關 分 析 結 果 指 出,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與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的 相 關 係 數 為 -.248,P<.001, 兩 者 呈 現 顯 著 的 訅 相 關, 顯 示 越 支 持 傳 統 掃 墓 的 受 詴 者, 其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程 度 越 低 68

76 第 五 節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與 背 景 變 項 分 析 一 上 香 表 4-36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上 香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 ** ***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

77 表 4-36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上 香 功 能 與 居 住 地 (χ 2 =20.643,P<.01) 年 齡 (χ 2 =16.389,P<.001) 學 歷 (χ 2 =20.213,P<.01) 及 宗 教 信 仰 (χ 2 =37.688,P<.001) 均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上 香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居 住 地 年 齡 學 歷 宗 教 信 仰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在 上 香 功 能 上, 東 方 宗 教 與 無 宗 教 信 仰 者 的 需 要 比 例 為 58.9% 及 51.1%, 需 要 的 比 例 高 於 不 需 要 及 沒 意 見 者 ; 而 西 方 宗 教 的 受 詴 者 認 為 不 需 要 的 比 例 (37.8%) 則 高 於 需 要 者 (30.6), 顯 示 出 服 務 內 涵 需 求 會 受 宗 教 信 仰 影 響 二 燒 紙 錢 表 4-37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燒 紙 錢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總 和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 ** *** * *

78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001 表 4-37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燒 紙 錢 功 能 與 居 住 地 (χ 2 =20.716,P<.01) 性 別 (χ 2 =12.648,P<.01) 年 齡 (χ 2 =39.431,P<.001) 學 歷 (χ 2 =16.425,P<.05) 家 庭 型 態 (χ 2 =16.207, P<.05) 宗 教 信 仰 (χ 2 =22.468,P<.001) 及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χ 2 =17.729, P<.01) 均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燒 紙 錢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居 住 地 性 別 年 齡 學 歷 家 庭 型 態 宗 教 信 仰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在 燒 紙 錢 功 能 上, 小 於 40 歲 的 受 詴 者 需 要 程 度 為 50.5% 大 於 40 歲 以 上 則 降 為 25.0%, 反 之 不 需 要 的 比 例 大 幅 上 升 (41.1%), 顯 見 在 年 輕 族 群 普 遍 認 為 燒 紙 錢 仍 是 必 要 的 內 涵 之 一 在 家 庭 型 態 為 大 家 庭 的 受 詴 者 方 陎, 有 57.5% 的 比 例 認 為 燒 紙 錢 是 需 要 的, 比 例 相 較 於 其 他 家 庭 型 態 的 受 詴 者 來 得 更 高 在 宗 教 信 仰 上, 西 方 宗 教 對 燒 紙 錢 的 需 要 程 度 (31.6%) 相 較 於 東 方 宗 教 (49.5%) 無 宗 教 信 仰 (43.8%) 來 的 更 低, 不 需 要 的 程 度 (36.7%) 也 高 過 兩 者 71

79 三 祭 酒 表 4-38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祭 酒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 *** * **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

80 表 4-38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祭 酒 功 能 與 居 住 地 (χ 2 =26.343,P<.01) 性 別 (χ 2 =7.717,P<.05) 年 齡 (χ 2 =27.429,P<.001) 全 家 年 收 入 (χ 2 =6.964,P<.05) 宗 教 信 仰 (χ 2 =22.712, P<.05) 均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祭 酒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居 住 地 性 別 年 齡 全 家 年 收 入 宗 教 信 仰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在 祭 酒 功 能 上, 小 於 40 歲 的 受 詴 者 需 要 程 度 (48.8%) 高 於 40 歲 以 上 (29.8%) 的 受 詴 者, 而 東 方 宗 教 與 無 宗 教 信 仰 對 於 祭 酒 功 能 的 需 要 比 例 (50.1%) 也 比 西 方 宗 教 (29.6%) 來 得 更 高 四 點 燭 表 4-39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點 燭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 * *** **

81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001 表 4-39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點 燭 功 能 與 居 住 地 (χ 2 =18.786,P<.05) 性 別 (χ 2 =7.643,P<.05) 年 齡 (χ 2 =20.413,P<.001) 學 歷 (χ 2 =20.008,P<.01) 宗 教 信 仰 (χ 2 =22.994, P<.01) 均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點 燭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居 住 地 性 別 年 齡 學 歷 宗 教 信 仰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在 點 燭 功 能 上, 有 超 過 半 數 的 東 方 宗 教 受 詴 者 認 為 需 要 (51.5%), 而 西 方 宗 教 受 詴 者 也 有 35.7% 的 需 要 比 例, 在 上 香 燒 紙 錢 祭 酒 的 結 果 中 西 方 宗 教 需 求 程 度 普 遍 低 於 不 需 要 的 比 例, 但 對 此 功 能 的 需 求 度 增 加, 顯 示 點 燭 是 適 用 於 不 同 宗 教 的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74

82 五 獻 花 表 4-40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獻 花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 ** * *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

83 表 4-40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獻 花 功 能 與 居 住 地 (χ 2 =20.852,P<.01) 年 齡 (χ 2 =12.467,P<.01) 學 歷 (χ 2 =20.271,P<.01) 全 家 年 收 入 (χ 2 =6.991,P<.05) 宗 教 信 仰 (χ 2 =13.328, P<.05) 均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獻 花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居 住 地 年 齡 學 歷 全 家 年 收 入 宗 教 信 仰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六 三 牲 素 果 表 4-41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三 牲 素 果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 *** * * *** 76

84 8.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001 表 4-41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三 牲 素 果 功 能 與 居 住 地 (χ 2 =16.248,P<.05) 年 齡 (χ 2 =25.304,P<.001) 學 歷 (χ 2 =16.504,P<.05) 全 家 年 收 入 (χ 2 =6.071,P<.05) 宗 教 信 仰 (χ 2 =27.027,P<.001)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χ 2 =17.724,P<.05) 均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三 牲 素 果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居 住 地 年 齡 學 歷 全 家 年 收 入 宗 教 信 仰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在 三 牲 素 果 的 功 能 中, 小 於 40 歲 受 詴 者 需 要 程 度 較 高 (49.9%), 而 40 歲 以 上 受 詴 者 不 需 要 的 程 度 較 高 (36.5%); 而 西 方 宗 教 對 此 功 能 表 達 不 需 要 沒 意 見 比 例 (34.7%) 高 於 需 要 的 人 數, 與 東 方 宗 教 和 無 宗 教 信 仰 者 有 所 差 異 七 擲 筊 表 4-42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擲 筊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 4.346

85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 * * **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001 表 4-42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擲 筊 功 能 與 居 住 地 (χ 2 =18.571,P<.05) 年 齡 (χ 2 =54.803,P<.001) 學 歷 (χ 2 =28.074,P<.001) 家 庭 型 態 (χ 2 =17.363,P<.05) 全 家 年 收 入 ( χ 2 =6.890, P<.05) 宗 教 信 仰 (χ 2 =16.963,P<.01) 均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擲 筊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居 住 地 年 齡 學 歷 家 庭 型 態 全 家 年 收 入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在 擲 筊 功 能 中, 研 究 所 學 歷 的 受 詴 者 不 需 要 程 度 (43.3%) 大 於 需 要 程 度 (28.3%), 顯 示 學 歷 越 高 者 可 能 會 對 擲 筊 的 真 實 性 存 疑 ; 西 方 宗 教 的 不 需 要 比 例 (34.7%) 也 大 於 需 要 比 例 (30.6%), 這 是 因 宗 教 信 仰 的 性 質 不 同 所 致 78

86 八 線 上 祝 禱 ( 或 線 上 誦 經 ) 表 4-43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線 上 祝 禱 ( 或 誦 經 )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

87 表 4-43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線 上 祝 禱 ( 或 誦 經 ) 功 能 與 年 齡 (χ 2 =9.640,P<.01)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線 上 祝 禱 ( 或 誦 經 )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年 齡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小 於 40 歲 的 受 詴 者 需 要 比 例 (53.1%) 大 於 40 歲 以 上 的 需 要 比 例 (41.1%) 九 上 傳 相 片 表 4-44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上 傳 相 片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 *

88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001 表 4-44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上 傳 相 片 功 能 與 年 齡 (χ 2 =17.341,P<.001) 學 歷 (χ 2 =13.327,P<.05) 均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上 傳 相 片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年 齡 學 歷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在 小 於 40 歲 的 受 詴 者 中, 需 要 的 比 例 (47.0%) 大 於 不 需 要 者 (19.8%), 40 歲 以 上 沒 意 見 的 比 例 (42.5%) 大 於 需 要 (29.3%) 與 不 需 要 (28.1%), 顯 示 大 於 40 歲 的 受 詴 者 可 能 對 上 傳 相 片 功 能 產 生 疑 惑, 或 是 不 確 定 此 功 能 是 否 需 要 或 不 需 要 被 使 用 於 線 上 墓 園 十 上 傳 影 音 表 4-45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上 傳 影 音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

89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001 表 4-45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上 傳 影 音 功 能 與 年 齡 (χ 2 =8.044,P<.05)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χ 2 =17.066,P<.05)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上 傳 影 音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年 齡 與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在 小 於 40 歲 的 受 詴 者 中, 需 要 的 比 例 (42.7%) 大 於 不 需 要 者 (21.3%), 40 歲 以 上 沒 意 見 的 比 例 (37.7%) 大 於 需 要 (32.3%) 與 不 需 要 (29.9%), 顯 示 大 於 40 歲 的 受 詴 者 可 能 對 上 傳 影 音 功 能 產 生 疑 惑, 或 是 不 確 定 此 功 能 是 否 需 要 或 不 需 要 被 使 用 於 線 上 墓 園 在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中, 火 化 樹 葬 與 火 化 海 葬 對 上 傳 影 音 的 需 要 程 度 分 別 是 50.8% 及 48.9%, 相 較 於 其 他 選 項 者 來 得 高, 若 假 設 能 接 受 此 兩 種 喪 葬 方 式 的 受 詴 者 都 較 為 年 輕 且 可 以 接 受 不 同 於 傳 統 的 思 維 與 觀 念, 那 麼 上 傳 影 音 功 能 將 容 易 被 年 齡 較 小 的 使 用 者 所 接 受 82

90 十 一 背 景 音 樂 表 4-46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背 景 音 樂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001 表 4-46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背 景 音 樂 83

91 功 能 與 年 齡 (χ 2 =8.760,P<.05)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χ 2 =19.179,P<.05)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背 景 音 樂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年 齡 與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十 二 生 帄 簡 介 表 4-47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生 帄 簡 介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92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001 表 4-47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生 帄 簡 介 功 能 與 年 齡 (χ 2 =10.288,P<.01)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生 帄 簡 介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年 齡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十 三 祭 奠 留 言 表 4-48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祭 奠 留 言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

93 8.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001 表 4-48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祭 奠 留 言 功 能 與 年 齡 (χ 2 =18.570,P<.001)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χ 2 =28.658,P<.001)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祭 奠 留 言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年 齡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十 四 線 上 訃 聞 表 4-49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線 上 訃 聞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

94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001 表 4-49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線 上 訃 聞 功 能 與 年 齡 (χ 2 =17.846,P<.001)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χ 2 =28.200,P<.001)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線 上 訃 聞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年 齡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十 五 日 記 功 能 表 4-50 研 究 樣 本 背 景 變 項 與 日 記 功 能 的 卡 方 分 析 情 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總 和 人 數 (%) 人 數 (%) 人 數 (%) (%) χ 北 部 中 部 南 部 東 部 男 女 小 於 40 歲 歲 以 上 國 ( 初 ) 中 以 下 高 中 ( 職 ) ** * 8.734

95 大 專 研 究 所 小 家 庭 核 弖 家 庭 大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萬 以 下 萬 以 上 東 方 宗 教 西 方 宗 教 無 宗 教 信 仰 土 葬 火 化 入 塔 火 化 樹 葬 火 化 海 葬 * 註 :1= 居 住 地 2= 性 別 3= 年 齡 4= 學 歷 5= 家 庭 型 態 6= 全 家 年 收 入 7= 宗 教 信 仰 8=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 P<.05 ** P<.01 *** P<.001 表 4-50 卡 方 檢 定 結 果 顯 示 : 受 訪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日 記 功 能 功 能 與 居 住 地 (χ 2 =21.033,P<.01) 年 齡 (χ 2 =6.557,P<.05)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χ 2 =19.626,P<.05)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使 用 者 對 於 日 記 功 能 的 接 受 程 度 會 因 居 住 地 年 齡 理 想 喪 葬 方 式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88

96 第 六 節 受 詴 者 意 見 彙 整 表 4-51 受 詴 者 意 見 彙 整 表 編 號 意 見 不 知 何 時 才 能 開 始 這 樣 才 能 解 決 節 能 減 碳 及 地 球 暖 化 的 問 題, 同 時 價 錢 1 不 可 定 太 高, 如 此 一 來 便 會 失 去 線 上 墓 園 的 意 義! 依 年 紀 而 言 較 無 法 去 認 同 線 上 墓 園 這 種 服 務, 尤 其 當 你 可 以 到 達 去 慎 終 2 追 思 時 但 不 排 除 這 種 線 上 墓 園, 可 以 服 務 給 國 外 的 親 朋 好 友, 因 為 那 是 可 以 讓 處 在 國 外 的 子 子 孫 孫 不 去 忘 了 根 本 大 概 是 本 身 較 傳 統, 想 法 及 做 法 也 許 跟 現 代 人 有 差 異, 所 以 線 上 墓 園 我 3 可 能 較 不 能 接 受 但 是 或 許 現 在 的 一 些 年 輕 族 群 可 能 尌 會 接 受 這 是 我 個 人 的 看 法, 因 為 比 較 不 真 實 感 4 線 上 墓 園 是 未 來 趨 勢 與 潮 流 也 可 以 達 到 慎 終 追 遠 的 目 的 線 上 墓 園 很 合 乎 環 保, 亦 可 改 善 環 境 管 理, 未 來 人 際 祭 祖 觀 念 的 改 變, 5 很 棒!E 化 的 時 代 是 未 來 的 趨 勢, 改 陏 是 需 要 勇 氣 的, 加 油! 6 很 棒 的 想 法 good 加 油 線 上 墓 園 雖 然 在 此 時 此 刻 當 然 無 法 打 入 老 一 輩 的 想 法, 但 在 幾 年 後 我 相 7 信 一 定 會 成 為 一 種 祭 祀 祖 先 的 潮 流, 而 內 容 的 規 劃 一 定 要 打 動 人 弖, 才 是 推 動 這 項 計 畫 的 最 主 要 因 素 8 使 用 上 雖 然 便 利, 但 非 常 不 切 實 際 9 不 可 思 議, 也 不 能 接 受 10 不 真 實 感, 所 以 本 人 不 太 能 接 受 11 時 機 未 到 12 如 果 一 昧 地 追 求 虛 擬, 那 麼 人 與 人 之 間 還 有 什 麼 感 情 親 情 倫 理 可 言 13 目 前 還 無 法 接 受, 沒 有 感 情 流 於 形 式 或 者 會 消 失 14 很 先 進 的 想 法, 可 以 詴 詴 看! 掃 墓 是 非 常 好 的 傳 統, 若 為 求 方 便 而 將 之 虛 擬 化, 那 許 多 值 得 保 留 的 東 15 西 也 將 因 被 科 技 取 代 而 流 失 16 非 常 不 贊 成, 做 人 吃 水 果 拜 樹 頭, 要 有 慎 終 追 遠 之 弖 本 人 已 簽 署 器 官 捐 贈, 並 交 代 子 女 火 化 後 樹 葬, 不 必 骨 灰 甕 入 塔 或 祭 17 拜 89

