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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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08 年 5 月 21 日基金管理人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 1.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2.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 ( 或申购 )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4.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5.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6.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 2016 年 5 月 20 日, 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二〇一六年七月

2 目录一 绪言... 2 二 释义... 3 三 基金管理人... 7 四 基金托管人 五 相关服务机构 六 基金的募集及基金合同的生效 七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八 基金的投资 九 基金的业绩 十 基金的财产 十一 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二 基金的收益分配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四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五 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六 风险揭示 十七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十八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一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三 备查文件

3 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 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4 二 释义 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地方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销售办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元基金或本基金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指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指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指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指依据 基金合同 所募集的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 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即用于公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 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的募集 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的交易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财产 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信息披露 风险揭示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 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 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 上投摩根双核 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3

5 发售公告 指 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 中国证监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 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根据 基金合同 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 基金代销机构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 发售 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 存管 清算和交收业务, 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 合条件的机构 基金合同 当事人 指受 基金合同 约束, 根据 基金合同 享受权 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 的法人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机构 4

6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 场的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 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 备案手续, 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基金存续期日 / 天月工作日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指公历日指公历月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开放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指申购 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 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向基 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向基 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的日常赎回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 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 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5

7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 ( 转出基金 ) 的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 其他开放式基金 ( 转入基金 ) 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 约定每期扣 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 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 益 买卖证券差价 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 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 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 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抗拒并不能克服且 在本合同由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 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客观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 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战争 骚乱 火灾 政府征用 没收 法律法规变化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6

8 三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简况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如下 : 注册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办公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层法定代表人 : 穆矢总经理 : 章硕麟成立日期 :2004 年 5 月 12 日实缴注册资本 : 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股东名称 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4]56 号文批准, 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2005 年 8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完成了股东之间的股权变更事项 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7% 和摩根资产管理 ( 英国 ) 有限公司 33% 变更为目前的 51% 和 49% 2006 年 6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由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为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该更名申请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并于 2006 年 6 月 2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2009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金由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二亿五千万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 该变更事项于 2009 年 3 月 31 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 7

9 董事长 : 穆矢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职称 曾任天津市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 天津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 行长 党委书记 总行风险管理总部总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 副行长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会秘书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 : 董事 :Paul Bateman 毕业于英国 Leicester 大学 历任 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全球总监, 摩根资产管理全球投资管理业务 CEO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全球主席 摩根资产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投资委员会会员 同时也是摩根大通高管委员会资深成员 董事 :Jed Laskowitz 美国伊萨卡学院学士学位 ( 主修政治 ) 及布鲁克林法学院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曾任摩根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环球投资管理方案联席总监 董事 : Michael I. Falcon 学士学位 ( 主修金融 ) 曾任摩根资产退休业务总监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环球投资管理的亚太区行政总裁 亚太区基金业务总监 环球投资管理营运委员会成员 集团亚太管理团队成员 集团投资管理亚太区营运委员会主席 董事 : 潘卫东硕士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处长 ( 挂职 )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董事 : 陈兵 8

10 博士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 曾任浦发银行总行个人银行总部财富管理部总经理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董事长 总经理 董事 : 胡越硕士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现任上海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董事 : 章硕麟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现名摩根大通证券 ) 摩根富林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 : 俞樵经济学博士 现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 曾经在加里伯利大学经济系 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系 复旦大学金融系等单位任教 独立董事 : 刘红忠国际金融系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 独立董事 : 戴立宁获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及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曾任台湾财政部常务次长, 东吴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及光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独立董事 : 李存修获美国加州大学柏克利校区企管博士 ( 主修财务 ) 企管硕士 经济硕士等学位 现任台湾大学财务金融学系专任特聘教授 9

11 2.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 监事长 : 郁忠民研究生毕业, 高级经济师 历任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 ; 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稽查处 机构处处长 ;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 上海国际集团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长 监事 :Simon Walls 获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的数学学士学位 历任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Japan) Ltd 总裁 首席运营官 ;JPMorgan Trust Bank 总裁 首席运营官以及基础架构总监 ; 投资管理亚洲首席行政官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日本董事长 监事 : 张军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投资部总监兼基金经理, 管理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监事 : 万隽宸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 尚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 总经理基本情况 : 章硕麟先生, 总经理 获台湾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曾任怡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现名摩根大通证券 ) 摩根富林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侯明甫先生, 副总经理 毕业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 获企业管理硕士 曾任职于台湾金鼎证券公司 摩根富林明 ( 台湾 ) 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富林明 ( 台湾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富林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证券投资研究 公司管理兼投资相关业务管理 10

