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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东亚儒教思想的地形

第一章 緒論

西漢晚期以來,儒家思想對社會已有了深入的影響,當時不論士庶,普遍對孝悌之行抱有由衷的敬意。在此背景下,原本存在於大家庭的治家之法,在士人階層發生了深刻而微妙的變化。士人立身以禮、躬行實踐的結果,推動著家庭內的倫理關係趨向於嚴謹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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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 總 第 七 期 )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七 月 出 刊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七 月 創 刊 目 次 1-10 11-22 莊 耀 輝 李 分 明 張 忠 智 黃 秀 仍 羅 娓 淑 歡 喜 心 過 生 活 荀 子 性 惡 篇 探 析 23-46 徐 鈺 晶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意 義 主 題 的 反 省 與 重 構 47-56 李 利 民 安 史 亂 發 時 李 白 行 蹤 考 辨 57-76 黃 彩 勤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題 詠 內 涵 與 人 生 觀 照 77-90 張 忠 智 康 全 誠 莊 耀 輝 秦 觀 王 朴 論 析 評 91-104 黃 智 明 李 鏡 池 詩 疊 詠 譜 析 探 105-112 王 奕 期 張 寶 貴 113-132 楊 茹 美 133-152 153-164 林 寶 源 張 金 樹 張 寶 貴 張 忠 平 郭 德 賓 165-184 李 美 麟 三 則 怪 孩 子 傳 說 的 田 野 觀 察 威 廉 斯 (F.E. Williams)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對 國 小 造 句 教 學 影 響 之 研 究 ---- 以 台 中 縣 鐵 山 國 小 四 年 誠 班 為 例 從 金 融 風 暴 談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強 化 台 灣 民 宿 產 業 經 營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之 研 究 ---- 以 南 台 灣 合 法 民 宿 探 討 未 來 經 營 趨 勢 Interlanguage Spoken Discourse----Exploratory Study in Discourse Markers( 介 語 中 之 言 談 標 記 初 探 ) 本 刊 編 輯 委 員 ( 依 姓 氏 筆 劃 排 序 ) ------------------------------------------------------------------------------------------------------------------ 王 璧 寰 李 美 文 林 慶 勳 邱 創 雄 康 全 誠 陳 怡 良 陳 啟 佑 郭 秋 顯 許 忠 仁 陽 平 南 傅 秀 仁 劉 金 源 劉 雅 芬 賴 麗 娟 蔡 博 元 盧 昭 彰

Journal of Far East University General Education Vol.4 No.2 July 2010 Since July 2007 Contents 1-10 11-22 Yiao-Hwei Chuang Fen-Ming Lee Chung-Chih Chang Hsiu-Jeng Huang Wei-Shu Lo Living Happily The Analysis of Hsun-tzu s Thinking at the Study of Bad Essence 23-46 Yu-Chin Hsu 47-56 Li-Min Li The Meaningful Subjects in Hsieh Lin-Yun s Poems on Mountain and River The textual criticisms and discriminations about Li Bai's whereabout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Anshi Rebellion 57-76 Tsai-Chin Huang The Study of Poems on Landscape Painting by Su Shi 77-90 Chung-Chih Chang Chuan-Cheng Kang Yiao-Hwei Chuang An Analysis of Qinguan s Review on Wang Po 91-104 Zhi-Ming Huang The Study on Shi Die Yong Pu of Jing-Chi Li 105-112 Yi-Chi Wang Pao-Kuei Chang 113-132 Ru-Mei Yang 133-152 153-164 Pao-Yuan Lin, Jin-Shu Chang Pao-kuei Chang Chung-Ping Chang De-Bin Guo 165-184 Mei-Lin Lee Analysis on three Folklores about weird children The Research of Williams Creative Teaching Method to the Effect for Making Sentences - The Fourth Grade in Tie-Shan Elementary School of Taichung County for instance Talking enhancing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general education curriculum from the financial meltdown Key Success Factors for the Operating of Hostel Industry in Taiwan - An exploration of the Trends of Legal Hostels in Southern Part of Taiwan Interlanguage Spoken Discourse - Exploratory Study in Discourse Markers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 總 第 七 期 ) 2010 年 7 月 頁 1~10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歡 喜 心 過 生 活 * 莊 耀 輝 李 分 明 張 忠 智 摘 要 本 文 旨 在 探 討 歡 喜 心 過 生 活 的 重 要 與 方 法, 探 討 一 般 對 於 快 樂 常 見 的 誤 解 與 迷 思, 以 及 造 成 不 快 的 的 可 能 因 素, 進 而 提 出 怎 樣 開 心 過 活 的 可 行 方 法, 以 供 學 子 參 考 關 鍵 詞 : 快 樂, 輕 鬆, 愉 悅 一 引 言 有 人 說 : 不 自 由, 毋 寧 死, 事 實 上, 個 人 認 為 世 上 活 得 不 快 活 而 想 尋 死 的 人, 恐 怕 不 在 少 數 人 身 難 得, 生 命 何 其 尊 貴, 卻 有 人 簡 易 看 待 它, 未 免 是 生 命 的 虛 擲! 看 來 要 怎 樣 活 出 人 生 的 喜 悅, 似 乎 得 有 一 些 人 生 需 要 學 習 的 智 慧 看 到 最 近 媒 體 爭 相 報 導 大 陸 深 圳 富 士 康 公 司 員 工 今 年 以 來 已 經 連 續 十 二 跳 的 悲 劇, 想 到 這 麼 多 年 輕 生 命 活 的 這 麼 不 開 心, 選 擇 及 早 結 束 自 己 生 命 的 事 件, 便 有 一 股 想 要 探 究 生 命 難 道 不 能 開 開 心 心 活 的 強 烈 動 機 喜 悅 的 心 是 服 良 藥, 哀 傷 的 心 使 人 枯 槁, 每 天 能 擁 有 好 心 情, 開 心 過 生 * 莊 耀 輝,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授 李 分 明,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觀 光 英 語 系 副 教 授 張 忠 智,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活 是 每 個 人 是 否 有 生 活 品 質 可 言 的 切 身 重 要 課 題, 許 多 醫 學 研 究 指 出, 積 極 樂 觀, 有 好 心 情 的 人, 容 易 有 長 命 百 歲 的 本 錢 ; 而 心 情 經 常 鬱 鬱 不 歡 者, 則 很 難 享 上 壽 高 官 不 如 高 壽, 高 壽 不 如 高 興, 尤 其 生 活 在 現 代 瞬 息 萬 變 的 時 代 環 境, 充 滿 不 確 定 性 的 挑 戰, 帶 給 人 們 的 身 心 壓 力 都 很 大, 若 缺 乏 有 效 的 疏 導, 必 然 會 成 為 身 心 的 嚴 重 負 累, 這 只 要 看 看 國 內 各 大 醫 院 精 神 科 病 患 人 數 的 快 速 增 長, 人 滿 為 患 的 狀 況, 便 可 見 此 一 問 題 的 嚴 重, 也 難 怪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會 把 躁 鬱 症 列 為 本 世 紀 威 脅 人 類 健 康 的 三 大 疾 病 之 一, 由 此 看 來, 想 要 每 天 活 得 高 高 興 興, 能 開 開 心 心 過 生 活, 便 需 要 有 些 良 好 的 心 理 建 設, 才 能 經 得 起 環 境 惡 浪 的 無 情 拍 打 二 快 樂 的 重 要 與 價 值 西 藏 精 神 領 袖 達 賴 喇 嘛 說, 人 生 的 目 的 就 是 快 樂 每 個 有 情 生 命 都 想 要 快 樂, 不 想 要 痛 苦 因 此, 他 建 議 我 們, 如 果 我 們 無 法 做 些 利 益 他 人 的 事, 那 麼 至 少 也 不 應 做 任 何 傷 害 他 人 的 事 心 情 苦 悶 是 人 生 的 污 垢, 它 不 但 使 人 憂 慮 焦 躁 煩 惱 易 怒, 也 加 速 一 個 人 的 老 化, 也 容 易 使 人 走 到 人 生 的 盡 頭 心 情 不 好, 連 帶 影 響 到 呼 吸 分 泌 消 化 免 疫 系 統 的 正 常 運 作, 不 但 飲 食 無 味, 睡 不 好 覺, 嚴 重 的 甚 至 有 輕 生 的 念 頭 反 之, 心 情 開 朗 的 人, 便 容 易 有 長 命 百 歲 的 本 錢 因 此, 怎 樣 掌 握 好 自 己 的 心 情, 而 不 要 被 心 情 所 掌 控, 便 是 每 個 人 切 身 的 重 要 課 題 臉 上 經 常 擺 個 撲 克 臉 的 人, 心 情 苦 悶 自 不 在 話 下, 也 會 讓 人 望 而 生 畏, 走 避 之 唯 恐 不 及 故 人 心 不 可 一 日 無 喜 神, 能 喜 氣 迎 人, 別 人 便 容 易 感 受 到 我 們 的 輕 鬆 快 樂 與 友 善, 培 養 愉 悅 的 個 性, 自 然 會 更 有 人 緣 商 場 上 更 是 重 視 和 氣 生 財, 俗 話 說 : 人 無 笑 臉 莫 開 店, 喜 氣 會 帶 來 商 機 與 財 運 乃 是 很 自 然 的 事 新 營 市 中 山 路 有 家 三 商 巧 福 餐 店 聘 有 兩 位 女 工 讀 生, 遇 見 顧 客 上 門 仍 自 顧 自 的 講 手 機, 也 不 招 呼 客 人, 客 人 轉 頭 便 走 人, 果 然 不 出 幾 個 月 就 不 得 不 降 價 想 再 招 攬 顧 客, 營 運 已 經 汲 汲 可 危 2

莊 耀 輝 李 分 明 張 忠 智 歡 喜 心 過 生 活 能 隨 時 隨 處 維 持 好 心 情, 才 會 有 生 活 品 質, 也 才 是 長 命 百 歲 的 根 本 史 上 克 享 高 壽, 並 有 文 治 武 功 可 論 述 的 乾 隆 皇 帝, 便 深 知 事 繁 心 不 亂, 食 少 病 無 侵 的 道 理, 由 此 可 知, 他 能 享 上 壽, 斷 非 浪 得 不 快 樂 生 氣 懊 惱, 沒 傷 到 別 人 之 前, 便 已 先 傷 害 到 了 自 己, 讓 自 己 心 情 沉 重, 煩 惱 上 身, 既 吃 不 下, 也 睡 不 著 再 險 惡 的 敵 人, 畢 竟 還 有 鬆 脫 的 時 候, 可 是 每 個 人 內 心 抱 持 的 負 面 想 法, 卻 是 日 夜 形 影 不 離 地 緊 追 著 我 們, 任 何 一 刻 也 不 會 放 過 我 們, 若 知 此 道 理, 便 知 道 選 擇 正 確 的 想 法, 便 是 今 生 今 世 對 自 己 最 大 的 恩 惠 三 對 於 心 情 好 壞 的 誤 解 與 迷 思 有 的 人 或 許 會 認 為 心 情 好 壞 是 外 環 境 決 定 的, 若 是 自 己 不 快 樂, 一 定 是 別 人 讓 你 造 成 心 情 不 好 的, 反 正 過 錯 都 是 別 人, 每 個 人 自 己 只 是 微 不 足 道 的 小 螺 絲 釘, 無 辜 的 受 害 者, 又 能 做 什 麼 抱 持 這 種 想 法 的 人, 為 數 絕 非 少 數, 他 們 深 信 自 己 的 想 法 與 看 法 相 當 正 確 無 誤 事 實 是 否 如 此, 恐 怕 是 值 得 商 榷 的 因 為 面 對 同 樣 一 件 事 情, 每 個 人 的 反 應 方 式, 便 有 巧 拙 的 區 別 越 戰 時 美 軍 艦 長 史 托 克 列 沃 (James Bond Stockdale, 19823-2005)1965 年 跳 傘 降 落 被 俘 後, 飽 受 越 共 凌 虐, 很 多 那 時 一 起 成 擒 的 同 僚, 都 經 不 起 嚴 刑 拷 打 的 折 磨, 很 快 便 相 繼 過 世, 他 卻 能 熬 過 八 年 苦 牢, 終 能 倖 存 下 來, 人 家 問 他 原 因, 他 說 : 這 一 切 都 會 過 去 ; 猶 太 醫 生 福 連 寇 (Viktor Emil Frankl, 1905-97), 雖 家 破 人 亡, 被 拘 禁 在 集 中 營 中, 直 到 俄 軍 解 救, 但 他 卻 從 中 深 刻 體 會 到 敵 人 可 以 折 磨 他 的 肉 體, 卻 無 法 改 變 他 的 意 志 與 想 法, 這 些 都 是 很 好 的 例 證 我 們 固 然 難 以 改 變 天 氣 好 壞, 但 每 個 人 確 實 可 以 決 定 自 己 心 情 的 好 壞 美 國 第 十 六 任 總 統 林 肯 (Abraham Lincoln, 1809-1965) 說 過 : 一 個 人 想 要 決 定 有 多 快 樂, 便 能 有 多 快 樂, 他 的 這 番 看 法, 並 非 無 病 呻 吟 講 出 的, 而 是 經 歷 美 國 史 上 最 艱 苦 內 戰 階 段 體 會 出 來 的, 便 很 值 得 我 們 省 思 有 的 人 認 為 有 很 多 錢 便 會 快 樂, 言 下 之 意, 好 像 有 錢 的 人 必 然 就 會 快 樂 似 神 仙, 這 恐 怕 也 未 必 是 如 此, 香 港 影 星 張 國 榮 也 是 很 有 錢, 可 是 卻 很 早 把 自 己 解 決 掉 了 ; 希 臘 船 王 獨 生 女 克 莉 絲 丁 娜 繼 承 她 老 爸 十 億 美 元 家 產, 卻 在 三 十 七 歲 時 便 在 阿 根 廷 用 手 槍 結 束 自 己 的 生 命, 由 此 可 見 有 錢 未 必 就 等 於 快 樂 幸 福 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有 的 認 為 年 輕 貌 美 便 會 快 樂, 可 是 尋 短 的 也 有 不 少 年 輕 貌 美 的, 如 影 星 瑪 麗 蓮 夢 露 即 是 或 認 為 有 工 作 便 快 樂, 可 是 我 們 卻 也 不 難 發 現 有 不 少 幹 一 行 怨 一 行 的 人 或 認 為 健 康 便 是 快 樂, 可 是 也 有 不 少 身 強 力 壯 的 人, 誤 以 為 健 康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事, 絲 毫 沒 有 因 其 身 心 健 康 而 感 受 到 更 快 樂 些, 是 不 是 有 點 奇 怪? 或 認 為 財 勢 名 位 便 是 快 樂, 可 是 世 上 畢 竟 沒 有 永 久 的 財 勢 名 位, 將 人 生 價 值 定 位 在 趙 孟 之 所 賜, 還 是 很 危 脆 不 安 看 看 有 些 曾 經 叱 吒 風 雲 的 人, 竟 然 蹲 進 土 城 看 守 所, 那 真 是 情 何 以 堪, 又 那 會 有 任 何 樂 趣 可 說? 快 樂 實 在 是 每 個 人 自 己 的 選 擇, 不 論 發 生 什 麼 事, 遇 到 怎 樣 的 難 題, 我 們 每 個 人 依 然 都 有 能 力 掌 控 好 自 己 的 心 情, 這 是 千 真 萬 確 的 事 實 四 不 快 樂 的 可 能 因 素 人 生 不 滿 百, 常 懷 千 歲 憂, 人 生 的 不 如 意 事, 十 常 八 九, 每 天 報 章 雜 誌 等 各 種 媒 體 經 常 可 見 到 許 多 想 不 開 尋 短 的 消 息, 可 見 社 會 上 活 的 不 是 很 快 樂 的 人 絕 非 少 數, 何 以 致 此? 此 一 課 題, 便 很 有 細 加 探 究 的 必 要 每 個 案 例 的 原 因, 固 然 未 必 一 致, 但 基 本 上, 還 是 有 些 脈 絡 可 尋 個 人 有 次 路 過 東 山 鄉 碧 雲 寺, 看 到 它 的 前 院 有 尊 泰 國 四 面 佛, 仔 細 看 看 四 面 佛 保 佑 的 竟 是 愛 情 健 康 事 業 財 富, 也 許 這 正 是 具 像 呈 現 出 所 有 生 命, 不 管 其 信 仰 習 俗 文 化 背 景 或 古 今 中 外, 其 內 心 還 是 有 很 多 共 通 的 願 望 每 見 有 人 因 失 業, 飯 碗 不 保 失 掉 健 康 失 掉 情 人 失 掉 財 物 失 掉 名 譽 權 勢 等 而 陷 入 愁 雲 慘 霧 中 無 法 自 拔, 賠 掉 心 情, 甚 至 萌 生 尋 短 的 念 頭, 可 見 人 世 間 可 以 讓 人 聳 心 動 性 的 事 情, 真 是 無 法 盡 數 五 保 持 好 心 情 的 妙 方 4

莊 耀 輝 李 分 明 張 忠 智 歡 喜 心 過 生 活 人 逢 喜 氣 精 神 爽, 當 一 個 人 處 在 境 遇 順, 得 意 洋 洋 時, 笑 的 出 來 一 點 也 不 稀 奇 ; 但 處 在 逆 境 時 仍 能 保 持 平 靜, 不 致 淪 為 似 喪 家 之 犬 般 地 失 魂 落 魄, 則 需 要 有 一 點 真 正 的 修 為 與 工 夫 才 行 曾 國 藩 說 : 處 順 境 時 當 自 抑, 處 逆 境 時 當 自 強, 便 是 這 個 意 思 同 事 林 永 昌 老 師 經 常 保 有 積 極 的 人 生 態 度, 個 人 便 很 好 奇 跟 他 請 教, 他 說 : 隨 緣 度 日, 茍 全 性 命 於 亂 世, 這 種 忍 辱 柔 和 的 個 性 便 有 諸 葛 武 侯 般 的 志 量 與 胸 懷, 便 很 耐 人 尋 味 每 個 人 都 有 各 自 的 身 心 壓 力, 怎 樣 調 適 的 好, 的 確 差 別 很 大, 若 能 時 時 留 意 與 學 習, 人 生 便 有 很 多 可 以 改 善 與 成 長 的 空 間 雖 然 我 們 無 法 決 定 天 氣 好 壞, 但 我 們 的 確 還 是 可 以 決 定 自 己 心 情 的 好 壞 ; 固 然 我 們 無 法 決 定 自 己 容 貌 長 相 的 美 醜, 但 我 們 還 是 可 以 保 持 笑 臉 天 要 下 雨, 由 它 去, 便 是 這 個 意 思 每 個 人 都 知 道 要 當 情 緒 的 主 人, 而 不 要 變 成 情 緒 的 奴 隸, 但 要 做 到 情 緒 願 聽 使 喚, 也 需 要 有 一 點 工 夫 才 行 要 怎 樣 有 效 掌 控 心 情 呢? 方 法 當 然 很 多, 適 用 於 甲 的 未 必 就 適 用 於 乙, 但 只 要 是 真 正 用 得 上 的, 便 是 好 方 法 以 下 便 就 個 人 的 一 些 淺 見, 略 加 說 明 有 的 人 或 許 認 為 自 己 心 情 不 快 都 是 別 人 的 過 錯, 是 別 人 讓 我 心 低 落 的, 自 己 好 無 辜, 是 受 害 者 抱 持 此 一 想 法, 未 必 就 是 絕 對 正 確 因 為 遇 到 同 樣 的 事 情, 每 個 人 的 反 應 方 式 都 不 會 一 樣, 快 樂 與 否 便 跟 一 個 人 面 對 壓 力 困 辱 挫 折 失 意 的 態 度 與 回 應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基 本 上 有 些 好 的 技 巧 是 可 以 藉 著 不 斷 學 習 的 方 式, 來 提 升 每 個 人 掌 控 本 身 情 緒 好 壞 的 能 力 1. 完 全 接 納 自 己, 讓 生 活 簡 單 化, 把 生 活 簡 單 化, 便 可 減 少 許 多 無 謂 的 負 累 與 煩 惱 多 看 自 己 的 優 點 長 處, 不 必 跟 別 人 比 高 下, 樂 當 自 己, 坦 然 接 納 自 己 的 優 點 外, 也 同 時 可 以 容 忍 自 己 的 缺 點 與 不 足 自 己 未 必 是, 別 人 未 必 非 2. 知 足 常 樂, 多 盤 點 幸 福, 常 懷 感 恩 心, 放 輕 鬆, 多 想 些 愉 快 的 事, 不 要 鑽 牛 角 尖, 自 討 苦 吃 轉 變 想 法, 盤 點 幸 福, 而 不 要 盤 點 不 幸, 多 想 些 賞 心 悅 目 的 愉 快 事 物 多 培 養 些 幽 默 感, 便 可 以 減 少 很 多 的 誤 會 摩 擦 或 衝 突 台 積 電 董 事 長 張 忠 謀 常 想 一 二, 便 是 豁 達 世 事 人 情 體 悟 出 來 的 智 慧 慈 濟 志 工 張 美 麗 四 十 幾 歲 時 歷 經 人 生 的 悲 歡 離 合, 看 到 人 世 間 竟 有 許 多 悲 苦 的 生 命, 突 然 深 切 了 解 到 自 己 已 經 夠 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幸 福 了, 因 此 毅 然 決 然 覺 得 自 己 夠 了, 從 此 不 再 以 追 逐 財 富 作 為 人 生 最 主 要 的 選 項, 反 而 能 無 怨 無 悔 地 當 慈 濟 的 醫 療 志 工, 為 癌 末 病 人 無 私 奉 獻, 竟 然 讓 她 的 生 命 更 加 豐 富 與 有 意 義 ( 註 1) 3. 多 接 近 自 然, 美 國 十 九 世 紀 湖 濱 詩 人 梭 羅 (Henry David Thoreau, 1817-1862) 所 以 能 體 會 出 更 豐 富 的 人 生 意 味, 寫 出 湖 濱 散 記, 便 跟 他 能 獨 自 遠 離 人 群, 過 離 群 索 居 的 生 活 實 在 有 很 大 的 關 係 4. 活 在 當 下, 把 怨 惱 瞋 恨 拋 開, 放 空 心 思, 便 能 享 受 無 憂 無 慮 的 自 在 與 逍 遙 不 管 先 前 發 生 過 那 些 動 心 忍 性, 增 益 不 能 的 不 愉 快 事, 還 是 不 必 老 是 將 它 放 在 心 上, 揹 在 身 上 遲 遲 不 肯 放 下 怨 惱 瞋 恨 讓 心 及 早 鬆 脫 自 在, 人 才 會 快 活 5. 享 受 孤 獨, 孤 獨 才 有 辦 法 傾 聽 內 心 的 聲 音, 每 天 練 習 靜 坐 參 禪 是 古 來 修 行 人 的 日 常 功 課, 其 受 用 處 自 非 言 語 可 以 道 盡 因 此, 每 個 人 都 應 留 給 自 己 一 點 孤 獨 的 時 間, 也 許 更 容 易 看 清 自 己, 找 到 自 己 微 軟 總 裁 比 爾 蓋 茲 每 年 都 排 有 孤 獨 獨 處 的 時 間, 不 接 見 任 何 人 或 電 訊 訊 息, 用 以 思 考 人 生 嚴 肅 課 題 及 未 來 方 向 ( 註 2) 6. 深 呼 吸, 不 管 今 夕 何 夕 或 身 處 何 處, 負 有 怎 樣 的 重 擔 或 壓 力, 我 們 還 是 隨 時 隨 處 可 以 觀 照 呼 吸, 把 注 意 意 放 在 呼 吸 上, 便 不 易 迷 失 自 己, 逐 物 迷 己, 更 容 易 尋 回 自 己 孟 子 學 問 之 道, 求 其 放 心 而 已, 以 及 他 善 養 其 正 氣, 都 透 露 出 呼 吸 的 訊 息 與 重 要 7. 聽 些 柔 和 音 樂, 隨 著 音 韻 的 流 轉, 人 的 心 情 也 容 易 舒 暢 音 樂 能 舒 緩 神 經, 撫 慰 傷 痕, 容 易 找 到 心 靈 的 悸 動 與 共 鳴 8. 看 些 益 智 勵 志 的 書 籍, 可 以 益 智 提 神 處 在 聲 光 色 並 陳 的 世 界 中, 很 容 易 令 人 惑 志 移 神, 常 讀 些 好 書 則 能 提 振 精 神, 與 無 始 終 者 往 來 9. 多 接 近 樂 觀 愉 悅 的 人, 同 時 更 要 遠 離 負 面 習 性 重, 專 門 潑 涼 水 的 人, 便 可 趨 吉 避 凶, 培 養 喜 悅 的 個 性 10. 散 散 步 慢 跑, 溜 狗 騎 單 車, 或 除 草 種 花, 做 些 適 當 的 運 動, 如 瑜 珈 氣 功, 活 動 筋 骨, 便 很 容 易 忘 掉 人 我 是 非 6

莊 耀 輝 李 分 明 張 忠 智 歡 喜 心 過 生 活 11. 將 心 情 書 寫 或 圖 畫 彩 繪 下 來, 日 積 月 累, 漸 漸 就 能 自 得 其 樂 每 個 人 都 有 這 種 本 能, 都 可 以 隨 興 任 意 彩 畫, 都 可 以 無 師 自 通, 實 在 不 必 太 在 意 怕 人 笑, 感 到 礙 手 礙 腳 的 拘 束 12. 睡 個 好 覺, 不 把 煩 惱 或 工 作 帶 到 床 上 睡 覺 有 修 補 療 瘉 增 強 記 憶 學 習 等 功 效, 故 睡 覺 時, 就 專 心 讓 自 己 真 正 休 息, 恢 復 身 心 體 力, 休 息 是 為 走 更 遠 的 路, 所 以 不 應 把 它 看 成 是 時 間 的 虛 耗 13. 暗 地 裡 做 些 利 益 他 人 的 事, 這 是 最 容 易 跳 脫 自 我 中 心, 放 下 自 我 執 著 的 思 維 方 式, 也 容 易 體 會 情 況 遠 比 自 己 差 的 人 實 在 還 多 的 是, 又 何 必 多 慮, 自 討 苦 吃 呢? 西 藏 古 代 聖 者 寂 天 說 過 : 一 切 苦 都 從 自 私 起, 一 切 樂 都 從 利 他 生, 當 我 們 留 意 到 周 遭 境 況 不 如 我 們 的 人 那 麼 多 時, 我 們 還 有 什 麼 好 抱 怨 的 呢? 最 近 新 聞 介 紹 知 名 武 打 影 星 李 連 杰 體 認 逐 名 逐 利 未 必 能 使 人 快 樂, 而 多 付 出 則 能 使 人 真 正 快 的 的 道 理 他 說 : 對 於 愛 情 友 情 親 情 所 有 一 切, 都 該 只 要 付 出, 不 求 回 報, 若 有 人 回 報 就 是 感 恩! 一 位 國 際 巨 星 卻 不 迷 失 在 外 在 的 名 利 欲 望, 真 的 很 不 容 易 因 為 一 般 人 都 會 把 房 子 ( 執 著 ) 建 立 在 流 沙 ( 無 常 ), 固 然 大 知 道 這 道 理 的 人 很 多, 但 未 必 就 做 的 到 因 為 有 執 著, 執 著 就 會 帶 來 煩 惱 痛 苦, 讓 人 無 法 快 樂 解 脫, 身 陷 其 中, 難 以 自 拔 要 做 個 快 樂 的 人, 便 要 時 時 內 觀 自 性, 了 解 人 生 無 常, 凡 事 盡 其 在 我, 不 求 回 報, 就 是 這 麼 簡 單 國 際 巨 星 珊 卓 布 拉 克 (Sandra Bullock) 為 善 不 落 人 後, 在 九 一 一 恐 怖 攻 擊 事 件 發 生 後 慷 慨 捐 出 兩 百 萬 美 金 給 罹 難 的 紐 約 消 防 隊 員, 今 年 海 地 大 地 震 死 傷 慘 重, 她 再 捐 百 萬 美 金 給 海 地 難 民 ; 以 及 為 台 灣 人 增 光 的 台 東 賣 菜 小 販 陳 樹 菊 的 善 行 都 是 此 類 我 們 都 懂 施 比 受 有 福, 蔣 經 國 先 生 常 說, 手 心 要 向 下, 不 要 向 上, 但 要 做 到 並 非 容 易 能 施 是 福, 能 令 眾 生 歡 喜, 便 能 讓 諸 佛 如 來 歡 喜 如 果 我 們 無 法 讓 別 人 展 現 歡 顏, 那 麼 至 少 也 要 少 減 少 帶 給 別 人 壓 力 困 擾 與 損 惱, 儘 量 避 免 逢 人 只 會 訴 苦 抱 怨 牢 騷, 卻 從 來 不 懂 得 關 懷 別 人 幫 助 別 人 有 天 一 早 (2010/5/5) 犬 子 載 我 到 新 營 火 車 站 搭 車, 路 上 迎 面 而 來 一 位 老 人, 我 有 習 慣 跟 陌 生 老 人 打 招 呼, 犬 子 好 奇 問 我 : 爸, 你 認 識 他 嗎? 不 認 識 那 那 什 麼 跟 他 打 招 呼? 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年 紀 這 麼 大, 歲 月 刻 畫 的 皺 紋, 還 有 誰 願 意 多 花 一 眼 關 懷 他, 路 上 能 有 個 年 紀 稍 小 的 人 願 意 主 動 跟 他 打 招 呼, 也 許 他 整 天 的 心 情 都 會 很 快 樂, 而 我 又 不 花 半 毛 錢, 何 樂 而 不 為 呢? 只 是 不 知 道 犬 子 聽 得 進 去 否? 14. 學 習, 每 個 人 在 還 沒 找 到 自 己 的 人 生 方 向 前, 便 應 多 投 資 自 己, 為 機 會 做 好 準 備 而 人 生 最 好 的 投 資, 便 是 隨 時 隨 地 利 用 各 種 機 會 學 習, 培 養 多 方 面 的 能 力 興 趣 與 專 長 15. 觀 死, 人 都 貪 生 怕 死, 害 怕 談 論 死 亡, 更 不 願 正 視 死 生 無 常 的 人 生 道 理, 以 為 如 此 便 可 永 遠 逃 離 死 亡, 殊 不 知 抱 持 這 種 心 態, 反 而 在 真 正 面 臨 死 亡 猝 然 降 臨 時, 反 而 更 會 舉 止 無 挫, 驚 慌 失 挫, 哀 痛 逾 恆, 不 知 如 何 是 好 觀 死 念 死 念 無 常, 人 世 間 的 恩 恩 怨 怨 憂 悲 苦 惱 利 害 得 失 悲 歡 離 合 榮 辱 成 敗 等 平 常 認 為 是 頂 重 要 的 東 西, 在 死 亡 面 前 便 都 顯 得 微 不 足 道 常 把 死 亡 觀 想 親 切, 便 可 減 少 人 生 緩 急 先 後 拿 捏 失 準 的 錯 誤 希 臘 哲 人 柏 拉 圖 早 就 告 訴 我 們 要 多 觀 想 死 人 世 間 的 恩 恩 怨 怨, 在 死 亡 面 前 實 在 顯 得 微 不 足 道, 這 便 是 經 常 觀 想 死 的 好 處 六 結 語 怨 天 者 無 志, 怨 人 者 窮, 快 樂 是 每 個 人 自 己 的 選 擇, 每 個 人 都 得 為 本 身 的 心 情 好 壞 負 完 全 責 任, 既 然 歡 喜 也 是 過 一 天, 愁 眉 也 是 過 一 天, 那 麼 何 不 選 擇 快 樂 生 活 呢? 快 樂 的 確 是 每 個 人 自 己 的 選 擇 快 樂 也 是 過 一 天, 煩 惱 也 是 過 一 天 不 必 為 小 事 煩 心, 能 呼 吸 便 好, 知 足 可 以 常 樂, 快 樂 是 種 良 好 的 生 活 習 慣, 更 是 一 種 良 好 的 生 活 態 度 百 代 過 客, 天 地 沙 鷗, 珍 惜 此 生, 善 用 今 生, 存 好 心, 說 好 話, 做 好 事, 多 做 些 利 益 自 他 的 事, 便 不 致 虛 度 此 生, 人 生 絕 對 會 更 美 好 附 註 1.99 年 5 月 張 女 士 蒞 校 演 講, 分 享 其 志 工 心 得 2. 李 分 明 莊 耀 輝 著, 創 意 思 考, 頁 83 8

莊 耀 輝 李 分 明 張 忠 智 歡 喜 心 過 生 活 參 考 資 料 : 莊 耀 輝 著,1992 戰 勝 煩 惱, 過 自 在 無 礙 的 生 活 菩 提 樹 月 刊,472 期, 民 81 年 3 月, 頁 24-6 莊 耀 輝 著,1993 不 快 樂 是 污 垢 菩 提 樹 月 刊,489 期, 民 82 年 9 月, 頁 30-32 莊 耀 輝 著,1993 人 生 的 迷 執 與 轉 機 菩 提 樹 月 刊,490 期, 民 82 年 10 月, 頁 23-5 莊 耀 輝 著,1997 禪 心 自 在 過 生 活 第 二 屆 禪 與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民 86 年 5 月, 頁 91-103 莊 耀 輝 著,1997 活 得 下 去 就 好 了 中 央 日 報, 民 86 年 6 月 23 日, 第 18 版 莊 耀 輝 著,1998 論 館 員 身 心 壓 力 的 紓 解 國 立 中 央 圖 書 館 臺 灣 分 館 館 刊,5 卷 1 期, 民 87 年 9 月, 頁 82-89 莊 耀 輝 著,2001 禪 與 情 緒 調 理 之 研 究 第 四 屆 禪 與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民 90 年 3 月 10 日, 頁 179-184 莊 耀 輝 著,2001 生 命 境 界 提 昇 之 探 討 大 同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第 二 屆 生 命 教 育 與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民 90 年 4 月 26 日, 頁 (6)-1~(6)-16 莊 耀 輝 著,2001 快 樂 自 在 - 達 賴 喇 嘛 的 生 活 智 慧 新 店 市 : 水 星 文 化 事 業 出 版 社, 民 90 年 4 月 莊 耀 輝 著,2001 從 高 齡 化 社 會 來 臨 探 討 生 命 品 質 的 維 護 問 題, 台 中 市 : 逢 甲 大 學 二 一 年 佛 學 與 人 生 學 術 研 討 會 -, 民 90 年 5 月 23 日 莊 耀 輝 著,2001 心 靈 成 長 之 研 究 大 同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第 三 屆 生 命 教 育 與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民 90 年 12 月 13 日, 頁 49-65 莊 耀 輝 著,2002 快 樂 自 在 的 追 尋 大 同 商 業 專 科 學 校 第 四 屆 生 命 教 育 與 管 理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民 91 年 4 月 25 日, 頁 (2)-1~(2)-17 莊 耀 輝 著,2002 無 怨 無 悔 的 付 出 : 從 事 義 工 工 作 對 於 身 心 靈 均 衡 發 展 效 益 之 探 討 第 三 屆 非 營 利 組 織 管 理 研 討 會, 民 91 年 5 月 25 日, 頁 10-1~10-11 莊 耀 輝 著,2003 生 命 的 活 水 源 頭, 台 中 市 : 逢 甲 大 學 二 OO 三 年 佛 學 與 人 生 學 術 研 討 會 - 佛 法 科 學 與 生 命 教 育 -, 民 92 年 10 月 25 日 莊 耀 輝 著,2003 心 靈 甘 露 - 達 賴 喇 嘛 的 啟 示 話 語, 永 和 市 : 水 星 文 化 事 業 出 版 社, 民 92 年 4 月 莊 耀 輝 著,2005 情 緒 管 理, 永 和 市 : 新 文 京 文 化 事 業 出 版 社, 民 94 年 1 月 附 錄 一 史 托 克 列 沃 發 人 深 省 的 名 言 : 這 是 個 非 常 重 要 的 教 訓 你 必 須 對 自 己 終 將 輝 煌 騰 達 不 能 有 任 何 疑 惑 的 信 心, 這 種 信 心 是 你 輸 不 起 的, 要 有 絕 對 的 勇 氣 面 對 不 管 你 現 前 遇 到 的 真 實 處 境 有 多 麼 殘 酷 難 忍 的 事 實 ("This is a very important lesson. You must never confuse faith 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that you will prevail in the end which you can never afford to lose with the discipline to confront the most brutal facts of your current reality, whatever they might be. ) 二 福 連 寇 發 人 深 省 的 名 言 : 當 置 身 於 無 可 奈 何 的 環 境 時, 我 們 便 面 臨 改 變 自 己 的 挑 戰 ( When we are no longer able to change a situation - we are challenged to change ourselves. ) 要 能 發 光 照 亮 別 人, 必 須 忍 受 被 焚 燒 的 痛 苦 ( What is to give light must endure burning. ) 人 的 最 後 自 由, 即 是 在 任 何 特 定 環 境 中 選 擇 自 我 態 度 的 能 力 ( The last of human freedoms - the ability to chose one's attitude in a given set of circumstances. ) Living Happily Yiao-Hwei Chuang, Professor,General Education Center,Far East University Fen-Ming Lee,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 of Applied Foreign Languages, Far East University Chung-Chih Chang, Associate Professor, General Education Center, Far East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article intends to discuss the importance and methods of living happily. It explores the general misunderstanding and mis-concepts about happiness. Besides, it provides some practical methods which can make us live happily in this life for the reference of the students. Keywords:Happiness, Relaxation, Enjoyment 10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 總 第 七 期 ) 2010 年 7 月 頁 11~22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荀 子 性 惡 篇 探 析 黃 秀 仍 * 羅 娓 淑 摘 要 先 秦 諸 子 對 於 人 性 的 善 惡 有 諸 多 看 法, 形 成 不 同 的 理 論 其 中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是 孟 子 性 善 論 告 子 的 人 性 無 分 善 與 不 善, 及 荀 子 的 性 惡 論, 此 三 者 代 表 中 心 點 及 善 惡 兩 個 極 端 之 立 場 告 子 的 性 是 中 性 的, 無 關 善 與 不 善, 孟 子 與 荀 子 所 論 理 的 人 性, 恰 巧 一 善 一 惡, 字 裡 行 間 似 乎 形 成 對 比, 其 實 未 必 對 立 本 文 主 要 對 荀 子 的 性 惡 理 論 加 以 探 究, 透 過 對 荀 子. 性 惡 篇 的 內 容 解 析, 說 明 荀 子 所 言 之 性 為 何? 與 孟 子 所 言 之 性 有 何 差 異? 荀 子 主 張 性 惡, 那 麼, 善 惡 標 準 為 何? 並 敘 述 荀 子 如 何 將 性 惡 透 過 偽 使 之 善, 及 化 性 起 偽 在 教 育 上 的 意 義 和 價 值 關 鍵 詞 : 荀 子, 性 惡, 教 育, 孟 子 * 黃 秀 仍,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講 師 羅 娓 淑,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講 師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一 前 言 先 秦 諸 子 對 於 人 性 的 善 惡 有 諸 多 看 法, 形 成 不 同 的 理 論 其 中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是 孟 子 性 善 論 告 子 的 人 性 無 分 善 與 不 善, 及 荀 子 的 性 惡 論, 此 三 者 代 表 中 心 點 及 善 惡 兩 個 極 端 之 立 場 告 子 的 性 是 中 性 的, 無 關 善 與 不 善, 其 云 性, 猶 湍 水 也, 決 諸 東 方 則 東 流, 決 諸 西 方 則 西 流 人 性 之 無 分 善 與 不 善 也, 猶 水 之 無 分 於 東 西 也 ( 孟 子. 告 子 上 ) 人 的 天 性 就 像 是 湍 急 的 流 水, 若 將 之 引 向 東 邊 則 向 東 流 ; 引 諸 西 邊 則 向 西 流 向 東 向 西 都 只 是 一 種 現 象, 無 關 乎 善 惡 之 評 價, 所 以, 告 子 認 為 人 性 是 無 分 善 與 不 善 孟 子 與 荀 子 所 論 理 的 人 性, 恰 巧 一 善 一 惡, 字 裡 行 間 似 乎 形 成 對 比, 其 實 孟 荀 的 辯 論 並 末 真 正 對 焦 本 文 欲 透 過 荀 子. 性 惡 篇 的 解 析, 以 了 解 荀 子 所 言 之 性 為 何? 與 孟 子 的 性 為 何 沒 有 交 集? 荀 子 主 張 性 惡, 那 麼, 善 惡 標 準 為 何? 並 敘 述 荀 子 如 何 將 性 惡 透 過 偽 使 之 呈 現 善 行, 這 種 化 性 起 偽 的 功 夫 與 成 效, 它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二 荀 子 論 性 ( 一 ) 荀 子 所 謂 的 性 社 會 人 之 性 荀 子 在 性 惡 篇 中, 用 列 舉 的 方 式, 舉 出 生 而 好 利 生 而 疾 惡 生 而 有 耳 目 之 欲 來 說 明 何 謂 性 性 惡 篇 : 今 人 之 性, 生 而 有 好 利 焉, 順 是, 故 爭 奪 生 而 辭 讓 亡 焉 ; 生 而 有 疾 惡 焉, 順 是, 故 殘 賊 生 而 忠 信 亡 焉 ; 生 而 有 耳 目 之 欲, 有 好 聲 色 焉, 順 是, 故 亂 生 而 禮 義 文 理 亡 焉 然 則 從 人 之 性, 順 人 之 情, 必 出 於 爭 奪, 合 於 犯 分 亂 理, 而 歸 於 暴 人 一 出 生, 就 有 好 利 之 心 嫉 妒 仇 惡 之 心 有 耳 目 之 欲, 這 些 是 荀 子 所 言 之 性, 是 強 調 社 會 人 之 性, 而 不 是 一 般 生 之 謂 性 的 一 切 人 性, 更 不 是 孟 子 所 言 異 於 禽 獸 之 性 何 以 知 荀 子 所 言 之 性, 是 社 會 人 之 性? 荀 子 言 : 順 好 利 之 性 而 發 展, 會 產 生 爭 奪 ; 順 著 嫉 妒 仇 惡 之 心 發 展, 就 會 發 生 殘 賊 陷 害 忠 良 之 事 ; 順 著 人 的 口 目 之 欲 而 發 展, 則 會 產 生 12

黃 秀 仍 羅 娓 淑 荀 子 性 惡 篇 探 析 淫 亂 之 事, 使 得 禮 義 之 事 喪 失, 這 些 會 使 社 會 產 生 爭 奪, 導 致 社 會 暴 亂 荀 子 以 列 舉 說 明 順 著 性 發 展, 就 會 產 生 危 害 社 會 禮 義 的 事, 這 是 把 人 置 於 社 會 組 織 中 來 看, 也 就 是 說, 荀 子 著 眼 於 社 會 人 的 性, 在 社 會 中 的 發 展 來 說 解 的 其 實, 荀 子 多 項 論 理, 皆 從 社 會 立 場 來 論 述 的, 包 括 依 禮 使 人 民 在 社 會 中 定 位 ( 等 級 名 分 ) 社 會 資 源 分 配 及 社 會 秩 序 的 維 持 ; 樂, 使 社 會 中 不 同 階 層 的 人, 得 到 各 種 音 樂 的 教 化 功 能, 而 使 社 會 平 和 ( 二 ) 荀 子 視 性 情 欲 為 一 體 荀 子 言 生 而 有 口 目 之 欲 從 人 之 性, 順 人 之 情 必 出 於 爭 奪 故 順 情 性 則 不 辭 讓 矣, 辭 讓 則 悖 於 情 性 矣, 荀 子 是 將 性 情 欲 合 視, 所 關 注 的 是 動 物 性 ( 人 也 是 一 種 動 物 ), 如 : 口 目 之 欲 飢 而 欲 飽 寒 而 欲 煖 勞 而 欲 休 荀 子 認 為 這 種 性 ( 情 欲 ), 恣 其 發 展, 會 對 社 會 結 構 產 生 負 面 影 響 ( 三 ) 荀 子 言 性 不 可 學 不 可 事 荀 子 認 為 性 是 人 出 生 時 就 自 然 生 成 的, 不 可 學 不 可 事 ; 至 於 可 學 可 事 的 那 些 禮 義 之 事, 是 偽, 是 後 天 人 為 努 力 而 成 就 的 性 惡 篇 : 凡 性 者, 天 之 就 也, 不 可 學, 不 可 事 禮 義 者, 聖 人 之 所 生 也, 人 之 所 學 而 能, 所 事 而 成 者 也 不 可 學, 不 可 事, 而 在 人 者, 謂 之 性 ; 可 學 而 能, 可 事 而 成 之 在 人 者, 謂 之 偽, 是 性 偽 之 分 也 ( 四 ) 荀 子 與 孟 子 對 性 定 義 的 差 異 孟 子 主 張 性 善, 他 從 人 的 特 性 言 性, 也 就 是 從 人 與 禽 獸 之 幾 微 差 異 處 著 手, 認 為 人 心 具 有 惻 隱 之 心 羞 惡 之 心 辭 讓 之 心 與 是 非 之 心 四 個 善 端, 此 四 端 之 善 心, 是 人 類 內 在 本 有 的, 若 將 人 心 善 性, 加 以 存 養 擴 充, 可 以 發 展 成 為 仁 義 禮 智 四 種 道 德 特 質 由 四 端 之 心 來 看 人 性, 是 孟 子 人 性 論 的 要 旨 孟 子 公 孫 丑 上 篇 : 所 以 謂 人 皆 有 不 忍 人 之 心 者, 今 人 乍 見 孺 子 將 入 於 井, 皆 有 怵 惕 惻 隱 之 心, 非 所 以 內 交 於 孺 子 之 父 母 也, 非 所 以 要 譽 於 鄉 黨 朋 友 也, 非 惡 其 聲 而 然 也 由 是 觀 之, 無 惻 隱 之 心, 非 人 也 ; 無 羞 惡 之 心, 非 人 也 ; 無 辭 讓 之 心, 非 人 也 ; 無 是 非 之 心, 非 人 也 惻 隱 之 心, 仁 之 端 也 ; 羞 惡 之 心, 義 之 端 也 ; 辭 讓 之 心, 禮 之 端 也 ; 是 非 之 心, 智 之 端 也 人 之 有 是 四 端 也, 1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猶 其 有 四 體 也 孟 子 將 心 與 性 視 為 相 同, 以 四 端 之 心 言 性, 故 以 為 人 性 善 ; 荀 子 所 言 之 性, 是 將 之 與 情 欲 合 視, 所 關 注 的 是 動 物 的 共 性 ( 人 是 動 物 之 一 種 ), 人 與 禽 獸 相 同 之 性, 若 順 此 性 發 展, 會 對 社 會 產 生 負 面 影 響 之 性 至 於 人 異 於 禽 獸, 而 有 辨 知 之 能 力, 荀 子 將 其 歸 之 於 心, 而 非 性 故 孟 子 是 以 心 言 性, 所 言 性 善 之 ; 荀 子 以 情 ( 欲 ) 言 性 故 性 惡 之 故 孟 荀 二 者 所 討 論 之 性, 是 各 有 所 偏, 屬 人 性 中 之 不 同 內 容 範 圍, 難 怪 他 們 對 性 善 性 惡 的 學 說, 看 似 針 鋒 相 對, 卻 了 無 焦 點 三 荀 子 的 性 惡 ( 一 ) 荀 子 所 言 惡 - 不 利 於 社 會 即 為 惡 荀 子 所 謂 的 善 惡 標 準, 是 站 在 一 個 社 會 組 織 整 體 而 言, 荀 子 強 調 社 會 功 能 對 於 人 類 的 重 要 性, 其 諸 多 理 論 都 是 站 在 社 會 組 織 立 場 而 言 荀 子 以 為, 能 使 社 會 正 理 平 治 的 行 為 則 為 善 ; 使 社 會 悖 亂 不 治 的 行 為 則 為 惡 性 惡 篇 : 凡 古 今 天 下 之 所 謂 善 者, 正 理 平 治 也 ; 所 謂 惡 者, 偏 險 悖 亂 也, 是 善 惡 之 分 也 矣 荀 子 言 之, 從 古 至 今 世 人 所 稱 之 為 善 的, 都 是 因 為 合 於 禮 義 法 度, 遵 守 社 會 秩 序 的 行 為 ; 稱 做 惡 的, 是 那 些 邪 僻 奸 險, 背 離 正 道 而 使 社 會 混 亂 的 行 為 ( 二 ) 荀 子 用 社 會 現 象 證 明 人 有 性 惡 的 本 質 荀 子 認 為 人 的 本 性 邪 僻 奸 險 而 不 端 正, 背 離 正 道, 使 社 會 混 亂 而 不 安 定, 因 此, 聖 王 建 立 君 主 的 威 勢 來 統 治 人 民, 倡 明 禮 義 來 教 化 他 們, 興 起 法 度 來 治 理 他 們, 加 重 刑 罰 來 禁 足 他 們, 使 天 下 全 部 達 到 安 定 有 秩 序, 合 乎 善, 這 是 聖 王 的 統 治 和 禮 義 的 教 化 的 結 果 性 惡 篇 : 今 誠 以 人 之 性 固 正 理 平 治 邪, 則 有 惡 用 聖 王, 惡 用 禮 義 哉? 雖 有 聖 王 禮 義, 將 曷 加 於 正 理 平 治 也 哉? 今 不 然, 人 之 性 惡, 故 古 者 聖 人 以 人 之 性 惡, 以 為 偏 險 而 不 正, 悖 亂 而 不 治, 故 為 之 立 君 上 之 埶 以 臨 之, 明 禮 義 以 化 之, 起 法 正 以 治 之, 重 刑 罰 以 禁 之, 使 天 下 皆 出 於 治, 合 於 善 也 是 聖 王 之 治, 14

黃 秀 仍 羅 娓 淑 荀 子 性 惡 篇 探 析 而 禮 義 之 化 也 後 來, 聖 王 嘗 試 捨 棄 君 主 的 權 勢, 沒 有 禮 義 的 教 化 去 除 法 度 的 治 理 沒 有 刑 罰 之 禁 止, 旁 觀 人 民 之 相 處 往 來, 見 到 強 者 掠 奪 弱 者 人 多 勢 眾 者 欺 負 弱 勢 者, 天 下 人 民 背 正 道 犯 上 作 亂, 各 諸 侯 國 相 繼 滅 亡 性 惡 篇 : 今 當 試 去 君 上 之 埶, 無 禮 義 之 化, 去 法 正 之 治, 無 刑 罰 之 禁, 倚 而 觀 天 下 民 人 之 相 與 也 若 是, 則 夫 彊 者 害 弱 而 奪 之, 眾 者 曓 寡 而 譁 之, 天 下 之 悖 亂 而 相 亡, 不 待 頃 矣 用 此 觀 之, 然 則 人 之 性 惡 明 矣, 其 善 者 偽 也 荀 子 以 聖 王 治 天 下 則 安, 不 治 則 亂 的 例 子, 證 明 人 的 本 性 是 惡 的, 在 社 會 上, 需 靠 統 治 者 外 在 的 約 束 力 量, 才 能 使 社 會 安 定 ; 一 旦 失 去 外 在 的 規 範 及 約 束 力, 則 社 會 必 亂 國 家 必 亡 四 荀 子 言 善 者 偽 也 ( 一 ) 善 行 是 後 天 人 為 的 結 果 荀 子 認 為 人 性 惡, 如 果 人 的 行 為 僅 順 著 惡 的 性 發 展, 則 社 會 將 亂 了 秩 序, 而 導 致 暴 亂 故 需 君 師 和 法 制 的 教 化, 要 有 禮 義 的 引 導, 才 能 產 生 謙 讓, 出 現 合 乎 等 級 名 分 制 度 的 禮 義 秩 序, 使 社 會 安 定, 可 知 人 民 在 社 會 中 的 善 行, 都 是 經 過 後 天 引 導 教 化 和 規 範 的 人 為 結 果 性 惡 篇 : 人 之 性 惡, 其 善 者 偽 也 然 則 從 人 之 性, 順 人 之 情, 必 出 於 爭 奪, 合 於 犯 分 亂 理, 而 歸 於 曓 故 必 將 有 師 法 之 化, 禮 義 之 道, 然 後 出 於 辭 讓, 合 於 文 理, 而 歸 於 治 用 此 觀 之, 然 則 人 之 性 惡 明 矣, 其 善 者 偽 也 另 外, 荀 子 舉 例 說 明 見 長 者 不 敢 先 食, 食 而 有 所 讓 代 替 父 兄 勞 而 不 敢 息, 都 是 經 過 後 天 學 習 而 為 的 善 行, 而 非 天 生 之 性 之 所 以 認 定 是 後 天 學 習 而 來 的, 是 因 為 荀 子 認 為 這 些 善 行, 與 人 先 天 的 飢 而 欲 飽 勞 而 欲 休 之 本 性 不 同 性 惡 篇 : 今 人 見 長 而 不 敢 先 食 者, 將 有 所 讓 也, 勞 而 不 敢 求 息 者, 將 有 所 代 也 夫 子 之 讓 乎 父, 弟 之 讓 乎 兄, 子 之 代 乎 父, 弟 之 代 乎 兄, 此 二 行 者, 皆 反 於 性 而 悖 於 情 也 然 而 孝 子 之 道, 禮 義 之 文 理 也 故 順 情 性 則 不 辭 讓 矣, 辭 讓 則 悖 於 情 性 矣 用 此 觀 之, 人 之 性 惡 明 矣! 其 善 者 偽 也 1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 二 ) 禮 義 是 聖 人 之 偽 荀 子 言 化 性 起 偽, 是 指 聖 人 將 本 性 的 惡 加 以 改 造, 而 興 起 人 為 的 善 人 為 的 善 興 起 後, 才 產 生 禮 義, 禮 義 產 生 後, 才 制 定 法 度, 禮 義 和 法 度 是 聖 人 產 生 的 根 據 所 以, 聖 人 制 定 禮 義, 使 一 般 人 在 經 過 禮 義 的 教 化 與 規 範 後, 也 可 以 成 為 聖 人 性 惡 篇 : 故 聖 人 化 性 而 起 偽, 偽 起 而 生 禮 義, 禮 義 生 而 制 法 度 然 則 禮 義 法 度 者, 是 聖 人 之 所 生 也 其 實, 聖 人 與 眾 人 性 相 同 ; 是 經 過 人 偽 後, 才 產 生 不 同 的 行 為 結 果 性 惡 篇 : 故 聖 人 之 所 以 同 於 眾, 其 不 異 於 眾 者, 性 也 ; 所 以 異 而 過 眾 者, 偽 也 既 然 聖 人 與 眾 人 性 同 為 惡, 那 麼, 禮 義 是 怎 麼 產 生 的 呢? 禮 義 是 出 於 聖 人 之 後 天 人 為 努 力 的 結 果, 而 非 出 於 聖 人 的 本 性 就 像 製 陶 者 調 和 黏 土 製 作 陶 器, 陶 器 的 產 生 是 因 為 陶 工 的 人 為 努 力, 而 不 是 因 為 陶 工 的 天 性 ; 工 人 砍 伐 木 頭 製 成 各 種 器 具, 這 些 器 具 是 出 自 木 工 的 人 為 努 力, 而 非 出 於 木 工 的 天 性 性 惡 篇 : 問 者 曰 : 人 之 性 惡, 則 禮 義 惡 生? 應 之 曰 : 凡 禮 義 者, 是 生 於 聖 人 之 偽, 非 故 生 於 人 之 性 也 故 陶 人 埏 埴 而 為 器, 然 則 器 生 於 陶 人 之 偽, 非 故 生 於 人 之 性 也 故 工 人 斲 木 而 成 器, 然 則 器 生 於 工 人 之 偽, 非 故 生 於 人 之 性 也 ( 三 ) 聖 人 是 積 習 而 成 的 荀 子 言 : 聖 人 積 思 慮, 習 偽 故, 以 生 禮 義 而 起 法 度 說 明 聖 人 是 努 力 積 累 思 慮, 熟 習 人 為 之 事, 而 後 創 制 禮 義, 建 立 法 度 的 既 然 聖 人 可 以 創 制 禮 義, 建 立 法 度, 為 何 不 是 每 個 人 皆 如 此? 荀 子 以 為, 每 個 人 皆 可 借 由 積 累 人 為 之 善 事, 而 達 聖 人 之 境 界, 然 而, 僅 止 於 可 以 如 此, 並 非 一 定 如 此 因 為, 無 法 用 禮 義 強 迫, 使 每 個 人 皆 如 此 就 好 比 小 人 可 以 經 人 為 而 成 為 君 子, 但 他 卻 不 願 意 下 功 夫 ; 君 子 也 會 因 不 努 力 積 習 而 淪 為 小 人, 但 君 子 不 願 意 如 此 沈 淪 性 惡 篇 : 曰 : 聖 可 積 而 致, 然 而 皆 不 可 積, 何 也? 曰 : 可 以 而 不 可 使 也 故 小 16

黃 秀 仍 羅 娓 淑 荀 子 性 惡 篇 探 析 人 可 以 為 君 子, 而 不 肯 為 君 子 ; 君 子 可 以 為 小 人, 而 不 肯 為 小 人 進 一 步 來 說, 路 人 可 以 成 為 禹, 但 不 一 定 會 成 為 禹 這 是 一 種 應 然 的 關 係, 而 非 必 然 的 結 果 然 而, 路 人 雖 未 成 為 禹, 並 不 防 礙 他 成 為 禹 的 應 然 性 質 就 像 我 們 的 腳, 可 以 行 遍 天 下, 但 是, 我 們 未 必 用 腳 走 遍 天 下 ; 士 農 工 商, 可 以 互 相 對 換 工 作 內 容, 但 是, 未 必 有 互 調 工 作 內 容 的 人, 不 論 為 或 不 為, 都 不 會 阻 礙 應 然 的 可 行 性 性 惡 篇 : 故 塗 之 人 可 以 為 禹, 則 然 ; 塗 之 人 能 為 禹, 未 必 然 也 雖 不 能 為 禹, 無 害 可 以 為 禹 足 可 以 徧 行 天 下, 然 而 未 嘗 有 能 徧 行 天 下 者 也 夫 工 匠 農 賈, 未 嘗 不 可 以 相 為 事 也, 然 而 未 嘗 能 相 為 事 也 用 此 觀 之, 然 則 可 以 為, 未 必 能 也 ; 雖 不 能, 無 害 可 以 為 然 則 能 不 能 之 與 可 不 可, 其 不 同 遠 矣, 其 不 可 以 相 為 明 矣 ( 四 ) 善 者 偽 也 - 善 行 能 經 由 後 天 學 習 而 產 生, 本 性 卻 無 法 改 變 善 是 經 由 後 天 學 習 努 力 而 產 生, 禮 義 是 積 習 人 為 之 善 而 成, 那 麼, 這 種 善 是 否 就 成 為 聖 人 的 本 性? 荀 子 以 為 不 然 他 認 為 善 行 是 經 由 後 天 學 習 而 產 生, 本 性 無 法 改 變 因 此, 禮 義 是 積 累 人 的 善 的 習 慣 而 成, 並 非 是 聖 人 的 本 性, 聖 人 的 本 性, 也 不 會 因 為 後 天 的 努 力 而 改 變 性 惡 篇 : 問 者 曰 : 禮 義 積 偽 者, 是 人 之 性, 故 聖 人 能 生 之 也 應 之 曰 : 是 不 然 夫 陶 人 埏 埴 而 生 瓦, 然 則 瓦 埴 豈 陶 人 之 性 也 哉? 工 人 斲 木 而 生 器, 然 則 器 木 豈 工 人 之 性 也 哉? 夫 聖 人 之 於 禮 義 也, 辟 則 陶 埏 而 生 之 也 然 則 禮 義 積 偽 者, 豈 人 之 本 性 也 哉! 凡 人 之 性 者, 堯 舜 之 與 桀 跖, 其 性 一 也 ; 君 子 之 與 小 人, 其 性 一 也 今 將 以 禮 義 積 偽 為 人 之 性 邪? 然 則 有 曷 貴 堯 禹, 曷 貴 君 子 矣 哉 凡 所 貴 堯 禹 君 子 者, 能 化 性, 能 起 偽, 偽 起 而 生 禮 義 然 則 聖 人 之 於 禮 義 積 偽 也, 亦 猶 陶 埏 而 生 之 也 用 此 觀 之, 然 則 禮 義 積 偽 者, 豈 人 之 性 也 哉! 就 像 製 陶 工 匠, 用 水 調 製 黏 土 製 成 了 瓦, 那 麼, 用 土 製 成 的 瓦, 它 的 性 質 絕 非 是 陶 匠 的 本 性 ; 木 工 砍 削 加 工 木 材, 生 產 了 木 器, 那 麼, 用 木 製 成 的 器 具, 它 的 性 質 絕 非 是 木 工 的 本 性 聖 人 制 定 禮 義, 就 好 比 陶 工 調 製 泥 土, 生 產 瓦 片 一 樣, 是 累 積 了 人 為 的 好 習 慣 而 制 定 禮 義, 禮 義 的 性 質 並 非 聖 人 的 本 性 1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五 荀 子 化 性 起 偽 的 教 育 意 義 ( 一 ) 學 習 之 功 效 - 途 之 人 能 為 禹 荀 子 言 性 惡, 強 調 化 性 起 偽 的 作 用 化 性 起 偽 是 透 過 後 天 人 為 的 引 導 規 範 與 學 習, 將 本 性 的 惡 加 以 改 造, 而 興 起 人 為 的 善 這 樣 學 習 矯 正 的 成 效, 在 教 育 上 有 其 重 要 積 極 的 意 義, 對 於 先 天 不 足, 靠 後 天 努 力 的 學 習 者 而 言, 無 非 是 很 好 的 一 種 理 論 依 據 另 外, 荀 子 認 為 普 通 的 人 也 可 以 成 為 禹, 這 對 肯 定 教 育 的 成 效, 是 一 劑 強 心 針 性 惡 篇 : 塗 之 人 可 以 為 禹, 曷 謂 也? 曰 : 凡 禹 之 所 以 為 禹 者, 以 其 為 仁 義 法 正 也 然 則 仁 義 法 正, 有 可 知 可 能 之 理 然 而 塗 之 人 也, 皆 有 可 以 知 仁 義 法 正 之 質, 皆 有 可 以 能 仁 義 法 正 之 具, 然 則 其 可 以 為 禹 明 矣 普 通 的 人 也 可 以 成 為 聖 人, 只 要 他 能 實 行 仁 義 和 法 制 仁 義 法 制 是 有 其 可 懂, 而 且 可 做 的 道 理 普 通 人 也 有 可 懂 得 仁 義 法 制 的 資 質, 可 實 踐 仁 義 法 制 的 條 件 任 何 學 習 者 都 有 成 聖 的 可 能 性, 可 知, 透 過 教 育 使 學 習 者 有 學 習 成 效, 是 非 常 肯 定 的 ( 二 ) 環 境 的 重 要 在 學 習 的 過 程 中, 學 習 環 境 是 很 重 要 的, 學 習 環 境 影 響 學 習 成 果 學 習 的 環 境 包 括 學 習 周 遭 的 人 事 物 性 惡 篇 : 繁 弱 鉅 黍, 古 之 良 弓 也, 然 而 不 得 排 檠 則 不 能 自 正 ; 桓 公 之 蔥, 大 公 之 闕, 文 王 之 錄, 莊 君 之 曶, 闔 閭 之 干 將 莫 邪 鉅 闕 辟 閭, 此 皆 古 之 良 劍 也, 然 而 不 加 砥 厲 則 不 能 利, 不 得 人 力 則 不 能 斷 ; 驊 騮 騹 驥 纖 離 綠 耳, 此 皆 古 之 良 馬 也, 然 而 前 必 有 銜 轡 之 制, 後 有 鞭 策 之 威, 加 之 以 造 父 之 馭, 然 後 一 日 而 致 千 里 也 夫 人 雖 有 性 質 美 而 心 辯 知, 必 將 求 賢 師 而 事 之, 擇 良 友 而 友 之 得 賢 師 而 事 之, 則 所 聞 者 堯 舜 禹 湯 之 道 也 ; 得 良 友 而 友 之, 則 所 見 者 忠 信 敬 讓 之 行 也 身 日 進 於 仁 義 而 不 自 知 也 者, 靡 使 然 也 今 與 不 善 人 處, 則 所 聞 者 欺 誣 詐 偽 也, 所 見 者 汙 漫 淫 邪 貪 利 之 行 也, 身 且 加 於 刑 戮 而 不 自 知 者, 靡 使 然 也 傳 曰 : 不 知 其 子, 視 其 友 ; 不 知 其 君, 視 其 左 右 靡 而 已 矣! 靡 而 已 矣! 繁 弱 鉅 黍, 都 是 古 代 的 好 弓, 但 無 排 檠 矯 正, 也 無 法 自 行 矯 正 ; 齊 桓 公 的 寶 劍 蔥 姜 太 公 的 寶 劍 闕 周 文 王 的 寶 劍 錄 楚 莊 王 的 寶 劍 曶, 吳 王 闔 閭 的 寶 18

黃 秀 仍 羅 娓 淑 荀 子 性 惡 篇 探 析 劍 干 將 莫 邪 鉅 闕 辟 閭, 這 些 都 是 古 代 的 好 劍, 雖 然 是 好 劍, 但 未 經 磨 刀 石 就 不 會 鋒 利, 也 無 法 斷 物 ; 驊 騮 騹 驥 纖 離 綠 耳, 這 些 都 是 古 代 的 好 馬, 但 是 馬 前 需 有 轡 頭 的 制 約, 馬 後 要 有 鞭 策 的 威 力, 再 加 上 造 父 駕 車 的 技 術, 才 能 一 日 千 里 人 雖 有 好 的 素 質 及 辨 別 能 力, 一 定 要 尋 求 賢 良 的 老 師, 且 跟 著 良 師 學 習 ; 選 擇 好 友 而 交 往 相 處 跟 著 良 師 學 習, 所 聽 到 的 都 是 堯 舜 禹 湯 的 道 理 ; 得 到 好 友 而 和 他 交 往 相 處, 那 麼 得 到 的 就 是 忠 誠 信 用 恭 敬 禮 讓 的 行 為, 自 己 在 不 知 不 覺 中, 逐 步 學 到 仁 義, 這 就 是 環 境 的 影 響 反 之, 如 果 和 不 好 的 人 相 處, 那 麼, 所 學 到 的 就 是 欺 騙 誣 陷 奸 詐 和 虛 偽, 所 見 的 就 是 骯 髒 欺 騙 淫 邪 貪 婪 的 行 為, 而 後 遭 到 刑 戮 還 不 自 知, 這 就 是 環 境 的 影 響 古 書 上 說 : 不 了 解 兒 子, 看 和 兒 子 交 往 的 朋 友 就 清 楚 了 ; 不 了 解 君 主, 看 君 主 身 邊 的 人 就 明 白 了 這 就 是 環 境 的 影 響! 荀 子 說 明 環 境 對 學 習 成 果 的 影 響, 在 勸 學 篇 中 亦 特 別 強 調 其 言 : 南 方 有 鳥 焉, 名 曰 蒙 鳩, 以 羽 為 巢 而 編 之 以 髮, 繫 之 葦 苕, 風 至 苕 折, 卵 破 子 死 巢 非 不 完 也, 所 繫 者 然 也 西 方 有 木 焉, 名 曰 射 干, 莖 長 四 寸, 生 於 高 山 之 上 而 臨 百 仞 之 淵, 木 莖 非 能 長 也, 所 立 者 然 也 蓬 生 麻 中, 不 扶 而 直 ; 白 沙 在 涅, 與 之 俱 黑 蘭 槐 之 根 是 為 芷, 其 漸 之 滫, 君 子 不 近, 庶 人 不 服 其 質 非 不 美 也, 所 漸 者 然 也 故 君 子 居 必 擇 鄉, 遊 必 就 士, 所 以 防 邪 辟 而 近 中 正 也 南 方 的 蒙 鳩 鳥 將 鳥 巢 繫 在 葦 端, 大 風 吹 來, 葦 端 折 斷, 鳥 蛋 摔 破, 幼 鳥 跌 死, 並 非 蒙 鳩 所 築 的 巢 不 好, 而 是 牠 所 繫 的 地 方 不 牢 靠 的 緣 故 ; 西 方 射 干 的 植 物, 樹 莖 不 長, 但 生 長 在 高 山 深 淵 之 上, 射 干 的 莖 雖 不 長, 但 是 因 為 它 所 樹 立 的 地 方 顯 著, 才 使 它 顯 得 那 麼 高 ; 蓬 草 生 在 高 挺 的 麻 叢 中, 不 必 扶 持 自 然 會 長 得 很 直 ; 白 沙 混 在 黑 泥 中, 會 和 黑 泥 一 起 變 黑 這 些 例 子, 都 是 荀 子 用 以 說 明 環 境 對 人 影 響 深 遠, 如 果 在 好 的 環 境 中, 蓬 麻 不 扶 也 會 直, 如 果 混 在 不 好 的 環 境 中, 白 沙 與 之 俱 黑 因 此, 不 得 不 慎 選 教 育 環 境 六 荀 子 性 惡 篇 不 周 延 處 舉 偶 ( 一 ) 關 於 荀 子 性 惡 之 證 明 荀 子 言 : 凡 人 之 欲 為 善 者, 為 性 惡 也 也 就 是 凡 是 人 之 所 以 想 要 為 善, 1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是 因 為 人 的 本 性 是 惡 的, 正 因 為 本 身 沒 有 ( 善 ), 才 會 向 外 求 取 ; 如 果 本 身 已 有 ( 善 ), 就 不 會 向 外 尋 求 性 惡 篇 : 凡 人 之 欲 為 善 者, 為 性 惡 也 夫 薄 願 厚, 惡 願 美, 狹 願 廣, 貧 願 富, 賤 願 貴, 苟 無 之 中 者, 必 求 於 外 故 富 而 不 願 財, 貴 而 不 願 埶, 苟 有 之 中 者, 必 不 及 於 外 用 此 觀 之, 人 之 欲 為 善 者, 為 性 惡 也 今 人 之 性, 固 無 禮 義, 故 彊 學 而 求 有 之 也 ; 性 不 知 禮 義, 故 思 慮 而 求 知 之 也 然 則 生 而 已, 則 人 無 禮 義, 不 知 禮 義 人 無 禮 義 則 亂, 不 知 禮 義 則 悖 然 則 生 而 已, 則 悖 亂 在 己 用 此 觀 之, 人 之 性 惡 明 矣, 其 善 者 偽 也 荀 子 言, 薄 的 希 望 變 厚 醜 的 希 望 變 美 小 的 希 望 變 大 貧 窮 的 希 望 變 富 有 卑 賤 的 希 望 變 高 貴, 假 如 本 身 沒 有 它, 就 會 向 外 尋 求, 所 以, 富 有 的 人 就 不 希 求 錢 財, 高 貴 的 人 就 不 希 望 權 勢, 假 使 本 身 已 有, 就 不 會 向 外 尋 求 由 此 看 來, 人 之 所 以 想 要 為 善, 正 是 因 為 人 的 本 性 是 惡 的 現 在 人 的 本 性 沒 有 禮 義, 所 以 要 努 力 學 習 以 求 得 禮 義, 本 性 不 懂 禮 義, 所 以 要 思 慮 以 求 懂 得 禮 義 就 人 性 本 身 而 言, 人 沒 有 禮 義, 也 不 懂 得 禮 義 人 沒 有 禮 義, 社 會 就 會 混 亂 ; 不 懂 得 禮 義, 就 會 背 離 正 道, 這 樣, 人 性 本 惡 是 很 清 楚 的 荀 子 用 假 如 本 身 沒 有, 就 會 向 外 尋 求 為 前 提, 推 論 向 外 尋 求 的, 就 一 定 是 本 身 沒 有 的, 及 有 的, 就 不 會 再 向 外 尋 求, 這 些 推 論, 犯 了 邏 輯 的 謬 誤, 而 且 與 事 實 不 符 試 舉 荀 子 所 言 之 例 - 貧 富 做 說 明, 前 提 為 因 為 沒 有 錢, 所 以 向 外 尋 求 富 裕, 推 論 向 外 尋 求 富 裕 的 人, 就 一 定 是 貧 窮 者 及 富 有 的 人, 就 不 再 希 求 錢 財, 這 不 但 犯 了 邏 輯 的 謬 誤, 而 且, 向 外 尋 求 富 裕 的 人, 不 一 定 就 是 貧 窮 者 富 有 的 人, 未 必 不 再 希 求 錢 財 因 此, 荀 子 利 用 本 段 論 述, 來 推 論 性 惡, 有 其 不 周 延 處 ( 二 ) 荀 子 對 孟 子 無 辨 合 符 驗 之 批 評 荀 子 提 及, 善 於 談 論 古 事 的 人, 必 然 要 有 現 在 的 事 實 做 驗 證 ; 喜 歡 談 論 自 然 的 人, 必 然 要 有 人 類 社 會 的 事 情 做 驗 證, 凡 是 談 論 事 情, 重 要 的 是 要 有 證 明 有 根 據 荀 子 批 評 孟 子 所 說 的 性 善 沒 有 根 據 性 惡 篇 : 故 善 言 古 者, 必 有 節 於 今 ; 善 言 天 者, 必 有 徵 於 人 凡 論 者 貴 其 有 辨 合, 有 符 驗 故 坐 而 言 之, 起 而 可 設, 張 而 可 施 行 今 孟 子 曰 : 人 之 性 善 無 辨 合 符 驗, 坐 而 言 之, 起 而 不 可 設, 張 而 不 可 施 行, 豈 不 過 甚 矣 哉! 事 實 上, 孟 子 所 言 性 善 學 說 是 可 以 驗 證 的 例 如 : 孟 子 所 言 四 端 之 20