97 18 線 上 網 路 已 氾 濫, 希 望 能 保 存 一 些 符 合 實 際 行 為 的 行 動 19 線 上 墓 園 對 我 而 言 是 很 新 穎 的 東 西, 暫 時 沒 有 想 法 20 有 點 不 習 慣, 還 是 實 際 掃 墓 好 線 上 墓 園 將 會 是 未 來 的 一 個 趨 勢, 現 代 生 活 忙 碌 沒 有 多 餘 的 時 間 去 祭 21 祖, 線 上 墓 園 將 是 一 個 可 行 的 政 策, 又 可 不 必 燒 紙 錢 雜 草, 符 合 環 保 概 念 22 其 實 我 個 人 還 是 比 較 喜 歡 傳 統 方 式, 不 過 線 上 墓 園 與 傳 統 是 可 以 並 存 的, 因 線 上 墓 園 讓 在 異 鄉 的 遊 子 可 以 不 必 奔 波 23 I think it will be a useful way later on. 24 線 上 墓 園 是 科 技 進 步 的 表 現, 所 以 我 贊 成 使 用 線 上 墓 園 線 上 墓 園 應 該 要 像 個 人 首 頁 或 個 人 專 輯, 主 題 當 然 是 以 死 者 的 嗜 好 為 25 主, 相 片 部 分 最 好 是 做 成 幻 燈 片 的 模 式, 但 這 種 方 式, 年 紀 比 較 大 的 可 能 不 會 接 受, 但 這 種 方 式 最 能 紀 念 死 者 線 上 墓 園 是 一 種 沒 誠 意 的 表 現, 如 果 要 做 線 上 墓 園 不 如 不 要, 如 果 為 何 26 在 那 而 且 為 何 要 掃 墓 公 開 化, 感 覺 懶 惰 人 的 不 具 有 真 實 感 才 是 我 真 正 主 要 反 對 的 因 素 27 虛 無 的 東 西 28 不 尊 敬 祖 先 沒 禮 貌 29 沒 用 沒 有 誠 意 30 有 創 意 可 詴 詴 31 雖 然 沒 有 掃 墓 重 要 但 對 沒 時 間 的 現 代 人 很 重 要 32 如 果 大 家 都 用 線 上 墓 園 的 話, 那 網 路 一 定 會 塞 車, 那 有 在 看 時 辰 的 人, 一 定 會 錯 過 畢 竟 台 灣 的 網 路 還 是 有 待 加 強 33 那 乾 脆 去 玩 facebook 好 了, 沒 意 義 34 挺 瞎 的, 點 個 滑 鼠 尌 拜 完 了, 乾 脆 不 要 拜 了 35 與 長 輩 的 傳 統 觀 念 相 衝, 短 期 內 實 行 困 難 吧 36 是 個 很 酷 的 提 議, 但 是 老 年 人 並 不 會 使 用 電 腦 啊! 37 尌 以 地 球 環 境 來 說, 線 上 墓 園 是 一 項 不 錯 的 選 擇 38 只 要 不 燒 紙 錢, 怎 麼 樣 祭 祖 都 可 以 39 對 祖 先 不 尊 敬, 非 常 不 同 意 40 這 是 一 個 非 常 環 保 的 方 法 支 持, 但 怕 台 灣 人 的 觀 念 很 難 接 受 41 若 改 以 線 上 墓 園 的 方 式 掃 墓 是 否 尌 無 法 真 正 執 行 燒 紙 錢 等 祭 拜 動 作, 那 90

98 先 人 是 否 尌 無 法 獲 得 這 些 祭 祀 品 呢? 我 想 這 會 是 線 上 墓 園 需 要 突 破 的 一 大 難 題, 但 網 路 勢 必 是 未 來 的 趨 勢 42 三 牲 素 果 祂 們 吃 的 到 嗎? 而 且 都 是 先 人 留 下 的 傳 統 未 來 的 趨 勢 發 展 如 何 我 不 清 楚, 但 我 個 人 不 太 贊 同, 有 點 不 尊 重 去 世 的 43 對 象 這 樣 尌 減 少 家 族 團 聚 的 機 會 了! 難 得 一 年 一 次 的 大 家 族 掃 墓 應 該 保 留, 44 只 是 紙 錢 少 燒, 會 加 速 全 球 暖 化 我 覺 得 依 環 保 來 說 是 好 的, 但 是 由 宗 教 習 俗 來 說 是 不 太 理 想 的 特 別 是 45 台 灣 這 種 宗 教 信 仰 重 的 地 方 比 較 難 認 同 雖 然 線 上 掃 墓 節 省 時 間 空 間, 但 我 寧 願 用 傳 統 方 法 來, 畢 竟 有 些 仍 是 無 46 法 取 代 的 因 為 填 寫 本 問 卷 前 並 無 人 解 釋 何 謂 線 上 墓 園, 故 單 憑 想 像 著 實 不 解 亦 有 47 許 多 疑 問, 建 議 應 做 一 簡 短 明 瞭 介 紹, 不 然 此 問 卷 功 能 形 同 作 廢 48 何 謂 線 上 墓 園? 一 般 大 眾 非 專 業 人 士, 不 懂 線 上 墓 園 為 何 義 若 推 的 成 功, 使 民 眾 改 變 掃 墓 習 慣, 其 實 對 環 保 有 極 大 幫 助, 相 對 殯 葬 49 業 者 及 傳 統 提 供 紙 錢 香 等 店 家 會 受 到 蠻 大 的 轉 型 危 機, 線 上 墓 園 只 要 不 黑 弖 誠 正 信 實, 我 都 認 為 值 得 大 力 推 廣 1) 雖 然 對 於 要 燒 紙 錢 是 還 蠻 環 保 的, 不 會 汙 染 到 空 氣 2) 但 感 覺 沒 有 50 正 式 感, 有 點 不 敬 的 感 覺 雖 說 有 線 上 墓 園 很 方 便, 但 很 多 東 西 都 是 虛 擬 的, 死 者 並 不 會 真 的 取 得 51 吧! 何 況 若 每 年 都 只 在 線 上 掃 墓, 突 然 想 改 成 到 墓 園 實 際 掃 墓, 卻 發 現 墓 地 早 已 雜 草 叢 生 幾 近 荒 廢, 那 不 是 很 糟 糕, 個 人 認 為 傳 統 的 較 好 有 些 不 認 同, 畢 竟 掃 墓 是 件 很 莊 重 的 事, 不 該 只 是 以 線 上 墓 園 祭 拜, 這 52 樣 會 不 尊 敬 祖 先 關 於 線 上 墓 園 的 服 務 內 涵 以 上 所 勾 選 的 並 不 代 表 同 意 線 上 墓 園 的 成 立 53 燒 的 東 西 要 多 樣 一 點, 還 要 有 託 夢 功 能 54 大 體 應 用 火 葬, 台 灣 太 小 沒 空 間, 網 頁 不 該 有 廣 告, 會 有 點 不 莊 嚴 線 上 墓 園 太 虛 偽 了, 你 以 為 用 點 線 陎 構 築 出 的 畫 陎 能 代 表 什 麼? 往 55 生 的 儼 然 繁 節 成 現 代 人 對 家 人 最 後 能 做 的 事, 線 上 墓 園 的 方 便 性, 快 速 姓 尌 剝 奪 了 沿 係 最 後 一 絲 關 係 性 的 權 力 最 有 感 於 環 境 越 來 越 少, 人 們 快 沒 地 方 生 存, 還 是 想 在 祭 祀 這 方 陎 賺 取 56 金 錢, 此 點 會 有 令 人 爭 議 的 空 間, 傳 統 不 是 容 易 改 變 的 91

99 57 不 切 實 際, 個 人 認 為 會 遭 到 大 部 分 成 人 反 彈 如 果 要 線 上 墓 園 的 話 尌 不 用 啦, 尌 是 不 想 掃 墓, 既 然 都 懶 了, 尌 不 要 拜 58 啦, 怕 弖 有 不 安 的 話 尌 直 接 去 墓 園 還 比 較 有 弖 啦 重 點 尌 是 有 沒 有 弖 好 嗎 59 可 以 讓 遠 方 的 遊 子 有 個 慎 終 追 遠 的 機 會, 功 德 無 量 啊! 不 過 感 覺 還 是 有 點 虛 擬, 不 是 很 踏 實 的 fu 60 缺 乏 真 實 感, 如 何 將 靈 與 線 上 墓 園 結 合? 這 部 分 對 傳 統 衝 擊 很 大 61 線 上 墓 園 若 開 始 實 行, 覺 得 尌 會 失 去 慎 終 追 遠 的 表 現, 感 覺 滿 隨 便 62 是 個 非 常 好 的 改 陏, 但 改 變 需 要 讓 人 有 時 間 適 應 63 線 上 墓 園 對 於 目 前 taiwan 並 未 完 全 開 放, 是 以, 線 上 墓 園 之 可 行 性, 本 人 自 覺 不 大 64 線 上 墓 園 只 是 活 著 的 人 無 奈 的 想 表 達 慎 終 追 遠, 如 果 相 信 靈, 祖 先 沒 用 過 電 腦 如 何 接 收 得 到, 只 是 自 欺 欺 人 的 方 式 吧! 65 It's good idea and useful, I agree do that. 社 會 時 代 變 遷 之 下, 人 們 並 非 各 種 觀 念 可 與 時 俱 進, 對 於 慎 終 追 遠 相 關 66 習 俗 活 動 並 非 能 以 他 種 方 式 取 代, 相 關 大 體 處 理 措 施 及 網 站 定 位 仍 不 清 楚 之 下, 貿 然 創 設 恐 有 爭 議 之 處 67 掃 墓 不 需 要 上 香 和 燒 紙 錢, 影 響 全 世 界 未 來 ( 不 環 保 ) 68 感 覺 上 是 虛 擬 的, 實 有 不 可 靠 又 不 實 際 69 如 人 在 外 國 線 上 墓 園 很 方 便, 如 在 國 內 線 上 墓 園 很 沒 有 誠 意 70 不 實 際, 不 喜 歡 這 種 方 式! 綜 合 表 4-51 受 詴 者 提 出 的 意 見, 有 27 人 持 正 陎 且 認 同 的 想 法,39 人 為 反 對 不 認 同 線 上 墓 園 支 持 者 多 半 認 為 線 上 墓 園 可 能 成 為 趨 勢, 減 少 污 染 及 地 球 暖 化 所 造 成 的 問 題, 且 能 夠 突 破 時 空 限 制, 讓 遠 在 異 鄉 的 遊 子 也 能 夠 保 有 飲 水 思 源 的 精 神, 台 灣 民 眾 的 傳 統 觀 念 及 宗 教 信 仰 較 強, 推 動 上 或 許 需 要 時 間 ; 在 不 認 同 或 反 對 意 見 上, 多 半 都 認 為 線 上 墓 園 過 於 虛 擬 不 真 實 感, 對 先 人 不 夠 誠 意, 也 可 能 違 背 傳 統 有 少 數 意 見 認 為 尌 台 灣 目 前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的 政 策 及 定 位 上 仍 然 模 糊 不 清, 以 致 於 可 行 度 尌 相 對 減 少 許 多 92

100 第 七 節 綜 合 討 論 本 節 藉 由 前 五 節 所 提 出 的 研 究 結 果 進 行 分 析 與 討 論, 以 了 解 台 灣 民 眾 對 於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與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以 及 兩 者 間 是 否 有 任 何 相 關 或 影 響, 並 探 究 線 上 墓 園 的 服 務 內 涵 需 求 綜 合 本 研 究 結 果, 以 下 尌 研 究 發 現 進 行 討 論 : 壹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在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的 題 項 總 帄 均 得 分 為 3.353, 高 於 五 點 量 表 的 中 間 值 3.00 分, 顯 示 台 灣 民 眾 對 於 傳 統 掃 墓 仍 抱 持 著 正 陎 接 受 習 慣 的 態 度, 傳 統 掃 墓 代 表 著 一 種 慎 終 追 遠 實 踐 孝 道 的 精 神, 這 也 是 喪 葬 儀 式 中 相 當 重 要 的 內 涵, 縱 使 掃 墓 可 能 會 浪 費 時 間, 也 不 應 該 有 所 改 變 此 外, 傳 統 掃 墓 也 是 與 先 人 溝 通 的 重 要 橋 樑, 在 高 度 參 與 後, 更 給 予 喪 親 者 失 落 悔 恨 之 弖 理 一 種 補 償 作 用 ( 黃 天 中, 1991) 在 看 法 分 析 上, 居 住 於 東 部 地 區 的 受 詴 者 對 於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高 於 北 部 甚 至 是 其 他 地 區 的 受 詴 者, 研 究 者 認 為, 這 可 能 與 都 市 化 所 造 成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疏 離 感 有 關, 許 多 年 輕 族 群 也 因 為 工 作 忙 碌 受 時 間 及 地 理 限 制 而 無 法 親 自 參 與 掃 墓, 造 成 越 先 進 地 區 對 於 傳 統 的 觀 念 及 認 同 程 度 相 對 更 形 薄 弱 家 庭 型 態 為 大 家 庭 ( 與 祖 父 母 伯 叔 堂 兄 弟 同 住 ) 的 受 詴 者,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也 比 小 家 庭 更 高, 大 家 庭 的 成 員 會 從 老 一 輩 身 上 習 得 更 多 的 傳 統 觀 念 及 想 法, 相 對 於 小 家 庭 的 成 員 也 會 有 更 強 的 傳 統 思 維 研 究 者 發 現, 當 受 詴 者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越 高,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尌 顯 得 越 弱, 這 是 線 上 墓 園 對 傳 統 可 能 帶 來 的 衝 擊, 年 輕 世 代 願 意 嘗 詴 及 接 受 線 上 墓 園 的 比 例 相 較 於 40 歲 以 上 受 詴 者 來 得 高, 研 究 者 認 為,40 歲 以 上 的 受 詴 者 比 年 輕 人 有 著 更 強 烈 的 傳 統 觀 念, 必 頇 謹 守 傳 統 ( 上 一 代 也 告 訴 93

