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 光 大 學 未 來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生 健 康 概 念 與 其 健 康 行 為 關 係 之 研 究 - 以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為 例 The Effects of the Health Concepts on the Health Behaviors of Elementary School Seniors -- Elementary Schools at Suao Township in Yilan as a Case Study 研 究 生 : 陳 靖 忠 撰 指 導 教 授 : 姜 新 立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1 0 1 年 5 月
摘 要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 以 下 稱 為 研 究 對 象 )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對 其 健 康 行 為 影 響 之 關 係 本 研 究 以 100 學 年 度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12 所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共 849 人 為 母 群 體, 進 行 全 面 檢 測, 但 有 學 生 當 天 參 加 社 團 活 動 無 法 參 與, 故 實 際 發 出 837 問 卷 採 問 卷 調 查 法, 共 回 收 有 效 問 卷 836 份, 有 效 卷 比 率 為 99.88% 本 研 究 主 要 發 現 如 下 :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總 體 健 康 概 念 來 說, 其 健 康 概 念 是 較 為 正 向 的 在 健 康 概 念 四 個 分 量 表 中, 以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得 分 最 高, 其 次 為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得 分 較 低, 但 是 各 分 量 表 平 均 皆 在 4~ 分 5 分 之 間 表 示 研 究 對 象 具 有 較 正 向 且 多 層 面 的 健 康 概 念 對 角 色 功 能 性 ( 社 會 心 理 ) 的 健 康 較 為 關 注 且 對 健 康 的 認 知 不 認 為 健 康 只 是 身 體 沒 有 疾 病 而 己 女 生 在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與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之 得 分 上 高 於 男 生 ; 年 齡 與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呈 現 顯 著 負 相 關 ; 五 年 級 在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得 分 高 於 六 年 級 ;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與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呈 現 低 度 正 相 關 ; 不 同 族 群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健 康 息 來 源 與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的 平 均 得 分 皆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的 健 康 行 為 表 現 在 每 天 吃 早 餐 的 習 慣 上 表 現 良 好 ; 在 喝 牛 奶 吃 水 果 的 表 現 較 不 好 有 近 1/3 的 同 學 每 週 飲 用 牛 奶 的 次 數 不 到 一 次, 且 常 攝 取 含 糖 飲 料 ; 攝 取 速 食 的 比 例 也 偏 高, 但 在 ( 香 菸 含 酒 精 飲 料 檳 榔 ) 的 頻 率 則 較 低, 有 61.2 % 的 學 童 能 達 到 每 週 至 少 從 事 3 次 總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身 體 活 動 的 標 準 ; 有 近 半 數 學 童 每 週 至 少 看 3-4 天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的 電 視 電 影 及 錄 影 帶, 而 且 超 過 半 數 以 上 的 學 童 騎 腳 踏 車 時 不 安 全 帽 或 護 具 研 究 對 象 的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之 間 達 顯 著 性 相 關, 健 康 概 念 得 分 越 高, 越 有 正 向 的 健 康 行 為 ( 飲 料 物 質 使 用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事 故 及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 以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與 健 康 概 念 變 項 來 預 測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發 現 在 年 齡 性 別 及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的 表 現 上, 呈 現 顯 著 性 的 差 異, 其 中 又 以 角 色 性 健 康 概 念 最 具 解 決 力 綜 上 述 研 究 結 果, 希 望 能 配 合 學 校 衛 生 教 育 計 畫 的 實 施, 加 強 學 童 之 健 康 照 護, 並 提 供 國 小 健 康 與 體 育 課 程 教 材 發 展 及 衛 生 行 政 單 位 計 劃 參 考, 為 國 內 青 少 年 健 康 資 料 建 立 基 礎, 則 國 家 未 來 的 公 共 衛 生 政 策 將 更 臻 完 美 關 鍵 字 :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健 康 行 為 國 小 高 年 級 I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understand the health concepts and health behaviors among the senior grade students of elementary schools in Suao Township, Yilan County.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health concepts and health behaviors are under different demographic factors and the relationship among health concepts, health behaviors and the predictive factors of health behaviors. The target populations of this study are based on all the senior grade students of elementary school in the 100th school year of Yilan County. There are 837 students altogether in order to have study samples, including 12 elementary schools in Suao Township, Yilan County as the main research objects. Afterwards there are 836 valid questionnaires been collected. The valid reply rate is 99.88% and the resulting main conclusion is as follows. The health concepts in the senior grade students of elementary schools are multiple and positive. Among four aspects of the health concepts, the score of the functional/role performance health conception is the highest and the clinical health conception is the lowest one. The results show that female students gain higher scores than male ones on whole health conception, functional/role performance health conception and eudaimonistic health conception. Age is negative correlation related to clinical health conception. The fifth grade students gain higher scores than the sixth ones on clinical health conception. A wealthy family is positive correlation related to whole health conception & eudaimonistic health conception. However, there are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on any aspects of health concepts such as different race, parents educational level and the source of health information. There is lower frequency on eating fast food and using substance in the senior grade students of elementary schools. There are two-thirds students who could achieve the standard of undertaking physical activities, which requires 3 times per week and half an hour per time at least. However, there is lower frequency on milk-drinking and vegetables-eating but higher frequency on soft drinks-drinking in the senior grade students of elementary school. Furthermore, many students watch television, movies, and videos over 3-4 days per week which would take them 2 hours at least per day. And even more than half students don t wear helmets or protectors while they are cycling. Female students gain higher scores than male ones on eating behavior and II
substance use behavior. The fifth grade students gain higher scores than the sixth grade ones on intentional and unintentional injury behavior. Non-aboriginal students gain higher scores than aboriginal ones on eating behavior. Wealthy family is significant positively related to whole health behavior, eating behavior and physical and leisure activities participating behavior. The students whose parents educational level are up to university gain higher scores than whose parents graduated from junior high school on whole health behavior, eating behavior and substance use behavior. The students whose source of health information was from family and friends gain higher scores than from teacher ones on whole health behavior. The higher scores the students gained in the health conception scales, the higher scores they gained in the questionnaire of health behaviors. Health concepts are significant positively related to health behaviors. According to 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is, demographic factors and health concepts contributed 15.5% variance to health behaviors. In conclusion, there are several suggestions on developing teaching materials of physical and health education of elementary school, promoting relative activities on schools and public health governments, and building the data base of the adolescents among Taiwan. Key words: healthy information concepts, health behavior, senior grade students of elementary school III
謝 誌 起 了 個 早, 爬 上 家 中 的 頂 樓, 遠 眺 佛 光 大 學, 期 待 著 宜 蘭 的 日 出, 邊 思 考 著 我 的 論 文 究 竟 說 了 什 麼 想 要 說 什 麼 能 夠 說 什 麼 及 應 該 說 什 麼 回 想 這 兩 年 的 時 光, 一 時 情 濃, 匆 匆 在 紙 上 寫 下 謝 誌 要 感 謝 的 人 太 多 太 多, 礙 於 主 觀 難 免 掛 一 漏 萬 只 好 趁 著 思 緒 正 濃 趕 緊 寫 下 目 前 尚 記 得 部 份, 如 有 遺 漏 請 多 見 諒! 如 果 你 要 我 為 這 篇 論 文 下 定 義, 那 我 會 說 論 文 是 自 己 努 力 的 累 積 和 許 多 人 協 助 的 總 和 對 於 論 文 的 完 成, 最 感 謝 的 是 我 的 指 導 教 授 姜 新 立 老 師 與 口 試 委 員 段 昌 國 所 長 和 唐 仙 梅 老 師 姜 老 師 在 忙 於 出 國 講 學 分 身 乏 術 之 際, 仍 撥 冗 指 導 我 的 論 文, 並 以 嚴 格 的 職 場 訓 練 方 式, 與 條 理 分 明 的 理 論 分 析 架 構, 讓 我 受 益 良 多 ; 在 論 文 研 究 期 間 姜 老 師 因 身 體 微 恙, 仍 堅 持 騰 出 自 己 所 剩 無 幾 的 休 息 時 間, 與 我 透 過 e-mail 多 次 討 論, 才 足 以 讓 論 文 順 利 完 成, 而 自 從 研 一 認 識 老 師 以 來, 老 師 無 微 不 至 的 關 懷, 是 非 筆 墨 足 以 形 容 對 我 而 言, 似 乎 為 上 天 早 有 安 排 的 巧 妙 為 我 打 通 任 督 二 脈, 傳 授 我 畢 生 功 力, 替 我 奠 下 良 善 的 根 基 研 究 期 間 姜 老 師 總 在 百 忙 之 中 抽 空 指 導, 用 幽 默 化 解 學 生 的 緊 張 心 情, 並 在 口 考 前 特 地 從 美 國 返 回, 針 對 我 們 論 文 疏 漏 之 處 進 行 指 導 改 正, 老 師 的 親 切, 令 人 如 沐 春 風 幸 運 的 是 除 了 指 導 教 授 以 外 還 有 兩 位 絕 佳 的 口 試 委 員, 在 此 要 感 謝 段 昌 國 所 長 鉅 細 靡 遺 的 指 出 論 文 該 修 正 之 處 ; 同 時, 感 謝 唐 仙 敏 教 授 的 犀 利 見 解, 讓 我 可 以 將 論 文 統 計 中 疏 漏 之 處 進 行 修 正, 使 得 本 篇 文 更 臻 完 備 ; 兩 位 教 授 均 能 切 中 要 點 與 寬 大 包 容, 讓 學 生 可 以 安 心 完 成 論 文 而 不 致 於 陷 入 恐 懼 當 中 感 謝 每 一 位 幫 我 轉 貼 發 送 問 卷 的 朋 友, 感 謝 每 一 位 幫 我 填 寫 問 卷 的 同 學 感 謝 每 一 位 指 導 過 我 的 老 師 我 常 在 想 沒 有 人 有 義 務 應 該 為 你 做 什 麼, 唯 有 懂 得 感 恩 才 是 王 道 我 要 感 謝 在 天 上 疼 惜 我 的 奶 奶 和 父 親 的 保 佑, 您 們 的 叮 嚀 言 猶 在 耳, 這 也 許 就 是 您 們 的 意 思, 讓 我 有 緣 走 過 這 一 段 旅 程 感 謝 老 婆 的 支 持 與 鼓 勵 家 人 及 親 友 的 體 諒, 讓 我 能 無 掛 礙 的 忙 於 工 作 及 論 文 感 謝 學 校 的 每 位 同 事, 這 兩 年 的 體 諒 和 協 助! 讓 我 可 以 順 利 的 完 成 研 究 所 的 學 業 感 謝 屏 蘭 姐 協 助 我 英 文 摘 要 的 勘 誤, 聖 儀 協 助 註 腳 的 製 作, 同 組 惠 雯 玉 婷 的 協 助 準 備 相 關 文 件, 哲 銘 提 供 我 統 計 所 需 軟 體 和 目 次 製 作 及 一 同 就 讀 佛 光 未 來 所 苦 讀 的 每 位 同 學, 有 你 們 讓 我 的 學 習 生 涯 更 加 豐 富 有 趣 ; 另 外 就 是 每 當 我 論 文 滯 礙 難 行 時, 有 一 位 專 精 統 計 軟 體 的 朋 友 誌 平 主 任 費 心 的 協 助 最 後 我 要 寫 給 我 的 寶 貝 小 孩, 看! 爸 爸 做 到 了, 妳 凡 事 也 加 油 哦! 別 忘 了 妳 是 冠 均 喔! 好 朋 友 就 是 不 管 走 的 再 遠, 都 會 回 過 頭 來 幫 你 IV
天 色 已 大 明, 回 想 往 日 的 時 光, 一 如 宜 蘭 的 日 出, 短 短 兩 小 時 內 變 化 萬 千 老 師 常 說 : 學 歷 有 終 點, 學 習 無 止 境 為 學 之 道, 止 於 至 善, 也 是 時 候 該 到 電 腦 前 完 成 論 文 的 最 後 修 正 了! 雷 諾 瓦 說 : 痛 苦 會 過 去, 美 麗 會 留 下 隨 著 謝 誌 的 落 幕, 自 己 學 生 生 涯 也 大 致 劃 上 了 句 點, 總 是 想 多 寫 一 些, 讓 我 的 學 生 時 光 再 偷 偷 停 留 一 會 兒 但, 不 管 是 再 怎 麼 不 捨, 也 是 該 離 開 了, 要 感 謝 的 還 有 很 多 很 多, 一 時 間 也 講 不 盡 說 不 完, 由 衷 的 感 謝 在 我 生 命 中 駐 足 的 你 們 謝 謝 謝 謝 再 謝 謝! 陳 靖 忠 謹 致 2012 年 5 月 V
目 錄 摘 要...I Abstract... II 謝 誌... IV 目 錄... VI 圖 目 錄...VII 表 目 錄...VIII 第 一 章 緒 論...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3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6 第 三 節 研 究 問 題 與 假 設...7 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8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9 第 一 節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身 心 發 展 情 況...9 第 二 節 健 康 概 念 及 其 相 關 因 素 研 究...21 第 三 節 健 康 行 為 及 其 相 關 因 素 研 究...33 第 四 節 健 康 概 念 對 健 康 行 為 之 影 響...39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41 第 一 節 研 究 設 計 與 架 構...41 第 二 節 研 究 途 徑...42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43 第 四 節 研 究 步 驟...47 第 五 節 研 究 實 施 程 序...48 第 四 章 健 康 資 訊 對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行 為 影 響 之 實 證 研 究.54 第 一 節 由 社 會 人 口 學 看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高 年 級 學 童 概 況...54 第 二 節 宜 蘭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概 念 及 其 相 關 因 素...59 第 三 節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行 為 及 其 有 關 因 素...71 第 五 章 研 究 發 現 與 探 討...85 第 一 節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及 健 康 行 為 探 討...85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 健 康 行 為 之 重 要 預 測 變 項...100 第 六 章 結 論...102 參 考 文 獻...104 中 文 部 分...104 英 文 部 分...107 網 站 部 分...110 附 錄... 111 附 錄 一 : 研 究 工 具 授 權 使 用 同 意 書... 111 附 錄 二 : 調 查 問 卷...112 附 錄 三 :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民 小 學 各 校 學 生 人 數 統 計 表...118 附 錄 四 :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民 小 學 問 卷 發 出 學 校 及 人 數 統 計 表...119 VI
圖 目 錄 圖 一 研 究 架 構...41 圖 二 研 究 流 程... 47 VII
表 目 錄 表 3-5-1 研 究 各 變 項 之 操 作 型 定 義 及 計 分 方 式 53 表 3-5-2 研 究 目 的 問 題 假 設 及 統 計 方 法 一 覽 表 57 表 4-1-1 研 究 對 象 之 年 齡 性 年 級 之 分 佈 情 形...54 表 4-1-2 研 究 對 象 之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及 族 群 分 佈 情 形...55 表 4-1-3 研 究 對 象 本 身 之 族 群 分 布 情 形...56 表 4-1-4 研 究 對 家 中 是 否 擁 有 車 輛 貨 車 或 卡 車...57 表 4-1-5 研 究 對 象 之 家 庭 富 裕 程 度...57 表 4-1-6 研 究 對 象 之 主 要 健 康 資 訊 來 源...58 表 4-2-1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各 量 表 得 分 情 形...59 表 4-2-2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各 分 量 表 得 分 情 形...40 表 4-2-3 研 究 對 象 年 齡 與 健 康 概 念 及 各 分 量 表 ANOVA 分 析...61 表 4-2-4 不 同 性 別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之 T 檢 定 分 析...62 表 4-2-5 不 同 年 級 之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各 分 量 表 得 分 情 形...63 表 4-2-6 不 同 年 級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之 T 檢 定 分 析...63 表 4-2-7 不 同 族 群 之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各 分 量 表 得 分 情 形...65 表 4-2-8 不 同 族 群 之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之 ANOVA 分 析...66 表 4-2-9 不 同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之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得 分 情 形...67 表 4-2-10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與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得 分 情 形 之 皮 爾 遜 相 關 分 析...68 表 4-2-11 父 親 教 育 程 度 不 同 之 研 究 對 象 健 康 概 念 各 分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ANOVA 分 析...68 表 4-2-12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不 同 之 研 究 對 象 健 康 概 念 各 分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ANOVA 分 析...68 表 4-2-13 不 同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之 研 究 對 象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之 ANOVA 分 析...70 表 4-3-1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星 期 吃 早 餐 情 形...71 表 4-3-2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喝 飲 料 與 牛 奶 情 形...71 表 4-3-3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喝 可 樂 和 其 它 含 糖 飲 料 情 形...72 表 4-3-4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水 果 攝 取 情 形...72 表 4-3-5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蔬 菜 攝 取 情 形...73 表 4-3-6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甜 食 攝 取 情 形...73 表 4-3-7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速 食 攝 取 情 形...74 表 4-3-8 研 究 對 象 這 學 期 使 用 香 煙 情 形...74 表 4-3-9 研 究 對 象 這 學 期 使 用 含 酒 精 飲 料 情 形...75 表 4-3-10 研 究 對 象 這 學 期 使 用 檳 榔 情 形...75 表 4-3-11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情 形...76 表 4-3-12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上 學 以 外 空 閒 時 間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情 形...76 表 4-3-13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上 學 以 外 空 閒 時 間 從 事 唱 歌 等 活 動 情 形...77 表 4-3-14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連 續 看 兩 小 時 以 上 電 視 電 影 等 情 形...77 表 4-3-15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連 續 玩 兩 小 時 以 上 電 腦 等 情 形...77 表 4-3-16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和 家 人 聊 天 情 形...78 VIII
表 4-3-17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和 朋 友 聊 天 情 形...78 表 4-3-18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過 馬 路 時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情 形...79 表 4-3-19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不 會 在 馬 路 追 逐 玩 耍 等 情 形...79 表 4-3-20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騎 腳 踏 車 時, 會 戴 安 全 帽 與 護 具 情 形...79 表 4-3-21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騎 乘 騎 機 車 時, 會 戴 安 全 帽 情 形...80 表 4-3-22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遵 守 遊 戲 及 運 動 器 材 使 用 規 則 情 形...80 表 4-3-23 年 齡 與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及 各 分 量 表 得 分 之 ANOVA 相 關 分 析...81 表 4-3-24 不 同 性 別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之 T 檢 定 分 析...81 表 4-3-25 不 同 年 級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之 T 檢 定 分 析...82 表 4-3-26 不 同 族 群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之 ANOVA 分 析...82 表 4-3-27 不 同 富 裕 程 度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之 ANOVA 分 析...83 表 4-3-28 不 同 教 育 程 度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之 ANOVA 分 析...83 表 4-3-29 不 同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之 ANOVA 分 析 84 IX
第 一 章 緒 論 2004 年 起,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委 由 中 華 民 國 學 校 衛 生 學 會 執 行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輔 導 計 畫, 並 對 外 宣 示 : 一 教 育 部 與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於 各 縣 市 共 同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 二 結 合 家 長 教 師 護 理 師 民 間 團 體 等 代 表, 建 立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之 伙 伴 關 係 ; 三 教 育 部 將 選 定 48 所 國 民 中 小 學, 開 始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計 畫 由 此 可 知, 為 了 配 合 此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的 國 際 趨 勢, 讓 國 內 的 學 校 衛 生 教 育 工 作 跟 國 際 接 軌, 台 灣 的 相 關 單 位 也 積 極 加 入 此 項 潮 流 宜 蘭 縣 政 府 也 從 民 國 94 年 起 努 力 推 動 轄 內 國 中 小 為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的 示 範 學 校, 因 此, 在 校 園 內 可 學 到 許 多 和 健 康 促 進 有 關 的 資 訊 尤 其 是 蘇 澳 地 區 各 國 小 對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更 是 不 遺 餘 力, 舉 凡 含 視 力 保 健 飯 後 潔 牙 增 進 師 生 體 適 能 含 氟 漱 口 水 安 全 教 育 煙 害 防 治 藥 物 濫 用 防 治 等 教 學 活 動 ; 加 上 與 週 遭 相 關 機 構 合 作, 不 時 有 衛 教 專 家 傳 授 健 康 知 識 給 學 童 們, 有 時 更 有 部 分 熱 心 醫 療 院 所 到 校 為 學 童 進 行 免 費 健 康 檢 查 注 射 疫 苗 牙 齒 健 康 檢 查 等 服 務, 寒 暑 假 期 中 也 會 有 部 分 大 學 相 關 科 系 學 生 協 助 進 行 許 多 與 健 康 資 訊 有 關 且 豐 富 有 趣 的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在 如 此 密 切 的 合 作 關 係 下 讓 蘇 澳 地 區 不 僅 成 為 健 康 促 進 示 範 地 區, 甚 至 可 做 為 社 區 健 康 營 造 的 範 本 位 處 一 個 充 滿 健 康 氛 圍 的 環 境 下, 孩 子 們 理 應 表 現 出 健 康 的 行 為 及 正 向 的 健 康 態 度 才 對 然 而, 自 己 實 際 在 教 學 現 場 所 見 到 的 卻 是 孩 子 們 不 吃 早 餐, 或 是 將 父 母 親 所 給 的 早 餐 費 留 著 購 買 其 它 物 品 或 娛 樂 用 ; 放 學 後 更 時 常 可 見 不 直 接 回 家 的 孩 童, 流 連 在 外 直 到 天 黑, 若 是 父 母 親 又 因 工 作 問 題 而 晚 歸, 有 些 孩 子 甚 至 會 結 伴 嬉 戲 到 三 更 半 夜 才 回 家 有 時 看 到 學 校 部 份 班 級 有 學 習 障 礙 的 同 學, 這 些 學 生 們 不 但 沒 有 同 理 心, 偶 而 還 會 用 言 語 動 作 來 嘲 笑 他 們 許 多 才 剛 畢 業 離 開 學 校 沒 多 久 的 學 生 返 校 遊 玩, 有 的 已 經 會 從 口 袋 拿 掏 出 香 菸 來 抽, 更 甚 者 還 會 拿 出 酒 來 喝 難 道 在 學 校 學 習 期 間 老 師 都 沒 告 訴 他 們 這 麼 做 是 不 正 確 的 行 為 和 態 度 嗎? 恰 好 相 反 ( 學 校 在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上 總 是 不 遺 餘 力 )! 但 在 告 訴 他 們 如 此 行 為 對 自 己 和 他 人 都 有 不 當 的 影 響 時, 獲 得 的 答 案 卻 常 常 是 你 也 太 跨 張 了 吧! 我 現 在 不 是 過 的 很 好 嗎? 在 我 週 遭 的 人 天 天 抽 菸 喝 酒 也 沒 有 怎 樣 啊! 這 些 回 答 讓 我 不 禁 思 考 我 們 的 教 育 是 出 了 什 麼 問 題, 為 什 麼 這 些 孩 子 是 如 此 看 待 健 康 這 個 問 題? 如 果 12 13 歲 的 孩 子 就 開 始 從 事 對 健 康 有 所 危 害 的 行 為 ( 如 抽 1
煙 喝 酒 等 ) 那 麼, 他 們 未 來 走 上 物 質 濫 用 的 風 險, 將 會 比 一 般 孩 子 要 來 得 大, 這 是 我 們 不 能 去 忽 視 的 問 題 另 外 抽 菸 嚼 檳 榔 飲 酒 不 規 律 的 生 活 習 慣 及 營 養 過 剩 等 造 成 的 生 活 習 慣 改 變, 會 危 害 個 人 身 心 健 康 ; 環 境 生 態 的 破 壞 會 直 接 威 脅 大 眾 健 康 ; 再 加 上 社 會 型 態 及 價 值 觀 的 急 速 變 遷, 使 人 們 的 安 全 感 與 安 定 感 愈 形 欠 缺, 這 些 因 素 不 但 促 使 健 康 議 題 在 現 代 社 會 的 生 活 中 佔 有 重 要 的 一 席 之 地 也 使 得 健 康 議 題 成 為 公 共 衛 生 政 策 制 定 的 重 點 民 為 邦 本, 本 固 邦 寧 擁 有 健 康 的 國 民, 才 會 有 強 健 的 國 家 兒 童 是 國 家 未 來 的 主 人 翁, 有 健 康 的 態 度 和 行 為, 方 能 建 立 國 民 健 康 的 根 本 國 小 高 年 級 的 學 童, 正 處 於 從 兒 童 邁 進 青 少 年 的 關 鍵 階 段, 是 否 具 備 健 康 的 行 為, 將 會 直 接 影 響 到 青 春 期 及 未 來 的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因 此 藉 由 瞭 解 其 健 康 概 念 健 康 行 為 與 心 理 健 康 現 況, 期 望 能 對 即 將 步 入 青 春 期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健 康 和 學 習 成 效 產 生 良 好 的 影 響 認 識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健 康 概 念 及 健 康 行 為, 才 能 深 入 瞭 解 學 童 所 重 視 的 健 康 及 安 全 問 題, 一 個 健 康 的 人, 指 的 是 身 心 都 健 康 的 人, 也 就 是 說, 一 個 人 的 健 康 應 是 指 身 軀 健 康 心 理 健 康 社 會 適 應 良 好 和 道 德 健 康 等 四 方 面 均 健 全, 才 是 一 個 真 正 健 康 的 人, 但 這 樣 的 健 康 概 念 並 未 為 社 會 大 眾 所 接 受, 但 卻 是 對 未 來 主 人 翁 的 健 康 概 念 養 成 教 育 的 重 點 因 此, 如 能 配 合 學 校 衛 生 教 育 計 畫 的 實 施, 加 強 學 童 之 健 康 照 護, 提 供 國 小 健 康 與 體 育 課 程 教 材 發 展 及 衛 生 行 政 單 位 計 劃 參 考, 並 作 為 國 內 青 少 年 健 康 資 料 建 立 基 礎, 則 國 家 未 來 的 公 共 衛 生 政 策 將 更 臻 完 美 2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近 年 來 隨 著 經 濟 科 技 的 發 展, 環 境 衛 生 獲 得 改 善 醫 療 水 準 明 顯 提 昇, 人 們 得 到 以 免 除 傳 柒 病 的 威 脅 然 而 隨 著 社 會 快 速 變 遷, 以 及 飲 食 生 活 型 態 的 轉 變, 慢 性 疾 病 對 國 人 建 康 的 威 脅 日 益 增 加, 根 據 衛 生 署 統 計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國 人 主 要 十 大 死 因 依 序 為 ;(1) 惡 性 腫 瘤 (2) 心 臟 疾 病 ( 高 血 壓 性 疾 病 除 外 )(3) 腦 血 管 疾 病 (4) 肺 炎 (5) 糖 尿 病 (6) 事 故 傷 害 (7) 慢 性 下 呼 吸 道 疾 病 (8) 慢 性 肝 病 及 肝 硬 化 (9) 高 血 壓 性 疾 病 (10) 腎 炎 腎 病 症 候 群 及 腎 病 變 扣 除 肺 炎 事 故 傷 害, 十 大 死 因 中 有 八 個 為 慢 性 疾 病, 表 示 慢 性 疾 病 已 深 深 影 響 國 人 健 康 1 不 僅 如 此, 一 般 認 為 是 中 老 年 才 可 能 罹 患 的 慢 性 退 化 性 病 病, 如 今 也 已 提 早 發 生 在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身 上 根 據 衛 生 署 統 計 台 灣 地 區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壯 年 人 口 主 要 死 因, 依 序 為 (1) 惡 性 腫 瘤 (2) 事 故 傷 害 (3) 蓄 意 自 我 傷 害 ( 自 殺 )(4) 慢 性 肝 病 及 肝 硬 化 (5) 心 臟 疾 病 ( 高 血 壓 性 疾 病 除 外 )(6) 腦 血 管 疾 病 (7) 肺 炎 (8) 糖 尿 病 (9) 敗 血 症 (10) 骨 骼 肌 肉 系 統 及 結 締 組 織 之 疾 病, 十 大 死 因 中 也 是 有 五 個 為 慢 性 疾 病, 代 表 不 論 成 人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皆 不 能 忽 視 慢 性 疾 病 對 健 康 造 成 的 危 害 2 兒 童 是 我 們 國 家 未 來 的 主 人 翁, 根 據 相 關 文 獻 指 出, 兒 童 時 期 是 一 個 可 塑 性 極 高 的 階 段, 此 時 期 的 衛 生 基 本 觀 念 養 成 主 要 在 基 本 習 慣, 若 能 維 持 健 康 行 為, 將 有 助 於 減 低 成 年 後 罹 患 慢 性 病 的 機 會 高 度 都 市 化 使 得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生 活 在 活 動 空 間 缺 乏 高 熱 量 高 脂 肪 的 飲 食 誘 惑 以 及 充 滿 聲 光 娛 樂 效 果 的 靜 態 活 動 ( 如 電 視 遊 樂 器 線 上 遊 戲 ) 等 等 的 環 境 中, 導 致 他 們 的 健 康 出 現 問 題 3 所 以, 在 兒 童 時 期 針 對 健 康 知 識 的 學 習 健 康 習 慣 的 建 立 及 健 康 態 度 的 養 成, 將 會 大 大 影 響 學 童 往 後 人 生 的 發 展, 更 是 往 後 身 心 健 康 發 展 的 重 要 基 石 因 此, 如 何 培 養 兒 童 之 健 康 態 度 與 行 為, 是 學 校 家 庭 及 社 會 極 須 致 力 的 目 標 Coleman J. C. 提 出 成 長 發 展 的 六 階 段, 其 中 6-12 歲 為 兒 童 中 期, 是 自 我 建 1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2010a) 民 國 99 年 縣 市 別 死 因 統 計 結 果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統 計 公 佈 欄 2010 年 8 月 25 日, 取 自 : http://www.doh.gov.tw/cht2010/displaystatisticfile.aspx?d=58880 2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2010b) 民 國 99 年 衛 生 統 計 系 列 ( 一 ) 死 因 統 計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統 計 公 佈 欄 2010 年 8 月 25 日, 3 取 自 :http://www.doh.gov.tw/cht2010/displaystatisticfile.aspx?d=69027 張 粹 文 林 宇 璇 蔡 秀 鳳 張 新 儀 吳 浚 明, 台 灣 地 區 幼 兒 及 兒 童 靜 態 活 動 與 日 常 生 活 行 為 問 題 初 探 -2005 年 國 民 健 康 訪 問 暨 藥 物 濫 用 調 查 結 果, 民 國 94 年 國 民 健 康 訪 問 調 查,2005 3
立 整 體 的 態 度, 學 習 身 體 技 能 的 重 要 時 期 ; 青 少 年 期 12-18 歲, 開 始 對 身 體 的 改 變 產 生 調 適, 並 發 展 成 享 的 身 心 狀 態,11-13 歲 的 青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正 處 於 從 兒 童 中 期 邁 入 青 少 年 期 的 關 鍵 階 段 隨 著 青 春 的 到 來 與 即 將 進 入 國 中 就 讀, 學 童 不 只 在 生 理 方 面 有 急 速 的 變 化, 情 緒 人 格 和 社 會 關 係 等 方 面 也 有 重 大 的 改 變 學 童 在 身 心 發 展 上 有 時 會 因 為 失 衡 而 導 致 情 緒 困 擾, 若 是 無 法 以 正 確 的 管 道 紓 解 情 緒 或 是 解 決 問 題, 則 可 能 會 尋 求 不 正 確 的 方 式 解 決 ( 例 如 喝 酒 抽 菸 參 加 廟 會 等 組 織 甚 至 藥 物 濫 用 自 殘 等 ) 許 多 青 少 年 和 成 年 人 不 健 康 的 生 活 型 態, 將 會 對 日 後 青 少 年, 以 及 成 年 以 後 的 生 活 帶 來 很 大 的 影 響 因 此, 培 養 學 童 正 確 之 健 康 概 念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工 作 4 青 少 年 在 青 春 期 多 少 都 會 遇 到 前 述 身 體 發 展 自 我 認 同 問 題 價 值 觀 的 改 變 等 問 題 由 於 蘇 澳 地 區 青 少 年 之 傳 統 社 會 文 化 生 活 習 慣 地 理 環 境 健 康 觀 念 及 相 關 健 康 行 為 與 一 般 青 少 年 有 所 差 距, 在 快 速 變 遷 的 社 會 中, 往 往 因 為 心 理 適 應 失 衡, 而 反 應 在 各 類 包 括 求 學 就 業 健 康 等 問 題 上 青 少 年 從 事 危 害 健 康 行 為 的 年 齡 層 逐 漸 下 降 已 是 我 們 應 去 正 面 對 待 的 議 題 菸 酒 檳 榔 不 只 會 造 成 健 康 問 題, 還 會 導 致 學 生 學 業 成 就 低 落 行 為 表 現 異 常, 影 響 學 校 生 活 ; 不 僅 如 此, 菸 酒 是 成 癮 物 質 的 入 門 藥 (Gateway Drugs), 也 是 日 後 使 用 毐 品 的 開 端, 使 用 非 法 藥 物 的 習 慣 往 往 從 可 被 接 受 的 吸 菸 飲 酒 行 為 開 始 根 據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2010) 統 計,99 年 台 灣 地 區 十 大 死 因 依 序 為 (1) 惡 性 腫 瘤 (2) 心 臟 疾 病 ( 高 血 壓 性 疾 病 除 外 )(3) 腦 血 管 疾 病 (4) 肺 炎 (5) 糖 尿 病 (6) 事 故 傷 害 (7) 慢 性 下 呼 吸 道 疾 病 (8) 慢 性 肝 病 及 肝 硬 化 (9) 蓄 意 自 我 傷 害 ( 自 殺 )(10) 腎 炎 腎 病 症 候 群 及 腎 病 變 從 各 年 齡 層 死 因 來 看, 許 多 重 要 死 因 皆 與 飲 酒 習 性 有 關 (0-4 歲 前 三 名 死 因 為 事 故 傷 害 週 產 期 病 變 與 先 天 性 畸 形 ;5-24 第 一 名 死 因 皆 為 事 故 傷 害 ; 而 25-65 歲 第 一 名 死 因 為 惡 性 腫 瘤, 其 次 為 心 臟 疾 病 ( 高 血 壓 性 疾 病 除 外 ) 事 故 傷 害 慢 性 肝 病 及 肝 硬 化 ) 代 表 飲 酒 行 為 深 深 地 危 害 人 民 的 身 體 健 康 從 上 述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青 少 年 從 事 飲 酒 吸 菸 嚼 食 檳 榔 行 為, 不 只 是 傷 害 身 心 健 康 更 嚴 重 影 響 到 其 學 習 表 現 與 人 際 關 係 這 些 不 健 康 的 行 為 與 生 活 型 態, 往 往 源 自 兒 童 時 期 因 此, 更 該 從 學 童 時 期 即 開 始 培 養 正 確 之 健 康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隨 著 青 少 年 從 事 危 害 健 康 行 為 的 年 齡 層 逐 漸 下 4 J. C. Coleman, The Nature of Adolescence (3 rd ed.). London: Methuen, 1999. 4
滑, 不 禁 想 起 平 時 陪 同 導 師 訪 視 少 數 無 故 缺 席 的 學 生, 常 看 到 學 生 家 裡 滿 地 都 是 酒 瓶 及 濃 濃 的 酒 味 菸 味, 當 問 及 學 生 為 何 沒 來 學 校 上 學, 得 到 回 答 大 多 是 父 母 親 喝 醉 沒 人 叫 他 起 床 父 母 在 外 喝 酒 整 晚 沒 回 來, 沒 人 帶 他 上 課 之 類 的 回 答 按 照 A. Bandura 的 社 會 學 習 理 論 (Social Learning Theory), 青 少 年 藉 由 觀 察 學 習 而 模 仿 心 目 中 典 範 人 物 的 行 為, 若 是 學 生 的 父 母 每 天 都 在 他 面 前 抽 菸 飲 酒 嚼 檳 榔, 那 麼 學 生 從 事 這 些 危 害 健 康 行 為 也 只 是 早 晚 的 問 題 對 國 小 學 童 而 言, 大 部 分 的 時 間 都 是 在 學 校 渡 過 因 此, 若 能 透 過 學 校 教 育 建 立 他 們 正 確 且 健 康 的 生 活 態 度, 應 能 有 助 於 避 免 日 後 青 少 年 及 成 年 時 從 事 危 害 健 康 之 行 為 因 此, 培 養 學 童 正 向 之 健 康 概 念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工 作 綜 上 所 述, 本 研 究 擬 探 討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之 健 康 概 念 健 康 行 為 之 現 況,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之 學 童 在 健 康 概 念 及 行 為 上 之 差 異, 健 康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變 項 之 關 係, 以 及 不 同 地 區 變 項 和 健 康 概 念 等 變 項 對 健 康 行 為 之 預 測 力, 研 究 結 果 將 供 學 校 健 康 與 體 育 課 程 教 材 發 展 與 衛 生 計 劃 擬 定 及 健 康 教 育 課 程 制 定 之 參 考 5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承 上 述 之 問 題 背 景,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的 為 瞭 解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 以 下 稱 為 研 究 對 象 ) 的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與 行 為 等 變 項 之 關 係 茲 將 研 究 目 的 列 舉 如 下 : ( 一 ) 比 較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生 健 康 資 訊 的 差 異 ( 二 ) 比 較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生 健 康 行 為 的 差 異 ( 三 ) 瞭 解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生 之 健 康 行 為 之 現 況 及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6
