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絲路機會高收益債券公開說明書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台新絲路機會高收益債券公開說明書"

Transcription

1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 公開說明書 一 基金名稱 : 台新智慧生活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二 基金種類 : 海外股票型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三 基本投資方針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壹 九 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簡述 四 基金型態 : 開放式 五 投資地區 : 投資於國內及國外 六 基金計價幣別 : 新臺幣及美元 七 本次核准發行總面額 : ( 一 ) 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最高為新臺幣壹佰伍拾億元 ( 二 ) 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最高為等值新臺幣伍拾億元 八 本次核准發行受益權單位數 : ( 一 ) 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最高為基準受益權單位壹拾伍億個單位 ( 二 ) 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最高為基準受益權單位伍億個單位 九 保證機構名稱 : 本基金 非保本型基金, 無需保證機構 十 經理公司 : 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注意事項 : ( 一 )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 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 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 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 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 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 二 ) 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 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者依法負責 ( 三 ) 本基金無受存款保險 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故投資本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 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 ( 四 ) 為避免因投資人短線交易頻繁, 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 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投資人之權益, 並稀釋基金之獲利, 本基金不歡迎投資人進行短線交易 ( 五 ) 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投資之風險包括類股過度集中風險 產業景氣循環風險 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風險 政經情勢變動風險 流動性風險 商品交易對手信用風險 從事證券相關商品操作風險等 ( 六 ) 本基金包含新臺幣及美元計價, 如投資人以其他非本基金計價幣別之貨幣換匯後投資本基金者, 須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 此外, 因投資人與銀行外匯交易有買價與賣價之差異, 投資人進行換匯時將承擔買賣價差, 此價差依各銀行報價而訂 投資人尚須承擔匯款費用, 且外幣匯款費用可能高於新臺幣匯款費用 ( 七 ) 投資人應特別留意, 本基金因計價幣別不同, 投資人申購之受益權單位數為該申購幣別金額除以面額計, 於召開受益人會議時, 各計價幣別受益權單位每受益權單位有一表決權, 不因投資人取得各級別每受益權單位之成本不同而異

2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 八 ) 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揭露請詳見第 15 頁 ~ 第 18 頁及第 20 頁 ~ 第 24 頁 ( 九 ) 本基金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得於基金銷售機構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OBU) 或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 (OSU) 銷售 投資人可至下列網址查詢本公開說明書 : 1 台新投信 : 2 公開資訊觀測站 : / 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106 年 11 月刊印

3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封裡 經理公司總公司 保管機構 受託管理機構無 海外顧問機構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 保證機構無 受益憑證簽證機構 受益憑證事務代理機構 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名稱 : 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十三樓 電話 :(02) 網址 : 發言人 : 閻正宇總經理 電子郵件信箱 :gmanager@tsit.com.tw 名稱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一二 號 電話 :(02) 網址 : 名稱 :CPR Asset Management 地址 :90, Boulevard Pasteur CS Paris CEDEX 15 電話 :+33 (0) 網址 : 名稱 : 美國北美信託 (The Northern Trust Company) 地址 :50 South LaSalle Street Chicago, Illinois 60603, U.S.A 電話 : 網址 : 無 名稱 : 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十三樓 電話 :(02) 網址 : 會計師姓名 : 劉水恩楊靜婷 事務所名稱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 : 臺北市民生東路三段一五六號十二樓 電話 :(02) 網址 : 信用評等機構經理公司或本基金均無 公開說明書分送計畫 投資人申訴管道 陳列處所 : 經理公司 本基金保管機構及本基金各基金銷售機構 索取方式 : 投資人可前往陳列處所或電洽經理公司或上經理公司網站 ( 下載或上公開資訊觀測站 (mops.twse.com.tw) 下載 分送方式 : 向經理公司索取者, 本公司將以郵寄或電子郵件傳輸方式交付予投資人 1. 電話申訴 : 客服專線 (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17:30) 2. 電子郵件申訴 : 電子郵件信箱 fundsrv@tsit.com.tw, 請載明投資人之姓名 聯絡電 話 電子郵件信箱並詳述申訴之內容 3. 書面申訴 : 郵寄地址 104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 96 號 13 樓台新投信收, 請載明投 資人之姓名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並詳述申訴之內容

4 目錄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一壹 基金簡介... 一貳 基金性質... 九參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職責... 九肆 基金投資... 一三伍 投資風險揭露... 二 陸 收益分配... 二五柒 申購受益憑證... 二五捌 買回受益憑證... 二七玖 受益人之權利及費用負擔... 二九拾 基金之資訊揭露... 三一拾壹 基金運用狀況... 三四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主要內容... 三五壹 基金名稱 經理公司名稱 基金保管機構名稱及基金存續期間... 三五貳 基金發行總面額及受益權單位總數... 三五參 受益憑證之發行及簽證... 三五肆 受益憑證之申購... 三六伍 基金之成立與不成立... 三六陸 受益憑證上市及終止上市... 三六柒 基金之資產... 三六捌 基金應負擔之費用... 三七玖 受益人之權利 義務與責任... 三八拾 經理公司之權利 義務與責任... 三八拾壹 基金保管機構之權利 義務與責任... 三八拾貳 運用基金投資證券之基本方針及範圍... 三八拾參 收益分配... 三八拾肆 受益憑證之買回... 三八拾伍 基金淨資產價值及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計算... 三八拾陸 基金經理公司之更換... 四 拾柒 基金保管機構之更換... 四 拾捌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終止... 四 拾玖 基金之清算... 四一貳拾 受益人名簿... 四二貳拾壹 受益人會議... 四二

5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貳拾貳 通知及公告... 四二貳拾參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修訂... 四二 經理公司概況... 四三壹 事業簡介... 四三貳 事業組織... 四七參 利害關係公司揭露... 五二肆 營運情形... 五三伍 受處罰之情形... 五四陸 訴訟或非訟事件... 五四 未載事項... 五四 基金銷售機構及經理公司委任辦理基金銷售業務之機構名稱 地址及電話... 五五 特別應記載事項... 五五一 經理公司遵守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聲明書 ( 詳見附錄一 ) 五五二 經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詳見附錄二 )... 五五三 經理公司就公司治理運作情形載明之事項 ( 詳見附錄三 )... 五五四 本基金信託契約與契約範本條文對照表 ( 詳見附錄四 )... 五五五 經理公司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 詳見附錄五 )... 五五六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價值之計算標準 ( 詳見附錄六 )... 五五七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之可容忍偏差率標準及處理作業辦法 ( 詳見附錄七 )... 五五八 經理公司評價委員會之運作機制 ( 詳見附錄八 )... 五五九 基金投資地區 ( 國 ) 經濟環境及主要投資證券市場概況 ( 詳見附錄九 )... 五五 附錄一 經理公司遵守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之聲明書... 五六 附錄二 經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五七 附錄三 經理公司應就公司治理情形載明之事項... 五八 附錄四 台新智慧生活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與基金契約範本條文對照表... 六 附錄五 經理公司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九四 附錄六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價值之計算標準... 一 四 附錄七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之可容忍偏差率標準及處理作業辦法 一一 附錄八 經理公司評價委員會之運作機制... 一一二 附錄九 基金投資地區( 國 ) 經濟環境及主要投資證券市場概況... 一一三

6 基金概況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壹 基金簡介 一 發行總面額台新智慧生活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本基金 ) 首次淨發行總面額最高為等值新臺幣貳佰億元, 最低為等值新臺幣參億元 其中, ( 一 ) 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首次淨發行總面額最高為新臺幣壹佰伍拾億元 ( 二 ) 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首次淨發行總面額最高為等值新臺幣伍拾億元 二 受益權單位總數 ( 一 ) 基準受益權單位 : 指用以換算各類型受益權單位, 計算本基金總受益權單位之依據, 本基金基準受益權單位為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 ( 二 ) 各類型受益權單位首次淨發行總數如下 : 1. 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淨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最高為基準受益權單位壹拾伍億個單位 2. 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淨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最高為基準受益權單位伍億個單位 ( 三 ) 各類型受益權單位與基準受益權單位之換算比率 : 與基準受益權單位受益權單位名稱面額之換算比率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新臺幣 10 元 1:1 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美元 10 元 1: 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與基準受益權單位之換算比率計算方式, 以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按成立日前一營業日依信託契約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自彭博 (Bloomberg) 資訊系統所取得之美元與新臺幣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臺幣後, 除以基準貨幣受益權單位受益權單位發行價格得出 三 每受益權單位面額 ( 一 ) 新臺幣計價之受益權單位每受益權單位面額為新臺幣壹拾元 ( 二 ) 美元計價之受益權單位每受益權單位面額為美元壹拾元 四 得否追加發行經理公司募集本基金, 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後, 於符合法令所規定之條件時, 得辦理追加募集 五 成立條件依本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 以下簡稱信託契約 ) 第三條第四項之規定, 於開始募集日起三十天內各類型受益權單位合計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參億元整 本基金成立日期為中華民國 OOO 年 OO 月 OO 日 六 預定發行日期本基金成立前, 不得發行受益憑證, 本基金受益憑證發行日至遲不得超過自本基金成立日起算三十日 七 存續期間本基金之存續期間為不定期限 ; 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時, 本基金存續期間即為屆滿 一

7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八 投資地區及標的 ( 一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 ( 含承銷股票 ) 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之興櫃股票 基金受益憑證 ( 含指數股票型基金 反向型 ETF 商品 ETF 槓桿型 ETF 及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 ) 臺灣存託憑證 認購 ( 售 ) 權證 認股權憑證 政府公債 公司債 ( 含次順位公司債 無擔保公司債 承銷中公司債 可轉換公司債 交換公司債 附認股權公司債 ) 金融債券 ( 含次順位金融債券 ) 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 二 ) 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為 : 1. 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 ( 含承銷股票或特別股 ) 存託憑證 認購 ( 售 ) 權證或認股權憑證 (Warrants)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 (REITs) 及基金受益憑證 基金股份 投資單位 ( 包括反向型 ETF 商品 ETF 及槓桿型 ETF) 2. 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規定, 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 含中央政府公債 公司債 可轉換公司債 附認股權公司債 無擔保公司債 交換公司債 金融債券 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 前述債券不包括以國內有價證券 本國上市 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 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 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 3. 經金管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 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4. 本基金投資區域範圍涵蓋全球, 可投資之國家或地區包含 : 已開發國家或地區 ( 美國 加拿大 英國 冰島 芬蘭 挪威 丹麥 瑞典 德國 法國 荷蘭 奧地利 愛爾蘭 希臘 義大利 西班牙 葡萄牙 瑞士 比利時 盧森堡 以色列 澳洲 紐西蘭 日本 新加坡 香港等地 ), 以及新興國家或地區 ( 印度 中國 印尼 越南 菲律賓 馬來西亞 泰國 韓國 墨西哥 巴西 智利 阿根廷 哥倫比亞 祕魯 南非 俄羅斯 土耳其 匈牙利 捷克 波蘭等地 ) 5. 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應符合金管會之限制或禁止規定, 如有相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訂者, 從其規定 九 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簡述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 確保基金之安全, 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 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 將本基金投資於前述八所列之有價證券, 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 ( 一 ) 原則上,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 投資於國內外股票 ( 含承銷股票 ) 及存託憑證等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 ( 含 ); 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 含 ); 投資於智慧生活相關概念產業股票 ( 含承銷股票 ) 及存託憑證等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 含 ) ( 二 ) 前述所謂 智慧生活相關概念產業 係指聚焦在創造或受惠於破壞式創新經營模式以促進智慧生活的企業, 包括 : 二

8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1. 數位經濟 : 如虛擬實境或擴充實境 (VR 或 AR) 物聯網 (IoT) 大數據 數位行銷 共享經濟 雲端技術 金融科技 (FinTech) 網路安全等 2. 工業 4.0: 如智慧工廠 3D 列印或 4D 列印 電動車 自動駕駛 無人飛機 機器人或人工智慧 (AI) 等 3. 生命科技與健康醫療 : 如醫療科技 生命科技工具或診斷 免疫療法 遠距醫療 生物科技等 4. 環境保護 : 如能源儲存 頁岩油或頁岩氣 太陽能 精確農業 光伏融資 智慧電網或智慧節能 風力發電等 5. 其他相關產業 : 其他受惠於破壞式創新與智慧生活概念之產業 ( 三 ) 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 在特殊情形下, 為分散風險 確保基金安全之目的, 得不受前述投資比例之限制 所謂特殊情形, 係指 : 1. 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前一個月, 或 2. 任一或合計投資比重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 ( 含 ) 以上之投資國家或地區發生下列任一情形時 : (1) 政治性與經濟性重大且非預期之事件 ( 如政變 戰爭 石油危機 恐怖攻擊及天災等 ), 造成該國金融市場暫停交易, 或法令或稅制政策變更或不可抗力情事, 有影響該國或區域之經濟發展及金融市場安定之虞等情形者 ; (2) 施行外匯管制導致無法匯出入, 或其貨幣單日對美元匯率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五 ( 含 ) 或連續三個交易日對美元匯率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八 ( 含 ) 以上者 ; (3) 證券交易所或店頭市場發布之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有下列情形之一 :A. 最近六個營業日 ( 不含當日 ) 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十以上 ( 含本數 ) B. 最近三十個營業日 ( 不含當日 ) 股價指數累計漲幅或跌幅達百分之二十以上 ( 含本數 ) ( 四 ) 俟前款特殊情形結束後三十個營業日內, 經理公司應立即調整, 以符合第 ( 一 ) 款之比例限制 ( 五 ) 經理公司得以現金 存放於銀行 從事債券附買回交易或買入短期票券或其他經金管會規定之方式保持本基金之資產, 並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處理 上開資產存放之銀行 債券附買回交易交易對象及短期票券發行人 保證人 承兌人或標的物之信用評等, 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 六 ) 經理公司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 得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股票 股價指數 存託憑證或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 之期貨 選擇權或期貨選擇權等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 但從事前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均須符合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 及其他金管會及中央銀行所訂之相關規定 ( 七 ) 經理公司得以換匯 遠期外匯交易 換匯換利交易 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選擇權交易及一籃子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 (Proxy Basket Hedge)( 含換匯 遠期外匯 換匯換利及匯率選擇權 ) 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關商品, 以規避匯率風險 十 投資策略及特色之重點簡述 ( 一 ) 投資策略本基金聚焦於創造或受惠於破壞式創新經營模式以促進智慧生活之企業, 為掌握破壞式創新帶來的智慧生活大趨勢, 透過嚴謹的財務分析與計量模型篩 三

9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選, 由下而上精選標的, 分散布局於全球企業發行之股票 ( 含承銷股票 ) 與存託憑證 謹說明本基金投資策略如下 : 1. 四大投資主軸 : (1) 數位經濟 : 如虛擬實境或擴充實境 (VR 或 AR) 物聯網 (IoT) 大數據 數位行銷 共享經濟 雲端技術 金融科技 (FinTech) 網路安全等 (2) 工業 4.0: 如智慧工廠 3D 列印或 4D 列印 電動車 自動駕駛 無人飛機 機器人或人工智慧 (AI) 等 (3) 生命科技與健康醫療 : 如醫療科技 生命科技工具或診斷 免疫療法 遠距醫療 生物科技等 (4) 環境保護 : 如能源儲存 頁岩油或頁岩氣 太陽能 精確農業 光伏融資 智慧電網或智慧節能 風力發電等 此外, 投資團隊將定期評估分析破壞式創新與智慧生活趨勢發展狀況, 如有新題材亦將納入 2. 匯率避險操作策略本基金預計投資佈局以美元計價之股票為主, 原則上採取自然避險, 但為避免幣值波動而影響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 針對美元兌新台幣將視市場狀況進行適度部分避險, 以降低匯率波動對淨值的影響 ( 二 ) 基金特色 1. 四大面向全方位掌握智慧生活本基金投資配置不侷限在單一產業, 而是由以下四大面向出發, 精選智慧生活相關題材受惠標的 : (1) 數位經濟 : 如虛擬實境或擴充實境 (VR 或 AR) 物聯網 (IoT) 大數據 數位行銷 共享經濟 雲端技術 金融科技 (FinTech) 網路安全等 (2) 工業 4.0: 如智慧工廠 3D 列印或 4D 列印 電動車 自動駕駛 無人飛機 機器人或人工智慧 (AI) 等 (3) 生命科技與健康醫療 : 如醫療科技 生命科技工具或診斷 免疫療法 遠距醫療 生物科技等 (4) 環境保護 : 如能源儲存 頁岩油或頁岩氣 太陽能 精確農業 光伏融資 智慧電網或智慧節能 風力發電等 2. 質化量化兼備由下而上精選透過海外投資顧問內外部研究資源進行公司業務分析, 挖掘符合智慧生活題材之標的, 再利用量化篩選工具與深度基本面分析層層篩選, 依照長期上漲潛力空間予以每檔個股信心度評分, 並根據不同評分設定不同投資比重上限, 從而建構出全球分散佈局的投資組合 3. 多重風險控管機制層層把關本基金除了分散布局之外, 並將針對中小型個股進行流動性控管, 設定每日最低交易量作為投資門檻 另外還將透過系統定期追蹤投資組合持股波動度, 並進行相關性分析 必要時也將進行適度匯率避險, 以降低匯率波動對淨值的影響 十一 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 投資區域涵蓋全球, 主要投資於智慧生活相關概念產業, 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投資人 本基金風險報酬等級為 RR4( 經理公司參照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 將基金風險報酬等級由低至高編制為 RR1 RR2 RR3 RR4 RR5 五個等級 ), 惟本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無法涵蓋所有風 四

10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險, 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 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並斟酌個人風險承擔能力及資金可運用期間長短後辦理投資 本基金其他主要風險請詳本公開說明書 壹 基金概況 / 伍 投資風險之揭露 本公司各類型基金之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如下表 : 基金類型投資區域主要投資標的 / 產業風險報酬等級 股票型 債券型 ( 固定收益型 ) 保本型 貨幣市場型 平衡型 ( 混合型 ) 金融資產證券化型不動產證券化型指數型及指數股票型 (ETF) 槓桿 / 反向之指數型及指數 全球 區域或單一國家 ( 已開發 ) 區域或單一國家 ( 新興市場 亞洲 大中華 其他 ) 一般型 ( 已開發市場 ) 公用事業 電訊 醫療健康護理一般型 中小型 金融 倫理 / 社會責任投資 生物科技 一般科技 資訊科技 工業 能源 替代能源 天然資源 週期性消費品及服務 非週期性消費品及服務 基礎產業 其他產業 未能分類黃金貴金屬公用事業 電訊 醫療健康護理一般型 中小型 金融 倫理 / 社會責任投資 生物科技 一般科技 資訊科技 工業 能源 替代能源 天然資源 週期性消費品及服務 非週期性消費品及服務 基礎產業 其他產業 未能分類黃金貴金屬一般型 ( 單一國家 - 臺灣 ) 一般型 公用事業 電訊 醫療健康護理 中小型 金融 倫理 / 社會責任投資 生物科技 一般科技 資訊科技 工業 能源 替代能源 天然資源 週期性消費品及服務 非週期性消費品及服務 基礎產業 黃金貴金屬 其他產業 未能分類 投資等級之債券全球 區域高收益債券 ( 非投資等級之債券 ) 或單一國家可轉換債券 ( 已開發 ) 主要投資標的係動態調整為投資等級債券或非投資等級債券 ( 複合式債券基金 ) 區域或單一國家 ( 新興市場 亞洲 大中華 其他 ) 投資等級之債券主要投資標的係動態調整為投資等級債券或非投資等級債券 ( 複合式債券基金 ) 高收益債券 ( 非投資等級之債券 ) 可轉換債券 投資等級非投資等級全球 區域或單一國家 ( 已開發 ) 區域或單一國家 ( 新興市場 亞洲 大中華 其他 ) RR3 RR4 RR5 RR3 RR4 RR5 RR4 RR5 RR2 RR3 RR2 RR3 RR4 按基金主要投資標的歸屬風險報酬等級 RR1 RR3 ( 偏股操作為 RR4 或 RR5) RR2 RR3 RR4 RR5 同指數追蹤標的之風險報酬等級 以指數追蹤標的之風險等級, 往上加一個 五

11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基金類型投資區域主要投資標的 / 產業風險報酬等級 股票型 (ETF) 同主要投資標的風險組合型基金報酬等級同主要投資標的風險其他型報酬等級註 1: 區域 ( 亞洲 大中華 ) 股票型基金係指投信投顧公會委請之專家學者 理柏 (Lipper) 晨星 (Morningstar) 或嘉實資訊 ( 股 ) 公司等基金評鑑機構所作評比資料之基金類型為亞洲或大中華區域者 註 2: 不動產證券化型基金包括不動產證券化型之投信基金, 與主要投資不動產證券化商品之股票型境外基金 註 3: 基金無法歸類為上表所列主要基金類型者, 本公司應自行衡量基金屬性 投資策略及風險特性揭露該基金風險報酬 十二 銷售開始日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募集後,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應於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通知函送達日起六個月內開始募集 十三 銷售方式本基金之受益權單位由經理公司及各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之 十四 銷售價格 ( 一 ) 本基金各類型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價金包括發行價格及申購手續費, 申購手續費由經理公司訂定 本基金受益權單位, 分別以新臺幣及美元為計價貨幣,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 申購價金應以所申購受益權單位之計價貨幣支付, 涉及結匯部分並應依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之規定辦理結匯事宜 ( 二 ) 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如下 : 1. 本基金成立日前 ( 不含當日 ), 每受益權單位以面額為發行價格 2. 本基金成立日起, 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為申購日當日該類型受益憑證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 3. 本基金成立後, 部分類型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為零者, 該類型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 為經理公司於經理公司網站揭露之銷售價格 前述銷售價格以銷售日基準受益權單位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依彭博 (Bloomberg) 資訊系統所取得之外幣與新臺幣之匯率換算後, 乘上該類型受益權單位與基準受益權單位之結算比例 計算範例如下 : 假設 : 銷售日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每單位淨資產價值 (A) 為 元銷售日之美元對新臺幣之結算匯率 (B) 為 1: 則, 結算比例 (C)= 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面額 * 銷售日美元對新臺幣之結算匯率 / 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面額 =10*(B)/10= 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之銷售價格 = 銷售日之新臺幣每單位淨資產價值 / 銷售日之美元對新臺幣結算匯率 * 每單位淨值結算比例 =(A)/32.378*(C)= 元 ( 三 ) 本基金受益憑證申購手續費不列入本基金資產, 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百分之三 實際適用費率由經理公司依其銷售策略在該範圍內調整訂定之 ( 四 ) 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乘以申購單位數所得之金額為發行價額, 發行價額歸本基金資產 等級 六

