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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 六 年 十 二 月 第 三 十 八 期 專 題 論 文 宋 朝 士 大 夫 的 仁 義 觀 為 紀 念 文 天 祥 誕 辰 七 百 七 十 週 年 而 作 王 德 毅 1 明 代 燒 荒 考 兼 論 其 生 態 影 響 邱 仲 麟 25 試 論 黃 宗 羲 政 治 思 想 的 歷 史 意 義 中 西 公 私 觀 演 變 的 一 個 比 較 王 遠 義 65 職 分 與 制 度 錢 賓 四 與 中 國 政 治 史 研 究 閻 鴻 中 105 十 九 世 紀 以 前 日 本 人 的 朝 鮮 觀 羅 麗 馨 159 柏 林 與 史 家 論 道 德 判 斷 兼 談 二 十 世 紀 英 國 史 學 的 若 干 發 展 林 慈 淑 219 書 評 重 返 案 發 現 場, 故 事 該 怎 麼 說? 引 介 卡 洛. 金 茲 伯 格, 法 官 與 史 家 陳 建 守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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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臺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38 期 2006 年 12 月 頁 1~23 BIBLID (2006)38p 收稿 通過刊登 宋朝士大夫的仁義觀 為紀念文天祥誕辰七百七十週年而作 王 德 提 毅 * ** 要 宋朝的大忠臣文天祥 1236~1282 在從容就義的前夕 特親書絕筆自 贊 繫之於衣帶間 其詞云 孔曰成仁 孟曰取義 惟其義盡 所以仁至 讀聖賢書 所學何事 而今而後 庶幾無愧 聖賢教人明仁義 知廉恥 並終身堅守不變 易經 謂 立人之道 曰仁與義 不仁不義之徒是 無法立於天地之間的 宋代士大夫重視儒術 講求政治清平 民生安樂 而治亂安危的關鍵人 物是君主 故曰 君仁莫不仁 君義莫不義 君主好學 多與經筵官相 接 究明聖人經旨 以前代興亡治亂為鑑 進而親賢臣 遠小人 行仁政 收民心 必然天下大治 國祚久長 北宋名儒司馬光 程頤 范祖禹等 任 侍讀或侍講 皆勸皇上正君心 法祖宗 仁宗時 翰林侍講學士李淑所修成 的 三朝寶訓 便成為皇上御經筵時必讀的寶典 南宋理學家朱熹 真德 秀為侍講 侍讀 力勸皇上先正心 誠意 則君道正而天下治 一切都在人 君一念之間 宋儒認為仁是一切道德的總稱 包有四端和五常 絕不能用博 愛二字來解釋仁 而仁與義又不能分開 雖說 仁者愛人 但先要明愛之 理 意謂愛的正當與否 要在斷之以義 朱熹釋仁謂 仁者心之德 愛之理 最為切當 父母撫育子女是仁 而身教 言教或鞭打也是仁 此即愛切責嚴 之義 他們不是坐而言 而亦起而行 為親族創義田 義莊 以幫助貧困的 族人免於饑寒 為鄉人創義倉和義學 又有義塚 義役 皆為社會福利 宋 廷亦極留心災荒救濟 深得人民愛戴 其立國雖不能純於仁義 而未嘗不慕 義勉仁 得享三百二十年國祚 其效若是 關鍵詞 成仁取義 正君心 行仁政 仁心義行 慕義勉仁 * 本文初稿曾宣讀於 國際宋史研討會 上海 上海師範大學主辦 2006 年 8 月 21~23 日 經增訂後發表 **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名譽教授

4 王 2 德 毅 一 前言 二 政治上的仁義觀 三 思想上的仁義觀 四 結論 兼述對仁義的實踐 一 前言 宋帝昺祥興元年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 1278 十二月 宋丞相文天 祥兵敗被執 解送至燕 囚於土室中 元廷屢次勸降 甚至許以宰相之 位 天祥的回答始終是 一死之外 無可為者 至壬午年 至元十 九年 1282 十二月九日 從容就義 天祥將出獄 即親書絕筆自贊 繫之於衣帶間 其詞云 孔曰成仁 孟曰取義 惟其義盡 所以仁至 1 讀聖賢書 所學何事 而今而後 庶幾無愧 成仁取義 一辭遂廣 為流傳 及後 元丞相脫脫 1314~1355 主修宋史 於 文天祥傳 之 末附論 讚美文天祥求仁而得仁 如商朝亡國後不食周粟的伯夷 叔齊 有云 自古志士 欲信大義於天下者 不以成敗利鈍動其心 君子命之曰 仁 以其合天理之正 即人心之安爾 商之衰 周有代德 盟津之 師不期而會者八百國 伯夷 叔齊以兩男子欲叩馬而止之 三尺童 子知其不可 他日孔子賢之 則曰 求仁而得仁 宋至德祐亡 矣 文天祥往來兵間 初欲以口舌存之 事既無成 奉兩孱王崎嶇 嶺海 以圖興復 兵敗身執 觀其從容伏質 就死如歸 是其 所欲有甚於生者 可不謂之仁哉 2 1 元 劉岳申 申齋劉先生文集 收入 元代珍本文集彙刊 臺北 國立中央圖 書館 1970 卷 13 文丞相傳 頁 576 宋 文天祥 文山先生全集 收 入 四部叢刊 初編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79 卷 19 附錄 頁 元 脫脫 宋史 文天祥傳 臺北 鼎文書局 1978 影印中華書局點校本 卷 418 頁 12540

5 宋朝士大夫的仁義觀 3 在國史上 不管那一個朝代的忠臣義士 都會受到後世的讚頌 而降臣 雖效忠於新主子 最後還是被列入 貳臣傳 此乃是不仁不義之輩所 應得的惡名 仁義二字是儒家所強調的立人之道 論語 中言仁之處甚多 孔 子回答弟子問仁 也有不同的詮釋 其主旨是教人識仁與行仁 如 學 而篇 云 孝悌也者 其為仁之本歟 又云 弟子入則孝 出則 悌 謹而信 泛愛眾 而親仁 行有餘力 則以學文 是教人先對最 親的人盡力 然後由近及遠 擴而充之 以成就大愛 所以認為 巧言 令色鮮矣仁 因此教人先立志求仁為君子 如 里仁篇 云 唯仁 者能好人 能惡人 茍志於仁矣 無惡也 君子去仁 惡乎成 名 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 造次必於是 顛沛必於是 正代表意志的 堅定 如果意志稍微動搖了 便淪為不仁 而不仁者便是小人 所以 仁 者安仁 知者利仁 更重要的是 仁者不是只追求自己完美超凡 更 要推己及人 如 雍也篇 所言 夫仁者 己欲立而立人 己欲達而 達人 進而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乃是將一顆純真的愛心完全付 出 嘉惠世人 孔子更告誡 仁遠乎哉 我欲仁 斯仁至矣 想行 3 仁是極輕而易舉的 孔子不僅言仁 也論及於義 如 里仁篇 云 君 子之於天下也 無適也 無莫也 義之與比也 述而篇 云 德 之不修也 學之不講也 聞義不能從也 不善不能改也 是吾憂也 又云 不義而富且貴 於我如浮雲 則富貴必須以道得之 正是嚴 於義利之辨的 孟子是兼談仁義的 如 孟子 梁惠王篇 開頭便云 孟子見梁惠王 王曰 叟 不遠千里而來 亦將有以利吾國乎 孟子對曰 王何必曰利 亦有仁義而已矣 王曰 何以利吾國 大夫曰 何以利吾家 士庶人曰 何以利吾身 上下交征利 而國 危矣 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 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 家 萬取千焉 千取百焉 不為不多矣 茍為後義而先利 不奪不 饜 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 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 王亦曰仁義而已 3 有關孔子言仁之處 魏 何晏集解 論語集解 收入 四部叢刊 初編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65 中各篇記載甚多 不再一一列舉

6 王 4 矣 何必曰利 德 毅 4 此處所言的義利之辨 甚為動人 趙岐注云 仁者親親 義者尊尊 人無行仁而遺棄其親 行義而忽後其君者 此處雖未言利 而利自在 其中 所以孟子勸梁惠王行仁政保民 養民 以收人心 就可以無敵於 天下 所謂以德行仁者王天下 如二帝三王 孟子周遊列國 屢進言之 無非勸人要有 惻隱之心 羞惡之心 發揮人之善性 可以避免 戰爭 在戰國時代 這些言論是有針對性的 唐朝大儒韓愈 768~824 是繼承孔孟之道的 曾撰 原道 有云 博愛之謂仁 行而宜之之謂義 由是而之焉之謂道 足乎己無待於外 之謂德 凡吾所謂道德云者 合仁與義言之也 以之為己則順 而祥 以之為人則愛而公 以之為心則和而平 以之為天下國家無所處 5 而不當 功用實是無窮的 到宋代 大儒輩出 闡發精義 既廣且深 茲謹就政治上及思想上兩方面分述之 二 政治上的仁義觀 孟子周遊列國 向諸侯建言要行仁政 守信義 所謂仁政 乃是不 忍人之政 如 孟子 離婁 載 堯舜之道 不以仁政 不能平治天 下 是言平天下之道是從行仁政開始 又載 惟仁者宜在高位 不 仁而在高位 是播其惡於眾也 乃指國家用賢人君子則治 用小人則 亂 其關鍵全由在上者 故曰 天子不仁不保四海 諸侯不仁不保社 稷 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 士庶子不仁不保四體 是明言天子行仁政 就可得民心 得民心就可得天下 所以說 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 其 失天下也以不仁 居最高位者的好尚和言行 有其示範作用 影響深 4 漢 趙岐注 孟子 收入 四部叢刊 初編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65 卷 1 頁 4 5 唐 韓愈 昌黎先生文集 收入 四部叢刊 初編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65 卷 11 原道 頁 95~96

7 宋朝士大夫的仁義觀 5 遠 所以 君仁莫不仁 君義莫不義 君正莫不正 這些觀點 確實 成為宋朝士大夫論治國先從帝王正心 誠意 修身開始之肇端 朱熹 1130~ 1200 曾說 天下之本在君 君之道在心 心之術在仁義 6 即是本此而來 宋朝帝王多好學 設經筵講讀官 於聽政治事之餘 常 召見侍講 侍讀講經 讀史 隨時加以申論 以啟迪聖心 帝王亦喜在 經筵倡言其所懷 經講讀官筆記下來 送交國史館 由起居郎 舍人修 入起居注中 以傳信後世 哲宗初年 范祖禹 1041~1098 任侍講 曾 撰 帝學 八卷 前兩卷述自上古至唐 後六卷分述宋太祖至神宗六帝 強調帝王好不好學實際關係到國家的治與亂 又如 許月卿 1216~1285 百官箴 所言 經筵講讀可使帝王 親宦官宮妾之時少 接賢士大 夫之時多 則氣質可以涵養 德性可以薰陶 能多親近君子 則其 7 心性必仁且智 宋朝君主只要能夠知道辨忠奸 明治亂 就不敢做背 仁犯義之事 明代學者劉定之 1409~1469 就極稱道 宋時諸帝之不廢講學 蓋漢唐所未能及者 故其時悖德虐政不若漢 唐叔季之尤甚 漢唐有簒弒之臣而宋無之 有賊民崛起幾危社稷如 張角 黃巢者 而宋無之 皆由於上之人未嘗悖虐尤甚以激之也 講學之效 豈可誣哉 神哲以來 改更法度 正人邪黨迭為勝 負 亦紛然也 然有竄逐而無刀鋸 南渡以後 和議作 而語恢復 者被排斥 偽學禁 而師濂洛者入罪籍 然斥之而益奮 罪之而愈 勵者 亦由其無死禍以加諸人 而人之改行易節者終少也 其未嘗 悖虐尤甚於此可見 豈非講學而有見於前代覆車之轍乎 8 皇帝在宮中只能接近宦官和宮女 聽不到治國平天下的諫諍之言 卻見到爭權 爭寵的暗鬥 而講讀官則可隨機引徵經旨以明先聖之微言 6 宋 周敦頤 周子全書 臺北 廣學社印書館 1975 卷 8 通書二 頁 宋 許月卿 百官箴 收入 四庫全書珍本 五集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74 卷 3 經筵箴 8 明 劉定之 宋論 抄本 卷 3 理宗 亦參見劉定之 呆齋存稿 收入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臺南 莊嚴文化事業公司 1997 影印崇禎刻本 集部

8 王 6 德 毅 引史事以論興亡治亂之幾 對治國平天下大有幫助 同時 經筵官對皇 帝心性的導正 防止君主荒婬無道 有一定的影響力 如劉定之所言者 已極明確 宋朝開國之前 歷經了近百年的長期戰亂 唐亡後的五十多 年 有五個短命的王朝一興一亡 宋太祖開國後 就想到如何走出五代 的陰影 而邁向長治久安的康莊大道 就必須先以仁義之道化天下 以 禮樂教萬民 所以太祖立下 不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之人 的誓約 讓 讀書人更有尊嚴 即使一介平民亦可上書言事 陳述民間疾苦 提供朝 廷施行仁政的參考 太祖雖出身軍旅 但天性好學 還詔令武臣讀書 探知為治之道 常在儒臣講經之後 探詢民間生聚教化之事 帝亦嘉納 之 故其施政常以寬仁為出發點 曾說 古稱以一人治天下 不可以 9 天下奉一人 茍以自奉養為意 使天下人何仰哉 故常訓誡后妃 公 主要惜福 不可穿戴配有翠玉的衣冠 以尚儉 節用相倡 省刑罰 薄 賦斂 期與民共休息 這正是孟子所說的 以不忍人之心 行不忍人之 政 遂奠定太祖至神宗六帝一百二十年的太平基業 仁宗尤好學 也 常以蒼生為念 於經筵間 君臣勤求治道 在慶曆 皇祐年間 翰林侍 讀學士丁度 990~1053 在經筵最久 論諫最多 受到帝的倚信 據 東 都事略 載 喜論時事 在經筵 仁宗呼為學士而不名 嘗問以蓍龜占應事 對 曰 不若以古之治亂為蓍龜也 仁宗出欹器以示之 曰 朕 欲臨天下以中正 對曰 臣等亦願以中正事陛下 10 仁宗能以中正臨天下 可說是仁德的展現 在位四十二年 民生安樂 此亦仁治之效 司馬光 1019~1086 一生以誠道貫之 正直敢言 曾於 嘉祐末上奏論君德有三 曰仁 曰明 曰武 並指出仁不是區區姑息之 別集類 第 34 冊 頁 171b 9 宋 彭百川 太平治蹟統類 臺北 成文出版社 1966 據適園叢書本影印 卷 2 太祖聖政 頁 宋 王稱 東都事略 收入 宋史資料萃編 臺北 文海出版社 1967 影印宋 刻本 第 1 輯 卷 63 丁度傳 頁 949 又脫脫 宋史 丁度傳 卷 292 所 載略同 惟度回奏之言作 臣等亦願無傾滿以事陛下

9 宋朝士大夫的仁義觀 7 11 謂 而是興教化 修政治 養百姓 利萬物 到英宗即位後 侍講唐 介 1010~1069 請皇上法仁宗 善繼善紹 以建豐功偉業 神宗時 資 政殿學士呂公著 1018~1089 上書論人君之道為至誠 人君之德為至 仁 所謂至仁之道 乃在於 親臣如手足 視民如赤子 戢兵 省刑 12 時使 薄歛 行此六事而已 哲宗以幼沖繼統 尤賴經筵官輔導聖 性 翰林學士范祖禹最善於陳說 據古義 參時事以申論 曾修成 仁 皇訓典 稱頌仁宗 愛人卹物之心 在位四十二年 未嘗一日而忘 其誠之所及 上極於天 下達於地 內則諸夏 外則夷狄 山川 鬼神 13 草木 無不及者 誠之至也 能以仁愛 真誠之心治國 必能獲得 全國百姓的愛戴 到南宋高宗 孝宗時 皆有明詔要法仁宗 如高宗紹 興五年 1135 九月乙未 二十五日 帝對宰相趙鼎 1085~1147 說 張 戒言朕有仁宗皇帝守成之德 而不知太祖創業之志 此言良是 朕見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二年 德洽民心 至今天下誦之 仰慕如堯舜 文武 故當時立政用人之事 朕嘗置左右 朝夕以為法 至於太祖以神 14 武創業 朕誠不及也 能以誠心效法仁宗 就值得肯定 雖所做的 不盡如仁宗 但在位三十六年 選立孝宗 是最受後世推崇的英明果斷 宋朝士大夫一貫的理念是帝王要勤學 多接近儒者 勤求治國平天 下之道 在經筵 君臣從容問答 講讀官可立即陳述民間利病 如水旱 災之救濟 賦役的繁重 刑賞的不當 盜賊的為患等 帝王即可裁決 不致於以為天下已太平 可以逸樂了 前述仁宗極勤學 雖在盛暑 仍 不廢勸講 皇祐三年 1051 四月丁未 帝御邇英閣聽講 易經 稱 讚 易 旨精微 忽對講讀官說 朕每以疑難問卿等 得無煩乎 11 宋 司馬光 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 收入 四部叢刊 初編 臺北 臺灣商務 印書館 1965 卷 18 三德疏 頁 宋 趙汝愚編 國朝諸臣奏議 收入 宋史資料萃編 臺北 文海出版社 1970 影印宋刻本 第 2 輯 卷 2 君道門 上神宗論人君在至誠至仁 頁 宋 陳均 皇朝編年綱目備要 臺北 成文出版社 1966 據嘉業堂叢書本影印 卷 16 頁 宋 不著編人 皇宋中興兩朝聖政 收入 宛委別藏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1 卷 18 高宗皇帝紹興五年九月乙未條 頁 821

10 王 8 德 毅 侍講曾公亮 998~1078 回奏道 臣等幸承聖問 懼不能對 豈敢言 煩 帝又說 卿等宿儒博學 多所發明 朕雖盛暑亦未嘗倦 但恐 卿等勞爾 侍讀丁度進奏道 自古帝王臨御日久 非內惑聲色 則 15 外窮兵黷武 陛下即位三十年 孜孜聖學 雖堯舜之聰明不是過 帝 王能勤學 是一種向善之心 而講讀官以師保自居 也自有一種尊嚴 務在請皇上正心誠意 早在明道元年 1032 由翰林侍讀學士李淑等 修成太祖 太宗 真宗 三朝寶訓 三十卷 為經筵必讀的寶典 寶祐 元年 1039 李淑首先進讀 勸帝念祖宗創業艱難 思守成不易 一 切宜以祖宗為法 以長保社稷 神宗熙寧二年 1069 用王安石 1021~ 1086 變法 頒行青苗法 翰林侍讀學士司馬光曾在經筵進讀 資治通 鑑 讀到漢惠帝用曹參 遵行蕭何之法 即奏言 此非蕭何之法 乃高祖之法 惠帝能守之 故天下晏然 人民衣食豐足 意謂 祖宗 之法不可變 神宗欲重用司馬光 除樞密副使 光接連七次上疏請辭 謂不能救生民之患 誠不願盜竊朝廷名器以私其一身 因此又陳言 臣不知今者天下所散青苗錢凡幾千萬緡 若民力既竭 加以水旱之 災 州縣之吏果有仁心愛民者 安得不為之請於朝廷 乞因郊赦而 除之 朝廷自祖宗以來 以仁政養民 豈可視其流亡轉死 而必責 其所負 今聞條例司盡以常平倉錢為青苗錢 自周末以來 至于國初 一千三百六十有二年 其間亂離板蕩則固多矣 至於中 外無事 不見兵革 百有餘年 如國朝之盛者 豈易得乎 此臣所 以尤為陛下痛惜者也 16 太祖 太宗創天下 躬披甲冑 親犯矢石 為子孫成就光明盛業 誠為 不易 而真 仁 英宗善於守成 創造百餘年的盛世 尤當愛惜 不要 因貪一時之利而毀壞了 以此感動神宗 神宗並未聽 不幸變法失敗 神宗也於元豐八年 1085 崩逝 其子哲宗年方十歲 以幼沖繼統 由 15 宋 李燾 續資治通鑑長編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6 據光緒浙江書局本影 印 卷 170 仁宗皇祐三年四月丁未條 頁 宋 司馬光 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 收入 四部叢刊 初編 卷 41 乞罷條 例司常平使疏 頁 332~333

11 宋朝士大夫的仁義觀 9 祖母高太皇太后垂簾權同處分軍國事 特召司馬光為門下侍郎 呂公著 為尚書左丞 盡廢新法 光等以帝幼沖 更需賢者輔導 乃推荐名儒程 頤 1033~1107 為崇政殿說書 頤特進劄子請皇上常與賢士大夫相接 17 以養成聖德 為宗社生靈之福 特推荐翰林學士范祖禹為侍講 祖禹 性淳厚 專精唐史 程頤稱許他 色溫而氣和 尤可以開陳是非 導人 18 主之意 祖禹於元祐三年 1088 任侍講 曾奏進 經書要言 及 古文孝經說 以開導皇上以孝治天下 首先要敬天法祖 勤政愛民 其根本之道在勤學多聽 以廣聰明 其劄子云 夫學者所以學治天下 王者之事也 故自堯舜禹湯文武之君 皆汲 汲於學 自古以來 治日常少 亂日常多 推原其本 由人君 不學故也 天下治亂皆繫於人君之心 君心正 則朝廷萬事無不 正 古者三公 太師 太傅 太保 其論道經邦 燮理陰陽 無他術焉 唯正君心而已 恭惟本朝累聖相承 百有餘年 四 方無虞 中外底寧 動植之類 蒙被涵養 德澤深厚 遠過前世 皆由以道德仁義文治天下 人主無不好學故也 仁宗在位四十 二年 問學未嘗少廢 今邇英講讀乃仁祖之成規也 英宗 神宗皆 遵守仁宗之法 稽古好學 陛下今日學與不學 繫天下他日之 治亂 臣不敢不盡言之 陛下如好學 則天下之君子皆欣慕 願立 於朝 以直道事陛下 輔助德業 而致太平矣 陛下如不好學 則 天下之小人皆動其心 欲立於朝 以邪諂事陛下 竊取富貴 而專 權利矣 君子專於為義 小人專於為利 君子之得位欲行其所學也 小人之得位將濟其所欲也 用君子則治 用小人則亂 君子與小人 皆在陛下心之所召也 宋 程顥 程頤 伊川文集二 論經筵第一劄子 二程集 河南程氏文集 臺 北 里仁書局 ~ 宋 朱熹 三朝名臣言行錄 收入 四部叢刊 正編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79 卷 13 內翰范公 頁 宋 范祖禹 范太史集 收入 四庫全書珍本 初集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74 冊 卷 14 勸學劄子

12 王 10 德 毅 此奏懇摯深明 力言人君辨別君子與小人極為容易 君子為經筵官 必 導人主深切涵養道德仁義 推行仁政 並探究前代治亂 以為法戒 獲 致太平盛業 小人則引導人主逸樂 亂亡之日就不遠了 南宋中期 朱熹集理學大成 為一代宗師 雖立於朝者僅四十日 但常在重要關鍵時刻上封事 進奏劄 忠誠憂國 其道一貫 當紹興三 十二年 1162 六月 高宗內禪 孝宗即位 下詔求直言 熹即草擬封 事 於八月六日奏上 力陳首當講求帝王之學 然後內修政事 外攘夷 狄 所謂帝王之學就在明本 務治 本為正心術 治在立紀綱 故 必 先格物致知 以極夫事物之變 使義理所存 纖悉畢照 則自然意誠心 正 而可以應天下之務 次年改元隆興 熹被召來行都 於垂拱殿面 奏二劄 其一即專論正心誠意格物致知之學 本乎此方能用君子 行仁 20 政 到紹熙五年 1194 七月 光宗內禪 寧宗即位 熹再被召來行 在奏事 除煥章閣待制兼侍講 直前奏事 請求遠近習 端大倫 正大 本 在經筵講 大學 又請效法仁宗憂勤國計民生問題 以及時發政 21 施仁 但因韓侂冑 1152~1207 排斥道學 不到兩個月 熹即罷去 較熹稍晚的儒者楊簡 1141~1226 曾著 慈湖家記 論及國家長治 久安之道 實根源於 仁心乃天下人同然之心 他說 人性自善 人心自仁 其於父自能孝 其於君自能忠 其於天下事自能是是非非 善善惡惡 帝王以仁心行仁政 擇賢而久任之 自然不會行一不義 殺一無辜 又強調君主能從諫是本於義 而利亦隨之 故唐太宗有貞觀 之治 22 理宗初 曹彥約 1157~1228 范楷等為侍講 侍讀 專讀 三朝 20 宋 黃榦 勉齋先生黃文肅公文集 收入 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 北京 書目文獻出版社 1988 據元延祐重修本影印 卷 34 朝奉大夫文華閣待制贈寶謨 閣直學士通議大夫諡文朱先生行狀 頁 683~684 所上封事及奏章均載朱熹 朱文 公文集 收入 四部叢刊 初編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65 卷 宋 不著編人 兩朝綱目備要 收入 四庫全書珍本 初集 臺北 臺灣商務 印書館 1974 冊 卷 3 紹熙五年內相關記事 22 宋 楊簡 慈湖遺書 收入 四明叢書 臺北 新文豐出版公司 1988 第 4 集 卷 16 論治道 頁 412~413

13 宋朝士大夫的仁義觀 11 寶訓 每讀完一事 即反覆闡明 請帝效法 後彙成 經幄管見 一 書 載真宗御製文 武臣箴各七條 文臣要清心 奉公 修德 責實 明察 勸課 革弊 皆為地方長貳推行愛民之政所應守的規範 彥約等 讀畢 即上請理宗 親灑宸翰 勒之金石 摹賜內外文武臣僚 庶幾一 23 新觀瞻 知所自警也 頗能發人君深省 理宗之立 乃宰相史彌遠 1164~1233 主導的政治陰謀 得位不正 而被廢的濟王又冤死 有志 節的士大夫多不願立於其朝堂 理宗為爭取儒臣的向心 乃尊崇理學 為天下倡 翰林學士真德秀 1178~1235 乃修成 大學衍義 四十三卷 進御 強調帝王更要誠意正心 理宗寶慶元年 1125 德秀除禮部侍 郎 奏請確立三綱五常 極言 綱常大端是人極 人極不立 國將奈 何 所以孝弟為仁之本 凡人皆當先修子道 然後再正家道 此為禮 之源 最後確立君道 則天下大義由此而定 欲國家長治久安 無過於 24 此 此言治國平天下必先從道德仁義根植天下人心做起 故曰 為 政先教化 教化先人倫 又云 上好仁 而下無不好義 此又在為 君者一念之間 三 思想上的仁義觀 孟子倡性善 謂人皆有仁 義 禮 智四種善良的心性 孟子 公孫丑篇 載 惻隱之心人之端也 羞惡之心義之端也 辭讓之心禮 之端也 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人之有是四端也 猶其有四體也 既是 與生俱來 只要能擴而充之 就是賢人君子 否則便淪為小人 宋儒以 繼孔孟為職志 喜言仁義道德 北宋理學的開創者周敦頤 1017~1073 曾引 易經 之言說 立天之道 曰陰與陽 立地之道 曰柔與剛 23 宋 曹彥約 經幄管見 收入 四庫全書珍本 別輯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75 冊 卷 4 24 宋 真德秀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 收入 四部叢刊 正編 臺北 臺灣商 務印書館 1979 卷 4 召除禮侍上殿奏劄一 頁 99~100

14 王 12 德 毅 25 立人之道 曰仁與義 大哉 易 也 斯其至矣 天地之間有 萬物 萬物之中人為貴 人之異於禽獸者 就在於人知仁義 並能行仁 義 周敦頤並將四端稱之為 仁義中正 認為是聖人所立的人極 朱 熹解釋中正即禮智說 中正尤親切 中是禮之得宜處 正是智之正當 26 處 又說 中者 禮之極 正者 智之體 是言禮要適合上下 之份 如對上太過 則是諂媚 對下不及 便為傲慢 智要能見得是非 善惡 此便是正 若以是為非 或以非為是 有失公正 那便是不智了 周敦頤又在 通書 中提出仁 義 禮 智 信五常之說 並解釋云 愛曰仁 宜曰義 理曰禮 通曰智 守曰信 合為心之全德 皆本 乎誠 不誠便是空無所有 河南程顥 1032~1085 頤兄弟師事周敦頤 顥闡釋忠恕之道有言 以己及物 仁 疑為忠 也 推己及物 恕也 忠恕一以貫之 忠者 天理 恕者人道 忠者無妄 恕者所以行乎忠也 忠者體 恕者用 大 本達道也 達道乃是仁道 要在體察而勵行之 如人之於父母能盡孝 於兄弟能友愛 便是行仁 所謂不蔽於有己 便可知為人之道 自然出 27 利而入義 此乃齊家之道 至於程頤 在北宋理學家中享壽最高 七 十五歲 弟子亦最眾 影響南宋初年之學術走向 他答覆弟子問仁者 數見 其要旨在教人盡人道 茲列舉兩則以析之 孟子曰 惻隱之心 仁也 後人遂以愛為仁 惻隱固是愛也 愛自是情 仁自是性 豈可專以愛為仁 孟子言惻隱為仁 蓋為前 已言 惻隱之心 仁之端也 既曰仁之端 則不可便謂之仁 退 之言 博愛之謂仁 非也 仁者固博愛 然便以博愛為仁則不可 問 孝弟為仁之本 此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 曰 非也 25 宋 周敦頤 周子全書 卷 2 太極圖說 頁 29~32 26 宋 黎靖德編 朱子語類 京都 中文出版社 1979 影印宋刻本 卷 94 太 極圖 頁 宋 程顥 程頤 二程集 河南程氏遺書 卷 11 明道先生語一 師訓 頁 124 另參考 宋 張栻 南軒集 臺北 廣學社印書館 1975 據清道光間刻本影 印 卷 14 洙泗言行序

15 宋朝士大夫的仁義觀 13 謂行仁自孝弟始 蓋孝弟是仁之一事 謂之行仁之本則可 謂之是 仁之本則不可 蓋仁是性 一作本 也 孝弟是用也 性中只有仁義 禮智四者 幾曾有孝弟來 仁主於愛 愛莫大於愛親 故曰 孝 弟也者 其為仁之本歟 28 其言仁是性 涵義甚廣 不能只用愛或博愛來釋之 而且仁可包有義 禮 智 信 據朱熹所見之 東見錄 就記載 明道曰 學者須先識 29 仁 仁者渾然與物同體 義 禮 智 信皆仁也 可以說仁是道德 的總名 行仁發自人心 先從去私慾開始 程頤的弟子楊時 1053~1135 發揮其義 曾告門人說 君子務本 言所務者惟本而已 若仁之於孝 30 悌 其本之一端耳 蓋為仁必自孝悌 推之 然後能為仁也 仁之 為用甚大 孝悌只是一端 楊時的再傳弟子張栻 1133~1180 曾摘取 二程氏告門人取聖賢論仁處 類而聚之為一編 名曰 洙泗言仁 其 宗旨是教人求仁 栻更撰 仁說 一文 加以申論 他說 人之性 仁義禮智四德具焉 其愛之理則仁也 宜之理則義也 讓 之理則禮也 知之理則智也 是四者 雖未形見 而其理固根於此 則體實具於此矣 而所謂愛之理者 是乃天地生物之心 而其 所由生者也 故仁為四德之長 而又可以兼包焉 為仁莫要乎 克己 己私既克 則廓然大公 而其愛之理素具於性者 無所蔽矣 愛之理無所蔽 則與天地萬物血脈貫通 而其用亦無不周矣 故指 愛以名仁則迷其體 而愛之理則仁也 指公以為仁則失其真 而公 者人之所以能仁也 學者其可不以求仁為要 而為仁其可不以 克己為道乎 31 能先克制己之私慾 纔能廓然大公 然後推己及人 此即泛愛眾之 真諦 張栻曾將己所輯 洙泗言仁 一冊送給好友呂祖謙 1137~ 宋 程顥 程頤 二程集 河南程氏遺書 卷 18 伊川先生語四 頁 182~ 宋 黎靖德編 朱子語類 卷 95 程子之書一 頁 宋 楊時 楊龜山先生全集 臺北 臺灣學生書局 1974 據清光緒刻本影印 卷 10 語錄 頁 宋 張栻 南軒集 卷 18 仁說 頁 449~451

16 王 14 德 毅 過目 請求共商 又在致書中言及仁義常相須 有云 要知義不足 32 則所謂仁者亦失其正矣 則知仁義二德不能偏於一 張栻又十數次 33 致書朱熹 相互討論仁義中正之德及相關論著 在朱熹的文集中 即 收載 答張欽夫 栻 論仁說 四通及 答欽夫仁說 一通 相互討論 辨析詳明 熹認為不忍之心可以包有四端 但義禮智仍各有用 其說是 人生而靜 四德具焉 曰仁 曰義 曰禮 曰智 皆根於心而未發 所謂理也 性之德也 及其發見 則仁者惻隱 義者羞惡 禮者恭 敬 智者是非 各因其體以見其本 所謂情也 性之發也 是皆人 性之所以為善者也 但仁乃天地生物之心而在人者 故特為眾善之 長 雖列為四者之目 而四者不能外焉 熹按 仁但主愛 若 其等差 乃義之事 仁義雖不相離 然其用則各有主 而不可亂也 若以一仁包之 則義與禮智皆無所用矣 而可乎哉 34 固然仁者愛人 但人有親疏之別 長幼之序 善惡之分 不可能一視同 仁 所以說 愛無差等 施由親始 正是合乎情義和理智的 朱熹 也常與呂祖謙通書問 交換讀書心得 並贈送 仁說 熹致書云 仁 說 近再改定 比舊稍分明詳密 已復錄呈矣 另一書云 欽夫近 得書 別寄 言仁錄 來 修改得稍勝前本 仁說 亦用中間反覆之 35 意改定矣 在彼此交換意見後 都有了修正 祖謙曾有覆書 據謂 仁說 及往來議論屢嘗玩繹 所謂愛之理 蓋猶曰動之端 生之道 云耳 固非直以愛命仁也 然學者隨語生解 舉其用而遺其體 立 言者雖未有此病 而異時學者或不免此病矣 另一書云 示諭愛之 理 動之端 兩字輕重不同 細思誠然 蓋愛者仁之發 仁者愛之理 32 宋 張栻 南軒集 卷 25 寄呂伯恭 頁 栻與朱熹書 載 宋 張栻 南軒集 卷 20 至 24 中 共五十五通 34 宋 朱熹 朱文公文集 卷 32 答張欽夫論仁說 頁 509 此為首篇 以下 尚有三篇 另外二篇為 答張欽夫仁疑問 及 答欽夫仁說 皆各抒己見 文繁 不 能一一引述 35 宋 朱熹 朱文公文集 卷 33 答呂伯恭 之二十四及二十七 頁 522~524 文集中載熹與呂祖謙書共一百零二通

17 宋朝士大夫的仁義觀 體用未嘗相離 而亦未嘗相侵 二人的觀點漸趨一致 在孝宗乾淳 年間 1165~1189 朱熹實為學術思想界的領袖 他嘗與呂祖謙之弟祖 儉 ~1196 及胡寅之子大原通書討論 仁說 及 知仁 是否為仁 的問題 熹頗堅持 行仁 的重要性 在 朱子語類 卷一 五中載熹 所論自注書 內有 仁說 一篇 並附有圖表 說明 仁者 天地生物 之心 而人之所得以為心 但在 朱文公文集 卷六十七中雖載 仁 說 一文 然短短僅七 八百字 似乎為序文 所謂 仁心 乃在是 在天地則坱然生物之心 在人則溫然愛人利物之心 包四德而貫四端 者也 綜其論 仁 實包含 天地之仁 與 人心之仁 二者 前 37 賢已言之 茲不多述 值得一提的是國子生李元綱 深究性理之學達 三十年 著 聖門事業圖 簡要明白 一覽周知 他將二程奉為繼孟 子之傳的正統之大賢 所製 求仁捷徑圖 特標示 仁非敬不立 38 仁非恕不行 合乎孔子忠恕之道 雖未與朱 張 呂諸名儒通書 問 然其自學有得 可以斷言 至於義字 雖然先儒之訓釋曰宜 意謂行事合宜者就是義行 能行 義者 自然是德行全備的君子 但北宋儒者晁說之 1059~1129 在所撰 儒言 中說 或曰義者制也 以忍為義德 忍是有容德者 有容 39 乃大 可以久遠 義的反面是利 二者是不相容的 當孝宗淳熙八年 1181 二月 陸九淵 1139~1192 來南康拜訪朱熹 熹請九淵同至白 鹿洞書院 願得一言以警學者 九淵乃登講席 以 君子喻於義 小人 喻於利 為題開講 明示以義利判別君子小人 據朱熹自言 其所以 發明敷暢 則又懇到明白 而皆有以切中學者隱微深痼之病 蓋聽者莫 36 宋 呂祖謙 東萊呂太史別集 收入 續金華叢書 臺北 藝文印書館 1972 卷 7 尺牘一 與朱侍講元晦 頁 15~16 祖謙與熹書共載六十五通 37 有關朱熹論仁 可參考錢穆 朱子新學案 冊 1 393~416 及冊 2 141~190 收入 錢賓四先生全集 冊 臺北 聯經 宋 李元綱 聖門事業圖 臺北 藝文印書館 1965 影印百川學海本 冊 5 序署乾道六年 宋 晁說之 嵩山文集 收入 四部叢刊 續編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66 卷 13 儒言 義 頁 29~30

18 王 16 德 毅 40 不悚然動心焉 甚至有為之流涕者 熹希望門人多加反省親察 庶 幾乎不迷於入德之方 南宋後期名臣真德秀 曾纂輯 大學衍義 強調上自天子 下至 庶民 都應誠意 正心 然後修身 齊家 心正者必能知為所當為 他 又告誡世人立志 明辨義利 他認為能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就是義 行義 是大利 既利己 又宜於人 他說 義者 天理之公也 利者 人欲之私也 二者如冰炭之相反 然一 於義 則利自在其中 蓋義者宜也 利亦宜也 茍以義為心 則事 無不宜矣 不惟宜於己 亦且宜於人 人己兩得其宜 何利如之 若以徇利為心 則利於己 必害於人 爭鬥攘奪 於是乎興已 亦 豈能享其利哉 41 世人當以義為利 不當以利為利 前賢雖曾言之 然此處所言甚明白 德秀更勸學者行事先掌握義理 義所當然 雖受挫折也不顧恤 義不當 然 雖有利也不做 假若猶豫不決 最後必為利所勝 那就一失足成千 古恨了 真德秀又把恕字解作 如心之謂 其意是將心比心 亦即 視 人如己 推己及物 仁人之用心正是如此 所以他最後遂綜合漢唐至 宋諸儒對於仁字的訓解 各有所偏 而推崇朱熹的 心之德 愛之理 六字訓 為先儒所未發 他說 仁之一字 從古無訓 論語 一書凡言仁處 只是教人以為仁之 方而已 孟子曰 仁 人心也 最為明切 然亦只是說仁者人 心之德而已 初非以人心二字解仁也 自漢以來 儒者類以愛字說 仁 故韓文公曰 博愛之謂仁 殊不知愛乃仁之用 而未能盡 仁之體 仁 性也 愛 情也 愛乃仁之發見處 便以愛為仁 是以情為性 以用為體也 所以伊川先生不取韓子博愛之說 蓋五常各有所至 仁主愛 義主宜 禮主別 智主知 愛者仁之用 40 宋 陸九淵 象山先生全集 收入 四部叢刊 正編 卷 23 白鹿洞書院講 義 頁 182~183 及卷 36 年譜 頁 宋 真德秀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 收入 四部叢刊 正編 卷 30 問治 國平天下章 頁 470

19 宋朝士大夫的仁義觀 17 仁者愛之體 漢唐儒者不合以愛便為仁 所以不識仁之本體 到上蔡 謝良佐 先生又以覺為仁 言心之虛明知覺 殊不知 知覺自屬智 至文公先生立六字以斷之 曰 仁者心之德 愛之理 於是體用兼全 既異乎漢唐儒指情為性之失 又足以破 近世學者以覺為仁之弊 理即性也 用即情也 於是仁之為義 明白昭著 42 所謂仁乃心之全德 蓋指其包五常 貫四端 為人一心之主 所謂愛之 理 不是僅就一方面來看待的 德秀曾在寧宗嘉定四年 1211 任著作 佐郎時上奏狀稱 知父母之心者可以知天心 知人君之道者可以知天 道 蓋父母之於子也 鞠育而遂字之 仁也 鞭扑而教戒之 亦仁也 43 君之於臣也 爵賞以褒勸之 仁也 刑罰以聳厲之 亦仁也 父母 之於子 養育和管教都是基於愛心 太被寵愛的兒子是不會成材的 正 是愛之適足以害之 所以父母於子有必要時也施以鞭扑 正是愛之理的 另一面 袁采 ~1195 在其所輯的 袁氏世範 中曾指出 大抵所 愛之子孫未必孝 那可能是被寵壞了 劉清之 1134~1190 輯錄前賢 有關庭訓之言為 戒子通錄 一書 勉士大夫要宅心忠厚 立身敬慎 44 義方教子 仁人之用心 由此亦可見之 至於 論語 中有 仁者壽 之言 楊簡解釋 仁者 常 念慮閒靜 氣凝而意平 長年之道也 45 此亦君子坦蕩蕩之意 四 結論 兼述對仁義的實踐 往年讀賈誼 過秦論 文中提到秦自孝公用商鞅變法而始強大 42 宋 真德秀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 卷 31 問仁字 頁 479~480 又卷 30 問仁字之義 亦可參考 43 宋 真德秀 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 卷 2 辛未十二月上殿奏劄 頁 72~73 44 宋 劉清之 戒子通錄 收入 四庫全書珍本 初集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69 第 164 冊 45 宋 楊簡 慈湖遺書 收入 四明叢書 第 4 集 卷 11 論論語下 頁 369

20 王 18 德 毅 志在併吞列國 歷六世而至始皇 終於統一天下 然而統一不到十五年 竟被揭竿而起的一介匹夫陳勝推翻 所謂 一夫作難而七廟墮 身死人 手 為天下笑者 這又是為什麼呢 誼的斷言是 仁義不施而攻守 46 之勢異也 此言秦因暴虐而亡 在長期戰爭之後 不知與民共休息 以仁義號召天下 愛民惜物 使民樂生 反而更勞民傷財 終至天下之 民皆 欲與之皆亡 可見治國要本之仁義 而且念茲在茲 安而行之 以臻太平 宋朝士大夫確實堅持這一理念 而且一以貫之 是以他們喜 講道德 說仁義 其言甚繁 難以細述 所可貴者 他們不是坐而言 而是起而行 最有名的當屬范仲淹 989~1052 他早年非常清寒 但 心志堅定 養天地間之正氣 法古今之賢人 考中進士以後 歷仕各州 縣 始終勤政愛民 而自奉極儉 所至留心教化 興學養士 又在祖籍 蘇州創義莊 蓄積錢穀 買義田 以救助族人之遇有急難或家境清寒者 47 又建義宅 以安頓貧苦族人 並立下規約 遺留子孫 傳之無窮 其 仁風義行 確實為士大夫樹立典範 他在仁宗景祐元年 1043 正月出 知睦州 嚴州 在任不及一年 但能行愛民之政 深得民心 又大興 學校 及去 民為建思范亭以存永念 甚至下及明世宗嘉靖年間 嚴州 知府韓叔陽還建三先生祠以祀仲淹 張栻與呂祖謙 大學士徐階 1503~ 1583 特為撰祠記 極稱揚仲淹 言必本於仁義 志每存乎先憂 甚 48 至譽仲淹為宋代理學的祖師 至於程顥 頤之父珦 也是一位樂善好 施的君子 史載其 所得俸祿 分贍親戚之貧者 伯母寡居 奉養甚至 46 漢 司馬遷 史記 臺北 世界書局 1972 影印中華書局點校本 卷 6 秦 始皇本紀 頁 參考錢公輔 范文正公義田記 載 清 王昶輯 金石萃編 卷 136 收入 石 刻史料叢書 臺北 藝文印書館 1966 另見 宋 樓鑰 攻媿集 卷 60 范 氏復義宅記 收入 四部叢刊 正編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79 頁 545~546 盛讚范氏 一門同姓 為此義事 48 明 徐階 世經堂集 收入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臺南 莊嚴文化事業公司 1997 影印萬曆刻本 卷 14 嚴州三先生祠記 另參考 明 楊守仁 萬曆嚴 州府志 日本藏中國罕見地方志叢刊 北京 書目文獻出版社 1990 影印萬曆刻 本 卷 5 祠墓 及卷 22 嚴州重建三先生祠 記文 頁 492

21 宋朝士大夫的仁義觀 19 從女兄既適人而喪其夫 珦迎以歸 教養其子 均於子姪 時官小祿薄 49 克己為義 人以為難 能先從對家族 親戚的救濟做起 再推及於 鄉黨朋友 形成重仁尚義的社會風氣 則可老者安之 少者懷之 仁宗 時 政局穩定 社會安和 大臣多能自奉儉約 如宰相杜衍 978~ 1057 封祁國公 為官廉潔 不自奉養 若有餘財 則分贈宗族 或賙人急難 當時侍講張瓌 1004~1073 曾說 祁公之好施 人所能及也 其不妄 50 施 人之所不能及也 乃是稱讚杜衍不曾妄施與 則是凡施必合乎 義 這是他人所不能及的 另外一位是參知政事丁度 也是 生平廉畏 自奉泊如 所得俸稍 計伏臘外 均賦宗戚貧甚者 嫁娶送葬仰公而成 51 雖疎屬如一 在上位者能有此仁心義行 必然會產生一些影響 顯 現社會的光明面 再如集賢院學士祖無擇 1011~1085 為人重道義 篤 於師友之誼 史稱其 少從孫明復學經術 又從穆修為文章 兩人死 52 力求其遺文彙次之 傳於世 這正是念舊報恩之美德 義倉之設 最先雖以周濟宗族和鄉親為主 但亦可擴而充之 即使 府州縣學購置之學田 亦有名之義莊者 如資政殿學士吳淵 1190~ 1257 在淳祐十年 1250 知建康府 曾 增學廩 創義莊 當時 蒙古軍隊常攻略兩淮及湖北等地 淮南士子多有流亡到建康府者 淵乃 補助府學錢糧 增廣學宮 多方收容 並請求朝廷增加本府貢舉解額 凡中舉的流寓士人 就致送十七界會子三十千赴行在應省試 即使是清 寒的本府士子亦有致送 其一切開支 均取之義莊 其後建康府學教授 宋自強撰 義莊記 極稱吳淵能推廣范仲淹之仁心義規 恩澤及於江 53 淮士子 因而說 是仁者義之推 義者德之著也 正可說明凡發 49 元 脫脫 宋史 卷 427 程珦傳 頁 12713~ 宋 朱熹 五朝名臣言行錄 收入 四部叢刊 正編 卷 7 祁國杜正獻公 頁 宋 杜大珪 名臣碑傳琬琰集 收入 宋史資料萃編 臺北 文海出版社 1969 第 2 輯 上集 卷 3 丁文簡公崇儒之碑 頁 元 脫脫 宋史 卷 331 祖無擇傳 頁 宋 周應合 景定建康志 收入 宋元地方志叢書 臺北 大化書局 1980 卷 28 立義莊 頁 1169 卷 32 儒學志五 府學贐送規約 頁 1236

22 王 20 德 毅 於仁心之施為 即為義行 宋朝以義為名之事物甚多 除前述義莊 義田 義宅外 尚有義學 義社 義倉 義塚 義阡 義井 義役等 創辦者皆是為對人群 社會 的無私付出 使利歸大眾 而數世同炊共爨 名之曰義居 如撫州金溪 陸九淵 九齡 1132~1180 家族 自五代之末至宋理宗淳祐年間 約有 三百年 上下十代未曾分居 食指兩千餘共爨 理宗曾下詔旌表 稱為 義門陸氏 非以私其家 意以風天下 若陸氏 則世世師聖賢 54 人人知義理 希望有更多的家族聞風興起 期使民德歸厚 其後又 有浦江鄭氏 自南宋理宗時鄭綺 1118~1193 至元末鄭文嗣 凡六世同 居 歷一百五十餘年 也曾受到元廷的旌表 55 往日學者多批評宋朝積弱不振 但歷十八君 享國三百二十年 亦 大不易 宋代士大夫多數較重氣節 常能犯顏直諫 皆謂天下治亂繫於 人君 數請用君子 遠小人 勤聽政 從諫言 行仁政 除苛法 雖未 完全厲行 但對於災荒的救濟 確實盡心盡力 所以一直受到百姓的愛 戴 仁義之風氣 遠過漢唐 遂養育出較多的忠臣義士 前引劉定之 宋 論 有一段發人深省的感言 若 陸 秀夫之朝服抱主與之俱溺 張 世傑之取香祝天願風覆 舟 與夫 文 天祥之如金百鍊而益勤 如水萬折而必東 有死之 心 無生之志者 無惑乎其然也 其所以致茲者 豈非宋立國雖不 能純於仁義 而未嘗不慕義強仁焉 是以其效若是乎 56 宋亡有三傑以死報國 而漢唐之亡則沒有 是以重視道德仁義的提 倡 並見諸實行 對國家的長治久安 社會的和諧進步 是極關重要的 責任編輯 吳修安 校對 童永昌 54 包恢 旌表陸氏門記 載 明 解縉 永樂大典 臺北 大化書局 1985 卷 3528 頁 29 上 55 明 宋濂 元史 臺北 鼎文書局 1977 影印中華書局點校本 卷 197 孝 友傳 頁 4451~ 明 劉定之 宋論 日本早稻田大學藏抄本 卷 3 帝

23 宋 朝 士 大 夫 的 仁 義 觀 21 一 史 料 文 獻 引 用 書 目 漢 司 馬 遷, 史 記 臺 北 : 世 界 書 局,1972 影 印 中 華 書 局 點 校 本 漢 趙 岐 注, 孟 子, 收 入 四 部 叢 刊. 初 編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65 魏 何 晏 集 解, 論 語 集 解, 收 入 四 部 叢 刊. 初 編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65 唐 韓 愈, 昌 黎 先 生 文 集, 收 入 四 部 叢 刊. 初 編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1965 宋 不 著 編 人,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初 集, 冊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74 宋 不 著 編 人, 皇 宋 中 興 兩 朝 聖 政, 收 入 宛 委 別 藏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1981 宋 文 天 祥, 文 山 先 生 全 集 收 入 四 部 叢 刊. 初 編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1979 宋 王 稱, 東 都 事 略, 收 入 宋 史 資 料 萃 編, 第 1 輯 臺 北 : 文 海 出 版 社,1967 影 印 宋 刻 本 宋 司 馬 光, 溫 國 文 正 司 馬 公 文 集, 收 入 四 部 叢 刊. 初 編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65 宋 朱 熹, 三 朝 名 臣 言 行 錄 五 朝 名 臣 言 行 錄, 收 入 四 部 叢 刊. 正 編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79 宋 朱 熹, 朱 文 公 文 集, 收 入 四 部 叢 刊. 初 編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65 宋 呂 祖 謙, 東 萊 呂 太 史 別 集, 收 入 續 金 華 叢 書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72 宋 李 燾,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1986 據 光 緒 浙 江 書 局 本 影 印 宋 李 元 綱, 聖 門 事 業 圖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65 影 印 百 川 學 海 本 宋 杜 大 珪, 名 臣 碑 傳 琬 琰 集, 收 入 宋 史 資 料 萃 編, 第 2 輯 臺 北 : 文 海 出 版 社,1969 宋 周 敦 頤, 周 子 全 書 臺 北 : 廣 學 社 印 書 館,1975 宋 周 應 合, 景 定 建 康 志, 收 入 宋 元 地 方 志 叢 書 臺 北 : 大 化 書 局,1980 宋 范 祖 禹, 范 太 史 集,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初 集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1974 宋 晁 說 之, 嵩 山 文 集, 收 入 四 部 叢 刊. 續 編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66 宋 真 德 秀, 西 山 先 生 真 文 忠 公 文 集, 收 入 四 部 叢 刊. 正 編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79 宋 張 栻, 南 軒 集 臺 北 : 廣 學 社 印 書 館,1975 據 清 道 光 間 刻 本 影 印

24 22 王 德 毅 宋 曹 彥 約, 經 幄 管 見,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別 輯, 冊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75 宋 許 月 卿, 百 官 箴,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五 集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74 宋 陳 均, 皇 朝 編 年 綱 目 備 要 臺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1966 據 嘉 業 堂 叢 書 本 影 印 宋 陸 九 淵, 象 山 先 生 全 集, 收 入 四 部 叢 刊. 正 編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1979 宋 彭 百 川, 太 平 治 蹟 統 類 臺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1966 據 適 園 叢 書 本 影 印 宋 程 顥 程 頤, 二 程 集. 河 南 程 氏 文 集 臺 北 : 里 仁 書 局,1982 宋 黃 榦, 勉 齋 先 生 黃 文 肅 公 文 集, 收 入 北 京 圖 書 館 古 籍 珍 本 叢 刊 北 京 : 書 目 文 獻 出 版 社,1988 據 元 延 祐 重 修 本 影 印 宋 楊 時, 楊 龜 山 先 生 全 集 臺 北 : 臺 灣 學 生 書 局,1974 據 清 光 緒 刻 本 影 印 宋 楊 簡, 慈 湖 遺 書, 收 入 四 明 叢 書, 第 4 集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8 宋 趙 汝 愚 編, 國 朝 諸 臣 奏 議, 收 入 宋 史 資 料 萃 編, 第 2 輯 臺 北 : 文 海 出 版 社,1970 影 印 宋 刻 本 宋 樓 鑰, 攻 媿 集, 收 入 四 部 叢 刊. 初 編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79 宋 黎 靖 德 編, 朱 子 語 類 京 都 : 中 文 出 版 社,1979 影 印 宋 刻 本 宋 劉 清 之, 戒 子 通 錄,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初 集, 第 164 冊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69 元 脫 脫, 宋 史 臺 北 : 鼎 文 書 局,1978 影 印 中 華 書 局 點 校 本 元 劉 岳 申, 申 齋 劉 先 生 文 集, 收 入 元 代 珍 本 文 集 彙 刊 臺 北 : 國 立 中 央 圖 書 館,1970 明 宋 濂, 元 史 臺 北 : 鼎 文 書 局,1977 影 印 中 華 書 局 點 校 本 明 徐 階, 世 經 堂 集,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1997 影 印 萬 曆 刻 本 明 楊 守 仁, 萬 曆 嚴 州 府 志, 日 本 藏 中 國 罕 見 地 方 志 叢 刊 北 京 : 書 目 文 獻 出 版 社,1990 影 印 萬 曆 刻 本 明 解 縉, 永 樂 大 典 臺 北 : 大 化 書 局,1985 明 劉 定 之, 呆 齋 存 稿, 收 入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臺 南 : 莊 嚴 文 化 事 業 公 司, 1997 影 印 崇 禎 刻 本 集 部, 別 集 類, 第 34 冊 明 劉 定 之, 宋 論 日 本 早 稻 田 大 學 藏 抄 本 清 王 昶 輯, 金 石 萃 編, 收 入 石 刻 史 料 叢 書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66 二 近 人 著 作 錢 穆, 朱 子 新 學 案, 收 入 錢 賓 四 先 生 全 集, 第 冊 臺 北 : 聯 經,1995

25 宋朝士大夫的仁義觀 23 The Concept of Benevolence and Justice during the Song Dynasty Wang, Teh-yi * Abstract Before his martyrdom, Wen Tien-hsiang (文天祥), the last prime minister of the Song Dynasty, wrote to demonstrate his determination to die for the cause of justice by referring to Confucius and Chinese traditional ethics. A typical intellectual in China must stand for the view professed in I Ching (Book of Change, 易經 ) that, Without the concepts of benevolence and justice one cannot establish oneself or get along in the world. Scholars and officials in the Song Dynasty, such as Ssu-Ma Kuang (司馬光), Chen Yi (程頤), Fan Tsu-yu (范祖禹), Chu Hsi (朱熹), and Chien Teh-shiou (真德秀), cherished Confucian humanism and demanded that emperors should be educated to cherish moral laws and social duties. The imperial tutors and mentors developed a radical political philosophy putting the ruler under an obligation to save the world. They considered benevolence to be the main theme of morals; to them, benevolence is much more than kindness, and cannot be separated from justice. A benevolent man can love the people in the right way only after having realized the meaning of justice. As Chu Hsi points out, Benevolence is the highest ethical principle, by which one cares for others. Benevolence is thoroughly applicable: many philanthropic enterprises carried out by the wealthy and influential families in the Song Dynasty were based upon the philosophic teaching of benevolence. That the Song governments were earnestly devoted to social relief was a proof of the success of the intellectuals in promoting the idea of benevolence and justice. And it is arguable that the Song Dynasty, though weak in military might, had been able to survive fierce foreign invasions and to last for more than three centuries because of its good government. Keywords: martyrdom, good government, benevolence, justice, imperial education. * Emeritus Professor of History,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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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臺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38 期 2006 年 12 月 頁 25~63 BIBLID (2006)38p 收稿 通過刊登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邱 提 仲 麟 * 要 明朝為防制蒙古部族秋天牧馬南下 自永樂五年 1407 起 命北邊國 防線上的軍隊 每年例行性地出邊燒荒 以往學者認為 這一政策對草 原的生態帶來極大影響 導致其土壤沙漠化 但據本文考察 邊軍執行 燒荒並不切實 故其影響程度應該大打折扣 尤其是在隆慶四年 1570 以後 明帝國與蒙古達成和解 邊境對峙的局勢相對緩和 燒荒政策重 新調整 長城沿線九鎮 除薊鎮 遼東持續執行未變外 宣府 大同 山西在萬曆九年 1581 以後不再實施 其他四鎮也曾短暫停止才又恢 復 即使如此 敷衍了事的情況還是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 萬曆初年以 後 燒荒的季節由草木枯黃的十月 改為綠草如茵的七月 焚燒的效果 自然不如以往 晚明七十年間 燒荒已經徒有其名 對內蒙古草原生態 環境的影響 應該不像以往學者所說的那般嚴重 關鍵詞 明代 蒙古 軍事對抗 燒荒 沙漠化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28 邱 26 仲 麟 前言 一 燒荒定制 二 行軍路線 三 失事傷亡 四 虛應故事 五 政策調整 六 生態影響 代結論 前言 這篇小文章所要考察的 乃是明代軍方在長城境外的特殊活動 燒荒 在中國歷史上 燒荒做為一種制敵之策 據考證起於戰國 475~221 1 B.C. 至西漢神爵元年 61 B.C. 趙充國曾用以對付西羌之入侵 2 亡其美地薦草 使其遷徙他方 唐貞觀九年 635 征吐谷渾 吐 谷渾可汗伏允亦命部隊焚燒野草 使唐軍戰馬不得草 做為反制之策 3 開元十四年 726 唐軍征吐蕃 嘗燒荒以困悉諾邏 致其 無所牧 4 馬死過半 唐僖宗光啟年間 885~888 契丹王欽德 乘中原多故 北邊無備 遂蠶食諸郡 當時劉仁恭鎮守幽州 選將練兵 乘秋深 5 入 踰摘星嶺討之 霜降秋暮 即燔塞下野草以困之 馬多飢死 北 1 清 顧炎武 原抄本顧亭林日知錄 臺北 明倫出版社 1971 卷 29 燒荒 條 漢 班固 漢書 北京 中華書局 1962 點校本 卷 69 趙充國傳 宋 歐陽修 宋祁 新唐書 北京 中華書局 1975 點校本 卷 221 上 西 域上 吐谷渾 宋 歐陽修 宋祁 新唐書 卷 216 上 吐蕃上 宋 薛居正 舊五代史 北京 中華書局 1976 點校本 卷 137 外國列傳 契 丹 1827 並見 宋 歐陽修 宋祁 新唐書 卷 219 北狄列傳 契丹 6172

29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27 宋慶曆年間 1041~1048 契丹舉兵討西夏元昊 契丹兵眾 元昊派人 講和 退數十里以避之 契丹不許 引兵攻西夏兵陣 元昊又三度 退舍 凡退百餘里 每退必盡焚其草萊 契丹之馬無所食 因其退 6 乃許平 宋金對峙時 金世宗曾詔命諸將由泗州 壽州 唐鄧三道進 發 南宋將領得知後 即將方城 葉縣一線的田野 皆放火焚燒 使 無所芻牧 7 明代以前 燒荒雖用以制敵 但多零星為之 並未成為政策 至明 代 為對抗北方遊牧部族南下 乃將燒荒做為邊軍每年例行事務 顧炎 武 1613~1682 日知錄 燒荒 條曾云 守邊將士 每至秋月草 枯 出塞縱火 謂之燒荒 並認為這種方式 誠守邊之良法也 8 有關於明代的燒荒 已有學者在考察長城一帶生態變遷時述及 大致的 9 結論是 明代的燒荒行為 對於塞北植被及水土帶來相當大的破壞 不 過 大部分的學者均未考慮到制度運作的怠忽問題 及整體制度的動態 起伏與轉化變遷 實際上 燒荒從來就不是一個機械式的運作過程 其 變異性甚大 可能因人 因時 因地而有不同 本文的切入點 即從制 度史的角度 探究邊軍出邊燒荒這個政策的變遷過程 並對其產生的生 態破壞程度稍做評估 以與相關學者的研究做些對話 歐陽修 新五代史 北京 中華書局 1974 點校本 卷 72 四夷附錄 契丹 宋 沈括著 胡道靜校注 新校正夢溪筆談 香港 中華書局香港分局 1975 卷 25 雜誌二 元 脫脫等 金史 北京 中華書局 1975 點校本 卷 87 僕散忠義傳 清 顧炎武 原抄本顧亭林日知錄 卷 29 燒荒 條 838~839 9 參見 東湖 日知錄 燒荒 條補說 中國歷史地理論叢 1989 年第 4 期 西 安 152 方勉 明代榆林鎮的燒荒行為 中國歷史地理論叢 2002 年第 2 期 西 安 150 劉菊湘 明代寧夏鎮生態惡化 寧夏社會科學 2002 年第 6 期 銀川 82 尹鈞科 永定河中 上游流域森林植被的破壞 歷史地理 第 19 輯 上 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尹鈞科 歷史上北京城市對木材的消耗和永定 河中 上游流域森林的破壞 收入吳建雍等編 北京古都風貌與時代氣息研討會論 文集 北京 北京燕山出版社 杜大恒 孫德智 論明朝安全政策 的環境影響 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 2004 年第 3 期 哈爾濱 40

30 邱 28 仲 麟 一 燒荒定制 明代燒荒出現之時間 兩部 會典 所記均不足為據 正德大明 會典 記其始於弘治十三年 1500 奏准 萬曆 大明會典 則繫於正 10 統十四年 1449 令 均失之過晚 實則早在永樂年間 1403~1424 燒荒之制已經存在 正統七年 1442 徐珵 後改名徐有貞 曾說 11 我朝太宗皇帝 建都北京 鎮壓北虜 乘冬遣將出塞 燒荒哨瞭 也就是燒荒起於永樂朝 但永樂年間燒荒的記載 筆者僅見 明太宗實 錄 永樂五年 1407 十二月癸巳一條 是日 勑鎮守大同江陰侯吳高 曰 爾奏沿邊草盛 欲焚之 最當 第慮旁近未知 或生疑怪 且巡 12 徼軍馬 倉卒難避 屯堡房舍 將有所損 須預報之使備 從勑文 中有 旁近未知 或生疑怪 之語 及奏請的月份在十二月研判 前此 燒荒尚未形成制度 而其成為邊軍例行事務應是在這一年 又據 明宣 宗實錄 宣德四年 1429 九月辛亥條載 遣將出塞燒荒 云 先是 每於冬初 命將率兵 出塞燒草 名燒荒 蓋防虜南向 且 耀兵也 至是守大同武安侯鄭亨 守宣府都督譚廣 守寧夏寧陽侯 陳懋等各遣人奏 宜及時發兵出塞 上曰 燒荒固常例 師行不 可不謹 遂 諸將肅部伍 嚴號令 毋或怠忽 為虜所窺 13 這裏所謂的 先是 應即指永樂年間 而且已談到時間定在冬初 由 引文中亦可知 燒荒除了有 防虜南向 的目的之外 也有 耀兵 之 10 明 李東陽等纂 正德大明會典 東京 汲古書院 1989 影印正德四年司禮監刊 本 卷 110 鎮戍 頁 17b 明 申時行等纂 萬曆 大明會典 臺北 東 南出版社 1963 影印萬曆十五年司禮監刊本 卷 132 各鎮通例 頁 4b 11 明 徐有貞 條議五事疏 見 皇明經世文編 北京 中華書局 1987 影印崇 禎間刊本 卷 37 徐武功文集 頁 3a 明 明英宗實錄 臺北 中央研 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校勘印行 以下所引明代各朝實錄并同 卷 99 正統七 年十二月庚戌條 頁 9a~9b 12 明太宗實錄 卷 74 永樂五年十二月癸巳條 頁 1b 13 明宣宗實錄 卷 58 宣德四年九月辛亥條 頁 3a

31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29 意圖 在明代 邊軍執行燒荒 除由邊關武將奏請之外 有時皇帝亦主 動下達命命 如次年 1430 十月 宣宗巡行北京近郊時 曾勑命駐守 宣府至山海關的恭順侯吳克忠 遂安伯陳英 武進伯朱冕 太監劉順等 人 循往例出境燒荒 考慮到天氣漸寒 還諭令行在工部尚書吳中 今 雖晴暖 然關外氣候旦暮不一 宜預備軍士衣鞋 其即遣人馳往北京 14 運來給之 爾後 在燒荒之前發給軍士衣鞋 亦成為定例 如正統 元年 1436 九月 因都指揮楊洪等奏請 發給開平等衛沿邊瞭哨 燒 荒官軍狐帽 袢襖袴 各二千四百八十有餘 鞋子倍之 15 以上資料所載燒荒之區 宣德四年有大同 宣府 寧夏等處 宣德 五年 1430 則為宣府至山海關一線 宣德七年 1432 九月 鎮守山 西都督僉事李謙奏言 山西 偏頭關外 地臨黃河 皆邊境衝要之處 草木茂盛 或有寇盜往來 難於瞭望 請如大同 宣府例 至冬初發兵 16 燒荒 由此看來 明初邊境上並非每個地區都實施燒荒 山西鎮是 在這之後才列入的 正統五年 1440 有官員提到軍方為遂行其他任務 常延後燒荒 的時間 事據行在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盧睿 1390~1462 奏言 大同 宣府 俱臨極邊 每歲秋深 調撥軍馬 出境燒荒 近年以來 瓦剌使 臣從大同入貢 官軍隄備 至十月纔往 或遇雨雪 又須延待 宜於八 月終 使臣未到之前燒荒為便 英宗曰 事貴從宜 命總兵 鎮守 17 等官議行 討論結果如何 未見資料留下 正統十四年 1449 八 月 英宗於土木堡被瓦剌也先所俘後 明朝曾不時命兵士出邊燒荒 如 同年十二月 大同左衛總旗夏回生上奏 欲前往沙漠擒殺叛閹喜寧 並 率壯士數十人出境燒荒 潛劫賊營 朝廷允其所請 且賜給冠帶加 14 明宣宗實錄 卷 71 宣德五年十月己卯條 頁 7a 15 明英宗實錄 卷 22 正統元年九月辛亥條 頁 11b 16 明宣宗實錄 卷 95 宣德七年九月丁巳條 頁 1a 17 明英宗實錄 卷 65 正統五年三月庚戌條 頁 3b

32 邱 30 仲 麟 18 以獎勵 景帝元年 1450 四月 賞賜古北口東 西關至墓田峪關外 燒荒官軍 百戶各鈔二百貫 鎮撫 都司各鈔一百五十貫 總小旗軍人 各鈔一百貫 19 但在景泰元年 1450 七月英宗回京之後 燒荒即又回復常例 如 20 景泰二年 1451 就是在十月舉行 又如天順八年 1464 十月 遼 東總兵武安侯鄭宏奏報 孛來擁眾三萬餘 糾合朵顏三衛殘寇 欲來 侵邊 憲宗因此勑命沿邊諸將照例出邊燒荒 即今秋深草枯 正宜 燒荒 以便瞭望 爾等可如年例 分遣官軍出境 乘風舉火 凡賊經行 出沒之處 盡行燒燎 以破其潛伏之計 仍先遣夜不收之警敏者 四遠 21 哨探 相機進止 務在密切 毋致誤事 慎之 慎之 當時 宣府 巡撫葉盛 1420~1474 就收到同樣敕文 隨即命總兵官 右參將及鎮守 守備等官各出邊燒荒 諸將事後各呈報撥過官軍數量 燒過地方處所 22 葉盛彙整之後題奏 時間是天順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由以上例子看來 燒荒基本上是在十月執行 明人詩歌中也都述說燒荒在草枯天寒之時 正德年間 1506~1521 邊貢 1476~1532 燒荒 詩云 風怒號 振城瓦 塞草白 朔雲赭 漢兵出火 掃蕩原野 祝融馳 炎帝下 騰赤龍 走朱馬 雲濤沸 星雨洒 黃沙一望千里通 魍 魎書啼巢穴空 敵人臨水不敢過 將軍歸來閉關坐 明英宗實錄 卷 186 正統十四年十二月丙寅條 頁 18a 19 明英宗實錄 卷 191 景泰元年四月己卯條 頁 5a 20 明英宗實錄 卷 210 景泰二年十一月癸卯條 頁 3a 21 明憲宗實錄 卷 10 天順八年十月己亥條 頁 8b 22 明 葉盛 題為邊務事 見 葉文莊公奏疏 收入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臺 南 莊嚴文化事業公司 1997 影印崇禎四年重刊本 史部 58 冊 上谷奏草 卷 1 頁 5a~b 勑諭內容為 即今秋深 草木枯槁 正當燒荒 以便瞭望 勑至 爾等即行 萬全左 右二衛及各所屬 照依上年事例 差撥敏捷官軍 分投出境 將賊經行之處 盡行燒燎 以破賊寇潛伏之計 其燒過地方 并撥過官軍數目 明白開奏 欽此欽遵 23 明 邊貢 燒荒 華泉集 收入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臺北 臺灣商務

33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31 塞上草白之時已是秋天 此時放火燒草正是時候 故能達到遏敵效果 嘉靖年間 1522~1566 謝榛 1495~1575 記老兵與其談邊事詩亦云 少小從軍老病侵 鐵衣征戰歲年深 天寒野火燒荒塞 月黑山精嘯古 24 林 燒荒顯然是在秋寒季節進行 比較奇怪的是 不少官方資料記 為七月 如弘治十三年 1500 邊方禁例 云 凡每歲七月 兵部請 勑各邊 遣官軍往虜人出沒之地 三 五百里外 乘風縱火 焚燒野草 25 以絕胡馬 名曰燒荒 事畢 以撥過官軍 燒過地方 造冊繳奏 正 26 德大明會典 所載月份相同 但這些資料所言 每歲七月 與隆慶 1567~1572 以前燒荒均在十月並不相符 有趣的是 萬曆四年 1576 刊行的 四鎮三關誌 載在十一月 每歲冬十一月奉 總督 巡撫 鎮守 總兵會計 移檄各副總參 遊守提 預遣尖哨遠出哨探 無警 各遵照會行日期 統領所部兵 馬出塞 或二三百里 或四五百里外 分路行營 各按奇伏 四遣 哨探 據要架梁 各隨離邊稍遠地方 縱火焚燒野草 林木盡絕 使虜不得駐牧 易於哨瞭 燒畢 仍留尖哨守哨原分信地 各官軍 振旅入關 宴畢 散兵撤防 27 這條資料所言為十一月 對照明代中後期相關記載 並無燒荒在十一月 進行的例子 考索這幾則文字 應該是 會典 將十月誤記在七月 四 鎮三關誌 又將七月誤為十一月 故出現燒荒有七月 十月 十一月三 種記載 而事實上 明代燒荒直至隆慶年間仍是十月 明代小說也反映 印書館 1983 第 1264 冊 卷 7 頁 61b~62a 24 明 謝榛 聞老兵談邊事 四溟山人全集 臺北 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圖書館 藏明萬曆二十四年趙府冰玉堂刊本 卷 12 頁 11b~12a 25 明 孫世芳等纂修 嘉靖 宣府鎮志 臺北 成文出版社 1969 影印嘉靖四十年刊 本 卷 19 法令考 頁 53b 26 正德大明會典 卷 110 鎮戍 頁 17b 並見萬曆 大明會典 卷 132 各 鎮通例 頁 4b 27 明 劉效祖 四鎮三關誌 收入 四庫禁燬書叢刊 北京 北京出版社 2000 影印萬曆四年刊本 史部第 10 冊 卷 6 經略考 薊鎮經略 今制 頁 86a~86b

34 邱 32 仲 麟 了十月燒荒的事實 吳承恩 約 1500~1582 在 西遊記 寫於嘉靖末 年至隆慶年間 中 曾鋪陳唐三藏等一行 由祭賽國都城向西趕路 忽 見一條長嶺 嶺上荊棘丫叉 薜蘿牽繞 孫行者跳至半空一看 見 那荊棘 一望無際 似有千里之遙 三藏大驚道 怎生是好 沙 僧笑道 師父莫愁 我們也學燒荒的 放上一把火 燒絕了荊棘過去 八戒道 莫亂談 燒荒的須在十來月 草衰木枯 方好引火 如今正 28 是蕃盛之時 怎麼燒得 沙僧與八戒的對話 鮮活地襯托出燒荒的 重點 即時間選在冬季 其時草木乾枯 易於引火延燒 才能達到預期 的效果 依照慣例 燒荒實施之前 必須取得朝廷的許可 起初 沿邊的鎮 守 總兵 巡撫 分守 守備等官皆可請勑燒荒 至成化十四年 1478 兵部尚書余子俊等上奏申明條例十事 其中一款為 重勑令 奏文中 認為 燒荒等項 止許鎮守 總兵 巡撫請勑 其分守 守備等官 聽 29 其謄黃轉行 毋得一槩泛請 奏上後 憲宗降旨准行 此後 鎮守 總兵 巡撫可以請勑燒荒 分守 守備等官 僅能依據勑令謄黃轉達 大體而言 朝廷頒給各鎮的燒荒制勑 屬於例行公文 格式相同且文字 大同小異 通常僅地名有所變化 如正德年間 勑鎮守宣府太監于喜 署都督僉事潘浩 巡撫右僉都御史王純燒荒的內容 與給鎮守大同太監 總兵官 巡撫的文字基本相同 所不同者為 前者命其 通行萬全左右 二衛及所屬 後者為 通行天城 陽和東西二路及各所屬 明 吳承恩 西遊記 臺北 桂冠圖書公司 1983 第 64 回 荊棘嶺悟能 努力 木仙菴三藏談詩 799~ 明憲宗實錄 卷 174 成化十四年正月乙酉條 頁 4b~5a 30 明 王崇獻纂修 正德 宣府鎮志 北京 線裝書局 2003 影印正德刻嘉靖增修本 卷 8 下 制勅 頁 4a~4b 明 張欽纂修 正德 大同府志 收入 四庫全書 存目叢書 臺南 莊嚴文化事業公司 1997 影印明正德刻嘉靖增修本 史部 第 186 冊 卷 12 聖朝制勅 頁 1b~2b

35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33 二 行軍路線 眾所周知 明朝為防守蒙古部族南下 派遣總兵駐守北邊國防線 後又設巡撫 總督 形成所謂的九邊 由東至西分別為遼東鎮 薊州鎮 宣府鎮 大同鎮 山西鎮 延綏鎮 榆林鎮 寧夏鎮 陝西鎮 固原鎮 及甘肅鎮 其後有保定鎮 昌平鎮等 仍通稱 九邊 參見圖一 圖一 31 明代九邊圖 圖版來源 日 阪倉篤秀 長城の中國史 東京 講談社 參見蕭立軍 九邊重鎮與明之國運 天津師大學報 1994 年第 2 期 天津 53~60 范中義 明代九邊形成的時間 大同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1995 年第 4 期 大同 25~28 韋占彬 明代九邊設置時間辨析 石家莊師範專科學校學 報 4 卷 3 期 2002 石家莊 44~47

36 邱 34 仲 麟 燒荒在永樂五年 1407 成為定制以後 每年的秋末冬初 均命各 邊將領率領軍士出境執行此一舉措 正統七年 1442 翰林院編修徐 珵 徐有貞 奏言應照太宗舊制 每年九月底 勑命坐營將官分三路巡 邊 一出宣府直抵赤城 獨石 一出大同直抵萬全 一出山海 關 直 抵遼東 每路各出塞三 五百里燒荒 如遇蒙古敵兵出沒 即相機進勦 每歲冬出春歸 其後休息一月 仍於教場操練 這樣一來 則京軍皆 32 習見邊情 臨敵不懼 虜寇懾伏 無敢窺邊矣 這一建議重在 巡 邊 每歲冬出春歸 其出塞時間較久 兼有搜索敵蹤的意味 並 非僅是燒荒而已 但實施有其困難 如軍需供應等所費不貲 故後來未 被採納 關於明代九邊燒荒的路線 現存記載已經不多 弘治 寧夏新志 記寧夏鎮燒荒 僅云 每年十月 副將及都指揮 分領騎兵三千餘人 33 入山後 河套點火燒草 正德 宣府鎮志 記該鎮之燒荒則比較詳 細 每年冬十月初間 以草枯為始 本鎮統領官軍出境 焚燒野草 使達賊不能南牧 其路線有七 1 總兵官統領官軍五千名 由青邊 口出境 經三岔溝 乾草灘 至上合河 2 副總兵統領本營官軍三千 名 由大白陽口出境 經瓦廟兒 孤榆樹 至上合河 與總兵官會兵 3 舊遊擊將軍統領本營官軍三千名 由張家口出境 經紅崖兒 至羊 圈溝 4 新遊擊將軍統領本營官軍三千名 由青邊口出境 經三岔溝 至紅崖兒與舊遊兵會 5 北路參將統領本路官軍三千餘名 由獨石地 方出境 入馬營堡 由馬營地方出 入赤城 龍門等處 6 西路參將 統領本營官軍三千餘名 由膳房堡口出境 入洗馬林等堡口 洗馬林堡 口出境 入柴溝等堡 7 東路參將統領本營官軍三千餘名 由永寧城 出境 入四海冶堡 每一路線 軍士出關後 皆 且行且焚 至晚回兵 32 明 徐有貞 條議五事疏 見 皇明經世文編 卷 37 徐武功文集 頁 3a 明英宗實錄 卷 99 正統七年十二月庚戌條 頁 9a~9b 33 明 胡汝礪纂修 弘治 寧夏新志 收入 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續編 上海 上海書店 1990 影印弘治十四年刊本 第 72 冊 卷 1 差役 燒荒 頁 23a

