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Point 演示文稿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Transcription

1 2018 中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课程 会计职称 BT 学院陪伴奋斗年华 主讲人 : 邓琳

2 第二编 民法相关制度 2

3 民法调整的是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基于平等地位发生的财产及人身关系 这一编主要讲了 民法中的制度 经济仲裁与诉讼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三个内容 其中, 经济仲裁与 诉讼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相对重要, 考点较多, 题型较广, 需要重点掌握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3 3

4 本章导读 : 第二章 1. 学习内容 : 本章主要介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和代理制度 注意 : 民法今年变动较大, 需要重新学习! (1) 法律行为的效力 主要介绍了法律行为的特征和有效要件 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在于法律行为必须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法律行为生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基本条件可以总结为一个公式, 即 : 法律行为有效 =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真实 + 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如果欠缺了其中一个要件, 会导致法律行为效力出现一定瑕疵, 即变成无效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或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 留待合同法之中学习, 本章先作了解 ), 大家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准确判断 (2) 代理制度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 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基于人身关系的行为不得代理 其中, 代理权限是代理制度的核心, 如果没有代理权, 则会出现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如果符合一定条件, 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 就会产生有权代理的效果, 这就是表见代理 2. 学习方法 : 考试主要以单选 多选 判断等方式考察, 分值为 2 分左右, 内容不难, 无须背诵, 通过理解掌握 本年民法变动较大, 较有可考性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4 4

5 一 民事法律行为 ( 掌握 ) ( 一 )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 变更 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它是法律事实的一种, 具有以下特征 : 1. 法律行为是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 法律行为的目的性, 是决定行为的法律效果的基本依据 但法律行为能否发生当事人旨在追求的法律效果, 决定于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只有符合生效要件的法律行为, 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 否则, 法律行为可能无效或被撤销 无论法律效果是否有效 无效 可撤销或效力待定, 均可以称为法律行为 2.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相区别的重要标志 );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 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 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 ; 行为除了法律行为之外, 还有事实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事实行为不需要意思表示, 如创作作品 拾得遗失物 侵权行为等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5

6 例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 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 (2013) A. 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 B. 乙捡到一台电脑 C. 丙放弃一项债权 D. 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6

7 例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 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 (2013) A. 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 B. 乙捡到一台电脑 C. 丙放弃一项债权 D. 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 答案 AC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 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 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依法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行为 债务的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签订合同属于多方法律行为, AC 选项正确 ;BD 选项属于事实行为 ( 即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7

8 ( 二 ) 法律行为的分类 依据分类内容 单方法律行为 : 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按照法律行为的成立的法律行为是否需要几个方面的多方法律行为 : 依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 : 当事人相互之间享有权利时必须按照法律行为是否存偿付相应代价的法律行为在对待的给付而进行无偿法律行为 : 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时不需支付的分类任何代价的法律行为 例如债务的免除 委托代理的撤销 无权代理的追认等例如合同行为例如买卖 租赁 承揽等例如赠与 无偿委托 借用等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8

9 依据分类内容 要式法律行为 : 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按照法律行为的成立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是否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非要式法律行为 : 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 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形式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例如, 合同法 规定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主法律行为是指不需要有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 按照法律行为之间的可以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依存关系从法律行为是指从属于其他法律行为而存在的法律行为 例如, 借款合同 ( 主合同 ) 和担保 合同 ( 从合同 )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9

10 ( 三 ) 法律行为的要件 : 1. 成立要件成立要件, 是法律行为的实质性要素, 其用于对一个法律行为是否存在的事实判断 意思表示为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 此外, 特定法律行为还要求具备特别成立要件, 如对于要式法律行为, 还需要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 2. 生效要件民事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真实 + 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 生效注意 : 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法律行为足以引起当事人旨在追求的权利义务设立 变更 终止的法律效力 已成立的法律行为不一定必然发生法律效力, 只有具备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10

11 生效要件情形效力 无行为能力人 <8 周岁 +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的成年人 无效 2 个有效 :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 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 周岁的未成年人 +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1 纯获益 ;2 与年龄 智力 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订立的合同 ; 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 人代理, 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 周岁 + 16 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11

12 注意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对公民来说, 有权利能力, 不一定就有行为能力 法律一般以年龄和精神 智力状况作为判断和确定公民行为能力的依据 但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统一的, 均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成立而产生, 随其终止而消灭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12

13 课堂思考 : 小彬 (10 岁 ) 到商场购买一瓶价值 20 元的有奖销售洗发水一瓶, 中了 元的大奖, 妈妈带着小彬一起去领奖 几天后, 小彬见电脑城有电脑促销, 便偷偷拿着中奖得来的其中 8000 元买了电脑, 妈妈知道后, 到商店要求退还商品 问题 : 一 小彬购买洗发水的行为是否合法, 中奖的行为是否合法, 为什么? 二 小彬购买电脑的行为是否有效, 为什么?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13

14 生效要件情形效力 (1) 意思自由指当事人意思的形成及其表示是其自由意志决定的, 不存在受欺诈 受胁迫 被乘 2. 意思表示真实 人之危等干涉和妨害意思自由的因素 (2) 意思与表示相一致指行为人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相一致, 不存在通谋虚假表示 错误 误传等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情形 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3. 不违反强制性规定, 不 不违反强制性规定, 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行为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 违背公序良俗 ( 调 ) 俗而无效, 其基础均在于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14

15 ( 四 ) 无效的法律行为 ( 调 ) 无效的法律行为, 是指对于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 自始 当然 确定的不发生 无效法律行为, 多表现为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因而欠缺生效要件, 所以不发生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 但并非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 无效法律行为, 可能引发侵权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等 无效的民事行为情形特殊规定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 双方均无真实的意思表示 :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 种类 2. 当事人通谋虚假表示实施的 3. 恶意串通, 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的 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债务人为避免财产被强制执行, 虚假地将房子卖给自己的朋友 强调恶意以损害他人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15

16 无效的民事行为情形特殊规定 种类 4. 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 良俗的 其基础均在于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1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定金合 效力 同 ); 2 无效的民事行为, 自始无效 法律后果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 恶意串通 ) 收归国家 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其他制 裁 ( 行政 刑事制裁 )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16

17 例题- 单选题 根据 合同法 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 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 (2009 年 ) A. 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合同 B. 恶意串通, 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 显失公平的合同 D.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17

18 例题- 单选题 根据 合同法 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 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 ) (2009 年 ) A. 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合同 B. 恶意串通, 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 显失公平的合同 D.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答案 C 解析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18

19 ( 五 )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内容 说明 下列民事行为, 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 : 1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 对方当事 人 标的物的品种 质量 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 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 种类 ( 违反意 思表示真实要 件 ) 悖, 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 2 受欺诈的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 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 受胁迫的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 乘人之危 显失公平的 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 危难境地或缺乏判断能力等, 迫使对方违背本意而作出意思表示, 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形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19

20 内容 撤销权 说明撤销权人的权利 : 1 撤销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 且撤销权人须通过法院或仲裁机关行使撤销权 ; 2 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 其可以撤销其行为, 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归于消灭 效力 : 1 效力的消灭以撤销为条件,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 2 若撤销权人表示放弃撤销权或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 则成为完全有效的法律行为 时间限制 : 1 受欺诈 乘人之危 显失公平 : 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 ; 2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3 个月内 ; 3 当事人受胁迫,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1 年内 ; 4 最长 :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 5 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消灭 ( 一直不知道 )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20

21 例题- 单选题 甲 乙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4 日签订买卖合同,3 月 4 日甲公司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物存在重大误解, 遂于 4 月 4 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 法院于 5 月 4 日依法撤销了该合同, 根据 合同法 的规定, 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被撤销后效力的表述中, 正确的是 ( ) (2012) A. 该买卖合同自 2 月 4 日起归于无效 B. 该买卖合同自 3 月 4 日起归于无效 C. 该买卖合同自 4 月 4 日起归于无效 D. 该买卖合同自 5 月 4 日起归于无效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21

22 例题- 单选题 甲 乙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4 日签订买卖合同,3 月 4 日甲公司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物存在重大误解, 遂于 4 月 4 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 法院于 5 月 4 日依法撤销了该合同, 根据 合同法 的规定, 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被撤销后效力的表述中, 正确的是 ( ) (2012) A. 该买卖合同自 2 月 4 日起归于无效 B. 该买卖合同自 3 月 4 日起归于无效 C. 该买卖合同自 4 月 4 日起归于无效 D. 该买卖合同自 5 月 4 日起归于无效 答案 A 解析 可撤销合同经依法撤销, 自始无效,A 选项正确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22

23 例题- 单选题 根据 合同法 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 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 ) (2007 年 ) A. 当事人通谋虚假订立的合同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C.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D.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23

24 例题- 单选题 根据 合同法 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 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 ) (2007 年 ) A. 当事人通谋虚假订立的合同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 C.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D.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答案 D 解析 AC 属于无效的合同,B 属于有效的合同 注意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种情况下实施的法律行为有效 : 纯获益行为以及与其年龄 智力或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24

25 ( 六 )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含义效力 1 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 附条件 附期限 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 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 ( 或发生 ) 或不成就 ( 或不发生 ) 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根据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 并以该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 可能发生的, 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 2 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成就的, 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 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 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 ( 保护弱者 ) 法律行为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 例如某年某月某日, 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 例如 某公民死亡之日 提示 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附条件是根据不确定的事实, 附期限的依据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25

26 例题 - 判断题 陈某与李某约定, 在李某结婚时, 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 该赠与行为是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2017)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26