12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十五 最低申購金額本基金申購人每次申購各類型受益權單位之最低發行價額如下, 惟以經理公司任一基金之買回價金轉申購, 或透過特定金錢信託 投資型保單或財富管理專戶方式申購, 或與經理公司另有約定外, 不在此限 ( 一 ) 自募集日起至成立日 ( 含當日 ) 止 : 1. 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為新臺幣壹萬元整 ; 2. 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為美元壹仟元整 ( 二 ) 成立日後 : 1. 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為新臺幣參仟元整, 如採定期定額扣款申購者, 為新臺幣參仟元整 ( 超過者, 以新臺幣壹仟元或其整數倍數為限 ); 2. 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為美元壹仟元整 ( 三 ) 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暫不開放定期定額申購 十六 經理公司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而可能要求申購人提出之文件及拒絕申購之情況 ( 一 ) 申購人第一次申購基金應依規定提供下列之證件核驗 : 1. 自然人客戶, 其為本國人者, 除未滿十四歲且尚未申請國民身分證者, 可以戶口名簿 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替代外, 應要求其提供國民身分證 ; 其為外國人者, 應要求其提供護照, 並應確認是否為外國高知名度政治人物, 如是, 應採取適當管理措施並定期檢討, 若評估有疑似洗錢徵兆嫌疑, 應留存交易紀錄 憑證, 並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但客戶為未成年人 禁治產人 ( 於民國 98 年 11 月 23 日前適用 ) 或受輔助宣告之人時, 並應提供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或其他可資證明身分之證明文件 2. 客戶為法人或其他機構時, 應要求被授權人提供客戶出具之授權書 被授權人身分證明文件 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 該客戶登記證明文件 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 但繳稅證明不能作為開戶之唯一依據 3. 經理公司對於上開客戶所提供核驗之文件, 除授權書應留存正本外, 其餘文件應留存影本備查 4. 經理公司不接受客戶以匿名或使用假名開戶或申購基金 ( 二 ) 如申購人係以臨櫃交付現金方式辦理申購或委託時, 應實施雙重身分證明文件查核及對所核驗之文件, 除授權書應留存正本外, 其餘文件應留存影本備查, 並請申購人依規定提供下列之證件核驗 1. 自然人客戶, 其為本國人者, 除要求其提供國民身分證, 但未滿十四歲且尚未申請國民身分證者, 可以戶口名簿 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替代外, 並應徵取其他可資證明身分之文件, 如健保卡 護照 駕照 學生證 戶口名簿 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等 ; 其為外國人者, 除要求其提供護照外, 並應徵取如居留證或其他可資證明身分之文件 但客戶為未成年人 禁治產人 ( 於民國 98 年 11 月 23 日前適用 ) 或受輔助宣告之人時, 應增加提供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國民身分證或護照, 以及徵取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其他可資證明身分之證明文件 2. 客戶為法人或其他機構時, 除要求被授權人提供客戶出具之授權書 被授權人身分證明文件 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 該客戶之登記證明文件 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外, 並應徵取董事會議紀錄 公司章程或財務報表等, 始可受理其申購或委託 但繳稅證明不能作為開戶之唯一依據 3. 除前述之國民身分證 護照及登記證明文件外之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應具辨識力 機關學校團體之清冊, 如可確認客戶身分, 亦可當作第二身分證 七

13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明文件 若客戶拒絕提供者, 應予婉拒受理或經確實查證其身分屬實後始予辦理 ( 三 ) 經理公司於檢視客戶及被授權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時, 應注意有無疑似使用假名 人頭 虛設行號或虛設法人團體辦理申購或委託者 ; 或持用偽造 變造身分證明文件 ; 或所提供文件資料可疑 模糊不清, 不願提供其他佐證資料或提供之文件資料無法進行查證者 ; 或客戶不尋常拖延應補充之身分證明文件者 ; 或於受理申購或委託時, 有其他異常情形, 客戶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者等之情形時, 應婉拒受理該類之申購或委託 十七 買回開始日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後, 受益人得依最新公開說明書之規定, 以書面 電子資料或其他約定方式向經理公司或其委任之基金銷售機構提出買回之請求 十八 買回費用 ( 一 ) 本基金買回費用 ( 含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部分 ) 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 並得由經理公司在此範圍內公告後調整 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 本基金現行非短線交易之買回費用為零 ( 二 ) 受益人短線交易者 ( 持有本基金未滿七個日曆日 ( 含第七日 )), 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 (0.01%) 之買回費用 ; 買回費用計算至各計價幣別 元, 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 十九 買回價格除信託契約另有規定外, 各類型受益權單位每受益權單位之買回價格以買回日 ( 指受益憑證買回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之書面或電子資料到達經理公司或公開說明書所載基金銷售機構之次一營業日 ) 該類受益權單位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扣除買回費用計算之 二十 短線交易之規範及處理 ( 一 ) 本基金宜以中長期方式進行投資, 為避免短線交易造成其他受益人權益受損, 及基金操作之困難, 影響基金績效, 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 目前本基金短線交易之認定標準為 持有未滿七個日曆日 ( 含第七日 ), 進行短線交易之受益人須支付買回價金萬分之一之買回費用 ; 買回費用計算至各計價幣別 元, 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 該買回費用並應歸入本基金資產 經理公司並得拒絕從事短線交易之受益人新增申購本基金 經理公司對受益人收取短線交易買回費用, 應公平對待所有受益人, 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申購者, 亦適用此條款, 但按事先約定條件之電腦自動交易投資 定時定額投資 同一基金間轉換 貨幣市場型 類貨幣市場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 開放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在證券商營業處所登錄買賣等得不適用短線交易認定標準 ( 二 ) 短線交易案例說明 : 若於 3 月 1 日申購台新 A 基金 10,000 單位, 在 3 月 7 日交易截止時間前下單買回台新 A 基金 6,000 單位, 就構成持有本基金未滿七個日曆日的 短線交易 ; 若買回日基金淨值為 20 元, 則客戶的買回價金 120,000 元, 將被扣除 0.01% 的短線買回費用, 即 12 元, 並且歸入台新 A 基金資產, 因此客戶將可取回 119,988 元的買回價款 ( 如有跨行匯費須另外扣除 ) 另外短線交易買回的單位數是依 先進先出 的原則扣除並計算費用 同上例, 若客戶於 3 月 8 日 ( 第八個日曆日 ) 進行買回, 則不收取短線交易買回費用 二十一 基金營業日 八

14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指本國證券交易市場交易日 但本基金投資比重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三十五 ( 含 ) 以上之主要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證券交易市場遇例假日休市停止交易時, 不在此限 經理公司得暫停計算本基金淨資產價值, 並得暫停受益權單位之申購 買回及延緩給付買回價金, 並應於一週前於經理公司網站公布主要投資所在國或地區之證券交易市場之例假日 二十二 經理費本基金經理公司之報酬係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依每年百分之貳 (2%) 之比率, 逐日累計計算, 並自本基金成立日起每曆月給付乙次 前述報酬於次曆月五個營業日內以新臺幣自本基金撥付之 二十三 保管費本基金保管機構之報酬係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零點貳陸 (0.26%) 之比率, 由經理公司逐日累計計算, 自本基金成立日起每曆月給付乙次 前述報酬於次曆月五個營業日內以新臺幣自本基金撥付之 二十四 保證機構本基金非保本型基金, 故無保證機構 二十五 是否分配收益本基金之收益全部併入本基金淨資產價值, 不再另行分配收益 二十六 基金績效參考指標 (Benchmark) 本基金無績效參考指標 貳 基金性質 一 基金之設立及其依據本基金係依據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設立, 經金管會 OOO 年 O 月 O 日金管證投字第 OOOOOO 號函核准, 在中華民國境內募集而投資於國內外有價證券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本基金之經理係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辦理, 並受金管會之管理監督 二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關係 ( 一 ) 本基金之信託契約係依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之規定訂定之, 以規範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及本基金受益憑證持有人 ( 以下簡稱受益人 ) 間之權利義務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自信託契約簽訂並生效之日起為信託契約當事人 除經理公司拒絕申購人之申購者外, 申購人自申購並繳足全部價金之日起, 成為信託契約當事人 ( 二 ) 本基金之存續期間為不定期限, 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時, 該基金存續期間即為屆滿 三 追加募集基金者, 刊印該基金成立時及歷次追加發行之情形本基金為首次募集 參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職責 一 經理公司之職責 ( 一 ) 經理公司應依現行有關法令 信託契約之規定暨金管會之指示, 並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經理本基金, 除信託契約另有規定外, 不得為自 九

15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己 其代理人 代表人 受僱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其代理人 代表人或受僱人履行信託契約規定之義務, 有故意或過失時, 經理公司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 負同一責任 經理公司因故意或過失違反法令或信託契約約定, 致生損害於本基金之資產者, 經理公司應對本基金負損害賠償責任 ( 二 ) 除經理公司 其代理人 代表人或受僱人有故意或過失外, 經理公司對本基金之盈虧 受益人或基金保管機構所受之損失不負責任 ( 三 ) 經理公司對於本基金資產之取得及處分有決定權, 並應親自為之, 除金管會另有規定外, 不得複委任第三人處理 但經理公司行使其他本基金資產有關之權利, 必要時得要求基金保管機構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或其代理人出具委託書或提供協助 經理公司就其他本基金資產有關之權利, 得委任或複委任基金保管機構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或律師或會計師行使之 ; 委任或複委任律師或會計師行使權利時, 應通知基金保管機構 ( 四 ) 經理公司在法令許可範圍內, 就本基金有指示基金保管機構及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權, 並得不定期盤點檢查本基金資產 經理公司並應依其判斷 金管會之指示或受益人之請求, 在法令許可範圍內, 採取必要行動, 以促使基金保管機構依信託契約規定履行義務 ( 五 ) 經理公司如認為基金保管機構違反信託契約或有關法令規定, 或有違反之虞時, 應即報金管會 ( 六 ) 經理公司應於本基金開始募集三日前, 或追加募集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通知函送達之日起三日內, 及公開說明書更新或修正後三日內, 將公開說明書電子檔案向金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進行傳輸 ( 七 ) 經理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應於申購人交付申購申請書且完成申購價金之給付前, 交付簡式公開說明書, 並於本基金之銷售文件及廣告內, 標明已備有公開說明書與簡式公開說明書及可供索閱之處所 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情事者, 應由經理公司及其負責人與其他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者, 依法負責 ( 八 ) 經理公司必要時得修正公開說明書, 並公告之, 下列第二款至第四款向同業公會申報外, 其餘款項應向金管會報備 : 1. 依規定無須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而增列新投資標的及其風險事項者 2. 申購人每次申購之最低發行價額 3. 申購手續費 4. 買回費用 5. 配合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變動修正公開說明書內容者 6. 其他對受益人權益有重大影響之修正事項 ( 九 ) 經理公司就證券之買賣交割或其他投資之行為, 應符合中華民國及本基金投資所在國或地區證券市場之相關法令, 經理公司並應指示其所委任之證券商, 就為本基金所為之證券投資, 應以符合中華民國及本基金投資所在國或地區證券市場買賣交割實務之方式為之 ( 十 ) 經理公司運用本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 應符合相關法令及金管會之規定 ( 十一 ) 經理公司與其委任之基金銷售機構間之權利義務關係依銷售契約之規定 經理公司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選任基金銷售機構 ( 十二 ) 經理公司得依信託契約第十六條規定請求本基金給付報酬, 並依有關法令及信託契約規定行使權利及負擔義務 經理公司對於因可歸責於基金保管機構 或國外受託保管機構 或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或票券集中保管事業 一

16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之事由致本基金及 ( 或 ) 受益人所受之損害不負責任, 但經理公司應代為追償 ( 十三 ) 除依法委託基金保管機構保管本基金外, 經理公司如將經理事項委由第三人處理時, 經理公司就該第三人之故意或過失致本基金所受損害, 應予負責 ( 十四 ) 經理公司應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運用本基金 ( 十五 ) 經理公司應依金管會之命令 有關法令及信託契約規定召開受益人會議 惟經理公司有不能或不為召開受益人會議之事由時, 應立即通知基金保管機構 ( 十六 ) 本基金之資料訊息, 除依法或依金管會指示或信託契約另有訂定外, 在公開前, 經理公司或其受僱人應予保密, 不得揭露於他人 ( 十七 ) 經理公司因解散 停業 歇業 撤銷或廢止許可等事由, 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經理公司職務者, 應即洽由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承受其原有權利及義務 經理公司經理本基金顯然不善者, 金管會得命經理公司將本基金移轉於經指定之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 ( 十八 ) 基金保管機構因解散 停業 歇業 撤銷或廢止許可等事由, 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基金保管機構職務者, 經理公司應即洽由其他基金保管機構承受原基金保管機構之原有權利及義務 基金保管機構保管本基金顯然不善者, 金管會得命其將本基金移轉於經指定之其他基金保管機構保管 ( 十九 ) 本基金各類型受益權單位合計淨資產價值低於等值新臺幣參億元時, 經理公司應將淨資產價值及受益人人數告知申購人 於計算前述各類型受益權單位合計金額時, 美元計價之受益權單位部分, 應依信託契約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換算為新臺幣後, 與新臺幣計價之受益權單位合併計算 ( 二十 ) 因發生信託契約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 ( 二 ) 款之情事, 致信託契約終止, 經理公司應於清算人選定前, 報經金管會核准後, 執行必要之程序 ( 二十一 ) 經理公司應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 : 1. 本基金受益權單位分別以新臺幣或美元為計價貨幣 2. 本基金各類型受益權單位之面額及各類型受益權單位與基準受益權單位之換算比率 二 基金保管機構之職責 ( 一 ) 基金保管機構本於信託關係, 受經理公司委託辦理本基金之開戶 保管 處分及收付本基金 受益人申購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額及其他本基金之資產, 應全部交付基金保管機構 ( 二 ) 基金保管機構應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相關法令或本基金在國外之資產所在地國或地區有關法令 信託契約之規定暨金管會之指示, 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 辦理本基金之開戶 保管 處分及收付本基金之資產, 除信託契約另有規定外, 不得為自己 其代理人 代表人 受僱人或任何第三人謀取利益 其代理人 代表人或受僱人履行信託契約規定之義務, 有故意或過失時, 基金保管機構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 負同一責任 基金保管機構因故意或過失違反法令或信託契約約定, 致生損害於本基金之資產者, 基金保管機構應對本基金負損害賠償責任 ( 三 ) 基金保管機構應依經理公司之指示取得或處分本基金之資產, 並行使與該資產有關之權利, 包括但不限於向第三人追償等 但如基金保管機構認為依該項指示辦理有違反信託契約或中華民國有關法令規定之虞時, 得不依經理公司之指示辦理, 惟應立即呈報金管會 基金保管機構非依有關法令或信託契 一一

17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約規定不得處分本基金資產, 就與本基金資產有關權利之行使, 並應依經理公司之要求提供委託書或其他必要之協助 ( 四 ) 基金保管機構得委託國外金融機構為本基金國外受託保管機構, 與經理公司指定之國外證券經紀商進行國外證券買賣交割手續, 並保管本基金存放於國外之資產, 及行使與該資產有關之權利 基金保管機構對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選任 監督及指示, 依下列規定為之 : 1. 基金保管機構對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選任, 應經經理公司同意 2. 基金保管機構對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選任或指示, 因故意或過失而致本基金生損害者, 應負賠償責任 3.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如因解散 破產或其他事由而不能繼續保管本基金國外資產者, 基金保管機構應即另覓適格之國外受託保管機構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更換, 應經經理公司同意 ( 五 ) 基金保管機構依信託契約規定應履行之責任及義務, 如委由國外受託保管機構處理者, 基金保管機構就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故意或過失, 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 如因而致損害本基金之資產時, 基金保管機構應負賠償責任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之報酬由基金保管機構負擔 ( 六 ) 基金保管機構得為履行信託契約之義務, 透過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票券集中保管事業 中央登錄公債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相關證券交易市場 結算機構 銀行間匯款及結算系統 一般通訊系統等機構或系統處理或保管基金相關事務 但如有可歸責前述機構或系統之事由致本基金受損害, 除基金保管機構有故意或過失者, 基金保管機構不負賠償責任, 但基金保管機構應代為追償 ( 七 ) 基金保管機構得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其他投資所在國或地區證券交易市場相關法令之規定, 複委任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代為保管本基金購入之有價證券或證券相關商品並履行信託契約之義務, 有關費用由基金保管機構負擔 ( 八 ) 基金保管機構僅得於下列情況下, 處分本基金之資產 : 1. 依經理公司指示而為下列行為 : (1) 因投資決策所需之投資組合調整 (2) 為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所需之保證金帳戶調整或支付權利金 (3) 給付依信託契約第十條約定應由本基金負擔之款項 (4) 給付受益人買回其受益憑證之買回價金 2. 於信託契約終止, 清算本基金時, 依各類型受益權單位受益權比例分派予各該類型受益權單位受益人其所應得之資產 3. 依法令強制規定處分本基金之資產 ( 九 ) 基金保管機構應依法令及信託契約之規定, 定期將本基金之相關表冊交付經理公司, 送由同業公會轉送金管會備查 基金保管機構應於每週最後營業日製作截至該營業日止之保管資產庫存明細表 ( 含股票股利實現明細 ) 銀行存款餘額表及證券相關商品明細表交付經理公司 ; 於每月最後營業日製作截至該營業日止之保管資產庫存明細表 銀行存款餘額表及證券相關商品明細表, 並於次月五個營業日內交付經理公司 ; 由經理公司製作本基金檢查表 資產負債報告書 庫存資產調節表及其他金管會規定之相關報表, 交付基金保管機構查核副署後, 於每月十日前送由同業公會轉送金管會備查 ( 十 ) 基金保管機構應將其所知經理公司違反信託契約或有關法令之事項, 或有違反之虞時, 通知經理公司應依信託契約或有關法令履行其義務, 其有損害受益人權益之虞時, 應即向金管會申報, 並抄送同業公會 但非因基金保管機構之故意或過失而不知者, 不在此限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如有違反國外受託保管契約 一二

18 肆 基金投資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之約定時, 基金保管機構應即通知經理公司並為必要之處置 ( 十一 ) 經理公司因故意或過失, 致損害本基金之資產時, 基金保管機構應為本基金向其追償 ( 十二 ) 基金保管機構得依信託契約第十六條規定請求本基金給付報酬, 並依有關法令及信託契約規定行使權利及負擔義務 基金保管機構對於因可歸責於經理公司或經理公司委任或複委任之第三人之事由, 致本基金所受之損害不負責任, 但基金保管機構應代為追償 ( 十三 ) 金管會指定基金保管機構召開受益人會議時, 基金保管機構應即召開, 所需費用由本基金負擔 ( 十四 ) 基金保管機構及國外受託保管機構除依法令規定 金管會指示或信託契約另有訂定外, 不得將本基金之資料訊息及其他保管事務有關之內容提供予他人 其董事 監察人 經理人 業務人員及其他受僱人員, 亦不得以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從事有價證券買賣之交易活動或洩露予他人 ( 十五 ) 本基金不成立時, 基金保管機構應依經理公司之指示, 於本基金不成立日起十個營業日內, 將申購價金及其利息退還申購人 但有關掛號郵費或匯費由經理公司負擔 ( 十六 ) 除本條前述之規定外, 基金保管機構對本基金或其他契約當事人所受之損失不負責任 一 基金投資之方針及範圍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壹 九 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簡述 二 經理公司運用基金投資之決策過程 基金經理人之姓名 主要經 ( 學 ) 歷及權限 最近三年擔任本基金經理人之姓名及任期 基金經理人同時管理其他基金者, 應揭露所管理之其他基金名稱及所採取防止利益衝突之措施 ( 一 ) 決策過程 1. 經理公司運用基金投資之決策過程運用本基金之投資過程分為投資分析 投資決定 投資執行及投資檢討四階段 (1) 投資分析負責人員 : 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及基金經理人步驟 : 由基金經理人與研究人員負責研究分析工作, 依據各種投資標的之基本面 技術面資訊, 以及海外投資顧問公司或專業券商等各方提供之研究結果與相關訊息, 提出研究分析報告, 並透過定期分析會議確立投資方向, 審慎擬定投資分析報告, 經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覆核後, 提供基金經理人作為投資標的之決策依據 (2) 投資決定負責人員 : 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及基金經理人步驟 : 基金經理人依據分析資料與研究報告, 決定投資標的 金額等事項, 並做成投資決定書, 經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覆核後執行之 (3) 投資執行負責人員 : 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 基金經理人及交易員 一三

19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步驟 : 交易員依據基金投資決定書, 執行基金買賣, 做成基金投資執行表, 並報告基金經理人 ; 基金投資執行表中應記載實際買賣之種類 數量 金額或說明差異原因, 並經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核閱 (4) 投資檢討負責人員 : 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及基金經理人步驟 : 就投資現況進行檢討, 按月提出投資檢討報告, 其中包括投資決策與實際情況檢討及投資標的檢討 2. 經理公司運用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決策過程 : 運用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投資過程分為交易分析 交易決定 交易執行及交易檢討四階段 (1) 交易分析負責人員 : 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及基金經理人步驟 : 由基金經理人或研究人員負責撰寫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分析報告, 詳述其分析基礎 根據及建議, 經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覆核後, 提供基金經理人做為投資標的之決策依據 (2) 交易決定負責人員 : 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及基金經理人步驟 : 基金經理人依據研究團隊提出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分析報告, 決定投資標的 金額等事項, 並做成投資決定書, 經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覆核後執行之 (3) 交易執行負責人員 : 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 基金經理人及交易員步驟 : 交易員依據基金投資決定書執行交易, 作成基金投資執行表, 並報告基金經理人 基金執行表中應記載實際買賣之種類 數量 金額或說明差異原因, 並經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核閱 (4) 交易檢討負責人員 : 總經理或權責主管 部門主管及基金經理人步驟 : 就投資現況進行檢討, 按月提出投資檢討報告, 其中包括投資決策與實際情況檢討及投資標的檢討 ( 二 ) 基金經理人之姓名 主要經 ( 學 ) 歷及權限 姓名曾嘉瑜學歷國立臺灣大學財務金融系碩士 1. 台新投信金融商品投資部 (2016/05~ 迄今 ) 2. 渣打銀行 (2012/12~2016/04) 經歷 3. 天達投顧 (2012/04~2012/10) 4. 安聯投信 (2009/06~2012/04) 權限 : 基金經理人應遵照基金投資決策過程操作, 不得違反現行有關法令, 基金管理辦法及信託契約之規定, 並遵守本基金投資運用限制 ( 三 ) 最近三年擔任本基金經理人之姓名及任期 一四

