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行 概 况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作 出 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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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制 定 人 员 : 龚 萍 经 营 与 教 研 室 副 教 授 余 虹 经 营 与 教 研 室 讲 师 执 笔 人 : 龚 萍 审 核 部 门 : 药 学 院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实 施 部 门 : 经 营 与 教 研 室 批 准 部 门 : 教 务 处

(1) 具 有 药 物 制 剂 生 产 及 车 间 管 理 知 识 (2) 具 有 本 专 业 类 别 高 技 能 专 门 人 才 所 必 需 的 基 础 理 论 知 识 和 人 文 知 识 (3) 具 有 本 专 业 所 必 需 的 公 共 英 语 知 识 和 专 业 英 语 知 识 (4)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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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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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书 及 其 摘 要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并 对 本 报 告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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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品 概 論 - 食 品 加 工 行 業 的 認 識 一 食 品 與 食 物 食 品 是 提 供 人 體 營 養 的 主 要 來 源, 大 部 分 來 自 於 農 業 產 物 的 有 機 物, 各 種 食 品 有 其 不 同 的 營 養 成 分 與 特 性 食 品 與 食 物 之 意 義 有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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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食 堂 许 可 法 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 主 席 令 第 27 号,2015 年 修 正 ) 第 三 十 五 条 国 家 对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实 行 许 可 制 度 从 事 食 品 生 产 食 品 销 售 餐 饮 服 务, 应 当 依 法 取 得 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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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Shouxiangu Pharmaceutical Co., Ltd. ( 武 义 县 壶 山 街 道 商 城 路 10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住 所 :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16-26 层 )

发 行 概 况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本 次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总 量 不 超 过 3,495.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发 行 股 数 :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00%, 其 中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不 超 过 3,495.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不 超 过 1,747.5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 发 行 价 格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 拟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期 : 1.00 元 元 / 股 万 股 年 月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4 月 3 日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寿 仙 谷 投 资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股 份 流 通 限 制 及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公 司 股 票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还 承 诺 :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本 人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若 发 生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情 况, 仍 将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2 公 司 股 东 孙 树 林 汉 鼎 宇 佑 润 铭 投 资 恒 晋 投 资 力 鼎 投 资 钟 山 天 翊 1-1-2

赛 盛 投 资 谢 华 宝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3 公 司 股 东 李 建 淼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4 公 司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孙 科 郑 化 先 徐 涛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发 行 人 股 票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上 述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本 人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持 股 变 动 及 申 报 工 作 将 严 格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若 发 生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情 况, 仍 将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5 公 司 监 事 徐 子 贵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本 人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持 股 变 动 及 申 报 工 作 将 严 格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若 发 生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1-1-3

情 况, 仍 将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6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刘 国 芳 宋 泳 泓 王 瑛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发 行 人 股 票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上 述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本 人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持 股 变 动 及 申 报 工 作 将 严 格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若 发 生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情 况, 仍 将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1-1-4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专 业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1-1-5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仅 对 需 投 资 者 特 别 关 注 的 公 司 风 险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进 行 提 醒 敬 请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风 险 因 素 章 节 的 全 部 内 容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下 列 重 大 事 项 : 一 股 份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承 诺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寿 仙 谷 投 资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公 司 股 票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还 承 诺 :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本 人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若 发 生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情 况, 仍 将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2 公 司 股 东 孙 树 林 汉 鼎 宇 佑 润 铭 投 资 恒 晋 投 资 力 鼎 投 资 钟 山 天 翊 赛 盛 投 资 谢 华 宝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3 公 司 股 东 李 建 淼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1-1-6

4 公 司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孙 科 郑 化 先 徐 涛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发 行 人 股 票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上 述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本 人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持 股 变 动 及 申 报 工 作 将 严 格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若 发 生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情 况, 仍 将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5 公 司 监 事 徐 子 贵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本 人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持 股 变 动 及 申 报 工 作 将 严 格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若 发 生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情 况, 仍 将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6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刘 国 芳 宋 泳 泓 王 瑛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发 行 人 股 票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上 述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1-1-7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本 人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持 股 变 动 及 申 报 工 作 将 严 格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若 发 生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情 况, 仍 将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二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公 司 股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经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股 票 自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一 旦 出 现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每 股 净 资 产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数 年 末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下 同 ) 情 形 时 ( 若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与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不 具 可 比 性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下 同 ), 公 司 将 采 取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等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1 发 行 人 回 购 股 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后, 公 司 将 依 据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公 司 部 分 股 份, 并 履 行 相 应 的 程 序 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回 购 决 议 公 告 后 的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不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回 购 方 案 可 以 不 再 实 施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高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回 购 股 份 的 方 式 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要 约 方 式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如 某 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多 次 触 发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 不 包 括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依 据 本 预 案 实 施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期 间 及 实 施 完 毕 当 轮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并 公 告 日 开 始 计 算 的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1-1-8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情 形 ) 的, 公 司 可 以 继 续 采 取 回 购 股 份 的 措 施, 但 应 遵 循 下 述 原 则 : (1) 单 次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高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的 10%; (2) 单 一 会 计 年 度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合 计 不 超 过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的 30% 超 过 上 述 标 准 的, 本 项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在 当 年 度 不 再 继 续 实 施 但 如 下 一 年 度 继 续 出 现 稳 定 股 价 情 形 的, 公 司 将 继 续 按 照 上 述 原 则 执 行 2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股 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且 公 司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 以 公 司 公 告 的 实 施 完 毕 日 为 准 ) 后 的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如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则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将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制 定 增 持 股 份 方 案 如 公 司 公 告 增 持 方 案 后 的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不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增 持 方 案 可 以 不 再 实 施 如 某 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多 次 触 发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 不 包 括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依 据 本 预 案 实 施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期 间 及 实 施 完 毕 当 轮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并 公 告 日 开 始 计 算 的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情 形 ) 的, 控 股 股 东 将 继 续 采 取 增 持 股 份 的 措 施, 但 应 遵 循 下 述 原 则 : (1) 单 次 用 于 增 持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低 于 控 股 股 东 最 近 一 次 自 公 司 获 得 的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的 20%; (2) 单 一 会 计 年 度 用 于 增 持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合 计 不 超 过 控 股 股 东 最 近 一 次 自 公 司 获 得 的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的 50% 超 过 上 述 标 准 的, 本 项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在 当 年 度 不 再 继 续 实 施 但 如 下 一 会 计 1-1-9

年 度 继 续 出 现 稳 定 股 价 情 形 的, 控 股 股 东 将 继 续 按 照 上 述 原 则 执 行 3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股 份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触 发 且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股 价 稳 定 方 案 实 施 完 毕 ( 以 公 司 公 告 的 实 施 完 毕 日 为 准 ) 后 的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如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则 公 司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制 定 增 持 股 份 方 案 如 公 司 公 告 增 持 方 案 后 的 下 一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不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增 持 方 案 可 以 不 再 实 施 如 某 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多 次 触 发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 不 包 括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依 据 本 预 案 实 施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期 间 及 实 施 完 毕 当 轮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并 公 告 日 开 始 计 算 的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情 形 )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继 续 采 取 增 持 股 份 的 措 施, 但 应 遵 循 下 述 原 则 : (1) 单 次 用 于 增 持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低 于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任 职 期 间 的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从 公 司 领 取 的 税 后 薪 酬 的 10%; (2) 单 一 会 计 年 度 用 于 增 持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合 计 不 超 过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在 任 职 期 间 的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从 公 司 领 取 的 税 后 薪 酬 的 30% 超 过 上 述 标 准 的, 本 项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在 当 年 度 不 再 继 续 实 施 但 如 下 一 年 度 继 续 出 现 稳 定 股 价 情 形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继 续 按 照 上 述 原 则 执 行 若 公 司 新 聘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公 司 将 要 求 该 等 新 聘 任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公 司 上 市 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作 出 的 上 述 承 诺 4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的 约 束 措 施 发 行 人 未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寿 仙 谷 投 资 未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将 在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1-1-10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如 果 未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其 将 在 前 述 事 项 发 生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停 止 在 发 行 人 处 获 得 股 东 分 红, 同 时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将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时 为 止 公 司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将 在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如 果 未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其 将 在 前 述 事 项 发 生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停 止 在 发 行 人 处 领 取 薪 酬 或 津 贴, 同 时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时 为 止 三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关 于 招 股 说 明 书 真 实 准 确 及 完 整 的 承 诺 ( 一 ) 发 行 人 的 相 关 承 诺 及 约 束 措 施 寿 仙 谷 承 诺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如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自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前 述 情 形 之 日 起 的 20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司 将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审 议 回 购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的 计 划 并 通 知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表 决, 回 购 计 划 的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回 购 方 式 回 购 期 限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回 购 价 格 不 低 于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价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上 述 发 行 价 格 将 做 相 应 调 整 如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该 等 损 失 的 赔 偿 金 额 以 投 资 者 实 际 发 生 的 直 接 损 失 为 限, 具 体 的 赔 偿 标 准 赔 偿 主 体 范 围 赔 偿 金 额 等 细 节 内 容 待 上 述 情 形 实 际 发 生 时, 以 最 终 确 定 的 赔 偿 方 案 为 准 如 公 司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则 公 司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如 果 因 未 1-1-11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二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相 关 承 诺 及 约 束 措 施 1 控 股 股 东 的 相 关 承 诺 及 约 束 措 施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承 担 民 事 赔 偿 责 任,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具 体 的 赔 偿 标 准 赔 偿 主 体 范 围 赔 偿 金 额 等 细 节 内 容 待 上 述 情 形 实 际 发 生 时, 依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赔 偿 方 案 为 准 本 公 司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则 本 公 司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发 行 人 有 权 将 应 付 本 公 司 的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暂 时 扣 留, 直 至 本 公 司 实 际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义 务 为 止 ;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导 致 发 行 人 或 投 资 者 遭 受 经 济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予 以 赔 偿 2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相 关 承 诺 及 约 束 措 施 如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本 人 将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 如 有 )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承 担 民 事 赔 偿 责 任,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具 体 的 赔 偿 标 准 赔 偿 主 体 范 围 赔 偿 金 额 等 细 节 内 容 待 上 述 情 形 实 际 发 生 时, 依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赔 偿 方 案 为 准 本 人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则 本 人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发 行 人 有 权 将 应 付 本 人 的 薪 酬 津 贴 等 予 以 暂 时 扣 留, 直 至 本 人 实 际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义 务 为 止 ;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导 致 发 行 人 或 投 资 者 遭 受 经 济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予 以 赔 偿 1-1-12

( 三 )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相 关 承 诺 及 约 束 措 施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承 担 民 事 赔 偿 责 任,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具 体 的 赔 偿 标 准 赔 偿 主 体 范 围 赔 偿 金 额 等 细 节 内 容 待 上 述 情 形 实 际 发 生 时, 依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赔 偿 方 案 为 准 本 人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则 本 公 司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发 行 人 有 权 将 应 付 本 人 的 现 金 分 红 ( 如 有 ) 薪 酬 津 贴 等 予 以 暂 时 扣 留, 直 至 本 人 实 际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义 务 为 止 ;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导 致 发 行 人 或 投 资 者 遭 受 经 济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予 以 赔 偿 ( 四 )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相 关 承 诺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如 国 信 证 券 在 本 次 发 行 工 作 期 间 未 勤 勉 尽 责, 导 致 国 信 证 券 所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对 重 大 事 件 作 出 违 背 事 实 真 相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在 披 露 信 息 时 发 生 重 大 遗 漏, 并 造 成 投 资 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在 该 等 违 法 事 实 被 认 定 后, 国 信 证 券 将 本 着 积 极 协 商 切 实 保 障 投 资 者 特 别 是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原 则, 自 行 并 督 促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过 错 方 一 并 对 投 资 者 直 接 遭 受 的 可 测 算 的 经 济 损 失, 选 择 与 投 资 者 和 解 通 过 第 三 方 与 投 资 者 调 解 及 设 立 投 资 者 赔 偿 基 金 等 方 式 进 行 赔 偿 国 信 证 券 保 证 遵 守 以 上 承 诺, 勤 勉 尽 责 地 开 展 业 务, 维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并 对 此 承 担 责 任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承 诺 :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承 诺 :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承 担 相 应 的 民 事 赔 偿 责 任,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1-1-13

四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1)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后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2) 所 持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两 年 内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每 年 减 持 数 量 不 超 过 上 年 末 其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3)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时, 提 前 将 减 持 意 向 和 拟 减 持 数 量 等 信 息 以 书 面 方 式 通 知 发 行 人, 并 由 发 行 人 及 时 予 以 公 告, 自 发 行 人 公 告 之 日 起 3 个 交 易 日 后, 可 以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4)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则 违 反 承 诺 减 持 股 票 所 得 收 益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其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并 将 自 动 延 长 持 有 发 行 人 全 部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6 个 月 2 郑 化 先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1)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后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2) 所 持 股 票 锁 定 期 满 后 的 两 年 内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每 年 减 持 数 量 不 超 过 上 年 末 本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3) 拟 减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将 通 知 寿 仙 谷 在 减 持 前 3 个 交 易 日 公 告 减 持 计 划, 并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及 时 准 确 地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4)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则 违 反 承 诺 减 持 股 票 所 得 收 益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郑 化 先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并 将 自 动 延 长 持 有 发 行 人 全 部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6 个 月 1-1-14

五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 一 ) 发 行 人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1 本 公 司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本 公 司 将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3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 二 ) 控 股 股 东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1 本 公 司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如 本 公 司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获 得 收 益 的, 则 该 等 收 益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3 本 公 司 将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4 本 公 司 将 停 止 从 发 行 人 处 获 得 现 金 分 红, 同 时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本 公 司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或 作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为 止 5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给 发 行 人 或 其 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1 本 人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本 人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获 得 收 益 的, 则 该 等 收 益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3 本 人 将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4 本 人 将 停 止 从 发 行 人 处 获 得 现 金 分 红 报 酬 或 津 贴, 同 时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本 人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或 作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为 止 5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给 发 行 人 或 其 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1-1-15

六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具 体 方 案 1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种 类 及 面 值 公 司 本 次 拟 发 行 股 票 的 种 类 为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2 发 行 数 量 公 司 本 次 拟 发 行 股 票, 既 包 括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也 包 括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 即 老 股 转 让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不 超 过 3,495.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00%, 其 中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不 超 过 3,495.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不 超 过 1,747.50 万 股 具 体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将 由 董 事 会 根 据 股 东 大 会 的 授 权, 视 询 价 结 果 和 市 场 状 况 决 定 3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条 件 及 其 发 售 数 量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应 自 其 取 得 该 等 股 份 之 日 起 至 2015 年 3 月 6 日 公 司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关 于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议 案 之 日 止, 已 持 有 36 个 月 以 上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不 得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得 发 生 变 更 作 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其 各 自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的 25% 具 体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将 由 董 事 会 根 据 股 东 大 会 的 授 权, 视 询 价 结 果 和 市 场 状 况 决 定 4 发 行 费 用 的 分 摊 原 则 如 实 际 发 生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情 形, 本 次 发 行 除 承 销 费 以 外 的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 包 括 发 行 的 保 荐 费 用 审 计 费 律 师 费 信 息 披 露 费 发 行 手 续 费 等 ) 由 公 司 承 担 ; 本 次 发 行 的 承 销 费 由 公 司 与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股 东 按 各 自 取 得 的 资 金 额 1-1-16

占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包 括 公 司 发 行 新 股 取 得 的 资 金 和 股 东 发 售 股 份 取 得 的 资 金 ) 的 比 例 分 摊 5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对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的 影 响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后, 寿 仙 谷 投 资 仍 为 第 一 大 股 东, 保 持 相 对 控 股 地 位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后,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对 公 司 控 制 权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所 得 资 金 不 归 公 司 所 有, 归 发 售 股 份 的 公 司 股 东 所 有 请 投 资 者 在 报 价 申 购 过 程 中, 考 虑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因 素 七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方 案 经 2015 年 3 月 6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同 意,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完 成 后, 由 新 老 股 东 按 持 股 比 例 共 享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八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现 金 分 红 比 例 规 定 为 了 保 证 上 市 前 后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保 护 投 资 者 利 益,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本 次 发 行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未 来 三 年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1 公 司 充 分 考 虑 对 投 资 者 的 回 报, 每 年 按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的 20% 向 股 东 分 配 股 利 ;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同 时 兼 顾 公 司 的 长 远 利 益 全 体 股 东 的 整 体 利 益 及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公 司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2 公 司 采 用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优 先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在 有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除 特 殊 情 况 外, 公 司 在 当 年 盈 利 且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的 情 况 下,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公 司 当 年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的 20% 1-1-17

3 公 司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由 董 事 会 根 据 下 列 情 形,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方 案,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4 公 司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必 须 由 董 事 会 进 行 专 项 讨 论, 详 细 论 证 说 明 理 由, 并 将 书 面 论 证 报 告 经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并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变 更 事 项 时, 必 须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5 公 司 因 出 现 特 殊 情 况 而 不 按 规 定 进 行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时, 董 事 会 应 就 其 具 体 原 因 公 司 留 存 收 益 的 确 切 用 途 及 预 计 投 资 收 益 等 事 项 进 行 专 项 说 明, 经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在 公 司 指 定 媒 体 上 予 以 披 露 6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少 于 最 近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30% 的, 不 得 向 社 会 公 众 增 发 新 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或 向 原 有 股 东 配 售 股 份 7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本 应 分 配 的 现 金 股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发 行 后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和 长 期 回 报 规 划 的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九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 ( 一 ) 自 然 灾 害 风 险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原 料 主 要 为 灵 芝 灵 芝 孢 子 粉 和 铁 皮 石 斛 等 中 药 材, 其 产 地 分 1-1-18

布 具 有 明 显 的 地 域 性, 其 生 长 受 到 气 候 土 壤 日 照 等 自 然 因 素 的 影 响, 如 在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生 长 期 出 现 干 旱 洪 灾 虫 灾 异 常 气 温 等 自 然 灾 害, 将 引 起 灵 芝 铁 皮 石 斛 减 产 或 有 效 药 用 成 分 降 低, 从 而 使 公 司 面 临 无 法 获 得 充 足 优 质 原 料 的 风 险 另 外, 公 司 在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建 有 自 有 基 地 用 于 种 植 灵 芝 铁 皮 石 斛 等 中 药 材, 据 中 国 天 气 网 报 道,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属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年 均 气 温 16.9,1 月 平 均 气 温 4.7,7 月 平 均 气 温 28.8, 年 均 降 水 1,477 毫 米, 年 均 日 照 1,964 小 时, 无 霜 期 228 天 武 义 县 时 空 差 异 较 大, 不 同 地 区 也 会 发 生 低 温 旱 涝 冰 雹 和 台 风 等 自 然 灾 害 如 果 公 司 自 有 基 地 突 遇 严 重 自 然 灾 害 或 重 大 病 虫 害, 将 影 响 该 等 中 药 材 的 产 量 和 质 量,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 二 ) 毛 利 率 波 动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57.29% 65.47% 和 72.90%, 逐 年 上 升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的 终 端 零 售 价 格 体 系 由 公 司 自 主 决 定, 且 报 告 期 内 未 进 行 大 幅 调 整, 因 此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水 平 的 提 高, 主 要 原 因 系 原 料 供 应 成 本 下 降 以 及 生 产 工 艺 改 进 所 带 来 的 单 位 成 本 下 降 若 未 来 受 到 市 场 竞 争 自 然 灾 害 等 因 素 影 响,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发 生 不 利 调 整, 或 者 原 料 供 应 成 本 上 升 生 产 工 艺 改 进 对 降 低 成 本 的 作 用 减 弱, 则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水 平 将 可 能 出 现 一 定 幅 度 下 降, 从 而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大 幅 下 滑 ( 三 ) 生 产 经 营 资 质 被 取 消 或 不 能 展 期 的 风 险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已 取 得 了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必 要 资 质, 主 要 包 括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药 品 GMP 证 书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认 证 证 书 保 健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并 在 相 关 资 质 证 书 到 期 前 办 理 换 证 或 展 期 公 司 历 来 重 视 生 产 经 营 资 质 管 理, 但 未 来 仍 无 法 排 除 相 关 生 产 经 营 资 质 被 取 消 或 到 期 后 无 法 及 时 展 期 的 风 险, 从 而 对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 四 ) 原 材 料 质 量 控 制 风 险 公 司 建 有 中 药 材 种 植 基 地, 按 中 药 材 GAP 中 国 及 欧 盟 有 机 产 品 标 准 种 植 1-1-19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但 仍 有 部 分 原 料 需 向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或 农 户 购 买 若 上 述 供 应 商 未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的 技 术 标 准 种 植, 则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在 种 植 过 程 中 可 能 受 到 农 药 残 留 金 属 超 标 环 境 污 染 等 的 影 响 甚 至 出 现 掺 杂 作 假 的 情 况 虽 然 公 司 对 外 购 原 料 进 行 了 严 格 的 检 验 检 测, 但 仍 可 能 存 在 少 量 不 合 格 产 品 进 入 流 通 环 节,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产 品 质 量 和 品 牌 声 誉 ( 五 ) 种 源 流 失 风 险 育 种 行 业 属 于 高 科 技 行 业, 育 种 优 势 是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之 一 一 个 新 品 种 从 选 育 到 通 过 审 定 并 推 向 市 场 需 经 历 5-10 年, 且 新 品 种 是 否 具 有 推 广 价 值, 能 否 适 应 特 定 环 境, 必 须 经 过 田 间 栽 培 和 生 产 试 验, 因 此 新 品 种 选 育 具 有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目 前 公 司 自 主 选 育 的 仙 芝 1 号 仙 芝 2 号 仙 斛 1 号 仙 斛 2 号 具 有 抗 逆 性 强 有 效 成 份 高 的 特 点, 使 得 公 司 在 竞 争 中 处 于 有 利 地 位 但 如 果 育 种 技 术 被 竞 争 对 手 掌 握 或 超 越, 或 种 源 经 由 公 司 合 作 的 农 户 或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流 出, 将 可 能 削 弱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从 而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六 ) 税 收 政 策 及 认 定 变 化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寿 仙 谷 及 子 公 司 享 受 多 种 主 要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的 规 定, 公 司 药 用 植 物 的 种 植 所 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关 于 发 布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农 产 品 初 加 工 范 围 ( 试 行 )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149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及 寿 仙 谷 饮 片 的 药 用 植 物 初 加 工 项 目 销 售 收 入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公 司 及 寿 仙 谷 药 业 均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在 优 惠 期 内 减 按 15%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此 外,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的 规 定, 公 司 销 售 自 产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鲜 铁 皮 石 斛 等 初 级 农 产 品 免 征 增 值 税 报 告 期 内, 寿 仙 谷 及 子 公 司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金 额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32.27% 37.42% 和 35.66%, 若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税 收 优 惠 认 定 发 生 变 化,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状 况 和 盈 利 水 平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1-1-20

目 录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6 第 一 节 释 义 25 一 各 方 主 体 25 二 专 业 术 语 27 三 其 他 简 称 29 四 其 他 说 明 事 项 30 第 二 节 概 览 31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31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37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39 四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41 五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用 途 41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43 一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43 二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44 三 发 行 人 与 中 介 机 构 关 系 的 说 明 46 四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重 要 日 期 46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47 一 经 营 风 险 47 二 市 场 风 险 49 三 政 策 性 风 险 51 四 技 术 风 险 52 五 管 理 风 险 53 六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风 险 53 七 财 务 风 险 54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56 1-1-21

一 基 本 情 况 56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56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形 成 变 化 及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59 四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及 组 织 结 构 75 五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86 六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90 七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94 八 主 要 股 东 以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履 行 情 况 97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100 一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主 营 产 品 及 变 化 情 况 100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103 三 发 行 人 竞 争 地 位 131 四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138 五 发 行 人 主 要 资 源 要 素 162 六 发 行 人 的 技 术 和 研 发 情 况 176 七 发 行 人 的 质 量 管 理 情 况 179 八 发 行 人 境 外 经 营 情 况 182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183 一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183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188 三 关 联 交 易 193 四 公 司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的 有 关 规 定 204 五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决 策 程 序 的 情 况 206 六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207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210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210 1-1-22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情 况 215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216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薪 酬 情 况 216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兼 职 情 况 217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情 况 219 七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的 协 议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以 及 有 关 协 议 及 承 诺 的 履 行 情 况 220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情 况 220 九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220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223 一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规 范 运 作 情 况 223 二 公 司 最 近 36 个 月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233 三 公 司 报 告 期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233 四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及 有 效 性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233 五 注 册 会 计 师 关 于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及 有 效 性 的 鉴 证 意 见 233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234 一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234 二 审 计 意 见 243 三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基 础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243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248 五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收 政 策 缴 纳 的 主 要 税 种 268 六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269 七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270 1-1-23

八 主 要 负 债 情 况 272 九 所 有 者 权 益 情 况 272 十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275 十 一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中 的 重 要 事 项 276 十 二 公 司 财 务 指 标 276 十 三 历 次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278 十 四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279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280 一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280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310 三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329 四 其 他 事 项 说 明 329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330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335 一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335 三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财 务 和 经 营 状 况 的 影 响 357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358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367 一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负 责 机 构 及 人 员 367 二 重 大 合 同 事 项 367 三 发 行 人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373 四 重 大 诉 讼 和 仲 裁 事 项 373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375 第 十 七 节 备 查 文 件 385 1-1-24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或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一 各 方 主 体 发 行 人 寿 仙 谷 寿 仙 谷 有 限 金 星 食 用 菌 寿 仙 谷 药 业 寿 仙 谷 饮 片 寿 仙 谷 大 药 房 杭 州 寿 仙 谷 北 京 寿 仙 谷 苏 州 寿 仙 谷 上 海 寿 仙 谷 南 京 寿 仙 谷 寿 仙 谷 研 究 院 庆 余 寿 仙 谷 武 义 合 作 银 行 武 义 建 信 银 行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6 月 27 日 由 浙 江 寿 仙 谷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方 式 设 立 而 来 浙 江 寿 仙 谷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7 年 3 月 3 日, 为 发 行 人 之 前 身 浙 江 省 武 义 金 星 食 用 菌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7 年 3 月 3 日, 后 更 名 为 浙 江 寿 仙 谷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金 华 寿 仙 谷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3 年 8 月 27 日, 为 发 行 人 之 全 资 子 公 司 武 义 寿 仙 谷 中 药 饮 片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8 年 9 月 25 日, 为 发 行 人 之 全 资 子 公 司 武 义 寿 仙 谷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 为 发 行 人 之 全 资 子 公 司 杭 州 寿 仙 谷 健 康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6 年 5 月 16 日, 为 寿 仙 谷 药 业 之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寿 仙 谷 健 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2 年 10 月 28 日, 为 寿 仙 谷 药 业 之 全 资 子 公 司 苏 州 寿 仙 谷 健 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 为 寿 仙 谷 药 业 之 全 资 子 公 司 上 海 寿 仙 谷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 为 寿 仙 谷 药 业 之 全 资 子 公 司 南 京 寿 仙 谷 健 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 为 寿 仙 谷 药 业 之 全 资 子 公 司 浙 江 寿 仙 谷 珍 稀 植 物 药 研 究 院 成 立 于 2008 年 9 月 25 日, 为 寿 仙 谷 药 业 控 制 的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金 华 庆 余 寿 仙 谷 国 药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8 年 1 月 31 日, 为 寿 仙 谷 药 业 之 参 股 公 司 浙 江 武 义 农 村 合 作 银 行 成 立 于 2010 年 3 月 18 日, 为 寿 仙 谷 药 业 之 参 股 公 司 浙 江 武 义 建 信 村 镇 银 行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于 2010 年 2 月 6 日, 为 寿 仙 谷 药 业 之 参 股 公 司 1-1-25

控 股 股 东 寿 仙 谷 投 资 指 浙 江 寿 仙 谷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 为 发 行 人 之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指 李 明 焱 家 族 (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 其 中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为 夫 妻 关 系,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为 兄 弟 关 系,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为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之 子 发 起 人 指 寿 仙 谷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时 的 9 名 股 东, 即 寿 仙 谷 投 资 李 振 皓 郑 化 先 孙 树 林 李 振 宇 谢 华 宝 李 建 淼 孙 科 徐 涛 汉 鼎 宇 佑 指 海 宁 汉 鼎 宇 佑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专 业 投 资 机 构, 成 立 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 为 发 行 人 之 股 东 润 铭 投 资 指 杭 州 润 铭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专 业 投 资 机 构, 成 立 于 2011 年 5 月 5 日, 为 发 行 人 之 股 东 恒 晋 投 资 指 浙 江 恒 晋 同 盛 创 业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专 业 投 资 机 构, 成 立 于 2013 年 10 月 10 日, 为 发 行 人 之 股 东 力 鼎 投 资 指 上 海 力 鼎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专 业 投 资 机 构, 成 立 于 2007 年 7 月 18 日, 为 发 行 人 之 股 东 钟 山 天 翊 指 宿 迁 钟 山 天 翊 力 鼎 创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专 业 投 资 机 构, 成 立 于 2012 年 10 月 10 日, 为 发 行 人 之 股 东 隆 创 投 资 指 浙 江 隆 创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专 业 投 资 机 构, 成 立 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 为 发 行 人 前 股 东 赛 盛 投 资 指 浙 江 赛 盛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专 业 投 资 机 构, 成 立 于 2011 年 7 月 26 日, 为 发 行 人 之 股 东 真 菌 研 究 所 指 武 义 县 真 菌 研 究 所 成 立 于 2001 年 3 月 26 日, 为 实 际 控 制 人 李 明 焱 之 控 制 企 业 寿 仙 谷 观 光 园 指 武 义 寿 仙 谷 生 态 观 光 园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 为 寿 仙 谷 投 资 之 全 资 子 公 司 寿 仙 谷 健 康 管 理 指 浙 江 寿 仙 谷 健 康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 为 寿 仙 谷 投 资 控 制 之 公 司 和 静 水 电 指 和 静 县 科 克 乌 苏 水 电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成 立 于 2012 年 5 月 25 日, 为 实 际 控 制 人 李 明 焱 之 参 股 公 司 森 宝 合 作 社 指 武 义 森 宝 食 用 菌 专 业 合 作 社 成 立 于 2010 年 9 月 14 日, 为 发 行 人 之 关 联 方 养 源 合 作 社 指 武 义 县 养 源 中 药 材 专 业 合 作 社 成 立 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 已 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 注 销, 为 发 行 人 曾 经 存 在 的 关 联 方 众 合 合 作 社 指 武 义 众 合 中 药 材 专 业 合 作 社 成 立 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 已 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 注 销, 为 发 行 人 曾 经 存 在 的 关 联 方 国 信 证 券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 指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立 信 所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发 行 人 验 资 机 构 指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1-1-26

金 杜 所 发 行 人 律 师 指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银 信 评 估 指 银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交 所 交 易 所 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药 品 管 理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国 务 院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国 家 发 改 委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根 据 2013 年 3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月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实 施 国 务 院 机 构 改 革 和 职 能 转 变 方 指 员 会 案 任 务 分 工 的 通 知, 原 国 家 卫 生 部 与 国 家 人 中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合 并 组 建 卫 生 部 指 原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科 技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药 监 局 指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知 识 产 权 局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浙 江 省 药 监 局 指 浙 江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杭 州 市 药 监 局 指 杭 州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金 华 市 药 监 局 指 金 华 市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武 义 县 工 商 局 指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金 华 市 工 商 局 指 金 华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杭 州 市 工 商 局 指 杭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苏 州 工 商 局 指 苏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绍 兴 市 工 商 局 指 绍 兴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指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宁 波 市 工 商 局 指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义 乌 市 工 商 局 指 义 乌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上 海 工 商 局 指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浙 江 省 质 监 局 指 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二 专 业 术 语 药 品 指 指 用 于 预 防 治 疗 诊 断 人 的 疾 病, 有 目 的 地 调 节 人 的 生 理 1-1-27

机 能 并 规 定 有 适 应 症 或 者 功 能 主 治 用 法 和 用 量 的 物 质, 包 括 中 药 材 中 药 饮 片 中 成 药 化 学 原 料 药 及 其 制 剂 抗 生 素 生 化 药 品 放 射 性 药 品 血 清 疫 苗 血 液 制 品 和 诊 断 药 品 等 处 方 药 指 必 须 凭 医 生 处 方 购 买, 并 在 医 生 指 导 下 使 用 的 药 品 非 处 方 药 OTC 指 经 过 专 家 遴 选 的 经 过 长 期 临 床 实 践 后 认 为 患 者 可 自 行 购 买 使 用 并 能 保 证 安 全 的 药 品 中 药 材 指 在 特 定 自 然 条 件 生 态 环 境 的 地 域 内 所 产 出 的 药 材, 包 括 植 物 药 材 动 物 药 材 矿 物 药 材 等, 是 中 药 饮 片 在 炮 制 加 工 前 的 原 材 料 名 贵 中 药 材 指 来 之 不 易 物 稀 量 少 疗 效 卓 著 价 值 高 贵 的 中 药 材, 是 中 药 材 中 之 精 品 中 药 饮 片 饮 片 指 中 药 材 按 中 医 药 理 论, 经 过 规 范 化 的 中 药 炮 制 方 法 炮 制 加 工 减 毒 增 效 后 可 直 接 用 于 中 医 临 床 的 药 品 炮 制 炮 制 工 艺 指 根 据 中 医 药 理 论, 依 照 施 治 用 药 的 需 要 和 药 物 的 自 身 性 质, 以 及 调 剂 制 剂 的 不 同 要 求, 所 采 取 的 一 种 制 药 技 术 中 成 药 指 以 中 药 饮 片 为 主 要 原 料, 经 制 剂 加 工 制 成 的 不 同 剂 型 的 中 药 制 品, 包 括 丸 散 膏 丹 胶 囊 针 剂 等 道 地 药 材 指 在 特 定 地 域 内 所 产 出 的 中 药 材, 受 当 地 自 然 环 境 气 候 条 件 水 土 等 影 响, 经 长 期 临 床 实 践 证 明, 与 在 其 他 地 区 所 产 的 同 种 药 材 的 质 量 和 疗 效 相 比, 更 具 有 优 势 抗 逆 性 指 植 物 具 有 的 抵 抗 不 利 环 境 的 某 些 性 状, 如 抗 寒 抗 旱 抗 盐 抗 病 虫 害 等 菌 种 指 食 用 菌 菌 丝 体 及 其 生 长 基 质 组 成 的 繁 殖 材 料 : 菌 种 分 为 母 种 ( 一 级 种 ) 原 种 ( 二 级 种 ) 和 栽 培 种 ( 三 级 种 ) 三 级 灵 芝 菌 棒 指 将 段 木 装 入 塑 料 袋 中, 经 高 温 灭 菌 后 接 入 灵 芝 菌 种, 经 发 菌 后 制 成 的 出 产 灵 芝 子 实 体 的 原 材 料 子 实 体 指 真 菌 繁 衍 后 代 的 特 化 结 构, 也 是 人 们 主 要 食 用 的 部 分 灵 芝 指 为 多 孔 菌 科 真 菌 赤 芝 Ganoderma lucidum (Leyss. ex Fr.) Karst. 或 紫 芝 Ganoderma sinense Zhao,Xu et Zhang 的 干 燥 子 实 体 全 年 采 收, 除 去 杂 质, 剪 除 附 有 朽 木 泥 沙 或 培 养 基 质 的 下 端 菌 柄, 阴 干 或 在 40~50 烘 干 灵 芝 孢 子 粉 指 多 孔 菌 科 真 菌 赤 芝 Ganoderma lucidum (Leyss. ex Fr.) Karst. 的 干 燥 成 熟 孢 子 灵 芝 弹 射 孢 子 时 采 收, 除 去 杂 质, 干 燥 铁 皮 石 斛 铁 皮 枫 斗 指 兰 科 植 物 铁 皮 石 斛 Dendrobium officinale Kimura et Migo 的 干 燥 茎 11 月 至 次 年 3 月 采 收, 除 去 杂 质, 泥 沙, 剪 去 部 分 须 根, 边 加 热 边 扭 成 螺 旋 形 或 弹 簧 状, 烘 干 ; 或 切 成 段, 干 燥 或 低 温 烘 干, 前 者 习 称 铁 皮 枫 斗 ( 耳 环 石 斛 ); 后 者 习 称 铁 皮 石 斛 西 红 花 指 鸢 尾 科 植 物 番 红 花 Crocus sativus L. 的 干 燥 柱 头 1-1-28

GMP 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指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是 药 品 生 产 和 质 量 管 理 的 基 本 准 则, 适 用 于 药 品 制 剂 生 产 的 全 过 程 和 原 材 料 药 生 产 中 影 响 成 品 质 量 的 关 键 环 节 GMP 认 证 指 由 国 家 药 监 局 组 织 GMP 评 审 专 家 对 企 业 人 员 培 训 厂 房 设 施 生 产 环 境 卫 生 状 况 物 料 管 理 生 产 管 理 质 量 管 理 销 售 管 理 等 企 业 涉 及 的 所 有 环 节 进 行 检 查, 评 定 是 否 达 到 国 家 GMP 要 求 的 过 程 GSP 指 Good Supply Practice,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指 在 药 品 流 通 过 程 中, 针 对 计 划 采 购 购 进 验 收 储 存 销 售 及 售 后 服 务 等 环 节 而 制 定 的 保 证 药 品 符 合 质 量 标 准 的 一 项 管 理 制 度 GAP 指 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 中 药 材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目 的 是 为 了 保 证 中 药 材 质 量, 促 进 中 药 材 标 准 化 现 代 化 种 植 和 生 产, 以 危 害 预 防 良 好 卫 生 规 范 可 持 续 发 展 中 药 材 种 植 体 系 为 基 础, 避 免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受 到 外 来 物 的 污 染 和 危 害 批 准 文 号 指 生 产 新 药 或 者 已 有 国 家 标 准 的 药 品, 须 经 国 务 院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并 在 批 准 文 件 上 规 定 该 药 品 的 专 有 编 号, 此 编 号 称 为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在 取 得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后, 方 可 生 产 该 药 品 目 前, 中 药 饮 片 除 少 数 品 种 外, 尚 未 实 施 批 准 文 号 管 理 中 国 药 典 药 典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是 我 国 记 载 药 品 标 准 规 格 的 法 典, 由 国 家 药 典 委 员 会 编 纂,2010 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于 2010 年 10 月 1 日 正 式 实 施 浙 江 炮 规 指 浙 江 省 中 药 炮 制 规 范 保 健 食 品 指 指 声 称 具 有 特 定 保 健 功 能 或 者 以 补 充 维 生 素 矿 物 质 为 目 的 的 食 品 即 适 宜 于 特 定 人 群 食 用, 具 有 调 节 机 体 功 能, 不 以 治 疗 疾 病 为 目 的, 并 且 对 人 体 不 产 生 任 何 急 性 亚 急 性 或 者 慢 性 危 害 的 食 品 直 营 店 指 由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开 设 的 独 立 门 店,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负 责 门 店 的 管 理 工 作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费 用 经 销 商 指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年 度 经 销 合 同, 通 过 自 有 零 售 终 端 销 售 本 公 司 产 品 或 向 其 下 属 零 售 商 销 售 本 公 司 产 品 的 法 人 机 构 Wind 资 讯 指 上 海 万 德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金 融 信 息 数 据 库 三 其 他 简 称 本 次 发 行 本 次 公 开 发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的 行 为, 包 括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也 包 指 行 括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指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时, 公 司 股 东 将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以 公 开 发 行 方 式 一 并 向 投 资 者 发 售 的 行 为 上 市 指 公 司 股 票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1-1-29

A 股 指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章 程 指 于 2013 年 5 月 25 日 发 行 人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 发 行 人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修 订 的 现 行 有 效 的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指 于 2015 年 3 月 6 日 发 行 人 2014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将 在 本 次 发 行 并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股 东 大 会 指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指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指 公 司 监 事 会 RMB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报 告 期 报 告 期 内 指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指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四 其 他 说 明 事 项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部 分 合 计 数 与 各 加 数 直 接 相 加 之 和 在 尾 数 上 存 在 差 异, 这 些 差 异 系 四 舍 五 入 所 致 1-1-30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 一 ) 发 行 人 概 况 公 司 名 称 英 文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Shouxiangu Pharmaceutical Co., Ltd. 武 义 县 壶 山 街 道 商 城 路 10 号 10,485.00 万 元 李 明 焱 药 品 经 营 中 医 科 服 务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仅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销 售 ; 食 用 菌 菌 种 批 发 ; 含 茶 制 品 及 代 用 茶 ( 代 用 茶 ) 炒 货 食 品 及 坚 果 制 品 ( 烘 炒 类 ) 蔬 菜 制 品 [ 食 用 菌 制 品 ( 干 制 食 用 菌 )] 生 产 ; 中 药 ( 国 经 营 范 围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或 限 制 的 除 外 ) 研 究 ; 原 生 中 药 材 ( 除 麻 醉 药 品 药 用 原 植 物 甘 草 麻 黄 草 ) 蔬 菜 水 果 食 用 菌 种 植 收 购 销 售 ; 初 级 食 用 农 副 产 品 分 装 ; 食 用 菌 种 植 技 术 培 训 咨 询 ; 旅 游 资 源 管 理 ; 货 物 与 技 术 进 出 口 业 务, 谷 物 薯 类 的 种 植 销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 二 ) 发 行 人 设 立 情 况 本 公 司 系 由 浙 江 寿 仙 谷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5 月 25 日, 经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寿 仙 谷 有 限 以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为 基 础, 按 1:0.6487 的 折 股 比 例 折 合 股 份 8,955.25 万 股,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6 月 27 日, 公 司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金 华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为 8,955.25 万 1-1-31