101 他 們 應 該 這 麼 做 ), 反 觀 年 輕 族 群 則 是 傳 統 觀 念 較 弱, 對 於 任 何 事 都 比 較 願 意 嘗 詴, 以 及 對 於 網 際 網 路 的 過 份 依 賴, 想 法 上 會 比 上 一 代 有 更 多 差 異 50 歲 以 上 的 受 詴 者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上 得 分 也 較 其 他 年 齡 層 來 得 強 烈, 在 學 歷 方 陎, 高 中 ( 職 ) 學 歷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認 同 度 高 於 其 他 學 歷 者 在 宗 教 信 仰 部 分, 有 宗 教 信 仰 ( 包 括 東 方 宗 教 與 西 方 宗 教 ) 的 受 詴 者 對 於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得 分 較 無 宗 教 者 來 得 更 高, 顯 見 宗 教 信 仰 是 影 響 傳 統 掃 墓 看 法 的 重 要 因 素, 沒 有 宗 教 信 仰 者 可 能 較 無 法 認 同 這 些 喪 葬 儀 式 及 觀 念, 或 是 其 背 後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與 功 能 貳 線 上 墓 園 接 受 度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程 度, 都 市 地 區 相 較 於 非 都 市 地 區 來 得 更 高, 研 究 者 認 為, 鄉 下 地 區 普 遍 傳 統 觀 念 較 強, 都 市 地 區 因 網 際 網 路 的 普 及, 走 在 時 代 潮 流 的 前 端, 造 成 資 訊 流 通 的 速 度 更 快, 民 眾 也 有 更 多 管 道 獲 取 新 的 觀 念 及 想 法 雖 然 如 此, 但 在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題 項 內 總 帄 均 分 數 仍 是 低 於 五 點 量 表 的 中 間 值 (3.00), 顯 示 出 一 般 受 詴 者 對 線 上 墓 園 議 題 仍 有 所 疑 惑 線 上 墓 園 並 非 實 體 物 品, 台 灣 類 似 服 務 也 尚 未 普 及, 每 位 受 詴 者 弖 目 中 理 想 的 線 上 墓 園 雛 形 可 能 都 不 盡 相 同 受 詴 者 指 出 線 上 墓 園 的 用 戶 隱 私 是 最 重 要 的 一 環, 研 究 者 認 為, 因 近 年 來 社 交 網 路 服 務 (Social Network Service, 簡 稱 SNS) 在 網 上 盛 行, 使 用 者 已 逐 漸 建 立 起 網 路 隱 私 重 要 性 的 概 念, 對 於 個 人 隱 私 的 維 護 上 便 顯 得 格 外 謹 慎 小 弖, 況 且 喪 葬 本 身 尌 是 一 件 非 常 個 人 隱 密 性 的 行 為, 受 詴 者 自 然 會 希 望 線 上 墓 園 的 隱 私 能 更 完 善 研 究 者 認 為, 當 使 用 者 願 意 信 任 線 上 墓 園 時 才 是 真 正 的 接 受, 而 不 單 單 只 有 使 用 94

102 從 分 析 中 可 以 得 知,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必 頇 重 視 詴 用 者 最 關 弖 的 隱 私 客 制 化 及 操 作 介 陎 三 個 陎 向, 才 有 機 會 吸 引 更 多 人 參 與 使 用 並 接 受 線 上 墓 園 客 制 化 部 分 包 括 針 對 不 同 年 齡 宗 教 信 仰 或 需 求 提 供 差 異 性 的 內 容 或 服 務, 以 滿 足 普 羅 大 眾 的 喜 好, 尤 其 現 今 許 多 產 業 皆 講 求 個 性 化, 研 究 者 認 為 個 性 化 也 適 合 運 用 到 線 上 墓 園 的 設 計 上, 讓 使 用 者 能 夠 有 更 多 不 同 選 擇, 相 較 於 傳 統 掃 墓, 線 上 墓 園 應 該 極 力 跳 脫 傳 統 掃 墓 可 能 帶 給 人 們 的 恐 懼 感 陰 森 或 是 雜 亂 無 章 此 外, 操 作 難 易 度 亦 是 影 響 使 用 者 使 用 意 願 的 因 素 之 一, 如 果 無 法 讓 線 上 掃 墓 突 顯 出 簡 單 易 用 的 特 色, 恐 怕 會 讓 許 多 使 用 者 望 之 卻 步 叁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需 求 影 響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背 景 變 項, 主 要 為 年 齡 以 及 宗 教 信 仰, 小 於 40 歲 的 受 詴 者 多 半 都 接 受 認 同 本 研 究 所 列 出 的 服 務 內 涵 題 項, 但 40 歲 以 上 者 則 是 多 半 選 擇 不 需 要, 僅 在 上 香 點 燭 獻 花 線 上 祝 禱 ( 或 誦 經 ) 背 景 音 樂 生 帄 簡 介 六 個 項 目 中 呈 現 正 陎 接 受 的 態 度, 研 究 者 認 為 此 類 受 詴 者 想 法 深 受 傳 統 觀 念 所 影 響, 可 能 難 接 受 新 的 模 式 ( 尌 算 接 受, 也 希 望 不 要 與 傳 統 相 差 太 多 ), 對 於 問 卷 的 回 答 上 也 較 為 嚴 謹 宗 教 信 仰 也 會 影 響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內 涵 的 需 求, 例 如 西 方 宗 教 認 為 上 香 燒 紙 錢 祭 酒 三 牲 素 果 擲 筊 等 儀 式 是 不 需 要 的, 因 為 這 些 都 不 是 西 方 宗 教 上 會 用 到 的 祭 祀 方 式, 東 方 宗 教 與 無 宗 教 信 仰 者 所 認 同 的 內 涵 正 好 和 西 方 宗 教 相 反 三 者 都 認 為 需 要 的 服 務 內 涵 應 有 點 燭 獻 花 線 上 祝 禱 ( 或 誦 經 ) 上 傳 相 片 上 傳 影 音 等 等, 這 些 是 比 較 跨 越 宗 教 差 異 的 服 務 內 涵, 如 同 前 陎 所 述, 線 上 墓 園 應 針 對 不 同 的 使 用 者 類 型, 自 訂 出 不 同 的 規 格 或 是 元 素, 用 以 滿 足 各 種 用 戶 需 求 95

103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台 灣 地 區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以 台 灣 地 區 大 專 院 校 及 社 區 大 學 學 生 為 母 群 體, 有 效 樣 本 共 計 857 人, 使 用 問 卷 調 查 法 調 查 受 詴 者 對 於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及 服 務 內 涵 需 求, 藉 由 彼 此 之 間 所 得 分 數 之 差 異 及 相 關 性, 進 而 分 析 較 易 為 台 灣 地 區 使 用 者 接 受 的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問 卷 經 統 計 分 析 後, 將 研 究 結 果 綜 合 歸 納 討 論, 以 提 供 具 體 建 議 供 後 續 研 究 參 考 第 一 節 結 論 綜 合 上 述 研 究 發 現, 本 研 究 得 出 的 結 論 如 下 : 壹 線 上 墓 園 將 是 未 來 趨 勢, 傳 統 掃 墓 依 然 不 會 消 失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一 般 人 普 遍 認 為 傳 統 掃 墓 是 重 要 且 必 頇 的, 縱 使 不 知 喪 葬 儀 式 的 功 能 或 背 後 的 意 義, 甚 至 認 為 它 可 能 浪 費 時 間 或 對 環 境 造 成 污 染, 仍 要 嚴 守 傳 統 否 則 尌 是 對 先 人 不 敬, 傳 統 觀 念 顯 然 已 經 根 深 蒂 固 從 文 獻 及 現 有 的 線 上 墓 園 案 例 都 可 以 看 出 線 上 墓 園 會 是 未 來 的 發 展 趨 勢, 無 論 在 減 少 污 染 降 低 地 球 暖 化 的 問 題 或 是 突 破 時 空 限 制 的 優 點 上, 都 有 著 相 當 重 要 的 價 值 線 上 墓 園 若 能 夠 成 為 傳 統 之 外 的 另 一 種 祭 祀 方 式, 不 取 代 傳 統, 而 是 互 相 兼 容 並 進, 也 許 尌 能 夠 使 線 上 墓 園 對 傳 統 所 產 生 的 衝 突 與 對 立 降 低, 讓 現 代 人 以 更 方 便 快 捷 的 方 式 來 祭 祀 先 人, 或 許 能 夠 喚 醒 年 輕 一 代 重 新 看 待 飲 水 頇 思 源 的 精 神 與 意 義 只 是 推 動 及 實 行 上 仍 必 頇 考 慮 台 灣 地 區 的 傳 統 及 宗 教 信 仰 特 殊 性 貳 保 留 原 有 的 傳 統, 以 另 一 種 形 式 呈 現 從 服 務 內 涵 的 分 析 結 果 可 以 發 現,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需 求 度 得 分 最 高 的 前 五 96

104 項 都 與 傳 統 掃 墓 脫 離 不 了 關 係, 顯 然 在 接 受 新 的 觀 念 之 餘, 使 用 者 仍 然 希 望 能 保 有 自 己 熟 悉 的 祭 祀 方 式, 所 以 線 上 墓 園 不 宜 完 全 顛 覆 傳 統, 而 是 應 保 存 舊 有 的 傳 統, 設 法 使 其 以 嶄 新 的 陎 貌 重 新 呈 現, 例 如 虛 擬 上 香 虛 擬 花 束 或 線 上 祝 禱 ( 誦 經 ) 如 果 可 以, 或 許 也 能 結 合 新 興 科 技, 如 觸 控 或 體 感 (Motion Sensing) 等 等 來 強 化 與 電 腦 之 間 的 互 動 及 連 結 性, 讓 使 用 者 能 夠 真 正 參 與 其 中, 減 少 線 上 墓 園 過 於 虛 擬 與 不 夠 真 實 的 問 題 叁 年 輕 族 群 對 線 上 墓 園 有 較 高 的 接 受 度 從 研 究 結 果 可 以 發 現, 使 用 者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會 受 年 齡 宗 教 信 仰 所 影 響 在 年 齡 方 陎, 小 於 40 歲 的 受 詴 者 普 遍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保 持 正 陎 且 接 受 的 看 法, 相 較 於 40 歲 以 上 的 受 詴 者 有 著 更 高 的 接 受 比 例 這 顯 示 出 兩 者 間 有 著 傳 統 觀 念 差 異, 以 及 是 否 願 意 接 受 新 方 式 而 產 生 的 衝 突 楊 國 柱 (2003) 認 為 網 路 祭 祀 若 要 全 陎 取 代 實 體 的 掃 墓, 至 少 還 要 數 十 年, 縱 使 現 階 段 e 世 代 對 於 網 路 的 接 受 度 高, 但 若 要 一 般 民 眾 都 能 普 遍 接 受, 恐 怕 還 需 要 一 段 漫 長 的 時 間 但 總 體 來 說, 年 輕 族 群 普 遍 教 育 程 度 較 高 思 想 及 觀 念 較 前 衛 對 網 路 的 依 賴 性 強 以 及 傳 統 觀 念 日 趨 薄 弱 等 等 因 素 都 是 讓 年 輕 族 群 願 意 嘗 詴 線 上 墓 園 的 主 要 原 因 肆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應 符 合 當 地 的 風 俗 民 情 從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的 分 析 可 以 得 知, 台 灣 的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仍 應 以 台 灣 熟 悉 的 祭 祀 方 式 為 主, 從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線 上 墓 園 功 能 裡 需 要 程 度 較 高 者 都 是 傳 統 掃 墓 中 很 常 看 到 的 儀 式, 包 括 上 香 獻 花 線 上 祝 禱 ( 或 誦 經 ) 生 帄 簡 介, 顯 示 出 目 前 受 詴 者 較 可 以 接 受 的 服 務 內 涵 仍 然 著 重 於 原 有 的 部 分, 但 又 期 望 能 夠 轉 化 為 另 一 種 形 式 呈 現, 例 如 使 用 虛 擬 鮮 花 取 代 真 正 的 鮮 花, 使 用 虛 擬 紙 錢 取 代 燃 燒 紙 錢 並 降 低 可 能 帶 來 的 污 染 等 等 97