20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姓名曾嘉瑜 期間本基金尚未成立 ( 四 ) 基金經理人同時管理其他基金 : 無 三 經理公司運用基金, 將基金之管理業務複委任第三人處理者, 應敘明複委任業務情形及受託管理機構對受託管理業務之專業能力本基金之管理皆未進行複委任業務 四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 委託國外投資顧問公司提供投資顧問服務者, 應敘明國外投資顧問公司提供基金顧問服務之專業能力本基金國外投資顧問公司為 CPR 資產管理 (CPR Asset Management, 以下簡稱 CPR ), 已有 28 年的歷史, 為法國東方匯理集團 (Amundi Group) 旗下全資擁有的子公司, 管理資產類別涵蓋股債 計量與資產配置等類型, 並負責東方匯理集團旗下所有主題式投資相關產品的開發與投資研究, 近年來 CPR 管理資產規模由 2011 年底的 171 億歐元快速成長至 2016 年底的 392 億歐元, 旗下擁有 104 名員工, 投資團隊平均擁有 15 年的投資經驗 其母公司東方匯理整體管理資產規模更高達 1.1 兆歐元 (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 在歐洲居領先地位, 也是全球前十大資產管理公司 東方匯理在全球超過 30 個國家為機構法人客戶客製化創新產品, 服務對象包括全球最大的主權基金 退休基金 機構法人與企業基金, 合計已發行超過 1000 檔產品 東方匯理在以下幾方面頗受肯定 : 產品績效與透明度以長期顧問服務維繫高品質的客戶關係組織效率與服務客戶的團隊承諾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的投資政策承諾 創新 是 CPR 投資哲學的核心, 除透過集團全球資訊平台獲得總體經濟基本面與產業研究資源,CPR 採取由下而上的選股策略, 運用內外部資源進行公司業務分析以界定投資範圍, 加上自行研發之量化篩選工具, 進行深度基本面財務分析, 例如預估獲利成長 利潤率 資產負債表與股票評價等, 發掘投資機會 投資組合建構之後亦將定期進行波動度監測與相關性分析, 期能協助創造本基金之最佳投資效益 五 基金運用之限制 ( 一 ) 經理公司應依有關法令及信託契約規定, 運用本基金, 除金管會另有規定外, 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 1. 不得投資於結構式利率商品 未上市 未上櫃股票或私募之有價證券 但以原股東身分認購已上市 上櫃之現金增資股票或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承銷有價證券, 不在此限 ; 2. 不得投資於國內未上市或未上櫃之次順位公司債及次順位金融債券 ; 3. 不得為放款或提供擔保 ; 4. 不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 ; 5. 不得對經理公司自身經理之其他各基金 共同信託基金 全權委託帳戶或自有資金買賣有價證券帳戶間為證券或證券相關商品交易行為, 但經由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委託買賣成交, 且非故意發生相對交易之結果者, 不在此限 ; 一五

21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6. 不得投資於經理公司或與經理公司有利害關係之公司所發行之證券, 但不包含經理公司或與經理公司有利害關係之公司所發行之受益憑證 基金股份或單位信託 ; 7. 除經受益人請求買回或因本基金全部或一部不再存續而收回受益憑證外, 不得運用本基金之資產買入本基金之受益憑證 ; 8. 投資於任一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 ( 含承銷股票 ) 存託憑證及公司債 ( 含次順位公司債 可轉換公司債 交換公司債 附認股權公司債 ) 或金融債券 ( 含次順位金融債券 ) 之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 投資於任一公司所發行次順位公司債之總額, 不得超過該公司該次 ( 如有分券指分券後 ) 所發行次順位公司債總額之百分之十 上開次順位公司債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 9. 投資於任一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 ( 含承銷股票 ) 存託憑證 認購 ( 售 ) 權證或認股權憑證之股份總額, 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 ; 所經理之全部基金投資於任一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 ( 含承銷股票 ) 存託憑證 認購 ( 售 ) 權證或認股權憑證之股份總額, 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 惟認購權證 認股權證與認售權證之股份總額得相互沖抵 (Netting), 以合併計算得投資之比率上限 ; 10. 投資於認購 ( 售 ) 權證或認股權憑證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五 ; 11. 投資於任一興櫃股票之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 ; 投資於興櫃股票之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五, 惟投資之興櫃股票為初次上市或上櫃公開銷售者, 得不計入前述之比率限制 ; 12. 投資於任一興櫃股票之股份總額, 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 所經理之全部基金投資於任一興櫃股票之股份總額, 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之百分之三, 惟投資之興櫃股票為初次上市或上櫃公開銷售者, 得不計入前述之比率限制 ; 13. 投資於任一公司所發行無擔保公司債 ( 含次順位公司債 可轉換公司債 交換公司債 附認股權公司債 ) 之總額, 不得超過該公司所發行無擔保公司債總額之百分之十 ; 14. 投資於任一上市或上櫃公司承銷股票之總數, 不得超過該次承銷總數之百分之一 ; 15. 經理公司所經理之全部基金, 投資於同一次承銷股票之總數, 不得超過該次承銷總數之百分之三 ; 16. 不得將本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借予他人 但符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者, 不在此限 ; 17. 除投資於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外, 不得投資於市價為前一營業日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九十以上之上市基金受益憑證 ; 18. 投資於基金受益憑證之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 ; 投資於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 國內外證券交易市場之反向型 ETF 商品 ETF 及槓桿型 ETF 之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 19. 投資於任一基金之受益權單位總數, 不得超過被投資基金已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之百分之十 ; 所經理之全部基金投資於任一基金受益權單位總數, 不得超過被投資基金已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之百分之二十 ; 20. 委託單一證券商買賣股票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當年度買賣股票總金額之百分之三十 但基金成立未滿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者, 不在此限 ; 一六

22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21. 投資於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之基金時, 不得收取經理費 ; 22. 不得轉讓或出售本基金所購入股票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 ; 23. 投資於任一公司發行 保證或背書之短期票券及有價證券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但投資於基金受益憑證者, 不在此限 ; 24. 投資任一銀行所發行股票及金融債券 ( 含次順位金融債券 ) 之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 投資於任一銀行所發行金融債券 ( 含次順位金融債券 ) 之總金額, 不得超過該銀行所發行金融債券總額之百分之十 ; 投資於任一銀行所發行次順位金融債券之總額, 不得超過該銀行該次 ( 如有分券指分券後 ) 所發行次順位金融債券總額之百分之十 上開次順位金融債券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 25. 投資於任一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所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及不得超過該國際金融組織於我國境內所發行國際金融組織債券總金額之百分之十 ; 26. 投資於任一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總額, 不得超過該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該次 ( 如有分券指分券後 ) 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總額之百分之十 ; 亦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上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應符合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 27. 投資於任一創始機構發行之股票 公司債 金融債券及將金融資產信託與受託機構或讓與特殊目的公司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上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應符合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 28. 經理公司與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創始機構 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之任一機構具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稱利害關係公司之關係者, 經理公司不得運用基金投資於該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 ; 29. 投資於任一受託機構發行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權單位總數, 不得超過該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已發行受益權單位總數之百分之十 ; 上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 30. 投資於任一受託機構發行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之總額, 不得超過該受託機構該次 ( 如有分券指分券後 ) 發行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總額之百分之十 上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應符合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者 ; 31. 投資於任一受託機構發行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之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32. 投資於任一委託人將不動產資產信託與受託機構發行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將金融資產信託與受託機構或讓與特殊目的公司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 及其所發行之股票 公司債 金融債券之總金額, 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 33. 經理公司與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之受託機構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之受託機構或委託人具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稱利害關係公司之關係者, 經理公司不得運用基金投資於該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 34. 不得從事不當交易行為而影響基金淨資產價值 ; 一七

23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35. 不得為經金管會規定之其他禁止或限制事項 ( 二 ) 前項第 5 款所稱各基金, 第 9 款 第 12 款 第 15 款及第 19 款所稱所經理之全部基金, 包括經理公司募集或私募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期貨信託基金 ; 第 26 款及第 27 款不包括經金管會核定為短期票券之金額 ( 三 ) 前述 ( 一 ) 第 8 至第 15 款 第 17 至第 20 款 第 23 至第 27 款及第 29 款至第 32 款規定比例之限制, 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 從其規定 ( 四 ) 經理公司有無違反前述 ( 一 ) 各款禁止規定之行為, 以行為當時之狀況為準 ; 行為後因情事變更致有上述各類禁止規定之情事者, 不受該項限制 但經理公司為籌措現金需處分本基金資產時, 應儘先處分該超出比例部分之資產 六 基金參與股票發行公司股東會行使表決權之處理原則及方法 ( 一 ) 國內部份 : 本基金參與股票發行公司股東會行使表決權之處理原則及方法應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及金管會 105 年 5 月 18 日金管證投字第 號令辦理, 其情形如下, 上述法令如嗣後有變更或修正者, 從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 1. 經理公司行使本基金持有發行公司股票之投票表決權,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經理公司應指派經理公司人員代表為之 且應基於受益人之最大利益行使投票表決權, 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該股票發行公司經營或有不當之安排情事 2. 經理公司行使基金持有股票之投票表決權, 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規定,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 3. 經理公司依下列方式行使基金持有股票之投票表決權者, 得不受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定 應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指派本事業人員代表為之 之限制 : (1) 指派符合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條件之公司行使基金持有股票之投票表決權者 (2) 經理公司所經理之基金符合下列各目條件者, 經理公司得不指派人員出席股東會 : A. 任一基金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份均未達三十萬股且全部基金合計持有股份未達一百萬股 B. 任一基金持有採行電子投票制度之公開發行公司股份均未達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萬分之一且全部基金合計持有股份未達萬分之三 (3) 經理公司除依前述 (1) 規定方式行使基金持有股票之表決權外, 對於所經理之任一基金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份達三十萬股以上或全部基金合計持有股份達一百萬股以上者, 於股東會無選舉董事 監察人議案時 ; 或於股東會有選舉董事 監察人議案, 而其任一基金所持有股份均未達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五或五十萬股時, 經理公司得指派經理公司以外之人員出席股東會 4. 經理公司所經理之任一基金持有公開發行公司股份未達一千股者, 得不向公開發行公司申請核發該基金持有股票之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及表決票, 並得不行使該基金持有股票之股票表決權 但其股數應記入前述 (2) 及 (3) 之股數計算 5. 經理公司依前述 3. 規定指派符合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條件之公司或指派經理公司以外之人員行使基金持有股票之投票表決權, 均應於指派書上就各項議案行使表決權之指示予以明確載明 一八

24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6. 經理公司出借基金持有之股票遇有公開發行公司召開股東會者, 應由經理公司基於專業判斷及受益人最大利益評估是否請求借券人提前還券, 若經評估無須請求提前還券者, 其股數不計入前述 (2) 及 (3) 之股數計算 7. 經理公司之董事 監察人 經理人 業務人員及其他受僱人員, 不得轉讓出席股東會委託書或藉行使基金持有股票之投票表決權, 收受金錢或其他利益 8. 經理公司不得轉讓或出售基金所購入股票發行公司股東會委託書並應將基金所購入股票發行公司之股東會通知書及出席證登記管理, 出席股東會行使表決權並應作成書面紀錄, 循序編號建檔並至少保存五年, 上開書面紀錄應記載表決權行使之評估分析作業 決策程序及執行結果 ( 二 ) 國外部分 : 本基金所投資之國外股票上市或上櫃公司召開股東會, 因考量經濟及地理因素, 經理公司原則上將不親自出席及行使表決權 如有必要可委託本基金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代理基金出席股東會, 由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代表出席該股東會暨行使表決權 七 基金參與所持有基金之受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之處理原則及方法 ( 一 ) 國內部份 1. 經理公司應依據基金之信託契約或公開說明書之規定行使表決權, 基於受益人之最大利益, 支持基金經理公司所提之議案 但基金之經理公司所提之議案有損及受益人權益之虞者, 得依經理公司董事會之決議辦理 2. 經理公司不得轉讓或出售所投資基金之受益人會議表決權 經理公司之董事 監察人 經理人 業務人員或其他受僱人員, 亦不得轉讓或出售該表決權, 收受金錢或其他利益 ( 二 ) 國外部份原則上本基金所投資之國外基金召開受益人會議, 因考量經濟及地理因素, 經理公司將不出席及行使表決權, 除非必要可委託本基金國外受託保管機構代理出席受益人會議, 請國外受託保管機構利用其在全球各地分支機構代表出席受益人會議 八 基金投資國外地區者, 應揭露下列事項 : ( 一 ) 主要投資地區 ( 國 ) 經濟環境概況 ( 二 ) 主要投資證券市場概況 ( 三 ) 投資國外證券化商品或新興產業者, 應敘明該投資標的或產業最近二年國外市場概況 ( 一 ) 至 ( 三 ) 之說明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附錄九 基金投資地區 ( 國 ) 經濟環境及主要投資證券市場概況 ( 四 ) 本基金之外匯收支從事避險交易之避險方法 1. 本基金原則上採取自然避險, 但為避免幣值波動而影響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 經理公司得於本基金成立日起, 就本基金投資於該國家之資產, 依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視情況適度從事換匯 遠期外匯交易 換匯換利交易 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選擇權交易及一籃子外幣間匯率避險交易 (Proxy Basket Hedge)( 含換匯 遠期外匯 換匯換利及匯率選擇權 ) 或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交易之證券相關商品, 以規避貨幣之匯兌風險 但須符合中華民國中央銀行 金管會及投資所在國家或地區之相關法令規定, 如因相關法令或規定修正者, 從其規定 一九

25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2. 投資以外國貨幣計價之資產時, 包含以外國貨幣型態持有之現金部位, 於從事遠匯或換匯交易之操作時, 金額與期間, 不得超過持有該外國貨幣計價資產之價值與期間 ( 五 ) 基金投資國外地區者,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說明配合本基金出席所投資外國股票 ( 或基金 ) 發行公司股東會 ( 受益人會議 ) 之處理原則及方法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肆 六及七之說明 九 下列種類基金應再敘明之事項 ( 一 ) 保本型基金 : 無, 本基金非屬保本型基金 ( 二 ) 指數型基金及指數股票型基金 : 無, 本基金非屬指數型基金及指數股票型基金 ( 三 ) 傘型基金 : 無, 本基金非屬傘型基金 ( 四 ) 外幣計價基金 : 本基金受益權單位, 分別以新臺幣及美元為計價貨幣, 受益人之申購價金 ( 或買回價金 ) 將依其申請申購 ( 或買回 ) 之受益權單位計價幣別為之 伍 投資風險揭露 一 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本基金投資之各產業有時因產業的循環或非經濟因素而導致價格出現劇烈波動, 若本基金投資比重集中於少數類股, 即有可能產生集中化之情形, 經理公司將盡量嚴控類股集中度過高, 分散投資, 惟仍有類股過度集中之可能性 二 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每一個產業都有不同的景氣循環週期, 且常在不同發展階段而有所不同, 影響所及, 各產業之景氣循環風險互異, 大體而言, 本基金將因投資標的所屬產業景氣循環波動的特性而須承受相關的風險, 當特定產業景氣趨向保守時, 其相關企業盈餘及成長性將因此受到抑制, 進而個別公司的表現將隨產業景氣收縮而向下修正, 將一定程度地影響本基金淨資產的表現 三 流動性風險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全球市場之股票等有價證券, 可能因政經環境較不穩定, 或因市場接手意願不強或市場交易不活絡, 而產生投資市場流動性不足的風險, 相對影響本基金之淨值, 甚至延後買回價金之給付時間 經理公司將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盡力規避可能之流動性風險 四 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 ( 一 ) 投資國家如因政經因素實施外匯管制, 致使投資資金無法變現或無法匯回, 形成外匯管制風險, 將造成基金無法處分資產或支付買回款項 ( 二 ) 本基金以新臺幣及美元計價, 投資人以其他非基金計價幣別之貨幣換匯後投資本基金, 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換匯時匯率變動風險 此外, 投資人尚須承擔匯款費用, 且外幣匯款費用可能高於新臺幣匯款費用, 投資人亦須留意外幣匯款到達時點可能因受款行作業時間而遞延 ( 三 ) 本基金可能投資不同國家或地區, 於處理資產之匯入匯出而持有其他於非基金計價幣別的投資標的, 當不同幣別間之匯率產生較大變化時, 將會影響該基金之淨資產價值, 本基金雖然從事遠期外匯或換匯交易之操作, 以降低外匯的匯兌風險, 但不表示風險得完全規避 二

26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五 投資地區政治 經濟變動之風險本基金所投資地區之經濟情勢及變動, 如勞動力不足 罷工 暴動等, 均可能使所投資之市場造成直接性或間接性的影響 本基金以嚴謹的投資決策流程, 提高資產配置之決策品質, 並有助於及早發現所投資地區可能發生之經濟或金融危機, 相當程度達到防範於未然的效果 ; 當投資國家發生經濟風險時, 基金經理人將根據各項取得資訊作專業判斷, 對投資於該國家的比重進行減碼或進行停止投資決定, 其程度大小, 將視影響輕重決定 惟本基金不能也無法保證該風險發生之可能性 六 商品交易對手及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主要風險在於為交易對手在交易後或交割時無法履行契約中規定義務時所產生的風險, 若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原先交易條件, 將產生違約損失風險 ; 本基金投資有價證券時, 可能因交易對手 ( 國內及國外券商 ) 經營不善倒閉 未履行交割義務, 造成基金淨資產價值減損, 但本基金之商品交易對手皆為合法金融機構, 所有交易流程完全遵守政府法規規定, 選擇信用良好交易對手並分散於不同交易對手, 因此應可有效降低商品交易對手風險 本基金無保證機構, 故無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 七 投資結構式商品之風險本基金不得投資結構式商品, 故無此類風險 八 其他投資標的或特定投資策略之風險 ( 一 ) 投資承銷股票之風險承銷股票包含已上市 上櫃同種類之現金增資承銷股票及初次上市上櫃股票之承銷股票 本基金投資承銷股票之投資決策同樣涵蓋投資分析 決定 執行 檢討之落實執行, 而在風險控管部分除評估投資標的信用評等 個股流動性之風控 價格價值衡量及產業面之衡量, 並著重承銷商本身之信用評等 惟投資承銷股票時間落差的風險 - 繳款之後到股票掛牌上市上櫃之前的風險必須特別留意 惟仍將曝露於投資承銷股票時間落差的風險 ( 二 ) 投資興櫃股票之風險興櫃股票係指已申報上市 ( 櫃 ) 輔導契約之公開發行公司的普通股股票, 在未上市 ( 櫃 ) 掛牌前, 經過櫃檯買賣中心核准, 先行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議價買賣者 本基金雖可投資已經金管會核准上市 ( 櫃 ) 契約之興櫃股票, 仍有以下風險 : 1. 流動性風險 : 因興櫃市場係提供新興企業進入市場之交易管道, 相對於集中交易市場可能具有成交量較低 公司資本額較小及設立時間較短等特性, 且該市場並無漲跌幅之限制, 因此具有股價巨幅波動及流動性不足之風險 2. 信用風險 : 因興櫃股票屬議價買賣交易, 其議價程序中, 需由雙方自行承擔信用風險, 且若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原先交易條件, 將產生違約損失風險 ( 三 ) 投資受益憑證之風險 1. 大量贖回風險 : 本基金所投資之受益憑證, 若遇眾多投資人同時贖回, 致使所投資之受益憑證需於短時間內支付贖回款項時, 或有延緩買回價金給付之時間 2. 產業景氣風險 : 本基金所投資之國內外受益憑證, 若有政經情勢或法規之變動, 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二一

27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3. 資訊揭露不對稱風險 : 本基金所投資之受益憑證, 可能因無法取得該等受益憑證之完整資訊, 如持股內容 基金經理人操作策略等, 可能產生資訊透明度不足之風險 4. 流動性風險 : 當本基金所投資之受益憑證之投資標的可能欠缺市場流動性, 導致投資標的無法適時買進或賣出, 進而導致實際價格可能與標的資產產生價差, 相對影響本基金之淨值, 甚至將延緩買回價金支付之時間 5. 外匯管制風險 : 因本基金可能投資於外幣計價之受益憑證, 當所投資所在國實施外匯管制時, 本基金可能有流動性風險 ( 四 ) 投資指數股票型基金之風險指數股票型基金雖然對於非系統性風險已有相當程度之分散, 但仍有系統性風險 ( 五 ) 投資期貨信託基金之風險期貨信託基金係指投資以期貨商品為標的之受益憑證, 其具有多空操作及低保證金之財務槓桿特性, 易於短時間內產生極大的損失及利潤, 導致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呈現巨幅波動 其可能產生之風險包括市場 ( 政治 經濟 社會變動 匯率 利率 股價 指數或其他標的資產之價格波動 ) 風險 流動性風險 信用風險 產業景氣循環變動及法令規範等風險 ( 六 ) 投資反向型 ETF 商品型 ETF 及槓桿型 ETF 之風險 1. 反向型 ETF: 反向型 ETF 主要是運用放空股票 期貨等方式追蹤反向每日現貨指數報酬之 ETF 除市場風險外, 反向型 ETF 可能面臨投資放空標的不足 法規變更而禁止放空之規定 放空標的與指數走勢偏離之追踪誤差及參與 ETF 造市者較少時衍生之流動性不足等風險 2. 商品型 ETF: 商品型 ETF 主要投資於商品原物料市場, 追蹤所連結之商品報價或商品指數之績效表現, 並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除系統風險與匯率風險外, 由於其投資標的商品價格波動較為劇烈, 故該類型基金的波動幅度較一般指數股票型基金高, 投資人必須承受較大之價格波動風險 3. 槓桿型 ETF: 槓桿型 ETF 係以較少的投入金額追求高於指數變動的報酬, 若經理人認為市場上漲機率較高時, 可藉由槓桿型 ETF 加速獲利, 惟若市場下跌, 亦可能需承受較大損失 ( 七 ) 投資存託憑證 (DR) 之風險本基金投資國家在海外掛牌的存託憑證 (DR) 其價格變動不僅和其原掛牌市場呈現高度的連動性, 與其存託憑證 (DR) 掛牌的市場連動性亦相當高 是故在投資存託憑證 (DR) 時, 將兼具原掛牌市場的系統風險及存託憑證 (DR) 掛牌市場的系統性風險的雙重影響, 股價波動性將因而提昇, 風險性亦因而增加 ( 八 ) 投資認購 ( 售 ) 權證或認股權憑證之風險認購 ( 售 ) 權證及認股權憑證是指標的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 ( 以下簡稱發行人 ) 所發行, 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 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 ( 出售 ) 一定數量 ( 執行比例 ) 標的股, 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 為具有高槓桿特性之商品, 交易特性與一般股票不同, 從事權證交易前應瞭解權證之履約價格與標的證券市價之關係, 以及是否具履約價值, 並評估權證價格是否合理, 以降低交易之風險 其主要投資風險如下 : 1. 信用風險 : 認購 ( 售 ) 權證或認股權憑證是一種權利契約, 發行人若財務狀況不佳, 可能無法履約 2. 時間風險 : 權證價格含內在價值 ( 標的股票市價 - 履約價格 ) 及時間價值 ( 權證市價 - 內在價值 ), 愈接近權證到期日, 權證的時間價值愈小 二二