黃 秀 仍 羅 娓 淑 荀 子 性 惡 篇 探 析 心, 就 可 透 過 乍 見 孺 子 將 入 於 井 ( 今 人 乍 見 孺 子 將 入 於 井, 皆 有 怵 惕 惻 隱 之 心, 非 所 以 內 交 於 孺 子 之 父 母 也, 非 所 以 要 譽 於 鄉 黨 朋 友 也, 非 惡 其 聲 而 然 也 由 是 觀 之, 無 惻 隱 之 心, 非 人 也 ; 無 羞 惡 之 心, 非 人 也 ; 無 辭 讓 之 心, 非 人 也 ; 無 是 非 之 心, 非 人 也 惻 隱 之 心, 仁 之 端 也 ; 羞 惡 之 心, 義 之 端 也 ; 辭 讓 之 心, 禮 之 端 也 ; 是 非 之 心, 智 之 端 也 人 之 有 是 四 端 也 ) 一 事 加 以 驗 證 所 以, 荀 子 批 評 孟 子 無 辨 合 符 驗, 有 其 不 當 之 處 七 結 論 性 是 天 生 的, 人 有 與 動 物 相 同 的 動 物 性, 亦 有 異 於 禽 獸 之 四 端 之 心 動 物 性 是 動 物 生 理 之 本 性, 如 : 口 目 之 欲 飢 而 欲 飽 寒 而 欲 煖 勞 而 欲 休 等 ; 四 端 之 心 是 屬 於 人 類 所 特 有 之 特 性 口 目 之 欲 飢 而 欲 飽 寒 而 欲 煖 勞 而 欲 休 這 些 動 物 性, 是 一 種 維 生 的 本 性, 無 關 乎 善 惡 價 值, 應 屬 中 性 但 是, 荀 子 之 論 理 是 在 社 會 結 構 的 立 場 下 來 論 述 的, 荀 子 認 為 助 於 社 會 結 構 正 面 發 展 的 就 是 善, 不 利 社 會 結 構 發 展 的 就 是 惡, 因 此, 他 將 口 目 之 欲 飢 而 欲 飽 寒 而 欲 煖 勞 而 欲 休 這 些 人 類 的 本 性, 置 之 於 社 會 當 中, 發 現 順 著 這 些 性 發 展 下 去, 會 使 維 繫 社 會 的 工 具 ( 禮 義 ) 受 到 破 壞, 所 以, 荀 子 認 為 人 的 性 是 惡 的 荀 子 認 為 人 性 惡, 惡 的 是 性, 亦 是 情 ( 即 為 情 性 ), 亦 是 欲, 荀 子 將 性 情 欲 視 之 為 一 體 既 然 人 性 惡, 那 麼, 必 然 要 有 一 套 方 法 解 決, 使 人 有 善, 於 是, 荀 子 提 出 化 性 起 偽 的 人 為 方 式, 所 謂 化 性 起 偽 就 是 將 本 性 的 惡 加 以 改 造, 而 興 起 人 為 的 善 這 種 主 張, 無 非 強 調 後 天 學 習 以 矯 枉 的 重 要 性 本 文 主 要 對 荀 子. 性 惡 篇 的 內 容 加 以 解 析, 發 現 該 篇 論 述 有 其 不 周 延 之 處, 然 與 其 挑 出 不 周 延 處 來 反 駁 性 惡 說, 不 如 了 解 荀 子 是 站 在 社 會 之 立 場 來 論 述 善 惡, 並 且 將 人 置 於 社 會 人 的 角 色 來 談 論 性 惡 的, 我 們 可 以 進 一 步 看 重 荀 子 化 性 起 偽 的 積 極 意 義 荀 子 強 調 後 天 化 性 起 偽 學 習 及 矯 正 的 莫 大 功 效, 這 對 於 先 天 不 足, 靠 後 天 努 力 的 學 習 者 而 言, 無 非 是 很 好 的 一 種 教 育 理 論 依 據 2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參 考 書 目 : 史 次 耘 註 譯 孟 子 今 註 今 譯, 臺 灣 : 商 務 印 書 館,1984 年 版 李 滌 生 著 荀 子 集 釋, 臺 灣 : 學 生 書 局,1991 年 版 The Analysis of Hsun-tzu s Thinking at the Study of Bad Essence" Hsiu-Jeng Huang Wei-Shu Lo Far East University Abstrct The philosophers in the ancient Qi had controversial views on human natures. Famous theories like Mencius s "good essence", Gaozi s null essence, and Hsun-tzu s bad essence were the most representative. Gaozi s view was neutral, while Mencius and Hsun-tzu views seemed to be contrast, but they were not contrary, in fact. This study tries to elaborate on the theory advocated by Hsun-tzu. Via the analysis of bad essence, the author explained the meanings of human nature, and Hsun-tzu s criteria of judging good or bad human natures. The author also stated the way Hsun-tzu educated people to turn the bad essence into good behaviors. The significance and the values of good behavior acquisition are highlighted in this study. Key words:hsun-tzu,mencius,gaozi,bad essence,eduction 22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 總 第 七 期 ) 2010 年 7 月 頁 23~46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意 義 主 題 的 反 省 與 重 構 * 徐 鈺 晶 摘 要 傳 統 學 者 討 論 謝 靈 運 詩 作, 每 以 山 水 詩 定 義 謝 詩 成 就 然 而 謝 詩 雖 以 山 水 為 寫 作 題 材, 但 其 本 質 卻 不 脫 玄 言 詩 傳 統, 俯 視 觀 仰 察 山 水 所 冥 合 自 然 的 玄 理, 結 合 山 水 美 感 的 把 握, 一 轉 玄 言 詩 的 枯 淡 寡 味, 化 為 山 水 審 美 的 詩 境 因 此, 本 文 以 此 角 度 切 入, 重 新 解 讀 謝 靈 運 詩 作, 試 圖 考 察 在 傳 統 的 理 解 外,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所 可 能 呈 現 的 意 義 主 題 關 鍵 詞 :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玄 言 詩, 美 感 經 驗 * 徐 鈺 晶, 銘 傳 大 學 應 用 中 文 系 副 教 授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一 導 論 就 山 水 詩 作 為 一 個 文 類 而 言 1, 由 於 中 外 詩 評 學 者 對 於 山 水 詩 此 一 文 類 本 質 的 界 定 不 一, 故 在 山 水 詩 的 起 源 上, 諸 家 持 論 頗 有 差 歧 2, 然 而 若 從 文 心 雕 龍 明 詩 篇 : 宋 初 文 詠, 體 有 因 革, 莊 老 告 退, 而 山 水 方 滋 作 為 討 論 的 起 點, 則 謝 靈 運 模 山 範 水 的 詩 作 往 往 被 視 為 山 水 詩 此 一 文 類 的 典 型, 認 為 山 水 詩 之 所 以 能 形 成 一 種 具 有 共 同 特 點 的 文 學 類 型, 實 乃 歸 功 於 謝 靈 運, 前 人 如 王 漁 洋 沈 德 潛 等, 即 已 明 顯 提 出 此 一 觀 點 : 詩 三 百 五 篇, 於 興 觀 群 怨 之 旨, 下 逮 鳥 獸 草 木 之 名, 無 弗 備 矣, 獨 無 刻 劃 山 水 者 間 亦 有 之, 亦 不 過 數 篇, 篇 不 過 數 語, 如 漢 之 廣 矣, 終 南 何 有 之 類 而 止 漢 魏 間 詩 人 之 作, 亦 與 山 水 了 不 相 及 迨 元 嘉 間, 謝 康 樂 出, 始 創 為 刻 畫 山 水 之 詞, 務 窮 幽 極 渺, 抉 山 谷 水 泉 之 情 狀, 昔 人 所 云 莊 老 告 退, 而 山 水 方 滋 者 也 宋 齊 以 下, 率 以 康 樂 為 宗 ( 清 木 刻 版, 乾 隆 二 十 五 年 序 帶 經 堂 詩 話 卷 五 序 論 頁 2 上 ) 遊 山 水 詩, 應 以 康 樂 為 開 先 也 ( 說 詩 晬 語, 中 華 書 局 上 海 編 輯 所 清 詩 話 下 冊, 頁 532) 姑 且 不 論 王 沈 二 氏 論 斷 山 水 詩 之 源 起 是 否 正 確, 至 少 二 氏 之 推 重 謝 靈 運 的 山 水 詩 作, 可 見 一 斑 汪 師 韓 亦 云 : 後 人 刻 劃 山 水, 無 不 奉 謝 為 崑 崙 墟 ( 詩 學 纂 聞, 收 入 清 詩 話 上 冊, 頁 四 五 四 ), 今 人 論 及 謝 靈 運 之 山 水 詩 作, 如 王 瑤 林 文 月 王 文 進 王 國 瓔 孫 秉 權, 外 國 學 者 J.D.Frodsham Wolfgang Kubin 等, 亦 皆 肯 定 謝 靈 運 為 山 水 詩 派 的 典 範 3 1 2 3 所 謂 文 類, 係 指 結 構 題 材 文 體 描 寫 手 法, 以 及 一 分 要 傳 達 作 者 美 感 經 驗 的 意 圖 等 公 認 或 可 資 辨 識 的 對 象, 是 構 成 作 品 的 概 念 架 構, 也 是 決 定 作 品 的 意 義 有 關 此 點, 詳 見 韋 勒 克 華 倫 著 文 學 論 ( 台 北 : 志 文 出 版 社,1996 年 ), 十 七 章 如 范 文 瀾 在 其 文 心 雕 龍 明 詩 篇 ( 台 北 : 明 倫 出 版 社 ) 注 三 十 四 條 案 語, 將 庾 闡 諸 人 列 為 山 水 詩 的 先 驅, 見 該 書, 頁 92; 錢 鍾 書 持 論 易 與 范 氏 相 同, 見 管 錐 篇 ( 全 國 出 版 社 ) 冊 三, 頁 1036-1038; 張 心 滄 (H.C.Chang) 亦 以 庾 闡 為 謝 靈 運 之 真 正 先 驅, 見 張 著 Chinese Literature2:Nature Poetry pp10(edinburgh UP,1997); 傅 樂 生 則 以 左 思 孫 綽 和 許 詢 等 人 為 山 水 詩 的 先 驅, 見 J.D.Frodsham The Origins of Chinese Nature Poetry Asia Major 7(1960) pp78-97; 林 庚 皇 甫 修 文 則 以 曹 操 的 碣 石 碑 為 第 一 首 山 水 詩, 見 林 著 中 國 文 學 簡 史 ( 上 海 古 典 文 學,1957 年 ) 冊 一, 頁 154, 以 及 皇 甫 著 古 代 田 園 詩 文 的 美 學 價 值, 收 入 伍 蠡 甫 編 山 水 與 美 學 ( 台 北 : 丹 青 圖 書 公 司,1987 年 ), 頁 364 王 瑤 論 點, 參 見 中 古 文 學 史 論 玄 言 山 水 田 園 論 東 晉 詩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24

徐 鈺 晶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意 義 主 題 的 反 省 與 重 構 白 居 易 讀 謝 靈 運 詩 謂 其 詩 大 必 籠 天 海, 細 不 遺 草 樹 ( 白 氏 長 慶 集 卷 七 ), 謝 詩 直 接 以 山 水 為 題 材 對 象, 寓 目 輒 書 ( 鍾 嶸 詩 品 上 品 謝 靈 運 條 ), 極 力 摹 寫 刻 劃 山 水 景 物 的 風 容 之 美, 在 文 學 技 巧 上 開 展 形 似 巧 構 的 手 法, 如 同 劉 勰 所 云 儷 采 百 字 之 偶, 爭 價 一 句 之 奇, 情 必 極 貌 以 寫 物, 詞 必 窮 力 而 追 新 ( 文 心 雕 龍. 明 詩 篇 ), 因 此, 在 謝 靈 運 致 力 經 營 的 名 章 迥 句 麗 典 新 聲 ( 詩 品 上 品 謝 靈 運 條 ) 下, 固 然 扭 轉 了 正 始 以 來 平 典 似 道 德 論 理 過 其 詞, 淡 乎 寡 味 ( 詩 品 序 ) 的 玄 言 詩 的 語 言 特 質, 然 而 百 餘 年 的 玄 言 詩 傳 統, 至 此 是 否 已 告 銷 歇? 今 考 察 謝 氏 現 存 詩 作, 其 中 山 水 詩 凡 三 十 三 首, 寓 玄 理 之 山 水 詩 凡 二 十 三 首, 與 名 理 並 存 之 山 水 詩 佔 山 水 詩 篇 的 三 分 之 二 強, 據 此, 則 可 見 在 絢 麗 繁 富 的 山 水 詩 作 裡, 說 理 言 玄 的 遺 息 在 謝 詩 中 並 未 脫 盡, 有 關 此 一 現 象, 黃 節 4 王 瑤 林 文 月 5 王 國 瓔 等 學 者 均 以 為 謝 詩 寫 山 水 而 苞 名 理, 兼 容 山 水 與 莊 老 就 文 類 的 發 展 而 言, 玄 言 詩 與 山 水 詩 固 有 制 約 之 外 的 文 類 交 溶 特 性, 玄 言 詩 人 借 自 然 山 水 悟 道, 以 山 水 為 體 悟 冥 鑒 的 對 象, 故 詩 中 漸 多 山 水 佳 句, 其 後, 山 水 獨 立 為 創 作 重 點, 然 而 仍 不 脫 山 水 與 莊 老 名 理 並 存 的 風 貌, 因 此, 在 文 類 交 溶 的 解 讀 上, 前 述 學 者 提 出 寫 山 水 而 苞 名 理 然 而, 除 了 模 山 範 水, 再 賦 予 玄 言 哲 理 這 樣 的 考 察 觀 點 外, 謝 靈 運 的 山 水 詩 作, 是 否 另 有 解 讀 的 可 能? 除 了 玄 言 的 意 味 外, 謝 靈 運 是 否 嘗 試 運 用 山 水 特 點, 來 彌 補 玄 言 詩 的 弱 點? 亦 即, 其 山 水 詩 意 義 結 構 仍 在 玄 言, 山 水 僅 是 提 供 形 式 的 工 具, 借 山 水 以 表 達 玄 理, 故 其 山 水 詩 仍 是 承 續 玄 言 詩 的 傳 統, 只 是 山 水 為 表, 玄 言 為 骨, 通 過 玄 學 思 維, 因 景 引 情 悟 理 4 5 1986 年 ), 頁 252-257 林 文 月 論 點, 參 見 澄 輝 集 謝 靈 運 與 顏 延 之 ( 台 北 : 洪 範 出 版 社,1984 年 ), 頁 89-91, 又 山 水 與 古 典 從 遊 仙 詩 到 山 水 詩 ( 台 北 : 純 文 學 出 版 社,1976 年 ), 頁 17-21 中 國 山 水 詩 的 特 質, 頁 23-63 鮑 照 與 謝 靈 運 的 山 水 詩, 頁 93-125 亦 析 論 謝 詩 為 山 水 詩 之 鼻 祖 王 文 進 論 點, 參 見 莊 老 告 退, 而 山 水 方 滋 解 兼 評 J.D.Frodsham 中 國 山 水 詩 的 起 源 一 文, 中 外 文 學, 卷 七 期 三 王 國 瓔 論 點, 參 見 中 國 山 水 詩 研 究 山 水 與 莊 老 名 理 並 存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1986 年 ), 頁 153-155 張 秉 權 論 點, 參 見 論 謝 靈 運 大 陸 雜 誌 語 文 叢 書, 第 一 輯, 第 四 冊, 文 學 上, 頁 204 Wolfgang Kubin 論 點, 參 見 中 國 文 人 的 自 然 觀 謝 靈 運 與 陶 淵 明 ( 馬 樹 德 譯,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1990 年 ), 頁 136-137 黃 節 看 法, 參 見 蕭 滌 非 錄 黃 節 講 稿 讀 詩 三 札 記 ( 北 京 : 作 家 出 版 社 ), 頁 26 王 瑤 看 法, 參 見 玄 言 山 水 田 園 林 文 月 看 法, 參 見 從 遊 仙 詩 到 山 水 詩 中 國 山 水 詩 特 質 鮑 照 與 謝 靈 運 的 山 水 詩 謝 靈 運 與 顏 延 之 等 篇 王 國 瓔 看 法, 參 見 王 著 中 國 山 水 詩 研 究, 頁 155 見 林 文 月 中 國 山 水 詩 的 特 質 附 記, 山 水 與 古 典, 頁 61 2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的 處 理 而 使 文 學 作 品 生 動, 以 彌 補 玄 言 文 學 的 弊 端? 文 類 原 本 充 滿 解 讀 的 空 間, 未 必 得 置 於 體 制 內 思 考, 故 本 文 擬 沿 此 一 線 索, 對 謝 靈 運 的 山 水 詩 作 進 行 另 一 種 意 義 探 索, 重 新 解 讀 其 詩 作, 試 圖 在 傳 統 的 說 解 外, 重 構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的 意 義 主 題 二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的 創 作 背 景 中 國 詩 作 對 於 山 水 的 摹 寫, 雖 然 可 以 追 溯 到 先 秦 時 代 6, 然 而 山 水 自 然 真 正 在 詩 歌 創 作 上 解 脫 其 陪 襯 地 位 而 騰 升 為 美 感 觀 照 對 象, 並 且 在 詩 人 筆 下 成 為 自 身 具 足 的 物 象, 則 已 是 晉 宋 之 際 文 化 上 急 劇 的 變 化 此 時, 山 水 美 感 的 觀 照 逐 漸 形 成, 詩 人 對 山 水 已 漸 次 轉 變 態 度 7, 其 取 山 水 作 為 創 作 素 材 時 亦 面 臨 表 達 上 的 抉 擇 問 題 此 一 時 期, 文 士 對 漢 儒 僵 化 名 教 的 反 抗, 道 家 思 想 的 中 興, 格 義 佛 教 的 盛 行, 加 上 追 求 與 自 然 合 一 的 隱 逸 和 遊 仙, 以 及 宋 時 盛 傳 的 佛 影 在 山 石 上 顯 現 8 的 故 事 等 等 文 化 上 的 變 化, 均 與 山 水 審 美 意 識 的 興 起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這 幾 方 面 的 探 討, 前 人 論 述 甚 詳, 此 處 不 再 複 述 本 節 所 要 探 討 的 焦 點, 主 要 集 中 在 魏 晉 以 來 盛 行 的 玄 學 落 實 到 美 感 觀 照 中, 是 否 對 謝 靈 運 創 作 的 山 水 詩 作 造 成 影 響? 又, 此 影 響 的 程 度 如 何? 下 試 就 其 詩 作 的 章 法 結 構 形 式 技 巧 與 思 想 內 涵 作 系 統 而 詳 盡 的 分 析, 並 且 重 新 加 以 反 省 建 構, 以 彰 顯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與 玄 學 的 關 係, 並 循 此 進 路 探 索 其 山 水 詩 作 的 內 在 本 質 下 試 論 之 6 7 8 參 見 小 尾 郊 一 中 國 文 學 中 所 表 現 的 自 然 與 自 然 觀 ( 王 元 化 主 編 海 外 漢 語 叢 書,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89 年 ) 序 章 又 李 交 初 等 著 中 國 山 水 詩 史 ( 廣 州 : 廣 東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1991 年 ) 第 一 編 山 水 詩 的 孕 育 與 形 成 詩 人 面 對 山 水, 從 早 期 的 借 山 水 悟 道 ( 如 孫 綽 天 台 山 賦 云 : 渾 萬 象 以 冥 觀, 兀 同 體 于 自 然, 主 張 以 自 然 山 水 來 適 性 暢 神 達 道 ; 到 廬 山 諸 道 人 的 游 石 門 詩 : 因 咏 山 水, 散 懷 之 餘, 已 漸 受 到 山 水 美 的 觸 發, 出 現 直 敘 自 然 景 物 的 詩 ; 到 謝 靈 運 山 水, 性 之 所 適 ( 游 名 山 志 序 ), 具 現 賞 心 之 娛 的 自 覺 意 識, 這 份 山 水 美 感 意 識 的 逐 步 形 成, 使 得 山 水 從 萬 象 中 所 顯 現 的 律 動 已 足 以 表 現 出 天 理, 而 終 能 成 為 藝 術 家 所 捕 捉 的 美 感 對 象 關 於 這 幾 方 面 的 探 討, 可 參 見 王 瑤 中 古 文 學 史 論 湯 用 彤 漢 魏 兩 晉 南 北 朝 佛 教 史 ( 台 北 : 慧 炬 出 版 社,1976 年,Richard Mather,The Landscape Buddhism of the Fifth-Century Poet Hsieh Ling-yun,Journal of Asian Studies,XVIII(1958); 另 林 庚 山 水 詩 是 怎 樣 產 生 的 ( 文 學 評 論 期 二,1961 年 ), 曹 道 衡 也 談 山 水 詩 的 形 成 與 發 展, 葉 笑 雪 謝 靈 運 詩 選 ( 台 北 : 新 月 出 版 社,1962 年 ) 及 林 文 月 前 揭 書 等, 均 曾 作 過 此 方 面 歷 史 因 素 的 探 討 26

徐 鈺 晶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意 義 主 題 的 反 省 與 重 構 ( 一 )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的 章 法 結 構 謝 靈 運 的 山 水 詩 作, 在 布 局 結 構 上, 幾 乎 都 循 一 定 的 程 序 開 展, 自 有 其 固 定 模 式, 所 以 呈 現 出 條 理 分 明 井 然 有 序 的 面 貌, 試 舉 數 首 為 例 : 裹 糧 杖 輕 策, 懷 遲 上 幽 室 行 源 逕 轉 遠, 距 陸 情 未 畢 澹 瀲 結 寒 姿, 團 欒 潤 霜 質 澗 委 水 屢 迷, 林 迥 巖 逾 密 眷 西 謂 初 月, 顧 東 疑 落 日 踐 夕 奄 昏 曙, 蔽 翳 皆 周 悉 蠱 上 貴 不 事, 履 二 美 貞 吉 幽 人 常 坦 步, 高 尚 邈 難 匹 頤 阿 竟 何 端, 寂 寂 寄 抱 一 恬 如 既 已 交, 繕 性 自 此 出 昏 旦 變 氣 候, 山 水 含 清 暉 清 暉 能 娛 人, 遊 子 憺 忘 歸 出 谷 日 尚 早, 入 舟 陽 已 微 杖 壑 斂 暝 色, 雲 霞 收 夕 霏 文 芰 迭 映 蔚, 蒲 稗 相 因 依 披 拂 趨 南 徑, 愉 悅 堰 東 扉 慮 澹 物 自 輕, 意 愜 理 無 違 寄 言 攝 生 客, 試 用 此 道 推 江 南 倦 歷 覽, 江 北 曠 周 旋 懷 新 道 轉 迥, 尋 異 景 不 延 亂 流 趨 正 絕, 孤 嶼 媚 中 川 雲 日 相 輝 映, 空 水 共 澄 鮮 表 靈 物 莫 賞, 蘊 真 誰 為 傳 想 像 崑 山 姿, 緬 邈 區 中 緣 始 信 安 期 術, 得 盡 養 生 年 記 遊 寫 景 興 情 悟 理 ( 登 永 嘉 綠 嶂 山 ) 記 遊 寫 景 記 遊 寫 景 興 情 悟 理 ( 石 壁 精 舍 還 湖 中 作 ) 記 遊 寫 景 興 情 悟 理 ( 登 江 中 孤 嶼 ) 2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詩 中 皆 依 井 然 的 次 序 推 展, 由 記 遊 而 寫 景 而 興 情 而 悟 理, 此 一 慣 布 局 結 構 一 再 呈 現 於 謝 氏 之 山 水 詩 作 中 此 種 井 然 條 理 並 非 孤 立 的 現 象, 黃 節 指 出 : 漢 詩 渾 成, 無 一 定 作 法, 至 康 樂 明 遠, 則 段 落 分 明, 章 法 緊 嚴 矣 然 亦 各 人 有 各 人 之 法, 各 篇 有 各 篇 之 法, 其 變 化 疏 宕 處, 後 人 不 能 也 大 抵 康 樂 之 詩, 首 多 敘 事, 繼 言 景 物, 而 結 之 以 情 理, 故 末 語 多 感 傷 然 亦 時 有 例 外, 如 登 池 上 樓 首 四 句 潛 虬 媚 幽 姿, 飛 鴻 響 遠 音, 薄 霄 愧 雲 浮, 栖 川 怍 淵 沈 則 以 理 語 起 矣 至 如 南 樓 中 望 所 遲 客 之 杳 杳 日 西 頹, 漫 漫 長 路 迫 遊 赤 石 進 帆 海 之 首 夏 猶 清 和, 芳 草 亦 未 歇 遊 南 亭 之 時 竟 夕 澄 霄, 雲 歸 日 西 馳 則 又 以 景 語 起 矣 然 於 寫 景 說 理 之 後, 必 緊 接 以 敘 事, 則 幾 成 康 樂 詩 之 慣 例 矣 ( 讀 謝 康 樂 詩 札 記 ) 頁 25-26) 這 段 話 所 顯 示 的 意 念 是 詩 歌 段 落 分 明, 章 法 緊 嚴 的 布 局, 乃 始 自 謝 靈 運, 而 此 布 局 結 構 為 首 多 敘 事, 繼 言 景 物, 而 結 之 以 情 理, 偶 有 例 外, 亦 有 模 式 可 尋, 即 寫 景 說 理 之 後, 必 緊 接 以 敘 事 此 種 章 法, 成 為 宋 齊 間 山 水 詩 的 典 範 9, 形 成 南 朝 山 水 詩 的 基 本 結 構 模 式 然 而, 此 處 值 得 思 考 的 是, 何 以 在 晉 宋 之 際, 能 夠 產 生 此 種 山 水 詩 歌 的 模 式? 又, 此 種 模 式 的 建 立 背 後 有 何 意 義? 想 要 解 釋 這 個 問 題, 則 我 們 必 須 對 魏 晉 以 來 的 思 潮 有 一 個 概 括 的 認 識 玄 學 作 為 魏 晉 思 想 的 主 流, 其 思 想 主 題 是 扣 著 有 無 觀 念 的 演 變 自 然 與 名 教 之 辨 以 及 言 意 問 題 的 討 論 而 開 展, 影 響 魏 晉 玄 學 最 深 的 王 弼, 對 於 這 些 時 代 問 題 都 有 很 好 的 回 應 王 弼 玄 學 的 基 本 命 題 為 天 地 萬 物 皆 以 無 為 本 ( 晉 書 王 衍 傳 ), 以 無 為 天 地 萬 物 的 根 本, 老 子 指 略 云 : 夫 物 之 所 以 生, 功 之 所 以 成, 必 生 乎 無 形, 由 乎 無 名 無 形 無 名 者, 萬 物 之 宗 也 無 之 為 道 體, 自 有 其 根 源 性, 亦 有 其 生 成 性 就 根 源 性 而 言, 道 統 攝 萬 物, 而 為 萬 物 的 宗 主 10 ; 就 生 成 性 而 言, 道 體 可 生 發 萬 物 之 有, 故 道 雖 超 絕 物 象, 卻 仍 可 9 詳 見 林 文 月 中 國 山 水 詩 的 特 質 10 老 子 指 略 云 : 夫 物 之 所 以 生, 功 之 所 以 成, 必 生 於 無 形, 由 乎 無 名 無 形 無 名 者, 萬 物 28

徐 鈺 晶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意 義 主 題 的 反 省 與 重 構 透 過 物 象 來 把 握 道, 所 以 說 然 則 四 象 不 形, 則 大 象 無 以 暢 ( 老 子 指 略 ) 然 而 道 畢 竟 是 其 為 物 也 則 混 成 ( 老 子 指 略 ), 是 視 之 不 見 聽 之 不 聞 搏 之 不 得 的, 在 內 涵 上 是 名 言 所 不 能 盡 的, 雖 有 稱 謂 出 乎 涉 求 ( 老 子 指 略 ), 仍 未 免 指 事 造 形, 未 能 整 全 地 盡 此 超 事 絕 形 之 道 的 內 涵, 故 如 欲 得 此 無 形 至 理 的 內 涵, 便 不 能 停 留 於 指 點 的 稱 謂 上, 而 須 超 越 稱 謂, 崇 本 守 母 11, 方 能 通 過 有 限 以 把 握 無 限 即 此, 王 弼 提 出 得 意 忘 言 的 玄 學 方 法, 詮 明 語 言 的 侷 限, 寄 言 出 意, 只 是 權 便, 並 不 能 拘 執 停 留 於 此, 而 必 須 消 除 言 象 的 侷 限, 直 接 訴 諸 忘 言, 忘 象 的 內 心 體 驗 王 弼 的 貴 無 得 意 忘 象 說, 對 於 藝 術 境 界 的 提 昇, 起 了 重 大 的 作 用 美 作 為 無 限 的 表 現 是 感 性 具 體 的, 它 不 能 脫 離 有 限 可 是 真 正 成 功 的 美 的 作 品 卻 在 於 它 能 通 過 有 限 而 把 無 限 充 分 地 表 現 出 來 12 王 弼 的 得 意 忘 象 說 作 為 把 握 道 體 把 握 無 限 的 方 式 則 成 為 對 審 美 的 一 種 深 刻 的 概 括 在 此 玄 學 思 想 引 發 出 來 的 美 學 觀 念 的 指 導 下, 謝 靈 運 的 山 水 詩 創 作, 亦 無 可 避 免 地 受 到 此 種 時 代 精 神 的 影 響, 而 使 得 其 藝 術 思 維 能 力 深 化 山 水 以 形 媚 道 ( 宗 炳 畫 山 水 序 ), 晉 宋 時 人 之 所 以 沈 醉 流 連 山 水, 除 了 山 水 有 其 美 之 形 外, 更 因 山 水 亦 蘊 含 著 道, 亦 即 包 統 萬 物 的 無 限 13, 故 詩 人 登 山 臨 水, 其 終 極 理 想 不 在 於 暢 情 寄 歡, 而 在 於 體 道 悟 玄, 在 於 求 取 精 神 上 的 自 由, 企 求 與 萬 化 冥 合 : 情 用 賞 為 美, 事 昧 竟 誰 辨 觀 此 遺 物 慮, 一 悟 得 所 遣 ( 從 斤 竹 澗 越 嶺 溪 行 ) 遺 情 捨 塵 物, 貞 觀 丘 壑 美 ( 述 祖 德 詩 其 二 ) 選 自 然 之 神 麗, 盡 高 棲 之 意 得 仰 前 哲 之 遺 訓, 俯 性 情 之 所 便 ( 山 居 賦 ) 謝 靈 運 對 山 水 的 認 識, 雖 然 繼 承 晉 宋 以 來 山 水 以 形 媚 道 的 道 統, 在 遊 覽 11 12 13 之 宗 也 關 於 言 意 論, 詳 見 林 麗 真 王 弼 (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1988 年 ) 第 三 章 節 三 參 見 李 澤 厚 中 國 美 學 史 卷 二 ( 台 北 : 谷 風 出 版 社,1987 年 ), 頁 145 有 關 此 其 自 然 觀 的 轉 變, 詳 見 小 尾 郊 一 中 國 文 學 中 所 表 現 的 自 然 與 自 然 觀 一 二 章 ; Wolfgang Kubin 中 國 文 人 的 自 然 觀 ( 二 ) 自 然 當 作 外 在 世 界 ; 另 錢 志 熙 魏 晉 詩 歌 藝 術 原 論 ( 北 京 : 北 大 出 版 社,1993 年 ) 第 三 四 五 六 章 2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的 過 程 中, 通 過 道 家 思 想 的 洗 滌, 試 圖 尋 求 某 種 意 義 因 此, 對 謝 靈 運 遊 覽 時, 實 可 視 為 一 種 求 道 的 過 程, 而 他 的 山 水 詩 作, 所 正 傳 達 出 他 把 握 道 的 過 程 首 先, 為 了 使 讀 者 感 受 他 如 何 在 遊 覽 中 把 握 道, 謝 靈 運 必 須 具 體 地 呈 顯 一 個 情 境, 並 且 紀 錄 所 見 所 聞, 故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便 展 現 記 遊 與 寫 景 的 部 分 記 遊 是 先 決 前 提, 通 過 記 遊 呈 現 出 一 個 靈 動 的 情 境, 使 讀 者 延 展 其 想 像 空 間 而 誠 如 道 體 之 必 須 通 過 物 象 來 把 握, 謝 詩 中 紛 然 萬 態 的 物 象 呈 現 便 構 成 了 寫 景 的 部 分, 藉 由 自 然 物 象 曲 折 委 婉 的 描 寫 來 表 現 對 山 水 自 然 的 探 索 與 理 解, 就 內 容 而 言, 大 必 籠 天 海, 細 不 遺 草 樹, 繁 複 的 物 象, 正 是 道 體 的 個 別 展 現 ; 就 表 現 而 言, 寓 目 輒 書, 內 無 乏 思, 外 無 遺 物, 其 繁 富 宜 哉, ( 詩 品 上 品 謝 靈 運 條 ) 名 章 迥 句, 處 處 間 起, 麗 典 新 聲, 絡 繹 奔 會, 譬 猶 青 松 之 拔 灌 木, 白 玉 之 映 塵 沙, 未 足 貶 其 高 潔 也 ( 同 上 引 ) 然 而, 繁 富 豈 足 以 統 攝 道 的 變 化 多 姿? 相 對 於 道 的 無 限 而 言, 象 而 形 者, 非 大 象 也 ; 音 而 聲 者, 非 大 音 也 ( 老 子 指 略 ) 所 有 的 物 象 不 過 是 有 限 罷 了, 山 水 有 限, 人 生 又 何 嘗 不 是 如 此? 因 此, 空 間 的 登 臨 經 驗, 又 常 常 轉 移 重 點, 落 實 到 一 個 時 序 向 度, 發 抒 其 深 沈 的 生 存 感 受, 此 構 成 謝 詩 中 興 情 的 部 分 14 面 對 廣 闊 伸 延 的 空 間, 面 對 悠 悠 的 時 間, 作 者 目 擊 耳 聞 萬 象 的 呈 顯, 一 己 年 命 的 短 促, 世 事 的 滄 桑, 凡 所 見 所 感 都 是 有 限, 此 時, 作 者 體 悟 到 現 象 界 的 有 限, 這 是 存 在 對 事 物 的 開 放 然 後, 在 這 樣 的 經 驗 基 礎, 作 者 努 力 地 開 放 自 身, 將 自 身 從 萬 象 有 限 的 束 縛 中 解 放 出 來, 重 新 去 認 識 自 身 與 世 界, 超 越 物 象 以 把 握 無 限 因 此, 在 寫 景 興 情 之 後, 謝 靈 運 突 破 了 中 國 詩 歌 傳 統 借 景 抒 情 的 表 現, 通 過 觀 照 山 水, 讓 思 維 作 大 跨 度 的 跳 躍, 契 入 名 理 的 感 悟, 以 消 解 因 有 限 現 象 而 興 發 的 悲 情, 轉 化 為 淡 泊 疏 散 的 心 境 職 此, 謝 靈 運 的 山 水 詩 作, 就 其 結 構 安 排 而 言, 實 符 合 王 弼 的 言 意 觀, 由 於 言, 遂 使 意 得 以 把 握, 由 於 記 遊 寫 景, 而 使 得 作 者 因 而 興 ' 情 悟 理, 這 是 謝 靈 運 承 襲 玄 學 而 能 深 化 其 藝 術 思 維, 推 新 展 現 手 法 14 有 關 山 水 詩 空 間 經 驗 的 時 間 化, 詳 見 王 建 元 現 象 詮 釋 學 與 中 西 雄 渾 觀 (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1988 年 ) 第 四 章 30

徐 鈺 晶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意 義 主 題 的 反 省 與 重 構 ( 二 )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的 形 式 技 巧 由 於 山 水 自 然 被 視 為 道 的 外 化, 東 晉 的 玄 言 詩 作, 多 與 優 遊 山 水 的 活 動 結 合, 詩 人 散 懷 山 水, 旨 於 觀 察 萬 物 以 悟 道 15 因 咏 山 水, 遂 杖 錫 而 遊 文 石 發 彩, 煥 若 披 面 檉 松 芳 草, 蔚 然 光 目 其 為 神 麗, 亦 已 備 矣 斯 日 也, 眾 情 奔 悅, 矚 覽 無 厭 乃 悟 幽 人 之 玄 覽, 達 恆 物 之 大 倩 其 為 神 趣, 豈 山 水 而 已 哉! 於 是 徘 徊 崇 嶺, 流 目 四 矚 ( 廬 山 諸 道 人 遊 石 門 詩 序 ) 山 水 作 為 道 的 體 現, 自 有 其 內 在 神 趣, 而 此 神 趣, 唯 有 通 過 對 自 然 萬 象 的 審 視 玄 覽 始 能 把 握 因 此, 山 水 的 神 麗 之 美 素 為 晉 人 所 重 視, 此 由 玄 言 詩 中 已 多 涉 及 山 水 的 描 寫 可 資 証 明 16 而 元 嘉 之 雄 謝 靈 運 對 於 山 水 的 認 識 態 度, 也 承 襲 玄 言 詩 的 傳 統, 一 方 面, 詩 人 登 山 臨 水, 希 慕 與 道 冥 合 的 境 界, 一 方 面, 詩 人 遊 心 於 紛 紜 的 自 然 萬 象, 自 然 的 山 水 泉 石, 花 鳥 樹 木, 風 雲 雨 露, 也 一 一 成 為 他 觀 察 玩 賞 的 對 象, 詩 人 隨 順 體 察, 從 而 感 發 起 興, 神 工 默 運 地 整 合 審 美 印 象, 以 圖 寫 形 貌, 深 刻 有 致 地 呈 現 客 觀 情 境, 亦 傳 達 詩 人 內 在 蘊 藉 的 精 神 風 貌 由 於 山 水 自 然 即 道 的 體 現, 對 道 的 把 握, 自 然 不 能 棄 形 絕 象 那 麼, 究 竟 謝 靈 運 如 何 審 視 玩 賞 自 然 萬 物, 以 比 物 取 象, 目 繫 道 存 ( 許 印 芳 二 十 四 詩 品 跋 ) 呢? 詩 品 評 謝 靈 運 詩 雜 有 景 陽 之 體, 故 尚 形 似 謝 詩 對 山 水 的 形 似 之 寫, 又 呈 現 什 麼 特 色? 而 這 些 特 色, 又 與 玄 言 詩 存 在 什 麼 內 在 關 聯? 首 先, 值 得 我 們 注 意 的 是 謝 詩 中 空 間 的 營 構 境 界 開 闊 是 歷 來 學 者 對 謝 詩 一 致 的 風 評 17, 且 看 詩 人 是 如 何 用 俯 仰 自 得 的 精 神 來 欣 賞 宇 宙 而 躍 入 15 16 17 有 關 此 期 玄 言 詩 特 色, 詳 見 黃 偉 倫 六 朝 玄 言 詩 研 究 ( 華 梵 大 學 東 方 人 文 思 想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1999 年 ) 第 五 章 有 關 玄 言 詩 中 的 山 水 描 寫, 詳 見 小 尾 郊 一 前 揭 書 第 一 章 第 二 節 有 關 此 點, 參 見 顧 紹 柏 校 注 謝 靈 運 集 校 注 ( 鄭 州 : 中 州 古 籍 出 版 社,1987 年 ), 頁 25 3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大 自 然 的 節 奏 裡 去 游 心 太 玄 18 野 曠 沙 岸 淨, 天 高 秋 月 明 ( 初 去 郡 ) 春 晚 綠 野 香, 巖 高 白 雲 屯 ( 入 彭 蟲 湖 口 ) 積 石 竦 兩 溪, 飛 泉 倒 三 山 ( 發 歸 瀨 三 瀑 布 望 兩 溪 ) 林 堅 斂 暝 色, 雲 霞 收 夕 扉 ( 石 壁 精 舍 還 湖 中 作 ) 雲 日 相 輝 映, 空 水 共 澄 鮮 ( 登 江 中 孤 嶼 ) 面 對 大 自 然 的 形 形 色 色, 謝 靈 運 將 種 種 物 象 排 列, 大 量 運 用 映 襯 的 手 法, 表 現 出 空 間 的 多 樣 變 化 野 曠 對 天 高 沙 岸 對 秋 月 綠 野 對 白 雲 兩 溪 對 三 山 林 壑 對 雲 霞 雲 日 對 空 水, 高 低 的 映 襯 形 成 一 種 空 間 的 張 力, 造 成 大 跨 度 的 跳 躍, 呈 現 出 空 間 的 浩 闊 與 宏 偉 近 澗 涓 密 石, 遠 山 映 疎 水 ( 過 白 岸 亭 ) 隱 軫 邑 里 密, 緬 邈 江 海 遼 ( 入 東 道 路 詩 ) 密 林 含 餘 清, 遠 峰 隱 半 規 ( 遊 南 亭 ) 遠 近 景 物 的 映 襯, 強 調 空 間 距 離, 由 近 及 遠, 一 則 表 現 出 空 間 的 遼 闊 亦 可 概 括 山 水 的 全 貌 此 種 由 高 及 低 由 近 及 遠, 俯 仰 結 合 的 觀 照 態 度, 其 實 正 是 晉 人 把 握 自 然 的 方 式 : 仰 觀 宇 宙 之 大, 俯 察 品 類 之 盛 ; 所 以 遊 目 騁 懷, 足 以 視 聽 之 娛, 信 可 樂 也 王 義 之 蘭 亭 集 序 這 段 文 字 正 自 詮 明 時 人 散 懷 山 水, 目 的 正 在 通 過 觀 察 萬 物 眾 象 以 悟 道 而 謝 靈 運 繼 承 傳 統, 卻 更 轉 出 新 意, 不 僅 重 複 連 接 運 用, 表 現 出 由 俯 而 仰, 又 再 由 仰 而 俯, 如 此 迴 還 往 復, 製 造 出 一 種 流 連 低 徊 高 曠 遼 闊 的 效 果 19, 又 藉 由 不 同 時 間 的 映 襯 手 法, 深 拓 空 間 的 複 雜 經 驗 : 18 19 引 自 宗 白 華 美 學 散 步 ( 上 海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1981 年 ), 頁 183 有 關 此 點, 詳 見 譚 元 明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新 探 ( 香 港 : 曙 光 圖 書 公 司 ), 頁 140-144 32

徐 鈺 晶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意 義 主 題 的 反 省 與 重 構 早 聞 夕 飆 急, 晚 見 朝 日 暾 ( 石 門 新 營 所 住 四 面 高 山 迴 溪 石 瀨 茂 林 修 竹 ) 曉 霜 楓 葉 丹, 夕 曛 崗 氣 陰 ( 晚 出 西 射 堂 ) 朝 搴 苑 中 蘭, 畏 彼 霜 下 歇 暝 還 雲 際 宿, 弄 此 石 上 月 ( 石 門 岩 上 宿 ) 在 遷 逝 如 流 的 時 間 過 程 中, 意 象 形 態 的 變 化, 也 隨 著 不 同 的 瞬 間 呈 現 千 姿 萬 態 的 美 感 樣 貌, 謝 靈 運 將 早 晚 景 物 並 置 映 襯, 不 僅 表 現 出 時 間 和 空 間 綜 合 的 效 果, 也 集 結 他 對 山 水 自 然 所 把 握 的 全 部 經 驗, 然 後 由 此 時 間 的 有 限 性, 契 入 永 恆 與 無 限 的 嚮 往 據 學 者 考 察, 玄 言 詩 中 似 乎 沒 有 把 握 住 時 令 與 晝 夜 時 間 的 組 合 不 管 是 在 庾 闡 還 是 顧 愷 之 及 湛 方 生 的 詩 中, 都 沒 有 晝 夜 時 間 的 交 待 這 種 空 缺 可 能 是 整 體 的 觀 察 多 于 具 體 觀 察 的 結 果 20, 謝 詩 早 晚 景 物 的 映 襯, 除 了 著 意 於 將 朝 夕 視 聽 的 美 感 經 驗 作 空 間 的 布 置 外, 其 時 間 的 指 涉, 已 顯 較 玄 言 詩 人 細 致 謝 靈 運 俯 仰 考 察 的 把 握 方 式, 與 對 時 間 的 感 知, 不 僅 僅 拘 限 於 視 覺 的 空 間 營 構, 謝 詩 中 值 得 我 們 注 意 的 另 一 點 是 詩 人 對 於 種 種 感 官 的 運 用 : 憩 石 挹 飛 泉, 攀 林 拳 落 英 ( 初 去 郡 ) 乘 月 聽 哀 狖, 浥 露 馥 香 蓀 ( 入 彭 蠡 湖 口 ) 傾 耳 聆 波 瀾, 舉 目 眺 嶇 嶔 ( 登 池 上 樓 ) 秋 泉 鳴 北 澗, 哀 猿 響 南 巒 ( 登 臨 海 嶠 初 發 強 中 作, 與 從 弟 惠 連, 見 羊 何 共 和 之 ) 俛 視 喬 木 杪, 仰 聆 大 壑 灇 ( 於 南 山 往 北 山 經 湖 中 瞻 眺 ) 謝 靈 運 通 過 觸 覺 味 覺 嗅 覺 與 聽 覺 去 感 受 大 自 然 的 繁 富 森 麗, 傾 力 描 寫 他 對 山 水 的 印 象, 表 現 出 意 象 繁 富 色 彩 鮮 麗 雕 字 煉 辭 巧 構 形 似 的 創 作 風 格 有 關 謝 詩 的 文 字 技 巧, 歷 來 學 者 討 論 甚 詳, 此 處 不 再 贅 述 21 值 得 我 們 注 意 的 是, 通 過 感 官 的 捕 捉, 謝 詩 所 呈 現 出 大 自 然 的 萬 象 分 陳, 較 之 玄 言 詩 的 表 現, 是 否 也 具 有 繼 承 或 革 新 意 義? 試 看 下 列 詩 句 : 20 21 引 自 中 國 文 人 的 自 然 觀 頁 113 有 關 謝 詩 山 水 詩 作 文 字 技 巧 的 討 論, 詳 見 王 國 瓔 前 揭 書, 頁 155-169; 李 文 初 等 著 中 國 山 水 詩 史 ( 廣 州 : 廣 東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1991 年 ) 頁 37-44; 譚 元 明 前 揭 書, 頁 121-217 3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白 芷 競 新 苕, 綠 蘋 齊 初 葉 ( 登 上 戌 石 鼓 山 ) 澤 蘭 漸 被 徑, 芙 蓉 始 發 池 ( 遊 南 亭 ) 初 簧 苞 綠 籜, 新 蒲 含 紫 茸 海 鷗 戲 春 岸, 天 雞 弄 和 風 ( 於 南 山 往 北 山 經 湖 中 瞻 眺 ) 蘋 萍 泛 沈 深, 菰 蒲 冒 清 淺 ( 從 斤 竹 澗 越 嶺 溪 行 ) 陵 隰 繁 綠 杞, 墟 囿 粲 紅 桃 ( 入 東 道 路 詩 ) 玄 言 詩 中, 雖 已 多 涉 春 蘭 秋 林 清 風 澄 月 幽 澗 素 波 之 類 的 景 致 描 寫, 體 現 出 以 清 麗 為 特 徵 的 審 美 風 貌 22, 然 而 此 期 山 水 景 致 的 描 寫, 多 仍 是 直 陳 的 對 象 而 謝 詩 中 所 選 擇 的 意 象, 則 不 僅 傳 達 出 詩 人 觀 賞 自 然 現 象 微 妙 變 化 的 整 體 美 感 經 驗, 更 由 自 然 所 具 現 的 大 化 流 行 的 無 限 生 機, 呈 顯 出 道 的 生 成 性 與 內 在 性 自 然 是 道 的 化 身, 認 識 自 然 即 是 認 識 道 在 謝 詩 中, 道 通 過 天 海 通 過 山 樹 來 體 現, 自 然 景 致 越 豐 富, 道 的 精 細 微 妙 變 化 無 窮 也 越 得 以 呈 顯 因 而 在 此 純 粹 的 美 感 經 驗 裡, 詩 人 自 我 溶 入 自 然 萬 象 的 變 化 中, 與 自 然 融 而 為 一, 把 山 水 形 象 作 為 表 達 玄 理 的 媒 介, 故 任 山 水 自 陳 以 示 造 化 自 然 之 道 ( 三 )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的 思 想 內 涵 門 閥 政 治 的 解 體 與 名 教 自 然 合 一 的 政 治 理 想 的 幻 滅, 使 得 晉 宋 之 際 的 詩 人 充 滿 許 多 感 慨 23, 謝 詩 云 : 感 往 慮 有 復 ; 理 來 情 無 存 ( 石 門 新 營 所 住 四 面 高 山 迴 溪 石 瀨 茂 林 修 竹 ), 在 登 臨 之 際, 謝 靈 運 感 受 到 種 種 存 在 的 有 限, 因 而 淒 涼 無 奈, 為 了 淡 化 與 消 解 這 些 存 在 感 受, 謝 靈 運 只 得 以 理 化 情, 以 玄 學 妙 理 使 自 己 超 越 李 澤 厚 云 : 玄 學 家 所 說 的 達 到 無 限 是 在 現 實 的 人 生 之 中, 特 別 是 在 情 感 之 中 去 達 到 對 無 限 的 體 驗, 進 入 一 種 超 越 有 限 的 自 由 的 人 生 境 界 24 謝 靈 運 追 求 理 來 情 無 存 的 境 界, 也 正 是 希 望 在 現 實 的 人 生 中 去 達 到 對 無 限 的 體 22 23 24 參 見 王 力 堅 由 山 水 到 文 宮 體 南 朝 的 唯 美 詩 風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97 年 ) 第 一 章 參 見 錢 志 熙 前 揭 書 第 六 章 參 見 李 澤 厚 前 揭 書, 頁 108-109 34

徐 鈺 晶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意 義 主 題 的 反 省 與 重 構 驗, 因 此 他 投 身 於 山 水 之 中, 希 望 從 中 把 握 到 超 越 現 實 的 玄 理 道 謝 靈 運 一 生 在 仕 與 隱 之 間 掙 扎, 其 生 活 方 式 與 處 境 變 化 頗 大 隨 著 生 活 方 式 與 處 境 的 改 變, 他 對 道 亦 有 不 同 體 驗, 於 是 在 其 山 水 詩 作 中 呈 顯 出 不 同 思 想 內 涵 的 詮 釋 因 此, 如 欲 研 究 其 詩 作 的 思 想 內 涵, 便 必 須 依 循 其 生 命 的 各 個 階 段 來 探 討 首 先 值 得 討 論 的 是 謝 氏 首 度 出 守 永 嘉 時 期 ; 此 期, 外 放 永 嘉 之 於 謝 靈 運 而 言, 無 疑 是 一 次 重 大 的 挫 折, 因 此 他 否 定 仕 途 而 嚮 往 隱 逸 25, 故 此 期 其 詩 作 之 思 想 內 涵, 傾 向 隱 士 超 乎 世 俗, 不 以 物 務 營 心, 崇 真 而 重 自 然 的 理 想 生 活 : 宿 心 漸 申 寫, 萬 事 俱 零 落 懷 抱 既 昭 曠, 外 物 徒 龍 蠖 ( 富 春 ) 既 秉 上 皇 心, 豈 屑 末 代 誚! 目 睹 嚴 子 瀨, 想 屬 任 公 釣, 誰 謂 古 今 殊, 異 世 可 同 調 ( 七 里 瀨 ) 不 為 外 物 拘 牽, 拋 開 世 累, 秉 持 上 古 三 皇 淳 樸 之 心, 聽 任 自 然, 充 當 隱 士, 因 為 唯 有 隱 士 生 活 最 合 乎 道 : 頤 阿 竟 無 端, 寂 寂 寄 抱 一 恬 知 既 已 交, 繕 性 自 此 出 ( 登 永 嘉 綠 嶂 山 ) 榮 悴 迭 去 來, 窮 通 成 休 戚 未 若 長 疏 散, 萬 事 桓 抱 朴 ( 過 白 岸 亭 ) 詩 人 表 達 自 己 要 守 道 抱 一, 抱 守 本 真, 稟 性 自 然, 不 為 外 物 所 誘 惑, 長 期 過 隱 居 生 活 的 願 望 此 外, 他 也 期 許 超 脫 塵 俗, 追 求 道 家 空 廓 無 為 之 境 : 持 操 豈 獨 古, 無 悶 徵 在 今 ( 登 池 上 樓 ) 萱 蘇 始 無 慰, 寂 寞 終 可 求 ( 郡 東 山 望 溟 海 ) 詩 人 以 為, 只 要 能 保 持 清 高 的 節 操, 避 世 隱 居 並 無 苦 悶, 而 人 生 至 樂, 莫 過 於 不 受 拘 束, 盡 情 遊 覽 : 人 生 誰 云 樂, 貴 不 屈 所 志 ( 遊 嶺 門 山 ) 此 種 隱 居 脫 俗 的 生 活 方 式, 不 僅 可 以 化 解 其 心 中 鬱 結, 亦 可 避 世 遠 禍, 養 生 以 盡 其 天 年 : 25 參 見 林 文 月 謝 靈 運 ( 台 北 : 河 洛 圖 書 出 版 社,1977 年 ), 頁 150 3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矜 名 道 不 足, 適 己 物 可 忽 請 附 任 公 言, 終 然 謝 天 伐 ( 遊 嶺 門 山 ) 始 信 安 期 術, 得 盡 養 天 年 ( 登 江 中 孤 嶼 ) 總 括 而 言, 謝 靈 運 在 永 嘉 時 期, 其 山 水 詩 作 的 思 想 內 涵 大 部 分 是 希 羨 隱 逸, 因 為 他 以 為 隱 逸 本 身 是 逍 遙 無 累 的, 是 體 道 的 表 現 六 朝 時, 以 隱 為 高 的 思 想, 普 遍 存 於 士 大 夫 間, 加 上 魏 晉 名 士 的 人 生 觀 重 在 得 意, 故 其 希 企 隱 逸, 也 是 希 企 其 心 神 超 然 無 累 26 永 嘉 外 放 後, 謝 靈 運 隱 居 故 鄉 始 寧, 棲 遁 山 澤 而 以 得 道 者 自 居, 此 期, 詩 人 作 品 的 思 想 內 涵, 多 傾 向 得 道 者 的 立 場 : 慮 澹 物 自 清, 意 愜 理 無 遺 寄 言 攝 生 客, 試 用 此 道 推 ( 石 壁 精 舍 還 湖 中 作 ) 能 清 靜 寡 欲, 自 然 看 輕 外 物, 誠 如 其 入 道 至 人 賦 所 云 : 爰 有 名 外 之 至 人, 乃 入 道 而 館 真 荒 聰 明 以 削 智, 遁 支 體 以 逃 身 於 是 卜 居 千 仞, 左 右 窮 懸 幽 庭 虛 絕, 荒 帳 成 煙 水 縱 橫 以 觸 石, 日 參 差 於 雲 中 飛 英 明 於 對 溜, 積 氤 氳 而 為 峰, 推 天 地 於 一 物, 橫 四 海 於 寸 心 超 塵 埃 以 貞 觀, 何 落 落 此 胸 襟! 入 道 至 人 在 生 活 上 是 抱 朴 守 真 的, 精 神 上 卻 是 逍 遙 物 外 的 抱 朴 守 真 是 生 活 上 的 有 限, 逍 遙 物 外 則 是 精 神 上 的 無 限, 可 以 與 道 契 合, 推 天 地 於 一 物, 橫 四 海 於 寸 心, 也 因 此, 他 以 為 : 觀 此 遺 物 慮, 一 悟 得 所 遺 此 引 用 莊 子. 齊 物 論 典 故 27, 說 明 觀 賞 山 水 能 將 世 累 塵 俗 一 概 拋 卻, 進 而 徹 悟 道, 以 臻 物 我 一 體, 沒 有 差 別 的 境 界 總 言 之, 此 一 時 期 謝 靈 運 詩 作 中 所 呈 顯 的 思 想 內 涵, 旨 於 希 望 通 過 生 活 上 的 26 27 見 王 瑤 前 揭 書, 頁 96 據 莊 子. 齊 物 論 : 類 與 不 類, 相 與 為 類, 則 與 彼 無 以 異 矣 郭 象 注 云 : 欲 謂 之 類, 則 我 以 無 為 是, 而 彼 以 無 為 非, 斯 不 類 矣, 然 此 雖 是 非 不 同, 亦 固 未 免 於 有 是 非 也, 則 與 彼 類 矣 故 曰 類 與 不 類 又 相 與 為 類, 則 與 彼 無 以 異 也 然 則 將 大 不 類, 莫 若 無 心, 既 遣 是 非, 又 遣 其 遣, 遣 之 又 遣 之 以 至 於 無 遣, 然 後 無 遣 無 不 遣, 而 是 非 自 去 矣 36

徐 鈺 晶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意 義 主 題 的 反 省 與 重 構 有 限 以 把 握 無 限 的 道, 更 希 望 在 把 握 到 無 限 的 道 後, 自 己 的 精 神 可 以 得 到 逍 遙, 從 而 超 越 生 活 的 有 限 第 三 時 期, 是 在 謝 靈 運 二 次 出 仕 及 二 次 隱 居 故 鄉 始 寧 時 期, 此 時, 謝 靈 運 面 對 早 臨 的 衰 老, 自 然 感 悟 到 人 生 的 有 限, 其 詩 云 : 庶 持 乘 日 車, 得 以 慰 營 魂 匪 為 眾 人 說, 冀 與 智 者 論 ( 石 門 新 營 所 住 四 面 高 山 回 溪 石 瀨 茂 林 修 竹 ) 在 永 恆 的 時 間 之 流 裡, 人 生 是 何 等 地 短 促! 在 此 詩 人 把 自 我 投 入 宇 宙 的 生 命 中, 從 而 超 越 人 生 的 有 限, 並 且 引 用 莊 子 徐 无 鬼 28 的 典 故, 表 達 要 逍 遙 遨 遊 聽 其 自 然 的 思 想 其 詩 又 云 : 居 常 以 待 終, 處 順 故 安 排 借 無 同 懷 客, 共 登 青 雲 梯 此 又 引 莊 子 人 間 世 及 列 子 天 端 的 典 故 29, 表 示 自 己 守 道 不 貳, 並 表 達 詩 人 已 領 悟 齊 生 死 等 貴 賤 的 道 理, 所 以, 人 生 的 有 限 不 應 再 困 擾 心 頭 第 四 時 期, 是 在 謝 靈 運 出 守 臨 川 與 流 放 廣 州 時 期 此 期, 他 與 劉 宋 王 朝 的 關 係, 已 充 滿 最 後 破 裂 的 危 險, 而 他 本 身 亦 已 預 期 到 自 己 會 被 完 全 捨 棄 受 進 一 步 的 壓 迫, 面 臨 生 命 的 盡 頭, 因 而 覺 悟 時 日 無 多, 自 然 百 感 交 集, 故 此 期 詩 作, 對 於 生 命 有 限 的 感 悟 著 墨 甚 深 : 莫 辯 百 世 後, 安 知 千 載 前 且 申 獨 往 意, 乘 月 弄 潺 湲 桓 充 俄 頃 用, 豈 為 古 今 然 ( 入 華 子 崗 是 麻 源 第 三 谷 ) 百 世 之 後 有 誰 能 辯? 千 載 之 前 有 誰 能 知? 過 去 終 究 無 可 挽 回, 未 來 則 又 難 以 預 逆, 詩 人 此 時 已 了 悟 唯 有 好 好 保 握 現 在, 只 要 真 實 地 把 握 現 在, 現 在 便 成 永 恆 因 此, 生 命 的 有 限 不 再 重 要, 只 有 現 在 才 重 要 生 命 的 有 限 因 此 被 超 越 了 這 28 莊 子. 徐 无 鬼 云 : 小 童 曰 : 有 長 者 教 予 曰 : 若 乘 日 之 車 而 游 於 襄 城 之 野, 今 予 疲 少 痊, 予 又 且 復 游 於 六 合 之 外 郭 象 注 : 日 出 而 游, 日 入 而 息 成 玄 英 疏 : 晝 作 夜 息, 乘 日 遨 遊, 以 此 安 居 而 逍 遙 處 世 29 列 子. 天 端 : 孔 子 遊 於 太 山, 見 榮 啟 期 行 乎 郕 之 野, 鹿 裘 帶 索, 鼓 琴 而 歌 孔 子 問 曰 : 先 生 所 以 樂, 何 也? 對 曰 : 吾 樂 甚 多 : 天 生 萬 物, 唯 人 為 貴, 而 吾 得 為 人, 是 一 樂 也 ; 男 女 之 別, 男 尊 女 卑, 故 以 男 為 貴, 吾 既 得 為 男 矣, 是 二 樂 也 ; 人 生 有 不 見 日 月, 不 免 襁 褓 者, 吾 既 已 行 年 九 十 矣, 是 三 樂 也 貧 者 士 之 常 也, 死 者 人 之 終 也 處 常 得 終, 尚 何 憂 哉! 又 莊 子. 人 間 世 : 適 來, 夫 子 時 也 ; 適 去, 夫 子 順 也 安 時 而 處 順, 哀 樂 不 能 入 也 3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種 超 脫 時 間 憂 患 的 例 子, 在 謝 詩 中 很 容 易 找 到, 如 七 里 瀨 : 孤 客 傷 逝 湍, 徒 旅 苦 奔 峭 石 淺 水 潺 湲, 日 落 山 照 耀 荒 林 紛 沃 若, 哀 禽 相 叫 嘯 孤 客 逝 湍 落 日 荒 山 夕 光 難 留 哀 禽 叫 嘯 種 種 情 景 原 本 引 起 詩 人 無 限 感 傷 遭 物 悼 遷 斥, 但 老 莊 的 哲 理 存 期 得 要 妙 又 使 得 他 釋 然 超 脫 又 如 石 門 新 營 所 住 四 面 高 山 迴 溪 石 瀨 茂 林 修 竹 所 描 述 : 早 聞 夕 飆 急, 晚 見 朝 日 暾 崖 傾 光 難 留, 林 深 響 易 奔 此 種 聲 光 奔 逝 之 速 原 使 詩 人 產 生 無 限 的 時 間 恐 懼, 但 老 莊 的 哲 理 感 往 慮 有 復, 理 來 情 無 存, 庶 持 乘 日 車, 得 以 慰 營 魂 又 旋 使 心 靈 得 到 慰 藉, 而 使 他 超 脫 於 時 間 之 外 了 在 謝 靈 運 的 山 水 詩 作 中, 道 往 往 使 他 從 時 間 恐 懼 中 超 脫 出 來, 雖 然 康 樂 於 性 理 之 根 本 功 夫, 缺 乏 修 養, 故 不 免 逐 物 推 遷, 無 終 始 靡 他 之 志, 昧 窮 達 兼 獨 之 義, 於 功 名 富 貴, 猶 不 能 忘 懷 是 故 山 水 不 足 以 娛 其 情, 名 理 不 足 以 解 其 幽 學 足 以 知 之, 才 足 以 言 之, 而 力 終 不 足 以 行 之 也 30 但 是 在 其 詩 作 中, 由 於 玄 學 影 響, 謝 靈 運 仍 能 獲 得 情 感 上 暫 時 的 抒 緩, 發 現 自 己 所 感 知 的 外 物 都 不 免 於 有 限 的 困 局, 故 能 用 其 心 眼 心 耳 31 去 擁 抱 大 千 世 界, 躍 身 大 化, 超 越 有 限 以 把 握 無 限 的 道 這 樣 的 悟 道, 藉 著 種 種 的 文 學 技 巧, 流 露 並 充 塞 於 他 的 山 水 詩 中, 反 映 了 詩 人 對 於 玄 學 理 境 的 追 求, 也 說 明 了 謝 靈 運 的 山 水 詩 作, 不 僅 僅 是 對 於 山 水 經 驗 的 再 現, 同 時 更 應 視 為 時 代 玄 學 思 潮 影 響 下 的 作 品 因 此, 我 們 不 禁 進 一 步 思 考, 謝 靈 運 的 山 水 詩 作 既 不 曾 使 莊 老 告 退, 則 其 山 水 詩 作 與 前 期 的 玄 言 詩 又 存 在 什 麼 關 係? 下 面, 我 們 將 就 這 點 更 作 深 入 的 探 討 30 31 黃 節 看 法, 引 自 前 揭 書, 頁 40 潘 知 常 云 : 在 感 知 恐 懼 中 他 們 ( 中 國 人 ) 轉 向 了 心 眼 心 耳, 所 謂 肉 眼 閉 而 心 眼 開 山, 官 知 止 而 神 欲 行 見 潘 著 眾 妙 之 門 中 國 美 感 心 態 的 深 層 結 構 ( 黃 河 文 藝 出 版 社,1989 年 ), 頁 170 38

徐 鈺 晶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意 義 主 題 的 反 省 與 重 構 三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與 玄 言 詩 玄 學 的 基 本 觀 念 是 萬 有 生 於 無 其 後 佛 學 色 空 觀 念 參 預 到 玄 學 本 體 論 中, 更 強 調 萬 物 歸 於 空 無, 郗 超 答 傅 郎 詩 云 : 森 森 群 象, 妙 歸 玄 同 即 典 型 的 佛 玄 本 體 觀 的 基 本 表 述 東 晉 士 人 對 於 現 象 和 本 質 的 關 係 認 識 雖 然 透 徹, 但 東 晉 士 人 並 不 因 為 重 視 本 質 重 視 體 悟 玄 同 而 放 棄 對 現 象 的 觀 察 和 表 現, 他 們 認 為 有 與 無 色 與 空 現 象 與 本 質 應 該 放 在 一 起 把 握, 面 對 現 象 即 應 見 到 本 質, 離 開 本 質 即 無 現 象 可 言 : 夫 色 之 性, 不 自 有 色 色 不 自 有, 雖 色 而 空, 故 曰 : 色 即 為 空, 色 復 異 空 ( 世 說 新 語. 文 學 注 引 支 遁 妙 觀 章 ) 色 即 為 空 是 一 種 直 觀 的 把 握, 在 色 即 為 空 的 基 礎 上, 支 遁 進 一 步 提 出 即 色 游 玄 的 悟 道 方 法 作 為 一 種 思 維 方 法 而 言, 即 色 游 玄 就 是 不 脫 離 感 性 而 達 到 理 性, 不 脫 離 形 象 而 進 入 抽 象, 玄 言 詩 合 名 理 奇 藻 為 一, 即 是 基 於 這 種 即 色 游 玄 式 的 思 維 方 法 雖 然 自 魏 朝 正 始 ( 西 元 240 年 ) 歷 經 兩 晉 到 劉 宋 ( 西 元 420 年 ), 玄 言 詩 在 這 一 百 八 十 年 的 詩 史 中 不 斷 面 對 挑 戰, 論 著 以 其 理 過 其 辭, 淡 乎 寡 味 ( 鍾 嶸 詩 品 序 ) 評 斷 其 語 言 的 公 式 化, 然 而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在 支 遁 新 理 啟 發 之 後, 玄 言 詩 進 入 第 三 發 展 階 段 32, 逐 漸 以 山 水 體 道 為 主 題, 著 重 表 現 詩 人 們 在 徹 悟 了 自 然 之 道 以 後 重 新 發 現 的 山 水 美 誠 如 王 義 之 蘭 亭 詩 所 云 : 悠 悠 大 象 運, 輪 轉 無 停 際 陶 化 非 吾 因, 去 來 非 吾 制 宗 統 竟 安 在, 即 順 理 自 泰 有 心 未 能 悟, 適 足 纏 利 害 未 若 任 所 遇, 消 遙 良 辰 會 仰 望 碧 天 際, 俯 瞰 綠 水 濱 寥 朗 無 涯 觀, 寓 目 理 自 陳 大 矣 造 化 功, 萬 殊 莫 不 均 群 籟 雖 參 差, 適 我 無 非 新 個 人 對 於 宇 宙 如 能 順 其 自 然, 自 能 通 達 安 泰, 造 化 之 功 至 大 至 廣, 碧 山 綠 水 觸 目 所 及 莫 不 都 體 現 著 自 然 之 理, 倘 能 任 其 所 遇, 快 然 自 足, 自 能 在 山 水 中 獲 得 逍 遙 之 樂 王 義 之 和 支 遁 等 人 從 適 足 的 理 論 出 發, 在 玄 言 詩 中 闡 發 山 水 體 現 自 然 32 玄 言 詩 三 階 段 的 劃 分, 詳 見 葛 曉 音 山 水 田 園 詩 派 研 究 ( 遼 寧 大 學 出 版 社,1993 年 ), 第 一 章 3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之 道 的 玄 理, 正 是 自 然 此 一 概 念 從 哲 理 轉 入 審 美 範 疇 的 關 鍵 的 一 步 玄 言 詩 本 非 一 種 題 材, 從 東 晉 詩 人 所 存 詩 作 來 看, 大 體 仍 按 傳 統 言 志 贈 答 游 覽 行 役 等 類 作 詩, 只 不 過 在 各 種 題 材 的 詩 裡 都 充 斥 玄 言, 因 而 玄 言 遂 成 東 晉 詩 體 的 一 種 統 稱 而 在 適 足 新 理 的 啟 示 下, 東 晉 人 徹 悟 哲 理 之 後 所 發 現 的 山 水 美, 體 現 在 玄 言 詩 中, 使 得 玄 言 詩 呈 顯 出 以 下 幾 種 特 色 : 其 一, 玄 言 詩 中 著 墨 漸 多 的 山 水 描 寫, 已 不 類 招 隱 游 仙 一 詩 的 山 水 描 寫, 純 為 渲 染 隱 居 環 境 的 幽 靜 神 祕 和 滓 穢 塵 網 而 設, 而 是 將 一 水 一 石 一 草 一 木 皆 視 作 順 應 自 然 法 則 的 生 命 律 動, 是 大 象 運 行 的 一 部 分 : 茫 茫 大 造, 萬 化 齊 軌 罔 悟 玄 同, 競 異 摽 旨 凡 我 仰 希, 期 山 期 水 ( 孫 統 蘭 亭 詩 其 一 ) 萬 物 都 循 造 化 的 軌 跡 運 行, 以 不 同 的 形 式 體 現 此 一 旨 趣, 詩 人 仰 觀 俯 察, 發 抒 幽 懷, 以 一 種 體 悟 冥 鑒 的 方 式 來 接 近 自 然 界 : 尚 想 天 台 峻, 髣 髴 岩 階 仰 冷 風 灑 蘭 林, 管 瀨 奏 清 響 霄 崖 育 靈 藹, 神 蔬 含 潤 長 丹 沙 映 翠 瀨, 芳 芝 曜 五 爽 ( 支 遁 咏 懷 詩 其 三 ) 輕 風 飄 灑, 流 水 鳴 響, 這 正 是 莊 子 所 談 的 天 籟 和 地 籟, 山 崖 的 疏 林 芳 芝 莫 不 秉 受 自 然 靈 氣, 在 天 地 的 化 育 潤 澤 下 生 長 因 此, 玄 言 詩 中 的 山 水 描 寫, 不 僅 為 自 然 之 道 的 證 明, 更 孕 育 著 生 動 的 氣 韻, 反 映 出 大 自 然 無 所 不 在 的 生 機 和 靈 性 其 二, 古 詩 中 的 景 物 描 寫 多 為 情 志 而 設, 是 詩 人 主 觀 情 感 中 的 意 象, 並 無 自 身 的 審 美 價 值 而 玄 言 詩 中, 詩 人 對 景 物 的 觀 照 並 非 由 興 諭 出 發, 亦 不 僅 僅 是 簡 單 的 忘 憂 娛 情, 而 是 靜 照 在 忘 求 ( 王 羲 之 答 許 詢 詩 ), 即 在 深 沈 靜 默 的 觀 照 中 坐 忘, 讓 心 靈 與 萬 化 冥 合, 達 到 與 自 然 渾 然 一 體 的 境 界 僧 肇 論 云 : 至 人 虛 心 置 照, 理 無 不 統, 而 靈 鑒 有 餘 ( 大 藏 經 卷 四 十 五 ) 以 玄 鑒 靜 觀 的 方 式 審 視 萬 物, 自 然 反 映 在 作 者 的 心 神 之 中, 便 非 附 理 起 情 的 意 象, 而 是 一 個 客 觀 的 整 體 : 寥 亮 心 神 瑩, 含 虛 映 自 然 ( 支 遁 咏 懷 詩 其 一 ) 心 如 明 鏡, 從 虛 明 處 照 出 自 然 神 會 流 俯 仰, 大 同 羅 萬 殊 ( 支 遁 詠 大 德 詩 ) 俯 仰 上 下, 周 覽 萬 物, 神 與 境 會, 呈 現 眼 前 的 自 然 景 物 便 是 各 種 不 同 的 形 態 姿 貌 40

