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39 教 育 科 學 研 究 期 刊 第 五 十 四 卷 第 三 期 2009 年,54(3),139-173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 以 國 小 六 年 級 記 敘 文 為 例 楊 淑 華 *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語 文 教 育 學 系 副 教 授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通 識 中 心 助 理 教 授 摘 要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測 驗 統 計 研 究 所 博 士 生 本 研 究 根 據 現 行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重 新 審 視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的 各 級 寫 作 能 力, 研 發 國 小 階 段 記 敘 文 寫 作 評 量 本 研 究 是 以 國 語 文 第 二 階 段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內 容 為 基 礎 ( 修 訂 前 ), 研 發 包 含 語 句 段 落 及 全 篇 寫 作 三 層 題 型 之 小 型 測 驗 ; 並 導 入 現 代 測 驗 理 論 之 概 念, 透 過 定 錨 不 等 組 設 計 (Non-Equivalent groups with Anchor Test design, NEAT) 建 立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寫 作 評 量 的 分 數 量 尺 同 時, 將 全 篇 寫 作 具 體 分 成 內 容 表 達 文 字 修 辭 敘 寫 技 巧 三 個 向 度 進 行 評 閱, 期 待 能 透 過 資 料 所 衍 生 的 訊 息, 提 供 研 究 者 更 多 影 響 學 生 寫 作 表 現 的 因 素 或 現 象 最 後, 本 研 究 藉 由 全 篇 寫 作 和 段 落 語 句 寫 作 的 高 相 關, 期 望 能 發 展 更 多 元 完 備 的 語 句 或 段 落 測 驗, 藉 此 取 代 部 分 全 篇 測 驗, 以 減 少 人 工 評 閱 等 問 題, 並 掌 握 學 習 偏 誤 落 實 補 救 教 學 關 鍵 字 : 定 錨 不 等 組 設 計 寫 作 評 量 寫 作 評 量 分 數 量 尺 通 訊 作 者 : 王 暄 博,E-mail: sam710701@gmail.com 收 稿 日 期 :2008/12/11; 修 正 日 期 :2009/08/21; 接 受 日 期 :2009/08/27
140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壹 緒 論 : 研 究 背 景 與 目 的 自 2005 年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基 本 學 力 測 驗 恢 復 加 考 作 文 之 後, 寫 作 評 量 便 成 為 國 內 語 文 教 育 的 熱 門 議 題, 但 因 遷 就 於 入 學 檢 測 的 實 際 需 求, 皆 朝 向 引 導 式 長 篇 命 題 寫 作 而 規 劃 2004 年 筆 者 有 機 會 參 與 臺 灣 學 生 學 習 成 就 評 量 資 料 庫 ( Taiwan Assessment of Student Achievement, TASA) 之 建 置 計 畫, 在 前 2 年 的 題 庫 規 劃 中 便 因 應 語 文 評 量 的 趨 勢, 設 計 出 完 成 語 句 看 圖 寫 段 落 及 續 寫 作 文 等 分 層 設 計 的 寫 作 測 驗 題 型, 並 由 研 究 中 發 現 學 生 在 不 同 測 驗 題 型 的 表 現 有 所 差 異 受 限 於 研 究 經 費 與 規 模 之 限 制, 所 抽 取 樣 本 數 較 少, 不 敢 貿 然 多 做 詮 釋, 故 期 待 本 研 究 擴 大 抽 樣 規 模 開 發 各 類 題 型 與 題 材 後, 能 進 一 步 探 究 各 類 題 型 與 寫 作 表 現 的 相 關 性 同 時, 本 研 究 將 全 篇 寫 作 具 體 分 成 內 容 表 達 文 字 修 辭 敘 寫 技 巧 三 個 向 度 進 行 評 閱, 期 待 能 透 過 對 相 關 資 料 的 詳 切 分 析, 提 供 研 究 者 更 多 影 響 學 生 寫 作 表 現 的 因 素 或 現 象 然 而, 若 欲 開 發 一 個 包 含 語 句 段 落 及 全 篇 寫 作 之 三 層 次 小 型 寫 作 題 庫, 其 所 需 之 試 題 數 量 將 無 法 由 單 一 受 試 學 生 於 短 時 間 內 完 成 在 此 限 制 下, 若 希 望 能 滿 足 測 驗 之 目 標 減 輕 受 試 學 生 之 負 擔, 且 擔 保 所 有 評 量 內 容 的 測 驗 類 型 都 能 被 施 測, 建 立 共 同 量 尺, 乃 是 不 得 不 研 究 的 課 題 因 此, 本 研 究 主 要 應 用 試 題 反 應 理 論 (Item Response Theory, IRT) 於 多 元 計 分 測 驗 中 的 等 級 反 應 模 式 (Graded Response Model, GRM), 透 過 測 驗 等 化 (test equating) 技 術 之 配 合, 期 能 建 立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寫 作 評 量 的 分 數 量 尺 基 於 前 述 研 究 背 景, 茲 將 本 研 究 目 的 歸 納 如 下 : 一 研 發 國 小 六 年 級 之 小 型 寫 作 評 量 題 庫, 包 含 完 成 語 句 看 圖 寫 段 落 續 寫 作 文 等 題 型 二 透 過 測 驗 等 化 技 術, 建 立 中 部 地 區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的 寫 作 評 量 量 尺 三 藉 由 不 同 縣 市 學 校 規 模 及 學 習 背 景 問 卷, 以 探 討 受 試 學 生 在 記 敘 文 整 體 寫 作 上 的 成 就 表 現 四 探 究 受 試 者 於 語 句 段 落 及 全 篇 寫 作 測 驗 表 現 之 相 關, 以 提 供 未 來 藉 由 語 句 與 段 落 等 較 簡 便 題 型 部 分 取 代 全 篇 寫 作 之 可 能 性 綜 合 上 述, 本 研 究 希 望 能 藉 此 地 區 抽 樣 檢 視 國 內 國 小 寫 作 教 育 之 現 況, 瞭 解 學 生 在 全 篇 寫 作 各 向 度, 以 及 句 段 篇 各 類 題 型 之 表 現 與 影 響 因 素, 期 待 能 開 發 出 精 簡 測 驗 內 容 與 檢 測 樣 本 的 小 型 寫 作 測 驗 模 式, 提 供 各 縣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及 學 校 進 行 檢 測 與 補 救 教 學 教 育 部 研 訂 國 語 文 政 策 之 參 考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41 一 參 考 外 國 寫 作 測 驗 研 發 經 驗 貳 文 獻 探 討 若 參 考 國 外 文 獻, 以 美 國 全 國 性 的 教 育 發 展 組 織 國 家 教 育 進 展 評 量 (The 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al Progress, NAEP) 在 語 文 評 量 上 的 研 究 成 果 為 例, 除 了 呈 現 於 閱 讀 的 重 新 定 義 評 量 的 修 訂 之 外, 也 針 對 寫 作 評 量 的 架 構 進 行 新 的 嘗 試 與 研 究 由 NAEP 1998 年 公 告 的 技 術 報 告 看 來, 其 寫 作 評 量 是 針 對 結 合 閱 讀 聆 聽 與 寫 作 等 語 文 綜 合 運 用 能 力, 採 取 非 測 驗 題 型 的 形 式 進 行 檢 測 而 檢 測 的 材 料 分 為 敘 述 性 資 訊 性 說 服 性 三 大 類, 並 含 括 故 事 (story) 書 信 (letter) 演 講 (speach) 等 七 種 體 裁 在 橫 向 檢 測 項 目 與 縱 向 的 層 級 規 劃 上, 均 有 條 理 分 明 的 結 構 雖 未 針 對 六 年 級 階 段 檢 測, 但 仍 可 藉 四 八 年 級 的 檢 測 內 容 比 對, 而 掌 握 其 評 量 內 容 仍 以 敘 述 性 的 材 料 為 重, 分 別 占 40% 35%(Allen, Donoghue, & Schoeps, 2001), 可 見 國 小 階 段 的 寫 作 評 量 確 實 應 以 敘 述 能 力 為 基 礎 此 外, 另 一 個 美 國 視 導 與 課 程 發 展 學 會 (Association for Supervision an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ASCD) 聯 盟 提 出 的 6+1 Trait 的 寫 作 模 式, 則 因 能 以 整 合 的 方 式 教 導 或 測 驗 學 生 的 寫 作 能 力, 並 將 文 章 寫 作 的 向 度 具 體 解 析 為 旨 意 (message) 用 字 (word choice) 等 七 項 (Kozlow & Bellamy, 2005), 對 於 本 研 究 規 劃 寫 作 評 量 的 評 分 向 度 與 基 準 上, 均 頗 具 參 考 性 以 上 種 種 文 獻 探 討 的 趨 向, 對 於 筆 者 既 有 觀 念 上 的 啟 發 與 澄 清 作 用, 其 研 究 成 果 更 可 作 為 本 研 究 研 發 寫 作 評 量 上 的 重 要 參 考 二 國 內 寫 作 評 量 發 展 現 況 國 內 對 於 國 語 文 寫 作 評 量 開 發, 首 先 需 奠 基 於 對 語 文 教 學 目 標, 特 別 是 當 前 課 程 語 文 能 力 指 標 的 瞭 解 與 分 析 之 上, 而 後 因 應 學 生 年 級, 視 教 學 與 檢 測 的 目 的 開 始 嘗 試 教 學 方 法, 或 發 展 評 量 類 型 於 後 者, 國 內 已 完 成 的 學 位 論 文 及 發 表 論 文 較 多, 但 多 偏 向 以 個 別 班 級 或 小 區 域 的 抽 樣 為 研 究 基 礎 ( 黃 秀 莉,2004; 葉 雪 枝,1998; 葉 靖 雲,2000) 因 此, 其 所 發 展 的 測 驗 適 用 性 仍 待 觀 察 但 在 前 者 的 基 礎 研 究 上, 則 以 黃 嘉 雄 (2004) 對 於 布 魯 姆 (Bloom) 的 目 標 比 較 鄭 圓 鈴 (2004) 用 於 國 語 文 教 學 與 評 量 的 細 分, 列 舉 較 為 詳 切 而 值 得 參 照 陳 宜 雯 (2005) 以 國 小 第 一 階 段 為 範 圍, 詳 析 當 前 現 行 教 科 書 中 對 能 力 指 標 的 實 落 狀 況, 其 所 統 計 出 對 於 標 點 符 號 分 辨 錯 誤 寫 作 步 驟, 以 及 多 種 文 體 練 習 等 相 關 指 標 的 忽 略 與 缺 乏 練 習, 也 與 筆 者 前 幾 年 參 與 TASA 計 畫 的 結 果 相 近 為 能 準 確 掌 握 現 行 課 程 中 對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的 預 期 目 標, 本 研 究 除 進 行 前 述 各 項 相 關 文 獻 探 討 外, 更 針 對 現 行 課 程 中 國 小 能 力 指 標 進 行 具 體 的 基 礎 文 獻 分 析 首 先, 鎖 定 第 二 階 段 ( 修 訂 前 ) 的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國 語 文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 先 進 行 橫 向 的 學 習 內 容 與 相 關 語 文 能 力 的 分 析, 例 如 : 說 話 閱 讀 等, 以 瞭 解 國 小 階 段 小 六 學 生 應 達 成 的 寫
142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作 能 力 確 切 目 標 ; 其 次, 再 進 行 縱 向 的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比 對, 透 過 與 第 一 第 三 階 段 能 力 指 標 的 聯 繫 對 照, 彰 顯 本 階 段 寫 作 能 力 的 檢 測 重 點, 並 思 考 便 於 發 展 檢 測 的 題 型 ( 參 見 附 錄 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國 語 文 三 階 段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分 析 與 比 較 ( 以 小 六 為 核 心 ) ) 換 言 之, 乃 兼 採 橫 向 比 較 縱 向 聯 繫, 以 便 確 切 瞭 解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寫 作 教 學 的 目 標, 發 展 足 以 相 應 的 測 驗 新 題 型 以 上 所 析 論 之 課 程 綱 要 皆 依 據 2003 年 教 育 部 正 式 公 告 的 課 程 綱 要 為 準, 係 因 本 研 究 題 庫 規 劃 施 測 時 為 2006-2007 年, 故 應 以 此 版 本 所 述 內 容 較 適 切 於 施 測 的 小 六 學 生, 且 當 時 新 修 訂 的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也 尚 未 公 布 除 此 而 外, 依 據 個 人 早 期 研 究 亦 發 現 : 不 同 的 寫 作 測 驗 題 型, 學 生 的 寫 作 能 力 表 現 有 頗 大 的 差 距 例 如 :2005 年 的 TASA 寫 作 測 驗 中, 小 六 學 生 完 成 語 句 的 通 過 率 (75%) 顯 然 高 於 全 篇 寫 作 的 平 均 表 現 (66.56%); 但 2006 年 的 寫 作 測 驗 中, 看 圖 寫 段 落 (49.52%) 的 通 過 率 反 而 低 於 全 篇 寫 作 的 通 過 率 (57.67%) 可 見, 前 述 分 析 的 現 行 課 程 中 各 項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在 實 際 的 教 學 情 況 中 並 未 能 普 遍 落 實 但 其 實 際 表 現 的 高 低, 