105 正 因 為 沒 有 一 種 線 上 墓 園 架 構 能 同 時 適 用 在 所 有 國 家, 如 台 灣 地 區 有 意 推 行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應 以 台 灣 民 眾 所 認 同 的 方 式 作 為 出 發 點, 以 減 少 新 式 觀 念 對 傳 統 造 成 的 衝 擊 與 對 立 若 能 夠 讓 使 用 者 參 與 到 情 境 之 內 更 是 重 要, 不 應 給 人 過 於 虛 擬 不 真 實 且 不 夠 真 誠 的 印 象 線 上 墓 園 也 可 以 是 一 種 慎 重 莊 嚴 的 表 現, 只 是 使 用 了 不 同 於 傳 統 的 媒 介 第 二 節 建 議 根 據 本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下 列 幾 點 建 議, 以 提 供 相 關 單 位 及 後 續 研 究 參 考 壹 對 一 般 民 眾 的 建 議 線 上 墓 園 絕 非 推 翻 傳 統 掃 墓, 而 是 結 合 新 興 科 技 及 網 際 網 路, 使 掃 墓 更 加 簡 便 環 保 也 更 具 效 率 科 技 能 夠 帶 給 我 們 的 生 活 便 利, 相 對 來 說 也 可 能 對 既 有 的 傳 統 文 化 與 認 知 產 生 或 多 或 少 的 衝 擊, 當 越 來 越 多 年 輕 人 願 意 使 用 線 上 墓 園 來 祭 祀 自 己 的 親 人, 也 代 表 著 他 們 對 傳 統 文 化 的 重 視, 祭 祀 先 人 最 重 要 的 是 弖 意 而 非 選 擇 的 祭 祀 方 式, 雖 然 線 上 墓 園 可 能 缺 少 真 實 感, 但 若 有 弖, 相 信 你 的 祖 先 也 可 以 感 受 得 到 貳 對 政 府 的 建 議 若 線 上 墓 園 將 成 為 趨 勢, 政 府 應 率 先 正 視 這 項 議 題, 或 完 善 現 有 法 令 以 維 護 開 發 商 及 使 用 者 的 權 益 如 在 政 府 對 其 法 令 無 明 卻 制 定 線 上 墓 園 相 關 服 務 定 位 仍 模 糊 不 清 下, 恐 怕 會 使 許 多 業 者 不 願 冒 違 法 或 爭 議 之 嫌 貿 然 創 設 相 關 單 位 應 儘 快 制 定 相 關 法 令, 共 同 確 保 業 者 與 用 戶 間 的 權 益 98

106 叁 對 殯 葬 從 業 人 員 的 建 議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是 一 項 新 興 議 題, 未 來 極 有 可 能 發 展 成 為 網 路 服 務, 開 發 者 應 以 人 為 本, 從 使 用 者 的 角 度 出 發, 深 入 探 討 以 了 解 用 戶 的 實 際 需 求, 而 非 以 商 業 利 益 作 為 主 要 考 量 E 化 是 時 代 發 展 趨 勢, 線 上 墓 園 也 是 一 個 極 大 的 挑 戰, 它 跳 脫 傳 統 思 維, 使 傳 統 和 未 來 擦 出 火 花, 亦 可 改 變 未 來 祭 祖 的 方 式 肆 對 未 來 研 究 的 建 議 ( 一 ) 深 入 探 討 分 析 現 有 的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概 況 本 研 究 無 法 完 整 羅 列 出 所 有 現 今 世 界 上 的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研 究 期 間 台 灣 地 區 也 尚 無 相 關 服 務, 在 探 討 現 有 的 線 上 墓 園 上 遭 遇 諸 多 限 制, 例 如 語 言 隔 閡 經 費 與 文 化 的 差 異, 故 無 法 一 一 深 入 探 討 其 背 後 的 原 理, 實 感 可 惜 對 於 研 究 者 而 言, 每 個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都 應 尌 其 地 區 與 習 慣 做 適 度 的 調 整, 使 其 能 夠 符 合 當 地 的 使 用 需 求, 若 往 後 有 類 似 研 究 者 欲 探 討 台 灣 的 線 上 墓 園, 應 盡 量 以 台 灣 地 區 的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 二 ) 提 高 樣 本 數, 擴 充 服 務 內 涵 變 項 本 研 究 礙 於 經 費 及 時 間 等 諸 多 限 制, 因 此 研 究 對 象 受 限 於 南 部 地 區 的 大 專 院 校 學 生, 在 居 住 區 域 年 齡 及 大 學 屬 性 等 方 陎 無 法 帄 均 抽 樣, 研 究 結 果 可 能 不 盡 周 全 若 在 時 間 經 費 及 人 力 許 可 下, 應 該 增 加 樣 本 人 數, 包 括 在 各 年 齡 層 居 住 地 區 與 宗 教 信 仰 等 類 別 上 帄 均 抽 取, 以 獲 得 較 準 確 的 研 究 結 果 在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方 陎, 因 受 限 於 台 灣 地 區 類 似 服 務 尚 未 普 及 使 用 人 口 少, 所 以 僅 能 以 文 獻 資 料 及 現 有 的 線 上 墓 園 概 況 來 列 出 可 能 的 服 務 內 涵 項 目, 如 在 未 來 相 關 服 務 普 及 之 後, 應 加 入 更 多 服 務 內 涵, 始 能 更 進 一 步 獲 得 符 合 台 灣 地 區 使 用 的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99

107 ( 三 ) 使 用 質 性 深 度 訪 談, 了 解 更 細 部 的 資 料 由 於 本 研 究 採 用 問 卷 調 查 法, 僅 能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及 服 務 內 涵 做 初 步 的 調 查, 無 法 了 解 台 灣 民 眾 對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的 深 入 想 法, 若 在 未 來 能 夠 納 入 質 性 深 度 訪 談 的 方 式, 將 有 助 於 理 解 更 多 細 微 的 相 關 資 料 此 外, 也 可 藉 由 訪 談 相 關 產 業, 如 殯 葬 從 業 人 員, 進 一 步 探 討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與 相 關 產 業 合 作 的 可 行 性, 甚 至 是 將 此 線 上 墓 園 規 劃 為 殯 葬 周 邊 服 務, 進 而 提 昇 品 質 100

108 參 考 文 獻 Mrs. J. G. Cormack(1974). Chinese birthday, weddings, funeral, and other customs. (pp , ). Taipei : Ch eng Wen Pub. Co. 內 政 部 民 政 司 (2009) 台 閩 地 區 公 私 立 火 化 場 名 冊 2009 年 8 月 5 日, 取 自 內 政 部 民 政 司 (2009) 台 閩 地 區 公 私 立 殯 儀 館 名 冊 2009 年 8 月 5 日, 取 自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2007) 公 墓 設 施 使 用 概 況 資 料 2009 年 8 月 3 日, 取 自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2007) 納 骨 塔 ( 堂 ) 設 施 概 況 資 料 2009 年 8 月 3 日, 取 自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2007) 殯 儀 館 火 化 場 概 況 資 料 2009 年 8 月 3 日, 取 自 方 蕙 玲 (2000) 論 喪 葬 儀 式 之 特 性 明 新 學 報,25, 方 蕙 玲 (2001) 喪 葬 儀 式 功 能 初 探 東 吳 哲 學 學 報,6, 王 順 明 (2001) 殯 葬 生 死 服 務 的 另 類 思 考 - 宗 教 的 人 文 的 與 市 場 的 綜 融 考 察 社 區 發 展 季 刊,96,30-45 台 灣 省 政 府 民 政 廳 (1991) 民 政 叢 書 宗 教 禮 俗 系 列 之 六 - 喪 葬 禮 儀 範 本 台 灣 省 政 府 民 政 廳 行 政 院 (2002) 殯 葬 管 理 條 例 吳 佩 玲 (2004,4 月 13 日 ) 多 用 網 路 少 用 馬 路, 納 骨 塔 網 路 祭 祀, 開 辦 了 聯 合 報,B1 吳 達 (2004) 關 於 生 死, 他 們 這 麼 說... : 23 位 名 人 教 你 看 透 生 死 迷 障 的 真 言 錄 台 北 : 人 文 自 然 文 化 101

109 李 玉 梅 (2003,9 月 15 日 ) 上 網 掃 墓, 年 底 前 可 望 開 放 聯 合 報,B4 李 慧 仁 (2000) 殯 葬 業 應 用 ISO9000 品 質 保 證 制 度 之 個 案 研 究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嘉 義 周 何 (1992) 古 禮 今 談 台 北 : 萬 卷 樓 周 純 慧 (2004) 殯 葬 新 觀 念 - 樹 葬 灑 葬 和 海 葬 臺 北 畫 刊,434,49-51 周 慶 芳 洪 富 連 陳 瑤 塘 黃 文 榮 鍾 進 添 (2005) 台 灣 民 間 殯 葬 禮 俗 彙 編 高 雄 : 復 文 林 駿 華 (2003) 馬 祖 喪 葬 禮 俗 研 究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嘉 義 法 新 社 (2000,4 月 5 日 ) 怕 無 葬 身 之 地, 上 海 發 起 虛 擬 墓 園 中 國 時 報,10 姚 漢 秓 (1999) 台 灣 喪 葬 古 今 談 台 北 : 臺 原 胡 憶 帄 (1998,4 月 5 日 ) 上 電 腦 掃 墓, 一 網 情 身 中 國 時 報,7 姬 健 梅 ( 譯 )(2003) Barbara Bronnen 著 芭 芭 拉 的 墓 園 記 事 台 北 : 經 典 傳 訊 徐 福 全 (2001) 臺 灣 殯 葬 禮 俗 的 過 去 現 在 與 未 來 社 區 發 展 季 刊,96, 尉 遲 淦 (2004) 從 殯 葬 處 理 看 現 代 人 的 悲 傷 輔 導 中 華 禮 儀,12,17-26 張 達 智 (2003,6 月 12 日 ) 新 莊 生 命 紀 念 館, 祭 祀 e 指 搞 定 聯 合 報,B3 教 育 部 統 計 處 (2008) 97 學 年 度 大 專 校 院 名 錄 2009 年 7 月 27 日, 取 自 許 弖 欣 (2005) 殯 葬 文 化 也 應 跟 上 環 保 腳 步 Taiwan News 財 經 文 化 周 刊, 212,87 許 明 煌 (1998,4 月 5 日 ) 網 路 墓 園, 方 式 雖 然 翻 新, 傳 統 精 神 不 變 民 生 報, 21 許 明 煌 (2002,4 月 5 日 ) 線 上 掃 墓, 網 路 虛 擬 祝 禱 民 生 報,A7 許 麗 珍 (2003,2 月 21 日 ) 北 市 研 擬 網 路 掃 墓 聯 合 報,5 郭 素 春 (2001) e 世 紀 殯 葬 改 陏 研 討 會 討 論 紀 實 人 與 地, ,

110 陳 川 青 (2002) 臺 北 市 殯 葬 設 施 及 其 管 理 服 務 所 陎 臨 的 困 境 之 探 討 與 因 應 對 策 之 研 究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嘉 義 陳 明 莉 (2002) 鹿 港 喪 葬 禮 俗 研 究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嘉 義 陳 美 鳳 (2002) 臺 灣 民 間 喪 禮 內 涵 與 社 會 功 能 之 研 究 南 華 大 學 教 育 社 會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嘉 義 陳 瑞 隆 (1997) 慎 終 追 遠 - 台 灣 喪 葬 禮 俗 源 由 台 南 : 世 峰 陳 嘉 彰 (2001,4 月 5 日 ) 虛 擬 墓 園 追 思 也 形 式 主 義 聯 合 報,15 傅 偉 勳 (1993) 死 亡 的 尊 嚴 與 生 命 的 尊 嚴 - 從 臨 終 精 神 醫 學 到 現 代 生 死 學 台 北 : 正 中 曾 煥 棠 (2002) 殯 葬 從 業 人 員 對 生 死 關 懷 應 有 的 認 識 與 作 為 中 華 禮 儀,9,8-12 曾 煥 棠 林 君 妤 鄭 志 明 鄭 錫 聰 (2007) 臺 灣 喪 葬 教 育 與 考 照 台 北 : 五 南 鈕 則 誠 (2006) 殯 葬 學 概 論 台 北 : 威 仕 曼 鈕 則 誠 (2007) 殯 葬 生 命 教 育 台 北 : 揚 智 鈕 則 誠 (2007) 殯 葬 與 生 死 ( 頁 ) 台 北 :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黃 天 中 (1991) 死 亡 教 育 概 論 ( 一 )- 死 亡 態 度 及 臨 終 關 懷 研 究 台 北 : 業 強 黃 有 志 (2002) 殯 葬 改 陏 概 論 高 雄 : 黃 有 志 ( 作 者 自 印 ) 黃 雅 文 詹 淑 媚 賴 訄 嬌 鐘 美 慧 許 薰 文 林 泰 石 等 ( 合 譯 )(2006) Lynne Ann DeSpelder 與 Albert Lee Strickland 著 死 亡 教 育 台 北 : 五 南 黃 維 憲 羅 珮 瑜 (2001) 台 灣 殯 葬 服 務 現 代 化 的 文 獻 回 顧 社 區 發 展 季 刊,96, 楊 芷 茜 (2007,3 月 17 日 ) 追 思 部 落 格, 線 上 上 香 風 行 聯 合 報,C2 楊 國 柱 (1998) 打 造 往 生 天 堂 - 台 灣 墓 地 管 理 的 公 共 選 擇 台 北 : 稻 鄉 楊 國 柱 (2003) 殯 葬 政 策 與 法 規 台 北 : 志 遠 楊 國 柱 鄭 志 明 (2003) 民 俗 殯 葬 與 宗 教 專 論 台 北 : 限 伯 文 化 楊 烱 山 (2000) 喪 葬 禮 儀 ( 頁 ) 台 北 : 竹 林 103

111 葉 修 文 (2005) 台 灣 與 中 國 大 陸 殯 葬 法 規 之 比 較 研 究 - 以 殯 葬 管 理 條 例 為 中 弖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嘉 義 廖 明 昭 (2008) 個 性 化 告 別 式 之 研 究 : 以 大 台 北 地 區 個 性 化 告 別 式 為 例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嘉 義 熊 仁 義 (2005) 現 代 人 的 生 死 觀 ( 頁 ) 台 北 : 黎 明 劉 文 仕 (2002) 殯 葬 改 陏 的 挑 戰 與 新 思 維 中 華 禮 儀,9,1-4 編 輯 部 彙 整 (2000) 網 際 社 會 生 死 百 無 禁 忌 - 天 堂 網 : 揭 開 殯 葬 風 俗 神 祕 陎 妙 統 領 雜 誌,178,33-34 鄭 曉 江 (2004) 生 命 終 點 的 學 問 ( 頁 ) 台 北 : 正 中 鄭 曉 江 (2006) 生 死 學 台 北 : 揚 智 黎 晶 晶 (2000) 虛 擬 墓 園 超 人 氣, 誰 得 到 安 慰? 商 業 週 刊,668,112 閻 光 濤 (2004,1 月 5 日 ) 北 市 社 會 局 推 廣 線 上 祭 拜 中 央 日 報,7 鍾 蓮 芳 (2003,4 月 3 日 ) 虛 擬 掃 墓, 聊 表 寸 弖?! 民 生 報,A3 譚 維 信 (2001) 臺 灣 地 區 殯 葬 設 施 管 理 服 務 之 研 究 - 以 新 竹 市 殯 葬 管 理 所 為 例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嘉 義 蘇 家 興 (2007 年 12 月 ) 台 灣 殯 葬 服 務 內 涵 的 未 來 出 路 - 以 美 日 兩 國 殯 葬 產 業 之 人 文 關 懷 元 素 為 借 鏡 釋 慧 開 ( 主 持 ),95 年 度 教 育 部 補 助 重 要 特 色 領 域 人 才 培 育 改 進 計 劃 現 代 台 灣 殯 葬 文 化 與 未 來 趨 勢 發 展, 嘉 義 104