37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凡二日 薊鎮方面 據隆慶五年 1571 順天巡撫楊兆 燒荒疏 所載 其 在接到勑諭之後 會同總兵官戚繼光 1528~1587 計議 行文各路副總 兵 參將 遊擊 守備 提調等官 選派千戶 百戶劉東等 各帶乖 覺夜不收 軍民先行出口 擺撥哨探 及令關營挑選軍馬聽候 又考 慮到敵人在邊外駐牧 應當分兵防禦 乃派遣提調指揮陶於儒 管操指 揮陳忠 管操千戶蘇爵 管操百戶甯宗 哨總千戶月有明 管操千戶囤 茂 管操冠帶總旗周添祿 管操指揮宗鎧等軍官約三十員 帶領各營軍 士一 二百名 於二十五個重要關口把守 其餘各營官軍 俱各分撥 衝要關口 與同在關軍士 相兼貼守 各於虜寇經行出沒要路 布置設 伏 彼此聲勢聯絡 後續接到各關夜不收回報 瞭哨並無 緊關賊情 於是在十月二十六日下令各路出關燒荒 其路線如下 1 總兵官戚繼 光統領三屯等營官軍 在大喜峰口關出口 至地名惡谷口下營 前到黃 崖等處 2 參將李珍管領石門寨等營官軍 在義院口關出口 至地名 三岔口下營 前到石碑兒等處 3 遊擊谷承功管領臺頭等營官軍 在 界嶺口關出口 至地名大蟲谷下營 前到韭菜山等處 4 協守薊州東 路副總兵胡守仁 參將史綱管領建昌等營官軍 在冷口關出口 至地名 橫河兒下營 前到大戶店等處 5 參將羅端管領太平寨等營官軍 在 董家口出口 至地名石河川下營 前到偏道子等處 6 遊擊張拱立 孫朝梁管領松棚谷等營官軍 在羅文谷關出口 至地名一立馬下營 前 到窟窿山等處 7 遊擊張士義管領遵化等營官軍 在鮎魚石關出口 至地名東水谷下營 前到石夾口等處 8 參將楊鯉管領馬蘭谷等營官 軍 在黃崖口關出口 至地名平嶺下營 前到尋思谷等處 9 副總兵 張臣管領墻子嶺等營官軍 在墻子嶺出口 至地名陡子谷下營 前到簽 兒嶺等處 10 遊擊王旌管領曹家寨等營官軍 在黑谷關出口 至地 名黃石崖下營 前到石門兒等處 11 協守西路副總兵李超 董一元 34 明 王崇獻纂修 正德 宣府鎮志 卷 5 武備 燒荒 頁 42b~43a 並見 明 孫世芳等纂修 嘉靖 宣府鎮志 卷 21 兵籍考 附兵政諸例 頁 35a~35b

38 邱 36 仲 麟 管領石匣等營官軍 在古北口關出口 至地名三岔口下營 前到十八盤 等處 12 參將陳勛 遊擊張涇管領石塘嶺等營官軍 在石塘嶺關出 口 至地方橫嶺下營 前到湯河等處 各策應燒荒 此外 並督令守備 楊秉忠等 分別率領原選關營精壯官軍 兼同夜不收 且哨且行 各照 地方舉火 將野草焚燒盡絕 總計出境燒荒 官兵計分十三路 至二十 八日 留下該班夜不收照舊哨探 各路官軍俱入口返回 其因 溝澗阻 截火道 及背陰山谷積雪 低窪濕潤處所 一時不能燃燒 之處 經過 35 部將會議後 行令軍官帶領官軍及該班夜不收 至該處地面重新補燒 至於遼東方面 據嘉靖 遼東志 記載 每歲冬 鎮守總兵官會 同贊理軍務都御史 太監 奉勑移文各路副參 遊擊 守備 備禦 提 調 守堡等官 遵照會行日期 各統所部兵馬出境 量地廣狹 或分三 路 五路 首尾相應而行 預定夜不收分投哨探放火 沿燒野草盡絕 燒荒的同時 也展開撫賞屬夷 聽令軍士安營 吹號笛 擊鼓召集軍官 宣布相關事項後 准許 乞討屬夷 至營外求見 發牌開門 皷吹齊 舉 通事引入拜見 酌量賜給酒肉 令其出營去 接著拔營回師入境 兵馬各令在附近屯堡休息 命留下的夜不收及標下官軍 將屬夷人等 包括婦女老幼 帶入關門謁見 先令通事翻譯 宣布 朝廷恩威 地方 利害 酌量賜給 桌面 酒 肉 鹽 布 胭粉 靴襪 之類物品 若有號稱大頭領及有哨報等項功勞者 亦賞給牛 羊 緞 襖 銀牌 賞賜完畢後 令屬夷出境 兵馬俱在邊口宿歇 次日回歸遼東鎮城 36 明代中葉 李夢陽 1475~1531 從軍 詩云 府帖昨夜下 燒 37 荒有我名 秣馬待天曙 肅肅寒霜零 可見燒荒是一大早出發 除 步兵之外又有騎兵 按照朝廷要求 燒荒必須遠出二百里以上 但正德 35 明 劉效祖 四鎮三關誌 卷 7 制疏考 薊鎮制疏 題奏 頁 181a~183b 36 明 畢恭修 任洛等重修 嘉靖 遼東志 收入 續修四庫全書 上海 上海古 籍出版社 1997~2000 影印嘉靖刻本 第 646 冊 卷 3 兵食志 邊略 燒荒 頁 54b~55a 37 明 李夢陽 邊塞八首 從軍四首之四 空同先生集 臺北 偉文圖書出版

39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37 宣府鎮志 記載是 且行且焚 至晚回兵 凡二日 似乎所行並不 遠 楊兆 燒荒疏 則言二十六日出發 二十八日折返 其時間要長一 些 距離遠近與出邊時日相關連 故在此要討論一下行軍的速度問題 本文第三節述及嘉靖十二年 1533 宣府總兵率兵出境燒荒 三個時辰 六小時 行七十餘里 則一小時走十多里 參見後文 故以楊兆 戚繼光的例子看 出塞兩日計四十八小時 超過二百里不成問題 但實 際執行時 表訂行程與是否按此行進是兩回事 有些資料就指出官軍僅 在五 六十里處燒荒 正如前舉天順八年 1464 的勑諭所言 燒荒路線設定在蒙古部族 經行之處 故僅是點狀 而非全面性的 至於點與點之間是否連在 一起 則要看燃燒狀況而定 另在萬曆 1573~1620 年間 章潢 1527~ 1608 於 圖書編 薊鎮險隘 一節論 脩百里之外險 曾建議燒 荒時在水草中放毒 以收制敵之效 其中就提到一些通道 舊制 冬月燒荒 必在四 五百里之外 使草根盡絕 虜騎難馳 先臣郭登守大同 於要害之處 毒其水草 虜不敢侵 今誠于境外 擇其要路 潛置毒藥 人飲水即死 馬食草即斃 尚安有一人 一 騎能內侵者乎 如山海關外大古路口 南行則犯遼之前屯 北行則 犯石門諸處 乃總路也 于此置毒 則遼及石門皆可安枕矣 又如 石門寨外大梯子嶺 離邊四十餘里 東西寬漫 有橫山一道 舊置 柞木欄寨 于此置毒 則義院口地方可通大舉者 虜不能至矣 按 古兵法 軍行則防毒 凡入敵境 則先審其水草 蓋行軍者 慮毒 之難防 故設五術以審之 即使北虜精通兵法 識毒而不來 亦為 上策 何乃置之不講乎 38 此舉對於防止邊犯或許有其幫助 但涉於手段太過殘忍 且就如其文中 所述 口外之水 多流入內地 毒其上流 須分輕重 而草狼毒有 社 1976 影印嘉靖初年刊本 卷 14 頁 4b 38 明 章潢 薊鎮險隘 圖書編 臺北 成文出版社 1971 影印明萬曆四十一 年刊本 卷 44 頁 32a~32b

40 邱 38 仲 麟 些經過七日 流經三 四百里才解 有些經過半月 流經千里而解 有 些經過月餘 流經數千里才解 故 水入中國近則用輕藥 遠則用重藥 39 不入中國者 雖用砒磠可也 還好這一建議伴隨燒荒展開下毒的工 作 僅是他書上個人的議論 也未有官員採用並加以奏請 否則長城境 外的動物可能受到不小的傷害 三 失事傷亡 實際上 秋天正是遊牧部落往南尋求水草之時 故執行燒荒帶有某 種程度的危險性 正統十年 1445 寧夏右參將都指揮同知王榮奏請 欲令駐守河東花馬池等三營 照往年慣例 率馬隊官軍 於十月間出境 燒荒 英宗給勑從其所請 但特別叮嚀道 即今秋高 正達賊遊獵之 時 爾等出境 宜嚴飭官軍 晝夜謹慎哨瞭 以防不虞 事畢即回 操 40 兵蓄銳 毋虛勞人力 慮有警急 妨悞調遣 按明朝定例 出邊燒 荒殺死敵兵 將獲獎賞 反之 損失軍士 戰馬或武器 則有罪罰 其 獲獎之例 如弘治十五年 1502 陝西肅州指揮夏忠等出境燒荒 部 下獲蒙古兵頭顱三級 因功勞細微不錄 至正德四年 1509 兵部始 41 條議陞職 獎賞 又如萬曆二十三年 1595 秋 寧夏興武營守備馬 夢麟 杜世威等 燒荒獲級 故獲賞賚有差 42 然而 燒荒失事在明代時有所聞 如成化十七年 1481 冬 分守 大同右衛右監丞楊雄 右參將盧欽 守備都指揮張安 曹紳等 皆以燒 荒失機坐罪 獄久未結 延至成化十八年 1482 七月 始以兵部之請 39 明 章潢 薊鎮險隘 圖書編 卷 44 頁 32b 40 明英宗實錄 卷 132 正統十年八月戊辰條 頁 10a 明憲宗實錄 卷 258 成 化二十年十一月庚寅條 頁 3a 卷 259 成化二十年十二月壬午條 頁 9a 41 明武宗實錄 卷 50 正德四年五月己未條 頁 11b~12a 42 明神宗實錄 卷 289 萬曆二十三年九月甲戌條 頁 2a

41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命楊雄 盧欽戴罪立功 其餘逮問如律 又如成化二十年 1484 九 月間 延綏總兵官署都督僉事岳嵩 延綏巡撫呂雯 延綏鎮守太監韋敬 左參將署都指揮僉事陳雲 把總都指揮郭鍧 楊泰 王綱 及領軍指揮 十一人 以年例率諸營堡軍士出境燒荒 當時 蒙古部族已渡河進入河 套 因是為其所偷襲 總兵岳嵩奏言軍士為蒙古人射傷 驅散者四十餘 人 俟經呂雯 韋敬奏聞 其實是 岳嵩等領兵出境燒荒 怠不設備 且私以餘舍負鹽 諸營堡軍士被殺一百零九人 殺傷七十九人 驅散 二十六人 官馬被殺二百七十餘匹 呂雯乃劾奏岳嵩紀律不嚴 分守西 路左參將陳雲 及寧塞等營堡把總都指揮僉事等官郭鍧等俱防禦不嚴 應按律條加以逮問 兵科則認為 雯與嵩事體相同 罪亦當治 兵 部陳請發下巡按御史問罪 憲宗傳旨 俱不問 待邊事稍寧以聞 次年 1485 蒙古 再 次入境 岳嵩等會合遊擊將軍董昇 與敵人戰於 單塔兒地 並擊敗之 斬首三十四級 擄獲馬匹 兵器奏聞 朝廷為此 下勑獎勵 兵部以邊事既寧 請按治岳嵩等人前罪 憲宗命置岳嵩 呂 雯 韋敬不問 而將參將陳雲等下獄 俟經都察院覆奏 則以為嵩等三 人與郭鍧雖有後功 但不足以贖前罪 請令陝西巡撫鄭時逮治諸人之罪 憲宗有旨 若等既有功 韋敬免之 岳嵩停俸三月 呂雯一月 陳雲 王綱 及指揮二人 損軍數少 并郭鍧亦有後功 俱贖米復職 楊泰等 六人 損軍多者 各降官一級 指揮二人 損軍尤多 降二級 餘如御 44 史所擬 一場因燒荒失誤所進行的懲處 經過幾番波折才定案 孝宗弘治三年 1490 冬 寧夏左屯衛指揮同知張欽 與正千戶胡 玉率兵燒荒 胡玉稱疾不往 張欽所率部眾途遇蒙古兵 官軍被殺者一 人 被擄者一人 事聞 命巡按御史逮問 判處張欽充軍 胡玉納米還 職 並彈劾總兵官周璽 副總兵盧欽與寧夏巡撫韓文之罪 最後 兵部 覆奏 孝宗命張欽免充軍 胡玉亦免納米 但周璽 盧欽 韓文各停俸 43 明憲宗實錄 卷 229 成化十八年七月癸酉條 頁 3a~3b 44 明憲宗實錄 卷 258 成化二十年十一月庚寅條 頁 3a 卷 259 成化二十年十二 月壬午條 頁 9a 卷 270 成化二十一年九月辛酉條 頁 3b~4b

42 邱 40 仲 麟 45 二月 弘治十年 1497 冬 遼東總兵官都督僉事李杲 鎮守太監任 良 遼東巡撫張玉 協守右參將孫文毅等 調兵出境燒荒 也因 燒荒 遲延 軍無紀律 致遺棄軍器等物 乃 為虜所襲 喪失甚眾 因 此李杲 張玉 孫文毅各被罰俸三月 46 正德八年 1513 延綏總兵王勛 副總兵戴欽 都指揮鄭胤 彭 棫 巡撫都御史吳世忠 鎮守太監王兢等 率兵出境燒荒 官軍被蒙古 47 殺傷不少 為此於次年遭到參劾 正德十年 1515 榆林城把總都 指揮同知鄭胤 延安衞署都指揮同知柏梁 以出境燒荒 致賊侵掠 48 被發往邊衛充軍 同年冬 宣府鎮也因鎮守太監于喜 故違勑旨 輕舉燒荒 損折官軍 直隸巡按御史張經劾奏 結果反為于喜所誣 49 奉旨逮問 而在正德十五年 1520 冬 薊州總兵馬永因部下參將燒 荒失事 為都督江彬所脅迫 馬永懼怕得罪 乃遣人送銀二千兩賄賂 為京師守城門者攔獲 事發之後 朝廷降旨逮問馬永 巡按御史田羨奏 言 永一時名將 邊陲倚賴 宜曲貸之 兵部亦稱 永累膺撫按 薦舉 及所在軍民保留 而刑部條議 亦奏請免其逮究 時明世宗已 即位 乃從各部所請 不降罪 責令馬永策勵供職 50 由於燒荒之時 乃分路進行 兵力分散 容易受到攻擊 故嘉靖八 年 1529 十月 陝西三邊總督王瓊 1459~1532 奉敕出境燒荒時 恐 所在主兵寡少 深入失利 曾行文調取延綏 固原兩鎮兵馬 防護燒 荒軍士出境 東自定邊營起 西至橫城堡止 東西三百餘里 俱於十月 初九日一齊出境 焚燒野草 其中 梁震等官兵由興武營出關 行抵地 名沙湖 離邊八十餘里 遇牧馬蒙古人一百餘騎 派兵前往圍剿 蒙古 45 明孝宗實錄 卷 53 弘治四年七月癸未條 頁 2a 46 明孝宗實錄 卷 136 弘治十一年四月癸酉條 頁 1b 卷 139 弘治十一年七月庚 申條 頁 6b 47 明武宗實錄 卷 115 正德九年八月辛亥條 頁 5a~5b 48 明武宗實錄 卷 132 正德十年十二月戊辰條 頁 6b 49 明武宗實錄 卷 133 正德十一年正月戊子條 頁 2a 50 明世宗實錄 卷 6 正德十六年九月庚午條 頁 8b

43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人敗逃而去 斬首一級 獲馬和牛一百七十一隻 有時即使敵少我眾 因軍官處置失當 也會折損兵力 嘉靖十二年 1533 十月初一日 宣府總兵官劉淵統領坐營都指揮朱彬等官軍三千 餘名 前往中路青邊口堡燒荒 初二日卯時 把總千戶孫鎮與參將都勳 守備操守官楊鉞 王勳 靳尚武 張輔等人馬 俱從本堡大變新臺西空 出境 都勳領兵前哨 朱彬等後哨相繼 至地名紅崖兒等處 離邊境約 七十餘里 各下營駐紮 傳令官軍放火焚燒 至未時 與張家口堡前來 燒荒的宣府遊擊王鎮 南路參將劉江人馬會合 起營各從原路返回 朱 彬等在前 都勳等人馬殿後 並責令夜不收四散燃火 至地名大莊窩迤 西 此時煙霧蔽天 埋伏在南山溝內的二十多名蒙古騎兵 乘著風煙拍 馬喊叫衝來 參將都勳等軍官竟帶領著騎馬官軍往東混亂逃走 遺下步 軍被敵人邀擊射殺 還好總兵官劉淵 都指揮朱彬率把總孫鎮等趕來救 援 與敵騎短兵相接 射中三名敵軍 並將步軍 馬匹救入營內 蒙古 人見明軍勢眾 慌張往西北方向逃去 孫鎮等督同官軍追至紅崖兒 敵 兵遯入山林之中躲避 本欲再行窮追 但 山河艱險 樹林深密 時值 天晚 恐墮賊計 收兵回還 隨後 據各堡守備等官回報 軍人被敵 射死二名 射傷五名 下馬被敵殺死一匹 被擄去一匹 並被搶去神鎗 一把 山西巡撫韓邦奇 1479~1555 在十月十一日呈報時說 左參將都 勳 當燒荒之際 為殿後之軍 提數千之精兵 遇貳拾騎之零賊 兵刃 未交 望風退縮 致諸軍之大敗 而四散奔逃 緣其 才本凡庸 性 復怯懦 惟平昔之威名欠振 故臨陣之紀律不嚴 另外 守備楊鉞 操守靳尚武 王勳 張輔等人 各提壹堡之兵 同為奔北之將 使當 時有壹人負勇而自立 則諸軍必不至相視而大潰 故將諸人參究 議 請依律從重治罪 庶邊臣知警 而軍威可振矣 52 從以上的例子看來 燒荒還是常有人員傷亡 李夢陽有 出塞 詩 51 明 王瓊 北虜事跡 收於 王瓊集 太原 山西人民出版社 1991 點校本 頁 明 韓邦奇 怯懦將官燒荒遇賊奔敗事 苑洛集 臺北 國家圖書館藏嘉靖 三十一年刊本 卷 13 題奏 頁 14b~17b

44 邱 42 仲 麟 云 胡蔓黃河限 秦亡紫塞存 磧沙浮落日 塞霧宿疏墩 哨馬三邊 53 動 燒荒千里昏 將軍拜金印 白骨不曾論 李夢陽出生於陝西慶 陽衛軍人之家 自小習聞邊軍各種活動 此詩雖非明指燒荒死傷 但已 暗喻及之 隆慶年間 方逢時 ~1596 亦有 燒荒行 述其事 漢家禦虜無奇策 歲歲燒荒出塞北 大磧平川鳥絕飛 漭漭龍庭暮 雲黑 秋風蕭蕭邊草黃 胡兒牧馬乘秋涼 將軍令下促燒草 銜枚 夜發何倉皇 邊頭路盡迷行跡 黃狐赤兔如人立 心驚魂斷馬不鳴 月暗沙寒露沾濕 陰崖舉火各因風 燼結如雲萬里同 虜帳千羣皆 北徙 烈焰夜照陰山紅 山頭突騎飛流矢 幾人還向火中死 白骨 成灰散不收 慟絕胡天作冤鬼 東風吹綠舊根荑 乾坤回首又春歸 惟有游魂歸不得 年年空逐野煙飛 54 這首詩述說燒荒的季節 行動的地域 軍士的心境 交戰的瞬間 而最 讓人動容的是 草萊燒過之後又生 亡魂卻年復一年無法歸鄉 方氏自 隆慶初年起 歷任宣府口北兵備道 遼東巡撫 大同巡撫 萬曆初年總 督宣府 大同 山西 後接替王崇古為兵部尚書 隆慶四年 1570 年 底 在大同巡撫任上 曾與宣大總督王崇古 1515~1588 合力促成明 帝國與蒙古俺答汗之間的封貢關係 其在邊關甚久 所見燒荒無數 故 詩中能傳達出此間之氣氛 與無名亡魂之情愫 然而 因燒荒而交鋒 或許僅是兩軍對峙中的小插曲 其他重大的戰役 人命損傷往往較此要 高出不知多少倍 四 虛應故事 自永樂以來 燒荒雖為邊防重要事務 但至正統初年已有懈怠跡象 正統七年 1442 錦衣衛指揮僉事王瑛奏陳八事 其一為 禦虜莫善 53 明 李夢陽 出塞 空同先生集 卷 23 頁 8a~8b 54 明 方逢時 燒荒行 大隱樓集 收入 四庫未收書輯刊 北京 北京出

45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43 於燒荒 內言 虜之所恃者馬 馬之所資者草 近年燒荒 遠者不 過百里 近者纔五 六十里 胡馬來侵 半日可至 乞勑邊將 遇 秋深率兵 約日同出數百里外 縱火焚燒 使胡馬無水草可恃 如此則 55 在我雖有一行之勞 而一冬坐臥可安矣 看來軍官在燒荒時 並未 按照要求遠出焚草 故王瑛建議出境數百里外行之 而即使經過正統十 四年 1449 的土木堡事件 燒荒也並非絕對認真 景泰二年 1451 鎮守密雲內官張溥 都指揮同知趙玟等 遣人出境燒荒 結果野火延燒 入關城 人畜 軍器 房舍多被焚去 事發後 英宗曾降勑加以斥責 56 此事之所以發生 或有可能風向不對 但若非在近邊燒荒 則何以會燒 到關城人馬 廬舍 顯然並未遠出邊外 焚燒距離關口太近 才會有這 樣的結果 至成化年間 還是有官員提到燒荒不謹 成化三年 1467 延綏 巡撫盧祥 1403~1468 奏云 前此燒荒 多於近邊 虛應故事 虜因 河凍 得以過河住牧 為我邊患 因此 他奏請下令 迤西各邊總兵 等官 每歲燒荒之時 務督將士直抵河岸 盡焚野草 則寇糧常絕 邊 57 境自寧矣 憲宗命兵部議行之 成化六年 1470 陝西巡撫馬文 升 1426~1510 也上奏 虜騎犯邊 必就草牧馬 草若焚燒 馬必自 斃 今各邊每年燒荒 將官視為虛文 虜騎得以牧馬 乞于冬初草枯 賊寇未入之時 挑選精兵 結布營陣 離邊三 五百里 務將達賊出入 去處 野草焚燒盡絕 則寇雖近邊 馬不得南牧矣 憲宗曰 燒荒 58 不盡 致賊得藉野草犯邊者 宜如法究問 兵部行與知之 不過 軍官執行是否落實 則有待評估 實際上 軍官隨便了事 恐怕還是存 在 這點可從朝廷勑諭的內容觀察 弘治三年 1490 孝宗勑諭宣府 版社 1997 影印清乾隆四十二年滋元堂刻本 伍輯第 19 冊 卷 3 頁 11a 55 明英宗實錄 卷 98 正統七年十一月壬午條 頁 9b 56 明英宗實錄 卷 210 景泰二年十一月癸卯條 頁 3a 57 明憲宗實錄 卷 45 成化三年八月戊午條 頁 9b~10a 58 明憲宗實錄 卷 78 成化六年四月乙亥條 頁 8a~8b

46 邱 44 仲 麟 總兵馬儀及宣府巡撫楊謐燒荒的內容談到 不許畏避艱險 止令巡哨 官軍夜不收人等 於附近去處縱火 一發就便回還 及乘機圍獵貪利 59 致悞軍機大事 可見有人是隨便燒一燒 有人則趁機狩獵圖利 如前所言 燒荒用意在絕馬草之源 以斷其牧馬南下之心 但如未 能搶下先機 其效果不大 弘治十五年 1502 兵部議覆保國公朱暉 1448~1511 所陳 先機務 一事 云 每年黃河未凍之前 如延綏 各路官軍 能遠出數百里外 燒荒盡絕 則虜自不敢入套 縱入亦不能 久居 請自今預令各路官軍 歲如所奏 前期行事 毋後時遺患 孝 60 宗命如兵部所議施行 弘治十七年 1504 正月 陝西巡按金洪也奏 上 嚴燒荒以安邊 並提出一套新的考核辦法 臣聞虜之入套 必視芻牧 每年霜降 例該榆林 寧夏二鎮官 軍 分出燒荒 訪得俱各虛應故事 十分燒不及一 止是捕生 打 草而還 以致芻草茂盛 得以久住 為患邊方 貽聖明西顧之憂 今幸套內無賊 臣愚合無行令二鎮 各差勤能官三十員 各帶人馬 二百餘名 委副總兵等官分管 各賫五十日糧 徑至河邊 分與地 方 埋立樁木 各將一半架梁 一半點火 燒至邊墻 務要盡絶 并差官把守入口 盤檢牲口草束 完日 撫鎮等官各帶領軍馬查驗 以十分為率 三分未燒 及查出捕生 打草者 即係守備不嚴 各 問罪 畢日 革去管事差操 五分未燒者 降一級 止燒四分以下 者 降二級 若查驗官互相扶同 河凍賊復往套 俾責有歸 則令 嚴弊革 師不勞而賊自退矣 61 金洪的意見是 河套所以有蒙古部族遊牧 實因於榆林 寧夏兩鎮燒荒 不實 以致野草留下甚多 敵人馬匹有草可吃 故長期停駐不去 他除 建議每年秋冬命軍士入套燒荒五十日之外 也強調在軍士燒過回來時 59 明 孫世芳等纂修 嘉靖 宣府鎮志 卷 2 詔命考 頁 50b~51a 60 明孝宗實錄 卷 185 校勘記 頁 581~582 該條為弘治十五年三月己丑日事 61 明 劉大夏 覆陳邊務事 收入黃訓編 皇明名臣經濟錄 臺北 中央研究 院傅斯年圖書館藏嘉靖三十年序刊本 卷 41 兵部 職方中之下 頁 11b~12b

47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45 巡撫及鎮守等官應該出邊覆查 不盡心者按程度高低加以懲處 如此才 能解決長期以來的怠忽問題 稍後 兵部尚書劉大夏 1436~1516 覆奏 前件查得 每年秋深草木乾枯之時 本部請 各鎮守臣 并獨守一 方內外官員 先行差人哨無賊情 然後行令副 參等官 各照地方 出境燒荒 已有常行定例 但將官實心奉行者少 中間虛應故事 誠如本官所言者 欲於燒荒畢日 重復出境查驗 勢恐難行 今詳 本官所奏之意 則是套內賊情有無 可以驗燒荒虛實 合無通行各 邊 今後每年燒荒 官軍回日 巡撫都御史務要盤檢有無牲口帶來 者 日後達賊在套或近邊住牧 就遣夜不收哨探在何地方 離邊遠 近 查與原報燒過里數若干 就將原日領軍出境燒荒將官 指實參 奏拿問 本處查有入寇失事緣由 依擬降謫 62 劉大夏在覆奏時 對於金洪建議每年燒荒五十日 認為朝廷已有燒荒成 例 不可任意更改 至於燒荒後由督撫出邊覆查 因為窒礙難行 也不 表贊同 但對若發現那裏有蒙古人的蹤跡 即追究該處燒荒軍官之責任 則覺得是不錯的建議 故奏請依此辦理 然而 即使有這樣的新辦法 有些軍官還是虛應故事 正德元年 1506 北直隸河間府交河縣知縣 李泰奏稱 邊境燒荒 諸將往往乘機畋獵 嘗有輸鹽招寇之患 乞停 止 兵部覆議 燒荒之舉 不惟遏胡馬南牧 而官軍亦易於瞭望 乃邊方重務 不可廢也 泰所言諸弊 殆將領非人所致 宜密訪重懲以 警之 奏上後奉旨 邇來各邊燒荒 第虛應故事 為弊多端 其命 巡按御史密訪以聞 63 直至隆慶元年 1567 宣大山西總督王之誥上奏時 仍然建議 嚴 燒荒以寧邊圉 內言 燒荒不早不遠 無以控虜 宜及秋深草枯時 督卒出塞三 五百里之外 分道併力 毋事虛文 兵部覆奏 朝廷允 62 明 劉大夏 覆陳邊務事 收入黃訓編 皇明名臣經濟錄 卷 41 兵部 職方中之下 頁 12b~13a 並見 劉忠宣公文集 收入 四庫未收書輯刊 陸輯 第 29 冊 卷 1 頁 1a~b 惟 文集 中所錄 其文字刪去若干 63 明武宗實錄 卷 10 正德元年二月癸亥條 頁 7a

48 邱 46 仲 麟 64 行 隆慶四年 1570 他在陝西三邊總督任上條陳防秋事宜 奏文 中亦提到 秋防將畢 將士勞苦日久 輒先逃歸 故虜得乘隙內犯 臣竊計九月以後 正當燒荒之時 宜遠哨三 四百里外 果無虜跡 然 後燒荒 燒荒既畢 然後撤兵 庶虜謀可伐 而秋防可以無虜 事下 65 兵部 兵部覆議 穆宗從其所議施行 但成效是否更好 恐怕還得看 人 隆慶五年 朝廷勑諭各邊燒荒中談到 即目秋深 草木枯槁 正當燒荒 以便瞭望 至 爾等公同計議 通行所屬 選委乖覺夜不收 遠出邊境哨探 果無緊關賊情 行令 副參 守備等官 統領精壯慣戰官軍 各照地方 分投布列營陣 且哨且行 出於境外 或二三百里 或四五百里 務將野草林木 焚燒盡絕 使賊馬不得住牧 邊方易於瞭守 斯稱委任 若出境之 時 或計慮不周 或紀律不嚴 或圍獵貪利 或逗遛失期 以致卒 遇賊徒 不能應援 或因尋殺零賊 別惹釁隙 致悞事機 甚者畏 避艱險 止令巡哨官軍夜不收人等 於附近去處 急遽縱火 不問 燃否 就便回還 虛應故事 有一於此 在法俱不輕貸 事畢 仍 將撥過官軍姓名 并燒過地方里數 造冊奏繳 欽此欽遵 66 從內容中命令不得有相關缺失看來 前此之燒荒存在不少問題 故朝廷 之勑諭才加以列舉 由此也可見隆慶朝對此特別注意 實際上 在隆慶 年間 1567~1572 因閣臣高拱 1512~1578 張居正 1525~1582 與督撫譚綸 1520~1577 王崇古 方逢時等人銳意武備 燒荒也較為 切實 據萬曆初年 四鎮三關誌 云 由於隆慶以來 遼東兵馬出境燒 荒 俱在二百里之外 順風舉火 草莽焚燒盡絕 賊聞兵馬出境 皆 67 遠遁 絕無蹤跡 而戚繼光在隆慶二年 1568 北調 總理薊鎮 遼東 保定等處練兵事務 鎮守薊州 永平 山海等處 每年亦率兵出 64 明穆宗實錄 卷 11 隆慶元年八月丙戌條 頁 4a~4b 65 明穆宗實錄 卷 47 隆慶四年七月戊子條 頁 11b~12a 66 明 劉效祖 四鎮三關誌 卷 7 制疏考 薊鎮制疏 題奏 頁 181a~181b 67 明 劉效祖 四鎮三關誌 卷 6 經略考 遼鎮經略 今制 頁 141a~142a

49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47 邊燒荒 如隆慶四年 1570 十月二十六日 統三屯營等官軍 於喜峰 口出關 於地名惡谷之處聯營 督遣副將胡守仁 參將史綱等 分領精 兵并夜不收兩哨 且哨且行 或二 三百里 或四 五百里 舉火將林 68 木野草焚燒殆盡 使夷馬不得住牧 另外 就如本文第二節所言 隆 慶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亦曾照舊實施 由於其燒荒確實 故邊警得以稍減 明人陳第 1541~1617 曾有 塞外燒荒行 記其事云 年年至後罷防 69 賊 出塞燒荒灤水北 枯根朽草縱火焚 來春突騎饑無食 整體而 言 隆慶年間邊將執行燒荒似乎較前確實 故俺答在與明朝和解的文書 上曾經提到 近年各邊時常調兵出搗 殺虜家口 趕奪馬匹 邊外野 草盡燒 冬春人畜難過 70 但伴隨著下一節所要談及的隆慶以後明帝國與蒙古雙邊局勢趨於緩 和 蒙古部落遊牧的範圍越來越往南 甚至在長城邊上駐紮放牧 萬曆 初年 王樵 1526~1590 曾云 款貢後 敵悉移帳墻外 及我軍偶出 71 樵采 反責我踰邊侵界 萬曆四十年 1612 兵部在奏文中也說 邊外燒荒 一以斷虜之駐牧 一以便我之瞭望 著為定例已久 邇來 72 玩愒 或出邊不遠 或焚燎不淨 以致諸虜移牧近地 殊為可虞 由 此可見 原來靠近長城的明軍燒荒地面 現在佈滿蒙古人的牛馬 這是 何等不同的景象 諷刺的是 隆慶以前明與蒙古的分界在燒荒地帶 而 今長城成了實體邊線 明帝國的勢力相形縮減 68 明 戚繼光 出塞燒荒 戚少保奏議 北京 中華書局 2001 點校本 補 遺卷 2 條議 225~ 清 朱彝尊 靜志居詩話 北京 人民文學出版社 1990 點校本 卷 14 陳第 條 415 並見 清 姚之駰輯 元明事類鈔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3 收入 景 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第 884 冊 卷 23 燒荒 條 頁 12a 70 明 俺答 北狄順義王俺答謝表 收入 玄覽堂叢書初輯 臺北 國立中央圖 書館 1981 影印明隆慶刊本 第 1 冊 頁 1b~2a 71 明 王樵 方麓集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3 收入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第 1285 冊 卷 16 頁 75a 72 明神宗實錄 卷 497 萬曆四十年七月丁巳條 頁 11a

50 邱 48 仲 麟 必須指出的是 晚明時有派官出邊履勘燒荒之例 崇禎六年 1633 楊嗣昌 1588~1641 曾談到山海關監軍兵備道陳瑾 在前一年以 查閱 73 燒荒 出塞二百餘里 遍踏山川之險 此制出現於何時有待查考 推想其設置緣由 當是針對燒荒不實而發 五 政策調整 明代中葉 俺答 1507~1581 之統合漠北 對於明帝國而言 是邊 境上的一大威脅 但最後其接受策封為順義王 卻成為邊境邁向和平的 74 一個契機 隆慶四年十月 因為 三娘子事件 俺答之孫把漢那吉 憤而率阿力哥等十人至大同投降 大同巡撫方逢時將其安置於大同城 75 中 宣大總督王崇古奏報其事於朝廷 接著雙方所展開的交涉 使明 帝國與蒙古之間的敵對關係 在以後基本上緩和 從而讓邊境的緊張氣 氛得到紓解 在此情況下 燒荒政策也受到影響 隆慶四年十二月 王崇古送把漢那吉出境 俺答得其孫後 遣使報 謝並願意受封 俺答與老把都 吉能 永卲卜諸部 各遣使十八人 攜 帶蒙古文書來 稱言 諸酋感聖朝大恩 願相戒不犯邊 專通貢開市 以息邊民 王崇古以 諸邊將士習燒荒 工搗巢 恐妨大信 奏言 76 禁約其事 以結盟好 兵部於是將王崇古奏請 沿邊將領 今後不許 差遣丁夜出境燒荒 趕馬擣巢 阻壞貢議 的意見 發往九邊令督撫討 73 明 楊嗣昌 秋防屆邇俯容休致疏 楊文弱先生集 收入 續修四庫全書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7~2000 影印清初刻本 第 1372 冊 卷 5 頁 19b 74 有關於俺答的擴張及其接受明朝的策封 參見 日 和田清著 潘世憲譯 明代蒙古 史論集 北京 商務印書館 ~642 楊紹猷 俺答汗評傳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83 熬登 蒙古史文集 呼和浩特 內蒙古教 育出版社 ~157 薄音湖 明代蒙古史論 臺北 蒙藏委員會 ~69 75 明穆宗實錄 卷 50 隆慶四年十月癸卯條 頁 5a~b 76 明穆宗實錄 卷 52 隆慶四年十二月甲寅條 頁 6b~7a

51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論 寧夏鎮在同年年底就收到兵部傳來的咨文 而在朝廷方面 兵部 尚書郭乾認為茲事體大 且才開始和議 對方即 要我不燒荒 不搗巢 如其他日 復要我以不修邊 不設備 若有意外之變 何以善後 故 78 邊備宜益加謹 其搗巢 捕虜 姑暫停止 以候議定 總之 郭 79 乾堅持 搗巢可罷 燒荒不可罷 故隆慶五年 朝廷仍勑諭各邊燒 80 荒 薊鎮總兵戚繼光在這一年曾率兵出邊燒荒 但宣府和大同並未實 施 由於宣府 大同為保障京師重鎮 故官員對於這一帶邊外不進行燒 荒 總覺得實非所宜 因此 巡按御史劉良弼 ~1583 在隆慶六年 1572 正月中具題 宣府 大同等處燒荒 前歲以諸酋款塞 間一 停之 昨歲亦未曾著實舉行 但恐年復一年 各將官退託廢墜 視為故 81 事 野有茂草 不敢輒焚 虜得近邊 因以久駐 非保固疆圉之道也 兵部尚書楊博 ~1574 在正月三十日題覆 為照燒荒乃祖宗舊制 防邊禦虜 寔不可易之經 合候命下 移咨宣大總督王崇古 嚴督 宣大山西鎮巡官 查照先今議題奉有勅諭事理 行令副參將 遊 守等 82 官 各將境外荒草 務要焚燒盡絕 具由回奏 奉聖旨 是 欽此 也就因為這樣的決定 宣府與大同兩鎮照舊燒了幾年 值得注意的是 此後燒荒的時間改在秋天 如萬曆六年 1578 七 月 命薊鎮 宣府 大同諸邊各鎮總兵官 分統沿邊官軍 出境外四 77 明 何東序 套虜輸款求貢疏 見 皇明經世文編 卷 382 何中丞九愚山 房集 頁 7b~8a 78 明穆宗實錄 卷 52 隆慶四年十二月甲寅條 頁 7a 明 王士琦 三雲籌俎 考 臺北 華文書局 1968 影印萬曆刻本 卷 2 封貢考 頁 3b~4a 清 張廷玉等 明史 北京 中華書局 1985 點校本 卷 222 王崇古傳 明 馮時可 俺答志 臺北 華文書局 1969 影印抄本 卷下 頁 27b 80 明 劉效祖 四鎮三關誌 卷 7 制疏考 薊鎮制疏 題奏 頁 181a~181b 81 明穆宗實錄 卷 66 隆慶六年二月己丑條 頁 1b 82 明 楊博 覆宣大巡按御史劉良弼議燒荒優家丁疏 楊襄毅公奏疏 收入 北 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 北京 書目文獻出版社 1988 影印萬曆刻本 第 110 冊 本兵奏疏 卷 12 頁 28a~28b

52 邱 50 仲 麟 83 五里燒荒 此條最奇怪之處在於 出境外四 五里 是否為 出 境外四 五十里 或 出境外四 五百里 之缺文 因無其他資料相印 證 已不可悉曉 若是 出境外四 五百里 則距離之要求未變 若 是 出境外四 五十里 或 出境外四 五里 則燒荒已不再深入 境外 萬曆九年 1581 七月 兵部又對燒荒政策進行重大調整云 燒荒一事 邊防要務 邇來各邊 視為故事 苟且報完 應嚴行申 飭 宣 大以西七鎮 諸酋款塞 不當示以疑形 宜令沿邊軍士 倍加採打秋青 樵取柴木 以備飼馬 燒造之用 其薊 遼二鎮 候草木枯槁之時 遠出哨探 務使焚燒盡絕 一免賊馬駐牧 一便 官軍瞭望 畢日 各將燒過地方遠近 積過草木多寡 遵例奏繳 以憑稽考 84 奏上之後 朝廷允准按此施行 從兵部題請的內容看來 沿邊九鎮被分 為兩組 一組為宣府 大同 山西 延綏 固原 寧夏與甘肅七鎮 因 俺答 昆都力 吉能等皆已入貢 不宜再以燒荒挑釁 故僅令各鎮於原 定燒荒月份 出境 採打秋青 樵取柴木 以備飼馬及燒磚造灰之用 另一組為薊鎮與遼東鎮 則以土蠻還未屈服 軍事對抗局面尚未結束 故仍要切實執行燒荒 不過 燒荒的時間改在七月 是比較奇怪的 畢竟這時野草茵綠 較不易延燒 達不到實際效果 萬曆二十九年 1601 六月 陝西臨洮 總兵官蕭如薰 孫木奏言 燒荒宜在冬春 而卻 遲之夏盡 建議 85 更改時間 為此被奪俸四月 直至明末 燒荒一直是在象徵意義大於 實質的七月或八月進行 如萬曆三十四年 1606 七月 朝廷降諭各邊 云 防秋事宜 務照連年申飭事理 兼酌近日虜情 倍加隄備 以保 萬全 仍候草木枯槁之日 燒荒盡絕 以斷虜騎駐牧 便官軍瞭望 各 83 明神宗實錄 卷 77 萬曆六年七月壬申條 頁 8b 84 明神宗實錄 卷 114 萬曆九年七月庚辰條 頁 4b 85 明神宗實錄 卷 360 萬曆二十九年六月丁亥條 頁 5a~5b

53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不許仍前怠玩 自取罪愆 萬曆三十七年 1609 七月 兵部也奏 87 請申飭各邊燒荒 次年 1610 則至八月 朝廷才命九邊實施燒荒 88 前面談到兵部在萬曆九年命令宣府 大同 山西 延綏 固原 寧 夏與甘肅七鎮 每年七月不實施燒荒 僅出境 採打秋青 樵取柴木 這種情況 後來因蒙古部族內部不和 邊關局勢有些緊張 故西部又開 始燒荒 萬曆十三年 1585 兵科都給事中王致祥 1544~1593 奏言 甘肅鎮邊境皆為蒙古部族所包圍 而鎮將所統士馬僅以千計 責令其守 禦 恍若以羸羊搏猛虎 故建請戶部增餉數萬 以便其招募軍士 朝廷 將奏章發下陝西督撫會議 巡撫李汶 1536~1609 條奏 洮河守禦十 事 在 驅逐黠虜以抒邊患 一款中 建議復行燒荒 兵部於題覆時 89 則以復行燒荒為難 但至萬曆十八年 1590 陝西巡撫趙可懷上奏 火酋等已移掜工迤南桑腦住牧 用差通丁熟番至扚牙卜 將所積建寺 木植悉焚燒 之事 兵部答覆時說 各邊每歲燒荒 以絕虜牧 而陝 90 西獨無 可見西部各鎮已恢復燒荒 不過 恢復執行的西邊諸鎮中 還是不包括順義王勢力範圍南面的宣府 大同 山西三鎮 如萬曆三十 七年 1609 七月 兵部奏請申飭各邊燒荒時 仍命令宣府 大同 山 91 西三鎮 照往年樵採事例執行 萬曆四十年 1612 七月 兵部奏請 實施燒荒 也是令薊鎮 遼東 延綏 寧夏 甘肅 固原等鎮 出關二 三百里 或四 五百里 進行焚燒 至於宣府 大同 山西三鎮 則 仍 照常樵採 以備飼馬 燒造之用 92 明代後期 西北邊境戰火雖漸次減少 但東北局勢日益不可收拾 天啟七年 1627 正月 因遼東軍事緊急 兵部尚書馮嘉會曾奏言 寧 86 明神宗實錄 卷 423 萬曆三十四年七月丙戌條 頁 5b~6a 87 明神宗實錄 卷 460 萬曆三十七年七月乙未條 頁 6b~7a 88 明神宗實錄 卷 474 萬曆三十八年八月丁丑條 頁 1a 89 明神宗實錄 卷 168 萬曆十三年十一月辛丑條 頁 2a~2b 90 明神宗實錄 卷 229 萬曆十八年十一月己亥條 頁 1a 91 明神宗實錄 卷 460 萬曆三十七年七月乙未條 頁 6b~7a 92 明神宗實錄 卷 497 萬曆四十年七月丁巳條 頁 11a~11b

54 邱 52 仲 麟 遠以東 清野堅壁 有糧則移之 不及移則焚之 勿以資敵 若有草之 93 處 遣人乘風縱火 盡數焚之 使奴兩無所藉 即於遼屬境內進行 燒荒 以截斷皇太極來犯之路 而在崇禎年間 因女真日益擴張 對邊境造成嚴重威脅 朝廷乃復 加強燒荒 即使向來不燒荒的昌平鎮 設於嘉靖三十年 1551 也在 被要求之列 崇禎十年 1637 八月初六日 昌平總督李日宣就接獲朝 94 廷勑諭燒荒 俟後 兵部尚書楊嗣昌請旨再飭邊臣恪實燒荒 明思宗 八月三十日御批云 這燒荒 實著責成各邊 乘此秋防 恪實舉行 務令橫豎撥哨迭出 更燒千里淨盡 以絕夷虜狡窺 如有玩違 致令一騎闖邊 將領按 信正法 各督撫道連坐處分 決不輕貸 爾部再通行嚴飭 欽此欽 遵 95 九月初四日 李日宣接到這封勑諭後 隨即令所屬三路將領奉行 旋據 昌平鎮總兵王承胤呈文指出 所轄黃花路都司李遇節呈稱 本城緊靠 陵寢禁山 並無燒荒事例 慕田峪守備司國柄等亦呈稱 附近陵園 重地 不敢輕舉烟火 例無燒荒等情 居庸關參將王家棟亦云 本 路所屬山場 俱係皇陵禁山 原無燒荒事例 鎮邊路參將熊通上呈 本路原無燒荒之例 王承胤看了各路呈報之後 想到 黃花 居庸 鎮一帶 延袤二百餘里 俱為陵寢表裏龍脈 王氣所鍾 東界薊 密 北屬宣鎮 雖山勢深邃 草木茂密 然二百餘年以來 樵採有禁 擅動 有律 並不敢循他鎮之例舉火燒荒 但接到聖旨 又不敢坐視不理 96 於是即 嚴飭沿邊軍士 于口外芟刈茂密之叢 使一望了然 李日 宣收到王承胤呈報之後上奏 93 明熹宗實錄 卷 80 天啟七年正月丙戌條 頁 9b 94 明 李日宣 進繳燒荒勑諭疏 昌鎮奏議 臺北 國家圖書館藏明崇禎間刊 本 卷 4 頁 1a~1b 95 明 李日宣 進繳燒荒勑諭疏 昌鎮奏議 卷 4 頁 1b~2a 96 明 李日宣 進繳燒荒勑諭疏 昌鎮奏議 卷 4 頁 2a~5a

55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53 臣看得燒荒之役 原為各邊年例 昌雖列鎮 實稱護陵 環陵二百 餘里 肩背表裏皆薊宣 接壤祖宗發祥之地 草木効靈 一枝一葉 悉鍾王氣 即臣等早夜巡視 星火不敢隨行 恐干明禁 故各邊有 97 用火淨野之舉 而昌鎮惟循例掃除為事 二百年來 未之敢易也 最後 李日宣還是未實施燒荒 於十月初七日遣人將燒荒勑諭繳回朝中 98 十月十四日奉聖旨 該部知道 然而 崇禎十一年 1638 七月 二十六日 李日宣又接到朝廷六月二十一日所頒勑諭燒荒 并職方清吏 司針對去年李日宣所奏之答覆 為炤昌鎮例不燒荒 則節年奉旨飭行 僅成故套 何以絕虜騎而明偵探耶 請勑雖繇本部 而撰勑實繇內府 相因已久 本部似難更議 合無移咨昌督 審酌時勢舉行 務裨邊計 毋謂本部不知而槩請可也 李日宣接到勑諭 祇好又通令各路舉行 隨後接到總兵王承胤手本 內言黃花路都司李遇節呈稱 本路所轄地 方 俱係皇陵禁地 年例竝無燒荒緣繇 居庸路參將王家棟云 查 得八達 石峽二城 係腹裏地方 邊界之外即係宣鎮土邊 非逼虜穴山 場 例不燒荒 其龍嶺口俱屬皇陵禁地 龍脈攸關 燒荒事宜 難以舉 行 鎮邊路參將熊通上呈也說 卑路東聯居庸 切近陵寢 北鄰宣 鎮地方 原無燒荒之例 其綜合各路所呈 認為 黃花路交界 東 薊西宣 居庸一路邊外 半屬沿陵 半屬宣境 而鎮邊一墻之隔 皆係 99 宣鎮懷隆民土 萬難舉火 無憑燒荒 監軍道黎玉田接呈文後議道 本道查得逆酋鷙伏可虞 方將剪滅朝食 豈可留塞外之落籜 為胡 騎之駐牧 燒荒之舉 誠應速行 第據稱黃 居偪近陵寢 鎮邊墻 外俱屬宣地 不惟例不燒荒 夫且無荒可燒 似又不敢矯舉 以違 典制 100 李日宣接到黎之呈文 猶以為未確也 於是復令其再加查報 幾經 97 明 李日宣 進繳燒荒勑諭疏 昌鎮奏議 卷 4 頁 5a~5b 98 明 李日宣 進繳燒荒勑諭疏 昌鎮奏議 卷 4 頁 5b~6a 99 明 李日宣 進繳燒荒勑諭疏 昌鎮奏議 卷 10 頁 59a~62b 100 明 李日宣 進繳燒荒勑諭疏 昌鎮奏議 卷 10 頁 62b

56 邱 54 仲 麟 監軍道行文總兵 總兵又降示各路將領詳查回報 各路將領詳加會勘 分別回呈總兵 總兵匯集後又答覆監軍道 監軍道再呈報昌平總督 最 後李日宣還是以 地切陵後 各有例禁 且爨餘尚嚴撲滅之令 叢草惟 設刈割之法 上奏朝廷不宜舉行 並將燒荒勑諭即時繳回 時為十二 月二十一日 至十二月二十五日奉聖旨 該部知道 101 從兵部一再 行文要求昌平鎮燒荒 可見晚明宣府以東邊境較前緊張 但其他各邊燒 荒的情況如何則不可知 六 生態影響 代結論 綜合以上所論 明代自永樂年間出現燒荒之制後 每年十月均令邊 將率兵出境執行 由於實施月份正值乾季草枯之時 其燃燒速度甚快 延燒面積勢必不小 萬曆二十八年 1600 二月下旬 曹學佺 1574~1647 與其友人張維誠同遊薊鎮 二十二日邊軍適有境外伐木之舉 兩人乃隨 軍出塞 當時 為免蒙古騎兵突襲 軍方曾同時進行燒荒 據曹學佺記 述 嶺上赤燒 隨風蔓延 忽在平地 忽在高峰 疾如過隙 磐山之 巔 夜所望火龍掣空者 即此 102 可以想見當時烈火延燒速度之快 而在被火燒過之後 牲畜無草可吃 基本上很難存活 這樣一來 距離 邊境數十公里遠的燒荒帶 便可成為一道遏阻蒙古騎兵南下的防線 燒荒若認真執行 其對蒙古草原生態的破壞是無庸置疑的 而除了 草木被燒影響到牲畜賴以維生的草萊 樹葉來源之外 也將造成草原上 的動物死亡或遷徙 土壤在燒過後也會發生變化 因此 不少學者均痛 斥此一政策對於蒙古草原生態環境的破壞 劉菊湘指出 明朝為了防止 蒙古勢力入侵 常在初冬遣將士出塞燒草 使其無法在邊境放牧 在整 101 明 李日宣 進繳燒荒勑諭疏 昌鎮奏議 卷 10 頁 62b~69a 102 明 曹學佺 遊薊門記 收入 明 佚名 名山勝槩錄 收入 四庫全書存 目叢書 史部第 冊 據明崇禎六年墨繪齋刻本影印 卷 1 北直隸一 頁 4b

57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55 個明代 寧夏鎮燒荒也是 常抓不懈 寧夏鎮及其四周地區乾旱 多 大風 降水多集中在夏秋 周圍大面積野草林木燒毀後 裸露的土壤極 103 易風蝕與水土流失 促使土地沙漠化 尹鈞科也說宣府鎮例行的燒荒 幾萬官軍同時行動 湧至長城外縱火燒荒 連續兩天 燒光的不僅是遍 野枯草 灌叢小樹也將同歸於盡 104 杜大恒 孫德智在合著的文章中也 指出 東起遼東 西到嘉峪關 長達幾千公里的廣大區域內 在明朝與 蒙古敵對的二百多年間 年年燒荒不止 一燒就是幾百里 這一有效的 安全措施所造成的生態破壞是極巨大的 草原具有天然防風固沙作用 燒荒無疑破壞了這種作用 使流沙毫無屏障地向南擴大 加劇了土地荒 漠化 而且 十四世紀初以後 氣候轉為寒冷 在植被很難再生的情況 下 裸露的地表受到強烈的風蝕 從而加劇草原的退化 105 然而 就如前面已討論過的 我們不能想當然耳地認定燒荒是完全 正常 且合乎標準 由於燒荒之時 正值蒙古人南下尋覓水草之時 執 行任務帶有一定程度的危險性 邊將苟且偷安 多有在出邊不遠之處行 之者 故官員一再談到燒荒出關僅數十里 並強烈要求要至二 三百里 或四 五百里外遂行任務 這種燒荒不實的情況 自正統以來就已存在 在弘治 正德年間怠忽更為嚴重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 軍人在燒荒時 常 止是捕生 打草而還 或者 視為故事 苟且報完 甚至燒荒 十不及一 在這段期間 蒙古草原受到的生態破壞應該是不大 嘉 靖年間 岷峨山人 譯語 曾記載 虜中草茂 以糞多 燒荒灰燼多 及不種植 地力有餘故也 劉菊湘 明代寧夏鎮生態惡化 寧夏社會科學 2002 年第 6 期 尹鈞科 永定河中 上游流域森林植被的破壞 歷史地理 第 19 輯 267 歷 史上北京城市對木材的消耗和永定河中 上游流域森林的破壞 收入吳建雍等編 北 京古都風貌與時代氣息研討會論文集 548~ 杜大恒 孫德智 論明朝安全政策的環境影響 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 版 2004 年第 3 期 明 岷峨山人 譯語 收入沈節甫輯 紀錄彙編 臺北 民智出版社 1965 影印明萬曆四十五年陽羨陳于廷刊本 卷 161 頁 23a

58 邱 56 仲 麟 可見當時草萊還頗茂盛 土地應該未沙漠化 譯語 又載 每當夏秋 之際 蒙古部族零星近邊住牧 蓋就水草 原註 恐燒荒後草為灰燼 未必 入寇也 107 若果漠南草原已沙漠化 蒙古人似亦無庸就水草 作者又 云其於嘉靖二十二年 1543 夏奉命分守口北道 常與總兵官率軍出塞 親見園林之盛 蓊鬱蔥蒨 柯葉交蔭 林中多禽獸 他覺得 每 秋 虜必來射獵 至勤偵邏 煩士馬 不如焚之可也 108 於此又可見 其草木繁生 長城外草原沙漠化之情況並不明顯 加上隆慶五年 1571 以後 明朝與蒙古的關係和緩 朝廷對燒荒 的態度出現變化 並非所有邊鎮均需燒荒 萬曆九年 1581 以後 命 宣府 大同 山西 延綏 固原 寧夏與甘肅七鎮 不宜再以燒荒挑釁 僅令出境 採打秋青 樵取柴木 還實施燒荒的 僅有薊鎮與遼東兩 鎮 這種局面雖在萬曆十餘年有所轉變 但宣府 大同 山西三鎮依舊 只是採草伐木而已 在這樣的情況下 從居庸關以西至山西黃河邊的偏 關這段長城 境外的草原未再遭到焚燒 居庸關以東 偏關以西的邊鎮 則還繼續實施 而即使有些邊鎮仍燒荒 虛應故事的問題猶在 這種燒 荒不實的情況 在隆慶五年以前已然 而今邊區局勢相對緩和 邊鎮將 領或許更是敷衍了事 更值得注意的是 自萬曆年間 1573~1620 起 燒荒月份改在綠草茵茵的七月 實施效果不會太好 整體而言 明代燒 荒逐漸虛有其名 執行也是越來越退步 特別是晚明七十年間 在這種 情況下 長城外的草原與森林 意外地獲得較大的存留機會 不可否認 明代燒荒對內蒙古草原曾帶來一些破壞 但我們不能說它自始至終均具 有絕對性的影響 筆者認為 內蒙古草原之沙漠化 絕非明代燒荒政策 單一因素所造成 正如學者所指出 內蒙古草原之沙漠化 與氣候變遷 之聯繫恐怕更大 加上清乾隆以後內蒙封禁政策放鬆 漢人移墾越來越 盛 才造成草原生態遭致嚴重破壞 明 岷峨山人 譯語 收入沈節甫輯 紀錄彙編 卷 161 頁 34b 108 明 岷峨山人 譯語 收入沈節甫輯 紀錄彙編 卷 161 頁 12b 109 相關討論 參見蕭瑞玲 曹永年 趙之恒 于永著 明清內蒙古西部地區開發與土地

59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57 滿清入關後 與蒙古不存在敵對關係 故取消邊關定期燒荒 不過 康熙三十四年 1695 八月清聖祖巡幸塞上 曾遣將至昆都倫河及厄濟 內河以內 邊城以外 凡有草處 盡行燒荒 以防備噶爾丹 110 康 熙五十四年 1715 派官兵征討準噶爾時 也曾於這年八月命董大成 將噶斯口迤內 放火燒荒 111 此後即未再實施這一措施 112 在熱河 避暑山莊附近 更是嚴禁民間燒荒 以免延燒皇家的苑囿 康熙四十二 年 1703 查慎行 1650~1727 隨清聖祖至避暑山莊 曾有一詩云 畫屏環繞直廬傍 草色常先柳色黃 八月初頭風力緊 夜來傳旨禁燒 荒 詩註 塞外草枯 禁野火 謂之燒荒 犯者法綦重 113 清代 未將燒荒列為例行之舉 而內蒙古草原沙漠化之趨勢並未緩和 可見燒 荒並非其生態環境惡化之主因 附帶一提的是 蒙古牧民向來有春天燒荒之舉 用以消滅部分害蟲 的蛹與卵 並使土地濕度提高 促使牧草早日萌芽 114 康熙三十三年 1694 陽曆二月十九日 俄羅斯使節伊茲勃蘭特 伊臺斯 Izbrant Ides 等一行離開北京 北行經蒙古草原赴西伯利亞 在途中就遇見蒙古人放 火燒草 由於大片的草地被燒 駝獸無草可吃 以致大量倒斃 為其北 返西伯利亞帶來極大困擾 陽曆三月十五日 涉過海拉爾河 在村莊過 夜 一早起來 發現可怕的煙雲從西北滾滾而來 為避開烈火 即刻下 令預先把駱駝和馬趕到山後 並要一百人做好準備 當火來到 馬上用 沙化 北京 中華書局 清 溫達等奉敕撰 聖祖仁皇帝親征平定朔漢方略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3 收入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第 冊 卷 16 康熙三十四年八月辛丑條 頁 3a 111 清 傅恆等奉敕撰 平定準噶爾方略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3 收入 景 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第 冊 前編 卷 2 康熙五十四年八月壬辰條 頁 30b~31a 112 關於清代之燒荒 可參看張世明 清代 燒荒 考 清史研究 2005 年第 3 期 北 京 85~ 清 查慎行 山莊雜詠 敬業堂詩集 北京 中華書局 1986 點校本 卷 32 考牧集 王波 草原燒荒危害大 農村天地 1994 年第 3 期 吉林雙遼 21

60 邱 58 仲 麟 原來蓋駱駝的大氊子把火蓋上 使火不致延燒到帳篷 過半小時 空中 濃煙瀰漫 天昏地暗 又起風暴 烈火向他們撲來 雖然枯草不過半肘 高 但火已向其所在的谷地蔓延靠近 其速度之快 其勢之猛 任何 快馬都追之莫及 任何人也無法躲避 無法制止 所幸烈火僅順著矮 草閃電般掠過營地 在山崗後盤旋上山 即使如此 還是燒著前排的十 至十二座帳篷 商隊的許多貨物被燬 十四人被火燒傷 其中一名波斯 人死亡 他本人也身處危境 若非兩名隨從以氊子包裹 及時將其救出 火海 一起奔上一座禿山 結果也不會太好 烈火也燒到護送的中國使 節營地 幸而該處枯草稀少 火勢較弱 祇燎去了馬的尾巴 115 由此可 見 烈火在乾燥的草原上 其竄燒的速度與方向之無定 皆是人們無法 掌握的 蒙古牧民這種春天放火燒草的習慣一直沿襲至現在 其對生態 同樣產生負面影響 116 清代官軍不再實施定期燒荒 而蒙古牧民有此春 季燒荒之習慣 故其對草原之沙漠化自亦有其責任 *本文初稿曾在 明清以來山西人口 資源 環境與社會變遷 國際 學術討論會 太原 山西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等單位合辦 2005 年 10 月 15 日 及 明清時代之環境與社會 國際學術會議 韓 國清州 韓國明清史學會暨忠北大學合辦 2006 年 6 月 29~ 30 日 上宣讀 感謝與會學者的意見 另外 也要感謝兩位審閱人給予本 文的斧正 責任編輯 陳聖屏 校對 張育齊 115 荷 伊茲勃蘭特 伊臺斯 Izbrant Ides 等著 北京師範學院俄語翻譯組譯 俄國 使團使華筆記 1692~1695 北京 商務印書館 ~ ~ 據吉林雙遼縣草原站的報導稱 在春季放火燒荒 這是牧民沿襲多年的習慣 誠然 燒荒能消滅部份害蟲的蛹與卵 並使地濕提高 促使牧草早日萌發 但利弊相比 危害 還是很大的 首先 燒荒使草地植被和牧草種子化為灰燼 地表裸露 冬季不易積雪 夏季不利蓄水 進而影響牧草正常生長 使產草量下降 其次 燒荒破壞土壤有機物質 和團粒結構 降低土壤的滲透能力和肥力 加重草原的退化 參見王波 草原燒荒 危害大 農村天地 1994 年第 3 期 21

61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59 引用書目 一 史料文獻 漢 班 固 漢書 北京 中華書局 1962 點校本 宋 沈括著 胡道靜校注 新校正夢溪筆談 香港 中華書局香港分局 1975 宋 歐陽修 新五代史 北京 中華書局 1974 點校本 宋 歐陽修 宋祁 新唐書 北京 中華書局 1975 點校本 宋 薛居正 舊五代史 北京 中華書局 1976 點校本 元 脫脫等 金史 北京 中華書局 1975 點校本 明 明太宗實錄 臺北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校勘印行 明 明宣宗實錄 臺北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校勘印行 明 明英宗實錄 臺北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校勘印行 明 明憲宗實錄 臺北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校勘印行 明 明孝宗實錄 臺北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校勘印行 明 明武宗實錄 臺北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校勘印行 明 明世宗實錄 臺北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校勘印行 明 明穆宗實錄 臺北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校勘印行 明 明神宗實錄 臺北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校勘印行 明 明熹宗實錄 臺北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校勘印行 明 方逢時 大隱樓集 收入 四庫未收書輯刊 伍輯 第 19 冊 北京 北京出版 社 1997 影印清乾隆四十二年滋元堂刻本 明 王 樵 方麓集 收入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第 1285 冊 臺北 臺灣商務印 書館 1983 明 王 瓊 北虜事跡 收入 王瓊集 太原 山西人民出版社 1991 點校本 明 王士琦 三雲籌俎考 臺北 華文書局 1968 影印萬曆刻本 明 王崇獻纂修 正德 宣府鎮志 北京 線裝書局 2003 影印正德刻嘉靖增修本 明 申時行等纂 萬曆 大明會典 臺北 東南出版社 1963 影印萬曆十五年司禮監刊 本 明 佚名 名山勝槩錄 收入 四庫禁燬書叢刊 史部第 冊 北京 北京出 版社 2000 影印崇禎六年墨繪齋刻本 明 吳承恩 西遊記 臺北 桂冠圖書公司 1983 明 李日宣 昌鎮奏議 臺北 國家圖書館藏明崇禎間刊本 明 李東陽等纂 正德大明會典 東京 汲古書院 1989 影印正德四年司禮監刊本 明 李夢陽 空同先生集 臺北 偉文圖書出版社 1976 影印嘉靖初年刊本

62 邱 60 仲 麟 明 岷峨山人 譯語 收入沈節甫輯 紀錄彙編 卷 161 臺北 民智出版社 1965 影印明萬曆四十五年陽羨陳于廷刊本 明 胡汝礪纂修 弘治 寧夏新志 收入 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續編 第 72 冊 上 海 上海書店 1990 影印弘治十四年刊本 明 俺 答 北狄順義王俺答謝表 收入 玄覽堂叢書初輯 第 1 冊 臺北 國立中 央圖書館 1981 影印明隆慶刊本 明 孫世芳等纂修 嘉靖 宣府鎮志 臺北 成文出版社 1969 影印嘉靖四十年刊本 明 張欽纂修 正德 大同府志 收入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史部 第 186 冊 臺南 莊嚴文化事業公司 1997 影印明正德刻嘉靖增修本 明 戚繼光 戚少保奏議 北京 中華書局 2001 點校本 明 畢恭修 任洛等重修 嘉靖 遼東志 收入 續修四庫全書 第 646 冊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7~ 2000 影印嘉靖刻本 明 陳子龍編 皇明經世文編 北京 中華書局 1987 影印崇禎間刊本 明 章 潢 圖書編 臺北 成文出版社 1971 影印明萬曆四十一年刊本 明 馮時可 俺答志 臺北 華文書局 1969 影印抄本 明 黃訓編 皇明名臣經濟錄 臺北 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圖書館藏嘉靖三十年序刊本 明 楊 博 楊襄毅公奏疏 收入 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 第 110 冊 北京 書 目文獻出版社 1988 影印萬曆刻本 明 楊嗣昌 楊文弱先生集 收入 續修四庫全書 第 1372 冊 上海 上海古籍出 版社 1997~2000 影印清初刻本 明 葉 盛 葉文莊公奏疏 收入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 史部 58 冊 臺南 莊嚴文 化事業公司 1997 影印崇禎四年重刊本 明 劉大夏 劉忠宣公文集 收入 四庫未收書輯刊 陸輯 第 29 冊 北京 北京 出版社 1997 影印清乾隆四十二年滋元堂刻本 明 劉效祖 四鎮三關誌 收入 四庫禁燬書叢刊 史部第 10 冊 北京 北京出版 社 2000 影印萬曆四年刊本 明 謝 榛 四溟山人全集 臺北 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圖書館藏明萬曆二十四年趙府 冰玉堂刊本 明 韓邦奇 苑洛集 臺北 國家圖書館藏嘉靖三十一年刊本 明 邊 貢 華泉集 收入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第 1264 冊 臺北 臺灣商務印 書館 1983 清 朱彝尊 靜志居詩話 北京 人民文學出版社 1990 點校本 清 姚之駰輯 元明事類鈔 收入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第 884 冊 臺北 臺灣商 務印書館 1983 清 查慎行 敬業堂詩集 北京 中華書局 1986 點校本 清 張廷玉等 明史 北京 中華書局 1985 點校本

63 明代燒荒考 兼論其生態影響 61 清 傅恆等奉敕撰 平定準噶爾方略 收入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第 冊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3 清 溫達等奉敕撰 聖祖仁皇帝親征平定朔漢方略 收入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 第 冊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83 清 顧炎武 原抄本顧亭林日知錄 臺北 明倫出版社 1971 荷 伊茲勃蘭特 伊臺斯 Izbrant Ides 等著 北京師範學院俄語翻譯組譯 俄國使團 使華筆記 1692~1695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80 二 近人研究 方 勉 明代榆林鎮的燒荒行為 中國歷史地理論叢 2002 年第 2 期 西安 尹鈞科 永定河中 上游流域森林植被的破壞 歷史地理 第 19 輯 上海 上海人民 出版社 2003 尹鈞科 歷史上北京城市對木材的消耗和永定河中 上游流域森林的破壞 收入吳建雍 等編 北京古都風貌與時代氣息研討會論文集 北京 北京燕山出版社 2003 王 波 草原燒荒危害大 農村天地 1994 年第 3 期 吉林雙遼 杜大恒 孫德智 論明朝安全政策的環境影響 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 2004 年第 3 期 哈爾濱 東 湖 日知錄 燒荒 條補說 中國歷史地理論叢 1989 年第 4 期 西安 范中義 明代九邊形成的時間 大同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1995 年第 4 期 大同 韋占彬 明代九邊設置時間辨析 石家莊師範專科學校學報 4 卷第 3 期 2002 石家 莊 張世明 清代 燒荒 考 清史研究 2005 年第 3 期 北京 楊紹猷 俺答汗評傳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2 劉菊湘 明代寧夏鎮生態惡化 寧夏社會科學 2002 年第 6 期 銀川 熬 登 蒙古史文集 呼和浩特 內蒙古教育出版社 1992 蕭立軍 九邊重鎮與明之國運 天津師大學報 1994 年第 2 期 天津 蕭瑞玲 曹永年 趙之恒 于永著 明清內蒙古西部地區開發與土地沙化 北京 中華 書局 2006 薄音湖 明代蒙古史論 臺北 蒙藏委員會 1998 日 和田清著 潘世憲譯 明代蒙古史論集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84 日 阪倉篤秀 長城の中國史 東京 講談社 2004

64 邱 62 仲 麟 A Study of the Ming Dynasty s Policy of Grass Burning to Prevent Mongolian Invasion and Its Ecological Impact Chi u, Chung-lin * Abstract During the Ming Dynasty, starting in 1407, military forces guarding the northern border were ordered to routinely burn the grass on the Mongolian prairie beyond the border annually, in order to prevent Mongolian tribes from invading their southern countries in autumn. In the past, scholars believed that this policy had a tremendous impact on the ecology of the prairie, causing desertification of the soil. However, based on the observations from this study, the execution of the burning policy by the border army was not carried out precisely. Therefore, its impact was limited. Especially after 1570, reconciliation between the Ming Empire and Mongolia led to a relaxation of the border confrontation and a modified burning policy. Along the Great Wall s nine defense sections, only Jizhen (薊鎮) and Liaodong (遼東) continued the policy. Xuanfu (宣府), Datong (大同), and Shanxi (山西) stopped carrying out the policy after As for the other four sections, it was restored after being discontinued for a short period. Even so, the policy was carried out perfunctorily. One noteworthy fact is that after 1570, the season for burning was moved from October (lunar calendar), when grass was withered, to July, when grass was lush. The effect of burning was obviously different than it had been before. * Associate Research Fellow, Institute of History and Philology, Academia Sinica.