第 三 節 研 究 問 題 與 假 設 一 研 究 問 題 : 1. 比 較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對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生 健 康 資 訊 健 康 行 為 的 差 異 影 響 2. 瞭 解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生 健 康 資 訊 及 健 康 行 為 之 現 況 3. 探 討 健 康 資 訊 對 健 康 行 為 之 間 的 關 聯 性 二 研 究 假 設 1.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上 有 顯 著 性 差 異 2.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行 為 上 有 顯 著 性 差 異 3. 健 康 資 訊 與 健 康 行 為 之 間 有 顯 著 性 相 關 7
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 一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生 (5-6 Grade Student): 本 研 究 所 指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生, 係 指 一 百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就 讀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公 立 國 民 小 學 五 六 年 級 學 生, 採 全 面 抽 樣, 抽 出 學 生 人 數 約 839 人 二 族 群 (Ethnic Group): 人 類 社 會 中 的 族 群 (Ethnic Group 或 Ethnicity) 是 指 一 群 基 於 血 緣 或 世 系 而 相 互 認 同 的 群 體 ; 或 是 一 群 基 於 文 化 語 言 宗 教 行 為 生 物 特 徵, 而 與 其 他 族 群 有 所 區 別 的 群 體 (Smith) 本 研 究 所 稱 族 群, 為 配 合 研 究 目 的, 將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分 為 以 下 三 群 : (1) 原 住 民 ( 包 含 平 地 及 山 地 原 住 民 ) (2) 新 住 民 子 女 ( 父 親 或 母 親 有 一 方 為 外 籍 人 士 者 ) (3) 非 原 住 民 ( 非 上 述 二 族 群 者 皆 以 非 原 住 民 稱 呼 ) 三 健 康 概 念 (Healthy Concept): 本 研 究 所 稱 之 健 康 概 念, 為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Laffrey s Health Concept Scale) 四 個 面 向 (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以 及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 之 加 總 得 分, 根 據 Laffrey(1986) 5 以 此 量 表 進 行 研 究 的 結 果,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的 總 得 分 越 高, 代 表 該 人 的 健 康 概 念 越 正 向 四 生 活 型 態 (Lifestyle) 生 活 型 態 這 個 句 子 首 次 出 現 於 1939 年 美 國 未 來 學 家 艾 爾 文 托 夫 勒 (Alvin Toffler) 預 言 了 在 後 工 業 社 會 中, 隨 著 社 會 多 元 化 的 增 加 將 會 有 一 波 生 活 型 態 ( 次 文 化 ) 的 大 爆 發 在 社 會 學 中, 生 活 型 態 ( 或 生 活 風 格 生 活 方 式 ) 是 一 個 人 ( 或 團 體 ) 生 活 的 方 式 這 包 括 了 社 會 關 係 模 式 消 費 模 式 娛 樂 模 式 和 穿 著 模 式 生 活 型 態 通 常 也 反 映 了 一 個 人 的 態 度 價 值 觀 或 世 界 觀 5 S. C. Laffrey, Development of a Health Conception Scale, Research in Nursing&Health, 9(1986), pp. 107-113. 8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研 究 目 的 為 瞭 解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 以 下 稱 為 研 究 對 象 ) 的 健 康 概 念 健 康 行 為 變 項 之 現 況 及 其 關 係 本 章 依 據 研 究 目 的, 分 別 以 下 列 幾 個 重 點 :( 一 )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身 心 發 展 狀 況 ;( 二 ) 健 康 概 念 及 其 相 關 研 究 ;( 三 ) 健 康 行 為 及 其 相 關 研 究 ;( 四 ) 健 康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之 相 關 研 究, 闡 述 相 關 文 獻, 並 作 一 小 段 結 論 第 一 節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身 心 發 展 情 況 一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成 長 發 展 階 段 Coleman J.C., 提 出 成 長 發 展 的 六 階 段, 其 中 6-12 歲 為 兒 童 中 期, 是 自 我 建 立 整 體 的 態 度, 學 習 身 體 技 能 的 重 要 時 期 ; 青 少 年 期 12-18 歲, 開 始 對 身 體 的 改 變 產 生 調 整, 並 發 展 為 成 熟 的 身 心 狀 態,11-13 歲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正 處 於 從 兒 童 中 期 邁 入 青 少 年 期 的 關 鍵 階 段 1 青 少 年 期 的 界 定 眾 說 紛 紜, 聯 合 國 對 青 少 年 的 界 定 為 15-24 歲 歐 盟 為 15-22 歲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為 10-20 歲, 在 我 國 我 們 大 致 把 他 定 義 介 於 兒 童 期 和 成 年 期 之 間 的 一 個 發 展 階 段 另 外 在 參 考 行 政 院 青 輔 會 在 其 青 少 年 白 皮 書 中 遷 就 人 口 學 間 隔 五 歲 年 齡 層 的 分 法, 並 擴 展 涵 蓋 的 層 面, 將 青 少 年 介 定 為 10-24 歲 之 人 但 要 制 定 一 個 統 一 的 標 準 來 定 義 青 少 年 期 極 其 困 難, 因 此, 許 多 國 家 通 常 以 階 段 性 來 加 以 定 義, 並 視 其 為 個 人 生 命 過 程 的 自 然 階 段,Atwater(1992) 將 此 階 段 劃 分 為 三 個 年 齡 層 : (1) 青 少 年 早 期 (Early Adolescence): 約 為 10-14, 約 為 國 小 高 年 級 至 國 中 階 段 (2) 青 少 年 中 期 (Middle Adolescence): 約 為 15-17, 即 為 高 中 職 學 生 階 段 (3) 青 少 年 後 期 (Late Adolescence): 約 為 18-20, 約 為 大 學 階 段 本 研 究 對 象 為 11-13 歲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依 照 學 者 Atwater 的 界 定, 是 屬 於 青 少 年 早 期, 因 此 以 下 就 青 少 年 早 期 身 心 發 展 與 認 知 之 特 徵 進 行 探 討 二 青 少 年 早 期 身 心 發 展 與 認 知 之 特 徵 1 J. C. Coleman, 前 引 言 9
皮 亞 傑 將 個 體 的 認 知 發 展 分 成 四 個 階 段, 通 常 個 體 在 到 達 11 歲 時 即 進 入 形 式 運 思 期, 亦 是 認 知 發 展 的 最 後 一 個 階 段, 而 青 少 年 時 期 的 認 知 發 展 即 屬 此 一 階 段 當 個 體 由 具 體 運 思 期 進 入 形 式 運 思 期 之 後, 就 代 表 著 個 體 的 思 維 能 力 已 臻 於 成 熟, 日 後 再 增 加 者 乃 是 個 體 從 生 活 中 所 獲 之 經 驗, 思 維 方 式 應 不 會 有 多 大 的 改 變 形 式 運 思 期 最 主 要 的 特 點 在 於 邏 輯 思 考 能 力 的 成 熟, 這 個 時 期 青 少 年 可 以 跳 脫 現 實 的 槽 臼, 任 意 馳 騁 在 想 像 創 造 思 維 的 空 間 中, 並 能 夠 從 事 系 統 組 織 分 析 假 設 推 理 等 高 級 思 維 活 動, 可 說 是 一 種 思 想 的 解 放 在 此 時 期, 青 少 年 的 思 考 方 式 主 要 有 下 列 三 個 特 徵..1. 假 設 演 繹 推 理 : 假 設 演 繹 推 理 意 指 青 少 年 在 面 對 問 題 時, 能 夠 提 出 一 系 列 的 假 設, 然 後 再 根 據 假 設 進 行 驗 證, 得 到 結 論 在 此 一 時 期 的 青 少 年, 敢 於 從 事 大 膽 的 假 設, 即 使 他 的 假 設 和 現 實 有 很 大 的 差 別 也 無 所 謂 就 是 因 為 這 種 敢 於 假 設 推 理 的 特 點, 使 得 青 少 年 常 有 驚 人 之 語 或 驚 人 之 舉 出 現 例 : 地 為 什 麼 會 溼? 正 常 版 : 剛 下 過 雨? 大 膽 假 設 版 : 有 人 偷 尿 尿 2. 組 合 推 理 ( 亦 稱 為 組 合 歸 納 推 理 ): 意 指 面 對 複 雜 的 問 題 情 境 時, 能 先 找 出 問 題 的 全 部 變 因 及 其 間 的 可 能 組 合, 然 後 組 合 或 孤 立 某 些 變 因, 在 系 統 驗 證 中 獲 得 答 案 3. 命 題 推 理 : 命 題 推 理 是 一 種 超 越 現 實 的 思 考 方 式, 在 思 考 時, 不 一 定 依 現 實 的 或 具 體 的 資 料 為 憑, 而 是 只 靠 一 個 說 明 或 一 個 命 題, 就 可 以 進 行 推 理 因 此, 青 少 年 時 期 是 個 愛 幻 想 愛 做 夢 愛 計 劃 的 時 期, 這 也 就 是 青 少 年 女 生 嗜 讀 瓊 瑤 愛 情 小 說 男 生 酷 愛 漫 畫 之 因, 也 是 偶 像 崇 拜 最 盛 的 時 期 L. R. Sherrod, R. J. Haggerty & D. L. Faeatherman 認 為 將 青 少 年 期 區 分 為 青 少 年 早 期 (11-14 歲 ) 與 青 少 年 晚 (15-19 歲 ) 是 重 要 的 力 因 為 這 兩 個 階 段 其 實 是 不 同 的 過 渡 期 青 少 年 早 期 是 兒 裡 轉 變 為 青 少 年 的 過 渡 期 ; 青 少 年 晚 期 則 是 青 少 年 轉 變 為 成 人 的 過 渡 期 因 此, 較 年 幼 的 青 少 年 和 較 年 長 的 青 少 年, 事 實 上 必 須 面 處 不 同 的 發 展 議 題 與 任 務 2 青 少 年 早 期 的 生 理 成 長 速 度, 在 一 生 當 中 僅 次 於 嬰 兒 時 期 家 庭 成 員 朋 友 及 老 師 對 於 青 少 年 的 成 長 多 寡 給 予 反 應, 因 此 早 期 的 青 少 年 對 自 己 的 看 法 深 受 生 2 L. R. Sherrod, R. J. Haggerty, & D. L. Featherman, Introduction Late Adolescence and the Transition to Adulthood, Journal of Research on Adolescence, 3 (1993), pp.217-226. 10
理 改 變 及 週 遭 其 他 人 看 待 他 的 方 式 所 影 響 ( 費 比 斯 馬 丁 ;Fees than, Martin) 3 對 於 人 類 發 展 階 段 而 言, 青 少 年 早 期 是 脫 離 兒 童 時 期 的 一 個 獨 特 且 具 意 義 的 階 段 既 不 是 兒 童, 但 也 非 成 人 ; 青 少 年 的 角 色 介 於 這 兩 者 之 間 青 少 年 (Adolescence) 這 個 名 詞 通 常 用 來 形 容 介 於 兒 童 期 與 成 人 期 之 間 的 發 展 時 期, 在 此 時 期 各 方 面 的 改 變 都 十 分 巨 大, 可 視 為 人 生 發 展 直 線 上 的 一 個 蛻 變 轉 型 或 轉 換 期, 此 時 期 的 轉 變 比 人 生 發 展 階 段 中, 任 何 一 個 時 期 都 要 來 得 廣 泛 深 入 ( 一 ) 生 理 方 面 的 特 徵 : 青 春 期 是 指 由 兒 童 轉 為 成 年 人 的 一 個 階 段, 通 常 在 青 少 年 12-18 歲 左 右 發 生, 這 時 期 的 青 少 年 面 對 許 多 生 理 和 心 理 上 的 變 化, 對 成 人 的 提 問, 青 少 年 常 說 : 我 唔 知 道 冇 嘢 呀 唔 等, 也 許 是 因 為 他 們 根 本 不 知 自 己 在 發 生 甚 麼 事! 他 們 努 力 去 建 立 自 己 的 形 象 和 探 索 自 己 的 途 徑 他 們 面 對 著 不 同 方 面 的 困 難 與 煩 惱, 極 需 要 家 長 不 斷 的 關 懷 與 支 持 通 常 被 使 用 於 描 述 青 少 年 發 展 階 段 的 名 詞 是 青 春 期 (Puberty), 顯 示 個 體 的 性 成 熟 和 具 備 生 育 的 能 力 這 個 時 期 由 於 性 腺 激 素 及 成 長 激 素 分 泌 增 加, 身 體 上 有 許 多 急 遽 的 變 化, 如 身 高 體 重 與 骨 骼 成 長 激 增 性 器 官 發 育 成 熟 及 第 二 性 徵 的 出 現, 此 階 段 又 稱 青 春 期 (Puberty), 因 其 生 理 發 育 及 外 貌 常 帶 來 青 少 年 內 心 的 困 擾, 脫 離 兒 童 室 男 孩 與 女 孩 的 發 展 具 有 系 統 性 可 預 測 的 差 異 隨 著 青 春 期 的 到 來, 男 女 生 的 生 長 狀 況 有 了 改 變 女 孩 的 急 速 成 開 始 於 10 歲 半 左 右, 生 長 高 峰 期 則 是 11-12 歲, 過 了 13 歲 以 後 成 長 速 度 急 速 下 降 男 孩 的 急 速 成 長 期 約 比 女 孩 晚 了 兩 年, 大 約 在 12 歲 半 左 右, 平 均 身 高 約 在 14 歲 時 追 上 並 超 越 女 孩 體 重 方 面, 在 青 少 年 早 期 體 重 快 速 增 加 是 因 為 脂 肪 與 肌 肉 的 增 加 所 造 成, 稍 後, 男 孩 身 體 的 脂 肪 開 始 停 止 增 加, 而 女 孩 身 體 的 脂 肪 則 持 續 增 加 進 入 急 速 成 長 時 期, 兩 性 在 體 型 上 的 差 異 更 為 明 顯, 男 孩 發 展 較 多 肌 肉 群, 女 孩 則 發 展 較 多 的 體 脂 肪, 這 是 為 了 生 殖 所 需, 讓 身 體 儲 存 足 夠 的 能 量 以 應 付 日 後 懷 孕 及 養 育 子 女 之 所 需 青 春 期 不 是 一 個 單 獨 的 事 件, 而 是 始 於 兒 童 晚 期, 並 持 續 到 青 少 年 早 期, 這 些 發 展 的 事 件 包 括 第 一 性 徵 (Primary Sexual Characteristics) 和 第 二 性 徵 (Secondarysexual Characteristics) 的 出 現 與 發 展 第 一 性 徵 對 女 孩 而 言 是 月 經 的 3 費 比 斯 馬 丁 原 著, 白 玉 玲 王 雅 貞 譯,2006, 兒 童 發 展, 台 北 市 : 雙 葉 書 廊, 原 著 出 版 年 :2006 11
開 始, 即 初 潮 (Menarche) 的 來 臨, 初 潮 之 後, 女 性 的 卵 巢 內 即 開 始 孕 育 卵 細 胞, 伴 隨 而 來 的 改 變 是 子 宮 開 始 增 大 子 宮 內 黏 膜 增 厚, 有 陰 毛 及 腋 毛 的 出 現 等 等 ; 男 孩 的 生 理 變 化 則 為 睪 丸 增 大, 能 製 造 成 熟 的 精 細 胞, 前 列 腺 及 精 囊 開 始 分 泌, 陰 莖 膨 大, 陰 毛 及 腋 毛 的 出 現 等 ; 在 第 一 性 徵 以 外 的 身 體 變 化, 稱 為 第 二 性 徵, 女 孩 方 面, 包 括 乳 房 隆 起 臀 部 擴 大 皮 下 脂 肪 增 加 等 ; 男 孩 則 包 括 鬍 鬚 體 毛 出 現 及 嗓 音 改 變 等 ( 費 比 斯 馬 丁 ) 4 ( 二 ) 心 理 方 面 的 特 徵 J. N. Giedd, J. Blumenthal, N. O. Jeffries, F. X. Castellanos, H. Liu, A. Zijdenbos, T. Paus, A. C. Evans 及 J. L. Rapoport 提 到, 青 少 年 腦 部 在 這 階 段 生 理 的 持 續 發 展, 將 會 直 接 影 響 到 他 的 行 為 表 現 大 腦 顳 葉 前 端 的 杏 仁 核 (Amygdala) 由 於 睪 酮 素 ( 睪 丸 分 泌 出 的 雄 性 激 素 ) 的 分 泌 刺 激 而 快 速 的 成 長, 這 部 分 也 影 響 到 青 少 年 的 情 緒 發 展, 包 含 恐 懼 和 憤 怒 男 生 腦 部 在 這 方 面 的 發 展 改 變 明 顯 超 出 女 生 甚 多, 也 因 此 可 以 解 釋 為 什 麼 青 少 年 男 生 的 攻 擊 性 增 強 及 變 得 更 為 急 躁 的 原 因 5 青 少 年 身 體 發 育 的 急 速 變 化, 使 其 敏 感 地 意 識 到 自 己, 重 新 認 識 與 覺 察 自 己, 並 且 在 與 別 人 的 關 係 中, 逐 步 建 立 新 的 自 我 概 念, 另 外 由 於 外 表 逐 漸 接 近 成 熟, 父 母 會 要 求 與 期 待 他 能 表 現 出 成 人 的 行 為, 不 要 再 那 麼 幼 稚, 以 及 能 承 擔 更 大 的 責 任, 而 青 少 年 本 身 也 不 願 再 依 賴 父 母, 不 喜 歡 父 母 嘮 叨, 轉 而 尋 求 同 儕 友 伴 的 慰 藉, 因 而 親 子 關 係 在 青 春 期 開 始 之 後, 逐 漸 疏 遠 或 呈 現 親 子 衝 突 不 愉 快 的 情 形 (Steinberg, Lambom, Daring, Mounts & Dornbusch) 6 此 時 期 青 少 年 有 下 列 幾 項 明 顯 特 徵 :1. 渴 望 獨 立 自 主 2. 不 喜 歡 家 長 的 干 預 3. 有 時 仍 會 有 依 賴 性 的 表 現 4. 追 求 別 人 的 認 同 5. 喜 交 友, 及 參 加 群 體 活 動 6. 易 受 潮 流 及 朋 友 影 響, 跟 隨 別 人 的 行 徑 7. 對 異 性 產 生 興 趣 8. 希 望 結 交 異 性 朋 友 9. 喜 歡 打 扮, 注 意 自 己 外 表 10. 建 立 自 我 形 象 11. 模 仿 心 目 中 偶 像 的 言 行 舉 止 12. 重 視 別 人 對 自 己 的 印 象 和 意 見 13. 反 叛 性 較 強 情 緒 化, 渴 望 獨 立, 故 較 易 與 家 長 發 生 衝 突 14. 著 重 外 表 和 自 我 形 象 的 建 立 15. 朋 黨 的 感 覺 強 烈, 極 重 視 朋 輩 對 他 的 接 納 16 對 異 性 有 好 感 4 費 比 斯 馬 丁, 前 引 文 5 J. N. Giedd, J. Blumenthal, N. O. Jeffries, F. X. Castellanos, H. Liu, Zijdenbos, A. T. Paus, A. C. Evans, & J. L. Rapoport, Brain Development During Childhood and Adolescence: A Longitudinal MRI Study, Nature Neuroscience, 2 (1999), pp.861-863. 6 L. Steinberg, S. Lambom, N. Daring, N. Mounts, & S. Dornbusch, Overtime Changes in Adjustment and Competence Among Adolescents from Authoritative, Authoritarian, Indulgent and Neglectful Families, Child Development, 65 (1994), pp. 754-770. 12
隨 著 青 春 期 的 急 速 成 長 與 生 理 的 改 變, 往 往 會 伴 隨 著 疲 倦 不 安, 若 得 不 到 成 人 的 諒 解 與 支 持, 再 加 上 課 業 沉 重, 以 及 無 法 負 擔 起 父 母 所 期 待 於 他 的 責 任, 往 往 使 青 少 年 變 得 緊 張 激 動 情 緒 不 穩, 而 影 響 到 他 的 態 度 和 行 為 表 現 若 是 無 法 以 正 確 的 管 道 紓 解 情 緒 或 是 解 決 問 題, 則 可 能 會 尋 求 不 正 確 的 方 式 來 解 決 ( 例 如 抽 菸 喝 酒 參 加 幫 派 甚 至 藥 物 濫 用 自 殺 ) 健 康 的 身 體 與 心 理 是 良 好 社 會 發 展 的 基 礎, 青 少 年 生 理 心 理 健 康 的 維 護 與 增 進 應 是 健 康 教 育 與 輔 導 工 作 的 首 要 項 目 因 此, 瞭 解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健 康 概 念, 協 助 他 們 養 成 良 好 的 生 活 習 慣 及 健 康 行 為 極 其 重 要 ( 三 ) 認 知 發 展 方 面 的 特 徵 不 同 學 者 對 青 少 年 時 期 的 發 展 觀 點 不 一, 也 各 自 提 出 不 同 的 理 論, 有 的 是 從 認 知 發 展 角 度 來 討 論, 也 有 學 者 從 心 理 社 會 的 角 度 來 進 行 切 入, 以 下 將 從 青 少 年 認 知 發 展 心 理 社 會 與 道 德 發 展 的 情 形 做 一 一 介 紹 1. 皮 亞 傑 的 認 知 發 展 論 皮 亞 傑 (Piaget) 的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認 為 人 類 認 知 發 展 由 出 生 到 成 年 分 為 感 官 動 作 期 (Sensorimotor Stage) 操 作 前 期 (Preoperational Stage) 具 體 運 思 期 (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 形 式 操 作 期 (Formal Operational Stage) 四 個 階 段, 任 何 人 的 成 長 都 需 經 歷 此 四 個 階 段, 其 成 長 的 快 慢 可 能 因 為 個 人 或 文 化 的 背 景 不 同 而 有 差 異, 但 因 每 一 階 段 的 發 展 都 是 後 一 階 段 發 展 的 基 礎, 所 以 四 個 時 期 的 發 展 順 序 是 不 會 改 變 的, 如 表 一 所 示 而 且, 認 知 發 展 過 程 均 涉 及 三 種 過 程 吸 收 / 同 化 (Assimilation) 調 整 (Accommodation) 平 衡 (Equilibration), 該 理 論 強 調 認 知 發 展 是 經 由 個 人 與 環 境 持 續 改 變 的 互 動 來 進 行 在 皮 亞 傑 的 兒 童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之 中, 當 孩 子 進 入 學 齡 時 期, 同 時 也 進 入 了 具 體 運 思 的 思 考 階 段, 兒 童 在 這 個 時 候 開 始 有 了 初 步 的 抽 象 思 考 能 力 並 漸 趨 成 熟 這 個 階 段 將 持 續 到 11 歲 左 右 而 這 個 時 期 的 主 要 特 徵 就 是 孩 子 的 運 思 式 思 考 (Operational Thinking) 與 質 量 保 留 概 念 的 成 形 1. 運 思 式 思 考 : 運 思 思 考 代 表 孩 子 能 開 始 以 符 號 來 執 行 運 思, 與 更 早 期 的 行 為 比 較, 孩 子 在 這 時 候 的 思 考 活 動 多 於 生 理 表 達, 並 開 始 能 運 用 邏 輯 概 念 此 時, 對 於 分 類 處 理 數 字 時 間 與 空 13
間 概 念 的 能 力, 以 及 區 別 現 實 與 想 像 的 能 力 上, 進 步 了 許 多 2. 質 量 保 留 : 質 量 保 留 能 力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能 力 意 思 是, 兩 個 等 量 的 物 質 條 件, 只 要 沒 有 加 入 或 取 出, 這 兩 個 物 質 在 重 量 體 積 數 目 都 是 相 等 的 在 6 到 7 歲 時, 兒 童 能 保 留 實 質 ;9 至 10 歲 時, 兒 童 能 保 留 重 量 ;11 至 12 時 能 保 留 體 積 並 根 據 這 些 能 力 的 發 展, 逐 漸 形 成 為 自 己 的 邏 輯 發 展 這 些 邏 輯 呈 現 方 式 為 :1. 可 逆 性 (Reversibility): 如 果 將 黏 土 揉 成 球, 就 和 另 一 個 球 一 模 一 樣 ;2. 同 一 性 (Identity): 這 是 同 一 塊 黏 土, 你 沒 有 加 入 或 取 出 裡 面 的 東 西 ;3. 互 補 性 (Compensation): 這 一 塊 雖 然 比 較 長, 可 是 也 比 較 細, 所 以 他 們 是 一 模 一 樣 的 皮 亞 傑 認 為, 無 論 是 嬰 兒 兒 童 青 少 年 青 年 以 至 成 人, 在 吸 收 和 識 時 都 是 經 由 組 織 與 適 應 的 歷 程 因 此, 三 歲 幼 兒 與 六 歲 兒 童 思 維 方 式 不 同, 小 學 生 與 中 學 生 對 同 一 事 物 的 認 知 也 有 所 差 異 皮 亞 傑 (Piaget) 經 由 多 年 的 研 究 觀 察, 發 現 自 出 生 到 青 少 年 的 成 長 期 間, 個 體 的 認 知 發 展 呈 現 階 段 性 的 特 徵, 他 依 照 個 體 認 知 特 徵 的 不 同, 分 為 四 個 年 齡 期 (1) 感 官 動 作 期 (0-2 歲 ), 初 生 嬰 兒 只 能 靠 感 覺 動 作 去 認 識 周 圍 的 世 界 (2) 前 運 思 期 (2-7 歲 ) 個 體 開 始 用 語 言 符 號 去 吸 收 和 識, 也 可 運 用 簡 單 符 號 從 事 思 考 (3) 具 體 運 思 期 (7-11) 個 體 能 按 照 具 體 情 境 或 熟 悉 的 經 驗 進 行 推 理 (4) 形 式 運 思 期 (11 歲 以 上 ) 個 體 能 運 用 抽 象 合 於 形 式 邏 輯 ( 演 繹 或 歸 納 ) 的 推 理 方 式 去 思 考 解 問 題 7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年 齡 為 11-13 歲, 依 照 Pigaget 的 分 類, 約 屬 於 形 式 運 思 期 的 階 段, 此 時 期 的 青 少 年 思 考 型 態 不 再 侷 限 於 現 實 或 具 體 的 事 物 問 題, 能 夠 運 用 抽 象 邏 輯 的 思 考 方 式 進 行 推 理 與 判 斷 來 來 解 決 從 未 面 對 過 的 問 題 對 於 理 想 (Ideal) 的 逐 漸 關 心, 是 形 式 運 思 期 的 一 項 重 要 特 徵, 青 少 年 一 旦 能 夠 由 假 設 推 理 出 實 際, 或 由 實 際 推 理 出 假 設, 他 們 就 可 能 會 創 造 一 個 假 想 的 理 想 世 界 ( 即 烏 托 邦 ), 並 且 反 抗 那 些 無 法 實 現 烏 托 邦 的 長 輩 8 在 兒 童 的 健 康 概 念 發 展 上, 許 多 學 者 認 為 其 發 展 模 式 近 似 皮 亞 傑 (Pigaget) 的 認 發 展 理 論, 都 以 皮 亞 傑 的 理 論 作 為 解 釋 疾 病 成 因 的 基 構 (Flaherty, Natapoff & Essoka,1989), 兒 童 健 康 概 念 之 相 關 研 究 將 於 下 節 再 詳 加 贅 述 2.Erikson 的 心 理 社 會 論 Erikson E. H. 認 為 人 類 的 發 展 可 以 為 八 個 階 段, 前 五 個 階 段 包 含 嬰 兒 期 至 青 7. 張 春 興, 教 育 心 理 學 : 三 化 取 向 的 理 論 與 實 踐, 台 北 市 : 東 華,1996 8 G.. R.Lefrançois, 原 著, 李 茂 興 譯, 教 學 心 理 學, 台 北 市 : 弘 智 文 化,1998 14
春 期 後 三 個 階 段 則 是 成 人 期 每 一 個 階 段 都 隱 含 了 一 項 心 理 衝 突 的 主 題, 主 要 是 個 體 必 須 適 應 他 所 處 的 社 會 環 境 所 致, 個 體 由 於 自 我 成 長 的 需 求, 希 望 從 環 境 中 獲 得 滿 足, 一 方 面 又 受 到 社 會 的 要 求 與 限 制, 使 得 個 體 在 社 會 適 應 上 產 生 一 種 心 理 上 的 困 難,Erikson 稱 之 為 發 展 危 機 (Developmental Crisis), 不 過 發 展 危 機 並 不 代 表 只 有 負 面 意 義 ; 相 反 的, 個 體 受 到 危 機 感 的 壓 力, 若 能 學 習 如 何 調 適 自 我 符 合 社 會 的 期 許, 發 展 新 的 技 巧 以 化 解 危 機, 那 麼 個 體 就 能 從 危 機 中 獲 得 進 一 步 的 成 長 9 埃 裡 克 森 (Erikson) 是 美 國 著 名 精 神 科 醫 師, 新 精 神 分 析 派 的 代 表 人 物 他 認 為 人 的 自 我 意 識 發 展 持 續 一 生, 他 把 自 我 意 識 的 形 成 和 發 展 過 程 劃 分 為 八 個 階 段, 這 八 個 階 段 的 順 序 是 由 遺 傳 決 定 的, 但 是 每 一 階 段 能 否 順 利 度 過 卻 是 由 環 境 所 決 定 的, 所 以 這 個 理 論 可 稱 為 心 理 社 會 階 段 理 論 每 一 個 階 段 都 是 不 可 忽 視 的 埃 裡 克 森 的 人 格 終 生 發 展 論, 為 不 同 年 齡 階 段 的 教 育 提 供 了 理 論 依 據 和 教 育 內 容, 任 何 年 齡 階 段 的 教 育 失 誤, 都 會 對 一 個 人 的 終 生 發 展 造 成 障 礙 它 也 告 訴 每 個 人 你 為 什 麼 會 成 為 現 在 這 個 樣 子, 你 的 心 理 品 質 哪 些 是 積 極 的, 哪 些 是 消 極 的, 在 哪 個 年 齡 階 段 形 成 的, 作 為 反 思 的 依 據 人 格 發 展 的 八 個 階 段, 如 下 所 示 (Schultz & Schultz, 2004) ( 一 ) 嬰 兒 期 (0~1.5 歲 ): 基 本 信 任 和 不 信 任 的 心 理 衝 突 : 此 時 不 要 認 為 嬰 兒 是 一 個 不 懂 事 的 小 動 物, 只 要 吃 飽 不 哭 就 行, 這 就 大 錯 特 錯 了 此 時 是 基 本 信 任 和 不 信 任 的 心 理 衝 突 期, 因 為 這 期 間 孩 子 開 始 認 識 人 了, 當 孩 子 哭 或 餓 時, 父 母 是 否 出 現 則 是 建 立 信 任 感 的 重 要 問 題 信 任 在 人 格 中 形 成 了 希 望 這 一 品 質, 它 有 著 增 強 自 我 的 力 量 具 有 信 任 感 的 兒 童 敢 於 希 望, 富 於 理 想, 具 有 強 烈 的 未 來 定 向 反 之 則 不 敢 希 望, 時 時 擔 憂 自 己 的 需 要 得 不 到 滿 足 埃 裡 克 森 把 希 望 定 義 為 : 對 自 己 願 望 的 可 實 現 性 的 持 久 信 念, 反 抗 黑 暗 勢 力 標 誌 生 命 誕 生 的 怒 吼 ( 二 ) 兒 童 期 (1.5~3 歲 ): 自 主 與 害 羞 和 懷 疑 的 衝 突 : 這 一 時 期 中, 兒 童 掌 握 了 大 量 的 技 能, 如 爬 走 說 話 等 更 重 要 的 是 他 們 學 會 了 怎 樣 堅 持 或 放 棄, 也 就 是 說 兒 童 在 這 時 期 開 始 會 有 意 志 地 決 定 做 什 麼 或 不 做 什 麼 這 時 候 父 母 與 子 女 的 衝 突 愈 顯 激 烈, 也 就 是 第 一 個 反 抗 期 的 出 現, 一 方 面 父 母 9 E. H. Erickson, Identity: Youth and Crisis. New York: Norton, 1968. 15
必 須 承 擔 起 控 制 兒 童 行 為 使 其 符 合 社 會 規 範 的 任 務, 即 養 成 良 好 的 習 慣, 如 訓 練 兒 童 大 小 便, 使 他 們 對 骯 髒 的 隨 地 大 小 便 感 到 羞 恥, 訓 練 他 們 按 時 吃 飯, 節 約 珍 惜 食 物 等 ; 另 一 方 面 兒 童 開 始 了 自 主 感, 他 們 堅 持 自 己 的 進 食 排 泄 方 式, 所 以 訓 練 良 好 的 習 慣 不 是 一 件 容 易 的 事 這 時 孩 子 會 反 覆 應 付 我 們 不 來 反 抗 外 界 控 制, 而 父 母 決 不 能 聽 之 任 之 放 任 自 流, 這 將 不 利 於 兒 童 未 來 的 社 會 化 反 之, 若 反 應 過 分 嚴 厲, 又 會 傷 害 兒 童 自 主 感 和 自 我 控 制 能 力 如 果 父 母 對 兒 童 的 保 護 或 懲 罰 不 當, 兒 童 就 會 產 生 懷 疑, 並 感 到 害 羞 因 此, 適 度 把 握 住 的 問 題, 才 有 利 於 在 兒 童 人 格 內 部 形 成 意 志 的 品 質 埃 裡 克 森 把 意 志 定 義 為 : 不 顧 不 可 避 免 的 害 羞 和 懷 疑 心 理 而 堅 定 地 自 由 選 擇 或 自 我 抑 制 的 決 心 ( 三 ) 學 齡 初 期 (3~5 歲 ): 主 動 對 內 疚 的 衝 突 : 在 這 一 時 期 如 果 幼 兒 表 現 出 的 主 動 探 究 行 為 受 到 鼓 勵, 幼 兒 就 會 形 成 主 動 性, 這 為 他 將 來 成 為 一 個 有 責 任 感 有 創 造 力 的 人 奠 定 了 基 礎 如 果 成 人 譏 笑 幼 兒 的 獨 創 行 為 和 想 像 力, 那 麼 幼 兒 就 會 逐 漸 失 去 自 信 心, 這 使 他 們 更 傾 向 於 生 活 在 別 人 為 他 們 安 排 好 的 狹 窄 圈 子 裡, 缺 乏 開 創 自 己 幸 福 生 活 的 主 動 性 當 兒 童 的 主 動 感 超 過 內 疚 感 時, 他 們 就 有 了 目 的 的 品 質 埃 裡 克 森 把 目 的 定 義 為 : 一 種 正 視 和 追 求 有 價 值 目 標 的 勇 氣, 這 種 勇 氣 不 為 幼 兒 想 像 的 失 利 愧 疚 感 和 懲 罰 的 恐 懼 所 限 制 ( 四 ) 學 齡 期 (6~12 歲 ), 勤 奮 對 自 卑 的 衝 突 : 這 一 階 段 中 的 兒 童 都 應 在 學 校 接 受 教 育 學 校 是 訓 練 兒 童 適 應 社 會 掌 握 今 後 生 活 所 必 需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的 地 方 如 果 他 們 能 順 利 地 完 成 學 習 課 程, 他 們 就 會 獲 得 勤 奮 感, 這 使 他 們 在 今 後 的 獨 立 生 活 和 承 擔 工 作 任 務 中 充 滿 信 心 反 之, 就 會 產 生 自 卑 另 外, 如 果 兒 童 養 成 了 過 分 看 重 自 己 的 工 作 的 態 度, 而 對 其 他 方 面 暮 然 處 之, 這 種 人 的 生 活 是 可 悲 的 埃 裡 克 森 說 : 如 果 他 把 工 作 當 成 他 惟 一 的 任 務, 把 做 什 麼 工 作 看 成 是 唯 一 的 價 值 標 準, 那 他 就 可 能 成 為 自 己 工 作 技 能 和 老 闆 們 最 馴 服 和 最 無 思 想 的 奴 隸 當 兒 童 的 勤 奮 感 大 於 自 卑 感 時, 他 們 就 會 獲 得 有 能 力 的 品 質 埃 裡 克 森 說 : 能 力 是 不 受 兒 童 自 卑 感 削 弱 的, 完 成 任 務 所 需 要 的 是 自 由 操 作 的 熟 練 技 能 和 智 慧 ( 五 ) 青 春 期 (12~18 歲 ): 自 我 同 一 性 和 角 色 混 亂 的 衝 突 : 一 方 面 青 少 年 本 能 衝 動 的 高 漲 會 帶 來 問 題, 另 一 方 面 更 重 要 的 是 青 少 年 面 臨 新 的 社 會 要 求 16
和 社 會 的 衝 突 而 感 到 困 擾 和 混 亂 所 以, 青 少 年 期 的 主 要 任 務 是 建 立 一 個 新 的 認 同 感 或 自 己 在 別 人 眼 中 的 形 象, 以 及 他 在 社 會 群 體 中 所 占 的 情 感 位 置 這 一 階 段 的 危 機 是 角 色 混 亂 這 種 統 一 性 的 感 覺 也 是 一 種 不 斷 增 強 的 自 信 心, 一 種 在 過 去 的 經 歷 中 形 成 的 內 在 持 續 性 和 同 一 感 ( 一 個 人 心 理 上 的 自 我 ) 如 果 這 種 自 我 感 覺 與 一 個 人 在 他 人 心 目 中 的 感 覺 相 稱, 很 明 顯 這 將 為 一 個 人 的 生 涯 增 添 絢 麗 的 色 彩 埃 裡 克 森 把 同 一 性 危 機 理 論 用 於 解 釋 青 少 年 對 社 會 不 滿 和 犯 罪 等 社 會 問 題 上, 他 說 : 如 果 一 個 兒 童 感 到 他 所 處 於 的 環 境 剝 奪 了 他 在 未 來 發 展 中 獲 得 自 我 同 一 性 的 種 種 可 能 性, 他 就 將 以 令 人 吃 驚 的 力 量 抵 抗 社 會 環 境 在 人 類 社 會 的 叢 林 中, 沒 有 同 一 性 的 感 覺, 就 沒 有 自 身 的 存 在, 所 以, 他 寧 做 一 個 壞 人, 或 乾 脆 死 人 般 的 活 著, 也 不 願 做 不 倫 不 類 的 人, 他 自 由 地 選 擇 這 一 切 隨 著 自 我 同 一 性 形 成 了 忠 誠 的 品 質 埃 裡 克 森 把 忠 誠 定 義 為 : 不 顧 價 值 系 統 的 必 然 矛 盾, 而 堅 持 自 己 確 認 的 同 一 性 的 能 力 ( 六 ) 成 年 早 期 (18~25 歲 ): 親 密 對 孤 獨 的 衝 突 : 只 有 具 有 牢 固 的 自 我 同 一 性 的 青 年 人, 才 敢 於 冒 與 他 人 發 生 親 密 關 係 的 風 險 因 為 與 他 人 發 生 愛 的 關 係, 就 是 把 自 己 的 同 一 性 與 他 人 的 同 一 性 融 合 一 體 這 裡 有 自 我 犧 牲 或 損 失, 只 有 這 樣 才 能 在 戀 愛 中 建 立 真 正 親 密 無 間 的 關 係, 從 而 中 獲 得 親 密 感, 否 則 將 產 生 孤 獨 感 埃 裡 克 森 把 愛 定 義 為 壓 制 異 性 間 遺 傳 的 對 立 性 而 永 遠 相 互 奉 獻 ( 七 ) 成 年 期 (25~65 歲 ): 生 育 對 自 我 專 注 的 衝 突 : 當 一 個 人 順 利 地 度 過 了 自 我 同 一 性 時 期, 以 後 的 歲 月 中 將 過 上 幸 福 充 實 的 生 活, 他 將 生 兒 育 女, 關 心 後 代 的 繁 殖 和 養 育 他 認 為, 生 育 感 有 生 和 育 兩 層 含 義, 一 個 人 即 使 沒 生 孩 子, 只 要 能 關 心 孩 子 教 育 指 導 孩 子 也 可 以 具 有 生 育 感 反 之 沒 有 生 育 感 的 人, 其 人 格 貧 乏 和 停 滯, 是 一 個 自 我 關 注 的 人, 他 們 只 考 慮 自 己 的 需 要 和 利 益, 不 關 心 他 人 ( 包 括 兒 童 ) 的 需 要 和 利 益 在 這 一 時 期, 人 們 不 僅 要 生 育 孩 子, 同 時 要 承 擔 社 會 工 作, 這 是 一 個 人 對 下 一 代 的 關 心 和 創 造 力 最 旺 盛 的 時 期, 人 們 將 獲 得 關 心 和 創 造 力 的 品 質 ( 八 ) 成 熟 期 (65 歲 以 上 ): 自 我 調 整 與 絕 望 期 的 衝 突 : 由 於 衰 老 過 程, 老 人 的 體 力 心 裡 和 健 康 每 況 愈 下, 對 此 他 們 必 須 做 出 相 應 的 調 整 和 適 應, 所 以 被 稱 為 自 我 調 整 對 絕 望 感 的 心 理 衝 突 在 埃 裡 克 森 人 格 發 展 八 階 段 理 論 17
中, 當 老 人 們 回 顧 過 去 時, 可 能 懷 著 充 實 的 感 情 與 世 告 別, 也 可 能 懷 著 絕 望 走 向 死 亡 自 我 調 整 是 一 種 接 受 自 我 承 認 現 實 的 感 受 ; 一 種 超 脫 的 智 慧 之 感 如 果 一 個 人 的 自 我 調 整 大 於 絕 望, 他 將 獲 得 智 慧 的 品 質, 埃 裡 克 森 把 它 定 義 為 : 以 超 然 的 態 度 面 對 生 活 和 死 亡 老 年 人 對 死 亡 的 態 度 直 接 影 響 下 一 代 兒 童 時 期 信 任 感 的 形 成 因 此, 第 8 階 段 和 第 1 階 段 首 尾 相 聯, 構 成 一 個 迴 圈 或 生 命 的 週 期 埃 裡 克 森 認 為, 在 每 一 個 心 理 社 會 發 展 階 段 中, 解 決 了 核 心 問 題 之 後 所 產 生 的 人 格 特 質, 都 包 括 了 積 極 與 消 極 兩 方 面 的 品 質, 如 果 各 個 階 段 都 保 持 向 積 極 品 質 發 展, 就 算 完 成 了 這 階 段 的 任 務, 逐 漸 實 現 了 健 全 的 人 格, 否 則 就 會 產 生 心 理 社 會 危 機, 出 現 情 緒 障 礙, 形 成 不 健 全 的 人 格 Erikson 提 出 的 人 生 八 個 發 展 階 段 中,11-13 歲 的 國 小 學 童 正 處 於 勤 奮 進 取 (Industry) 對 自 卑 自 貶 (Inferiority) 階 段,Erikson 認 為, 此 一 時 期 正 值 國 小 六 年 教 育 階 段, 兒 童 們 接 受 學 校 教 育, 在 生 活 上 受 到 團 體 規 範 的 約 束 ( 如 按 時 上 下 課 ), 在 學 習 知 識 上 受 到 及 格 標 準 的 限 制, 在 精 神 上 也 受 到 成 功 與 失 敗 感 的 壓 力, 個 體 之 間 的 競 爭 也 是 免 不 了 的 過 程 不 僅 如 此,Erikson 也 認 為 這 個 階 段 的 兒 童 需 要 同 儕 互 動 及 尋 求 他 們 的 接 納, 對 他 們 來 說, 獲 得 別 人 認 同 自 己 的 身 分 與 取 得 認 同 感 是 極 為 重 要 的 因 此, 這 個 階 段 的 兒 童 會 利 用 各 種 機 會 去 學 習 他 們 文 化 中 屬 於 重 要 的 事 物, 為 了 要 讓 他 們 成 為 重 要 的 某 個 人 物 以 得 到 認 同 倘 若 學 童 在 求 學 過 程 中 經 驗 到 的 成 功 多 於 失 敗, 將 會 讓 他 勇 於 面 對 困 難 情 境 的 挑 戰, 日 後 並 會 繼 續 追 求 成 功 的 經 驗 ; 反 之 失 敗 的 經 驗 多 於 成 功, 努 力 一 再 受 到 貶 低, 則 會 養 成 他 自 貶 自 卑 的 性 格, 不 敢 面 對 現 實 生 活 中 的 困 難 如 果 此 一 階 段 的 發 展 危 機 未 能 化 解, 將 會 影 響 他 未 來 的 人 格 發 展, 而 不 能 成 功 地 解 決 此 階 段 的 心 理 衝 突, 大 部 分 決 於 學 校 教 師 及 家 長 如 何 回 應 兒 童 所 做 的 努 力 10 3.Kohlberg 的 道 德 發 展 論 : L.Kohlberg 後 續 的 研 究 針 對 青 少 年, 彌 補 了 Piaget 的 不 足 其 研 究 成 果 將 道 德 發 展 分 為 六 個 階 段 : 成 規 前 期 (Preconventional Level) 第 一 階 段 避 罰 服 從 ( 避 免 負 面 的 結 果 ) 10 Ledfrancois, 前 引 文 18
第 二 階 段 相 對 功 利 ( 想 要 得 到 後 續 回 饋 ) 循 規 期 (Conventional Level) 第 三 階 段 尋 求 認 可 ( 做 別 人 認 為 對 的 事 ) 第 四 階 段 順 從 法 規 ( 遵 守 社 會 規 則 ) 自 律 期 (Postconventional Level) 第 五 階 段 社 群 合 約 ( 相 信 情 有 可 原 的 情 況 ) 第 六 階 段 普 同 原 則 ( 超 越 法 律 的 正 義 原 則 ) Kohlberg L. 認 為, 人 類 的 道 德 都 是 隨 著 年 齡 經 驗 的 增 長 而 逐 漸 發 展, 他 主 要 的 研 究 方 法 是 探 討 人 們 在 面 臨 道 德 困 境 時 的 反 應, 將 受 試 者 的 反 應 進 行 分 析 並 歸 納 出 道 德 取 向 的 三 個 順 序 時 期, 每 一 時 期 又 分 為 兩 個 階 段, 其 中 青 少 年 屬 於 層 級 二 循 規 期 道 德 推 理 (Conventional Moral Reasoning) 其 行 為 舉 止 是 為 了 獲 得 別 人 的 認 可 第 三 階 段 尋 求 認 可 取 向 (Good Girl-good Boy Orientation) 所 謂 別 人 是 重 要 他 人 或 熟 識 的 人 第 四 階 段 順 從 法 規 與 秩 序 取 向 (Law and Order Orientation) 對 於 別 人 一 詞 有 較 廣 義 而 抽 象 的 概 念 他 們 會 考 慮 到 社 會 多 數 人 會 怎 麼 看 待 他 的 行 為 而 不 只 是 與 自 己 熟 識 的 人 們 之 反 應 11 有 些 人 道 德 發 展 只 到 此 階 段 ( 美 國 1/4 成 人 只 到 此, L. Kohlborg 1973) 第 二 期 : 道 德 循 規 期 ( 或 習 俗 道 德 期 ) 這 一 期 反 映 了 同 伴 與 社 會 關 係 的 重 要, 可 分 為 尋 求 認 可 取 向 與 服 從 權 威 取 向 兩 階 段 12 青 少 年 時 期 的 道 德 教 育, 是 促 成 成 熟 道 德 推 理 自 然 發 展 歷 程 之 重 要 時 期 L. Kohlber 認 為 不 論 兒 童 的 價 值 觀 是 否 與 自 己 的 ( 或 社 會 的 ) 一 致, 都 要 能 激 發 該 兒 童 往 更 高 階 段 的 道 德 判 斷 來 發 展 尋 求 認 可 取 向 是 一 種 社 會 從 眾 (Social Conformity) 心 態, 青 少 年 以 自 己 和 權 威 人 物 與 同 伴 建 立 或 維 持 良 好 關 係 時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來 判 斷 自 己 的 行 為, 視 獲 得 認 可 為 目 標, 有 時 會 為 了 獲 得 權 威 人 物 或 是 同 伴 認 同 而 從 事 某 些 行 為 服 從 權 威 取 向 則 是 盲 目 服 從 權 威 人 物 所 訂 定 的 規 則, 對 社 會 而 言 是 遵 守 法 律 對 同 儕 而 言 是 遵 守 約 規 定 13 倘 若 此 時 期 的 青 少 因 升 學 交 友 問 題 而 遭 受 挫 折 失 敗 與 衝 突, 對 家 庭 社 會 師 長 的 依 附 關 係 薄 弱, 而 偏 向 尋 求 同 儕 慰 藉, 那 麼 青 少 年 有 時 可 能 會 為 了 獲 得 同 儕 的 認 同 而 嘗 試 一 些 危 險 行 為 ( 如 鬥 毆 偷 竊 物 質 使 用 等 ) 因 此, 從 事 健 康 教 育 時, 除 了 培 養 青 少 年 正 向 之 健 康 概 念 11 L. Kohlberg, Stages in Development of Moral Thought and Action. New York: Holt, Rinehart & Winston, 1978. 12 L. Kohlberg, 前 引 文 13 Ledfrancois, 前 引 文 19
健 康 行 為 外, 亦 不 能 忽 略 青 少 年 的 道 德 發 展 培 養 青 少 年 正 確 的 價 值 觀 20
第 二 節 健 康 概 念 及 其 相 關 因 素 研 究 對 很 多 人 來 說, 健 康 就 是 沒 有 疾 病 不 過, 根 據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1948), 健 康 不 僅 爲 疾 病 或 羸 弱 之 消 除, 而 是 體 格, 精 神 與 社 會 之 完 全 健 康 狀 態 健 康 是 人 類 生 存 發 展 的 要 素, 它 屬 於 個 人 和 社 會 以 往 人 們 普 遍 認 為 " 健 康 就 是 沒 有 病 的, 有 病 就 不 是 健 康 " 隨 著 科 學 的 發 展 和 時 代 的 變 遷, 現 代 健 康 觀 告 訴 我 們, 健 康 已 不 再 僅 僅 是 指 四 肢 健 全, 無 病 或 虛 弱, 除 身 體 本 身 健 康 外, 還 需 要 精 神 上 有 一 個 完 好 的 狀 態 人 的 精 神 心 理 狀 態 和 行 為 對 自 己 和 他 人 甚 至 對 社 會 都 有 影 響, 更 深 層 次 的 健 康 觀 還 應 包 括 人 的 心 理 行 為 的 正 常 和 社 會 道 德 規 範, 以 及 環 境 因 素 的 完 美 可 以 説, 健 康 的 含 義 是 多 元 的 相 當 廣 泛 的 健 康 是 人 類 永 恒 的 主 題 一 健 康 概 念 之 定 義 ( 一 )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關 於 健 康 的 定 義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關 於 健 康 的 定 義 :" 健 康 乃 是 一 種 在 身 體 上 精 神 上 的 完 滿 狀 態, 以 及 良 好 的 適 應 力, 而 不 僅 僅 是 沒 有 疾 病 和 衰 弱 的 狀 態 " 這 就 是 人 們 所 指 的 身 心 健 康, 也 就 是 説, 一 個 人 在 軀 體 健 康 心 理 健 康 社 會 適 應 良 好 和 道 德 健 康 四 方 面 都 健 全, 才 是 完 全 健 康 的 人 有 人 對 這 幾 方 面 的 健 康 作 了 如 下 解 釋 軀 體 健 康 : 一 般 指 人 體 生 理 的 健 康 心 理 健 康 : 一 般 有 三 個 方 面 的 標 誌 : 第 一, 具 備 健 康 的 心 理 的 人, 人 格 是 完 整 的, 自 我 感 覺 是 良 好 的 情 緒 是 穩 定 的, 積 極 情 緒 多 於 消 級 情 緒, 有 較 好 的 自 控 能 力, 能 保 持 心 理 上 的 平 衡 有 自 尊 自 愛 自 信 心 以 及 有 自 知 之 明 第 二, 一 個 人 在 自 己 所 處 的 環 境 中, 有 充 分 的 安 全 感, 且 能 保 持 正 常 的 人 際 關 係, 能 受 到 別 的 歡 迎 和 資 訊 第 三, 健 康 的 人 對 未 來 有 明 確 的 生 活 目 標, 能 切 合 實 際 地 不 斷 地 進 取, 有 理 想 和 事 業 的 追 求 社 會 適 應 良 好 : 指 一 個 人 的 心 理 活 動 和 行 為, 能 適 應 當 時 複 雜 的 環 境 變 化, 為 他 人 所 理 解, 為 大 家 所 接 受 道 德 健 康 : 最 主 要 的 是 不 以 損 害 他 人 利 益 來 滿 足 自 己 的 需 要, 有 辯 別 真 偽 善 惡 榮 辱 美 醜 等 是 非 觀 念, 能 按 社 會 認 為 規 範 的 準 則 約 束 支 配 自 己 的 行 為, 能 為 人 的 幸 福 作 貢 獻 21
( 二 ) 我 國 學 者 提 出 的 健 康 定 義 我 國 學 者 穆 俊 武 提 出 的 健 康 定 義 :" 在 時 間 空 間 身 體 精 神 行 為 方 面 都 盡 可 能 達 到 良 好 狀 態 " 他 對 此 的 解 釋 如 下 : 時 間 概 念 : 是 指 個 人 或 社 會 發 展 的 不 同 時 期 對 健 康 不 能 用 同 一 標 準 來 衡 量 不 能 把 健 康 看 作 是 靜 止 不 變 的 東 西, 應 理 解 為 不 斷 變 化 著 的 概 念 他 認 為 "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的 健 康 定 義 對 個 人 或 社 會 來 説, 過 去 是 否 有 過 或 將 來 是 否 有 ' 身 體 精 神 社 會 都 處 於 完 好 的 ' 短 暫 狀 態 是 值 得 懷 疑 的 那 恰 恰 不 是 也 不 可 能 是 生 活 方 式 " 新 的 健 康 概 念 強 調 時 間 的 重 要 性, 即 健 康 概 念 的 相 對 性 空 間 概 念 : 不 同 地 區 不 同 國 家 的 人, 有 著 各 不 相 同 的 健 康 概 念 和 健 康 標 準 這 並 不 意 味 著 沒 有 一 個 可 供 人 們 遵 循 的 健 康 概 念 應 分 為 區 國 家 的 不 同, 盡 可 能 達 到 各 自 的 良 好 狀 態 人 們 對 保 健 的 需 要 在 發 達 國 家 和 不 發 達 國 家 不 同 作 為 健 康 教 育 者, 應 根 據 空 間 來 制 定 保 健 行 為 健 康 不 是 由 主 觀 或 客 觀 的 東 西 來 決 定 有 些 結 核 病 人, 沒 有 自 覺 症 狀, 而 胸 部 X 線 片 發 現 有 結 核 病 變 ; 一 些 精 神 病 患 者, 本 人 沒 有 意 識 到 患 病, 而 是 周 圍 人 發 現 他 有 病 ; 有 許 多 就 診 患 者 認 為 自 己 不 健 康, 而 多 方 面 檢 查 並 未 發 現 異 常 對 這 些 目 前 沒 有 一 個 標 準 來 區 分 我 們 不 妨 從 身 體 精 神 行 為 等 角 度, 把 主 觀 表 現, 客 觀 徵 象 結 合 起 來 去 探 求 健 康 概 念 身 體 精 神 概 念 較 易 理 解 行 為, 是 一 個 人 在 社 會 生 活 中 對 賦 予 的 責 任 和 義 務 所 採 取 的 動 態 和 動 機 行 為 表 現 為 社 會 性, 每 個 人 的 行 為 必 然 受 到 他 人 的 影 響 健 康 是 個 體 概 念, 我 們 在 考 慮 健 康 時 必 須 區 分 是 群 體 的 健 康 還 是 個 人 的 健 康 群 體 的 健 康 是 採 用 統 計 學 上 的 平 均 值, 即 在 一 定 範 圍 內 某 一 個 時 期 的 健 康 應 為 正 常 值, 偏 離 了 就 不 正 常 ; 但 是, 偏 離 了 正 常 值 對 於 個 人 來 説 就 不 一 定 不 健 康, 作 為 個 人, 健 康 的 標 準 是 一 個 人 特 有 的 個 體 健 康 是 現 實 的, 群 體 的 健 康 是 理 想 的 此 外, 我 們 必 須 結 合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憲 章 和 2000 年 人 人 享 有 衛 生 保 健 的 要 求, 從 國 際 社 會 的 高 度 來 認 識, 享 受 最 高 標 準 的 健 康 被 認 為 是 一 種 基 本 人 權 ; 健 康 是 社 會 發 展 的 組 成 部 分 : 健 康 是 對 人 類 的 義 務, 人 人 都 享 有 健 康? 14 14 張 玨 陳 俐 惠 陳 寶 雲, 台 灣 兒 童 對 健 康 與 疾 病 的 概 念 之 發 展, 中 華 民 國 小 兒 科 醫 學 會 雜 誌,35(1),P27-35, 1994 22