徐 鈺 晶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意 義 主 題 的 反 省 與 重 構 夫 崖 谷 之 間, 會 物 無 主, 應 不 以 情 而 並 興 ( 廬 山 諸 道 人 游 石 門 詩 序 ) 萬 物 無 主, 自 然 美 不 隨 人 的 情 感 而 變 異, 神 本 亡 端, 栖 形 感 類, 理 人 影 迹, 誠 能 妙 寫, 亦 誠 盡 矣 ( 宗 炳 畫 山 水 論 ) 在 以 形 寫 形 的 同 時, 萬 象 羅 會 中 形 形 色 色 的 美 自 然 客 觀 具 現 其 三, 由 於 玄 言 詩 中 所 表 現 的 山 水 是 以 靜 照 的 方 式 表 現 深 沈 玄 遠 的 自 然 之 道, 以 瑩 徹 的 心 神 從 虛 明 處 映 照 天 地 萬 物, 因 此, 出 現 在 玄 言 詩 中 的 山 水 審 美 理 想, 即 以 清 朗 澄 徹 明 淨 空 靈 為 最 高 境 界 33 在 虛 明 朗 其 照 ( 廬 山 諸 道 人 游 石 門 詩 序 ) 的 審 美 視 野 中, 人 從 山 陰 道 上 行, 鏡 湖 澄 澈, 清 流 寫 注 ( 戲 鴻 堂 帖 載 王 獻 之 雜 帖 ); 在 窗 櫺 間 小 坐, 與 人 相 親 的 有 明 星 閃 爍 清 霜 澄 景 : 迢 迢 雲 瑞 月, 的 爍 霞 間 星 清 霜 激 西 牖, 澄 景 至 南 欞 ( 謝 萬 蘭 亭 詩 ) 其 一 ); 甚 至 從 征 登 覽, 所 見 亦 為 窈 然 無 際, 澄 流 入 神 ( 袁 宏 從 征 行 方 頭 山 詩 ) 由 澄 懷 觀 道 而 獲 得 空 明 鮮 亮 的 意 象, 幾 乎 是 此 期 玄 言 詩 中 山 水 描 寫 的 共 同 特 點 由 於 晉 人 以 山 水 證 道, 渾 萬 象 以 冥 觀, 兀 同 體 于 自 然 ( 孫 綽 天 台 山 賦 ), 在 觀 賞 山 水 體 悟 自 然 時, 能 使 心 靈 與 萬 化 冥 合, 達 於 忘 己 的 超 然 境 界, 這 種 即 色 游 玄 的 特 殊 審 美 趣 味, 使 得 玄 言 詩 中 的 山 水 描 寫 產 生 前 所 未 有 的 精 神 氣 度 而 謝 靈 運 游 放 山 水 的 性 質, 基 本 上 應 是 承 襲 此 期 士 大 夫 的 生 活 方 式, 故 其 山 水 詩 作 與 玄 言 詩 在 哲 學 觀 念 與 審 美 意 識 上 自 有 其 一 脈 相 承 之 處 一 如 東 晉 因 咏 山 水 的 玄 言 詩, 謝 靈 運 在 山 水 中 亦 欣 賞 吹 萬 群 方 悅 ( 九 日 從 宋 公 戲 馬 台 集 從 孔 令 ), 亦 即 欣 賞 自 然 中 的 地 籟 和 天 籟, 因 此, 撫 化 心 無 厭, 覽 物 眷 彌 重 ( 于 南 山 往 北 山 經 湖 中 瞻 眺 ) 萬 物 萬 化 都 觀 之 不 厭, 覽 之 不 倦, 景 夕 群 物 清, 對 玩 咸 可 喜 ( 初 往 新 安 至 桐 廬 口 ), 夕 景 中 萬 物 清 澄, 令 人 賞 玩 不 已, 千 圻 邈 不 同, 萬 嶺 狀 皆 異 ( 遊 嶺 門 山 ) 千 圻 萬 岭 的 異 狀 殊 貌 都 予 人 新 異 的 美 感 而 謝 靈 運 亦 如 東 晉 玄 言 詩 人, 力 求 在 靜 照 中 忘 卻 世 累, 與 萬 化 冥 合 為 一 : 浮 歡 昧 眼 前, 沈 照 貫 終 始, 在 深 沈 觀 照 中, 浮 生 歡 娛 自 眼 前 消 失, 而 達 到 妙 善 冀 能 同 ( 田 南 樹 園 激 流 植 援 ) 的 境 界 在 更 多 的 詩 作 中, 謝 氏 表 現 了 適 己 物 可 忽 ( 游 赤 石 進 帆 海 ) 的 快 意 : 且 申 獨 往 意, 乘 月 弄 潺 湲 恆 充 俄 頃 用, 豈 為 古 33 參 見 宗 白 華 美 學 與 意 境 論 世 說 新 語 與 晉 人 的 美 ( 不 著 出 版 ) 頁 209-210 4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今 然 ( 入 華 子 岡 是 麻 源 第 三 谷 ), 獨 往 即 任 自 然 34, 由 於 謝 靈 運 觀 照 山 水 的 方 式 是 在 繼 承 東 晉 文 人 的 自 然 觀 和 審 美 觀 的 基 礎 上 形 成 的, 因 此 其 詩 往 往 充 分 反 映 出 晉 人 已 領 略, 卻 尚 未 能 形 諸 文 字 充 分 表 達 出 來 的 山 水 的 新 意, 就 此 點 而 言, 謝 靈 運 詩 作 的 意 義 主 題 仍 在 於 體 現 神 散 宇 宙 萬 殊 一 理 的 境 界, 雖 然 謝 詩 成 功 地 確 立 了 山 水 題 材 的 獨 立 地 位, 為 山 水 詩 展 示 了 無 限 的 發 展 潛 力, 然 而 山 水 之 展 現, 其 背 後 意 義 結 構 仍 在 玄 言 謝 詩 承 襲 玄 言 詩 傳 統, 具 體 表 現 在 如 下 兩 方 面 : 其 一, 謝 詩 在 玄 言 詩 以 山 水 體 道 的 觀 念 影 響 下, 山 水 景 物 的 描 寫 不 僅 僅 具 備 了 生 動 的 氣 韻, 也 體 現 了 天 地 為 廬 的 空 間 意 識, 奠 定 了 中 國 山 水 詩 特 有 的 時 空 觀 念 35 謝 詩 特 色 方 式, 在 於 鋪 敘 詳 盡 繁 富, 寫 景 面 面 俱 到, 仰 觀 俯 察, 寓 目 輒 書, 此 種 周 覽 的 觀 景 方 式, 主 要 成 字 東 晉 玄 言 詩 對 宇 宙 的 俯 仰 觀 照 方 式, 如 蘭 亭 集 序 所 云 : 仰 觀 宇 宙 之 大, 俯 察 品 類 之 盛, 所 以 游 目 騁 懷, 足 以 極 視 聽 之 娛, 信 可 樂 也 又 如 蘭 亭 詩 : 仰 視 碧 天 際, 俯 瞰 綠 水 濱 寥 朗 無 涯 觀, 寓 目 理 自 陳 ( 王 羲 之 ) 四 眺 華 林 茂, 俯 仰 晴 川 渙 ( 袁 嶠 之 ) 由 俯 仰 上 下 的 角 度 寫 出 山 水 自 然 的 意 趣, 此 種 結 構 亦 經 常 為 謝 詩 所 用, 如 : 澗 委 水 屢 迷, 林 迥 岩 逾 密, 眷 西 謂 初 月, 顧 東 疑 落 日 踐 夕 奄 昏 曙, 蔽 翳 皆 周 悉 ( 登 永 嘉 綠 嶂 山 ) 字 面 雖 不 言 俯 仰, 所 表 現 的 卻 是 溪 澗 深 林 晨 昏 之 間, 東 西 上 下 周 悉 無 遺 的 興 味 又 如 傾 耳 聆 波 瀾, 舉 目 眺 嶇 嶔 ( 登 池 上 樓 ) 極 目 睞 左 闊, 廻 顧 眺 右 狹 ( 登 上 戌 石 鼓 山 ) 俯 視 喬 木 杪, 仰 聆 大 壑 灇 ( 於 南 山 往 北 山 經 湖 中 瞻 眺 ) 俯 濯 石 下 潭, 仰 看 條 上 猿 早 聞 夕 飆 急, 晚 見 朝 日 暾 ( 石 門 新 營 所 住 四 面 高 山, 34 35 李 善 注 引 司 馬 彪 注 : 獨 往, 任 自 然, 不 復 顧 世 也 同 註 33, 頁 274-279 42

徐 鈺 晶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意 義 主 題 的 反 省 與 重 構 迴 溪 石 瀨 修 竹 茂 林 ) 等 等, 莫 不 流 觀 四 方, 放 眼 千 里, 誠 如 王 夫 之 所 云 : 神 理 流 于 兩 間, 天 地 供 其 一 目, 大 無 外 而 細 無 垠 ( 古 詩 選 評 卷 五 ) 朝 夕 之 間 的 風 雲 變 化 陰 陽 開 合, 天 地 之 際 的 山 川 泉 石 草 蟲 鳥 魚, 均 被 詩 人 組 成 一 個 順 應 自 然 之 道 的 和 諧 完 整 的 境 界, 構 成 詩 人 心 靈 中 的 宇 宙 空 間 其 二 : 心 神 瑩 徹 含 虛 置 照 的 審 美 方 式 形 成 晉 人 崇 尚 清 朗 鮮 亮 的 藝 術 趣 味, 此 一 特 色 亦 為 謝 靈 運 的 山 水 詩 所 繼 承 如 雲 日 相 輝 映, 空 水 共 澄 鮮 ( 登 江 中 孤 嶼 ), 江 山 共 開 曠, 雲 日 相 照 媚 ( 初 往 新 安 至 桐 廬 口 ) 都 鮮 明 地 展 現 了 水 天 輝 映 空 明 澄 澈 的 美 景 即 使 在 憂 憂 自 相 接 的 心 境 中, 其 筆 下 景 致 仍 是 生 機 勃 發 : 白 芷 競 新 苔, 綠 蘋 齊 初 葉 ( 登 上 戌 石 鼓 山 ), 陰 沈 的 嵐 氣 和 暮 色 掩 不 住 山 色 的 青 翠 和 霜 葉 的 紅 艷 : 連 鄣 疊 巘 崿, 青 翠 杳 深 沈 曉 霜 楓 葉 丹, 夕 曛 嵐 氣 陰 ( 晚 出 西 射 堂 ), 而 在 行 旅 途 中 不 堪 風 潮 之 苦 時, 突 然 進 入 綠 朝 飄 香 白 雲 高 屯 露 浥 芳 草 月 白 山 清 的 清 境, 更 覺 爽 朗 高 暢 : 乘 月 聽 哀 狖, 浥 露 馥 芳 蓀 無 論 寫 哀 景 樂 景, 都 是 一 派 萬 象 感 光 昭 ( 從 游 京 口 北 固 應 詔 ) 的 色 調, 此 均 與 東 晉 玄 言 詩 所 奠 定 的 哲 學 精 神 和 審 美 趣 尚 有 關 36 四 結 論 謝 詩 的 成 就, 主 要 來 自 寫 作 的 題 材 山 水, 而 經 由 前 述 討 論, 我 們 可 以 了 解, 謝 詩 雖 以 山 水 為 寫 作 題 材, 然 其 本 質 仍 不 脫 玄 言 詩 傳 統, 且 深 受 魏 晉 玄 學 影 響, 不 停 留 在 有 形 色 聲 可 見 可 聞 的 景 物 上, 而 能 超 越 有 限 達 於 無 限, 將 人 觀 照 山 水 時 冥 合 自 然 的 玄 理, 化 為 娛 人 心 性 的 樂 趣 謝 靈 運 登 臨 經 驗 豐 富, 舉 凡 莽 荒 叢 榛 奇 峰 危 嶂 野 林 幽 泉, 足 跡 所 及, 謝 靈 運 每 每 在 散 懷 山 水 中 尋 找 意 義, 通 過 莊 老 玄 理 以 洗 滌 內 在 心 靈 鬱 結 徜 徉 山 水, 謝 靈 運 主 體 心 靈 契 合 山 水 美 感, 將 心 神 交 會 的 美 感, 化 為 雄 奇 豪 放 的 詩 篇, 而 在 自 然 妙 趣 的 敘 寫 中, 又 時 時 饒 富 深 沉 落 寞 的 韻 致 自 然 是 當 代 的 一 個 文 化 主 流, 謝 靈 運 客 觀 地 捕 捉 物 象, 理 性 地 追 求 玄 理, 其 意 義 雖 仍 在 借 山 水 化 鬱 結, 36 參 見 譚 元 明 前 揭 書, 第 二 章 4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然 而 由 於 高 度 的 藝 術 技 巧, 謝 詩 雖 然 不 脫 玄 言 傳 統, 與 玄 言 詩 共 具 相 同 的 意 義 結 構, 但 終 能 以 其 富 艷 難 踪, 一 轉 玄 言 的 枯 燥, 化 為 饒 富 理 趣 的 詩 境, 而 成 為 玄 言 詩 傳 統 的 終 極 完 成 作 品 的 意 義, 惟 有 配 合 其 外 緣 條 件 方 能 充 分 顯 現 出 來, 謝 詩 雖 以 山 水 為 題 材, 然 山 水 即 道 的 顯 現, 謝 靈 運 在 前 期 玄 言 詩 的 基 礎 上, 更 深 化 山 水 的 藝 術 手 法, 以 力 矯 玄 言 詩 枯 淡 寡 味 之 弊, 故 就 文 類 的 探 討 而 言, 謝 詩 實 不 應 僅 僅 被 視 為 次 文 類 的 交 溶, 而 是 山 水 與 玄 言 虛 實 為 用, 山 水 為 表, 玄 言 為 骨, 其 山 水 詩 意 義 結 構 仍 在 玄 言 茲 就 其 時 詩 人 觀 之, 近 人 丁 福 保 ( 全 漢 三 國 晉 南 北 朝 詩 ) 中 所 收 的 二 十 四 首 顏 延 之 詩 作, 竟 無 一 首 及 於 道 家 思 想, 可 見 山 水 與 玄 言 交 溶 未 必 即 是 其 時 代 文 學 真 相, 而 是 謝 靈 運 自 覺 地 總 結 三 百 餘 年 的 玄 言 詩 傳 統, 這 也 是 今 日 我 們 研 究 謝 氏 山 水 詩 作 所 應 辨 明 的 參 考 書 目 黃 節 謝 康 樂 詩 注, 台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71 年 顧 紹 柏 校 注 謝 靈 運 集 校 注, 鄭 州 : 中 州 古 籍 出 版 社,1987 年 小 尾 郊 一 著, 邵 毅 平 譯 中 國 文 學 中 所 表 現 的 自 然 與 自 然 觀,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89 年 顧 彬 著, 馬 樹 德 譯 中 國 文 人 的 自 然 觀, 上 海 : 人 民 出 版 社,1990 年 李 文 初 等 著 中 國 山 水 詩 史, 廣 州 : 廣 東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出 版,1991 年 林 文 月 山 水 與 古 典, 台 北 : 純 文 學 出 版 社,1984 年 王 國 瓔 中 國 山 水 詩 研 究,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1986 年 譚 元 明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新 探, 香 港 : 曙 光 圖 書 公 司 王 文 進 莊 老 告 退, 而 山 水 方 滋 解, 收 入 中 外 文 學 第 七 卷 三 期,1978 年 8 月 錢 志 熙 謝 靈 運 辨 宗 論 和 山 水 詩, 北 大 學 報 社 科 版,1989 年 5 期 蒲 友 俊 玄 言 山 水 謝 靈 運, 四 川 師 院 學 報,1983 年 第 三 期 44

徐 鈺 晶 謝 靈 運 山 水 詩 作 意 義 主 題 的 反 省 與 重 構 The Meaningful Subjects in Hsieh Lin-Yun s Poems on Mountain and River Yu-Chin Hsu,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Applied Chinese, Ming Chuan University Abstract Traditionally Hsieh Lin-Yun was regarded as the representative poet on the topics of Mountain and River. It is true that Hsieh did write a lot of poems on these topics, but the author will argue that the essence of Hsieh s poems never departed from the tradition of poems on metaphysical phrases. What he did is to combine the metaphysical enlightenment which he perceived from observation of mountain and river and the aesthetical experience which he felt from this observation, and thus transformed cliché of metaphysical phrase into the colorful view of mountain and river. The purpose of the this article is to reinterprete Hsieh s poems from this aspect and to give a new understanding to the traditional theory. Keywords:Hsieh Lin-Yun, Poems on Mountain and River, Poems on Metaphysical Phrases, Aesthetical Experience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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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 總 第 七 期 ) 2010 年 7 月 頁 47~56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安 史 亂 發 時 李 白 行 蹤 考 辨 李 利 民 * 摘 要 安 史 之 亂 爆 發 時 李 白 的 行 蹤 如 何, 成 了 現 代 學 術 界 的 公 案, 有 南 方 說 與 北 方 說 之 爭 本 文 從 四 個 方 面 進 行 考 辨, 得 出 北 方 說 不 可 靠, 仍 需 堅 持 南 方 說 的 結 論 : 一 是 南 方 說 有 信 實 的 版 本 淵 源 ; 二 是 北 方 說 提 出 的 緣 起 僅 僅 是 一 個 猜 測 ; 三 是 北 方 說 的 主 要 證 據 缺 乏 力 證 ; 四 是 北 方 說 在 事 實 上 沒 有 可 能 性 最 後 簡 要 證 述 了 李 白 當 時 的 行 蹤 關 鍵 字 : 安 史 之 亂, 李 白, 行 蹤 * 李 利 民 (1966-), 男, 湖 北 武 漢 人, 中 國 文 學 博 士, 武 漢 工 程 大 學 外 語 學 院 副 教 授, 主 要 從 事 中 國 古 代 詩 歌 研 究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安 史 之 亂 對 李 白 的 人 生 和 創 作 都 是 一 個 轉 捩 點 安 史 之 亂 爆 發 時 李 白 的 行 蹤 如 何, 成 了 現 代 學 術 界 的 公 案 有 人 認 為 當 時 李 白 在 江 南, 有 人 認 為 北 上 梁 宋, 甚 至 入 了 潼 關, 上 了 華 山 南 方 說 是 自 古 至 今 的 舊 說, 北 方 說 是 現 代 繼 起 的 新 說 當 下, 南 方 說 淹 沒, 而 北 方 說 暢 行, 安 旗 薛 天 緯 李 從 軍 郁 賢 皓 等 先 生 都 贊 同 北 方 說, 北 方 說 似 乎 已 成 定 論 然 而, 筆 者 認 為 它 還 是 靠 不 住 的 一 歷 史 基 本 延 續 南 方 說 亂 起 時 李 白 置 身 何 處, 這 在 郭 沫 若 之 前 幾 乎 不 存 在 問 題, 歷 來 基 本 認 定 在 江 南 欲 從 創 作 及 其 附 注 信 息 看 出 李 白 的 生 平, 最 可 靠 的 莫 過 於 李 陽 冰 和 魏 萬 所 編 纂 的 李 白 集 至 北 宋, 宋 敏 求 以 此 為 基 本 淵 源 裒 集 李 白 集, 但 未 考 次 作 品 先 後 同 時 代 的 曾 鞏 乃 考 其 先 後 而 次 第 之 可 見, 曾 鞏 所 編 李 白 集 最 早 對 李 白 作 品 進 行 了 繫 年 到 了 南 宋 初, 薛 仲 邕 參 考 曾 鞏 的 繫 年 集 編 成 翰 林 李 太 白 年 譜 一 帙 到 了 清 代, 王 琦 又 參 伍 薛 譜 而 成 李 太 白 年 譜, 這 是 歷 史 留 給 我 們 的 比 較 完 備 權 威 的 年 譜 由 薛 仲 邕 到 王 琦 的 李 太 白 年 譜, 其 間 的 觀 點 雖 有 沿 有 革, 但 李 白 在 安 史 亂 初 身 在 宣 城, 是 作 為 一 個 基 本 的 看 法 保 持 下 來 的 這 一 結 論 具 有 相 對 信 實 的 版 本 源 流 依 據, 如 果 沒 有 力 證, 是 不 能 輕 易 給 以 否 定 的 二 北 方 說 的 提 出 首 先, 從 版 本 源 流 的 角 度 看, 北 方 說 的 提 出 沒 有 可 靠 的 依 據 有 關 李 白 亂 初 的 行 蹤 問 題, 在 郭 沫 若 正 式 提 出 新 見 之 前, 是 由 蕭 士 贇 最 先 提 出 疑 問 的 他 在 古 風 五 十 九 首 其 十 九 西 上 蓮 花 山 題 下 注 云 : 太 白 此 詩, 似 乎 紀 實 之 作, 豈 祿 山 入 洛 陽 之 時, 太 白 適 在 雲 臺 觀 乎? 1 這 向 我 們 暗 示 了 兩 點 信 息 : 一 是 最 接 近 1 瞿 蛻 園 朱 金 城 校 注 李 白 集 校 注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80 年 12 月 1 版 ), 卷 2, 頁 131 48

李 利 民 安 史 亂 發 時 李 白 行 蹤 考 辨 李 陽 冰 編 次 面 貌 的 曾 鞏 所 作 的 考 次, 未 給 蕭 氏 提 供 北 方 說 一 類 的 證 據 ; 二 是 此 類 注 僅 為 蕭 氏 之 猜 測 看 來, 蕭 氏 所 引 發 的 北 方 說 僅 僅 就 是 一 個 疑 說 而 已, 因 此 也 就 乏 人 響 應 對 這 個 問 題 正 式 提 出 新 見 的 是 郭 沫 若 他 在 李 白 與 杜 甫 一 書 中 說 : 由 種 種 跡 象 看 來, 李 白 在 寫 了 秋 浦 寄 內 之 後 不 久, 在 天 寶 十 四 年 的 冬 季 曾 經 回 過 梁 園 適 逢 其 會, 遇 到 安 祿 山 的 叛 變 洛 陽 陷 落, 潼 關 阻 塞, 因 而 匆 匆 地 改 變 胡 裝, 和 宗 氏 南 竄 連 留 在 東 魯 的 一 對 兒 女 都 顧 不 及 了 有 奔 亡 道 中 五 首 便 是 這 時 的 紀 事 2 此 後, 安 旗 薛 天 緯 李 從 軍 諸 先 生 都 認 同 這 一 觀 點 郁 賢 皓 先 生 評 之 為 這 是 郭 老 的 精 彩 發 明, 並 找 到 了 其 他 幾 種 證 據, 對 李 白 在 北 方 的 行 跡 作 了 精 細 的 考 述 三 北 方 說 論 據 乏 力 當 下, 南 方 說 淹 沒, 而 北 方 說 暢 行, 似 乎 已 成 定 論 然 而, 在 對 北 方 說 進 行 一 番 推 敲 之 後, 我 認 為 它 還 是 靠 不 住 的 首 先 作 為 北 方 說 重 要 證 據 的 有 二 首 詩, 即 北 上 行 和 西 上 蓮 花 山, 北 方 說 認 為 這 是 李 白 的 兩 首 北 上 紀 行 之 作 先 看 北 上 行, 以 攀 登 太 行 的 艱 難 困 苦 喻 亂 世 危 殆, 北 方 說 繫 此 詩 為 安 史 亂 起 後 李 白 北 上 時 作 然 而 通 觀 此 詩, 特 別 是 後 半 部 分, 殊 不 類 紀 實 之 作, 而 是 一 首 擬 古 之 什 樂 府 詩 集 卷 三 十 三 引 樂 府 解 題 曰 : 晉 樂 奏 魏 武 帝 北 上 篇 ( 即 苦 寒 行 ), 備 言 冰 雪 溪 谷 之 苦 其 後 或 謂 之 北 上 行, 蓋 因 武 帝 辭 而 擬 之 也 3 後 世 作 者 多 擬 魏 武 帝 之 作, 連 意 象 語 詞 亦 類, 白 詩 亦 然 范 晞 文 云 : 太 白 詞 有 云 : 磴 道 盤 且 峻, 巉 巖 臨 穹 蒼 馬 足 蹶 側 石, 車 輪 摧 高 岡 又 : 殺 氣 毒 劍 戟, 嚴 風 裂 衣 裳 此 正 古 詞 羊 腸 阪 詰 屈, 2 3 郭 沫 若 : 李 白 與 杜 甫 ( 北 京 : 人 民 文 學 出 版 社,1971 年 ), 頁 42 宋 郭 茂 倩 編 樂 府 詩 集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79 年 11 月 1 版 ), 卷 33, 頁 496 4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車 輪 為 之 摧 樹 木 何 蕭 瑟, 北 風 聲 正 悲 太 白 又 有 奔 鯨 夾 黃 河, 鑿 齒 屯 洛 陽 猛 虎 又 掉 尾, 磨 牙 皓 秋 霜 亦 古 詞 熊 羆 對 我 蹲, 虎 豹 夾 路 啼 又 : 汲 水 澗 谷 阻, 采 薪 隴 阪 長 草 木 不 可 餐, 飢 飲 零 露 漿 是 亦 古 詞 行 行 日 已 遠, 人 馬 同 時 飢 饑, 擔 囊 行 取 薪, 斧 冰 持 作 糜 特 詞 語 小 異 耳 4 可 見, 這 首 詩 明 顯 是 擬 作 樂 府 以 憂 時 既 然 屬 擬 作, 就 未 必 是 寫 實 的 同 時 要 看 到, 以 這 類 詩 題 或 主 要 意 象 抒 發 世 道 艱 難 是 李 白 創 作 的 常 用 題 材, 如 哀 哀 歌 苦 寒, 鬱 鬱 獨 惆 悵 ( 冬 夜 醉 宿 龍 門 覺 起 言 志 ) 世 路 今 太 行, 回 車 竟 何 托? ( 世 路 今 太 行 ) 欲 渡 黃 河 冰 塞 川, 將 登 太 行 雪 滿 山 ( 行 路 難 ) 恥 涉 太 行 險, 羞 營 覆 車 粟 ( 空 城 雀 ) 壯 士 或 未 達, 十 步 九 太 行 ( 游 溧 陽 北 湖 亭 ) 見 君 乘 驄 馬, 知 上 太 行 道 此 地 果 摧 輪, 全 身 以 為 寶 ( 贈 韋 侍 禦 黃 裳 ) 彈 劍 歌 苦 寒, 嚴 風 起 前 楹 ( 獻 從 叔 當 塗 宰 陽 冰 ) 從 此 看 來, 在 李 白 的 創 作 中, 苦 寒 行 太 行 險 已 成 為 象 徵 著 人 世 艱 難 的 符 號 另 外, 從 梁 宋 到 洛 陽 一 帶 是 敵 佔 區, 李 白 無 法 穿 越, 而 且 太 行 山 一 帶 也 處 在 安 祿 山 與 高 秀 岩 的 南 北 合 包 的 危 險 境 地, 看 不 出 李 白 北 上 太 行 的 意 義 郁 賢 皓 先 生 認 為 李 白 的 行 程 是 入 函 谷 上 華 山, 他 自 己 也 認 為 李 白 沒 有 北 上 太 行 既 然 如 此, 憑 這 首 非 寫 實 的 作 品 就 難 以 肯 定 李 白 北 上 了 再 看 西 上 蓮 花 山, 郁 賢 皓 先 生 認 為 這 首 詩 是 李 白 入 函 谷 上 華 山 的 紀 行 之 作 而 筆 者 以 為, 此 詩 的 想 像 色 彩 更 濃 華 山, 高 標 冠 五 嶽, 是 道 教 的 三 十 六 洞 天 之 一, 又 以 其 盤 踞 京 畿, 故 象 徵 著 日 下 的 帝 京, 可 以 說 是 士 子 精 神 支 柱 的 標 誌 當 時 詩 人 在 想 像 之 中 寫 華 山 是 普 遍 的 風 氣, 如 李 白 的 西 嶽 雲 台 歌 送 丹 丘 子 至 陵 陽 山 登 天 柱 石 酬 韓 侍 禦 見 招 隱 黃 山 江 上 答 崔 宣 城 江 甯 楊 利 物 畫 贊, 岑 參 的 潼 關 鎮 國 軍 句 覆 使 院 早 春 寄 王 同 州 潼 關 使 院 懷 王 七 季 友, 杜 甫 的 望 嶽 峽 中 覽 物, 劉 長 卿 的 關 門 望 華 山 瓜 洲 驛 奉 餞 張 侍 禦 公 拜 膳 部 郎 中 兼 卻 複 憲 台 充 賀 蘭 大 夫 留 後 使 之 嶺 南 時 侍 禦 先 在 淮 南 幕 府 等 等, 都 包 含 著 對 華 山 的 遙 詠 縱 觀 西 上 蓮 花 山 這 首 詩, 通 體 顯 示 4 宋 范 晞 文 : 對 床 夜 語 卷 3, 見 丁 福 保 輯 歷 代 詩 話 續 編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3 年 8 月 1 版, 華 文 實 點 校 本 ), 頁 423 50

李 利 民 安 史 亂 發 時 李 白 行 蹤 考 辨 出 明 顯 的 想 像 特 色, 前 八 句 是 遊 仙, 後 四 句 是 對 洛 陽 一 帶 敵 佔 區 殘 殺 情 景 的 想 像, 完 全 有 可 能 是 身 處 江 南 的 李 白 對 北 國 的 遙 詠 其 次, 北 方 說 認 為 最 有 力 的 證 據 是 奔 亡 道 中 五 首, 將 它 們 看 作 李 白 北 上 後 南 奔 的 紀 錄 我 們 姑 且 將 這 組 詩 錄 在 這 裏 : 蘇 武 天 山 上, 田 橫 海 島 邊 萬 重 關 塞 斷, 何 日 是 歸 年?( 其 一 ) 亭 伯 去 安 在? 李 陵 降 未 歸 愁 容 變 海 色, 短 服 改 胡 衣 ( 其 二 ) 談 笑 三 軍 卻, 交 遊 七 貴 疏 仍 留 一 隻 箭, 未 射 魯 連 書 ( 其 三 ) 函 谷 如 玉 關, 幾 時 可 生 還? 洛 陽 為 易 水, 嵩 岳 是 燕 山 俗 變 羌 胡 語, 人 多 沙 塞 顏 申 包 惟 慟 哭, 七 日 鬢 毛 斑 ( 其 四 ) 淼 淼 望 湖 水, 青 青 蘆 葉 齊 歸 心 落 何 處, 日 沒 大 江 西 歇 馬 傍 春 草, 欲 行 遠 道 迷 誰 忍 子 規 鳥, 連 聲 向 我 啼 ( 其 五 ) 對 於 第 一 首, 北 方 說 的 解 釋 是 : 李 白 現 在 的 處 境, 就 像 當 年 蘇 武 被 匈 奴 所 拘 留, 像 田 橫 流 落 于 海 島, 關 塞 阻 斷, 不 知 何 日 能 沖 出 重 圍 回 到 江 南 此 首 顯 然 寫 被 困 於 叛 軍 佔 領 區 的 焦 急 心 情 5 這 種 解 釋 有 些 欠 妥 如 果 當 時 李 白 被 困 在 中 原 敵 佔 區, 則 不 宜 用 拘 留 天 山 與 流 落 海 隅 對 舉, 而 且 以 蘇 武 的 被 扣 留 自 比, 也 不 相 倫 我 以 為, 前 二 句 以 蘇 武 天 山 與 田 橫 海 島 對 舉, 是 表 現 大 亂 欻 起, 志 士 流 落 的 普 遍 情 形, 因 為 當 時 衣 冠 要 麼 陷 於 敵 手, 強 留 受 偽 職, 要 麼 奔 竄 僻 壤, 就 是 高 適 所 說 的 衣 冠 投 草 莽 ( 高 適 酬 裴 員 外 以 詩 代 書 ) 的 情 形 後 二 句 寫 河 南 已 被 叛 軍 佔 領, 關 塞 阻 隔, 身 在 江 南 的 自 己 不 知 何 日 方 能 回 到 關 中 那 個 第 二 故 鄉 可 見 這 首 詩 非 在 敵 佔 區 憂 己, 乃 處 江 南 而 憂 國 對 於 第 二 首, 北 方 說 的 解 釋 是 : 當 時 官 員 有 的 如 崔 駰 那 樣 要 棄 官 而 走, 有 的 如 李 陵 那 樣 降 敵 不 歸 曉 色 中 變 了 愁 容, 改 變 胡 衣 短 服 而 逃 亡 此 詩 寫 逃 出 淪 陷 區 情 事 6 這 一 解 釋 前 後 連 屬 牽 強, 而 且 為 什 麼 是 在 曉 色 中 方 顯 出 愁 容 呢, 似 不 合 原 意 白 詩 雖 說 情 思 跌 宕 詭 譎, 但 意 脈 應 是 流 暢 的 我 認 為, 這 首 詩 是 寫 敵 佔 區 危 急 形 勢 的 亭 伯 去 安 在, 意 思 是 賢 人 奔 竄, 也 就 是 杜 甫 威 鳳 高 其 翔 5 6 郁 賢 皓 安 史 之 亂 初 期 李 白 行 蹤 新 探 索, 唐 代 文 學 研 究 ( 第 九 輯 ) ( 桂 林 : 廣 西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2002 年 ), 頁 273 郁 賢 皓 安 史 之 亂 初 期 李 白 行 蹤 新 探 索, 唐 代 文 學 研 究 ( 第 九 輯 ), 頁 273 5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的 意 思 ( 杜 甫 晦 日 尋 崔 戢 李 封 ); 李 陵 降 未 歸, 意 思 是 唐 臣 變 節, 也 就 是 劉 長 卿 胡 馬 暫 為 害, 漢 臣 多 負 恩 的 意 思 ( 旅 次 丹 陽 郡 遇 康 侍 禦 宣 慰 召 募 兼 別 岑 單 父 ) 後 二 句 是 說 淪 陷 區 的 人 們 憂 心 忡 忡, 愁 容 使 整 個 北 國 為 之 色 暗, 身 上 都 著 起 了 胡 衣 ; 也 就 是 第 四 首 所 說 的 俗 變 羌 胡 語 的 意 思 可 見 這 首 詩 寫 的 是 羯 胡 亂 常, 從 軍 事 到 風 俗 都 發 生 了 急 變, 從 衣 冠 到 貧 民, 都 承 擔 著 沉 重 的 壓 力, 寫 的 是 北 國 危 勢, 而 並 非 寫 李 白 逃 出 淪 陷 區 情 事 第 三 首 意 思 是 明 確 的 但 縱 觀 這 一 組 詩, 如 果 視 其 為 由 淪 陷 區 向 南 奔 亡 的 創 作, 就 會 發 現 這 首 詩 的 基 調 在 組 詩 中 不 大 協 調 既 然 如 郭 沫 若 和 郁 先 生 所 認 為 的, 李 白 從 淪 陷 區 匆 匆 化 裝, 攜 宗 氏 南 竄, 慌 得 連 留 在 東 魯 的 一 對 兒 女 都 顧 不 及 帶 上, 狼 狽 若 此, 豈 有 談 笑 三 軍 卻 的 輕 鬆 自 負? 第 四 首 是 講 潼 關 以 東 為 胡 賊 所 占, 潼 關 如 玉 門 關, 大 兵 遮 緊, 中 原 和 長 安 仿 佛 邊 塞, 自 己 何 日 能 歸? 國 難 當 頭, 報 之 無 門, 惟 慟 哭 頭 白 而 已 據 松 浦 友 久 的 考 證 和 統 計 分 析, 函 谷 關 當 指 潼 關 7, 不 失 善 見, 當 從 此 詩 寫 國 勢 危 殆 之 大 概, 難 以 看 出 紀 行 的 痕 跡 第 五 首, 北 方 說 認 為 是 天 寶 十 五 載 暮 春 逃 到 江 南 時 所 作 8 這 個 結 論 當 然 是 以 該 組 詩 是 北 上 後 南 奔 的 紀 錄 為 前 提 的 我 覺 得, 這 首 詩 提 供 的 客 觀 信 息 只 有 兩 點 : 地 點 在 江 南, 時 間 在 晚 春 我 認 為 有 可 能 作 于 由 宣 城 往 剡 中 的 路 上 ( 詳 後 ) 總 體 來 看, 說 奔 亡 道 中 五 首 是 李 白 由 敵 佔 區 到 江 南 的 逃 亡 紀 錄, 是 缺 乏 可 靠 力 證 作 支 撐 的 我 認 為, 所 謂 南 奔 道 中 是 指 亂 初 李 白 由 宣 城 避 地 剡 中 的 路 上, 這 組 詩 就 是 在 這 次 南 奔 途 中 所 寫, 內 容 是 想 像 中 的 北 國 亂 況 和 自 己 的 憂 慮 這 樣 解 釋 詩 的 意 脈 更 通 暢, 其 中 第 三 首 也 更 能 融 入 其 中 四 北 方 說 事 實 上 不 可 能 從 實 際 上 來 講, 北 方 說 也 是 大 有 困 難 的 依 郁 先 生 的 說 法, 李 白 在 淪 落 敵 佔 7 [ 日 ] 松 浦 友 久 著, 劉 維 治 等 譯 李 白 的 客 寓 意 識 及 其 詩 思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2001 年 ), 頁 8 190 郁 賢 皓 安 史 之 亂 初 期 李 白 行 蹤 新 探 索, 唐 代 文 學 研 究 ( 第 九 輯 ), 頁 275 52

李 利 民 安 史 亂 發 時 李 白 行 蹤 考 辨 區 不 久 即 改 變 胡 裝 逃 出 敵 佔 區, 可 能 是 隨 唐 軍 退 兵 西 逃 潼 關, 本 想 入 京 向 朝 廷 進 策, 但 後 又 改 變 了 主 意, 上 了 華 山, 以 待 時 機 後 來 戰 局 趨 緊, 李 白 才 從 華 山 下 來 經 商 洛 大 道 奔 吳 今 按 : 李 白 有 金 陵 與 諸 賢 送 權 十 一 序, 表 明 天 寶 十 四 載 (755) 深 冬 李 白 尚 在 金 陵 其 云 : 嘗 采 姹 女 于 江 華, 收 河 車 於 清 溪, 與 天 水 權 昭 夷 服 勤 爐 火 之 業 久 矣 詹 鍈 認 為 所 憶 即 天 寶 十 三 載 獨 酌 清 溪 江 石 上 寄 權 昭 夷 答 高 山 人 兼 呈 權 顧 二 侯 二 詩 所 紀 事 而 且 從 後 詩 末 聯 明 晨 去 瀟 湘, 共 謁 蒼 梧 帝 可 以 看 出 第 二 天 李 白 一 行 三 人 就 去 了 瀟 湘, 估 計 此 行 到 了 江 華 二 詩 吐 露 天 寶 十 三 載 秋 冬 李 白 的 行 程 此 序 追 憶 上 年 之 遊 處, 又 云 時 歲 律 寒 苦, 天 風 枯 聲, 則 知 天 寶 十 四 載 仲 冬 李 白 尚 在 金 陵 又 李 白 春 于 姑 熟 送 趙 四 流 炎 方 序 表 明 至 德 元 載 (756) 正 月 初 李 白 在 當 塗 其 云 : 然 自 吳 瞻 秦, 日 見 喜 氣 上 當 攫 玉 弩, 摧 狼 狐, 洗 清 天 地, 雷 雨 必 作 喜 盼 玄 宗 親 征 玄 宗 于 上 年 十 二 月 初 七 下 制 親 征, 令 節 度 使 將 兵 集 行 營 ; 十 六 日, 又 一 次 下 制 親 征, 令 太 子 監 國, 但 隨 即 被 楊 國 忠 輩 阻 止 按 規 定, 這 樣 的 軍 事 密 令 必 以 日 馳 五 百 里 傳 送, 十 六 日 的 制 書 當 月 下 旬 可 到 當 塗 從 序 文 看, 李 白 剛 聞 皇 帝 親 征 之 制 不 久 但 尚 不 知 事 情 因 楊 氏 的 作 梗 而 不 了 了 之, 其 時 當 在 至 德 元 載 正 月 初 從 天 寶 十 四 載 仲 冬 到 至 德 元 載 正 月 初, 其 間 僅 有 不 到 兩 個 月 的 時 間 如 果 像 多 數 北 方 說 學 者 所 主 張 的, 亂 起 後, 李 白 北 上 梁 宋, 攜 宗 氏 南 奔, 則 這 個 時 間 是 遠 遠 不 夠 的 考 元 和 郡 縣 圖 志 及 舊 唐 書, 金 陵 屬 潤 州, 潤 州 西 北 至 上 都 二 千 六 百 七 十 里, 則 金 陵 至 上 都 約 為 二 千 五 六 百 里, 汴 州 在 京 師 東 一 千 三 百 五 十 裏, 則 金 陵 至 梁 宋 約 一 千 二 百 餘 裏 ; 又 宣 州 西 北 至 上 都 取 和 滁 路 三 千 一 百 里, 9 取 商 洛 大 道 還 應 略 遠, 則 梁 宋 至 宣 州 當 塗 約 一 千 八 百 里 唐 律 疏 議 名 例 流 配 人 在 道 會 赦 疏 議 行 程 曰 : 馬, 日 七 十 里 ; 驢 及 步 人, 五 十 里 ; 車, 三 十 里 10 這 種 規 定 尚 為 罪 犯 嚴 程 以 車 行 每 日 三 十 里 計, 往 來 行 期 需 三 個 9 李 吉 甫 撰, 賀 次 君 點 校 元 和 郡 縣 圖 志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3 年 ), 頁 590 681 10 劉 俊 文 箋 解 唐 律 疏 議 箋 解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96 年 6 月 1 版 ), 卷 3 名 例 流 配 人 在 道 會 赦, 頁 265 5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月 又 一 旬, 這 個 應 需 時 段 比 上 文 考 證 的 實 際 時 段 多 出 四 十 天 若 依 郁 賢 皓 先 生 之 說, 李 白 還 要 入 潼 關, 上 華 山, 後 來 潼 關 戰 局 趨 緊, 他 才 從 華 山 下 來 經 商 洛 大 道 奔 吳, 則 往 返 耗 時 更 需 將 近 半 年 之 久, 而 且 潼 關 戰 局 趨 緊 在 至 德 元 載 五 月 這 種 情 形 下 李 白 再 歸 當 塗, 就 已 是 至 德 元 載 八 月, 這 更 與 春 于 姑 熟 送 趙 四 流 炎 方 序 這 一 內 證 提 供 的 時 間 現 出 了 巨 大 的 時 差 總 之, 亂 發 後 李 白 北 上 梁 宋, 甚 至 登 華 山, 後 又 攜 妻 南 奔 的 觀 點 沒 有 事 實 上 的 可 能 性 作 支 持 五 仍 需 堅 持 南 方 說 那 末, 亂 起 時 李 白 的 行 蹤 究 竟 是 怎 樣 的 呢? 李 白 為 趙 宣 城 與 楊 右 相 書 云 : 首 冬 初 寒, 伏 惟 相 公 尊 體 起 居 萬 福 表 明 李 白 天 寶 十 四 載 初 冬 在 宣 城 金 陵 與 諸 賢 送 權 十 一 序 表 明 李 白 天 寶 十 四 載 深 冬 在 金 陵 大 亂 歘 起, 李 白 在 江 南, 寫 有 北 上 行 西 上 蓮 花 山 在 春 于 姑 熟 送 趙 四 流 炎 方 序 表 明 至 德 元 載 正 月 初 李 白 在 當 塗 經 亂 後 將 避 地 剡 中 留 贈 崔 宣 城 云 : 楊 花 滿 州 城, 置 酒 同 臨 眺 表 明 同 年 晚 春 李 白 尚 在 宣 城, 且 欲 避 地 剡 中 在 往 剡 地 途 中, 他 寫 了 奔 亡 道 中 五 首 這 些 詩, 遙 詠 北 國 艱 危, 抒 發 憂 患, 表 達 報 國 豪 情 此 後 的 行 跡 就 比 較 明 了 同 年 晚 春, 李 白 抵 溧 陽 ; 夏 抵 杭 州, 遊 越 中 ; 秋 返 余 杭, 過 金 陵 ; 其 後, 李 白 就 赴 尋 陽, 去 了 屏 風 疊 54

李 利 民 安 史 亂 發 時 李 白 行 蹤 考 辨 參 考 文 獻 傅 璇 琮 編 唐 代 文 學 研 究 ( 第 九 輯 ), 桂 林 : 廣 西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2002 年 丁 福 保 輯 歷 代 詩 話 續 編,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3 年 李 吉 甫 撰, 賀 次 君 點 校 元 和 郡 縣 圖 志,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3 年 李 從 軍 著 李 白 考 異 錄, 濟 南 : 齊 魯 書 社,1986 年 劉 昫 等 撰 舊 唐 書,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75 年 劉 俊 文 箋 解 唐 律 疏 議 箋 解,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96 年 郭 沫 若 著 李 白 與 杜 甫, 北 京 : 人 民 文 學 出 版 社,1971 年 黃 錫 珪 著 李 太 白 年 譜, 北 京 : 作 家 出 版 社 1958 年 喬 象 鍾 著 李 白,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2 年 瞿 蛻 園 朱 金 城 校 注 李 白 集 校 注,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80 年 周 勳 初 著 李 白 評 傳, 南 京 : 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2005 年 周 勳 初 著 李 白 評 傳, 南 京 : 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2005 年 詹 鍈 著 李 白 詩 文 系 年, 北 京 : 作 家 出 版 社,1958 年 司 馬 光 撰 資 治 通 鑒,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56 年 歐 陽 修 宋 祁 撰 新 唐 書,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75 年 安 旗 主 編 李 白 全 集 編 年 注 釋, 成 都 : 巴 蜀 書 社,2000 年 姚 汝 能 撰 安 祿 山 事 蹟,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83 年 王 伯 祥 著 增 訂 李 太 白 年 譜, 成 都 : 四 川 人 民 出 版 社,1981 年 王 琦 注 李 太 白 全 集,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77 年 郁 賢 皓 著 李 白 叢 考, 西 安 : 陝 西 人 民 出 版 社,1982 年 [ 日 ] 松 浦 友 久 著, 劉 維 治 尚 永 亮 劉 崇 德 譯 李 白 的 客 寓 意 識 及 其 詩 思,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2001 年 5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The textual criticisms and discriminations about Li Bai's whereabout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Anshi Rebellion Li-Min Li Associate Professor,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Wuh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bstract Li Bai's whereabout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Anshi Rebellion, becoming a modern academia mystery, has been said in the South and the North. This article, giving textual criticisms and discriminations about the question from the four aspects, comes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viewpoint said in the North is unreliable and the ones said in the south still need to be insisted. The four aspects are as follows: one is that the viewpoint said in the South is by trustworthy version of origin; the second is that the origin of the viewpoint said in the North is just a guess; three is that the main evidences, supporting the viewpoint said in the North,there is a lack of convincing evidences; four is that the viewpoint said in the North in fact there is no possibility. Last the article gives brief textual criticisms and statements about Li Bai's whereabout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Anshi Rebellion. Keywords:the Anshi Rebellion, Li Bai, whereabouts 56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 總 第 七 期 ) 2010 年 7 月 頁 57~76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題 詠 內 涵 與 人 生 觀 照 * 黃 彩 勤 摘 要 蘇 軾 不 僅 題 畫 詩 的 質 量 居 全 宋 之 冠, 就 連 在 宋 代 才 趨 於 成 熟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蘇 軾 的 成 就 也 是 無 人 能 及, 而 全 面 審 查 他 現 存 的 題 畫 詩 後, 不 難 發 現 一 個 特 殊 現 象, 那 就 是 一 個 能 詩 善 畫 的 大 家, 在 賞 畫 題 畫 時 通 常 會 對 畫 的 內 容 進 行 美 的 闡 釋, 或 者 提 出 對 繪 畫 的 評 論 與 見 解, 然 而 這 些 對 畫 作 的 品 評 與 理 論, 幾 乎 都 出 現 在 題 詠 人 物 畜 獸 及 竹 石 花 鳥 等 作 品 中, 至 於 題 詠 山 水 畫 科 的 作 品 則 多 抒 情 寫 懷 的 成 份, 而 且 這 些 題 山 水 畫 詩 約 有 三 分 之 二 的 作 品, 創 作 的 時 空 背 景 完 全 集 中 於 元 祐 朝 八 年 間 他 任 職 京 師 的 短 短 四 五 年 裡, 所 以 本 文 首 先 陳 述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創 作 數 量 時 空 背 景 所 題 詠 畫 家 及 畫 作, 經 過 相 互 比 對 以 尋 繹 出 這 種 集 中 現 象 的 可 能 原 因, 再 進 一 步 透 過 綜 合 整 理 的 方 式, 歸 納 出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主 要 題 詠 內 涵, 藉 以 呈 現 身 居 顯 職 的 蘇 軾, 透 過 感 時 傷 懷 求 田 歸 隱 的 題 詠 內 涵, 在 題 山 水 畫 詩 中 對 人 生 所 進 行 的 反 思 與 觀 照 關 鍵 詞 :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宋 代 * 黃 彩 勤,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通 識 中 心 講 師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壹 前 言 題 畫 詩, 是 指 畫 家 創 作 完 成 或 詩 人 對 繪 畫 進 行 鑑 賞 之 後, 因 為 有 所 闡 釋 有 所 感 發 而 創 作 的 詩 歌, 也 就 是 以 畫 為 題, 將 詩 意 與 畫 意 加 以 結 合, 別 成 一 類 的 詩 歌 體 裁, 它 濫 觴 於 六 朝, 形 成 於 唐 朝, 並 在 宋 代 成 為 詩 歌 藝 術 的 新 潮 流 這 種 詩 與 畫 之 間 所 呈 現 的 密 切 關 聯, 可 說 是 中 國 文 化 的 獨 特 現 象, 再 加 上 中 國 人 的 精 神 世 界 與 自 然 世 界 之 間 密 不 可 分 的 對 應 關 係, 所 以 山 水 景 物 在 中 國 詩 畫 作 品 中 更 成 了 相 當 重 要 而 不 可 或 缺 的 題 材 張 晨 中 國 詩 畫 與 中 國 文 化 云 : 當 他 們 把 目 光 世 代 沿 襲 地 投 向 自 然 的 時 候, 尋 到 的 是 人 格 的 象 徵, 人 生 的 對 應, 精 神 漫 遊 的 空 間, 精 神 棲 息 的 聖 地 他 們 的 精 神 世 界 與 宇 宙 天 地 之 間 保 持 著 一 種 和 諧 融 通 的 關 係, 既 可 以 從 自 然 中 吸 取 精 神 的 力 量, 也 可 以 把 精 神 的 苦 悶 消 釋 於 自 然 之 中 1 當 詩 人 與 畫 家 的 目 光 集 中 投 向 了 自 然 " 這 個 共 同 的 領 域, 在 詩 的 範 疇 中 產 生 了 山 水 詩, 在 畫 的 範 疇 中 則 產 生 了 山 水 畫 山 水 詩 與 山 水 畫 相 互 交 融 影 響 之 後, 或 先 有 山 水 畫 產 生, 詩 人 在 對 畫 進 行 鑑 賞 之 後, 因 為 繪 畫 的 題 材 內 容 風 格 而 觸 發 了 作 詩 的 靈 感, 於 是 有 了 吟 詠 或 評 論 該 山 水 畫 作 的 詩 歌 作 品, 這 類 題 山 水 畫 詩 可 以 脫 離 圖 畫 獨 立 存 在 ; 也 有 山 水 畫 作 完 成 之 後, 直 接 自 題 詩 歌 於 畫 幅 之 上, 暗 示 繪 畫 作 品 的 潛 在 意 蘊, 以 完 足 山 水 畫 所 未 盡 之 意, 或 者 另 邀 他 人 題 詩 其 上, 以 延 伸 畫 家 識 為 平 常, 而 觀 畫 者 特 有 的 欣 賞 意 境, 或 觀 畫 之 後 產 生 的 生 命 哲 思 當 然 也 有 先 創 作 出 山 水 詩, 經 過 畫 家 再 三 吟 詠 之 後, 觸 發 了 作 畫 的 靈 感, 而 有 了 闡 釋 該 山 水 詩 意 境 的 繪 畫 作 品, 雖 然 也 有 詩 畫 結 合 的 過 程, 但 是 這 類 作 品 不 以 題 畫 為 目 的, 而 是 詩 人 直 接 以 自 然 界 的 山 水 景 物 為 抒 寫 對 象, 繪 畫 的 完 成 更 在 詩 歌 之 後, 所 以 不 列 入 本 文 的 研 究 範 疇 根 據 李 栖 兩 宋 題 畫 詩 論 所 作 的 整 理 統 計, 清 王 文 誥 馮 應 榴 輯 注 蘇 軾 詩 集 收 題 畫 詩 一 三 題 一 五 八 首 舊 題 宋 王 十 朋 編 東 坡 詩 集 註 收 七 五 題 一 二 一 首 聲 畫 集 收 九 九 題 一 四 六 首 御 定 歷 代 題 畫 詩 類 收 八 題 一 一 六 首, 去 其 重 複 及 明 顯 錯 誤, 共 得 九 六 題 一 四 七 首 2 相 較 於 其 他 宋 代 詩 人 的 創 作, 蘇 軾 的 題 畫 詩 無 論 在 數 量 還 是 在 質 量 上, 都 堪 稱 中 國 題 畫 詩 史 上 的 高 峰, 所 題 詠 的 1 2 見 張 晨 中 國 詩 畫 與 中 國 文 化 ( 遼 寧 教 育 出 版 社,1993 年 ), 前 言 見 李 栖 兩 宋 題 畫 詩 論 ( 台 北 : 學 生 書 局,1994 年 ), 頁 232-235 58

黃 彩 勤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題 詠 內 涵 與 人 生 觀 照 畫 作 主 要 分 屬 山 水 人 物 畜 獸 竹 石 花 鳥 等 畫 科, 詩 歌 內 容 或 純 粹 就 畫 題 詠 或 因 觀 畫 而 引 發 抒 情 記 事 議 論 等 主 題, 其 中 最 為 後 世 重 視 的, 就 是 蘇 軾 這 些 題 畫 詩 對 繪 畫 創 作 及 鑑 賞 所 提 出 的 理 論 與 見 解, 而 根 據 李 栖 兩 宋 題 畫 詩 論 所 表 列 出 蘇 軾 有 關 論 畫 的 題 畫 詩 看 來 3, 這 些 繪 畫 理 論 多 半 出 現 在 題 詠 人 物 畜 獸 及 竹 石 花 鳥 等 作 品 中 就 中 國 文 人 畫 的 發 展 繪 畫 的 歷 史 演 變 以 及 詩 畫 藝 術 的 結 合 而 言, 蘇 軾 的 繪 畫 理 論 自 是 不 容 輕 忽, 然 而 本 文 所 要 探 討 的 是 繪 畫 理 論 之 外, 蘇 軾 題 畫 詩 中 以 山 水 畫 科 為 題 詠 對 象 的 詩 歌 所 具 有 的 特 殊 時 空 創 作 背 景, 以 及 藉 由 畫 家 筆 下 山 水 所 轉 化 出 不 同 於 其 他 題 畫 詩 類 的 題 詠 內 涵 與 人 生 觀 照, 除 了 能 夠 一 窺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精 神 內 涵, 也 可 以 藉 此 理 解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較 少 出 現 繪 畫 理 論 的 原 因 貳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概 述 一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創 作 數 量 及 時 空 分 布 蘇 軾 不 但 題 畫 詩 的 數 量 佔 全 宋 之 冠,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數 量 在 宋 代 也 是 無 人 能 及 4, 這 除 了 得 力 於 山 水 畫 自 中 唐 以 後 逐 漸 躍 居 畫 壇 主 流 地 位, 到 宋 代 時 不 但 山 水 畫 創 作 十 分 活 躍, 詩 畫 藝 術 的 結 合 也 臻 於 成 熟, 所 以 題 詠 山 水 畫 的 詩 歌 也 相 對 多 於 其 他 畫 科 ; 再 加 上 山 水 畫 較 諸 其 他 畫 科 而 言, 更 適 合 抒 發 胸 中 丘 壑, 蘇 軾 得 以 藉 由 畫 中 山 水 抒 情 遣 意, 並 寄 託 現 實 世 界 中 各 種 無 法 達 成 的 宿 願 根 據 李 栖 兩 宋 題 畫 詩 論 及 衣 若 芬 蘇 軾 題 畫 文 學 研 究 附 錄 所 做 統 計,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相 同 部 分 共 二 十 二 題 四 十 二 首 5, 其 中 最 早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李 頎 秀 才 善 畫 山 水, 以 兩 軸 見 寄, 仍 有 詩, 次 韻 答 之 作 於 神 宗 熙 寧 六 年 (1073) 知 杭 州 時, 此 後 十 三 年 間 流 轉 於 徐 州 黃 州 等 地, 直 至 元 豐 八 年 (1085) 被 宣 仁 太 后 召 回 京 師 前, 所 作 題 畫 詩 不 在 少 數, 共 二 十 題 四 十 三 首, 然 而 題 詠 對 象 多 屬 人 物 竹 石 花 鳥 畜 3 4 5 見 李 栖 兩 宋 題 畫 詩 論 ( 台 北 : 學 生 書 局,1994 年 ), 頁 248-252 該 書 只 列 出 宋 代 詩 人 創 作 題 山 水 畫 詩 超 過 十 首 者 的 統 計 數 字, 並 未 詳 列 詩 題 資 料, 見 鍾 巧 靈 宋 代 題 山 水 畫 詩 研 究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2008 年 ), 頁 3-5 李 栖 兩 宋 題 畫 詩 論 中 分 別 列 出 蘇 軾 詩 集 與 聲 畫 集 中 收 錄 的 題 畫 詩, 衣 若 芬 蘇 軾 題 畫 文 學 研 究 則 根 據 蘇 軾 詩 集 蘇 軾 文 集 東 坡 樂 府 箋, 將 蘇 軾 所 有 題 畫 作 品 寫 作 時 間 可 考 者 全 數 列 出, 包 括 詩 跋 贊 文 等, 比 較 其 中 題 山 水 畫 詩, 差 異 僅 題 王 晉 卿 畫 一 首 見 李 栖 兩 宋 題 畫 詩 論 ( 台 北 : 學 生 書 局,1994 年 ), 頁 410-416, 及 衣 若 芬 蘇 軾 題 畫 文 學 研 究 ( 台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1999 年 ), 頁 300-411 5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獸 各 畫 科, 山 水 畫 科 則 僅 五 題 十 五 首, 分 別 作 於 杭 州 密 州 徐 州 等 地 ; 然 而 自 元 豐 八 年 (1085) 十 二 月 回 京 後 至 元 祐 四 年 (1089) 三 月 自 請 外 放 為 止, 短 短 四 年 間 題 山 水 畫 詩 共 有 十 一 題 十 六 首, 而 且 創 作 地 點 全 都 集 中 在 京 師 此 後 雖 然 因 為 政 治 上 新 舊 兩 黨 權 力 傾 軋 的 波 及, 幾 度 來 回 京 師 與 地 方 之 間, 然 而 直 至 元 祐 八 年 (1093) 九 月 最 後 一 次 離 開 京 師 為 止, 五 題 十 首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也 全 數 創 作 於 短 暫 留 京 期 間 也 就 是 說, 除 了 元 豐 八 年 (1085) 之 前 的 五 題 十 五 首, 以 及 生 前 最 後 一 首 作 於 韶 州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李 伯 時 畫 其 弟 亮 公 舊 隱 宅 圖, 其 餘 十 六 題 二 十 六 首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創 作 時 間 雖 然 前 後 拉 長 有 八 年 左 右, 但 是 只 要 是 以 山 水 畫 為 題 詠 對 象 的 詩 歌, 卻 全 數 作 於 京 師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這 段 時 間 蘇 軾 並 非 持 續 任 職 於 中 央, 行 跡 所 至 還 包 括 杭 州 潁 州 揚 州 等 地, 這 樣 的 現 象 是 不 是 偶 然 的 巧 合, 如 果 對 照 蘇 軾 元 祐 年 間 的 出 處 情 形, 應 該 可 以 從 中 看 出 一 些 端 倪 二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時 空 背 景 如 前 所 述,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創 作 時 空 明 顯 集 中 於 元 豐 八 年 (1085) 十 二 月 回 京 後, 至 元 祐 八 年 (1093) 九 月 最 後 一 次 離 京 期 間, 共 得 十 六 題 二 十 六 首, 約 佔 所 有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三 分 之 二, 而 這 些 作 品 更 完 全 集 中 於 這 八 年 內 他 任 職 京 師 的 短 短 四 五 年 時 間 裡 想 要 初 步 釐 清 這 個 特 殊 現 象, 必 定 要 先 了 解 這 段 時 間 內 朝 廷 的 政 局 概 況 與 蘇 軾 身 處 其 中 的 應 對 態 度, 以 下 即 針 對 蘇 軾 元 祐 年 間 的 出 處 情 形 做 一 簡 要 陳 述 蘇 軾 於 元 豐 二 年 (1079) 因 為 烏 臺 詩 案 被 貶 黃 州, 謹 言 慎 行 的 度 過 了 五 年 艱 苦 的 謫 居 歲 月, 直 至 元 豐 七 年 (1084) 才 因 為 神 宗 人 材 實 難, 不 忍 終 棄 的 垂 憐 而 詔 徙 汝 州, 只 是 經 過 這 場 仕 途 的 重 大 劫 難 之 後, 蘇 軾 求 田 問 舍 的 心 意 更 加 強 烈, 向 汝 州 進 發 期 間, 曾 經 兩 度 上 書 神 宗 皇 帝 乞 常 州 居 住 表, 最 後 也 真 的 獲 得 神 宗 的 批 准, 隨 即 在 宜 興 買 妥 田 產, 準 備 在 此 安 然 度 過 餘 生, 卻 因 為 朝 廷 政 治 生 變 而 落 空 元 豐 八 年 (1085) 三 月 神 宗 駕 崩, 年 僅 十 歲 的 哲 宗 即 位, 宣 仁 太 后 權 同 聽 政, 召 用 因 反 對 新 法 而 遭 黜 落 的 元 老 舊 臣, 蘇 軾 亦 在 其 中 同 年 十 二 月 抵 京 師, 元 祐 元 年 (1086) 詔 為 中 書 舍 人, 九 月 遷 翰 林 院 學 士 知 制 誥, 然 而 表 面 看 似 風 光 的 蘇 軾 在 政 治 上 並 不 得 意, 當 初 因 為 神 宗 的 垂 憐 宣 仁 太 后 的 惜 才, 以 及 60

黃 彩 勤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題 詠 內 涵 與 人 生 觀 照 儒 家 思 想 賦 與 知 識 份 子 的 經 世 大 任, 蘇 軾 才 不 得 已 違 背 了 自 己 終 老 江 南 的 宿 願, 殊 不 知 回 朝 之 後 不 但 不 能 有 所 作 為, 反 倒 屢 遭 新 舊 兩 黨 勢 力 相 互 傾 軋 的 波 及, 身 陷 更 孤 危 的 政 治 窘 境 當 時 被 宣 仁 太 后 召 回 朝 廷 的 舊 黨 人 士 積 極 著 手 廢 除 新 法, 蘇 軾 卻 力 主 保 留 新 法 中 有 利 於 百 姓 民 生 者, 因 此 得 罪 了 個 性 執 抝 的 司 馬 光, 更 不 6 見 容 於 舊 黨 勢 力 ; 再 加 上 洛 蜀 黨 爭 的 糾 葛, 讓 蘇 軾 在 朝 中 勢 力 各 自 黨 同 伐 異 的 漩 渦 中 倍 感 無 奈, 雖 然 再 三 乞 求 外 放 之 後, 終 得 於 元 祐 四 年 (1089) 除 龍 圖 閣 學 士 知 杭 州, 卻 又 於 元 祐 六 年 (1091) 杭 州 任 滿 被 召 回 京, 任 翰 林 學 士 承 旨, 再 度 回 京 的 時 間 還 不 滿 三 個 月, 蘇 軾 又 一 次 乞 求 外 放, 祈 能 遠 離 官 場 上 永 無 止 境 的 政 治 鬥 爭 此 後 一 年 間 相 繼 出 知 潁 州 揚 州, 元 祐 七 年 (1092) 九 月 以 兵 部 尚 書 兼 侍 讀 受 徵 召, 十 一 月 遷 端 明 殿 學 士 兼 翰 林 侍 讀 學 士, 守 禮 部 尚 書 這 是 蘇 軾 最 後 一 次 回 京, 隔 年 十 月 宣 仁 太 后 崩 逝, 哲 宗 親 政, 因 為 新 黨 重 新 得 勢, 不 見 容 於 朝 廷 的 蘇 軾 帶 著 夫 人 王 潤 之 病 逝 京 城 的 傷 痛 出 知 定 州, 之 後 更 因 為 新 黨 的 誣 陷 而 流 轉 淪 落 於 嶺 南 與 海 南 島, 而 自 元 祐 八 年 (1093) 離 京 之 後, 蘇 軾 的 題 畫 作 品 中 就 只 剩 病 逝 常 州 前 一 年 ( 元 符 三 年,1100), 作 於 韶 州 的 李 伯 時 畫 其 弟 亮 公 舊 隱 宅 圖 是 以 山 水 畫 為 題 詠 對 象 了 三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所 題 詠 的 畫 家 及 畫 作 整 理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所 題 詠 的 畫 家 及 畫 作, 發 現 除 了 長 江 絕 島 圖 是 出 自 唐 代 畫 家 李 思 訓 之 外, 其 餘 都 是 以 當 代 畫 家 及 友 人 的 畫 作 為 題 詠 對 象, 較 著 名 的 有 郭 熙 李 公 麟 宋 迪 王 詵 等 人, 當 中 以 題 詠 王 詵 山 水 畫 作 共 八 題 十 五 首 最 多, 明 白 標 示 出 畫 作 題 目 的, 則 以 王 詵 的 煙 江 疊 嶂 圖 著 色 山 各 出 現 兩 次 為 多,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蘇 軾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與 王 詵 關 係 最 為 密 切, 而 這 些 與 王 詵 相 關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內 容 上 與 題 詠 其 他 畫 家 的 山 水 畫 作 有 明 顯 的 不 同 蘇 軾 在 題 詠 其 他 畫 家 所 作 的 山 水 畫 時, 常 常 是 根 據 繪 畫 的 內 容 加 以 題 詠, 雖 然 也 會 從 畫 中 宕 開 以 抒 情 寫 意, 但 是 抒 發 的 情 感 通 常 都 是 以 林 泉 之 思 及 思 鄉 歸 隱 為 主 ; 唯 獨 在 題 詠 王 詵 的 山 水 畫 時, 不 但 詠 畫 的 部 份 相 對 減 少, 而 且 語 多 寄 託, 寓 意 深 遠, 讀 來 頗 有 凝 重 6 程 頤 程 顥 兄 弟 為 宋 代 理 學 的 代 表 人 物, 宋 哲 宗 即 位, 司 馬 光 呂 公 著 聯 名 舉 薦 程 頤 任 崇 政 殿 說 書, 與 蘇 軾 在 思 想 志 趣 及 性 格 上 歧 異 頗 大, 兩 人 同 在 京 城 又 各 有 擁 護 者, 而 在 各 自 門 人 的 推 波 助 瀾 之 下, 興 起 連 串 的 意 氣 之 爭, 互 相 攻 訐 水 火 不 容 程 頤 兄 弟 是 洛 陽 人, 是 為 洛 黨, 蘇 軾 兄 弟 是 四 川 人, 是 為 蜀 黨, 歷 史 上 著 名 的 洛 蜀 黨 爭 即 由 此 得 名 6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鬱 結 的 沉 重 感 受, 尤 其 是 明 確 標 示 題 詠 煙 江 疊 嶂 圖 的 兩 首 作 品 王 詵 出 身 於 武 將 家 庭, 娶 宋 神 宗 之 妹 為 妻, 政 治 見 解 與 蘇 軾 相 近, 私 交 亦 甚 篤, 長 於 詩 詞 書 法, 通 曉 琴 棋 笙 樂, 尤 精 繪 畫, 山 水 最 長, 亦 能 畫 松 墨 竹 和 人 物, 在 中 國 繪 畫 史 上 的 成 就 和 貢 獻 主 要 是 山 水 畫, 存 世 畫 作 有 煙 江 疊 嶂 圖 漁 村 小 雪 圖 等 其 中 的 煙 江 疊 嶂 圖 是 王 詵 根 據 杜 甫 的 秋 日 夔 府 詠 懷 7 所 畫 的 作 品, 蘇 軾 為 之 賦 詩 後, 王 詵 又 次 韻 其 詩, 蘇 軾 感 動 之 餘 又 賦 詩 相 贈, 而 包 括 王 詵 再 次 投 詩 答 謝, 這 一 系 列 以 王 詵 煙 江 疊 嶂 圖 為 主 旨 的 詩 歌 答 贈 共 有 四 首, 其 中 蘇 軾 所 作 的 兩 首 題 為 書 王 定 國 所 藏 煙 江 疊 嶂 圖 王 晉 卿 作 煙 江 疊 嶂 圖 賦 詩 十 四 韻 晉 卿 和 之 語 特 奇 麗 因 復 次 韻 不 獨 記 其 詩 畫 之 美 亦 為 道 其 出 處 契 闊 之 故 而 終 之 以 不 忘 在 莒 之 戒 亦 朋 友 忠 愛 之 義 也 8, 這 是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中 篇 幅 最 長 內 涵 最 為 繁 複 的 作 品, 創 作 背 景 則 與 烏 臺 詩 案 新 舊 黨 爭 息 息 相 關 原 來 烏 臺 詩 案 後, 蘇 軾 被 流 放, 好 友 王 詵 王 鞏 ( 字 定 國 ) 也 被 列 為 同 謀 而 遭 到 連 累, 王 詵 貶 為 昭 化 軍 節 度 行 軍 司 馬, 隔 年 又 因 妻 子 乳 母 告 發 行 為 不 檢 而 被 流 放 均 州 9, 王 定 國 亦 被 貶 官 至 賓 州 同 遭 黜 降 的 三 個 人 回 朝 後, 情 誼 愈 加 深 厚, 卻 也 因 為 朝 中 政 治 鬥 爭 的 詭 譎 氣 氛 而 倍 感 壓 抑, 元 祐 三 年 (1088), 蘇 軾 為 王 定 國 所 收 藏 的 王 詵 煙 江 疊 嶂 圖 賦 詩 時, 便 藉 題 畫 之 名 以 隱 喻 暗 示 的 文 字, 盡 抒 長 久 以 來 鬱 積 胸 中 的 萬 千 慨 嘆, 成 為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中 頗 耐 人 思 索 玩 味 的 兩 首 作 品 四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多 集 中 作 於 京 師 的 原 因 對 照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總 量 時 空 分 布, 以 及 哲 宗 元 祐 年 間 蘇 軾 所 處 的 時 空 背 景, 可 以 看 出 兩 個 顯 而 易 見 的 特 殊 情 況 首 先 是 身 處 京 師 的 蘇 軾 雖 然 頗 受 宣 仁 太 后 看 重, 表 面 看 似 風 光, 實 際 上 卻 是 身 陷 孤 危 而 無 力 自 外 於 政 治 傾 軋 的 漩 渦 當 中, 可 見 蘇 軾 當 時 的 心 靈 狀 態 並 不 是 自 在 愜 意 的 ; 再 者, 創 作 於 京 師 一 地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佔 總 數 量 的 三 分 之 二 左 右, 其 餘 作 品 則 分 散 於 杭 州 密 州 徐 州 及 韶 州 7 8 9 次 韻 又 稱 步 韻, 是 和 韻 的 一 種, 不 但 用 韻 必 須 與 所 和 詩 相 同, 韻 的 前 後 次 序 也 必 須 相 同, 是 和 詩 之 體 最 困 難 的 一 種 見 姜 斐 德 宋 代 詩 畫 中 的 政 治 隱 情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2009 年 ), 頁 109-133 王 詵 妻 英 宗 之 女 蜀 國 公 主 病 逝 後, 遭 公 主 乳 母 告 發 其 在 公 主 病 危 時 與 侍 女 行 為 不 檢, 神 宗 大 怒, 王 詵 因 此 又 被 貶 官 至 均 州, 或 以 為 此 次 流 放 實 因 政 治 鬥 爭 而 起 62