65 明 代 燒 荒 考 兼 論 其 生 態 影 響 63 After seventy years, at the end of the Ming Dynasty, the burning was only nominal. Therefore, its effect on the ecology of the Mongolian prairie probably was not as severe as scholars have tended to believe. Keywords: Ming Dynasty, Mongolia, Military Resistance, Grass Burning, Des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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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臺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38 期 2006 年 12 月 頁 65~104 BIBLID (2006)38p 收稿 通過刊登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王 提 遠 義 * 要 本文試圖重釋黃宗羲 1610~1695 公私思想的意涵和歷史意義 進而 並重估近半世紀來學界在這方面一些對黃氏研究的重要成果 不知是否 能因此而提出另一種可能的新觀點 為此 本文將以黃氏思想對比相較 於霍布斯 Thomas Hobbes, 1588~1679 洛克 John Locke, 1632~1704 和斯密 Adam Smith, 1723~1790 三人的學說論述 而比較的重點 著重於黃氏儒家的公私觀和三位西方思想家有關公私領域論述的對照 與差異 由於本文的主旨在於重估黃氏論述的真諦 以及其與西方民主 思想的真正差別所在 因此 此中西思想的比較自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 歷史性比較途徑 關鍵詞 民主 儒家 自然狀態 黃宗羲 洛克 霍布斯 斯密 公 私 *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68 王 66 遠 義 錢塘江浪高十尺 錢塘衚衕雪堆積 豈知萬 戶深屋底 牡丹一朵照几席 丁東曳杖我渡 江 旅舍無火敲頑石 有言十月開牡丹 我 時聞之便往觀 我向花前細揣摩 豔情 終少慘色多 佳人絕世而獨立 風饕雪虐其 奈何 君不見西狩獲麟非時出 孔子亦為之 反袂而滂沱 黃宗羲 十月 雪中 觀牡丹 1 一 近年來 有關中國公私觀念的研究 議題繁富 成果斐然 可謂風 2 潮 就個人所見 下列兩大方向的探討 構成了此風潮的主流 第一是 1 清 黃宗羲著 沈善洪主編 黃宗羲全集 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 1985 冊 ~257 2 請參閱 王中江 中國哲學中的 公私之辨 哲學與文化 312 期 2000 臺 北 467~478 李承貴 公 私 之間 公 私 觀念的歷史演變及其 現代啟示 孔孟學報 77 期 1999 臺北 275~294 金觀濤 劉青峰 從 群 到 社會 社會主義 中國近代公共領域變遷的思想史研究 中央研究院 近代史研究所集刊 35 期 2001 臺北 1~66 侯家駒 公與私 大陸雜誌 71 卷 2 期 1985 臺北 74~79 柯森菱 儒法二家談公與私 淡水牛津臺灣 文學研究集刊 2 期 1999 淡水 137~142 張立文 公私論 上 孔孟月刊 30 卷 10 期 1992 臺北 26~34 公私論 下 孔孟月刊 30 卷 11 期 1992 臺北 32~38 陳永明 公共空間 及 公民社會 北美中國社會史的辯論 近代中國史研究通訊 20 期 1995 臺北 90~97 張志東 中國學者關於近代 中國市民社會問題的研究 現狀與思考 近代史研究 1998 年第 2 期 北京 296~ 305 陳弱水 中國歷史上 公 的觀念及其現代變形 一個類型的與整體的考察 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 7 期 2003 臺北 57~144 黃宗智主編 中國研究的範 式問題討論 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3 黃克武 張哲嘉主編 公與私 近代中國個體與群體之重建 臺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2000 日 溝口 雄三 中國與日本 公私 觀念之比較 二十一世紀 21 期 1994 香港 85~97 日 溝口雄三著 林右崇譯 中國前近代思想的演變 臺北 國立編譯館 ~ ~416 劉澤華等著 公私觀念與中國社會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

69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67 就歷史上公與私概念的演變 予以界定與說明 在這一類型的研究中 公勝於私 崇公抑私 或 立公滅私 乃是傳統中國公私思想的 主軸基調 歷代 公 私 特定的對象與內容雖見更變 然而 私 與公相對的關係 基本上不離以下對待的形式 私與法的對立 私 與國 君主對立 私欲 私德與公德 公義相對 私說與公論 相對 私利與公利相對 3 其次 主要是濫觴於美國漢學界的研究 他們以西方歷史經驗所 產生的現代性概念 例如公共領域 public sphere 市民社會 civil society 與國家 諸概念 試圖將諸放置在清中葉以降中國社會與 國家的研究上 以及其所衍生 產生的各種相關問題 從某個意義上言 之 有許多學者相信 當清末遭逢西方現代性時 中國的公與私觀念 以及相互間的關係 基本上起了重大的改變 然而 對此直接挪用 運 社 2003 Arif Dirlik, Civil Society / Public Sphere in Modern China: As Critical Concepts versus Heralds of Bourgeois Modernity, 中國社會科學季刊 3 卷 4 期 1993 香港 10-17; Bonnie S. Mcdougall and Anders Hansson, eds., Chinese Concepts of Privacy (Leiden: Brill, 2002); Mary Backus Rankin, 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 Zhejiang Province,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Mary Backus Rankin, The Origins of a Chinese Public Sphere: Local Elites and Community Affairs in the Late Imperial Period, Études Chinoises 9:2 (automne 1990, Paris), 13-60; Joshua Fogel and Peter Zarrow, eds., Imaging the People: Chinese Intellectuals and the Concepts of Citizenship, (Armonk, NY: M. E. Sharpe, 1997); Prasenjit Duara, Rescuing History from the Nation: Questioning Narratives of Modern China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 William Rowe, The Public Sphere in Modern China, Modern China 16:3 (1990, CA), ; Hankow: Commerce and Society in a Chinese City,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4); Hankow: Conflict and Community in a Chinese City,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David Strand, Rickshaw Beijing (Berk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 Civil Society and Public Sphere in Modern China: A Perspective on Popular Movements in Beijing, (North Carolina: Working Papers in Asian / Pacific Studies, Asian / Pacific Studies Institute at Duke University, 1990); Rankin, Rowe, Strand, and others in the Symposium Public Sphere / Civil Society in China? Modern China 19:2 (1993, CA). 3 此處借用劉澤華概括性分類的說法 請見劉澤華等著 公私觀念與中國社會 11~14

70 王 68 遠 義 用西方概念來研究分析中國社會與歷史的做法 中外學者亦有持懷疑 保留與批判的見地 4 拙文不打算就中國傳統公私思想與兩造間關係的演變 深入探討 亦不打算循著上述西方漢學界所啟發的論述 相隨研議 拙文所欲處理 的問題 是一個較傳統的思想史議題 是否黃宗羲 1610~1695 的思想 學說中有西方近世民主思想 或有類似西方古典自由主義的市民社會或 公民社會的概念 5 清末民初以來 上述的議題 常為中外人士爭辯討論 晚近代表性 的例子 可見於侯外廬 1903~1987 林毓生 狄百瑞 Wm. Theodore de Bary, 1919~ 馮友蘭 1895~1990 張岱年 1909~2004 余英 時 溝口雄三 馮天瑜 謝貴安 張師偉 蕭萐父 許蘇民 蕭公權 ~1981 張灝 高準等人對中國思想史的論述 其中 侯外廬 4 例如 美 孔復禮 Philip Kuhn 著 李孝悌 沈松僑譯 公民社會與體制的發展 近代中國史研究通訊 13 期 1992 臺北 77~84 Arif Dirlik, Civil Society / Public Sphere in Modern China: As Critical Concepts versus Heralds of Bourgeois Modernity, 自顧炎武以降迄今 黃宗羲的 明夷待訪錄 往往被視為明末清初反君主專制政體首屈 一指的學術思想 學界對此評價的共識遠遠多於異議 然而 是否黃宗羲貴民抑君的識 見已臻民主的觀念 此則為現代學界爭論的關鍵點 6 侯外廬 中國思想通史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58 第 5 卷 林毓生 政治秩 序與多元社會 臺北 聯經 1990 狄百瑞 Wm. Theodore de Bary 著 陳立勝 譯 亞洲價值與人權 臺北 正中書局 2003 Self and Society in Ming Thought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0); The Liberal Tradition in China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83); Learning for One s Self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1); The Trouble with Confucianism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Waiting for the Dawn: A Plan for the Princ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3); 馮友蘭 三松堂全集 鄭州 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0 第 10 卷 297~310 張岱年 黃梨洲與中國古代的民主思想 張岱年全集 石家庄 河北人民出版 社 1996 第 6 卷 239~246 余英時 現代儒學的回顧與展望 從明清思想基調 的轉換看儒學的現代發展 現代儒學論 River Edge, N.J.: 八方文化企業公司 ~27 溝口雄三 中國與日本 公私 觀念之比較 中國前近代思想 的演變 323~ ~416 馮天瑜 謝貴安 解構專制 明末清初 新民本 思

71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69 全然肯定上述的議題 侯外廬以黃氏 明夷待訪錄 為例 總結說 此 書前于盧梭 民約論 三十多年 原本據全祖望說 多嫌諱弗盡出 今本尚非足本 此書類似 人權宣言 尤以 原君 原臣 7 原法 諸篇明顯地表現出民主主義思想 林毓生站在相反否定的立 場 提出論辯 對此 吾人不避冗長 仍引林氏之言以見其意 無可諱言地 無論從思想層次而言或從運作層次而言 民主是從西 方引進來的東西 事實上 中國在 普遍王權 universal kingship 未被懷疑之前 無法產生民主的觀念 而十九世紀末葉傳 入中國的西方民主思想是導使 普遍王權 崩潰的主因之一 普 遍王權 的觀念是指人間的政治與社會秩序必須依靠秉承 天命 的君王才能獲致 在這個觀念的籠罩之下 我們傳統中的思想家壓 根兒未曾想到國家的秩序可以來自人民的自治 左派王學與黃 想研究 武漢 湖北人民出版社 2003 張師偉 民本的極限 黃宗羲政治思想 新論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4 蕭萐父 許蘇民 明清啟蒙學術流變 瀋陽 遼寧教育出版社 1995 蕭公權 中國政治思想史 臺北 聯經 1982 下冊 張灝 超越意識與幽暗意識 儒家內聖外王思想之再認與反省 幽暗意 識與民主傳統 北京 新星出版社 ~72 高準 黃梨洲政治思想研究 臺北 中國文化學院 1967 此外 亦可參閱 吳光等編 黃梨洲三百年祭 北 京 當代中國出版社 1997 吳光主編 黃宗羲與明清思想 上海 上海古籍出 版社 2006 南鐘鎬 黃宗羲的政治思想 臺北 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 文 1991 徐定寶 黃宗羲評傳 南京 南京大學出版社 2001 程志華 困 境與轉型 黃宗羲哲學文本的一種解讀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5 楊慶球 民 主與民本 洛克與黃宗羲的政治與宗教思想 香港 三聯書店 2005 石元康 明夷待訪錄 所提示的政治理念 從中國文化到現代性 北京 三聯書店 ~336 李存山 儒家的民主與民本 博覽群書 12 期 2006 北京 53~59 萬斌主編 浙學研究集粹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5 鄭吉雄 黃 梨洲恢復證人講會在學術史上的意義 收入王叔岷先生八十壽慶論文集編輯委員會主 編 王叔岷先生八十壽慶論文集 臺北 大安出版社 ~268 簡良如 黃宗羲 明夷待訪錄 之公私觀 兼與盧梭 社會契約論 之比較 中國文哲 研究集刊 27 期 2005 臺北 215~242 7 侯外廬 中國思想通史 第 5 卷 155 黃宗羲全集 的主編沈善洪也接受 繼 承了侯外廬的觀點 詳見沈善洪 黃宗羲全集序 黃宗羲全集 冊 1 1~28

72 王 70 遠 義 宗羲的思想雖然深切地感受到了帝王專制的痛苦 黃宗羲並曾提出 了 有治法而後有治人 的觀念 但在實質層面 他們並未突破傳 統政治思想的架構 梨洲先生所謂的 治法 仍然是指三代聖君 所制作的 法 與西方 法 高於 君 無論是聖君也好 不是聖君也好 的法治觀念有所不同 雖然儒家有 從道不從君 的觀念 但儒家政治哲學的最高理想 歸根究柢仍是一元論的 政教合一的 聖王 觀念 有道之君要為人民謀福祉 故孟子有 民 為貴 的話 然而 這是來自政治道德化的思維 即使表面上與民 主觀念中所包含的 民享 觀念相通 但因來源不同 不可與民主 觀念相混淆 民主觀念所包含的 民享 在理論上是政治運作的 自然結果 實際情況當然要複雜得多 國家主權屬於人民 亦即 民有 人民有權利 也被假定有能力自治 亦即 民治 自 治的措施一切為人民 亦即 民享 所以 民享 是民主的自然 結果 簡明地說 民享 就是人民自己為自己 儒家中 民為貴 的思想來源與這個 民享 觀念的來源完全不同 是從上至下的關 心 孟子所謂 天視自我民視 天聽自我民聽 指謂 天命 是由 民意所顯示 同時衍生出來人民有權對無道之君的苛政加以反叛 替天行道 的觀念 但 這並不表示就是民主 因為 天命 雖由民意所顯示 卻並不傳入人民手中 如果反叛失敗了 天命仍 然保留在原來的君王手中 如果反叛成功了 天命便傳給下面一位 真命天子 的手中 人民的地位並無改變 仍然是需要君王統治 的 8 9 馮天瑜 謝貴安以 承先啟後的過渡思想 來綜論黃宗羲思想的性 質 在上述兩極立論外 別樹一說 維新派在向國人宣傳從西方輸入的 民權 立憲 理想時 曾 大力借助 明夷待訪錄 而此書在民眾間廣為流播 又確實推動 了 晚清思想之驟變 這一不爭的歷史事實表明 作於前近代的 8 林毓生 政治秩序與多元社會 342~343 9 馮天瑜 謝貴安 解構專制 明末清初 新民本 思想研究 362

73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71 明夷待訪錄 為二百多年後的近代中國政治改革提供了寶貴的思 想資源 而且 中國人接納來自西方的民權 立憲 共和 民主等 理念 在相當程度上依靠 明夷待訪錄 之類 晚明遺獻 提供的 思想資源作為底蘊 明夷待訪錄 對傳統的民本論和中古政治異端作了創造性揚棄 其政治理念在若干方面直逼近代民主理念 但畢竟沒有正式跨進民 主主義的門檻 故我們可以將其定位為 新民本思想 而它在中 國近代政治運動中所發揮的銜接古今 匯通中西的樞紐作用 則表 明它確乎包蘊著某種近代性基因 為轉型時代提供了寶貴的借鑒資 源 10 張灝論及黃宗羲的批判意識時 多少類似於馮 謝兩人此處的見解 指出黃氏綰合孟子與王陽明的思想 其結果 甚至完全突破綱常名 11 教中所蘊含的宇宙神話 而提出有君不如無君的觀念 李存山則更 進一步論辯黃宗羲思想突破傳統儒家政治思想的侷限 黃宗羲反對把 君臣關係等同于父子關係 他說 父子之間是 子分父之身而為身 的 不可改變的血緣關係 而 君臣之名 從天下而有之者也 如果 吾 無天下之責 則吾與君就是 路人 之間的平等關係 如果 出而仕 於君 那就應該 以天下為事 不能做 君之僕妾 而應該是 君 之師友也 明夷待訪錄 原臣 於是他提出 蓋天下之治亂 不在一姓之興亡 而在萬民之憂樂 為臣者輕視斯民之水火 即能 輔君而興 從君而亡 其於臣道固未嘗不背也 同上 在這裏 黃 宗羲不僅突出強調了 萬民 乃是社會 國家的價值主體 而且指出了 要把這一民本思想貫徹到 臣道 中 即真正的 臣道 是忠於萬民 而不是忠於君主 縱然 能輔君而興 從君而亡 也是與真正的 臣道 相違背的 在黃宗羲看來 君與臣 共曳木之人也 臣之與君 名異而實同 同上 所謂 名異 就是君與臣 共治天下 的分 10 馮天瑜 謝貴安 解構專制 明末清初 新民本 思想研究 張灝 超越意識與幽暗意識 儒家內聖外王思想之再認與反省 幽暗意識與民 主傳統 56

74 王 72 遠 義 工有不同 所謂 實同 就是君與臣之間是平等的 沒有尊卑之分 在黃宗羲的思想中 雖然有 君臣 之名 但 君臣 之名的內涵已經 12 起了變化 並由此提出 我們從中不能看出它是中國從民本走向 民主的開端嗎 13 許多人對於黃宗羲思想是否有西方民主觀念而論辯 主要是企圖以 黃宗羲為例 做為討論 傳統中國是否具有近代化發展的內因 這一歷 史問題的典範 因為 自今視昔 黃氏的議論著述 確屬天崩地解 明 末清初 時代的石破天驚之論 放諸國史反君權思想傳統 就論述內容 之系統 精神意氣之激烈 亦屬空前 析論黃宗羲反君權的思想與性 質 對於上述歷史問題 成為各方 一個絕佳爭 論的出發點 point of departure 拙文中 我不打算直接縱入上述學術論爭大海 探索判明中國傳統 是否有等同或近似西方民主觀念的母體或明珠 換言之 拙文並不直接 處理 探討該問題有與無 是與非的答案 以及其有效性與否的論證 拙文首先試就黃宗羲反君權思想論述 簡要闡明他的政治思想的意涵 然後 特別試以西方思想家霍布斯 Thomas Hobbes, 1588~1679 洛克 John Locke, 1632~1704 與斯密 Adam Smith, 1723~1790 三人公與 私的概念思想為例 說明三人在西方古典自由主義形成上 所扮演的角 色 這裡 我試圖以比較中西思想的方法 盼望多少能增加對該歷史問 題的理解 或是說深化我們對該歷史問題研究的困難性的認識 此外 拙文嘗試重釋黃宗羲公私思想的意涵和歷史意義 進而並重估近半世紀 來學界在這方面一些對黃氏研究的重要成果 不知是否能因此而提出另 一種可能的新觀點 為此 本文將以黃氏思想對比相較於霍布斯 洛克 和斯密三人的學說論述 而比較的重點 將著重於黃氏儒家的公私觀和 三位西方思想家有關公私領域論述的對照與差異 由於本文的主旨在於 重估黃氏論述的真諦 以及其與西方民主思想的真正差別所在 因此 此中西思想的比較自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歷史性比較途徑 然而 我相 12 李存山 儒家的民主與民本 博覽群書 12 期 李存山 儒家的民主與民本 博覽群書 12 期 58

75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73 信此種比較 對比中西關鍵性思想的途徑 不僅有助於我們重訪黃宗羲 的思想 也可以加深我們洞察黃氏思想的歷史意義 這是我在研究 比 較中西這兩方思想時 不能不先說明的事實與方法 二 黃宗羲有關政治思想的著作完成後 並未為當世所重 寥寂二百多 年 直到清末 為梁啟超 1873~1929 譚嗣同 1865~1898 重新宣 揚 始見天日 引起潮流 而黃氏以降的清代學者 在相關思想學說上 亦極少有 甚或無人超越他的內涵與水平 相較下 霍布斯 洛克和斯 密三人先後對西方古典自由主義的形成 給予了不同的 必要的貢獻 在比較該中西思想時 拙文將儘量避開判定黃宗羲思想是民本還是民主 的討論 該議題的性質會讓研究者長久爭論下去 拙文主要的目的是 將黃宗羲的政治思想清楚地重述 重建出 然後選取對西方民主思想發 展有貢獻的霍布斯 洛克 斯密三人 亦將他們在相關議題上的思想論 述清楚地闡明 最後 希望經由兩方對比 觀照下 看到 識出雙方的 差別差異所在 此是否能回答黃宗羲思想屬於民本還是民主 本非拙文 所欲 所能為之 但是個人相信 清楚地找出 理解兩方的差別差異 對於我們今日 仍是極有意義的 黃宗羲反專制君權的思想 就所留傳下的著作而論 幾乎集中在其 明夷待訪錄 乙書中 黃氏寫作此書發軔於康熙元年 1662 成稿 14 於康熙二年 在乾隆年間 浙江慈溪鄭氏二老閣初刻本問世前的百年 僅有抄本流傳於少數士人之間 顧炎武 1613~1682 在閱讀該書後 曾 致書作者說 大著 待訪錄 讀之再三 於是知天下之未嘗無人 15 百王之敝可以復起 而三代之盛可以徐還也 然而 該書刊行後趨 14 此據 黃宗羲全集 執行主編吳光之說 見冊 然而 該全集主編沈善洪有另一 說 明夷待訪錄 始作於 1661 年 完稿於 1662 年 見冊 黃宗羲 黃宗羲全集 冊

76 王 74 遠 義 於沉寂 直到清末 始得 來訪 者 梁啟超 譚嗣同輩倡民權共和 之說 則將其書節鈔 印數萬本 秘密散布 於晚清思想之驟變 極有 力焉 16 黃宗羲對君主專制的批判 首先指出 古代設君之道 乃因 有生 之初 人各自私也 人各自利也 天下有公利而莫或興之 有公害而莫 或除之 有人者出 不以一己之利為利 而使天下受其利 不以一己之 害為害 而使天下釋其害 然而 自秦漢以降至宋明 多數君主 出 於私心 私欲 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 顛倒違背了統治者受託於天 道的公私立場 由於君主違背竄改了上天所託的原則與責任 結果 使 天下之人不敢自私 不敢自利 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 17 如果說 君主不負天道所託 那麼 君與天下之人的關係 比之 如父 擬之如天 誠不為過也 然而 後世大多數君主皆未行未守 天 下為主 君為客 的大道 為一己之私 遂 以君為主 天下為客 背離古代 以天下為主 君為客 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 為天下也 之公心君道了 18 當後世君主盜改偷易了天下與君主間主客 公私的關係後 史冊上 19 觸目隨見 敲剝天下之骨髓 離散天下之子女 以奉我一人之淫樂 之 濺污慘禍 綜觀上述 黃宗羲意圖扶正已被顛倒過來的天下主客 公私關係 顛倒回去 換言之 本來天下人的私與利即是公 後世君主卻以己私己 利為天下之公 黃氏痛言抨擊此 獨夫 盜毀 深切著明 即若不能返 三代明君之治 黃氏亦退求其次地指出 向使無君 人各得自私也 人各得自利也 梁啟超 清代學術概論 收於 飲冰室合集 專集 北京 中華書局 黃宗羲 原君 黃宗羲全集 冊 黃宗羲 原君 黃宗羲全集 冊 黃宗羲 原君 黃宗羲全集 冊 黃宗羲 原君 黃宗羲全集 冊 1 3 這裏 我們要留意 就黃氏的著作來說 當提到 無君 的狀態時 他是專指洪荒無君的原始社會 有生之初 人各自私也

77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75 面對已異化 銳變的專制君權 黃宗羲指出 後世事君之臣 既不 明不問君盡職與否 以為臣為君而設 又不彰不辨 天下之治亂 21 不在一姓之興亡 而在萬民之憂樂 之義 因此 君旁利民之臣幾稀 而君側奉身人臣滿朝 黃氏對此論道 有人焉 視於無形 聽於無聲 以事其君 可謂之臣乎 曰 否 殺其身以事其君 可謂之臣乎 曰 否 夫視於無形 聽於無聲 資於事父也 殺其身者 無私之極則也 而猶不足以當之 則臣道 如何而後可 曰 緣夫天下之大 非一人之所能治 而分治之以群 工 故我之出而仕也 為天下 非為君也 為萬民 非為一姓也 人各自利也 天下有公利而莫或興之 有公害而莫或除之 所以當黃宗羲提出有君不 如無君的說法時 他是在修辭上對獨夫暴政的指控與比較 只是試圖說明即若 無君 的狀態 也總比君主大私的虐政好 並非因此而主張重返 有生之初 的無君 無政府 的上古要荒狀態 在通篇 明夷待訪錄 中 黃氏把希望寄託於 聖王 和 明主 的 出現 以三代之法來治理天下 對於 無君 之說 似則僅於此著墨片羽 如果政治社 會不能 倒退 重返原初 而歷代時有專制君主出現 那麼黃氏是如何看待 設君之道 呢 我們藉著黃氏選輯劉宗周某處言論來說明黃氏的見解 天命一日未絕則為君臣 一日既絕則為獨夫 子劉子學言 卷 此外 亦可見黃氏所言 自三 代以後 往往有以不仁得天下者 乃是氣化運行 當其過不及處 如日食地震 而不仁 者應之 久之而天運復常 不仁者自遭隕滅 子劉子學言 卷 1 90 按此見 解之理 三代以下 當天命絕時 天下處於一獨夫暴政狀態 不仁之君必去 而後仁君 將出 不必重返原初 無君 時代 不論在三代或以後 黃氏所言的君主 仁君與暴君 皆然 其統治的權力 皆緣天命 天託的神秘力量與賦與 以下列舉黃氏言論數則說 明 嗟乎 天之生斯民也 以教養託之於君 明夷待訪錄 11 夫人主受 命於天 原非得已 明夷待訪錄 45 天地之生萬物 仁也 帝王之養萬民 仁也 宇宙一團生氣 聚於一人 故天下歸之 此是常理 孟子師說 90 四時行 百物生 其間主宰謂之天 所謂主宰者 純是一團虛靈之氣 流行於人物 故民之視聽 即天之視聽 無有二也 孟子師說 123~124 故人主代天 而理天下也 子劉子行狀 卷上 219 三代以下 失天命的獨夫可棄或必去 但黃氏未曾因此而提出以無君 無政府代之 因為天命天道運行 當有應命而出的君主 代之 本註文中所有引文 係來自 明夷待訪錄 子劉子學言 孟子師說 和 子劉子行狀 收入 黃宗羲全集 冊 1 四篇 而在寫作時間上 明夷待訪 錄 早於後三者 21 黃宗羲 原君 黃宗羲全集 冊 1 5

78 王 76 遠 義 吾以天下萬民起見 非其道 即君以形聲強我 未之敢從也 況於 無形無聲乎 非其道 即立身於其朝 未之敢許也 況於殺其身乎 不然 而以君之一身一姓起見 君有無形無聲之嗜慾 吾從而視之 聽之 此宦官宮妾之心也 君為己死而為己亡 吾從而死之亡之 此其私暱者之事也 是乃臣不臣之辨也 22 君職不明 王政不復 天下受害 黃宗羲如何變法易制以救之 黃 氏認為 此盜亂根本的癥結 在於三代以前 有法 與三代以下 無 法 的差別 三代以上有法 三代以下無法 何以言之 二帝 三王 知天下之不可無養也 為之授田以耕之 知天下之不可無衣也 為之授 地以桑麻之 知天下之不可無教也 為之學校以興之 為之婚姻之禮以 防其淫 為之卒乘之賦以防其亂 此三代以上之法也 固未嘗為一己 而立也 後之人主 既得天下 唯恐其祚命之不長也 子孫之不能保 有也 思患於未然以為之法 然則其所謂法者 一家之法 而非天下 之法也 23 接著 黃宗羲進一步說明所謂 有法 者 即 無法之法 之義 他論說 三代之法 藏天下於天下者也 山澤之利不必其盡取 刑賞 之權不疑其旁落 貴不在朝廷也 賤不在草莽也 在後世方議其法之疏 而天下之人不見上之可欲 不見下之可惡 法愈疏而亂愈不作 所謂無 24 法之法也 至於 無法 者 讀者當留意 此處 無法 係指 非 法 之意 其與上述 無法之法 不可混淆 亦即 非法之法 之義 黃氏論說 後世之法 藏天下於筐篋者也 利不欲其遺於下 福必欲 其斂於上 用一人焉則疑其自私 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 行一事焉則慮 其可欺 而又設一事以防其欺 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篋之所在 吾亦鰓鰓 然日唯筐篋之是虞 故其法不得不密 法愈密而天下之亂即生於法之中 所謂非法之法也 黃宗羲 原臣 黃宗羲全集 冊 黃宗羲 原法 黃宗羲全集 冊 黃宗羲 原法 黃宗羲全集 冊 黃宗羲 原法 黃宗羲全集 冊 1 6

79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77 重返或再復三代之法時 變制上 如何能在君權專制橫世 王制隳 毀 學校 卒乘不存的當代 苟非為之遠思深覽 一一通變 以復井 26 田 封建 學校 卒乘之舊 綜其所論 可分為置相 取士 學校 田制 兵制 財計諸項 黃氏堅信 小小更革 無足補天 祇有變 法易制 始得 天下之心 在這個前提條件下 黃氏才說出 即論 27 者謂有治人無治法 吾以謂有治法而後有治人 簡言之 黃氏變法 變制的目的 在盡廢專制天下之君本位制度 以恢復封建天下之民本 位制度 28 黃宗羲具體返復善治的辦法 其中以置相與學校兩端 最為後人 稱許 黃氏何以主張置相 他說 有明之無善治 自高皇帝罷丞相始 29 也 如果宰相不罷 自得以古聖哲王之行摩切其主 其主亦有所 30 畏而不敢不從也 宰相既罷 閹宦宮奴乘機迎合專制君主 順勢擅 權結黨 政事風氣演成不可喚回之局 對此 黃氏主張宰相設立政事堂 下置吏 樞機 兵 戶 刑禮五房 以主眾務 如此一來 四方 上書言利弊者 自然全經過宰相而上達 天下政事不致去留皆由閹宦 之手 黃氏理想中的宰相 即 分身之君也 適度調節緩減 君主之 位過高 的恣睢專制 他期待著 每日便殿議政 天子南面 宰相 六 卿 諫官東西面以次坐 其執事皆用士人 凡章奏進呈 六科給事中主 之 給事中以白宰相 宰相以白天子 同議可否 天子批紅 天子不能 盡 則宰相批之 下六部施行 31 除了相權外 黃宗羲還考慮以 學校 與 公議 來調節抑制君主 專權 設立學校的目的 除了作養人才的目的外 更負有監督批評朝政 26 黃宗羲 原法 黃宗羲全集 冊 黃宗羲 原法 黃宗羲全集 冊 蕭公權 中國政治思想史 下冊 黃宗羲 置相 黃宗羲全集 冊 黃宗羲 置相 黃宗羲全集 冊 黃宗羲 置相 黃宗羲全集 冊 1 9

80 王 78 遠 義 32 的職責 使治天下之具皆出於學校 為此 黃氏說 使朝廷之 上 閭閻之細 漸摩濡染 莫不有詩書寬大之氣 天子之所是未必是 33 天子之所非未必非 天子亦遂不敢自為非是 而公其非是於學校 公 議清議方面 黃氏主張 太學祭酒 推擇當世大儒 其重與宰相等 或 宰相退處為之 每朔日 天子臨幸太學 宰相 六卿 諫議皆從之 祭 34 酒南面講學 天子亦就弟子之列 政有缺失 祭酒直言無諱 由此 促使君主自省畏難 知所節制 以上 拙文對黃宗羲的敘述與說明 主要是想將黃氏反君權思想簡 明扼要地重建 以方便在往下的結論中 有助於我們對黃氏思想性質的 理解 以及增益吾人對比對照黃氏與霍布斯 洛克 斯密三人思想時的 掌握 以下 我們將轉到該三人的討論上 三 近代西方自由主義的公私觀點與問題 我們選擇從霍布斯對公與私 的劃分討論起 因為他的學說思想雖為維護君主專制而作而發 但其論 述的內容內涵 仍可視為該觀點與問題的重要源起 在 1651 年出版的 利維坦 Leviathan 乙書中 霍布斯關鍵性地 提出 市民社會不能沒有國家權力而出現 存在 依霍布斯看來 在任 何契約性質國家成立之前 市民社會是不可能存在的 因為人民在同意 成立國家之前 個人以其為一己之私的理智與本能而衝突 不奪不饜 35 在這種 人人相互為敵 的無政府狀態下 文明的福祉與積累是不可 36 能的 霍布斯稱這種狀態為自然狀態 state of nature 32 黃宗羲 學校 黃宗羲全集 冊 黃宗羲 學校 黃宗羲全集 冊 黃宗羲 學校 黃宗羲全集 冊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ed. by Richard Tuck (Cambridg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81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79 霍布斯認為 人們在自然狀態中 人人相互為敵之因 是為了 自 我保全 self-preservation 人們為了生命 財產而行的自我保全行 為 雖然是殘忍的 野蠻的 本能的 但卻非不道德 不合理的 37 然而 霍布斯也指出 自然狀態中的人 亦具有某種 理性 reason 當人們歷經了長時期無法無天的野蠻爭戰後 這種理性會 使人們觸悟到無政府狀態下的苦果 這樣一來 舉凡土地的栽培 航 海 外洋進口商品的運用 舒適的建築 移動與卸除須費巨大力量的物 體的工具 地貌的知識 時間的記載 文藝 文學 社會等等都將不存 在 最糟糕的是人們不斷處於暴力死亡的恐懼和危險中 人的生活孤獨 38 貧困 卑污 殘忍而短壽 然後 人們的理性根據對該苦果的經驗 將可能或可以獲出以下的結論 沒有共同權力的地方就沒有法律 而 沒有法律的地方就無所謂不公正 39 何以人們不會相互爭戰不休 終而永不可能超脫自然狀態這種狀況 40 呢 霍布斯認為 除了依靠理性外 還要靠人們的激情 霍布斯對此 分析說 使人們傾向於和平的激情是對死亡的畏懼 對舒適生活所必 需的事物的欲望 以及通過自己的勤勞取得這一切的希望 於是理智便 提示出可以使人同意的方便易行的和平條件 這種和平條件在其他場合 下也稱為自然律 41 霍布斯由上述論證進一步闡釋 市民社會的出現 主要是人們想脫 離無政府下的自然狀態 過渡到生命 財產受到基本保護的文明狀態 在文明狀態中 人若想要長期和平共存 首先得放棄在自然狀態中對所 有事物的占有權 並同意限制個人的自由 liberty 這個承諾得交由 一個具有強制性的政治機制 mechanism 來執行 才可能促使 迫使每 個人的行動彷如信任彼此而為之 37 詳見Thomas Hobbes, Leviathan, chapter 13. 拙文由此往下有關 利維坦 的中譯 採用 自 霍布斯著 黎思復 黎廷弼譯 利維坦 北京 商務印書館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89; 霍布斯著 黎思復 黎廷弼譯 利維坦 94~95 39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90; 霍布斯著 黎思復 黎廷弼譯 利維坦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188.

82 王 80 遠 義 如果要建立這樣一種能抵禦外來侵略和制止相互侵害的共同權力 以便保障大家能通過自己的辛勞和土地的豐產為生並生活得很滿 意 那就只有一條道路 把大家所有的權力和力量付托給某一 個人 或一個能通過多數的意見把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的多人 組成的集體 這就等於是說 指定一個人或一個由多人組成的集體 來代表他們的人格 每一個人都承認授權於如此承當本身人格的人 在有關公共和平或安全方面所採取的任何行為 或命令他人作出的 行為 在這種行為中 大家都把自己的意志服從於他的意志 把自 己的判斷服從於他的判斷 這就不僅是同意或協調 而是全體真正 統一於唯一人格之中 這一人格是大家人人相互訂立信約而形成 的 其方式就好像是人人都向每一個其他的人說 我承認這個人或 這個集體 並放棄我管理自己的權利 把它授與這人或這個集體 但條件是你也把自己的權利拿出來授與他 並以同樣的方式承認他 的一切行為 這一點辦到之後 像這樣統一在一個人格之中的一群 人就稱為國家 在拉丁文中稱為城邦 這就是偉大的利維坦 Leviathan 的誕生 用更尊敬的方式來說 這就是活的上帝 的誕生 42 霍布斯為了清楚界定上述強制性的政治機制 他用了 主權 者 乙詞來指稱 這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訂立信約 每人都對它的行為授權 以便使它能按其認為有利於大家的和平與共同防衛的方式運用全體的力 量和手段的一個人格 承當這一人格的人就稱為主權者 並被說成是具 有主權 其餘的每一個人都是他的臣民 43 由上述的討論 分析看來 市民社會的產生是經由人民政治行動而 來 市民社會的存在與持續發展的前提 乃是締約全民共同承認 遵守 的主權意志與權力 在此一前提確立確定時 主權國家與市民社會即同 時誕生 換言之 市民社會的凝聚力與接合力是來自對無政府狀態的恐 41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90; 霍布斯著 黎思復 黎廷弼譯 利維坦 96~97 42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120; 霍布斯著 黎思復 黎廷弼譯 利維坦 131~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120; 霍布斯著 黎思復 黎廷弼譯 利維坦 132

83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81 懼 而當人們以主權權力來解決這一問題時 必得經由政治上的立約行 動 於是 此一行動同時建構出了國家與社會 在此 政治瀰漫著公共 的生活 同時也支配 處理著私人的利益活動 在霍布斯的學說理論中 由於具有獎懲能力的主權 依約而建立的 促使市民社會克服眾生的私利私慾 所以國家與社會之間 並不存在制 度上重大重要的顯著區隔 國家 主權 的消失 意味著社會的解體崩 散 在此 政治克服了原初自然 霍布斯賦與了主權權力 國家權力 權威的 支配的地位 任何對 之削弱或侵犯的事物 皆不被允許 寬恕 然而 霍布斯亦瞭解到 市 民社會是公共生活與私利活動的兩造共同的領域範圍 為了文明與社會 的發展 必得有一個個人私欲與福祉的領域 空間 祇要公共 市民 或民約秩序不受到侵害 威脅 個人的私欲與福祉屬於自然狀態中自我 保存的權利 因而該空間 領域應當受到國家的承認 尊重與保護 後 代學者常批評霍布斯太威權 太巨大的主權權力 然而 理論上公 私 領域的區隔 劃分 似已隱約 或基本上 成形了 在霍布斯的政治理論中 國家已成為一工具 其合法性來源在於確 保 保障個人的生命與財產 它關注的是個人私利 私欲的總和 而非 專注於共善 the common good 當私人利欲的界定與追求 有待於強 大的公權力建立出市民社會供其馳騁時 國家自然形成一種工具 而不 再是具有傳統塑造人性 撫治人民的神聖體 人民所以尊重 遵守國家 的主權與法律 是因它界定著 保障著人民的權利 而不再是代表著某 些超越性的價值 換言之 政治秩序及其合法性基礎的建立 不再源起 於 訴諸於道德的原則和宗教的規範準繩 於此相較下 黃宗羲的思想 並未有霍布斯如此關於政治與社會的思考方式 在黃宗羲的論述中 社 會的崩解 人民的困苦 雖然得到深刻強大的道德關懷 但未曾予以政 治制度和權力上的處理 當這些現象出現時 黃宗羲僅是以 獨夫 罪 名來譴責這般無道君主 待其自遭隕滅後 天降因亂為治的新仁主而 矣 由是 在黃宗羲的思想中 雖然將人民與君主的關係界定為公與私 間的關係 但是 此一界定僅是道德上強化了為君者由天受託的責任感

84 王 82 遠 義 而已 並未因此消解減損君主地位的神聖性 遑論將它轉化成一工具 也因此 黃宗羲在國史上雖然闡述了一個新的 空前的 激烈的公私觀 但是卻出現不了霍布斯理論中有關公 私領域區隔的新見解 霍布斯對個人私欲 私利的承認 似已透露出了政治觀現代性的曙 光 但是 在他的著作中 找不到任何明顯有關非政治之公共活動的領 域 例如自行運作的貿易或經濟領域 的理論 祇有當自主 自行的非 政治領域出現後 一個能夠既與國家區隔開 又在德性上優於國家的現 代社會 理論上 實際上才得以出現 這個工作 有待於洛克與斯密的 努力 洛克的市民社會學說 集中在 1690 年發表的 政府論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在 政府論 中 洛克強調兩個主張 第一 國家或政府的目的是保護私有財產 其次 最好的政府形式是議會至上 並具有最高主權的制度 論述這兩個主張時 洛克在市民社會的理論方 面有所超越霍布斯 霍布斯將自然狀態描繪成一個人人相互為敵的世界 但洛克卻將之 視為 一種完備無缺的自由狀態 他們在自然法的範圍內 按照他們認 為合適的辦法 決定他們的行動和處理他們的財產和人身 而毋需得到 44 任何人的許可或聽命於任何人的意志 如果有人侵害了 他人的生 45 命 健康 自由或財產 時 他便違反了自然法 由是 為了約束 所有的人不侵犯他人的權利 不互相傷害 使大家都遵守旨在維護和平 和保衛全人類的權利的自然法 自然法便在那種狀態下交給每一個人去 46 執行 使每人都有權懲罰違反自然法的人 以制止違反自然法為度 然而 自然狀態中人人各有其私見 private judgment 缺乏公共 44 John Locke,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ed. by Peter Laslett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269. 此處有關 政府論 的中譯 採用自 洛克著 葉啟芳 瞿 菊農譯 政府論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96 下冊 5 以下譯文皆同 45 John Locke,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271; 洛克著 葉啟芳 瞿菊農譯 政府論 下冊 6 46 John Locke,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271; 洛克著 葉啟芳 瞿菊農譯 政府論 下冊 7

85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83 的 公平的裁判者 容易導致暴力暴行 一旦社會起爭論或申訴而有必 要加以裁定時 將遭逢種種的 不方便 inconvenience 所以公民 社會 與國家 建立的目的 原是為了避免並補救自然狀態的種種不 合適的地方 而這些不合適的地方是由於人人是自己案件的裁判者而必 然產生的 於是設置一個明確的權威 當這社會的每一成員受到任何損 害或發生任何爭執的時候 可以向它申訴 而這社會的每一成員也必須 對它服從 當人們沒有這樣的權威可以向其申訴並決定他們之間的爭論 47 時 這些人仍處在自然狀態中 換言之 對洛克而言 政治系統或 制度的建立 並非因應於自然狀態本身而起 而是針對能將自然狀態摧 毀的戰爭狀態而發 洛克由上述的論證中演繹出 由於專制君主與他治下的人民間缺少 如此一個裁判者 所以他和治下的人民 也是處於自然狀態中 與公 48 民社會不相調和 因而它完全不可能是公民政府的一種形式 對 此 洛克指出祇有經由社會制定出的法律 才能免受自然狀態下的不方 便 不合適 而為了制定出基本的 公正的法律 洛克訴諸於立法權的 建立 立法權不僅是國家的最高權力 而且當共同體一旦把它交給某 些人時 它便是神聖的和不可變更的 如果沒有得到公眾所選舉和委派 的立法機關的批准 任何人的任何命令 無論採取什麼形式或以任何權 49 力做後盾 都不能具有法律效力和強制性 洛克這種 王權有限 法律至上 的原則 返視於黃宗羲的思想與論述中 亦付闕如 嚴復對 此問題有深刻的洞察 他指出 在中國傳統社會 所謂法者 直刑而 已 所以驅迫束縛其臣民 國君則超乎法之上 可以意用法易法 而不 為法所拘 John Locke,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326; 洛克著 葉啟芳 瞿菊農譯 政府論 下冊 John Locke,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326; 洛克著 葉啟芳 瞿菊農譯 政府論 下冊 John Locke,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336; 洛克著 葉啟芳 瞿菊農譯 政府論 下冊 嚴復 孟德斯鳩法意 共六冊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65 冊 1 17

86 王 84 遠 義 由以上的論述來看 洛克突破了霍布斯相關的學說 如果自然狀態 下 人們尚未建立出公民社會前 人是理智的 道德的 社交的與群居 的話 那麼霍布斯的 利維坦 專制國家 也許不是必然的 必需的 或至少得是寬大的 lenient 換言之 由自然狀態過渡到公民社會時 公民社會並未因而創建新的權利 它僅是將自然狀態中所擁有前政治的 prepolitical 自然權利 註冊轉移給一共同的權力當局來監督 管理 比較起霍布斯依約而立的主權當局 利維坦 洛克認為公民社會 國家建立的要因 非如霍布斯所強調坐於對暴力和戰爭的恐懼 而幾 乎是為了保護私人 私有的權利 人們聯合成為國家和置身於政府之 51 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 是保護他們的財產 因而公民社會可以 說是個人自由的一種抽象性的表徵或代表 在此 傳統政治社群所關切 的共善 the common good 幾乎已等同於或被改變為對個人私利 私 權的保障 此一改變 用杜蒙 Louis Dumont, 1911~1998 的話來說 意 謂 著 洛 克 思 想 開 啟 了 由 傳 統 整 體 論 holism 過 渡 到 現 代 個 體 論 52 individualism 的劃時代意義 此外 當政治不再位居社會組織與結 社的樞紐位置時 當法治與寬大的國家取代了 利維坦 時 以及當個 51 John Locke,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 洛克著 葉啟芳 瞿菊農譯 政府論 下冊 Louis Dumont, From Mandeville to Marx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7), 關於研究西方由傳統社會轉變到現代社會的現代性理論的著作中 杜蒙在本書的 析論可能是最佳之一的 杜蒙基本上區分出兩種類型的社會 一種稱為傳統的或等級的 社會 其中 秩序 order 為首重的價值 在此樣的社會上 每一個組成的社會等級都 須順從遵守它在其中被規定的角色及行為 而社會是做為一個整體被看待或運行 杜蒙 稱這類型的社會為整體式的 holistic 另一種類型稱之為平等的或個人主義的 individualistic 社會 其中 個別單獨的人被視為最重要的價值 在整體式的社會中 個人的需求泰半被社會忽略漠視 或被視為次要的 無足輕重的 而在個人主義的社會 中 社會的需要則大半不為個人重視 關懷 由於傳統社會中的財富大多是不動產 而 權力與這種形式的財富又根深地 固有地相聯繫 因此這種社會主要的考量是人與人間 的關係 relations between people 對照下 現代社會則隨著動產 為傳統社會所蔑視 的大量流佈 於焉誕生 並成為獨立自主的權力來源 在其中 人與人間的關係則相隨 地退讓給人與私產間的關係 relations between people and things 於是 現代社會中

87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85 人權利不得與和平和社會活動所需諸先決條件全然相離時 權利受到保 護的個人遂可以與相同的他人競逐私利私益 同時不必 擔心 因此而 彼此殘殺 在洛克的思想中 個人的利益顯著地重要 共同利益的價值與關注 退為次要的 派生的 自主自行的經濟亦受到關注 這些見解 觀點雖 然使得洛克超越了霍布斯 但是洛克的思想 論說並未因此完全與傳統 切斷 並且於茲建立出一個嶄新的 卓爾的 對比的現代公民社會的理 論 主要原因有二 其一 在洛克的理論中 市民社會 或生活 與政 治社會 political society 或生活 並未清楚地 制度上地區隔開 對 霍布斯與洛克而言 公民的 民約的 與 政治的 兩字是同義詞 洛克並界定 政治的或公民的社會 做為 自然狀態 的反義 換言 之 公民社會是用來區隔 區分自然狀態的形式 也是一種 人為建構 出的 政治 社會組織的特別形式 當公民社會是人為創建 artificial creation 的一種秩序產物 它的存在與運行仍持續得依賴 利維坦 因此它持續得需要主權權力的維護與支持 也因此公民社會與政治社會 糾結交疊一起 未曾 未能相互隔離開 其次 我們見到在洛克的 政府論 中 傳統自然法仍占據重要的 位置 政治權力並未清楚地和經濟利益 社會權勢區隔開來 因此 一 個以市場機制來運行 調節的現代 商業 社會的理論 仍有待於來者 的清理與建立 相隔近百年後 斯密在 國富論 The Wealth of Nations 初步完成了該工作 四 在 1776 年出版的 國富論 中 斯密提出一套新的經濟思想 此外 他還試圖綰合經濟活動與市場過程 作用來建立一個新的公民社會 在 經濟從政治領域中分離出來 獨立自主 並根深地嵌入整個社會的各種關係中 53 Louis Dumont, From Mandeville to Marx, Louis Dumont, From Mandeville to Marx, 325,

88 王 86 遠 義 這兩方面 斯密的成就具有劃時代的影響 現代西方公民社會理論可謂 首先完成於斯密之手 不同於霍布斯 洛克兩人 斯密公民社會的理論主要奠基於個人自 利的經濟活動 此外 國家權力不僅得與社會區隔出來 而且建立國家 的主要目的是為支持 保護該活動 斯密逐步地闡明他的觀點 首先 斯密說明公民社會的核心問題是分工 division of labour 在一個政治修明的社會裏 造成普及到最下層人民的那種普遍富裕情 況的 是各行各業的產量由於分工而大增 各勞動者 除自身所需要的 以外 還有大量產物可以出賣 同時 因為一切其他勞動者的處境相同 各個人都能以自身生產的大量產物 換得其他勞動者生產的大量產物 換言之 都能換得其他勞動者大量產物的價格 別人所需的物品 他能 與以充分供給 他自身所需的 別人亦能與以充分供給 於是 社會各 55 階級普遍富裕 然而 社會上有效的分工需要每個人有其個人的自 由與選擇權 斯密分析道 勞動所有權是一切其他所有權的主要基礎 所以 這種所有權是最神聖不可侵犯的 一個窮人所有的世襲財產 就 是他的體力與技巧 不讓他以他認為正當的方式 在不侵害鄰人的條件 下 使用他們的體力與技巧 那明顯地是侵犯這最神聖的財產 顯然 那不但侵害這勞動者的正當自由 而且還侵害勞動雇用者的正當自由 妨害一個人 使不能在自己認為適當的用途上勞動 也就妨害另一個人 使不能雇用自己認為適當的人 一個人適合不適合雇用 無疑地可交由 有那麼大利害關係的雇主自行裁奪 56 簡言之 上述斯密所想表達的是一種新的社會秩序 分工建構出了 55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ed. by Edwin Cannan (New York: The Modern Library, 1937), 11. 此處譯文 採用自 斯密著 郭大力 王亞南譯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88 上冊 11 此外 以下有關 國富論 的中譯亦包括 斯密著 郭大力 王亞南譯 國民財富的 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97 下冊 楊敬年譯 國民財富的原 因和性質的研究 西安 陝西人民出版社 1999 上冊 56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 斯密 著 郭大力 王亞南譯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上冊 115

89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87 公民社會 而市場推動著 領導著 組織著公民社會 人人在其中競逐 私利並且互動 接著 斯密得說明分工從何而來 是依社會契約 還是來自人的理 性或意識 他說道 引出 許多利益的分工 原不是人類智慧的結 果 儘管人類智慧預見到分工會產生普遍富裕 並想利用它來實現普遍 富裕 它是不以這廣大效用為目標的一種人類傾向所緩慢而逐漸造成的 57 結果 這種傾向就是互通有無 物物交換 互相交易 斯密認為 此種 傾向 是極自然天成的 人人皆如此 而人人之所以願以此相待 在斯密看來 僅是因個人 自愛 self-love 的緣故 一個人盡畢生 之力 亦難博得幾個人的好感 而他在文明社會中 隨時有取得多數人 的協作和援助的必要 我們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飲料 不是出自屠戶 釀酒家或烙麵師的恩惠 而是出於他們自利的打算 我們不說喚起他們 利他心的話 而說喚起他們利己心的話 我們不說自己有需要 而說對 他們有利 58 霍布斯與洛克的政治理論中 為了克服孤立 相爭的個人 或是解 決個人因不得公允仲裁所造成的麻煩與不便 乃將公民社會立基於社會 契約上 訴諸其外 其上的一種強制性力量與權威 但是 斯密因將自 立自愛視為分工的推動因素 並從經濟活動的觀點來考量個人與社會 於是他無需依靠契約論 人的理性與意識來說明公民社會的源起 如果說 上述種種自然的傾向推動了市場的必然性 那麼 基於什 麼原因 人人會持續追逐財產 積累財富呢 斯密指出 此亦來自人類 另一種自然的欲望 即 改善自己狀況的欲望 desire of bettering our condition 就浪費而言 促成花費的動力是追求目前最享受的激情 它雖然有時是強烈的和非常難於控制的 一般卻只是暫時的和偶然的 然而促成儲蓄的動力 是改善自己狀況的欲望 這種欲望雖然一般是冷 57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13; 斯密著 郭 大力 王亞南譯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上冊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14; 斯密著 郭 大力 王亞南譯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上冊 13~14

90 王 88 遠 義 靜的和不帶感情的 卻是我們從娘胎出生一直到進入墳墓之前所經常具 有的 在這兩個時刻之間的全部生涯中 沒有一個片刻 是任何人都完 全徹底滿足於他的處境 而不想去做某種改變或改進的 增加財富是大 部人提出想要用來改善他的狀況的手段 59 到此 我們見到 斯密藉著人類自然的傾向與欲望之說 為個人不 受限的自利活動的見解主張 建立起道德上與經濟上的論理論證 然而 斯密緊接著得回答往下的問題 當一任個人發展自然的傾向 與欲望時 如何來平衡處理私利與公益 public good 間 私欲與公共福 祉間的關係呢 斯密對此 以 非意圖性結果的法則 law of unintended consequences 說明追求私欲 私利對社會可能產生的影響與結果 各 個人都不斷地努力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資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 固然 他所考慮的不是社會的利益 而是他自身的利益 但他對自身利益的研 60 究自然會或者毋寧說必然會引導他選定最有利於社會的用途 這裏 斯密著名的 不可見的手 的論點已明顯 出現 透過它的連結效用 眾人私利的競逐導致了國富的積累 而眾人之私之欲經由市場機制的促 成 轉化成公德或公善 現代性的公民社會於焉誕生 茲引斯密著名的 長文進一步闡明 由於每個個人都努力把他的資本盡可能用來支持國內產業 都努力 管理國內產業 使其生產物的價值能達到最高程度 他就必然竭力 使社會的年收入盡量增大起來 確實 他通常既不打算促進公共的 利益 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麼程度上促進那種利益 由於寧願投 資支持國內產業而不支持國外產業 他只是盤算他自己的安全 由 於他管理產業的方式目的在於使其生產物的價值能達到最大程度 他所盤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 在這場合 像在其他許多場合一 樣 他受著一只看不見的手的指導 去盡力達到一個並非他本意想 59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 斯密 著 楊敬年譯 國民財富的原因和性質的研究 上冊 382~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421; 斯密著 郭大力 王亞南譯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下冊 25

91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89 要達到的目的 也並不因為事非出於本意 就對社會有害 他追求 自己的利益 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於本意的情況下更有效地促進 社會的利益 我從來沒有聽說過 那些假裝為公眾幸福而經營貿易 的人做了多少好事 61 斯密之前 西方傳統主要是以責任或義務的學說立場來處理公與私 的問題 其中 神學 倫理 政治和自然法皆曾充當劃分或連結公私領 域的主流標準 斯密則試圖在眾人追求私利 實現私欲的經濟領域 sphere 中 透過市場機制來解決公與私間的對立 威脅 缺口和不清不便的界限 為此 斯密主張以 自然自由制度 system of natural liberty 來調和 解決個人的選擇 動機與制度運作的 或體系運轉的 結果間兩造的落 差 一切特惠或限制的制度 一經完全廢除 最明白最單純的自然自 由制度就會樹立起來 每一個人 在他不違反正義的法律時 都應聽其 完全自由 讓他採用自己的方法 追求自己的利益 以其勞動及資本和 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階級相競爭 這樣 君主們就被完全解除了監督私人 產業 指導私人產業 使之最適合於社會利益的義務 要履行這種義務 君主們極易陷於錯誤 要行之得當 恐不是人間智慧或知識所能作到 的 62 在私利與公益之間 在社會與國家之間 斯密明顯傾向重視私利與 社會 但是在他的自然自由制度下 國家仍有三項應盡的義務 第一 保護社會 使不受其他獨立社會的侵犯 第二 盡可能保護社會上各個 人 使不受社會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壓迫 這就是說 要設立嚴正的 司法機關 第三 建設並維持某些公共事業及某些公共設施 其建設與 63 維持絕不是為著任何個人或任何少數人的利益 明顯地 斯密的 61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423; 斯密著 郭大力 王亞南譯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下冊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651; 斯密著 郭大力 王亞南譯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下冊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 斯密

92 王 90 遠 義 國家在形式上已與經濟分隔開 國家已成為服務市場社會的工具 而且 自我調節的市場根據所需所能 限定與要求國家所被允許的行動範圍與 權限 綜觀上述 斯密以個人在市場中私利的活動 取代政治 維持維繫 著公民社會 公德 公善產生於市場機制的運行 而不再因政治而出現 換言之 公德公善的來源是私欲私利 而不再是根源於傳統對共善的追 求與關懷 相較下 霍布斯和洛克在公民社會之外 尋找與建立社會秩 序的合法性來源 而斯密則在公民社會之內 或說內在於 固有於公民 社會 發現該來源 五 在拙文的綜論與結語中 我們先回顧霍布斯 洛克與斯密三人的思 想 然後再返到黃宗羲問題的討論上 霍布斯與洛克所提出的公民社會 或稱市民狀態 civil condition 正是為反對或解除自然狀態而設 對 他倆人言 公民社會中 人身與財產的安全受到保障 合理的生活成為 可行可能 有秩序的自由於焉出現 由是 依約而建的公民社會與國家 引發 確保了禮節與文雅 civility 當每個人由自然狀態過渡到市民 狀態時 他不是空手而來 而是為著更能保有他在自然狀態中某些的自 然權利 進入到公民社會 他 們 同意接受主權權力的統治 而國家 也因此而負有責任建立 維持合理的狀態 其中個人的自然權利受到保 障 亦能實現 換言之 先於國家存在的個人自然權利 必須被承認 承兌 成為國家的責任 並由之相應地限制國家的權力 簡言之 在霍布斯的 利維坦 中 現代個人主義的雛形已出現 理性的個人 rational individual 要求在國家管轄內享有一定的自主權 著 郭大力 王亞南譯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下冊 252~253 當然 斯密本人也承認 在私利與公益之間 經濟進步與公德之間 確實存在著某些不易解決 的衝突與緊張之關係 不過 該問題不在本文處理的範圍內

93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91 在洛克著作中 私人 財產不僅等同於自由 且成為所有自然權利的 基礎 他們兩人為社會上人與人間的互動 人與國家間的互動 建立了 契約性的互動模式 並由此 有限的政府 limited government 概念也 因之而出現 雖然霍布斯和洛克兩人的政治社會建立在不同的理論基礎 上 然而 他倆一致反對政治權力的合法性源自或得自上帝的意志 某 些神秘性和超越性的原則或力量 或某種宇宙神話 自昔自今觀之 對於處於國際貿易興盛 農業資本主義發達時代的 斯密 霍布斯與洛克的社會契約論 明顯的有其限制與不足之處 首先 在霍布斯 洛克的理論中 公民社會的秩序 皆有賴國家權力的運行 不致淪為衝突與混亂 由是 他們自然地懷疑或忽視社會自行調節的可 能與潛能 其次 霍布斯與洛克的自然法 自然狀態與自然權利學說 基本上 是一種非歷史性的假說 學說 臆測 並奠基在一種永恆普世的自然法 則 law of nature 對於在十八世紀目睹到製造業 資本主義 世界貿 易與科學研究皆展現欣欣向榮的資產階級言之 他們不僅要求以可觀察 的事實來著書立論 也尋求著對世界不同演進形態的社會予以經驗的 科學的說明 同時也期望著社會能儘量不受國家的介入與干涉 對於這 些現代性的要求 斯密的 國富論 提供了歷史性敏銳 理論性嚴謹的 科學 敘述 在該書中 科學研究取代了思辨推測的哲學 社會自行 調節運行的觀念取代了社會依靠國家護持 支撐和保持穩定的信念 最後 回到黃宗羲問題的討論上 就傳統中國政治思想和西方古典 自由主義理論來看 黃宗羲反專制君權思想的重要性和意義是什麼 這 可分幾方面來敘說與比較 第一 黃宗羲肯定人民的 自私 自利 為天道公理 並且主 張君主以 三代之法 來保障 施行天下萬民私利的道理 狄百瑞對此 64 私利謂之為 人權 human rights 這樣的見解得當否 在霍布 斯與洛克的思想中 人權或自然權利來自自然法則 上帝所賦與 就 斯密而言 人類社會演變到文明進步的階段 該社會本身的運行即視個 64 Wm. Theodore de Bary, The Liberal Tradition in China, 85.

94 王 92 遠 義 人的自私自利為 神聖不可侵犯 相較下 黃宗羲的 三代之法 是 一種明君藏利於民的愛民德政 人民如何在君權下獲得自利自私的 人 權 呢 細讀 原法 其有待於 無法之法 的保障 無法之法 從何而來 又是什麼呢 答案是 其有俟於施政 有法 的明君 經由 他治天下的結果 範例 如果出現人民能自私自利 亦敢自私自利時 無法之法 是為法矣 並由是而見道行天下 換言之 黃宗羲 無法 之法 與 非法之法 的區別與界線 端由天子施政的結果來衡量 檢 視 果若出現治世成果 天下之人得以自私自利 不論天子以 何法 治天下 皆得謂之 三代之法 無法之法 所以 任何試圖在黃 宗羲著作中瞭解到三代聖君究竟制作了什麼具體可行的 三代之法 皆屬枉然 因為黃宗羲已清楚地道出 三代治法即 無法之法 這是 拙文裏中西兩方 人權 論述與保障來源的重大差異所在 當狄百瑞肯 定黃宗羲 三代之法 時 並將 故曰有治法而後有治人 譯成如下的 英文時 狄百瑞的想像是否過盛了 Therefore I say that only when we 65 have government by law can we have government by men. 因為我們 要問 此處之 law 意謂 意涵著什麼 其次 學界近年對明末清初思想界的公私觀有許多討論 黃宗羲與 顧炎武對私利私欲的見解 特別是後者 合私為公 轉私為公 的 議論尤受重視 為了清楚分析這個問題 我們先引出顧炎武對此相關的 65 Wm. Theodore de Bary, Waiting for the Dawn: A Plan for the Prince, 99. 明夷待訪錄 書 成四 五年後 黃宗羲撰寫了其師劉宗周生平與學術的傳記體著作 子劉子行狀 其 中 黃宗羲記載昔年其師向皇帝上封事言明三代之法 夫皇上所恃以治天下者法也 而非所以法者也 所以法者則道也 如以道 則必首體上天生物之心以敬天 而不徒倚 用風雷 則必重念祖宗鑑古之統以率祖 而不至輕言改作 則必法堯舜之恭己無為 以 簡要出政令 法堯舜之舍己從人 以寬大養人才 法堯舜之從欲而治 以忠厚培國脈 并法三王之發政施仁 亟議拊循 以收天下泮渙之人心 而且還內廷以掃除之役 杜後 世宦官之釁 正懦帥以失律之誅 杜後世藩鎮之釁 慎宗賢以改職之途 杜後世宗藩之 釁 除此三大釁 而國家苞桑之業已在世世 今之所以日勤聖慮者 亦何有哉 此 聖人以道治天下之明效也 黃宗羲全集 冊 1 224~225 此處三代之法雖為黃 氏載述師言之作 多少也可用來理解黃氏本人所謂的 三代之法 就其內容析之觀之 此處三代之法 猶如 明夷待訪錄 所述 莫著於是 而卻藏於道中 不易捉摸聞睹

95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93 原文如下 天下之人各懷其家 各私其子 其常情也 為天子 為百姓之心 必不如其自為 此在三代以上已然矣 聖人者因而用之 用天下之 私 以成一人之公而天下治 夫使縣令得私其百里之地 則縣之人 民皆其子姓 縣之土地皆其田疇 縣之城郭皆其藩垣 縣之倉廩皆 其囷窌 為子姓 則必愛之而勿傷 為田疇 則必治之而勿棄 為 藩垣囷窌 則必繕之而勿損 自令言之 私也 自天子言之 所求 乎治天下者 如是焉止矣 一旦有不虞之變 必不如劉淵 石勒 王仙芝 黃巢之輩 橫行千里 如入無人之境也 於是有效死勿去 之守 於是有合從締交之拒 非為天子也 為其私也 為其私 所 以為天子也 故天下之私 天子之公也 公則說 信則人任焉 此 三代之治可以庶幾 而況乎漢 唐之盛 不難致也 66 又 雨我公田 遂及我私 先公而後私也 言私其豵 獻豜于公 先私 而後公也 自天下為家 各親其親 各子其子 而人之有私 固情 之所不能免矣 故先王弗為之禁 非為弗禁 且從而恤之 建國親 侯 胙土命氏 畫井分田 合天下之私 以成天下之公 此所以為 王政也 至於當官之訓 則曰以公滅私 然而祿足以代其耕 田足 以供其祭 使之無將毋之嗟 室人之謫 又所以恤其私也 此義不 明久矣 世之君子必曰有公而無私 此後代之美言 非先王之至訓 矣 清 顧炎武 亭林文集 收入 續修四庫全書 集部 別集類 上海 上海古 籍出版社 2002 影印湖北省圖書館藏清刻本 冊 1402 頁 1/10a~10b 67 清 顧炎武 原抄本日知錄 臺北 明倫出版社 黃宗羲與顧炎武兩 人公私觀的思想 大抵相同 常為當代學者重視與議論 然而 顧炎武著作中明確有合 私為公或轉私為公的文字 所以顧炎武在本註與註 62 兩處的文字 常被援引 其實 除了拙文前述之外 黃宗羲在 明夷待訪錄 的 方鎮 篇中 所言 今一方之財自供 一方 今一方之兵自供一方 黃宗羲全集 冊 1 22 之意 以及 田制 篇中 授田以養民 黃宗羲全集 冊 1 24 的土地私有主張 相較於顧炎武兩 處所論 幾近相同 顧炎武在閱過 明夷待訪錄 後 天涯一羽 致書黃宗羲 表達相

96 王 94 遠 義 這兩處引文 有關 合私為公 的意涵 究竟 如果用較白的話來說 就是主張欲為明君而治天下者 君主應將天下財富 賞罰之權 身分名 位等利權按等級下放 而當每一等級私利被基本滿足後 諸私利終將合 68 成轉變為公 返諸君主 終成一人之公 如果我的解釋符合顧炎武的 說法 那麼似乎可說 在君民之間 顧氏要求的是寬厚仁民的道德經濟 moral economy 而於君臣封授之間 顧氏理解到某種轉私為公的非 69 意圖性結果 相對照下 在斯密有關合私為公 轉私為公的見解論述 中 我們見到 包括 最下層人民 在內的蒼生 各自分工營生於市場 經濟 market economy 之中 人人為自己 君主不能 不必指揮與照 顧大家 以下讓我重複援引斯密的話 顧炎武 斯密兩人的差異即判 一切特惠或限制的制度 一經完全廢除 最明白最單純的自然自由制 度就會樹立起來 每一個人 在他不違反正義的法律時 都應聽其完全 喻相知之心 炎武以管見為日知錄一書 竊自幸其中所論 同於先生者十之六七 黃宗羲全集 冊 請參閱 翟志成 宋明理學的公私之辨及其現代意涵 收入黃克武 張哲嘉主編 公與私 近代中國個體與群體之重建 1~57 黃克武 從追求正道到認同國族 明末至清末中國公私觀念的重整 收入前引書 59~112 翟志成 黃克武兩位先生對 此 合私為公 有很詳細的說明 69 顧炎武在前述正文兩處引文中 表達了與黃宗羲相同的治世主張 君主考量政治 經濟 的問題時 首當肯定人的自私 自利的本性 聽任人人為己謀利 以達天下人民都能實 現個人私利的欲求 即得合私為公之旨 這裏 我們得留意 顧炎武 黃宗羲亦然 所 言合私為公 綜觀其文義 祇是肯定人皆自私的本性常情 並一廂情願地緬懷肯定 封 建 古制 至於理論上 具體上 用什麼機制 mechanism 或制度來合私 轉私 並 終能將諸私轉化為公 其實幾乎未見 合理的 說明 此外 不知顧炎武是否考量到 如果各縣令得私有任職地的人民與土地 此固然有助於抵抗外敵 以及減緩中央集權的 壓力 專制 但也可能因此造成地方勢力林立 演成尾大不掉之局 此外 顧炎武所理 解的非意圖性結果 其與斯密所論非意圖性結果 個人透過市場競逐私利 國家對諸自 由放任 僅維持公共安全與秩序 由此而產生的各種非意圖性秩序 兩者性質不同 當今不少學者似未思見此理 予以黃 顧兩人合私為公觀過高 不當的評價 例如 最 近出版的兩本著作 亦重複此種評價 趙明 先秦儒家政治哲學引論 北京 北京 大學出版社 ~215 夏勇 中國民權哲學 上海 三聯書店 ~18

97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95 自由 讓他採用自己的方法 追求自己的利益 以其勞動及資本和任何 其他人或其他階級相競爭 這樣 君主們就被完全解除了監督私人產業 指導私人產業 使之最適合於社會利益的義務 要履行這種義務 君主 70 們極易陷於錯誤 要行之得當 恐不是人間智慧或知識所能作到的 第三 黃宗羲的君主制度改造計畫 今日來思 意義為何 蕭公權 持否定的看法 梨洲政治哲學之基本原理 以今日之眼光觀之 其言 不脫君主政體之範圍 實際上無多價值 然其抨擊專制之短 亦自 71 具有歷史上之重要意義 然而 狄百瑞根據他四十多年研究黃宗羲 思想的經驗 卻給予黃宗羲極高的評價 在黃的君道 rulership 起源的神話般的敘述中 他並沒有談論在沒 有任何秩序之前的人民走到一起並建立一種統治秩序 相反地 他 給出的是一幅人各自私 人各自利的狀態圖景 彼時聖王挺身而出 通過他自己自我犧牲的努力 設法達成萬物的良好秩序 文明於是 得以濫觴 之後的問題是能否勸服其他高尚品德的君子 the Noble Man 仿效這一自我犧牲的角色 而不是能否通過人民批准並對雙 方黨派的約束達成任何契約的問題 因此我們可以稱黃的方案是一種儒家憲政主義 就它取決於君子 個人的天職以及士的團隊精神 the esprit de corps 而論 它是 儒 家的 不過黃不再單純依賴君主的善良願望與模範品格 而是堅 持對君主權力的運用進行建制化的限制 就此而論 它是一種體制 意義上的憲政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651; 斯密著 郭大力 王亞南譯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下冊 蕭公權 中國政治思想史 下冊 狄百瑞著 陳立勝譯 亞洲價值與人權 115 狄百瑞早年對黃宗羲的解釋 與此 處不同 他認為黃宗羲是以道德上的約束 遏制來限制君權 詳見 Chinese Despotism and the Confucian Ideal, in J. K. Fairbank ed., Chinese Thought and Institutions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7), 此處狄百瑞所論黃宗羲 堅持對君主權 力的運用進行建制化的限制 的轉變 尚可見於其它兩處 The Trouble with Confucianism, 55, ; Waiting for the Dawn: A Plan for the Prince, 60-62,

98 王 96 遠 義 對於上述狄百瑞所論 我們較不確定的是如何 對君主權力的運用 進行建制化的限制 乙事 從 明夷待訪錄 來看 黃宗羲設計以復置 相權與學校培養公意兩項措施來監督君權 而就其內容詳究 分權的必 要性 在於三代盛世的先例 是緣自君臣共治所致 返觀於洛克和霍布 斯 憲政國家 constitutional state 或有限的政府所以必然存在 就因 人們是帶著自然權利而同意建立國家 走入公民社會 因此 依約而立 的國家 負有履行 保障人民自然權利的責任與義務 洛克在撰寫 政 府論 後半部時 權利法案 Bill of Rights, 1689 宣告 我國人 73 民真正的 自古傳下來的 無可置疑的權利和自由 就理論上來觀 審 黃宗羲是以三代相權的功利與功效 在君臣間尋求權力分工 分治 或平衡 此是否可稱為 體制意義上的憲政 有待商榷 而洛克以自 然權利的神聖性 以及斯密以自然自由的必然性 要求有限的政府 此 謂之限制君權的憲政主義 無庸置疑 第四 從上述比較黃宗羲與三位西方思想家的論述來看 中西兩方 在抑制君權專制方面 有些相同或相似的認識與考量 然而 我們也可 以見到重大的 關鍵性的差異 例如 黃宗羲雖將君權 民利的主客 公私關係倒轉過來 但是 黃宗羲仍視君權 君職神聖受託於天 新的 主客 公私關係的實現實踐 端視於君主如何就道德上的思考和安排而 為之 換言之 新的主客公私關係論述雖然出現了 確定了 但是此關 係全賴於 客 者 君主 君權 在道德上的認知與行動以致治 相較 下 特別在洛克與斯密兩人的著作中 兩人皆以民權為主 為神聖者 從民權為主體者來思考 安排下列各種關係 人民與君主 個人與個人 在社會中 以及社會與國家 易言之 在黃宗羲的著作中 政治秩序仍 受到統治者道德意圖的支配或影響 而在洛克 斯密兩人著作中 我們 可清楚地見到 政治秩序逐漸脫離道德意圖 成為一個獨立的範疇 總之 在反對君主專制方面 拙文所論中西兩方 就議論觀之 黃 宗羲不遑多讓 精神氣勢上 令人動容 甚有過西人之處 然而 在保 73 Leonard W. Levy, Origins of the Bill of Rights (New He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1), 271.

99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97 障 促進民利與民權上 西哲在意識上的覺醒 理論上的周延與成熟 以及制度上的考量與安排 皆非為黃宗羲所識所思 兩造於茲相去甚遠 差別甚大 黃宗羲的 明夷待訪錄 較霍布斯 利維坦 晚出十年 他曾自述 撰文時的心境與處境 天移地轉 殭餓深山 盡發藏書而讀之 近二 十年 胸中窒礙解剝 始知曩日之孤負為不可贖也 方欲求同門之友 74 呈露血脈 環顧宇下 存者無幾 書成後 未為當世所重 幽寂傳 布 晚清時在政治 思想 上始得顯明的效果 我們今日就黃宗羲思想 學說來處理中國傳統有無民主觀念的問題時 經由拙文以上的討論 有 三點意見 簡陳於下 其一 比較該中西思想時 我們知道黃宗羲是中國反君權專制的思 想高峰 但當他的學說思想在清末為世所重時 那時中國的知識界多少 已先接觸和認識到了西方民主思想 因此 當我們面對晚清志士頌揚黃 宗羲思想時 特別是 明夷待訪錄 所孕涵的民主主義 不能不知這 個事實 此外 當今我們探討上述問題時 每個人對黃宗羲思想的觀點 與見解 不論獲致何種結論判斷 似乎很直接 很容易會轉成對該問題 的結論判斷 或是因對該問題已有了定見 並由此影響或決定了對黃宗 羲思想的見解與評價 其次 公私間正反對立的關係 一直是國史上重大 緊張的問題 黃宗羲對此的貢獻在於從道德上 語義上倒轉 轉位了傳統中國公私的 關係 但是公私兩造間傳統對立的關係 依然出現在他的著作中 未見 弭緩 相較下 在斯密的著作中 公私領域間的關係已由矛盾 緊張或 對立 轉成相輔相成的關係 或至少在道德上 政治上被認為可以不再 是尖銳的 矛盾的對立關係 此外 國史上 公 私 的關係和意 義 其與近代西方的公領域 私領域之 公 與 私 名稱相同 內 涵和指涉 兩造則大不相同 這是晚進許多爭論的來源與失焦之因 第三 拙文著手說明霍布斯 洛克與斯密三人的思想 試圖比較 解釋黃宗羲與斯三子的對比與異同 過去學界在對此的研究上 較少分 74 黃宗羲 惲仲昇文集序 南雷詩文集 上 黃宗羲全集 冊 10 4~5

100 王 98 遠 義 析論說西方民主思想 拙文則稍事填補之工 此外 拙文亦試圖說明 中西兩方在君權與民權 民利的思想與學說上 無論就論述繁富上 論 理內容上 相去甚遠 相異甚大 黃宗羲的思想突起 惜後無人踵事增 華 推向民主峰嶺 中土當時能長出黃宗羲思想之樹 誠屬艱難 然而 盼開 待訪 之花 當謂不易 至若厚望其結民主之果 則已至奢求 當新版 黃宗羲全集 出版後 有位史曉風先生送給了中國總理溫家寶乙套全集 並在 信中說 吾鄉浙江餘姚先賢黃宗羲先生認為 為天下之大害者 君而已矣 一冊 明夷 頁 3 天子之所是未必是 天子之所非未必非 頁 10 天下之治 亂 不在一姓之興亡 而在萬民之憂樂 頁 5 誠為石破天驚 醒世駭俗之論 閣 下就職演說中曾及 黃氏定律 黃氏之學術成就 毋庸贅述 本書主編沈善洪 吳光 先生 雖未謀面 夙知均為篤學之士 浙江古籍出版社曾出版拙作 惲毓鼎澄齋日記 以嚴謹稱 故雖未細閱 已能判定其為賞心悅目之書 用敢割愛奉贈 如荷置之書齋 於宵旰勤政之餘 瀏覽賞析 則不獨先賢及今之有關諸君額手 僕亦感同身受矣 溫 家寶總理於覆信中說 曉風先生 承贈 割愛 之藏書已收到 深表謝意 因忙於 兩會 遲復為歉 我喜讀 黃宗羲著作 在於這位學問家的許多思想有著樸素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身為天下 人 當思天下事 而天下之大事莫過於 萬民之憂樂 了 行事要思萬民之憂樂 立身要先天下之憂而憂 後天下之樂而樂 我應謹記這些道理 並身體力行 順祝 春安 溫 家 寶 二零零五年三月廿二日夜 黃宗羲全集 執行主編吳光先生見了溫家寶總理的信文後 致函給史曉風 曉風先生鈞鑑 承蒙重視 將拙編 黃宗羲全集 贈送溫家寶總理閱覽 又蒙溫總理對黃宗 羲思想的價值及其現代意義作了十分中肯的評價 這使我們深受鼓舞 然而在我看來 溫總理的信不僅是給您個人的私信 也不只是評價了黃宗羲 的思想與著作 更重要的是 總理的信件深刻地體現了我國新一代領導集體的執 政理念 這就是以民為本 推崇科學民主的理念 所謂科學發展的核心 就是代 表人民 堅持民主 執政為民 而黃宗羲思想中樸素的科學性 民主性 人民性 正是我們當代共產黨人包括黨政最高領導者應當學習 繼承 弘揚並且身體力行 的

101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99 是否今日研究黃宗羲思想的人都理解或承認這樣的事實呢 *拙文初稿曾宣讀於 公私領域新探 東亞觀點與西方之比較國際學術研 討會 國立臺灣大學東亞文明研究中心 日本公共哲學共働研究所主 辦 2004 年 12 月 4~6 日 會中 評論人沈松僑予以寶貴的評論 特 此誌謝 拙文得以完成 楊貞德 丘慧芬與張福建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幫 助與鼓勵 此外 本系同仁閻鴻中 中國社科院哲學所李存山先後對拙 文提供了建議與評論 不能忘卻 兩位匿名審查者的意見 也同在感謝 中 當然 拙文所有不足與缺失 全屬個人之責 責任編輯 吳立仁 校對 李修平 今年是梨洲先生逝世三百十週年 我誠切盼望能以某種形式公開發表溫總理 這封言簡意賅地評論黃宗羲思想的信件 倘能借重先生之力 使此信得以發表 則不僅是學術之幸 也可謂兆民之幸也 尚未謀面 便致函直言 請恕冒昧 順頌 道安 乙酉初夏 吳光 敬啟 2005 年 5 月 12 日 以上三封信的引文摘自 吳光主編 黃宗羲與明清思想 2~5 這裏 個人見到 溫家寶先生的誠意與自我期勉 透露出他在 思萬民之憂樂 時強烈的道德關懷 承擔 然而 此處他卻缺少了就政治制度和權力的設計安排來處理 天下之治亂 的認識與承 諾 中國如何 何時走出 黃氏定律 呢 是否得在黃宗羲的著作外 找到走出 黃氏 定律 的思想資源

102 王 100 遠 義 引用書目 一 史料文獻 清 黃宗羲著 沈善洪主編 黃宗羲全集 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 1985 清 顧炎武 原抄本日知錄 臺北 明倫出版社 1970 清 顧炎武 亭林文集 收入 續修四庫全書 集部 別集類 冊 1402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 影印湖北省圖書館藏清刻本 洛克 John Locke 著 葉啟芳 瞿菊農譯 政府論 下冊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96 斯密 Adam Smith 著 郭大力 王亞南譯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上冊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88 斯密 Adam Smith 著 郭大力 王亞南譯 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 下冊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97 斯密 Adam Smith 著 楊敬年譯 國民財富的原因和性質的研究 上冊 西安 陝 西人民出版社 1999 霍布斯 Thomas Hobbes 著 黎思復 黎廷弼譯 利維坦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96 嚴復 孟德斯鳩法意 共六冊 冊 1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65 Hobbes, Thomas. Leviathan. Cambridg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Locke, John.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Smith, Adam.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New York: The Modern Library, 二 近人著作 中國哲學史編輯部 溫家寶總理與史曉風先生關於黃宗羲思想的通信 中國哲學史 2005 年第 3 期 北京 王中江 中國哲學中的 公私之辨 哲學與文化 312 期 2000 臺北 石元康 明夷待訪錄 所提示的政治理念 從中國文化到現代性 北京 三聯 書店 2000 余英時 現代儒學的回顧與展望 從明清思想基調的轉換看儒學的現代發展 現代 儒學論 River Edge, N. J.: 八方文化企業公司 1996 吳光等編 黃梨洲三百年祭 北京 當代中國出版社 1997 吳光主編 黃宗羲與明清思想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6 李存山 儒家的民主與民本 博覽群書 12 期 2006 北京 李承貴 公 私 之間 公 私 觀念的歷史演變及其現代啟示 孔孟 學報 77 期 1999 臺北

103 試論黃宗羲政治思想的歷史意義 中西公私觀演變的一個比較 101 林毓生 政治秩序與多元社會 臺北 聯經 1990 金觀濤 劉青峰 從 群 到 社會 社會主義 中國近代公共領域變遷的思 想史研究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 35 期 2001 臺北 侯外廬 中國思想通史 第 5 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58 侯家駒 公與私 大陸雜誌 71 卷 2 期 1985 臺北 南鐘鎬 黃宗羲的政治思想 臺北 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1 柯森菱 儒法二家談公與私 淡水牛津臺灣文學研究集刊 2 期 1999 淡水 夏 勇 中國民權哲學 上海 三聯書店 2004 徐定寶 黃宗羲評傳 南京 南京大學出版社 2001 高 張 準 黃梨洲政治思想研究 臺北 中國文化學院 1967 灝 超越意識與幽暗意識 儒家內聖外王思想之再認與反省 幽暗意識與民主 傳統 北京 新星出版社 2006 張立文 公私論 上 公私論 下 孔孟月刊 30 卷 期 1992 臺北 張志東 中國學者關於近代中國市民社會問題的研究 現狀與思考 近代史研究 1998 年第 2 期 北京 張岱年 黃梨洲與中國古代的民主思想 張岱年全集 第 6 卷 石家庄 河北人民 出版社 1996 張師偉 民本的極限 黃宗羲政治思想新論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4 梁啟超 清代學術概論 收入 飲冰室合集 專集 北京 中華書局 1989 陳永明 公共空間 及 公民社會 北美中國社會史的辯論 近代中國史研 究通訊 20 期 1995 臺北 陳弱水 中國歷史上 公 的觀念及其現代變形 一個類型的與整體的考察 政 治與社會哲學評論 7 期 2003 臺北 程志華 困境與轉型 黃宗羲哲學文本的一種解讀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5 馮友蘭 三松堂全集 第 10 卷 鄭州 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0 馮天瑜 謝貴安 解構專制 明末清初 新民本 思想研究 武漢 湖北人民出版社 2003 黃克武 從追求正道到認同國族 明末至清末中國公私觀念的重整 收入黃克武 張 哲嘉主編 公與私 近代中國個體與群體的重建 臺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 所 2000 黃克武 張哲嘉主編 公與私 近代中國個體與群體之重建 臺北 中央研究院近代 史研究所 2000 黃宗智主編 中國研究的範式問題討論 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3 楊慶球 民主與民本 洛克與黃宗羲的政治與宗教思想 香港 三聯書店 2005 萬斌主編 浙學研究集粹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5

104 王 102 遠 義 翟志成 宋明理學的公私之辨及其現代意涵 收入黃克武 張哲嘉主編 公與私 近代中國個體與群體之重建 臺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2000 趙 明 先秦儒家政治哲學引論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4 劉澤華等著 公私觀念與中國社會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3 鄭吉雄 黃梨洲恢復證人講會在學術史上的意義 收入王叔岷先生八十壽慶論文集編 輯委員會主編 王叔岷先生八十壽慶論文集 臺北 大安出版社 1993 蕭公權 中國政治思想史 下冊 臺北 聯經 1982 蕭萐父 許蘇民 明清啟蒙學術流變 瀋陽 遼寧教育出版社 1995 簡良如 黃宗羲 明夷待訪錄 之公私觀 兼與盧梭 社會契約論 之比較 中 國文哲研究集刊 27 期 2005 臺北 日 溝口雄三 中國與日本 公私 觀念之比較 二十一世紀 21 期 1994 香港 日 溝口雄三著 林右崇譯 中國前近代思想的演變 臺北 國立編譯館 1994 美 孔復禮 Philip Kuhn 著 李孝悌 沈松僑譯 公民社會與體制的發展 近代 中國史研究通訊 13 期 1992 臺北 美 狄百瑞 Wm. Theodore de Bary 著 陳立勝譯 亞洲價值與人權 臺北 正中 書局 2003 De Bary, Wm. Theodore. Chinese Despotism and the Confucian Ideal, in J. K. Fairbank, ed., Chinese Thought and Institutions.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De Bary, Wm. Theodore. Self and Society in Ming Thought.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De Bary, Wm. Theodore. The Liberal Tradition in China.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De Bary, Wm. Theodore. Learning for One s Self.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De Bary, Wm. Theodore. The Trouble with Confucianism.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De Bary, Wm. Theodore. Waiting for the Dawn: A Plan for the Princ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Dirlik, Arif. Civil Society / Public Sphere in Modern China: As Critical Concepts versus Heralds of Bourgeois Modernity, 中國社會科學季刊 3 卷 4 期 1993 香港 Duara, Prasenjit. Rescuing History from the Nation: Questioning Narratives of Modern China.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Dumont, Louis. From Mandeville to Marx.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Fogel, Joshua. and Peter Zarrow eds., Imaging the People: Chinese Intellectuals and the Concepts of Citizenship, Armonk, NY: M. E. Sharpe, Levy, Leonard W. Origins of the Bill of Rights. New He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05 試 論 黃 宗 羲 政 治 思 想 的 歷 史 意 義 中 西 公 私 觀 演 變 的 一 個 比 較 Mcdougall, Bonnie S. and Anders Hansson eds., Chinese Concepts of Privacy. Leiden: Brill, Rankin, Mary Backus. 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 Zhejiang Province,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Rankin, Mary Backus. The Origins of a Chinese Public Sphere: Local Elites and Community Affairs in the Late Imperial Period, Études Chinoises 9:2, automne 1990, Paris. Rankin, Rowe, Strand, and others in the Symposium. Public Sphere / Civil Society in China? Modern China, 19:2, 1993, CA. Rowe, William. Hankow: Commerce and Society in a Chinese City,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Rowe, William. Hankow: Conflict and Community in a Chinese City,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Rowe, William. The Public Sphere in Modern China, Modern China, 16:3, 1990, CA. Strand, David. Civil Society and Public Sphere in Modern China: A Perspective on Popular Movements in Beijing, North Carolina: Working Papers in Asian / Pacific Studies, Asian / Pacific Studies Institute at Duke University, Strand, David. Rickshaw Beijing. Berk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9.