元 2013 年 10 月 28 日, 经 寿 仙 谷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8,955.25 万 元 增 至 10,485.00 万 元 ( 三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系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灵 芝 铁 皮 石 斛 等 名 贵 中 药 材 的 品 种 选 育 栽 培 加 工 和 销 售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目 前 公 司 已 形 成 以 中 药 饮 片 为 主 保 健 食 品 为 辅, 中 药 饮 片 以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鲜 铁 皮 石 斛 为 主, 其 他 中 药 饮 片 为 辅 的 产 品 格 局 公 司 已 在 白 姆 乡 和 俞 源 乡 建 立 了 1,300 多 亩 的 中 药 材 种 植 基 地, 种 植 和 加 工 的 铁 皮 石 斛 灵 芝 灵 芝 孢 子 粉 通 过 了 中 国 和 欧 盟 有 机 产 品 认 证, 公 司 白 姆 乡 基 地 种 植 的 铁 皮 石 斛 已 通 过 国 家 药 监 局 中 药 材 GAP 认 证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具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先 后 被 中 国 食 用 菌 协 会 评 为 全 国 食 用 菌 行 业 十 大 龙 头 企 业 ; 被 中 国 品 牌 协 会 中 国 企 业 竞 争 力 促 进 会 等 单 位 联 合 评 为 中 国 有 机 国 药 最 具 竞 争 力 第 一 品 牌 寿 仙 谷 商 标 被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认 定 为 中 华 老 字 号, 被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认 定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被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认 定 为 浙 江 省 著 名 商 标 ; 武 义 寿 仙 谷 中 药 炮 制 技 艺 被 列 入 第 四 批 国 家 级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名 录 ( 四 ) 发 行 人 竞 争 优 势 1 全 产 业 链 发 展 优 势 公 司 已 形 成 灵 芝 铁 皮 石 斛 等 系 列 产 品 的 全 产 业 链 发 展 模 式 : (1) 优 良 品 种 是 道 地 药 材 的 关 键 公 司 从 产 业 链 源 头 的 育 种 开 始 做 起, 先 后 选 育 了 仙 芝 1 号 仙 芝 2 号 仙 斛 1 号 仙 斛 2 号 等 新 品 种, 从 源 头 为 下 游 的 标 准 化 种 植 提 供 了 保 障 (2)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的 上 游 为 中 药 材 种 植 目 前, 公 司 已 在 白 姆 乡 和 俞 源 乡 建 立 了 中 药 材 种 植 基 地, 种 植 加 工 的 铁 皮 石 斛 灵 芝 灵 芝 孢 子 粉 通 过 了 中 国 和 欧 盟 有 机 产 品 认 证 公 司 白 姆 乡 基 地 种 植 的 铁 皮 石 斛 已 通 过 国 家 药 监 局 中 药 材 GAP 认 证, 截 至 2014 年 底, 全 国 仅 有 四 个 基 地 种 植 的 铁 皮 石 斛 通 过 该 认 证 (3)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相 关 产 品 是 公 司 全 产 业 链 发 展 模 式 的 核 心, 是 公 1-1-32

司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公 司 运 用 先 进 的 现 代 中 药 饮 片 炮 制 工 艺 以 及 提 取 分 离 提 纯 等 精 深 加 工 技 术 对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进 行 深 度 开 发, 提 高 了 原 料 的 利 用 效 率 及 产 品 品 质 (4) 产 业 链 的 下 游 为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发 行 人 充 分 利 用 连 锁 经 营 现 代 物 流 和 互 联 网 技 术 建 立 了 自 身 的 销 售 渠 道, 在 浙 江 上 海 等 地 设 立 了 16 家 直 营 店, 主 要 销 售 寿 仙 谷 品 牌 的 灵 芝 灵 芝 孢 子 粉 及 铁 皮 石 斛 等 深 加 工 产 品, 增 强 了 对 流 通 渠 道 的 控 制 力 2 育 种 优 势 优 良 品 种 是 道 地 中 药 的 关 键, 品 种 优 劣 直 接 关 系 到 中 药 材 的 产 量 质 量 和 药 效 公 司 建 有 珍 稀 中 药 材 种 质 资 源 库, 收 集 铁 皮 石 斛 灵 芝 西 红 花 等 珍 稀 中 药 材 种 质 资 源, 熟 练 掌 握 了 野 生 驯 化 系 统 选 育 诱 变 杂 交 航 天 搭 载 等 育 种 方 法 和 良 种 繁 育 技 术 手 段, 建 有 15,000 平 方 米 铁 皮 石 斛 等 珍 稀 药 用 植 物 组 培 繁 育 中 心, 掌 握 了 配 套 的 标 准 化 组 培 快 繁 技 术 体 系, 建 立 了 一 套 完 善 的 中 药 材 优 良 新 品 种 繁 育 技 术 平 台, 为 濒 危 名 贵 中 药 材 优 良 品 种 选 育 快 繁 及 标 准 化 产 业 化 生 产 开 创 了 可 持 续 开 发 利 用 的 新 模 式 (1) 灵 芝 育 种 方 面 公 司 自 主 选 育 的 仙 芝 1 号 仙 芝 2 号 灵 芝 通 过 浙 江 省 非 主 要 农 作 物 品 种 审 定, 具 抗 逆 性 强 高 产 高 活 性 成 份 等 特 点 仙 芝 1 号 灵 芝 是 首 个 通 过 浙 江 省 级 审 定 的 灵 芝 品 种, 该 品 种 源 于 野 生 种 质, 经 诱 变 选 育 而 成 仙 芝 2 号 灵 芝 系 经 仙 芝 1 号 灵 芝 航 天 诱 变 育 成 公 司 灵 芝 新 品 种 栽 培 及 精 深 加 工 产 业 化 研 发 项 目 被 列 为 国 家 星 火 计 划 项 目, 灵 芝 新 品 种 选 育 和 生 态 高 效 栽 培 及 精 深 加 工 关 键 技 术 与 产 业 化 项 目 获 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二 等 奖 和 中 华 全 国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2) 铁 皮 石 斛 育 种 方 面 公 司 收 集 了 120 多 个 铁 皮 石 斛 种 质 资 源, 运 用 现 代 分 子 生 物 学 技 术, 自 主 选 育 出 适 合 于 浙 江 省 栽 培, 具 有 高 成 活 率 强 抗 逆 高 产 量 特 点 的 仙 斛 1 号 1-1-33

仙 斛 2 号 铁 皮 石 斛, 并 通 过 了 浙 江 省 非 主 要 农 作 物 品 种 审 定 委 员 会 审 定 仙 斛 1 号 铁 皮 石 斛 新 品 种 繁 育 及 标 准 化 有 机 栽 培 示 范 项 目 被 列 为 国 家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项 目, 铁 皮 石 斛 新 品 种 选 育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示 范 工 程 被 列 为 国 家 高 技 术 产 业 发 展 项 目 3 种 植 及 栽 培 优 势 一 方 面, 公 司 通 过 研 究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的 生 长 规 律, 模 拟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的 野 生 生 长 环 境, 按 照 国 家 有 机 产 品 标 准 及 国 家 中 药 材 GAP 标 准 进 行 栽 培 和 管 理 在 整 个 种 植 过 程 中, 采 用 高 效 可 循 环 利 用 的 种 植 基 质, 不 使 用 化 学 合 成 的 农 药 与 激 素, 采 用 预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的 物 理 及 生 物 综 合 方 法 防 治 病 虫 害, 确 保 中 药 材 无 污 染 高 纯 度 和 高 品 质, 公 司 种 植 的 灵 芝 灵 芝 片 灵 芝 粉 及 灵 芝 孢 子 粉 通 过 了 欧 盟 CCPB 1 2 有 机 认 证 和 杭 州 万 泰 认 证 有 限 公 司 有 机 认 证 2013 年, 通 3 标 标 准 技 术 服 务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对 公 司 送 检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和 鲜 铁 皮 石 斛 共 计 203 项 农 药 残 留 项 目 进 行 了 检 测, 均 未 检 测 出 任 何 农 残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创 新 了 循 环 经 济 型 有 机 栽 培 新 模 式, 研 究 开 发 的 灵 芝 废 料 加 工 配 制 铁 皮 石 斛 基 质 综 合 利 用 新 技 术 获 得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该 技 术 以 灵 芝 香 菇 栽 培 后 菌 渣 刨 花 菜 籽 饼 配 方 经 堆 置 发 酵 处 理 而 制 成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基 质, 不 仅 成 本 低 廉, 免 除 食 药 用 菌 栽 培 废 渣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更 重 要 的 是 解 决 了 行 业 传 统 采 用 砂 石 为 基 质 栽 培 铁 皮 石 斛 造 成 大 田 沙 石 化 复 耕 难 的 环 境 问 题, 体 现 了 良 好 的 生 态 效 益 4 标 准 制 定 优 势 一 流 企 业 定 标 准 二 流 企 业 做 品 牌 三 流 企 业 卖 技 术 四 流 企 业 做 产 品 发 行 人 在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的 技 术 研 发 和 行 业 标 准 制 定 方 面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发 行 人 承 担 了 浙 江 省 药 监 局 对 浙 江 省 中 药 炮 制 规 范 (2005 年 版 ) 收 载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炮 制 规 范 的 修 订 工 作, 参 与 制 定 的 中 国 药 用 石 斛 标 准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 无 1 CCPB 公 司 是 一 家 进 行 有 机 生 态 农 产 品 检 测 的 认 证 机 构, 经 由 意 大 利 农 林 部 以 及 食 品 政 策 有 关 农 业 法 规 认 证 CCPB 公 司 是 地 中 海 区 域 的 5 大 认 证 机 构 之 一 2 杭 州 万 泰 认 证 有 限 公 司 是 中 国 最 早 被 授 权 开 展 国 际 标 准 认 证 服 务 的 机 构 之 一, 专 业 从 事 各 项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产 品 认 证 和 培 训 服 务 3 通 标 标 准 技 术 服 务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为 SGS 在 中 国 的 分 支 机 构 SGS 是 全 球 领 先 的 检 验 鉴 定 测 试 和 认 证 机 构, 其 总 部 位 于 瑞 士 1-1-34

公 害 铁 皮 石 斛 已 在 行 业 内 推 广 多 年, 有 效 提 高 了 浙 江 省 铁 皮 石 斛 规 范 化 栽 培 技 术 水 平, 为 农 户 高 产 栽 培 和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提 供 了 技 术 保 证 发 行 人 作 为 主 要 合 作 单 位 参 与 的 浙 江 省 重 大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铁 皮 石 斛 药 材 及 相 关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研 究 已 通 过 浙 江 省 科 技 厅 的 验 收 发 行 人 还 参 与 了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铁 皮 石 斛 生 产 技 术 规 程 及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段 木 灵 芝 生 产 技 术 规 程 的 制 订 工 作, 目 前 尚 处 于 征 求 意 见 阶 段 5 灵 芝 孢 子 粉 破 壁 工 艺 优 势 灵 芝 孢 子 继 承 了 灵 芝 的 全 部 遗 传 物 质, 其 药 用 价 值 高 于 灵 芝 子 实 体 但 灵 芝 孢 子 的 内 外 孢 壁 极 难 氧 化 分 解, 从 而 限 制 了 人 体 对 其 营 养 物 质 及 生 物 活 性 成 份 的 吸 收 因 此, 破 壁 方 法 及 破 壁 率 将 直 接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的 好 坏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为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公 司 先 后 承 担 了 浙 江 省 重 大 攻 关 重 点 项 目 灵 芝 孢 子 破 壁 新 工 艺 研 究 和 开 发 国 家 星 火 计 划 项 目 灵 芝 孢 子 粉 精 深 加 工 技 术 研 究 国 家 食 用 菌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项 目 灵 芝 孢 子 粉 精 深 加 工 技 术 研 究 省 重 点 新 产 品 试 制 计 划 项 目 灵 芝 破 壁 孢 子 粉 新 产 品 试 制 项 目 等 多 项 国 家 及 省 级 重 大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公 司 研 发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去 杂 去 瘪 原 料 前 处 理 工 艺 及 四 低 一 高 的 超 音 速 低 温 气 流 破 壁 关 键 技 术, 显 著 提 高 了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的 有 效 成 份 6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的 区 位 优 势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的 地 域 性 明 显, 浙 江 一 直 以 来 是 我 国 铁 皮 石 斛 的 重 要 原 产 地 之 一, 而 且 浙 江 省 的 冬 季 气 温 较 低, 铁 皮 石 斛 处 于 休 眠 期, 对 铁 皮 石 斛 有 效 成 份 的 代 谢 积 累 十 分 有 利, 因 而 浙 江 省 种 植 的 铁 皮 石 斛 中 的 多 糖 含 量 较 高, 药 用 价 值 显 著 公 司 总 部 所 在 地 武 义 县 的 气 候 水 质 空 气 等 环 境 条 件 非 常 适 合 铁 皮 石 斛 的 生 长, 是 铁 皮 石 斛 的 道 地 产 区, 武 义 铁 皮 石 斛 于 2012 年 成 为 首 个 农 业 部 批 准 的 铁 皮 石 斛 国 家 地 理 保 护 标 志 农 产 品 公 司 在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的 区 位 优 势 明 显 7 可 靠 的 原 材 料 供 给 优 势 灵 芝 孢 子 粉 和 铁 皮 石 斛 是 公 司 生 产 中 药 饮 片 和 保 健 食 品 的 重 要 原 料, 为 保 证 优 质 稳 定 充 足 的 原 料 供 应, 公 司 在 武 义 县 的 白 姆 村 和 俞 源 乡 建 立 了 1,300 多 1-1-35

亩 的 种 植 基 地, 为 公 司 生 产 灵 芝 孢 子 粉 铁 皮 石 斛 等 下 游 产 品 提 供 了 部 分 原 料 保 证 同 时, 公 司 通 过 合 作 种 植 模 式 购 买 优 质 原 料, 充 分 发 挥 在 在 种 质 资 源 方 面 的 优 势, 以 弥 补 自 产 原 料 供 应 不 足, 迅 速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8 完 善 的 产 品 生 产 及 全 过 程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公 司 不 断 完 善 生 产 过 程 管 理, 提 高 产 品 品 质 种 苗 培 养 环 节, 公 司 注 重 空 气 水 等 环 境 要 素 的 选 择, 严 格 保 证 培 养 液 / 基 培 养 瓶 水 源 等 的 洁 净, 防 止 污 染 源 产 生 在 接 种 环 节, 一 线 员 工 需 更 衣 洗 手 消 毒 后, 方 能 在 接 种 室 超 净 工 台 内 按 无 菌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生 产 操 作 在 栽 培 和 种 植 环 节, 严 格 按 照 中 药 材 GAP 认 证 及 有 机 认 证 ISO4001 的 要 求 进 行 作 业, 不 使 用 化 学 合 成 的 农 药 和 肥 料 在 中 药 饮 片 炮 制 环 节, 按 高 于 中 国 药 典 和 浙 江 炮 规 的 要 求 进 行 炮 制 在 保 健 食 品 深 加 工 环 节, 根 据 保 健 食 品 良 好 生 产 规 范 的 要 求 进 行 操 作 在 经 销 环 节, 公 司 选 择 与 实 力 雄 厚 声 誉 良 好 的 老 字 号 药 店 及 高 端 商 超 进 行 合 作, 使 产 品 的 安 全 管 理 得 以 有 效 贯 彻 9 人 才 优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和 研 发 团 队 保 持 稳 定, 凝 聚 力 较 强, 具 备 丰 富 的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行 业 的 育 种 种 植 炮 制 加 工 和 销 售 管 理 的 经 验, 确 保 了 公 司 在 技 术 管 理 和 营 销 上 的 优 势 地 位 现 有 管 理 和 研 发 团 队 中,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李 明 焱 先 生 拥 有 30 多 年 中 药 材 品 种 选 育 和 中 药 饮 片 研 发 的 行 业 经 历, 享 受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全 国 劳 动 模 范 全 国 五 一 劳 动 奖 章 全 国 十 佳 优 秀 科 技 人 才 全 国 杰 出 青 年 星 火 带 头 人 中 国 科 技 创 新 企 业 家 石 斛 行 业 十 大 风 云 人 物 浙 江 省 农 业 科 技 先 进 工 作 者 浙 江 省 农 业 科 技 突 出 贡 献 者 等 荣 誉 李 明 焱 现 担 任 的 社 会 职 务 有 世 界 中 医 药 学 会 联 合 会 标 准 化 建 设 委 员 会 常 任 理 事 浙 江 省 人 大 代 表 中 国 食 用 菌 协 会 副 会 长 兼 标 准 化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浙 江 省 青 年 企 业 家 协 会 理 事 浙 江 省 中 药 材 产 业 协 会 铁 皮 石 斛 分 会 会 长 公 司 于 2011 年 成 立 寿 仙 谷 院 士 专 家 工 作 站, 连 续 三 年 被 评 为 市 级 优 秀 院 士 专 家 工 作 站, 院 士 工 作 站 团 队 成 员 共 35 人, 核 心 成 员 拥 有 一 批 国 家 级 专 业 顶 尖 技 术 人 才, 专 业 涵 盖 药 学 医 学 农 学 生 物 学 等 领 域 另 外, 公 司 通 过 中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和 技 术 骨 干 持 股, 保 证 了 企 业 经 营 目 标 与 1-1-36

股 东 目 标 一 致, 有 利 于 公 司 核 心 团 队 的 稳 定 和 保 障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 五 ) 发 行 人 股 本 结 构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股 权 性 质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寿 仙 谷 投 资 社 会 法 人 股 5,796.40 55.28% 李 振 皓 自 然 人 股 1,157.05 11.04% 郑 化 先 自 然 人 股 554.75 5.29% 孙 树 林 自 然 人 股 427.95 4.08% 李 振 宇 自 然 人 股 393.40 3.75% 汉 鼎 宇 佑 社 会 法 人 股 350.00 3.34% 谢 华 宝 自 然 人 股 317.00 3.02% 李 建 淼 自 然 人 股 237.75 2.27% 王 瑛 自 然 人 股 229.75 2.19% 润 铭 投 资 社 会 法 人 股 200.00 1.91% 恒 晋 投 资 社 会 法 人 股 200.00 1.91% 力 鼎 投 资 社 会 法 人 股 200.00 1.91% 钟 山 天 翊 社 会 法 人 股 150.00 1.43% 赛 盛 投 资 社 会 法 人 股 100.00 0.95% 孙 科 自 然 人 股 79.25 0.76% 徐 涛 自 然 人 股 31.70 0.30% 刘 国 芳 自 然 人 股 20.00 0.19% 宋 泳 泓 自 然 人 股 20.00 0.19% 徐 子 贵 自 然 人 股 20.00 0.19% 合 计 10,485.00 100.00%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 一 ) 控 股 股 东 简 介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为 寿 仙 谷 投 资, 本 次 发 行 前 直 接 持 有 5,796.40 万 股 公 司 股 份, 持 股 比 例 为 55.28% 寿 仙 谷 投 资 成 立 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 公 司 类 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1-1-37

本 2,000 万 元, 注 册 地 址 为 武 义 县 友 谊 小 区 10 幢 1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李 明 焱, 经 营 范 围 为 投 资 管 理 及 投 资 咨 询 服 务 ( 不 含 证 券 期 货 等 金 融 业 务 咨 询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允 许 范 围 内 的 项 目 投 资, 注 册 号 为 330723000054218 目 前, 寿 仙 谷 投 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比 例 1 李 明 焱 1,300.00 65.00% 2 朱 惠 照 700.00 35.00% 合 计 2,000.00 100.00%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李 明 焱 家 族 (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 为 公 司 共 同 实 际 控 制 人, 上 述 四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70.07% 的 股 权, 其 中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为 夫 妻 关 系,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为 兄 弟 关 系,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为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之 子 李 明 焱 先 生 :1960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 33072319600426****, 住 址 :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白 洋 街 道 友 谊 小 区, 本 科 学 历, 研 究 员 高 级 农 艺 师 享 受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先 后 获 得 全 国 劳 动 模 范 全 国 五 一 劳 动 奖 章 全 国 优 秀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事 业 建 设 者 全 国 十 佳 优 秀 科 技 人 才 全 国 杰 出 青 年 星 火 带 头 人 中 国 科 技 创 新 企 业 家 全 国 青 年 科 技 标 兵 中 国 星 火 科 技 致 富 能 人 全 国 星 火 计 划 先 进 个 人 石 斛 行 业 十 大 风 云 人 物 浙 江 省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中 青 年 专 家 浙 江 省 农 业 科 技 突 出 贡 献 者 等 荣 誉 现 任 寿 仙 谷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兼 任 寿 仙 谷 药 业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寿 仙 谷 饮 片 执 行 董 事 寿 仙 谷 大 药 房 执 行 董 事 杭 州 寿 仙 谷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北 京 寿 仙 谷 执 行 董 事 寿 仙 谷 研 究 院 院 长 庆 余 寿 仙 谷 执 行 董 事 武 义 合 作 银 行 董 事 寿 仙 谷 投 资 执 行 董 事 寿 仙 谷 观 光 园 执 行 董 事 寿 仙 谷 健 康 管 理 执 行 董 事 和 静 水 电 执 行 董 事 世 界 中 医 药 学 会 联 合 会 标 准 化 建 设 委 员 会 常 务 理 事 浙 江 省 人 大 代 表 中 国 食 用 菌 协 会 副 会 长 中 国 食 用 菌 协 会 标 准 化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浙 江 省 青 年 企 业 家 协 会 理 事 浙 江 省 中 药 材 产 业 协 会 铁 皮 石 斛 分 会 会 长 朱 惠 照 女 士 :1964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 1-1-38

33072319641126****, 住 址 :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白 洋 街 道 友 谊 小 区, 本 科 学 历, 副 研 究 员 先 后 获 得 全 国 食 用 菌 先 进 生 产 者 全 国 三 八 红 旗 手 十 佳 浙 商 女 杰 等 荣 誉 现 任 寿 仙 谷 副 董 事 长, 兼 任 寿 仙 谷 药 业 监 事 寿 仙 谷 饮 片 总 经 理 寿 仙 谷 投 资 监 事 寿 仙 谷 观 光 园 监 事 金 华 市 政 协 委 员 李 振 皓 先 生 :1987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 33072319870713****, 住 址 :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白 洋 街 道 友 谊 小 区,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现 任 寿 仙 谷 董 事 李 振 宇 先 生 :1991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 33072319911008****, 住 址 :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白 洋 街 道 友 谊 小 区, 本 科 学 历, 现 任 寿 仙 谷 投 资 总 经 理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本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财 务 数 据 业 经 立 信 所 审 计, 主 要 如 下 :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 产 总 计 50,099.16 40,935.29 27,400.57 负 债 总 计 18,042.67 10,985.33 13,563.66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32,056.50 29,949.97 13,836.91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32,056.50 29,949.97 13,836.91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30,159.16 25,303.01 17,775.29 营 业 成 本 8,215.27 8,786.12 7,638.45 利 润 总 额 6,952.94 5,501.98 3,489.76 1-1-39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净 利 润 6,925.12 5,404.81 3,402.2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925.12 5,404.81 3,402.28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548.85 5,123.71 2,914.87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289.91 6,584.98 4,535.68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4,092.93-11,487.07-3,234.0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0.00 7,799.52 195.70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623.02 2,897.43 1,497.38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 动 比 率 ( 倍 ) 0.83 2.56 1.26 速 动 比 率 ( 倍 ) 0.49 1.94 0.77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30.65% 20.37% 36.30%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等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0.07% 0.05% 0.01%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3.06 2.86 2.45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年 ) 7.55 6.91 6.73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年 ) 1.43 1.55 1.39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9,651.37 7,973.10 5,976.36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44.31 18.13 10.78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 元 / 股 ) 0.98 0.63 0.80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以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利 润 计 算 )( 元 / 股 ) 0.62 0.56-1-1-40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以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利 润 计 算 )( 元 / 股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以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 0.62 0.56-21.66% 29.33% 19.99% 四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发 行 股 数 人 民 币 1.00 元 本 次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总 量 不 超 过 3,495.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00%, 其 中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不 超 过 3,495.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不 超 过 1,747.50 万 股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发 行 方 式 元 / 股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和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者 采 用 监 管 机 构 认 可 的 其 他 发 行 方 式 发 行 对 象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机 构 规 定 条 件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已 开 立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交 易 账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承 销 方 式 余 额 包 销 五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用 途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于 以 下 项 目 : 序 号 1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项 目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投 资 总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项 目 备 案 情 况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额 ( 万 元 ) ( 万 元 ) 18,144.42 18,144.42 07231503204031527998 武 环 建 [2015]67 号 2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16,961.22 16,961.22 07231503034080251869 / 3 1,000 亩 中 药 材 种 植 基 地 改 扩 建 项 目 13,880.96 13,880.96 07231503034010121934 / 4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 目 3,814.06 3,814.06 07231503034031578441 武 环 建 [2015]68 号 5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及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6,000.00 6,000.00 / / 合 计 58,800.66 58,800.66 1-1-41

上 述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为 58,800.66 万 元 若 因 经 营 需 要 或 市 场 竞 争 等 因 素 导 致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中 的 全 部 或 部 分 项 目 在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必 须 进 行 先 期 投 入 的, 公 司 拟 以 自 筹 资 金 先 期 进 行 投 入, 待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可 选 择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先 期 自 筹 资 金 投 入 若 本 次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募 投 项 目 的 资 金 需 求, 资 金 缺 口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1-1-42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发 行 股 数 人 民 币 1.00 元 本 次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总 量 不 超 过 3,495.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00%, 其 中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不 超 过 3,495.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不 超 过 1,747.50 万 股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元 / 股 发 行 价 格 确 定 方 法 由 公 司 与 主 承 销 商 通 过 市 场 询 价 并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的 募 集 资 金 计 划 公 司 业 绩 及 市 场 情 况 等 因 素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或 者 监 管 机 构 许 可 的 其 他 定 价 方 式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元 / 股 (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元 / 股 ( 按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加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市 盈 率 倍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发 行 后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年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 发 行 市 净 率 倍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发 行 方 式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配 售 和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者 采 用 监 管 机 构 认 可 的 其 他 发 行 方 式 发 行 对 象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监 管 机 构 规 定 条 件 的 询 价 对 象 和 已 开 立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交 易 账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承 销 方 式 余 额 包 销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万 元 1-1-43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万 元 承 销 费 用 万 元 保 荐 费 用 万 元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审 计 费 用 万 元 律 师 费 用 万 元 评 估 费 用 万 元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万 元 二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 一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名 称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何 如 住 所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16-26 层 联 系 电 话 0571-87004692 联 系 传 真 0571-85316108 保 荐 代 表 人 项 目 协 办 人 季 诚 永 赵 勇 夏 翔 项 目 经 办 人 朱 仙 掌 包 轶 骏 金 骏 ( 二 ) 律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机 构 负 责 人 王 玲 住 所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三 环 中 路 7 号 北 京 财 富 中 心 写 字 楼 A 座 40 层 联 系 电 话 010-58785588 联 系 传 真 010-58785599 经 办 律 师 唐 丽 子 焦 福 刚 1-1-44

( 三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机 构 负 责 人 朱 建 弟 住 所 上 海 市 南 京 东 路 61 号 新 黄 浦 金 融 大 厦 4 楼 联 系 电 话 021-61059000 联 系 传 真 021-61059000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李 惠 丰 洪 建 良 朱 作 武 ( 四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名 称 银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梅 惠 民 住 所 上 海 市 九 江 路 69 号 联 系 电 话 021-63391088 联 系 传 真 021-63391116 经 办 注 册 评 估 师 王 伟 盛 志 勇 ( 五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名 称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住 所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东 路 166 号 中 国 保 险 大 厦 36 楼 联 系 电 话 021-58708888 联 系 传 真 021-58899400 ( 六 ) 收 款 银 行 名 称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分 行 深 港 支 行 户 名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账 号 4000029129200042215 1-1-45

( 七 ) 申 请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名 称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住 所 上 海 市 浦 东 南 路 528 号 证 券 大 厦 联 系 电 话 021-68808888 联 系 传 真 021-68804868 三 发 行 人 与 中 介 机 构 关 系 的 说 明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四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重 要 日 期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日 期 年 月 日 询 价 推 介 日 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刊 登 定 价 公 告 日 期 年 月 日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年 月 日 预 计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发 行 结 束 后 尽 快 申 请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1-1-46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因 素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列,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会 依 次 发 生 一 经 营 风 险 ( 一 ) 自 然 灾 害 风 险 公 司 生 产 所 需 原 料 主 要 为 灵 芝 灵 芝 孢 子 粉 和 铁 皮 石 斛 等 中 药 材, 其 产 地 分 布 具 有 明 显 的 地 域 性, 其 生 长 受 到 气 候 土 壤 日 照 等 自 然 因 素 的 影 响, 如 在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生 长 期 出 现 干 旱 洪 灾 虫 灾 异 常 气 温 等 自 然 灾 害, 将 引 起 灵 芝 铁 皮 石 斛 减 产 或 有 效 药 用 成 分 降 低, 从 而 使 公 司 面 临 无 法 获 得 充 足 优 质 原 料 的 风 险 另 外, 公 司 在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建 有 自 有 基 地 用 于 种 植 灵 芝 铁 皮 石 斛 等 中 药 材 据 中 国 天 气 网 报 道,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属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年 均 气 温 16.9,1 月 平 均 气 温 4.7,7 月 平 均 气 温 28.8, 年 均 降 水 1,477 毫 米, 年 均 日 照 1,964 小 时, 无 霜 期 228 天 武 义 县 时 空 差 异 较 大, 不 同 地 区 也 会 发 生 低 温 旱 涝 冰 雹 和 台 风 等 自 然 灾 害 如 果 公 司 自 有 基 地 突 遇 严 重 自 然 灾 害 或 重 大 病 虫 害, 将 影 响 该 等 中 药 材 的 产 量 和 质 量,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 二 ) 毛 利 率 波 动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57.29% 65.47% 和 72.90%, 逐 年 上 升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的 终 端 零 售 价 格 体 系 由 公 司 自 主 决 定, 且 报 告 期 内 未 进 行 大 幅 调 整, 因 此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水 平 的 提 高, 主 要 原 因 系 原 料 供 应 成 本 下 降 以 及 生 产 工 艺 改 进 所 带 来 的 单 位 成 本 下 降 若 未 来 受 到 市 场 竞 争 自 然 灾 害 等 因 素 影 响,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发 生 不 利 调 整, 或 者 原 料 供 应 成 本 上 升 生 产 工 艺 改 进 对 降 低 成 本 的 作 用 减 弱, 则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水 平 将 可 能 出 现 一 定 幅 度 下 降, 从 而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大 幅 下 滑 1-1-47

( 三 ) 生 产 经 营 资 质 被 取 消 或 不 能 展 期 的 风 险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已 取 得 了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的 必 要 资 质, 主 要 包 括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药 品 GMP 证 书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认 证 证 书 保 健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并 在 相 关 资 质 证 书 到 期 前 办 理 换 证 或 展 期 公 司 历 来 重 视 生 产 经 营 资 质 管 理, 但 未 来 仍 无 法 排 除 相 关 生 产 经 营 资 质 被 取 消 或 到 期 后 无 法 及 时 展 期 的 风 险, 从 而 对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不 利 影 响 ( 四 ) 原 材 料 质 量 控 制 风 险 公 司 建 有 中 药 材 种 植 基 地, 按 中 药 材 GAP 中 国 及 欧 盟 有 机 产 品 标 准 种 植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但 仍 有 部 分 原 料 需 向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或 农 户 购 买 若 上 述 供 应 商 未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的 技 术 标 准 种 植, 则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在 种 植 过 程 中 可 能 受 到 农 药 残 留 金 属 超 标 环 境 污 染 等 的 影 响 甚 至 出 现 掺 杂 作 假 的 情 况 虽 然 公 司 对 外 购 原 料 进 行 了 严 格 的 检 验 检 测, 但 仍 可 能 存 在 少 量 不 合 格 产 品 进 入 流 通 环 节,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产 品 质 量 和 品 牌 声 誉 ( 五 ) 租 赁 物 业 开 设 直 营 店 经 营 的 风 险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共 开 设 16 家 直 营 店, 其 中 12 家 直 营 店 使 用 租 赁 物 业 经 营 虽 然 公 司 已 尽 可 能 地 与 所 租 赁 物 业 的 业 主 签 署 了 较 长 期 限 的 租 赁 合 同, 以 确 保 直 营 店 在 能 持 续 稳 定 经 营, 但 仍 存 在 因 业 主 违 约 到 期 无 法 续 签 房 屋 拆 迁 等 原 因 而 使 直 营 店 无 法 持 续 稳 定 经 营 的 风 险 此 外, 公 司 直 营 店 一 般 分 布 在 经 济 发 达 地 区 的 主 要 商 圈 居 民 社 区 及 医 疗 机 构 附 近 这 些 地 点 交 通 便 利 商 业 发 展 水 平 较 为 成 熟, 因 而 租 金 水 平 相 对 较 高 如 果 未 来 租 金 水 平 持 续 上 涨, 将 会 造 成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下 降 ( 六 ) 发 行 人 租 赁 农 村 土 地 可 能 引 发 的 风 险 1 政 策 风 险 近 年 来, 国 家 在 用 地 支 持 税 收 优 惠 等 方 面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促 进 规 模 化 农 作 物 栽 培 种 植 的 政 策, 鼓 励 有 条 件 的 农 作 物 种 植 企 业 向 规 模 化 方 向 发 展 发 行 人 规 1-1-48

模 化 种 植 中 药 材 有 利 于 集 约 用 地 节 约 用 地, 符 合 国 家 土 地 利 用 政 策, 但 规 模 化 种 植 中 药 材 需 要 占 用 大 量 土 地, 如 果 未 来 国 家 相 关 土 地 管 理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可 能 对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 出 租 方 违 约 风 险 公 司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法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流 转 管 理 办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租 赁 农 村 土 地, 严 格 履 行 农 村 土 地 租 赁 程 序, 与 出 租 方 签 订 了 土 地 租 赁 协 议 发 行 人 按 时 足 额 缴 纳 了 租 金, 认 真 履 行 协 议 约 定 的 义 务, 尽 可 能 减 少 由 于 对 方 违 约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随 着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以 及 周 边 土 地 用 途 的 改 变, 发 行 人 仍 面 临 出 租 方 违 约 的 风 险 二 市 场 风 险 ( 一 )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不 足 的 风 险 公 司 产 品 的 主 要 原 料 为 灵 芝 灵 芝 孢 子 粉 和 铁 皮 石 斛 根 据 浙 江 药 监 局 和 浙 江 省 农 业 厅 统 计, 截 至 2014 年 末 浙 江 省 灵 芝 种 植 面 积 仅 5,000 亩 而 铁 皮 石 斛 是 附 生 植 物, 对 生 长 环 境 和 气 候 条 件 要 求 苛 刻, 人 工 种 植 铁 皮 石 斛 难 度 和 成 本 较 高 因 而, 从 全 国 范 围 来 看, 灵 芝 灵 芝 孢 子 粉 及 铁 皮 石 斛 的 供 应 量 尚 不 充 足, 短 期 内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的 种 植 面 积 也 难 以 大 幅 增 长 若 未 来 因 自 然 灾 害 种 植 面 积 减 少 而 使 得 灵 芝 灵 芝 孢 子 粉 及 铁 皮 石 斛 的 产 量 下 降, 导 致 采 购 价 格 上 涨,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构 成 较 大 不 利 影 响 ( 二 ) 销 售 区 域 集 中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区 域 主 要 集 中 于 浙 江 省, 省 内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88.17% 85.89% 和 84.67% 由 于 浙 江 省 经 济 较 为 发 达,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较 高, 对 传 统 中 医 药 文 化 关 注 程 度 高, 且 健 康 及 养 生 意 识 较 强, 因 此 公 司 产 品 在 省 内 接 受 程 度 高, 市 场 容 量 大 但 未 来 若 销 售 市 场 仍 主 要 集 中 于 浙 江 省, 则 随 着 该 区 域 市 场 潜 力 接 近 或 达 到 上 限, 或 者 对 产 品 需 求 出 现 重 大 变 化, 将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较 大 不 利 影 响 1-1-49

( 三 ) 产 品 集 中 风 险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包 括 灵 芝 孢 子 粉 铁 皮 枫 斗 颗 粒 铁 皮 枫 斗 灵 芝 浸 膏 和 鲜 铁 皮 石 斛, 其 中 灵 芝 孢 子 粉 为 核 心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灵 芝 孢 子 粉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54.19% 62.27% 和 64.52% 若 未 来 出 现 新 型 替 代 产 品 消 费 者 消 费 习 惯 改 变, 导 致 公 司 产 品 需 求 大 幅 减 少, 而 公 司 又 未 能 及 时 推 出 新 产 品, 以 满 足 消 费 者 的 新 需 求, 则 将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四 )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集 中 的 风 险 公 司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芝 菌 棒 鲜 铁 皮 石 斛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和 基 质, 报 告 期 内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原 材 料 的 金 额 分 别 占 采 购 总 额 的 53.58% 59.09% 60.48%,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集 中 度 较 高 一 旦 主 要 供 应 商 不 能 及 时 保 质 保 量 地 向 发 行 人 供 应 上 述 原 材 料, 将 会 在 短 期 内 干 扰 公 司 生 产 销 售 体 系 的 有 效 运 行,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五 ) 消 费 者 消 费 倾 向 变 化 的 风 险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作 为 传 统 滋 补 保 健 类 中 药 材, 消 费 者 以 疾 病 预 防 及 保 健 为 目 的 的 中 老 年 人 为 主 近 年 来, 随 着 现 代 制 药 技 术 的 发 展, 化 学 合 成 保 健 类 滋 补 品 膳 食 补 充 剂 等 产 品 越 来 越 多 如 果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相 关 产 品 的 消 费 者 受 到 各 种 广 告 宣 传 的 影 响 逐 渐 转 变 消 费 倾 向, 减 少 对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相 关 产 品 的 消 费, 将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六 ) 客 户 合 作 关 系 变 化 的 风 险 中 华 老 字 号 药 店 大 型 商 场 超 市 是 公 司 重 要 的 销 售 渠 道 该 等 渠 道 商 因 品 牌 影 响 力 强 销 售 量 较 高, 处 于 相 对 强 势 地 位, 虽 然 公 司 与 其 建 立 了 互 惠 互 利 的 合 作 关 系, 但 如 果 这 些 渠 道 商 改 变 经 营 策 略, 或 者 基 于 其 他 商 业 原 因 减 少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需 求 或 与 公 司 停 止 合 作, 将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七 ) 行 业 深 加 工 产 能 增 长 过 快 的 风 险 由 于 灵 芝 灵 芝 孢 子 粉 及 铁 皮 石 斛 深 加 工 产 品 功 效 显 著, 具 有 良 好 经 济 效 益, 1-1-50

国 内 生 产 企 业 数 量 及 产 品 种 类 繁 多 根 据 国 家 药 监 局 网 站 披 露 信 息, 截 至 2014 年 底, 有 药 品 批 文 和 保 健 食 品 批 文 的 灵 芝 及 灵 芝 孢 子 粉 产 品 铁 皮 石 斛 产 品 分 别 有 718 个 76 个, 如 若 行 业 现 有 企 业 或 新 进 入 企 业 非 理 性 地 扩 大 产 能, 行 业 将 面 临 产 能 增 速 过 快 的 风 险 在 此 情 况 下, 公 司 若 不 能 有 效 调 整 经 营 战 略, 将 面 临 市 场 发 展 空 间 遭 受 挤 压 产 品 价 格 下 降 进 而 导 致 经 营 业 绩 下 滑 的 风 险 三 政 策 性 风 险 ( 一 ) 宏 观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作 为 传 统 滋 补 保 健 类 中 药 材, 一 直 以 来 就 受 到 各 阶 层 人 士 的 欢 迎 但 由 于 单 位 售 价 较 高, 消 费 群 体 相 对 固 定 随 着 民 众 疾 病 防 范 保 健 意 识 及 购 买 力 水 平 的 提 高, 该 等 产 品 在 近 年 来 的 销 售 额 增 长 较 快 当 前, 国 家 宏 观 政 策 引 导 消 费 者 理 性 消 费, 如 消 费 者 因 此 减 少 对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相 关 产 品 的 需 求, 则 可 能 使 全 行 业 的 销 售 量 出 现 整 体 下 滑, 从 而 导 致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出 现 较 大 幅 度 的 下 降 ( 二 ) 中 药 饮 片 标 准 改 变 或 升 级 的 风 险 我 国 已 建 立 了 以 中 国 药 典 及 各 地 中 药 炮 制 规 范 为 核 心 的 中 药 饮 片 标 准 管 理 体 系, 促 进 中 药 饮 片 质 量 提 高 中 国 药 典 一 般 每 五 年 更 新 一 次,2010 年 版 中 国 药 典 新 增 中 药 饮 片 标 准 822 个, 并 提 高 了 对 中 药 饮 片 炮 制 过 程 中 的 质 量 控 制 要 求 而 各 地 中 药 炮 制 规 范 亦 会 不 断 对 中 药 的 炮 制 标 准 进 行 补 充 或 修 订 中 药 饮 片 标 准 的 提 升 和 规 范, 有 利 于 行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但 新 的 质 量 标 准 实 施 后, 可 能 会 增 加 公 司 的 生 产 成 本, 或 延 缓 公 司 推 出 产 品 的 速 度, 进 而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三 ) 税 收 政 策 及 认 定 变 化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寿 仙 谷 及 子 公 司 享 受 多 种 主 要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及 其 实 施 条 例 的 规 定, 公 司 药 用 植 物 的 种 植 所 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关 于 发 布 享 受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的 农 产 品 初 加 工 范 围 ( 试 行 )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149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及 寿 仙 谷 饮 片 的 药 用 植 物 初 加 工 项 1-1-51