12 经晓云女士, 副总经理 获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 主持工作 ) 市场管理部经理, 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 负责证券经纪业务的管理和运作 张军先生, 副总经理毕业于同济大学, 获管理工程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秘书 公司业务部业务科科长, 徐汇支行副行长 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 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一职 刘万方先生, 督察长 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曾任职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美国 MBP 咨询公司 中国证监会 5. 本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经理陈思郁女士,2008 年 5 月至 2009 年 8 月在国泰君安研究所担任研究员, 自 2009 年 9 月起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我公司国内权益投资一部基金经理助理, 自 2015 年 8 月起担任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梁钧先生, 其任职日期为 2008 年 5 月 21 日至 2009 年 6 月 13 日 历任基金经理芮崑先生, 其任职日期为 2008 年 5 月 21 日至 2009 年 10 月 24 日 历任基金经理罗建辉先生, 其任职日期为 2009 年 10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 月 30 日 历任基金经理卢扬先生, 其任职日期为 201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 6.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侯明甫, 副总经理 ; 杜猛, 总经理助理兼国内权益投资一部投资总监 ; 孙芳, 总经理助理兼国内权益投资二部投资总监 ; 朱晓龙, 研究总监 ; 孟晨波, 总经理助理兼货币市场投资部总监 ; 赵峰, 债券投资部总监 ; 张军, 国际投资部总监 ; 黄栋, 量化投资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1

13 1 依法募集基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财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 8 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 四 )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 证券法 )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 证券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3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违反 基金法 的行为, 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的发生 : (1) 投资于其它基金,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违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将基金资产用于向第三人抵押 担保 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担保的除外 ; (3) 从事有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12

14 (4) 从事证券承销行为 ; (5)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 (6) 违反证券交易业务规则, 操纵和扰乱市场价格 ; (7) 违反法律法规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 (8) 法律 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它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 强化职业操守, 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不从事以下行为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基金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 干扰 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扰乱市场秩序 ; (9)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 误导 欺诈成分 ; (10) 其它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 代理人 代表人 受雇人或任何其它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3

15 ( 五 ) 内部控制制度 :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 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 执行 监督 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 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 基金管理人各机构 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 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 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合规性原则 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 规章和各项规定 (2) 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 审慎性原则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 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 适时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金管理人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 准确 ; (2)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4 风险管理体系: (1)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要负责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战略和控 14

16 制政策 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2) 董事会下设督察长, 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的监督检查和基金管理人内部稽核监控工作, 并可向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3) 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评估联席会议, 进行各部门管理程序的风险确认, 评估成员包括经营管理层 督察长 稽核 风险管理 基金投资 基金运作等各部门主管 风险评估联席会议对各类风险予以事先充分的评估和防范, 并进行及时控制和采取应急措施 (4) 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检查, 定期不定期对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5) 风险管理部负责投资限制指标体系的设定和更新, 对于违反指标体系的投资进行监查和风险控制的评估 (6) 风险管理部负责协助各部门修正 修订内部控制作业制度, 并对各部门的日常作业, 依风险管理的考评, 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风险指标进行控管, 并提出内控建议 股东会 董事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督察长 经营管理层 风险评估联席会议 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15

17 四 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注册资本 : 人民币 35,640, 万元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洪渊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截至 2015 年 9 月末,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5 人, 平均年龄 30 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 三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 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宗旨, 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 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 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 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 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 最成熟的产品线 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 安心账户资金 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 股权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 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15 年 9 月, 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96 只 自 2003 年以来, 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 亚洲货币 16

18 英国 全球托管人 香港 财资 美国 环球金融 内地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9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 ; 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 四 )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 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 (1) 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 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 (2)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 (3)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 及时办理清算 交割事宜 ; (4)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 (5)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 (6)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 (7)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8) 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9)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 五 )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 各项业务飞速发展, 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 是与资产托管部 一手抓业务拓展, 一手抓内控建设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 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 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 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精心培育内控文化, 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继 年七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第 70 号 ) 审阅后, 2014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八次通过 ISAE3402( 原 SAS70) 审阅获得无保 17