27 例题- 判断题 陈某与李某约定, 在李某结婚时, 陈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李某 该赠与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2017) 答案 错误 解析 期限是必然要到来的事实, 这是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根本区别, 李某结婚, 这件事可以发生, 也可以不发生, 因此是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27

28 本章框架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28 28

29 二 代理 ( 掌握 ) ( 一 ) 代理的一般规定 内容 概念 说明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 由此产生的法 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主体代理人 被代理人 ( 或称本人 ) 和第三人 ( 或称相对人 ) (1) 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特征 (2)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3)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 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得代理, 如订适用范围立遗嘱 婚姻登记 收养子女等 本人未亲自实施的, 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29

30 内容 说明 1. 委托代理 种类 2. 法定代理 ( 无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 ) 3. 指定代理 ( 人民法院或有权机关 ) (1)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 自己代理 ) 滥用代理权 (2) 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的禁止同一项民事活动 ;( 双方代理 ) (3)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1) 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 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 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 (3) 代理人不得自己代理 双方代理, 但被代理人或被代理双方同意或追认的除外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30

31 代理的终止 ( 调 ) 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 :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 (1)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 : (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 (1)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3)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 (4) 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 (2)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 (5) 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终止 (3)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但被代理人死亡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代理仍有效 ( 新 (4) 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增 ): 消指定 ; (1) 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 (5) 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 (2) 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 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3) 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 (4) 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 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 的利益继续代理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31

32 教材例题 简答题 甲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专门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乙公司代理采购一批专用设备, 并授权乙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乙公司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 双方秘密商定, 乙公司在若干合同条款上对中标供应商予以照顾, 中标供应商作为答谢提供给乙公司一批办公设备 请问乙公司代理签订采购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由此给甲行政机关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 解析 乙公司代理签订合同的行为无效, 给甲行政机关造成的损失应由乙公司和中标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 乙公司在行使代理权时, 利用代理权谋取私利, 不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 其行为属于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滥用代理权行为 根据 民法通则 的有关规定, 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 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 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32

33 例题- 单选题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下列行为中, 可以由他人代理完成的是 ( ) (2015) A. 订立遗嘱 B. 登记结婚 C. 租赁房屋 D. 收养子女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33

34 例题- 单选题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下列行为中, 可以由他人代理完成的是 ( ) (2015) A. 订立遗嘱 B. 登记结婚 C. 租赁房屋 D. 收养子女 答案 C 解析 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 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得代理, 如订立遗嘱 婚姻登记 收养子女等, 本人未亲自实施的, 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ABD 选项不正确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34

35 例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 不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 ) (2013) A. 代理期间届满 B. 代理人辞去委托 C. 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D. 被代理人撤销委托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35

36 例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 不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是 ( ) (2013) A. 代理期间届满 B. 代理人辞去委托 C. 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D. 被代理人撤销委托 答案 C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36

37 ( 二 ) 无权代理 内容 概念 说明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的代理行为 (1) 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 表现形式 (2) 超越代理权实施的代理 ; (3) 代理权终止后而实施的代理 (1) 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 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 法律后果一般 (2) 未经追认的行为, 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3)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由第三 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37

38 内容 说明 (1) 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 视为同意, 即应 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 1 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 而实际 法律后果特殊 并未授权 ; (2) 表见代理 : 无权代 2 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 ( 如盖有公章的理人的代理行为, 客观上使善空白介绍信 空白合同文本 合同专用章等 ) 交给他人, 他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 权的, 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 3 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 第三人的法律后果 ( 保护善意相对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 人 ) 4 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38

39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39 39

40 例题- 多选题 乙以甲公司的名义采取下列方式与他人订立的合同, 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 ( ) A. 乙使用偷盗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 与善意的丙公司订立的合同 B. 乙使用伪造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 与善意的丁公司订立的合同 C. 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 超越甲公司授权范围与善意的戊公司订立的合同 D. 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 在代理权终止后, 与善意的庚公司订立的合同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40

41 例题- 多选题 乙以甲公司的名义采取下列方式与他人订立的合同, 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 ( ) A. 乙使用偷盗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 与善意的丙公司订立的合同 B. 乙使用伪造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 与善意的丁公司订立的合同 C. 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 超越甲公司授权范围与善意的戊公司订立的合同 D. 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 在代理权终止后, 与善意的庚公司订立的合同 答案 CD 解析 注意: 是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 ( 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 空白合同文本 合同专用章等 ) 交给他人, 而代理人偷到的 伪造的证明文件不构成表见代理 BT 学院 中级会计职称 41

42 请下课及时复习 会计职称 BT 学院陪伴奋斗年华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学习目标 1. 2. 3. 4. 5. 导言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 2. 2 3. 1 2 3 4 3 工程合同管理 1-1 A. B. C. D. C C C A B D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1. 1-1

More information

BT 学院中级会计职称带你认识经济法 BT 学院丨陪伴奋斗年华 主讲人 : 陈 羿

BT 学院中级会计职称带你认识经济法 BT 学院丨陪伴奋斗年华 主讲人 : 陈 羿 BT 学院中级会计职称带你认识经济法 BT 学院丨陪伴奋斗年华 主讲人 : 陈 羿 授课老师 :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士, 重庆大学会计硕士 ( 复试第一, 总分第二 ) 已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 司法考试 税务师考试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等 前世界 500 强财务会计 财务分析 前投行 投资并购 陈羿 现 BT 主讲老师, 讲授科目包括初级经济法 中级财管 中级经济法 税务师等 一 经济法考试时间

More information

第十六章民事法律制度 本章结构 : 本章知识约占比例 10% 2

第十六章民事法律制度 本章结构 : 本章知识约占比例 10% 2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Education Provided by Academy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APA) 银行从业资格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第二十 一讲 民法 讲师 :TiffanyTang ACCAspace 中国 ACCA 国际注册会计师教育平台 Copyright ACCAspace.com 第十六章民事法律制度 本章结构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2018 中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课程 会计职称 BT 学院陪伴奋斗年华 主讲人 : 邓琳 第二轮使用说明 内容梳理框架, 突出重难点, 解题思路 框架第一轮可以不听, 但是一定不要去纠结, 中级经济法考试简单直接, 无须发散 讲义讲义进行简化, 以点带面, 细节不熟悉可以翻第一轮课件或书本寻找原话 ( 不需打印 ) 复习夯实基础 : 早上微课, 中午章节练习, 下午推送, 晚上听课, 讲义迅速过一遍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2018 中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课程 会计职称 BT 学院陪伴奋斗年华 主讲人 : 邓琳 冲刺注意事项 冲刺讲义考点 + 真题, 大气地学习, 以真题为准绳, 细节处有不懂可以翻教材或第二轮讲义 提前预习提高阶段录播, 课上只掌握 50%, 剩下的 50% 功夫在课后! 翻讲义消化! 做题消化听懂 学懂, 做题就错? 无从下手? 一定要消化! 做题! 最后 15 天, 一定要做题! 翻改错本! 计划先行克服遗忘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 草案 ) ( 三次审议稿 )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基本原则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监护 第三节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法人 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 一般规定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第四章 第五章 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 1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 一般规定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More information

北大法宝文件

北大法宝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 第六十六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7 年 3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 年 3 月 1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目录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第四节特别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第七章代理

More information

图书在版编目 (CIP) 数据 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荟萃及记忆锦囊. 经济法 / 东奥会计在线编著. 北京 :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 轻松过关.3) ISBN Ⅰ.12 Ⅱ.1 东 Ⅲ.1 经济法 中国 资格考试 自学参考资料 Ⅳ.1F2

图书在版编目 (CIP) 数据 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荟萃及记忆锦囊. 经济法 / 东奥会计在线编著. 北京 :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 轻松过关.3) ISBN Ⅰ.12 Ⅱ.1 东 Ⅲ.1 经济法 中国 资格考试 自学参考资料 Ⅳ.1F2 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荟萃及记忆锦囊 经济法 东奥会计在线编著 图书在版编目 (CIP) 数据 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荟萃及记忆锦囊. 经济法 / 东奥会计在线编著. 北京 :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4 ( 轻松过关.3) ISBN 978-7-5304-9537-7 Ⅰ.12 Ⅱ.1 东 Ⅲ.1 经济法 中国 资格考试 自学参考资料 Ⅳ.1F23 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本考情分析 在最近 3 年的考试中, 本的平均分值为 7 分, 2018 年试卷的分值为 8 分, 2018 年试卷二的分值为 9 分, 题型主要为客观题 其中, 2013 年的简答题和 2016 年的综合题均涉及本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本分为六个单元, 共计 23 个考点 大多数考点需要准确理解, 部分考点需要死记硬背, 复习难度较大 复习本需要 5 个小时左右 在 2019 年的考试中, 本分值估计在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1A1A1B6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C3F1B7A8D7DCD4F2A1B72E646F6378>

<4D F736F F D A1A1A1B6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C3F1B7A8D7DCD4F2A1B72E646F637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 年 3 月 1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目录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监护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法人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营利法人 第三节非营利法人 第四节特别法人 第四章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民事权利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意思表示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 年 3 月 1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目录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第四节特别法人第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 年 3 月 1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目录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第四节特别法人第四 关于 5 月行风学习教育的通知 各科室 各部门 :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 66 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民法总则作为一部保护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活动的法律, 对医疗领域患者知情同意权 隐私权 医务人员紧急情况救助下的免责以及医疗损害诉讼时效都将产生影响 因此, 请各科室 各部门及时组织学习,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 年 3 月 1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目录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监护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法人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营利法人 第三节非营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 年 3 月 1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目录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监护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法人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营利法人 第三节非营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 年 3 月 1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目录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监护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法人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营利法人 第三节非营利法人 第四节特别法人 第四章非法人组织 1 第五章民事权利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意思表示