目 销 售 收 入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公 司 及 寿 仙 谷 药 业 均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在 优 惠 期 内 减 按 15% 计 缴 企 业 所 得 税 此 外,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增 值 税 暂 行 条 例 的 规 定, 公 司 销 售 自 产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鲜 铁 皮 石 斛 等 初 级 农 产 品 免 征 增 值 税 报 告 期 内, 寿 仙 谷 及 子 公 司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金 额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32.27% 37.42% 和 35.66%, 若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税 收 优 惠 认 定 发 生 变 化,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状 况 和 盈 利 水 平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四 技 术 风 险 ( 一 ) 种 源 流 失 风 险 育 种 行 业 属 于 高 科 技 行 业, 育 种 优 势 是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之 一 一 个 新 品 种 从 选 育 到 通 过 审 定 并 推 向 市 场 需 经 历 5-10 年, 且 新 品 种 是 否 具 有 推 广 价 值, 能 否 适 应 特 定 环 境, 必 须 经 过 田 间 栽 培 和 生 产 试 验, 因 此 新 品 种 选 育 具 有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目 前 公 司 自 主 选 育 的 仙 芝 1 号 仙 芝 2 号 仙 斛 1 号 仙 斛 2 号 具 有 抗 逆 性 强 有 效 成 份 高 的 特 点, 使 得 公 司 在 竞 争 中 处 于 有 利 地 位 但 如 果 育 种 技 术 被 竞 争 对 手 掌 握 或 超 越, 或 种 源 经 由 公 司 合 作 的 农 户 或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流 出, 将 可 能 削 弱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从 而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二 ) 技 术 失 密 风 险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体 现 在 中 药 材 育 种 种 植 中 药 饮 片 炮 制 及 保 健 食 品 深 加 工 等 领 域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主 要 通 过 研 发 人 员 自 主 创 新 和 改 进 获 得, 是 在 技 术 改 进 和 设 备 改 造 的 基 础 上, 经 过 长 期 生 产 经 验 积 累 的 科 技 成 果 目 前, 行 业 内 对 技 术 人 才 的 争 夺 较 为 激 烈, 如 果 部 分 掌 握 核 心 技 术 的 员 工 流 失, 则 可 能 会 导 致 公 司 面 临 核 心 技 术 失 密 风 险 ( 三 ) 技 术 开 发 风 险 中 药 材 育 种 中 药 饮 片 炮 制 及 以 中 药 材 为 原 料 的 保 健 食 品 开 发 是 涉 及 生 物 工 程 学 遗 传 学 农 学 药 理 学 病 理 学 等 多 学 科 领 域 的 系 统 性 工 程, 前 期 投 入 大, 研 发 周 期 长 因 此, 面 对 多 样 化 的 客 户 需 求 和 众 多 的 竞 争 对 手, 在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的 研 发 过 程 中, 公 司 面 临 着 一 定 的 技 术 开 发 风 险 和 市 场 拓 展 风 险 如 果 新 技 1-1-52

术 开 发 失 败 或 未 能 适 应 市 场 需 求, 将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五 管 理 风 险 ( 一 )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控 制 风 险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李 明 焱 家 族 (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 本 次 发 行 前 李 明 焱 家 族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70.07% 的 股 权,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股 份 比 例 较 高 同 时, 李 明 焱 为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朱 惠 照 为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李 振 皓 为 公 司 董 事 目 前, 发 行 人 已 经 建 立 了 由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及 专 门 委 员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组 成 的 较 为 健 全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内 部 治 理 制 度, 从 组 织 和 制 度 上 对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行 为 进 行 了 严 格 规 范, 但 如 果 李 明 焱 家 族 利 用 其 控 制 地 位, 从 事 有 损 于 发 行 人 和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的 行 为, 将 对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造 成 一 定 损 失 ( 二 ) 子 公 司 管 理 控 制 风 险 为 了 促 进 业 务 发 展, 便 于 独 立 核 算, 公 司 在 浙 江 江 苏 上 海 北 京 等 地 共 设 立 了 9 家 子 ( 孙 ) 公 司 尽 管 公 司 已 形 成 一 套 较 为 完 善 的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审 慎 经 营 原 则 监 管 子 ( 孙 )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考 核 子 ( 孙 ) 公 司 经 营 绩 效 和 风 险 监 控, 但 由 于 部 分 子 ( 孙 ) 公 司 相 距 较 远, 信 息 传 递 反 馈 环 节 较 多, 因 此 公 司 仍 存 在 由 于 对 各 子 ( 孙 ) 公 司 管 理 不 到 位 而 导 致 公 司 内 控 制 度 失 效 的 风 险 六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风 险 ( 一 ) 市 场 拓 展 及 项 目 实 施 风 险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能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提 高, 抗 风 险 能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虽 然 公 司 已 对 募 投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进 行 了 审 慎 分 析, 并 在 市 场 开 发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人 才 储 备 与 培 训 等 方 面 作 了 充 分 准 备, 但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有 效 开 拓 市 场, 或 者 市 场 环 境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则 公 司 将 面 临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投 产 后 实 际 收 益 低 于 预 期 的 风 险 1-1-53

另 外, 项 目 在 实 施 过 程, 如 果 宏 观 经 济 行 业 趋 势 产 业 政 策 市 场 环 境 等 情 况 发 生 变 化, 或 由 于 管 理 不 善 影 响 了 项 目 进 程, 将 会 给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或 预 期 效 益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 二 ) 募 投 项 目 导 致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增 加 风 险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将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3.80 亿 元, 项 目 投 产 后 每 年 将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2,810.52 万 元 如 未 来 市 场 环 境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预 期 收 益 不 能 实 现, 则 公 司 短 期 内 存 在 因 折 旧 大 幅 增 加 而 导 致 利 润 下 滑 的 风 险 七 财 务 风 险 ( 一 )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风 险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3,031.60 万 元 4,293.73 万 元 和 3,694.58 万 元,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为 11.06% 10.49% 和 7.37% 公 司 销 售 模 式 仍 以 经 销 为 主,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基 本 为 对 经 销 商 的 应 收 款 公 司 综 合 评 定 经 销 商 的 信 用 等 级, 并 给 予 相 应 的 信 用 账 期 如 果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个 别 客 户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困 难, 则 公 司 存 在 应 收 账 款 难 以 收 回 而 导 致 发 生 坏 账 的 风 险 如 若 客 户 信 用 风 险 集 中 发 生, 导 致 公 司 大 批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收 回, 则 公 司 将 面 临 经 营 业 绩 大 幅 下 滑 的 风 险 ( 二 ) 新 增 折 旧 及 利 息 支 出 导 致 经 营 业 绩 下 降 风 险 2014 年, 公 司 购 置 了 位 于 杭 州 市 的 绿 城 兰 园 商 业 性 房 产, 总 价 为 1.46 亿 元, 预 计 未 来 每 年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约 470 万 元 2014 年 12 月 至 2015 年 3 月 期 间, 公 司 新 增 银 行 借 款 1.39 亿 元, 若 借 款 规 模 维 持 不 变, 未 来 每 年 将 增 加 利 息 支 出 约 770 万 元 上 述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和 利 息 支 出 共 计 1,240 万 元, 约 占 2014 年 度 净 利 润 的 17.90% 在 不 考 虑 其 他 因 素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若 公 司 不 能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抵 消 上 述 折 旧 和 利 息 支 出 的 不 利 影 响, 将 可 能 导 致 经 营 业 绩 出 现 下 降 的 风 1-1-54

险 ( 三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分 别 为 19.99% 29.33% 和 21.66%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将 大 幅 增 加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需 要 一 定 的 建 设 期, 且 在 建 设 期 和 投 产 初 期,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产 生 的 效 益 尚 无 法 与 净 资 产 增 长 幅 度 相 匹 配 因 此,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较 长 时 间 内, 公 司 存 在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风 险 1-1-55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英 文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Shouxiangu Pharmaceutical Co., Ltd. 武 义 县 壶 山 街 道 商 城 路 10 号 10,485.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李 明 焱 设 立 日 期 前 身 寿 仙 谷 有 限 成 立 于 1997 年 3 月 3 日, 后 于 2013 年 6 月 27 日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邮 政 编 码 321200 联 系 电 话 0579-87622285 传 真 号 码 0579-87621769 电 子 邮 箱 互 联 网 网 址 信 息 披 露 与 投 资 者 关 系 sxg@sxgoo.com http://www.sxgoo.com 负 责 机 构 :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 董 事 会 秘 书 刘 国 芳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情 况 ( 一 ) 公 司 设 立 方 式 本 公 司 系 由 浙 江 寿 仙 谷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5 月 25 日, 经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寿 仙 谷 有 限 以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为 基 础, 按 1:0.6487 的 折 股 比 例 折 合 股 份 8,955.25 万 股,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6 月 27 日, 公 司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金 华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为 8,955.25 万 元 2013 年 10 月 28 日, 经 寿 仙 谷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8,955.25 万 元 增 至 10,485.00 万 元 1-1-56

( 二 ) 发 起 人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时 发 起 人 共 9 名,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万 股 发 起 人 持 股 数 持 股 比 例 寿 仙 谷 投 资 5,756.40 64.28% 李 振 皓 1,157.05 12.92% 郑 化 先 554.75 6.20% 孙 树 林 427.95 4.78% 李 振 宇 393.40 4.39% 谢 华 宝 317.00 3.54% 李 建 淼 237.75 2.65% 孙 科 79.25 0.89% 徐 涛 31.70 0.35% 合 计 8,955.25 100.00% 公 司 发 起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节 之 五 ( 一 ) 发 起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 三 ) 发 行 人 变 更 设 立 前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公 司 主 要 发 起 人 为 寿 仙 谷 投 资 李 振 皓 郑 化 先 发 行 人 变 更 设 立 前, 寿 仙 谷 投 资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和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业 务 为 实 业 投 资 发 行 人 变 更 设 立 前, 除 寿 仙 谷 外, 寿 仙 谷 投 资 未 投 资 其 他 企 业 李 振 皓 现 任 寿 仙 谷 董 事, 郑 化 先 现 任 寿 仙 谷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其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之 一 ( 一 ) 董 事 发 行 人 变 更 设 立 前, 李 振 皓 郑 化 先 除 投 资 寿 仙 谷 外,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发 行 人 变 更 设 立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四 ) 发 行 人 成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发 行 人 变 更 设 立 时, 拥 有 的 资 产 为 寿 仙 谷 有 限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1-1-57

计 的 全 部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为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鲜 铁 皮 石 斛 铁 皮 枫 斗 颗 粒 和 铁 皮 枫 斗 灵 芝 浸 膏 等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 五 ) 改 制 前 原 企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改 制 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流 程, 以 及 原 企 业 和 发 行 人 业 务 流 程 间 的 联 系 公 司 系 由 寿 仙 谷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改 制 前 后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未 发 生 本 质 变 化, 具 体 业 务 流 程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 六 )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本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寿 仙 谷 投 资 李 振 皓 郑 化 先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 七 ) 发 起 人 出 资 资 产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的 办 理 情 况 本 公 司 系 由 寿 仙 谷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寿 仙 谷 有 限 的 资 产 负 债 和 权 益 全 部 由 发 行 人 承 继, 资 产 权 属 的 变 更 均 已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手 续 ( 八 ) 发 行 人 独 立 运 营 情 况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在 资 产 业 务 人 员 机 构 和 财 务 方 面 与 各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均 相 互 独 立,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和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1 资 产 完 整 本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资 产, 与 股 东 资 产 产 权 已 明 确 界 定 和 划 清, 各 股 东 投 入 资 产 足 额 到 位 寿 仙 谷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后, 公 司 依 法 办 理 了 相 关 资 产 和 股 权 的 变 更 登 记 公 司 不 存 在 以 公 司 资 产 权 益 或 信 誉 为 股 东 及 其 附 属 企 业 的 债 务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形, 公 司 对 全 部 资 产 拥 有 完 整 的 控 制 支 配 权, 不 存 在 货 币 资 金 或 其 他 资 产 被 股 东 占 用 而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况, 公 司 资 产 独 立 完 整 1-1-58

2 业 务 独 立 本 公 司 由 寿 仙 谷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拥 有 完 整 的 法 人 财 产 权 和 独 立 的 采 购 生 产 和 销 售 系 统, 独 立 开 展 业 务, 独 立 核 算 和 决 策, 独 立 承 担 责 任 和 风 险, 公 司 不 依 赖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进 行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除 投 资 本 公 司 外, 无 其 他 与 本 公 司 可 能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经 营 性 投 资 和 参 与 经 营 的 事 项, 其 他 股 东 也 未 从 事 与 公 司 可 能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业 务 3 人 员 独 立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定 合 法 产 生 ;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专 职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并 领 取 薪 酬, 不 存 在 在 股 东 关 联 单 位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职 务 的 情 形, 也 未 在 业 务 相 同 或 相 近 的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公 司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人 事 管 理 体 系, 在 工 薪 报 酬 社 会 保 障 等 方 面 具 有 较 完 善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体 系 4 机 构 独 立 本 公 司 建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等 较 为 健 全 的 治 理 结 构, 根 据 经 营 发 展 的 需 要, 建 立 了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的 独 立 完 整 的 经 营 管 理 机 构 该 等 机 构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独 立 行 使 自 己 的 职 权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生 产 经 营 和 办 公 机 构 独 立, 不 存 在 与 股 东 混 合 经 营 的 情 形 5 财 务 独 立 本 公 司 设 有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部 门,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和 规 范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独 立 进 行 财 务 决 策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在 银 行 独 立 开 立 账 户, 依 法 独 立 进 行 纳 税 申 报 和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独 立 对 外 签 订 合 同, 不 存 在 与 股 东 共 用 银 行 账 号 或 混 合 纳 税 现 象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形 成 变 化 及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一 ) 公 司 股 本 形 成 及 历 次 变 动 情 况 1-1-59

自 1997 年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经 历 了 10 次 增 资 5 次 股 权 转 让 及 1 次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历 次 资 本 形 成 及 股 权 演 变 过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1994 年 1 月 28 日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66.80 万 元 公 司 挂 靠 于 金 星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实 际 出 资 人 为 李 明 焱 金 展 忠 1997 年 3 月 3 日 脱 帽 改 制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脱 帽 改 制 为 金 星 食 用 菌, 且 李 明 焱 将 其 出 资 转 让 予 其 配 偶 朱 惠 照 注 册 资 本 :51.80 万 元 朱 惠 照 :70.00% 金 展 忠 :30.00% 1999 年 3 月 2 日 金 星 食 用 菌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金 展 忠 30% 李 明 焱 注 册 资 本 :51.80 万 元 朱 惠 照 :70.00% 李 明 焱 :30.00% 2002 年 4 月 16 日 金 星 食 用 菌 第 一 次 增 资 朱 惠 照 增 资 35 万 元, 李 明 焱 增 资 15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101.80 万 元 朱 惠 照 :70.00% 李 明 焱 :30.00% 2008 年 6 月 3 日 第 二 次 增 资 并 更 名 朱 惠 照 增 资 314.37 万 元, 李 明 焱 增 资 685.63 万 元, 且 公 司 更 名 为 寿 仙 谷 有 限 注 册 资 本 :1,101.80 万 元 李 明 焱 :65.00% 朱 惠 照 :35.00% 2009 年 4 月 24 日 第 三 次 增 资 李 明 焱 增 资 910 万 元, 朱 惠 照 增 资 49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2,501.80 万 元 李 明 焱 :65.00% 朱 惠 照 :35.00% 2010 年 5 月 27 日 第 四 次 增 资 李 明 焱 增 资 325 万 元, 朱 惠 照 增 资 175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3,001.80 万 元 李 明 焱 :65.00% 朱 惠 照 :35.00% 2010 年 12 月 28 日 第 五 次 增 资 李 振 皓 增 资 300 万 元, 郑 化 先 增 资 250 万 元, 李 振 宇 增 资 248.20 万 元, 谢 华 宝 增 资 200 万 元, 孙 树 林 增 资 150 万 元, 李 建 淼 增 资 15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4,300.00 万 元 李 明 焱 : 45.38% 李 振 宇 : 5.77% 朱 惠 照 : 24.43% 谢 华 宝 : 4.65% 李 振 皓 : 6.98% 孙 树 林 : 3.49% 郑 化 先 : 5.81% 李 建 淼 : 3.49% 2011 年 6 月 3 日 第 六 次 增 资 孙 树 林 增 资 12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4,420.00 万 元 李 明 焱 : 44.14% 郑 化 先 : 5.66% 朱 惠 照 : 23.77% 李 振 宇 : 5.62% 李 振 皓 : 6.79% 谢 华 宝 : 4.52% 孙 树 林 : 6.11% 李 建 淼 : 3.39% 2011 年 12 月 16 日 第 七 次 增 资 李 振 皓 增 资 400 万 元, 郑 化 先 增 资 100 万 元, 孙 科 增 资 50 万 元, 丁 敏 增 资 5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5,020.00 万 元 李 明 焱 : 38.87% 李 振 宇 : 4.94% 朱 惠 照 : 20.93% 谢 华 宝 : 3.98% 李 振 皓 : 13.94% 李 建 淼 : 2.99% 郑 化 先 : 6.97% 孙 科 : 1.00% 孙 树 林 : 5.38% 丁 敏 : 1.00% 2012 年 9 月 3 日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李 明 焱 38.87% 寿 仙 谷 投 资, 朱 惠 照 20.93% 寿 仙 谷 投 资 注 册 资 本 :5,020.00 万 元 寿 仙 谷 投 资 : 59.80% 谢 华 宝 : 3.98% 李 振 皓 : 13.94% 李 建 淼 : 2.99% 郑 化 先 : 6.97% 孙 科 : 1.00% 孙 树 林 : 5.38% 丁 敏 : 1.00% 李 振 宇 : 4.94% 1-1-60

2012 年 11 月 13 日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丁 敏 0.60% 李 振 皓, 丁 敏 0.40% 徐 涛 注 册 资 本 :5,020.00 万 元 寿 仙 谷 投 资 : 59.80% 谢 华 宝 : 3.98% 李 振 皓 : 14.54% 李 建 淼 : 2.99% 郑 化 先 : 6.97% 孙 科 : 1.00% 孙 树 林 : 5.38% 徐 涛 : 0.40% 李 振 宇 : 4.94% 2012 年 12 月 4 日 第 八 次 增 资 寿 仙 谷 投 资 增 资 4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5,420.00 万 元 寿 仙 谷 投 资 : 62.76% 谢 华 宝 : 3.69% 李 振 皓 : 13.47% 李 建 淼 : 2.77% 郑 化 先 : 6.46% 孙 科 : 0.92% 孙 树 林 : 4.98% 徐 涛 : 0.37% 李 振 宇 : 4.58%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第 九 次 增 资 寿 仙 谷 投 资 增 资 23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5,650.00 万 元 寿 仙 谷 投 资 : 64.28% 谢 华 宝 : 3.54% 李 振 皓 : 12.92% 李 建 淼 : 2.65% 郑 化 先 : 6.19% 孙 科 : 0.88% 孙 树 林 : 4.78% 徐 涛 : 0.35% 李 振 宇 : 4.39% 2013 年 6 月 27 日 寿 仙 谷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寿 仙 谷 有 限 以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为 基 础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8,955.25 万 元 人 民 币 寿 仙 谷 投 资 : 64.28% 谢 华 宝 : 3.54% 李 振 皓 : 12.92% 李 建 淼 : 2.65% 郑 化 先 : 6.19% 孙 科 : 0.88% 孙 树 林 : 4.78% 徐 涛 : 0.35% 李 振 宇 : 4.39% 2013 年 11 月 19 日 第 十 次 增 资 汉 鼎 宇 佑 增 资 350 万 元, 王 瑛 增 资 229.75 万 元, 润 铭 投 资 增 资 200 万 元, 恒 晋 同 盛 增 资 200 万 元, 力 鼎 投 资 增 资 200 万 元, 钟 山 天 翊 增 资 150 万 元, 隆 创 投 资 增 资 100 万 元, 赛 盛 投 资 增 资 1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10,485.00 万 元 寿 仙 谷 投 资 : 54.90% 润 铭 投 资 :1.91% 李 振 皓 :11.04% 恒 晋 投 资 :1.91% 郑 化 先 :5.29% 力 鼎 投 资 :1.91% 孙 树 林 :4.08% 钟 山 天 翊 :1.43% 李 振 宇 :3.75% 隆 创 投 资 :0.95% 汉 鼎 宇 佑 :3.34% 赛 盛 投 资 :0.95% 谢 华 宝 :3.02% 孙 科 :0.76% 李 建 淼 :2.27% 徐 涛 :0.30% 王 瑛 :2.19% 2014 年 12 月 1 日 第 四 次 股 权 转 让 隆 创 投 资 0.95% 寿 仙 谷 投 资 注 册 资 本 :1,0485.00 万 元 寿 仙 谷 投 资 : 55.85% 王 瑛 :2.19% 李 振 皓 :11.04% 润 铭 投 资 :1.91% 郑 化 先 :5.29% 恒 晋 投 资 :1.91% 孙 树 林 :4.08% 力 鼎 投 资 :1.91% 李 振 宇 :3.75% 钟 山 天 翊 :1.43% 汉 鼎 宇 佑 :3.34% 赛 盛 投 资 :0.95% 谢 华 宝 :3.02% 孙 科 :0.76% 李 建 淼 :2.27% 徐 涛 :0.30% 2014 年 12 月 29 日 第 五 次 股 权 转 让 寿 仙 谷 投 资 0.57% 刘 国 芳 宋 泳 泓 徐 子 贵 注 册 资 本 :1,0485.00 万 元 寿 仙 谷 投 资 : 55.28% 恒 晋 投 资 :1.91% 李 振 皓 :11.04% 力 鼎 投 资 :1.91% 郑 化 先 :5.29% 钟 山 天 翊 :1.43% 孙 树 林 :4.08% 赛 盛 投 资 :0.95% 李 振 宇 :3.75% 孙 科 :0.76% 汉 鼎 宇 佑 :3.34% 徐 涛 :0.30% 谢 华 宝 :3.02% 刘 国 芳 :0.19% 李 建 淼 :2.27% 宋 泳 泓 :0.19% 王 瑛 :2.19% 徐 子 贵 :0.19% 润 铭 投 资 :1.91% 1-1-61

1 1994 年 1 月,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66.80 万 元 1993 年 4 月 8 日, 李 明 焱 与 武 义 县 武 阳 镇 金 星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金 星 村 ) 签 订 关 于 协 办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的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金 星 村 协 助 李 明 焱 在 金 星 工 业 区 创 办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挂 靠 于 金 星 村 1994 年 1 月 25 日, 武 义 县 乡 镇 企 业 管 理 局 出 具 武 乡 企 (94) 字 第 16 号 关 于 同 意 创 办 武 义 县 食 用 菌 公 司 的 批 复, 同 意 金 星 村 创 办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公 司 性 质 为 村 办 集 体 企 业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实 质 上 系 由 自 然 人 李 明 焱 金 展 忠 投 资 设 立 并 挂 靠 于 金 星 村 的 私 营 企 业 1994 年 1 月 26 日, 武 义 县 审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武 审 所 验 字 (94) 第 18 号 注 册 资 金 验 证 报 告 书, 验 证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注 册 资 金 总 额 为 66.80 万 元 1994 年 1 月 28 日,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设 立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14749349-5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1997 年 3 月, 金 星 食 用 菌 成 立, 注 册 资 本 51.80 万 元 1997 年 1 月 1 日, 金 星 村 出 具 批 复 文 件, 同 意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转 制 为 私 营 企 业 1997 年 2 月 26 日,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出 具 委 托 书, 委 托 李 明 焱 全 权 办 理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企 业 转 制 及 重 新 注 册 登 记 事 宜 公 司 转 制 过 程 中, 李 明 焱 将 其 在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的 出 资 无 偿 转 让 予 其 配 偶 朱 惠 照 2015 年 3 月 5 日, 李 明 焱 出 具 出 资 转 让 确 认 书, 对 上 述 出 资 转 让 事 宜 进 行 确 认 1997 年 2 月 27 日,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向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提 交 企 业 申 请 注 销 登 记 注 册 书, 并 列 明 企 业 人 员 设 备 物 资 转 为 有 限 公 司 使 用, 债 权 债 务 与 金 星 村 结 清 1997 年 3 月 7 日,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批 准 同 意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注 销 本 次 转 制 以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截 至 1996 年 12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60.50 万 元 为 基 础, 转 制 设 立 的 企 业 名 称 为 浙 江 省 武 义 金 星 食 用 菌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51.80 万 元, 其 中 朱 惠 照 出 资 36.26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70.00%, 金 展 忠 出 资 15.54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0.00% 1997 年 2 月 27 日, 武 义 县 审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金 星 食 用 菌 51.8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武 审 事 验 字 (97) 1-1-62

第 13 号 设 立 验 资 报 告 1997 年 3 月 3 日,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批 准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由 村 办 集 体 企 业 转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同 日, 金 星 食 用 菌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设 立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14751670-6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转 制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朱 惠 照 36.26 70.00% 金 展 忠 15.54 30.00% 合 计 51.80 100.00% 2013 年 12 月 12 日, 金 星 村 ( 已 根 据 武 政 发 [2001]98 号 文 于 2001 年 撤 销 并 改 建 为 金 星 经 济 合 作 社 ) 出 具 关 于 原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相 关 情 况 的 说 明, 确 认 :(1)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于 1994 年 1 月 成 立 并 挂 靠 于 金 星 村, 其 实 际 由 李 明 焱 和 金 展 忠 出 资 设 立 并 经 营, 在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的 设 立 及 存 续 过 程 中, 金 星 村 未 对 其 进 行 任 何 形 式 的 出 资 或 投 入 ;(2)1997 年 1 月, 根 据 国 家 政 策 调 整 及 企 业 发 展 需 要, 金 星 村 同 意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解 除 挂 靠 关 系 并 转 制 为 私 营 企 业, 转 制 过 程 中, 李 明 焱 将 其 在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的 出 资 无 偿 转 让 予 其 配 偶 朱 惠 照 ; 转 制 后 设 立 的 金 星 食 用 菌 出 资 人 为 朱 惠 照 和 金 展 忠, 其 中 朱 惠 照 出 资 36.26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70%, 金 展 忠 出 资 15.54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0%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转 制 为 金 星 食 用 菌 的 过 程 中, 金 星 村 未 对 其 进 行 任 何 形 式 的 出 资 或 投 入, 且 金 星 村 已 与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实 际 出 资 人 等 结 清 一 切 债 权 债 务, 不 存 在 因 挂 靠 关 系 产 生 的 任 何 争 议 或 纠 纷 ;(3) 根 据 金 星 村 与 李 明 焱 签 署 的 关 于 协 办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的 协 议,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在 设 立 及 经 营 过 程 中 如 有 优 惠 政 策 或 相 关 减 免 税 部 分, 归 其 自 身 发 展 生 产, 金 星 村 将 不 再 就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历 史 上 享 有 的 优 惠 政 策 或 减 免 税 部 分 ( 如 有 ) 要 求 转 制 后 的 公 司 返 还 或 向 其 主 张 相 关 权 益 2014 年 1 月 9 日, 武 义 县 人 民 政 府 壶 山 街 道 办 事 处 出 具 关 于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请 求 确 认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产 权 归 属 解 除 挂 靠 关 系 并 变 更 经 济 性 质 合 法 性 的 批 复, 确 认 :(1)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及 金 星 食 用 菌 设 立 和 存 续 过 程 中 所 有 的 资 产 不 涉 及 集 体 资 产, 不 存 在 导 致 集 体 资 产 流 失 的 情 形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的 产 权 归 属 于 自 然 人 李 明 焱 和 金 展 忠 所 有, 其 转 制 设 立 的 1-1-63

金 星 食 用 菌 的 出 资 人 为 朱 惠 照 与 金 展 忠 ;(2)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在 1994 年 成 立 至 1997 年 注 销 期 间 享 受 的 国 家 优 惠 政 策 和 税 收 减 免 部 分, 归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自 用 并 用 于 发 展 生 产 ;(3)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系 因 国 家 政 策 及 当 时 特 殊 的 历 史 原 因 挂 靠 为 集 体 企 业, 其 解 除 集 体 挂 靠 关 系 并 转 制 设 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的 指 导 精 神, 转 制 设 立 过 程 符 合 当 时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4)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设 立 存 续 及 改 制 过 程 中 不 存 在 任 何 未 了 结 的 债 权 债 务 权 属 或 潜 在 纠 纷 2015 年 3 月 16 日, 武 义 县 人 民 政 府 出 具 武 政 发 [2015]26 号 武 义 县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确 认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身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产 权 归 属 解 除 挂 靠 关 系 及 变 更 经 济 性 质 合 法 性 的 批 复, 确 认 :(1)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及 金 星 食 用 菌 设 立 时 和 存 续 过 程 中 所 拥 有 的 资 产 中 不 涉 及 集 体 资 产, 不 存 在 导 致 集 体 资 产 流 失 的 情 形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的 产 权 归 属 于 自 然 人 李 明 焱 和 金 展 忠 所 有, 其 转 制 设 立 的 金 星 食 用 菌 出 资 人 为 朱 惠 照 和 金 展 忠 ;(2)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在 设 立 及 经 营 过 程 中 如 有 优 惠 政 策 或 相 关 减 免 税 部 分, 均 归 其 自 有 并 用 于 发 展 生 产 ;(3)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系 因 国 家 政 策 及 当 时 特 殊 的 历 史 原 因 挂 靠 为 集 体 企 业, 其 解 除 集 体 挂 靠 关 系 并 转 制 设 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规 定 的 指 导 精 神, 转 制 设 立 过 程 符 合 当 时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4) 武 义 县 金 星 食 用 菌 公 司 设 立 存 续 及 转 制 过 程 中 不 存 在 任 何 未 了 结 债 权 债 务 权 属 争 议 或 潜 在 纠 纷 3 1999 年 3 月, 金 星 食 用 菌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1998 年 5 月 5 日, 金 展 忠 与 李 明 焱 签 署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书, 约 定 金 展 忠 按 注 册 资 本 1:1 的 价 格 将 其 所 持 金 星 食 用 菌 30.00% 的 股 权 转 让 予 李 明 焱, 转 让 后 金 展 忠 不 再 是 金 星 食 用 菌 的 股 东, 转 让 协 议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2013 年 8 月 9 日, 金 展 忠 出 具 确 认 函, 确 认 :(1)1998 年 5 月, 其 将 所 持 金 星 食 用 菌 30% 的 股 权 转 让 予 李 明 焱,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系 双 方 真 实 意 思 表 示, 其 已 收 到 李 明 焱 支 付 的 股 权 转 让 款 ;(2) 其 与 李 明 焱 的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不 存 在 任 何 未 了 结 债 权 债 务 争 议 或 潜 在 纠 纷, 其 不 会 就 此 向 李 明 焱 或 公 司 提 出 任 何 权 利 主 张 或 要 求 1999 年 3 月 2 日, 金 星 食 用 菌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1-1-64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朱 惠 照 36.26 70.00% 李 明 焱 15.54 30.00% 合 计 51.80 100.00% 4 2002 年 4 月, 金 星 食 用 菌 第 一 次 增 资 至 101.80 万 元 2002 年 4 月 8 日, 经 金 星 食 用 菌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51.80 万 元 增 至 101.80 万 元, 其 中 朱 惠 照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35.00 万 元, 李 明 焱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15.00 万 元 2002 年 4 月 16 日, 武 义 方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上 述 增 资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武 会 师 验 (2002) 第 091 号 验 资 报 告 2002 年 4 月 16 日, 金 星 食 用 菌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朱 惠 照 71.26 70.00% 李 明 焱 30.54 30.00% 合 计 101.80 100.00% 5 2008 年 6 月, 金 星 食 用 菌 第 二 次 增 资 至 1,101.80 万 元 并 更 名 为 寿 仙 谷 有 限 2008 年 5 月 18 日, 经 金 星 食 用 菌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01.80 万 元 增 至 1,101.80 万 元, 其 中 朱 惠 照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314.37 万 元, 李 明 焱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685.63 万 元, 同 时,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浙 江 寿 仙 谷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上 述 增 资 已 由 出 资 人 于 2008 年 5 月 21 日 前 投 入, 业 经 武 义 方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验 并 出 具 武 会 师 验 (2008) 第 126 号 验 资 报 告 2008 年 6 月 3 日, 金 星 食 用 菌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李 明 焱 716.17 65.00% 1-1-65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朱 惠 照 385.63 35.00% 合 计 1,101.80 100.00% 6 2009 年 4 月, 寿 仙 谷 有 限 第 三 次 增 资 至 2,501.80 万 元 2009 年 4 月 9 日, 经 寿 仙 谷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101.80 万 元 增 至 2,501.80 万 元, 其 中 李 明 焱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910.00 万 元, 朱 惠 照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490.00 万 元 2009 年 4 月 22 日, 武 义 方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上 述 增 资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武 会 师 验 (2009) 第 111 号 验 资 报 告 2009 年 4 月 24 日, 寿 仙 谷 有 限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李 明 焱 1,626.17 65.00% 朱 惠 照 875.63 35.00% 合 计 2,501.80 100.00% 7 2010 年 5 月, 寿 仙 谷 有 限 第 四 次 增 资 至 3,001.80 万 元 2010 年 5 月 18 日, 经 寿 仙 谷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2,501.80 万 元 增 至 3,001.80 万 元, 其 中 李 明 焱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325.00 万 元, 朱 惠 照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175.00 万 元 2010 年 5 月 26 日, 武 义 方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上 述 增 资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武 会 师 验 (2010) 第 218 号 验 资 报 告 2010 年 5 月 27 日, 寿 仙 谷 有 限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李 明 焱 1,951.17 65.00% 朱 惠 照 1,050.63 35.00% 合 计 3,001.80 100.00% 1-1-66

8 2010 年 12 月, 寿 仙 谷 有 限 第 五 次 增 资 至 4,300.00 万 元 2010 年 12 月 18 日, 经 寿 仙 谷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3,001.80 万 元 增 至 4,300.00 万 元, 其 中 李 振 皓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300.00 万 元, 郑 化 先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250.00 万 元, 李 振 宇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248.20 万 元, 谢 华 宝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200.00 万 元, 孙 树 林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150.00 万 元, 李 建 淼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150.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的 定 价 为 每 元 注 册 资 本 1 元 2010 年 12 月 28 日, 武 义 方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上 述 增 资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武 会 师 验 (2010) 第 504 号 验 资 报 告 2010 年 12 月 28 日, 寿 仙 谷 有 限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李 明 焱 1,951.17 45.38% 朱 惠 照 1,050.63 24.43% 李 振 皓 300.00 6.98% 郑 化 先 250.00 5.81% 李 振 宇 248.20 5.77% 谢 华 宝 200.00 4.65% 孙 树 林 150.00 3.49% 李 建 淼 150.00 3.49% 合 计 4,300.00 100.00% 9 2011 年 6 月, 寿 仙 谷 有 限 第 六 次 增 资 至 4,420.00 万 元 2011 年 4 月 1 日, 经 寿 仙 谷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孙 树 林 对 公 司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120.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的 定 价 为 每 元 注 册 资 本 4.65 元, 出 资 额 超 出 注 册 资 本 的 部 分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4,420.00 万 元 2011 年 5 月 24 日, 武 义 方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上 述 增 资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武 会 师 验 (2011) 第 212 号 验 资 报 告 2011 年 6 月 3 日, 寿 仙 谷 有 限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1-1-67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李 明 焱 1,951.17 44.14% 朱 惠 照 1,050.63 23.77% 李 振 皓 300.00 6.79% 孙 树 林 270.00 6.11% 郑 化 先 250.00 5.66% 李 振 宇 248.20 5.62% 谢 华 宝 200.00 4.52% 李 建 淼 150.00 3.39% 合 计 4,420.00 100.00% 10 2011 年 12 月, 寿 仙 谷 有 限 第 七 次 增 资 至 5,020.00 万 元 2011 年 11 月 30 日, 经 寿 仙 谷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4,420.00 万 元 增 至 5,020.00 万 元, 其 中 李 振 皓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400.00 万 元, 郑 化 先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100.00 万 元, 孙 科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50.00 万 元, 丁 敏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50.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的 定 价 为 每 元 注 册 资 本 4.65 元, 出 资 额 超 出 注 册 资 本 的 部 分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011 年 12 月 16 日, 武 义 方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上 述 增 资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武 会 师 验 (2011) 第 500 号 验 资 报 告 2011 年 12 月 20 日, 寿 仙 谷 有 限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李 明 焱 1,951.17 38.87% 朱 惠 照 1,050.63 20.93% 李 振 皓 700.00 13.94% 郑 化 先 350.00 6.97% 孙 树 林 270.00 5.38% 李 振 宇 248.20 4.94% 谢 华 宝 200.00 3.98% 李 建 淼 150.00 2.99% 孙 科 50.00 1.00% 1-1-68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丁 敏 50.00 1.00% 合 计 5,020.00 100.00% 11 2012 年 9 月, 寿 仙 谷 有 限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2012 年 8 月 20 日, 经 寿 仙 谷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分 别 将 其 所 持 寿 仙 谷 有 限 38.87% 20.93% 的 股 权 转 让 予 寿 仙 谷 投 资 2012 年 8 月 25 日,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与 寿 仙 谷 投 资 签 订 浙 江 寿 仙 谷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确 认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2012 年 9 月 3 日, 寿 仙 谷 有 限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寿 仙 谷 投 资 3,001.80 59.80% 李 振 皓 700.00 13.94% 郑 化 先 350.00 6.97% 孙 树 林 270.00 5.38% 李 振 宇 248.20 4.94% 谢 华 宝 200.00 3.98% 李 建 淼 150.00 2.99% 孙 科 50.00 1.00% 丁 敏 50.00 1.00% 合 计 5,020.00 100.00% 12 2012 年 11 月, 寿 仙 谷 有 限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2012 年 10 月 8 日, 经 寿 仙 谷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丁 敏 按 每 元 注 册 资 本 4.65 元 的 价 格 分 别 向 李 振 皓 徐 涛 转 让 其 所 持 寿 仙 谷 有 限 0.60% 0.40% 的 股 权, 转 让 后 丁 敏 不 再 是 寿 仙 谷 有 限 的 股 东 同 日, 丁 敏 与 李 振 皓 徐 涛 签 订 浙 江 寿 仙 谷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确 认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事 项 2012 年 11 月 13 日, 寿 仙 谷 有 限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1-1-69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寿 仙 谷 投 资 3,001.80 59.80% 李 振 皓 730.00 14.54% 郑 化 先 350.00 6.97% 孙 树 林 270.00 5.38% 李 振 宇 248.20 4.94% 谢 华 宝 200.00 3.98% 李 建 淼 150.00 2.99% 孙 科 50.00 1.00% 徐 涛 20.00 0.40% 合 计 5,020.00 100.00% 13 2012 年 12 月, 寿 仙 谷 有 限 第 八 次 增 资 至 5,420.00 万 元 2012 年 11 月 20 日, 经 寿 仙 谷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寿 仙 谷 投 资 对 公 司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400.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定 价 为 每 元 注 册 资 本 4.65 元, 增 资 完 成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5,420.00 万 元 2012 年 12 月 4 日, 北 京 信 拓 孜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上 述 增 资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信 拓 验 字 (2012) 第 12A137322 号 验 资 报 告 2015 年 2 月 7 日, 立 信 所 对 本 次 增 资 的 验 资 进 行 复 核 并 出 具 信 会 师 报 字 [2015] 第 610212 号 关 于 浙 江 寿 仙 谷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11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24 日 增 资 时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情 况 的 复 核 报 告, 验 资 复 核 结 论 认 为 北 京 信 拓 孜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信 拓 验 字 (2012) 第 12A137322 号 验 资 报 告 真 实 地 反 映 了 发 行 人 2012 年 11 月 30 日 增 资 时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情 况 2012 年 12 月 14 日, 寿 仙 谷 有 限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寿 仙 谷 投 资 3,401.80 62.76% 李 振 皓 730.00 13.47% 郑 化 先 350.00 6.46% 孙 树 林 270.00 4.98% 李 振 宇 248.20 4.58% 1-1-70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谢 华 宝 200.00 3.69% 李 建 淼 150.00 2.77% 孙 科 50.00 0.92% 徐 涛 20.00 0.37% 合 计 5,420.00 100.00% 14 2012 年 12 月, 寿 仙 谷 有 限 第 九 次 增 资 至 5,650.00 万 元 2012 年 12 月 23 日, 经 寿 仙 谷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寿 仙 谷 投 资 对 公 司 新 增 货 币 出 资 230.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定 价 为 每 元 注 册 资 本 4.65 元, 增 资 完 成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5,650.00 万 元 2012 年 12 月 25 日, 北 京 信 拓 孜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上 述 增 资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信 拓 验 字 (2012) 第 12A137328 号 验 资 报 告 2015 年 2 月 7 日, 立 信 所 对 本 次 增 资 的 验 资 进 行 复 核 并 出 具 信 会 师 报 字 [2015] 第 610212 号 关 于 浙 江 寿 仙 谷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11 月 30 日 2012 年 12 月 24 日 增 资 时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情 况 的 复 核 报 告, 验 资 复 核 结 论 认 为 北 京 信 拓 孜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信 拓 验 字 (2012) 第 12A137328 号 验 资 报 告 真 实 地 反 映 了 发 行 人 2012 年 12 月 24 日 增 资 时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情 况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寿 仙 谷 有 限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寿 仙 谷 投 资 3,631.80 64.28% 李 振 皓 730.00 12.92% 郑 化 先 350.00 6.19% 孙 树 林 270.00 4.78% 李 振 宇 248.20 4.39% 谢 华 宝 200.00 3.54% 李 建 淼 150.00 2.65% 孙 科 50.00 0.88% 徐 涛 20.00 0.35% 合 计 5,650.00 100.00% 1-1-71