28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3. 價格波動風險 : 權證價格受到標的股價波動之影響, 且權證係依據標的證券股價漲 ( 跌 ) 幅來計算, 但因權證具有高槓桿的投資效益, 因此權證價格波動風險大 ( 九 ) 投資債券之風險本基金可投資政府公債 公司債 ( 含無擔保公司債 次順位公司債 ) 金融債券 ( 含次順位金融債券 ) 國際金融組織債券等, 其投資債券之風險包括 : 1. 利率風險 : 由於債券價格於利率走勢呈反向關係, 當市場利率上揚或與原預期利率下跌走勢相反時, 將使債券價格下跌, 基金資產價值將產生損失並影響基金淨值, 且若整體基金債券投資組合之存續期間愈長, 則受利率風險影響程度將愈大 2. 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 : 本基金投資之債券可能因發行人實際與預期盈餘 管理階層變動 併購或因政治 經濟不穩定而增加其無法償付本金及利息的信用風險, 致影響此類債券價格, 尤於經濟景氣衰退期間, 稍有不利消息, 價格波動可能更為劇烈 3. 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之風險 : 當債券市場流動性不足或發行公司之債券信用評等降低時, 而需賣出持有債券時, 將因我方出售需求之急迫或買方接手之意願不強, 可能發生在短期時間內無法以合理價格出售本基金所持有之債券, 或有低於成本價格出售之風險, 致使基金淨值下跌 4. 投資無擔保公司債之風險 : 投資有擔保公司債因有金融機構保證, 故風險甚低 ; 投資無擔保公司債雖有較高之利息收入, 但有可能面臨發行公司無法償付本息之信用風險 5. 投資次順位公司債之風險 : 次順位公司債是指公司債之發行人與債權人約定其債權於其他先順位債權人獲得清償後始得受償者, 因此, 次順位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受償順序次於其他先順位債權人之債權, 對債權之請求權次於一般債券 6. 次順位金融債券之風險 : 次順位金融債券之債權順位優於普通股及特別股, 但低於普通金融債券, 故其價格與流動性於市場利率變動時, 對基金淨值相對於普通金融債券可能造成較大之影響 7. 投資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之風險 : 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主要由各國資產規模雄厚之銀行或機構所發行, 在國際金融市場享有良好的信譽, 因此, 其發行債券的利率水準一般不高 而且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在我國境內發行的數量佔其資本額比重不高, 到期違約風險較低 8. 投資轉換公司債 交換公司債 附認股權公司債之風險 : 由於該債同時兼具債券與股票之特性, 因此除面臨債券之利率風險 流動性風險與信用風險外, 還可能因標的股票價格波動, 而造成該轉換公司債之價格波動, 其利率風險 外匯波動風險或債券發行違約風險都高於一般債券 若投資於非投資等級或未經信評之轉換公司債, 其風險等同高收益債券, 即違約風險較高, 價格波動風險亦可能較為劇烈 ( 十 ) 投資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之風險主要包括利率風險 不動產供過於求之風險 不動產證券化商品之個別營運風險及不動產遭遇天災人禍之風險 1. 利率風險 : 當利率上升時, 投資人可能在比較衡量不動產投資信託與其他投資標的之相對投資價值後, 在投資標的配置比重上作調整 同時, 利率升高可能衝擊租戶租金確保率 不動產的開發毛利率及投資意願, 將可能 二三

29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影響債券殖利率, 使其他資產相對更具吸引力, 進而影響資金停駐在不動產投資信託的意願 2. 不動產供過於求之風險 : 不動產景氣較佳時, 造成市場供給於短期內急速增加, 在供過於求的情況之下, 不動產的價格或租金收入可能因此下降 3. 不動產證券化商品之個別營運風險 : 不動產產業個別風險較一般有價證券為高, 可能因景氣急速變化導致經營不善或缺乏管理效率而造成虧損, 但本基金所投資之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可能包括辦公大樓 購物中心 醫療院所 出租公寓及飯店等多樣化的資產, 將有效分散單一不動產景氣變化之風險 4. 不動產遭遇天災人禍之風險 : 當自然或人為之火災 爆炸, 水災 地震 海嘯 火山爆發等情事發生時, 超過不動產保險契約上限之損害時, 可能發生顯著的影響 ( 十一 ) 投資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風險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 以 金融資產證券化 為基本架構而發行, 由於該證券乃依未來償付之本金與利息現值為市場評價基礎, 因此利率變化亦將造成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價格波動, 其發行金額 本金持分 收益持分 受償順位等受益內容, 皆影響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投資風險 主要之風險說明如下 : 1. 流動性風險 : 係指受益人欲出售受益證券以取得現金時, 能否以合理價格售出而不至於遭受重大損失或必須支付高額交易費用 2. 提前還款風險 : 提前還款的資金將造成基金現金流量並與規劃不同, 除受原債務人本身之信用狀況影響外, 當利率大幅走低時, 原債務人傾向優先償還利息較高的舊債來降低利息成本 3. 違約風險 : 違約風險係指因債務人未能履行合約而導致現金流量不足, 無法支付受益證券所需之現金流量 原債務人之違約, 將導致信託財產之現金流入未達預期, 進而可能影響受託機構進行受益證券還本付息之能力 4. 信託財產集中風險 : 證券化資產池需具一定程度之分散, 包括單一資產所占權重分散 產業別分散等 倘信託財產過度集中, 單一資產之信用風險將高度影響受益證券之現金流量, 產業間的高度相關亦將影響受益證券之風險暴露情況 5. 利率變動之風險 : 任何固定收益商品之價格皆會受到利率的影響, 受益證券價格會因利率下滑而上升 上揚而下降 九 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風險經理公司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 得運用本基金從事衍生自股票 股價指數 存託憑證或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 之期貨 選擇權或期貨選擇權等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 惟若經理公司判斷市場行情錯誤, 縱使該交易為避險操作, 亦可能造成本基金損失 此外, 若必須於到期日前處分證券相關商品, 則可能有因市場流動性不足而無法成交的風險 十 出借所持有之有價證券之相關風險無, 本基金不出借有價證券 十一 其他投資風險本基金之風險無法因分散投資而完全消除, 所投資有價證券價格漲跌及其他因素之波動皆會影響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增減 二四

30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陸 收益分配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壹 二十五 是否分配收益 柒 申購受益憑證 一 申購程序 地點及截止時間 ( 一 ) 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申購, 應向經理公司或其委任之基金銷售機構辦理申購手續 申購受益權單位應填妥申購書並繳交申購價金, 尚未開戶者應辦理開戶並檢具開戶申請書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若申購人為法人機構, 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暨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辦理之 ( 二 ) 申購截止時間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 本基金於本公司之申購截止時間為 : 1. 書面申請為本基金營業日下午四點三十分止 ( 申購付款方式採委託扣款者為本基金營業日下午四點止 ); 2. 電子交易為本基金營業日下午三點三十分止前 ( 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暫不開放電子交易 ) 其他基金銷售機構依各機構規定之申購截止時間為準, 惟不得逾越本公司所訂定者 投資人除能合理證明其確實於前述截止時間前提出申購申請者外, 如逾時申請時, 應視為次一營業日之申購交易, 對於所有申購本基金之投資人, 經理公司應公平對待之, 不得對特定投資人提供特別優厚之申購條件 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或重大事件導致無法正常營業, 經理公司得依安全考量調整截止時間 惟截止時間前已完成申購手續之交易仍屬有效 二 申購價金之計算及給付方式 ( 一 ) 申購價金之計算 1. 本基金受益權單位, 分別以新臺幣及美元為計價貨幣,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 申購價金應以所申購受益權單位之計價貨幣支付, 涉及結匯部分並應依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之規定辦理結匯事宜 2. 申購價金係指申購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應給付之金額, 各類型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價金包括每受益權單位發行價格乘以申購單位數所得之發行價額及經理公司訂定之申購手續費, 本基金成立之前 ( 不含當日 ) 及成立日後其申購價金之計算, 詳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壹 十四 ( 二 ) 申購價金給付方式 1. 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價金, 申購人應於申購當日將基金申購書件併同申購價金以現金 匯款 轉帳 或經理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所在地票據交換所接受之即期支票支付, 並以上述票據兌現日為申購日, 如上述票據未能兌現者, 申購無效 申購人付清申購價金後, 無須再就其申購給付任何款項 投資人透過特定金錢信託方式申購基金, 應於申購當日將申請書件及申購價金交付銀行或證券商 除經理公司及其委任並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申購基金之基金銷售機構, 得直接收受投資人之申購價金轉入基金專戶外, 其他基金銷售機構僅得收受申購書件並應要求申購人將申購價金直接匯撥至基金專戶 2. 除下述 (1)~(3) 情形外, 經理公司應以申購人之申購價金進入基金專戶當日淨值為計算標準, 計算申購單位數 二五

31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1) 申購本基金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 基金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申購基金, 或投資人於申購當日透過金融機構帳戶扣繳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款項時, 金融機構如於受理申購或扣款之次一營業日上午十時前將申購價金匯撥基金專戶者, 或該等機構因依銀行法第 47-3 條設立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跨行網路系統之不可抗力情事致申購款項未於受理申購或扣款之次一營業日上午十時前匯撥至基金專戶者, 亦以申購當日淨值計算申購單位數 (2) 申購本基金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 基金銷售機構以自己名義為投資人申購基金, 或投資人於申購當日透過金融機構帳戶扣繳外幣申購款項時, 金融機構如已於受理申購或扣款之次一營業日上午十時前將申購價金指示匯撥, 且於受理申購或扣款之次一營業日經理公司確認申購款項已匯入基金專戶或取得金融機構提供已於受理申購或扣款之次一營業日上午十時前指示匯撥之匯款證明文件者, 亦以申購當日淨值計算申購單位數 (3) 基金銷售機構之款項收付作業透過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者, 該事業如已於受理申購或扣款之次一營業日前將申購價金指示匯撥, 且於受理申購或扣款之次一營業日經理公司確認申購款項已匯入基金專戶, 或取得該事業提供已於受理申購或扣款之次一營業日前指示匯撥之匯款證明文件者, 亦以申購當日淨值計算申購單位數 3. 受益人申請於經理公司不同基金之轉申購, 經理公司應以該買回價款實際轉入所申購基金專戶時當日之淨值為計價基準, 計算所得申購之單位數 受益人申請買回基金並同時申請於次一營業日申購同一基金, 經理公司得以該次一營業日之淨值為計價基準, 計算所得申購之單位數 前開申購價金中之申購手續費支付時間, 於經理公司另有特別約定者, 得不限於申購當日交付 4. 受益人不得申請於經理公司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與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間之轉申購 轉申購基金相關事宜悉依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作業程序及中央銀行規定辦理 5. 轉申購涉及人民幣以外之不同外幣兌換時, 經理公司應於公開說明書揭露經理公司辦理有關兌換之流程 匯率適用時點及使用之匯率資訊取得來源 : 不適用, 說明如下 : (1) 因本公司所經理之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類型, 目前除人民幣計價受益權單位類別外, 僅有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類別, 於前述 4. 所訂之轉申購限制條件下, 無有轉申購涉及人民幣以外之不同外幣兌換之情形 (2) 受益人申請不同基金同一計價類別受益權單位之轉申購, 應經經理公司同意, 惟其屬同一貨幣間轉換, 無匯率兌換問題 三 受益憑證之交付 ( 一 ) 本基金受益憑證為記名式, 採無實體發行, 不印製實體受益憑證 ( 二 ) 本基金受益憑證發行日後, 經理公司應於基金保管機構收足申購價金之日起, 於七個營業日內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受益憑證予申購人 ( 三 ) 本基金受益憑證全數以無實體發行, 受益人並不得申請領回實體受益憑證 受益人向經理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所為之申購, 其受益憑證係登載於經理公司開設於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保管劃撥帳戶下之登錄專戶, 或經經理公司同意後, 得指定其本人開設於經理公司之登錄專戶或證券商之保管劃撥帳戶 二六

32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登載於登錄專戶下者, 其後請求買回, 僅得向經理公司或其委任之基金銷售機構為之 四 經理公司不接受申購或基金不成立時之處理 ( 一 ) 不接受申購之處理經理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 惟經理公司如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 應指示基金保管機構自基金保管機構收受申購人之申購價金或票據兌現後之三個營業日內, 將申購價金無息退還申購人 ( 二 ) 本基金不成立時之處理 1. 本基金於開始募集日起三十日內, 未符合信託契約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成立條件時, 本基金不成立 本基金不成立時, 經理公司應立即指示基金保管機構, 於自本基金不成立日起十個營業日內, 以申購人為受款人之記名劃線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或匯款方式, 退還申購價金及加計自基金保管機構收受申購價金之日起至基金保管機構發還申購價金之前一日止, 按基金保管機構活期存款利率計算之利息 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利息計至新臺幣 元, 不滿壹元者, 四捨五入 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利息之計算方式及位數依基金保管機構計價幣別外匯活期存款利息計算方式辦理 2. 本基金不成立時,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除不得請求報酬外, 為本基金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各自負擔, 但退還申購價金及其利息之掛號郵費或匯費由經理公司負擔 捌 買回受益憑證 一 買回程序 地點及截止時間 ( 一 ) 受益人得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後, 於任一營業日以書面 電子資料或其他約定方式向經理公司或其委任之基金銷售機構提出買回之請求 若以書面提出申請, 須加蓋已登記於經理公司之原留印鑑 ( 如係登記簽名者, 則需親自簽名 ) 如以掛號郵寄之方式申請買回者, 以向經理公司申請為限 ( 二 ) 受益人得請求買回受益憑證之全部或一部, 但買回後剩餘之受益憑證所表彰之受益權單位數不及參佰單位者, 除受益人透過特定金錢信託 投資型保單或財富管理專戶方式申購本基金或經經理公司同意者, 不得請求部分買回 ( 三 ) 買回申請截止時間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 本基金於本公司之買回申請截止時間為 : 1. 書面申請為本基金營業日下午四點三十分止 ; 2. 電子交易為本基金營業日下午三點三十分止前 ( 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暫不開放電子交易 ) 其他基金銷售機構依各機構規定之買回申請截止時間為準, 惟不得逾越本公司所訂定者 投資人除能合理證明其確實於前述截止時間前提出買回申請者外, 如逾時申請時, 應視為次一營業日之買回交易, 對於所有申購本基金之投資人, 經理公司應公平對待之, 不得對特定投資人提供特別優厚之買回條件 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或重大事件導致無法正常營業, 經理公司得依安全考量調整截止時間 惟截止時間前已完成買回手續之交易仍屬有效 二 買回價金之計算 ( 一 ) 除信託契約另有規定外, 各類型受益權單位每受益權單位之買回價格, 以買回日 ( 指受益憑證買回申請書及其相關文件之書面或電子資料到達經理公司或 二七

33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基金銷售機構之次一營業日 ) 該類型受益權單位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扣除買回費用計算之 ( 二 ) 有信託契約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鉅額受益憑證買回之情形 ( 即後述五之 ( 一 )), 經理公司應於本基金有足夠流動資產支付全部買回價金之次一計算日, 依該計算日之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恢復計算買回價格 ( 三 ) 有信託契約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暫停計算買回價格之情形 ( 即後述五之 ( 二 )), 經理公司於暫停計算本基金部分或全部類型受益權單位買回價格之情事消滅後之次一營業日, 應即恢復計算該類型受益權單位之買回價格, 並依恢復計算日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計算之 ( 四 ) 本基金買回費用 ( 含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部分 ) 最高不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一, 並得由經理公司在此範圍內公告後調整 本基金現行非短線交易之買回費用為零 受益人為短線交易者 ( 持有本基金未滿七個日曆日 ( 含第七日 )), 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 (0.01%) 之買回費用 ( 短線交易買回費用計算方式請詳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壹 二十 短線交易之規範及處理 ) 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 ( 五 ) 受益人向經理公司委任辦理基金買回業務之基金銷售機構申請辦理本基金受益憑證買回事務時, 基金銷售機構得就每件買回申請酌收買回收件手續費, 用以支付處理買回事務之費用 買回收件手續費之金額依各基金銷售機構之規定, 受益人宜事先諮詢基金銷售機構 買回收件手續費不併入本基金資產 三 買回價金給付之時間及方式 ( 一 ) 除信託契約另有規定外, 買回價金之給付期限為自受益人提出買回受益憑證之請求到達經理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之次一營業日起七個營業日內給付買回價金 ( 二 ) 本基金受益憑證買回價金之給付, 經理公司應指示基金保管機構以受益人為受款人之記名劃線禁止背書轉讓票據 ( 僅限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 ) 或匯款方式為之, 並得於給付買回價金中扣除買回費用 買回收件手續費 掛號郵費 匯費及其他必要之費用 受益人之買回價金按所申請買回之受益權單位計價幣別給付之 ( 三 ) 依信託契約所列暫停計算本基金買回價格之情事發生者 ( 即後述五 ), 經理公司應於該情事消滅後之次一營業日恢復計算本基金之買回價格, 並依恢復計算日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計算之, 並自該計算日起七個營業日內給付買回價金 經理公司就恢復計算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買回價格, 應向金管會報備之 ( 四 ) 經理公司除有信託契約所規定之情形外 ( 即後述五 ), 對受益憑證買回價金給付之指示不得遲延, 如有遲延之情事, 應對受益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 受益憑證之換發本基金採無實體發行, 不製作實體受益憑證, 故不換發受益憑證, 其受益權單位數之變動, 應由經理公司向集中保管事業辦理登錄 五 買回價金遲延給付之情形 ( 一 ) 任一營業日之受益權單位買回價金總額扣除當日申購受益憑證發行價額之餘額, 超過本基金流動資產總額時, 經理公司得報經金管會核准後暫停計算買回價格, 並延緩給付買回價金 二八

34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 二 ) 經理公司因金管會之命令或有下列情事之一, 並經金管會核准者, 經理公司得暫停計算買回價格, 並延緩給付買回價金 : 1.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證券交易所 店頭市場或外匯市場非因例假日而停止交易 ; 2. 通常使用之通信中斷者 ; 3. 因匯兌交易受限制者 ; 4. 有無從收受買回請求或給付買回價金之其他特殊情事者 ( 三 ) 前項所定暫停計算本基金部分或全部類型受益權單位買回價格之情事消滅後之次一營業日, 經理公司應即恢復計算該類型受益權單位之買回價格, 並依恢復計算日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計算之, 並自該計算日起七個營業日內給付買回價金 經理公司就恢復計算本基金各類型每受益權單位買回價格, 應向金管會報備之 六 買回撤銷之情形本基金有前述第五項所定暫停買回價格之核算及遲延給付買回價金之任何情事發生時, 得於暫停計算買回價格公告日 ( 含公告日 ) 起, 向原申請買回之機構或經理公司撤銷買回之申請, 該撤銷買回之申請除因不可抗力情形外, 應於恢復計算買回價格日前 ( 含恢復計算買回價格日 ) 之營業時間內到達原申請買回機構或經理公司, 其原買回之請求方失其效力, 且不得對該撤銷買回之行為, 再予撤銷 玖 受益人之權利及費用負擔 一 受益人應有之權利內容 ( 一 ) 受益人得依信託契約之規定並按其所持有之受益憑證所表彰之受益權行使下列權利 : 1. 剩餘財產分派請求權 2. 受益人會議表決權 3. 有關法令及信託契約規定之其他權利 ( 二 ) 受益人得於經理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之營業時間內, 請求閱覽信託契約最新修訂本, 並得索取下列資料 : 1. 信託契約之最新修訂本影本 經理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得收取工本費 2. 本基金之最新公開說明書 3. 經理公司及本基金之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 三 ) 受益人得請求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履行其依信託契約規定應盡之義務 ( 四 ) 除有關法令或信託契約另有規定外, 受益人不負其他義務或責任 二 受益人應負擔費用之項目及其計算 給付方式 ( 一 ) 受益人應負擔費用之項目及計算如下 : 項 目 計算方式或金額 經理費 按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 2% 之比率, 逐日累計計算 保管費 按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 0.26% 之比率, 逐日累計計算 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 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額之 申購手續費 3% 實際適用費率由經理公司依其銷售策略在該範圍內調整訂定 之 買回費 買回費最高不得超過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 1% 現行非短線交易之買回費為零 短線交易受益人持有本基金未滿七個日曆日 ( 含第七日 ) 者 ( 含透過特定金錢信託方式申購者 ), 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 (0.01%) 之買回費買回費用用 ; 買回費用計算至各計價幣別 元, 不足壹元者四捨五入 本 二九

35 ( 註一 ) 基金不歡迎受益人短線交易 買回收件手續費 召開受益人會議費用 其他費用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受益人每次請求買回受益憑證, 以郵寄或到經理公司辦理者免收收件手續費 ; 至經理公司委任辦理基金買回業務之基金銷售機構辦理者, 買回收件之手續費收費標準, 依各經理公司委任辦理基金買回業務之基金銷售機構規定辦理 每次預估新臺幣伍拾萬元, 若未召開大會, 則無此費用 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尚包括運用本基金所生之經紀商佣金 交易手續費等直接成本及必要費用 本基金應支付之一切稅捐 基金財務報告簽證及核閱費用 訴訟或非訴訟費用 清算費用 ( 詳信託契約第十條 ) 本評估表僅供參酌, 各項費用應視情況以實際發生之金額為準 ( 註一 ) 未滿七個日曆日 係指 : 以 請求買回之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到達經理公司或其委任辦理基金買回業務之基金銷售機構次一營業日 之日減去 申購日 之日期, 小於等於七個日曆日 ( 含第七日 ) 者 ( 買回淨值計算日 ) 減去 ( 申購淨值計算日 ) 七日, 始需支付因短線交易而產生之買回費用, 該費用不一定會產生 ( 二 ) 受益人應負擔費用之給付方式 1. 申購手續費除與經理公司另有約定者外, 於申購時另行支付 2. 買回費 短線交易買回費用於申請買回時自每受益權單位之買回價格中扣除 3. 買回收件手續費於申請買回時另行支付 4. 除前述 1~3 外, 其餘項目均由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三 受益人應負擔租稅之項目及其計算 繳納方式有關本基金之賦稅事項依中華民國 81 年 4 月 23 日財政部 (81) 台財稅字第 號函與中華民國 91 年 11 月 27 日財政部 (91) 台財稅字第 號及其他有關法令辦理 ; 但有關法令修正者, 應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以下各項係根據本基金公開說明書製作日當時仍有效之台灣稅賦規定所作之概略說明, 其僅屬一般性說明, 未必涵蓋本基金所有類型投資者之稅務責任, 且有關之內容及法令解釋方面均可能隨時有所修改, 投資人不應完全依賴此等說明 ( 一 ) 所得稅 1. 基金於證券交易所得稅停徵期間所生之證券交易所得, 在延後分配年度仍適用免徵之規定 2. 受益人申請買回或轉讓受益憑證時, 其買回或轉讓價款減除成本後之所得, 在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期間免納所得稅 3. 本基金清算時分配予受益人之剩餘財產, 內含免徵所得稅之證券交易所得, 仍得免納所得稅 ( 二 ) 證券交易稅受益人轉讓受益憑證時, 應繳證券交易稅 ( 三 ) 印花稅受益憑證之申購 買回及轉讓等有關單據, 均免納印花稅 ( 四 ) 受益人為營利事業者, 可能須依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繳納所得稅, 請就此徵詢稅務專家意見並計算應繳納稅款 ( 五 ) 投資於各投資所在國及地區之資產及其交易產生之各項所得, 均應依各投資所在國及地區有關法令規定繳納稅款 ( 六 ) 本基金於投資所在地因投資所收取之利息收入 出售投資所得收益及其他收入, 可能須繳納扣繳稅款或其他稅捐且可能無法退回 四 受益人會議 ( 一 ) 召開事由 三