More information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 年 3 月 1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调整民事关系, 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More information

2

2 2018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程 李彬教你考注会 BT 学院陪伴奋斗年华 主讲人 : 李彬 2 前言 为了更有效地学习经济法这门课程, 在正式开始学习课程内容前, 有必要请大家先认真看几遍前言 在 这里, 我们主要介绍了经济法的学习方法 本书的知识框架 通过前言的学习, 您会从整体上了解经济法的 知识内容, 为下一步学习扫除障碍, 奠定坚实的基础 BT 学院 李彬教你考注会 3 3 一 经济法的学习方法

More information

普通高等教育经管类专业 十三五 规划教材 新编经济法教程 ( 第 4 版 ) 刘泽海主编 北 京

普通高等教育经管类专业 十三五 规划教材 新编经济法教程 ( 第 4 版 ) 刘泽海主编 北 京 普通高等教育经管类专业 十三五 规划教材 新编经济法教程 ( 第 4 版 ) 刘泽海主编 北 京 内容简介作为普通高等院校经管类专业的核心课程 经济法 的专用教材, 本书基于 OBE(outcome-based education, 学习产出的教育模式 ) 理念, 以新形势下高等院校经管类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为背景 以现代 π 型商务人才职业素养的核心需求为出发点 以经济管理实践为基础 以经管类专业学生未来职业发展所需为原则

More information

图书在版编目 (CIP) 数据 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要点自检图谱. 经济法 / 东奥会计在线编著. 北京 :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 轻松过关. ) ISBN Ⅰ. 1 2 Ⅱ. 1 东 Ⅲ. 1 经济法 中国 资格考试 自学参考资料 Ⅳ. 1

图书在版编目 (CIP) 数据 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要点自检图谱. 经济法 / 东奥会计在线编著. 北京 :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 轻松过关. ) ISBN Ⅰ. 1 2 Ⅱ. 1 东 Ⅲ. 1 经济法 中国 资格考试 自学参考资料 Ⅳ. 1 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要点自检图谱 经济法 东奥会计在线编著 图书在版编目 (CIP) 数据 2018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要点自检图谱. 经济法 / 东奥会计在线编著. 北京 :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 4 ( 轻松过关. ) ISBN 978-7-304-949-0 Ⅰ. 1 2 Ⅱ. 1 东 Ⅲ. 1 经济法 中国 资格考试 自学参考资料 Ⅳ. 1 F23 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

More information

学习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 年 3 月 1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目录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第四节特

学习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 年 3 月 1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目录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第四节特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参考资料 (2017 年第 5 期 )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编 2017 年 4 月 17 日 学习内容 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学习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 人民日报评论员 : 民法总则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 1 学习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 年 3 月 1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目录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监护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三节非营利法人第四节特别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第七章代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委托代理

More information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应当遵守法律,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民事主体合法的人身 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的同时, 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承担相应责任 6. 建议 一是去掉 合法 一词, 因为 人身财产权益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应当遵守法律,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民事主体合法的人身 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的同时, 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承担相应责任 6. 建议 一是去掉 合法 一词, 因为 人身财产权益 烟台大学法学院对 民法总则 ( 草案 ) 的修改建议 说明 1. 在相关法条后面直接以 建议 标记修改建议, 以阿拉伯数字排序 2. 本修改建议稿由烟台大学法学院民法学科集体讨论形成 主要参加者有 : 郭明瑞 房绍坤 张平华 范李瑛 刘经靖 张洪波 张玉东 宋红松 关涛 王洪平 于海防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 草案 ) 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调整民事关系,

More information

9202reply-s.doc

9202reply-s.doc 1 16 () (A) (B) (C) (D) B () B D (B) (D)22 (A) (B) (C) 5 12 C C 34 2 3 1. 89 42 (B) 2. 42 151 44 27 () () 69 79 89 (A) ( ) 1,803 2,039 2,217 (B) (/) 4.8 4.0 3.3 (C) 65 (%) 4.1 6.1 8.5 (D) (%) 9.9 15.8

More information

经济法基础 ( 第二版 ) 刘泽海主编 北 京

经济法基础 ( 第二版 ) 刘泽海主编 北 京 经济法基础 ( 第二版 ) 刘泽海主编 北 京 内容简介本书基于 OBE(outcomes-based education) 理念, 以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为背景, 结合经管类学生的专业, 从实践的角度, 以职业素能的培养为主 以学生乐学善用为目标, 合理取舍教学内容 在教材体系设计上, 与经管类职业资格考试相对接, 重点阐述经济法基础知识 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More information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 ( 小于 10 周岁 ) 或者 不能 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 周岁以上 ( 10 周岁 ) 的未成年人或者 不能完全 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 周岁以上 ( 18 周岁 )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 ( 小于 10 周岁 ) 或者 不能 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 周岁以上 ( 10 周岁 ) 的未成年人或者 不能完全 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 周岁以上 ( 18 周岁 )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 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确认 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法律一词可从狭义 广义两方面进行理解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More information

( 二 )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 三 )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客体包括 : 物 行为 智慧产品 人格和身份 2017 税务师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高频考点 : 自然人 内容导航 自然人 考频分析 考频 : 复习程度 : 理解掌握本考点 本考点常以单选题形式出现 高频考点

( 二 )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 三 )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客体包括 : 物 行为 智慧产品 人格和身份 2017 税务师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高频考点 : 自然人 内容导航 自然人 考频分析 考频 : 复习程度 : 理解掌握本考点 本考点常以单选题形式出现 高频考点 2017 税务师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第二篇第六章高频考点汇总 第二篇第六章 民法总论 序号 考点 考频 考点一 民事法律关系 考点二 自然人 考点三 民事权利的分类 考点四 无权代理 考点五 诉讼时效起算 中止 中断和延长 2017 税务师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高频考点 : 民事法律关系 内容导航 1.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2.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考频分析 考频 : 复习程度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编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2015 年 6 月 16 日 1 目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3 第一节 基本原则...3 第二节 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 4 第二章 自然人...5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5 第二节 监 护...7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10 第四节 住所和居民身份证... 13 第五节

More information

山东2014第四季新教材《会计基础》冲刺卷第三套

山东2014第四季新教材《会计基础》冲刺卷第三套 2016 年 会 计 从 业 考 试 会 计 基 础 冲 刺 卷 3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 本 题 共 20 小 题, 每 小 题 1 分, 共 20 分 在 下 列 每 小 题 的 备 选 项 中, 有 且 只 有 一 个 选 项 是 最 符 合 题 目 要 求 的, 请 将 正 确 答 案 前 的 英 文 字 母 填 入 题 后 的 括 号 内, 不 选 错 选 均 不 得 分 ) 1.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K-1 表 ) 大连商品交易所 第一部分 : 申报人信息 * 姓名 * 个人客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 客户类型 主营业务 A. 生产企业 B. 加工企业 C. 贸易公司 D. 投资公司 E. 其他 ( 请详细说明 ) 第二部分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1 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 ( 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 ) 的期货交易? 如果是,

More information

幻灯片 1

幻灯片 1 自考 民法学 法律专科专业课 民法学 尚德机构 主讲老师 : 艳分老师 自变量学院教研组出品 自考 民法学 法律专科专业课 第三次课任务 : 1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2 民事行为 3 代理的法律关系 4 诉讼时效 5 人身权 自考 民法学 法律专科专业课 第一编民法总论 第六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第六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概述 一概念和特点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 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

More information

中考试题(一).doc

中考试题(一).doc 2003...1 2003...14 2004...49 2004...76 2004...99 2003... 118 2003... 133 2003... 141 2003... 151 2003... 163... 174 2004... 180... 192 I 200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2003 14 15 16 17 18 19 3 1 3

More information

就 构 成 了 盗 窃 罪 与 破 坏 交 通 设 施 罪 的 想 象 竞 合, 按 照 其 中 处 罚 较 重 的 犯 罪 处 罚 5. 答 案 :B 本 题 主 要 考 察 如 何 区 分 收 买 被 拐 卖 的 妇 女 儿 童 罪 与 拐 卖 妇 女 儿 童 罪 的 共 犯 问 题 ( 对 向

就 构 成 了 盗 窃 罪 与 破 坏 交 通 设 施 罪 的 想 象 竞 合, 按 照 其 中 处 罚 较 重 的 犯 罪 处 罚 5. 答 案 :B 本 题 主 要 考 察 如 何 区 分 收 买 被 拐 卖 的 妇 女 儿 童 罪 与 拐 卖 妇 女 儿 童 罪 的 共 犯 问 题 ( 对 向 新 东 方 全 国 法 律 硕 士 ( 非 法 学 ) 联 考 模 拟 考 试 专 业 基 础 课 答 案 解 析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1. 答 案 D 本 题 主 要 考 查 刑 法 分 则 中 关 于 亲 告 罪 与 非 亲 告 罪 的 规 定 要 注 意 这 些 亲 告 罪 在 有 特 别 的 情 况 下, 是 公 诉 犯 罪 我 国 刑 法 共 规 定 了 5 种 告 诉 才 处 理 的

