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105_康舒104年報05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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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 票 代 碼 :6282 一 四 年 度 年 報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五 月 九 日 查 詢 年 報 網 址 :
2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 蕭 秀 宇 / 經 營 管 理 室 協 理 代 理 發 言 人 : 葉 金 卯 / 財 務 本 部 資 深 經 理 電 話 :(02)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二 公 司 工 廠 地 址 及 電 話 : 公 司 工 廠 地 址 :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淡 金 路 三 段 159 號 電 話 :(02) 發 票 地 址..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南 京 東 路 五 段 99 號 11 樓 三 股 票 過 戶 機 構 : 名 稱 :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代 理 部 地 址 : 台 北 市 重 慶 南 路 一 段 83 號 5 樓 網 址 : 電 話 :(02)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簽 證 會 計 師 : 會 計 師 姓 名 : 王 怡 文 郭 冠 纓 事 務 所 名 稱 :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地 址 : 台 北 市 信 義 路 五 段 7 號 68 樓 網 址 : 電 話 :(02) 五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掛 牌 買 賣 之 交 易 場 所 名 稱 及 查 詢 該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之 方 式 : 無 六 公 司 網 址 :
3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4 一 設 立 日 期... 4 二 公 司 沿 革... 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6 一 組 織 系 統... 6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8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四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五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六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七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資 訊 八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九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十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情 形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二 公 司 債 辦 理 情 形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六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七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八 資 金 運 用 計 劃 執 行 情 形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 68
4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三 從 業 員 工 資 料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五 勞 資 關 係 六 重 要 契 約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財 務 資 料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或 審 計 委 員 會 審 查 報 告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五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有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財 務 狀 況 二 財 務 績 效 三 現 金 流 量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畫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六 風 險 事 項 之 分 析 與 評 估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五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發 生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三 項 第 二 款 所 訂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5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各 位 股 東 女 士 先 生 : 回 顧 一 O 四 年, 全 球 經 濟 復 甦 緩 慢 歐 債 危 機 美 國 升 息 影 響 中 國 經 濟 成 長 趨 緩 中 東 地 緣 政 治 複 雜 化 等 因 素 影 響, 全 球 經 濟 成 長 表 現 不 如 預 期, 國 際 貨 幣 基 金 組 織 (IMF) 預 估 2015 年 經 濟 成 長 率 為 3.1%, 相 較 於 2014 年 之 成 長 率, 減 少 0.3% 展 望 一 O 五 年, 國 際 貨 幣 基 金 (IMF) 再 度 調 降 全 球 經 濟 成 長 預 測, 將 今 年 預 測 值 由 3.6% 降 至 3.4%; 以 中 國 為 首 之 新 興 經 濟 體 因 受 結 構 調 整 影 響, 依 舊 存 在 下 行 風 險 強 勢 美 元, 敘 利 亞 內 戰 糾 結, 伊 朗 石 油 解 禁, 伊 斯 蘭 國 坐 大, 將 繼 續 影 響 原 物 料 價 格, 持 續 為 一 O 五 年 的 全 球 景 氣 帶 來 不 確 定 性 康 舒 科 技 一 O 四 年 度 因 市 場 需 求 不 振, 客 戶 訂 單 延 後, 使 得 營 收 及 獲 利 較 前 年 衰 退 展 望 一 O 五 年, 全 球 經 濟 逐 步 復 甦 以 及 新 客 戶 新 訂 單 的 加 入, 康 舒 將 秉 持 更 嚴 謹 的 態 度 來 落 實 對 目 標 的 承 諾 以 及 股 東 對 康 舒 的 冀 望 在 此 謹 向 各 位 股 東 報 告 康 舒 科 技 一 O 四 年 度 的 營 業 成 果 及 一 O 五 年 度 的 營 運 展 望 一 O 四 年 營 業 成 果 康 舒 科 技 一 O 四 年 度 合 併 營 業 收 入 為 億 元, 較 上 年 度 衰 退 13.5%, 稅 後 淨 利 為 6.71 億 元, 較 上 年 度 減 少 39.1%, 每 股 稅 後 盈 餘 為 1.29 元 ; 整 體 之 營 收 及 獲 利 並 未 能 達 成 內 部 設 定 目 標 一 O 四 年 度 全 球 個 人 電 腦 (PC) 市 場 已 連 四 年 衰 退, 受 到 Windows 10 免 費 升 級, 大 陸 成 長 放 緩, 美 元 強 勁 導 致 歐 洲 PC 價 昂 與 智 慧 型 手 機 以 及 平 板 電 腦 崛 起 IDC 統 計 2015 年 全 球 PC 出 貨 量 為 2.76 億 台, 衰 退 10.4% 康 舒 憑 藉 以 往 與 客 戶 的 密 切 合 作, 並 積 極 拓 展 新 產 品, 在 端 的 消 費 性 電 源 產 品 業 績 持 續 成 長 動 能 在 雲 的 部 分, 持 續 推 出 更 高 效 率 節 能 之 新 世 代 雲 端 運 算 資 料 中 心 儲 存 及 網 通 設 備 所 需 電 源 產 品, 串 連 雲 與 端 的 橋 樑 深 耕 並 拓 展 客 戶 群, 以 維 持 工 業 電 源 產 品 持 續 穩 健 的 成 長 綠 色 能 源 部 分, 燃 料 電 池 第 三 代 新 產 品 已 開 始 量 產, 另 長 期 深 耕 醫 療 設 備 之 影 像 顯 示 設 備 電 源 亦 已 量 產 出 貨 LED 照 明 部 分, 積 極 參 與 全 台 水 銀 路 燈 落 日 計 畫 之 LED 節 能 燈 具 汰 換 工 程 標 案 智 慧 電 網 部 分, 日 前 康 舒 已 爭 取 到 台 電 一 O 四 年 度 澎 湖 地 區 低 壓 智 慧 型 電 表 建 置 1800 具 電 表 建 置, 將 澎 湖 的 用 電 網 建 置 成 智 慧 綠 能 島 電 動 車 相 關 產 品 開 發 上, - 1 -
6 目 前 已 完 成 多 項 車 載 電 力 轉 換 產 品, 如 車 載 充 電 機 車 載 直 流 轉 換 器 及 電 動 車 馬 達 驅 動 器, 且 配 合 大 陸 新 能 源 車 規 劃 已 在 多 處 主 要 城 市 試 點, 並 於 去 年 獲 得 政 府 補 助 之 科 專 專 案 ( 延 距 型 電 動 UV 開 發 計 畫 之 電 能 管 理 系 統 ) 正 逐 步 實 踐 ; 相 關 電 源 轉 換 方 案 之 關 鍵 零 組 件 與 設 備 亦 獲 得 數 家 國 際 大 廠 主 動 洽 談 合 作, 並 有 多 個 產 品 已 安 裝 於 電 動 車 上, 正 在 進 行 實 測 配 合 中 國 大 陸 公 佈 的 最 新 充 電 椿 標 準, 積 極 開 拓 電 動 車 車 用 充 電 裝 置, 包 含 車 載 電 子 充 電 柱 等 周 邊 充 電 相 關 設 備 電 源, 未 來 更 將 朝 向 儲 能 電 力 系 統 展 開 業 務 推 展, 這 些 綠 能 產 品 都 將 會 是 康 舒 後 續 成 長 動 能 經 營 環 境 及 發 展 策 略 在 全 球 經 濟 持 續 復 甦 的 情 況 下, 雖 然 有 部 分 因 素 限 制 整 體 發 展, 但 主 要 國 際 經 濟 研 究 機 構 仍 審 慎 樂 觀 看 待 一 O 五 年 的 發 展 另 一 方 面, 中 國 勞 動 人 力 缺 口 逐 年 增 加, 各 基 本 工 資 以 近 兩 位 數 比 率 增 加, 造 成 人 工 成 本 高 漲 的 壓 力, 預 期 今 年 在 中 國 勞 動 力 需 求 依 舊 是 必 須 要 面 對 的 課 題 之 一 提 供 完 整 的 解 決 方 案, 成 為 尖 端 環 保 能 源 的 最 佳 夥 伴 一 直 以 來 是 公 司 奉 為 圭 臬 的 經 營 方 針, 透 過 長 期 在 電 源 轉 換 上 的 設 計 能 力, 提 供 業 界 所 需 的 節 能 產 品 以 及 解 決 方 案 在 實 踐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同 時, 更 以 不 斷 的 創 新 提 升 營 運 績 效 以 及 獲 利 來 回 饋 股 東, 獲 得 社 會 以 及 業 界 的 認 可 對 於 產 品 的 研 發, 持 續 投 入 創 新 元 素 在 雲 與 端 的 產 品, 朝 高 密 度 高 效 率 發 展, 同 時 亦 發 展 智 慧 電 網 的 基 礎 設 備 與 平 台, 以 期 將 智 慧 電 網 經 驗 應 用 在 世 界 各 地 除 此 之 外, 亦 積 極 佈 局 在 綠 色 能 源 LED 照 明 醫 療 照 護 及 電 動 車 車 用 與 周 邊 充 電 相 關 設 備 電 源 等 未 來 性 產 品, 以 期 成 為 電 源 產 業 中 之 創 新 領 導 廠 商 同 時, 關 注 市 場 的 趨 勢 與 客 戶 動 態, 傾 聽 客 戶 的 聲 音 並 與 客 戶 一 同 建 立 品 牌 價 值, 成 為 不 可 或 缺 的 最 佳 夥 伴 一 O 四 年 康 舒 榮 獲 證 交 所 第 一 屆 公 司 治 理 前 5% 之 標 竿 企 業 及 第 十 二 屆 資 訊 揭 露 評 鑑 最 高 等 級 A++ 評 等, 另 由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永 續 能 源 研 究 基 金 會 所 舉 辦 的 2015 年 台 灣 企 業 永 續 報 告 獎, 今 年 康 舒 科 技 首 度 以 綠 能 永 續 為 CSR 主 軸 參 賽, 並 榮 獲 台 灣 企 業 永 續 績 效 類 供 應 鏈 管 理 獎 及 台 灣 企 業 永 續 報 告 獎 - 電 子 資 訊 製 造 業 銀 獎 等 2 大 獎 項, 另 康 舒 科 技 更 以 CSR 新 進 企 業 之 姿, 一 舉 獲 得 了 2015 天 下 企 業 公 民 獎 大 型 企 業 組 第 15 名 另 在 2015 年 康 舒 科 技 淡 水 廠 於 EICC 5.0 版 查 驗 榮 獲 滿 分, 因 此 獲 得 EICC 聯 盟 頒 獎 表 彰, 更 有 多 家 合 作 客 戶 來 函 表 達 對 於 康 舒 落 實 EICC 準 則 的 用 心 與 肯 定 - 2 -
7 一 O 五 年 營 運 展 望 歐 美 與 新 興 市 場 的 經 濟 發 展 逐 漸 趨 於 正 面 康 舒 今 年 電 源 產 品 預 計 銷 售 目 標 訂 為 73,441 千 台, 抱 持 樂 觀 的 態 度 以 及 嚴 謹 的 內 部 作 業 面 對 雖 然 面 臨 全 球 市 場 快 速 的 轉 換 以 及 強 大 競 爭 的 壓 力, 康 舒 仍 堅 持 以 創 新 和 諧 超 越 為 出 發 點, 在 大 環 境 下 思 索 企 業 所 提 供 的 價 值, 藉 由 核 心 能 力 開 創 差 異 化 的 優 勢, 加 上 新 能 源 產 品 的 衝 刺, 康 舒 全 速 朝 向 智 慧 綠 能 的 方 向 邁 進 謹 祝 各 位 股 東 身 體 健 康 萬 事 如 意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許 勝 雄 經 理 人 : 高 青 山 會 計 主 管 : 葉 金 卯 - 3 -
8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70 年 7 月 29 日 二 公 司 沿 革 : 民 國 103 年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獲 Lenovo 客 戶 頒 贈 PCG Quality Award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EMC 客 戶 頒 贈 Blue Sky Award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臺 北 市 政 府 勞 動 局 2014 第 四 屆 幸 福 企 業 獎 二 顆 星 幸 福 企 業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2014 第 十 屆 PCDIY! 玩 家 票 選 品 牌 大 賞 - 電 源 供 應 器 最 佳 品 牌 103 年 底 公 司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52.2 億 元 民 國 104 年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第 十 二 屆 上 市 櫃 公 司 資 訊 揭 露 評 鑑 最 高 等 級 A++ 評 等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上 市 櫃 公 司 第 一 屆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優 異 成 績, 評 鑑 結 果 列 為 前 百 分 之 五 之 公 司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海 康 威 視 客 戶 頒 贈 最 佳 質 量 獎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曙 光 客 戶 頒 贈 最 佳 質 量 獎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LENOVO 客 戶 頒 贈 Perfect Quality Award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PACE 客 戶 頒 贈 Preeminent Quality Supplier Award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HP 客 戶 頒 贈 2015 PPS Power HPSS Supplier Award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永 續 能 源 研 究 基 金 會 頒 發 台 灣 企 業 永 續 績 效 類 供 應 鏈 管 理 獎 及 台 灣 企 業 永 續 報 告 獎 - 電 子 資 訊 製 造 業 銀 獎 - 4 -
9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天 下 雜 誌 2015 年 天 下 企 業 公 民 獎 大 型 企 業 組 第 15 名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新 北 市 政 府 環 境 教 育 獎 民 營 事 業 組 特 優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臺 北 市 政 府 企 業 足 超 額 進 用 身 心 障 礙 者 認 證 標 章 - 最 佳 麻 吉 獎 104 年 底 公 司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51.8 億 元 民 國 105 年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泰 金 寶 客 戶 頒 贈 最 佳 供 應 商 獎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Wistron 客 戶 頒 贈 CWIS-III 電 源 類 2015 年 度 最 佳 品 質 供 應 商 獎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榮 獲 2015 鵬 達 金 盃 第 六 屆 大 華 區 電 子 變 壓 器 電 感 器 電 源 適 配 器 行 業 年 度 評 選 2014 ~ 2015 年 度 電 源 適 配 器 行 業 10 強 優 秀 供 應 商 獎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51.7 億 元 - 5 -
10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 ( 一 ) 組 織 結 構 : 股 東 會 監 察 人 董 事 會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稽 核 室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總 經 理 室 經 營 管 理 室 海 外 中 心 法 務 室 前 瞻 技 術 研 發 中 心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室 電 源 事 業 本 部 電 源 技 術 發 展 本 部 品 保 中 心 行 政 管 理 本 部 財 務 本 部 ( 二 ) 各 主 要 部 門 所 營 業 務 : 部 門 主 要 職 責 檢 討 評 估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稽 核 室 建 立 與 修 訂 內 部 稽 核 制 度, 發 揮 預 警 功 能 定 期 執 行 公 司 內 各 項 管 理 制 度 運 作 之 稽 核 綜 理 協 調 全 公 司 各 項 業 務 及 各 部 門 業 務 工 作 之 執 行 總 經 理 室 督 導 公 司 未 來 發 展 及 經 營 目 標 之 執 行 執 行 全 公 司 專 案 計 畫 之 推 動 與 整 合 執 行 公 司 相 關 投 資 評 估 與 管 理 年 度 工 作 目 標 之 統 籌 擬 定 經 營 管 理 室 綜 理 公 司 各 企 劃 之 擬 定 評 估 與 推 行 協 調 各 部 門 業 務 工 作 及 相 關 制 度 之 規 劃 訂 定 公 司 未 來 發 展 及 經 營 目 標 並 督 導 執 行 海 外 中 心 拓 展 公 司 海 外 業 務 海 外 客 戶 服 務 中 心 與 RMA Center 法 務 室 專 利 申 請 智 慧 財 產 權 管 理 及 法 務 相 關 事 宜 - 6 -
11 部 門 前 瞻 技 術 研 發 中 心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室 電 源 事 業 本 部 電 源 技 術 發 展 本 部 品 保 中 心 行 政 管 理 本 部 財 務 本 部 主 要 職 責 負 責 智 慧 電 網 相 關 網 路 管 理 與 通 訊 資 訊 軟 體 先 期 技 術 研 究 開 發 大 量 資 訊 處 理 平 台 技 術 負 責 企 業 能 源 管 理 與 資 料 處 理 分 析 技 術 研 究 開 發 雲 端 資 料 庫 整 合 與 應 用 技 術 規 劃 加 值 創 新 服 務 技 術 規 劃 督 導 與 實 施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衛 生 設 施 之 檢 討 與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釐 訂 職 業 災 害 防 止 計 劃 督 導 職 業 災 害 調 查 及 處 理 規 劃 勞 工 健 康 檢 查 並 實 施 健 康 管 理 負 責 各 類 型 電 子 產 品 模 組 設 備 等 之 電 源 產 品 銷 售 與 技 術 之 研 究 發 展 開 發 前 述 產 品 新 技 術 功 能 改 良 與 測 試 樣 品 製 作 維 護 修 改 安 規 認 可 零 件 承 認 技 術 支 援 與 品 質 維 護 等 評 估 及 審 核 未 來 產 品 之 定 位 及 市 場 趨 勢 之 掌 握 提 供 客 戶 服 務 整 合 研 發 作 業 系 統, 以 提 升 設 計 能 力 改 善 研 發 流 程 依 公 司 產 品 發 展 策 略, 進 行 新 電 路 新 技 術 之 先 期 研 發 評 估 及 審 核 各 項 創 新 專 利 技 術 之 提 案 申 請 提 供 產 品 相 關 技 術 支 援 與 諮 詢 等 擬 定 / 維 護 品 質 政 策 與 系 統 審 核 / 簽 訂 品 質 合 約 維 護 / 管 理 品 質 系 統 標 準 (ISO 等 ) 統 籌 / 管 理 GPMS(Green Product Management System) RoHS WEEE 擬 定 / 執 行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與 計 劃 管 理 客 戶 品 質 服 務 與 滿 意 度 規 劃 並 管 理 公 司 內 外 部 電 腦 網 路, 建 構 並 維 護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規 劃 公 司 人 才 招 募 員 工 發 展 薪 酬 管 理 留 任 與 退 休 等 人 力 資 源 相 關 作 業 規 劃 公 司 財 產 管 理 環 境 清 潔 及 維 護 一 般 事 務 採 購 及 管 理 工 廠 設 備 之 比 價 詢 價 等 作 業 規 劃 並 推 動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目 標 策 略 行 動 方 案, 以 及 管 理 系 統 等 各 項 運 作 執 行 全 公 司 之 經 營 分 析 年 度 工 作 目 標 執 行 檢 討 公 司 資 金 管 理 規 劃 與 執 行 處 理 公 司 會 計 事 務 及 編 製 管 理 報 表 供 決 策 分 析 處 理 租 稅 減 免 等 稅 務 相 關 業 務 處 理 公 司 股 務 相 關 作 業 管 理 客 戶 信 用 額 度 - 7 -
12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 職 稱 ( 一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 國 籍 或 註 冊 地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利 用 他 人 名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主 要 經 ( 學 ) 歷 中 華 3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名 譽 博 士 董 事 長 許 勝 雄 ,637, ,637, ,582, 民 國 年 金 寶 電 子 仁 寶 電 腦 董 事 長 中 華 3 3,558,222 3,558,222 成 功 大 學 水 利 工 程 學 系 董 事 高 青 山 民 國 年 ( 註 1) ( 註 1) 康 舒 科 技 總 經 理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代 表 人 : 沈 軾 榮 117,162, ,162, 中 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 美 國 南 加 州 大 學 MBA 董 事 民 國 代 表 人 : 年 WHITTIER 法 律 學 校 法 學 博 士 3, , , 沈 軾 榮 金 寶 電 子 董 事 總 經 理 中 華 3 法 國 巴 黎 大 學 經 濟 博 士 董 事 魏 啟 林 民 國 年 國 票 金 控 董 事 長 中 華 3 2,791,266 2,791,266 交 通 大 學 電 信 工 程 學 系 董 事 萬 建 國 民 國 年 ( 註 1) ( 註 1) 康 舒 科 技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中 華 3 1,164,089 1,084,089 美 國 東 北 大 學 資 訊 系 統 碩 士 董 事 張 久 利 , 民 國 年 ( 註 1) ( 註 1) 康 舒 科 技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獨 立 中 華 3 美 國 加 州 聖 塔 卡 拉 大 學 電 機 博 士 謝 其 嘉 , , 董 事 民 國 年 台 揚 科 技 董 事 長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大 學 政 治 學 博 士 獨 立 中 華 3 田 弘 茂 國 策 研 究 院 文 教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董 事 民 國 年 外 交 部 部 長 獨 立 中 華 3 美 國 南 加 州 大 學 碩 士 王 友 泉 董 事 民 國 年 環 友 電 子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中 華 3 臺 灣 大 學 國 際 企 業 研 究 所 碩 士 監 察 人 邱 平 和 , , , 民 國 年 金 寶 電 子 董 事 中 華 3 政 治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監 察 人 胡 世 芳 民 國 年 富 世 德 顧 問 企 業 董 事 長 中 華 3 日 本 早 稻 田 大 學 國 際 經 營 學 碩 士 監 察 人 許 介 立 ,300, ,300, 民 國 年 金 寶 電 子 董 事 註 1: 本 表 所 列 持 股 包 含 具 有 保 留 運 用 決 定 權 信 託 持 股 數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 註 2) 105 年 4 月 25 日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董 事 監 察 人 沈 軾 榮 許 介 立 翁 婿 父 子 ( 註 2) 無 無 無 ( 註 2) 董 事 長 監 察 人 許 勝 雄 許 介 立 翁 婿 姻 親 ( 註 2) 無 無 無 ( 註 2) 無 無 無 ( 註 2) 無 無 無 ( 註 2) 無 無 無 ( 註 2) 無 無 無 ( 註 2) 無 無 無 ( 註 2) 無 無 無 ( 註 2) 無 無 無 ( 註 2) 董 事 長 董 事 許 勝 雄 沈 軾 榮 父 子 姻 親
13 註 2: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 職 稱 姓 名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職 務 為 董 事 長 仁 寶 企 業 管 理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仁 寶 光 電 科 技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仁 寶 投 資 ( 四 川 ) 有 限 公 司 仁 寶 投 資 ( 江 蘇 ) 有 限 公 司 仁 寶 信 息 技 術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仁 寶 信 息 研 發 ( 南 京 ) 有 限 公 司 仁 寶 視 訊 電 子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仁 寶 資 訊 工 業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仁 寶 電 子 科 技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仁 寶 電 腦 ( 重 慶 ) 有 限 公 司 仁 寶 電 腦 ( 成 都 ) 有 限 公 司 仁 寶 電 腦 工 業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仁 寶 電 腦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仁 寶 數 碼 科 技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台 亞 衛 星 通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弘 晉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弘 記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兆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吉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昆 山 柏 泰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金 寶 電 子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泰 金 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泰 金 寶 電 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團 法 人 中 國 生 產 力 中 心 詠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鎧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鯨 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鵬 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微 風 綜 合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職 務 為 常 務 董 事 台 灣 創 意 設 計 中 心 信 東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建 榮 工 業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職 務 為 董 事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Ascendant 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 Ltd. Big Chance International Co., Ltd. Billion Sea Holdings Limited Center Mind International Co., 董 事 長 許 勝 雄 Ltd. Compal Display Holding (HK) Limited Compal Electronics (Holding) Ltd. Compal 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Ltd. Compal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 Ltd. Compal International Holding (HK) Limited Compal International Ltd. Compal Rayonnant Holdings Ltd. Core Profit Holdings Limited Flight Global Holding Inc. Forward International Ltd. Global Strategic Investment Inc. Goal Reach Enterprises Ltd. HengHao Holdings A Co., Ltd. HengHao Holdings B Co., Ltd. HengHao Trading Co., Ltd. High Shine Industrial Corp. Intelligent Universal Enterprise Ltd. Jenpal International Ltd. Just International Ltd. Kingbolt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 Kinpo International Ltd. Lipo Holding Co., Ltd. Prisco International Co., Ltd. Prospect Forture Group Ltd. Ranashe International Ltd. Smart International Trading Ltd. 仁 寶 系 統 貿 易 ( 昆 山 ) 有 限 公 司 冠 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泰 金 寶 光 電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泰 金 寶 科 技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泰 金 寶 電 通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開 發 國 際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團 法 人 台 北 經 營 管 理 研 究 基 金 會 其 他 台 灣 區 電 機 電 子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會 策 顧 問 中 華 民 國 全 國 工 業 總 會 理 事 長 財 團 法 人 海 峽 交 流 基 金 會 副 董 事 長 華 聚 產 業 共 同 標 準 推 動 基 金 會 副 董 事 長 臺 北 市 進 出 口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榮 譽 理 事 長 金 仁 寶 管 理 服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 9 -
14 職 稱 姓 名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職 務 為 董 事 長 AcBel Polytech (Philippines) Inc.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東 莞 康 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重 慶 市 銅 梁 區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重 慶 滬 華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職 務 為 董 事 AcBel Polytech (Malaysia) Sdn. Bhd.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AcBel Polytech (UK) Limited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高 青 山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CK Holdings Inc. CSA Holdings Inc.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Target Gain Corporation AcBel Polytech Japan Inc. AcBel Polytech (SAMOA) Investment Inc. 康 舒 通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永 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AcBel (USA) Polytech Inc. 董 事 兼 總 經 理 金 仁 寶 管 理 服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董 事 長 : Cal Comp (Malaysia) Sdn. Bhd. Cal-Comp Electronics de Mexico Co. SA de CV Cal-Comp Precision (Singapore) Ltd. Cal-Comp Technology (Philippines), Inc. Kinpo Electronics (Philippines), Inc. XYZprinting Japan, Inc. 東 莞 凱 寶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金 寶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泰 金 寶 精 密 塑 膠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泰 金 寶 精 密 塑 膠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凱 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Ascendant 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 Ltd. Cal-comp Holding (Brasil) S.A Cal-comp Industria De Semicondutores S.A. Cal-Comp Precision (Malaysia) Sdn. Bhd. Cal-Comp Precision (Thailand) Limited Kingbolt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 Kinpo International 金 寶 電 子 Ltd.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XYZprinting Netherlands, B.V. 工 業 股 份 XYZprinting, Inc.(Samoa) XYZprinting (Thailand) Co. Ltd. 仁 寶 電 董 事 有 限 公 司 腦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吉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東 琳 精 密 股 份 有 限 代 表 人 : 公 司 金 仁 寶 管 理 服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沈 軾 榮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 三 緯 ( 蘇 州 ) 立 體 打 印 有 限 公 司 三 緯 國 際 立 體 列 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泰 金 寶 光 電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泰 金 寶 科 技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泰 金 寶 電 通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裕 發 精 密 塑 膠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總 經 理 : Cal-Comp Electronics (USA) Co., Ltd. Cal-Comp USA (San Diego) Co., Ltd. XYZprinting, Inc.(U.S.A) 金 寶 電 子 ( 中 國 ) 有 限 公 司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泰 金 寶 電 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Cal-Comp Electronics (Thailand) Public Co., Ltd. 副 董 事 長 PChome (Thailand) Co.,Ltd 副 董 事 長 Cal-Comp USA (Indiana) Co., Ltd. 總 經 理
15 職 稱 姓 名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職 務 為 董 事 長 或 董 事 國 票 金 融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新 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義 隆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職 務 為 獨 立 董 事 信 邦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無 敵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塑 膠 工 業 股 董 事 魏 啟 林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羅 昇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無 敵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嘉 新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台 灣 塑 膠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審 計 委 員 會 及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國 產 實 業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信 邦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董 事 萬 建 國 董 事 張 久 利 獨 立 董 事 謝 其 嘉 職 務 為 董 事 AcBel Polytech (Malaysia) Sdn. Bhd.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AcBel Polytech (UK) Limited AcBel (USA) Polytech Inc.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CK Holdings Inc. CSA Holdings Inc.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AcBel Polytech (SAMOA) Investment Inc.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東 莞 康 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AcBel Polytech (Philippines) Inc. 董 事 兼 總 經 理 康 茂 照 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長 AcBel Polytech Japan Inc. 監 察 人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監 事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總 經 理 職 務 為 董 事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AcBel Polytech (UK) Limited AcBel (USA) Polytech Inc. AcBel Polytech Japan Inc. AcBel Polytech (SAMOA) Investment Inc.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AcBel Polytech (Malaysia) Sdn. Bhd.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東 莞 康 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總 經 理 職 務 為 董 事 長 台 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平 磊 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Jupiter Network Corp. 江 揚 科 技 ( 無 錫 ) 有 限 公 司 Welltop Technology Co., Ltd. 職 務 為 董 事 宏 捷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佰 鴻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能 元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維 揚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輝 光 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晶 鴻 光 電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合 成 橡 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亞 太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KOPIN CORP. KoBrite Corp. 其 他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群 創 光 電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16 職 稱 姓 名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召 集 人 台 灣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科 學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第 十 一 屆 監 事 會 召 集 人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田 弘 茂 王 友 泉 監 察 人 邱 平 和 監 察 人 胡 世 芳 監 察 人 許 介 立 中 興 保 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台 亞 衛 星 通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中 華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財 團 法 人 國 策 研 究 院 文 教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復 興 航 空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中 華 票 券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審 計 委 員 會 及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環 友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群 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永 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職 務 為 董 事 McTec Taiwan Ltd.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亞 衛 星 通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華 亞 國 際 會 議 展 覽 ( 股 ) 公 司 昆 山 華 亞 會 議 展 覽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職 務 為 監 察 人 或 監 事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東 莞 康 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康 茂 照 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冠 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富 世 德 顧 問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事 會 主 席 群 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職 務 為 董 事 坤 基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寶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建 榮 工 業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商 店 街 市 集 國 際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微 風 綜 合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誠 宇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網 路 家 庭 國 際 資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職 務 為 獨 立 董 事 協 益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華 邦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台 亞 衛 星 通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富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協 益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審 計 委 員 會 及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華 邦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為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5 年 4 月 25 日 仁 寶 電 腦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51% 吉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17% 南 山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89% 蔡 麗 珠 2.86% 沈 蔡 來 順 2.84% 沈 坤 照 2.07% 許 勝 雄 1.86% 鵬 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9% 合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2% 渣 打 託 管 凱 基 金 融 亞 洲 中 信 代 理 人 香 港 專 戶 1.44% 註 :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其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17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其 主 要 股 東 : 法 人 名 稱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 仁 寶 電 腦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吉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山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5 年 4 月 25 日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39% 大 通 託 管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中 央 銀 行 投 資 專 戶 2.26% 德 商 德 意 志 銀 行 台 北 分 行 受 託 保 管 第 一 日 本 信 託 銀 行 受 託 管 理 瀚 亞 投 資 亞 洲 大 洋 洲 高 股 息 股 票 母 基 金 投 資 專 戶 1.89% 渣 打 銀 行 託 管 美 國 之 GMO 新 興 市 場 基 金 專 戶 1.71% 渣 打 託 管 富 達 清 教 信 託 : 富 達 低 價 位 股 基 金 1.61% 花 旗 ( 台 灣 ) 商 業 銀 行 受 託 保 管 次 元 新 興 市 場 評 估 基 金 投 資 專 戶 1.56% 花 旗 ( 台 灣 ) 商 業 銀 行 受 託 保 管 新 加 坡 政 府 投 資 專 戶 1.56% 渣 打 託 管 梵 加 德 新 興 市 場 股 票 指 數 基 金 專 戶 1.50% 富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4% 匯 豐 銀 行 託 管 普 信 保 險 有 限 公 司 投 資 專 戶 1.37%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第 一 銀 行 受 潤 成 投 資 控 股 公 司 信 託 專 戶 76.46% 潤 成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16% 杜 英 宗 3.25% 潤 華 染 織 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28% 潤 泰 租 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15% 吉 品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11% 郭 文 德 0.11% 台 新 銀 行 受 託 南 山 人 壽 股 票 信 託 財 產 專 戶 0.06% 寶 志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05% 寶 意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05% 寶 暉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05% 寶 煌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05% 鵬 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仁 寶 電 腦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公 司 合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許 介 立 41.52% 蔡 麗 珠 27.83% 許 詠 絮 12.50% 許 淳 琪 12.50% 許 黃 辛 2.83% 黃 許 月 霞 1.41% 許 月 珍 1.41% 註 :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其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18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具 專 業 知 識 及 獨 立 性 情 形 : 姓 名 條 件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相 關 科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上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之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 105 年 4 月 25 日 許 勝 雄 0 高 青 山 0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沈 軾 榮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家 數 0 魏 啟 林 3 萬 建 國 0 張 久 利 0 謝 其 嘉 1 田 弘 茂 2 王 友 泉 0 邱 平 和 0 胡 世 芳 0 許 介 立 2 註 : 各 董 事 監 察 人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之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 但 如 為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三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親 屬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但 依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第 七 條 履 行 職 權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不 在 此 限 (8) 未 與 其 他 董 事 間 具 有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9)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10)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27 條 規 定 以 政 府 法 人 或 其 代 表 人 當 選
19 ( 二 )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 職 稱 國 籍 姓 名 總 經 理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協 理 協 理 協 理 協 理 選 ( 就 ) 任 日 期 中 華 民 國 高 青 山 中 華 民 國 萬 建 國 中 華 民 國 張 久 利 中 華 民 國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3,558,222 ( 註 1) 2,791,266 ( 註 1) 1,084,089 ( 註 1) 持 股 比 率 (%)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主 要 經 ( 學 ) 歷 成 功 大 學 水 利 工 程 學 系 0 康 舒 科 技 總 經 理 交 通 大 學 電 信 工 程 學 系 0 康 舒 科 技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 美 國 東 北 大 學 資 訊 系 統 碩 士 0 康 舒 科 技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遠 東 工 專 機 械 工 程 系 惟 達 電 公 司 工 程 部 資 材 部 經 理 汪 合 肥 , 中 華 767,069 NEWPORT UNIVERSITY EMBA 張 建 民 民 國 ( 註 1) 三 菱 電 子 資 材 部 副 理 中 華 國 際 商 工 電 子 科 汪 建 秦 , 民 國 源 興 科 技 經 理 中 華 台 灣 工 業 技 術 學 院 電 子 系 王 明 捷 , 民 國 康 舒 科 技 協 理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國 際 企 業 管 理 研 究 中 華 蘇 奉 信 , 所 博 士 民 國 大 葉 大 學 助 理 教 授 台 康 資 訊 協 理 中 華 民 國 吳 禎 祐 , 輔 仁 大 學 電 子 工 程 學 系 聯 想 採 購 經 理 IBM 採 購 經 理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參 閱 第 10 頁 參 閱 第 11 頁 參 閱 第 11 頁 Power Station Holding Ltd. 董 事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總 經 理 重 慶 市 銅 梁 區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監 事 重 慶 滬 華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監 事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無 AcBel (USA) Polytech Inc. 協 理 AcBel Polytech (UK) Limited 協 理 無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東 莞 康 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無 105 年 4 月 25 日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20 職 稱 國 籍 姓 名 協 理 協 理 中 華 民 國 中 華 民 國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主 要 經 ( 學 ) 歷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蕭 秀 宇 , , University of Warwick LLM 0 康 舒 科 技 資 深 經 理 康 舒 科 技 發 言 Power Station Holding Ltd. 董 事 人 ComPuCollege School of Business 王 俊 輝 Accounting 無 康 舒 科 技 資 深 經 理 輔 仁 大 學 金 融 研 究 所 碩 士 群 益 證 券 企 劃 室 副 理 葉 金 卯 177, 無 財 務 主 管 中 華 會 計 民 國 主 管 註 1: 本 表 所 列 持 股 包 含 具 有 保 留 運 用 決 定 權 信 託 持 股 數 註 2:104 年 9 月 30 日 楊 俊 德 協 理 離 職 105 年 3 月 31 日 周 基 耀 協 理 退 休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21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 ( 一 ) 董 事 ( 含 獨 立 董 事 )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 1. 董 事 ( 含 獨 立 董 事 ) 之 酬 金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千 股 董 事 酬 金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A B C 及 D A B C D 有 無 員 工 認 股 取 得 限 制 等 四 項 總 額 E F 及 G 等 領 取 薪 資 獎 金 報 酬 退 職 業 務 執 行 退 職 退 休 金 員 工 酬 勞 權 憑 證 得 員 工 權 利 占 稅 後 純 益 七 項 總 額 占 稅 來 自 董 事 酬 勞 (C) 及 特 支 費 等 (A) 退 休 金 (B) 費 用 (D) (F) (G) 認 購 股 數 新 股 股 數 之 比 例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子 公 (E) 職 稱 姓 名 (H) (I)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內 外 轉 本 財 務 報 本 財 務 報 本 財 務 報 本 財 務 報 本 財 務 報 本 財 務 報 本 財 務 報 本 公 司 本 財 務 報 本 財 務 報 本 財 務 報 所 有 公 司 投 資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現 金 股 票 現 金 股 票 事 業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酬 金 董 事 長 許 勝 雄 董 事 高 青 山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董 事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沈 軾 榮 董 事 魏 啟 林 7,022 7, ,689 9,689 2,849 2, % 2.92% 30,684 30, , , % 8.95% 0 董 事 萬 建 國 董 事 張 久 利 獨 立 謝 其 嘉 董 事 獨 立 田 弘 茂 董 事 獨 立 王 友 泉 董 事 註 1:104 年 度 實 際 給 付 退 職 退 休 金 0 元 退 職 退 休 金 費 用 化 之 提 撥 數 928 千 元 註 2: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員 工 酬 勞 分 派 總 金 額 係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惟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之 員 工 酬 勞, 個 別 之 實 際 分 派 金 額 俟 配 發 基 準 日 重 新 議 定
22 酬 金 級 距 表 :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董 事 酬 金 級 距 低 於 2,000,000 元 董 事 姓 名 前 四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 前 七 項 酬 金 總 額 (A+B+C+D+E+F+G)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高 青 山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份 有 限 公 司 沈 軾 榮 萬 司 沈 軾 榮 魏 啟 林 謝 司 沈 軾 榮 魏 啟 林 謝 建 國 張 久 利 魏 啟 林 其 嘉 田 弘 茂 王 友 泉 其 嘉 田 弘 茂 王 友 泉 謝 其 嘉 田 弘 茂 王 友 泉 高 青 山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沈 軾 榮 萬 建 國 張 久 利 魏 啟 林 謝 其 嘉 田 弘 茂 王 友 泉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無 無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許 勝 雄 許 勝 雄 許 勝 雄 許 勝 雄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萬 建 國 張 久 利 萬 建 國 張 久 利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高 青 山 高 青 山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無 無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無 無 100,000,000 元 以 上 無 無 無 無 總 計 10 人 10 人 10 人 10 人 職 稱 2.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 姓 名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酬 金 報 酬 (A) 酬 勞 (B)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C) 財 務 報 告 內 財 務 報 告 內 本 公 司 本 所 有 公 司 所 有 公 司 公 司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A B 及 C 等 三 項 總 額 占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財 務 報 告 內 本 公 司 所 有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監 察 人 邱 平 和 監 察 人 胡 世 芳 監 察 人 許 介 立 中 華 開 發 工 業 銀 行 監 察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劉 澤 生 0 0 2,768 2, % 0.55% 0 註 :104 年 6 月 17 日 股 東 會 董 監 改 選, 中 華 開 發 工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劉 澤 生 ) 解 任, 許 介 立 新 任
23 2-1. 酬 金 級 距 表 :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監 察 人 酬 金 級 距 監 察 人 姓 名 前 三 項 酬 金 總 額 (A+B+C) 本 公 司 低 於 2,000,000 元 胡 世 芳 邱 平 和 許 介 立 中 華 開 發 工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劉 澤 生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100,000,000 元 以 上 無 無 總 計 5 人 5 人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胡 世 芳 邱 平 和 許 介 立 中 華 開 發 工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劉 澤 生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 薪 資 (A) 退 職 退 休 金 (B)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等 (C) 員 工 酬 勞 金 額 (D)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千 股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取 得 限 制 員 權 憑 證 工 權 利 新 股 數 額 股 數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職 稱 姓 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本 財 務 報 本 財 務 報 本 財 務 報 本 公 司 本 財 務 報 本 財 務 報 本 財 務 報 有 公 司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公 告 內 所 現 金 股 票 現 金 股 票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總 經 理 高 青 山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萬 建 國 20,424 22,234 1,248 1,248 13,913 13,913 9, , % 7.05%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張 久 利 副 總 經 理 汪 合 肥 註 1:104 年 度 實 際 給 付 退 職 退 休 金 0 元 退 職 退 休 金 費 用 化 之 提 撥 數 1,248 千 元 註 2: 員 工 酬 勞 分 派 總 金 額 係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惟 個 別 之 實 際 分 派 金 額 俟 配 發 基 準 日 重 新 議 定
24 3-1. 酬 金 級 距 表 :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級 距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低 於 2,000,000 元 無 無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 不 含 ) 汪 合 肥 汪 合 肥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 不 含 ) 萬 建 國 張 久 利 萬 建 國 張 久 利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 不 含 ) 高 青 山 高 青 山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無 無 100,000,000 元 以 上 無 無 總 計 4 人 4 人 經 理 人 4.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之 經 理 人 姓 名 及 分 派 情 形 : 105 年 5 月 9 日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職 稱 姓 名 職 稱 姓 名 股 票 金 額 現 金 金 額 總 計 (%) 總 經 理 高 青 山 協 理 王 明 捷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萬 建 國 協 理 蘇 奉 信 資 深 副 總 經 理 張 久 利 協 理 吳 禎 祐 副 總 經 理 汪 合 肥 協 理 蕭 秀 宇 協 理 張 建 民 協 理 王 俊 輝 協 理 汪 建 秦 財 務 會 計 主 管 葉 金 卯 註 : 員 工 酬 勞 分 派 總 金 額 係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惟 個 別 之 實 際 分 派 金 額 俟 配 發 基 準 日 重 新 議 定 0 11,749 11, %
25 ( 二 ) 公 司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應 揭 露 個 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 1. 最 近 二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曾 出 現 稅 後 虧 損 者, 應 揭 露 個 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但 最 近 年 度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已 產 生 稅 後 淨 利, 且 足 以 彌 補 累 積 虧 損 者, 不 在 此 限 : 無 此 情 形 2.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持 股 成 數 不 足 情 事 連 續 達 三 個 月 以 上 者, 應 揭 露 個 別 董 事 之 酬 金 ; 最 近 年 度 監 察 人 持 股 成 數 不 足 情 事 連 續 達 三 個 月 以 上 者, 應 揭 露 個 別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 無 此 情 形 3. 最 近 年 度 任 三 個 月 份 董 事 監 察 人 平 均 設 質 比 率 大 於 百 分 之 五 十 者, 應 揭 露 於 各 該 月 份 設 質 比 率 大 於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個 別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金 : 無 此 情 形 4. 全 體 董 事 監 察 人 領 取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金 占 稅 後 淨 利 超 過 百 分 之 二, 且 個 別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領 取 酬 金 超 過 新 臺 幣 一 千 五 百 萬 元 者, 應 揭 露 該 個 別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酬 金 : 無 此 情 形 ( 三 )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於 最 近 二 年 度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占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並 說 明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 1. 酬 金 占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 年 度 項 目 本 公 司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占 稅 後 純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益 之 比 例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103 年 度 82, % 84, % 104 年 度 68, % 70, % 註 :103 年 度 為 實 際 數 2.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第 二 十 一 條 二 十 六 條 辦 理 ;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係 依 該 職 位 於 同 業 市 場 中 的 薪 資 水 平 於 公 司 內 該 職 位 的 權 責 範 圍 以 及 其 對 公 司 營 運 目 標 的 貢 獻 度 給 付 酬 金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除 了 參 考 公 司 整
26 體 的 營 運 績 效, 亦 參 考 個 人 的 績 效 達 成 率 及 對 公 司 績 效 的 貢 獻 度, 而 給 予 合 理 之 報 酬 上 述 原 則 得 基 於 因 應 整 體 經 濟 及 產 業 景 氣 變 動 之 必 要, 並 考 量 公 司 未 來 發 展 需 求 獲 利 情 形 及 營 運 風 險, 於 適 當 時 機 調 整 四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 ( 一 )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會 開 會 7 次 (A), 董 事 監 察 人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 列 ) 席 委 託 出 席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 B ) 次 數 率 (%)(B/A) 備 註 董 事 長 許 勝 雄 % 連 任 董 事 高 青 山 % 連 任 董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事 份 有 限 公 司 % 連 任 代 表 人 : 沈 軾 榮 董 事 魏 啟 林 % 連 任 董 事 萬 建 國 % 連 任 董 事 張 久 利 % 連 任 獨 立 董 事 謝 其 嘉 % 連 任 獨 立 董 事 田 弘 茂 % 連 任 獨 立 董 事 王 友 泉 % 連 任 監 察 人 邱 平 和 6 不 適 用 86% 連 任 監 察 人 胡 世 芳 7 不 適 用 100% 連 任 監 察 人 許 介 立 4 不 適 用 80% 104 年 6 月 17 日 新 任, 應 列 席 5 次 中 華 開 發 工 業 銀 監 察 人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劉 澤 生 2 不 適 用 100% 104 年 6 月 17 日 解 任, 應 列 席 2 次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3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經 獨 立 董 事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之 董 事 會 議 決 事 項 : 無 此 情 形 二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104 年 5 月 5 日 ; 第 十 七 屆 第 十 八 次 議 案 內 容 :104 年 度 適 用 經 理 人 年 度 調 薪 本 案 高 青 山 董 事 萬 建 國 董 事 及 張 久 利 董 事, 分 別 擔 任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資 深 副 總 職 務 ; 依 公 司 法 206 條 及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規 定, 與 當 事 人 有 關 之 事 項,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 除 高 青 山 董 事 萬 建 國 董 事 及 張 久 利 董 事 為 迴 避
27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外, 經 主 席 徵 詢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議 案 內 容 : 發 行 103 年 度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本 案 高 青 山 董 事 萬 建 國 董 事 及 張 久 利 董 事, 分 別 擔 任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資 深 副 總 職 務 ; 依 公 司 法 206 條 及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規 定, 與 當 事 人 有 關 之 事 項,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 除 高 青 山 董 事 萬 建 國 董 事 及 張 久 利 董 事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外, 經 主 席 徵 詢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議 案 內 容 : 解 除 本 公 司 董 事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本 案 謝 其 嘉 獨 立 董 事, 說 明 新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 依 公 司 法 206 條 及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規 定, 與 當 事 人 有 關 之 事 項,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 除 謝 其 嘉 獨 立 董 事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外, 經 主 席 徵 詢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議 案 內 容 : 審 查 董 事 ( 含 獨 立 董 事 ) 及 監 察 人 候 選 人 名 單 本 案 許 勝 雄 董 事 長 及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沈 軾 榮 董 事, 分 別 擔 任 提 名 股 東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及 董 事 暨 總 經 理 ; 依 公 司 法 206 條 及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規 定, 與 當 事 人 有 關 之 事 項,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並 由 許 勝 雄 董 事 長 指 定 高 青 山 董 事 代 理 主 持 本 案 之 討 論 及 表 決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 許 勝 雄 董 事 長 依 法 迴 避 討 論 本 案, 由 高 青 山 董 事 擔 任 本 案 主 席, 除 許 勝 雄 董 事 長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外, 經 主 席 徵 詢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 本 次 董 事 會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沈 軾 榮 董 事 請 假 )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104 年 6 月 25 日 ; 第 十 八 屆 第 一 次 議 案 內 容 : 續 聘 任 高 青 山 先 生 為 總 經 理 本 案 高 青 山 董 事 係 本 案 之 當 事 人, 依 公 司 法 206 條 及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規 定, 與 當 事 人 有 關 之 事 項,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 除 高 青 山 董 事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外, 經 主 席 徵 詢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議 案 內 容 : 委 任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本 案 謝 其 嘉 獨 立 董 事 田 弘 茂 獨 立 董 事 及 王 友 泉 獨 立 董 事, 係 為 擬 委 任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 依 公 司 法 206 條 及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規 定, 與 當 事 人 有 關 之 事 項,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 除 謝 其 嘉 獨 立 董 事 田 弘 茂 獨 立 董 事 及 王 友 泉 獨 立 董 事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外, 經 主 席 徵 詢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28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104 年 8 月 6 日 ; 第 十 八 屆 第 二 次 議 案 內 容 :103 年 度 適 用 經 理 人 員 工 紅 利 分 配 本 案 高 青 山 董 事 萬 建 國 董 事 及 張 久 利 董 事, 分 別 擔 任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資 深 副 總 職 務 ; 依 公 司 法 206 條 及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規 定, 與 當 事 人 有 關 之 事 項,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 除 高 青 山 董 事 萬 建 國 董 事 及 張 久 利 董 事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外, 經 主 席 徵 詢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議 案 內 容 : 解 除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本 案 萬 建 國 董 事 說 明 新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 依 公 司 法 206 條 及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規 定, 與 當 事 人 有 關 之 事 項,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 除 萬 建 國 董 事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外, 經 主 席 徵 詢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104 年 12 月 23 日 ; 第 十 八 屆 第 五 次 議 案 內 容 :104 年 度 適 用 經 理 人 年 終 獎 金 分 配 本 案 高 青 山 董 事 萬 建 國 董 事 及 張 久 利 董 事, 分 別 擔 任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資 深 副 總 職 務 ; 依 公 司 法 206 條 及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規 定, 與 當 事 人 有 關 之 事 項,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 除 高 青 山 董 事 及 萬 建 國 董 事 為 迴 避 利 益 不 參 與 討 論 及 表 決 外, 經 主 席 徵 詢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 本 次 董 事 會 張 久 利 董 事 請 假 ) 三 當 年 度 及 最 近 年 度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之 目 標 與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 本 公 司 為 健 全 公 司 治 理, 協 助 董 事 會 評 估 與 核 定 董 事 監 事 與 經 理 人 之 薪 酬 水 準, 促 使 薪 酬 之 發 放 與 個 人 公 司 之 營 運 績 效 相 結 合, 以 達 薪 酬 發 放 之 合 理 性, 並 兼 具 吸 引 及 留 任 優 秀 人 才 之 目 的, 依 法 令 規 定 經 100 年 12 月 28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訂 定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第 二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股 東 常 會 改 選 後 隨 即 卸 任, 於 104 年 6 月 25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委 任 獨 立 董 事 謝 其 嘉 先 生 田 弘 茂 先 生 及 王 友 泉 先 生, 三 位 擔 任 本 公 司 第 三 屆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自 薪 酬 委 員 會 改 選 迄 今, 已 開 會 次 數 4 次, 運 作 情 形 順 暢 近 年 來 主 管 機 關 積 極 推 動 增 進 公 司 治 理 之 各 項 政 策, 為 配 合 主 管 機 關 政 策, 以 及 落 實 及 強 化 公 司 治 理, 本 公 司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獨 立 董 事 之 職 責 範 疇 規 則 關 係 企 業 相 互 間 財 務 業 務 相 關 規 範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及 誠 信 經 營 作 業 程 序 及 行 為 指 南, 提 請 103 年 12 月 30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後 執 行, 並 配 合 主 管 機 關 相 關 條 文 修 訂, 適 時 修 訂 本 公 司 相 關 規 章