黃 彩 勤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題 詠 內 涵 與 人 生 觀 照 等 地, 在 時 間 及 地 點 上 都 有 明 顯 的 集 中 現 象 眾 所 周 知, 時 代 背 景 以 及 生 活 條 件 對 於 文 學 創 作 具 有 關 鍵 性 的 影 響 力, 而 元 祐 年 間 政 治 角 逐 勢 力 會 集 於 朝 廷, 只 要 蘇 軾 身 處 京 師, 就 會 招 來 各 方 政 治 勢 力 的 攻 訐 與 排 擠, 自 請 外 放 又 屢 遭 宣 仁 太 后 的 反 對, 進 退 唯 谷 的 蘇 軾 既 不 能 在 朝 中 有 所 作 為, 又 不 能 隨 順 己 意 的 往 來 山 水 林 泉 之 間 尋 幽 訪 勝, 只 好 轉 而 自 放 於 畫 中 山 水, 以 求 稍 稍 抒 解 終 老 江 南 的 渴 望 宋 代 山 水 畫 勃 興, 根 據 宣 和 畫 譜 的 記 載, 北 宋 著 名 的 道 釋 人 物 畫 家 只 有 二 十 三 人, 存 畫 五 百 餘 幅, 而 著 名 的 山 水 畫 家 卻 有 七 十 一 人, 存 畫 三 千 四 百 餘 幅 ; 再 加 上 為 畫 題 詩 的 風 氣 盛 行, 所 以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數 量 應 該 也 會 相 對 增 加 而 回 京 後 的 蘇 軾, 一 來 因 為 任 職 中 央 之 便, 得 以 欣 賞 許 多 珍 藏 宮 中 或 朝 中 政 要 收 藏 的 名 畫 ; 二 來 因 為 喜 歡 繪 畫 藝 術 的 友 人 門 生 也 都 相 繼 任 職 京 師, 如 蘇 門 四 學 士 的 黃 庭 堅 張 耒 晁 補 之 秦 觀, 以 及 王 詵 李 公 麟 等 宋 代 知 名 能 書 善 畫 的 收 藏 家, 彼 此 往 來 唱 和 品 賞 繪 畫, 因 而 創 作 出 許 多 優 秀 的 題 畫 詩 又 因 為 山 水 畫 較 諸 其 他 畫 科 更 適 合 抒 情 詠 懷, 面 對 朝 中 政 治 傾 軋 窘 境 而 倍 感 無 奈 的 蘇 軾 正 好 可 以 藉 此 一 澆 胸 中 壘 塊, 所 以 研 讀 蘇 軾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歌, 雖 然 其 中 也 有 詠 畫 論 畫 的 內 容, 但 是 借 詠 畫 來 抒 情 詠 懷 的 內 容 還 是 佔 多 數 也 就 是 說, 繪 畫 的 題 材 內 容 雖 然 是 蘇 軾 創 作 詩 歌 的 動 機 所 在, 卻 因 為 觀 畫 之 後 產 生 了 不 同 的 情 感 思 想, 由 此 而 進 入 另 一 個 層 面, 激 發 出 更 多 賞 畫 之 後 所 延 伸 出 來 的 內 涵 與 情 感 受 困 京 師 的 蘇 軾, 被 迫 放 棄 了 大 自 然 中 真 實 撼 人 的 山 水 美 景, 轉 而 自 放 於 經 由 畫 家 心 靈 再 造 的 畫 中 山 水, 不 但 得 以 姑 且 安 撫 無 力 掙 脫 權 力 角 逐 漩 渦 的 複 雜 情 緒, 也 能 夠 寄 託 歸 隱 山 林 終 老 江 南 的 宿 願, 所 以 創 作 題 山 水 畫 詩 對 蘇 軾 而 言, 既 是 對 疲 憊 心 靈 的 安 慰, 更 是 對 未 來 人 生 的 寄 託, 這 也 就 是 他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幾 乎 集 中 創 作 於 京 師 的 最 主 要 原 因 參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題 詠 內 涵 宋 代 的 畫 家 不 僅 要 表 現 形 象, 更 要 透 過 畫 筆 來 呈 現 畫 家 的 胸 襟 與 氣 象 所 以 不 論 是 花 鳥 竹 石 或 自 然 山 水 之 作, 往 往 都 是 借 用 繪 畫 的 主 題 來 抒 寫 情 懷 並 展 現 畫 家 個 人 的 氣 度 與 德 行, 這 也 正 是 宋 代 文 人 畫 的 特 色 所 在, 而 以 宋 代 詩 與 畫 之 間 的 密 切 關 係 來 看, 題 畫 詩 除 了 賞 畫 詠 畫 之 外, 抒 情 寄 意 論 事 也 必 然 成 為 6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重 要 的 元 素, 即 所 謂 的 宣 洩 胸 中 丘 壑, 這 在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作 品 中 展 露 得 更 為 明 顯 ; 再 加 上 蘇 軾 本 身 真 率 通 脫 的 人 格 特 質, 對 於 萬 事 萬 物 具 有 敏 銳 的 觀 察 力 與 超 乎 常 人 的 感 受 力, 所 以 從 他 的 題 畫 詩 作 品 中, 應 當 可 以 窺 見 許 多 自 然 流 露 毫 不 矯 揉 的 人 生 態 度 與 生 命 理 念, 本 單 元 即 根 據 其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題 詠 內 涵 進 行 探 討 一 林 泉 之 思 文 心 雕 龍 物 色 篇 云 : 是 以 詩 人 感 物, 聯 類 不 窮, 流 連 萬 象 之 際, 沉 吟 視 聽 之 區 寫 物 圖 貌, 既 隨 物 以 宛 轉, 屬 采 附 聲, 亦 與 心 而 徘 徊 詩 人 面 對 眼 前 的 山 水 景 物, 產 生 了 無 窮 的 聯 想 和 想 像, 雖 然 也 有 隨 著 物 象 宛 轉 描 繪 的 成 份, 然 而 所 選 取 的 審 美 對 象 採 取 的 審 美 角 度 以 及 呈 現 的 山 水 神 韻, 則 多 半 是 在 通 過 視 覺 之 後 盡 隨 己 意 的 主 觀 感 應 相 同 的 道 理, 當 蘇 軾 面 對 畫 家 們 通 過 心 靈 再 度 回 歸 視 覺 的 感 應 成 象 之 時, 他 的 主 觀 感 應 已 經 主 動 做 了 選 擇, 所 吟 詠 的 畫 中 景 物 必 然 隨 著 他 的 思 想 意 念 情 感 態 度 而 決 定, 不 大 可 能 依 循 畫 家 的 本 意 來 呈 現 綜 觀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作 品, 除 了 少 數 評 畫 論 畫 的 內 容 之 外, 更 多 的 是 自 然 而 不 矯 情 的 生 活 態 度, 其 中 最 顯 而 易 見 的 就 是 對 山 水 林 泉 的 嚮 往 : 竹 外 桃 花 三 兩 枝, 春 江 水 暖 鴨 先 知 蔞 蒿 滿 地 蘆 芽 短, 正 是 河 豚 欲 上 時 ( 惠 崇 春 江 晚 景 二 首 其 一 ) 兩 兩 歸 鴻 欲 破 群, 依 依 還 似 北 歸 人 遙 知 朔 漠 多 風 雪, 更 待 江 南 半 月 春 ( 惠 崇 春 江 晚 景 二 首 其 二 ) 這 兩 首 作 品 作 於 神 宗 駕 崩 後 初 回 京 時, 蘇 軾 礙 於 宣 仁 太 后 惜 才 的 美 意, 才 不 得 已 割 捨 對 江 南 的 依 戀 與 常 州 居 住 的 計 畫, 回 京 之 後 卻 因 為 仕 途 順 遂, 一 路 從 禮 部 郎 中 起 居 舍 人 至 官 拜 四 品 的 中 書 舍 人, 隨 即 招 來 政 敵 的 傾 軋 與 攻 訐, 此 時 蘇 軾 的 心 情 是 相 當 複 雜 的, 所 以 在 面 對 惠 崇 的 春 江 晚 景 圖 所 描 繪 的 盎 然 春 意 時 10, 不 禁 又 勾 起 了 他 對 江 南 美 景 的 種 種 回 憶 與 嚮 往, 進 而 聯 想 起 江 南 河 豚 的 鮮 美 滋 10 惠 崇, 建 陽 人, 能 詩 善 畫, 乃 歐 陽 修 所 謂 的 九 僧 之 一, 宋 郭 若 虛 圖 畫 見 聞 誌 卷 四 花 鳥 門 云 : 建 陽 僧 慧 崇 工 畫 鵝 雁 鷺 鶿, 尤 工 小 景, 善 為 寒 汀 遠 渚, 瀟 灑 虛 曠 之 象, 人 所 難 到 也 根 據 蘇 軾 詩 歌 內 容 推 測, 春 江 晚 景 應 有 二 幅, 一 為 鴨 戲 圖, 一 為 飛 雁 圖 64

黃 彩 勤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題 詠 內 涵 與 人 生 觀 照 味, 更 藉 由 歸 鴻 破 群 來 表 達 對 江 南 湖 山 的 依 戀 與 不 捨 官 場 浮 沈 仕 途 險 惡, 在 在 都 使 蘇 軾 更 加 期 盼 置 身 山 水 之 間 的 悠 然 自 得, 而 江 海 度 餘 生 的 宿 願 既 不 得 償, 畫 中 山 水 當 可 聊 慰 蘇 軾 對 江 南 的 眷 眷 思 情 這 份 對 江 南 的 無 限 眷 念, 在 題 詠 李 世 南 的 秋 景 圖 11 時, 也 經 由 充 滿 秋 意 的 畫 面 延 伸 向 視 覺 之 後 的 主 觀 感 應, 娓 娓 道 出 心 之 所 向 : 野 水 參 差 落 漲 痕, 疎 林 欹 倒 出 霜 根 扁 舟 一 棹 歸 何 處? 家 在 江 南 黃 葉 村 ( 書 李 世 南 所 畫 秋 景 二 首 其 一 ) 蘇 軾 於 元 祐 二 年 (1087) 時 任 職 於 京 師, 為 當 時 亦 同 在 京 師 的 李 世 南 題 畫, 前 三 句 自 畫 面 著 手, 擇 要 再 現 畫 中 景 色, 結 語 時 則 自 畫 面 宕 開, 藉 由 遼 闊 水 面 的 一 棹 扁 舟, 將 畫 的 意 境 推 向 無 限 深 遠 的 水 波 之 外, 江 南 的 黃 葉 村 是 扁 舟 所 向, 同 時 也 是 蘇 軾 心 靈 的 歸 依 這 些 題 畫 的 內 容 清 楚 的 呈 現 了 蘇 軾 的 林 泉 之 思, 雖 然 山 水 景 致 都 是 出 自 畫 家 的 觀 賞 審 美 與 再 造, 並 不 是 蘇 軾 親 臨 目 睹 的 畫 面, 卻 在 他 主 觀 的 感 應 之 後, 隨 著 自 己 的 情 感 意 念 而 滲 入 心 靈 深 處, 與 他 的 生 活 經 驗 生 命 記 憶 自 然 的 融 合 在 一 起, 於 是 畫 中 山 水 成 了 不 得 已 而 留 滯 京 師 的 蘇 軾 最 大 的 心 靈 慰 藉, 稍 稍 舒 解 他 對 山 水 林 泉 的 眷 眷 思 情, 一 如 嚮 往 雁 蕩 山 卻 無 緣 往 遊, 在 即 將 調 往 河 中 而 得 以 看 到 華 山 雄 據 陜 南 時, 自 我 寬 慰 道 : 二 華 行 看 雄 陜 右, 九 仙 今 已 壓 京 東 此 生 的 有 尋 山 份, 已 覺 溫 台 落 手 中 ( 次 韻 周 邠 寄 雁 蕩 山 圖 二 首 其 一 ) 雖 然 無 緣 造 訪 雁 蕩 山, 但 是 對 於 即 將 看 到 雄 據 陜 南 的 華 山, 蘇 軾 同 樣 充 滿 尋 幽 訪 勝 的 期 待, 因 為 只 要 是 自 然 界 中 的 山 水 林 泉, 對 他 而 言 都 具 有 安 頓 心 靈 啟 迪 心 智 的 功 用, 而 與 自 然 山 水 之 間 這 份 奇 妙 的 緣 份, 讓 他 即 使 身 處 險 惡 困 頓 的 環 境 裡 頭, 依 然 能 夠 對 生 活 懷 抱 無 窮 的 希 望, 以 一 種 超 然 的 姿 態 看 待 苦 樂 無 常 的 人 生 二 求 田 歸 隱 11 宋 鄧 椿 畫 繼 卷 四 記 載 : 李 世 南, 字 唐 臣, 安 肅 人, 明 經 及 第, 終 大 理 寺 承 長 于 山 水 圖 繪 寶 鑑 卷 三 記 載 : 李 世 南, 善 畫 山 村 寒 林 元 祐 二 年 時 李 世 南 在 京 師 參 與 元 祐 敕 令 式 的 編 寫 工 作, 蘇 軾 曾 為 其 所 繪 秋 景 圖 賦 詩 兩 首 6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嘉 祐 五 年 (1060), 蘇 軾 兄 弟 為 了 準 備 難 度 極 高 的 制 科 考 試 12, 特 別 移 居 至 京 師 附 近 的 懷 遠 驛 專 心 讀 書, 即 將 踏 上 仕 途 的 兩 人 就 在 這 裡 立 下 及 早 歸 隱 縱 情 山 水 的 盟 約, 然 而 當 年 風 雨 對 床 的 約 定 只 是 蘇 軾 正 值 仕 途 起 步 時, 一 種 對 家 鄉 對 手 足 的 眷 戀 之 情, 是 在 功 成 名 就 盡 心 國 事 之 後 的 規 劃 元 豐 八 年 (1085), 五 十 歲 的 蘇 軾 在 歷 經 烏 臺 詩 案 貶 居 黃 州, 以 及 新 舊 黨 人 持 續 政 治 傾 軋 的 重 大 波 折 之 後, 求 田 歸 隱 的 念 頭 再 也 不 似 年 少 時 的 強 說 愁, 而 是 對 於 權 力 鬥 爭 宦 海 浮 沈 所 產 生 的 厭 倦 情 緒 原 以 為 自 己 能 夠 避 開 這 些 紛 擾 而 有 所 作 為, 豈 料 歷 劫 歸 來 之 後 的 處 境 更 是 險 惡, 不 但 被 新 黨 勢 力 視 為 芒 刺 在 背, 耿 直 率 真 的 性 格 也 招 來 司 馬 光 與 程 頤 兩 人 門 徒 的 嫌 惡 撻 伐, 無 能 為 力 的 蘇 軾 一 心 想 遠 離 這 個 權 勢 傾 軋 不 斷 的 是 非 之 地, 求 田 歸 隱 的 念 頭 也 就 日 益 強 烈 : 玉 堂 晝 掩 春 日 閑, 中 有 郭 熙 畫 春 山 鳴 鳩 乳 燕 初 睡 起, 白 波 青 嶂 非 人 間 離 離 短 幅 開 平 遠, 漠 漠 疏 林 寄 秋 晚 恰 似 江 南 送 客 時, 中 流 回 頭 望 雲 巘 伊 川 佚 老 鬢 如 霜, 臥 看 秋 山 思 洛 陽 為 君 紙 尾 作 行 草, 炯 如 嵩 洛 浮 秋 光 我 從 公 游 如 一 日, 不 覺 青 山 映 黃 髮 為 畫 龍 門 八 節 灘, 待 向 伊 川 買 泉 石 ( 郭 熙 畫 秋 山 平 遠 文 潞 公 為 跋 尾 ) 這 首 題 山 水 畫 詩 作 於 元 祐 二 年 (1087), 蘇 軾 在 京 師 任 翰 林 學 士, 知 制 誥 詩 的 前 半 描 寫 郭 熙 所 畫 秋 山 平 遠 圖 13 14 中 的 山 水 林 鳥, 後 半 稱 讚 文 彥 博 在 畫 尾 所 作 行 草, 末 尾 我 從 公 游 如 一 日, 不 覺 青 山 映 黃 髮 為 畫 龍 門 八 節 灘, 待 向 伊 川 買 泉 石 四 句, 隱 以 白 居 易 致 仕 居 洛 陽 相 比 擬, 感 慨 自 己 年 事 已 高, 企 盼 能 夠 早 日 致 仕 卜 居 洛 陽 伊 川, 以 從 文 彥 博 游, 求 田 歸 隱 的 心 思 從 郭 熙 所 畫 的 平 遠 山 水 中 油 然 生 出, 也 隱 約 透 露 出 對 仕 途 起 落 浮 沈 的 疲 憊 感 受 其 實 早 在 熙 寧 六 年 (1073) 因 切 身 體 認 到 人 心 在 政 治 鬥 爭 卑 劣 與 齷 齪 而 自 請 外 任, 最 後 受 命 通 判 杭 州 時, 蘇 軾 就 曾 在 題 詠 李 頎 山 水 畫 時 發 出 這 樣 的 感 嘆 : 平 生 自 是 個 中 人, 欲 向 漁 舟 便 寫 真 詩 句 對 君 難 出 手, 雲 泉 勸 我 早 抽 身 12 13 14 制 科 考 試 不 同 於 三 年 一 次 的 進 士 明 經 考 試, 特 別 由 皇 帝 下 詔, 並 且 親 自 主 持, 是 一 種 為 了 拔 擢 非 常 人 才 而 特 設 的 考 試 郭 熙, 字 淳 夫, 北 宋 中 期 最 重 要 的 山 水 畫 家, 在 繪 畫 理 論 上 也 有 重 要 的 貢 獻, 撰 林 泉 高 致, 創 山 水 畫 高 遠 深 遠 平 遠 三 遠 之 法, 存 世 作 品 有 早 春 圖 關 山 春 雪 圖 等 文 彥 博, 字 寬 夫, 北 宋 汾 州 介 休 人, 仁 宗 時 進 士, 一 生 歷 事 仁 宗 英 宗 神 宗 哲 宗 四 朝, 累 官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封 潞 國 公, 明 道 雜 志 載 元 祐 四 年 蘇 軾 出 知 杭 州, 臨 行 往 別 文 彥 博, 彥 博 告 誡 東 坡 至 杭 少 為 詩, 以 免 遭 人 誣 謗, 足 見 其 關 愛 之 切 66

黃 彩 勤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題 詠 內 涵 與 人 生 觀 照 年 來 白 髮 驚 秋 速, 長 恐 青 山 與 世 新 從 此 北 歸 休 悵 望, 囊 中 收 得 五 陵 春 ( 李 頎 秀 才 善 畫 山 水, 以 兩 軸 見 寄, 仍 有 詩, 次 韻 答 之 ) 一 如 陶 淵 明 熱 愛 自 然 的 本 性, 卻 因 為 各 種 客 觀 因 素 而 誤 落 塵 網, 蘇 軾 在 踏 上 仕 途 之 後, 也 漸 漸 感 受 到 官 場 鬥 爭 的 不 堪 與 無 奈, 面 對 杭 州 如 畫 的 山 水 景 色, 更 驚 覺 到 歲 月 流 失 得 快 速, 似 乎 不 該 再 猶 豫 遲 疑 於 進 退 之 間, 而 李 頎 秀 才 畫 中 的 山 水 勝 景 好 像 在 提 醒 自 己 歲 月 不 待 人, 當 及 早 從 名 利 場 中 抽 身 隱 退, 切 莫 再 惆 悵 徘 徊 到 了 元 祐 六 年 (1091) 從 杭 州 再 度 被 召 回 京 師 時, 更 加 險 惡 的 政 治 環 境 15, 讓 蘇 軾 求 田 歸 隱 的 想 法 更 直 言 不 諱 的 在 題 詠 王 晉 卿 的 山 水 畫 中 透 露 出 來 : 此 境 眼 前 聊 妄 想, 幾 人 林 下 是 真 休 我 今 心 似 一 潭 月, 君 已 身 如 萬 斛 舟 看 畫 題 詩 雙 鶴 鬢, 歸 田 送 老 一 羊 裘 明 年 兼 與 士 龍 去, 萬 頃 蒼 波 沒 兩 鷗 ( 次 韻 子 由 書 王 晉 卿 畫 山 水 一 首 而 晉 卿 和 二 首 其 二 ) 一 個 早 已 心 存 東 山 的 人, 面 對 矛 盾 險 惡 的 激 烈 黨 爭, 感 慨 自 己 羈 於 官 場 而 不 得 自 由, 一 旦 看 見 畫 中 所 有 的 正 是 自 己 日 夜 企 盼 能 夠 寄 託 餘 生 的 山 水 情 境, 怎 能 不 感 慨 萬 千? 想 起 一 生 的 經 歷, 幾 十 年 來 浮 沉 官 場 的 感 慨 一 下 子 全 湧 上 心 頭, 這 當 中 有 著 多 深 沈 的 感 觸, 雖 然 畫 中 的 山 水 對 當 下 的 蘇 軾 而 言 仍 舊 只 能 歸 諸 妄 想, 然 而 已 似 一 潭 明 月 的 心 境, 讓 他 更 清 楚 而 堅 定 的 相 信 求 田 歸 隱 才 是 他 最 適 情 適 性 的 人 生 歸 路 作 品 反 映 創 作 者 的 生 活 與 思 想, 思 想 又 隨 著 生 活 而 變 化, 蘇 軾 一 生 經 歷 了 兩 次 在 朝 外 任 貶 居 的 循 環 過 程, 與 蘇 轍 風 雨 對 床 的 歸 鄉 誓 約, 早 已 在 現 實 人 生 的 磨 難 中 變 成 難 以 實 現 的 遺 憾 三 隱 含 時 事 元 豐 二 年 (1079) 七 月, 蘇 軾 因 為 遭 政 敵 指 控 攻 擊 新 法 譏 諷 朝 政 而 被 逮 捕, 經 過 長 達 四 個 多 月 的 審 訊, 最 後 的 判 決 是 責 授 黃 州 團 練 副 史, 這 就 是 歷 史 上 著 名 的 烏 臺 詩 案 在 經 過 烏 臺 詩 案 這 場 重 大 的 生 死 劫 難 之 後, 敢 言 直 諫 的 蘇 軾 不 但 懂 得 收 斂 個 性, 也 更 看 清 了 官 場 中 政 治 鬥 爭 的 醜 陋 與 殘 酷, 於 是 在 詩 文 的 創 作 上 變 15 清 王 文 誥 蘇 文 忠 公 詩 編 注 集 成 總 案 ( 台 北 : 學 生 書 局,1967 年 ) 卷 三 十 三 記 載 : 及 劉 摯 代 純 仁 為 相, 王 巖 叟 為 樞 密 使, 梁 燾 為 禮 部 尚 書, 劉 安 世 久 在 諫 垣, 號 殿 上 虎, 招 徠 羽 翼 益 眾, 朱 光 庭 楊 畏 賈 易 等 失 其 領 袖, 皆 附 朔 黨 以 干 進, 摯 擢 易 為 侍 御 史, 使 驅 公, 意 在 傾 子 由 也, 搆 難 方 急 6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得 戒 慎 恐 懼, 甚 至 一 度 不 敢 作 詩 文 字, 以 免 又 招 來 小 人 卑 劣 的 誣 陷 與 攻 訐, 然 而 在 題 詠 王 詵 ( 王 晉 卿 ) 的 山 水 畫 作 時, 卻 出 現 了 不 同 於 其 他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內 容 與 風 格, 雖 然 仍 有 題 詠 畫 作 的 內 容, 卻 也 隱 含 了 對 朝 中 小 人 當 道 的 惶 惑 不 安 : 江 上 愁 心 千 疊 山, 浮 空 積 翠 如 雲 煙 山 耶 雲 耶 遠 莫 知, 煙 空 雲 散 山 依 然 但 見 兩 崖 蒼 蒼 暗 絕 谷, 中 有 百 道 飛 來 泉 縈 林 絡 石 隱 復 見, 下 赴 谷 口 為 奔 川 川 平 山 開 林 麓 斷, 小 橋 野 店 依 山 前 行 人 稍 度 喬 木 外, 漁 舟 一 葉 江 吞 天 使 君 何 從 得 此 本, 點 綴 毫 末 分 清 妍 不 知 人 間 何 處 有 此 境, 徑 欲 往 買 三 頃 田 君 不 見 五 昌 樊 口 幽 絕 處, 東 坡 先 生 留 五 年 春 風 搖 江 天 漠 漠, 暮 雲 卷 雨 山 娟 娟 丹 楓 翻 鴉 伴 水 宿, 長 松 落 雪 驚 醉 眠 桃 花 流 水 在 人 世, 武 陵 豈 必 皆 神 仙 江 山 清 空 我 塵 土, 雖 有 去 路 尋 無 緣 還 君 此 畫 三 歎 息, 山 中 故 人 應 有 招 我 歸 來 篇 ( 書 王 定 國 所 藏 煙 江 疊 嶂 圖 ) 這 是 蘇 軾 極 為 著 名 的 一 首 題 山 水 畫 詩, 約 作 於 元 祐 三 年 (1088) 冬 天, 詩 中 除 了 題 詠 煙 江 疊 嶂 圖 的 奇 幻 景 致, 也 讚 許 了 王 詵 繪 畫 的 清 新 優 雅, 其 中 不 知 人 間 何 處 有 此 境, 徑 欲 往 買 三 頃 田 君 不 見 五 昌 樊 口 幽 絕 處, 東 坡 先 生 留 五 年, 則 由 欣 賞 眼 前 所 的 畫 作 轉 入 自 身 的 心 境 與 遭 際 人 間 倘 若 真 有 此 等 山 水 畫 境, 必 定 毫 不 遲 疑 的 前 往 購 置 田 宅, 而 回 想 起 黃 州 五 年 的 貶 居 生 活, 過 的 不 正 是 這 樣 的 生 活, 春 風 搖 江 天 漠 漠, 暮 雲 卷 雨 山 娟 娟 丹 楓 翻 鴉 伴 水 宿, 長 松 落 雪 驚 醉 眠, 黃 州 四 時 如 此 幽 絕 的 景 色, 真 是 辭 官 歸 隱 的 最 佳 選 擇, 表 面 上 好 像 在 抒 發 對 於 山 水 林 泉 的 眷 戀 與 歸 隱 生 活 的 嚮 往, 然 而 桃 花 流 水 在 人 世, 武 陵 豈 必 皆 神 仙 江 山 清 空 我 塵 土, 雖 有 去 路 尋 無 緣 四 句, 又 隱 約 透 露 出 欲 去 無 路 的 感 歎 此 時 的 蘇 軾 任 職 京 師, 身 居 顯 職, 卻 表 現 出 對 黃 州 生 活 的 留 戀 不 捨, 這 當 然 不 是 合 於 常 理 的 事, 即 便 當 地 的 山 川 景 物 風 土 人 情 讓 他 無 法 忘 懷, 卻 也 不 至 於 發 出 江 山 清 空 我 塵 土, 雖 有 去 路 尋 無 緣 的 喟 歎, 其 中 想 必 有 他 難 於 啟 齒 的 隱 痛 蘇 軾 與 黃 州 的 緣 份 起 自 於 烏 臺 詩 案, 這 場 生 命 中 的 重 大 波 折 緣 於 政 治 勢 力 的 傾 軋 鬥 爭, 如 今 雖 然 重 新 得 到 朝 廷 的 重 用, 但 是 周 遭 的 政 權 角 力 卻 越 演 越 烈, 回 想 起 貶 居 的 生 活 雖 然 困 頓 不 堪, 然 而 任 職 中 央 也 未 必 是 件 令 人 羨 慕 的 事, 有 感 於 政 敵 環 伺 小 人 當 道, 蘇 軾 再 三 自 請 外 任 地 方, 卻 沒 有 得 到 宣 仁 太 后 的 同 意, 所 以 此 時 對 於 山 水 林 泉 的 眷 戀 與 歸 隱 生 活 的 嚮 往, 最 大 的 原 因 乃 來 自 於 詭 譎 的 政 治 氣 氛 所 造 成 68

黃 彩 勤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題 詠 內 涵 與 人 生 觀 照 的 全 身 遠 禍 的 心 態, 雖 然 題 詠 畫 中 山 水 景 物 的 內 容 佔 據 了 相 當 大 的 篇 幅, 然 而 仔 細 品 讀 玩 味, 卻 不 難 察 覺 詠 畫 之 外 篇 幅 不 多 的 抒 懷 內 容, 才 是 蘇 軾 最 抑 鬱 而 無 法 坦 然 呈 現 的 深 層 思 維, 當 中 隱 藏 的 是 身 陷 朝 廷 權 勢 角 逐 漩 渦, 卻 又 無 力 掙 脫 的 無 奈 情 緒, 最 後 以 還 君 此 畫 三 歎 息, 山 中 故 人 應 有 招 我 歸 來 篇 作 結, 更 進 一 步 表 達 了 欲 歸 不 得 歸 的 慨 歎 在 另 外 一 首 寫 作 背 景 相 同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中, 蘇 軾 也 呈 現 了 類 似 的 內 容 與 風 格 : 山 中 舉 頭 望 日 邊, 長 安 不 見 空 雲 煙 歸 來 長 安 望 山 上, 時 移 事 改 應 潸 然 管 絃 去 盡 賓 客 散, 惟 有 馬 埒 編 金 泉 渥 洼 故 自 千 里 足, 要 飽 風 雪 輕 山 川 屈 居 華 屋 啗 早 脯, 十 年 俯 仰 龍 旂 前 卻 因 瘦 病 出 奇 骨, 鹽 車 之 厄 寧 非 天 風 流 文 采 磨 不 盡, 水 墨 自 與 詩 爭 妍 畫 山 何 必 山 中 人, 田 歌 自 故 非 知 田 鄭 虔 三 絕 君 有 二, 筆 勢 挽 回 三 百 年 欲 將 嚴 谷 亂 窈 窕, 眉 峰 修 嫮 誇 連 娟 人 間 何 有 春 一 夢, 此 身 將 老 蠶 三 眠 山 中 幽 絕 不 可 久, 要 做 平 地 家 居 仙 誰 令 水 石 長 在 眼, 非 君 好 我 當 誰 緣 願 君 終 不 忘 在 莒, 樂 時 更 賦 囚 山 篇 ( 王 晉 卿 作 煙 江 疊 嶂 圖 賦 詩 十 四 韻 晉 卿 和 之 語 特 奇 麗 因 復 次 韻 不 獨 記 其 詩 畫 之 美 亦 為 道 其 出 處 契 闊 之 故 而 終 之 以 不 忘 在 莒 之 戒 亦 朋 友 忠 愛 之 義 也 ) 王 詵 在 烏 臺 詩 案 中 被 列 為 蘇 軾 同 謀 而 同 遭 貶 謫, 元 祐 朝 時 才 先 後 重 返 京 師, 相 同 的 經 歷 不 但 讓 兩 人 之 間 的 情 誼 變 得 更 加 深 厚, 彼 此 的 情 意 傳 達 也 更 謹 慎 內 斂 這 首 作 品 題 詠 畫 作 的 內 容 較 少, 抒 情 寫 懷 的 比 重 相 當 高, 除 了 風 流 文 采 磨 不 盡 以 下 八 句 是 針 對 王 詵 的 繪 畫 風 格 與 文 藝 才 華 而 發, 其 餘 的 內 容 或 用 典 故 或 用 比 喻, 都 環 繞 著 流 放 歲 月 仕 宦 生 活 與 朝 中 人 事 抒 寫 16 貶 謫 歸 來, 朝 中 早 已 時 移 事 改, 在 潸 然 感 歎 之 餘, 卻 又 驚 覺 政 治 形 勢 的 消 長 愈 加 快 速 而 複 雜, 流 放 歲 月 或 許 投 閒 置 散, 然 而 居 身 朝 廷 又 艱 險 萬 分, 真 正 的 賢 良 未 必 能 夠 適 得 其 所 一 展 所 長, 種 種 的 猶 疑 掙 扎, 讓 年 事 已 高 的 蘇 軾 一 心 只 想 平 靜 無 為 的 度 過 老 來 歲 月, 而 不 願 意 繼 續 陷 溺 於 無 止 境 的 政 治 攻 訐 當 中 整 首 作 品 讀 來 未 見 山 水 之 樂, 倒 是 多 有 隱 語 感 歎, 隱 約 流 露 出 對 政 局 的 失 望 與 此 身 不 得 自 由 的 抑 鬱 情 懷 經 歷 過 相 同 的 時 空 條 件, 讓 蘇 軾 在 題 詠 王 詵 的 畫 作 時, 總 是 會 忍 不 住 抒 發 因 烏 臺 詩 案 同 遭 貶 謫 的 不 平 與 感 慨, 也 因 此 讓 他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在 林 泉 之 思 求 田 歸 16 詩 中 所 用 典 故 參 閱 姜 斐 德 宋 代 詩 畫 中 的 政 治 隱 情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2009 年 ), 頁 121-124 6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隱 之 外, 又 多 了 一 種 相 對 沉 重 而 內 斂 的 題 詠 內 涵, 進 一 步 擴 展 了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深 度 與 廣 度 肆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人 生 觀 照 一 仕 隱 之 間 的 掙 扎 烏 臺 詩 案 以 及 黃 州 五 年 的 貶 居 生 涯, 逐 漸 讓 蘇 軾 變 得 消 極 而 退 縮, 也 讓 他 更 真 切 的 體 認 到 官 場 上 權 勢 鬥 爭 的 殘 酷 與 卑 劣, 雖 然 儒 家 經 世 治 國 的 思 想 仍 舊 無 法 自 他 心 中 連 根 拔 除, 卻 也 覺 悟 到 爾 虞 我 詐 明 爭 暗 鬥 的 政 治 環 境, 真 的 不 適 合 他 光 明 坦 蕩 剛 介 耿 直 的 性 格, 於 是 無 意 繼 續 浮 沈 官 場 的 他, 一 心 只 想 外 任 地 方, 因 為 唯 有 如 此 才 可 能 遠 離 權 勢 鬥 爭 的 戰 場, 回 歸 日 夜 思 念 的 山 水 林 泉, 也 才 可 能 有 所 作 為 於 天 下 蒼 生, 可 憾 的 是 連 退 居 地 方 都 不 得 順 遂 己 意 重 回 京 師 的 蘇 軾 越 來 越 明 白, 政 治 上 的 權 勢 爭 奪 不 可 能 有 歇 止 的 時 候, 即 便 現 在 因 為 宣 仁 太 后 的 垂 憐 而 能 夠 脫 離 貶 謫 的 懲 處, 但 是 長 期 以 來 視 他 為 在 背 芒 刺 的 政 敵 不 可 能 輕 易 收 手, 任 職 京 師 只 會 為 他 帶 來 更 多 的 攻 訐 與 構 陷, 更 何 況 權 勢 地 位 原 就 不 是 他 所 熱 衷 的 人 生 目 標, 此 時 仕 隱 之 間 的 猶 豫 掙 扎, 再 也 不 是 出 於 知 識 份 子 經 世 治 國 的 使 命 感, 只 是 因 為 不 願 意 傷 了 宣 仁 太 后 惜 才 的 美 意 任 職 京 師 倘 若 想 要 有 所 作 為, 必 定 要 同 這 一 幫 嗜 權 好 鬥 的 小 人 費 心 周 旋, 結 果 也 未 必 能 夠 成 就 任 何 經 國 大 業, 所 以 他 越 來 越 意 興 闌 珊, 遇 到 惡 意 的 攻 訐 與 挑 釁 時, 他 除 了 不 屑 政 敵 的 愚 昧 與 卑 劣 之 外, 再 也 不 想 對 抗 反 駁, 只 是 期 盼 能 夠 盡 快 獲 得 宣 仁 太 后 的 允 許, 脫 離 這 個 最 殘 酷 激 烈 的 權 勢 爭 奪 中 心, 所 以 每 當 觀 賞 山 水 畫 作 時, 自 放 山 水 之 間 與 陷 身 宦 海 浮 沈 的 強 烈 對 比, 總 會 輕 易 挑 起 他 這 種 不 如 歸 去 的 情 緒 : 白 髮 四 老 人, 何 曾 在 商 顏 煩 君 紙 上 影, 照 我 胸 中 山 山 中 亦 何 有, 木 老 土 石 頑 正 賴 天 日 光, 澗 谷 紛 斕 斑 我 心 空 無 物, 斯 文 何 足 關 君 看 古 井 水, 萬 象 自 往 還 ( 書 王 定 國 所 藏 王 晉 卿 畫 著 色 山 二 首 其 一 ) 君 歸 嶺 北 初 逢 雪, 我 亦 江 南 見 五 春 寄 語 風 流 王 武 子, 三 人 俱 是 識 山 人 ( 書 王 定 國 所 藏 王 晉 卿 畫 著 色 山 二 首 其 二 ) 這 兩 首 作 品 作 於 元 祐 四 年 (1089), 也 就 是 蘇 軾 再 三 乞 求 外 放, 最 後 以 龍 圖 閣 學 70

黃 彩 勤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題 詠 內 涵 與 人 生 觀 照 士 知 杭 州 之 前 想 當 年 因 為 詩 文 遭 構 陷 而 貶 謫 黃 州, 王 定 國 王 晉 卿 也 被 視 為 同 黨 分 別 坐 貶 賓 州 均 州, 如 今 雖 然 得 以 重 返 京 師, 朝 中 權 勢 鬥 爭 卻 依 舊 暗 潮 洶 湧, 看 著 王 晉 卿 所 繪 的 自 然 山 水, 不 禁 感 歎 山 中 的 景 物 與 生 活 其 實 更 適 合 自 己 的 性 格, 也 更 貼 近 自 己 的 胸 襟, 雖 然 貶 謫 對 他 們 而 言 都 算 是 不 堪 的 磨 難, 但 是 身 處 山 水 林 泉 之 間 的 生 活 卻 是 他 們 所 嚮 往 的, 因 為 倘 佯 其 中 令 人 得 以 擺 脫 世 俗 的 掛 累, 更 重 要 的 是 自 然 山 水 所 蘊 涵 的 事 理 哲 思, 其 實 才 是 人 生 最 終 的 歸 依, 而 這 樣 的 體 認, 也 唯 有 真 正 親 近 山 水 熱 愛 自 然 的 人, 才 能 了 然 於 心, 坦 然 接 納 仕 隱 之 間 的 掙 扎, 本 是 古 代 知 識 份 子 面 對 權 勢 鬥 爭 時 的 共 通 情 緒, 然 而 這 樣 的 衝 突 抉 擇 通 常 會 出 現 在 官 場 失 意 流 放 貶 謫 時 期, 蘇 軾 卻 是 在 重 回 權 勢 中 心 仕 途 平 順 時 產 生 了 這 樣 的 人 生 思 考, 而 且 自 然 的 流 露 在 諸 多 題 山 水 畫 詩 中, 這 除 了 導 因 於 作 者 的 性 格 與 人 生 態 度 之 外, 以 山 水 為 主 題 的 繪 畫 內 容, 尤 其 是 宋 代 深 蘊 老 莊 思 想 的 山 水 畫, 更 能 夠 誘 發 因 為 儒 家 思 想 的 浸 濡, 而 被 深 沈 壓 抑 在 內 心 深 處 的 林 泉 之 思 在 蘇 軾 的 題 畫 作 品 中, 憂 心 國 事 建 功 立 業 的 內 容 大 多 表 現 在 題 詠 人 物 畜 獸 等 畫 科 的 詩 歌 裡, 至 於 歸 隱 山 林 的 情 緒 則 多 來 自 題 山 水 畫 詩, 所 以 在 題 山 水 畫 詩 中 幾 乎 看 不 見 他 對 於 仕 宦 之 路 的 積 極 態 度, 通 常 都 是 藉 由 對 自 然 山 水 的 眷 戀 之 情, 含 蓄 對 照 出 蘇 軾 對 於 仕 宦 生 涯 的 疲 憊 情 緒, 尤 其 是 元 祐 朝 任 職 京 師 期 間 所 創 作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更 蘊 涵 著 看 似 平 常 其 實 卻 又 波 濤 洶 湧 的 仕 隱 掙 扎, 而 兩 者 之 間 的 矛 盾 衝 突, 早 已 經 由 元 祐 朝 回 京 前 的 勢 均 力 敵, 變 成 雖 有 去 路 尋 無 緣 的 無 奈 等 待 朝 中 詭 譎 複 雜 的 權 勢 鬥 爭, 讓 蘇 軾 不 得 不 承 認 一 個 事 實, 即 便 自 己 只 是 懷 抱 著 忠 君 愛 民 的 赤 忱, 也 無 法 自 外 於 眼 前 殘 酷 的 權 勢 惡 鬥, 不 但 想 要 有 所 作 為 於 天 下 家 國 早 已 難 如 登 天, 就 算 只 求 全 身 遠 禍 也 很 難 如 願, 與 其 憂 讒 畏 譏 卻 又 無 力 作 為, 還 不 如 悠 然 自 放 於 山 水 林 泉 之 間, 獨 善 其 身 之 外, 還 能 為 地 方 百 姓 稍 盡 綿 薄 之 力, 所 以 他 逐 漸 接 納 自 己 適 情 適 性 的 抉 擇, 不 再 耽 溺 於 儒 家 賦 與 知 識 份 子 的 沉 重 使 命, 在 他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中, 便 透 露 出 他 掙 扎 於 仕 隱 之 間, 隱 約 而 微 妙 的 心 路 歷 程 二 人 生 哲 理 的 思 考 外 任 杭 州 不 到 兩 年 的 時 間, 蘇 軾 又 於 元 祐 六 年 (1091) 受 詔 回 京, 而 此 次 入 朝 雖 不 滿 期 年, 卻 是 無 日 不 在 煎 熬 當 中, 其 間 所 作 題 畫 詩, 除 了 破 琴 詩 并 敘 及 書 破 琴 詩 後 并 敘 之 外, 都 是 以 王 晉 卿 的 山 水 畫 作 為 題 詠 對 象, 包 括 次 韻 7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子 由 書 王 晉 卿 畫 山 水 一 首 而 晉 卿 和 二 首 次 韻 子 由 書 王 晉 卿 畫 山 水 二 首 又 書 王 晉 卿 畫 四 首 題 王 晉 卿 畫 後 等 九 首 作 品, 而 這 些 作 品 可 說 是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最 後 的 遺 響 17, 仔 細 品 味 研 讀, 皆 不 難 發 現 無 聊 中 借 畫 題 詠, 以 宣 洩 厭 棄 官 場 亟 欲 歸 隱 的 共 同 創 作 背 景 及 情 感 內 容 : 山 人 昔 與 雲 俱 出, 俗 駕 今 隨 水 不 回 賴 我 胸 中 有 佳 處, 一 樽 時 對 畫 圖 開 ( 次 韻 子 由 書 王 晉 卿 畫 山 水 二 首 其 二 ) 毫 端 偶 集 一 微 塵, 何 處 溪 山 非 此 身 狂 客 思 歸 便 歸 去, 更 求 敕 賜 枉 天 真 ( 又 書 王 晉 卿 畫 四 首 之 四 明 狂 客 ) 斜 風 細 雨 到 來 時, 我 本 無 家 何 處 歸 仰 看 雲 天 真 箬 笠, 旋 收 江 海 入 簑 衣 ( 又 書 王 晉 卿 畫 四 首 之 西 塞 風 雨 ) 畫 中 的 山 水 景 物 引 發 了 蘇 軾 關 於 人 生 哲 理 的 思 考, 所 以 在 這 些 題 山 水 畫 詩 中, 總 能 感 受 到 蘇 軾 深 沈 凝 重 的 心 思, 他 像 一 隻 被 囚 禁 在 金 埒 中 的 千 里 馬, 早 已 不 復 當 年 的 豪 氣 干 雲, 只 能 望 著 畫 中 的 山 水 景 物 慨 歎 雖 有 去 路 尋 無 緣 明 明 就 是 適 情 適 性 的 最 佳 歸 宿, 卻 因 為 各 種 的 世 俗 牽 絆 無 法 一 遂 心 願, 然 而 一 旦 心 無 罣 礙, 就 能 毅 然 的 思 歸 便 歸 去, 放 下 萬 端 之 後 的 蘇 軾, 又 有 何 處 不 可 歸? 因 為 胸 中 依 舊 充 滿 對 於 人 生 的 追 求 與 想 望, 所 以 畫 中 的 山 水 景 物 總 能 喚 起 他 內 心 最 深 層 的 思 維, 而 只 要 此 心 超 然 物 外, 看 清 生 命 的 真 實 樣 貌, 不 再 惶 惑 猶 疑 勞 形 累 心, 便 能 夠 無 往 不 樂 隨 遇 而 安 旋 收 江 海 入 簑 衣 一 句, 便 道 盡 了 他 誤 入 塵 網 復 返 自 然, 能 夠 毫 不 戀 棧 紫 陌 紅 塵 的 心 靈 狀 態, 也 越 來 越 堅 定 江 海 度 餘 生 的 決 心 經 過 他 三 番 兩 次 的 上 書 陳 請, 數 度 來 去 中 央 與 地 方 之 間, 終 於 在 元 祐 八 年 (1093) 十 月 因 為 宣 仁 太 后 崩 逝, 哲 宗 親 政, 新 黨 重 新 得 勢 而 出 知 定 州, 從 此 真 實 的 自 然 山 水 便 取 代 了 他 借 題 詠 以 舒 懷 的 畫 中 山 水 這 些 題 山 水 畫 詩 不 再 徘 徊 掙 扎 於 仕 隱 之 間, 反 倒 呈 現 出 經 歷 人 世 風 波 之 後, 一 種 寧 靜 逍 遙 與 遼 闊 的 氛 圍 回 顧 過 往 的 人 生, 年 少 的 積 極 熱 情 壯 年 的 意 氣 風 發 中 年 的 憂 讒 畏 譏, 如 今 行 將 邁 入 老 年, 百 轉 千 折 的 生 命 經 歷, 雖 然 為 他 帶 來 無 數 的 憂 懼 與 傷 痛, 卻 也 成 就 了 他 充 滿 深 度 與 廣 度 的 曠 達 智 慧, 所 以 元 祐 年 間 重 回 中 央 的 蘇 軾, 並 沒 有 被 忽 然 逆 轉 的 局 勢 所 蒙 蔽, 他 深 刻 體 認 到 佛 家 人 生 無 常 的 至 理, 與 道 家 心 與 物 冥 隨 遇 17 自 元 祐 八 年 (1093) 離 京 之 後, 蘇 軾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就 只 剩 病 逝 常 州 前 一 年 ( 元 符 三 年,1100), 作 於 韶 州 的 李 伯 時 畫 其 弟 亮 公 舊 隱 宅 圖, 詳 見 本 文 第 二 章 72

黃 彩 勤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題 詠 內 涵 與 人 生 觀 照 皆 適 的 逸 趣, 開 始 自 覺 的 摒 棄 俗 世 間 各 種 權 勢 欲 望 與 無 明 執 著 的 糾 葛, 欣 然 發 現 處 身 紅 塵 俗 世 中 的 自 己, 仍 舊 有 感 於 畫 中 的 山 水 景 物, 而 這 樣 的 胸 襟 情 懷 並 不 是 短 暫 的 自 我 寬 慰, 而 是 生 命 最 終 的 寄 託 與 歸 宿, 此 時 心 中 倘 若 還 存 有 絲 毫 對 名 利 權 勢 的 眷 戀, 就 真 的 會 扭 曲 殘 害 了 質 樸 天 真 的 本 心 蘇 軾 將 生 命 中 的 各 種 際 遇 與 思 考, 融 入 他 所 觀 賞 的 山 水 畫 作 當 中, 而 這 些 經 過 世 事 粹 煉 的 生 命 智 慧, 不 但 開 闊 了 所 題 畫 作 的 視 野, 豐 富 了 詩 畫 交 融 之 後 的 內 容, 也 讓 蘇 軾 此 類 作 品 具 有 更 為 深 廣 的 思 想 內 涵 伍 結 語 題 畫 詩 藉 著 詩 人 觀 賞 品 評 一 幅 畫 的 過 程, 將 自 己 的 審 美 經 驗 生 活 態 度 以 及 人 生 閱 歷 融 入 其 中, 創 作 出 詩 畫 相 互 融 合 的 詩 歌 體 裁, 其 中 最 能 讓 詩 人 寄 寓 事 理 抒 寫 胸 懷 的, 又 非 題 山 水 畫 詩 莫 屬, 這 除 了 導 因 於 中 國 人 的 精 神 世 界 與 自 然 世 界 之 間 密 不 可 分 的 對 應 關 係 之 外, 也 與 創 作 者 的 性 格 與 經 歷 息 息 相 關 元 祐 年 間 身 處 京 師 的 蘇 軾, 雖 然 能 夠 脫 離 艱 困 的 貶 謫 生 活, 卻 又 身 不 由 己 的 重 新 捲 入 新 舊 勢 力 的 權 位 爭 鬥 之 中, 不 但 失 去 尋 幽 訪 勝 親 近 自 然 山 水 的 條 件, 更 因 為 耿 直 坦 蕩 的 性 格 論 事 客 觀 的 態 度, 而 無 法 見 容 於 或 營 私 或 偏 執 的 政 治 生 態, 於 是 遠 離 山 水 身 困 權 位 中 心 的 蘇 軾, 每 當 觀 賞 山 水 畫 作 時, 不 論 古 今, 都 會 牽 動 他 深 蘊 內 心 的 想 望 與 感 慨, 所 以 這 一 時 期 所 創 作 的 題 山 水 畫 詩 不 但 數 量 最 多, 深 廣 的 內 涵 也 不 同 於 題 詠 其 他 畫 科 的 作 品, 幾 乎 不 對 繪 畫 本 身 做 太 多 敘 述, 更 少 出 現 對 繪 畫 的 評 論 見 解, 常 常 都 只 是 輕 描 淡 寫 畫 的 精 神 樣 貌 之 後, 便 由 畫 宕 開, 或 記 事 或 抒 情 或 議 論, 頗 有 杜 甫 不 黏 畫 上 發 論 18 的 特 色, 雖 然 這 原 本 就 是 宋 代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特 色 之 一, 蘇 軾 卻 憑 藉 過 人 的 才 力, 將 這 個 特 色 發 揮 的 淋 漓 盡 致, 並 獲 得 了 極 高 的 成 就 一 如 其 他 的 文 學 作 品, 蘇 軾 總 能 自 然 而 不 矯 情 的 讓 生 命 內 涵 與 詩 詞 文 章 完 美 的 結 合, 因 為 生 命 中 所 歷 練 的 生 活 中 所 感 受 的, 都 自 然 而 然 的 融 入 蘇 軾 的 心 靈 及 記 憶 當 中, 成 為 一 個 不 斷 在 翻 新 創 造 的 有 機 體, 因 此 面 對 一 切 的 人 事 物, 他 18 清 沈 德 潛 說 詩 晬 語 ( 台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77 年 ), 卷 下, 評 杜 甫 題 畫 詩 云 : 其 法 全 在 不 黏 畫 上 發 論, 如 題 畫 馬 畫 鷹, 必 說 到 真 馬 真 鷹, 復 從 真 馬 真 鷹 開 出 議 論, 後 人 可 以 為 式 7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總 是 充 滿 感 受 感 動 與 感 慨, 就 這 樣 循 環 堆 疊 出 他 越 來 越 豐 富 深 厚 的 生 命 內 涵, 不 論 是 閒 逸 或 苦 難, 對 他 而 言 都 足 可 成 為 創 作 的 元 素 他 遊 山 玩 水, 看 見 的 不 會 只 是 眼 前 真 實 具 體 的 山 水, 欣 賞 的 也 不 會 只 是 悅 人 耳 目 的 自 然 美 景, 他 的 心 靈 動 而 自 由, 總 是 能 凌 駕 於 凡 俗 之 上, 卻 又 毫 不 矯 揉 的 將 所 見 所 聞 所 感, 行 止 自 如 不 見 斧 跡 的 呈 現 在 詩 文 作 品 當 中, 這 樣 的 風 格 特 色, 也 表 現 在 他 的 題 畫 詩 中, 尤 其 是 題 詠 山 水 畫 的 詩 歌, 更 能 窺 見 蘇 軾 如 行 雲 流 水 般 的 獨 特 思 維 他 觀 賞 山 水 畫 作 時, 常 常 宛 如 置 身 其 中, 並 藉 由 文 字 將 視 覺 的 美 感 轉 化 成 心 靈 的 感 動, 更 常 將 畫 中 山 水 大 筆 宕 開, 揮 灑 成 無 形 的 人 生 風 景, 因 此 研 讀 他 的 詠 山 水 畫 詩, 經 常 可 以 感 受 到 有 形 的 山 水 與 無 形 的 風 景 自 然 的 融 為 一 體, 既 像 是 在 欣 賞 一 幅 畫 作, 又 像 是 在 品 味 蘇 軾 的 生 命 內 涵 與 風 韻, 進 而 從 中 體 會 出 無 比 豐 碩 的 生 命 智 慧, 這 也 正 是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會 如 此 耐 人 尋 味 的 原 因 所 在 陸 參 考 書 目 一 傳 統 文 獻 ( 按 時 代 先 後 排 列 ) 梁. 劉 勰 著 (1963) 文 心 雕 龍,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 宋. 蘇 軾 著, 清. 王 文 誥 馮 應 榴 輯 註 (1985) 蘇 軾 詩 集, 臺 北 : 學 海 出 版 社 宋. 蘇 軾 著, 舊 題 宋. 王 十 朋 註 (1983) 東 坡 詩 集 註, 臺 北 : 商 務 印 書 館 宋. 郭 熙 著 (1972) 林 泉 高 致 集, 于 安 瀾 編 畫 論 叢 刊 五 十 一 種, 臺 北 : 鼎 文 書 局 宋. 佚 名 (1994) 宣 和 畫 譜, 于 安 瀾 編 畫 史 叢 書, 臺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 宋. 郭 若 虛 著 (1994) 圖 畫 見 聞 志, 于 安 瀾 編 畫 史 叢 書, 臺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 宋. 鄧 椿 著 (1994) 畫 繼, 于 安 瀾 編 畫 史 叢 書, 臺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 宋. 張 耒 著 (1985) 明 道 雜 志,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宋. 孫 紹 遠 編 (1978) 聲 畫 集, 臺 北 : 商 務 印 書 館 元. 夏 文 彥 著 (1968) 圖 繪 寶 鑑, 臺 北 : 商 務 印 書 館 清. 何 文 煥 輯 (1959) 歷 代 詩 話,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 清. 沈 德 潛 著 (1971) 說 詩 晬 語, 丁 福 保 輯 清 詩 話, 臺 北 : 明 倫 出 版 社 清. 陳 邦 彥 等 奉 敕 編 (1983) 御 定 歷 代 題 畫 詩 類, 臺 北 : 商 務 印 書 館 清. 王 文 誥 輯 (1985) 蘇 文 忠 公 詩 編 注 集 成 總 案, 四 川 : 巴 蜀 書 社 曾 棗 莊 主 編 (1998) 蘇 詩 彙 評, 臺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 北 京 大 學 古 文 獻 研 究 所 編 (1991) 全 宋 詩,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74

黃 彩 勤 蘇 軾 題 山 水 畫 詩 的 題 詠 內 涵 與 人 生 觀 照 二 近 人 論 著 ( 按 出 版 先 後 排 列 ) 錢 鍾 書 著 (1948) 談 藝 錄, 上 海 : 開 明 書 局 朱 光 潛 著 (1966) 文 藝 心 理 學, 臺 北 : 臺 灣 開 明 書 店 戴 麗 珠 著 (1978) 詩 與 畫,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徐 中 玉 著 (1981) 論 蘇 軾 的 創 作 經 驗, 上 海 :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李 一 冰 著 (1983) 蘇 東 坡 新 傳,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徐 復 觀 著 (1984) 中 國 藝 術 精 神, 臺 北 : 臺 灣 學 生 書 局 羅 宗 濤 等 著 (1985) 中 國 詩 歌 研 究, 臺 北 : 中 央 文 物 供 應 社 伍 蠡 甫 主 編 (1985) 山 水 與 美 學, 上 海 : 上 海 文 藝 出 版 社 蔡 英 俊 著 (1986) 比 興 物 色 與 情 景 交 融, 臺 北 : 大 安 出 版 社 龔 鵬 程 著 (1986) 文 學 與 美 學, 臺 北 : 業 強 出 版 社 張 金 鑑 編 (1987) 中 國 畫 的 題 畫 藝 術, 福 州 : 福 建 美 術 出 版 社 葛 路 著 (1987) 中 國 古 代 繪 畫 理 論 發 展 史, 臺 北 : 丹 青 圖 書 有 限 公 司 張 高 評 黃 永 武 編 著 (1988) 宋 詩 論 文 選 輯, 高 雄 : 復 文 圖 書 出 版 社 任 世 杰 編 (1989) 題 畫 詩 類 編, 合 肥 : 安 徽 美 術 出 版 社 曾 景 初 著 (1989) 中 國 詩 畫, 北 京 : 國 際 文 化 出 版 公 司 張 懋 鎔 著 (1989) 書 畫 與 文 人 風 尚,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 張 高 評 著 (1990) 宋 詩 之 傳 承 與 開 拓, 臺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 丁 炳 啟 (1991) 古 今 題 畫 詩 賞 析, 天 津 : 天 津 人 民 美 術 出 版 社 張 晨 主 編 (1992) 中 國 題 畫 詩 分 類 鑑 賞 辭 典, 瀋 陽 : 遼 寧 美 術 出 版 社 葉 維 廉 著 (1992) 中 國 詩 學, 北 京 : 三 聯 書 店 出 版 社 許 總 著 (1992) 宋 詩 史, 重 慶 : 重 慶 出 版 社 李 栖 著 (1993) 題 畫 詩 散 論, 臺 北 : 華 正 書 局 張 晨 著 (1993) 中 國 詩 畫 與 中 國 文 化, 瀋 陽 : 遼 寧 教 育 出 版 社 鄧 喬 彬 著 (1993) 有 聲 畫 與 無 聲 詩, 上 海 : 社 會 科 學 院 出 版 社 石 理 俊 主 編 (1994) 中 國 古 今 題 畫 詩 詞 全 璧, 石 家 莊 : 河 北 教 育 出 版 社 李 栖 著 (1994) 兩 宋 題 畫 詩 論, 臺 北 : 學 生 書 局 宗 白 華 著 (1994) 宗 白 華 全 集, 合 肥 : 安 徽 教 育 出 版 社 王 水 照 著 (1994) 蘇 軾 論 稿, 臺 北 : 萬 卷 樓 圖 書 有 限 公 司 沈 松 勤 著 (1998) 北 宋 文 人 與 黨 爭, 北 京 : 人 民 文 學 出 版 社 孔 凡 禮 著 (1998) 蘇 軾 年 譜,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衣 若 芬 著 (1999) 蘇 軾 題 畫 文 學 研 究, 臺 北 : 文 津 出 版 社 蕭 慶 偉 著 (2001) 北 宋 新 舊 黨 爭 與 文 學, 北 京 : 人 民 文 學 出 版 社 陳 傳 席 著 (2001) 中 國 山 水 畫 史, 河 北 : 天 津 人 民 美 術 出 版 社 徐 英 槐 著 (2003) 中 國 山 水 畫 史 略, 浙 江 : 浙 江 大 學 出 版 社 周 林 生 主 編 (2004) 宋 元 繪 畫, 河 北 : 教 育 出 版 社 鍾 巧 靈 著 (2008) 宋 代 題 山 水 畫 詩 研 究,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姜 斐 德 著 (2009) 宋 代 詩 畫 中 的 政 治 隱 情,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7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The Study of Poems on Landscape Painting by Su Shi Tsai-Chin Huang Lecturer, General Education Center, Fortun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bstract Su Shi not only created the best quality of Poems Inscribed on Paintings in the whole Song Dynasty, but also attained the best level of accomplishments in the Poems for Landscape Paintings which was only then evolving towards its maturity in that Dynasty. On overall scrutiny of his existing Poems Inscribed on Paintings, it s not difficult to find out a special phenomenon that this great master, who specialized both in poetry and paintings, would normally conduct beauty-related interpretation or propose his remarks and opinions on those paintings while he was appreciating, as well as inscribing poems onto. However, those comments and reasoning were mostly inscribed on paintings depicting figures, livestock, animals, bamboos, stones, flowers, and birds. Whereas paintings depicting landscape was mostly inscribed with sentimental nature. Moreover, two-third of those Poems for Landscape Paintings was intensively created during a short period of 4 to 5 years in his service at the capital city around the 8 th year of Yuan-You Reign. Therefore, this paper firstly describes the creation quantity, background context, as well as artists and paintings inscribed, regarding Su Shi s Poems for Landscape Paintings. Then mutual comparison was applied so as to unravel the possible causes of the concentrated phenomenon. Moreover, through a comprehensive sorting process, the main inscribed contents of Su Shi s Poems for Landscape Paintings were induced. The result is to display how Su Shi, who occupying a significant post then, achieved his own introspection and contemplation towards life through the inscribed contents in the Poems for Landscape Paintings, depicting his sentimental and retiring emotions. Keywords: Su Shi ; Poems on Landscape Painting ; Song Dynasty 76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 總 第 七 期 ) 2010 年 7 月 頁 77~90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秦 觀 王 朴 論 析 評 * 張 忠 智 康 全 誠 莊 耀 輝 摘 要 王 朴 論 是 秦 觀 五 十 篇 策 論 的 最 後 一 篇, 全 文 主 旨 在 推 崇 王 朴 為 周 世 宗 決 平 邊 之 策, 是 天 下 之 真 材 秦 觀 在 未 進 士 及 第 之 前, 始 終 是 抱 持 著 懷 才 不 遇 的 心 態, 而 這 真 材, 其 實 就 是 秦 觀 的 自 我 投 射 關 鍵 詞 : 秦 觀, 王 朴 論, 散 文, 史 論, 策 論, 進 論 一 前 言 王 朴 論, 是 秦 觀 (1049-1100) 五 十 篇 策 論 中 的 一 篇 秦 觀 的 五 十 篇 策 論, 是 秦 觀 於 元 祐 三 年 (1088, 秦 觀 40 歲 ) 應 賢 良 方 正 能 直 言 極 諫 制 科 的 前 一 年, 即 元 祐 二 年 (1087) 進 呈 朝 廷 但 各 篇 的 寫 作 時 間, 則 難 以 確 考, 大 約 是 在 元 豐 初 年 到 元 祐 二 年 之 間 因 為 依 照 制 科 考 試 之 規 定, 其 策 論 在 元 祐 二 年 應 已 進 呈 朝 廷, 故 其 最 後 定 稿 時 間, 當 在 元 祐 二 年 進 呈 之 前 秦 觀 的 五 十 篇 策 論, 分 為 進 策 三 十 篇 ( 包 含 序 一 篇 ) 與 進 論 二 十 篇 兩 大 部 份, 載 於 淮 海 集 卷 十 二 至 卷 二 二 進 論 二 十 篇, 分 別 是 : 晁 * 張 忠 智,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康 全 誠,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莊 耀 輝,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教 授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錯 論 韋 玄 成 論 石 慶 論 張 安 世 論 李 陵 論 司 馬 遷 論 李 固 論 陳 寔 論 袁 紹 論 魯 肅 論 諸 葛 亮 論 臧 洪 論 王 導 論 崔 浩 論 王 儉 論 韓 愈 論 李 泌 論 白 敏 中 論 李 訓 論 王 朴 論, 均 為 史 論, 大 都 具 有 獨 特 見 解 秦 觀 的 策 論, 無 論 是 政 論 史 論, 都 寫 得 綱 舉 目 張, 條 理 通 暢 ; 其 舉 例 設 譬, 亦 言 簡 意 切, 並 以 高 超 之 藝 術 技 巧, 使 其 策 論 極 具 文 學 性 及 可 讀 性 秦 觀 的 三 十 篇 進 策, 綜 論 國 家 形 勢, 蓋 深 究 歷 代 治 亂 得 失, 援 古 證 今, 對 政 治 經 濟 法 律 軍 事 人 才 等 方 面, 都 提 出 了 灼 可 資 廟 謀 1 的 具 體 意 見 二 十 篇 進 論, 評 論 漢 唐 人 物, 秦 觀 善 於 聯 繫 不 同 時 代 不 同 背 景 的 人 物 來 綜 合 論 述, 以 發 現 存 在 於 歷 史 表 像 隱 藏 的 某 些 規 律, 就 事 論 事, 不 為 空 言, 有 褒 有 貶, 有 破 有 立, 充 分 顯 示 其 博 綜 史 論 之 才 學, 與 慧 眼 獨 具 之 識 見 如 晁 錯 論 諸 葛 亮 論 雖 與 蘇 軾 同 題, 但 他 論 晁 錯, 認 為 漢 斬 錯, 七 國 之 兵 所 以 破 也, 重 在 論 事, 與 蘇 軾 重 在 論 人 不 同 他 論 諸 葛 亮, 認 為 諸 葛 亮 只 是 一 霸 者 之 臣 耳, 不 足 以 取 天 下, 可 謂 別 具 新 意 而 王 朴 論 是 進 論 的 最 末 一 篇, 依 常 理 來 判 斷, 末 篇 通 常 都 更 有 可 觀, 到 底 寫 得 如 何? 且 看 以 下 分 析 王 朴 (?-959), 字 文 伯, 五 代 時 東 平 ( 今 山 東 東 平 西 北 ) 人 後 漢 乾 祐 三 年 (950), 王 朴 進 士 及 第, 授 校 書 郎, 依 樞 密 使 楊 邠 及 見 後 漢 隱 帝 (931-950) 孱 弱, 任 用 小 人, 以 致 漢 室 寢 亂, 大 臣 交 惡, 王 朴 度 其 必 危, 因 此 乞 告 東 歸 後 李 業 作 亂, 楊 邠 及 其 門 下 多 被 禍, 而 朴 獨 免 後 周 廣 順 元 年 (951), 郭 威 (904-954) 養 子 柴 榮 為 澶 州 節 度 使, 以 王 朴 為 記 室, 後 為 開 封 府 推 官 顯 德 元 年 (954) 周 世 宗 柴 榮 (921-959) 繼 位, 王 朴 累 官 至 樞 密 使 顯 德 二 年, 奉 詔 撰 平 邊 策 顯 德 三 年 (956) 八 月, 奉 詔 考 正 曆 法, 撰 成 欽 天 曆 十 五 卷 後 又 知 開 封 事, 凡 通 衢 委 巷, 廣 袤 之 間, 靡 不 由 其 心 匠, 成 為 日 後 汴 京 發 展 的 雛 形 顯 德 六 年 (959) 正 月, 奉 詔 考 正 雅 樂, 三 月 猝 逝 之 時, 周 世 宗 聞 之 駭 愕, 即 時 幸 其 第, 及 柩 前, 以 所 執 玉 鉞 卓 地 而 慟 者 數 四, 後 將 其 畫 像 祀 於 宮 中 功 臣 閣 宋 太 祖 (927-956) 登 基 後, 一 日 於 功 臣 閣 見 王 朴 畫 像, 竟 卻 立 1 參 寥 哭 少 游 學 士, 參 寥 子 詩 集 ( 四 部 叢 刊 三 編 ), 卷 10 78

張 忠 智 康 全 誠 莊 耀 輝 秦 觀 王 朴 論 析 評 聳 然, 整 御 袍 襟 帶, 磬 折 鞠 躬 道 : 此 人 在, 朕 不 得 此 袍 著 足 見 宋 太 祖 對 王 朴 的 能 力 與 功 勳 是 十 分 的 敬 畏 與 肯 定 2 二 王 朴 論 的 寫 作 內 容 分 析 秦 觀 的 王 朴 論 旨 在 指 出 王 朴 為 周 世 宗 決 平 邊 之 策, 為 天 下 之 真 材 王 朴 傳 在 新 五 代 史 周 臣 傳 之 首, 其 平 邊 策 幾 佔 全 傳 之 半, 足 見 王 朴 之 策 極 具 識 見, 以 致 秦 觀 取 之 作 王 朴 論 文 中, 秦 觀 首 先 指 出 真 材 與 庸 人 的 分 別 就 在 : 適 用 而 不 窮 者, 天 下 之 真 材 也, 材 而 不 適 用, 用 而 有 所 窮, 雖 有 高 世 之 名, 難 能 之 行, 實 庸 人 耳, 何 有 補 於 世 耶! 3 接 著 就 順 勢 導 出, 王 朴 是 天 下 之 真 材 : 臣 讀 五 代 史, 見 王 朴 為 周 世 宗 決 平 邊 之 策, 然 後 知 朴 者, 天 下 之 真 材 也 4 而 為 了 證 明 他 的 論 點, 秦 觀 必 須 強 化 說 明 王 朴 的 卓 越 識 見 朴 嘗 為 世 宗 畫 平 邊 之 策, 其 言 曰 : 攻 取 之 道, 從 易 者 始, 實 堅 敵 也 5 王 朴 的 攻 取 之 道, 從 易 者 始, 是 極 具 見 地 的, 這 也 可 說 是 一 種 心 理 戰 略 他 2 3 4 5 本 段 敘 述 參 考 北 宋 薛 居 正 舊 五 代 史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76 年 ), 卷 128, 頁 1679-1682, 及 北 宋 歐 陽 脩 新 五 代 史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74 年 ), 卷 31, 頁 341-344, 王 朴 傳 見 徐 培 均 淮 海 集 箋 注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0 年 11 月 ), 卷 22, 頁 772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2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按, 秦 觀 此 段 實 自 王 朴 之 平 邊 策 截 取 轉 化 而 來, 原 文 是 : 攻 取 之 道, 從 易 者 始 當 今 惟 吳 易 圖, 東 至 海, 南 至 江, 可 撓 之 地 二 千 里 從 少 備 處 先 撓 之, 備 東 則 撓 西, 備 西 則 撓 東, 彼 必 奔 走 以 救 其 弊, 奔 走 之 間, 可 以 知 彼 之 虛 實 眾 之 彊 弱, 攻 虛 擊 弱, 則 所 向 無 前 矣 勿 大 舉, 但 以 輕 兵 撓 之 彼 人 怯 弱, 知 我 師 入 其 地 ; 必 大 發 以 來 應, 數 大 發 則 民 困 而 國 竭, 一 不 大 發 則 我 獲 其 利 彼 竭 我 利, 則 江 北 諸 州 乃 國 家 之 所 有 也 既 得 江 北, 則 用 彼 之 民, 揚 我 之 兵, 江 之 南 亦 不 難 而 平 之 也 如 此, 則 用 力 少 而 收 功 多 得 吳, 則 桂 廣 皆 為 內 臣, 岷 蜀 可 飛 書 而 召 之 如 不 至, 則 四 面 並 進, 席 卷 而 蜀 平 矣 吳 蜀 平, 幽 可 望 風 而 至 唯 并 必 死 之 寇, 不 可 以 恩 信 誘 必 須 以 彊 兵 攻, 力 已 竭, 氣 已 喪, 不 足 以 為 邊 患, 可 為 後 圖 方 今 兵 力 精 練, 器 用 具 備, 群 下 知 法, 諸 將 用 命, 一 稔 之 後, 可 以 平 邊 見 舊 五 代 史, 卷 128, 頁 1680 新 五 代 史, 卷 31, 頁 342 7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認 為 吳 ( 南 唐 ) 易 圖, 只 要 得 吳, 則 桂 廣 岷 蜀 皆 可 席 卷 而 平 因 為 其 人 易 動 搖, 輕 擾 亂, 不 能 持 久 所 以, 吳 雖 是 號 稱 大 國, 但 實 是 脆 敵 在 王 朴 論 的 結 尾, 秦 觀 首 先 綜 合 評 論 王 朴 的 器 識 學 術 說 道 : 朴 雖 出 於 五 代 擾 攘 傾 側 之 中, 然 其 器 識 學 術, 雖 治 世 大 夫, 與 之 比 者 寡 6 即 是 呼 應 篇 首 朴 者, 天 下 之 真 材 也 所 下 的 結 論 緊 接 著, 秦 觀 又 列 舉 三 項 王 朴 的 重 大 成 就, 首 先 是 : 方 世 宗 之 時, 外 事 征 伐, 內 修 法 度, 而 朴 至 於 陰 陽 律 曆 之 學, 無 所 不 通 所 定 欽 天 曆, 當 世 莫 能 異 7 其 次 是 : 而 其 所 作 樂, 至 今 用 之 而 不 可 改 8 第 三 是 : 其 五 策 之 意, 彼 民 與 此 民 之 心 同, 是 與 天 意 同 契 天 人 意 同, 則 無 不 成 之 功 9 並 由 此 推 論 其 深 厚 的 學 術 內 涵 道 : 以 此 推 之, 朴 之 所 知 者, 蓋 未 可 量 也 10 最 後, 秦 觀 對 王 朴 的 材, 發 出 了 慨 嘆 : 使 遭 休 明 之 時, 遇 不 世 出 之 主, 則 其 所 就 者 將 不 止 於 此 哉! 11 秦 觀 的 慨 嘆 是 因 何 而 發 呢? 是 王 朴 未 逢 休 明 之 時 嗎? 還 是 未 遇 不 世 出 之 主 6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7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8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9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10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11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80