More information

新《民法总则》之 诉讼时效与民事责任的理论与实务

新《民法总则》之 诉讼时效与民事责任的理论与实务 民法总则 制度更新与 实务展望 朱晓喆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总则建议草案起草小组成员 zhuxiaozhe1027@163.com 课程大纲 一 民法总则 立法概览 二 民事主体 三 民事权利 四 民事法律行为 五 代理 六 民事责任 七 诉讼时效 一 民法总则 立法状况概览 1 从 民法通则 到 民法总则 (2017) 2 制度概览 : 基本规定 民事主体 民事权利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增幅名列广西第一 增幅名列广西第一 防城港市 2008 ~ 2009 年发展回顾与展望 吴东海 尹晓洲 摘 要: 2008 年防城港市生产总值突破 200 亿元, 达到 212 18 亿元, 增长 20 1%, 增幅名列广西第一 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保持在广西前列, 开 放发展成就突出,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2009 年, 防城港市将以钢铁 核电两大项目为引领, 以 项目建设攻坚年 为主题, 大力实施产业发展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8 四 附 录... 15 2 / 28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8 四 附 录... 15 2 / 28 公 司 代 码 :600549 公 司 简 称 : 厦 门 钨 业 厦 门 钨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1 / 28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8 四 附 录... 15 2 / 28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考 查 知 识 点 肝 气 疏 泄 调 畅 气 机 的 作 用,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促 进 血 液 与 津 液 的 运 行 输 布 ;(2) 促 进 脾 胃 的 运 化 功 能 和 胆 汁 分 泌 排 泄 ;(3) 调 畅 情 志 ;(4) 促 进 男 子 排 精

考 查 知 识 点 肝 气 疏 泄 调 畅 气 机 的 作 用,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促 进 血 液 与 津 液 的 运 行 输 布 ;(2) 促 进 脾 胃 的 运 化 功 能 和 胆 汁 分 泌 排 泄 ;(3) 调 畅 情 志 ;(4) 促 进 男 子 排 精 2015 年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统 一 考 试 中 医 综 合 科 目 试 题 解 析 一 A 型 题 :1~80 小 题, 每 小 题 1.5 分, 共 120 分 在 每 小 题 给 出 的 A B C D 四 个 选 项 中, 请 选 出 一 项 最 符 合 题 目 要 求 的 1. 提 出 阳 常 有 余, 阴 常 不 足 观 点 的 医 家 是 A 朱 丹 溪 B 刘 完

More information

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高 考 语 文 陕 西 卷 试 题 以 及 答 案 解 析 本 试 卷 分 第 Ⅰ 卷 ( 选 择 题 ) 和 第 Ⅱ 卷 1 至 4 页, 第 Ⅱ 卷 5 至 8 页 考 试 结 束 后, 将 本 试 卷 和 答 题 卡 一 并 交 回 第 Ⅰ 卷 注 意 事 项 : 1. 答 题 前, 考 生 在 答 题 卡 上 务 必 用 直 径 0.5 毫 米 黑 色 墨 水 签 字 笔 将 自 己 的 姓

More information

过 程 排 除 A 正 确 答 案 是 B 14.A 解 析 本 题 考 查 思 修 第 八 章 中 国 人 权, 新 增 考 点 其 中 直 接 考 查 宪 法 保 障 是 人 权 保 障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A 人 权 保 障 的 最 后 防 线 是 司 法 保 障,B 人 权 保 障 的

过 程 排 除 A 正 确 答 案 是 B 14.A 解 析 本 题 考 查 思 修 第 八 章 中 国 人 权, 新 增 考 点 其 中 直 接 考 查 宪 法 保 障 是 人 权 保 障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A 人 权 保 障 的 最 后 防 线 是 司 法 保 障,B 人 权 保 障 的 2016 考 研 政 治 真 题 答 案 及 解 析 ( 完 整 版 ) 来 源 : 文 都 教 育 一 单 选 题 1.B 解 析 此 题 考 查 的 是 适 度 原 则 AC 选 项 表 述 正 确 但 与 题 目 无 关 D 表 述 错 误, 现 象 表 现 本 质 的 只 有 B 与 题 干 相 符, 所 以 答 案 为 B 2.A 解 析 前 一 句 话 " 自 由 不 在 于 幻 想 中

More information

9301reply-c

9301reply-c 9 (A) (B) (C) (D) 1.(C) 2. (C) (C) 1. 2. (D) 17 () (A) (B) (C) (D) 1. C 2. C (D) 19 (A) (B) (C) (D) 1.D (D) 20 85 (A) (B) (C) (D) 1. ( ) A BD 2. 88 A 3.(1) (2) 20 (A) (B)(C)(D) A C 4.(1) P.20 (2) 20 C

More information

2013年3月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2013年3月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2016 年 导 游 资 格 考 试 导 游 基 础 模 拟 试 题 及 答 案 4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 请 选 择 一 个 正 确 答 案, 并 将 正 确 答 案 涂 在 答 题 卡 相 应 的 位 置 上 共 60 小 题, 每 小 题 0.5 分, 共 30 分 ) 1.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同 中 国 实 际 相 结 合 的 第 二 次 历 史 性 飞 跃 的 理 论 成

More information

2.2 个税法章节应当多多练习, 通过练习提升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业务的熟练度 3. 其他章节应侧重于法条关键词的剖析和记忆, 适当练习辅助理解和记忆 第一章总论 最近 3 年题型题量分析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单选题 多

2.2 个税法章节应当多多练习, 通过练习提升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业务的熟练度 3. 其他章节应侧重于法条关键词的剖析和记忆, 适当练习辅助理解和记忆 第一章总论 最近 3 年题型题量分析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单选题 多 前言 一 考试政策 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时长 机考 纸笔 第一批 第二批 9 月 10 日下午 9 月 12 日上午 2.5 小时 二 考试的题型题量 客观题 主观题 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题量 1 分 / 小题 30 小题 =30 分 2 分 / 小题 15 小题 =30 分 1 分 / 小题 10 小题 =10 分 6 分 / 案例 3 案例 =18 分 12 分 / 案例

More information

CIP /. - 1999.1 ISBN 7-81059-300-! ". #. - - - - $. D909.5-44 CIP 1999 00865 100038 850 1168 1/32 8 200 1999 1 1 2003 3 1 2003 3 1 0001-5000 180.00 15.00 !! 2003 2 1998!!!!!!!!!!!!!!!!!!!!!!!!!!!!!! 6!!!!!!!!!!!!!!!!!!!!!!!!!!!!!!!!!

More information

北京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备考机试卷一

北京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备考机试卷一 更 多 内 容 请 查 看 精 品 文 库 网 www.jingpinwenku.com 北 京 2014 年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考 试 会 计 基 础 备 考 机 试 卷 一 1 单 项 选 择 题 ( 下 列 各 题 的 备 选 答 案 中, 请 从 中 选 出 一 个 最 符 合 题 意 的 答 案 本 类 题 共 20 个 小 题, 每 小 题 1 分, 共 20 分 多 选 错 选

More information

4 概括性 : 能为一般人提供一个行为模式 标准的属性 5 规范性 :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对社会所有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 普遍适用性 ) 6 可预测性 : 法具有明确的内容, 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 例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 不正确的是 ( )

4 概括性 : 能为一般人提供一个行为模式 标准的属性 5 规范性 :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对社会所有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 普遍适用性 ) 6 可预测性 : 法具有明确的内容, 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 例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 不正确的是 ( )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法律基础 一 法和法律 ( 一 ) 法和法律的概念 1. 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2. 法律的概念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 国家立法机关 ) 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 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More information

验资报告的 虚假 与 真实 法律界与会计界的对立 二 德阳案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冲击

验资报告的 虚假 与 真实 法律界与会计界的对立 二 德阳案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冲击 兼评最高人民法院法函 号 刘 燕 一 问题的提出 验资报告的 虚假 与 真实 法律界与会计界的对立 二 德阳案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冲击 法学研究 年第 期 验资报告的 虚假 与 真实 法律界与会计界的对立 三 会计界的 真实性 概念及其所蕴含的制度理性 法学研究 年第 期 四 什么是 虚假验资报告 法律上的含义 验资报告的 虚假 与 真实 法律界与会计界的对立 法学研究 年第 期 验资报告的 虚假 与

More information

第九章民事权利 义务和责任的一般规则第一节民事权利的一般规则第二节民事权利的保护第三节民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 立法目的与调整对象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妥当调整民事法律关系, 促进社会 经济与人的全面发展, 根据宪法及我国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法 第二条 调

第九章民事权利 义务和责任的一般规则第一节民事权利的一般规则第二节民事权利的保护第三节民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 立法目的与调整对象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妥当调整民事法律关系, 促进社会 经济与人的全面发展, 根据宪法及我国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法 第二条 调 2015 年 3 月 1 日, 中国社科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最新成果 民法总则 ( 建议稿 ) 发布会在法学所隆重举行 课题组负责人孙宪忠研究员对建议稿进行了详细介绍 他表示, 课题组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建议稿修改 定稿, 再提交给立法机关 民法总则建议稿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 目 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第四章民事客体第五章法律行为第一节一般规则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三节人身关系的法律行为第四节财产权利设定

More information

抗日战争研究 年第 期

抗日战争研究 年第 期 杨夏鸣 安全区 和 大屠杀 是出现在日军南京大屠杀研究中一对似乎矛盾的词语 本文认为所以出现这一现象 是由于南京 安全区 的功能发生了错位 即 安全区某些未定或是次要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而超过主要的功能 其原因是日军拒绝承认 安全区 安全区 的建立系个人行为 并非国际政治学意义上的 国际组织 对主权国家不具约束力 因而 安全区 被赋予的功能能否正常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日本当局的意愿 南京安全区功能错位原因

More information

24 亲权是一种身份权 25 住所的认定的解释:1 自然人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2 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时, 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26 公益法人: 基金会 私立学校 医院 图书馆 科研机构 宗教教堂, 宗庙等 27 法人的权力机关是法人的内部表现机构; 法人的人的代表 法定代表人 28 分