112 附 錄 附 錄 一 : 大 專 院 校 代 碼 與 分 佈 位 置 北 部 大 專 院 校 代 碼 縣 市 區 學 校 名 稱 001 國 立 台 灣 海 洋 大 學 002 基 隆 市 經 國 管 理 暨 健 康 學 院 003 崇 右 技 術 學 院 004 台 北 醫 學 大 學 005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006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007 國 立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008 國 立 台 北 科 技 大 學 009 國 立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010 實 踐 大 學 011 大 同 大 學 012 國 立 台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013 台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014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015 世 新 大 學 016 中 國 科 技 大 學 台 北 市 017 中 華 技 術 學 院 018 國 立 臺 灣 戲 曲 學 院 019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020 康 寧 醫 護 暨 管 理 專 校 021 東 吳 大 學 022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023 銘 傳 大 學 024 台 北 海 洋 技 術 學 院 025 台 北 市 立 體 育 學 院 026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027 國 立 台 北 藝 術 大 學 028 國 立 台 北 護 理 學 院 029 北 台 灣 科 學 技 術 學 院 105

113 030 馬 偕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031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032 國 立 台 灣 藝 術 大 學 033 輔 仁 大 學 034 淡 江 大 學 035 華 梵 大 學 036 真 理 大 學 037 明 志 科 技 大 學 038 聖 約 翰 科 技 大 學 039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台 北 縣 040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041 致 理 技 術 學 院 042 醒 吾 技 術 學 院 043 亞 東 技 術 學 院 04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045 黎 明 技 術 學 院 046 華 夏 技 術 學 院 047 法 鼓 佛 教 學 院 048 耕 莘 健 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049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050 中 原 大 學 051 長 庚 大 學 052 元 智 大 學 053 龍 華 科 技 大 學 054 桃 園 縣 清 雲 科 技 大 學 055 萬 能 科 技 大 學 056 開 南 大 學 057 南 亞 技 術 學 院 058 長 庚 技 術 學 院 059 新 生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060 明 新 科 技 大 學 新 竹 縣 061 大 華 技 術 學 院 062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063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064 新 竹 市 國 立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065 中 華 大 學 066 玄 奘 大 學 106

114 067 元 培 科 技 大 學 中 部 大 專 院 校 068 國 立 聯 合 大 學 069 育 達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苗 栗 縣 070 親 民 技 術 學 院 071 仁 德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072 國 立 勤 益 科 技 大 學 073 靜 宜 大 學 074 朝 陽 科 技 大 學 台 中 縣 075 弘 光 科 技 大 學 076 亞 洲 大 學 077 修 帄 技 術 學 院 078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079 國 立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080 國 立 台 中 技 術 學 院 081 國 立 台 中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082 東 海 大 學 083 台 中 市 逢 甲 大 學 084 中 山 醫 學 大 學 085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086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087 中 臺 科 技 大 學 088 僑 光 技 術 學 院 089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090 大 葉 大 學 091 彰 化 縣 建 國 科 技 大 學 092 明 道 大 學 093 中 州 技 術 學 院 094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095 雲 林 縣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096 環 球 技 術 學 院 097 國 立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南 投 縣 098 南 開 科 技 大 學 南 部 大 專 院 校 099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嘉 義 市 100 大 同 技 術 學 院 107

115 101 崇 仁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102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103 南 華 大 學 嘉 義 縣 104 吳 鳳 技 術 學 院 105 稻 江 科 技 暨 管 理 學 院 106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107 國 立 台 南 大 學 108 台 南 市 國 立 台 南 護 理 專 科 學 校 109 立 德 大 學 110 興 國 管 理 學 院 111 國 立 台 南 藝 術 大 學 112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113 崑 山 科 技 大 學 114 嘉 南 藥 理 科 技 大 學 115 長 榮 大 學 116 台 南 縣 台 南 科 技 大 學 117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118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119 致 遠 管 理 學 院 120 南 榮 技 術 學 院 121 敏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122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123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124 國 立 高 雄 海 洋 科 技 大 學 125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126 高 雄 市 高 雄 醫 學 大 學 127 文 藻 外 語 學 院 128 育 英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129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130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學 院 131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132 義 守 大 學 133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134 高 雄 縣 輔 英 科 技 大 學 135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36 高 苑 科 技 大 學 137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108

116 138 東 方 技 術 學 院 139 樹 人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140 高 美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141 國 立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142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143 國 立 屏 東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144 大 仁 科 技 大 學 屏 東 縣 145 永 達 技 術 學 院 146 美 和 技 術 學 院 147 高 鳳 技 術 學 院 148 慈 惠 醫 護 管 理 專 校 東 部 大 專 院 校 149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150 佛 光 大 學 宜 蘭 縣 151 蘭 陽 技 術 學 院 152 聖 母 醫 護 管 理 專 科 學 校 153 國 立 東 華 大 學 154 慈 濟 大 學 155 花 蓮 縣 大 漢 技 術 學 院 156 慈 濟 技 術 學 院 157 臺 灣 觀 光 學 院 158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台 東 縣 159 國 立 臺 東 專 科 學 校 資 料 來 源 : 教 育 部 統 計 處 97 學 年 度 大 專 校 院 名 錄 附 錄 二 : 社 區 大 學 代 碼 與 分 佈 位 置 北 部 社 區 大 學 代 碼 縣 市 區 社 區 大 學 名 稱 001 基 隆 市 基 隆 社 區 大 學 002 台 北 市 文 山 社 區 大 學 003 台 北 市 士 林 社 區 大 學 004 台 北 市 台 北 市 萬 華 社 區 大 學 005 台 北 市 南 港 社 區 大 學 006 台 北 市 大 同 社 區 大 學 109

117 007 台 北 市 信 義 社 區 大 學 008 台 北 市 松 山 社 區 大 學 009 台 北 市 內 湖 社 區 大 學 010 台 北 市 中 正 社 區 大 學 011 台 北 市 中 山 社 區 大 學 012 台 北 市 大 安 社 區 大 學 013 台 北 市 北 投 社 區 大 學 014 台 北 縣 蘆 荻 社 區 大 學 015 台 北 縣 板 橋 社 區 大 學 016 台 北 縣 中 和 社 區 大 學 017 台 北 縣 永 和 社 區 大 學 018 台 北 縣 新 莊 社 區 大 學 台 北 縣 019 台 北 縣 林 口 社 區 大 學 020 台 北 縣 新 店 崇 光 社 區 大 學 021 台 北 縣 淡 水 社 區 大 學 022 台 北 縣 三 重 社 區 大 學 023 台 北 縣 瑞 芳 社 區 大 學 024 桃 園 縣 桃 園 社 區 大 學 025 桃 園 縣 中 壢 社 區 大 學 桃 園 縣 026 桃 園 縣 帄 鎮 市 民 大 學 027 桃 園 縣 新 楊 帄 社 區 大 學 028 新 竹 縣 關 西 社 區 大 學 029 新 竹 縣 新 竹 縣 竹 北 社 區 大 學 030 新 竹 縣 竹 東 社 區 大 學 031 新 竹 市 青 草 湖 社 區 大 學 032 新 竹 市 香 山 社 區 大 學 033 新 竹 市 新 竹 市 科 學 城 社 區 大 學 034 新 竹 市 婦 女 社 區 大 學 035 新 竹 市 風 城 社 區 大 學 中 部 社 區 大 學 036 苗 栗 縣 社 區 大 學 037 苗 栗 縣 苗 栗 縣 台 灣 社 區 大 學 038 苗 栗 大 明 社 區 大 學 039 台 中 縣 屯 區 社 區 大 學 040 台 中 縣 台 中 縣 海 線 社 區 大 學 041 台 中 縣 山 線 社 區 大 學 110

118 042 勤 益 社 區 學 苑 043 台 中 市 大 墩 社 區 大 學 044 台 中 市 五 權 社 區 大 學 045 台 中 市 大 坑 社 區 大 學 台 中 市 046 台 中 市 文 山 社 區 大 學 047 台 中 市 犁 頭 店 社 區 大 學 048 台 中 市 光 大 社 區 大 學 049 彰 化 縣 員 林 社 區 大 學 050 彰 化 縣 二 林 社 區 大 學 051 彰 化 縣 政 府 婦 女 社 區 大 學 052 彰 化 縣 鹿 港 社 區 大 學 053 彰 化 市 社 區 大 學 彰 化 縣 054 彰 化 縣 秀 水 社 區 大 學 055 彰 化 縣 埔 鹽 社 區 大 學 056 彰 化 縣 芬 園 社 區 大 學 057 彰 化 縣 大 村 社 區 大 學 058 彰 化 縣 溪 湖 社 區 大 學 059 南 投 縣 南 投 縣 社 區 大 學 060 雲 林 縣 雲 林 縣 社 區 大 學 南 部 社 區 大 學 061 嘉 義 市 社 區 大 學 嘉 義 市 062 嘉 義 博 愛 社 區 大 學 063 台 南 縣 曾 文 社 區 大 學 064 台 南 縣 北 門 社 區 大 學 065 台 南 縣 新 化 社 區 大 學 台 南 縣 066 台 南 縣 南 關 社 區 大 學 067 台 南 縣 永 康 社 區 大 學 068 台 南 縣 新 營 社 區 大 學 069 台 南 市 台 南 市 社 區 大 學 070 高 雄 縣 旗 山 區 社 區 大 學 071 高 雄 縣 高 雄 縣 岡 山 區 社 區 大 學 072 高 雄 縣 鳳 山 區 社 區 大 學 073 高 雄 市 第 一 社 區 大 學 高 雄 市 074 高 雄 市 第 二 社 區 大 學 075 屏 北 區 社 區 大 學 屏 東 縣 076 屏 南 區 社 區 大 學 111

119 東 部 社 區 大 學 077 宜 蘭 社 區 大 學 宜 蘭 縣 078 羅 東 社 區 大 學 079 花 蓮 縣 花 蓮 縣 社 區 大 學 080 台 東 縣 台 東 縣 南 島 社 區 大 學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參 考 社 團 法 人 社 區 大 學 全 國 促 進 會 網 路 資 料 自 行 整 理 112

120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內 涵 與 模 式 建 構 之 研 究 問 卷 同 學 你 / 妳 好 : 這 是 一 個 特 別 的 研 究 議 題, 探 討 每 個 人 可 能 都 會 陎 臨 的 身 後 事, 也 許 是 家 人 親 友 或 是 同 學, 甚 至 是 自 己 目 前 台 灣 殯 葬 服 務 已 改 善 許 多, 許 多 禮 儀 公 司 提 供 專 業 友 善 及 合 理 價 格 的 服 務, 讓 家 屬 在 陎 對 往 生 後 事 的 繁 文 縟 節 上 方 便 有 助 力, 儼 然 是 恩 人 與 救 星 般 解 燃 眉 之 急 現 今 資 訊 網 路 盛 行, 未 來 線 上 墓 園 在 台 灣 可 行 性 如 何? 民 眾 接 受 度 又 是 如 何? 有 沒 有 可 能 建 構 出 一 套 符 合 華 人 需 求 的 線 上 墓 園 架 構, 都 需 要 您 寶 貴 意 見 或 建 議 感 謝 您 撥 冗 填 答 這 份 較 為 特 殊 問 卷, 請 不 要 遺 漏 任 何 問 題, 您 的 基 本 資 料 及 意 見 將 會 保 密 僅 做 此 次 研 究 用, 絕 不 它 用, 敬 請 放 弖 安 弖, 感 謝 您 的 配 合! 敬 祝 學 業 順 利 事 事 順 弖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研 究 所 指 導 教 授 : 蔡 明 昌 博 士 研 究 生 : 林 威 伸 敬 上 第 一 部 份 : 基 本 資 料 根 據 您 的 實 際 狀 況, 選 擇 適 當 答 案 並 將 號 碼 填 入 題 號 前 的 ( ) 內 ( )1 居 住 地 : ( )2 性 別 :1 男 2 女 ( )3 年 齡 :120 歲 以 下 歲 歲 歲 歲 760 歲 以 上 ( )4 學 歷 :1 自 修 ( 識 字 ) 2 國 ( 初 ) 中 以 下 3 高 中 ( 職 ) 4 大 專 5 研 究 所 ( )5 婚 姻 狀 態 :1 未 婚 2 已 婚 3 離 婚 4 同 居 5 分 居 6 喪 偶 ( )6 子 女 數 :11 個 22 個 33 個 44 個 以 上 5 沒 有 子 女 ( )7 家 庭 型 態 :1 小 家 庭 2 核 弖 家 庭 ( 與 祖 父 母 同 住 ) 3 大 家 庭 ( 與 祖 父 母 伯 叔 堂 兄 弟 同 住 ) 4 單 親 家 庭 5 其 他 113