則 有 賴 進 一 步 的 評 量 設 計 加 以 探 究 三 測 驗 等 化 測 驗 等 化 (test equating) 是 利 用 統 計 方 法, 將 受 試 者 在 某 一 測 驗 的 分 數 轉 換 至 另 一 測 驗 分 數 量 尺, 以 比 較 兩 測 驗 分 數 關 係 的 過 程 (Kolen & Brennan, 1995) 這 些 測 驗 的 內 容 及 難 度 都 極 為 相 似, 為 了 用 來 測 量 相 同 的 特 質 或 能 力, 而 等 化 之 目 的 乃 是 為 了 校 準 試 題 難 度 的 差 異 而 非 測 驗 內 容 之 差 異, 且 等 化 之 結 果 不 會 因 為 時 間 和 人 的 因 素 而 改 變 其 意 義 (Kolen & Brennan, 2004) 然 而, 等 化 必 須 滿 足 對 稱 性 (symmetry property) 相 等 性 (equity properties) 團 體 不 變 性 (group invariance property) 及 測 驗 必 須 是 單 向 度 (unidimensionality of the tests) 等 性 質, 等 化 才 能 進 行 (Angoff, 1971; Hambleton & Swaminathan, 1985; Harris & Crouse, 1993; Kolen & Brennan, 1995, 2004; Lord, 1980; Morris, 1982; Petersen, Kolen, & Hoover, 1989; Yen, 1983) 而 測 驗 等 化 依 受 試 者 之 類 型 可 分 為 水 平 等 化 (horizontal equating) 與 垂 直 等 化 (vertical equating) 兩 種, 茲 介 紹 如 下 : ( 一 ) 水 平 等 化 當 某 一 測 驗 有 數 種 不 同 形 式 之 測 驗 題 本, 對 於 不 同 測 驗 題 本 的 分 數 可 以 藉 由 統 計 方 法 轉 換 至 共 同 量 尺, 使 測 驗 分 數 能 夠 交 換 (interchangeably), 這 樣 的 程 序 通 常 稱 為 等 化 或 是 水 平 等 化 這 些 測 驗 題 本 是 利 用 題 庫 分 成 許 多 複 本 測 驗, 目 的 是 為 了 保 護 試 題 的 安 全 性 (test security) 及 減 低 練 習 因 素 (practice effect) 水 平 等 化 的 實 施 為 使 用 這 些 測 驗 題 本, 對 於 不 同 群 體 卻 有 相 同 能 力 水 準 之 受 試 者 進 行 測 量, 舉 例 來 說, 不 同 類 型 之 五 年 級 數 學 測 驗, 這 些 類 型 之 數 學 測 驗 皆 等 化 至 共 同 量 尺, 進 而 產 生 可 比 較 之 分 數 水 平 等 化 也 常 應 用 在 許 多 測 驗 方 面, 例 如 : 托 福 GRE 的 考 試 就 有 多 種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43 複 本 測 驗, 可 以 進 行 1 年 多 次 的 考 試 機 會 ( 二 ) 垂 直 等 化 當 某 一 測 驗 有 數 種 不 同 形 式 之 測 驗 題 本, 這 些 測 驗 有 不 同 的 難 度, 但 卻 測 量 相 似 的 構 念 (construct), 並 藉 由 量 尺 化 (scaling) 過 程, 使 得 不 同 教 育 層 級 學 生 之 分 數 於 共 同 量 尺 中, 這 樣 的 程 序 通 常 稱 為 垂 直 等 化 垂 直 等 化 促 進 不 同 教 育 層 級 學 生 分 數 之 替 換, 量 尺 包 含 鄰 近 的 水 準 ( 如 小 學 四 至 五 年 級 ), 亦 能 包 含 整 個 層 級 ( 如 小 學 一 至 六 年 級 ) 垂 直 等 化 之 測 驗, 受 試 者 的 能 力 是 屬 於 不 同 年 齡 或 年 級 的 分 配 情 形, 如 美 國 的 加 州 成 就 測 驗 (California Achievement Tests, CAT) 愛 奧 華 基 本 技 能 測 驗 (Iowa Test of Basic Skills, ITBS) 等, 即 利 用 垂 直 等 化 進 行 測 驗 分 數 間 之 連 結 四 等 化 設 計 測 驗 等 化 屬 於 一 種 統 計 和 心 理 測 量 的 方 法 及 技 術, 在 相 同 的 測 量 結 構 下, 去 調 整 並 連 結 不 同 測 驗 的 測 驗 分 數, 使 得 這 些 測 驗 是 可 互 相 比 較 的 因 此, 受 試 者 僅 需 要 施 測 題 庫 中 的 部 分 試 題, 再 透 過 多 重 矩 陣 抽 樣 程 序 (multiple matrix sampling procedures), 來 建 立 不 同 測 驗 題 本 之 分 數 量 尺 而 一 般 在 進 行 測 驗 等 化 時, 主 要 都 是 選 擇 加 入 定 錨 試 題 (anchor item) 於 每 個 測 驗 之 等 化 設 計 ( 李 源 煌 楊 玉 女,2000), 此 等 化 設 計 必 須 在 題 庫 設 計 一 部 分 的 定 錨 試 題, 並 使 所 有 測 驗 題 本 中 均 包 含 定 錨 試 題 在 進 行 測 驗 等 化 時, 能 根 據 受 試 者 於 定 錨 試 題 之 作 答 反 應 為 連 結, 來 調 整 不 同 測 驗 之 間 的 差 異 與 建 立 受 試 者 之 能 力 量 尺 因 此, 本 研 究 採 用 NEAT 等 化 設 計 來 連 結 不 同 受 試 者 於 不 同 測 驗 題 本 之 分 數 量 尺 與 能 力 量 尺 NEAT 設 計 假 設 有 兩 群 體 受 試 者,P 及 Q, 從 中 隨 機 抽 取 兩 組 受 試 者 樣 本,P1 及 Q1 其 中,P1 受 試 者 群 接 受 測 驗 X,Q1 受 試 者 群 接 受 測 驗 Y, 且 兩 受 試 者 群 必 須 共 同 施 測 定 錨 測 驗 A 定 錨 試 題 於 兩 樣 本 群 體 中 施 測 順 序 必 須 相 同, 以 避 免 施 測 順 序 的 影 響 (order effects), 且 定 錨 試 題 的 內 容 和 難 度 與 X Y 測 驗 相 似, 以 用 來 調 整 兩 個 不 同 能 力 之 群 體 所 造 成 的 等 化 風 險 (Petersen, Kolen, & Hoover, 1989) NEAT 設 計 需 滿 足 以 下 兩 個 假 定 (von Davier, Holland, & Thayer, 2004): ( 一 ) 有 兩 不 同 的 母 群 受 試 者,P 及 Q, 施 測 其 中 一 份 題 本 和 定 錨 題 本 ( 二 ) 兩 受 試 者 群 是 獨 立 且 隨 機 分 別 由 不 同 的 母 群 受 試 者,P 及 Q 中 抽 取 而 得 的 NEAT 設 計 可 以 避 免 單 組 設 計 (single group design) 或 等 群 組 設 計 (equivalent group design) 所 遭 遇 到 的 問 題, 且 NEAT 設 計 只 假 設 受 試 群 體 是 隨 機 抽 取, 不 必 假 設 兩 受 試 群 體 有 相 同 的 能 力 值, 其 設 計 如 表 1 所 示 (Dorans & Holland, 2000; Kolen & Brennan, 2004; von Davier et al., 2004)
144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表 1 NEAT 設 計 受 試 者 群 X 測 驗 Y 測 驗 定 錨 測 驗 A P1 ˇ ˇ Q1 ˇ ˇ 註 :ˇ 為 受 試 學 生 必 須 受 測 之 測 驗 由 表 1 可 知,NEAT 設 計 中 每 個 題 本 必 須 施 測 相 同 的 定 錨 試 題, 所 以 定 錨 試 題 的 好 壞 將 會 影 響 等 化 估 計 效 果 NEAT 設 計 亦 為 許 多 大 型 測 驗 (large-scale assessment) 所 使 用 的 等 化 設 計, 例 如 :MCAS(Massachusetts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System) 亦 使 用 NEAT 設 計 進 行 不 同 年 度 間 學 生 之 測 驗 等 化 此 外, 黃 珮 璇 林 婉 星 郭 伯 臣 與 劉 湘 川 (2007) 以 模 擬 實 驗 方 式 探 討 平 衡 不 完 全 區 塊 設 計 (Balanced Incomplete Block design, BIB) NEAT 設 計, 以 及 部 分 平 衡 不 完 全 區 塊 設 計 (Partially Balanced Incomplete Block design, PBIB) 於 多 元 計 分 測 驗 下 進 行 水 平 等 化 之 成 效,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在 受 試 者 能 力 參 數 估 計 方 面, 以 NEAT 設 計 等 化 成 效 最 佳, 因 此, 本 研 究 即 採 用 NEAT 設 計 建 立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的 寫 作 能 力 量 尺 五 等 級 反 應 模 式 本 研 究 是 應 用 試 題 反 應 理 論 於 多 元 計 分 測 驗 中 的 等 級 反 應 模 式, 以 同 時 估 計 (concurrent calibration) 的 方 法 進 行 水 平 等 化 之 連 結 (linking) GRM 可 視 為 二 參 數 模 式 (two-parameter normal logistic model) 的 延 伸, 最 初 是 Samejima(1969) 發 展 用 來 分 析 認 知 能 力 的 方 法, 大 部 分 用 於 態 度 與 人 格 特 質 的 測 量, 如 李 特 克 量 表 Reise 與 Yu(1990) 指 出 使 用 GRM 模 式 分 析 閱 讀 或 數 學 理 解 力 測 驗 亦 有 不 錯 的 分 析 效 果, 近 年 亦 有 研 究 者 將 GRM 模 式 運 用 於 檔 案 評 量 中 的 試 題 建 構 反 應 題 的 分 析 (Kim & Cohen, 1998), 足 見 GRM 模 式 運 用 的 範 圍 相 當 廣 泛 然 而, 本 研 究 設 計 之 分 層 寫 作 測 驗 題 型 採 五 點 計 分, 符 合 GRM 模 式, 是 故 本 研 究 資 料 分 析 選 擇 GRM 模 式 GRM 模 式 中, 在 M 個 等 級 類 別 反 應 ( 分 數 ) 下, 能 力 值 θ 的 人 在 第 i 題 得 到 第 k 個 等 級 類 別 反 應 的 機 率 函 數 如 下 式 : * 1 Pi 1( θ ) when k = 1 * Pik ( θ) = Pi ( k 1) ( θ) when k = K * * Pik ( 1) ( θ) Pik( θ) otherwise (1) 其 中, P * ik ( θ ) 是 邊 際 反 應 函 數 (boundary response function) 的 對 數 模 式, 即 表 示 能 力 值 θ 的 人 在 第 i 題 得 到 超 過 k 分 以 上 的 機 率 如 下 式 :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45 { [ ]} 1 P * ( θ ) = 1 + exp α ( θ β ) (2) ik i ik 其 中, α i 是 試 題 i 的 鑑 別 度 參 數, β ik 是 試 題 i 的 第 k 個 選 項 閾 值 (threshold) 參 數, 在 K * 個 等 級 類 別 反 應 下, 會 有 K 1個 選 項 閾 值, 且 Pi0 ( θ ) = 1, P * ik ( θ ) = 0 類 別 反 應 函 數 (category response function), 表 示 能 力 值 θ 的 人 在 第 i 題 得 到 k 分 的 機 率,GRM 在 計 分 時, 等 級 的 分 類 必 須 累 積 於 前 一 類 別 的 基 礎 知 識 因 此, 每 一 個 等 級 類 別 的 反 應 機 率 如 下 式 : * * ik i( k 1) ik P ( θ) = P ( θ) P ( θ), where k = 1,2,, K (3) 參 研 究 方 法 與 實 施 根 據 前 述 相 關 文 獻 的 啟 示, 並 參 酌 初 期 研 究 的 檢 討, 本 研 究 對 於 小 六 寫 作 評 量 的 改 變 與 設 計 約 有 以 下 幾 個 重 點 : 一 以 記 敘 文 為 核 心 細 分 題 材, 發 展 寫 作 測 驗 題 型 本 研 究 依 據 前 述 對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中 能 力 指 標 的 釐 定, 將 逐 步 發 展 出 符 合 標 準 化 成 就 測 驗 精 神 的 國 語 文 寫 作 評 量 題 庫 本 論 文 先 以 記 敘 文 為 主, 預 計 分 為 句 段 篇 三 層 次, 初 步 完 成 的 題 庫 內 容 計 包 括 : 語 句 寫 作 7 題 段 落 寫 作 12 題 全 篇 寫 作 3 題 的 臨 床 測 試 與 正 式 施 測 規 劃 原 則 主 要 是 參 考 美 國 NAEP 的 檢 測 內 容,NAEP 四 年 級 閱 讀 測 驗 中,20 題 寫 作 試 題 有 8 篇 敘 述 性 文 章 : 敘 事 2 篇 寫 人 3 篇 狀 物 3 篇 ; 八 年 級 23 題 寫 作 試 題 有 8 篇 敘 述 性 文 章 : 敘 事 2 篇 寫 人 3 篇 狀 物 3 篇 (Allen, Donoghue, & Schoeps, 2001) 可 見 對 國 中 小 階 段 的 學 生 而 言, 記 敘 文 的 題 材 細 分 技 巧 講 求 確 實 是 增 進 寫 作 能 力 的 要 務 另 外, 也 依 據 研 究 者 所 參 與 2005 及 2006 年 TASA 施 測 結 果 發 現 : 小 六 學 生 對 於 敘 事 為 主 的 故 事 札 記 等 寫 作 較 為 熟 悉, 能 夠 表 現 出 創 意 因 而, 在 本 計 畫 資 源 有 限 的 情 況 下, 決 定 在 正 式 施 測 題 本 中 避 免 與 該 計 畫 相 近 的 一 般 敘 寫 能 力, 而 針 對 人 景 物 三 類 的 具 體 敘 寫 能 力 選 題 測 試 一 則 希 望 更 準 確 地 針 對 第 二 階 段 學 生 敘 寫 能 力 檢 測 ; 也 期 待 減 少 題 本 而 使 樣 本 數 提 高, 增 加 量 尺 的 穩 定 度, 並 可 與 過 去 測 試 結 果 參 照 瞭 解 二 配 合 分 層 設 計, 瞭 解 各 寫 作 層 級 的 相 關 性 為 能 透 過 寫 作 評 量 獲 得 較 多 學 生 能 力 表 現 的 訊 息, 本 研 究 著 力 於 寫 作 測 驗 題 型 的 開 發, 並 在 引 導 式 全 篇 寫 作 的 題 目 之 外, 根 據 能 力 指 標 內 容 逐 步 設 計 與 記 敘 能 力 相 關 的 語 句 段 落 寫 作 等 不 同 檢 測 層 次 的 題 型 目 的 在 於 分 析 作 文 能 力 時, 也 能 參 照 分 析 學 生 在 構 句 和 組 段 上 的 寫 作 表 現, 並 探 究 其 與 全 篇 寫 作 能 力 表 現 的 相 關 性 由 於 受 限 於 國 小 學 生 專 注 力 有 限,