15 2013 年 6 月, 寿 仙 谷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3 月 19 日, 经 寿 仙 谷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为 审 计 和 评 估 基 准 日, 将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立 信 所 出 具 的 信 会 师 报 字 [2013] 第 610213 号 审 计 报 告, 寿 仙 谷 有 限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138,057,616.05 元 根 据 银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银 信 评 报 字 [2013] 沪 第 096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寿 仙 谷 有 限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为 273,979,092.51 元 2013 年 5 月 25 日, 经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决 议, 同 意 寿 仙 谷 有 限 以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38,057,616.05 元 为 基 础, 按 照 1:0.6487 的 折 股 比 例 折 合 股 份 8,955.25 万 股 ( 其 中 8,955.25 万 元 折 合 为 股 份 公 司 股 本, 其 余 48,505,116.05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述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情 况 业 经 立 信 所 审 验 并 出 具 信 会 师 报 字 [2013] 第 610274 号 验 资 报 告 2013 年 6 月 27 日, 公 司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金 华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后 的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寿 仙 谷 投 资 5,756.4030 64.28% 李 振 皓 1,157.0500 12.92% 郑 化 先 554.7500 6.20% 孙 树 林 427.9500 4.78% 李 振 宇 393.3970 4.39% 谢 华 宝 317.0000 3.54% 李 建 淼 237.7500 2.65% 孙 科 79.2500 0.89% 徐 涛 31.7000 0.35% 合 计 8,955.2500 100.00% 16 2013 年 11 月, 寿 仙 谷 第 十 次 增 资 至 10,485.00 万 元 2013 年 10 月 28 日, 经 寿 仙 谷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8,955.25 万 元 增 至 10,485.00 万 元, 其 中 汉 鼎 宇 佑 新 增 出 资 350.00 万 元, 王 瑛 新 增 出 资 229.75 万 元, 润 铭 投 资 新 增 出 资 200.00 万 元, 恒 晋 同 盛 新 增 出 资 1-1-72

200.00 万 元, 力 鼎 投 资 新 增 出 资 200.00 万 元, 钟 山 天 翊 新 增 出 资 150.00 万 元, 隆 创 投 资 新 增 出 资 100.00 万 元, 赛 盛 投 资 新 增 出 资 100.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的 定 价 为 每 元 注 册 资 本 7 元, 出 资 额 超 出 注 册 资 本 的 部 分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013 年 11 月 13 日, 华 寅 五 洲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上 述 增 资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华 寅 五 洲 京 专 字 [2013]1338 号 验 资 报 告 2013 年 11 月 19 日, 寿 仙 谷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金 华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寿 仙 谷 投 资 5,756.40 54.90% 李 振 皓 1,157.05 11.04% 郑 化 先 554.75 5.29% 孙 树 林 427.95 4.08% 李 振 宇 393.40 3.75% 汉 鼎 宇 佑 350.00 3.34% 谢 华 宝 317.00 3.02% 李 建 淼 237.75 2.27% 王 瑛 229.75 2.19% 润 铭 投 资 200.00 1.91% 恒 晋 投 资 200.00 1.91% 力 鼎 投 资 200.00 1.91% 钟 山 天 翊 150.00 1.43% 隆 创 投 资 100.00 0.95% 赛 盛 投 资 100.00 0.95% 孙 科 79.25 0.76% 徐 涛 31.70 0.30% 合 计 10,485.00 100.00% 17 2014 年 12 月, 寿 仙 谷 第 四 次 股 权 转 让 2014 年 10 月 27 日, 隆 创 投 资 与 寿 仙 谷 投 资 签 订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将 其 所 持 寿 仙 谷 0.95% 的 股 份 按 每 股 7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予 寿 仙 谷 投 资, 转 让 后 隆 创 投 资 不 再 是 寿 仙 谷 的 股 东 2014 年 12 月 1 日, 寿 仙 谷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金 1-1-73

华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寿 仙 谷 投 资 5,856.40 55.85% 李 振 皓 1,157.05 11.04% 郑 化 先 554.75 5.29% 孙 树 林 427.95 4.08% 李 振 宇 393.40 3.75% 汉 鼎 宇 佑 350.00 3.34% 谢 华 宝 317.00 3.02% 李 建 淼 237.75 2.27% 王 瑛 229.75 2.19% 润 铭 投 资 200.00 1.91% 恒 晋 投 资 200.00 1.91% 力 鼎 投 资 200.00 1.91% 钟 山 天 翊 150.00 1.43% 赛 盛 投 资 100.00 0.95% 孙 科 79.25 0.76% 徐 涛 31.70 0.30% 合 计 10,485.00 100.00% 18 2014 年 12 月, 寿 仙 谷 第 五 次 股 权 转 让 2014 年 11 月 29 日, 寿 仙 谷 投 资 与 刘 国 芳 宋 泳 泓 徐 子 贵 签 订 股 份 转 让 协 议, 按 每 股 7 元 的 价 格 分 别 向 每 人 转 让 0.19% 的 股 份 2014 年 12 月 29 日, 寿 仙 谷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金 华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本 次 变 更 后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寿 仙 谷 投 资 5,796.40 55.28% 李 振 皓 1,157.05 11.04% 郑 化 先 554.75 5.29% 孙 树 林 427.95 4.08% 1-1-74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李 振 宇 393.40 3.75% 汉 鼎 宇 佑 350.00 3.34% 谢 华 宝 317.00 3.02% 李 建 淼 237.75 2.27% 王 瑛 229.75 2.19% 润 铭 投 资 200.00 1.91% 恒 晋 投 资 200.00 1.91% 力 鼎 投 资 200.00 1.91% 钟 山 天 翊 150.00 1.43% 赛 盛 投 资 100.00 0.95% 孙 科 79.25 0.76% 徐 涛 31.70 0.30% 刘 国 芳 20.00 0.19% 宋 泳 泓 20.00 0.19% 徐 子 贵 20.00 0.19% 合 计 10,485.00 100.00% ( 二 ) 公 司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及 组 织 结 构 ( 一 )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图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股 权 关 系 如 下 图 所 示 : 1-1-75

1-1-76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寿 仙 谷 股 权 结 构 图 寿 仙 谷 股 权 结 构 图 寿 仙 谷 饮 片 寿 仙 谷 大 药 房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50% 1.5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49.00% 49.00% 3.92% 3.92% 100.00% 100.00% 寿 仙 谷 药 业 100.00% 100.00% 李 明 焱 寿 仙 谷 投 资 寿 仙 谷 投 资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汉 鼎 宇 佑 汉 鼎 宇 佑 润 铭 投 资 润 铭 投 资 恒 晋 投 资 恒 晋 投 资 力 鼎 投 资 力 鼎 投 资 钟 山 天 翊 钟 山 天 翊 赛 盛 投 资 赛 盛 投 资 55.28% 65.00% 35.00% 3.34% 3.75% 1.91% 1.91% 1.91% 1.43% 0.95% 11.04% 郑 化 先 等 10 人 郑 化 先 等 10 人 18.48% 杭 州 寿 仙 谷 北 京 寿 仙 谷 苏 州 寿 仙 谷 上 海 寿 仙 谷 南 京 寿 仙 谷 武 义 建 信 银 行 寿 仙 谷 研 究 院 庆 余 寿 仙 谷 武 义 合 作 银 行 ( 二 ) 发 行 人 的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监 事 会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战 略 委 员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行 政 中 心 行 政 中 心 人 力 资 源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信 息 技 术 部 信 息 技 术 部 基 建 部 基 建 部 财 务 部 财 务 部 营 销 中 心 营 销 中 心 销 售 部 销 售 部 市 场 部 市 场 部 客 户 服 务 部 客 户 服 务 部 生 产 技 术 中 心 生 产 技 术 中 心 基 地 部 基 地 部 采 购 部 采 购 部 制 造 部 制 造 部 工 程 部 工 程 部 运 营 中 心 运 营 中 心 运 营 部 运 营 部 投 资 部 投 资 部 检 测 部 检 测 部 质 保 部 质 保 部 审 计 部 审 计 部 行 政 综 合 部 行 政 综 合 部 法 律 事 务 部 法 律 事 务 部 财 务 中 心 财 务 中 心 种 子 种 苗 部 种 子 种 苗 部 研 发 中 心 研 发 中 心 药 品 部 药 品 部 保 化 部 保 化 部 项 目 部 项 目 部 质 保 中 心 质 保 中 心

( 三 )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主 要 职 责 股 东 大 会 为 本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 董 事 会 为 本 公 司 的 决 策 机 构,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 监 事 会 为 股 东 大 会 领 导 下 的 公 司 监 督 机 构 本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总 负 责,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分 工 负 责 制 度 总 经 理 全 面 负 责 公 司 及 其 发 展 事 务, 督 导 职 能 部 门 工 作, 考 核 各 部 门 的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事 务 公 司 主 要 职 能 部 门 的 职 责 如 下 : 职 能 部 门 行 政 综 合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信 息 技 术 部 基 建 部 财 务 部 运 营 部 投 资 部 法 律 服 务 部 市 场 部 主 要 职 责 负 责 公 司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协 调 部 门 间 工 作 运 行 ; 负 责 日 常 办 公 秩 序 维 护 和 行 政 文 书 管 理 ; 负 责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业 务 流 程 的 制 定 与 执 行 ; 负 责 对 外 联 络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和 宣 传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后 勤 保 障 工 作 组 织 制 定 并 实 施 人 力 资 源 战 略 规 划 与 管 理 体 系 方 案 ; 负 责 公 司 人 员 招 聘 员 工 培 训 劳 资 管 理 绩 效 考 核 等 人 事 管 理 工 作 ; 监 督 各 分 支 机 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工 作 负 责 制 订 公 司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年 度 发 展 规 划 及 工 作 计 划,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的 信 息 化 建 设 目 标 和 任 务 ; 负 责 公 司 计 算 机 网 络 信 息 的 建 设 运 行 管 理 和 维 护, 确 保 公 司 网 络 安 全 规 划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编 制 用 款 计 划 ; 负 责 工 程 项 目 的 立 项 审 批 勘 察 设 计 图 纸 审 核 手 续 报 批 ; 参 与 工 程 招 标 签 订 项 目 合 同 ; 负 责 工 程 质 量 施 工 进 度 施 工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 组 织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负 责 材 料 归 档 负 责 公 司 内 部 财 务 管 理 和 会 计 核 算 工 作 ; 负 责 编 制 月 度 季 度 和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 负 责 公 司 税 务 申 报 工 作 ; 负 责 建 立 全 面 预 决 算 制 度 ; 负 责 组 织 编 制 和 执 行 财 务 收 支 计 划 信 贷 计 划, 拟 定 资 金 筹 措 和 使 用 方 案 ; 负 责 进 行 成 本 费 用 预 测 控 制 和 核 算 草 拟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长 远 发 展 目 标 及 年 度 发 展 目 标 ; 制 定 公 司 运 营 标 准 并 督 促 各 部 门 落 实 执 行, 建 立 并 优 化 公 司 运 营 管 理 体 系 ; 制 定 运 营 计 划, 跟 踪 市 场 发 展 并 适 时 进 行 策 略 调 整, 推 动 营 业 指 标 的 完 成 收 集 各 类 拟 投 资 企 业 或 项 目 信 息 ; 对 拟 投 资 企 业 或 项 目 进 行 调 研 论 证, 提 出 投 资 企 业 或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报 告 ; 负 责 投 资 企 业 或 项 目 的 投 资 方 案 设 计 参 与 起 草 审 核 企 业 规 章 制 度 ; 参 与 企 业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 起 草 和 审 查 合 同 ; 处 理 企 业 有 关 纠 纷, 为 企 业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 进 行 公 司 内 部 的 法 律 宣 传 教 育 负 责 各 商 场 专 柜 专 卖 店 店 面 设 计 ; 合 理 安 排 市 场 推 广 费 用, 实 施 预 定 的 市 场 推 广 方 案 ; 制 定 终 端 展 示 与 导 购 规 则 ; 对 市 场 推 广 人 员 进 行 1-1-77

职 能 部 门 专 业 培 训 主 要 职 责 销 售 部 客 户 服 务 部 保 化 部 药 品 部 项 目 部 种 子 种 苗 部 基 地 部 采 购 部 制 造 部 工 程 部 检 测 部 质 保 部 确 定 产 品 发 展 战 略 与 年 度 产 品 营 销 计 划, 对 公 司 销 售 计 划 进 行 指 导, 负 责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建 设 ; 负 责 制 定 并 审 核 公 司 销 售 业 绩 考 核 政 策, 监 督 政 策 落 实 情 况 ; 负 责 制 定 公 司 产 品 价 格 政 策 并 监 督 政 策 实 施 ; 负 责 制 定 客 户 服 务 政 策 并 监 督 政 策 实 施, 处 理 公 司 客 户 重 大 投 诉 降 价 退 货 问 题 ; 根 据 市 场 反 馈 信 息, 定 期 向 公 司 提 交 新 产 品 研 发 规 划 及 现 有 产 品 改 进 方 案 跟 踪 产 品 售 后 信 息, 负 责 顾 客 回 访 工 作 ; 受 理 顾 客 投 诉 并 及 时 向 相 关 部 门 反 馈 ; 监 督 并 确 保 售 后 服 务 质 量 提 升 顾 客 满 意 度 与 保 健 食 品 食 品 等 相 关 的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申 报 与 中 药 饮 片 中 药 配 方 颗 粒 中 药 提 取 物 中 成 药 等 相 关 的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申 报 负 责 国 家 省 市 县 及 企 业 内 部 项 目 的 申 报 实 施 及 验 收 负 责 种 质 资 源 收 集 评 价 新 品 种 选 育 及 公 司 种 苗 生 产 工 作, 制 定 种 苗 快 繁 管 理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实 现 公 司 对 种 植 产 品 质 量 产 量 成 本 交 易 期 及 环 保 等 各 方 面 的 要 求 ; 防 范 公 司 种 植 风 险, 确 保 种 植 系 统 的 有 效 运 作 根 据 既 定 目 标, 组 织 实 施 生 产 计 划, 分 阶 段 完 成 各 项 工 作 指 标 ;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计 划, 配 合 研 发 部 门 开 展 新 项 目 新 产 品 研 发 工 作 ; 按 照 GAP 认 证 标 准 进 行 规 范 管 理, 确 保 灵 芝 铁 皮 石 斛 等 中 药 材 持 续 良 好 生 长 ; 改 进 种 植 审 查 管 理 方 法, 制 定 科 学 的 管 理 流 程, 加 强 分 工 合 作, 不 断 优 化 人 力 资 源,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 建 立 健 全 采 购 仓 库 管 理 制 度 和 出 入 库 审 批 权 限 及 程 序, 确 保 物 流 有 据 可 查,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制 定 物 资 采 购 计 划 ; 负 责 供 应 商 管 理 工 作, 严 格 控 制 采 购 物 资 质 量 和 成 本 根 据 销 售 部 提 供 的 信 息, 按 照 生 产 工 艺 规 程 和 岗 位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生 产, 按 时 保 质 保 量 完 成 生 产 任 务 ; 负 责 按 照 生 产 指 令 及 时 领 回 原 辅 材 料 包 装 材 料 并 保 证 其 品 名 数 量 规 格 批 号 无 误 ; 对 生 产 情 况 按 时 进 行 统 计 ; 根 据 质 保 部 意 见 对 销 售 部 退 回 的 不 合 格 品 进 行 处 理 制 定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方 案,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计 划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 负 责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进 行 工 程 项 目 的 成 本 预 算 成 本 控 制 成 本 分 析 ; 确 保 工 程 项 目 质 量 负 责 对 公 司 原 辅 材 料 中 间 品 成 品 水 质 洁 净 度 等 检 验 监 测 及 产 品 留 样 工 作 ; 严 格 控 制 剧 毒 试 剂 易 制 毒 试 剂 致 病 菌 菌 种 及 标 准 品 的 领 用 发 放 销 毁 等 工 作 ; 负 责 检 验 仪 器 设 备 的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计 量 校 验 工 作 负 责 质 量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建 立 健 全 质 量 监 督 网 及 质 量 监 控 管 理 制 度 ; 负 责 公 司 产 品 日 常 取 样 送 检 工 作 ;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资 质 认 证 复 认 证 申 报 及 检 验 工 作 ; 负 责 公 司 广 告 的 报 批 审 批 工 作 1-1-78

审 计 部 职 能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负 责 日 常 审 计 工 作 联 络 和 会 议 组 织 等 工 作 ; 在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权, 依 法 检 查 会 计 账 目 及 其 相 关 资 产, 对 财 务 收 支 的 真 实 性 合 法 性 有 效 性 进 行 监 督 和 评 议 ; 对 公 司 的 资 金 运 作 资 产 利 用 情 况 及 其 他 财 务 运 作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保 证 公 司 资 产 的 真 实 和 完 整 ( 四 ) 发 行 人 控 股 参 股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下 辖 3 家 子 公 司 6 家 孙 公 司 ( 单 位 ) 3 家 参 股 公 司, 子 公 司 分 别 为 寿 仙 谷 药 业 寿 仙 谷 饮 片 寿 仙 谷 大 药 房, 孙 公 司 ( 单 位 ) 分 别 为 杭 州 寿 仙 谷 北 京 寿 仙 谷 苏 州 寿 仙 谷 上 海 寿 仙 谷 南 京 寿 仙 谷 寿 仙 谷 研 究 院, 参 股 公 司 分 别 为 庆 余 寿 仙 谷 武 义 合 作 银 行 武 义 建 信 银 行 上 述 公 司 最 近 一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公 司 名 称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净 利 润 2014-12-31 2014-12-31 2014 年 度 寿 仙 谷 药 业 15,977.12 6,787.06 302.09 子 公 司 寿 仙 谷 饮 片 16,483.27 10,978.23 3,395.07 寿 仙 谷 大 药 房 645.93 136.87-163.13 杭 州 寿 仙 谷 490.95-262.62-211.39 北 京 寿 仙 谷 83.79 82.67-5.44 孙 公 司 ( 单 位 ) 苏 州 寿 仙 谷 25.58 22.89-15.17 上 海 寿 仙 谷 58.94 48.18-50.00 南 京 寿 仙 谷 45.60 44.99-5.01 寿 仙 谷 研 究 院 9.51 8.21-3.96 庆 余 寿 仙 谷 479.13 345.31 112.79 参 股 公 司 武 义 合 作 银 行 1,077,110.81 121,144.21 20,096.78 武 义 建 信 银 行 104,573.10 15,811.42 1,131.28 注 : 子 ( 孙 ) 公 司 ( 单 位 ) 财 务 数 据 业 经 立 信 所 审 计 ; 庆 余 寿 仙 谷 财 务 数 据 业 经 武 义 方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 武 义 合 作 银 行 武 义 建 信 银 行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一 ) 子 公 司 情 况 1 寿 仙 谷 药 业 1-1-79

公 司 名 称 金 华 寿 仙 谷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330723000012692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股 东 构 成 经 营 范 围 武 义 县 商 城 路 10 号 6,000.00 万 元 李 明 焱 2003 年 8 月 27 日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寿 仙 谷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胶 囊 类 片 剂 颗 粒 类 茶 剂 浸 膏 类 保 健 食 品 的 生 产 ( 保 健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7 年 12 月 17 日 ); 批 发 兼 零 售 ; 预 包 装 食 品 兼 散 装 食 品, 乳 制 品 (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7 月 3 日 止 ) 中 药 材 新 品 种 新 技 术 的 研 究 开 发 ; 中 医 药 中 间 体 的 研 究 开 发 ; 中 药 材 培 育 种 植 推 广 销 售 ; 日 用 百 货 五 金 交 电 文 具 用 品 的 零 售 2 寿 仙 谷 饮 片 公 司 名 称 武 义 寿 仙 谷 中 药 饮 片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330723000014075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股 东 构 成 经 营 范 围 武 义 县 壶 山 街 道 黄 龙 工 业 区 6,000.00 万 元 李 明 焱 2008 年 9 月 25 日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寿 仙 谷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中 药 饮 片 [( 净 制 切 制 炮 炙 ( 炒 蒸 煮 炖 炙 ) 含 直 接 口 服 中 药 饮 片 ] 的 生 产 销 售 (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6 月 16 日 ); 预 包 装 食 品 兼 散 装 食 品 的 批 发 零 售 (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7 年 3 月 9 日 ) 3 寿 仙 谷 大 药 房 1-1-80

公 司 名 称 武 义 寿 仙 谷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330723000071091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股 东 构 成 武 义 县 城 商 城 路 10 号 3-4 楼 300.00 万 元 李 明 焱 2014 年 1 月 24 日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寿 仙 谷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预 包 装 食 品 兼 散 装 食 品 的 批 发 兼 零 售 (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7 年 1 月 22 日 止 ); 零 售 ( 连 锁 ) 处 方 药 与 非 处 方 药 ; 中 药 材 中 药 饮 片 中 成 药 化 学 药 制 剂 抗 生 素 制 剂 生 化 药 品 ( 以 上 均 不 包 含 冷 藏 冷 冻 药 品 )(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9 年 5 月 12 日 ) ( 二 ) 孙 公 司 ( 单 位 ) 情 况 1 杭 州 寿 仙 谷 公 司 名 称 杭 州 寿 仙 谷 健 康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330102000064791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股 东 构 成 经 营 范 围 杭 州 市 上 城 区 环 城 东 路 111 号 10.00 万 元 李 明 焱 2006 年 5 月 16 日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寿 仙 谷 药 业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批 发 零 售 : 预 包 装 食 品 ; 零 售 : 乙 类 非 处 方 药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中 涉 及 前 置 审 批 项 目 的, 在 批 准 的 有 效 期 内 方 可 经 营 ); 服 务 : 非 医 疗 性 健 康 知 识 咨 询,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 除 商 品 中 介 外 ) 含 下 属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范 围 1-1-81

2 北 京 寿 仙 谷 公 司 名 称 北 京 寿 仙 谷 健 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110105015281020 注 册 地 址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双 花 园 南 里 三 区 20 号 楼 1 层 102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股 东 构 成 100.00 万 元 李 明 焱 2012 年 10 月 8 日 北 京 市 寿 仙 谷 药 业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批 发 兼 零 售 预 包 装 食 品 (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9 月 26 日 ); 经 营 保 健 食 品 ( 食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9 月 10 日 ) 技 术 推 广 服 务 ; 承 办 展 览 展 示 活 动 ; 组 织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活 动 ( 不 含 演 出 ); 会 议 服 务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广 告 ; 销 售 文 具 用 品 日 用 品 3 苏 州 寿 仙 谷 公 司 名 称 苏 州 寿 仙 谷 健 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320502000130963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股 东 构 成 苏 州 市 学 士 街 279 号 50.00 万 元 孙 科 2013 年 4 月 10 日 江 苏 省 苏 州 市 寿 仙 谷 药 业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批 发 零 售 : 预 包 装 食 品 ( 商 品 类 别 限 食 品 流 通 许 可 证 核 定 范 围 ); 健 康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4 上 海 寿 仙 谷 公 司 名 称 上 海 寿 仙 谷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310107000704561 1-1-82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股 东 构 成 经 营 范 围 上 海 市 普 陀 区 中 山 北 路 3663 号 第 269 幢 103 室 100.00 万 元 孙 科 2013 年 9 月 18 日 上 海 市 寿 仙 谷 药 业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生 物 科 技 ( 除 专 项 )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销 售 : 食 用 农 产 品 ( 除 生 猪 产 品 ) 保 健 食 品 ; 批 发 非 实 物 方 式 : 预 包 装 食 品 ( 不 含 熟 食 卤 味 冷 冻 冷 藏 ) 5 南 京 寿 仙 谷 公 司 名 称 南 京 寿 仙 谷 健 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320106000258464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股 东 构 成 经 营 范 围 南 京 市 鼓 楼 区 中 央 路 117 号 50.00 万 元 孙 科 2014 年 8 月 12 日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寿 仙 谷 药 业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预 包 装 食 品 兼 散 装 食 品 批 发 与 零 售 保 健 食 品 零 售 保 健 食 品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6 寿 仙 谷 研 究 院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号 注 册 地 址 开 办 资 金 法 定 代 表 人 浙 江 寿 仙 谷 珍 稀 植 物 药 研 究 院 浙 民 证 字 第 040042 号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商 城 路 10 号 30.00 万 元 李 明 焱 1-1-83

成 立 日 期 业 务 主 管 单 位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出 资 结 构 2008 年 9 月 25 日 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寿 仙 谷 药 业 持 有 100% 的 开 办 资 金 份 额 中 药 材 新 品 种 选 育 栽 培 及 中 药 相 关 标 准 的 研 究 与 应 用 ; 中 药 养 生 文 业 务 范 围 化 养 生 产 品 研 究 开 发 与 推 广 ; 中 药 新 品 种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的 技 术 培 训 和 咨 询 服 务 ( 三 )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1 庆 余 寿 仙 谷 公 司 名 称 金 华 庆 余 寿 仙 谷 国 药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330723000007490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股 权 结 构 武 义 县 解 放 中 街 汇 景 新 城 底 层 4-5 号 50.00 万 元 李 明 焱 2008 年 1 月 31 日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杭 州 胡 庆 余 堂 国 药 号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51.00% 的 股 权, 寿 仙 谷 药 业 持 有 49.00%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乙 类 非 处 方 药 : 中 成 药 化 学 药 制 剂 抗 生 素 制 剂 生 化 药 品 生 物 制 品 中 药 材 ( 饮 片 )( 限 品 种 供 应 ) 的 零 售 (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1 月 28 日 ); 预 包 装 食 品 兼 散 装 食 品 的 零 售 ( 凭 有 效 许 可 证 经 营 ) 中 型 餐 馆 ( 仅 限 分 公 司 经 营 ); 日 用 杂 品 化 妆 品 及 卫 生 用 品 其 他 日 用 品 的 零 售 2 武 义 合 作 银 行 公 司 名 称 浙 江 武 义 农 村 合 作 银 行 注 册 号 330723000027820 1-1-84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股 东 构 成 经 营 范 围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城 武 阳 中 路 37 号 45,980.18 万 元 裘 豪 2010 年 3 月 18 日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寿 仙 谷 药 业 持 有 3.92% 的 股 权, 其 他 股 东 持 有 96.65% 的 股 权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 发 放 短 期 中 期 和 长 期 贷 款 ; 办 理 国 内 结 算 ; 办 理 票 据 承 兑 与 贴 现 ; 办 理 发 行 代 理 承 兑 承 销 政 府 债 券 ; 买 卖 政 府 债 券 金 融 债 券 ; 从 事 同 业 拆 借 ; 代 理 收 付 款 项 及 代 理 保 险 业 务 ; 从 事 借 记 卡 业 务 ; 经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的 其 他 业 务 3 武 义 建 信 银 行 公 司 名 称 浙 江 武 义 建 信 村 镇 银 行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号 330723000029972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股 东 构 成 经 营 范 围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城 解 放 中 街 四 号 地 块 商 办 大 楼 11,000.00 万 元 周 春 燕 2010 年 6 月 2 日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寿 仙 谷 药 业 持 有 1.50% 的 股 权, 其 他 股 东 持 有 98.50% 的 股 权 吸 收 公 众 存 款 ; 发 放 短 期 中 期 和 长 期 贷 款 ; 办 理 国 内 结 算 ; 办 理 票 据 承 兑 与 贴 现 ; 从 事 同 业 拆 借 ; 代 理 发 行 代 理 兑 付 承 销 政 府 债 券 ; 代 理 收 付 款 项 及 代 理 保 险 业 务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代 理 政 策 性 银 行 商 业 银 行 和 保 险 公 司 证 券 公 司 等 金 融 机 构 业 务 ; 经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的 其 他 业 务 1-1-85

五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发 起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寿 仙 谷 设 立 时 的 发 起 人 为 寿 仙 谷 投 资 李 振 皓 郑 化 先 孙 树 林 李 振 宇 谢 华 宝 李 建 淼 孙 科 徐 涛 寿 仙 谷 投 资 最 近 一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公 司 名 称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净 利 润 2014-12-31 2014-12-31 2014 年 度 寿 仙 谷 投 资 8,802.04 8,802.04 3,065.24 注 : 上 述 财 务 数 据 业 经 武 义 方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1 法 人 发 起 人 寿 仙 谷 投 资 为 发 行 人 唯 一 的 法 人 发 起 人, 且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持 有 5,796.40 万 股 公 司 股 份, 占 公 司 发 行 前 股 本 总 额 的 55.28%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浙 江 寿 仙 谷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330723000054218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股 东 构 成 经 营 范 围 武 义 县 友 谊 小 区 10 幢 1 号 2,000.00 万 元 李 明 焱 2012 年 8 月 16 日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李 明 焱 持 有 65.00% 的 股 权, 朱 惠 照 持 有 35.00% 的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及 投 资 咨 询 服 务 ( 不 含 证 券 期 货 等 金 融 业 务 咨 询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范 围 内 的 项 目 投 资 (2) 历 史 沿 革 寿 仙 谷 投 资 系 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 由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注 册 资 1-1-86

本 为 2,000 万 元, 其 中 李 明 焱 出 资 1,3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65.00%, 朱 惠 照 出 资 70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35.00% 上 述 出 资 已 由 出 资 人 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 前 投 入, 业 经 武 义 方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审 验 并 出 具 武 会 师 验 (2012) 第 336 号 验 资 报 告 2012 年 8 月 16 日, 寿 仙 谷 投 资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设 立 登 记, 取 得 武 义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330723000054218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寿 仙 谷 投 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李 明 焱 1,300.00 65.00% 朱 惠 照 700.00 35.00% 合 计 2,000.00 100.00% 2 自 然 人 发 起 人 (1) 李 振 皓 先 生 : 李 振 皓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之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2) 郑 化 先 女 士 : 郑 化 先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之 一 ( 一 ) 董 事 (3) 孙 树 林 先 生 :1948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 23010219481228****, 住 址 :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惠 山 区 新 惠 苑, 大 专 学 历, 高 级 经 济 师 高 级 管 理 咨 询 顾 问 历 任 哈 尔 滨 建 材 工 业 局 副 局 长 哈 尔 滨 天 鹅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哈 尔 滨 产 权 交 易 所 常 务 副 总 裁 哈 药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务 副 董 事 长 兼 副 总 经 理 中 国 华 源 生 命 产 业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中 国 华 源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国 药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投 资 顾 问, 现 任 中 科 招 商 投 资 管 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副 总 裁 (4) 李 振 宇 先 生 :1991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 33072319911008****, 住 址 :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白 洋 街 道 友 谊 小 区, 本 科 学 历, 现 任 寿 仙 谷 投 资 总 经 理 (5) 谢 华 宝 先 生 :1933 年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 1-1-87

33072319330301****, 住 址 :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熟 溪 街 道 栖 霞 花 苑 历 任 武 义 县 国 营 砖 瓦 厂 会 计 武 义 县 二 轻 局 会 计 武 义 县 乡 镇 企 业 局 会 计, 现 已 退 休 (6) 李 建 淼 先 生 : 李 建 淼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之 一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7) 孙 科 先 生 : 孙 科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之 一 ( 一 ) 董 事 (8) 徐 涛 先 生 : 徐 涛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之 一 ( 一 ) 董 事 ( 二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主 要 股 东 的 基 本 情 况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为 寿 仙 谷 投 资 李 振 皓 和 郑 化 先, 其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节 之 五 ( 一 ) 发 起 人 基 本 情 况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李 明 焱 家 族 (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上 述 四 人 控 制 公 司 70.07% 的 股 权, 其 中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为 夫 妻 关 系,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为 兄 弟 关 系,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为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之 子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二 节 之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 四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为 寿 仙 谷 投 资, 除 寿 仙 谷 外, 由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有 寿 仙 谷 观 光 园 寿 仙 谷 健 康 管 理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李 明 焱 家 族, 除 寿 仙 谷 外, 由 其 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仅 有 一 家, 为 真 菌 研 究 所 上 述 企 业 最 近 一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公 司 名 称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净 利 润 2014-12-31 2014-12-31 2014 年 度 1-1-88

单 位 : 万 元 公 司 名 称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净 利 润 2014-12-31 2014-12-31 2014 年 度 寿 仙 谷 观 光 园 192.79 47.68-2.32 寿 仙 谷 健 康 管 理 0.00 0.00 0.00 真 菌 研 究 所 0.16-0.04-0.01 注 : 上 述 财 务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1 寿 仙 谷 观 光 园 公 司 名 称 武 义 寿 仙 谷 生 态 观 光 园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330723000081273 注 册 地 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股 东 构 成 经 营 范 围 浙 江 省 金 华 市 武 义 县 白 姆 乡 源 口 水 库 脚 源 口 畈 50.00 万 元 李 明 焱 2014 年 11 月 24 日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寿 仙 谷 投 资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中 型 餐 馆 : 中 餐 类 制 造 ; 含 凉 菜 ; 不 含 裱 花 蛋 糕 ; 不 含 生 食 海 产 品 ( 餐 馆 服 务 许 可 证 有 限 期 至 2017 年 11 月 19 日 ) 旅 游 景 区 管 理 ; 会 议 会 务 服 务 ; 原 生 中 药 材 蔬 菜 水 果 食 用 菌 ( 除 菌 种 ) 初 级 食 用 农 副 产 品 的 种 植 收 购 销 售 ; 粮 食 的 种 植 销 售 2 寿 仙 谷 健 康 管 理 公 司 名 称 浙 江 寿 仙 谷 健 康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330723000073388 注 册 地 址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注 册 资 本 2,000.00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邹 志 刚 2014 年 4 月 16 日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1-1-89

股 东 构 成 寿 仙 谷 投 资 持 有 70% 的 股 权, 邹 志 刚 持 有 20% 的 股 权, 郑 化 先 持 有 10%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非 医 疗 类 健 康 知 识 咨 询 ;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 保 健 按 摩 服 务 ; 景 区 策 划 服 务 ; 会 议 及 展 览 服 务 ; 其 他 休 闲 健 身 娱 乐 活 动 ; 文 化 艺 术 交 流 策 划 3 真 菌 研 究 所 公 司 名 称 武 义 县 真 菌 研 究 所 注 册 号 330723000055938 注 册 地 址 出 资 额 成 立 日 期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出 资 结 构 武 义 县 友 谊 小 区 10 幢 1 号 11.80 万 元 2001 年 3 月 26 日 浙 江 省 武 义 县 李 明 焱 持 有 100.00% 的 出 资 经 营 范 围 食 用 菌 良 种 选 育 菌 种 生 产 ; 食 用 菌 栽 培 加 工 销 售 技 术 培 训 ; 食 用 菌 原 材 料 农 副 产 品 ( 除 棉 茧 烟 叶 ) 购 销 ; 保 健 食 品 ( 万 延 片 万 延 胶 囊 ) 生 产 销 售 ( 五 ) 发 行 人 股 份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股 东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均 不 存 在 质 押 冻 结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股 本 结 构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为 10,485.00 万 股, 本 次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总 量 不 超 过 3,495.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5.00%, 其 中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不 超 过 3,495.00 万 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不 超 过 1,747.50 万 股 假 设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3,495.00 万 股, 则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公 司 股 本 结 构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1-1-90

单 位 : 万 股 股 东 名 称 股 份 性 质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次 发 行 后 数 量 比 例 数 量 比 例 限 售 期 寿 仙 谷 投 资 社 会 法 人 股 5,796.40 55.28% 5,796.40 41.46%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李 振 皓 自 然 人 股 1,157.05 11.04% 1,157.05 8.28%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郑 化 先 自 然 人 股 554.75 5.29% 554.75 3.97%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孙 树 林 自 然 人 股 427.95 4.08% 427.95 3.06%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李 振 宇 自 然 人 股 393.40 3.75% 393.40 2.81%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汉 鼎 宇 佑 其 他 股 350.00 3.34% 350.00 2.50%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谢 华 宝 自 然 人 股 317.00 3.02% 317.00 2.27%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李 建 淼 自 然 人 股 237.75 2.27% 237.75 1.70%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王 瑛 自 然 人 股 229.75 2.19% 229.75 1.64%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润 铭 投 资 其 他 股 200.00 1.91% 200.00 1.43%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恒 晋 投 资 其 他 股 200.00 1.91% 200.00 1.43%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力 鼎 投 资 社 会 法 人 股 200.00 1.91% 200.00 1.43%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钟 山 天 翊 其 他 股 150.00 1.43% 150.00 1.07%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赛 盛 投 资 其 他 股 100.00 0.95% 100.00 0.72%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孙 科 自 然 人 股 79.25 0.76% 79.25 0.57%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徐 涛 自 然 人 股 31.70 0.30% 31.70 0.23%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刘 国 芳 自 然 人 股 20.00 0.19% 20.00 0.14%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宋 泳 泓 自 然 人 股 20.00 0.19% 20.00 0.14%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徐 子 贵 自 然 人 股 20.00 0.19% 20.00 0.14% 自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1-1-91

单 位 : 万 股 股 东 名 称 股 份 性 质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次 发 行 后 数 量 比 例 数 量 比 例 限 售 期 社 会 公 众 股 / / 3,495.00 25.00% / 合 计 10,485.00 100.00% 13,980.00 100.00% / ( 二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股 东 名 称 关 联 关 系 持 股 比 例 寿 仙 谷 投 资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系 寿 仙 谷 投 资 股 东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之 子 ; 李 建 淼 系 寿 仙 谷 投 资 股 东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之 侄 ; 王 瑛 系 李 明 焱 朱 55.28% 惠 照 之 外 甥 女 李 振 皓 李 振 皓 系 寿 仙 谷 投 资 股 东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之 子 ;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系 兄 弟 关 系 ; 李 振 皓 李 建 淼 系 堂 兄 弟 关 系 ; 李 振 皓 王 瑛 11.04% 系 表 兄 妹 关 系 李 振 宇 李 振 宇 系 寿 仙 谷 投 资 股 东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之 子 ;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系 兄 弟 关 系 ; 李 振 宇 李 建 淼 系 堂 兄 弟 关 系 ; 李 振 宇 王 瑛 3.75% 系 表 兄 妹 关 系 李 建 淼 李 建 淼 系 寿 仙 谷 投 资 股 东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之 侄 ; 李 建 淼 与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系 堂 兄 弟 关 系 2.27% 王 瑛 王 瑛 系 寿 仙 谷 投 资 股 东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之 外 甥 女 ; 王 瑛 与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系 表 兄 妹 关 系 1.64% 孙 树 林 孙 树 林 系 徐 涛 之 岳 父 4.08% 徐 涛 徐 涛 系 孙 树 林 之 女 婿 0.30% 合 计 78.36% 本 公 司 无 国 有 外 资 单 位 或 战 略 投 资 者 持 股 情 况, 未 发 行 过 内 部 职 工 股, 也 不 存 在 工 会 持 股 职 工 持 股 会 持 股 信 托 持 股 委 托 持 股 或 股 东 数 量 超 过 200 人 的 情 形 ( 三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寿 仙 谷 投 资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1-1-92

六 个 月 公 司 股 票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还 承 诺 :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本 人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若 发 生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情 况, 仍 将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2 公 司 股 东 孙 树 林 汉 鼎 宇 佑 润 铭 投 资 恒 晋 投 资 力 鼎 投 资 钟 山 天 翊 赛 盛 投 资 谢 华 宝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3 公 司 股 东 李 建 淼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4 公 司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孙 科 郑 化 先 徐 涛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发 行 人 股 票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上 述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本 人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持 股 变 动 及 申 报 工 作 将 严 格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若 发 生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情 况, 仍 将 遵 1-1-93