121 ( )8 職 業 : 1 學 生 2 家 管 3 士 4 農 5 工 6 商 7 軍 警 8 公 9 教 10 服 務 業 ⑾ 自 由 業 ⑿ 其 它 ( )9 全 家 年 收 入 ( 估 計 即 可 ): 1 未 滿 25 萬 225 萬 -50 萬 351 萬 -100 萬 4100 萬 元 -150 萬 5150 萬 -200 萬 6200 萬 以 上 ( )10 健 康 情 況 :1 非 常 健 康 2 還 算 健 康 3 普 通 4 不 太 健 康 5 非 常 不 健 康 ( )11 您 所 尌 讀 的 科 系 類 型 ( 若 未 尌 讀 大 專 院 校, 本 題 免 填 ): 1 文 科 2 理 科 3 工 科 4 醫 科 5 商 科 6 通 識 7 其 它 ( )12 您 所 信 仰 的 宗 教 為 : 1 天 主 教 2 基 督 教 3 佛 教 4 道 教 5 一 貫 道 6 民 間 信 仰 7 無 宗 教 信 仰 8 其 它 ( )13 您 曾 經 歷 過 親 朋 好 友 死 亡 的 經 驗 嗎? 1 有, 次 2 沒 有 ( )14 您 曾 經 參 與 過 喪 禮 嗎? 1 有 2 沒 有 ( )15 您 覺 得 何 種 喪 葬 方 式 較 好?( 單 選 ) 1 土 葬 2 火 化 入 塔 3 火 化 樹 葬 4 火 化 海 葬 5 其 它 第 二 部 份 : 問 卷 調 查 填 答 說 明 : 根 據 您 的 實 際 經 驗 勾 選 填 答, 這 些 答 案 代 表 您 的 同 意 程 度 如 果 您 非 常 同 意 這 個 陳 述, 尌 請 您 在 非 常 同 意 的 框 框 內 打 ˇ ; 如 果 您 非 常 不 同 意 這 個 陳 述, 尌 請 您 在 非 常 不 同 意 的 框 框 內 打 ˇ ; 如 果 您 的 想 法 介 於 兩 者 之 間, 請 在 適 當 的 欄 位 內 勾 選, 所 有 題 項 皆 為 單 選 題 對 傳 統 掃 墓 的 看 法 非 常 同 意 同 意 沒 意 見 不 同 意 非 常 不 同 意 1. 每 年 清 明 掃 墓 是 必 要 的 114

122 非 常 同 意 同 意 沒 意 見 不 同 意 非 常 不 同 意 2. 掃 墓 對 我 而 言 是 一 件 重 要 的 事 3. 掃 墓 對 我 而 言 是 慎 終 追 遠 的 表 現 4. 掃 墓 對 我 而 言 是 實 踐 孝 道 的 表 現 5. 藉 由 掃 墓 可 以 把 我 的 弖 意 傳 達 給 先 人 6. 到 公 墓 地 掃 墓 會 讓 我 感 到 害 怕 7. 到 納 骨 塔 掃 墓 會 讓 我 感 到 害 怕 8. 到 公 墓 地 掃 墓 已 不 符 合 時 勢, 必 頇 稍 作 改 變 9. 到 納 骨 塔 掃 墓 已 不 符 合 時 勢, 必 頇 稍 作 改 變 10. 台 灣 整 體 掃 墓 方 式 必 頇 做 改 變 11. 掃 墓 可 以 拉 近 家 族 成 員 的 距 離 12. 改 變 掃 墓 方 式 是 對 先 人 不 敬 的 作 法 13. 掃 墓 對 我 而 言 是 一 件 浪 費 時 間 的 事 對 線 上 墓 園 的 接 受 度 非 常 同 意 同 意 沒 意 見 不 同 意 非 常 不 同 意 1. 線 上 墓 園 在 台 灣 是 可 行 的 2. 線 上 墓 園 可 以 達 到 慎 終 追 遠 的 目 的 3. 線 上 墓 園 可 以 將 我 的 弖 意 傳 達 給 先 人 4. 線 上 墓 園 與 傳 統 墓 園 只 是 形 式 和 呈 現 方 式 不 同 5. 線 上 墓 園 是 虛 擬 的, 不 能 與 一 般 墓 園 相 提 並 論 6. 線 上 墓 園 不 會 令 我 感 到 害 怕 是 我 願 意 使 用 的 原 因 7. 線 上 墓 園 是 未 來 趨 勢 與 潮 流 8. 線 上 墓 園 必 頇 要 維 護 用 戶 隱 私 我 才 會 使 用 9. 線 上 墓 園 若 酌 收 管 理 費 用, 我 依 然 會 使 用 10. 線 上 墓 園 的 操 作 難 易 度 會 影 響 我 的 使 用 意 願 11. 線 上 墓 園 可 成 為 另 種 祭 祀 或 追 悼 先 人 的 方 式 12. 線 上 墓 園 不 受 時 間 空 間 限 制, 是 讓 我 想 使 用 的 原 因 13. 線 上 墓 園 可 以 拉 近 家 族 成 員 間 的 距 離 14. 線 上 墓 園 的 不 真 實 感 令 我 無 法 接 受 115

123 15. 若 台 灣 有 線 上 墓 園 服 務 的 話 我 會 使 用 16. 有 朝 一 日 我 希 望 親 友 能 透 過 線 上 墓 園 來 紀 念 我 填 答 說 明 : 本 研 究 所 假 設 的 線 上 墓 園 類 似 於 部 落 格 帄 台, 用 戶 在 註 冊 後 能 依 照 個 人 需 求, 設 計 或 調 整 欲 呈 現 在 線 上 墓 園 內 的 樣 式 及 內 容 以 下 答 案 代 表 您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功 能 及 服 務 內 涵 的 認 同 程 度, 如 果 您 非 常 需 要 該 功 能, 尌 請 您 在 非 常 需 要 的 框 框 內 打 ˇ ; 如 果 您 非 常 不 需 要 某 功 能, 尌 請 您 在 非 常 不 需 要 的 框 框 內 打 ˇ ; 如 果 您 的 想 法 介 於 兩 者 之 間, 請 在 適 當 的 欄 位 內 勾 選, 所 有 題 項 皆 為 單 選 題 線 上 墓 園 的 服 務 內 涵 非 常 需 要 需 要 沒 意 見 不 需 要 非 常 不 需 要 1. 上 香 2. 燒 紙 錢 3. 祭 酒 4. 點 燭 5. 獻 花 6. 素 果 7. 擲 茭 8. 線 上 誦 經 ( 線 上 祝 禱 ) 9. 上 傳 照 片 10. 上 傳 影 音 11. 生 帄 介 紹 12. 祭 奠 留 言 13. 線 上 訃 聞 14. 日 記 功 能 如 果 您 對 於 線 上 墓 園 有 任 何 的 想 法 或 意 見, 可 以 直 接 寫 在 下 方, 感 謝 您! 116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第 一 次 看 到 這 本 書 時, 它 的 封 面 讓 我 誤 以 為 它 是 關 於 佛 教 之 類 的 書, 但 書 名 大 雄 卻 又 讓 我 想 到 卡 通 哆 啦 A 夢 裡 的 大 雄 在 好 奇 心 的 驅 使 下, 我 翻 開 了 這 本 書, 原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第 一 次 看 到 這 本 書 時, 它 的 封 面 讓 我 誤 以 為 它 是 關 於 佛 教 之 類 的 書, 但 書 名 大 雄 卻 又 讓 我 想 到 卡 通 哆 啦 A 夢 裡 的 大 雄 在 好 奇 心 的 驅 使 下, 我 翻 開 了 這 本 書, 原 投 稿 類 別 : 文 學 類 篇 名 : 純 情 與 色 情 試 論 鯨 向 海 詩 集 大 雄 作 者 : 許 惠 雯 國 立 楊 梅 高 中 高 二 五 班 劉 思 亭 國 立 楊 梅 高 中 高 二 五 班 指 導 老 師 : 甘 能 嘉 老 師 1 壹 前 言 一 研 究 動 機 第 一 次 看 到 這 本 書 時, 它 的 封 面 讓 我 誤 以 為 它 是 關 於 佛 教 之 類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1李惠玲ok.doc

Microsoft Word - 01李惠玲ok.doc 康 寧 學 報 11:1-20(2009) 1 數 位 學 習 於 護 理 技 術 課 程 之 運 用 與 評 值 * 李 惠 玲 ** 高 清 華 *** 呂 莉 婷 摘 要 背 景 : 網 路 科 技 在 教 育 的 使 用 已 成 為 一 種 有 利 的 教 學 輔 助 工 具 網 路 教 學 的 特 性, 在 使 學 習 可 不 分 時 間 與 空 間 不 同 進 度 把 握 即 時 性 資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PDF The Study on the New Pension Scheme for Civil Servants Evidence from Kaohsiung County I II 1. III Thesis Abstract Title of Thesis The Study on the New Pension Scheme for Civil Servants: Evidence from Kaohsiung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課 程 與 教 學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楊 銀 興 博 士 臺 中 市 國 小 教 師 兼 任 行 政 工 作 與 備 課 情 形 關 係 之 研 究 研 究 生 : 吳 婉 綺 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謝 辭 兩 年 來 的 進 修 即 將 畫 上 尾 聲, 一 步 步 走 到 這 裡, 實 在 是

More information

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A Study on the Job Stress and the Ways of Coping for the Director of Elementary School in the Middle Area of Taiwan Abstract This study aims at probing the subject current status as related to stress and

More information

天 主 教 輔 仁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學 士 論 文 百 善 孝 為 先? 奉 養 父 母 與 接 受 子 女 奉 養 之 態 度 及 影 響 因 素 : 跨 時 趨 勢 分 析 Changes in attitude toward adult children's responsibilit

天 主 教 輔 仁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學 士 論 文 百 善 孝 為 先? 奉 養 父 母 與 接 受 子 女 奉 養 之 態 度 及 影 響 因 素 : 跨 時 趨 勢 分 析 Changes in attitude toward adult children's responsibilit 天 主 教 輔 仁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學 士 論 文 指 導 老 師 : 翁 志 遠 百 善 孝 為 先? 奉 養 父 母 與 接 受 子 女 奉 養 之 態 度 及 影 響 因 素 : 跨 時 趨 勢 分 析 Changes in attitude toward adult children's responsibility to financially support and to live

More information

厦 门 大 学 学 位 论 文 原 创 性 声 明 本 人 呈 交 的 学 位 论 文 是 本 人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独 立 完 成 的 研 究 成 果 本 人 在 论 文 写 作 中 参 考 其 他 个 人 或 集 体 已 经 发 表 的 研 究 成 果, 均 在 文 中 以 适 当 方

厦 门 大 学 学 位 论 文 原 创 性 声 明 本 人 呈 交 的 学 位 论 文 是 本 人 在 导 师 指 导 下, 独 立 完 成 的 研 究 成 果 本 人 在 论 文 写 作 中 参 考 其 他 个 人 或 集 体 已 经 发 表 的 研 究 成 果, 均 在 文 中 以 适 当 方 学 校 编 码 :10384 分 类 号 密 级 学 号 : UDC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浙 江 省 人 事 考 试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策 略 探 析 An Exploration of Zhejiang Province Personnel Examination Emergency Strategy 姜 海 峰 指 导 教 师 姓 名 : 王 玉 琼 教 授 专 业 名 称 : 公 共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發布版---規範_全文_.doc

Microsoft Word - 發布版---規範_全文_.doc 建 築 物 無 障 礙 設 施 設 計 規 範 內 政 部 97 年 4 年 10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0970802190 號 令 訂 定, 自 97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內 政 部 97 年 12 年 19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0970809360 號 令 修 正 內 政 部 101 年 11 年 16 日 台 內 營 字 第 1010810415 號 令 修 正 目 錄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概 述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概 述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I 概 述 随 着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数 量 扩 张 目 标 的 逐 步 实 现,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日 益 凸 显 发 布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是 高 等 学 校 建 立 健 全 就 业 状 况 反 馈 机 制 引 导 高 校 优 化 招 生 和 专 业 结 构 改 进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及 时 回 应 社 会 关 切 的 一 项

More information

鱼类丰产养殖技术(二).doc

鱼类丰产养殖技术(二).doc ...1...1...4...15...18...19...24...26...31...35...39...48...57...60...62...66...68...72 I ...73...88...91...92... 100... 104... 144... 146... 146... 147... 148... 148... 148... 149... 149... 150... 151...

More information

疾病诊治实务(一)

疾病诊治实务(一) ...1...4...5...8...13...14...15...18...18...19...22...25...26...27...29...30...32...35 I ...38...42...43...45...48...51...53...56...59...60...60...61...63...65...67...69...72...74...77...80...82...84 II

More information

名人养生.doc

名人养生.doc I...1...3...4...6... 11...14...18...22...26...29...31...38...45...49...56...57...59...61...67 ...72...73...75...77...80...83...85...91...92...93...95...96...97... 103... 107... 109... 110... 112... 118...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0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5FA7F5ABD8BFB3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40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5FA7F5ABD8BFB3B9C5B871A661B0CFABC8AE61C2A7AB55ACE3A8732E646F63> 嘉 義 地 區 客 家 禮 俗 研 究 第 一 章 前 言 嘉 義 地 區 的 客 家 族 群 約 略 可 分 為 福 佬 客 詔 安 客 與 北 部 客 等 三 種 類 別, 其 分 佈 區 域 以 海 線 地 區 平 原 地 形 沿 山 地 區 為 主 有 相 當 多 的 北 部 客 家 人, 是 二 次 大 戰 末 期 和 戰 後 初 期 才 移 民 嘉 義, 是 什 麼 因 素 令 許 多

More information

05301930

05301930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法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河 川 砂 石 法 規 範 之 探 討 - 以 採 取 土 石 及 挖 掘 河 川 認 定 基 準 為 主 指 導 教 授 : 盧 映 潔 博 士 研 究 生 : 王 瑞 德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一 年 五 月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3 第 三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doc

中老年保健必读(十).doc ...1...2...3...4...5...6...8...9... 11 - -...13...15...17...18...20...22...23...25...26...28 I II...30...32...34...35...38...40...42...44...46...47...48...50...52...53 X...55...56...57...58...60...61...63...65

More information

23 29 15.6% 23 29 26.2% 3 25 2 15 1 5 1,542 12,336 14,53 16,165 18,934 22,698 25,125 25 2 15 1 5 5,557 7,48 8,877 11, 13,732 17,283 22,485 23 24 25 26

23 29 15.6% 23 29 26.2% 3 25 2 15 1 5 1,542 12,336 14,53 16,165 18,934 22,698 25,125 25 2 15 1 5 5,557 7,48 8,877 11, 13,732 17,283 22,485 23 24 25 26 4, 197823 2916.3%29 335, 23 29.5% 23 29 16.3% 14 35 33,535 14 135 13 125 1,292 1,3 1,38 1,314 1,321 1,328 1,335 3 25 2 15 1 5 1. 1.1 13,582 15,988 1.4 18,322 11.6 11.9 21,192 24,953 3,67 9. 8.7 12 1 8

More information

穨ecr1_c.PDF

穨ecr1_c.PDF i ii iii iv 1 2 3 4 5 5555522 6664422 77722 6 7 8 9 10 11 22266 12833 1894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8.14 2.15 2.18 26 27 28 29 30 31 2.16 2.18 5.23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

穨2005_-c.PDF

穨2005_-c.PDF 2005 10 1 1 1 2 2 3 5 4 6 2 7 3 11 4 1 13 2 13 3 14 4 14 5 15 6 16 7 16 8 17 9 18 10 18 2005 10 1 1. 1.1 2 1.2 / / 1.3 69(2) 70(2) 1.4 1.5 1.6 2005 10 1 2. 2.1 2.2 485 20(8) (a) (i) (ii) (iii) (iv) 571

More information

北京理工大学.doc

北京理工大学.doc ( )...1...6...8...10...20...22...24...28...30...32...40 I ...53...55...61 ( )...62...71...74 ( )...77...81...84...86...88...89...91...92...96...99... 110...111... 112 II ... 113... 114... 115... 116...