106 王 104 遠 義 Rethinking Huang Zhongxi s Treatment of Public and Private: A Comparative Study Wang, Yuan-yi * Abstract This essay reassesses the 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tribution of Huang Zhongxi (黃宗羲, 1610~1695) to the elaboration of the Confucian distinction between public and private. I wish to offer an alternative view of relationship between public and private that emerges from Huang Zhongxi. Drawing extensively on early modern English theorists, Hobbes, Locke and Smith in particular, this comprehensive study highlights the comparison between Huang s treatment of public and private and Western liberal distinction between public and private. The narrative concludes with a reevaluation of basic assumptions or receive wisdom about Huang s thought of public and private. Keywords: democracy, Confucianism, state of nature, Huang Zhongxi (黃宗羲), Locke, Hobbes, Smith, public, private. * Associate Professor of Department of History,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107 臺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38 期 2006 年 12 月 頁 105~158 BIBLID (2006)38p 收稿 通過刊登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閻 提 鴻 中 * 要 在近代中國學界 將中國傳統政治視為專制制度 無疑是主流意見 即 使在文化保守主義者中也不例外 錢穆 1895~1990 反對此種看法 並且對 政治制度研究的範圍 方法和意義提出獨特見解 1939 年 錢穆以 國史大綱 整體描繪了政治演進 提出了非專制論的 見解 在抗戰後期他寫作了多篇論文 評議現實政治 規劃未來前景 並嘗 試對傳統政治特質從事理論化的界定 1950 年以後 他提出 職分論 制 度 等傳統觀念說明中國政治思維的特質 強調從文化的觀點理解政治的意 義 要點包括 一 依據 通典 以來的觀點 重視經濟 兵役 教育等建立政治與社 會合理關係的範疇 比僅僅著眼於權力運作的制度史研究遠為寬廣 此外 也強調所謂 制度 須有 公 的價值 對規範性制度研究有獨特的關注 二 優先從當時人的 歷史意見 來理解和評價制度 並提出 職分論 來說明中國特有思維 尊重傳統思維 是要避免因倚賴西方觀點而造成盲點 與採用西方概念 吸收其歷史經驗 兩者正相互補 三 中國傳統政治建立在國家形態和現實需求上 各派思想家則提供了 不同的改革理想 傳統政治的特質是由兩方互動而成的 政治史的經驗不能 化約為思想 其得失更不能僅僅歸因於 儒家 或 法家 等因素 中國特 殊的國家形態依然存在 現實問題的解決仍須借鏡於歷史經驗 四 雖然近代民主制度有助於解決中國的政治困境 但制度運作也須有 社會基礎與文化價值與之配合 要打倒傳統來移植新制度 有如緣木求魚 唯有銜接傳統文化 才能協助新制度的運作及新價值的孕生 關鍵詞 錢穆 制度 職分 專制 *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歷史意見 當事人觀點 政治思想 政治史方法論

108 閻 106 鴻 中 一 引言 二 國史大綱 與 非專制論 三 國家形態 信託論 中國式民主 與政治積習 四 職分 權力與制度 五 結論 一 引言 提起中國傳統政治 兩千年帝王專制 的說法幾乎人人脫口而出 然而錢穆先生 賓四 1895~1990 對此畢生反對 雖然他並非唯一的反 1 對者 卻無疑是提出最全面 也最深入論述之人 學術問題仁智異見原 屬平常 然而在錢氏許多獨特見解中 這項看法卻長期引來最嚴厲的批 評 早在抗戰時期 便有蕭公權 1897~1981 和胡繩 1918~2000 等 人提出反駁 1949 年後更有張君勱 1887~1969 和徐復觀 1903~ 等人嚴加批評 這些學者對錢先生的學術造詣都還是比較敬重的 其他 人的譏議不言可知 近一個世紀以來 中國政治制度史的研究 無論出 於政治學或歷史學者 幾無不以 君主專制 來界定傳統政治的本質 1 在抗戰時期 至少還有張其昀和薩孟武兩位有此看法 見胡繩 評錢穆著 文化與教 育 初刊於 羣眾 9 卷 3 4 期 1944 重慶 後收入 胡繩全書 北京 人 民出版社 1998 第一卷上 約值 1941 年 馬一浮先生對此說法也深感重視 曾特 邀錢先生在復性書院發表專題講演 見 師友雜憶 第十二節 成都齊魯大學國學研 究所 第五目 245~247 收於錢穆 八十憶雙親師友雜憶合刊 錢賓四先 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95 附識 本文以下引用錢穆先生著作 除 國史大綱 外 皆據 錢賓四先生全集 本 作者姓名與出版資料從省 首見時括註初版或發表年分 2 胡繩 評錢穆著 文化與教育 蕭公權 中國君主政體的實質 憲政與民 主 原於 1948 年在上海出版 今據 蕭公權先生全集 本 臺北 聯經 1982 徐復觀 明代內閣制度與張江陵 居正 的權姦問題 民主評論 17 卷 8 期 1966 香港 張君勱 中國專制君主政制之評議 臺北 弘文館 1986 蕭 張著作 詳後文引述

109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07 即使大力推崇錢氏的學者 也紛紛對此抱持異見 3 直到錢氏身後 對他的 非專制論 賦予解釋的聲音才稍稍浮現 雖然並不表示真正同意 他的弟子余英時 1930~ 在 錢穆與新儒家 1991 文中指出 據我反覆推究的結果 我以為錢先生所強調的其實是說 儒家的終 極政治理論與其說是助長君權 毋寧說是限制君權 基於儒家理論 而建立的科舉 諫議 封駁等制度都有通過 士 權以爭 民 權 的涵義 他特別重視孫中山在西方三權之外再增設 考試 和 監 察 二權 以上接中國的政治傳統 這正是由於他深信儒家的政治 理論有一個合理的內核 可以與現代的民主相銜接 4 余英時指出的從民主標準來肯定儒家的理論核心和部分傳統政制 確實 5 是錢氏重要觀點之一 然而也僅是一節而已 此外 甘懷真也曾提出 3 如郭齊勇 汪學羣 錢穆評傳 南昌 百花洲文藝出版社 1995 為大陸首本 研究錢氏生平及學術思想的專著 此書編入 國學大師叢書 之列 此叢書又被官方列 為 國家八五規畫重點圖書 故 錢穆評傳 一書也可視作大陸學界及官方肯定錢氏 史學地位的著述 據區志堅 近人對錢穆學術思想研究概述 以一九四九年後 中國大陸之研究為中心 錢穆先生紀念館館刊 6 期 1998 臺北 132~148 引 文見 138 這一部重新肯定錢先生學術貢獻的著作 唯獨對 非專制論 置於不論之列 對錢先生極表崇敬的大陸青年學者陳勇 在其 錢穆傳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1 中也對 非專制論 明白表示異議 參本文註 7 黃俊傑先生在其 錢賓四史學中的 國 史 觀 內涵 方法與意義 一文中 敘述錢先生的 非專制論 和 中國式民主政治 之說 一方面強調其論士人政治的見解和用心 另一方面則基本上同意蕭公權和徐復觀 提出的批評意見 見 臺大歷史學報 26 期 2000 臺北 19~23 4 余英時 錢穆與新儒家 猶記風吹水上鱗 錢穆與現代中國學術 臺北 三民 書局 ~51 5 余氏上述解釋可以錢先生自己的話來證明 例如錢先生在 中國傳統政治與儒家思想 1941 中說 若謂儒家思想導獎君權 則毋寧謂是提倡臣權為更得 載 政學 私言 136 余氏並提出韋伯對官僚制度論點來印證 中國的行政官員 自漢代始 即由全國各地選拔而來 並以德行和知識為絕對的標準 這是世界文化史上僅見之例 在其他前近代的社會中 政治權力無不由一特殊階級把持 其所憑藉的或是武力 軍 人 或是身分 貴族 或是財富 早期資產階級 中國的 士 階層則與農 工 商同屬平民 四民 之間至少在理論上是可以互相流動的 這一制度更顯然直接源於

110 108 閻 鴻 中 儒 家 選 賢 與 能 的 價 值 系 統 不 管 科 舉 制 度 在 實 踐 中 發 生 過 多 少 流 弊, 它 在 比 較 文 化 和 社 會 史 上 的 獨 特 意 義 是 無 可 否 認 的 西 方 社 會 學 家 由 於 沒 有 現 代 中 國 人 的 反 傳 統 的 意 識, 因 此 反 而 有 人 對 這 一 獨 特 現 象 感 到 深 刻 的 興 趣 錢 先 生 由 於 針 對 流 行 的 君 主 專 制 說 作 反 駁, 行 文 之 間 難 免 引 起 誤 會, 好 像 他 斷 定 傳 統 的 儒 家 政 治 即 是 民 主 有 些 爭 議 便 是 這 樣 引 發 的 ( 例 如 蕭 公 權 中 國 君 主 政 體 的 實 質 一 文 ) 但 是 如 果 不 以 辭 害 意, 我 們 不 妨 說 : 錢 先 生 認 為 在 儒 家 思 想 的 指 引 之 下, 中 國 行 政 官 吏 的 選 拔 早 已 通 過 科 舉 制 度 而 建 立 了 客 觀 而 公 開 的 標 準, 既 非 任 何 一 個 特 權 階 級 ( 如 貴 族 或 富 人 ) 所 能 把 持, 也 不 是 皇 帝 所 能 任 意 指 派 的 在 這 個 意 義 上, 他 自 然 無 法 接 受 封 建 或 專 制 那 種 過 於 簡 化 的 論 斷 其 實 這 個 意 思 和 韋 伯 觀 點 大 有 相 通 之 處 韋 氏 認 為 近 代 西 方 各 國 官 僚 制 度 的 建 立 最 初 與 民 主 的 發 展 有 平 行 的 現 象 由 於 行 政 官 吏 的 任 用, 採 取 了 客 觀 的 標 準, 因 而 打 破 了 貴 族 的 壟 斷 和 私 人 的 關 係, 結 果 是 被 統 治 的 人 民 在 政 體 面 前 平 等 化 了 這 種 政 體 本 身 不 必 即 是 民 主 的, 甚 至 依 然 是 專 制 的, 但 這 一 發 展 還 是 向 民 主 走 近 了 一 步 所 以 他 稱 之 為 消 極 的 民 主 化 ( passive democratization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韋 伯 所 舉 的 史 例 主 要 都 是 近 代 西 方 的, 而 其 中 卻 包 括 了 中 國 的 科 舉 任 官 制 度 在 內 不 但 如 此, 他 還 特 別 指 出 中 國 的 制 度 至 少 在 理 論 上 更 為 嚴 格 ( 錢 穆 與 新 儒 家, 猶 記 風 吹 水 上 麟,49~52) 余 氏 採 用 韋 伯 對 官 僚 制 度 的 分 析 固 然 有 啟 發 性, 不 過, 韋 伯 所 謂 官 僚 制 度 所 帶 來 的 被 支 配 團 體 的 齊 平 化, 是 指 貴 族 等 級 的 消 失, 在 此 情 況 下, 支 配 團 體 不 論 是 事 實 還 是 形 式 上 都 可 能 擁 有 完 全 專 制 的 地 位 ( 見 韋 伯 (Max Weber) 著, 康 樂 簡 惠 美 譯, 支 配 社 會 學 Ⅰ 臺 北 : 遠 流,1993, 第 二 章 第 三 節,6 社 會 差 異 的 齊 平 化,51~56 ) 所 謂 消 極 的 民 主 意 義 僅 僅 如 此 而 錢 先 生 所 理 解 的 士 人 政 府, 除 了 政 權 的 開 放 貴 族 階 級 的 消 退 之 外, 更 具 有 以 學 術 思 想 做 為 政 治 指 導 的 精 神 ( 即 所 謂 士 的 精 神 ), 兩 者 的 差 距 是 相 當 明 顯 的 錢 先 生 也 並 不 認 為 中 國 傳 統 政 治 的 價 值 完 全 來 自 儒 家 思 想 這 一 選 擇 性 的 理 解, 當 和 余 英 時 對 士 人 政 治 的 根 本 看 法 息 息 相 關 余 氏 對 士 階 層 的 研 究 有 許 多 重 大 貢 獻, 從 中 國 知 識 階 層 史 論 ( 古 代 篇 ) ( 臺 北 : 聯 經,1980) 漢 代 循 吏 與 文 化 傳 播 (1986) 中 國 近 世 宗 教 倫 理 與 商 人 精 神 (1985, 以 上 兩 文 收 於 中 國 思 想 傳 統 的 現 代 詮 釋 臺 北 : 聯 經, 1987 ), 到 近 作 朱 熹 的 歷 史 世 界 ( 臺 北 : 允 晨 文 化,2003) 和 宋 明 理 學 與 政 治 文 化 ( 臺 北 : 允 晨 文 化,2004) 等, 對 士 人 在 中 國 歷 史 上 的 作 用 做 了 多 種 角 度 的 闡 發 ; 但 在 另 一 方 面, 他 關 於 中 國 政 治 史 的 著 作, 如 反 智 論 與 中 國 政 治 傳 統 (1976) 和 君 尊 臣 卑 下 的 君 權 與 相 權 (1976, 均 收 於 歷 史 與 思 想 臺 北 : 聯 經,1976 ), 顯 然 是 肯 定 專 制 論 的, 其 前 一 文 將 專 制 政 治 傳 統 與 儒 家 的 政 治 理 想 分 隔 開 來, 後 一 文 更 指 出, 在 原 則 上 君 權 是 絕 對 的 (absolute) 最 後 的 (ultimate); 相 權 是 孳 生 的 (derivative), 它 直 接 來 自 皇 帝, 相 權 永 遠 無 法 真 正 抗 衡 君 權, 君 尊 臣 卑 確 已 制 度 化 ; 只 不 過 中 國 的 官 僚 制 度, 無 論 由 於 儒 家 的 理 念 或 國 家 規 模 龐 大 的 因 素, 都 使 得 它 具 某 種 程 度 的 自 主 性, 而 成 為 相 權 得 以 存 在 的 基 本 條 件 故 而 士 人 在 政 治 上 的 表 現, 主 要 便 在 於 對 抗 和 轉

111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09 中國的禮或 名分 可視為不同於西方的一種權力概念 正名 安 分 即是中國的權力運作方式 皇帝只是國家的管理者 法律和規範都 6 依據經典 故而皇帝捍衛法律 而非創造法律 這些論點與錢氏並不一 7 致 不過仍肯定他的啟發性 上述解釋透露出 中國專制與否 應該是 現代學術史上一場內涵豐富的論辯 然而其深刻意義似乎還有待發掘 其實 從錢氏的論述脈絡來說 這個問題最好的答案並非簡單的是 或否 而是如何開拓和深化對傳統政治的準確認識 特別是對制度的精 8 神和動向的分析 類似的課題是所有的歷史研究者都需面對的 不獨政 治史為然 此外 這場論辯也清楚地呈現出人文 社會研究者使用論述語彙時 所遭遇到的選擇與困境 像 專制 與 民主 等來自西方近代學術的 詞彙 不僅夾帶了特定的價值立場 也隱含著某種分類系統 它們與 制 度 職分 等源自中國傳統的政治觀念與其文化涵義 如何可以重 新界定而加以應用 追問中國傳統政治是否專制 究竟是名詞之爭還是 名實之爭 不同來源的分析概念 對理解歷史和現實 是混淆抑或創 化專制政權的奮鬥 不妨說 余氏的上述兩文 正是他參考錢先生的角度來對此一問題 提出自己的解答 其見解實際上與蕭公權比較接近 即使在 朱熹的歷史世界 這部針 對宋代一羣最具理想性的士人的政治處境與作為的研究裏 其對士人在皇權結構和黨派 權力競逐下處境的關注 也遠遠多過對制度與理念互動的探討 合而觀之 余氏對士階 層的研究主要反映了自由主義的關懷 而與錢氏不盡相合 這應當是他要對錢氏的說法 反覆推究 希望獲得 不以辭害意 的理解原因 6 甘懷真 皇帝制度是否為專制 原刊於 錢穆先生紀念館館刊 4 期 1996 臺 北 41~49 後收入作者 皇權 禮儀與經典詮釋 中國古代政治史研究 臺北 臺大出版中心 ~524 錢穆先生認為中國傳統政治理論既不講主權 也不 重視權力 而著重在政府與君臣官人之 職能 與 職分 討論見本文第四節 甘氏 所說的 名分 與此並不一致 但著眼點顯然淵源有自 7 陳勇在 錢穆傳 中 以專節介紹 中國傳統政治非專制論 並述及所引發的爭議 對兩方的論點都有比較細緻的說明 該文對余 甘兩文皆曾引及 於余氏之論點尤多所 採用 不過並未言及 職分論 陳勇認為錢氏對傳統政治的肯定 以及對專制論所採 西方分析模式的研究方法的批評都有正面意義 但最終同意張君勱的見解 認為 非專 制論 本身是不能成立的 見陳勇 錢穆傳 252~265

112 閻 110 鴻 中 新 諸如此類的疑問顯然得在實務中尋找範例 非徒憑推想所能解決 而錢穆先生的嘗試包含了豐富而細緻的思維 具有不可忽略的參考價值 要釐清這場爭辯的意義 首先應從全面認識錢先生的論點開始 因 為一切疑問和爭議皆肇端於此 揭示錢氏論點的開展 探討背後的關懷 呈現其正面的視野 而不侷限於對專制論的反對 藉此認識錢先生獨持 異議的真正價值 乃本文寫作的初衷 可想而知 限於題旨和篇幅 對 於其他學者的眾多見解勢必無法完整交代 只能擇取若干要點 對照呈 現錢氏觀點的特色而已 至於涉及其他學者在個別制度專門研究上的爭 辯 更無法納入討論了 錢先生對中國政治的基本觀點 早在 國史大綱 寫作之前已經確 立 隨後則有發展變化 大略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約自 1921 至 1939 年 從錢氏在北京大學開設 中國政治 制度史 開始 歷經多年講授 中國通史 課程 到抗戰前期 國史大 綱 寫成 樹立了對中國政治演進的整體描繪和全盤視野 國史大綱 是批判專制論的奠基之作 蘊含了許多隨後發揮的論點 第二階段約自 1939 至 1945 年 在抗戰後期 錢先生採用較通俗的 文體寫作批判歷史和現實的多篇文章 主要匯集在 文化與教育 1942 和 政學私言 1945 兩書 其中與政治或制度有關者為數 不少 這些作品多數可視為將 國史大綱 觀點進一步理論化和概念化 的嘗試 在剖析現實時 也足以顯示此種觀點的獨特性 然而鮮明的非 專制論引起了蕭公權等人的批評 第三階段約自 1950 至 1952 年 在港 臺寫作的 國史新論 1951 和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1952 兩書 為錢先生對中國政治分析的總 結之作 此時依據 職分論 制度 等傳統觀念來描繪中國政治思 維的特質 提出了不同於近代西方分析概念的具體對案 而張君勱和徐 復觀的批評也隨即出現 錢氏對政治制度研究的範圍 方法和意義具有獨特見解 無論對 制 度 的意義和範圍 政治與思想的關係 以及中國政治問題的特殊性 8 可參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第二講 唐代 52

113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11 他的分析都自成一格 其內在邏輯性相當清晰 然而他也遠不像許多人 印象中那樣的固守傳統 他做歷史分析時 從未完全放棄西方觀念的運 用 綜合這些層面 才能比較準確地認識錢先生的視野 以下的討論 將以時間為軸 分為三期 交織勾勒上述多種面向的 關連與開展 雖然難免涉及論難得失的判斷 但本文並不準備解答中國 傳統政治是否為專制的問題 若能說明錢先生對這項議題的思路與發 展 呈現他的視野和研究方法上的特色 以引起關心學術史與制度史的 讀者進行深入探索的興趣 本文的目的就已經達到了 二 國史大綱 與 非專制論 錢賓四先生反對中國傳統政治專制論的見解最先形成於何時 不得 而知 但他在 師友雜憶 裏提到 自民國 20 年起任教於北京大學歷史 系 次年經過一番波折之後 如願開設了 中國政治制度史 課程 最 初歷史系學生竟無人選課 後來倒也使學生產生濃厚的興趣 甚至曾有 人建議可辦一雜誌 通典 與 禹貢 食貨 鼎足而三 錢先生未 允 這門課雖未寫成講義 然而錢先生自稱其要旨散見於 國史大綱 後來由在臺五次演講擴充而成的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也等於當初課 9 程的簡編 由以上的自述看來 錢先生在講授 中國政治制度史 之時 可能已經提出了 中國非專制論 的見解 而較充分的闡述首見於 國 史大綱 國史大綱 勾勒各個時代的興衰利病 兼括政治 社會 民生經 9 師友雜憶 第十節 北京大學 173~175 該書詳述當時歷史系主任陳受頤原本 極不同意錢先生開設 中國政治制度史 課程 大意謂中國秦以下政治 只是君主專 制 今改民國 以前政治制度可勿再究 錢先生持教師開課自由 屢爭始獲允 此事 反映了當時學界對傳統政治制度的基本態度 更顯示出制度史研究在北大受到的輕忽 然而在北大之外 史學界並未如此忽略制度史 如清華有梁啟超 王國維和後來轉治中 古制度史的陳寅恪 輔仁有鄧之誠 在南方有柳詒徵和呂思勉 都重視制度史研究 也 有各自的視野和建樹 北大的情況當與其特別濃厚的反傳統思潮有密切關係

114 閻 112 鴻 中 濟 學術文化等諸多面相 而構成一部通史 對政治形態的分析尤為豐 富 這一歷史系統由多項分析貫串而成 提出許多意義鮮明的概念來解 釋不同時期的特質 例如 將西周的國家稱為 封建帝國 以彰顯其 武裝殖民 的特色 而與秦朝以下的 統一政府 有所區別 顯示出 10 國史的演進 又將漢初稱為 平民政權 與秦以前的 貴族政權 及西漢中葉以後的 士人政府 相對照 顯示其權力階層與政治文化的 11 特性 論證東漢以下在政治觀念 士人心態 道德 從個人氣節到二重君主 觀等 宗教 制度和社會等多方面的離心現象 以解釋魏晉南北朝長期 12 分裂的深層原因 凸顯北朝至隋唐在學術 宗教 制度等方面去私成 13 公的精神 視為重獲統一的樞紐 將明代政治稱為 君主獨裁 而 清代則是 狹義的部族政權 以顯示其政權的病態 國史大綱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94 修訂二版 第三章 第七章 周代天 子稱 王 國史大綱 卻不以意義中立的 王朝 一詞形容周代 而稱之為 封建 帝國 此一名詞當然不是隨意使用的 該書關於周代封建的著名論點是說 封建制度 的本質 是周人向東方不斷進行武裝殖民與軍事佔領的運動 歷經西周而至春秋 周人 不斷征服而締造國家 以其為征服性的國家而言 以西方近代意義的 帝國 來形容是 很合適的 而 封建 則是其制度基礎 此處 封建 是周人固有之詞 而且僅限於其 語源 封建親戚以藩屏周 的準確意義 不含原已存在的諸多小國 更和歐洲中古的封 建制度 feudalism 無關 錢氏在另一篇文章 中國民主精神 1942 中的一段話 可做此一名詞的註腳 若以西周封建比擬西方 毋寧說它有些處約略近似於近代歐洲 的大英帝國與其海外自治領之關係 卻不能說它完全與歐洲中古時期之封建形勢相彷 彿 文化與教育 108 另可參見 中國社會演變 1950 國史新論 1~3 至於秦漢以下 郡縣一統 錢氏認為當時的國家基本上是由各地人民共同的意向 凝聚而成 反而不稱為 帝國 而稱做 大一統政府 或 統一政府 11 平民政權 或 平民政府 一詞曾引起一些誤解 其實在 國史大綱 裏界定得很清 楚 只用於說明漢初政權的特質 相對於秦朝施政所帶有的貴族性 如理想高遠而輕用 民力 錢先生歸因於王室的貴族性 以及項羽等出身於六國貴族之後的勢力 漢初政 權主要由平民階層的人組成 其政治觀念具有比較鮮明的平民 或說農民 性格 這與 武帝以後士人參政及文治理念也顯然不同 故稱之為 平民政府 與前註所說 帝國 一詞類似 此一詞彙的選擇和概念的界定 用意在呈現特定時空分析對象的特殊性 12 國史大綱 第九 十章及第四編各章 13 國史大綱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第五節 第二十三章 14 國史大綱 第三十六 三十七 四十二 四十三 四十四 四十五章 國史大綱

115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13 國史大綱 在觀察歷史的微妙動態時 特別具有獨到的眼光 例 如 王莽代表的儒家讓賢論的失敗 對此後政治思想有長遠的影響 兩 漢在王室與政府趨於分立的動向下 雖然孝廉察舉為郎得以客觀化和制 度化 卻也造成了宦官與外戚容易壟斷王室的流弊 隋唐藉由科舉制度 開放政權 隨之發生了胥吏政治等諸多問題 中唐僅僅由租庸調改為兩 稅法 卻帶來了政府與社會關係決定性的變化 此種貫通全史而見微知 著的特識 無疑是 國史大綱 最令讀者心儀的特質之一 綜合來看 國史大綱 的諸多論斷交織出一幅幅清晰生動的政治 演進圖像 然而不拘一格 它是 從各不同之時代狀態中 求出其各基 15 相 此各基相相啣接 相連貫而成一整面 此為全史之動態 掌握 各時期的特殊性質與動態 運以整體貫串的眼光 做正反並陳的分析 與歷史系統論或目的論者的通史論述截然異趣 靈活的結合中西語彙來 鑄造新詞 藉以說明特殊歷史現象的論述方式 是與此種視野相配合的 重要手段 在認識諸般 基相 的基礎上掌握全史動態 引論 指出中國政 治制度的演進階段以及背後的指導精神 總觀國史 政制演進 約得三級 由封建而躋統一 一也 此在秦 漢完成之 由宗室 外戚 軍人所組之政府 漸變而為士人政府 二 也 此自西漢中葉以下 迄於東漢完成之 由士族門第再變而為科舉競選 三也 此在隋 唐兩代完成之 惟其如此 考試 與 銓選 遂為 維持中國歷代政府綱紀之兩大骨幹 此二者 皆有客觀之法規 為公開的準繩 有皇帝所不能搖 宰相所不能動者 若於此等政制 後面推尋其意義 此即 禮運 所謂 天下為公 選賢與能 之 特別將秦朝形容為 貴族政權 清朝形容為 狹義的部族政權 政權 一詞強調 的可能是主權歸屬的含意 與 政府 不同 這兩個時代政府的組成 並不能說是以貴 族和部族為主體 但其政權的掌握者及其政治心態 卻具有此種傾向 並對歷史發展形 成重要的影響 至於 平民政府 有時也稱政權 士人政府 等詞 則是就官僚 政府的組成者而言 其政治文化的主導因素也與其成員屬性有關 15 國史大綱 引論 11

116 閻 114 鴻 中 16 旨 政制後面 別自有一種理性精神為之指導也 考選制度的客觀 公開與獨立 是基於傳統文化 公天下 與 尚賢 的精神而來 若肯定這一點 則清末以來流行的中國專制論 認為中國 無民權 無憲法 便不合事實 談者又疑中國政制無民權 無憲法 然民權亦各自有其所以表達之 方式與機構 能遵循此種方式而保全其機構 此即立國之大憲大法 不必泥以求也 中國自秦以來 既為一廣土眾民之大邦 如歐西近 代所行民選代議士制度 乃為吾先民所弗能操縱 然誠使國家能歷 年舉行考試 平均選拔各地優秀平民 使得有參政之機會 又立一 客觀的服務成績規程 以為官位進退之準則 則下情上達 本非無 路 17 藉由獨立的考試和銓選制度 達成開放政權與反映民情 與西方立憲的 民選代議制度保障民權的功能相似 這是錢先生反對中國專制論的基本 論點 對於中國何以未曾發展民選政治 在 引論 中曾以國家規模廣 大導致的技術性困難來解釋 在此之外 國史大綱 本文還指出 中 國另有其優異的條件 與西方不得不憑藉代議制度的背景不同 代議制之所起 由於宰輔之權不重 無參署之制 政府負責無人 君主易於為惡 此其一 中國自明代始無參署 稅法不夙定 輕徭薄賦不 垂為典則 掊克之術易施 此其二 中國漢唐稅制皆明定頒布 且極輕 僧 侶不務靜修而干政 此其三 中國惟元代有其病 貴族擅權 下情壅隔 此其四 中國自秦以下即無貴族 考試權不獨立 闒冗在位 賢儁老死 此其五 中國自漢以來即力矯其弊 無審駁 監察 彈劾之官 則庶政違 失而莫糾 此其六 中國歷漢唐而諸職盡立 無拾遺 補闕 記注 經筵 之官 則君主失德而莫正 此其七 中國自唐以下諸職亦漸備 文化之傳 衍淺 則無良法美意足資循式 無嘉言懿行以供考鏡 此其八 中國 歷史傳衍之久 美政善俗 至德要道之闡述 自先秦以來 已具規模 故中國政 16 國史大綱 引論 14~15 17 國史大綱 引論 15 並參見該書第二十三章第一節末

117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制無民選代議 不足即據此為中國政制病也 上述八項歷史條件 包括宰相參署詔令之權 法定稅制 政教分離 無 貴族 考試 監察 諫議師傅與歷史傳統 都是中國傳統所有而西方所 無的 中國藉此確立了某種合理的政治和穩定的制度 西方無此條件 乃發展出民主代議制度 中國歷史自有特性 不宜以西方的表面形式輕 加論斷 此種對結構因素的分析 也是 國史大綱 常見的特質 有關中國式民權政治的論點 錢先生主張 中西國家形態與歷史演 進本有不同 兩者相比較 重點應在政治制度所達成的功能 而非組織 形式的異同 這一比較觀點也值得留意 基於這些見解 錢先生對晚清以來 推翻專制 的主張提出批評 晚清革命派 以民權憲法為推翻滿清政府之一種宣傳 固有效矣 若遂認此為中國歷史真相 謂自秦以來 中國惟有專制黑暗 若謂 民無權 國無法 者已二千年之久 則顯為不情不實之談 民國 以來 所謂民選代議之新制度 終以不切國情 一時未能切實推行 而歷古相傳 考試 與 銓選 之制度 為維持政府紀綱之兩大骨 幹者 乃亦隨專制黑暗之惡名而俱滅 於是一切官場之腐敗混亂 胥乘而起 至今為厲 此不明國史真相 妄肆破壞 輕言改革所應 食之惡果也 19 這段話說出了大力批評專制論的著眼點 認為自秦以來的政治一向專制 黑暗 民無權而國無法 不僅扭曲 誤解了歷史 更導致對現實的錯誤 判斷 造成 藥不對病 乃又為最近百病纏縛之一種根本病 的惡果 20 這一見解在後來的 政學私言 中國傳統政治 有詳密的闡述 從問題的根源來看 錢先生所持非專制論的見解 自始便與中西文 21 化的比較有密切關係 余英時說 梁啟超 章炳麟 國粹學報 18 國史大綱 第二十三章第一節末 399 該節論述隋唐政治機構宏大而精密的設計 指明其具有的理性精神 最後對於中國何以未曾產生代議制立法機關做了前述申論 19 國史大綱 引論 15~16 20 國史大綱 引論 30~31 21 事實上 根據錢先生自述的心路歷程 政治問題和文化問題的關係正是他畢生學問的出

118 閻 116 鴻 中 派所提出的種種問題對錢先生實有支配性的影響 引論 正是對 22 他早年所承受於國粹學派的種種問題一一提出了自己的答案 無疑 是確切的觀察 在錢先生看來 近人對國史的誤解 既來自於對本國歷 史認識不真 又源自於夾帶西方價值觀的詞彙概念之誤用 國史大綱 不願以西方歷史為標準來衡量中國歷史 而要從中國歷史本身發掘其意 義 引論 分別從政治制度 學術思想和社會組織三方面來說明套用 西方歷史進化論觀點之與中國歷史實情不能切合 而對 專制論 的批 判便是首要論點 自晚清以來 國人對專制政體的反感 當然與革命圖存的時代心理 有關 但也不止如此 專制 absolutism 一詞 在西方十九世紀的 政治論述中便深具貶斥意味 甚至和 暴君政治 despotism 近乎同 義 此字也經常譯為專制 這既反映了西歐民主思潮對其革命對象的蔑視 更隱含了歐洲文化裏源遠流長的東方主義偏見 包含了對 沉默的他者 標籤式 的認知 23 恰好前一思潮與中國的革命情境類似 後一心態又和中國知 識分子喪失文化自信的心理符合 兩途奔湊而席捲一時 成為批判中國 傳統政治與文化的主流典範 政治分析很難避免時代思潮和論者的主觀 價值傾向 這當然不是僅見的例子 但近百年來中國知識分子對此一認 知模式卻極少反省 錢先生由發掘歷史真相所提出的批判 猶如空谷跫 音 無論是從理論思考或實證研究來看 錢先生對傳統政治史的全盤見 解 在 國史大綱 完成時已基本確立了 但由後觀之 此時對中國制 度的優越性與理想性的闡述較為豐富 而 引論 試圖從 民權 與 法 制 兩方面來反駁專制論的論述 似乎在理論層面上還未有提綱挈領的 把握 也未能反映全書相關見解的豐富內涵 在下一時期 錢先生對此 發點 參見 師友雜憶 第一節 見 八十憶雙親師友雜憶合刊 余英時 一生為故國招魂 敬悼錢賓四師 猶記風吹水上鱗 參考 派里 安德森 Perry Anderson 著 劉北城 龔曉莊譯 絕對主義國家的系譜 臺北 桂冠 2001 愛德華 薩伊德 Edward W. Said 著 王志弘等譯 東方 主義 臺北 立緖文化 1999

119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17 做了多方面的嘗試 三 國家形態 信託論 中國式民主 與政治積習 錢穆先生自稱其早年未嘗敢輕援筆論當世事 抗戰以後 遭逢國家 民族存亡之困境 譬如候蟲之鳴 感於氣變 不能自已 始多針對 時弊發言 文化與教育 1942 便是由這類文章所輯成的第一部書 循名知義 文化與教育的出路是錢先生當時寫作的焦點 而政治問題亦 24 包含其中 其後又將討論政治現況和未來藍圖的文章集為 政學私言 由於是對現實的批判和建言 這些作品著重說明歷史因素 對現實的影響 也就是傳統與現代的聯繫 其中比較中 西方在文化 國家形態和政治制度等方面的異同 更是主要焦點 這些課題與中國非 專制論都有密切關係 其依據雖然多見於 國史大綱 及其 引論 但由於有致用的目的 因而論題集中 對歷史動態的描繪大為簡化 運 用了更鮮明的現代語言 也呈現出強烈的理論化傾向 其理論一方面強 調中國歷史的特殊性 另一方面也肯定了中西在理想上的若干共通性 藉由肯定共通性而強調中國獨特性的價值 一 國家形態說 國史大綱 基於對中國歷史特殊性的認識進行中西比較 令許多 24 文化與教育 初版在 1942 年 重慶 國民出版社 原書含二十篇文章 與政治關 係較密者約六 七篇 建國三路線 和 變更省區制度私議 全集改入 政學私言 發表於 國史大綱 寫作期間 1938 年 5 月至 1939 年 6 月 見全集本出版說明 其餘均作於該書完成後 多在 1941 至 1942 年 前段引文見該 書之 序 以下徵引皆據全集本 25 政學私言 原收十五篇文章 上卷七篇發表於 1945 年上半年的 東方雜誌 討論 戰後國家應走之途徑 下卷八篇刊於 1941 年底至 1943 年的 思想與時代 內容較寬

120 閻 118 鴻 中 讀者印象深刻 引論 給予中西歷史性格化的描述之時 也曾使用室 中懸燈的比喻 說明漢代是由社會凝聚而成的統一 羅馬則是由中心向 26 外征服建立的帝國 國家形態有別 後續的歷史發展也隨之不同 以 凝聚 和 對立 之分來刻畫中西國家形態的差異的觀念 後來錢先 生曾做過多種角度的討論 例如說漢代是 行使人才政治之文化國家 而羅馬則是 行使武力統制之侵略國家 人類建立大羣國家的這兩個 27 類型也反映出中西兩大文化性質的差異 溯其源頭 則西方的國家形 態有兩個原型 城邦和帝國 帝國是由城邦向外征服而形成 近代民族 28 國家則為城邦的擴大 唯有聯邦國家是新的形態 錢先生又指出 西 方中古封建制度是帝國政治崩潰和社會失序的產物 為邁向近代軍國體 制的過渡階段 與周代封建之為締造國家和凝聚融合的過程 或魏晉南 29 北朝時期尚保有秦漢政制一線相承的傳統性 本質均不相同 這些比 較 或說明中國國家與西方不同的特性 或說明中西不同歷史階段之難 以比擬 著眼都在批評比附式的歷史理解 可說是 引論 觀點的延續 錢先生認為中西歷史應多做比較 但不宜輕易比附 這主要是針對 近代學者以西方術語譯名 如專制 封建 帝國等詞彙 輕易對中國歷 史下定論式的標籤而發 其實錢先生自己也經常使用西方名詞 比附式 的標籤常偏持一節而斷章取義 比較研究則必須先從通盤的 整體的探 討著眼 為了凸顯兩者的差別 批判因名詞移用所帶來的錯誤聯想 錢 先生屢次以歐洲古代 中世及近代的國家形態與中國做對照 說明中國 的特殊性 這也成為他的制度史見解一項獨特的基礎 與本文所論關係尤其密切的 是由國家形態來討論近代西方政治形 態的起源 錢先生說 26 見 引論 第八節 13~14 27 中國文化與中國軍人 1941 文化與教育 11~12 又其前有 建國三路線 一文已開始揭舉此義 文化與教育 21~22 28 東西政治精神之基本歧異 1942 文化與教育 東西政治精神之基本歧異 文化與教育 33~40 後來 中國社會演變 一文 全面檢討了中國歷代社會與歐洲中古封建社會的差異 來反駁以中國為 封建社會 之 說 見 國史新論 1~38

121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19 西方封建社會 既起於統一國家之解體 與夫政治機能之墮壞 故 彼中近代新國家之再進 乃不得不仍有賴於軍事之再征服 故彼土 學者謂近代國家起源始於軍事征服 此乃近代西方史實 無可否認 然惟其如此 故近代西方國家 其內部征服者與被征服者兩體對立 之意義及其創痕 乃不易驟化 大體言之 近代西方政治 不 外兩潮流反復衝盪 一則曰 專制政治 又一則曰 民主政治 彼方所謂立憲與國會 以君民契約為理論 以個人自由為精神 為 民主政治之基礎與柱石者 其實皆本原於中古時代之封建 由封建 勢力之崩潰而有獨裁君主 獨裁則為 羅馬復活 立憲則為 封 建更新 此二潮流更互激射 而皆有其淵源 西方近代政治體制是從上下的對立鬥爭而形成的 無論專制或民主都有 一定的歷史根源 民主政治三權分立的制度 也與此上下對立的形勢有 關 至於中國 則別有不同背景 求之中國歷史 其王室民眾上下之間 各自互存一種武力征服之意 識與內感者 惟蒙古 滿洲兩朝為然 此外如北朝之與遼金亦有之 余嘗稱此曰 狹義的部族政權 捨此則君臣一家 上下一體 無 所謂征服之與被征服 兩體對立之意識與內感既不存在 故亦無契 約自由之理論與想像 因為國家的形態與意義不同 賴以維繫秩序的政治手段也隨之而異 故西方論政不曰契約即曰法律 而在中國人意想中 則此等皆非政 治上之最高標的與終極意義 中國論政 自孔子以來 即舉 仁 禮 為說 而此等說法亦復與西方史實及近代西方政論扞格難入 此誠中西政治精神基本歧異所在 30 西方國家上下對立 中國則上下一體 探討東西方政治制度 不能不考 慮彼此因國家形態和國家意識的不同所造成的政治精神的歧異 正視這 一不同背景與政治精神 才能理解中國的政治 可以看出 錢先生這時 已開始勾勒中國政治思維不同於西方的核心概念了 30 以上三段引述 分見 東西政治精神之基本歧異 文化與教育 41 43~44 及 44

122 閻 120 鴻 中 錢先生的國家形態史觀 一方面有通貫的解釋 另一方面更有各時 期變遷進退的歷史分析 相較於梁漱溟 1893~1988 的文化形態史觀 他開啟了許多歷史性的 可驗證的學術議題 關於國家形態的探討尤其 重要 這類課題在通論性的作品中雖然經常出現 但由於牽涉甚廣 難 為確證 很少有學者從事深入的研究 以致迄今仍留有很大的缺憾 二 信託論 錢先生在 中國傳統政治與儒家思想 1941 中說 國人崇信西土 亦以專制自鄙 尋其說不外兩義 一則中國有王統 常數百年不絕 二則中國無代表民意之機關 如國會議員政黨憲法 皆闕如 國史大綱 引論 已經反駁了後一論點 至於前者 該文以一個反問 作答 今若謂中國政體為專制 試問此巍然一王孤懸孑寄於廣土眾民之 上 將如何而專制之 若為與宗親近戚專制之 則自秦以下諸王室 之宗親近戚例不得預政事 若為擁強兵悍卒而專制之 則自唐以前 之軍隊 皆由國民義務充役 不私豢於王家 自宋以下 軍隊雖出 招募 而政府別有管軍之部 亦不由王室統領 若為與官僚羣吏專 制之 則此官僚羣吏之察舉 考試 進退 黜陟 在政府又自有主 者 非帝王私意所能指揮 然則此孤懸孑寄之皇帝 終以何道而得 專制 31 君主若為專制 不可能一人之力世世以宰制天下 應有支持帝王的集團 力量做憑藉 然而在中國政體裏 王室成員例不預政 軍隊和官吏都非 君王所私有 與專制說顯有不合 按 西方學者對對近代早期專制政體和專制思想 的研究亦皆重視這一課題 相對於西方民主政體之契約論的基礎 信託論 可以說明中國君主政體的存在依據 蓋中國帝王本以民眾信託而居高位 故曰 天生民而立之君 又 31 中國傳統政治與儒家思想 政學私言 134~135

123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21 曰 作之君 作之師 君師合一 為君者宜為賢聖傑出之人才 而天下之大非可獨治 故物色羣賢而相與共治之 若依盧梭 民約 論 謂西國政治權之理論來源為由於民眾之契約 則中國傳統政 權之理論來源乃在民眾之信託 若目西國政權謂 契約政權 則 中國政權乃一種 信託政權 32 信託論所解釋的當然不是建立國家與政府的實際過程 社會契約論也一 樣 重點在政府的理論來源或法理基礎 由帝王和賢者組成政府 因此 贏得民眾的信任與託付 才是國家得以穩固乃至長治久安的根本原因 猶如專制政治之需有其支持團體 信託論要在實際政治中發生作 用 同樣必須有倡導實踐的羣體 此羣體便是由儒家傳統所培養出來的 讀書人 錢先生說 若謂儒家思想導獎君權 則毋寧謂是提倡臣權為 33 更得 儒家思想是中國政治理論的主軸 其要旨全在提倡臣職和培 養 士 的精神 同年所寫的 中國社會之剖視及其展望 一文 對於 士人的作用與特質有細緻的說明 自武帝以來 中國政府之組成 既不在於貴族 亦不出於軍人 而 為一種建立於民眾信託之上之 文治政府 蓋操之於非宗教 非 封建 非專制 非商業資本之另一中層階級之手 此即後世之所謂 鄉紳 與 讀書人 此即封建時代所謂 士 者之化身 彼輩 之經濟背景則曰耕讀傳家 彼輩之宗教信仰則為儒家思想與家族觀 念 所謂 詩書孝弟 此即融歷史 民族 傳統文化與小我生命 而為一 自人心之孝弟推而有家族 自家族推而有國家民族之傳統 自國家民族之傳統推而有歷史文化之敬仰 所謂詩書者 此即一民 族國家歷史文化傳統之所寄 34 兼括了制度 思想和實行者 這是個說明中國傳統政治特質的重要理論 不可忽略的是 這項理論的建立是透過對西方歷史與中國本身做對照的 條件下進行 中國傳統政治與儒家思想 前半部分剖析西方國家形態 32 中國傳統政治與儒家思想 政學私言 中國傳統政治與儒家思想 政學私言 中國社會之剖視及其展望 政學私言 158

124 閻 122 鴻 中 與演變歷程 其大旨與次年所作的 東西政治精神之基本歧異 相似 已見前述 信託論是前述 西方國家上下對立 中國則上下一體 觀點的理論 說明 所謂 君師合一 天下之大非可獨治 故物色羣賢而相與共 治之 也就是認為士人政府的建立出於賢能政治的理想 而實現賢能 政治為君王的責任 這一理念在傳統政治中普遍存在 應可無疑 不過 盧梭 J. Rousseau, 1712~1778 民約論 建立在對遠古人性和社會本 35 質的想像 信託論也倚賴傳統文獻 天生民而立之君 與 作之君 作之師 等陳述 縱然還可以徵引更豐富的類似依據 但政權法理基礎 的存在與否 古來帝王之高位是否因民眾信託而得以保存 並不存在明 確的程序可供認定或否定 換言之 這一觀念的實質效用無法證明 因 此還是留下了缺陷 附帶一提 在西方政治思想裏 對社會契約和憲法屬性的看法並不 36 一致 契約論與信託論往往難以區分 錢先生所說的 信託 側重 35 如盧梭謂 社會之秩序 為一種神聖人權 是即一切事物之基本 此人權不本於自然 而本於協約 人民生於自由平等 為自己利益之故 乃放棄其自由 見盧騷 J. Rousseau 著 馬君武譯 盧騷民約論 臺北 臺灣中華書局 1958 重印 2~3 另一譯本 何兆武譯 社會契約論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80 修訂第二版 8~9 9~10 36 近代民主制度與思想所具有的契約論色彩 一般認為有不同的形態與來源 內涵相當複 雜 關於政府承受的信託與社會契約之間的關係 也有許多不同的理論 若容許我做最 粗略的區分 則以英 美為代表的議會式民主 從英國自大憲章以來形成的不成文憲法 到美國的憲法 雖然在許多方面差異很大 但基本上同樣強調了不同利益團體間的契約 性質 而且傾向於對王室 英 或政府 美 的監督與不信任 另一方面 霍布斯 Thomas Hobbes, 1588~1679 認為社會秩序必須倚靠主權者才能獲得保障 而主權者接受眾人的 信託而執行公權力 盧梭 民約論 的主要觀點 強調社會的一體性 設想人羣具有自 然一致的意志和利益 政府受託付以實踐社會的 common will 或譯為 公意 並 應受到公意的引導 後者 特別是盧梭 汲取自古典 希臘 民主政治而轉化出的觀念 也是法國大革命時期政治實踐的來源 做為現代極權政治基礎的各種集體意志主張 不 少學者認為與此種思維有關 然而 美國憲法也曾受盧梭觀念的啟發 參考麥克里蘭 J. S. McClelland 著 彭淮棟譯 西洋政治思想史 臺北 商周出版 2000 第四部 社會契約理論 錢先生雖然特別提到盧梭 但他所說的西方契約論民主

125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23 在為政者受民眾的信任與託付 受託的政府官員由考試而來 不由政黨 選舉或民眾革命產生 人民相對的並未密切介入政治決策 以此與契約 37 論有所區隔 這是錢先生的一項特殊界定 三 中國式民主 余英時認為 錢先生 深信儒家的政治理論有一個合理的內核 可 以與現代的民主相銜接 支持這項觀察的例證不勝枚舉 國史大綱 就曾說過 民權亦各自有其所以表達之方式與機構 能遵循此種方式 而保全其機構 此即立國之大憲大法 中國式民主 的概念就 是此論點的直接發展 與 信託論 同樣做為解說傳統政治思維的手段 錢先生有多篇文章闡述這一觀點 1942 年所作的 中國民主精神 一文 以一個看似詼詭的對比做為開頭 將為近五六十年來中國人述說中國為一富於民主精神的國家 正如 要對真知道真熟悉中國傳統文化傳統歷史者述說中國為一個帝王專 制的國家一樣見其為怪誕 38 該文接著對 民主精神 做了界定 中國傳統政治若具民主精神 為何沒有代表民意的國會 又沒有對 國會負責的內閣制度 又沒有限制帝王以必須遵守的憲法 但我們 若肯承認中西歷史演變各有其特殊而不同的路徑 則此等問題 自 會感其無甚意義 而中國之民主精神亦自然容易在中國史的每頁裏 政體 應是指以英美為主的代議政治 特別是其發生階段 除此之外 在現代代議政治 裏 有關代議士的代表性爭議 也就是其所受選民的信託究竟是怎樣的信託 有何種獨 立判斷的空間 也與不同的契約論或信託論思維有關 37 這一論述與建國方針和政府形態顯然有直接關係 錢先生認為 發動民眾革命和推動政 黨政治都不切合當時的國情 此與中國民眾的政治心理和素養有關 他贊成孫中山的構 想 以考試的手段組成五權政府 但必須以知識分子的培養為條件 此種觀念的闡述見 於 建國三路線 文化與教育 中國傳統政治與五權憲法 政學私言 和 中國歷史上的政治 中國歷史精神 等作品 中國歷史上的政治 且將五 權憲法的政府稱為 信託政權 見 中國歷史精神 中國民主精神 文化與教育 107

126 閻 124 鴻 中 透露呈現 西方的民主制度在中國未曾出現 但若將 民主 視為一種政治理想或 精神 則此一理想自無妨透過不同形態的制度來實現 該文 及其他作品 所論 便是這種理想或精神在中國政治制度中的表現 此種表現首先在區分王室與政府 其政府的組成具有人民代表性的 意義 非帝王意志的延伸 當知中國政府雖無國會 而中國傳統政府中之官員 則完全來自民 間 既經公開之考試 又分配其員額於全國之各地 又考試按照一 定年月 使不斷有新分子參加 是不啻中國政府早已全部由民眾組 織 則政府之意見 不啻即民間之意見 中國政府既已為民眾 組織之政府 則政府一切法制章程 即係民意之產物 更何需別有 一民選立法機關 再創一部憲法 強政府以必從 政府事業之 最大最要者 莫過於設官任職 而中國政府官吏之任用 皆有客觀 之銓敘規程 及其主管之衙門 即宰相亦有其一定之階梯 非帝王 私意所能隨意而授與 39 西方的憲政國會發生自稅收的爭執 在中國對類似問題原有不同的處理 機制 對於人民之賦稅 此亦有正式之章程及其主管之機構 歷代輕徭薄 40 賦 成為政治上一大傳統 稅率一定 上下俱遵 不得輕變 政府成員經由客觀制度取自民間 政府體制有獨立性 人民義務受法制 保障 凡此類似憲法的功能在中國皆已完備 而西方民主原僅實行於中 層階級 中國則為士人政治 故中國的傳統政體宜可稱之為 中國式之 民主政治 類似論點在 國史大綱 裏也曾表述過 同時 中國因國家形態不 適於多數選舉 傳統政治理論遂有主張 尚賢 而不從眾的獨特發展 由此理論 故中國傳統政治 重賢才 重教育與選舉 逐步造成一 種 國士 的理論 此種選舉 非近代西國之民眾選舉 此種理論 39 中國民主精神 文化與教育 109~114 引文見 中國民主精神 文化與教育 114

127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25 重內心負責 而不重與眾從同 故曰 君子羣而不黨 君子闇然而日章 蓋中土以學治 而西國以黨治 此又中 西兩土政制習俗 各有其傳統相沿 可謂長短互見 兩有得失 而 無所用其入主出奴也 41 若進而將上述看法與中 西政治形態不同的論點結合 錢先生曾使用 直 接民權 與 間接民權 來形容中西政治 西方國會初起 乃為一種間接民權 以其只代表民意監督政府 而 政府本自與民眾對立 民眾只有監督行政之權 故可謂之 間接民 權 中國傳統政制 雖有一王室 有一最高元首為全國所擁 戴 然政府則本由民眾組成 自宰相以下 大小百官 本皆來自田 間 政府既許民眾參加 並由民眾組織 則政府與民眾固已融 為一體 政府之意見即為民眾之意見 更不必別有一代表民意之監 督機關 此之謂 政民一體 以政府與民眾 理論上早屬一體 故知中國傳統政治 未嘗無民權 而此種民權 則可謂之 直接民 權 以其直接操行政之權 42 在西方國會的萌芽階段 政權還由君主掌握 民意只能透過國會做有限 的監督 故謂之 間接民權 而中國的人民則可以循制度的管道進入 政府 主持施政 故謂之 直接民權 此一說法後來在 中國傳統政治 仍然 沿用 對於考試和官僚制度 學者大多著重其泯除階級 結合社會上層勢 力的功能 而錢先生更看重其普遍 客觀 公平性中所具有的開放政權 建立政府與社會合理關係的意義 故可形容為 中國式民主 基於此 種認識 傳統政治制度與其精神無疑可與現代民主揉合接軌 43 余英時曾說 錢先生由於針對流行的 君主專制 說作反駁 行 41 中國民主精神 文化與教育 116~ 中國傳統政治與五權憲法 1945 政學私言 6~7 43 討論中國現實政治的民主制度時 錢先生推許孫中山 五權憲法 的原則 欲以人才考 試制度建立現代政府 以政府自身的監察制度取代西方議會的監督機制 減輕西方政黨 民主黨爭之病 參 中國傳統政治與五權憲法 政學私言 7~11 及 如何研究 政治史 中國歷史研究法 27~28

128 閻 126 鴻 中 文之間難免引起誤會 好像他斷定傳統的儒家政治即是 民主 有些 爭議便是這樣引發的 由以上的引述可知 這並不全屬誤會 只不過 錢先生所說的 中國式民主 本有特殊的界定 是就以制度來保障人民 權利的 精神 而言的 問題在於 民主 一詞本來就是指稱政治體 制 自然有其制度上的形式要件 雖然各種民主制度之間也有許多差異 然而無論雅典的民主 近代的大眾民主或代議民主 都脫離不了決策行 政取決於民意的機制 錢先生從 精神 來界定 民主 賦予和西方 背景全然不同的制度內涵 已經遠離了一般經驗 何況又是在討論現實 政治的通俗文章中使用 將遭致讀者的質疑是不難預料的 信託 契約 和 民主 都是西方歷史產生的政治語彙 錢先生轉化其意義而加以運用 類似的論述方式在 國史大綱 裏相當 常見 就達意的效果而言 或許有得有失 但精神上則都強調了中國政 治既具有特殊形態 又包含普世價值 普世價值以近代民主政治為主要 典範 而中國傳統政治的特殊形態與制度也有其值得肯定和沿襲的意 義 這是錢先生政治論述的基本立場 不過 在藉助西方分析概念的同時 上述對中國政治形態的分析 顯然未能擺脫西方政治分類模式的框架 例如下面兩段論證的邏輯 1. 西方學者言政體 率分三類 一 君主專制 二 貴族政體 三 民主政體 中國傳統政治 既非貴族政治 又非君主專制 則必為一種民主政體矣 中國傳統政治 既非君主專制 又非貴族政體 亦非軍人政府 同時亦非階級專政 此更不煩再說 然則中國傳統政體 自當屬 於一種民主政體 無可辨難 吾人若為言辭之謹慎 當名之曰 中 國式之民主政治 45 雖然已將中西國家形態有所區隔 但卻仍然以西方政治分類為基準 落 入了西方中心論的困境 所爭只在專制或民主而已 民主 專制 等詞彙本來就不是獨立的觀念 而是具有相對意義的分類架構 要擺脫 44 中國傳統政治與五權憲法 政學私言 5~6 45 中國民主精神 文化與教育

129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27 西方中心論的困擾 必須以新的分析觀念建立新的分類模式 這還有待 於 職分論 等觀念的提出 對於多數學者強調的皇權對政治制度的負面影響 錢先生也不輕 忽 只是他並不認為那是中國傳統政治主要精神之所在 國史大綱 稱明代是 絕對君主獨裁 稱清代為 狹義的部族政權 後來在 中 國傳統政治與五權憲法 1945 中 不僅以元 清兩代為專制政治 也承認傳統帝制下的王室普遍 迹近專制 確實是一大病害 中國傳統政治之病害 最大者在上到底多了一個迹近專制的王室 在下到底少了一個代表民意的國會 此亦由中國歷史環境所造成 中國乃一廣土眾民之大國 欲求政治之統一與安定 不能不有一舉 國共戴之元首 而此元首之推戴 若由民眾選舉又多不便 於是乃 有世襲之王室 此均為中國歷史環境所限 無足深怪 抑且正為其 缺乏一國會 故能逼出考試與銓敘制度 正為其有一世襲之王室 故能逼出監察與審駁制度 此中消長 正亦得失參半 46 中國以往因環境所限 不得不保留王室 為了克服這一不利條件 而創 造了若干合理的制度 依照這樣的觀點 中國政治制度雖有王室 但論 其主要精神 非但不是助成君主專制 反而是由反專制來實現其理想 這正是錢先生政治史研究的精神所在 常有學者認為錢先生對傳統政治過於讚美 其實 除了在糾正過分 的文化自譴心態的情況下 錢先生所有討論傳統政治的作品對此一向利 病兼陳 如 中國民主精神 指出傳統政治弊病有四 王權時時逾越界 線 外族入主易以王室宰制政府 趨於仕途的士大夫容易腐化 下層民 眾對政治不發生興趣 徒付其信仰期望於不可知之數 稍早在提出 信 47 託論 時 也曾指出類似流弊 上述看法與其他學者頗有接近之處 46 中國傳統政治與五權憲法 政學私言 中國民主精神 文化與教育 118~120 中國傳統政治與儒家思想 一文指 出兩種流弊 一 既鄙斥霸術 不務於富強兼併 乃時為強鄰蠻族所乘 二 民眾不 獲直接預政 士大夫學術不常昌 乃時有獨夫篡竊肆其賤志 政學私言 140 中國民主精神 將第二點分為三項 乃如上述

130 閻 128 鴻 中 不過 錢先生認為 制度不夠穩固 原因在於社會力量不足以與皇權相 抗衡 而非制度本身即以專制為目的 論制度不應忽略其所依據的理念 中國式民主 和 信託論 的論證雖有缺陷 但對傳統制度所依據的 理念原則的解釋 已經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四 與蕭公權先生見解之異同 1.蕭公權對 非專制論 的批評 中國傳統政府經由考試而向全民開放 並分割王室和政府而限制王 權 具有對權力的監督和獨立的制度 對人民權益有一定的維護保障 錢先生將此形容為 中國式民主 而其他學者多不以為然 精研中 西政治思想的蕭公權先生所提出的批評 應該是具代表性的 在 中國 君主政體的實質 1945 一文中 蕭公權反駁 一些擁護傳統文化的 人士 的論點 因為他們 認為近代國家中的民權制度 在中國君主專 制時代已經局部實行了 所以民主政治不是歐美的新發明 而是中國文 化中固有的成分 中國的君主政體因此也不是專制政體 此一批評無 疑以錢先生為主要對象 該文開端也指明批評錢先生的 中國傳統政治 48 與儒家思想 一文 蕭公權的主要論點如下 首先 在國家形態上 東西方都不是一成不改的 歐洲政體歷經市 府 City State 或Polis 帝國 Feudal Empire 和族國 National State 三變 中國亦有三變 以秦始皇統一和辛亥革命為界 分為封建天下 49 君主專制和民主政體 蕭氏主張 對政治形態和政治思想都應做分期 48 蕭公權 中國君主政體的實質 憲政與民主 60~77 按 蕭公權所述錢先生 的論點其實稍欠精確 嚴格言之 錢先生不認為近代國家中的 民權制度 在傳統政治 中已實施 而是主張傳統政制具有某些保障民權 非專制 的制度 所以有此誤差 應 是由於蕭公權認為民主政治的關鍵就在制度性的保障民權 他在 1947 年所作 說民主 一文扼要地說 什麼是民主 我們簡單的答覆是 人民有說話的機會 有聽到一切言 論和消息的機會 有用和平方式自由選擇生活途徑的機會 有用和平方式選擇政府和政 策的機會 而且這些機會 不待將來 此時此地 便可得著 便可利用 這就是 腳踏實地的起碼民主 憲政與民主 178 他以此表明贊成自由主義的民主觀 49 蕭公權 中國君主政體的實質 憲政與民主 60~64 應該注意的是 蕭公權

131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29 的理解 若認為中西有兩相對立的國家形態 分別含有跨越不同時期的 某種本質 實涉混淆 解讀政治思想應留意其當時的國家形態 不可將 前後混為一談 這套對中西政治發展具有不同軌跡的論述 在強調歷史的特殊性 反對將中西政治做概括比附方面 較錢先生似有過之而無不及 然而所 說的模式與立論的旨趣卻大相逕庭 中西政治有無某種通貫時代的本 質 是兩人歧異的一項根源 50 蕭氏繼而提出 專制 的定義 他並不從 何謂民主 來批評錢先 生的論點 或許因為那僅能說明中國政治不是什麼 無法回答它是什麼 而是直接從 何謂專制 出發 論述中國確為專制 他認為以 專制 來說明中國君主政體 乃是英文 Absolute Monarchy 的譯名 此種君主專制政體的性質 要分原則與事實兩方面看 就事實說 歐洲最專制的君主並不是獨攬大權 毫無顧忌 他們也 必須利用或憑仗臣屬來執行他們的意志 他們在登位的儀式中往往 要鄭重宣誓表示願意遵守上帝的命令和國法的條文 只要在原則上 君主的權力不受明確固定的限制 專制政體的主要條件便可成立 運用 政體 一詞來描述西方政治形態 其實有兩種意義 一是市府 封建帝國和族國 等 意即國家形態 二是專制 民治或法治意義等 乃是政權形態 在解釋西方歷史時 專制政體 見於市府 族國兩時期 而解釋中國歷史時 則指自秦到清整個時期的政 府 這種含混 源自於他對東西政體所做的歷史分期採取了不同的分類準則 兩套準則 與分類是難以合併的 50 這項觀點 讀者在前面引述錢穆先生的論點中當然可以體會得知 此處僅就制度部分舉 一項錢先生的說明為例 在 中國歷史研究法 書中的 如何研究政治史 一文 在解 釋 三通 何以名之為 通 史 時說道 中國歷史上的政治制度 則自古迄今 卻另有其一種內在的一貫性 直到今天 亦仍還有歷史上的傳統制度保留著 香 港 孟氏教育基金會 1961 此據全集本 20 可知現代與傳統的國體雖有變遷 但並 不能使制度的延續性完全消滅 此外 相對於中國政治向內凝聚的通性 錢先生對西方 政治強調其具有征服性 始於城邦的擴充 達於近代主權國家和殖民地國 而蕭公權則 將帝國與封建合併為 Feudal Empire 帝國 指稱的範圍就大為縮減了 而且羅馬帝國 和中古封建國家的界線也變得模糊 其理由不知何故 西方政治學在早期似乎不重視對 帝國政治的論述 或為一因 俟考

132 閻 130 鴻 中 近代學者所謂 專制 大約包含兩層意義 一 與眾治的民主政 體相對照 凡大權屬於一人者謂之專制 二 與法治的政府相對 照 凡大權不受法律之限制者謂之專制 一個民治而兼法治的政體 固然不是專制 一個民治而非法治 或法治而非民治的政體也不是 專制 51 專制未必是君主個人徹底的獨攬大權 為所欲為 只要君主的權力未受 到 明確固定 的限制 得以凌駕於制度 法律之上 這樣的君主權力 當然不受民意支配 也不受法律的限制 所以既非民治 又非法治 乃 得謂之 專制 這是基於十九世紀以來的政治學 權力 理論對 君 主專制 所做的基本定義 雖然未必盡合於歷史上的實況 也顯示出 專制 一詞所含有的貶抑性 他又說 專制政體的發展以十七 十八世紀為頂 52 點 但並不僅指這一時代 其他時空的政治也可能為專制 關鍵在於 君權是否明確受到限制 中國自兩漢以後限制君權的辦法 蕭公權歸納為三種 一是 天譴 式的宗教力量 二是 祖宗家法 含國家成法 三是相權 諫議和銓選 考試等制度 三者實際效用都有限 君主的權力並未受到絕對的限制 反而經常扭曲和破壞了制度 故扼要言之 由秦漢到明清二千年間專 制政治雖然在效用上好壞不齊 然而本質上確是始終一貫 並且就大勢 53 上看 由淺趨深 逐漸地增加了程度 也逐漸地暴露了弱點 這自 然是君主專制 錢先生反對專制論的主要理由 是中國具有獨立於王室之外的政府 和制度 而蕭公權則針鋒相對地指出制度的獨立性並不真正可靠 兩人 理解上的差異 不僅出於對君權與制度兩方力量的評估 也包含了對制 度本質的不同認識 蕭公權將專制政治進展的趨勢視為政體本質的彰 51 蕭公權 中國君主政體的實質 憲政與民主 蕭公權指出 專制 一詞兼為 Absolute Monarchy 或 Monarchy Autocratic 或 Despotic Government 的譯名 這些名詞在西方歷史上的指涉對象當然有其相歧之處 見 中國君 主政體的實質 憲政與民主 64~65 53 蕭公權 中國君主政體的實質 憲政與民主 66

133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31 顯 錢穆對此一趨勢的事實面是同意的 但認為此係制度的弊病一面 論制度的本意仍應從其精神與理想來談 蕭公權也承認制度中對君權確 有限制的用意 但認為並無絕對的效力 故不影響其為專制政治的本質 對政體和制度本質該如何理解評估 是這項爭辯的真正重點 蕭公權也反對 中國式民主 的說法 他認為卿相縱然出身民間 卻並不代表人民 他們勤學求仕的動機正是想脫離民間而廁身士大夫階 級 他們縱能為人民的福利而努力 他們是以皇帝助手的資格 而不 是以人民代表的資格去活動 平民出身的士人取代了封建貴族在政治 54 上的地位 恰恰助長了君主專制 這一 官僚制助長君主專制 的政 55 治學觀點 不論在西方或近代中國都普遍流行 韋伯的意見也是如此 在這樣的觀點裏 士人不過是官僚和預備官僚 是 皇帝的助手 也 就是皇權的延伸 而不能視為人民的代表 錢穆也同意官僚與貴族的消 長確實對君權的發展有助益 但仍然強調官僚制度的基礎是學術和文化 價值 士人經常具有建立和維繫理想政府的理念 發揮主導社會 抗衡 不合理君權的作用 僅僅依據 君主專制 的原則 殊不足以說明與此 相關的歷史事實 國史大綱 討論時代興衰和制度變遷 經常以士人 及學術為要因 後來的 國史新論 一書也以社會和士人 智識分子 為政 治的基礎 與此相關的論述極多 總而言之 蕭 錢兩人的異同 源自兩人對政治和歷史整體思維的 系統性差異 這在近代中國學術史上有深刻的意義 可惜的是 在現今 資料裏 我們無法得知錢穆對蕭氏批評是否得知 有何感受 中國君主政體的實質 一文作於抗戰結束之年 當時中國知識分 子寄望於戰後國家的體制建設 制度興革成為學術界的重要關懷 蕭公 權辯駁錢氏的焦點也不期然而置於制度分析 但他最大心力之所注本在 政治思想研究 對於傳統制度與思想的關係也深思已久 其巨著 中國 政治思想史 對此一問題已發端緒 後來在美又有明確的論述 這些論 述並非針對錢穆而發 但其異同更加彰顯了兩人關於政治和歷史認知的 54 蕭公權 中國君主政體的實質 憲政與民主 74~75 55 參見註 5

134 閻 132 鴻 中 系統性差異 故而以下亦擇要言之 2.傳統制度與思想的關係 前面提過 有別於當時多數自由主義者 蕭公權畢生對傳統文化與 56 固有倫理懷著很深的愛好和認同 他曾表明 研究中國古代政治思想 57 的現代意義 自始便是他研討中國政治思想史的動機 他對儒家 尤 其孔子思想深表崇敬 在 1949 年所寫的 孔子政治學說的現代意義 就以 人本主義的政治觀 形容孔子政治思想的精義 不僅肯定其超越 時代的價值 也明白斷言 孔子不知道有近代民主政治的制度 58 但是他的基本看法合乎民主而反對獨裁卻是不容置疑的事實 然而 蕭公權又認為 傳統政府主要是君王的統治工具 且 二千餘年之政論 59 大體以君道為中心 專制政體理論之精確完備 世未有逾中國者 看 來和民主思想似乎距離很遠 但他所說的 君道 包含了對君王道德 責任 心術修養和行事風格的要求 這些與專制政治結合的因素仍有價 值 他的 中國政治思想史 有個著名的觀點 儒家以人民為政治之 本體 法家以君主為政治之本體 就此以觀二家之異 正如涇渭殊流 入目可辨 該書對儒家政治思想中貴民之旨更極力闡發 在他看來 這些理念在現代政治仍然有意義 這一態度 其實與 深信儒家的政治 理論有一個合理的內核 可以與現代的民主相銜接 余英時對錢先生看法的 56 蕭公權在自傳 問學諫往錄 臺北 傳記文學 1972 裏 自述其在出國留學後仍接 受父母之命成婚的心路歷程 他又喜寫舊體詩 抗戰前後在成都居留的九年半裏 與詩 友朱自清等經常唱和切磋 積稿五百餘首 其全集內刊有 小桐陰館詩詞 臺北 聯 經 1983 由此一斑 可見其於傳統文化愛好之忱與浸淫之深 57 蕭公權 問學諫往錄 70 並參黃俊傑 蕭公權與中國政治思想史研究 臺 大歷史學報 27 期 2001 臺北 ~ 蕭公權 迹園文錄 臺北 聯經 ~74 引文見 55~56 59 蕭公權 中國政治思想史 臺北 聯經 1982 下冊 附錄 中國政治思想史參 考資料緒論 蕭公權 中國政治思想史 關於此書及其寫作背景的分析 參黃俊傑 蕭公權與中國政治思想史研究 臺大 歷史學報 27 期 151~185

135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33 理解 相當接近 不難想像 錢 蕭兩人對儒家思想的歧見不大 差異的 關鍵在於思想與政治制度的關係 若儒家思想不必為專制政治負主要責任 那麼專制觀念究竟從何而 來 從漢代開始 學者就常將政治中的理想面歸功於儒家 陰暗面歸罪 於法家 這也是蕭公權的態度 他將中國秦漢以下視為專制政體 則對 法家影響力的估計 自當高於儒家 1959 年他在美國提出的 法家思想 62 與專制政體 一文 原以英文撰寫 便陳述這一觀點 該文開宗明義表 示 許多研究中國史的英美學者認為吾人有充分的理由稱帝制中國為 儒教國 或 儒教社會 此種說法 主要基於一項事實 即儒家 思想是維持從漢至清帝制體系的主要力量 這本是民初反傳統思想的 共通意見 他卻指出帝制的法制面是源自法家的成績 其後儒家 僅做 為實質上源自法家思想之專制措施的輔助工具 且 贊同儒家思想的 君主是有選擇性的 強調為他們的政治利益服務的箴言 同時忽視 63 不能與專制政體的基本目標相調和的儒家學說 也就是說 法家是 真正支持君主專制的 儒家雖有道德控制之用 但與專制政治不完全相 64 合 這項解釋讓儒家思想具有現代價值的部分可以與專制政體脫鉤 然 而同時也表示儒家在制度方面的作用有限 62 蕭公權撰 劉紀曜譯 法家思想與專制政體 原篇名 Legalism and Autocracy in Traditional China 譯文原載 清華學報 新 4 卷 2 期 1964 新竹 收於 迹園 文錄 75~90 63 蕭公權撰 劉紀曜譯 法家思想與專制政體 迹園文錄 該文所針對的見解 或許即與李文遜 Joseph R. Levenson 後來完成的 Confucian China And Its Modern Fat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 相近 對該立場 之偏向及後續研究觀點所做的修正 可參柯保恩 Paul A. Cohen 著 李榮泰等譯 美 國的中國近代史研究 回顧與前瞻 Discovering History in China: American Historical Writing on the Recent Chinese Past 臺北 聯經 1991 第二章 附帶一提 楊聯陞 先生輓蕭公權之聯曰 學析法儒詩兼唐宋 德齊往哲書澤來賢 影跡見黃俊傑 蕭公權與中國政治思想史研究 文後 臺大歷史學報 27 期 183 上句似在表 彰蕭公權對儒家與法家的探討為學術上的重大貢獻 黃氏上引文曾說明蕭公權的價值關 懷與人文精神 並另有 蕭公權與中國近代人文學術 收入黃俊傑 儒學傳統與文 化創新 臺北 東大圖書 ~148 亦均值得參考

136 閻 134 鴻 中 相對於上述的儒法功罪論 錢先生對法家起源和本質 法家與儒家 65 對傳統政治的作用 都有相當不同的看法 他在 人治與法治 1945 文中說 中國傳統政治受限於廣土眾民的歷史環境 必須依法為政 相 66 較於西方古代 為一 尚法 之政治 許多弊端由此而來 但不應歸 責於任一思想 嘗試論之 政治者 乃人羣最現實之活動 而儒 道 法三家 則 皆為一種理想 皆不能完全適合於現實 故中國不僅無純儒之政 乃亦無純道 純法之政 中國傳統政制之為法治 此乃適於現實 而有不盡合於儒 道 法三家之理想者 然使中國現實政治不致困 陷於現實而不能自拔 則亦惟此儒 道 法三家之功 67 以法為治是基於中國社會和政治現實的產物 儒 道 法三家均為致力 於改革現實的理論家 但理論家也有偏蔽 必須與吏治實務結合才近於 理想 故云 中國自古乃無純儒之治 兩漢儒生 皆如公孫弘以文學緣飾吏事而 已 不足當純儒 苟為純儒 又患無濟於吏事 中國自秦以下 之政治 本為儒 吏分行之政治 亦即法 教分行之政治 儒生之 所長 在教化不在法制 在端拱而議 不在理煩勝劇 然漢高 按 疑係唐字誤 而上 宰相每起於州部 問文吏亦必於儒者 原注 上句出 韓 非 下語見 前漢 何武傳 儒吏雖分而不分 故可收互濟之美 治 績之劭由此 宋明而下 儒吏之分日顯 而政治之病象亦日甚 嘗試論之 中國政治之不能不趨於尚法 此乃歷史環境所限 無可 強避 而尚法之弊不至甚害者 則幸有儒學與之相調劑 故真 有得於中國傳統政制之精意者 必崇獎儒術 使之出入諷議 端委 揖攘於百僚之間 此乃政治理想之所寄 德化 之政 特高 懸以為崇法治者一種精神上之消毒防腐劑而已 若在儒家積極之貢 65 人治與法治 政學私言 97~ 所謂 法治 尚法 之 法 指一切制度典禮 不僅法律 這一意義 在 中國 人之法律觀念 1942 中有較詳盡的闡述 見 政學私言 240~ 人治與法治 政學私言 105

137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獻 則固在下不在上 在學校不在政府 尚法的現實與德化的理想相調和 為中國政治運行的常軌 儒家功在教 育 對依循法治的政治實務影響有限 至於法家亦然 錢先生說 中國傳統政制之所重於法治者 此乃中國歷史環境所限 現實所需 並非淵源於法家 法家者 其先本出於儒 法之與儒 同為一種政 治理想 同為對於現實政治有起衰救敝之功效 法治之敝 必 為文勝 等因奉此 章規則例 紙片文書 塗飾虛華 法家則 主為循名責實 此亦一種由文返質 又尚法治必陷於守舊 法典易 趨凝固僵化 每不能與時代相協調 法家則主變舊而趨新 若管仲 之於齊 吳起之於楚 商鞅之於秦 非無法而創法 乃因法而變法 而尚法治之國則必憚於變 故曰 利不百 不變法 故儒家之於 傳統制度常見為迂闊 而法家則見為刻急 蓋二者皆譏 中國傳統 政制雖偏尚於法治 固非盡本之於法家 69 法家主張革新法制 而非因襲法律 主張循名責實 乃是超越法令規章 繁雜之弊而要求確實功效 故一般來說 法家主張顯得 刻急 一如 儒家之顯得 迂闊 都是因為和政治現實有差距 尋求改革之故 兩 者都不是中國政治偏差積弊的真正根源 歷代評論法制文勝之弊 即使 70 出於儒者 如朱子 黃宗羲 也並不從批判法家著眼 即其明證 至 於道家的政治作用 錢穆先生說 道家主清淨無為 蓋對尚法之治而主徹底之解放 若以儒家為 迂闊 法家為刻急 則道家又流於虛無 為文吏者 皆不能純取以 為治 71 錢先生認為 中國政治自有其大一統國家現實政治的需求與慣性 不得 不崇尚法治 所謂 尚法 就是制度化和官僚化 乃求有一客觀運作 68 人治與法治 政學私言 102~ 人治與法治 政學私言 104 按 錢先生對戰國法家起源的看法與此處所論頗 有相關 可參 先秦諸子繫年 考辨 魏文侯禮賢考 商鞅考 申不害考 諸節 70 人治與法治 政學私言 99~ 人治與法治 政學私言 104

138 閻 136 鴻 中 的準據 而儒 法 道各家則各持理念 有其補偏救弊 調和救濟的貢 獻 但不可能改變政治的實際基礎和基本性格 依照蕭公權的觀點 中國政治制度的特性與利弊 可以儒 法兩家 的思想來解釋 而多數的制度史專家則很少注意學術思想的實際影響 在錢先生看來 政治制度雖與政治思想密切相關 但決不能視之為另一 方的投影 而是各有獨立性質的 補偏救弊的思想必須因時制宜 因此 論制度 論思想 都要觀察相互的影響與前後的動態 才能確知其所以 72 然 從以往有關中國的政治制度史和政治思想史的研究情況看來 此 一特殊見解在學界似乎尚少知音 五 傳統政治的積弊 法治 多數學者認為 中國傳統尚人治而不尚法治 然而各人所指的內容 卻頗有不同 或謂中國過於崇拜聖賢人物 或謂過於信任道德力量 或 指法律 制度因人而異 或謂法制只是專制的工具 或謂法制易遭專制 所破壞 在一個口號下卻有著多種不同的意義 錢先生分析中國政治思 想與制度的關係則從傳統觀點出發 他使用的 尚法 法治 人 治 等詞彙 都是源自傳統的概念 他先求對傳統政治的特質能有同情 的理解 也根據所得的認識提出改革政治的特殊見解 他認為 崇尚法治是中國政治的一貫特色 如就制度言 自秦漢以來 如賦稅 如兵役 如法律 如職官 如選舉 如 考試 何一不有明確精詳之規定 何一不恪遵嚴守至於百年之外而 不變 秦 隴之與吳 越 燕 冀之與閩 嶠 其間川泉陵谷異變 風氣土產異宜 人物材性異秀 俗尚禮樂異教 於此而求定之一統 向心凝結而無解體之虞 則非法治不為功 中國之所以得長治久安 於一中央統一政府之下者 亦惟此法治之功 秦 漢以下 可以考 諸史 隋 唐以下 又可以徵之典籍 言政治如 唐六典 言刑 法如 唐律 其書皆現在 自唐以下 遞演遞密 列代會典 其 72 此一方法論的完整陳述 可以參考 1961 年寫作的 如何研究政治史 見 中國歷史 研究法 34~35

139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薈萃之所也 制度化和官僚化為中國政治無法擺脫的特質 因此 尚法之弊雖是各朝 反覆出現的陳述 然而振衰起敝 撥亂反治仍然要靠重建法制 就政治 積弊言 宋代以來 尚法常與胥吏政治並論 學者公認有積重難返之勢 從 朱子語類 和黃宗羲 明夷待訪錄 可以見到前後一致的批評 74 錢先生在 法治新詮 1943 一文中 曾詳細引述康有為 1858~1927 對近世官制兩大弊端的討論 其一為 曹司之日降而日污 又一為 地 75 方親民官之沈淪而莫拔 與朱子和黃宗羲的見解也若合符節 古人對當時或其近代制度的議論 錢先生稱為 歷史意見 詳下節 然而近代知識分子多已忽略遺忘 面對傳統政治的各種積弊 學者幾乎 都視之為專制所造成的惡果 根據這一觀點 只要剷除專制 代以民主 之政 根本一變 歷史積弊理應藥到病除 一旦改革受挫 面對現實政 治遲遲不上軌道 眾人幾乎無不歸咎於專制遺毒 錢先生對此種見解深 不以為然 從歷史看來 此等問題自有不易改變的結構性條件存在 此 即中國的國家形態 蓋法治之偏勝於人治 此乃中國歷史環境使然 76 雖有聖智 亦莫能為矣 中國的理想政治 必須以克服這一先天因 素為前提 若能重視 歷史意見 汲取其精神 自可明白惟有 人治 與 法治 協調 讓制度與人才有合乎理想的結合 才是正確的道路 理想的政治人才 需兼具學術 通識 與文法 行政能力 理想的政治制度 是要讓人才能充分施展的制度 法治新詮 指出 近賢好言法治 顧法之為義 固不僅於信賞而必罰 而猶有其大者 法之大義 在求 人盡其才 官盡其職 事盡其理 物盡其用 賞罰抑法治之下 就賞罰言之 信賞尤宜先 73 人治與法治 政學私言 人治與法治 政學私言 99~ 法治新詮 政學私言 255~ 人治與法治 政學私言 法治新詮 政學私言

140 閻 138 鴻 中 此所謂法 包括制度 法規與賞罰 而以合理的規範和誘因 信賞 為 先 又曰 求之於漢 唐 宋 明之所以為之者而抉其精 尋其微 必人 盡其才 而後官可以盡職 事可以盡理 物可以盡用 何以盡 人之才 則必疏節而闊目 使人之才情氣力 恢恢乎於我法度之中 若游刃而有餘 而後人之有才者得以盡 而我之賞罰得以施 78 疏節而闊目 使人得以盡其才 而後賞罰才有意義 又云 法治之美 有一言而可盡者 曰 莫大乎使人之有才得以進 而不 肖者亦得以退 而又使人之才不肖易以顯 此最法之善者 何藉而 使才不肖易以顯 又使有才易以進 不肖者易以退 曰 莫大乎明 其責而專任之 又貴乎簡損其階資節級之尊卑而上下直達 使在上 不為貴 在下不為賤 以暢其氣而通其流 79 遠自唐宋以來 官僚化傾向的病徵是權力過度集於中央 官階層級的肥 大和人才流品的過度區隔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 對於制度改革的原則 錢先生也認為應以西方近代政治為模範 但著眼點卻迥異於時俗 中國傳統法治之所為 乃異於近代西方憲政國家之法治者 則無亦 曰西方之法治尚疏 而中國之法治則已密 西方之法治尚質 而中 國之法治則已文 西方之法治 尚許人有度外之功名 而中國之法 治 則已桎梏人之手足 明白言之 西方之法治 尚多留人治之餘 地 而中國之法治 則已損及人治之範圍 80 在他看來 西方憲政對中國的最大啟示 是制度可以留給人才施展的空 間 可知在他心目中 理解中國歷史特質與採納西方經驗 不僅不矛盾 而且相輔相成 國史大綱 曾以王安石變法為例 為上述見解提供一個歷史上的 重要反面證據 王安石 1021~1086 的改革是採取強化法制的手段 78 法治新詮 政學私言 法治新詮 政學私言 人治與法治 政學私言 106