19 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 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 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 维护持有人的权益 ; 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 有效 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 ( 内控合规部 内部审计局 ) 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 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 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覆盖所有的部门 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 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 按照 内控优先 的原则,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 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 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 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 不得有任何空间 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18

20 (6) 独立性原则 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 ; 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 适当分离 ; 内控制度的检查 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 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 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 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 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 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 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 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 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 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 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建立 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 三道控制防线, 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树立 以人为本 的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进行定期 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 签订承诺书, 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 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 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 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 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 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 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 监控, 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 评估, 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 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 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 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 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 制定了基于数据 应用 操作 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 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 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 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19

21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 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 只有这样, 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 有效 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 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 形成不同部门 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 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 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经过多年努力, 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包括 : 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 稽核监察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 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 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 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 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 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 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 新问题 新情况不断出现, 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 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一 ) 基金销售机构 : 1. 直销机构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上 ) 2. 代销机构 :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20

22 法定代表人 : 王洪章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传真 :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5588 网址 :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法定代表人 : 蒋超良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法定代表人 : 田国立网址 :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法人代表 : 李建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55 网址 :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法定代表人 : 牛锡明客户服务热线 :

23 网址 :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法定代表人 : 吉晓辉联系人 : 虞谷云联系电话 :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网址 :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法定代表人 : 高建平电话 :(021) 传真 :(021) 客服电话 :95561 网址 : (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法定代表人 : 范一飞联系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热线 : 网址 :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法定代表人 : 唐双宁电话 :(010) 传真 :(010) 客服电话 :95595 联系人 : 李伟 22

24 网址 :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法定代表人 : 孔丹 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 网址 :bank.ecitic.com (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法定代表人 : 董文标 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 网址 : (1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法定代表人 : 吴建客户咨询电话 :95577 网址 : (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法定代表人 : 闫冰竹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 (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法定代表人 : 陆华裕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6528( 上海 北京地区 ) 网址 : 23

25 (1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 : 孙建一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 网址 :bank.pingan.com (1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东莞市南城路 2 号办公地址 : 东莞市南城路 2 号法定代表人 : 何沛良客服电话 : 网址 : (1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层法定代表人 : 冀光恒门户网站 : 客户服务电话 : (1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 邮编 :200031) 法定代表人 : 李梅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95523 或 电话委托 : 国际互联网网址 : 联系人 : 黄莹 (2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 新市区 )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24

26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 新市区 )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 邮编 :830002) 法定代表人 : 李季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联系人 : 李巍 (2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法定代表人 : 龚德雄电话 :( 传真 :(021) 客户服务电话 : ( 全国 ) 网址 : (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法定代表人 : 杨德红联系人 : 芮敏祺电话 :(021) 转 6161 传真 :(021)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95521 网址 : (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 房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楼法定代表人 : 孙树明联系人 : 黄岚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25

27 公司网站 : (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层法定代表人 : 宫少林联系人 : 林生迎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网址 : (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法定代表人 : 薛峰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联系人 : 刘晨网址 : (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法定代表人 : 陈有安联系人 : 田薇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 网址 : (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法定代表人 : 王常青电话 :(010) 传真 :(010) 联系人 : 魏明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 ; 网址 : 26

28 (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法定代表人 : 兰荣电话 : 联系人 : 谢高得 客户服务热线 :95562 公司网站 : (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法定代表人 : 王开国电话 : 联系人 : 李笑鸣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址 : (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层法定代表人 : 何如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周杨客户服务电话 : 公司网址 : (3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法定代表人 : 常喆联系人 : 李航客户服务电话 : 网址 : 27

29 (3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 吴万善客户咨询电话 : 联系电话 : 网址 : (3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 王东明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热线 : (3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9 层法定代表人 : 潘鑫军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热线 :95503 东方证券网站 : (3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法定代表人 : 周晖电话 : 联系人 : 郭磊公司网址 : (36)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 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法定代表人 : 林俊波电话 :

30 传真 : 联系人 : 钟康莺开放式基金客服电话 : 公司网址 : (37)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和办公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 : 杨宝林联系人 : 吴忠超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 (3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法定代表人 : 唐新宇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 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 网址 : (39)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层法定代表人 : 黄耀华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热线 : 网址 : (40)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法定代表人 : 姚文平电话 : 客服电话 :