24 亲权是一种身份权 25 住所的认定的解释:1 自然人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2 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时, 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26 公益法人: 基金会 私立学校 医院 图书馆 科研机构 宗教教堂, 宗庙等 27 法人的权力机关是法人的内部表现机构; 法人的人的代表 法定代表人 28 分 民法总论复习资料一 单选 1 民法最早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 2 清政府起草中国第一部法典草案 大清民律草案 3 古罗马时代, 达到辉煌高度标志是 国法大全 4 公元前 450 年罗马颁布 十二表法, 是罗马有史可查的第一部成文法 5 法国民法典 是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民法典 6 1986 年 4 月通过的 民法通则 是我国最重要的民事基本法 7 民法通则 采用定义式的方法 8 民事权利是民法的核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ZLI14A0-105

Microsoft Word - ZLI14A0-105 105 年 指 考 趨 勢 預 測 歷 史 考 歷 科 史 科 文 / 朱 詩 堯 老 文 師 / 朱 詩 堯 老 師 1 前 言 大 考 中 心 根 據 101 課 綱, 將 指 考 歷 史 科 測 驗 分 為 四 項 可 相 互 依 存 的 指 標 : 基 礎 知 識 文 本 閱 讀 歷 史 解 釋 資 料 證 據, 每 項 指 標 又 將 記 憶 閱 讀 分 析 推 證 等 能 力 納 入 一

More information

从 宾 馆 到 又 一 城 是 十 五 分 钟, 从 又 一 城 到 邵 逸 夫 是 十 分 钟, 去 时 一 路 上 坡 很 辛 苦, 回 时 一 路 下 坡 很 轻 松, 很 像 上 小 学 时 的 心 情, 这 是 最 初 几 天 最 深 的 感 受 有 段 时 间 很 少 走 校 内 的 路

从 宾 馆 到 又 一 城 是 十 五 分 钟, 从 又 一 城 到 邵 逸 夫 是 十 分 钟, 去 时 一 路 上 坡 很 辛 苦, 回 时 一 路 下 坡 很 轻 松, 很 像 上 小 学 时 的 心 情, 这 是 最 初 几 天 最 深 的 感 受 有 段 时 间 很 少 走 校 内 的 路 那 城 那 校 那 景 香 港 访 学 印 象 刘 斌 时 间 过 得 真 快, 一 转 眼 从 香 港 回 来 一 个 多 月 了 前 两 天 走 在 路 上, 看 到 一 个 逆 行 的 车 剐 了 路 人, 双 方 在 路 边 吵 得 不 可 开 交, 突 然 想 起 有 些 地 方 的 交 规 与 大 陆 不 一 样, 这 车 在 香 港 就 算 是 正 常 行 驶 了 于 是, 香 港,

More information

合金投资年报正文.PDF

合金投资年报正文.PDF 1999 1 1999 2. 3. 4. 5. 2 1999 3 1999 (1) 4 1999 5 1999 6 1999 7 1999 8 1999 9 1999 10 1999 11 1999 12 1999 13 1999 14 1999 15 1999 16 1999 17 1999 18 1999 19 1999 20 1999 21 1999 22 1999 23 1999 24 1999

More information

北京金英杰医学考试中心

北京金英杰医学考试中心 目 录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备 考 提 示... 1 2013 年 大 纲 变 化... 1 法 理 学 备 考 提 示... 1 2013 年 大 纲 变 化... 1 法 制 史 备 考 提 示... 3 2013 年 大 纲 变 化... 3 宪 法 备 考 提 示... 4 2013 年 大 纲 变 化... 5 经 济 法 备 考 提 示... 8 2013 年 大 纲 变 化...

More information

( CIP. :, 2004. 10 / ISBN 7-5054 - 1005-9.......... D630. 3-44 CIP ( 2004 055306 35 100044 ( 010) 68433166 ( ) ( 010) 68413840 /68433213( ) ( 010) 884

( CIP. :, 2004. 10 / ISBN 7-5054 - 1005-9.......... D630. 3-44 CIP ( 2004 055306 35 100044 ( 010) 68433166 ( ) ( 010) 68413840 /68433213( ) ( 010) 884 , : :,, : ( CIP. :, 2004. 10 / ISBN 7-5054 - 1005-9.......... D630. 3-44 CIP ( 2004 055306 35 100044 ( 010) 68433166 ( ) ( 010) 68413840 /68433213( ) ( 010) 88415258( ) 787 1092 1 / 16 195 8 2004 10 1

More information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介绍以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工程安全法律制度为核心的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 法规 为使本书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作为法律基础, 加入了民法 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最新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的加入使本书更具有前沿性与实用性 本书在结构上力求贴近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介绍以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工程安全法律制度为核心的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 法规 为使本书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作为法律基础, 加入了民法 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最新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的加入使本书更具有前沿性与实用性 本书在结构上力求贴近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用书, 全国高等院校土木工程类应用型系列规划教材 建设法规 ( 第二版 ) 顾永才杨雪梅主编 王晓飞副主编 科学出版社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 北 京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介绍以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工程安全法律制度为核心的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 法规 为使本书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作为法律基础, 加入了民法 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最新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的加入使本书更具有前沿性与实用性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第一章本法的适用和基本原则第一节本法的适用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二章民事主体 : 自然人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能力 :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第二节自然人的下落不明 :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三节自然人的监护第四节自然人的住所第三章民事主体 : 法人及其他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营利法人 ( 企业法人

目录 第一章本法的适用和基本原则第一节本法的适用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二章民事主体 : 自然人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能力 : 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第二节自然人的下落不明 :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三节自然人的监护第四节自然人的住所第三章民事主体 : 法人及其他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营利法人 ( 企业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通则编 草案建议稿 北航法学院课题组 ( 龙卫球主持 ) 课题组简略说明: 本课题组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龙卫球教授担任组长, 刘保玉教授和周友军副教授担任副组长, 周友军副教授具体负责协调 期间参与初稿拟制的, 包括北航法学院的部分民商法教师, 如周学峰副教授 李昊副教授 付翠英教授 任自力教授 孙国瑞教授 丁海俊副教授 谭华霖副教授 王丽副教授

More information

1. 每晚课程结束有 分钟时间答疑, 上课有疑问麻烦留到后面提出来哦!2. 蒙蒙老师电子邮箱 有问题随时发邮件哦 ~3. 本课程是取证课, 有实操问题的可以上实操课的时候一起分享哦 ~4. 本章节只需掌握书中的重点内容即可哦 ~

1. 每晚课程结束有 分钟时间答疑, 上课有疑问麻烦留到后面提出来哦!2. 蒙蒙老师电子邮箱 有问题随时发邮件哦 ~3. 本课程是取证课, 有实操问题的可以上实操课的时候一起分享哦 ~4. 本章节只需掌握书中的重点内容即可哦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三级 ) 1. 每晚课程结束有 10-20 分钟时间答疑, 上课有疑问麻烦留到后面提出来哦!2. 蒙蒙老师电子邮箱 :yumengmeng@sunlands.com, 有问题随时发邮件哦 ~3. 本课程是取证课, 有实操问题的可以上实操课的时候一起分享哦 ~4. 本章节只需掌握书中的重点内容即可哦 ~ 1. 每晚课程结束有 10-20 分钟时间答疑, 上课有疑问麻烦留到后面提出来哦!2.

More information

bingdian001.com

bingdian001.com 2015 ( ) 1 A. B. C. D. B A ; C ; D 2 A. B. C. D. B C ; D 3 2014 2 5 7 1 100 1.4 2014 12 31 9 1 2015 2 20 8 ;3 20 11.6 1 2015 A.260 B.468 C.268 D.466.6 B = 8+(11.6-9)*100+ (9-7)*100=468 4. A. B. C. D. C

More information

153

153 C. 僅 限 行 前 報 名 參 加 請 向 該 活 動 之 或 聯 繫 103301 7/5~6 百 岳 5 座 7/4 晚 上 8 點 AD 行 前 會 議 黃 慶 元 合 歡 群 峰 是 中 橫 公 路 旁 郊 山 化 專 車 新 埔 捷 運 站 4300/4500 6/26 晚 8 點 0919-541045 的 高 山, 包 括 合 歡 主 山 東 峰 2 號 出 口 限 22 名 免 公

More information

2

2 学习要求 (1) (2) (3) 内容简述 1 2 3 利率的计算 10 r 10% 100 110 110% 121 100 1 10% 2 4 121110% 13310 100 1 10% 3 n FV P0 1 r (11.12 10) (1 12%) 1 (1 12%) n1 (1 r) 1 S P[ 1] r 5 1 r FV A[ r n 1 ] 110 100 1 10% 100 100

More information

(C) 比 得 上 (D) 如 果 17. ( ) 聖 賢 經 傳 和 傳 奇 小 說 兩 個 傳 字, 其 音 義 關 係 為 何? (A) 音 同 義 異 (B) 音 義 皆 同 (C) 義 同 音 異 (D) 音 義 皆 異 18. ( ) 下 列 選 項 中 的 形 似 字, 何 者 讀 音

(C) 比 得 上 (D) 如 果 17. ( ) 聖 賢 經 傳 和 傳 奇 小 說 兩 個 傳 字, 其 音 義 關 係 為 何? (A) 音 同 義 異 (B) 音 義 皆 同 (C) 義 同 音 異 (D) 音 義 皆 異 18. ( ) 下 列 選 項 中 的 形 似 字, 何 者 讀 音 國 中 國 文 B4:L7 考 試 卷 年 班 座 號 : 姓 名 : 一 國 字 及 注 音 1. 1 謹 ㄔˋ : 2 裝 ㄕˋ : 2. 1 ㄕㄨˊ 大 於 是 : 2 私 ㄕㄨˊ : 3. 歙 縣 : 4. 拘 泥 : 5. 不 宜 痴 : 6. 1 經 傳 : 2 傳 承 : 7. ㄏㄨㄟ 諧 : 8. 徽 州 : 9. 閒 ㄒㄧㄚˊ : 10. 康 ㄒㄧ : 11. 默 而 識 之 :