29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均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規 定 辦 理 ; 為 提 升 資 訊 透 明 度, 本 公 司 於 董 事 會 召 開 後, 將 董 事 會 重 要 決 議 事 項 揭 露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及 本 公 司 網 站, 以 達 到 提 升 資 訊 透 明 度 之 要 求 本 公 司 一 向 秉 持 資 訊 公 開 透 明 之 原 則, 積 極 維 護 股 東 的 權 益, 有 關 公 司 治 理 相 關 之 規 章 辦 法 及 董 事 會 重 要 決 議, 請 參 考 公 司 網 站, 網 址 : ( 二 ) 審 計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或 監 察 人 參 與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 1. 審 計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 不 適 用 ( 本 公 司 未 設 置 審 計 委 員 會 ) 2. 監 察 人 參 與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會 開 會 7 次 (A),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實 際 列 席 實 際 列 席 率 職 稱 姓 名 備 註 次 數 (B) (%)(B/A) 監 察 人 邱 平 和 6 86% 連 任 監 察 人 胡 世 芳 7 100% 連 任 監 察 人 許 介 立 4 80% 104 年 6 月 17 日 新 任, 應 列 席 5 次 中 華 開 發 工 業 銀 行 監 察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100% 104 年 6 月 17 日 解 任, 應 列 席 2 次 代 表 人 : 劉 澤 生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監 察 人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 一 ) 監 察 人 與 公 司 之 員 工 及 股 東 溝 通 之 情 形 :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可 透 過 發 言 人 董 事 會 股 東 會 等 機 制 與 員 工 股 東 或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 二 ) 監 察 人 與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之 溝 通 之 情 形 : 稽 核 主 管 每 月 當 面 向 監 察 人 呈 核 稽 核 報 告, 讓 監 察 人 能 掌 握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執 行 狀 況 ; 每 年 至 少 安 排 一 次 由 會 計 師 親 自 列 席 監 察 人 會 議, 向 監 察 人 報 告 財 務 報 表 查 核 結 果 及 對 公 司 內 控 及 法 令 遵 循 之 建 議 二 監 察 人 列 席 董 事 會 陳 述 意 見 :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104 年 6 月 25 日 ; 第 十 八 屆 第 一 次 議 案 內 容 :104 年 1~5 月 營 業 報 告 胡 世 芳 監 察 人 發 言 : 股 東 會 時 出 席 股 東 發 言 提 出 股 利 分 派 率 提 高 落 地 執 行 力 問 題, 以 及 今 年 1~5 月 營 收 及 營 業 淨 利 皆 較 去 年 同 期 下 滑, 且 營 業 淨 利 衰 退 幅 度 大 於 營 收 衰 退 幅 度 等, 皆 需 經 營 團 隊 有 特 別 做 法, 以 調 整 營 運 策 略 突 破 困 境 ; 中 國 市 場 開 拓 已 過 摸 索 期, 必 須 全 力 衝 刺 ; 經 營 團 隊 並 可 於 董 事 會 提 出, 讓 董 監 事 能 共 同 協 助
30 另, 今 周 刊 近 期 報 導 同 業 近 年 來 成 長 所 採 策 略 及 做 法, 請 經 營 團 隊 研 讀 該 報 導, 參 考 同 業 成 功 改 革 經 驗 許 介 立 監 察 人 發 言 : 營 業 報 告 案 之 事 業 部 營 運 報 告 時, 請 增 加 書 面 資 料 以 輔 助 口 頭 說 明, 有 助 於 董 監 事 更 了 解 公 司 業 務 發 展 銷 售 及 獲 利 概 況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 不 適 用 ; 本 案 為 報 告 案 公 司 對 監 察 人 陳 述 意 見 之 處 理 : 本 公 司 將 依 胡 世 芳 監 察 人 及 許 介 立 監 察 人 所 提 之 建 議 進 行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104 年 8 月 6 日 ; 第 十 八 屆 第 二 次 議 案 內 容 :104 年 1~6 月 營 業 報 告 胡 世 芳 監 察 人 發 言 : 依 同 業 之 最 新 研 究 報 告, 觀 察 到 競 爭 對 手 在 大 環 境 不 理 想 狀 況 下, 仍 能 在 正 確 道 路 上 穩 定 成 長 建 議 公 司 可 再 取 得 外 資 研 究 報 告, 應 有 更 多 資 訊, 詳 細 分 析 以 做 為 經 營 團 隊 策 略 擬 定 之 參 考 ; 希 望 公 司 未 來 經 營 主 軸 及 策 略 要 能 聚 焦, 做 正 確 的 事 情, 朝 正 確 方 向 邁 進 許 介 立 監 察 人 發 言 : 公 司 下 半 年 在 巴 西 業 績 有 較 大 成 長, 因 巴 西 經 濟 展 望 不 佳, 建 議 公 司 未 來 對 訂 單 確 認 及 匯 率 風 險 要 謹 慎 因 應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 不 適 用 ; 本 案 為 報 告 案 公 司 對 監 察 人 陳 述 意 見 之 處 理 : 本 公 司 將 依 胡 世 芳 監 察 人 及 許 介 立 監 察 人 所 提 之 建 議 進 行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104 年 8 月 26 日 ; 第 十 八 屆 第 三 次 議 案 內 容 :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 買 回 目 的 : 維 護 公 司 信 用 及 股 東 權 益 ) 胡 世 芳 監 察 人 發 言 : 近 期 股 價 已 處 非 理 性 下 跌 階 段, 為 提 振 市 場 信 心, 建 議 以 減 資 為 目 的 之 第 一 階 段 可 增 加 買 回 數 量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及 公 司 對 監 察 人 陳 述 意 見 之 處 理 : 為 提 振 市 場 信 心, 謝 其 嘉 獨 立 董 事 提 修 正 案 將 增 加 預 定 買 回 數 量 由 20,000,000 股 增 加 至 30,000,000 股 ; 經 主 席 徵 詢 全 體 出 席 董 事 無 異 議 照 修 正 案 通 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104 年 12 月 23 日 ; 第 十 八 屆 第 五 次 議 案 內 容 :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執 行 情 形 報 告 胡 世 芳 監 察 人 發 言 : 建 議 明 年 起,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執 行 情 形 報 告 加 入 環 保 節 能 減 廢 相 關 數 據 報 告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 不 適 用 ; 本 案 為 報 告 案 公 司 對 監 察 人 陳 述 意 見 之 處 理 : 本 公 司 將 依 胡 世 芳 監 察 人 所 提 之 建 議 進 行
31 ( 三 )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及 其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評 估 項 目 一 公 司 是 否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訂 定 並 揭 露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二 公 司 股 權 結 構 及 股 東 權 益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內 部 作 業 程 序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疑 義 糾 紛 及 訴 訟 事 宜, 並 依 程 序 實 施? ( 二 ) 公 司 是 否 掌 握 實 際 控 制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主 要 股 東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 三 )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執 行 與 關 係 企 業 間 之 風 險 控 管 及 防 火 牆 機 制? ( 四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內 部 規 範, 禁 止 公 司 內 部 人 利 用 市 場 上 未 公 開 資 訊 買 賣 有 價 證 券? 三 董 事 會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一 ) 董 事 會 是 否 就 成 員 組 成 擬 訂 多 元 化 方 針 及 落 實 執 行?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本 公 司 已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並 依 最 新 法 令 修 訂, 業 經 104 年 12 月 23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同 時 揭 露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及 本 公 司 網 站 (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一 ) 本 公 司 已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 一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設 有 發 言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處 理 股 東 建 則 規 定 議 疑 義 糾 紛 及 訴 訟 事 宜 ( 二 ) 本 公 司 藉 由 與 主 要 股 東 互 動, 能 隨 時 掌 握 實 際 控 制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主 要 股 東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 二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三 ) 本 公 司 與 關 係 企 業 係 為 獨 立 ( 三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運 作, 各 公 司 有 其 相 關 之 內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部 控 制 制 度 遵 行 則 規 定 ( 四 ) 本 公 司 於 98 年 12 月 30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訂 定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作 業 程 序 ; 並 將 上 述 規 章 呈 送 董 監 事, 且 公 告 於 公 司 內 部 網 路 公 佈 欄 及 公 司 網 站 ( 供 所 有 員 工 或 經 理 人 查 詢 ( 一 ) 本 公 司 已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制 定 董 事 會 成 員 組 成 應 注 重 性 別 平 等, 並 普 遍 具 備 執 行 職 務 所 必 須 之 知 識 技 能 及 素 養, 以 達 到 公 司 治 理 之 理 想 目 標 ( 四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一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32 評 估 項 目 ( 二 ) 公 司 除 依 法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及 審 計 委 員 會 外, 是 否 自 願 設 置 其 他 各 類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 三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及 其 評 估 方 式, 每 年 並 定 期 進 行 績 效 評 估? ( 四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評 估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 二 ) 本 公 司 已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另 為 落 實 永 續 管 理 及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主 動 設 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委 員 會, 並 由 總 經 理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委 員 會 主 要 任 務 為 隨 時 掌 握 環 境 經 濟 社 會 各 面 向 指 標, 推 動 各 項 行 動 方 案, 以 善 盡 企 業 應 盡 之 責 任 與 義 務, 期 望 成 為 永 續 發 展 之 綠 色 典 範 企 業, 相 關 資 訊 揭 露 於 企 業 責 任 報 告 書 中 並 公 布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及 本 公 司 網 站 ( ( 三 ) 本 公 司 目 前 尚 未 訂 定 相 關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 四 ) 本 公 司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第 29 條 規 定, 選 擇 專 業 負 責 且 具 獨 立 性 之 簽 證 會 計 師, 定 期 對 公 司 之 財 務 狀 況 及 內 部 控 制 實 施 查 核 本 公 司 每 年 定 期 ( 至 少 一 年 一 次 ) 評 估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及 適 任 性, 評 估 方 式 係 參 酌 會 計 師 法 第 47 條 及 會 計 師 職 業 道 德 規 範 第 10 號 公 報 訂 定 之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及 適 任 性 評 估 表 其 評 估 項 目 包 含 與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人 員 無 配 偶 直 系 血 親 直 系 姻 親 或 二 親 等 內 關 係, 以 及 未 兼 本 公 司 或 關 係 企 業 經 常 工 作 支 領 固 定 薪 給. 等, 共 計 15 個 項 目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二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三 ) 本 公 司 目 前 尚 未 訂 定 董 事 會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及 評 估 方 式, 後 續 將 審 慎 評 估 後 制 定 ( 四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33 評 估 項 目 四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管 道, 及 於 公 司 網 站 設 置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並 妥 適 回 應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關 切 之 重 要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議 題? 五 公 司 是 否 委 任 專 業 股 務 代 辦 機 構 辦 理 股 東 會 事 務?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另, 由 簽 證 會 計 師 出 具 超 然 獨 立 聲 明 書, 聲 明 符 合 中 華 民 國 職 業 道 德 規 範 公 報 第 10 號 正 直 公 正 客 觀 及 獨 立 性 之 規 定 其 聲 明 內 容 包 含 無 與 康 舒 科 技 及 其 關 係 人 間 有 直 接 或 重 大 間 接 財 務 利 益 而 影 響 獨 立 性 之 情 形 未 擔 任 康 舒 科 技 及 其 關 係 人 之 董 監 事 或 其 他 直 接 並 可 影 響 審 計 案 件 之 職 務 等 影 響 獨 立 超 然 之 情 形 本 公 司 將 簽 證 會 計 師 之 獨 立 性 及 適 任 性 評 估 結 果 提 董 事 會 通 過 若 會 計 師 依 法 令 規 定 或 事 務 所 內 部 輪 替 而 異 動 時 亦 同 105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評 估 案, 業 經 105 年 2 月 24 日 第 十 八 屆 第 五 次 董 事 會 通 過 本 公 司 無 連 續 七 年 未 更 換 會 計 師 或 其 受 有 處 分 或 有 損 及 獨 立 性 之 情 事 發 生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重 視 利 害 關 係 人 ( 如 客 戶 供 應 商 一 般 民 眾 等 ) 的 權 利 及 意 見, 特 建 構 完 整 的 溝 通 平 台 並 公 告 週 知 ( 公 司 網 站 郵 件 宣 導 ), 透 過 相 關 權 責 部 門 與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進 行 及 時 有 效 及 順 暢 溝 通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資 訊, 公 告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 本 公 司 已 委 任 專 業 股 務 代 辦 機 構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代 理 部 辦 理 股 東 會 事 務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34 評 估 項 目 六 資 訊 公 開 ( 一 ) 公 司 是 否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資 訊? ( 二 ) 公 司 是 否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方 式 ( 如 架 設 英 文 網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法 人 說 明 會 過 程 放 置 公 司 網 站 等 )? 七 公 司 是 否 有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投 資 者 關 係 供 應 商 關 係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等 )? 八 公 司 是 否 有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或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之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報 告?( 若 有, 請 敍 明 其 董 事 會 意 見 自 評 或 委 外 評 鑑 結 果 主 要 缺 失 或 建 議 事 項 及 改 善 情 形 )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一 ) 本 公 司 網 址 : 提 供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資 訊, 並 指 定 專 責 單 位 負 責 維 護 資 料 之 更 新 ( 一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二 ) 本 公 司 已 依 規 定 設 有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且 落 實 執 行, 並 指 定 專 責 單 位 負 責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 另 本 公 司 不 定 期 召 開 法 人 說 明 會, 並 依 規 定 公 開 資 訊 本 公 司 自 99 年 起 發 行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以 符 合 國 際 趨 勢, 內 容 包 含 員 工 權 益 員 工 關 懷 以 及 投 資 人 客 戶 與 供 應 商 等 利 害 關 係 人 所 關 心 之 公 司 治 理 相 關 運 作 情 形, 並 揭 露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及 本 公 司 網 站 (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請 參 閱 附 註 之 說 明 ( 二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本 公 司 已 依 據 第 二 屆 公 司 治 理 本 公 司 目 前 尚 未 編 評 鑑 指 標 進 行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作 制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業, 並 輸 入 證 基 會 所 建 置 之 系 統 告 或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中 ; 惟 目 前 尚 未 編 制 公 司 治 理 自 機 構 之 公 司 治 理 評 評 報 告, 亦 未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鑑 報 告, 後 續 將 審 慎 編 制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報 告 評 估 及 規 劃 附 註 :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投 資 者 關 係 供 應 商 關 係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35 情 形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等 ):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均 堅 持 以 和 諧 誠 信 之 經 營 理 念, 落 實 尊 重 人 權 的 基 本 精 神, 將 員 工 視 為 一 家 人, 並 用 心 照 顧 每 位 同 仁 在 工 作 環 境 生 涯 發 展 及 家 庭 照 護 的 各 項 需 求 這 項 用 心 透 過 公 司 各 項 員 工 關 係 專 案 達 成 目 標, 如 : 成 立 委 員 會 型 組 織 以 規 劃 員 工 福 利 事 項 舉 辦 各 式 團 康 活 動 促 進 員 工 情 誼 經 常 性 辦 理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並 鼓 勵 員 工 進 修 依 當 地 政 府 法 規 規 定, 為 員 工 如 實 投 保 各 項 社 會 保 險, 如 : 勞 工 退 休 金 提 撥 勞 工 保 險 醫 療 保 險 養 老 保 險 失 業 保 險 生 育 保 險 工 傷 保 險 等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尊 重 及 公 平 對 待 每 一 位 認 真 付 出 的 同 仁, 對 於 求 職 者 及 同 仁, 公 司 保 證 提 供 公 平 競 爭 的 機 會, 以 保 障 其 基 本 人 權 除 此, 公 司 內 部 建 構 各 式 溝 通 平 台, 透 過 多 元 暢 通 的 管 道, 建 立 友 善 關 懷 的 工 作 環 境, 配 合 不 定 期 的 員 工 訪 談, 關 心 員 工 在 職 場 家 庭 健 康 等 各 項 表 現, 並 給 予 必 要 之 協 助 或 解 決 投 資 者 關 係 : 本 公 司 透 過 充 份 揭 露 資 訊 使 投 資 人 了 解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並 透 過 股 東 會 及 發 言 人 與 投 資 者 溝 通 供 應 商 關 係 : 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依 平 等 互 惠 之 原 則, 以 夥 伴 關 係 來 管 理 供 應 商, 創 造 彼 此 雙 贏 之 局 面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 對 員 工 的 責 任 : 承 諾 善 待 員 工, 並 尊 重 其 人 格 尊 嚴, 建 立 安 全 衛 生 的 職 場 及 友 善 的 工 作 環 境 對 顧 客 的 責 任 : 提 供 安 全 高 品 質 的 產 品 及 完 整 而 正 確 的 產 品 資 訊, 並 對 顧 客 之 抱 怨 立 即 採 取 處 理 措 施 對 股 東 的 責 任 : 以 股 東 利 益 最 大 化 為 公 司 營 運 之 最 高 目 標
36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 本 公 司 目 前 未 訂 董 監 事 進 修 制 度, 目 前 配 合 實 際 業 務 需 要, 由 公 司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提 供 相 關 資 訊 及 舉 辦 研 討 會, 並 將 董 監 事 進 修 情 形 公 告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 本 公 司 董 監 事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進 修 情 形 如 下 : 進 職 稱 姓 名 就 任 進 修 修 主 辦 單 位 課 程 名 稱 日 期 日 期 時 數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公 司 治 理 藍 圖 及 企 業 社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會 責 任 願 景 3 董 事 魏 啟 林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法 鼓 山 人 文 社 會 心 藍 海 策 略 - 企 業 社 會 責 基 金 會 任 系 列 幸 福 企 業 密 碼 3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審 計 委 員 會 實 務 探 討 司 治 理 協 會 獨 立 謝 其 嘉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內 部 人 操 董 事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縱 市 場 行 為 之 規 範 與 實 3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務 案 例 解 說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公 司 與 董 監 事 在 證 券 交 司 治 理 協 會 易 法 下 之 義 務 與 相 關 案 3 獨 立 例 解 析 田 弘 茂 董 事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上 市 公 司 企 業 倫 理 領 袖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論 壇 3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上 市 櫃 公 司 董 監 事 論 壇 - 獨 立 王 友 泉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企 業 誠 信 風 險 控 管 與 社 董 事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會 責 任 新 視 界 座 談 會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上 市 公 司 內 部 人 股 權 交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易 法 律 遵 循 宣 導 說 明 會 3 監 察 人 胡 世 芳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105 年 度 公 司 治 理 論 壇 國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系 列 - 內 線 交 易 與 企 業 3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社 會 責 任 座 談 會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所 訂 定 之 內 部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採 取 事 先 防 範 措 施 的 原 則, 建 立 內 部 的 風 險 管 理 程 序, 由 責 任 單 位 針 對 可 能 危 害 公 司 營 運 之 風 險, 諸 如 : 策 略 風 險 財 務 風 險 作 業 風 險 及 危 害 風 險 或 其 他 可 能 影 響 公 司 日 常 運 營 之 可 能 性 危 害, 依 循 辨 識 評 估 處 理 及 監 控 的 步 驟 進 行 風 險 管 理, 並 適 當 將 風 險 降 至 對 低, 如 : 對 設 備 廠 房 進 行 保 險 措 施, 對 產 品 運 輸 進 行 保 險 措 施 等 等, 將 可 能 危 害 公 司 本 身 運 作 的 危 險 性 降 至 最 低 同 時, 由 各 主 要 單 位 最 高 主 管 指 派 代 表 而 成 立 的 風 險 管 理 組 織, 負 責 審 核 責 任 單 位 提 出 之 風 險 處 理 計 畫 追 蹤 風 險 處 理 計 畫 執 行 成 效, 並 定 期 就 風 險
37 管 理 執 行 結 果 召 開 會 議 檢 討 茲 將 本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實 務 擇 要 說 明 於 後 : 1.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 為 達 成 本 公 司 的 策 略 目 標 及 永 續 經 營 方 針, 對 風 險 管 理 的 指 導 性 原 則 說 明 對 本 公 司 可 能 面 臨 的 風 險 事 先 進 行 辨 識 及 分 析, 然 後 採 取 預 先 的 控 制 措 施 及 持 續 監 控 與 改 善 程 序, 以 儘 量 降 低 潛 在 風 險 發 生 的 可 能 性 及 對 將 影 響 降 至 最 小 2. 風 險 管 理 程 序 : 依 據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建 立, 以 可 接 受 的 成 本, 對 可 能 影 響 本 公 司 達 成 目 標 的 潛 在 風 險 進 行 辨 識 評 估 處 理 及 監 控 的 過 程, 並 定 期 追 蹤 及 納 入 各 單 位 日 常 作 業 3. 風 險 管 理 之 組 織 架 構 : 為 整 合 本 公 司 各 種 風 險 控 制 機 制 為 更 系 統 化 與 一 致 性 運 作 的 需 要, 本 公 司 成 立 風 險 管 理 組 織, 由 總 經 理 擔 任 主 任 委 員, 統 籌 指 揮 風 險 管 理 計 劃 推 動 及 運 作, 其 下 設 有 各 權 責 單 位, 負 責 推 動 各 項 業 務 風 險 管 理 例 如 : 稽 核 : 依 據 內 控 制 度 及 稽 核 計 畫 對 各 作 業 或 流 程 中 存 在 或 潛 在 的 風 險 進 行 稽 核, 並 依 查 核 結 果 提 報 董 事 會 及 經 營 階 層 財 務 : 負 責 財 務 調 度 及 資 金 有 效 使 用, 亦 藉 由 稅 務 規 劃 客 戶 信 用 風 險 管 控 等 機 制 以 降 低 公 司 財 務 風 險 發 生 的 機 率 資 訊 : 負 責 資 訊 網 路 系 統 的 安 全 管 控 與 維 護, 同 時 規 劃 公 司 重 要 資 訊 資 產 的 異 地 備 援 機 制, 以 降 低 營 運 風 險 發 生 的 衝 擊 法 務 : 負 責 審 核 各 種 契 約 及 智 財 權 申 請, 並 處 理 法 律 糾 紛 或 訴 訟, 以 降 低 公 司 營 運 的 法 務 風 險 4. 風 險 事 項 之 分 析 與 評 估 : 請 參 閱 年 報 226~230 頁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對 於 客 戶 均 採 公 平 誠 信 對 待, 針 對 客 戶 抱 怨 事 件, 妥 善 判 別 問 題 所 在 及 責 任 歸 屬, 以 確 保 對 客 戶 提 供 最 佳 服 務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向 國 泰 世 紀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保 500 萬 美 金
38 身 份 別 ( 四 )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組 成 職 責 及 運 作 情 形 : 姓 名 條 件 1.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資 料 :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相 關 科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上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須 之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 年 4 月 25 日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家 數 獨 謝 其 嘉 1 立 田 弘 茂 1 董 事 王 友 泉 0 註 : 各 成 員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但 如 為 公 司 或 其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三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親 屬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8)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備 註
39 2.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 (1) 本 公 司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計 3 人 (2) 本 屆 委 員 任 期 :104 年 6 月 25 日 至 107 年 6 月 16 日, 最 近 年 度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3 次 (A), 委 員 資 格 及 出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席 委 託 出 實 際 出 席 率 次 數 (B) 席 次 數 (%)(B/A) 備 註 召 集 人 謝 其 嘉 % 連 任 委 員 田 弘 茂 % 連 任 委 員 王 友 泉 % 連 任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董 事 會 不 採 納 或 修 正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 無 此 情 形 二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議 決 事 項, 成 員 有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 無 此 情 形 3.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職 責 : 本 公 司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職 責 如 下, 並 就 下 列 事 項 作 成 建 議, 提 交 董 事 會 討 論 (1) 定 期 檢 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組 織 規 程 並 提 出 修 正 建 議 (2) 訂 定 並 定 期 檢 討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績 效 評 估 與 薪 資 報 酬 之 政 策 制 度 標 準 與 結 構 (3) 定 期 評 估 並 訂 定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之 薪 資 報 酬 (4) 上 述 所 稱 之 薪 資 報 酬, 包 括 現 金 報 酬 認 股 權 分 紅 入 股 退 休 福 利 或 離 職 給 付 各 項 津 貼 及 其 他 具 有 實 質 獎 勵 之 措 施 (5)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履 行 前 項 職 權 時, 應 依 下 列 原 則 為 之 : (a) 確 保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符 合 相 關 法 令 並 足 以 吸 引 優 秀 人 才 (b)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之 績 效 評 估 及 薪 資 報 酬 應 參 考 同 業 通 常 水 準 支 給 情 形, 並 考 量 與 個 人 表 現 公 司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連 合 理 性 (c) 不 應 引 導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為 追 求 薪 資 報 酬 而 從 事 逾 越 公 司 風 險 胃 納 之 行 為 (d) 針 對 董 事 及 高 階 經 理 人 短 期 績 效 發 放 紅 利 之 比 例 及 部 分 變 動 薪 資 報 酬 支 付 時 間 應 考 量 行 業 特 性 及 公 司 業 務 性 質 予 以 決 定 (6) 子 公 司 之 董 事 及 經 理 人 薪 資 報 酬 事 項, 如 依 子 公 司 分 層 負 責 決 行 事 項 須 經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核 定 者, 應 先 經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提 出 建 議 後, 再 提 交 董 事 會 討 論
40 ( 五 )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情 形 : 評 估 項 目 一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以 及 檢 討 實 施 成 效? ( 二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舉 辦 社 會 責 任 教 育 訓 練? ( 三 ) 公 司 是 否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專 ( 兼 ) 職 單 位, 並 由 董 事 會 授 權 高 階 管 理 階 層 處 理, 及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處 理 情 形?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一 ) 公 司 已 明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建 ( 一 ) 符 合 上 市 上 立 相 關 管 理 系 統, 定 期 舉 辦 管 理 審 櫃 公 司 企 業 查 會 議 進 行 檢 討, 以 落 實 到 本 公 司 社 會 責 任 實 及 各 子 公 司 ; 並 將 推 動 計 畫 與 實 施 務 守 則 規 成 效, 透 過 定 期 出 版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定 書 及 公 司 網 站 揭 露 相 關 作 為 ( 二 ) 本 公 司 訂 有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及 員 工 從 業 道 德 守 則, 以 闡 明 本 公 司 對 各 級 主 管 及 員 工 之 期 望, 規 範 所 有 員 工 ( 包 含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應 遵 守 之 行 為 標 準 除 透 過 召 開 董 事 會 舉 辦 內 部 員 工 訓 練 課 程 或 於 電 子 郵 件 公 佈 欄 公 告, 宣 導 公 司 道 德 觀 念 企 業 倫 理 與 社 會 責 任 ; 並 向 供 應 商 如 實 傳 達 本 公 司 社 會 責 任 的 理 念 另 透 過 宣 導 訓 練 方 式 讓 供 應 商 齊 力 在 環 保 安 全 與 衛 生 等 議 題 共 同 努 力 以 提 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成 效 藉 由 供 應 商 管 理 及 稽 核 措 施, 確 保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有 效 性 ( 三 ) 本 公 司 設 有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推 行 委 員 會 並 由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室 執 行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管 理 體 系, 已 取 得 相 關 驗 證, 並 推 展 到 各 子 公 司 另 成 立 社 會 責 任 推 行 小 組 負 責 統 籌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社 會 責 任 推 動 業 務 ; 並 每 年 定 期 將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過 程 向 高 階 管 理 層 與 董 事 會 報 告 除 此 之 外, 亦 定 期 編 撰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並 經 公 正 第 三 方 稽 核 單 位 驗 證, 將 成 果 公 告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供 利 害 關 係 人 週 知 ; 本 年 度 公 司 無 任 何 違 反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情 事 發 生 ( 二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三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41 評 估 項 目 ( 四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合 理 薪 資 報 酬 政 策, 並 將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制 度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結 合, 及 設 立 明 確 有 效 之 獎 勵 與 懲 戒 制 度? 二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 一 ) 公 司 是 否 致 力 於 提 升 各 項 資 源 之 利 用 效 率, 並 使 用 對 環 境 負 荷 衝 擊 低 之 再 生 物 料? ( 二 ) 公 司 是 否 依 其 產 業 特 性 建 立 合 適 之 環 境 管 理 制 度? ( 三 ) 公 司 是 否 注 意 氣 候 變 遷 對 營 運 活 動 之 影 響, 並 執 行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制 定 公 司 節 能 減 碳 及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策 略?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 四 ) 本 公 司 定 期 進 行 薪 資 調 查, 依 市 場 趨 勢 擬 定 合 理 的 薪 酬, 確 保 公 司 薪 資 水 平 具 有 競 爭 力 本 公 司 結 合 企 業 發 展 目 標 與 責 任 政 策, 訂 有 明 確 之 績 效 考 核 與 獎 勵 懲 戒 制 度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四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一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致 力 研 發 製 造 ( 一 ) 符 合 上 市 上 綠 色 產 品, 以 從 源 頭 提 升 能 源 櫃 公 司 企 業 有 效 利 用 率, 並 採 用 環 保 綠 能 社 會 責 任 實 節 能 的 材 料 零 組 件 及 包 材 等, 使 務 守 則 規 用 於 產 品 的 設 計 與 製 造 此 外, 也 定 盡 力 主 導 客 戶 和 供 應 商 作 相 關 資 材 回 收 應 用, 並 且 推 展 節 能 工 業 減 廢 及 資 源 回 收, 積 極 參 與 和 推 動 環 境 保 護 行 動, 與 客 戶 供 應 商 社 區 等 利 害 關 係 人 共 同 攜 手 為 環 境 永 續 盡 份 心 力 ( 二 ) 本 公 司 已 建 立 ISO14001 管 理 制 度 做 為 環 境 維 護 及 管 控 機 制 並 通 過 認 證, 同 時 推 展 至 各 子 公 司 ; 且 制 定 節 能 減 碳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使 用 水 減 量 及 廢 棄 物 管 理 等 目 標 與 措 施, 落 實 公 司 保 護 環 境 之 政 策 ( 二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三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積 極 主 動 關 心 各 ( 三 ) 符 合 上 市 上 項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議 題 與 潮 流 趨 櫃 公 司 企 業 勢, 除 已 完 成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社 會 責 任 實 (ISO14064) 產 品 碳 足 跡 盤 查 務 守 則 規 (PAS2050) 產 品 水 足 跡 盤 查 能 定 源 管 理 系 統 (ISO50001) 及 改 用 節 能 高 效 率 設 備 外 另, 訂 定 年 度 各 項 降 低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降 低 水 資 源 耗 用 等 目 標 標 的 及 管 理 方 案, 善 盡 地 球 公 民 責 任, 為 全 球 氣 候 變 遷 盡 一 已 之 力, 達 到 企 業 永 續 的 目 的
42 評 估 項 目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 一 ) 公 司 是 否 依 照 相 關 法 規 及 國 際 人 權 公 約, 制 定 相 關 之 管 理 政 策 與 程 序? ( 二 ) 公 司 是 否 建 置 員 工 申 訴 機 制 及 管 道, 並 妥 適 處 理? ( 三 ) 公 司 是 否 提 供 員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並 對 員 工 定 期 實 施 安 全 與 健 康 教 育? ( 四 ) 公 司 是 否 建 立 員 工 定 期 溝 通 之 機 制, 並 以 合 理 方 式 通 知 對 員 工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之 營 運 變 動?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 一 ) 本 公 司 依 法 規 及 國 際 公 約 制 定 勞 工 政 策 及 相 關 程 序, 並 已 建 立 SA8000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管 理 系 統, 每 年 查 證 一 次, 以 保 障 員 工 合 法 權 益 是 否 遭 受 損 害 ; 亦 完 成 EICC 電 子 業 行 為 準 則 稽 核, 達 到 國 際 勞 工 作 業 環 境 標 準 合 理 勞 動 條 件 以 及 保 障 勞 工 基 本 人 權, 並 落 實 到 各 子 公 司 管 理 系 統 中 ( 二 ) 本 公 司 明 訂 員 工 申 訴 處 理 辦 法, 建 置 完 善 的 申 訴 機 制 及 管 道, 並 公 告 於 公 司 網 站, 透 過 員 工 宣 導 活 動, 讓 全 體 員 工 週 知 ; 所 有 申 訴 案 件 都 本 著 保 密 保 護 原 則 指 派 權 責 部 門 專 人 專 案 進 行 調 查 與 處 理, 確 保 當 事 人 權 益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一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二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三 ) 本 公 司 依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設 立 勞 ( 三 ) 符 合 上 市 上 工 安 全 衛 生 室, 每 季 定 期 召 開 勞 櫃 公 司 企 業 工 安 全 衛 生 會 議, 持 續 推 動 廠 內 各 社 會 責 任 實 項 與 環 安 衛 相 關 之 工 作, 落 實 作 業 務 守 則 規 環 境 安 全 與 衛 生 各 項 措 施, 並 取 得 定 OHSAS 認 證, 確 保 員 工 工 作 環 境 與 人 身 安 全 此 外,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均 有 設 置 保 健 室, 提 供 專 業 保 健 醫 療 諮 詢 服 務, 並 不 定 期 以 電 子 郵 件 宣 導, 或 與 醫 院 合 作 舉 辦 健 康 講 座 等 方 式 提 供 員 工 健 康 疾 病 預 防 等 資 訊, 增 進 員 工 保 健 知 識 ( 四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設 置 員 工 意 見 ( 四 ) 符 合 上 市 上 箱 申 訴 信 箱 及 專 線 電 話 櫃 公 司 企 業 等 管 道, 藉 由 宣 導 活 動 讓 員 工 週 社 會 責 任 實 知, 以 供 員 工 意 見 的 溝 通 或 申 訴 務 守 則 規 此 外, 公 司 與 員 工 亦 可 透 過 定 期 定 不 定 期 舉 辦 之 各 項 座 談 會 及 員 工 代 表 會 議, 將 公 司 營 運 方 針 與 員 工 意 見 進 行 充 分 交 流, 作 為 改 善 工 作 環 境 與 條 件 之 依 據
43 評 估 項 目 ( 五 ) 公 司 是 否 為 員 工 建 立 有 效 之 職 涯 能 力 發 展 培 訓 計 畫? ( 六 ) 公 司 是 否 就 研 發 採 購 生 產 作 業 及 服 務 流 程 等 制 定 相 關 保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政 策 及 申 訴 程 序? ( 七 ) 對 產 品 與 服 務 之 行 銷 及 標 示, 公 司 是 否 遵 循 相 關 法 規 及 國 際 準 則? ( 八 )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來 往 前, 是 否 評 估 供 應 商 過 去 有 無 影 響 環 境 與 社 會 之 紀 錄? ( 九 ) 公 司 與 其 主 要 供 應 商 之 契 約 是 否 包 含 供 應 商 如 涉 及 違 反 其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且 對 環 境 與 社 會 有 顯 著 影 響 時, 得 隨 時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之 條 款?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其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等 處 揭 露 具 攸 關 性 及 可 靠 性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 五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為 鼓 勵 員 工 自 我 能 力 提 升, 針 對 不 同 職 涯 能 力, 規 劃 符 合 員 工 的 各 項 訓 練 發 展 計 畫, 藉 此 提 升 專 業 管 理 能 力 與 績 效 表 現, 進 而 達 成 企 業 營 運 目 標 ( 六 ) 本 公 司 重 視 產 品 品 質 與 服 務 效 率, 從 研 發 到 生 產 與 服 務 流 程, 均 採 取 高 度 透 明 度, 並 提 供 客 戶 服 務 管 道, 設 置 專 責 部 門 負 責, 透 過 標 準 化 的 流 程, 以 防 止 產 品 或 服 務 損 及 客 戶 權 益 健 康 或 安 全 ( 七 ) 本 公 司 對 於 產 品 與 服 務 之 行 銷 及 標 示, 均 依 法 規 及 國 際 準 則, 以 負 責 任 的 態 度 行 事, 嚴 禁 有 任 何 破 壞 客 戶 信 任 或 損 及 客 戶 權 益 行 為 的 發 生 ( 八 ) 本 公 司 除 制 定 環 保 安 全 與 衛 生 相 關 規 範 要 求 供 應 商 配 合 遵 循 外, 與 其 交 易 往 來 之 前, 會 評 估 供 應 商 是 否 曾 有 影 響 環 境 與 社 會 的 紀 錄, 避 免 與 公 司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牴 觸 者 進 行 交 易 ( 九 ) 本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共 同 承 諾 致 力 落 實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故 與 主 要 供 應 商 簽 訂 契 約 時, 其 內 容 包 含 了 供 應 商 如 涉 及 違 反 其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且 對 環 境 與 社 會 有 顯 著 影 響 時, 得 隨 時 終 止 或 解 除 契 約 之 條 款 ; 並 透 過 內 部 稽 核 作 業, 確 保 供 應 商 達 成 本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目 標 與 要 求 ( 一 ) 本 公 司 秉 持 誠 信 原 則, 於 公 司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如 實 揭 露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與 作 為, 且 指 定 社 會 責 任 推 行 小 組 負 責 維 護 資 料 之 更 新, 將 公 正 第 三 方 查 驗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如 : 政 策 制 度 公 司 治 理 員 工 福 利 環 境 保 護 安 全 衛 生 社 會 公 益 等 等 永 續 議 題 揭 露 讓 相 關 利 害 關 係 人 週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五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六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七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八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九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 一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44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評 估 項 目 是 否 摘 要 說 明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知 另,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公 告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管 道 與 方 式, 方 便 即 時 回 饋 各 項 關 注 議 題 本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暨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網 址 :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係 依 據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訂 定, 經 103 年 12 月 30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最 近 一 次 修 訂 日 為 104 年 12 月 23 日, 主 要 係 因 主 管 機 關 於 103 年 11 月 7 日 發 布 相 關 條 文 修 訂, 本 公 司 配 合 修 訂 之, 並 提 請 104 年 12 月 23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後 執 行 本 公 司 依 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之 精 神 運 作 及 執 行 相 關 作 業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本 公 司 依 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之 精 神 運 作 及 執 行 相 關 作 業 ; 並 依 據 國 際 通 用 之 報 告 書 編 制 指 引 (GRI G4),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揭 露 公 司 相 關 作 為, 且 經 公 正 第 三 方 查 驗 通 過 透 過 建 置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暨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並 將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成 果 公 告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廣 為 與 相 關 利 害 關 係 人 進 行 溝 通 本 公 司 除 宣 導 教 育 所 屬 供 應 商 符 合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目 標 外, 並 積 極 參 與 客 戶 企 業 永 續 活 動, 以 期 達 成 客 戶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目 標 與 要 求, 造 就 企 業 永 續 的 經 營 方 針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如 下 : 1 環 境 保 護 : 本 公 司 持 續 不 斷 的 全 力 推 動 綠 色 企 業, 並 以 追 求 零 污 染 的 決 心, 營 造 健 康 舒 服 的 環 境 除 了 在 產 品 研 發 設 計 製 造 務 必 符 合 歐 盟 各 項 環 保 規 定 外, 並 全 力 研 發 節 能 產 品 本 公 司 及 所 屬 的 工 廠 都 已 通 過 了 ISO14001 IEQC 等 環 安 衛 相 關 國 際 驗 證, 以 達 成 綠 色 設 計 採 購 製 造 及 產 品 服 務 以 環 境 保 護 為 導 向 的 作 業 目 標 本 公 司 積 極 地 加 入 客 戶 所 推 動 的 環 境 保 護 計 劃, 如 溫 室 效 應 氣 體 (Green House Gases) 盤 查 計 劃, 自 我 評 估 GHG 及 減 量 活 動 等 的 環 境 保 護 活 動, 為 全 球 的 環 境 保 護 盡 一 份 心 力 召 開 供 應 商 大 會, 宣 導 教 育 供 應 商 瞭 解 環 境 保 護 能 源 永 續 在 內 的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等 項 目, 並 透 過 供 應 商 自 我 宣 告 與 實 地 稽 核 作 業, 確 保 供 應 商 落 實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各 項 目 在 企 業 內 部, 努 力 整 合 企 業 資 源, 透 過 開 發 節 能 產 品 與 推 行 節 能 方 案, 來 減 輕 地 球 環 境 的 負 擔, 並 提 供 員 工 與 節 能 相 關 的 訓 練 與 知 識, 希 望 由 公 司 員 工 帶 動 家 庭 與 社 會 一 起 為 愛 護 地 球 而 努 力 ; 結 合 政 府 機 關 要 求 及 資 源 訂 定 節 能 目 標 與 活 動, 減 少 自 然 資 源 消 耗 與 環 境 衝 擊 ; 且 要 求 公 司 承 攬 商, 一 起 執 行 節 能 減 碳 措 施, 共 同 善 盡 環 境 保 護
45 2 社 區 參 與 社 會 貢 獻 社 會 服 務 及 社 會 公 益 :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有 關 社 區 參 與 社 會 貢 獻 社 會 服 務 及 社 會 公 益 情 形 如 下 : 104 年 與 財 團 法 人 忠 義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基 金 會 財 團 法 人 華 山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事 業 基 金 會 合 作 進 行 長 期 愛 心 發 票 募 集 活 動 104 年 財 團 法 人 伊 甸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節 慶 ( 春 節 母 親 節 中 秋 節 ) 禮 盒 認 購 活 動 104 年 參 與 財 團 法 人 許 潮 英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事 業 基 金 會 圓 夢 計 畫, 認 養 弱 勢 孩 童, 助 其 實 現 學 習 才 藝 的 夢 想 104 年 與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育 英 國 小 合 作 辦 理 節 能 減 碳 暑 期 學 習 營, 將 環 保 節 能 精 神 向 下 扎 根 104 年 於 淡 水 廠 區 舉 辦 廠 內 義 賣 活 動, 義 賣 所 得 全 數 捐 助 社 會 福 利 團 體, 善 盡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104 年 結 合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興 仁 國 小 進 行 悅 讀 閱 讀 的 伴 讀 計 畫, 協 助 弱 勢 孩 童 學 習 104 年 每 季 與 台 北 捐 血 中 心 合 作, 舉 辦 公 司 廠 區 捐 血 活 動 105 年 連 結 財 團 法 人 華 山 社 會 福 利 慈 善 事 業 基 金 會 辦 理 獨 居 老 人 關 懷 活 動 - 除 舊 佈 新 105 年 舉 辦 歲 末 聯 合 勸 募 活 動 發 動 員 工 進 行 募 捐 活 動, 並 將 全 數 所 得 均 贈 各 慈 善 團 體 與 各 大 專 院 校 進 行 合 作 交 流, 共 同 培 訓 專 業 人 才, 厚 植 公 司 研 發 能 力 3 消 費 者 權 益 : 本 公 司 尊 重 消 費 者 權 益, 確 保 提 供 安 全 與 品 質 優 先 之 產 品, 因 應 客 戶 對 於 產 品 無 害 化 之 要 求, 本 公 司 已 推 動 有 害 物 質 管 理 系 統, 符 合 歐 盟 對 於 危 害 物 質 的 限 用 規 範 4 人 權 安 全 衛 生 與 其 他 社 會 責 任 活 動 : 本 公 司 已 通 過 SA8000 社 會 責 任 管 理 系 統 EICC 電 子 行 業 行 為 準 則 等 國 際 標 準 驗 證, 範 圍 涵 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承 擔 員 工 勞 動 人 權 保 護 及 健 康 安 全 保 障 等 公 司 制 定 政 策 與 行 動 方 案 執 行, 以 達 到 法 令 要 求 與 符 合 客 戶 要 求, 並 積 極 將 公 司 善 盡 社 會 責 任 的 價 值 觀 轉 化 為 實 際 行 動, 對 外 強 化 公 司 形 象 及 品 牌 知 名 度, 增 加 客 戶 信 心 ; 對 內 更 能 有 助 於 人 才 招 募 留 住 優 秀 人 才 及 提 昇 員 工 工 作 表 現 ; 除 此 之 外, 更 推 廣 到 供 應 鏈 廠 商 的 管 理 措 施 向 下 要 求, 共 同 實 踐 企 業 永 續 的 目 標 為 讓 員 工 瞭 解 本 公 司 對 於 勞 工 政 策 及 職 業 道 德 的 要 求 與 做 法, 依 據 法 令 規 定 及 國 際 準 則 制 定 以 下 政 策, 並 落 實 遵 守 善 盡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本 公 司 制 定 勞 工 政 策 如 下 : 符 合 當 地 最 低 年 齡 的 聘 雇 規 範, 禁 止 雇 用 童 工 及 被 強 迫 的 勞 工 尊 重 員 工 自 由, 禁 止 任 何 形 式 的 強 迫 勞 動 及 超 時 加 班, 員 工 在 合 理 通 知 的 情 況 下, 擁 有 自 由 離 職 的 權 利 公 司 不 因 員 工 的 種 族, 膚 色, 年 齡, 性 別, 性 向, 殘 疾, 國 籍, 是 否 懷 孕, 宗 教, 政 治 背 景, 工 會 會 員 婚 姻 狀 況 或 其 他 法 律 規 範 等 情 況, 歧 視 或 差 別 待 遇 任 何 員 工 或 應 徵 者 禁 止 任 何 形 式 之 騷 擾 或 不 人 道 待 遇, 包 括 性 騷 擾 虐 待 奴 役 體 罰 威 脅
46 剝 削 等 身 體 或 精 神 壓 迫 或 言 語 辱 駡 提 供 合 乎 當 地 適 用 法 令 之 員 工 報 酬 及 待 遇, 包 括 最 低 工 資 有 薪 休 假 及 法 律 上 所 規 範 之 福 利 建 立 符 合 規 範 之 工 時 管 理 機 制, 合 理 安 排 員 工 的 工 作 時 間 與 休 息 休 假 公 司 尊 重 並 保 護 員 工 之 言 論 自 由 以 及 依 法 自 由 集 會 結 社 之 基 本 權 益, 並 設 置 員 工 溝 通 管 道 公 司 所 有 行 事 均 遵 照 當 地 適 用 之 相 關 勞 動 法 令 客 戶 規 範, 以 及 國 際 準 則 本 公 司 制 定 職 業 道 德 政 策 如 下 : 誠 信 廉 潔 經 營 維 持 良 好 公 司 治 理, 嚴 守 法 律 及 商 業 道 德 規 範 之 原 則 進 行 各 項 商 業 活 動, 並 禁 止 任 何 形 式 之 貪 污 勒 索 及 盜 用 公 款 等 行 為 ; 亦 不 得 對 利 害 關 係 人 以 主 動 或 被 動, 直 接 或 間 接 索 取 或 接 受 任 何 形 式 之 現 金 等 值 禮 品 或 有 價 值 之 回 扣 包 括 不 適 當 之 贈 與 及 招 待 公 平 交 易 與 競 爭 恪 遵 公 平 競 爭 原 則, 不 以 不 實 廣 告 聯 合 壟 斷 或 行 賄 等 不 當 手 段, 獲 取 競 爭 優 勢 嚴 禁 內 線 交 易 嚴 禁 將 公 司 的 股 票 交 易 投 資 或 營 業 損 益 等 內 線 消 息, 透 露 給 無 關 第 三 人, 或 利 用 來 獲 取 自 身 利 益, 或 影 響 公 司 正 常 業 務 運 作, 進 而 影 響 社 會 投 資 大 眾 的 權 益 迴 避 利 益 衝 突 嚴 格 要 求 迴 避 與 其 業 務 有 關 之 利 益 衝 突, 且 不 得 從 事 任 何 可 能 影 響 公 司 利 益 或 與 公 司 利 益 衝 突 之 業 務 投 資 或 活 動 資 訊 揭 露 須 正 確 完 整 依 據 當 地 適 用 法 律, 揭 露 相 關 商 業 活 動 財 務 狀 況 與 營 運 績 效 等 資 訊 尊 重 智 慧 財 產 權 嚴 禁 任 何 以 非 法 或 其 他 不 正 當 之 手 段, 來 獲 取 公 司 或 他 人 之 營 業 秘 密 及 機 密 資 料, 或 侵 害 公 司 及 他 人 的 智 慧 財 產 權 及 著 作 權 保 護 公 司 營 業 秘 密 及 員 工 個 人 資 料 確 保 公 司 之 資 訊 業 務 技 術 資 料 及 其 他 營 業 秘 密, 包 括 員 工 個 人 資 料, 都 有 被 妥 適 保 護, 嚴 禁 違 法 或 不 當 使 用, 以 符 合 當 地 適 用 法 令 及 公 司 規 範 尊 重 並 保 障 隱 私 權 本 公 司 積 極 改 善 作 業 環 境 及 勞 動 條 件, 展 現 對 生 命 尊 重 的 決 心 ; 營 造 勞 資 和 諧 與 安 全 的 工 作 環 境, 落 實 社 會 責 任 理 念 成 就 永 續 經 營 本 公 司 所 採 行 之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如 下 : 嚴 格 遵 循 國 家 法 規 ; 致 力 符 合 國 際 公 約 落 實 綠 色 環 保 生 產 ; 確 保 環 境 能 源 永 續 強 化 營 運 風 險 管 控 ; 推 動 公 司 治 理 透 明 提 供 客 戶 滿 意 需 求 ; 建 構 綠 色 夥 伴 關 係 有 效 管 理 合 作 夥 伴 ; 攜 手 創 造 多 贏 局 面 建 造 友 善 安 全 職 場 ; 創 造 和 諧 勞 資 關 係 積 極 投 入 社 會 關 懷 ; 善 盡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本 公 司 以 零 缺 點 的 品 質 生 產 環 保 化 產 品, 展 現 零 污 染 及 零 職 災 的 決 心 ; 營 造 健 康 舒 服 與 高 品 質 生 活 環 境, 實 踐 環 安 理 念 成 就 永 續 經 營 本 公 司 所 採 行 之 環 安
47 政 策 如 下 : 強 化 環 安 管 理 系 統 ; 嚴 格 遵 循 國 家 政 策 致 力 超 越 法 規 標 準 ; 用 心 做 好 污 染 防 治 全 面 推 動 源 頭 減 廢 ; 落 實 產 品 環 保 要 求 支 持 廠 商 推 動 環 安 ; 協 力 改 善 環 安 品 質 實 施 員 工 環 安 訓 練 ; 敦 親 睦 鄰 回 饋 社 會 確 保 達 成 環 安 承 諾 ; 全 力 創 造 寰 淨 企 業 本 公 司 為 善 盡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建 立 效 率 與 潔 淨 的 永 續 能 源 供 需 體 系, 加 強 能 源 效 率 管 理 及 重 視 環 保 安 全, 本 公 司 所 採 行 之 能 源 政 策 如 下 : 確 實 遵 守 法 規 要 求, 全 面 鑑 別 能 源 審 查 提 高 能 源 使 用 效 率, 降 低 能 源 使 用 成 本 達 成 能 源 減 耗 目 標, 減 少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落 實 能 源 管 理 系 統, 提 升 能 源 管 理 績 效 滿 足 客 戶 永 續 要 求, 創 造 潔 淨 能 源 環 境 5 對 於 員 工 工 作 環 境 員 工 人 身 安 全 與 勞 動 條 件 的 保 護 措 施 : 本 公 司 每 年 均 定 期 委 託 專 業 合 格 機 構 執 行 現 場 及 辦 公 室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測 定 之 項 目 為 有 機 溶 劑 鉛 二 氧 化 碳 噪 音 飲 用 水 照 度 局 部 排 氣 及 游 離 輻 射 ; 並 將 測 定 結 果 公 告 週 知, 超 過 法 規 標 準 之 區 域 實 施 工 程 改 善 或 行 政 管 理 以 維 護 員 工 之 健 康, 確 保 員 工 工 作 環 境 與 人 身 安 全 本 公 司 依 據 政 府 法 令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法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勞 動 基 準 法 實 施 新 進 人 員 體 格 檢 查 在 職 勞 工 定 期 健 康 檢 查 ( 一 般 健 康 檢 查 特 殊 作 業 健 康 檢 查 高 階 主 管 健 康 檢 查 ), 檢 查 結 果 將 由 醫 師 告 知 員 工, 健 康 情 況 異 常 者 實 施 健 康 管 理 追 蹤 ; 每 年 亦 配 合 政 府 衛 生 單 位 蒞 廠 執 行 四 癌 篩 檢 ( 口 腔 癌 乳 癌 子 宮 頸 癌 大 腸 癌 ) 及 流 感 疫 苗 施 打 作 業 本 公 司 已 通 過 國 際 標 準 ISO14001 OHSAS18001 合 併 驗 證 SA8000 社 會 責 任 管 理 體 系 驗 證 及 GHG 查 證, 更 加 確 認 對 於 員 工 就 業 場 所 之 安 全 衛 生 與 健 康 管 理 和 社 會 道 德 標 準 有 一 套 完 整 的 管 理 程 序, 同 時 能 確 實 掌 控 對 內 及 對 外 ( 利 害 相 關 人 ) 之 溝 通 資 訊 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如 有 通 過 相 關 驗 證 機 構 之 查 證 標 準 : 本 公 司 103 年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經 台 灣 檢 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GS) 驗 證 機 構 查 驗, 符 合 GRI G4 指 南 核 心 選 項 要 求 與 AA1000 第 一 類 型 中 度 保 證 標 準 ; 並 建 置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暨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將 公 司 相 關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作 為 於 公 司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中 揭 露, 供 利 害 關 係 人 週 知
48 ( 六 ) 公 司 履 行 誠 信 經 營 情 形 及 採 行 措 施 : 評 估 項 目 一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及 方 案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規 章 及 對 外 文 件 中 明 示 誠 信 經 營 之 政 策 作 法, 以 及 董 事 會 與 管 理 階 層 積 極 落 實 經 營 政 策 之 承 諾?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並 於 各 方 案 內 明 定 作 業 程 序 行 為 指 南 違 規 之 懲 戒 及 申 訴 制 度, 且 落 實 執 行?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一 ) 為 落 實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與 管 理 階 層 ( 一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經 營 政 策 之 承 諾, 本 公 司 訂 有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守 則 及 行 為 指 南 及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並 於 管 理 階 層 積 極 落 實, 並 每 年 定 期 將 執 行 結 果 彙 報 董 事 會 另 訂 有 職 業 道 德 政 策 員 工 從 業 道 德 守 則 等 作 業 明 示 誠 信 經 營 之 政 策 ; 對 外 公 告 之 資 料 設 有 發 言 人 依 據 公 司 之 發 展 說 明 之 公 告 之 財 報 及 季 報 等 依 相 關 法 令 並 經 由 會 計 師 查 核 或 核 閱, 秉 誠 信 之 理 念 為 公 司 治 理 之 原 則 ( 二 ) 本 公 司 於 誠 信 經 營 作 業 程 序 及 行 為 指 南 職 業 道 德 政 策 員 工 從 業 道 德 守 則 獎 懲 管 理 辦 法 等 規 範 中 明 訂 各 項 指 導 政 策 及 行 為 準 則, 對 於 違 背 政 策 或 怠 忽 職 守 之 情 事, 依 法 有 明 文 罰 則, 於 人 員 新 進 時 亦 會 要 求, 並 定 期 舉 辦 宣 導 訓 練, 教 育 員 工 遵 守 相 關 規 定 ; 若 有 違 反 之 情 事, 則 遞 交 高 階 主 管 透 過 議 決 定 最 終 處 置 方 式, 並 經 當 事 人 切 結 同 意 後, 始 得 進 行 懲 處 ; 當 事 人 若 有 不 服, 亦 可 透 過 正 式 申 訴 管 道, 進 行 申 訴 確 保 自 身 權 益 ( 二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49 評 估 項 目 ( 三 ) 公 司 是 否 對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第 七 條 第 二 項 各 款 或 其 他 營 業 範 圍 內 具 較 高 不 誠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採 行 防 範 措 施? 二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 一 ) 公 司 是 否 評 估 往 來 對 象 之 誠 信 紀 錄, 並 於 其 與 往 來 交 易 對 象 簽 訂 之 契 約 中 明 訂 誠 信 行 為 條 款?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設 置 隸 屬 董 事 會 之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專 ( 兼 ) 職 單 位, 並 定 期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其 執 行 情 形? ( 三 ) 公 司 是 否 制 定 防 止 利 益 衝 突 政 策 提 供 適 當 陳 述 管 道, 並 落 實 執 行?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 三 ) 本 公 司 訂 有 勞 工 與 道 德 風 險 評 估 管 理 程 序, 並 定 期 進 行 各 項 風 險 辨 識 與 評 估 作 業, 以 防 範 各 項 未 符 合 誠 信 經 營 之 行 為 產 生 ; 並 透 過 稽 核 單 位 定 期 的 內 部 稽 核 作 業, 確 認 公 司 行 事 作 為 均 符 合 誠 信 原 則 本 公 司 另 制 定 誠 信 經 營 作 業 程 序 及 行 為 指 南 職 業 道 德 政 策 及 員 工 從 業 道 德 守 則, 透 過 各 項 宣 導 訓 練 嚴 格 要 求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員 工 恪 遵 規 定, 以 避 免 任 何 違 反 誠 信 經 營 或 不 法 情 事 發 生 ( 一 ) 本 公 司 於 誠 信 經 營 作 業 程 序 及 行 為 指 南 規 範 與 他 人 建 立 商 業 關 係 前, 必 須 先 行 評 估 其 誠 信 紀 錄 ; 於 內 部 作 業 亦 明 訂 如 何 避 免 與 有 不 誠 信 行 為 紀 錄 者 進 行 交 易, 亦 有 相 關 作 業 預 防 惡 性 行 為 發 生 ; 另, 亦 會 於 合 約 中 明 訂 相 關 誠 信 行 為 條 款 及 雙 方 之 權 力 與 應 負 之 責 任,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三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 一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 二 ) 本 公 司 以 誠 信 作 為 行 事 的 最 ( 二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高 指 導 原 則, 並 由 各 單 位 或 跨 部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門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的 運 作, 由 人 守 則 力 資 源 部 社 會 責 任 推 行 小 組 負 責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與 防 範 方 案 之 制 定, 由 稽 核 室 負 責 監 督 執 行, 並 定 期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執 行 情 況, 且 揭 露 於 年 報 及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內 ( 三 ) 本 公 司 制 定 誠 信 經 營 作 業 程 序 及 行 為 指 南 職 業 道 德 政 策 及 員 工 從 業 道 德 守 則 明 文 規 定 並 要 求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及 員 工 落 實 遵 行, 以 避 免 利 益 衝 突 並 設 立 不 法 檢 舉 管 道 ( 專 線 電 話 : 轉 稽 核 長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 三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50 評 估 項 目 ( 四 ) 公 司 是 否 為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已 建 立 有 效 的 會 計 制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並 由 內 部 稽 核 單 位 定 期 查 核, 或 委 託 會 計 師 執 行 查 核? ( 五 ) 公 司 是 否 定 期 舉 辦 誠 信 經 營 之 內 外 部 之 教 育 訓 練? 三 公 司 檢 舉 制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 一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具 體 檢 舉 及 獎 勵 制 度, 並 建 立 便 利 檢 舉 管 道, 及 針 對 被 檢 舉 對 象 指 派 適 當 之 受 理 專 責 人 員? ( 二 ) 公 司 是 否 訂 定 受 理 檢 舉 事 項 之 調 查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及 相 關 保 密 機 制?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摘 要 說 明 形 及 原 因 [email protected]), 提 供 員 工 客 戶 供 應 商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舉 報 不 法 行 為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將 依 公 正 合 理 保 護 保 密 之 原 則 進 行 查 證 及 處 理 當 事 人 若 有 疑 義, 亦 可 透 過 申 訴 管 道 進 行 申 覆 ( 四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均 已 建 立 有 效 的 會 計 制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財 會 單 位 皆 依 據 主 管 機 關 之 法 令 規 章 進 行 各 項 帳 務 處 理 及 相 關 財 務 報 表 之 編 製 ; 同 時, 財 會 系 統 對 於 資 料 處 理, 亦 依 規 範 設 有 完 整 之 控 制 機 制, 務 使 公 司 之 財 務 資 訊 詳 實 完 整, 並 由 會 計 師 查 核 無 誤 後 依 法 向 主 管 機 關 定 期 申 告 亦 透 過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ISO 作 業 標 準 程 序 設 計, 由 稽 核 單 位 定 期 查 核 作 業 缺 失, 以 適 時 提 出 糾 正 ( 五 ) 本 公 司 定 期 舉 辦 內 部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闡 述 誠 信 經 營 的 重 要 性 ; 外 部 針 對 供 應 商 進 行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的 社 會 責 任 理 念 宣 導, 藉 由 供 應 商 管 理 機 制 及 定 期 的 供 應 商 稽 核, 確 保 誠 信 經 營 的 落 實 ( 一 ) 本 公 司 訂 有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誠 信 經 營 作 業 程 序 及 行 為 指 南 員 工 從 業 道 德 守 則 員 工 申 訴 處 理 辦 法 及 獎 懲 管 理 辦 法 均 訂 有 具 體 的 檢 舉 管 道 及 處 理 流 程 與 獎 懲 措 施, 所 有 檢 舉 案 件 均 指 派 專 責 部 門 及 人 員 在 保 護 保 密 原 則 下 進 行 調 查 與 處 理 ( 二 ) 上 述 公 司 相 關 管 理 準 則 或 辦 法, 已 明 訂 受 理 檢 舉 案 件 之 標 準 處 理 流 程, 所 有 受 理 人 員 均 被 嚴 格 要 求 遵 守 相 關 保 密 機 制 ( 四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 五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 一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 二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51 評 估 項 目 ( 三 ) 公 司 是 否 採 取 保 護 檢 舉 人 不 因 檢 舉 而 遭 受 不 當 處 置 之 措 施?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是 否 於 其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揭 露 其 所 訂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內 容 及 推 動 成 效? 是 否 運 作 情 形 摘 要 說 明 ( 三 ) 本 公 司 為 保 護 檢 舉 人 安 全, 不 受 任 何 外 力 之 干 擾, 上 述 管 理 準 則 或 辦 法, 已 明 訂 相 關 保 護 措 施, 確 保 檢 舉 人 不 因 檢 舉 而 遭 受 不 當 之 報 復 除 此 之 外, 當 事 人 若 有 疑 義, 亦 可 透 過 申 訴 管 道 進 行 申 覆 ( 一 ) 本 公 司 所 有 社 會 責 任 及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及 推 動 成 效 均 定 期 公 告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及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讓 相 關 利 害 關 係 人 週 知 本 公 司 網 址 :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暨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網 址 : lt.aspx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三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 一 )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依 據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以 誠 信 作 為 行 事 的 最 高 指 導 原 則, 配 合 各 式 宣 導 措 施, 讓 高 層 經 營 管 理 階 層 至 基 層 員 工 皆 清 楚 此 規 定, 新 進 員 工 亦 會 加 強 宣 導 ; 另, 公 司 內 部 並 訂 有 獎 懲 之 辦 法 人 評 會 等 作 業, 將 誠 信 精 神 落 實 到 每 一 個 員 工 本 年 度 公 司 無 發 生 重 大 違 反 誠 信 經 營 原 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或 其 他 不 符 公 司 治 理 原 則 之 情 事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本 公 司 為 貫 徹 落 實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決 心, 訂 定 社 會 責 任 宣 言 / 政 策 環 安 宣 言 / 政 策 職 業 道 德 政 策 等 各 項 政 策, 並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誠 信 經 營 作 業 程 序 及 行 為 指 南 及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透 過 各 式 宣 導 機 制, 如 公 司 網 站 公 告 郵 件 宣 導 教 育 訓 練 等, 要 求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員 工 務 必 確 實 配 合 遵 守 另, 本 公 司 致 力 與 供 應 商 一 同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之 推 動, 針 對 供 應 商 進 行 相 關 政 策 之 宣 導, 讓 供 應 商 瞭 解 本 公 司 在 誠 信 經 營 及 環 保 安 全 與 衛 生 等 政 策 外, 並 要 求 供 應 商 配 合 及 承 諾 恪 遵 其 相 關 規 範, 配 合 供 應 商 稽 核, 協 助 供 應 商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的 目 的 ; 並 主 動 參 與 客 戶 誠 信 經 營 相 關 宣 導 活 動, 以 獲 取 誠 信 廉 潔 的 最 新 要 求, 達 成 客 戶 的 要 求