另 外, 我 國 傳 統 對 健 康 的 定 義 : 是 一 種 身 體 心 理 社 會 的 安 寧 狀 態, 不 僅 是 指 沒 有 疾 病 或 虛 弱 現 象 而 已 根 據 全 方 位 理 論 的 看 法, 對 健 康 的 認 定 較 為 明 確 然 而, 傳 統 醫 藥 可 能 因 為 其 發 展 過 於 非 人 性 化 及 技 術 導 向 之 故 只 針 對 身 體 來 考 量, 所 以 就 把 沒 有 生 病 視 為 健 康 進 一 步 來 說, 這 一 定 義 當 然 可 解 釋 為 對 沒 有 任 何 症 狀 時 就 可 直 覺 地 認 為 是 健 康, 但 是 在 現 代 醫 學 的 高 度 專 業 範 疇 裡 對 大 部 份 的 醫 生 們 來 說 就 很 難 認 同 疾 病 只 被 挶 限 在 他 們 所 學 習 到 與 醫 治 的 範 圍 這 樣 狹 窄 的 診 療 症 狀 內 在 傳 統 醫 學 有 這 麼 一 種 趨 勢, 目 前 名 義 上 多 少 有 在 教 導 醫 學 院 學 生 去 接 受 全 方 位 理 論 對 健 康 定 義 甚 至 像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就 把 健 康 定 位 在 完 完 全 全 的 生 理 心 理 和 良 好 社 會 觀 上, 而 不 是 只 有 沒 生 病 或 身 體 不 舒 服 上 它 整 合 了 心 理 生 理 的 功 能 和 個 人 情 緒 方 面, 如 此 我 們 會 直 覺 地 認 為 是 達 成 身 理 和 心 理 的 健 康 才 算 是 真 正 健 康 古 代 的 中 國 醫 生 們 看 病 時, 痊 癒 時 才 收 費, 看 不 好 則 不 收 費 這 樣 醫 生 仍 扮 演 了 社 會 和 經 濟 的 角 色, 醫 生 們 保 證 他 們 的 醫 術 是 以 健 康 為 出 發 點 而 不 是 以 疾 病 角 度 來 看 病 在 同 時 期 對 抗 療 法 的 醫 生 們 就 常 把 醫 藥 視 為 只 用 在 阻 止 危 險 狀 況 產 生 而 沒 有 在 預 防 基 礎 上 做 任 何 對 健 康 加 以 呵 護 身 心 靈 合 諧 的 功 能 無 礙 才 算 健 康, 也 就 是 能 自 由 自 在 去 完 成 每 日 生 活 上 的 一 些 活 動, 如 能 自 主 的 工 作 和 玩 樂, 能 與 他 人 應 對 與 社 交 無 羈, 甚 至 於 能 接 受 宗 教 壓 制 性 的 束 縛 以 全 方 位 理 論 而 言, 在 我 們 之 中 任 何 防 礙 我 們 履 行 與 生 俱 來 獨 立 自 主 思 考 和 意 志 的 行 為 均 視 為 生 病 這 樣 定 義 的 推 論 就 是 所 謂 疾 病 乃 身 體 整 合 功 能 失 調 時 因 此 所 禪 述 的 不 僅 僅 在 生 理 面, 而 是 在 心 理 和 情 緒 面 上 傳 統 醫 學 已 漸 漸 認 同 心 理 和 生 理 層 面 的 關 連 性, 也 接 受 了 疾 病 發 生 時 牽 涉 到 形 形 色 色 精 神 上 的 問 題 如 腸 胃 問 題 心 臟 症 狀, 甚 至 於 肌 肉 與 骨 骼 不 能 協 調 的 問 題 同 樣 地, 現 在 對 生 理 的 疾 病 也 常 伴 隨 著 一 些 心 理 症 狀, 這 些 症 狀 也 必 需 加 以 治 療 很 不 幸 地, 雖 然 對 心 理 與 生 理 之 關 連 性 有 所 注 意, 但 傳 統 醫 學 仍 然 繼 續 以 對 抗 療 法 的 原 理 來 醫 治 病 人, 去 抑 制 病 人 的 症 狀 或 推 斷 心 理 原 因 或 兩 者 皆 採 用 ( 二 ) 外 國 學 者 提 出 的 健 康 定 義 : Gochman 認 為 健 康 概 念 可 分 為 狹 義 與 廣 義 兩 部 分, 狹 義 的 定 義 在 於 釐 清 疾 23
病 與 健 康 ; 廣 義 的 定 義 則 包 含 了 任 何 與 健 康 有 關 的 項 目, 包 括 疾 病 成 因 身 體 意 向 自 我 評 估 健 康 狀 況 及 醫 學 領 域 的 知 識 等 Birren 與 Zarit 指, 許 多 人 認 為 當 個 人 處 於 以 下 情 形 時, 也 可 視 為 健 康 :(1) 沒 有 出 現 讓 身 體 機 能 無 法 正 常 運 作 的 病 徵 (Signs), 如 測 出 高 血 壓 ;(2) 沒 有 出 現 疾 病 或 受 傷 的 症 狀 (Symptoms), 如 疼 痛 或 是 感 覺 噁 心 15 生 物 醫 學 模 式 (The Biomedical Model) 對 健 康 的 定 義 最 直 接 了 當 且 為 一 般 人 所 熟 悉, 此 模 式 關 注 人 們 在 健 康 或 生 病 時 的 身 體 狀 態, 認 為 所 有 疾 病 或 是 身 體 殘 障 都 可 以 解 釋 為 生 理 過 程 受 到 干 擾, 造 成 受 傷 體 內 生 化 系 統 不 平 衡 微 生 物 或 是 病 毒 感 染 諸 如 此 類, 生 物 醫 學 模 式 視 疾 病 為 一 種 對 身 體 的 折 磨, 與 心 理 層 面 及 社 會 過 程 無 關 Shaver 採 取 此 種 觀 點, 將 健 康 的 焦 點 放 在 身 體 功 能 方 面, 認 為 身 體 沒 有 任 何 疾 病 的 病 徵 (Signs) 與 症 狀 (Symptoms) 即 是 健 康 病 徵 與 症 狀 是 醫 生 用 以 判 斷 身 體 生 病 與 否 的 標 準, 病 徵 與 症 狀 的 出 現 也 代 表 個 體 某 些 正 常 生 理 機 能 的 降 低, 即 出 現 病 理 學 上 的 症 狀, 需 要 適 當 的 治 療 來 恢 復 其 原 來 的 健 康 狀 態 16 Heath & Fentem 認 為 生 理 的 健 康 指 生 理 各 組 織 器 官 功 能 的 正 常 運 作, 使 生 命 得 以 延 續, 而 良 好 的 生 理 健 康, 需 要 遺 傳 環 境 營 養 及 運 動 等 四 方 面 的 配 合, 也 是 維 護 與 促 進 生 理 健 康 的 必 要 條 件 17 在 心 理 學 方 面, 心 理 學 家 們 起 初 視 健 康 為 可 測 量 的, 只 要 利 用 符 號 與 工 具 來 測 量 一 個 人 健 康 狀 況, 即 能 夠 判 斷 這 個 人 是 否 有 心 理 上 的 病 病 不 過 隨 著 許 多 學 者 提 倡 心 理 學 方 面 方 健 康 概 念 不 該 侷 限 於 生 活 壓 力 與 心 理 疾 病 的 研 究, 而 是 要 著 重 於 拓 展 健 康 狀 態 的 指 標 因 此, 正 負 向 情 緒 對 心 理 的 影 響 長 期 的 生 活 滿 意 度 以 及 個 人 的 心 理 安 適 等 項 目, 如 今 也 廣 泛 使 用 於 心 理 健 康 狀 態 的 測 量 中 心 理 學 對 健 康 狀 況 的 測 量, 主 要 強 調 個 人 對 自 身 狀 況 的 評 估 與 個 人 經 驗 以 及 包 含 了 所 有 心 理 層 面 的 變 項 Belar 認 為, 心 理 健 康 是 能 發 揮 自 己 的 潛 在 優 點, 也 能 利 用 機 會 ; 能 接 受 失 敗 或 挫 折, 並 且 原 意 面 對 或 接 受 痛 苦 ; 時 時 充 實 自 己, 促 進 自 我 成 長 與 成 熟 ; 能 接 受 環 境 的 變 化 並 能 適 應 良 好 18 社 會 文 化 (Socio-cultural) 的 健 康 概 念 主 要 強 調 個 人 是 否 有 能 力 去 執 行 被 期 15 L. A. Lu, Preliminary Study on the Concept of Health Among the Chinese, Counselling Psychology Quarterly, 15(2) 2002, pp. 179-189. 16 J. F. Shaver, A Biopsychosocial View of Human Health, Nursing Outlook, 33 (1985), pp.186-191. 17 G.. W. Heath, & P. H. Fentem, Physical Activity Among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 Public Health Perspective, Exercise & Sport Sciences Reviews, 25 (1997), pp195-234. 18 C. D. Belar, Clinical Health Psychology: A Specialty for the 21 st Century, Health Psychology, 16(5)1997, pp. 411-416. 24
望 的 社 會 角 色 以 及 盡 到 日 常 生 活 應 盡 的 責 任 在 此 系 統 中, 疾 病 被 定 義 為 個 人 執 行 被 期 望 的 社 會 角 色 與 盡 到 日 常 生 活 責 任 之 阻 礙 ; 而 健 康 也 與 個 人 在 該 社 會 裡 的 地 位 (Status) 有 關, 因 此, 社 會 文 化 的 觀 點 將 健 康 賦 予 社 會 性 的 定 義, 即 社 會 健 康 (Social Health) 19 為 了 強 調 心 理 學 與 社 會 學 在 健 康 與 疾 病 裡 的 角 色 日 益 重 要,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 於 1958 年 發 表 了 一 項 多 面 向 的 健 康 概 念 宣 言 : 健 康 是 一 種 身 體 心 理 及 社 會 的 完 全 安 適 狀 態, 並 不 只 是 沒 有 疾 病 與 殘 障 而 已 20 WHO 對 健 康 的 定 義 顯 然 整 合 了 之 前 各 面 向 的 健 康 模 式, 指 出 健 康 是 一 個 複 雜 且 多 面 向 的 概 念 不 僅 如 此,WHO 更 於 1985 年 時 將 健 康 的 定 義 擴 大 為 生 理 心 靈 社 會 行 為 與 心 理 上 的 完 全 安 適 狀 態 (WHO,1985) 不 只 包 含 各 種 可 能 影 響 健 康 的 因 素, 更 強 調 健 康 的 正 面 意 義 受 到 此 定 義 的 影 響, 現 代 健 康 的 含 義 是 多 元 的 廣 泛 的, 包 括 生 理 心 理 和 社 會 適 應 性 三 個 方 面, 其 中 社 會 適 應 性 歸 根 結 底 取 決 于 生 理 和 心 理 的 素 質 狀 況 心 理 健 康 是 身 體 健 康 的 精 神 支 柱, 身 體 健 康 又 是 心 理 健 康 的 物 質 基 礎 良 好 的 情 緒 狀 態 可 以 使 生 理 功 能 處 于 最 佳 狀 態, 反 之 則 會 降 低 或 破 壞 某 種 功 能 而 引 起 疾 病 身 體 狀 況 的 改 變 可 能 帶 來 相 應 的 心 理 問 題, 生 理 上 的 缺 陷 疾 病, 特 別 是 痼 疾, 往 往 會 使 人 產 生 煩 惱 焦 躁 憂 慮 抑 郁 等 不 良 情 緒, 造 成 各 種 不 正 常 的 心 理 狀 態 作 為 身 心 統 一 體 的 人, 身 體 和 心 理 是 緊 密 依 存 的 兩 個 方 面 醫 療 診 斷 的 焦 點 不 再 只 放 在 身 體 症 狀 的 呈 現 與 去 除, 心 理 社 會 等 層 面 都 與 人 的 健 康 和 罹 病 有 關 美 國 心 理 學 家 傑 哈 塔 (M. Jahoda) 的 " 心 理 健 康 " 定 義 最 為 著 名, 他 提 倡 一 種 " 積 極 的 精 神 健 康 "(Positve Mental Health), 對 於 現 代 社 會 中 的 人 們 來 說 很 有 教 益 主 要 包 括 六 個 方 面 自 我 認 知 的 態 度 心 理 健 康 的 人, 能 對 自 我 做 出 客 觀 的 分 析, 對 自 己 的 體 驗 感 情 能 力 和 欲 求 等 做 出 正 確 的 判 斷 和 認 知 自 我 成 長 發 展 和 自 我 實 現 的 能 力 心 理 健 康 的 人 的 心 態 絕 對 不 會 是 消 極 的 厭 世 的 或 萬 念 俱 灰 的, 他 會 努 力 去 實 現 自 己 內 在 的 潛 能, 自 強 不 息, 即 使 遇 到 挫 折, 也 會 成 長 起 來, 去 追 求 人 生 真 正 的 價 值 統 一 安 定 的 人 格 心 理 健 康 的 人 能 有 效 地 處 理 內 心 的 各 種 能 量, 使 之 不 產 生 矛 盾 和 對 立, 保 持 均 衡 心 態 他 對 於 人 生 有 一 種 統 一 的 認 知 態 度, 當 產 生 心 理 壓 力 和 欲 求 不 滿 時, 有 較 高 的 抗 壓 力 及 堅 韌 的 忍 耐 力 自 我 調 控 能 力 對 於 環 境 的 壓 力 和 刺 激, 能 保 持 自 我 相 對 的 穩 定, 並 19 Lu, 前 引 文 20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The First Ten Years of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Genva: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1958. 25
具 有 自 我 判 斷 和 決 定 的 能 力 不 依 附 或 盲 從 於 他 人, 善 於 調 節 自 我 的 情 緒 和 能 力, 果 斷 地 決 定 自 己 的 發 展 方 向 對 現 實 的 感 知 能 力 心 理 健 康 的 人,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不 會 迷 失 方 向, 他 能 正 確 地 認 知 現 實 世 界, 判 斷 現 實 積 極 地 改 善 環 境 的 能 力 心 理 健 康 的 人, 不 會 受 環 境 的 支 配 控 制, 而 是 順 應 環 境, 適 應 環 境, 並 積 極 地 發 問 變 革 環 境, 使 之 更 適 應 人 的 生 存 在 這 樣 的 環 境 中, 他 熱 愛 人 類, 適 當 地 工 作 和 遊 戲, 保 持 良 好 的 人 際 關 係, 並 有 效 率 地 處 理 解 決 問 題 21 由 此 可 見, 心 理 健 康 是 指 人 的 內 心 世 界 與 客 觀 環 境 的 一 種 平 衡 關 係, 是 自 我 與 他 人 之 間 的 一 種 良 好 的 人 際 關 係 的 維 持, 即 不 僅 能 獲 得 確 保 自 我 安 定 感 和 安 心 感, 還 能 自 我 實 現, 具 有 為 他 人 的 健 康 貢 獻 服 務 的 能 力 W. E. Schlenger 將 健 康 視 為 多 面 向 綜 合 性 的 概 念 一 種 為 消 極 回 饋 過 程 (Negative Feedback Process), 將 健 康 視 為 沒 有 疾 病 或 是 維 持 平 衡 的 狀 態 ; 一 種 為 積 極 回 饋 的 過 程 (Positive Feedback Process), 包 含 自 我 實 現 的 過 程 和 成 長 他 認 為 單 面 向 的 健 康 概 念 只 允 許 一 個 面 向 的 健 康 概 念 中, 即 健 康 是 沒 有 疾 病, 慢 性 病 患 者 因 其 不 能 免 除 疾 病, 在 單 面 向 的 健 康 概 念 中, 這 是 永 遠 無 法 達 成 的 目 標 而 在 多 面 向 的 健 康 概 念 中, 即 使 有 慢 性 病, 若 能 持 續 執 行 角 色 期 待 適 應 環 境 的 改 變 或 自 我 實 現, 也 能 視 為 是 健 康 的 22 因 此, 他 認 為 儘 管 個 人 在 疾 病 纏 身 的 情 況 下, 仍 可 從 其 他 面 向 獲 得 健 康 A. Antonovsky 提 出 健 康 疾 病 連 續 體 (Health-illness Continuum) 的 理 論, 認 為 健 康 與 疾 病 有 如 在 一 條 線 上, 此 線 的 兩 端 並 無 極 限, 人 的 健 康 呈 現 動 態 式 的 移 動, 越 向 右 邊 趨 近, 表 示 越 接 近 健 康 的 極 致 ; 越 向 左 邊 趨 近, 則 代 表 疾 病 的 嚴 重 性 增 加, 甚 至 死 亡 人 類 的 生 老 病 死 都 可 以 用 此 線 的 某 一 點 來 代 表, 此 一 點 會 隨 身 體 的 狀 況 而 隨 時 變 動, 代 表 沒 有 絶 對 健 康 之 人, 也 沒 有 絶 對 不 健 康 之 人 23 Antonovsky 也 指 出, 健 康 是 一 個 多 面 向 的 概 念, 不 只 包 含 身 體 的 舒 適 ( 例 如 正 向 的 身 體 意 向, 沒 有 疾 病 的 徵 兆 ) 與 心 靈 的 和 諧 如 喜 悅 幸 福 與 生 活 滿 足 感, 更 包 含 了 實 現 自 我 認 同 與 意 義 感 J. A. Smith (1981) 將 健 康 的 定 義 歸 納 為 四 種 模 式, 每 一 種 模 式 都 存 在 健 康 疾 病 連 續 體 (Extreme of Health-illness Continuum) 的 特 性, 所 謂 連 續 體 (Continuum) 21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0946252.html 22 W. E. Schlenger, A New Framework for Health, Inquiry, 13(3) (1976), pp. 207-214. 23 A. Antonovsky, Health, Stress and Coping: New Perspectives on Mental and Physical Well-being.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1979. 26
是 指 無 法 分 離, 沒 有 分 界 點, 任 何 兩 點 之 間 仍 有 中 間 點 因 而 認 為 健 康 是 一 種 比 較 性 用 詞, 即 相 對 用 法, 如 此 時 的 健 康 與 彼 時 的 健 康 狀 況 相 較 之, 而 非 絕 對 性 的, 具 有 漸 進 性 變 化 的 特 性, 分 為 四 種 模 式 如 下 : ( 一 ) 臨 床 模 式 (Clinical Model): 健 康 (Health) 是 指 沒 有 疾 病 或 失 能 的 症 狀 或 症 候, 疾 病 (Illness) 是 指 出 現 明 顯 的 症 狀 或 症 候 ( 二 ) 角 色 執 行 模 式 ( Role-performance Model): 健 康 (Health) 是 指 能 充 份 扮 演 被 期 望 的 社 會 角 色, 疾 病 (Illness) 是 指 無 法 執 行 其 應 扮 演 的 角 色 ( 三 ) 調 適 模 式 (Adaptive Model): 健 康 (Health) 是 指 能 有 彈 性 適 應 外 在 ( 含 身 體 的 及 社 會 的 ) 環 境 變 化, 作 最 有 效 的 互 動 疾 病 (Illness) 是 指 無 法 適 應 外 在 環 境 的 變 化 ( 四 ) 安 寧 幸 福 模 式 (Eudaimonistic Model): 健 康 (Health) 是 指 達 到 滿 有 活 力 豐 富 的 健 康 (Exuberant Well Being), 透 過 自 我 瞭 解 發 揮 自 我 潛 能 疾 病 (Illness) 則 是 指 虛 弱, 逐 漸 衰 微 (Enervation and Languishing Debility) 運 用 此 四 種 模 式 並 不 排 除 其 他 模 式 整 體 而 言, 四 者 間 可 視 為 循 序 漸 進 性 擴 展 的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角 色 執 行 模 式 則 以 生 理 社 會 的 穩 定 性 維 持 ( Maintenance of Stability) ; 調 適 性 及 安 寧 幸 福 模 式 二 者 則 以 改 變 與 成 長 為 導 向 24 另 外,Pender 在 綜 合 了 運 用 其 健 康 促 進 模 式 的 相 關 研 究 後, 發 現 健 康 的 重 要 性 及 自 覺 健 康 控 制 對 健 康 促 進 行 為 的 解 釋 不 穩 定, 且 解 釋 變 異 量 不 大, 而 行 動 線 索 是 暫 時 性 的 刺 激, 很 難 測 量, 因 此 於 1996 年 將 健 康 的 重 要 性 自 覺 健 康 控 制 及 行 動 線 索 由 模 式 中 刪 除, 將 健 康 的 定 義 自 覺 健 康 狀 態 人 口 特 性 生 物 特 性 等 因 素 歸 類 為 個 人 因 素, 並 加 入 了 過 去 有 關 的 行 為, 使 個 人 因 素 與 過 去 有 關 的 行 為 成 為 個 人 獨 特 的 特 徵 和 經 驗 ( Individual Characteristics and Experiences) 將 人 際 間 影 響 及 情 境 因 素, 由 修 飾 因 子 提 升 為 直 接 影 響 健 康 促 進 和 行 為 有 關 的 認 知 與 情 意 反 應 (Behavior-specific Cognitions and Affect) 的 因 子, 並 加 入 了 和 行 為 有 關 的 情 意 反 應 (Activity related Affect) 自 覺 行 動 利 益 自 覺 行 動 障 礙 與 自 覺 自 我 效 能 等 為 健 康 促 進 和 行 為 有 關 的 認 知 及 情 意 反 應 因 子 同 時, 在 此 新 版 的 模 式 中 加 入 了 對 行 為 做 承 諾 和 計 畫 (Commitment to a Plan of Action) 及 立 即 競 爭 性 需 求 和 喜 好 (Immediate Competing Demands and Preferences) 二 個 因 子 於 模 式 中 個 人 獨 特 的 特 徵 和 經 驗 因 子 及 和 行 為 有 關 的 認 知 與 情 意 反 應 因 子 會 透 過 對 行 為 做 承 諾 和 計 24 J. A. Smith, The Idea of Health: A Philosophical Inquiry, Advances in Nursing Science, 3(3) (1981), pp. 43-50. 27
畫, 而 間 接 影 響 健 康 促 進 行 為, 也 可 以 直 接 影 響 健 康 促 進 行 為 立 即 競 爭 性 需 求 和 喜 好 則 可 以 直 接 影 響 健 康 促 進 行 為 在 N. J. Pender 所 提 出 的 健 康 促 進 模 式 (Health Promaotion Model) 中, 提 出 健 康 是 藉 由 實 行 目 標 導 向 的 行 為, 完 成 自 我 照 顧, 滿 足 自 我 和 外 界 的 關 係, 調 整 適 應 環 境, 維 持 和 諧 並 能 達 自 我 實 現 和 發 揮 潛 能 ; 也 認 為 健 康 行 為 是 一 種 生 活 方 式, 包 含 大 量 的 主 觀 看 法 和 個 人 的 經 驗, 視 健 康 概 念 為 一 個 足 以 影 響 健 康 行 為 表 現 的 認 知 ( 或 知 覺 ) 因 素 25 Downie(1996) 將 健 康 分 為 負 向 健 康 與 正 向 健 康 兩 種, 負 向 健 康 是 指 預 防 疾 病 發 生, 而 正 向 健 康 是 指 身 體 心 理 及 社 會 安 寧 幸 福 的 狀 態 在 美 國 二 十 世 紀 的 健 康 新 概 念 : 死 亡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不 健 康 的 行 為 和 生 活 型 態 相 關 的 疾 病 所 致 (Laffrey) 依 據 Smith 的 理 論 發 展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Health Concept Scale,LHCS) 將 健 康 概 念 定 義 為 個 人 對 健 康 意 義 的 看 法 四 個 面 向 的 健 康 概 念 如 下 (1)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Clinical Health Coneption) 定 義 為 沒 生 病 或 症 狀 這 是 美 國 社 會 和 醫 學 部 門 人 員 最 普 遍 接 納 使 用 的 健 康 定 義 (2)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Functional/Role Performace Health Conception) 定 義 為 一 個 人 有 能 力 去 扮 演 社 會 所 期 許 的 角 色, 包 括 丈 夫 父 親 妻 子 母 親 雇 員 學 生 朋 友 等 多 重 的 角 色 (3)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Adptive Health Conception) 定 義 為 能 因 應 環 境 的 改 變 而 作 出 調 適, 以 及 有 能 應 付 環 境 中 的 壓 力 (4)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Eudaimonistic Health Conception) 定 義 為 有 能 力 去 超 越 日 常 生 活 狀 況 達 到 安 適 的 較 高 層 次, 如 達 到 自 我 實 現 和 發 揮 潛 能 26 本 研 究 以 Laffrey 健 康 定 義, 因 此 採 此 份 量 表 (LHCS) 是 以 多 面 向 的 角 度 去 定 義 健 康, 支 持 多 位 學 者 的 研 究 結 果, 如 Schlenger 和 Smith 等 Laffrey 並 建 議 未 來 的 研 究 可 將 此 量 表 應 用 在 不 同 族 群, 以 瞭 解 其 不 同 的 健 康 概 念, 本 研 究 即 以 此 量 表 為 研 究 工 具, 以 瞭 解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健 康 概 念 總 而 言 之, 健 康 是 由 社 會 所 建 構, 並 在 不 同 的 論 述 中 被 描 述 及 解 釋 健 康 心 靈 以 及 身 體 的 概 念, 隨 著 時 間 與 地 點 而 改 變, 但 所 有 文 體 系 而 言, 它 們 在 人 類 的 經 驗 中 扮 演 著 根 本 的 角 色, 是 人 類 追 求 的 目 標 過 去 人 們 對 健 康 的 看 法 多 侷 限 於 無 病 即 健 康, 至 今 已 轉 變 為 充 分 發 揮 自 我 及 自 我 實 現 ; 從 只 重 視 生 理 層 面 的 健 康 擴 展 至 身 心 靈 及 社 會 的 健 康, 對 健 康 的 概 念 也 從 單 一 面 25 N. J. Pender, Health Promotion in Nursing Practice (3 rd ed.). Norwalk, CT: Appleton & Lange, 1996. 26 Laffrey, 前 引 文 28
向 轉 變 為 多 面 向 的 看 法 27 二 兒 童 之 健 康 概 念 相 關 研 究 ( 一 ) 兒 童 之 健 康 概 念 相 關 研 究 以 發 展 心 理 學 的 角 度 來 看, 許 多 學 者 都 認 為 兒 童 健 康 概 念 的 發 展 近 似 於 Piaget 的 理 論 作 為 解 釋 疾 病 成 因 的 基 構 (Flaherty; Natapoff & Essoka),Campbell 的 研 究 發 現 學 齡 前 兒 童 通 常 使 用 模 糊 或 沒 有 邏 輯 的 感 覺 階 段 來 定 義 他 們 的 疾 病 ; 年 紀 較 大 的 國 小 學 童 則 會 使 用 特 別 的 名 詞 來 定 義 疾 病 與 健 康 但 是 (Reichenbach 則 有 不 同 的 看 法, 她 提 出 一 個 社 會 認 知 觀 點 (Social Cognitive Perspective), 認 為 健 康 是 個 人 透 過 情 感 依 附 (Emotional Attachment) 來 定 義, 個 人 的 健 康 信 念 並 不 見 得 一 定 會 呈 現 階 段 性 發 展 ; 相 反 的, 調 適 (Accommodation) 同 化 (Assimilation) 以 及 同 理 心 (Empathic Understanding) 的 瞭 解 才 是 決 定 個 人 健 康 信 念 的 發 展 28 ( 二 ) 不 同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兒 童 健 康 概 念 相 關 研 究 1. 年 級 J. N. Natapoff (1978,1982) 以 264 位 一 年 級 四 年 級 和 七 年 級 兒 童 為 對 象, 研 究 不 同 年 級 兒 童 的 健 康 概 念, 結 果 發 現 低 年 級 兒 童 視 健 康 為 可 以 執 行 一 連 串 具 體 的 活 動 稱 之 為 健 康, 如 可 以 吃 飯 運 動 保 持 乾 淨 與 朋 友 玩 耍 外 出 和 與 家 人 在 一 起 等 等, 並 認 為 健 康 與 疾 病 是 二 分 的 概 念, 兩 者 沒 有 直 接 關 連 亦 不 會 同 時 存 在 ; 高 年 級 兒 童 則 傾 向 結 合 身 體 和 心 理 狀 態 來 評 量 健 康, 如 沒 有 生 病 感 覺 舒 服 等, 相 較 於 低 年 級 兒 童, 高 年 級 者 較 具 抽 象 思 考, 並 視 健 康 為 涵 蓋 身 體 心 理, 甚 至 環 境 的 連 續 向 度, 且 認 為 健 康 為 長 期 而 疾 病 為 短 期 的 狀 態, 兩 者 可 能 同 時 存 在, 顯 示 健 康 概 念 會 隨 著 年 齡 和 經 驗 有 質 和 量 的 差 異, 而 此 差 異 反 映 出 個 體 認 知 能 力 由 皮 亞 傑 的 具 體 運 思 期 (Concrete-operational) 到 形 式 運 思 期 (Formal-operational) 的 發 展 階 段 在 許 多 研 究 中 發 現 人 口 變 項 或 其 生 活 經 驗 將 影 響 個 人 之 健 康 概 念 以 下 三 種 是 最 常 提 到 的 定 義 (1) 感 覺 舒 適 有 67%(2) 能 去 做 他 想 做 的 事 有 61%(3) 沒 有 疾 病 有 48% 國 小 一 年 級 學 生 將 健 康 視 為 能 完 成 每 天 的 事, 如 能 進 食 能 動 和 保 持 清 潔, 不 將 心 理 層 面 視 為 健 康 的 一 部 分 且 無 法 想 像 人 同 時 存 有 建 康 與 27 28 陳 盈 如 譯, 健 康 心 理 學 - D. F. Marks, C. Willig, B. Evans,& M. Murray,( 台 北 市 : 洪 葉 文 化,2003) 張 玨 陳 俐 惠 陳 寶 雲, 前 引 文 29
不 健 康 的 狀 態 ; 四 年 級 的 學 生 關 心 的 是 整 體 身 體 的 狀 況, 如 外 表 好 看 和 感 覺 良 好, 能 想 像 人 可 能 同 時 存 有 健 康 與 不 健 康 的 狀 態, 顯 示 有 能 力 將 想 法 從 整 體 轉 移 到 部 份, 但 仍 不 將 心 理 層 面 視 為 健 康 的 一 部 份 ; 七 年 級 的 學 生, 也 認 為 健 康 是 感 覺 良 好 及 有 能 力 從 事 想 作 的 事 情, 抽 象 的 思 考 並 沒 有 出 現 此 年 齡 層 上, 心 理 的 健 康 是 一 種 抽 象 的 思 考, 只 有 32% 的 認 知 到 是 屬 於 健 康 的 一 部 份, 因 此 Natapoff 指 出, 人 們 所 認 為 的 健 康 並 不 只 是 沒 有 疾 病 而 已 29 在 國 內 的 研 究 中, 張 玨 陳 俐 惠 陳 寶 雲 調 查 幼 稚 園 幼 童 國 小 一 二 年 級 ( 低 年 級 組 ) 三 四 年 級 ( 中 年 級 組 ) 和 五 六 年 級 ( 高 年 級 組 ) 學 童 共 468 人 的 疾 病 和 健 康 概 念, 採 開 放 性 問 卷 進 行 施 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各 年 齡 層 學 童 均 以 生 理 層 面 功 能 的 失 常 來 定 義 生 病, 中 高 年 級 以 病 症 來 定 義 生 病 為 最 多, 年 紀 較 小 者 則 傾 向 以 病 名 來 解 釋 另 外 中 高 年 級 有 5.6% 提 及 心 理 層 面 的 答 案 ( 精 神 疾 病 心 理 疾 病 ), 其 它 年 齡 較 小 的 兩 組 則 無 在 對 健 康 的 解 釋 上, 半 數 以 上 的 學 童 以 生 理 層 面 來 定 義 健 康, 其 中 最 常 見 的 答 案 為 沒 有 生 病, 而 幼 稚 園 和 低 年 級 組 有 不 少 學 童 回 答 不 知 道 或 以 不 適 當 的 行 為 來 定 義 健 康, 代 表 年 紀 較 小 的 學 童 缺 乏 對 健 康 的 了 解 另 外, 在 心 理 層 面 的 回 答, 中 高 年 級 組 顯 著 高 於 年 齡 較 小 於 另 兩 組 30 2. 族 群 在 族 群 方 面,Natapoff & Essoka(1989) 之 研 究 中, 除 了 將 孩 童 依 照 年 齡 層 肢 體 健 全 與 殘 障 分 類 以 外, 也 依 照 族 群 將 孩 童 分 為 白 人 黑 人 與 西 班 牙 人 三 個 族 群 31 這 三 個 族 群 在 健 康 的 定 義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白 人 兒 童 (32%) 多 認 為 健 康 是 沒 有 生 病 ;( 黑 人 18% 西 班 牙 人 12%) 黑 人 兒 童 (55%) 則 多 選 擇 健 康 實 踐 ; 所 有 的 西 班 牙 人 兒 童 (100%) 都 認 為 健 康 是 有 能 力 去 從 事 日 常 活 動, 代 表 不 同 的 族 群 對 健 康 的 看 法 有 所 差 異 因 此,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宜 蘭 蘇 澳 地 區 不 同 族 群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 主 要 為 原 住 民 與 非 原 住 民 ), 其 健 康 認 知 是 否 亦 有 差 異 29 J. N. Natapoff, Children s Views of Health: A Developmental Study. 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68(1978), pp. 995-999. 30 張 玨 陳 俐 惠 陳 寶 雲, 前 引 文 31 J. N. Natapoff, & G.. C. Essoka, Handicapped & Able-bodied Children s Ideas of Health, Journal of School Health, 59(10) 1989, pp.436-437. 30
三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Laffrey 以 Smith 所 提 出 方 健 康 概 念 為 研 究 架 構, 以 發 展 一 個 測 量 健 康 概 念 的 研 究 工 具 為 目 標, 最 初 稱 為 健 康 概 念 測 量 (Health Conception Measure) 題 目 的 發 展 是 以 美 國 中 西 部 參 與 成 人 教 育 課 程 的 78 位 成 人 為 對 象, 用 你 們 認 為 良 好 的 健 康 狀 態 是 什 麼? 為 問 題 進 行 會 談 研 究 對 象 的 回 答 經 過 整 理 歸 納 之 後, 結 果 與 Smith(1981) 所 提 的 四 種 健 康 概 念 面 向 ( 臨 床 性 角 色 功 能 性 調 適 性 幸 福 安 全 感 ) 符 合 32 最 初 的 健 康 概 念 測 量 共 有 16 個 題 目 內 容 效 度 的 測 量, 是 請 7 位 護 理 人 員 將 這 16 個 題 目 分 別 放 入 四 種 已 經 定 義 的 健 康 概 念 類 別 中, 結 果 16 個 題 目 的 評 分 者 一 致 性 (Inter-rater Agreement) 達 到 70%-100%, 代 表 7 位 護 士 裡 至 少 有 5 位 可 以 將 題 目 放 入 正 確 的 分 類 以 14 位 大 四 的 護 理 系 學 生 一 週 後 的 重 測 信 度, 皮 爾 森 相 關 係 數 (Pearson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達 到 0.78% 健 康 概 念 測 量 之 建 構 效 度 (Cibstruct Validity) 測 試 則 是 以 隨 機 抽 樣 95 位 居 住 在 美 國 中 西 部 年 齡 介 於 18-69 歲 的 居 民, 使 用 健 康 概 念 和 健 康 行 為 的 調 查 工 具, 進 行 健 康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相 關 性 的 探 討, 在 此 族 群 中, 健 康 概 念 和 健 康 促 進 行 為 有 顯 著 的 相 關 性 (r=0.44,p<0.001) 前 述 健 康 概 念 測 量 因 最 初 即 有 好 的 信 度 和 效 度 的 測 試 結 果, 為 能 更 廣 泛 的 使 用, 新 增 12 個 題 目 使 總 題 數 達 到 28 題 ( 每 個 面 向 有 7 題 ), 使 用 李 克 特 式 計 分 方 法, 並 重 新 命 名 為 Laffrey Health Conception Scale (Laffrey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簡 稱 LHCS) Laffrey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定 義 健 康 對 個 人 的 意 義 四 個 面 向 的 健 康 概 念 包 括 :(1)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2)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3)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4)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LHCS 包 含 28 個 題 目, 以 李 克 特 式 六 點 量 表 計 分, 從 非 常 不 同 意 (1 分 ) 至 非 常 同 (6 分 ), 每 一 題 都 以 簡 短 的 詞 句 描 述 健 康 本 質 每 個 面 向 有 7 題, 故 得 分 範 圍 從 7 分 到 42 分,4 個 面 向 的 總 分 即 為 健 康 概 念 的 總 得 分, 範 圍 從 28 分 到 168 分, 得 分 愈 高 表 示 健 康 概 念 愈 正 向 內 容 效 度 以 8 位 博 士 班 學 生 及 教 職 員 求 評 分 者 的 一 致 性, 其 中 25 題 達 32 Laffrey, 前 引 文 31
到 100% 2 題 達 到 75% 1 題 達 到 63% 建 構 效 度 中 的 因 素 分 析 採 主 成 份 分 析 法 及 正 交 旋 轉 - 最 大 變 異 法 (The Principal Component Method with an Orthogonal Varimax Rotation) 做 28 個 題 目 的 因 素 分 析, 以 美 國 西 部 某 護 理 學 校 的 141 位 研 一 和 研 二 的 學 生 做 測 試, 取 因 素 負 荷 量 0.45 以 上, 顯 現 出 的 四 個 因 素 與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四 個 面 向 的 概 念 完 全 相 同, 四 個 因 素 共 同 解 釋 健 康 概 念 總 變 異 量 的 62%, 即 因 素 分 析 提 供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測 量 四 個 因 素 或 面 向 很 強 的 確 認 各 分 量 表 之 間 的 相 關 係 數 很 低 (r=0.15,r=0.14,r=0.02), 顯 示 四 個 分 量 表 的 建 構 效 度 非 常 理 想 原 量 表 之 各 分 量 表 內 部 一 致 性 係 數 (Cronbach s Alpha) 範 圍 由 0.867 到 0.884, 以 35 位 正 式 護 士 為 對 象 使 用 LHCS 進 行 施 測, 求 得 一 週 後 的 重 測 信 度 為 0.84 32
第 三 節 健 康 行 為 及 其 相 關 因 素 研 究 隨 著 醫 療 水 準 進 步 與 疾 病 型 態 的 轉 變, 青 少 年 面 對 的 健 康 問 題 不 再 是 傳 染 病 或 一 般 的 生 理 病 痛, 而 是 因 心 理 及 行 為 影 響 的 健 康 問 題 ( 例 如 事 故 傷 害 暴 力 事 件 等 ) 這 些 問 題 與 生 活 適 應 或 行 為 方 式 息 息 相 關 因 此, 許 多 學 者 開 始 進 行 探 討 行 為 與 健 康 之 間 的 關 係 有 關 健 康 行 為 與 定 義 的 文 獻 繁 多, 茲 就 國 內 外 分 述 之 : 一 健 康 行 為 的 定 義 ( 一 ) 國 外 方 面 : S. V. Kasl & S. Cobb 將 健 康 行 為 (Health Related Behavior) 定 義 為 : 一 個 自 認 健 康 的 人, 為 了 預 防 疾 病 以 及 在 症 狀 前 期 偵 測 疾 病 所 採 取 的 一 些 活 動 並 將 健 康 相 關 行 為 分 成 三 類 : 1. 預 防 性 健 康 行 為 (Preventive Health Behavior): 為 了 預 防 疾 病 出 現 而 採 取 的 行 為, 如 : 預 防 注 射 運 動 飲 食 營 養 繫 安 全 帶 戒 菸 酒 等 行 為 皆 屬 此 類 2. 疾 病 行 為 (Illness Behavior): 感 覺 有 疾 病 而 採 取 的 行 為, 如 : 自 覺 有 病 卻 不 理 會 或 尋 求 醫 療 等 行 為 3. 疾 病 角 色 行 為 (Sick-role Behavior): 病 人 經 醫 師 診 斷 後 確 定 為 有 病 之 後 所 採 取 的 行 為, 如 : 遵 醫 囑 進 行 治 療 按 時 服 藥 進 行 特 殊 飲 食 以 控 制 病 情 等 33 Harris & Guten 將 健 康 行 為 內 容 整 理 為 五 大 類 : ( 一 ) 健 康 習 慣 : 擁 有 充 足 的 睡 眠 對 飲 食 提 高 警 覺 尤 其 要 限 制 食 量 預 防 過 重 ( 二 ) 安 全 行 為 : 繋 安 全 帶 或 其 他 防 備 裝 置 常 檢 查 各 類 狀 況 備 妥 急 救 設 備 及 緊 急 時 的 電 話 號 碼 ( 三 ) 預 防 性 健 康 照 顧 : 健 康 檢 查 口 腔 檢 查 ( 四 ) 避 免 環 境 中 的 危 害 : 如 污 染 及 犯 罪 ( 五 ) 避 免 有 害 物 質 : 如 菸 酒 34 Kannas 將 個 人 健 康 行 為 分 為 危 害 與 促 進 兩 概 念, 而 危 害 健 康 的 行 為 包 括 吸 菸 飲 酒 不 當 飲 食 等 行 為 35 33 S. V. Kasl, & S. Cobb, Health Behavior, Illness Behavior and Sick Role Behavior. Health and Illness Behavior. Archives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12(2) (1966), pp246-266. 34 陳 素 芬, 台 北 縣 林 口 鄉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生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衛 生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4 35 L. Kannas, The Dimensions of Health Behavior Among Young Men in Finland,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alth Education, 24 (3)(1982), pp.146-155. 33
Harris, Kovar, Suzman, Kleinman 與 Feldman 以 回 溯 法 研 究 居 民 的 健 康 促 進 行 為 (Health Promotion Behavior) 將 健 康 的 生 活 方 式 分 為 五 類 (1) 健 康 習 慣 : 如 充 足 睡 眠 均 衡 飲 食 (2) 安 全 行 為 : 如 繋 安 全 帶 (3) 預 防 性 健 康 照 顧 : 如 安 全 檢 查 定 期 健 康 檢 查 (4) 避 免 環 境 中 危 害 : 如 環 境 污 染 及 犯 罪 (5) 有 害 物 質 : 如 菸 酒 36 W. Liang., M. C. Shediac-Rizkallah, D. D.Celentano 與 C. Rohde 將 健 康 相 關 行 為 分 為 三 大 類 :(1) 每 日 的 習 慣, 如 : 吸 菸 飲 酒 蔬 果 消 費 和 運 動 (2) 使 用 健 康 相 關 服 務, 如 : 醫 療 檢 查 子 宮 頸 抺 片 檢 查 和 癌 症 篩 檢 等 (3) 特 殊 狀 況 下 的 行 為, 如 未 繋 安 全 帶 和 酒 後 駕 車 等 37 ( 二 ) 國 內 方 面 姜 逸 群 呂 檕 江 永 盛 黃 雅 文 探 討 民 眾 健 康 調 查 中 所 定 義 的 健 康 行 為, 為 個 人 增 進 自 己 的 健 康 與 預 防 疾 病 所 做 出 的 自 我 照 顧 行 為, 研 究 中 指 出 健 康 的 行 為 包 括 飲 食 習 慣 菸 酒 節 制 運 動 休 閒 活 動 健 康 檢 查 等 38 于 漱 調 查 台 北 市 居 民 健 康 行 為 時, 將 預 防 性 健 康 行 為 定 義 為 自 認 健 康 的 人 在 症 狀 尚 未 出 現 前, 主 動 採 取 任 何 能 夠 符 合 現 有 專 業 醫 學 知 識 及 科 學 標 準 的 行 動 主 要 的 目 的 在 :( 一 ) 維 持 及 促 進 個 體 健 康, 進 一 步 防 止 導 致 疾 病 的 誘 因 ;( 二 ) 預 防 生 理 心 理 及 情 緒 上 的 疾 病 損 傷 或 殘 障 ;( 三 ) 在 無 症 狀 期 能 早 先 發 現 疾 病 的 存 在, 而 達 到 早 期 診 斷 早 期 治 療 之 目 的 ( 四 ) 防 止 疾 病 的 傳 染 或 防 止 疾 病 危 害 下 一 代 兒 童 的 健 康 39 研 究 中 並 將 台 北 市 居 民 眾 健 康 行 為 的 測 量 細 分 為 四 類 : 第 一 類 健 康 維 護 行 為 (Health Maintenance Behaviors), 包 括 飲 食 運 動 其 他 ( 家 庭 設 備 睡 眠 情 形 測 量 體 重 ) 等 ; 第 二 類 健 康 促 進 行 為 (Health Promotion Behaviors) 包 括 個 人 衛 生 健 康 危 害 行 為 ( 抽 菸 飲 酒 行 為 ) 等 ; 第 三 類 健 康 防 護 行 為 (Health Protection Behaviors) 包 括 交 通 牙 齒 防 護 等 ; 第 四 類 為 用 預 防 性 健 康 服 務 行 為 (Preventive Health Service): 身 體 檢 查 預 防 接 種 優 生 保 健 等 李 蘭 在 綜 合 國 內 外 健 康 行 為 相 關 文 獻 之 後, 認 為 行 為 是 個 體 與 周 圍 的 人 或 環 36 劉 紘 志, 台 灣 地 區 老 人 健 康 行 為 對 身 體 功 能 之 影 響, 台 中 健 康 暨 管 理 學 院 健 康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4 37 W. Liang, M. C. Shediac-Rizkallah, D. D. Celentano,& C. A. Rohde, Population-based Study of Age and Gender Differences in Patterns of Health-related Behaviors, American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 17(1) (1999), pp. 8-17. 38. 姜 逸 群 呂 槃 江 永 盛 黃 雅 文, 民 眾 的 健 康 意 識 及 中 老 年 病 之 預 防 健 康 行 為 調 查, 衛 生 教 育,9,67-80,1988 39. 于 漱, 台 北 市 20-60 歲 居 民 預 防 性 健 康 行 為 調 查 研 究, 公 共 衛 生,14(4),1988, 頁 391-407 34