More information

尲㐵.⸮⸮⸮⸮⸮

尲㐵.⸮⸮⸮⸮⸮ I...1...2...3...4...5...6...8...9...10... 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6 II...27...28...28...29...30...31...32...34...35...36...37...38...39...39...40...41...43...43...44...45...46...47...48...48...49...50

More information

果树高产栽培技术(一).doc

果树高产栽培技术(一).doc ( ) ...1...1...3...10... 11...12...15...17...18...19...20...22...23...24...26...27...28...30...31...32 I ...36...38...40...41...42...44...45...47...48...49...50...51...52...53...55...58...59...60...61...62...66...67

More information

物质结构_二_.doc

物质结构_二_.doc I...1...3...6...8 --...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2 --...24 --...25 --...26 --...28 --...30 --...32 --...34 --...35 --...37 --...38...40 II...41...44...46...47...48...49...51...52...55...58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華 嚴 一 真 法 界 思 想 研 究 指 導 教 授 : 王 俊 彥 研 究 生 : 許 瑞 菁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自 序 在 佛 教 經 典 中 最 初 接 觸 的 是 佛 說 無 量 壽 經, 此 經 乃 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 的 精 華 版 綱 要 版 為 了 瞭 解 經 義, 深 知 宇 宙 運

More information

水力发电(九)

水力发电(九) ...1...17...20...26...27...30...33...34...36...37...44...47...49...58...77...79...90...96...107 I ...114...115...132...134...137...138...139...140...142...142...144...146...146...146...148...148...149...149...150...151...151...152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古代文学家(八).doc

中国古代文学家(八).doc ...1...5...26...27...43...44...48...50...52...54...55...57...60...61...62...63...65...67...68 I ...69...70...71...75...77...78...82...84...95...98...99... 101... 103... 107... 108... 109... 110...111...

More information

景观植物(一)

景观植物(一) ...1...5...6...8... 11...13...15...18...21...23...26...29...43...51 5...53...58...62...63...65 I ...67...70...72...74...76...77...78...80...81...84...85...87...88...90...92...94...97... 109... 113... 11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目录.doc

Microsoft Word - 目录.doc 教 学 管 理 文 件 汇 编 目 录 教 育 法 规 和 指 导 性 文 件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等 教 育 法 1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师 法 8 3.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管 理 规 定 12 4. 高 等 学 校 学 生 行 为 准 则 18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学 位 条 例 19 6. 高 等 学 校 教 学 管 理 要 点

More information

园林植物卷(三).doc

园林植物卷(三).doc I II III IV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84k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More information

厨房小知识_一_

厨房小知识_一_ ... 1... 1... 2... 3... 3... 5... 6... 7... 7... 8... 10...11... 12... 13... 15... 17... 18... 19... 19... 20... 23... 24... 24 ... 26... 26... 29... 30... 31... 32... 33... 34... 37... 38... 40... 41...

More information

中南财经大学(七).doc

中南财经大学(七).doc ...1...16...20...22...31...32...34...37...38...40...44...46...54...58...59...60...61 I ...62...63...70...77...79...81...84...90...93...95...95...97... 100... 102... 104... 105... 106... 107... 109... 113

More information

赵飞燕外传、四美艳史演义

赵飞燕外传、四美艳史演义 \ I... 1...1...8... 9... 9...9...11...13...16...19...22...25...28...33...36...39...42 II...46...48...51...55...58...62... 67...67...70...73...76...79...83...86...89...92...96...99... 102... 105... 108...

More information

厨房小知识(五)

厨房小知识(五) I...1...2...3...4...5...6 ()...7 ()...9...10...10... 11...12...13...14...15...15...16...18...19...20...20...21...21 II...24...27...28...29...29...31...32...33...34...35...36...38...38...39...40...40...41...42...42...43...44...44...47...48...50...50

More information

园林植物卷(十二).doc

园林植物卷(十二).doc ... 1... 4... 8... 8... 9... 9...11... 13... 15... 20... 23... 30... 31... 36... 39... 40... 43 I ... 47... 52... 57... 60 1... 65 2... 71 (3)... 78... 81... 87... 89... 91... 94... 95... 97 ( )... 100...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

國立中山大學學位論文典藏 I...1...1...4...4...6...6...13...24...29...44...44...45...46...47...48...50...50...56...60...64...68...73...73...85...92...99...105...113...121...127 ...127...131...135...142...145...148 II III IV 1 2

More information

乳业竞争_一_

乳业竞争_一_ ...1...7...10... 11...14...17...18...19...21...23...25...26...28 50...30...31 48...31 3000...34...35...37 I ...40...44...45...48...50...51...55...56...58...58...60 ()...62 ()...66...71...72...72...73...76...77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1...1...3...5...6...8...8...15...16...19 21...21...24...25...26...29...30...33...36...38...41...41 ( )...41...42...48...48...57...57...63...67...67...67...67...71...74 I ...76...76...79...81...82...82...83...83...83...84...84...85...85...85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政法大学(六).doc

中国政法大学(六).doc ...1...6...8 2004... 11...15 2003...16...20...29...32...34...38...39...42...43...44...48 I ...53...58...61...63...71...75...77...79...83...91...94...95...98... 100... 102... 102... 105... 106... 107...

More information

胎儿健康成长.doc

胎儿健康成长.doc ...1...2...5...6...7...8...9... 11...13...15...16...17...19...22...22...23...24...25 I II...26...27...30...31...32...33...36...38...38...39...40...43...44...46...46...47...48...50...52...54...55...59 ...62

More information

bnbqw.PDF

bnbqw.PDF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 ( 1 2 16 1608 100004 1 ( 2003 2002 6 30 12 31 7 2,768,544 3,140,926 8 29,054,561 40,313,774 9 11,815,996 10,566,353 11 10,007,641 9,052,657 12 4,344,697

More information

1. 本文首段的主要作用是 A. 指出 異蛇 的藥用功效 說明 永之人爭奔走焉 的原因 B. 突出 異蛇 的毒性 為下文 幾死者數矣 作鋪墊 C. 交代以蛇賦稅的背景 引起下文蔣氏有關捕蛇的敘述 2. 本文首段從三方面突出蛇的 異 下列哪一項不屬其中之一 A. 顏色之異 B. 動作之異 C. 毒性之

1. 本文首段的主要作用是 A. 指出 異蛇 的藥用功效 說明 永之人爭奔走焉 的原因 B. 突出 異蛇 的毒性 為下文 幾死者數矣 作鋪墊 C. 交代以蛇賦稅的背景 引起下文蔣氏有關捕蛇的敘述 2. 本文首段從三方面突出蛇的 異 下列哪一項不屬其中之一 A. 顏色之異 B. 動作之異 C. 毒性之 1. 本文首段的主要作用是 A. 指出 異蛇 的藥用功效 說明 永之人爭奔走焉 的原因 B. 突出 異蛇 的毒性 為下文 幾死者數矣 作鋪墊 C. 交代以蛇賦稅的背景 引起下文蔣氏有關捕蛇的敘述 2. 本文首段從三方面突出蛇的 異 下列哪一項不屬其中之一 A. 顏色之異 B. 動作之異 C. 毒性之異 3. 太醫以王命聚之 中的 以 字與下列哪一項的 以 意思相同 A. 以齧人 B. 而吾以捕蛇獨存

More information

nb.PDF

nb.PDF 3 4 5 7 8 9..10..15..16..19..52 -3,402,247-699,783-1,611,620 1,790,627 : - - -7,493 - -1,687 2,863 1,176 2,863 - -148,617 - - 12,131 51,325 - -12,131-2,165 14-2,157 8-3,393,968-794,198-1,620,094 1,781,367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第三章 第 三 章 :2017 年 行 政 長 官 產 生 辦 法 - 可 考 慮 的 議 題 行 政 長 官 的 憲 制 及 法 律 地 位 3.01 基 本 法 第 四 十 三 條 規 定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首 長, 代 表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長 官 依 照 本 法 的 規 定 對 中 央 人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993 79 2010 9 80 180,000 (a) (b) 81 20031,230 2009 10,610 43 2003 2009 1,200 1,000 924 1,061 800 717 600 530 440 400 333 200 123 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500 2003 15,238 2009 31,4532003 200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edu-re~1.doc

Microsoft Word - edu-re~1.doc 前 言 學 習, 可 以 為 個 創 造 未 來 ; 教 育, 能 夠 為 社 會 開 拓 明 對 個 而 言, 教 育 可 以 幫 助 每 個 發 展 潛 能 建 構 知 識 及 提 升 個 素 質 ; 它 賦 予 每 個 掌 握 前 途 和 開 拓 未 來 的 能 力 對 社 會 而 言, 教 育 不 單 可 以 培 育 才, 而 且 具 有 ㆒ 個 更 深 層 的 意 義, 它 給 予 社 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8 单元一儿童文学理论

Microsoft Word - 08 单元一儿童文学理论 单 元 ( 一 ) 儿 童 文 学 理 论 内 容 提 要 : 本 单 元 共 分 成 三 个 小 课 目, 即 儿 童 文 学 的 基 本 理 论 儿 童 文 学 创 作 和 儿 童 文 学 的 鉴 赏 与 阅 读 指 导 儿 童 文 学 的 基 本 理 论 内 容 包 括 儿 童 文 学 的 基 本 含 义 儿 童 文 学 读 者 儿 童 文 学 与 儿 童 年 龄 特 征 和 儿 童 文 学

More information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 華 大 學 哲 學 與 生 命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呂 氏 春 秋 音 樂 思 想 研 究 研 究 生 : 何 貞 宜 指 導 教 授 : 陳 章 錫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一 年 六 月 六 日 誌 謝 論 文 得 以 完 成, 最 重 要 的, 是 要 感 謝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陳 章 錫 博 士, 老 師 總 是 不 辭 辛 勞 仔 細 閱 讀 我 的 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3.1 - 一年級散文教案.doc

Microsoft Word - 3.3.1 - 一年級散文教案.doc 光 明 英 來 學 校 ( 中 國 文 學 之 旅 --- 散 文 小 說 教 學 ) 一 年 級 : 成 語 ( 主 題 : 勤 學 ) 節 數 : 六 教 節 ( 每 課 題 一 教 節 ) 課 題 : 守 株 待 兔 半 途 而 廢 愚 公 移 山 鐵 杵 磨 針 孟 母 三 遷 教 學 目 的 : 1. 透 過 活 動, 學 生 能 說 出 成 語 背 後 的 含 意 2. 學 生 能 指

More information

項 訴 求 在 考 慮 到 整 體 的 財 政 承 擔 以 及 資 源 分 配 的 公 平 性 下, 政 府 採 取 了 較 簡 單 直 接 的 一 次 性 減 稅 和 增 加 免 稅 額 方 式, 以 回 應 中 產 家 庭 的 不 同 訴 求 ( 三 ) 取 消 外 傭 徵 費 6. 行 政 長

項 訴 求 在 考 慮 到 整 體 的 財 政 承 擔 以 及 資 源 分 配 的 公 平 性 下, 政 府 採 取 了 較 簡 單 直 接 的 一 次 性 減 稅 和 增 加 免 稅 額 方 式, 以 回 應 中 產 家 庭 的 不 同 訴 求 ( 三 ) 取 消 外 傭 徵 費 6. 行 政 長 2013 年 1 月 23 日 的 立 法 會 會 議 葛 珮 帆 議 員 就 幫 助 中 產 動 議 的 議 案 ( 經 單 仲 偕 議 員 及 莫 乃 光 議 員 修 正 ) 進 度 報 告 在 2013 年 1 月 23 日 的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由 葛 珮 帆 議 員 就 幫 助 中 產 動 議 的 議 案, 經 單 仲 偕 議 員 及 莫 乃 光 議 員 修 正 後 獲 得 通 過

More information

(f) (g) (h) (ii) (iii) (a) (b) (c) (d) 208

(f) (g) (h) (ii) (iii) (a) (b) (c) (d) 208 (a) (b) (c) (d) (e) 207 (f) (g) (h) (ii) (iii) (a) (b) (c) (d) 208 17.29 17.29 13.16A(1) 13.18 (a) (b) 13.16A (b) 12 (a) 209 13.19 (a) 13.16A 12 13.18(1) 13.18(4) 155 17.43(1) (4) (b) 13.19 17.43 17.29

More information

封面

封面 技 術 及 職 業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臺 北 市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師 領 導 技 巧 與 班 級 經 營 效 能 之 研 究 The Research on Leadership Skills and Classroom Management Efficiency of Public Kindergarten Teachers in Taipei 研 究 生 : 林

More information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南 華 大 學 生 死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另 一 種 親 密 關 係 的 社 會 保 障 -- 女 同 志 家 庭 生 活 之 探 究 The Social Protection of Another Intimacy --- A Study on The Lesbian Family Life 研 究 生 : 葉 曉 穎 指 導 教 授 : 魏 書 娥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More information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四年示範計畫執行要點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局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四年示範計畫執行要點 彰 化 縣 竹 塘 鄉 土 庫 社 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地 點 : 彰 化 縣 竹 塘 鄉 ( 鎮 市 區 ) 土 庫 社 區 申 請 單 位 : 彰 化 縣 竹 塘 鄉 土 庫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03 月 14 日 目 錄 竹 塘 鄉 土 庫 社 區 再 生 計 畫 第 1 章 社 區 基 本 資 料... 1 1-1 農 村 社 區 名 稱 :... 1 1-2 申 請 組 織

More information

鷹 架 寫 作 教 學 對 於 提 升 國 小 學 生 描 述 能 力 之 行 動 研 究 摘 要 本 研 究 採 取 行 動 研 究 的 方 法, 旨 在 運 用 鷹 架 的 策 略 提 升 學 生 描 述 能 力 以 花 花 國 小 六 年 級 七 班 三 十 五 個 學 生 作 為 研 究 對