52 ( 七 ) 公 司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其 查 詢 方 式 : 本 公 司 網 站 設 有 投 資 人 服 務 / 公 司 治 理 專 區 提 供 查 詢 下 載 公 司 治 理 相 關 規 章 等 內 容, 請 至 本 公 司 網 站 / 投 資 人 服 務 / 公 司 治 理 專 區 查 詢 ( ( 八 ) 其 他 足 以 增 進 對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瞭 解 的 重 要 資 訊 : 1. 本 公 司 為 健 全 公 司 治 理, 於 98 年 12 月 30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訂 定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作 業 程 序 103 年 12 月 30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獨 立 董 事 之 職 責 範 疇 規 則 關 係 企 業 相 互 間 財 務 業 務 相 關 規 範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及 誠 信 經 營 作 業 程 序 及 行 為 指 南, 並 配 合 主 管 機 關 相 關 條 文 修 訂, 適 時 修 訂 本 公 司 相 關 規 章 本 公 司 將 上 述 規 章 呈 送 董 監 事, 且 公 告 於 公 司 內 部 網 路 公 佈 欄 及 公 司 網 站, 供 所 有 員 工 或 經 理 人 查 詢 另, 本 公 司 新 任 之 董 監 事 經 理 人 等 內 部 人, 於 就 任 時 均 分 發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編 制 之 公 司 內 部 人 股 權 異 動 之 相 關 法 令 及 應 行 注 意 事 項, 以 利 內 部 人 遵 循 之 上 述 規 章 請 至 本 公 司 網 站 / 投 資 人 服 務 / 公 司 治 理 專 區 查 詢 ( 2. 本 公 司 為 提 升 公 司 治 理, 特 別 重 視 與 強 化 公 司 資 訊 揭 露 的 公 開 透 明 度 與 完 整 性 除 遵 照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揭 露 相 關 公 司 訊 息 外, 亦 將 相 關 財 務 及 重 大 訊 息 同 步 揭 露 於 公 司 網 站, 讓 所 有 國 內 外 投 資 人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能 即 時 獲 取 公 司 相 關 重 要 之 訊 息 另,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公 佈 之 第 十 二 屆 資 訊 揭 露 評 比 結 果, 本 公 司 榮 獲 最 高 等 級 A++ 級 ; 以 及 上 市 櫃 公 司 第 一 屆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結 果 列 為 前 百 分 之 五 之 公 司 顯 示 本 公 司 不 斷 在 公 開 透 明 之 資 訊 揭 露 公 司 治 理 及 保 障 股 東 權 益 方 面 的 努 力, 獲 得 專 業 評 鑑 制 度 高 度 肯 定
53 ( 九 )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執 行 狀 況 : 1.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日 期 :105 年 2 月 24 日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度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依 據 自 行 評 估 的 結 果, 謹 聲 明 如 下 : 一 本 公 司 確 知 建 立 實 施 和 維 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係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及 經 理 人 之 責 任, 本 公 司 業 已 建 立 此 一 制 度 其 目 的 係 在 對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 含 獲 利 績 效 及 保 障 資 產 安 全 等 ) 報 導 具 可 靠 性 及 時 性 透 明 性 及 符 合 相 關 規 範 暨 相 關 法 令 規 章 之 遵 循 等 目 標 的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其 先 天 限 制, 不 論 設 計 如 何 完 善, 有 效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亦 僅 能 對 上 述 三 項 目 標 之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 而 且, 由 於 環 境 情 況 之 改 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有 效 性 可 能 隨 之 改 變 惟 本 公 司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設 有 自 我 監 督 之 機 制, 缺 失 一 經 辨 認, 本 公 司 即 採 取 更 正 之 行 動 三 本 公 司 係 依 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處 理 準 則 ) 規 定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性 之 判 斷 項 目, 判 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是 否 有 效 該 處 理 準 則 所 採 用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係 為 依 管 理 控 制 之 過 程, 將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劃 分 為 五 個 組 成 要 素 :1. 控 制 環 境,2. 風 險 評 估,3. 控 制 作 業,4. 資 訊 與 溝 通, 及 5. 監 督 作 業 每 個 組 成 要 素 又 包 括 若 干 項 目 前 述 項 目 請 參 見 處 理 準 則 之 規 定 四 本 公 司 業 已 採 用 上 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評 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的 有 效 性 五 本 公 司 基 於 前 項 評 估 結 果, 認 為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 含 對 子 公 司 之 監 督 與 管 理 ), 包 括 瞭 解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目 標 達 成 之 程 度 報 導 係 屬 可 靠 及 時 透 明 及 符 合 相 關 規 範 暨 相 關 法 令 規 章 之 遵 循 有 關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等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係 屬 有 效, 其 能 合 理 確 保 上 述 目 標 之 達 成 六 本 聲 明 書 將 成 為 本 公 司 年 報 及 公 開 說 明 書 之 主 要 內 容, 並 對 外 公 開 上 述 公 開 之 內 容 如 有 虛 偽 隱 匿 等 不 法 情 事, 將 涉 及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條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一 百 七 十 一 條 及 第 一 百 七 十 四 條 等 之 法 律 責 任 七 本 聲 明 書 業 經 本 公 司 民 國 105 年 2 月 24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出 席 董 事 8 人 中, 無 人 持 反 對 意 見, 均 同 意 本 聲 明 書 之 內 容, 併 此 聲 明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總 經 理 :
54 2. 委 託 會 計 師 專 案 審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者, 應 揭 露 會 計 師 審 查 報 告 : 無 此 情 形 ( 十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及 其 內 部 人 員 依 法 被 處 罰 公 司 對 其 內 部 人 員 違 反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規 定 之 處 罰 主 要 缺 失 與 改 善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十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股 東 會 及 董 事 會 之 重 要 決 議 : 1. 股 東 常 會 : 時 間 :104 年 6 月 17 日 ( 星 期 三 ) 上 午 9 時 地 點 :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淡 金 路 三 段 159 號 重 要 決 議 事 項 : 1 承 認 一 三 年 度 決 算 表 冊 2 承 認 一 三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配 發 新 台 幣 1.6 元 ) 3 通 過 修 訂 公 司 章 程 4 選 舉 第 十 八 屆 董 事 監 察 人 5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董 事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會 後 執 行 情 形 : 1 因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及 獲 配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之 員 工 離 職 辦 理 收 回, 影 響 流 通 在 外 股 份 數 量, 致 使 股 東 配 息 比 率 調 整, 調 整 後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配 發 新 台 幣 元, 配 息 基 準 日 為 104 年 8 月 26 日, 於 104 年 9 月 16 日 發 放 2 已 依 修 訂 後 公 司 章 程 運 作 另, 修 訂 本 公 司 章 程 部 份 條 文 案, 已 於 104 年 7 月 8 日 取 得 經 濟 部 章 程 變 更 核 准 函, 核 准 文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3 第 十 八 屆 董 事 監 察 人 當 選 名 單 : 董 事 : 許 勝 雄 高 青 山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魏 啟 林 萬 建 國 張 久 利 獨 立 董 事 : 謝 其 嘉 田 弘 茂 王 友 泉 監 察 人 : 邱 平 和 胡 世 芳 許 介 立 已 於 104 年 7 月 8 日 取 得 經 濟 部 章 程 變 更 核 准 函, 核 准 文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55 2. 董 事 會 : 日 期 重 要 決 議 事 項 1 通 過 評 估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及 適 任 性 2 通 過 103 年 度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3 通 過 103 年 度 合 併 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4 通 過 103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5 通 過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通 過 選 舉 第 十 八 屆 董 事 ( 含 獨 立 董 事 ) 監 察 人 7 通 過 召 集 104 年 股 東 常 會 相 關 事 宜 8 通 過 104 年 股 東 常 會 受 理 股 東 提 案 暨 董 事 ( 含 獨 立 董 事 ) 及 監 察 人 候 選 人 提 名 相 關 事 宜 9 通 過 99 及 100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執 行 認 購 發 行 新 股 10 通 過 向 金 融 機 構 貸 款 授 權 1 通 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審 議 104 年 度 適 用 經 理 人 年 度 調 薪 2 通 過 發 行 103 年 度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3 通 過 修 訂 公 司 章 程 4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董 事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通 過 審 查 董 事 ( 含 獨 立 董 事 ) 及 監 察 人 候 選 人 名 單 6 通 過 99 及 100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執 行 認 購 發 行 新 股 7 通 過 對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8 通 過 向 金 融 機 構 貸 款 授 權 1 選 舉 第 十 八 屆 董 事 長 2 通 過 總 經 理 聘 任 3 通 過 委 任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通 過 現 金 股 利 之 配 息 相 關 事 宜 5 通 過 修 訂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程 序 6 通 過 對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7 通 過 向 金 融 機 構 貸 款 授 權 1 通 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審 議 103 年 度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分 配 2 通 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審 議 103 年 度 適 用 經 理 人 員 工 紅 利 分 配 3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通 過 99 及 100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執 行 認 購 發 行 新 股 5 通 過 對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6 通 過 向 金 融 機 構 貸 款 授 權 通 過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 買 回 目 的 : 維 護 公 司 信 用 及 股 東 權 益 ) 2 通 過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 買 回 目 的 :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 1 通 過 100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執 行 認 購 發 行 新 股 2 通 過 註 銷 本 公 司 買 回 股 份 通 過 註 銷 本 公 司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4 通 過 向 金 融 機 構 貸 款 授 權 5 通 過 海 外 子 公 司 AcBel Polytech (Philippines) Inc. 二 廠 興 建 計 劃 變 更 1 通 過 修 正 內 部 稽 核 實 施 細 則 2 通 過 105 年 度 稽 核 計 畫 3 通 過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推 動 計 畫 通 過 105 年 度 營 運 計 劃 5 通 過 修 訂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誠 信 經 營 作 業 程 序 及 行 為 指 南 及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56 日 期 重 要 決 議 事 項 6 通 過 訂 定 申 請 暫 停 及 恢 復 交 易 作 業 程 序 7 通 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審 議 104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提 撥 數 調 整 8 通 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審 議 105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提 撥 數 9 通 過 修 訂 公 司 章 程 10 通 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審 議 104 年 度 適 用 經 理 人 年 終 獎 金 分 配 11 通 過 關 閉 海 外 子 公 司 AcBel Polytech (Malaysia) Sdn. Bhd. 12 通 過 向 金 融 機 構 貸 款 授 權 1 通 過 評 估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及 適 任 性 2 通 過 104 年 度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3 通 過 104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發 放 金 額 及 方 式 4 通 過 104 年 度 合 併 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5 通 過 104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6 通 過 104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通 過 以 資 本 公 積 發 放 現 金 8 通 過 召 集 105 年 股 東 常 會 相 關 事 宜 9 通 過 105 年 股 東 常 會 受 理 股 東 提 案 相 關 事 宜 10 通 過 100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執 行 認 購 發 行 新 股 11 通 過 註 銷 本 公 司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12 通 過 對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13 通 過 向 金 融 機 構 貸 款 授 權 1 通 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審 議 105 年 度 適 用 經 理 人 年 度 調 薪 2 通 過 修 訂 公 司 章 程 3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董 事 競 業 禁 止 之 限 制 4 通 過 100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執 行 認 購 發 行 新 股 通 過 註 銷 本 公 司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6 通 過 對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7 通 過 向 金 融 機 構 貸 款 授 權 8 通 過 大 陸 子 公 司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購 廠 計 劃 ( 十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對 董 事 會 通 過 重 要 決 議 有 不 同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及 其 主 要 內 容 : 無 此 情 形 ( 十 三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會 計 主 管 財 務 主 管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研 發 主 管 等 辭 職 解 任 情 形 之 彙 總 : 無 此 情 形
57 五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 ( 一 )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級 距 表 :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期 間 備 註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王 怡 文 郭 冠 纓 ~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公 費 項 目 金 額 級 距 審 計 公 費 非 審 計 公 費 合 計 1 低 於 2,000 千 元 2 2,000 千 元 ( 含 )~4,000 千 元 2, ,000 千 元 ( 含 )~6,000 千 元 4, ,000 千 元 ( 含 )~8,000 千 元 6, ,000 千 元 ( 含 )~10,000 千 元 6 10,000 千 元 ( 含 ) 以 上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1. 給 付 簽 證 會 計 師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非 審 計 公 費 為 審 計 公 費 之 四 分 之 一 以 上 者, 應 揭 露 審 計 與 非 審 計 公 費 金 額 及 非 審 計 服 務 內 容 : 會 計 師 姓 名 王 怡 文 郭 冠 纓 審 計 公 費 制 度 設 計 工 商 登 記 非 審 計 公 費 人 力 資 源 其 他 ( 註 ) 小 計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會 計 師 查 核 期 間 4, ,005 2, ~ 註 : 主 要 係 為 協 助 辦 理 99 年 度 營 所 稅 核 定 之 行 政 救 濟 公 費 104 年 度 庫 藏 股 買 回 價 格 合 理 意 見 書 公 費 及 104 年 度 移 轉 訂 價 查 核 公 費 2. 更 換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且 更 換 年 度 所 支 付 之 審 計 公 費 較 更 換 前 一 年 度 之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者, 應 揭 露 更 換 前 後 審 計 公 費 金 額 及 原 因 : 無 此 情 形 3. 審 計 公 費 較 前 一 年 度 減 少 達 百 分 之 十 五 以 上 者, 應 揭 露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金 額 比 例 及 原 因 : 無 此 情 形 六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 無 此 情 形 七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資 訊 : 無 此 情 形 備 註
58 八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 ( 一 )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大 股 東 股 權 變 動 情 形 : 單 位 : 股 104 年 度 當 年 度 截 至 4 月 25 日 止 職 稱 姓 名 持 有 股 數 增 ( 減 )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持 有 股 數 增 ( 減 )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董 事 長 許 勝 雄 董 事 兼 總 經 理 高 青 山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萬 建 國 董 事 兼 資 深 副 總 張 久 利 228,000 (30,000) 0 (50,000) 0 董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事 代 表 人 : 沈 軾 榮 董 事 魏 啟 林 獨 立 董 事 謝 其 嘉 獨 立 董 事 田 弘 茂 獨 立 董 事 王 友 泉 監 察 人 邱 平 和 監 察 人 胡 世 芳 監 察 人 許 介 立 ( 註 3) 副 總 經 理 汪 合 肥 126, 協 理 張 建 民 80, ,000 0 協 理 周 基 耀 ( 註 4) 24, 協 理 汪 建 秦 85,000 (14,000) 協 理 王 明 捷 68,000 (10,000) 0 (70,000) 0 協 理 蘇 奉 信 (20,000) 0 84,000 0 協 理 吳 禎 祐 15, ,000 0 協 理 蕭 秀 宇 38, ,000 0 協 理 王 俊 輝 財 務 會 計 主 管 葉 金 卯 % 以 上 股 東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華 開 發 工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監 察 人 公 司 ( 註 3) 0 0 不 適 用 代 表 人 : 劉 澤 生 ( 註 3) 0 0 不 適 用 協 理 楊 俊 德 ( 註 4) 90,000 0 不 適 用 註 1: 本 表 係 依 任 期 中 實 際 持 股 數 編 製 註 2:104 年 度 持 有 股 數 增 ( 減 ) 數, 不 含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基 準 日 ( 發 行 日 ) 為 104 年 6 月 18 日 之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其 取 得 及 信 託 轉 出 異 動 數 註 3:104 年 6 月 17 日 股 東 會 董 監 改 選, 監 察 人 中 華 開 發 工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代 表 人 劉 澤 生 先 生 解 任, 當 年 度 股 權 變 動 情 形 結 算 至 該 日 止 ; 監 察 人 許 介 立 先 生 就 任,104 年 股 權 變 動 情 形 自 該 日 起 算 註 4: 楊 俊 德 協 理 於 104 年 9 月 30 日 離 職 周 基 耀 協 理 於 105 年 3 月 31 日 退 休, 當 年 度 股 權 變 動 情 形 結 算 至 該 日 止 ( 二 )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或 股 權 質 押 之 相 對 人 為 關 係 人 者 : 無 此 情 形
59 九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 姓 名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許 勝 雄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117,162,063 2,637,966 持 股 比 率 22.61% 0.51%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之 關 係 資 料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0 6,582, %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合 計 持 有 股 份 持 股 股 數 比 率 年 4 月 25 日 ; 單 位 : 股 前 十 大 股 東 相 互 間 具 有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者, 其 名 稱 或 姓 名 及 關 係 名 稱 ( 或 姓 名 ) 關 係 為 金 寶 100% 持 股 之 子 公 吉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 司 董 事 長 為 同 一 人 0 鵬 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同 一 人 蔡 麗 珠 許 勝 雄 配 偶 0 0 無 無 南 山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杜 英 宗 18,966, % 0.00% 渣 打 銀 行 受 託 保 管 GMO 新 興 市 場 基 金 14,914, % 無 無 中 國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800, % 代 表 人 : 王 銘 陽 % 無 無 為 吉 寶 之 母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吉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626, % 同 一 人 代 表 人 : 許 勝 雄 2,637, % 6,582, % 0 0 鵬 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同 一 人 蔡 麗 珠 許 勝 雄 配 偶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蔡 麗 珠 6,582, % 2,637, % 0 0 吉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鵬 寶 科 該 公 司 董 事 長 配 偶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同 一 人 鵬 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676, % 吉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許 勝 雄 2,637, % 6,582, % 0 0 蔡 麗 珠 許 勝 雄 配 偶 臺 銀 保 管 艾 希 摩 新 興 市 場 全 球 小 型 企 業 股 票 4,942, % 無 無 大 通 託 管 先 進 星 光 先 進 總 合 國 際 股 票 指 數 4,237, % 無 無 渣 打 託 管 梵 加 德 新 興 市 場 股 票 指 數 基 金 專 戶 3,917, % 無 無 備 註
60 十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情 形 :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單 位 : 股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本 公 司 投 資 理 人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綜 合 投 資 轉 投 資 事 業 ( 註 3) 控 制 事 業 之 投 資 股 數 持 股 持 股 持 股 股 數 股 數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88,444, % 0 0% 88,444, % AcBel Polytech Japan Inc. 1, % 0 0% 1, %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0 0% 85,214, % 85,214, %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 註 1) 0% ( 註 1) 100% ( 註 1) 100%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 註 1) 0% ( 註 1) 100% ( 註 1) 100% AcBel Polytech (UK) Limited 0 0% 1 100% 1 100% AcBel (USA) Polytech Inc. 0 0% 50, % 50, % AcBel Polytech (Malaysia) Sdn. Bhd. 0 0% 320, % 320, % AcBel Polytech (Philippines) Inc. 0 0% 1,248, % 1,248, % CK Holdings Inc. 0 0% 5,000 40% 5,000 40% CSA Holdings Inc. 0 0% 12,800 64% 12,800 64% 東 莞 康 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註 1) 0% ( 註 1) 100% ( 註 1) 100%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2) 0% ( 註 2) 55% ( 註 2) 55% AcBel Polytech (SAMOA) Investment Inc. 0 0% 20,000, % 20,000, %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 註 1) 0% ( 註 1) 100% ( 註 1) 100%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24,550, % 0 0% 24,550, %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0 0% 24,600,000 79% 24,600,000 79% Target Gain Corporation ( 註 2) 0% ( 註 2) 79% ( 註 2) 79%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 註 1) 0% ( 註 1) 79% ( 註 1) 79% 重 慶 市 銅 梁 區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註 1) 0% ( 註 1) 79% ( 註 1) 79% 重 慶 滬 華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註 1) 0% ( 註 1) 79% ( 註 1) 79% 康 茂 照 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 0% 29,925,000 45% 29,925,000 45% 康 舒 通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344,894 49% 9,876 0% 3,354,770 49% Astoria Networks Inc. 0 0% 24,390 49% 24,390 49% Leading Images Limited 0 0% 24,390 49% 24,390 49% Great Arch Group Ltd. 0 0% 24,390 49% 24,390 49% Astoria Networks GmbH 0 0% % % 註 1: 係 為 有 限 公 司 註 2: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Target Gain Corporation 係 尚 未 投 入 資 金 註 3: 係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投 資
61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 年 月 ( 一 ) 股 本 來 源 : 發 行 價 格 ( 元 ) 核 定 股 本 ( 註 2)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股 數 ( 股 ) 金 額 ( 元 ) 股 數 ( 股 ) 金 額 ( 元 ) 股 本 來 源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000,000 6,200,000, ,298,295 5,182,982,950 證 轉 換 增 資 3,009,000 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000,000 6,200,000, ,252,295 5,202,522,950 證 轉 換 增 資 1,954,000 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000,000 6,200,000, ,702,295 5,207,022,950 證 轉 換 增 資 450,000 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000,000 6,200,000, ,012,295 5,210,122,950 證 轉 換 增 資 310,000 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000,000 6,200,000, ,985,295 5,219,852,950 證 轉 換 增 資 973,000 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000,000 6,200,000, ,309,295 5,253,092,950 證 轉 換 增 資 3,324,000 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000,000 6,200,000, ,059,295 5,260,592,950 證 轉 換 增 資 750,000 股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000,000 6,200,000, ,059,295 5,310,592,950 新 股 增 資 5,000,000 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000,000 6,200,000, ,323,295 5,313,232,950 證 轉 換 增 資 264,000 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增 資 70,000 股 收 回 已 發 行 之 限 ,000,000 6,200,000, ,005,295 5,180,052,950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30,000 股 及 註 銷 買 回 股 份 13,358,000 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增 資 989,000 股 收 ,000,000 6,200,000, ,471,295 5,174,712,950 回 已 發 行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1,523,000 股 以 現 金 以 外 之 財 產 抵 充 股 款 者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105 年 4 月 25 日 其 他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62 股 份 種 類 普 通 股 核 定 股 本 ( 註 2) 流 通 在 外 股 份 未 發 行 股 份 合 計 ( 上 市 股 票 ) 518,182,295 股 101,817,705 股 620,000,000 股 備 註 核 定 股 本 中 包 括 肆 仟 萬 股 供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認 股 權 使 用 註 1: 截 至 本 次 股 東 會 停 止 過 戶 日 105 年 4 月 25 日 止, 在 外 流 通 之 股 數 為 518,182,295 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增 資 711,000 股, 尚 待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註 2: 本 公 司 101 年 6 月 12 日 股 東 會 通 過 修 訂 公 司 章 程 第 五 條, 修 訂 資 本 總 額 由 新 台 幣 陸 拾 貳 億 元 提 高 為 新 台 幣 柒 拾 億 元 ; 按 公 司 法 第 278 條 第 1 項 : 公 司 非 將 已 規 定 之 股 份 總 數, 全 數 發 行 後, 不 得 增 加 資 本, 待 本 公 司 資 本 總 額 全 數 發 行 完 畢 後, 併 增 資 申 請 修 正 章 程 變 更 登 記 總 括 申 報 制 度 相 關 資 訊 : 無 此 情 形 ( 二 ) 股 東 結 構 : 股 東 結 構 政 府 機 構 金 融 機 構 其 他 法 人 個 人 105 年 4 月 25 日 ; 單 位 : 人 股 外 國 機 構 及 外 國 人 合 計 數 量 人 數 , ,813 持 有 股 數 0 38,183, ,236, ,528,690 89,234, ,182,295 持 股 比 例 0.00% 7.37% 28.99% 46.42% 17.22% % 註 : 第 一 上 市 ( 櫃 ) 公 司 及 興 櫃 公 司 應 揭 露 其 陸 資 持 股 比 例 : 不 適 用 ( 三 ) 股 權 分 散 情 形 : 普 通 股 105 年 4 月 25 日 ; 單 位 : 人 股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 註 ) 持 股 比 例 1 至 999 8, , % 1,000 至 5,000 24,573 54,872, % 5,001 至 10,000 4,726 39,399, % 10,001 至 15,000 1,213 15,826, % 15,001 至 20, ,279, % 20,001 至 30, ,964, % 30,001 至 50, ,534, % 50,001 至 100, ,482, % 100,001 至 200, ,840, % 200,001 至 400, ,630, % 400,001 至 600, ,711, % 600,001 至 800, ,909, % 800,001 至 1000, ,586, % 1,000,001 以 上 ,397, % 合 計 41, ,182, % 註 : 本 公 司 未 發 行 特 別 股
63 ( 四 )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 持 有 股 份 達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或 股 權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股 東 ): 105 年 4 月 25 日 ; 單 位 : 股 股 份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7,162, % 南 山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966, % 渣 打 銀 行 受 託 保 管 GMO 新 興 市 場 基 金 14,914, % 中 國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800, % 吉 寶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626, % 蔡 麗 珠 6,582, % 鵬 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676, % 臺 銀 保 管 艾 希 摩 新 興 市 場 全 球 小 型 企 業 股 票 4,942, % 大 通 託 管 先 進 星 光 先 進 總 合 國 際 股 票 指 數 4,237, % 渣 打 託 管 梵 加 德 新 興 市 場 股 票 指 數 基 金 專 戶 3,917, %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每 股 市 價 淨 值 盈 餘 股 利 及 相 關 資 料 :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 股 年 度 當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105 年 5 月 9 日 項 目 ( 註 8) 最 高 每 股 市 價 最 低 ( 註 1) 平 均 每 股 淨 值 分 配 前 ( 註 2) 分 配 後 ( 註 9) 不 適 用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521,110, ,775, ,150,295 每 股 盈 餘 每 股 盈 餘 ( 註 3) 現 金 股 利 ( 註 9) 盈 餘 配 股 0 0( 註 9) 每 股 股 利 無 償 配 股 不 適 用 資 本 公 積 配 股 0 0( 註 9) 累 積 未 付 股 利 ( 註 4) 0 0( 註 9) 本 益 比 ( 註 5) 投 資 報 酬 本 利 比 ( 註 6) 不 適 用 分 析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註 7) 4.07% 5.69% 註 1: 列 示 各 年 度 最 高 及 最 低 市 價 並 按 各 年 度 成 交 值 與 成 交 量 計 算 各 年 度 平 均 市 價 註 2: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之 股 數 為 準 並 依 據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 情 形 填 列 註 3: 因 無 償 配 股 等 情 形 而 須 追 溯 調 整 者, 應 列 示 調 整 前 及 調 整 後 之 每 股 盈 餘 : 不 適 用 ( 本 公 司 最 近 二 年 度 無 無 償 配 股 之 情 形 ) 註 4: 權 益 證 券 發 行 條 件 如 有 規 定 當 年 度 未 發 放 之 股 利 得 累 積 至 有 盈 餘 年 度 發 放 者, 應 分 別 揭 露 截 至 當 年 度 止 累 積 未 付 之 股 利 註 5: 本 益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盈 餘 註 6: 本 利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64 註 7: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註 8: 每 股 淨 值 每 股 盈 餘 係 填 列 105 年 第 一 季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資 料 ; 其 餘 欄 位 填 列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當 年 度 資 料 註 9: 本 次 以 盈 餘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1.1 元 及 資 本 公 積 發 放 現 金 每 股 0.4 元, 係 經 105 年 2 月 24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註 10: 以 盈 餘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配 股 時, 按 發 放 之 股 數 追 溯 調 整 之 市 價 及 現 金 股 利 資 訊 : 不 適 用 ( 本 公 司 最 近 二 年 度 無 以 盈 餘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配 股 之 情 形 ) ( 六 )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及 執 行 狀 況 : 1. 公 司 章 程 所 訂 之 股 利 政 策 : 本 公 司 原 章 程 所 訂 之 股 利 政 策 如 下 : 每 年 決 算 後 如 有 盈 餘, 先 提 繳 所 得 稅 款,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次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再 依 法 令 或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分 派 如 下 : 一 員 工 紅 利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二 二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不 高 於 百 分 之 二 三 其 餘 併 同 以 前 年 度 累 計 未 分 配 盈 餘, 視 營 運 狀 況 酌 予 保 留 適 當 額 度 後,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盈 餘 分 配 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東 紅 利 上 述 員 工 分 配 股 票 紅 利 之 對 象, 得 包 括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持 股 超 過 50% 子 公 司 之 員 工 本 公 司 產 業 之 生 命 週 期 正 處 於 穩 定 成 長 期, 為 考 量 本 公 司 未 來 資 金 之 需 求, 及 滿 足 股 東 對 現 金 流 入 之 需 求, 公 司 於 年 度 決 算 後 如 有 分 派 盈 餘, 每 年 發 放 之 現 金 股 利 不 得 低 於 當 年 度 發 放 之 現 金 及 股 票 股 利 合 計 數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為 配 合 104 年 5 月 2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號 令 增 修 公 司 法 第 235 條 235 條 之 1 及 240 條, 修 訂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分 派 規 定, 本 公 司 經 104 年 12 月 23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章 程 部 分 條 文, 並 提 請 105 年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修 訂 後 公 司 章 程 之 股 利 政 策 如 下 : 本 公 司 年 度 總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應 先 提 繳 稅 款 彌 補 累 積 虧 損, 次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已 達 本 公 司 實 收 資 本 額 時 不 在 此 限 ; 並 依 法 令 或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如 尚 有 盈 餘, 其 餘 額 加 計 期 初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視 營 運 狀 況 酌 予 保 留 適 當 額 度 後, 擬 具 盈 餘 分 配 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東 紅 利 本 公 司 正 值 穩 定 成 長 階 段, 考 量 本 公 司 未 來 資 金 之 需 求, 及 滿 足 股 東 對 現 金 流 入 之 需 求, 公 司 於 年 度 決 算 後 如 有 分 派 盈 餘, 每 年 發 放 之 現 金 股 利 不 得 低 於 當 年 度 發 放 之 現 金 及 股 票 股 利 合
65 計 數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本 公 司 章 程 雖 未 明 訂 股 東 紅 利 之 分 派 比 例, 惟 考 量 公 司 財 務 結 構 及 未 來 擴 展 營 運 規 模 需 要 後, 本 公 司 未 來 三 年 董 事 會 擬 具 之 盈 餘 分 配 案, 將 至 少 提 撥 決 算 年 度 之 本 期 稅 後 淨 利 百 分 之 五 十 為 現 金 股 利 2.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股 利 分 派 之 情 形 : 105 年 股 東 常 會 擬 研 議 104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股 東 紅 利 共 計 新 台 幣 569,218,425 元, 擬 全 數 以 現 金 股 利 發 放, 每 股 配 發 現 金 股 利 新 台 幣 1.1 元, 並 擬 以 超 過 面 額 發 行 普 通 股 溢 價 之 資 本 公 積 新 台 幣 206,988,518 元 分 配 現 金 予 股 東, 每 股 配 發 新 台 幣 0.4 元, 合 計 分 配 予 股 東 之 現 金 共 計 新 台 幣 776,206,943 元 本 次 以 盈 餘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及 資 本 公 積 發 放 現 金, 嗣 後 如 因 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買 回 或 收 回 公 司 股 份 註 銷 股 本 或 其 他 因 素 等, 影 響 流 通 在 外 股 份 數 量, 致 使 股 東 配 發 現 金 比 率 發 生 變 動 而 需 修 正 時, 擬 請 股 東 會 授 權 董 事 會 全 權 處 理 3. 預 期 股 利 政 策 將 有 重 大 變 動 之 說 明 : 無 此 情 形 ( 七 )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之 無 償 配 股 對 公 司 營 業 績 效 及 每 股 盈 餘 之 影 響 : 不 適 用 ( 本 公 司 本 次 無 無 償 配 股 情 形 ) ( 八 )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 1. 公 司 章 程 所 載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成 數 或 範 圍 : 本 公 司 原 章 程 所 載 訂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成 數 或 範 圍 如 下 : 每 年 決 算 後 如 有 盈 餘, 先 提 繳 所 得 稅 款,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次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再 依 法 令 或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分 派 如 下 : 一 員 工 紅 利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二 二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不 高 於 百 分 之 二 三 其 餘 併 同 以 前 年 度 累 計 未 分 配 盈 餘, 視 營 運 狀 況 酌 予 保 留 適 當 額 度 後,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盈 餘 分 配 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東 紅 利 上 述 員 工 分 配 股 票 紅 利 之 對 象, 得 包 括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持 股 超 過 50% 子 公 司 之 員 工 為 配 合 104 年 5 月 2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號 令 增 修 公 司 法 第 235 條 235 條 之 1 及 240 條, 修 訂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分 派 規 定, 本 公 司 經 104 年 12 月 23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修 訂 本
66 公 司 章 程 部 分 條 文, 並 提 請 105 年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修 訂 後 公 司 章 程 所 載 訂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成 數 或 範 圍 如 下 : 本 公 司 如 有 年 度 獲 利, 應 提 撥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二 為 員 工 酬 勞 及 不 高 於 百 分 之 二 為 董 監 事 酬 勞 但 公 司 尚 有 累 積 虧 損 時, 應 預 先 保 留 彌 補 數 額 前 項 所 稱 之 年 度 獲 利, 係 指 當 年 度 稅 前 利 益 扣 除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前 之 利 益 員 工 酬 勞 得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為 之, 其 給 付 對 象 得 包 括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員 工 2. 本 期 估 列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之 估 列 基 礎 以 股 票 分 派 之 員 工 酬 勞 之 股 數 計 算 基 礎 及 實 際 分 派 金 額 若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之 會 計 處 理 :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之 估 列 基 礎 係 為 本 公 司 如 有 年 度 獲 利, 應 提 撥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二 為 員 工 酬 勞 及 不 高 於 百 分 之 二 為 董 監 事 酬 勞 但 公 司 尚 有 累 積 虧 損 時, 應 預 先 保 留 彌 補 數 額 本 期 估 列 之 員 工 酬 勞, 擬 全 數 以 現 金 發 放 實 際 分 派 金 額 與 104 年 估 列 數 無 差 異 3. 董 事 會 通 過 分 派 酬 勞 情 形 : 本 公 司 104 年 度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案, 業 經 105 年 2 月 24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提 撥 員 工 酬 勞 4% 計 新 台 幣 33,217,951 元 董 監 事 酬 勞 1.5% 計 新 台 幣 12,456,732 元, 均 以 現 金 方 式 發 放, 本 案 經 105 年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修 訂 公 司 章 程 案 後, 始 得 執 行 發 放 董 事 會 通 過 分 派 之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係 與 104 年 度 認 列 費 用 之 金 額 相 同 以 股 票 分 派 之 員 工 酬 勞 金 額 及 占 本 期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益 及 員 工 酬 勞 總 額 合 計 數 之 比 例 : 不 適 用 ( 本 期 分 派 之 員 工 酬 勞, 全 數 以 現 金 發 放 ) 4. 前 一 年 度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實 際 分 派 情 形 : 本 公 司 前 一 年 度 (103 年 度 ) 分 派 現 金 之 員 工 酬 勞 49,529,551 元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19,811,820 元 實 際 配 發 情 形 與 原 認 列 數 相 同, 並 無 差 異
67 ( 九 ) 公 司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情 形 : 105 年 5 月 9 日 買 回 期 次 第 三 次 第 四 次 買 回 目 的 維 護 公 司 信 用 及 股 東 權 益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104 年 8 月 27 日 104 年 9 月 27 日 買 回 期 間 至 104 年 9 月 26 日 止 至 104 年 10 月 26 日 止 新 台 幣 12 元 至 20 元 ; 惟 當 公 司 股 價 低 於 上 開 買 回 區 間 買 回 區 間 價 格 價 格 下 限 時, 得 繼 續 執 行 買 回 已 買 回 股 份 種 類 及 數 量 普 通 股 13,358,000 股 普 通 股 0 股 已 買 回 股 份 金 額 新 台 幣 237,871,302 元 新 台 幣 0 元 ( 註 ) 已 辦 理 銷 除 及 轉 讓 之 股 份 數 量 13,358,000 股 不 適 用 累 積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數 量 0 股 累 積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數 量 占 0%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 ) 註 : 執 行 買 回 期 間 為 104 年 9 月 27 日 ~104 年 10 月 26 日, 因 9 月 27 日 ~29 日 為 假 日,10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股 價 已 高 於 董 事 會 所 決 議 之 價 格 上 限, 故 執 行 率 為 0 二 公 司 債 辦 理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68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 一 ) 公 司 尚 未 屆 期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105 年 5 月 9 日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種 類 100 年 第 一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申 報 生 效 日 期 100 年 12 月 1 日 發 行 ( 辦 理 ) 日 期 100 月 12 月 28 日 發 行 單 位 數 10,000 單 位 發 行 得 認 購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1.93% 比 率 認 股 存 續 期 間 100 月 12 月 28 日 ~105 年 12 月 27 日 履 約 方 式 以 發 行 新 股 方 式 交 付 認 股 權 憑 證 授 予 期 間 最 高 可 行 使 認 股 比 例 ( 累 計 ) 屆 滿 2 年 25% 限 制 認 股 期 間 及 比 率 (%) 屆 滿 3 年 75% 屆 滿 4 年 100% 已 執 行 取 得 股 數 7,143,000 股 已 執 行 認 股 金 額 88,820,460 元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1,979,000 股 未 執 行 認 股 者 其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元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 0.38 % 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於 發 行 屆 滿 二 年 後, 分 三 年 對 股 東 權 益 影 執 行, 對 原 股 東 權 益 為 逐 年 稀 釋, 且 可 激 勵 員 工 長 響 期 服 務 意 願 並 提 昇 向 心 力, 共 創 公 司 及 股 東 之 利 益, 對 股 東 權 益 將 有 助 益 註 : 發 行 得 認 購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係 以 年 報 刊 印 日 (105 年 5 月 9 日 ) 公 司 向 經 濟 部 登 記 之 已 發 行 股 數 計 算
69 ( 二 ) 累 積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經 理 人 及 取 得 認 股 權 憑 證 可 認 股 數 前 十 大 員 工 之 姓 名 取 得 及 認 購 情 形 : 職 稱 姓 名 取 得 認 股 數 量 ( 千 股 ) 取 得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認 股 數 量 ( 千 股 ) 認 股 價 格 ( 元 ) 已 執 行 認 股 金 額 ( 千 元 )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認 股 數 量 ( 千 股 ) 105 年 5 月 9 日 ; 單 位 : 新 台 幣 認 股 價 格 ( 元 ) 未 執 行 認 股 金 額 ( 千 元 )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總 經 理 高 青 山 資 深 副 總 萬 建 國 資 深 副 總 張 久 利 副 總 經 理 汪 合 肥 最 高 經 協 理 張 建 民 理 協 理 汪 建 秦 人 1, % 553 協 理 王 明 捷 最 低 協 理 蘇 奉 信 協 理 吳 禎 祐 6, % , % 協 理 蕭 秀 宇 協 理 王 俊 輝 財 會 主 管 葉 金 卯 資 深 經 理 廖 玉 芬 資 深 經 理 趙 振 中 資 深 經 理 張 勝 智 資 深 經 理 邱 許 文 最 高 員 資 深 專 案 工 張 順 德 經 理 % 635 7, % % 經 理 林 維 亮 最 低 經 理 朱 建 民 副 理 陳 文 雄 副 理 邱 瑞 陽 副 理 施 貳 元 註 1: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後 之 經 理 人 異 動 :101 年 3 月 1 日 游 世 統 協 理 調 任 集 團 其 他 職 務 102 年 11 月 1 日 蕭 秀 宇 及 王 俊 輝 晉 升 為 協 理 103 年 2 月 28 日 林 建 隆 協 理 退 休 104 年 9 月 30 日 楊 俊 德 協 理 離 職 105 年 3 月 31 日 周 基 耀 協 理 退 休 註 2: 已 離 職 或 解 任 之 經 理 人 已 不 具 經 理 人 身 份, 上 表 未 計 入 註 3: 取 得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已 執 行 及 未 執 行 之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係 以 年 報 刊 印 日 (105 年 5 月 9 日 ) 公 司 向 經 濟 部 登 記 之 已 發 行 股 數 計 算
70 六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 一 ) 尚 未 全 數 達 既 得 條 件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105 年 5 月 9 日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種 類 103 年 第 一 次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申 報 生 效 日 期 103 年 7 月 21 日 發 行 日 期 104 年 6 月 18 日 已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5,000,000 股 發 行 價 格 無 償 發 行, 新 台 幣 0 元 已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0.97% 1. 公 司 整 體 績 效 指 標 : 為 使 參 與 此 計 劃 之 員 工 利 益 與 股 東 利 益 相 結 合, 將 以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之 稅 後 淨 利 (Net Income) 新 台 幣 1,248,173 千 元 為 基 準, 如 發 行 當 年 度 發 行 後 第 二 年 發 行 後 第 三 年 之 稅 後 淨 利 分 別 較 基 準 年 度 增 加 15% 30% 50% 以 上 時 ( 以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之 稅 後 淨 利 為 準 ), 視 為 達 成 當 年 度 公 司 整 體 績 效 指 標 2. 員 工 績 效 指 標 : 員 工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員 工 自 被 授 與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後 屆 滿 下 述 時 程 仍 在 職, 既 得 之 既 得 條 件 期 間 考 績 皆 為 優 等 以 上, 未 曾 有 違 反 法 令 勞 動 契 約 工 作 規 則 員 工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及 懲 戒 處 分 等 相 關 規 範 及 約 定 之 情 事, 且 達 成 上 述 第 1 款 之 公 司 整 體 績 效 指 標, 則 各 該 年 度 可 分 別 既 得 之 股 份 比 例 如 下 : (1) 屆 滿 一 年 :30%; (2) 屆 滿 二 年 :30%; (3) 屆 滿 三 年 :40% 上 述 既 得 之 股 份 以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並 以 仟 股 為 單 位 員 工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之 受 限 制 權 利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交 付 信 託 保 管 之 保 管 情 形 員 工 獲 配 或 認 購 新 股 後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之 處 理 方 式 已 收 回 或 收 買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1,616,000 股 已 解 除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之 股 數 0 股 未 解 除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之 股 數 3,384,000 股 未 解 除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 ) 0.65% 對 股 東 權 益 影 響 1. 員 工 獲 配 新 股 後 未 達 成 既 得 條 件 前, 不 得 將 該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出 售 質 押 轉 讓 贈 與 設 定, 或 作 其 它 方 式 之 處 份 2.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發 行 後, 應 立 即 將 之 交 付 信 託 保 管, 且 於 既 得 條 件 未 達 成 前, 員 工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或 方 式 向 受 託 人 請 求 返 還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3. 員 工 獲 配 新 股 後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前, 除 前 述 權 利 受 限 外, 其 權 利 義 務 ( 包 括 參 與 配 股 配 息 股 東 會 表 決 權 選 舉 權 及 現 金 增 資 認 股 等 ) 與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相 同 4. 員 工 於 既 得 期 間 獲 配 之 配 股 配 息, 由 信 託 保 管 機 構 撥 付 至 員 工 個 人 之 集 保 帳 戶 ( 現 金 股 利 撥 付 約 定 之 員 工 個 人 銀 行 帳 戶 ) 5. 員 工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前,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之 出 席 提 案 發 言 表 決 權 及 其 他 有 關 股 東 權 益 事 項 皆 委 託 信 託 保 管 機 構 代 為 行 使 之 獲 配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遇 有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者, 由 公 司 無 償 收 回 並 予 以 註 銷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發 行 股 數 僅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0.97%, 且 有 既 得 條 件 之 執 行 期 間 及 比 例 限 制, 對 股 東 權 益 影 響 不 大 註 : 已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未 解 除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 係 以 年 報 刊 印 日 (105 年 5 月 9 日 ) 公 司 向 經 濟 部 登 記 之 已 發 行 股 數 計 算
71 ( 二 ) 累 積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之 經 理 人 及 取 得 股 數 前 十 大 之 員 工 姓 名 及 取 得 情 形 : 職 稱 姓 名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數 量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之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已 解 除 限 制 之 發 行 股 數 價 格 ( 千 股 ) 已 解 除 限 制 權 利 發 行 金 額 已 解 除 限 制 之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未 解 除 限 制 之 股 數 ( 千 股 ) 105 年 5 月 9 日 ; 單 位 : 新 台 幣 未 解 除 限 制 權 利 發 行 價 格 發 行 金 額 未 解 除 限 制 之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總 經 理 高 青 山 資 深 副 總 萬 建 國 資 深 副 總 張 久 利 副 總 經 理 汪 合 肥 經 協 理 張 建 民 理 協 理 汪 建 秦 人 協 理 王 明 捷 % % % 協 理 蘇 奉 信 協 理 吳 禎 祐 協 理 蕭 秀 宇 協 理 王 俊 輝 財 會 主 管 葉 金 卯 資 深 經 理 何 宙 融 資 深 專 案 張 順 德 經 理 經 理 葉 榮 泰 員 經 理 林 維 亮 工 經 理 侯 皓 文 % % % 經 理 鄧 興 華 副 理 邱 瑞 陽 副 理 楊 福 玉 副 理 江 志 彥 專 案 主 任 鄭 佳 玟 註 1: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之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已 解 除 限 制 之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未 解 除 限 制 之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係 以 年 報 刊 印 日 (105 年 5 月 9 日 ) 公 司 向 經 濟 部 登 記 之 已 發 行 股 數 計 算 註 2: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發 行 後 之 經 理 人 異 動 :105 年 3 月 31 日 周 基 耀 協 理 退 休 註 3: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已 離 職 之 經 理 人, 其 未 既 得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收 回 及 註 銷, 且 已 不 具 經 理 人 身 份, 故 上 表 未 計 入 七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八 資 金 運 用 計 劃 執 行 情 形 : ( 一 )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前 各 次 發 行 或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尚 未 完 成 或 最 近 三 年 內 已 完 成 且 計 畫 效 益 尚 未 顯 現 者 : 無 此 情 形 ( 二 )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之 前 一 季 止, 前 各 次 發 行 之 有 價 證 券 資 金 運 用 計 劃 均 已 完 成
72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 : ( 一 ) 業 務 範 圍 : 1. 公 司 所 營 業 務 之 主 要 內 容 : 康 舒 科 技 為 全 球 前 十 大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領 導 廠 商 之 一, 以 研 發 生 產 銷 售 電 源 供 應 器 為 主 要 業 務 範 圍, 其 占 銷 售 金 額 約 95% 從 消 費 性 電 子 如 : 桌 上 型 電 腦 (PC) 筆 記 型 電 腦 (NB) 一 體 成 型 機 (AIO) 使 用 的 電 源 供 應 器 以 及 電 源 轉 換 器 之 直 流 供 電 系 統 等 節 約 能 源 產 品 外, 在 工 業 等 級 之 伺 服 器 (Server) 儲 存 器 (Storage) 與 網 通 產 品 (Networking) 亦 提 供 電 源 管 理 解 決 方 案 此 外, 亦 積 極 在 各 節 能 減 碳 之 新 領 域 中, 強 化 如 LED 照 明 智 慧 電 網 替 代 能 源 與 電 動 車 車 用 充 電 裝 置 包 含 車 載 電 子 充 電 柱 等 周 邊 充 電 相 關 設 備 電 源 另 康 舒 也 因 應 市 場 變 化, 切 入 醫 療 及 居 家 照 護 設 備 所 使 用 的 電 源, 如 核 磁 共 振 電 腦 斷 層 等 大 型 醫 療 設 備 相 關 電 源 產 品 及 居 家 照 護 的 一 般 產 品 2. 營 業 比 重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104 年 度 產 品 名 稱 營 業 金 額 營 業 比 重 (%) 電 源 供 應 器 19,827, % 其 他 1,008, % 合 計 20,836, % 3. 公 司 目 前 之 商 品 ( 服 務 ) 項 目 : (1)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電 腦 及 其 週 邊 設 備 相 關 電 源 : 個 人 電 腦 電 源 : 全 系 列 符 合 美 國 官 方 (Energy Star) 最 新 節 能 要 求 之 多 組 輸 出 及 單 組 輸 出 PC 電 源 特 殊 應 用 個 人 電 腦 或 工 作 站 電 源 : 符 合 美 國 官 方 (Energy Star) 且 具 有 符 合 動 態 功 率 要 求 及 瞬 間 高 功 率 輸 出 之 電 源 AIO(All in One) 電 腦 : 世 界 各 大 廠 所 需 之 All in One 系 統 電 源 筆 記 型 電 腦 電 源 :30W~180W 筆 記 型 電 腦 電 源 電 視 機 上 盒 電 源 :5W~30W 世 界 各 大 廠 所 需 之 機 上 盒 電 源 印 表 機 及 事 務 機 電 源 :10W~500W 世 界 各 大 廠 所 需 之 噴 墨 及
73 雷 射 印 表 機 電 源 充 電 器 (Charger): 從 機 上 盒 平 板 電 腦 手 機 等 隨 身 電 子 產 品 之 電 源 充 電 器, 至 遙 控 空 拍 機 運 動 攝 影 機 等 領 域 之 電 源 充 電 器 (2) 資 料 處 理 (Server) 及 儲 存 設 備 (Storage) 相 關 電 源 : 伺 服 器 電 源 : 應 用 於 雲 端 運 算 資 料 處 理 中 心 系 統 之 全 系 列 (300W~3,000W) 符 合 美 國 官 方 (Energy Star) 及 80 plus 最 新 節 能 要 求 之 伺 服 器 電 源 大 型 電 腦 電 源 : 大 型 電 腦 主 機 所 需 之 電 源, 功 率 從 數 千 瓦 特 至 數 十 萬 瓦 特 儲 存 裝 置 相 關 電 源 : 應 用 於 雲 端 運 算 之 資 料 儲 存 器, 功 率 從 200W 至 2,000W 之 電 源 供 應 器 及 10W~2,400W 鋰 離 子 備 用 電 池 (Battery Backup Unit) 相 關 產 品 VRM 及 Power Block 產 品 : 提 供 各 式 VRM 及 Power Block 產 品, 其 應 用 範 圍 涵 蓋 資 料 處 理 設 備 及 儲 存 設 備 應 用 (3) 網 路 通 訊 (Networking and Telecom) 設 備 相 關 電 源 : 路 由 器 和 交 換 器 電 源 : 應 用 於 雲 端 運 算 路 由 器 與 交 換 器 之 電 源 裝 置, 功 率 從 數 百 瓦 特 至 數 十 萬 瓦 特 通 訊 設 備 電 源 (Cabinet Power Rectifier):1,000W~3,000W 網 路 通 訊 設 備 前 級 之 交 流 轉 直 流 電 源 轉 換 器, 搭 配 設 計 戶 外 型 和 室 內 型 機 櫃, 提 供 從 AC 電 源 轉 換 至 48V DC 整 體 機 櫃 電 源 整 合 方 案 無 線 通 訊 基 地 台 電 源 (DC/DC 模 塊 及 DC/DC 應 用 產 品 ): 高 效 率 之 1/8 brick 1/4 brick 半 磚 及 全 磚 DC-DC 及 AC-DC 模 塊 系 列, 應 用 於 3.5G 4G 和 5G 通 訊 市 場 基 地 站 功 率 放 大 器 電 源, 並 可 配 合 客 戶 規 格 需 求 提 供 DC/DC 模 塊 應 用 的 相 關 電 路, 提 供 世 界 級 大 廠 之 整 體 電 源 方 案 鉛 酸 電 池 監 控 產 品 : 電 信 基 地 台 12V 電 池 專 用 之 鉛 酸 電 池 監 控 產 品, 納 入 一 體 化 機 櫃 設 備 系 統, 整 合 能 滿 足 現 有 備 用 電 池 組 線 上 劣 變 監 控, 另 發 展 大 電 力 用 2V 鉛 酸 電 池 監 控 系 統, 以 拓 展 本 產 品 在 市 場 的 競 爭 力 (4) 醫 療 設 備 相 關 電 源 : 功 率 範 圍 從 居 家 照 護 裝 置 之 電 源 ( 約 70~500W) 至 大 型 醫 療 設 備 電 源 (~10,000W) (5) 智 慧 電 網 : 智 慧 電 網 為 邁 向 智 慧 解 決 方 案 的 核 心, 具 有 能 源 管 理 系 統 開 發
74 並 結 合 電 力 線 通 信 技 術 堅 實 基 礎, 經 營 智 慧 電 網 與 能 源 管 理 等 新 興 技 術 導 入 與 新 產 品 研 發, 產 品 項 目 如 下 : AMI Smart Meter( 參 與 電 力 公 司 在 各 地 區 智 慧 電 表 建 置 案, 投 入 歐 規 日 規 智 慧 電 表, 通 訊 伺 服 器 與 後 端 系 統 平 台 開 發 ) Concentrator( 電 能 資 訊 採 擷 集 中 器 + NPLC/ BPLC/ZigBee) BPLC Power Adapter( 具 電 力 線 通 信 能 力 之 3C 產 品 專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 Power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Software( 能 源 監 控 與 管 理 軟 體 ) Web Portal,Metering Database Software( 能 源 管 控 與 管 理 平 台 軟 體 ) 智 慧 電 網 解 決 方 案 暨 整 合 支 援 服 務 企 業 用 多 功 能 電 表 企 業 AMI 能 源 管 理 方 案 整 合 諮 詢 校 園 與 工 廠 能 耗 監 控 與 節 能 方 案 (6) 電 力 線 通 信 : 500M G.hn 高 速 寬 頻 帶 PLC 與 G.hn Wifi externer 產 品 智 能 電 表 用 窄 頻 帶 企 業 AMI 能 源 管 理 方 案 整 合 諮 詢 (7)LED 照 明 : 提 供 商 業 和 工 業 照 明 多 種 規 格 之 LED 路 燈 光 源 模 組 與 電 源 供 應 器, 其 組 合 搭 配 如 下 : 3,450LM 6,600LM 10,350LM 13,800LM 17,250LM 20,400LM 和 23,850LM 並 提 供 PWM(0V~10V) 調 光 功 能 之 LED 路 燈 燈 頭 及 光 源 模 組 3,600LM 6,250LM 12,000LM 投 光 燈 36W 62W 100W 130W 165W LED 路 燈 電 源 供 應 器 5 尺 T6 和 T8 燈 管 產 品 18W PAR38 燈 具 產 品 3,300LM 結 合 Sensor 停 車 場 用 投 射 燈 13,100LM 和 21,800LM 天 井 燈 (8) 電 動 車 相 關 電 源 轉 換 器 及 充 電 器 : 水 冷 式 IP6K9K 以 上 防 護 等 級, 具 有 CAN BUS 通 訊 之 6,600W 車 載 充 電 器
75 1.7KW 非 隔 離 BSG DC-DC converter 3KW 自 然 冷 卻 車 載 充 電 器 水 冷 式 IP6K9K 以 上 防 護 等 級,2,160W 與 2,700W 車 載 DC/DC 電 源 轉 換 器 水 冷 式 IP6K9K 以 上 防 護 等 級,3,000W 車 載 雙 向 DC/DC 電 源 轉 換 器 風 冷 式 IP31,4,000W 非 車 載 換 電 站 充 電 器 UV 特 種 車 輛 PMS 電 源 管 理 系 統 (9) 替 代 能 源 相 關 轉 換 器 及 雙 向 儲 能 轉 換 器 : 家 庭 用 3,000W~6,000W 再 生 能 源 電 源 轉 換 器 及 變 流 器 併 網 型 太 陽 能 光 伏 (PV) 變 流 器 太 陽 能 光 伏 (PV) 充 電 器 含 電 池 儲 能 系 統 之 混 合 式 變 流 器 (Hybrid Inverter) 3,000W~6,000W 雙 向 轉 換 器 (Bi-directioanl Converter) 4. 計 劃 開 發 之 新 商 品 ( 服 務 ): 公 司 未 來 產 品 發 展 方 向 敘 述 於 下 : (1) AIO 電 腦 電 源 : 高 效 率 且 節 能 省 電 的 薄 型 AIO 電 源 (2) PC 電 腦 電 源 : 取 消 STBY 減 少 零 件 數 量, 並 符 合 Energy star 5.0 及 EUP lot 6 要 求 (3) 筆 記 型 電 腦 外 接 電 源 (Adapter) 及 充 電 器 : 開 發 相 容 於 USB Type C with PD (Power Delivery) 之 超 小 型 新 一 代 筆 記 型 電 腦 電 源 及 充 電 器, 並 符 合 最 新 之 無 載 功 耗 需 求 (4) 伺 服 器 電 源 : 新 一 代 全 系 列 兼 具 交 流 輸 入 直 流 輸 入 之 數 位 化 高 效 率 高 密 度 之 伺 服 器 標 準 電 源 模 組, 利 用 模 組 化 設 計 提 高 功 率 密 度 並 符 合 80 Plus 效 率 規 格 ; 另 亦 推 出 機 櫃 級 電 源 系 統, 支 援 高 壓 直 流 及 交 流 輸 入, 以 滿 足 各 種 數 據 中 心 市 場 需 求 (5) 儲 存 裝 置 電 源 產 品 : 持 續 發 展 新 一 代 電 池 管 理 技 術, 應 用 鋰 鐵 電 池 或 鋰 三 元 電 池 取 代 鉛 酸 電 池 於 BBU 產 品, 以 符 合 環 保 需 求, 以 及 更 長 的 使 用 壽 命 ( 五 倍 以 上 ) 另 外, 亦 將 開 發 高 效 率 200W 至 2,000W 儲 存 裝 置 電 源 產 品, 以 符 合 節 能 減 碳 之 需 求 ; 並 基 於 4G 及 5G 寬 頻 網 路 建 置 備 援 電 池 產 品 需 求, 持 續 開 發 高 性 價 比 之 48V/10A 48V/20A 48V/30A 48V/40A 48V/50A 48V/100A 48V/200A 48V/300A 模 組 化 電 源 產 品 及 500,000W 儲 能 系 統
76 (6) 路 由 器 和 交 換 器 電 源 : 新 一 代 1,750W~8,000W 高 密 度 之 數 位 控 制 電 源, 以 符 合 未 來 路 由 器 和 交 換 器 設 備 之 應 用 (7)LED 照 明 產 品 : 開 發 LED T6 和 T8 工 業 照 明 燈 管 產 品 開 發 結 合 Sensor 天 井 燈 產 品 開 發 符 合 歐 洲 市 場 規 格 LED 路 燈 產 品 開 發 工 業 用 防 爆 LED 產 品 開 發 取 代 鈉 燈 LED 路 燈 產 品 (8)VRM 及 Power Block 產 品 : 新 一 代 數 位 控 制 IC, 持 續 發 展 更 有 效 率 與 功 率 密 度 更 高 的 VRM 及 Power Block 產 品 (9) 大 型 電 腦 電 源 : 使 用 新 一 代 數 位 控 制 IC, 持 續 開 發 新 一 代 的 大 型 電 腦 電 源 之 DC/DC 模 塊 及 高 密 度 之 VRM 產 品 (10) 智 慧 電 網 安 全 解 決 方 案 : 中 高 壓 BPL 通 訊 技 術, 信 號 耦 合 配 件, 建 構 並 強 化 智 慧 電 網 通 訊 資 料 蒐 集 與 儲 存 安 全 機 制, 提 供 客 戶 完 整 解 決 方 案 (11) 智 慧 電 表 ( 歐 規 標 準 ) 與 通 信 模 組 開 發 : 因 應 歐 洲 與 其 它 特 定 海 外 市 場 需 求, 開 發 符 合 當 地 規 範 之 智 慧 電 表 產 品 並 提 供 技 術 解 決 方 案 (12) 醫 療 電 源 : 居 家 照 護 裝 置 之 高 效 率 與 醫 療 儀 器 周 邊 裝 置 驅 動 電 源 (13) 電 動 車 電 源 : 電 動 車 馬 達 驅 動 器 及 電 源 轉 換 器 (14) 雙 向 儲 能 轉 換 器 : 應 用 於 儲 能 充 電 站 與 車 載 充 電 設 備 之 V2G/V2H 雙 向 電 源 轉 換 器 (15)PLC 產 品 : 發 展 戶 外 型 寬 頻 帶 PLC 產 品, 以 因 應 路 平 專 案 之 路 口 交 通 監 控 系 統 汰 舊 換 新 及 佈 建 數 位 家 庭 網 路 系 統 應 用 產 品 ( 二 ) 產 業 概 況 : 1.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 電 源 供 應 器 (Power Supply) 主 要 用 途 係 提 供 電 子 產 品 穩 定 適 當 電 壓 或 電 流 的 電 源, 為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功 能 元 件 (Functional Component) 之 一 根 據 產 品 功 能 及 基 本 構 造 的 不 同, 又 可 分 為 三 大 類 : 不 斷 電 系 統 電 源 供 應 器 (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 UPS) 線 性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Linear Power Supply:LPS) 及 交 換 式 電
77 源 供 應 器 (Switch Power Supply:SPS), 其 中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為 目 前 產 品 主 流 SPS 的 優 點 在 於 其 產 品 體 積 較 小 重 量 輕, 符 合 終 端 產 品 輕 薄 短 小 的 發 展 趨 勢 ; 此 外, 外 部 可 輸 入 電 壓 範 圍 較 廣, 加 上 功 率 密 度 / 轉 換 效 率 高, 均 有 助 於 應 用 範 圍 的 擴 大, 產 品 之 範 圍 則 包 含 充 電 器 整 流 器 轉 換 器 及 變 流 器 等 目 前 國 內 SPS 廠 商 除 了 在 個 人 電 腦 及 消 費 型 電 子 設 備 充 電 器 市 場 上 擁 有 絕 對 量 產 優 勢 之 外, 未 來 隨 著 網 際 網 路 及 雲 端 運 算 (Cloud Computing) 應 用 的 普 及 化, 全 球 伺 服 器 及 通 訊 設 備 市 場 將 會 快 速 成 長 近 年 國 內 SPS 廠 商 產 品 策 略 著 重 於 發 展 伺 服 器 工 作 站, 以 及 通 訊 設 備 用 的 電 源 供 應 器 由 於 這 種 電 源 供 應 器 必 須 依 照 客 戶 需 求 特 性 個 別 設 計, 具 有 高 度 客 製 化 的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品, 預 期 未 來 國 內 SPS 廠 商 在 伺 服 器 儲 存 通 訊 設 備 等 專 業 應 用 領 域 市 場 的 生 產 比 重 仍 有 一 定 成 長 空 間 由 於 雲 端 運 算 (Cloud Computing) 基 礎 建 設 包 括 伺 服 器 交 換 器 儲 存 器 路 由 器 和 通 訊 電 源, 尤 其 在 路 由 器 交 換 器 電 源 的 需 求 將 大 幅 超 越 以 往 提 升 電 源 供 應 與 功 率 密 度 的 同 時, 電 源 供 應 器 功 率 因 數 (Power Factor,PF) 總 諧 波 失 真 (Total Harmonic Distortion,THD) 以 及 轉 換 效 率 將 左 右 電 源 供 應 器 性 能 及 其 競 爭 力 另 一 方 面, 人 口 結 構 及 生 活 價 值 觀 的 改 變, 將 帶 動 醫 療 設 備 需 求 的 成 長, 同 時 也 將 帶 動 此 類 電 源 需 求 的 成 長 在 個 人 電 子 設 備, 新 型 USB Type-C 及 支 援 可 變 電 壓 之 USB PD 通 用 型 外 接 電 源 / 充 電 器 的 出 現, 未 來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將 大 量 採 用 USB Type-C 介 面 端 子, 有 望 一 舉 解 決 長 久 以 來 充 電 介 面 及 電 壓 未 統 一 造 成 的 問 題, 也 將 為 外 接 電 源 市 場 帶 來 革 命 性 改 變 2. 產 業 上 中 下 游 之 關 聯 性 : (1) 上 游 原 料 與 產 業 之 關 聯 性 :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主 要 原 料 大 致 可 分 為 主 動 元 件 被 動 元 件 磁 性 元 件 其 他 類 電 子 元 件 機 殼 及 印 刷 電 路 板 主 動 元 件 之 控 制 IC 及 功 率 半 導 體 多 由 美 國 日 本 供 應, 而 被 動 元 件 及 磁 性 材 料 除 特 殊 的 變 壓 器 用 鐵 心 以 外, 國 內 均 可 自 製, 在 國 內 電 子 產 業 中 是 一 自 製 率 相 當 高 的 產 業 另 一 方 面 未 來 隨 著