境 交 互 作 用 的 結 果, 因 此 定 義 健 康 行 為 為 : 個 體 於 此 種 交 互 作 用 中 所 產 生 的 反 應, 無 論 是 感 受 想 法 態 度 或 採 取 行 動, 凡 是 與 自 己 或 他 人 的 健 康 有 關 者 皆 為 健 康 行 為 40 王 國 川 認 為, 健 康 行 為 是 為 了 保 護 改 善 維 持 或 促 進 健 康 所 採 取 的 外 顯 行 為 類 型 行 動 或 習 慣 其 中 也 隱 涵 為 了 避 免 傷 害 疾 病 或 死 亡 等 危 險 因 子 所 採 取 的 行 為 或 行 動 41 劉 淑 娟 針 對 台 灣 地 區 老 人 健 康 行 為 調 查 時, 清 楚 的 指 出 了 所 謂 健 康 促 進 的 行 為 是 老 人 在 生 活 中 表 現 預 防 行 為 醫 療 尋 求 行 為 及 參 與 復 健 行 為 的 情 形 42 張 淑 玲 認 為 健 康 行 為 泛 指 個 人 日 常 生 活 中 表 現 出 來 與 健 康 有 關 的 正 向 及 負 向 行 為, 包 括 健 康 預 防 行 為 及 健 康 危 害 行 為 兩 個 面 向 ( 一 ) 健 康 預 防 行 為 : 是 指 身 體 尚 未 出 現 疾 病 前 所 採 取 對 身 體 有 益 的 行 為, 如 規 律 運 動 健 康 檢 查 ( 二 ) 健 康 危 害 行 為 : 是 指 那 些 會 對 健 康 造 成 威 脅 或 傷 害 的 行 為, 如 抽 菸 喝 酒 及 嚼 檳 榔 43 二 健 康 行 為 及 其 相 關 因 素 研 究 L.Kannas 以 1265 位 芬 蘭 入 伍 的 青 年 為 樣 本, 探 討 芬 蘭 年 輕 人 的 健 康 行 為 特 性, 將 吸 菸 喝 酒 營 養 早 餐 規 律 休 息 刷 牙 運 動 等 16 項 健 康 行 為 分 成 五 大 類 (1) 使 用 糖 脂 肪 行 為, 如 喝 茶 與 咖 啡 加 糖 喝 高 脂 牛 奶 (2) 享 樂 行 為, 如 吸 菸 喝 酒 多 重 性 伴 侶 (3) 健 康 導 向 行 為, 如 運 動 吃 營 養 早 餐 吸 收 健 康 知 識 (4) 規 律 飲 食 與 休 息 行 為, 如 規 律 飲 食 生 活 作 息 正 常 (5) 牙 齒 照 顧 行 為, 如 刷 牙 看 牙 醫 44 ( 一 ) 兒 童 之 健 康 行 為 相 關 研 究 1.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黃 淑 貞 姜 逸 群 賴 香 如 洪 文 綺 陳 曉 玟 袁 寶 珠 以 90 學 年 度 台 灣 地 區 3-6 年 級 學 童 4826 人 為 對 象, 研 究 台 灣 地 區 國 小 學 童 健 康 行 為 現 況 及 其 社 40 李 蘭, 健 康 促 進, 載 於 陳 拱 北 預 防 醫 學 基 金 會 ( 主 編 ), 公 共 衛 生 學, 台 北 : 巨 流,1988 41 王 國 川, 青 少 年 健 康 行 為 潛 在 結 構 之 探 討 師 大 學 報,41(1996 年 ), 頁 177-208 42 劉 淑 娟, 台 灣 地 區 老 人 的 健 康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護 理 雜 誌,45(6), 頁 22-29,1998 43 張 淑 玲, 台 灣 地 區 個 人 社 經 地 位 與 健 康 行 為 自 評 健 康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碩 士 論 文,2006 44 L. Kannas, The Dimensions of Health Behavior Among Young Men in Finland,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alth Education, 24 (3)(1982), pp.146-155. 35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之 相 關 結 果 發 現, 整 體 學 童 在 衛 生 習 慣 上 的 表 現 明 顯 較 佳 ;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與 家 長 的 教 育 程 度 會 影 響 學 童 的 健 康 促 進 行 為 Lasheras, Aznar, Maerinon 與 Lopez 進 行 一 項 全 國 性 的 健 康 調 查, 以 西 班 牙 1358 位 6-15 歲 的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為 研 究 對 象, 探 討 影 響 身 體 活 動 的 因 素 社 經 地 位 較 高 者 住 在 較 大 的 城 市 者, 其 身 體 活 動 量 比 社 經 地 位 低 住 在 小 城 市 者 要 來 得 高 45 2. 性 別 Polivka & Ryan-Wenger 以 302 位 7-12 歲 的 都 市 國 小 學 童 為 研 究 對 象, 探 討 國 小 學 童 之 健 康 促 進 及 預 防 健 康 行 為 結 果 發 現, 男 生 從 事 預 防 性 健 康 行 為 的 比 率 較 女 生 少, 且 多 從 事 具 有 風 險 的 行 為 ( 如 一 天 睡 不 到 8 小 時 攜 帶 火 柴 或 打 火 機 甚 至 是 真 槍 出 門 未 告 知 父 母 過 馬 路 時 不 看 兩 側 有 無 來 車 ) 46 Lasheras 等 之 研 究 結 果 亦 發 現, 男 生 比 女 生 更 常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 黃 淑 貞 等 人 之 研 究 發 現 女 生 的 健 康 行 為 表 現 較 男 生 為 佳 47 3. 年 級 ( 年 齡 ) 黃 淑 貞 等 人 之 研 究, 在 年 級 方 面, 皆 呈 現 五 六 年 級 學 生 健 康 行 為 表 現 較 三 四 年 級 學 生 為 佳 的 情 形, 即 年 齡 越 大 健 康 行 為 表 現 越 佳 ( 二 ) 健 康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之 相 關 研 究 Pneder, Walker, Sechrist 與 Frank-Stromborg, 曾 對 美 國 奧 克 拉 荷 馬 州 中 西 部 六 家 工 廠 589 位 員 工 進 行 一 項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之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自 我 效 能 健 康 概 念 自 覺 健 康 狀 態 以 及 健 康 控 制 歸 因 均 為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之 顯 著 預 測 因 子, 且 能 解 釋 總 變 異 量 的 31% 自 覺 健 康 狀 況 越 好 自 我 效 能 越 高 對 健 康 的 定 義 為 高 水 準 的 心 靈 安 適 狀 態 而 非 沒 有 生 病 者, 表 現 出 越 好 的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48 在 台 灣 葉 琇 珠 以 台 灣 北 部 某 國 立 大 學 10 個 學 院 隨 機 抽 樣 7 個 系 之 大 一 與 大 四 全 部 學 生 為 母 群 體, 取 得 492 位 樣 本, 探 討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健 康 概 念 及 生 活 經 驗 特 質 之 間 的 關 係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大 學 生 的 健 康 概 念 大 多 具 有 多 元 性 且 是 正 向 的, 在 大 一 與 大 四 學 生 在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得 分 上 達 顯 45 L. Lasheras, S. Aznar, B.Y. Merino, & E. G.. Lopez,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Physical Activity Among Spanish Youth Through the National Health Survey, Preventive Medicine, 32(6) (2010), pp.455-464. 46 B. J. Polivka, & N. Ryan-Wenger, Health Promotion and Injury Prevention Behaviors of Elementary School Children, Pediatric Nursing, 25 (1999), pp.127 134,148. 47 黃 淑 貞 姜 逸 群 賴 香 如 洪 文 綺 陳 曉 玟 袁 寶 珠, 台 灣 地 區 國 小 學 童 健 康 行 為 現 況 及 其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之 相 關 研 究, 衛 生 教 育 學 報,19,155-177,2003 年 48 N. J. Pender, S. N. Walker, K. R. Sechrist, & M. Frank-Stromborg, Predicting Health-promoting Lifestyles in the Workplace, Nursing Research, 39(6) (1990), pp.326-332. 36
著 差 異 ; 另 外 在 大 學 生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方 面, 健 康 責 任 與 運 動 行 為 得 分 相 對 較 低, 女 學 生 在 運 動 行 為 表 現 上 較 差, 男 學 生 則 在 人 際 支 持 與 營 養 方 面 明 顯 低 於 女 學 生 ; 整 體 而 言, 大 一 學 生 之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優 於 大 四 學 生 ; 健 康 概 念 得 分 較 高 者, 其 在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之 得 分 亦 較 高, 兩 者 之 間 呈 現 正 相 關 ; 保 健 資 源 利 用 健 康 概 念 大 一 生 及 大 一 非 住 校 生 4 個 變 項 共 可 解 釋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總 變 異 量 11.4% 49 Hwu 探 討 慢 性 病 患 者 健 康 概 念 六 大 因 素 ( 獨 立 身 體 功 能 社 會 互 動 滿 足, 對 生 活 的 熱 忱 安 寧 意 義 ) 對 其 健 康 行 為 的 個 別 影 響 力 以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Concept of Health Scale,CHS) 和 健 康 行 為 量 表 (Health Behavior Scale,HBS) 為 工 具 訪 談 了 372 位 慢 性 病 患 者 此 研 究 所 提 出 模 式 的 適 當 性 支 持 健 康 概 念 的 因 素 會 影 響 健 康 行 為 的 觀 點 其 中 又 以 對 生 活 的 熱 忱 安 寧 與 意 義 為 影 響 量 較 大 的 因 素, 這 些 因 素 分 別 可 解 釋 健 康 行 為 34%-43% 的 變 異 量, 研 究 結 果 支 持 慢 性 病 患 者 健 康 行 為 能 由 其 健 康 概 念 來 加 以 預 估 假 設 50 劉 美 媛 呂 昌 明 以 台 灣 北 部 某 大 學 全 體 大 一 學 生 1080 人 為 研 究 對 象, 以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與 健 康 行 為 量 表 為 研 究 工 具, 以 瞭 解 大 一 學 生 健 康 行 為 與 健 康 概 念 之 現 況, 並 探 討 大 一 學 健 康 行 的 預 測 因 子 結 果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的 健 康 概 念 是 整 體 多 面 向 且 較 為 正 向 的, 以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得 分 最 高,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得 分 最 低 ; 影 響 健 康 行 為 的 重 要 因 素 有 ; 健 康 概 念 越 正 向 學 期 成 績 越 佳 與 健 康 行 為 的 菸 酒 藥 物 使 用 有 顯 著 相 關 (r=0.006,p<0.05) 代 表 該 項 健 康 概 念 得 分 越 高, 越 不 容 易 出 現 菸 酒 藥 物 濫 用 使 用 行 為 51 49 葉 琇 珠, 大 學 生 健 康 概 念 與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之 探 討,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社 區 護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0 50 Y. J. Hwu, The Impact of Concept of Health on Health Behavior, Journal of Nursing Research, 9(5) (2001), pp. 165-178. 51 劉 美 媛 呂 昌 明, 大 一 學 生 健 康 行 為 現 況 及 其 相 關 因 素 之 研 究 - 以 北 部 某 大 學 學 生 為 例 學 校 衛 生,48, 頁 19-37,2006 37
經 由 文 獻 回 顧 可 以 發 現,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的 差 異 ( 年 齡 性 別 族 群 家 庭 社 經 狀 況 等 ) 確 實 會 影 響 人 們 的 健 康 概 念 及 健 康 行 為, 因 此 本 研 究 以 年 齡 性 別 年 級 學 生 族 群 父 母 教 育 程 度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及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等 變 項, 來 分 析 不 同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之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在 健 康 資 訊 及 健 康 行 為 上 是 否 有 差 異 而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之 間 透 過 文 獻 探 討 可 得 知, 一 個 人 的 健 康 概 念 越 正 向, 越 會 選 擇 從 事 正 向 的 健 康 行 為 因 此, 本 研 究 亦 欲 探 討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及 健 康 行 為 變 項 之 間 關 係, 以 及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健 康 概 念 等 變 項 是 否 能 用 來 預 測 健 康 行 為 38
第 四 節 健 康 概 念 對 健 康 行 為 之 影 響 ( 一 ) 健 康 概 念 (Healthy Conception) 綜 合 健 康 概 念 的 穩 定 性 與 實 現 性 特 質, 將 健 康 概 念 定 義 為 先 天 與 後 天 獲 得 的 自 我 潛 能 實 現, 藉 由 實 行 目 標 導 向 行 為 勝 任 的 自 我 照 顧 及 滿 意 於 自 已 與 別 人 的 關 係, 使 其 能 調 整 適 應 外 界 環 境, 以 維 持 其 結 構 的 完 整 及 合 諧 (Pender) 52 ( 二 )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Promoting Health)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為 個 人 為 達 成 維 護 或 提 昇 健 康 層 次 安 寧 程 度 自 我 實 現 自 我 滿 足 及 個 人 成 就 的 一 種 自 發 性 的 多 層 面 之 自 我 創 始 行 為 與 知 覺, 包 含 自 我 實 現 發 展 社 會 支 持 系 統 ( 人 際 支 持 ) 健 康 責 任 壓 力 處 理 運 動 休 閒 及 適 當 營 養 等 方 面 健 康 科 學 是 研 究 醫 療 生 理 等 一 個 主 要 概 念, 然 而 不 同 領 域 的 學 者 對 健 康 的 定 義, 卻 沒 有 一 致 性 的 定 義 因 此, 時 常 導 致 混 淆 與 衝 突, 研 究 及 知 識 的 發 展 也 因 為 文 獻 中 對 健 康 的 定 義 不 一 致 而 常 受 到 阻 礙 ; 個 人 社 會 對 健 康 的 概 念 也 可 能 會 影 響 健 康 介 入 的 成 效, 加 上 時 代 變 遷, 健 康 的 定 義 亦 會 隨 著 時 間 而 有 所 變 動, 因 此, 有 必 要 了 解 人 們 對 健 康 的 概 念 及 看 法, 以 作 為 健 康 介 入 的 基 礎 (Laffrey) 53 早 期 健 康 概 念 著 重 在 生 理 層 面, 慢 慢 才 加 入 了 心 理 層 次 以 至 多 元 健 康 概 念, 並 發 展 出 健 康 概 念 模 式 健 康 行 為 包 含 了 幾 個 層 面,1. 李 夫 蘭 (Laffrey) 認 為 健 康 行 為 包 含 三 方 面 : 預 防 性 健 康 服 務 (Preventive Health Services), 疾 病 預 防 行 為 (Illness Prevention Behavior), 及 健 康 促 進 行 為 (Health Promotion Behavior) 2. 彼 得 (Pender) 認 為 健 康 是 個 人 生 活 的 方 式, 健 康 生 活 方 式 應 包 含 健 康 保 護 (Health Protection) 和 健 康 促 進 (Health Promotion) 兩 種 行 為, 前 者 指 的 是 去 除 危 險 及 預 防 的 行 為, 後 者 指 的 是 個 人 自 發 性 的 行 動 模 式, 以 維 持 及 增 進 其 自 我 實 現 充 實 感, 心 理 健 康, 亦 即 個 人 用 來 維 持 或 增 加 幸 福 安 寧 感, 以 達 到 自 我 實 現 及 個 人 成 就 所 採 用 的 所 有 行 為 稱 之, 如 規 律 運 動 適 當 的 營 養 減 輕 壓 力 等 由 兩 位 學 者 的 發 表 可 知, 預 防 性 與 保 護 性 的 行 為 (Preventive and Protective Behavior) 又 稱 為 健 康 行 為, 兩 者 最 大 的 差 異 在 於 動 機 向 度 不 同, 但 卻 是 兩 面 52 N. J. Pender, Health Promotion in Nursing Practice (3 rd ed.). Norwalk, CT: Appleton & Lange, 1996. 53 S. C. Laffrey, Development of a Health Conception Scale, Research in Nursing& Health, 9(1986), pp 107-113. 39
將 健 康 概 念 與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之 總 表 與 各 分 量 表 得 分 狀 況, 進 行 及 皮 爾 遜 積 差 相 關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健 康 概 念 與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有 顯 著 正 相 關 (r=.316, p<.01)( 如 表 4-5), 表 示 健 康 概 念 程 度 的 好 壞, 與 其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是 有 正 向 關 係 的 此 結 果 印 證 研 究 假 設, 並 與 其 他 相 關 研 究 結 果 一 致 ( 葉 琇 珠,1990;Laffrey, 1985;Pender 等,1990) 在 各 分 量 表 方 面 的 相 關 情 形, 適 當 營 養 運 動 休 閒 及 健 康 責 任 等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和 健 康 概 念 的 各 分 量 表 皆 未 達 顯 著 相 關, 而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和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的 各 分 量 表 相 關 情 形 亦 皆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依 文 獻 記 載 各 分 項 理 論 基 礎 及 問 卷 內 容, 可 以 發 現 健 康 涵 蓋 生 理 心 理 社 會 人 際 等 層 面, 健 康 概 念 部 分 著 重 於 對 健 康 各 層 面 的 認 知, 而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主 要 著 重 於 各 項 有 利 健 康 層 面 的 行 為 表 現 雖 然 從 整 體 分 析 來 看, 關 於 健 康 的 行 為 表 現 與 認 知 部 份 是 呈 正 相 關 情 形, 但 本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受 試 者 的 生 理 健 康 行 為 表 現, 和 心 理 健 康 認 知 並 沒 有 顯 著 相 關 追 溯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的 各 量 表 的 情 況, 發 現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的 事 故 與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的 得 分 指 標, 是 為 強 度 較 弱 的 部 份 ; 而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部 份 乃 生 理 層 面, 於 健 康 概 念 的 四 個 分 量 表 中, 得 分 指 標 列 為 第 三, 且 其 他 相 關 研 究 皆 列 為 最 後, 顯 見 受 試 者 對 整 體 健 康 的 認 知 程 度 已 達 一 定 水 準, 然 而 在 生 理 健 康 的 認 知 和 行 為 表 現 卻 有 不 足 的 現 象 不 管 在 生 理 心 理 環 境 與 社 會 等 各 層 面, 除 了 認 知 的 贊 同 與 瞭 解, 卻 不 能 身 體 力 行 是 影 響 身 體 健 康 的 重 要 因 素, 這 是 國 人 必 須 檢 討 的 課 題, 衛 生 教 育 與 體 育 有 必 須 再 加 強 與 推 廣 的 部 份 民 為 邦 本, 本 固 邦 寧 擁 有 健 康 的 國 民, 才 會 有 強 健 的 國 家 兒 童 是 國 家 未 來 的 主 人 翁, 有 健 康 的 態 度 和 行 為, 方 能 建 立 國 民 健 康 的 根 本 國 小 高 年 級 的 學 童, 正 處 於 從 兒 童 邁 進 青 少 年 的 關 鍵 階 段, 是 否 具 備 健 康 的 行 為, 將 會 直 接 影 響 到 青 春 期 及 未 來 的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因 此 藉 由 瞭 解 其 健 康 概 念 健 康 行 為 與 心 理 健 康 現 況, 期 望 能 對 即 將 步 入 青 春 期 的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健 康 和 學 習 成 效 產 生 良 好 的 影 響 40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採 用 問 巻 調 查 法, 針 對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健 康 概 念 及 健 康 行 為 進 行 文 獻 探 討, 再 使 用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進 行 量 化 調 查 研 究, 最 後 採 用 SPSS12 統 計 軟 體 進 行 分 析 統 計 本 章 共 分 為 研 究 設 計 與 架 構 研 究 對 象 及 方 法 研 究 工 具 研 究 步 驟 研 究 實 施 程 序 與 分 析 等 五 部 份, 分 述 如 下 : 第 一 節 研 究 設 計 與 架 構 基 於 研 究 目 的 文 獻 探 討 理 論 及 相 關 實 證 研 究 資 料 之 整 理 歸 納, 根 據 文 獻 探 討 理 論 以 及 相 關 實 證 研 究 之 整 理 歸 納 擬 定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架 構 如 下 圖 ( 一 ) 健 康 概 念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年 齡 性 別 年 級 學 生 族 群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父 母 教 育 程 度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健 康 行 為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飲 食 行 為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事 故 及 非 事 傷 害 行 為 圖 一 :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架 構 41
第 二 節 研 究 途 徑 一 母 群 體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途 徑 採 抽 樣 調 查, 其 研 究 對 象 以 100 學 年 度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為 母 群 體, 共 37 班 868 人 進 行 全 面 調 查 二 正 式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主 要 在 瞭 解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之 健 康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是 否 有 所 不 同? 並 進 一 步 探 討 健 康 概 念 及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是 否 影 響 其 健 康 行 為 本 研 究 問 卷 調 對 象 之 樣 本 母 群 體 以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為 主 有 關 樣 本 之 取 得 係 根 據 宜 蘭 縣 政 府 100 年 學 度 蘇 澳 鎮 各 國 小 人 數 概 況 資 料, 以 國 小 五 六 級 全 面 性 問 巻 調 查 進 行 資 料 蒐 集 亦 即 問 卷 調 查 對 象 為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各 國 小 五 六 年 級 全 部 學 生 而 本 研 究 問 卷 施 測 學 校 概 況 如 表 ( 附 錄 三 ) 所 示 42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工 具 係 採 用 紀 政 安 先 生 所 編 制 之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概 念 問 卷 為 施 測 之 研 究 工 具 問 卷 內 容 ( 附 錄 二 ) 共 有 三 個 部 份 : 第 一 部 份 為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用 來 獲 得 研 究 對 象 之 性 別 年 級 年 齡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及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等 資 料 ; 第 二 部 份 為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以 瞭 解 研 究 對 象 對 健 康 的 看 法, 題 目 共 有 24 題 ; 第 三 部 份 為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主 要 針 對 國 小 高 年 學 童 受 社 會 大 眾 所 關 注 之 健 康 行 為 進 行 調 查, 題 目 共 有 22 題 以 下 簡 述 問 卷 編 製 依 據 正 式 問 卷 內 容 : 1 三 問 卷 編 製 依 據 本 問 卷 係 採 用 紀 政 安 (2009) 所 編 製 之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概 念 及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進 行 修 正 引 用 四 正 式 問 卷 內 容 本 問 卷 共 分 三 部 份 係 採 用 紀 政 安 (2009) 所 編 製 之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進 行 修 正 使 用 第 一 部 份 為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 個 人 基 本 資 包 含 研 究 對 象 的 性 別 年 級 年 齡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及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各 項 目 內 容 分 述 如 下 : 1. 性 別 : 男 生 女 生 2. 年 級 : 五 年 級 六 年 級 3.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 分 為 小 學 畢 業 國 中 畢 業 高 中 職 畢 業 專 科 或 大 學 畢 業 研 究 所 或 以 上 畢 業 4.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1. 醫 生 ( 護 士 )2. 老 師 3. 家 人 4. 朋 友 ( 同 學 )5. 電 視 6. 網 路 7. 書 本 及 報 章 雜 誌 8. 其 他 等 八 項 5.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 主 要 詢 問 孩 童 家 中 是 否 擁 有 車 輛 是 蘇 格 蘭 生 活 條 件 較 差 指 數 (Scottish Deprivation Index,Carstairs and Morris,1991; 引 自 Currie, Samdal, Boyce,& Smith, 2001) 裡 主 要 變 項, 並 且 也 廣 泛 的 運 用 於 英 國 的 健 康 不 平 等 相 關 研 究 中 是 否 擁 有 自 己 的 房 間 為 檢 視 一 個 家 庭 是 否 過 度 1. 紀 政 安, 花 蓮 縣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概 念 及 健 康 行 為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生 命 教 育 與 健 康 促 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9 43
擁 擠 的 簡 單 指 標, 同 樣 用 於 蘇 格 蘭 生 活 條 件 較 指 數 中 ; 假 日 是 否 出 遊 在 Townsend(1987) 的 研 究 中, 為 測 量 家 庭 機 能 是 否 匱 乏 的 指 標 ; 是 否 擁 有 電 腦 此 選 項 能 確 實 反 應 家 庭 收 入, 美 國 商 業 (U. 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1998; 引 自 Currie, Samdal, Boyce,& Smith, 2001) 的 研 究 顯 示, 不 管 種 族 為 何, 是 否 擁 有 電 腦 與 家 庭 收 入 的 高 度 相 關 本 研 究 係 使 用 上 述 四 個 變 項 來 調 查 研 究 對 象 之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第 二 部 份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量 表 : 本 量 表 共 有 24 個 題 目 所 組 成, 包 含 安 寧 幸 福 調 適 性 角 色 功 能 性 臨 床 性 等 四 個 層 面, 以 非 常 不 同 意 到 非 常 同 意 分 別 給 予 1 到 6 分, 總 分 由 24 分 到 144 分, 共 有 四 個 面 向 的 健 康 概 念 如 下 : (1)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Eudaimonistic Health Conception) 量 表, 共 有 6 個 題 目 指 健 康 如 同 安 適 狀 況, 有 能 力 去 超 越 日 常 生 活 狀 況 以 達 到 更 高 層 次 的 安 適, 如 達 到 自 我 實 現 和 發 揮 潛 能 (2)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Adaptive Health Conception) 量 表, 共 有 6 個 題 目 指 健 康 為 對 環 境 的 改 變 做 彈 性 的 調 適 和 有 能 力 應 付 環 境 中 的 壓 力 (3)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Functional/Role Performance Health Conception) 量 表, 共 有 6 個 題 目 指 健 康 是 個 人 有 能 力 去 執 行 被 期 望 的 社 會 角 色 盡 到 日 常 生 活 應 盡 的 責 任 等 (4)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Clinical Health Conception) 量 表, 共 有 6 個 題 目 從 疾 病 或 醫 學 的 觀 點 來 定 義 健 康, 如 沒 有 生 病 或 出 現 疾 病 症 狀 等 第 三 部 份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 本 問 卷 共 分 22 個 題 目, 包 括 個 人 在 飲 食 行 為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及 事 故 與 非 事 故 傷 害 等 方 面 之 健 康 相 關 行 為, 茲 分 述 如 下 : 一 飲 食 行 為 ( 共 7 題 ): 所 謂 飲 食 行 為 乃 為 探 討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一 星 期 吃 早 餐 以 及 過 去 一 個 月 裡 喝 牛 奶 ( 高 脂 低 脂 及 調 味 乳 ) 可 樂 或 其 它 含 糖 飲 料 攝 取 有 益 健 康 的 食 物 ( 蔬 菜 水 果 ) 及 有 礙 健 康 的 食 物 ( 速 食 甜 食 等 ) 之 頻 率 44
因 日 常 學 童 所 需 食 物 的 營 養 種 類 眾 多, 另 在 不 同 文 化 對 於 飲 食 攝 取 亦 不 盡 相 同, 故 本 次 研 究 著 重 在 於 對 鈣 質 及 纖 維 素 之 攝 取 行 為 上, 以 對 牛 奶 蔬 菜 水 果 為 選 項 ; 另 對 於 糖 果 巧 克 力 蛋 糕 與 餅 乾 洋 芋 片 和 薯 條 漢 堡 炸 雞 及 含 糖 飲 料 等 只 會 帶 來 高 熱 量 與 脂 肪 之 食 物, 因 其 為 現 今 青 少 年 飲 食 文 化 之 一 部 份, 依 照 依 衛 生 署 公 佈 1993-1996 國 民 營 養 健 康 狀 況 變 遷 調 查 資 料 中, 得 知 我 國 13-18 歲 青 少 年 在 奶 類 油 炸 食 物 含 糖 飲 料 的 選 擇 及 以 滷 汁 豬 油 或 湯 汁 拌 飯 的 情 形 皆 為 所 有 年 齡 層 最 高 者, 其 中 肉 類 及 蛋 類 的 攝 取 量 在 13-18 歲 青 少 年 為 最 高, 而 隨 年 齡 的 增 加 而 減 少, 但 魚 類 在 此 年 齡 層 攝 取 最 少, 隨 年 齡 的 增 加, 攝 取 的 頻 率 增 加 而 19 歲 以 上 的 青 少 年 所 攝 取 的 高 脂 肪 食 物, 為 所 有 年 齡 層 中 最 高 者, 尤 其 是 男 性 更 高 故 將 此 加 入 問 卷 中 早 餐 行 為 則 採 Likert 四 點 量 表 記 分, 由 都 沒 吃 到 每 天 都 吃, 分 別 給 予 1-4 分, 飲 食 行 為 則 採 Likert 六 點 量 表 記 分, 從 都 沒 有 喝 到 一 天 多 於 兩 次 等 依 序 類 推, 分 別 給 予 1-6 分, 以 單 題 平 均 得 分 計 算, 分 數 愈 高 則 代 表 吃 早 餐 及 攝 取 該 類 食 物 之 頻 率 越 高 ; 為 求 正 向 健 康 行 為 之 一 致 性, 在 計 算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時, 有 3 題 為 反 向 計 分, 分 數 越 高, 則 代 表 行 為 愈 正 向 二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 共 3 題 ): 為 探 討 嚼 食 檳 榔 及 香 煙 的 危 險 因 子, 需 要 考 慮 的 重 要 因 素 除 了 個 人 的 行 為 特 質 之 外, 還 有 地 理 環 境 與 種 族 等 例 如, 較 為 偏 遠 的 東 部 地 區, 嚼 食 檳 榔 的 比 例 (24.0%) 遠 高 於 首 善 之 區 台 北 市 (9.3%); 同 樣 地, 鄉 村 地 區 嚼 食 檳 榔 的 盛 行 率 亦 遠 較 城 市 為 高 有 研 究 比 較 不 同 地 區 之 青 少 年 曾 經 與 現 在 嚼 食 檳 榔 的 盛 行 率, 結 果 發 現 嚼 食 檳 榔 的 盛 行 率 會 因 一 個 地 區 的 都 市 化 程 度 而 有 所 不 同 : 鄉 村 地 區 為 11.0% 與 7.6% 城 鎮 為 4.9% 與 4.3% 城 市 為 2.2% 與 0.8% 2 本 研 究 將 以 本 學 期 研 究 對 象 對 香 煙 ( 香 煙 雪 茄 煙 斗 ) 含 酒 精 之 飲 料 ( 高 梁 酒 啤 酒 葡 萄 酒 等 ) 及 檳 榔 之 使 用 狀 況 作 回 溯 性 的 填 答, 使 用 Likert 七 點 量 表 記 分, 由 從 不 使 用 到 幾 乎 每 天 使 用, 分 別 給 予 1-7 分, 以 單 題 計 分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使 用 該 類 物 質 越 頻 繁 ; 為 求 正 向 健 康 行 為 的 一 致 性, 在 計 算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時, 有 3 題 採 反 向 計 分, 分 數 越 高, 代 表 行 為 越 正 向 ( 愈 不 會 使 用 該 物 質 ) 五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 共 7 題 ): 2 國 家 衛 生 研 究 院 電 子 報 第 311 期, 頁 54 45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乃 探 討 學 童 每 週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 如 跑 步 快 走 跳 繩 ) 總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的 頻 率, 以 及 參 與 休 閒 活 動 ( 體 能 性 知 識 性 娛 樂 性 社 交 性 ) 的 頻 率 採 Likert 五 點 量 表 記 分, 由 從 不 如 此 到 每 天 都 如 此, 分 別 給 予 1-5 分, 以 單 題 平 均 計 分 本 項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該 項 行 為 的 頻 率 愈 高 ; 而 為 求 正 向 健 康 行 之 一 致 性, 在 計 算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時, 有 2 題 為 反 向 計 分, 分 數 越 高, 則 代 表 行 為 愈 正 向 六 事 故 與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 共 5 題 ): 事 故 與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乃 採 用 紀 政 安 (2009) 所 編 製 之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概 念 及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進 行 修 正 引 用 採 Likert 五 點 量 表 記 分, 由 從 不 如 此 到 每 天 都 如 此, 分 別 給 予 1-5 分, 以 單 題 平 均 計 分 本 項 平 均 分 數 愈 高, 代 表 該 項 行 為 的 頻 率 愈 高, 分 數 越 高, 則 代 表 行 為 愈 正 向 46
第 四 節 研 究 步 驟 本 研 究 主 要 進 行 流 程 圖 如 下 : 相 關 文 獻 蒐 集 整 理 確 定 研 究 主 題 建 立 研 究 架 構 選 擇 研 究 途 徑 取 得 研 究 工 具 使 用 同 意 書 正 式 施 測 與 回 收 問 卷 資 料 分 析 處 理 聯 絡 抽 樣 學 校 對 象 結 果 分 析 討 論 提 出 結 論 完 成 研 究 報 告 圖 二 :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流 程 圖 47
第 五 節 研 究 實 施 程 序 本 問 卷 之 實 施 程 序 分 為 準 備 階 段 問 卷 編 製 修 改 階 段 實 施 階 段 及 資 料 處 理 與 統 計 分 析 完 成 階 段 等 五 階 段 茲 就 各 階 段 詳 細 過 敘 述 如 下 : 一 準 備 階 段 確 定 本 研 究 的 主 題 後, 即 著 手 構 思 研 究 架 構, 並 進 行 蒐 集 相 關 的 文 獻 資 料, 做 為 編 製 研 究 工 具 之 理 論 依 據, 然 因 考 量 指 導 教 授 下 學 期 將 赴 國 外 講 學 時 間 上 較 為 急 迫, 經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後 決 定 參 考 引 用 與 本 研 究 相 似 的 問 卷 進 行 部 份 修 改 使 用, 縮 短 進 行 問 卷 編 製 之 時 間 及 預 試 流 程, 並 確 定 本 研 究 的 之 主 題 與 計 畫 二 問 卷 編 製 修 改 階 段 研 究 方 向 確 定 後, 研 究 者 即 開 始 閱 讀 蒐 集 相 關 文 獻 並 進 行 研 究 工 具 之 編 製 修 正, 針 對 問 卷 的 內 容 及 語 句, 徵 詢 指 導 教 授 相 關 研 究 學 者 之 意 見, 加 以 修 正 結 果, 最 後 再 與 指 導 教 授 討 論 後, 編 製 完 成 正 式 問 卷 三 實 施 階 段 100 年 六 月 進 行 論 文 計 畫 大 綱 發 表 後, 研 究 者 敦 請 評 論 教 授 指 導 教 授 提 供 意 見, 作 為 本 研 究 計 劃 之 修 正 參 考, 並 於 100 學 年 度 開 學 後, 積 極 聯 絡 施 測 學 校 發 放 問 卷 問 卷 回 收 催 收 及 整 理 等 工 作 待 全 部 問 卷 回 收 後, 即 將 原 始 資 料 鍵 入 電 腦 進 行 分 析 統 計 ( 一 ) 正 式 施 測 本 次 研 究 問 卷 因 係 採 用 紀 政 安 同 學 (2009) 論 文 問 卷 已 具 效 度, 故 不 再 進 行 預 試, 研 究 者 從 宜 蘭 縣 教 育 資 訊 網 取 得 蘇 澳 鎮 國 民 小 學 名 冊 學 生 人 數 等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聯 絡 各 國 小 教 務 ( 教 導 ) 處 協 助, 進 行 五 六 年 級 學 童 全 面 檢 測 施 測 對 象 共 有 37 班 868 位 學 童, 測 試 從 100 年 11 月 30 日 開 始 至 100 年 12 月 20 進 行 研 究 者 先 以 電 話 拜 訪 各 校 教 務 ( 教 導 ) 主 任, 再 前 往 各 校 和 受 測 年 級 導 師 進 行 溝 通, 說 明 研 究 計 劃 之 目 的 及 用 途, 並 在 取 得 學 校 同 意 後 依 據 各 班 所 排 定 的 時 間 進 行 施 測, 施 測 過 程 中 有 一 個 班 級 因 家 長 因 素 拒 絕 施 測, 故 將 該 班 級 剔 除, 故 實 際 受 試 班 級 人 數 共 有 36 班 839 人 全 部 問 卷 共 發 出 839 份, 回 收 838 份, 回 收 率 為 99.88%, 扣 除 資 料 填 答 不 48
完 整 問 卷 13 份, 故 實 際 有 效 問 卷 共 有 826 份, 有 效 問 卷 比 率 為 98.45% 四 資 料 處 理 與 統 計 分 析 ( 一 ) 記 分 方 式 與 意 義 本 問 卷 各 題 目 的 操 作 型 定 義 與 計 分 方 式 如 下 表 3-5-1: 表 3-5-1 本 研 究 各 變 項 之 操 作 型 定 義 及 計 分 方 式 變 項 名 稱 操 作 型 定 義 計 分 方 式 1. 性 別 1. 男 生 2. 女 生 2. 年 級 1. 五 年 級 2. 六 年 級 此 兩 變 項 用 來 定 * 原 變 項 選 項 義 研 究 對 象 本 身 原 非 外 族, 以 兩 變 項 相 住 原 籍 乘 之 得 分 予 以 編 民 住 人 碼 分 類 民 士 1 原 住 民 子 女 之 定 義 為 父 母 親 有 一 方 或 兩 為 原 父 1 2 3 住 民 者 ( 法 務 部 母 1 2 3 資 訊 網,2008) 3. 父 親 族 群 * 兩 變 項 相 乘 之 2 非 原 住 民 子 女 4 母 親 族 群 得 分 定 義 為 父 母 親 1 2: 原 住 民 子 既 不 是 原 住 民 ; 女 (1*1 1*2 也 不 是 外 籍 人 士 2*1) 者 4: 非 原 住 民 子 女 3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2*2) 之 定 義 為 父 母 3 6 9: 外 籍 配 親 有 一 方 為 外 籍 偶 子 女 (1*3 人 士 者 ( 吳 清 2*3 3*3 3*1 山 林 天 祐, 3*2) 2005) 5 父 親 教 育 程 度 6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1. 小 學 2. 國 中 3. 高 中 高 職 4. 專 科 或 大 學 5. 研 究 所 或 以 上 49
續 表 3-5-1 7 家 中 有 無 汽 車 貨 車 或 卡 車 8 過 去 一 年 在 放 假 時 有 無 家 庭 出 遊 9 有 無 自 己 的 房 間 10 家 裡 擁 有 之 電 腦 數 7+8+9+10 之 總 分 即 為 研 究 對 象 之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 Alleyne, Castillo-Salgado, Schneider, Loyola and Vidaurre, 2002)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24 題 )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22 題 ) 1. 過 去 一 星 期 吃 早 餐 的 頻 率 將 24 個 選 項 得 分 加 總 後 即 為 健 康 概 念 之 總 得 分, 其 中 第 6 12 題 為 反 向 題 需 反 向 計 分, 總 得 分 為 24 至 144 分, 得 分 越 高 表 示 健 康 概 念 越 正 向 1. 沒 有 (0) 2. 一 台 (1) 3. 兩 台 或 更 多 台 (2) 1. 沒 有 (0) 2. 一 次 (1) 3. 兩 次 (2) 4. 兩 次 以 上 (2) 1. 沒 有 (0) 2. 有 (1) 1. 沒 有 (0) 2. 一 台 (1) 3. 兩 台 (2) 4. 多 於 兩 台 (2) 0~3:( 低 等 ) 4~5:( 中 等 ) 6~7:( 高 等 ) 1. 醫 生 護 士 2. 老 師 3. 家 人 4. 朋 友 ( 同 學 ) 5. 電 視 6. 網 路 7. 書 本 報 章 雜 誌 8. 其 他 1. 非 常 不 同 意 2. 大 致 不 同 意 3. 有 一 點 不 同 意 4. 有 一 點 同 意 5. 大 致 同 意 6. 非 常 同 意 50
續 表 3-5-1 2~3. 過 去 一 個 月 喝 該 類 飲 料 的 頻 率 4~7. 過 去 一 個 月 攝 取 該 類 食 物 之 頻 率 8~10. 這 學 期 以 來 使 用 該 類 物 質 的 情 形 11~17. 過 去 一 個 月 裡 從 事 該 類 行 為 的 頻 率 18~22. 從 事 以 下 行 為 的 情 形 ( 事 故 與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 其 中 攝 取 可 樂 或 其 他 含 糖 飲 為 危 害 健 康 行 為, 在 統 計 正 向 健 康 行 得 分 上 需 反 向 計 分 其 中 攝 甜 食 速 食 為 危 害 健 康 行 為, 在 統 計 正 向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上 需 反 向 計 分 菸 含 酒 精 飲 料 檳 榔 之 使 用 皆 為 危 害 健 康 行 為, 因 此 在 統 計 正 向 健 康 行 為 得 上 需 反 向 計 分 其 中 連 續 看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電 視 電 影 或 錄 影 帶 及 連 續 玩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電 腦 或 電 動 玩 具 皆 為 危 害 健 康 行 為, 因 此 在 統 計 正 向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上 需 反 向 計 分 過 馬 路 時 即 使 兩 側 沒 有 來 車, 我 也 會 等 綠 燈 再 通 過 等 5 題 採 正 向 計 分 1. 都 沒 有 吃 2.1-3 天 3.4-6 天 4. 每 天 1. 都 沒 有 喝 2. 一 週 一 次 3. 一 週 2-4 次 4. 一 週 5-6 次 5. 每 天 一 次 6. 一 天 多 於 兩 次 1. 從 來 沒 有 用 過 2. 曾 經 用 過, 現 在 沒 有 用 3. 過 去 常 用, 現 在 沒 有 用 4. 偶 爾 會 使 用 5. 每 個 月 至 少 用 一 次 6. 每 個 星 期 至 少 用 一 次 7. 幾 乎 每 天 使 用 1. 從 不 如 此 2. 每 週 1-2 天 3. 每 週 3-4 天 4. 每 週 5-6 天 5. 每 天 都 如 此 1. 從 不 如 此 2. 很 少 如 此 3. 有 時 如 此 4. 經 常 如 此 5. 總 是 如 此 將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所 有 項 加 總 ( 部 分 題 目 經 過 反 向 計 分 ) 之 後, 總 得 分 即 為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分 數 越 高, 表 示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行 為 越 正 向 ( 二 ) 統 計 分 析 51
正 式 施 測 後, 整 理 並 檢 核 回 收 的 問 卷, 如 發 現 人 口 學 變 項 問 卷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量 表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內 容 有 遺 漏 之 情 形, 則 排 除 此 份 問 卷 有 效 之 問 卷 經 整 理 編 碼 鍵 入 電 腦 後, 使 用 SPSS12 統 計 軟 體 進 行 資 料 整 理 分 析, 針 對 本 研 究 之 問 題 進 行 資 料 統 計 分 析 如 下 : (1) 描 述 性 統 計 : 以 描 述 性 統 計 分 析, 呈 現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健 康 行 為 之 現 況 及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等 變 項 的 次 數 分 配 百 分 比 平 均 值 標 準 差 等 分 布 情 形 (2) 推 論 性 統 計 : 1. 以 t- 檢 定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薛 費 氏 事 後 比 較 法 等 方 式 檢 驗 在 不 同 社 會 人 口 變 項 下 之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健 康 行 為 上 是 否 有 差 異 以 皮 爾 森 積 差 相 關 求 出 健 康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變 項 間 之 關 係 2. 以 迴 歸 分 析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其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和 健 康 概 念 等 變 項 對 健 康 行 為 變 項 之 預 測 力 茲 將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問 題 研 究 假 設 及 統 計 方 法, 整 理 如 表 3-5-2: 表 3-5-2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目 的 問 題 假 設 及 統 計 方 法 一 覽 表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問 題 研 究 假 設 統 計 方 法 一 瞭 解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 以 次 數 分 配 1. 研 究 對 象 健 康 資 下 稱 為 研 究 百 分 比 訊 概 念 健 康 行 為 對 象 的 健 康 平 均 數 之 現 況 為 何? 資 訊 概 念 健 標 準 差 康 行 為 之 現 況 ) 二 分 析 不 同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健 康 行 為 上 之 差 異 2. 不 同 社 會 人 口 變 項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健 康 行 為 上 是 否 有 差 異? 1. 不 同 社 會 人 口 變 項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2. 不 同 社 會 人 口 變 項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行 上 有 顯 著 性 差 異? t- 檢 定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薛 費 氏 事 後 比 較 ) 52
續 表 3-5-2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目 的 問 題 假 設 及 統 計 方 法 一 覽 表 3.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與 三 探 討 健 康 概 念 3.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變 項 之 與 健 康 行 為 變 健 康 行 為 變 項 間 皮 爾 森 積 差 相 關 間 是 否 有 顯 著 相 項 間 之 關 係 有 顯 著 性 差 異? 關? 四 探 討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和 健 康 概 念 等 變 項 對 健 康 行 為 變 項 之 預 測 力 4.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等 變 項 對 健 康 行 為 變 項 是 否 具 顯 著 預 測 力? 資 料 來 源 : 採 用 紀 政 安 設 計 量 表 進 行 修 正 使 用 4. 社 會 人 口 變 項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對 健 康 行 為 變 項 具 顯 著 預 測 力? 迴 歸 分 析 五 完 成 階 段 101 年 1 月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撰 寫 研 究 報 告, 並 於 同 年 3 月 完 成 結 論 與 建 議, 請 指 導 教 授 進 行 評 閱 審 視 修 訂, 待 整 篇 論 文 定 稿 後, 進 行 論 文 口 試 及 內 容 修 正 53