31 网址 : (4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21 层及第 04 层 单元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层至 21 层法定代表人 : 高涛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刘毅客户服务热线 :95532 网址 : (4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层办公地址 : 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法定代表人 : 黄金琳联系电话 : 业务传真 : 联系人 : 张腾客户服务热线 : 公司网址 : (43)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法定代表人 : 金立群电话 : 传真 : 公司网址 : 电话 : (4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30

32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法定代表人 : 牛冠兴客服电话 : 公司网址 : (45)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法定代表人 : 罗浩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 倪丹客户服务电话 : 公司网站 : (4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 胡运钊客户服务热线 :95579 或 联系人 : 李良电话 : 传真 :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 : (47) 诺亚正行 ( 上海 )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 2 号楼法定代表人 : 汪静波客服电话 : 公司网站 : (4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室法定代表人 : 杨文斌 31

33 客服电话 : 公司网站 : (49)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法定代表人 : 薛峰客服电话 : 公司网站 : (5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法定代表人 : 张跃伟联系人 : 单丙烨联系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 公司网站 : (5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法定代表人 : 凌顺平客服电话 : 公司网站 : (52)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法定代表人 : 陈柏青客服电话 : 公司网站 : (5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32

34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法定代表人 : 其实客服电话 : 网站 : (5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法定代表人 : 王莉客服电话 : , 网站 :licaike.hexun.com (55) 花旗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 28 楼 01A 单元 02A 单元和 04 单元,29 楼 02 单元,30 楼 01 单元,32 楼 01 单元和 01B 单元, 33 楼 01 单元和 03 单元,34 楼 01 单元及 35 楼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 28 楼 01A 单元 02A 单元和 04 单元,29 楼 02 单元,30 楼 01 单元,32 楼 01 单元和 01B 单元, 33 楼 01 单元和 03 单元,34 楼 01 单元及 35 楼法定代表人 : 欧兆伦 (AU SIU LUEN) 电话 : 传真 : 客户服务热线 : 个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 公司网站 : (56) 东亚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29 楼法定代表人 : 李国宝客服电话 : 网站 : (57) 一路财富 ( 北京 )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35 法定代表人 : 吴雪秀客服电话 : 网站 : (5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法定代表人 : 闫振杰联系电话 : 传真 : 客服电话 : 公司网址 : (59)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办公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法定代表人 : 沈继伟客服电话 : 网站 : (60)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室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法定代表人 : 冯修敏客服电话 : 网站 :fund.bundtrade.com (61)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法定代表人 : 郭坚客服电话 : 网站 : (62)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4

36 注册地址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法定代表人 : 梁越客服电话 : 网站 : (63)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03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温特莱中心 A 座 16 层法定代表人 : 董浩客服电话 : 网站 : (64)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法定代表人 : 肖雯客服电话 : 网站 : (6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法定代表人 : 杨懿客服电话 : 网站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 二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上 ) ( 三 ) 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 名称 : 通力律师事务所 35

37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 : 韩炯联系电话 : 传真 : 经办律师 : 韩炯 秦悦民 ( 四 ) 会计师事务所 : 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李丹联系电话 :(021) 传真 :(021) 联系人 : 曹阳经办注册会计师 : 陈玲 曹阳 六 基金的募集及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文件批准,2008 年 4 月 28 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 截至 2008 年 5 月 16 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 本次募集净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 1,423,050, 元人民币 ( 不包括利息 ), 折合基金份额 1,423,050, 份 ; 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267, 元人民币, 折合基金份额 267, 份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29,677 户,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1.00 元人民币计算, 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1,423,318, 份, 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 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5 月 21 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36

38 七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 一 ) 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 并予以公告 ( 二 )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办理,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 2 天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 ( 以下简称 网站 ) 公告 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 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 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 三 )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 即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2 金额申购 份额赎回 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赎回以份额申请 ;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 ( 四 )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 37

39 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否则所提交的申购 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 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在 T+1 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在 T+2 日后 ( 包括该日 ) 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 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 ( 包括该日 ) 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 基金合同 的有关条款处理 ( 五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 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 含申购费 ) 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 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基金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 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 基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 100 份, 如进行一次赎回后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余额将低于 100 份, 应一次性赎回 如因分红再投资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 巨额赎回 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0 份之情况, 不受此限, 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38

40 ( 六 )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扣除用于市场推广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3 申购费率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 购买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0% 100 万 M<500 万 1.00%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4 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 持有时间 (N) 赎回费率 N<1 年 0.5% 1 年 N<2 年 0.25% N 2 年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 25% 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 6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特定地域范围 特定行业 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 (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 39