146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本 研 究 測 驗 時 間 以 兩 節 課 為 限, 施 測 內 容 包 含 寫 作 能 力 測 驗 與 學 習 背 景 問 卷, 共 計 費 時 80 分 鐘 其 中, 本 研 究 將 題 庫 之 試 題 組 成 六 個 題 本, 每 題 本 含 2 題 語 句 寫 作 ( 其 中 一 句 為 定 錨 題 ) 2 題 段 落 寫 作 和 1 篇 記 敘 文 寫 作 ; 另 配 合 檢 測 所 設 計 的 學 習 背 景 問 卷 ( 參 見 附 錄 四 ), 則 是 為 了 進 一 步 探 究 平 日 學 習 習 慣 寫 作 頻 率 主 觀 認 知 等 影 響 受 試 學 生 寫 作 表 現 的 可 能 因 素 與 現 象, 提 供 寫 作 教 學 策 略 或 補 救 教 學 之 參 考 此 外, 在 評 分 設 計 上, 雖 然 許 多 研 究 指 出 整 體 式 分 項 式 兩 種 方 式 的 計 分 結 果 具 有 高 度 的 相 關, 故 為 了 講 求 效 率, 國 內 通 行 的 大 型 寫 作 測 驗 多 傾 向 採 用 整 體 性 計 分 ( 如 國 中 基 測 大 考 作 文 技 專 寫 作 測 驗 等 ) 但 細 察 國 中 基 測 評 分 規 準 之 分 級 敘 述, 其 實 亦 包 含 三 個 向 度 : 立 意 取 材 結 構 組 織 遣 詞 造 句 因 此, 本 研 究 考 量 在 此 三 項 表 現 參 差 不 一 的 學 生, 有 可 能 在 評 閱 者 整 體 的 衡 量 下 獲 得 相 同 的 級 分, 以 致 影 響 其 檢 測 寫 作 能 力 的 鑑 別 效 用 是 故, 為 更 詳 切 地 檢 視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的 內 涵, 本 研 究 乃 採 納 閱 卷 委 員 的 建 議, 在 全 篇 作 文 的 評 閱 上 以 三 個 表 現 向 度 分 開 計 分, 以 期 多 角 度 分 層 次 地 檢 測 分 析 學 生 的 寫 作 能 力 表 現 三 分 層 抽 樣 設 計 與 研 究 樣 本 描 述 本 研 究 是 以 2007 年 中 部 地 區 五 縣 市 ( 苗 栗 縣 臺 中 縣 臺 中 市 南 投 縣 彰 化 縣 ) 的 小 六 學 生 為 抽 樣 對 象, 抽 測 3,051 位 受 試 學 生, 有 效 樣 本 為 2,946 位 受 試 學 生 在 考 慮 抽 測 樣 本 能 否 具 有 中 部 代 表 性 準 確 性 與 群 組 分 析 的 可 能 性, 且 因 中 部 地 區 各 縣 市 人 口 多 寡 各 異, 故 本 研 究 使 用 二 階 段 分 層 隨 機 抽 樣 設 計 第 一 階 段 根 據 縣 市 及 人 口 密 度 兩 個 變 項 進 行 分 層, 以 確 定 各 縣 市 應 抽 學 校 數 與 班 級 數 第 二 階 段 則 根 據 各 縣 市 各 學 校 規 模, 以 班 級 為 單 位 進 行 簡 單 隨 機 抽 樣 抽 取 樣 本 班 級 此 外, 本 研 究 共 編 製 六 份 測 驗 題 本 ( 題 本 A~F), 題 本 A 至 題 本 F 有 效 樣 本 數 分 別 為 :485 491 492 478 498 502 受 試 學 生 四 寫 作 試 題 開 發 與 閱 卷 流 程 之 控 管 本 研 究 參 酌 Budd Thorp 與 Donohew(1967) 所 用 以 檢 定 內 容 分 析 效 度 的 評 審 團 法 ( 引 自 王 石 番,1989), 在 出 題 前 即 請 5 位 共 同 主 持 人 針 對 筆 者 預 擬 之 題 庫 內 容 規 劃 ( 參 見 附 錄 二 ), 語 句 段 落 全 篇 寫 作 三 種 評 分 規 準 ( 參 見 附 錄 三 ) 與 閱 卷 流 程 ( 參 見 圖 2) 進 行 檢 覈 與 修 正 後, 始 進 行 命 題 修 題 與 臨 床 測 試 ( 詳 見 圖 1 所 示 ) 此 外, 本 研 究 亦 召 開 專 家 座 談 會, 邀 請 臺 北 市 臺 南 市 宜 蘭 縣 新 竹 市 等 地 國 教 輔 導 團 成 員 與 資 深 教 師 參 與, 以 聽 取 相 關 學 者 教 師 對 於 本 題 庫 試 題 結 構 及 評 分 規 準 閱 卷 實 施 方 式 的 意 見 藉 由 專 家 考 驗 過 的 測 驗 工 具 與 操 作 流 程, 以 提 高 本 寫 作 測 驗 的 內 容 效 度 在 命 題 工 作 進 行 之 前, 則 邀 集 相 關 人 員 舉 行 命 題 研 習 會, 使 命 題 委 員 確 切 掌 握 試 題 命 題 標 準 原 則 及 出 題 等 工 作 草 題 完 成 後 則 採 行 三 層 修 審 題 模 式 : 命 題 教 師 交 互 修 題 學 科 專 家 內 容 修 審 測 驗 專 家 形 式 修 審, 以 期 試 題 符 合 題 庫 規 劃 與 確 保 命 題 品 質 最 後, 訂 定 寫 作 評 量 的 評 分 通 過 基 準 ( 均 採 5 級 評 分 3 級 為 通 過 ), 以 評 估 受 試 者 的 表 現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47 初 始 準 備 ( 擬 訂 題 庫 規 劃 評 分 規 準 等 ) 專 家 座 談 會 修 訂 命 題 研 習 完 成 草 題 修 審 題 ( 國 小 教 師 學 科 專 家 語 文 專 家 ) 認 知 訪 談 預 試 再 次 修 審 題 正 式 題 目 圖 1 試 題 發 展 流 程 圖 而 後, 將 試 題 提 供 給 特 定 學 生 或 一 小 群 學 生 試 考 透 過 個 別 訪 談 或 群 體 訪 談 的 方 式 確 定 學 生 之 思 考 歷 程, 有 助 於 澄 清 試 題 之 題 意, 且 能 提 供 一 些 學 生 可 能 反 應 的 資 訊, 作 為 修 訂 評 分 規 準 之 參 考 並 將 初 步 完 成 之 試 題 組 成 六 卷, 並 配 合 學 習 問 卷, 選 取 中 部 縣 市 幾 所 不 同 的 學 校 進 行 現 場 預 試 藉 此 蒐 集 學 生 作 答 的 反 應 及 寫 作 成 品, 提 供 修 審 題 會 議 中 委 員 如 何 修 審 試 題 之 參 考 最 後, 始 修 定 完 成 正 式 試 題 另 一 階 段, 在 完 成 中 部 五 縣 市 小 六 學 生 正 式 抽 測 後, 將 工 作 人 員 收 回 之 題 本 問 卷, 經 過 拆 封 分 類 編 號 後, 並 非 立 即 進 行 人 工 閱 卷, 而 是 依 前 述 專 家 所 審 定 的 嚴 謹 流 程 進 行 ( 詳 見 圖 2 所 示 ) 首 先, 由 學 科 專 家 與 統 計 分 析 人 員 先 均 勻 地 抽 取 各 區 共 5% 的 樣 本 ( 約 一 百 份 ), 依 據 學 生 作 答 情 形, 做 成 各 題 閱 卷 標 準, 再 召 開 閱 卷 前 會 議, 討 論 是 否 更 改 評 分 原 則 ( 採 5 級 評 分 3 級 為 通 過 ) 並 修 訂 各 卷 各 題 的 評 分 規 準 敘 述 內 容, 與 標 準 卷 的 評 分 是 否 適 當 並 做 成 具 體 的 評 閱 說 明, 以 便 編 製 閱 卷 手 冊 其 次, 召 開 閱 卷 委 員 會, 根 據 閱 卷 手 冊 進 行 共 同 閱 卷 原 則 之 說 明 標 準 卷 討 論, 並 分 組 討 論 各 卷 的 給 分 基 準 與 評 閱 說 明, 並 利 用 標 準 卷 進 行 初 步 閱 卷 練 習, 確 定 其 該 組 成 員 評 分 基 準 接 近 時, 方 可 正 式 進 行 閱 卷 工 作 至 於 寫 作 測 驗 題 的 評 分 信 度 方 面, 則 在 閱 卷 研 習 中 加 強 評 閱 委 員 對 於 評 分 規 準 的 討 論, 並 給 予 充 分 時 間 練 習, 以 確 定 各 卷 個 人 評 分 基 準 在 整 個 閱 卷 過 程 中 的 一 致 性 ( 陳 淑 銖, 2005); 閱 卷 過 程 中 除 執 行 較 客 觀 的 平 行 交 互 複 閱 制 之 外, 更 落 實 閱 卷 委 員 會 的 監 督 功 能, 逐 日 分 批 統 計 各 評 閱 者 的 給 分 是 否 符 合 常 態 分 配 ; 並 於 每 次 領 卷 時 預 將 標 準 卷 混 雜 入 其 中, 以 檢 測 其 評 分 基 準 的 穩 定 度, 加 強 對 多 位 評 閱 者 的 閱 卷 品 質 檢 覈 ( 許 福 元 等,2006), 希 望 藉 由
148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進 行 閱 卷 前 規 劃 包 含 抽 閱 樣 卷 選 定 標 準 卷 修 訂 評 分 規 準 等 召 開 閱 卷 委 員 會 閱 卷 講 習 交 互 初 複 閱 卷 監 控 閱 卷 品 質 統 計 成 績 建 立 量 尺 圖 2 閱 卷 流 程 圖 上 述 種 種 閱 卷 流 程 的 設 計, 提 升 閱 卷 的 穩 定 度 與 客 觀 性 由 此 可 知, 前 述 發 展 試 題 閱 卷 步 驟 的 擬 訂, 皆 為 使 本 研 究 達 到 標 準 化 測 驗 流 程, 故 其 流 程 雖 是 以 線 性 的 方 式 呈 現, 但 實 際 執 行 時, 經 常 需 要 透 過 循 環 修 正 的 方 式 確 保 整 體 執 行 之 品 質 五 等 化 設 計 與 建 立 量 尺 本 研 究 為 解 決 所 有 受 試 學 生 無 法 同 時 進 行 測 驗, 導 致 試 題 曝 光 進 而 產 生 不 公 平 之 測 驗 結 果 減 輕 受 試 學 生 之 負 擔, 使 受 試 學 生 無 須 作 答 所 有 試 題, 以 及 建 立 中 部 地 區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之 寫 作 量 尺 因 此, 本 研 究 研 發 22 題 寫 作 試 題 以 建 立 分 層 寫 作 測 驗 題 庫, 分 別 為 7 題 完 成 語 句 試 題 ( 包 含 1 題 定 錨 試 題 ) 12 題 看 圖 寫 段 落 試 題 3 題 續 寫 作 文 試 題, 編 製 成 六 份 測 驗 題 本, 每 份 測 驗 題 本 包 含 完 成 語 句 看 圖 寫 段 落 續 寫 作 文 等 三 種 寫 作 測 驗 題 型, 並 使 用 NEAT 設 計 進 行 不 同 群 體 受 試 學 生 測 驗 分 數 及 能 力 值 之 連 結 ( 表 2) 此 外, 扣 除 問 卷 填 寫, 測 驗 時 間 僅 70 分 鐘, 在 受 限 於 施 測 時 間 之 因 素 下, 各 題 本 包 含 5 題 寫 作 試 題, 分 別 為 2 題 完 成 語 句 試 題 2 題 看 圖 寫 段 落 試 題 1 題 續 寫 作 文 試 題 表 2 為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之 測 驗 等 化 設 計, 由 六 份 測 驗 題 本 (A~F) 與 十 個 試 題 區 塊 (M1 ~M10) 組 合 而 成 其 中,M1 為 定 錨 試 題 ( 完 成 語 句 試 題 ) M2~M7 均 包 含 1 題 完 成 語 句 試 題 與 2 題 看 圖 寫 段 落 試 題, 共 3 題 試 題 M8~M10 均 包 含 1 題 續 寫 作 文 試 題, 且 A D 題 本,B E 題 本,C F 題 本 施 測 相 同 之 試 題 因 此, 可 知 每 份 題 本 包 含 2 題 完 成 語 句 試 題 ( 包 含 1 題 定 錨 試 題 ) 2 題 看 圖 寫 段 落 試 題 1 題 續 寫 作 文 試 題, 共 5 題 試 題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49 表 2 測 驗 題 本 配 置 表 題 本 序 號 M1 M2 M3 M4 M5 M6 M7 M8 M9 M10 A ˇ ˇ ˇ B ˇ ˇ ˇ C ˇ ˇ ˇ D ˇ ˇ ˇ E ˇ ˇ ˇ F ˇ ˇ ˇ 註 :ˇ 為 受 試 學 生 必 須 受 測 之 測 驗 由 表 2 可 知, 每 份 題 本 包 含 三 個 試 題 區 塊 (treatment), 例 如 : 題 本 A 由 試 題 區 塊 M1 M2 M8 組 合 而 成, 題 本 B 由 試 題 區 塊 M1 M3 M9 組 合 而 成, 依 此 類 推 此 外, 本 研 究 採 用 同 時 估 計 等 化 方 法 進 行 參 數 估 計, 同 時 估 計 法 是 利 用 多 群 組 受 試 學 生 及 多 份 題 本 的 測 驗 資 料 同 時 進 行 分 析, 經 由 校 正 程 序 後, 使 得 所 有 測 驗 之 試 題 參 數 與 受 試 學 生 能 力 值 在 相 同 量 尺 上 此 方 法 主 要 的 原 理 是 利 用 定 錨 試 題 之 參 數 估 計 值 及 定 錨 試 題 參 數 估 計 值 之 變 異 數 共 變 數 矩 陣 (variance-covariance matrix)(mislevy & Bock, 1985), 將 不 同 測 驗 題 本 之 試 題 參 數 估 計 值 轉 化 於 相 同 的 量 尺 上 其 中, 參 數 估 計 是 使 用 MULTILOG 軟 體 (Thissen, 1991), 採 用 GRM 模 式 進 行 測 驗 資 料 的 估 計, 以 獲 得 試 題 參 數 與 能 力 參 數 的 估 計 值 一 測 驗 資 料 之 效 度 檢 驗 ( 一 ) 內 容 效 度 (content validity) 肆 結 果 與 討 論 本 研 究 邀 請 語 文 專 家, 共 同 商 議 擬 訂 建 立 評 量 內 容 之 雙 向 細 目 表 ( 參 見 附 錄 二 ), 並 根 據 雙 向 細 目 表 命 題 因 此, 採 用 內 容 效 度 檢 驗 各 測 驗 題 本 內 容 是 否 具 有 代 表 性, 以 專 家 學 者 依 據 本 身 在 內 容 上 的 專 業 知 識, 進 行 量 表 題 項 與 形 式 的 審 查 是 故 本 研 究 以 邏 輯 判 斷 的 方 式 決 定, 也 就 是 專 家 效 度 ( 二 ) 建 構 效 度 (construct validity) 本 研 究 採 用 探 索 性 因 素 分 析 (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 因 素 的 萃 取 採 主 成 分 分 析 法 (principle component analysis), 並 分 析 每 一 因 素 的 變 異 量, 以 及 所 有 因 素 總 和 的 變 異 量, 來 檢 定 測 驗 之 建 構 效 度, 且 變 異 量 若 愈 高, 代 表 有 較 高 的 建 構 效 度 最 後, 利 用 最 大 變 異 法 (varimax rotation) 進 行 因 素 轉 軸 本 研 究 依 據 題 本 分 層 指 定 萃 取 三 個 因 素 由 表 3 測 量 題 本