78 電 源 管 理 功 能 日 益 重 要,micro controller 或 DSP 晶 片 於 高 階 電 源 供 應 器 的 應 用, 更 成 為 不 可 或 缺 的 關 鍵 零 組 件 (2) 下 游 應 用 產 品 與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關 連 性 : 國 內 所 生 產 的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主 要 應 用 在 通 訊 產 品 電 腦 及 其 週 邊 設 備 上, 隨 著 電 腦 資 訊 工 業 的 蓬 勃 發 展, 國 內 目 前 已 有 多 項 資 訊 產 品 登 上 全 球 產 量 第 一 的 寶 座, 其 中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即 為 其 中 之 一 ; 也 正 因 如 此, 電 源 供 應 器 為 下 游 通 訊 產 品 及 電 腦 週 邊 設 備 網 路 設 備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及 工 業 用 設 備 等 不 可 或 缺 之 零 組 件, 亦 因 此 為 電 源 供 應 器 產 業 帶 來 了 廣 大 的 商 機 資 料 中 心 需 求 的 擴 大 及 雲 端 運 算 的 效 應, 電 源 供 應 器 應 用 於 資 料 中 心 的 需 求 也 迅 速 成 長 ; 而 智 慧 用 電 與 LED 照 明 產 業 的 興 起, 也 加 速 市 場 對 智 慧 電 表 及 LED 專 用 電 源 的 需 求 在 台 灣 及 東 亞 地 區, 由 於 上 中 下 游 廠 商 緊 密 配 合, 強 化 了 整 體 產 業 力 量, 該 行 業 上 中 下 游 結 構 圖 如 下 所 示 :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產 業 結 構 圖 上 游 原 材 料 業 SPS 製 造 業 下 游 應 用 產 業 主 動 元 件 製 造 業 * 控 制 IC * 半 導 體 被 動 元 件 製 造 業 * 電 阻 * 突 波 吸 收 器 * 電 解 電 容 磁 性 元 件 製 造 業 * 變 壓 器 * 電 感 器 * 濾 波 器 其 他 * 風 扇 散 熱 片 * 開 關 輸 出 端 子 * 外 殼 印 刷 電 路 板 零 件 加 工 零 焊 件 錫 插 連 立 接 製 配 組 立 測 試 老 化 測 試 包 裝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成 品 通 訊 產 業 ( 行 動 電 話 ) 電 腦 產 業 ( 商 業 用 工 業 用 及 電 信 通 訊 用 電 腦 ) 家 電 類 產 業 ( 電 視 機 錄 影 機 ) 醫 療 測 量 儀 器 產 業 航 太 產 業 ( 無 線 通 信 機 器 中 央 處 理 裝 置 )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 電 動 遊 樂 器 ) 其 他 資 料 來 源 : 工 研 院 經 資 中 心 ITIS 計 劃 (2001/03) 統 一 證 券 整 理
79 3. 產 品 之 各 種 發 展 趨 勢 : 近 年 雲 端 運 算 技 術 興 起, 我 國 SPS 產 品 的 發 展 可 以 分 為 二 方 面 : 一 是 技 術 往 高 效 率 高 功 率 智 慧 型 的 領 域 發 展, 主 要 運 用 於 雲 端 運 算 中 的 雲, 也 就 是 資 料 中 心, 包 含 伺 服 器 企 業 用 網 通 設 備 儲 存 設 備 ; 產 品 採 模 組 化 設 計, 運 用 並 聯 堆 疊 方 式 (500W+500W+.), 擴 大 產 品 應 用 範 圍 ( 低 階 中 階 高 階 的 功 率 範 圍 ), 大 幅 縮 短 產 品 研 發 時 程 ; 二 是 產 品 往 輕 薄 短 小 的 方 向 發 展, 主 要 市 場 屬 於 雲 端 運 算 中 的 消 費 端, 如 智 慧 型 行 動 電 話 筆 記 型 電 腦 平 板 電 腦 等, 應 用 於 3C 產 品 的 小 型 電 源 供 應 器 展 望 未 來, 市 場 對 於 小 型 輕 量 省 電 低 成 本 的 產 品 需 求 將 持 續 增 加 ; 在 智 慧 型 可 攜 式 通 訊 產 品 的 大 量 採 用 下, 產 品 的 外 型 變 小 變 薄, 且 能 隨 身 攜 帶 的 優 點, 終 端 使 用 者 須 透 過 網 路 連 接 雲 端 服 務 提 供 者 供 給 資 訊 及 運 算 能 力, 直 接 刺 激 雲 端 服 務 提 供 者 大 量 佈 建 資 料 中 心 網 路 服 務 供 應 商 也 必 須 積 極 擴 建 網 路 設 備, 以 滿 足 使 用 者 對 於 資 訊 服 務 的 需 求, 將 促 進 市 場 成 長 而 形 成 良 性 循 環, 網 通 設 備 及 消 費 型 電 子 產 品 可 望 成 為 SPS 最 具 潛 力 的 市 場 全 球 桌 上 型 個 人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發 展 已 非 常 成 熟, 獲 利 率 及 成 長 率 主 要 依 靠 換 機 需 求, 市 場 規 模 相 對 穩 定 主 要 成 長 市 場 已 由 歐 美 轉 至 新 興 國 家, 在 網 通 基 礎 建 設 相 對 不 成 熟 的 地 區, 個 人 電 腦 市 場 仍 有 一 些 成 長 空 間 高 度 標 準 化 使 得 桌 上 型 個 人 電 腦 供 應 器 製 造 商 只 能 透 過 不 斷 壓 低 成 本 的 價 格 競 爭, 及 大 量 生 產 能 力 來 擴 大 市 佔 另 一 方 面 市 場 對 於 美 觀 便 利 的 All in one 的 電 腦 接 受 度 日 漸 提 高, 在 一 片 衰 退 聲 中, 市 場 成 長 率 仍 優 於 傳 統 桌 上 型 PC 除 了 基 本 應 用 外, 個 人 電 腦 上 尚 有 一 些 特 殊 應 用, 需 要 穩 定 的 動 態 反 應 及 瞬 間 高 功 率 輸 出, 此 類 特 殊 應 用 電 腦 的 電 源 供 應 器 未 來 將 有 成 長 的 空 間 可 攜 式 個 人 電 腦 如 筆 記 型 電 腦 市 場 佔 目 前 個 人 電 腦 出 貨 比 例 大 宗, 衰 退 幅 度 略 小 於 一 般 桌 上 型 電 腦, 這 類 電 源 供 應 器 是 以 電 源 轉 換 器 (Adapter) 的 型 態 採 可 攜 式 設 計, 輸 出 功 率 除 少 數 行 動 工 作 站 外, 通 常 低 於 100W, 未 來 主 流 產 品 由 90W 往 65W 及 45W 發 展 的 趨 勢 ; 在 平 板 電 腦 及 智 慧 型 行 動 電 話 上, 主 要 採 用 較 低 功 率 之 轉 換 器, 或 設 計 較 簡 單 之 充 電 器 (Charger), 輸 出 功 率 通 常 低 於 10W, 在 製 造 上 須 採 用 大 量 自 動 化 製 程, 以 降 低 成 本 ; 歐 盟 標 準 化 行 動 電 話 充 電 器 的 法 案 一 旦 施 行, 對 行 動 電 話 充 電 器 市 場 勢
80 必 造 成 影 響 此 外 歐 盟 及 美 國 能 源 部 新 提 出 對 外 部 電 源 供 應 器 (External Power Supply) 效 率 提 升 要 求 法 案 於 2016 年 開 始 生 效, 更 高 的 轉 換 效 率 也 將 成 為 市 場 趨 勢 最 後, 除 傳 統 單 一 電 壓 輸 出 產 品 外, 符 合 USB Power Delivery 規 格 之 多 功 能 型 的 電 源 轉 換 器 可 以 提 供 不 同 電 壓 輸 出, 可 通 用 於 各 式 不 同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於 2016 年 初 之 CES 展 已 可 見 多 家 廠 商 展 出 相 關 應 用 設 備, 未 來 對 於 小 型 外 接 電 源 供 應 器 / 充 電 器 市 場, 將 造 成 不 小 的 衝 擊 個 人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的 技 術 向 上 延 伸, 就 是 伺 服 器 大 型 網 通 設 備 及 儲 存 設 備 等 電 源 供 應 器 ; 因 雲 端 運 算 的 蓬 勃 發 展, 近 年 來 中 低 階 伺 服 器 的 在 經 歷 數 年 的 快 速 成 長 後, 趨 於 成 熟 雖 然 所 應 用 之 電 源 對 技 術 層 級 複 雜 度 和 穩 定 性 的 要 求 都 高 於 個 人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但 由 於 伺 服 器 走 向 x86 單 一 架 構, 系 統 端 因 高 度 商 品 化, 難 以 透 過 差 異 化 來 提 高 單 價, 因 此 為 了 降 低 整 體 開 發 成 本, 在 電 源 設 計 上 也 傾 向 採 用 標 準 化 設 計 因 應 資 料 中 心 在 單 一 地 點 大 量 部 署 伺 服 器 的 特 性, 產 品 趨 勢 上 已 由 單 一 電 源 供 應 器 效 率 的 持 續 提 升, 逐 漸 轉 向 智 慧 型 電 源 管 理 機 櫃 型 電 源 架 構 等 系 統 性 優 化, 並 透 過 數 位 控 制 的 導 入, 提 升 電 源 供 應 器 的 功 率 因 素 及 降 低 總 諧 波 失 真 近 年 來 由 於 伺 服 器 大 型 網 通 設 備 及 儲 存 設 備 生 產 及 研 發 基 地 往 中 國 及 台 灣 移 動, 加 上 台 灣 電 源 供 應 器 廠 商 積 極 地 培 養 設 計 能 力 相 對 於 歐 美 日 廠 商 市 場 價 格 的 壓 力, 中 低 階 伺 服 器 大 型 網 通 設 備 及 儲 存 設 備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主 要 已 由 台 灣 廠 商 設 計 並 生 產 由 於 虛 擬 化 及 雲 端 運 算 技 術 的 進 步 分 散 式 電 源 架 構 的 興 起, 伺 服 器 電 源 市 場 漸 趨 成 熟 ; 專 用 型 儲 存 設 備 市 場 也 受 到 Intel Base 儲 存 伺 服 器 衝 擊, 終 端 應 用 呈 現 衰 退 的 狀 況 下, 成 長 動 能 轉 向 網 通 設 備 為 主 通 信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多 採 用 分 散 式 電 源 架 構 (Distributed Power Architecture), 通 常 包 含 提 供 匯 流 排 電 壓 的 交 流 - 直 流 整 流 器 (AC-DC Rectifier) 及 後 級 的 直 流 - 直 流 電 源 轉 換 器 (DC/DC Converter), 此 類 產 品 技 術 性 較 高, 而 且 十 分 注 重 產 品 可 靠 度 整 體 架 構 上, 以 減 少 電 源 轉 換 次 數, 來 降 低 成 本 與 提 高 效 率 在 整 流 器 部 分, 亦 朝 向 高 效 率 高 密 度 的 方 向 發 展 ; 後 級 的 直 流 - 直 流 轉 換 器 在 成 本 考 量 下, 傳 統 高 階 隔 離 型 有 漸 漸 被 成 本 較 低 的 非 隔 離 型 轉 換 器 (POLs) 取 代 的 趨 勢 匯 流 排 電 壓 因 新 能 源 及 資 料 中 心
81 運 用 興 起, 效 率 較 高 的 高 壓 直 流 系 統 也 開 始 在 市 場 上 出 現 不 同 架 構 及 應 用 的 興 起, 可 望 在 高 度 標 準 化 的 通 訊 電 源 市 場, 創 造 新 的 成 長 動 能 環 保 意 識 的 抬 頭, 節 能 的 LED 照 明, 將 隨 LED 價 格 的 下 滑 及 政 策 的 推 動 下, 逐 步 取 代 傳 統 照 明 ;LED 電 源 對 封 閉 性 (Ingress Protection) 耐 用 性 及 成 本 都 有 一 定 的 要 求 在 電 源 供 應 器 市 場 中, 屬 於 相 對 具 有 成 長 性 的 市 場 4. 競 爭 情 形 : 台 灣 為 全 球 資 訊 產 品 主 要 生 產 國, 在 下 游 產 業 帶 動 下,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全 球 出 貨 量 排 名 高 居 第 一 近 年 由 於 受 到 低 價 電 腦 平 板 電 腦 及 智 慧 手 機 的 興 起 衝 擊 PC 產 業, 以 及 國 際 景 氣 連 續 幾 年 低 迷 之 影 響, 電 源 供 應 器 產 品 價 格 亦 逐 年 下 滑, 廠 商 毛 利 不 若 以 往 但 由 於 各 國 對 節 能 減 碳 的 需 求 日 益 提 高, 電 源 供 應 器 的 轉 換 效 率 電 源 管 理 功 能 等, 成 為 客 戶 要 求 的 重 點 ; 近 年 來 智 慧 用 電 的 概 念 更 是 受 到 各 國 的 重 視, 節 能 與 有 效 利 用 能 源 成 為 各 國 對 產 品 競 相 要 求 的 重 點 之 一, 智 慧 電 表 則 是 實 踐 智 慧 電 網 的 第 一 步, 如 何 讓 電 表 有 效 的 擷 取 使 用 者 所 需 的 資 料 成 為 重 要 的 課 題 而 LED 相 關 照 明 應 用 的 興 起 也 帶 動 電 源 供 應 器 的 成 長 在 缺 乏 產 業 標 準 產 品 規 格 又 必 須 快 速 推 陳 出 新 的 情 況 下, 研 發 設 計 及 製 造 能 力 的 門 檻 也 隨 之 提 高 近 來 大 型 雲 端 服 務 公 司 及 資 料 中 心 營 運 商 試 圖 改 變 傳 統 資 料 中 心 設 備 供 應 模 式, 挾 資 料 中 心 對 伺 服 器 網 通 設 備 及 儲 存 器 龐 大 採 購 量, 越 過 傳 統 品 牌 商, 直 接 到 亞 洲 尋 求 ODM 廠 商 根 據 特 定 需 求, 訂 製 所 需 產 品, 對 傳 統 商 用 資 訊 設 備 供 應 鏈 造 成 一 定 衝 擊 ; 位 居 關 鍵 零 組 件 的 電 源 供 應 器 產 業, 在 新 的 供 應 鏈 型 態 中, 必 須 重 新 調 整 產 品 策 略 及 設 計 生 產 模 式, 把 握 機 會 尋 求 新 的 定 位 為 求 降 低 製 造 成 本 以 提 高 價 格 競 爭 力, 並 快 速 推 出 滿 足 市 場 節 能 需 求 的 產 品, 國 內 SPS 業 者 除 了 隨 下 游 資 訊 業 者 進 駐 中 國 大 陸, 或 在 泰 國 馬 來 西 亞 等 地 設 廠 外, 更 必 須 透 過 內 部 的 設 計 標 準 化, 縮 短 開 發 時 程, 並 提 高 中 低 階 產 品 的 自 動 化 生 產 率 過 去 數 年 全 球 電 源 供 應 器 產 業 透 過 整 併 及 若 干 小 廠 在 市 場 激 烈 競 爭 下 遭 到 淘 汰, 有 走 向 整 合 的 趨 勢, 但 仍 未 有 單 一 競 爭 者 可 以 獨 佔 市 場, 主 要 由 大 型 台 灣 廠 商 在 互 相 競 爭 每 一 競 爭 者 的 條 件 不 同,
82 因 此 市 場 上 中 型 以 上 規 模 的 公 司, 由 於 產 品 定 位 差 異, 加 上 製 造 研 發 能 力 的 優 勢 被 淘 汰 的 並 不 多 ( 三 ) 技 術 及 研 發 概 況 : 1.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104 年 度 105 年 度 截 至 3 月 31 日 止 金 額 1,017, , 開 發 成 功 之 技 術 或 產 品 : (1) 桌 上 型 電 腦 電 源 : 新 一 代 符 合 美 國 官 方 節 能 要 求 之 產 品 新 一 代 個 人 工 作 站 (Work Station) 電 源 全 系 列 AIO(All in One) 相 關 電 源 (2) 伺 服 器 電 源 : 具 Redundant 功 能 之 全 數 位 750W 及 1,300W AC-DC 電 源 產 品, 其 效 率 達 鈦 金 牌 效 率 之 要 求 高 密 度 低 風 阻 的 新 一 代 2,000W (>50W/in3) 數 位 控 制 伺 服 器 電 源 多 組 輸 出 之 新 一 代 高 效 率 伺 服 器 用 電 源 (500W~900W) (3) 儲 存 裝 置 電 源 產 品 : 高 密 度 低 風 阻 的 新 一 代 1,600W 儲 存 裝 置 數 位 控 制 電 源 新 一 代 小 型 UPS 功 能 之 BBU (Battery Backup Unit) 產 品, 應 用 於 系 統 主 要 功 能 之 備 用 電 源 (4)Adapter: 開 發 45W 支 援 USB Type-C with PD 功 能 之 新 一 代 通 用 型 外 接 式 電 源 / 充 電 器 (5)LED 路 燈 : LED 模 組 化 路 燈 產 品, 包 含 LED 燈 座 電 源 供 應 器 及 調 光 驅 動 器 調 光 驅 動 器 亦 可 搭 配 PLC 進 行 遠 端 監 控 及 調 光 控 制, 和 即 時 路 燈 故 障 回 報 系 統 (6)Smart Grid 產 品 : AMI Smart Meter: 參 與 台 電 低 壓 AMI 智 慧 電 表 建 置 案, 完 成 符 合 ANSI C12.18 C12.19 C12.21 相 關 規 範 之 0.5 級 單 相 智 慧 電 表 開 發, 具 備 遠 端 遙 控 切 電 與 復 電 能 力, 提 供 需 量 控 制 與 時 間 電 價 與 雙 向 計 費 等 機 制, 並 可 透 過 寬 頻 電 力 線 與
83 短 距 無 線 通 信 模 組 作 通 信, 本 年 度 亦 將 加 速 日 規 與 歐 規 智 慧 電 表 開 發, 擴 大 市 場 經 營 範 疇 Concentrator: 已 完 成 電 能 資 訊 採 擷 集 中 器 開 發, 搭 配 AMI 智 慧 電 表 產 品, 後 端 可 透 過 3.5G GPRS 與 其 他 寬 頻 上 網 機 制 將 採 擷 電 能 資 訊 回 傳 至 後 端 管 理 平 台 BPLC Head End/Repeater: 完 成 新 一 代 寬 頻 電 力 線 通 信 頭 端 / 中 繼 設 備 軟 硬 體 開 發, 用 於 建 構 配 電 自 動 化 與 電 力 資 訊 傳 遞 等 訊 息 交 換 平 台 BPLC Power Adapter: 完 成 具 電 力 線 通 信 能 力 之 攜 行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產 品 開 發, 用 於 家 用 閘 道 器 機 上 盒 或 遊 戲 機, 透 過 電 力 線 傳 輸 技 術 輕 鬆 建 構 家 庭 網 路 中 高 壓 電 力 線 通 訊 設 備 開 發 (7) 醫 療 電 源 : 醫 療 大 廠 的 居 家 照 護 設 備 電 源 (8) 電 動 車 電 源 : 效 率 94% 以 上, 功 率 密 度 0.6W/cm3, 具 有 IP6K9K 以 上 保 護 等 級, 車 載 充 電 器 與 DC/DC 直 流 轉 換 器, 適 用 於 純 電 動 車 或 油 電 混 合 車 (9) 雙 向 儲 能 轉 換 器 : 輸 出 功 率 6,600W, 效 率 94% 以 上, 具 有 雙 向 充 電 與 供 電 之 電 源 轉 換 器 系 統, 可 用 於 儲 能 充 電 站 與 車 載 充 電 器 相 關 應 用 (10)PLC 產 品 : 高 速 寬 頻 帶 HomePlug AV2 IEEE1901, G.hn BPL Modem 與 窄 帶 電 力 線 載 波 (G3,G3-FCC, G3-ARIB, PRIME) 通 信 模 組 (11) 網 路 通 訊 (Networking and Telecom) 設 備 相 關 電 源 : 具 Redundant 功 能 之 高 密 度 13,000W Router 設 備 電 源 ( 四 ) 長 短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劃 : 本 公 司 未 來 短 期 及 中 長 期 業 務 發 展 可 區 分 為 產 品 及 市 場 兩 方 面 : 1. 短 期 發 展 計 劃 : (1) 產 品 面 配 合 市 場 機 制 以 及 既 有 客 戶 需 求, 持 續 開 發 新 產 品, 持 續 推 出 高 效 率 低 功 耗 主 流 及 新 世 代 產 品, 滿 足 客 戶 一 次 性 購 足 的
84 需 求, 從 設 計 材 料 到 製 造 綜 合 而 成 的 產 品 品 質 ; 藉 以 透 過 標 準 化 設 計 標 準 用 料 及 持 續 流 程 改 善 等 方 式, 來 縮 短 產 品 開 發 及 交 貨 週 期 (2) 市 場 面 利 用 本 身 與 一 線 大 廠 共 同 研 發 的 優 勢 技 術 來 鞏 固 高 瓦 特 數 電 源 市 場, 並 擴 大 產 品 線 以 符 合 全 球 資 料 中 心 硬 體 需 求 的 增 加 ; 並 持 續 擴 大 工 業 性 及 消 費 性 電 源 的 市 占 率 ; 另 外, 以 既 有 本 身 在 電 源 技 術 的 能 力, 拓 展 至 其 他 產 品 線 2. 中 長 期 發 展 計 劃 : (1) 產 品 面 藉 由 本 身 設 計 能 力, 提 高 電 源 轉 換 效 率, 降 低 碳 排 放 因 應 地 球 暖 化 是 刻 不 容 緩 之 事, 結 合 本 身 電 源 及 散 熱 技 術 並 投 入 資 源 於 新 能 源 領 域 具 成 長 潛 力 的 產 品 上, 經 由 自 行 發 展 與 結 合 客 戶 或 策 略 夥 伴 共 同 開 發, 藉 此 縮 短 新 產 品 導 入 市 場 的 時 間 與 接 受 度 (2) 市 場 面 以 本 公 司 的 電 源 管 理 技 術 為 核 心, 一 方 面 持 續 在 核 心 事 業 上 推 電 源 解 決 方 案, 另 一 方 面, 強 化 在 替 代 能 源 的 市 場 競 爭 力, 持 續 深 耕 在 如 節 能 照 明 智 能 電 網 電 動 車 車 載 電 子 與 周 邊 充 電 相 關 設 備 電 源 醫 療 照 護 設 備 及 可 再 生 能 源 等 領 域 上 的 應 用
85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 ( 一 ) 市 場 分 析 : 1. 主 要 產 品 銷 售 地 區 : 本 公 司 主 要 產 品 為 AC/DC 及 DC/DC 電 源 供 應 器, 其 主 要 銷 售 地 區 及 銷 售 值 如 下 表 : 區 域 外 銷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金 額 % 金 額 % 內 銷 2,945, ,853, 美 洲 3,551, ,069, 歐 洲 1,095, , 亞 洲 16,487, ,989, 其 他 4, , 小 計 21,139, ,983, 合 計 24,084, ,836, 市 場 占 有 率 : 全 球 電 源 供 應 器 種 類 眾 多, 應 用 範 圍 極 為 廣 泛, 而 全 球 各 家 供 應 商 的 利 基 點 不 盡 相 同 ;2015 年 Micro-Tech Consultants(MTC) 出 版 的 全 球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產 業 報 告 內, 本 公 司 在 OEM/Embedded 與 Telecom 類 別 中, 排 名 全 球 第 八 大 3. 市 場 未 來 之 供 需 狀 況 與 成 長 性 : 全 球 PC 出 貨 量 連 續 4 年 年 減, 依 據 調 研 機 構 Gartner 預 估, 2016 年 全 球 出 貨 量 將 再 年 減 1% 目 前 全 球 PC 市 場 仍 處 於 結 構 調 整 階 段, 預 估 未 來 幾 年, 全 球 PC 安 裝 量 仍 然 會 繼 續 下 滑, 連 帶 影 響 全 球 電 源 供 應 器 產 業, 市 場 應 用 方 面 會 有 些 許 變 化 在 消 費 電 子 產 品 方 面, 包 括 傳 統 PC 與 高 階 超 行 動 裝 置 在 內 的 PC 類 出 貨 量, 將 較 2015 年 微 幅 下 滑 ; 而 工 業 電 子 產 品 因 雲 端 需 求 的 發 酵 下, 伺 服 器 儲 存 器 及 網 通 產 品 需 求 持 續 看 俏 ; 另 外, 在 各 國 政 府 對 節 能 減 碳 的 持 續 推 展 之 下, 智 慧 電 網 LED 應 用 照 明 電 動 車 車 載 電 子 與 週 邊 充 電 相 關 設 施 及 醫 療 照 護 設 備... 等, 在 在 都 是 電 源 供 應 器 產 業 長 期 成 長 的 新 契 機
86 4. 競 爭 利 基 : (1) 擁 有 與 世 界 一 級 大 廠 長 久 合 作 而 淬 煉 出 來 的 技 術 深 度 與 客 製 化 能 力 (2) 為 各 領 域 領 導 廠 商 的 主 要 合 作 夥 伴 (3) 擁 有 消 費 端 企 業 端 及 通 訊 用 等 多 樣 性 的 電 源 產 品 組 合 (4) 所 屬 的 金 仁 寶 集 團 為 國 內 資 訊 及 通 信 製 造 的 領 導 廠 商 之 一, 具 垂 直 整 合 的 綜 效 5. 發 展 遠 景 之 有 利 不 利 因 素 與 因 應 對 策 : (1) 有 利 因 素 : (a) 各 國 對 節 能 減 碳 的 政 策 持 續 增 加, 提 升 高 效 率 高 密 度 的 節 能 解 決 方 案 的 需 求 (b) 以 本 身 在 製 造 上 的 要 求 以 及 各 大 廠 品 質 的 保 證, 投 入 節 能 產 品 的 製 造 (c) 以 標 準 化 模 組 化 的 設 計 來 強 化 與 縮 短 產 品 設 計 週 期 (d) 持 續 導 入 自 動 化 設 備 降 低 成 本 (2) 不 利 因 素 : (a) 全 球 經 濟 仍 處 於 不 穩 定 狀 態, 間 接 影 響 電 源 供 應 器 的 銷 售 量 (b) 消 費 性 產 品 競 爭 劇 烈, 尤 以 平 板 個 人 電 腦 (PC&NB) 與 智 慧 手 機 最 為 明 顯 (c) 各 國 政 府 對 智 慧 電 網 基 礎 建 設 的 預 算 投 入 逐 漸 擴 大, 但 因 屬 試 點 方 式 較 多 與 設 備 驗 證 期 間 較 長, 遞 延 智 慧 電 錶 的 安 裝 量 (d) 電 動 車 目 前 除 行 駛 距 離 待 提 升 外, 基 礎 設 備 如 : 充 電 站 充 電 樁 等 基 礎 設 施 尚 未 完 備, 另 外 也 因 各 國 充 電 標 準 各 相 競 爭, 致 使 發 展 不 如 預 期 (3) 因 應 對 策 : (a) 加 強 與 客 戶 間 的 合 作 關 係, 深 化 主 流 客 戶 及 其 產 品, 憑 藉 長 年 合 作 經 驗 擴 充 至 客 戶 的 其 他 產 品 線 (b) 提 高 產 品 組 合 的 報 酬 率 拓 展 新 客 戶 開 發 新 產 品 及 強 化 研 發 能 量, 並 利 用 本 身 研 發 能 力 開 拓 新 市 場 (c) 持 續 推 動 設 計 標 準 化, 縮 短 開 發 時 間 擴 大 採 購 量 進 而 影 響 工 廠 自 動 化 以 及 品 質 一 致 性
87 ( 二 ) 主 要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及 產 製 過 程 : 1. 主 要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 主 要 產 品 功 能 用 途 全 範 圍 輸 入 交 流 電 源 ( 或 高 壓 直 流 電 源 380V 以 及 -48V 直 流 電 源 ) 轉 變 為 單 組 或 多 組 直 流 輸 出 電 壓 ( 主 要 為 12V and/or 5V 或 -54V), 功 率 大 多 為 500W 以 上, 單 組 輸 出 具 多 組 並 聯 均 流 功 能 ; 或 900W 以 下 之 多 組 輸 出 高 效 率 電 源 Server Storage 電 源 供 應 器 PC 電 源 供 應 器 Adapter 整 流 模 塊 (SMR) 交 流 及 直 流 模 塊 (AD/DC 及 DC/DC Module & PSU) 穩 壓 模 塊 (VRM) 高 階 伺 服 器 電 腦 電 源 供 應 器 LED 路 燈 照 明 電 源 供 應 器 及 驅 動 器 智 慧 電 表 (Smart Meter) 電 動 車 電 源 全 範 圍 輸 入 交 流 電 源 轉 變 為 多 組 直 流 輸 出 電 壓, 功 率 大 多 為 1,000W 以 下 全 範 圍 輸 入 交 流 電 源 ( 或 直 流 電 源 ) 轉 變 為 單 組 或 多 組 直 流 輸 出 電 壓, 功 率 大 多 為 250W 以 下 ; 新 一 代 支 援 USB PD 之 通 用 型 可 變 電 壓 電 源 全 範 圍 輸 入 交 流 電 源 轉 變 為 單 組 48V 直 流 電 壓 輸 出, 具 多 組 並 聯 均 流 功 能, 功 率 大 多 為 600W 至 6,000W 將 各 種 不 同 輸 入 之 交 流 及 直 流 電 源 轉 變 為 直 流 輸 出 電 壓, 具 多 組 並 聯 均 流 功 能, 功 率 大 多 為 3,000W 以 下, 具 體 積 超 薄 及 防 水 之 特 色 將 12Vdc 以 下 輸 入 之 直 流 電 源 轉 變 為 直 流 低 壓 (0.9Vdc~1.85Vdc) 大 電 流 ( 數 安 培 至 180 安 培 ) 輸 出 之 電 源 模 組 將 350Vdc 輸 入 之 直 流 電 源 轉 變 為 多 組 直 流 低 壓 大 電 流 輸 出, 功 率 大 多 為 數 千 瓦 以 上 將 全 範 圍 輸 入 交 流 電 源 轉 變 為 直 流 電 壓 輸 出 並 搭 配 定 電 流 驅 動 電 路, 功 率 為 200W 以 下, 並 有 0~10V PWM 調 光 功 能 開 發 符 合 IEC62052 規 範 與 中 國 國 家 電 網 標 準 之 智 慧 電 表, 同 時 開 發 窄 帶 寬 帶 載 波 通 信 與 短 距 無 線 通 信 模 組 開 發 符 合 SAEJ 1772 之 車 載 充 電 器 與 DC/DC 轉 換 器 電 源 應 用 於 電 動 車 高 中 低 階 伺 服 器 及 資 料 儲 存 設 備 電 源 各 種 桌 上 型 工 作 站 及 特 殊 應 用 之 電 腦 電 源 機 上 盒 筆 記 型 電 腦 液 晶 顯 示 器 電 源 液 晶 電 視 印 表 機 PoE 電 源 Tablet 電 源 醫 療 設 備 智 慧 型 電 視 及 AIO 電 腦 遙 控 空 拍 機 運 動 攝 影 機 應 用 通 訊 設 備 使 用 標 準 電 源 無 線 電 通 訊 站 台 發 射 機 使 用 之 高 功 率 電 源 與 網 路 通 訊 設 備 使 用 之 專 屬 電 源 系 統 高 中 低 階 伺 服 器 資 料 庫 筆 記 型 電 腦 及 網 通 系 統 使 用 之 電 源 高 階 伺 服 器 電 腦 使 用 之 電 源 系 統 不 同 照 度 之 LED 路 燈 隧 道 燈 洗 牆 燈 天 井 燈 的 應 用 開 拓 日 本 歐 洲 與 中 國 等 海 外 市 場 的 智 慧 電 表 應 用 於 純 電 動 車 或 油 電 混 合 車
88 主 要 產 品 功 能 用 途 PLC 產 品 開 發 適 用 於 高 速 寬 頻 帶 之 G.hn BPL 4K Ultra HD 超 高 清 產 品 套 件 電 視 訊 號 分 流 應 用 智 慧 型 插 座 開 發 符 合 室 內 環 境 使 用 之 無 線 電 產 數 位 家 庭 之 系 統 應 品 用 產 品 輸 入 為 三 相 380~480Vac 或 單 相 交 流 居 家 照 護 裝 置 及 輸 入 之 醫 療 電 源 系 統, 其 包 含 主 電 Ultrasound CT 與 醫 療 電 源 源 數 組 輔 助 電 源 與 數 位 化 電 源 管 理 MRI 等 醫 療 影 像 系 介 面, 且 符 合 IEC 醫 療 電 源 安 統 之 專 屬 電 源 及 其 規 規 範 它 周 邊 設 備 電 源 雙 向 儲 能 轉 換 器 備 用 電 池 鉛 酸 電 池 監 控 系 統 對 電 池 充 電 以 及 可 提 供 電 壓 輸 出 或 市 電 併 聯 之 電 源 轉 換 器 開 發 符 合 中 國 泰 爾 中 心 認 證 產 品 以 2,400W 後 備 電 池 為 儲 能 單 元 並 發 展 上 位 機 管 理 系 統, 以 爭 取 全 球 儲 能 市 場 另 亦 發 展 小 容 量 家 用 儲 能 電 池 組, 以 爭 取 家 用 太 陽 能 發 電 儲 能 電 池 市 場 可 應 用 於 替 代 能 源 發 電 以 及 V2G/V2H 系 統 之 電 力 轉 換 器 取 代 現 有 後 備 用 鉛 酸 電 池 儲 能 系 統 1 12V 系 列 鉛 酸 電 池 監 控 系 統 滿 足 電 信 業 者 對 現 2 發 展 2V 大 電 力 鉛 酸 電 池 監 控 系 有 鉛 酸 電 池 線 上 劣 統 變 監 控 需 求 3 採 用 模 組 化 軟 硬 體 並 基 於 對 鉛 酸 電 池 常 期 充 放 電 量 測 資 料 庫, 設 計 出 此 款 智 能 化 高 性 價 比 之 鉛 酸 電 池 線 上 劣 變 監 控 系 統, 本 系 統 可 線 上 即 時 監 控 與 量 測 電 池 組 之 電 容 量 (SOC) 健 康 狀 態 (SOH) 與 衰 退 率, 並 具 RS-232 及 RS485 標 準 網 路 介 面, 可 遠 端 監 控 電 池 狀 況
89 2. 產 製 過 程 :
90 ( 三 ) 主 要 原 料 之 供 應 狀 況 : 本 公 司 係 電 源 供 應 器 生 產 製 造 商, 其 主 要 原 料 為 半 導 體 變 壓 器 風 扇 排 線 外 殼 及 電 路 板 等 除 與 主 要 之 供 應 廠 商 維 持 穩 定 良 好 之 關 係 外, 為 確 實 分 散 採 購 風 險, 對 原 料 之 供 應 來 源 亦 均 至 少 有 二 家 以 上 之 廠 商, 以 防 有 斷 料 之 虞 ( 四 ) 最 近 二 年 度 主 要 進 銷 貨 客 戶 名 單 : 1.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曾 占 進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廠 商 之 名 稱 及 其 進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 無 2.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曾 占 銷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客 戶 之 名 稱 及 其 銷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 最 近 二 年 度 主 要 銷 貨 客 戶 資 料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103 年 104 年 105 年 度 截 至 前 一 季 止 與 與 與 占 當 年 發 發 發 占 全 年 度 截 至 項 占 全 年 度 行 行 行 度 銷 貨 前 一 季 目 名 稱 金 額 銷 貨 淨 額 人 名 稱 金 額 人 名 稱 金 額 人 淨 額 比 止 銷 貨 比 率 (%) 之 之 之 率 (%) 淨 額 比 關 關 關 率 (%) 係 係 係 1 A 4,079, % 無 A 3,136, % 無 A 629, % 無 其 他 20,005, % 其 他 17,700, % 其 他 4,123, % 銷 貨 淨 額 24,084, % 銷 貨 淨 額 20,836, % 銷 貨 淨 額 4,753, %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主 要 客 戶 多 為 國 際 資 訊 品 牌 大 廠, 最 近 兩 年 度 銷 貨 廠 商 金 額 變 動 主 要 係 因 市 場 競 爭, 客 戶 營 運 各 有 表 現, 故 對 其 銷 貨 產 生 差 異
91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生 產 量 值 表 : 年 度 生 產 量 值 主 要 商 品 電 源 供 應 器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千 台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70,000 19,174,309 71,000 15,519,118 73,600 74,700 其 他 0 944, ,848 合 計 73,600 70,000 20,119,070 74,700 71,000 16,239,966 註 : 電 源 供 應 器 各 產 品 之 生 產 具 有 可 替 代 性, 故 合 併 計 算 產 能 及 其 利 用 率 ( 六 ) 最 近 二 年 度 銷 售 量 值 表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千 台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銷 售 量 值 內 銷 外 銷 內 銷 外 銷 主 要 商 品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電 源 供 應 器 10,633 2,945,350 58,913 19,888,964 13,748 2,853,050 54,210 16,974,466 其 他 ,250, ,008,577 合 計 10,633 2,945,350 58,913 21,139,464 13,748 2,853,050 54,210 17,983,043 三 從 業 員 工 資 料 : 單 位 : 人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直 接 人 工 7,394 6,391 6,029 員 工 人 數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間 接 人 工 3,910 3,474 3,449 合 計 11,304 9,865 9,478 平 均 年 歲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博 士 0.12% 0.12% 0.13% 碩 士 3.15% 3.36% 3.47% 大 專 18.21% 18.60% 19.08% 高 中 23.50% 24.50% 24.84% 高 中 以 下 55.02% 53.42% 52.48%
92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 ( 一 ) 本 公 司 係 屬 低 污 染 之 電 子 資 訊 產 業, 所 有 產 品 之 產 製 過 程 區 分 為 插 件 組 裝 檢 驗 測 試 包 裝 等 程 序, 皆 遵 循 綠 色 產 品 (GP) 之 既 行 政 策, 嚴 密 控 管 任 何 可 能 造 成 污 染 之 因 素 元 件, 嚴 禁 任 何 污 染 問 題 發 生 我 們 也 重 視 落 實 環 境 保 護 與 工 廠 安 全 衛 生 之 理 念, 康 舒 各 生 產 基 地 均 取 得 ISO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IECQ-QC 危 害 物 質 管 理 系 統 OHSAS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 除 此 淡 水 廠 東 莞 廠 武 漢 廠 更 取 得 ISO 溫 室 氣 體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本 公 司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並 無 因 環 境 污 染 問 題 而 產 生 之 支 出, 預 計 未 來 年 度 亦 無 此 類 支 出 產 生 ( 二 ) 本 公 司 促 進 環 境 及 安 全 衛 生 改 善 措 施 如 下 : 1. 環 境 /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建 立 整 合 認 證 : 完 成 環 安 衛 管 理 系 統 之 建 立 整 合 與 推 行 2. 環 安 政 策 修 定 與 推 行 : 環 安 政 策 修 訂 設 立 及 全 員 宣 導 環 境 及 職 安 衛 管 理 方 案 推 行 3. 加 強 員 工 環 保 /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及 意 識 : 完 成 全 廠 員 工 環 境 /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訓 練 列 入 新 進 員 工 訓 練 必 修 課 程 4. 消 防 設 施 改 善 : 消 防 設 施 標 識 全 面 檢 測 及 改 善 廠 內 防 火 門 逐 年 更 換 遵 照 法 令 規 定, 每 年 分 上 下 半 年 度 共 實 施 兩 次 消 防 講 習 及 演 練 消 防 演 練 按 時 執 行 申 報 檢 查 5. 降 低 環 境 污 染 : 引 進 新 式 設 備 及 製 程 改 善, 提 高 能 源 使 用 效 率, 降 低 對 環 境 的 汙 染 6. 推 行 工 業 減 廢 及 推 廣 資 源 回 收 : 廢 棄 物 及 化 學 品 貯 放 場 改 善 工 業 廢 棄 物, 指 定 專 業 單 位 回 收 處 理
93 全 面 宣 導 資 源 回 收 ( 指 派 專 人 負 責 ) 及 資 源 再 利 用 7. 加 強 有 害 廢 棄 物 處 理 : 制 定 有 害 廢 棄 物 處 理 程 序 嚴 格 篩 選 合 格 處 理 廠 商 確 實 監 督 處 理 程 序 及 棄 置 地 點 依 照 環 保 規 定 申 報 8. 定 期 環 保 檢 測 : 每 年 委 外 定 期 監 測 水 質 ( 放 流 水 地 下 水 飲 用 水 ) 廢 氣 噪 音 環 境 土 壤 及 勞 工 作 業 環 境 等 項 目 9. 鼓 勵 廠 商 參 與 環 保 : 評 核 及 要 求 所 有 協 力 廠 商, 共 同 參 與 推 動 環 安 政 策 10. 經 驗 推 廣 : 推 廣 本 公 司 環 安 管 理 系 統 經 驗 為 其 他 子 公 司 新 廠 設 廠 標 準 11.Green Partner 環 保 體 系 建 置 : 歐 盟 所 制 定 的 廢 電 機 電 子 設 備 指 令 (WEEE) 以 及 有 害 物 質 限 用 指 令 (RoHS), 本 公 司 已 完 善 相 關 的 準 備 工 作, 以 符 合 國 際 規 範 及 客 戶 對 產 品 之 相 關 要 求 五 勞 資 關 係 : ( 一 ) 公 司 各 項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進 修 訓 練 退 休 制 度 與 其 實 施 情 形 及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及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 1.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 本 公 司 同 仁 均 享 有 勞 工 保 險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員 工 及 眷 屬 團 體 保 險 等 完 整 保 障 ; 以 及 享 有 給 薪 年 假 病 假 產 假 及 育 嬰 假 等 應 有 之 權 益, 本 公 司 並 依 據 法 令 成 立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制 定 各 項 福 利 計 畫 如 : 員 工 旅 遊 社 團 補 助 各 類 文 康 慶 生 及 年 節 活 動 節 日 與 生 日 禮 券 員 工 子 女 獎 學 金 生 育 補 助 定 期 健 康 檢 查 及 健 康 諮 詢 等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還 提 供 旅 遊 假 以 照 顧 同 仁 身 心 平 衡 另, 董 事 長 為 關 懷 台 灣 的 未 來, 積 極 鼓 勵 員 工 生 育 以 減 緩 少 子 化 所 造 成 的 衝 擊, 特 提 供 員 工 每 位 新 生 兒 生 育 獎 金 66,000 元 統 計 104 年 度, 計 有 61 位 新 生 兒 誕 生, 共 計 發 放 獎 金 4,026,000 元
94 除 上 述 福 利 外, 公 司 主 要 福 利 計 畫 尚 包 含 年 終 獎 金 員 工 酬 勞 與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等 此 外, 公 司 每 年 亦 主 動 參 與 市 場 福 利 調 查, 以 了 解 市 場 行 情, 並 依 據 各 項 專 業 能 力 的 市 場 評 價, 建 立 具 競 爭 性 的 福 利 制 度 各 子 公 司 則 依 照 當 地 法 令 提 供 應 有 保 險 福 利 及 員 工 休 假 ( 年 休 假 產 假 事 病 假 等 ), 並 提 供 宿 舍 及 伙 食 補 貼 另 外, 視 各 地 子 公 司 規 範 提 供 福 利 措 施, 例 如, 三 節 禮 金 健 康 檢 查 績 效 獎 金 婚 喪 喜 慶 補 助 及 員 工 旅 遊 等, 以 照 顧 同 仁 之 身 心 健 康 2. 員 工 進 修 與 訓 練 : 持 續 學 習 是 公 司 與 員 工 發 展 的 共 同 基 石,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各 項 人 才 發 展 訓 練 相 關 辦 法, 並 依 此 實 施 管 理 員 工 進 修 與 訓 練 事 宜 ; 本 公 司 將 員 工 訓 練 區 分 為 新 進 員 工 訓 練 專 業 職 能 訓 練 主 管 才 能 訓 練 核 心 通 識 訓 練 與 外 部 訓 練 ; 亦 鼓 勵 員 工 利 用 個 人 時 間 進 修, 並 給 予 相 對 之 補 助,104 年 度 相 關 教 育 訓 練 實 績 如 下 說 明 : 本 公 司 相 當 重 視 新 進 員 工 訓 練, 除 依 新 人 適 應 週 期 規 劃 訓 練 活 動, 另 針 對 新 進 研 發 人 員 提 供 基 本 功 訓 練, 藉 此 讓 新 進 研 發 人 員 暸 解 應 有 的 先 備 知 識, 使 其 日 後 於 產 品 設 計 上 能 快 速 上 手 並 充 分 知 悉 原 理 原 則 特 性, 以 期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研 發 設 計 能 力 專 業 職 能 訓 練 方 面, 因 應 市 場 趨 勢 技 術 演 進 創 新 及 客 戶 需 求, 積 極 投 入 多 領 域 與 不 同 層 次 的 研 究 開 發, 除 持 續 安 排 內 部 資 深 專 業 同 仁 進 行 知 識 傳 承 分 享 講 座 外, 更 積 極 邀 請 各 領 域 之 專 家 學 者 授 課, 以 達 成 職 能 提 升, 增 進 專 業 成 長 管 理 職 能 訓 練 依 管 理 階 層 別 不 同, 分 別 規 劃 相 應 合 適 訓 練, 以 強 化 各 階 層 主 管 之 人 員 管 理 團 隊 領 導 及 決 策 能 力, 有 效 提 昇 溝 通 協 調 能 力 及 合 作 雙 贏 意 識, 帶 領 所 屬 同 仁 共 同 達 成 公 司 及 部 門 目 標 核 心 通 識 訓 練 方 面, 除 舉 辦 各 項 管 理 系 統 宣 導 勞 安 健 康 法 規 認 識 紓 壓 勵 志 類 等 通 識 講 座 課 程 之 外, 為 因 應 公 司 國 際 化 發 展 策 略 及 人 才 培 育 計 劃, 今 年 度 持 續 鼓 勵 全 體 員 工 充 實 外 語 能 力, 公 司 辦 理 多 項 語 言 學 習 課 程 與 外 語 (TOEIC JLPT 等 ) 檢 定 活 動 另, 公 司 除 提 供 學 習 補 助 之 外, 更 依 工 作 職 類 給 予 不 同 等 級 之 語 言 獎 勵 金, 以 期 全 面 提 昇 公 司 國 際 化 能 力, 力 求 與 國 際 接 軌 各 子 公 司 則 依 其 人 才 發 展 需 求 提 供 相 對 應 之 合 適 訓 練 安 排 全 公
95 司 104 年 度 訓 練 費 用 總 計 新 台 幣 7,307,548 元, 辦 理 種 類 統 計 如 下 : 項 目 課 程 數 訓 練 總 人 數 ( 人 ) 訓 練 總 時 數 ( 小 時 ) 新 進 員 工 訓 練 , ,962 專 業 職 能 訓 練 419 4,312 23,737 主 管 才 能 訓 練 ,937 核 心 通 識 訓 練 100 4,971 14,234 外 部 訓 練 ,846 總 計 , , 退 休 制 度 與 其 實 施 情 形 : 本 公 司 訂 有 職 工 退 休 辦 法, 涵 蓋 所 有 正 式 任 用 員 工 並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規 定, 按 月 依 薪 資 總 額 2.5% 提 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儲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 原 中 央 信 託 局 ) 實 際 給 付 退 休 金 時, 先 自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支 用, 如 有 不 足, 再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另 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配 合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新 制 ) 之 實 施, 針 對 適 用 新 制 之 同 仁, 按 其 每 月 工 資 6% 之 提 繳 率,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個 人 專 戶, 提 撥 數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各 子 公 司 則 依 當 地 法 令 提 撥 退 休 金 或 提 供 退 休 福 利, 以 保 障 同 仁 權 益 4.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及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 本 公 司 一 向 秉 持 員 工 為 企 業 經 營 命 脈, 照 顧 員 工 是 公 司 應 有 義 務, 積 極 落 實 利 潤 與 員 工 共 享 的 理 性 管 理 信 念 因 此 公 司 內 部 設 有 多 元 化 的 溝 通 管 道, 且 定 期 召 開 勞 資 會 議, 所 有 公 務 推 展 莫 不 透 過 與 員 工 雙 向 溝 通 之 方 式 予 以 達 成, 故 本 公 司 勞 資 關 係 甚 為 和 諧 融 洽 ; 同 時 公 司 嚴 格 遵 守 各 項 勞 動 法 令 的 規 定, 並 依 循 電 子 產 業 行 為 規 範 建 立 完 整 之 電 子 產 業 公 民 聯 盟 EICC (Electronic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 管 理 規 定, 確 保 員 工 權 利, 讓 員 工 皆 能 在 安 全 友 善 成 長 的 環 境 下 工 作 (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因 勞 資 糾 紛 所 遭 受 之 損 失, 及 目 前 及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之 估 計 金 額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一 向 本 著 和 諧 誠 信 之 經 營 理 念, 依 目 前 狀 況 尚 無 發 生 勞 資 糾 紛 之 潛 在 因 素, 預 計 未 來 發 生 勞 資 糾 紛 損 失 之 可 能 性 極 微 六 重 要 契 約 : 無
96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財 務 資 料 : ( 一 )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 合 併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 年 度 截 至 項 目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105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流 動 資 產 11,768,513 13,306,442 12,207,587 11,459,514 10,609,802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3,457,020 3,576,018 3,725,731 3,510,148 3,449,628 無 形 資 產 43,234 42,712 38,897 24,024 24,619 其 他 資 產 1,558, ,795 1,487,028 1,353,681 1,429,507 資 產 總 額 16,827,321 17,518,967 17,459,243 16,347,367 15,513,556 流 動 分 配 前 7,650,205 7,627,194 7,263,993 6,521,059 5,554,989 負 債 分 配 後 8,422,737 8,563,648 8,104,488 ( 註 2) ( 註 2) 非 流 動 負 債 804, , , , ,793 負 債 分 配 前 8,454,650 8,466,018 8,148,846 7,410,862 6,441,782 總 額 分 配 不 後 9,227,182 9,402,472 8,989,341 ( 註 2) ( 註 2) 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7,977,737 8,681,091 9,018,237 8,649,065 8,792,859 用 股 本 5,150,063 5,189,943 5,236,493 5,184,973 5,179,593 資 本 公 積 844, , ,453 1,075,353 1,045,461 保 留 分 配 前 2,027,210 2,503,077 2,654,583 2,388,527 2,533,637 盈 餘 分 配 後 1,254,678 1,566,623 1,814,088 ( 註 2) ( 註 2) 其 他 權 益 (43,933) 42, , ,168 庫 藏 股 票 非 控 制 權 益 394, , , , ,915 權 益 分 配 前 8,372,671 9,052,949 9,310,397 8,936,505 9,071,774 總 額 分 配 後 7,600,139 8,116,495 8,469,902 ( 註 2) ( 註 2) 註 1:101~104 年 度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105 年 3 月 31 日 資 料 亦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註 2:104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故 未 列 示 分 配 後 之 金 額
97 個 體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 年 度 截 至 項 目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105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流 動 資 產 8,767,622 9,107,863 7,817,591 7,764,244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081,689 1,120,685 1,138,346 1,098,143 無 形 資 產 34,502 36,846 31,093 17,451 其 他 資 產 6,113,313 5,937,036 7,133,794 6,996,080 資 產 總 額 15,997,126 16,202,430 16,120,824 15,875,918 流 動 分 配 前 7,337,239 6,822,433 6,367,342 6,486,464 負 債 分 配 後 8,109,771 7,758,887 7,207,837 ( 註 2) 非 流 動 負 債 682, , , ,389 負 債 分 配 前 8,019,389 7,521,339 7,102,587 7,226,853 總 額 分 配 不 後 8,791,921 8,457,793 7,943,082 ( 註 2) 不 適 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7,977,737 8,681,091 9,018,237 8,649,065 用 用 股 本 5,150,063 5,189,943 5,236,493 5,184,973 資 本 公 積 844, , ,453 1,075,353 保 留 分 配 前 2,027,210 2,503,077 2,654,583 2,388,527 盈 餘 分 配 後 1,254,678 1,566,623 1,814,088 ( 註 2) 其 他 權 益 (43,933) 42, , 庫 藏 股 票 非 控 制 權 益 權 益 分 配 前 7,977,737 8,681,091 9,018,237 8,649,065 總 額 分 配 後 7,205,205 7,744,637 8,177,742 ( 註 2) 註 1:101~104 年 度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104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故 未 列 示 分 配 後 之 金 額
98 合 併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項 目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流 動 資 產 10,159,455 11,860,150 基 金 及 投 資 1,075,883 1,089,147 固 定 資 產 3,480,007 3,455,590 無 形 資 產 219, ,467 其 他 資 產 176, ,946 資 產 總 額 15,110,635 16,760,300 流 動 分 配 前 6,731,081 7,621,856 負 債 分 配 後 7,089,296 8,394,388 長 期 負 債 0 0 其 他 負 債 602, ,859 負 債 分 配 前 7,333,966 8,267,715 不 不 不 總 額 分 配 後 7,692,181 9,040,247 適 適 適 股 本 5,089,113 5,150,063 用 用 用 資 本 公 積 827, ,409 保 留 分 配 前 1,371,495 2,052,426 盈 餘 分 配 後 1,013,280 1,279,894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益 0 0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191, ,691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94,310) (115,062) 股 東 權 分 配 前 7,776,669 8,492,585 益 總 額 分 配 後 7,418,454 7,720,053 註 :100~101 年 度 資 料 皆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99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項 目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流 動 資 產 7,709,897 8,862,514 基 金 及 投 資 5,252,961 5,894,941 固 定 資 產 1,095,250 1,080,258 無 形 資 產 42,008 35,220 其 他 資 產 64,943 64,421 資 產 總 額 14,165,059 15,937,354 流 動 分 配 前 6,275,563 7,315,506 負 債 分 配 後 6,633,778 8,088,038 長 期 負 債 0 0 其 他 負 債 503, ,321 負 債 分 配 前 6,779,550 7,839,827 不 不 不 總 額 分 配 後 7,137,765 8,612,359 適 適 適 股 本 5,089,113 5,150,063 用 用 用 資 本 公 積 827, ,409 保 留 分 配 前 1,371,495 2,052,426 盈 餘 分 配 後 1,013,280 1,279,894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益 0 0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191, ,691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94,310) (115,062) 股 東 權 分 配 前 7,385,509 8,097,527 益 總 額 分 配 後 7,027,294 7,324,995 註 :100~101 年 度 資 料 皆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100 合 併 簡 明 綜 合 損 益 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 年 度 截 至 項 目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105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營 業 收 入 24,389,760 24,594,872 24,084,814 20,836,093 4,753,352 營 業 毛 利 3,514,299 3,790,021 3,595,895 3,154, ,163 營 業 損 益 1,084,743 1,149, , , ,131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206, , , ,388 62,175 稅 前 淨 利 1,291,370 1,522,071 1,387, , ,306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1,062,924 1,245,144 1,103, , ,305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本 期 淨 利 ( 損 ) 1,062,924 1,245,144 1,103, , ,305 不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適 (87,723) 106,537 88,559 (42,182) (13,404) ( 稅 後 淨 額 ) 用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975,201 1,351,681 1,192, , ,901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1,047,371 1,248,173 1,100, , ,110 淨 利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15,553 (3,029) 3, ,195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971,231 1,334,928 1,180, , ,380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3,970 16,753 12,339 (4,720) 4,521 每 股 盈 餘 ( 元 ) 註 1:101~104 年 度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105 年 3 月 31 日 資 料 亦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註 2:104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項 目 個 體 簡 明 綜 合 損 益 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21,704,168 22,589,876 21,760,040 18,219,229 營 業 毛 利 2,570,515 2,865,266 2,835,302 2,466,740 營 業 損 益 721, , , ,935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428, , , ,839 稅 前 淨 利 1,150,776 1,413,557 1,290, ,774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1,047,371 1,248,173 1,100, ,773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本 期 淨 利 ( 損 ) 1,047,371 1,248,173 1,100, ,773 不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適 (76,140) 86,755 79,551 (36,584) ( 稅 後 淨 額 ) 用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971,231 1,334,928 1,180, ,189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1,047,371 1,248,173 1,100, ,773 淨 利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971,231 1,334,928 1,180, ,189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每 股 盈 餘 ( 元 ) 註 1:101~104 年 度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104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不 適 用
101 合 併 簡 明 損 益 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項 目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22,437,026 24,389,760 營 業 毛 利 2,910,686 3,679,579 營 業 損 益 365,858 1,075,579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674, ,307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263, ,703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損 益 777,385 1,281,183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損 益 604,058 1,054,622 不 不 不 停 業 部 門 損 益 0 0 適 適 適 非 常 損 益 0 0 用 用 用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0 0 合 併 總 損 益 604,058 1,054,622 合 併 總 損 益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股 東 608,059 1,039,146 合 併 總 損 益 歸 屬 於 少 數 股 權 (4,001) 15,476 每 股 盈 餘 ( 元 ) 註 :100~101 年 度 資 料 皆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簡 明 損 益 表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項 目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20,356,123 21,704,168 營 業 毛 利 2,382,408 2,722,774 營 業 損 益 400, ,907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304, ,872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72,366 75,113 不 不 不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損 益 632,637 1,140,666 適 適 適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損 益 608,059 1,039,146 用 用 用 停 業 部 門 損 益 0 0 非 常 損 益 0 0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0 0 本 期 損 益 608,059 1,039,146 每 股 盈 餘 ( 元 ) 註 :100~101 年 度 資 料 皆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 二 )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及 查 核 意 見 : 年 度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核 意 見 100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顏 幸 福 王 怡 文 無 保 留 意 見 101( 註 )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王 怡 文 郭 冠 纓 無 保 留 意 見 102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王 怡 文 郭 冠 纓 無 保 留 意 見 103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王 怡 文 郭 冠 纓 無 保 留 意 見 104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王 怡 文 郭 冠 纓 無 保 留 意 見 註 : 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內 部 工 作 調 整 更 換 簽 證 會 計 師
102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合 併 財 務 分 析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年 度 分 析 項 目 財 務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結 構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 備 比 率 100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當 年 度 截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至 105 年 3 月 31 日 償 債 流 動 比 率 能 力 速 動 比 率 (%)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註 3)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經 營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能 力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不 週 轉 率 ( 次 ) 適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用 資 產 報 酬 率 ( % ) 權 益 報 酬 率 ( % ) 獲 利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能 力 ( % ) 純 益 率 ( %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 ) ( 註 3) 現 金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流 量 現 金 流 量 再 投 資 比 率 (%) ( 註 3) 槓 桿 營 運 槓 桿 度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最 近 二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變 動 原 因 : 1.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主 要 係 利 息 支 出 和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較 同 期 大 幅 減 少 所 致 2. 資 產 報 酬 率 (%)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純 益 率 (%) 每 股 盈 餘 ( 元 ): 主 要 係 本 期 淨 利 及 營 業 收 入 較 同 期 減 少 所 致 3.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主 要 係 營 業 活 動 產 生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較 同 期 增 加 所 致 4.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主 要 係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較 同 期 增 加 及 最 近 五 年 度 存 貨 減 少 所 致 5. 現 金 流 量 再 投 資 比 率 (%): 主 要 係 營 業 活 動 產 生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較 同 期 增 加 及 營 運 資 金 較 同 期 減 少 所 致 6. 營 運 槓 桿 度 : 主 要 係 營 業 利 益 較 同 期 減 少 所 致 註 1:101~104 年 度 資 料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105 年 3 月 31 日 資 料 亦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註 2:104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註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現 金 流 量 之 比 率 為 零 或 負 數 註 4: 上 述 財 務 分 析 資 料 項 目 之 計 算 公 式 列 示 如 下 :
103 1. 財 務 結 構 :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權 益 總 額 + 非 流 動 負 債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權 益 總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損 益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5) 5. 現 金 流 量 :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6) 6.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營 業 利 益 ( 註 7)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註 5: 上 開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公 式,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以 加 權 平 均 普 通 股 股 數 為 準, 而 非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股 數 為 基 礎 2. 凡 有 現 金 增 資 或 庫 藏 股 交 易 者, 應 考 慮 其 流 通 期 間, 計 算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3.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在 計 算 以 往 年 度 及 半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時, 應 按 增 資 比 例 追 溯 調 整, 無 庸 考 慮 該 增 資 之 發 行 期 間 4. 若 特 別 股 為 不 可 轉 換 之 累 積 特 別 股, 其 當 年 度 股 利 ( 不 論 是 否 發 放 )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或 增 加 稅 後 淨 損 特 別 股 若 為 非 累 積 性 質, 在 有 稅 後 淨 利 之 情 況, 特 別 股 股 利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 如 為 虧 損, 則 不 必 調 整 註 6: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係 指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數 2. 資 本 支 出 係 指 每 年 資 本 投 資 之 現 金 流 出 數 3. 存 貨 增 加 數 僅 在 期 末 餘 額 大 於 期 初 餘 額 時 方 予 計 入, 若 年 底 存 貨 減 少, 則 以 零 計 算 4. 現 金 股 利 包 括 普 通 股 及 特 別 股 之 現 金 股 利 5.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係 指 扣 除 累 計 折 舊 前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總 額 註 7: 發 行 人 應 將 各 項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依 性 質 區 分 為 固 定 及 變 動, 如 有 涉 及 估 計 或 主 觀 判 斷, 應 注 意 其 合 理 性 並 維 持 一 致 註 8: 公 司 股 票 為 無 面 額 或 每 股 面 額 非 屬 新 臺 幣 十 元 者, 前 開 有 關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計 算, 則 改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比 率 計 算 之
104 個 體 財 務 分 析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年 度 分 析 項 目 財 務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結 構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 備 比 率 償 債 能 力 (%) 100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當 年 度 截 至 105 年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3 月 31 日 流 動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經 營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能 力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不 週 轉 率 ( 次 ) 適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用 資 產 報 酬 率 ( % ) 權 益 報 酬 率 ( % ) 獲 利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能 力 ( % ) 純 益 率 ( %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 ) 現 金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流 量 現 金 流 量 再 投 資 比 率 (%) ( 註 3) 槓 桿 營 運 槓 桿 度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最 近 二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變 動 原 因 : 1.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主 要 係 利 息 支 出 和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較 同 期 大 幅 減 少 所 致 2. 資 產 報 酬 率 (%)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純 益 率 (%) 每 股 盈 餘 ( 元 ): 主 要 係 本 期 淨 利 及 營 業 收 入 較 同 期 減 少 所 致 3.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現 金 流 量 再 投 資 比 率 (%): 主 要 係 營 業 活 動 產 生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較 同 期 增 加 所 致 4.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主 要 係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較 同 期 增 加 及 最 近 五 年 度 存 貨 減 少 所 致 5. 營 運 槓 桿 度 : 主 要 係 營 業 利 益 較 同 期 減 少 所 致 註 1:101~104 年 度 資 料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104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註 3: 現 金 流 量 之 比 率 為 零 或 負 數 註 4: 上 述 財 務 分 析 資 料 項 目 之 計 算 公 式 列 示 如 下 : 1. 財 務 結 構 :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不 適 用
105 (2)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權 益 總 額 + 非 流 動 負 債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權 益 總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損 益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5) 5. 現 金 流 量 :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6) 6.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營 業 利 益 ( 註 7)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註 5: 上 開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公 式,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以 加 權 平 均 普 通 股 股 數 為 準, 而 非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股 數 為 基 礎 2. 凡 有 現 金 增 資 或 庫 藏 股 交 易 者, 應 考 慮 其 流 通 期 間, 計 算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3.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在 計 算 以 往 年 度 及 半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時, 應 按 增 資 比 例 追 溯 調 整, 無 庸 考 慮 該 增 資 之 發 行 期 間 4. 若 特 別 股 為 不 可 轉 換 之 累 積 特 別 股, 其 當 年 度 股 利 ( 不 論 是 否 發 放 )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或 增 加 稅 後 淨 損 特 別 股 若 為 非 累 積 性 質, 在 有 稅 後 淨 利 之 情 況, 特 別 股 股 利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 如 為 虧 損, 則 不 必 調 整 註 6: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係 指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數 2. 資 本 支 出 係 指 每 年 資 本 投 資 之 現 金 流 出 數 3. 存 貨 增 加 數 僅 在 期 末 餘 額 大 於 期 初 餘 額 時 方 予 計 入, 若 年 底 存 貨 減 少, 則 以 零 計 算 4. 現 金 股 利 包 括 普 通 股 及 特 別 股 之 現 金 股 利 5.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係 指 扣 除 累 計 折 舊 前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總 額 註 7: 發 行 人 應 將 各 項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依 性 質 區 分 為 固 定 及 變 動, 如 有 涉 及 估 計 或 主 觀 判 斷, 應 注 意 其 合 理 性 並 維 持 一 致 註 8: 公 司 股 票 為 無 面 額 或 每 股 面 額 非 屬 新 臺 幣 十 元 者, 前 開 有 關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計 算, 則 改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比 率 計 算 之
106 合 併 財 務 分 析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分 析 項 目 年 度 年 度 財 務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結 構 (%)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槓 桿 度 流 動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資 產 報 酬 率 ( % )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占 實 收 資 本 營 業 利 益 比 率 (%) 稅 前 純 益 純 益 率 ( %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 )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現 金 流 量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運 槓 桿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年 度 不 適 用 103 年 度 不 適 用 104 年 度 註 1:100~101 年 度 資 料 皆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述 財 務 分 析 資 料 項 目 之 計 算 公 式 列 示 如 下 : 1. 財 務 結 構 :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 長 期 負 債 )/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不 適 用
107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淨 利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3) 5. 現 金 流 量 :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4) 6.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營 業 利 益 ( 註 5)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註 3: 上 開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公 式,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以 加 權 平 均 普 通 股 股 數 為 準, 而 非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股 數 為 基 礎 2. 凡 有 現 金 增 資 或 庫 藏 股 交 易 者, 應 考 慮 其 流 通 期 間, 計 算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3.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在 計 算 以 往 年 度 及 半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時, 應 按 增 資 比 例 追 溯 調 整, 無 庸 考 慮 該 增 資 之 發 行 期 間 4. 若 特 別 股 為 不 可 轉 換 之 累 積 特 別 股, 其 當 年 度 股 利 ( 不 論 是 否 發 放 )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或 增 加 稅 後 淨 損 特 別 股 若 為 非 累 積 性 質, 在 有 稅 後 淨 利 之 情 況, 特 別 股 股 利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 如 為 虧 損, 則 不 必 調 整 註 4: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係 指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數 2. 資 本 支 出 係 指 每 年 資 本 投 資 之 現 金 流 出 數 3. 存 貨 增 加 數 僅 在 期 末 餘 額 大 於 期 初 餘 額 時 方 予 計 入, 若 年 底 存 貨 減 少, 則 以 零 計 算 4. 現 金 股 利 包 括 普 通 股 及 特 別 股 之 現 金 股 利 5.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係 指 扣 除 累 計 折 舊 前 之 固 定 資 產 總 額 註 5: 發 行 人 應 將 各 項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依 性 質 區 分 為 固 定 及 變 動, 如 有 涉 及 估 計 或 主 觀 判 斷, 應 注 意 其 合 理 性 並 維 持 一 致
108 財 務 分 析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分 析 項 目 年 度 年 度 財 務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結 構 (%)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槓 桿 度 流 動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資 產 報 酬 率 ( % )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 ) 占 實 收 資 本 營 業 利 益 比 率 (%) 稅 前 純 益 純 益 率 ( %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 )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 ) 現 金 流 量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運 槓 桿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年 度 不 適 用 103 年 度 不 適 用 104 年 度 註 1:100~101 年 度 資 料 皆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述 財 務 分 析 資 料 項 目 之 計 算 公 式 列 示 如 下 : 1. 財 務 結 構 :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 長 期 負 債 )/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不 適 用
109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淨 利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3) 5. 現 金 流 量 :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4) 6.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營 業 利 益 ( 註 5)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註 3: 上 開 每 股 盈 餘 之 計 算 公 式,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以 加 權 平 均 普 通 股 股 數 為 準, 而 非 以 年 底 已 發 行 股 數 為 基 礎 2. 凡 有 現 金 增 資 或 庫 藏 股 交 易 者, 應 考 慮 其 流 通 期 間, 計 算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3.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在 計 算 以 往 年 度 及 半 年 度 之 每 股 盈 餘 時, 應 按 增 資 比 例 追 溯 調 整, 無 庸 考 慮 該 增 資 之 發 行 期 間 4. 若 特 別 股 為 不 可 轉 換 之 累 積 特 別 股, 其 當 年 度 股 利 ( 不 論 是 否 發 放 )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或 增 加 稅 後 淨 損 特 別 股 若 為 非 累 積 性 質, 在 有 稅 後 淨 利 之 情 況, 特 別 股 股 利 應 自 稅 後 淨 利 減 除 ; 如 為 虧 損, 則 不 必 調 整 註 4: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在 衡 量 時 應 特 別 注 意 下 列 事 項 : 1.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係 指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數 2. 資 本 支 出 係 指 每 年 資 本 投 資 之 現 金 流 出 數 3. 存 貨 增 加 數 僅 在 期 末 餘 額 大 於 期 初 餘 額 時 方 予 計 入, 若 年 底 存 貨 減 少, 則 以 零 計 算 4. 現 金 股 利 包 括 普 通 股 及 特 別 股 之 現 金 股 利 5.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係 指 扣 除 累 計 折 舊 前 之 固 定 資 產 總 額 註 5: 發 行 人 應 將 各 項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依 性 質 區 分 為 固 定 及 變 動, 如 有 涉 及 估 計 或 主 觀 判 斷, 應 注 意 其 合 理 性 並 維 持 一 致