36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應召開本基金受益人會議, 但信託契約另有訂定並經金管會核准者, 不在此限 : 1. 修正信託契約者, 但信託契約另有訂定或經理公司認為修正事項對受益人之權益無重大影響, 並經金管會核准者, 不在此限 2. 更換經理公司者 3. 更換基金保管機構者 4. 終止信託契約者 5.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報酬之調增 6. 重大變更本基金投資有價證券或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 7. 其他法令 信託契約規定或經金管會指示事項者 ( 二 ) 召開程序 1. 依法律 命令或信託契約規定, 應由受益人會議決議之事項發生時, 由經理公司召開受益人會議 經理公司不能或不為召開時, 得由基金保管機構召開之 基金保管機構不能或不為召開時, 依信託契約之規定或由受益人自行召開 ; 均不能或不為召開時, 由金管會指定之人召開之 受益人亦得以書面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 逕向金管會申請核准後, 自行召開受益人會議 2. 受益人自行召開受益人會議, 係指繼續持有受益憑證一年以上, 且其所表彰受益權單位數占提出當時該基金已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受益人 但如決議事項係專屬於特定類型受益權單位之事項, 前項之受益人, 係指繼續持有該類型受益憑證一年以上, 且其所表彰該類型受益權單位數占提出當時本基金已發行在外該類型受益權單位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受益人 ( 三 ) 決議方式 1. 受益人會議得以書面或親自出席方式召開 受益人會議以書面方式召開者, 受益人之出席及決議, 應由受益人於受益人會議召開者印發之書面文件 ( 含表決票 ) 為表示, 並依原留存簽名式或印鑑, 簽名或蓋章後, 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送至指定處所 2. 受益人會議之決議, 應經持有代表已發行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受益人出席, 並經出席受益人之表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 但如決議事項係屬於特定類型受益權單位之事項者, 則受益人會議應僅該類型受益權單位之受益人有權出席並行使表決權, 且受益人會議之決議, 應經持有代表已發行該類型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受益人出席, 並經出席受益人之表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 下列事項不得於受益人會議以臨時動議方式提出 : (1) 更換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 (2) 終止信託契約 (3) 變更本基金種類 ( 四 ) 受益人會議應依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 之規定辦理 拾 基金之資訊揭露 一 依現行有關法令及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應揭露之資訊內容 ( 一 )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應通知受益人之事項如下, 但專屬於各類型受益權單位之事項, 得僅通知該類型受益權單位受益人 : 三一

37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1. 信託契約修正之事項 但修正事項對受益人之權益無重大影響者, 得不通知受益人, 而以公告代之 2.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之更換 3. 信託契約之終止及終止後之處理事項 4. 清算本基金剩餘財產分配及清算處理結果之事項 5. 召開受益人會議之有關事項及決議內容 6. 其他依有關法令 金管會之指示 信託契約規定或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認為應通知受益人之事項 ( 二 )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應公告之事項 : 1. 第 ( 一 ) 項規定之事項 2. 每營業日公告前一營業日本基金各類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 3. 每週公布基金投資產業別之持股比例 4. 每月公布基金持有前十大標的之種類 名稱及占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比例等 ; 每季公布基金持有單一標的金額占基金淨資產價值達百分之一之標的種類 名稱及占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比例等 5. 本基金暫停及恢復計算買回價格事項 6.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主營業所所在地變更者 7. 本基金之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8. 其他依有關法令 金管會之指示 信託契約規定或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認為應公告之事項 9. 其他重大應公告事項 ( 如基金所持有之有價證券或證券相關商品, 長期發生無法交割 移轉 平倉或取回保證金情事 ) 二 資訊揭露之方式 公告及取得方法 ( 一 ) 對受益人之通知或公告, 應依下列方式為之 : 1. 通知 : 依受益人名簿記載之通訊地址郵寄之 ; 其指定有代表人者通知代表人, 但經受益人同意者, 得以傳真或電子方式為之 受益人通訊地址變更時, 受益人應即向經理公司或事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 否則經理公司或清算人依本契約規定為送達時, 以送達至受益人名簿所載之通訊地址視為已依法送達 2. 公告 : 所有事項均得以刊登於中華民國任一主要新聞報紙, 或傳輸於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業公會網站, 或其他依金管會所指定之方式公告 經理公司就本基金相關資訊之公告方式如下 : (1) 公告於 公開資訊觀測站 者 ( 網址為 : A. 本基金之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B. 本基金之公開說明書 C. 經理公司之年度財務報告 (2) 公告於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網站 ( 網址為 A. 本基金信託契約修正之事項 B.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之更換 C. 本基金信託契約之終止及終止後之處理事項 D. 清算本基金剩餘財產分配及清算處理結果之事項 E. 召開本基金受益人會議之有關事項及決議內容 F. 本基金暫停及恢復計算買回價格事項 G.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主營業所所在地變更者 三二

38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H. 每營業日公告前一營業日本基金各類型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 I. 每週公布基金投資產業別之持股比例 J. 每月公布基金持有前十大標的之種類 名稱及占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比例等 K. 每季公布基金持有單一標的金額占基金淨資產價值達百分之一之標的種類 名稱及占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比例等 L. 經理公司名稱之變更 M. 本基金名稱之變更 N. 本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相關資訊 O. 變更本基金之簽證會計師 ( 但會計師事務所為內部職務調整者除外 ) P. 經理公司與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合併 Q. 本基金與其他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合併 R. 本基金首次募集及其開始受理申購相關事宜 S. 其他依有關法令 金管會之指示 信託契約規定或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認為應公告之事項 T. 其他重大應公告事項 ( 如基金所持有之有價證券或證券相關商品, 長期發生無法交割 移轉 平倉或取回保證金情事 ) ( 二 ) 通知及公告之送達日, 依下列規定 : 1. 依前項第 1 款方式通知者, 除郵寄方式以發信日之次日為送達日, 應以傳送日為送達日 2. 依前項第 2 款方式公告者, 以首次刊登日或資料傳輸日為送達日 3. 同時以前項第 1 2 款所示方式送達者, 以最後發生者為送達日 ( 三 ) 經理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於營業時間內, 應依本基金受益人請求閱覽或索取下列資料 : 1. 信託契約之最新修訂本影本 經理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得收取工本費 2. 本基金之最新公開說明書 3. 經理公司及本基金之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 四 ) 通知方式 : 受益人對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所為之通知, 應以書面 掛號郵寄方式為之 ( 五 ) 前述應公佈之內容, 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正者, 從其規定 ( 六 ) 經理公司或清算人依信託契約向受益人通知者, 以受益人名簿所載之通訊地址為準 受益人之地址變更時, 受益人應即向經理公司或事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 否則, 經理公司或清算人依信託契約規定為送達時, 以送達至受益人各原所載之地址視為已依法送達 三 經理公司申請指數型基金及指數股票型基金者, 應記載投資人取得指數組成調整 基金與指數表現差異比較等最新基金資訊及其他重要資訊之途徑 本基金非屬指數型基金及指數股票型基金 三三

39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拾壹 基金運用狀況 一 投資情形 ( 一 ) 淨資產總額之組成項目 金額及比率 ( 二 ) 投資單一股票金額佔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一以上者, 列示該股票之名稱 股數 每股市價 投資金額及投資比率 ( 三 ) 投資單一債券金額占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一以上者, 列示該債券之名稱 投資金額及投資比率 ( 四 ) 投資單一基金受益憑證金額占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一以上者, 應列示該基金受益憑證名稱 經理公司 基金經理人 經理費費率 保管費費率 受益權單位數 每單位淨值 投資受益權單位數 投資比率及給付買回價金之期限 二 投資績效 ( 一 ) 最近十年度每單位淨值走勢圖 ( 二 ) 最近十年度各年度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收益分配之金額 ( 三 ) 最近十年度各年度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年度報酬率 ( 四 ) 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一季止, 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最近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三年 五年 十年及自基金成立日起算之累計報酬率 三 最近五年度各年度基金之費用率 四 最近二年度本基金之會計師查核報告 淨資產價值報告書 投資明細表 淨資產價值變動表及附註 五 最近年度及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一季止, 基金委託證券商買賣有價證券總金額前五名之證券商名稱 支付該證券商手續費之金額 若證券商為該基金之受益人者, 應一併揭露其持有基金之受益權單位數及比率 六 基金接受信用評等機構評等者, 應揭露信用評等機構對基金之評等報告 七 其他應揭露事項 本基金為首次募集, 尚無資料提供 三四

40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主要內容 壹 基金名稱 經理公司名稱 基金保管機構名稱及基金存續期間 一 本基金定名為台新智慧生活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二 本基金經理公司為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三 本基金保管機構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 本基金之存續期間為不定期限 ; 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時, 本基金存續期間即為屆滿 貳 基金發行總面額及受益權單位總數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 壹 基金簡介 / 一 二 三項之說明 參 受益憑證之發行及簽證 一 受益憑證之發行 ( 一 ) 經理公司發行受益憑證, 應經金管會之事先核准或申報生效後, 於開始募集前於日報或依金管會所指定之方式辦理公告 本基金成立前, 不得發行受益憑證, 本基金受益憑證發行日至遲不得超過自本基金成立日起算三十日 ( 二 ) 本基金受益憑證分下列各類型發行, 分別為新臺幣計價受益憑證及美元計價受益憑證 ( 三 ) 本基金各類型受益憑證分別表彰各類型受益權, 每一新臺幣計價受益憑證所表彰之受益權單位數, 以四捨五入之方式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一位 ; 每一美元計價受益憑證所表彰之受益權單位數, 以四捨五入之方式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二位 ( 四 ) 本基金受益憑證為記名式, 採無實體發行, 不印製實體受益憑證 ( 五 ) 除因繼承而為共有外, 每一受益憑證之受益人以一人為限 ( 六 ) 因繼承而共有受益權時, 應推派一人代表行使受益權 ( 七 ) 政府或法人為受益人時, 應指定自然人一人代表行使受益權 ( 八 ) 本基金受益憑證發行日後, 經理公司應於基金保管機構收足申購價金之日起, 於七個營業日內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受益憑證予申購人 ( 九 ) 本基金受益憑證以無實體發行時,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1. 經理公司發行受益憑證不印製實體證券, 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時, 應依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及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相關規定辦理 2. 本基金不印製表彰受益權之實體證券, 免辦理簽證 3. 本基金受益憑證全數以無實體發行, 受益人不得申請領回實體受益憑證 4. 經理公司與證券集中保管事業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依雙方簽訂之開戶契約書及開放式受益憑證款項收付契約書之規定 5. 經理公司應將受益人資料送交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登錄 6. 受益人向經理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所為之申購, 其受益憑證係登載於經理公司開設於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之保管劃撥帳戶下之登錄專戶, 或經經理公司同意後, 得指定其本人開設於經理公司之登錄專戶或證券商之保管劃撥 三五

41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帳戶 登載於登錄專戶下者, 其後請求買回, 僅得向經理公司或其委任之基金銷售機構為之 7. 受益人向往來證券商所為之申購或買回, 悉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所訂相關辦法之規定辦理 ( 十 ) 其他受益憑證事務之處理, 依 受益憑證事務處理規則 規定辦理 二 受益憑證之簽證本基金受益憑證採無實體發行, 無須辦理簽證 肆 受益憑證之申購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 柒 申購受益憑證之說明 伍 基金之成立與不成立 一 本基金之成立條件, 為依信託契約第三條第四項之規定, 於開始募集日起三十天內各類型受益權單位合計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參億元整 二 本基金符合成立條件時, 經理公司應即向金管會報備, 經金管會核備後始得成立 三 本基金不成立時, 經理公司應立即指示基金保管機構, 於自本基金不成立日起十個營業日內, 以申購人為受款人之記名劃線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或匯款方式, 退還申購價金及加計自基金保管機構收受申購價金之日起至基金保管機構發還申購價金之前一日止, 按基金保管機構活期存款利率計算之利息 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利息計至新臺幣 元, 不滿壹元者, 四捨五入 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利息之計算方式及位數依基金保管機構計價幣別外匯活期存款利息計算方式辦理, 經理公司並應於公開說明書揭露 四 本基金不成立時,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除不得請求報酬外, 為本基金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各自負擔, 但退還申購價金及其利息之掛號郵費或匯費由經理公司負擔 陸 受益憑證上市及終止上市 本基金係開放式基金, 並無受益憑證之上市及終止上市 柒 基金之資產 一 本基金全部資產應獨立於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自有資產之外, 並由基金保管機構本於信託關係, 依經理公司之運用指示從事保管 處分 收付本基金之資產 本基金資產應以 臺灣銀行受託保管台新智慧生活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 名義, 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後登記之, 並得簡稱為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專戶 基金保管機構應於外匯指定銀行依本基金計價幣別開立上述專戶 但本基金於中華民國境外之資產, 得依資產所在國或地區法令或基金保管機構與國外受託保管機構間契約之約定辦理 二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就其自有財產所負債務, 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其債權人不得對於本基金資產為任何請求或行使其他權利 三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應為本基金製作獨立之簿冊文件, 以與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自有財產互相獨立 四 下列財產為本基金資產 : ( 一 ) 申購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額 三六

42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 二 ) 發行價額所生之孳息 ( 三 ) 以本基金購入之各項資產 ( 四 ) 以本基金購入之資產之孳息及資本利得 ( 五 ) 因受益人或其他第三人對本基金請求權罹於消滅時效, 本基金所得之利益 ( 六 ) 買回費用 ( 不含委任銷售機構收取之買回收件手續費 ) ( 七 ) 其他依法令或信託契約規定之本基金資產 五 因運用本基金所生之外匯兌換損益, 由本基金承擔 六 本基金資產非依信託契約規定或其他中華民國法令規定, 不得處分 捌 基金應負擔之費用 一 下列支出及費用由本基金負擔, 並由經理公司指示基金保管機構支付之 : ( 一 ) 依信託契約規定運用本基金所生之經紀商佣金 交易手續費等直接成本及必要費用 ; 包括但不限於為完成基金投資標的之交易或交割費用 由股務代理機構 證券交易市場或政府等其他機構或第三人所收取之費用及基金保管機構得為履行信託契約之義務, 透過票券集中保管事業 中央登錄公債 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相關證券交易市場 結算機構 銀行間匯款及結算系統 一般通訊系統等機構或系統處理或保管基金相關事務所生之費用 ; ( 二 ) 本基金應支付之一切稅捐 基金財務報告簽證及核閱費用 ; ( 三 ) 依信託契約第十六條規定應給付經理公司與基金保管機構之報酬 ; ( 四 ) 除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有故意或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外, 任何就本基金或信託契約對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所為訴訟上或非訴訟上之請求及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因此所發生之費用, 未由第三人負擔者 ; ( 五 ) 除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有故意或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外, 經理公司為經理本基金或基金保管機構為保管 處分及收付本基金資產, 對任何人為訴訟上或非訴訟上之請求所發生之一切費用 ( 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 ), 未由第三人負擔者, 或經理公司依信託契約第十二條第十二項規定, 或基金保管機構依信託契約第十三條第六項 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規定代為追償之費用 ( 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 ), 未由被追償人負擔者 ; ( 六 ) 召開受益人會議所生之費用, 但依法令或金管會指示經理公司負擔者, 不在此限 ; ( 七 ) 本基金清算時所生之一切費用 ; 但因信託契約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 ( 五 ) 款之事由終止契約時之清算費用, 由經理公司負擔 二 本基金各類型受益權單位合計任一曆日淨資產價值低於等值新臺幣參億元時, 除前項第 ( 一 ) 款至第 ( 三 ) 款所列支出及費用仍由本基金負擔外, 其它支出及費用均由經理公司負擔 於計算前述各類型受益權單位合計金額時, 美元計價之受益權單位部分, 應依信託契約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換算為新臺幣後, 與新臺幣計價之受益權單位合併計算 三 除本條第一 二項所列支出及費用應由本基金負擔外,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就本基金事項所發生之其他一切支出及費用, 均由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自行負擔 四 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 於計算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或其他必要情形時, 應分別計算各類型受益權單位應負擔之支出及費用 各類型受益權單位應負擔之支出及費用, 依最新公開說明書之規定辦理 可歸屬於各類型受益權單位所產生之費用及損益, 由各類型受益權單位投資人承擔 三七

43 玖 受益人之權利 義務與責任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 玖 受益人之權利及費用負擔之說明 :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拾 經理公司之權利 義務與責任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 參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職責之說明 拾壹 基金保管機構之權利 義務與責任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 參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職責之說明 拾貳 運用基金投資證券之基本方針及範圍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 壹 / 九 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簡述及 基金概況 / 肆 / 五 基金運用之限制之說明 拾參 收益分配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 壹 / 二十五 是否分配收益之說明 拾肆 受益憑證之買回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 捌 買回受益憑證之說明 拾伍 基金淨資產價值及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計算 基金淨資產價值之計算 一 經理公司應每營業日以基準貨幣依下列方式計算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 因時差問題, 故每營業日之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 於次一營業日 ( 計算日 ) 完成 : ( 一 ) 以前一營業日本基金各類型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為基礎, 加計各類型受益權單位之淨申贖金額並按第二十條第四項之匯率換算為基準貨幣, 得出以基準貨幣呈現之初步總資產價值 ( 二 ) 計算各類型受益權單位以基準貨幣呈現之資產佔基準貨幣呈現之初步總資產價值之比例 ( 三 ) 就計算日適用各類型受益權單位之損益及費用, 依第 ( 二 ) 之比例計算分別加減之 ( 四 ) 加減專屬各類型受益權單位之損益後, 得出以基準貨幣呈現之各類型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 加總後得出本基金整體淨資產價值 ( 五 ) 上述各類型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按第二十條第四項之兌換匯率換算後, 得出以各自計價幣別呈現之各類型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 二 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 應依有關法令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計算之 三 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計算及計算錯誤之處理方式, 應依同業公會所擬定, 金管會核定之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價值之計算標準 及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之可容忍偏差率標準及處理作業辦法 辦理之, 該計算標準及作業辦法並應於公開說明書揭露, 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 ( 一 ) 中華民國之資產 : 依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價值之計算標準 及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之可容忍偏差率標準及處理作業辦法 辦理之 三八

44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 二 ) 國外資產 : 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 依計算日中華民國時間中午十二點前, 經理公司可取得之價格資訊計算淨資產價值 國外資產價格計算之資訊提供機構, 除法令或金管會另有規定而應依其規定辦理者外, 應依下列標準辦理之 : 1. 股票 ( 含承銷股票 ) 存託憑證 認購 ( 售 ) 權證或認股權憑證 : 依序以計算日當日經理公司自彭博資訊 (Bloomberg) 路透社 (Reuters) 所取得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之最近收盤價格為準 持有暫停交易或久無報價與成交資訊者, 以經理公司洽商其他獨立專業機構或經理公司評價委員會提供之公平價格為準 2. 債券 : 依序以計算日當日經理公司自彭博資訊 (Bloomberg) 路透社 (Reuters) 債券承銷商 交易商所取得之最近收盤價格 成交價格 最後買價與賣價之中間值 賣價或買價加計至計算日止應收之利息為準 持有暫停交易或久無報價與成交資訊者, 以經理公司洽商其他獨立專業機構或經理公司評價委員會提供之公平價格為準 3. 受益憑證 基金股份 投資單位 : 上市上櫃者, 依序以計算日自彭博資訊 (Bloomberg) 路透社 (Reuters) 所取得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之最近收盤價格為準, 持有暫停交易者, 以經理公司洽商其他獨立專業機構或經理公司之評價委員會之公平價格為準 ; 未上市上櫃者, 以計算日經理公司所取得國外共同基金公司之最近淨值為準, 持有暫停交易者, 如暫停期間仍能取得通知或公告淨值, 依序以通知或公告之淨值計算 ; 如暫停期間無通知或公告淨值者, 則以暫停交易前一營業日淨值計算 4. 證券相關商品 : (1) 集中交易市場交易者, 以計算日彭博資訊 (Bloomberg) 所取得各證券相關商品集中交易市場之最近收盤價格為準 ; 非集中交易市場交易者, 以交易對手所提供之價格為準 (2) 期貨 : 依期貨契約所定之標的種類所屬之期貨交易市場於計算日彭博資訊 (Bloomberg) 所提供之最近結算價格為準, 以計算契約利得或損失 (3) 遠期外匯合約 : 以計算日彭博資訊 (Bloomberg) 所提供外匯市場之結算匯率為準, 惟計算日當日外匯市場無相當於合約剩餘期間之遠期匯率時, 得以線性差補方式計算之 四 本基金國外資產淨值之匯率換算, 應以計算日前一營業日彭博 (Bloomberg) 資訊系統所提供之最近外匯收盤匯率計算, 如計算日無法取得彭博 (Bloomberg) 資訊系統外匯收盤匯率時, 則以路透社 (Reuters) 所提供之外匯收盤匯率替代之 計算日無外匯市場交易價格時, 則以最近之收盤匯率為準 但基金保管機構 國外受託保管機構與其他指定交易銀行間之匯款, 其匯率以實際匯款時之匯率為準 五 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之計算, 如因有關法令或相關規定修改者, 從其規定 六 本基金包含不同計價貨幣之受益權單位, 每日基金資產價值計算及各不同計價貨幣受益權單位淨值換算均以基準貨幣及各計價貨幣轉換進行, 存在匯率換算風險 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計算及公告 一 各類型受益權單位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 應按各類型受益權單位分別計算及公告 經理公司應於每一計算日分別依屬於各類型受益權單位之資產價值, 扣除其負債及應負擔之支出及費用, 計算出各類型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 除以各該類型已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總數計算, 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至新臺幣計價幣別 元 以下小數第二位及美元計價幣別 元 以下小數第四位 三九