150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表 3 題 本 B 因 素 分 析 之 轉 軸 後 因 素 負 荷 量 試 題 代 碼 因 素 1 a 成 份 因 素 (component) 因 素 2 b 因 素 3 c 6.893.228.149 5.873.242.171 7.830.304.137 3.222.829.164 4.357.760.128 1.110.913 2.224.379.670 a 續 寫 作 文 ; b 看 圖 寫 段 落 ; c 完 成 語 句 B 之 建 構 效 度 可 發 現, 試 題 5 試 題 6 及 試 題 7 負 荷 在 同 一 個 因 素 上 ( 因 素 1); 試 題 3 及 試 題 4 負 荷 在 同 一 個 因 素 上 ( 因 素 2); 試 題 1 及 試 題 2 負 荷 在 同 一 個 因 素 上 ( 因 素 3), 顯 示 題 本 2 具 有 良 好 的 建 構 效 度 根 據 試 題 內 容, 研 究 者 將 因 素 1 命 名 為 續 寫 作 文 因 素 2 命 名 為 看 圖 寫 段 落 因 素 3 命 名 為 完 成 語 句, 三 個 因 素 解 釋 的 變 異 量 共 78.54%( 以 題 本 B 為 例 ) 二 測 驗 資 料 之 差 異 性 檢 定 本 研 究 採 用 NEAT 等 化 設 計 進 行 參 數 估 計, 並 根 據 GRM 進 行 寫 作 測 驗 題 本 之 連 結 因 此, 藉 由 等 化 後 之 參 數 用 來 推 估 所 有 受 測 學 生 於 寫 作 測 驗 試 題 之 表 現, 是 故 本 研 究 在 進 行 受 測 學 生 於 不 同 變 項 之 差 異 性 檢 定 時, 採 用 試 題 於 IRT 中 之 期 望 分 數 以 下 針 對 記 敘 文 整 體 寫 作 表 現 寫 作 題 材 表 現 及 不 同 測 驗 題 型 表 現 三 方 面 結 果 進 行 探 討 ( 一 ) 記 敘 文 整 體 寫 作 表 現 本 研 究 將 透 過 以 下 對 記 敘 文 全 篇 寫 作 的 評 閱 結 果, 觀 察 縣 市 分 布 與 學 校 規 模 等 研 究 變 項 對 小 六 學 生 整 體 的 寫 作 表 現, 並 配 合 學 習 背 景 問 卷 探 究 及 影 響 的 因 素, 推 論 可 行 之 解 決 策 略 : 1. 整 體 平 均 級 分 數 概 觀 本 研 究 全 篇 寫 作 之 評 閱 是 以 5 級 分 進 行, 並 透 過 閱 卷 前 的 樣 卷 試 閱 標 準 卷 討 論, 以 確 定 本 測 驗 通 過 基 準 為 3 級 分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小 六 學 生 在 全 篇 寫 作 之 平 均 整 體 級 分 為 內 容 表 達 2.843 分 敘 寫 技 巧 2.841 分 文 字 修 辭 2.858 分 顯 見 記 敘 文 雖 為 國 小 中 低 年 級 所 延 續 至 高 年 級 的 練 習 題 材, 但 中 部 地 區 小 六 學 生 的 敘 寫 能 力 卻 仍 低 於 通 過 門 檻, 特 別 是 敘 寫 技 巧 方 面 最 弱, 可 知 此 方 面 確 實 有 待 加 強 對 於 此 統 計 結 果 單 獨 分 析 固 然 不 易 瞭 解 其 代 表 意 義, 若 參 照 學 習 背 景 問 卷 中 所 調 查 的 因 素 觀 察, 則 對 此 現 象 可 獲 得 較 深 入 的 瞭 解 首 先, 由 學 生 學 習 習 慣 中, 國 語 習 作 的 練 習 方 式 分 析, 則 可 發 現 : 本 次 受 試 學 生 多 達 1,285 個 樣 本 是 習 慣 於 自 己 讀 題 書 寫 而 完 成 作 業 ( 詳 參 表 4), 而 這 些 自 主 學 習 能 力 較 強 的 學 生, 其 全 篇 寫 作 的 平 均 級 分 數 是 超 過 評 閱 委 員 設 定 的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51 表 4 國 語 習 作 練 習 完 成 方 式 對 照 於 全 篇 寫 作 能 力 表 現 試 題 13 人 數 平 均 分 數 須 經 老 師 講 解 示 範 550 2.689 自 己 讀 題 書 寫 1285 3.009 和 同 學 討 論 454 2.737 參 考 自 修 428 2.674 通 過 基 準 3 級 分 的 ; 相 對 地 具 有 須 經 老 師 講 解 示 範 參 考 自 修 習 慣 的 978 位 學 生, 或 因 自 學 能 力 較 低 或 因 習 慣 較 被 動, 則 在 全 篇 寫 作 能 力 上 表 現 較 差, 僅 達 2.674 級 分 左 右, 此 應 是 平 日 寫 作 教 學 時 應 加 強 的 學 習 習 慣 此 外, 再 聯 繫 於 學 習 背 景 問 卷 中 學 生 對 於 作 文 的 困 難 因 素 分 析 ( 詳 參 表 5), 則 可 發 現 在 這 個 學 生 表 達 主 觀 感 受, 並 可 複 選 答 案 的 題 目 中, 顯 示 極 多 數 學 生 的 困 難 是 發 生 在 構 思 階 段 讀 題 後 不 知 該 寫 什 麼 怕 寫 太 少 或 寫 不 好 等 缺 乏 引 導 的 問 題, 而 選 填 其 他 項 的 113 位 學 生, 則 多 為 主 觀 上 不 認 為 作 文 困 難 的 學 生, 其 全 篇 寫 作 級 分 相 對 地 表 現 也 高 達 3.2185 級 分 可 見, 寫 作 教 學 時 借 助 適 度 引 導, 減 低 學 生 主 觀 的 畏 難 感 應 是 改 善 其 寫 作 能 力 的 可 行 方 向 表 5 作 文 寫 作 感 覺 困 難 的 原 因 對 照 於 全 篇 寫 作 能 力 表 現 試 題 16 人 次 平 均 分 數 要 手 寫 許 多 字 520 2.6566 讀 題 後 不 知 該 寫 什 麼 1173 2.7571 不 知 如 何 安 排 內 容 1272 2.7953 開 頭 不 會 寫 819 2.7941 怕 寫 太 少 或 寫 不 好 1514 2.8924 怕 老 師 的 評 語 不 佳 511 2.8823 其 他 113 3.2185 2. 依 縣 市 分 組 討 論 依 不 同 縣 市 分 組 ( 臺 中 市 臺 中 縣 南 投 縣 苗 栗 縣 彰 化 縣 ) 對 內 容 表 達 敘 寫 技 巧 用 字 修 辭 三 個 向 度 進 行 差 異 性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不 同 縣 市 的 學 生 在 內 容 表 達 敘 寫 技 巧 用 字 修 辭 評 分 項 目 中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即 不 同 縣 市 在 內 容 表 達 敘 寫 技 巧 用 字 修 辭 的 平 均 分 數 未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 詳 參 表 6) 然 而, 若 參 照 學 習 背 景 問 卷 中 所 調 查 的 因 素 觀 察 ( 詳 參 表 7), 則 各 縣 市 的 學 生 在 平 日 的 寫 作 練 習 上 有 相 當 一 致 的 現 象 : 皆 以 每 學 期 習 寫 作 文 4 篇 或 更 多 的 學 生 數 多 於 寫 作 1~3 篇 很 少 寫 或 不 一 定 的 學 生 數, 可 知 多 數 老 師 還 是 習 慣 依 循 原 本 課 程 標 準 的 建 議, 每 學 期 至 少 讓 學 生 做 4 篇 以 上 的 全 篇 寫 作 練 習 而 經 由 這 樣 確 實 練 習 的 學 生, 則 其 檢 測 所 獲
152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表 6 中 部 五 縣 市 受 試 學 生 在 三 個 向 度 的 差 異 性 不 同 向 度 變 異 來 源 SS df MS F p 內 容 表 達 敘 寫 技 巧 用 字 修 辭 組 間 3.509 4.877.896.465 組 內 2879.533 2941.979 總 和 2883.042 2945 組 間 3.456 4.864.900.463 組 內 2822.676 2941.960 總 和 2826.132 2945 組 間 2.953 4.738.839.500 組 內 2588.109 2941.880 總 和 2591.062 2945 表 7 受 試 學 生 每 學 期 大 約 寫 作 篇 數 對 照 於 全 篇 寫 作 能 力 表 現 縣 市 別 試 題 14 人 數 平 均 分 數 臺 中 市 臺 中 縣 南 投 縣 苗 栗 縣 彰 化 縣 1~3 篇 152 2.7828 4 篇 或 更 多 370 2.9292 很 少 寫 或 不 一 定 92 2.6108 1~3 篇 246 2.8412 4 篇 或 更 多 473 2.9666 很 少 寫 或 不 一 定 178 2.5618 1~3 篇 74 2.8396 4 篇 或 更 多 177 3.0087 很 少 寫 或 不 一 定 57 2.5462 1~3 篇 76 2.8238 4 篇 或 更 多 143 2.8311 很 少 寫 或 不 一 定 58 2.5621 1~3 篇 106 2.7908 4 篇 或 更 多 392 2.8985 很 少 寫 或 不 一 定 84 2.6890 的 平 均 級 分 數 也 較 其 他 兩 組 為 高, 表 現 出 超 過 或 相 當 接 近 通 過 基 準 3 級 分 ; 至 於 很 少 寫 或 不 一 定 的 各 縣 市 學 生 則 相 對 地 一 致 表 現 最 差 3. 依 學 校 規 模 比 較 依 學 校 規 模 (30 班 以 下 30~60 班 60 班 以 上 ) 對 內 容 表 達 敘 寫 技 巧 用 字 修 辭 進 行 差 異 性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不 同 班 級 數 的 學 生 在 內 容 表 達 敘 寫 技 巧 用 字 修 辭 評 分 項 目 中 達 顯 著 水 準, 經 由 事 後 比 較, 發 現 在 內 容 表 達 敘 寫 技 巧 用 字 修 辭 三 方 面 的 表 現 為 60 班 以 上 規 模 學 校 的 學 生 平 均 分 數 高 於 30~60 班 ; 至 於 30 班 以 下 與 60 班 以 上 及 30 班 以 下 與 30~60 班 兩 組, 則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 詳 參 表 8)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53 表 8 不 同 學 校 規 模 受 試 學 生 在 三 個 向 度 的 差 異 性 不 同 向 度 變 異 來 源 SS df MS F p 事 後 比 較 內 容 表 達 敘 寫 技 巧 用 字 修 辭 **p <.01. 組 間 9.090 2 4.545 4.654.010** 組 內 2873.951 2943.977 總 和 2883.042 2945 組 間 8.906 2 4.453 4.652.010** 組 內 2817.226 2943.957 總 和 2826.132 2945 組 間 8.090 2 4.045 4.609.010** 組 內 2582.971 2943.878 總 和 2591.062 2945 30~60 班 < 60 班 以 上 30~60 班 < 60 班 以 上 30~60 班 < 60 班 以 上 為 深 究 統 計 結 果 的 影 響 因 素, 則 可 聯 繫 於 學 習 背 景 問 卷 中 所 調 查 的 平 日 寫 作 習 慣 觀 察, 結 果 顯 示 與 前 述 各 縣 市 分 析 相 似 的 結 果 ( 詳 參 表 9) 在 各 種 規 模 的 學 校 中 仍 以 每 學 期 習 寫 作 文 4 篇 或 更 多 的 學 生 數 多 於 寫 作 1~3 篇 與 很 少 寫 或 不 一 定 的 學 生 數 ; 同 時, 他 們 在 本 次 檢 測 中 全 篇 寫 作 所 獲 得 的 平 均 級 分 數 也 是 同 規 模 學 校 中 最 高 的 表 9 受 試 學 生 每 學 期 大 約 寫 作 篇 數 對 照 於 全 篇 寫 作 能 力 表 現 學 校 規 模 試 題 14 人 數 平 均 分 數 30 班 以 下 30~60 班 60 班 以 上 1~3 篇 182 2.8079 4 篇 或 更 多 441 2.9082 很 少 寫 或 不 一 定 123 2.5105 1~3 篇 270 2.7269 4 篇 或 更 多 729 2.9206 很 少 寫 或 不 一 定 236 2.5897 1~3 篇 202 2.9466 4 篇 或 更 多 385 2.9842 很 少 寫 或 不 一 定 110 2.6896 再 聯 繫 於 該 問 卷 中 學 生 完 成 作 文 狀 況 的 因 素 分 析 ( 參 見 表 10), 則 發 現 本 次 抽 測 60 班 以 上 較 大 規 模 多 位 於 都 會 地 區 的 學 生 有 一 明 顯 不 同 於 其 他 兩 組 的 現 象 : 學 生 的 作 文 較 多 數 是 回 家 寫, 在 課 堂 上 完 成 作 文 的 學 生 較 少 ; 同 時, 在 三 組 中 課 堂 上 完 成 作 文 的 學 生 其 全 篇 寫 作 的 測 試 成 績 均 一 致 低 於 回 家 寫 在 作 文 班 寫 的 學 生 由 此 可 推 知 : 前 述 60 班 以 上 規 模 學 校 的 學 生 平 均 分 數 高 於 30~60 班 等 統 計 結 果, 主 要 並 非 教 師 在 課 堂 上 指 導 學 生 寫 作 的 成 效, 而 可 能 與 都 會 區 文 化 資 源 ( 作 文 班 ) 家 長 素 質 等 因 素 有 關 ; 至 於 各 規 模 學 校 中 課 堂 上 完 成 作 文 的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表 現 皆 較 低 ( 均 為 各 組 第 三 ), 更 可 能 跟 教 師 僅 分 配 題 目 未 落 實 隨 堂 指 導 有 關, 凡 此, 皆 為 當 前 寫 作 教 學 上 應 思 改 進 之 處