110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或 審 計 委 員 會 審 查 報 告 :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書 茲 准 董 事 會 造 送 本 公 司 一 四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業 經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王 怡 文 郭 冠 纓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連 同 營 業 報 告 書 及 盈 餘 分 配 案, 經 本 監 察 人 等 審 查 認 為 尚 無 不 符, 爰 依 公 司 法 第 二 一 九 條 之 規 定, 報 請 鑒 察 此 致 本 公 司 一 五 年 股 東 常 會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 請 參 閱 年 報 107~168 頁 五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請 參 閱 年 報 169~222 頁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有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 無 此 情 形
111 KPMG 台 北 市 信 義 路 5 段 7 號 68 樓 ( 台 北 101 大 樓 )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 話 (2) Fax 傳 真 (2) Internet 網 址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公 鑒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表 示 意 見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第 一 段 所 述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績 效 與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編 製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並 經 本 會 計 師 出 具 無 保 留 意 見 之 查 核 報 告 在 案, 備 供 參 考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 證 券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簽 證 文 號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民 國 一 五 年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112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 11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附 註 六 ( 一 )) $ 3,144, ,665,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六 ( 二 ) 及 六 ( 廿 二 )) 210, ,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六 ( 三 ) 及 六 ( 廿 二 )) 26,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流 動 ( 附 註 六 ( 五 )) 200, , 應 收 票 據 淨 額 ( 附 註 六 ( 六 )) 120, ,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 附 註 六 ( 六 )) 4,313, ,726,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淨 額 ( 附 註 六 ( 六 ) 及 七 ) 442, ,086, 其 他 應 收 款 ( 附 註 六 ( 六 )) 45, , 存 貨 ( 附 註 六 ( 七 )) 2,658, ,992, 預 付 款 項 及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297, , ,459, ,207, 非 流 動 資 產 : 1543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附 註 六 ( 四 )) 62,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非 流 動 ( 附 註 六 ( 五 )) 600,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附 註 六 ( 八 )) 132,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附 註 六 ( 十 )) 3,510, ,725,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淨 額 ( 附 註 六 ( 十 一 )) 25,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附 註 六 ( 十 六 )) 169,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附 註 六 ( 六 ) 六 ( 十 四 ) 六 ( 十 五 ) 七 及 八 ) 387, , ,887, ,251, 資 產 總 計 $ 16,347, ,459, ( 請 詳 閱 後 附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113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負 債 及 權 益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負 債 : 2100 短 期 借 款 ( 附 註 六 ( 十 二 )) $ 35,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附 註 六 ( 二 ) 及 六 ( 廿 二 )) 210, ,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附 註 六 ( 三 ) 及 六 ( 廿 二 )) 27, , 應 付 帳 款 4,705, ,994,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 附 註 七 )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 附 註 六 ( 十 三 )) 1,276, ,533,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265, , ,521, ,263, 非 流 動 負 債 : 2570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六 ( 十 六 )) 453, ,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非 流 動 ( 附 註 六 ( 十 五 )) 434, , 其 他 非 流 動 負 債 2,264-2, , , 負 債 總 計 7,410, ,148, 歸 屬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 附 註 六 ( 十 七 )): 3100 普 通 股 股 本 5,184, ,236, 資 本 公 積 1,075, , 保 留 盈 餘 : 3310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763, , 未 分 配 盈 餘 1,625, ,001, ,388, ,654, 其 他 權 益 , ,649, ,018, 非 控 制 權 益 287, , 權 益 總 計 8,936, ,310,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 16,347, ,459, ( 請 詳 閱 後 附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114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金 額 % 金 額 % 4110 銷 貨 收 入 ( 附 註 七 ) $ 20,967, ,197, 減 : 銷 貨 退 回 103, , 銷 貨 折 讓 28, ,859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20,836, ,084, 營 業 成 本 ( 附 註 六 ( 七 ) 及 七 ) 17,681, ,488, 營 業 毛 利 3,154, ,595, 營 業 費 用 : 6100 推 銷 費 用 946, ,019, 管 理 費 用 622, ,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1,017, ,015, ,586, ,691, 營 業 淨 利 568,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 7100 利 息 收 入 ( 附 註 六 ( 廿 一 )) 104, , 其 他 收 入 ( 附 註 六 ( 五 )) 11, , 外 幣 兌 換 ( 損 ) 益 淨 額 ( 附 註 六 ( 廿 二 )) 79,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負 債 ) 利 益 ( 附 註 六 ( 廿 二 )) 381, , 利 息 費 用 (7,051) (0.1) (15,731) (0.1) 7590 其 他 支 出 (4,264) - (7,764)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負 債 ) 損 失 ( 附 註 六 ( 廿 二 )) (294,324) (1.4) (132,095) (0.6) 777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失 之 份 額 ( 附 註 六 ( 八 )) (4,942) - (7,832) - 266, , 稅 前 淨 利 834, ,387, 所 得 稅 費 用 ( 附 註 六 ( 十 六 )) 163, , 本 期 淨 利 671, ,103,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8310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8311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 附 註 六 ( 十 五 )) (19,382) (0.1) (15,374) 減 : 與 不 重 分 類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 附 註 六 ( 十 六 )) (3,187) - (2,677) - (16,195) (0.1) (12,697)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8361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25,476) (0.1) 105,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份 額 -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 附 註 六 ( 八 )) (3,795) - 1, 減 : 與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 附 註 六 ( 十 六 )) (3,284) - 6,010 - (25,987) (0.1) 101,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42,182) (0.2) 88,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629, ,192, 本 期 淨 利 歸 屬 於 : 8610 母 公 司 業 主 $ 670, ,100, 非 控 制 權 益 878-3,331 - $ 671, ,103,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 8710 母 公 司 業 主 $ 634, ,180, 非 控 制 權 益 (4,720) - 12, $ 629, ,192, 每 股 盈 餘 ( 元 )( 附 註 六 ( 十 九 )) 9750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 $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 $ ( 請 詳 閱 後 附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115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國 外 營 運 機 保 留 盈 餘 構 財 務 報 表 歸 屬 於 母 普 通 股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合 計 公 司 業 主 權 益 總 計 非 控 制 權 益 權 益 總 額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餘 額 $ 5,189, , ,389 1,974,688 42,596-42,596 8,681, ,858 9,052,949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817 (124,817) 普 通 股 現 金 股 利 (936,454) (936,454) - (936,454) ,817 (1,061,271) (936,454) - (936,454) 本 期 淨 利 ,100, ,100,657 3,331 1,103,988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2,697) 92,248-92,248 79,551 9,008 88,559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087,960 92,248-92,248 1,180,208 12,339 1,192,547 實 際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 3, ,864-7,864 11,091 (92,037) (80,946)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46,550 35, ,301-82,301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餘 額 5,236, , ,206 2,001, , ,708 9,018, ,160 9,310,397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065 (110,065) 普 通 股 現 金 股 利 (840,495) (840,495) - (840,495) ,065 (950,560) (840,495) - (840,495) 本 期 淨 利 , , ,651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6,195) (20,389) - (20,389) (36,584) (5,598) (42,182)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578 (20,389) - (20,389) 634,189 (4,720) 629,469 庫 藏 股 買 回 及 註 銷 (133,580) (24,152) - (80,139) (237,871) - (237,871)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82, , (122,107) (122,107) 75,005-75,005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餘 額 $ 5,184,973 1,075, ,271 1,625, ,319 (122,107) 212 8,649, ,440 8,936,505 ( 請 詳 閱 後 附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116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本 期 稅 前 淨 利 $ 834,766 1,387,492 調 整 項 目 : 不 影 響 現 金 流 量 之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折 舊 費 用 497, ,239 攤 銷 費 用 25,961 46,320 呆 帳 費 用 提 列 ( 轉 列 收 入 ) 數 11,852 (5,577)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損 失 ( 利 益 ) - (3,955) 利 息 費 用 7,051 15,731 利 息 收 入 (104,235) (198,745)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酬 勞 成 本 29,482 6,288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失 ( 利 益 ) 之 份 額 4,942 7,832 處 分 投 資 損 失 ( 利 益 ) - (6,174) 其 他 項 目 4,477 (1,701) 不 影 響 現 金 流 量 之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合 計 477, ,258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 負 債 變 動 數 :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20,300) 10,813 應 收 票 據 ( 增 加 ) 減 少 (113,070) (5,953) 應 收 票 據 - 關 係 人 ( 增 加 ) 減 少 - 4,531 應 收 帳 款 ( 增 加 ) 減 少 401, ,845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 增 加 ) 減 少 644,175 (642,548) 其 他 應 收 款 ( 增 加 ) 減 少 26,440 (26,655) 存 貨 ( 增 加 ) 減 少 333,578 (309,972) 預 付 款 項 及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8,690 (43,021) 其 他 營 業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2,678 (900)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增 加 ( 減 少 ) 21,773 (2,955) 應 付 帳 款 增 加 ( 減 少 ) (289,233) 56,362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增 加 ( 減 少 ) (93) 27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增 加 ( 減 少 ) (288,987) 24,838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增 加 ( 減 少 ) (9,193) (8,009) 717,633 (510,597) 1,195,050 (186,339) ( 接 下 頁 )
117 ( 承 上 頁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入 ( 流 出 ) 2,029,816 1,201,153 收 取 之 利 息 110, ,322 退 還 ( 支 付 ) 之 所 得 稅 (141,573) (396,902)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流 出 ) 1,998,469 1,005,573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到 期 還 本 200,000 - 取 得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47,744) 取 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341,478) (622,010) 出 售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價 款 5,257 39,386 存 出 保 證 金 ( 增 加 ) 減 少 (90,320) (40,057) 取 得 無 形 資 產 (6,010) (19,977) 其 他 14,084 (23,629)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流 出 ) (218,467) (714,031)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 減 少 ) (241,921) (156,608)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840,495) (936,454) 員 工 認 股 權 行 使 45,523 76,013 庫 藏 股 票 買 回 成 本 (237,871) - 取 得 子 公 司 股 權 - (80,946) 支 付 之 利 息 (7,281) (15,523) 其 他 (188) 455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流 出 ) (1,282,233) (1,113,063) 匯 率 變 動 對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之 影 響 (18,673) 77,419 本 期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增 加 ( 減 少 ) 數 479,096 (744,102) 期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2,665,388 3,409,490 期 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 3,144,484 2,665,388 ( 請 詳 閱 後 附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118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除 另 有 註 明 者 外, 所 有 金 額 均 以 新 台 幣 千 元 為 單 位 ) 一 公 司 沿 革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本 公 司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研 發 設 計 製 造 及 銷 售 本 公 司 股 票 於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掛 牌 上 市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組 成 包 含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與 列 入 合 併 主 體 之 子 公 司 合 併 簡 稱 為 合 併 公 司,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請 詳 附 註 四 ( 三 )2. 之 說 明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已 於 民 國 一 五 年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發 佈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 一 ) 已 採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後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影 響 合 併 公 司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起 全 面 採 用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金 管 會 )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不 包 含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九 號 金 融 工 具 )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相 關 新 發 布 修 正 及 修 訂 之 準 則 及 解 釋 彙 列 如 下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比 較 揭 露 對 首 次 採 用 者 之 有 限 度 豁 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嚴 重 高 度 通 貨 膨 脹 及 首 次 採 用 者 固 定 日 期 之 移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政 府 貸 款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之 移 轉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抵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聯 合 協 議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2010 年 7 月 1 日 2011 年 7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1 年 7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 投 資 個 體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2 年 7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之 修 正 遞 延 所 得 稅 : 標 的 資 產 之 回 收 2012 年 1 月 1 日
119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之 修 訂 員 工 福 利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之 修 訂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之 修 正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抵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0 號 露 天 礦 場 於 生 產 階 段 之 剝 除 成 本 2013 年 1 月 1 日 除 下 列 項 目 外, 適 用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對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未 造 成 重 大 變 動 造 成 重 大 變 動 者 之 性 質 及 影 響 說 明 如 下 : 1.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合 併 公 司 依 該 準 則 增 加 有 關 關 聯 企 業 ( 請 詳 附 註 六 ( 八 )) 之 資 訊 揭 露 2.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該 準 則 改 變 公 允 價 值 之 定 義, 建 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架 構, 並 規 範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 合 併 公 司 已 依 規 定 新 增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 並 已 按 照 該 準 則 之 過 渡 規 定, 推 延 適 用 新 準 則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規 定, 惟 針 對 新 增 之 揭 露 規 定 無 須 提 供 比 較 期 資 訊 雖 然 已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起 推 延 適 用 新 衡 量 規 定, 但 對 合 併 公 司 資 產 及 負 債 項 目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3.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該 準 則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表 達 方 式, 將 列 示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項 目 依 性 質 分 類 為 後 續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及 後 續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兩 類 別 該 修 正 同 時 規 定 以 稅 前 金 額 列 示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其 相 關 稅 額 應 隨 前 述 兩 類 別 予 以 單 獨 列 示 合 併 公 司 將 依 該 準 則 改 變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表 達 方 式, 比 較 期 亦 已 配 合 重 行 表 達 ( 二 ) 金 管 會 尚 未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 以 下 稱 理 事 會 ) 已 發 布, 惟 截 至 報 導 日 止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及 公 布 生 效 日 之 準 則 及 解 釋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 修 正 投 資 者 與 其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間 之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 修 正 投 資 個 體 : 合 併 報 表 例 外 規 定 之 適 用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尚 待 理 事 會 決 定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之 修 正 處 理 聯 合 營 運 權 益 之 取 得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4 號 管 制 遞 延 帳 戶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5 號 來 自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6 號 租 賃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計 畫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120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之 修 正 闡 明 可 接 受 之 折 舊 及 攤 銷 方 法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1 號 之 修 正 生 產 性 植 物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之 修 正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員 工 提 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之 修 正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之 權 益 法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7 月 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之 修 正 非 金 融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揭 露 2014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之 修 正 衍 生 工 具 之 約 務 更 替 與 避 險 會 計 之 持 續 適 用 2014 年 1 月 1 日 及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年 度 改 善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1 號 公 課 2014 年 1 月 1 日 合 併 公 司 現 正 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 之 影 響, 相 關 影 響 待 評 估 完 成 時 予 以 揭 露 四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說 明 如 下 除 另 有 說 明 者 外, 下 列 會 計 政 策 已 一 致 適 用 於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所 有 表 達 期 間 ( 一 ) 遵 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編 製 準 則 ) 及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 以 下 簡 稱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編 製 ( 二 ) 編 製 基 礎 1. 衡 量 基 礎 除 下 列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重 要 項 目 外,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歷 史 成 本 為 基 礎 編 製 :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2)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避 險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及 (3)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係 依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加 計 未 認 列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與 未 認 列 精 算 損 失, 減 除 未 認 列 精 算 利 益 與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淨 額 認 列 2. 功 能 性 貨 幣 及 表 達 貨 幣 合 併 公 司 每 一 個 體 均 係 以 各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為 其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新 台 幣 表 達 所 有 以 新 台 幣 表 達 之 財 務 資 訊 均 以 新 台 幣 千 元 為 單 位
121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三 ) 合 併 基 礎 1.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原 則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編 製 主 體 包 含 本 公 司 及 由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之 個 體 ( 即 子 公 司 ) 當 本 公 司 暴 露 於 來 自 對 被 投 資 個 體 之 參 與 之 變 動 報 酬 或 對 該 等 變 動 報 酬 享 有 權 利, 且 透 過 對 被 投 資 個 體 之 權 力 有 能 力 影 響 該 等 報 酬 時, 本 公 司 控 制 該 個 體 自 對 子 公 司 取 得 控 制 之 日 起, 開 始 將 其 財 務 報 告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直 至 喪 失 控 制 之 日 為 止 合 併 公 司 間 之 交 易 餘 額 及 任 何 未 實 現 收 益 與 費 損, 業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已 全 數 消 除 子 公 司 之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係 分 別 歸 屬 至 本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即 使 非 控 制 權 益 因 而 成 為 虧 損 餘 額 亦 然 策 一 致 子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告 業 已 適 當 調 整, 俾 使 其 會 計 政 策 與 合 併 公 司 所 使 用 之 會 計 政 合 併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變 動, 未 導 致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者, 係 作 為 與 業 主 間 之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調 整 數 與 所 支 付 或 收 取 對 價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係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且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業 主 2.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投 資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公 司 名 稱 子 公 司 名 稱 業 務 性 質 說 明 本 公 司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一 般 投 資 業 100% 100% ( 簡 稱 Acbel-BVI)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 簡 稱 Acbel Polytech I.I.) Acbel Polytech Japan Inc. Acbel-BVI ( 簡 稱 Acbel-JAP)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 簡 稱 Acbel-SGP) Acbel Polytech (Malaysia) SDN. BHD( 簡 稱 Acbel-Malaysia) Acbel (USA) Polytech Inc. ( 簡 稱 Acbel-USA) Acbel Polytech (UK) Ltd. ( 簡 稱 Acbel-UK) Acbel Polytech Philippines Inc. ( 簡 稱 Acbel-PHI) 一 般 投 資 業 100% 100% 從 事 電 子 產 品 之 行 銷 與 服 務 100% 100% 一 般 投 資 業 100% 100% 從 事 提 供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市 場 諮 詢 及 研 發 100% 100% 提 供 售 後 維 修 服 務 100% 100% 提 供 售 後 維 修 服 務 100% 100% 從 事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工 製 造 100% 100% CK Holding Inc.( 簡 稱 CK) 一 般 投 資 業 40% 40% 註 1 CSA Holding Inc.( 簡 稱 CSA) 一 般 投 資 業 40% 40% Acbel Polytech (SAMOA) Investment Inc. ( 簡 稱 Acbel-SAMOA) 一 般 投 資 業 100% 100%
122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四 ) 外 幣 投 資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公 司 名 稱 子 公 司 名 稱 業 務 性 質 說 明 Acbel-BVI 東 莞 康 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康 磁 電 子 ) 變 壓 器 及 電 感 器 產 銷 業 務 100% 100% Acbel-SGP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Acbel- SAMOA ( 簡 稱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北 京 康 誠 )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工 製 造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工 製 造 與 銷 售 通 訊 設 備 及 廣 播 電 視 設 備 之 銷 售 從 事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工 製 造 與 銷 售 100% 100% 100% 100% 55% 55% 註 3 100% 100% CK CSA 一 般 投 資 業 60% 60% Acbel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一 般 投 資 業 78.85% 78.85% 註 2 Polytech I.I. Power Station ( 簡 稱 Power Station) Target Gain Corporation ( 簡 稱 Target Gain)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滬 華 五 金 ( 吳 江 ) ( 簡 稱 滬 華 五 金 ( 吳 江 )) 重 慶 市 銅 梁 區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滬 華 五 金 ( 銅 梁 )) 重 慶 滬 華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重 慶 滬 華 ) 電 子 零 件 買 賣 100% 100% 五 金 零 件 之 加 工 製 造 與 銷 售 五 金 零 件 之 加 工 製 造 與 銷 售 五 金 零 件 之 加 工 製 造 與 銷 售 註 1: 本 公 司 100% 持 股 之 Acbel-BVI 對 CK 具 實 質 控 制 力 註 2:Acbel Polytech I.I.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八 月 十 一 日 增 加 對 Power Station 投 資 金 額 註 3: 北 京 康 誠 係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新 設 立 之 子 公 司, 截 至 報 導 日 止 尚 未 投 入 資 金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 外 幣 交 易 外 幣 交 易 依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 以 下 稱 報 導 日 )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依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其 兌 換 損 益 係 指 期 初 以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調 整 當 期 之 有 效 利 息 及 付 款 後 之 金 額, 與 依 外 幣 計 價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按 報 導 日 匯 率 換 算 金 額 間 之 差 異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依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 率 重 新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則 依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除 非 貨 幣 性 之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工 具 或 合 格 之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外 幣 兌 換 差 異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外, 其 餘 係 認 列 為 損 益 2.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收 購 時 產 生 之 商 譽 及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係 依 報 導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 除 高 度 通 貨 膨 脹 經 濟 者 外,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依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23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當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致 喪 失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時, 與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相 關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係 全 數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部 分 處 分 含 有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子 公 司 時, 相 關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係 按 比 例 重 新 歸 屬 至 非 控 制 權 益 部 分 處 分 含 有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投 資 時, 相 關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則 按 比 例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對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貨 幣 性 應 收 或 應 付 項 目, 若 尚 無 清 償 計 畫 且 不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予 以 清 償 時, 其 所 產 生 之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視 為 對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之 一 部 分 而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五 ) 資 產 與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之 資 產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非 屬 流 動 資 產 之 所 有 其 他 資 產 則 列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 1. 預 期 於 合 併 公 司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實 現, 或 意 圖 將 其 出 售 或 消 耗 者 2.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 預 期 將 於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實 現 者 4. 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但 不 包 括 於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清 償 負 債 或 受 有 其 他 限 制 者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之 負 債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非 屬 流 動 負 債 之 所 有 其 他 負 債 則 列 為 非 流 動 負 債 : 1. 預 期 將 於 合 併 公 司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2.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 預 期 將 於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者 4. 合 併 公 司 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延 期 至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者 負 債 之 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 對 方 之 選 擇, 以 發 行 權 益 工 具 而 導 致 其 清 償 者, 並 不 影 響 其 分 類 ( 六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現 金 包 括 庫 存 現 金 及 活 期 存 款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持 有 目 的 係 滿 足 短 期 現 金 承 諾 而 非 投 資 或 其 他 目 的 者, 列 報 於 約 當 現 金 ( 七 )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係 於 合 併 公 司 成 為 該 金 融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 列 1. 金 融 資 產 合 併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為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或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24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因 其 取 得 或 發 生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或 再 買 回 持 有 供 交 易 金 融 資 產 以 外 之 金 融 資 產, 合 併 公 司 於 下 列 情 況 之 一,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A.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因 採 用 不 同 基 礎 衡 量 資 產 或 負 債 並 認 列 相 關 之 利 益 及 損 失, 而 產 生 之 衡 量 或 認 列 不 一 致 B.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評 估 績 效 C. 混 合 工 具 含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交 易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 後 續 評 價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包 含 相 關 股 利 收 入 及 利 息 收 入 ) 認 列 為 損 益, 並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依 交 易 慣 例 購 買 或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時, 採 用 交 割 日 會 計 處 理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資 產 若 屬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之 權 益 投 資, 則 以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並 列 報 於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3)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係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具 固 定 或 可 決 定 付 款 金 額 之 金 融 資 產, 包 括 應 收 款 項 其 他 應 收 款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及 存 出 保 證 金 等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後 續 評 價 採 有 效 利 率 法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衡 量, 惟 短 期 應 收 款 項 之 利 息 認 列 不 具 重 大 性 之 情 況 除 外 依 交 易 慣 例 購 買 或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時, 採 用 交 割 日 會 計 處 理 利 息 收 入 係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4)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非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每 一 報 導 日 評 估 減 損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因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之 單 一 或 多 項 事 件, 致 使 該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受 損 失 者, 該 金 融 資 產 即 已 發 生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包 括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違 約 (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及 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等 此 外,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至 低 於 其 成 本 時, 亦 屬 客 觀 之 減 損 證 據 針 對 應 收 帳 款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減 損 後, 另 再 以 組 合 基 礎 評 估 減 損 應 收 款 組 合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可 能 包 含 合 併 公 司 過 去 收 款 經 驗 該 組 合 超 過 平 均 授 信 期 間 之 延 遲 付 款 增 加 情 況, 以 及 與 應 收 款 拖 欠 有 關 之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勢 變 化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125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相 似 資 產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該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期 間 不 得 迴 轉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直 接 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中 扣 除, 惟 應 收 帳 款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當 判 斷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時, 係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原 先 已 沖 銷 而 後 續 收 回 之 款 項 則 貸 記 備 抵 帳 戶 備 抵 帳 戶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當 金 融 資 產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時,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減 少, 且 該 減 少 客 觀 地 連 結 至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予 以 迴 轉 認 列 於 損 益, 惟 該 投 資 於 減 損 迴 轉 日 之 帳 面 金 額 不 得 大 於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應 有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應 收 帳 款 之 呆 帳 損 失 及 回 升 係 列 報 於 營 業 費 用 應 收 帳 款 以 外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及 回 升 係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5) 金 融 資 產 之 除 列 合 併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該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終 止, 或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幾 乎 所 有 之 風 險 及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其 他 企 業 時, 始 將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除 列 單 一 金 融 資 產 之 整 體 時,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已 收 取 或 可 收 取 對 價 總 額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為 損 益, 並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當 非 除 列 單 一 金 融 資 產 之 整 體 時, 合 併 公 司 以 移 轉 日 各 部 分 之 相 對 公 允 價 值 為 基 礎, 將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原 帳 面 金 額 分 攤 至 因 持 續 參 與 而 持 續 認 列 之 部 分 及 除 列 之 部 分 分 攤 予 除 列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因 除 列 部 分 所 收 取 之 對 價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為 損 益, 並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2. 金 融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1) 負 債 或 權 益 之 分 類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之 債 務 及 權 益 工 具 係 依 據 合 約 協 議 之 實 質 與 金 融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之 定 義 分 類 為 金 融 負 債 或 權 益 權 益 工 具 係 指 表 彰 合 併 公 司 於 資 產 減 除 其 所 有 負 債 後 剩 餘 權 益 之 任 何 合 約 合 併 公 司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係 以 取 得 之 價 款 扣 除 直 接 發 行 成 本 後 之 金 額 認 列 (2)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此 類 金 融 負 債 係 指 其 取 得 或 發 生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或 再 買 回 者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交 易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 後 續 評 價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包 含 相 關 利 息 支 出 ) 認 列 為 損 益, 並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126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3)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金 融 負 債 非 屬 持 有 供 交 易 且 未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 包 括 長 短 期 借 款 應 付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等 ),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評 價 採 有 效 利 率 法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惟 短 期 借 款 及 應 付 款 項 之 利 息 認 列 不 具 重 大 性 之 情 況 除 外 未 資 本 化 為 資 產 成 本 之 利 息 費 用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4) 金 融 負 債 之 除 列 合 併 公 司 係 於 合 約 義 務 已 履 行 取 消 或 到 期 時,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時,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或 應 支 付 對 價 總 額 ( 包 含 任 何 所 移 轉 之 非 現 金 資 產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為 損 益, 並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5)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互 抵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僅 於 合 併 公 司 有 法 定 權 利 進 行 互 抵 及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交 割 或 同 時 變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方 予 以 互 抵 並 以 淨 額 表 達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3.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及 避 險 會 計 合 併 公 司 為 規 避 外 幣 及 利 率 風 險 之 暴 險 而 持 有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損 益 ; 後 續 評 價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直 接 列 入 損 益, 並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然 指 定 且 為 有 效 避 險 工 具 之 衍 生 工 具, 其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時 點 則 將 視 避 險 關 係 之 性 質 而 定 當 衍 生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正 值 時, 列 為 金 融 資 產 ; 公 允 價 值 為 負 值 時, 列 為 金 融 負 債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之 風 險 及 特 性 者 與 主 契 約 之 風 險 及 特 性 並 非 緊 密 關 聯, 且 主 契 約 非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時, 該 衍 生 工 具 係 視 為 單 獨 衍 生 工 具 合 併 公 司 指 定 部 分 避 險 工 具 ( 包 括 衍 生 工 具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及 規 避 匯 率 風 險 之 非 衍 生 工 具 ) 進 行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於 避 險 關 係 開 始 時, 合 併 公 司 以 書 面 記 錄 避 險 工 具 及 被 避 險 項 目 之 關 係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及 對 不 同 避 險 交 易 之 策 略 此 外, 合 併 公 司 於 避 險 開 始 時 即 持 續 以 書 面 記 錄 避 險 工 具 是 否 能 高 度 有 效 抵 銷 被 避 險 項 目 因 所 規 避 風 險 而 產 生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係 指 定 且 符 合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之 避 險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及 被 避 險 資 產 或 負 債 因 所 規 避 風 險 而 產 生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係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並 於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認 列 於 被 避 險 項 目 相 關 之 會 計 項 目 下 當 合 併 公 司 取 消 避 險 關 係 避 險 工 具 到 期 出 售 解 約 執 行 或 不 再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時, 即 停 止 避 險 會 計
127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八 ) 存 貨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成 本 包 括 使 其 達 可 供 使 用 地 點 及 狀 態 所 發 生 之 取 得 產 製 或 加 工 及 其 他 成 本, 並 採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存 貨 之 成 本 包 括 依 適 當 比 例 按 正 常 產 能 分 攤 之 製 造 費 用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正 常 營 業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估 計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 九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關 聯 企 業 係 指 合 併 公 司 對 其 財 務 及 營 運 政 策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但 非 控 制 或 聯 合 控 制 者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採 用 權 益 法 處 理 權 益 法 下, 原 始 取 得 時 係 依 成 本 認 列, 投 資 成 本 包 含 交 易 之 成 本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之 帳 面 金 額 包 括 原 始 投 資 時 所 辨 認 之 商 譽, 減 除 任 何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包 括 自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日 起 至 喪 失 重 大 影 響 之 日 止, 於 進 行 與 合 併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一 致 性 之 調 整 後, 合 併 公 司 依 權 益 比 例 認 列 各 該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金 額 合 併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之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利 益, 已 在 合 併 公 司 對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權 益 範 圍 內 予 以 消 除 未 實 現 損 失 之 消 除 方 法 與 未 實 現 利 益 相 同, 但 僅 限 於 未 有 減 損 證 據 之 情 況 下 所 產 生 當 合 併 公 司 依 比 例 應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時, 即 停 止 認 列 其 損 失, 而 僅 於 發 生 法 定 義 務 推 定 義 務 或 已 代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支 付 款 項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額 外 之 損 失 及 相 關 負 債 ( 十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指 持 有 供 賺 取 租 金 或 資 產 增 值 或 二 者 兼 具, 而 非 供 正 常 營 業 出 售 用 於 生 產 提 供 商 品 或 勞 務 或 作 為 行 政 管 理 目 的 之 不 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以 成 本 衡 量, 後 續 衡 量 亦 按 成 本 模 式 處 理,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以 可 折 舊 金 額 計 算 提 列 折 舊 費 用, 其 折 舊 方 法 耐 用 年 限 及 殘 值 比 照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規 定 成 本 包 含 可 直 接 歸 屬 於 取 得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費 用 當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用 途 變 更 而 重 分 類 為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時, 以 變 更 用 途 時 之 帳 面 金 額 予 以 重 分 類 ( 十 一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 認 列 與 衡 量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認 列 及 衡 量 係 採 成 本 模 式, 依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與 累 計 減 損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成 本 包 含 可 直 接 歸 屬 於 取 得 資 產 之 支 出, 此 外, 成 本 亦 包 含 因 外 幣 計 價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採 購 為 整 合 相 關 設 備 功 能 而 購 入 之 軟 體 亦 資 本 化 為 該 設 備 之 一 部 分
128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當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包 含 不 同 組 成 部 分, 且 相 對 於 該 項 目 之 總 成 本 若 屬 重 大 而 採 用 不 同 之 折 舊 率 或 折 舊 方 法 較 為 合 宜 時, 則 視 為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單 獨 項 目 ( 主 要 組 成 部 分 ) 處 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處 分 損 益, 係 由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處 分 價 款 之 差 額 決 定, 並 以 淨 額 認 列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或 支 出 2. 重 分 類 至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當 供 自 用 之 不 動 產 變 更 用 途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時, 該 項 不 動 產 應 以 變 更 用 途 時 之 帳 面 金 額 重 分 類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3. 後 續 成 本 若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項 目 後 續 支 出 所 預 期 產 生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且 其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則 該 支 出 認 列 為 該 項 目 帳 面 金 額 之 一 部 分,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則 予 以 除 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日 常 維 修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4. 折 舊 折 舊 係 依 資 產 成 本 減 除 殘 值 後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採 直 線 法 計 算, 並 依 資 產 之 個 別 ( 十 二 ) 租 賃 重 大 組 成 部 分 評 估, 若 一 組 成 部 分 之 耐 用 年 限 不 同 於 資 產 之 其 他 部 分, 則 此 組 成 部 分 係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折 舊 之 提 列 認 列 為 損 益 租 賃 資 產 之 折 舊 若 可 合 理 確 認 合 併 公 司 將 於 租 賃 期 間 屆 滿 時 取 得 所 有 權, 則 依 其 耐 用 年 限 提 列 ; 其 餘 租 賃 資 產 係 依 租 賃 期 間 及 其 耐 用 年 限 兩 者 較 短 者 提 列 土 地 無 須 提 列 折 舊 當 期 及 比 較 期 間 之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如 下 : (1) 房 屋 及 建 築 :4~50 年 (2) 機 器 設 備 :5~15 年 (3) 試 驗 設 備 :5~15 年 (4) 其 他 設 備 :2~10 年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重 大 組 成 部 分 主 要 有 廠 房 主 建 物 及 機 電 動 力 設 備 及 工 程 等, 並 分 別 按 其 耐 用 年 限 予 以 計 提 折 舊 折 舊 方 法 耐 用 年 限 及 殘 值 係 於 每 個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加 以 檢 視, 若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於 必 要 時 適 當 調 整, 該 變 動 按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規 定 處 理 1. 出 租 人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認 列 為 收 益 因 協 商 與 安 排 營 業 租 賃 所 產 生 之 原 始 直 接 成 本, 加 計 至 租 賃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並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認 列 為 費 用 為 達 成 租 賃 安 排 而 提 供 予 承 租 人 之 誘 因 總 利 益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法 認 列 為 租 金 收 入 之 減 少
129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承 租 人 係 營 業 租 賃, 該 等 租 賃 資 產 未 認 列 於 合 併 公 司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金 給 付 ( 不 包 括 保 險 及 維 護 等 服 務 成 本 ) 依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認 列 為 費 用 由 出 租 人 提 供 為 達 成 租 賃 安 排 之 誘 因 總 利 益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法 認 列 為 租 金 支 出 之 減 少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權 之 支 出 列 為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依 效 益 期 間 及 契 約 期 間 較 短 者 按 直 線 法 攤 提 ( 十 三 ) 無 形 資 產 1. 研 究 與 發 展 研 究 階 段 係 指 預 期 為 獲 取 及 瞭 解 嶄 新 的 科 學 或 技 術 知 識 而 進 行 之 活 動, 相 關 支 出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於 損 益 發 展 階 段 之 支 出 於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所 有 條 件 時, 認 列 為 無 形 資 產 ; 未 同 時 符 合 者, 於 發 生 時 即 認 列 於 損 益 : (1) 完 成 無 形 資 產 之 技 術 可 行 性 已 達 成, 將 使 該 無 形 資 產 將 可 供 使 用 或 出 售 (2) 意 圖 完 成 該 無 形 資 產, 並 加 以 使 用 或 出 售 (3)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該 無 形 資 產 (4) 無 形 資 產 將 很 有 可 能 產 生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5) 具 充 足 之 技 術 財 務 及 其 他 資 源, 以 完 成 此 項 發 展, 並 使 用 或 出 售 該 無 形 資 產 (6) 歸 屬 於 該 無 形 資 產 發 展 階 段 之 支 出 能 可 靠 衡 量 資 本 化 之 發 展 階 段 支 出 以 其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及 累 計 減 損 衡 量 之 2.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合 併 公 司 取 得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與 累 計 減 損 衡 量 之 3. 攤 銷 攤 銷 時 係 以 資 產 成 本 減 除 殘 值 後 金 額 為 可 攤 銷 金 額 無 形 資 產 自 達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起, 依 下 列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採 直 線 法 攤 銷, 攤 銷 數 認 列 於 損 益, 電 腦 軟 體 成 本 攤 銷 期 間 為 2~5 年 每 年 至 少 於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時 檢 視 無 形 資 產 之 殘 值 攤 銷 期 間 及 攤 銷 方 法, 若 有 變 動,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 十 四 )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針 對 存 貨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員 工 福 利 產 生 之 資 產 以 外 之 非 金 融 資 產,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評 估 是 否 發 生 減 損, 並 就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無 法 估 計 個 別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則 合 併 公 司 估 計 該 項 資 產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以 評 估 減 損
130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孰 高 者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帳 面 金 額, 則 將 該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整 減 少 至 可 回 收 金 額, 並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減 損 損 失 係 立 即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合 併 公 司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重 新 評 估 是 否 有 跡 象 顯 示, 商 譽 以 外 之 非 金 融 資 產 於 以 前 年 度 所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可 能 已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若 用 以 決 定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估 計 有 任 何 改 變, 則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以 增 加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至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惟 不 超 過 若 以 前 年 度 該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情 況 下, 減 除 應 提 列 折 舊 或 攤 銷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 十 五 ) 負 債 準 備 負 債 準 備 之 認 列 係 因 過 去 事 件 而 負 有 現 時 義 務, 使 合 併 公 司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需 要 流 出 具 經 濟 效 益 之 資 源 以 清 償 該 義 務, 且 該 義 務 之 金 額 能 可 靠 估 計 負 債 準 備 係 以 反 映 目 前 市 場 對 貨 幣 時 間 價 值 及 負 債 特 定 風 險 評 估 之 稅 前 折 現 率 予 以 折 現, 折 現 之 攤 銷 則 認 列 為 利 息 費 用 保 固 負 債 準 備 係 於 銷 售 商 品 或 服 務 時 認 列, 該 項 負 債 準 備 係 根 據 歷 史 保 固 資 料 及 所 有 可 能 結 果 按 其 相 關 機 率 加 權 衡 量 ( 十 六 ) 庫 藏 股 票 合 併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之 股 票, 依 買 回 時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 包 括 可 直 接 歸 屬 成 本 ), 認 列 為 庫 藏 股 票, 作 為 權 益 之 減 項 處 分 庫 藏 股 票 之 處 分 價 格 高 於 帳 面 金 額, 其 差 額 列 為 資 本 公 積 -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 處 分 價 格 低 於 帳 面 金 額, 其 差 額 則 沖 抵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之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如 有 不 足, 則 借 記 保 留 盈 餘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金 額 採 加 權 平 均 並 依 收 回 原 因 分 別 計 算 庫 藏 股 票 註 銷 時,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資 本 公 積 -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與 股 本, 其 帳 面 金 額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之 合 計 數 時, 其 差 額 則 沖 抵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如 有 不 足, 則 沖 抵 保 留 盈 餘 ; 其 帳 面 金 額 低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之 合 計 數 者, 則 貸 記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 十 七 ) 收 入 認 列 正 常 活 動 中 銷 售 商 品 所 產 生 之 收 入, 係 考 量 退 回 商 業 折 扣 及 數 量 折 扣 後, 按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收 入 係 俟 具 說 服 力 之 證 據 存 在 ( 通 常 為 已 簽 訂 銷 售 協 議 )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買 方 價 款 很 有 可 能 收 回 相 關 成 本 與 可 能 之 商 品 退 回 能 可 靠 估 計 不 持 續 參 與 商 品 之 管 理 及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加 以 認 列 若 折 扣 很 有 可 能 發 生 且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則 於 銷 售 認 列 時 予 以 認 列 作 為 收 入 之 減 項 風 險 及 報 酬 移 轉 之 時 點 係 視 銷 售 合 約 個 別 條 款 而 定