41 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 低基金申购费率 ( 七 )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其中 : 申购费用 = (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 /(1+ 申购费率 )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2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 份额赎回 方式, 赎回价格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 赎回总金额 = 赎回份额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 =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3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4 申购份额 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 八 ) 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 注册登记人在 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 40

42 册登记手续, 投资者自 T+2 日 ( 含该日 ) 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 注册登记人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 ( 九 )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 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 (1)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 (2)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 (3)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 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 (4)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 (5)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 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发生上述 (1) 到 (4)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 十 )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 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1)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 (2) 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 (3)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 2 个或 2 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回, 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 (4)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备案 已 41

43 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 ;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 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 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 在出现上述第 (3) 款的情形时, 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 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工作日, 并在至少一家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 十一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 巨额赎回的认定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 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当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 全额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 部分顺延赎回 :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 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 ;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 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 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 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 依照上述规定 42

44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 并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 巨额赎回的公告 :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通过邮寄 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工作日, 并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 十二 )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赎回公告, 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 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十三 ) 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 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 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转 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43

45 ( 十四 ) 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 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 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 具体办理方法参照 业务规则 的有关 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 十五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 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 ( 十六 )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 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 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 捐赠 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 其中, 继承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 捐赠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 ; 司法执行 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条件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注册登记机构受理上述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 其他销售机构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的有关规定办理 44

46 ( 十七 ) 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 被冻结 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 八 基金的投资 ( 一 ) 投资目标本基金深化价值投资理念, 精选具备较高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与优质债券等, 持续优化投资风险与收益的动态匹配, 通过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二 )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债券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40%- 70%, 债券及其它短期金融工具为 25-55%, 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 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本基金投资重点是具备较高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等,80% 以上的股票基金资产属于上述投资方向所确定的内容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 本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 三 ) 投资理念 本基金秉持内在价值至上的投资理念, 深入分析中国经济发展的价值型驱动 因素, 运用安全边际策略有效挖掘价值低估的各类投资品种 45

47 ( 四 ) 投资策略 1 股票投资策略价值投资注重股票内在价值的发现 在内在价值确定以后, 通过股票市场价格和内在价值的比较, 就可以明确投资方向 特别当股票的价格低于它的内在价值时, 就存在一个正的安全边际 足够的安全边际使投资拥有更容易取胜的优势, 因为在价值引力作用下, 股票价格更倾向于上涨 所以, 安全边际越高, 投资风险就会相对较低 本基金将运用安全边际策略有效挖掘价值低估的股票类投资品种 在控制宏观经济趋势 产业发展周期等宏观经济环境变量基础上, 考察上市公司的商业模式 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等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的因素, 然后综合运用量化价值模型来衡量股票价格是高估还是低估 根据不同的产业和行业特征, 本基金将有针对性地选用不同的 P/E P/CFPS P/S P/B 等乘数法和 DCF 增长模型建立股票选择池 (1) 宏观经济分析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运行状况分析 行业运行景气状况分析的基础上, 重点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对市场不同行业的影响, 作为资产配置的依据 同时根据宏观经济对市场影响的分析, 初步判断市场的多空方向, 决定大类资产配置 (2) 行业分析本基金将根据各行业所处生命周期 产业竞争结构 近期发展趋势等方面因素对各行业的相对盈利能力及投资吸引力进行评价, 考察净资产收益率 营运周期 销售收入 净利润等指标, 对各行业投资机会进行评估, 并根据行业综合评价结果确定股票资产中各行业的权重 (3) 公司质地分析企业在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企业成败和投资价值的关键, 本基金将根据公司质地对上市公司当前和未来的竞争优势加以评估 公司质地良好的企业通常具备以下特征 : 企业在管理 品牌 资源 技术 创新能力中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短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 从而能够获得超越行业平均的盈利水平和增长速度 本基金将通过包括实际调研在内的多种分析手段, 对 46