第 四 章 健 康 資 訊 對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行 為 影 響 之 實 證 研 究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為 瞭 解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 以 下 稱 為 研 究 對 象 ),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健 康 行 為 等 變 項 之 關 係,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問 題, 對 所 蒐 集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統 計 整 理 歸 類, 並 分 成 下 述 三 節 進 行 說 明 : 第 一 節 為 由 社 會 人 口 學 看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高 年 級 學 童 概 況 ; 第 二 節 為 宜 蘭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及 其 相 關 因 素 ( 含 現 況 及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與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變 項 之 間 的 關 係 ); 第 三 節 為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行 為 及 其 有 關 因 素 第 一 節 由 社 會 人 口 學 看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高 年 級 學 童 概 況 一 性 別 及 年 級 本 研 究 共 發 出 全 部 問 卷 共 發 出 839 份, 回 收 838 份, 回 收 率 為 99.88%, 扣 除 資 料 填 答 不 完 整 問 卷 13 份, 故 實 際 有 效 問 卷 共 有 826 份, 研 究 對 之 年 齡 性 別 與 年 級 之 人 數 分 布 情 形 如 表 4-1-1, 簡 要 描 述 如 下 : 1. 性 別 : 本 研 究 之 對 象 男 生 人 數 共 432 人 (51.6%) 女 生 人 數 共 406 人 (48.4%), 男 女 比 例 差 距 不 大 2. 年 級 : 本 次 研 究 之 對 象 人 數 分 佈 屬 於 五 年 級 者 共 361 人 (43.1%); 屬 於 六 年 級 者 共 477 人 (56.9%), 六 年 級 較 五 年 級 多 一 些 表 4-1-1 研 究 對 象 之 年 齡 性 別 年 級 之 分 佈 情 形 (n=838) 名 稱 變 項 人 數 百 分 比 (%) 10 歲 66 7.9 年 齡 11 歲 376 44.9 12 歲 343 40.9 13 歲 53 6.3 性 別 男 432 51.6 女 406 48.4 年 級 五 年 級 361 43.1 六 年 級 477 56.9 54
二 父 母 親 族 群 與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及 研 究 對 象 之 族 群 研 究 對 象 之 父 母 親 族 群 與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及 研 究 對 象 之 族 群 分 佈 情 形 如 表 4-1-2, 簡 述 如 下 : 1. 父 親 教 育 程 度 : 研 究 對 象 父 親 教 育 程 度 以 高 中 職 畢 業 為 最 多, 共 有 233 人 佔 (27.8%); 再 者 為 國 中 畢 業 國 小 畢 業 專 科 與 大 學 畢 業, 分 別 為 232 人 (27.7 %) 與 223 人 (26.6%) 2.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 研 究 對 象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以 高 中 職 畢 業 為 最 多, 共 有 301 人 佔 (35.9%); 再 者 為 小 學 畢 業 國 中 畢 業, 分 別 為 209 人 (24.9%) 與 183 人 (21.8 %) 3. 父 親 族 群 : 研 究 對 象 之 父 親 族 群 為 原 住 民 者 有 53 人 佔 (6.3%) 非 原 住 民 者 有 758 人 佔 (90.5%) 外 籍 人 士 有 27 人 (3.2%) 4. 母 親 族 群 : 研 究 對 象 之 母 親 族 群 為 原 住 民 者 有 65 人 佔 (7.8%) 非 原 住 民 者 有 646 人 佔 (77.1%) 外 籍 人 士 有 127 人 (15.2%) 從 以 上 統 計 結 果 得 知, 研 究 對 象 之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大 多 為 高 中 職 畢 業 族 群 以 非 原 住 民 為 主 ( 約 2/3); 其 次 為 原 住 民 ( 約 1/3) 表 4-1-2 研 究 對 象 之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及 族 群 分 佈 情 形 (n=838) 名 稱 變 項 人 數 百 分 比 (%) 1. 原 住 民 53 6.3 父 親 族 群 2. 非 原 住 民 758 90.5 3. 外 籍 人 士 27 3.2 1. 原 住 民 65 7.8 母 親 族 群 2. 非 原 住 民 646 77.1 3. 外 籍 人 士 127 15.2 1. 小 學 畢 業 223 26.6 2. 國 中 畢 業 232 27.7 父 親 教 育 程 度 3. 高 中 職 畢 業 233 27.8 4. 大 學 專 科 125 14.9 5. 研 究 所 以 上 22 2.6 6. 沒 唸 書 3.4 1. 小 學 畢 業 209 24.9 2. 國 中 畢 業 183 21.8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3. 高 中 職 畢 業 301 35.9 4. 大 學 專 科 119 14.2 5. 研 究 所 以 上 18 2.1 6. 沒 唸 書 8 1.0 從 研 究 過 程 中, 我 們 將 族 群 視 為 重 要 變 項 之 一, 故 在 研 究 中 以 研 究 對 象 55
父 母 的 族 群 兩 變 項 來 定 義 被 研 究 者 本 身 之 族 群, 原 住 民 子 女 的 定 義 為 父 母 雙 方 有 一 方 為 原 住 民 或 兩 方 均 為 原 住 民 者 ; 外 省 籍 子 女 者 定 義 為 父 或 母 籍 貫 非 為 台 灣 者 ;, 本 省 籍 子 女 為 父 母 籍 貫 皆 為 台 灣 者 ; 新 住 民 子 女 為 父 母 一 方 為 外 籍 人 士 者 依 此 分 類 定 義 將 兩 變 項 相 乘 之 得 分 予 以 計 分 編 碼 ( 計 分 方 式 如 表 3-5-1), 統 計 出 來 結 果 如 4-1-3, 茲 簡 要 描 述 如 下 : 5. 學 生 族 群 : 研 究 對 象 之 族 群 經 過 統 計 分 析 後, 蘇 澳 地 區 屬 於 原 住 民 的 子 女 佔 76 人 (9.1%); 非 原 住 民 子 女 者 佔 630 人 (75.2%); 新 住 民 子 女 者 佔 132 人 (15.8 %), 故 本 研 究 中 之 研 究 對 象 以 非 原 住 民 籍 子 女 人 數 最 多 (630 人 ), 次 之 為 新 住 民 子 女 (132 人 ), 最 少 的 為 原 住 民 子 女 人 數 (76 人 ) 表 4-1-3 研 究 對 象 本 身 之 族 群 分 布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人 數 百 分 比 (%) 學 生 族 群 1. 原 住 民 子 女 76 9.1 2. 非 原 住 民 子 女 630 75.2 3. 新 住 民 子 女 132 15.8 三 家 中 是 否 擁 有 汽 車 卡 車 貨 車 ; 過 去 一 年 假 期 是 否 有 和 家 人 一 同 出 遊 ; 目 前 有 無 自 己 的 房 間 ; 家 中 所 擁 有 的 電 腦 台 數 研 究 對 象 家 中 是 否 擁 有 汽 車 卡 車 貨 車 ; 過 去 一 年 假 期 是 否 有 和 家 人 一 同 出 遊 ; 目 前 有 無 自 己 的 房 間 ; 家 中 所 擁 有 的 電 腦 台 數 結 果 描 述 如 下 : 1. 家 中 是 否 擁 有 汽 車 卡 車 貨 車 : 研 究 對 象 家 中 擁 有 一 臺 以 上 車 輛 者 為 最 多, 共 有 391 人 佔 (46.7%); 擁 有 兩 臺 或 更 多 以 上 車 輛 者 為 次 之, 共 有 311 人 佔 (37.1%); 至 於 家 裡 完 全 沒 有 車 輛 者 為 最 少, 共 有 136 人 佔 (16.2%) 2. 過 去 一 年 假 期 是 否 有 和 家 人 一 同 出 遊 : 研 究 對 象 在 過 去 一 年 假 期 是 否 有 和 家 人 一 同 出 遊 統 計 結 果 為, 兩 次 以 上 最 多, 共 有 601 人 佔 (71.7%); 其 次 為 一 次 共 有 94 人 佔 (11.2%); 再 者 為 兩 次 共 有 81 人 佔 (9.7%) 3. 目 前 有 無 自 己 的 房 間 : 研 究 對 象 目 前 有 自 己 的 房 間 佔 354 人 (42.2%); 沒 有 自 己 的 房 間 佔 484 人 (57.8%) 4. 家 中 所 擁 有 的 電 腦 臺 數 : 研 究 對 象 家 中 所 擁 有 的 電 腦 臺 數 以 一 臺 最 多 佔 327 人 (39%), 其 次 為 兩 臺 以 上 佔 228 人 (27.2%); 再 者 為 兩 臺 佔 213 人 (25.4 %); 其 中 有 69 人 佔 (8.2%) 家 中 完 全 沒 有 電 腦 56
表 4-1-4 研 究 對 象 家 中 是 否 擁 有 車 輛 貨 車 或 卡 車 放 假 是 否 有 家 庭 出 遊 是 否 有 自 己 的 房 間 家 中 擁 有 電 腦 數 (n=838) 變 項 名 稱 數 量 人 數 百 分 比 (%) 沒 有 136 16.2 家 中 是 否 擁 有 車 輛 貨 一 台 391 46.7 車 或 卡 車 兩 台 或 更 多 311 37.1 沒 有 62 7.4 一 次 94 11.2 放 假 是 否 有 家 庭 出 遊 兩 次 81 9.7 兩 次 以 上 601 71.7 有 354 42.2 是 否 有 自 己 的 房 間 沒 有 484 57.8 沒 有 69 8.2 一 台 327 39.0 家 中 擁 有 電 腦 數 兩 台 213 25.4 兩 台 以 上 228 27.2 本 次 研 究 採 用 上 述 四 個 變 項 來 進 行 調 查 研 究 對 象 之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根 據 雅 蓮 蕯 爾 加 多 謝 德 及 羅 耀 拉 等 學 者 (2002) 所 提 出 上 述 四 個 變 項 之 計 分 方 法 給 予 編 碼 統 計 總 分, 總 分 在 0-3 者, 家 庭 富 裕 狀 況 為 貧 窮 ; 總 分 在 4-5 分 者 為 小 康 ; 總 分 在 6-7 者, 家 庭 富 裕 狀 況 為 中 等 ; 總 分 在 8 分 以 上 者, 家 庭 富 裕 狀 況 為 富 有, 結 果 如 表 4-1-5, 簡 述 如 下 : 5.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 本 次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家 庭 富 裕 狀 況 以 小 康 者 最 多, 共 有 391 人 (46.7%); 其 次 為 家 庭 富 裕 狀 況 以 富 有 者, 共 有 311 人 (37.1%); 家 庭 富 裕 狀 況 以 貧 窮 者 第 三, 共 有 136 人 (16.2%);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的 總 得 分 平 均 分 數 為 87.56, 標 準 差 為 6.45, 就 全 部 之 研 究 樣 本 來 講,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家 庭 之 富 裕 程 度 大 多 為 小 康 表 4-1-5 研 究 對 象 之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n=838) 變 項 名 稱 類 別 人 數 百 分 比 (%) 1. 貧 窮 136 16.2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2. 小 康 391 46.7 3. 富 有 311 37.1 四 健 康 訊 息 來 源 本 研 究 研 究 對 象 主 要 之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如 表 4-1-6, 最 多 來 自 醫 生 護 士 共 有 334 57
人 (39.9%); 其 次 為 家 人 共 有 257 人 (30.7%); 老 師 共 有 128 人 (15.3%); 電 視 共 有 57 人 (6.8%); 網 路 共 有 25 人 (3%); 朋 友 共 有 12 人 (1.4%); 最 少 者 為 其 他 共 有 10 人 (1.2%) 表 4-1-6 研 究 對 象 之 主 要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n=838) 變 項 名 稱 類 別 次 數 百 分 比 醫 生 334 39.9 老 師 128 15.3 家 人 257 30.7 主 要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朋 友 12 1.4 電 視 57 6.8 網 路 25 3.0 書 本 報 章 雜 誌 15 1.8 其 他 10 1.2 從 研 究 統 計 分 析, 在 國 小 階 段 學 童 的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最 主 要 還 是 來 自 醫 生 及 護 士, 再 者 為 家 人 及 老 師, 代 表 此 階 段 學 童 的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除 正 式 醫 療 人 員 影 響 外, 受 家 人 及 老 師 的 影 響 極 大, 不 容 有 任 何 偏 差, 為 避 免 接 收 到 不 良 的 健 康 資 訊, 家 人 及 老 師 的 角 色 就 特 別 的 重 要, 值 得 我 們 特 別 留 意 58
第 二 節 宜 蘭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概 念 及 其 相 關 因 素 以 下 為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之 現 況 及 在 不 同 社 會 人 口 變 項 之 研 究 對 象 健 康 概 念 上 之 差 異 比 較 : 一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現 況 本 項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總 得 分 最 高 為 144 分, 最 低 為 40 分 ; 總 平 均 得 為 111.65, 每 題 得 分 平 均 值 為 4.65 分, 介 在 有 一 點 同 意 (4 分 ) 和 大 致 同 意 (5 分 ) 之 間, 四 個 分 量 之 中 以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之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其 次 為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及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之 得 分 最 低 如 ( 表 4-2-1) 表 4-2-1 層 面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各 分 量 表 得 分 情 形 (n=838) 題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標 準 誤 平 均 數 的 95% 信 賴 區 間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24 87.56 6.450.22 87.12 87.99 64 110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5 20.55 2.90.10 20.35 20.74 8.00 28.00 4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7 21.16 4.73.16 20.84 21.48 10.00 41.00 1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7 21.01 4.03.13 20.74 21.28 12.00 36.00 2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5 24.82 5.54.19 24.44 25.20 5.00 30.00 3 二 不 同 社 會 人 口 變 項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概 念 上 之 差 異 分 析 本 研 究 為 瞭 解 研 究 對 象 之 年 齡 性 別 年 級 和 族 群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與 健 康 概 念 之 間 關 係, 分 別 以 t 檢 定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等 統 計 方 式 進 行 檢 驗 ( 一 ) 年 齡 本 研 究 將 研 究 對 象 的 年 齡 分 為 10 11 12 13 歲 等 四 組, 以 下 簡 述 四 組 不 同 年 齡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情 形 ( 表 4-2-2): 1.10 歲 組 (n=66):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每 題 得 分 平 均 值 為 87.95 分 在 四 個 分 量 之 中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 其 次 為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和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低 2.11 歲 組 (n=376):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每 題 得 分 平 均 值 為 87.82 分 在 四 個 分 量 之 中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 其 次 為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和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低 3.12 歲 組 (n=343):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每 題 得 分 平 均 值 為 87.14 分 在 四 排 序 59
個 分 量 之 中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 其 次 為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和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低 4.13 歲 組 (n=53):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每 題 得 分 平 均 值 為 87.89 分 在 四 個 分 量 之 中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 其 次 為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和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低 從 本 量 表 來 看, 所 有 年 齡 皆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之 的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外, 其 次 為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在 四 組 中 皆 為 最 低, 顯 示 四 組 研 究 對 象 皆 認 為 健 康 並 不 只 是 沒 生 病 而 已 表 4-2-2 變 項 名 稱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24)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7)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7)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5)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5)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各 分 量 表 得 分 情 形 (n=838) 年 齡 個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標 準 誤 平 均 數 的 95% 信 賴 區 間 下 界 上 界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10 歲 66 87.95 5.54.682 86.59 89.32 70 107 11 歲 376 87.82 6.57.339 87.16 88.49 64 107 12 歲 343 87.14 6.53.353 86.44 87.83 66 110 13 歲 53 87.89 6.09.84 86.21 89.57 66 105 10 歲 66 21.15 4.53.56 20.04 22.27 10.00 31.00 11 歲 376 21.15 4.75.24 20.67 21.63 10.00 38.00 12 歲 343 21.15 4.76.26 20.65 21.66 10.00 41.00 13 歲 53 21.40 4.79.66 20.08 22.72 12.00 35.00 10 歲 66 21.35 3.48.43 20.49 22.21 16.00 32.00 11 歲 376 20.98 4.01.216 20.57 21.39 13.00 33.00 12 歲 343 21.08 4.22.23 20.63 21.52 12.00 36.00 13 歲 53 20.45 3.75.52 19.42 21.49 13.00 32.00 10 歲 66 24.48 5.15.63 23.22 25.75 5.00 30.00 11 歲 376 24.99 5.47.28 24.44 25.55 5.00 30.00 12 歲 343 24.66 5.73.31 24.05 25.265 5.00 30.00 13 歲 53 25.13 5.38.74 23.65 26.61 7.00 30.00 10 歲 66 20.97 2.82.35 20.28 21.66 12.00 27.00 11 歲 376 20.70 2.84.15 20.41 20.99 11.00 26.00 12 歲 343 20.25 3.05.16 19.93 20.57 8.00 28.00 13 歲 53 20.91 2.41.33 20.24 21.57 13.00 26.00 另 若 將 年 齡 和 整 體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角 色 功 能 性 調 適 性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的 項 次 進 行 相 關 分 析 從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表 4-2-3), 年 齡 只 和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得 分 達 顯 著 負 相 關, 表 示 本 項 研 究 中, 研 究 對 象 的 年 齡 越 大,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之 得 分 越 低 60
表 4-2-3 研 究 對 象 年 齡 與 健 康 概 念 及 各 分 量 表 ANOVA 分 析 (n=838) 項 目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平 均 平 方 和 F 檢 定 顯 著 性 組 間 103.60 3 34.53.83.48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組 內 34717.12 834 41.63 總 和 34820.76 837 組 間 2.98 3.99.04.99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組 內 18753.60 834 22.49 總 和 18756.61 837 組 間 57.45 3 19.15 2.28.08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組 內 7017.95 834 8.42 總 和 7075.40 837 組 間 25.85 3 8.62.53.66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組 內 13619.98 834 16.33 總 和 13645.83 837 組 間 33.60 3 11.20.36.78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組 內 25694.96 834 30.81 總 和 25728.56 837 ( 二 ) 性 別 本 研 究 將 研 究 對 象 的 性 別 為 男 生 和 女 生 兩 組, 以 下 簡 述 兩 組 不 同 性 別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及 各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之 情 形 ( 表 4-2-4): 1. 男 生 組 (n=432):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89.25, 每 題 分 平 均 值 為 3.72 分, 四 個 分 量 之 中 以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 其 次 為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和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低 2. 女 生 組 (n=406):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92.55, 每 題 分 平 均 值 為 3.86 分, 四 個 分 量 之 中 以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 其 次 為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和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低 從 本 量 表 來 看, 兩 組 在 各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皆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的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外, 其 餘 兩 組 都 以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之 為 最 高,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在 三 組 中 皆 為 最 低, 顯 示 三 組 研 究 對 象 皆 認 為 健 康 並 不 只 是 沒 生 病 而 已 61
表 4-2-4 不 同 性 別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之 t- 檢 定 分 析 情 形 (n= 838) 變 項 名 稱 平 均 數 t 值 N 值 標 準 差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 男 生 n=432) 87.34 -.994 836 6.840 ( 女 生 n=432) 87.79 -.998 832.201 6.007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 男 生 n=432) 20.9537-1.347 836 5.04483 ( 女 生 n=432) 21.3941-1.352 830.655 4.37359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20.4468-1.062 836 2.80320 ( 男 生 n=432) ( 女 生 n=432) 20.6601-1.059 821.180 3.01400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 男 生 n=432) 21.0370.168 836 4.12660 ( 女 生 n=432) 20.9901.168 835.748 3.94592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 男 生 n=432) 24.9051.427 836 5.56362 ( 女 生 n=432) 24.7414.427 833.390 5.52924 * p<.05,**p<.01,***p<.001 將 男 生 女 生 兩 個 變 項 與 整 體 健 康 概 念 調 適 性 臨 床 性 角 色 功 能 性 和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等 項 次 進 行 t 檢 定,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表 4-2-5), 在 不 同 性 別 的 研 究 對 象 中, 在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及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皆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但 女 生 組 的 得 分 皆 高 於 男 生 組, 表 示 本 研 究 中, 研 究 對 象 之 性 別 不 同,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上 也 會 有 所 差 別, 且 女 生 的 健 康 概 念 較 男 生 為 佳 ( 三 ) 年 級 本 研 究 將 研 究 對 象 分 為 五 年 級 和 六 年 級 兩 組, 以 下 簡 述 兩 組 不 同 年 齡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情 形 ( 表 4-2-5): 1. 五 年 級 (n=361):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為 87.73, 每 題 得 平 均 為 3.66 分 四 個 分 量 表 中 以 四 個 分 量 之 中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 其 次 為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和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低 2. 六 年 級 (n=477):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為 87.42 分, 每 題 得 平 均 為 3.64 分 四 個 分 量 之 中 以 四 個 分 量 之 中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 其 次 為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和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低 62
整 體 從 本 量 表 來 看, 五 六 年 級 在 各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皆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的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外, 其 次 為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在 二 個 年 級 中 皆 為 最 低,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皆 認 為 健 康 並 不 只 是 沒 生 病 而 已 表 4-2-5 不 同 年 級 之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各 分 量 表 得 分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年 級 個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標 準 誤 差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24) 五 年 級 361 87.73 6.678.351 六 年 級 477 87.42 6.276.287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7) 五 年 級 361 21.3324 5.06516.26659 六 年 級 477 21.0419 4.46818.20458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5) 五 年 級 361 20.6066 3.04419.16022 六 年 級 477 20.5073 2.80202.12830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7) 五 年 級 361 21.0222 4.05032.21317 六 年 級 477 21.0084 4.03242.18463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5) 五 年 級 361 24.7729 5.38707.28353 六 年 級 477 24.8658 5.66565.25941 將 五 年 級 六 年 級 兩 個 變 項 與 整 體 健 康 概 念 調 適 性 臨 床 性 角 色 功 能 性 和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等 項 次 進 行 t 檢 定,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表 4-2-6), 在 不 同 年 級 的 研 究 對 象 中, 在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達 顯 著 差 異, 其 他 各 分 量 表 則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但 在 五 年 級 組 的 得 分 皆 高 於 六 年 級 組, 表 示 本 研 究 中, 研 究 對 象 之 年 級 不 同,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上 也 會 有 所 差 別, 而 五 年 級 的 健 康 概 念 較 六 年 級 為 佳 表 4-2-6 不 同 年 級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上 之 t- 檢 定 分 析 (n=838) 變 異 數 相 等 的 平 均 數 相 等 的 t 檢 定 Levene 檢 定 變 項 名 稱 差 異 的 95% 自 由 顯 著 性 平 均 標 準 F 檢 定 顯 著 性 t 信 賴 區 間 度 ( 雙 尾 ) 差 異 誤 差 下 界 上 界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1.01.32.69 836.49.31.45 -.57 1.19 7.85.005.88 836.38.29.33 -.36.94 1.70.19.49 836.63.09.20 -.30.50.14.72.05 836.96.014.28 -.54.57 1.35.25 -.24 836.81 -.093.39 -.85.67 63
( 四 ) 族 群 本 研 究 將 研 究 對 象 族 群 分 為 本 省 籍 子 女 外 省 籍 子 女 原 住 民 子 女 新 住 民 子 女 四 組, 以 下 簡 述 四 組 不 同 族 群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之 及 各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情 形 :( 表 4-2-7): 1. 本 省 籍 子 女 (n=630):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量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每 題 平 均 值 得 分 為 87.60 分 四 個 分 量 表 中 以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最 高 ; 其 次 為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2. 新 住 民 子 女 (n=132):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量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每 題 平 均 值 得 分 為 86.82 分 四 個 分 量 表 中 以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最 高 ; 其 次 為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3. 原 住 民 籍 子 女 (n=76):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量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每 題 平 均 值 得 分 為 88.47 分 四 個 分 量 表 中 以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最 高 ; 其 次 為 角 色 性 健 康 概 念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整 體 從 本 量 表 來 看, 不 管 是 本 省 籍 子 女 原 住 民 籍 子 女 和 新 住 民 子 女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各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皆 以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其 次 為 調 適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在 三 組 中 皆 為 最 低, 顯 示 三 組 研 究 對 象 皆 認 為 健 康 並 不 只 是 沒 生 病 而 已 64
表 4-2-7 變 項 名 稱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24) 不 同 族 群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各 分 量 表 上 得 分 情 形 (n=838) 族 群 人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標 準 誤 平 均 數 的 95% 信 賴 區 間 下 界 上 界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原 住 民 76 88.47 7.03.807 86.87 90.08 69 108 非 原 住 民 外 籍 人 士 630 87.60 6.48.258 87.09 88.11 64 110 132 86.82 5.90.513 85.80 87.83 69 100 總 和 838 87.56 6.45.223 87.12 87.99 64 110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7) 原 住 民 76 22.14 4.56.523 21.10 23.19 10.00 34.00 非 原 住 民 630 21.10 4.84.19 20.72 21.48 10.00 41.00 新 住 民 132 20.91 4.28.37 20.17 21.65 10.00 35.00 總 和 838 21.17 4.73.16 20.85 21.49 10.00 41.00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5) 原 住 民 76 20.34 2.97.34 19.66 21.02 11.00 26.00 非 原 住 民 630 20.62 2.81.11 20.40 20.84 8.00 28.00 新 住 民 132 20.33 3.31.29 19.76 20.90 11.00 27.00 總 和 838 20.55 2.91.10 20.35 20.75 8.00 28.00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7) 原 住 民 76 21.78 4.05.46 20.85 22.70 16.00 32.00 非 原 住 民 630 20.99 4.11.16 20.67 21.31 12.00 36.00 新 住 民 132 20.69 3.63.32 20.06 21.32 14.00 32.00 總 和 838 21.01 4.04.14 20.74 21.29 12.00 36.00 原 住 民 76 24.21 5.47.63 22.96 25.46 5.00 30.00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5) 新 住 民 630 24.89 5.68.23 24.44 25.33 5.00 30.00 外 籍 人 士 132 24.89 4.92.43 24.05 25.74 5.00 30.00 總 和 838 24.83 5.54.19 24.45 25.20 5.00 30.00 將 原 住 民 子 女 非 原 住 民 子 女 及 新 住 民 子 女 三 個 變 項 與 整 體 健 康 概 念 調 適 性 臨 床 性 角 色 功 能 性 和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等 項 次 進 行 t 檢 定,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表 4-2-8), 在 不 同 年 級 的 研 究 對 象 中,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表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及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皆 達 未 顯 著 差 異, 且 五 年 級 65
組 的 得 分 皆 高 於 六 年 級 組, 表 示 本 研 究 中, 研 究 對 象 之 年 級 不 同,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上 也 會 有 所 差 別, 而 五 年 級 的 健 康 概 念 較 六 年 級 為 佳 表 4-2-8 不 同 族 群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之 ANOVA 分 析 (n=838) 變 項 名 稱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變 異 來 源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平 均 平 方 和 F 檢 定 顯 著 性 組 間 137.168 2 68.584 1.651.192 組 內 34683.582 835 41.537 總 和 34820.751 837 組 間 84.000 2 42.000 1.878.154 組 內 18672.611 835 22.362 總 和 18756.611 837 組 間 13.208 2 6.604.781.458 組 內 7062.187 835 8.458 總 和 7075.395 837 組 間 58.423 2 29.211 1.795.167 組 內 13587.405 835 16.272 總 和 13645.828 837 組 間 31.645 2 15.823.514.598 組 內 25696.918 835 30.775 總 和 25728.563 837 *p<.05,**p<.01,***p<.001 ( 五 )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本 研 究 將 研 究 對 象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分 為 貧 窮 尚 可 小 康 富 裕 四 組, 以 下 簡 述 四 組 不 同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之 及 各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情 形 :( 表 4-2-9): 1. 貧 窮 (n=144):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量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87.68, 每 題 平 均 值 得 分 為 3.65 分 四 個 分 量 表 中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最 高 ; 其 次 為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2. 小 康 (n=353):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量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87.24, 每 題 平 均 值 得 分 為 3.63 分 四 個 分 量 表 中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最 高 ; 其 次 為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3. 富 裕 (n=341): 此 組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量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87.84, 每 題 平 均 值 得 分 為 3.66 分 四 個 分 量 表 中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為 最 高 ; 其 次 為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66
念 整 體 從 本 量 表 來 看,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貧 窮 小 康 和 富 裕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各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皆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之 的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外,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在 三 組 中 皆 為 最 低, 顯 示 三 組 研 究 對 象 皆 認 為 健 康 並 不 只 是 沒 生 病 而 已 表 4-2-9 不 同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之 得 分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24)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5) 富 裕 程 度 人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標 準 誤 平 均 數 的 95% 信 賴 區 間 下 界 上 界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貧 窮 144 87.68 6.35.53 86.63 88.73 74 105 小 康 353 87.24 6.77.36 86.53 87.94 64 108 富 裕 341 87.84 6.15.33 87.18 88.49 67 110 總 和 838 87.56 6.45.22 87.12 87.99 64 110 貧 窮 144 21.87 4.62.39 21.10 22.63 10.00 35.00 小 康 353 20.99 5.02.27 20.47 21.52 10.00 38.00 (7) 富 裕 341 21.05 4.45.24 20.58 21.53 10.00 41.00 貧 窮 144 20.44 3.25.27 19.91 20.98 8.00 26.00 小 康 353 20.53 2.73.15 20.24 20.82 11.00 27.00 富 裕 341 20.62 2.93.16 20.30 20.93 11.00 28.00 貧 窮 144 21.33 4.43.37 20.60 22.06 14.00 34.00 小 康 353 20.79 3.60.19 20.41 21.17 13.00 32.00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7)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5) 富 裕 341 21.11 4.29.23 20.66 21.57 12.00 36.00 貧 窮 144 24.03 5.87.49 23.07 25.00 5.00 30.00 小 康 353 24.92 5.19.28 24.38 25.47 5.00 30.00 富 裕 341 25.06 5.74.31 24.45 25.67 5.00 30.00 將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與 與 整 體 健 康 概 念 調 適 性 臨 床 性 角 色 功 能 性 和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等 項 次 進 行 皮 爾 遜 相 關 檢 定,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表 4-2-10), 在 不 同 年 級 的 研 究 對 象 中, 在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達 低 度 正 相 關, 在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及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具 有 低 度 負 相 關, 五 年 級 組 的 得 分 皆 高 於 六 年 級 組, 表 示 本 研 究 中, 研 究 對 象 之 年 級 不 同,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上 也 會 有 所 差 別, 而 五 年 級 的 健 康 概 念 較 六 年 級 為 佳 67