131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八 ) 員 工 福 利 1.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金 計 畫 之 提 撥 義 務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勞 務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損 益 項 下 之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2.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非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退 職 福 利 計 畫 為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合 併 公 司 在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金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分 別 針 對 各 項 福 利 計 畫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 來 福 利 金 額 折 算 為 現 值 計 算 任 何 計 畫 資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均 予 以 減 除 折 現 率 係 以 到 期 日 與 合 併 公 司 淨 義 務 期 限 接 近, 且 計 價 幣 別 與 預 期 支 付 福 利 金 相 同 之 政 府 公 債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於 財 務 報 導 日 之 利 率 為 主 企 業 淨 義 務 每 年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以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精 算 當 計 算 結 果 對 合 併 公 司 有 利 時, 認 列 資 產 係 以 未 來 得 以 從 該 計 畫 退 還 之 資 金 或 減 少 未 來 對 該 計 畫 之 提 撥 等 方 式 所 可 獲 得 經 濟 效 益 現 值 之 總 額 為 限 計 算 經 濟 效 益 現 值 時 應 考 量 任 何 適 用 於 合 併 公 司 任 何 計 畫 之 最 低 資 金 提 撥 需 求 一 項 效 益 若 能 在 計 畫 期 間 內 或 計 畫 負 債 清 償 時 實 現, 對 合 併 公 司 而 言, 即 具 有 經 濟 效 益 當 計 畫 內 容 之 福 利 改 善, 因 員 工 過 去 服 務 使 福 利 增 加 之 部 分, 相 關 費 用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之 再 衡 量 數 包 含 (1) 精 算 損 益 ;(2)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但 不 包 括 包 含 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 及 (3) 資 產 上 限 影 響 數 之 任 何 變 動, 但 不 包 括 包 含 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下 惟 合 併 公 司 得 選 擇 將 該 等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下 之 金 額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或 其 他 權 益, 若 採 用 轉 入 其 他 權 益 者, 後 續 期 間 不 得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或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應 於 未 來 期 間 一 致 採 用 合 併 公 司 將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合 併 公 司 於 縮 減 或 清 償 發 生 時, 認 列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縮 減 或 清 償 損 益 縮 減 或 清 償 損 益 包 括 任 何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及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3. 其 他 長 期 福 利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員 工 購 房 優 惠 貸 款,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項 下 4.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義 務 係 以 未 折 現 之 基 礎 衡 量, 且 於 提 供 相 關 服 務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有 關 短 期 現 金 紅 利 或 分 紅 計 畫 下 預 期 支 付 之 金 額, 若 係 因 員 工 過 去 提 供 服 務 而 使 合 併 公 司 負 有 現 時 之 法 定 或 推 定 支 付 義 務, 且 該 義 務 能 可 靠 估 計 時, 將 該 金 額 認 列 為 負 債
132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九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給 與 員 工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獎 酬 以 給 與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於 員 工 達 到 可 無 條 件 取 得 報 酬 之 期 間 內,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並 增 加 相 對 權 益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預 期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予 以 調 整 ; 而 最 終 認 列 之 金 額 係 以 既 得 日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為 基 礎 衡 量 有 關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獎 酬 之 非 既 得 條 件, 已 反 映 於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給 與 日 公 允 價 值 之 衡 量, 且 預 期 與 實 際 結 果 間 之 差 異 無 須 作 核 實 調 整 ( 二 十 )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包 括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除 與 企 業 合 併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或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者 外, 當 期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應 認 列 於 損 益 當 期 所 得 稅 包 括 當 年 度 課 稅 所 得 ( 損 失 ) 按 報 導 日 之 法 定 稅 率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稅 率 計 算 之 預 計 應 付 所 得 稅 或 應 收 退 稅 款, 及 任 何 對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所 得 稅 的 調 整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就 資 產 及 負 債 於 財 務 報 導 目 的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其 課 稅 基 礎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衡 量 認 列 下 列 情 況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不 予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 1. 非 屬 企 業 之 交 易 原 始 認 列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且 於 交 易 當 時 不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及 課 稅 所 得 ( 損 失 ) 者 2. 因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合 資 權 益 所 產 生, 且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3. 商 譽 之 原 始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以 預 期 資 產 實 現 或 負 債 清 償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並 以 報 導 日 之 法 定 稅 率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稅 率 為 基 礎 : 合 併 公 司 僅 於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時,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1.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與 下 列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納 稅 主 體 之 一 有 關 ; (1)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2)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惟 各 主 體 意 圖 在 重 大 金 額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預 期 回 收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預 期 清 償 之 每 一 未 來 期 間,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對 於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及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與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可 供 使 用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並 於 每 一 報 導 日 予 以 重 評 估, 就 相 關 所 得 稅 利 益 非 屬 很 有 可 能 實 現 之 範 圍 內 予 以 調 減
133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廿 一 ) 每 股 盈 餘 合 併 公 司 列 示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基 本 及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合 併 公 司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損 益, 除 以 當 期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數 計 算 之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則 係 將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損 益 及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數, 分 別 調 整 所 有 潛 在 稀 釋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後 計 算 之 合 併 公 司 之 潛 在 稀 釋 普 通 股 包 括 員 工 之 股 票 選 擇 權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前 且 得 採 股 票 發 放 之 員 工 紅 利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且 得 採 股 票 發 放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限 制 型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 廿 二 ) 部 門 資 訊 營 運 部 門 係 合 併 公 司 之 組 成 部 分, 從 事 可 能 賺 得 收 入 並 發 生 費 用 ( 包 括 與 合 併 公 司 內 其 他 組 成 部 分 間 交 易 相 關 之 收 入 及 費 用 ) 之 經 營 活 動 所 有 營 運 部 門 之 營 運 結 果 均 定 期 由 合 併 公 司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複 核, 以 制 定 分 配 資 源 予 該 部 門 之 決 策 並 評 量 其 績 效 各 營 運 部 門 均 具 單 獨 之 財 務 資 訊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管 理 階 層 依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必 須 作 出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其 將 對 會 計 政 策 之 採 用 及 資 產 負 債 收 益 及 費 用 之 報 導 金 額 有 所 影 響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與 估 計 存 有 差 異 以 認 列 之 情 事 管 理 當 局 持 續 檢 視 估 計 及 基 本 假 設,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於 變 動 期 間 及 受 影 響 之 未 來 期 間 予 合 併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並 無 涉 及 重 大 判 斷, 且 對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已 認 列 金 額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對 於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不 確 定 性 中, 合 併 公 司 存 有 重 大 風 險 將 於 未 來 次 一 年 度 造 成 重 大 調 整 之 相 關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六 ( 七 ) 存 貨 之 評 價 六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之 說 明 ( 一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庫 存 現 金 及 零 用 金 $ 4,084 6,184 支 票 及 活 期 存 款 1,944, ,276 定 期 存 款 1,196,379 2,171,928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所 列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3,144,484 2,665,388 合 併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利 率 風 險 及 敏 感 度 分 析 之 揭 露 請 詳 附 註 六 ( 廿 二 )
134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二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避 險 之 衍 生 工 具 $ 210, ,229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 非 避 險 之 衍 生 工 具 $ 210, ,229 從 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交 易 係 用 以 規 避 因 營 業 融 資 及 投 資 活 動 所 暴 露 之 匯 率 與 利 率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因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列 報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衍 生 工 具 明 細 如 下 : 1.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金 融 資 產 : 合 約 金 額 ( 千 元 ) 幣 別 到 期 期 間 / 執 行 日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USD 244,000 美 金 兌 人 民 幣 ~ 金 融 負 債 : 賣 出 遠 期 外 匯 USD 244,000 美 金 兌 人 民 幣 ~ 金 融 資 產 : 合 約 金 額 ( 千 元 ) 幣 別 到 期 期 間 / 執 行 日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USD 388,000 美 金 兌 人 民 幣 ~ 賣 出 遠 期 外 匯 USD 170,000 美 金 兌 人 民 幣 ~ 金 融 負 債 :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USD 170,000 美 金 兌 人 民 幣 ~ 賣 出 遠 期 外 匯 USD 412,000 美 金 兌 人 民 幣 ~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 三 )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合 併 公 司 從 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交 易 係 用 以 規 避 因 營 業 融 資 及 投 資 活 動 所 暴 露 之 匯 率 與 利 率 風 險, 依 此 政 策, 所 持 有 或 發 行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係 以 避 險 為 目 的 如 避 險 交 易 未 符 合 使 用 避 險 會 計 之 條 件, 則 列 報 於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合 併 公 司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之 交 易 為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135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外 幣 應 收 帳 款 及 外 幣 應 付 帳 款, 可 能 因 匯 率 變 動 而 受 公 允 價 值 波 動 之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評 估 該 風 險 可 能 重 大, 故 先 行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進 行 避 險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項 目 及 指 定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明 細 如 下 : 指 定 之 避 險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被 避 險 項 目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外 幣 應 收 帳 款 預 售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27,806) (5,617) $ (27,806) (5,201) 外 幣 應 付 帳 款 預 購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26,709 5,993 - (416) $ 26,709 5,577 避 險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所 產 生 之 淨 ( 損 ) 益 分 別 為 (1,473) 千 元 及 (7,858) 千 元 被 避 險 項 目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因 所 規 避 之 風 險 而 產 生 之 淨 ( 損 ) 益 分 別 為 1,473 千 元 及 7,858 千 元 ( 四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非 上 市 ( 櫃 ) 普 通 股 $ 1,000 1,000 國 外 非 上 市 ( 櫃 ) 特 別 股 61,999 61,999 $ 62,999 62,999 合 併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上 述 股 票 投 資, 於 報 導 日 係 按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衡 量, 因 其 公 允 價 值 合 理 估 計 數 之 區 間 重 大 且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致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 五 ) 無 活 絡 市 場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普 通 公 司 債 台 灣 之 星 移 動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800,000 1,000,000 流 動 $ 200, ,000 非 流 動 $ 600, ,000 威 寶 電 信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六 月 提 前 清 償 私 募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合 併 公 司 因 此 認 列 處 份 利 益 6,174 千 元, 帳 列 其 他 收 入 項 下
136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六 月 購 買 台 灣 之 星 移 動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私 募 普 通 公 司 債 1,000,000 千 元, 票 面 利 率 2%, 發 行 期 間 為 五 年, 民 國 一 八 年 六 月 到 期, 並 自 發 行 日 起 每 屆 滿 一 年 還 本 200,000 千 元, 該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六 月 到 期 償 還 200,000 千 元,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業 已 到 期 償 還 200,000 千 元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 六 )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與 其 他 應 收 款 ( 含 關 係 人 ) 應 收 票 據 - 因 營 業 而 發 生 $ 120,822 7,752 應 收 帳 款 4,768,101 5,822,380 其 他 應 收 款 216, ,502 5,105,556 6,102,634 減 : 備 抵 呆 帳 (173,363) (161,884) 合 計 $ 4,932,193 5,940,750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 4,876,362 5,820,494 其 他 應 收 款 - 流 動 ( 帳 列 其 他 應 收 款 ) $ 45,358 52,966 其 他 應 收 款 - 非 流 動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 10,473 67, 合 併 公 司 已 逾 期 但 報 導 日 未 減 損 之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逾 期 0~60 天 $ 188, ,291 逾 期 61~180 天 2,897 37,711 逾 期 181~365 天 2,519 - $ 193, ,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之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項 備 抵 呆 帳 均 採 集 體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其 變 動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餘 額 $ 161, ,978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13,158 1,755 減 損 損 失 迴 轉 (1,306) (7,332)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373) 月 31 日 餘 額 $ 173, ,884 基 於 歷 史 違 約 率, 合 併 公 司 認 為, 未 逾 期 或 逾 期 三 十 天 內 且 信 用 等 級 良 好 之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無 須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其 餘 係 參 考 帳 齡 分 析 歷 史 經 驗 及 客 戶 目 前 財 務 狀 況 分 析, 以 估 計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可 能 無 法 回 收 之 金 額, 並 依 此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另, 合 併 公 司 就 該 等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未 取 具 任 何 擔 保 品
137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在 接 受 新 客 戶 之 前, 合 併 公 司 係 透 過 信 用 評 等 系 統 評 估 該 潛 在 客 戶 之 信 用 品 質 並 設 定 該 客 戶 之 信 用 額 度 客 戶 之 信 用 額 度 及 評 等 依 客 戶 分 類 等 級 定 期 檢 視 應 收 款 項 之 備 抵 呆 帳 科 目 係 用 於 記 錄 壞 帳 費 用, 惟 若 合 併 公 司 確 信 相 關 款 項 可 能 無 法 回 收 者, 則 於 認 為 款 項 無 法 收 回 時, 逕 將 備 抵 呆 帳 沖 轉 應 收 款 項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公 司 之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 七 ) 存 貨 原 料 $ 850, ,762 在 製 品 228, ,834 製 成 品 1,553,768 1,752,032 在 途 存 貨 26,632 68,732 $ 2,658,782 2,992,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列 為 銷 貨 成 本 及 製 造 費 用 之 存 貨 成 本 分 別 為 17,645,966 千 元 及 20,500,504 千 元 2.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將 存 貨 自 成 本 沖 減 至 淨 變 現 價 值 而 認 列 之 存 貨 相 關 費 損 為 35,369 千 元,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因 出 售 呆 滯 庫 存, 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低 於 成 本 之 因 素 已 消 失, 致 迴 轉 備 抵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而 認 列 營 業 成 本 減 少 之 金 額 為 11,585 千 元 3.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公 司 之 存 貨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 八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合 併 公 司 於 報 導 日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列 示 如 下 : 關 聯 企 業 $ 132, , 合 併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屬 個 別 不 重 大 者, 其 彙 總 財 務 資 訊 如 下, 該 等 財 務 資 訊 係 於 合 併 公 司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中 所 包 含 之 金 額 : 個 別 不 重 大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之 期 末 彙 總 帳 面 金 額 $ 132, ,173 歸 屬 於 合 併 公 司 之 份 額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本 期 淨 利 ( 淨 損 ) (4,942) (7,832)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3,795) 1,882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8,737) (5,950)
138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依 持 股 比 例 增 加 投 資 康 茂 照 明, 投 資 金 額 為 47,744 千 元 3.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公 司 之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4. 合 併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將 資 金 移 轉 予 本 公 司 之 能 力 並 未 受 有 重 大 限 制 ( 九 ) 子 公 司 - 取 得 子 公 司 額 外 之 股 權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八 月 向 非 關 係 人 購 入 Power Station 部 分 持 股, 使 持 股 比 例 由 71.47% 增 加 至 78.85% 合 併 公 司 對 上 列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變 動 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權 益 之 影 響 如 下 : 103 年 度 購 入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帳 面 金 額 $ 92,037 支 付 予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對 價 (80,946) 其 他 權 益 (7,864) 資 本 公 積 -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 3,227 ( 十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成 本 折 舊 及 減 損 損 失 變 動 明 細 如 下 : 成 本 或 認 定 成 本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機 器 設 備 試 驗 設 備 及 其 他 預 付 設 備 款 總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672,165 2,290,401 2,216,494 1,966, ,154 7,291,627 增 添 - 23,690 90, ,276 31, ,492 轉 ( 出 ) 入 - 42,097 38,572 31,776 (114,912) (2,467) 處 分 及 報 廢 - - (7,640) (15,728) - (23,368)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5,606) (4,267) (328) 2,778 (7,423)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672,165 2,350,582 2,333,724 2,132,409 65,981 7,554,861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672,165 2,228,679 2,031,584 1,728,727 62,170 6,723,325 增 添 - 30, , , , ,219 轉 ( 出 ) 入 - 4,773 14,777 3,545 (23,107) (12) 處 分 及 報 廢 - (1,705) (68,128) (16,211) (24,857) (110,901)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28,626 17,883 6,977 (490) 52,996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672,165 2,290,401 2,216,494 1,966, ,154 7,291,
139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折 舊 及 減 損 損 失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機 器 設 備 試 驗 設 備 及 其 他 預 付 設 備 款 總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996,090 1,237,541 1,332,265-3,565,896 本 年 度 折 舊 - 87, , , ,887 轉 ( 出 ) 入 - 1, ,852-3,719 處 分 及 報 廢 - (1) (2,669) (14,762) - (17,432)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996) (3,220) (1,141) - (5,357)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1,084,027 1,423,195 1,537,491-4,044,713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902,488 1,097,750 1,147,069-3,147,307 本 年 度 折 舊 - 87, , , ,239 轉 ( 出 ) 入 - 1,151 1, ,257 處 分 及 報 廢 - (1,705) (57,538) (12,760) - (72,003)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6,818 11,691 5,587-24,096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996,090 1,237,541 1,332,265-3,565,896 帳 面 價 值 :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672,165 1,266, , ,918 65,981 3,510,148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672,165 1,294, , , ,154 3,725,731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公 司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抵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 十 一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成 本 或 認 定 成 本 : 土 地 及 改 良 物 房 屋 及 建 築 總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26,368-26,368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387) - (387)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25,981-25,981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25,012-25,012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1,356-1,356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26,368-26,368 帳 面 金 額 :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25,981-25,981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26,368-26,368 公 允 價 值 :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203,953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206,986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擬 出 租 予 他 人 之 商 用 不 動 產
140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獨 立 評 價 人 員 ( 具 備 經 認 可 之 相 關 專 業 資 格, 並 對 所 評 價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區 位 及 類 型 於 近 期 內 有 相 關 經 驗 ) 之 評 價 為 基 礎 該 評 價 係 以 市 場 價 值 進 行 ( 十 二 ) 短 期 借 款 無 擔 保 銀 行 借 款 $ 35, ,600 尚 未 使 用 額 度 $ 10,317,788 9,698,396 利 率 區 間 0.66%~1.83% 0.66%~1.83% 到 期 年 度 105 年 104 年 1. 合 併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重 大 新 增 借 款 分 別 為 35,679 千 元 及 277,600 千 元, 償 還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277,600 千 元 及 434,208 千 元, 2. 有 關 合 併 公 司 利 率 外 幣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之 暴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六 ( 廿 二 ) 3.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合 併 公 司 未 提 供 資 產 設 定 抵 押 供 銀 行 借 款 之 擔 保 ( 十 三 )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 十 四 ) 營 業 租 賃 應 付 薪 資 及 獎 金 $ 458, ,199 應 付 所 得 稅 123,647 78,981 應 付 設 備 款 56, ,710 應 付 售 後 服 務 費 51, ,908 應 付 股 利 1,754 1,552 其 他 584, ,264 承 租 人 租 賃 1. 合 併 公 司 不 可 取 消 之 營 業 租 賃 其 應 付 租 金 付 款 情 形 如 下 : $ 1,276,763 1,533, 一 年 內 $ 22,095 23,565 一 年 至 五 年 15,952 33,184 $ 38,047 56,749 合 併 公 司 以 營 業 租 賃 承 租 數 個 辦 公 室 倉 庫 及 工 廠 設 備 等 租 賃 期 間 通 常 為 一 至 三 年, 並 附 有 於 租 期 屆 滿 之 續 租 權 租 金 給 付 定 期 調 整 以 反 映 市 場 租 金 上 述 不 動 產 租 賃 之 土 地 所 有 權 並 未 移 轉 支 付 予 該 建 物 地 主 之 租 金 定 期 調 增 至 市 場 租 金, 及 合 併 公 司 未 承 擔 該 建 物 之 剩 餘 價 值, 經 判 定 該 建 物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 酬 均 由 地 主 承 擔 依 此, 合 併 公 司 認 定 該 租 賃 係 營 業 租 賃
141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項 下 ) 合 併 公 司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權 列 為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其 明 細 如 下 : 公 司 名 稱 出 讓 金 總 額 使 用 期 限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11,499 (RMB 2,862 千 元 ) ~ ( 共 50 年 )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67,189 (RMB16,797 千 元 ) ~ ( 共 50 年 ) 滬 華 五 金 ( 吳 江 ) 41,695 (RMB9,987 千 元 ) ~ ( 共 50 年 ) Acbel-PHI 52,344 (PHP79,054 千 元 ) ~ ( 共 75 年 ) 3.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營 業 租 賃 列 報 於 損 益 之 費 用 分 別 為 47,626 千 元 及 46,357 千 元 ( 十 五 ) 員 工 福 利 1.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1) 本 公 司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與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調 節 如 下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486,557) (499,381)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52,403 75,416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434,154) (423,965)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提 撥 至 台 灣 銀 行 之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每 位 員 工 之 退 休 支 付, 係 依 據 服 務 年 資 所 獲 得 之 基 數 及 其 退 休 前 六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 (2)Acbel-PHI 已 認 列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資 產 組 成 如 下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30,619) (28,395)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40,992 41,444 淨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 10,373 13,049 Acbel-PHI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提 撥 至 菲 律 賓 當 地 銀 行 受 託 管 理 適 用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之 員 工 係 依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其 退 休 前 之 薪 資 計 算 (3) 計 畫 資 產 組 成 合 併 公 司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係 由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 以 下 簡 稱 勞 動 基 金 局 ) 統 籌 管 理, 依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規 定, 基 金 之 運 用, 其 每 年 決 算 分 配 之 最 低 收 益, 不 得 低 於 依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計 算 之 收 益 截 至 報 導 日, 本 公 司 之 台 灣 銀 行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餘 額 計 52,403 千 元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運 用 之 資 料 包 括 基 金 收 益 率 以 及 基 金 資 產 配 置, 請 詳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網 站 公 布 之 資 訊
142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Acbel-PHI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資 產 組 成 為 現 金, 由 菲 律 賓 當 地 銀 行 受 託 管 理, 截 至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Acbel-PHI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資 產 餘 額 為 40,992 千 元 (4)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變 動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 (527,776) (510,696) 計 畫 支 付 之 福 利 47,142 18,063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及 利 息 (18,548) (19,529)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18,435) (14,252)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441 (1,362) 12 月 3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 (517,176) (527,776) (5)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 116, ,636 已 提 撥 至 計 畫 之 金 額 22,064 22,032 計 畫 已 支 付 之 福 利 (47,142) (18,063) 計 劃 資 產 預 計 報 酬 3,186 3,241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925) (1,117)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648) 2, 月 31 日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 93, ,860 計 劃 資 產 實 際 報 酬 $ 2,260 2,124 (6) 認 列 為 損 益 之 費 用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認 列 為 損 益 之 費 用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 7,680 8,873 利 息 成 本 10,892 10,680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 計 劃 資 產 報 酬 (3,197) (3,254) $ 15,375 16,299 (7)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之 再 衡 量 數 合 併 公 司 累 計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之 再 衡 量 數 如 下 :
143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8) 精 算 假 設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累 積 餘 額 $ (54,342) (38,968) 本 期 認 列 (19,382) (15,374) 12 月 31 日 累 積 餘 額 $ (73,724) (54,342) A. 本 公 司 於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所 使 用 之 主 要 精 算 假 設 如 下 : a. 用 於 精 算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者 : 折 現 率 1.88 % 2.00 %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3.00 % 3.00 % b. 用 於 精 算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成 本 者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折 現 率 2.00 % 2.00 %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3.00 % 3.00 % 折 現 率 係 參 考 本 公 司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加 權 平 均 存 續 期 間 及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公 告 所 對 應 之 政 府 公 債 殖 利 率 而 得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率 的 參 考 指 標 同 折 現 率 B.Acbel-PHI 於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所 使 用 之 主 要 精 算 假 設 如 下 : a. 用 於 精 算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者 : 折 現 率 0.82 % 1.35 %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4.00 % 4.00 % b. 用 於 精 算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成 本 者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折 現 率 4.50 % 4.25 %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4.00 % 4.00 % 本 公 司 依 據 營 利 事 業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第 56 條 第 2 項 規 定, 估 算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成 就 同 法 第 53 條 或 54 條 第 1 項 第 1 款 退 休 條 件 勞 工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為 224,503 千 元 合 併 公 司 預 計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報 導 日 後 之 一 年 內 支 付 予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提 撥 金 額 為 20,998 千 元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加 權 平 均 存 續 期 間 為 年 (9) 計 算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時, 合 併 公 司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以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相 關 精 算 假 設, 包 含 折 現 率 及 未 來 薪 資 變 動 等 任 何 精 算 假 設 之 變 動, 均 可 能 重 大 影 響 合 併 公 司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金 額
144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六 ) 所 得 稅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當 本 公 司 採 用 之 主 要 精 算 假 設 變 動 對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影 響 如 下 : 對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影 響 增 加 0.25% 減 少 0.25% 104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14,340) 14,475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14,922 (14,619) 上 述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基 於 其 他 假 設 不 變 的 情 況 下 分 析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 影 響 實 務 上 許 多 假 設 的 變 動 則 可 能 是 連 動 的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與 計 算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淨 退 休 金 負 債 所 採 用 的 方 法 一 致 2.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本 期 編 製 敏 感 度 分 析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與 假 設 與 前 期 相 同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係 依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規 定, 依 勞 工 每 月 工 資 6% 之 提 繳 率,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個 人 專 戶 在 此 計 畫 下 本 公 司 提 撥 固 定 金 額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後, 即 無 支 付 額 外 金 額 之 法 定 或 推 定 義 務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金 辦 法 下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分 別 為 40,359 千 元 及 39,692 千 元, 已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3. 其 他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主 體 之 各 子 公 司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及 基 本 養 老 保 險 費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Acbel-BVI 及 其 子 公 司 $ 118, ,626 Acbel Polytech I.I. 及 其 子 公 司 11,782 10,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費 用 明 細 ( 利 益 ) 如 下 :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 130, ,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產 生 $ 209, ,184 調 整 前 期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13,697) (5,972)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195, ,212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發 生 及 迴 轉 (32,206) 53,292 所 得 稅 費 用 $ 163, ,
145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下 的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明 細 如 下 :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項 目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 (3,187) (2,677)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項 目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3,284) 6,010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與 稅 前 淨 利 之 關 係 調 節 如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稅 前 淨 利 $ 834,766 1,387,492 依 本 公 司 所 在 地 國 內 稅 率 計 算 之 所 得 稅 141, ,874 外 國 轄 區 稅 率 差 異 影 響 數 40,615 77,251 未 認 列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變 動 (11,732) (35,990) 前 期 低 ( 高 ) 估 (13,697) (5,972)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13,740 18,690 其 他 (7,721) (6,349) $ 163,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1)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相 關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因 合 併 公 司 可 控 制 該 項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且 確 信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故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其 相 關 金 額 如 下 :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相 關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彙 總 金 額 $ 1,019, ,280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之 金 額 $ 173, ,758 (2)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變 動 如 下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本 公 司 依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收 益 ( 國 外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其 他 合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228,452 49, , ,436 借 記 /( 貸 記 ) 損 益 表 1,401 - (3,168) (1,767) 借 記 /( 貸 記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3,284) - (3,284)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229,853 46, , ,
146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依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收 益 ( 國 外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其 他 合 計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225,145 43, , ,227 借 記 /( 貸 記 ) 損 益 表 3,307-28,892 32,199 借 記 /( 貸 記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6,010-6,010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228,452 49, , ,436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應 計 售 後 服 務 費 其 他 合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59,684 19,264 56, ,407 ( 借 記 )/ 貸 記 損 益 表 (700) (10,468) 41,607 30,439 ( 借 記 )/ 貸 記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3, ,187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62,171 8,796 98, ,033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57,636 45,812 50, ,823 ( 借 記 )/ 貸 記 損 益 表 (629) (26,548) 6,084 (21,093) ( 借 記 )/ 貸 記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2, ,677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59,684 19,264 56, , 所 得 稅 核 定 情 形 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已 奉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4.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本 公 司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屬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度 以 後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 1,625,256 2,001,377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 223, , 年 度 ( 預 計 ) 103 年 度 ( 實 際 ) 對 中 華 民 國 居 住 者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 % 前 述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係 依 據 財 政 部 民 國 一 二 年 十 月 十 七 日 台 財 稅 第 號 函 規 定 處 理 之 金 額 5.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行 政 救 濟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年 度 一 一 年 度 及 一 二 年 度 之 部 分 核 定 差 異 已 依 法 提 起 行 政 救 濟, 俟 行 政 救 濟 案 件 確 定 後, 如 有 差 異, 列 為 確 定 年 度 所 得 稅 調 整
147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七 ) 資 本 及 其 他 權 益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額 定 股 本 總 額 均 為 7,000,000 千 元 ( 其 中 保 留 供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認 股 權 使 用 之 金 額 均 為 400,000 千 元 ), 每 股 面 額 10 元, 均 為 700,000 千 股, 實 際 已 發 行 股 份 分 別 為 518,497 千 股 及 523,649 千 股 所 有 已 發 行 股 份 之 股 款 均 已 收 取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調 節 表 如 下 : ( 以 千 股 表 達 ) 普 通 股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一 月 一 日 期 初 餘 額 $ 523, ,994 員 工 認 股 權 執 行 3,236 4,655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5,000 - 庫 藏 股 及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註 銷 股 數 (13,388) -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期 末 餘 額 $ 518, , 普 通 股 之 發 行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一 年 六 月 十 二 日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額 定 股 本 增 加 為 7,000,000 千 元 自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本 公 司 員 工 行 使 員 工 認 股 權 4,655 單 位, 認 購 普 通 股 股 本 為 46,550 千 元, 合 計 發 行 4,655 千 股, 業 已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本 公 司 員 工 行 使 員 工 認 股 權 3,236 單 位, 認 購 普 通 股 股 本 為 32,360 千 元, 合 計 發 行 3,236 千 股, 其 中 2,744 千 股 業 已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民 國 一 四 年 五 月 五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計 發 行 新 股 5,000 千 股, 發 行 價 款 為 每 股 0 元, 業 已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獲 配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之 員 工 於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前 離 職, 本 公 司 全 數 無 償 收 回 並 予 以 註 銷 30 千 股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一 月 十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註 銷 庫 藏 股 13,358 千 股, 上 開 減 資 基 準 日 為 一 四 年 十 一 月 十 一 日, 業 已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148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資 本 公 積 本 公 司 資 本 公 積 餘 額 內 容 如 下 : 發 行 股 票 溢 價 $ 914, ,583 取 得 或 處 份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3,227 3,227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子 公 司 股 權 淨 值 之 變 動 數 39,829 39,829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處 分 資 產 增 益 1,371 1,371 員 工 認 股 權 10,713 26,827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100,300 - 員 工 認 股 權 失 效 5,431 - $ 1,075, ,453 依 民 國 一 一 年 一 月 修 正 之 公 司 法 規 定, 資 本 公 積 需 優 先 填 補 虧 損 後, 始 得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以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轉 作 資 本 或 發 放 現 金 前 項 所 稱 之 已 實 現 資 本 公 積, 包 括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依 發 行 人 募 集 與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處 理 準 則 規 定, 得 撥 充 資 本 之 資 本 公 積, 每 年 撥 充 之 合 計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3. 保 留 盈 餘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本 公 司 每 年 決 算 後 如 有 盈 餘, 先 提 繳 所 得 稅 款,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次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再 依 法 令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分 派 如 下 : 一 員 工 紅 利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二 二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不 高 於 百 分 之 二 三 其 餘 併 同 以 前 年 度 累 計 未 分 配 盈 餘, 視 營 運 狀 況 酌 予 保 留 適 當 額 度 後,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盈 餘 分 配 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東 紅 利 上 述 員 工 分 配 股 票 紅 利 之 對 象, 得 包 括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持 股 超 過 50% 子 公 司 之 員 工 本 公 司 產 業 之 生 命 週 期 正 處 於 穩 定 成 長 期, 為 考 量 本 公 司 未 來 資 金 之 需 求, 及 滿 足 股 東 對 現 金 流 入 之 需 求, 公 司 於 年 度 決 算 後 如 有 分 派 盈 餘, 每 年 發 放 之 現 金 股 利 不 得 低 於 當 年 度 發 放 之 現 金 及 股 票 股 利 合 計 數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依 民 國 一 四 年 五 月 修 正 之 公 司 法 規 定,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已 不 屬 於 盈 餘 分 配 項 目, 本 公 司 將 於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期 限 前 配 合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149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1)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 民 國 一 一 年 一 月 修 正 之 公 司 法 規 定, 公 司 應 就 稅 後 純 益 提 撥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直 至 與 資 本 總 額 相 等 為 止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得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惟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之 部 分 為 限 (2)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依 金 管 會 民 國 一 一 年 四 月 六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令 規 定, 本 公 司 於 分 派 可 分 配 盈 餘 時, 就 當 年 度 發 生 之 帳 列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淨 額, 自 當 期 損 益 與 前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屬 前 期 累 積 之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則 自 前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不 得 分 派 嗣 後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數 額 有 迴 轉 時, 得 就 迴 轉 部 分 分 派 盈 餘 (3) 盈 餘 分 配 A.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及 一 三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及 一 二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有 關 分 派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與 監 察 人 酬 勞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 現 金 紅 利 $ 49,529 56,168 董 監 酬 勞 19,812 22,467 $ 69,341 78,635 上 述 盈 餘 分 配 情 形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及 一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估 列 數 並 無 差 異 本 公 司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分 派 數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等 管 道 查 詢 之 B. 本 公 司 分 別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及 民 國 一 三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經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民 國 一 三 度 及 一 二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有 關 分 派 予 業 主 之 股 利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配 股 率 ( 元 ) 金 額 配 股 率 ( 元 ) 金 額 分 派 予 普 通 股 業 主 之 股 利 : 現 金 $ , ,454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之 員 工 酬 勞 董 監 酬 勞 及 分 派 予 股 東 之 股 利, 業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請 詳 附 註 十 一 4. 庫 藏 股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本 公 司 因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八 條 之 二 規 定, 為 維 護 公 司 信 用 及 股 東 權 益 所 必 要 而 買 回 之 庫 藏 股 共 計 13,358 千 股, 買 回 成 本 為 237,871 千 元,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已 全 數 註 銷
150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依 上 段 所 述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規 定, 公 司 買 回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不 得 超 過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百 分 之 十 ; 收 買 股 份 之 總 金 額, 不 得 逾 公 司 保 留 盈 餘 加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之 金 額 東 權 利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於 未 轉 讓 前, 不 得 享 有 股 5. 其 他 權 益 ( 稅 後 淨 額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合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 142, ,708 換 算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資 產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16,594) - (16,594)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之 換 算 差 額 之 份 額 (3,795) - (3,795)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酬 勞 成 本 - (122,107) (122,107)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22,319 (122,107) 212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 42,596-42,596 換 算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資 產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90,366-90,366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之 換 算 差 額 之 份 額 1,882-1,882 取 得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7,864-7,864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42, ,708 ( 十 八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1.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1)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四 月 二 十 八 日 及 民 國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七 日 董 事 會 分 別 決 議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10,000 單 位 及 10,000 單 位, 每 單 位 認 股 權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為 1,000 股, 以 發 行 新 股 方 式 為 之 授 與 對 象 包 含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一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超 過 50% 之 符 合 特 定 條 件 員 工 認 股 權 之 存 續 期 間 為 五 年, 不 得 轉 讓, 但 因 繼 承 者 不 在 此 限 憑 證 持 有 人 自 被 授 予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屆 滿 二 年 之 日 起, 可 按 下 列 時 程 行 使 認 購 本 公 司 之 普 通 股 股 票 認 股 權 憑 證 授 予 期 間 可 行 使 認 股 比 例 ( 累 計 ) 屆 滿 2 年 25 % 屆 滿 3 年 75 % 屆 滿 4 年 100 %
151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本 公 司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情 形 如 下 : 核 准 發 行 發 行 認 股 權 限 制 認 股 原 訂 每 股 調 整 後 每 股 日 期 日 期 單 位 數 存 續 期 間 期 間 認 購 價 格 ( 元 ) 認 購 價 格 ( 元 ) , ~ ~ $ , ~ ~ (3) 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所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之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給 付 交 易 對 象 為 本 公 司 員 工 而 發 生 之 酬 勞 成 本 分 別 為 1,589 千 元 及 6,288 千 元 (4)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A. 第 二 次 員 工 認 股 計 劃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履 約 加 權 平 均 履 約 單 位 價 格 ( 元 ) 單 位 價 格 ( 元 ) 原 發 行 單 位 數 8,000 8,000 期 初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1,572 $ , 本 期 給 與 認 股 權 本 期 放 棄 認 股 權 本 期 執 行 認 股 權 , 期 末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 - 1, 期 末 可 執 行 認 股 權 - 1,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執 行 期 間 本 公 司 之 平 均 股 價 分 別 為 元 及 元,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剩 餘 合 約 期 間 分 別 為 0 年 及 0.67 年 B. 第 三 次 員 工 認 股 計 劃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履 約 加 權 平 均 履 約 單 位 價 格 ( 元 ) 單 位 價 格 ( 元 ) 原 發 行 單 位 數 10,000 10,000 期 初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5,923 $ , 本 期 給 與 認 股 權 本 期 放 棄 認 股 權 本 期 執 行 認 股 權 2, , 期 末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3, , 期 末 可 執 行 認 股 權 3, ,
152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執 行 期 間 本 公 司 之 平 均 股 價 為 及 元,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剩 餘 合 約 期 間 分 別 為 1 年 及 2 年 (5) 本 公 司 第 二 次 及 第 三 次 員 工 認 股 計 畫 係 採 用 The Binomial options pricing model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給 予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之 公 平 價 值, 其 各 項 之 資 訊 及 公 平 價 值 如 下 : 第 二 次 第 三 次 給 予 日 股 價 ( 元 / 股 ) 預 期 價 格 波 動 性 % % 無 風 險 利 率 % %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3~5 年 3~5 年 預 期 股 利 率 6.40 % 9.02 % 給 予 日 加 權 平 均 公 平 價 值 ( 元 / 股 ) 5.78 元 3.38 元 預 期 波 動 率 以 加 權 平 均 歷 史 波 動 率 為 基 礎, 並 調 整 因 公 開 可 得 資 訊 而 預 期 之 變 動 ; 認 股 權 存 續 期 間 依 合 併 公 司 各 該 發 行 辦 法 規 定 ; 預 期 股 利 係 以 本 公 司 歷 年 股 利 發 放 率 為 基 礎 無 風 險 利 率 以 政 府 公 債 為 基 礎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未 考 量 交 易 中 所 含 之 服 務 及 非 市 價 績 效 條 件 2.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5,000,000 股, 授 與 對 象 以 給 與 日 當 日 已 到 職 之 本 公 司 符 合 特 定 條 件 之 全 職 正 式 員 工 為 限, 並 業 已 向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申 報 生 效,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五 月 五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全 數 發 行 獲 配 上 述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計 5,000,000 股 之 員 工 無 償 獲 配 股 份, 並 於 自 被 給 與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屆 滿 一 年 二 年 及 三 年 仍 在 職, 並 達 成 公 司 要 求 之 公 司 整 體 績 效 指 標 及 員 工 績 效 指 標 者, 可 達 成 既 得 條 件 之 股 份 比 例 分 別 為 30% 30% 及 40%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發 行 後, 員 工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前 須 全 數 交 付 本 公 司 指 定 之 機 構 信 託 保 管, 不 得 出 售 質 押 轉 讓 贈 與 他 人 設 定 或 作 其 他 方 式 之 處 分 ; 員 工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前, 有 關 股 東 權 益 事 項 皆 委 託 信 託 保 管 機 構 代 為 行 使 之 獲 配 員 工 若 有 未 符 合 既 得 條 件 者, 其 股 份 由 本 公 司 全 數 無 償 收 回 並 予 以 註 銷
153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單 位 : 千 股 104 年 1 月 至 12 月 1 月 1 日 流 通 在 外 數 量 - 本 期 給 與 數 量 5,000 本 期 喪 失 數 量 月 31 日 流 通 在 外 數 量 4,970 本 公 司 上 述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係 以 給 與 日 本 公 司 股 票 之 收 盤 價 格 30 元 作 為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產 生 資 本 公 積 -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計 100,000 千 元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因 員 工 於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前 離 職, 本 公 司 全 數 無 償 收 回 並 予 以 註 銷 30 千 股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餘 額 為 122,107 千 元, 資 本 公 積 -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餘 額 為 100,300 千 元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因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所 產 生 之 費 用 為 27,893 千 元 ( 十 九 ) 每 股 盈 餘 1.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合 併 公 司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淨 利, 及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為 基 礎 計 算 之, 相 關 計 算 如 下 : (1)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淨 利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淨 利 $ 670,773 1,100,657 (2)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已 發 行 普 通 股 $ 523, ,994 買 回 庫 藏 股 之 影 響 (4,268) - 執 行 股 票 選 擇 權 之 影 響 2,394 2, 月 31 日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521, ,111 (3)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單 位 : 元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淨 利, 與 調 整 所 有 潛 在 普 通 股 稀 釋 效 果 後 之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為 基 礎 計 算 之, 相 關 計 算 如 下 :
154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1)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淨 利 ( 稀 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淨 利 ( 稀 釋 ) $ 670,773 1,100,657 (2)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稀 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基 本 ) $ 521, ,111 具 稀 釋 作 用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 - 員 工 股 票 紅 利 之 影 響 1,039 2,165 員 工 股 票 酬 勞 之 影 響 數 1,342 - 股 票 選 擇 權 發 行 之 影 響 2,418 6,079 未 既 得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月 31 日 餘 額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稀 釋 ) $ 527, ,355 (3)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單 位 : 元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 二 十 ) 員 工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為 33,218 千 元,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為 12,457 千 元, 係 以 本 公 司 各 該 段 期 間 之 稅 前 淨 利 扣 除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前 之 金 額, 乘 上 本 公 司 章 程 擬 訂 定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分 派 成 數 為 估 計 基 礎, 並 列 報 為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之 營 業 成 本 或 營 業 費 用 若 次 年 度 通 過 發 布 財 務 報 告 日 後 有 變 動, 則 依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並 將 該 變 動 之 影 響 認 列 為 次 年 度 損 益 ( 廿 一 ) 利 息 收 入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利 息 收 入 明 細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銀 行 存 款 $ 86, ,867 無 活 絡 市 場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7,722 40,312 其 他 $ 104, ,