48 上市公司质地进行判断 (4) 股票估值水平分析本基金的战略目标是构造可以创造主动管理报酬的投资组合, 上市公司经过竞争优势指标筛选之后, 将由研究团队进行估值水平考察 通过基本面和估值指标筛选的基础组合即被纳入上投摩根基金公司策略性评价体系 本基金在对股票进行估值时, 首先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 (DCF) 计算出股票的内在价值, 然后在第二阶段采用乘数估值法 (Multiple), 通过对对同行业公司的情况对样本公司价值进行比较修正, 使得对于股票价值的评估更加准确可靠 2 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是建立在对债券核心内在价值的认识上 我们将采用更为有效的债券估值模型, 同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状况 金融市场环境及利率走势, 采取至上而下和至下而上结合的投资策略积极配置资产 在控制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组合投资为投资者创造长期回报 具体而言, 我们将运用利率预期策略 骑乘收益曲线策略和类属资产配置策略等积极策略配置各类债券资产 (1) 利率预期策略 : 本基金将首先根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预测, 分析市场投资环境的变化趋势, 重点关注利率趋势变化 通过全面分析宏观经济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 物价水平变化趋势等因素, 对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 (2) 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 : 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是短期货币市场证券管理中流行的一种策略 具体操作时买入收益率曲线最突起部位所在剩余期限的债券, 这一期限的收益率水平此时处于相对较高的位置, 随着一段时间的持有, 当收益率下降时, 对应的将是债券价格的走高, 而这一期限债券的涨幅将会高于其他期限, 这样就可以获得更好的价差收益 (3) 类属资产配置 : 在类属资产配置层次, 本基金根据市场和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判断各类属的利率期限结构与交易活跃的国家信用等级短期券利率期限结构应具有的合理利差水平基础上, 将市场细分为交易所国债 交易所企业债 银行间国债 银行间金融债等子市场 结合各类属资产的市场容量 信用等级和流动性特点, 在此基础上运用修正的均值 - 方差等模型, 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 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3 权证投资策略 47

49 本基金将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的主要目的在于对冲组合中证券的持有风险, 及在正确估值标的证券的基础上获取权证投资收益 本基金将采用业界广泛应用的 Black-Scholes Pricing Model(BSPM) 对权证进行估价 对于股票基本面和投资价值的判断一贯是本公司投资的重要依据 在投资权证前, 基金管理人员和研究员应对标的股票的基本面和内在价值作出分析判断 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 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 收益率曲线 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通过信用研究和对个案的具体分析, 确定资产合理配置比例, 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前提条件下, 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 资产配置策略资产配置是本基金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 本基金是一只注重价值投资的平衡型基金, 资产配置策略依据对宏观经济 股市政策 市场趋势等因素的判断, 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科学的评估后, 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内, 将基金资产主要分配在权益类 固定收益类之间, 并根据投资环境的实际变化情况, 在各类金融资产之间进行实时动态配置, 以期承受尽量小的投资风险, 并取得尽可能大的主动管理回报 具体而言, 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 本基金将保持不同类型资产配置比例的相对稳定 如果出现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较大程度偏离企业基本面的情况, 会对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做出相应的调整, 以减少投资风险 在股票市场安全边际降低, 且综合考虑收益风险后投资吸引力低于固定收益资产时, 本基金将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 相反, 在股票市场安全边际增厚时, 本基金将相应增加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 五 ) 投资风险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本基金风险管理的最高准则 本基金将在总结 借鉴公司旗下已有的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成熟经验基础上, 引进股票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系统 回报分析和组合最优化模型, 通过量化的归因分析和严格的风险预 48

50 算实现动态风险控制, 实现组合风险与收益优化配比 其中, 股票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系统通过对风险量化分析, 适时测度追踪误差 (Active Risk) 全风险(Total Risk) 风险价值(Value at Risk) 风险回报(Return at Risk) 等, 产生风险报表, 提供风险分解 风险指标的暴露度 行业的暴露度与边际风险贡献的丰富数据, 辅助基金管理人动态和精确地实现投资组合风险管理 ( 六 ) 投资限制 ( 一 ) 禁止行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向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 7 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 基金合同 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 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 二 ) 投资组合限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 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49

51 3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4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资产净值 5% 以上 ; 5 本基金不得违反 基金合同 关于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 6 本基金投资股权分置改革中产生的权证, 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其它权证的投资比例, 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7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 8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 9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6 个月 ; 10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 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 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以达到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七 )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50% 在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 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后, 我们选定沪深 300 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 债券部分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上证国债指数 为公允体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 50

52 力, 本基金采取复合业绩比较基准, 其比例设置反映出基金组合注重均衡资产配置的特性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分股指数 沪深 300 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 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易于观察, 任何投资人都可以使用公开的数据经过简单的算术运算获得比较基准, 保证了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 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 或者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 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予以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 八 )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 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高风险品种, 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九 )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 2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 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 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 十 ) 基金的融资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 十一 )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 一 )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1