141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39 安石的最大弊病 還在僅看重死的法制 而忽視了活的人事 依照 當時情況 非先澄清吏治 不足以寬養民力 非寬養民力 不足以 厚培國本 非厚培國本 不足以遽希武功 安石的新政 一面既忽 略了基本的人的問題 一面又抱有急功速效的心理 在國內新政措 施全無頭緒的當日 卻同時引起邊釁 對外便覬開疆用武 因此更 是加意聚斂 而忽略了為國家的百年長計 南宋時 陳亮評安石新 政 從宋代建國的本原立論 可謂中其癥結 亮謂 王安石以正 法度之說 首合聖意 其實欲藉天下之兵 盡歸朝廷 別行教閱以為強 括郡 縣之利 盡 入朝廷 別行封樁以為富 彼蓋不知朝廷立國之勢 正患文為之太密 事權之太專 郡 縣 太輕於下 而委瑣不足恃 兵財太關於上 而重遲不易舉 而安石竭之不遺餘力 不知立國 本末 真不足以謀國也 81 由 國史大綱 不惜篇幅對此問題鄭重提示 可以想見錢先生的用心 中國政治長期存在著尚法之弊 在當代唯有錢先生屢屢言之 許多 批評者卻以為他在反對採用西方近代法治的觀念和運作 實在令人訝 異 雖然國人也經常拿 官僚主義 來批評現實制度 然而一旦涉及改 革 無不以法制的嚴密化 權力的集中化來推行 是即束縛於歷史積習 82 而不自知 如果行事方針稍稍不然 便有 一抓就死 一放就亂 的 感嘆 或者貌似分權 卻反讓決策與行政更加繁冗 運作更形遲緩 不 詳病症的改革措施難有好結果 這是 國史大綱 引論 所一再強調的 要讓人才從法制中解放 必須先在心態上解放 然後才能切合當前的人 事設計妥善的制度 每個國家都有其特定的結構形態 這點不易驟然改 變 而制度與理念卻可從不同歷史經驗的比較觀摩中獲得更新 但新的 制度與理念 要能和既有的國家形態準確嵌合 才能發揮效用 雙美並 濟 這是錢先生的主張 此一基於歷史經驗的洞識 應該值得研究當代 81 國史大綱 578~579 按 亮謂 以下為目文 出於 元 脫脫 宋史 陳亮 傳 不僅陳亮 王安石同時人已經提出相同的批評 范純仁曾說 安石以富國強兵 之術啟迪上心 欲求近功 忘其舊學 尚法令則稱商鞅 言財利則背孟軻 載 元 脫脫 宋史 北京 中華書局 1977 標點本 卷 314 范純仁傳 錢先生在 法治新詮 中建議 針對官僚主義 應簡化官階 汰省虛位 使賢才容易有 所表現 而得以較快擢任為親務親民的曹司 中央事務單位主管 與州縣 地方首長 其下小吏則仿歐美專業公務人員制度 使之能安於所守 見 政學私言 256~257

142 閻 140 鴻 中 政治或從事改革的有心之士深切留意 四 職分 權力與制度 錢穆先生以上兩個時期的政治史著作 都寫作於抗戰期間 在那個 物質艱困 資訊不便的環境下 他以豐富的作品詳盡道出對中國政治和 制度的各方面見解 隨處流露出針對現實的殷切用心 對於中國國家形 態和政治發展的特質 他都有了確定的看法和豐富的論據 但在闡述制 度精神的理論層面 其 信託論 難以證明 中國式民主 也有名詞 界定的疑問 還不能說已臻於圓熟 從論述語彙的使用來說 國史大綱 結合傳統與西方兩類詞彙來 界定特定的歷史形態 雖然也偶爾遭到誤解 不過能接受的讀者仍然不 少 在溝通上可以達到顯著的效果 但要利用西方近代概念來解釋傳統 制度的理論與精神時 卻往往顯得牽強窒礙 這種困境 恐怕和使用西 方哲學來解釋中國思想 以西方美學來分析中國藝術的情況相似 由於 涉及論述背後的整體文化背景 以及觀念 語言的特殊發展脈絡 運用 想要借用外來語彙做 格義 式的解說 不免有隔靴搔癢之感 甚至反 而增加困擾 錢先生遷居香港後 自 1950 年起陸續發表 中國社會演變 中 國傳統政治 和 中國智識分子 三篇文章 隨即與相關作品集結成 國 史新論 1951 一書 同一時期由講演增潤成書的還有 中國歷史精 神 1952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1952 和 中國歷史研究法 1961 三部著作 在這一系列作品裏 錢先生有意地融會傳統 自 83 鑄新詞 明白揚棄依賴西方分類模式理解中國的作法 中國傳統 政治 和 中國歷史上的政治 見於 中國歷史精神 兩文提出了 83 自鑄新詞 一語 錢先生曾明白自道 見 中國歷史研究法 的 如何研究社會史 一文提出 四民社會 處 44~45

143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職分論 的概念 從此一視野對許多早先的論點賦予新義 中國 歷代政治得失 上承 國史大綱 而對政治制度做了比較完整的界定 和分析 中國歷史研究法 更對政治史研究的方法論給予清楚的說明 綜合上述作品 可以說 其中最關鍵 也具新意的概念就是 職分 與 制度 以下針對這兩者略做分析 一 職分論 中國傳統政治 首先指出 中國的政治理論向來不以主權為重點 主權是列國並立爭存狀態下所產生的政治意識 而中國則以統一為常 態 具有天下觀 故而不談主權 因此 西方依主權歸屬所界定的 神 權政治 王權政治 和 民權政治 以及依據權力理論所區分的 君主專制 君主立憲 與 民主立憲 無論哪項概念都 不能 貼切 中國 歷史客觀事實之真相 學者應該擺脫對西方名詞的附會 85 尊重中國歷史客觀事實來歸納出恰當的名稱 職分論 就是從傳統 發掘出的政治理論 這項理論在思想上源於先秦史書和儒家經典 如春秋時晉國師曠 說 天生民而立之君 使司牧之 勿使失性 天之愛民甚矣 豈其使 一人肆於民上 以從其淫 而棄天地之性 左傳 襄十四年 這種思想 既非 君權 也非 民權 又如 君君臣臣 父父子子 萬方 有罪 罪在朕躬 論語 分明是 君職論 而非 君權論 相對 的 臣有臣責 君有大過責諫 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 這也是臣 責 由此發展而來的政治觀念即是 職分論 或 責任論 中國歷史精神 書中的 中國歷史上的經濟 並提出了 四民社會 之說 見該書 中國歷史上的政治 也有類似論述 並說明 君主專制 君主立憲 和 民主立 憲 是依據孟德斯鳩的國體和政體分類歸納而成的 見 中國歷史精神 35~36 86 中國傳統政治 國史新論 95~98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也說 中國皇帝 向來沒有講過 朕即國家 這句話 即是明 清兩代的皇帝也都不敢講 見第五講 清代 160

144 閻 142 鴻 中 87 政府制度亦然 中國傳統的政府組織向來稱為 職官 制度的 要點幾乎全在責任的歸屬 職分之認定上 政府百官 在中國歷史上稱為 職官 或稱 官職 西方論政 重 權 中國論政重 職 一官即有一職 職官即是政府組織 中之職位分配 中國人稱 權 乃是權度 權量 權衡之意 此乃各官職在自己心上斟酌 非屬外力之爭 設官所以分職 職有分 權自別 君亦一職 僅在百官之上 非在百官之外 在中國 權在職之內 非有權始有職 88 君主和百官各有所職 各有分際 也各有責任 其 權 乃在權衡職事 以盡責 而不是彼此抗衡而保有權力 政府部門各有所職 不僅王室與 政府有區別 君權和相權有界線 各個職務無論對上 對下也都有其職 掌的限定 所依據的觀念即是 職分 而非 權力 故而縱使貴為天 子 也不能隨意下詔 而 奉行御筆 無所可否的宰相如蔡京 1047~ 1126 被視為失職 宰相用人同樣也不能逕下派令 從君權 相權等 權 力 理論 無法解釋這些制度的意義和批評的理由 需從 職分論 才 能說明 89 因為政府必須盡職 故要求選賢舉能 士人政府是基於賢能政治的 理想而得以建立和維繫的 實際上也就是基於職分論的思維 無論是考 量百官的職能或政府的責任 官吏都必須具有道德和能力 選舉 考試 90 制度因之而起 而官吏的銓敘也必須客觀化和制度化 這些政府制度 的運作往往不受皇帝意志左右 同樣不是權力論所能解釋 而係職分觀 念的產物 基於同樣的理由 政府應有監督在位者盡職與否的機制 而非僅廉潔問 題或違法之失 故而設有監察和諫議官職來監督百官與皇帝 然而獨立的 87 唐 房玄齡 晉書 以下正史 唐 杜佑 通典 宋 鄭樵 通志 等書皆稱 職官志 或 職官典 其餘典籍多以 百官 或 官制 為目 88 如何研究政治史 中國歷史研究法 中國傳統政治 國史新論 98~ 中國傳統政治 國史新論 111~115

145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43 監察 諫議制度的一些細微設計 也同樣受職分觀念的影響 自漢 唐 以下 監察 諫議之職例由職位較低 資歷較淺者出任 此種考量並不 在權力的爭持對抗 而是為了讓監督與警示的職務容易發揮功效 例如 唐代 宰相由皇帝任命 諫官則受宰相管轄而又獨立行使職權 且屬資 淺小官 多由新進者出任 以權力來說 其與皇帝和宰相並非平行制衡 但以職能和效果而論 這一設計在士人政治理念的支持下 卻最能發揮 91 直言諫諍 以及為皇帝與宰相間緩衝的功效 可以說 這是屬於現今 所謂管理學的一些巧妙設計 它訴求激發工作人員熱誠與成就感 以達 成良好的決策 而不是以政治的權力原則為基礎 一個相對的例子 是宋代獨立於宰相之外的臺 諫制度 以權力而 言 此種監督應可更為徹底 然而臺諫基於職分必須盡言責 宰相遂動 而掣肘 甚至受到皇帝大力支持的王安石仍然處於同樣的困境 明代的 給事中也獨立行使職權 只負責審核詔令而不任行事成敗之責 他們對 上可以抗衡皇權 因為明代廢宰相 抗衡亦有其價值 對下卻時時妨礙施政 上 述制度設計 若從職分 政府的職務分工方式 來分析 很容易明 瞭其功效得失之所以然 若僅從權力爭衡的角度做考量 就不易掌握要 領了 92 錢先生強調 中國為一大型的凝聚國家 其制度的穩固和職權的細 分是必然的趨勢 而職分論便說明了這一大型國家的政府部門分工所依 循的基本理念 由此締造了具客觀獨立精神的制度和部門 而又能經常 達到整體的均衡 合作和穩定 然而利之所在 弊亦隨之 中國政制的 缺點也正在於職權過度分割 法制過度凝固和同一 晚清以來的知識分 子 因極端羨慕西方的分權和法治 多冀望以制度束縛人事 又喜好分 割政府職權 導致行政的虛應故事 懈弛怠惰 卻只能束手無策 中國傳統政治 國史新論 116~ 中國傳統政治 國史新論 115~124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對此有更清楚的 解說 見第三講 宋代 92~96 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的監察權也可以做為一項例 證 監察委員越是位高權重 效用越不彰 若從職能的角度來考量 設計必不如此 93 中國傳統政治 國史新論 125~129

146 閻 144 鴻 中 社會民眾的政治心態也深受這一政治文化的影響 因重職分而講道 義 也就形成了對政府 信託 而非監督的心態 到了現代 政治的理 論和體制已然改變 但 信託 的心理惰性仍然發生作用 組成政府之 人並非具有一種內在的道德精神 政府也缺乏內在的監督機制 而在社 會卻並未建立起監督的力量和意志 未能深切認識傳統政治的根源與弊 病 自然無法真正切合國情 循序漸進地建立起理想的新政治 94 以上是 中國傳統政治 的主要論點 顯然的 職分論 的新觀 點不僅提綱挈領地說明了錢先生一直力求解釋的中國政治之基本特質 而且使得從 國史大綱 以來的許多論點都貫串圓融 95 這項傳統觀念雖然在歷史上廣泛應用 有著豐富的內涵 但研究 中國政治思想與制度史的學者卻很少重視 甚至視之為老生常談 如蕭 公權先生在 中國政治思想史 中 對於涉及 職分 的政治思想不僅 很少提及 而且多有誤解 例如 資治通鑑 開端的記事 周威烈王命 韓 趙 魏為諸侯 之下 司馬光以 禮 分 名 論天子之職 指出 周王命三晉為諸侯 名分既失 禮之綱紀於斯盡矣 對於導致戰國 之世完全以智與力相競逐 生民之類糜滅幾盡 的惡果有其重大責任 故而大力批判 蕭公權的批評卻說 民為貴 之古義已非 司馬光 所能喻 司馬光 無不在推尊君主為專制政體張目 違背了孟 94 中國傳統政治 國史新論 129~ 職分 一詞在史書中屢見不鮮 故錢先生亦未詳細溯源舉證 姑舉數例 以助讀者理 解其傳統淵源 以 職分 言制度者 如司馬彪 續漢書志 云 依其官簿 粗注職 分 以為 百官志 南朝宋 范曄 後漢書 北京 中華書局 1965 標點 本 3555 顯示出職分為說明官制的基本概念 其以 職分 言君臣各自的政治責任 者 如諸葛亮 出師表 興復漢室 還于舊都 此臣所以報先帝 而忠陛下之職分 也 至於斟酌損益 進盡忠言 則攸之 禕 允之任也 願陛下託臣以討賊興復之效 不效 則治臣之罪 以告先帝之靈 若無興德之言 則責攸之 禕 允等之慢 以彰其 咎 陛下亦宜自謀 以諮諏善道 察納雅言 深追先帝遺詔 晉 陳壽 三國 志 北京 中華書局 1959 標點本 卷 35 諸葛亮傳 920 可知自國君以下 人人各有其責 強調天子之職分者 如司馬光 資治通鑑 記事始於周威烈王二十三年 初命魏 趙 韓為諸侯 一事 以不能維繫綱紀名分來責備天子失職 見下文

147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子 以德抗爵 和 天與賢則與賢 之旨 然而 周天子命魏 趙 韓為諸侯 是承認篡奪者為合法 指責周天子失職 怎能說是為專制政 體張目 三家分晉又豈能以孟子的尚德 尚賢來支持其正當性 正因為 對古人論職分處都當做論權力來解讀 才造成這類誤會 97 張君勱為反駁 中國傳統政治 的論點 積年撰寫書稿 直至身後 始編為 中國專制君主政制之評議 一書 書中也對職分論強烈批評 他指出 責任為中西古代皆然之道德學說 權力 才是政治團體的特 98 質 此種將政治等同於權力原則的觀點 雖然曾是政治學的基本理念 卻正是錢先生所希望修正的看法 或許由於肯定中國傳統政治與近代絕 大多知識分子的想法差距太大 包括張君勱等多位學者 皆以為錢先生 99 固守傳統觀點而拒絕現代理論 其實錢先生從未如此主張 他對中國 96 蕭公權 中國政治思想史 515~ 司馬光說 韓趙魏等 勢皆足以逐君而自為 然而卒不敢者 豈其力不足而心不忍 哉 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誅之也 今晉大夫暴蔑其君 剖分晉國 天子既不能討 又 寵秩之 使列於諸侯 是區區之名分復不能守而並棄之也 先王之禮於斯盡矣 受 天子命而為諸侯也 誰得而討之 故三晉之列於諸侯 非三晉之壞禮 乃天子自壞之也 烏呼 君臣之禮既壞矣 則天下以智力相雄長 遂使聖賢之後為諸侯者 社稷無不泯絕 生民之類糜滅幾盡 豈不哀哉 資治通鑑 卷 1 5~6 他痛心的是政治合法性 的原則喪失所帶來的災難 這與專制與否並無關係 雖然司馬光作 疑孟 對孟子有 許多質疑 包括以德抗爵和貴戚之卿可以易君兩事 司馬文正公傳家集 臺北 臺 灣商務印書館 國學基本叢書 1968 卷 ~898 但司馬光絕非不問蒼生 而固執名分之人 通鑑 一書例證頗多 如論荀彧曰 漢末大亂 羣生塗炭 自非 高世之才不能濟也 然則荀彧捨魏武將誰事哉 資治通鑑 卷 66 建安十七年 2115~2117 與孟子民重君輕的思想實相吻合 朱子等理學家對溫公之尚有不滿者 正 在於此 98 張君勱 中國專制君主政制之評議 第一 二篇 4~14 99 蕭公權先生寫作 中國君主政體的實質 時在 職分論 提出之前 故未及對此提出 評論 今亦不知錢先生是否讀過蕭先生該文 然就理論層面來看 錢先生原先提出的中 西國家形態比較理論 蕭氏的批評 中西國家形態均有歷史演變 並非一律 應可 構成有力的挑戰 倘若不能提出中國政治的本質特色 則國家形態說的說服力便成問 題 職分論 則將外部形態的比較轉化為內在思維的分別 持西方政治觀點批駁 職 分論 者 首推張君勱先生 其逐條反駁甚為認真 部分論點 如批評錢先生對唐九卿

148 閻 146 鴻 中 傳統政治的分析和批評經常參照近代西方觀念 例如他一向重視 皇 權 相權 的區分 這當然是從權力論出發的 他也總形容元 明 尤其清代政治為 君主獨裁 或 專制 100 又說 在中國歷史上 固亦不斷有專制皇帝出現 但不得謂中國傳統政治即為一種專制政體 101 他對專制說有取有捨 不僅如此 錢先生在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的五次演講裏 直到最 後一講才提到 職分論 而且在強調其為中國政治思想特色的同時 也運用 主權 和 政權 歸屬等概念 對清代統治進行分析 102 可見 他並不認為職分論是解釋中國政治制度必須恪遵謹守的不二法門 他批 評康有為的立憲主張時說道 錯誤在他沒有像西洋人般懂得政治上所謂的 主權 觀念 他不懂 得當時的中國政治 是滿洲 部族主權 的政治 103 由於主權問題無可迴避 所以當時中國必得走向革命 可知在錢先生看 來 重視傳統觀點與吸收現代理論並非必然對立衝突 書中更曾指出 中國過去的政治 不能說皇權 相權絕不分別 一切全由皇帝專 制 它也自有制度 自有法律 並不全由皇帝一人的意志來決 定一切的 我們現在應該注意在它的一切較詳密的制度上 卻不必 專在 專制 與 民主 的字眼上來爭執 104 名詞之爭的意義有限 重要在於對歷史本身有詳密的認識 僅從權力和 制度的解釋 見第四篇 26~29 亦確有所見 其多項論點與本文主旨關係較遠 茲不 具論 但以為錢先生主張傳統的思想與制度而反對現代民主制度 則誤解甚大 100 中國傳統政治 103~105 國史大綱 第三十六 三十七章標題即稱明代為 君 主獨裁 又稱清代政制沿明代之不設宰相 以便君主獨裁 見第四十三章 中國歷史上的傳統政治 1974 國史新論 該文詳細說明稱清代為 部族政權 的理由 並提出中國傳統應該是 士人政權 見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第五講 清代 156~160 士人政權 一詞在第一講中 稱為 士人政府 參同書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第五講 清代 七 變法與革命 182 並可參 156~160 此意 國史大綱 亦已有之 但未言之曉暢如此 參見第四十六章第四節 900~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第二講 唐代 52

149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47 主權觀念著眼 無法恰當理解中國傳統政治 但拘守職分觀念 也並不 能解決一切問題 從錢先生的論述來看 兩者都是研究中國政治史不可 或缺的觀點 錢先生認為 唯有重視古人的思維 才能理解其制度與行事 也才 能深知其利病得失之所以然 105 若比擬於人類學的研究法 職分論 和對於制度的 歷史意見 近於 當事人的觀點 而近代西方政治 理論則是研究者所熟悉的參照架構 兩方面的良性互動和有效對話 應 該是推進理論 深化知識的合理途徑 研究者若輕視當事人的觀點而自 認為掌握事物的本質 絕難避免望文生義 師心自用之失 這是顯然的 道理 從邏輯上講 職分論 是對比於 主權 權力 乃至 權利 所產生的概念 若對後者的意涵不經深思 勢必無法理解前者的特性 所以 職分論 必須經過長時間的醞釀才能產生 錢先生對於西方法律 中權利與主權理論的認識與思考 表現在 中國人之法律觀念 1942 一文 106 該文對中西傳統中法律的性質 來源 功用 以及背後政治和 國家意識的不同 有廣泛的分析 是後來提出 職分論 的一大前提 二 制度 精神與 歷史意見 以上的討論還涉及另一項問題 錢先生說 在中國歷史上 固亦 不斷有專制皇帝出現 但不得謂中國傳統政治即為一種專制政體 君 主專制為傳統政治的弊病 而非政治制度的精神與理想 而蕭公權則說 君主專制是中國自秦以下政體的本質與大勢之所趨 這兩種立場的差 異 是僅僅出於價值偏好 抑或有著方法或論證上的客觀意義呢 蕭公權論君主專制政體 焦點在有無制度可以限制君權 中國歷 代政治得失 則提供了另一形態的說明 如前所述 該書不特別聚焦於 105 鄙人探討 三綱 的意義 便發現近人因習於權力觀 因而誤解了本質為職分論的 三 綱說 該說本意其實是責備君王失職 請參拙作 唐代以前 三綱 意義的演變 以君臣關係為主的考察 錢穆先生紀念館館刊 7 期 1999 臺北 56~ 中國人之法律觀念 政學私言 225~249

150 閻 148 鴻 中 專制與否的問題 甚至也不突出職分論的解釋 此書 前言 表示 限 於演講時間 不得不縮小範圍 只討論政府組織 考試選舉 財經賦稅 與國防兵役四項制度 107 然而這已經比絕大多數制度史專著寬廣得多 更不用說蕭公權的討論了 無論就 政治 或 制度 而言 其所指涉 的內容 顯然有明顯的不同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的四項主題 基本上源自唐杜佑 通典 的 結構 該書 前言 亦曾提及 僅略去禮樂 刑法而已 杜佑在 通 典 開端小序中 對政治制度的體系有如下的說明 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 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 行教化在乎設 職官 設職官在乎審官才 審官才在乎精選舉 制禮以端其俗 立 樂以和其心 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 故職官設然後興禮樂焉 教 化隳然後用刑罰焉 列州郡俾分領焉 置邊防遏戎敵焉 108 意謂政治的目標在教化 基礎在民生 職官 政府 為行政工具 而以人 才選拔為其前提 禮樂 刑法 含軍事 為教化手段 國防外交以防止侵 略為目的 這種政治理念在滿足民生實際需求 追求理想社會 所有制 度則相互關連地達成所需的各項功能 國史新論 最初的三篇主題 便 是以社會為首 政治居次 殿以智識分子 這種眼光顯然與杜佑的政治 思想關係密切 從民生經濟 政府組織到社會安全 是個相關連的體系 以現代語 言來講 此所謂政治 即是孫中山所說的 眾人之事 是社會的集體 需求與公共事務的處理機制 而迄今大多數的政治制度史卻僅僅涵蓋屬 於文官制度的職官和考試兩項 軍事制度 財經賦稅多被忽略 總之不 脫以權力觀點研究政治的視野 這樣的研究由於對歷史實情的割裂處 理 對於政治與社會 文化 民生利病 時代興衰之間的關係 很難有 107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前言 4~6 文中又云 其他如學校制度 教育制度則 暫不涉及 對教育制度史 錢先生另有專文討論 1 中國傳統教育精神與教育制 度 1942 收於 政學私言 203~224 2 中國教育制度與教育思想 1968 收於 國史新論 251~ 唐 杜佑 通典 食貨 北京 中華書局 1988 標點本 1

151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49 豐富的認識 也不易擺脫現代思維的主觀投射 循著此種思路 想要對 現實問題有所啟發 或與西方觀點形成對話 其為不易蓋可想見 在專門制度方面 錢先生的眼光也與其他學者大相逕庭 例如考試 制度 從官僚制度論 便只著眼選取人才的類型及入仕途徑的寬窄 錢 先生則更重視政府向社會開放參政權的作用 中國歷史上 考試 與 選舉 兩項制度 其用意是在政府和社會 間打通一條路 好讓社會在某種條件某種方式下來掌握政治 預聞 政治 和運用政治 這才是中國政治制度最根本問題之所在 109 因此 他對清代徒有考試的形式卻不具開放政權的精神特加貶斥 110 基 於同樣的理由 入仕後的人才培養也受到特別的注意 如漢代郎吏制度 和明代翰林院所具有的培育人才精神 以及唐代人才不由政府而由門第 養成 宋代進士缺乏政務歷練等等 歷史動向 意義就不顯著 111 此等制度 若不配合人事和整體 112 又如經濟制度方面 國史大綱 對保障民生和開發經濟兼顧並重 如論歷代田制 賦稅和戶口掌握的變動 戰國秦漢間的工商發展與魏晉 唐宋時期南北經濟的轉移 都多有創見 且與左 右派經濟史研究者的 眼光均不相同 經濟思想常有其社會與歷史背景 錢先生對此尤為注意 國史大綱 論王安石新法時指出 新法對於南 北社會效益不同 新 黨 舊黨的政治主張其實反映出社會形態的差異 經濟思想又與文化價 值相關 如 中國社會演變 一文 便對漢代 均輸 平準 算 緡 王田 等諸多裁抑工商兼併 否定土地私有權的統制經濟政策 深刻地分析其思想的背景 該文指出 從春秋末年以來的土地私有化 原是從稅收制度的改變所衍生的 同時工商自由經濟的形成 則是出於 109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第一講 漢代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第五講 清代 173~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第一講 漢代 22~23 第四講 明代 141~144 第 三講 宋代 98~ 制度 與 人事 當配合認識 見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前言 1~2 此一見 解 也正如法治當使人才得有表現空間才合理想 均有融通相成之義

152 閻 150 鴻 中 貴族對入侵開發山澤禁地者讓步的結果 這兩者都只是在現實上的妥協 推移 未曾經歷社會的革命或思想的普遍認可 因此使得政府和學者的 心態並未完全跟著轉變 西漢中晚期的經濟制度和政策改革 其實是在 此一歷史背景下形成的 113 錢先生論賦稅和兵役制度 也同樣著眼於政 府與社會的結合 重視對民生的安排與國民的軍事訓練 闊其節目而明 其大義 讀者可覆案原書 茲不具論 歸根結底 這種制度史研究的最大特色就是通史的眼光 此一 制 度 觀念 當來自杜佑等傳統的政治思想與現代社會觀的融合 近代政 治學與此種看法之不同 除了文化傳統的影響外 從知識論來說 也反 映出從權力或是社會 與文化 來看待政治的不同路徑 前者的焦點置於 權力的規範與運用 目光常投注在中央與上層 後者則重視社會與政府 的結合和互動 以及制度運作的理念 這自然使得 制度 的意義 範 圍與其所涉及的脈絡都大有分別 不僅在個別制度的評價而已 從眾人之事考量歷史上的制度 便涉及合理性的問題 國史大綱 曾說 一種合理的政治制度的產生 必有一種合理的政治思想為之淵 114 泉 相反的 如果沒有理想來提昇改造 政治便容易顯現惰性 中 國歷代政治得失 反覆提到一項關於 制度 的狹義界定 即稱為 制 度 者 必須有其合理性 政治制度 有一些確實是制度 有一些則只能叫做事件或法術 在公的用心下形成的一些度量分寸是制度 而法術則出之於私 因 此沒有一定恰好的節限 所謂方法與權術 二者之間 當然又不能 仔細分 不過公私之間該有分量的輕重 西漢可說是制度 東漢則多半出於光武的私心 論唐代 確實可說在建立制度 清代 可說全沒有制度 115 出於公心 具合理精神的是真正的 制度 源自權術私心的處置僅可 113 中國社會演變 國史新論 5~9 114 國史大綱 第二十章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第五講 清代 155~156

153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稱之為廣義的 制度 關鍵在於論制度需注意背後的觀念與精神 1. 政治是文化中重要一機構 絕不會隨隨便便無端產生出某一制度 的 中國決不是一個無制度的國家 而每一制度之後面 也 必有其所以然的理論和思想 每一制度 必須針對現實 時時刻刻求其能變動適應 但無 論如何變 一項制度背後的本原精神所在 即此制度之用意的主 要處 則仍可不變 制度需不斷生長 又定須在現實環境 現實要求下生長 理論是此制度之精神生命 現實是此制度 之血液營養 二者缺一不可 118 如何認識制度所面對的現實與背後的理論呢 一項制度的利弊得失又當 如何評斷 錢先生指出 某一項制度之逐漸創始而臻於成熟 在當時必有種種人事需要 逐 漸在醞釀 又必有種種用意 來創設此制度 時代已變 制度 已不存在 單憑異代人主觀的意見和懸空的推論 絕不能恰切符合 該項制度在當時實際的需要和真確的用意 要講某一代的制度得失 必須知道在此制度實施時期之有關各方意 見之反應 此種意見 我將稱之曰歷史意見 這些意見 比較真實而客觀 後代人單憑後代人自己所處的環境和需要來 批評歷史上已往的各項制度 那只能說是一種 時代意見 時代 意見並非是全不合真理 但我們不該單憑時代意見來抹殺已往的歷 116 制度 此兩種意義都是中國傳統政治思想中的語彙 禮樂 政 法 等也 有類似的兩義現象 如 漢書 禮樂志 在詳述漢代禮樂制度後卻說 今大漢繼周 久曠大儀 未有立禮成樂 北京 中華書局 1962 標點本 1075 黃宗羲 明 夷待訪錄 原法 也說 三代以上有法 三代以下無法 其所謂法者 一家之法 而非天下之法也 此其法何曾有一毫為天下之心哉 而亦可謂之法乎 沈善洪 主編 黃宗羲全集 杭州 浙江古籍出版社 2005 增訂版 冊 1 6 這是比較 極端的例子 117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第一講 漢代 31~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第二講 唐代 63

154 閻 152 史意見 鴻 中 119 歷史意見 是貼近當時之人的見解 是理解制度的背景 用意與利弊 得失的首要憑藉 循此考量 論制度自然應當注意其時代性 地域性和 國別性 也就是各制度的歷史特殊性 制度是一種隨時地而適應的 不能推之四海而皆準 正如其不能行 之百世而無弊 我們講論中國歷史上的歷代制度 正該重視中國歷 史之特殊性 120 除此之外 制度背後還有其文化背景值得留意 說到歷史的特殊性 則必牽連深入到全部文化史 政治只是全部文化中一項目 121 若就一 項制度舉例 如 在中國政治上的 流品 觀念裏 胥吏被人看不起 此種官場 122 流品 深一層說 還是一種法 還是一制度 而講制度者不注意 至於政治的理想與信念 受到文化的影響更為巨大 錢先生在晚年對此 申論尤多 以與制度研究關係稍遠 此不詳論 123 此一制度研究法 可以和 職分論 所凸顯的當事人觀點相互印證 而更為平實開闊 若說這是錢先生將自己研究制度 研究國史的獨特方 法之金針度人 或不為過 五 結論 錢穆先生研究中國政治制度史 始終不移的一大特色是對中國歷史 119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前言 2~3 120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前言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前言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第四講 明代 138~ 錢穆先生較早的討論 可參 中國歷史精神 第二講 中國歷史上的政治 晚年 見解尤為深刻 論述頗為豐富 大略可參 現代中國學術論衡 1984 略論中 國政治學 一 二 及 晚學盲言 1987 中篇 政治社會人文之部 內 相關主題

155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53 特殊性的探求 從撰寫 國史大綱 開始 他就著意捕捉各個時空的特 性 成為貫通全史的豐厚基礎 他反對眾口同辭的中國政治專制論 認 為傳統政治自有其大憲大法 可以保障民生 抑制君權和促進政府與社 會的合理關係 不應盡受菲薄 在抗戰後期 基於建國的需要 他結合了治史的特識 對現實政治 提出不少構想 他指出中國的政治問題有其獨特性 吸收西方政治長處 必須能切中時弊 對症下藥 他批評國人一味想著簡單抄襲西方制度 然而誤解歷史 昧乎國情 終究不得要領 他認為 中國為一廣土眾民 的大國 容易趨於 法治 也就是制度化 而一般社會民眾欠缺組織 團體 監督政府的習慣 也必須倚賴知識分子來領導和參政 因此 傳 統政治藉由考試與銓選來建立賢能政府的制度應該借鏡 理想的知識分 子必須重新培養 同時學習西方民主機制的變通性 人治 來解 脫制度僵化的積弊 做為政府的監督 在論述現實政治問題同時 他嘗 試將自己對政治史的看法理論化 提出了 國家形態說 信託論 和 中國式民主 等概念 說明上述歷史經驗的特質 隨著大陸政權更迭 錢先生移居香港 不再如前一階段迫切的為現 實政治提出建議 然而他研究政治史的理論發展則臻於圓熟 1950 年 代 他提出了取自傳統思想的 職分 制度 等觀念來解釋中國的 政治思維 強調從文化的觀點理解政治的意義 其要點包括 一 依據 通典 以來的傳統觀點 從政府與人民的結合來看待 制度 重視經濟 兵役 教育等建立政治與社會合理關係的範疇 研究領域比僅僅著眼於權力運作的制度史研究遠為寬廣 此外 他也強 調所謂 制度 須有 公 的價值 對規範性制度研究有獨特的關注 二 主張優先從當時人的 歷史意見 來理解和評價制度 並提 出 職分論 來說明中國特有的政治思維 尊重傳統思維 是要避免因 倚賴西方觀點而造成盲點 與採用西方概念 吸收其歷史經驗 兩者正 相互補 三 中國傳統政治建立在國家形態和現實需求上 而各派思想家 則提供了不同的改革理想 傳統政治的特質是由兩方互動而成的 政治

156 閻 154 鴻 中 史的經驗不能化約為思想 其得失更不能僅僅歸因於 儒家 或 法家 等思想因素 中國特殊的國家形態依然存在 故而現實問題的解決仍須 借鏡於歷史經驗 四 雖然近代民主制度有助於解決中國的政治困境 但制度運作 也須有社會基礎與文化價值與之配合 要打倒傳統來移植新制度 有如 緣木求魚 唯有銜接傳統文化 才能協助新制度的運作及新價值的孕生 錢穆先生雖然不是政治制度的研究專家 但卻為中國政治研究指出 了許多根本課題 並提出了最具挑戰性的論點 長期以來 對錢先生意 見的批評雖多 轉化為對相關議題進行的深入研究 無論反駁或印證 卻極少 這是深值惋惜的 究竟政治的本質當如何理解 中國的政 治當如何改善 適合中國的理想制度為何 新制度的社會條件與價值基 礎何在 中國社會當由何種力量 何種領導階層來推動並監督政治的改 革 如今的現實情勢無疑有了不少變動 但對於這些問題 無論政治學 者 歷史學者或其他有志的知識分子 是否已能提出更好的解答了呢 相信仍然值得我們再細細檢討 *拙稿承蒙邱澎生 陳正國 李訓詳 方震華和陳宗仁五位先生賜教 並經兩名審查人細心指正 得以減少許多疏誤 謹識謝忱 責任編輯 吳立仁 校對 游逸飛 李協展

157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55 引用書目 一 典籍 漢 班固 漢書 北京 中華書局 1962 標點本 晉 陳壽 三國志 北京 中華書局 1959 標點本 南朝宋 范曄 後漢書 北京 中華書局 1965 標點本 唐 房玄齡 晉書 北京 中華書局 1974 標點本 唐 杜佑 通典 北京 中華書局 1988 標點本 宋 司馬光 資治通鑑 北京 中華書局 1956 標點本 宋 司馬光 司馬文正公傳家集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68 國學基本叢書 本 宋 鄭樵 通志 北京 中華書局 1987 標點本 元 脫脫 宋史 北京 中華書局 1977 標點本 清 黃宗羲 明夷待訪錄 沈善洪主編 黃宗羲全集 冊 1 杭州 浙江古籍出 版社 2005 增訂版 二 近人論著 甘懷真 皇權 禮儀與經典詮釋 中國古代政治史研究 臺北 臺大出版中心 2004 余英時 歷史與思想 臺北 聯經 1976 余英時 中國知識階層史論 古代篇 臺北 聯經 1980 余英時 中國思想傳統的現代詮釋 臺北 聯經 1987 余英時 猶記風吹水上鱗 錢穆與現代中國學術 臺北 三民書局 1991 余英時 朱熹的歷史世界 臺北 允晨文化 2003 胡 繩 評錢穆著 文化與教育 初刊於 羣眾 9 卷 3 4 期 1944 重慶 後收 入 胡繩全書 第一卷上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8 徐復觀 明代內閣制度與張江陵 居正 的權姦問題 民主評論 17 卷 8 期 1966 香港 區志堅 近人對錢穆學術思想研究概述 以一九四九年後中國大陸之研究為中心 錢穆先生紀念館館刊 6 期 1998 臺北 張君勱 中國專制君主政制之評議 臺北 弘文館 1986 郭齊勇 汪學羣 錢穆評傳 南昌 百花洲文藝出版社 1995 陳 勇 錢穆傳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1 黃俊傑 蕭公權與中國近代人文學術 儒學傳統與文化創新 臺北 東大圖書 1983

158 閻 156 鴻 中 黃俊傑 錢賓四史學中的 國史 觀 內涵 方法與意義 臺大歷史學報 26 期 2000 臺北 黃俊傑 蕭公權與中國政治思想史研究 臺大歷史學報 27 期 2001 臺北 蕭公權 問學諫往錄 臺北 傳記文學 1972 蕭公權 中國政治思想史 蕭公權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82 蕭公權 憲政與民主 蕭公權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82 蕭公權 小桐陰館詩詞 蕭公權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83 蕭公權 迹園文錄 蕭公權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83 錢 穆 國史大綱 臺北 臺灣商務印書館 1994 修訂二版 錢 穆 八十憶雙親師友雜憶合刊 錢賓四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95 錢 穆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錢賓四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95 錢 穆 中國歷史研究法 錢賓四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95 錢 穆 中國歷史精神 錢賓四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95 錢 穆 文化與教育 錢賓四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95 錢 穆 先秦諸子繫年 錢賓四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95 錢 穆 政學私言 錢賓四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95 錢 穆 國史新論 錢賓四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95 錢 穆 現代中國學術論衡 錢賓四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95 錢 穆 晚學盲言 錢賓四先生全集 臺北 聯經 1995 閻鴻中 唐代以前 三綱 意義的演變 以君臣關係為主的考察 錢穆先生紀念 館館刊 7 期 1999 臺北 柯保安 Paul A. Cohen 著 李榮泰等譯 美國的中國近代史研究 回顧與前瞻 臺 北 聯經 1991 派里 安德森 Perry Anderson 著 劉北城 龔曉莊譯 絕對主義國家的系譜 臺北 桂冠 2001 韋伯 Max Weber 著 康樂 簡惠美譯 支配社會學Ⅰ 臺北 遠流 1993 麥克里蘭 J. S. McClelland 著 彭淮棟譯 西洋政治思想史 臺北 商周出版 2000 愛德華 薩伊德 Edward W. Said 著 王志弘等譯 東方主義 臺北 立緒文化 1999 盧騷 J. Rousseau 著 馬君武譯 盧騷民約論 臺北 臺灣中華書局 1958 重印 盧梭 J. Rousseau 著 何兆武譯 社會契約論 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80 修訂第二 版

159 職分與制度 錢賓四與中國政治史研究 157 Political Institutions and Responsibilities: Qian Mu and the Study of Chinese Political History Yen, Hung-chung Abstract Chinese scholars in modern times have almost uniformly co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traditional politics in Imperial China was autocratic, and thus irrelevant to the ideas of modernity. Qian Mu (錢穆,1895~1990) stands out as an important dissenting voice on this argument. His researches are distinguished also by his unique opinions about the study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s, the scope of this field, its methodologies, and its significance. I summarize Qian Mu s ideas as follows. 1. Unlike the narrow model of describing political systems solely in terms of transitions of power, Qian Mu adopted the traditional approach set forth by the Tang historian Du Yo (杜佑,735~812) in Tong Dian ( 通典, The Comprehensive Manual ), of researching political institu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he government and the ruled. Thus, he paid attention to economy, military service, and education. 2. To understand and evaluate traditional political systems, Qian Mu gave priority to what he called historical opinions (the ideas of the people of the time). He also described a doctrine of political responsibility (職分 論) as a unique mode of Chinese politicians thought. Although he intended to respect cultural subjectivity, he never opposed the use of either modern or western approaches. The problem he warned against rather was: to have a slavish reliance on western theories at the expense of an accurate understanding Chinese historical truth. Assistant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History,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160 158 閻 鴻 中 3. Qian Mu stressed the political interaction between philosophical ideals, such as Confucian, Legalist and Daoist, and the practical necessities of the real politics. In his view, therefore, it was usually various combinations of ideals and realities that caused changes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s. Since these political necessities and issues continue to exist in modern China, modern officials and people would be wise to look upon the historical experience of their ancestors as a reference when facing and dealing with current practical problems. 4. Although modern democracy might help to solve China s current political crises, Qian Mu believed that any successful political system must be based upon social realities and cultural values. It is wildly misguided to believe that the pursuit and successful development of a new political system requires the complete abandonment of tradition, Qian argued, because new institutions and values invariably must be established on the basis of traditional culture. Keywords: Qian Mu(錢穆), Imperial China, Absolutism, Autocracy, Political responsibility, Political institutions, Insider s Perspective, historicism, Cultural Subjectivity.

161 臺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38 期 2006 年 12 月 頁 159~218 BIBLID (2006)38p 收稿 通過刊登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 羅 麗 提 馨 ** 要 十九世紀以前 日本人的朝鮮觀是多元的 如蔑視朝鮮 征討朝鮮 尊敬朝鮮等 但以蔑視朝鮮的心理最值得注意 日本對朝鮮心存蔑視 此 根源於 古事記 與 日本書紀 中神功皇后征服三韓的傳說 及由華夷 思想 領域觀念 神國思想等形成的民族優越感 日本認為朝鮮自古即向 日本朝貢 是日本的屬國 視朝鮮為夷 為穢地 又如足利義滿 1358~ 1408 受明朝冊封後 由將軍與朝鮮行對等外交 但將軍給予朝鮮國王的 國書不自稱國王 而以 日本國源某 代之 用日本年號或龍集干支 至 十七 十八世紀 甚至有學者認為朝鮮文武不如日本 不必與其交鄰 批 判朝鮮諂媚日本如下人 恐懼日本如囊中鼠等 至於征討朝鮮的論說 雖 至十八世紀後半才出現 但隨著近現代日本遂行其大陸政策 則次第被實 踐 日本是一島國 吸收大陸文化的廣度和深度 均不如朝鮮半島國家 所謂尊敬朝鮮 主要是在文化方面 尤其江戶時代 日本學者尊崇朝鮮學 者 與通信使筆談 唱和詩文 求序 求字 態度恭謹 民眾則不辨朝鮮 隸卒 卑屈求書畫 上下莫不以求得隻字片語為榮 日本對朝鮮的優越感 基本上始於八世紀前後 此種意識持續至十八 世紀末 因海防問題演變成主張侵略朝鮮 甚至在十九世紀末付諸行動 其間雖也有如江戶時代上下民眾熱衷朝鮮文化的盛況 但十九世紀以前 朝鮮是日本的朝貢國的觀念 及蔑視朝鮮的心理 則始終支配著日本人的 意識 關鍵詞 日本人的朝鮮觀 領域觀念 民族優越感 藩屬國 龍集干支 * 本文為行政院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 編號 NSC H 成果 ** 國立中興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162 羅 160 麗 馨 一 前言 二 由神功皇后傳說產生的朝鮮觀 三 由日本中心思想產生的朝鮮觀 四 國王 與 大君 稱號所反映的朝鮮觀 五 江戶時代學者的朝鮮觀 六 江戶時代民眾的朝鮮觀 七 結論 一 前言 近代日本之所以入侵朝鮮 其思想背景雖是繼承幕末吉田松陰 1830~1859 等的 征韓論 惟此一論說 在十八世紀後半因海防問 題 以及向外擴展的野心 已有一些學者提出 並將其做為防衛日本的 理論根據 但此侵略朝鮮的思想 亦有其歷史根源 即神功皇后征服三 韓的傳說和豐臣秀吉 1536~1598 征討朝鮮的實例 尤其神功皇后征三 韓後 半島國家向日本朝貢的觀念 深切影響十八世紀後半這些學者的 思維 又 近代日本之入侵朝鮮 亦與其蔑視朝鮮有關 此種偏狹心理 則源自以日本為中心的民族優越感 中世以後 日本將半島國家視為 牲 畜 至十七 十八世紀 甚至有學者批判朝鮮是蕞爾小國 諂媚日本 如下人 恐懼日本如囊中鼠 認為朝鮮非永結鄰好之國 征此國易也 探究十九世紀以前 日本人征討朝鮮和蔑視朝鮮這兩個觀點 對近代日 本為何入侵朝鮮 多少可以理解 此外 日本是一島國 吸收大陸文化 的廣度和深度 均不如朝鮮半島國家 日本自古即不斷從朝鮮吸收中國 文化 若從文化的角度來看 日本上下對朝鮮是相當崇敬的 尤其是重 儒學的江戶時代 由此可知 十九世紀以前 日本人的朝鮮觀是多元的 本論文除參考前人研究成果外 並利用原始資料 由神功皇后的傳 說和日本中心思想二個層面 探討日本人將朝鮮視為朝貢國和蔑視朝鮮

163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61 的思想根源 及此一思想支配日本人的歷程 並以 國王 和 大君 稱號問題 江戶時代學者與民眾的立場 分別論述日本人對朝鮮的意識 限於史料 學者方面僅舉較具代表性者做說明 至於民眾 則由生活面 做觀察 朝鮮通信使在回國後 記錄相當多在日本的見聞 其中不免有 偏見之語 但也充分反映了當時日本學者與民眾對朝鮮的看法 日本學 者和民眾的朝鮮觀 本文基本上根據這些史料做分析 二 由神功皇后傳說產生的朝鮮觀 神功皇后的傳說 是日本自古至近世將朝鮮半島國家以 朝貢國 犬 視之的思想根源 為了解此一傳說內容 首先須探討最早記載神 功皇后事蹟的二部史書 古事記 712 和 日本書紀 720 此 二書對神功皇后篇章的處理不同 古事記 將神功皇后併入仲哀天皇 日本書紀 第八卷是仲哀天皇 第九卷是神功皇后 根據田中卓的比 較 二書每行字數不一 但大約均為三十個字左右 古事記 仲哀 天皇 有五十六行 日本書紀 仲哀天皇 六十一行 神功皇后 1 二百十行 可知神功皇后的記載 日本書紀 份量多 內容豐富 神 2 功皇后的一生 據 日本書紀 載 皇后名氣長足姬 開化天皇曾孫氣 3 長宿禰王之女 母葛城高顙媛 足仲彥天皇 仲哀天皇 二年 田中卓 神功皇后をめぐる紀 記の所傳 特に神功皇后紀の成立について 收 入神功皇后論文集刊行會編 神功皇后 伊勢 皇學館大學出版部 皇后之名 古事記 之記載為息長帶比賣 安萬侶奉敕撰 古事記 收入黑板勝 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國史大系 第 7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37 再版 中卷 仲哀天皇 94 3 有關神功皇后的宗譜 參見肥後和男 神功皇后の家系 神功皇后 東京 弘 文堂 ~33 黑沢幸三 古代息長氏の系譜と傳承 文學 33 卷 1965 東京 17~31 三品彰英 天ノ日矛の傳說 神功皇后傳說考その一 收入氏 編 日本書紀研究 第 3 冊 東京 塙書房 ~29 橫田健一 神功皇后 の系譜について 收入神功皇后論文集刊行會編 神功皇后 347~399 京口元 吉 神功皇后紀の研究 三韓征伐物語の再檢討 日本歷史 1 卷 4 號 1946

164 羅 162 麗 馨 立為皇后 生譽田皇子 應神天皇 辛巳年 201 群臣尊為皇太后 開始攝政 己丑年 269 四月 年一百歲 崩於椎櫻宮 奈良縣磯城郡 4 葬於狹城盾列陵 奈良市山陵町 追尊氣長足姬尊 古事記 有神 5 功皇后母系是新羅王子天日矛後裔之記載 此為 日本書紀 所無 此 外 古事記 載 皇后生品陀和氣命 應神天皇 外 另生品夜和氣 6 7 命 日本書紀 則載譽屋別皇子 品夜和氣命 為弟媛所生 又 古事記 並沒有記載高麗臣服 另只記載皇后年一百歲崩 沒有提崩 8 於那一年 兩書除皇后所生皇子記載不同外 內容並沒有太大差異 只 是繁簡不同而已 古事記 和 日本書紀 有關神功皇后的記載 最值得注意的一 點是 由於她的征討新羅 高麗 百濟相繼臣服 皇后征討新羅的經過 綜合兩書之記載如下 仲哀天皇二年 193 熊襲國反叛不朝貢 天皇 皇后為征討熊襲 八年 199 正月已亥至儺縣 今博多 居於橿日宮 今香椎宮 九月 詔群臣議討熊襲 當時神託言皇后 謂 西方有 金銀國新羅 若征服新羅 熊襲自然降服 但天皇不信 仍討熊襲 結 果失敗而還 九年 200 二月天皇崩於橿日宮 皇后秘不發喪 三月 皇后遣鴨別討平熊襲 並誅土蜘蛛田油津媛 九月 召集諸國車船 察 看西方海上國家 占卜吉日 時皇后懷孕已臨產 但她將石頭挾於腰際 祈禱還軍之日再生產 皇后以男裝親自指揮三軍 經對馬和珥津 鰐浦 東京 2~5 11~13 水野佑 神功皇后論 史觀 東京 19~21 4 舍人親王奉敕撰 日本書紀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國史 大系 第 1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89 卷 9 神功皇后 皇 后陵 參見藤原忠平等 延喜式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 國史大系 第 40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87 卷 21 諸陵祭 548 皇后之諱 參見長谷川福平 神功皇后御諱訓考 史學雜誌 15 編 9 號 1904 東京 99~108 5 安萬侶奉敕撰 古事記 中卷 應神天皇 106~108 6 安萬侶奉敕撰 古事記 中卷 仲哀天皇 94 命 是神的敬稱 與 尊 同 7 舍人親王奉敕撰 日本書紀 卷 8 仲哀天皇 233 應神天皇 日本書 紀 記為譽田天皇 譽田與品陀訓讀相同 譽屋別與品夜和氣訓讀亦同 8 安萬侶奉敕撰 古事記 中卷 仲哀天皇 96 99

165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63 攻打新羅 得到風浪 海中大魚之助 很快到達新羅 驚愕的新羅王曰 吾聞東有神國 謂日本 亦有聖王 謂天皇 必其國之神兵也 豈可 舉兵以距乎 因此舉白旗投降 願為日本 飼部 養馬 每年納 貢 皇后將矛立於新羅王門前 新羅王 波沙寐錦 以 微叱己智波珍 干岐 為人質 並以八十艘滿載金銀綾羅縑絹船隻 隨皇后凱歸 此後 新羅王常以八十船貢於日本 高麗 百濟聽說新羅投降 自知無法抵抗 亦投降 並願 從今以後 永稱西蕃 不絕朝貢 皇后將兩國定為 內 官家 提供御料 此即所謂三韓 9 兩書有關神功皇后的記事是否為史實 近世以前幾乎沒有任何異 論 明治以後 受西洋史學研究風氣影響 史學界對皇后紀開始進行分 10 析 批判 尤其戰後 否定神功皇后的學者更多 即主張神功皇后是 為正當化 新羅臣服 而創造出來的人物 其事蹟均是偽造 這些學者 提出各種疑點 如軍隊登陸地點 行軍路線 戰鬥情形等 完全沒有紀 錄 投降的新羅王 日本書紀 記載是 波沙寐錦 此王應是新 11 羅第五代王 婆娑尼師今 但 婆娑尼師今 是傳說時代的王 並 非歷史上真實的人物 人質 微叱己智波珍干岐 一事 與 三國史記 12 新羅本紀 實聖王元年 402 條之記載相似 但與神功皇后的時代不 符 神功皇后於仲哀天皇九年親征新羅 但此時朝鮮半島上只有馬韓 辰韓 弁韓 百濟 新羅尚未成立 日本 天皇 三韓等用語 當時皆 13 不存在 至於傳說產生的背景 年代 史料運用等問題 或認為五至 六世紀日本與新羅關係緊張 日本書紀 特別提出新羅臣服 永遠朝 9 舍人親王奉敕撰 日本書紀 卷 8 仲哀天皇 233~237 卷 9 神功皇后 241~248 安萬侶奉敕撰 古事記 中卷 仲哀天皇 94~96 飼部 於 古 事記 之記載為 御馬甘 10 吉井良隆 神功皇后研究史 藝林 10 卷 4 號 1959 京都 朝鮮史學會編 三國史記 京城府 朝鮮史學會 1928 卷 1 新羅本紀 朝鮮史學會編 三國史記 卷 3 新羅本紀 3 頁 3 載 實聖尼師今 元 年三月 與倭國通好 以奈勿王子未斯欣為質 13 岡部精一 神功皇后の三韓退治 歷史地理 朝鮮號 東京 186~187

166 羅 164 麗 馨 14 貢的觀念 正顯示此時日本對新羅強烈的征服欲 或認為仲哀天皇的 死 新羅王的投降 應神天皇的誕生 神功皇后女帝的地位等傳說主體 是由齊明天皇的驟死 推古朝征討新羅 草壁皇子的誕生 推古以後女 帝頻繁出現等事實 逐漸形成的 推古 593~628 齊明 655~661 天智 662~ 671 三朝與新羅關係的困境 更促成此一傳說的成立 但 傳說大綱的確立 大約是七世紀以後 神功皇后則是以推古 齊明 持 15 統三女帝為對象塑造出來的人物 或認為神功皇后的傳說 其材料有 些是取自 百濟記 魏志 晉起居注 等朝鮮和中國的史料 16 古事記 和 日本書紀 中 此神功皇后的傳說充滿神異 宗教 色彩顯著 在現代 雖仍有學者對此傳說持肯定的態度 但其虛構性 大致已為日本學界所公認 14 岡本堅次 神功皇后 東京 吉川弘文館 直木孝次郎 日本古代の氏族と天皇 東京 塙書房 ~170 皇極天 皇 642~644 原是舒明天皇的皇后 舒明天皇死後即天皇位 大化革新時退位 孝德 天皇死後 重新踐祚 為齊明天皇 參見全國歷史教育研究協議會編 日本史用語集 東京 山川出版社 津田左右吉 百濟に關する日本書紀の記載 收入氏著 津田左右吉全集 東 京 岩波書店 1963 第 2 卷 第 4 篇 附錄 1 252~256 平田俊春 神功皇后紀 の成立と日本書紀の紀年 日本古典の成立の研究 東京 日本書院 ~165 李根雨 百濟記の主役 收入上田正昭編 古代の日本と東アジア 東京 小學館 ~333 岡本堅次 神功皇后 155~ 165 本居宣長 馭戎慨言 收入大久保正編 本居宣長全集 第 8 卷 東京 筑摩書房 1976 初 版三刷 35~36 日本書紀 中 神功皇后 至 雄略天皇 引用 百済記 參見三品彰英 百済記 百済新撰 百済本記について 朝鮮學報 奈良天理市 1 17 植村清二 神功皇后は果して架空の人物か 日本歷史 東京 肯定神功皇后傳說的學者 大正時代如和辻哲郎 參見和辻哲郎 日本古代文化 東 京 岩波書店 1925 改訂版 76~81 昭和時代 如太田亮 橋本增吉 坂本太郎 三品彰英 植村清二 肥後和男等 參見所功 現代における神功皇后観 研究文 献の要約 收入神功皇后論文集刊行會編 神功皇后 120~ ~ ~ ~ ~ ~169 小林行雄從考古學提出旁證 認為 神功紀 和 應 神紀 中豐富的日朝關係記事 沒有必要完全將其看做是後代所潤飾而加以否認 參見

167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65 由於皇后征服三韓 半島上的國家成為日本的朝貢國 此一觀念 至近世不變 以外交文書和禮儀而言 如大化元年 645 給百濟之詔 19 有 始我遠皇祖之世 以百濟國為內官家 之語 天平勝寶四年 752 六月 在朝堂宴饗新羅使節時 詔曰 新羅國來奉朝廷者 始自氣長 20 足媛 神功 皇太后平定彼國 以至於今 為我蕃屏 翌年 753 正月 在唐朝含元殿朝賀禮上 日本與新羅爭席位時 古麻呂曰 自 21 古至今 新羅之朝貢日本國久矣 寶龜十一年 779 天皇賜予新 羅使節金蘭蓀的璽書 有 王自遠祖 恒守海服 上表貢調 其來尚矣 22 之語 由於日本將新羅視為朝貢國 但新羅常不守朝貢禮儀 以致雙 方外交糾紛不斷 此時 日本朝廷的對應 只是遣使至奉祀皇后的香椎 23 廟祈願或防備而已 如 續日本紀 天平九年 737 四月乙巳條載 遣使於伊勢神宮 大神社 筑紫住吉 八幡二社及香椎宮奉幣 以 告新羅無禮之狀 24 同書 天平寶字六年 762 十一月庚寅條載 遣參議從三位武部卿藤原 朝臣巨勢麻呂 散位外從五位下土師宿 彌犬養奉幣於香椎廟 以為征新羅調習軍旅也 25 日本三代實錄 元慶二年 878 十二月十一日條載 小林行雄 神功 應神紀の時代 朝鮮學報 奈良天理市 25~46 19 舍人親王奉敕撰 日本書紀 卷 25 孝德天皇大化元年七月丙子 條 菅野真道等 續日本紀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國史大系 第 2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89 卷 18 孝謙天皇 天平勝寶四年 752 六月壬辰 條 214~ 菅野真道等 續日本紀 卷 19 孝謙天皇 天平勝寶六年正月丙寅 條 219~ 菅野真道等 續日本紀 卷 36 光仁天皇寶龜十一年二月庚戌 條 香椎廟 即今日福岡縣糟屋郡香椎村的官幣大社香椎宮 奈良至平安時代被當做廟 約 於圓融天皇 969~983 時代成為神社 祭神是息長帶比賣命 神功皇后 參見高階 成章 神功皇后紀の成立過程 國學院雜誌 48 卷 9 期 1942 東京 17~18 香椎宮即香稚宮 日本史料兩者都使用 24 菅野真道等 續日本紀 卷 12 聖武天皇 菅野真道等 續日本紀 卷 24 淳仁天皇 289

168 羅 166 麗 馨 大宰少貳從五位下嶋田朝臣忠臣等奏言 橿日宮有詫宣云 新羅虜 船欲向我國 宜為之備 26 幕府時代 半島國家為日本朝貢國的觀念 仍不斷出現於各類記載 如成書於鎌倉時代 1192~1333 後期的 八幡愚童記 又名 八幡愚 27 童訓 有神功皇后征服高麗後 約定今後 備奉年貢事 之記事 太平記 約 1371 中有 高麗人來朝事 一語 天正 17 年 1589 西海道某州及肥前州源久成等 送朝鮮使節的禮單中有 朝鮮國使臣來 30 朝 之語 豐臣秀吉征朝鮮時 一些從軍武士在其日記中 亦有皇后 征三韓的敘述 且認為三韓入貢是先例 如鍋島直茂 1538~1618 家臣 田尻鑑種的 高麗日記 松浦鎮信 1549~1614 家臣吉野甚五左衛門 的 吉野日記 加藤清正 1562~1611 家臣下川兵大夫的 清正高麗 31 陣覺書 等 至於秀吉本身 於奉祀神功皇后的伏見 今京都市伏見 區 御香宮舉行出征儀式 在前往肥前名護屋 今佐賀縣 途中 參詣 32 長門國府神功皇后的社祠 下関忌宮神社 等 亦是與從軍武士同樣 26 藤原時平等奉敕撰 日本三代實錄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 補國史大系 第 6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88 卷 34 陽成天皇 成立年代 大約在後二條天皇即位至後深草法皇崩之間 即正安三年 1301 至嘉元二 年 1304 之間 參萩原龍夫校注 八幡愚童記 乙 收入櫻井德太郎 萩原龍夫 宮田登編 日本思想大系 20 東京 岩波書店 1975 寺社緣起 解說文 207 久保田收認為是花園天皇時代 即延慶元年 1308 至文保二年 1317 參見 久保田收 中世における神功皇后觀 收入神功皇后論文集刊行會編 神功皇 后 村田正治 秋本吉德 真壁俊信校注 八幡愚童記 收入神道大系編纂會編 神 道大系 東京 神道大系編纂會 1992 上上 降伏事 後藤丹治 岡見正雄校注 太平記 3 收入高木市之助等監修 日本古典文學大 系 36 東京 岩波書店 1962 卷 金誠一 海槎錄 收入民族文化推進會編 海行摠載 第 1 輯 首爾特別市 民 族文化文庫刊行會 1986 再版 卷 4 倭人禮單志 45 上 31 北島万次 豊臣秀吉の朝鮮侵略 東京 吉川弘文館 ~59 32 貝原好古 八幡宮本紀 收入益軒會編纂 益軒全集 5 東京 益軒全集刊行 部 1991 卷 上~713 上 北島万次 豊臣政權の対外認識と朝鮮侵略 東

169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67 的思維 1748 年出版的 朝鮮來朝記 卷首則有神功皇后征三韓 是 33 後 世世入貢我朝 等記載 即將朝鮮通信使視為與 三韓獻貢物 一樣 是朝貢使節 又如浮世繪畫家羽川藤永的 朝鮮人來朝圖 約 1748 年 收藏於神戶市立博物館 奧村政信 1686~ 1764 的 朝鮮 人來朝圖 收藏於上野博物館 喜多川歌磨 1753~ 1806 的 朝 鮮人來朝行列圖 1811 年 長門市岡藤家藏 等 由畫題可知大約亦 是此一思想的反映 34 至於將半島國家的人視為 鬼 犬 的蔑視心理 與 八幡愚 童記 降伏事 中的皇后記事 有密切關聯 此書和 日本書紀 有 三大不同點 一 仲哀天皇時 有 形如鬼神 身色赤 頭八 乘黑 雲 飛虛空 叫塵輪者 由異國來攻擊日本 天皇和皇后率領五萬軍 兵至長門國豐浦郡 雖射殺塵輪 但天皇中流矢而死 並遺言皇后要征 討異國 即神功皇后的出兵是為復讐 並不是為取得金銀財寶 由異 國入侵的塵輪 狀如鬼神 二 皇后使用旱珠和滿珠打敗異國 與皇 后相戰的是高麗而非新羅 三 異國投降後 皇后以弓弭 弓的末端 在大磐石上書寫 新羅國大王 日本國之犬也 異國則約定 今後 成 37 日本之犬 此書將來自半島的外敵視為 鬼 犬 大約與高麗 協助蒙古入侵日本 因此怨恨高麗有關 之後 如 太平記 載 神功 38 皇后以弓弭在石壁上書 高麗王我日本之犬也 此即是來自 八幡 京 校倉書房 金光哲 中近世における朝鮮観の創出 東京 校 倉書房 松田甲 李朝英祖時代戊辰信使の一行 日鮮史話 第 4 編 東京 原書房 朝鮮來朝記 一書 編者不明 為松田甲個人收藏 34 與朝鮮通信使有關的各種繪畫 可參考李進熙 江戶時代の朝鮮通信使 東京 講 談社 ~243 辛基秀 朝鮮通信使往來 東京 明石書店 2002 各插圖 35 村田正治 秋本吉德 真壁俊信校注 八幡愚童記 上上 降伏事 113~ 村井章介 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 東京 校倉書房 村田正治 秋本吉德 真壁俊信校注 八幡愚童記 上上 降伏事 114~ 後藤丹治 岡見正雄校注 太平記 3 卷 39 神功皇后攻新羅給事 457

170 羅 168 麗 馨 愚童記 的意識形態 豐臣秀吉征朝鮮時 吉川廣家 1561~1625 的從 軍禪僧宿蘆俊岳 在其 宿蘆稿 中載 昔時 神功皇后欲治異國 異國忽乞降 皇后聽焉 自忠州而歸本 39 朝 直以弓劃石曰 唐土王者日本犬也 至今膾炙世俗之人口矣 即宿蘆俊岳亦有皇后以弓劃石 曰 唐土 朝鮮 王者日本犬也 之 思維 40 十七世紀中葉 以朱子大義名份為基礎編纂的 大日本史 對 新羅的記載 主要根據 日本書紀 其注中有 按八幡愚童訓 太平記曰 皇后以弓弰畫石上曰 新羅王日本犬 按皇后征新羅 非問罪之師 止降服朝貢耳 不應辱國王如此已甚 二書所載 未知何據 蓋以上世有火酢芹命苗裔諸隼人等 代吠狗 而奉事之說 附會為此說耳 41 即否定 八幡愚童訓 和 太平記 二書視新羅為 犬 的傳說 認為 皇后出兵的目的 在使新羅投降朝貢而已 不至於如此侮辱外國國王 此應是附會 又 貝原好古 1664~1700 在其 八幡宮本紀 書中 對 八幡愚童記 的記載 亦一一加以否定 認為於石上刻 新羅國王日 42 本犬 的傳說 是附會等 與 大日本史 一樣 將神功皇后的傳說 回復到 日本書紀 的記載 當時這些儒學者 雖從道德角度重新解釋 此一傳說 但對民眾並沒有太大影響 如京都在祇園祭時 船鉾上裝飾 43 有角有牙的鬼 此鬼即是三韓 1791 年上演的淨瑠璃 神功皇后三韓 44 責 其中有皇后在岩石上刻 三韓王日本之犬 一幕 可知此種蔑 39 宿蘆俊岳 宿蘆稿 收入塙保己一原編 太田藤四郎補 續群書類從 13 輯下 東京 續群書類從完成會 1959 卷 下 年 德川光圀於藩邸設史局 開始著手編纂 其後進行兩百五十年 至 1906 年完成 41 源光圀修 源綱條校 源治保重校 大日本史 東京 大日本雄辯會 1929 卷 232 諸蕃 1 新羅上 貝原好古 八幡宮本紀 卷 上 卷 下 661 上下夾注 卷 下 43 塚本明 神功皇后傳說と近世日本の朝鮮観 史林 79 卷 6 號 1994 京都 紀海音 神功皇后三韓責 收入海音研究會編 紀海音全集 大阪 清文堂

171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69 視心理 亦深入到庶民生活之中 古事記 與 日本書紀 記載神功皇后征服三韓後 三韓成為日 本朝貢國的觀念 沿襲至近世不變 而元軍征日後 由於對高麗的怨恨 傳說增加更多新內容 尤其將異國人形容成狀如鬼神 將新羅 高麗 王視為 犬 的蔑視觀 透過節慶 戲劇等形式 在近世社會大眾之間 亦廣泛流傳 45 三 由日本中心思想產生的朝鮮觀 所謂日本中心思想 是一種日本民族至上 日本民族優越的意識 其形成與華夷思想 領域觀念 神國思想有關 由這些思想觀念亦可觀 察日本將半島國家當做 藩屬國 和 夷 的差別意識 一 華夷思想 46 日本華夷思想的天下觀 約出現於五世紀末 從七世紀後半至八 世紀前半 日本學習中國王朝的華夷思想 將天皇置於頂點 建立起 東 47 夷小帝國 的規模 在此一以華夷思想為基礎構造的 小帝國 中 1978 第 5 卷 62 另參見氏著 新羅國ノ大王ハ日本ノ犬ナリ 中近世にお ける朝鮮観の創出 東京 校倉書房 ~ 關於神功皇后傳說對近現代的影響 參見羅麗馨 日本人的朝鮮觀 神功皇后征三 韓的傳說 待刊稿 46 江田船山古墳 九州熊本縣菊水町 出土的鐵刀和稻荷山古墳 埼玉縣行田市 出土的 鐵劍 都有 大王 銘文 日本大部分的學者認為此大王應是指雄略天皇 雄略天皇一 般認為即是倭王武 武曾上表南朝宋 謂倭國東征毛人 西服眾夷 渡平海北 以倭國 領域為 天下 的小世界天下思想形成 參見西嶋定生 日本歷史の国際環境 東 京 東京大學出版會 ~77 井上光貞 鉄劍の銘文 五世紀の日本を 読む 收入氏著 井上光貞著作集 第 5 卷 古代の日本と東アジア 東京 岩波書店 ~409 梁 沈約 宋書 北京 中華書局 1974 卷 97 夷蠻傳 石上英一 古代東アジア地域と日本 收入網野善彥等編 列島內外の交通と国

172 羅 170 麗 馨 新羅被日本視為是屏藩 附庸國 如日本對統一新羅的國書 開頭是用 48 天皇敬問新羅王 根據 延喜式 慰勞詔書式 載 大蕃國云 49 天皇敬問 小蕃國云天皇問 即將新羅以大蕃國視之 大寶元年 701 編定的大寶律令中 諸蕃 外蕃 蕃客 蕃使 蕃人 蕃賊等稱呼 均 50 是指新羅 或渤海 又 日本書紀 稱朝鮮為 蕃 蕃國 51 諸蕃 西蕃 朝鮮女性為 蕃女 朝鮮神為 蕃神 蕃 和 蕃國 日本書紀 的古訓讀是 トナリ tonari 隣 和 ト ナリクニ tonarikuni 隣国 並沒有侮蔑的意思 但 日本書紀 不用 隣 隣国 而用 蕃 字 顯示對朝鮮具有優越感 52 此一以中國的華夷思想構造的 小帝國 在十世紀新羅 渤海滅 53 亡後 大致已不存在 但對朝鮮的差別意識並未消失 如 918 年高麗 代新羅而興 永曆三年 1079 十一月 高麗王文宗 1047~1083 在位 中風 致書日本求良醫 大宰府在拒絕的回覆文中 有 抑牒狀之詞 頗睽故事 改處分而曰聖旨 非蕃王可稱 宅遐陬而跨上邦 誠彜倫攸 家 東京 岩波書店 ~70 石上英一 古代国家と対外關係 收入 歷史學研究會 日本史研究會編 講座日本歷史 卷 2 古代 東京 東京大學 出版會 ~274 石母田正 日本古代における国際意識について 天皇と諸蕃 皆收入氏著 日本古代国家論 第 1 部 東京 岩波書店 ~ ~ 菅野真道等 續日本紀 前篇 卷 3 文武天皇慶雲 3 年正月丁亥 條 藤原忠平等 延喜式 卷 12 中務省式 慰勞詔書式 天皇敬問云云 夾註 鈴木靖民 奈良時代における対外意識 續日本紀 朝鮮関係記事の檢討 收 入氏著 古代對外関係史の研究 東京 吉川弘文館 ~ 舍人親王奉敕撰 日本書紀 第 1 卷上 卷 9 神功皇后攝政四十九年春三月 條 261 卷 15 清寧天皇三年十一月 條 399 同書 第 1 卷下 卷 17 繼體天皇 六年冬十二月 條 18 繼體天皇二十三年春三月 條 27 繼體天皇二十四年秋 九月 條 31 卷 19 欽明天皇十三年冬十月 條 旗田巍 日本人の古代朝鮮史への関心 收入滕維藻等編 東アジア世界史探究 東京 汲古書院 ~92 53 新羅於 935 年滅亡 渤海於 926 年滅亡

173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斁 即將高麗王仍視為 蕃王 高麗是 遐陬 的邊境國家 日 本是 上邦 十三世紀中葉 元軍二次征日 高麗做為元軍的前進基 地 協助蒙古侵襲日本 日本對高麗的憎恨 加上八世紀以來將朝鮮諸 國置於附庸國的歷史情緒 以致出現將高麗與蒙古同視為 夷 的新夷 55 狄觀 如 1271 年日蓮給平賴綱的書信中 有 夷狄伺國 之語 三別 抄的珍島政府向日本求援時 日本朝廷亦有 有西蕃 高麗 使介 告 56 北狄 蒙古 陰謀 之語 太平記 在敘述神功皇后的傳說事蹟時 57 對朝鮮半島國家 仍用 三韓之夷 高麗之夷 等語 此日本型 華夷思想 至江戶時代仍存在 如林羅山 1583~1657 言 朝鮮者 58 自古為我西蕃 今及其來而厚惠之 是亦柔遠人懷諸侯之意乎 1617 年 朝鮮使節至日本慶賀日本統一 以心崇傳 1569~1633 與老中土井 大炊頭利勝等人 商討回覆朝鮮國王的國書是否用 國王 稱號問題時 59 以心崇傳認為 高麗小夷 不需用 王 字 中井竹山 1730~ 在其 草茅危言 中亦稱朝鮮 蕞爾偏邦 反對與朝鮮採對等之禮 二 領域觀念 日本的領域觀亦含有民族優越感 中世較早具體指出日本國家領域 的記載 如 延喜式 927 中有 54 三善為康輯 朝野群載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國史大系 第 29 卷上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64 卷 20 異國 竹內理三編 鎌倉遺文 東京 東京堂 1971~1989 第 14 卷 條 文永八年九月十二日日蓮書狀 56 藤原經長 吉續紀 收入笹川種郎編輯 矢野太郎校訂 史料大成 23 冊 東京 內外書籍株式會社 1935 文永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條 297 下 57 後藤丹治 岡見正雄校注 太平記 3 卷 39 神功皇后攻新羅給事 京都史蹟會編 林羅山文集 大阪 弘文社 1930 卷 22 朝鮮信使來貢記 250 上 59 新井白石 國書復號紀事 收入市島謙吉編 新井白石全集 東京 吉川半七 1906 第 4 冊 中井竹山 草茅危言 出版者不明 寬正元年 1789 序 卷 2 朝鮮之事 54 上

174 羅 172 麗 馨 穢惡疫鬼藏隱所所村村 千里之外 四方之堺 東方陸奧 西方遠 值嘉 南方土佐 北方佐渡 61 即東至陸奧 西至遠值嘉 五島列島 南至土佐 北至佐渡 鎌倉時 代 曾我物語 十四世紀前半 有二處四方國境之記載 其一 平家時伊豆駿河討敵者 逃越武藏 相模 安房 上總 雖今日明 日 歷經多日 當時東津輕 外濱 西壹岐 対馬 南土佐 北佐 渡 此等之間 無論逃越何國何島 終被尋出 62 其二 五郎聞之 遁可延至何處 南限熊野 北限佐渡島 東至津輕 蝦夷島 西至鬼界 硫黃島 63 根據史料一之記載 東之範圍為津輕 外濱 西為壹岐 對馬 因 硫 64 黃島 在中世似是鬼界島的一部分 鬼界島和硫黃島是重複 所以根 據史料二的記載 鎌倉幕府支配的範圍 東至蝦夷島 西至鬼界島 高 65 麗屬日本西境 除 保元物語 1219~1222 有記載外 並沒有確切 史料可以證明當時是在鎌倉幕府支配之下 66 村井章介認為 國家的周邊和異域之間稱為境界 中世國家的境界 東是外濱 蝦夷島 西是鬼界島 硫黃島 但境內 境界 異域之間 很難截然且固定的加以區分 如果從 延喜式 新猿樂記 保元物 語 慈光寺本承久記 日蓮遺文 入來文書 八幡愚童訓 妙本寺本曾我物語 融通念佛緣起 義經記 ひめゆり 61 藤原忠平等 延喜式 卷 16 陰陽寮 生田目經德 曾我物語 東京 誠之堂書店 1908 卷 5 122~ 生田目經德 曾我物語 卷 中世的鬼界島 平家物語 用 硫黃嶋 參見高木市之助等校注 平家物語 收入 日本古典文學大系 32 東京 岩波書店 1959 卷 2 大納言死去 186~ 永積安明 島田勇雄校注 保元物語 收入 日本古典文學大系 31 東京 岩波 書店 1961 中 左府御最後 各史料出現的日本境界 參見村井章介 中世日本列島の地域空間と国家 收入氏 著 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 114 表 3

175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73 等記載 勉強綜合出典型的境界 則可以說東是外濱 西是鬼界島 硫 黃島 或壹岐 對馬 其外側是異域 東為蝦夷島 西為琉球或高麗 67 中世日本人對空間有所謂的淨穢觀念 即將國家領域的中心視為 淨 領域的周邊視為穢 由淨穢觀念產生的 淨的都市構造 不僅是 以天皇為淨的頂點 非人 為穢 與身分相對應的垂直構造 而且是 由皇都 畿 內 外國 向外擴展 距離皇都越遠 穢亦隨之增加 68 由淨 穢的同心圓構造 因此境界和境外的異域 是充滿 穢 的空 69 間 境外異域的住民 則被看做是恐怖的鬼 如前述 高麗是異域 70 是穢地 所以和境內的 非人 一樣 受到歧視 如 八幡愚童記 在敘述新羅 百濟 高麗國的王臣貪欲 驕恣之後 有 其子孫 今世 71 之屠兒也 之語 即將三韓人等同日本社會內部的賤民 又如前述高 67 參見村井章介 中世日本列島の地域空間と国家 115 律令國家的國境支配觀 持續至十世紀初 此後 國境應由國家支配的認識漸消失 變化的原因 與小帝國的構 造已有名無實 及地方行政制度變質有關 參見ブル-ス バ-トン 古代日本の国境 と大宰府 收入地方史研究協議會編 異国と九州 歷史における国際交流と地 域形成 東京 雄山閣 ~63 68 村井章介 中世日本列島の地域空間と国家 112 另參見應地利明 日本図と 世界図 絵地図に描かれた中世日本の異域 收入荒野泰典 石井正敏 村井章介 編 アジアのなかの日本史 自意識と相互理解 東京 東京大學出版會 ~ 參見村井章介 中世日本列島の地域空間と国家 109~111 大石直正 外が浜 夷島考 收入関晃教授還曆記念會編 関晃先生還曆記念日本古代史研究 東京 吉川弘文館 ~582 古代日本的對外關係 並沒有將 境界外 視為鬼 將其視為鬼是平安中期 鬼怪奇談出現於九至十世紀 參見伊藤喜良 日本中世の王 権と権威 京都 思文閣 境界住民的共同特徵是 全身長毛 語言 難懂 不知農業 殺生等 參見不著撰人 諏訪大明神繪詞 收入塙保己一原編 太田藤四郎補 續群書類從 東京 續群書類從完成會 1932 第 3 輯下 卷 ~539 高木市之助等校注 平家物語 卷 2 大納言死去 186~ 非人 本來是佛典之語 指夜叉等空想的怪物 後來演變為乞食 乞丐 屠夫 放免 謀叛人等的用語 做為穢者的意識觀念很強 參見伊藤喜良 日本中世の王權と權威 村田正治 秋本吉德 真壁俊信校注 八幡愚童記 上上 降伏事