張 忠 智 康 全 誠 莊 耀 輝 秦 觀 王 朴 論 析 評 呢? 歐 陽 脩 在 新 五 代 史 周 本 紀 中 曾 論 道 : 嗚 呼, 五 代 君 臣 之 際, 可 勝 道 哉 父 子 骨 肉 之 恩 幾 何 其 不 絕 矣 夫 婦 之 義 幾 何 其 不 乖 而 不 至 於 禽 獸 矣 禮 樂 刑 政 幾 何 其 不 壞 矣 中 國 幾 何 其 不 夷 狄 矣 可 謂 亂 世 也 歟! 12 由 歐 陽 脩 的 論 述, 可 知 五 代 的 確 不 是 休 明 之 世, 但 周 世 宗 是 不 是 不 世 出 之 主 呢? 舊 五 代 史 說 他 是 神 武 雄 略, 乃 一 代 之 英 主 13, 歐 陽 脩 的 新 五 代 史 對 周 世 宗 的 評 價 也 多 是 正 面 的 如 : 世 宗 區 區 五 六 年 間, 取 秦 隴, 平 淮 右, 復 三 關, 威 武 之 聲 震 懾 夷 夏, 而 方 內 延 儒 學 文 章 之 士, 考 制 度, 脩 通 禮 定 正 樂 議 刑 統, 其 制 作 之 法 皆 可 施 於 後 世, 其 為 人 明 達 英 果, 論 議 偉 然 14 由 此 看 來, 周 世 宗 外 能 震 懾 夷 夏, 內 能 延 儒 學 文 章 之 士, 表 示 其 心 胸 氣 度 自 是 不 凡, 已 遠 超 過 一 般 的 君 主, 所 以 歐 陽 脩 說 他, 明 達 英 果, 論 議 偉 然 像 這 樣 的 人, 難 免 會 做 出 一 些 突 破 現 狀, 超 越 常 人 思 考 範 圍 的 事 如 : 即 位 之 明 年, 廢 天 下 佛 寺 三 千 三 百 三 十 六 是 時 中 國 乏 錢, 乃 詔 悉 毀 天 下 銅 佛 像 以 鑄 錢, 嘗 曰 : 吾 聞 佛 說 以 身 世 為 妄, 而 以 利 人 為 急, 使 其 真 身 尚 在, 苟 利 於 世, 猶 欲 割 截, 況 此 銅 像, 豈 其 所 惜 哉? 15 周 世 宗 的 這 番 話, 以 現 在 來 看, 雖 然 並 沒 有 太 大 的 不 得 了, 但 也 足 以 引 起 廣 泛 的 討 論 與 批 評, 更 何 況 是 一 千 五 百 年 前 的 社 會, 當 時 各 國 帝 王 多 有 濃 厚 的 宗 教 信 仰, 對 於 佛 教 的 建 寺 造 塔 造 像 寫 經, 以 至 度 僧 16 周 世 宗 顯 德 二 年 ( 西 元 955 年 ) 有 感 於 寺 僧 浮 濫, 會 直 接 影 響 到 國 家 的 賦 稅 兵 役, 便 對 佛 教 予 以 沙 汰, 凡 未 經 國 家 頒 給 寺 額 的 寺 院, 一 律 廢 除 又 禁 止 私 度, 出 家 必 須 通 過 嚴 格 的 讀 經 試 驗 更 禁 止 當 時 流 行 的 燒 身 煉 指 等 眩 惑 世 俗 殘 害 肢 體 的 行 為 因 此, 境 內 寺 院 廢 除 過 半, 對 信 仰 的 亂 象, 也 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整 頓 17 由 此 看 來, 12 13 14 15 16 17 見 新 五 代 史, 卷 12, 頁 125 見 舊 五 代 史, 卷 119, 頁 1587 見 新 五 代 史, 卷 12, 頁 125 見 新 五 代 史, 卷 12, 頁 125-126 見 中 國 佛 教 ( 上 海 : 知 識 出 版 社,1980 年 4 月 ), 第 一 輯, 頁 75 參 見 中 國 佛 教, 第 一 輯, 頁 74 8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周 世 宗 好 歹 也 該 算 是 明 主 了, 而 秦 觀 為 何 還 要 如 此 慨 嘆 呢? 更 何 況 在 周 世 宗 即 位 之 後, 王 朴 遷 比 部 郎 中, 後 又 遷 左 議 大 夫, 知 開 封 府 事, 又 遷 左 散 騎 常 侍, 充 端 明 殿 學 士 王 朴 凡 所 謀 畫, 動 愜 世 宗 之 意 18, 且 周 世 宗 見 其 議 論 偉 然, 益 以 為 奇, 引 與 計 議 天 下 事, 無 不 合, 遂 決 意 用 之 19 最 後, 拜 戶 部 侍 郎 樞 密 副 使, 遷 樞 密 使 足 見 王 朴 見 信 於 世 宗, 凡 其 所 為, 當 時 無 敢 難 者, 然 人 亦 莫 能 加 也 20 及 卒, 世 宗 臨 其 喪, 以 玉 鉞 叩 地, 大 慟 者 數 四, 贈 侍 中 21 在 五 代 那 樣 的 亂 世, 臣 子 動 輒 見 殺, 而 周 世 宗 與 王 朴 可 謂 是 君 臣 相 遇 了 吧 王 朴 在 身 處 五 代 南 北 諸 國 分 立 分 治 的 狀 況 下, 還 能 對 後 周 做 出 那 麼 大 的 貢 獻, 假 如 是 在 大 一 統 的 盛 世, 也 必 定 會 是 治 世 之 能 臣 秦 觀 推 崇 王 朴 是 適 用 而 不 窮 的 真 材, 因 為 他 能 適 用 用 而 不 窮, 又 能 有 補 於 世, 因 此 對 王 朴 為 周 世 宗 所 獻 的 平 邊 策, 做 了 仔 細 的 推 敲 與 分 析 秦 觀 首 先 確 立 了 一 個 立 論 的 框 架 : 夫 用 兵 之 要, 在 乎 識 序 之 先 後 ; 而 識 先 後 之 要, 在 於 知 敵 之 難 易 天 下 之 敵 非 大 而 堅, 則 小 而 脆 也, 其 難 易 孰 不 知 之 所 以 不 知 者, 敵 大 而 脆 則 疑 於 難, 敵 小 而 堅 則 疑 於 易 也 22 秦 觀 認 為, 知 敵 為 用 兵 的 先 決 條 件, 必 須 先 制 定 攻 擊 的 真 正 難 易 程 度, 才 能 展 開 進 攻, 但 在 真 實 的 臨 場 戰 陣, 可 能 又 未 必 真 能 做 出 有 效 的 難 或 易 攻 的 判 斷, 敵 大 也 不 見 得 就 難 攻, 而 敵 小 也 不 見 得 就 易 攻 因 此, 秦 觀 為 了 凸 顯 王 朴 平 邊 策 所 論 述 的 卓 見, 就 先 以 漢 代 王 邑 攻 昆 陽 城 小 而 堅, 以 致 大 敗 之 事, 來 陪 襯 王 朴 的 識 見 : 昔 漢 兵 圍 宛 丘, 光 武 以 別 將 循 昆 陽, 王 邑 欲 攻 之, 嚴 尤 以 謂 昆 陽 城 小 而 堅, 宜 進 擊 宛, 宛 敗, 昆 陽 自 服 邑 不 聽, 盡 銳 攻 之, 兵 以 大 敗 邑 之 所 以 不 聽 尤 者, 疑 於 難 而 已 23 18 19 20 21 22 23 見 舊 五 代 史, 卷 128, 頁 1681 見 新 五 代 史, 卷 31, 頁 343 見 新 五 代 史, 卷 31, 頁 343 見 新 五 代 史, 卷 31, 頁 344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2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82

張 忠 智 康 全 誠 莊 耀 輝 秦 觀 王 朴 論 析 評 亦 即 王 邑 誤 判 昆 陽 城 小, 可 能 較 易 得 勝, 沒 想 到 卻 適 得 其 反, 落 得 個 大 敗 林 紓 曾 評 論 秦 觀 的 此 種 寫 法 說 : 論 大 小 堅 脆, 卓 然 遠 識, 似 陸 宣 公 疏 中 語 24 而 王 朴 的 識 見 就 很 不 同 了, 秦 觀 論 道 : 朴 嘗 為 世 宗 畫 平 邊 之 策, 其 言 曰 : 攻 取 之 道, 從 易 者 始 25 的 確, 這 從 易 者 始 是 非 常 正 確 的, 先 拿 下 易 攻 易 取 的, 既 可 以 節 省 人 力 物 力 的 消 耗, 也 可 以 增 強 軍 隊 的 士 氣 與 信 心, 逐 漸 降 低 官 兵 在 投 入 臨 場 戰 陣 時 的 恐 懼 感, 還 可 以 逐 步 將 部 隊 攻 守 的 行 陣 做 最 適 當 的 調 整 與 安 排, 以 利 以 最 佳 狀 況 面 對 較 難 的 戰 陣 緊 接 著, 秦 觀 就 針 對 王 朴 所 論 進 攻 吳 并 的 難 易 與 先 後 分 析 道 : 當 今 吳 易 圖, 得 吳, 則 桂 廣 皆 為 內 臣, 閩 蜀 可 飛 書 而 召 之 ; 如 不 至, 則 四 面 並 進, 席 卷 而 平 之 必 矣 惟 并 必 死 之 寇, 可 為 後 圖 26 吳, 指 南 唐, 并, 指 東 漢, 亦 稱 北 漢 桂 廣, 主 要 指 南 漢 這 一 段 其 實 是 取 材 自 王 朴 的 平 邊 策 : 當 今 惟 吳 易 圖, 得 吳, 則 桂 廣 皆 為 內 臣, 岷 蜀 可 飛 書 而 召 之 如 不 至, 則 四 面 並 進, 席 卷 而 蜀 平 矣 吳 蜀 平, 幽 可 望 風 而 至 唯 并 必 死 之 寇, 不 可 以 恩 信 誘, 必 須 以 彊 兵 攻, 力 已 竭, 氣 已 喪, 不 足 以 為 邊 患, 可 為 後 圖 27 兩 相 對 照, 即 可 知 秦 觀 的 論 述, 乃 取 材 自 平 邊 策, 再 加 以 刪 節 濃 縮 而 成 若 只 看 秦 觀 之 文, 較 不 易 明 瞭 歷 史 的 全 貌, 但 一 經 刪 節, 則 顯 得 明 暢 簡 練, 條 理 分 明 因 為 秦 觀 的 重 點 在 凸 顯 王 朴 論 述 的 核 心 論 點, 其 目 的 並 不 在 敘 述 歷 史, 只 是 24 25 26 27 見 林 紓 林 氏 選 評 名 家 文 集 淮 海 集 ( 上 海 : 商 務 印 書 館,1924 年 8 月 ), 頁 48 按, 林 紓 所 說 的 似 陸 宣 公 疏 中 語, 見 新 唐 書 陸 贄 傳 : 夫 勢 有 難 易, 事 有 先 後 力 大 而 敵 脆, 則 先 所 難, 是 謂 奪 人 之 心 也 ; 力 寡 而 敵 堅, 則 先 所 易, 是 謂 觀 釁 而 動 也 今 財 匱 於 中, 人 勞 未 瘳, 而 欲 發 師 徒 以 犯 獵 寇 境, 復 其 侵 疆, 攻 其 堅 城, 前 有 勝 負 未 必 之 虞, 後 有 餽 運 不 繼 之 患, 萬 一 橈 敗, 適 所 以 啟 戎 心, 挫 國 威 也 以 此 安 邊, 可 謂 不 量 勢 而 務 所 難 矣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75 年 ) 卷 157, 頁 4925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按, 可 為 後 圖, 箋 注 作 可 謂 後 圖, 誤 此 依 宋 紹 熙 重 修 乾 道 高 郵 軍 學 本 淮 海 集 校 改, 見 宋 集 珍 本 叢 刊 ( 北 京 : 線 裝 書 局,2004 年 ), 第 27 冊, 頁 327 見 舊 五 代 史, 卷 128, 頁 1680 新 五 代 史, 卷 31, 頁 342 8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在 寫 史 論 秦 觀 用 雙 項 並 列 分 論 的 方 式, 讓 論 的 前 後 邏 輯 關 係 更 為 緊 密, 讀 者 較 不 容 易 失 焦, 只 會 順 著 他 的 論 述 一 路 讀 下 去, 而 達 到 邏 輯 完 整 暢 快 的 滿 足, 這 就 是 策 論 寫 作 的 最 初 想 要 達 到 的 目 的, 是 要 展 現 自 己 寫 作 的 才 華, 而 不 是 在 寫 歷 史 著 作 接 著 先 分 析 吳 ( 南 唐 ) 的 易 圖 : 蓋 李 氏 雖 據 江 南 之 地 二 十 一 州, 為 桂 廣 閩 蜀 之 脊 ; 然 南 帶 江 東 距 海, 可 撓 者 二 千 餘 里 其 人 易 動 搖, 輕 擾 亂, 不 能 持 久, 號 為 大 國, 實 脆 敵 也 28 其 次 再 分 析 并 ( 東 漢 ) 須 後 圖 的 原 因 : 劉 氏 雖 據 河 東 十 州 之 面, 與 中 國 為 境 ; 然 左 有 常 山 之 險, 右 有 大 河 之 固, 北 有 契 丹 之 援 其 人 剽 悍 彊 忍, 精 急 高 氣, 樂 鬭 而 輕 死, 號 為 小 國, 實 堅 敵 也 29 并 之 左 右, 既 有 山 河 之 險 固 以 為 天 然 屏 障, 北 又 有 契 丹 可 相 為 援, 再 加 上 其 國 民 剽 悍 而 又 樂 鬥 輕 死, 雖 然 只 是 小 國, 但 也 決 不 能 隨 便 輕 視, 實 為 堅 敵 秦 觀 為 了 讓 自 己 的 論 述 更 加 形 象 化, 更 以 虎 熊 為 譬 喻, 來 說 明 攻 取 的 順 序 : 是 時 中 國 欲 取 之 也, 譬 如 壯 士 操 利 兵 於 深 山 之 中, 左 觸 虎 而 右 遇 熊, 不 可 並 刺, 則 亦 先 虎 而 後 熊 矣 何 則? 虎 躁 悍 易 乘, 熊 便 捷 難 制 舉 虎 困, 則 熊 必 畏 威 而 逃 ; 困 於 熊, 虎 將 乘 弊 而 至 形 勢 然 也 30 秦 觀 在 其 策 論 中 有 不 少 譬 喻 的 運 用, 此 處 是 以 虎 熊 來 譬 喻 吳 并, 將 複 雜 的 國 與 國 之 間 的 攻 擊 情 形, 具 象 化 簡 單 化 為 對 虎 與 熊 的 攻 擊, 如 此, 就 更 能 讓 讀 者 很 快 地 想 清 楚 這 種 狀 況, 一 個 是 個 人 遭 遇 虎 熊 的 面 臨 生 死 關 頭 的 抉 擇, 另 一 個 則 是 國 家 要 進 攻 吳 并, 所 要 面 對 的 舉 國 上 下 臣 民 的 生 死 存 亡 繼 絕 的 重 大 決 定, 稍 一 不 慎, 很 可 能 就 是 家 亡 國 滅 因 此, 這 個 進 攻 的 順 序, 就 顯 得 格 外 重 要 最 後, 王 朴 採 取 先 吳 後 并 先 易 後 難 的 策 略 : 28 29 30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84

張 忠 智 康 全 誠 莊 耀 輝 秦 觀 王 朴 論 析 評 故 朴 以 大 而 脆 者 為 易, 小 而 堅 者 為 難, 易 者 宜 先, 難 者 宜 後, 則 所 以 先 吳 而 後 并 也 及 皇 朝 受 命, 四 方 僭 偽 次 第 削 平, 皆 如 其 策 非 所 謂 天 下 之 真 材 而 孰 能 與 於 此? 31 秦 觀 在 論 述 王 朴 先 吳 而 後 并 的 卓 越 識 見 之 後, 更 進 一 步 以 入 宋 之 後, 四 方 僭 偽 次 第 削 平, 皆 如 其 策, 來 強 調 並 證 明 王 朴 是 天 下 之 真 材 而 就 文 章 的 寫 作 而 言, 段 末 的 大 而 脆 者 為 易, 小 而 堅 者 為 難, 易 者 宜 先, 難 者 宜 後, 又 與 段 首 的 夫 用 兵 之 要, 在 乎 識 序 之 先 後 ; 而 識 先 後 之 要, 在 於 知 敵 之 難 易 相 互 首 尾 呼 應, 而 末 句 非 所 謂 天 下 之 真 材 而 孰 能 與 於 此? 則 是 以 疑 問 表 示 肯 定, 並 呼 應 篇 首 的 朴 者, 天 下 之 真 材 也 所 謂 文 章 有 首 有 尾, 無 一 言 亂 說 32, 就 是 指 的 這 一 種 特 點 足 見 秦 觀 此 論, 在 寫 作 邏 輯 的 安 排 上 是 非 常 細 致 緊 密 的, 既 是 為 科 舉 考 試 而 作, 必 是 經 過 反 覆 的 推 敲 修 改 潤 色, 最 後 才 定 稿 的 三 王 朴 論 的 寫 作 用 意 分 析 綜 而 言 之, 秦 觀 王 朴 論 的 主 旨 在 推 崇 王 朴 之 器 識 學 術, 並 由 王 朴 所 上 給 周 世 宗 的 平 邊 策, 來 證 明 他 的 攻 取 之 道, 從 易 者 始, 是 極 為 正 確 的, 且 王 朴 的 學 術 是 既 適 用 而 不 窮, 又 能 有 補 於 世 的, 因 此, 讚 美 王 朴 是 天 下 之 真 材 然 而 王 朴 論 是 秦 觀 所 上 進 論 的 最 後 一 篇, 在 篇 末 總 結 時, 卻 發 出 了 使 遭 休 明 之 時, 遇 不 世 出 之 主, 則 其 所 就 者 將 不 止 於 此 哉 的 慨 嘆, 這 是 為 王 朴 而 嘆 呢? 還 是 為 自 身 而 嘆 呢? 綜 觀 王 朴 所 處 之 時 代, 雖 非 休 明 之 時, 但 無 論 如 何, 他 仍 然 獲 得 周 世 宗 的 重 用 而 秦 觀 為 何 還 要 在 進 論 終 篇 之 時, 發 出 如 此 的 慨 嘆 呢? 北 宋 從 熙 寧 二 年 (1069, 秦 觀 21 歲 ) 到 元 豐 八 年 (1085, 秦 觀 37 歲 ), 在 政 治 上 是 王 安 石 (1021-1086) 變 法, 前 後 長 達 十 六 年 在 此 期 間, 主 張 變 法 與 反 對 變 法 的 新 舊 黨 爭 也 一 直 持 續 著 31 32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3 南 宋 呂 本 中 童 蒙 詩 訓 : 文 章 有 首 有 尾, 無 一 言 亂 說, 觀 少 游 五 十 策 可 見 見 周 義 敢 周 雷 秦 觀 資 料 彙 編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2001 年 5 月 ), 頁 58 8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元 豐 八 年 (1085, 秦 觀 37 歲 ) 春, 秦 觀 在 京 師 開 封, 準 備 應 試, 他 在 王 定 國 注 論 語 序 中, 曾 針 對 當 時 的 學 術 問 題 說 道 : 自 熙 寧 初 王 氏 父 子 以 經 術 得 幸, 下 其 說 於 太 學, 凡 置 博 士 試 諸 生, 皆 以 新 書 從 事, 不 合 者 黜 罷 之, 而 諸 儒 之 論 廢 矣 33 王 氏 父 子, 是 指 王 安 石 及 其 子 王 雱 (1044-1076) 熙 寧 初, 是 指 神 宋 熙 寧 四 年 (1071, 秦 觀 23 歲 ), 二 月 丁 巳, 更 定 科 舉 法, 從 王 安 石 議, 罷 詩 賦 及 明 經 諸 科, 專 以 經 義 論 策 取 士 34 之 事 科 舉 考 試 形 式 與 實 質 的 變 化, 當 然 與 秦 觀 的 入 仕 與 否 息 息 相 關, 更 是 能 否 一 伸 己 志 的 重 要 關 鍵 就 當 時 的 的 取 士 制 度 來 看, 秦 觀 所 面 臨 的 是 熙 寧 變 法 之 後, 應 考 者 必 須 依 王 安 石 所 頒 布 的 三 經 新 義 來 答 題, 以 致 不 合 者 觸 罷 之 元 豐 八 年 (1085) 三 月, 神 宗 (1048-1085) 逝 世, 哲 宗 (1076-1100) 即 位 時 年 僅 九 歲, 由 高 太 后 (1032-1093) 攝 政, 以 司 馬 光 (1019-1086) 為 相, 蘇 軾 (1037-1101) 兄 弟 也 奉 召 回 京, 而 秦 觀 也 在 此 年 考 中 進 士, 赴 任 蔡 州 教 授 之 職 秦 觀 策 論 的 大 部 份 篇 章, 或 者 主 要 論 點, 應 該 是 在 此 後 經 過 逐 漸 增 修 而 完 成 的, 雖 然 蘇 軾 對 其 策 論 的 寫 作, 曾 有 不 須 及 時 事 35 的 叮 嚀, 但 終 究 還 是 不 免 於 介 入 其 時 黨 爭 36 雖 然 後 來 參 加 制 科 考 試 時, 未 知 何 故 不 即 聞 罷 便 引 疾 而 歸 37, 但 其 策 論 仍 然 具 有 其 時 代 意 義, 以 及 提 供 後 人 參 考 學 習 的 恆 久 價 值 秦 觀 的 一 生, 可 說 是 悲 劇 的 一 生 38, 他 雖 有 經 世 之 才, 詩 文 詞 賦 書 畫 俱 佳, 並 曾 在 元 豐 元 年 (1078, 秦 觀 30 歲 ) 五 年 (1082, 秦 觀 34 歲 ), 兩 次 應 進 士 試, 但 皆 未 中 第 元 豐 八 年 (1085) 中 進 士 時 已 是 三 十 七 歲, 又 身 處 北 宋 新 舊 黨 爭 劇 烈 的 時 期, 後 來 屢 遭 貶 謫, 逝 於 廣 西 宋 史 秦 觀 傳 說 他 少 豪 雋, 又 說 他 強 志 盛 氣, 好 大 而 見 奇, 讀 兵 家 書, 以 為 與 己 意 合 39 所 上 策 論 ( 進 策 三 十 篇, 進 論 二 十 篇 ), 有 國 論 治 術 法 律 財 用 主 33 34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39, 頁 1273 見 陳 邦 瞻 宋 史 紀 事 本 末 (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1973 年 4 月 ), 卷 38, 學 校 科 舉 之 制, 頁 293 35 答 秦 太 虛, 見 孔 凡 禮 點 校 蘇 軾 文 集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6 年 3 月 ), 卷 52, 頁 1535-1537 36 見 周 義 敢 等 編 注 秦 觀 集 編 年 校 注 ( 北 京 : 人 民 文 學 出 版 社,2001 年 7 月 ), 卷 16, 頁 342 37 與 許 州 范 相 公 ( 純 仁 ) 書,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後 集, 卷 5, 頁 1510 38 有 關 此 點, 馬 良 信 在 讒 言 如 浪 深 遷 客 似 沙 沉 秦 觀 悲 劇 的 一 生 及 其 對 他 的 評 價 中 有 論 述, 載 郴 州 師 範 學 院 高 等 專 科 學 校 學 報, 第 21 卷, 第 1 期,2000 年 2 月 39 見 宋 史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5 年 6 月 ), 卷 444, 文 苑 六, 第 37 冊, 頁 13112 86

張 忠 智 康 全 誠 莊 耀 輝 秦 觀 王 朴 論 析 評 術 任 臣 將 帥 邊 防 等, 莫 不 與 治 國 安 邦 緊 緊 相 關 如 果 說 秦 觀 的 策 論 在 元 祐 三 年 (1088, 秦 觀 40 歲 ) 應 制 科 試 的 前 一 年 就 已 定 稿, 那 也 已 是 三 十 九 歲, 他 在 當 時 當 然 還 無 法 預 料 自 己 未 來 二 十 年 的 宦 場 浮 沉 其 間, 曾 為 自 己 在 元 豐 元 年 應 試 鄉 貢 未 中 而 耿 耿 於 懷 幾 年 後, 又 盡 取 今 人 所 謂 時 文 者 讀 之, 經 過 長 年 的 努 力, 直 至 元 豐 八 年 (1085) 才 進 士 及 第 秦 觀 在 登 第 後 青 詞 中 曾 自 述 淹 留 場 屋, 幾 二 十 年 40, 為 了 入 仕, 秦 觀 付 出 了 漫 長 的 歲 月 來 鑽 研 寫 作, 其 策 論 的 創 作 過 程 與 作 者 的 心 境 變 化, 當 亦 不 可 忽 視 秦 觀 在 策 論 中 常 常 論 及 奇 材 之 不 易 得 如 在 人 材 一 策 中, 就 將 天 下 之 材 分 為 成 材 奇 材 散 材 不 材 四 種 奇 材 就 是 指 經 術 藝 文 吏 方 將 略, 有 一 卓 然 過 人 數 等, 而 不 能 飾 小 行 矜 小 廉 以 自 託 於 閭 里 41 之 人, 亦 即 是 不 拘 小 節 的 人 才 因 為 奇 材 既 是 難 得 而 不 世 出, 所 以 就 應 該 特 別 重 視 然 而, 當 時 朝 廷 往 往 一 旦 有 事, 則 常 若 乏 人, 就 是 因 為 未 能 深 惜 天 下 之 奇 材 42 的 緣 故 因 此, 秦 觀 認 為 對 於 人 才 的 選 用, 是 不 宜 違 其 長 責 其 備, 而 應 取 其 名 實 尤 異 者, 用 之 而 不 疑 43 他 在 任 臣 上 中 批 評 朝 廷 在 用 人 方 面 未 能 去 用 親 之 嫌, 至 若 奇 材 異 行 之 人, 只 要 一 涉 大 臣 之 親, 即 使 甚 受 時 輩 所 推 重, 亦 不 敢 援 之 以 進 因 此, 他 建 議 : 惟 賢 是 進, 惟 不 肖 是 退, 而 勿 以 用 親 為 嫌, 則 天 下 之 奇 材 異 行, 庶 乎 皆 得 而 用 也 44 任 臣 下 又 提 出 對 諫 諍 之 臣 應 取 其 大 節 而 略 其 小 過 45, 皆 是 此 意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當 時 真 正 能 夠 瞭 解 秦 觀, 並 賞 識 秦 觀 的 人, 正 是 將 秦 觀 當 作 奇 才 來 看 待 的 如 陳 師 道 (1053-1101) 曾 說 : 世 以 此 奇 之, 而 亦 以 此 疑 之, 惟 公 ( 蘇 軾 ) 以 為 傑 士 46 由 此 可 知, 秦 觀 在 策 論 中 所 表 述 的 人 才 觀, 及 其 對 朝 廷 選 人 標 準 的 期 許, 莫 不 與 其 個 性 及 仕 途 息 息 相 關 他 所 指 出 的 奇 材, 很 有 可 能 就 是 夫 子 自 道 然 而, 他 的 豪 雋 及 強 志 盛 氣, 好 大 而 見 奇 47 的 性 格, 在 當 時 人 的 眼 裡, 卻 往 往 被 譏 為 不 合 時 俗 的 迂 闊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32, 頁 1054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14, 頁 551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14, 頁 552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14, 頁 553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13, 頁 529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13, 頁 534 見 陳 師 道 秦 少 游 字 序, 後 山 居 士 文 集, 卷 16 見 宋 史 秦 觀 傳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5 年 6 月 ), 卷 444, 頁 13112 8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四 結 論 秦 觀 的 策 論 事 理 結 合, 旁 徵 博 引, 又 善 用 比 喻 排 比 等 手 法, 增 強 文 章 的 流 動 與 氣 勢 其 行 文 則 開 闔 變 化, 有 波 有 采 ; 語 言 也 平 易 自 然, 從 容 不 迫 其 論 點 又 極 為 鮮 明, 往 往 開 篇 就 直 接 破 題, 論 事 以 總 提 分 疏 之 法, 明 暢 條 理 ; 論 人 則 多 以 賓 主 抑 揚 之 法, 映 襯 對 比 行 文 收 放 自 如, 不 蔓 不 枝, 有 首 有 尾 48, 徑 健 簡 捷 49, 雖 不 無 刻 露 之 處, 但 也 終 能 自 成 一 家 50 依 照 前 面 的 分 析, 秦 觀 的 王 朴 論 是 元 祐 三 年 應 制 科 考 試 前 一 年 所 上 的 五 十 篇 策 論 的 最 後 一 篇 雖 然 其 主 旨 是 在 推 崇 王 朴 之 為 周 世 宗 決 平 邊 之 策, 足 為 天 下 之 真 材, 也 在 文 中 舉 證 分 析 王 朴 的 真 材 然 而, 命 運 多 舛 的 秦 觀, 直 至 三 十 七 歲 才 考 上 進 士, 到 應 制 科 考 試 時, 已 是 年 屆 四 十 的 中 年 人 了 這 叫 秦 觀 如 何 不 為 自 己 的 才 學 深 感 婉 惜 呢? 因 此, 在 策 論 的 末 篇, 特 別 強 調 王 朴 是 天 下 之 真 材, 又 何 嘗 不 是 為 自 己 的 奇 才 未 受 重 用 而 殊 覺 遺 憾? 表 面 上 是 為 王 朴 的 不 遇 於 時 抱 屈, 但 實 際 上, 秦 觀 由 於 考 試 制 度 的 大 幅 變 革, 他 才 是 真 正 的 不 遇 於 時 他 在 策 論 中 屢 屢 言 及 人 才 選 拔 的 重 要, 其 實 很 大 的 可 能 就 是 因 為 他 自 恃 為 奇 才, 但 都 一 直 未 見 用 於 時, 因 而 才 會 不 斷 地 呼 籲 重 用 人 才 的 重 要 秦 觀 為 王 朴 所 發 出 的 感 慨, 其 實, 也 就 是 為 自 己 及 所 有 未 能 見 用 於 時 的 人 才, 所 發 出 的 慨 嘆 附 錄 : 秦 觀 王 朴 論 臣 聞 適 用 而 不 窮 者, 天 下 之 真 材 也 材 而 不 適 用, 用 而 有 所 窮, 雖 有 高 世 之 名, 難 能 之 行, 實 庸 人 耳, 何 有 補 於 世 耶! 臣 讀 五 代 史, 見 王 朴 為 周 世 宗 決 平 邊 之 策, 然 後 知 朴 者, 天 下 之 真 材 也 48 49 50 南 宋 呂 本 中 童 蒙 詩 訓 : 文 章 有 首 有 尾, 無 一 言 亂 說, 觀 少 游 五 十 策 可 見 見 秦 觀 資 料 彙 編, 頁 58 南 宋 蘇 籀 欒 城 先 生 遺 言 : 張 十 二 之 文, 波 瀾 有 餘, 而 出 入 整 理 骨 骼 不 足 秦 七 波 瀾 不 及 張, 而 出 入 徑 健 簡 捷 過 之 要 知 二 人, 後 來 文 士 之 冠 冕 也 見 秦 觀 資 料 彙 編, 頁 68 南 宋 陳 善 謂 秦 觀 所 進 策 論 辭 句, 頗 苦 刻 露, 不 甚 含 蓄, 若 以 比 坡, 當 不 覺 望 洋 而 嘆 也, 然 亦 自 成 一 家 見 陳 善 捫 蝨 新 話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5 年 ) 上 集, 卷 4, 頁 39 88

張 忠 智 康 全 誠 莊 耀 輝 秦 觀 王 朴 論 析 評 夫 用 兵 之 要, 在 乎 識 序 之 先 後 ; 而 識 先 後 之 要, 在 於 知 敵 之 難 易 天 下 之 敵 非 大 而 堅, 則 小 而 脆 也, 其 難 易 孰 不 知 之 所 以 不 知 者, 敵 大 而 脆 則 疑 於 難, 敵 小 而 堅 則 疑 於 易 也 昔 漢 兵 圍 宛 丘, 光 武 以 別 將 循 昆 陽, 王 邑 欲 攻 之, 嚴 尤 以 謂 昆 陽 城 小 而 堅, 宜 進 擊 宛 ; 宛 敗, 昆 陽 自 服 邑 不 聽, 盡 銳 攻 之, 兵 以 大 敗 邑 之 所 以 不 聽 尤 者, 疑 於 難 而 已 朴 嘗 為 世 宗 畫 平 邊 之 策, 其 言 曰 : 攻 取 之 道, 從 易 者 始 當 今 吳 易 圖, 得 吳, 則 桂 廣 皆 為 內 臣, 閩 蜀 可 飛 書 而 召 之 ; 如 不 至, 則 四 面 並 進, 席 卷 而 平 之 必 矣 惟 并 必 死 之 寇, 可 為 後 圖 蓋 李 氏 雖 據 江 南 之 地 二 十 一 州, 為 桂 廣 閩 蜀 之 脊 ; 然 南 帶 江 東 距 海, 可 撓 者 二 千 餘 里 其 人 易 動 搖, 輕 擾 亂, 不 能 持 久, 號 為 大 國, 實 脆 敵 也 劉 氏 雖 據 河 東 十 州 之 面, 與 中 國 為 境 ; 然 左 有 常 山 之 險, 右 有 大 河 之 固, 北 有 契 丹 之 援 其 人 剽 悍 彊 忍, 精 急 高 氣, 樂 鬭 而 輕 死, 號 為 小 國, 實 堅 敵 也 是 時 中 國 欲 取 之 也, 譬 如 壯 士 操 利 兵 於 深 山 之 中, 左 觸 虎 而 右 遇 熊, 不 可 並 刺, 則 亦 先 虎 而 後 熊 矣 何 則? 虎 躁 悍 易 乘, 熊 便 捷 難 制 舉 虎 困, 則 熊 必 畏 威 而 逃 ; 困 於 熊, 虎 將 乘 弊 而 至 形 勢 然 也 故 朴 以 大 而 脆 者 為 易, 小 而 堅 者 為 難, 易 者 宜 先, 難 者 宜 後, 則 所 以 先 吳 而 後 并 也 及 皇 朝 受 命, 四 方 僭 偽 次 第 削 平, 皆 如 其 策 非 所 謂 天 下 之 真 材 而 孰 能 與 於 此? 朴 雖 出 於 五 代 擾 攘 傾 側 之 中, 然 其 器 識 學 術, 雖 治 世 大 夫, 與 之 比 者 寡 方 世 宗 之 時, 外 事 征 伐, 內 修 法 度, 而 朴 至 於 陰 陽 律 曆 之 學, 無 所 不 通 所 定 欽 天 曆, 當 世 莫 能 異 ; 而 其 所 作 樂, 至 今 用 之 而 不 可 改 其 五 策 之 意, 彼 民 與 此 民 之 心 同, 是 與 天 意 同 契 天 人 意 同, 則 無 不 成 之 功 以 此 推 之, 朴 之 所 知 者, 蓋 未 可 量 也 使 遭 休 明 之 時, 遇 不 世 出 之 主, 則 其 所 就 者 將 不 止 於 此 哉! 51 參 考 文 獻 林 氏 選 評 名 家 文 集 淮 海 集, 林 紓, 上 海 : 商 務 印 書 館,1924 年 8 月 宋 史 紀 事 本 末, 明 陳 邦 瞻,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1973 年 4 月 新 五 代 史, 北 宋 歐 陽 脩,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74 年 舊 五 代 史, 北 宋 薛 居 正,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76 年 51 見 淮 海 集 箋 注, 卷 22, 頁 772-774 8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宋 史, 元 脫 脫 等,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5 年 6 月 蘇 軾 文 集, 孔 凡 禮 點 校,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6 年 3 月 淮 海 集 箋 注, 徐 培 均,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94 年 10 月 蘇 軾 史 論 散 文 研 究, 謝 敏 玲, 台 北 : 萬 卷 樓 圖 書 有 限 公 司,2000 年 5 月 秦 觀 資 料 彙 編, 周 義 敢 周 雷,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2001 年 5 月 秦 觀 集 編 年 校 注, 周 義 敢 等 編 注, 北 京 : 人 民 文 學 出 版 社,2001 年 7 月 秦 少 游 年 譜 長 編, 徐 培 均,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2002 年 12 月 淮 海 集, 宋 紹 熙 重 修 乾 道 高 郵 軍 學 本, 宋 集 珍 本 叢 刊, 第 27 冊, 北 京 : 線 裝 書 局,2004 年 蘇 轍 史 論 散 文 研 究, 吳 叔 樺, 台 北 : 萬 卷 樓 圖 書 有 限 公 司,2007 年 11 月 宋 代 史 論 研 究, 孫 立 堯,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2009 年 4 月 宋 代 試 論 與 文 學, 吳 建 輝, 長 沙 : 嶽 麓 書 社,2009 年 9 月 文 星 璀 璨 : 北 宋 嘉 祐 二 年 貢 舉 考 論, 曾 棗 莊, 上 海 : 復 旦 大 學 出 版 社,2010 年 1 月 論 秦 觀 策 論, 吳 蓓, 浙 江 學 刊,1997 年 5 月 論 秦 觀 的 詩 文 創 作, 李 一 飛, 湘 潭 師 範 學 院 學 報,1997 年 第 2 期 讒 言 如 浪 深 遷 客 似 沙 沉 秦 觀 悲 劇 的 一 生 及 其 對 他 的 評 價, 馬 良 信, 郴 州 師 範 學 院 高 等 專 科 學 校 學 報, 第 21 卷, 第 1 期,2000 年 2 月 論 秦 觀 賢 良 進 策, 朱 剛, 新 宋 學, 第 一 輯, 上 海 辭 書 出 版 社,2001 年 10 月 An Analysis of Qinguan s Review on Wang Po Chung-Chih Chang, Associate Professor, General Education Center, Far East University Chuan-Cheng Kang, Associate Professor, General Education Center, Far East University Yiao-Hwei Chuang, Professor,General Education Center,Far East University Abstract Qinguan s Treatise on Wang Po is the last review of his fifty political treatises. It aimed to highly praise Wang Po s political proposal of suppressing the frontier. He appreciated Wang Po s real talent for quelling. Qinguan thought himself as an unrecognized talent before he achieved the Jin Shih degree in the palace examination. The term real talent he regarded Wang Po was actually Qinguan s self-projection. Keywords: Qinguan, Review on Wang Po, prose, historical treatise, political treatises 90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 總 第 七 期 ) 2010 年 7 月 頁 91~104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李 鏡 池 詩 疊 詠 譜 析 探 黃 智 明 摘 要 李 鏡 池 是 民 國 初 年 古 史 辨 學 派 重 要 的 學 者, 精 研 周 易 和 詩 經 易 學 專 著 有 周 易 探 源 周 易 通 義 等, 對 於 後 世 易 學 研 究, 有 著 深 遠 的 影 響 或 許 由 於 易 學 研 究 的 成 績 甚 為 突 出, 以 至 於 在 詩 經 學 上 的 研 究, 反 而 受 到 人 們 的 忽 視 李 鏡 池 的 學 術 研 究, 擅 長 從 文 字 的 形 式 與 內 容 作 交 互 的 分 析, 周 易 筮 辭 考 周 易 筮 辭 續 考 詩 疊 詠 譜 等 文, 是 其 重 要 的 代 表 作 有 關 李 氏 對 周 易 卦 爻 辭 的 分 析, 李 慈 恩 李 鏡 池 易 學 研 究 一 書 有 詳 盡 的 探 討 本 文 則 專 就 詩 疊 詠 譜 一 文 略 作 分 析 論 述, 冀 能 做 為 日 後 研 討 李 氏 詩 經 學 的 初 階 關 鍵 詞 : 李 鏡 池, 詩 經, 疊 詠, 修 辭 黃 智 明, 東 吳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兼 任 講 師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一 前 言 民 國 初 年, 在 新 文 化 運 動 的 影 響 下, 學 者 因 此 積 極 檢 討 傳 統 學 術 在 當 代 變 局 中 的 因 應 之 道 如 民 國 八 年 (1919) 十 一 月, 胡 適 發 表 新 思 潮 的 意 義 一 文, 提 出 科 學 的 整 理 國 故 的 口 號, 要 求 跳 脫 以 往 的 窠 臼, 還 給 古 代 經 典 一 個 真 面 目 1 隨 著 歷 史 的 方 法 和 科 學 的 精 神 等 方 法 論 的 提 出, 對 於 二 千 多 年 來 詩 經 學 的 研 究, 也 產 生 巨 大 的 衝 擊 美 國 學 者 恆 慕 義 在 一 九 二 八 年 發 表 的 中 國 史 學 家 研 究 中 國 古 史 的 成 績 一 文 中, 就 已 覺 察 出 民 初 詩 經 學, 正 逐 漸 脫 離 經 書 的 權 威, 而 回 歸 到 文 學 著 作 的 本 質, 他 說 : 最 近 幾 年, 詩 經 的 研 究 已 經 發 生 根 本 的 變 化, 並 且 已 經 成 為 中 國 文 學 的 一 種 全 新 的 旨 趣 通 常 所 有 關 於 孔 子 和 詩 經 的 傳 說, 現 在 已 經 被 人 推 翻 我 們 現 在 讀 詩, 或 孔 子 自 己 的 語 錄 通 常 所 謂 詩 三 百, 並 不 能 尋 出 司 馬 遷 所 謂 孔 子 刪 詩 這 種 事 體 的 痕 跡, 不 過 細 看 論 語 的 內 容, 孔 子 也 許 曾 經 更 正 過 古 代 唱 詩 的 樂 譜 而 已 歷 代 學 者 都 把 這 些 詩 解 釋 做 孔 子 的 經 典 不 管 它 們 大 部 分 都 是 歌 謠, 表 達 民 間 最 深 的 情 感 和 願 望 這 種 事 實 這 種 解 釋, 乃 使 從 前 許 多 年 代 的 中 國 人, 抹 煞 了 它 們 的 真 正 意 義 現 在 中 國 人 已 經 求 出 這 些 意 義, 並 不 是 由 於 研 究 一 個 一 個 的 字, 卻 是 由 於 研 究 全 首 的 情 調 和 節 奏 現 在 的 研 究, 已 經 直 接 趨 向 於 了 解 那 在 周 初 那 就 是 說, 最 先 開 始 歌 唱 這 些 詩 的 時 代 各 層 社 會 裡 面 曾 經 流 行 過 的 風 俗 和 社 會 的 風 氣, 因 此 已 為 這 些 詩 歌 求 出 完 全 新 的 一 種 歷 史 的 意 義 2 一 九 三 四 年, 聶 崇 岐 為 哈 佛 燕 京 學 社 編 纂 毛 詩 引 得, 書 前 序 文 也 有 類 似 的 看 法, 聶 氏 云 : 晚 近 以 來, 樸 學 以 受 新 思 潮 之 激 盪 而 益 盛, 於 是 詩 之 研 究, 遂 轉 趨 新 的 方 面 : 或 用 以 考 證 古 代 史 實, 或 用 以 解 釋 春 秋 以 前 之 社 會 風 俗, 或 旁 徵 1 2 胡 適 的 基 本 主 張 為 : 我 們 對 於 舊 有 的 學 術 思 想, 有 三 種 態 度 第 一 反 對 盲 從, 第 二 反 對 調 合, 第 三 主 張 整 理 國 故 見 胡 適 新 思 潮 的 意 義, 胡 適 文 存 ( 上 海 : 亞 東 圖 書 館 第 十 三 版, 1930 年 ), 第 一 集, 頁 734-735 本 文 為 作 者 於 1928 年 12 月 31 美 國 史 學 聯 合 會 在 印 第 安 那 坡 里 開 會 時 宣 讀 的 論 文, 原 文 見 美 國 史 學 評 論 第 34 卷 4 期,1929 年 7 月 出 版 王 師 韞 譯 文, 始 載 於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語 言 歷 史 學 研 究 所 週 刊 第 9 集 第 101 期,1029 年 10 月 16 日, 後 收 入 古 史 辨 第 二 冊 ( 臺 北 : 藍 燈 文 化 事 業 公 司,1987 年 ), 頁 450 92

黃 智 明 李 鏡 池 詩 疊 詠 譜 析 探 博 引 以 改 舊 日 說 詩 之 謬, 或 綜 合 排 比 以 求 一 字 一 詞 之 義, 其 精 到 之 處, 每 有 非 惜 儒 所 能 幾 及 者 綜 合 言 之, 民 國 初 年 詩 經 研 究 的 主 流, 在 反 對 詩 序 以 及 詩 經 文 學 性 質 的 確 認, 而 當 時 主 要 學 者 如 胡 適 顧 頡 剛 陳 延 傑 鄭 振 鐸 俞 平 伯 朱 自 清 郭 沫 若 蔣 善 國 陳 漱 琴 等 人 的 積 極 性 成 績 則 在 於 :(1) 毛 詩 傳 箋 傳 統 的 崩 潰, 以 及 經 典 的 史 料 化, 進 而 達 到 還 原 詩 經 本 來 真 面 目 的 目 的 (2) 經 書 與 民 間 文 學 的 結 合, 特 別 是 在 找 回 詩 經 失 落 的 文 學 性 上, 有 所 創 獲 (3) 在 國 學 教 育 和 經 典 整 理 普 及 化 的 思 考 下, 實 踐 為 詩 經 算 總 賬 的 工 作, 包 括 解 決 詩 經 通 讀 問 題, 和 撰 述 便 於 自 修 的 集 說 與 概 論 3 嚴 格 來 說, 毛 詩 疑 偽 議 題 的 提 出, 其 實 導 源 於 晚 清 今 文 經 學 的 復 古 與 存 真, 民 初 整 理 國 故 一 派 學 者, 則 是 進 一 步 將 傳 箋 傳 統 予 以 打 破, 藉 以 還 原 詩 經 的 史 料 本 質 像 是 胡 適 就 曾 說 : 從 前 的 人, 把 這 部 詩 經 看 的 非 常 神 聖, 說 它 是 一 部 經 典, 我 們 現 在 要 打 破 這 個 觀 念 因 為 詩 經 並 不 是 一 部 聖 經, 確 實 是 一 部 古 代 歌 謠 總 集, 可 以 做 社 會 史 的 材 料, 可 以 做 文 化 史 的 材 料 4 從 這 段 話 中, 可 以 看 出 詩 經 的 還 原 工 作, 顯 然 是 與 歌 謠 的 解 釋 觀 點 相 結 合 將 詩 經 視 為 古 代 歌 謠 總 集 的 看 法 是 否 真 確, 見 仁 見 智 5, 但 在 民 國 初 年, 確 實 引 發 一 股 討 論 的 浪 潮 其 間 早 期 的 著 作, 後 來 大 多 收 錄 在 古 史 辨 第 三 冊 上 編, 計 有 : 1. 顧 頡 剛 詩 經 在 春 秋 戰 國 間 的 地 位 原 載 小 說 月 報 14 卷 3-5 號 1923 年 1 月 5 日 至 2 月 3 日 2. 顧 頡 剛 從 詩 經 中 整 理 出 歌 謠 的 意 見 原 載 歌 謠 週 刊 第 39 號 1923 年 12 月 30 日 3. 顧 頡 剛 論 詩 經 所 錄 全 為 樂 歌 原 載 北 京 大 學 研 究 所 國 學 門 週 刊 第 10-12 期 1925 年 11 月 18 3 4 5 以 上 三 項 成 績, 參 見 陳 文 采 : 清 末 民 初 詩 經 學 史 論 ( 臺 北 : 私 立 東 吳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2003 年 6 月 ), 中 文 摘 要 部 分 參 見 胡 適 : 談 談 詩 經, 胡 適 文 存 第 4 集, 頁 557 反 對 者 如 夏 傳 才 : 當 時 胡 適 提 出 詩 經 是 一 部 古 代 歌 謠 的 總 集, 是 學 術 界 流 行 至 今 的 概 念 這 個 不 確 切 的 概 念, 既 勾 消 了 詩 經 刪 選 編 集 的 政 治 傾 向 和 實 用 目 的, 也 不 區 分 它 包 括 的 各 部 分 不 同 體 裁 和 內 容 見 詩 經 研 究 史 概 要 ( 臺 北 : 萬 卷 樓 圖 書 有 限 公 司,1993 年 ), 頁 246 9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日 至 12 月 16 日 4. 魏 建 功 歌 謠 表 現 法 之 最 要 緊 者 重 章 複 沓 原 載 歌 謠 週 刊 第 41 號 1924 年 1 月 9 日 5. 張 天 廬 古 代 的 歌 謠 與 舞 蹈 原 載 世 界 日 報 副 刊 第 9-14 號 1926 年 7 月 1 日 6. 鍾 敬 文 關 於 詩 經 中 章 段 複 疊 之 詩 篇 的 一 點 意 見 原 載 文 學 週 報 第 5 卷 10 號 1927 年 5 月 28 日 有 的 學 者 認 為, 這 一 系 列 篇 章 中, 古 史 辨 學 者 在 與 歌 謠 的 比 較 研 究 中, 提 供 了 一 些 比 詩 經 成 篇 時 期 更 早 的 思 考, 進 一 步 凸 顯 詩 經 的 文 類 特 質 6 至 於 中 國 歌 謠 歷 史 的 源 頭 歌 謠 的 原 始 結 構 等 相 關 問 題, 早 期 學 者 未 能 深 入 探 討 的, 則 有 待 日 後 同 屬 古 史 辨 學 派 的 李 鏡 池 加 以 完 成 二 李 鏡 池 的 學 術 撰 述 李 鏡 池, 出 生 於 一 九 二 年, 逝 世 於 一 九 七 五 年, 年 七 十 四 李 鏡 池 生 平 資 料, 流 傳 甚 少, 辛 亥 以 來 人 物 傳 記 資 料 索 引 辛 亥 以 來 人 物 年 里 錄 及 民 國 人 物 碑 傳 集 兩 種, 都 未 見 著 錄 李 鏡 池 嘗 師 從 許 地 山, 因 此 對 宗 教 學 頗 有 涉 獵, 著 有 評 王 治 心 編 中 國 宗 教 思 想 史 但 影 響 李 鏡 池 最 深 遠 的, 還 是 顧 頡 剛 顧 頡 剛 是 民 國 初 年 疑 古 派 重 要 人 物, 其 治 學 層 面 甚 廣, 研 究 方 法 也 至 為 精 密, 對 古 史 與 史 料 考 辨, 有 著 鉅 大 的 貢 獻 李 鏡 池 承 繼 顧 頡 剛 的 學 術 路 線, 但 終 其 一 生, 都 將 大 部 分 精 力 投 注 於 易 學 的 研 究, 先 後 撰 有 朋 盍 簪 釋 易 傳 探 源 周 易 筮 辭 考 周 易 筮 辭 續 考 周 易 的 編 纂 和 編 者 的 思 想 周 易 卦 名 考 釋 易 傳 思 想 的 歷 史 發 展 談 易 傳 大 象 的 體 例 古 代 的 物 占 左 國 中 易 筮 之 研 究 與 顧 頡 剛 先 生 討 論 易 傳 著 作 時 代 書 關 於 周 易 幾 條 爻 辭 的 再 解 釋 周 易 校 釋 關 於 周 易 的 性 質 和 它 的 哲 學 思 想 論 周 易 的 著 作 年 代 及 周 易 通 義 等 論 著, 對 於 後 世 的 周 易 研 究, 有 重 要 的 參 考 價 值 6 陳 文 采 : 清 末 民 初 詩 經 學 史 論, 第 2 章 整 理 國 故 運 動 與 民 初 詩 經 學 的 發 展, 頁 204 94

黃 智 明 李 鏡 池 詩 疊 詠 譜 析 探 至 於 詩 經, 研 究 篇 章 雖 少, 也 遠 遠 不 及 易 經 研 究 受 到 學 界 的 重 視, 但 李 鏡 池 能 從 詩 經 的 疊 詠 形 式 以 及 這 種 形 式 所 表 現 的 內 容 作 交 互 的 分 析, 觀 察 詩 三 百 篇 與 古 今 民 歌 的 關 係, 又 能 根 據 這 些 疊 詠 詩 研 究 古 代 社 會 的 情 況, 並 進 而 批 判 詩 序 所 定 詩 旨 的 不 合 理 性, 企 圖 使 詩 經 的 詮 釋 回 歸 到 原 本 民 間 歌 謠 應 有 的 質 樸 面 貌, 不 帶 一 絲 王 者 教 化 的 意 涵 這 種 研 究 方 式, 相 較 於 郭 沫 若 作 卷 耳 集, 為 國 風 中 四 十 首 詩 作 解 釋, 純 依 我 一 人 的 直 觀, 直 接 在 各 詩 中 去 追 求 它 的 生 命, 更 加 能 夠 客 觀 地 看 待 每 首 詩 篇 以 下 即 就 李 鏡 池 詩 經 研 究 的 方 法 與 內 容, 略 作 介 紹 三 從 疊 詠 句 分 析 詩 經 的 創 作 形 式 李 鏡 池 的 學 術 研 究, 擅 長 從 文 字 的 形 式 與 內 容 作 交 互 的 分 析 例 如 一 九 四 七 年 發 表 於 嶺 南 學 報 第 7 卷 1 期 的 正 反 相 形 句 式 一 文, 便 試 著 從 論 語 孟 子 秦 誓 鹽 鐵 論 等 書 中 文 句, 析 分 辯 論 文 中 之 正 反 相 形 句 式 的 語 氣, 可 分 以 下 三 種 : ( 一 ) 辨 析 事 理 的 正 反 相 形 句 : 如 論 語 為 政 : 子 曰 : 道 之 以 政, 齊 之 以 刑, 民 免 而 無 恥 ; 道 之 以 德, 齊 之 以 禮, 有 恥 且 格 ( 二 ) 祈 願 或 命 令 的 正 反 相 形 句, 如 論 語 雍 也 : 子 謂 子 夏 曰 : 女 為 君 子 儒, 無 為 小 人 儒 ( 三 ) 析 理 兼 祈 願 的 正 反 相 形 句 式 : 如 論 語 子 罕 : 子 曰 : 法 語 之 言, 能 無 從 乎? 改 之 為 貴 巽 與 之 言, 能 無 說 乎? 繹 之 為 貴 說 而 不 繹, 從 而 不 改, 吾 末 如 之 何 也 已 矣! 李 鏡 池 認 為, 議 論 文 的 性 質, 是 討 論 一 種 事 理, 發 表 一 種 主 張, 議 論 文 的 目 的 是 希 望 讀 者 悅 服 我 的 議 論, 信 從 我 的 主 張, 正 反 句 式, 是 議 論 文 尤 其 是 演 詞 所 喜 歡 用 的 7 為 什 麼 說 話 要 把 正 反 兩 意 比 併 的 說 呢? 簡 單 地 說, 把 正 反 兩 意 放 在 一 起 說, 意 義 越 加 明 顯, 單 說 一 面 不 夠 清 楚, 正 如 一 黑 一 白, 放 在 一 起, 越 顯 出 黑 的 更 黑, 白 的 更 白 8 7 正 反 相 形 句 式, 嶺 南 學 報 第 7 卷 1 期,1947 年 1 月, 頁 38 8 同 前 註 9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從 古 文 中 正 反 相 形 句 式 的 分 析 比 較, 可 以 看 出 後 人 模 倣 前 人 作 品 的 軌 跡, 如 韓 愈 上 張 僕 射 書 即 脫 胎 於 孟 子 梁 惠 王 及 告 子 篇 9 更 重 要 的, 從 比 較 可 析 理 的 正 反 句, 以 偽 古 文 尚 書 為 多, 有 十 八 條, 今 文 少, 只 有 一 條, 而 祈 願 的 正 反 句 以 今 為 為 多, 八 條, 而 偽 古 文 只 一 條, 似 乎 在 說 話 的 方 式 上 思 想 的 表 現 上, 今 文 經 與 古 文 經 也 有 差 別, 約 略 可 以 做 為 辨 別 偽 古 文 作 偽 的 痕 跡 10 又 如 李 氏 考 證 周 易 的 構 成 及 演 變 年 代, 亦 從 卜 辭 與 周 易 的 文 體 文 法 的 比 較 來 推 斷, 認 為 周 易 的 編 著 雖 在 西 周 末 年, 但 最 早 可 溯 源 於 殷 周 之 際, 其 內 容 為 蓍 筮 與 象 占, 形 式 為 記 敘 的 散 文 ; 大 體 的 構 成 在 於 西 周 末 年, 其 內 容 為 有 系 統 的 卦 爻, 形 式 有 記 敘 的 散 文, 亦 有 美 化 的 韻 文 之 後 的 演 變, 又 可 分 為 兩 期 : 第 一 期 春 秋 時 代, 其 內 容 為 :( 甲 ) 卦 爻 辭 象 位 的 解 釋,( 乙 ) 卦 爻 辭 哲 理 的 演 繹,( 丙 ) 參 用 他 他 種 數 術 及 繇 辭 ; 其 形 式 為 :( 丁 ) 筮 占 時 用 整 齊 韻 語 作 繇 辭,( 戊 ) 占 時 以 周 易 卦 爻 辭 為 主 要 根 據, 其 他 占 書 及 繇 辭 亦 參 用 第 二 期 戰 國 秦 漢 時 代, 其 內 容 為 :( 甲 ) 周 易 被 尊 為 儒 家 經 典,( 乙 ) 十 翼 次 第 寫 成,( 丙 ) 仿 作 有 易 林 太 玄 ; 其 形 式 為 :( 丁 ) 易 傳 有 散 文 亦 有 韻 文,( 戊 ) 易 書 仿 作, 用 整 期 韻 語 11 李 鏡 池 的 詩 經 研 究, 基 本 上 也 依 循 著 同 樣 的 方 式, 探 討 詩 經 中 疊 詠 詩 的 格 式, 並 將 詩 經 疊 詠 詩 與 後 世 民 間 歌 謠 相 互 比 較, 於 是 先 後 寫 成 詩 疊 詠 譜 詩 經 中 的 民 歌 新 探 12 所 謂 疊 詠 句 式, 即 後 世 修 辭 學 上 指 的 同 一 個 字 詞 語 句, 重 疊 反 覆 使 用, 或 隔 離 反 覆 使 用, 如 論 語 陽 貨 篇 中 的 詩 可 以 興, 可 以 觀, 可 以 群, 可 以 怨, 就 是 類 疊 的 方 式 詩 經 中 的 疊 詠 式, 有 詞 句 全 同 的, 如 式 微 一 二 章 頭 兩 句 都 用 式 微 式 為, 胡 不 歸 ; 有 部 分 相 同 的, 如 式 微 一 章 的 後 兩 句 是 微 君 之 故, 胡 為 乎 中 露, 二 章 是 微 君 之 躬, 胡 為 乎 泥 中, 其 中 只 換 了 幾 個 字 ; 又 有 兩 句 之 間, 一 句 或 兩 句 相 類 的, 如 有 女 同 車 第 一 二 章 的 第 五 句 都 用 彼 9 同 前 註, 頁 41-42 10 同 前 註, 頁 46-47 11 周 易 筮 辭 續 考, 周 易 探 源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78 年 3 月 ), 頁 148-149 12 詩 疊 詠 譜 一 文, 登 載 於 嶺 南 學 報 第 11 卷 2 期,1951 年 6 月, 頁 47-96; 詩 經 中 的 民 歌 新 探 一 文, 登 載 於 嶺 南 學 報 第 11 卷 1 期,1950 年 12 月, 頁 167-186 從 發 表 時 間 上, 詩 疊 詠 譜 雖 然 早 於 詩 經 中 的 民 歌 新 探, 但 根 據 詩 經 中 的 民 歌 新 探 所 云 我 這 篇 文 章, 與 詩 疊 詠 譜 為 姐 妹 篇, 可 見 詩 疊 詠 譜 應 該 脫 稿 於 詩 經 中 的 民 歌 新 探 之 先, 或 許 因 篇 幅 龐 大, 因 此 較 詩 疊 詠 譜 早 一 期 刊 出 96

黃 智 明 李 鏡 池 詩 疊 詠 譜 析 探 美 孟 姜, 是 一 句 相 同, 株 林 的 第 一 章 第 二 四 句 都 用 胡 為 乎 株 林 與 匪 適 株 林 是 相 類, 東 門 之 墠 一 二 章 僅 僅 是 頭 一 句 東 門 之 墠 與 東 門 之 栗 相 類, 其 他 不 同 也 不 類 似 凡 這 些 相 同 或 相 類 的 句 子, 不 管 它 是 全 同 或 部 分 相 同 或 相 類, 李 鏡 池 都 為 之 安 排 了 一 個 符 號, 以 示 區 別 舉 例 如 下 : 式 微 式 微, 胡 不 歸? 微 君 之 故, 胡 為 乎 中 露? 式 微 式 微, 胡 不 歸? 微 君 之 躬, 胡 為 乎 泥 中? 此 篇 詩 句, 第 一 二 章 都 同 用 式 微 式 微, 胡 不 歸, 第 三 章 微 君 之 故, 胡 為 乎 中 露 與 第 四 章 微 君 之 躬, 胡 為 乎 泥 中 相 類, 也 可 視 為 相 疊, 於 是 可 以 將 之 改 寫 成 :(1)AB,(2)AB 式 微 式 微, 胡 不 歸 A 微 君 之 故, 胡 為 乎 中 露 B 式 微 式 微, 胡 不 歸 A 微 君 之 躬, 胡 為 乎 泥 中 B 簡 單 地 說, 即 第 一 二 章 首 二 句 自 為 疊 詠, 第 一 二 章 三 四 句 亦 自 為 疊 詠 又 如 陳 風 株 林 : 胡 為 乎 株 林? 從 夏 南 匪 適 株 林, 從 夏 南 駕 我 乘 馬, 說 于 株 野 乘 我 乘 駒, 朝 食 于 株 此 篇 詩 句, 首 章 一 二 句 與 三 四 句 疊, 次 章 一 二 句 與 三 四 句 疊, 因 此 可 表 示 為 :(1) AA,(2)BB 胡 為 乎 株 林? 從 夏 南 A 匪 適 株 林, 從 夏 南 A 駕 我 乘 馬, 說 于 株 野 B 乘 我 乘 駒, 朝 食 于 株 B 至 於 詩 篇 中 不 同 也 不 類 ( 即 不 疊 詠 ) 的 句 子, 則 以 X 來 表 示, 如 東 門 之 墠 : 東 門 之 墠, 茹 藘 在 阪 其 室 則 邇, 其 人 甚 遠 東 門 之 栗, 有 踐 家 室 豈 不 爾 思? 子 不 我 即 此 篇 詩 句, 僅 第 一 章 首 句 東 門 之 墠, 與 二 章 首 句 東 門 之 栗 相 類, 是 為 疊 詠, 其 他 句 子 不 同 也 不 類, 因 此 可 表 示 為 :(1)AX,(2)AX 東 門 之 墠 A 茹 藘 在 阪 其 室 則 邇, 其 人 甚 遠 X 9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東 門 之 栗 A 有 踐 家 室 豈 不 爾 思? 子 不 我 即 X 一 般 來 說, 疊 詠 式 的 句 子 大 都 數 是 偶 數 的, 意 義 上 也 往 往 兩 句 成 為 一 個 單 位, 所 以 每 章 的 句 數 也 多 數 是 偶 數 的 組 織 但 也 有 例 外, 如 東 方 之 日 : 東 方 之 日 兮, 彼 姝 者 子, 在 我 室 兮 在 我 室 兮, 履 我 即 兮 東 方 之 月 兮, 彼 姝 者 子, 在 我 闥 兮 在 我 闥 兮, 履 我 發 兮 此 篇 詩 句, 第 一 二 章 首 句 東 方 之 日 兮 為 疊, 第 二 三 句 彼 姝 者 子, 在 我 室 兮 彼 姝 者 子, 在 我 闥 兮 為 疊, 第 四 五 句 在 我 室 兮, 履 我 即 兮 在 我 闥 兮, 履 我 發 兮 為 疊, 因 此 可 表 示 為 :(1)ABC,(2)ABC 但 為 了 讓 單 句 的 句 式 與 偶 句 的 句 式 有 所 區 別, 於 是 特 地 在 單 句 疊 詠 的 旁 邊 加 上 數 字 : 東 方 之 日 兮 A1 彼 姝 者 子, 在 我 室 兮 B 在 我 室 兮, 履 我 即 兮 C 東 方 之 日 兮 A1 彼 姝 者 子, 在 我 闥 兮 B 在 我 闥 兮, 履 我 即 兮 C 根 據 以 上 的 方 法, 李 鏡 池 將 詩 經 中 疊 詠 句, 歸 納 為 八 種 形 式 : ( 一 ) 二 章 疊 詠 的 : 共 十 七 式, 詩 三 十 九 篇 ( 二 ) 三 章 疊 詠 的 : 共 五 十 七 式, 詩 一 百 七 篇 ( 三 ) 四 章 疊 詠 的 : 共 三 十 三 式, 詩 三 十 四 篇 ( 四 ) 五 章 疊 詠 的 : 共 十 一 式, 詩 十 一 篇 ( 五 ) 六 章 疊 詠 的 : 共 四 式, 詩 五 篇 ( 六 ) 七 章 疊 詠 的 : 只 一 式, 詩 一 篇 ( 七 ) 八 章 疊 詠 的 : 共 四 式, 詩 四 篇 ( 八 ) 十 章 疊 詠 的 : 有 二 式, 詩 兩 篇 合 計 一 百 三 十 式, 詩 二 百 零 三 篇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詩 經 疊 詠 的 方 式 雖 多, 但 至 少 具 備 兩 種 特 性 :(1) 疊 詠 的 方 式, 一 方 面 是 極 其 多 樣 的, 錯 綜 的, 變 化 的, 同 時 又 是 極 其 整 齊 的, 有 規 律 的, 美 觀 的 詩 的 寫 作 法, 以 至 一 切 文 藝 的 創 作, 從 形 式 來 說, 也 不 外 這 兩 種 趨 向, 不 是 整 齊 美, 就 是 變 化 美 (2) 詩 經 的 疊 詠 式, 以 整 齊 的 一 面, 也 有 變 化 的 一 面 後 世 的 歌 謠, 幾 乎 可 以 從 這 裡 窺 見 它 的 全 貌 正 如 後 代 詩 歌 的 押 韻 法, 也 幾 乎 可 以 從 詩 經 得 其 大 凡 13 13 詩 疊 詠 譜, 嶺 南 學 報 第 11 卷 2 期,1951 年 6 月, 頁 93 98

黃 智 明 李 鏡 池 詩 疊 詠 譜 析 探 四 從 疊 詠 句 分 析 詩 經 的 創 作 源 頭 從 詩 經 作 品 當 中, 有 二 百 零 三 篇 詩 皆 出 現 疊 詠 體 形 式, 可 見 疊 詠 體 是 詩 經 裡 佔 最 多 數 的 一 種 體 裁, 應 該 無 可 疑 問 問 題 在 於, 疊 詠 是 採 自 民 間 歌 謠 時 即 已 如 此, 抑 或 樂 工 合 樂 時 湊 合 上 去, 歷 來 有 不 同 的 看 法 顧 頡 剛 從 詩 經 中 整 理 出 歌 謠 的 意 見 論 詩 經 所 錄 全 為 樂 歌 二 篇 14, 說 : 詩 經 中 一 大 部 分 是 為 奏 樂 而 創 作 的 樂 歌, 一 小 部 分 是 由 徒 歌 變 成 的 樂 歌 當 改 變 時, 樂 工 為 牠 編 製 若 干 複 沓 之 章 又 說 : 樂 歌 是 樂 工 為 了 職 樣 而 編 製 的, 他 看 樂 譜 的 規 律 比 內 心 的 情 緒 更 重 要, 代 為 聽 者 計, 所 以 需 要 整 齊 的 歌 曲 而 奏 複 沓 的 樂 調 認 為 徒 歌 是 單 純 的, 疊 詠 則 是 為 配 合 樂 譜 的 規 律 配 製 的 詩 經 中 的 疊 詠 體 詩, 其 中 一 章 采 自 徒 歌, 而 疊 詠 則 出 於 樂 工 奏 樂 時 所 編 製 顧 頡 剛 的 看 法, 後 來 魏 建 功 張 天 廬 鍾 敬 文 等 人 紛 紛 表 示 不 同 的 意 見 魏 建 功 歌 謠 表 現 法 之 最 要 緊 者 重 奏 複 沓 一 文 辯 駁, 認 為 歌 謠 是 很 注 重 重 奏 複 沓 的, 複 沓 是 人 工 所 不 能 強 為 的, 唱 歌 謠 的 人 不 是 詩 人 一 樣 的 絞 腦 汁, 他 們 大 都 用 一 樣 的 語 調, 隨 口 改 換 字 唱 出 來, 兒 童 尤 其 是 的, 所 以 重 奏 複 沓 是 歌 謠 的 表 現 的 最 要 緊 的 方 法 之 一 15 張 天 廬 古 代 的 歌 謠 與 舞 蹈 一 文, 同 樣 對 顧 頡 剛 的 說 法 提 出 質 疑, 認 為 顧 氏 根 據 後 代 的 歌 謠 為 證, 忽 略 了 歷 史 上 民 俗 上 的 演 變 的 關 係, 其 實 疊 詠 體 的 複 沓, 是 因 古 人 歌 與 舞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一 邊 歌 唱, 同 時 乘 興 而 舞, 口 中 所 唱 的 歌 聲, 也 因 舞 的 節 奏 起 落 而 迴 環 複 沓, 迴 環 的 歌 章 或 有 前 後 意 思 深 淺 不 同, 或 把 前 章 換 上 幾 個 不 同 音 的 字 以 便 迴 環 響 應 舞 的 節 奏, 並 舉 出 詩 經 中 疊 詠 詩 表 現 情 緒 之 深 淺 不 同, 描 寫 動 作 程 序 不 同 等, 是 徒 歌 的 本 來 面 目, 斷 非 樂 工 所 能 編 製 16 鍾 敬 文 則 以 客 家 蛋 族 歌 謠 為 例, 證 明 詩 經 中 章 段 複 疊 的 部 分, 應 是 當 時 民 間 多 人 合 唱 而 成 的 歌 詞, 其 理 由 有 二 :(1) 詩 經 一 部 分 的 歌 詞, 是 當 時 採 風 的 使 者 從 民 間 把 它 收 集 了 來 的, 其 時 民 間 文 化 的 程 度 正 和 現 在 客 家 蛋 族 差 不 多 (2) 說 詩 經 中 全 部 複 疊 著 的 歌 謠, 每 首 除 了 一 章 為 原 作 外, 其 餘 都 是 樂 工 加 上 的, 這 話 微 有 點 近 於 牽 強 因 為 有 許 多 複 沓 的 14 載 歌 謠 週 刊 39 號 及 北 大 國 學 週 刊 10-12 期, 亦 見 古 史 辨 ( 臺 北 : 藍 燈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1987 年 11 月 ), 第 3 冊 下 編 15 歌 謠 表 現 法 之 最 要 緊 者 重 奏 複 沓 一 文 辯 駁, 古 史 辨, 第 3 冊 下 編, 頁 607 16 古 代 的 歌 謠 與 舞 蹈, 古 史 辨, 第 3 冊 下 編, 頁 658-667 9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章 段 中 是 很 有 意 思 和 藝 術 的, 與 其 說 是 樂 工 隨 意 所 增 益 的, 似 不 如 說 是 多 人 興 高 采 烈 時 所 唱 和 而 成 的, 更 來 得 比 較 確 當 點 17 關 於 詩 經 中 疊 詠 體 的 創 作, 李 鏡 池 一 反 前 人 訴 諸 民 間 歌 謠 形 式 與 詩 經 形 式 的 比 對, 而 直 接 就 詩 經 本 文 疊 詠 體 形 式 的 做 深 入 分 析, 發 現 : ( 一 ) 疊 詠 體 在 國 風 中 所 佔 的 分 量 : 1. 周 南 十 一 篇 全 部 用 章 詠 式 2. 召 南 十 三 篇 十 四 篇 中 有 十 三 篇 是 疊 詠 的 3. 邶 風 十 五 篇 十 九 與 十 五 之 比 4. 鄘 風 八 篇 十 與 八 之 比 5. 衛 風 六 篇 十 與 六 之 比 6. 王 風 十 篇 全 部 7. 鄭 風 二 十 篇 二 十 一 與 二 十 之 比 8. 齊 風 十 一 篇 全 部 9. 魏 風 六 篇 七 與 六 之 比 10. 唐 風 十 篇 十 二 與 十 之 比 11. 秦 風 七 篇 十 與 七 之 比 12. 陳 風 十 篇 全 部 13. 檜 風 四 篇 全 部 14. 曹 風 四 篇 全 部 15. 豳 風 五 篇 七 與 五 之 比 計 國 風 一 百 六 十 篇 中, 有 疊 詠 詩 一 百 四 十 篇, 百 分 比 將 近 百 分 之 八 十 八 點 五, 可 見 得 疊 詠 為 國 風 詩 最 主 要 的 體 式 ( 二 ) 小 雅 的 疊 詠 詩 共 四 十 五 篇, 百 分 比 是 百 分 之 五 十 六 強, 佔 次 多 數 ( 三 ) 大 雅 的 疊 詠 詩 共 八 篇, 百 分 比 是 百 分 之 二 十 六 弱 ( 四 ) 頌 之 中, 周 頌 沒 有 一 篇, 魯 頌 三 篇, 四 分 之 三, 商 頌 一 篇, 五 分 之 一 17 關 於 詩 經 中 章 段 複 疊 之 詩 篇 的 一 點 意 見, 第 3 冊 下 編, 頁 671 100