53 占基金总资 序号项目金额 ( 元 ) 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65,403, 其中 : 股票 165,403, 固定收益投资 67,809, 其中 : 债券 67,809, 资产支持证券 贵金属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596, 其他资产 6,761, 合计 257,570, ( 二 )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A 农 林 牧 渔业 - - B 采矿业 93, C 制造业 116,486,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4,370, F 批发和零售业 10,934, G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54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22,140,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1,49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1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 7,570, S 综合 - - 合计 165,403, 明细 ( 三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占基金资产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 ( 股 ) 公允价值 ( 元 ) 净值比例 (%) 航天信息 151,135 8,796, 金达威 384,687 8,113, 宋城演艺 258,726 7,570, 新和成 351,600 7,453, 三环集团 215,900 7,398, 天赐材料 87,543 7,353, 跨境通 210,891 7,140, 先导智能 148,200 6,434, 好想你 195,100 6,180, 科士达 160,300 5,370,

55 ( 四 )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4,004,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 10,006, 其中 : 政策性金融债 10,006, 企业债券 53,777, 企业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可转债 21, 同业存单 其他 合计 67,809, 明细 ( 五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占基金 序 号 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 ( 张 ) 公允价值 ( 元 ) 资产净 值比例 (%) 农发 ,000 10,006, 渝地产 50,000 4,271, 中油 01 40,000 4,136, 国债 05 40,000 4,004, 武经发 30,000 3,115, ( 六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54

56 投资明细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 七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 八 )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 九 )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 十 )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 十一 )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 元 ) 1 存出保证金 121, 应收证券清算款 5,000,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94, 应收申购款 45,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761,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5

57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天赐材料 7,353, 筹划重大事项 先导智能 6,434, 筹划重大事项 航天信息 8,796, 筹划重大事项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 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九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净值增长 率 1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05/ /12/ % 0.81% % 1.50% 12.28% -0.69% 2009/01/ /12/ % 1.17% 48.79% 1.02% -6.76% 0.15% 2010/01/ /12/ % 1.16% -4.65% 0.79% 9.34% 0.37% 2011/01/ /12/ % 0.92% % 0.65% % 0.27% 2012/01/ /12/ % 0.95% 5.45% 0.64% 1.42% 0.31% 2013/01/ /12/ % 1.22% -2.45% 0.70% 28.72% 0.52% 2014/01/ /12/ % 0.99% 28.04% 0.61% % 0.38% 2015/01/ /12/ % 2.06% 5.83% 1.24% 44.47% 0.82% 2016/01/ /03/ % 2.46% -6.20% 1.21% -8.44% 1.25% 56

58 十 基金的财产 ( 一 ) 基金财产的构成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其构成主要有 : 1 银行存款及其应计利息; 2 清算备付金及其应计利息; 3 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的保证金; 4 应收证券交易清算款; 5 应收申购款; 6 股票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7 债券投资及其估值调整和应计利息; 8 权证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9 其他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10 其他资产等 ( 二 )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 三 ) 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和托管专户用于基金的资金结算业务, 并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 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 四 ) 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财产, 并由基 57

59 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 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 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代销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 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 扣押或其他权利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除依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定处分外, 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 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 ;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十一 基金资产的估值 ( 一 ) 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 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是否保值 增值, 依据经 基金资产估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 是计算基金申购 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 二 )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 三 ) 估值方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 1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 ( 包括股票 权证等 ),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 收盘价 ) 估值 ; 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 收盘价 ) 估值 ;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 58

60 (2) 交易所市场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对应的估值净价估值, 具体估值机构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另行协商约定 ; (3) 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固定收益品种收盘价中所含的固定收益品种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固定收益品种收盘价减去固定收益品种收盘价中所含的固定收益品种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 (4)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2 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 送股 转增股 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 收盘价 ) 估值 ; 该日无交易的, 以最近一日的市价 ( 收盘价 ) 估值 ; (2)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 债券和权证,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3)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 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 收盘价 ) 估值 ;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 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 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 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 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 则估值为零 4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 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 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59

61 值 7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 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根据 基金法, 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因此,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 四 ) 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债券 权证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和负债 ( 五 ) 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 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加盖业务公章以书面形式加密传真至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规定的估值方法 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 复核无误后在基金管理人传真的书面估值结果上加盖业务公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 月末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 六 )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当估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时, 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 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关于差错处理, 本合同的当事人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 1 差错类型本基金运作过程中, 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或注册登记机构 或代理销售机构 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 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 60