176 羅 174 麗 馨 麗王文宗中風 向日本求良醫被拒絕一事 續古事談 中有源經信在 評議會中 放言 高麗王患惡瘡而死 對日本有何不妥 而決定不派 遣醫生之敘述 源經信將高麗王患風疾說是罹惡瘡 此在其日記 帥 記 和同時代的史料中均未看到 很明顯的 這是文學創作 但也反映 72 視高麗為穢地 高麗人是賤民的觀念 此異域為穢地的對外觀 隨蒙 古入侵危機的消失 記憶的淡薄 及海上交通往來的活絡 至十五世紀 對國家周邊和往來境界的人 如對馬島和倭寇 而言 則有異域是另一 73 個文明之地的認識 但境內的人對朝鮮的蔑視心理 似未曾改變 如 1479 年朝鮮國王成宗 1470~1494 在位 和李仁畦有如下的問答 其國無郵驛 其俗耕田以馬 凡輸物人擔之 而放牛山谷間 牛皆 肥腯 臣等問曰 可得宰牛而食乎 答云 汝國好食走獸 誠可醜 惡 且倭人待我甚薄 臣偶入僧舎 求飲水 乃以故器與之 飲畢 即破棄 又饋食用木器 食畢必蹴踏毀之 乃曰 汝不染齒 不班 衣 好食獸肉 良可醜也 見必掩鼻而過 74 李仁畦於 1443 年隨正使卞孝文至日本 以上是他在日本的見聞 即他在 某個僧舍想要飲水 僧舍的人用有瑕疵的器具盛水給他 並在他喝完之 後立刻丟棄此器 又 進食時用木器 吃完後亦將木器踏毀 理由是 汝 不染齒 不班衣 好食獸肉 另外 看到他們必掩鼻而過 日本人有 染齒 穿 青質白文 衣 不吃肉的習慣 對不染齒 穿白衣 吃肉的 朝鮮人 因習俗不同 顯現出露骨的蔑視態度 不著撰人 續古事談 高麗ノ王惡瘡ヤミテシナム 日本ノタメニナニ クルシ 轉引自村井章介 中世における東アジア諸地域との交通 收入朝尾直 弘等編 日本の社會史 第 1 卷 列島內の交通と国家 東京 岩波書店 村井章介 中世における東アジア諸地域との交通 111~113 村井章介認為 此 與 京都 西國 和 鎌倉 東國 為中心的兩個同心圓地域構造的形成有關 參見村 井章介 中世日本列島の地域空間と国家 126 圖 5 及 117~ 成宗實錄 收入國史編纂委員會編 朝鮮王朝實錄 首爾特別市 東國文化社 1955 卷 101 十年二月丙申 條 693 下 75 日本人不吃肉 與佛教戒律禁止殺生有關 此雖是在僧舍 但也是一般日本人對朝鮮人

177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75 三 神國思想 日本書紀 記載 神功皇后率軍隊到達新羅時 驚愕的新羅王曰 76 吾聞東有神國 謂日本 這是日本是 神國 一語最早出 現的記載 如前述 神功皇后的傳說並非事實 但卻反映此一思想的時 代意識 九世紀中期以後 表現日本是 神國 的用語 如 我日本朝 所謂神明之國 我國是神國也 本朝神國 抑本朝神 國 抑我朝神國 日本者神國也 等 有增多的傾向 鎌 倉時代 文獻記載更多 如 吾妻鏡 撰集抄 續後撰和歌集 保元物語 源平盛衰記 倭姬世記 玉葉 玉蘂 83 平戶記 等 均可散見 神國 一語 當蒙古招諭國書陸續送達 對外關係緊張的時刻 日本是神國的思想更是瀰漫國內 此時期的神國 84 思想 國家主義思想濃厚 加上在蒙古詔諭期間開始孕育的 神孫君 的態度 日本人感覺外國人臭 至江戶時代不變 參見田中健夫 十五世紀日朝知識 人の相互認識 收入氏著 前近代の国際交流と外交文書 東京 吉川弘文館 舍人親王奉敕撰 日本書紀 卷 9 神功皇后 藤原時平等奉敕撰 日本三代實錄 卷 16 貞觀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條 中村直勝 宇多天皇御事紀 京都 宇多天皇一千年御忌臨時局 1930 第 1 章 第 4 節 寬平の治 下 藤原實資 小右記 收入增補史料大成刊行會編 增補史料大成 別卷 1~3 京 都 臨川書店 下 80 堀河天皇 收入東京大學史料編纂所編 大日本史料 第 3 編之 1 東京 東京 大學出版會 1968 覆刻 寬治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條 堀河天皇 收入東京大學史料編纂所編 大日本史料 第 3 編之 1 寬治四年 十二月十六日 藤原賴長 台記 收入增補史料大成刊行會編 增補史料大成 第 23 卷 京都 臨川書店 上 83 鎌倉幕府編 吾妻鏡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國史大系 第 50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89 卷 元曆元年二月二十五日甲申 條 卷 元曆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條 另參見清原貞雄 中世国民の精神生活 東京 中文館書店 ~ 辻善之助 增訂海外交通史話 東京 內外書籍株式會社 ~199

178 羅 176 麗 馨 85 臨 萬世一系的神裔思想 及日蓮 貞慶 光宗 慈遍等認為日本 並非佛教三國世界觀 天竺 震旦 日本 中 位居最下位的邊土小國 86 而是超越諸國 是大國 是位居世界中央 此種神聖的國土觀 遂產 生對外優越意識 此一偏狹的神國思想 以致日本對蒙古 朝鮮半島的 國家 均以畜牲視之 如 八幡愚童記 有 蒙古是犬之子孫 日本則 神之末葉也 貴賤相別 天地懸隔也 神明畜類何及對揚 與 新羅國 87 大王 日本國之犬也 等語 幕府在受蒙古二次侵襲之後 分別於建 治元年 1275 十二月和弘安四年 1281 八月 企圖 異國征伐 異國 指高麗 此征伐又稱 高麗征伐 高麗發向 因史料 不足 實際情況不得而知 但以高麗做為征討對象 亦應是當時的神國 思想 及本國優越意識的一種反映 又如三國的世界觀 由地理而言 日本與天竺 震旦並立 但朝 鮮半島則是中國大陸的一部分 八幡愚童記 載 雖三韓歸此土 中 92 華 吾朝未屬他國 善隣國寶記 1466 亦載 又吾國佛 85 不著撰人 本朝文集 收入黑板勝美編 新訂增補國史大系 第 30 卷 東京 國史大系刊行會 1938 卷 67 贈蒙古國中書省牒 86 參見竹內理三編 鎌倉遺文 第 15 卷 377 上 條 文永十二年二月日蓮 書狀 同書 第 3 卷 193 下 1485 條 元久元年十月十七日沙門貞慶咒願文 釋光宗 溪嵐拾葉集 收入 大正新修大藏經 續諸宗部 7 第 76 冊 臺北 中華 佛教文化館大藏經委員會影印 1973 第 6 卷 518 下 慈遍 旧事本紀玄義 收入續群書類從完成會編 續群書類從 第 1 冊 神祇部 東京 平文社 1970 卷 上 87 村田正治 秋本吉德 真壁俊信校注 八幡愚童記 下上 降伏事 152 同 書 上上 降伏事 相田二郎 蒙古襲來の研究 東京 吉川弘文館 ~ ~ 川添昭二 北条時宗 東京 吉川弘文館 相田二郎 蒙古襲來 の研究 129~ 南基鶴 蒙古襲來と鎌倉幕府 京都 臨川書店 成書於十一世紀末的 今昔物語集 是一部描述世界神話的書籍 此書分天竺 震旦 本朝 日本 三部分 此正可說明日本人所意識的全世界 就是此三國 92 村田正治 秋本吉德 真壁俊信校注 八幡愚童記 上上 降伏事 112

179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77 法 始自百濟而傳焉 今屬之震旦何也 百濟蓋震旦之域也 泛而言之 93 耳 此記多載新羅 高麗事 亦攝之震旦之故也 即政治上 日本 不屬於任何國家 朝鮮半島上的國家則是中國的藩屬國 朝鮮半島的國 家由於非獨立國 因此劣於日本 應從屬日本 此種日本是神國 日本 與天竺 震旦並立 甚至位居其上的優越感 亦是中世以後 日本對朝 鮮半島國家始終潛藏著敵視態度的思想因素 四 國王 與 大君 稱號所反映的朝鮮觀 日本歷史上的 日本國王 稱號問題 始自明朝建立後兩國間的往 來 根據 明實錄 的記載 洪武年間日本使節至明朝有十次 其中六 94 次為 日本國王良懷 所派遣 二次為 日本國臣足利義滿 所派遣 95 另二次只記載 日本國 日本 派遣者與使節不清楚 此時明 朝以為日本的君主是懷良親王 對足利義滿 1358~1408 二次入貢 均 予以拒絕 第一次是洪武七年 1374 六月 太祖實錄 載 宣聞溪等齎其國臣之書達中書省 而無表文 上命却其貢 遣還 勅中書省曰 向者國王良懷奉表來貢 朕以為日本正君 所以遣使往答其意 瑞溪周鳳 善隣國寶記 收入近藤瓶城編 改定史籍集覽 第 21 冊 東京 近 藤出版部 1924 序 2 田中健夫認為 日本視中國大陸和朝鮮半島為同一文 化圈 兩者間並沒有嚴密區別 如同歐美人對中國 朝鮮 日本沒有嚴密知識一樣 這 與日本是島國有關 參見田中健夫著 中世日本人の高麗 朝鮮観 対外関係と 文化交流 京都 思文閣 1991 再版 良懷應是征西將軍懷良 1329~1383 後醍醐天皇之子 南朝的征西將軍 後受九州 探題今川了俊壓迫漸衰 95 田中健夫 中世対外関係史 東京 東京大學出版會 ~61 鄭樑生認 為 以日本國王良懷為名義的使節有六次 以日本或日本國為名義的有三次 由足利義 滿派遣的使節有二次 島津氏久派遣的使節有一次 總計十二次 參見鄭樑生 明日 関係史の研究 東京 雄山閣 ~ 明太祖實錄 臺北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 縮印本 1984 再版 卷

180 羅 178 麗 馨 第二次是洪武十三年 1380 九月 太祖實錄 又載 日本國遣僧明悟 法助等來貢方物 無表 止持其征夷將軍源義滿 奉丞相書 辭意倨慢 上命却其貢 97 入貢的條件必須是國王 有表文 但義滿的身分是 征夷將軍 天皇的臣下 而且無表文 因此明朝不許其入貢 建文三年 應永八年 1401 已掌握政治實權的義滿 再度以 日本准三后道義 的名義 上表 大明皇帝陛下 此時建文帝正與燕王戰爭中 因此歡迎日本 的朝貢 翌年 1402 二月建文帝的回詔中 稱義滿為 日本國王源道 義 並有 班示大統曆 俾奉正朔 100 等語 永樂元年 應永十年 1403 二月 義滿又遣天龍寺僧堅中圭密出使明朝 在給明朝的表文中 101 自稱 日本國王臣源 永樂帝則派遣冊封使趙居任隨日本使節赴日 由於 1402 年 6 月南京已為燕王攻下 義滿受惠帝冊封後的情況 缺乏較 明確的史料 但受成祖之冊封 在 善隣國寶記 中則有不少相關記載 如應永十年 十一年 十三年 十四年的 大明書 中 都載有 日本 90 洪武七年六月乙未 條 明太祖實錄 卷 133 洪武十三年九月甲午 條 義滿於應永二年 1395 六月出家 號道義 准三后 即准皇后 皇太后 太皇太后之 意 義滿知以人臣身分 無法上表明皇帝 因而用此曖昧稱號 此時義滿並非征夷大將 軍亦非太政大臣 參見田中健夫 前近代の国際交流と外交文書 7 田中健夫 日本前近代の国家と対外関係 東京 吉川弘文館 義滿的官歷 見 村井章介 アジアのなかの中世日本 87 鄭樑生 明日関係史の研究 中原康富 康富記 收入增補史料大成刊行會編 增補史料大成 37 冊 京都 臨川書店 1965 應永八年五月十三日 條 日本准三后道義書上大明皇帝陛下 3 上 100 瑞溪周鳳 善隣國寶記 卷中 義滿的國王稱號 二条滿基 瑞溪周鳳 滿濟准后都有批判 或言此對天皇不敬 僭上 或言此為辱國 戰前的史學家對這些批判多表贊同 但戰後的史學家如伊東多三郎 田 中健夫則認為 他們的批判只是擔心和明的對等關係 文書的形式 並非幕府的外交路 線 參見佐佐木銀彌 日本中世の流通と対外關係 東京 吉川弘文館 ~54 伊東多三郎 將軍 日本國王と稱す 日本歷史 東京 田中健夫 中世海外交涉史の研究 東京 東京大學出版會

181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79 國王源道義 十三年的詔書中 有 賜印章 申之以誥命 重之以褒 錫 之語 十五年義滿死 特賜謚 恭獻 等 102 義滿被明朝冊封為日本國王後 1404 年開始與朝鮮的外交 不再用 日本國大將軍 或 日本國大相國 等稱號 而正式改用 日本國王 此亦為朝鮮方面所接受 如朝鮮 太宗實錄 四年 1404 七月己巳條 載 日本遣使來聘且獻土物 日本國王源道義也 103 此後除義持 1386~1428 拒絕明朝冊封期間外 1411~1432 日本國王遣使朝鮮 104 總計在六十次以上 朝鮮國王派遣至日本的使節也有六十一次之多 105 朝鮮於 1403 年受明朝冊封 對同樣與明朝建立宗藩關係的足利政權 外交上堅持交鄰政策 即不論幕府或將軍地位有何變化 朝鮮國王 與 日本國王 的對等關係不變 106 朝鮮方面認為 日本國王 擁有外 交權 是直接交鄰的對象 朝鮮常以 日本國王 稱呼足利將軍 給予 將軍的國書 有時用 日本國殿下 但通常用 日本國王殿下 年 號則使用明朝的年號 但日本方面給予朝鮮國王的國書 原則上自稱 日 本國源某 年號用 龍集干支 107 足利政權對朝鮮 一方面保持同 102 瑞溪周鳳 善隣國寶記 卷中 36~ 太宗實錄 收入國史編纂委員會編 朝鮮王朝實錄 首爾特別市 東國文化社 1955 卷 8 四年七月己巳 條 301 下 104 參見中村榮孝 日本と朝鮮 東京 至文堂 ~89 93~102 十五 六世紀日本国王使 朝鮮通信使年表 田中健夫 中世対外関係史 108 仲尾 宏 朝鮮通信使と壬辰倭乱 東京 明石書店 ~75 表 3 14~16 世紀 の日本國王使一覽 三宅英利 近世日朝関係史の研究 東京 文獻出版 ~ 太宗三年 1403 四月受明冊封 參見朝鮮 太宗實錄 卷 5 三年四月甲寅 條 261 下~262 上 106 閔德基認為 從朝鮮國王對 敵禮的交隣對象 日本國王 與 羈縻圈交隣對象 日 本地方有勢力者 女真人 的接待沒什麼差別 可以推測朝鮮國王與足利政權間的外交 並非敵禮 參見閔德基 朝鮮朝前期の 日本国王 敵礼 の面から 收入氏 著 前近代東アジアのなかの韓日関係 東京 早稻田大學出版部 ~ 參見荒野泰典 大君外交体制の確立 收入氏著 近世日本と東アジア 東京 東京大學出版會 龍集 龍是木星 集是星的聚集處 即木星的星座

182 羅 180 麗 馨 是明朝冊封國的交鄰關係 另一方面則仍存在著自律令體制完成後視朝 鮮較日本低下的意識 108 天正十八年 萬曆十八年 1590 朝鮮通信使至日本時 朝鮮方面 的國書仍稱秀吉 日本國王殿下 並用明朝 萬曆 年號 秀吉則用 朝鮮國王閣下 此一視朝鮮較日本低下的文書格式 並自稱 日本國 關白 用日本 天正 年號 109 秀吉並未受明朝冊封 但外交上朝鮮 仍將關白看做是日本國王 慶長八年 1603 德川家康 1542~1616 任征夷大將軍後 開始透過對馬宗氏進行與朝鮮恢復國交 110 朝鮮於慶 長十二年 1607 派遣使節慶賀秀忠 1579~1632 繼任將軍 111 元和三 一年一次聚集之日 日本在年號的使用上 是干支之前用龍集等星座名稱 如 龍集甲 午年 參見仲尾宏 朝鮮通信使と壬辰倭乱 77 表 6 朝鮮国王宛書翰記載 年號一覽 將軍不一定是國王 朝鮮將室町政權的首領視為國王政權的首領 這是歷 代日本國王能積極與朝鮮進行外交往來的原因 參見田中健夫 足利將軍と日本国王 号 收入氏著 日本前近代の国家と対外関係 11~35 日本給予朝鮮國王國書 的樣式 參見高橋公明 室町幕府の外交姿勢 歷史學研究 546 號 1985 東 京 27 附表 108 八世紀初 日本大體完成律令體制 並建立 東夷小帝國 此一小帝國將新羅視為朝 貢國 參見羅麗馨 日本型華夷觀 七 九世紀日本的外交和禮儀 臺灣師大 歷史學報 35 期 2006 臺北 62~66 68~76 89~91 95~ 不著撰人 續善隣國寶記 收入近藤瓶城編 改定史籍集覽 第 21 冊 35~36 三鬼清一郎 関白外交体制の特質をめぐって 收入田中健夫編 日本前近代の 国家と対外関係 78~ 年 日本應朝鮮要求 先遞送國書 家康並未得到明朝冊封 但此次國書 日本除 自稱國王外 還使用 日本國王 印 1607 年 朝鮮使節副使慶暹曾問景轍玄蘇和宗義 智 為何關白無王號 而印文卻刻日本國王 玄蘇的回答是此印為前關白秀吉拒絕明冊 封 1596 明使留下的 參見慶暹 海槎錄 上 收入民族文化推進會編 海行 摠載 第 2 輯 首爾特別市 民族文化庫刊行會 1986 再版 三月十五日條 39 中 村榮孝 日鮮関係史の研究 下 東京 吉川弘文館 中村榮孝 豊 臣秀吉の日本国王冊封に関する誥命 勅諭と金印について 日本歷史 東京 120 足利將軍給朝鮮 琉球的書信 使用 德有鄰 的印章 參見田代和生 米谷均 宗家旧藏 図書 と 木印 朝鮮學報 156 輯 1995 奈良天理市 77~ 年 家康把將軍職位讓給兒子秀忠 他自己做為 大御所 掌握實權

183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81 年 1617 遣使祝賀日本統一 1615 年滅豐臣氏 這兩次朝鮮的國書 仍稱秀忠 日本國王殿下 秀忠亦自稱 日本國源秀忠 112 寬永元 年 1624 為慶賀家光 1604~1651 繼任將軍職 朝鮮依例派遣使節 至日本 國書還是用 日本國王殿下 日本方面則使用 日本國主 113 日本給予朝鮮的國書 自足利政權以來 都不用 國王 二字 此正 如以心崇傳所言 自古我王未曾有與蕃夷相問之書也 高麗小夷 故 我所貽書不寫王字 例也 114 即元軍征日後視高麗為夷 蔑視朝鮮意 識的繼承 如前所述 1607 年 1617 年 1624 年三次日本方面的國書均未以 國王 自稱 但卻被對馬宗氏家老柳川調興竄改為 日本國王 此 一竄改國書事件於寬永十二年 1635 被揭發後 幕府的解決方法是將 德川將軍的對外稱號改為 日本國大君 自己仍稱 日本國源某 用日本年號 115 大君 稱號的設定 可以說是脫離以明皇帝為中心 只有受冊封國王間有外交往來的國際秩序 此後 僅在正德元年 1711 因新井白石 1657~1725 的建議 朝鮮國書一度使用 日本國王 稱號 外 116 皆使用 大君 稱號的外交模式持續至幕末 不著撰人 續善隣國寶記 早川純三郎編 通航一覽 東京 國書刊行會 1913 卷 94 朝鮮國部 新井白石 國書復號紀事 收入市島謙吉編 新井白石全集 第 4 冊 柳川調興竄改國書的經過 參見田中健夫 中世対外関係史 239~242 田代和生 書き替えられた国書 東京 中央公論社 ~182 幕府不用國王稱號 而用大君稱號的經緯 參見 寬永十三丙子年朝鮮信使記錄 東京大學史料編纂所 藏 一六三五年五月十七日 條 116 參見三宅英利 近世日朝関係史の研究 399~408 新井白石對朝鮮外交的改革 於 1719 年又恢復舊制 1628 年的禮制 成島司直編 德川實紀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國史大系 第 45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33 第 8 篇 享保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條 頁 78 下載 此日林大學頭信篤 在御前面議接 待朝鮮信使之禮 應盛慮 立即與宿老會議 廢正德之例 復興天和舊例 117 中村榮孝 前近代アジア外交史上の德川政権 日本国大君 外交の成立とその 終末 朝鮮學報 45 輯 1967 奈良天理市 今村鞆 新井白石と朝鮮信使 朝鮮 147 號 1972 京城府 52~53 有關 1590 年和江戶時代十二次朝鮮國王與

184 羅 182 麗 馨 1635 年 幕府決定將軍的對外稱號用 大君 其理由據 寬永十 三丙子年朝鮮信使記錄 載 公儀御名之事于翰則可稱奉之大君矣 于言又如何稱奉耶 掃部頭 井伊直孝 曰 如此事吾輩亦難計 道春 永喜所思如何 其不 可稱上之王也 將軍者又於漢唐為中下之官矣 所要只欲不奉稱王 者而御位亦不降也 118 即道春 林羅山 認為 將軍在中國是中下之官 不適合做為對外稱號 119 大君則是既不稱王 其位亦不低於王的稱號 1711 年 新井白石對 大 君 稱號提出反對 主張日 朝雙方的國書都應使用 日本國王 他 反對 大君 稱號最主要的理由是 一 大君二字是天子之意 所謂日 本國大君即日本國天子 二 朝鮮稱正妃所生之子為大君 120 至於主 張用 國王 稱號的理由 則是朝鮮稱天皇為日本天皇 稱將軍為日本 國王 皇 和 王 大小字義不同 皇是天 因此稱天皇 王是國 故稱國王 上下名分有別 天地不可易位 將軍自稱國王 對天皇並無 不妥 121 將軍往來國書中 彼此的稱呼 參見藤田明 江戶時代に於ける朝鮮使節の來朝に就 きて 歷史地理 朝鮮號 1904 東京 269~ 寬永十三丙子年朝鮮信使記錄 一六三五年八月十六日 條 119 中村榮孝認為 大君稱號是新造的語詞 且可能是出自林羅山 參見中村榮孝 日鮮 関係史の研究 下 482~483 另參考京都史蹟會編 林羅山文集 卷 13 外國 書中 寬永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條 新井白石 朝鮮國信書の式の事 收入市島謙吉編 新井白石全集 第 4 冊 671 上 下 121 新井白石 殊號事略 下 收入今泉定介編 新井白石全集 第 3 冊 復號の御 事 636 下~637 上 有關新井白石恢復 國王 稱號問題 可參考栗田元次 新井 白石の政治思想と王號復行問題 上 中 下之 1 下之 2 歷史と地理 5 卷 1 號 4 號 5 號 6 號 1920 東京 栗田元次 新井白石の政治思想 歷史と地理 15 卷 5 號 1925 東京 德島一郎 新井白石の外交政策 上 下 歷史と地理 22 卷 3 號 4 號 1928 東京 德島一郎 新井白石と德川幕府の對外文書に於け る將軍の稱號に就いて 一 二 三 歷史と地理 23 卷 1 號 3 號 4 號 1929 東京 三浦周行 新井白石と復號問題 史林 9 卷 3 號 1924 京

185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83 新 井 白 石 此 一 建 議 得 到 將 軍 家 宣 1662~1712 支 持 外 室 鳩 巢 1658~1734 太宰春台 1680~1747 也表贊同 室鳩巢認為 天皇 用天子號 王號是下一等 朝鮮顧忌清皇帝 因此稱朝鮮國王 日本武 122 家顧忌京都天皇 故稱日本國王 太宰春台則言 今大將軍有海內 是則日本國王也 稱奉大君 僭稱也 大君天子也 並稱讚白石 此舉 英斷當義事也 123 但另一方面反對者亦相當多 如菱川大觀在 正名緒言 中說 顧者大君則婉 而王號則直也 事或關係天朝 對言不可苟焉 則吾從其婉者矣 124 中井竹山言 大君之字 宇宙 間此外無可用之文字 大君之文字 萬世不易之適稱事 明白且不 容置喙 125 兩人均支持 大君 稱號 雨森芳洲 1667~1755 則從武 家昌隆皇室式微 大君稱號之意涵 歷代將軍不敢自王等觀點 批評白 石採用 日本國王 稱號之不當 他說 竊惟國家源平相軋以來 王綱日弛 不絕如線 徒擁虛器 為域內 之共主 而世掌兵權者 名雖大臣 實乃國王 爵祿廢置 皆出其 手 126 大君之稱 固似不穩 稱王之舉 亦為失宜 後世有以今日之罪羅 山者罪執事 則吾恐執事將何以自諉焉 夫大君之稱 在易則 固為至尊之名 然古今異稱 時有轉移 或以嫡王子為大君 或以 侯伯為大君 或稱人父為尊大君 見於傳記 歷歷可考 非若皇帝 或天子及王號 古今一定而不可易者也 夫然則我國大君之稱 大 都 等論文 仲尾宏 朝鮮通信使と德川幕府 東京 明石書店 ~ 室鳩巢 兼山秘策 收入瀧本誠一編 日本經濟叢書 卷 2 第 2 冊 東京 日本 經濟叢書刊行會 ~ 瀧本誠一編 日本經濟大典 東京 史誌出版社 1928 第 9 卷 經濟錄卷 1 經濟錄凡例 菱川大觀 正名緒言 嘉永二年 1849 版 和泉屋善兵衛發行 卷上 西村時彥編 竹山國字牘 大阪 松村文海堂 1911 卷下 答藤江貞藏書 下 126 雨森芳洲 橘牕文集 收入雨森芳洲 芳洲文集 吹田市 關西大學東西學術 研究所 1980 卷 2 論國王事與某人書 40 右 左

186 羅 184 君即冢君 猶言諸侯之長也 云爾 有何不可哉 麗 馨 127 且或稱日本國殿下 或稱日本國王殿下 或稱日本國大君殿下 咸 出於彼之所稱 而在我則自將家以來 至天和壬戌 歷世相承 但 稱日本國源某 其所以難於稱呼者 豈非不敢偪上之意 隱然見于 書法之間乎 今乃欲一舉而廢之 茍知王霸之辨者 其誰不為之拊 心 余之所以極力辨駁奮不顧身者 實由此也 128 雨森芳洲認為 大君稱號雖不妥當 但其意涵時有不同 在日本為諸侯 之長之意 用之有何不可 朝鮮對日本有日本國殿下 日本國王殿下 日本國大君殿下等稱呼 但將軍歷代相承 只自稱日本國源某 就是不 敢僭上 若廢大君改用國王稱號 正可稱王霸之辨者的心 這是他極力 反對的理由 贊成 國王 稱號者認為 大君是天子稱號 用 大君 稱號對天 皇而言是僭越 反對論者剛好相反 認為 國王 稱號是僭上 無論用 國王 或 大君 兩者都將天皇置於將軍之上 但掌握實權的將軍 則是朝鮮交鄰的對象 從兩國交換的國書來看 將軍給予朝鮮國王的國 書只用日本年號 這是將軍認為日本不同於朝鮮 日本是一獨立國 並 非中國的藩屬 1607 年 1617 年 1624 年朝鮮三次要求將軍用日本國 王稱號 129 幕府則堅持沒有必要 國書仍自稱 日本國源某 其緣由 即是視朝鮮為蕃夷 1711 年 幕府要求朝鮮國書中對將軍的稱謂由 大 君 改為國王 此重大外交禮儀問題 在事前雙方的 節目講定 中並 沒有提出 130 又 此一變更稱號的通知是在朝鮮慶賀使節團一行到達釜 127 雨森芳洲 橘牕文集 卷 2 論國王事與某人書 41 左~42 右 43 右 128 雨森芳洲 橘牕文集 卷 2 論國王事與某人書 43 右左 129 閔德基認為 朝鮮前期 1392~1592 無論足利將軍是否使用 日本國王 稱號 或 家光以後用 大君 稱號 或家宣時改用 國王 稱號 朝鮮方面都未將此視為問題 朝鮮只在此時對日本是否自稱 國王 問題表示高度關心 是因豐臣秀吉給予朝鮮的國 書 有使用上下關係的文字 即脅迫朝鮮臣服的內容 由此一經驗所產生的 參見閔德 基 家康期の朝 日講和交涉と対馬 講和条件 二件 を中心に 收入氏著 前近代東アジアのなかの韓日関係 172~ 增正交鄰志 收入 奎章閣叢書 第 6 冊 京城府 京城帝國大學法文學部 1940

187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山時 才由對馬使者口頭傳達 此種無視國際禮儀的行動 或者亦可 說是未將朝鮮真正視為對等國意識的另一種反映 日本不少學者認為 日本國書不自稱 國王 和 大君 是根源 於自古以來對朝鮮的蔑視心理 如田中健夫認為 足利將軍給予朝鮮國 王的國書不用 日本國王 而自稱 日本國源某 且用日本年號 這是因為日本不願承認彼此間同是受明冊封 即所謂國王間的關係 而 日本所以有此舉 則是來自將朝鮮置於下位的意識 132 吉野誠認為 使 用 國王 稱號 則日本是明朝的藩屬 意味著和朝鮮是對等國 此為 屈辱之事 然而避免使用 國王 稱號 也可以說是幕府自身對朝鮮持 有蔑視感的反映 又 幕府蔑視朝鮮的意識 與天皇的存在不可分 將 軍與朝鮮國王是對等 天皇則位在將軍之上 天皇的存在 成為蔑視朝 鮮的根據 133 荒野泰典認為 將軍不自稱 日本國大君 只有朝鮮對 日的國書才使用 將軍自己依舊用 日本國源某 這是沿襲室町幕府 以來的對朝鮮政策 是蔑視朝鮮觀的表現 134 以上日本學者都是從自古 以來蔑視朝鮮的觀點做評論 韓國學者閔德基則有不同的解讀 他認為 足利將軍對朝鮮不自稱國王 是因為天皇即國王 這是日本國內的事情 他反對田中健夫所謂足利將軍不自稱 國王 是蔑視朝鮮的理論 此外 他又認為 朝鮮對日 敵禮的交鄰 雖然積極 但由於室町幕府對外交 欠缺認識 以致視日本為 鄰國 的對日政策受到挫折 之後有很長一 段時間 朝鮮反而將日本視為野蠻的 倭賊 倭奴 國 135 卷 5 信行各年例 34 下~35 下 131 信使團於五月十五日從漢陽出發 五月二十九日在釜山才從對馬得到通知 朝廷中有贊 成和反對兩種意見 最後肅宗採納天和二年 1682 通信使節團正使尹趾完的意見更改 國書 七月五日 通信使持已更改的國書由釜山出發 參見三宅英利 近世日朝関係 史の研究 401~ 田中健夫 鎖国成立期における朝鮮との関係 收入氏著 中世対外関係史 107~ 吉野誠 明治維新と征韓論 東京 明石書店 ~ 荒野泰典 大君外交体制の確立 閔德基 朝鮮朝前期の 交隣 にみる対外關係 收入氏著 前近代東アジアの

188 羅 186 麗 馨 無論是室町時代或德川時代 日朝雙方在外交上 相互的認識和對 應的態度 都有相當大差距 以室町時代而言 朝鮮與足利將軍之間採 對等的交隣 雙方互派使節 但由朝鮮國王世宗 1419~1450 在位 時 日本於 1420 年 1425 年 1448 年三次遣使至朝鮮 世宗均將使節安排 在西班三品的位置 對日本在外交上的無理 時予以指責 對日本使用 小國 書契亦恭順 等語 知其對日本不無藐視之心 136 另外 朝鮮也和對馬宗氏 大內氏 日本國內特定勢力等這些非對等對象 採 取大國對待小國模式的外交 137 這是朝鮮對日外交的特質 反觀足利幕 府在國內並無統制力 遣使朝鮮的目的僅在求取大藏經 梵鐘等佛典 佛具 或營造寺社的募緣 或斡旋與明交通 或為貿易之利等 所謂對 朝鮮蔑視的意識 現實上並無太大意義 138 至於德川時代 將軍無論用 大君 或 國王 稱號 在日本國內 朝鮮通信使都被看做是朝鮮國 王對德川將軍的 御禮 或入貢 將軍是行四拜禮 如通信使在江戶城上呈國書時 對 此四拜禮為蕃國王對明皇帝的禮儀 141 又如將軍接 見朝鮮使節時 最初皆有酒禮和饌宴 宴饗 但第五次 1643 通信 なかの韓日関係 年 雨森芳洲曾於江戶客館 辭色甚為不平地問製述官 為何朝鮮人所撰文集中 常稱日本為倭賊 蠻酋 參見申維翰 海游錄 下 收入 海 行摠載 第 1 輯 附聞見雜錄 14 上 下 136 三宅英利 近世日朝関係史の研究 閔德基 朝鮮朝前期の 交隣 にみる対外關係 23~33 高橋公明 外交儀礼 よりみた室町時代の日朝関係 史學雜誌 91 卷 8 期 1982 東京 70 上~80 下 長正統 中世日鮮関係における酋使の成立 朝鮮學報 41 輯 1966 奈良 天理市 52~ 中村榮孝 日本と朝鮮 荒野泰典 大君外交体制の確立 217 孫承喆 朝鮮中華主義と日本型華夷意 識の対立 收入孫承喆著 山里澄江 梅村雅英譯 近世の朝鮮と日本 交隣関 係の虛と实 東京 明石書店 ~ 早川純三郎編 通航一覽 卷 76 朝鮮國部 52 信使聘禮 營中御饗 457 下~462 下 趙曮 海槎日記 二月二十七日 條 32 上載 三使行四拜禮 四拜禮未知始於何時 而誠可寒心也 141 申時行 大明會典 臺北 新文豐出版公司 1976 卷 58 蕃國禮 1~3

189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87 使至日本時 只行酒禮 第十一次 1764 將軍則舉空杯 另外 第 七次 1682 時 將軍雖與使節對坐 但卻用簾子遮隔 第十一次 將 軍更故意高坐 兩次皆讓使節看不到將軍的容顏 以致正使尹趾完和趙 曮均為此發怒 142 除這些接待禮儀不對等之外 1607 至 1811 年 朝鮮 十二次遣使至日本 143 但幕府僅經由對馬宗氏與朝鮮進行交涉 將軍則 未曾直接遣使至朝鮮 此雖與朝鮮在受豐臣秀吉侵略後 對日本加強警 戒 不願日本人踏足朝鮮 及幕府採取鎖國政策 144 對外態度趨於消極 等有關 但不可否認的 在幕府領導階層間 蔑視朝鮮的心理是存在的 另一方面 朝鮮對德川幕府改 大君 或 國王 稱號 並未予以拒絕 的理由 則與其國內政情有關 1636 年 朝鮮有所謂 丙子胡亂 與 日本交鄰 目的在牽制北方清軍的威脅 年決定更改國書的理 由 由禮曹參判金鎮圭 兵曹參判尹趾仁 工曹參判權尚游等人的意見 得知 亦是基於現實考量 即遵循舊例 以穩定雙方的關係 藉此確保 南方安全 146 此外 由為數頗多通信使所撰寫的日本紀行 則可以看到 朝鮮使節對日本有高度的文化優越感 147 這些或許才是朝鮮對德川將軍 遣使的本質 日本型華夷秩序形成於七至八世紀 九世紀以後已無法維持 十七 世紀再度出現 德川幕府將朝鮮 琉球 荷蘭等外國使節 均視為朝貢 142 三宅英利 德川政権初回の朝鮮信使 朝鮮學報 82 輯 1977 奈良天理市 三宅英利 朝鮮王朝通信使一覽 近世日朝関係史の研究 644~ 幕府於 年五次發布鎖國令 完成鎖國 參見全國歷史 教育研究協議會編 日本史用語集 鎖國 123~ 丙子胡亂 即 1636 年清軍入侵朝鮮 參見三宅英利 近世日朝関係史の研究 281~ 三宅英利 近世日朝関係史の研究 404~ 參見 海行摠載 收錄之各種通信使日本紀行 朝鮮人所撰文集 常稱日本為倭賊 蠻 酋 稱日本人為倭人 群倭 參見申維翰 海游錄 下 附聞見雜錄 14 上 下 同書 上 六月三十日 條 54 上

190 羅 188 麗 馨 148 使節 朝鮮王朝在十七世紀亦因明朝滅亡 而以中華文明繼承者自居 此即所謂 朝鮮中華主義 149 日 朝兩國在十七世紀均以不同方式脫 離以中國為中心的國際秩序 雙方都存在著自我中心意識 將軍稱號的 變更 即是基於此一 日本型華夷意識 而朝鮮願意接受 則是基於 朝鮮中華主義 的帝王之道 因此雙方在外交文書上 雖有不對等現 象 但表面上還能維持 交隣體制 五 江戶時代學者的朝鮮觀 江戶時期學者的朝鮮觀是多元的 大致可分 一 尊敬朝鮮 二 蔑視朝鮮 三 征討朝鮮三類 150 但同時存有尊敬朝鮮和蔑視朝鮮兩 種觀念者 亦有之 下面僅就此三類略做論述 一 尊敬朝鮮 所謂尊敬朝鮮 主要是尊敬朝鮮的學者和文化 日本的儒學者相當 尊敬朝鮮學者 尤其是李退溪 1501~ 如確立江戶時代儒學基 礎的藤原惺窩 1516~1619 和林羅山 兩人的學問都深受李退溪的影響 李退溪門下弟子姜沆 1567~1618 在豐臣秀吉侵略朝鮮時 被俘虜至 日本 惺窩和姜沆相識 並受其教 152 惺窩的學問基礎可以說是李退溪 的朱子學 慶長五年 1600 關原之役後 153 惺窩被德川家康召為御前 148 孫承喆 朝鮮中華主義と日本型華夷意識の対立 276~ 孫承喆 朝鮮中華主義と日本型華夷意識の対立 269~ 姜德相 日本の朝鮮支配と民眾意識 歷史學研究 516 號 1983 東京 李退溪 名滉 朝鮮朱子學的代表學者 152 辛基秀 姜沆と藤原惺窩 收入辛基秀 村上恆夫編 儒者姜沆と日本 東京 明石書店 ~275 松田甲 藤原惺窩と姜睡隱の関係 收入氏著 續 日鮮史話 第 1 編 東京 原書房 1976 復刻 1931 年原本 19~ 支持豊臣政權五奉行之一的石田三成 糾集反德川家康的勢力 與德川家康激戰於美濃 岐阜縣 的關原 結果石田敗北 德川家康確立霸權 參見依田熹家 日本通史

191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89 講讀 此時惺窩開始模仿朝鮮 穿 深衣道服 使用朝鮮版漢文書籍 他篤好唐制和朝鮮之禮 衣服飲食必欲仿唐和朝鮮 154 林羅山比惺窩更 傾慕朝鮮學問 他在儒學 歷史 文學 醫學 兵學等各方面的學問 均得自朝鮮書籍 與惺窩一樣 在朝鮮學者中 他特別尊敬李退溪 他 曾說 退溪辯 尤可嘉也 155 並有 勞如圃隱要須慰 理與退溪將 共窮 退溪李氏拔群殊 貴國儒名世僉呼 二詩讚美退溪 土佐 今高知縣 朱子學者山崎闇齋 1618~ 又如 他最尊敬退溪 尤其受退溪的 自省錄 影響很深 他的弟子佐藤直方 1650~1719 淺見綗齋 1652~1711 及其門派村上玉水 1733~1776 古賀精里 1750~1817 稻葉迂齋 1684~1760 稻葉默齋 1732~1799 楠 木端山 楠木碩水等 都是尊信李退溪的學者 158 其他如熊本朱子學者 大塚退野 1677~1750 藪孤山 1735~1802 亦傳習退溪之學 其門 下橫井小楠 1809~1869 元田永孚 1818~1891 皆受退溪影響 159 日本儒學者對在日本的朝鮮學者 亦相當尊敬 如鄭月峯 1575~1640 洪浩然 1581~1657 李真榮 1571~1643 三人是豐臣秀吉侵略朝鮮 臺北 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矢沢康佑 江戶時代における日本人の朝鮮観について 朝鮮史研究會論文集 6 特集 明治百年 と朝鮮 1969 東京 16 下 旗田巍 日本人の朝鮮観 東 京 勁草書房 阿部吉雄 藤原惺窩と朝鮮儒學 收入阿部吉雄 日 本朱子學と朝鮮 東京 東京大學出版會 京都史蹟會編 林羅山文集 卷 14 外國書下 158 上 156 京都史蹟會編 林羅山詩集 東京 弘文社 1930 卷 48 外國贈答中 514 下 卷 49 外國贈答 下 527 上 157 土佐朱子學派 又稱海南學派或南學派 以南村梅軒 生卒年不詳 為始祖 谷時中 1598~1649 將儒學由佛學分離 下傳野中兼山 1615~1663 山崎闇齋 參見全國 歷史教育研究協議會編 日本史用語集 137 王家驊 儒家思想與日本文化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 ~ 芳賀登 日韓文化交流史の研究 81 矢沢康佑 江戶時代における日本人の朝 鮮観について 16 下~17 上 159 王中田 江戶時代日本儒學研究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旗田 巍 日本人の朝鮮観 13 矢沢康佑 江戶時代における日本人の朝鮮観につい

192 羅 190 時的俘虜 但鄭月峯在德島備受禮遇 側 麗 馨 洪浩然有文才 成為儒者仕君 李真榮在和歌山講學 後擔任紀州藩主的侍講 其子李梅溪 1617~1682 亦以紀州儒員聞名 162 日本儒學者崇敬朝鮮的態度 在與通信使的文化交流上 亦有明顯 反映 此類事例非常多 在此僅舉數例說明 通信使抵達江戶後 在歡 宴席上 幕府通常會派學者與使節對談 使節參見將軍時或歸途上 各 地學者亦常到客館與其聯誼 相互筆談朝鮮的文物制度 風俗習慣 醫 藥 朝鮮著作 或唱和漢詩 或求書畫等 在江戶的交流 如 1607 年 1624 年 1636 年 1643 年 1655 年五次朝鮮使節至日本時 林羅山均 參與筆談 唱和 163 此種交流以天和二年 1682 和 1711 年這二次較正 式 但 1711 年則最盛 通航一覽 載 按使者來聘 必筆談唱和 天和 正德之頃 其事盛 故書類成冊至百數十卷 年 8 月 朝鮮使節到江戶時 門下有眾多著名學者的木下順庵 1621~1698 二 次至客館本誓寺與通信使對談 165 此時新井白石則因對馬學者西山健甫 て 17 上 160 內藤雋輔 壬辰 丁酉役における被擄朝鮮人の刷還問題について 朝鮮學報 29 輯 1963 奈良天理市 松田甲 朝鮮より出でたる佐賀の儒者洪浩然 收入氏著 日鮮史話 第 2 編 京 城府 朝鮮總督府 ~ 松田甲 紀州德川家の大儒李梅溪 收入氏著 日鮮史話 第 3 編 京城府 朝 鮮總督府 ~15 辛基秀 李真榮 梅溪と朝鮮通信使 收入氏著 朝 鮮通信使 人の往來 文化の交流 東京 明石書店 ~ 早川純三郎編 通航一覽 第 3 卷 108 朝鮮國部 84 筆談唱和等 263 上~273 上 卷 109 朝鮮國部 85 筆談唱和等 273 下~281 下 林羅山的孫子 林信篤 與其二子信充 信智於 1719 年與申維翰也有多次的筆談 唱和 參見同上書 卷 110 朝鮮國部 86 筆談唱和等 287 下~290 下 申維翰 海游錄 中 70 下~72 下 阿部吉雄 林羅山と朝鮮儒學 收入氏著 日本朱子學と朝鮮 212~ 早川純三郎編 通航一覽 第 3 卷 108 朝鮮國部 84 筆談唱和等 263 上 165 新井白石 室鳩巢 雨森芳洲 祇園南海 榊原篁洲等五人 稱為 木門五先生 加 上南部南山 松浦霞沼 三宅観瀾 服部寬齋 向井滄洲 稱為 木門十哲 其他還 有西山順泰 岡島石梁 岡田竹圃 堀南湖 石原鼎庵 圓田雲鵬 青木東庵 板倉復

193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91 的介紹 到本誓寺與製述官成琬 裨將洪世泰等 唱和筆談 並請成琬 為其詩集 陶情集 作序 後來他寫有 送成伯圭琬之日本 詩 追慕 成琬崇高的人格 166 此次與通信使筆談 唱和的儒者 還有福岡的貝原 益軒 1630~1714 岡山藩牛窓的富田元真 小原善助 在大阪客館本 願寺 有祖辰長老 松下貝林 1637~1703 等 在京都本國寺客館 有 柳川震澤 1650~1690 滝川昌樂 青木東庵 木下菊潭 熊谷了菴等 167 在江戶本誓寺 則另有人見友元 林整宇 春庵 漸軒 雞峯等 1711 年 通信使至江戶時 新井白石已是幕府儒官 將軍的側進 他二次與 正使等筆談 第一次是 10 月 28 日 他與幕府儒員室鳩巢 三宅觀瀾 1675~1712 木下菊潭 服部寬齋 土肥霞洲 1693~1757 深見 玄岱 1649~1722 及紀洲藩儒者祇園南海 1677~1751 等 齊至客 館 與正使趙泰億 1675~1728 副使任守幹 從事官李邦彥 製述官 李礥 書記嚴漢重 南聖重 良醫奇斗文 醫員玄萬奎 通事趙君瑞 鄭昌周等筆談 唱和 168 第二次是 11 月 5 日 他與正使趙泰億筆談的話 題很廣 大致可分海外知識 中華文明的問題 日韓外交的根本方針 國諱問題 禮儀文物遺存的問題等五項 169 筆談結束 泰億曰 疆域 有限 海陸遙隔 一別之後 嗣音無路 言念及此 能不挹挹 唯有一 片明月 分照萬里之心肝耳 白石對曰 鄙懷亦唯在隰桑之卒章 中心藏之 何日忘之 諸公歸國之後 幸賜東望相思 170 此應非僅是 軒等 都是著名儒者 參見松田甲 朝鮮に名を博せる木下順庵 收入氏著 日 鮮史話 第 5 編 京城府 朝鮮總督府 ~ 新井白石 折たく柴の記 收入今泉定介編 新井白石全集 第 3 冊 卷上 27 上 松田甲 新井白石の詩と朝鮮信使 收入氏著 日鮮史話 第 2 編 107~ 李元植 天和度 1682 朝鮮信使裨將洪世泰と日本文士との筆談唱酬について 朝鮮學報 98 輯 1981 奈良天理市 17~51 植野武雄 木下順庵父子と朝鮮 使節 朝鮮 174 號 1929 京城府 68~ 李元植 朝鮮通信使と深見玄岱 日本歷史 384 號 1980 東京 51~ 趙泰億 江關筆談 收入市島謙吉編 新井白石全集 第 4 冊 725~731 宮崎 道生 新井白石と趙泰億 歷史 5 輯 1952 仙台 30~ 趙泰億 江關筆談 731

194 羅 192 麗 馨 外交辭令 大約也是兩人相遇情誼心聲的表達 白石堅決主張改革接待 通信使的禮儀 其中雖有對抗朝鮮之意識 但就個人情誼而言 他仍擔 心泰億的立場 他還透過對馬向朝鮮禮曹極力辯明改國書之事 非使節 之過 171 至於室鳩巢等七人與使節筆談 唱和的詩文 則留下 朝鮮客 館詩文稿 一卷 支機閒談 一卷 班荊集 二卷 桑韓唱酬集 一卷 賓館縞紵集 二卷 桑韓唱和集 一卷 正德和韓集 二 卷等所謂 七家唱和集 172 大學頭林信篤 1644~1732 與製述官李礥 則筆談朝鮮歷史 國王服飾 旗幟 科舉 以及朝鮮是否有大明律諸書 等 年 通信使在江戶期間 林信篤先後五次領其二子信充 信 智至客館 呈詩篇向三使求應和 或與製述官申維翰 三書記姜栢 成 夢良 張應斗等 筆談 酬答 敘話 乞字 敘別等 的文章 拙樸 不成樣 申維翰批評他 三使對其求應和 答曰 國書未傳 使 事未了之前 閑漫吟詠 道理未安 竣事歸時 當有奉和云云 父子 三人則 唯唯而去 176 諸藩儒者與通信使唱和 較著名者如雨森芳洲 他是對馬藩的真文 役 年 他隨通信使一行從釜山至日本 旅途中與製述官李礥交 171 宮崎道生 新井白石と趙泰億 38~ 李元植 朝鮮通信使と深見玄岱 早川純三郎編 通航一覽 第 3 卷 110 朝鮮國部 86 筆談唱和等 287 上~291 上 174 申維翰 海游錄 中 70 下~71 上 72 上 下 175 申維翰 海游錄 中 71 上 海游錄 下 12 下載 林信篤為日本第一耆碩 而詩文則無一可觀 1764 年 信篤孫大學頭林信言與其子秘書監信愛與趙曮筆談 大 學頭是世襲 趙曮認為自其高祖林道春 號羅山 任大學頭後 其後世掌此職者 皆不 如道春 參見趙曮 海槎日記 收入 海行摠載 第 7 輯 二月二十二日 條 30 下 信言和信愛父子亦與製述官南成應和詩 參見趙曮 海槎日記 三月九日 條 35 上 176 申維翰 海游錄 中 71 上 1764 年通信使與日本文人的唱和 可參考李元植 明 和度 1764 の朝鮮国信使 成大中との筆談唱酬詩卷を中心に 朝鮮學報 84 輯 1977 奈良天理市 87~ 真文役 類似書記之官 擔任接待使節 撰寫與朝鮮之外交文書等工作

195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93 往最密切 此時與通信使唱和的詩文 很多保存在他的 縞紵風雅集 中 年 8 月 18 日 信使團至赤間関 下関 長州藩儒者佐佐 木縮往 山縣良齋 草場居敬等擔任接待工作 當夜 芳洲 佐佐木等 人和製述官申維翰 書記姜栢 成夢良 張應斗等唱酬的詩文 則收錄 於藩校明倫館所編的 兩関唱和集 中 179 通信使在歸途行至大阪時 雨森芳洲還為京師貴人向申維翰求序 求字 申維翰 海游錄 載 雨森東持二十四帖孝子圖 自帝舜至宋賢 各畫其行事 逐幅有詩 錦衣粧 貯之漆凡 觀其題目 乃辛卯 1711 從事官李邦彥筆 也 問主者 則曰 皇京貴人 而不道名 諸倭之奉几者 珍重不 敢慢 但乞序於余 余披圖見訖 作序遺之 東又以唐紙絕美者 連糊而來 請余手書 筆畫與字行 皆用準尺 必致精謹 為之看 護而去 曰 不如是 則吾屬恐有罪 未知何等貴人 使他敬畏如 此 180 雨森芳洲持京師貴人的二十四帖孝子圖 向申維翰求序 之後 又以最 好的唐紙向申維翰求字 芳洲通曉朝鮮語言 研究朝鮮歷史 風俗 著 有 朝鮮風俗考 1720 交鄰提醒 1728 等 181 他認為日本與朝 鮮 應 互不欺不爭 以真實交 與朝鮮結 誠信之交 182 會津松平氏是德川氏的分支 1711 年通信使至日本時 第三代正容 公派藩儒松本肅齋等赴京都迎接 當時加賀的學者稻生若水 青地浚新 亦到京都 三人相伴赴客館本國寺與朝鮮文士會談 肅齋與朝鮮文士的 唱和詩 收載於 雞林唱和集 當時正容公還請朝鮮學者為其祖正之 公的遺著撰寫序文 文化八年 1811 通信使僅至對馬島行賀禮 第 178 上垣憲一 雨森芳洲 東京 中央公論社 ~ 松田甲 毛利氏の朝鮮聘使接待 收入氏著 日鮮史話 第 4 編 京城府 朝鮮 總督府 ~117 李進熙 雨森芳洲の朝鮮観 收入氏著 日本文化 と朝鮮 東京 日本放送出版協會 ~ 申維翰 海游錄 中 75 下 181 李進熙 雨森芳洲の朝鮮観 雨森芳洲 朝鮮風俗考 收入氏著 芳洲外交關係資料 書翰集 吹田市 關西大學出版部 ~44

196 羅 194 麗 馨 七代容眾公派高津溜川至對馬 請求朝鮮文士為藩校日新館圖題序 而 溜川與朝鮮文士賦詩屬文 後來全收錄在 對禮餘藻 183 每當朝鮮通信使至日本 江戶的儒者必與使節筆談兩國的國體 朝 典 或雜談 吟詩 使節團沿途所經各地 當地的儒者亦紛至客館唱和 漢詩 求書畫等 日本儒者尊敬朝鮮學者 熱衷朝鮮文化 二 蔑視朝鮮 江戶時代 一些學者追求古道 批判儒 佛 主張日本至上 他們 將日本和其他國家 尤其是朝鮮 琉球做比較 認為日本是最優秀的國 家 因此對朝鮮的蔑視顯現得更露骨 江戶時代的蔑視朝鮮觀 可以說 始自德川家康 慶長三年 1598 九月 毛利輝元 1553~1625 宇喜 多秀家 1573~1655 前田利家 1539~1599 德川家康四人聯名 令黑田長政 1548~1604 等從朝鮮撤軍並及早議和時 提出的議和條件 是朝鮮王子到日本 否則獻貢物也可以 184 即要求朝鮮入質朝貢 此雖 是四人聯名 但至少家康沒有反對 又 慶長十五年 1610 十二月 本多正純 1565~1637 送呈明朝押有家康印的文書中 有 日本國主源 家康 一統闔國 撫育諸島 其化之所及 朝鮮入貢 琉球稱臣 安南 交趾 占城 暹邏 呂宋 西洋 柬埔寨等蠻夷之君長酋帥 各 185 無不上書輸賓 等語 其中琉球稱臣 安南等東南亞國家輸臣是事實 但非朝貢國的朝鮮 卻將其做為朝貢國 此應亦是家康未將朝鮮視為對 182 雨森芳洲 交鄰提醒 收入氏著 芳洲外交關係資料 書翰集 松田甲 會津松平家と朝鮮 收入氏著 日鮮史話 第 5 編 41 44~56 會津 藩的祖先正之公 是德川秀忠的第三男 封於奧洲會津 賜松平氏 死後奉祀於土津社 高津溜川當時仍是江戶昌平黌在學中 後為日新館的儒官 參見松田甲 會津松平家 と朝鮮 年 朝鮮通信使與日本各界的筆談唱和集 參見李元植 朝鮮通信使の研究 京都 思文閣 ~ 中村孝也 德川家康文書の研究 東京 日本學術振興會 1980~1982 中卷 330~ 京都史蹟會編 林羅山文集 卷 12 外國書上 遣大明國 130 上下

197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其後較受矚目的有熊澤蕃山 1619~1691 山 等國的一種意識反映 鹿素行 1622~1685 新井白石 安藤昌益 1703~1763 中井竹山 1730~1804 本居宣長 1730~1801 等 熊澤蕃山在 集義和書 中有 九夷之內 朝鮮 琉球 日本最優越 三國之中 又以日本最優 秀 然中夏之外 四海之內 無及日本之國 此乃天照皇神武帝 之御德 187 他認為四海之內 沒有比日本優秀的國家 其視朝鮮不如日本的意識 顯而可見 山鹿素行在 中朝事實 1669 中國章 有 況朝鮮蕞爾 況朝鮮 新羅 百濟 皆本朝藩臣 188 在 附錄或疑 有 高麗本我屬國 云文云武又不比外朝 中國 況中華 日本 故慢表受愧 恐懼中朝之文武 189 在 禮儀章 有 愚謂新羅王子來朝 任那來貢 既在崇神 垂仁帝 其後 船 柁不乾 每歲朝貢不絕 初每國置官家 為海表蕃屏 此後 以歷 代子弟為質 常朝貢 否 乃征伐 以懲不庭 然海外諸蕃皆屬中 國 唯以外朝通信 諸蕃不足稱鄰 190 另外 在 配所殘筆 1675 中有 況以勇武之道 征服三韓 責高麗 陷其王城 為日本之府 異朝 186 矢沢康佑 江戶時代における日本人の朝鮮観について 23~ 熊澤蕃山 集義和書 收入橫川四郎編 熊澤蕃山集 東京 誠文堂新光社 1939 再版 卷 8 義論之一 山鹿素行 中朝事實 收入廣瀨豐編 山鹿素行全集 思想篇 第 13 卷 東京 岩波書店 1940 中國章 山鹿素行 中朝事實 附錄或疑 山鹿素行 中朝事實 禮儀章 149

198 羅 196 信受之 武威震四海事 自上古以迄近代 麗 馨 191 在 謫居童問 有 其國二度亡 四度易姓也 其俗甚陋隘 尤信釋氏 王之子弟必為 僧 信鬼神巫史 不知聖經 或從契丹 或屬大明 其國雖分 八道 其兵不出三十萬也 四海雖廣 水土不比本朝 日本 雖曰大唐 不如本朝之全也 高麗為天神賜住吉天皇之國 征 此國易也 192 山鹿素行認為朝鮮是蕞爾小國 是天照大神賜予住吉天皇之國 自古即 為日本所征服 向日本朝貢 為日本的屬國 其俗鄙陋 不知聖經 或 從屬契丹 或從屬明朝 文武皆不如日本 懼怕日本 征討此國並不難 不必與其修好交鄰 他在 山鹿隨筆 中又有 征伐朝鮮之心 況征 正也 以我之正 正人之不正 謂征 秀吉有何正 正高麗之不正也 193 即肯定秀吉侵略朝鮮的正當性 山鹿素行是一位徹底蔑視朝鮮的學者 這種朝鮮觀基本上來自 日本書紀 同時也是他做為兵學家 提倡古 學 最現實的反映 後來有更多人抱持和他相同的看法 新井白石的改革 如前述 可以看到他有意將日本與朝鮮置於對等 關係 但這種對等關係是日本天皇與清朝天子對等 德川將軍做為日本 國王與朝鮮國王對等 結果日本是居於朝鮮之上 194 他在 殊號事略 曰 古時 三韓為本朝西藩 其國之君皆臣屬本朝 本朝 王其國 今朝鮮之君 併彼三韓之地 王其國 然以其偽官 大君 加稱 我國之君 可謂冠履易其所也 山鹿素行 配所殘筆 收入廣瀨豐編 山鹿素行全集 思想篇 第 12 卷 592~ 山鹿素行 謫居童問 收入廣瀨豐編 山鹿素行全集 思想篇 第 12 卷 山鹿素行 山鹿隨筆 收入廣瀨豐編 山鹿素行全集 思想篇 第 11 卷 宮崎道生 新井白石の研究 東京 吉川弘文館 新井白石 殊號事略下 收入今泉定介編 新井白石全集 第 3 冊 635

199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97 在 國書復號紀事 曰 196 夫朝鮮狡黠多詐 利之所在 不顧信義 蓋薉貉之俗 天性固然 在 朝鮮聘使後議 曰 文祿之初 日本朝鮮戰起 其禍相連七年 太閣秀吉薨逝後 我軍 得還 東照宮御代 改前代之非 兩國和事 及百 年 我再造之恩 彼國君臣所不可長忘也 然彼信使恥其 國武事難敵 改以長我國之文事爭之 朝鮮之事 非永結隣好 之國 197 新井白石亦認為朝鮮在古代是日本的屬國 對其民族性的批判是 狡詐 重利 不顧信義 德川家康時 兩國議和 這是日本對朝鮮的再造之恩 朝鮮君臣不應忘記 結論則為朝鮮是不能永結鄰好的國家 白石是朱子 學者 尊敬朝鮮文化 但值得注意的是 他也有此蔑視朝鮮的言論 安藤昌益排斥戰爭 認為日本侵犯朝鮮是錯誤的 198 但他在 統道 真傳 中言 朝鮮國 其心術愚魯 易迷釋氏之誑巧 易泥聖人之謀教 故 妄信聖 釋二教 信儒教之盜道 恐漢土之偽威 貴妄巧之佛 法 不知己國衰微 恐日本妄偽之威 伏日本 永諂日本如下人 不知辱恥 恐三國如囊中鼠子 其心術欲深 拙神 義薄之故 信 佛法欲深 欲極樂之故 信聖教 拙神之故 降日本 義薄之故 學問泥佛巧 貴儒教 皆自己具足 夢現不知自然真 隨妄之弱國 也 199 他批判朝鮮妄信儒教 佛教 更批判朝鮮的民族性 認為朝鮮恐懼日本 196 新井白石 國書復號紀事 收入市島謙吉編 新井白石全集 第 4 冊 新井白石 朝鮮聘使後議 收入市島謙吉編 新井白石全集 第 4 冊 679~ 渡邊大濤 安藤昌益と自然真營道 東京 勁草書房 1970 二刷 非戰論と禁 酒論 13 法世に於ける真人の生活法 安藤昌益 統道真傳 收入野口武彥編 日本の名著 第 19 冊 安藤昌益 東京 中央公論社 1978 四版 下 万国卷 朝鮮国 354

200 羅 198 麗 馨 屈服於日本 諂媚日本如下人 而且不知恥 又 其恐懼中國 天竺 日本三國 如囊中之鼠 其國乃弱國也 顯露對朝鮮的蔑視 中井竹山在 草茅危言 1789 中言 神功遠征已來 韓國服從朝貢 為我屬國歷代久不絕 今勢是 異 元來蕞爾偏邦使价 假令今非屬國 斯迄傾天下財粟應 接不及 今日廟堂能知此弊 姑停韓聘之期 上古修八拾船 歲貢 守鞭梳之誓 200 竹山雖言朝鮮今已非日本屬國 但仍不忘朝鮮過去以八十船歲貢 他主 張今日對此偏邦小國使節的接待 不宜過於浪費 本居宣長是國學者 201 他批判中華至上主義 主張日本是萬國之宗 對豐臣秀吉的侵略朝鮮 認為是偉業 稱讚秀吉將皇國之光照耀高麗 唐土 202 這些蔑視朝鮮的學者 多半從朝鮮自古為日本屬國 向日本朝貢 及朝鮮民族性狡詐 重利 不知恥等偏狹視野做批判 政治意識濃厚 三 征討朝鮮 十八世紀是幕藩體制逐漸解體的時期 另一方面則有來自北方的威 脅 即所謂海防問題 部分學者開始提出侵略朝鮮的理論 如林子平 1738~1793 著有 三國通覽圖說 1785 和 海國兵談 1786 討論北方問題和海防問題 他在 海國兵談 自序中言 予曩著三國通覽 明日本三鄰國朝鮮 琉球 蝦夷地圖之意 日本之雄士任兵 有事入此三國時 諳此圖應變也 此海國兵談 亦是當彼三國 及唐山 莫斯歌未亞等諸外國海寇來時 可詳悉防 禦之術 203 即他撰寫 三國通覽圖說 的目的是 當日本軍隊有事進入朝鮮 琉球 200 中井竹山 草茅危言 卷 2 朝鮮之事 53 下~54 下 58 上 201 岡田千昭 宣長學の性格についての一考察 その日本至上主義思想を中心とし て 九州史學 57 號 1975 福岡 34~ 本居宣長 馭戎慨言 下之卷下 117 日本將朝鮮亦稱為唐 203 林子平 海國兵談 收入 林子平全集 第 1 卷 東京 生活社

201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199 蝦夷等三國時 可依此書做應變 撰寫 海國兵談 的目的 則是三國 以及中國 帝俄等外國入侵時 可以瞭解防禦之術 矢沢康佑認為 不 能說林子平沒有預想朝鮮侵略日本的可能 但他對此問題認真思考到何 204 種程度 則是疑問 毋寧可說這是他從現實上思考日本對三國的侵略 海國兵談 中又有 神武帝始成一統之業 自立給人統 神功皇后使三韓臣服 太閣討 伐朝鮮 迄今世服從本邦 皆武德所光耀也 205 即將朝鮮看做當時也臣服日本 這都是神功皇后征服三韓 豐臣秀吉討 伐朝鮮等武威光耀的結果 林子平並沒有直言用兵朝鮮 但他的著述已 明確說明了日本可以侵略朝鮮 及應做的準備 本多利明 1744~1821 在 西域物語 1798 中有 今中國國號大清 西南至東京 交趾 占城 東至朝鮮 皆分 領 唯日本不為屬國 海路距離不過二百五六十里 雖曰小國 因 神武垂訓 武道不失 故至今無自他國侵掠之事 誠好風俗也 206 此外 他對秀吉侵略朝鮮 在 經世秘策 中則言 秀吉經昇關白 其後讓關白職予秀次 自稱太閣 古今獨步之大量 日本均平 已攻朝鮮 慶長三年八月十八日 六十三歲薨去 若長壽 有支那應為日本屬國之勢 207 本多利明強調朝鮮是大清的屬國 而日本則不是 他認為豐臣秀吉若長 壽 則中國也有可能成為日本的屬國 對秀吉侵略朝鮮予以肯定 他對 朝鮮的看法 並沒有明言 但從他對秀吉的讚嘆 可以推測他不無主張 經略朝鮮之意 明確提出侵略朝鮮觀點的為佐藤信淵 1769~1850 他在 混同秘 204 矢沢康佑 江戶時代における日本人の朝鮮観について 林子平 海國兵談 16 卷 本多利明 西域物語 收入佐藤昌介編 日本の名著 25 東京 中央公論社 1978 再版 本多利明 經世秘策 收入塚谷晃弘 藏並省自校注 日本思想大系 44 東京 岩波書店 1970 本多利明 海保青陵 卷下 25 36

202 羅 200 麗 馨 策 1822 中言 皇國開他邦 必先吞併支那國 凡經略他邦之法 從弱而易取 處始為道 當今世界萬國之中 皇國易攻取之土地 自支那國滿 洲 夫不啻得滿洲 支那全國之衰微亦自此始 既取得韃靼 朝鮮 支那亦次第可圖也 208 說明日本經略他國之法 要從弱而易取處開始 即先取滿洲 而後韃靼 蒙古 朝鮮 中國 日本若想經略他國 必先併吞中國 併吞朝鮮 則是併吞中國的進程之一 至於如何出兵朝鮮 混同秘策 又言 而其出軍次第 先第一青森府 第二仙臺府 第五松江府 第 六荻府 此二府數多之軍船積載火器 車筒至朝鮮東海 經略咸鏡 江原 慶尚三道諸州 第七博多府之兵 出數多之軍船至朝鮮國南 海 襲忠清道諸州 朝鮮既為我松江 荻府之強兵所攻 東方一圓 寇困之外 南方諸州或成空虛 直進之攻之 盡大銃 火箭之妙法 諸城必皆望風奔潰 及取其數城為皇國郡縣 209 即日本松江 荻二府的軍隊進攻朝鮮咸鏡 江原 慶尚三道各州 博多 的軍隊襲擊朝鮮忠清道各州 當朝鮮諸城望風崩潰後 再以其數城做為 皇國的郡縣 佐藤信淵進一步提供了日本侵略朝鮮的藍圖 此侵略朝鮮 的主張 至十九世紀 勝海舟 1823~1899 平野國臣 1828~1864 吉田松陰 1830~1859 橋本左內 1834~1859 等人 有更詳細的論 述 210 江戶時代學者的朝鮮觀 如上所述 呈現正 反兩面強烈的對比 朝鮮高度的漢學水準 使日本知識分子嚮往 熱切追求 但古代日本征 服朝鮮的傳統意識 則又使他們產生朝鮮是日本的屬國 朝鮮應向日本 208 佐藤信淵 混同大論 混同秘策 東京 改造社 1943 十五版 佐藤信淵 混同大論 混同秘策 67~ 海舟全集刊行會編 海舟全集 9 卷 東京 改造社 1929 平野國臣顯彰會編 平野國臣傳記及遺稿 福岡 博文社 1916 山口縣教育會編 吉田松陰全集 1 卷 東京 大和書房 1972 滋賀真編 橋本景岳全集 上卷 東京 景岳會 1939 此部分將另文討稐

203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201 朝貢的優越感 十八世紀後半開始 日本因海防問題 以及向外擴展的 野心 征服朝鮮成為一些學者主張防衛日本的理論根據 六 江戶時代民眾的朝鮮觀 本節所謂民眾 包括一般文人 僧侶 醫者 庶民等 由通信使一 行沿途受到他們歡迎的程度 基本上可以說這些民眾的朝鮮觀是正面 的 通信使團的成員在回國後留下不少日本紀行 其中也述及他們住宿 各地客館時 日本民眾求詩畫 唱和漢詩 絡繹不絕的景況 雖然不無 鄙視之意 但相對的也反映了日本民眾對朝鮮學者 文化的景仰 由於 缺乏直接史料 下文僅以 1682 年 1711 年 1719 年 1748 年 1764 年五次通信使的日本紀行做說明 文人與使節團成員的筆談 唱和頗多 內容亦相當廣泛 但文詞拙 樸 態度卑屈 常被使節成員視為 可笑 文人群至客館乞書畫 使 節之應對 如金指南 1682 年漢學前正 於 東槎日錄 言 我國文獻之名 素飽日東人之耳目 求詩求墨之請 在路次已不可 堪 及到舍館 自館伴與其國執政者 以至廝養之倭及儒釋好事輩 張紙硯墨 日來求懇 而余於詩尤昧昧焉 愧心之發無以為辭 必 委於洪道長 成伯圭若夫筆札 則余雖無臨池之學 好紙精縑 堆 積眼前 而來者雜遝 揮之不去 始試忘恥揮灑 終遂成一苦役 矢在絃上 不得不發云者 豈謂此耶 211 即沿途對日人求詩求墨 已不堪應付 到客館後 館伴 執政者 以至 小役 好儒佛者 全上門求請 金指南自言不懂詩 但面對 好紙精縑 堆積眼前 而來者雜遝 揮之不去 因此也試著忘掉羞恥開始揮灑 但畢竟這是苦差事 只是箭在弦上 不得不發 又 任守幹 1711 年副使 於 東槎日記 言 211 金指南 東槎日錄 收入 海行摠載 第 6 輯 首爾特別市 民族文化文庫刊行會 1986 再版 49 上

204 羅 202 麗 馨 國俗 喜我國人文字及書畫 如得隻字片言 寶藏而傳玩之 甚至 求書於下卒輩稍解把筆者 亦不莫酬應云云可笑 212 即日人若得朝鮮人的隻字片語 則寶藏而傳玩 甚至求字於僅略懂文墨 的下卒 實為可笑之事 申維翰 1719 年製述官 於 海游錄 中 記載更多 如在藍島 遠近求詩者沓至 紙幅堆案乞書 書了復集如積薪 雖庭間僕隸 無不人人希覬得一字 輒攅手至頂 若得秦皇狐白裘者 即其工拙 無論已 213 在兵庫 群倭聚集如雲 時時有夾紙筆而乞書者 余或隨興而寫 214 在大阪 與書生十數人 竟夕至夜 令童子磨墨以待 日不暇給 其人至則 各書姓名 字號 雜然而進者 多駭眼 其詩又蹇拙不可讀 215 在江戶 連日在館 尋常詞客之來見者相繼 詩唱和及筆談酬酌 苦無閑隙 又有自外請乞者 因雨森東 兩長老而達之 曰集序 曰題畫 曰 賛像 曰詠物之類 皆願手書 押圖章而去 令人汩惱無暇 216 外人求詩及札翰相繼 余以憊困成疾 頗欲謝絕 而不得已多所強 應 217 在名護屋 自遠方來者 魚貫而集 坐見堂皇閣道庭場間 窄而降者 引而 212 任守幹 東槎日記 收入 海行摠載 第 9 輯 首爾特別市 民族文化文庫刊行會 1986 再版 93 上 213 申維翰 海游錄 上 57 上 214 申維翰 海游錄 上 九月三日 條 62 上 215 申維翰 海游錄 上 63 下 216 申維翰 海游錄 中 72 上 217 申維翰 海游錄 中 十月十三日 條 73 下

205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203 升者 環立而睨者 無不人人乞詩求語 或以余前日所題詩作彩 幛 請押圖章而去 或以其所著集稿 托人而侑之 即紙疊 如雲 毫攅如林 須臾而匱 復進之 余亦有時氣渴 頻頻破柑 以佐觴 為古詩近體 依韻次韻 無一起草 寫輒被他袖去 不 自知幾許篇 218 回到對馬島時 倭人之乞詩文者 愈久未矣 或自數千里外 轉托於馬島諸人 雨 森東亦疲於紹介 每有請簡 不得已泛應 所以日俯首硯墨之場 吞酸吞辛 莫非磨驢故跡可笑 219 另外 申維翰在 附聞見雜錄 中 又有 日本人求得我國詩文者 勿論貴賤賢愚 莫不仰之如神仙 貨之如 珠玉 即舁人廝卒目不知書者 得朝鮮楷草數字 皆以手攅頂而謝 所謂文士 或不遠千里而來待於站館 一宿之間 或費紙數百幅 求詩而不得 則雖半行筆談 珍感無已 蓋其人生長於精華之地 素知文字之可貴 而與中華絕遠 生不見衣冠盛儀 居常仰慕朝鮮 故其大官貴游 則得我人筆語 為夸耀之資 書生則為聲名之路 下賤則為觀瞻之地 書贈之後 必押圖章 以為真蹟 每過名州巨 府 應接不暇 220 由申維翰用 遠近求詩者沓至 群倭聚集如雲 尋常詞客之來 見者相繼 自遠方來者 魚貫而集 或自數千里外 轉托於馬島 諸人 等語 知日人至客館者相當多 有些還是自數千里外 遠道而來 人人希得一字 對這些到客館來的日人 申維翰則日夜不停 以應所求 有時口渴 還得頻頻剝柑配酒 有時疲困生病想謝絕 但不得已仍勉強 應付 成疊紙張瞬間用完又立即送上 一夜之間費紙數百幅 221 無論古 218 申維翰 海游錄 上 十月二十五日 條 74 上 219 申維翰 海游錄 下 收入 海行摠載 第 2 輯 十二月二十六日 條 2 下 220 申維翰 海游錄 下 收入 海行摠載 第 2 輯 附聞見雜錄 9 下 221 朴安期 1643 年隨行進士 言 識字之人必求詩文 雖不識字者亦求拙筆 是以 一日之間 作詩文幾至數十篇 揮拙筆幾至七 八十幅 至夜分不得寢 京都史蹟會

206 羅 204 麗 馨 詩或近體 全不起草 寫完立即被拿走 每天俯首硯墨 辛苦至極 至 於日人求得詩文後 無論貴賤賢愚 都將它當做至寶 即使是廝役隸卒 若能得到幾個朝鮮楷草字 莫不以手攅頂而謝 文士求詩不得 若能筆 談半行 亦感謝不已 其因乃是大官貴人若能得到朝鮮人的筆語 則可 誇耀他人 書生則可以得到聲名 下賤之人可以做為觀賞 所以贈予日 人的書畫 必被要求蓋上圖章 表示是親手之筆 申維翰是製述官 與 日人筆談 唱和詩文是他的職務 222 因他與日人接觸多 感受亦深刻 在這方面的紀錄也特別詳細 此外 曹命采 1748 年從事官 於 奉使日本時聞見錄 中 言 製述書等來言 求詩者日日沓至 酬應難支 而渠輩執贄之詩 奇 奇恠恠 不得不以應 卒為事前置印朱圖章 使得詩者印去 紛紜 爭先 搜着甚多 蓋使行過去之後 則江戶之人搜聚沿路唱酬之詩 皆即刊行 而此輩以得參其中為極榮 無圖章之詩 則拔而不錄 故如此云 223 即日人求詩必要求蓋章 因朝鮮使節回去後 江戶人必搜集 刊行使節 沿路贈與日人的詩 如果沒有使節的圖章 就不收錄 得到贈詩的日人 則以能參與此事 而備感榮耀 趙曮 1764 年正使 於 海槎日記 亦言 而彼人如得我國人筆蹟 則毋論諧 楷 草優劣 舉皆喜踴 求之者絡繹不絕 不但於寫字官 行中之稍解書字者 亦不堪其苦 請 至於乘船 隨後又手拜乞 書之者未暇揮灑 居間紹介之馬島 通詞輩 亦多操縱而索賄云 其意誠莫曉也 或以謂如得朝鮮筆蹟 而藏置 則多有福利云 此是無理之談 其或以朝鮮禮義之邦尊貴 之 愛其人不足 至愛其筆蹟而然耶 亦未可知也 224 編 林羅山文集 卷 60 雜著 5 與朝鮮朴安期筆語 716 上 222 申維翰 海游錄 上 48 下 223 曹命采 奉使日本時聞見錄 收入 海行摠載 續第 10 輯 首爾特別市 民族文 化文庫刊行會 1986 再版 七月二日 條 48 上下 224 趙曮 海槎日記 一七六五年正月十一日 條 21 上

207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205 即日人若獲得朝鮮人筆墨 無論楷草是否優劣 莫不歡喜 不僅寫字官 使節團中有稍能書寫者 亦不堪其請 趙曮的論述 大體與申維翰相同 至於對馬島通詞 翻譯 居間介紹 操縱 索賄 此大約是他們必須護 隨通信使 可以隨時與使節成員接觸 以致有此弊端 225 日本文人與朝鮮使節筆談的內容 金指南於 東槎日錄 載 有一儒倭 列書其國婚喪祭賓等禮 而來示於余曰 貴國常行之禮 226 亦倣乎此否 願聞其略云 余觀其所記 無不是醜陋而怪訝者也 任守幹 東槎日記 載 夜間雨森東率筑前人竹田定直 神屋亨等而來 與製述諸人賦詩酬 唱 詩則亦不成說 其文一篇 論儒家學問及明末諸家之說 敘致 頗有可觀 誠可異也 227 申維翰在 海游錄 言 群倭又請見我國諺文字形 略書以示 又問創於何代 余答曰 是 惟我世宗大王 聖文神化 博通百藝 作為十五行新模 以該萬物 之音 距今三百年矣 228 又言 諸生輩筆談問目 必以退溪集中語為第一義 有問陶山書院地屬何 郡 又曰 先生後孫 今有幾人 作何官 又問先生生時所嗜好 其言甚多 不可盡記 大坂文士一人 列書我國從祀諸賢 自崔文 昌 薛弘儒 以至沙溪文元公 其序次一不參差 其外 禹祭酒之 忠貞 李牧隱之文章 及佔畢齋先生事 歷歷稱道 彼其所聞於我 國之事 何其詳也 229 日本文士與使團成員筆談之內容 如上所引 有婚喪祭賓等習俗 及儒 225 金指南 東槎日錄 七月十三日 條 45 上 申維翰 海游錄 上 64 上 曹命采 奉使日本時聞見錄 四月六日 條 17 下 226 金指南 東槎日錄 九月二十九日 條 51 上 227 任守幹 東槎日記 56 下 228 申維翰 海游錄 中 十月二十五日 條 74 上