45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二 經理公司應於每營業日公告前一營業日本基金各類型受益權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 三 部分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為零者, 經理公司應每營業日於經理公司網站揭露前一營業日該類型受益權單位之每單位銷售價格 拾陸 基金經理公司之更換 一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經金管會核准後, 更換經理公司 : ( 一 ) 受益人會議決議更換經理公司者 ; ( 二 ) 金管會基於公益或受益人之權益, 以命令更換者 ; ( 三 ) 經理公司經理本基金顯然不善, 經金管會命令其將本基金移轉於經金管會指定之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理者 ; ( 四 ) 經理公司有解散 停業 歇業 撤銷或廢止許可等事由, 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經理公司之職務者 二 經理公司之職務應自交接完成日起, 由金管會核准承受之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由金管會命令移轉之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承受之, 經理公司之職務自交接完成日起解除, 經理公司依信託契約所負之責任自交接完成日起屆滿兩年之日自動解除, 但應由經理公司負責之事由在上述兩年期限內已發現並通知經理公司或已請求或已起訴者, 不在此限 三 更換後之新經理公司, 即為信託契約當事人, 信託契約經理公司之權利及義務由新經理公司概括承受及負擔 四 經理公司之更換, 應由承受之經理公司公告之 拾柒 基金保管機構之更換 一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經金管會核准後, 更換基金保管機構 : ( 一 ) 受益人會議決議更換基金保管機構 ; ( 二 ) 基金保管機構辭卸保管職務經經理公司同意者 ; ( 三 ) 基金保管機構辭卸保管職務, 經與經理公司協議逾六十日仍不成立者, 基金保管機構得專案報請金管會核准 ; ( 四 ) 基金保管機構保管本基金顯然不善, 經金管會命令其將本基金移轉於經金管會指定之其他基金保管機構保管者 ; ( 五 ) 基金保管機構有解散 停業 歇業 撤銷或廢止許可等事由, 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基金保管機構職務者 ; ( 六 ) 基金保管機構被調降信用評等等級至不符合金管會規定等級之情事者 二 基金保管機構之職務自交接完成日起, 由金管會核准承受之其他基金保管機構或由金管會命令移轉之其他基金保管機構承受之, 基金保管機構之職務自交接完成日起解除 基金保管機構依信託契約所負之責任自交接完成日起屆滿兩年之日自動解除, 但應由基金保管機構負責之事由在上述兩年期限內已發現並通知基金保管機構或已請求或已起訴者, 不在此限 三 更換後之新基金保管機構, 即為信託契約當事人, 信託契約基金保管機構之權利及義務由新基金保管機構概括承受及負擔 四 基金保管機構之更換, 應由經理公司公告之 拾捌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終止一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經金管會核准後, 信託契約終止.. 四

46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 一 ) 金管會基於保護公益或受益人權益, 認以終止信託契約為宜, 以命令終止信託契約者 ; ( 二 ) 經理公司因解散 停業 歇業 撤銷或廢止許可等事由, 或因經理本基金顯然不善, 依金管會之命令更換, 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經理公司職務, 而無其他適當之經理公司承受其原有權利及義務者 ; ( 三 ) 基金保管機構因解散 停業 歇業 撤銷或廢止許可等事由, 或因保管本基金顯然不善, 依金管會之命令更換, 不能繼續擔任本基金基金保管機構職務, 而無其他適當之基金保管機構承受其原有權利及義務者 ; ( 四 ) 受益人會議決議更換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 而無其他適當之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承受原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之權利及義務者 ; ( 五 ) 本基金各類型受益權單位合計淨資產價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值低於等值新臺幣壹億元時, 經理公司應即通知全體受益人 基金保管機構及金管會終止信託契約者 於計算前述各類型受益權單位合計金額時, 美元計價之受益權單位部分, 應依信託契約第二十條第四項規定換算為新臺幣後, 與新臺幣計價之受益權單位合併計算 ; ( 六 ) 經理公司認為因市場狀況 本基金特性 規模或其他法律上或事實上原因致本基金無法繼續經營, 以終止信託契約為宜, 而通知全體受益人 基金保管機構及金管會終止信託契約者 ; ( 七 ) 受益人會議決議終止信託契約者 ; ( 八 ) 受益人會議之決議, 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無法接受, 且無其他適當之經理公司或基金保管機構承受其原有權利及義務者 二 信託契約之終止, 經理公司應於申報備查或核准之日起二日內公告之 三 信託契約終止時, 除在清算必要範圍內, 信託契約繼續有效外, 信託契約自終止之日起失效 四 本基金清算完畢後不再存續 拾玖 基金之清算 一 信託契約終止後, 清算人應向金管會申請清算 在清算本基金之必要範圍內, 信託契約於終止後視為有效 二 本基金之清算人由經理公司擔任之, 經理公司有信託契約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 ( 二 ) 款或第 ( 四 ) 款之情事時, 應由基金保管機構擔任 基金保管機構亦有信託契約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 ( 三 ) 款或第 ( 四 ) 款之情事時, 由受益人會議決議另行選任符合金管會規定之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基金保管機構為清算人 三 基金保管機構因信託契約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 ( 三 ) 款或第 ( 四 ) 款之事由終止信託契約者, 得由清算人選任其他適當之基金保管機構報經金管會核准後, 擔任清算時期原基金保管機構之職務 四 除法律或信託契約另有規定外, 清算人及基金保管機構之權利義務在信託契約存續範圍內與原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同 五 清算人之職務如下 : ( 一 ) 了結現務 ( 二 ) 處分資產 ( 三 ) 收取債權 清償債務 ( 四 ) 分派剩餘財產 ( 五 ) 其他清算事項 四一

47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六 清算人應於金管會核准清算後, 三個月內完成本基金之清算 但有正當理由無法於三個月內完成清算者, 於期限屆滿前, 得向金管會申請展延一次, 並以三個月為限 七 清算人應儘速以適當價格處分本基金資產, 清償本基金之債務, 並將清算後之餘額, 指示基金保管機構依各類型受益權單位數之比例分派予各受益人 清算餘額分配前, 清算人應將前項清算及分配之方式向金管會申報及公告, 並通知受益人, 其內容包括清算餘額總金額 本基金各類型受益權單位總數 各類型每受益權單位可受分配之比例 清算餘額之給付方式及預定分配日期 清算程序終結後二個月內, 清算人應將處理結果向金管會報備並通知受益人 八 本基金清算及分派剩餘財產之通知, 應依信託契約第三十一條規定, 分別通知受益人 九 前項之通知, 應送達至受益人名簿所載之地址 十 清算人應自清算終結申報金管會之日起, 將各項簿冊及文件保存至少十年 貳拾 受益人名簿 一 經理公司及經理公司指定之事務代理機構應依 受益憑證事務處理規則, 備置最新受益人名簿壹份 二 前項受益人名簿, 受益人得檢具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指定範圍, 隨時請求查閱或抄錄 貳拾壹 受益人會議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 玖 / 四 受益人會議之說明 貳拾貳 通知及公告 詳見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 拾 基金之資訊揭露之說明 貳拾參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修訂 信託契約之修正應經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之同意, 受益人會議為同意之決議, 並經金管會之核准 但修正事項對受益人之權益無重大影響者, 得不經受益人會議決議, 但仍應經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同意, 並經金管會之核准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二十條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經理公司應於其營業處所及其基金銷售機構營業處所, 或以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其他方式備置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以供投資人查閱 ; 經理公司應依投資人之請求, 提供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副本, 並得收取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 四二

48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經理公司概況 壹 事業簡介 一 設立日期 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經金管會核准籌設 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日取得台北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 二 最近三年股本形成經過 年 月 每股面額 日期 :106 年 9 月 30 日實收股本股本來源股數金額 93 年 6 月 ~99 年 12 月 10 元 30,000,000 股 300,000,000 元股東投資 三 營業項目 99 年 12 月 ~ 10 元 45,454,545 股 454,545,450 元現金增資 合計 75,454,545 股 754,545,450 元 ( 一 ) 發行受益憑證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 二 ) 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及其相關商品之投資 ; ( 三 ) 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 ( 四 )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 ( 五 ) 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有關業務 四 沿革 ( 一 ) 最近五年度募集之基金 : 年 3 月 30 日募集成立 台新新興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之 台新新興歐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及 台新拉丁美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年 7 月 27 日募集成立 台新印度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年 5 月 17 日募集成立 台新亞澳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年 11 月 1 日募集成立 台新資源指數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之 台新羅傑斯環球資源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及 台新羅傑斯世界礦業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年 6 月 6 日募集成立 台新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年 6 月 3 日募集成立 台新中國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之 台新中証消費服務領先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及 台新人民幣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年 9 月 9 日募集成立 台新全球不動產入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年 6 月 20 日募集成立 台新全球多元資產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年 9 月 29 日募集成立 台新歐洲動態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年 11 月 17 日募集成立 台新中美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年 5 月 15 日募集成立 台新絲路機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年 8 月 2 日募集成立 台新 MSCI 新興市場國家傘型 ETF 基金 之 台新 MSCI 台灣單日正向 2 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台新 MSCI 台灣單日反向 1 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及 台新 MSCI 中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二 ) 分公司及子公司之設立 : 四三

49 台中分公司於民國 96 年 12 月 03 日設立高雄分公司於民國 88 年 10 月 11 日設立 ( 三 ) 董事 監察人或主要股東股權之移轉或更換 :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1. 更換部份 : 日期 :106 年 9 月 30 日 變更日期 身份原姓名新任姓名 理由 96/1/1 董事彭宗建李美玲台証綜合證券 ( 股 ) 公司董事代表變更 96/6/15 董事李美玲 陳彥 台証綜合證券 ( 股 ) 公司董事代表變更 96/11/15 董事吳東昇沈文成震杰 ( 股 ) 公司董事代表變更 97/4/8 董事李新一陳佳禕萬典 ( 股 ) 公司董事代表變更 97/7/1 董事陳佳禕陳淑美萬典 ( 股 ) 公司董事代表變更 股權移轉董事身份自然解除, 新任董事所董事陳淑美林克孝代表之法人為台証綜合證券 ( 股 ) 公司 董事 陳彥 股權移轉董事身份自然解除, 新任董事所鄧其樂代表之法人為台証綜合證券 ( 股 ) 公司 98/3/18 股權移轉董事身份自然解除, 新任董事所董事沈文成蔡銘城代表之法人為台証綜合證券 ( 股 ) 公司 股權移轉監察人身份自然解除, 新任監察 監察人邱賢德梁景森人所代表之法人為台証綜合證券 ( 股 ) 公 司 股權移轉, 所代表之法人變更為台新金融董事林克孝林克孝控股 ( 股 ) 公司 99/7/27 股權移轉, 所代表之法人變更為台新金融董事鄧其樂鄧其樂控股 ( 股 ) 公司股權移轉, 所代表之法人變更為台新金融董事蔡銘城蔡銘城控股 ( 股 ) 公司 股權移轉, 所代表之法人變更為台新金融監察人梁景森梁景森控股 ( 股 ) 公司 董事 - 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陳瓊讚表 ( 依據公司章程變更, 新增董事席次 ) 董事 - 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林尚愷表 ( 依據公司章程變更, 新增董事席次 ) 99/12/18 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董事林克孝林克孝表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董事鄧其樂鄧其樂表 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董事蔡銘城蔡銘城表 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監察人梁景森梁景森表 100/6/15 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監監察人梁景森陳麗姿察人之代表人 100/8/19 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改派法人董事之董事林克孝林維俊代表人 103/1/1 董事陳瓊讚吳火生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表 四四

50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董事林維俊林維俊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表董事林尚愷林尚愷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表董事鄧其樂鄧其樂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表董事蔡銘城蔡尚明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表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監察監察人陳麗姿陳麗姿人之代表人 103/12/26 董事鄧其樂周偉萱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改派指派法人代表 104/2/28 董事林維俊 - 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解任法人代表董事林育群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增派法人董事代表董事蔡尚明鍾隆毓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改派法人董事代表 104/7/1 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改派法人監察人之監察人陳麗姿吳清文代表人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改派法人監察人之 104/10/1 監察人吳清文陳麗姿代表人董事吳火生吳火生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表董事鍾隆毓鍾隆毓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表董事林尚愷林尚愷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表 106/1/1 董事林育群林育群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表董事周偉萱陳麗姿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代表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重新指派法人監察監察人陳麗姿蔡銘城人之代表人 2. 股權移轉部份 : 日期 :106 年 9 月 30 日 過戶日期 身份 原股東姓名 轉讓股數 受讓人姓名 95/4/24 5% 以上股東 吳敏暐 3,000,000 佳加投資 ( 股 ) 公司昶盛投資 ( 股 ) 公司泰宇投資 ( 股 ) 公司 比利思 ( 股 ) 公司 95/8/28 5% 以上股東 震杰 ( 股 ) 公司萬典 ( 股 ) 公司瑞麒 ( 股 ) 公司 6,000,000 新光證券 ( 股 ) 公司 96/12/13 5% 股東 泰宇投資 ( 股 ) 公司 1,000,000 東榮投資 ( 股 ) 公司 比利思 ( 股 ) 公司 98/3/18 5% 以上股東 震杰 ( 股 ) 公司萬典 ( 股 ) 公司新光證券 ( 股 ) 公司 14,500,000 台証綜合證券 ( 股 ) 公司 99/7/26 台証綜合證券 ( 股 ) 5% 以上股東公司 30,000,000 台新金融控股 ( 股 ) 公司 ( 四 ) 經營權之改變 : 98 年 3 月 18 日台証證券購入台新投信其餘 55% 持股, 成為對台新投信 100% 持股之母公司 另依據台証證券與凱基證券簽署合併契約要求所示, 台証證券於 98 年 12 月 19 日將百分之百持有股權之台新投信轉讓予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案並於 99 年 7 月 26 日完成股權移轉 ( 五 ) 其他重要紀事 : 四五

51 台新投信於 99 年 12 月 13 日增資 454,545,450 元 台新投信於 99 年 12 月 18 日與台灣工銀投信合併完成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四六

52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貳 事業組織 一 股權分散情形 ( 一 ) 股東結構 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為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有 日期 :106 年 9 月 30 日股東結構本國法人本國外國合計數量上市公司其他法人自然人機構個人 人數 持有股數 ( 仟股 ) 75, ,454 持股比例 100% 0% 0% 0% 0% 100% ( 二 ) 主要股東 經理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754,545,450 元整, 持股 5% 以上之股東組成如下 : 日期 :106 年 9 月 30 日 主要股東名稱持有股數持有台新投信股份比例 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5,454,545 股 100 % 二 組織系統 四七

53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 一 ) 組織結構 經理公司員工總人數 : 截至 106 年 9 月 30 日止共 121 人 四八

54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 二 ) 部門職掌 1 投資處 : (1) 公募基金操作與績效管理, 包括分析 策略組合決策與檢討 (2) 全權委託客戶協助開發及客服相關業務 (3) 全權委託客戶委託資產之管理, 包括投資研究分析與決策 投資決定與檢討 (4) 私募基金之操作與績效管理 (5) 境外基金之研究 代理及業務協助 (6) 國內外產業活動 公司參訪 撰寫研究報告並進行投資分析 (7) 支援行銷與企劃單位之會議與業務相關活動 (8) 投資顧問業務 (9) 投資處各項行政事務 2 行銷業務處 : (1) 產品銷售規劃與執行 (2) 境外基金之研究 代理及業務協助 (3) 客戶開發與維護 (4) 通路契約簽定與管理 (5) 通路業務營業糾紛之處理 (6) 銷售通路開拓及合作事項 (7) 執行銷售通路業務互動及服務 (8) 客戶電話 臨櫃服務與理財諮詢 (9) 資產配置與產品建議 (10) 公司形象建立 (11) 媒體公關 (12) 電子交易規劃建置與維護 (13) 公司入口網站規劃與維護 (14) 分公司各項業務 3 行政處 : (1) 年度預算之彙總 控制及執行結果之分析與報告 (2) 財務管理與會計制度之研究 設計 推行及修訂 (3) 長短期資金之運用與調度, 各項投資之處理 (4) 基金會計 (5) 全權委託會計 (6) 基金受益憑證申購贖回等相關事務 (7) 資訊策略的制定與建議 (8) 資訊資源的分配與協調 (9) 資訊架構的規劃與整合 (10) 資訊系統的開發及維護 (11) 文書行政作業 (12) 固定資產管理作業 4 企劃部 : (1) 擬訂年度營運計畫 (2) 資訊搜集 分析 (3) 專案研究 執行 四九

55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5 境外基金業務部 : (1) 境外基金總代理業務 (2) 境外基金之募集 銷售 6 法令遵循暨風險管理室 : (1) 法令遵循制度之規劃 管理與執行 (2) 依照年度計劃定期辦理各單位法令遵循之評估 (3) 各種契約 文書之審核與督導 (4) 擬定風險管理政策 (5) 控管各項投資風險 (6) 建置風險控管系統 (7) 新基金送件申請 (8) 基金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修正 7 人力資源室 : (1) 人力資源政策規劃與執行 (2) 薪資與福利制度規劃與執行 (3) 教育訓練規劃與執行 8 稽核室 : (1) 釐定稽核項目 時間 程序 法令規章依據及使用之表單 (2) 基金募集 基金管理 基金交易 基金事務處理 營業紛爭處理及業務收入各項作業之稽核 (3) 採購付款 薪工作業 固定資產 投資 電腦資訊作業 內部管理制度各項作業之稽核 9 董事長室 : (1) 綜理股東會 董事會事務 (2) 統籌公司治理事務及督導各權責單位之執行 五

56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三 經理公司之總經理 副總經理及各單位主管資料 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團隊名冊 職稱姓名就任日期主要學經歷 總經理閻正宇 Drexel University 企管碩士台新投信投資長行政處副總國立中興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王世昌 經理新光投信風險管理室副總經理投資處國內國立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股票投資部沈建宏 日盛證券協理副總經理 投資處固定收益投資部副總經理行銷業務處投資理財部副總經理 楊珮玉 林怡宏 稽核室協理廖美惠 法令遵循暨風險管理室經理台中分公司經理 高雄分公司經理 許焜耀 洪崇文 鄭惠月 國立台灣大學財務金融所博士新光投信協理 國立政治大學企管所碩士復華投信協理 國立中興大學財稅學系匯豐中華投信稽核室經理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台灣工銀投信法令遵循部經理 中山大學財務管理學系碩士德盛安聯投信副理 Royal Roads University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Executive Management 日盛投信資深經理 日期 :106 年 9 月 30 日 持有股份股數 / 持有比例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四 經理公司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持股股數持股比例職稱姓名選任日期任期選任時目前選任時目前 董事吳火生 年 董事林尚愷 年 董事林育群 年 75,454 ( 仟股 ) 日期 :106 年 9 月 30 日所代表主要學經歷之法人股東 淡江大學金融研究所碩士台新投顧董事長金鼎投信總經理日盛投信總經理群益投信董事長 總經理 75,454 ( 仟股 ) 100% 100% Master of Accounting, CLAREMONT McKENNA 台新銀行資深副總 St. John's University, New York, Master of Finance 台新銀行副總經理 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五一

57 董事鍾隆毓 年 董事陳麗姿 年 監察人蔡銘城 年 * 任期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台灣大學經研所碩士台新銀行總經理兼任法人金融事業總處執行長美國德州州立大學達拉斯分校碩士台新銀行理財商品處副總經理台新銀行副總經理台灣大學會計系畢業台新銀行資深協理 參 利害關係公司揭露 利害關係公司係指與經理公司有下列利害關係之公司 : ( 一 ) 與經理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者 ( 二 ) 經理公司之董事 監察人或綜合持股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 ; 所稱 綜合持股, 指事業對經理公司之持股加計事業之董事 監察人 經理人及事業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經理公司之持股總數 ( 三 ) 上述 ( 二 ) 之人員或經理公司之經理人與該事業之董事 監察人 經理人或持有已發行股份百分之十以上股東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關係者 ( 四 ) 前開所指董事 監察人, 包括法人董事 監察人及其指派行使職務之自然人代表 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利害關係公司資料日期 :106 年 9 月 30 日股票代碼名稱 ( 註 1) 關係說明 ( 註 2) 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887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 ; 本公司法人董事及法人監察人 彰化商業銀行 2801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持有該公司股份 10% 以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融資租賃 ( 中國 ) 有限公司 台新融資租賃 ( 天津 ) 有限公司 台新大安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祥安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彰銀人身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彰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永聖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愷馨實業有限公司 金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COSWALK COMPANY LIMITED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持有該公司股份 10% 以上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持有該公司股份 10% 以上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持有該公司股份 10% 以上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持有該公司股份 10% 以上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持有該公司股份 10% 以上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持有該公司股份 10% 以上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持有該公司股份 10% 以上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持股 100% 之公司之關係企業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持有該公司股份 10% 以上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持股 100% 之公司之關係企業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持股 10% 以上之公司之關係企業 本公司持股 5% 以上股東持股 10% 以上之公司之關係企業 本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本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本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監察人 本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董事 五二

58 WEALTH MANAGEMENT INC 大中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家永華實業有限公司宜昌開發科技金屬有限公司宜昌塗料有限公司寰鈺實業有限公司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董事本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擔任該公司之監察人本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經理人本公司經理人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代表人本公司經理人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代表人本公司經理人之配偶持有該公司股份 10% 以上本公司經理人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代表人 肆 營運情形 一 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經理其他基金資料 106 年 9 月 30 日 基金名稱 成立日 每單位淨受益權單位數淨資產金額資產價值 ( 個 ) ( 新臺幣元 ) 台新台灣中小基金 ,124, ,623,194 台新大眾貨幣市場基金 ,165, ,063,424,421 台新 1699 貨幣市場基金 ,487,361, ,413,482,405 台新 2000 高科技基金 ,039, ,128,469,893 台新中國通基金 ,365, ,035,923 台新真吉利貨幣市場基金 ,555, ,841,329,617 台新高股息平衡基金 ,097, ,286,176 台新北美收益資產證券化基金 - 新臺幣 (A) ,450, ,510,338,263 台新北美收益資產證券化基金 - 新臺幣 (B) ,934, ,780,367 台新主流基金 ,163, ,804,216 台新亞美短債基金 ,148, ,755,094 台新中國精選中小基金 ,525, ,831,523 台新新興市場機會股票基金 ( 原名 : 台新新興歐洲基金 )* ,651, ,511,126 台新印度基金 ,120, ,909,224 台新亞澳高收益債券基金 - 新臺幣 (A) ,546, ,238,999 台新亞澳高收益債券基金 - 新臺幣 (B) ,328, ,987,242 台新羅傑斯環球資源指數基金 ,612, ,690,551 台新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 新臺幣 (A) ,666, ,522,968 台新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 新臺幣 (B) ,256, ,374,907 台新中証消費服務領先指數基金 ,590, ,238,553,725 台新全球不動產入息基金 - 新臺幣 (A) ,375, ,808,744 台新全球不動產入息基金 - 新臺幣 (B) ,044, ,872,514 台新全球多元資產組合基金 - 新臺幣 (A) ,320, ,171,026 台新全球多元資產組合基金 - 新臺幣 (B) ,910, ,682,845 台新中美貨幣市場基金 - 新臺幣 ,107, ,100,219 台新絲路機會高收益債券基金 - 新臺幣 (A) ,340, ,613,390 台新絲路機會高收益債券基金 - 新臺幣 (B) ,367, ,586,346 台新 MSCI 中國基金 ,550, ,961,810 台新 MSCI 台灣單日正向 2 倍基金 ,878, ,359,731 台新 MSCI 台灣單日反向 1 倍基金 ,315, ,249,451 基金名稱 成立日 每單位淨資產價值 受益權單位數 ( 個 ) 淨資產金額 ( 人民幣元 ) 五三