守 上 述 承 诺 5 公 司 监 事 徐 子 贵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本 人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持 股 变 动 及 申 报 工 作 将 严 格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若 发 生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情 况, 仍 将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6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刘 国 芳 宋 泳 泓 王 瑛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包 括 由 该 部 分 派 生 的 股 份, 如 送 红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等 ), 也 不 要 求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公 司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发 行 人 股 票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上 述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本 人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持 股 变 动 及 申 报 工 作 将 严 格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若 发 生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情 况, 仍 将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七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 一 ) 员 工 人 数 及 构 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 含 子 公 司 ) 在 职 员 工 人 数 如 下 : 1-1-94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单 位 : 人 员 工 人 数 603 516 402 ( 二 ) 公 司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员 工 的 专 业 学 历 年 龄 结 构 情 况 如 下 : 1 按 员 工 专 业 构 成 分 类 专 业 分 类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生 产 人 员 105 17.41% 技 术 人 员 70 11.61% 销 售 人 员 289 47.93% 管 理 人 员 139 23.05% 合 计 603 100.00% 2 按 员 工 受 教 育 程 度 分 类 学 历 分 类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硕 士 及 以 上 11 1.82% 本 科 84 13.93% 大 专 88 14.59% 高 中 中 专 及 技 校 234 38.81% 初 中 及 以 下 186 30.85% 合 计 603 100.00% 3 按 员 工 年 龄 分 类 年 龄 分 类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30 岁 以 下 130 21.56% 31-40 岁 139 23.05% 41-50 岁 174 28.86% 51 岁 以 上 160 26.53% 合 计 603 100.00% 1-1-95

( 三 ) 员 工 社 会 保 障 及 福 利 情 况 1 社 会 保 障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及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实 行 全 员 劳 动 合 同 制 员 工 收 入 由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的 规 定 及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决 定, 公 司 依 法 为 员 工 办 理 养 老 医 疗 失 业 工 伤 等 保 险, 定 期 向 社 会 保 险 统 筹 部 门 缴 纳 各 项 保 险 费 2015 年 1 月 8 日, 武 义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寿 仙 谷 及 其 下 属 公 司 ( 企 业 ) 寿 仙 谷 药 业 寿 仙 谷 饮 片 寿 仙 谷 大 药 房 寿 仙 谷 研 究 院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及 地 方 劳 动 及 社 会 保 障 管 理 法 律 法 规, 不 存 在 违 反 国 家 及 地 方 劳 动 及 社 会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的 行 为 和 记 录, 亦 不 存 在 因 社 会 保 险 费 缴 存 事 宜 而 被 追 缴 或 被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处 罚 的 情 形 2015 年 1 月 19 日, 杭 州 市 下 城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杭 州 寿 仙 谷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已 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为 员 工 缴 纳 各 项 社 会 保 险 费, 无 任 何 重 大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方 面 的 不 良 记 录,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况 2 住 房 公 积 金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已 根 据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条 例 及 相 关 规 定 建 立 了 住 房 公 积 金 制 度, 并 在 武 义 县 及 分 子 公 司 所 在 地 等 开 立 公 积 金 账 户, 定 期 为 公 司 员 工 缴 存 住 房 公 积 金 2015 年 1 月 14 日, 金 华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武 义 分 中 心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寿 仙 谷 及 其 下 属 公 司 ( 企 业 ) 寿 仙 谷 药 业 寿 仙 谷 饮 片 寿 仙 谷 大 药 房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不 存 在 违 反 国 家 及 地 方 住 房 公 积 金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行 为 和 记 录, 亦 不 存 在 因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存 事 宜 而 被 追 缴 或 被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处 罚 的 情 形 2015 年 1 月 14 日, 杭 州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出 具 证 明, 确 认 杭 州 寿 仙 谷 截 至 该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在 该 中 心 不 存 在 违 反 住 房 公 积 金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行 政 处 罚 记 录 1-1-96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寿 仙 谷 投 资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出 具 承 诺 : 如 寿 仙 谷 及 其 子 公 司 因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或 司 法 机 关 在 任 何 时 候 认 定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需 补 缴 社 会 保 险 费 (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或 因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事 宜 受 到 处 罚, 或 被 任 何 相 关 方 以 任 何 方 式 提 出 有 关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合 法 权 利 要 求, 本 公 司 ( 本 人 ) 将 无 条 件 全 额 承 担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或 司 法 机 关 认 定 的 需 由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补 缴 的 全 部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罚 款 或 赔 偿 款 项, 全 额 承 担 被 任 何 相 关 方 以 任 何 方 式 要 求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或 赔 偿 款 项, 以 及 因 上 述 事 项 而 产 生 的 由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支 付 的 或 应 由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支 付 的 所 有 相 关 费 用 情 况 八 主 要 股 东 以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履 行 ( 一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寿 仙 谷 投 资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已 就 避 免 与 发 行 人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作 出 承 诺, 有 关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之 一 ( 四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 二 ) 减 少 并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就 规 范 与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交 易 及 资 金 往 来 出 具 关 于 规 范 与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及 资 金 往 来 的 承 诺 函, 有 关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之 六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 三 ) 股 份 限 制 及 锁 定 的 承 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股 东 及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就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作 出 承 诺, 有 关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之 六 ( 三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1-1-97

( 四 ) 关 于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就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作 出 了 相 关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二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公 司 股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的 预 案 ( 五 ) 关 于 招 股 说 明 书 真 实 准 确 及 完 整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就 招 股 说 明 书 真 实 准 确 及 完 整 作 出 了 相 应 的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三 相 关 责 任 主 体 关 于 招 股 说 明 书 真 实 准 确 及 完 整 的 承 诺 ( 六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出 具 的 关 于 失 信 补 救 措 施 的 承 诺 寿 仙 谷 承 诺 将 积 极 履 行 就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所 做 的 全 部 承 诺,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社 会 公 众 及 投 资 者 的 监 督, 并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如 未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将 采 取 如 下 补 救 措 施 :1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3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控 股 股 东 寿 仙 谷 投 资 承 诺 将 积 极 履 行 就 发 行 人 本 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所 做 的 全 部 承 诺,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社 会 公 众 及 投 资 者 的 监 督, 并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如 未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将 采 取 如 下 补 救 措 施 :1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获 得 收 益 的, 则 该 等 收 益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3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4 停 止 从 发 行 人 处 获 得 现 金 分 红, 同 时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其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或 作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为 止 ;5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给 发 行 人 或 其 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实 际 控 制 人 李 明 焱 朱 惠 照 李 振 皓 李 振 宇 承 诺 将 积 极 履 行 就 发 行 人 本 次 1-1-98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所 做 的 全 部 承 诺,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社 会 公 众 及 投 资 者 的 监 督, 并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如 未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将 采 取 如 下 补 救 措 施 :1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获 得 收 益 的, 则 该 等 收 益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3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4 停 止 从 发 行 人 处 获 得 现 金 分 红 报 酬 或 津 贴, 同 时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其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或 作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为 止 ;5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给 发 行 人 或 其 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将 积 极 履 行 就 发 行 人 本 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所 做 的 全 部 承 诺, 自 愿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社 会 公 众 及 投 资 者 的 监 督, 并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如 未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将 采 取 如 下 补 救 措 施 :1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获 得 收 益 的, 则 该 等 收 益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3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4 停 止 从 发 行 人 处 获 得 现 金 分 红 ( 如 有 ) 报 酬 或 津 贴, 同 时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不 得 转 让 ( 如 有 ), 直 至 其 履 行 相 关 承 诺 或 作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为 止 ;5 如 因 未 履 行 承 诺 给 发 行 人 或 其 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 七 ) 其 他 承 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已 就 社 保 和 公 积 金 问 题 作 出 承 诺, 有 关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之 七 ( 三 ) 员 工 社 会 保 障 及 福 利 情 况 1-1-99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主 营 产 品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公 司 系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灵 芝 铁 皮 石 斛 等 名 贵 中 药 材 的 品 种 选 育 栽 培 加 工 和 销 售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目 前 公 司 已 形 成 以 中 药 饮 片 为 主 保 健 食 品 为 辅, 中 药 饮 片 以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鲜 铁 皮 石 斛 为 主, 其 他 中 药 饮 片 为 辅 的 产 品 格 局 公 司 已 在 白 姆 乡 和 俞 源 乡 建 立 了 1,300 多 亩 的 中 药 材 种 植 基 地, 种 植 和 加 工 的 铁 皮 石 斛 灵 芝 灵 芝 孢 子 粉 通 过 了 中 国 和 欧 盟 有 机 产 品 认 证, 公 司 白 姆 乡 基 地 种 植 的 铁 皮 石 斛 已 通 过 国 家 药 监 局 中 药 材 GAP 认 证 公 司 通 过 选 育 优 良 品 种, 建 立 无 污 染 种 植 基 地, 采 用 仿 野 生 有 机 栽 培 模 式, 利 用 先 进 中 药 炮 制 技 术 及 产 品 身 份 可 追 溯 体 系, 形 成 了 有 效 覆 盖 生 产 全 过 程 的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具 有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先 后 被 中 国 食 用 菌 协 会 评 为 全 国 食 用 菌 行 业 十 大 龙 头 企 业 ; 被 中 国 品 牌 协 会 中 国 企 业 竞 争 力 促 进 会 等 单 位 联 合 评 为 中 国 有 机 国 药 最 具 竞 争 力 第 一 品 牌 寿 仙 谷 商 标 被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认 定 为 中 华 老 字 号, 被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认 定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被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认 定 为 浙 江 省 著 名 商 标 ; 武 义 寿 仙 谷 中 药 炮 制 技 艺 被 列 入 第 四 批 国 家 级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名 录 公 司 成 立 伊 始 主 要 从 事 香 菇 灵 芝 等 食 药 用 菌 的 种 植 加 工 及 出 口 业 务 自 1999 年 开 始 从 事 铁 皮 石 斛 等 名 贵 中 药 材 的 选 育 种 植 及 保 健 食 品 的 研 发 和 销 售 2008 年,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寿 仙 谷 饮 片, 最 终 确 立 了 以 灵 芝 铁 皮 石 斛 系 列 中 药 饮 片 为 公 司 的 核 心 业 务 1-1-100

( 二 )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1 中 药 饮 片 类 产 品 系 列 产 品 类 别 主 要 功 效 产 品 示 例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具 有 补 气 安 神, 健 脾 益 肺 之 功 能 用 于 虚 劳 体 弱, 失 眠 多 梦, 咳 嗽 气 喘 灵 芝 系 列 灵 芝 粉 具 有 补 气 安 神, 止 咳 平 喘 之 功 效 用 于 心 神 不 宁, 失 眠 心 悸, 肺 虚 咳 喘, 虚 劳 短 气, 不 思 饮 食 灵 芝 片 铁 皮 石 斛 系 列 铁 皮 石 斛 铁 皮 枫 斗 具 有 益 胃 生 津, 滋 阴 清 热 功 效 用 于 热 病 津 伤, 口 干 烦 渴, 胃 阴 不 足, 食 少 干 呕, 病 后 虚 热 不 退, 阴 虚 火 旺, 骨 蒸 劳 热, 目 暗 不 明, 筋 骨 痿 软 1-1-101

产 品 系 列 产 品 类 别 主 要 功 效 产 品 示 例 西 红 花 具 有 活 血 化 瘀, 凉 血 解 毒, 解 郁 安 神 之 功 效 用 于 经 闭 癥 瘕, 产 后 瘀 阻, 温 毒 发 斑, 忧 郁 痞 闷, 惊 悸 发 狂 其 他 中 药 饮 片 南 方 红 豆 杉 消 肿 散 结, 通 经 利 尿 用 于 肿 瘤 肾 病 类 风 湿 关 节 炎 等 症 三 叶 青 清 热 解 毒, 消 肿 止 痛, 化 痰 用 于 小 儿 高 热 惊 风, 百 日 咳, 疔 疮 痈 疽, 淋 巴 结 结 核, 毒 蛇 咬 伤 2 保 健 食 品 类 产 品 类 别 保 健 功 能 产 品 示 例 铁 皮 枫 斗 灵 芝 浸 膏 增 强 免 疫 力 铁 皮 枫 斗 颗 粒 免 疫 调 节 抗 疲 劳 1-1-102

产 品 类 别 保 健 功 能 产 品 示 例 灵 芝 破 壁 孢 子 粉 胶 囊 增 强 免 疫 力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分 类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为 医 药 制 造 业 (C27) ;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与 代 码 (GB/T4754-2011),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为 医 药 制 造 业 之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业 (C2730) ( 二 )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及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1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1)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部 门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主 要 职 责 主 管 全 国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包 括 对 中 药 饮 片 市 场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负 责 起 草 食 品 安 全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的 法 律 法 规 草 案, 拟 定 政 策 规 划, 1-1-103

部 门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主 要 职 责 制 定 部 门 规 章, 负 责 组 织 制 定 公 布 国 家 药 典 和 医 疗 器 械 标 准 分 类 管 理 制 度 并 监 督 实 施 负 责 制 定 药 品 研 制 生 产 经 营 使 用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制 定 医 药 行 业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对 医 药 行 业 经 济 运 行 进 行 宏 观 调 控, 负 责 医 药 行 业 的 统 计 信 息 工 作, 药 品 药 械 储 备 及 紧 急 调 度 职 能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由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管 理 根 据 国 家 卫 生 药 品 的 有 关 政 策 和 法 律 法 规 及 中 医 药 行 业 特 点, 负 责 中 医 药 行 业 的 教 育 技 术 等 基 础 工 作 的 指 导 和 实 施 负 责 对 医 药 行 业 的 发 展 规 划 投 资 项 目 立 项 医 药 企 业 的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进 行 宏 观 规 划 和 管 理, 制 定 医 保 目 录 药 品 与 垄 断 性 药 品 的 价 格 政 策, 监 督 价 格 政 策 的 执 行, 调 控 药 品 价 格 总 水 平 负 责 全 国 质 量 工 作, 并 行 使 行 政 执 法 职 能 ;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国 家 关 于 质 量 振 兴 的 政 策 措 施, 对 全 国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进 行 宏 观 指 导 ; 组 织 国 家 宏 观 质 量 水 平 测 评 工 作 ;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国 家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抽 查, 拟 定 国 家 重 点 监 督 的 国 内 产 品 目 录 并 组 织 实 施 监 督 (2) 行 业 自 律 机 构 部 门 中 国 中 药 材 协 会 中 国 中 药 协 会 主 要 职 责 是 由 中 药 工 业 企 业 商 业 企 业 科 研 单 位 大 专 院 校 以 及 相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和 个 人 自 愿 组 成 的 全 国 性 行 业 性 非 营 利 性 社 会 组 织 宗 旨 是 发 展 中 国 中 草 药, 在 世 界 范 围 内 弘 扬 中 国 养 生 文 化 致 力 于 维 护 会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护 公 平 竞 争 与 市 场 秩 序, 推 动 中 药 行 业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中 药 行 业 服 务, 维 护 会 员 单 位 的 合 法 权 益, 促 进 中 药 行 业 的 规 范 和 发 展, 弘 扬 中 药 文 化, 更 好 地 满 足 人 民 群 众 用 药 需 求 中 国 中 药 协 会 下 设 中 药 饮 片 专 业 委 员 会 2 行 业 监 管 制 度 名 称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内 容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制 度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制 度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GMP)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关 于 加 强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的 通 知 关 于 加 强 开 办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须 经 企 业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并 发 给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无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不 得 生 产 药 品 开 办 药 品 批 发 企 业, 须 经 企 业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并 发 给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无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不 得 经 营 药 品 企 业 在 进 行 药 品 生 产 时, 须 按 照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组 织 生 产 国 家 药 监 局 主 管 全 国 GMP 认 证 工 作, 按 照 规 定 对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是 否 符 合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的 要 求 进 行 认 证 ; 对 认 证 合 格 的 生 产 企 1-1-104

名 称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内 容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GSP) 国 家 药 品 标 准 区 别 于 一 般 药 品 的 特 殊 监 管 中 药 饮 片 监 督 管 理 的 通 知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全 国 中 药 炮 制 规 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 关 于 非 药 品 柜 台 销 售 以 滋 补 保 健 类 中 药 材 为 内 容 物 的 包 装 礼 盒 商 品 有 关 法 律 适 用 问 题 浙 江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印 发 允 许 在 普 通 商 业 企 业 ( 超 市 ) 销 售 中 药 材 ( 饮 片 ) 的 通 知 业, 颁 发 药 品 GMP 证 书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未 获 得 药 品 GMP 证 书 的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企 业 一 律 不 得 从 事 中 药 饮 片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生 产 中 药 饮 片 必 须 持 有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药 品 GMP 证 书 ;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药 品 标 准 和 地 方 中 药 饮 片 炮 制 规 范 工 艺 规 程 ; 必 须 在 符 合 药 品 GMP 条 件 下 组 织 生 产, 出 厂 的 中 药 饮 片 应 检 验 合 格, 并 随 货 附 纸 质 或 电 子 版 检 验 报 告 书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应 在 药 品 的 购 进 储 运 和 销 售 等 环 节 实 行 质 量 管 理, 建 立 包 括 组 织 结 构 职 责 制 度 过 程 管 理 和 设 施 设 备 等 方 面 的 质 量 体 系, 并 使 之 有 效 运 行 中 药 饮 片 必 须 按 照 国 家 药 品 标 准 炮 制 ; 国 家 药 品 标 准 没 有 规 定 的, 必 须 按 照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制 定 的 炮 制 规 范 炮 制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全 国 中 药 炮 制 规 范 主 要 对 中 药 饮 片 的 性 状 炮 制 方 法 检 测 方 法 功 效 用 量 等 进 行 规 范 生 产 新 药 或 者 已 有 国 家 标 准 的 药 品, 须 经 国 务 院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批 准, 并 发 给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但 是, 生 产 没 有 实 施 批 准 文 号 管 理 的 中 药 材 和 中 药 饮 片 除 外 实 施 批 准 文 号 管 理 的 中 药 材 中 药 饮 品 品 种 目 录 由 国 务 院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会 同 国 务 院 中 医 药 管 理 部 门 制 定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在 取 得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后, 方 可 生 产 该 药 品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医 疗 机 构 必 须 从 具 有 药 品 生 产 经 营 资 格 的 企 业 购 进 药 品, 但 是, 购 进 没 有 实 施 批 文 管 理 的 中 药 材 除 外 非 药 品 经 营 单 位 销 售 尚 未 实 行 批 准 文 号 管 理 的 滋 补 保 健 类 中 药 材, 无 论 这 些 滋 补 保 健 类 中 药 材 是 否 有 包 装 ( 包 装 礼 品 盒 ), 均 不 需 要 领 取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允 许 部 分 中 药 材 ( 饮 片 ) 品 种 在 普 通 商 业 企 业 ( 超 市 ) 销 售, 包 括 石 斛 灵 芝 等 1-1-105

3 产 业 政 策 与 发 展 规 划 文 件 名 称 发 布 时 间 主 要 相 关 内 容 发 布 单 位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推 广 科 学 规 范 的 中 医 保 健 知 识 及 产 品 加 强 药 食 同 进 健 康 服 务 业 发 2013 用 中 药 材 的 种 植 及 产 品 研 发 与 应 用, 开 发 适 合 当 地 国 务 院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环 境 和 生 活 习 惯 的 保 健 养 生 产 品 将 道 地 中 药 材 及 优 质 丰 产 濒 危 或 紧 缺 动 植 物 药 材 的 种 植 ( 养 殖 ) 和 濒 危 稀 缺 药 用 动 植 物 人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修 正 ) 2013 工 繁 育 技 术 及 代 用 品 开 发 和 生 产, 先 进 农 业 技 术 在 中 药 材 规 范 化 种 植 养 殖 中 的 应 用, 中 药 有 效 成 份 的 提 取 纯 化 质 量 控 制 新 技 术 开 发 和 应 用, 中 药 现 代 剂 型 的 工 艺 技 术 生 产 过 程 控 制 技 术 和 装 备 的 国 家 发 改 委 开 发 与 应 用, 中 药 饮 片 创 新 技 术 开 发 和 应 用, 中 成 药 二 次 开 发 和 生 产 被 列 为 鼓 励 类 产 业 投 资 项 目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2 医 药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2012 积 极 发 展 中 医 药 事 业, 充 分 发 挥 中 医 药 在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中 的 优 势 与 作 用 ; 加 强 中 医 药 资 源 保 护 研 究 开 发 和 合 理 利 用, 提 升 中 药 产 业 发 展 水 平 ; 大 力 发 展 中 医 药 相 关 健 康 产 业, 鼓 励 和 支 持 产 学 研 结 合 和 建 立 产 业 技 术 联 盟, 提 高 我 国 中 药 产 业 的 国 际 竞 争 能 力 加 强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规 范 化 和 饮 片 标 准 的 完 善 和 提 升 ; 加 强 中 药 材 的 人 工 种 植 和 野 生 抚 育, 鼓 励 企 业 建 立 中 药 材 原 料 基 地, 按 照 中 药 材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的 要 求, 加 快 推 进 中 药 材 产 业 化 ; 推 广 应 用 先 进 技 术, 实 现 规 模 化 种 植 养 殖, 保 证 中 药 材 的 质 量 和 供 应 ; 重 点 开 展 中 药 材 优 良 品 种 繁 育 技 术 优 质 中 药 材 种 养 殖 技 术 及 采 收 加 工 技 术 的 研 究 与 应 用 ; 加 强 运 用 生 物 技 术 进 行 优 良 种 源 的 繁 育, 推 广 高 效 低 毒 农 药 和 生 物 防 治 技 术 在 中 药 材 病 虫 害 防 治 中 的 应 用, 提 升 中 药 材 生 产 水 平 ; 加 强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技 术 的 规 范 化 研 究 和 产 业 化 推 广 ; 大 力 发 展 中 药 材 规 范 化 规 模 化 专 业 化 生 产, 保 证 中 药 材 质 量 和 供 应 国 务 院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支 持 农 业 产 业 化 龙 头 企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2012 加 快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做 大 做 强 龙 头 企 业, 加 强 标 准 化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国 务 院 工 业 转 型 升 级 2011 坚 持 继 承 和 创 新 相 结 合, 发 展 疗 效 确 切 物 质 基 础 国 务 院 1-1-106

文 件 名 称 发 布 时 间 主 要 相 关 内 容 发 布 单 位 规 划 (2011-2015 清 楚 作 用 机 理 明 确 质 量 稳 定 可 控 的 现 代 中 药 ; 年 ) 鼓 励 企 业 建 立 中 药 材 原 料 基 地, 推 广 规 模 化 种 植, 加 强 重 要 野 生 药 材 品 种 人 工 选 育 ; 运 用 生 物 技 术 进 行 优 良 种 源 的 繁 育, 建 立 和 完 善 种 子 种 苗 基 地 栽 培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推 动 野 生 药 材 的 家 种 ; 加 强 中 药 材 认 证 ; 到 2015 年, 建 成 100 个 以 上 中 药 材 ( 民 族 药 ) 重 点 品 种 规 模 化 生 产 示 范 基 地 提 升 中 药 产 业 发 展 水 平, 加 强 中 药 资 源 保 护 研 究 开 发 和 合 理 利 用, 推 进 质 量 认 证 和 标 准 建 设 ; 加 快 野 生 中 药 资 源 培 育 基 地 建 设, 强 化 对 重 要 资 源 有 限 的 野 生 中 药 原 材 料 的 宏 观 调 控 ; 推 进 实 施 中 药 材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加 强 对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质 量 和 中 中 医 药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2011 药 材 中 药 饮 片 流 通 监 管 ; 鼓 励 具 有 优 势 科 技 资 源 和 特 色 技 术 领 域 的 企 业 建 设 重 点 研 究 室 ; 支 持 中 药 材 种 植 标 准 化 规 模 化 专 业 化 区 域 化 生 产, 加 强 重 要 生 产 关 键 技 术 应 用 于 提 高, 培 育 龙 头 企 业,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发 展 一 批 聚 集 效 应 突 出 的 现 代 中 药 产 业 基 地 ; 开 展 以 道 地 药 材 为 代 表 的 中 药 材 生 产 加 工 关 键 技 术 的 系 统 研 究, 从 源 头 上 保 障 中 药 的 质 量 ; 切 实 加 强 中 医 药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和 利 用 ; 加 强 中 药 道 地 药 材 原 产 地 保 护 工 作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2011 年 度 ) 2011 将 道 地 和 紧 缺 中 药 草 优 质 种 源 繁 育 及 规 范 化 种 植 养 殖, 重 要 濒 危 野 生 中 药 材 人 工 栽 培, 中 药 种 质 及 活 性 成 份 资 源 库, 中 药 饮 片 炮 制 技 术 和 新 型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技 术 和 装 备 列 为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国 家 发 改 委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知 识 产 权 局 食 品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2011 将 大 力 发 展 天 然 绿 色 环 保 安 全 有 效 的 食 品 保 健 食 品 和 特 殊 膳 食 食 品 ; 结 合 传 统 养 生 保 健 理 论, 充 分 利 用 我 国 特 有 动 植 物 资 源 和 技 术 开 发 具 有 民 族 特 色 和 新 功 能 的 保 健 食 品 国 家 发 改 委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加 快 医 药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指 导 意 见 2010 加 快 现 代 技 术 在 中 药 生 产 中 的 应 用, 重 点 发 展 动 态 提 取 微 波 提 取 等 高 效 率 低 能 耗 低 碳 排 放 的 先 工 业 和 信 进 技 术 ; 建 立 和 完 善 中 药 种 植 研 发 生 产 的 标 准 息 化 部 卫 和 规 范 ; 推 进 中 药 材 生 产 产 业 化 进 程, 鼓 励 企 业 建 生 部 国 家 立 中 药 材 原 料 基 地, 发 挥 其 带 动 中 药 材 生 产 的 作 药 监 局 用, 推 进 中 药 材 生 产 产 业 化 ; 应 用 先 进 的 栽 培 技 术, 1-1-107

文 件 名 称 发 布 时 间 主 要 相 关 内 容 发 布 单 位 推 广 规 模 化 种 植, 保 证 中 药 材 的 质 量 和 供 应 ; 对 重 要 野 生 药 材 品 种 要 加 强 人 工 选 育 工 作, 制 止 过 度 采 挖, 运 用 生 物 技 术 进 行 优 良 种 源 的 繁 育, 建 立 和 完 善 种 子 种 苗 基 地 栽 培 试 验 示 范 基 地, 推 动 野 生 药 材 的 家 种, 降 低 对 野 生 药 材 的 依 赖, 为 现 代 中 药 可 持 续 发 展 奠 定 基 础 保 护 药 用 野 生 植 物 资 源, 加 快 种 质 资 源 库 建 设, 建 立 一 批 繁 育 基 地, 加 强 珍 稀 濒 危 品 种 保 护 繁 育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扶 持 和 促 进 中 医 药 事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2009 替 代 品 研 究 ; 建 设 道 地 药 材 良 种 繁 育 体 系 和 中 药 材 种 植 规 范 化 规 模 化 生 产 基 地 ; 鼓 励 中 药 企 业 优 势 资 源 整 合, 建 设 现 代 中 药 产 业 制 造 基 地, 打 造 一 批 知 名 中 药 生 产 企 业 ; 加 大 对 中 药 行 业 驰 名 商 标 著 名 商 标 的 扶 持 与 保 护 力 度 ; 加 强 中 医 药 知 识 产 权 保 国 务 院 护 和 利 用, 完 善 中 医 药 专 利 审 查 标 准 和 重 要 品 种 保 护 制 度 ( 三 ) 医 药 制 造 行 业 概 况 1 全 球 医 药 行 业 概 况 医 药 行 业 是 按 国 际 标 准 划 分 的 15 类 国 际 化 产 业 之 一, 是 世 界 各 国 重 点 发 展 的 行 业 近 年 来, 全 球 制 药 工 业 保 持 持 续 增 长 趋 势 2002-2012 年, 全 球 医 药 市 场 销 售 额 由 5,150 亿 美 元 增 至 9,590 亿 美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6.41%, 明 显 高 于 全 球 经 济 增 长 速 度 1-1-108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2 中 国 医 药 行 业 概 况 近 年 来, 我 国 医 药 工 业 保 持 快 速 发 展 态 势, 医 药 工 业 产 值 从 2003 年 的 3,013 亿 元 增 至 2013 年 的 22,560 亿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2.30% 数 据 来 源 :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我 国 人 口 众 多, 药 品 刚 性 消 费 需 求 巨 大,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人 们 对 身 体 健 康 的 重 视 程 度 不 断 提 高, 对 药 品 消 费 需 求 随 之 逐 步 扩 大 此 外, 在 我 国 人 口 数 量 保 持 较 高 增 长 及 人 口 老 龄 化 的 背 景 下, 我 国 医 药 市 场 未 来 总 体 需 求 仍 将 呈 1-1-109

较 快 增 长 趋 势 ( 四 )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1 中 药 饮 片 简 介 中 药 饮 片 是 指 按 中 医 药 理 论 将 中 药 材 经 过 规 范 化 的 中 药 炮 制 方 法 炮 制 加 工 减 毒 增 效 后 可 直 接 用 于 中 医 临 床 的 中 药 中 药 产 业 包 括 三 大 部 分, 即 中 药 材 中 药 饮 片 和 中 成 药, 存 在 着 较 为 明 显 的 上 下 游 关 系 中 药 饮 片 可 直 接 作 为 药 剂 配 方 服 用 或 直 接 服 用, 或 进 一 步 加 工 为 中 成 药, 处 于 中 药 产 业 的 中 间 环 节 2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自 2004 年 以 来,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一 直 保 持 强 劲 增 长 势 头 2009 年 中 药 饮 片 被 列 入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发 展, 工 业 总 产 值 从 2004 年 的 96.43 亿 元 增 至 2013 年 的 1,319.76 亿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33.74%, 增 长 速 度 明 显 高 于 医 药 工 业 整 体 增 速 中 药 饮 片 在 医 药 行 业 中 的 占 比 呈 现 逐 年 递 增 趋 势, 成 为 发 展 最 为 快 速 的 医 药 子 行 业 1-1-110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药 学 年 鉴 (2005-2013) 南 方 医 药 经 济 研 究 所 3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1)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广 阔 本 行 业 未 来 市 场 空 间 巨 大,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节 之 二 ( 四 )4 中 药 饮 片 市 场 前 景 (2) 行 业 管 理 趋 于 全 面 规 范 化 在 炮 制 工 艺 规 范 化 和 统 一 化 方 面,2010 年 版 中 国 药 典 大 幅 增 加 了 中 药 饮 片 标 准 的 收 载 数 量, 新 增 中 药 饮 片 标 准 822 个, 并 提 高 了 对 中 药 饮 片 炮 制 过 程 中 的 质 量 控 制 要 求 随 着 中 药 炮 制 技 术 的 不 断 成 熟, 炮 制 工 艺 的 控 制 规 范 亦 将 向 系 统 化 和 全 面 化 方 向 发 展 另 外, 目 前 我 国 存 在 各 地 区 制 定 的 中 药 饮 片 炮 制 规 范, 对 中 国 药 典 中 未 收 录 或 不 明 确 的 中 药 饮 片 的 炮 制 予 以 规 范, 从 而 造 成 各 地 区 炮 制 标 准 不 一 未 来, 随 着 行 业 的 逐 渐 规 范 和 监 管 部 门 的 不 断 重 视, 炮 制 规 范 将 趋 于 统 一 化 2004 年 中 药 饮 片 批 准 文 号 管 理 即 被 提 上 议 程, 但 目 前 仍 未 开 始 全 面 实 施 批 准 文 号 制 度 的 逐 步 确 立, 有 利 于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有 利 于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管 理 的 精 细 化 规 范 化 整 体 看 来, 中 药 饮 片 实 施 批 准 文 号 管 理 是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3) 优 势 企 业 向 中 药 材 种 植 中 药 材 育 种 等 上 游 行 业 拓 展 1-1-111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与 中 药 材 的 种 植 具 有 较 高 关 联 度, 中 药 材 的 质 量 价 格 变 化 直 接 影 响 中 药 饮 片 的 生 产 中 药 材 供 应 稳 定 性 和 原 料 品 质 优 劣 是 衡 量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企 业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因 素 药 品 管 理 法 规 定, 中 药 材 属 于 药 品 范 畴, 但 在 育 种 种 植 环 节 仍 归 属 于 农 业 目 前, 部 分 优 势 企 业 逐 渐 加 大 了 育 种 种 植 技 术 的 研 发 和 推 广 力 度, 通 过 建 立 中 药 材 种 植 基 地 与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农 户 合 作 等 多 种 方 式 开 展 中 药 材 种 植, 以 保 证 中 药 材 原 料 供 应 的 稳 定 性 未 来, 将 会 有 更 多 的 企 业 涉 入 中 药 材 育 种 种 植 领 域, 提 高 对 中 药 材 资 源 的 控 制, 从 而 强 化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向 中 药 材 育 种 种 植 等 上 游 延 伸 已 成 为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发 展 的 趋 势 之 一 (4) 中 药 饮 片 产 品 向 绿 色 有 机 安 全 方 向 发 展 为 有 利 于 中 药 产 业 化 发 展, 国 家 自 2003 年 11 月 开 始 推 进 中 药 材 GAP 的 认 证 试 点 工 作,GAP 标 准 正 逐 步 成 为 行 业 内 普 遍 接 受 的 质 量 标 准 截 至 2014 年 底, 国 家 药 监 局 网 站 一 共 公 布 了 22 个 中 药 材 GAP 检 查 公 告, 共 有 152 家 公 司 种 植 的 中 药 材 符 合 中 药 材 GAP 认 证 随 着 消 费 者 对 药 品 品 质 和 安 全 性 的 日 益 重 视, 以 经 GAP 认 证 和 有 机 认 证 的 中 药 材 为 原 料 炮 制 的 中 药 饮 片 将 受 到 市 场 青 睐 4 中 药 饮 片 市 场 前 景 (1) 居 民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医 疗 保 健 意 识 增 强 促 进 中 药 饮 片 消 费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居 民 收 入 持 续 提 高 医 疗 保 健 是 人 们 生 活 的 基 本 需 求 之 一,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的 提 高 使 得 居 民 卫 生 支 付 能 力 不 断 提 升 城 镇 居 民 医 疗 保 健 支 出 从 2003 年 的 476 元 增 至 2013 年 的 1,118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8.92%, 农 村 居 民 医 疗 保 健 支 出 从 2003 年 的 116 元 增 至 2013 年 的 614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18.16% 随 着 今 后 国 民 经 济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我 国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和 保 健 支 出 的 提 高, 中 药 饮 片 的 消 费 亦 将 稳 步 增 长 1-1-112

2003-2013 年 我 国 居 民 家 庭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及 人 均 医 疗 保 健 支 出 城 镇 居 民 农 村 居 民 数 据 来 源 :Wind 咨 讯 (2) 居 民 慢 性 疾 病 发 病 率 提 高 将 带 动 中 药 饮 片 消 费 慢 性 病 是 中 药 饮 片 的 主 要 治 疗 领 域 之 一 近 年 来, 伴 随 工 业 化 城 镇 化 老 龄 化 进 程 加 快, 我 国 慢 性 病 发 病 人 数 快 速 上 升 2012 年, 我 国 有 慢 性 病 的 确 诊 患 者 已 超 2.6 亿 人 慢 性 病 导 致 的 死 亡 已 经 占 到 我 国 每 年 总 死 亡 人 数 的 85%, 导 致 的 疾 病 负 担 已 占 总 疾 病 负 担 的 70% 慢 性 病 最 突 出 特 点 是 复 杂 性, 其 治 疗 需 要 通 过 全 面 调 理 来 改 善 病 情 中 药 以 腑 脏 经 脉 理 论 为 核 心, 直 接 采 用 天 然 动 植 物 资 源, 全 面 动 态 地 把 握 人 体 的 生 理 病 理 信 息 ; 注 重 人 体 阴 阳 平 衡 脏 腑 协 调, 通 过 经 络 沟 通, 气 血 灌 注, 改 善 人 体 的 内 环 境, 以 提 高 人 体 抵 抗 疾 病 的 能 力 中 医 欲 救 其 死, 勿 伤 其 生 的 独 特 理 念 ; 通 过 全 面 调 节, 恢 复 机 体 的 和 谐 有 序, 合 理 地 治 疗 慢 性 综 合 性 疾 病 的 思 维 方 式 ; 未 病 先 防, 既 病 防 变, 已 病 早 治 的 治 疗 方 式 已 逐 渐 得 到 业 界 的 认 可 无 论 是 从 医 学 的 本 质 要 求, 还 是 从 世 界 的 健 康 趋 势 看, 充 分 发 挥 中 医 药 在 防 治 疾 病 保 健 养 生 临 床 运 用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大 力 发 展 和 推 广 中 医 药 事 业 都 是 医 药 行 业 的 必 然 趋 势 中 药 饮 片 市 场 的 发 展 空 间 巨 大 (3) 人 口 老 龄 化 将 继 续 推 动 中 药 饮 片 市 场 扩 容 1999 年, 我 国 步 入 老 龄 化 阶 段, 成 为 全 球 唯 一 老 年 人 口 超 1 亿 的 国 家 截 至 2013 年 底, 我 国 大 陆 总 人 口 达 13.61 亿 人, 其 中 65 岁 以 上 的 老 年 人 口 达 1.32 亿 人, 占 9.70%, 较 2003 年 的 7.50% 上 涨 了 2.2 个 百 分 点, 老 龄 化 形 势 日 益 严 峻 由 于 老 年 人 生 理 功 能 衰 退, 患 病 率 大 大 高 于 青 壮 年, 在 医 疗 保 健 方 面 的 支 出 相 对 1-1-113

较 高 老 年 人 口 药 品 消 费 占 药 品 总 消 费 的 比 例 已 超 过 50% 未 来, 随 着 社 会 老 龄 化 的 推 进, 对 医 疗 保 健 的 需 求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进 而 推 动 医 药 市 场 扩 容, 增 加 对 中 药 饮 片 等 药 品 的 消 费 需 求 数 据 来 源 :Wind 咨 讯 (4) 中 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发 展 将 为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提 供 更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近 年 来, 政 府 积 极 发 展 我 国 中 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关 于 扶 持 和 促 进 中 医 药 事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指 出, 加 大 中 医 药 事 业 投 入, 加 强 中 医 院 中 医 诊 所 和 中 药 房 建 设, 允 许 符 合 条 件 的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举 办 中 医 坐 堂 诊 所 ; 提 出 将 符 合 条 件 的 中 医 医 疗 机 构 纳 入 医 疗 保 险 顶 尖 机 构 范 围, 合 理 确 定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中 的 中 药 品 种, 鼓 励 使 用 中 药 近 年 来, 我 国 中 医 院 数 量 明 显 增 加, 从 2005 年 的 2,620 家 增 至 2011 年 的 2,889 家 ; 中 医 院 诊 疗 人 次 数 从 2005 年 的 2.34 亿 人 次 增 至 2012 年 的 4.07 亿 人 次,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7.49% 中 医 药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提 出 2015 年 力 争 100% 的 地 市 建 有 市 级 中 医 医 院 ; 中 医 医 院 总 诊 疗 人 次 达 5.5 亿 人 次 中 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发 展 将 促 进 其 上 游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快 速 增 长 ( 五 )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所 处 细 分 行 业 概 况 1 灵 芝 及 灵 芝 孢 子 粉 行 业 灵 芝 属 担 子 菌 纲 多 孔 菌 科 灵 芝 属, 在 我 国 药 用 历 史 已 达 2,000 多 年 灵 芝 在 1-1-114

药 学 著 作 中 始 见 于 公 元 前 二 世 纪 的 神 农 本 草 经, 书 中 将 收 载 的 365 种 药 品 分 为 上 中 下 三 品, 上 品 药 皆 为 有 效 无 毒 者, 灵 芝 被 列 为 上 品 药 材 本 草 纲 目 对 灵 芝 的 功 效 和 药 性 作 了 详 细 记 载 : 赤 芝 味 苦 平 无 毒, 主 治 胸 中 结 益 心 气 补 中 增 智 慧 ; 紫 芝, 甘 温 无 毒, 治 虚 劳 治 痣 灵 芝 含 有 多 糖 三 萜 甾 醇 核 酸 蛋 白 质 多 肽 脂 肪 酸 等 多 种 生 物 活 性 成 份, 其 中 多 糖 和 三 萜 是 其 关 键 药 效 成 份 现 代 药 理 学 研 究 表 明, 灵 芝 具 有 有 免 疫 调 节 抗 机 体 衰 老 抗 辐 射 抗 肿 瘤 等 作 用 目 前, 中 国 药 典 美 国 草 药 药 典 与 治 疗 概 要 (American Herbal Pharmacopoeia and Therapeutic Compendium) 均 收 载 灵 芝, 表 明 灵 芝 的 药 用 价 值 得 到 了 多 方 认 可 灵 芝 孢 子 是 灵 芝 在 生 长 成 熟 期, 从 菌 管 弹 射 出 来 的 极 其 微 小 的 卵 形 生 殖 细 胞, 具 有 灵 芝 的 全 部 遗 传 活 性 物 质 近 年 来, 国 内 外 均 有 大 量 文 献 报 导 灵 芝 孢 子 粉 具 有 抗 肿 瘤 免 疫 调 节 抗 病 毒 等 功 效 由 于 灵 芝 孢 子 包 裹 了 两 层 坚 韧 的 几 丁 质 孢 壁, 一 般 的 物 理 化 学 方 法 很 难 将 其 破 坏, 从 而 限 制 了 对 其 的 研 究 开 发 及 利 用 近 年 来, 随 着 人 工 栽 培 及 破 壁 技 术 的 发 展, 以 及 对 灵 芝 孢 子 生 物 活 性 成 份 药 理 作 用 加 工 方 法 的 研 究 逐 步 深 入, 使 得 灵 芝 孢 子 粉 作 为 灵 芝 的 又 一 药 用 部 位 为 人 们 所 利 用 (1) 行 业 规 模 灵 芝 属 一 年 生 中 药 材, 在 国 内 的 种 植 区 域 较 广, 以 热 带 及 亚 热 带 地 区 较 多, 主 要 分 布 在 浙 江 安 徽 云 南 贵 州 河 北 吉 林 江 苏 及 福 建 等 地 目 前, 国 内 对 灵 芝 的 种 植 面 积 产 量 销 量 行 业 规 模 等 缺 乏 权 威 统 计 数 据 根 据 浙 江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和 浙 江 省 农 业 厅 公 布 统 计, 截 至 2014 年 末 浙 江 省 灵 芝 种 植 面 积 近 5,000 亩, 产 值 约 占 全 国 总 量 的 30% (2) 市 场 销 售 情 况 从 灵 芝 的 销 售 区 域 来 看, 主 要 集 中 于 人 均 收 入 水 平 相 对 较 高, 保 健 意 识 较 强 的 东 部 及 沿 海 发 达 地 区 从 消 费 人 群 来 看, 主 要 集 中 于 年 纪 偏 大 具 有 一 定 经 济 承 受 能 力 的 群 体, 主 要 用 于 疾 病 预 防 及 保 健 为 目 的 另 外, 由 于 近 年 来 大 量 文 献 1-1-115