155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廿 二 )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1) 金 融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210, ,229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26,709 6,409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62,999 62,999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3,144,484 2,665,388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流 動 200, ,000 應 收 票 據 ( 含 關 係 人 ) 120,822 7,752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4,755,540 5,812,742 其 他 應 收 款 45,358 52,96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非 流 動 600, ,000 存 出 保 證 金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159,033 68,713 其 他 應 收 款 - 非 流 動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10,473 67,290 小 計 9,035,710 9,674,851 合 計 $ 9,335,551 9,898,488 (2) 金 融 負 債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210, , 信 用 風 險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27,806 6,033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短 期 借 款 $ 35, ,600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4,705,101 4,994,427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660, ,675 小 計 5,401,110 6,141,702 合 計 $ 5,639,049 6,301,964 (1) 信 用 風 險 之 暴 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代 表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分 別 為 9,272,552 千 元 及 9,835,489 千 元 (2) 信 用 風 險 集 中 情 形 合 併 公 司 之 客 戶 集 中 在 廣 大 之 高 科 技 電 子 產 業 客 戶 群, 為 降 低 應 收 帳 款 信 用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定 期 持 續 評 估 客 戶 財 務 狀 況
156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3. 流 動 性 風 險 下 表 為 金 融 負 債 之 合 約 到 期 日, 包 含 估 列 利 息 之 影 響 104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金 額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1 年 以 內 1-2 年 超 過 2 年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短 期 借 款 $ 35,679 (36,152) (36,152) - -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4,705,101 (4,705,101) (4,705,101) - -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660,330 (660,330) (660,330) - -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避 險 目 的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流 出 27,806 (4,529,850) (4,529,850) - - 流 入 - 4,531,918 4,531, 其 他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流 出 210,133 (8,009,300) (8,009,300) - - 流 入 - 7,898,675 7,898, $ 5,639,049 (5,510,140) (5,510,140) 年 12 月 31 日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短 期 借 款 $ 277,600 (280,000) (280,000) - -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4,994,427 (4,994,427) (4,994,427) - -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869,675 (869,675) (869,675) - -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避 險 目 的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流 出 416 (158,675) (158,675) - - 流 入 - 158, , 流 出 5,617 (316,500) (316,500) - - 流 入 - 311, , 其 他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流 出 29,973 (5,460,659) (5,460,659) - - 流 入 - 5,380,500 5,380, 流 出 124,256 (13,039,800) (13,039,800) - - 流 入 - 13,064,290 13,064, $ 6,301,964 (6,205,446) (6,205,446) - - 合 併 公 司 並 不 預 期 到 期 日 分 析 之 現 金 流 量 發 生 時 點 會 顯 著 提 早, 或 實 際 金 額 會 有 顯 著 不 同
157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4. 匯 率 風 險 (1) 匯 率 風 險 之 暴 險 合 併 公 司 暴 露 於 重 大 外 幣 匯 率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如 下 :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人 民 幣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人 民 幣 金 額 單 位 : 外 幣 千 元 外 幣 匯 率 新 台 幣 外 幣 匯 率 新 台 幣 140,377 美 金 / 台 幣 = ,240 美 金 / 人 民 幣 = ,781 人 民 幣 / 台 幣 = ,559 美 金 / 台 幣 = ,403 美 金 / 人 民 幣 = ,409 人 民 幣 / 台 幣 = ,607, ,009 美 金 / 台 幣 = ,853 17,312 美 金 / 人 民 幣 = ,522, ,736 人 民 幣 / 台 幣 = ,154, ,429 美 金 / 台 幣 = ,456 11,637 美 金 / 人 民 幣 = ,503 76,910 人 民 幣 / 台 幣 = ,159, ,406 1,037,424 4,666, , ,626 (2) 敏 感 性 分 析 合 併 公 司 之 匯 率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於 以 外 幣 計 價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避 險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資 產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其 他 應 收 款 借 款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避 險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負 債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及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等, 於 換 算 時 產 生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當 外 幣 相 對 於 功 能 性 貨 幣 貶 值 或 升 值 5%, 而 其 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之 稅 前 淨 利 之 影 響 如 下 : 美 金 ( 相 對 於 新 台 幣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升 值 5% $ 22,679 24,655 貶 值 5% (22,679) (24,655) 美 金 ( 相 對 於 人 民 幣 ) 升 值 5% 15,020 46,231 貶 值 5% (15,020) (46,231) 人 民 幣 ( 相 對 於 新 台 幣 ) 升 值 5% 49,044 32,290 貶 值 5% (49,044) (32,290)
158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3) 貨 幣 性 項 目 之 兌 換 損 益 由 於 合 併 公 司 功 能 性 貨 幣 種 類 繁 多, 故 採 彙 整 方 式 揭 露 貨 幣 性 項 目 之 兌 換 損 益 資 訊,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外 幣 兌 換 ( 損 ) 益 (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 分 別 為 79,634 千 元 及 134,235 千 元 5. 利 率 分 析 合 併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利 率 暴 險 之 明 細 如 下 : 固 定 利 率 工 具 : 帳 面 金 額 金 融 資 產 $ 1,996,379 3,171,928 金 融 負 債 (35,679) (277,600) 變 動 利 率 工 具 : $ 1,960,700 2,894,328 金 融 資 產 $ 1,944, ,276 下 列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衍 生 及 非 衍 生 工 具 於 報 導 日 之 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對 於 浮 動 利 率 負 債, 其 分 析 方 式 係 假 設 報 導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負 債 金 額 於 整 年 度 皆 流 通 在 外 合 併 公 司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利 率 時 所 使 用 之 變 動 率 為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一 碼, 此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利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若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一 碼, 在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之 淨 利 將 增 加 或 減 少 4,860 千 元 及 1,218 千 元, 主 因 係 合 併 公 司 之 浮 動 利 率 銀 行 存 款 另, 本 公 司 之 定 期 存 款 無 活 絡 市 場 債 券 投 資 及 短 期 借 款 係 屬 固 定 利 率 工 具, 故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稅 前 淨 利 並 無 影 響 6. 公 允 價 值 (1)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及 公 允 價 值 合 併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及 公 允 價 值 ( 包 括 公 允 價 值 等 級 資 訊, 但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工 具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者, 及 於 活 絡 市 場 無 報 價 且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依 規 定 無 須 揭 露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 列 示 如 下 :
159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帳 面 金 額 第 一 級 第 二 級 第 三 級 合 計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210, , ,133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26,709-26,709-26,709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62,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3,144,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流 動 200, 應 收 票 據 120,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4,755, 其 他 應 收 款 45,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非 流 動 600, 存 出 保 證 金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159, 其 他 應 收 款 - 非 流 動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10, 小 計 9,035,710 合 計 $ 9,335,55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210, , ,133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27,806-27,806-27,806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4,705,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660, 小 計 5,365,431 合 計 $ 5,603,
160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帳 面 金 額 第 一 級 第 二 級 第 三 級 合 計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154, , ,229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6,409-6,409-6,409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62,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2,665,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流 動 200, 應 收 票 據 7,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5,812, 其 他 應 收 款 52,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非 流 動 800, 存 出 保 證 金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68, 其 他 應 收 款 - 非 流 動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67, 小 計 9,674,851 合 計 $ 9,898,488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154, , ,229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6,033-6,033-6,033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銀 行 借 款 277,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4,994,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869, 小 計 6,141,702 合 計 $ 6,301,964 (2)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評 價 技 術 合 併 公 司 估 計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工 具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及 假 設 如 下 : 無 活 絡 市 場 債 務 商 品 投 資 及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成 交 或 造 市 者 之 報 價 資 料 者, 則 以 最 近 成 交 價 格 及 報 價 資 料 作 為 評 估 公 允 價 值 之 基 礎 若 無 市 場 價 值 可 供 參 考 時, 則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所 使 用 之 估 計 及 假 設 為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161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3)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評 價 技 術 ( 廿 三 )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A.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工 具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時, 則 以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為 公 允 價 值 主 要 交 易 所 及 經 判 斷 為 熱 門 券 之 中 央 政 府 債 券 櫃 台 買 賣 中 心 公 告 之 市 價, 皆 屬 上 市 ( 櫃 ) 權 益 工 具 及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債 務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之 基 礎 B.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係 根 據 廣 為 市 場 使 用 者 所 接 受 之 評 價 模 型 評 價, 例 如 折 現 法 及 選 擇 權 定 價 模 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通 常 係 根 據 目 前 之 遠 期 匯 率 評 價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公 允 價 值 等 級 間 並 無 任 何 移 轉 1. 概 要 合 併 公 司 因 金 融 工 具 之 使 用 而 暴 露 於 下 列 風 險 : (1) 信 用 風 險 (2) 流 動 性 風 險 (3) 市 場 風 險 本 附 註 表 達 合 併 公 司 上 述 各 項 風 險 之 暴 險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衡 量 及 管 理 風 險 之 目 標 政 策 及 程 序 進 一 步 量 化 揭 露 請 詳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各 該 附 註 2. 風 險 管 理 架 構 合 併 公 司 之 財 務 部 門 為 各 業 務 提 供 服 務, 統 籌 協 調 進 入 國 內 與 國 際 金 融 市 場 操 作, 藉 由 依 照 風 險 程 度 與 廣 度 分 析 暴 險 之 內 部 風 險 報 告 監 督 及 管 理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有 關 之 財 務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透 過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規 避 暴 險, 以 減 輕 該 等 風 險 之 影 響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之 運 用 受 合 併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政 策 所 規 範, 其 為 匯 率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與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之 運 用 以 及 剩 餘 流 動 資 金 之 投 資 之 書 面 原 則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持 續 地 針 對 政 策 之 遵 循 與 暴 險 額 度 進 行 覆 核 合 併 公 司 並 未 以 投 機 為 目 的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之 交 易 財 務 部 門 定 期 對 合 併 公 司 之 董 事 會 提 出 報 告 3. 信 用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合 併 公 司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而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於 合 併 公 司 應 收 客 戶 之 帳 款 及 證 券 投 資 (1)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財 務 部 門 已 建 立 授 信 政 策, 依 該 政 策 合 併 公 司 在 給 予 信 用 額 度 前, 須 針 對 每 一 新 客 戶 個 別 分 析 其 信 用 評 等 額 度 限 額 依 個 別 客 戶 建 立, 係 代 表 無 須 經 財 務 部 門 核 准 之 最 大 未 收 金 額, 此 限 額 經 定 期 覆 核 未 符 合 集 團 基 準 信 用 評 等 之 客 戶 僅 得 以 預 收 基 礎 與 合 併 公 司 進 行 交 易
162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主 要 受 每 一 客 戶 個 別 狀 況 影 響 惟 管 理 階 層 亦 考 量 合 併 公 司 客 戶 基 礎 之 統 計 資 料, 包 括 客 戶 所 屬 產 業 及 國 家 之 違 約 風 險, 因 這 些 因 素 可 能 會 影 響 信 用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之 客 戶 集 中 在 廣 大 之 高 科 技 電 腦 產 業 客 戶 群, 為 減 低 應 收 帳 款 信 用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持 續 地 評 估 客 戶 之 財 務 狀 況, 必 要 時 會 要 求 對 方 提 供 擔 保 或 保 證 合 併 公 司 仍 定 期 評 估 應 收 帳 款 回 收 之 可 能 性 並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而 呆 帳 損 失 總 在 管 理 階 層 預 期 之 內 在 監 控 客 戶 之 信 用 風 險 時, 係 依 據 客 戶 之 信 用 特 性 予 以 分 組, 包 括 客 戶 基 本 概 況 營 運 及 財 務 現 況 往 來 交 易 付 款 記 錄 及 配 合 度 等 被 評 定 為 高 風 險 之 客 戶, 財 務 部 門 將 更 嚴 格 檢 視 付 款 及 財 務 現 況, 並 採 對 合 併 公 司 較 有 保 障 的 交 易 模 式 合 併 公 司 設 置 有 備 抵 呆 帳 帳 戶 以 反 映 對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及 投 資 已 發 生 損 失 之 估 計 備 抵 帳 戶 主 要 組 成 部 分 包 含 了 與 個 別 重 大 暴 險 相 關 之 特 定 損 失 組 成 部 分, 及 為 了 相 似 資 產 群 組 之 已 發 生 但 尚 未 辨 認 之 損 失 所 建 立 之 組 合 損 失 組 成 部 分 組 合 損 失 備 抵 帳 戶 係 根 據 相 似 金 融 資 產 之 歷 史 付 款 統 計 資 料 決 定 (2) 投 資 銀 行 存 款 固 定 收 益 投 資 及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由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部 門 衡 量 並 監 控 由 於 合 併 公 司 之 交 易 對 象 及 履 約 他 方 均 係 信 用 良 好 之 銀 行 及 具 投 資 等 級 以 上 之 金 融 機 構, 無 重 大 之 履 約 疑 慮, 故 無 重 大 之 信 用 風 險 持 有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於 投 資 時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 故 預 期 不 致 產 生 重 大 信 用 風 險 (3) 保 證 合 併 公 司 政 策 規 定 僅 能 提 供 財 務 保 證 予 子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三 ( 一 ) 4. 流 動 性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係 透 過 管 理 及 維 持 足 夠 部 位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以 支 應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並 減 輕 現 金 流 量 波 動 之 影 響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監 督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使 用 狀 況 並 確 保 借 款 合 約 條 款 之 遵 循 銀 行 借 款 對 合 併 公 司 而 言 係 一 項 重 要 流 動 性 來 源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公 司 未 動 用 之 短 期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二 ) 之 說 明 5. 市 場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係 指 因 市 場 價 格 變 動, 如 匯 率 利 率 權 益 工 具 價 格 變 動, 而 影 響 合 併 公 司 之 收 益 或 所 持 有 金 融 工 具 價 值 之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之 目 標 係 管 控 市 場 風 險 之 暴 險 程 度 在 可 承 受 範 圍 內, 並 將 投 資 報 酬 最 佳 化 合 併 公 司 為 管 理 市 場 風 險,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並 因 此 產 生 金 融 負 債 一 般 而 言, 合 併 公 司 以 採 用 避 險 會 計 來 進 行 損 益 波 動 之 管 理
163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廿 四 ) 資 本 管 理 (1) 匯 率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暴 露 於 非 以 各 該 集 團 企 業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銷 售 採 購 及 借 款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匯 率 風 險 集 團 企 業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新 台 幣 為 主 亦 有 美 金 及 人 民 幣 等 該 等 交 易 主 要 之 計 價 貨 幣 有 新 台 幣 美 金 及 人 民 幣 在 任 何 時 點, 合 併 公 司 針 對 未 來 六 個 月 內 預 期 銷 售 及 採 購 相 關 之 估 計 匯 率 暴 險 之 特 定 比 例 予 以 避 險 此 外, 合 併 公 司 針 對 外 幣 應 收 帳 款 及 應 付 帳 款 進 行 避 險 合 併 公 司 多 以 到 期 日 為 報 導 日 起 一 年 內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進 行 匯 率 風 險 之 避 險 有 關 其 他 外 幣 計 價 之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當 發 生 短 期 不 平 衡 時, 合 併 公 司 係 藉 由 以 即 時 匯 率 買 進 或 賣 出 外 幣, 以 確 保 淨 暴 險 保 持 在 可 接 受 之 水 準 (2) 利 率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並 無 借 入 浮 動 利 率 資 金, 因 而 未 產 生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合 併 公 司 基 於 現 行 營 運 產 業 特 性 及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情 形, 並 且 考 量 外 部 環 境 變 動 等 因 素, 規 劃 合 併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以 確 保 公 司 有 必 要 之 財 務 資 源 及 營 運 計 畫 以 支 應 未 來 所 需 之 營 運 資 金 資 本 支 出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債 務 償 還 及 股 利 支 出 等 需 求 管 理 當 局 使 用 適 當 之 總 負 債 / 權 益 比 率 附 息 負 債 / 權 益 比 率 或 其 他 財 務 比 率 等, 決 定 合 併 公 司 之 最 適 資 本 在 維 持 健 全 的 資 本 基 礎 下, 藉 由 將 債 務 及 權 益 餘 額 最 適 化, 以 提 升 股 東 報 酬 報 導 日 之 負 債 權 益 比 率 如 下 : 負 債 總 額 $ 7,410,862 8,148,846 權 益 總 額 8,936,505 9,310,397 附 息 負 債 35, ,600 負 債 權 益 比 率 附 息 負 債 權 益 比 率 七 關 係 人 交 易 ( 一 ) 母 公 司 與 最 終 控 制 者 本 公 司 為 合 併 公 司 及 合 併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 二 )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 營 業 收 入 合 併 公 司 對 關 係 人 之 重 大 銷 售 金 額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關 聯 企 業 $ (64) 28,480 其 他 關 係 人 1,802,229 2,258,819 $ 1,802,165 2,287,
164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合 併 公 司 銷 售 予 關 係 人 之 銷 貨 條 件 與 一 般 銷 售 對 象 無 顯 著 不 同 交 易 價 格 依 約 定 價 格 訂 價 2. 進 貨 合 併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進 貨 金 額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其 他 關 係 人 $ 合 併 公 司 對 上 述 公 司 之 進 貨 價 格 及 付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廠 商 無 顯 著 不 同 3.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合 併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明 細 如 下 : 帳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類 別 應 收 帳 款 關 聯 企 業 $ - 8,682 催 收 款 項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關 聯 企 業 - 25,135 應 收 帳 款 其 他 關 係 人 442,001 1,077,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合 併 公 司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明 細 如 下 : $ 442,001 1,111,311 帳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類 別 應 付 帳 款 其 他 關 係 人 $ 對 關 係 人 放 款 6. 財 產 交 易 帳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類 別 其 他 應 收 款 關 聯 企 業 $ 15,244 - 減 : 備 抵 呆 帳 (15,244) - $ - - 合 併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關 係 人 未 計 息, 且 均 為 無 擔 保 放 款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六 月 代 其 他 關 係 人 採 購 機 器 設 備, 出 售 總 價 款 25,994 千 元 ( 美 金 866 千 元 ),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業 已 全 數 收 訖 7. 取 得 資 產 合 併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增 加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投 資 金 額 為 47,744 千 元 8. 勞 務 費 用 合 併 公 司 委 託 其 他 關 係 人 代 工,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之 勞 務 費 用 分 別 為 42,792 千 元 及 29,444 千 元
165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9. 營 運 保 證 金 帳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類 別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其 他 關 係 人 $ 88,955 8,985 ( 三 )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人 員 交 易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人 員 報 酬 包 括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 93, ,611 退 職 後 福 利 2,788 2,955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5, 有 關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說 明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八 ) 八 質 押 之 資 產 合 併 公 司 提 供 質 押 擔 保 之 資 產 帳 面 價 值 明 細 如 下 : $ 102, ,384 資 產 名 稱 質 押 擔 保 標 的 存 出 保 證 金 ( 帳 列 海 關 保 證 金 及 履 約 保 證 等 $ 14,020 22,600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九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 一 ) 重 大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 1.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合 併 公 司 向 國 內 外 廠 商 訂 購 機 器 設 備 等 合 約 尚 未 屆 期 之 應 付 款 項 分 別 為 54,279 千 元 及 51,549 千 元 2. 合 併 公 司 對 關 係 人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請 詳 附 註 十 三 ( 一 ) ( 二 ) 或 有 負 債 : 1. 康 全 電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康 全 公 司 ) 對 本 公 司 電 力 線 乙 太 網 路 橋 接 器 產 品 有 瑕 疵 為 由, 請 求 損 害 賠 償 新 台 幣 3,105 千 元, 及 自 起 訴 狀 繕 本 送 達 翌 日 起 至 清 償 日 止, 按 年 息 百 分 之 五 計 算 之 利 息 該 案 件 經 台 灣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於 民 國 一 年 五 月 二 十 四 日 判 決 本 公 司 勝 訴, 康 全 公 司 業 於 民 國 一 年 五 月 二 十 七 日 提 起 上 訴, 目 前 由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審 理 中, 本 公 司 估 計 本 件 訴 訟 案 應 不 致 對 本 公 司 產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2. 康 全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年 五 月 二 十 四 日 對 本 公 司 輸 電 適 配 器 產 品 有 瑕 疵 為 由, 請 求 損 害 賠 償 新 台 幣 100,000 千 元, 及 自 起 訴 狀 繕 本 送 達 翌 日 起 至 清 償 日 止, 按 年 息 百 分 之 五 計 算 之 利 息 目 前 由 台 灣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審 理 中, 尚 無 法 確 知 案 件 之 最 後 結 果 十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 無
166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十 一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五 年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酬 勞 及 擬 具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有 關 分 派 予 業 主 之 股 利 請 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分 派 予 業 主 之 股 利, 尚 待 股 東 會 決 議, 相 關 資 訊 可 俟 相 關 會 議 召 開 後,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十 二 其 他 員 工 福 利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功 能 別 彙 總 如 下 : 十 三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功 能 別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合 計 性 質 別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 計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薪 資 費 用 1,615,510 1,261,847 2,877,357 1,808,992 1,282,756 3,091,748 勞 健 保 費 用 50,334 87, ,038 50,977 85, ,708 退 休 金 費 用 122,097 63, , ,973 61, ,351 其 他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156,332 71, , ,752 71, ,289 折 舊 費 用 383, , , ,958 92, ,239 攤 銷 費 用 6,619 19,342 25,961 16,894 29,426 46,320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合 併 公 司 依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之 規 定, 應 再 揭 露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訊 如 下 :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者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貸 出 資 金 貸 與 往 來 是 否 為 本 期 最 期 末 本 期 實 際 利 率 資 金 業 務 往 有 短 期 融 提 列 備 擔 保 品 對 個 別 對 象 資 金 貸 與 編 號 貸 與 通 資 金 必 抵 呆 帳 資 金 貸 與 總 限 額 之 公 司 對 象 科 目 關 係 人 高 餘 額 餘 額 動 支 餘 額 區 間 性 質 來 金 額 要 之 原 因 金 額 名 稱 價 值 限 額 ( 註 2) ( 註 1) 1 康 展 電 子 康 茂 照 明 其 他 應 -% 短 期 15, , ,769 - 東 莞 收 款 融 通 是 23,597 (RMB4,650 千 元 ) 15,244 (RMB3,052 千 元 ) 15,244 (RMB3,052 千 元 ) - 關 係 人 應 收 帳 款 超 過 授 信 期 間 六 個 月 仍 未 收 回 註 1: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為 最 近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40% 註 2: 對 個 別 對 象 之 貸 與 限 額 其 因 董 事 會 認 有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之 必 要 者, 不 得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20% 註 3: 係 以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編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屬 母 公 司 屬 子 公 司 屬 對 大 陸 背 書 保 證 者 公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本 期 最 高 背 書 保 證 期 末 背 書 保 證 實 際 動 以 財 產 擔 保 之 背 書 累 計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佔 最 近 期 財 務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對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地 區 背 書 背 書 保 證 背 書 保 證 保 證 號 司 名 稱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證 限 額 餘 額 餘 額 支 金 額 保 證 金 額 報 表 淨 值 之 比 率 限 額 ( 註 2) ( 註 2) ( 註 2) 0 本 公 司 Acbel-BVI 100% 持 股 4,324, , , % 4,324,532 Y - - 之 子 公 司 (USD23,000 千 元 ) (USD23,000 千 元 ) 0 Acbel-SAMOA Acbel-BVI 100%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4,324, ,600 (USD8,000 千 元 ) 262,600 (USD8,000 千 元 ) % 4,324,532 Y - - 註 1: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為 本 公 司 最 近 期 報 表 淨 值 50%; 對 與 本 公 司 為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股 達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公 司 而 從 事 背 書 保 證 者, 不 得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之 50% 註 2: 屬 上 市 櫃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者 屬 子 公 司 對 上 市 櫃 母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者 屬 大 陸 地 區 背 書 保 證 者 填 列 Y 註 3: 上 述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係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主 體
167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買 賣 之 公 司 3.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 ): 股 數 單 位 : 千 股 ( 單 位 ) 持 有 之 有 價 證 券 與 有 價 證 券 帳 列 期 末 期 中 最 高 持 股 種 類 及 發 行 人 千 股 數 股 數 公 司 名 稱 之 關 係 科 目 ( 千 單 位 ) 帳 面 金 額 持 股 比 率 公 允 價 值 ( 千 股 ) 持 股 比 例 備 註 股 票 : 本 公 司 金 仁 寶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同 一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100 1,000 12% % - 人 資 產 - 非 流 動 債 券 : 台 灣 之 星 普 通 公 司 無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 200,000 - % % - 債 工 具 投 資 - 流 動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 600,000 - % % - 工 具 投 資 - 非 流 動 合 計 801,000 股 票 : Acbel-BVI Bloom Energy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61,999 - % % -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股 數 單 位 : 千 單 位 / 千 股 有 價 證 券 帳 列 交 易 期 初 買 入 賣 出 其 他 期 末 種 類 及 關 係 帳 面 處 分 名 稱 科 目 對 象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售 價 成 本 損 益 單 位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本 公 司 德 盛 安 聯 台 灣 貨 幣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德 盛 投 信 無 , ,400 36, , , 市 場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台 新 1699 貨 幣 市 場 台 新 投 信 , ,800 63, , , 兆 豐 國 際 寶 鑽 貨 幣 兆 豐 投 信 , ,000 52, , , 華 頓 平 安 貨 幣 市 場 華 頓 投 信 , ,100 51, , , 富 蘭 克 林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富 蘭 克 林 投 信 , ,400 32, , , 統 一 強 棒 貨 幣 市 場 統 一 投 信 , ,900 45, , , 元 大 得 寶 貨 幣 市 場 元 大 投 信 , ,800 33, , ,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7.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進 ( 銷 ) 貨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交 易 情 形 易 不 同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進 佔 總 進 佔 總 應 收 備 註 ( 銷 ) 金 額 ( 銷 ) 貨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 付 ) 票 據 帳 貨 之 公 司 名 稱 之 比 率 款 之 比 率 本 公 司 Acbel-PHI Acbel-BVI 100% 進 貨 1,394, % 視 Acbel-PHI 之 依 成 本 加 成 視 其 資 金 需 求 (160,358) (3)% 註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資 金 需 求 付 款 康 磁 電 子 Acbel-BVI 100% 進 貨 348,402 - % 月 結 90 天 與 一 般 客 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1,348) - %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無 顯 著 差 異 顯 著 差 異 Acbel-BVI 子 公 司 委 外 2,027,049 - % 視 Acbel-BVI 之 依 營 運 成 本 每 月 以 債 權 債 (1,136,984) (23)% 加 工 費 資 金 需 求 需 求 計 算 務 相 抵 銷 後 視 其 資 金 需 求 收 付 款 項 Acbel- Acbel-BVI 100% 委 外 382,512 - % 視 Acbel-SAMOA (78,263) (2)% SAMOA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加 工 費 資 金 需 求 收 付 款 項 Acbel-JAP 子 公 司 銷 貨 (792,780) (4)% 月 結 120 天 與 一 般 客 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226,833 5 % 無 顯 著 差 異 顯 著 差 異 Cal-Comp 最 終 母 公 司 董 事 銷 貨 (561,724) (3)% 月 結 90 天 97,070 2 % - 長 與 該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同 一 人 KINPO 最 終 母 公 司 董 事 銷 貨 (557,401) (3)% 月 結 120 天 65,585 2 % - 長 與 該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同 一 人
168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進 ( 銷 ) 貨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交 易 情 形 易 不 同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進 佔 總 進 佔 總 應 收 備 註 ( 銷 ) 金 額 ( 銷 ) 貨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 付 ) 票 據 帳 貨 之 公 司 名 稱 之 比 率 款 之 比 率 Acbel-PHI 康 舒 科 技 Acbel-BVI 之 母 公 司 銷 貨 (1,394,158) (100)% 視 Acbel-PHI 資 金 需 求 收 付 款 項 視 其 資 金 需 求 收 款 160, % 註 康 磁 電 子 銷 貨 (348,402) (98)% 月 結 90 天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顯 著 差 異 Acbel-BVI 母 公 司 委 外 加 (2,027,049) - % 視 Acbel-BVI 資 金 視 其 資 金 需 求 工 收 入 需 求 收 付 款 項 收 款 Acbel- SAMOA Acbel-BVI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Acbel- SAMOA Acbel-BVI 之 母 公 司 子 公 司 Acbel-BVI Acbel-SGP 之 母 公 司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Acbel- SAMOA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Acbel-SAMOA 之 子 公 司 母 公 司 Acbel-SGP 之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委 外 加 工 收 入 委 外 加 工 費 委 外 加 工 收 入 (382,512) - % 視 Acbel-SAMOA 資 金 需 求 收 付 款 項 2,027,049 - % 視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資 金 需 求 收 付 款 項 (2,027,049) - % 視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資 金 需 求 收 付 款 項 1,348 8 % 1,136, % 78, % (1,654,689) (100)% 1,654, % 進 貨 489, % 按 實 際 收 付 款 項 (61,220) (20)% 委 外 加 工 收 入 (382,512) - % 視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資 金 需 求 收 付 款 項 105, % 銷 貨 (489,723) (11)% 按 實 際 收 付 款 項 61, % 委 外 加 工 費 382,512 - % (105,613) (100)% Acbel-JAP 康 舒 科 技 母 公 司 進 貨 792, % 月 結 120 天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顯 著 差 異 滬 華 五 金 ( 吳 江 ) (226,833) (100)% 仁 寶 信 息 最 終 母 公 司 董 事 銷 貨 (233,000) (34)% 月 結 120 天 123, % - 長 與 該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同 一 人 仁 寶 資 訊 (222,231) (33)% 119, % - 註 : 左 列 交 易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業 已 沖 銷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交 易 對 象 應 收 關 係 人 逾 期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提 列 備 抵 之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款 項 餘 額 週 轉 率 金 額 處 理 方 式 期 後 收 回 金 額 呆 帳 金 額 備 註 本 公 司 Acbel-JAP 子 公 司 226, ,017 - 註 3 Acbel-PHI 本 公 司 Acbel-BVI 之 160, ,651 - 母 公 司 Acbel-BVI 本 公 司 母 公 司 1,136, ,420 - ( 註 2)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Acbel-BVI Acbel-SGP 1,654, ,463,285 - 之 母 公 司 ( 註 2)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Acbel-SAMOA 母 公 司 105, ,613 - ( 註 2) 滬 華 五 金 ( 吳 江 ) 仁 寶 信 息 最 終 母 公 司 董 123, , 事 長 與 該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同 一 人 滬 華 五 金 ( 吳 江 ) 仁 寶 資 訊 最 終 母 公 司 董 事 長 與 該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同 一 人 119, , 註 1: 截 至 民 國 一 五 年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之 資 料 註 2: 係 應 收 委 外 加 工 收 入 註 3: 左 列 交 易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業 已 沖 銷 9.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六 ( 二 )
169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10. 母 子 公 司 間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編 號 ( 註 一 ) 與 交 易 人 交 易 人 名 稱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之 關 係 ( 註 二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科 目 金 額 交 易 條 件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資 產 之 比 率 3.80 % 0 本 公 司 Acbel-JAP 1 營 業 收 入 792,780 進 價 係 依 照 最 終 訂 單 價 格 保 留 營 運 成 本 後 訂 定, 授 信 期 間 與 一 般 銷 售 對 象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應 收 帳 款 226, % 1 Acbel-PHI 本 公 司 2 營 業 收 入 1,394,158 售 價 依 成 本 加 成, 授 信 6.69 % 期 間 依 其 資 金 需 求 收 款 應 收 帳 款 160, % 2 Acbel-BVI 本 公 司 2 加 工 收 入 2,027,049 售 價 依 營 運 成 本 需 求 計 算, 授 信 期 間 依 其 資 金 需 求 收 款 9.73 % 應 收 帳 款 1,136, % 3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Acbel-BVI 3 加 工 收 入 2,027,049 售 價 依 營 運 成 本 需 求 計 算, 授 信 期 間 依 其 資 金 需 求 收 款 9.73 % 應 收 帳 款 1,654, % 4 Acbel-SAMOA 本 公 司 2 加 工 收 入 382,512 售 價 依 營 運 成 本 需 求 計 算, 授 信 期 間 依 其 資 金 需 求 收 款 1.84 % 應 收 帳 款 78, % 5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Acbel-SAMOA 3 加 工 收 入 382,512 售 價 依 營 運 成 本 需 求 計 算, 授 信 期 間 依 其 資 金 需 求 收 款 1.84 % 應 收 帳 款 105, %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3 營 業 收 入 489,723 售 價 依 營 運 成 本 需 求 計 算, 授 信 期 間 與 一 般 銷 售 對 象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2.35 % 應 收 帳 款 61, % 6 康 磁 電 子 本 公 司 2 營 業 收 入 348, % 應 收 帳 款 1, % 註 一 編 號 之 填 寫 方 式 如 下 : 1.0 代 表 母 公 司 2. 子 公 司 依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註 二 與 交 易 人 之 關 係 種 類 標 示 如 下 : 1.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2.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3. 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 二 )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合 併 公 司 之 轉 投 資 事 業 資 訊 如 下 ( 不 包 含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 單 位 : 外 幣 千 元 / 千 股 投 資 被 投 資 公 司 主 要 營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註 1) 期 末 有 期 中 最 高 持 股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認 列 之 持 公 司 名 稱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業 項 目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底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股 數 ( 千 股 ) 持 股 比 例 本 期 ( 損 ) 益 投 資 ( 損 ) 益 備 註 本 公 司 Acbel-BVI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一 般 投 資 業 2,903,174 Centre, Road Toron. Tortola. (US$88,444) B.V.I. 2,903,174 (US$88,444) 88, % 5,101,722 88, % 57,186 57,186 子 公 司 ( 註 2) 康 舒 通 訊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南 京 東 路 3 段 99 號 電 子 零 組 件 製 11 樓 造 413, ,500 3,345 49% 32,556 3,345 49% 3,001 1,593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Acbel Polytech I.I. British Virgin Island 一 般 投 資 業 805,854 (US$24,550) Acbel Polytech Japan Inc. Yamashita-Shibadaimon Bldg,4F,1-5-3, Shiba Daimon, Minato-Ku, Tokyo, Japan Acbel-BVI Acbel-SGP 3, Church Street # Samsung Hub, Singapore 及 廣 東 省 東 莞 市 Acbel Polytech (Malaysia) SDN.BHD.(Acbel- Malaysia) Krystal Point Corporate Park, Lebuh Bukit Kecil Enam, Jalan Tun Dr Awang, 11900, Sungai Nibong, Penang, Malaysia 從 事 電 子 產 品 之 行 銷 與 服 務 2,727 (JPY$10,000) 一 般 投 資 業 1,981,226 (SGP$85,214) 提 供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市 場 諮 詢 及 研 發 2,446 (MD$320) 805,854 (US$24,550) 2,727 (JPY$10,000) 1,981,226 (SGP$85,214) 2,446 (MD$320) 24, % 1,040,431 24, % 4,504 4,504 子 公 司 ( 註 2) 1 100% 9, % 2,668 2,668 子 公 司 ( 註 2) 85, % 3,781,845 85, % 121,278 由 Acbel- BVI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孫 公 司 ( 註 2) % 1, % (418)
170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投 資 被 投 資 公 司 主 要 營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註 1) 期 末 有 期 中 最 高 持 股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認 列 之 持 公 司 名 稱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業 項 目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底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股 數 ( 千 股 ) 持 股 比 例 本 期 ( 損 ) 益 投 資 ( 損 ) 益 備 註 Acbel-BVI Acbel(USA) Avivation Center 1, 251, 提 供 售 後 維 修 21,336 21, % 39, % 1,849 孫 公 司 Polytech Inc.(Acbel Dominion Drive, Suite 103, 服 務 (US$650) (US$650) ( 註 2) USA) Morrisville, North Corolima U.S.A. Acbel Polytech (UK) Ltd. 32 Hepburn Road Hillington 提 供 售 後 維 修 Business Park Glasgow G52 4RJ 服 務 Scotland, UK Acbel-PHI No.2 Tagaytay Ridge Drive, Carmelray Industrial Park II, Km. 54, National Highway, Calamba City, Laguna, Philippines CK Holding Inc. (CK) 康 舒 通 訊 CSA Holding Inc. (CSA) Acbel Polytech (SAMOA) Investment Inc. Astoria Networks Inc. 21st Flr. Philamlife Tower, 8767 Paseo de Roxas, Makati City 21st Flr. Philamlife Tower, 8767 Paseo de Roxas, Makati City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工 製 造 % 7, % ,654 (US$6,844) 一 般 投 資 業 3,217 (US$98) 一 般 投 資 業 5,154 (US$157) Equity Trust Chambers, P.O Box 一 般 投 資 業 656, , Apia, Samoa (US$20,000) U.S.A. 通 訊 器 材 研 發 1,641 (US$50) Leading Images British Virgin Island 一 般 投 資 業 1,641 (US$50) Great Arch British Virgin Island 一 般 貿 易 業 1,641 (US$50) Acbel Power Station Republic of Manritius 一 般 投 資 業 820,625 Polytech I.I. (US$25,000) CK CSA c/o 8741 Paseo de Roxas Avenue, 一 般 投 資 業 Makati City, Metro Manila, Philippines Leading Images Limited Power Station Astoria Networks GmbH Target Gain Corporation 8,368 (PHP$12,000) Germany 一 般 貿 易 業 897 (EUR$25)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217, Apia, Samoa 224,654 (US$6,844) 3,217 (US$98) 5,154 (US$157) 656,500 (US$20,000) 1,641 (US$50) 1,641 (US$50) 1,641 (US$50) 820,625 (US$25,000) 8,368 (PHP$12,000) 897 (EUR$25) 1, % 489,110 1, % 33, % 6, % (557) 8 40% 11, % (753) 20, % 1,102,805 20, % 174, % % - 由 康 舒 通 訊 依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 63, % 3, % 1, % ,600 79% 1,039,380 24,600 79% 5,734 由 Acbel Ploytech I.I. 依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12 60% 16, % (753) 由 CK 依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1 100% 63, % 3,334 由 Leading Images Limited 依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電 子 零 件 買 賣 % 32, % 32,265 由 Power Station 依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孫 公 司 ( 註 2)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孫 公 司 孫 公 司 ( 註 2) 註 1: 係 以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註 2: 左 列 交 易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業 已 沖 銷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 1. 投 資 概 況 :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對 大 陸 之 投 資 概 況 如 下 : 單 位 : 外 幣 千 元 大 陸 被 投 資 主 要 營 實 收 資 本 額 本 期 期 初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本 期 期 末 期 中 最 高 持 股 被 投 資 本 公 司 直 接 本 期 認 列 期 末 投 資 截 至 本 期 投 資 方 式 自 台 灣 匯 回 投 資 金 額 自 台 灣 匯 公 司 或 間 接 投 資 投 資 損 益 止 已 匯 回 公 司 名 稱 業 項 目 ( 註 2) 出 累 積 投 資 匯 出 收 回 出 累 積 投 資 股 數 持 股 本 期 損 益 之 持 股 比 例 ( 註 1) 帳 面 價 值 投 資 收 益 金 額 ( 註 2) 金 額 ( 註 2) ( 千 股 ) 比 例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工 已 驗 資 透 過 Acbel- : 1,772,550 1,700, ,700, % 94, % 95,547 3,025,665 - 製 造 ( 美 金 54,000) BVI 間 接 投 資 ( 美 金 51,800) ( 美 金 51,800) 康 茂 照 明 股 份 有 限 光 電 產 品 研 發 與 銷 已 驗 資 : 332,168 透 過 Acbel- 註 5 公 司 售 ( 人 民 幣 66,500) BVI 間 接 投 資 % (14,523) 45 % (6,535) 99,880 -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已 驗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工 資 : 361,075 透 過 Acbel- 32, , % 26, % 26, ,423 - 製 造 與 銷 售 ( 美 金 11,000) BVI 間 接 投 資 ( 美 金 1,000) ( 美 金 1,000) 滬 華 五 金 ( 吳 江 ) 五 金 零 件 之 加 工 製 已 驗 資 : 1,050,400 透 過 Acbel 805, , % (20,879) 79 % (16,463) 1,013,844 - 造 與 銷 售 ( 美 金 32,000) Polytech I.I. 間 接 投 資 ( 美 金 24,550) ( 美 金 24,550) 滬 華 五 金 ( 銅 梁 ) 五 金 零 件 之 加 工 製 已 驗 資 : 74,925 透 過 Acbel 註 % (13,845) 79 % (10,917) 42,672 - 造 與 銷 售 ( 人 民 幣 15,000) Polytech I.I. 間 接 投 資 重 慶 滬 華 五 金 零 件 之 加 工 製 已 驗 資 : 44,955 透 過 Acbel 註 6 造 與 銷 售 ( 人 民 幣 9,000) Polytech I.I % (5,163) 79 % (4,071) 25,649 - 間 接 投 資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工 已 驗 資 : 656,500 透 過 Acbel- 656, , % 248, % 248,824 1,179,730 - 製 造 與 銷 售 ( 美 金 20,000) BVI 間 接 投 資 ( 美 金 20,000) ( 美 金 20,000) 康 磁 電 子 變 壓 器 及 電 感 器 之 已 驗 資 : 65,650 透 過 Acbel- 65, , % (13,789) 100 % (13,789) 12,022 - 產 銷 業 務 ( 美 金 2,000) BVI 間 接 投 資 ( 美 金 2,000) ( 美 金 2,000) 北 京 康 誠 通 訊 設 備 及 廣 播 電 視 設 備 之 銷 售 - 透 過 Acbel- BVI 間 接 投 資 註 % - 55 %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 註 2) 3,261,164 ( 美 金 99,350 千 元 )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 註 2 及 3) 4,110,543 ( 美 金 125,226 千 元 ) 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註 4) 無 限 額
171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十 四 部 門 資 訊 註 1: 本 期 投 資 損 益 除 北 京 康 誠 係 依 據 被 投 資 公 司 自 結 財 務 報 表 計 列 外, 其 餘 係 依 據 台 灣 母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及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註 2: 美 金 及 人 民 幣 分 別 係 以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之 匯 率 及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註 3: 係 美 金 125,226 千 元, 其 中 美 金 24,850 千 元 及 576 千 元 分 別 係 孫 公 司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及 滬 華 五 金 ( 吳 江 ) 辦 理 盈 餘 轉 增 資 所 致 餘 美 金 450 千 元 係 Acbel Polytech I.I. 以 自 有 資 金 增 資 所 致 註 4: 依 投 審 會 於 修 正 在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或 技 術 合 作 審 查 原 則 有 關 大 陸 投 資 限 額 計 算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已 取 得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核 發 符 合 營 運 總 部 營 運 範 圍 證 明 文 件, 故 對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不 受 限 制 註 5: 康 茂 照 明 係 孫 公 司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透 過 Acbel-BVI 間 接 投 資 ) 自 有 資 金 投 資 設 立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註 6: 滬 華 五 金 ( 銅 梁 ) 及 重 慶 滬 華 係 孫 公 司 滬 華 五 金 ( 吳 江 )( 透 過 Acbel Polytech I.I. 間 接 投 資 ) 自 有 資 金 設 立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註 7: 北 京 康 誠 係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新 設 立 之 子 公 司, 截 至 報 導 日 止 尚 未 投 入 資 金 3.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合 併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於 編 製 合 併 報 告 時 業 已 沖 銷 ), 請 詳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之 說 明 ( 一 ) 一 般 性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係 以 不 同 產 品 及 勞 務 劃 分 營 運 部 門, 其 中 電 源 事 業 本 部 為 應 報 導 部 門 電 源 事 業 本 部 係 負 責 各 類 型 電 源 產 品 製 造 與 銷 售 及 技 術 之 研 究 發 展 其 他 營 運 部 門 主 要 係 從 事 五 金 零 件 之 加 工 製 造 與 銷 售 及 提 供 售 後 維 修 服 務 等 業 務,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均 未 達 應 報 導 部 門 任 何 量 化 門 檻 合 併 公 司 未 分 攤 所 得 稅 費 用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淨 損 益 至 應 報 導 部 門, 應 報 導 部 門 之 金 額 與 營 運 決 策 者 使 用 之 報 告 一 致 合 併 公 司 並 未 分 配 資 產 及 負 債 予 應 報 導 部 門 以 供 營 運 決 策 者 衡 量 部 門 資 產 及 負 債, 營 運 部 門 之 會 計 政 策 皆 與 附 註 四 所 述 之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相 同 ( 二 ) 應 報 導 部 門 損 益 部 門 資 產 部 門 負 債 及 其 衡 量 基 礎 之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如 下 : 104 年 度 電 源 事 業 本 部 其 他 部 門 調 整 及 銷 除 合 計 收 入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收 入 $ 20,000, ,690-20,836,093 部 門 間 收 入 - 185,060 (185,060) - 收 入 合 計 $ 20,000,403 1,020,750 (185,060) 20,836,093 部 門 損 益 $ 803,917 30, ,766 部 門 總 資 產 $
172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103 年 度 電 源 事 業 本 部 其 他 部 門 調 整 及 銷 除 合 計 收 入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收 入 $ 23,030,825 1,053,989-24,084,814 部 門 間 收 入 - 160,729 (160,729) - 收 入 合 計 $ 23,030,825 1,214,718 (160,729) 24,084,814 部 門 損 益 $ 1,309,078 78,414-1,387,492 部 門 總 資 產 $ ( 三 ) 產 品 別 及 勞 務 別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收 入 資 訊 如 下 : 項 目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電 源 供 應 器 $ 19,827,516 22,834,314 其 他 1,008,577 1,250,500 $ 20,836,093 24,084,814 ( 四 ) 地 區 別 資 訊 合 併 公 司 地 區 別 資 訊 如 下, 其 中 收 入 係 依 據 客 戶 所 在 地 理 位 置 為 基 礎 歸 類, 而 非 流 動 資 產 則 依 據 所 在 地 理 位 置 歸 類 (1)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收 入 : 地 區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中 國 大 陸 $ 11,478,487 13,863,332 美 國 2,536,833 2,737,887 台 灣 2,853,050 2,945,350 其 他 3,967,723 4,538,245 (2) 非 流 動 資 產 : $ 20,836,093 24,084,814 地 區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中 國 大 陸 $ 2,339,603 2,600,454 台 灣 1,192,722 1,257,635 其 他 495, ,111 $ 4,027,540 4,240,200 ( 五 ) 合 併 公 司 來 自 外 部 客 戶 之 銷 貨 收 入 佔 合 併 損 益 表 上 收 入 金 額 10% 以 上 之 客 戶 銷 貨 明 細 如 下 : 地 區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A 公 司 $ 3,136,014 4,079,