表 4-2-10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與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得 分 之 皮 爾 遜 相 關 分 析 (n=838) 項 目 健 康 概 念 總 分 臨 床 性 角 色 功 能 性 調 適 性 安 寧 幸 福 感 家 庭 富 裕 程 度.020.021 -.049 -.005.058 ** 在 顯 著 水 準 為 0.01 時 ( 雙 尾 ), 相 關 顯 著 ( 六 )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本 研 究 將 研 究 對 象 族 群 分 為 小 學 畢 業 國 中 畢 業 高 中 ( 職 ) 畢 業 專 科 或 大 學 畢 業 研 究 所 或 以 上 畢 業 未 念 書 等 六 組, 以 研 究 對 象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六 個 變 項 ( 小 學 畢 業 國 中 畢 業 高 中 ( 職 ) 畢 業 專 科 或 大 學 畢 業 研 究 所 或 以 上 畢 業 未 念 書 ) 以 下 簡 述 六 組 不 同 教 育 程 度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之 及 各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情 形 :( 表 4-2-11): 表 4-2-11 父 親 教 育 程 度 不 同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上 之 ANOVA 分 析 (n=838) 變 項 名 稱 變 異 來 源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平 均 平 方 和 F 檢 定 顯 著 性 組 間 94.462 5 18.892.453.812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組 內 34726.289 832 41.738 總 和 34820.751 837 組 間 131.463 5 26.293 1.175.320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組 內 18625.148 832 22.386 總 和 18756.611 837 組 間 7.765 5 1.553.183.969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組 內 7067.630 832 8.495 總 和 7075.395 837 組 間 54.913 5 10.983.672.645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組 內 13590.915 832 16.335 總 和 13645.828 837 組 間 153.757 5 30.751 1.000.416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組 內 25574.806 832 30.739 總 和 25728.563 837 *p<.05,**p<.01,***p<.001 68
表 4-2-11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不 同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上 之 ANOVA 分 析 (n=838) 變 項 名 稱 變 異 來 源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平 均 平 方 和 F 檢 定 顯 著 性 組 間 132.268 5 26.454.634.673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組 內 34688.482 832 41.693 總 和 34820.751 837 組 間 10.101 5 2.020.090.994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組 內 18746.510 832 22.532 總 和 18756.611 837 組 間 78.505 5 15.701 1.867.098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組 內 6996.890 832 8.410 總 和 7075.395 837 組 間 18.023 5 3.605.220.954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組 內 13627.805 832 16.380 總 和 13645.828 837 組 間 103.770 5 20.754.674.643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組 內 25624.793 832 30.799 總 和 25728.563 837 *p<.05,**p<.01,***p<.001 結 果 發 現 將 研 究 對 象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六 個 變 項 ( 小 學 畢 業 國 中 畢 業 高 中 ( 職 ) 畢 業 專 科 或 大 學 畢 業 研 究 所 或 以 上 畢 業 未 念 書 ) 以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並 經 scheff s 事 後 檢 定, 在 統 計 上 皆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表 示 本 研 究 中 研 究 對 象 父 母 教 育 程 度 對 研 究 對 象 的 健 康 概 念 並 未 有 差 異 ( 七 )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本 研 究 將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分 為 醫 生 護 士 老 師 家 人 朋 友 電 視 網 路 書 本 及 報 章 雜 誌 等 五 組, 以 下 簡 述 五 組 不 同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之 及 各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情 形 : 以 研 究 對 象 的 健 康 訊 息 來 源 五 個 變 項 ( 醫 生 護 士 老 師 家 人 朋 友 電 視 網 路 書 本 及 報 章 雜 誌 ) 與 整 體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和 臨 床 性 概 念 角 色 性 概 念 調 適 性 概 念 安 寧 幸 福 感 概 念 等 進 行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One-way ANOVA), 並 經 scheffe s 事 後 檢 定, 結 果 發 現 在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表 4-2-12) 其 餘 皆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情 形 69
表 4-2-12 不 同 健 康 訊 息 來 源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上 ANOVA 分 析 (n=838) 變 異 變 項 名 稱 來 源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平 均 平 方 和 F 檢 定 顯 著 性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組 間 323.636 7 46.234 1.112.353 組 內 34497.114 830 41.563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組 間 167.981 7 23.997 1.071.380 組 內 18588.630 830 22.396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組 間 101.652 7 14.522 1.728.099 組 內 6973.743 830 8.402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組 間 283.455 7 40.494 2.515.015 組 內 13362.373 830 16.099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組 間 418.856 7 59.837 1.962.057 組 內 25309.707 830 30.494 *p<.05,**p<.01,***p<.001 由 以 上 研 究 結 果 可 以 得 知, 本 研 究 中 之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與 健 康 概 念 之 關 係 為 : 1. 年 齡 在 角 色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有 顯 著 差 異 2. 不 同 性 別 研 究 對 象 在 各 量 表 未 有 顯 著 差 異 3. 不 同 年 級 研 究 對 象 只 有 在 角 色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有 顯 著 差 異 4.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與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安 寧 幸 福 感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呈 低 度 正 相 關 ; 另 在 角 色 性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之 呈 低 度 負 相 關 5. 不 同 族 群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概 念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在 健 康 訊 息 來 源 研 究 對 象 之 角 色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達 顯 著 差 異 所 以, 本 研 究 之 假 設 一 不 同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上 有 顯 性 差 異 條 件 上, 獲 得 部 分 成 立 70
第 三 節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行 為 及 其 有 關 因 素 以 下 簡 述 研 究 對 象 於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之 飲 食 行 為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事 故 及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等 方 面 進 行 研 究 探 討 : 一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行 為 現 況 ( 一 ) 飲 食 行 為 1. 過 去 一 個 星 期 吃 早 餐 情 形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星 期 吃 早 餐 的 情 形 如 表 4-3-1,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在 過 去 一 星 期 每 天 都 有 吃 早 餐 685 人 (81.7%); 一 星 期 吃 4-6 天 早 餐 的 有 97 人 (11.6%); 一 星 期 吃 1-3 天 早 餐 的 有 46 人 (5.5%); 過 去 一 星 期 從 不 吃 早 餐 的 有 10 人 (1.2%) 表 4-3-1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星 期 吃 早 餐 的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 過 去 一 星 期 吃 早 餐 的 情 形 1. 都 沒 吃 10 1.2 2.1-3 天 46 5.5 3.4-6 天 97 11.6 4. 每 天 685 81.7 2. 過 去 一 個 月 裡 有 飲 用 下 列 飲 料 的 情 形 : (1) 牛 奶 ( 低 脂 全 脂 調 味 乳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星 期 飲 用 牛 奶 的 情 形 如 表 4-3-2,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顯 示 一 天 多 於 兩 次 62 人 (7.4%); 研 究 對 象 在 過 去 一 個 月 每 天 都 有 喝 牛 奶 的 有 154 人 (18.4%); 一 星 期 喝 5-6 天 牛 奶 的 有 86 人 (10.3 %); 一 星 期 喝 2-4 天 牛 奶 的 有 234 人 (27.9%); 每 週 喝 一 次 的 有 177 人 (21.1 %); 過 去 一 個 月 從 不 喝 牛 奶 的 有 125 人 (14.9%) 表 4-3-2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喝 飲 料 與 牛 奶 的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1. 過 去 一 個 月 喝 牛 奶 的 情 形 都 沒 喝 125 14.9 ㄧ 週 一 天 177 21.1 ㄧ 周 2-4 天 234 27.9 ㄧ 周 5-6 天 86 10.3 每 天 一 次 154 18.4 ㄧ 天 多 於 兩 次 62 7.4 (2) 可 樂 和 其 他 含 糖 飲 料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喝 飲 用 可 樂 或 其 他 含 糖 飲 料 的 情 形 如 表 4-3-3, 根 據 分 析 71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一 天 多 於 兩 次 55 人 (6.6%); 研 究 對 象 每 天 都 有 喝 含 糖 飲 料 或 可 樂 77 人 (9.2%); 一 星 期 喝 5-6 天 含 糖 飲 料 的 有 83 人 (9.9%); 一 星 期 喝 2-4 天 含 糖 飲 料 的 有 267 人 (31.9%); 過 去 一 個 月 從 不 喝 含 糖 飲 料 的 有 135 人 (16.1%) 表 4-3-3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喝 可 樂 和 其 他 含 糖 飲 料 的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1. 過 去 一 個 月 喝 可 樂 或 其 他 含 糖 飲 料 的 情 形 1. 都 沒 喝 135 16.1 2.ㄧ 週 一 天 221 26.4 3.ㄧ 周 2-4 天 267 31.9 4.ㄧ 周 5-6 天 83 9.9 5. 每 天 一 次 77 9.2 6.ㄧ 天 多 於 兩 次 55 6.6 總 和 838 100.0 3 過 去 一 個 月 攝 取 下 述 食 物 之 情 形 : (1) 水 果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食 用 速 食 的 情 形 如 表 4-3-4,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一 天 多 次 兩 次 130 人 (15.5%); 每 天 都 有 食 用 速 食 佔 213 人 (25.4%); 每 週 食 用 1 天 速 食 的 有 56 人 (6.7%); 每 週 5-6 天 食 用 速 食 佔 166 人 (19.8 %); 一 星 期 食 用 2-4 天 速 食 的 有 252 人 (30.1%); 過 去 一 個 月 從 不 食 用 水 果 的 有 21 人 (2.5%) 表 4-3-4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水 果 攝 取 的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水 果 攝 取 水 果 的 情 形 都 沒 ( 吃 ) 喝 21 2.5 ㄧ 週 一 天 56 6.7 ㄧ 周 2-4 天 252 30.1 ㄧ 周 56 天 166 19.8 每 天 一 次 213 25.4 ㄧ 天 多 於 兩 次 130 15.5 (2) 蔬 菜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食 用 蔬 菜 的 情 形 如 表 4-3-5,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一 天 多 次 兩 次 223 人 (22.6%); 每 天 都 有 食 用 蔬 菜 佔 329 人 (39.3%); 每 週 食 用 1 天 蔬 菜 的 有 46 人 (5.5%); 每 週 5-6 天 食 用 蔬 菜 佔 123 人 (14.7 %); 一 星 期 食 用 2-4 天 蔬 菜 的 有 99 人 (11.8%); 過 去 一 個 月 從 不 食 用 蔬 菜 72
的 有 18 人 (2.1%) 表 4-3-5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水 果 攝 取 蔬 菜 的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有 效 百 分 比 累 積 百 分 比 都 沒 ( 吃 ) 喝 18 2.1 2.1 2.1 ㄧ 週 一 天 46 5.5 5.5 7.6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ㄧ 周 2-4 天 99 11.8 11.8 19.5 一 個 月 水 果 攝 ㄧ 周 5-6 天 123 14.7 14.7 34.1 取 蔬 菜 的 情 形 每 天 一 次 329 39.3 39.3 73.4 ㄧ 天 多 於 兩 次 223 26.6 26.6 100.0 (3) 甜 食 ( 糖 果 巧 克 力 等 ): 表 4-3-6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食 用 甜 食 的 情 形 如 表 4-3-6,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一 天 多 次 兩 次 48 人 (5.7%); 每 天 都 有 食 用 甜 食 佔 67 人 (8%); 每 週 食 用 1 天 速 甜 食 有 254 人 (30.3%); 每 週 5-6 天 食 用 甜 食 佔 98 人 (11.7%); 一 星 期 食 用 2-4 天 甜 食 的 有 317 人 (37.8%); 過 去 一 個 月 從 不 食 用 甜 食 的 有 54 人 (6.4%)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攝 取 甜 食 的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攝 取 甜 食 的 情 形 都 沒 ( 吃 ) 喝 54 6.4 ㄧ 週 一 天 254 30.3 ㄧ 周 2-4 天 317 37.8 ㄧ 周 5-6 天 98 11.7 每 天 一 次 67 8.0 ㄧ 天 多 於 兩 次 48 5.7 (4) 速 食 ( 漢 堡 炸 雞 等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食 用 速 食 的 情 形 如 表 4-3-7,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一 天 多 次 兩 次 21 人 (2.5%); 每 天 都 有 食 用 速 食 佔 25 人 (3%); 每 週 食 用 1 天 速 食 的 有 25 人 (3%); 每 週 5-6 天 食 用 速 食 佔 25 人 (3%); 一 星 期 食 用 2-4 天 速 食 的 有 147 人 (17.5.3%); 過 去 一 個 月 從 不 食 用 速 食 的 有 299 人 (35.7 %) 73
表 4-3-7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攝 取 速 食 的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攝 取 速 食 的 情 形 都 沒 喝 ( 吃 ) 299 35.7 ㄧ 週 一 天 321 38.3 ㄧ 周 2-4 天 147 17.5 ㄧ 周 5-6 天 25 3.0 每 天 一 次 25 3.0 ㄧ 天 多 於 兩 次 21 2.5 ( 二 )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以 下 簡 述 研 究 對 象 在 這 學 期 以 來 使 用 下 列 物 質 的 情 形 : 1. 菸 ( 香 菸 雪 茄 或 煙 斗 ): 研 究 對 象 這 學 期 以 來 使 用 香 菸 的 情 形 如 表 4-3-8,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從 不 使 用 佔 789 人 (94.2%); 曾 經 用 過, 現 在 沒 有 用 的 有 32 人 (3.8%); 過 去 常 用, 現 在 沒 有 用 的 有 7 人 (0.8%); 偶 爾 會 使 用 有 8 人 (1%); 每 個 月 至 少 使 用 一 次 1 人 (0.1%); 幾 乎 每 天 使 用 1 人 (0.1%) 表 4-3-8 研 究 對 象 這 學 期 使 用 香 菸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研 究 對 象 這 學 期 使 用 香 菸 情 形 從 來 沒 用 過 789 94.2 曾 經 用 過 現 在 沒 有 32 3.8 過 去 常 用 現 在 沒 有 7.8 偶 爾 會 使 用 8 1.0 每 個 月 至 少 一 次 1.1 幾 乎 每 天 使 用 1.1 2. 含 酒 精 的 飲 料 ( 啤 酒 葡 萄 酒 高 梁 酒 等 ): 研 究 對 象 這 學 期 以 來 使 用 含 酒 精 的 飲 料 情 形 如 表 4-3-9,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從 不 使 用 佔 646 人 (77.1%); 曾 經 用 過, 現 在 沒 有 用 的 有 153 人 (18.3%); 過 去 常 用, 現 在 沒 有 用 的 有 14 人 (1.7%); 偶 爾 會 使 用 有 19 人 (2.3 %); 每 個 月 至 少 使 用 一 次 4 人 (5%); 每 個 星 期 至 少 用 一 次 1 人 (1%); 幾 乎 每 天 使 用 1 人 (1%) 74
表 4-3-9 研 究 對 象 這 學 期 使 用 酒 精 飲 料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研 究 對 象 這 學 期 使 用 酒 精 飲 料 情 形 從 來 沒 用 過 646 77.1 曾 經 用 過 現 在 沒 有 153 18.3 過 去 常 用 現 在 沒 有 14 1.7 偶 爾 會 使 用 19 2.3 每 個 月 至 少 一 次 4.5 1.1 每 個 星 期 至 少 會 用 一 次 幾 乎 每 天 使 用 1.1 3. 檳 榔 : 研 究 對 象 這 學 期 以 來 使 用 香 菸 的 情 形 如 表 4-3-10,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從 不 使 用 佔 798 人 (95.2%); 曾 經 用 過, 現 在 沒 有 用 的 有 24 人 (2.9%); 過 去 常 用, 現 在 沒 有 用 的 有 5 人 (6%); 偶 爾 會 使 用 有 5 人 (0.6%); 每 個 月 至 少 使 用 一 次 5 人 (0.6%); 幾 乎 每 天 使 用 1 人 (0.1%) 表 4-3-10 研 究 對 象 這 學 期 使 用 檳 榔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研 究 對 象 這 學 期 使 用 檳 榔 情 形 從 來 沒 用 過 798 95.2 曾 經 用 過 現 在 沒 有 24 2.9 過 去 常 用 現 在 沒 有 5.6 偶 爾 會 使 用 5.6 每 個 月 至 少 一 次 5.6 幾 乎 每 天 使 用 1.1 ( 三 )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 以 下 簡 述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裡 從 事 以 下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行 為 的 情 形 : 1.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 如 跳 繩 跑 步 快 走 等 ) 的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的 總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情 形 如 表 4-3-11,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每 天 至 少 運 動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以 上 佔 264 人 (31.5%);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每 週 至 少 五 到 六 天 以 上 且 運 動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以 上 有 83 人 (9.9%),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每 週 至 少 三 到 四 天 以 上 且 運 動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以 上 有 174 人 (20.8%);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每 週 至 少 一 到 二 天 以 上 且 運 動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以 上 有 268 人 (32%); 從 不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有 49 人 (5.8%) 75
表 4-3-11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的 總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的 總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從 不 如 此 49 5.8 每 週 1-2 天 268 32.0 每 週 3-4 天 174 20.8 每 週 5-6 天 83 9.9 每 天 如 此 264 31.5 2. 上 學 以 外 ( 下 課 或 週 末 ) 的 空 閒 時 間, 會 做 一 些 讓 自 己 流 汗 ( 如 打 籃 球 跑 步 ) 等 運 動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上 學 以 外 的 空 閒 時 間, 從 事 會 讓 自 己 流 汗 ( 如 打 籃 球 跑 步 ) 之 情 形 如 表 4-3-12,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每 天 至 少 運 動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以 上 佔 228 人 (27.2%);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每 週 至 少 五 到 六 天 以 上 且 運 動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以 上 有 100 人 (11.9%),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每 週 至 少 三 到 四 天 以 上 且 運 動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以 上 有 135 人 (16.1%);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每 週 至 少 一 到 二 天 以 上 且 運 動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以 上 有 235 人 (28%); 從 不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有 140 人 (16.7%) 表 4-3-12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上 學 以 外 的 空 閒 時 間, 會 做 一 些 讓 自 己 流 汗 的 運 動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上 學 以 外 的 空 閒 時 間, 會 做 一 些 讓 自 己 流 汗 的 運 動 從 不 如 此 每 週 1-2 天 每 週 3-4 天 每 週 5-6 天 140 16.7 235 28.0 135 16.1 100 11.9 每 天 如 此 228 27.2 3. 上 學 以 外 的 空 閒 時, 會 唱 歌 畫 圖 看 課 外 讀 物 彈 鋼 琴 或 吹 奏 樂 器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上 學 以 外 的 空 閒 時 間, 會 唱 歌 畫 圖 看 課 外 讀 物 彈 鋼 琴 或 吹 奏 樂 器 情 形 如 表 4-3-13,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上 學 以 外 的 空 閒 時 間, 會 唱 歌 畫 圖 看 課 外 讀 物 彈 鋼 琴 或 吹 奏 樂 器 佔 249 人 (29.7%); 每 週 至 少 五 到 六 天 以 上 上 有 89 人 (10.6%), 每 週 至 少 三 到 四 天 以 上 有 137 人 (16.3%); 每 週 至 少 一 到 二 天 以 上 有 288 人 (34.4%); 從 不 利 用 上 學 以 外 的 空 閒 時 間, 會 唱 歌 畫 圖 看 課 外 讀 物 彈 鋼 琴 或 吹 奏 樂 器 有 75 人 (8.9%) 76
表 4-3-13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上 學 以 外 的 空 閒 時 間, 會 唱 歌 畫 圖 看 課 外 讀 物 彈 鋼 琴 或 吹 奏 樂 器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上 學 以 外 的 空 閒 時, 會 唱 歌 畫 圖 看 課 外 讀 物 彈 鋼 琴 或 吹 奏 樂 器 從 不 如 此 75 8.9 每 週 1-2 天 288 34.4 每 週 3-4 天 137 16.3 每 週 5-6 天 89 10.6 每 天 如 此 249 29.7 4. 會 連 續 看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電 視 電 影 或 錄 影 帶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連 續 看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電 視 電 影 或 錄 影 帶 情 形 如 表 4-3-14,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連 續 看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電 視 電 影 或 錄 影 帶 佔 218 人 (26%); 每 週 至 少 五 到 六 天 以 上 上 有 78 人 (9.3%), 每 週 少 三 到 四 天 以 上 有 138 人 (16.5%); 每 週 至 少 一 到 二 天 以 上 有 253 人 (30.2 %); 從 不 會 連 續 看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電 視 電 影 或 錄 影 帶 151 人 (18%) 表 4-3-14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連 續 看 兩 小 時 以 上 電 視 電 影 或 錄 影 帶 情 形 (n =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會 連 續 看 兩 小 時 以 上 電 視 電 影 或 錄 影 帶 情 形 從 不 如 此 151 18.0 每 週 1-2 天 253 30.2 每 週 3-4 天 138 16.5 每 週 5-6 天 78 9.3 每 天 如 此 218 26.0 5. 會 連 續 玩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電 腦 或 電 動 玩 具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玩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電 腦 或 電 動 玩 具 情 形 如 表 4-3-15,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每 天 會 連 續 玩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電 腦 或 電 動 玩 具 佔 160 人 (19.1%); 每 週 至 少 五 到 六 天 以 上 上 有 58 人 (6.9%), 每 週 少 三 到 四 天 以 上 有 105 人 (12.2%); 每 週 至 少 一 到 二 天 以 上 有 263 人 (31.4%); 從 不 會 連 續 玩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電 腦 或 電 動 玩 具 有 252 人 (30.1%) 表 4-3-15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連 續 玩 兩 小 時 以 上 電 腦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連 續 玩 兩 小 時 以 上 電 腦 情 形 從 不 如 此 252 30.1 每 週 1-2 天 263 31.4 每 週 3-4 天 105 12.5 每 週 5-6 天 每 天 如 此 58 160 6.9 19.1 77
6. 會 跟 家 人 聊 天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跟 家 人 聊 天 情 形 如 表 4-3-16,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每 天 會 跟 家 人 聊 天 佔 434 人 (51.8%); 每 週 至 少 五 到 六 天 以 上 上 有 92 人 (11%), 每 週 少 三 到 四 天 以 上 有 98 人 (11.7%); 每 週 至 少 一 到 二 天 以 上 有 140 人 (16.7%); 從 不 會 跟 家 人 聊 天 有 74 人 (8.8%) 表 4-3-16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和 家 人 聊 天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和 家 人 聊 天 情 形 從 不 如 此 74 8.8 每 週 1-2 天 140 16.7 每 週 3-4 天 98 11.7 每 週 5-6 天 92 11.0 每 天 如 此 434 51.8 7. 會 跟 好 朋 友 聊 天 ( 或 講 電 話 傳 簡 訊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跟 好 朋 友 聊 天 ( 或 講 電 話 傳 簡 訊 ) 情 形 如 表 4-3-17,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每 天 會 會 跟 家 人 聊 天 佔 266 人 (31.7 %); 每 週 至 少 五 到 六 天 以 上 上 有 97 人 (11.7%), 每 週 少 三 到 四 天 以 上 有 98 人 (11.7 %); 每 週 至 少 一 到 二 天 以 上 有 184 人 (22.0%); 從 不 會 跟 好 朋 友 聊 天 ( 或 講 電 話 傳 簡 訊 ) 有 193 人 (23.0%) 表 4-3-17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和 朋 友 聊 天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和 朋 友 聊 天 情 形 從 不 如 此 193 23.0 每 週 1-2 天 184 22.0 每 週 3-4 天 98 11.7 每 週 5-6 天 97 11.6 每 天 如 此 266 31.7 ( 四 ) 事 故 與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以 下 簡 述 研 究 對 象 事 故 與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的 情 形 : 1. 過 馬 路 時 即 使 兩 側 沒 有 來 車, 也 會 等 綠 燈 再 通 過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過 馬 路 時 即 使 兩 側 沒 有 來 車, 也 會 等 綠 燈 再 通 過 情 形 如 表 4-3-18,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過 馬 路 時 即 使 兩 側 沒 有 來 車, 也 會 等 綠 燈 再 通 過 佔 456 人 (54.4%); 經 常 如 此 有 130 人 (15.5%), 有 時 如 此 有 108 人 (12.9%); 很 少 如 此 有 70 人 (8.4%); 從 不 會 如 此 有 74 人 (8.8%) 78
表 4-3-18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過 馬 路 時 即 使 兩 側 沒 有 來 車, 也 會 等 綠 燈 再 通 過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過 去 一 個 月 過 馬 路 時 即 使 兩 側 沒 有 來 車, 也 會 等 綠 從 不 如 此 74 8.8 燈 再 通 過 很 少 如 此 70 8.4 有 時 如 此 108 12.9 經 常 如 此 130 15.5 總 是 如 此 456 54.4 2. 不 會 在 巷 口 或 馬 路 上 追 逐 嬉 戲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不 會 在 巷 口 或 馬 路 上 追 逐 嬉 戲 情 形 如 表 4-3-19,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不 會 在 巷 口 或 馬 路 上 追 逐 嬉 戲 佔 373 人 (44.5%); 經 常 如 此 有 79 人 (9.4%), 有 時 如 此 有 106 人 (12.6%); 很 少 如 此 有 95 人 (11.3%); 從 不 會 如 此 有 185 人 (22.1%) 表 4-3-19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不 會 在 巷 口 或 馬 路 上 追 逐 嬉 戲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過 去 一 個 月 不 會 在 巷 口 或 馬 路 上 追 逐 嬉 戲 從 不 如 此 185 22.1 很 少 如 此 95 11.3 有 時 如 此 106 12.6 經 常 如 此 79 9.4 總 是 如 此 373 44.5 3. 騎 腳 踏 車 時, 會 戴 安 全 帽 與 護 具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騎 腳 踏 車 時, 會 戴 安 全 帽 與 護 具 情 形 如 表 4-3-20,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騎 腳 踏 車 時, 會 戴 安 全 帽 與 護 具 佔 206 人 (24.6 %); 經 常 如 此 有 67 人 (8%), 有 時 如 此 有 93 人 (11.1%); 很 少 如 此 有 98 人 (11.7 %); 從 不 會 如 此 有 374 人 (44.6%) 表 4-3-20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騎 腳 踏 車 時, 會 戴 安 全 帽 與 護 具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騎 腳 踏 車 時, 會 戴 安 全 帽 與 護 具 情 形 從 不 如 此 374 44.6 很 少 如 此 98 11.7 有 時 如 此 93 11.1 經 常 如 此 67 8.0 總 是 如 此 206 24.6 79
4. 乘 坐 機 車 時 會 戴 安 全 帽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乘 坐 機 車 時 會 戴 安 全 帽 情 形 如 表 4-3-21,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乘 坐 機 車 時 會 戴 安 全 帽 佔 475 人 (56.7%); 經 常 如 此 有 119 人 (14.2%), 有 時 如 此 有 105 人 (12.5%); 很 少 如 此 有 60 人 (7.2%); 從 不 會 如 此 有 79 人 (9.4%) 表 4-3-21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騎 乘 機 車 時, 會 戴 安 全 帽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過 去 一 個 月 騎 乘 機 車 時, 會 戴 安 全 帽 情 形 從 不 如 此 79 9.4 很 少 如 此 60 7.2 有 時 如 此 105 12.5 經 常 如 此 119 14.2 總 是 如 此 475 56.7 5. 會 遵 守 遊 戲 及 運 動 器 材 的 使 用 規 則 :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遵 守 遊 戲 及 運 動 器 材 的 使 用 規 則 情 形 如 表 4-3-22, 根 據 分 析 統 計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遵 守 遊 戲 及 運 動 器 材 的 使 用 規 則 佔 519 人 (61.9%); 經 常 如 此 有 125 人 (14.9%), 有 時 如 此 有 88 人 (10.5%); 很 少 如 此 有 47 人 (5.6%); 從 不 會 如 此 有 59 人 (7%) 表 4-3-22 研 究 對 象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遵 守 遊 戲 及 運 動 器 材 的 使 用 規 則 情 形 (n=838) 變 項 名 稱 頻 率 次 數 百 分 比 過 去 一 個 月 會 遵 守 遊 戲 及 運 動 器 材 的 使 用 規 則 情 形 從 不 如 此 59 7.0 很 少 如 此 47 5.6 有 時 如 此 88 10.5 經 常 如 此 125 14.9 總 是 如 此 519 61.9 二 不 同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行 為 上 之 差 別 分 析 本 研 究 為 瞭 解 不 同 年 齡 性 別 年 級 和 族 群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健 康 訊 息 來 源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行 為 ( 飲 食 行 為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事 故 及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 上 之 差 別, 分 別 以 t 檢 定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等 統 計 方 法 進 檢 驗 1. 年 齡 將 年 齡 三 個 變 項 與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總 得 分 及 各 分 量 之 得 進 行 ANOVA 相 關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年 齡 與 健 康 行 為 總 量 表 及 飲 食 行 為 分 量 表 有 顯 著 相 關 ( 表 4-3-23) 80
表 4-3-23 年 齡 與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及 各 分 量 表 得 分 之 ANOVA 相 關 分 析 (n=838) 變 項 名 稱 變 異 自 由 平 均 平 方 F 檢 顯 著 來 源 平 方 和 度 和 定 性 組 間 1187.626 3 395.875 3.836.010 健 康 行 為 總 量 表 組 內 86079.429 834 103.213 總 和 87267.055 837 組 間 209.351 3 69.784 4.652.003 飲 食 行 為 組 內 12509.838 834 15.000 總 和 12719.189 837 組 間 10.245 3 3.415 2.199.087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組 內 1295.254 834 1.553 總 和 1305.499 837 組 間 193.336 3 64.445 2.554.054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參 與 組 內 21045.027 834 25.234 總 和 21238.363 837 組 間 38.190 3 12.730.525.665 事 故 及 非 事 故 傷 害 組 內 20230.240 834 24.257 總 和 20268.430 837 2. 性 別 將 性 別 兩 個 變 項 與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總 得 分 及 各 分 量 之 得 進 行 t 檢 定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性 別 與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沒 有 顯 著 相 關, 但 在 角 色 性 健 康 概 念 呈 現 顯 著 差 異 ( 表 4-3-24) 表 4-3-24 不 同 性 別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之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分 析 (n=838) 變 異 數 相 等 的 平 均 數 相 等 的 t 檢 定 Levene 檢 定 變 項 名 稱 標 準 差 異 的 95% F 檢 顯 著 性 平 均 顯 著 性 t 自 由 度 誤 差 信 賴 區 間 定 ( 雙 尾 ) 差 異 異 下 界 上 界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1.72.19 -.994 836.32 -.44.45-1.32.432 -.998 832.20.32 -.44.44-1.32.428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5.26.02-1.35 836.18 -.44.33-1.08.20 念 -1.35 830.66.177 -.44.32-1.08.20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26.61-1.06 836.289 -.21.20 -.61.18-1.06 821.18.290 -.21.20 -.61.18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1.40.24.17 836.867.047.28 -.50.60.17 835.75.867.047.28 -.50.59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12.73.43 836.670.16.38 -.59.92.43 833.39.669.16.38 -.59.92 3. 年 級 將 年 級 兩 個 變 項 與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總 得 分 及 各 分 量 之 得 進 行 皮 爾 森 相 關 分 析, 81
結 果 發 現, 年 級 在 角 色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呈 現 顯 著 相 關 ( 表 4-3-25) 變 項 名 稱 變 異 數 相 等 的 Levene 檢 定 F 檢 顯 著 定 性 t 自 由 度 平 均 數 相 等 的 t 檢 定 顯 著 性 ( 雙 尾 ) 平 均 差 標 準 差 差 異 的 95% 信 賴 區 間 下 界 上 界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1.01.32.69 836.49.31.45 -.57 1.20.68 749.04.49.31.45 -.58 1.20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7.85.005.88 836.38.29.33 -.36.94 概 念.86 720.02.39.29.34 -.37.95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1.70.19.49 836.66.09.20 -.30.50.48 739.68.63.1.21 -.30.50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134.72.05 836.96.01.28 -.54.57.05 773.50.96.01.28 -.54.57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1.35.25 -.24 836.81 -.09.39 -.85.67 -.24 794.12.81 -.09.38 -.85.66 4. 族 群 將 族 群 四 個 變 項 與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總 得 分 及 各 分 量 之 得 進 行 ANOVA 相 關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族 群 與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總 量 表 呈 現 顯 著 相 關 ( 表 4-3-26) 表 4-3-26 不 同 年 級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之 ANOVA 檢 定 分 析 (n=838) 族 群 變 項 名 稱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平 均 平 方 和 F 檢 定 顯 著 性 組 間 676.184 2 338.092 3.260.039 健 康 行 為 總 量 表 組 內 86590.871 835 103.702 總 和 87267.055 837 組 間 67.006 2 33.503 2.211.110 飲 食 行 為 組 內 12652.182 835 15.152 總 和 12719.189 837 組 間 7.458 2 3.729 2.399.091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組 內 1298.041 835 1.555 總 和 1305.499 837 組 間 65.378 2 32.689 1.289.276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參 與 組 內 21172.984 835 25.357 總 和 21238.363 837 組 間 109.341 2 54.671 2.264.105 事 故 及 非 事 故 傷 害 組 內 20159.088 835 24.143 總 和 20268.430 837 82