59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台新全球不動產入息基金 - 人民幣 (B) , ,394, 台新中美貨幣市場基金 - 人民幣 , , 基金名稱 成立日 每單位淨受益權單位數淨資產金額資產價值 ( 個 ) ( 美元 ) 台新北美收益資產證券化基金 - 美元 (A) ,871, ,194, 台新北美收益資產證券化基金 - 美元 (B) ,161, ,188, 台新亞澳高收益債券基金 - 美元 (A) ,806, ,765, 台新亞澳高收益債券基金 - 美元 (B) ,312, ,939, 台新全球不動產入息基金 - 美元 (A) , ,275, 台新全球不動產入息基金 - 美元 (B) , ,205, 台新全球多元資產組合基金 - 美元 (A) , ,748, 台新全球多元資產組合基金 - 美元 (B) , ,268, 台新中美貨幣市場基金 - 美元 , ,742, 台新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 美元 (A) ,691, ,523, 台新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 美元 (B) , , 台新絲路機會高收益債券基金 - 美元 (A) ,574, ,804, 台新絲路機會高收益債券基金 - 美元 (B) ,070, ,558, * 基金名稱變更基準日 :105 年 2 月 5 日 二 最近兩年度經理公司之會計師查核報告 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暨股東權益變動表揭露 ( 詳附錄五或公開資訊觀測站 ) 伍 受處罰之情形 無 陸 訴訟或非訟事件 無 未載事項 公開說明書未記載之事項, 請參閱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及信託契約等 五四

60 台新智慧生活基金公開說明書 基金銷售機構及經理公司委任辦理基金銷售業務之機構名稱 地址及電話 項次銷售機構住址電話 經理公司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 96 號 13 樓 證券商 / 投顧公司 銀行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 225 號 2 樓 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2 段 95 號 4 樓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 4 段 54 號 7 樓 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97 號 12 樓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 2 段 44 號 2 樓 丹尼爾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 287 號 16 樓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 118 號 12 樓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 49 號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15 號 9 樓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市民權路 87 號 4 樓 特別應記載事項 一 經理公司遵守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聲明書 ( 詳見附錄一 ) 二 經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詳見附錄二 ) 三 經理公司就公司治理運作情形載明之事項 ( 詳見附錄三 ) 四 本基金信託契約與契約範本條文對照表 ( 詳見附錄四 ) 五 經理公司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 詳見附錄五 ) 六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價值之計算標準 ( 詳見附錄六 ) 七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之可容忍偏差率標準及處理作業辦法 ( 詳見附錄七 ) 八 經理公司評價委員會之運作機制 ( 詳見附錄八 ) 九 基金投資地區 ( 國 ) 經濟環境及主要投資證券市場概況 ( 詳見附錄九 ) * 注 意 *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二十條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經理公司應於其營業處所及其基金銷售機構營業處所, 或以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其他方式備置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以供投資人查閱 ; 經理公司應依投資人之請求, 提供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副本, 並得收取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 五五

61 附錄一 經理公司遵守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公約之聲明書 五六

62 附錄二 經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五七

台股漲幅名列前矛 後續資金動能仍充沛

台股漲幅名列前矛 後續資金動能仍充沛 摩根中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對照表 第十四條 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 第一項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 確保基金之安全, 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 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 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上市上櫃股票 承銷股票 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之興櫃股票 台灣存託憑證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

More information

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洲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歐洲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中國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太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

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洲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歐洲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中國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太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6 日文號 :105 國泰投信系字第 0000000878 號 主旨 : 公告各基金投資資產 股票或債券達一定比例之主要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及其次一季例假日 說明 : 一 依據各基金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規定之公告方式辦理, 各項依據如下 : 基金依據主要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定義 國泰全球環保趨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中港台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新興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全球資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中國內需增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新興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More information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More information

台股漲幅名列前矛 後續資金動能仍充沛

台股漲幅名列前矛 後續資金動能仍充沛 為增加操作的靈活度, 摩根平衡基金 ( 下稱本基金 ) 已於民國 ( 下同 )103 年 11 月 6 日獲金管會核准增加投資標的, 並修訂相關投資限制, 預計於 104 年 1 月 5 日生效 未來本基金可比照其它平衡型基金, 除了股票及債券外, 還可投資於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 及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 修改後之條文內容列示於下, 若您有任何問題, 歡迎來電 : 0800-045-333(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本公司銷售富邦投信股票型基金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 ㄧ 投資人支付 台端支付的基金申購手續費為 0%~2%,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0%~2% 股票型基金經理費收入為年率 1.5%~2.0%, 台端持有本基金期 間, 本公司收取不多於年率 0%~1% 銷售獎勵金 (%) 基金募集期間, 富邦投信支付獎勵金 0%~0.15% 範例 : 富邦精準基金 之申購手續費 1% 及經理費 1.5%, 本公司銷售之申購手續費分成不多

More information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中華民國一 五年六月三十日 主旨 : 本公司經理之 統一黑馬基金 統一中小基金 統一經建基金 統一奔騰基金 統一大滿貫基金 統一台灣動力基金 統一強漢基金 統一大龍印基金 統一大中華中小基金 統一新亞洲科技能源基金 統一亞洲大金磚基金 統一大龍騰中國基金 等十二檔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訂部分條文, 業經金管會核准, 謹此公告 公告事項 : 一 依中華民國 105 年

More information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service@mail.chimei.com.tw

More information

台股漲幅名列前矛 後續資金動能仍充沛

台股漲幅名列前矛 後續資金動能仍充沛 附件 摩根新金磚五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條文對照表 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 修訂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 第十四條 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 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 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 針及範圍 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之上市上櫃股票 ( 含承銷股票 ) 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市或上櫃之興櫃股票

More information

本公司(銀行)銷售○○投信「○○基金」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本公司(銀行)銷售○○投信「○○基金」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20180824 版 ( 都柏林 ) 本公司銷售 ( 都柏林 ) 法盛國際系列 法盛 - 盧米斯賽勒斯高收益債券基金 ( 原名稱 : 法儲銀 - 盧米斯賽勒斯高收益債券型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台端支付的基金申購手續費不多於 2%,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2% 台端支付的基金轉換手續費為 0% 二 基金公司 ( 或總代理人 / 境外基金機構

More information

Crystal Reports - 分配型基金組成項目表

Crystal Reports - 分配型基金組成項目表 月份 每單位配息 ( 台幣 ) 可分配淨利益 A 配息 (A+B) 本金 B 配息 (A+B) 2018 年 2 月 0.022000 10 2018 年 3 月 0.035000 10 2018 年 4 月 0.025000 85.94 14.06 2018 年 5 月 0.025000 10 2018 年 6 月 0.025000 10 2018 年 7 月 0.025000 10 2018 年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244\275\247i\275Z.doc)

(Microsoft Word \244\275\247i\275Z.doc) 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寶來投信獨立經營管理 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103 年 9 月 12 日元投信字第 2014131 號 主旨 : 本公司調整證券投資信託系列基金之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及客戶適合度評估作業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及客戶適合度評估作業 公告事項 : 1. 依 103 年 5 月 20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30020307 號函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基金風險報酬分類標準

More information

jrc_tmp_ rpt

jrc_tmp_ rpt 本公司銷售聯博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總代理之 聯博 - 全球不動產證券基金 A 股美元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台端支付的基金申購手續費為 3.00%,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3.00% 台端支付的基金轉換手續費為 0.00%,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0.00% 本基金經理費收入為年率 1.50%, 台端持有本基金期間, 本公司收取不多於年率 0.60 % 三 其他報酬 : 計算 : 聯博 -

More information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型態 : 開放式 ( 四 ) 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 : 投資於國內外之上市及上櫃公司股票 承銷股票 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 ( 含 ), 且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額, 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 含 ); 投資於人工智慧相關產業股票應占本基金淨資產價

( 三 ) 型態 : 開放式 ( 四 ) 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 : 投資於國內外之上市及上櫃公司股票 承銷股票 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 ( 含 ), 且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額, 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 含 ); 投資於人工智慧相關產業股票應占本基金淨資產價 公告 公告日期 : 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26 日 公告文號 :(107) 第一金投信字第 793 號 主旨 : 公告本公司首次募集 第一金全球 AI 人工智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依據 :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 公告事項 : 購或買回作業程序第六條 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日期及文號 : 第一金全球 AI 人工智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More information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中華民國一 七年九月日 主旨 : 本公司經理之 大中華中小基金 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相關條文及基金公開書, 業經金管會核准, 謹此公告 公告事項 : 一 依中華民國 107 年 9 月 14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70334859 號函辦理 二 統一大中華中小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訂條款生效日 : 依據金管會 103 年 3 月 4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30006568

More information

jrc_tmp_ rpt

jrc_tmp_ rpt 本公司銷售施羅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總代理之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大中華 A1 類股份 - 累積單位 ( 美元 )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三 其他報酬 : 計算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大中華 A1 類股份 - 累積單位 ( 美元 ) 之申購手續費 3.00% 轉換手續費 0.00% 及經理費 1.50%, 本公司銷售之申購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3.00% 轉換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0.00%

More information

政經變數分析與投資操作建議

政經變數分析與投資操作建議 日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1 中華民國 107 年 10 月 22 日 主旨 : 本公司經理之 日盛小而美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日盛新台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日 公告事項 : 盛日盛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日盛中國內需動力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及 日盛全球抗暖 化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等五檔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 ( 以下稱金管會 ) 核准在案, 特此公告 一 依據金管會

More information

政經變數分析與投資操作建議

政經變數分析與投資操作建議 日盛中國豐收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募集公告 中華民國 107 年 7 月 4 日一 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日期及文號本次募集之日盛中國豐收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 以下稱本基金 )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稱金管會 ) 於民國 107 年 6 月 5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70313778

More information

函(稿)

函(稿) 復華全球平衡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對照表 修改後修改前第十三條 : 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第十三條 : 運用本基金投資證券及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一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 確保基金之安一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 確保基金之安全, 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全, 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 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益之安定為目標 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

More information

jrc_tmp_ rpt

jrc_tmp_ rpt 大中華基金美元 A (acc) 股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本基金經理費收入為年率 1.60%, 台端持有本基金期間, 本公司收取不多於年率 0.25 % 計算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 大中華基金美元 A (acc) 股 之申購手續費 3.00% 轉換手續費 0.00% 及經理費 1.60%, 本公司銷售之申購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2.40% 轉換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0.00% 經理費分成不多於

More information

jrc_tmp_ rpt

jrc_tmp_ rpt 本公司銷售施羅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總代理之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大中華 ( 美元 )A1- 累積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三 其他報酬 : 計算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 - 大中華 ( 美元 )A1- 累積 之申購手續費 3.00% 轉換手續費 0.00% 及經理費 1.50%, 本公司銷售之申購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3.00% 轉換手續費分成不多於 0.00% 經理費分成不多於 0.60%

More information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852) (852)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852) (852) 2017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852) 2880 9263 (852) 2564 8487 operations@valueetf.com.hk www.valueetf.com.hk 2-3 理 4 ( ) 5 ( ) 6-7 ( ) 8 ( ) 9 ( ) 10 1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管理人兼 RQFII 持有人惠理基金 理香港 香港 投資顧問 理香港 香港 管理人兼 RQFII

More information

( ) (1) (2) (3) (4) 2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More information

( ) RR3 RR ( ) ( ) ( ) 法規函令動態 ( ) ( ) (Exchange Traded Fund, ETF) ETF ( ) % 103

( ) RR3 RR ( ) ( ) ( ) 法規函令動態 ( ) ( ) (Exchange Traded Fund, ETF) ETF ( ) % 103 2015.01 第 13 期 104 145 3 (02)2581-7288 理監事會議 66 12 1866 104104 本公會業務報導 OBU/OSU ( ) ()9 ( ) 4 OBU/OSU ( ) OBU/OSU OBU/OSUOBU/OSU ( ) OBU/OSU OBU/OSU OBU/ OSU ( ) OBU/OSU ( ) OBU/OSU ( 103 12 12 1030045271)

More information

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南非幣保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募集公告 中華民國 104 年 03 月 03 日新光投信總發字第 1040057 號 新光南非幣保本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 : 本基金 ) 首次募集發行, 謹將募集事項公告於下 : 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下稱金管會 ) 核准日期及文號 : 本基金經金管會於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9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30053221

More information

創業板之特色 ii 釋義 預期時間表

創業板之特色 ii 釋義 預期時間表 閣下如 有任何疑問 閣下如已 本公司 售出或轉讓 RUI KANG PHARMACEUTICAL GROUP INVESTMENTS LIMITED 銳康藥業集團投資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8037) 建議股份合併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69 2 SGM-1 SGM-2 48 33 A18 7 www.hkgem.com www.ruikang.com.hk 創業板之特色....................................................

More information

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生命科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告 ( 稿 )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23 日兆信字第 1040000544 號 主 旨 : 本公司經理之 兆豐國際生命科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兆豐國際生命科學基 金 ) 修訂其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謹此公告 說明 : 一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17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40047173

More information

政經變數分析與投資操作建議

政經變數分析與投資操作建議 日盛全球智能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募集公告 中華民國 107 年 10 月 16 日一 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日期及文號本次募集之日盛日盛全球智能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稱本基金 )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稱金管會 ) 於民國 107 年 9 月 18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70329036 號函申報生效 二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名稱 電話及地址日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

More information

二 本基金修訂信託契約條款如下所示 : ( 一 ) 為委任本基金之國外投資顧問公司聯博資產管理公司 (AllianceBernstein L.P.) 為受託管理機構處理本基金海外投資業務, 以減少投資決策形成與 交易執行的時區落差, 修訂本基金信託契約第 1 條第 6 款 ( 二 ) 為增加投資效率

二 本基金修訂信託契約條款如下所示 : ( 一 ) 為委任本基金之國外投資顧問公司聯博資產管理公司 (AllianceBernstein L.P.) 為受託管理機構處理本基金海外投資業務, 以減少投資決策形成與 交易執行的時區落差, 修訂本基金信託契約第 1 條第 6 款 ( 二 ) 為增加投資效率 聯博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公告 聯博信字第 1070223 號 公告主旨 : 本公司所經理之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下稱 本基金 ), 為增加投資效率之目的, 參酌金管會函令關於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及為增加投資效率目的從事信用違約交換指數 (CDS Index) 交易之規定,

More information

cgn

cgn 3462 ( 571 ) 88(4) 2016 3 31 13721 13733 2016 3 31 ( ) 2 21 ( ) 2016 3 31 13723 13733 9 1. ( ) 2. 3. 4. 5. 2016 5 23 ( ) 13723 13733 ( ) 2016 3 31 405 2016 3 31 2016 5 23 10 8 2016 3 31 ( ) 收入 附註 截至 2016

More information

B.xls

B.xls 安泰投顧 BI01 鋒裕美國鋒裕基金 B2 美元 1.25% 不多於 0.20% BI 鋒裕資產管理公司 安泰投顧 BI03 鋒裕核心歐洲股票基金 B2 美元 1.25% 不多於 0.20% BI 鋒裕資產管理公司 安泰投顧 BI04 B2 美元 安泰投顧 BI05 鋒裕歐陸股票基金 B2 美元 安泰投顧 BI06 鋒裕歐洲研究基金 B2 美元 安泰投顧 BI08 鋒裕日本股票基金 B2 美元 安泰投顧

More information

全年業績 綜合全面收益表 3 470, ,026 7,882 1,900 7, (10,570) (8,764) 4 (130,838) (110,839) (82,496) (78,134) (28,134) (23,729) (56,046) (49,000) (70,

全年業績 綜合全面收益表 3 470, ,026 7,882 1,900 7, (10,570) (8,764) 4 (130,838) (110,839) (82,496) (78,134) (28,134) (23,729) (56,046) (49,000) (70, 摘要 PERFECT SHAPE (PRC) HOLDINGS LIMITED 必瘦站 ( 中國 ) 控股有限公司 ( 股票代號 :1830)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佈 443,000,0006.1% 470,200,000 78,000,0006.4% 83,000,000 8.3 3.8 68,300,00063.8% 111,900,000 1 全年業績 綜合全面收益表 3 470,236

More information

台新投信 基金受益人印鑑卡

台新投信 基金受益人印鑑卡 本公司銷售野村投信之 野村基金 ( 愛爾蘭系列 ) 美國高收益債券基金 -TD 類股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贊助或提供產品會及員工教育訓練 1. 台端支付的基金申購手續費最高為 2.0%,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2.0% 2. 台端支付的基金轉申購手續費最高為 2.0%,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2.0% 本公司擔任野村美國高收益債券基金之銷售機構,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 ) (: 00059) 2015 目錄 2 3 4 5 8 21 41 53 61 63 64 66 67 68 150 151 1 公司資料 公司 股 00059 0.1% 05821 0.1% 05580 0.1% 05855 0.1% 05567 0.1% 05602 業 8 32 33 86 20 2208 2888 86 20 2208 2777 業 151 14 1401 (852)

More information

G.xls

G.xls 法巴投顧 BP01 百利達美國股票基金 C 股 法巴投顧 BP03 百利達美國中型股票基金 C 股 1.75% 不多於 0.70% BP 法國巴黎投資盧森堡公司 法巴投顧 BP11 百利達日本股票基金 C 股 - 日圓 法巴投顧 BP12 百利達日本小型股票基金 C 股 - 日圓 1.75% 不多於 0.70% BP 法國巴黎投資盧森堡公司 法巴投顧 BP14 百利達金磚四國股票基金 C 股 1.75%

More information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POU SHE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寶勝國際 ( 控股 ) 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3813)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中期業績 本集團財務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百分比 增幅 ( 未經審核 ) 11,202,006 9,515,092 17.7% 530,360 505,753 4.9% 306,833 298,612 2.8%

More information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企業管治報告 14 企業管治架構 股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董事會 管理層 企業合規 - 90 - 企業發展 董事會 17 1 16 董事會成員組成 2015 11 20 80 85 簡介會 2016 1 成員與時並進 2015 利益申報 14 利益衝突 - 91 - 董事會職能 77% 專業建議 承擔責任 6 常務委員會 95 企業拓展及批租委員會 9 8 80% - 92 - 企業發展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本基金投資之國外有價證券, 包括 : 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含政府公債 公司債 ( 含無擔保公司債 次順位公司債 轉換公司債 交換公司債 附認股權公司債 ) 承銷中之公司債 金融債券( 含次順位金融債券 ) 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 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本國企業赴海

本基金投資之國外有價證券, 包括 : 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含政府公債 公司債 ( 含無擔保公司債 次順位公司債 轉換公司債 交換公司債 附認股權公司債 ) 承銷中之公司債 金融債券( 含次順位金融債券 ) 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 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本國企業赴海 景順到期債券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下稱本基金 ) 首次募集發行, 謹將募集事項公告如下 : 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日期及文號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中華民國 年月 日金管證投字第 號函核准 二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名稱 電話及地址名稱 : 景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號樓電話 : 三 銷售機構總行或總公司之名稱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4-\266\322\266\260\244\275\247i_\244W\266\307\300\311.doc)

(Microsoft Word - 04-\266\322\266\260\244\275\247i_\244W\266\307\300\311.doc)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群益大印度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公告 一 金管會核准之日期及文號 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23 日 (105) 群信字第 1050181 號 本次募集之群益大印度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本基金 ) 受益憑證, 係由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經理公司 )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簡稱金管會 ) 於 104 年 11 月 30 日以金管證投字第

More information

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六年到期全球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 ) 募集公告 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29 日新光投信總發字第 1070089 號 新光六年到期全球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 : 本基金 ) 首次募集發行, 謹將募集事項公告於下 : 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下稱金管會 ) 核准日期及文號 : 本基金經金管會於中華民國

More information

以下是聯博基金公司 2013 年 AT/BT/AD 級股基金配息基準日及一覽表 月份 配息基準日 2013 年 01 月 01 月 30 日 01 月 31 日 2013 年 02 月 02 月 27 日 02 月 28 日 2013 年 03 月 03 月 27 日 03 月 28 日 2013

以下是聯博基金公司 2013 年 AT/BT/AD 級股基金配息基準日及一覽表 月份 配息基準日 2013 年 01 月 01 月 30 日 01 月 31 日 2013 年 02 月 02 月 27 日 02 月 28 日 2013 年 03 月 03 月 27 日 03 月 28 日 2013 聯博基金 歷史 配息 當月及年化配息率 當月報酬資訊 聯博 - 美國收益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 - 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 - 全球債券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 - 歐洲收益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More information

聯博新興亞洲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簡式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 :108 年 4 月 ( 一 ) 本簡式公開說明書係公開說明書之重點摘錄, 相關名稱及文字定義與公開說明書完全相同 ( 二 )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後之權利義務詳述在公開說

聯博新興亞洲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簡式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 :108 年 4 月 ( 一 ) 本簡式公開說明書係公開說明書之重點摘錄, 相關名稱及文字定義與公開說明書完全相同 ( 二 )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後之權利義務詳述在公開說 聯博新興亞洲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簡式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 :108 年 4 月 ( 一 ) 本簡式公開說明書係公開說明書之重點摘錄, 相關名稱及文字定義與公開說明書完全相同 ( 二 )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後之權利義務詳述在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如欲申購本基金, 建議參閱公開說明書 壹 基本資料 聯博新興亞洲收益證券投資基金名稱信託基金

More information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2015 5 13 1933 H 571 H 2015 6 17 H H 1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可予調整 國際發售股份數目

More information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ore information

第一條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及其他中華民國有關法令之規定, 訂立本契約, 以規範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及本基金受益憑證持有人 ( 以下簡稱受益人 ) 間之權利義務,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自本契約簽訂並生效之日起為本契約當事人 申購人自經理公司接受其申購並繳足全部價金之日起, 成為本契約當事人

第一條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及其他中華民國有關法令之規定, 訂立本契約, 以規範經理公司 基金保管機構及本基金受益憑證持有人 ( 以下簡稱受益人 ) 間之權利義務, 經理公司及基金保管機構自本契約簽訂並生效之日起為本契約當事人 申購人自經理公司接受其申購並繳足全部價金之日起, 成為本契約當事人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日期 : 民國 107 年 11 月 27 日文號 :107 國泰投信企字第 0000001064 號 主旨 : 本公司所經理之 國泰小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稱 國泰小龍基金 ) 及 國泰中小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稱 國泰中小成長基金 ) 增加發行美元計價 I 類型受益權單位, 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 以下簡稱 信託契約 ) 部分條文及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乙案,

More information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 )GEM 的特色 GEM 的定位, 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 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 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 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 GEM 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 在 GEM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 )GEM 的特色 GEM 的定位, 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 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 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 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 GEM 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 在 GEM KING FORCE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冠輝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08315)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公佈 本公司 董事 董事會 聯交所 GEM GEM www.hkexnews.hk www.kingforce.com.hk 冠輝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陳運逴 GEMGEM www.hkexnews.hk www.kingforce.com.hk

More information

2. 於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債券型 ( 含固定收益型 ) 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 基金股份 投資單位 ( 含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 及追蹤 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 ETF (Exchange Traded Fund) 3. 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

2. 於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店頭市場交易之債券型 ( 含固定收益型 ) 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 基金股份 投資單位 ( 含反向型 ETF 及槓桿型 ETF) 及追蹤 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 ETF (Exchange Traded Fund) 3. 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 聯博美國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簡式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 :107 年 10 月 ( 一 ) 本簡式公開說明書係公開說明書之重點摘錄, 相關名稱及文字定義與公開說明書完全相同 ( 二 )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後之權利義務詳述在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如欲申購本基金, 建議參閱公開說明書 壹 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 聯博美國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More information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軟國際有限公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354 * 僅供識別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軟國際有限公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354 * 僅供識別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354 * 僅供識別 1 內容.......................................................... 2...................................................... 3...................................................