报 导 灵 芝 多 糖 具 有 抑 制 肿 瘤 和 增 加 机 体 免 疫 力 的 功 能, 越 来 越 多 的 消 费 者 出 于 预 防 和 辅 助 治 疗 肿 瘤 而 购 买 灵 芝 及 灵 芝 孢 子 粉 产 品 从 消 售 渠 道 来 看, 出 于 对 品 牌 产 品 的 信 任, 消 费 者 多 通 过 老 字 号 药 店 品 牌 直 营 店 里 或 连 锁 药 店 购 买, 也 有 部 分 消 费 者 通 过 商 超 购 买 目 前, 市 场 上 销 售 的 灵 芝 及 灵 芝 孢 子 粉 绝 大 多 数 为 人 工 栽 培, 主 要 以 深 加 工 产 品 为 主,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产 品 类 型 产 品 性 质 代 表 产 品 主 要 销 售 场 所 灵 芝 子 实 体 中 成 药 灵 芝 胶 囊 灵 芝 片 复 方 灵 芝 颗 粒 灵 芝 糖 浆 等 医 院 药 店 药 材 市 场 中 药 饮 片 灵 芝 片 灵 芝 粉 药 店 专 卖 店 医 院 商 超 中 成 药 灵 芝 孢 子 粉 胶 囊 医 院 药 店 灵 芝 孢 子 粉 中 药 饮 片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药 店 专 卖 店 医 院 商 超 保 健 食 品 灵 芝 孢 子 粉 胶 囊 商 超 药 店 专 卖 店 灵 芝 孢 子 油 保 健 食 品 灵 芝 孢 子 油 软 胶 囊 商 超 药 店 专 卖 店 (3) 行 业 竞 争 状 况 市 场 上 销 售 的 灵 芝 及 灵 芝 孢 子 粉 产 品 大 致 经 历 了 以 下 阶 段 : 类 别 第 一 阶 段 : 灵 芝 子 实 体 第 二 阶 段 : 灵 芝 粉 第 三 阶 段 : 灵 芝 孢 子 粉 第 四 阶 段 :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特 点 灵 芝 子 实 体 为 传 统 药 用 部 位, 将 灵 芝 子 实 体 切 片 水 煎 服 用 为 传 统 中 医 用 法 该 方 法 仅 服 用 灵 芝 菌 盖 的 水 溶 性 成 份, 其 脂 溶 性 成 份 及 其 他 有 效 成 份 随 药 渣 倒 掉, 人 体 吸 收 较 少 灵 芝 粉 是 将 灵 芝 在 常 温 下 以 物 理 方 法 加 工 而 成 的 细 粉 末, 保 持 了 灵 芝 原 有 成 份 的 完 整 性 和 全 天 然 性, 同 时 由 于 灵 芝 粉 粒 度 细, 增 大 了 药 物 的 表 面 积, 提 高 了 人 体 吸 收 利 用 率 灵 芝 孢 子 是 灵 芝 的 生 殖 细 胞, 其 活 性 物 质 高 于 灵 芝 子 实 体 但 由 于 灵 芝 孢 子 有 两 层 几 丁 质 构 成 的 孢 壁, 一 般 的 物 理 化 学 方 法 很 难 将 其 破 坏, 影 响 了 人 体 的 吸 收 人 体 对 破 壁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的 吸 收 效 率 大 为 提 高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的 药 用 价 值 明 显 高 于 灵 芝 子 实 体 及 未 破 壁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现 已 成 为 市 场 上 的 主 流 产 品 目 前 市 场 上 主 要 采 用 物 理 破 壁 法 破 壁, 主 要 优 点 为 处 理 简 单, 产 品 的 破 壁 程 度 也 易 控 制, 但 由 于 各 厂 家 使 用 的 设 备 及 技 术 不 同,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产 品 质 量 也 良 莠 不 齐 近 年 来, 随 着 消 费 者 对 灵 芝 孢 子 粉 药 用 价 值 的 深 入 了 解, 我 国 灵 芝 孢 子 粉 产 业 快 速 发 展, 增 速 远 高 于 灵 芝 子 实 体 类 产 品 市 场 上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主 要 为 普 通 灵 1-1-116

芝 孢 子 粉 和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研 究 表 明,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的 药 用 价 值 明 显 高 于 灵 芝 子 实 体 及 未 破 壁 灵 芝 孢 子 粉, 现 已 成 为 市 场 上 的 主 流 产 品 由 于 灵 芝 在 全 国 分 布 较 广, 且 灵 芝 孢 子 粉 等 灵 芝 深 加 工 产 品 功 效 显 著, 具 有 良 好 经 济 效 益, 目 前 国 内 生 产 企 业 数 量 及 灵 芝 产 品 种 类 繁 多 根 据 国 家 药 监 局 网 站 披 露 信 息, 截 至 2014 年 底, 有 药 品 批 文 或 保 健 食 品 批 文 的 灵 芝 及 灵 芝 孢 子 粉 产 品 分 别 有 188 个 和 530 个, 但 目 前 尚 未 形 成 具 有 全 国 影 响 力 的 品 牌, 市 场 上 多 以 区 域 性 品 牌 为 主, 如 寿 仙 谷 南 京 中 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仙 芝 楼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等 未 来, 随 着 行 业 的 有 序 化 发 展, 掌 握 核 心 破 壁 技 术 并 具 有 品 牌 知 名 度 的 生 产 企 业 的 优 势 将 更 加 明 显, 其 市 场 竞 争 力 也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2 铁 皮 石 斛 行 业 铁 皮 石 斛 为 兰 科 石 斛 属 多 年 生 附 生 草 本 植 物, 在 我 国 的 药 用 历 史 已 有 2,000 多 年 唐 开 元 年 间 道 家 经 典 著 作 道 藏 中 将 其 列 为 九 大 仙 草 之 首, 在 神 农 本 草 经 本 草 纲 目 现 代 中 药 大 辞 典 中 均 有 记 载 铁 皮 石 斛 被 2010 年 版 中 国 药 典 作 为 单 一 品 种 收 载, 并 被 浙 江 省 列 入 医 保 用 药 现 代 研 究 表 明, 铁 皮 石 斛 具 有 提 高 机 体 免 疫 力 抗 氧 化 降 血 糖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1) 行 业 规 模 铁 皮 石 斛 是 附 生 植 物, 对 生 长 环 境 和 气 候 条 件 要 求 十 分 苛 刻, 适 合 生 长 于 海 拔 500-1000 米 相 对 湿 度 60%-75% 透 光 率 60% 左 右 的 常 绿 阔 叶 林 中 高 大 乔 木 的 树 干 及 山 地 半 阴 湿 石 灰 岩 上, 生 长 季 最 适 宜 温 度 为 20-25 摄 氏 度 因 此,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及 生 产 企 业 的 区 域 性 分 布 明 显, 主 要 集 中 于 浙 江 和 云 南 两 省 云 南 因 石 斛 种 类 丰 富, 气 候 环 境 适 宜, 以 及 土 地 人 工 等 成 本 优 势, 已 成 为 种 植 栽 培 的 主 要 区 域 ; 而 浙 江 自 20 世 纪 90 年 代 初 成 功 实 现 铁 皮 石 斛 人 工 栽 培 和 规 模 化 种 植, 在 国 内 率 先 实 现 了 产 业 化, 同 时 也 促 进 了 云 南 广 西 广 东 等 省 区 铁 皮 石 斛 产 业 的 发 展 根 据 浙 江 省 铁 皮 石 斛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意 见 (2012-2015 年 ), 至 2011 年 浙 江 1-1-117

已 在 乐 清 天 台 武 义 等 地 建 立 了 80 余 个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基 地, 合 计 种 植 面 积 1.3 万 亩,2011 年 全 省 铁 皮 石 斛 产 值 超 过 20 亿 元 ; 争 取 到 2015 年 全 省 种 植 面 积 达 2 万 亩 以 上, 产 业 产 值 达 40 亿 元 根 据 云 南 省 石 斛 科 技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2012-2020 年 ), 云 南 省 2012 年 石 斛 的 种 植 规 模 为 2.9 万 亩, 其 中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面 积 2 万 亩 ; 当 年 石 斛 农 业 总 产 值 17.8 亿 元 ; 精 深 加 工 产 值 0.8 亿 元 预 计 到 2016 年 石 斛 种 植 面 积 将 达 2.5 万 亩, 其 中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面 积 2.5 万 亩 ; 石 斛 农 业 产 值 80 亿 元 ; 精 深 加 工 产 值 20 亿 元 (2) 行 业 特 点 1 高 科 技 : 铁 皮 石 斛 行 业 涉 及 试 管 苗 的 繁 育 和 组 培 无 土 栽 培 人 工 种 植 设 施 农 业 工 厂 化 生 产 加 工 炮 制 深 加 工 产 品 的 配 方 研 究 等, 均 体 现 了 本 行 业 高 科 技 特 征 2 高 投 入 : 首 先, 选 育 铁 皮 石 斛 种 源 需 要 较 大 的 资 金 和 时 间 投 入 ; 其 次, 铁 皮 石 斛 种 苗 的 组 培 工 厂 化 生 产 也 需 要 较 高 的 投 资, 这 一 特 点 决 定 了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并 非 普 通 农 户 所 能 独 立 完 成, 需 要 大 型 农 业 合 作 组 织 具 有 一 定 实 力 的 企 业 的 直 接 参 与 ; 最 后, 在 成 品 加 工 领 域, 更 需 要 掌 握 高 科 技 的 提 取 工 艺, 从 而 在 设 备 技 术 上 需 要 高 投 入 3 高 风 险 : 铁 皮 石 斛 的 人 工 种 植 是 一 个 普 遍 性 的 难 题, 不 但 种 植 大 棚 苗 床 种 苗 投 入 巨 大, 而 且 铁 皮 石 斛 生 长 周 期 漫 长 ( 如 浙 江 地 区 的 铁 皮 石 斛 从 种 植 至 第 一 次 采 收 一 般 需 2 到 3 年 ), 病 虫 害 较 多, 成 活 率 低, 加 之 受 各 种 自 然 灾 害 的 影 响 较 大, 必 然 存 在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3) 市 场 销 售 情 况 从 铁 皮 石 斛 的 销 售 区 域 来 看, 主 要 集 中 在 浙 江, 其 次 是 上 海 江 苏 北 京 广 东 等 沿 海 发 达 城 市, 包 括 主 产 区 云 南 在 内 的 大 部 分 区 域 还 未 形 成 铁 皮 石 斛 产 品 的 消 费 市 场 目 前 市 场 上 销 售 的 铁 皮 石 斛 产 品 主 要 分 三 类, 一 类 是 将 铁 皮 石 斛 茎 制 成 干 品, 以 铁 皮 石 斛 铁 皮 枫 斗 为 主 ; 二 是 以 保 健 食 品 为 主 的 深 加 工 产 品, 包 括 颗 粒 剂 胶 囊 片 剂 口 服 液 浸 膏 等 多 种 剂 型 ; 三 是 鲜 品, 包 括 茎 花 和 叶, 1-1-118

其 中 茎 为 最 重 要 的 销 售 品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产 品 类 型 产 品 性 质 代 表 产 品 主 要 销 售 场 所 茎 干 制 品 中 药 饮 片 铁 皮 石 斛 铁 皮 枫 斗 药 材 市 场 药 店 医 院 鲜 品 中 药 材 铁 皮 石 斛 鲜 条 药 材 市 场 专 卖 店 会 所 深 加 工 品 保 健 食 品 铁 皮 枫 斗 冲 剂 铁 皮 枫 斗 胶 囊 铁 皮 枫 斗 含 片 铁 皮 枫 斗 浸 膏 等 商 超 药 店 专 卖 店 从 铁 皮 石 斛 的 消 费 人 群 来 看, 与 灵 芝 类 似, 主 要 集 中 于 年 纪 偏 大 具 有 一 定 经 济 承 受 能 力 的 群 体, 因 其 保 健 意 识 较 强, 有 消 费 铁 皮 石 斛 灵 芝 等 产 品 的 习 惯 (4) 行 业 竞 争 状 况 在 铁 皮 石 斛 深 加 工 及 销 售 环 节, 浙 江 企 业 处 于 领 先 优 势 根 据 国 家 药 监 局 网 站 披 露 信 息, 截 至 2014 年 底, 全 国 仅 有 2 个 有 药 品 批 文 的 铁 皮 枫 斗 产 品 均 由 浙 江 企 业 生 产,74 个 铁 皮 石 斛 保 健 食 品 中 有 57 个 由 浙 江 企 业 生 产 浙 江 已 形 成 以 天 台 乐 清 金 华 杭 州 等 为 产 业 集 聚 区, 浙 江 天 皇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康 恩 贝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金 华 寿 仙 谷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森 宇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天 目 山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胡 庆 余 堂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等 一 批 骨 干 企 业 已 成 为 产 业 发 展 的 中 坚 力 量, 初 步 形 成 了 立 钻 牌 寿 仙 谷 牌 森 山 牌 康 恩 贝 济 公 缘 牌 天 目 山 牌 等 主 导 品 牌 ; 而 云 南 企 业 多 集 中 于 种 植 环 节, 涉 及 终 端 消 费 环 节 的 较 少 ( 六 )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及 市 场 化 程 度 1 市 场 化 程 度 较 高 近 几 年, 我 国 政 府 大 力 支 持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发 展, 出 台 多 项 产 业 政 策 促 进 行 业 发 展, 为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创 造 了 宽 松 的 政 策 环 境 目 前, 全 国 共 有 17 家 中 药 材 市 场 通 过 国 家 审 批, 中 药 饮 片 市 场 已 形 成 了 相 对 公 平 的 竞 争 环 境, 价 格 相 对 透 明, 行 业 市 场 化 程 度 较 高 行 业 竞 争 者 可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从 公 开 市 场 获 得 不 同 时 间 不 同 地 区 不 同 种 类 中 药 饮 片 的 价 格 信 息 部 分 专 业 信 息 平 台 已 形 成 了 专 业 化 的 价 格 指 数, 为 本 行 业 产 品 的 综 合 价 格 变 化 情 况 提 供 参 考 2 市 场 集 中 度 偏 低, 企 业 间 竞 争 激 烈 根 据 国 家 药 监 局 网 站 披 露 信 息, 截 至 2014 年 底, 从 事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的 药 品 1-1-119

生 产 企 业 为 1,311 家, 数 量 众 多, 行 业 集 中 度 较 低, 企 业 间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从 企 业 规 模 来 看, 我 国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企 业 普 遍 规 模 偏 小, 行 业 内 企 业 呈 金 字 塔 分 布, 小 型 企 业 占 绝 大 多 数 近 年 来, 政 府 强 制 要 求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企 业 进 行 GMP 认 证, 同 时 鼓 励 中 药 企 业 进 行 兼 并 重 组, 部 分 规 模 小 竞 争 力 较 弱 管 理 不 规 范 的 生 产 企 业 将 逐 步 被 市 场 所 淘 汰 随 着 行 业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优 势 企 业 竞 争 力 的 提 升,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集 中 度 也 将 逐 步 提 高 ( 七 )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及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变 动 趋 势 1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从 供 给 来 看, 由 于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支 持 及 市 场 需 求 的 拉 动, 我 国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市 场 供 给 较 为 充 分 但 是, 部 分 野 生 药 材 尚 未 实 现 规 模 化 种 植 繁 育, 且 中 药 材 的 产 量 和 品 质 易 受 产 区 自 然 灾 害 气 候 条 件 等 因 素 影 响, 这 将 直 接 影 响 中 药 饮 片 的 市 场 供 给 从 需 求 来 看, 我 国 人 口 总 数 继 续 增 长, 老 龄 化 进 程 加 快, 人 们 健 康 意 识 不 断 提 高, 居 民 消 费 能 力 稳 步 增 强, 我 国 中 药 饮 片 市 场 需 求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态 势 此 外, 中 药 饮 片 供 求 还 受 到 重 大 突 发 性 公 共 安 全 事 件, 甚 至 是 市 场 炒 作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2 医 药 工 业 利 润 水 平 医 药 工 业 属 于 刚 性 需 求 行 业, 随 着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过 去 十 年 我 国 医 药 工 业 发 展 迅 速, 行 业 利 润 持 续 增 长, 从 2004 年 的 279.55 亿 元 增 至 2014 年 的 2,322.20 亿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3.58%;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的 行 业 利 润 也 在 迅 速 增 长, 从 2004 年 的 15.04 亿 元 增 至 2014 年 的 105.25 亿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1.48% 1-1-120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 八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主 要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支 持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与 人 民 健 康 紧 密 相 关, 同 时 也 关 系 到 我 国 医 学 文 化 的 历 史 传 承, 我 国 政 府 十 分 重 视 中 医 药 产 业 发 展, 将 中 药 产 业 作 为 我 国 战 略 性 产 业 纳 入 了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计 划, 并 推 出 多 项 政 策 鼓 励 和 引 导 中 药 产 业 的 发 展, 相 关 内 容 参 见 本 节 之 二 ( 二 )3 产 业 政 策 及 发 展 规 划 这 些 产 业 政 策 的 出 台 将 有 力 地 促 1-1-121

进 中 药 产 业 及 其 细 分 行 业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的 发 展 (2) 中 医 药 理 论 文 化 底 蕴 深 厚, 中 药 材 资 源 丰 富 我 国 中 医 药 发 展 已 有 数 千 年 之 久, 在 长 期 实 践 中, 从 独 特 的 视 角 帮 助 人 们 来 认 识 生 命 和 疾 病 现 象, 来 抵 御 疾 病 维 护 健 康 时 至 今 日, 我 国 中 药 药 典 有 记 载 的 中 药 复 方 已 达 30 多 万 个, 是 新 药 开 发 的 重 要 源 泉 发 展 至 今, 我 国 中 医 药 产 业 已 拥 有 完 善 的 中 医 药 理 论 和 丰 富 的 临 床 经 验 而 且, 我 国 中 药 材 资 源 丰 富, 有 记 载 的 药 用 资 源 多 达 12,807 种, 其 中 药 用 植 物 11,146 种, 药 用 动 物 1,581 种, 药 用 矿 物 80 种 深 厚 的 中 医 理 论 文 化 底 蕴 和 丰 富 的 中 药 材 资 源 为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的 发 展 打 下 了 坚 实 基 础 (3) 居 民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医 疗 保 健 意 识 不 断 提 高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以 及 居 民 收 入 稳 步 增 长, 人 们 对 健 康 养 生 日 益 关 注, 这 对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的 未 来 发 展 发 挥 着 较 大 的 推 动 作 用, 相 关 情 况 参 见 本 节 之 二 ( 四 )4 (1) 居 民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医 疗 保 健 意 识 增 强 促 进 中 药 饮 片 消 费 2 不 利 因 素 (1) 研 发 能 力 薄 弱, 专 业 人 才 缺 乏 目 前, 我 国 医 药 研 发 费 用 投 入 不 足, 科 研 成 果 转 化 率 较 低 由 于 医 药 行 业 专 业 性 程 度 较 高, 对 人 才 的 专 业 化 水 平 要 求 也 相 应 较 高 就 中 药 饮 片 而 言, 虽 然 我 国 拥 有 中 药 饮 片 发 展 的 传 统 基 础, 但 也 存 在 科 研 力 量 薄 弱, 人 才 外 流 严 重 的 劣 势 研 发 投 入 不 足 及 人 才 匮 乏 导 致 我 国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研 发 水 平 相 对 落 后, 研 发 能 力 相 对 薄 弱, 不 能 及 时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进 行 高 效 率 的 研 究 和 开 发 (2) 行 业 标 准 体 系 尚 不 健 全 由 于 基 础 研 究 薄 弱, 创 新 能 力 不 足 以 及 评 价 体 系 缺 乏, 我 国 还 未 能 建 立 适 合 中 药 特 点 的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体 系 就 中 药 炮 制 标 准 而 言, 国 家 级 行 业 标 准 有 中 国 药 典, 但 各 省 市 也 各 自 制 定 了 地 方 标 准, 存 在 相 同 药 材 有 多 种 炮 制 标 准 的 现 象, 不 利 于 有 效 控 制 中 药 饮 片 质 量, 也 不 利 于 中 药 饮 片 企 业 跨 区 域 经 营 和 做 强 做 大 1-1-122

(3) 企 业 规 模 普 遍 较 小, 行 业 集 中 度 低 截 至 2014 年 底, 从 事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的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达 1,300 多 家, 数 量 众 多, 但 企 业 规 模 普 遍 较 小, 行 业 集 中 度 低 虽 然 国 家 药 监 局 颁 布 了 关 于 加 强 中 药 饮 片 监 督 管 理 的 通 知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等 一 系 列 政 策, 提 高 了 行 业 准 入 门 槛, 但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企 业 多 分 布 散 集 中 度 低 的 竞 争 格 局 仍 未 得 到 根 本 改 善, 无 论 从 销 售 规 模 还 是 售 后 服 务 能 力 等 方 面 来 看, 多 数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企 业 仍 难 以 适 应 未 来 市 场 发 展 要 求 ( 九 )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及 发 展 趋 势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涉 及 的 技 术 包 括 中 药 材 种 植 技 术 中 药 饮 片 炮 制 技 术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质 量 控 制 和 质 量 检 测 技 术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技 术 水 平 及 发 展 趋 势 如 下 : 1 灵 芝 技 术 水 平 及 发 展 趋 势 (1) 品 种 选 育 以 有 效 成 份 为 目 标 的 定 向 品 种 选 育 优 良 的 品 种 可 以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和 单 位 面 积 产 量, 增 强 抗 逆 性 目 前 人 工 栽 培 的 灵 芝 均 从 分 离 野 生 灵 芝 子 实 体 驯 化 而 来 经 过 长 期 的 实 践 和 研 究, 国 内 已 建 立 起 一 整 套 科 学 的 菌 种 分 离 与 繁 殖 技 术 但 由 于 存 在 菌 种 混 杂 和 菌 种 退 化, 市 场 上 高 品 质 的 灵 芝 菌 种 较 少 而 且, 传 统 的 灵 芝 品 种 选 育 往 往 以 灵 芝 子 实 体 高 产 为 目 标, 较 少 考 虑 内 含 的 多 糖 和 三 萜 活 性 成 份 含 量, 高 产 灵 芝 品 种 不 等 于 活 性 成 份 含 量 高 对 现 有 品 种 进 行 改 良, 通 过 选 择 高 多 糖 含 量 和 高 三 萜 含 量 的 品 种 作 为 母 种, 进 行 原 生 质 体 融 合 育 种, 选 育 菌 丝 生 长 旺 盛 产 量 高 有 效 成 份 含 量 高 的 灵 芝 优 良 品 种 将 成 为 品 种 选 育 的 发 展 方 向 (2) 栽 培 方 式 以 道 地 为 基 础 的 定 向 栽 培 从 生 物 学 上 说, 道 地 药 材 的 形 成 是 基 因 与 环 境 之 间 相 互 作 用 的 产 物 中 药 材 生 产 不 同 于 大 田 作 物 大 田 作 物 的 产 量 品 质 等 经 济 性 状 较 中 药 材 易 于 控 制, 且 适 应 性 广, 而 中 药 材 比 农 作 物 更 强 调 地 域 性 药 用 植 物 种 植 基 地 的 选 择 对 中 药 材 品 质 影 响 很 大, 光 照 温 度 水 分 土 壤 海 拔 以 及 植 被 群 落 等 自 然 条 件 均 影 响 中 药 材 的 生 长 发 育, 最 终 导 致 中 药 材 品 质 的 差 1-1-123

异 决 定 药 材 疗 效 的 基 础 是 有 效 成 份, 而 有 些 有 效 成 份 只 有 当 受 到 外 界 刺 激 时 才 会 产 生 因 此, 在 道 地 基 础 上 定 向 栽 培, 避 免 盲 目 引 种, 提 高 中 药 资 源 的 利 用 度 是 未 来 栽 培 的 发 展 趋 势 现 阶 段 普 通 灵 芝 栽 培 主 要 以 农 户 栽 培 为 主, 管 理 粗 放, 种 植 过 程 中 使 用 杀 虫 剂 杀 菌 剂 等 化 学 物 质 防 治 病 虫 害, 存 在 农 药 残 留 重 金 属 超 标 等 问 题 目 前 灵 芝 的 栽 培 发 展 方 向 为 模 拟 灵 芝 野 外 生 长 环 境, 按 照 有 机 产 品 标 准 及 国 家 中 药 材 GAP 标 准 栽 培 管 理, 不 使 用 化 学 合 成 的 农 药 与 激 素, 采 用 物 理 及 生 物 方 法 防 治 病 虫 害, 以 确 保 灵 芝 的 产 量 及 品 质 (3) 栽 培 基 质 根 据 灵 芝 栽 培 基 质 的 不 同, 灵 芝 的 栽 培 方 法 主 要 分 为 段 木 栽 培 法 代 料 栽 培 法 瓶 栽 法 树 桩 栽 培 法 天 然 带 菌 物 引 种 法 等, 其 中 以 段 木 栽 培 法 和 代 料 栽 培 法 为 主 代 料 栽 培 以 木 屑 棉 籽 壳 玉 米 芯 为 原 料, 可 实 现 资 源 循 环 利 用, 且 成 本 较 低 段 木 栽 培 法 主 要 选 用 壳 斗 科 树 种 为 主, 如 栲 栎 槠 榉 等 由 于 段 木 经 过 了 高 温 灭 菌, 其 营 养 成 份 利 于 灵 芝 菌 丝 的 分 解 吸 收 利 用, 因 而 成 品 率 合 格 率 及 生 物 转 化 率 均 高 于 代 料 栽 培 法, 但 成 本 也 相 对 较 高 研 究 表 明, 段 木 栽 培 的 灵 芝 子 实 体 的 药 效 品 质 均 优 于 代 料 栽 培 2 灵 芝 孢 子 粉 破 壁 技 术 及 发 展 趋 势 灵 芝 孢 子 是 灵 芝 在 生 长 成 熟 期, 从 菌 盖 下 方 弹 射 出 来 的 极 其 微 小 的 卵 形 生 殖 细 胞 灵 芝 孢 子 继 承 了 灵 芝 的 全 部 遗 传 物 质, 其 药 用 价 值 高 于 灵 芝 子 实 体 灵 芝 孢 子 内 含 有 丰 富 的 营 养 物 质, 包 括 灵 芝 多 糖 灵 芝 多 肽 三 萜 类 氨 基 酸 和 蛋 白 质 等, 其 中 多 糖 和 三 萜 被 认 为 是 主 要 药 效 成 份 但 灵 芝 孢 子 的 两 层 孢 壁 主 要 是 由 几 丁 质 构 成, 质 地 坚 韧, 耐 酸 碱, 极 难 氧 化 分 解, 从 而 限 制 了 人 体 对 其 营 养 物 质 及 生 物 活 性 成 份 的 吸 收 国 内 有 研 究 表 明, 破 壁 后 灵 芝 孢 子 粉 的 多 糖 量 较 未 破 壁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增 加 69%, 三 萜 类 化 合 物 增 加 110% 因 此, 破 壁 方 法 及 破 壁 率 将 直 接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的 好 坏 1-1-124

未 去 瘪 的 灵 芝 孢 子 饱 满 的 灵 芝 孢 子 灵 芝 孢 子 剖 面 破 壁 后 灵 芝 孢 子 目 前, 灵 芝 孢 子 破 壁 方 法 主 要 有 物 理 破 壁 法 化 学 破 壁 法 生 物 酶 破 壁 法 和 综 合 法, 其 主 要 特 点 如 下 : 破 壁 方 法 原 理 特 点 物 理 破 壁 法 生 物 酶 破 壁 法 化 学 破 壁 法 利 用 机 械 作 用 力 来 破 坏 孢 壁 达 到 破 壁 效 果 根 据 机 械 力 的 不 同 又 分 为 碾 压 法 挤 压 法 和 撞 击 法 等 根 据 超 微 粉 碎 机 的 工 作 原 理 不 同, 又 可 以 分 为 气 流 法 喷 射 法 和 球 磨 法 等 酶 解 法 是 生 物 法 破 壁 中 比 较 普 遍 的 方 法, 主 要 利 用 各 种 生 物 酶, 包 括 纤 维 素 酶 溶 壁 酶 和 果 胶 酶 等 溶 解 灵 芝 孢 子 的 孢 壁 达 到 破 壁 的 目 的 利 用 酸 碱 作 用 破 坏 细 胞 壁, 达 到 破 壁 目 的 化 学 法 的 工 艺 过 程 主 要 是 溶 剂 浸 泡 酸 或 碱 降 解 优 点 在 于 处 理 简 单, 影 响 因 素 较 少, 破 壁 程 度 易 控 制 目 前, 市 场 上 绝 大 多 数 生 产 厂 家 采 用 物 理 破 壁 法 各 地 的 中 药 炮 制 规 范 规 定 以 中 药 饮 片 出 售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只 能 采 用 物 理 法 破 壁 主 要 缺 点 在 于 : 因 灵 芝 孢 子 的 粒 径 在 10µm 左 右, 使 用 普 通 粉 碎 机 的 破 壁 效 果 不 理 想, 破 壁 过 程 中 还 会 产 生 较 高 的 热 量 及 渗 入 重 金 属, 破 坏 有 效 成 份 优 点 在 于 耗 能 少, 方 法 温 和, 不 产 生 有 毒 物 质 ; 但 缺 点 也 较 多, 如 后 期 分 离 回 收 酶 或 菌 工 艺 复 杂, 作 用 时 间 长, 并 且 在 水 介 质 中 进 行, 烘 干 过 程 耗 能, 且 灵 芝 孢 子 粉 中 的 不 饱 和 脂 肪 酸 遇 水 会 加 速 氧 化 酸 败 ; 此 外, 也 不 可 避 免 菌 或 酶 对 有 效 成 份 的 消 耗 分 解 优 点 与 生 物 酶 破 壁 法 类 似, 但 有 害 成 份 也 难 以 去 除, 且 酸 碱 作 用 可 能 污 染 产 品, 破 坏 产 品 有 效 成 份 ; 此 外, 作 为 药 品 及 保 健 食 品, 消 费 者 也 难 以 接 受 化 学 试 剂 处 理 工 艺 1-1-125

破 壁 方 法 原 理 特 点 综 合 法 将 前 述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方 法 联 合 使 用 即 是 综 合 法 综 合 法 效 果 较 好, 但 是 操 作 复 杂, 无 法 适 应 工 业 化 生 产 模 式 灵 芝 孢 子 粉 的 破 壁 技 术 研 究 已 有 二 十 多 年, 虽 然 取 得 了 一 定 进 展, 但 是 破 壁 效 果 仍 不 尽 理 想, 大 部 分 研 究 仅 限 于 在 实 验 室 开 展 此 外, 灵 芝 孢 子 粉 富 含 不 饱 和 脂 肪 酸 及 生 物 活 性 成 份, 不 适 宜 的 破 壁 方 法 或 者 破 壁 后 未 妥 善 保 存, 都 会 造 成 破 壁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氧 化 酸 败, 破 坏 生 物 活 性 成 份 因 此, 寻 找 一 种 理 想 高 效 且 适 合 工 业 化 生 产 的 破 壁 方 法 是 人 们 亟 待 解 决 的 问 题 3 铁 皮 石 斛 技 术 水 平 及 发 展 趋 势 (1) 品 种 选 育 20 世 纪 90 年 代 以 前, 铁 皮 石 斛 主 要 依 靠 野 生 资 源, 采 自 热 带 亚 热 带 原 始 森 林 在 自 然 条 件 下, 铁 皮 石 斛 种 子 萌 芽 困 难 生 长 发 育 缓 慢, 加 上 人 们 长 期 以 来 对 其 进 行 毁 灭 性 采 挖 与 生 存 环 境 破 坏, 使 得 野 生 资 源 濒 临 灭 绝, 造 成 国 内 市 场 供 需 矛 盾 突 出, 价 格 大 幅 上 涨, 制 约 了 铁 皮 石 斛 产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为 保 护 铁 皮 石 斛 资 源, 国 际 社 会 将 其 列 入 濒 危 野 生 植 物 国 际 贸 易 公 约 CITES, 我 国 也 将 铁 皮 石 斛 列 为 国 家 二 级 保 护 植 物 目 前 人 工 栽 培 品 种 大 多 来 自 野 生 资 源, 其 品 系 或 居 群 的 多 样 性, 导 致 产 量 与 质 量 不 稳 定, 影 响 了 药 材 的 质 量 铁 皮 石 斛 品 种 选 育 的 技 术 水 平 主 要 体 现 在 有 效 成 份 铁 皮 石 斛 多 糖 的 含 量 上 故 采 用 分 子 育 种 技 术, 运 用 生 物 技 术 手 段 来 克 服 传 统 育 种 的 局 限 性, 选 育 出 产 量 和 有 效 成 份 含 量 高 抗 逆 性 强 的 优 良 品 种 是 发 展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业 的 基 础 (2) 组 培 技 术 铁 皮 石 斛 多 生 长 于 树 皮 或 岩 石 上, 繁 殖 率 很 低, 因 此 无 法 在 大 田 或 苗 床 上 播 种, 很 难 长 出 足 够 的 实 生 苗 用 于 栽 培 ; 而 采 用 传 统 的 分 株 和 扦 插 等 方 法, 繁 殖 速 度 非 常 低 因 此, 运 用 组 织 培 养 技 术 进 行 组 培 苗 的 繁 育, 能 有 效 解 决 铁 皮 石 斛 自 然 繁 殖 力 低 的 问 题, 可 在 短 时 间 提 供 大 量 种 苗, 对 铁 皮 石 斛 规 模 化 种 植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1-1-126

(3) 种 植 技 术 铁 皮 石 斛 对 生 长 环 境 要 求 较 为 苛 刻, 适 于 在 人 工 调 控 的 设 施 环 境 中 进 行 栽 培 起 初, 铁 皮 石 斛 栽 培 技 术 借 鉴 附 生 兰 的 栽 培 经 验, 使 用 化 学 复 合 肥 和 农 药, 但 不 利 于 药 材 的 生 长 及 推 广 目 前, 铁 皮 石 斛 栽 培 趋 于 仿 野 生, 向 天 然 道 地 有 机 栽 培 方 向 发 展, 力 求 药 材 纯 天 然 无 污 染 (4) 质 量 控 制 技 术 铁 皮 石 斛 中 重 金 属 和 农 残 含 量 是 关 乎 行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关 键 因 素, 但 目 前 尚 无 国 家 或 行 业 标 准 浙 江 省 2007 年 颁 布 并 实 施 的 国 内 首 个 无 公 害 铁 皮 石 斛 地 方 标 准 (DB33/T635) 明 确 了 铁 皮 石 斛 的 重 金 属 及 其 他 有 害 物 质 指 标 铁 皮 石 斛 农 药 残 留 指 标 为 强 制 性 条 款, 以 确 保 种 苗 移 栽 的 成 活 率 和 加 工 企 业 的 质 量 安 全 要 求 该 标 准 的 发 布 实 施 对 全 国 铁 皮 石 斛 标 准 化 生 产 具 有 重 要 的 参 考 意 义 ( 十 ) 行 业 的 周 期 性 区 域 性 和 季 节 性 1 周 期 性 医 药 行 业 作 为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不 可 避 免 地 受 到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但 与 其 他 消 费 品 相 比, 药 品 的 价 格 弹 性 较 低, 消 费 者 需 求 相 对 稳 定, 行 业 周 期 性 变 化 较 不 明 显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属 传 统 名 贵 中 药 材, 在 国 内 的 药 用 历 史 已 有 2,000 多 年, 具 有 较 为 稳 定 的 消 费 群 体 及 区 域, 其 周 期 性 亦 不 明 显 2 区 域 性 一 方 面,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与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有 一 定 关 联 性, 我 国 地 区 发 展 不 平 衡, 经 济 越 发 达 的 地 区, 人 们 的 医 疗 保 健 意 识 及 医 疗 支 付 能 力 越 强, 药 品 及 诊 疗 资 源 获 得 越 便 利, 中 药 饮 片 需 求 也 越 旺 盛 另 一 方 面, 名 贵 中 药 材 的 消 费 一 般 会 受 当 地 传 统 观 念 的 影 响, 使 得 相 关 中 药 饮 片 的 行 业 发 展 具 有 一 定 的 地 域 性 特 征 未 来,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的 均 衡 化 发 展 及 消 费 观 念 的 不 断 改 变,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的 地 域 性 特 征 将 逐 渐 淡 化 1-1-127

3 季 节 性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的 上 游 为 中 药 材 种 植 业, 而 中 药 材 的 种 植 和 采 摘 具 有 一 定 的 自 然 周 期, 且 其 生 长 受 土 壤 气 候 影 响 较 大, 因 而 中 药 饮 片 企 业 原 料 采 购 也 主 要 集 中 在 中 药 材 收 获 期, 导 致 不 同 的 中 药 饮 片 原 料 采 购 存 在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特 征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属 医 药 行 业, 因 预 防 和 治 疗 疾 病 增 强 体 质 主 要 取 决 于 人 民 的 健 康 意 识 和 收 入 水 平, 与 季 节 的 相 关 性 不 大 但 由 于 某 些 疾 病 的 发 生 与 气 候 条 件 变 化 密 切 相 关, 不 同 季 节 的 疾 病 谱 和 用 药 结 构 也 存 在 差 异, 且 传 统 滋 补 保 健 也 具 有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从 而 导 致 中 药 饮 片 的 消 费 存 在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波 动 ( 十 一 ) 行 业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之 间 的 关 联 性 本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属 于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业, 其 上 游 为 中 药 材 种 植 行 业, 下 游 为 医 药 流 通 行 业, 如 下 图 所 示 : 上 游 行 业 本 行 业 下 游 行 业 中 成 药 制 造 企 业 中 药 材 育 种 中 药 材 种 植 中 药 材 中 药 饮 片 炮 制 医 院 药 店 食 品 保 健 食 品 等 生 产 商 消 费 者 商 场 超 市 1 上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的 影 响 中 药 材 种 植 业 作 为 本 行 业 的 上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 一 方 面, 中 药 材 品 质 对 中 药 饮 片 的 品 质 及 疗 效 有 直 接 影 响 ; 另 一 方 面, 中 药 材 价 格 波 动 直 接 影 响 中 药 饮 片 企 业 的 生 产 成 本 因 此,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与 中 药 种 植 行 业 有 着 紧 密 的 联 动 性 近 年 来,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企 业 越 来 越 重 视 药 源 基 地 建 设, 未 来 我 国 中 药 材 种 植 行 业 的 生 产 模 式 将 逐 步 由 小 农 经 济 转 向 产 业 化 经 营 规 模 化 生 产 将 使 中 药 材 品 质 进 一 步 提 高, 价 格 更 趋 于 稳 定, 从 而 有 利 于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企 业 控 制 成 本 1-1-128