208 羅 206 麗 馨 家學問 明末各家之說 朝鮮文字的創始等 其中以談論李退溪最多 包括陶山書院 230 退溪的後代 嗜好等 有些文士對朝鮮諸賢 如崔文 昌 薛弘儒 以上兩人新羅儒者 文元公 1548~1631 的從祀次序 可以毫無錯誤的列出 對禹倬 1263~1342 的忠貞 李牧隱 1352~ 1409 的文章 佔畢齋的事蹟 甚為詳悉 通信使通常停宿各地佛寺 如對馬西山寺 赤間關阿彌陀寺 鞆福 禪寺 大阪本願寺 京都本國寺 江戶本誓寺等 231 而且由五山長老護 行至江戶 故僧侶送詩 求贈和 不乏其例 如金指南於 東槎日錄 載 在對馬島時 兩僧 森 靈 自後出詩箋 送三使乞和 三使走毫次贈 又用其 韻各賦二絕贈之 使之和之 辭以日暮追和 有頃 使相起出 島 主與兩僧追至廳端 揖而送之 232 在赤間關阿彌陀寺時 主僧出示乙未 1655 使行所賦詩句於三使前 而懇請續琚 三使 各賦一章以贈之 233 有一少年可愛僧人 頗解文字 以書問之 則以業醫居在太守門下 而為支待出來云 相接之後 求書甚懇 以拙筆書給數丈 如得重 寶 稱謝僕僕而去 甚可笑也 234 由這些敘述 可知僧侶對通信使的贈文 如獲至寶 而且態度恭敬 正 229 申維翰 海游錄 中 75 下~76 上 230 陶山書院為李退溪弟子及儒林為追慕退溪之高德 於 1560 年所建 在慶尚北道安東市 231 申維翰 海游錄 上 九月四日 條 63 上 中 九月二十七日 條 69 下 下 十二月二十日 條 2 上 松田甲 鞆の福禪寺と朝鮮信使 朝鮮 140 號 1927 京城府 101~116 仲尾宏 朝鮮通信使と江戶時代の三都 東京 明石書店 ~81 表 1 及 21~ 金指南 東槎日錄 6 月 29 日 條 44 上 233 金指南 東槎日錄 七月十二日 條 45 上 234 金指南 東槎日錄 七月十四日 條 45 上 製述官成琬與僧侶亦有唱和 參見 洪禹載 東槎錄 收入 海行摠載 第 6 輯 首爾特別市 民族文化文庫刊行會 1986 再版 一六八二年七月十四日 條 27 下

209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207 使 副使 從事官三使節 願贈予詩賦 當與森 靈二僧擔任護行之任 及另一位是該寺主僧之故 至於給予少年僧人之求字 則是由於其態度 懇切 對僧侶的乞詩 使節多半答以 歸路予之 趙曮於 海槎日記 載 住持僧主忍者出謁 進前後我國人詩章謄本 仍乞一詩 以歸路書 給答之 而渠之製呈者 無可觀矣 自前論此寺者 或比之於 我國襄陽洛山寺 觀於南壺谷日記 則可知矣 寺僧因是語乞得洛 山寺之畫本於畫師 故亦許歸路 235 吉原清見寺 住持僧主忍者乞詩 且向畫師乞朝鮮洛山寺畫本 使節 236 均許以回程給予 所以如此 乃此為往江戶之途 使事未竣 之故 又如葛長老跟隨信使從大坂至江戶 又從江戶回大坂 申維翰在 海游 錄 中言 山河道里 往返數千里 所與酬贈之篇不為不多 237 此 外 也有僧侶在信使往返途中 二度至客館筆談 贈詩者 海游錄 又載 余在佐和城 近江之都會 遇龍潭寺僧素盈者 筆談竟夜 歸路又 與相見 其僧頗款款 以詩贈行 語雖枯拙 情景可愛 238 僧侶與通信使節談詩 求畫 與文人無異 醫者與使節間的賦詩 筆談 據 海游錄 載 有筑前 福岡 醫 官少野玄林 大垣 在今岐阜縣 漢醫北尾春圃父子六人 大醫林良意 父子等 239 又 趙曮於 海槎日記 載 良醫李佐國來言 平戶醫倭來贈白石一片 而非石非土 體輕而中 有葉文 此必寶物 果能知之云 而莫知所對 將何以處之云 余 乃考出金東溟日記 則有來示此石者 答之以開闢前物云矣 乃使 235 趙曮 海槎日記 二月十一日 條 27 下 236 趙曮 海槎日記 十一月三日 條 10 上 237 申維翰 海游錄 中 76 上 238 申維翰 海游錄 下 11 下 239 申維翰 海游錄 上 57 上 申維翰 海游錄 中 九月十五日 條 67 上 十月八日 條 72 下

210 羅 208 麗 馨 李醫以此答之曰 君以恠物為寶 我以不貪為寶 還君之寶 守吾 之寶 可謂兩全寶矣 240 即朝鮮良醫對日本平戶醫者所送之白石 認為是寶物 不知如何處置 趙曮則要他告訴日本醫者 君以此石為寶 朝鮮以不貪為寶 此石還君 則雙方可以各保其寶 其他較著名者 如 1711 年北尾春圃 1659~1741 和良醫奇斗文的 筆談 後出版有 桑韓醫談 年在大阪客館 築山龍山 和醫員白興銓的問答 則收錄於 桑韓唱和集 1748 年 京都儒醫直 海龍與良醫趙崇壽筆談本草 浪華 大阪 醫士百田安宅與趙崇壽問答 醫事 後分別收錄於 韓人唱和產物筆語班荊閒譚 桑韓鏗鏘錄 1764 年 山田圖南和李佐國的問答 有 桑韓筆語 241 這些都是日韓 兩國在醫學上的交流 與朝鮮通信使會面 筆談的日本人 也有年紀輕而有文才者 申維 翰於 海游錄 言 國中文才 多在童稚 大坂之水足童子年十四 北山童子年十五 倭京之明石景鳳年十八 江都之河口皡年十七 無論所讀述已富 皆貌如玉雪 視瞻端正 言動安詳 似禮法中人 242 這些十四到十八歲的青少年 在申維翰眼中 都頗具文才 其中水足童 子 申維翰有更詳細的敘述 一童子年十四 面目如畫 操紙筆而前 手談及韵語 咄嗟而成 自言水足氏 安方名 家在北陸道千里外 與其父屏山者偕來 蓋 欲鳴藝於使館 余為撫頂 而呼曰 神童神童 其父大驩 請命字 號 余謂水足氏 應溥博淵泉之義 號曰 博淵 安方者 有足踏 大方之象 字曰 斯立可矣 別草記以給 其父子俱稽顙謝 至是 240 趙曮 海槎日記 十一月十九日 條 12 下~13 上 241 李進熙 日本文化と朝鮮 155 李元植 朝鮮通信使の研究 京都 思文閣 申維翰 海游錄 下 附聞見雜錄 12 下~13 上

211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209 童子端妙者來見甚眾 南溟亦率其從弟年十五者前拜 243 水足童子即水足安方 他與父親水足屏山遠從北陸 應是熊本 至大阪 求見申維翰 期望在使館中大顯文才 申維翰則撫其頭 稱讚他是神童 屏山請求申維翰為其父子命字號 申維翰給予屏山之號為博淵 給安方 之字為斯立 244 申維翰同時又言 這之後端妙童子來見者更多 245 南溟 若水亦領十五歲從弟來見 至於十八歲的明石景鳳 申維翰稱讚他 筆 勢如琳琅 246 此外 申維翰在 海游錄 中還提到 他在江戶時 有兄弟名長澤 學和長澤主者 兩人皆目盲能詩 命韻試之 應口而對 申維翰亦 和韻而贈之 247 另有年僅十一歲 自稱粟屋氏的小女孩 到客館來 寫書法 雖不成樣 但申維翰認為以這樣的年紀能作到如此也是異事 所以仍為她題小序 248 又 曹命采在 奉使日本時聞見錄 中亦言 不 249 少日本老者 捧筆硯列立道旁 向使者叩頭求字 其他如飲食 態度 生活日用方面 也可以看到當時日本人對朝鮮人的好感 趙曮 海槎日記 載 倭人於我國飲食 如得使行所賜或退饌 則愛惜不忍食 至於細炙 有汁者 亦皆紙裹不嫌其流汁 藏懷而去 或以尊者之賜而然耶 其以他國之膳希貴而然耶 250 即日本人對朝鮮使節所賜或撤下的食物 皆愛惜不忍食 縱使是有汁的 食物 亦用紙包裹藏懷中 不怕湯汁流出來 所以如此 是因為此為尊 243 申維翰 海游錄 上 63 下 244 松田甲 水足博泉と申維翰 收入氏著 日鮮史話 第 5 編 88~ 另可參見金指南 東槎日錄 七月二十二日 條 46 上 趙曮 海槎日記 一七六五年二月十九日 條 30 上下 申維翰 海游錄 上 57 下 246 申維翰 海游錄 中 十一月一日 條 74 下 247 申維翰 海游錄 下 13 上 248 申維翰 海游錄 下 十一月二十七日 條 1 下 此小女孩即佐佐木曲江 參見 朴春日 朝鮮通信使史話 東京 雄山閣 曹命采 奉使日本時聞見錄 六月十七日 條 44 下 250 趙曮 海槎日記 十一月二十九日 條 14 上

212 羅 210 麗 馨 貴者所賜 因為它是外國食物特別珍貴之故 曹命采 奉使日本時聞見錄 亦載 左右觀光者 雖少損於前 而隨從船之下輩 以菓子及饅頭投與左 右岸 老少男女爭相拾取 或倒或跌 得之者甚貴之云 251 在河岸觀看的日本老少男女 爭相拾取信使團下卒從船上投下的菓子和 饅頭 拾得者 則珍貴之 同書又載 市上有以色紙作旗 書以 清道 倣我國旗制 而又畫行中威儀之 狀 倭兒爭先買之 252 見路上之老倭老媼 多向使行合掌而祝曰 沙乙邑我 沙乙邑我 我問之從倭 則即好歸去之祝云 而觀光者見我人 則時以柑 子贈之 村人則以真瓜等物贈之 沿路皆然云 253 即小孩爭先購買畫有類似信使行列的色旗 路邊觀看的人 以橘子 真 瓜 真桑瓜 贈與使節 254 老少日人 合掌祝福使節歸途平安 其他如 在屏風 洛中洛外屏風圖 畫卷 浮世繪 版畫 刊物等 描繪盛大 華麗的通信使行列圖 255 此皆反映日本民眾對朝鮮文化的接納與對朝鮮 人的友善 民眾的朝鮮觀 由崔天宗事件也可另做觀察 1764 年 3 月 11 日 通信使在慶賀家治 1737~1786 襲將軍職後 離開江戶 4 月 5 日行至 大阪 7 日都訓導崔天宗被殺 根據趙曮的記載 事件起因於崔天宗懷 疑遺失的鏡子被護行的對馬通詞鈴木傳藏所竊 因此以馬鞭鞭打傳藏 傳藏不甘受辱 殺死崔天宗 事件發生後 傳藏逃走 但 4 月 18 日被逮 捕 5 月 2 日梟首示眾 256 其後 以此事件為題材改編的文藝作品相當 251 曹命采 奉使日本時聞見錄 六月二十八日 條 47 下 252 曹命采 奉使日本時聞見錄 六月十三日 條 43 上 253 曹命采 奉使日本時聞見錄 六月十四日 條 43 下 六月二十四日 條 46 上 沙乙邑我 日文為 さらば 再見之意 254 美濃國本巢郡真桑村 今岐阜縣真正町 出產之瓜 255 田中健夫 前近代の国際交流と外交文書 130~ 趙曮 海槎日記 37 下~43 上

213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211 多 如歌舞伎 世話料理鱸包丁 明和四年 1767 今織蝦夷錦 同上 漢人韓文手管始 寬政元年 1789 けいせい花大湊 寬政八年 1796 淨瑠璃 世話仕立唐縫針 寬政四年 1792 唐土織日本手利 寬政十一年 1799 狂言 拳褌廊大通 享 和二年 1802 等 257 其中 漢人韓文手管始 直至 1864 年仍不斷上 演 此改編劇是以室町時代的長崎和博多為舞台 鈴木傳藏成為今木傳 258 七 崔天宗成為宗九郎 劇情與 世話料理鱸包丁 有很多共通點 再 如寫實小說 唐人殺 又名 難波夢 1765 內容大致如下 1734 年在長崎丸山的遊女屋 日本遊女千歲與朝鮮商人桂彥戀愛懷孕 桂彥 與千歲約定明年再到長崎來相會 但桂彥回朝鮮後 被妻子和甥萬麗設 計害死 萬麗則改名崔天宗 千歲生子 名千太郎 因做夢知桂彥已被 其甥殺害 不久千歲被對馬藩通詞鈴木傳右衛門贖身 死前她告訴千太 郎父親的仇人是誰 千太郎後來繼承鈴木家 改名鈴木傳藏 1764 年 朝鮮通信使至日本時 崔天宗以上上官的身分到日本 鈴木傳藏則以對 馬藩通詞隨行 不久 傳藏知崔天宗是殺父仇人 因此在崔天宗懺悔之 後 殺死崔天宗 報了父仇 259 池內敏認為 作者安排崔天宗懺悔 此 真實地表達了當時日本民眾的朝鮮觀 即崔天宗的父母都是朝鮮人 而 260 鈴木傳藏的父親雖是朝鮮人 但母親是日本人 所以傳藏可以復仇 由 上述二種根據崔天宗事件創作的戲劇和小說 大致亦可以推測 當時的 日本民眾在與朝鮮人做比較時 似仍存有優越感 257 辛基秀 歌舞伎 唐人殺し と朝鮮通信使 收入氏著 朝鮮通信使 人の往來 文化の交流 161~163 角田豊正 朝鮮通信使と歌舞伎 收入映像文化協會編 江戶時代の朝鮮通信使 東京 每日新聞社 ~ 並木五瓶 漢人韓文手管始 收入山本二郎等監修 名作歌舞伎全集 第 8 卷 並木五瓶集 東京 東京創元新社 1987 五版 16~98 池內敏 近世後期に おける對外観と 国民 日本史研究 344 號 1991 京都 98~99 表 1 辛 基秀 歌舞伎 唐人殺し と朝鮮通信使 161~ 池內敏 近世後期における對外観と 国民 116 下~117 上 260 池內敏 近世後期における對外観と 国民 117 下

214 羅 212 麗 馨 七 結論 日本人視朝鮮為藩屬國 始自 古事記 和 日本書紀 中神功皇 后征服三韓的記載 蔑視朝鮮的思想 則根源於中世日本型華夷意識 領域觀念 日本是神國等所形成的民族優越感 神功皇后征三韓後 三 韓成為日本的朝貢國 此一觀念沿襲至近世不變 日本型華夷意識則是 以日本為 華 半島國家為 夷 的國際秩序 領域觀念即領域中心 皇都是淨 距離皇都越遠 穢亦隨之增加 因此異域的高麗是穢地 穢 地的居民則等同境內的賤民 日本是神國的思想 則產生日本至上主義 以致將半島的國家視為牲畜 這些意識 觀念 思想結合在一起 遂使 中世日本對半島的國家始終潛藏著蔑視心理 另一方面 由於高麗協助 蒙古入侵 因此怨恨高麗 更將半島上的異國人描述成 鬼 和 犬 此一蔑視朝鮮觀 同樣流傳至近世 室町時代 將軍給予朝鮮的國書不自稱國王 此正如以心崇傳所言 是因為日本視朝鮮為 蕃夷 江戶時期 朝鮮通信使被看做是朝貢使 節 在江戶城上呈國書時 必須對將軍行蕃國的四拜禮 1711 年 新井 白石無視外交禮儀 臨時要求朝鮮修改國書 這些均是未將朝鮮視為對 等國的一種意識反映 江戶時期 日本學者的朝鮮觀是多元的 如藤原 惺窩和林羅山 兩人的學問都深受李退溪的影響 木下順庵等儒者 則 與通信使筆談朝鮮文物制度 風俗習慣 醫藥 朝鮮著作 或求書畫 唱和漢詩等 但另有一些追求古道的學者 如熊澤蕃山 山鹿素行 安 藤昌益 中井竹山 本居宣長等 他們認為朝鮮自古為日本所征服 向 日本朝貢 批判朝鮮的民族性 肯定豐臣秀吉侵略朝鮮 蔑視朝鮮 十 八世紀中期以後 面對來自北方的威脅 林子平 本多利明 佐藤信淵 等更提出侵略朝鮮的理論 佐藤信淵甚至認為 併吞朝鮮是併吞中國的 進程之一 征服朝鮮是這些學者主張防衛日本的理論根據 至於民眾 其對朝鮮文化的景仰 與學者無異 在日常的節慶 戲劇 繪畫中 雖 仍有朝鮮是朝貢國 是鬼 犬的呈現 但由其對信使的歡迎態度做觀察 蔑視朝鮮的心理似乎並不明顯

215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213 日本對朝鮮的優越感 基本上始於八世紀前後 此種意識持續至十 八世紀末 因海防問題演變成主張侵略朝鮮 甚至在十九世紀末付諸行 動 其間雖也有如江戶時代上下民眾熱衷朝鮮文化的盛況 但十九世紀 以前 朝鮮是日本的朝貢國的觀念 及蔑視朝鮮的心理 則始終支配著 日本人的意識 責任編輯 李修平 校對 何源湖 陳榮聲

216 羅 214 麗 馨 引用書目 一 中文史籍 梁 沈 約 宋書 北京 中華書局 1974 明 申時行 大明會典 臺北 新文豐出版公司 1976 明 明太祖實錄 臺北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 縮印本 1984 再版 二 日韓史籍 日 堀河天皇 收入東京大學史料編纂所編 大日本史料 第 3 編之 1 東京 東京大學出版會 1968 覆刻 日 寬永十三丙子年朝鮮信使記錄 東京大學史料編纂所藏 日 三善為康輯 朝野群載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國史 大系 第 29 卷上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64 日 山鹿素行 山鹿隨筆 收入廣瀨豐編 山鹿素行全集 思想篇 第 11 卷 東京 岩波書店 1940 日 山鹿素行 配所殘筆 收入廣瀨豐編 山鹿素行全集 思想篇 第 12 卷 東京 岩波書店 1940 日 山鹿素行 謫居童問 收入廣瀨豐編 山鹿素行全集 思想篇 第 12 卷 東京 岩波書店 1940 日 山鹿素行 中朝事實 收入廣瀨豐編 山鹿素行全集 思想篇 第 13 卷 東京 岩波書店 1940 日 不著撰人 本朝文集 收入黑板勝美編 新訂增補國史大系 第 30 卷 東 京 國史大系刊行會 1938 日 不著撰人 諏訪大明神繪詞 收入 續群書類從 第 3 輯下 東京 續群書 類從完成會 1932 三版 日 不著撰人 續善隣國寶記 收入 改定史籍集覽 第 21 冊 新加通記類第 15 東京 近藤出版部 1924 三版 日 中井竹山 草茅危言 出版者不明 寬正元年 1789 日 中村直勝 宇多天皇御事紀 京都 宇多天皇一千年御忌臨時局 1930 日 中原康富 康富記 收入增補史料大成刊行會編 增補史料大成 京都 臨川書店 ~39 日 水谷川忠磨編 永島福太郎校訂 春日社記錄 奈良 春日大社 1957 日 本多利明 西域物語 收入佐藤昌介編 日本の名著 25 東京 中央公論

217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215 社 1978 再版 日 本多利明 經世秘策 收入塚谷晃弘 藏並省自校注 日本思想大系 44 本多利明 海保青陵 東京 岩波書店 1970 日 本居宣長 馭戎慨言 收入大久保正編 本居宣長全集 第 8 卷 東京 筑摩書房 1976 初版三刷 日 永積安明 島田勇雄校注 保元物語 收入高木市之助等編 日本古典文學 大系 31 東京 岩波書店 1961 日 生田目經德 曾我物語 東京 誠之堂書店 1908 二版 日 安萬侶奉敕撰 古事記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國史 大系 第 7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37 再版 日 安藤昌益 統道真傳 收入野口武彥編 日本の名著 19 安藤昌益 東京 中央公論社 1978 四版 日 成島司直編 德川實紀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國史 大系 第 45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33 日 早川純三郎編 通航一覽 東京 國書刊行會 1913 日 竹內理三編 鎌倉遺文 東京 東京堂 1971~1989 日 西村時彥編 竹山國字牘 大阪 松村文海堂 1911 日 佐藤信淵 混同秘策 東京 改造社 1943 十五版 日 村田正治 秋本吉德 真壁俊信校注 八幡愚童記 收入神道大系編纂會編 神道大系 東京 神道大系編纂會 1992 日 貝原好古 八幡宮本紀 收入益軒會編纂 益軒全集 5 東京 益軒全集刊 行部 1911 日 京都史蹟會編 林羅山文集 大阪 弘文社 1930 日 京都史蹟會編 林羅山詩集 東京 弘文社 1930 日 林子平 海國兵談 收入 林子平全集 第 1 卷 東京 生活社 1943 初版 日 舍人親王奉敕撰 日本書紀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 國史大系 第 1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89 日 雨森芳洲 橘牕文集 收入雨森芳洲 芳洲文集 吹田市 關西大學東西 學術研究所 1980 日 雨森芳洲 交鄰提醒 收入雨森芳洲 芳洲外交關係資料 書翰集 吹田 市 關西大學出版部 1982 日 室鳩巢 兼山秘策 收入瀧本誠一編 日本經濟叢書 卷 2 東京 日本經 濟叢書刊行會 1914 日 後藤丹治 岡見正雄校注 太平記 收入高木市之助等監修 日本古典文學 大系 36 東京 岩波書店 1962 日 高木市之助等校注 平家物語 收入 日本古典文學大系 32 東京 岩波書

218 羅 216 麗 馨 店 1959 一刷 日 宿蘆俊岳 宿蘆稿 收入塙保己一原編 太田藤四郎補 續群書類從 13 輯下 東京 續群書類從完成會 1959 日 惟宗直本編 令集解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國史大 系 第 4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87 日 萩原龍夫校注 八幡愚童記 乙 收入櫻井德太郎 萩原龍夫 宮田登編 日 本思想大系 20 寺社緣起 東京 岩波書店 1975 日 菅野真道等 續日本紀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國史 大系 第 2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89 日 菱川大觀 正名緒言 和泉屋善兵衛發行 嘉永二年 1849 版 日 慈 遍 旧事本紀玄義 收入續群書類從完成會編 續群書類從 第 1 冊 神祇部 東京 平文社 1970 日 瑞溪周鳳 善隣國寶記 收入近藤瓶城編 改定史籍集覽 第 21 冊 東京 近藤出版部 1924 三版 日 熊澤蕃山 集義和書 收入橫川四郎編 熊澤蕃山集 東京 誠文堂新光 社 1939 再版 日 鎌倉幕府編 吾妻鏡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國史大 系 第 50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89 日 藤原忠平等 延喜式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訂增補國史大 系 第 40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87 日 藤原時平等奉勅撰 日本三代實錄 收入黑板勝美 國史大系編修會編 新 訂增補國史大系 第 6 卷 東京 吉川弘文館 1988 日 藤原經長 吉續紀 收入笹川種郎編輯 矢野太郎校訂 史料大成 23 冊 東京 內外書籍株式會社 1935 日 藤原實資 小右記 收入增補史料大成刊行會編 增補史料大成 別卷 1~3 京都 臨川書店 1965 日 藤原賴長 台記 收入增補史料大成刊行會編 增補史料大成 第 23 卷 京都 臨川書店 1997 七刷 日 釋光宗 溪嵐拾葉集 收入 大正新修大藏經 續諸宗部 7 第 76 冊 臺北 中華佛教文化館大藏經委員會影印 1973 韓 太宗實錄 成宗實錄 收入國史編纂委員會編 朝鮮王朝實錄 首爾 特別市 東國文化社 1955 韓 增正交鄰志 收入 奎章閣叢書 6 京城府 京城帝國大學法文學部 1940 韓 申維翰 海游錄 收入 海行摠載 第 1 輯 首爾特別市 民族文化文庫刊 行會 1986 再版 韓 任守幹 東槎日記 收入 海行摠載 第 9 輯 首爾特別市 民族文化文庫

219 十九世紀以前日本人的朝鮮觀 217 刊行會 1986 再版 韓 吳允謙 東槎上日錄 收入民族文化推進會編 海行摠載 第 2 輯 首爾 特別市 民族文化文庫刊行會 1986 再版 韓 李石門 扶桑錄 收入民族文化推進會編 海行摠載 第 3 輯 首爾特別 市 民族文化文庫刊行會 1986 再版 韓 金指南 東槎日錄 收入 海行摠載 第 6 輯 首爾特別市 民族文化文庫 刊行會 1986 再版 韓 金誠一 海槎錄 收入民族文化推進會編 海行摠載 第 1 輯 首爾特別 市 民族文化文庫刊行會 1986 再版 韓 洪禹載 東槎錄 收入 海行摠載 第 6 輯 首爾特別市 民族文化文庫刊 行會 1986 再版 韓 曹命采 奉使日本時聞見錄 收入 海行摠載 續 第 10 輯 首爾特別市 民 族文化文庫刊行會 1986 再版 韓 朝鮮史學會編 三國史記 京城府 朝鮮史學會 1928 韓 趙 曮 海槎日記 收入 海行摠載 第 7 輯 首爾特別市 民族文化文庫 刊行會 1986 再版 韓 慶 暹 海槎錄 收入民族文化推進會編 海行摠載 第 2 輯 首爾特別 市 民族文化文庫刊行會 1986 再版

220 羅 218 麗 馨 Japanese Perspective of Korea in Pre-Nineteenth Century Time Lo, Lee-hsin * Abstract Before the nineteenth century, Japan s diplomatic perspectives toward Korea were generally a mixture of contempt, respect, and dominance by military expedition. Japan s deep-rooted contempt toward Korea originated from its sense of ethnic superiority which maintained that Korea had always been a subsidiary state to Japan since ancient times. Since shogun Ashikaga Yoshimitsu (足利義滿, 1358~1408) was conferred the title of Japanese king by China s Ming Dynasty until the Tokugawa period Japanese shoguns never claimed themselves as kings in their state credentials to Korean kings. Regardless of international protocol, Japanese shoguns still failed to treat their counterparts equally. Japan s respect toward Korea was limited to their cherishing of Korean culture, especially that during the Tokugawa period when Japanese scholars and general public held high respect toward Korean scholars and took pride in acquiring works of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s from Korea envoys. Japan s military expedition to Korea was finally carried out in the modern times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its mainland expansion policy, although the theory had been expressed as early as in the late-eighteenth century. Japanese in general had always held a contemptuous attitude toward Korea before the nineteenth century. Keywords: Japanese perspectives toward Korea, ethnic superiority, subsidiary state Ashikaga Yoshimitsu, Tokugawa period, works of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s. *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History, National Chung-Hsing University.

221 臺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38 期 2006 年 12 月 頁 219~270 BIBLID (2006)38p 收稿 通過刊登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林 慈 提 淑 * 要 本文擬由柏林 Isaiah Berlin, 1909~1997 的史學觀念入手 探索柏林如何 與史家巴特菲爾德 Herbert Butterfield, 1900~1979 卡耳 E. H. Carr, 1892~1982 論證 道德判斷 並兼而論及 歷史 之義 文中將藉由 他們對 道德判斷 問題的歧見和爭論 一方面觀看柏林與當代史家的互 動往來 他在當時的 歷史 定位 一方面也由此考察二十世紀中葉英國 史學發展的若干現象 甚至追溯這些現象的來龍去脈 譬如 道德判斷 議題的發展 英國史學中 文學的歷史 和 科學的歷史 兩股勢力的爭 逐與消長 以及英國史學專業的走向 關鍵詞 以撒 柏林 道德判斷 英國史學 * 東吳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222 林 220 慈 淑 前言 柏林曾是 歷史學家 一 柏林論歷史 二 柏林與巴特菲爾德的相遇 三 英國史學中兩種理念之爭 四 柏林與巴特菲爾德論 道德判斷 五 柏林與卡耳之間 六 卡耳批判柏林的 道德判斷 說 七 柏林與卡耳的 歷史 之戰 結論 柏林不再是 歷史學家 前言 柏林曾是 歷史學家 在今天的學術界中 可能很少人會認為以撒 柏林 Isaiah Berlin, 1909~1997 是一名歷史學家 柏林以自由主義與西方觀念史的研究而聞名於世 他對於 積極自 由 與 消極自由 的分論迄今仍為許多學者樂道 他對於啟蒙運動和 浪漫主義的探索也仍然是理解此思想範疇的重要之作 許多人眼中 柏 林是二十世紀英國的 思想家 或 政治思想家 至於歷史界也少有 人會把柏林視為同行 例如在休 沃仁頓 Marnie Hughes-Warrington 1 所 編 的 Fifty Key Thinkers on History一 書 內 華 雪 W. H. Walsh, 1913~1986 歐克秀特 Michael Oakeshott, 1901~ 1990 蓋伊勒 Pieter Geyl, 1887~1966 柯靈烏 R. G. Collingwood, 1889~1943 卡耳 E. H. Carr, 1892~1982 等 這些與柏林同時代 甚至曾與柏林論證歷史或 2 曾評論柏林史觀的學者都名列榜上 柏林卻獨漏於其中 但是 柏林的 1 Marnie Hughes-Warrington, Fifty Key Thinkers on History (London: Routledge, 2000). 2 柯靈烏和柏林同屬牛津哲學圈 後來都以歷史方法研究哲學 蓋伊勒 Pieter Geyl 曾

223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21 確曾在二十世紀中葉自視為歷史學家 並積極護衛自己的史觀 柏林受教於牛津大學的哲學系統 1940 年代末期 他毅然捨棄哲 3 學 而投身觀念史範疇 儘管當時英國學界對觀念史研究普遍冷漠以 待 1950 年代之後柏林仍努力耕耘出一片天地 他從追尋俄國思想文化 的特色 到勾勒十八世紀以及近代西方思想的輪廓脈絡 為這一思想領 4 域留下許多出色的作品 不僅如此 柏林對於歷史這個學科的價值和意 義問題 也不吝建言 從 1950 年代至 1960 年代 柏林在多篇文章如 歷史的必然性 Historical Inevitability 現實意識 A Sense of Reality 刺蝟與狐狸 Hedgehogs and Foxes 以及 科學的歷 史 A Concept of Scientific History 中 暢談他如何看待當代史學 5 發展的走向 歷史學家的工作與責任 歷史與科學的關係等問題 在這 些篇章內 柏林不斷訴諸 歷史學家 之名 以歷史學家自居 絲毫未 見任何勉強之處 而當時出版的歷史哲學文集 如 1959 年梅爾霍夫 Hans Meyerhoff 所編的 我們時代中的歷史哲學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6 in Our Time 即在 歷史與道德 History and Philosophy 這個綱 目下收錄了柏林 歷史的必然性 一文 此多少反映出柏林在當時人心 中的 歷史 定位 甚且從 1950 年代開始 柏林挑戰歷史學家巴特菲爾 德 Herbert Butterfield, 1900~1979 的 道德判斷 moral judgment 為文討論柏林的 歷史的必然性 一文 參見Pieter Geyl, Debates with Historians (Groningen: J. B. Wolters, 1955), 卡耳和柏林曾為好友 後來和柏林因為歷史理 念不同而筆戰 3 關於柏林從純哲學研究走上觀念史領域的因由 參見林慈淑 以撒 柏林的史論 從觀念史的思考到決定論的批判 臺大歷史學報 36 期 2005 臺北 362~369 4 關於柏林在二十世紀中葉有關觀念史方面的作品可以參見的中譯本如 彭淮棟譯 俄 國思想家 臺北 聯經 1987 彭淮棟譯 現實意識 臺北 臉譜出版社 2004 馮克利譯 反潮流 觀念史論文集 南京 譯林出版社 參見林慈淑 以撒 柏林的史論 從觀念史的思考到決定論的批判 臺大歷史 學報 36 期 357~406 6 Hans Meyerhoff,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in Our Time (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1959).

224 林 222 慈 淑 說 更與卡耳進行辯論 為自己的歷史信念而戰 1965 年時 他甚至自 我解嘲說 自己的教席雖是政治哲學 但其實更像一個歷史學家 7 以上種種 顯見柏林認同 歷史 之深 奇特的是 迄至 1970 年代 柏林與 歷史 的關係似乎有了變化 他在 1979 年所寫 民族主義 一 文的最初和最末 兩次宣稱自己 既非歷史學家 也不是政治學家 8 之後在 1991 年 柏林接受雷敏 亞罕拜格魯 Ramin Jahanbegloo, 1961~ 9 的訪問時 也仍然向世人宣告 我不是個歷史學家 柏林的幾度聲明 似乎有意澄清自己非歷史學家之 事實 試圖拉開自己與歷史之間的 距離 而這樣的態度與他在二十世紀中葉 尤其 1950 年代時的積極擁抱 歷史 不可同日而語 這一前一後的轉變耐人尋味 看起來柏林的自我定位前後有了重大 的分歧 柏林是否在 1970 年後感覺自己與歷史愈行愈遠 如是 其中的 關鍵是來自個人興趣的轉移 或者更是受到外在學術趨向遷移的影響 遺憾的是 上述有關柏林學術傾向的主觀與客觀定位的轉變 並未 能從柏林個人的文字著述中獲得梗概 學者的研究中也未見相關的討 論 而這些問題所以引發個人探究的興趣 主要基於這一假設 個人的 認同不可能純屬心理的作用 柏林的自我認定應該多少受到外在學術環 境的牽動 他從 認同歷史 到 遠離歷史 可能與二十世紀歷史學 領域的變動不無關係 然本文並非要直接探究柏林與歷史學關係轉變的 原因 過程 10 這個問題所涉及的背景可能相當複雜 現今恐怕尚無充分證據足以推 7 邁克 伊格納蒂夫 Michael Ignatieff 著 高毅 高煜譯 他鄉 以撒 柏林傳 臺 北 立緒文化 Michael Ignatieff, A Life: Isaiah Berlin (London: Vintage, 2000), 以撒 柏林著 馮克利譯 民族主義 反潮流 觀念史論文集 以撒 柏林 雷敏 亞罕拜格魯 Ramin Jahanbegloo 著 楊孝明譯 以撒 柏林對 話錄 思想的瀚海 臺北 正中書局 個人以為 柏林與歷史漸行漸遠 可能也與他所從事的 觀念史 在 歷史學 領域中 的地位變動有關 二十世紀中葉後 觀念史逐漸被歸於 哲學 範疇 而在歷史學中則

225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23 論其中的因果 但可以先行探究的是 柏林自我定位的改變 甚至他所 遭遇的某種 歷史 窘境 與當時英國史學 專業化 趨向的關係 而 他與卡耳之間的歷史之爭也可能是值得留意的重大轉折 本文擬由柏林的史學觀念入手 探索柏林如何與史家巴特菲爾德 卡耳論證 道德判斷 與 什麼是歷史 文中將藉由他們對 道德判 斷 問題的歧見和爭論 一方面觀看柏林與當代史家的互動往來 他在 當時的 歷史 定位 一方面也由此考察二十世紀中葉英國史學發展的 若干現象 甚至追溯這些現象的來龍去脈 譬如 道德判斷 議題的發 展 英國史學中 文學的歷史 和 科學的歷史 兩股勢力的爭逐與消 長 以及英國史學專業的走向 目前有關柏林的研究中 專注於他的政治和自由主義思想者多 但 探討他的歷史思想和史學淵源者極少 不過 柏林確確實實曾經自認為 是歷史學家 也曾豪氣干雲地與史學同輩論說歷史 只是 歷史 的潮 流似乎離他越來越遠 柏林與卡耳辯論時曾如此慨嘆 只有勝利者的 聲音才值得傾聽 或許 在史學巨輪轆轆前進中 柏林不屬於那 勝 利 的一群 以致於他和歷史曾有的交會也被人忽略 遺忘了 然而檢 視這段過程 也可見證英國史學專業化之路上若干人事的起與落 歷史 畢竟不該只是記錄 勝利者 的聲音 一 柏林論歷史 自 1950 年起 迄 1960 年為止 柏林共完成了 二十世紀的政治理 念 1950 歷史的必然性 1953 刺蝟與狐狸 1953 現實意識 1953 歷史與理論 科學史的觀念 History and 11 Theory: The Concept of Scientific History 1960 等數篇文章 其中 被涵蓋面更廣的 文化史 所取代 11 關於 1950 年代最能代表柏林史學思想的文章 James Cracraft主要以 二十世紀的政治

226 林 224 慈 淑 歷史的必然性 刺蝟與狐狸 現實意識 更先後出版於 1953 和 1954 年間 且都是改寫自演講稿 從柏林一生的寫作紀錄來看 這幾 篇論述堪稱他學術生涯中最重要的歷史思想代表作 此後 他幾乎不曾 再如此密集 費心地議論歷史 這數篇文字因此是瞭解柏林歷史思想的 重要媒材 從發表時間相近這一點來推論 這幾篇文章雖各有論述重心 應也 12 會有某些相關的主題貫穿其間 以及一些前後延續的理念脈絡 細查 柏林生平最為人熟知的基本信念是 個人並非完全受制於社會或任何個 13 人以外的力量的箝制 歷史中的個人必然擁有著程度大小不等的自由 在這些篇章中 此一信念的的確確不斷浮現 然而 柏林並未自限於此 他欲在這個基石上 形塑一套關於 歷史 的學說 柏林在這些作品中所闡明的歷史問題 殆可歸納出以下五個要點 一 史家的道德判斷 在柏林看來 個人既然多少都擁有選擇的自由 則對於歷史上的種 種現象與發展 個人身在其中 難辭其責 正因為 自由 與 責任 的相對關係 柏林堅信面對過去時 後人應該予以 公正 的判斷 這 理念 Political Ideas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歷史的必然性 現實意識 以及 科學的歷史 四篇文章為代表 但本文認為 1953 年發表的 刺蝟與狐狸 亦屬 同系列之作 也應該歸入代表之列 見James Cracraft, A Berlin for Historians, History and Theory, 41 (2002, Middletown Conn.), 例如 Aviezer Tucker以柏林 科學史的觀念 這篇文章為本 批判柏林對科學的認識有 限 把眾多各種不同的 科學 如數學 化學 物理學和社會學 等 劃上等號 混為一談 卻未能識出史學近兩百年間已經相當科學化 也產生了許多可靠和正確的歷 史知識 Aviezer Tucker, Our Knowledge of the Past: A Philosophy of Historiography (Cambridge: 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2004), 另外 拙作 以撒 柏林的史 論 從觀念史的思考到決定論的批判 也以單篇文章 二十世紀的政治理念 歷 史的必然性 的分析研究為主 13 林慈淑 以撒 柏林的史論 從觀念史的思考到決定論的批判 臺大歷史學報 36 期 387~401

227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25 更是史家必須一肩擔負的職責 柏林說 歷史家們 以及偵探 法官和陪審團 也都確實想要盡其可能 去確定人類應該負起那些責任 而這個決定 有責任 與 無責任 的關鍵 也正代表了 歷史 之可 14 信與不可信 但所有的判斷是否都具有主觀的色彩 如此又該 如何看待 柏林繼續申論他的看法 二 歷史的主觀和客觀問題 柏林指責 當今普遍存在著某種對於 歷史客觀性 historical objectivity 的質疑 亦即認定史家和常人一樣都受制於現實環境的制約 偏見無可避免 因此史家注定永遠無法超脫 主觀主義 subjectivism 的束縛 柏林承認歷史敘述中 史家會針對具有特別重大的 影響力 權 15 力 或 重要性 的某些人與事 進行選擇和描述 史家在其中所做 的判斷確實沒有固定一致的標準 柏林不否認從這個角度來看 每一 個判斷都是相對的 每一種評價都是主觀的 都是本身的時空因素之個 16 別 及集體交互影響所造成的 但柏林提醒 這其中又的確存在某 些 共同的假定 做為我們和研究的對象或者過去之人溝通 以及相 17 互瞭解的基礎 缺乏這層共識 所有的理解勢將不可行 在柏林看來 這些共同的假定讓所謂 客觀 和 主觀 之間有了衡量的標準 雖然 兩者之間的認定因時因地而變 柏林斬釘截鐵地說 主觀 與 客 觀 之間 沒有固定不變的界線存在 這一事實 卻並不意味著說二者 14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臺北 聯經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9),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92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96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205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152; Isaiah Berlin, The Sense of Reality: Studies in Ideas and their History, in Isaiah Berlin, edited by Henry Hardy, The Sense of Reality: Studies in Ideas and their History (New York :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1997), 18.

228 林 226 之間沒有界線存在 慈 淑 18 柏林認為主客觀問題所以引發議論 究其實是人們把歷史和科學相 類比 要求歷史達至 科學 的 客觀性 標準 在此 柏林面對了歷 史和科學的問題 三 歷史與科學之間 柏林以史家的選擇和歷史敘述的特質為證 說明歷史固然不同於想 像文學 但它必然無法避免那些在自然科學中 可以被正當地指摘為 主 19 觀的 從某種經驗性的意義上來說 甚至是 直覺的 因素 柏林 指出 科學之外 存在著歷史以及一些 不精確的 學科 這些學科是 建立在 常識語言 以及文學 和人文學科裏體現的某種程度的具體性 concrete 模 糊 性 vagueness 曖 昧 性 ambiguity 暗 示 性 20 suggestiveness 以及生動性 vividness 而 歷史敘述 historical narrative 即充分展現這些特質 柏林進一步指出 一般科學家們多相信存在著某種次序 order 或 關鍵要素 key 可藉以破解如幾何學或地理學的奧秘 然而人類歷史 中有太多的偶然因素作用其中 譬如人的自由意志即會左右歷史的發 展 人因而無法掌握全盤 只能看到部分 最終歷史學家面對過去時 無法也不可能完全重建過去 柏林不但認為史家不能如科學家那般全然掌握所研究的對象 過 去 也堅稱兩者所關注的面向大不相同 史家的工作是去告訴我們 世界上真正發生了什麼事 因此他們會抗衡那些刻板的理論模式 科 學的真正目的是去注意客體行為中相似性的多寡 並去建立最大程度的 普遍性 generality 因此一位史家想要呈現的是某種個性或一系列 事情 或歷史情境中那些特定的 specific 獨特的 unique 部分 18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94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88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91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142.

229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27 因而讀者獲知這種記述時 將可以掌握這個情境的所謂 具體面貌 concreteness 21 令柏林遺憾的是 許多學者看不清科學與史學特質之別 一廂情願 地欲把科學的價值標尺套用在歷史上 甚至要在人類發展中追求 歷史 模式 或定律 四 事實與解釋 柏林堅持必須分清楚事實和模式之間的差異 以及 事實 和 理 論 與 詮釋 之間的區別 22 其實 柏林強調 事實 意在駁斥 形而上的模式 並辨明 事 實 和 虛構 的差距 此外 在柏林的劃分中 事實也和理論 詮釋 不同 他所謂的事實乃是 假如我說 史大林已死 而佛朗哥將軍 General Franco 還活著 則我的說法可能是正確的 也可能是錯誤的 但在這種情形之下 卻絕對沒有一個腦筋清楚的人 會認為我是在提出一種理論或解 釋 23 更明白地說 柏林認為 事實 是可以被證據檢驗的 它相對 於詮釋 理論和假設 觀察角度 事實不因為各種不同看法而不同 但是 柏林也不認為單單事實就可構成 歷史 在他看來 還需 要 把那些事實置於具體的 經常也是模糊 但卻是延續 豐富的 真 實生活 的整體脈絡中 才能稱得上是歷史 24 將事實放入某種整體的脈絡中 既是發揮史家長才所在 則這個工 21 Isaiah Berlin, The Sense of Reality, 不過 在 歷史的必然性 中 柏林又承認必須使用 模式 且他在先前談論 觀念 史 研究的方法時 即承認必須使用 模式 柏林的用詞有時不甚明確 但基本上 他反對以形而上的 無經驗事實做為證據的模式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 論 211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98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Isaiah Berlin, The Sense of Reality, 26.

230 林 228 慈 淑 作是否需要某些特殊的能力 柏林在此談到他對史家能力的 期待 五 史家的能力在直覺或邏輯技能 在柏林眼中 史家工作重在 描述 事實和現象 是要 告訴我們 世界上真正發生了什麼事 並透過某些特殊的 明確的記述 讓讀者 掌握情境的 具體性 concreteness 以獲得 真實感 a sense of 25 actuality 在 刺蝟與狐狸 一文中 他簡要地說 歷史學家職司 26 何事 描寫 而在 歷史的必然性 中 他也如此提到 歷史家的任務是要去發現與描述所發生的事情 並且說明它們如何發 生 為何發生 27 柏林看重史家的描述工作 那麼意欲成就此一任務 除了謹慎的觀 察 具備正確的知識外 還需要何種能力 柏林說道 考察任何這種內 涵的過去 刻劃某個時代和人物的獨特觀點 這屬於 一種了解 28 understanding 的形式 這種了解不能由科學的分析和推理方法獲 得 也不能求諸自然科學中抽象和技巧性的活動 真正需要的是同情 興趣和想像力 imagination 以及生活的經驗 那種能力稱為想像的洞見 imaginative insight 在它的最高天 賦層次 史家和小說家 戲劇家以及一般的人擁有它而能了解生 命 29 但柏林坦言 此種洞見很難由後天的人為過程養成 而多半是出自個人 的天賦 靈感 inspiration 或正因此 柏林屢把史家和 傳記學者 並舉 也常把史家和 小說家 戲劇家 兩相類比 不妨說 在柏 林眼中 歷史探究的最終目的是在 傳達 他因而特別重視歷史的呈 25 Isaiah Berlin, The Sense of Reality, 以撒 柏林著 彭淮棟譯 俄國思想家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82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Isaiah Berlin, The Sense of Reality, Isaiah Berlin, The Sense of Reality, 25.

231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29 現方式與呈現技巧等層面 整體而論 上述柏林的看法相當凸顯歷史與科學的差異 史家的主 觀判斷 歷史敘述和傳達的功用 史家的文學素養與天賦能力 吾人當 然能在柏林思想中挑揀到許多與今人的眼界扞格不合或相近之處 例 如 柏林對於 事實 和 解釋 的區分很容易遭致簡單的 二分法 之譏 而他對於所謂 解釋 和 理論 模式 的分別 也未有更 加深入的闡明 此外 柏林對於 自然科學 的觀點似仍侷限於二十世 紀以前的陳說 他之視自然科學的知識為絕對客觀 去人性的唯理思考 與二十世紀以來科學內部歷經自我反省後所展現的形象 有著相當程度 30 的落差 再如柏林認為歷史鑽研的是過去中的獨特和差異現象 有別 於自然科學的研究共相 唯這樣的看法已因社會科學的影響而逐漸為更 新的史學觀念所修正 歷史同樣可以處理特定社會中的共通現象 另一 方面 在經過了後現代洗禮的今天 許多歷史學家已能夠坦然接受史學 的確具有詩意的 文學的特質 史學作品猶如文學 需要佈局 組織情 節 運用各種譬喻加以敘述 柏林在史學的科學與文學論戰中 強調史 學的文學特質 似又能迎上新的思潮趨向 以上這些批評都從後見之明的角度著眼來評斷柏林 這類評價甚至 可無限延伸 然而令人擔心的是 帶著特定的標準審度柏林 卻可能讓 柏林離他的時代越來越遠 讓柏林的面容越來越模糊 而忽略了柏林所 持的看法在當時文化時空下立足之點 以及在 1950 年代前後的英國學界 中 柏林提出這些史觀的意義 帕克 Christopher Parker 曾試圖闡釋柏林的史學意義 他以 歷 史的必然性 一文為例 說明 1940 年代末期和 1950 年代之時 人們目 睹當代文化中個人意志漸被剝奪 由此滋生某種恐慌與危機意識 柏林 正是有感於個人主義在現今世紀中四面楚歌的境遇 試圖以 歷史的必 然性 一文力挽狂瀾 帕克以 舊派自由傳統的代言人 來概括柏林在 30 例如Aviezer Tucker批評柏林對科學的認識 Aviezer Tucker, Our Knowledge of the Past: A Philosophy of Historiography,

232 林 230 慈 淑 31 此文中的表現 指出該篇文章中主要撻伐的是決定論 他的言論代表 了自由主義向社會科學主義的抗議 32 帕克旨在將柏林歸入他為英國 1850 至 1950 年 百年間的史學發展 所勾勒的模式 此即個人主義和全體主義的長期對立 確實 若依帕克 的脈絡 柏林被定位為 個人主義 之一方 無可厚非 但應該留意的 是 柏林在 1950 年代除了 歷史的必然性 之外 尚陸續完成其他幾篇 談論歷史的文章 他在這些字裏行間不斷談說歷史 甚至以歷史學家自 居 若從其中所涉及的豐富歷史內涵來看 舊派自由傳統的代言人 一詞恐怕過於簡略 無法道盡柏林文字之間所欲傳達的旨趣 亦即柏林 的目的恐怕不只如帕克所說 僅止於批判形上學或鞏固行將消失的自由 主義和個人自由而已 他似欲同時 重塑 或 建構 一套歷史觀點 33 柏林的談論擴及歷史知識的特性 歷史學科的特質 史家工作的目 的 史家所應具備的能力 看起來這已是一套內容相當完備的歷史觀點 34 讓人訝異的是 柏林閒散自由的文字風格當中 竟然細密地構築一套 內容頗為完整的歷史論說 他這般侃侃而談各種 歷史學 的問題 懷 抱的想法是什麼 他對於這套史論中所涉及的種種議題何以如此關注 31 Christopher Parker, The English Historical Tradition Since 1850 (Edinburgh: John Donald Publishers LTD, 1990), 除了帕克之外 也有許多學者從反決定論的角度解讀柏林的 歷史的必然性 例如和 柏林同時代的荷蘭史家Pieter Geyl 參見林慈淑 以撒 柏林的史論 從觀念史的 思考到決定論的批判 臺大歷史學報 36 期 批判決定論的確是柏林在 1950 年代以及 歷史的必然性 中所表現的重要思想抱負 參見林慈淑 以撒 柏林的史論 從觀念史的思考到決定論的批判 臺大歷史 學報 36 期 387~400 不過 柏林的抱負應該不只是 破壞 除了批判之外 柏林 顯然也在試圖 建構 34 柏林的寫作通常帶有演講式的 自由揮灑的風格 很少見其如一般學術論文羅列引文和 證據 參見Stefan Collini, English Pasts: Essays in History and Cultur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197. 此外 也有與柏林同事的牛津歷史家認為 歷史的必然性 一文 詞藻堆砌 太過嚴重 參見邁克 伊格納蒂夫著 高毅 高煜譯 他鄉 以撒 柏林傳 343 Michael Ignatieff, A Life: Isaiah Berlin, 224.

233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31 若從柏林個人學術發展的歷程來思索 一個可能的推論是 他於 1950 年前後決心踏入觀念史研究的園地 這是棄哲學而步上歷史的重要 一步 那麼他隨後釐清並建立自己的史學觀念 乃屬合情合理之舉 但 這是單從個人的內在觀念演進所作的解釋 卻可能忽略個人抉擇背後存 在的社會因素 不妨察看一下牛津哲學家賈蒂納 Patrick Gardiner, 1922~ 另譯加 登納 在 1950 年出版 歷史解釋的性質 The Nature of Historical Explanation 一書中的導言 賈蒂納把歷史的問題區分為兩種 歷史 中的 within 問題 和 關於歷史的 about 問題 身為哲學家的 他 坦承自己有興趣探討的是後者的問題 這些問題包括了 關於 about 歷史 的問題有 歷史是一門科學嗎 我 們如何知道歷史事實 有客觀的歷史描述這種東西嗎 歷史的 如馬克思 理論和解釋的性質是什麼 有歷史規 律嗎 35 賈蒂納並在書中廣泛討論歷史家描述與解釋的工作 史家的直覺能力和 邏輯思考等問題 顯而易見 這些也正是柏林在文章中所闡釋的幾個重 心 此外 華雪於 1951 年撰寫 歷史哲學 Philosophy of History 時 書中主要的篇章也包括了 歷史和科學 歷史解釋 歷史上的 真實和事實 歷史的客觀性 等課題 只需稍事對照 當可發現這 些篇名頗能與賈蒂納 關於歷史的問題 內涵互相呼應 由此看來 柏林對這些議題論述之殷 也許不只出於填補個人觀念 36 上的遺缺 更可能是回應與參與當代文化中重要歷史議題的討論 不 35 帕特里克 加登納 Patrick Gardiner 著 江怡譯 歷史解釋的性質 北京 文津 出版社 2004 導言 2 Patrick Gardiner, The Nature of Historical Explana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1), Stefan Collini不同意此點 他批評柏林 甚少扮演公共的知識份子的角色 大體而言 他 在當時的政治和道德議題上都避免公開表明立場 除了少數的例子 如知識自由和他持

234 林 232 慈 淑 僅如此 柏林在 1950 年代甫入歷史領域 即已涉入當代 歷史 的論爭 這場論爭的主要對手是當時著名的史家巴特菲爾德和卡耳 爭論的焦點 以 史家的道德判斷 為始 擴及史學和史家的根本問題 此一議論甚 至延續至 1960 年代不休 並對柏林的 歷史 認同可能有著某種程度的 影響 二 柏林與巴特菲爾德的相遇 構成柏林歷史觀點的起點是史家負有道德判斷的責任 同時 他也 認為歷史和科學無法類比 兩者本質並不相同 歷史固然需要運用某些 解釋 將事實置入整體脈絡中 使事實具有生命 但這與科學的追求通 則 或某些決定論者追求形而上的模式完全是兩回事 此外 史家在進 行描述和闡說過去的工作時 主要倚靠的不是分析和邏輯推論 而是深 刻的洞見 靈感和想像力 這些見解可以說預設了柏林在 1950 年代史學 圈中的立足點 以及在史學思想上孰為敵孰為友 其實柏林並非憑空而論 他在 歷史的必然性 文中明明白白以卡 耳和巴特菲爾德為爭辯對象 並且坦言自己無法苟同這兩位學者之見 柏林用了數頁篇幅 直指卡耳是受馬克思 Karl Marx, 1818~1883 影響 的現實主義者 巴特菲爾德是基督教的護教者 兩人雖然治學取向和目 的不同 但都主張史家不可逕行道德判斷 柏林分析他們的論據主要有 二 一是認為個人的動機對於現實事件的發展影響極微 史家寫作時就 續支持的對錫安主義寬容的問題外 他也並未真正參與過文化批評者的工作 也就是去 評價當代社會習俗中的態度與價值 不過 為柏林寫傳的 Michael Ignatieff卻有不同 的意見 Ignatieff在 他鄉 以撒 柏林傳 中述及 柏林從 1940 年代開始透過BBC廣 播以及講演 向廣大的聽眾傳播嚴肅的知識問題 並 從此成為一位大眾的知識份子 參見Stefan Collini, English Pasts: Essays in History and Culture, 207; 邁克 伊格納蒂夫 著 高毅 高煜譯 他鄉 以撒 柏林傳 312~314 筆者以為 從柏林在 1950 年 代初期的數次演講中 對於歷史這門學科的意義與價值多所宣示這點來看 Collini此種 看法或許過於絕對

235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33 不應該把焦點重心放在個人的決定和意志上 二是認為個人並非全知全 能 無法真正掌握事件的責任歸屬 因此史家面對過去時 只能謙沖為 懷 不應獨斷地臧否是非 37 據柏林所見 巴特菲爾德基於人類的許多災難都是導因於某種 人 類困境 也就是事件的發生非人所能主導 乃是許多複雜因素交相 構成 他因而提出 我們就應該學會設身處地去諒解他人 善待他人 身為歷史學家 如果我們很審慎小心只說些該說的話 那麼 我們至少 應該學會擱置判斷 不加褒貶 因為證據總是不充足的 而歷史上那些 38 被指為罪犯的人 也不過是些陷身漩渦之中 無法自拔的泳者罷了 基本上 柏林把巴特菲爾德的這番看法歸類為某種悲觀的態度 若翻閱巴特菲爾德的著作 我們大致可以推定 柏林的評論應是針 對他在 1951 年他所出版的 歷史和人類關係 History and Human Relation 一書而來 然而 巴特菲爾德德早在 1931 年 輝格的歷史解 釋 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中即已面對這個議題 他也因 39 此書而揚名英國學界 巴特菲爾德於這本具有經典性質的小書內 嚴 厲抨擊某些史家 他一概稱為輝格史家 以現在心態 present-minded 來審視過去的不當 對於英國歷史傳統中致力拉近歷史與現實關係的文 人學者而言 巴特菲爾德的批評是一次迎面痛擊 尤其在 歷史和價值 判斷 History and Judgment of Value 這章內 巴特菲爾德指出 輝 格史家的錯誤之一是急切地要對歷史進行價值判斷 讓歷史屈從於特定 40 問題之下 並且以為史家握有最後的裁決權 巴特菲爾德堅拒這種看 法 他認為史家只是觀察者 其最重要的工作是去捕捉和描述具體的 特殊的 偶然的發生 而非用哲學原理去解釋事件 史家更無能力判決 37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82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79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關於巴特菲爾德的生平及主要論述 請參考周樑楷 近代歐洲史家及史學思想 臺 北 華世出版社 ~82 40 Herbert Butterfield, 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London: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65),

236 林 234 人類的所行所為究竟是對或錯 慈 淑 41 整體而論 輝格的歷史解釋 的書寫明顯偏向 聲明 而非 說 明 作者對自己的思考立論著墨甚少 我們因而不難揣測 隔了二十 年之久 巴特菲爾德為何要在 歷史和人類關係 中重闢戰場 深入探 討這個問題 當然這一方面也顯示 在他心中 此一議題即使於第二次 世界大戰之後 仍然位居英國史學的核心 1951 年 巴特菲爾德重新思索這個議題時 並不否認 個人想法 personal opinion 多少會滲入敘述之中 但他仍然堅定聲明 道德判 斷 的危險 然而 一個更大的危險會隨之產生 假如道德判斷被併入敘述的 結構之中 假如它們控制整個故事的跌宕起伏 假如它們深植而 成我們歷史思考的主要成分 尤其必須要抗拒的是宣稱歷史學家 的莊嚴任務就是道德仲裁的那些人 42 巴特菲爾德的確如柏林所言 從基督教之人皆有原罪 人皆不完美的要 義 推論出同樣身而為人的史家 必也無能參透最深邃的奧秘 無法真 正掌握事實的全貌或根本之因 在這本書裏 巴特菲爾德說道 史家頂 多只能行使低層次的道德判斷 至於那最高的神秘 不是凡人所能企及 和攀附的 43 巴特菲爾德相信將道德判斷置入歷史敘述架構中極其危險 而這卻 激發柏林藉 歷史的必然性 嚴正提出另一種主張 以為抗衡 我們在審度人類如何行動與生活 又如何而有這些行動與生活的 時候 人類的動機與責任 是勢必出現的問題之一 要描述人類 行為 對於個人性格 目的 動機卻略而不談 永遠只是矯飾失 真 而且是過於嚴苛的作法 Herbert Butterfield, 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Herbert Butterfield, History and Human Relations (New York: Macmillan, 1952), Herbert Butterfield, History and Human Relations, 108,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27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97.

237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35 看來兩位學者對於 史家的道德判斷之責 各持己見 不過 值得留意 的是 巴特菲爾德在 1930 年代所表達的某些歷史概念 其實與柏林的想 法頗為接近 例如 他認為歷史處理的是具體 特殊和偶然的事例 歷 史家無法完全掌握歷史的情境 史家重在描繪 呈現 而非附會形上的 哲學理論 這些論點實與柏林所見雷同 兩人的基本史觀既然相去不遠 又何以在道德判斷的議題上起了干戈 若從時間上來看 巴特菲爾德對 歷史與道德判斷問題的興趣 早在 1930 年代之初 當柏林還在就學時即 已顯現 那麼柏林和巴特菲爾德是站在同樣的平台上發言嗎 柏林對巴 特菲爾德的回應與批評 是否充分理解了巴特菲爾德的論述脈絡 至於 道德判斷議題歷經第二次世界大戰而延燒至冷肅的二十世紀中葉 柏林 加入此一探討的行列 代表的是舊問題的再思考 或者是借著舊問題而 發揮新的意見 欲探究上述問題 可以入手的一個關鍵在於巴特菲爾德的思考所 出 亦即他關注史家價值判斷這個問題的緣由 以及柏林對這個問題的 詮釋內涵和巴特菲爾德的著眼之處是否一致 如此實有必要回溯英國史 學發展的若干軌跡 尋找道德判斷議題的根源 或能較為深入柏林與巴 特菲爾德兩人 爭論 的始末 三 英國史學中兩種理念之爭 肯樣 John Kenyon, 1927~ 認為巴特菲爾德的 輝格的歷史解釋 批判的是二十世紀以來在英國文壇中享譽盛名的史家崔衛連 George Macaulay Trevelyan, 1876~1962 而且是延續了崔衛連與另一位史家伯 45 里 J. B. Bury, 1861~1927 在二十世紀初期歷史辯論的話題 從更廣 泛的眼光來看 巴特菲爾德的書確實成形於英國史學特有的發展上 45 John Kenyon, The History Men: The Classic Work on Historians and their History (London: Weidenfeld and Nicholson, 1993), 241.

238 林 236 慈 淑 回溯十九世紀之時 英國史學特別強調歷史的教育 文學功能 當 時卡萊爾 Thomas Carlyle, 1795~1881 和麥考來 Babington Macaulay, 1800~1859 等這些名家的作品皆以傳達某些義理 服務社會為目標 卡 46 萊爾說過 書寫是一種國家教育的工作 歷史乃是教誨 instruction 47 的信牘 他期待歷史發揮教化功用 甚至自詡為文人先知 志為社 會大眾揭示歷史中巨浪狂濤的真義 至於麥考來更一心冀求寫出足以媲 美流行小說的暢銷作品 他曾言 事實不過是歷史的渣滓 史家為 48 了歷史的社會目的 盡力運用文學的技巧和表達的效果乃無害之舉 麥 考來在十九世紀中葉出版的五冊 英國史 History of England 的確 49 如其所願 在英國創造了高銷售率 迄今仍為後人津津樂道 十九世 紀下半葉還有如格林 J. R. Green, 1837~1883 撰寫的 英國民族簡史 Short History of English People 這本非學院的大眾讀物 同樣講究文 采 廣為流傳 甚至被列為牛津現代史學院 Oxford School of Modern History 的推薦書籍 此一追求教育 文學功能的歷史取向即使在十九世紀下半葉 牛津 和劍橋兩所大學逐步設立獨立的歷史研究專科之後 仍然強韌維續著 當時歷史教育多被當成仕紳養成的重要基礎 許多修讀歷史課程的學生 抱著實用的目的而來 他們的父母若非士紳階層就是專業人士 或是具 有文化教養的商人階級 在他們眼中 讓家中子弟到牛津或劍橋走一遭 46 林慈淑 一個文人英雄的誕生 卡 萊爾的思想與時代 臺北 稻 香出版社 林慈淑 一個文人英雄的誕生 卡萊爾的思想與時代 Arthur Marwick, The Nature of History (London: Macmillan and Co LTD, 1970), 麥考來的 英國史 在英美出版界都締造了銷售佳績 在美國 只有聖經和一些教科用 書能與之匹敵 而在英國 此套書成為維多利亞中期最為暢銷的讀物 1875 年時 其第 一冊已經賣出近 14 萬本 曾有圖書館共買進 2000 套以上的 英國史 且因借閱率過 高 該圖書館還得另闢專室處理 也有曼徹斯特的一位仕紳每晚邀請鄰近的窮人來聽讀 麥考來的這套書 由此可見 此書所吸引的大眾不只是有閒階級而已 參見Gertrude Himmelfarb, The New History and the Old (Massachusetts: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 144.

239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37 日後會比較容易謀取某些特定的職業或職位 如此將有助於延續家族的 50 地位 因此 歷史在現實中是鞏固士紳階層的一大助力 歷史與政治 社會的深切關係足可想見 然而眾所周知 十九世紀日耳曼地區開始了歷史的職業化和科學化 浪潮 蘭克 Leopold von Ranke, 1795~1886 在 1824 年出版的一本書中 呼籲 歷史不應該是以收集道德範例 垂訓於後世為目的 他說 歷 史一向被賦予評價過去 教化現在以有用於未來之責 本書並不奢求 51 這麼大的目的 它只想呈現事情的真正經過 蘭克在 1830 年代於柏 林大學設立 研究班 seminar 課程 宣示了歷史的專業訓練之必要 性 十九世紀中葉以後 歐美各國大學也多半踵繼其腳步 紛紛設立研 52 究班和強調研究為主的學院 以取代或補充原先的講座 歷史職業化 自此成為各國史學發展的主流 這股趨勢尤其訴諸科學化的超然公正 不偏不倚態度和嚴謹的考證 易建立歷史學的客觀性 顯而易見 來自日耳曼的史學新主張與英國既有的歷史走向難以相 容 科學的 客觀的以及教育的 文學的歷史 這兩股 勢力 終不可 避免碰撞衝突 伯里與崔衛連的爭論即是這兩股勢力對峙的著名例證 1902 年 伯里於劍橋大學國王講座教授就職演講時 發表了 歷史 科學 The Science of History 一文 這篇文章向以 她 歷史 就 是一種科學 不多也不少 這句話名聞遐邇 伯里的確也在文中宣揚歷 史應該追求某些科學的特質 伯里首先揭櫫歷史正處於一個 轉換 transformation 變化 53 change 革命 的關鍵時刻 此當然意指日耳曼科學化運動帶來 50 Stefan Collini, English Pasts: Essays in History and Culture, Joyce Appleby, Lynn Hunt & Margaret Jacob, Telling the Truth about History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94), 伊格爾斯 Georg G. Iggers 著 楊豫譯 二十世紀的史學 臺北 昭明出版社 Georg G. Iggers, Historiography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Hanover: Wesleyan University, 1997), J. B. Bury, The Science of History, in Fritz Stern ed., The Varieties of History: from Voltaire

240 林 238 慈 淑 了新方法和新知識標準 伯里所謂歷史的科學化鎖定在兩個問題上 其 一 他認為大學中應該加強和推進研究 這是大學最高的職責所在 他 呼籲社會各界人士與捐助者應該重視歷史研究的重要性 不能短視近 利 只看重立即的效用 其次 伯里提出歷史研究的過程中 必須祛除 主觀的偏私 不以當前的利益危害客觀的判斷 伯里在此自然是針對他 口中所謂 政治 道德理論 的舊觀念而發 他甚至不具名批判一些 54 牛津教授妥協於政治和道德的力量 背離歷史的求真 55 伯里深信歷史就是一門科學 它必能達到某些科學所珍視的價值 例如 客觀 的收集和評鑑材料 以及歷史研究者不涉世事 維持不偏 不倚的中立態度等 但他的論點隨即在隔年 即 1903 年 11 月遭到 獨 立評論 Independent Review 上一篇文章的批判 該文作者正為麥考 來的姪子 也是歷史學家的崔衛連 56 崔衛連在此文中首先感慨道 歷史這門學問最近的確歷經變化 歷 史不再是為一般閱讀者而寫的 文學 而是為專家而存在的 科學 他更把這種舊的與新的趨勢標舉為 現代的德國 modern German 理 念和 古老的英國 old English 理念之間的一場競爭 57 在崔衛連眼中 把歷史比擬為 物理科學 實為謬誤之至 他分析 物理科學有兩個特色 一為追求直接的實利 二為尋求因果法則 在他 58 看來 兩者都不是歷史能夠臻至的功能 歷史只能藉由想像力而得出 最可能的歸納 歷史不變的本質是 一則故事 to the Present (New York: Meridian Books, 1956), , 周樑楷 近代歐洲史家及史學思想 J. B. Bury, The Science of History, in Fritz Stern ed., The Varieties of History: from Voltaire to the Present, 伯里死後 崔衛連重印這篇文章時 刪除了直接提及伯里的部分 57 M. G. Trevelyan, Clio Rediscovered, in Fritz Stern ed., The Varieties of History: from Voltaire to the Present, M. G. Trevelyan, Clio Rediscovered, in Fritz Stern ed., The Varieties of History: from Voltaire to the Present, 230.

241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39 由於今日歷史學者都出身於德國化的訓練體系 不把歷史看成是 一種福音 evangel 或一則故事 而是視之為一門科學 他們因 而如此忽略歷史家最主要 最根本的技藝 敘述的藝術 59 崔衛連提醒史家莫忘自己特有的拿手本領 敘述 他更在文中稱頌十九 世紀的卡萊爾以及他的叔伯麥考來的作品 讚譽他們是 文學歷史家 literary historians 但崔衛連念茲在茲的並不是歷史究為科學和藝 術 而是他提出的第三個歷史意義 簡言之 歷史的價值不是它的科 學性 它真正的價值是在教育上 它可以教育人心反思過去而達成教育 60 的目的 就某個角度來說 崔衛連的提議並無新意 他毋寧在重述 過去以來的歷史 教育的傳統 藉此抗衡 德風 之侵襲 已有許多學者談及崔衛連在這篇文章中誤解了伯里所謂 一種科 61 學 的含意 不過 崔衛連恐怕最為憂慮的是專家的 specialist 科 學的歷史漸有取代文學的 教育的歷史這個現象 他自言護衛的是英國 古老的傳統 此一傳統在崔衛連看來卻受到日耳曼學術風潮的侵蝕 使 得歷史日漸遠離社會大眾 他憂心忡忡 我們國家在精深的學院精神 62 有所獲得 與此必然相對的是 廣大的文學精神有所喪失了 崔衛 連在文中並且三番兩次把這種科學歷史的新潮流和 學院 academic 歷史並舉 以有別於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所謂 文學 歷史家 學院 歷史家與 文學 歷史家的分類自此常為後世沿用 59 M. G. Trevelyan, Clio Rediscovered, in Fritz Stern ed., The Varieties of History: from Voltaire to the Present, M. G. Trevelyan, Clio Rediscovered, in Fritz Stern ed., The Varieties of History: from Voltaire to the Present, 周樑楷 近代歐洲史家及史學思想 153 John Kenyon, The History Men: The Classic Work on Historians and their History, 183, 238. 周樑楷認為 崔衛連把伯里所謂的 科學 曲解為較狹隘的 自然科學 John Kenyon則指出 伯里提倡歷史的科學化主要針對的 是判斷證據和處理資料的方法 他並不排斥以文學的技巧去表述研究所得 他甚至稱讚 十九世紀的麥考來 因此崔衛連是誤解了伯里之意 62 M. G. Trevelyan, Clio Rediscovered, in Fritz Stern ed., The Varieties of History: from Voltaire to the Present, 228.

242 林 240 慈 淑 以上伯里與崔衛連各為學院的歷史與文學 教育的歷史而辯 看起 來兩種歷史理念之間似乎甚難相容 尤其史家個人的道德立場更是分立 的關鍵 對伯里來說 史家萬不可挾道德立場損害歷史的科學性 相對 的 崔衛連期待歷史發揮教育力量 他堅決相信歷史的文學和藝術技藝 最終應該宣揚的是英國的經驗智慧 英國的寬容精神以及英國的自由體 63 制 自然而然 崔衛連看待史家的道德判斷乃是貫徹歷史普及功能不 可或缺的要素 無論如何 伯里與崔衛連的交鋒並非這兩種歷史理念之爭的最後一 役 隨著科學化史學精神日益得到張揚 二十世紀以來 許多學者力主 排除史家的預設立場 以提高歷史研究的客觀性及學術地位 這樣的呼 聲也在英國的史學圈中時有所聞 例如鑽研英國近代憲政歷史 挑戰 輝 格 歷史解釋而聲名卓著的納米爾 L. B. Namier, 1888~1960 即以排 拒先入為主的政治哲學為治史目標 強調縝密細緻地爬梳材料 追求歷 史真相 他曾說 除非先把自己浸透在那個時代的政治生活中 才能 64 穩當地說 我的確可以運用他們的語言 也瞭解這個時代的語言 換 言之 納米爾期許史家拋開自己現實的立場 深入所研究的時代 以獲 得最真切的理解 而巴特菲爾德在 1930 年代初期援 輝格史家 之名 抨擊崔衛連所代表的文學 教育歷史這一系絡 與納米爾實屬同一脈歷 史概念而來 但儘管巴特菲爾德的攻擊火力猛烈強勁 這一古老的傳統並未在科 學主義的橫掃之下灰飛煙滅 文學和實用的傳統 依舊在學院之外的 文化圈中蓬勃發展 例如崔衛連所寫的書縱橫英國文壇 直至 1930 年 代 他的 英國社會史 English Social History: A Survey of Six Centuries 65 from Chaucer to Queen Victoria 更是風靡至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 此 63 Arthur Marwick, The Nature of History, Arthur Marwick, The Nature of History, 雖然崔衛連的 英國社會史 受到愛國主義的驅使 以一種懷舊的心態描述過去的英國 為快樂無憂的時期 且以一種簡單的分法認定社會史就是 排除政治之後所餘下的歷

243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41 外 與柏林交好的自由派史家費雪 H. A. L. Fisher, 1865~ 1940 還在 1928 年一次名為 輝格史家 的演講中 讚賞麥考來和崔衛連都不是學 院派的老師 而是講求實務性和有閒之人 men of affairs and of leisure 因而能深體政治生活中的實質面 66 另一個著名 的例子是崔 衛連的學生 威基伍德 C. V. Wedgwood, 1910~1997 威基伍德自 1931 年從牛津畢業之後 即請辭任何學院中 的職位 專事撰寫能夠激發英國年輕學子熱情的歷史著作 威基伍德長 於描述 強調筆端要帶著感情 她所寫關於三十年戰爭和英國內戰的歷 史風行書市 深受大眾喜愛 威基伍德堪稱是崔衛連歷史信念的承繼者 雖則崔衛連曾對友人說 她是二流的歷史學家 67 威基伍德的歷史理念具現在她 1959 年出版的文集 過去意識 The Sense of The Past 中 威基伍德認為 蘭克所標榜的價值中立只能是一 個 高貴的理想 因為這在實際上根本無法履行 除非歷史要全面棄 68 絕道德判斷的所有功能 威基伍德相信一個好的歷史學家 必然也是 一名藝術家 如果沒有藝術 那頂多只有一些語句的累積 一些年代的 堆砌 但不會有歷史 無論用任何方式去思考或看待歷史事實 而且 如要有任何價值的話 那就必定要運用想像力和識別力 只要是可以為 人理解的歷史 就都是藝術 69 若拿威基伍德和柏林的史觀相較 吾人實不難讀出兩人思考的相似 處 無怪乎日後卡耳在 什麼是歷史 的系列演說中 屢屢將柏林和威 史 這些看法常為人詬病 但此套書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成為暢銷書 至 1949 年時已賣出 40 萬套 見John Kenyon, The History Men: The Classic Work on Historians and their History, Christopher Parker, The English Historical Tradition Since 1850, John Kenyon, The History Men: The Classic Work on Historians and their History, C. V. Wedgwood, The Sense of the Past: Thirteen Studies i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History (New York: Collier Books, 1967), C. V. Wedgwood, The Sense of the Past: Thirteen Studies i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History, 92.

244 林 242 慈 淑 基伍德相提並論 也就是說 在 1950 年代柏林所發表的史論 毋寧神似 於 文學史家 這一傳承 看來 學院外的 文學歷史 並未如崔衛連所曾憂慮那般 已經江 河日下 甚至在動盪的 年代間 這些強調普及化和大眾化的 歷史書籍反能異軍突起 締造出版佳績 證諸威基伍德在 1956 年發表的 屬於文學的歷史 History as Literature 一文 回顧二十世紀之初 歷史與文學的密切關係一度受到 學院觀點 的損害 但令人意想不到 的是 隨後的半世紀文學化歷史勃然復興 尤其在貧乏的戰間期內 公 70 眾對可讀性高的歷史需求甚殷 許多史家也積極投入大眾歷史的書寫 威基伍德所提及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文學歷史的盛行現 象 細究其因 應與兩次世界大戰間 英國學院內的研究者和史家多半 從事中世紀或近古的國會史和憲政史研究 而且強調資料的引證和堆 積 卻對現實疏於關懷 也絕口不談當時如納粹主義高漲的現實問題不 71 無關係 這些所謂學院內的 專業的史家自絕於社會之外 或因此導 致文學性 走大眾化路線的史學作品大行其道 同時 與現實隔絕的現 象倒不限於 歷史學內 1930 年代科靈烏也曾 批評哲學圈 受到實在論 realism 的影響 放棄道德哲學的立場 科靈烏說 實在論者錯誤的 宣稱 沒有一樣事務會因為人的認知而受影響 人的行為亦然 道德哲 72 學只是道德行為理論 所以它不可能影響道德行為的實踐 以致這些 超然於外的專業思想家 detached professional thinker 瑣碎的哲 學家 the minute philosophers 都把哲學抽離實際的政治生活 並打 出 知識遊戲無關道德 amoral 的口號 而使哲學的思考和實際的 人生無關無涉 C. V. Wedgwood, History as Literature, 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6 January, 1956, xi. 71 John Kenyon, The History Men: The Classic Work on Historians and their History, 柯靈烏 R. G. Collingwood 著 陳明福譯 柯靈烏自傳 臺北 故鄉出版社 Christopher Parker, The English Historical Tradition Since 1850,

245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43 無論如何 當學院歷史遠離社會大眾的品味和需求 文學化歷史反 倒更能打動人心 以及滿足一般讀者精神的需要 顯然 在英國史學的 發展上 科學的 專業的歷史與文學的 教育的歷史兩股勢力始終爭鬥 不休 其拉鋸時間之漫長更遠超乎我們的想像 雙方勢力的消長和高下 也並非立時可見 文學化的歷史儘管面對十九世紀以來科學化歷史的攻 略 不曾節節敗退 反倒順勢發展 興盛一時 不難想像 以教育性和 文學性為訴求的歷史著述 難免浸潤著史家個人的價值觀 這也意味著 歷史與道德判斷的關係依然是許多追求科學精神的史家特別關注所在 而持續在史家之間激盪出不同的意見 巴特菲爾德於 1950 年代初重啟此 一議題 絕非毫無緣由 四 柏林與巴特菲爾德論 道德判斷 經歷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巴特菲爾德 於 1951 年的 歷史和人類關 係 這本書內再度拋出了 歷史中的道德判斷 問題 那麼經過二十年 後 他是否在舊框架中展現出些許新意 歷史和人類關係 無論哪個章節內都可看到作者不斷論辯價值判 斷的爭議 當然 如前所述 巴特菲爾德所以反對道德批判 基本上是 建築在他對於 人之有限 這個宗教的信念上 然而他在舊的論題中 的確引入了新的論述角度 翻閱第一章 巴特菲爾德首先論及英國史學 自十七世紀以來就朝著進步的方向發展 並逐步採用一種新的觀照點去 看 待 人 類 歷 史 他 說 道 正 由 於 史 學 的 進 步 the progress of historiography 我們得以脫離 好人戰勝壞人的 的初等想法 採用 新的論述結構和思考方式 查理一世個人好或壞也許仍然有其作用 但不再成為核心問題 不再成為推動整個故事的基礎 我們會看到的是這個時期無論哪 個英國君主都陷入某個嚴重的困境中 核心的問題是 一個

246 林 244 慈 淑 確切的困境 確切的情境 其中包含了衝突的因素 這與此時任 何黨派的個別邪惡無關 74 巴特菲爾德所認為的新觀點即是不以個別的好壞論斷歷史 而能環 顧情勢和環境中的矛盾因素 他將此種思考角度定位為 更高層次以及 更成熟 階段的史學 並稱之為 學院的歷史 academic history 75 而具備這類新歷史解釋的眼光者 以及那些不以先入為主的信念妨害歷 史研究 考察歷史時做到摒除個人私見和既定觀念的人 巴特菲爾德總 稱他們為 專門史家 專門史家 technical historians 也許是天主教徒或新教徒 但 都願意及時丟棄自己的私見和個人的評價 他會進行一種 自我 淨空 self-empty 的動作 以便求得真理 這種真理不能逾越 所掌握證據的界線 是證據迫使我們相信這種真理 不論我們喜 歡與否 76 以上巴特菲爾德在延續過去反道德判斷的立場下之餘 以人類所處 情境中存在著各種衝突因素 非個人所能撼動和突破為由 表明個人的 特質和抉擇不足以成為史家考量歷史的重心 史家必須慧眼識出的是個 人背後的 歷史 困境 他並且沿用了近半世紀前崔衛連所標舉的 學 院的歷史 之名 把他所肯定的這種歷史新觀點歸於 學院的歷史 範 疇下 至此 學院的歷史 不再如崔衛連所界定的義同於 科學的歷 史 而是成為所有歷史著作的圭臬和價值判準 另外 巴特菲爾德在 此書最後一章專論 歷史做為文學的一支 時 特別說明因為目標的不 同而有兩類歷史之分 文學的歷史 專以 復原 過去和描述過去 77 為旨 科學的歷史 重在分析和解剖過去 他肯定這兩種歷史各 擅所長 因而應該相輔相成 例如在十九世紀時 文學史家所寫的論 74 Herbert Butterfield, History and Human Relations, Herbert Butterfield, History and Human Relations, Herbert Butterfield, History and Human Relations, Herbert Butterfield, History and Human Relations,

247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45 辯的 批判性的以及某些具有開創性的作品 對於歷史心智的發展有所 助益 78 巴特菲爾德試圖超越過去的對立 其意至為明顯 他似欲平緩前此 之爭 調和向來被認為難以並存的兩類歷史 修補長期以來這兩類歷史 79 之間的敵對關係 但必須留意 他並非泛指所有的文學歷史都值得嚴 肅看待 都具備嚴謹的學術價值 他願意承認的是那些具有 論辯的 批判性的 以及 具有開創性 特色的作品 巴特菲爾德目睹許多文 學的歷史強調 復原 過去的目標 因而運用生花妙筆以為輔助 但如 此一來 卻也迫使文學史家經常得面臨一個極大的挑戰 如何吻合現代 80 學術準則的要求 也就是如何在靈活神現的敘述中 祛除個人偏見或 黨派立場 如何超越一己之判斷和片面的意向 把握故事的整體性和複 雜性 巴特菲爾德言下之意 文學的歷史未必都能夠達到 學院的歷史 這個高層次的水平 無論如何 巴特菲爾德畢竟正視了文學歷史的存在 他雖套用 文學 的歷史 科學的歷史 學院的歷史 等舊名稱 卻也重組這些名 詞的內涵以及彼此之間的關係 與崔衛連的觀點不同的是 他以為 文學 的歷史 與 科學的歷史 不必然對立或不能並存 但它們都應該臣服於 學院的歷史 這個更高的標準下 亦即無論哪類史家面對過去時 都必 須自我淨空 不逞個人好惡隨意評斷 使自己臻至 專門史家 之層次 同時 巴特菲爾德論及道德批判問題時的策略也迥異於伯里 巴特 81 菲爾德從進步論的立場思考史學問題 他彷若站在高點俯瞰史學的脈 78 Herbert Butterfield, History and Human Relations, 根據Kenyon的說法 第二次世界大戰對巴特菲爾德的影響甚大 他在 基督教與歷史 Christianity and History, 1949 中用一種精神導師的語調發言 制度和系統會崩潰垮 掉 但人會存活下來 他也強調教育及傳達歷史的重要性 因此對於納米爾那種強調制 度性 結構性力量的歷史觀點不以為然 John Kenyon, The History Men: The Classic Work on Historians and their History, Herbert Butterfield, History and Human Relations, 史學自十九世紀以來即不斷朝向進步的觀點 在 1950 年代的英國史學界中是極為普遍

248 林 246 慈 淑 動 堅信史學必然歷經較低至較高層次的進展 在他的評量下 以個人 的賢愚善惡解釋歷史發展的方式只屬於較原始初級的階段 至於史學發 展至較高階段時 史家將不再執著於個人的善惡因素 反倒能洞悉歷史 中存在的困境和各種複雜糾結的因素 進行深度的剖析 82 儘管不願意全盤否定 文學史家 的價值 巴特菲爾德的確從基督 教觀念中尋求證據 援史學進步為依據 闡釋道德判斷之不當 那麼歷 史思想偏向文學史家的柏林又是如何回應此一論題 在 歷史的必然性 中 柏林循著三方面討論 道德批判 一 對 人類困境 說的疑慮和駁斥 二 從個人的自由抉擇談史家的道 德判斷 三 從語言分析的角度論道德判斷之無可避免 這三個論點 的內涵分述如下 一 對 人類困境 說的疑慮和駁斥 柏林並未正面反駁巴特菲 爾德關於人 所知有限 的困境 他本即主張吾人不可能全盤掌握過去 的一切 由是 柏林承認 從某一個重要的意義上來說 那些冷酷的現 83 實主義者以及基督教的悲觀主義者 看法是正確的 歷史作品中的 確到處充斥著不實的指摘 過激的評斷 但讓柏林戒慎恐懼的是這種言 論推展至極的後果 個人責任都被有意地排除了 而這無疑即是某 84 種護衛 瞭解一切就是寬諒一切 的立場 他更憂心 在假定人類不 可能客觀的評論他人或過去這個前提下 所有的評論包括指摘某些史家 濫用道德主義或耽於偏見 都將失卻合理性和正當性 在柏林看來 人 的看法 參見林慈淑 以撒 柏林的史論 從觀念史的思考到決定論的批判 臺 大歷史學報 36 期 380~ 巴特菲爾德一方面強調 人的有限性 史家無法也不能對他人的所做所為逕下評斷 另一方面 他又認為史家應 洞悉 個人所處的情勢困境 分析 其中各種複雜的力 量 但所謂 洞悉 分析 與所謂 評斷 之間差距多遠 人的 有限 究竟止於 何處 這似乎是巴特菲爾德思想中有待闡明之處 Richard T. Vann, Historians and Moral Evaluations, History and Theory 43, Theme Issue (2004, Middletown Conn.),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80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80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134.