5.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將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變 項 與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總 得 分 及 各 分 量 表 之 得 分 進 行 ANOVA 相 關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與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身 體 活 動 參 與 及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分 量 表 呈 現 顯 著 差 異 ( 表 4-3-27) 表 4-3-27 =838) 變 項 名 稱 健 康 行 為 總 量 表 飲 食 行 為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參 與 事 故 及 非 事 故 傷 害 不 同 富 裕 程 度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之 ANOVA 檢 定 分 析 (n 變 異 來 源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平 均 平 方 和 F 檢 定 顯 著 性 組 間 957.108 2 478.554 4.630.010 組 內 86309.947 835 103.365 總 和 87267.055 837 組 間 24.610 2 12.305.809.445 組 內 12694.579 835 15.203 總 和 12719.189 837 組 間 11.519 2 5.760 3.717.025 組 內 1293.980 835 1.550 總 和 1305.499 837 組 間 584.242 2 292.121 11.810.000 組 內 20654.121 835 24.735 總 和 21238.363 837 組 間 106.304 2 53.152 2.201.111 組 內 20162.126 835 24.146 總 和 20268.430 837 6.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將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四 個 變 項 與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總 得 分 及 各 分 量 之 得 進 行 皮 爾 森 相 關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與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及 各 行 為 分 量 表 並 沒 有 顯 著 相 關 ( 表 4-3-28) 表 4-3-28 不 同 父 母 教 育 程 度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之 ANOVA 檢 定 分 析 (n=838) 變 項 名 稱 變 異 來 源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平 均 平 方 和 F 檢 定 顯 著 性 組 間 2732.57 5 546.52 5.38.00 健 康 行 為 總 量 表 組 內 84534.48 832 101.60 總 和 87267.06 837 組 間 210.79 5 42.16 2.80.02 飲 食 行 為 組 內 12508.40 832 15.03 總 和 12719.19 837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組 間 5.22 5 1.05.67.65 83
續 表 4-3-28 不 同 父 母 教 育 程 度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之 ANOVA 檢 定 分 析 (n=838) 組 內 1300.28 832 1.57 總 和 1305.50 837 組 間 577.17 5 115.43 4.65.000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參 與 組 內 20661.20 832 24.83 總 和 21238.36 837 組 間 211.52 5 42.304 1.755.120 事 故 及 非 事 故 傷 害 組 內 20056.91 832 24.107 總 和 20268.43 837 7.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將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四 個 變 項 與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總 得 分 及 各 分 量 之 得 進 行 ANOVA 相 關 分 析, 結 果 發 現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與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及 各 行 為 分 量 表 並 沒 有 顯 著 相 關 ( 表 4-3-29) 表 4-3-29 不 同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之 ANOVA 檢 定 分 析 (n=838) 變 項 名 稱 變 異 來 源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平 均 平 方 和 F 檢 定 顯 著 性 組 間 1267.516 7 181.074 1.748.095 健 康 行 為 總 量 表 組 內 85999.538 830 103.614 總 和 87267.055 837 組 間 163.715 7 23.388 1.546.148 飲 食 行 為 組 內 12555.474 830 15.127 總 和 12719.189 837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組 間 7.945 7 1.135.726.650 組 內 1297.553 830 1.563 總 和 1305.499 837 組 間 330.368 7 47.195 1.874.071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參 組 內 20907.994 830 25.190 與 總 和 21238.363 837 組 間 110.079 7 15.726.647.717 事 故 及 非 事 故 傷 害 組 內 20158.350 830 24.287 總 和 20268.430 837 84
第 五 章 研 究 發 現 與 探 討 第 一 節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及 健 康 行 為 探 討 一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現 況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為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 以 下 稱 為 研 究 對 象 ), 從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被 研 究 者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量 表 中,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最 高, 再 者 為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和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之 分 量 表 平 均 得 分 最 低, 這 樣 的 結 果 與 葉 琇 珠 1 幸 福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最 高,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最 低, 結 果 一 致 代 表 研 究 對 象 對 於 健 康 的 認 知 並 非 只 是 沒 有 生 病 而 已, 而 是 希 望 能 對 環 境 的 改 變 有 所 調 適 及 對 角 色 性 功 能 有 所 期 待, 進 而 達 到 多 面 性 的 健 康 概 念 本 次 研 究 以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為 研 究 對 象, 這 一 時 期 的 青 少 年 會 依 照 世 俗 及 社 會 規 範 來 從 事 道 德 倫 理 判 斷, 在 學 校 遵 守 校 規 與 聽 從 師 長 指 導 ; 在 家 者 遵 循 父 母 的 期 望, 當 其 獲 得 來 自 於 同 儕 或 師 長 家 人 的 認 同 時, 自 己 也 能 從 中 獲 得 實 質 的 心 理 滿 足 WHO 於 1958 年 將 健 康 定 義 為 生 理 心 理 和 社 會 的 安 康 狀 態 (Well-being), 而 不 只 是 沒 有 疾 病 而 已 自 此 以 後, 健 康 即 被 視 為 多 層 面 及 正 向 的 概 念, 而 不 僅 只 是 沒 有 疾 病 就 可 算 是 健 康, 許 多 學 者 亦 開 始 探 討 健 康 這 個 概 念 所 包 含 的 內 涵 T. Tripp- Reimer 提 出 健 康 包 含 客 觀 及 主 觀 兩 個 層 面, 客 觀 層 面 以 疾 病 之 有 無 來 界 定 健 康 與 否, 主 觀 層 面 則 視 健 康 為 安 適 狀 態 2 Winstead-Fry(1980) 指 出 健 康 不 僅 止 於 生 理 層 面, 其 亦 涵 蓋 與 環 境 做 有 意 義 的 互 動, 感 覺 生 活 是 充 實 的 且 滿 懷 熱 誠, 並 能 自 我 成 長 3 Allen 亦 認 為 健 康 並 非 靜 止 狀 態, 而 是 一 種 生 活 方 式 存 在 方 式 與 成 長 方 式 對 Winstead-Fry 和 Allen 而 言, 健 康 乃 屬 生 活 過 程 A. M. Maglacas 提 出 健 康 的 兩 個 主 要 層 面 為 穩 定 性 (Stability) 與 健 康 潛 能 (Health Potential) 穩 定 性 是 指 維 持 生 理 心 理 和 社 會 之 平 衡 ; 健 康 潛 能 是 指 群 體 或 個 人 應 付 環 境 與 心 理 社 會 需 求 和 壓 力 的 能 力 4 Simmons 用 概 念 分 析 (Concept Analysis) 的 方 法, 綜 合 文 獻 分 析 的 結 果, 歸 納 出 健 康 的 鑑 定 屬 性 (Critical Attributes) 有 二 : 生 理 心 理 及 社 會 的 適 應 狀 態 和 自 我 實 現, 此 結 果 與 Maglacas(1988) 的 看 法 1 葉 琇 珠, 大 學 生 健 康 概 念 與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之 探 討,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社 區 護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0 2 T. Tripp-Reimer, Reconceptualizing the Construct of Health: Integrating Emic and Etic Perspectives, Research in Nursing and Health, 7 (1984), pp.101-9. 3 P. Winstead-Fry, The Scientific Method and Its Impact on Holistic Health, Advances in Nursing Science, 2 (1980), pp.1-7. 4 A. M. Maglacas, Health for All: Nursing's Role, Nursing Outlook, 36(2) (1988), pp.66-71. 85
類 似 Simmons 指 出 一 個 健 康 的 人, 應 達 到 生 理 心 理 及 社 會 之 動 態 平 衡, 並 能 發 揮 個 人 之 最 佳 潛 能, 以 獲 得 個 人 成 長 和 有 生 產 力 的 生 活 (Productive Living) 5 J.A.Smith 經 廣 泛 文 獻 查 證 後, 採 哲 學 質 問 (Philosophic Inquiry) 的 方 法, 將 健 康 的 概 念 分 成 四 個 模 式 : 臨 床 模 式 (Clinical Model) 角 色 功 能 模 式 (Role Performance Model) 適 應 模 式 (Adaptive Model) 和 幸 福 模 式 (Eudaimonistic Model) 在 臨 床 模 式 中, 健 康 被 定 義 為 沒 有 疾 病 以 及 沒 有 殘 障 的 狀 態 角 色 功 能 模 式 源 自 於 社 會 學 家, 此 模 式 認 為 每 個 人 有 許 多 的 社 會 角 色, 及 不 同 的 社 會 角 色 功 能, 不 論 個 體 是 否 有 生 理 上 的 疾 病, 只 要 能 有 效 地 完 成 其 角 色 功 能, 即 屬 於 健 康 的 人 適 應 模 式 認 為 健 康 是 個 體 能 有 彈 性 有 效 地 與 環 境 互 動, 此 種 互 動 是 一 種 適 應 行 為 疾 病 會 影 響 個 人 的 適 應 能 力, 醫 療 照 護 體 系 的 功 能 則 在 於 促 進 個 體 之 適 應 能 力 6 幸 福 模 式 的 觀 念 源 於 古 希 臘 哲 學 家 柏 拉 圖 與 亞 理 士 多 德 (Aristotle) 及 近 代 的 Maslow 理 論, 認 為 健 康 是 整 體 的 安 康 發 揮 個 人 內 在 潛 能 及 自 我 實 現 以 此 來 看, 健 康 實 為 一 多 層 面 的 概 念, 並 且 無 一 絕 對 的 定 義 7 二 不 同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上 之 差 異 分 析 ( 一 ) 年 齡 從 研 究 結 果 中 知 道 年 齡 與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之 達 到 顯 著 負 相 關, 不 過 三 組 不 同 年 齡 的 研 究 對 象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皆 接 近 5 分 ( 非 常 同 意 ), 代 表 本 研 究 中,10-13 齡 的 研 究 對 都 具 備 了 多 面 向 的 健 康 概 念 這 樣 結 果 與 Mahon 等 學 者 以 青 少 年 為 主 的 研 究 中 年 齡 與 自 覺 健 康 狀 態 無 關 相 似 8 ( 二 ) 性 別 從 男 生 女 生 兩 組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各 量 之 的 平 均 得 分 中 都 以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最 高,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之 的 平 均 得 分 在 兩 組 中 皆 偏 低, 平 均 得 分 皆 於 有 一 點 同 意 (4 分 ) 和 大 致 同 意 (5 分 ) 之 間, 顯 示 在 本 研 究 中, 男 生 和 女 生 皆 以 較 正 面 的 角 度 去 看 待 健 康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不 同 性 別 的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及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且 女 生 組 的 5 S. J. Simmons, Health: A Concept Analysi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Nursing Studies, 26(2) (1989), pp.155-161. 6 J. A. Smith, The Idea of Health: A Philosophical Inquiry, Advances in Nursing Science, 3 (1981), pp.43-50. 7. 陳 玉 敏 邱 美 汝 第 1 卷 第 3 期 老 人 照 護 之 目 標,2002 8 N. E. Mahon, A. Yarcheski, & T. J. Yarcheski, Health Consequences of Loneliness in Adolescents, Research in Nursing and Health, 16 (1993), pp. 23-31. 86
得 分 皆 高 於 男 生 組, 表 示 本 研 究 中, 研 究 對 象 之 性 別 不 同,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上 也 會 有 所 差 別, 且 女 生 的 健 康 概 念 較 男 生 為 佳 性 別 部 分 則 與 陳 政 友 王 逸 君 仇 方 娟 的 調 查 結 果 接 近 李 玉 珍 的 研 究 中 也 發 現, 國 小 高 年 級 的 女 生 在 整 體 角 色 性 知 覺 上 皆 明 顯 優 於 男 生, 代 表 女 生 比 起 男 生 更 注 意 日 常 生 活 中 應 該 要 盡 到 的 責 任 ; 及 更 盡 力 扮 演 自 己 所 該 扮 演 的 角 色 9 ( 三 ) 年 級 五 六 年 級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各 分 量 表 中 平 均 得 分 皆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最 高,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在 兩 組 平 均 得 分 中 皆 為 最 低, 顯 示 五 六 年 級 之 研 究 對 象 認 為 健 康 不 只 是 沒 有 生 病 而 已, 也 都 以 較 正 面 的 態 度 來 看 待 健 康, 並 且 具 備 多 面 向 的 健 康 概 念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不 同 年 級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上 達 顯 著 差 異 表 示 研 究 中, 研 究 對 象 的 年 級 不 同, 健 康 概 念 並 不 會 有 太 大 的 差 異 其 中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中, 五 六 年 級 之 平 均 得 分 皆 為 最 高, 表 示 本 研 究 中 之 研 究 對 象, 已 開 始 具 備 心 理 健 康 方 面 之 概 念 此 結 果 與 張 玨 等 人 (1994) 的 研 究 結 果 相 同, 隨 著 研 究 對 象 的 年 級 愈 高, 對 心 理 健 康 方 面 的 理 解 就 愈 趨 完 善 ( 四 ) 族 群 在 族 群 方 面, 從 Ross 及 Broh 的 研 究 也 發 現 男 性 黑 人 及 社 經 地 位 高 的 學 生 有 比 較 高 的 自 尊 及 內 在 控 制 的 信 念, 但 黑 人 的 自 尊 比 較 高 是 在 控 制 了 社 經 地 位 後 才 顯 現 出 來 10 然 而 Piko 及 Bak 的 研 究 匈 牙 利 孩 子 的 健 康 概 念 與 其 他 國 家 的 孩 子 進 行 比 較, 結 果 發 現 跨 文 化 上 的 相 似 11 故 本 研 究 亦 將 針 對 不 同 族 群 之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在 健 康 概 念 上 是 否 具 顯 著 差 異 整 體 而 言, 原 住 民 子 女 非 原 住 民 子 女 新 住 民 子 女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各 分 量 表 上 平 均 得 分 皆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最 高 ;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之 最 皆 為 最 低, 不 過 在 三 組 研 究 對 象 中 之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各 量 之 大 多 介 於 (3 分 ) 有 一 點 不 同 意 到 (5 分 ) 大 致 同 意, 表 示 三 組 不 同 族 群 之 研 究 對 象, 大 致 具 備 了 正 向 且 多 面 向 之 健 康 概 念 9 李 玉 珍,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學 報, 第 23 期 :161-188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行 政 與 政 策 發 展 研 究 所,2009 10 C. E. Ross, & B. A. Broh, TheRoles of Self-esteem and the Sense of Personal Control in the Academic Achievement Process, Sociology of Education, 73 (2000), pp.270-285. 11 B. F. Piko, & J. Bak, Children s Perceptions of Health and Illness: Images and Lay Concepts in Preadolescence. Health Education Research, 21(5) (2006), pp. 643-653. 87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不 同 族 群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概 念 上 是 否 有 顯 著 差 異, 然 研 究 結 果 與 紀 政 安 相 似, 表 示 本 研 究 中, 族 群 不 同 並 不 會 造 成 顯 著 性 差 異 本 研 究 欲 探 不 同 族 群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概 念 上 是 否 具 顯 著 性 差 異, 然 在 結 果 上 卻 與 Natapoff 及 Edoka 之 研 究 不 同 初 步 判 斷 原 因 可 能 為 研 究 樣 本 之 異 質 性 ( 年 級 地 域 不 同 ) 或 研 究 工 具 與 時 間 不 一 致, 導 致 統 計 結 果 上 之 差 異, 另 因 台 灣 在 族 群 人 口 上 具 有 多 樣 性, 本 研 究 僅 以 原 住 民 子 女 非 原 民 子 女 新 住 民 子 女 概 括 之, 可 能 無 法 深 入 探 討 台 灣 各 族 群 間 健 康 概 念 之 差 異, 未 來 可 視 為 研 究 深 入 探 討 之 來 源 ( 五 )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本 研 究 以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作 為 社 經 地 位 之 指 標,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在 三 組 分 量 表 之 平 均 得 分 皆 以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最 高, 但 均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胡 益 進 研 究 顯 示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同 學 或 朋 友 的 評 價 在 校 成 績 以 及 成 績 的 重 視 程 度 的 不 同 水 準 而 有 顯 著 差 異 社 經 地 位 較 高 者 有 比 較 正 向 的 健 康 概 念 ; 社 經 地 位 較 地 的 者 傾 向 於 健 康 是 沒 有 生 病 12 研 究 中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與 臨 床 性 健 概 念 並 未 達 顯 著 相 關, 但 在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角 色 性 健 康 概 念 呈 顯 著 正 向 關 ; 在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則 呈 現 負 相 關 ( 六 )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不 同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各 分 量 表 得 分 上 皆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顯 示 此 時 間 的 孩 童 可 能 因 正 邁 向 青 少 年 時 期, 對 父 母 家 庭 的 依 靠 逐 漸 降 低, 對 於 同 儕 間 的 互 相 肯 定 增 加, 加 上 媒 體 資 訊 發 達 及 受 師 長 同 儕 等 不 同 因 素 影 響, 對 於 健 康 的 看 法 不 再 只 是 受 父 母 親 影 響, 故 在 本 研 究 中 不 同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概 念 上 均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 七 ) 健 康 訊 息 來 源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在 不 同 健 康 訊 息 來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達 顯 著 差 異, 但 在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及 其 他 各 分 量 表 上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表 示 研 究 中,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的 不 同 並 不 至 於 造 成 研 究 對 象 的 健 康 概 念 有 很 大 差 異 但 因 此 次 的 研 究 健 康 訊 息 來 源 只 要 求 研 究 對 象 提 供 最 主 要 者, 故 在 健 康 訊 息 來 源 與 健 康 概 念 之 關 係, 所 呈 現 的 為 最 主 要, 然 這 並 不 代 表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訊 息 12. 胡 益 進, 健 康 促 進 與 衛 生 教 育 學 報, 第 31 期,2009 88
來 源 只 有 一 個, 未 來 可 考 量 研 究 對 象 在 所 有 健 康 訊 息 來 源 與 健 康 概 念 之 關 係 進 行 更 為 多 元 的 探 討 二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行 為 現 況 ( 一 ) 飲 食 行 為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在 早 餐 方 面 有 81.7% 的 學 童 在 過 去 的 一 個 月 中 每 天 均 有 吃 早 餐,11.6% 的 人 有 吃 早 餐 4-6 天, 顯 示 學 童 對 吃 早 餐 的 觀 念 有 正 向 的 發 展, 但 尚 有 1.2% 的 學 童 在 過 去 一 個 月 裡 每 天 都 沒 吃 早 餐, 此 部 份 有 待 再 進 一 歩 瞭 解 是 否 有 家 庭 經 濟 上 之 影 響 因 素, 另 有 25.8% 的 研 究 對 象 在 過 去 一 個 月 每 天 均 有 飲 用 牛 奶, 而 在 過 去 一 個 月 裡 每 天 均 未 飲 用 牛 奶 的 人 佔 14.9% 而 牛 奶 為 鈣 質 之 主 要 來 源, 含 有 豐 富 的 蛋 白 質 來 源, 也 最 易 為 人 體 所 吸 收 而 根 據 研 究 報 告 統 計 正 值 國 小 發 育 期 的 學 童 如 能 每 天 攝 取 1-2 杯 的 牛 奶, 可 以 促 進 其 成 長 發 育, 及 預 防 未 來 骨 質 疏 鬆 和 取 低 齲 齒 發 生 率 從 本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在 牛 奶 攝 取 方 面 有 進 步 的 空 間, 值 得 我 們 再 多 留 意 含 糖 飲 料 之 攝 取 方 面, 從 研 究 中 發 現 25.7% 的 人 每 天 飲 用 5-6 次 以 上, 根 據 中 央 研 究 院 研 究 員 潘 文 涵 調 查 飲 用 含 糖 飲 料 與 腰 圍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結 果 顯 示 不 論 男 女, 每 天 喝 不 到 一 杯 含 糖 飲 料 者, 體 重 過 重 的 風 險 (BMI 大 於 25) 是 從 不 喝 含 糖 飲 料 者 的 1.8 倍 每 天 至 少 喝 一 杯 以 上 含 糖 飲 料 的 人, 體 重 過 重 風 險 是 不 喝 者 的 1.9 倍 國 內 19 歲 到 65 歲, 尚 未 罹 患 慢 性 病 也 未 刻 意 減 肥 的 成 年 人, 男 性 近 八 成 會 喝 含 糖 飲 料, 且 其 中 17.2% 幾 乎 每 天 至 少 一 杯 以 上 ; 女 性 有 近 七 成 會 喝 含 糖 飲 料, 其 中 7% 每 天 飲 用 一 杯 以 上 Mitchell 指 出 青 少 年 飲 食 習 慣 很 容 易 受 同 儕 的 影 響 (Worehington-Roberts et al) 形 成 一 種 共 同 文 化 許 多 青 少 年 喜 歡 喝 含 糖 飲 料, 就 是 這 個 原 因 此 外, 青 少 年 看 電 視 或 上 網 的 時 間 多, 亦 會 造 成 喝 較 多 含 糖 飲 料, 而 增 加 體 重 13 本 研 究 中 有 高 達 67.6% 的 研 究 對 象, 每 週 飲 用 含 糖 飲 料 兩 次 以 上, 比 纪 政 安 ) 花 蓮 縣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概 念 及 健 康 行 為 研 究 47.7% 與 陳 素 芳 台 北 縣 林 口 鄉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之 研 究 結 果 65% 還 高, 顯 示 出 雖 然 教 育 單 位 不 斷 的 強 調 健 康 飲 食 行 為 的 重 要 性, 但 仍 不 敵 電 視 媒 體 廣 告 的 效 益, 造 成 學 童 飲 用 含 糖 飲 13 R. K. Mitchell, B. R. Agle, & D. J. Wood, Toward a Theory of Stakeholder Identification and Salience: Defining the Principle of Who and What Really Counts,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22 (1997), pp. 853-886. 89
料 的 情 形 日 趨 嚴 重, 有 待 衛 生 及 教 育 單 位 進 一 步 檢 討 改 進 14 根 據 D. Neumark-Sztainer, M. Wall, C. Perry and C. Story 研 究 指 出, 青 少 年 蔬 果 的 攝 取 量 與 家 庭 中 容 易 取 得 蔬 果 ( 張 玉 鳳, 2001) 及 對 蔬 果 味 道 的 喜 好 性 具 有 極 強 的 相 關 性, 而 研 究 中 同 時 發 現 如 果 對 青 少 年 對 蔬 果 味 道 的 喜 好 性 較 低, 但 能 因 為 容 易 取 得 蔬 果 仍 然 會 增 加 其 對 蔬 果 的 攝 取 量 ; 因 此 建 議 要 讓 青 少 年 增 加 蔬 果 的 攝 取, 需 增 加 蔬 果 的 容 易 取 得 性, 例 如 各 學 校 餐 廳 提 供 平 價 新 鮮 蔬 果 並 提 供 蔬 果 處 理 服 務, 以 增 加 青 少 年 蔬 果 攝 取 量 15 蔬 菜 水 果 中 含 有 豐 富 的 維 生 素 及 纖 維 質, 能 夠 提 供 成 長 過 程 中 的 營 養 所 須, 而 纖 維 質 更 能 幫 忙 消 化 及 預 防 便 秘 的 功 能, 本 研 究 在 過 一 個 月 中 有 40.9% 研 究 對 象 每 天 至 少 吃 一 次 水 果, 明 顯 低 於 黃 淑 貞 等 人 (55.2%) 及 纪 政 安 42.9%, 雖 然 略 高 於 衛 生 署 公 佈 1993-1996 國 民 營 養 健 康 狀 況 變 遷 調 查 資 料 中 的 40.1%, 但 若 以 均 衡 飲 食 標 準 每 日 兩 份 以 上 水 果 來 看, 達 成 的 只 有 15.5% 表 示 學 童 在 食 用 水 果 的 健 康 行 為 方 面 有 待 加 強 近 年 來, 西 方 速 食 產 品 之 盛 行, 造 成 許 多 青 少 年 食 用 速 食 的 比 例 增 高, 造 成 營 養 不 均 衡 的 現 象 Bonow et al. (2002) 在 世 界 心 臟 日 指 出 青 少 年 由 於 活 動 量 減 少 及 不 良 的 飲 食 習 慣, 如 高 熱 量 高 糖 高 飽 和 脂 肪 及 精 製 醣 類 飲 食, 其 取 代 了 傳 統 的 蔬 菜 水 果 與 全 榖 類, 而 造 成 體 重 過 重 甚 至 於 肥 胖 在 過 去 20 年 來 全 世 界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肥 胖 以 比 以 往 增 加 2-4 倍, 導 致 許 多 青 少 年 罹 患 高 血 壓 及 第 二 型 糖 尿 病, 而 發 展 為 心 臟 疾 病 腎 病 變 痛 風 等, 甚 至 出 現 脂 肪 肝 肝 硬 化 與 動 脈 硬 化 的 現 象 (National Cholesterol Education Program;Williams et al.; 郝 立 智,2003; 王 建 楠 與 吳 重 達 ) 16 而 肥 胖 的 青 少 年 約 有 70% 會 發 展 成 為 肥 胖 的 成 人, 因 此 如 何 改 正 青 少 年 的 飲 食 習 慣, 實 為 刻 不 容 緩 的 事 本 研 究 中 有 8.5% 的 研 究 對 象 在 過 去 一 個 月 中 一 週 至 少 食 用 5-6 次 的 速 食, 雖 然 較 紀 政 安 之 研 究 10.6% 及 陳 素 芬 44% 為 少, 可 能 是 因 宜 蘭 縣 蘇 澳 地 區 並 無 具 規 模 的 速 食 連 鎖 店 及 部 份 學 校 位 處 較 偏 遠 地 區, 造 成 學 童 不 易 吃 到 速 食 ( 二 )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青 少 年 成 長 過 程 常 面 臨 許 多 挑 戰, 包 括 形 成 自 我 認 同 的 獨 立 與 解 放 以 及 社 會 和 個 人 角 色 將 表 現 在 工 作 婚 姻 和 家 庭 各 方 面 應 有 的 準 備 在 發 展 歷 程 中 的 態 14. 紀 政 安, 前 引 文 15.D. Neumark-Sztainer, M. Wall, C. Perry, & M. Story, Correlates of Fruit and Vegetable Intake Among Adolescents. Findings from Project EAT, Preventive Medicine, 37(3) (2003), pp.198-208. 16. 蔡 淑 芳, 青 少 年 飲 食 問 題 與 建 議, 健 康 城 市 學 刊,2, 頁 33-44,2004 90
度 和 行 為 上, 青 少 年 可 能 會 做 許 多 嘗 試, 其 中 一 項 就 是 使 用 具 有 中 樞 神 經 作 用 的 物 質 愈 早 開 始 使 用 或 愈 快 的 速 度 從 使 用 某 種 物 質 進 展 到 使 用 另 一 種 物 質, 都 會 提 高 未 來 出 現 物 質 成 癮 的 危 險 性 在 兒 童 青 少 年 階 段, 有 無 物 質 成 癮 明 顯 的 指 標, 常 出 現 在 社 會 心 理 層 面 和 學 業 上, 包 括 出 現 家 庭 衝 突 無 法 做 好 家 庭 成 員 應 有 的 表 現 人 際 關 係 衝 突 學 業 表 現 不 佳 等, 其 它 附 屬 的 表 現 尚 包 括 出 現 偏 差 或 冒 險 行 為 注 意 力 缺 失 / 過 動 情 緒 焦 慮 和 學 習 疾 患 等 合 併 精 神 疾 病 等 因 為 青 少 年 獲 得 擁 有 與 使 用 物 質 常 是 不 合 法 的 ( 即 使 如 菸 或 酒 ) 的, 因 而 有 些 物 質 使 用 相 關 的 負 面 影 響 是 這 些 不 合 法 的 特 質 所 帶 來 的, 而 非 直 接 使 用 該 物 質 的 結 果 兒 童 和 青 少 年 前 期 者 最 容 易 受 到 媒 體 廣 告 的 影 響, 尤 其 影 響 開 始 使 用 初 階 的 門 檻 物 質 如 香 菸 主 要 的 預 防 物 質 使 用 介 入 模 式 是 著 重 於 強 化 保 護 因 子 和 降 低 危 險 因 子, 尤 其 早 期 就 針 對 可 能 增 加 物 質 成 癮 危 險 性 的 精 神 病 理 進 行 介 入, 是 預 防 早 期 即 開 始 使 用 物 質 和 發 展 物 質 成 癮 的 重 要 做 法 因 此 當 家 長 老 師 發 現 學 童 有 使 用 此 類 物 品 時, 應 適 時 給 予 關 心 協 助, 避 免 學 童 的 持 續 使 用, 造 成 成 癮 性 影 響 身 體 健 康 本 次 研 究 中, 研 究 對 象 在 香 菸 方 面 有 5.8% 的 人 曾 經 使 用, 含 酒 精 飲 料 有 22.9 % 曾 經 使 用 ; 食 用 檳 榔 有 4.8% 曾 經 使 用, 顯 示 此 區 域 學 童 在 香 菸 酒 精 檳 榔 的 使 用 方 面 仍 不 高, 但 均 具 有 好 奇 嚐 試 的 心 理 ( 三 )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在 過 去 的 研 究 指 出, 如 丁 庭 宇 林 財 丁 針 對 台 北 市 青 少 年 學 生 休 閒 活 動 的 研 究 發 現, 多 數 青 少 年 覺 得 休 閒 時 間 太 少, 這 顯 示 了 課 業 負 擔 及 升 學 壓 力 對 青 少 年 學 生 造 成 極 大 的 壓 力 雖 然 在 目 前 一 片 所 謂 休 閒 時 代 來 臨 的 口 號 聲 中, 事 實 上 青 少 年 閒 時 的 增 加 未 必 就 能 擁 有 閒 情, 青 少 年 因 為 長 期 背 負 著 升 學 制 度 的 包 袱, 反 而 不 知 如 何 善 用 休 閒 時 間, 因 此 體 力 無 法 獲 得 適 當 的 發 洩, 在 休 閒 時 間 裏 容 易 感 到 無 聊 煩 悶, 而 去 從 事 妨 礙 身 心 以 及 聚 危 險 性 的 活 動 ( 如 飆 車 吸 毒 沉 溺 賭 博 性 電 動 玩 具 等 ), 造 成 社 會 問 題 與 困 擾 17 Iso-Ahola S.E 認 為 人 們 從 事 休 閒 活 動 有 以 下 的 功 能 :1 經 由 遊 戲 與 休 閒 參 與 可 獲 得 社 會 化 經 驗 而 17 丁 庭 宇 林 財 丁, 發 表 於 台 北 市 政 府 主 辦 青 少 年 問 題 與 對 策 研 討 會,1986 91
進 入 社 會 2 藉 由 休 閒 所 增 進 的 工 作 技 能 有 助 於 個 人 的 表 現 3 可 以 發 展 並 維 持 人 際 行 為 與 社 會 互 動 技 巧 4 娛 樂 與 放 鬆 5 藉 由 有 益 的 社 會 活 動 已 增 加 人 格 的 成 長 6 避 免 怠 惰 及 反 社 會 行 為 18 規 律 運 動 習 慣 雖 然 會 隨 著 個 人 特 質 和 生 活 型 態 的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但 仍 可 從 文 獻 中 找 到 有 關 規 律 運 動 習 慣 的 界 定 方 式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1994) 在 國 民 保 健 計 畫 中, 將 規 律 運 動 習 慣 定 義 為 每 週 從 事 運 動 至 少 三 次, 且 每 次 至 少 要 有 20 分 鐘 以 上 的 運 動, 才 被 稱 為 規 律 運 動 美 國 運 動 醫 學 會 (ACSM,1990) 也 將 規 律 運 動 定 義 為 健 康 成 人 應 每 週 有 二 至 五 次 的 運 動, 每 次 運 動 持 續 20~60 分 鐘, 且 運 動 強 度 需 達 最 大 心 跳 數 之 60%~90% 或 最 大 耗 氧 量 之 50%~85% 的 有 氧 性 運 動, 以 改 善 或 維 持 心 肺 適 能 本 研 究 參 考 上 述 的 定 義, 將 每 週 從 事 至 少 3 次 以 上, 每 次 至 少 30 分 鐘, 且 運 動 完 後 心 跳 至 少 達 到 130 以 上 ( 如 跑 歩 打 球.. 等 ) 為 規 型 運 動,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有 62.2 的 研 究 對 象 在 過 去 一 個 月 中 達 到 規 律 運 動, 但 也 有 37.8 的 研 究 對 象 未 達 規 律 運 動 標 準, 其 中 有 5.8% 的 研 究 對 象 從 不 如 此 根 據 教 育 部 辦 理 台 灣 地 區 中 學 生 身 高 體 重 測 量 結 果 顯 示, 自 70 學 年 度 以 來, 學 生 的 身 高 體 重 都 有 增 高 增 重 的 趨 勢, 其 中 體 重 增 加 的 幅 度 大 於 身 高 增 高 之 幅 度, 結 果 顯 示 學 生 成 長 的 幅 度 橫 向 大 於 縱 向, 所 以 體 型 是 愈 來 愈 胖, 而 這 種 現 象 以 6-15 歲 的 學 生 最 為 顯 著 ( 吳 仁 宇 ) 19 體 適 能 與 健 康 是 發 展 及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力 之 基 本 要 件, 我 們 的 國 民 必 須 要 有 良 好 的 體 適 能, 才 能 擔 任 新 時 代 的 任 務 因 此, 培 養 學 生 規 律 的 運 動 習 慣 以 提 昇 體 適 能 水 準 就 更 加 顯 得 重 要 了 綜 合 以 上 所 說, 讓 學 童 培 養 終 身 運 動 習 慣, 且 建 立 一 個 正 確 的 體 適 能 觀 念 是 刻 不 容 緩 的 事 因 此, 除 了 實 際 的 體 育 課 程 教 學 之 外, 更 應 思 考 如 何 讓 學 習 者 培 養 終 身 運 動 習 慣, 鼓 勵 學 生 積 極 從 事 體 育 活 動, 使 學 生 及 早 養 成 規 律 運 動 習 慣, 提 昇 健 康 體 適 能, 將 是 體 育 教 學 未 來 的 研 究 重 點 之 一 休 閒 活 動 中 有 些 是 屬 於 知 識 性 較 高 者, 如 閱 讀 看 課 外 讀 物 動 植 物 或 其 他 18 S. E. Iso-Ahola., The Social Psychology of Leisure and Recreation. Dubuque, IA: Wm. C. Brown Company Publishers, 1980 19 吳 仁 宇, 學 校 實 施 學 生 體 重 控 制 之 意 義 及 重 要 性 學 生 體 重 控 制 指 導 手 冊, 教 育 部 編 印,1999 92
自 然 現 象 等, 參 與 這 些 休 閒 活 動 可 以 擴 展 個 人 的 經 驗 與 知 識 另 外 有 些 活 動 雖 然 本 身 不 具 很 高 的 知 識 性, 如 ( 唱 歌 畫 圖 彈 鋼 琴 及 吹 奏 樂 器 休 閒 活 動 ) 但 在 參 與 的 過 程 中 遇 到 問 題, 則 常 可 基 於 興 趣 或 好 奇 心, 主 動 去 尋 求 相 關 的 知 識 以 求 解 決, 故 也 具 有 增 加 新 知 識 的 功 能 本 研 究 中 有 55.2% 的 研 究 對 象 在 過 去 一 個 月 中 有 每 週 至 少 會 從 事 3-4 天 的 知 識 性 休 閒 活 動, 其 中 每 天 會 從 事 知 識 性 休 閒 活 動 的 研 究 對 象 有 27.2% 平 均 每 週 上 網 的 時 數 與 上 網 動 機 各 方 面 皆 有 顯 著 相 關, 且 相 關 係 數 皆 偏 高 上 網 時 數 僅 與 工 具 動 機 呈 負 相 關, 其 餘 皆 為 正 相 關 平 均 每 週 上 網 的 時 數 與 正 當 休 閒 呈 負 相 關 與 偏 差 行 為 學 業 適 應 不 良 人 際 適 應 不 良 網 路 成 癮 等 呈 正 相 關 20 上 網 時 間 的 長 久 為 一 相 當 重 要 之 變 項, 上 網 的 時 數 愈 久, 做 正 當 休 閒 的 次 數 愈 少, 且 會 有 愈 多 的 偏 差 行 為 與 適 應 不 良 青 少 年 接 觸 網 路 愈 久, 愈 容 易 被 網 路 所 吸 引, 進 而 沈 迷 且 放 下 人 生 中 該 進 行 的 重 要 任 務 故 若 能 針 對 上 網 時 數 以 各 種 方 式 加 以 控 制, 相 信 對 青 少 年 的 身 心 發 展 會 是 一 大 助 益 看 電 視 電 影 錄 影 帶 等 休 閒 活 動, 依 照 黃 麗 蓉 對 休 閒 活 動 之 定 義, 為 娛 樂 性 休 閒 活 動, 收 看 電 視, 對 兒 童 來 說, 其 影 響 是 正 負 皆 有 之, 因 此, 有 必 要 加 以 探 討 以 下 分 正 負 兩 方 影 響 討 論 之 : ( 一 ) 正 面 影 響 : 從 優 良 的 一 面 來 說, 現 今 電 視 節 目 ( 以 台 灣 地 區 而 言 ) 的 來 源, 從 Discovery CNN 日 本 台 等 外 語 電 視 台 或 節 目, 到 國 內 各 新 聞 台 綜 藝 台 電 影 台 購 物 台, 兒 童 所 能 接 收 與 取 得 的 資 訊 知 識 是 多 不 勝 數, 只 要 一 打 開 電 視 機, 按 下 搖 控 器 的 按 鍵, 就 能 和 世 界 同 步 接 軌 連 結, 秀 才 不 出 門, 能 知 天 下 事 對 於 現 代 兒 童 來 說, 根 本 不 是 一 個 遙 不 可 及 的 夢 想, 而 是 一 個 生 活 常 態 了, 電 視 是 一 個 知 識 寶 庫, 如 同 一 本 生 動 有 趣 的 百 科 全 書, 在 這 當 中, 他 們 可 以 :(1) 獲 取 多 元 化 知 識 : 從 新 聞 時 事 流 行 文 化 ( 音 樂 美 術 ) 人 文 史 地 到 自 然 生 態, 無 一 不 盡 20 彭 武 德, 網 路 與 青 少 年 行 為 之 研 究 兒 童 福 利 (4), 頁 185-207,2003 93
入 眼 中 (2) 拓 展 國 際 視 野 : 由 於 現 代 資 訊 傳 輸 的 發 遠, 從 國 內 到 國 外 各 種 語 言 ( 以 英 文 日 文 為 最 大 宗 ) 的 節 目, 內 容 更 廣 及 世 界 各 地, 彈 指 之 間 就 可 以 獲 取 全 球 的 資 訊 以 上 兩 者 為 生 活 在 目 前 多 元 化 講 求 國 際 化 的 社 會 與 教 育 所 強 調, 兒 童 能 獲 得 即 時 第 一 手 的 資 訊, 不 僅 有 助 其 多 元 國 際 視 野 的 形 成, 更 能 養 成 其 關 心 時 事 的 習 慣, 不 與 社 會 世 界 脫 節 ( 二 ) 負 面 影 響 1. 影 響 兒 童 的 腦 部 發 育 : (1) 思 考 能 力 降 低 : 電 視 聲 光 與 畫 面 的 刺 激, 讓 腦 部 一 直 維 持 在 較 原 始 的 區 域 運 作, 無 法 刺 激 思 考 區 域 的 發 展 幼 兒 的 腦 部 發 育, 到 了 四 歲 之 後 逐 轉 向 思 考 區 域, 腦 部 需 要 不 同 的 刺 激, 才 能 促 使 神 經 快 速 發 展, 建 立 連 結 網 路 無 法 分 辨 真 實 或 虛 幻, 立 刻 做 出 反 擊 或 逃 走 的 反 應 (2) 智 力 創 造 力 發 展 受 阻 : 以 色 彩 畫 面 輸 出 為 主 要 傳 播 媒 介 的 電 視, 降 低 對 專 司 處 理 語 言 邏 輯 的 左 腦 的 刺 激, 削 弱 了 左 腦 的 功 能, 影 響 語 言 閱 讀 分 析 能 力 的 培 養, 同 時 亦 減 少 左 右 兩 腦 之 間 的 神 經 發 展, 可 能 會 造 成 注 意 力 與 學 習 困 難 (3) 閱 讀 能 力 下 降 : 觀 看 電 視 時, 眼 睛 往 往 是 直 盯 著 電 視 螢 光 幕, 很 少 作 來 回 移 動 缺 乏 一 般 的 瀏 覽 活 動, 大 大 使 閱 讀 時 所 需 要 的 搜 尋 瀏 覽 對 焦 的 能 力 受 損 2. 價 值 觀 的 混 淆 : 即 使 目 前 台 灣 各 有 線 電 視 台 的 頻 道, 已 依 其 屬 性 : 社 教 兒 童 戲 劇 新 聞 電 影 等, 作 了 明 顯 的 區 隔, 也 有 了 普 護 輔 限 的 節 目 分 級 制, 但 仍 難 杜 絕 兒 童 接 觸 各 種 暴 力 色 情 血 腥 偏 頗 的 可 能 性, 尤 其 目 前 家 庭 的 收 視 習 慣, 仍 舊 是 兒 童 與 父 母 家 人 一 起 收 看, 在 節 目 選 擇 上 並 不 嚴 謹, 而 節 目 的 製 播, 往 往 為 了 求 高 收 視 率, 而 讓 原 本 暴 力 偏 頗 的 口 味 加 重, 如 前 一 兩 年 極 為 流 行 的 台 灣 霹 靂 火 中 惡 勢 力 劉 文 聰 的 名 言 : 我 若 是 不 爽, 我 就 會 報 仇, 我 若 報 仇 下 去, 下 一 個 要 死 啥 米 人, 我 自 己 嘛 莫 宰 羊 ( 台 語 發 音 ) 幾 乎 每 個 小 學 生 都 能 94
琅 琅 上 口, 甚 至 還 辦 了 某 些 比 賽 來 比 較 誰 背 的 流 利, 站 在 教 育 的 立 場, 讓 人 看 了 實 在 心 驚 膽 顫, 若 每 個 人 都 能 將 這 一 套 倒 背 如 流, 一 旦 真 的 遇 到 問 題, 也 依 樣 畫 葫 蘆, 很 難 不 製 造 更 多 的 社 會 問 題 除 了 電 視 節 目 之 外, 廣 告 也 是 另 一 要 角, 在 短 短 數 秒 講 求 印 象 深 刻 的 廣 告 中, 若 傳 遞 了 某 些 偏 差 的 價 值 觀, 如 性 別 刻 板 化, 強 化 了 教 育 所 立 意 破 除 的 兩 性 不 平 等 現 象, 一 旦 這 種 觀 念 深 植 其 心, 要 再 改 變 恐 怕 就 得 煞 費 苦 心 了 因 此, 部 分 電 視 節 目 或 廣 告 為 求 商 業 利 益 或 收 視 率, 往 往 忽 略 了 其 中 的 價 值 思 考, 容 易 傳 送 偏 差 的 觀 念 或 處 事 行 為 給 社 會 大 眾, 就 成 人 而 言, 未 必 能 思 及 偏 頗 細 微 之 處, 更 何 況 是 這 些 涉 世 未 深 的 兒 童 呢? 本 研 究 中 有 高 達 51.8% 的 研 究 對 象 在 過 去 一 個 月 中 每 週 看 電 視 時 間 2 小 時 以 上, 超 過 3-4 天, 其 中 更 有 19.1% 的 研 究 對 象 每 天 如 此 觀 賞 電 視 是 現 代 人 最 常 從 事 的 休 閒 活 動 之 一, 對 於 兒 童 來 說 尤 其 如 此, 電 視 幾 乎 就 是 陪 著 兒 童 成 長 的 保 姆, 而 兒 童 就 是 電 視 搖 籃 中 的 孩 子 (Children in the cradle of Television), 在 兒 童 成 長 的 過 程 中 扮 演 極 重 要 的 社 會 化 角 色, 其 正 面 影 響 是 成 就 其 多 元 國 際 的 視 界, 其 負 面 影 響 亦 是 最 為 人 所 詬 病 者 長 時 間 的 收 看, 易 直 接 或 間 接 阻 礙 兒 童 腦 部 以 及 相 關 能 力 ( 智 力 創 造 力 閱 讀 能 力 ) 的 發 展, 然 而, 我 們 卻 不 能 因 噎 廢 食, 全 面 禁 止 兒 童 收 看 電 視 節 目, 以 下 提 供 三 點 建 議 : 1. 家 庭 方 面 : 建 議 父 母 或 家 人 可 陪 同 兒 童 觀 賞 電 視, 對 於 電 視 節 目 作 篩 選 並 作 好 時 間 的 規 畫 2. 教 育 方 面 : 建 議 建 立 起 一 套 完 整 的 媒 體 教 育 課 程, 教 導 兒 童 如 何 辨 識 判 讀 媒 體 3. 新 聞 傳 播 方 面 : 建 議 可 參 考 日 本 NHK 或 美 國 Discovery 頻 道, 規 畫 兒 童 ( 尤 其 是 兩 歲 以 下 ) 專 屬 的 電 視 頻 道 及 節 目, 如 此 三 管 齊 下, 彼 此 承 擔 起 責 任, 使 兒 童 既 享 受 到 看 電 視 的 樂 趣, 同 時 也 能 避 免 電 視 所 帶 來 的 負 面 影 響, 才 是 真 正 面 對 問 題 的 解 決 之 道 21 玩 電 腦 或 電 動 玩 具 等 休 閒 活 動, 依 照 黃 麗 蓉 對 休 閒 活 動 之 定 義, 為 娛 樂 性 21 黃 麗 蓉, 桃 園 縣 市 國 中 學 生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現 況 之 相 關 研 究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台 北 市,2002 95