2 下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的 影 响 作 为 本 行 业 的 下 游 行 业, 医 药 流 通 行 业 是 实 现 医 药 产 品 向 消 费 者 最 终 销 售 的 重 要 环 节 稳 定 健 康 有 效 有 序 发 展 的 医 药 流 通 行 业 将 会 有 力 地 促 进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业 的 发 展 近 年 来, 医 疗 流 通 体 制 改 革 步 伐 加 快, 连 锁 经 营 现 代 物 流 和 互 联 网 技 术 的 应 用 加 快 了 医 药 流 通 领 域 的 结 构 调 整 和 经 营 现 代 化 目 前, 药 品 流 通 领 域 已 经 打 破 了 医 药 商 业 公 司 独 占 市 场 的 格 局, 很 多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企 业 通 过 产 业 链 延 伸, 如 通 过 开 发 经 销 商 开 设 直 营 或 加 盟 店 等 形 式, 加 强 对 流 通 渠 道 的 控 制, 建 立 起 自 身 的 销 售 渠 道 另 外, 政 府 监 管 部 门 出 台 了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制 度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及 药 品 流 通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等 强 制 规 定, 大 大 提 高 了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的 质 量 标 准, 为 医 药 制 造 企 业 提 供 了 一 个 高 效 稳 定 安 全 的 产 品 销 售 渠 道 ( 十 二 ) 进 入 本 行 业 的 主 要 障 碍 1 政 策 准 入 壁 垒 我 国 对 药 品 生 产 和 经 营 实 行 严 格 的 准 入 制 度 开 办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取 得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及 GMP 证 书,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必 须 取 得 药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及 GSP 证 书 此 外,2011 年 修 订 的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将 中 药 饮 片 的 蒸 炒 灸 煅 等 炮 制 技 术 的 应 用 列 为 禁 止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全 面 的 监 管 和 许 可 经 营 制 度, 构 成 了 进 入 本 行 业 的 政 策 准 入 壁 垒 2 中 药 材 原 料 壁 垒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行 业 的 上 游 为 中 药 材 种 植 行 业 与 工 业 制 品 相 比, 中 药 材 的 种 植 生 长 采 摘 往 往 具 有 显 著 的 地 域 性 季 节 性 和 周 期 性 特 征, 这 些 中 药 材 需 要 轮 作 种 植, 种 植 面 积 易 于 波 动, 且 产 量 质 量 易 受 自 然 灾 害 病 虫 害 等 因 素 影 响, 只 有 拥 有 稳 定 优 质 的 中 药 材 原 料 供 给, 才 能 确 保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企 业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这 对 潜 在 竞 争 者 构 成 了 较 大 的 进 入 壁 垒 1-1-129

3 技 术 和 资 金 壁 垒 医 药 制 造 行 业 属 于 高 技 术 高 风 险 高 投 入 的 产 业, 研 发 能 力 和 工 艺 技 术 实 力 是 医 药 制 造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同 时, 随 着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及 配 套 文 件 的 颁 布 及 实 施, 医 药 制 造 企 业 需 要 在 设 备 改 造 环 境 监 控 等 方 面 加 大 资 金 投 入 力 度 对 于 其 子 行 业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而 言, 掌 握 高 水 平 的 炮 制 技 术 先 进 的 中 药 材 育 种 和 种 植 技 术, 需 要 较 长 的 时 间 积 累 和 雄 厚 的 资 金 实 力, 该 行 业 已 发 展 成 为 技 术 密 集 型 资 金 密 集 型 的 行 业, 没 有 一 定 的 技 术 资 金 支 撑 和 先 进 管 理, 将 无 法 在 日 益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立 足, 这 对 潜 在 竞 争 者 构 成 了 较 强 的 进 入 壁 垒 4 品 牌 壁 垒 我 国 中 医 药 历 史 悠 久, 拥 有 深 刻 的 文 化 积 淀, 在 历 史 上 不 乏 同 仁 堂 胡 庆 余 堂 等 知 名 品 牌 品 牌 中 药 意 味 着 产 品 具 有 悠 久 的 历 史 过 硬 的 品 质 及 可 靠 的 疗 效, 且 中 药 饮 片 服 用 者 的 用 药 习 惯 比 较 稳 定, 对 品 牌 的 忠 诚 度 较 高 一 个 好 的 品 牌 必 须 经 历 市 场 的 长 久 考 验, 行 业 竞 争 者 需 要 在 市 场 营 销 产 品 推 广 等 方 面 付 出 相 当 的 时 间 和 资 金 来 培 养 品 牌 和 提 升 竞 争 力, 从 而 使 得 医 药 生 产 企 业 的 品 牌 及 信 誉 度 成 为 竞 争 者 进 入 本 行 业 的 重 要 壁 垒 5 销 售 网 络 壁 垒 销 售 网 络 是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企 业 赢 得 市 场 的 重 要 因 素 建 立 强 大 的 营 销 网 络 有 利 于 在 产 品 组 织 品 牌 维 护 人 员 培 养 成 本 控 制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等 方 面 形 成 优 势, 这 些 优 势 又 有 利 于 销 售 渠 道 的 进 一 步 扩 张 以 及 产 品 的 推 陈 出 新, 并 形 成 良 性 循 环 企 业 建 立 完 善 的 销 售 网 络 需 具 有 丰 富 的 运 营 经 验 成 熟 的 品 牌 优 秀 的 销 售 团 队 及 大 量 的 资 金 投 入 而 且, 由 于 我 国 地 域 广 阔 药 品 医 疗 及 零 售 终 端 众 多, 建 立 遍 及 全 国 的 医 药 销 售 网 络 难 度 较 大 销 售 网 络 壁 垒 对 潜 在 竞 争 者 进 入 本 行 业 形 成 了 重 要 障 碍 1-1-130

三 发 行 人 竞 争 地 位 ( 一 )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公 司 属 医 药 制 造 业 下 的 中 药 饮 加 工 业, 主 要 从 事 灵 芝 铁 皮 石 斛 等 名 贵 中 药 材 的 品 种 选 育 栽 培 加 工 和 销 售 目 前, 尚 未 有 权 威 机 构 对 公 司 所 处 细 分 行 业 的 市 场 容 量 市 场 占 有 率 等 指 标 进 行 统 计 和 排 名 公 司 经 过 十 多 年 的 发 展, 已 在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细 分 行 业 具 备 较 强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品 牌 知 名 度 公 司 通 过 选 育 优 良 品 种, 建 立 无 污 染 种 植 基 地, 采 用 仿 野 生 有 机 栽 培 模 式, 利 用 先 进 中 药 炮 制 技 术 及 产 品 身 份 可 追 溯 体 系, 形 成 了 有 效 覆 盖 生 产 全 过 程 的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公 司 先 后 被 授 予 全 国 食 用 菌 行 业 十 大 龙 头 企 业 中 国 有 机 国 药 最 具 竞 争 力 第 一 品 牌 浙 江 省 中 药 材 产 业 协 会 铁 皮 石 斛 分 会 会 长 单 位 浙 江 省 优 质 道 地 药 材 示 范 基 地 中 华 中 医 药 学 会 药 学 科 普 示 范 基 地 食 用 菌 行 业 优 秀 龙 头 企 业 浙 江 省 食 药 用 菌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牵 头 单 位 浙 江 省 优 秀 民 营 企 业 中 华 老 字 号 国 家 食 用 菌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浙 江 食 用 菌 加 工 技 术 示 范 基 地 浙 江 省 诚 信 民 营 企 业 省 级 骨 干 农 业 龙 头 企 业 寿 仙 谷 商 标 被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认 定 为 中 华 老 字 号, 被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认 定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被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认 定 为 浙 江 省 著 名 商 标 武 义 寿 仙 谷 中 药 炮 制 技 艺 已 被 列 入 第 四 批 国 家 级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代 表 性 项 目 名 录 ( 二 ) 发 行 人 竞 争 对 手 介 绍 1 灵 芝 及 灵 芝 孢 子 粉 竞 争 对 手 4 (1) 南 京 中 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中 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90 年, 注 册 资 本 12,0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中 药 保 健 品 生 产 研 发, 产 品 有 主 要 灵 芝 孢 子 胶 囊 和 灵 芝 孢 子 油 胶 囊 等, 公 司 目 前 有 保 健 食 品 批 准 证 书 52 件, 新 药 证 书 2 个, 专 利 59 项,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24 项, 并 有 一 项 为 PCT 国 际 发 明 专 利, 中 科 为 江 苏 省 著 名 商 标 4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公 示 系 统 ; 南 京 中 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官 网 (2015 年 3 月 31 日 ), http://www.zhongke.com/index.php 1-1-131

南 京 中 科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系 南 京 中 科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5 年, 注 册 资 本 8,000 万 元 拥 有 3 个 通 过 GMP 审 核 的 生 产 车 间, 胶 囊 粉 剂 等 固 体 制 剂 和 软 胶 囊 生 产 线 5 (2) 福 建 仙 芝 楼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仙 芝 楼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1 年,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有 机 原 木 灵 芝 的 栽 培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事 业 先 后 被 评 为 福 建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福 建 省 农 业 产 业 化 重 点 龙 头 企 业 国 家 食 用 菌 加 工 技 术 研 发 分 中 心 仙 芝 科 技 ( 福 建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福 建 仙 芝 楼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9 年, 注 册 资 本 8,700 万 元 主 营 业 务 为 有 机 灵 芝 种 植 研 发 ; 超 微 中 药 饮 片 深 加 工 提 取 和 农 产 品 深 加 工 现 拥 有 年 加 工 一 般 饮 片 500 吨, 灵 芝 破 壁 孢 子 粉 灵 芝 粉 薏 苡 仁 粉 葛 根 粉 等 直 接 口 服 饮 片 300 吨, 灵 芝 健 康 茶 系 列 产 品 10,000 万 泡, 灵 芝 薏 米 等 植 物 提 取 物 200 吨 的 生 产 能 力 2 铁 皮 石 斛 竞 争 对 手 介 绍 6 (1) 浙 江 天 皇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天 皇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1986 年, 注 册 资 本 8,000 万 元, 是 国 内 从 事 铁 皮 石 斛 栽 培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主 营 立 钻 牌 铁 皮 枫 斗 系 列 产 品 7 (2) 森 宇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森 宇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4 年, 注 册 资 本 12,180 万 元, 拥 有 员 工 3000 多 人, 专 业 从 事 以 铁 皮 石 斛 为 主 的 保 健 品 高 档 食 品 药 品 以 及 名 贵 珍 稀 药 用 植 物 的 研 究 开 发 种 植 生 产 和 销 售 注 册 的 森 山 牌 商 标 已 被 认 定 为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浙 江 省 著 名 商 标 5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公 示 系 统 ; 福 建 仙 芝 楼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官 网 (2015 年 3 月 31 日 ), http://www.xianzhilou.com/ 6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公 示 系 统 ; 浙 江 天 皇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官 网 (2015 年 3 月 31 日 ),http://www.zjthyy.com/ 7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公 示 系 统 ; 森 宇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官 网 (2015 年 3 月 31 日 ),http://www.zjsenyu.com/cn/ 1-1-132

8 (3) 浙 江 康 恩 贝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康 恩 贝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600572) 成 立 于 1993 年, 注 册 资 本 80,960 万 元, 是 一 家 集 药 材 种 植 及 药 品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为 一 体 的 医 药 上 市 企 业 公 司 铁 皮 石 斛 类 产 品 主 要 有 铁 皮 枫 斗 晶 铁 皮 石 斛 浸 膏 铁 皮 石 斛 较 胶 囊 铁 皮 石 斛 鲜 品 铁 皮 干 品 ( 铁 皮 枫 斗 ) 铁 皮 石 斛 花 9 (4) 杭 州 天 目 山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天 目 山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600671) 成 立 于 1993 年, 注 册 资 本 12,178 万 元, 是 全 国 第 一 家 中 药 制 剂 上 市 公 司 目 前 开 发 的 铁 皮 石 斛 系 列 产 品 为 铁 皮 石 斛 鲜 品 铁 皮 石 斛 软 胶 囊 铁 皮 枫 斗 颗 粒 等 ( 三 ) 发 行 人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和 劣 势 1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1) 全 产 业 链 发 展 优 势 公 司 已 形 成 灵 芝 铁 皮 石 斛 等 系 列 产 品 的 全 产 业 链 发 展 模 式 : 1 优 良 品 种 是 道 地 药 材 的 关 键 公 司 从 产 业 链 源 头 的 育 种 开 始 做 起, 先 后 选 育 了 仙 芝 1 号 仙 芝 2 号 仙 斛 1 号 仙 斛 2 号 等 新 品 种, 从 源 头 为 下 游 的 标 准 化 种 植 提 供 了 保 障 2 中 药 饮 片 行 业 的 上 游 为 中 药 材 种 植 目 前, 公 司 已 在 白 姆 乡 和 俞 源 乡 建 立 了 中 药 材 种 植 基 地, 种 植 加 工 的 铁 皮 石 斛 灵 芝 灵 芝 孢 子 粉 通 过 了 中 国 和 欧 盟 有 机 产 品 认 证 公 司 白 姆 乡 基 地 种 植 的 铁 皮 石 斛 已 通 过 国 家 药 监 局 中 药 材 GAP 认 证, 截 至 2014 年 底, 全 国 仅 有 四 个 基 地 种 植 的 铁 皮 石 斛 通 过 该 认 证 3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相 关 产 品 是 公 司 全 产 业 链 发 展 模 式 的 核 心, 是 公 司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公 司 运 用 先 进 的 现 代 中 药 饮 片 炮 制 工 艺 以 及 提 取 分 离 提 纯 等 8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公 示 系 统 ; 浙 江 康 恩 贝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官 网 (2015 年 3 月 31 日 ), http://www.conbagroup.com/index.aspx 9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公 示 系 统 ; 杭 州 天 目 山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官 网 (2015 年 3 月 31 日 ), http://www.hztmyy.com/ 1-1-133

精 深 加 工 技 术 对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进 行 深 度 开 发, 提 高 了 原 料 的 利 用 效 率 及 产 品 品 质 4 产 业 链 的 下 游 为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发 行 人 充 分 利 用 连 锁 经 营 现 代 物 流 和 互 联 网 技 术 建 立 了 自 身 的 销 售 渠 道, 在 浙 江 上 海 等 地 设 立 了 16 家 直 营 店, 主 要 销 售 寿 仙 谷 品 牌 的 灵 芝 灵 芝 孢 子 粉 及 铁 皮 石 斛 等 深 加 工 产 品, 增 强 了 对 流 通 渠 道 的 控 制 力 (2) 育 种 优 势 优 良 品 种 是 道 地 中 药 的 关 键, 品 种 优 劣 直 接 关 系 到 中 药 材 的 产 量 质 量 和 药 效 公 司 建 有 珍 稀 中 药 材 种 质 资 源 库, 收 集 铁 皮 石 斛 灵 芝 西 红 花 等 珍 稀 中 药 材 种 质 资 源, 熟 练 掌 握 了 野 生 驯 化 系 统 选 育 诱 变 杂 交 航 天 搭 载 等 育 种 方 法 和 良 种 繁 育 技 术 手 段, 建 有 15,000 平 方 米 铁 皮 石 斛 等 珍 稀 药 用 植 物 组 培 繁 育 中 心, 掌 握 了 配 套 的 标 准 化 组 培 快 繁 技 术 体 系, 建 立 了 一 套 完 善 的 中 药 材 优 良 新 品 种 繁 育 技 术 平 台, 为 濒 危 名 贵 中 药 材 优 良 品 种 选 育 快 繁 及 标 准 化 产 业 化 生 产 开 创 了 可 持 续 开 发 利 用 的 新 模 式 1 灵 芝 育 种 方 面 公 司 自 主 选 育 的 仙 芝 1 号 仙 芝 2 号 灵 芝 通 过 浙 江 省 非 主 要 农 作 物 品 种 审 定, 具 抗 逆 性 强 高 产 高 活 性 成 份 等 特 点 仙 芝 1 号 灵 芝 是 首 个 通 过 浙 江 省 级 审 定 的 灵 芝 品 种, 该 品 种 源 于 野 生 种 质, 经 诱 变 选 育 而 成 仙 芝 2 号 灵 芝 系 经 仙 芝 1 号 灵 芝 航 天 诱 变 育 成 公 司 灵 芝 新 品 种 栽 培 及 精 深 加 工 产 业 化 研 发 项 目 被 列 为 国 家 星 火 计 划 项 目, 灵 芝 新 品 种 选 育 和 生 态 高 效 栽 培 及 精 深 加 工 关 键 技 术 与 产 业 化 项 目 获 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二 等 奖 和 中 华 全 国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2 铁 皮 石 斛 育 种 方 面 公 司 收 集 了 120 多 个 铁 皮 石 斛 种 质 资 源, 运 用 现 代 分 子 生 物 学 技 术, 自 主 选 育 出 适 合 于 浙 江 省 栽 培, 具 有 高 成 活 率 强 抗 逆 高 产 量 特 点 的 仙 斛 1 号 仙 斛 2 号 铁 皮 石 斛, 并 通 过 了 浙 江 省 非 主 要 农 作 物 品 种 审 定 委 员 会 审 定 1-1-134

仙 斛 1 号 铁 皮 石 斛 新 品 种 繁 育 及 标 准 化 有 机 栽 培 示 范 项 目 被 列 为 国 家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项 目, 铁 皮 石 斛 新 品 种 选 育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示 范 工 程 被 列 为 国 家 高 技 术 产 业 发 展 项 目 (3) 种 植 及 栽 培 优 势 一 方 面, 公 司 通 过 研 究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的 生 长 规 律, 模 拟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的 野 生 生 长 环 境, 按 照 国 家 有 机 产 品 标 准 及 国 家 中 药 材 GAP 标 准 进 行 栽 培 和 管 理 在 整 个 种 植 过 程 中, 采 用 高 效 可 循 环 利 用 的 种 植 基 质, 不 使 用 化 学 合 成 的 农 药 与 激 素, 采 用 预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的 物 理 及 生 物 综 合 方 法 防 治 病 虫 害, 确 保 中 药 材 无 污 染 高 纯 度 和 高 品 质, 公 司 种 植 的 灵 芝 灵 芝 片 灵 芝 粉 及 灵 芝 孢 子 粉 通 过 了 欧 盟 CCPB 10 11 有 机 认 证 和 杭 州 万 泰 认 证 有 限 公 司 有 机 认 证 2013 年, 12 通 标 标 准 技 术 服 务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对 公 司 送 检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和 鲜 铁 皮 石 斛 共 计 203 项 农 药 残 留 项 目 进 行 了 检 测, 均 未 检 测 出 任 何 农 残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创 新 了 循 环 经 济 型 有 机 栽 培 新 模 式, 研 究 开 发 的 灵 芝 废 料 加 工 配 制 铁 皮 石 斛 基 质 综 合 利 用 新 技 术 获 得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该 技 术 以 灵 芝 香 菇 栽 培 后 菌 渣 刨 花 菜 籽 饼 配 方 经 堆 置 发 酵 处 理 而 制 成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基 质, 不 仅 成 本 低 廉, 免 除 食 药 用 菌 栽 培 废 渣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更 重 要 的 是 解 决 了 行 业 传 统 采 用 砂 石 为 基 质 栽 培 铁 皮 石 斛 造 成 大 田 沙 石 化 复 耕 难 的 环 境 问 题, 体 现 了 良 好 的 生 态 效 益 (4) 标 准 制 定 优 势 一 流 企 业 定 标 准 二 流 企 业 做 品 牌 三 流 企 业 卖 技 术 四 流 企 业 做 产 品 发 行 人 在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的 技 术 研 发 和 行 业 标 准 制 定 方 面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发 行 人 承 担 了 浙 江 省 药 监 局 对 浙 江 省 中 药 炮 制 规 范 (2005 年 版 ) 收 载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炮 制 规 范 的 修 订 工 作, 参 与 制 定 的 中 国 药 用 石 斛 标 准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 无 公 害 铁 皮 石 斛 已 在 行 业 内 推 广 多 年, 有 效 提 高 了 浙 江 省 铁 皮 石 斛 规 范 化 栽 培 技 10 CCPB 公 司 是 一 家 进 行 有 机 生 态 农 产 品 检 测 的 认 证 机 构, 经 由 意 大 利 农 林 部 以 及 食 品 政 策 有 关 农 业 法 规 认 证 CCPB 公 司 是 地 中 海 区 域 的 5 大 认 证 机 构 之 一 11 杭 州 万 泰 认 证 有 限 公 司 是 中 国 最 早 被 授 权 开 展 国 际 标 准 认 证 服 务 的 机 构 之 一, 专 业 从 事 各 项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产 品 认 证 和 培 训 服 务 12 通 标 标 准 技 术 服 务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为 SGS 在 中 国 的 分 支 机 构 SGS 是 全 球 领 先 的 检 验 鉴 定 测 试 和 认 证 机 构, 其 总 部 位 于 瑞 士 1-1-135

术 水 平, 为 农 户 高 产 栽 培 和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提 供 了 技 术 保 证 发 行 人 作 为 主 要 合 作 单 位 参 与 的 浙 江 省 重 大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铁 皮 石 斛 药 材 及 相 关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研 究 已 通 过 浙 江 省 科 技 厅 的 验 收 发 行 人 还 参 与 了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铁 皮 石 斛 生 产 技 术 规 程 及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段 木 灵 芝 生 产 技 术 规 程 的 制 订 工 作, 目 前 尚 处 于 征 求 意 见 阶 段 (5) 灵 芝 孢 子 粉 破 壁 工 艺 优 势 灵 芝 孢 子 继 承 了 灵 芝 的 全 部 遗 传 物 质, 其 药 用 价 值 高 于 灵 芝 子 实 体 但 灵 芝 孢 子 的 内 外 孢 壁 极 难 氧 化 分 解, 从 而 限 制 了 人 体 对 其 营 养 物 质 及 生 物 活 性 成 份 的 吸 收 因 此, 破 壁 方 法 及 破 壁 率 将 直 接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的 好 坏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为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公 司 先 后 承 担 了 浙 江 省 重 大 攻 关 重 点 项 目 灵 芝 孢 子 破 壁 新 工 艺 研 究 和 开 发 国 家 星 火 计 划 项 目 灵 芝 孢 子 粉 精 深 加 工 技 术 研 究 国 家 食 用 菌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项 目 灵 芝 孢 子 粉 精 深 加 工 技 术 研 究 省 重 点 新 产 品 试 制 计 划 项 目 灵 芝 破 壁 孢 子 粉 新 产 品 试 制 项 目 等 多 项 国 家 及 省 级 重 大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公 司 研 发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去 杂 去 瘪 原 料 前 处 理 工 艺 及 四 低 一 高 的 超 音 速 低 温 气 流 破 壁 关 键 技 术, 显 著 提 高 了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的 有 效 成 份 (6)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的 区 位 优 势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的 地 域 性 明 显, 浙 江 一 直 以 来 是 我 国 铁 皮 石 斛 的 重 要 原 产 地 之 一, 而 且 浙 江 省 的 冬 季 气 温 较 低, 铁 皮 石 斛 处 于 休 眠 期, 对 铁 皮 石 斛 有 效 成 份 的 代 谢 积 累 十 分 有 利, 因 而 浙 江 省 种 植 的 铁 皮 石 斛 中 的 多 糖 含 量 较 高, 药 用 价 值 显 著 公 司 总 部 所 在 地 武 义 县 的 气 候 水 质 空 气 等 环 境 条 件 非 常 适 合 铁 皮 石 斛 的 生 长, 是 铁 皮 石 斛 的 道 地 产 区, 武 义 铁 皮 石 斛 于 2012 年 成 为 首 个 农 业 部 批 准 的 铁 皮 石 斛 国 家 地 理 保 护 标 志 农 产 品 公 司 在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的 区 位 优 势 明 显 (7) 可 靠 的 原 材 料 供 给 优 势 灵 芝 孢 子 粉 和 铁 皮 石 斛 是 公 司 生 产 中 药 饮 片 和 保 健 食 品 的 重 要 原 料, 为 保 证 优 质 稳 定 充 足 的 原 料 供 应, 公 司 在 武 义 县 的 白 姆 村 和 俞 源 乡 建 立 了 1,300 多 亩 的 种 植 基 地, 为 公 司 生 产 灵 芝 孢 子 粉 铁 皮 石 斛 等 下 游 产 品 提 供 了 部 分 原 料 保 1-1-136

证 同 时, 公 司 通 过 合 作 种 植 模 式 购 买 优 质 原 料, 充 分 发 挥 在 在 种 质 资 源 方 面 的 优 势, 以 弥 补 自 产 原 料 供 应 不 足, 迅 速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8) 完 善 的 产 品 生 产 及 全 过 程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公 司 不 断 完 善 生 产 过 程 管 理, 提 高 产 品 品 质 种 苗 培 养 环 节, 公 司 注 重 空 气 水 等 环 境 要 素 的 选 择, 严 格 保 证 培 养 液 / 基 培 养 瓶 水 源 等 的 洁 净, 防 止 污 染 源 产 生 在 接 种 环 节, 一 线 员 工 需 更 衣 洗 手 消 毒 后, 方 能 在 接 种 室 超 净 工 台 内 按 无 菌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生 产 操 作 在 栽 培 和 种 植 环 节, 严 格 按 照 中 药 材 GAP 认 证 及 有 机 认 证 ISO4001 的 要 求 进 行 作 业, 不 使 用 化 学 合 成 的 农 药 和 肥 料 在 中 药 饮 片 炮 制 环 节, 按 高 于 中 国 药 典 和 浙 江 炮 规 的 要 求 进 行 炮 制 在 保 健 食 品 深 加 工 环 节, 根 据 保 健 食 品 良 好 生 产 规 范 的 要 求 进 行 操 作 在 经 销 环 节, 公 司 选 择 与 实 力 雄 厚 声 誉 良 好 的 老 字 号 药 店 及 高 端 商 超 进 行 合 作, 使 产 品 的 安 全 管 理 得 以 有 效 贯 彻 (9) 人 才 优 势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和 研 发 团 队 保 持 稳 定, 凝 聚 力 较 强, 具 备 丰 富 的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行 业 的 育 种 种 植 炮 制 加 工 和 销 售 管 理 的 经 验, 确 保 了 公 司 在 技 术 管 理 和 营 销 上 的 优 势 地 位 现 有 管 理 和 研 发 团 队 中,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李 明 焱 先 生 拥 有 30 多 年 中 药 材 品 种 选 育 和 中 药 饮 片 研 发 的 行 业 经 历, 享 受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全 国 劳 动 模 范 全 国 五 一 劳 动 奖 章 全 国 十 佳 优 秀 科 技 人 才 全 国 杰 出 青 年 星 火 带 头 人 中 国 科 技 创 新 企 业 家 石 斛 行 业 十 大 风 云 人 物 浙 江 省 农 业 科 技 先 进 工 作 者 浙 江 省 农 业 科 技 突 出 贡 献 者 等 荣 誉 李 明 焱 现 担 任 的 社 会 职 务 有 世 界 中 医 药 学 会 联 合 会 标 准 化 建 设 委 员 会 常 任 理 事 浙 江 省 人 大 代 表 中 国 食 用 菌 协 会 副 会 长 兼 标 准 化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浙 江 省 青 年 企 业 家 协 会 理 事 浙 江 省 中 药 材 产 业 协 会 铁 皮 石 斛 分 会 会 长 公 司 于 2011 年 成 立 寿 仙 谷 院 士 专 家 工 作 站, 连 续 三 年 被 评 为 市 级 优 秀 院 士 专 家 工 作 站, 院 士 工 作 站 团 队 成 员 共 35 人, 核 心 成 员 拥 有 一 批 国 家 级 专 业 顶 尖 技 术 人 才, 专 业 涵 盖 药 学 医 学 农 学 生 物 学 等 领 域 另 外, 公 司 通 过 中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和 技 术 骨 干 持 股, 保 证 了 企 业 经 营 目 标 与 股 东 目 标 一 致, 有 利 于 公 司 核 心 团 队 的 稳 定 和 保 障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1-1-137

2 公 司 的 竞 争 劣 势 (1) 产 能 不 足 限 制 盈 利 能 力 提 升 为 满 足 日 益 增 长 的 市 场 需 求, 公 司 积 极 扩 大 生 产 能 力 然 而,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持 续 扩 大, 客 户 需 求 的 不 断 增 加, 对 于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等 毛 利 率 较 高 市 场 前 景 好 的 优 势 产 品, 其 供 应 将 难 以 得 到 充 分 保 证, 限 制 了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提 升 和 市 场 份 额 的 扩 大 (2)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近 几 年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销 售 市 场 不 断 拓 展, 种 植 基 地 生 产 线 的 扩 改 建 及 销 售 渠 道 的 搭 建 需 要 投 入 大 量 资 金 目 前, 公 司 扩 大 生 产 所 需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和 运 营 资 金 主 要 来 源 于 公 司 自 身 积 累 和 银 行 贷 款,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从 而 限 制 了 公 司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四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 一 ) 主 要 产 品 及 业 务 介 绍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和 业 务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之 一 ( 一 )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主 营 产 品 及 变 化 情 况 1-1-138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 二 ) 主 要 工 艺 流 程 1 育 种 流 程 1-1-139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2 种 植 流 程 (1) 灵 芝 种 植 1-1-140

浙 江 寿 仙 谷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2) 铁 皮 石 斛 种 植 1-1-141

3 主 要 产 品 生 产 流 程 (1)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1-1-142

(2) 铁 皮 石 斛 1-1-143

(3) 铁 皮 枫 斗 灵 芝 浸 膏 1-1-144

( 三 )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模 式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鲜 铁 皮 石 斛 铁 皮 枫 斗 颗 粒 和 铁 皮 枫 斗 灵 芝 浸 膏, 其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如 下 图 : 原 材 料 供 应 生 产 销 售 自 产 模 式 外 购 模 式 中 药 材 育 种 基 地 种 植 合 作 种 植 模 式 ( 提 供 种 源 及 技 术 指 导 ) 一 般 采 购 模 式 ( 不 提 供 种 源 ) 灵 芝 孢 子 粉 铁 皮 石 斛 等 炮 制 深 加 工 中 药 饮 片 保 健 食 品 直 销 经 销 零 售 互 联 网 老 字 号 药 房 连 锁 药 店 商 场 超 市 消 费 者 1 原 材 料 供 应 模 式 公 司 的 生 产 原 料 主 要 为 灵 芝 孢 子 粉 鲜 铁 皮 石 斛 和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主 要 来 源 于 基 地 自 产 和 对 外 采 购,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公 斤 产 品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数 量 比 重 数 量 比 重 数 量 比 重 自 产 68,767.34 47.68% 27,113.00 24.16% 12,868.61 14.19% 灵 芝 孢 子 粉 外 购 75,465.01 52.32% 85,093.29 75.84% 77,837.70 85.81% 小 计 144,232.35 100.00% 112,206.29 100.00% 90,706.31 100.00% 自 产 41,880.93 79.90% 34,890.21 53.48% 42,727.25 68.81% 鲜 铁 皮 石 斛 外 购 10,538.27 20.10% 30,347.24 46.52% 19,367.67 31.19% 小 计 52,419.20 100.00% 65,237.45 100.00% 62,094.92 100.00%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自 产 - 0.00% - 0.00% - / 外 购 2,450.00 100.00% 514.00 100.00% - / 小 计 2,450.00 100.00% 514.00 100.00% - / 注 :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指 为 便 于 保 存 及 加 工, 将 鲜 铁 皮 石 斛 烘 干 后 形 成 的 粗 加 工 产 品, 公 司 一 般 用 于 保 健 食 品 的 生 产 报 告 期 内, 鲜 铁 皮 石 斛 的 供 应 以 自 产 为 主 2014 年 外 购 鲜 铁 皮 石 斛 数 量 较 1-1-145

2013 年 下 降, 主 要 系 当 年 公 司 加 大 了 向 合 作 供 应 商 吕 红 枫 等 农 户 采 购 更 易 保 存 的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所 致 灵 芝 孢 子 粉 的 供 应 以 外 购 为 主, 但 外 购 比 重 由 2012 年 的 85.81% 降 至 2014 年 的 52.32%, 主 要 系 公 司 自 有 基 地 种 植 的 灵 芝 面 积 增 加 所 致 (1) 基 地 自 产 模 式 基 地 自 产 模 式 是 指 由 公 司 租 赁 土 地, 雇 佣 员 工 严 格 按 照 企 业 种 植 标 准 和 要 求 进 行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的 培 育 栽 种 管 理, 形 成 公 司 自 有 的 种 植 基 地 当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达 到 可 采 摘 状 态 后,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采 摘 后 作 为 原 材 料 使 用 在 该 模 式 下, 公 司 能 从 源 头 有 效 控 制 原 料 的 品 质 和 安 全, 保 障 原 料 供 应 稳 定, 但 前 期 投 入 较 大, 回 收 期 较 长 目 前, 发 行 人 已 在 武 义 白 姆 乡 和 俞 源 乡 建 立 了 中 药 材 标 准 化 种 植 基 地, 主 要 用 于 种 植 灵 芝 铁 皮 石 斛 西 红 花 杭 白 菊 三 叶 青 等 中 药 材 (2) 外 购 模 式 外 购 模 式 有 两 种 : 一 是 合 作 种 植 模 式, 即 公 司 通 过 与 农 户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签 订 合 同, 向 其 免 费 提 供 菌 种 种 苗 和 技 术 指 导, 当 农 户 或 合 作 社 生 产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芝 菌 棒 鲜 铁 皮 石 斛 及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经 验 收 合 格 后, 公 司 按 合 同 事 先 约 定 的 协 议 价 格 全 数 回 购 公 司 的 外 购 模 式 以 合 作 种 植 模 式 为 主 该 模 式 的 主 要 特 点 参 见 本 节 之 四 ( 三 )2 ( 1)2 模 式 特 点 二 是 一 般 采 购 模 式, 即 公 司 直 接 向 农 户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或 其 他 法 人 机 构 按 市 场 价 收 购 符 合 公 司 质 量 标 准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鲜 铁 皮 石 斛 以 及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3) 原 材 料 供 应 模 式 特 点 比 较 不 同 原 材 料 供 应 模 式 下 的 特 点 如 下 : 比 较 内 容 基 地 自 产 模 式 合 作 种 植 模 式 外 购 模 式 一 般 采 购 模 式 菌 种 或 种 苗 发 行 人 自 有 发 行 人 提 供 向 科 研 院 校 或 制 种 单 位 / 个 人 购 买 栽 培 基 质 种 植 灵 芝 采 用 原 木 有 机 栽 培 方 式, 选 与 基 地 自 产 模 式 类 似, 但 灵 芝 的 栽 培 基 质 以 锯 1-1-146

比 较 内 容 基 地 自 产 模 式 合 作 种 植 模 式 外 购 模 式 一 般 采 购 模 式 择 20 年 以 上 的 白 栎 苦 楮 青 冈 米 一 般 无 法 实 现 资 源 的 循 末 棉 籽 壳 杂 木 等 为 槠 等 原 木 为 基 质 ; 铁 皮 石 斛 的 栽 培 基 环 利 用 主 要 原 料, 铁 皮 石 斛 的 质 选 用 树 皮 锯 沫 以 及 灵 芝 栽 培 后 的 栽 培 采 用 小 石 子 碎 红 废 菌 渣 配 制 而 成,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砖 木 屑 碎 木 片 和 树 基 质 能 够 满 足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生 长 各 皮 等 安 全 性 较 差, 产 阶 段 的 营 养 需 求,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产 量 较 低, 且 不 能 实 现 资 量 高 有 效 成 份 含 量 高 药 用 价 值 好, 源 的 循 环 利 用 并 可 实 现 资 源 的 循 环 利 用 环 境 调 控 选 址 合 理, 空 气 水 质 土 壤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通 过 环 评 采 用 钢 架 连 栋 大 棚 栽 培 为 主, 模 拟 灵 芝 及 铁 皮 石 斛 的 野 生 生 长 环 境, 对 温 度 湿 度 和 光 照 进 行 调 控, 受 天 气 影 响 较 小, 确 保 最 佳 生 长 环 境 大 棚 栽 培, 对 灵 芝 和 铁 皮 石 斛 生 长 环 境 的 调 控 介 于 基 地 自 产 模 式 与 传 统 种 植 模 式 之 间 以 单 体 简 易 大 棚 栽 培 为 主, 对 温 度 湿 度 和 光 照 的 调 控 能 力 较 弱, 受 天 气 影 响 较 大, 抗 风 险 能 力 低 栽 培 方 式 按 照 有 机 产 品 标 准 及 国 家 中 药 材 GAP 标 准 相 结 合 的 栽 培 管 理, 不 使 用 化 学 合 成 的 农 药 与 激 素, 采 用 预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的 综 合 生 态 农 业 防 止 手 段 进 行 虫 害 控 制 不 使 用 化 学 合 成 的 农 药 与 激 素, 采 用 物 理 及 生 物 方 法 防 治 病 虫 害 管 理 较 为 粗 放, 栽 培 过 程 中 使 用 杀 虫 剂 杀 菌 剂 等 化 学 物 质 防 治 病 虫 害 按 照 国 家 或 行 业 标 准 运 用 ICP-MS 通 过 经 验 目 测 手 感 原 料 检 测 GC-MS 液 相 色 谱 仪 等 先 进 设 备 对 原 料 的 有 效 成 份 及 对 农 药 残 留 重 金 属 同 基 地 自 产 模 式 进 行 原 料 检 测, 部 分 原 料 存 在 农 药 残 留 和 重 金 等 有 害 物 质 进 行 检 测 属 超 标 等 问 题 原 料 品 质 品 质 最 高 品 质 较 高 品 质 一 般 公 司 免 费 向 农 户 提 供 技 公 司 对 自 有 基 地 派 驻 质 管 人 员 进 行 全 术 指 导, 农 户 在 种 植 过 程 管 理 有 效 性 程 实 时 管 控 特 别 在 天 气 变 化 虫 害 防 治 等 突 发 事 件 时, 公 司 可 直 接 动 中 严 格 按 公 司 的 技 术 标 准 种 植, 但 由 于 无 法 实 现 管 理 有 效 性 较 低 用 资 源 统 筹 安 排, 管 理 有 效 性 较 高 全 程 实 时 管 控, 管 理 有 效 性 低 于 自 产 模 式 原 材 供 应 稳 定 性 公 司 土 地 租 赁 期 限 一 般 为 10 年 以 上, 能 有 效 保 证 公 司 种 植 基 地 的 稳 定 性 在 不 考 虑 天 气 虫 害 等 不 可 抗 力 等 因 素 的 情 况 下, 基 本 不 会 出 现 断 供 断 种 等 情 形 尽 管 公 司 会 提 前 与 农 户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但 农 户 往 往 会 根 据 自 身 情 况 进 行 种 植, 一 定 程 度 上 会 对 公 司 产 品 原 料 的 稳 定 供 应 造 成 影 响 不 稳 定 1-1-147

比 较 内 容 基 地 自 产 模 式 合 作 种 植 模 式 外 购 模 式 一 般 采 购 模 式 需 投 入 较 高 的 成 本, 主 要 有 地 租 设 生 产 成 本 施 成 本 ( 大 棚 支 架 水 管 等 ) 基 质 成 本 养 护 成 本 人 工 成 本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成 本, 在 形 成 规 模 化 种 植 以 前, 自 产 模 式 下 的 单 位 成 本 一 般 要 大 于 外 农 户 投 入 相 对 较 少, 该 模 式 下 单 位 成 本 低 于 基 地 自 产 模 式 管 理 成 本 较 低 购 成 本 虽 然 公 司 对 气 象 灾 害 虫 害 等 不 可 抗 采 购 合 同 约 定 了 协 议 收 风 险 转 嫁 力 具 备 了 一 定 的 预 警 和 防 备 能 力, 但 仍 不 能 完 全 避 免 上 述 风 险 若 出 现 气 象 灾 害 虫 害 等 不 可 抗 力, 公 司 则 要 购 价, 但 公 司 可 根 据 原 料 质 量 在 一 定 幅 度 内 调 整 收 购 价 格, 因 此 公 司 可 转 发 行 人 能 将 相 关 风 险 完 全 转 嫁 给 种 植 户 承 担 全 部 风 险 嫁 部 分 风 险 2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外 购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芝 菌 棒 鲜 铁 皮 石 斛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和 基 质, 报 告 期 内 占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82.99% 83.55% 86.88% (1) 采 购 流 程 及 模 式 特 点 1 采 购 流 程 首 先, 由 物 资 采 购 需 求 部 门 (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部 基 地 部 和 销 售 部 ) 提 出 采 购 申 请, 并 经 部 门 经 理 和 主 管 领 导 审 核 批 准 其 次, 仓 储 部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原 料 库 存 情 况 及 原 材 料 安 全 库 存 进 行 平 衡, 同 时 编 制 采 购 申 请 单 最 后, 采 购 申 请 单 经 分 管 副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再 由 采 购 部 在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单 中 选 择 相 应 供 应 商 进 行 采 购 2 模 式 特 点 公 司 采 购 的 基 质 采 用 一 般 采 购 模 式 而 对 外 采 购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芝 菌 棒 鲜 铁 皮 石 斛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以 合 作 种 植 模 式 为 主 报 告 期 内, 合 作 种 植 模 式 下 的 采 购 金 额 占 对 外 采 购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芝 菌 棒 鲜 铁 皮 石 斛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84.85% 88.19% 92.58% 合 作 种 植 模 式 的 主 要 特 点 如 下 : 1-1-148