More information

幻灯片 1

幻灯片 1 公司文件中盖章和签字的效力认定 本报告基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 LEB 关于 公司文件中盖章和签字的效力认定 电话会议制作而成 关于 Legal Executive Board Legal Executive Board ( 以下简称 LEB ), 系佑碧艾商务咨询 ( 上海 ) 有限公司旗下法律人专属分享平台 我们致力于为企业 政府 律师事务所及学术机构搭建高效实务 专业专注的法律信息共享平台

More information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部分 2( 笔记部分 ) ( ) 民法总论 (1) 民法概述 :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 ( 金钱往来 ) 人身关系( 法定, 即人身关系来自法律规定而存在, 师生 恋爱 师徒关系都不属于人身关系 ) (2) 民法的基本原则 :1 背诵六大基本原则, 背知识点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部分 2( 笔记部分 ) ( ) 民法总论 (1) 民法概述 :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 ( 金钱往来 ) 人身关系( 法定, 即人身关系来自法律规定而存在, 师生 恋爱 师徒关系都不属于人身关系 ) (2) 民法的基本原则 :1 背诵六大基本原则, 背知识点 政法干警民法 2 主讲教师 : 杨过 授课时间 :2016.08.02 粉笔公考 官方微信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部分 2( 笔记部分 ) (2016.08.02) 民法总论 (1) 民法概述 :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 ( 金钱往来 ) 人身关系( 法定, 即人身关系来自法律规定而存在, 师生 恋爱 师徒关系都不属于人身关系 ) (2) 民法的基本原则 :1 背诵六大基本原则, 背知识点前先背诵数字,

More information

菩提道次第廣論

菩提道次第廣論 菩 提 道 次 第 广 论 下 士 道 ( 二 ) 深 信 业 果 18 ( 分 别 业 的 轻 重 3 ) 最 尊 贵 的 净 莲 上 师 讲 解 我 们 继 续 说 明 为 什 么 业 特 别 重 大 的 原 因 第 二 个, 是 它 所 依 门, 所 依 门 的 缘 故, 依 它 所 依 的 内 容 而 有 轻 重 的 差 别 第 一 个, 它 所 依 的 是 什 么 呢? 就 是 你 是 不

More information

路 上 沒 說 話, 車 子 被 爸 離 去 後 開 走 了, 沒 什 麼 變, 除 了 一 股 淡 淡 的 香 味, 我 不 太 習 慣, 像 空 氣 中 的 粉 塵, 左 飄 右 飄, 光 中 飛 舞 我 沒 提, 看 車 窗 外, 外 面 不 太 有 趣, 我 只 是 沒 事 幹, 我 們 本

路 上 沒 說 話, 車 子 被 爸 離 去 後 開 走 了, 沒 什 麼 變, 除 了 一 股 淡 淡 的 香 味, 我 不 太 習 慣, 像 空 氣 中 的 粉 塵, 左 飄 右 飄, 光 中 飛 舞 我 沒 提, 看 車 窗 外, 外 面 不 太 有 趣, 我 只 是 沒 事 幹, 我 們 本 午 睡 中 午, 門 鈴 又 響, 我 去 開 門 門 眼 外 的 玄 關 很 暗, 燈 關 上 了, 我 看 見 一 個 男 人 站 在 門 外, 低 著 頭, 我 猜 他 在 看 信, 他 的 髮 旋 對 著 我, 沒 有 表 情 有 些 陌 生, 我 打 開 內 門, 那 個 男 人 露 出 臉, 隔 著 鐵 門 露 出 微 笑, 我 說 爸, 他 回 一 聲 我 遲 疑 著 轉 開 鎖, 打

More information

繁 華 國 小 101 學 年 母 親 節 感 恩 惜 福 - 跳 蚤 市 場 暨 科 學 闖 關 遊 戲 親 子 活 動 實 施 計 畫 一 依 據 : 本 校 101 學 年 度 校 務 計 畫 及 行 事 曆 二 目 的 : 1. 培 養 學 生 感 恩 惜 物 知 福 惜 福 的 節 儉 觀

繁 華 國 小 101 學 年 母 親 節 感 恩 惜 福 - 跳 蚤 市 場 暨 科 學 闖 關 遊 戲 親 子 活 動 實 施 計 畫 一 依 據 : 本 校 101 學 年 度 校 務 計 畫 及 行 事 曆 二 目 的 : 1. 培 養 學 生 感 恩 惜 物 知 福 惜 福 的 節 儉 觀 屏 東 縣 繁 華 國 小 慶 祝 101 學 年 度 母 親 節 活 動 實 施 計 劃 壹 依 據. 一. 本 校 101 年 度 推 廣 教 育 優 先 區 親 職 教 育 及 社 區 化 教 育 辦 理 二. 本 校 101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行 事 曆 計 劃 辦 理 貳 目 的. 一. 建 立 正 確 的 現 代 父 母 角 色, 發 揮 親 職 教 育 之 功 能 二. 增

More information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東 山 里 橫 坑 9 林 志 明 0932-511633 巷 89-5 菜 豆 菜 大 漿 果 菜 豆 菜 大 漿 果 小 漿 果 核 果 柑 桔 9210065 103.2.21 107..19 210065 無 107.2.12 10 陳 錦 生 新 竹 市 香 山 區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東 山 里 橫 坑 9 林 志 明 0932-511633 巷 89-5 菜 豆 菜 大 漿 果 菜 豆 菜 大 漿 果 小 漿 果 核 果 柑 桔 9210065 103.2.21 107..19 210065 無 107.2.12 10 陳 錦 生 新 竹 市 香 山 區 序 農 產 品 經 營 業 者 名 稱 1 劉 士 魁 2 林 東 詳 3 林 俊 堯 廖 本 源 5 林 碧 龍 10 年 驗 戶 名 冊 (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流 通 ) 地 址 彰 化 縣 永 靖 鄉 崙 子 村 九 分 路 192 巷 21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空 翔 里 2 鄰 迪 化 一 街 67 台 中 市 太 平 區 育 誠 街 12 巷 1 屏 東 縣 屏 東 市 華 盛

More information

45 45 67 1935 10 7 1937 4 6 1943 1945 4 1952 46 47 5 5 1 5 1979 1964 1949 1954 1966 1967 1 9 48 49 1960 70 12 16 1 2 3 4 5 6 1970 1964 1966 50 51 1993 2001 1990 1993 9 25 1950 6 5 7 96 811 12 8 10 1972

More information

育儿小故事(四)

育儿小故事(四) 9998.00 (1CD, ) I...1...2...4...6...7...8...9... 11...12...14...15...16...21...23...38...44...44...50...52...70...74...79...84...89...9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453A5CC2EDC0F6C5C5B0E6CEC4BCFE5CC3F1B7A8A1A4C9CCB7A8A1A4C3F1CAC2CBDFCBCFB7A8D3EBD6D9B2C3D6C6B6C8D5AACEC4BCFE574F52445CB9D9B7BDD0DEB6A9B5E7D7D3B7FECEF1A3A8A1B6C3F1CBDFBDE2CACDA1B7BACDA1B6C1A2B7A8B7A8A1B7A3A92E646F63>

<453A5CC2EDC0F6C5C5B0E6CEC4BCFE5CC3F1B7A8A1A4C9CCB7A8A1A4C3F1CAC2CBDFCBCFB7A8D3EBD6D9B2C3D6C6B6C8D5AACEC4BCFE574F52445CB9D9B7BDD0DEB6A9B5E7D7D3B7FECEF1A3A8A1B6C3F1CBDFBDE2CACDA1B7BACDA1B6C1A2B7A8B7A8A1B7A3A92E646F63> 国 家 司 法 考 试 试 题 解 析 汇 编 (2009 2014) 旧 题 新 解 服 务 要 目 : 民 诉 解 释 电 子 修 订 1 立 法 法 电 子 修 订 80 民 诉 解 释 电 子 修 订 民 事 诉 讼 法 与 仲 裁 制 度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1. 居 民 甲 与 金 山 房 地 产 公 司 签 订 了 购 买 商 品 房 一 套 的 合 同, 后 因 甲 未 按 约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TOP10 0 18 18 1993 1 2005 2006 2011 365 100 1 BT1008 2 365 BT1009 365 BT1010 365 365 BT1013 BT1014 215 999 BT4008 3 BT1001 200 BT1002 4 BT2002 60 5 BT1006 63 BT1011 51 6 BT2001 33 142 Q&A BT5001 240240

More information

山东2014第四季新教材《会计基础》冲刺卷第二套

山东2014第四季新教材《会计基础》冲刺卷第二套 2016 年 会 计 从 业 考 试 会 计 基 础 冲 刺 卷 2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 本 题 共 20 小 题, 每 小 题 1 分, 共 20 分 在 下 列 每 小 题 的 备 选 项 中, 有 且 只 有 一 个 选 项 是 最 符 合 题 目 要 求 的, 请 将 正 确 答 案 前 的 英 文 字 母 填 入 题 后 的 括 号 内, 不 选 错 选 均 不 得 分 ) 1.