154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表 10 受 試 學 生 於 何 情 況 下 完 成 作 文 對 照 於 全 篇 寫 作 能 力 表 現 學 校 規 模 試 題 15 人 數 平 均 分 數 30 班 以 下 30~60 班 60 班 以 上 課 堂 上 395 2.7457 回 家 寫 320 2.9346 在 作 文 班 寫 25 2.9208 應 父 母 的 要 求 寫 12 2.4543 課 堂 上 633 2.7943 回 家 寫 541 2.8295 在 作 文 班 寫 50 2.9679 應 父 母 的 要 求 寫 20 2.4562 課 堂 上 311 2.8697 回 家 寫 342 2.9749 在 作 文 班 寫 46 2.9361 應 父 母 的 要 求 寫 7 2.9364 ( 二 ) 記 敘 文 寫 作 題 材 表 現 本 次 寫 作 評 量 共 分 六 個 題 本, 在 全 篇 寫 作 上 針 對 第 二 階 段 學 生 記 敘 文 寫 作 能 力 的 發 展 重 點, 共 設 計 了 七 個 題 目 分 別 為 : 記 事 一 寫 人 一 記 景 二 ( 自 然 人 文 ) 狀 物 二 ( 生 物 非 生 物 ) 遊 記 一, 並 依 第 二 階 段 的 指 標 選 擇 較 具 代 表 性 的 三 組 題 目, 以 配 合 句 段 的 六 個 題 本, 平 均 分 散 於 所 取 樣 的 班 級 中, 供 學 生 測 試, 其 題 目 為 : A D 題 本 我 最 要 好 的 朋 友 屬 於 寫 人 記 敘 文 B E 題 本 到 海 邊 去 玩 屬 於 記 景 記 敘 文 C F 題 本 與 我 屬 於 狀 物 記 敘 文 1. 整 體 平 均 級 分 數 概 觀 本 研 究 依 不 同 敘 寫 題 材 將 題 本 分 成 三 大 類, 包 含 寫 人 類 記 敘 文 ( 題 本 A D) 記 景 類 記 敘 文 ( 題 本 B E) 及 狀 物 類 記 敘 文 ( 題 本 C F) 平 均 級 分 數 分 別 為 寫 人 類 記 敘 文 2.432 分 記 景 類 記 敘 文 3.668 分 狀 物 類 記 敘 文 2.459 分 可 發 現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平 均 級 分 數 以 記 景 類 記 敘 文 較 高, 其 次 為 狀 物 類 記 敘 文 及 寫 人 類 記 敘 文 接 著 進 行 三 類 題 材 的 題 本 平 均 分 數 檢 定 而 且 後 兩 類 平 均 級 分 2.5 均 低 於 通 過 基 準 3 級, 可 知 受 試 學 生 對 此 兩 類 題 材 的 具 體 敘 寫 能 力 較 低 由 表 11 可 知 受 試 學 生 在 全 篇 寫 作 的 表 現 上, 檢 定 F 值 為 39290.954, 達.001 顯 著 水 準, 因 而 拒 絕 虛 無 假 設, 表 示 受 試 學 生 的 寫 作 表 現 在 不 同 敘 寫 題 材 的 三 個 題 本 中 實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經 事 後 比 較 發 現, 受 試 學 生 在 三 個 題 本 之 分 數, 兩 兩 之 間 都 有 顯 著 差 異 因 此, 可 知 就 個 別 學 生 的 能 力 高 下 區 別, 本 次 受 試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以 記 景 類 記 敘 文 較 佳, 其 次 依 序 為 狀 物 類 記 敘 文, 以 及 寫 人 類 記 敘 文 此 趨 向 應 可 提 供 給 高 年 級 教 師 作 為 提 升 學 生 敘 寫 能 力, 規 劃 寫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55 表 11 受 試 學 生 在 三 類 題 材 中 全 篇 寫 作 分 數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變 異 來 源 SS df MS F 事 後 比 較 組 間 2935.720 2 1467.860 39290.954*** 組 內 ( 誤 差 ) 受 試 學 生 間 8291.807 2945 2.816 BE>CF>AD 殘 差 220.043 5890.037 全 體 11447.57 8837 *** p <.001. 作 練 習 題 材 時 的 重 要 參 考 2. 依 縣 市 分 組 比 較 表 12 為 本 研 究 中 部 五 縣 市 受 試 學 生 在 全 篇 寫 作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表, 可 發 現 變 異 數 分 析 整 體 性 考 驗 之 F 值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不 同 縣 市 在 全 篇 寫 作 上 並 無 差 異 存 在 可 知 不 同 敘 寫 題 材 對 於 不 同 縣 市 之 學 生, 在 內 容 表 達 敘 寫 技 巧 及 用 字 修 辭 三 個 評 分 項 目 中 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不 同 縣 市 在 三 個 評 分 項 目 成 就 表 現 上 並 無 差 異 存 在 此 與 前 述 全 篇 概 觀 時 的 表 現 相 當 一 致 據 此, 亦 可 推 知 本 次 所 編 不 同 題 材 的 全 篇 寫 作 題 目, 具 有 穩 定 的 檢 測 效 度, 各 縣 市 學 生 的 檢 測 結 果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表 12 中 部 五 縣 市 受 試 學 生 在 三 類 題 材 中 全 篇 寫 作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題 材 變 異 來 源 SS df MS F p 寫 人 類 記 敘 文 記 景 類 記 敘 文 狀 物 類 記 敘 文 組 間 4.203 4 1.051.983.416 組 內 3144.329 2941 1.069 總 和 3148.533 2945 組 間 2.135 4.534.752.557 組 內 2088.060 2941.710 總 和 2090.195 2945 組 間 4.340 4 1.085.976.419 組 內 3268.782 2941 1.111 總 和 3273.122 2945 3. 依 學 校 規 模 比 較 表 13 為 不 同 學 校 規 模 受 試 學 生 在 全 篇 寫 作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表, 可 發 現 變 異 數 分 析 整 體 性 考 驗 之 F 值 分 別 為 4.657 4.521 及 4.601,p=.01, 達 到.05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不 同 學 校 規 模 在 全 篇 寫 作 上 的 平 均 分 數 有 顯 著 差 異 經 由 事 後 比 較, 不 同 學 校 規 模 的 受 試 學 生 在 全 篇 寫 作 上 的 平 均 分 數 差 異 情 形 為 :60 班 以 上 平 均 分 數 高 於 30~60 班, 至 於 30 班 以 下 與 60 班 以 上
156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表 13 不 同 學 校 規 模 之 受 試 學 生 在 三 類 題 材 中 全 篇 寫 作 的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題 材 變 異 來 源 SS df MS F p 事 後 比 較 寫 人 類 記 敘 文 記 景 類 記 敘 文 狀 物 類 記 敘 文 * p <.05. 組 間 9.933 2 4.967 4.657*.010 30~60 班 <60 班 以 上 組 內 3138.599 2943 1.066 總 和 3148.533 2945 組 間 6.402 2 3.201 4.521*.011 30~60 班 <60 班 以 上 組 內 2083.792 2943.708 總 和 2090.195 2945 組 間 10.203 2 5.102 4.601*.010 30~60 班 <60 班 以 上 組 內 3262.919 2943 1.109 總 和 3273.122 2945 及 30 班 以 下 與 30~60 班 兩 組, 在 全 篇 寫 作 上 的 平 均 分 數 則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由 本 次 抽 樣 的 縣 市 觀 察, 這 些 規 模 在 60 班 以 上 的 學 校 多 位 於 各 縣 市 或 鄉 鎮 的 中 心, 而 規 模 較 中 等 小 型 的 學 校 則 多 分 布 於 郊 區 或 偏 遠 地 區, 藉 此 可 推 知 在 中 部 地 區 的 國 小 學 生 寫 作 表 現, 仍 存 在 顯 著 的 城 鄉 差 異, 而 其 造 成 城 鄉 差 距 的 主 要 因 素 則 可 能 主 要 在 文 化 資 源 與 家 長 素 質 ( 參 見 表 9) ( 三 ) 不 同 測 驗 題 型 的 關 聯 性 1. 整 體 平 均 級 分 數 概 觀 本 次 測 驗 為 蒐 集 更 多 元 的 線 索, 以 瞭 解 受 試 學 生 的 寫 作 表 現, 乃 依 據 能 力 指 標 針 對 記 敘 文 體 的 相 關 因 素, 設 計 了 語 句 段 落 全 篇 寫 作 三 種 層 次 的 寫 作 題 型 而 由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不 同 寫 作 題 型 之 平 均 分 數 為 語 句 2.9205 分 段 落 2.9110 分 全 篇 寫 作 2.8532 分 顯 見 全 體 受 試 學 生 在 三 類 題 型 的 作 答 表 現 仍 較 偏 低, 無 論 是 語 句 完 成 段 落 寫 作 或 全 篇 寫 作, 此 三 個 層 次 的 寫 作 能 力 均 未 能 達 到 3 級 分 的 通 過 標 準, 實 在 是 值 得 關 注 加 強 的 警 訊 因 此, 可 知 中 部 地 區 小 六 學 生 的 平 均 寫 作 能 力 是 以 語 句 寫 作 較 佳, 其 次 為 段 落 寫 作 與 全 篇 寫 作 參 照 前 述 學 習 背 景 問 卷 之 調 查, 則 可 推 知 此 一 結 果 應 與 平 時 國 語 教 學 中 習 作 多 見 句 型 練 習, 而 特 定 目 的 的 段 落 寫 作 全 篇 寫 作 的 練 習 較 少 有 關, 亦 可 作 為 將 來 改 進 教 學 之 參 考 2. 不 同 寫 作 題 型 之 間 的 相 關 性 分 析 (1) Pearson 相 關 係 數 檢 定 本 研 究 為 開 發 更 多 元 的 測 驗 題 型, 以 瞭 解 受 試 學 生 的 寫 作 表 現, 乃 依 據 能 力 指 標 針 對 記 敘 文 體 的 相 關 因 素, 設 計 了 語 句 段 落 全 篇 寫 作 三 種 層 次 的 寫 作 題 型 表 14 為 三 種 測 驗 題 型 得 分 的 相 關 性 檢 定, 由 Pearson 相 關 係 數 檢 定, 發 現 三 種 題 型 的 得 分 均 呈 現 高 度 相 關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57 表 14 三 種 寫 作 題 型 之 Pearson 相 關 係 數 檢 定 **p<.01. 題 型 語 句 段 落 全 篇 寫 作 語 句 1.999(**).993(**) 段 落.999(**) 1.995(**) 全 篇 寫 作.993(**).995(**) 1 (2) 迴 歸 分 析 藉 著 三 種 層 次 寫 作 題 型 的 高 度 相 關, 本 研 究 再 進 行 迴 歸 分 析, 由 表 15 可 知, 段 落 語 句 兩 個 變 項 的 聯 合 解 釋 量 已 達 99.4% 在 進 入 迴 歸 模 式 的 兩 個 預 測 變 項 中, 以 段 落 自 變 項 單 獨 的 解 釋 量 最 大, 達 98.9% 表 15 中 的 a b 預 測 變 數 註 解 代 表 進 入 迴 歸 方 程 式 的 順 序, 通 常 對 於 依 變 項 最 具 影 響 力, 也 就 是 解 釋 量 最 大 的 變 項 最 先 被 選 取 由 表 15 可 知 模 式 2 進 入 迴 歸 模 式 的 自 變 項 有 段 落 與 語 句, 兩 個 自 變 項 對 全 篇 寫 作 的 聯 合 解 釋 量 為 99.4%; 而 模 式 1 進 入 迴 歸 模 式 的 自 變 項 有 段 落 變 項, 其 對 全 篇 寫 作 的 解 釋 力 為 98.9%, 因 而 語 句 自 變 項 對 篇 章 的 預 測 力 為.994 -.989=.005, 由 增 加 的 解 釋 力 達 到 顯 著 水 準 (p=.000<.05) 由 此 可 知, 本 題 庫 的 分 層 設 計 有 其 必 要, 透 過 此 三 層 次 的 交 叉 比 對, 亦 可 發 現 段 落 寫 作 題 型 的 解 釋 能 力 最 強 是 故 未 來 可 考 慮 先 發 展 段 落 寫 作 為 主, 或 配 合 語 句 寫 作 的 測 驗, 而 達 到 近 於 全 篇 寫 作 的 解 釋 效 果 表 15 寫 作 題 型 之 模 式 摘 要 a b 模 式 R R 2 調 過 後 的 R 2 估 計 的 標 準 誤 R 2 改 變 量 F 改 變 變 更 統 計 量 分 子 自 由 度 分 母 自 由 度 顯 著 性 F 改 變 1.995 a.989.989.10056.989 270358.039 1 2944.000 2.997 b.994.994.07273.005 2684.809 1 2943.000 預 測 變 數 :( 常 數 ), 段 落 預 測 變 數 :( 常 數 ), 段 落, 語 句 由 於 上 述 發 現 段 落 對 於 全 篇 寫 作 有 很 高 的 預 測 力, 故 再 進 行 模 式 檢 定 : 模 式 1 為 加 入 段 落 之 模 式, 模 式 2 為 加 入 段 落 與 語 句 之 模 式 表 16 為 迴 歸 係 數 的 統 計 量 呈 現, 最 後 的 迴 歸 模 式 為 模 式 2 段 落 之 標 準 化 迴 歸 係 數 (β) 為 正 數, 代 表 其 對 全 篇 寫 作 的 影 響 是 正 向 的, 標 準 化 係 數 值 愈 大, 其 重 要 性 愈 高, 亦 即 其 影 響 程 度 愈 高 因 此, 由 表 16 可 以 發 現, 段 落 題 型 對 於 全 篇 寫 作 的 影 響 力 是 相 當 高 的