休 閒 活 動 本 研 究 中 有 91.8% 的 研 究 對 象 家 中 至 少 擁 有 一 部 電 腦, 根 據 美 國 網 際 網 路 安 全 技 術 工 作 小 組 (Internet Safety Technical Task Force) 發 佈 的 研 究 報 告 顯 示,Internet 和 社 交 網 路 對 未 成 年 人 的 安 全 威 脅, 社 會 大 眾 有 過 分 渲 染 之 虞 事 實 上, 真 正 會 對 未 成 年 者 造 成 影 響 的 還 是 來 自 於 同 儕, 以 及 其 本 身 的 行 為 偏 差 報 告 指 出, 兒 童 面 對 的 線 上 安 全 問 題 非 常 複 雜, 而 且 牽 涉 到 多 層 面 的 因 素, 事 實 上, 其 風 險 與 其 真 實 生 活 中 遭 遇 到 的 問 題, 沒 有 顯 著 的 差 別 同 時, 研 究 發 現, 通 常 會 在 網 路 上 發 生 危 險 行 為 的 兒 童, 在 其 實 際 生 活 中 也 都 有 一 些 問 題 存 在 本 研 究 中 之 研 究 對 象 有 38.5% 比 例, 在 過 去 一 個 月 中 每 週 玩 3-4 次 電 腦 或 電 動 玩 具 且 時 間 超 過 兩 個 小 時 以 上, 這 樣 的 結 果 不 但 容 易 造 成 視 力 受 到 傷 害, 而 且 容 易 因 身 體 長 時 間 不 動, 造 成 肥 胖 等 情 形 產 生 更 甚 者, 可 能 會 影 響 功 課 或 人 際 間 交 往 的 關 係 因 此, 在 資 訊 科 技 年 代 長 大 的 年 青 新 一 代 更 擅 長 於 科 技 及 媒 介 表 現 能 力 的 同 時, 上 一 代 還 抱 著 與 年 青 人 的 距 離 越 來 越 大 的 心 態, 慨 嘆 一 代 不 如 一 代, 硬 要 年 青 人 走 回 他 們 以 前 的 舊 路 年 青 人 則 摒 棄 上 一 代 的 教 誨 及 思 想 價 值 觀, 而 盲 目 追 求 日 新 月 異 的 科 技 以 至 社 會 思 潮 這 個 代 溝 的 分 化 正 是 兩 代 要 急 起 補 救 的 我 們 必 須 要 知 道 每 一 世 代 的 知 識 與 智 慧 必 有 值 得 保 留 與 欣 賞 之 處, 因 此 上 一 代 與 新 一 代 均 須 懂 得 傳 遞 其 知 識 與 智 慧 更 重 要 的 是, 上 一 代 須 學 習 新 的 語 言 及 媒 介, 新 一 代 則 須 了 解 怎 樣 接 受 和 欣 賞 前 人 經 驗 與 教 誨, 從 而 做 到 互 相 體 諒 及 接 納 可 行 的 辦 法 是, 父 母 教 育 工 作 者 等 先 要 明 白 青 少 年 需 要 有 自 主 的 空 間 讓 他 們 發 揮, 同 時 嘗 試 融 入 他 們 的 生 活, 從 而 引 導 他 們 例 如 父 母 可 以 陪 同 子 女 上 網 與 他 們 分 享 資 訊, 或 者 嘗 試 利 用 互 聯 網 為 雙 方 開 展 多 一 條 互 相 溝 通 的 渠 道, 增 加 話 題 若 發 現 學 童 在 校 表 現 突 然 變 差, 須 即 時 對 學 童 進 行 關 懷 瞭 解, 並 和 家 長 聯 繫, 避 免 學 童 因 沉 迷 於 虛 幻 的 網 路 世 界 無 法 自 拔 ( 四 ) 事 故 與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本 研 究 中, 研 究 對 象 在 過 去 一 個 中 每 天 總 是 或 經 常 戴 安 全 帽 騎 踏 車 或 使 用 護 具 的 比 例 佔 32.6%, 但 從 未 戴 或 很 少 載 安 全 帽 或 護 具 的 比 例 卻 高 達 56.3%,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普 遍 缺 乏 正 確 的 騎 乘 腳 踏 車 的 安 全 概 念 隨 然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位 處 較 偏 鄉 的 地 理 位 置, 但 上 下 班 時 間, 仍 有 相 當 大 的 車 潮, 並 不 代 表 學 童 們 沒 戴 安 全 帽 是 安 全 的, 故 在 此 方 面 可 能 要 靠 學 校 及 家 長 們 多 加 宣 導 正 確 的 騎 乘 腳 踏 車 觀 念, 避 96
免 於 發 生 意 外 事 故 後 才 後 悔 不 及 三 不 同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健 康 行 為 上 之 差 異 分 析 ( 一 ) 年 齡 本 次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年 齡 與 健 康 行 為 並 未 有 顯 著 相 關 可 能 為 本 研 究 對 象 年 齡 過 於 接 近, 故 與 健 康 行 為 未 有 顯 著 相 關 ( 二 ) 性 別 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不 同 性 別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上 雖 未 達 顯 著 相 關, 但 在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及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分 量 表 平 均 上 顯 著 差 異, 且 女 生 在 各 項 健 康 行 上 皆 較 男 生 為 佳 ( 三 ) 年 級 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不 同 年 級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上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但 在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分 量 表 平 均 上 呈 顯 著 差 異, 且 五 年 級 表 現 較 六 年 級 為 佳 此 結 果 與 Thirlaway 和 Benton 針 對 六 七 九 十 一 年 級 學 生 進 行 休 閒 時 間 運 動 行 為 研 究 發 現, 低 年 級 學 生 的 運 動 情 形 顯 著 高 於 高 年 級 的 學 生 ( 四 ) 族 群 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不 同 族 群 之 研 究 對 象, 雖 然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上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且 非 原 住 民 子 女 表 現 要 比 原 住 民 子 女 為 佳 在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方 面, 李 燕 鳴 劉 美 媛 周 碧 瑟 之 研 究 皆 指 出 原 住 民 學 生 比 非 原 住 民 學 生 更 常 從 事 吸 菸 飲 酒 及 嚼 檳 榔 行 為, 由 於 上 述 學 者 之 研 究 對 象 均 為 國 高 中 生, 因 此 本 研 究 亦 欲 探 討 國 小 高 年 級 原 住 民 學 童 與 非 原 住 民 學 童 在 吸 菸 喝 酒 嚼 檳 榔 行 為 上 是 否 有 差 異 ( 如 表 4-3-24) 22 結 果 發 現, 兩 族 群 之 研 究 對 象 除 了 在 吸 菸 行 為 上 達 顯 著 差 異 外, 飲 酒 及 嚼 食 檳 榔 行 為 並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不 過 族 群 為 原 住 民 子 女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吸 菸 行 為 表 現 上 較 族 群 為 非 原 住 民 子 女 為 差, 表 示 儘 管 國 小 高 年 級 原 住 民 學 童 飲 酒 嚼 檳 榔 行 為 表 現 上 與 非 原 住 民 沒 有 差 異, 但 是 吸 菸 行 為 表 現 仍 比 非 原 住 民 學 童 為 差 此 時 期 之 吸 菸 行 為 是 否 會 影 響 日 後 的 飲 酒 嚼 食 檳 榔 行 為, 則 需 縱 貫 性 之 研 究 來 驗 證 22 劉 美 媛 呂 昌 明, 大 一 學 生 健 康 行 為 現 況 及 其 相 關 因 素 之 研 究 - 以 北 部 某 大 學 學 生 為 例, 學 校 衛 生,48,19-37, 2006 97
( 五 )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與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事 故 及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分 量 表 皆 呈 現 顯 著 正 相 關, 代 表 家 庭 愈 富 裕 者,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得 分 上 及 四 個 分 量 表 得 分 愈 高 許 多 研 究 顯 示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與 兒 童 的 健 康 行 為 有 顯 著 相 關, 黃 毅 志 (1997); 陳 素 芬 (2004); ( 六 )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不 同 父 親 教 育 程 度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飲 食 行 為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分 量 表 上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 而 在 不 同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研 究 對 象 上 則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飲 食 行 為 分 量 表 上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且 從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為 大 專 大 學 以 上 學 歷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表 現 上 都 要 比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為 國 中 畢 業 者 來 的 好, 顯 示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愈 高, 在 健 康 行 為 的 表 現 方 面 愈 佳 這 樣 的 結 果 與 黃 毅 志 之 研 究 結 果 相 同, 而 張 淑 玲 之 研 究 結 果 也 發 現, 教 育 程 度 與 危 害 健 康 之 行 為 也 具 有 關 聯 性, 教 育 程 度 愈 高 者, 較 不 會 讓 自 己 陷 於 危 害 身 體 健 康 的 成 癮 行 為 中 23 綜 此, 我 們 可 以 判 斷 當 父 母 親 的 教 育 程 度 愈 高 時, 孩 子 們 接 受 到 健 康 的 觀 念 和 行 為 也 比 較 正 向 ; 反 之, 當 父 母 親 的 教 育 程 度 愈 低 時, 則 較 可 能 將 不 良 的 健 康 習 慣 及 健 康 行 為 無 意 間 傳 達 給 子 女 ( 七 ) 健 康 訊 息 來 源 本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不 同 的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之 研 究 對 象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總 得 分 上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當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為 家 人 朋 友 時, 整 體 的 健 康 行 要 要 比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為 老 師 者 佳 這 樣 的 結 果 顯 示, 即 使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將 要 進 入 青 春 期, 家 人 還 是 具 有 一 定 的 影 響 能 力 ; 另 一 方 面, 當 健 康 訊 息 來 源 為 老 師 時, 其 在 健 康 行 為 的 表 現 上 是 較 差 的, 這 或 許 和 老 師 本 身 對 於 健 康 知 識 的 不 足, 或 在 訊 息 傳 達 上 產 生 誤 差 ; 也 有 可 能 是 上 課 方 式 無 法 吸 引 同 學 注 意, 這 些 均 是 可 能 導 致 本 研 究 成 果 的 因 素 四 研 究 對 象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之 關 係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大 多 已 具 備 整 體 且 多 面 向 與 正 向 之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且 與 健 康 行 為 間 呈 現 顯 著 差 異, 與 呂 昌 明 劉 美 媛 之 研 究 結 果 相 同, 表 示 23 張 淑 玲, 台 灣 地 區 個 人 社 經 地 位 與 健 康 行 為 自 評 健 康 之 研 究,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碩 士 論 文,2006 98
研 究 對 象 的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愈 正 向, 所 呈 現 的 健 康 行 為 也 會 愈 正 向 此 外, 研 究 中 發 現 研 究 對 象 之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與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與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呈 現 正 相 關, 表 行 這 兩 種 健 概 念 得 分 愈 高, 較 不 易 出 現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因 此, 當 進 行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濫 用 教 育 時, 可 以 適 時 加 強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與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之 教 學, 讓 學 童 們 有 更 深 入 的 瞭 解 與 認 知 對 學 會 適 時 調 整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之 參 與 行 為 及 調 適 自 我 情 緒 認 識 自 己, 發 揮 自 我 潛 能 而 研 究 對 象 之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和 健 康 概 念 量 之 具 有 高 度 相 關, 唯 獨 對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呈 現 差 異, 代 表 未 來 倡 導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時, 不 應 只 從 疾 病 預 防 單 方 面 進 行 思 考, 而 是 可 以 從 鼓 勵 自 我 表 達 調 適 自 我 壓 力 面 對 生 活 負 面 衝 擊 能 力 與 社 會 參 與 等 方 面 進 行 調 整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的 行 為 已 存 在 某 些 危 機, 如 有 益 健 康 行 為 表 現 不 足 或 有 害 健 康 行 為 表 現 過 多 ; 甚 至 有 隨 著 年 齡 增 長 而 愈 趨 嚴 重 的 隱 憂 整 體 而 言, 影 響 兒 童 和 青 少 年 健 康 行 為 的 因 素 來 自 以 下 不 同 面 向 : 個 人 因 素 包 括 性 別 年 齡 人 格 特 質 學 業 成 就 溝 通 技 巧 等 ; 家 庭 因 素 包 括 家 人 關 係 家 人 互 動 父 母 管 教 處 罰 方 式 父 母 行 為 等 ; 學 校 因 素 包 括 同 儕 關 係 同 儕 行 為 團 體 歸 屬 師 生 關 係 對 學 校 認 同 等 ; 社 會 因 素 包 括 社 會 支 持 媒 體 塑 造 的 流 行 文 化 等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的 健 康 促 進 強 調 兩 個 重 要 概 念, 一 是 提 升 個 體 實 行 健 康 生 活 所 需 的 認 知 與 能 力 ; 另 一 是 提 供 個 體 實 行 健 康 生 活 所 需 的 支 持 性 環 境 在 這 兩 方 面 尚 有 許 多 極 需 檢 討 和 努 力 的 地 方, 期 待 持 續 性 的 研 究 能 提 供 有 力 的 實 證 基 礎, 落 實 健 康 政 策 和 介 入 計 畫 使 兒 童 和 青 少 年 能 健 康 快 樂 地 成 長 學 習 99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 健 康 行 為 之 重 要 預 測 變 項 為 探 討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行 為 因 素, 本 研 究 將 社 會 人 口 學 與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等 變 項 視 為 自 變 項, 共 計 有 17 個 自 變 項 進 行 健 康 行 為 進 行 分 析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以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與 健 康 概 念 變 項 來 預 測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時, 從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可 解 釋 總 變 異 量 10.21% 然 而 影 響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行 之 因 素 眾 多, 本 研 究 僅 針 對 研 究 對 象 之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及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之 間 的 關 係, 並 未 對 其 它 因 素 如 校 園 環 境 社 會 文 化 同 儕 文 化 等 進 行 探 討, 導 致 總 變 異 量 只 有 10.21% 這 個 時 期 的 學 童 即 將 進 入 青 少 年 時 期, 同 儕 間 的 影 響 力 將 逐 漸 高 於 家 庭 父 母, 故 未 來 在 進 行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間 的 變 項 關 係 時, 可 由 同 儕 關 係 間 的 影 響 進 行 著 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中 的 安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是 最 顯 著 且 具 解 釋 力 的, 預 測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時, 安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得 分 愈 高, 在 健 康 行 為 的 表 現 愈 佳 此 項 結 果 與 葉 琇 珠 (2000) 劉 美 媛 呂 昌 明 (2006) 之 研 究 結 果 相 似, 顯 示 當 學 校 從 事 衛 生 教 育 時, 除 了 利 用 相 關 衛 生 保 健 資 源 進 行 教 學 外, 也 不 能 忽 視 認 知 層 面 之 健 康 概 念, 引 導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對 健 康 的 認 知 從 沒 有 生 病 的 生 理 層 面, 進 入 追 求 心 靈 安 適 的 心 理 層 面, 具 備 正 面 的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才 能 真 正 培 養 健 康 的 行 為 性 別 為 本 研 究 探 討 影 響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健 康 行 為 因 素 之 一, 但 是 在 解 釋 健 康 行 為 總 變 異 量 時 並 未 達 顯 著 性 表 示 性 別 在 本 研 究 之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並 非 預 測 因 子 張 富 琴 (2001) 黃 淑 貞 等 (2003) 的 研 究 中 皆 發 現 性 別 可 預 測 研 究 對 象 之 健 康 行 為 ; 不 過 葉 琇 珠 (2000) 之 研 究 中 顯 示 性 別 並 非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之 預 測 因 子, 本 研 究 之 結 果 與 葉 琇 珠 之 研 究 結 果 相 似 然 而 本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性 別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的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事 故 與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分 量 表 達 到 顯 著 差 異 因 此 研 究 者 認 為 推 行 衛 生 教 育 時 應 注 意 男 女 差 別 存 在 之 現 象, 以 達 到 最 有 效 的 教 學 族 群 亦 為 本 研 究 探 討 影 響 研 究 對 象 健 康 行 為 的 因 素 之 一, 但 是 解 釋 健 康 行 為 總 變 異 量 並 未 達 顯 著 性 表 示 族 群 在 本 研 究 之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並 非 預 測 因 子 不 過 在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的 飲 食 行 為 分 量 表 上 達 顯 著 差 異, 且 族 群 為 原 住 民 子 女 者, 飲 食 行 為 較 非 原 住 民 子 女 來 得 差 此 結 果 與 黃 淑 貞 等 (2003) 之 研 究 結 果 相 近 ; 100
此 外 本 研 究 亦 發 現 族 群 為 原 住 民 子 女 者, 其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也 較 其 他 族 群 者 為 低, 較 低 的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 低 社 經 地 位 ) 容 易 導 致 家 庭 功 能 障 礙, 也 連 帶 影 響 原 住 民 學 童 之 身 心 發 展 而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亦 為 測 量 健 康 行 為 的 顯 著 因 子, 此 結 果 與 Lowry et al.(1996) 等 人 的 研 究 結 果 相 似,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愈 高, 其 健 康 行 為 愈 正 向 表 現 結 果 愈 佳 因 此 從 事 介 入 活 動 時, 應 考 量 社 經 地 位 對 健 康 行 為 的 差 異 性, 用 不 同 的 介 入 方 式 來 進 行, 避 免 因 社 經 地 位 不 同 而 導 致 健 康 不 平 等 24 健 康 訊 息 來 源 為 老 師 時, 其 在 健 康 行 為 的 表 現 上 是 較 差 的, 這 或 許 和 老 師 本 身 對 於 健 康 知 識 的 不 足, 或 在 訊 息 傳 達 上 產 生 誤 差 ; 也 有 可 能 是 上 課 方 式 無 法 吸 引 同 學 注 意, 這 些 均 是 可 能 導 致 本 研 究 成 果 的 因 素 24 M. S. Lowry, W. L. Perryman, M. S. Lynn, R. L. Westlake, & F. Julian, Counts of Northern Elephant Seals, Mirounga Angustirostris, from Large-format Aerial Photographs Taken at Rookeries in Southern California During the Breeding Season. US National Marine Fisheries Service Fishery Bulletin, 94(1996), pp.176-185. 101
第 六 章 結 論 宜 蘭 縣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總 體 健 康 概 念 來 說, 其 健 康 概 念 是 較 為 正 向 的 在 健 康 概 念 四 個 分 量 表 中, 以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分 量 表 得 分 最 高, 其 次 為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得 分 較 低, 但 是 各 分 量 表 平 均 皆 在 4 分 ~5 分 之 間 表 示 研 究 對 象 具 有 較 正 向 且 多 層 面 的 健 康 概 念 對 角 色 性 功 能 ( 社 會 心 理 ) 的 健 康 較 為 關 注 且 對 健 康 的 認 知 並 不 認 為 健 康 只 是 身 體 沒 有 疾 病 而 己 女 生 在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角 色 功 能 性 健 康 概 念 與 安 寧 幸 福 感 健 康 概 念 之 得 分 上 高 於 男 生 ; 五 年 級 在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角 色 性 臨 床 性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得 分 高 於 六 年 級 ;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與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臨 床 性 健 康 概 念 安 寧 性 健 康 概 念 呈 現 低 度 正 相 關 ; 不 同 族 群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平 均 得 分 皆 未 達 顯 著 異 健 康 訊 息 來 源 則 在 調 適 性 健 康 概 念 與 健 康 概 念 總 量 表 呈 現 顯 著 差 異 宜 蘭 縣 國 小 高 年 級 的 健 康 行 為 表 現 在 每 天 吃 早 餐 的 習 慣 上 表 現 良 好 ; 在 喝 牛 奶 吃 水 果 的 表 現 則 較 不 好 有 近 1/3 的 同 學 每 週 飲 用 牛 奶 的 次 數 不 到 一 次, 且 常 攝 取 含 糖 飲 料 ; 攝 取 速 食 的 比 例 也 稍 偏 高, 但 在 ( 香 菸 含 酒 精 飲 料 檳 榔 ) 的 頻 率 則 較 低, 有 61.2% 的 學 童 能 達 到 每 週 至 少 從 事 3 次 總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身 體 活 動 的 標 準 ; 有 近 半 數 學 童 每 週 至 少 看 3-4 天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的 電 視 電 影 及 錄 影 帶, 而 且 超 過 半 數 以 上 的 學 童 騎 腳 踏 車 時 不 戴 安 全 帽 或 護 具 本 次 研 究 結 果 有 下 列 幾 點 發 現 :1 性 別 : 在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呈 顯 著 差 異, 女 生 在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事 故 及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分 量 表 之 表 現 較 男 生 佳 2 年 級 : 在 角 色 性 功 能 健 康 概 念 呈 顯 著 差 異, 五 年 級 學 童 在 事 故 及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分 量 表 之 表 現 較 六 年 級 為 佳 3 族 群 : 在 健 康 行 為 總 量 表 呈 現 顯 著 差 異, 其 餘 則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但 在 各 項 表 現 上 五 年 級 皆 較 六 年 級 為 佳 4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 在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總 量 表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參 與 呈 顯 著 差 異 5 父 母 教 育 程 度 : 在 健 康 行 為 總 量 表 飲 食 行 為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參 與 呈 現 顯 差 異, 且 父 母 親 教 育 程 度 為 大 學 以 上 者 在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分 量 表 之 表 現 都 要 比 父 母 親 教 102
育 程 度 為 國 中 畢 業 者 來 得 佳 6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 在 各 分 量 表 上 均 未 呈 顯 著 差 異 研 究 對 象 的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與 健 康 行 為 之 間 達 顯 著 性 相 關, 健 康 概 念 得 分 越 高, 越 有 正 向 的 健 康 行 為 ( 飲 料 物 質 使 用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事 故 及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 以 社 會 人 口 學 變 項 與 健 康 概 念 變 項 來 預 測 整 體 健 康 行 為, 發 現 在 年 級 族 群 性 別 及 家 庭 富 裕 程 度 的 表 現 上, 呈 現 顯 著 性 的 差 異, 其 中 又 以 角 色 性 健 康 概 念 最 具 解 決 力 結 語 : 認 識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的 健 康 概 念 及 健 康 行 為, 才 能 深 入 瞭 解 學 童 所 重 視 的 健 康 及 安 全 問 題, 一 個 健 康 的 人, 指 的 是 身 心 都 健 康 的 人, 也 就 是 說, 一 個 人 的 健 康 應 是 指 身 軀 健 康 心 理 健 康 社 會 適 應 良 好 和 道 德 健 康 等 四 方 面 均 健 全, 才 是 一 個 真 正 健 康 的 人, 但 這 樣 的 健 康 概 念 並 未 為 社 會 大 眾 所 接 受, 但 卻 是 對 未 來 主 人 翁 的 健 康 概 念 養 成 教 育 的 重 點 如 能 配 合 學 校 衛 生 教 育 計 畫 的 實 施, 加 強 學 童 之 健 康 照 護, 提 供 國 小 健 康 與 體 育 課 程 教 材 發 展 及 衛 生 行 政 單 位 計 劃 參 考, 並 作 為 國 內 青 少 年 健 康 資 料 建 立 基 礎, 則 國 家 未 來 的 公 共 衛 生 政 策 將 更 臻 完 美 103
徵 引 文 獻 中 文 部 分 丁 庭 宇 林 財 丁, 台 北 市 青 少 年 學 生 休 閒 活 動 之 研 究 台 北 市 政 府 主 辦 青 少 年 問 題 與 對 策 研 討 會 專 輯,1986,1, 頁 2-24 于 漱, 台 北 市 20-60 歲 居 民 預 防 性 健 康 行 為 調 查 研 究, 公 共 衛 生,14(4), 1988, 頁 391-407 仇 方 娟, 探 討 南 區 五 專 學 生 的 健 康 促 進 生 活 型 態, 私 立 高 雄 醫 學 院 護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高 雄 市,1997 王 國 川, 青 少 年 健 康 行 為 潛 在 結 構 之 探 討 師 大 學 報, 第 41 期 (1996 年 ), 頁 177-208 王 逸 君,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學 生 運 動 態 度 運 動 行 為 與 健 康 生 活 晶 質 關 係 之 研 究,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體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未 出 版, 台 北 市,2007 吳 仁 宇, 學 校 實 施 學 生 體 重 控 制 之 意 義 及 重 要 性 學 生 體 重 控 制 指 導 手 冊, 教 育 部 編 印,1999 李 玉 珍,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生 子 職 角 色 知 覺 與 親 子 關 係 之 研 究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學 報,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國 民 教 育 研 究 所, 第 23 期, 頁 161-188,2009 李 茂 興 譯, 教 學 心 理 學 -Lefrançois, G. R. 原 著,( 台 北 市 : 弘 智 文 化,1998) 李 逢 堅, 青 少 年 網 路 聊 天 室 使 用 文 化 之 研 究, 台 灣 社 會 學 會 年 會 暨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2001 李 煥 鈞, 台 中 縣 居 民 吸 菸 飲 酒 嚼 檳 榔 行 為 與 其 它 健 康 行 為 之 相 關 性 及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台 中 健 康 暨 管 理 學 院 健 康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4 李 蘭, 健 康 促 進, 載 於 陳 拱 北 預 防 醫 學 基 金 會 ( 主 編 ), 公 共 衛 生 學, 台 北 : 巨 流,1988 卓 美 玲, 中 小 學 網 路 學 習 之 使 用 與 滿 足 發 表 於 清 大 2001 網 路 與 社 會 研 討 會 文 章,2001 周 健 林, 網 路 新 一 代 年 青 人 - 數 碼 年 代 社 會 化 帶 來 的 啟 示, 科 技 發 展 與 人 文 重 建 研 討 會, 法 鼓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主 辦,2001 姜 逸 群 呂 槃 江 永 盛 黃 雅 文, 民 眾 的 健 康 意 識 及 中 老 年 病 之 預 防 健 康 行 為 調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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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附 錄 一 : 研 究 工 具 授 權 使 用 同 意 書 111
附 錄 二 : 調 查 問 卷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概 念 對 其 行 為 影 響 研 究 正 式 問 卷 親 愛 的 同 學 你 好 : 首 先 誠 摯 地 感 謝 你 幫 我 們 完 成 這 份 重 要 的 問 卷, 這 份 問 卷 的 目 的 是 希 望 瞭 解 各 位 對 健 康 的 看 法, 以 提 供 學 校 衛 生 計 畫 及 健 康 教 育 課 程 製 定 之 參 考 此 份 問 卷 採 不 記 名 方 式, 每 個 問 題 的 答 案 無 所 謂 對 或 錯, 請 依 照 你 的 看 法 逐 題 填 寫 即 可 這 份 問 卷 所 得 到 的 結 果, 我 們 會 加 以 保 密, 所 以 請 同 學 放 心 的 作 答 再 次 感 謝 各 位 的 合 作 敬 祝 身 體 健 康 學 業 進 步! 佛 光 大 學 未 來 學 研 究 所 指 導 教 授 姜 新 立 博 士 研 究 生 陳 靖 忠 敬 上 中 華 民 國 一 年 十 月 月 第 一 部 分 : 基 本 資 料 ( 請 在 適 合 的 打 ) 1 年 齡 : (1)10 歲 (2)11 歲 (3)12 歲 (4)13 歲 2 性 別 : (1) 男 生 (2) 女 生 3 年 級 : ( 五 年 級 ) ( 六 年 級 ) 4 父 親 族 群 : (1) 原 住 民 (2) 非 原 住 民 (3) 外 藉 人 士 5 母 親 族 群 : (1) 原 住 民 (2) 非 原 住 民 (3) 外 藉 人 士 6 父 親 的 教 育 程 度 : (1) 小 學 畢 業 (2) 國 中 畢 業 (3) 高 中 高 職 畢 業 (4) 專 科 或 大 學 畢 業 (5) 研 究 所 或 以 上 (6) 沒 念 書 (7) 不 知 道 7 母 親 的 教 育 程 度 : (1) 小 學 畢 業 (2) 國 中 畢 業 (3) 高 中 高 職 畢 業 (4) 專 科 或 大 學 畢 業 (5) 研 究 所 或 以 上 (6) 沒 念 書 (7) 不 知 道 8 請 問 你 家 裡 有 汽 車 貨 車 或 是 卡 車 嗎? (1) 沒 有 (2) 一 台 (3) 兩 台 或 更 多 9 過 去 一 年 裡, 你 跟 家 人 在 放 假 時 出 去 玩 過 幾 次? (1) 沒 有 (2) 一 次 (3) 兩 次 (4) 兩 次 以 上 10 請 問 你 過 去 有 自 己 的 房 間 嗎? (1) 沒 有 (2) 有 11 請 問 你 家 中 有 幾 台 電 腦 ( 桌 上 型 電 腦 筆 記 型 電 腦 )? (1) 沒 有 (2) 一 台 (3) 兩 台 (4) 多 於 兩 台 12 健 康 訊 息 的 來 源 ( 請 勾 選 最 主 要 的 來 源 ): (1) 醫 生 護 士 (2) 老 師 (3) 家 人 (4) 朋 友 ( 同 學 ) (5) 電 視 (6) 網 路 (7) 書 本 報 章 雜 誌 (8) 其 他 : 112
第 二 部 份 : 健 康 概 念 量 表 說 明 : 以 下 是 關 於 健 康 的 描 述, 從 1 分 表 示 非 常 不 同 意, 到 6 分 表 示 非 常 同 意, 請 依 你 自 己 的 看 法 圈 選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的 程 度 有 非 大 一 有 常 致 點 一 大 非 不 不 不 點 致 常 同 同 同 同 同 同 意 意 意 意 意 意 健 康 就 是 / 健 康 的 人 是 指 : 1 感 覺 快 活 自 由 自 在 1 2 3 4 5 6 2 能 夠 適 應 週 遭 環 境 的 改 變 1 2 3 4 5 6 3 能 完 成 日 常 生 活 該 做 的 事 1 2 3 4 5 6 4 沒 有 生 病 的 症 狀 1 2 3 4 5 6 5 能 夠 做 我 必 須 要 做 的 事 1 2 3 4 5 6 6 不 需 要 看 醫 師 1 2 3 4 5 6 7 很 有 創 意 的 過 生 活 1 2 3 4 5 6 8 能 適 應 生 活 上 的 改 變 1 2 3 4 5 6 9 以 高 昂 興 緻 和 熱 忱 迎 接 每 一 天 1 2 3 4 5 6 10 能 應 付 外 來 的 壓 力 1 2 3 4 5 6 11 能 夠 依 環 境 的 需 要 做 改 變 和 調 適 1 2 3 4 5 6 12 沒 有 生 病 1 2 3 4 5 6 13 實 現 自 己 最 高 的 理 想 1 2 3 4 5 6 14 能 盡 到 日 常 生 活 的 責 任 1 2 3 4 5 6 15 以 自 己 最 滿 意 的 方 式 生 活 1 2 3 4 5 6 16 能 夠 依 事 情 的 實 際 狀 況 做 調 適, 而 不 強 求 1 2 3 4 5 6 17 不 需 要 使 用 任 何 藥 物 1 2 3 4 5 6 18 能 應 付 週 遭 環 境 的 改 變 1 2 3 4 5 6 19 能 夠 盡 到 自 己 身 為 兒 女 朋 友 學 生 等 應 盡 的 責 任 1 2 3 4 5 6 20 發 揮 個 人 全 部 的 潛 能 1 2 3 4 5 6 21 沒 有 身 體 或 心 理 上 的 毛 病 1 2 3 4 5 6 22 行 為 表 現 能 達 到 自 己 所 預 期 的 層 次 1 2 3 4 5 6 23 不 被 一 般 性 的 壓 力 所 擊 倒 1 2 3 4 5 6 24 身 心 功 能 處 在 最 佳 狀 況 1 2 3 4 5 6 113
第 三 部 分 : 健 康 行 為 問 卷 ( 一 ) 飲 食 行 為 1. 過 去 一 個 星 期 裡, 你 吃 了 幾 天 早 餐? (1) 都 沒 有 吃 (2)1-3 天 (3)4-6 天 (4) 每 天 2. 過 去 一 個 月 (30 天 ) 裡, 你 喝 了 幾 天 下 列 的 飲 料? 1 牛 奶 ( 低 脂 全 脂 調 味 乳 ) 2 可 樂 或 其 他 含 糖 飲 料 都 沒 有 喝 一 週 一 次 一 週 2-4 次 一 週 5-6 次 每 天 一 次 一 天 多 於 兩 次 3. 過 去 一 個 月 (30 天 ) 裡, 你 吃 了 幾 天 下 列 的 食 物? 都 沒 有 喝 一 週 一 次 一 週 2-4 次 一 週 5-6 次 每 天 一 次 一 天 多 於 兩 次 1 水 果 2 蔬 菜 3 4 甜 食 ( 糖 菓 巧 克 力 蛋 糕 餅 乾 ) 速 食 ( 漢 堡 熱 狗 炸 雞 薯 條 ) 114
( 二 ) 物 質 使 用 行 為 請 就 下 面 所 列 物 質, 勾 選 你 這 學 期 以 來 的 使 用 情 形? 從 曾 經 來 用 沒 過, 用 現 在 過 沒 有 用 過 去 常 用, 現 在 沒 有 用 偶 爾 會 使 用 每 個 月 至 少 用 一 次 每 個 星 期 至 少 用 一 次 幾 乎 每 天 使 用 1 菸 ( 香 菸 雪 茄 或 煙 斗 ) 2 含 酒 精 的 飲 料 ( 啤 酒 葡 萄 酒 高 梁 酒 等 ) 3 檳 榔 ( 三 ) 身 體 活 動 與 休 閒 活 動 參 與 行 為 過 去 一 個 月 (30 天 ) 裡, 你 從 事 了 幾 天 下 列 的 行 為? 1 從 事 身 體 活 動 ( 如 跑 步 快 走 跳 繩 打 球 騎 腳 踏 車 游 泳 ) 的 總 時 間 超 過 30 分 鐘 從 不 如 此 每 週 1 到 2 天 每 週 3 到 4 天 每 週 5 到 6 天 每 天 都 如 此 2 上 學 以 外 ( 下 課 或 週 末 假 日 ) 的 空 閒 時 間, 我 會 做 一 些 讓 我 流 汗 ( 如 打 籃 球 跑 步 ) 的 運 動 3 上 學 以 外 ( 下 課 或 週 末 假 日 ) 的 空 閒 時 間, 我 會 唱 歌 畫 圖 看 課 外 讀 物 彈 鋼 琴 吹 奏 樂 器 4 我 會 連 續 看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電 視 電 影 或 錄 影 帶 5 我 會 連 續 玩 兩 小 時 以 上 的 電 腦 或 電 動 玩 具 6 我 會 跟 家 人 聊 天 7 我 會 跟 好 朋 友 聊 天 ( 或 講 電 話 傳 簡 訊 ) 115
( 四 ) 事 故 及 非 事 故 傷 害 行 為 從 不 如 此 很 少 如 此 有 時 如 此 經 常 如 此 總 是 如 此 1 過 馬 路 時 即 使 兩 側 沒 有 來 車, 我 也 會 等 綠 燈 再 通 過 2 我 不 會 在 巷 口 或 馬 路 上 追 逐 嬉 戲 3 騎 腳 踏 車 時, 我 會 戴 安 全 帽 與 護 具 4 乘 坐 機 車 時, 我 會 戴 安 全 帽 5 我 會 遵 守 遊 戲 及 運 動 器 材 的 使 用 規 則 感 謝 你 耐 心 的 作 答, 請 你 再 檢 查 一 遍 以 確 定 沒 有 漏 填 的 地 方 由 衷 感 謝 你 所 提 供 的 寶 貴 意 見! 116
親 愛 的 老 師 您 好 : 國 小 高 年 級 學 童 健 康 概 念 對 其 行 為 影 響 研 究 問 卷 施 測 須 知 首 先 誠 摰 地 感 謝 您 願 意 協 助 我 們 進 行 這 份 問 卷 的 施 測, 這 份 問 卷 的 目 的 是 希 望 瞭 解 學 生 對 健 康 的 看 法 ; 以 及 學 生 健 康 行 為 的 調 查, 以 提 供 學 校 衛 生 計 畫 及 健 康 教 育 課 程 制 定 之 參 考 此 份 問 卷 採 不 記 名 方 式, 請 提 醒 學 生 不 要 在 問 卷 上 寫 下 自 己 的 班 號 座 號 姓 名, 每 個 問 題 的 答 案 無 所 謂 對 或 錯, 問 題 的 回 答 全 為 單 選, 煩 請 告 知 學 填 答 時 不 要 在 同 題 勾 選 兩 個 答 案 基 本 資 料 的 4 5 題, 有 關 父 母 親 族 群 非 原 住 民 的 定 義 是 ; 當 父 母 親 不 是 原 住 民 也 不 是 外 籍 人 士 的 時 候, 即 為 非 原 住 民 基 本 資 料 的 12 題, 有 關 健 康 資 訊 的 來 源, 此 題 為 單 選, 請 學 生 勾 選 最 主 要 的 健 康 資 訊 來 源 健 康 資 訊 概 念 量 表 是 關 於 健 康 的 描 述, 請 學 生 依 照 他 對 問 題 的 看 法, 圈 選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程 度 如 : 健 康 是 指 1 感 覺 快 活, 自 由 自 在, 覺 得 非 常 同 意 時 即 圈 選 該 題 的 6, 以 此 類 推 問 卷 施 測 的 時 間 約 為 15-20 分 鐘, 當 學 生 填 答 完 時, 請 提 醒 他 再 檢 查 一 遍 以 確 定 沒 有 漏 答 的 地 方, 由 衷 感 謝 老 師 的 配 合 協 助! 敬 祝 身 體 健 康 事 業 進 步! 佛 光 大 學 未 來 學 研 究 所 指 導 教 授 姜 新 立 博 士 研 究 生 陳 靖 忠 敬 上 中 華 民 國 一 年 十 月 117
附 錄 三 :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民 小 學 各 校 學 生 人 數 統 計 表 南 安 國 小 班 級 數 合 計 一 年 級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四 年 級 五 年 級 六 年 級 16 班 3 班 2 班 3 班 2 班 3 班 3 班 學 生 數 324 人 男 26 男 20 男 31 男 22 男 28 男 37 女 25 女 18 女 31 女 21 女 30 女 35 蘇 澳 班 級 數 合 計 一 年 級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四 年 級 五 年 級 六 年 級 28 班 5 班 4 班 4 班 5 班 5 班 5 班 學 生 數 705 人 男 64 男 52 男 46 男 52 男 73 男 68 女 55 女 50 女 61 女 62 女 57 女 65 蓬 萊 國 小 級 數 合 計 一 年 級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四 年 級 五 年 級 六 年 級 6 班 1 班 1 班 1 班 1 班 1 班 1 班 學 生 數 102 人 男 6 男 8 男 12 男 12 男 6 男 6 女 14 女 7 女 8 女 6 女 13 女 4 岳 明 國 小 班 級 數 合 計 一 年 級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四 年 級 五 年 級 六 年 級 6 班 1 班 1 班 1 班 1 班 1 班 1 班 學 生 數 70 人 男 9 男 4 男 5 男 4 男 6 男 4 女 6 女 7 女 8 女 6 女 4 女 7 馬 賽 國 小 班 級 數 合 計 一 年 級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四 年 級 五 年 級 六 年 級 27 班 4 班 4 班 5 班 5 班 4 班 5 班 學 生 數 709 人 男 51 男 48 男 61 男 58 男 62 男 79 女 44 女 52 女 63 女 65 女 51 女 75 育 英 國 小 班 級 數 合 計 一 年 級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四 年 級 五 年 級 六 年 級 12 班 2 班 2 班 2 班 2 班 2 班 2 班 學 生 數 250 人 男 14 男 15 男 27 男 23 男 25 男 28 女 15 女 17 女 25 女 23 女 24 女 14 士 敏 國 小 班 級 數 合 計 一 年 級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四 年 級 五 年 級 六 年 級 6 班 1 班 1 班 1 班 1 班 1 班 1 班 學 生 數 110 人 男 9 男 9 男 8 男 9 男 10 男 7 女 3 女 9 女 8 女 15 女 14 女 9 永 樂 國 小 級 數 合 計 一 年 級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四 年 級 五 年 級 六 年 級 6 班 1 班 1 班 1 班 1 班 1 班 1 班 學 生 數 76 人 男 8 男 5 男 6 男 6 男 6 男 6 女 6 女 5 女 6 女 7 女 7 女 8 118
附 錄 四 :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國 民 小 學 問 卷 發 出 學 校 及 人 數 統 計 表 校 名 南 安 國 小 蘇 澳 國 小 蓬 萊 國 小 岳 明 國 小 馬 賽 國 小 育 英 國 小 士 敏 國 小 永 樂 國 小 合 計 班 級 數 五 六 年 級 五 六 年 級 五 六 年 級 五 六 年 級 五 六 年 級 五 六 年 級 五 六 年 級 五 六 年 級 人 數 6 班 10 班 2 班 2 班 9 班 4 班 2 班 2 班 37 班 學 生 數 男 65 男 141 男 12 男 10 男 141 男 53 男 17 男 12 女 65 女 122 女 17 女 11 女 126 女 38 女 23 女 15 868 人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