More information

(5) 双方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 提示 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双方均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行为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 根据 民法总则 的规定, 下列几种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

(5) 双方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 提示 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双方均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行为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 根据 民法总则 的规定, 下列几种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 注会经济法稳拿 20 分系列考点 知识点 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考试分值 2 分左右 题型 客观题 掌握程度 掌握 提示 我国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具体分类标准如下图所示 : 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年龄和认识判断能力之间是并列关系, 即二者必须同时具备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年龄和认识判断能力之间是选择关系,

More information

72 + + 60 2 4. 72 72 2 + 20 2 + 2.4 20 60 60 8 =.4 22 72 2 + 002 + 0.4 20 60 90 =.4 22 2 + 600 0.44 72 + + 60 72.422 + 2.4 20 + 20 2 60 72 =.4 22 2 + 0 20 + 40 60 72 =.4 40 + 600 + 600 60 72 =.400 + 600

More information

考试大2011年高考试题答案

考试大2011年高考试题答案 持 续 更 新 中...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 本 类 题 共 30 小 题, 每 小 题 1 分, 共 30 分 每 小 题 备 选 答 案 中, 只 有 一 个 符 合 题 意 的 正 确 答 案 多 选 错 选 不 选 均 不 得 分 ) 1. 甲 乙 签 订 的 买 卖 合 同 中 订 有 有 效 的 仲 裁 条 款, 后 因 合 同 履 行 发 生 的 纠 纷, 乙 未 声 明 有

More information

提示 法律效力 : 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如下 (1) 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划分, 经济法主体可分为 : 国家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 公民等 例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 属于经济法主体的有

提示 法律效力 : 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如下 (1) 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划分, 经济法主体可分为 : 国家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 公民等 例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 属于经济法主体的有 作为开篇章节, 本章主要围绕经济法的基础性内容加以介绍, 除经济法的渊源 主体等宏观性知识外, 还对法律行为 经济仲裁 诉讼等法律原理进行讲解, 而这部分一直是考试的重点, 考点集中 分值所占比重也不小, 因此必须要加以重视 在近 3 年的考试中, 本章平均分值约为 7 分, 预计今年变化不大, 本章学习重在理解, 学习重心可略微置于后半部分, 并注意考查主观题的可能性 最近 3 年题型 题量分析

More information

恒生银行 ( 中国 ) 银行结构性投资产品表现报告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产品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当前观察期是否发生下档触发事件 挂钩标的 最初价格 * 最新价格 累积回报 OTZR 年 5 月 5 日 2018 年 5 月 7 日 3 否 728 HK Equity 3.7

恒生银行 ( 中国 ) 银行结构性投资产品表现报告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产品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当前观察期是否发生下档触发事件 挂钩标的 最初价格 * 最新价格 累积回报 OTZR 年 5 月 5 日 2018 年 5 月 7 日 3 否 728 HK Equity 3.7 恒生银行 ( 中国 ) 银行结构性投资产品表现报告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产品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当前观察期是否发生下档触发事件 挂钩标的 最初价格 * 最新价格 累积回报 OTZR89 2017 年 5 月 5 日 2018 年 5 月 7 日 3 否 728 HK Equity 3.77 3.45 不适用 941 HK Equity 82.85 73.40 902 HK Equity

More information

第二章公民 ( 自然人 ) 第一节 第九条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 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章公民 ( 自然人 ) 第一节 第九条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 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 年 4 月 12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 年 4 月 1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公布, 自 198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 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 正确调整民事关系,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 总结民事 活动的实践经验, 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More information

CIP 1500 / ISBN X Ⅰ. Ⅱ. Ⅲ. Ⅳ. D CIP edu. cn

CIP 1500 / ISBN X Ⅰ. Ⅱ. Ⅲ. Ⅳ. D CIP edu. cn 1500 CIP 1500 /. 2006. 8 ISBN 7 5625 2128X Ⅰ. Ⅱ. Ⅲ. Ⅳ. D920. 5 44 CIP 2006 087648 1500 388 430074 027 87482760 027 87481537 E-mail cbb@cug. edu. cn 2006 8 1 2006 8 1 850 1 168 1 /32 8. 625 220 26. 00 1.

More information

092 司法论坛 一 常见的证据保全对象 windowsxp office2003 ( ) ( ) : : 二 对证据保全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3 : ; ; ; ( )?

092 司法论坛 一 常见的证据保全对象 windowsxp office2003 ( ) ( ) : : 二 对证据保全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3 : ; ; ; ( )? 091 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保全制度研究 文 / ( ) 5 11. 12.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1. 2. 7 3. 6. 4. 5. ; :1. 2. 3. 4. 5. ( : ) 092 司法论坛 一 常见的证据保全对象 windowsxp office2003 ( ) ( ) : : 二 对证据保全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3 : ; ; ; ( )? 093 ( ) 75 : : 75? 09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5司考真?行政法勘?大表.doc

Microsoft Word - 2015司考真?行政法勘?大表.doc 真 题 书 页 数 P220 P240 P241 P251 题 目 第 6 题 2015 司 考 真 题 行 政 法 与 行 政 诉 讼 法 勘 误 表 格 更 改 内 容 分 析 更 改 为 : 程 序 正 当 原 则 的 内 容 包 括 : 行 政 公 开 ; 公 众 参 与 和 公 务 回 避 选 项 A 中, 环 保 局 对 当 事 人 的 处 罚 听 证, 应 当 由 行 政 机 关 指

More information

2/15 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 智 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 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

2/15 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 智 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 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 1/15 首页 张德江委员长 代表大会会议 常委会会议 专题 直播 在线访谈 图片 代表名单 文献资料 法律法规 English 当前位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 浏览字号 : 小中大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1986 年 4 月 12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6 年 4 月 12 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公布自 1987 年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三角函数 1.3 三角函数的诱导公式 A 组 ( ) 一 选择题 : 共 6 小题 1 ( 易诱导公式 ) 若 A B C 分别为 ABC 的内角, 则下列关系中正确的是 A. sin( A B) sin C C. tan( A B) tan C 2 ( 中诱导公式 ) ( ) B. cos(

第一章三角函数 1.3 三角函数的诱导公式 A 组 ( ) 一 选择题 : 共 6 小题 1 ( 易诱导公式 ) 若 A B C 分别为 ABC 的内角, 则下列关系中正确的是 A. sin( A B) sin C C. tan( A B) tan C 2 ( 中诱导公式 ) ( ) B. cos( 第一章三角函数 1. 三角函数的诱导公式 A 组 一 选择题 : 共 6 小题 1 ( 易诱导公式 ) 若 A B C 分别为 ABC 的内角 则下列关系中正确的是 A. sin( A B) sin C C. tan( A B) tan C ( 中诱导公式 ) B. cos( B C) cos A D. sin( B C) sin A sin60 cos( ) sin( 0 )cos( 70 ) 的值等于

More information

,,,,, 5,,, :,,,,,, ( ), 6,,,,,,,,, 7,, ( ),,,,,,,,,, 8,,,,,,,,,,,,,,,,, 9,,,,, :, :, :, :,,,,,

,,,,, 5,,, :,,,,,, ( ), 6,,,,,,,,, 7,, ( ),,,,,,,,,, 8,,,,,,,,,,,,,,,,, 9,,,,, :, :, :, :,,,,, :. /.....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制度研究 * 万春 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实行法律监督, 符合人大制度关于权力监督制约的原理, 不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应有的诉讼地位和独立性 权威性, 体现了检察官客观性义务的要求, 具有基本法律依据 开展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应遵循严格限制并减少死刑 切实保障人权 维护公共利益 公平 及时 突出重点等原则 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中的诉讼地位不是公诉人, 而是法律监督者 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备案审查

More information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 其 中,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是 指 民 事 主 体 进 行 民 事 活 动 时, 均 应 诚 实, 不 作 假, 不 欺 诈, 不 损 害 他 人 利 益 和 社 会 利 益, 正 当 地 行 使 权 利 和 履 行 义 务 甲 将 平 房 售 与 丙 而 未 告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其 中,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是 指 民 事 主 体 进 行 民 事 活 动 时, 均 应 诚 实, 不 作 假, 不 欺 诈, 不 损 害 他 人 利 益 和 社 会 利 益, 正 当 地 行 使 权 利 和 履 行 义 务 甲 将 平 房 售 与 丙 而 未 告 2012 年 司 法 考 试 模 拟 试 题 及 习 题 详 细 解 析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每 题 所 给 的 选 项 中 只 有 一 个 正 确 答 案 本 部 分 1-50 题, 每 题 1 分, 共 50 分 1 甲 有 平 房 一 间 某 日, 甲 得 知 乙 将 于 该 平 房 南 建 高 楼 一 栋, 一 旦 高 楼 建 成, 该 平 房 即 无 阳 光 可 见 次 日, 甲 将

More information

第 期 汪庆华 名誉权 言论自由和宪法抗辩! # # #! # # # # # #! % %& ( # # # # # #! (!!