黃 智 明 李 鏡 池 詩 疊 詠 譜 析 探 從 以 上 的 數 據, 小 雅 魯 頌 與 國 風 近, 大 雅 其 次, 商 頌 較 遠, 周 頌 最 遠, 李 鏡 池 以 為 當 可 作 為 分 析 詩 經 各 篇 寫 作 年 代 的 參 考 至 於 疊 詠 所 用 章 數 的 多 少, 李 氏 也 作 了 深 入 的 比 較 分 析 : ( 一 ) 二 章 疊 詠 的 : 國 風 三 十 八 篇, 小 雅 一 篇, 魯 頌 一 篇 ( 二 ) 三 章 疊 詠 的 : 國 風 八 十 一 篇, 小 雅 十 八 篇, 魯 頌 一 篇 ( 三 ) 四 章 疊 詠 的 : 國 風 十 七 篇, 小 雅 十 四 篇, 大 雅 一 篇, 魯 頌 一 篇 ( 四 ) 五 章 疊 詠 的 : 國 風 兩 篇, 小 雅 七 篇, 大 雅 兩 篇 ( 五 ) 六 章 疊 詠 的 : 國 風 ( 六 ) 七 章 疊 詠 的 : 商 頌 一 篇 ( 七 ) 八 章 疊 詠 的 : 小 雅 一 篇, 大 雅 三 篇, 魯 頌 一 篇 ( 八 ) 十 章 疊 詠 的 : 小 雅 一 篇, 大 雅 一 篇 從 以 上 的 分 析, 李 鏡 池 認 為 疊 詠 詩 有 三 種 來 源 : 一 是 民 歌 原 來 的 形 式, 二 是 樂 工 根 據 徒 增 益 的, 三 是 士 大 夫 模 仿 民 歌 或 根 據 樂 章 而 寫 作 的 其 中 國 風 的 來 源, 大 多 採 自 民 間, 民 間 歌 謠, 喜 用 疊 詠 體, 而 章 數 則 較 少 ; 大 雅 的 作 者, 多 是 士 大 夫, 士 大 夫 模 仿 民 間 而 作 詩, 亦 間 用 疊 詠 體, 因 為 他 們 有 藝 術 的 訓 練, 可 以 寫 較 長 章 數 較 多 的 詩 民 歌 出 於 自 然, 用 兩 章 三 章 的 疊 詠 體, 就 可 以 情 意 表 達 了, 較 複 雜 的, 就 不 用 疊 詠 士 大 夫 講 究 技 巧, 雖 模 仿 民 歌, 寫 起 來 卻 會 洋 洋 灑 灑 地 疊 它 十 章 八 章 18 李 氏 的 分 析, 顯 然 較 顧 頡 剛 魏 建 功 張 天 廬 鍾 敬 文 等 學 者, 更 能 符 合 詩 歌 創 作 的 原 貌 五 關 於 詩 經 中 情 詩 的 解 說 自 南 宋 朱 熹 以 來, 有 所 謂 的 淫 詩 說, 王 柏 詩 辨 說 將 朱 熹 的 看 法 發 揮 到 極 致, 甚 至 主 張 刪 去 召 南 野 有 死 麕 邶 風 靜 女 鄘 風 桑 中 衛 風 氓 有 狐 王 風 大 車 丘 中 有 麻 鄭 風 將 仲 子 遵 大 路 有 女 同 車 山 有 扶 蘇 蘀 兮 狡 童 蹇 裳 東 門 之 墠 丰 風 雨 18 詩 疊 詠 譜, 嶺 南 學 報 第 11 卷 2 期,1951 年 6 月, 頁 95 10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子 衿 野 有 蔓 草 溱 洧 秦 風 晨 風 齊 風 東 方 之 日 唐 風 綢 繆 葛 生 陳 風 東 門 之 池 東 門 之 枌 東 門 之 楊 防 有 鵲 巢 月 出 株 林 等 三 十 二 篇 淫 奔 之 詩 李 鏡 池 認 為, 王 柏 所 舉 三 十 二 篇 詩, 除 了 野 有 死 麕 靜 女 和 氓 三 篇 之 外, 其 餘 都 是 用 疊 詠 體, 透 露 出 情 歌 與 疊 詠 體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換 句 話 說, 這 三 十 二 篇 詩, 大 部 分 都 是 情 歌, 是 抒 情 的 作 品, 未 比 是 淫 奔 之 詩 19 為 證 明 疊 詠 與 情 歌 的 關 係, 李 氏 進 一 步 分 析 三 百 篇 的 內 容, 得 出 國 風 一 百 六 十 篇 中, 有 一 百 四 十 篇 疊 詠 體 的 詩, 一 百 四 十 篇 疊 詠 詩, 有 九 十 七 篇 抒 情 詩, 此 外 則 為 祝 賀 的 歌, 如 樛 木 螽 斯 桃 夭 麟 趾 鵲 巢, 寫 女 性 生 活 的 詩, 如 芣 苢 采 蘩 采 蘋 由 此 可 以 推 論 出 : 詩 經 中 表 現 男 女 之 情 的 最 多, 表 現 男 女 之 情 的, 用 疊 詠 體 最 多 思 無 邪, 大 概 是 對 的, 作 者 固 然 沒 有 邪 思, 讀 者 亦 不 應 有 不 正 當 的 思 想 說 詩 經 裡 面 有 許 多 淫 詩, 那 是 道 學 家 的 看 法, 王 柏 生 在 宋 代 道 學 盛 行 之 後, 所 以 主 張 刪 去 其 中 的 淫 奔 之 詩 三 十 二 篇 他 所 謂 的 淫, 未 必 就 是 淫 孔 子 所 謂 鄭 聲 淫, 并 非 說 鄭 風 裡 面 的 思 想 都 是 淫 的, 只 是 指 它 的 音 樂 說 不 過 詩 經 裡 面 的 確 有 些 大 膽 表 現 的 情 詩, 例 如 鄭 風 的 風 雨 和 溱 洧, 齊 風 的 雞 鳴 東 方 之 日 與 東 方 未 明, 唐 風 的 綢 繆, 寫 的 相 當 露 骨 這 正 是 民 間 文 學 的 本 色 後 代 的 士 大 夫 階 級, 為 禮 教 所 束 縛, 把 真 性 情 藏 起 來, 才 不 改 說 真 話, 結 果 文 學 便 塗 上 一 層 虛 偽 的 汙 泥, 只 有 子 夜 吳 歌 之 類 的 民 歌, 才 有 搴 枕 北 窗 外, 郎 來 就 儂 嬉, 天 寒 歲 欲 暮, 朔 風 舞 飛 雪, 懷 人 重 衾 寢, 故 有 三 夏 熱 等 詩 句 詩 經 裡 這 類 的 詩 雖 然 不 多, 但 這 些 詩 在 道 學 家 看 來, 不 是 給 它 一 個 未 詳, 不 去 解 它, 就 是 來 個 曲 解 附 會 20 李 氏 雖 不 同 意 詩 序 以 教 化 說 詩 的 觀 點, 但 亦 能 不 陷 入 宋 學 反 詩 序 的 偏 執, 而 能 就 詩 經 經 文 本 來 句 式 來 解 詩, 這 與 民 國 初 年 以 來 強 調 還 給 經 典 本 來 面 目 的 精 神, 如 出 一 轍 六 結 語 民 國 初 學 對 傳 統 學 術 的 重 新 檢 討, 雖 然 造 成 日 後 經 典 地 位 的 消 退, 但 也 帶 給 19 詩 經 中 的 民 歌 新 探, 嶺 南 學 報 第 11 卷 1 期,1950 年 12 月, 頁 171 20 同 前 註, 頁 178 102

黃 智 明 李 鏡 池 詩 疊 詠 譜 析 探 學 界 新 的 刺 激, 擴 大 學 者 說 經 解 經 的 新 視 野 李 鏡 池 的 周 易 研 究, 至 今 日 已 普 遍 獲 得 多 數 學 者 的 重 視, 然 而 詩 經 研 究 文 學 研 究 與 史 學 哲 學 方 面 的 研 究, 則 還 有 待 開 發 本 文 分 析 李 氏 的 詩 經 學 研 究, 可 以 得 出 以 下 數 點 結 論 : ( 一 ) 李 氏 擅 長 從 經 典 本 文 分 析 其 句 式, 並 由 句 式 的 類 型, 歸 納 考 證 篇 章 創 作 的 年 代 與 真 偽, 如 封 禪 書 著 作 問 題 盤 庚 今 譯 之 商 榷 朋 盍 簪 釋 正 反 相 形 句 式 等, 均 為 其 代 表 作 周 易 筮 辭 考 周 易 筮 辭 續 考 是 李 氏 易 學 最 重 要 研 究 成 果, 其 中 對 於 周 易 的 構 成 及 演 變 年 代, 亦 從 卜 辭 與 周 易 的 文 體 文 法 的 比 較 來 推 斷 詩 經 的 疊 詠 體, 先 前 顧 頡 剛 魏 建 功 張 天 廬 鍾 敬 文 俞 平 伯 均 有 專 章 討 論, 但 大 多 陷 於 用 民 間 歌 謠 來 比 附 詩 經 而 李 鏡 池 能 從 詩 經 本 文 出 發, 重 新 檢 視 國 風 小 雅 大 雅 魯 頌 周 頌 商 頌 使 用 疊 詠 體 的 情 況, 故 其 推 論 較 顧 頡 剛 魏 建 功 等 學 者 更 有 理 據 ( 二 ) 對 於 詩 序 與 朱 熹 的 淫 詩 說, 李 鏡 池 沒 有 特 定 的 主 見, 一 以 詩 篇 形 式 與 內 容 作 為 分 析 詩 旨 的 依 據 故 能 拋 棄 傳 統 以 教 化 解 詩 的 成 說, 而 且 也 無 刪 削 淫 奔 之 詩 的 偏 頗 ( 三 ) 李 氏 嘗 欲 將 歷 代 民 間 文 學 中 疊 詠 的 例 子 例 舉 一 二, 然 後 與 詩 經 相 互 比 較, 希 望 藉 此 探 討 民 間 歌 謠 演 變 的 脈 絡 後 來 因 為 過 於 繁 瑣, 因 此 只 完 成 詩 疊 詠 譜 一 文 李 氏 的 這 個 理 由, 或 許 可 以 提 供 後 來 研 究 民 間 文 學 學 者 的 另 一 種 思 考 方 向 參 考 文 獻 李 鏡 池 : 正 反 相 形 句 式, 嶺 南 學 報,7 卷 1 期,1947 年 李 鏡 池 : 東 山 詩 新 解, 嶺 南 學 報,7 卷 1 期,1947 年 李 鏡 池 : 詩 經 中 的 民 歌 新 探, 嶺 南 學 報,11 卷 1 期,1950 年 李 鏡 池 : 詩 疊 詠 譜, 嶺 南 學 報,11 卷 2 期,1951 年 李 鏡 池 : 周 易 通 義,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1 年 李 鏡 池 : 周 易 探 源,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91 年 10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池 田 知 久 : 李 鏡 池 と 現 代 の 周 易 研 究, 東 洋 比 較 文 化 論 集 宮 澤 正 順 博 士 古 稀 記 念, 東 京 : 青 史 出 版,2004 年 李 慈 恩 : 李 鏡 池 易 學 研 究, 臺 北 : 花 木 蘭 文 化 出 版 社,2009 年 黃 智 明 : 李 鏡 池 著 作 目 錄, 中 國 文 哲 通 訊,17 卷 4 期,2007 年 顧 頡 剛 等 : 古 史 辨, 臺 北 : 藍 燈 文 化 事 業 公 司,1987 年 王 汎 森 : 古 史 辨 運 動 的 興 起 : 一 個 思 想 史 的 分 析, 臺 北 : 允 晨 文 化 實 業,1987 年 夏 傳 才 : 詩 經 研 究 史 概 要, 臺 北 : 萬 卷 樓 圖 書 有 限 公 司,1993 年 陳 文 采 : 清 末 民 初 詩 經 學 史 論, 臺 北 : 私 立 東 吳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2003 年 The Study on Shi Die Yong Pu of Jing-Chi Li Zhi-Ming Huang Soochow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 Lecturer Abstract Jing-Chi Li is Republic of China first year the ancient history distinguishes the school of thought important scholar. He researching in thorough detail Zhou-Yi and Shi-Jing.Yi-Jing studies the monograph to have Zhou-Yi Tan-Yuan and Zhou-Yi Tong-Yi. Regarding later generation Yi-Jing research. He has the profound influence. Because perhaps Yi-Jing research's result is really prominent, instead receives people's neglect on Shi-Jing research. He s scholarly research excels makes the interactive analysis from the writing form and the content. Concerned Jing-Chi Li to Yi-Jing s analysis, Yi-Jing studies of Jing-Chi has the exhaustive discussion. This article specially Shi Die Yong Pu analyzes the elaboration. Hebei can do to deliberate Shi-Jing of Jing-Chi Li in the future. Keywords: Jing-Chi Li, Shi-Jing, Die-Yong, rhetoric 104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 總 第 七 期 ) 2010 年 7 月 頁 105~112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三 則 怪 孩 子 傳 說 的 田 野 觀 察 * 王 奕 期 張 寶 貴 摘 要 本 文 以 田 野 採 訪 所 得 的 素 材 : 提 巴 里 那 奴 姆 許 大 砲 為 探 討 對 象, 發 現 這 三 則 怪 孩 子 傳 說 在 現 實 化 背 景 上, 加 入 奇 幻 的 情 節, 寄 寓 著 先 民 的 願 望 無 論 是 流 傳 於 南 鄒 族 卡 那 卡 那 富 部 落 的 提 巴 里 那 奴 姆 傳 說, 或 是 在 屏 東 潮 州 盛 行 的 漢 人 傳 說 許 大 砲, 都 透 露 著 早 期 聚 落 對 於 怪 孩 子 的 神 力 企 求, 卻 又 無 法 接 受 怪 孩 子 異 於 常 人 的 外 表, 於 是 怪 孩 子 與 部 落 間 有 著 接 受 與 排 斥 的 微 妙 關 係 關 鍵 詞 : 提 巴 里, 那 奴 姆, 許 大 砲, 大 腳 仙 林, 傳 說 * 王 奕 期,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兼 任 講 師 張 寶 貴,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講 師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一 前 言 怪 孩 子 的 故 事 流 傳 於 世 界 各 地, 例 如, 姆 指 姑 娘 桃 太 郎 棗 核 兒 神 蛙 丈 夫 等 等, 這 些 怪 孩 子 都 有 著 共 同 的 特 徵 就 是 外 表 的 形 體 異 於 常 人, 並 且 在 故 事 中 有 著 各 式 各 樣 奇 特 的 遭 遇 我 們 可 以 說 這 些 東 西 方 各 民 族 的 怪 孩 子 故 事, 在 他 們 相 異 的 面 貌 下, 往 往 積 澱 著 該 民 族 在 社 會 文 化 發 展 上 的 若 干 意 涵 以 本 文 探 討 的 提 巴 里 那 奴 姆 許 大 砲 為 例, 這 三 則 傳 說 均 以 怪 孩 子 的 活 動 為 中 心, 無 論 人 物 形 象 情 節 鋪 陳 均 圍 繞 著 怪 孩 子, 傳 說 底 蘊 的 文 化 精 神 也 是 從 怪 孩 子 身 上 發 生 出 來 的 1 而 提 巴 里 那 奴 姆 許 大 砲 異 樣 的 外 表, 常 被 視 為 他 們 神 力 的 來 源, 其 中 提 巴 里 是 一 腳 可 以 橫 跨 大 河 的 巨 人, 那 奴 姆 的 手 腳 各 有 六 個 指 頭, 許 大 砲 則 是 留 下 一 雙 巨 人 腳 印, 成 為 庄 名 大 腳 仙 林 的 由 來 以 下, 我 們 將 透 過 田 野 調 查 的 實 地 訪 談, 從 故 事 發 生 的 場 域 出 發, 以 釐 析 出 提 巴 里 那 奴 姆 許 大 砲 傳 說 的 深 層 意 涵 二 提 巴 里 那 奴 姆 傳 說 的 內 容 ( 一 ) 提 巴 里 提 巴 里 傳 說 是 南 鄒 族 卡 那 卡 那 富 部 落 的 一 位 巨 人, 這 位 巨 人 非 常 善 良, 不 會 仗 著 自 己 高 大 來 欺 負 人, 反 而 很 樂 於 幫 助 別 人 故 事 的 梗 概 是 : 很 久 以 前 在 大 河 兩 岸 是 沒 有 橋 可 以 讓 人 通 過 的 到 了 夏 天 雨 期, 大 河 暴 漲, 人 們 要 渡 河 到 對 岸 工 作, 就 靠 巨 人 提 巴 里 一 腳 橫 跨 大 河, 把 要 過 河 的 人 們, 放 在 手 掌 上, 再 把 人 轉 過 另 一 隻 手 掌 後, 下 在 對 岸 地 上, 下 午 工 作 完 畢, 也 以 同 樣 的 方 式 把 人 接 到 此 岸, 讓 人 們 平 安 回 家, 每 日 都 這 樣 做 部 落 裡 的 人 們 對 這 巨 人 滿 是 敬 愛 2 在 這 裡,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提 巴 里 受 到 部 落 族 人 們 的 歡 迎, 一 方 面 因 為 他 的 個 性 善 良, 樂 於 幫 助 別 人, 另 一 方 面, 則 是 他 的 巨 人 神 力 可 以 為 部 落 的 族 人 帶 來 便 利 換 句 1 2 林 繼 富 源 於 怪 的 力 和 美 中 國 怪 孩 子 故 事 的 審 美 藝 術, 刊 於 西 北 民 族 研 究 2003 年 第 2 期, 頁 128 參 見 余 瑞 明 主 編 巨 人 提 巴 里 (Te Be Le) 台 灣 原 住 民 曹 族 卡 那 卡 那 富 專 輯,( 高 雄 縣 : 三 民 鄉 公 所 發 行,1997 年 1 月 出 版,1997 年 5 月 再 版 ), 頁 115-117 106

王 奕 期 三 則 怪 孩 子 傳 說 的 田 野 觀 察 話 說, 從 這 點 來 看, 提 巴 里 異 於 常 人 的 高 大 外 表, 是 為 部 落 所 接 受 的, 甚 至 是 歡 迎 的 然 而, 先 民 這 奇 幻 的 想 像, 以 一 有 如 山 般 高 大 的 巨 人, 來 幫 助 族 人 對 抗 惡 劣 環 境 的 浪 漫 心 理, 卻 又 在 現 實 的 考 量 下, 不 得 不 排 斥 這 異 於 常 人 的 巨 人, 故 事 接 著 說 : 可 是 因 為 提 巴 里 這 巨 人 太 大, 飯 吃 得 特 別 多, 所 以 人 們 也 滿 頭 痛, 於 是 計 議 把 他 殺 了 人 們 利 用 遊 戲 從 山 上 滾 下 被 火 燒 得 紅 透 的 巨 石 讓 在 山 腳 下 的 巨 人 接 球, 巨 人 就 這 樣 活 活 被 燙 死 從 此 人 們 才 放 心 下 來, 不 再 愁 著 沒 飯 吃, 老 少 溫 飽 過 平 安 的 生 活 3 筆 者 於 97 年 1 月 9 日 實 地 到 高 雄 縣 那 瑪 夏 鄉 訪 問 余 瑞 明 先 生, 據 他 表 示, 關 於 巨 人 提 巴 里 傳 說 中 提 到 的 大 山 大 河 巨 石, 都 是 鄉 內 真 實 的 地 景, 而 先 民 流 傳 下 這 樣 的 傳 說 故 事, 最 主 要 的 用 意 就 在 於 教 育 的 意 義 對 於 這 樣 的 說 法, 我 們 如 果 來 檢 視 傳 說 的 內 容, 以 前 半 部 而 言, 確 實 是 如 余 瑞 明 先 生 所 說 的, 故 事 是 要 告 訴 部 落 裡 的 孩 子 們, 人 與 人 之 間 應 該 要 相 親 相 愛, 互 相 幫 助 可 是, 如 果 從 傳 說 的 後 半 部 來 看, 則 提 巴 里 死 於 族 人 合 力 推 下 的 滾 熱 巨 石 的 結 局, 則 似 乎 寓 言 怪 孩 子 個 人 與 部 落 群 體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是 非 常 微 妙 的 換 句 話 說, 唯 有 無 私 地 成 就 部 落 的 公 有 利 益, 個 人 才 可 以 與 部 落 的 群 體 和 諧 共 存, 而 當 個 人 的 存 在 威 脅 到 部 落 的 生 存 發 展 時, 則 這 時 個 人 也 開 始 被 群 體 所 排 斥, 提 巴 里 就 是 因 為 他 異 於 常 人 的 巨 大 食 量, 所 以 被 部 落 所 排 斥, 甚 至 毀 滅 ( 二 ) 那 奴 姆 那 奴 姆 位 於 今 高 雄 縣 那 瑪 夏 鄉 民 生 二 村 的 大 光 社 區, 原 本 屬 於 南 鄒 族 卡 那 卡 那 富 的 部 落, 4 卡 那 卡 那 富 部 落 族 人 以 那 奴 姆 為 六 指 之 意 傳 說 那 奴 姆 是 個 手 腳 各 長 出 六 指 的 自 小 擁 有 神 力, 異 於 常 人 的 四 肢 及 力 量, 使 得 他 與 部 落 間 有 著 接 受 與 排 斥 的 微 妙 關 係 目 前 可 見 的 那 奴 姆 傳 說 版 本 十 分 類 似, 5 故 事 的 內 容 不 外 : 3 4 5 同 前 註 日 治 時 期 原 居 住 於 那 奴 姆 的 堪 卡 那 福 族 人 被 強 制 搬 離, 而 改 由 布 農 族 人 在 此 居 住 迄 今 今 可 見 那 奴 姆 傳 說 的 資 料 有 由 余 瑞 明 所 主 編 的 書 籍, 計 有 : 三 民 鄉 誌 台 灣 原 住 民 曹 族 卡 那 卡 那 富 專 輯, 以 及 孔 效 平 主 編 的 高 雄 縣 三 民 鄉 Takanua 田 野 調 查 暨 數 位 典 藏, 高 雄 縣 原 住 民 文 化 藝 術 發 展 協 會 出 版 兩 位 主 編 都 是 當 地 的 南 鄒 族 卡 那 卡 那 富 人, 自 10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據 說 有 一 位 壯 漢, 他 的 手 掌 長 出 六 個 指 頭, 卡 那 卡 那 富 族 人 數 字 發 音 六 即 奴 姆, 這 人 的 住 家 生 活 居 所 就 在 現 今 民 生 二 村 之 範 圍 外, 因 而 取 名 那 奴 姆 那 奴 姆 這 個 人 小 時 候 即 喪 失 父 母, 又 無 親 朋 好 友, 是 非 常 可 憐 的 小 孩 子, 每 當 村 落 裡 舉 辦 各 種 祭 儀 活 動, 小 孩 總 是 想 看 熱 鬧, 也 來 到 公 廨 人 們 集 聚 活 動 的 場 所 探 個 究 竟 只 是 他 是 個 小 孩, 穿 的 一 身 襤 褸 破 舊 不 堪 的 衣 服, 頭 臉 沒 有 梳 洗, 一 副 髒 兮 兮 的 樣 子, 誰 也 不 想 跟 他 接 近, 很 不 受 歡 迎 所 以 他 到 公 廨 附 近, 就 被 人 欺 負, 大 家 都 爬 上 公 廨 屋 頂 上, 並 抽 拔 屋 頂 上 所 蓋 用 的 菅 莧, 一 個 個 射 向 那 小 孩 身 上, 那 些 菅 莧 都 是 因 為 用 刀 砍 削 而 非 常 尖 銳, 丟 射 到 身 上 當 然 刺 痛, 甚 至 受 傷, 但 人 們 無 憐 憫 之 心, 射 個 不 停, 幾 乎 要 把 屋 頂 上 菅 莧 丟 射 光 光 這 小 孩 忍 無 可 忍, 不 知 從 何 出 來 的 力 量, 如 同 神 助 似 的, 一 腳 踢 掉 公 廨 的 主 柱, 整 個 公 廨 倒 塌, 屋 頂 上 的 人, 一 一 摔 下 來, 同 時 公 廨 上 剩 餘 的 菅 莧, 一 支 支 飛 射 到 那 些 欺 負 他 的 人 們, 各 個 叫 苦 連 天 那 小 孩 在 旁 哈 哈 大 笑, 不 停 的 說 笑 活 該 從 這 則 故 事, 啟 示 我 們 人 在 世 上, 要 彼 此 相 愛, 要 有 憐 憫 的 心, 關 懷 社 會 上 不 幸 的 人, 愛 護 孤 兒 寡 婦 無 依 無 靠 的 人, 否 則 會 受 天 責 6 然 而, 當 筆 者 在 97 年 1 月 9 日 實 地 到 高 雄 縣 那 瑪 夏 鄉 訪 談 孔 效 平 先 生 後, 發 現 孔 效 平 兒 時 聽 過 的 那 奴 姆 傳 說, 卻 與 現 行 的 版 本 不 同 何 以 孔 效 平 不 願 意 以 自 己 兒 時 耳 熟 能 詳 的 版 本 刊 行, 而 選 擇 採 用 與 余 瑞 明 幾 乎 雷 同 的 版 本? 據 孔 效 平 表 示, 一 方 面 是 尊 重 先 刊 行 那 奴 姆 傳 說 的 余 瑞 明 的 說 法, 二 方 面 是 部 落 傳 說 故 事 的 採 編, 將 成 為 部 落 小 學 的 補 充 教 材, 具 有 教 育 的 功 能, 所 以 不 適 合 採 用 自 己 從 小 聽 過 的 版 本 那 麼, 那 奴 姆 的 另 一 種 版 本 究 竟 有 什 麼 不 一 樣 呢? 原 來, 孔 效 平 兒 時 較 常 聽 到 的 是, 天 生 六 指 的 那 奴 姆 自 小 即 擁 有 神 力, 所 以 部 落 裡 面 的 人 喜 歡 找 他 來 幫 忙 蓋 房 子 打 獵 務 農, 分 擔 一 些 粗 重 的 工 作 ; 另 一 方 面, 一 些 排 斥 有 著 異 常 六 指 的 那 奴 姆 的 年 輕 人, 處 心 積 慮 地 想 傷 害 那 奴 姆, 後 來 這 些 年 輕 人, 在 那 奴 姆 行 經 的 路 上 設 下 陷 阱, 害 死 了 那 奴 姆 那 奴 姆 死 後, 當 地 從 此 不 平 靜, 接 連 發 生 好 幾 件 意 外 於 是, 當 地 的 族 人 們 以 那 奴 姆 為 當 地 地 名, 6 小 都 聽 過 那 奴 姆 傳 說 參 見 余 瑞 明 主 編 台 灣 原 住 民 曹 族 卡 那 卡 那 富 專 輯, 頁 113-114 108

王 奕 期 三 則 怪 孩 子 傳 說 的 田 野 觀 察 以 紀 念 並 安 頓 那 奴 姆 的 亡 魂 確 實, 這 樣 血 腥 的 情 節, 並 不 適 合 用 來 當 作 兒 童 的 課 外 讀 物, 而 且 現 行 版 本 結 局 以 從 這 則 故 事, 啟 示 我 們 人 在 世 上, 要 彼 此 相 愛, 要 有 憐 憫 的 心, 關 懷 社 會 上 不 幸 的 人, 愛 護 孤 兒 寡 婦 無 依 無 靠 的 人, 否 則 會 受 天 責 的 教 化 功 能, 也 無 法 在 這 裡 看 到 但 是, 這 一 版 本 卻 也 間 接 印 證 本 文 的 論 點 : 怪 孩 子 個 人 於 部 落 群 體 間 的 互 動, 存 在 著 接 受 與 排 斥 的 微 妙 關 係 如 今, 那 奴 姆 已 成 為 當 地 具 有 強 大 力 量 的 圖 騰 象 徵, 以 六 指 的 右 手 串 上 山 豬 的 獠 牙, 作 為 大 光 社 區 的 入 口 意 象, 傳 續 著 南 鄒 族 卡 那 卡 那 富 人 的 集 體 記 憶 大 光 社 區 六 指 那 奴 姆 / 王 奕 期 拍 攝 三 許 大 砲 傳 說 的 內 容 今 屏 東 縣 潮 州 鎮 光 春 里 以 前 據 說 布 滿 了 樹 林, 再 加 上 許 大 砲 巨 人 腳 印 的 傳 說, 於 是 當 地 被 稱 作 : 大 腳 仙 林 筆 者 於 99 年 5 月 21 日 實 地 造 訪 大 腳 仙 林, 採 集 許 大 砲 的 傳 說 筆 者 首 先 來 到 池 靈 宮 前 的 大 腳 石 印 拍 照, 這 塊 大 腳 石 印 擺 設 的 位 置 非 常 顯 眼, 只 要 一 入 本 庄 便 立 即 看 見 池 靈 宮 前 的 許 大 砲 大 腳 印 / 王 奕 期 拍 攝 10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7 筆 者 深 入 大 腳 仙 林 庄 內, 遇 上 祖 居 當 地 的 講 述 者 表 示 : 傳 說 許 大 砲 真 有 其 人, 體 格 非 常 好, 很 會 做 事 情, 食 量 很 大, 家 裡 很 窮, 而 他 每 次 吃 番 薯 飯 都 要 整 籠, 因 為 無 法 餵 飽 他, 所 以 他 就 去 偷 摘 別 人 家 種 的 番 薯 充 饑, 於 是 村 裡 受 害 的 人 就 來 告 狀, 到 了 後 來 家 裡 面 的 人 不 甘 其 擾, 於 是 設 計 要 將 許 大 砲 害 死 家 裡 面 的 人 要 他 挖 一 口 井, 等 到 許 大 砲 挖 到 一 兩 丈 深 時, 家 裡 面 的 人 就 從 井 口 投 下 大 石, 要 將 許 大 砲 壓 死 在 古 井 內, 誰 知 道 力 大 無 窮 的 許 大 砲 將 落 石 接 住, 不 解 地 問 家 人 : 你 們 不 是 要 我 下 來 挖 井 嗎? 怎 麼 現 在 要 置 我 於 死 地, 家 人 難 過 地 向 他 致 歉 說 : 抱 歉, 我 們 實 在 養 不 起 你 許 大 砲 在 井 底 再 向 雙 親 確 認 他 們 的 意 思, 確 實 是 要 了 結 許 大 砲 的 生 命, 許 大 砲 說 好, 既 然 你 們 要 我 死, 於 是 許 大 砲 鬆 手, 讓 頭 頂 的 大 石 壓 向 自 己, 也 因 此 留 下 他 那 一 尺 多 長 的 腳 印 在 許 大 砲 死 後 不 久, 清 朝 官 方 原 本 耳 聞 許 大 砲 的 神 力, 希 望 來 招 他 當 官, 可 惜 能 給 許 大 砲 溫 飽 與 官 位 的 官 員 來 時, 許 大 砲 已 經 死 了 這 則 傳 說 鮮 明 的 指 出, 在 先 民 的 農 墾 社 會 中, 十 分 需 要 像 許 大 砲 這 樣 擁 有 神 力 的 怪 孩 子 來 分 擔 農 務 可 是, 在 現 實 環 境 中, 怪 孩 子 的 巨 人 食 量, 是 一 般 人 無 法 負 擔 的 於 是, 許 大 砲 註 定 無 法 逃 脫 怪 孩 子 的 宿 命, 當 他 與 部 落 群 體 的 供 需 無 法 取 得 平 衡 時, 就 算 是 親 情 也 得 在 群 體 的 生 存 壓 力 下 割 捨 故 事 中 極 具 戲 劇 性 地 以 許 大 砲 說 好, 既 然 你 們 要 我 死, 於 是 許 大 砲 鬆 手, 讓 頭 頂 的 大 石 壓 向 自 己, 也 因 此 留 下 他 那 一 尺 多 長 的 腳 印 讓 我 們 知 道, 之 所 以 有 大 腳 石 印 的 由 來, 也 讓 我 們 對 於 目 前 可 見 的 大 腳 石 印 起 了 疑 問 據 講 述 者 表 示 真 正 的 許 大 砲 腳 印 並 未 出 土, 傳 說 的 大 腳 印 應 該 還 深 埋 在 今 庄 內 池 靈 宮 旁 的 土 地 公 廟 前 至 於 目 前 屏 東 潮 州 的 八 大 森 林 博 覽 樂 園, 或 者 是 大 腳 仙 林 庄 內 的 池 靈 宮 或 道 明 壇, 這 三 處 所 立 的 許 大 砲 腳 印, 其 實 都 是 大 腳 仙 林 庄 內 的 林 得 串 先 生 所 施 作 的 原 本, 林 得 串 先 生 在 八 大 森 林 博 覽 樂 園 擔 任 員 工, 對 於 園 藝 與 水 泥 施 工 頗 有 專 長 的 他, 想 到 本 地 的 許 大 砲 大 腳 印 傳 說 十 分 有 趣, 應 該 可 以 藉 由 大 腳 印 的 實 景 建 置, 再 搭 配 生 動 的 故 事, 一 定 可 以 吸 引 不 少 人 潮 來 觀 光 於 是, 他 先 在 樂 園 內 建 置 第 一 座 大 腳 印 造 景, 在 接 連 於 自 己 庄 內 的 池 靈 宮 與 道 明 壇 前 施 作 大 腳 印 所 以, 對 於 網 路 上 以 許 大 砲 的 大 腳 印 原 被 發 現 於 來 義 山 腳 下, 後 來 為 紀 念 這 位 具 傳 奇 性 的 巨 人 而 運 下 山, 目 前 由 八 大 樂 園 負 責 人 收 藏 展 示 中 的 說 法, 真 實 性 應 該 不 高 7 分 別 為 民 國 30 年 出 生 的 黃 秋 雄 先 生 與 民 國 43 年 出 生 的 黃 正 雄 先 生 110

王 奕 期 三 則 怪 孩 子 傳 說 的 田 野 觀 察 筆 者 接 著 來 到 大 腳 仙 林 庄 內 另 一 處 設 有 大 腳 石 印 的 道 明 壇 前, 發 現 巨 人 腳 印 前 密 密 麻 麻 寫 著 差 可 辨 識 的 紀 念 文 字, 概 要 地 介 紹 關 於 大 腳 石 印 由 來 的 傳 說 故 事 道 明 壇 前 的 許 大 砲 大 腳 印 / 王 奕 期 拍 攝 此 時 筆 者 在 道 明 壇 訪 得 稍 異 於 上 述 版 8 本 的 許 大 砲 傳 說, 自 外 地 遷 來 本 庄 居 住 的 講 述 者 表 示, 他 在 本 庄 以 外 的 地 區 聽 到 的 說 法 是, 許 大 砲 因 為 食 量 大, 所 以 除 了 偷 吃 庄 人 種 植 的 地 瓜 外, 還 偷 扯 下 日 治 時 期 製 糖 會 社 小 火 車 上 載 運 的 甘 蔗, 一 大 捆 一 大 捆 的 偷 吃 正 因 為 民 間 文 學 口 傳 的 變 異 特 性, 所 以 在 這 位 講 述 者 的 認 知 中, 許 大 砲 應 該 是 日 治 時 代 的 人, 由 此 也 可 以 理 解 為 何 網 路 上 對 於 許 大 砲 的 傳 說 有 著 若 干 或 增 或 減 的 情 節 差 異 除 此 之 外, 在 岡 北 美 學 工 作 站 社 教 站 有 著 戇 孝 港 傳 奇, 傳 說 的 主 角 是 住 在 路 竹 鄉 營 後 人 的 戇 孝 港, 他 的 傳 說 故 事 幾 乎 與 大 腳 仙 林 的 情 節 雷 同 這 種 現 象, 似 乎 正 透 露 著 在 原 始 聚 落, 先 民 普 遍 對 於 怪 孩 子 的 神 力 懷 有 浪 漫 想 像, 傳 達 著 先 民 理 想 生 活 的 願 望, 但 是 在 現 實 的 基 礎 上, 他 們 又 認 知 到 強 大 的 力 量 背 後, 需 要 龐 大 的 食 糧 支 撐, 於 是 在 供 需 無 法 取 得 平 衡 的 狀 態 下, 傳 說 自 然 呈 顯 著 庶 民 的 生 活 邏 輯, 來 為 故 事 取 得 一 合 理 的 結 局 四 結 語 提 巴 里 那 奴 姆 許 大 砲 三 則 怪 孩 子 傳 說, 記 憶 著 庶 民 生 活 的 思 想 情 感, 折 射 著 群 眾 心 理 的 集 體 意 志, 為 傳 統 文 化 重 要 的 一 部 分 它 們 的 內 容 往 往 簡 短 鮮 活, 使 得 人 們 容 易 記 憶 傳 述, 為 本 文 觀 察 怪 孩 子 與 部 落 間 接 受 與 排 斥 的 微 妙 關 係, 最 好 的 田 野 素 料 換 句 話 說, 將 提 巴 里 那 奴 姆 許 大 砲 三 則 怪 孩 8 林 善 得 先 生, 民 國 38 年 出 生, 原 為 高 雄 縣 旗 山 鎮 人 11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子 傳 說, 放 置 在 故 事 萌 發 的 場 域 中 時, 我 們 可 以 清 楚 地 認 識 到, 先 民 是 如 何 地 需 要 怪 孩 子 超 人 的 力 量, 來 克 服 大 自 然 的 限 制 ; 然 而, 當 這 樣 的 誇 張 想 像 出 現 在 傳 說 的 情 節, 以 實 現 先 民 的 願 望 時, 有 限 的 糧 食 分 配 問 題, 立 即 成 了 部 落 最 現 實 的 考 量, 此 刻 理 性 的 邏 輯 運 作, 即 在 故 事 裡 做 出 合 理 的 安 排, 這 是 提 巴 里 那 奴 姆 許 大 砲 三 則 傳 說, 最 終 都 以 死 亡 結 局 為 怪 孩 子 的 宿 命 Analysis on three Folklores about weird children Yi-Chi Wang, Pao-Kuei Chang Instructor of General Education Center, Far East University Abstract This article is discussing three country Folklores about weird children, Nanumu, Tibali and Dapao Sheu. The authors found that those Folklores, no matter the stories about Nanumu, Tibali passed around among South Tsou Tribe or the Sino Folklore about Dapao Sheu prevailed in Choujou of Pingtong, all reveal that the ancient people were anxious for those weird children s superpower while they couldn t accept those children s strange shapes. The legends were poured many fantastic facts into the real lives, which contained vivid art of language and plain wishes of ordinary people. Keywords: Nanumu, Tibali, Dapao Sheu, Big-Foot-Fairy Lin, Folklores 112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 總 第 七 期 ) 2010 年 7 月 頁 113~132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威 廉 斯 (F.E. Williams)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對 國 小 造 句 教 學 影 響 之 研 究 以 台 中 縣 鐵 山 國 小 四 年 誠 班 為 例 * 楊 茹 美 摘 要 在 現 行 國 小 課 本 的 每 一 課 國 語 習 作 中, 幾 乎 都 會 出 現 造 句 練 習, 相 較 於 生 字 與 造 詞 練 習, 造 句 練 習 的 難 度 一 下 提 昇 不 少, 但 大 部 份 的 學 童 在 急 於 想 要 完 成 作 業 的 心 態 下, 常 出 現 抄 課 本 能 短 則 短 等 敷 衍 的 學 習 態 度 所 以, 如 何 引 導 學 童 寫 出 內 容 豐 富 又 新 穎 的 句 子, 是 研 究 者 長 期 想 要 解 決 的 語 文 科 教 學 問 題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提 供 研 究 者 一 個 全 新 的 教 學 思 考 方 式, 本 研 究 主 要 以 其 教 學 策 略 中 的 矛 盾 法 變 異 法 習 慣 改 變 法 容 忍 曖 昧 法 直 觀 表 達 法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等 六 種 思 考 方 式, 探 討 此 種 教 學 對 學 童 在 造 句 總 字 數 用 字 能 力 使 用 標 點 符 號 能 力 造 句 商 數 上 有 無 明 顯 提 昇!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為 研 究 者 自 己 所 帶 的 四 年 級, 以 單 一 受 試 研 究 法 中 的 前 後 測 研 究 得 出 四 項 結 果 :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學 童 造 句 總 字 數 有 顯 著 差 異 ;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學 童 用 字 能 力 上 無 顯 著 差 異 ;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學 童 使 用 標 點 符 號 能 力 上 無 顯 著 差 異 ;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學 童 之 造 句 商 數 無 顯 著 差 異 本 研 究 有 助 於 教 學 者 提 供 更 有 效 的 造 句 教 學 策 略, 並 進 一 步 排 除 對 造 句 教 學 沒 有 幫 助 之 教 學 策 略, 使 老 師 在 造 句 教 學 上 可 以 教 得 更 清 鬆 學 童 學 得 更 愉 快! 關 鍵 詞 :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威 爾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造 句 教 學 * 楊 茹 美, 國 立 台 中 教 育 大 學 語 文 教 育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台 中 縣 鐵 山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壹 緒 論 一 造 句 教 學 之 研 究 句 子 是 文 章 之 母, 造 句 教 學 是 作 文 基 礎 工 作, 造 句 教 學 的 效 果, 直 接 影 響 學 生 的 作 文 程 度 然 而 在 一 般 的 語 文 科 相 關 研 究, 有 關 造 句 教 學 的 研 究 卻 遠 比 作 文 教 學 研 究 少 許 多, 但 仔 細 一 看 作 文 教 學 的 研 究 內 容, 就 會 發 現 其 實 作 文 教 學 的 研 究 常 已 包 含 了 造 句 研 究, 兩 者 的 研 究 難 以 完 全 切 割 : 以 于 香 青 (2007) 的 行 動 研 究 發 現 來 說 : 創 造 力 融 入 作 文 教 學 對 學 生 作 品 在 立 意 取 材 結 構 組 織 遣 詞 造 句 上 均 有 明 顯 的 進 步, 屢 出 佳 句, 創 意 無 限 ; 許 家 芬 (2004) 以 研 究 國 小 四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能 力 與 創 造 力 的 關 係 發 現 : 男 女 學 童 在 作 文 產 品 造 句 商 數 文 意 表 現 及 寫 作 總 分 皆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且 女 學 童 優 於 男 學 童 ; 但 蔡 佩 欣 (2003) 以 創 思 寫 作 教 學 對 國 小 低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能 力 影 響 的 研 究 發 現 : 實 驗 組 與 控 制 組 學 童 在 寫 作 數 量 之 作 文 總 字 數 與 造 句 能 力 之 用 字 標 點 符 號 造 句 商 數 表 現 上 無 顯 著 差 異 ; 高 維 貞 (2006) 以 國 小 四 年 級 造 句 練 習 及 作 文 病 句 之 分 析, 發 現 : 學 童 在 造 句 練 習 及 作 文 句 子 上 最 容 易 發 生 的 錯 誤 是 贅 加 型 與 替 代 型, 建 議 教 學 者 在 造 句 教 學 上 應 該 做 好 徹 底 的 新 詞 教 學 提 供 情 境 和 學 童 口 語 發 表 的 時 間 讓 學 童 多 做 句 型 問 答 替 換 語 詞 句 子 增 減 與 轉 換 的 練 習, 並 讓 學 童 自 行 創 作 在 單 獨 的 造 句 教 學 研 究 上, 陳 麗 櫻 (2005) 結 合 創 思 教 學 理 論 與 語 文 教 學, 並 以 創 意 教 學 成 效 指 標 為 準 則, 分 析 國 小 四 年 級 兒 童 的 創 意 造 句, 歸 納 出 四 年 級 兒 童 之 創 意 造 句 在 創 作 表 達 力 中, 各 個 向 度 之 內 容 表 現 水 準, 但 發 現 兒 童 在 創 意 造 句 表 現 上, 雖 能 對 日 常 生 活 事 物 觀 察 分 析 陳 述, 靈 活 運 用 修 辭, 發 揮 創 意 ; 但 缺 乏 語 詞 間 相 互 比 喻 抽 象 思 維 的 呈 現 以 及 對 於 創 意 想 法 之 說 明 至 於 針 對 病 句 之 分 析, 建 議 教 師 平 時 應 加 強 語 法 知 識, 培 養 兒 童 正 確 的 語 感, 在 遣 詞 用 句 時 更 加 謹 慎 精 確, 提 升 兒 童 整 體 的 語 文 水 準 蕭 維 蒂 (2006) 則 以 學 童 經 常 沉 迷 的 網 路 來 研 究 其 對 學 童 造 句 能 力 的 影 響, 發 現 實 驗 組 以 網 路 合 作 學 習 為 基 礎 的 造 句 教 學 網 站 學 習 造 句 後, 學 生 在 用 字 標 點 符 號 形 容 詞 副 詞 譬 喻 法 的 使 用 等 方 面 之 成 效 有 所 提 升 114

楊 茹 美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對 國 小 造 句 教 學 影 響 之 研 究 研 究 者 在 進 入 國 小 職 場 後 不 久, 便 深 感 造 句 教 學 的 重 要 性, 認 為 當 今 的 造 句 與 照 樣 造 句 兩 大 題 型 有 兩 大 缺 點 : 提 供 練 習 的 次 數 太 少 ; 忽 略 標 點 符 號 的 練 習 並 以 此 提 出 所 謂 的 標 點 符 號 造 句 教 學, 建 議 教 學 者 可 以 引 導 學 生 造 句 時 做 三 項 的 思 考 : 主 詞 替 換 ( 人 動 物 植 物 沒 有 生 命 的 指 示 代 名 詞 時 間 ); 肯 定 與 否 定 疑 問 句 的 替 換 ; 有 問 號 或 驚 嘆 號 屬 性 的 字 詞 替 換 ( 楊 茹 美,1997) 其 中 問 號 屬 性 的 字 詞 替 換 方 式, 已 經 十 分 類 似 6W 檢 討 法 ( 陳 樹 勛,1973;Raudsepp, 1981) 綜 合 以 上, 造 句 教 學 雖 然 重 要, 但 多 附 屬 在 作 文 教 學 研 究 之 下, 缺 乏 對 其 獨 立 專 門 的 研 究! 二 教 學 現 場 之 困 境 造 句 教 學 一 向 是 研 究 者 和 學 童 在 教 室 間 進 行 拉 鋸 戰 的 開 始 為 了 避 免 他 們 寫 太 短, 研 究 者 通 常 在 請 幾 位 學 童 發 表 後, 便 讓 全 班 開 始 寫, 並 且 規 定 每 題 造 句 練 習 要 寫 20 個 字 以 上, 在 一 片 無 奈 聲 中, 課 堂 上 會 出 現 這 樣 的 對 話 : 老 師, 可 不 可 以 抄 課 本 的? 不 可 以! 過 幾 分 鐘 後, 課 堂 上 又 會 出 現 這 樣 的 對 話 : 老 師, 可 不 可 以 抄 課 本 的, 但 是 改 一 點 點? 不 可 以! 然 而 不 可 否 認 的 是 : 還 是 有 人 造 不 出 句 子 來! 研 究 者 只 好 妥 協, 讓 這 些 學 童 抄 其 它 人 的 答 案 可 是 不 久 後 研 究 者 發 現 : 只 想 抄 句 子, 不 想 造 句 子 的 人 越 來 越 多 所 以 研 究 者 又 想 到 另 一 個 辦 法 : 真 的 想 不 出 來 的 同 學 可 以 抄, 但 只 可 以 抄 老 師 黑 板 上 的 答 案 ( 遠 超 過 20 個 字 許 多 ) 幾 節 課 後, 課 堂 上 又 出 現 這 樣 的 對 話 : 老 師, 可 不 可 以 抄 妳 的, 但 是 改 一 點 點? 那 你 是 要 改 多 還 是 要 改 少? 我 要 改 11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唉! 師 有 政 策, 童 有 對 策, 研 究 者 知 道 孩 子 又 想 偷 懶 了 或 許 相 較 於 生 字 與 造 詞 練 習, 造 句 練 習 的 難 度 一 下 提 昇 不 少, 所 以 大 部 份 學 童 對 其 感 到 十 分 棘 手, 但 又 急 於 想 要 完 成, 才 會 出 現 互 相 抄 襲 能 短 則 短 等 敷 衍 的 學 習 態 度 研 究 者 深 深 感 受 只 叫 學 童 造 句, 沒 教 學 童 如 何 造 句 的 教 學 方 式, 只 能 夠 對 師 生 兩 方 造 出 折 磨 兩 字! 如 何 引 導 學 童 寫 出 句 子, 實 在 是 研 究 者 要 解 決 的 語 文 科 教 學 問 題 基 於 現 行 造 句 教 學 研 究 的 不 足, 以 及 學 童 對 造 句 策 略 的 須 要, 所 以 研 究 者 以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做 為 教 學 思 考 方 式, 本 研 究 以 其 中 的 六 種 策 略 做 引 導, 以 單 一 受 試 研 究 法 中 之 前 後 測 研 究 比 較 學 童 在 教 學 前 後 的 表 現, 研 究 對 象 為 研 究 者 自 己 所 帶 的 四 年 誠 班, 蒐 集 完 句 子 後, 先 以 作 文 產 品 量 表 分 別 計 算 每 一 個 句 子 的 總 字 數, 再 以 造 句 量 表 計 算 每 一 個 句 子 所 得 到 的 用 字 標 點 符 號, 以 及 造 句 商 數 的 表 現, 研 究 假 設 分 述 如 下 : 一 學 童 接 受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後, 造 句 總 字 數 上 的 表 現 有 差 異 二 學 童 接 受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後, 用 字 能 力 上 的 表 現 有 差 異 三 學 童 接 受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後, 標 點 符 號 上 的 表 現 有 差 異 四 學 童 接 受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後, 造 句 商 數 上 的 表 現 有 差 異 貳 文 獻 探 討 一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教 學 的 策 略 很 廣, 國 內 陳 龍 安 (2006) 曾 撰 文 做 全 面 性 的 介 紹, 共 分 為 五 大 策 略, 茲 表 列 如 下 : 表 1: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策 略 內 容 一 般 創 造 思 考 技 法 共 有 十 六 項 : 腦 力 激 盪 六 六 討 論 法 六 頂 思 考 帽 六 雙 行 動 鞋 卡 片 思 考 法 列 舉 法 型 態 分 析 法 六 W 檢 討 法 單 字 詞 聯 想 分 合 法 目 錄 檢 查 法 自 由 聯 想 技 術 檢 核 表 技 術 心 智 圖 法 曼 陀 羅 法 創 意 十 二 訣 116

楊 茹 美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對 國 小 造 句 教 學 影 響 之 研 究 威 廉 斯 的 創 造 與 情 意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基 爾 福 特 SOI 的 擴 散 思 考 策 略 雷 德 孟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懷 邦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包 括 十 八 種 教 學 策 略 : 矛 盾 法 歸 因 法 類 比 法 辨 別 法 激 發 法. 變 異 法 習 慣 改 變 法 重 組 法 探 索 法 容 忍 曖 昧 法 直 觀 表 達 法 發 展 法 創 造 過 程 分 析 法 評 鑑 法 創 造 的 閱 讀 技 術 創 造 的 傾 聽 技 術 創 造 的 寫 作 技 術 視 像 化 技 術 擴 散 思 考 是 指 由 一 個 線 索 引 申 出 不 同 的 答 案, 一 個 策 略 透 過 圖 形 符 號 語 意 及 行 為 的 擴 散 思 考 策 略 共 二 十 四 項 用 類 推 及 隱 喻 的 方 式 來 擴 展 學 生 內 在 思 考, 以 解 決 問 題, 激 發 創 造 潛 能 分 五 大 類 : 組 織 資 料 概 念 化 的 技 巧 結 構 的 技 巧 知 覺 化 的 技 術 運 用 的 技 巧 至 於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成 效 研 究, 陳 龍 安 也 曾 進 一 步 大 規 模 蒐 集 國 內 外 的 相 關 文 獻, 雖 然 各 項 實 驗 的 結 果 並 不 一 致, 但 大 多 數 的 研 究 結 果 均 能 支 持 創 造 思 考 能 力 可 用 教 學 或 訓 練 的 方 式 加 以 培 養 ( 陳 龍 安,2006), 例 如 將 創 造 思 考 法 應 用 於 國 小 六 年 級 作 文 上 的 研 究 便 顯 示, 創 造 思 考 法 對 學 生 作 文 的 字 數 分 數 均 有 持 續 的 提 升 作 用, 而 且 學 生 想 像 意 象 更 鮮 明, 文 字 表 達 能 力 更 精 準 流 暢, 對 作 文 也 有 正 面 的 改 變 ( 陳 宜 貞,2003) 二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威 廉 斯 曾 為 了 培 養 小 學 生 的 創 造 思 考, 提 供 一 種 三 度 空 間 的 知 情 交 互 作 用 教 學 模 式 這 是 一 種 教 師 透 過 課 程 內 容, 運 用 啟 發 創 造 思 考 的 策 略, 以 增 進 學 生 創 造 行 為 的 教 學 模 式, 其 教 學 包 含 課 程 學 生 行 為 教 學 策 略 三 個 層 面 課 程 包 含 各 教 學 科 目 有 語 文 數 學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社 會 健 康 與 體 育 藝 術 與 人 文 綜 合 活 動 至 於 學 生 行 為 的 認 知 領 域 則 包 含 有 : 流 暢 的 思 考 變 通 的 思 考 獨 創 性 的 思 考 精 密 的 思 考 ; 情 意 行 為 方 面 包 含 有 敏 銳 的 觀 察 想 像 力 強 面 對 複 雜 的 挑 戰 勇 於 冒 險 等 ( 陳 英 豪 吳 鐵 雄 簡 真 真,1982) 教 學 則 包 括 十 八 種 教 學 策 略, 陳 龍 安 (2006) 曾 根 據 威 廉 斯 及 陳 英 豪 的 資 料 做 成 表, 但 研 究 者 認 為 其 在 定 義 說 明 上 過 於 繁 瑣, 為 求 閱 讀 上 的 方 便, 重 新 整 理 說 明 如 下,: 表 2: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11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名 稱 定 義 矛 盾 法 發 現 一 般 觀 念 自 相 對 立, 未 必 正 確 歸 因 法 發 現 事 物 的 屬 性 予 以 歸 類 類 比 法 發 現 事 物 間 的 類 似 點 而 互 相 比 喻 辨 別 法 發 現 現 有 知 識 之 不 足 激 發 法 追 求 新 知 變 異 法 演 示 事 物 本 質, 提 供 修 正 機 會 習 慣 改 變 法 改 變 既 有 想 法 重 組 法 從 無 序 到 有 序 的 處 理 方 式 探 索 的 技 術 歷 史 研 究 法 描 述 研 究 法 實 驗 研 究 法 容 忍 曖 昧 法 提 供 情 境, 做 擴 散 思 考 直 觀 表 達 法 透 過 感 官 表 達 對 事 物 的 感 覺 發 展 調 適 法 以 積 極 態 度 發 展 多 種 調 適 方 法 創 造 者 與 創 造 過 程 分 析 法 分 析 創 造 人 物 的 特 質 情 境 評 鑑 法 根 據 事 物 結 果 查 證 可 能 性 創 造 的 閱 讀 技 術 從 閱 讀 中 獲 得 心 智 能 力, 產 生 新 觀 念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從 傾 聽 中 產 生 新 觀 念 創 造 的 寫 作 技 術 由 寫 作 來 溝 通 或 產 生 新 觀 念 視 像 化 技 術 以 圖 解 等 具 體 方 式 表 達 情 感 威 廉 斯 這 種 知 情 交 互 作 用 教 學 模 式 本 應 可 大 量 運 用 在 國 民 小 學 各 學 科 的 教 學 上, 但 相 關 的 研 究 卻 不 多 : 吳 美 慧 (2002) 曾 研 究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模 式 教 材 設 計 對 國 小 學 童 創 造 力 認 知 情 意 及 自 然 科 學 業 之 影 響, 實 驗 結 果 顯 示 實 驗 組 的 學 生 在 獨 創 力 精 密 力 好 奇 心 成 就 分 數 均 達 顯 著 差 異 林 建 平 (1989) 也 曾 將 威 廉 斯 的 18 個 教 學 策 略 完 全 運 用 在 寫 作 教 學 中, 但 因 為 方 法 用 得 太 過 牽 強, 所 以 在 研 究 結 果 上 難 以 令 人 信 服,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的 教 學 精 神 應 該 是 : 每 位 教 師 應 該 依 自 己 的 需 要 與 實 際 情 況, 擷 取 或 創 造 屬 於 自 己 的 教 學 模 式 ( 陳 龍 安,2006), 其 實 威 廉 斯 這 18 個 教 學 策 略 是 針 對 所 有 學 科 設 計 的, 在 運 用 時 教 學 者 應 該 適 時 根 據 學 科 類 別 或 教 學 單 元 等 有 所 調 整 因 此, 研 究 者 僅 挑 選 威 廉 斯 18 個 教 學 策 略 中 的 6 種 教 學 策 略 : 矛 盾 法 變 異 法 習 慣 改 變 法 容 忍 曖 昧 法 直 觀 表 達 法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做 為 造 句 教 學 時 的 參 考, 希 望 能 比 較 出 哪 些 教 學 策 略 對 學 童 造 句 能 力 有 直 接 的 幫 助! 118

楊 茹 美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對 國 小 造 句 教 學 影 響 之 研 究 參 研 究 方 法 一 研 究 對 象 本 班 為 研 究 者 任 教 的 台 中 縣 鐵 山 國 小 ( 屬 偏 遠 學 校 ) 四 年 誠 班 的 19 位 學 童, 男 生 10 名 女 生 9 名 班 上 沒 有 特 殊 兒 童 研 究 者 於 2002 年 畢 業 於 台 東 大 學 兒 童 文 學 研 究 所, 平 日 對 語 文 教 學 有 相 關 的 作 品 發 表, 學 生 也 有 上 百 篇 作 本 刊 登 於 兒 童 刊 物 上, 從 95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擔 任 本 班 的 級 任 導 師, 平 常 除 了 課 內 的 教 學 外, 還 不 時 有 動 態 的 教 學 活 動, 例 如 創 作 性 戲 劇 的 體 驗 等 此 外, 本 班 於 96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開 始, 實 行 一 週 三 次 的 晨 讀 十 分 鐘 活 動 此 外, 本 班 學 童 在 語 文 的 表 現 頗 佳, 在 校 內 及 校 外 比 賽 ( 童 詩 閩 南 語 演 講 ) 也 交 出 了 亮 麗 的 成 績 單! 研 究 者 以 自 己 所 帶 的 班 級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有 其 好 處, 一 來 是 較 了 解 每 位 學 童 的 學 習 狀 況 ; 二 來 是 研 究 者 身 兼 導 師, 在 教 學 時 間 的 運 用 上 較 有 彈 性, 研 究 對 象 上 的 配 合 度 高, 無 形 中 也 使 資 料 的 蒐 集 更 為 有 效 率 二 研 究 工 具 ( 一 ) 題 目 編 製 研 究 者 從 康 軒 命 題 光 碟 中 選 出 所 有 造 句 題 目, 共 39 題, 再 商 請 校 內 另 一 具 有 豐 富 教 學 經 驗 的 中 年 級 導 師 ( 新 竹 教 育 大 學 語 文 教 育 研 究 所 畢 業, 任 教 年 資 11 年 ), 從 其 中 篩 選 出 6 個 分 別 適 合 容 忍 曖 昧 法 直 觀 表 達 法 習 慣 改 變 法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矛 盾 法 變 異 法 引 導 的 題 目, 編 製 造 句 學 習 單 ( 二 ) 評 分 標 準 蒐 集 完 學 童 所 造 的 228 個 句 子 後, 研 究 者 以 作 文 產 品 量 表 分 別 算 出 各 題 總 字 數,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之 作 文 產 品 量 表 為 楊 坤 堂 李 水 源 吳 純 純 張 世 慧 所 共 同 編 修 (2001 年 ), 要 說 明 的 是 原 本 的 作 文 產 品 量 表 包 括 作 文 總 字 數 和 作 文 總 句 數 兩 個 表, 但 因 本 研 究 只 研 究 單 獨 的 句 子, 所 以 只 利 用 到 前 者, 又 因 造 句 和 作 文 不 11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完 全 相 同, 所 以 在 計 算 項 目 上 研 究 者 也 對 ㄅ 做 了 一 項 補 充, 並 且 在 原 本 的 量 表 上 增 加 了 ㄋ : 表 3: 作 文 產 品 量 表 之 總 字 數 記 算 原 則 項 目 說 明 範 例 ㄅ 字 表 1. 是 指 在 一 個 句 子 中 有 連 續 四 1. 有 一 群 小 朋 友 在 公 園 裡 玩, 個 以 上 的 名 詞 時, 評 分 時 最 多 只 算 字 表 中 前 兩 個 和 最 後 一 個 名 詞 2. 重 覆 的 字 詞 出 現 3 次 以 上, 最 有 鞦 韆 水 管 沙 堆 水 池 花 朵 2. 我 就 很 高 興 的 說 : 哈 哈 哈 哈 哈 哈 哈, 你 被 騙 了! 多 以 3 次 計 算 ㄆ 無 意 義 的 語 文 1. 塗 鴨 2. 一 系 列 無 法 辨 識 的 字 或 詞 3. 雖 然 字 詞 與 圖 片 內 容 無 關, 但 字 詞 能 辨 認 可 以 計 數 ㄇ 名 詞 系 列 整 篇 文 章 只 有 一 連 串 的 字 詞, 沒 有 主 詞 動 詞, 但 計 分 時 字 數 照 算 ㄈ 數 目 字 數 目 字 不 管 是 國 字 或 阿 拉 伯 數 31 或 119 都 算 成 一 個 字 字, 計 算 時 都 算 一 個 字 ㄉ 符 號 和 標 誌 用 來 表 達 文 意 的 各 種 符 號 和 標 誌 都 算 成 字 詞 ㄊ 標 題 標 題 不 算 ㄋ 答 非 所 問 自 寫 自 的, 沒 有 利 用 提 示 造 句, 則 整 題 不 計 分 至 於 用 字 標 點 符 號 造 句 商 數 三 項 表 現, 同 樣 也 以 楊 坤 堂 李 水 源 吳 純 純 張 世 慧 (2001 年 ) 所 共 同 編 修 之 造 句 量 表 計 算 用 字 的 評 分 內 容 為 添 加 (Additions) 省 略 (Omission) 替 代 (Substitution) 字 序 (Word order), 每 一 個 錯 誤 扣 一 分, 總 分 20 分 ; 標 點 符 號 評 分 標 準 ( 沒 有 字 序 ) 則 是 每 三 個 錯 誤 扣 一 分, 總 分 20 分 ; 造 句 商 數 的 求 法 是 總 字 數 加 上 總 省 略 得 出 總 單 位, 再 將 總 單 位 減 去 總 錯 誤 得 出 總 正 確, 再 將 總 正 確 除 以 總 單 位 後 乘 以 100%, 即 得 出 該 句 之 造 句 商 數 因 每 份 學 習 單 有 六 個 句 子, 為 方 便 統 計, 研 究 者 將 此 量 表 修 正 如 下 : 120

楊 茹 美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對 國 小 造 句 教 學 影 響 之 研 究 表 4: 造 句 量 表 錯 誤 類 型 總 計 錯 誤 類 型 題 目 1 題 目 2 用 字 題 題 目 目 3 4 題 目 5 題 目 6 題 目 1 題 目 2 標 點 符 號 題 題 目 目 3 4 題 目 5 題 目 6 題 目 1 題 目 2 題 目 3 題 目 4 題 目 5 題 目 6 添 加 省 略 替 代 字 序 錯 誤 總 計 三 教 學 活 動 設 計 研 究 者 在 給 予 威 廉 斯 教 學 策 略 前 先 請 學 童 造 1 個 句 子, 在 教 學 後 同 樣 的 題 目 再 造 1 遍, 所 以 每 位 學 童 有 兩 張 題 目 一 模 一 樣 的 學 習 單, 但 有 一 張 是 教 學 前 寫 的, 另 一 張 是 教 學 後 寫 的 由 於 利 用 期 末 時 間, 國 語 科 的 進 度 皆 已 上 完, 所 以 研 究 者 不 對 題 意 做 任 何 說 明, 也 嚴 格 限 制 彼 此 間 互 相 討 論, 且 皆 保 持 平 常 對 學 童 造 句 字 數 的 要 求 :20 個 字 以 上 ( 包 括 標 點 符 號 ), 皆 予 以 充 分 時 間 完 成, 但 有 若 干 名 學 生 在 下 課 時 間 都 留 下 來 的 情 況 下, 仍 繳 白 卷, 則 研 究 者 不 再 勉 強 其 繼 續 思 考 惟 獨 有 些 學 童 在 引 導 後 雖 然 造 出 對 的 句 子, 但 句 子 內 容 和 研 究 者 所 做 的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沒 有 任 何 相 關, 研 究 者 會 將 學 習 單 退 回, 重 新 解 釋 一 遍 之 前 所 提 的 內 容, 然 後 再 請 學 童 重 新 造 句, 每 回 上 課 內 容 如 下 表 : 表 5: 教 學 內 容 大 綱 題 目 來 源 不 時 : 康 軒 國 語 課 本 第 5 課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之 教 學 策 略 容 忍 曖 昧 法 : 研 究 者 說 完 很 遜 馬 戲 團 的 故 事 後, 設 計 一 個 挑 戰 性 的 情 境 : 有 一 個 超 遜 馬 戲 團 也 進 來 森 林 表 演, 搶 走 了 原 本 的 觀 眾, 很 遜 馬 戲 團 要 怎 麼 辦 呢? 12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可 以 可 以 : 康 軒 國 語 課 本 第 4 課 直 觀 表 達 法 : 舉 辦 一 個 可 吃 可 喝 可 玩, 又 可 以 聽 音 樂 的 同 樂 會 後, 請 學 童 利 用 摹 寫 法 來 造 句 希 望 : 康 軒 國 語 課 本 第 2 課 比 還 要 : 康 軒 國 語 課 本 第 9 課 有 一 次 : 康 軒 國 語 課 本 第 6 課 習 慣 改 變 法 : 研 究 者 請 學 童 希 望 非 女 性 或 非 人 類 穿 上 裙 子, 再 寫 下 可 能 發 生 的 事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 向 學 生 說 明 事 物 可 互 相 轉 換 : 排 泄 物 轉 成 肥 料 寫 下 例 如 大 便 等 物 變 成 食 物 後 可 能 會 發 生 的 事 矛 盾 法 : 請 學 童 寫 出 自 己 經 歷 或 看 ( 聽 ) 過 的 事 件 中, 女 生 表 現 出 比 男 生 還 要 勇 敢 的 例 子 揭 開 : 康 軒 國 語 課 本 第 11 課 變 異 法 : 想 像 自 己 如 果 是 灰 姑 娘, 要 怎 麼 和 後 母 和 姐 姐 相 處 : 1. 家 出 走 2. 請 仙 女 解 決 3. 吵 架 4. 其 他 四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本 研 究 總 共 獲 得 四 種 統 計 資 料, 分 別 是 造 句 總 字 數 用 字 能 力 標 點 符 號 造 句 商 數 的 前 後 測 分 數, 上 述 的 資 料 經 由 評 分 登 錄 編 碼 後 分 別 以 SPSS10.0 中 文 版 的 電 腦 統 計 套 裝 軟 體 加 以 分 析 處 理, 所 採 用 的 統 計 方 法 皆 以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為 自 變 項, 再 以 造 句 總 字 數 用 字 能 力 標 點 符 號 造 句 商 數 的 前 後 測 分 數 為 依 變 數, 進 行 t 檢 定, 分 別 考 驗 假 設 一 至 四, 且 各 項 假 設 考 驗, 均 定.05 為 顯 著 水 準 肆 研 究 結 果 一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學 童 造 句 總 字 數 之 效 果 分 析 ( 一 ) 容 忍 瞹 眛 法 總 字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22.37, 後 測 為 45.79,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2.910, 122

楊 茹 美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對 國 小 造 句 教 學 影 響 之 研 究 p<.05, 表 現 明 顯 進 步 ( 二 ) 直 觀 表 達 法 總 字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24.63, 後 測 為 28.95,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2.560, p<.05, 表 現 明 顯 進 步 ( 三 ) 習 慣 改 變 法 總 字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22.53, 後 測 為 25.79,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1.622,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四 )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總 字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20.26, 後 測 為 25.05,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2.049,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五 ) 矛 盾 法 總 字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25.94, 後 測 為 36.84,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3.424, p<.05, 表 現 明 顯 進 步 ( 六 ) 變 易 法 總 字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20.58, 後 測 為 36.68,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4.891, p<.05, 表 現 明 顯 進 步 整 體 來 說, 學 生 總 字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37.32, 後 測 為 199.11,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6.608,p<.05, 也 就 是 說, 學 生 在 接 受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後, 對 總 字 數 的 得 分 優 於 未 接 受 之 前, 兩 者 分 數 有 顯 著 差 異, 故 本 研 究 的 假 設 一 獲 得 支 持 表 6: 威 廉 斯 創 造 教 學 法 對 總 字 數 的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與 平 均 數 差 異 比 較 表 教 學 法 處 理 N M SD t 值 容 忍 瞹 眛 法 直 觀 表 達 法 前 測 19 22.37 3.48 後 測 19 45.79 34.92 前 測 19 24.63 8.83 後 測 19 28.95 6.20-2.910* -2.560* 習 慣 改 變 法 前 測 19 23.53 4.26-1.622 12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後 測 19 25.79 4.33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矛 盾 法 變 易 法 總 和 p<.05 前 測 19 20.26 8.63 後 測 19 25.05 5.57 前 測 19 25.95 11.46 後 測 19 36.84 9.92 前 測 19 20.58 8.32 後 測 19 36.68 14.94 前 測 總 和 19 137.32 32.36 後 測 總 和 19 199.11 40.58-2.049-3.424* -4.891* -6.608* 二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學 童 用 字 能 力 上 之 效 果 分 析 ( 一 ) 容 忍 瞹 眛 法 用 字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8.84, 後 測 為 18.00,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 t=1.134,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二 ) 直 觀 表 達 法 用 字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9.05, 後 測 為 19.42,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1.046, 也 就 是 說,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三 ) 習 慣 改 變 法 用 字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8.11, 後 測 為 19.26,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2.848, p<.05, 表 現 明 顯 進 步 ( 四 )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用 字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6.68, 後 測 為 18.68,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1.404,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五 ) 矛 盾 法 用 字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7.00, 後 測 為 18.05,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880,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六 ) 變 易 法 用 字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7.26, 後 測 為 17.68,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325, 124