249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47 類困境 說最終不但危及 歷史客觀性 的存在 甚至連道德中立這樣 的說法也將無法成立 一切淪為虛空 85 二 從個人的自由抉擇談史家的道德判斷 柏林支持史家不應迴 避道德判斷 主要是源自他對個人在歷史中的作用 個人的自由抉擇的 信念 他相信個人在歷史演進中有其力量 選擇 責任 自由等觀念 86 都深植在我們的人生觀中 那麼歷史解釋就有必要對個人所行所為 提出交代和評述 例如 柏林認為歷史學家在描述重要的革命時 應當 追究某些人物對革命的產生以及所造成不幸的該當之責 如此可謂正視 了人類的責任 人類在有限度範圍內擁有的真正的自由 三 從語言分析的角度論道德判斷之無可避免 除了由 人類有 自由選擇的能力 這個前提論說道德判斷外 柏林也從其他方面鞏固他 的觀點 柏林指出 歷史學家不可能完全擺脫日常使用語言中那些 有 可能傳達我們價值判斷 以及我們那些幾乎察覺不到的道德態度或心理 87 態度的用語 也就是說 史家的工作存在著表達上的難處 即便 歷 史家不必去做道德說教 也沒有義務去做道德說教 然而 他們使用正 常的語言 因此不能不連帶用到其中的聯想 與其中本有的道德範疇 柏林斷定 避免做道德說教 只是要採取另一種道德觀點 而不是完全 拋棄道德觀點 88 綜上所見 正如巴特菲爾德以史學進步觀為批判道德判斷的立場注 入新意 柏林也在他的論述中為道德判斷的論題開創新局 過去文學史 家多從歷史的教育功能著眼 強調賦予歷史教化意義的重要性 但柏林 除了一貫點出歷史解釋中個人角色不應受到忽略之外 他甚至由語言分 析切入 直指日常用語中無可避免的道德立場 范恩 Richard T. Vann 指出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歷史論述的一個主流是 從哲學角度去反省 85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84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218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87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221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250 林 248 慈 淑 歷史學中日常語言的問題 許多牛津哲學家深諳此法 范恩認為 柏林 在 歷史的必然性 內展現的正是這種研究的角度 89 柏林和巴特菲爾德各自在道德判斷的問題上超越舊觀 他們的思考 顯然也各有所重 巴特菲爾德從自身宗教信念歸結出他對道德判斷的消 極態度 柏林則在個人自由抉擇的原則下建構史家道德批判的合理性 巴特菲爾德從史學進步論 賦予 學院的歷史 意義 期許史家達到淨 空自己的境界 柏林則是在常識語言中凸顯歷史敘述難以排除道德意涵 的特性 依此來看 兩位學者闡述 道德判斷 的文理並不相同 而他 們口中的 道德判斷 意涵更不相符 巴特菲爾德主要針對英國史學傳 統中無論以政治為名 或以教育為目的 有意無意地將特定價值觀直接 灌入歷史研究中的習性 他批判的是某種 道德化 的史觀 而柏林關 懷的是歷史解釋中的個人評價 以及歷史語言中價值內含等問題 兩位 史家的論述明顯出自不同的思考點 兩人側重的也並非同一件事情 由柏林與巴特菲爾德的論證中 可以看到 道德判斷 議題分化出 兩種意義 一方面指涉道德化 moralized 的史觀 一方面涉及 價值 value 評斷的實存問題 兩者並不相同 但是傾向於科學 學院觀點 的巴特菲爾德 以及與文學 教育史家氣味較為相投的柏林 彼此似乎 未能識出其中的差距 嚴格來看 柏林與巴特菲爾德形式上雖同樣參與 了 道德判斷 議題的討論 他們之間並未有真正的 對話 柏林對 於巴特菲爾德的批評 恐怕不是奠定在充分了解對方思想來龍去脈的基 礎上 他們頂多是在 道德判斷 的大傘下 各尋其位 暢其所言 所 謂 瞭解 對話 之難 大概不僅存在今人和前人之間 史家和過 去之間 甚至同為當代人 如柏林和巴特菲爾德 亦未能免 二十世紀中葉 由科學的 文學的歷史觀點所引燃的 道德判斷 爭議並未就此打住 事實上 受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局的影響 在那些 89 Richard T. Vann, Turning Linguistic: History and Theory and History and Theory, , in Frank Ankersmit & Hans Kellner eds., A New Philosophy of History (London: Peaktion Books Ltd, 1995),

251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49 年代中 史家的道德困境是備受關切的話題 而 1950 年代更是 道德判 90 斷 爭論的高峰期 繼柏林和巴特菲爾德之後 更大規模的論辯出現 在柏林與另一位史家卡耳之間 有趣的是 某種思想 對話 的困境 又再次籠罩在這兩位學者的對壘上 五 柏林與卡耳之間 柏林的 歷史的必然性 出版於 1954 年 隨後不久 卡耳即撰文回 應 1954 年 11 月 17 日 泰晤士報文學特刊 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登載了卡耳所寫的 歷史與道德 History and Morality 一文 向柏林表達反對之意 這也是兩人針對 道德批判 問題的初次 辯論 其實 在此之前 柏林與卡耳早已相熟 他們兩人的友誼發展 夾 雜著後來彼此為維護自身理念不惜數度公開論戰 劍拔弩張的緊張對 立 稱得上是一段微妙又曲折的歷程 也讓人從中見識到學者之間複雜 而矛盾的關係 柏林和卡耳的往來開始於 1938 年 由於卡耳在前一年出版了一本關 於巴枯寧 Mikhail Alexandrovich Bakunin, 1814~1876 的傳記 柏林撰 文評論 雖然卡耳直到四十年後仍然自認這是他寫過最好的一本書 柏 林卻批評說 卡耳的著作資料齊全 注意細節 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好的 傳記 可惜卡耳只注意巴枯寧的人格 忽略了巴枯寧在政治思想中的影 91 響力 卡耳為此寫信給柏林 因而開啟了兩人間長期的書信往來 90 范恩指出 從 1959 至 1994 年之間 史家的道德評價問題在歷史界中幾乎是 消失 了 或被遺忘了 據他考察 這大約四十年內只有九篇文章和一本書論及這個話題 Richard T. Vann, Historians and Moral Evaluations, Jonathan Haslam, The Vices of Integrity: E. H. Carr, (New York: Verso, 2000), Haslam指出 柏林對於巴枯寧的評價在數年之後有所轉變 越來越傾向於原先卡 耳的觀點

252 林 250 慈 淑 從卡耳當時的信來看 兩人尚未謀面 卡耳信中客氣提及 一度有 機會經人介紹與柏林相識 遺憾的是當時錯過了結緣良機 不過 卡耳 接著坦白表示 你的論證並未說服我 顯然卡耳有其堅持 並未完 全信服柏林的評論 由此亦知 他們在學術信念上自始就不易謀和 有 趣的是 這封信在柏林的眼中似有不同的解讀 試看 1938 年 1 月 13 日 柏林寫給父母信中的一段話 那位寫巴枯寧的卡耳先生寫了一封 非常諂媚 flattering 的信給我 我回信後會將之傳給你們 我突然覺 得自己好像是個握有生殺大權的評論家 可憐的作者必須匍匐在我面 92 前 我看我自己很快也會變成可憐的作者 不可否認 柏林當 時已是牛津新學院 New College 一名具有影響力的青年學人 卡耳的 謙遜自然可以理解 而這樣的態度與關係 更不時顯現在卡耳與柏林後 來的交往中 1938 年之後 他們兩人仍然保持聯繫 或以書信 或相約聚餐 即 使是大戰期間 柏林被派駐美國擔任情報工作時 柏林和卡耳仍藉著書 信互通訊息 兩人的情誼因而隨著時間遞增 如 1946 年 11 月 卡耳在 一封信中邀約柏林聚餐 好長一段時間沒有見面了 哪天如果你進城 裏 希望能到牛津劍橋俱樂部找我吃飯 總之 1940 年代至 1950 年 代中期 兩人密切來往 結為好友 尤其自 1953 年起 卡耳受聘擔任牛 津巴利奧學院 Balliol College 的教師職三年 因此地利之便 卡耳更 常常以便條紙或小卡片邀請柏林會面吃飯 兩人交情愈見深厚 93 卡耳和柏林從陌生到熟識 還可由另一個微細的地方看出 1930 年 代兩人開始通信 那時彼此極為生疏 卡耳在信中都一律稱 柏林先生 信後署名為 E. H. Carr 至 1942 年時 卡耳寫給柏林的信中已改稱柏林 92 Henry Hardy, ed., Isaiah Berlin: Letter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柏林的書信和手札主要存放於牛津大學Bodleian Library內的 現代文件處 Modern Papers 自 2001 年開始 Bodleian Library得到 柏林文件信託公司 Isaiah Berlin Literary Trust 的委託 逐步進行柏林書信的整理和出版工作

253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51 為 親愛的以撒 信末署名仍是 E. H. Carr 而在 1947 年的信函中 卡耳的署名已改為小名 Ted 此一變化透露出他們的關係日密 綜觀卡耳和柏林的交往 初始時卡耳明顯表現得較為主動 對於柏 林的恭維也不吝於表白 例如 1947 年 10 月 27 日 卡耳寫給柏林的信 第一句話即是 後悔自己生的太早 因此未能成為你的學生 他並誇 獎 你對共產宣言的評論著實發人深省 至於觸及不同意的意見時 卡耳則小心提出 對此我幾乎完全同意你 除了我認為你忽略了宣言最 後一段 雖然卡耳也常表露不能認同柏林的看法 畢竟當時柏林 社會聲望已高 而卡耳尚在建立自己的學術地位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 就在他們的交情日深的同時 兩人以文章互批 對方觀點的情況已屢有所見 例如 柏林在 1951 年寫給友人的信中提 到 卡耳在前一年 6 月 對我的猛烈攻擊 他把我的那些文章解釋 為對他主張的事物的攻擊 所有這些特別表現在他最近論俄國革命的著 作中 在這本書中 反對派與受害人不允許做證 這是歷史對無用廢 物的恰當處理 他們因為對抗潮流 被掃到他們罪有應得的地方 只有 94 勝利者才值得傾聽 1952 年時 卡耳又於 泰晤士報 上針對 柏林 1950 年所撰 二十世紀的政治理念 和其他文章發表議論 相對的 柏林除了於報紙上對卡耳的指責有所回應外 也在 1953 年 歷史的必然性 這個講題中 指名道姓批評卡耳對於道德判斷的敵 95 視 並稱卡耳是 受到馬克思影響而態度強硬的現實主義者 卡耳 自也不甘示弱 隔年 回以 歷史和道德 一文 1955 年 7 月 卡耳辭去牛津工作 前往劍橋三一學院 Trinity College 擔任高級研究員 臨行之際 卡耳還特意修書柏林 希望能見 94 以撒 柏林 柏林致喬治凱南的信 收於氏著 胡傳勝譯 自由論 南京 譯 林出版社 Isaiah Berlin, A Letter to George Kennan: On Human Dignity, in Henry Hardy ed., Liberty: Incorporating Four Essays on Liber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176~177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132.

254 林 252 慈 淑 上一面 但此後 卡耳和柏林一在劍橋 一在牛津 生活空間的差距 使得他們兩人既有的學術取向和心靈的差異越來越難以掩蓋 最為關鍵 和明顯的 就是卡耳在 1961 年為劍橋大學 崔衛連講座 The George Macaulay Trevelyan Lectures 所發表的數次講演 其中卡耳幾乎是以柏 林為主要批判對象 對於柏林的思想毫不留情的指責 這些演講後來匯 集成書 亦即在學界中享譽甚久的 歷史論集 What is History 而 事實上 這本書出版前後 柏林已在報刊上和卡耳來來回回筆戰了數次 1966 年 11 月 柏林在給卡耳的一封信中寫道 他明白兩個人知識 之路的確不同 但他表明對卡耳的情誼永遠不會改變 柏林說卡耳是一 個他不願為了任何原因而破壞關係的朋友 數天之後 卡耳回覆時也提 到 柏林在某份雜誌上發表的言詞變得較平和了 他同樣表達自己非常 重視兩人間的長期友誼 展讀這些信箋 曾為摯友的兩位學者心中的悵然與難捨之情 躍然 紙上 但是 雙方的表白也恰恰透露出當時彼此緊繃的關係 擺在眼前 的情況是 個人的交誼終究敵不過思想的差距以及學術識見的分歧 這 兩個曾經相熟的朋友終究還是分道揚鑣了 研究卡耳的哈斯藍 Jonathan Haslam 認為 柏林對於卡耳有著很 深的矛盾情結 他一方面受到卡耳知識力量的吸引 一方面又因此人 缺乏激情 和熱切 而困擾 他們由於 旁觀者 Spectator 的評論而 相識相熟 不過 在形式上的禮貌謙恭背後 隨著政治情勢的改 變 兩人間的衝突因而白熱化 柏林是典型的自由主義者 卡耳 是比較傾向於權威主義者 這使他們成為彼此最大的敵人 以致 於在卡耳死後 柏林嚴厲地反駁這位昔日的對手之餘 仍時時插 入這樣的表白 但是 我們是最好的朋友 其實 卡耳對於柏林何嘗沒有這樣的矛盾之情 96 Jonathan Haslam, The Vices of Integrity: E. H. Carr, ,

255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53 六 卡耳批判柏林的 道德判斷 說 97 就道德判斷問題來說 卡耳於 1954 年撰寫的 歷史與道德 篇 幅不長 他的思考輪廓卻已具現 日後卡耳只是針對這些觀點另文加以 擴充補述 並未再做根本的改變 卡耳首先從近兩百年來史學的演進談起 他肯定過去的史學家和歷 史哲學家 如維科 Giambattista Vico, 1668~1744 康多塞 Marquis de Condorcet, 1743~1794 康德 Immanuel Kant, 1724~1804 黑格爾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 馬克思 甚至追求歷史 定律的孔德 Auguste Comte, 1798~1857 巴克爾 Henry Thomas Buckle, 1821~1862 等 對歷史學的發展貢獻良多 他們努力從過去的事實中建 立起次序分明的因果關係 擴增了後人的歷史理解 同時 卡耳也認同 先輩們堅信不移的價值 歷史是一個有意義的過程 藉由精湛的探究 可以引領世人知曉通透其中的道理 卡耳接著歸納上述史學發展下 關於 歷史 已有公認的三個原則 一 史家與編年家不同 編年家主要說明一事如何接著 follow 一事而來 史家則強調一事如何導引出 lead 另一件事 二 史家必須深入探查的 不是個人的意願本身 而是它們背後 那些主導的因素和力量 三 歷史儘管不能重複 但仍有某些規律性 史家可以從中得出 一些概論 generalizations 基本上 卡耳藉由陳述史學的進展以便確立自我觀念的正當性 這 一論述模式與巴特菲爾德討論道德判斷的起始如出一轍 他們都訴諸史 學的進步 做為發揮立場和觀點的基礎 對這兩位學者而言 百餘年來 98 歷史的諸種變革都是往前的 連續的 進步的 在這過程中因而逐漸 97 E. H. Carr, History and Morals, 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17 December, 1954, 關於卡耳的進步觀念 Keith Jenkins的On What is History? : From Carr and Elton to

256 林 254 慈 淑 凝聚關於歷史和史家工作的基本共識 卡耳此處所提的共識 扼要來說 即是 史家的工作旨在藉由因果分析 解釋歷史的意義 歷史學家探查 的不是個人動機 而是事件之間的關係以及推動個人意願和行為的諸種 因素 以規範史家的職責為引 卡耳向柏林娓娓提問 因果原則和道德責 任說 真的難以相容嗎 他舉例說 大多數人既能看穿事件的肇因有來 自非個人的力量 但也會同時控訴犯罪者的罪愆 不過 歷史與道德 原為報刊上的讀者投書 受限於版面 卡耳的說理只是點到為止 饒有意思的是 卡耳對於柏林的論評儘管客氣而自抑 畢竟此時是 兩人關係最密切的時候 言語間仍不乏挑釁意味 卡耳如此說道 大 概毋庸說吧 柏林並未拒斥因果論 也應該不會想要退回到過去的那種 歷史之中 那種只在意要去告訴大家約翰王是一個壞的國王的歷史 可 是 讀者不難感受到此段語意下某種欲蓋彌彰的諷刺 接著 卡 耳又說 一般而言 會對人類行為訴求道德判斷的多半是神學家或道德 哲學家 要不就是政客或尋常之人 common man 但 歷史家 真正 的歷史家 quo historians 不是要去評價 而是去解釋 至此我們 不得不懷疑 卡耳似乎不但奚落柏林持有的是落後的史觀 還暗指柏林 根本不是 真正的歷史家 果真如是 這無疑是相當嚴厲的攻訐 這個疑問須待七年之後始有答案 的確 1961 年的 1 月至 3 月 卡 耳在劍橋大學 崔衛連講座 以 什麼是歷史 What is History Rorty and White有詳細的討論 不過 詹京斯是以 後現代 主義的角度來回顧 評價 卡耳 論及卡耳時語多批判 就某方面來說 詹京斯的討論亦未脫 進步 論的觀點 凱斯 詹京斯著 江政寬譯 後現代歷史學 臺北 麥田出版公司 ~88 Keith Jenkins, On What is History? : From Carr and Elton to Rorty and White (London,: Routledge, 1995), 卡耳與巴特菲爾德認定史學基本上是不斷走向進步 這一假設 與柏林大有出入 關於近代史學的發展 柏林認為從十九世紀蘭克以來的史學變革 並 非一種直線式的演進 而只能說是產生了一種與過去 不同的 的歷史觀點 但未必是 進步的 觀點 詳見林慈淑 以撒 柏林的史論 從觀念史的思考到決定論的批 判 臺大歷史學報 36 期 382~386

257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55 為題 連續發表了六次演講 講題中除了更清楚標記自己的立足點之外 尤其對柏林提出嚴苛的抨擊 這一回 他所用的語詞和口氣不再迂迴含 蓄 而是直接且不留餘地 卡耳的演講稍後引來柏林的自我答辯 他在 1961 年 5 月 18 日投書 聽眾 Listener 雜誌 開頭即說 被卡耳點名的威基伍德小姐和卡 耳 巴伯 Karl Popper, 1902~1994 教授都已先後有所回應 我也很 願意在此面對卡耳先生針對我而來的一切指控 迄今為止 我是受害於 99 他次數最多 而最不抱怨的犧牲者 之後 1962 年 1 月 5 日 柏 林在 新政治家 New Statesman 上又發表 卡耳先生的大軍 Mr. Carr s Big Battalions 他說 在這些演講的廣播版中 卡耳先生如 此禮遇我 他提到我的次數之多 雖然很少是稱讚的 僅次於黑格爾 100 和馬克思 由此可見 卡耳對於柏林攻擊之甚 吾人今日所見的 歷 史論集 乃由講稿經過刪修成書 即使如此 書中直接 間接指涉柏 林的還多達十幾處 若說卡耳實際上是把柏林列為自己講演時的最大假 想敵 這一推論並不為過 歷史論集 基本上是 歷史與道德 一文的延續 柏林在 歷史 的必然性 以及許多文章內對於決定論 determinism 的質疑 對於自 由意志和道德判斷關係的論證 都不為卡耳贊同 早在 1954 年時 卡耳 先已揭示他反對史家道德判斷的兩個因由 一為史家應該致力追求因果 解釋 追求某些普遍趨勢 以勾勒出歷史的意義 二為史家探討的焦點 是更廣泛的非個人因素和力量 如今 卡耳舊話重提 透過連續數次的 演說 他有更多的揮灑空間 申論 強化自身的論點 儘管結構上有些 鬆散 從 歷史論集 的篇章中還是可以窺知 卡耳主要分從兩個角度 切入 歷史與科學的關係 個人與社會的關係 證成己說 換言之 柏 林與卡耳的爭論 已由 道德判斷 延伸到更廣泛的 歷史 問題上了 99 Isaiah Berlin, Letters to the Editor: What is History, The Listener, 18 May, 1961, Isaiah Berlin, Mr. Carr s Big Battalions, New Statesman, 5 January, 1962, 15.

258 林 256 慈 淑 七 柏林與卡耳的 歷史 之戰 從 1950 年代初期柏林和巴特菲爾德的論辯中已可看出 道德判 斷 其實所涉及的絕非單一層面的史論而已 而是關乎歷史這門學科知 識的種種 卡耳與柏林之間差異的背後 同樣是兩種歷史概念的對峙 歷史論集 即清楚呈現了他們兩人在史學關鍵問題上的背離 一 歷史與科學的關係 回顧柏林的思考邏輯中 因為個人自由意志的存在 歷史的發展不 可能決定於任何法則或規律 同樣的 史家面對歷史時 也不可能完全 排除主觀和直覺 歷史固然與想像文學不同 與科學的差距更遠 柏林認為歷史學無法如某些天文學或地質學那樣 一旦獲有先行條 件 就能信心滿滿地重建 柏林在 現實意識 中說 關於回到過去這件事 無論如何 很清楚的是 這樣的重建 過 去 就算是具有高度技巧的 細緻的 極盡完整的 也無法達成 其基本目標 重建某些過去文化的原樣 這完全不可能的最明顯 原因是 因為人的知識容易有誤 因為人們是從後來的立足點去 注視過去的黃金時代 而這與十四世紀的倫敦人採取的角度不 同 不管這些問題如何得到完善的克服 結果將還是一個很 奇怪的人為製品 101 由歷史學先天知識上的限制著眼 柏林指出歷史永遠是後人所建構 人 的知識又必然有誤 因此所重建出的 過去 永遠和彼時的 過去 不 等 而歷史和科學的差別不只如此 柏林還認為歷史專注的課題和科學 不同 差異而非相似才是 構成歷史描述的完整性 也正因 為歷史家關注獨特和不重複之事 所需能力也與科學家大大有別 柏林 看到史家亟待發揮的是想像力 洞見 俾讓讀者從歷史敘述中獲得一種 101 Isaiah Berlin, The Sense of Reality, 14.

259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57 真實感 a sense of actuality 柏林沉思歷史的致知方式 研究重心以及研究能力 他駐足於科學 的對立面 捍衛歷史的獨特性 在科學與文學藝術兩個選項間 柏林更 接近的是文學史家的觀點 但卡耳卻反向而行 他認為史家的工作在於 分析和論證 他戮力追求的是拉近歷史與科學的距離 卡耳也從歷史研究的方法入手 他指出歷史學家使用假設和科學的 使用情況大致相同 他說 科學家提出的論題其實只是假設 他們所 希望的是從一個假設到另一個假設的逐漸進步 用解釋來分辨事實 而 又用事實來測驗解釋 因此自然科學家和歷史家所走的路線 在我看來 本質上並沒有什麼不同 102 其次 在研究的目的方面 卡耳更認為歷 史學不是只講特殊 它也有一般化的特性 因為歷史學家所用的語詞 如 革命 戰爭 即具有一般化的傾向 職是之故 歷史 就不 得不走向一般化 103 而儘管歷史研究的成果無法準確地預測未來 卻 不能說歷史知識沒有任何參考的價值 總之 在卡耳看來 無論 自然科學家或社會科學家 他們研究的目的和方法基本上是大致相同 的 104 卡耳與柏林其實都從歷史知識建立的過程以及歷史知識的特性陳述 己見 但他們的著眼卻是南轅北轍 一強調科學化 一強調文學性 前 者看到歷史學家也在尋找一般化的歸納 後者確信歷史家鍾情於個別的 現象 就這點來說 兩位學者的對立可視為英國史學傳統中文學 教育 的歷史與科學 學院的歷史長期爭逐的延續 柏林近於文學史家的聲言 而卡耳在論述之間 理所當然地視歷史為社會科學的一環 且與自然科 學的求知有異曲同工之妙 102 愛德華 卡耳 E. H. Carr 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臺北 幼獅文化事業公司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London: Penguin Books, 1990),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56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62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260 林 258 慈 淑 二 個人與社會的關係 前已述及 終生堅持個人自由抉擇的柏林 自然是傾向 個人意志 確實存在 個人力量的不可抹煞這一端 105 卡耳的立場同樣鮮明不過 他要彰顯的是個人不可能脫離社會而居 他說 歷史事實固然也確是 有關個人的事實 可是 它並不注意個人單獨的行為 歷史事實所注 意的是一個社會中個人彼此間相互的關係和社會力量 106 以下這段話 更可看出卡耳的意向 歷史 一詞含有兩種意義 一是歷史家所做的研究工作 一是 他所研究對象 過去的事實 無論從哪一種意義來看 歷史都 是一種社會的過程 在這過程裏個人的身分是社會動物 至於社 會和個人間那想像的對峙僅足以混亂我們的視聽 107 正因此 卡耳得到類似巴特菲爾德的結論 為分析歷史現象 解釋歷史 發展過程時 必須跳過個人的動機和意志 直探那些更複雜的社會環境 力量 他高聲呼籲 讓我們拋棄歷史家是法官定罪的觀念 而集中我們 的注意力到一個更困難但更有益的問題上 就是論事而不必論人 這才 是歷史家的急務 卡耳引用馬克思 韋伯 Max Weber, 1864~1920 話 歷史家應該批評的是制度 而不是創造制度的人 108 至於說到 歷史和道德 一事 卡耳如此表明 歷史家對個人的 私生活無須置評 因為歷史家和倫理學家的立場不同 我們知道 巴斯德 Pasteur 和愛因斯坦兩人的私生活都足為人師表 甚且可稱為 聖人 但假定他們都是不忠實的丈夫 暴戾的父親 難道會減少他們 105 關於柏林對於 個人意志和社會因素 問題的看法與立場 筆者在其他文章中已有處理 此處不擬再述 請參考林慈淑 以撒 柏林的史論 從觀念史的思考到決定論的批 判 臺大歷史學報 36 期 393~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44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47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70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79.

261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在歷史的功績麼 所以卡耳下結論說 歷史家卻不必撇開正題 去批評個人的私生活 110 以上所見 卡耳試圖以歷史和科學的相近 闡述史家的工作重在解 釋而非評價 他著墨社會與個人的關係 藉以論證歷史解釋無庸在意個 人的意志 更不需對個人私德多加置喙 而應該注重社會的集體因素 這些是他堅拒道德判斷的立論根據 也是他隨後批評柏林的出發點 卡耳首先指責柏林反對因果解釋之不當 卡耳說 歷史學家的第一 個特質是對一件事提出多面的原因 然後 這些原因先後排列 按 照他們彼此間的關係來建議一個系統 判斷哪一個原因或哪一類原 因 應被視為 終極原因 而柏林不但抗拒這種因果推論 且鄙視這類分析方式是受到黑格爾和馬克思決定論的影響 111 但卡耳認為更不可取的是柏林的道德判斷說 歷史論集 的第二 章 社會與個人 內 卡耳提到柏林 數年前發表了一篇動人而受人歡 迎的論文 歷史的必然性 整篇文章嘲笑那般深信歷史的決定因 112 素是 巨大的非人力量 的人們 卡耳聲稱這是一種所謂的 惡 王約翰式歷史觀 Bad king John Theory of History 意指歷史上值 得注意的是個人素質和行為 面對這樣嚴厲的指控 柏林隨後寫了一篇短文投在 聽眾 雜誌 給 編者的信 專欄上 強力駁斥 柏林說他未曾主張過 歷史家不應該尋 求人類行為的背後因素 以及 歷史家的積極任務是對所討論的當事 人貼上好和壞的標籤 這些都是卡耳的附加之罪 柏林甚至說 這兩 種看法太過天真和怪異 他懷疑時至今日還有誰會信持這類論點 之後 在 1960 年代末期 柏林為 自由四論 而寫的序論中 又再次釐清 他 從沒有宣揚 道德化 to moralize 是史學家一項積極的責任 那是卡 109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67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68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81~83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37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262 林 260 慈 淑 耳硬栽在他身上的觀點 柏林說 他僅是主張 歷史學家也和其他人一 樣 都在使用一些帶有評價色彩的語言 113 平心而論 卡耳的批評確有過當之嫌 而把柏林的論點推向了極端 在柏林與巴特菲爾德的論辯中 我們已然看出 柏林的 道德判斷 概 念並無 道德化 歷史之意 他的兩個主張之一 歷史解釋不可偏廢 不應完全抹煞個人的責任 這點確實讓卡耳無法苟同 但值得注意的 柏林的另一個論點 史家記述歷史時不可能完全去除價值立場 卡耳也 持有類似之見 歷史論集 第一章 歷史家與事實 中 卡耳一再強 調 事實 的重要性與意義全然取決於史家的觀點 例如他說 歷史 家是 現在 的一份子 而事實則屬於過去 歷史家和事實是不可分的 沒有事實歷史家就失去他的基礎 而沒有歷史家去解釋 事實也不過是 114 死的 沒有意義的 卡耳在此無異於承認史家的價值評斷必然存在 就這點來看 卡耳與柏林的思想並非如表面所見一無交集 只是不知兩 位當事者彼時曾否見及於此 或許 對現代史學研究者而言 論及 歷史 很容易就能找出文 學性和科學性兩種歷史態度的折衷之道 也很可以輕易判斷柏林和卡耳 的意見並非不能相容 甚至能了然於他們之間的爭論正暴露了個人的價 值立場是史家面對過去的永恆難題這一事實 或許 因為遠離那個勢不 兩立的年代 我們可以輕鬆以待 目光清明 但是 身在彼時歷史風暴 中者 即便如當代鴻儒柏林和卡耳 似也難有超越時空的意識 對當時 的兩人來說 尤其是卡耳 這場思想之爭如同水火 難以轉圜 不妨注意卡耳的批判風格 早在 1954 年時 卡耳就已暗示柏林持有 惡王約翰式的史觀 只是事隔數年 他的詞鋒更利 卡耳說 惡 王約翰式的史觀 原是初期歷史意識上的一個特質 但在今天我們 113 以撒 柏林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6 26 Isaiah Berlin, Four Essays on Liberty, 7,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23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30.

263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就會覺得它太幼稚和不成熟了 將柏林冠上 惡王約翰式的史觀 卡耳恐怕真正要表達的是 柏林的看法已經落伍過時 那是屬於過去單 純社會的遺留物 不單如此 卡耳又另外把 個人論個人 的歷史解釋 諷為 通俗 歷史觀 common-sense view of history 並影射柏林 威基伍德以及 和柏林有忘年之誼的費雪皆持有這類觀點 116 事實上 通俗歷史觀 倒頗為符應柏林對史家的看法 柏林始終認為 歷史家就如常人一般 不可能完全剔除主觀和價值判斷 與此相反的是 卡耳卻似乎極力要把 史家和凡人區分開來 讓史家超越通俗 獲得某種特殊的身分 從 惡王約翰式的史觀 到 通俗歷史觀 卡耳劃清界限之意 在這些用詞中表露無遺 他既以進步論的心態 把柏林的思考貶抑至最 簡單 原始的地步 以別於他本身的現代和進步 他更把對手歸類為 通 俗 之見 藉此映襯自己的專家身分 在 歷史論集 中 卡耳經常把 柏林和威基伍德劃為同類 因為他們都不是 歷史學家 有些歷史家 尤其一些雖有歷史著作而非歷史學家 就屬於 這 文學思想家 literary intellectuals 之類 他們急於告訴我 們歷史不是科學 替我們指出什麼是歷史不能或不應作的 能作 或應作的 卻沒有時間來檢討一下歷史已有的成就和將來的可 能 117 只不過柏林是一位受人歡迎而有廣大讀者的作家 因而最近五 六年來 無論在英國或美國 無論什麼人寫一篇有關歷史的文章 或評論一本歷史書 都對黑格爾和馬克思以及他們的 決定論 予以譏諷 並指出不承認歷史上有突發的事件乃屬荒唐 我們將 他學生的這種缺陷歸罪於本人或許不太公平 因為即使他說的毫 無意義 那種認真而又動人的態度卻不能不使我們原諒他 但他 115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37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27 E.H. Carr, What is History?,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77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264 林 262 慈 淑 的學生們重述他的話就不像他那樣吸引人了 無論如何 柏林所 講的並沒有什麼新鮮的內容 118 底線為筆者所加 在卡耳的評比中 柏林充其量只是有歷史著作的 文學思想家 作 家 之類 不妨回溯半個世紀前 伯里和崔衛連爭辯的時代 文學史 家 無論如何還是歷史圈中的一員 1950 年代初期 巴特菲爾德猶能容 許那些達到淨空自己 不以己意凌駕歷史事實的文學史家的存在 但至 卡耳 他卻要在 真正的歷史家 1954 年卡耳的用詞 和 文學思想 家 之間豎立界碑 把後者逐出歷史家的門牆之外 換言之 卡耳意欲劃清的恐怕不只他和柏林之間 更是 歷史 和 非歷史 專家 和 俗人 之間的分際 對他來說 這場歷史的 爭論彷若某種生存競爭 似乎關係著誰能在歷史的尖峰站穩腳步 誰將 敗陣下來 淹沒在歷史的浪潮當中 或正因此 卡耳對於柏林的批判用 詞幾近刻薄 激得柏林也不甘示弱回敬以 卡耳先生展示給我們看的 是 他如何處理思想史上一個最深刻和最令人頭痛的議題 這倒不是件 壞事 他的文理總是清楚 嚴謹 但是他處理個人自由和責任的問題 卻不走正道 我們由此得到警示 也就是任何人不管多麼博學多聞 一 旦冒險進入一個離他太遠的領域 結果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 119 兩人 終究免不了意氣用事 問題是 1950 年代柏林始終以歷史學家的立場發言 興致勃勃縱論 歷史 毫無猶豫或覺不妥之處 然而他的好友卡耳不但反駁他的史學觀 點 更全然否認他的歷史家身分 將他劃入文學思想家和作家之流 卡 耳如此 歸類 究竟應該看成純粹是一種辯論策略 或另具深意 也許從二十世紀中葉英國的史學趨向的脈絡來審視 卡耳面對 文 學思想家 柏林的強勢態度 以及他自居為 真正的史家 的理直氣壯 可以得到部分的解釋 誠如伊格爾斯 Georg Iggers, 1926~ 所說 二十世紀上半葉史學的 118 愛德華 卡耳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83~84 E. H. Carr, What is History?, Isaiah Berlin, Letters to the Editor: What is History, The Listener, 18 May, 1961, 877.

265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63 主要趨勢是由十九世紀的強調敘事史和敘述事件 逐漸轉為以社會科學 為模範的研究取向和寫作方式 也就是說 歷史探究的重心漸次從個人 的歷史作用及其動機 移轉到社會結構和社會變化的歷程 120 當然 此 一變化在英國史學上的步調相當緩慢 依據帕克的研究 直至二次世界 大戰結束之前 英國歷史思考的核心依然是傳統的個人主義 對於模式 和概括式的綜合解釋尤其抱著敵視的態度 121 儘管如此 社會科學的影 響還是有跡可尋 例如 1930 年代與柏林結為摯友的希爾 Christopher Hill, 1912~2003 即曾嚴詞批判柏林另一位忘年之交費雪 說他所寫的 歐洲史 使用過時的二手史料 否定經濟因素的解釋 且把歐洲的問 題窄化為道德和政治的問題 122 當然 如前所述 希爾的聲音在第二次 世界大戰之前 當文學化的歷史著作仍然擁有廣大影響力的形勢下 想 必並非時時可以聞見 無論如何 從長遠來看 這股靠向社會科學的史學潮流似乎勢所必 然 尤其約自 1950 年代中期之後 運用理論和模式的傾向在英國史學界 中加速擴展 123 例如創始於 1952 年的 過去與現在 The Past and The Present 這份期刊上 屢見包括馬克思史學家在內的各派學者 熱烈爭 辯社會與文化角度的歷史研究 此應是標誌著崔衛連時代的英國 社會 史 已逐步被更講究問題分析的 新社會史 所取代 至於那些日後 聲望甚高的馬克思派史家 如霍布斯邦 湯普森等 也多在 1960 年代開 始嶄露頭角 120 伊格爾斯著 楊豫譯 二十世紀的史學 4~5 Georg G. Iggers, Historiography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Christopher Parker, The English Historical Tradition Since 1850, Christopher Parker, The English Historical Tradition Since 1850, 伊格爾斯認為有幾個因素導致英國史學尤其是經濟史發展領域的變革 新的社會科學獲 得學術地位 而且長期以來的研究 促進了人們對於這些新學科的理解 電腦的運用 二十世紀中葉 英國大學迅速增加 有益於新知識的傳播和接收 1950 年代以後 英國 許多學者脫離共產黨 在爭論和立場上較不受黨派意識和嚴格意識形態的影響 參見 Georg G. Iggers, New Directions in European Historiography (Connecticut: 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 1984), 161.

266 林 264 慈 淑 卡耳的 歷史論集 正是形成於這樣的氛圍當中 他對於歷史科學 化的自信以及批判文學史家的決然 恐怕都與此時史學的走向愈益明朗 有關 或即因此 卡耳和柏林的筆戰 雖名為 道德判斷 的論辯 其 實當中還隱隱夾雜著一股誰是 真正的歷史家 誰的歷史觀才為正 統 的氣味 面對這股史學的趨向 柏林和卡耳最大的不同在於柏林選擇了 逆 流而行 之路 124 力圖為 個人 無論是過去歷史中的個人或史家 個人的自主判斷 保留些許餘地 而卡耳則是積極迎向 立足此一史學 之洪峰 儘管兩人的思想並非全無交錯之處 在此背景下 他們之間的 爭端卻似乎演成僵局 難有妥協的餘地 結論 柏林不再是 歷史學家 回顧英國史學的歷程 十九世紀的卡萊爾 麥考來和二十世紀的崔 衛連 都是作品深受大眾喜愛的歷史著作家 但在後世學者的評價中 他們經常被貶抑為 非專業歷史家 之列 馬威克 Arthur Marwick, 1936~ 2006 說 麥考來時有不符合歷史家身分之處 比起麥考來 卡 125 萊爾甚至距離一般認定的歷史專業資格這個圈子更遠 至於崔衛連 馬威克以他曾有二十多年時間離開學院圈子這件事做為依據 將他歸為 業餘史家 126 此外 辛梅法柏 Gertrude Himmelfarb, 1922~ 在 新 歷史和舊歷史 The New History and the Old 第八章 現在誰還讀麥 考來 內如此說 我們今天受邀來思考這些歷史家 多半不是把他們 看成是為英國的過去記錄下重大事件的歷史家 而是視他們為一些 124 在此借用柏林的論文集 逆流而行 Against the Currents 之名 Isaiah Berlin, Against the Current: Essays in the History of Idea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125 Arthur Marwick, The Nature of History, Arthur Marwick, The Nature of History, 59.

267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65 在歷史作品中反映出專屬於那個時代的思想和態度的維多利亞人 127 現代學者以 專業 時代的標準將過去史家分門別類 至為常見 但所謂 專業 和 業餘 之名起於誰的界定 崔衛連對自己時代中的 科學化史學趨勢只是稱以 學院的歷史 以有別於自己所屬的 文學 的歷史家 他顯然並未將自己排除在 歷史界 之外 因此 另一個 值得思考的面向是 卡萊爾 麥考來和崔衛連如何定位自己 同時代人 又如何看待他們 當時的 歷史 意義是什麼 這樣的探究方式同樣適 用於柏林這位大多數人眼中的思想家 當今學界多半不認定柏林是 歷史學家 而更傾向於把他定位為 思想家 但 1950 年代當柏林告別純哲學研究而踏入觀念史領域時 他的確以歷史學家自居 在後來的十餘年內 柏林更是全然浸潤於當時 的歷史文化圈中 熱切論說歷史 積極回應當時重要歷史議題的討論 並與巴特菲爾德 卡耳論說 道德判斷 爭執歷史要義 對柏林而言 歷史是一個可以自由進出的領域 而非高牆深院的 專家之學 然而 就在柏林縱筆論史之際 英國史學潮流所趨日益明顯 延用理論 重視 分析 追求結構面的歷史解釋 這些都與柏林的思考路向越來越遠 柏 林的尷尬處境 或也不難想見 但不應忽略的是 柏林曾經試圖扭轉時局 宣示自己的史觀 他和 巴特菲爾德 卡耳辯證 道德判斷 與歷史論題 強調歷史解釋不能漠 視人的自主性 而單只探尋外在力量的作用 亦即史家應該適度論評個 人應負的責任 此外 史家所用的日常語彙 必定內含某些價值立場 史家不可能完全達到價值中立 在歷史與科學的關係上 柏林力主兩者 的差別 而非兩者的相近 他宣稱史家應該專注於差異和特殊面 並以 敘述 傳達過去中的具體面貌為業 他認為史家連綴事實 呈現過去的 景象 不能倚靠科學家的邏輯和抽象思考 而是要藉由想像力 洞見以 及生動的敘述達成 如果欲從英國史學的脈絡中為柏林的歷史思想定位 那麼柏林顯然 127 Gertrude Himmelfarb, The New History and the Old, 145.

268 林 266 慈 淑 近於英國近代史學中淵源深遠的 文學史家 這一脈 而力拒 科學的 歷史 觀的日益倡行 無論指的是十九世紀以來的自然科學或二十世紀 中葉的社會科學 誠然 隨著社會科學對治史方法的影響日深 此一史 學 專業化 的方向愈益明確 柏林的史觀必然面臨挑戰 他與卡耳從 密友而翻臉為敵 應可視為是他史學困境的一個寫照 從 1960 年代卡耳 質疑柏林的 史家 身分當中 多少說明了 1970 年代後 柏林數度聲明 自己不是歷史學家的可能原因 另一方面 柏林對歷史的看法或許與二十世紀中葉某些追求 專業 的史家意見有所分歧 但從他和巴特菲爾德以及卡耳的 對話 過程裏 我們看到這些學者的思想之間不盡然全然對立 柏林與巴特菲爾德俱皆 看重歷史的 傳達 和 呈現 功能 雖然兩人對於史家的價值立場有 著不同的思考向度 柏林認為史家在敘述和表達上難以摘除內含的價值 判斷 這點體認和巴特菲爾德的期待不同 倒與卡耳論證史家與事實的 關係時頗有相通之處 但是 時代的情勢似乎讓當局者無法看出這些可 能化解爭端的所在 為柏林寫傳的伊格納蒂夫說 1960 年代的柏林獲得一種獨特的名 聲 既不是歷史學家 也不是哲學家 而是兩者的奇特結合 這種方 式 使他獨具一格 128 柏林因為以歷史的角度研究思想的興趣 選擇 離開哲學領域 轉入歷史的探究 但在史學之路上 他的觀點卻又與當 行的趨勢相悖 柏林曾說 孤獨並不意味著你遠離其他人 孤獨意味 著別人不能理解你在說什麼 或許他對自己在哲學 歷史學界中的 逆 流而行 並非毫無所感 責任編輯 李修平 校對 徐熊書晨 馮卓健 128 邁克 伊格納蒂夫著 高毅 高煜譯 他鄉 以撒 柏林傳 372

269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67 引用書目 一 專書 以撒 柏林 Isaiah Berlin 著 陳曉林譯 自由四論 臺北 聯經出版公司 1986 以撒 柏林著 彭淮棟譯 俄國思想家 臺北 聯經出版公司 1987 以撒 柏林 雷敏 亞罕拜格魯 Ramin Jahanbegloo 著 楊孝明譯 以撒 柏林對話錄 思想的瀚海 臺北 正中書局 1994 以撒 柏林著 馮克利譯 反潮流 觀念史論文集 南京 譯林出版社 2002 以撒 柏林著 胡傳勝譯 自由論 南京 譯林出版社 2003 以撒 柏林著 彭淮棟譯 現實意識 臺北 臉譜出版社 2004 伊格爾斯 Georg Iggers 著 楊豫譯 二十世紀的史學 臺北 昭明出版社 2003 周樑楷 近代歐洲史家及史學思想 臺北 華世出版社 1985 帕特里克 賈蒂納 Patrick Gardiner 著 江怡譯 歷史解釋的性質 北京 文津 出版社 2004 林慈淑 一個文人英雄的誕生 卡萊爾的思想與時代 1830~1840 臺北 稻香出版 社 1998 柯靈烏 R. G. Collingwood 著 陳明福譯 柯靈烏自傳 臺北 故鄉出版社 1985 凱斯 詹京斯 Keith Jenkins 著 江政寬譯 後現代歷史學 臺北 麥田出版公司 2000 愛德華 卡耳 E. H. Carr 著 王任光譯 歷史論集 臺北 幼獅文化事業公司 邁克 伊格納蒂夫 Michael Ignatieff 著 高毅 高煜譯 他鄉 以撒 柏林傳 臺北 立緒文化 2001 Appleby, Joyce., Lynn Hunt & Margaret Jacob. Telling the Truth about History.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Berlin, Isaiah. Four Essays on Liber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Berlin, Isaiah. Against the Current: Essays in the History of Idea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Berlin, Isaiah. Henry Hardy ed., The Sense of Reality: Studies in Ideas and their History. New York :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Berlin, Isaiah. Henry Hardy ed., Liberty: Incorporating Four Essays on Libert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Butterfield, Herbert. History and Human Relations. New York: Macmillan, Butterfield, Herbert. 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London: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65.

270 林 268 慈 淑 Carr, E. H. What is History? London: Penguin Books, Collingwood, R. G. An Autobiograph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Collini, Stefan. English Pasts : Essays in History and Cultur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Gardiner, Patrick. The Nature of Historical Explana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Geyl, Pieter. Debates with Historians. Groningen: J. B. Wolters, Hardy, Henry. ed., Isaiah Berlin: Letter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Haslam, Jonathan. The Vices of Integrity: E. H. Carr, New York: Verso, Himmelfarb, Gertrude. The New History and the Old. Massachusetts: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Hughes-Warrington, Marnie. Fifty Key Thinkers on History. London: Routledge, Iggers, Georg. G.. New Directions in European Historiography. Connecticut: Wesleyan University Press, Iggers, Georg. G.. Historiography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Hanover: Wesleyan University, Ignatieff, Michael. A Life: Isaiah Berlin. London: Vintage, Jenkins, Keith. On What is History? From Carr and Elton to Rorty and White. London: Routledge, Kenyon, John. The History Men: The Classic Work on Historians and their History. London: Weidenfeld and Nicholson, Marwick, Arthur. The Nature of History. London: Macmillan and Co LTD, Meyerhoff, Hans.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in Our Time. Garden City, N.Y.: Doubleday, Parker, Christopher. The English Historical Tradition Since Edinburgh: John Donald Publishers LTD, Tucker, Aviezer. Our Knowledge of the Past: A Philosophy of Historiography. Cambridge: 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Wedgwood, C. V. Velvet Studies. London: Alden Press, Wedgwood, C. V. The Sense of the Past: Thirteen Studies i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History. New York: Collier Books, 二 論文 林慈淑 以撒 柏林的史論 從觀念史的思考到決定論的批判 臺大歷史學報 36 期 2005 臺北 Berlin, Isaiah. Letters to the Editor: What is History, The Listener, 18 May, Berlin, Isaiah. Mr. Carr s Big Battalions, New Statesman, 5 January, Berlin, Isaiah, The Sense of Reality: Studies in Ideas and their History, in Isaiah Berlin, edited

271 柏林與史家論 道德判斷 兼談二十世紀英國史學的若干發展 269 by Henry Hardy, The Sense of Reality: Studies in Ideas and their History. New York :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Bury, J. B. The Science of History, in Fritz Stern ed., The Varieties of History: from Voltaire to the Present. New York: Meridian Books, Carr, E. H. History and Morals, 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17, December, Cracraft, James. A Berlin for Historians, History and Theory 41, October 2002, Middletown, Conn.. Trevelyan, M. G. Clio Rediscovered, in Fritz Stern ed., The Varieties of History: from Voltaire to the Present. New York: Meridian Books, Vann, Richard T. Turning Linguistic: History and Theory and History and Theory, , in Frank Ankersmit & Hans Kellner, eds., A New Philosophy of History. London: Peaktion Books Ltd, Vann, Richard T. Historians and Moral Evaluations, History and Theory 43, Theme Issue 2004, Middletown, Conn.. Wedgwood, C. V. History as Literature, 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 6 January, 三 以撒 柏林的書信 現存放於英國牛津大學波得林恩圖書館 Bodleian Library 的 現代文件處 Modern Papers 並由 柏林文件信託公司 Isaiah Berlin Literary Trust 受託整理和出 版中

272 270 林 慈 淑 Isaiah Berlin s Dispute with Historians over Moral Judgment : Spur to Developments in Twentieth Century English Historiography Lin, Tzu-shu * Abstract This article opens access to the historical ideas of Isaiah Berlin (1909~1997) by exploring the Berlin s arguments with Herbert Butterfield (1900~1979) and Edward. H. Carr (1892~1982) over the questions of moral judgment and what history is. By examining their discussions and disputes over these questions, I offer a glimpse of Berlin s intellectual interactions with the principal English historians of his time. Additionally, this inquiry sheds light on some major developments in twentieth century historiography, such as the place of moral judgment, the long struggle between literary historians and scientific historians, as well as key features of the professionalism trend in historical inquiry in England. Keywords: Isaiah Berlin, Moral Judgment, English Historiography. *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History, Soochow University.

273 臺大歷史學報第 38 期 2006 年 12 月 頁 271~281 BIBLID (2006)38p 收稿 通過刊登 書評 重返案發現場 故事該怎麼說 引介卡洛 金茲伯格 法官與史家 Carlo Ginzburg, The Judge and the Historian: Marginal Notes on a Late-Twentieth Century Miscarriage of Justice. Trans. by Antony Shugaar. New York: Verso, pp. 陳 建 守 * 當代西方史學在研究方向 歷史思想和研究方法論上 呈現越趨紛 繁複雜的面貌 近二十年來 研究領域的擴張 以及研究課題的日益增 廣 均為值得重視的變化 由於新研究課題的拓展 傳統的研究材料已 不敷使用 因此歷史學家紛紛尋求對材料進行多樣性的開發 職是之故 1 2 文學文本 視覺圖像材料和法庭紀錄等 都成為研究者案頭上的新寵 兒 而這些材料並不易理解 要瞭解其中的底蘊 就非得進行解讀的工 作不可 史家的歷史解釋便是立基於對這些文本材料的內容和形式進行 分析 並探究其背後的意涵 若說史家可藉由中世紀宗教裁判所檔案及世俗法庭審訊訴訟紀錄 挖掘資料背後可能隱藏的各種文化意涵 進而重建某段歷史時期的社會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生 1 關於歷史書寫仰仗文學形式載體的討論 可參見Dominick LaCapra, History, Politics, and the Novel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7); Allan H. Pasco, Literature as Historical Archive, New Literary History 35 (2004, Charlottesville, VA), 關於如何將圖像材料及法庭紀錄解讀成為歷史證據的規則 前者可參見Peter Burke, Eyewitnessing: The Uses of Images as Historical Evidence (London: Reaktion Books, 2001) 一書的討論 後者可參見蔡米紅 近代西方法庭口供史料的運用與問題 成大西 洋史集刊 11 期 2003 臺南 51~99

274 陳 272 建 守 文化史 那麼 當代法庭的判決意見及審訊紀錄 就其文本性質而言 也可以成為史家從事研究時的有力憑藉 因此 本文擬透過介紹義大利 微觀史家卡洛 金茲伯格 Carlo Ginzburg, 1939~ 利用當代義大利法庭 3 紀錄 從事社會層面問題研究的著作 法官與史家 The Judge and the Historian: Marginal Notes on a Late-Twentieth Century Miscarriage of Justice 探究歷史學家如何運用當代司法審判紀錄於問題研究上 底 下 評者欲對幾項問題進行探索 首先 將 法官與史家 中的司法案 件做簡要陳述 其次 針對作者對法庭判決意見所提出的駁斥做綜合歸 納的工作 最後 剖析本書的核心議題與關懷焦點 並積極尋求與作者 產生對話的空間 本書除導論不計 共可分為三大部分 書後並附有這起司法案件的 大事年表 全書內容以清晰明確的敘述口吻一以貫之 可視為金茲伯格 的另一部力作 他在書中不時以作者身分介入發言 並使用他猶如偵探 般的史家技藝來探討當代的政治事件 這是拜他過去長期研究宗教審判 題材所鍛鍊出來的能力之賜 此外 金茲伯格也屢次比較十六 十七世 紀天主教宗教裁判所的舉措與當代義大利司法制度雷同之處 暗指義大 利法官的判案邏輯與宗教法庭的法官並無二致 即都是利用反覆詰問來 困惑證人 pp.7-9, 在內容上 第一部分是與本書同名的篇章 作者將其分為十九個章節予以說明 內容包括整起事件的來龍去脈及判 決疑點 第二部分乃是作者根據法庭的書面判決報告 針對判決的邏輯 性問題 提出九個大哉問 最後一部分 則是作者利用義大利最高法院 針對被告所裁定的兩種截然不同的判決意見 SU 和 Fifth Section 進行 交叉比對 文末更舉出人權觀念與三位被告的高貴情操 並寄語案件他 3 關於金茲伯格的歷史書寫技法和研究特色 可參見Perry Anderson, Nocturnal Enquiry: Carlo Ginzburg, A Zone of Engagement (New York: Verso, 1992), ; Arnold I. Davidson, Carlo Ginzburg and the Renewal of Historiography, in James Chandler, Arnold I. Davidson, and Harry D. Harootunian eds., Questions of Evidence: Proof, Practice, and Persuasion across the Discipline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4),

275 重返案發現場 故事該怎麼說 引介卡洛 金茲伯格 法官與史家 273 日 得 以 重 開 審 理 大 門 暗 諷 本 案 是 義 大 利 司 法 史 上 羞 辱 的 一 頁 pp 西元 2000 年 1 月 威尼斯法院對一宗歷經八次審判 纏訟時間長達 十餘年的司法案件 做出如下判決 法院方面駁回被告基於新證據的 出現 所提出重新審理本案的要求 並確定被告三人的犯行成立 同 年 10 月 義大利政府因受到來自國際各方的壓力 重新審理本案 但羅 馬最高法院還是確立先前判決的有效性 並裁定本案不得撤回更審 到 底是什麼樣的司法案件 讓國際間的知識分子 諸如安伯托 艾可 Umberto Eco, 1932~ 勒高夫 Jacques Le Goff, 1924~ 德希達 Jacques Derrida, 1930~2004 與洪席耶 Jacques Rancière, 1940~ 等人 4 一起群策群力加以聲援呢 且聽本書作者娓娓道來 1969 年 在義大利所謂的 熱秋 hot autumn 時期 米蘭農民 銀行發生炸彈爆炸案 奪走了 16 條人命 無政府主義者皮奈里 Pino Pinelli 因為被懷疑是爆炸案的元凶 而遭到逮捕 訊問 但在三天後 皮奈里竟從警察局長路易治 卡拉布列希 Luigi Calabresi 的辦公室窗 戶墜樓身亡 對此 警察局宣稱這純粹是一起自殺事件 但左派組織則 5 認為是警方蓄意謀殺 1972 年 5 月 17 日 警長卡拉布列希在其米蘭自 宅外 遭到不明分子射殺身亡 義大利激進左派組織Lotta Continua公開 宣稱卡拉布列希之死是無產階級的勝利 但外界咸認這起殺警案其實與 極右派分子的政治行動有關 到底是誰謀殺了卡拉布列希 在案發後幾 年內 警方曾陸續逮捕一些嫌疑犯 但都因有不在場證明而無罪開釋 在來自輿論查明真相的壓力與呼籲之下 這起案件看似即將宣告終結 卻在距離案發時間已達十六年之久的 1988 年 竟因馬利諾 Leonardo 4 Donald Reid, The Historian and the Judges, Radical History Review 80 (2001, MARHO), 後來皮奈里墜樓身亡的事件 成為知名劇作家達利歐弗 Dario Fo 名作Morte accidentale di un anarchico的主題 p.vii 臺灣有這齣戲劇的中譯劇本 見達利歐弗著 賴聲川譯 一個無政府主義者的意外死亡 臺北 唐山出版社 2001

276 陳 274 建 守 Marino 的出面投案 而有了峰迴路轉的發展 馬利諾本人是前義大利 激進組織Lotta Continua的一員 他對特務警察坦承在射殺卡拉布列希一 案中 他負責駕駛犯案的車輛 開槍的匪徒為Ovidio Bompressi 整起事 件則是由Lotta Continua的領導者索夫利 Adriano Sofri 和佩多史蒂凡 尼 Giorgio Pietrostefani 進行策劃 pp 年 7 月 這三位 年代義大利左派的重要人物被逮捕 並以謀殺罪名起訴 其 後 歷經多次審判 直到 1997 年 這三位被告被處以二十二年的徒刑 至今仍在獄中服刑 pp 以上是金茲伯格為讀者轉述的案發 現場 除卻對本起事件的描述外 佔據本書最大篇幅的敘述主軸應屬金茲 伯格對法庭判決的駁斥意見 金茲伯格認為義大利法庭面對證據的輕忽 態度 猶如天主教宗教法庭審理異端一樣 被告只能沉默以對 或是全 6 然接受 拒絕指控 而其發出的所有回應都會被認為是犯罪的證據 他 洋洋灑灑列舉了一長串法庭判決的疑點 倘若逐項介紹 恐會稍嫌浪費 篇幅 因此評者僅擇要轉述幾個作者強調的重點 首先 是馬利諾證詞 可信度的問題 指控三位被告有罪的唯一證據是來自馬利諾的 悔悟 pp 馬利諾在尚未投案之前是位曾犯下搶案的窮困潦倒之 徒 他坦承是因為遏抑不住內心巨大的折磨與罪惡感而投案 但做證的 供詞卻異常反覆 p. 21 而且在投案後到開庭審理期間 他曾與秘密 警察私下會面 卻未留下任何相關的紀錄 pp. 11, 45-47, 復 次 本案所遺留下來的實體證物 都一一被湮滅殆盡 最不可置信的例 證是 1972 年殺警案的做案車輛 在 1988 年竟因未繳道路通行稅而遭到 破壞 pp , 167 又次 法庭判決的 邏輯性錯誤 logical error 問題 這是指按照 邏輯性證據 logical proof 來 類推 案件所產 7 生的錯誤 真相 pp 其中並有法院以 雙重標準 double 6 Donald Reid, The Historian and the Judges, Radical History Review 80, 參見凱斯 桑思坦 Cass R. Sunstein 著 賈士蘅譯 如何以 類推 決疑 收入 費俠莉 Charlotte Furth 等著 賈士蘅等譯 讓證據說話 對話篇 臺北 麥田

277 重返案發現場 故事該怎麼說 引介卡洛 金茲伯格 法官與史家 275 standard 和漠視案件審判中的 細微瑕疵 minor errors 這兩大因素 pp. 22, 146, 156 最後 三位被告與馬利諾的處境天差地別 三位被 告至今仍在服刑 馬利諾卻因技術性因素被釋放 p. 211 本文重點式的介紹工作已如前述 現在 我們回過頭來處理金茲伯 格在本書所展現的書寫策略 並進一步探討他所提出的議題 於此 評 者認為有三點值得討論 其一 關乎本書寫作緣起 金茲伯格自言本書 乃是為了兩大理由而作 第一個理由是本案事主之一的索夫利是他三十 多年的好友 他堅信本案是個羅織罪名的冤案 力陳被告的清白 第二 個理由則是金茲伯格意圖探究法官與史家這兩種角色的類比 藉由比較 兩者的異同 來探討 證據 evidence 證明 proof 和 證言 8 testimony 在歷史研究中的重要性 pp. 3-5 做為一個歷史學家 金茲伯格經常被貼上 微觀史家 和 偵探 的標籤 他認為歷史學家 的工作不能直接與其他科學研究做比較 而應著重於跡象解讀 9 sign-reading 與線索解釋 因此 金茲伯格的作品是立基於 證據典 範 evidential paradigm 所寫就的 對於證據的態度 金茲伯格深受 莫米里亞諾 Arnaldo Momigliano, 1908~1987 的作品影響 他認為歷史 學家需倚靠證據進行研究 在檢驗證據的有效性時 需用一般的標準審 視 切莫傾向任何一個極端 而這樣的檢測準則並非放諸四海皆準 今 日被認為是正確的事物 往後未必依然正確無誤 10 金茲伯格對於證據的史學看法 則可由他轟動一時的經典論文 線 索 一個證據典範的根源 Clues: Roots of an Evidential Paradigm 看出端倪 金茲伯格指出 十九世紀末的人文學出現了一個孔恩 Thomas 出版公司 ~186 8 按 究其實質 這三個詞彙都具有 證據 之意 這裡的譯法 只是粗疏的分別 下文 都將一律譯成 證據 9 Carlo Ginzburg talks to Trygve Riiser Gundersen, On the dark side of history, Samtiden (July 2003, Oslo). 10 Carlo Ginzburg, Checking the Evidence: The Judge and the Historian, in James Chandler eds., Questions of Evidence: Proof, Practice, and Persuasion across the Disciplines,

278 陳 276 建 守 Kuhn, 1922~1996 定義下的重要研究典範 其特徵是透過對細節的探 究 詮釋與分析 來探討更深層的現實 金茲伯格以義大利藝術史家莫 瑞里 Giovanni Morelli, 1816~1891 為例指出 莫瑞里擅長驗證與藝術 作品主要風格特色有關的細節 以資辨別古代大畫家的偽作 莫氏主張 正因為畫家的風格是仿冒者致力模仿的重點 以此論斷作品真偽不甚可 靠 反之 將鑑定焦點放在繪畫的細節上 這才是畫家們不經意流露個 人獨特風格之處 仿若大師的簽名一般 又再如屬於古老傳統中 推測 conjectural 知識的從業者 偵探一樣 在辦案時 因為事件整體已 經遺失了 他必須要把所有的線索點點滴滴地拼成一個整體 柯南 道 爾 Conan Doyle, 1859~1930 的福爾摩斯系列偵探小說 正是此典範在 文學上的表現 而佛洛依德 Sigmund Freud, 1856~1939 為了解釋精神 分析學 透過像口誤 夢的影像等一直不被理會的精神線索 來探討無 意識現象 也是這個典範運用於人文科學另一個重要例子 這個典範的 特徵之一是透過 細微的跡象而去理解一個更深層 用其他方法所觸及 11 不到的現實 在這樣的思考脈絡下 金茲伯格認為 證據 proof 和 真相 truth 是構成歷史學科的主要元素 法官與史家 則是 藉由司法案件來證明文本背後確實有真相存在 他大力批判海登 懷特 12 Hayden White, 1928~ 這類的史家太過強調 再現 的概念 把焦點 11 Carlo Ginzburg, Clues: Roots of an Evidential Paradigm, Clues, Myths, and the Historical Method, trans. John and Anne C. Tedeschi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9), ; Donald Reid, The Historian and the Judges, Radical History Review 80, 138; 李尚 仁 如何書寫被排除者的歷史 金士伯格論傅柯的瘋狂史研究 科技 醫療與社 會 3 期 2005 高雄 209~210 費俠莉 Charlotte Furth 著 陳元朋譯 憑案 例思考 收入費俠莉等著 賈士蘅等譯 讓證據說話 對話篇 30~33 12 關於對 再現 概念的深入探討及侷限性 可參見Carlo Ginzburg, Representation: The World, the Idea, the Thing, Wooden Eyes: Nine Reflections on Distance, trans. Martin Ryle and Kate Soper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1), 63-78; Roger Chartier, The Powers and Limits of Representation, On The Edge of The Cliff: History, Language, and Practices, trans. by Lydia G. Cochrane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7), ; Roger Chartier, The World as Representation, in Jacques Revel and Lynn Hunt eds.,

279 重返案發現場 故事該怎麼說 引介卡洛 金茲伯格 法官與史家 277 全放在對史料 文本與符號規則的討論 而忽略了分析再現背後其實有 史料 真實 reality 的可能性存在 pp 證據就像是一種透 明的媒介 引領研究者通往真實的路徑 每樣值得信賴的材料背後 或 多或少都有通往史料真實的路徑存在 即便是被稱之為 建構 construction 的知識 也不能與證據相牴觸 最終仍受到史料真實原 則的掌控 把史料真實當成文本來研究 也應該意識到使用文本以外的 其他史料來相互支持 他認為主張所有的知識都立基於語言的建構上 看起來雖似萬無一失 但實則毫無意義可言 面對後現代主義者與後結 構主義者否認有所謂的客觀真實 事實和真相 金茲伯格也是深表不以 為然 甚至將之駁斥為 德希達垃圾 Derrida trash 13 其二 關於法官與史家這兩種角色的類比問題 西方史家對於 證 據 和 證言 等問題的處理 是從律師那裏借用的辭彙 在西方的史 學傳統中 各種法律隱喻司空見慣 如歷史的 定律 laws 歷史的 審判台 tribunal 或是把歷史學家類比為法官 西方關於歷史 證 據 的獨特觀念和假定是從深嵌在西方法律中的觀念和假定發展出來 Histories: French Constructions of the Past, trans. by Arthur Goldhammer and others (New York: The New Press, 1995), Hayden White, The Value of Narrativity in the Representation of Realty, The Content of the Form: Narrative Discourse and Historical Representation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7), 1-25; 此文中譯 見董立 河譯 敘事性在再現實在中的價值 收入海登 懷特著 董立河譯 形式的內容 敘事話語與歷史再現 北京 文津出版社 ~32 13 Keith Luria and Romulo Gandolfo, Carlo Ginzburg: an interview, Radical History Review 35 (1986, MARHO), ; Alexander Stille, When History Gets Personal: How an Italian Scholar Turned Advocate in a Terrorist Case, New York Times, 11 March, 2000, B7; Donald Reid, The Historian and the Judges, Radical History Review 80, 143; Carlo Ginzburg, Introduction, History, Rhetoric, and Proof (Hanover: University Press of New England, 1999), 25; Carlo Ginzburg, Checking the Evidence: The Judge and the Historian, in James Chandler eds., Questions of Evidence: Proof, Practice, and Persuasion across the Disciplines,

280 陳 278 建 守 14 的 金茲伯格即是進一步申明了這個命題 透過分析法庭紀錄來探究 法官與史家 匯合 convergences 和 歧異 divergences 之處 首 先 連接法官與史家這兩種角色的因素 是對 證據 proof 的使用 兩者都是要去尋求客觀證據以確立發生的事實 pp , 17, 117 再 者 兩者都是利用文書材料 documentary material 做為研究的主要核 15 心工作 這樣看來 法官與史家的關係似乎相去不遠 其實不然 金 茲伯格告訴我們 即便是對於確定的事實 法官與史家也有不同的認定 標準 因為兩者對於事實發生的脈絡抱持不同的態度 脈絡是促使歷史 事件發生各種可能的場域 並且給予歷史學家契機 得以整合相關證據 重建歷史事件的來龍去脈 並對過去所發生的情節做合理推測 但法官 要依據經得起懷疑的證據做論斷 如不依照邏輯證據 而以 脈絡證據 16 contextual proof 類推 在法律的視野上是不被允許的 p.119 就 法官而言 對於案發脈絡的推定是傾向於生物學的本質 比如犯人是發 狂或不懂法律的 又或者是歷史上發生的情況 如國家進行特赦 這些 狀況才會去修正影響正規的情形 但是這些脈絡 對史家來說都不是偶 發事件 歷史學家的工作就是要設法重建脈絡與事件之間的關係 文化 脈絡 社會脈絡與經濟脈絡等等 都是歷史學家研究的重心 而且這些 脈絡會不斷地交互影響 並非僅止於一次 假如兩者的角色互異 史家 僅限於探索事件中主人翁的自發性反應 而不去考慮其他因素 則會造 成史家所獲得的歷史知識過於貧乏 反之 法官若像史家一樣 把證據 定義的範圍放得過大 從可證明的證據過渡到恰似合理的證據都列入使 14 彼得 伯克 Peter Burke 著 宋立宏譯 全球視野中的西方歷史思想 十個命題 收入陳啟能主編 歷史與當下 上海 上海三聯書店 ~12 關於法律 模式帶給歷史學家的影響 金茲伯格在書中有所論述 第一 促使歷史學家將注意力放 在那些可以歸因於個人或群體的事件上 第二 運用法律模式 則無法提供歷史學家解 釋網絡裏的任何現象 都將被摒除在考慮範圍外 p Donald Reid, The Historian and the Judges, Radical History Review 80, Carlo Ginzburg, Checking the Evidence: The Judge and the Historian, in James Chandler eds., Questions of Evidence: Proof, Practice, and Persuasion across the Disciplines, 301.

281 重返案發現場 故事該怎麼說 引介卡洛 金茲伯格 法官與史家 279 用的話 則會造成司法正義實行的缺陷 法官也將因為這樣的詮釋錯誤 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導致無辜人民的冤屈 pp 另一個相 異點則是 歷史學家做出的研究 會隨著時間的推移 不斷地被提出新 的質疑 新的研究視角與成果也會隨之出現 但法官做出的判決 則不 會無止盡地被詰問 而是形成判例被加以援用 p. 163 除此之外 評者以為法官與史家的異同點還有可資討論之處 以下 提出三點淺見就教於諸位方家 第一 兩者同樣無法親臨事發現場 都 是藉由事後所留下來的證據做為判斷的依據 都是使用 再現 此一概 念 例如 一件兇殺案發生之際 倘若沒有任何目擊證人存在 整起事 件的來龍去脈 就只有加害者和受害者雙方知悉真相 法官只能利用事 後的犯罪現場調查報告 模擬 再現 這一樁罪案 歷史學家也同樣無 法乘坐時光機重返歷史事件的現場 只能憑藉古人所遺留下來的一鱗半 爪 充其量 再現 過去 第二 經由錄音帶或是依靠聽覺謄寫問案經 過成為樣版文書 亦即由口頭語言轉譯成文字書寫形式的過程中 會有 失真的情況出現 這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 再現 當歷史學家 利用這類型的資料 法庭紀錄 從事研究時 同樣無法窺知當時事件的 全貌 pp. 19, 153 唯一不同的是 在使用據以討論的證據資料時 歷 史學家不似法官 可以親身參與資料的生產製作 第三 現代法律是針 對動機 而非針對行動 一個行為的形式或行動 除非是選擇下的產物 指犯罪意圖的有無 否則沒有行為的價值 pp 法律是 調查研究主觀的罪行 而歷史學則是調查研究具體事件的客觀背景以及 具體行動所造成的後果 歷史學並不試圖對動機做出評價 法律證據與 歷史學證據有重疊之處 但前者只需確立宣告判決結果 史家卻需要提 17 供一個對事件完整真實的描述 要言之 歷史學家關心的是對事件的 構成內容和面向進行因果關係的解釋 法官關注的問題則是依照法律規 17 Carlo Ginzburg, Checking the Evidence: The Judge and the Historian, in James Chandler eds., Questions of Evidence: Proof, Practice, and Persuasion across the Disciplines, 307.

282 陳 280 範歸類與案件有關的事件 建 守 18 其三 法官與史家 可被理解為 證據典範 的應用實例 金茲 伯格把討論的範圍 侷限在論證這起案件的證據並不足以證明被告有 罪 特別是他不斷告訴讀者 整起案件只有馬利諾這位單一證人 馬利 諾自白的真實性值得懷疑 但金茲伯格自己在一篇關於中世紀集體屠殺 案的論文中 卻同樣只利用唯一倖存者 Dayas Quinoni 的聲音 來構 19 築這起事件的始末 即便這篇文章是他要用來駁斥懷特所抱持的相對 主義 強調的是即使只有一個證人存在 也可以給予我們通往歷史真實 的途徑 讓我們得以更接近歷史真相 但評者不禁要問 何以金茲伯格 在本書未能以相同標準視之 此外 金茲伯格利用解構法官審判意見的 方式 亦即將這起案件當成文本看待 意圖證明他所認為正確的審判邏 輯 他在書中避而不談馬利諾和三位被告當時身處的社會環境與文化氛 圍 而是單刀直入檢驗法官的判決與馬利諾自白的有效性 金茲伯格認 為所有關於心理分析 或心理動機 的因素 都應該摒除在法庭之外 心理動機分析的使用 只能用在明確無疑的事件上 用來證明事件雙方 的對錯與否 p. 97 主觀的心理分析或評價 只是單純的評論意見 不可被當成證據使用 p. 203 他強調法官須依證據裁斷案件 而不可 像歷史學家一樣 試圖重建案發當時的社會脈絡 但實際上 義大利司 法制度允許道德上的定罪 且與英美法律相比 更重視依照案發情況合 20 理推斷所產生的證據 在義大利和法國的司法體系中 重建被告個人 的生命史可說是審判過程中必備的一環 例如 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法 18 韋伯 Max Weber 著 黃振華 張與健譯 社會科學方法論 臺北 時報出版公 司 ~ Carlo Ginzburg, Just One Witness, in Saul Friedlander ed., Probing the Limits of Representation: Nazism and the Final Solution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Edward Muir, Introduction: Observing Trifles, in Edward Muir and Guido Ruggiero eds., Microhistory and the Lost People of Europe, trans. by Eren Branch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1), xxv-xxvi, no. 36.

283 重返案發現場 故事該怎麼說 引介卡洛 金茲伯格 法官與史家 281 國西南部地區警察局長帕彭 Maurice Papon 和德國納粹簽字合作 逮 捕法國境內的猶太人送到集中營 他的這一段過去在 1990 年代被起訴 被判 犯下人道罪行 入獄服刑 他的部分罪證即是由四位著名的歷 史學家聯合發出聲明 即便是對證據定義十分狹隘的美國司法體系 重 建案發當時的歷史脈絡也是可被允許的環節 缺乏實體證據和僅僅依 靠單一人證 並不妨礙法庭做出良好的判決 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 Stephen Gillers對本案如是說 21 晚近新史學崛起的重頭戲就在於聆聽人民的聲音 負有新史學使命 的歷史家即在這個命題上大顯身手 本文所引介的書便是在這波潮流下 應運而生的作品 透過本書 我們可以看見一位落入凡間的史家親身實 踐社會問題的改革 本書除了以回顧的方式檢視過往單一事件或時代概 況外 還有著鑑往知來的作用 透過空間與時間的變遷 義大利司法事 件的存在給予生活在當代的我們另一番啟示 也成為現在對於未來的最 佳基石 相較於義大利 華語世界的司法冤案只多不少 但一部撼人心魂的 人民苦難史何時才能問世 閱畢本文的讀者中是否能有這番志向 有為 者亦復如是 *本文承蒙匿名審查人提出許多寶貴的修改意見 特此致謝 責任編輯 吳立仁 校對 陳慧縈 黃彥慈 21 Alexander Stille, When History Gets Personal: How an Italian Scholar Turned Advocate in a Terrorist Case, New York Times, 11 March, 2000, 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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