More information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會計焦點報 business.lungteng.com.tw 29 期 發 行 人 李枝昌 責任編輯 張瑩馨 羅正堯 出 刊 月 民國 104 年 4 月 發 行 所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 號 電 話 (02)2298-2933 傳 真 (02)2298-9766 會計 我國會計項目之修正及一致化 蕭麗娟老師 經濟 不能不知道的 紅色供應鏈 龍騰商管教研小組

More information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CONTENTS

CONTENTS CONTENTS 2 8 10 27 32 42 94 105 1 Message to Shareholders 2 100 100 100 Global I n s i g h t100 9 9 4. 2 3.0 1004.03%4.19%0.16% (CPI)990.96%1001.42%100 11122 101 (Fed)10012 Fed0~0.25%102103 (QE3) 100 36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449B946A7EBAB48B867B27AA4A7C3D2A8E9A7EBB8EAAB48B055B0F2AAF7ADD7A5BFA4BDB67DBBA1A9FAAED1B575BD75A5E6A9F6B

<4D F736F F D B449B946A7EBAB48B867B27AA4A7C3D2A8E9A7EBB8EAAB48B055B0F2AAF7ADD7A5BFA4BDB67DBBA1A9FAAED1B575BD75A5E6A9F6B 富達投信公告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13 日 (105) 富證信字第 079 號 主旨 : 本公司修正經理之 富達台灣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及 富達卓越領航全球組合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短線交易相關規定 說明 : 一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5 年 4 月 11 日金管證投字第 1050010214 號核准函辦理 二 配合市場實務作業, 本公司修正經理之 富達台灣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More information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群益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27 日 (106) 群信字第 1060535 號 主 旨 本公司經理之 群益馬拉松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群益安家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群益印巴雙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群益美國新創亮點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群益全球新興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及 群益中國金采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等共 6 檔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暨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

More information

投資人應注意事項

投資人應注意事項 投資人應注意事項 一 本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但不表示本基金無任何風險 經理公司以專業經營的方式, 將基金投資於有價證券, 以求長期投資利得 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 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 惟本基金的資本利得以及投資收益應屬於投資人 二 本公開說明書未說明之事項, 請參閱富邦台灣鳳凰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公開說明書 壹 富邦台灣鳳凰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設立,

More information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保證金收取 合格之擔保品種類為何 非現金擔保品之折扣率 haircut 為何 CCP是否將會員所繳擔保品用於投資 其孳息是否回饋給會員 限制措施 焦 點 視 界 是否對會員之委託金額 信用 部位及風險訂定限額 會員是否必須對其客戶制定限額 洗價 mark-to-market 之時間及方法為何 結算交割 市 場 掃 描 交割週期 T+1或T+3

More information

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準 風險報酬等級之分類為 RR4, 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無法涵蓋所有風險, 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 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有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並斟酌

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準 風險報酬等級之分類為 RR4, 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無法涵蓋所有風險, 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 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有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並斟酌 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刊印日期 :107 年 2 月 ( 一 ) 本簡式公開說明書係公開說明書之重點摘錄, 相關名稱及文字定義與公開說明書完全相同 ( 二 )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後之權利義務詳述在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如欲申購本基金, 建議參閱公開說 明書 壹 基本資料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基金名稱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目錄 2 4 5 13 19 21 22 23 24 25 公司資料 執行董事 2017 5 26 非執行董事 2017 7 24 獨立非執行董事 2017 8 1 2017 8 1 2017 8 1 2017 8 1 www.ernestborel.ch P.O. Box 10008, Willow House, Cricket Square Grand Cayman KY1-1001 Cayman

More information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簡式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 :108 年 1 月 ( 一 ) 本簡式公開說明書係公開說明書之重點摘錄, 相關名稱及文字定義與公開說明書完全相同 ( 二 )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後之權利義務詳述在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如欲申購本基金, 建議參閱公開說明書 壹 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More information

01 目錄 02 報 報 21 報 28 報 報 41 年 年報

01 目錄 02 報 報 21 報 28 報 報 41 年 年報 China Financia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imited 2012 01 目錄 02 報 03 04 05 18 報 21 報 28 報 35 36 37 38 39 40 報 41 年 104 2012 年報 公司資料 02 中國金融國際投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Conyers Dill & Pearman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More information

2 4 5 23 34 43 44 47 92 1. CRRC Corporation Limited CRRC 2. 16 16 010-51862188 010-51862188 010-63984785 010-63984785 crrc@crrcgc.cc crrc@crrcgc.cc 3. 16 100036 16 100036 www.crrcgc.cc crrc@crrcgc.cc 4.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4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7 3.1 7 3.2 8 3.3 8 4 9 4.1 9 4.2 2014 10 4.3 11 5 16 5.1 16 5.2 18 5.3 20 5.4 21 6 22 6.1 22 6.2 23 6.3 24 6.4 25 6.5 26 6.6 27 6.7 27 6.8 27 7 28 7.1 28 7.2 29 7.3 30 7.4

More information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簡式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 :108 年 4 月 ( 一 ) 本簡式公開說明書係公開說明書之重點摘錄, 相關名稱及文字定義與公開說明書完全相同 ( 二 )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後之權利義務詳述在公開說明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簡式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 :108 年 4 月 ( 一 ) 本簡式公開說明書係公開說明書之重點摘錄, 相關名稱及文字定義與公開說明書完全相同 ( 二 )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後之權利義務詳述在公開說明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簡式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 :108 年 4 月 ( 一 ) 本簡式公開說明書係公開說明書之重點摘錄, 相關名稱及文字定義與公開說明書完全相同 ( 二 )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後之權利義務詳述在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如欲申購本基金, 建議參閱公開說明書 壹 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 聯博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More information

2018 半年度報告 SINOPEC SHANGHAI PETRO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香港 上海 SHI 紐約 ( A joint stock lim

2018 半年度報告 SINOPEC SHANGHAI PETRO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香港 上海 SHI 紐約 ( A joint stock lim 2018 半年度報告 SINOPEC SHANGHAI PETROCHEMICAL COMPANY LIMITED 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00338 香港 600688 上海 SHI 紐約 (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More information

基金月報 安聯全球新興市場高股息基金 -AT 累積類股 ( 美元 ) 2016 年 10 月 31 日 Allianz GEM Equity High Dividend - AT - USD ( 原 : 安聯金磚四國股票基金 ) 基金簡介 本基金投資政策乃將資產投資於全球新興股票市場, 並以 潛在股

基金月報 安聯全球新興市場高股息基金 -AT 累積類股 ( 美元 ) 2016 年 10 月 31 日 Allianz GEM Equity High Dividend - AT - USD ( 原 : 安聯金磚四國股票基金 ) 基金簡介 本基金投資政策乃將資產投資於全球新興股票市場, 並以 潛在股 安聯全球新興市場高股息基金 -AT 累積類股 ( ) 2016 年 10 月 31 日 Allianz GEM Equity High Dividend - AT - USD 2008 年 02 月 25 日 基金類股規模 36.64 百萬歐元 單位淨值 5.62 RMBRATD LX Lipper Code 65103886 近一年最高價格與日期 5.80 (2016/09/08) 近一年最低價格與日期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432D48B9C9D2B5BCA8B9ABB8E6B7E2C6A4>

<4D F736F F D20432D48B9C9D2B5BCA8B9ABB8E6B7E2C6A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2333) 截至 2015 年 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CI chapter00-1ed.docx

Microsoft Word - ACI chapter00-1ed.docx 前言 Excel Excel - v - 財務管理與投資分析 -Excel 建模活用範例集 5 相關 平衡 敏感 - vi - 前言 模擬 If-Then 規劃 ERP BI - vii - 財務管理與投資分析 -Excel 建模活用範例集 ERP + BI + ERP BI Excel 88 Excel 1. Excel Excel 2. Excel 3. Excel - viii - 前言 1.

More information

% 1 (10%) (MTN)(8%) (4%) (4%) (2%) (ABS/MBS)(1%) (1%) 1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35% 35% 10% 8% 4% 4% 2% 1% 1% 政府債券 政策性銀行債券 企業債券 中期票

% 1 (10%) (MTN)(8%) (4%) (4%) (2%) (ABS/MBS)(1%) (1%) 1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35% 35% 10% 8% 4% 4% 2% 1% 1% 政府債券 政策性銀行債券 企業債券 中期票 Hong Xie hong.xie@spdji.com 2013 3 (QFII) (RQFII) 97% 1 QFII RQFII RQFII 2014 2ETF 2014 11 ETF 2014 933.85.5 2 1 www.chinabond.cn 2 2014 9 35% 1 (10%) (MTN)(8%) (4%) (4%) (2%) (ABS/MBS)(1%) (1%) 1 40%

More information

0622_富邦投信_VIX教戰手冊

0622_富邦投信_VIX教戰手冊 VIX 冊 教 期貨 ETF 戰手 目錄 漫談VIX期貨ETF 當阿寶遇到小財神 2 你問我答 市場篇 8 操作篇 10 商品篇 14 挑戰黑天鵝 測測您對VIX期貨ETF知多少 富邦VIX屬高波動度產品 不適合長期 持有且不熟悉本基金特性之投資人 1 18 權 01 2 3 4 5 02 6 7 Q1 Q (CBOE Volatility Index) VIX VIXVIX 4 VIX300% VIX

More information

安聯四季豐收債券組合基金 -B 類型 ( 月配息 )- 新臺幣 ( 本基金有一定比例之投資包含高風險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本金 B/ 配息 2018 年 11 月 % 0.00% 0.44% -1.06% 5.34% 2018 年 10 月 0.038

安聯四季豐收債券組合基金 -B 類型 ( 月配息 )- 新臺幣 ( 本基金有一定比例之投資包含高風險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本金 B/ 配息 2018 年 11 月 % 0.00% 0.44% -1.06% 5.34% 2018 年 10 月 0.038 3 Dec 2018 境內基金配息組成 -2018 年 11 月 安聯全球債券基金 -B 類型 ( 月配息 ) 本金 B/ 配息 2018 年 11 月 0.0189 100.00% 0.00% 0.18% -0.03% 2.21% 2018 年 10 月 0.0189 100.00% 0.00% 0.18% 0.15% 2.20% 2018 年 9 月 0.0189 100.00% 0.00% 0.18%

More information

威 發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 : 765 2O15

威 發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 : 765 2O15 威 發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 : 765 2O15 2 3-4 5-6 7-10 11-12 13-31 32-40 41-42 43 44-45 46 47-48 49-132 133 134 公司資料 02 年 公司 44 9 C D MUFG Fund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 The Belvedere

More information

132

132 中華民國 年年報 103 5 2 100071120 (02)2349-3456 http//www.bot.com.tw 103 5 42 5 http:// mops.twse.com.tw http://www.bot.com.tw 500 GPN2004200002 ISSN1654-5463 目錄 006 046 012 064 168 180 186 014 014 016 031 042

More information

(1) 14 (2) 47 (3) 70 (4) 74 (5) 83 (6)

(1) 14 (2) 47 (3) 70 (4) 74 (5) 83 (6) 2015 Chongqi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2015 12 31 2015 12 31 (www.cqrcb.com) (www.hkexnews. hk)2015 12 31 * Chongqi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 B0335H250000001 91500000676129728J 155

More information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More information

1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會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1033) 海外監管公告 此海外監管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More information

: 601998 2 4 6 8 8 8 10 30 40 56 57 57 57 58 58 59 65 70 72 75 76 77 181 182 釋義, 義, 義 : 2015 6 BBVA 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a S.A.( ) / / () () ( 2014 8 6, ),2011 12 27 ( ) 2 釋義 () / / () () ()(

More information

台灣銀行年報_中文-1

台灣銀行年報_中文-1 104 4 30 100071 120 (02)2349-3456 http://www.bot.com.tw 104 4 42 5 (http://mops.twse.com.tw) (http://www.bot.com.tw) 538 GPN:2004200002 ISSN:1654-5463 050 052 053 053 053 054 060 062 063 064 064 065 068

More information

凱基新興市場中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凱基新興市場中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凱基六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公開說明書 一 基金名稱 : 凱基六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二 基金種類 : 債券型基金 三 基本投資方針 : 詳見 壹 基金概況 一 ( 九 ) 之說明 四 基金型態 : 開放式 五 投資地區 : 中華民國及國外 六 本基金計價幣別 :

More information

N3489_PYE_SChi_Cover-back

N3489_PYE_SChi_Cover-back 保華建業集團 業務方針 業務方針 保華建業1946年始建於上海 逾六十年來致力為香港及各 地城市打造宏偉景觀與世界級基建設施 保華建業作風穩 健 積極進取 專注發展其多元化的工程及房地產業務 保華建業的核心業務涵蓋承建管理 物業發展管理及房地 產投資 集團於香港 澳門 中國內地以至海外均擁有龐 大的客戶網絡 保華建業集團 願景 以創新精神 專業態度以及對品質的追求 提供一條龍的房地產服務 從而在香港

More information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股份代號 598 Stock Code : 598 注入新能 量 明 確 新方 向 2015 Interim Report 2015 中 期 報 告 中期報告 R O F A Y NE W D T I L A T I V IR E C New Ti Interim Report on 2015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2 3 4 5 7 9 10 38 49 50 公司資料 公司 公司 SINOTRANS

More information

封面 瀚亞中小型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 一 基金名稱 : 瀚亞中小型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二 基金種類 : 股票型基金三 基本投資方針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壹 基金概況 一 基金簡介 ( 九 ) 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 四 基金型態 : 開放式五 投資地區 : 中華民國六 本次核准發行總面額 :

封面 瀚亞中小型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 一 基金名稱 : 瀚亞中小型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二 基金種類 : 股票型基金三 基本投資方針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壹 基金概況 一 基金簡介 ( 九 ) 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 四 基金型態 : 開放式五 投資地區 : 中華民國六 本次核准發行總面額 : 封面 瀚亞中小型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 一 基金名稱 : 瀚亞中小型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二 基金種類 : 股票型基金三 基本投資方針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壹 基金概況 一 基金簡介 ( 九 ) 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 四 基金型態 : 開放式五 投資地區 : 中華民國六 本次核准發行總面額 : 新台幣壹佰億元正七 本次核准發行受益權單位數 : 壹拾億單位八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名稱 : 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九

More information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臺灣公司治理 10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公告 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15 日富信字第 1060000133 號 富邦臺灣公司治理 10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首次募集發行, 茲將募集事項公告於后 : 一 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日期及文號 本次募集之富邦臺灣公司治理 100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本基金 ) 受益 憑證, 係由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滙豐強積金網頁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滙豐強積金網頁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強積金指南 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 2583 8033 滙豐強積金網頁 www.hsbc.com.hk/mpf L-MPF001B v07/1016 (1016) H 65 60 1 2 73770 2583 8033 www.hsbc.com.hk/mpf 滙豐強積金與您, 昂首向前邁步 3 1 5 2 6 2.1 6 2.2 7 2.3 8 3 10 3.1 10 3.2 11 3.3 15 4 17

More information

參與證券商為規範有關參與證券商參與本基金之實物申購與實物買回之權利義務與相關事項, 而簽訂之元大台灣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商收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商參與契約 與證券商為規範有關參與證券商參與本基金之實物申購與實物買回之權利義務與相關事項, 而簽訂之元大寶來台灣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

參與證券商為規範有關參與證券商參與本基金之實物申購與實物買回之權利義務與相關事項, 而簽訂之元大台灣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商收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商參與契約 與證券商為規範有關參與證券商參與本基金之實物申購與實物買回之權利義務與相關事項, 而簽訂之元大寶來台灣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 元大寶來台灣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商收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條文對照表條項款修訂後條文條項款修訂前條文說明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經理公司 ), 為在中華民國境內發行受益憑證, 募集元大台灣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商收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以下簡稱本基金 ), 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基金保管機構 ), 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其他中華民國有關法令之規定,

More information

面對分歧-2015年投資展望

面對分歧-2015年投資展望 215 214 12 } 215 Ewen Cameron Watt Russ Koesterich Rick Rieder } } } (EU) } (Fed) } } (BoJ) Nigel Bolton Poppy Allonby Jean Boivin } (EM) } 215...2 5...2...3...4 5... 6 12...6 7...8 9... 1 11... 12...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2 公司資料 3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歷 5 主席報告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企業管治報告 17 董事會報告 26 獨立核數師報告 28 綜合全面收益報表 29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0 綜合權益變動表 31 綜合現金流量表 3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94 五年財務摘要 95 主要物業之詳情

目錄 2 公司資料 3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歷 5 主席報告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企業管治報告 17 董事會報告 26 獨立核數師報告 28 綜合全面收益報表 29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0 綜合權益變動表 31 綜合現金流量表 3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94 五年財務摘要 95 主要物業之詳情 Great China Properties Holdings Limited 大中華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 21 同一夢想 共創未來 2015 年報 目錄 2 公司資料 3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歷 5 主席報告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企業管治報告 17 董事會報告 26 獨立核數師報告 28 綜合全面收益報表 29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0 綜合權益變動表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Stock Code: 2868 2011 目錄 2 3 4 5 12 14 16 22 51 56 65 77 78 79 81 82 83 84 86 1 2 公司資料 * * * * 1 501 217 85806-08 http://www.bjcapitalland.com 上市資料 H 2868 2868.HK 2868HK H 2,000 H 183 17 1712-1716 (852)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A78BCDAA6A8AAF8B0F2AAF7A4BDB67DBBA1A9FAAED1>

<4D F736F F D AA78BCDAA6A8AAF8B0F2AAF7A4BDB67DBBA1A9FAAED1> 元大泛歐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原名 : 元大寶來泛歐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公開說明書 一 基金名稱 : 元大泛歐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二 基金種類 : 股票型三 基本投資方針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伍之說明四 基金型態 : 開放式五 投資地區 : 國內外六 本次核准發行總面額 : 新台幣壹佰貳拾億元整七 本次核准發行受益權單位數 : 壹拾貳億單位八 注意事項 : ( 一 )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More information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 截至六月三十日 止六個月 止三個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 未經審核 ) ( 未經審核 ) 千港元 千港元 營業額 4 1,754,525 2,309,713 1,013,093 1,153,701 (1,495,083) (1,994,468) (85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 截至六月三十日 止六個月 止三個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 未經審核 ) ( 未經審核 ) 千港元 千港元 營業額 4 1,754,525 2,309,713 1,013,093 1,153,701 (1,495,083) (1,994,468) (85 TONLY 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 通力電子控股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01249) 業績公佈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財務摘要 二零一六年 變動 ( 百萬港元 ) 1,754.5 2,309.7-24.0% 259.4 315.2-17.7% 85.3 98.4-13.3% 65.9 87.8-24.9% 65.9 85.4-22.8% 26.91 34.48-22.0%

More information

台新中美貨幣市場基金公開說明書

台新中美貨幣市場基金公開說明書 台新中美貨幣市場基金公開說明書台新中美貨幣市場基金 公開說明書 一 基金名稱 : 台新中美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二 基金種類 : 貨幣市場型 三 基本投資方針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基金概況 壹 九 投資基本方針及範圍簡述 四 基金型態 : 開放式 五 投資地區 : 投資於國內及國外 六 基金計價幣別 : 新臺幣 美元及人民幣 七 本次核准發行總面額 : ( 一 ) 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最高為新臺幣壹佰伍拾億元

More information

創歷史新高Ǵ另外共有109個資產管理業者發行ETFǴ全球交易所有40個有ETF掛牌交易Ƕ 其中自2000年起到2009年為止Ǵ資產規模已由743.4億美元快速成長為10,323億美元超 過十倍ǴETF初次掛牌檔數更呈現跳躍式成長Ǵ由92檔爆增至1,939檔Ǵ足見ETF對投資人 而言已經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投資商品Ƕ 圖一ǵ近年全球ETF掛牌數與資產規模 資料來源ǺETF Global Handbook,

More information

1 內容

1 內容 2 0 1 6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1 內容............................................................ 2........................................................ 3.....................................................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2014 : 706 2 3 4 5 6 12 15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報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三年 3 3,796 4,738 3,796 4,738 4 1,983 1,837 (27,319) (26,934) (21,540) (20,359) 5 (64) (92) (21,604) (20,451) 6 159 196 期 7 (21,445) (20,255)

More information

關於我們 , ,600 2, 目錄

關於我們 , ,600 2, 目錄 2018 INTERIM REPORT 關於我們 2002 3 2,000 2018 6 3020 1,600 2,700 2 9 10 12 12 12 17 23 23 23 24 25 目錄 26 27 28 30 31 32 69 70 業務回顧 ( 除另有說明外, 所有金額均以港元列示 ) 業 2018 6 30 ( 報告期 ), 有 EBITDAEBITDA 期 6 30 2018 2017

More information

17-國泰中國內需增長基金公開說明書

17-國泰中國內需增長基金公開說明書 封面 一. 基金名稱 : 國泰中國內需增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二. 基金種類 : 股票型 三. 基本投資方針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2~3 頁 ( 本基金不投資結構式利率商品 ) 四. 基金型態 : 開放式基金 五. 投資地區 : 中華民國 中國大陸 香港 新加坡 美國 六. 計價幣別 : 新臺幣 美元或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 所有申購及買回價金之收付均以所申購受益權 單位之計價貨幣為之 七. 發行總面額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3.1 3.2 3.3 3.4 3.5 3 公司治理 21 22 3.1 3.2 3.3 3.4 3.5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3.1.1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104 6 9 13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23 3.1 3.2 3.3 3.4 3.5 董事選舉 1% 董事及經理人薪酬 0.3% 6.1 104 避免利益衝突 3.1.2 審計委員會

More information

900??indd

900??indd 900 432 中華民國一 二年七月十六日 中鋼半月刊 第九版 六月份公司業務概況 八 碳鋼產量 六九九 七 三公噸 碳 鋼銷量 七三六 九公噸 合併營收 二五 八七五 一七五千元 福利金收支統計 項 福 利 資 訊 請 參 閱 EIP 快速選 單 總務福利資訊平台 本公司福委會一 二年六月 份福利金收入及各項補助之人 數 金額統計如下表 至於各 一 二年合併累計營收 二千元 一七三 一五五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ublicbook_09_-07Q2.doc

Microsoft Word - publicbook_09_-07Q2.doc 摩根富林明 JF 東方科技證券投 信託基 公開說明書 ㆒ 基 稱 : 摩根富林明 JF 東方科技證券投 信託基 ㆓ 基 種類 : 股票型基 ㆔ 基本投 方針 :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 確保基 安全 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 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 本基 投 之股票, 以從事或轉投 於通訊 訊 消費性電子 網際網路 媒體及軟體 半導體 關鍵性零組件 光電 電子生產設備 工業電子 精密機械與 動化 航太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