楊 茹 美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對 國 小 造 句 教 學 影 響 之 研 究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整 體 來 說, 用 字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06.95, 後 測 為 111.11,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1.403, 也 就 是 說, 學 生 在 接 受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前 後 的 用 字 能 力 分 數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故 本 研 究 的 假 設 二 未 獲 得 支 持 表 7: 威 爾 斯 創 造 教 學 法 對 文 字 使 用 的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與 平 均 數 差 異 比 較 表 教 學 法 處 理 N M SD t 值 容 忍 瞹 眛 法 直 觀 表 達 法 習 慣 改 變 法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矛 盾 法 變 易 法 總 和 * p<.05 前 測 19 18.84 1.01 後 測 19 18.00 2.98 前 測 19 19.05 1.27 後 測 19 19.42 1.07 前 測 19 18.11 1.79 後 測 19 19.26.87 前 測 19 16.68 5.99 後 測 19 18.68 1.34 前 測 19 17.00 6.08 後 測 19 18.05 1.84 前 測 19 17.26 5.15 後 測 19 17.68 2.56 前 測 總 和 19 106.95 15.45 後 測 總 和 19 111.11 5.02 1.134-1.046-2.848* -1.404 -.880 -.325-1.403 三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學 童 使 用 標 點 符 號 能 力 上 之 效 果 分 析 ( 一 ) 容 忍 瞹 眛 法 標 點 符 號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9.900, 後 測 為 19.789,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 =1.326,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二 ) 直 觀 表 達 法 用 字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9.795, 後 測 為 19.805,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 -.144,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三 ) 習 慣 改 變 法 標 點 符 號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9.879, 後 測 為 19.900,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 =-.412,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12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 四 )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標 點 符 號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7.795, 後 測 為 19.937,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 =-1.495,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五 ) 矛 盾 法 標 點 符 號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7.758, 後 測 為 19.589,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 =-1.289,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六 ) 變 易 法 標 點 符 號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7.742, 後 測 為 19.758,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 =-1.436,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整 體 來 說, 用 字 能 力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112.868, 後 測 為 118.779,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1.404, 也 就 是 說, 學 生 在 接 受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前 後 的 標 點 符 號 能 力 得 分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故 本 研 究 的 假 設 三 未 獲 得 支 持 表 8: 威 廉 斯 創 造 教 學 法 對 標 點 符 號 的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與 平 均 數 差 異 比 較 表 教 學 法 處 理 N M SD t 值 容 忍 瞹 眛 法 直 觀 表 達 法 習 慣 改 變 法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矛 盾 法 變 易 法 總 和 p<.05 前 測 19 19.900.191 後 測 19 19.789.490 前 測 19 19.795.301 後 測 19 19.805.290 前 測 19 19.879.232 後 測 19 19.900.191 前 測 19 17.795 6.274 後 測 19 19.937.126 前 測 19 17.758 6.262 後 測 19 19.589.523 前 測 19 17.742 6.256 後 測 19 19.758.317 前 測 總 和 19 112.868 19.051 後 測 總 和 19 118.779 1.428 1.326 -.144 -.412-1.495-1.289-1.436-1.404 四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學 童 之 造 句 商 數 之 效 果 分 析 ( 一 ) 容 忍 瞹 眛 法 126

楊 茹 美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對 國 小 造 句 教 學 影 響 之 研 究 造 句 商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94.16, 後 測 為 95.26,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656,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二 ) 直 觀 表 達 法 造 句 商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94.79, 後 測 為 97.37,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1.782,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三 ) 習 慣 改 變 法 造 句 商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90.68, 後 測 為 96.37,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3.110, p<.05, 表 現 明 顯 進 步 ( 四 )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學 生 在 前 測 後 測 的 平 均 數 及 標 準 差 如 表 7 得 知 : 造 句 商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83.16, 後 測 為 93.11,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1.404, 也 就 是 說, 學 生 經 過 此 種 教 學 後,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五 ) 矛 盾 法 造 句 商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85.47, 後 測 為 92.47,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1.092,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 六 ) 變 易 法 造 句 商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81.53, 後 測 為 93.74,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1.787, 表 現 未 有 明 顯 進 步 整 體 來 說, 造 句 商 數 前 測 的 平 均 數 是 529.79, 後 測 為 568.32, 接 著 進 行 t 檢 定,t=-1.938, 也 就 是 說, 學 生 在 接 受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前 後 的 造 句 商 數 得 分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故 本 研 究 的 假 設 四 未 獲 得 支 持 表 9: 威 爾 斯 創 造 教 學 法 對 造 句 商 數 的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與 平 均 數 差 異 比 較 表 教 學 法 處 理 N M SD t 值 容 忍 瞹 眛 法 直 觀 表 達 法 習 慣 改 變 法 前 測 19 94.16 5.08 後 測 19 95.26 5.55 前 測 19 94.79 5.88 後 測 19 97.37 3.52 前 測 19 90.68 7.90 後 測 19 96.37 3.93 -.656-1.782-3.110* 12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矛 盾 法 變 易 法 總 和 * p<.05 前 測 19 83.16 29.92 後 測 19 93.11 6.24 前 測 19 85.47 30.31 後 測 19 92.47 6.00 前 測 19 81.53 31.06 後 測 19 93.74 4.98 前 測 總 和 19 529.79 92.68 後 測 總 和 19 568.32 15.73-1.404-1.092-1.787-1.938 伍 結 論 與 建 議 本 研 究 結 果 經 統 計 分 析 整 理 歸 納 後, 獲 得 以 下 之 結 論 與 建 議, 文 中 若 舉 學 童 所 造 句 子 做 說 明, 則 除 字 體 本 身 錯 誤 外, 一 切 都 照 原 始 資 料 呈 現, 茲 説 明 如 下 : 一 結 論 ( 一 )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學 童 造 句 總 字 數 有 顯 著 差 異 研 究 者 推 測 可 能 原 因 是 學 童 在 接 受 實 驗 處 理 的 過 程 中, 藉 由 教 學 者 的 引 導, 練 習 感 官 的 運 用, 透 過 對 眼 耳 舌 等 的 刺 激, 學 童 的 造 句 材 料 自 然 增 多 試 看 同 位 學 童 在 實 驗 前 後 的 句 子 : 公 園 裡 可 以 乘 涼, 也 可 以 在 公 園 裡 打 太 極 拳 在 同 樂 會 中, 我 們 可 以 聽 音 樂, 也 可 以 吃 東 西, 歡 樂 的 感 覺, 就 好 像 餅 乾 也 在 嘴 裡 跳 舞 一 樣 ( 直 觀 表 達 法 ) 此 外, 教 學 者 針 對 學 童 可 以 想 像 的 情 境, 提 供 了 明 確 的 思 路, 也 開 拓 了 學 童 的 思 路, 有 兩 位 學 童 在 前 測 時 均 有 許 多 題 繳 了 白 卷, 但 在 實 驗 後 都 獨 立 造 出 句 子 : 尿 液 做 成 的 布 丁, 比 普 通 的 布 丁 還 要 ㄒ 一 ㄢˊ 啊!( 創 造 性 傾 聽 技 術 ) 有 一 次 小 利 勇 敢 得 像 小 明 告 白, 雖 然 小 明 不 接 受 但 是 小 利 還 天 天 都 喜 歡 小 明 ( 矛 盾 法 ) 128

楊 茹 美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對 國 小 造 句 教 學 影 響 之 研 究 ( 二 )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學 童 用 字 能 力 上 無 顯 著 差 異 本 文 雖 以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研 究 四 年 級 學 童 在 造 句 能 力 上 的 相 關 表 現, 但 和 蔡 佩 欣 (2003) 以 創 思 寫 作 教 學 對 國 小 低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能 力 影 響 的 研 究 有 類 似 的 發 現 : 實 驗 後 的 學 童 在 造 句 能 力 之 用 字 標 點 符 號 造 句 商 數 表 現 上 無 顯 著 差 異 研 究 者 推 測 可 能 原 因 是 學 童 在 接 受 實 驗 處 理 的 過 程 中, 教 學 者 的 重 心 皆 放 在 引 導 學 童 如 何 想, 沒 有 對 字 與 詞 做 特 別 的 強 調, 所 以 學 童 在 短 期 內 無 法 有 顯 著 的 進 步 ( 三 )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學 童 使 用 標 點 符 號 能 力 上 無 顯 著 差 異 研 究 者 推 測 可 能 原 因 是 學 童 在 接 受 實 驗 處 理 的 過 程 中, 教 學 者 沒 有 特 地 強 調, 更 何 況 標 點 符 號 本 來 就 較 抽 象, 所 以 難 在 短 時 間 內 有 明 顯 進 步 蕭 維 蒂 (2006) 的 造 句 教 學 網 站 是 一 個 另 類 學 習 標 點 符 號 的 方 式 ( 但 研 究 對 象 是 家 長 社 經 程 度 中 等 的 台 北 市 四 年 級 學 童 ), 可 以 給 教 學 者 做 一 參 考 ( 四 )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學 童 之 造 句 商 數 無 顯 著 差 異 字 與 標 點 符 號 能 力 無 明 顯 進 步, 則 造 句 商 數 自 然 也 無 法 提 高, 所 以 雖 然 在 總 字 數 上 的 得 分 進 步 許 多, 但 是 寫 的 字 越 多, 所 犯 的 錯 誤 也 跟 著 多 了 起 來 ( 總 錯 誤 ), 所 以 學 童 造 句 商 數 無 顯 著 差 異 二 建 議 以 下 就 教 學 應 用 與 未 來 研 究 兩 方 面 提 出 幾 項 建 議 : ( 一 ) 對 教 學 應 用 上 的 建 議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可 證 實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對 學 童 造 句 總 字 數 有 顯 著 的 提 昇, 應 該 可 以 作 為 教 師 在 造 句 教 學 時 的 參 考 但 針 對 不 同 的 教 學 對 象 教 學 情 境, 在 應 用 上 宜 有 所 調 整 以 下 僅 就 教 學 應 用 上 提 出 一 些 建 議 : 在 造 句 總 字 數 的 要 求 上, 教 學 者 與 其 一 味 要 求 字 數, 不 如 提 供 具 體 的 思 考 方 12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式, 而 具 體 思 考 的 來 源 可 以 和 閱 讀 活 動 動 態 活 動 等 相 結 合, 以 豐 富 造 句 的 材 料 而 教 學 者 更 要 適 時 提 供 造 句 時 的 假 設 情 境, 學 童 才 不 會 腸 枯 思 竭, 老 師 也 才 不 至 於 望 童 興 嘆 在 造 句 能 力 的 提 昇 上, 標 點 符 號 及 用 字 兩 方 面 的 能 力 非 一 朝 一 夕 就 可 求 得 顯 著 的 進 步, 教 學 者 可 在 平 日 的 生 字 教 學 中 加 強 學 童 用 字 的 能 力 ; 在 課 文 講 解 時 多 做 標 點 符 號 的 使 用 說 明, 甚 至 對 兩 者 做 單 獨 的 練 習 教 學 者 在 批 改 作 業 時 應 對 學 童 在 標 點 符 號 及 用 字 上 加 強 追 蹤 訂 正, 也 可 以 在 批 改 之 前 要 求 學 童 自 己 或 彼 此 以 看 及 唸 的 方 式 檢 查 答 案, 減 少 字 序 錯 誤 及 不 當 的 省 略 等, 則 造 句 商 數 應 可 相 對 提 昇 但 研 究 者 所 用 之 習 慣 改 變 法 對 用 字 能 力 及 造 句 商 數 均 達 顯 著 差 異, 教 學 者 也 可 在 未 來 教 學 中 加 以 參 考 應 用 ( 二 ) 對 未 來 研 究 上 的 建 議 茲 就 本 研 究 之 限 制 以 及 對 未 來 研 究 的 建 議 分 述 如 下 : 本 研 究 僅 以 台 中 縣 鐵 山 國 小 四 年 誠 班 的 19 位 學 童 為 實 驗 對 象, 地 處 偏 遠, 在 推 論 上 有 所 限 制 若 未 來 在 時 間 人 力 經 費 各 條 件 能 夠 配 合 上, 可 以 推 廣 到 都 市 學 校 做 實 驗 研 究, 甚 至 對 都 會 區 學 校 與 偏 遠 地 區 學 校 做 一 效 果 之 比 較 研 究 在 研 究 的 變 項 上, 本 研 究 在 研 究 變 項 的 選 擇 上 是 以 造 句 總 字 數 造 句 能 力 ( 用 字 標 點 符 號 能 力 造 句 商 數 ) 為 主 要 探 討 變 項, 未 來 可 進 一 步 探 討 文 字 修 辭 或 創 造 力 的 表 現 或 是 用 不 同 的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法 探 討 造 句 教 學 效 果 在 研 究 方 法 上, 本 研 究 採 單 一 受 試 研 究 法 中 的 前 後 測 研 究, 其 它 尚 可 採 用 文 章 分 析 法 (Text Analysis) 等, 從 蒐 集 來 的 句 子, 做 包 括 標 點 語 法 句 法 銜 接 等 不 同 層 面 的 分 析, 以 期 有 效 解 決 造 句 教 學 過 程 中 所 面 臨 的 實 際 問 題 學 童 的 閱 讀 量 和 生 活 經 驗 有 限, 但 想 像 力 無 限, 本 研 究 藉 由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中 的 6 項 策 略, 指 引 學 童 在 茫 茫 又 不 知 所 措 的 造 句 歷 程 中, 找 到 了 一 條 明 確 的 思 路, 對 造 句 總 字 數 有 明 顯 的 提 昇, 但 造 句 商 數 的 全 面 提 昇, 還 要 靠 後 續 的 教 130

楊 茹 美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策 略 對 國 小 造 句 教 學 影 響 之 研 究 學 者 與 研 究 者 共 同 尋 找 更 有 效 的 教 學 策 略! 參 考 文 獻 于 香 青 (2007) 創 造 力 融 入 作 文 教 學 之 行 動 研 究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彰 化 市 吳 美 慧 (2002) 威 廉 斯 創 造 思 考 教 學 模 式 教 材 設 計 對 國 小 學 童 創 造 力 認 知 情 意 及 自 然 科 學 業 之 影 響 國 立 臺 北 師 範 學 院 數 理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市 林 建 平 (1989) 創 意 的 寫 作 方 式 台 北 : 心 理 高 維 貞 (2006) 國 小 中 年 級 造 句 練 習 及 作 文 病 句 之 分 析 : 以 台 中 縣 太 平 國 小 為 例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語 文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中 市 許 家 芬 (2004) 國 小 學 童 寫 作 能 力 與 創 造 力 之 相 關 研 究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測 驗 統 計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中 市 陳 宜 貞 (2003) 創 造 思 考 法 應 用 於 國 小 六 年 級 作 文 課 程 的 教 學 研 究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語 文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中 市 陳 英 豪 吳 鐵 雄 簡 真 真 (1982) 創 造 思 考 與 情 意 的 教 學 高 雄 : 復 文 陳 樹 勛 (1973) 創 造 力 發 展 方 法 論 台 北 : 中 華 企 業 管 理 發 展 中 心 陳 龍 安 (2006) 創 意 思 考 教 學 的 理 論 與 實 際 (6 版 ) 台 北 : 心 理 陳 麗 櫻 (2005) 創 意 造 句 教 學 研 究 以 國 小 四 年 級 為 例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語 文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市 楊 坤 堂 李 水 源 吳 純 純 張 世 慧 (2000) 國 小 兒 童 書 寫 語 文 能 力 診 斷 測 驗 台 北 : 心 理 楊 茹 美 (1997 年 7 月 17 日 ) 教 小 朋 友 寫 句 子 國 語 日 報, 第 13 版 蔡 佩 欣 (2003) 創 思 寫 作 教 學 對 國 小 低 年 級 學 童 寫 作 能 力 影 響 之 研 究 : 以 台 中 縣 太 平 國 小 為 例 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語 文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中 市 蕭 維 蒂 (2006) 網 路 合 作 學 習 對 國 小 學 童 造 句 能 力 之 研 究 國 立 臺 北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傳 播 與 科 技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市 Raudsepp, E.(1981) How creative are you?new York:G.P.Putnam s Son, pp.96-99 Williams, F.E.(1970).Classroom ideas for encouraging thinking and feeling. (2nd.ed.)NY:D.O.K. publishers Inc. 13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Study on Influence of Strategy of Teaching for Creative Thinking by F.E. Williams on Sentence Making Teaching in Elementary School - A Case Study on Grade 4 Class Cheng at Taichung-based Tie-Shan Elementary School Ru-Mei Yang Doctoral candidate of Department of Language and Literacy Education,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Teacher of Tie-Shan Elementary School, Taichung County Abstract Sentence-making practices appear in Mandarin workbook of each lesson in the existing elementary school textbooks. In comparison to vocabulary and phrase practice, such condition gives rise to the difficulty of sentence-making practice for students. In such context, most students eager desire to finish their homework thus sees their perfunctory learning attitude of copying textbook. In view of this phenomenon, how to guide students to write rich-content and novel sentences will be the key to improve language teaching, an urgent issue that researchers have eager desire to solve. Teaching for Creative Thinking by F.E. Williams offers researchers one brand new method of teaching thinking. By virtue of six thinking methods in teaching strategies, contradiction, variation method, examples of habit, tolerance for ambiguity, intuitive expression and creative listening skill, this study aims to delve into if Teaching for Creative Thinking will significantly enhance elementary students ability in total number of words in sentence making, word choice, use of punctuation marks and sentence-making quotient. The research subjects are the fourth-graders guided by the researcher. Adopting the pre-post test in single subject research method in this study, this research brings four findings: Teaching for Creative Thinking by F.E. Williams shows significance difference in total number of words in sentence making, but students ability in word choice, use of punctuation marks and sentence-making quotient. This research will be great benefit to teachers to offer more effective sentence-making strategies and further eliminate the strategies which will not benefit to sentence-making teaching, in the hope of facilitating teachers sentence-making teaching and leading students to a happy learning. Key Words: Teaching for Creative Thinking, Teaching for Creative Thinking by F.E. Williams, Sentence Making Teaching 132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 總 第 七 期 ) 2010 年 7 月 頁 133~152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從 金 融 風 暴 談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強 化 * 林 寶 源 張 金 樹 張 寶 貴 摘 要 由 於 國 人 消 費 風 氣 改 變, 以 及 2005 年 起 發 生 卡 債 風 暴, 業 已 喚 起 國 人 對 金 融 教 育 的 重 視, 政 府 與 非 政 府 單 位 及 部 份 金 融 機 構 亦 紛 紛 開 辦 年 輕 一 代 的 金 融 訓 練 課 程, 以 培 養 年 輕 一 代 正 確 健 康 的 金 融 觀 念 1 本 文 內 容 主 要 是 針 對 次 級 房 貸 所 引 發 的 金 融 風 暴, 分 析 其 原 因 並 檢 討 如 何 避 免 重 蹈 覆 轍 ; 其 次 是, 探 討 近 年 來 部 分 政 府 或 非 政 府 單 位, 推 動 金 融 教 育 的 現 況 與 努 力 ; 最 後 以 遠 東 科 大 四 技 三 年 級 學 生 為 例,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研 究 其 對 基 本 金 融 知 識 與 觀 念 的 認 知 及 接 受 金 融 教 育 的 學 習 意 願, 結 果 顯 示. 關 鍵 詞 : 次 級 房 貸 金 融 教 育 通 識 理 財 課 程 * 林 寶 源,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與 工 程 系 講 師, 於 民 國 96 年 5 月 6 日 參 加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之 理 財 規 劃 人 員 專 業 能 力 測 驗 合 格, 證 書 字 號 :(96) 金 測 理 財 字 1001764 號 張 金 樹,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與 工 程 系 講 師 張 寶 貴,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講 師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一 前 言 從 早 期 的 只 要 我 喜 歡, 有 什 麼 不 可 以 到 George &Mary Card ( 借 錢 免 還 卡 ) 的 發 行, 的 確 誤 導 很 多 青 少 年 及 部 分 成 年 人 的 偏 差 行 為, 進 而 養 成 奢 華 風 氣 及 不 負 責 任 的 態 度, 終 於 在 2005 年 爆 發 大 量 的 卡 債 族, 引 起 卡 債 協 商 討 債 糾 紛 不 斷, 最 後 走 上 燒 碳 跳 樓 等 絕 路 的 事 件 層 出 不 窮 而 國 際 上 美 國 在 2007 年 掀 起 次 級 房 貸 的 金 融 風 暴, 更 波 及 全 球 經 濟, 甚 至 危 及 冰 島 2,3 希 臘 等 國 家 債 信 評 等 分 析 這 些 事 件 的 發 生 原 因, 除 了 是 金 融 商 品 過 於 複 雜 難 懂 與 個 人 信 用 過 度 擴 張 外, 也 涉 及 金 融 商 品 創 始 機 構 的 道 德 風 險 4 其 中 的 金 融 商 品 過 於 複 雜 難 懂 與 個 人 信 用 過 度 擴 張, 可 藉 由 經 濟 金 融 教 育 ( 以 下 簡 稱 金 融 教 育 ) 手 段 提 升 相 關 知 識 與 風 險 控 管 就 可 達 到 一 定 成 效 而 從 國 內 發 生 卡 債 風 暴 以 來, 已 喚 起 國 人 對 金 融 教 育 的 重 視, 而 行 政 院 金 5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金 管 會 ) 從 2005 年 開 始 的 年 度 施 政 目 標 與 重 點 都 涵 蓋 加 強 消 費 者 與 投 資 人 保 護 與 金 融 教 育 這 項 目 標, 甚 至 從 2008 年 開 始 明 訂 推 動 走 入 校 園 與 社 區 辦 理 金 融 知 識 宣 導 活 動, 以 有 效 幫 助 學 生 及 民 眾 建 立 正 確 消 費 與 金 融 理 財 觀 念 今 年 金 管 會 的 施 政 目 標 與 重 點 更 擴 及 金 融 消 費 爭 議 事 件 處 理 法 的 催 生 編 製 金 融 知 識 文 宣 品 與 宣 傳 短 片 及 舉 辦 消 費 者 研 討 會 或 博 覽 會 由 政 府 的 上 述 金 融 政 策 擬 定 可 知 金 融 教 育 的 必 要 與 迫 切 性, 而 政 府 相 關 部 門 也 配 合 政 策 積 極 展 開 金 融 教 育 活 動, 以 達 到 預 定 的 目 標 另 外 從 教 育 角 度 來 看, 雖 然 通 識 教 育 的 主 旨 在 提 高 學 生 人 文 與 藝 術 涵 養, 但 眾 所 周 知 的 馬 斯 洛 ( Abraham Maslow ) 需 求 理 論 是 依 序 從 生 理 需 求 (physiological needs) 安 全 需 求 (security needs) 社 交 需 求 (social needs) 尊 重 需 求 (self-esteem needs) 自 我 實 現 需 求 (self-actualization needs) 層 次 的 以 目 前 M 型 社 會 結 構 而 言, 越 來 越 多 人 對 自 己 對 未 來 感 到 無 力 惶 恐, 已 無 法 達 到 高 層 次 的 美 與 心 靈 需 求 根 據 在 哈 佛 開 設 幸 福 課 的 年 輕 講 師 泰 勒 本 沙 哈 爾 (TalBen-Shahar,Ph.D.) 指 出, 幸 福 感 是 衡 量 人 生 的 唯 一 標 準, 是 所 有 目 標 的 最 終 目 標, 幸 福 應 該 是 快 樂 與 意 義 的 結 合 他 大 多 以 別 人 的 親 身 經 歷 的 故 事 來 作 為 授 課 的 題 材, 讓 學 生 思 考 如 何 訂 定 人 生 目 標, 選 擇 目 標 時, 必 須 確 定 它 134

林 寶 源 張 金 樹 張 寶 貴 從 金 融 風 暴 談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強 化 符 合 自 己 的 價 值 觀 愛 好, 符 合 自 己 內 心 的 願 望, 而 不 是 為 了 滿 足 社 會 標 準, 或 是 迎 合 他 人 的 期 待 但 目 標 的 實 現, 有 賴 於 全 方 位 的 規 劃 與 腳 踏 實 地 的 努 力 再 從 實 際 觀 點 而 言, 各 項 金 融 活 動 與 我 們 每 日 的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因 此 有 必 要 進 一 步 強 化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讓 學 生 在 畢 業 踏 入 社 會 工 作 前, 有 機 會 加 強 有 關 經 濟 金 融 與 理 財 方 面 的 基 本 知 識 及 技 能, 如 此 才 能 達 到 大 學 院 校 通 識 教 育 全 人 教 育 的 目 標 本 文 內 容 將 分 成 次 級 房 貸 金 融 風 暴 的 形 成 與 省 思 國 內 金 融 教 育 的 推 動 現 況 與 努 力 及 問 卷 調 查 三 部 份, 來 探 討 大 專 院 校 非 財 金 系 所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強 化 之 必 要 性 二 次 級 房 貸 金 融 風 暴 的 形 成 與 省 思 回 顧 次 級 房 貸 金 融 風 暴 發 生 以 來, 金 融 機 構 及 非 金 融 機 構 發 生 財 務 危 機, 申 請 援 助 或 破 產 倒 閉 的 個 案 不 計 其 數, 其 中 以 金 融 機 構 的 財 務 危 機 波 及 一 般 民 眾 的 層 面 既 廣 且 遠 在 此 僅 就 部 份 重 大 金 融 機 構 的 財 務 危 機 所 引 發 的 風 暴 作 簡 單 扼 要 地 說 明 本 次 全 球 金 融 危 機 最 早 始 於 2007 年 2 月 8 日 美 國 最 大 的 房 貸 金 融 公 司 Countrywide Financial 宣 布 減 少 承 作 房 貸 業 務, 及 第 二 大 房 貸 金 融 公 司 與 第 一 大 次 級 房 貸 金 融 公 司 New Century Financial 提 出 獲 利 預 警, 逐 漸 吹 起 次 貸 風 暴 6 以 下 是 發 生 財 務 危 機 金 融 機 構 的 時 程 與 原 因 : 1.2007 年 9 月 14 日, 英 國 第 五 大 抵 押 銀 行 英 國 北 岩 銀 行 (Northern Rock) 由 於 放 款 擴 充 速 度 過 快 與 資 產 負 債 結 構 不 佳, 成 為 全 球 第 一 個 因 流 動 性 不 足 而 造 成 存 款 擠 兌 危 機 事 件 經 過 三 四 天 的 擠 兌, 財 政 大 臣 代 表 發 表 存 款 保 障 聲 明, 才 平 息 擠 兌 風 波 後 來 在 2008 年 2 月 18 日 宣 布 北 岩 銀 行 暫 時 國 有 化,2 月 21 日 議 會 通 過 北 岩 銀 行 國 有 化 2. 由 於 2007 年 上 半 年 美 國 房 價 明 顯 下 跌, 房 價 泡 沫 破 滅, 導 致 美 國 第 五 大 投 資 銀 行 貝 爾 斯 登 (Bear Stearns) 因 旗 下 兩 檔 主 要 投 資 於 連 結 次 級 房 貸 擔 保 證 劵 13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Subprime 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mbs) 之 擔 保 債 權 憑 證 (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CDO) 的 對 沖 基 金 大 幅 虧 損, 於 2007 年 6 月 27 日 停 止 前 述 兩 檔 基 金 的 贖 回, 隨 後 於 7 月 31 日 宣 佈 聲 請 破 產 保 護, 最 後 在 Fed 協 助 下, 貝 爾 斯 登 於 2008 年 3 月 17 日 被 JP Morgan 低 價 併 購 3. 美 國 Fannie Mae 與 Freddie Mac 利 用 美 國 低 利 率 環 境, 大 量 發 行 低 利 率 證 劵 及 購 入 抵 押 房 貸 並 發 行 MBS, 此 種 高 槓 桿 倍 數 的 操 作 受 到 資 金 面 逆 轉 與 貝 爾 斯 登 併 購 訊 息 的 後 續 效 應 影 響, 導 致 2007 年 第 三 季 開 始 虧 損, 到 2008 第 一 季 更 是 大 幅 虧 損 由 於 Fannie Mae 與 Freddie Mac 具 半 官 方 性 質 且 為 房 貸 資 金 主 要 供 應 單 位, 美 國 政 府 基 於 穩 定 美 國 房 市 與 全 球 金 融 市 場 考 量, 國 會 於 2008 年 7 月 26 日 通 過 紓 困 措 施 後 來 發 現 Fannie Mae 與 Freddie Mac 的 資 本 水 位 過 低, 美 國 財 長 於 9 月 7 日 宣 布 監 管 Fannie Mae 與 Freddie Mac 4. 美 國 雷 曼 兄 弟 控 股 公 司 (Lehman Brothers Holding Inc.) 全 球 最 大 的 MBS 承 銷 商, 隨 著 次 貸 風 暴 愈 演 愈 烈, 雷 曼 兄 弟 資 產 品 質 急 劇 惡 化, 清 理 MBS 壞 帳 所 產 生 的 虧 損 嚴 重 侵 蝕 資 本, 必 須 立 即 補 充 資 本 但 是 2008 年 3 月 爆 發 貝 爾 斯 登 事 件 以 來, 禿 鷹 伺 機 而 動, 點 名 雷 曼 兄 弟 是 下 一 個 貝 爾 斯 登, 成 為 空 頭 追 殺 的 目 標, 造 成 雷 曼 兄 弟 的 股 價 暴 跌 最 後 由 於 美 國 政 府 紓 困 政 策 大 逆 轉, 拒 絕 紓 困 雷 曼 兄 弟, 於 是 在 200 年 9 月 15 日 聲 請 破 產 保 護 5. 美 國 國 際 集 團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AIG) 的 危 機, 主 要 是 受 市 場 禿 鷹 狙 擊 與 信 用 違 約 交 換 (CDS,credit default swap) 衍 生 性 商 品 大 幅 虧 損, 導 致 AIG 於 雷 曼 兄 弟 聲 請 破 產 保 護 的 第 二 天, 就 向 美 國 政 府 告 急 請 求 紓 困 當 美 國 在 2008 年 9 月 中 旬, 為 解 除 金 融 危 機 與 維 持 金 融 穩 定, 疲 於 奔 命 之 際, 其 紓 困 政 4 策 也 搖 擺 不 定, 最 後 才 在 AIG 的 規 模 金 融 地 位 與 美 國 價 值 的 考 量 下, 從 2008 年 9 月 16 開 始 有 條 件 提 供 融 通 資 金, 到 2009 年 3 月 2~4 日 美 國 財 政 部 與 Fed 宣 佈 重 整 AIG 援 助 計 畫, 並 發 行 以 美 國 財 政 部 為 單 一 受 益 人 的 獨 立 信 託 帳 戶 之 可 轉 換 優 先 股, 整 個 事 件 得 以 落 幕 從 上 述 金 融 機 構 的 金 融 危 機 來 看, 都 與 美 國 的 次 級 房 貸 風 暴 有 關, 但 真 正 使 金 融 危 機 迅 速 蔓 延 到 世 界 各 國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房 貸 證 劵 化 過 程 及 後 續 創 新 之 136

林 寶 源 張 金 樹 張 寶 貴 從 金 融 風 暴 談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強 化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難 懂, 及 人 性 貪 婪 不 顧 高 風 險 只 追 求 高 報 酬 的 情 況, 逐 步 埋 下 金 融 危 機 的 種 子, 接 著 在 市 場 利 率 揚 升 造 成 資 金 緊 縮, 導 致 房 貸 戶 違 約 房 價 崩 跌 基 金 贖 回 及 禿 鷹 策 略 性 的 空 頭 狙 擊, 金 融 風 暴 終 至 發 生 根 據 國 際 貨 幣 基 金 (IMF) 在 2008 年 10 月 時 的 統 計 4, 全 球 金 融 市 場 與 金 融 機 構 因 美 國 次 級 房 貸 而 受 到 的 總 損 失 約 為 1.4 兆 美 元, 其 損 失 之 大 百 年 難 得 一 見 而 後 續 骨 牌 效 應 所 產 生 的 損 失 更 無 法 估 計, 時 至 今 日, 南 歐 債 信 危 機 雖 然 在 歐 盟 提 出 7500 億 歐 元 補 救 機 制 下 暫 時 紓 緩 7, 但 對 金 融 市 場 的 信 心 與 全 球 經 濟 復 已 蒙 上 陰 影, 重 建 之 路 既 艱 辛 且 遙 遠 此 次 金 融 風 暴 值 得 殷 鑑 與 警 惕, 但 在 國 家 財 政 改 革 個 人 投 資 風 險 控 管 及 金 融 機 構 發 行 金 融 商 品 之 道 德 風 險 監 督 等 方 面, 都 要 全 方 位 的 強 化, 才 能 遏 止 類 似 金 融 危 機 發 生, 維 持 全 球 金 融 穩 定 與 經 濟 繁 榮 例 如 美 國 政 府 在 解 決 金 融 海 嘯 時, 短 期 推 出 問 題 資 產 緩 解 方 案 (troubled assetrelief program, TARP, 由 政 府 收 購 金 融 機 構 債 券 或 保 證 發 行, 甚 至 監 管 金 融 機 構 來 穩 定 金 融 體 系 運 作 8 ; 而 南 歐 債 信 危 機 開 始 蔓 延 時, 歐 盟 各 國 財 政 部 長 緊 急 開 會, 達 成 金 融 危 機 處 理 機 制 之 協 議 條 款, 成 立 歐 洲 金 融 穩 定 機 制 (european financial stabilization mechanism, EFSM, 以 維 護 歐 洲 金 融 穩 定 8 至 於 個 人 投 資 風 險 控 管 及 金 融 機 構 發 行 金 融 商 品 之 道 德 風 險 監 督, 其 實 是 一 體 兩 面, 只 要 投 資 人 有 高 報 酬 就 是 高 風 險 的 風 險 意 識 及 堅 守 不 懂 或 不 透 明 的 金 融 商 品 不 投 資, 就 能 遏 止 金 融 機 構 將 不 良 資 產 美 化 包 裝 出 售, 而 達 到 監 督 的 內 涵 回 顧 2007 年 迄 今 的 所 有 金 融 危 機, 幾 乎 都 是 將 不 良 資 產 美 化 包 裝 成 MBS CDS 與 CDO 等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出 售 有 關, 而 這 些 商 品 能 順 利 出 售, 可 能 是 金 融 機 構 誤 導 包 括 標 準 普 爾 等 債 信 評 等 公 司 9, 拉 高 其 房 貸 相 關 證 券 的 信 用 評 比, 最 終 導 致 房 市 崩 盤 後, 次 貸 相 關 產 品 的 投 資 人 血 本 無 歸 而 因 為 懷 疑 拉 高 房 貸 評 等, 包 括 高 盛 集 團, 花 旗, 摩 根 史 坦 利 等 美 國 八 大 銀 行 遭 紐 約 州 檢 察 官 調 查, 此 事 件 加 快 美 國 政 府 金 融 改 革 的 腳 步, 也 讓 投 資 大 眾 意 識 到 金 融 機 構 發 行 金 融 商 品 之 道 德 風 險 三 我 國 推 動 金 融 教 育 的 現 況 13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在 金 融 教 育 尚 未 普 遍 受 到 重 視 以 前, 消 費 者 保 護 意 識 與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及 其 相 關 措 施, 已 非 常 普 及 化 而 各 國 央 行 的 金 融 教 育, 大 多 偏 重 於 金 融 政 策 的 宣 導 與 保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方 面 但 隨 著 金 融 市 場 全 球 化 與 複 雜 化, 民 眾 的 經 濟 金 融 知 識 水 準 普 遍 不 足, 此 問 題 引 起 各 國 政 府 的 重 視, 紛 紛 立 法 要 求 政 府 相 關 單 位 對 社 會 大 眾 進 行 金 融 教 育 工 作 金 融 教 育 屬 國 家 教 育 政 策 的 一 環, 個 人 金 融 教 育 則 是 經 濟 學 的 應 用, 因 為 在 每 個 人 的 生 活 當 中 充 滿 取 捨, 都 要 做 選 擇, 而 每 個 人 選 擇 都 有 成 本, 經 濟 學 提 供 個 人 決 策 的 基 本 架 構, 金 融 教 育 就 在 教 這 個 觀 點, 其 最 終 目 標 是 確 保 大 人 及 小 孩 具 備 生 活 中 的 真 實 才 能, 成 為 具 備 金 融 素 養 的 好 消 費 者 以 及 有 責 任 的 好 公 民 1 美 國 前 國 務 卿 Paul H. ONeill 稱 1 : 金 融 教 育 好 比 通 往 個 人 夢 想 的 地 圖, 我 們 必 須 教 導 美 國 百 姓 解 讀 地 圖 的 必 要 技 巧, 以 實 現 個 人 自 己 的 理 想 又 英 國 經 濟 學 家 Alfred Marshall 稱 經 濟 學 是 人 類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知 識, 而 經 濟 金 融 教 育 則 是 進 行 經 濟 學 與 日 常 生 活 中 之 消 費 理 財 避 險 評 估 決 策 活 動 的 連 結 1 因 此 我 們 必 須 在 孩 子 尚 小 的 階 段, 開 始 教 導 他 們 資 源 稀 少 的 觀 念, 儘 早 養 成 取 捨 的 決 策 模 式 ; 並 且 在 資 源 養 成 求 學 時 期, 熟 悉 各 種 金 融 商 品 的 屬 性 及 其 風 險, 才 能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做 好 理 財 規 劃 實 現 夢 想 以 下 就 我 國 政 府 與 非 政 府 單 位 及 部 份 金 融 機 構, 推 動 金 融 教 育 的 現 況 與 努 力, 做 簡 單 的 彙 整 ( 一 ) 中 央 銀 行 表 一 是 各 國 央 行 金 融 教 育 工 作 之 比 較 1, 從 表 中 明 顯 看 出, 其 他 國 家 央 行 在 金 融 教 育 的 推 動 比 我 國 央 行 積 極, 尤 其 在 央 行 網 站 中 設 金 融 教 育 專 屬 網 頁 是 必 要 且 迫 切 的, 初 期 只 要 將 央 行 內 有 關 金 融 教 育 的 影 帶 或 光 碟 片 出 版 刊 物 手 冊 及 宣 傳 單 納 入 該 網 頁, 並 且 與 相 關 金 融 教 育 的 網 頁 連 結, 例 如 臺 灣 證 劵 交 易 及 其 證 劵 暨 期 貨 影 音 傳 播 網 台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的 期 貨 影 音 知 識 網 與 期 貨 及 選 擇 權 數 位 學 習 網 金 管 會 的 金 融 智 慧 網 等, 如 此 就 完 成 金 融 教 育 專 屬 網 頁 的 基 本 架 構 雖 然 10 我 國 央 行 經 營 目 標 明 訂 為 促 進 金 融 穩 定 健 全 銀 行 業 務 維 護 對 內 及 對 外 幣 值 的 穩 定, 並 在 上 列 的 目 標 範 圍 內, 協 助 經 濟 發 展 隨 著 經 濟 快 速 成 長, 中 央 銀 行 138

林 寶 源 張 金 樹 張 寶 貴 從 金 融 風 暴 談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強 化 所 肩 負 的 首 要 任 務 由 原 先 的 追 求 經 濟 高 度 成 長, 轉 變 為 維 持 物 價 與 金 融 穩 定, 並 積 極 參 與 金 融 體 系 的 建 制 與 改 革 但 金 融 教 育 的 推 動 也 是 刻 不 容 緩 的 任 務, 它 能 提 昇 全 民 的 金 融 知 識 水 準, 可 降 低 被 詐 騙 或 投 資 失 利 的 機 率, 有 效 創 造 財 富, 厚 植 國 力 ( 二 )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簡 稱 金 管 會 ) 3 金 管 會 今 年 的 施 政 目 標 第 六 項 為 加 強 消 費 者 與 投 資 人 保 護 與 金 融 教 育, 其 中 與 金 融 教 育 相 關 的 具 體 作 法 有 三 點 : 1. 建 立 金 融 消 費 者 評 議 機 制 : 研 擬 金 融 消 費 者 爭 議 事 件 處 理 法 草 案, 送 請 立 法 院 審 議 通 過 後, 建 制 成 立 金 融 消 費 者 評 議 機 制, 以 有 效 解 決 金 融 消 費 爭 議 案 件 及 保 護 金 融 消 費 者 之 權 益 2. 強 化 金 融 教 育 宣 導 與 普 及 金 融 知 識 : 舉 辦 走 入 校 園 與 社 區 辦 理 金 融 知 識 宣 導 活 動 消 費 者 保 護 研 討 會 或 園 遊 會 或 博 覽 會 與 編 製 金 融 知 識 文 宣 品 及 宣 傳 短 片 3. 配 合 金 融 知 識 普 及 計 畫, 持 續 推 動 投 資 人 與 交 易 人 之 宣 導 業 務 從 金 管 會 的 施 政 目 標 及 其 執 行 策 略, 明 顯 感 受 政 府 在 面 對 詭 譎 多 變 的 金 融 市 場, 對 金 融 教 育 的 重 視 與 努 力 表 二 是 金 管 會 及 其 相 關 部 門 網 頁, 所 提 供 的 金 融 教 育 之 訊 息 13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1 表 一 各 國 央 行 金 融 教 育 工 作 之 比 較 項 目 央 行 網 站 中 央 行 名 稱 設 金 融 教 育 專 屬 網 頁 出 版 刊 物 手 冊 及 宣 傳 單 錄 影 帶 或 DVD/VCD 光 碟 片 線 上 學 習 與 互 動 遊 戲 美 國 Fed 加 拿 大 央 行 英 格 蘭 銀 行 歐 洲 央 行 德 國 聯 邦 銀 行 日 本 央 行 韓 國 央 行 韓 文 我 國 央 行 金 融 競 賽 論 文 競 賽 專 題 演 講 學 生 研 習 會 或 講 習 會 老 師 訓 練 課 程 或 研 習 營 貨 幣 博 物 館 參 觀 央 行 辦 公 室 參 觀 地 下 金 庫 舉 辦 藝 文 活 動 對 央 行 員 工 提 供 金 融 教 育 與 國 防 部 合 作 辦 理 軍 人 金 融 教 育 紐 約 東 京 * 摘 自 黃 富 櫻, 主 要 國 家 央 行 推 廣 金 融 教 育 的 比 較 與 借 鏡, 國 際 金 融 參 考 資 料 第 五 十 五 輯 ( 中 央 銀 行 ),P152~196(2008/6/30) 140

林 寶 源 張 金 樹 張 寶 貴 從 金 融 風 暴 談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強 化 表 二 金 管 會 及 其 相 關 部 門 網 頁 之 金 融 教 育 訊 息 網 頁 名 稱 金 管 會 金 管 會 : 金 融 智 慧 網 臺 灣 證 劵 交 易 所 臺 灣 證 劵 交 易 所 :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臺 灣 證 劵 交 易 所 : 影 音 傳 播 網 台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台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 期 貨 影 音 知 識 網 台 灣 期 貨 交 易 所 : 期 貨 及 選 擇 權 數 位 學 習 網 金 融 教 育 訊 息 1. 金 融 政 策 法 規 與 金 融 資 訊 的 揭 露 2. 金 融 知 識 消 費 金 融 與 防 制 金 融 詐 騙 的 宣 導 適 合 理 財 規 劃 的 初 學 者, 內 容 涵 蓋 認 識 貨 幣 如 何 開 源 節 流 保 險 規 劃 防 制 金 融 詐 騙 及 金 融 商 品 介 紹, 主 要 以 動 畫 影 片 與 可 下 載 的 電 子 檔 案 宣 導 1. 不 定 期 舉 辦 研 習 或 說 明 會, 宣 導 各 項 辦 法 制 度 與 法 規 2. 提 供 上 市 股 票 的 買 賣 資 訊, 如 市 場 公 告 法 人 進 出 與 融 資 融 劵 情 況 等 3. 各 類 金 融 商 品 的 宣 導 手 冊 4. 舉 辦 證 劵 智 慧 王 競 賽 1. 提 供 上 市 股 票 的 詳 細 基 本 資 料 公 司 治 理 營 運 概 況 財 務 等 資 訊 2. 提 供 證 劵 衍 生 商 品 與 基 金 相 關 資 訊 3. 設 立 各 項 專 區, 如 財 務 重 點 ETF 債 劵 受 輔 導 台 灣 存 託 憑 證 等 專 區, 提 供 投 資 人 相 關 資 訊, 有 效 規 避 風 險 1. 不 定 期 舉 辦 研 習 說 明 會 或 開 設 相 關 課 程, 宣 導 各 項 辦 法 制 度 與 法 規 2. 宣 導 影 片, 內 容 涵 蓋 政 策 制 度 規 章 總 體 經 濟 產 業 趨 勢 風 險 控 管 與 各 類 金 融 商 品 的 操 作 之 宣 導 1. 出 版 新 制 度 宣 導 與 各 類 期 貨 及 選 擇 權 的 學 習 手 冊 2. 提 供 期 貨 交 易 的 制 度 法 規 基 本 知 識 與 統 計 等 相 關 資 料 1. 提 供 政 策 制 度 與 金 融 商 品 的 宣 導 影 片 2. 不 定 期 舉 辦 財 經 講 座, 內 容 涵 蓋 制 度 宣 導 金 融 商 品 操 作 及 其 經 驗 分 享 投 資 策 略 與 績 效 及 風 險 控 管 等 ( 網 頁 提 供 講 座 相 關 影 片 ) 提 供 完 整 的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相 關 訊 息 之 動 畫 教 育 影 片, 內 容 涵 蓋 市 場 與 觀 念 介 紹 及 實 務 操 作 流 程 * 從 各 單 位 的 網 頁 彙 整 從 表 二 中 各 網 頁 所 提 供 的 金 融 教 育 訊 息 來 看, 金 管 會 及 其 金 融 智 慧 網 著 重 於 基 本 金 融 知 識 消 費 金 融 與 防 制 金 融 詐 騙 的 宣 導, 非 常 適 合 各 年 齡 層 自 學 建 立 基 14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本 金 融 概 念 而 臺 灣 證 劵 與 期 貨 交 易 所 的 網 頁 及 其 相 關 網 頁, 偏 重 於 金 融 商 品 的 制 度 法 規 實 務 操 作 之 宣 導, 同 時 也 提 供 有 關 總 體 經 濟 產 業 趨 勢 風 險 控 管 與 投 資 策 略 等 的 統 計 資 料 與 影 片, 適 合 全 方 位 理 財 規 劃 進 修 的 參 考 ( 三 ) 公 會 與 財 團 法 人 機 構 推 動 金 融 教 育 概 況 表 三 公 會 與 財 團 法 人 機 構 推 動 金 融 教 育 概 況 單 位 名 稱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暨 顧 問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 簡 稱 證 基 會 ) 證 券 投 資 人 及 期 貨 交 易 人 保 護 中 心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金 融 教 育 訊 息 1. 政 府 經 濟 政 策 與 證 券 交 易 法 令 之 協 助 推 行 與 研 究 2. 開 辦 各 種 訓 練 課 程 1. 提 供 產 業 與 財 經 資 訊 2. 開 辦 各 種 訓 練 課 程 3. 提 供 投 資 人 保 護 的 相 關 資 訊 4. 出 版 研 究 報 告 與 宣 導 手 冊 1. 設 立 證 劵 專 業 圖 書 館 2. 推 動 金 融 知 識 普 及 計 畫, 免 費 辦 理 深 入 校 園 理 財 講 座 與 社 區 大 學 合 作 辦 理 投 資 未 來 系 列 講 座 及 中 小 學 教 師 暑 期 證 券 知 識 研 習 營 3. 開 辦 各 種 進 修 研 習 課 程 4. 證 照 考 試 輔 導 1. 負 責 提 供 投 資 人 證 券 及 期 貨 相 關 法 令 之 諮 詢 及 申 訴 服 務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或 期 貨 交 易 因 民 事 爭 議 之 調 處 外, 亦 得 為 投 資 人 提 起 團 體 訴 訟 或 仲 裁 求 償 ; 另 針 對 證 券 商 或 期 貨 商 因 財 務 困 難 無 法 償 付 之 問 題, 明 訂 設 置 保 護 基 金 辦 理 償 付 善 意 投 資 人 之 作 業 2. 出 版 相 關 宣 導 手 冊 1. 接 受 政 府 單 位 及 民 間 業 者 之 專 案 委 託, 進 行 研 究 及 分 析, 並 提 供 政 策 建 議, 以 作 為 委 託 單 位 訂 定 各 項 決 策 時 之 參 考 2. 提 供 產 業 經 濟 資 訊 3. 編 輯 暨 出 版 各 項 研 究 成 果 4. 針 對 國 內 外 經 濟 發 展 現 況 與 趨 勢, 定 期 發 佈 經 濟 景 氣 月 預 測 總 體 經 濟 季 預 測 雙 率 動 向 分 析 等 資 訊 142

林 寶 源 張 金 樹 張 寶 貴 從 金 融 風 暴 談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強 化 中 華 經 濟 研 究 院 5. 成 立 產 經 資 料 庫 1. 出 版 專 書 期 刊 與 各 項 研 究 成 果 2. 設 立 張 麗 門 紀 念 圖 書 館 * 從 各 單 位 的 網 頁 彙 整 表 三 中 的 公 會 與 財 團 法 人 機 構, 除 了 台 灣 經 濟 研 究 院 是 民 間 設 立 之 獨 立 學 術 研 究 機 構 外, 其 餘 的 亦 可 歸 屬 於 政 府 單 位, 其 中 以 證 基 會 受 金 管 會 委 託, 推 動 金 融 知 識 普 及 計 畫, 免 費 辦 理 深 入 校 園 理 財 講 座 與 社 區 大 學 合 作 辦 理 投 資 未 來 系 列 講 座 及 中 小 學 教 師 暑 期 證 券 知 識 研 習 營, 在 金 融 教 育 的 推 動 有 立 竿 見 影 之 效 ( 四 ) 南 山 人 壽 慈 善 基 金 會 推 動 金 融 教 育 的 相 關 活 動 2009 年 年 中 時, 當 媒 體 報 導 理 財 教 育 將 納 入 課 程 國 中 基 測 要 考, 引 發 各 界 熱 烈 討 論 教 育 部 表 示 11, 這 可 能 是 理 財 一 詞 引 起 的 誤 解, 國 中 小 重 點 在 培 養 學 生 建 立 正 確 金 錢 價 值 觀 理 性 消 費 態 度 及 養 成 儲 蓄 習 慣, 並 不 在 教 學 生 如 何 投 資, 到 高 中 職 或 大 專 才 進 一 步 學 習 財 務 規 劃 投 資 理 財 規 劃 等 金 融 知 識 教 育 部 澄 清, 雖 然 理 財 教 育 已 納 入 國 中 小 課 程 綱 要 能 力 指 標, 有 可 能 成 為 命 題 範 圍, 但 教 育 部 不 贊 成 以 考 試 方 式 來 引 導, 有 更 多 其 他 方 式 可 幫 助 學 生 建 立 正 確 金 錢 價 值 觀 教 育 部 表 示 11, 台 灣 早 期 民 風 淳 樸 生 活 困 苦, 父 母 及 師 長 常 教 導 小 孩 儲 蓄, 儲 蓄 可 能 是 唯 一 的 理 財 觀 念 然 而, 隨 著 經 濟 起 飛, 生 活 環 境 逐 漸 改 善, 子 女 愈 生 愈 少, 父 母 極 盡 寵 愛, 滿 足 小 朋 友 需 求, 新 一 代 因 此 對 消 費 沒 有 節 制, 分 不 清 什 麼 是 必 要 與 想 要 另 方 面 商 業 行 為 盛 行, 行 銷 手 法 推 陳 出 新, 學 生 若 沒 有 正 確 價 值 觀, 很 可 能 就 會 入 不 敷 出, 甚 至 信 用 破 產, 理 財 教 育 有 其 重 要 性 與 必 要 性, 尤 其 要 建 立 正 確 的 金 錢 價 值 觀 12 因 此, 教 育 部 規 劃 在 現 行 正 規 教 育 體 制 下, 發 展 出 金 融 理 財 教 育 課 程 教 材 教 案, 早 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開 始 實 施 時, 金 融 理 財 教 育 已 納 入 課 程 綱 要 的 能 力 指 標 中 另 外, 教 育 部 與 金 管 會 自 98 年 度 共 同 推 動 的 金 融 教 育 合 作 推 廣 計 畫 12, 其 中 一 項 就 是 辦 理 國 中 融 入 教 學 試 辦 計 畫 本 計 畫 分 別 委 託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14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局 及 苗 栗 縣 政 府 以 試 辦 方 式 進 行, 由 地 域 文 化 相 異 的 兩 縣 市 再 各 自 選 取 3 所 國 中 試 辦, 苗 栗 縣 的 試 辦 學 校 為 三 義 國 中 苗 栗 縣 公 館 國 中 苗 栗 縣 鶴 岡 國 中 ; 臺 北 市 選 定 的 試 辦 學 校 為 敦 化 國 中 芳 和 國 中 景 美 國 中, 執 行 期 程 為 98 年 9 月 1 日 至 99 年 7 月 31 日 止 從 教 育 部 的 各 項 規 劃 來 看, 金 融 教 育 深 耕 校 園 已 刻 不 容 緩 的 事, 而 非 政 府 單 位 如 金 融 機 構 證 劵 公 司 或 民 間 基 金 會 等, 所 舉 辦 的 研 習 或 活 動, 更 能 強 化 金 融 教 育 的 推 動 績 效 以 南 山 人 壽 慈 善 基 金 會 為 例 13, 從 2006 年 成 立 以 來, 除 了 捐 贈 金 融 知 識 教 材 8000 套 給 部 份 國 中 小 學 學 童 學 習 參 考 外, 也 舉 辦 一 梯 次 的 種 籽 師 資 培 訓 營 及 六 梯 次 的 小 小 金 融 家 成 長 營 ( 詳 見 表 四 ) 由 於 接 受 金 融 教 育 的 對 象, 主 要 是 偏 遠 地 區 弱 勢 族 群 原 住 民 孩 童, 其 成 效 雖 然 無 法 立 即 顯 現, 但 參 予 研 習 的 內 涵, 已 詮 釋 觀 念 與 方 向 的 扭 轉, 如 此 就 能 提 升 低 照 顧 (underserved) 族 群 的 福 祉 與 競 爭 力, 這 也 是 推 動 金 融 教 育 的 目 標 之 ㄧ 表 四 南 山 人 壽 慈 善 基 金 會 推 動 金 融 教 育 的 相 關 活 動 日 期 活 動 名 稱 參 加 對 象 原 住 民 孩 童 希 望 工 程 - 金 融 知 識 紮 根 校 園 計 劃 2007/12/21 捐 助 4,000 套 金 融 知 識 教 材 給 原 住 民 小 朋 友, 並 ~12/24 於 12 月 21 日 至 12 月 23 日 舉 辦 種 籽 師 資 培 訓 營 2008/01/22 台 北 縣 各 國 中 小 學 近 200 位 原 兩 梯 次 小 小 金 融 家 成 長 營 ~01/27 住 民 學 童 參 加 與 台 北 縣 教 育 局 合 作 開 放 給 2008/02 贊 助 印 製 唯 一 由 金 管 會 保 險 局 編 審 之 教 材, 包 含 各 國 中 小 學 免 費 申 請, 總 計 金 聰 明 金 融 家 及 小 富 翁 傳 奇 各 2,000 套 融 教 材 贈 書 活 動 共 捐 贈 近 百 所 學 校 2008/07/25 ~07/27 原 住 民 孩 童 希 望 工 程 金 融 知 識 扎 根 校 園 計 劃, 舉 辦 小 小 金 融 家 成 長 營 ( 第 一 梯 次 ) 復 興 鄉 及 大 溪 地 區 原 住 民 孩 童 2008/08/30 ~08/31 原 住 民 孩 童 希 望 工 程 金 融 知 識 扎 根 校 園 計 劃, 舉 辦 小 小 金 融 家 成 長 營 ( 第 一 梯 次 ) 復 興 鄉 原 住 民 孩 童 及 桃 園 地 區 家 扶 孩 子 2009/06/30 ~07/05 基 金 會 與 屏 東 縣 政 府 共 同 舉 辦 二 梯 次 小 小 金 融 家 成 長 營 200 位 來 自 屏 東 縣 泰 武 鄉 來 義 鄉 牡 丹 鄉 獅 子 鄉 滿 洲 鄉 及 春 日 鄉 等 山 地 鄉 的 國 小 原 住 民 孩 童 144

林 寶 源 張 金 樹 張 寶 貴 從 金 融 風 暴 談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強 化 * 從 南 山 人 壽 慈 善 基 金 會 網 頁 關 懷 軌 跡 - 大 事 紀 彙 整 綜 合 上 述 資 料, 明 顯 看 到 政 府 與 非 政 府 單 位, 自 2006 年 起 就 非 常 積 極 推 動 金 融 知 識 普 及 計 畫, 結 合 社 會 資 源, 透 過 講 座 電 視 媒 體 網 站 理 財 營 教 材 編 撰 等 各 類 型 活 動, 對 學 生 教 師 社 區 民 眾 及 電 視 觀 眾 等 不 同 族 群 宣 導 金 融 知 識, 期 望 提 升 民 眾 金 融 知 識 素 養 並 建 立 正 確 理 財 觀 念, 進 而 減 少 糾 紛 及 防 制 金 融 犯 罪 13 四 大 學 院 校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強 化 ( 一 ) 理 財 知 識 與 通 識 課 程 的 連 結 依 據 VISA 國 際 組 織 對 台 灣 大 學 生 理 財 行 為 調 查 結 果 14 : 在 基 本 理 財 及 消 費 觀 方 面,98% 的 大 專 學 生 肯 定 理 財 對 生 活 的 重 要 性, 但 僅 有 9% 的 人 認 為 自 己 有 足 夠 的 理 財 知 識, 更 有 9% 大 學 生 從 未 接 觸 過 理 財 知 識, 普 遍 認 為 自 己 理 財 知 識 並 不 足 夠 相 對 於 中 學 生 而 言, 大 學 生 心 智 較 為 成 熟, 而 且 即 將 進 入 社 會, 所 以 在 這 段 時 間 建 立 起 理 財 的 觀 念 是 非 常 合 適 且 必 要 的 但 以 部 份 大 學 院 校 開 設 有 關 經 濟 或 理 財 的 通 識 課 程 來 看 ( 表 五 ), 現 階 段 的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仍 然 以 經 濟 學 相 關 課 程 為 主, 內 容 雖 然 會 涵 蓋 需 求 與 供 給 分 析 市 場 分 析 儲 蓄 與 投 資 金 融 體 系 貨 幣 供 給 與 通 貨 膨 脹 貨 幣 與 財 政 政 策 等, 但 偏 重 於 學 理 的 探 究 與 模 式 的 分 析, 與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的 金 融 實 務 有 顯 著 的 落 差 因 此 面 對 目 前 複 雜 的 金 融 市 場, 除 了 經 濟 學 課 程 之 外, 更 應 強 化 比 較 務 實 的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如 部 分 科 技 大 學 所 開 設 的 投 資 與 理 財 生 活 理 財 規 劃 家 庭 理 財 產 業 分 析 與 理 財 投 資 等 課 程, 其 授 課 內 容 可 配 合 當 時 的 財 經 趨 勢, 15,16 並 參 考 財 經 學 系 的 投 資 學 課 程 及 台 灣 金 融 研 訓 院 出 版 的 理 財 規 劃 實 務 理 財 工 具 及 其 應 用 等 書 籍, 如 此 才 能 在 嚴 峻 的 金 融 環 境 中 做 好 個 人 理 財 14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表 五 大 學 院 校 開 設 有 關 經 濟 或 理 財 的 通 識 課 程 學 校 名 稱 課 程 名 稱 備 註 經 濟 學 ( 一 二 ) 經 濟 學 原 理 與 實 習 ( 一 二 ) 世 界 經 濟 導 論 台 灣 大 學 兩 岸 經 濟 發 展 議 題 富 裕 與 貧 窮 國 際 經 濟 學 導 論 經 濟 學 與 生 活 清 華 大 學 文 化 與 經 濟 經 濟 學 概 論 經 濟 法 交 通 大 學 當 代 世 界 : 跨 國 社 會 與 經 濟 議 題 台 灣 社 會 經 濟 史 經 濟 學 概 論 成 功 大 學 應 用 經 濟 學 經 濟 學 概 論 經 濟 行 為 概 論 中 山 大 學 總 體 經 濟 學 概 論 財 管 概 論 投 資 與 理 財 南 台 經 濟 與 生 活 科 技 大 學 全 球 經 貿 趨 勢 生 活 理 財 規 劃 崑 山 家 庭 理 財 科 技 大 學 台 灣 金 融 與 經 濟 發 展 使 台 南 經 濟 學 與 生 活 科 技 大 學 遠 東 產 業 分 析 與 理 財 投 資 科 技 大 學 * 從 各 大 專 院 校 網 頁 彙 整 歷 年 所 開 設 之 課 程 98 學 年 度 開 設 98 學 年 度 開 設 98 學 年 度 開 設 97 學 年 度 開 設 歷 年 所 開 設 之 課 程 97 98 學 年 度 開 設 98 學 年 度 開 設 98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開 設 97 98 學 年 度 開 設 146

林 寶 源 張 金 樹 張 寶 貴 從 金 融 風 暴 談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強 化 而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為 了 鼓 勵 專 為 非 財 金 系 所 開 設 個 人 投 資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特 訂 定 個 人 投 資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補 助 要 點 17, 其 目 的 在 提 升 非 財 金 系 所 學 生 的 財 金 素 養 雖 然 每 年 補 助 僅 有 10 個 名 額 且 同 一 課 程 至 多 得 申 請 一 次 補 助, 但 從 此 補 助 要 點 不 難 窺 知, 目 前 大 專 院 校 的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必 須 更 務 實 化, 才 能 讓 更 多 的 大 學 生 認 為 自 己 有 足 夠 的 理 財 知 識 另 一 方 面, 金 管 會 為 落 實 金 融 知 識 普 及 計 畫 深 化 校 園 金 融 知 識, 鼓 勵 國 內 大 專 院 校 及 其 社 團 或 系 所 辦 理 金 融 知 識 普 及 相 關 活 動, 特 訂 定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補 助 大 專 院 校 辦 理 金 融 知 識 普 及 活 動 要 點 18 14 而 證 基 會 也 在 97 及 98 年 度 下 半 年, 辦 理 深 入 校 園 理 財 講 座 共 18 場, 共 計 2,321 人 次 參 加, 深 獲 各 合 作 大 學 院 校 師 生 之 好 評, 並 冀 望 增 加 辦 理 場 次, 以 加 強 學 生 對 金 融 市 場 實 務 之 瞭 解, 發 揮 理 論 與 實 務 相 輔 相 成 之 效 因 此 為 嘉 惠 更 多 青 年 學 子, 決 議 在 99 年 上 半 年 加 辦 十 二 場 次, 擴 大 宣 導 效 益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務 實 化 與 金 融 知 識 普 及 計 畫 或 活 動 是 相 輔 相 成 的, 但 從 目 前 各 大 專 院 校 的 通 識 課 程 來 看, 確 實 有 強 化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必 要 性 與 迫 切 性 ( 二 ) 問 卷 調 查 以 遠 東 科 大 四 技 三 年 級 學 生 為 對 象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研 究 其 對 基 本 金 融 知 識 與 觀 念 的 認 知 及 接 受 金 融 教 育 的 學 習 意 願 目 前 他 們 是 選 讀 由 本 人 授 課 的 產 業 分 析 與 理 財 投 資 通 識 課 程 的 學 生, 由 於 發 現 彼 此 間 的 學 習 態 度 差 異 很 大, 因 此 進 行 該 問 卷 調 查, 合 計 發 出 110 份 問 卷 ( 有 兩 位 學 生 缺 席 ), 回 收 問 卷 106 份, 有 效 問 卷 103 份 此 次 調 查 對 象 都 是 非 財 金 系 學 生, 表 六 是 人 數 分 佈 統 計 表, 其 中 的 行 銷 系 屬 於 商 管 學 院, 休 閒 系 屬 於 民 生 學 院 表 七 是 調 查 問 卷 結 果 統 計 表, 結 果 發 現 同 學 對 基 本 金 融 知 識 與 觀 念 的 認 知 都 非 常 同 意 或 同 意 而 有 共 識, 如 大 學 生 畢 業 前 都 要 懂 得 基 本 的 經 濟 金 融 知 識 (99/103,96.1%) 懂 得 理 財 投 資, 比 較 有 機 會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實 現 自 己 的 夢 想. (101/103,98.0%) 越 早 學 會 理 財 投 資, 效 果 越 好 (97/103,94.2%) 理 財 投 資 是 大 學 生 必 修 的 第 二 專 長 (91/103,88.3%) 卡 債 族 的 產 生 是 理 財 不 當 的 結 14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果 (91/103,88.3%) 等 議 題 其 次 在 反 向 思 考 議 題 中, 對 投 資 連 動 債 而 慘 賠 的 投 資 人, 向 政 府 或 銀 行 索 賠 是 合 法 且 理 性 的 行 為 表 示 非 常 同 意 同 意 或 尚 可 的 比 率 合 計 60.2%(62/103), 此 項 結 果 顯 示 大 部 分 同 學 認 為 政 府 要 為 金 融 監 管 不 當 或 金 融 機 構 未 充 分 揭 露 風 險, 須 負 相 當 程 度 的 責 任 表 六 產 業 分 析 與 理 財 投 資 通 識 課 程 修 課 人 數 分 佈 統 計 表 電 資 學 院 (59 人 ) 工 程 學 院 (37 人 ) 其 他 學 院 (16 人 ) 電 機 系 電 子 系 資 工 系 電 腦 應 用 系 材 料 系 機 械 系 自 控 系 行 銷 系 休 閒 系 26 13 20 17 12 5 3 12 4 148

林 寶 源 張 金 樹 張 寶 貴 從 金 融 風 暴 談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強 化 表 七 調 查 問 卷 結 果 統 計 表 ( 人 數 ) 選 題 目 大 學 生 畢 業 前 都 要 懂 得 基 本 的 經 濟 金 融 知 識 項 非 常 非 常 同 意 尚 可 不 同 意 同 意 不 同 意 電 資 學 院 22 29 3 0 0 工 程 學 院 14 21 1 0 0 其 他 學 院 6 7 0 0 0 理 財 投 資 是 大 學 生 必 修 的 第 二 專 長 電 資 學 院 17 30 6 1 0 工 程 學 院 10 21 4 1 0 其 他 學 院 6 7 0 0 0 卡 債 族 的 產 生 是 理 財 不 當 的 結 果 電 資 學 院 26 21 7 0 0 工 程 學 院 15 18 1 0 1 其 他 學 院 2 8 3 0 0 投 資 連 動 債 而 慘 賠 的 投 資 人, 向 政 府 或 銀 行 索 賠 是 合 法 且 理 性 的 行 為 電 資 學 院 4 5 27 14 4 工 程 學 院 0 8 10 14 4 其 他 學 院 1 3 4 4 1 買 賣 金 融 商 品 純 屬 於 像 賭 博 的 投 機 行 為 電 資 學 院 2 15 13 19 5 工 程 學 院 2 4 9 19 2 其 他 學 院 1 3 1 7 1 懂 得 理 財 投 資, 比 較 有 機 會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實 現 自 己 的 夢 想. 電 資 學 院 30 22 2 0 0 工 程 學 院 14 22 0 0 0 其 他 學 院 8 5 0 0 0 越 早 學 會 理 財 投 資, 效 果 越 好 電 資 學 院 30 23 1 0 0 工 程 學 院 17 15 4 0 0 其 他 學 院 4 8 1 0 0 理 財 投 資 課 程 最 好 涵 蓋 虛 擬 下 單 或 實 務 交 易 單 元 電 資 學 院 17 23 13 1 0 工 程 學 院 7 14 14 1 0 ( 成 績 依 操 作 績 效 給 分 ) 其 他 學 院 2 8 3 0 0 無 形 資 產 ( 品 德 自 信 誠 信 專 業 知 識 等 ) 比 有 形 資 產 重 要 電 資 學 院 22 21 10 1 0 工 程 學 院 18 16 2 0 0 其 他 學 院 6 5 2 0 0 本 校 應 盡 速 籌 設 理 財 投 資 相 關 學 生 社 團, 增 加 同 學 學 習 成 長 的 機 會 電 資 學 院 15 27 11 1 0 工 程 學 院 7 26 3 1 0 其 他 學 院 4 4 5 0 0 而 在 投 資 觀 念 問 題 的 調 查, 認 為 買 賣 金 融 商 品 純 屬 於 像 賭 博 的 投 機 行 為, 雖 然 有 51.5%(53/103) 表 示 不 贊 同, 但 仍 有 26.2%(27/103) 的 同 學 同 意 追 究 其 原 14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因, 可 能 是 本 校 創 校 時 是 五 專 學 制, 最 後 升 格 為 科 技 大 學, 科 系 以 工 程 學 系 為 主, 對 於 經 濟 學 或 投 資 學 相 關 課 程 無 緣 接 觸 ; 另 一 方 面, 由 於 地 域 關 係, 南 部 民 風 純 樸, 對 於 理 財 投 資 比 較 保 守, 一 直 有 玩 股 票 就 是 賭 博 根 深 蒂 固 的 思 維 目 前 本 校 商 管 與 民 生 學 院 人 數 持 續 增 加, 課 程 規 畫 也 涵 蓋 投 資 或 財 務 管 理 等 內 容, 相 信 會 逐 步 認 為 理 財 投 資 是 一 項 生 活 知 識 與 技 能, 而 不 是 像 賭 博 的 投 機 行 為 另 外 對 同 學 的 價 值 判 斷 取 捨 作 簡 單 分 析, 約 有 95.1%(98/103) 同 學 同 意 無 形 資 產 ( 品 德 自 信 誠 信 專 業 知 識 等 ) 比 有 形 資 產 重 要, 這 一 點 令 人 感 到 鼓 舞 欣 慰, 顯 示 新 世 代 擁 抱 人 性 核 心 價 值 的 熱 情, 將 帶 領 他 們 不 致 迷 失 在 世 界 洪 流 中 其 實 真 正 的 成 功 有 很 多 種 19 : 它 可 能 是 創 造 出 了 新 的 產 品 或 技 術, 可 能 是 取 得 了 突 破 性 的 科 研 或 學 術 成 果, 可 能 是 因 自 己 的 行 為 而 給 他 人 帶 來 了 幸 福, 可 能 是 工 作 岡 位 上 得 到 了 別 人 的 信 任, 也 可 能 是 找 到 了 最 能 使 自 己 滿 足 和 快 樂 的 生 活 方 式 總 之, 投 資 是 全 方 位 的, 無 形 資 產 的 投 資 更 勝 於 有 形 資 產 的 投 資 最 後 基 於 活 化 課 程 內 容 需 要, 針 對 理 財 投 資 課 程 是 否 要 涵 蓋 虛 擬 下 單 或 實 務 交 易 單 元 ( 部 分 學 期 成 績 依 操 作 績 效 給 分 )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有 68.9%(71/103) 的 同 學 同 意 規 劃 虛 擬 下 單 或 實 務 交 易 單 元, 不 同 意 的 僅 1.9%(2/103), 表 示 尚 可 的 有 29.1%(30/103) 由 以 上 結 果 顯 示, 大 部 分 同 學 期 望 在 學 習 相 關 理 財 知 識 與 技 能 之 後, 能 藉 實 務 演 練 來 印 證 理 論 而 除 了 虛 擬 下 單 或 投 資 競 賽 外, 學 生 社 團 也 是 最 有 效 最 直 接 能 提 供 同 學 互 相 學 習 成 長 的 地 方, 有 80.6%(83/103) 的 同 學 同 意 本 校 應 盡 速 籌 設 理 財 投 資 相 關 學 生 社 團, 增 加 同 學 學 習 成 長 的 機 會, 不 同 意 的 僅 有 1.9%(2/103), 可 見 同 學 的 學 習 意 願 值 得 肯 定 並 予 以 重 視 期 望 不 久 的 將 來, 本 校 也 有 像 台 大 的 證 券 ( 期 貨 ) 研 究 社 成 大 的 證 券 投 資 研 習 社 與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的 證 券 研 習 社 等 學 生 社 團 籌 設 成 立 150