模 式 特 点 免 费 提 供 菌 种 或 种 苗 免 费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协 议 价 + 保 护 价 收 购 定 向 敞 开 式 收 购 具 体 内 容 公 司 向 农 户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免 费 提 供 灵 芝 菌 种 及 铁 皮 石 斛 种 苗, 农 户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应 做 好 种 源 保 护 工 作, 防 止 种 源 外 流, 不 得 向 第 三 方 出 售 或 赠 与 公 司 派 遣 技 术 人 员 免 费 向 农 户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和 咨 询 服 务, 农 户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应 服 从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的 技 术 指 导, 在 种 植 过 程 中 严 格 按 公 司 的 种 植 标 准 进 行 种 植 为 避 免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对 农 民 利 益 的 影 响, 消 除 农 户 种 植 顾 虑, 公 司 在 采 购 合 同 中 事 先 约 定 合 格 产 品 的 协 议 收 购 价 格 该 协 议 收 购 价 格 一 般 高 于 当 年 预 测 的 市 场 价 格, 公 司 可 在 此 价 格 基 础 上 根 据 产 品 质 量 情 况 在 ±8-10% 范 围 内 进 行 调 整 一 方 面, 为 提 高 农 户 种 植 积 极 性, 公 司 承 诺 敞 开 收 购 所 有 由 公 司 提 供 菌 种 或 种 苗 且 质 量 符 合 公 司 技 术 标 准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及 铁 皮 石 斛 另 一 方 面, 农 户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社 保 证 将 由 公 司 提 供 菌 种 或 种 苗 且 符 合 公 司 质 量 技 术 标 准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及 铁 皮 石 斛 全 部 出 售 给 公 司 (2) 原 材 料 收 购 程 序 风 险 控 制 1 收 购 及 付 款 流 程 质 量 初 验 原 材 料 上 秤 开 过 磅 单, 由 供 应 商 和 公 司 仓 管 员 双 方 签 字 确 认 质 检 员 监 督 并 进 行 质 量 抽 检, 内 容 包 括 性 状 水 分 灰 分 财 务 部 根 据 领 导 签 字 审 批 后 的 付 款 通 知 单 付 款 财 务 部 根 据 收 料 单 开 具 收 购 发 票 或 由 供 应 商 开 票 给 公 司 财 务 部 原 材 料 入 库, 开 单 单 员 员 开 开 据 收 料 单 2 收 购 过 程 中 的 风 险 控 制 公 司 制 定 了 采 购 管 理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采 购 管 理 办 法 等 管 理 制 度, 设 置 了 必 要 的 工 作 岗 位 使 得 不 相 容 岗 位 互 相 分 离, 规 定 了 相 关 岗 位 的 工 作 职 责 收 购 业 务 流 程 原 料 检 验 及 验 收 管 理 流 程 具 体 如 下 : A 统 一 收 购 标 准 公 司 对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芝 菌 棒 铁 皮 石 斛 采 摘 标 准 扣 水 标 准 扣 杂 标 准 1-1-149

拒 收 标 准 和 计 量 制 定 了 详 细 标 准, 并 在 各 收 购 年 度 间 保 持 稳 定 B 单 据 管 理 制 度 原 料 收 购 过 程 中 主 要 涉 及 过 磅 单 原 材 料 检 验 原 始 记 录 和 入 库 单 过 磅 单 连 续 编 号, 并 由 供 应 商 仓 管 员 签 字, 是 收 购 过 程 中 用 于 记 录 净 重 的 重 要 凭 据 过 磅 单 一 式 两 联, 分 别 为 记 账 联 存 根 联 原 材 料 检 验 原 始 记 录 为 检 测 所 购 原 料 质 量 是 否 合 格 的 凭 据 根 据 记 录 上 列 明 的 入 厂 编 号 可 追 溯 至 采 购 批 次, 检 测 内 容 一 般 包 括 性 状 水 分 灰 分 等 入 库 单 由 仓 管 员 填 写, 是 供 应 商 领 取 收 购 款 财 务 入 账 重 要 凭 据 入 库 单 一 式 四 联, 分 别 为 存 根 联 记 帐 联 客 户 联 结 算 联 存 根 联 由 仓 库 部 门 留 存, 结 算 联 由 采 购 部 门 留 存, 以 便 复 核 使 用, 客 户 联 交 供 应 商 领 取 收 购 款 时 使 用, 记 账 联 交 回 财 务 部 作 为 入 账 依 据 C 复 核 和 双 签 制 度 原 材 料 经 过 初 检 后, 还 需 经 质 检 员 复 核 抽 验 过 磅 单 由 供 应 商 仓 管 员 共 同 签 字 开 具 入 库 单 由 仓 管 员 及 入 库 经 手 人 签 字, 确 保 原 材 料 入 库 数 量 准 确 3 货 款 结 算 公 司 采 用 货 到 付 款 结 算 模 式, 财 务 人 员 根 据 合 同 发 票 入 库 单 确 认 应 付 账 款, 在 信 用 期 内 经 审 批 后 付 款 货 款 结 算 方 式 包 括 银 行 结 算 方 式 及 现 金 结 算 方 式,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付 款 方 式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现 金 结 算 14.74 0.20% 93.50 1.06% 348.40 4.46% 银 行 结 算 7,348.41 99.80% 8,693.78 98.94% 7,467.73 95.54% 合 计 7,363.15 100.00% 8,787.28 100.00% 7,816.14 100.00% 随 着 公 司 货 款 结 算 的 不 断 规 范, 公 司 现 金 结 算 金 额 及 占 比 均 呈 下 降 趋 势 3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的 生 产 流 程 如 下 : 1-1-150

年 度 良 种 繁 育 计 划 物 资 供 应 营 销 中 心 编 制 市 场 预 测 和 销 售 计 划 年 度 基 地 生 产 计 划 年 度 生 产 计 划 组 织 良 种 繁 育 基 地 生 产 工 厂 生 产 质 量 检 验 产 品 入 库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年 度 工 厂 生 产 计 划 设 备 维 修 (1) 制 定 生 产 计 划 每 年 末, 生 产 技 术 中 心 根 据 公 司 五 年 发 展 战 略 及 营 销 中 心 提 供 的 市 场 预 测 和 销 售 计 划 制 定 下 一 年 度 的 良 种 繁 育 计 划 基 地 生 产 计 划 和 工 厂 生 产 计 划, 经 总 经 理 审 批 通 过 后 形 成 公 司 本 年 度 的 生 产 计 划, 并 由 生 产 技 术 中 心 结 合 基 地 大 棚 建 造 情 况 基 地 种 植 周 期 设 备 运 行 情 况 原 材 料 及 成 品 库 存 生 产 周 期 等 要 素, 形 成 每 月 生 产 计 划, 经 分 管 生 产 的 副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安 排 生 产 (2) 原 辅 材 料 领 用 公 司 制 造 部 按 内 控 制 度 严 格 履 行 原 材 料 领 用 程 序 首 先, 制 造 部 管 理 员 根 据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规 程 填 写 批 生 产 指 令 单, 内 容 包 括 产 品 名 称 规 格 生 产 批 号 批 原 料 批 包 装 材 料 等, 然 后 将 批 生 产 指 令 单 交 由 制 造 部 负 责 人 审 批 其 次, 制 造 部 领 料 员 根 据 经 审 核 通 过 的 批 生 产 指 令 单 编 制 领 料 单, 从 仓 库 领 取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原 辅 材 料 和 包 装 材 料 生 产 结 束 后, 领 料 员 将 剩 余 的 包 装 材 料 退 给 仓 库, 并 填 写 退 料 单 公 司 所 有 物 料 均 凭 领 料 单 进 行 发 放, 仓 库 管 理 员 须 及 时 做 好 原 辅 料 包 装 材 料 分 类 明 细 帐, 确 保 物 料 收 发 存 一 致 质 量 管 理 人 员 对 原 辅 材 料 领 用 进 行 过 程 监 控 并 审 核 签 字 (3)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公 司 已 取 得 中 药 饮 片 药 品 GMP 证 书 及 保 健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严 格 执 行 相 应 生 产 规 范 同 时, 公 司 制 定 了 生 产 工 艺 规 程 生 产 管 理 规 程 生 产 操 作 规 程 原 辅 料 质 量 标 准 成 品 质 量 标 准 等 制 度, 加 大 生 产 管 理 和 控 制 力 度, 对 生 产 过 程 和 产 品 质 量 进 行 严 格 控 制 1-1-151

公 司 通 过 执 行 各 项 生 产 管 理 规 范 保 证 产 品 的 质 量, 对 产 品 的 生 产 过 程 生 产 环 境 和 卫 生 规 范 等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严 格 的 监 督 管 理 生 产 操 作 人 员 均 须 严 格 遵 循 生 产 工 艺 规 程 生 产 操 作 规 程 等 相 关 规 定 对 每 一 步 制 造 工 序 进 行 操 作, 做 到 不 符 合 质 量 标 准 的 中 间 产 品 不 流 入 下 个 工 序 环 节 同 时, 每 批 产 品 必 须 经 过 严 格 的 质 量 检 验, 包 括 水 分 灰 分 装 量 差 异 有 效 成 份 微 生 物 限 度 等 各 个 要 素 和 工 序 环 节 的 检 验, 并 编 制 产 品 检 验 原 始 记 录, 产 品 合 格 后 方 能 入 库 并 对 外 销 售 4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实 行 以 经 销 为 主 直 销 为 辅 的 销 售 模 式 直 销 模 式 主 要 针 对 购 买 公 司 产 品 用 于 直 接 消 费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及 个 人, 而 经 销 模 式 主 要 针 对 医 药 连 锁 店 药 品 经 销 商 超 市 及 商 场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销 售 方 式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经 销 模 式 17,312.40 57.46% 14,819.86 58.74% 11,126.76 62.90% 直 销 模 式 12,819.43 42.54% 10,409.23 41.26% 6,562.58 37.10% 合 计 30,131.84 100.00% 25,229.09 100.00% 17,689.34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通 过 经 销 模 式 实 现 的 收 入 比 重 逐 渐 下 降, 这 主 要 是 因 为 随 着 发 行 人 产 品 知 名 度 的 提 升 及 营 销 力 度 的 增 强, 客 户 通 过 直 销 渠 道 购 买 公 司 产 品 逐 渐 增 多 (1) 直 销 模 式 直 销 模 式 是 指 不 通 过 中 间 销 售 环 节, 直 接 将 产 品 销 售 给 终 端 客 户 的 销 售 模 式 在 直 销 模 式 下,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零 售 和 互 联 网 等 渠 道 实 现 销 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直 销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销 售 方 式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零 售 9,418.32 73.47% 8,717.23 83.75% 5,947.29 90.62% 互 联 网 3,401.11 26.53% 1,692.00 16.25% 615.29 9.38% 1-1-152

单 位 : 万 元 销 售 方 式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小 计 12,819.43 100.00% 10,409.23 100.00% 6,562.58 100.00%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30,131.84 / 25,229.09 / 17,689.34 比 重 42.54% 41.26% 37.10% 公 司 的 收 款 方 式 主 要 以 银 行 收 款 为 主 在 零 售 模 式 下, 部 分 客 户 习 惯 于 采 用 现 金 方 式 结 算 另 外, 对 于 部 分 老 客 户 或 年 龄 较 大 的 客 户, 以 及 未 设 直 营 店 的 地 区, 公 司 业 务 员 会 送 货 上 门 并 当 场 收 取 现 金 在 当 前 银 行 结 算 体 系 下, 私 人 对 公 性 质 汇 款 存 在 营 业 时 间 和 办 理 网 点 的 限 制, 以 及 考 虑 到 结 算 支 付 的 便 利 性, 公 司 曾 存 在 部 分 款 项 通 过 员 工 个 人 账 户 汇 回 公 司 账 户 的 情 形 为 防 范 结 算 风 险, 公 司 2015 年 起 停 止 了 员 工 个 人 账 户 收 款 的 方 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收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收 款 方 式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金 额 比 重 银 行 收 款 29,815.84 84.41% 22,355.99 81.70% 16,195.36 82.85% 现 金 收 款 4,634.22 13.12% 4,542.61 16.60% 2,196.29 11.24% 员 工 个 人 卡 收 款 871.33 2.47% 463.90 1.70% 1,155.99 5.91% 合 计 35,321.39 100.00% 27,362.49 100.00% 19,547.64 100.00% (2) 经 销 模 式 经 销 模 式 是 指 公 司 在 指 定 市 场 区 域 甄 选 一 家 以 上 经 销 商, 通 过 经 销 商 将 产 品 销 售 给 终 端 客 户 的 销 售 模 式 截 至 2014 年 末, 发 行 人 共 有 300 余 家 经 销 商 公 司 主 要 选 择 大 型 知 名 或 有 信 誉 的 老 字 号 药 房 大 型 商 超 作 为 合 作 伙 伴, 拓 展 经 销 渠 道 1 经 销 收 入 情 况 公 司 经 销 模 式 分 为 买 断 式 经 销 ( 公 司 和 经 销 商 之 间 构 成 买 卖 关 系, 经 销 商 承 担 货 物 灭 失 风 险 ) 和 代 销 式 经 销 ( 公 司 与 经 销 商 之 间 构 成 委 托 关 系, 公 司 承 担 货 物 灭 失 风 险 ) 公 司 经 销 收 入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1-153

单 位 : 万 元 销 售 方 式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买 断 式 经 销 12,549.46 72.49% 11,797.42 79.61% 9,569.16 86.00% 代 销 式 经 销 4,762.94 27.51% 3,022.43 20.39% 1,557.60 14.00% 小 计 17,312.40 100.00% 14,819.86 100.00% 11,126.76 100.00%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30,131.84 / 25,229.09 / 17,689.34 比 重 57.46% 58.74% 62.90% 2 经 销 模 式 优 点 经 销 模 式 作 为 本 行 业 普 遍 采 用 的 销 售 模 式, 符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其 优 点 如 下 : A 降 低 公 司 销 售 成 本 公 司 无 需 在 各 销 售 区 域 重 新 铺 设 营 销 网 络, 利 用 经 销 商 的 销 售 渠 道 实 现 最 终 销 售, 为 公 司 节 省 销 售 成 本, 可 使 得 公 司 专 注 于 产 品 的 生 产 与 研 发, 提 高 了 销 售 效 率 B 促 进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经 销 商 作 为 药 品 流 通 环 节 一 个 至 关 重 要 的 参 与 主 体, 其 本 身 的 盈 利 动 机 会 带 动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开 发 通 过 与 经 销 商 合 作, 公 司 可 以 从 资 金 物 流 等 多 方 面 与 经 销 商 形 成 互 补 关 系, 能 有 效 利 用 外 部 资 源 扩 大 销 售 规 模 目 前, 公 司 与 主 要 经 销 商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经 销 商 队 伍 稳 定, 销 售 渠 道 畅 通, 经 销 商 网 络 对 促 进 公 司 产 品 的 销 售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C 满 足 客 户 对 品 种 多 样 化 的 需 求 经 销 商 可 以 同 时 销 售 不 同 品 种 的 中 成 药 中 药 饮 片 保 健 食 品 及 其 他 商 品, 因 而 消 费 者 可 在 经 销 商 处 购 买 多 种 品 类 的 不 同 产 品 而 公 司 若 采 用 直 销 方 式 向 客 户 销 售, 只 能 提 供 公 司 生 产 的 品 种, 无 法 满 足 客 户 对 于 品 种 多 样 化 的 需 求 D 便 于 汇 集 市 场 信 息, 有 利 于 公 司 市 场 信 息 系 统 平 台 的 建 设 公 司 可 根 据 各 地 经 销 商 反 馈 的 竞 争 对 手 的 产 品 价 格 供 货 情 况 等 市 场 信 息, 及 时 掌 握 同 类 产 品 的 供 给 和 销 售 情 况, 以 便 第 一 时 间 作 出 反 映, 调 整 销 售 策 略 3 与 经 销 商 之 间 的 结 算 价 格 公 司 产 品 在 全 国 市 场 执 行 统 一 零 售 价, 但 对 经 销 商 的 销 售 价 格, 则 根 据 与 经 1-1-154

销 商 资 信 等 级 合 作 时 间 销 售 规 模 执 行 不 同 的 结 算 价 格, 即 在 产 品 零 售 价 基 础 上 给 予 不 同 的 折 扣 (3) 不 同 销 售 模 式 的 特 点 比 较 类 型 买 断 式 经 销 代 销 式 经 销 零 售 互 联 网 直 销 根 据 经 销 商 资 信 等 根 据 经 销 商 资 信 等 级 合 作 时 间 销 级 合 作 时 间 销 产 品 定 价 方 式 售 规 模 等 情 况 给 予 不 同 的 折 扣, 结 算 售 规 模 等 情 况 给 予 不 同 的 折 扣, 结 算 一 般 按 产 品 零 售 价 销 售 一 般 按 产 品 零 售 价 销 售 价 格 一 般 为 产 品 零 价 格 一 般 为 产 品 零 售 价 的 7-8.5 折 售 价 的 7-8.5 折 收 入 确 认 时 间 根 据 销 售 合 同 约 定 的 交 货 方 式 将 货 物 发 给 客 户, 并 取 得 客 户 的 收 货 凭 据 时 确 认 收 入 销 售 后 根 据 经 核 对 的 代 销 商 销 售 对 账 单 确 认 收 入 公 司 在 收 到 客 户 款 项 ( 或 取 得 收 款 权 利 ) 并 同 时 交 予 商 品 时 确 认 收 入 公 司 在 客 户 收 到 商 品 并 确 认 付 款 或 互 联 网 平 台 约 定 的 交 易 期 满 后 确 认 收 入 货 款 结 算 方 式 银 行 转 账 或 承 兑 汇 票 银 行 转 账 或 承 兑 汇 票 银 行 转 账 为 主, 少 量 采 用 现 金 银 行 转 账 应 收 账 期 1-3 个 月 1-3 个 月 以 现 款 结 算 为 主 无 是 否 有 柜 台 销 售 人 员 绝 大 部 分 有 绝 大 部 分 有 有 无 销 售 效 果 设 立 专 柜, 绝 大 部 分 派 驻 柜 台 销 售 人 员, 销 售 效 果 较 好 设 立 专 柜, 绝 大 部 分 派 驻 柜 台 销 售 人 员, 销 售 效 果 较 好 统 一 形 象 设 计, 主 动 式 销 售, 销 售 效 果 最 好 销 售 效 果 一 般 退 换 货 处 理 买 断 销 售, 非 质 量 问 题 不 进 行 退 换 货 代 销, 存 货 属 于 公 司 非 质 量 问 题 不 进 行 退 换 货 非 质 量 问 题 不 进 行 退 换 货 ( 四 )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情 况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产 能 缺 乏 统 一 的 计 算 标 准 且 参 考 意 义 有 限, 主 要 原 因 为 : 一 方 面, 中 药 材 种 植 行 业 具 有 季 节 性 特 征, 导 致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和 生 产 加 工 也 存 在 季 节 性 如 : 灵 芝 一 般 一 年 一 收, 发 行 人 每 年 10 月 开 始 培 养 灵 芝 菌 棒, 到 第 二 年 4 月 进 大 棚 栽 培,9-11 月 份 开 始 采 收 灵 芝 子 实 体 和 孢 子 粉 铁 皮 石 斛 全 年 均 可 栽 1-1-155

种, 每 年 3 月 下 旬 -6 月 底 为 适 宜 移 栽 季 节, 最 佳 采 收 期 为 栽 种 后 第 二 年 11 月 份 至 下 年 4 月 份 之 间 因 此, 第 一 季 度 和 第 四 季 度 是 公 司 采 摘 旺 季 为 了 确 保 原 料 质 量, 便 于 储 存, 灵 芝 孢 子 粉 和 鲜 铁 皮 石 斛 需 要 在 尽 可 能 短 的 时 间 内 加 工 完 毕, 故 一 季 度 和 四 季 度 是 生 产 旺 季, 产 能 利 用 率 较 高 而 二 季 度 和 三 季 度 则 是 公 司 生 产 淡 季, 产 能 利 用 率 相 对 较 低 因 而 参 考 全 年 的 产 能 利 用 率 意 义 不 大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的 生 产 具 有 柔 性 特 点 公 司 产 品 既 有 作 为 中 药 饮 片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铁 皮 石 斛 铁 皮 枫 斗, 又 有 作 为 保 健 食 品 的 铁 皮 枫 斗 灵 芝 浸 膏 铁 皮 枫 斗 颗 粒 等 不 同 产 品 的 加 工 工 艺 生 产 周 期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且 各 产 品 的 生 产 可 通 过 加 班 人 员 调 节 机 器 设 备 调 剂 进 行 调 整, 使 得 公 司 产 品 的 产 能 计 算 缺 乏 统 一 标 准 1 主 要 产 品 产 销 量 情 况 公 司 各 主 要 产 品 产 销 情 况 如 下 : 产 品 类 别 会 计 期 间 产 量 ( 公 斤 ) 销 量 ( 公 斤 ) 产 销 率 2014 年 度 13,229.61 12,483.21 94.36%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2013 年 度 11,257.00 10,234.21 90.91% 2012 年 度 7,958.40 6,460.64 81.18% 2014 年 度 4,980.13 4,017.48 80.67% 铁 皮 枫 斗 颗 粒 2013 年 度 3,427.02 2,251.68 65.70% 2012 年 度 1,612.97 1,235.42 76.59% 2014 年 度 1,505.41 1,388.01 92.20% 铁 皮 枫 斗 灵 芝 浸 膏 2013 年 度 1,554.46 1,475.93 94.95% 2012 年 度 1,515.22 1,577.97 104.14% 2014 年 度 41,880.93 21,499.92 51.34% 鲜 铁 皮 石 斛 2013 年 度 34,890.21 26,216.03 75.14% 2012 年 度 42,727.25 25,598.52 59.91% 鲜 铁 皮 石 斛 产 销 率 较 低, 主 要 系 公 司 当 期 生 产 的 鲜 铁 皮 石 斛 一 部 分 用 于 对 外 销 售, 另 一 部 分 制 成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用 于 生 产 保 健 食 品 所 致 2 销 售 分 布 情 况 (1) 按 产 品 分 类 1-1-156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类 别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19,439.66 64.52% 15,708.95 62.27% 9,585.84 54.19% 铁 皮 枫 斗 颗 粒 2,753.59 9.14% 1,545.31 6.13% 841.09 4.75% 铁 皮 枫 斗 灵 芝 浸 膏 2,561.43 8.50% 2,690.45 10.66% 2,806.25 15.86% 鲜 铁 皮 石 斛 1,986.00 6.59% 2,397.79 9.50% 2,478.03 14.01% 其 他 3,391.16 11.25% 2,886.58 11.44% 1,978.13 11.18% 合 计 30,131.84 100.00% 25,229.09 100.00% 17,689.34 100.00% (2) 区 域 分 布 单 位 : 万 元 销 售 区 域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浙 江 省 内 22,109.32 73.38% 19,976.95 79.18% 14,980.60 84.69% 浙 江 省 外 4,621.40 15.34% 3,560.14 14.11% 2,093.45 11.83% 互 联 网 销 售 3,401.11 11.29% 1,692.00 6.71% 615.29 3.48% 合 计 30,131.84 100.00% 25,229.09 100.00% 17,689.34 100.00% 3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元 / 公 斤 产 品 类 别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平 均 单 价 同 比 增 长 平 均 单 价 同 比 增 长 平 均 单 价 灵 芝 孢 子 粉 ( 破 壁 ) 15,572.64 1.45% 15,349.45 3.45% 14,837.29 铁 皮 枫 斗 颗 粒 6,854.01-0.13% 6,862.92 0.81% 6,808.11 铁 皮 枫 斗 灵 芝 浸 膏 18,453.98 1.23% 18,228.86 2.50% 17,783.92 鲜 铁 皮 石 斛 923.72 0.99% 914.63-5.52% 968.04 4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公 司 客 户 较 为 分 散, 不 存 在 严 重 依 赖 于 少 数 客 户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前 五 大 客 户 均 为 公 司 经 销 商,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销 售 金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年 度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 万 元 ) 入 的 比 重 2014 年 度 1 杭 州 胡 庆 余 堂 [ 注 1] 2,027.34 6.69% 1-1-157

年 度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金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 万 元 ) 入 的 比 重 2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 注 2] 1,569.57 5.18% 3 浙 江 福 临 门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注 3] 1,187.58 3.92% 4 杭 州 联 华 华 商 集 团 [ 注 4] 704.31 2.32% 5 杭 州 张 同 泰 [ 注 5] 636.46 2.10% 合 计 6,125.27 20.20% 1 杭 州 胡 庆 余 堂 [ 注 1] 2,789.39 11.02% 2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 注 2] 1,525.03 6.03% 2013 年 度 3 浙 江 福 临 门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注 3] 1,082.16 4.28% 4 杭 州 张 同 泰 [ 注 5] 680.44 2.69% 5 杭 州 联 华 华 商 集 团 420.87 1.66% 合 计 6,497.89 25.68% 1 杭 州 胡 庆 余 堂 [ 注 1] 2,571.89 14.47% 2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 注 2] 1,523.89 8.57% 2012 年 度 3 杭 州 张 同 泰 [ 注 5] 823.43 4.63% 4 浙 江 福 临 门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 注 3] 595.67 3.35% 5 杭 州 同 德 堂 国 药 有 限 公 司 562.79 3.17% 合 计 6,077.66 34.19% 注 1: 杭 州 胡 庆 余 堂 包 括 杭 州 胡 庆 余 堂 国 药 号 有 限 公 司 金 华 庆 余 寿 仙 谷 国 药 有 限 公 司 金 华 庆 余 寿 仙 谷 国 药 有 限 公 司 武 义 养 生 膳 馆 杭 州 胡 庆 余 堂 参 茸 保 健 品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胡 庆 余 堂 国 药 号 有 限 公 司 慈 溪 连 锁 店 杭 州 胡 庆 余 堂 药 膳 餐 饮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胡 庆 余 堂 保 健 发 展 中 心 杭 州 胡 庆 余 堂 天 然 药 物 有 限 公 司 注 2: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包 括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中 医 门 诊 部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国 药 馆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拱 宸 桥 国 医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拱 宸 桥 国 药 馆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下 沙 国 药 馆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下 沙 中 医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城 西 中 医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城 西 国 药 馆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萧 山 国 药 馆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方 回 春 堂 第 二 中 医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注 3: 浙 江 福 临 门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原 为 浙 江 振 德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更 名 注 4: 杭 州 联 华 华 商 集 团 包 括 杭 州 联 华 华 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联 华 华 商 集 团 拱 墅 世 纪 联 华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联 华 华 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东 阳 人 民 路 店 杭 州 联 华 华 商 集 团 下 沙 世 纪 联 华 超 市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联 华 华 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萧 然 东 路 店 注 5: 杭 州 张 同 泰 包 括 杭 州 张 同 泰 中 医 门 诊 部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张 同 泰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寿 仙 谷 药 业 持 有 庆 余 寿 仙 谷 49% 的 股 权, 李 明 焱 担 任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除 此 之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未 在 上 述 客 户 中 占 有 权 益 或 作 任 何 权 益 安 排 庆 余 寿 仙 谷 1-1-158

相 关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 五 )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能 源 的 供 应 情 况 1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情 况 (1)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原 材 料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原 材 料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采 购 金 额 比 重 采 购 金 额 比 重 采 购 金 额 比 重 灵 芝 孢 子 粉 2,721.07 29.85% 3,487.93 35.83% 3,571.70 45.53% 灵 芝 菌 棒 2,375.62 26.06% 1,121.02 11.52% 671.35 8.56% 基 质 1,530.87 16.79% 1,881.94 19.33% 1,341.62 17.10% 鲜 铁 皮 石 斛 461.18 5.06% 1,441.30 14.81% 925.84 11.80%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831.29 9.12% 200.46 2.06% 0.00 0.00% 其 他 1,195.70 13.12% 1,600.96 16.45% 1,334.06 17.01% 合 计 9,115.73 100.00% 9,733.61 100.00% 7,844.57 100.00% (2)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 公 斤 类 别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灵 芝 孢 子 粉 360.57 409.89 458.87 灵 芝 菌 棒 3.53 2.57 2.62 基 质 1.30 1.25 0.90 鲜 铁 皮 石 斛 437.62 474.94 478.03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3,393.00 3,900.00-2 主 要 能 源 采 购 情 况 公 司 生 产 运 营 所 需 主 要 能 源 为 电 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用 电 量 及 电 价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用 电 量 ( 万 度 ) 188.65 150.41 149.68 1-1-159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平 均 电 价 ( 元 / 度 ) 0.88 0.78 0.79 电 费 ( 万 元 ) 166.47 117.19 117.83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例 2.01% 1.33% 1.54% 2014 年 度 公 司 单 位 电 价 上 升, 系 随 着 产 量 增 长 导 致 用 电 量 增 加, 公 司 2014 年 新 增 了 10 千 伏 配 电 增 容 工 程, 导 致 单 位 电 费 提 高 所 致 3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公 司 原 材 料 不 存 在 严 重 依 赖 于 少 数 供 应 商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前 五 名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占 对 外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重 1 吴 仁 妹 等 农 户 [ 注 1] 武 义 县 仁 合 中 药 材 专 业 合 作 社 [ 注 2]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芝 菌 棒 1,639.22 17.98% 2014 年 度 2 3 季 传 树 等 农 户 黄 山 市 黄 山 区 传 瑞 灵 芝 专 业 合 作 社 [ 注 3] 吕 红 枫 等 农 户 浙 江 太 平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注 4]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芝 菌 棒 鲜 铁 皮 石 斛 及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1,119.42 12.28% 1,068.53 11.72% 4 徐 根 土 等 农 户 基 质 963.88 10.57% 5 周 立 全 等 农 户 松 阳 县 立 全 食 药 用 菌 专 业 合 作 社 [ 注 5]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芝 菌 棒 722.34 7.92% 合 计 5,513.38 60.48% 2013 年 度 1 武 义 县 养 源 中 药 材 专 业 合 作 社 灵 芝 孢 子 粉 铁 皮 石 斛 2,647.76 29.83% 2 吕 红 枫 等 农 户 鲜 铁 皮 石 斛 及 浙 江 太 平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铁 皮 石 斛 干 品 842.05 9.49% 3 胡 跃 等 农 户 基 质 815.81 9.19% 4 徐 根 土 等 农 户 基 质 496.85 5.60% 5 龙 泉 市 灵 瑞 食 用 菌 专 业 合 作 社 [ 注 6] 季 茂 长 等 农 户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芝 菌 棒 442.15 4.98% 合 计 5,244.62 59.09% 1-1-160

年 度 2012 年 度 占 对 外 采 序 采 购 金 额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购 总 额 的 号 ( 万 元 ) 比 重 1 武 义 县 养 源 中 药 材 专 业 合 作 社 灵 芝 孢 子 粉 铁 皮 石 斛 1,840.20 23.46% 2 龙 泉 市 仙 草 谷 灵 芝 专 业 合 作 社 [ 注 7]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季 丁 福 等 农 户 芝 菌 棒 949.82 12.11% 3 谢 荣 亮 等 农 户 灵 芝 孢 子 粉 502.38 6.40% 4 胡 跃 等 农 户 基 质 486.18 6.20% 5 龙 泉 市 灵 瑞 食 用 菌 专 业 合 作 社 [ 注 8] 季 茂 长 等 农 户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芝 菌 棒 424.23 5.41% 合 计 4,202.80 53.58% 注 1: 吴 仁 妹 等 农 户 指 以 吴 仁 妹 为 牵 头 人, 联 合 其 他 农 户 共 同 为 发 行 人 提 供 原 材 料, 因 其 他 农 户 实 际 由 吴 仁 妹 安 排 生 产 及 种 植, 故 将 其 合 并 披 露, 下 同 注 2: 吴 仁 妹 为 武 义 县 仁 合 中 药 材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3: 季 传 树 为 黄 山 市 黄 山 区 传 瑞 灵 芝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4: 吕 红 枫 为 浙 江 太 平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5: 周 立 全 为 松 阳 县 立 全 食 药 用 菌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6: 季 茂 长 为 龙 泉 市 灵 瑞 食 用 菌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7: 季 丁 福 为 龙 泉 市 仙 草 谷 灵 芝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8: 季 茂 长 为 龙 泉 市 灵 瑞 食 用 菌 专 业 合 作 社 法 定 代 表 人 2013 年 新 增 徐 根 土 等 农 户 为 发 行 人 第 四 大 供 应 商, 主 要 原 因 为 : 为 提 高 铁 皮 石 斛 的 质 量, 从 2012 年 下 半 年 起, 公 司 的 基 质 逐 渐 由 原 来 易 腐 烂 的 锯 沫 改 成 透 气 性 好 的 松 树 皮 而 徐 根 土 向 公 司 提 供 的 基 质 以 松 树 皮 为 主, 而 且 徐 根 土 拥 有 自 有 加 工 场 地, 货 源 充 足, 价 格 也 更 低, 故 公 司 向 徐 根 土 采 购 的 基 质 增 长 较 快 2014 年 养 源 合 作 社 不 再 成 为 公 司 第 一 大 供 应 商, 而 吴 仁 妹 等 农 户 及 其 控 制 的 武 义 县 仁 合 中 药 材 专 业 合 作 社 为 公 司 第 一 大 供 应 商, 吕 红 枫 等 农 户 及 其 控 制 的 浙 江 太 平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第 三 大 供 应 商, 主 要 原 因 为 : 为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发 行 人 自 2013 年 10 月 起 不 再 通 过 养 源 合 作 社 采 购 灵 芝 孢 子 粉 和 鲜 铁 皮 石 斛, 转 而 直 接 向 上 游 种 植 户 吴 仁 妹 吕 红 枫 等 农 户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采 购 所 致 2014 年 新 增 季 传 树 等 农 户 及 其 控 制 的 黄 山 市 黄 山 区 传 瑞 灵 芝 专 业 合 作 社 为 公 司 第 二 大 供 应 商, 主 要 原 因 为 : 季 传 树 跟 公 司 合 作 多 年, 一 直 向 公 司 提 供 灵 芝 孢 子 粉 灵 芝 菌 棒 报 告 期 内, 季 传 树 在 安 徽 黄 山 的 种 植 基 地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且 1-1-161

其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的 技 术 标 准 进 行 种 植, 出 产 的 灵 芝 孢 子 粉 质 量 较 好, 故 公 司 将 其 列 为 2014 年 重 点 供 应 商, 导 致 公 司 向 其 采 购 量 增 长 较 快 养 源 合 作 社 为 公 司 关 联 方, 具 体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七 节 之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除 上 述 关 联 关 系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未 在 上 述 其 他 供 应 商 中 占 有 权 益 ( 六 ) 发 行 人 环 保 情 况 公 司 历 来 十 分 重 视 环 保 工 作, 历 年 来 在 环 保 方 面 投 入 了 大 量 资 金, 建 有 一 整 套 高 效 的 废 水 废 气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理 设 施, 确 保 公 司 三 废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另 外, 公 司 积 极 采 用 多 项 环 保 措 施, 如 利 用 锯 木 屑, 灵 芝 香 菇 栽 培 后 的 菌 渣 等 用 于 制 作 铁 皮 石 斛 栽 培 基 质, 实 现 了 资 源 的 循 环 利 用 ( 七 ) 发 行 人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公 司 认 真 执 行 国 家 各 项 安 全 生 产 政 策 法 规,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的 部 门 车 间 负 责 人 责 任 制, 并 建 立 了 全 面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如 安 全 目 标 管 理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管 理 制 度 事 故 管 理 制 度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等 五 发 行 人 主 要 资 源 要 素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和 机 器 设 备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折 旧 年 限 资 产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资 产 净 值 成 新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5-30 年 10,966.46 1,126.57 9,839.89 89.73% 机 器 设 备 10 年 2,317.62 500.09 1,817.53 78.42% 运 输 设 备 4 年 656.43 376.73 279.71 42.61% 电 子 及 其 他 设 备 3 年 731.80 340.56 391.24 53.46% 合 计 14,672.32 2,343.96 12,328.36 84.02% 1-1-162

1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已 取 得 产 权 证 书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如 下 : 序 号 所 有 权 人 权 属 证 书 编 号 用 途 座 落 地 址 1-1-163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1 寿 仙 谷 房 权 证 武 字 第 201306878 号 厂 房 县 城 东 升 东 路 578 号 1,464.33 2 寿 仙 谷 房 权 证 武 字 第 201306879 号 厂 房 县 城 东 升 东 路 578 号 1,474.68 3 寿 仙 谷 房 权 证 武 字 第 201306876 号 办 公 商 城 路 10 号 983.48 4 寿 仙 谷 房 权 证 武 字 第 201306877 号 办 公 商 城 路 10 号 3,002.92 5 寿 仙 谷 金 房 权 证 婺 字 第 00365295 号 商 业 6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更 字 第 13544403 号 非 住 宅 7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更 字 第 13544399 号 非 住 宅 8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更 字 第 13544411 号 非 住 宅 9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更 字 第 13544408 号 非 住 宅 八 一 南 街 1388 号 天 龙. 南 国 名 城 1 幢 102 室 绍 兴 路 337 号 现 代 之 星 大 厦 1913 室 绍 兴 路 337 号 现 代 之 星 大 厦 1916 室 绍 兴 路 337 号 现 代 之 星 大 厦 1917 室 绍 兴 路 337 号 现 代 之 星 大 厦 1915 室 184.63 132.12 111.74 113.14 267.78 10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移 字 第 15947177 号 非 住 宅 兰 园 6 幢 334 室 116.20 11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移 字 第 15947121 号 非 住 宅 兰 园 6 幢 333 室 102.05 12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移 字 第 15947123 号 非 住 宅 兰 园 6 幢 332 室 176.84 13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移 字 第 15947659 号 非 住 宅 兰 园 6 幢 304 室 55.55 14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移 字 第 15947174 号 非 住 宅 兰 园 6 幢 303 室 54.17 15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移 字 第 15947184 号 非 住 宅 兰 园 6 幢 302 室 113.48 16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移 字 第 15947635 号 非 住 宅 兰 园 6 幢 2 号 门 1306 室 116.39 17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移 字 第 15921417 号 非 住 宅 环 城 东 路 339 号 1,087.88 18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移 字 第 15921186 号 非 住 宅 环 城 东 路 338 号 251.04 19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移 字 第 15921185 号 非 住 宅 环 城 东 路 337 号 291.17 20 寿 仙 谷 杭 房 权 证 下 移 字 第 15921193 号 非 住 宅 环 城 北 路 1 号 93.17 21 寿 仙 谷 药 业 房 权 证 武 字 第 201306125 号 检 测 中 心 武 义 县 壶 山 街 道 黄 龙 工 业 区 3 路 12 号 19,845.42 22 寿 仙 谷 药 业 房 权 证 武 字 第 00027712 号 厂 房 壶 山 街 道 黄 龙 工 业 区 7,736.38 23 寿 仙 谷 药 业 房 权 证 武 字 第 201102214 号 厂 房 24 寿 仙 谷 药 业 房 权 证 武 字 第 201202839 号 宿 舍 25 寿 仙 谷 药 业 房 权 证 武 字 第 201400482 号 厂 房 26 寿 仙 谷 药 业 房 权 证 武 字 第 201400483 号 厂 房 壶 山 街 道 黄 龙 工 业 区 ( 黄 龙 3 路 12 号 ) 武 义 县 壶 山 街 道 黄 龙 二 路 北 侧 武 义 县 壶 山 街 道 黄 龙 工 业 区 黄 龙 3 路 12 号 武 义 县 壶 山 街 道 黄 龙 工 业 区 黄 龙 3 路 12 号 10,957.99 3,074.73 3,164.44 1,997.96

序 号 所 有 权 人 权 属 证 书 编 号 用 途 座 落 地 址 27 寿 仙 谷 饮 片 2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沪 房 地 静 字 (2013) 第 000591 号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店 铺 上 海 长 寿 路 995 号 189.00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 台 / 套 ) 原 值 ( 万 元 ) 净 值 ( 万 元 ) 成 新 率 1 检 测 设 备 45 391.25 358.92 91.74% 2 生 产 洁 净 区 净 化 系 统 设 备 5 364.60 231.67 63.54% 3 中 药 材 有 效 成 份 萃 取 设 备 71 270.62 225.18 83.21% 4 生 产 用 电 梯 设 备 15 147.03 117.52 79.93% 5 25T/H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1 124.00 124.00 100.00% 6 超 微 粉 碎 机 6 108.02 72.28 66.91% 7 干 燥 设 备 11 105.42 83.94 79.62% 8 良 种 繁 育 配 套 设 备 21 95.38 71.74 75.22% 9 配 电 设 备 23 87.43 62.58 71.57% 10 超 临 界 CO 2 萃 取 装 置 2 87.18 71.09 81.54% 11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设 备 18 70.92 42.43 59.82% 12 动 力 系 统 设 备 3 57.04 41.42 72.62% 13 智 能 化 静 态 微 波 真 空 干 燥 机 2 42.74 38.34 89.71% 14 灭 菌 设 备 3 38.97 36.80 94.42% 15 食 品 车 间 生 产 线 1 35.04 23.98 68.44% 16 中 试 检 测 及 研 发 设 备 3 12.34 10.45 84.68% 17 纯 化 水 制 水 系 统 1 5.50 1.54 27.96% ( 二 )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1 商 标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正 在 使 用 的 主 要 商 标 如 下 : 序 号 所 有 权 人 注 册 证 号 商 标 名 称 类 别 1 寿 仙 谷 11529881 5 1-1-164

序 号 所 有 权 人 注 册 证 号 商 标 名 称 类 别 2 寿 仙 谷 1738802 30 3 寿 仙 谷 1546590 29 4 寿 仙 谷 11529882 29 5 寿 仙 谷 11529883 30 6 寿 仙 谷 1514860 31 7 寿 仙 谷 12326715 32 8 寿 仙 谷 12312983 35 9 寿 仙 谷 4498519 5 10 寿 仙 谷 5347395 29 11 寿 仙 谷 5347397 31 12 寿 仙 谷 13143816 31 13 寿 仙 谷 13143837 32 14 寿 仙 谷 药 业 3501986 5 15 寿 仙 谷 药 业 3481560 30 1-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