158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表 16 迴 歸 模 式 之 係 數 a a 模 式 預 測 變 項 B 標 準 誤 Beta(β) t 值 1 2 依 變 數 : 篇 章 ***p <.001. 截 距 -2.399.010-233.622*** 段 落 1.804.003.995 519.960*** 截 距 1.274.071 17.877*** 段 落 7.350.107 4.051 68.656*** 語 句 -6.785.131-3.058-51.815*** 綜 合 上 述 各 項 結 果, 引 發 研 究 者 思 考 : 如 果 不 同 試 題 間 檢 測 結 果 的 高 度 相 關, 意 味 著 試 題 可 以 取 代 簡 化, 未 來 是 否 可 朝 向 發 展 更 多 元 完 備 的 語 句 或 段 落 測 驗, 以 作 為 寫 作 能 力 診 斷 或 寫 作 教 學 的 輔 助 或 許 因 此 可 簡 化 或 減 少 目 前 各 縣 市 或 教 育 部 抽 測 時 採 取 全 篇 寫 作 的 檢 測 時 間 過 長 評 分 規 準 不 易 準 確 人 工 評 閱 信 效 度 等 種 種 問 題 同 時, 如 本 研 究 所 開 發 之 有 組 織 且 預 設 檢 測 重 點 的 語 句 測 驗 和 段 落 測 驗, 並 較 便 於 測 驗 後 進 行 寫 作 能 力 分 析 或 提 供 具 體 的 學 習 策 略, 將 更 有 助 於 各 校 受 試 後 積 極 進 行 適 性 指 導 與 補 救 教 學 此 外, 藉 由 迴 歸 模 式 之 分 析, 尚 可 發 現 段 落 得 分 能 有 效 預 測 全 篇 寫 作 之 得 分, 故 未 來 在 平 時 國 語 文 的 習 作 練 習 型 態 上, 是 否 應 強 調 在 語 句 寫 作 外, 應 多 配 合 各 單 元 學 習 重 點, 加 強 段 落 寫 作 能 力 或 者 於 國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上, 可 透 過 多 元 化 段 落 寫 作 之 試 題 開 發, 部 分 地 取 代 全 篇 測 驗 的 統 整 表 達 能 力 高 下 鑑 別, 而 發 展 兼 具 診 斷 作 用 的 分 層 次 語 文 能 力 測 驗 將 是 本 研 究 後 續 值 得 持 續 探 究 與 發 展 的 議 題 一 結 論 伍 結 論 與 研 究 展 望 透 過 以 上 的 研 究 設 計 與 施 測 結 果, 本 論 文 可 獲 致 以 下 各 項 結 果 : ( 一 ) 本 研 究 透 過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生 在 記 敘 文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的 分 析, 以 建 立 一 個 適 合 小 六 學 生 且 包 含 不 同 層 次 題 型 ( 語 句 段 落 全 篇 寫 作 ) 的 小 型 寫 作 題 庫, 並 藉 由 測 驗 等 化 以 建 立 中 部 五 縣 市 小 六 學 生 的 寫 作 能 力 量 尺, 未 來 可 作 各 縣 市 檢 測 之 工 具, 與 國 內 相 關 研 究 的 參 考 ( 二 ) 本 研 究 建 立 的 小 型 寫 作 題 庫, 將 可 擴 大 應 用 於 個 別 學 生 的 寫 作 能 力 檢 測, 未 來 受 試 學 生 只 要 完 成 題 庫 中 部 分 試 題, 即 可 以 推 估 學 生 在 文 體 段 落 語 句 寫 作 上 的 優 勢 與 劣 勢, 有 助 於 測 驗 後 進 行 個 別 化 的 學 習 指 導, 提 高 寫 作 補 救 教 學 的 實 施 效 率 ( 三 ) 建 立 題 庫 與 量 尺 之 外, 本 研 究 將 受 試 學 生 依 不 同 縣 市 學 校 規 模 進 行 差 異 性 檢 定, 可 發 現 當 前 中 部 地 區 學 生 的 寫 作 能 力 的 表 現 狀 況, 並 嘗 試 結 合 背 景 問 卷 探 討 其 影 響 因 素 與 意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59 義 如 下 : 1. 由 整 體 級 分 平 均 觀 察, 中 部 五 個 縣 市 的 小 六 學 生 在 全 篇 記 敘 文 寫 作 能 力 上 的 表 現 上 並 不 理 想, 平 均 級 分 數 均 未 達 通 過 基 準 3 級 分 ; 但 參 照 學 習 背 景 問 卷 分 析, 則 發 現 平 日 習 作 等 練 習 態 度 獨 立 主 動 主 觀 上 不 畏 懼 作 文 的 學 生 表 現 較 佳, 皆 超 越 基 準 級 分, 此 可 作 為 改 進 參 考 再 分 析 縣 市 組 別 間 表 現 差 異 不 大, 各 項 得 分 多 在 2.76~2.88 之 間 ; 並 由 各 項 相 對 表 現 上 進 行 差 異 性 分 析, 則 可 知 不 同 縣 市 在 內 容 表 達 敘 寫 技 巧 用 字 修 辭 的 寫 作 表 現 上 並 無 差 異 存 在 但 參 考 學 習 背 景 因 素 分 析, 則 發 現 各 縣 市 皆 以 每 學 期 練 習 4 篇 或 以 上 作 文 組 的 學 生 表 現 最 佳, 且 平 均 級 分 已 達 通 過 基 準 以 上 2. 若 依 學 校 班 級 規 模 的 大 小 分 組 而 觀 察 其 級 分 表 現 與 差 異 性, 則 發 現 不 同 學 校 規 模 的 學 生 在 內 容 表 達 敘 寫 技 巧 用 字 修 辭 評 分 項 目 中 達 顯 著 水 準, 且 經 由 事 後 比 較, 發 現 60 班 以 上 規 模 學 校 的 學 生 平 均 分 數 高 於 30~60 班, 其 餘 則 無 差 異 存 在 如 參 照 學 習 背 景 問 卷 分 析, 則 發 現 此 組 60 班 以 上 規 模 學 校 的 學 生 作 文 最 多 為 回 家 寫, 或 因 其 多 數 位 於 都 會 鄉 鎮, 具 有 文 化 資 源 與 家 長 背 景 的 優 勢 ; 而 各 規 模 學 校 中 皆 以 課 堂 上 完 成 作 文 組 之 平 均 得 分 較 低, 可 見 教 師 的 課 堂 指 導 仍 待 落 實 3. 依 記 敘 文 不 同 的 寫 作 題 材 分 卷 討 論, 發 現 整 體 上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較 高 者 分 別 為 記 景 類 記 敘 文 狀 物 類 記 敘 文 及 寫 人 類 記 敘 文, 並 且 受 試 學 生 在 各 卷 之 分 數, 兩 兩 之 間 都 有 顯 著 差 異 ; 依 縣 市 分 組 進 行 平 均 數 差 異 性 分 析, 其 結 果 與 整 體 觀 察 一 致 進 一 步 分 析 不 同 縣 市 在 不 同 題 材 寫 作 上 並 無 差 異 存 在 ; 依 不 同 學 校 規 模 比 較, 則 以 60 班 以 上 規 模 的 學 校 學 生 平 均 分 數 高 於 其 他 兩 組 ; 再 由 評 分 向 度 分 別 比 較, 則 學 生 於 各 類 題 材 的 表 現 有 差 異 : 記 景 類 學 生 敘 寫 技 巧 方 面 得 分 最 高, 狀 物 類 記 敘 文 寫 作 中 學 生 內 容 表 達 項 目 得 分 最 高 敘 寫 技 巧 最 低, 此 應 作 為 未 來 寫 作 練 習 題 材 規 劃 與 指 導 重 點 之 參 考 ( 四 ) 概 觀 全 體 受 試 學 生 在 不 同 題 型 的 作 答 表 現 看 來, 目 前 中 部 地 區 小 六 學 生 在 三 種 題 型 中 的 平 均 寫 作 能 力 偏 低 ; 其 中, 語 句 寫 作 的 表 現 略 優 於 段 落 寫 作 和 全 篇 寫 作, 全 篇 寫 作 中 又 以 文 字 修 辭 項 目 得 分 較 高, 優 於 內 容 表 達 和 敘 寫 技 巧 再 依 縣 市 分 組 比 較, 則 不 同 縣 市 在 語 句 段 落 及 全 篇 寫 作 上 的 差 異 並 不 顯 著 ; 以 學 校 規 模 比 對, 進 而 可 見 各 題 型 仍 以 60 班 以 上 的 大 型 市 區 學 校 較 高, 參 見 前 述 背 景 問 卷 推 知 : 中 部 地 區 的 國 小 學 生 寫 作 表 現, 仍 存 在 顯 著 的 城 鄉 差 異 同 時, 藉 著 統 計 看 出 全 篇 寫 作 三 個 評 分 向 度 與 段 落 語 句 間 呈 現 高 度 相 關, 值 得 我 們 思 考 : 未 來 應 可 發 展 更 多 元 完 備 的 語 句 及 段 落 測 驗, 以 部 分 取 代 現 行 動 輒 全 篇 寫 作 的 檢 測 型 態 可 解 決 各 縣 市 進 行 抽 測 時 全 篇 寫 作 的 檢 測 時 間 過 長 和 人 工 評 閱 等 問 題, 並 透 過 分 層 題 型 具 體 發 現 學 生 寫 作 偏 誤, 循 序 由 句 段 而 至 篇 章, 確 切 落 實 補 救 教 學, 增 進 學 生 的 寫 作 能 力
160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二 研 究 展 望 根 據 本 次 針 對 國 小 六 年 級 ( 第 二 階 段 ) 學 生 的 寫 作 評 量 研 發 與 檢 測 經 驗, 發 現 國 小 學 生 寫 作 能 力 的 低 落, 實 源 自 基 礎 的 段 落 語 句 寫 作 練 習 未 能 落 實, 於 平 日 的 練 習 習 慣 題 材 規 劃 與 指 導 方 向 亦 應 修 正 未 來 宜 將 本 研 究 持 續 向 下 延 伸, 針 對 國 小 四 年 級 ( 第 一 階 段 ) 研 發 寫 作 評 量, 並 努 力 針 對 語 句 寫 作 開 發 更 豐 富 多 元 的 題 型, 甚 至 發 展 非 選 擇 型 的 線 上 測 驗, 更 普 遍 簡 易 地 進 行 評 量, 使 國 語 文 寫 作 的 測 驗 內 容 簡 化 為 更 易 於 客 觀 評 量 的 題 型 致 謝 本 論 文 感 謝 國 科 會 提 供 95 年 度 經 費 ( 計 畫 編 號 :NSC95-2411-H-142-003) 補 助, 乃 得 以 完 成 相 關 研 究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61 參 考 文 獻 王 石 番 (1989) 傳 播 內 容 分 析 法 臺 北 市 : 幼 獅 李 源 煌 楊 玉 女 (2000) 建 立 學 科 評 量 量 尺 之 理 論 基 礎 中 國 測 驗 學 會 測 驗 年 刊,47(1), 95-116 張 新 仁 (1992)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 認 知 心 理 學 取 向 高 雄 : 復 文 許 福 元 謝 竣 翔 張 建 邦 施 宏 政 許 瓊 真 王 信 傑 (2006,9 月 )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寫 作 測 驗 線 上 閱 卷 資 訊 系 統 介 紹 論 文 發 表 於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舉 辦 之 2006 年 中 文 寫 作 評 量 學 術 研 討 會, 臺 北 市 陳 宜 雯 (2005) 九 年 一 貫 國 語 文 教 科 書 第 一 學 習 階 段 寫 作 教 材 與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之 分 析 研 究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屏 東 市 陳 淑 銖 (2005) 非 選 擇 題 閱 卷 規 劃 教 育 部 技 專 校 院 入 學 測 驗 中 心 委 託 專 案 結 案 報 告 臺 北 市 :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人 文 學 科 黃 秀 莉 (2004) 國 民 小 學 限 制 式 寫 作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花 蓮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科 教 學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花 蓮 市 黃 珮 璇 林 婉 星 郭 伯 臣 劉 湘 川 (2007,11 月 ) BIB PBIB 與 NEAT 設 計 於 多 元 計 分 測 驗 之 連 結 效 果 比 較 論 文 發 表 於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舉 辦 之 中 國 測 驗 學 會 2007 年 會 暨 學 術 研 討 會, 臺 北 市 黃 嘉 雄 (2004) 2001 年 修 定 布 魯 姆 認 知 領 域 目 標 分 類 : 其 應 用 與 誤 用 國 民 教 育,45(2), 59-72 葉 雪 枝 (1998) 後 設 認 知 寫 作 策 略 對 國 小 四 年 級 記 敘 文 寫 作 能 力 提 昇 之 影 響 研 究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臺 北 市 葉 靖 雲 (2000) 以 文 章 寫 作 和 造 句 測 驗 評 估 國 小 學 生 作 文 能 力 之 效 度 研 究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學 刊,18,151-172 鄭 圓 鈴 (2004) Bloom 認 知 領 域 教 學 目 標 在 國 語 文 教 學 與 評 量 之 應 用 臺 北 市 : 心 理 Allen, N. L., Donoghue, J. R., & Schoeps, T. L. (2001). The NAEP 1998 technical report. Washington, DC: 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al Statistics. Angoff, W. H. (1971). Scales, norms, and equivalent scores. In R. L. Thorridike (Ed.), Educational measurement (2nd ed.) (pp. 508-600). Washington, DC: 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 Dorans, N. J., & Holland, P. W. (2000). Population invariance and the equatability of tests: Basic theory and the linear case. Journal of Educational Measurement, 37, 281-306. Hambleton, R. K., & Swaminathan, H. (1985). Item response theory: Principles and application.