林 寶 源 張 金 樹 張 寶 貴 從 金 融 風 暴 談 理 財 通 識 課 程 的 強 化 參 考 文 獻 1 黃 富 櫻, 主 要 國 家 央 行 推 廣 金 融 教 育 的 比 較 與 借 鏡, 國 際 金 融 參 考 資 料 第 五 十 五 輯 ( 中 央 銀 行 ),P152~196(2008/6/30) 2 冰 島 經 濟 危 機 的 背 景 過 程 與 啟 示, 經 建 會 經 研 處 新 聞 稿 (2009/4/9) 3 誰 拯 救 冰 島, 三 联 生 活 周 刊 第 501 期 (2008/10/27) 4 陶 慧 恆 林 曉 伶 譯, 第 一 章 金 融 部 門 之 系 統 風 險 - 美 國 次 級 房 貸 金 融 危 機 之 分 析, 全 球 金 融 危 機 專 輯 ( 增 訂 版 ) 第 五 十 七 輯 ( 中 央 銀 行 ),P.1~24(2010/03) 5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94~99 年 度 施 政 計 畫,(2005~2010) 6 黃 富 櫻, 第 三 章 本 次 金 融 危 機 之 五 個 重 要 個 案 分 析, 全 球 金 融 危 機 專 輯 ( 增 訂 版 ) 第 五 十 七 輯 ( 中 央 銀 行 ),P.47~72(2010/03) 7 歐 盟 提 7500 億 歐 元 不 惜 代 價 為 幣 值 撐 腰, 今 日 新 聞 (NOWnews)(2010/5/10) 8 仿 美 式 撒 錢 急 救,PIGS 債 信 危 機 可 望 解 除, 鉅 亨 網 (cnyes.com)(2010/5/14) 9 疑 拉 高 房 貸 評 等 美 八 大 銀 行 遭 調 查, 公 視 新 聞 網 (2010/5/14) 10 央 行 簡 介, 中 央 銀 行 全 球 資 訊 網 (2010) 11 建 立 正 確 金 錢 價 值 觀 最 重 要 基 測 不 必 然 要 考 理 財, 教 育 部 電 子 報 第 369 期 (2009/7/30) 12 金 融 教 育 扎 根 建 立 學 生 正 確 理 財 觀, 教 育 部 電 子 報 第 403 期 (2010/4/1) 13 關 懷 軌 跡 - 大 事 紀, 南 山 人 壽 慈 善 基 金 會 網 頁 (2010) 14 深 入 校 園 財 金 講 座,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網 頁 (2010) 15 理 財 規 劃 實 務, 理 財 規 劃 實 務 編 撰 委 員 會, 金 融 研 訓 院 (2008) 16 理 財 工 具 及 其 應 用, 理 財 工 具 及 其 應 用 編 撰 委 員 會, 金 融 研 訓 院 (2008) 17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函, 中 證 商 教 字 第 0990000559 號 (2010/03/19) 18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補 助 大 專 院 校 辦 理 金 融 知 識 普 及 活 動 要 點 (2009/09) 19 李 開 復 著, 做 最 好 的 自 己, 聯 經 出 版 (2007/01) 15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Talking enhancing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general education curriculum from the financial meltdown Pao-Yuan Lin, Instructor of Department of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Far East University Jin-Shu Chang, Instructor of Department of Materials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Far East University Pao-kuei Chang, Instructor of General Education Center, Far East University Abstract Because the people consume a custom change and the occurrence of card debt from 2005, arouse the people to start valuing the financial training courses. Government and non- government and some banking institutes offer financial training courses for young generation to develop their exact and healthy financial ideas. This study mainly aimed at subprime mortgage caused financial meltdown, and analyze its reasons to examine how to avoid repeating the same mistake. Also, explore recently governments or non-government promote status and effort of the financial educational. Finally the study investigated basic knowledge and financial learning desire of junior and senior students of Far East University. The results of the study showed that 96% student reported before graduation they need to know basic economic financial knowledge and finance mangaing investment to advance the quality of life as well as make their dreams come true. In addition, 68.9% student reported that they agreed with conjecture order" or "actual trading" in general education courses to enhance their learning effect. There was 80.6% student who approve establishing related finance managing clubs in our school and increasing the opportunity of learning progress. It is worth positive, valuable and encouraged for this aggressive learning desire. Keywords: subprime mortgage, card debt storm, financial education, financial managment course for general education 152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 總 第 七 期 ) 2010 年 7 月 頁 153~164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台 灣 民 宿 產 業 經 營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之 研 究 以 南 台 灣 合 法 民 宿 探 討 未 來 經 營 趨 勢 * 張 忠 平 郭 德 賓 摘 要 隨 著 消 費 者 對 休 閒 度 假 的 重 視, 促 使 國 內 的 民 宿 如 雨 後 春 筍 般 地 蓬 勃 發 展, 針 對 國 內 的 休 閒 旅 遊, 不 論 是 在 本 島 或 者 是 外 島, 都 希 望 能 找 到 一 個 有 特 色 寧 靜 又 舒 適 的 自 然 環 境, 以 立 意 抽 樣 選 取 南 高 屏 三 縣,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登 錄 之 合 法 民 宿 190 家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資 料 2010 年 2~4 月, 以 郵 寄 方 式 發 出 問 卷 190 份, 回 收 有 效 問 卷 115 份, 有 效 回 收 率 61%, 分 析 研 究 結 果, 運 用 現 有 經 營 較 好 的 民 宿, 找 出 創 業 可 行 的 的 途 徑 與 永 續 經 營 的 模 式, 供 有 意 經 營 民 宿 和 選 擇 民 宿 休 閒 與 從 事 其 他 研 究 之 參 考 關 鍵 字 : 民 宿 產 業, 產 業 經 營, 成 功 的 關 鍵, 南 台 灣, 合 法, 趨 勢, 賽 局 理 論 * 張 忠 平,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學 院 餐 旅 管 理 研 究 所 研 究 生 郭 德 賓,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學 院 餐 旅 管 理 研 究 所 副 教 授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壹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賽 局 理 論 又 稱 博 奕 理 論, 又 可 稱 為 互 動 決 策 理 論, 在 現 實 的 活 動 中 應 用 極 為 廣 泛, 不 論 人 際 關 係 互 動 各 種 球 賽 股 市 投 資 企 業 經 營 策 略 等, 也 就 是 利 用 嚴 謹 的 數 學 模 式 來 分 析 人 與 人 和 市 場 間 互 動 的 關 係, 亦 即 決 策 者 在 決 策 時, 當 虛 擬 ( 動 機 ) 與 實 體 ( 資 金 市 場 結 構 ), 有 利 害 衝 突 時,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與 策 略 行 為, 透 過 策 略 推 估, 尋 求 自 己 的 最 大 勝 算 或 利 益, 未 來 在 競 爭 中 能 夠 獲 得 最 大 報 的 酬 與 能 夠 持 續 的 經 營, 就 是 成 功 的 關 鍵 藉 形 式 化 的 推 理, 來 決 定 賽 局 者 為 了 要 理 性 地 追 求 其 利 益, 會 採 取 的 決 策, 如 何 在 賽 局 中 創 造 應 有 的 價 值, 才 能 增 加 整 體 賽 局 的 價 值, 並 使 參 賽 者 獲 得 較 大 與 較 穩 定 的 報 酬 與 利 益 老 祖 宗 的 生 活 智 慧 生 態 環 境 綠 建 築 養 生 隨 時 遠 離 都 市 塵 囂, 追 逐 傳 統 文 化 有 機 農 業 無 毒 產 業 返 璞 歸 真, 喚 醒 尊 重 自 然 與 天 地 共 容 的 新 思 維 民 宿 產 業 經 營 成 功 的 關 鍵 正 需 要 具 備 這 些 新 的 元 素 需 求, 回 溯 佛 教 的 真 意 返 璞 歸 真, 無 為 即 沒 有 任 何 的 作 為, 與 老 子 無 為 的 大 道 相 通 作 為 天 地 的 原 始 和 道 的 本 像, 是 依 道 而 為, 循 自 然 規 律 而 生, 不 妄 為, 好 靜 無 事 無 欲, 即 無 為 之 本 如 何 將 家 生 活 休 閒 重 新 的 詮 釋, 人 與 大 自 然 融 合 為 一, 就 是 民 宿 產 業 經 營 成 功 的 關 鍵 鑑 於 全 球 綠 色 環 境 保 護 趨 勢 及 衛 生 保 健 日 益 的 講 究, 在 國 內 民 宿 這 個 議 題, 雖 然 雖 較 歐 美 發 展 起 步 來 得 慢, 但 近 年 十 五 年 來 民 宿 與 私 房 餐 飲 這 個 市 場 在 國 內 已 正 蓬 勃 的 發 展, 這 也 突 顯 了 國 人 對 住 的 安 全 品 質 要 求 與 食 的 健 康 慨 念, 更 要 求 不 斷 的 相 對 提 升, 施 穎 瑩 (2008) 目 前 市 面 上 的 住 宿 與 餐 飲 須 求 的 提 供 者, 對 綠 建 築 與 衛 生 建 康 的 飲 食, 逐 步 邁 入 整 合 的 階 段, 中 階 層 的 需 求 已 朝 向 共 有 與 分 享 的 這 個 趨 勢, 進 入 系 統 管 理 標 準 化 的 預 約, 支 付 合 理 的 費 用, 同 時 又 能 享 有 屬 於 自 己 的 天 空 ( 租 賃 與 管 家 業 務 ), 當 然 目 前 推 廣 的 型 式 在 目 前 整 體 經 濟 環 境 的 影 響 下 與 相 關 法 令 規 範 與 資 訊 的 認 知 上, 還 有 很 大 的 成 長 空 間, 但 以 消 費 者 的 行 為 意 圖, 這 個 市 場 仍 是 一 個 極 具 開 發 潛 力 和 值 得 研 究 的 議 題, 王 向 寧 等 (2010) 借 環 境 保 護 身 體 健 康 為 訴 求, 使 潛 在 的 消 費 者 逐 步 產 生 正 確 消 費 的 習 慣, 進 而 開 拓 一 個 整 體 新 的 消 費 市 場 鏈, 放 鬆 不 必 跑 太 遠, 出 門 就 是 渡 假, 地 位 與 角 色 逐 漸 轉 型, 它 不 再 是 遊 客 找 不 到 住 宿 時 不 得 已 的 選 擇, 很 顯 然 的, 無 為 將 154

張 忠 平 郭 德 賓 台 灣 民 宿 產 業 經 營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之 研 究 是 民 宿 發 展 的 未 來 時 尚, 他 的 功 能 亦 還 有 更 多 的 開 發 空 間, 韓 選 棠 (2008) 其 實 民 宿 資 源 包 括 了 自 然 環 境 景 觀, 生 態 環 境 的 永 續 經 營, 地 區 產 業 的 發 展 和 在 地 文 化 的 承 傳 國 外 經 過 長 久 以 來 的 發 展, 民 宿 已 達 到 相 當 成 熟 的 階 段, 很 多 國 家 都 有 其 各 自 的 評 鑑 民 宿 方 法 國 內 民 宿 也 已 有 約 二 十 多 年 的 歷 史, 直 至 最 近 十 幾 年, 民 宿 才 開 始 蓬 勃 發 展, 因 此, 研 究 的 目 的 是 希 望 運 用 現 有 經 營 成 功 的 民 宿, 找 出 創 業 成 功 的 途 徑 與 成 功 維 持 的 方 式, 可 供 日 後 經 營 民 宿 和 選 擇 民 宿 或 其 他 研 究 之 用, 黃 山 內 謝 明 憲 (2000) 貳 文 獻 探 討 民 宿 源 自 中 世 紀 : 稱 為 B&B(Bed and Breakfast) 指 提 供 住 宿 及 早 餐 的 旅 館 民 宿 簡 易 的 解 釋 : 一 種 借 住 於 一 般 民 眾 家 庭 住 宅 的 方 式, 因 此 民 宿 並 無 法 提 供 如 同 旅 館 的 專 業 化 服 務 與 商 業 式 的 經 營 模 式 民 宿 廣 義 的 解 釋 : 有 效 運 用 現 有 資 源, 結 合 在 地 文 化, 提 供 鄉 野 住 宿 及 休 閒 活 動 的 行 為 民 宿 在 國 外 已 行 之 多 年, 原 先 只 是 因 早 期 交 通 不 如 現 代 如 此 便 利 發 達, 要 找 休 息 住 宿 的 地 方 並 不 容 易, 旅 館 也 不 像 現 在 那 麼 普 遍 的 開 設, 旅 客 為 了 休 息, 只 有 找 尋 旅 途 經 過 的 農 莊 或 一 般 民 房 央 求 停 留 一 晚, 這 是 民 宿 最 原 始 的 雛 型 在 當 時, 民 宿 仍 非 以 營 利 為 目 的, 而 後 最 早 開 始 經 營 民 宿 則 可 追 溯 至 十 八 世 紀, 源 自 法 國 貴 族 式 農 村 休 閒 渡 假 ( 亦 是 以 自 然 主 義 為 主 流 的 體 育 教 育 之 發 揚 期 ) 民 宿 簡 易 解 釋 就 是 一 種 借 住 於 一 般 民 眾 家 庭 住 宅 的 方 式, 因 此 民 宿 並 無 法 提 供 如 同 旅 館 的 專 業 化 與 商 業 式 的 經 營, 中 國 農 村 發 展 規 劃 學 會 (1996) 民 宿 產 業 通 常 是 位 於 豐 富 的 觀 光 資 源 的 所 在 地, 而 經 營 者 或 服 務 人 員 又 大 多 數 是 當 地 的 住 民, 因 此 除 了 可 提 供 住 宿 者 最 佳 的 旅 遊 資 訊 外, 少 數 民 宿 更 與 旅 遊 業 者 規 劃 一 系 列 的 行 程 與 遊 樂 設 施 提 供 給 住 宿 者, 讓 旅 客 有 不 同 的 認 識 與 體 驗 韓 選 棠 (2001) 提 出 民 宿 能 有 效 的 結 合 自 然 環 境 景 觀 產 業 和 文 化 等 當 地 資 源, 提 供 旅 客 鄉 野 住 宿 及 休 閒 活 動, 充 份 運 用 當 地 特 有 的 傳 統 文 化 民 俗 與 環 境 特 色, 讓 旅 客 能 很 自 然 的 去 接 觸 認 識 與 體 驗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2001), 交 通 部 發 展 觀 光 條 例 第 二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九 十 年 十 二 月 十 二 日 交 路 發 九 十 字 第 九 四 號 令, 發 布 民 宿 管 理 辦 法 ( 民 宿 管 理 辦 法 ) 第 二 條 : 本 辦 法 所 稱 民 宿, 指 利 用 自 用 住 宅 空 閒 房 間, 結 合 當 地 人 文 自 然 景 觀 生 態 環 境 資 源 及 農 林 漁 牧 生 產 活 動, 以 家 庭 副 業 方 式 經 營, 提 供 旅 客 鄉 野 生 活 之 住 宿 處 所 總 體 環 境 生 活 方 式 保 有 傳 統 的 農 村 生 活 特 質, 隨 著 四 季 更 替 而 15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有 不 同 的 作 息, 春 耕 夏 耘 秋 收 冬 藏 之 情 形, 在 科 技 的 助 力 下, 氣 候 環 境 技 術 等, 不 再 為 農 業 生 產 之 主 要 限 制 因 素, 讓 農 村 比 過 去 更 有 時 間 投 入 休 閒 活 動 與 休 閒 產 業 的 經 營 參 研 究 方 法 一 研 究 架 構 創 業 動 機 追 求 成 就 追 求 財 富 實 現 理 想 H2 相 關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財 務 管 理 業 者 風 格 專 業 知 識 經 驗 歷 練 規 劃 能 力 整 體 經 濟 環 境 回 歸 H3 創 業 績 效 財 務 非 財 物 整 體 評 量 ANOVA ( 差 異 分 析 ) H1 業 者 背 景 性 別 年 齡 學 歷 經 歷 家 庭 背 景 H4 因 素 分 析 行 銷 組 合 地 理 建 築 經 營 規 模 產 品 服 務 價 格 通 路 156

張 忠 平 郭 德 賓 台 灣 民 宿 產 業 經 營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之 研 究 二 研 究 假 設 ( 一 ) H1- 業 者 背 景 與 創 業 績 效, 有 顯 著 差 異 說 明 : 個 人 背 景 對 於 創 業 者 的 成 功, 有 相 當 大 的 差 異, 李 儒 宜 (1998) 創 業 家 之 個 人 特 徵 創 業 動 機 與 人 格 特 質 對 於 創 業 行 為 影 響 之 探 討. ( 二 ) H2- 創 業 動 機 與 創 業 績 效, 有 顯 著 相 關 說 明 : 創 業 動 機 受 到 潛 在 因 素 的 影 響, 如 有 利 潤 可 賺 的 生 意 機 會 所 吸 引 或 對 做 生 意 感 到 興 趣 ( 三 ) H3-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與 創 業 績 效 有 顯 著 的 影 響 說 明 : 民 宿 創 業 人 具 備 專 業 能 力 規 劃 能 力 經 驗 歷 練 經 營 風 格 管 理 方 法 財 務 管 理 總 體 環 境, 會 有 顯 著 的 影 響 ( 四 ) H4- 行 銷 組 合 與 創 業 績 效 著 相 關 有 顯 著 相 關 說 明 : 行 銷 組 合 經 營 型 態, 對 商 業 趨 勢 的 重 要 性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三 問 卷 設 計 ( 一 ) 個 人 特 質 : 以 名 目 尺 度, 以 性 別 年 齡 學 歷 經 歷 家 庭 背 景 經 營 類 型 資 金 來 源 創 建 方 式 創 業 年 資 創 業 資 本 額 計 10 個 題 項, 收 蒐 集 民 宿 業 者 的 個 人 特 質 ( 二 ) 創 業 動 機 : 以 李 克 特 (Likert) 五 點 評 價 尺 度 (1 代 表 非 常 不 同 意,5 代 表 非 常 同 意 ), 以 三 個 題 項, 收 蒐 民 宿 業 者 的 創 業 動 機 ( 三 )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 以 李 克 特 (Likert) 五 點 評 價 尺 度 (1 代 表 非 常 不 同 意, 5 代 表 非 常 同 意 ), 以 財 務 管 理 業 者 風 格 專 業 知 識 經 驗 歷 練 規 劃 能 力 整 體 經 濟 環 境 6 個 題 項, 收 蒐 民 宿 經 營 成 功 的 關 鍵 的 因 素 ( 四 ) 行 銷 組 合 : 以 李 克 特 (Likert) 五 點 評 價 尺 度 (1 代 表 非 常 不 同 意,5 代 表 非 常 同 意 ), 以 五 個 題 項 地 理 建 築 經 營 規 模 產 品 服 務 價 格 通 路, 常 見 的 行 銷 方 式, 收 蒐 民 宿 業 者 的 行 銷 模 式 型 ( 五 ) 創 業 績 效 : 以 李 克 特 (Likert) 五 點 評 價 尺 度 (1 代 表 非 常 不 同 意,5 代 表 非 常 同 意 ), 以 財 務 非 財 務 整 體 評 量 三 個 題 項, 收 蒐 民 宿 業 者 對 於 創 業 績 效 的 認 知 四 資 料 收 集 以 立 意 抽 樣 選 取 南 高 屏 三 縣,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登 錄 之 合 法 民 宿 190 家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資 料 2010 年 2~4 月, 以 郵 寄 方 式 發 出 問 卷 190 份, 回 收 有 效 問 卷 115 份, 有 效 回 收 率 61%, 應 用 相 關 資 料 分 析 研 究, 找 出 創 業 成 功 的 途 徑 與 永 續 經 營 的 模 式 15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五 統 計 分 析 方 法 使 用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與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驗 證 不 同 個 人 背 景 在 創 業 績 效 的 差 異 性 使 用 相 關 分 析 驗 證 創 業 動 機 與 創 業 績 效 的 關 聯 性, 使 用 迴 歸 分 析 驗 證 各 項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對 創 業 績 效 的 影 響 效 果, 使 用 因 素 分 析, 驗 證 不 同 行 銷 組 合 與 創 業 績 效 之 影 響 程 度 ; 最 後, 試 提 出 研 究 結 論 與 建 議, 以 供 後 續 學 術 研 究 以 及 有 志 從 事 民 宿 創 業 者 之 參 考 肆 資 料 分 析 一 個 人 背 景 創 業 年 齡 分 佈..21 歲 至 30 歲 有 11%,31 歲 至 40 歲 有 39.6%,41 歲 至 50 歲 有 28.4%,51 歲 以 上 17 有 %, 顯 示 創 業 年 齡 以 31 歲 ~50 歲, 兩 個 級 距 最 為 顯 著 二 創 業 動 機 創 業 動 機 分 佈.. 追 求 成 就 佔 15.4%, 追 求 財 富 佔 61.6%, 實 現 理 想 佔 23.1%, 充 份 顯 示 追 求 財 富 > 實 現 理 想 > 追 求 成 就, 證 明 民 宿 業 者 投 入 經 營 前, 仍 是 以 獲 利 為 最 大 動 力 三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 專 業 知 識 27.84%> 整 體 經 濟 環 境 17.28%> 經 驗 歷 練 15.36% > 財 務 管 理 14.4%> 業 者 風 格 13.44%> 規 劃 能 力 3.84%, 充 份 顯 示 民 宿 能 成 功 的 永 續 經 營 必 須 具 備 相 當 的 專 業 知 識 和 結 合 整 體 的 經 濟 環 境 才 能 奏 效 四 行 銷 組 合 行 銷 組 合 要 因 : 通 路 49%> 產 品 服 務 28%> 地 理 建 築 24.5% > 經 營 規 模 11.9% 價 格 0.7%, 能 夠 成 功 持 續 維 持 獲 利, 仍 以 通 路 為 最 大 的 影 響 因 素, 其 次 是 體 驗 時 的 服 務 與 地 理 建 築 特 色 其 他 經 營 規 模 價 格 在 整 個 行 銷 組 合 中 比 率 偏 低, 不 具 有 行 銷 誘 因 五 創 業 績 效 非 財 物 47.2%> 整 體 評 量 43%> 財 務 9.8%, 非 財 物 面 : 能 夠 樂 在 工 作 自 我 成 長 可 兼 顧 工 作 與 生 活 品 質, 財 務 面 : 對 目 前 經 營 利 潤 雖 不 滿 意 但 可 以 接 受, 整 體 評 量 : 對 自 己 創 業 成 功 有 非 常 自 信, 並 有 擴 大 營 運 的 考 量, 也 會 建 議 有 意 願 的 同 好 一 起 加 入 經 營 伍 結 論 與 建 議 158

張 忠 平 郭 德 賓 台 灣 民 宿 產 業 經 營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之 研 究 一 成 功 關 鍵 要 因 ( 一 ) 資 源 分 析 : 民 宿 綜 合 發 展 規 劃, 創 造 農 村 居 住 與 休 憩 價 值, 隨 著 社 會 經 濟 的 發 展 與 農 業 結 構 的 變 遷, 農 村 的 角 色 與 結 構 亦 已 逐 漸 改 變, 農 村 不 再 僅 是 農 業 生 產 的 地 方 與 農 民 居 住 的 場 所, 它 也 是 其 他 產 業 的 設 置 區 域 與 大 部 分 非 農 民 的 生 活 空 間 而 農 村 不 僅 可 生 產 糧 食 與 原 料, 同 時 也 供 應 景 觀 與 優 美 的 自 然 環 境, 是 自 然 保 育 與 景 觀 維 護 的 保 育 場 此 外, 隨 著 國 民 所 得 的 提 高 以 及 渡 假 機 會 的 增 加, 農 村 景 觀 的 多 樣 性 自 然 性 與 優 美 性, 吸 引 了 都 市 人 在 農 村 地 區 的 旅 遊 活 動, 使 得 農 村 同 時 也 是 都 市 人 在 閒 暇 時 調 劑 身 心 遊 憩 休 閒 的 去 處 ( 二 ) 民 宿 發 展 限 制 : 1. 人 口 結 構 變 遷 : 年 青 人 口 外 移 勞 動 力 老 化 及 素 質 低 落, 若 非 優 渥 待 遇 或 交 通 便 利 對 勞 務 人 口 獲 得 增 加 許 多 困 難 2. 生 產 方 式 改 變 : 機 械 化 取 代 大 部 份 人 力 糧 食 作 物 比 種 值 率 逐 漸 降 低, 空 地 比 逐 漸 擴 大 荒 蕪 3. 社 會 組 織 變 遷 : 大 家 庭 組 織 沒 落, 小 家 庭 組 織 普 遍 盛 行, 一 般 家 庭 以 無 多 餘 人 力 支 援 經 營 4. 環 境 因 素 變 遷 : 土 地 的 過 渡 開 發,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土 石 崩 塌, 造 成 自 然 景 觀 受 破 壞, 肥 料 飼 料 及 農 ( 醫 ) 藥 品 等 化 學 藥 品 大 量 使 用, 致 使 田 園 水 源 遭 受 污 染 5. 運 輸 需 求 變 遷 : 今 日 農 村 由 於 講 求 擴 大 經 營 規 模, 提 昇 工 作 效 率, 對 於 運 輸 工 具 及 運 輸 設 施 的 需 求 增 大, 農 村 的 道 路 系 統 及 道 路 寬 度 都 有 加 大 的 需 求 6. 行 銷 能 力 匱 乏 : 經 營 規 模 越 小 越 無 獨 立 行 銷 能 力, 必 須 衣 靠 在 地 政 府 辦 理 活 動 作 有 效 的 聯 結 7. 住 宅 需 求 的 變 遷 : 早 期 農 村 住 宅 之 為 三 合 院 四 合 院 等 傳 統 建 築 不 再, 現 代 立 體 造 型 設 計 之 建 築 取 而 代 之, 農 村 樸 實 的 建 築 風 貌 也 為 之 轉 變 ( 三 ) 經 營 衝 擊 的 分 析 : 1. 在 地 勞 動 人 口 缺 乏 與 老 化 農 村 漁 村 山 村 農 牧 經 營 為 主, 所 得 較 都 市 的 平 均 所 得 為 低, 較 優 等 的 人 力 資 源 不 易 獲 得, 若 由 外 地 輸 入 在 人 力 成 本 和 員 工 的 異 動 會 是 一 個 值 得 深 思 的 問 題 相 對 服 務 與 品 質 都 會 受 限 2. 衛 生 教 育 與 稼 作 環 境 污 染 的 問 題 公 共 設 施 與 生 活 設 備 不 足 等 的 問 題, 也 易 讓 體 驗 者 怯 步 3. 在 地 域 性 問 題 則 由 於 各 型 農 魚 山 村, 所 處 區 域 之 差 異 與 營 聚 方 式 之 不 同, 品 質 標 準 也 有 著 相 當 大 的 落 差 15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4. 一 般 民 宿 的 多 數 經 營 規 模 不 大, 經 營 效 益 亦 不 高, 非 法 民 宿 與 財 團 制 式 化 經 營 的 大 型 休 閒 渡 假 山 莊, 更 衝 擊 到 正 規 民 宿 的 經 營 5. 農 村 漁 村 山 村, 仍 依 靠 產 業 道 路 為 主 要 出 入 的 運 輸 通 路, 缺 乏 便 捷 安 全 的 運 輸 工 具 和 道 路 的 監 管 與 養 護 ( 四 ) 資 源 整 合 的 研 究 : 休 閒 農 業 是 台 灣 農 業 發 展 政 策 中, 賦 予 農 村 漁 村 山 村 相 關 產 業 的 新 興 的 觀 光 產 業, 其 為 規 劃 具 地 方 特 色 的 休 閒 活 動, 漸 漸 地 將 以 生 產 導 向 的 農 魚 牧 業, 導 引 至 休 閒 為 主 的 服 務 業 故 發 展 休 閒 農 業 之 意 義 為 增 加 農 民 收 益, 為 農 魚 牧 業 拓 展 另 一 個 經 營 型 態, 謀 取 福 利 ; 轉 移 傳 統 農 魚 牧 業 型 態, 有 助 於 農 魚 牧 業 結 構 之 改 善 ; 平 衡 鄉 間 與 都 市 間 的 差 距, 同 時 創 造 綠 化 環 境, 並 維 護 現 有 的 自 然 生 態 以 供 為 永 續 利 用, 並 為 後 世 子 孫 留 下 更 多 的 自 然 資 源 因 此 民 宿 也 必 需 借 助 當 地 觀 光 所 帶 來 的 人 潮, 才 能 刺 激 蓬 勃 發 展, 建 設 成 有 別 於 都 市 的 無 煙 囪 產 業, 發 展 鄉 村 民 宿 特 色, 結 合 休 閒 農 業 的 發 展 及 規 劃 的 角 度 觀 之, 必 需 符 合 以 下 列 原 則, 方 不 致 悖 離 休 閒 產 之 意 義 ( 潘 正 華,1994): 1. 休 閒 產 業 的 經 營 主 體 應 為 農 魚 牧 民, 包 括 農 魚 牧 業 團 體 合 作 農 魚 牧 相 關 企 業 機 構 等, 其 經 營 的 目 的 乃 是 為 了 增 加 農 魚 牧 民 的 收 入 2. 休 閒 產 業 的 經 營 客 體 為 農 產 物 及 其 生 產 環 境, 包 括 其 附 近 之 觀 光 遊 憩 資 源 自 然 生 態 資 源 等 3. 休 閒 產 業 的 經 營 型 式 為 提 供 遊 客 休 憩, 就 是 在 農 業 區 中 提 供 遊 憩 活 動 ; 如 休 閒 農 場 觀 光 果 園 出 租 果 園, 住 宿 服 務 等 4. 同 時 並 將 軟 體 工 程 如 資 源 的 開 發 組 合 旅 遊 資 訊 服 務 衛 生 教 育 輔 導 技 能 經 營 管 理 的 教 育 宣 導 5. 消 費 者 教 育 行 銷 以 及 各 種 活 動 都 融 入 規 劃 設 計 方 案 ( 鄭 健 雄,1981a) 且 在 規 劃 設 計 的 過 程, 仍 應 強 調 當 地 居 民 的 參 與 ( 鄭 健 雄,1981b), 將 來 規 劃 設 計 方 案 才 能 落 實 此 外 休 閒 農 業 區 應 有 別 於 一 般 的 觀 光 遊 樂 區 ; 休 閒 農 業 區 在 農 村 設 備 農 村 空 間 農 業 生 產 的 場 地 農 業 產 品 農 業 經 營 活 動 自 然 生 態 農 業 自 然 環 境 及 農 村 人 文 資 源 等 方 面 必 須 充 分 發 揮, 以 展 現 農 業 與 農 村 休 閒 旅 遊 的 功 能 6. 發 展 生 態 化 休 閒 產 業 與 民 宿 必 需 政 府 與 地 方 相 互 結 合 : (1). 推 行 有 機 農 業 並 於 區 內 自 行 販 售, 提 高 農 產 品 收 益 (2). 結 合 現 地 景 觀, 構 築 不 同 材 質 之 步 道, 引 領 遊 客 穿 梭 於 茂 密 優 美 的 稜 道 林 間 及 果 園 間 160

張 忠 平 郭 德 賓 台 灣 民 宿 產 業 經 營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之 研 究 (3). 構 建 花 木 扶 疏 的 生 態 化 停 車 場 景 緻 優 美 的 觀 景 台 涼 亭 及 公 廁 等 公 共 設 施 (4). 輔 導 居 民 復 育 當 地 生 態, 如 螢 火 蟲 獨 角 仙 並 朝 設 立 博 物 館 方 向 發 展, 增 加 休 閒 遊 憩 項 目 與 停 留 的 時 間 (5). 輔 導 民 宿 籌 設 農 產 商 店 提 供 遊 客 停 留 的 需 求, 並 增 加 農 民 收 入 (6). 政 府 帶 動 行 銷 地 方 產 業 與 規 劃 旅 遊 行 程, 才 能 提 供 良 好 的 休 閒 遊 憩 場 所, 增 加 農 民 收 益, 帶 動 地 方 繁 榮 與 商 機 ( 五 ) 開 拓 競 爭 力 與 未 來 經 營 趨 勢 : 1. 地 理 位 置 與 交 通 : 地 理 位 置 的 特 殊 性 已 是 既 成, 為 求 擴 大 經 營 規 模,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運 輸 工 具 及 運 輸 設 施 的 需 求 與 道 路 系 統 的 建 構 拓 寬 都 有 迫 切 與 便 利 性, 才 能 符 合 快 速 往 返 接 泊 的 功 能 2. 民 宿 建 築 物 設 計 : 配 合 法 令 終 結 非 法, 支 助 合 法 結 合, 以 當 地 景 物 結 合 綠 建 築 概 念, 建 造 符 合 生 態 概 念 的 使 用 空 間, 逐 步 擴 充 增 建 3. 人 與 大 自 然 融 合 :( 未 來 經 營 趨 勢 四 個 不 同 的 心 靈 體 驗 樣 本 ) 翁 雪 晴 (2005) 水 來 青 舍 - 重 現 夢 想 桃 花 源, 一 座 徽 式 的 古 宅, 每 個 人 對 於 自 己 安 身 立 命 的 家, 都 有 不 同 的 想 像 唯 有 在 古 老 而 沈 靜 空 間 裡, 空 氣 裡 透 著 幽 靜, 有 種 熟 悉 而 沈 澱 的 感 覺, 才 能 怡 然 自 處 感 到 安 定 而 有 力 量 kwali (2007) 不 老 部 落 - 深 山 中 的 人 間 仙 境, 泰 雅 族 有 一 個 很 美 麗 的 傳 說, 族 人 過 世 後 的 靈 魂 會 走 過 一 到 彩 虹, 而 泰 雅 族 的 祖 靈 會 在 橋 的 另 一 端 營 接 子 孫, 走 過 向 彩 虹 的 般 鮮 豔 的 寒 溪 大 吊 橋 在 橋 的 另 一 端 營 接 我 的 是 不 老 部 落 的 泰 雅 族 人 王 向 寧 等 (2010) 法 云 安 縵 Aman fayun- 杭 州 西 湖 山 林 溪 壑 中 的 和 諧 與 平 靜, 淡 化 品 牌 裝 潢 與 標 籤 的 限 制, 保 留 最 自 然 的 特 質, 最 靜 謐 的 故 事 王 向 寧 等 (2010) 麗 江 悅 榕 莊 - 靈 性 如 歌, 在 納 西 族 寧 謐 的 蒼 穹 中 4. 食 宿 的 獨 特 性 : 林 炳 輝 (2008) 食 養 山 房 主 人, 敏 銳 觸 覺 體 驗 私 房 菜 的 寓 意, 即 以 獨 特 的 方 式, 令 素 材 自 由 體 現, 演 變 成 種 種 趣 味 之 創 造 嚴 長 壽 (2008) 亞 都 麗 緻 集 團 總 裁, 從 食 材 到 空 間, 所 帶 來 的 深 度 體 驗 與 感 動, 濃 縮 了 台 灣 獨 特 而 無 可 取 代 的 文 化 特 質 施 穎 瑩 (2008) 一 股 濃 厚 的 感 情, 許 多 珍 饈 美 味 常 在 我 記 憶 理 飄 香 焦 桐 (2008) 台 北 餐 廳 評 鑑, 菜 餚 50% 整 體 環 境 15% 服 務 20% 價 格 10% 配 酒 或 飲 料 5% 衛 生 為 生 命 條 件 不 計 分, 採 倒 扣 制 王 向 寧 等 七 位 (2010) 時 尚 中 國 設 計 旅 店, 熟 悉 靈 性 情 感 獨 特 簡 約 16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味 美, 像 家 一 樣 舒 適, 獨 一 無 二 無 可 取 代 的 服 務, 這 就 是 民 宿 該 有 的 樣 子 二 研 究 限 制 本 研 究 因 研 究 主 題 特 殊, 探 討 民 宿 的 未 來 趨 勢, 且 受 現 實 環 境 影 響, 另 樣 本 的 取 得 僅 有 台 南 縣 高 雄 縣 屏 東 縣 三 個 縣, 以 觀 光 局 登 錄 資 料 以 郵 寄 方 式 投 遞, 未 能 與 樣 本 實 際 負 責 人 接 觸, 對 樣 本 獲 得 的 數 量, 與 統 計 的 數 據 仍 有 一 些 落 差, 故 本 研 究 僅 供 學 訴 術 研 究 之 參 考, 未 來 再 逐 步 擴 大 資 料 收 集 範 圍 與 選 擇 10 個 具 代 理 性 的 樣 本, 配 合 質 性 研 究 現 地 採 訪 蒐 集 佐 證 以 增 加 資 料 的 信 度 ( 一 ) 文 獻 推 論 的 限 制 : 目 前 探 討 民 宿 創 業 成 功 的 相 關 文 獻 不 多, 過 往 也 甚 少 有 學 者 以 未 來 趨 勢 做 為 解 釋 創 業 成 功 因 素 的 理 論 架 構, 因 此 在 文 獻 推 論 有 仍 有 遺 漏 未 盡 完 善 之 限 制 ( 二 ) 樣 本 數 代 表 性 的 限 制 : 樣 本 的 取 得 僅 有 台 南 縣 高 雄 縣 屏 東 縣 三 個 縣, 以 觀 光 局 登 錄 合 法 民 宿 資 料, 以 郵 寄 方 式 投 遞, 而 無 法 實 際 參 與 問 卷 的 填 寫, 種 種 限 制 下 使 得 回 收 的 問 卷 數 略 少, 內 容 也 較 不 客 觀 ( 三 ) 受 訪 者 不 確 定 因 素 : 因 為 本 研 究 的 主 題 是 經 營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但 中 國 人 具 有 隱 惡 揚 善 的 民 族 習 性, 創 業 尷 尬 的 經 驗 大 多 不 會 提 及, 為 避 填 寫 問 卷 時 造 成 對 方 不 悅, 因 此 在 問 卷 設 計 上 儘 量 採 用 正 向 語 意 簡 單 易 懂 之 題 項, 以 便 答 覆 者 能 大 力 配 合, 在 李 克 特 五 點 量 表 的 同 意 程 度 回 推 真 相, 但 可 能 有 些 語 意 模 糊, 無 法 真 實 測 得 受 訪 者 真 正 對 成 功 關 鍵 的 闡 述 此 外, 研 究 發 現 受 訪 者 會 盡 量 讓 自 己 的 答 案 趨 近 正 面 回 應, 因 此 受 訪 者 心 理 偏 誤 也 為 本 研 究 之 限 制 ( 四 ) 統 計 推 論 的 限 制 : 本 研 究 問 卷 調 查 上 採 以 橫 斷 面 之 研 究, 許 多 受 訪 者 需 要 以 回 溯 的 方 式 去 聯 想 當 時 創 業 的 情 境 與 心 情, 但 經 過 長 時 間 的 變 遷, 受 訪 者 可 能 會 有 不 同 於 當 時 創 業 的 想 法, 而 受 訪 者 目 前 的 發 展 狀 態 也 影 響 到 研 究 結 果 參 考 文 獻 一 中 文 部 份 吳 宗 吉 (1992) 農 村 聚 落 規 劃 體 制 之 研 究, 中 興 大 學 都 市 計 劃 所 碩 士 論 文 162

張 忠 平 郭 德 賓 台 灣 民 宿 產 業 經 營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之 研 究 潘 正 華 (1994) 台 灣 農 村 地 區 發 展 休 閒 農 業 於 農 牧 用 地 上 興 建 民 宿 建 築 之 法 令 可 行 性 研 究, 台 彎 大 學 農 業 工 程 所 碩 士 論 文 中 國 農 村 發 展 規 劃 學 會 (1996), 民 宿 市 民 農 園 及 觀 光 渡 假 漁 業 作 業 準 則 要 點 之 研 究 水 土 保 持 局 (1997) 農 村 綜 合 發 展 規 劃 報 告 新 竹 縣 新 埔 鎮 照 門 地 區 李 儒 宜 (1998) 創 業 家 之 個 人 特 徵 創 業 動 機 與 人 格 特 質 對 於 創 業 行 為 影 響 之 探 討 劉 健 哲 (1998) 農 村 綜 合 發 展 規 劃 - 加 入 WTO 我 國 農 業 調 適 的 重 要 策 略, 政 策 月 刊, 第 33 期 黃 山 內 謝 明 憲 (2000) 農 村 生 態 保 育 與 農 業 永 續 經 營, 農 政 與 農 情, 第 91 期, 台 北 : 農 委 會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2001), 民 宿 管 理 辦 法 水 土 保 持 局 (2003) 新 竹 縣 新 埔 鎮 農 村 發 展 規 劃 及 建 設 計 畫 照 門 地 區 簡 介 李 宗 鈺 (2004) 台 灣 民 宿 業 者 參 旅 行 銷 組 合 與 關 鍵 成 功 因 素 之 研 究 黃 國 鋒 (2005) 水 土 保 持 固 家 園 活 力 鄉 村 展 新 貌, 農 政 與 農 情, 第 155 期, 台 北 : 農 委 會 韓 選 棠 (2008) 綠 房 子 民 宿 專 訪 台 大 生 物 環 境 工 程 系 教 授 施 穎 瑩 (2008) 預 約 私 房 美 味 時 報 出 板, 生 活 文 化 021 期 焦 桐 (2008) 台 北 餐 館 評 鑑 二 魚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陳 佳 吟 (2009) 微 型 餐 飲 業 創 業 失 敗 關 鍵 因 素 之 研 究 王 向 寧 王 望 周 晶 婕 祝 蕾 黃 亞 紀 齊 佳 佳 鄭 千 鈺 La Vie 編 制 部 等 (2010) 時 尚 中 國 設 計 旅 店, 台 北 : 城 幫 文 化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http://admin.taiwan.net.tw/indexc.asp 行 政 院 農 委 會 :tp://www.coa.gov.tw/view.php?catid=20704 農 業 發 展 及 農 業 管 理 計 畫 研 提 與 管 理 手 冊 新 竹 縣 政 府 :http://www1.hchg.gov.tw/xx/about/geography.asp 新 竹 照 門 地 區 農 村 發 展 及 建 設 成 果 新 埔 鎮 公 所 :http:// www.sp.gov.tw/ch/00home/home.asp 苗 栗 縣 政 府 :http://www.miaoli.gov.tw/index.asp 二 英 文 部 份 Neumann&Morgensterm,1994 The 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 16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Key Success Factors for the Operating of Hostel Industry in Taiwan: An exploration of the Trends of Legal Hostels in Southern Part of Taiwan Chung-ping Chang, Graduate student De-Bin Guo, Associate Srofessor The Graduate of Hospitality Management, National Kaohsiung Hospitality College Abstract The increasing needs of recreations foster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hostels in Taiwan for both its main-island and off-shore islands. The owners of hostels try to provide special, calm and comfortable environments for their guests. This research aimed to explore the keys to the successful operating among the 190 legal hostels in Tainan, Kaohsiung, and Pingtung. From February to April, 2010, totally 115 surveys (61%) out of 190 ones were available for analysis. Based on the successful cases, the researchers synthesized the feasible methods and sustained management models for operators and related further research. Keywords: hostel, industrial management, Key Success Factor, Southern Part of Taiwan, legal, trend, Game Theory 164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 總 第 七 期 ) 2010 年 7 月 頁 165~184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Interlanguage Spoken Discourse ----Exploratory Study in Discourse Markers Mei-Lin Lee Lecturer, Department of English,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examine EFL college students spoken discourse in a pedagogical context, with a focus on how discourse markers are used. Previous studies in Taiwan on L2 language learner s discourse have focused primarily on analyzing candidates performance in written discourse. Few attempts have been made to provide a detailed account of L2 learners oral discourse, with respect to their use of discourse markers. The subjects are 24 freshman students at a college in northern Taiwan. Eight of the subjects are male and sixteen of them are female. A total of 120 minute audiotape recording of EFL students oral discussion is transcribed and analyzed by a discourse analysis approach. The L2 learners interlanguage spoken corpus is compared and contrasted with previous findings in L1. Conclusions and future directions are then drawn from the findings. Key words: interlanguage, discourse markers, EFL, spoken discourse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I. Introduction There has been negligence in the study of spoken language in L1 as well as in L2. For instance, probably owing to the ease of collection of written data, the current majority of English corpus is based on written discourse. Take the British National Corpus (BNC) for example, 90% of the corpus is based on written discourse; only 10% is based on speech (Shirato & Stapleton, 2007). Such negligence in the teaching and research of spoken discourse in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 is even worse in Taiwan. Due to the difficulty to administer speaking test, there has been a lack of interest and attention in EFL students speaking proficiency in Taiwan. The former JCEE (Joint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English test only included test on reading and writing. At present, the English test of Subject Achievement Test, administered by the ROC Center of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is still limited to measuring students reading and writing ability. Yet parents and students often complain that college students do not have the basic command of oral skills to communicate in English after at least six-year s learning in high schools. In a survey conducted in Taiwan, Wang (2003) reports that 83.7 % of the college students enrolling in freshman English classes consider speaking ability, among the four language skills, as the skill they should improve the most. In other words, a majority of the college students regard their oral skill as deficient. In a similar vein, there are calls for the inclusion of oral tests to exert a positive washback on English learning and teaching (Chuang, 2009; Liu, 2006; Heaton, 1989; Hughes, 2002). Only through testing students oral performance, can we expect the improvement in EFL students oral proficiency in English. This current study is urged by such a demand in language testing before we launch such an oral test, we need to understand some distinctive features of L2 learners spoken discourse. Discourse markers are one of the significant features which can distinguish spoken discourse from written one (Fung & Carter, 2007; Luoma, 2004; McCarthy, 1998; Schiffrin, 1987). Discourse markers may perform significant interpretational and text-building functions (Schiffrin, 1987). They are widely used to indicate various functions in conversation. The most important, hardly any stretch of informal conversation is without markers (McCarthy, 1998: 59). Native speakers 166

李 美 麟 中 介 語 中 之 言 談 標 記 初 探 may use discourse markers to achieve various functions yet they themselves may never become aware of doing so (McCarthy, 1994: Watts, 1989). Previous studies adopting qualitative approaches on L2 discourse markers have provided insightful findings. Nonetheless, several of the findings are based on one single subject s spoken discourse, or a rather small speech sample. Tyler (1992) compares the spoken discourse structure of an international teaching assistant with that of a native speaker s and concludes that discourse markers are significant structuring devices,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 study is based on one subject s spoken discourse. Still, Riggenbach s (1998) analysis of learner interactional skills is based on a 10-minute recording between a non-native speaker and a native speaker of English. The application of their findings, though perceptive, may be rather limited. Studies in Taiwanese EFL learners interlanguage have been focused primarily on L2 written discourse. The purpose of this current study is, therefore, to provide a qualitative analysis of college students spoken discourse, collected from 24 college students, with a focus on how discourse markers are used in a pedagogical setting. This study investigates the following research questions: (1) Do L2 learners use any discourse markers in the spoken discourse? How do they employ such discourse markers in their spoken discourse? (2) Do L2 learners use these discourse markers in a similar way that L1 speakers do? II. Literature Review Qualitative Approaches to the Studies in Speaking Speaking is an interactive and interpersonal process. To reliably assess learners oral performance, there are calls for using data-based or data-driven rating scales (Chalhoub-Deville, 1995; Fulcher, 1996b; Riggenbach, 1998; Upshur and Turner, 1995) or spoken grammar (Hughes, 2002; Luoma, 2004; McCarthy, 1998) to measure L2 learners oral production. Rating scales based on data analyses of examinee s performance are believed to be more context-specific and appropriate than a generic rating scale. Riggenbach (1998:63-64) urges the need to re-think the present rating scales of oral tests, in which traditional sub-components of oral 16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proficiency: grammar, vocabulary, pronunciation, and fluency are included. She comments: For novice conversation analyses, the amount of repair, hesitation, and lack of smoothness in normal native speaker conversation comes as something of a shock. Traditional definitions of fluency reflected in rating scales designed to assess non-native speaker speech such as the Test of Spoken English include phrases such as smoothness of speech, effortlessness, and speech exhibiting automaticity Typical native speaker speech in conversation is often lacking in these qualities. Even L1 speakers conversation is filled with language not considered grammatical in the prescriptive sense, Riggenbach (1998) therefore suggests the need to set up realistic rating scales in assessing L2 spoken discourse. Luoma (2002), Hughes (2001), and McCarthy (20002) also call the need of a corpus-based rating scale. Lazaraton (1992) urges researchers to adopt conversation analytic perspective to evaluate an L2 speaker s spoken discourse. Luoma (2004) calls for the need to adopt a discourse approach to analyze test-takers discourse skill to supplement some very vague scale scriptors: only concrete analyses of test performance combined with ratings of discourse competence can provide accurate detailed descriptions of this [discourse skill]. (p.191) Discourse Markers and Coherence In her pioneering study, Schiffrin (1987: 31) defined discourse markers as sequentially dependent elements, which bracket units of talks. She identified eleven expressions (oh, well, and, but, or, so, because, now, then, y know, and I mean) as discourse markers in an L1 context. Watts (1989) has shown that most native speakers are unconscious about their own use of discourse markers. Since discourse markers usually occur in the more routine aspects of speech, discourse markers are often absent from concocted dialogs in language textbooks or from many dictionaries. Research findings also indicate that while L2 spoken discourse usually lacks a normal distributional of discourse markers, not only can such a spoken discourse create problems in comprehension, but it also will sound unnatural (McCarthy & Carter, 2002; Lindemann & Mauranen, 2001; Shirato & Stapleton, 2007). 168

李 美 麟 中 介 語 中 之 言 談 標 記 初 探 Discourse Markers and L2 Proficiency Previous studies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have reported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use of discourse markers and L2 learners proficiency level. In earlier stage of second language development, L2 learners show a marked tendency to rely on chunks of formulae and repetition (Kanagy, 1999; Yu, 2009). Nikula (1996) finds that EFL learners produced a much narrower range of fixed phrases or fillers. In her study, even advanced L2 learners produce a much narrower range of spoken-like expressions than native speakers. Henceforth, Hasselgren (1998), Fukuya & Martinez-Flor (2008), Wood (2009), and Yu (2009) all call for explicit instructions or focused instruction of such markers or formulaic expressions to improve L2 learner s fluency. Comparative studies in the spoken discourse collected from non-native speakers and native speakers also reveal that L2 discourse deviate from L1 discourse in several ways. Fung & Carter (2007) compare a L1 spoken corpus, CANCODE, with a corpus of classroom L2 discourse in Hong Kong. Although both groups use discourse markers foe various interactional functions, native speakers are found to employ discourse markers for a wider variety of pragmatic functions. (p.410). Shirato and Stapleton (2007), in a corpus-based study, also reports that Japanese non-native speakers deviate from native speakers in the underuse of certain lexical items such as discourse markers and hedges and, furthermore, in the overuse of certain high frequency auxiliary verbs and adjectives. These findings have revealed that researching into learner corpora may have significant pedagogical implications. Discourse Markers in pedagogical settings/efl textbooks The significance of discourse markers have been revealed in previous researches, yet teaching such markers in an L2 classroom can be easier said than done. The first problem comes with the translatability of discourse markers across languages. Fraser and Malamud-Murkowski (1996) warn the difficulty in translating such discourse markers from English to learners L1. For instanc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English well and Spanish bueno and pues make an accurate translation from English to Spanish difficult. It may be difficult to find lexical equivalents of discourse markers such as well, y know, and now then. Such cross-linguistic 169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information is usually not available in EFL textbooks or bilingual dictionaries. Another difficulty in teaching such markers in an L2 classroom is One of the difficulties that language teachers face with features such as discourse markers is how does one teach such features in a natural way, not only given that they are almost subconscious items for speakers, but also given that they seem to be so central to natural discourse? (1994:68) They propose that discourse markers should be included as language awareness components in a syllabus and can be handled appropriately by language-observation activities or problem-solving activities. Before the inclusion of discourse markers in our teaching syllabus, proper analysis of a variety of discourse-types and their characteristic features is the precursor to such decisions. (McCarthy & Carter, 1994:68). III. Method This study investigates the following research questions: (1) Do L2 learners use any discourse markers in the spoken discourse? How do they employ discourse markers in their spoken discourse? (2) Do L2 learners employ these discourse markers in a similar way that L1 speakers do? Subjects The subjects are 24 freshman students, consisting of 8 groups, at the age of 19-20, enrolled in a freshman English class at a university in northern Taiwan. Coming from 6 departments in the College of Social Sciences, eight of the subjects are male and sixteen of them female. The subjects are chosen because freshman students, after at least six-year s studying in English, are assumed to have a fair command of oral proficiency and a functional, though limited, repertoire of conversational skills. They could fairly express themselves and are able to communicate with each other in English. With a casual setting and familiar topics and interlocutors, the speech sample collected is believed to be able to represent student s proficiency in a semi-natural situation. The relationship among participants was intimate and friendly since students chose their group members on their own. The solidarity among group 170

李 美 麟 中 介 語 中 之 言 談 標 記 初 探 members was expected to be fairly high, as they had to finish the discussion task collaboratively to get a score. With a view to the same age and the same educational background, they could be considered a rather homogenous speech community. Data collection The data is collected from eight audio-recordings of students spoken discourse in a group discussion task. The subjects are asked to discuss topics related to their daily life. Discussion topics include learning and gender difference, for example. Subjects are asked to record the process of their discussion without interruption. The total length of all the recordings is approximately 150 minutes, generating a speech sample of 11420 words. In order to motivate subjects t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the discussion, they are told that their performance in the group discussion would be graded as part of their total semester score. After their discussion, the audio-recording of each group is then transcribed, coded, classified according to the taxonomy proposed in the next section. Data is then analyzed both quantitatively and qualitatively. Taxonomy of discourse markers This study analyzes how discourse markers are used in the spoken discourse. This present study adopts the taxonomy based on Schiffrin (1987). 1. information and participation: y know and I mean 2. marker of response: well 3. marker of result: so 4. marker of hesitation: I think IV. Results & Discussion This study analyzes how discourse markers are used in the spoken discourse in an L2 pedagogical context. Table 1 shows the discourse markers identified in L2 spoken discourse. 171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Table 1. Discourse Markers in L2 Spoken Discourse discourse markers frequency percentage you know 2 0.6% I mean 0 0% well 3 0.9% so 106 31.5% I think 226 67.0% Total 337 100% From Table 1, we can see that the subjects in this study use a rather limited repertoire of L2 discourse markers. No instance of I mean a marker suggesting interactional relevance within participation frameworks (Schiffrin, 1987) -- is identified in this study. The use of well and you know: Similarly, the use of well and you know is also very limited: only 2 instances of the marker you know and 3 instances of well are used by L2 college students in this current study. The use of you know is rather intriguing; actually, they are employed by one female subject. Moreover, 2 instances of well is contributed by the same female subject. The following examples illustrate how these markers are used: (1) Sandra: And I think well um she cares about the safety thing, and um. I think that s because girls are always the victims [ ] (2) Sandra: Well, but you know, but we can not decide which we re going to have anyway. (3) Sandra: That why I think women are being ya you know and how about you? (Tape 1) Examples (1) and (2) illustrate the use of well by the female subject. Schiffrin (1987: 102-127) reveals that well, a response marker, can be used for so general a discourse function because it has no inherent semantic meaning. (p. 127). Similarly, in examples (1) and (2) the marker well doesn t carry any semantic meanings. Therefore, the use of well does not show deviation from a native speaker s use. With respect to the use of you know a marker of information, indicating interactive transitions in shared knowledge (Schiffrin, 1987: 309), Sandra seems to 172

李 美 麟 中 介 語 中 之 言 談 標 記 初 探 use this marker while she s searching for words in examples (2) and (3). It s not the case that the marker you know is interpreted as revealing a speaker s dependence on others for her own talk, as argued in Schiffrin (1987: 311). In conclusion, the use of you know shows a L2 student s deviation from the use of native speakers. The marker of cause and result: so According to Schiffrin (1987), so is a grammatical signal of result. It can be used to conclude a statement that has not been stated previously, or to restate something that has been explicitly stated before. Or, it can be used as a turn-transition device, which marks turn transitions of adjacency pairs, such as question/answer pairs. The following examples demonstrate the use of L2 learners. (4) Erica: Because in any class, if teacher ask some question, I ll think how can I answer and what answer is good or right. So, I didn t raise may hand at the first. Lily: So? (5) Kenny: And then I will answer the question, so I think I am a reflective learner. Sheana: [ ] so I m a very very passive learner. (6) Jill: [ ] So do you sill have any opinions? Zore: Hm I think this is naturally to be unfair. [ ] (7) Wendy: Hm so next we want to discussion discuss question three. Hm.. Julia: First? Examples (4) and (5) reveal a typical use of the marker so. It is used by L2 learners to conclude their statement. Yet Lily in example (4) and Jill in example (6) seem to use the marker so as a turn-transition device to give the turn to their interlocutor or to elicit more information. However, the use of so in example (7) serves more like a pause filler while the speaker is searching for words. In terms of the similarity or difference of native speakers use, L2 learners show a rather similar pattern in the use of the marker so, which is mainly used either as a turn-transition device or to conclude a statement. However, some instances of so are employed as pause fillers by L2 learners in this study. 173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I think : a sentence-initial marker or a pause-filler Since the expression I think constitutes a majority of the discourse markers identified in this current study, detailed discussions are provided to reveal how such an expression is used by L2 learners. The following examples illustrate the typical use of I think : (8) --> Bob: Hm (.) I think I can practice my English with my brother. My brother now is studying in senior high school. But his English is poor, So I think I can practice English with him every day. --> And (.) I think our English will be better and better. And another way, I think hm (.) I can watch film, And (.) not only (.) hm (.) watch the word But (.) er (.) listen to their voice. And (.) I think (.) this is another way to study English, And (.) this is easy to do. (Tape 3, line 39-45) Bob in example (8) appears to use the expression I think as a sentence-initial marker, a turn-transition device. Two of the expressions are preceded by a pause (as indicated by the arrows). Not knowing how to continue his statement, Bob spends more time on searching for the words. He then uses I think to fill the pause while he is searching for words and to hold the floor. (9) Lisa: So I think (.) so I think the most freedom is my life style. And I think (.) hm (.2) least freedom is clothes because (.) hm(.) I am a student, I don t have a job, and I don t make any money. So I (.) I (.) I don t have a lot of money to buy clothes, And I think my leg is too fat, so I don t wear skirt any, hm (.) So I think (.) h. (.) the least freedom (.) my least freedom is clothes. (Tape 1, Line 68-74) (10) Angel: Hm (.) I think if I have opportunity to go abroad, That will encourage me to study very hard. The way I improve my English, I think is to watch (.) 174

李 美 麟 中 介 語 中 之 言 談 標 記 初 探 I think is go to see movies. I think (.) have a boyfriend who is a foreigner is also a very good way, [ ] So I think (.) h. (.) I only have one way to improve my English is to go to see foreign films. Because I don t like to listen to Studio Classroom, I think it s very boring. (Tape 5, Line75-84) Lisa and Angel, coming from two all-female groups, exhibit the similar strategy adopted in examples (8). The expression I think is used as a sentence- or clause-initial marker and is usually preceded or followed by pauses. There seems no gender difference in terms of how male and female subjects use I think. In short, L2 college students tend to use I think to fill the pause or to hold the floor. I think is used as a pause filler or sentence-initial marker by subjects in this study. Such a use accounts for the high frequency of the marker I think in this current study. I think : a marker of expressing sensitivity to other s feelings While examples (8), (9), and (10) illustrate how participants employ I think in their speech to search for words or to hold the floor, the following example demonstrates how speakers employ the marker in a more subtle way to show sensitivity to other s feelings or to reduce the threat to an interlocutor s face. (11) Jane: And I think you can go to the department store and you can just look the window and see what is more modern way. Evon: But I think (.) but I think the clothes in the department store are not my style. Jane: But you can see them in department store and you can go to the street on the you can (.) yes (.) I think it s the way. (Tape 4, line 14-19) 175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Similar to the usage in the above-mentioned examples, the hedge I think in Example (11) functions as a sentence-initial marker. In addition to functioning as a discourse marker, however, the hedge seems to serve as an expression of doubt or sensitivity to other s feelings. In Example (11), Evon is complaining not knowing what to wear. Jane suggests that Evon can go to the department store. By using the marker I think, Jane seems to be more polite and sensitive to Evon s feelings. In turn, by hedging the utterance The clothes in the department store are not my style with I think, Evon saves Jane s face, and at the same time, minimizes the possible hostility which may be caused by her rejection to Jane s suggestion. Therefore, the marker I think is employed in a more subtle way in this all-female group. I think : a floor-boundary marker By examining more instances of speakers oral discourse, an inference can be made concerning the usage of the expressions of personal involvement I think and I feel. That is, there is a tendency that these expressions are used in the beginning of a speaker s discussion as well as the conclusion part. The expression I think is used as a marker to keep the floor in the group discussion. Consider the usage of I think in example (12): (12) Justine (1): And I think (.) hmm (.) the most freedom areas is clothes [ ] I feel I was besieged in a small place. I can t change very much. Christine (1) : I think I m free to do anything. [ ] Debbie (1) : O.K. I think that I have freedom in the most area of my daily life. [ ] Justine (2) : I think watching a movie is a good way to learn many oral uses in English. [ ] I think I can try it some day. Christine (2): Hmm (.) I think listen the Studio Classroom or read the China Post is (.) are good ways. [ ] And I also think do a part-time job where you can meet many foreigners, like Fridays, is also a good chance to use English. 176

李 美 麟 中 介 語 中 之 言 談 標 記 初 探 Debbie (2): I think that go to pubs frequently is a special way, [ ] (Tape 7) Example (12) illustrates an interesting finding that each speaker in this all-female group begins their statement with the hedge I think. Some of them (for instance, Justine (1) & (2) and Christine (2)) even both begin and end their discussion by hedging their utterances with I think/feel. This may imply that speakers tend to use the expression I think to signal the boundary of their floor. More instances suggest that this may be the case. The following examples only cite the first few sentences of the speaker in each turn: (13)Linda: I have the same opinion as the author of Why we like hard positive Choice. Because I think when we have a lot of choice, [ ] Gigi: I think hmm (.) Why we like hard positive choice [ ] Una: In fact, I feel I have freedom in all area in my daily life. [ ] Lisa: Hmm (.) I think the life style maybe is the answer. (Tape 1) (14)Allen (1): The area I feel I have the most choice is idol. [ ] Dick (1) : I think I have the most choice in many respects. [ ] Bob (1): I think in life style I have most choices. [ ] Allen (2): First I think I can listen to the program in the Studio Classroom. [ ] Dick (2) : Hmm (.) I think I can practice English with my brother. [ ] Bob (2): I think (.) the best way of learning and using English [ ] (Tape 3) Examples (13) and (14) illustrate a distinct pattern of the occurrence of I think/feel. The expression of I think/feel an expression of personal involvement -- is employed by speakers in groups to signal who has the turn to speak. The expression I think is, therefore, adopted to indicate the boundary of a speaker s floor. The high frequency of this expression I think/feel (38.5%) may be attributed to the fact that quite a large number of students use this expression as a sentence introductory phrase. They would begin most of their sentences with I think. In fact, students employed I think so frequently that it seems that this expression has 177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become a sentence-initial marker or pause-filler or a hesitation marker. To serve as a sentence-initial marker or pause-filler, it is not surprising that I think is usually followed or preceded by a period of silence or hesitation. However, further studies need to investigate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the length of silence and the occurrence of I think in order to examine whether I think is used as a pause-filler. The result of this current study supports previous studies on L2 spoken discourse in that EFL learners habitually fall back on I think and a few top hedges (e.g., maybe), regardless of their proficiencies. (Yu, 2009:01). According to Yu, as L2 learners English proficiency increases, their dependency on the marker I think decreases as well. In conclusion, the expression I think seems to serve the following functions: first, the speaker may use I think to hold the floor or to fill the pause, especially when the speaker is searching for words to continue the discussion. Second, it is used to signal the boundary of a speaker s floor a sentence-initial marker, or a marker to keep the floor. V. Conclusion This study examines how college EFL students use discourse markers in a group discussion task. With respect to the function of discourse markers, there are some discrepancies between L1 and L2 speakers. The discrepancies may be accounted for by the fact that an EFL learner s interlanguage is a new language which is mediated between the target language and the native language. It is expected that foreign language learners, with a limited command of the target language, would be less sensitive to such discourse markers. Consequently, EFL learners who have not fully acquired the appropriate usage of L2 linguistic devices and who are not sensitive to the subtle interactional meanings that these linguistic forms discourse markers -- may carry with, are liable to employ their interlanguage in a totally different way from a native speaker. Limitations This study has the following limitations. First, the formal nature of the task 178

李 美 麟 中 介 語 中 之 言 談 標 記 初 探 may influence the conversational style. Therefore, the speech sample collected in this study may not reflect the real conversation in naturally occurring contexts. This may be attributed to the fact that students were asked to record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ir discussion and that their performance would be graded as part of their total semester score. Also, the formal nature of the task (performance and participation will be graded) requires each participant to have to make their contribution in the group discussion task. Unlike naturally occurring conversation in which a speaker may feel free to decide whether s/he is going to join the conversation, every subject has to talk in the group discussion even though they are not interested in the topic. Another limitation is the rather small sample of data and the unbalanced number of male and female students. A corpus based on a 1420-minute audio recording is rather limited to draw any generalizations about EFL college students oral discourse. To solve the problems, future studies need to try to design more controversial or inspiring topics to encourage more interactions among group members. Also, further studies based on a larger corpus need to be conducted to find general patterns about how EFL learners use these linguistic devices. Directions for future study Despite the above-mentioned limitations, this case study intends to explore how EFL learners employ discourse markers in a pedagogical setting. Future studies, based on a larger corpus collected in more natural contexts, are called for to provide a more generalizable account of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a learner s interlanguage and the target language. Since interlanguage is usually situation- and context-dependent, future research needs to address systematic variation between differing tasks. For instance, studies involving a different task (e.g., with different topics for discussion) should be undertaken to compare and contrast how L2 learners interact differently in different tasks. The findings of this case study seem to be unable to provide a general pattern of the use of discourse markers in L2 learners spoken discourse. Nonetheless, this study attempts to shed some light on the research of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with respect to discourse markers.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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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2010 年 7 月 中 介 語 中 之 言 談 標 記 初 探 * 李 美 麟 摘 要 中 介 語 之 研 究, 向 來 偏 重 於 探 討 以 英 語 為 外 語 者 在 寫 作 中 之 使 用 少 有 研 究 討 論 其 在 外 語 ( 尤 其 是 口 語 ) 中 的 使 用 情 形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經 由 檢 視 大 學 生 之 英 語 口 語 語 料, 探 討 其 中 介 語 之 運 用 受 測 者 為 北 部 某 大 學 二 十 四 位 大 一 學 生, 其 中 男 性 八 位, 女 性 十 六 位, 蒐 集 到 約 120 分 鐘 的 口 語 語 料, 經 由 語 料 謄 寫 與 分 析, 比 對 出 以 英 語 為 母 語 者 及 以 英 語 為 外 語 者 的 使 用 異 同 最 後, 本 文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關 於 教 學 及 未 來 研 究 之 建 議 關 鍵 詞 : 中 介 語 言 談 標 記 英 文 為 外 語 口 語 語 料 * 李 美 麟,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英 國 語 文 學 系 講 師 184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徵 稿 說 明 一 徵 稿 範 疇 : 舉 凡 中 外 文 學 史 學 音 樂 藝 術 體 育, 以 及 倫 理 教 育 創 意 思 考 與 訓 練 戶 外 教 育 與 活 動 領 導 等, 與 通 識 教 育 相 關 之 學 術 研 究 教 學 實 務 心 得 或 課 程 設 計 與 規 劃 皆 可 二 出 版 日 期 : 每 年 1 月 7 月 兩 期 三 截 稿 日 期 : 每 年 10 月 及 4 月 底 四 來 稿 格 式 ( 一 ) 來 稿 中 英 文 不 拘, 文 史 類 請 參 照 漢 學 研 究 格 式, 其 他 請 依 各 學 門 通 行 格 式, 或 參 照 APA 第 五 版 美 國 心 理 學 會 出 版 手 冊 格 式 撰 寫 ( 二 ) 稿 件 之 版 面 為 A4 規 格, 文 長 以 二 萬 字 內 為 原 則, 英 文 稿 件 以 不 超 過 25 頁 為 原 則 ( 英 文 稿 件 字 型 以 採 Times New Roman), 行 距 使 用 1.5 ( 三 ) 來 稿 請 附 標 題 作 者 之 中 英 文 全 名 及 文 章 之 中 英 文 摘 要 ; 中 文 摘 要 以 350 字 內 為 原 則, 英 文 摘 要 以 300 字 內 為 原 則 關 鍵 詞 最 多 5 個 ( 四 ) 為 便 於 匿 名 送 審, 作 者 姓 名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務 職 稱, 請 僅 列 於 頁 首, 勿 於 內 頁 呈 現 ( 五 ) 檔 案 請 存 成 Microsoft Word 97-2003(doc 檔 ) 格 式 五 請 勿 一 稿 兩 投 或 侵 犯 他 人 著 作 權 來 稿 將 於 收 件 後 三 個 月 內 回 覆 審 查 結 果, 若 自 投 稿 日 起 三 個 月 內 未 獲 通 知 者, 稿 件 可 自 行 他 投 六 本 學 報 採 匿 名 審 稿 制 度, 來 稿 須 經 相 關 領 域 學 者 專 家 審 查 通 過 後, 始 得 刊 登 唯 稿 件 刊 登 之 優 先 順 序 由 本 學 報 編 輯 委 員 會 決 定 之 七 來 稿 若 經 採 用, 作 者 應 負 論 文 排 版 完 成 後 校 對 之 責, 編 輯 委 員 會 僅 負 格 式 上 之 校 對 凡 經 刊 登 之 稿 件, 贈 送 作 者 該 期 學 報 二 本, 不 另 奉 稿 酬 八 著 作 人 投 稿 本 刊 經 刊 登, 即 視 為 同 意 授 權 本 刊 得 再 授 權 國 家 圖 書 館 遠 距 圖 書 服 務 系 統 或 其 他 資 料 庫 業 者, 進 行 重 製 透 過 網 路 提 供 服 務 授 權 用 戶 下 載 列 印 瀏 覽 等 行 為 並 得 為 符 合 遠 距 圖 書 服 務 系 統 或 其 他 資 料 庫 之 需 求, 酌 作 格 式 之 修 改 作 者 請 填 具 著 作 授 權 同 意 書, 以 利 論 文 之 數 位 化 及 傳 播 九 投 稿 資 料 單 : 為 配 合 送 審 作 業, 投 稿 者 請 先 填 寫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投 稿 資 料 單 ; 如 作 者 不 止 一 人 時, 請 一 併 填 具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合 著 人 證 明 十 聯 絡 方 式 : 校 址 : 台 南 縣 新 市 鄉 中 華 路 49 號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電 話 :06-5979566 轉 分 機 7501 信 箱 :gege@cc.feu.edu.tw 網 址 :http://www.feu.edu.tw/edu/gec/ge_web/home.htm

Journal of Far East University General Education Vol.4 No.2 Issuer: Yen-Ren Wang Publisher: Far East University General Education Center Editor-in-Chief: Chung-Chih Chang Assistant Editor: Chiung-Huei Huang, Ling-Ling Tsai, Chuan-Cheng Kang, Wei-Shu Lo, Bi-Hua Shie, Hsiu-Jeng Huang Address:49 Jhonghua Rd., Hsinshih Township, Tainan County 74448, Taiwan, R.O.C. Telephone: (06) 597-9566 ext 7501 Fax: (06) 597-7010 Published in July 2010 ISSN: 1997-7638 Copyright Reserved 2010 遠 東 通 識 學 報 第 四 卷 第 二 期 發 行 人 : 王 元 仁 發 行 單 位 :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總 編 輯 : 張 忠 智 編 輯 : 黃 瓊 慧 蔡 玲 玲 康 全 誠 羅 娓 淑 謝 碧 華 黃 秀 仍 地 址 :74448 台 南 縣 新 市 鄉 中 華 路 49 號 電 話 :(06) 597-9566 分 機 7501 傳 真 :(06) 597-7010 出 版 日 期 :2010 年 7 月 ISSN:1997-7638 版 權 所 有 禁 止 翻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