鷹 架 寫 作 教 學 對 於 提 升 國 小 學 生 描 述 能 力 之 行 動 研 究 摘 要 本 研 究 採 取 行 動 研 究 的 方 法, 旨 在 運 用 鷹 架 的 策 略 提 升 學 生 描 述 能 力 以 花 花 國 小 六 年 級 七 班 三 十 五 個 學 生 作 為 研 究 對 國 立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課 程 與 教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游 自 達 博 士 鷹 架 寫 作 教 學 對 於 提 升 國 小 學 生 描 述 能 力 之 行 動 研 究 研 究 生 : 朱 怡 珍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七 月 I 鷹 架 寫 作 教 學 對 於 提 升 國 小 學 生 描 述 能 力 之 行 動 研 究 摘 要 本 研 究 採

More information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中 国 农 通 报 0,7(04):478-48 Chinese Agricultural Science Bulletin 基 于 网 络 平 台 的 生 物 统 计 改 革 及 实 践 效 果 分 析 袁 文, 彭 惠 茹, 张 洪 亮, 刘 文 欣, 华 金 平, 苏 胜 宝, 孔 繁 玲 ( 中 国 农 大 科 技 术 发 展 研 究 院, 北 京 0093; 中 国 农 大 农 与 生 物

More information

096STUT DOC

096STUT DOC i YouTube was established in 2005 until now only more than 3 years. Although it was established just more than 3 years, it has already become the one of multitudinous video shares website that most people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LBS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 of Locat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Technology in LBS TP319 10290 UDC LBS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 of Locat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Technology in LBS , LBS PDA LBS

More information

2. 佔 中 對 香 港 帶 來 以 下 影 響 : 正 面 影 響 - 喚 起 市 民 對 人 權 及 ( 專 制 ) 管 治 的 關 注 和 討 論 o 香 港 市 民 總 不 能 一 味 認 命, 接 受 以 後 受 制 於 中 央, 沒 有 機 會 選 出 心 中 的 理 想 特 首 o 一

2. 佔 中 對 香 港 帶 來 以 下 影 響 : 正 面 影 響 - 喚 起 市 民 對 人 權 及 ( 專 制 ) 管 治 的 關 注 和 討 論 o 香 港 市 民 總 不 能 一 味 認 命, 接 受 以 後 受 制 於 中 央, 沒 有 機 會 選 出 心 中 的 理 想 特 首 o 一 220 參 考 答 案 專 題 1. 公 民 抗 命 與 革 命 的 異 同 如 下 : 公 民 抗 命 革 命 相 同 之 處 目 的 兩 種 行 動 都 是 為 了 抗 拒 當 權 政 府 不 受 歡 迎 的 決 定 及 政 策 方 法 兩 者 都 是 在 嘗 試 其 他 合 法 的 抗 爭 行 動 後, 無 可 奈 何 的 最 後 手 段 不 同 之 處 目 的 只 是 令 政 府 的 某 些

More information

「本港青少年網上行為」調查

「本港青少年網上行為」調查 1) 2) Analysis of Local Net Group : the Implications of the Study on Net Behavior of Youth in Hong Kong CHAN King Chuen Information & Research Manager, Breakthrough CHAN Chi Fu Investigator of Research

More information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 s degree Metro Indoor Coverage Systems Analysis And Design Author s Name: Sheng Hailiang speciality: Supervisor:Prof.Li Hui,

A dissertation for Master s degree Metro Indoor Coverage Systems Analysis And Design Author s Name: Sheng Hailiang speciality: Supervisor:Prof.Li Hui, 中 国 科 学 技 术 大 学 工 程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地 铁 内 移 动 通 信 室 内 覆 盖 分 析 及 应 用 作 者 姓 名 : 学 科 专 业 : 盛 海 亮 电 子 与 通 信 导 师 姓 名 : 李 辉 副 教 授 赵 红 媛 高 工 完 成 时 间 : 二 八 年 三 月 十 日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 A dissertation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DFC170A658A46ABEC7A764ACFCAA4BBAD3A468B2A6B77EBDD7A4E53130312E31315FABC8A965B77CA7B9A6A8AAA95F312E646F636D>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DFC170A658A46ABEC7A764ACFCAA4BBAD3A468B2A6B77EBDD7A4E53130312E31315FABC8A965B77CA7B9A6A8AAA95F312E646F636D> 國 立 聯 合 大 學 客 家 語 言 與 傳 播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語 言 使 用 與 客 家 認 同 關 係 之 研 究 - 以 三 義 鯉 魚 潭 村 為 例 A study of correlation between Language Use and Hakka Identity A case of Li Yu Tan Village in San Yi Town 研 究 生 :

More information

天 主 教 輔 仁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學 士 論 文 小 別 勝 新 婚? 久 別 要 離 婚? 影 響 遠 距 家 庭 婚 姻 感 情 因 素 之 探 討 Separate marital relations are getting better or getting worse? -Exp

天 主 教 輔 仁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學 士 論 文 小 別 勝 新 婚? 久 別 要 離 婚? 影 響 遠 距 家 庭 婚 姻 感 情 因 素 之 探 討 Separate marital relations are getting better or getting worse? -Exp 天 主 教 輔 仁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學 士 論 文 小 別 勝 新 婚? 久 別 要 離 婚? 影 響 遠 距 家 庭 婚 姻 感 情 因 素 之 探 討 Separate marital relations are getting better or getting worse? -Explore the impact of emotional factors couples do not

More information

Leisure Participation Type Differences And Leisure Satisfaction Differences Between Various Body Mass Indices: A Correlation Study To Taiwan s College

Leisure Participation Type Differences And Leisure Satisfaction Differences Between Various Body Mass Indices: A Correlation Study To Taiwan s College / / 40 3500 3064 1 Leisure Participation Type Differences And Leisure Satisfaction Differences Between Various Body Mass Indices: A Correlation Study To Taiwan s College Student Lien-Chung Lee / Chia-Te

More information

工 作 紙 ( 一 ): 友 誼 對 青 少 年 成 長 的 重 要 性 人 為 甚 麼 需 要 友 誼? 以 下 是 不 同 學 科 領 域 / 觀 點 對 友 誼 的 一 些 見 解 : 心 理 學 解 釋, 人 有 親 和 需 求 (need for affiliation), 即 與 其 他

工 作 紙 ( 一 ): 友 誼 對 青 少 年 成 長 的 重 要 性 人 為 甚 麼 需 要 友 誼? 以 下 是 不 同 學 科 領 域 / 觀 點 對 友 誼 的 一 些 見 解 : 心 理 學 解 釋, 人 有 親 和 需 求 (need for affiliation), 即 與 其 他 核 心 單 元 四 人 際 關 係 ( 二 ) 基 礎 部 分 : 駕 馭 網 上 友 誼 學 習 重 點 : 1. 網 上 友 誼 的 特 徵 價 值 與 危 機 ; 2. 妥 善 處 理 和 健 康 發 展 網 上 友 誼 的 方 法 我 為 甚 麼 希 望 有 朋 友 陪 伴 我 一 起 學 習 和 遊 玩 呢? 我 有 甚 麼 方 法 認 識 新 朋 友? 本 教 學 示 例 集 中 探 討

More information

摘 教 育 部 為 建 置 並 擴 大 融 合 氣 候 變 遷 思 維 的 防 災 校 園, 落 實 防 減 災 及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教 育 之 體 系 整 合, 設 立 防 減 災 及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精 進 計 畫 先 期 計 畫 推 動 辦 公 室 來 推 動 執 行 各 項

摘 教 育 部 為 建 置 並 擴 大 融 合 氣 候 變 遷 思 維 的 防 災 校 園, 落 實 防 減 災 及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教 育 之 體 系 整 合, 設 立 防 減 災 及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精 進 計 畫 先 期 計 畫 推 動 辦 公 室 來 推 動 執 行 各 項 103 年 度 學 校 防 減 災 及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教 育 精 進 計 畫 先 期 計 畫 推 動 辦 公 室 計 畫 報 告 書 主 辦 單 位 : 教 育 部 資 訊 及 科 技 教 育 司 申 請 單 位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森 林 環 境 暨 資 源 學 系 計 畫 主 持 人 : 邱 祈 榮 副 教 授 協 同 主 持 人 : 鍾 松 晉 副 教 授 計 畫 期 程 :103

More information

马太亨利完整圣经注释—雅歌

马太亨利完整圣经注释—雅歌 第 1 页 目 录 雅 歌 简 介... 2 雅 歌 第 一 章... 2 雅 歌 第 二 章... 10 雅 歌 第 三 章... 16 雅 歌 第 四 章... 20 雅 歌 第 五 章... 25 雅 歌 第 六 章... 32 雅 歌 第 七 章... 36 雅 歌 第 八 章... 39 第 2 页 雅 歌 简 介 我 们 坚 信 圣 经 都 是 神 所 默 示 的 ( 提 摩 太 后 书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會議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會議 附 件 B 有 关 政 策 局 推 行 或 正 在 策 划 的 纾 缓 及 预 防 贫 穷 措 施 下 文 载 述 有 关 政 策 局 / 部 门 为 加 强 纾 缓 及 预 防 贫 穷 的 工 作, 以 及 为 配 合 委 员 会 工 作, 在 过 去 十 一 个 月 公 布 及 正 在 策 划 的 新 政 策 和 措 施 生 福 利 及 食 物 局 (i) 综 合 儿 童 发 展 服 务 2.

More information

(1) (2) (3) 1. (1) 2

(1) (2) (3) 1. (1) 2 0386 71.32% 14A 1 (1) (2) (3) 1. (1) 2 (a) (b) (i) (ii) (iii) 3 (iv) (a) (b) (c) (d) 6% 4 2013 3 26 [2013]624 10 5 2013 6 28 [2013]1246 2015 3 [2015]351 0.2 6 [2015]748 180C 7 * * 8 14A (2) 417,800,00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2-2\256\325\260\310\267|\304\263\254\366\277\375.doc)

(Microsoft Word - 1012-2\256\325\260\310\267|\304\263\254\366\277\375.doc) 國 立 屏 北 高 級 中 學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紀 錄 壹 會 議 名 稱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貳 時 間 :102 年 6 月 28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3 時 10 分 參 地 點 : 本 校 圖 書 館 四 樓 視 聽 會 議 室 肆 出 列 席 人 員 : 詳 如 簽 到 簿 伍 主

More information

度 身 體 活 動 量 ; 芬 蘭 幼 兒 呈 現 中 度 身 體 活 動 量 之 比 例 高 於 臺 灣 幼 兒 (5) 幼 兒 在 投 入 度 方 面 亦 達 顯 著 差 異 (χ²=185.35, p <.001), 芬 蘭 與 臺 灣 幼 兒 多 半 表 現 出 中 度 投 入 與 高 度

度 身 體 活 動 量 ; 芬 蘭 幼 兒 呈 現 中 度 身 體 活 動 量 之 比 例 高 於 臺 灣 幼 兒 (5) 幼 兒 在 投 入 度 方 面 亦 達 顯 著 差 異 (χ²=185.35, p <.001), 芬 蘭 與 臺 灣 幼 兒 多 半 表 現 出 中 度 投 入 與 高 度 臺 灣 與 芬 蘭 幼 兒 園 室 內 自 由 遊 戲 內 涵 之 探 討 林 昭 溶 毛 萬 儀 經 國 管 理 暨 健 康 學 院 幼 兒 保 育 系 副 教 授 [email protected] 吳 敏 而 國 家 教 育 研 究 院 研 究 員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摘 要 自 由 遊 戲 被 視 為 是 幼 兒 的

More information

厨房小知识(四)

厨房小知识(四) I...1...2...3...4...4...5...6...6...7...9...10... 11...12...12...13...14...15...16...17...18...18...19...22...22 II...23...24...25...26...27...27...28...29...29...30...31...31?...32...32...33?...33...34...34...35...36...36...37...37...38...38...40

More information

妇女更年期保健.doc

妇女更年期保健.doc ...1...2...3...5...6...7 40...8... 11...13...14...16...17...19...20...21...26...29...30...32 I ...34...35...37...41...46...50...51...52...53...54...55...58...64...65 X...67...68...70...70...74...76...78...79

More information

小儿传染病防治(上)

小儿传染病防治(上) ...1...2...3...5...7...7...9... 11...13...14...15...16...32...34...34...36...37...39 I ...39...40...41...42...43...48...50...54...56...57...59...59...60...61...63...65...66...66...68...68...70...70 II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30333234B875B9B5A448ADFBBADEB27AA740B77EA4E2A5555FA95EAED6A641ADD7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30333234B875B9B5A448ADFBBADEB27AA740B77EA4E2A5555FA95EAED6A641ADD75F2E646F63> 聘 僱 人 員 管 理 作 業 參 考 手 冊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序 人 事 是 政 通 人 和 的 關 鍵 是 百 事 俱 興 的 基 礎, 也 是 追 求 卓 越 的 張 本 唯 有 人 事 健 全, 業 務 才 能 順 利 推 動, 政 府 施 政 自 然 績 效 斐 然 本 總 處 做 為 行 政 院 人 事 政 策 幕 僚 機

More information

女性青春期保健(下).doc

女性青春期保健(下).doc ...1...4...10... 11...13...14...15...17...18...19...20...21...22...23...24...26...27...30...31 I ...32...33...36...37...38...40...41...43...44...45...46...47...50...51...51...53...54...55...56...58...59

More information

避孕知识(下).doc

避孕知识(下).doc ...1...3...6...13...13...14...15...16...17...17...18...19...19...20...20...23...24...24...25 I ...25...26...26...27...28...28...29...30...30...31...32...34...35 11...36...37...38...40...42...43...44...44...46

More information

孕妇饮食调养(下).doc

孕妇饮食调养(下).doc ...1...2...5...9 7...9...14...15...16...18...22...23...24...25...27...29...31...32...34 I ...35...36...37...39...40...40...42...44...46...48...51...52...53...53...54...55...56...56...58...61...64 II ...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80...83...85...87...88

More information

禽畜饲料配制技术(一).doc

禽畜饲料配制技术(一).doc ( ) ...1...1...4...5...6...7...8...9...10... 11...13...14...17...18...21...23...24...26 I ...28 70...30...33...35...36...37...39...40...41...49...50...52...53...54...56...58...59...60...67...68...70...71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