162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Boston, MA: Kivwer-Nijhoff. Harris, D. J., & Crouse, J. D. (1993). A study of criteria used in equating. Applied Measurement in Education, 6, 195-240. Kim, S. H., & Cohen, A. S. (1998). A comparison of linking and concurrent calibration under item response theory. Applied Psychological Measurement, 22, 131-143. Kolen, M. J., & Brennan, R. L. (1995). Test equating: Methods and practices. New York: Springer-Verlag. Kolen, M. J., & Brennan, R. L. (2004). Test equating, scaling, and linking: Methods and practices (2nd ed.). New York: Springer-Verlag. Kozlow, M., & Bellamy, P. (2005, April). Experimental study on the impact of 6+1 trait writing model on student in writing. Paper Presented at the 2005 ASCD Annual Conference, Orlando, FL. Lord, F. M. (1980). Applications of item response theory to practical testing problems. Hillsdale, NJ: Lawrence Erlbaum. Mislevy, R. J., & Bock, R. D. (1985). Implementation of the EM algorithm in the estimation of item parameters: The BILOG computer program. In D. J. Weiss (Ed.), Proceedings of the 1982 item response theory and computerized adaptive testing conference (pp. 189-202). Minneapolis, M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Department of Psychology, Computerized Adaptive Testing Laboratory. Morris, C. N. (1982). On the foundations of test equating. In P. W. Holland & D. B. Rubin (Eds.), Test equating (pp. 169-191). New York: Academic. Petersen, N. S., Kolen, M. J., & Hoover, H. D. (1989). Scaling, norming, and equating. In R. L. Linn (Ed.), Educational measurement (3rd ed., pp. 221-262). New York: Macmillan. Reise, S. P., & Yu, J. (1990). Parameter recovery in the graded response model using MULTILOG. Journal of Educational Measurement, 27, 133-144. Samejima, F. (1969). Estimation of a latent ability using a response pattern of graded scores. Psychometrika Monograph Supplement, 34(4), 100-114. Thissen, D. (1991). Multilog user s guide: Multiple categorical item analysis and test scoring using item response theory. Chicago, IL: Scientific Software International. von Davier, A. A., Holland, P. W., & Thayer, D. T. (2004). The kernel method of test equating. New York: Springer-Verlag. Yen, W. M. (1983). Tau-equivalence and equipercentile equating. Psychometrika, 48, 353-369.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63 附 錄 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國 語 文 三 階 段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分 析 與 比 較 ( 以 小 六 為 核 心 ) 寫 作 類 型 語 句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摘 要 分 列 字 詞 運 用 與 造 句 1-2-1-1 能 運 用 學 過 的 字 詞, 造 出 通 順 的 句 子 1-2-1-2 能 仿 寫 簡 單 句 型 1-5-1-1 能 指 出 作 品 中 有 明 顯 錯 誤 的 句 子 1-7-1-1 能 認 識 並 練 習 使 用 標 點 符 號 2-2-1-1 能 掌 握 詞 語 的 相 關 知 識, 寫 出 語 意 完 整 的 句 子 2-7-1-1 能 瞭 解 標 點 符 號 的 功 能, 並 能 恰 當 的 使 用 3-2-1-1 能 精 確 的 遣 詞 用 字, 恰 當 的 表 情 達 意 3-2-1-2 能 靈 活 應 用 各 種 句 型, 充 分 表 達 自 己 的 見 解 寫 作 類 型 與 應 用 1-1-1-1 能 學 習 觀 察 簡 單 的 圖 畫 和 事 物, 並 練 習 寫 成 一 段 文 字 ( 完 整 長 句 ) 1-3-4-2 能 認 識 並 練 習 寫 作 簡 單 的 記 敘 文 和 說 明 文 ( 一 完 整 句 ) 1-4-5-1 能 利 用 卡 片 寫 作, 傳 達 對 他 人 的 關 心 1-4-6-2 能 寫 出 自 己 身 邊 或 與 鄉 土 有 關 的 人 事 物 第 二 階 段 檢 核 重 點 4-1 用 學 過 的 關 聯 詞 語 寫 句 子, 前 後 句 聯 繫 得 當 ( 五 年 級 ) 5-2 修 改 語 句, 運 用 修 辭 手 法, 把 意 思 表 達 具 體 生 動 ( 五 年 級 ) 6-1 用 學 過 的 語 句 造 形 象 生 動 或 含 義 深 刻 的 句 子 ( 六 年 級 ) 6-2 用 補 充 句 子 調 整 語 序 改 換 語 序 等, 使 句 子 意 思 具 體 生 動 ( 六 年 級 ) 6-5 恰 當 運 用 各 種 標 點 符 號 ( 六 年 級 ) 分 項 說 明 1-1 寫 通 順 的 短 句 1-2 仿 寫 疊 字 句 型 2-1 因 果 句 2-2 遞 近 句 3-1 分 辨 不 同 形 式 與 意 義 的 句 型 4-1 仿 寫 不 同 句 型 5-1 能 熟 練 各 種 句 型 5-2 學 習 簡 單 修 辭 法, 運 用 於 短 句 中 6-1 句 型 應 用 的 精 進 ( 修 辭 有 創 意 形 式 多 變 ) 可 發 展 的 寫 作 練 習 類 型 選 詞 造 句 常 用 句 型 仿 寫 填 寫 一 整 句 病 句 修 改 ; 語 句 刪 減 照 詞 性 語 法 結 構 造 句
164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附 錄 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國 語 文 三 階 段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分 析 與 比 較 ( 以 小 六 為 核 心 )( 續 ) 寫 作 類 型 段 落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摘 要 分 列 1-1-1-1 能 學 習 觀 察 簡 單 的 圖 畫 和 事 物, 並 練 習 寫 成 一 段 文 字 ( 段 落 ; 延 續 前 目 標 ) 1-1-2-2 能 在 口 述 作 文 和 筆 述 作 文 中, 培 養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1-3-4-2 能 認 識 並 練 習 寫 作 簡 單 的 記 敘 文 和 說 明 文 ( 一 段 ) 1-3-4-3 能 配 合 日 常 生 活, 練 習 寫 簡 單 的 應 用 文 如 : 賀 卡 便 條 書 信 及 日 記 等 1-4-6-2 能 寫 出 自 己 身 邊 或 與 鄉 土 有 關 的 人 事 物 1-4-10-3 能 應 用 文 字 來 表 達 自 己 對 日 常 生 活 的 想 法 2-1-1-1 能 養 成 觀 察 周 圍 事 物, 並 寫 下 重 點 的 習 慣 2-4-4-2 能 配 合 閱 讀 教 學, 練 習 撰 寫 摘 要 札 記 及 讀 書 卡 片 等 2-10-2-1 能 在 寫 作 中, 發 揮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2-4-5-3 能 寫 作 慰 問 書 信 簡 單 的 道 歉 啟 事, 表 達 對 他 人 的 關 懷 和 誠 意 2-4-3-1 能 應 用 改 寫 擴 寫 縮 寫 等 方 式 ( 進 行 段 落 ) 寫 作 2-2-1-2 能 應 用 各 種 句 型,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篇 2-7-1-1 能 瞭 解 標 點 符 號 的 功 能, 並 能 恰 當 的 使 用 2-8-2-1 能 理 解 簡 單 的 修 辭 技 巧, 並 練 習 應 用 在 實 際 寫 作 3-1-1-1 能 應 用 觀 察 的 方 法, 並 精 確 表 達 自 己 的 見 聞 第 二 階 段 檢 核 重 點 6-3 從 用 詞 不 當 語 序 混 亂 語 意 不 足 等, 修 改 文 章 ( 六 年 級 ) 6-4 修 改 自 己 或 評 改 別 人 作 文, 對 缺 失 提 出 建 議 ( 六 年 級 ) 4-4 留 心 觀 察 事 物, 寫 出 有 順 序 有 重 點 的 內 容 ( 四 年 級 ) 5-3 把 握 特 點 觀 察 事 物, 展 開 想 像 寫 出 內 容 ( 五 年 級 ) 5-4 用 改 寫 續 寫 事 件, 內 容 意 思 具 體 生 動 ( 五 年 級 ) 5-6 編 寫 作 文 綱 要 ( 五 年 級 ) 分 項 說 明 4-1 選 一 段 故 事 改 寫 成 自 己 喜 歡 的 方 式 或 情 局 內 容 5-1 用 想 像 力 為 一 段 文 章 或 童 話 改 寫 形 式 或 結 局 4-2 從 日 常 生 活 擇 一 素 材, 用 童 詩 表 現 其 內 容 5-1 讀 一 篇 文 章, 畫 出 架 構 圖 5-2 配 合 閱 讀 教 學, 寫 札 記 摘 要 等 5-3 能 寫 慰 問 書 信 和 道 歉 啟 事, 對 他 人 表 達 關 懷 和 誠 意 6-1 配 合 學 校 活 動, 寫 通 知 公 告 等 可 發 展 的 寫 作 練 習 類 型 依 圖 想 像 寫 出 敘 事 或 寫 景 的 段 落 看 圖 摘 要 點 看 圖 寫 對 話 或 動 態 描 寫 依 圖 或 文 字 續 寫 段 落 ( 結 尾 ) 選 用 或 組 織 句 型 而 成 短 文 依 修 辭 技 巧 仿 寫 短 文 看 圖 ( 想 像 ) 寫 敘 事 長 句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65 附 錄 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國 語 文 三 階 段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分 析 與 比 較 ( 以 小 六 為 核 心 )( 續 ) 寫 作 類 型 篇 章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摘 要 分 列 基 本 寫 作 技 能 2-5-1-1 能 從 內 容 詞 句 標 點 方 面, 修 改 自 己 的 作 品 2-10-2-1 能 在 寫 作 中, 發 揮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2-4-3-1 能 應 用 改 寫 擴 寫 縮 寫 等 方 式 ( 進 行 段 落 ) 寫 作 2-8-2-1 能 理 解 簡 單 的 修 辭 技 巧, 並 練 習 應 用 在 實 際 寫 作 3-6-1-1 能 配 合 寫 作 需 要, 恰 當 選 用 標 點 符 號 和 標 點 方 式, 達 到 寫 作 效 果 3-7-2-1 能 養 成 反 覆 推 敲 的 習 慣, 使 自 己 的 作 品 更 加 完 美, 更 具 特 色 3-7-2-2 能 靈 活 的 運 用 修 辭 技 巧, 讓 作 品 更 加 精 緻 優 美 3-9-9-2 能 藉 由 擴 充 標 題 撰 寫 表 現 技 巧 圖 文 配 合 字 體 安 排 等 寫 作 經 驗, 使 作 品 具 有 獨 特 的 風 格, 並 嘗 試 應 用 編 輯 學 校 刊 物 寫 作 類 型 與 應 用 2-4-6-4 能 寫 遊 記, 記 錄 旅 遊 的 所 見 所 聞, 增 進 認 識 各 地 風 土 民 情 的 情 趣 3-3-4-1 能 寫 出 事 理 通 順 舉 證 充 實 的 議 論 文 和 抒 發 情 意 的 抒 情 文 3-3-9-2 能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主 動 嘗 試 寫 作 不 同 類 型 的 文 章 3-8-8-3 能 練 習 利 用 電 腦, 編 印 班 刊 校 刊 或 自 己 的 作 品 集 3-4-4-1 能 配 合 各 項 學 習 活 動, 撰 寫 演 說 稿 辯 論 稿 或 劇 本 第 二 階 段 檢 核 重 點 6-6 根 據 要 求, 選 取 材 料, 寫 出 有 中 心 有 條 理 的 文 章 ( 六 年 級 ) 6-7 根 據 要 求, 選 取 材 料, 寫 記 敘 文 說 明 文 議 論 文 應 用 文 讀 書 筆 記 讀 書 感 想 摘 要 會 議 記 錄 等 ( 六 年 級 ) 分 項 說 明 記 敘 文 : 是 以 敘 述 為 主 要 表 達 方 式 ; 記 錄 真 人 真 事 ; 表 達 思 想 情 感 的 文 章 記 敘 文 分 類 : 1. 寫 人 2. 狀 物 3. 敘 事 ( 遊 記 ) 4. 記 景 6-1 將 一 段 文 章 或 故 事 擴 寫 成 兩 倍 文 長 的 作 品 4-6 解 釋 寫 作 步 驟 和 重 點 (300-600) 可 發 展 的 寫 作 練 習 類 型 文 章 修 正 與 改 寫 寫 作 中 鼓 勵 運 用 豐 富 的 修 辭
166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附 錄 一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國 語 文 三 階 段 寫 作 能 力 指 標 分 析 與 比 較 ( 以 小 六 為 核 心 )( 續 ) 寫 作 類 型 能 力 指 標 摘 要 分 列 3-4-4-2 能 培 養 寫 日 記 的 習 慣 3-4-4-3 能 配 合 各 學 習 領 域, 練 習 寫 作 格 式 完 整 的 讀 書 報 告 3-4-5-4 能 集 體 合 作, 設 計 宣 傳 海 報 或 宣 傳 文 案, 傳 遞 對 環 境 及 人 群 的 人 文 關 懷 3-4-6-5 能 靈 活 運 用 文 字, 透 過 寫 作, 介 紹 其 他 國 家 的 風 土 民 情 3-4-7-6 能 撰 寫 自 己 的 工 作 計 劃 或 擬 定 各 項 計 畫 第 二 階 段 檢 核 重 點 分 項 說 明 可 發 展 的 寫 作 練 習 類 型 寫 作 步 驟 的 認 識 與 操 作 1-6-3-1 能 概 略 知 道 寫 作 的 步 驟 ( 訂 寫 作 綱 要 入 前 類 ) 1-6-7-2 能 練 習 利 用 不 同 的 途 徑 和 方 式, 蒐 集 各 類 寫 作 的 材 料 2-6-7-1 練 習 利 用 不 同 的 途 徑 和 方 式, 蒐 集 各 類 可 供 寫 作 的 材 料, 並 練 習 選 擇 材 料, 進 行 寫 作 2-6-10-2 練 習 從 審 題 立 意 選 材 安 排 段 落 及 組 織 等 步 驟, 習 寫 作 文 3-5-7-1 能 將 蒐 集 的 材 料, 加 以 選 擇, 並 做 適 當 的 運 用 3-5-10-2 能 依 據 寫 作 步 驟, 精 確 的 表 達 自 己 的 思 想, 並 提 出 佐 證 或 辯 駁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67 指 標 附 錄 二 題 型 1-2-1-1 能 運 用 學 過 的 字 詞, 造 出 通 順 的 句 子 1-2-1-2 能 仿 寫 簡 單 句 型 2-2-1-1 能 掌 握 詞 語 的 相 關 知 識, 寫 出 語 意 完 整 的 句 子 2-1-1-1 能 養 成 觀 察 周 圍 事 物, 並 寫 下 重 點 的 習 慣 2-4-3-1 能 應 用 改 寫 擴 寫 縮 寫 等 方 式 寫 作 ( 含 語 句 段 落 ) 單 句 寫 作 複 句 寫 作 記 敘 文 寫 作 評 量 出 題 雙 向 細 目 表 Bloom 認 知 的 各 層 次 理 解 應 用 應 用 分 析 創 造 1. 接 續 完 成 語 句 2. 選 詞 語 完 成 語 句 段 落 仿 作 1. 選 語 詞 連 寫 成 一 段 ( 語 詞 可 分 三 組, 各 擇 一 使 用 ) 3. 限 定 句 式 寫 作 2. 限 定 連 接 詞 寫 成 段 落 4. 語 態 的 變 化 ( 感 嘆 命 令 疑 問 等 ) 5. 句 式 的 改 換 ( 把 被 ; 正 在 已 經 了 ; 對 話 改 換 ) 1. 短 句 增 加 修 飾 成 全 篇 寫 作 分 ( 形 容 動 作 ) 2. 長 句 精 簡 為 短 句 記 敘 段 落 練 習 1. 有 主 題 的 描 寫 練 習 2. 有 主 旨 的 陳 述 或 生 活 應 用 敘 事 為 主 的 記 敘 文 1-5-1-1 能 指 出 作 品 中 有 明 顯 錯 誤 的 句 子 2-5-1-1 能 從 內 容 詞 句 標 點 方 面, 修 改 自 己 的 作 品 2-7-1-1 能 瞭 解 標 點 符 號 的 功 能, 並 能 恰 當 的 使 用 改 寫 病 句 及 標 點 3. 修 改 病 句 ( 可 針 對 內 容 詞 句 標 點 方 面 )