62 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 ( 受损方 ) 按下述 差错处理原则 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 资料申报差错 数据传输差错 数据计算差错 系统故障差错 下达指令差错等 ; 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 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见 无法避免 无法抗拒, 则属不可抗力, 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 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 差错处理原则 (1) 差错已发生, 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 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 及时进行更正, 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 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 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 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 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 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 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 不对第三方负责 (3)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差错责任方仍应对差错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 ( 受损方 ), 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 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 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 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 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 并拒绝进行赔偿时, 由基金管理 61

63 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6)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 并且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 基金合同 或其他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 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 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 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7) 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 差错处理程序差错被发现后, 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处理的程序如下 : (1)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 列明所有的当事人, 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任方 ; (2)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 (3)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 (4) 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 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交易数据的, 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更正, 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 (5)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七 ) 暂停估值的情形 1 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八 ) 特殊情形的处理 1 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 2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或由于其他不可抗 62

64 力原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 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但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63

65 十二 基金的收益分配 ( 一 ) 基金收益的构成 基金收益包括 :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 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 买卖 证券差价 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 约计入收益 ( 二 ) 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 的余额 ( 三 )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 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 20%, 若 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3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 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 4 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 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 5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四 ) 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净收益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 分 配数额及比例 分配方式等内容 64

66 ( 五 )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 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提前 2 个工 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六 )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一 )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银行汇划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 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65

67 ( 二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H=E 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5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H=E 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3 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 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 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基金管理人可以选取适当的时机 ( 但应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收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的规定后 ) 开始计提销售服务费, 但至少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公告中应规定计提销售服务费的条件 程序 用途和费率标准 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及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告收取基金销售 66

68 服务费或酌情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的,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三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 会计师和律师费 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四 )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五 ) 基金税收 行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十四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一 ) 基金会计政策 1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 2 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基金首次募集的 67

69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 : 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3 个月, 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 3 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 4 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 本基金独立建账 独立核算; 6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 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 7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 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 二 ) 基金的年度审计 1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须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日内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 十五 基金的信息披露 ( 一 )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 二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68

70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 以下简称 网站 ) 等媒介披露,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 三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不得有下列行为 : 1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5 登载任何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 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 四 )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 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 ; 除特别说明外, 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 五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1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1)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安排 基金投资 基金产品特性 风险揭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 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 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 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2) 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 义务关系, 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69

71 (3)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 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3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5 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 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6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 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 70

72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 7 临时报告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 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 (2) 终止 基金合同 ;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 (4) 更换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 (5)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 住所发生变更 ;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 (10)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 (16) 管理费 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71

73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19) 变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 (20) 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 赎回 ; (22) 本基金申购 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 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 赎回 ;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8 澄清公告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 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9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 并予以公告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会议形式 审议事项 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0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11 基金的信息披露还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六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72

74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信息外, 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 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 应当制作工作底稿, 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 七 )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合同 可印制成册, 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代销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 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 基金合同 复制件或复印件, 但内容应以本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住所, 供公众查阅 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 复制 十六 风险揭示 ( 一 ) 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 政治因素 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 产生风险, 主要包括 : 1 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 ( 如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行业政策 地区发展政策等 ) 发生变化, 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 经济周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 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基金投资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 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 从而产生风险 3 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 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 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 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73

75 4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 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 市场前景 行业竞争 人员素质等, 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 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 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 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 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 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 但不能完全规避 5 信用风险 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 若债务人经营不善, 资不抵债, 债权人可能会损失掉大部分的投资, 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债中 6 购买力风险 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 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 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7 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 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8 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影响, 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 ( 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 ) 互为消长 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 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 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9 波动性风险波动性风险主要存在于可转债的投资中, 具体表现为可转债的价格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 同时可转债还有信用风险与转股风险 转股风险指相对应股票价格跌破转股价, 不能获得转股收益, 从而无法弥补当初付出的转股期权价值 10 选时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对股票市场的方向性判断, 来确定当前是侧重投资权益类资产或是侧重投资固定收益资产, 存在基金管理人对股票市场方向性预期不够准确的风险, 从而可能招致投资业绩落后于业绩比较基准 11 投资差异性风险作为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 在股票仓位选择上会有较大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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