第 期 汪庆华 名誉权 言论自由和宪法抗辩! # # #! # # # # # #! % %& ( # # # # # #! (!! 名誉权 言论自由和宪法抗辩 汪庆华 陈永贵亲属诉吴思 北京青年报一案涉及了我国名誉权制度的诸多方面 该 案为思考公共人物与非公共人物的区分 死者的名誉权 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冲突等问题提供 了新的契机 考虑到媒体管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取消的现状 在名誉权问题上 应该放弃对言论自由与名誉权进行平衡的流行主张 如果从完善名誉侵权的基本要件入手 也就是说 从非 常技术性的角度入手 建立相对完善的名誉权体系 那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司法的恣意

More information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部分 ( 讲义部分 ) ( ) 民法学考试大纲 I. 考查目标 1. 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 2. 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 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 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权利义务的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部分 ( 讲义部分 ) ( ) 民法学考试大纲 I. 考查目标 1. 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 2. 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 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 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权利义务的 政法干警民法 1 主讲教师 : 杨过 授课时间 :2016.08.01 粉笔公考 官方微信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部分 ( 讲义部分 ) (2016.08.01) 民法学考试大纲 I. 考查目标 1. 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 2. 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 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 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 3.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0146) : 2 /. :, 2004. 7 ISBN 7-80153 - 957-5.... G726. 9 CIP ( 2004) 069174 : 2 : : : : : : 2 : 100733 : 010-65369524 65369530 : : : 880mm 1230mm 1 /32 : 2800 : 122 : 5000 : 2006 8 1 2 : ISBN 7-80153 -

More information

A. B. C. D. 2. A. B. C. D. 3. A. 4 N B. 18 N C. 40 N D N 1

A. B. C. D. 2. A. B. C. D. 3. A. 4 N B. 18 N C. 40 N D N 1 1 1 3 5 5 8 9 9 11 13 14 16 17 17 19 21 23 25 26 26 29 31 32 32 33 34 35 37 38 1 1. 2. 3. 1. 2. 3. 4. 5. 1 2 3 1. A. B. C. D. 2. A. B. C. D. 3. A. 4 N B. 18 N C. 40 N D. 23. 5 N 1 1 2 3 1. A. B. C. D.

More information

2

2 http:/// 2018 年中级 经济法 游文丽老师刷题内容以下讲义内容由游文丽老师整理, 题目均来自中华会计网校 2018 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 经典题解 辅导书 经典题解 辅导书由游文丽老师主编, 围绕常见的考点, 精心选择了大量的真题 例题和练习题帮助考生提高复习质量 如需购买, 请进入中华会计网校官网 讲义 1 http:/// 2 http:/// 3 http:/// 下页为试题 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t0626.doc

Microsoft Word - t0626.doc 台 北 市 立 成 功 高 中 高 一 國 文 科 期 末 考 試 題 一 一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考 試 範 圍 : 三 民 版 課 本 ( 二 ):L9~L13 三 民 版 課 外 閱 讀 新 視 界 : 古 詩 選 鶯 鶯 傳 文 學 史 之 旅 : 第 46 至 50 天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答 案 卡 書 寫 班 級 座 號 姓 名 並 正 確 畫 記, 畫 記 錯 誤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3 第一节立法目的与调整范围...3 第二节基本原则...3 第三节 民法的适用...4 第二章自然人...5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5 第二节 人格权...6 第三节 民事行为能力...8 第四节宣告失踪...9 第五节 宣告死亡 第六节 住所...14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3 第一节立法目的与调整范围...3 第二节基本原则...3 第三节 民法的适用...4 第二章自然人...5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5 第二节 人格权...6 第三节 民事行为能力...8 第四节宣告失踪...9 第五节 宣告死亡 第六节 住所...14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总则编 本编说明 梁慧星 (2014 年 ) 民法典的总则编, 是从民法典的人法与物法两大部分, 采用所谓 提取公因式 的方法, 抽象出来的共同规则 通过这一立法技术, 民法典的人法和物法两大部分的内容得以整合, 构成一个逻辑严密 前后呼应的有机整体 在民法典中设立总则编, 是德国民法学和德国民法典的传统, 是德国民法典最引人注目的风格之一, 集中地体现了德国民法典 抽象概括式

More information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内容包括物权 债权和知识产权 ;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1. 平等主体之判断 * 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1 财产关系 基于财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内容包括物权 债权和知识产权 ;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1. 平等主体之判断 * 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1 财产关系 基于财 2017 年事业单位公基精讲班 课程 : 民法 主讲人 : 黄泽钰 2017 5 24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内容包括物权 债权和知识产权 ;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1. 平等主体之判断 * 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1 财产关系 基于财产而形成的关系

More information

2011年6月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真题

2011年6月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真题 2011 年 6 月 份 证 券 业 从 业 资 格 考 试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真 题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 本 大 题 共 60 小 题, 每 小 题 0.5 分, 共 30 分 以 下 各 小 题 所 给 出 的 4 个 选 项 中, 只 有 一 项 最 符 合 题 目 要 求 ) 1. 根 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定, 中 小 企 业 板 块 上 市 公 司 试

More information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海洋集 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书 ( 一 ) 本协议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 甲方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乙方 :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鉴于 : 甲乙双方已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

2006ÄêÈ«¹ú˶ʿÑо¿ÉúÈëѧ¿¼ÊÔÕþÖÎÀíÂÛÊÔÌâ¼°´ð°¸

2006ÄêÈ«¹ú˶ʿÑо¿ÉúÈëѧ¿¼ÊÔÕþÖÎÀíÂÛÊÔÌâ¼°´ð°¸ 2006 年 全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统 一 考 试 政 治 理 论 试 题 及 参 考 答 案 ( 科 目 代 码 :101) 注 意 事 项 : 1. 答 题 前, 考 生 须 在 答 题 卡 和 答 题 纸 上 填 写 考 生 姓 名 报 考 单 位 和 考 生 编 号, 同 时 在 答 题 卡 上 涂 写 考 生 编 号 的 信 息 点 2. 选 择 题 的 答 案 必 须 涂

More information

<453A5CB8F7B7D6C9E7D4F0B1E05CBFBCCAD4B7D6C9E75CD5D4C3F7CFBC5CCAE9C4BFCEC4BCFE5CB7A8C2C9B3F6B0E6C9E7CBBEB7A8BFBCCAD4B7FECEF1D7A8BFAF2E646F6378>

<453A5CB8F7B7D6C9E7D4F0B1E05CBFBCCAD4B7D6C9E75CD5D4C3F7CFBC5CCAE9C4BFCEC4BCFE5CB7A8C2C9B3F6B0E6C9E7CBBEB7A8BFBCCAD4B7FECEF1D7A8BFAF2E646F6378> 司 考 通 关 必 备 律 出 版 社 考 试 分 社 真 题 书 系 体 例 书 名 作 者 备 选 理 由 2014 年 国 家 司 考 试 试 题 司 部 国 家 司 考 试 中 官 方 唯 一 出 品, 命 题 专 家 权 威 解 析 心 之 作 2015 年 国 家 司 考 试 历 年 律 考 试 中 心 收 录 6+2 年 真 题 及 详 解, 附 赠 试 题 汇 编 及 详 解 ( 应

More information

同 时 承 销 的 国 际 债 券 是 ( ) A. 龙 债 券 B. 外 国 债 券 C. 欧 洲 债 券 D. 亚 洲 债 券 10. 在 没 有 优 先 股 的 条 件 下, 普 通 股 票 每 股 账 面 价 值 是 以 公 司 ( ) 除 以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票 的 股 数

同 时 承 销 的 国 际 债 券 是 ( ) A. 龙 债 券 B. 外 国 债 券 C. 欧 洲 债 券 D. 亚 洲 债 券 10. 在 没 有 优 先 股 的 条 件 下, 普 通 股 票 每 股 账 面 价 值 是 以 公 司 ( ) 除 以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票 的 股 数 2011 年 6 月 份 证 券 业 从 业 资 格 考 试 证 券 市 场 基 础 知 识 真 题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 本 大 题 共 60 小 题, 每 小 题 0.5 分, 共 30 分 以 下 各 小 题 所 给 出 的 四 个 选 项 中, 只 有 一 项 最 符 合 题 目 要 求 ) 1. 以 下 关 于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的 说 法, 错 误 的 是 ( ) A.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台 南 二 中 104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期 中 考 高 三 國 文 科 解 答 壹 選 擇 題 1 B 2 B 3 C 4 A 5 A 6 C 7 B 8 C 9 B 10 D 11 A 12 D 13 A 14 B 15 B 16 D 17 A 18 AB 19 E

國 立 台 南 二 中 104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期 中 考 高 三 國 文 科 解 答 壹 選 擇 題 1 B 2 B 3 C 4 A 5 A 6 C 7 B 8 C 9 B 10 D 11 A 12 D 13 A 14 B 15 B 16 D 17 A 18 AB 19 E 國 立 台 南 二 中 104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一 次 期 中 考 高 三 國 文 科 解 答 壹 選 擇 題 1 B 2 B 3 C 4 A 5 A 6 C 7 B 8 C 9 B 10 D 11 A 12 D 13 A 14 B 15 B 16 D 17 A 18 AB 19 E 20 AD 21 BDE 22 ABCD 23 ABD 24 BD 解 析 1.(A) ㄌㄧˋ/ㄓㄣˇ

More information

!! "#$% & ()*+,-. &/ 00 " %0#0 % 00 " %0#0 %1% 2 %1$ 2 % )869:;.,*8656<,*= 9*>? *> A6)5, B,55, C,*D, B6 E)*)7)55) " F9D,

!! #$% & ()*+,-. &/ 00  %0#0 % 00  %0#0 %1% 2 %1$ 2 % )869:;.,*8656<,*= 9*>? *> A6)5, B,55, C,*D, B6 E)*)7)55)  F9D, !!!!!!!!!!! !! "#$% & ()*+,-. &/ 00 " %0#0 % 00 " %0#0 %1% 2 %1$ 2 %13 4-+567)869:;.,*8656?884 2 @@@=.,*8656 A6)5, B,55, C,*D, B6 E)*)7)55) " F9D, G8)5H=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Pol_Les3_1.doc

Pol_Les3_1.doc 唯 物 辩 证 法 ( 上 ) 课 后 练 习 单 选 题 1 在 马 克 思 的 墓 碑 上 刻 着 两 行 字 : 以 往 的 哲 学 家 只 是 解 释 世 界, 而 问 题 在 于 改 造 世 界 这 主 要 说 明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坚 持 ( ) A. 阶 级 性 B. 思 辨 性 C. 实 践 性 D. 科 学 性 2 维 生 素 是 维 持 人 体 正 常 功 能 的 重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