168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附 錄 二 記 敘 文 寫 作 評 量 出 題 雙 向 細 目 表 ( 續 ) 指 標 題 型 2-2-1-2 能 應 用 各 種 句 型, 安 排 段 落 組 織 成 篇 2-8-2-1 能 理 解 簡 單 的 修 辭 技 巧, 並 練 習 應 用 在 實 際 寫 作 1-1-1-1 能 學 習 觀 察 簡 單 的 圖 畫 和 事 物, 並 練 習 寫 成 一 段 文 字 ( 完 整 長 句 ) 1-1-2-2 能 在 口 述 作 文 和 筆 述 作 文 中, 培 養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2-10-2-1 能 在 寫 作 中, 發 揮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看 圖 寫 短 句 Bloom 認 知 的 各 層 次 理 解 應 用 應 用 分 析 創 造 1. 看 圖 寫 答 句 ( 有? 在 ;) 敘 寫 與 修 辭 技 巧 應 用 1. 段 落 續 寫 ( 開 2-2-1-2 能 應 用 各 頭 式 中 段 種 句 型, 安 結 尾 ) 排 段 落 組 2. 應 用 修 辭 或 敘 織 成 篇 寫 技 巧 寫 段 落 2-8-2-1 能 理 解 簡 單 的 修 辭 技 巧, 並 練 習 應 用 在 實 際 寫 作 1. 看 圖 續 寫 事 件 2. 單 圖 或 連 續 圖, 先 寫 出 第 一 句 故 事 的 改 編 或 創 新 寫 作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69 附 錄 二 記 敘 文 寫 作 評 量 出 題 雙 向 細 目 表 ( 續 ) 指 標 題 型 1-4-5-1 能 利 用 卡 片 寫 作, 傳 達 對 他 人 的 關 心 1-3-4-3 能 配 合 日 常 生 活, 練 習 寫 簡 單 的 應 用 文 如 : 賀 卡 便 條 書 信 及 日 記 等 2-4-4-2 能 配 合 閱 讀 教 學, 練 習 撰 寫 摘 要 札 記 及 讀 書 卡 片 等 2-4-5-3 能 寫 作 慰 問 書 信 簡 單 的 道 歉 啟 事, 表 達 對 他 人 的 關 懷 和 誠 意 2-6-7-1 練 習 利 用 不 同 的 途 徑 和 方 式, 蒐 集 各 類 可 供 寫 作 的 材 料, 並 練 習 選 擇 材 料, 進 行 寫 作 2-6-10-2 練 習 從 審 題 立 意 選 材 安 排 段 落 及 組 織 等 步 驟, 習 寫 作 文 2-6-7-1 練 習 利 用 不 同 的 途 徑 和 方 式, 蒐 集 各 類 可 供 寫 作 的 材 料, 並 練 習 選 擇 材 料, 進 行 寫 作 2-4-6-4 能 寫 遊 記, 記 錄 旅 遊 的 所 見 所 聞, 增 進 認 識 各 地 風 土 民 情 的 情 趣 Bloom 認 知 的 各 層 次 理 解 應 用 應 用 分 析 創 造 應 用 文 段 落 寫 作 計 畫 寫 作 段 落 實 用 文 書 的 寫 作 任 務 1. 慰 問 卡 片 中 段 2. 道 歉 信 中 段 擬 訂 寫 作 綱 要 後, 自 選 一 段 寫 作 1. 寫 人 為 主 ( 配 合 寫 作 大 綱, 填 寫 材 料 ) 2. 記 景 為 主 ( 自 然 人 文 ) 3. 狀 物 為 主 ( 生 物 非 生 物 ) 遊 記 寫 作 ( 綜 合 記 事 景 物 )
170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附 錄 三 寫 作 評 量 三 類 題 型 評 分 規 準 1. 完 成 語 句 寫 作 評 分 規 準 : 1 級 分 : 造 句 能 力 較 差 ( 一 個 以 上 的 語 詞 運 用 不 妥 切 與 語 句 不 完 整 ) 2 級 分 : 造 句 能 力 待 加 強 ( 一 個 語 詞 的 運 用 不 妥 切 ) 3 級 分 : 造 句 能 力 尚 可 ( 包 含 主 謂 賓 語 基 本 成 分 的 完 整 句 子 ) 4 級 分 : 造 句 能 力 良 好 ( 通 順 的 句 子 或 合 理 的 句 子 ) 5 級 分 : 造 句 能 力 優 秀 ( 通 順 而 合 理 的 句 子 ) 2. 段 落 寫 作 評 分 規 準 1 級 分 : 段 落 寫 作 能 力 較 差 ( 分 段 格 式 稍 誤, 但 未 扣 題 目, 各 段 缺 乏 主 旨 ) 2 級 分 : 段 落 寫 作 能 力 待 加 強 ( 分 段 格 式 正 確, 但 未 扣 題 目, 各 段 缺 乏 主 旨, 不 連 貫 各 段 無 層 次 感 ) 3 級 分 : 段 落 寫 作 能 力 尚 可 ( 能 扣 題 清 楚 而 流 暢 的 寫 作, 分 段 格 式 正 確, 每 段 主 旨 分 明, 各 段 銜 接 連 貫 而 有 層 次 ) 4 級 分 : 段 落 寫 作 能 力 良 好 ( 扣 題 清 楚, 格 式 正 確, 段 落 分 明, 內 容 充 實 ) 5 級 分 : 段 落 寫 作 能 力 優 秀 ( 扣 題 清 楚, 格 式 正 確, 段 落 分 明, 內 容 具 有 想 像 力 文 句 生 動 優 美 ) 3. 完 成 全 篇 寫 作 評 分 規 準 (1) 內 容 表 達 評 量 細 目 :a. 符 合 題 旨 b. 承 接 第 一 段 文 意 c. 完 整 說 明 遲 到 的 經 過 d. 取 材 適 當 e. 合 理 解 釋 遲 到 的 理 由 f 敘 事 中 能 表 現 人 物 的 感 受 (2) 敘 寫 技 巧 評 量 細 目 :a. 分 段 清 晰 b. 分 段 格 式 正 確 c. 每 段 內 容 有 敘 述 重 點 d. 敘 寫 有 條 理 e. 敘 事 清 楚 有 條 理 f. 各 段 銜 接 有 層 次 感 g. 情 節 能 有 曲 折 變 化 h. 全 篇 結 構 完 整 i. 故 事 結 構 完 整 j. 敘 寫 技 巧 有 變 化 (3) 文 字 修 辭 評 量 細 目 :a. 標 點 適 當 b. 用 字 正 確 c. 文 句 通 順 本 內 容 各 評 量 項 目 的 釐 定, 部 分 參 考 張 新 仁 (1992) 寫 作 教 學 研 究 之 內 容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71 附 錄 四 學 習 背 景 問 卷 寫 作 評 量 三 類 題 型 評 分 規 準 國 小 六 年 級 學 習 背 景 問 卷 親 愛 的 同 學 : 為 了 想 瞭 解 怎 麼 樣 可 以 幫 助 同 學 學 業 更 進 步, 所 以 做 這 次 調 查 本 問 卷 不 會 影 響 你 的 成 績, 只 做 整 體 分 析 用 下 列 資 料 請 具 實 填 答 你 的 資 料 是 受 到 保 密 的 請 放 心 以 下 題 目 除 非 特 別 標 示 ( 可 複 選 ) 外, 其 他 都 是 單 選 題 謝 謝 你 的 填 答 1.( ) 你 是 : 男 生 女 生 2.( ) 你 現 在 居 住 家 庭 的 狀 況 : 雙 親 家 庭 單 親 家 庭 三 代 同 堂 父 或 母 一 方 再 婚 僅 與 ( 外 ) 祖 父 ( 母 ) 同 住 其 他 人 3.( ) 父 親 出 生 地 為 : 臺 灣 大 陸 地 區 ( 含 港 澳 ) 東 南 亞 地 區 其 他 4.( ) 母 親 出 生 地 為 : 臺 灣 大 陸 地 區 ( 含 港 澳 ) 東 南 亞 地 區 其 他 5.( ) 你 是 否 為 原 住 民? 是 否 6.( ) 平 時 在 家 裡, 你 大 多 使 用 哪 種 語 言 和 父 母 家 人 交 談 呢? 國 語 閩 南 語 客 家 語 原 住 民 語 其 他 7.( ) 你 是 從 什 麼 時 候 開 始 學 習 認 讀 國 字 的? 幼 稚 園 小 班 或 以 前 幼 稚 園 中 班 幼 稚 園 大 班 小 學 一 年 級 或 以 後 8.( ) 你 平 時 喜 不 喜 歡 看 課 外 讀 物? 喜 歡 不 喜 歡 9.( ) 你 通 常 會 利 用 什 麼 時 間 看 課 外 讀 物? 校 內 閱 讀 課 下 課 時 間 回 家 後 假 日 10.( ) 在 你 家 裡 或 班 上, 有 為 小 朋 友 訂 閱 的 報 紙 或 月 刊 嗎? 是 否 11.( ) 你 是 什 麼 時 候 開 始 學 習 握 筆 寫 字 的? 幼 稚 園 小 班 或 以 前 幼 稚 園 中 班 幼 稚 園 大 班 小 學 一 年 級 或 以 後 12.( ) 平 常 在 國 語 作 業 或 習 作 發 回 後, 你 會 訂 正 錯 別 字, 或 者 再 反 覆 練 習 嗎? 會 不 會 不 一 定 13.( ) 平 常 國 語 習 作 中 照 樣 造 句 等 句 型 練 習, 你 通 常 會 如 何 完 成? 須 經 老 師 講 解 示 範 自 己 讀 題 書 寫 和 同 學 討 論 參 考 自 修 14.( ) 高 年 級 以 來, 你 每 學 期 大 約 寫 幾 篇 作 文? 1~3 篇 4 篇 或 更 多 很 少 寫 或 不 一 定 15.( ) 一 般 而 言, 你 大 多 在 哪 種 情 形 下 完 成 作 文? 課 堂 上 回 家 寫 在 作 文 班 寫 應 父 母 的 要 求 寫 16.( ) 你 在 寫 作 文 時 較 常 感 到 困 難 的 原 因 是 什 麼?( 可 以 複 選 ) 要 手 寫 許 多 字 讀 題 後 不 知 該 寫 什 麼 不 知 如 何 安 排 內 容 開 頭 不 會 寫 怕 寫 太 少 或 寫 不 好 怕 老 師 的 評 語 不 佳 其 他 17.( ) 你 曾 經 補 習 國 語 請 國 語 家 教 或 上 作 文 班 等 課 程 嗎?( 可 以 複 選 ) 補 習 國 語 請 國 語 家 教 上 作 文 班 從 未 補 習 或 家 教 或 到 作 文 班 上 課 參 加 ( 不 參 加 ) 的 原 因 是 18.( ) 你 對 寫 作 文 的 整 體 印 象 是 什 麼?( 可 以 複 選 ) 寫 作 文 很 有 趣 老 師 常 稱 讚 我 寫 題 目 不 適 合 ( 太 簡 單 太 難 ) 我 不 喜 歡 作 文, 原 因 是
172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Journal of Research in Education Sciences 2009, 54(3), 139-173 The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the Sixth Grade Student s Narrative Writing Assessment: A Study at the Middle of Taiwan Area Shu-Hua Yang Hsien-Chun Yeh Hsuan-Po Wang Department of Language and Literacy Education,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Associate Professor Center for General Education,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Assistant Professor Abstract Graduate Institute of Educational Measurement and Statistics,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Doctoral Studen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develop a small-scale writing assessment of different writing content that making sentence, paragraph, and composition. In this study, we re-survey the writing ability among the grade 6 students based on the grade 1-9 integrated curriculum guidelines and construct a scoring scale for a writing assessment by equating design. The results are listed as below: 1. The narrative writing ability among the grade 6 students have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different areas; 2. Among the different class scale, som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are found in different scoring categories of composition. It is found that in the average test scores of students, the schools with over 60 classes are better than those with 30-60 classes; 3. The different narrative writing content of describing scenery, describing objects and describing characters. The result of the analysis show that there are significant distinctions in describing scenery, describing objects and describing characters. In the average test scores of narrative writing content, describing scenery is better than others, and describing objects is better than describing characters ; 4. The different writing content of making sentence, paragraph, and composition. It is found that in the average test scores of students, making sentence is better then others. Since the results of high correlation among making sentence, paragraph, and composition, we will develop composition, paragraph, and making sentence to solve the problems that it costs a lot of testing time and manual grading. Corresponding Author: Hsuan-Po Wang, E-mail: sam710701@gmail.com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173 Keywords: non-equivalent groups with anchor test design, writing assessment, scoring scale for a writing assessment.
174 寫 作 評 量 之 研 發 與 應 用 楊 淑 華 葉 憲 峻 王 暄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