173 KPMG 台 北 市 信 義 路 5 段 7 號 68 樓 ( 台 北 101 大 樓 )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 話 (2) Fax 傳 真 (2) Internet 網 址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公 鑒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綜 合 損 益 表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表 示 意 見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第 一 段 所 述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財 務 績 效 與 現 金 流 量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 證 券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簽 證 文 號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民 國 一 五 年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174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 11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附 註 六 ( 一 )) $ 1,598, ,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附 註 六 ( 二 ) 及 六 ( 十 七 )) 26,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流 動 ( 附 註 六 ( 四 )) 200, , 應 收 票 據 淨 額 ( 附 註 六 ( 五 )) 2,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 附 註 六 ( 五 )) 3,181, ,876,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淨 額 ( 附 註 六 ( 五 ) 及 七 ) 399, ,000, 其 他 應 收 款 ( 附 註 六 ( 五 )) 9, , 存 貨 ( 附 註 六 ( 六 )) 2,215, ,413, 預 付 款 項 及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132, , ,764, ,817, 非 流 動 資 產 : 1543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附 註 六 ( 三 )) 1,000-1,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非 流 動 ( 附 註 六 ( 四 )) 600,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附 註 六 ( 七 )) 6,184, ,142,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附 註 六 ( 八 )) 1,098, ,138,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附 註 六 ( 十 二 )) 165,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附 註 六 ( 五 ) 附 註 六 ( 十 一 ) 及 七 ) 62, , ,111, ,303, 資 產 總 計 $ 15,875, ,120, ( 請 詳 閱 後 附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175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負 債 及 權 益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負 債 : 2100 短 期 借 款 ( 附 註 六 ( 九 )) $ ,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附 註 六 ( 二 ) 及 六 ( 十 七 )) 27, , 應 付 帳 款 4,038, ,316,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 附 註 七 ) 1,379, ,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793, ,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246, , ,486, ,367, 非 流 動 負 債 : 2640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非 流 動 ( 附 註 六 ( 十 一 )) 434,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六 ( 十 二 )) 306, , , , 負 債 總 計 7,226, ,102, 普 通 股 股 本 ( 附 註 六 ( 十 三 )) 5,184, ,236, 資 本 公 積 ( 附 註 六 ( 十 三 )) 1,075, , 保 留 盈 餘 ( 附 註 六 ( 十 三 )): 3310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763, , 未 分 配 盈 餘 1,625, ,001, ,388, ,654, 其 他 權 益 , 權 益 總 計 8,649, ,018,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 15,875, ,120, ( 請 詳 閱 後 附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176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綜 合 損 益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金 額 % 金 額 % 4110 銷 貨 收 入 ( 附 註 七 ) $ 18,348, ,871, 減 : 銷 貨 退 回 100, , 銷 貨 折 讓 28, ,649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18,219, ,760, 營 業 成 本 ( 附 註 六 ( 六 ) 及 七 ) 15,752, ,924, 營 業 毛 利 2,466, ,835, 營 業 費 用 : 6100 推 銷 費 用 605, , 管 理 費 用 392, ,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854, , ,852, ,926, 營 業 淨 利 613,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 707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益 之 份 額 ( 附 註 六 ( 七 )) 65, , 利 息 收 入 ( 附 註 六 ( 十 七 )) 25, , 其 他 收 入 ( 附 註 六 ( 四 )) 4,277-9,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淨 額 ( 附 註 六 ( 十 八 )) 76,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負 債 ) 利 益 ( 附 註 六 ( 十 八 )) 2,688-2, 利 息 費 用 (4,064) - (12,509) (0.1) 7590 什 項 支 出 (249) - (348) - 170, , 稅 前 淨 利 784, ,290, 所 得 稅 費 用 ( 附 註 六 ( 十 二 )) 114, , 本 期 淨 利 670, ,100,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8310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8311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 附 註 六 ( 十 一 )) (18,749) (0.1) (14,721) (0.1) 833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份 額 -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 附 註 六 ( 十 一 )) (633) - (478) 減 : 與 不 重 分 類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 附 註 六 ( 十 二 )) (3,187) - (2,502) -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合 計 (16,195) (0.1) (12,697) (0.1) 8360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8361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19,878) (0.1) 96,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份 額 -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 附 註 六 ( 七 )) (3,795) - 1, 減 : 與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 附 註 六 ( 十 二 )) (3,284) - 6,010 -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 合 計 (20,389) (0.1) 92,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36,584) (0.2) 79,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634, ,180, 每 股 盈 餘 ( 元 )( 附 註 六 ( 十 五 )) 9750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 $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 $ ( 請 詳 閱 後 附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177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國 外 營 運 機 保 留 盈 餘 構 財 務 報 表 普 通 股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合 計 權 益 總 額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餘 額 $ 5,189, , ,389 1,974,688 42,596-42,596 8,681,091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 註 1):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817 (124,817) 普 通 股 現 金 股 利 (936,454) (936,454) ,817 (1,061,271) (936,454) 本 期 淨 利 ,100, ,100,657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2,697) 92,248-92,248 79,551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087,960 92,248-92,248 1,180,208 實 際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 3, ,864-7,864 11,091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46,550 35, ,301 民 國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餘 額 5,236, , ,206 2,001, , ,708 9,018,237 盈 餘 指 撥 及 分 配 ( 註 2):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065 (110,065) 普 通 股 現 金 股 利 (840,495) (840,495) ,065 (950,560) (840,495) 本 期 淨 利 , ,773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6,195) (20,389) - (20,389) (36,584)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578 (20,389) - (20,389) 634,189 庫 藏 股 買 回 及 註 銷 (133,580) (24,152) - (80,139) (237,871)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82, , (122,107) (122,107) 75,005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餘 額 $ 5,184,973 1,075, ,271 1,625, ,319 (122,107) 212 8,649,065 註 1: 董 監 酬 勞 19,812 千 元 及 員 工 紅 利 49,529 千 元 已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中 扣 除 註 2: 董 監 酬 勞 12,457 千 元 及 員 工 紅 利 33,218 千 元 已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中 扣 除 ( 請 詳 閱 後 附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178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本 期 稅 前 淨 利 $ 784,774 1,290,405 調 整 項 目 :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 折 舊 費 用 115,337 99,083 攤 銷 費 用 20,261 29,645 呆 帳 費 用 (1,306) (7,332) 利 息 費 用 4,064 12,509 利 息 收 入 (25,480) (44,840)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酬 勞 成 本 29,482 6,288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損 失 ( 利 益 ) 之 份 額 (65,951) (211,041) 處 分 投 資 損 失 ( 利 益 ) - (6,174) 其 他 項 目 544 (1,091)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合 計 76,951 (122,953)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 負 債 變 動 數 : 避 險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增 加 ) 減 少 (20,300) 2,024 應 收 票 據 ( 增 加 ) 減 少 (2,082) 603 應 收 票 據 - 關 係 人 ( 增 加 ) 減 少 - 4,531 應 收 帳 款 ( 增 加 ) 減 少 696, ,697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 增 加 ) 減 少 601,476 (640,060) 其 他 應 收 款 ( 增 加 ) 減 少 (2,113) 5,335 存 貨 ( 增 加 ) 減 少 198,031 (120,363) 預 付 款 項 及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7,930) (18,203)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增 加 ( 減 少 ) 21,773 (663) 應 付 帳 款 增 加 ( 減 少 ) (278,077) (105,303)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增 加 ( 減 少 ) 671,527 (70,347)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增 加 ( 減 少 ) (214,773) 25,486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增 加 ) 減 少 (8,560) (7,356) 1,732,418 (391,572) ( 接 下 頁 )
179 ( 承 上 頁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入 ( 流 出 ) 2,517, ,833 收 取 之 利 息 25,652 39,597 退 還 ( 支 付 ) 之 所 得 稅 (101,919) (313,981)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流 出 ) 2,440, ,449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到 期 還 本 200,000 - 取 得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67,455) 取 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89,903) (151,393) 出 售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價 款 96 28,376 存 出 保 證 金 ( 增 加 ) 減 少 (19,299) (10,645) 取 得 無 形 資 產 (3,837) (14,039)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增 加 ) 減 少 27,429 (27,419)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流 出 ) 114,486 (242,575)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 減 少 ) (100,000) (198,050)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840,495) (936,454) 員 工 認 股 權 行 使 45,523 76,013 庫 藏 股 票 買 回 成 本 (237,871) - 支 付 之 利 息 (4,122) (12,483)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流 出 ) (1,136,965) (1,070,974) 本 期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增 加 ( 減 少 ) 數 1,418,446 (689,100) 期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179, ,856 期 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 1,598, ,756 ( 請 詳 閱 後 附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180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除 另 有 註 明 者 外, 所 有 金 額 均 以 新 台 幣 千 元 為 單 位 ) 一 公 司 沿 革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本 公 司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研 發 設 計 製 造 及 銷 售 本 公 司 股 票 於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掛 牌 上 市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已 於 民 國 一 五 年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發 佈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 一 ) 已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後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影 響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起 全 面 採 用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金 管 會 )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不 包 含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九 號 金 融 工 具 )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相 關 新 發 布 修 正 及 修 訂 之 準 則 及 解 釋 彙 列 如 下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比 較 揭 露 對 首 次 採 用 者 之 有 限 度 豁 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嚴 重 高 度 通 貨 膨 脹 及 首 次 採 用 者 固 定 日 期 之 移 除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政 府 貸 款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之 移 轉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抵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聯 合 協 議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2010 年 7 月 1 日 2011 年 7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1 年 7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 投 資 個 體 於 2014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2 年 7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之 修 正 遞 延 所 得 稅 : 標 的 資 產 之 回 收 2012 年 1 月 1 日
181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之 修 訂 員 工 福 利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之 修 訂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之 修 正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抵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0 號 露 天 礦 場 於 生 產 階 段 之 剝 除 成 本 2013 年 1 月 1 日 除 下 列 項 目 外, 適 用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對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未 造 成 重 大 變 動 造 成 重 大 變 動 者 之 性 質 及 影 響 說 明 如 下 : 1.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本 公 司 依 該 準 則 增 加 有 關 關 聯 企 業 ( 請 詳 附 註 六 ( 七 )) 之 資 訊 揭 露 2.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該 準 則 改 變 公 允 價 值 之 定 義, 建 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架 構, 並 規 範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 本 公 司 已 依 規 定 新 增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 並 已 按 照 該 準 則 之 過 渡 規 定, 推 延 適 用 新 準 則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規 定, 惟 針 對 新 增 之 揭 露 規 定 無 須 提 供 比 較 期 資 訊 雖 然 已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起 推 延 適 用 新 衡 量 規 定, 但 對 本 公 司 資 產 及 負 債 項 目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3.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該 準 則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表 達 方 式, 將 列 示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項 目 依 性 質 分 類 為 後 續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及 後 續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兩 類 別 該 修 正 同 時 規 定 以 稅 前 金 額 列 示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其 相 關 稅 額 應 隨 前 述 兩 類 別 予 以 單 獨 列 示 本 公 司 將 依 該 準 則 改 變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表 達 方 式, 比 較 期 亦 配 合 重 行 表 達 ( 二 ) 金 管 會 尚 未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 以 下 稱 理 事 會 ) 已 發 布, 惟 截 至 報 導 日 止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及 公 布 生 效 日 之 準 則 及 解 釋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 修 正 投 資 者 與 其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間 之 資 產 出 售 或 投 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之 修 正 投 資 個 體 : 合 併 報 表 例 外 規 定 之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之 修 正 處 理 聯 合 營 運 權 益 之 取 得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4 號 管 制 遞 延 帳 戶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5 號 來 自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6 號 租 賃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尚 待 理 事 會 決 定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182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之 修 正 揭 露 計 畫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8 號 之 修 正 闡 明 可 接 受 之 折 舊 及 攤 銷 方 法 理 事 會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6 號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1 號 之 修 正 生 產 性 植 物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之 修 正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 員 工 提 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之 修 正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之 權 益 法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6 號 之 修 正 非 金 融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揭 露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之 修 正 衍 生 工 具 之 約 務 更 替 及 避 險 會 計 之 持 續 適 用 2014 年 7 月 1 日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及 週 期 之 年 度 改 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年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年 度 改 善 2016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1 號 公 課 2014 年 1 月 1 日 本 公 司 現 正 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 之 影 響, 相 關 影 響 待 評 估 完 成 時 予 以 揭 露 四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說 明 如 下 除 另 有 說 明 者 外, 下 列 會 計 政 策 已 一 致 適 用 於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所 有 表 達 期 間 ( 一 ) 遵 循 聲 明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 二 ) 編 製 基 礎 1. 衡 量 基 礎 除 下 列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重 要 項 目 外,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歷 史 成 本 為 基 礎 編 製 :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2)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避 險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及 (3) 確 定 福 利 資 產, 係 依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加 計 未 認 列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與 未 認 列 精 算 損 失, 減 除 未 認 列 精 算 利 益 與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淨 額 認 列 2. 功 能 性 貨 幣 及 表 達 貨 幣 本 公 司 係 以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為 其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新 台 幣 表 達 所 有 以 新 台 幣 表 達 之 財 務 資 訊 均 以 新 台 幣 千 元 為 單 位
183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三 ) 外 幣 1. 外 幣 交 易 外 幣 交 易 依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 以 下 稱 報 導 日 ) 之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依 當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其 兌 換 損 益 係 指 期 初 以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調 整 當 期 之 有 效 利 息 及 付 款 後 之 金 額, 與 依 外 幣 計 價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按 報 導 日 匯 率 換 算 金 額 間 之 差 異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依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當 日 之 匯 率 重 新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則 依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除 非 貨 幣 性 之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工 具 或 合 格 之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換 算 所 產 生 之 外 幣 兌 換 差 異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其 餘 係 認 列 為 損 益 2.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收 購 時 產 生 之 商 譽 及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係 依 報 導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 除 高 度 通 貨 膨 脹 經 濟 者 外,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依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當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致 喪 失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時, 與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相 關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係 全 數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部 分 處 分 含 有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子 公 司 時, 相 關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係 按 比 例 重 新 歸 屬 至 非 控 制 權 益 部 分 處 分 含 有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關 聯 企 業 或 合 資 之 投 資 時, 相 關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則 按 比 例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對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貨 幣 性 應 收 或 應 付 項 目, 若 尚 無 清 償 計 畫 且 不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予 以 清 償 時, 其 所 產 生 之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視 為 對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之 一 部 分 而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四 ) 資 產 與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之 資 產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非 屬 流 動 資 產 之 所 有 其 他 資 產 則 列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 1. 預 期 於 本 公 司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實 現, 或 意 圖 將 其 出 售 或 消 耗 者 2.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 預 期 將 於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實 現 者 4. 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但 不 包 括 於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清 償 負 債 或 受 有 其 他 限 制 者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之 負 債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非 屬 流 動 負 債 之 所 有 其 他 負 債 則 列 為 非 流 動 負 債 : 1. 預 期 將 於 本 公 司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2.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 預 期 將 於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者 4. 本 公 司 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延 期 至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者 負 債 之 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 對 方 之 選 擇, 以 發 行 權 益 工 具 而 導 致 其 清 償 者, 並 不 影 響 其 分 類
184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五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現 金 包 括 庫 存 現 金 及 活 期 存 款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持 有 目 的 係 滿 足 短 期 現 金 承 諾 而 非 投 資 或 其 他 目 的 者, 列 報 於 約 當 現 金 ( 六 )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係 於 本 公 司 成 為 該 金 融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 認 列 1. 金 融 資 產 本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為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或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因 其 取 得 或 發 生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或 再 買 回 持 有 供 交 易 金 融 資 產 以 外 之 金 融 資 產, 本 公 司 於 下 列 情 況 之 一,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A.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因 採 用 不 同 基 礎 衡 量 資 產 或 負 債 並 認 列 相 關 之 利 益 及 損 失, 而 產 生 之 衡 量 或 認 列 不 一 致 B.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評 估 績 效 C. 混 合 工 具 含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交 易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 後 續 評 價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包 含 相 關 股 利 收 入 及 利 息 收 入 ) 認 列 為 損 益, 並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依 交 易 慣 例 購 買 或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時, 採 用 交 割 日 會 計 處 理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資 產 若 屬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之 權 益 投 資, 則 以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並 列 報 於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3)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係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具 固 定 或 可 決 定 付 款 金 額 之 金 融 資 產, 包 括 應 收 款 項 其 他 應 收 款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及 存 出 保 證 金 等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後 續 評 價 採 有 效 利 率 法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損 失 衡 量, 惟 短 期 應 收 款 項 之 利 息 認 列 不 具 重 大 性 之 情 況 除 外 依 交 易 慣 例 購 買 或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時, 採 用 交 割 日 會 計 處 理 利 息 收 入 係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185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4)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非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每 一 報 導 日 評 估 減 損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因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之 單 一 或 多 項 事 件, 致 使 該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受 損 失 者, 該 金 融 資 產 即 已 發 生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包 括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違 約 (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及 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等 此 外,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至 低 於 其 成 本 時, 亦 屬 客 觀 之 減 損 證 據 針 對 應 收 帳 款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減 損 後, 另 再 以 群 組 基 礎 評 估 減 損 應 收 款 組 合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可 能 包 含 本 公 司 過 去 收 款 經 驗 該 組 合 超 過 平 均 授 信 期 間 之 延 遲 付 款 增 加 情 況, 以 及 與 應 收 款 拖 欠 有 關 之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勢 變 化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相 似 資 產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該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期 間 不 得 迴 轉 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直 接 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中 扣 除, 惟 應 收 帳 款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當 判 斷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時, 係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原 先 已 沖 銷 而 後 續 收 回 之 款 項 則 貸 記 備 抵 帳 戶 備 抵 帳 戶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當 金 融 資 產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時,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減 少, 且 該 減 少 客 觀 地 連 結 至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予 以 迴 轉 認 列 於 損 益, 惟 該 投 資 於 減 損 迴 轉 日 之 帳 面 金 額 不 得 大 於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應 有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應 收 帳 款 之 呆 帳 損 失 及 迴 升 係 列 報 於 管 理 費 用 應 收 帳 款 以 外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及 回 升 係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5) 金 融 資 產 之 除 列 本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該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終 止, 或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幾 乎 所 有 之 風 險 及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其 他 企 業 時, 始 將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除 列 單 一 金 融 資 產 之 整 體 時,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已 收 取 或 可 收 取 對 價 總 額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為 損 益, 並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當 非 除 列 單 一 金 融 資 產 之 整 體 時, 本 公 司 以 移 轉 日 各 部 分 之 相 對 公 允 價 值 為 基 礎, 將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原 帳 面 金 額 分 攤 至 因 持 續 參 與 而 持 續 認 列 之 部 分 及 除 列 之 部 分 分 攤 予 除 列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因 除 列 部 分 所 收 取 之 對 價 間 之 差 額 係 認 列 為 損 益, 並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186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金 融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1) 負 債 或 權 益 之 分 類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債 務 及 權 益 工 具 係 依 據 合 約 協 議 之 實 質 與 金 融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之 定 義 分 類 為 金 融 負 債 或 權 益 權 益 工 具 係 指 表 彰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減 除 其 所 有 負 債 後 剩 餘 權 益 之 任 何 合 約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係 以 取 得 之 價 款 扣 除 直 接 發 行 成 本 後 之 金 額 認 列 (2)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此 類 金 融 負 債 係 指 其 取 得 或 發 生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或 再 買 回 者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交 易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 後 續 評 價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包 含 相 關 利 息 支 出 ) 認 列 為 損 益, 並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3) 其 他 金 融 負 債 金 融 負 債 非 屬 持 有 供 交 易 且 未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 包 括 長 短 期 借 款 應 付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等 ),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 之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評 價 採 有 效 利 率 法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惟 短 期 借 款 及 應 付 款 項 之 利 息 認 列 不 具 重 大 性 之 情 況 除 外 未 資 本 化 為 資 產 成 本 之 利 息 費 用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4) 金 融 負 債 之 除 列 本 公 司 係 於 合 約 義 務 已 履 行 取 消 或 到 期 時,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時,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或 應 支 付 對 價 總 額 ( 包 含 任 何 所 移 轉 之 非 現 金 資 產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為 損 益, 並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5)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互 抵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僅 於 本 公 司 有 法 定 權 利 進 行 互 抵 及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交 割 或 同 時 變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方 予 以 互 抵 並 以 淨 額 表 達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3.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及 避 險 會 計 本 公 司 為 規 避 外 幣 及 利 率 風 險 之 暴 險 而 持 有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原 始 認 列 時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損 益 ; 後 續 評 價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再 衡 量 產 生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直 接 列 入 損 益, 並 列 報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項 下, 然 指 定 且 為 有 效 避 險 工 具 之 衍 生 工 具, 其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時 點 則 將 視 避 險 關 係 之 性 質 而 定 當 衍 生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正 值 時, 列 為 金 融 資 產 ; 公 允 價 值 為 負 值 時, 列 為 金 融 負 債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之 風 險 及 特 性 者 與 主 契 約 之 風 險 及 特 性 並 非 緊 密 關 聯, 且 主 契 約 非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時, 該 衍 生 工 具 係 視 為 單 獨 衍 生 工 具 本 公 司 指 定 部 分 避 險 工 具 ( 包 括 衍 生 工 具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及 規 避 匯 率 風 險 之 非 衍 生 工 具 ) 進 行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187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於 避 險 關 係 開 始 時, 本 公 司 以 書 面 記 錄 避 險 工 具 及 被 避 險 項 目 之 關 係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及 對 不 同 避 險 交 易 之 策 略 此 外, 本 公 司 於 避 險 開 始 時 即 持 續 以 書 面 記 錄 避 險 工 具 是 否 能 高 度 有 效 抵 銷 被 避 險 項 目 因 所 規 避 風 險 而 產 生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係 指 定 且 符 合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之 避 險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及 被 避 險 資 產 或 負 債 因 所 規 避 風 險 而 產 生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係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並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認 列 於 被 避 險 項 目 相 關 之 會 計 項 目 下 當 本 公 司 取 消 避 險 關 係 避 險 工 具 到 期 出 售 解 約 執 行 或 不 再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時, 即 停 止 避 險 會 計 ( 七 ) 存 貨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成 本 包 括 使 其 達 可 供 使 用 地 點 及 狀 態 所 發 生 之 取 得 產 製 或 加 工 及 其 他 成 本, 並 採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存 貨 之 成 本 包 括 依 適 當 比 例 按 正 常 產 能 分 攤 之 製 造 費 用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正 常 營 業 下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估 計 完 工 尚 需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完 成 出 售 所 需 之 估 計 成 本 後 之 餘 額 ( 八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關 聯 企 業 係 指 本 公 司 對 其 財 務 及 營 運 政 策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但 非 控 制 或 聯 合 控 制 者 本 公 司 對 於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採 用 權 益 法 處 理 權 益 法 下, 原 始 取 得 時 係 依 成 本 認 列, 投 資 成 本 包 含 交 易 之 成 本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之 帳 面 金 額 包 括 原 始 投 資 時 所 辨 認 之 商 譽, 減 除 任 何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包 括 自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日 起 至 喪 失 重 大 影 響 之 日 止, 於 進 行 與 本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一 致 性 之 調 整 後, 本 公 司 依 權 益 比 例 認 列 各 該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金 額 本 公 司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之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利 益, 已 在 本 公 司 對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權 益 範 圍 內 予 以 消 除 未 實 現 損 失 之 消 除 方 法 與 未 實 現 利 益 相 同, 但 僅 限 於 未 有 減 損 證 據 之 情 況 下 所 產 生 當 本 公 司 依 比 例 應 認 列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時, 即 停 止 認 列 其 損 失, 而 僅 於 發 生 法 定 義 務 推 定 義 務 或 已 代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支 付 款 項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額 外 之 損 失 及 相 關 負 債 ( 九 ) 投 資 子 公 司 於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本 公 司 對 具 控 制 力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係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在 權 益 法 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當 期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合 併 基 礎 編 製 之 財 務 報 告 中 當 期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分 攤 數 相 同, 且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業 主 權 益 與 合 併 基 礎 編 製 之 財 務 報 告 中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相 同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變 動,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者, 作 為 與 業 主 間 之 權 益 交 易 處 理
188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 認 列 與 衡 量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認 列 及 衡 量 係 採 成 本 模 式, 依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 舊 與 累 計 減 損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成 本 包 含 可 直 接 歸 屬 於 取 得 資 產 之 支 出, 此 外, 成 本 亦 包 含 因 外 幣 計 價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採 購 為 整 合 相 關 設 備 功 能 而 購 入 之 軟 體 亦 資 本 化 為 該 設 備 之 一 部 分 當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包 含 不 同 組 成 部 分, 且 相 對 於 該 項 目 之 總 成 本 若 屬 重 大 而 採 用 不 同 之 折 舊 率 或 折 舊 方 法 較 為 合 宜 時, 則 視 為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單 獨 項 目 ( 主 要 組 成 部 分 ) 處 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處 分 損 益, 係 由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處 分 價 款 之 差 額 決 定, 並 以 淨 額 認 列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或 支 出 2. 重 分 類 至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當 供 自 用 之 不 動 產 變 更 用 途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時, 該 項 不 動 產 應 以 變 更 用 途 時 之 帳 面 金 額 重 分 類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3. 後 續 成 本 若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項 目 後 續 支 出 所 預 期 產 生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其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則 該 支 出 認 列 為 該 項 目 帳 面 金 額 之 一 部 分,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則 予 以 除 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日 常 維 修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 4. 折 舊 折 舊 係 依 資 產 成 本 減 除 殘 值 後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採 直 線 法 計 算, 並 依 資 產 之 各 別 重 大 組 成 部 分 評 估, 若 一 組 成 部 分 之 耐 用 年 限 不 同 於 資 產 之 其 他 部 分, 則 此 組 成 部 分 係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折 舊 之 提 列 認 列 為 損 益 租 賃 資 產 之 折 舊 若 可 合 理 確 認 本 公 司 將 於 租 賃 期 間 屆 滿 時 取 得 所 有 權, 則 依 其 耐 用 年 限 提 列 ; 其 餘 租 賃 資 產 係 依 租 賃 期 間 及 其 耐 用 年 限 兩 者 較 短 者 提 列 土 地 無 須 提 列 折 舊 當 期 及 比 較 期 間 之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如 下 : (1) 房 屋 及 建 築 :4~30 年 (2) 機 器 設 備 :3~15 年 (3) 試 驗 設 備 :5~15 年 (4) 其 他 設 備 :2~8 年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重 大 組 成 部 分 主 要 有 廠 房 主 建 物 及 機 電 動 力 設 備 及 工 程 等, 並 分 別 按 其 耐 用 年 限 予 以 計 提 折 舊 本 公 司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報 導 日 檢 視 折 舊 方 式 耐 用 年 限 及 殘 值, 若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於 必 要 時 適 當 調 整, 該 變 動 按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規 定 處 理
189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一 ) 租 賃 1. 出 租 人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認 列 為 收 益 因 協 商 與 安 排 營 業 租 賃 所 產 生 之 原 始 直 接 成 本, 加 計 至 租 賃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並 按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認 列 為 費 用 為 達 成 租 賃 安 排 而 提 供 予 承 租 人 之 誘 因 總 利 益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法 認 列 為 租 金 收 入 之 減 少 2. 承 租 人 係 營 業 租 賃, 該 等 租 賃 資 產 未 認 列 於 本 公 司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金 給 付 ( 不 包 括 保 險 及 維 護 等 服 務 成 本 ) 依 直 線 基 礎 於 租 賃 期 間 認 列 為 費 用 由 出 租 人 提 供 為 達 成 租 賃 安 排 之 誘 因 總 利 益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以 直 線 法 認 列 為 租 金 支 出 之 減 少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權 之 支 出 列 為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依 效 益 期 間 及 契 約 期 間 較 短 者 按 直 線 法 攤 提 ( 十 二 ) 無 形 資 產 1. 研 究 與 發 展 研 究 階 段 係 指 預 期 為 獲 取 及 瞭 解 嶄 新 的 科 學 或 技 術 知 識 而 進 行 之 活 動, 相 關 支 出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於 損 益 發 展 階 段 之 支 出 於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所 有 條 件 時, 認 列 為 無 形 資 產 ; 未 同 時 符 合 者, 於 發 生 時 即 認 列 於 損 益 : (1) 完 成 無 形 資 產 之 技 術 可 行 性 已 達 成, 將 使 該 無 形 資 產 將 可 供 使 用 或 出 售 (2) 意 圖 完 成 該 無 形 資 產, 並 加 以 使 用 或 出 售 (3)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該 無 形 資 產 (4) 無 形 資 產 將 很 有 可 能 產 生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5) 具 充 足 之 技 術 財 務 及 其 他 資 源, 以 完 成 此 項 發 展, 並 使 用 或 出 售 該 無 形 資 產 (6) 歸 屬 於 該 無 形 資 產 發 展 階 段 之 支 出 能 可 靠 衡 量 資 本 化 之 發 展 階 段 支 出 以 其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及 累 計 減 損 衡 量 之 2.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本 公 司 取 得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攤 銷 與 累 計 減 損 衡 量 之 3. 攤 銷 攤 銷 時 係 以 資 產 成 本 減 除 殘 值 後 金 額 為 可 攤 銷 金 額 無 形 資 產 自 達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起, 依 下 列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採 直 線 法 攤 銷, 攤 銷 數 認 列 於 損 益, 電 腦 軟 體 成 本 攤 銷 期 間 為 2~5 年 本 公 司 至 少 於 每 一 年 度 報 導 日 檢 視 無 形 資 產 之 殘 值 攤 銷 期 間 及 攤 銷 方 法, 若 有 變 動, 視 為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190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三 )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針 對 存 貨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員 工 福 利 產 生 之 資 產 以 外 之 非 金 融 資 產,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評 估 是 否 發 生 減 損, 並 就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無 法 估 計 個 別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則 本 公 司 估 計 該 項 資 產 所 屬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以 評 估 減 損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孰 高 者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帳 面 金 額, 則 將 該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整 減 少 至 可 回 收 金 額, 並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減 損 損 失 係 立 即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重 新 評 估 是 否 有 跡 象 顯 示, 商 譽 以 外 之 非 金 融 資 產 於 以 前 年 度 所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可 能 已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若 用 以 決 定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估 計 有 任 何 改 變, 則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以 增 加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至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惟 不 超 過 若 以 前 年 度 該 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情 況 下, 減 除 應 提 列 折 舊 或 攤 銷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 十 四 ) 負 債 準 備 負 債 準 備 之 認 列 係 因 過 去 事 件 而 負 有 現 時 義 務, 使 本 公 司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需 要 流 出 具 經 濟 效 益 之 資 源 以 清 償 該 義 務, 且 該 義 務 之 金 額 能 可 靠 估 計 負 債 準 備 係 以 反 映 目 前 市 場 對 貨 幣 時 間 價 值 及 負 債 特 定 風 險 評 估 之 稅 前 折 現 率 予 以 折 現, 折 現 之 攤 銷 則 認 列 為 利 息 費 用 保 固 負 債 準 備 係 於 銷 售 商 品 或 服 務 時 認 列, 該 項 負 債 準 備 係 根 據 歷 史 保 固 資 料 及 所 有 可 能 結 果 按 其 相 關 機 率 加 權 衡 量 ( 十 五 ) 庫 藏 股 票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之 股 票, 依 買 回 時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 包 括 可 直 接 歸 屬 成 本 ), 認 列 為 庫 藏 股 票, 作 為 權 益 之 減 項 處 分 庫 藏 股 票 之 處 分 價 格 高 於 帳 面 金 額, 其 差 額 列 為 資 本 公 積 -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 處 分 價 格 低 於 帳 面 金 額, 其 差 額 則 沖 抵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之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如 有 不 足, 則 借 記 保 留 盈 餘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金 額 採 加 權 平 均 並 依 收 回 原 因 分 別 計 算 庫 藏 股 票 註 銷 時,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資 本 公 積 -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與 股 本, 其 帳 面 金 額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之 合 計 數 時, 其 差 額 則 沖 抵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如 有 不 足, 則 沖 抵 保 留 盈 餘 ; 其 帳 面 金 額 低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之 合 計 數 者, 則 貸 記 同 種 類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191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六 ) 收 入 認 列 正 常 活 動 中 銷 售 商 品 所 產 生 之 收 入, 係 考 量 退 回 商 業 折 扣 及 數 量 折 扣 後, 按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收 入 係 俟 具 說 服 力 之 證 據 存 在 ( 通 常 為 已 簽 訂 銷 售 協 議 )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買 方 價 款 很 有 可 能 收 回 相 關 成 本 與 可 能 之 商 品 退 回 能 可 靠 估 計 不 持 續 參 與 商 品 之 管 理 及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加 以 認 列 若 折 扣 很 有 可 能 發 生 且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則 於 銷 售 認 列 時 予 以 認 列 作 為 收 入 之 減 項 ( 十 七 ) 員 工 福 利 風 險 及 報 酬 移 轉 之 時 點 係 視 銷 售 合 約 個 別 條 款 而 定 1.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金 計 畫 之 提 撥 義 務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勞 務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損 益 項 下 之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2.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非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退 職 福 利 計 畫 為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本 公 司 在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金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分 別 針 對 各 項 福 利 計 畫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 來 福 利 金 額 折 算 為 現 值 計 算 任 何 計 畫 資 產 的 公 允 價 值 均 予 以 減 除 折 現 率 係 以 到 期 日 與 本 公 司 淨 義 務 期 限 接 近, 且 計 價 幣 別 與 預 期 支 付 福 利 金 相 同 之 政 府 公 債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於 財 務 報 導 日 之 利 率 為 主 企 業 淨 義 務 每 年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以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精 算 當 計 算 結 果 對 本 公 司 有 利 時, 認 列 資 產 係 以 未 來 得 以 從 該 計 畫 退 還 之 資 金 或 減 少 未 來 對 該 計 畫 之 提 撥 等 方 式 所 可 獲 得 經 濟 效 益 現 值 之 總 額 為 限 計 算 經 濟 效 益 現 值 時 應 考 量 任 何 適 用 於 本 公 司 任 何 計 畫 之 最 低 資 金 提 撥 需 求 一 項 效 益 若 能 在 計 畫 期 間 內 或 計 畫 負 債 清 償 時 實 現, 對 本 公 司 而 言, 即 具 有 經 濟 效 益 當 計 畫 內 容 之 福 利 改 善, 因 員 工 過 去 服 務 使 福 利 增 加 之 部 分, 相 關 費 用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之 再 衡 量 數 包 含 (1) 精 算 損 益 ;(2)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但 不 包 括 包 含 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 及 (3) 資 產 上 限 影 響 數 之 任 何 變 動, 但 不 包 括 包 含 於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之 金 額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下 惟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將 該 等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下 之 金 額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或 其 他 權 益, 若 採 用 轉 入 其 他 權 益 者, 後 續 期 間 不 得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或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應 於 未 來 期 間 一 致 採 用 本 公 司 將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再 衡 量 數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本 公 司 於 縮 減 或 清 償 發 生 時, 認 列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縮 減 或 清 償 損 益 縮 減 或 清 償 損 益 包 括 任 何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及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192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3.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義 務 係 以 未 折 現 之 基 礎 衡 量, 且 於 提 供 相 關 服 務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有 關 短 期 現 金 紅 利 或 分 紅 計 畫 下 預 期 支 付 之 金 額, 若 係 因 員 工 過 去 提 供 服 務 而 使 本 公 司 負 有 現 時 之 法 定 或 推 定 支 付 義 務, 且 該 義 務 能 可 靠 估 計 時, 將 該 金 額 認 列 為 負 債 ( 十 八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給 與 員 工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獎 酬 以 給 與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於 員 工 達 到 可 無 條 件 取 得 報 酬 之 期 間 內,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並 增 加 相 對 權 益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預 期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予 以 調 整 ; 而 最 終 認 列 之 金 額 係 以 既 得 日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為 基 礎 衡 量 有 關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獎 酬 之 非 既 得 條 件, 已 反 映 於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給 與 日 公 允 價 值 之 衡 量, 且 預 期 與 實 際 結 果 間 之 差 異 無 須 作 核 實 調 整 ( 十 九 ) 所 得 稅 所 得 稅 費 用 包 括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除 與 企 業 合 併 直 接 認 列 於 權 益 或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者 外, 當 期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應 認 列 於 損 益 當 期 所 得 稅 包 括 當 年 度 課 稅 所 得 ( 損 失 ) 按 報 導 日 之 法 定 稅 率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稅 率 計 算 之 預 計 應 付 所 得 稅 或 應 收 退 稅 款, 及 任 何 對 以 前 年 度 應 付 所 得 稅 的 調 整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就 資 產 及 負 債 於 財 務 報 導 目 的 之 帳 面 金 額 與 其 課 稅 基 礎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衡 量 認 列 下 列 情 況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不 予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 1. 非 屬 企 業 之 交 易 原 始 認 列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且 於 交 易 當 時 不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及 課 稅 所 得 ( 損 失 ) 者 2. 因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合 資 權 益 所 產 生, 且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3. 商 譽 之 原 始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以 預 期 資 產 實 現 或 負 債 清 償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並 以 報 導 日 之 法 定 稅 率 或 實 質 性 立 法 稅 率 為 基 礎 本 公 司 僅 於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時,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1.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與 下 列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納 稅 主 體 之 一 有 關 ; (1)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2)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惟 各 主 體 意 圖 在 重 大 金 額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預 期 回 收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預 期 清 償 之 每 一 未 來 期 間,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193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對 於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及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與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可 供 使 用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並 於 每 一 報 導 日 予 以 重 評 估, 就 相 關 所 得 稅 利 益 非 屬 很 有 可 能 實 現 之 範 圍 內 予 以 調 減 ( 二 十 ) 每 股 盈 餘 本 公 司 列 示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基 本 及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本 公 司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損 益, 除 以 當 期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數 計 算 之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則 係 將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損 益 及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數, 分 別 調 整 所 有 潛 在 稀 釋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後 計 算 之 本 公 司 之 潛 在 稀 釋 普 通 股 包 括 員 工 之 股 票 選 擇 權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前 且 得 採 股 票 發 放 之 員 工 紅 利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且 得 採 股 票 發 放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限 制 型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 廿 一 ) 部 門 資 訊 本 公 司 已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揭 露 部 門 資 訊, 因 此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不 揭 露 部 門 資 訊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管 理 階 層 依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必 須 作 出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其 將 對 會 計 政 策 之 採 用 及 資 產 負 債 收 益 及 費 用 之 報 導 金 額 有 所 影 響 實 際 結 果 可 能 與 估 計 存 有 差 異 以 認 列 管 理 當 局 持 續 檢 視 估 計 及 基 本 假 設,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於 變 動 期 間 及 受 影 響 之 未 來 期 間 予 會 計 政 策 並 無 涉 及 重 大 判 斷, 且 對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已 認 列 金 額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之 情 事 對 於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不 確 定 性 中, 本 公 司 存 有 重 大 風 險 將 於 未 來 次 一 年 度 造 成 重 大 調 整 之 相 關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六 ( 六 ) 存 貨 之 評 價 六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之 說 明 ( 一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庫 存 現 金 及 零 用 金 $ 支 票 及 活 期 存 款 1,594, ,182 定 期 存 款 3,483 19,800 現 金 流 量 表 所 列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1,598, ,756 本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利 率 風 險 及 敏 感 度 分 析 之 揭 露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八 ) ( 二 )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本 公 司 從 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交 易 係 用 以 規 避 因 營 業 融 資 及 投 資 活 動 所 暴 露 之 匯 率 與 利 率 風 險, 依 此 政 策, 所 持 有 或 發 行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係 以 避 險 為 目 的 如 避 險 交 易 未 符 合 使 用 避 險 會 計 之 條 件, 則 列 報 於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本 公 司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之 交 易 為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194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外 幣 應 收 帳 款 及 外 幣 應 付 帳 款, 可 能 因 匯 率 變 動 而 受 公 允 價 值 波 動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評 估 該 風 險 可 能 重 大, 故 先 行 買 入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進 行 避 險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避 險 項 目 及 指 定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明 細 如 下 : 指 定 之 避 險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被 避 險 項 目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外 幣 應 收 帳 款 預 售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27,806) (5,617) $ (27,806) (5,201) 外 幣 應 付 帳 款 預 購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26,709 5,993 - (416) $ 26,709 5,577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所 產 生 之 淨 ( 損 ) 益 分 別 為 (1,473) 千 元 及 (1,361) 千 元 被 避 險 項 目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因 所 規 避 之 風 險 而 產 生 之 淨 ( 損 ) 益 分 別 為 1,473 千 元 及 1,361 千 元 ( 三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國 內 非 上 市 ( 櫃 ) 普 通 股 $ 1,000 1,000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上 述 股 票 投 資, 於 報 導 日 係 按 成 本 減 除 減 損 衡 量, 因 其 公 允 價 值 合 理 估 計 數 之 區 間 重 大 且 無 法 合 理 評 估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致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 四 ) 無 活 絡 市 場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普 通 公 司 債 - 台 灣 之 星 移 動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800,000 1,000,000 流 動 $ 200, ,000 非 流 動 $ 600, ,000 威 寶 電 信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六 月 提 前 清 償 私 募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本 公 司 因 此 認 列 處 份 利 益 6,174 千 元, 帳 列 其 他 收 入 項 下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六 月 購 買 台 灣 之 星 移 動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私 募 普 通 公 司 債 1,000,000 千 元, 票 面 利 率 2%, 發 行 期 間 為 五 年, 民 國 一 八 年 六 月 到 期, 並 自 發 行 日 起 每 屆 滿 一 年 還 本 200,000 千 元, 該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六 月 到 期 償 還 200,000 千 元,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業 已 到 期 償 還 200,000 千 元
195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 五 )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 含 關 係 人 ) 應 收 票 據 - 因 營 業 而 發 生 $ 2, 應 收 帳 款 3,588,473 4,880,532 其 他 應 收 款 146, ,850 3,737,119 5,058,496 減 : 備 抵 呆 帳 (145,515) (146,821) 合 計 $ 3,591,604 4,911,675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 3,582,355 4,876,938 其 他 應 收 款 - 流 動 ( 帳 列 其 他 應 收 款 ) $ 9,249 7,308 其 他 應 收 款 - 非 流 動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 - 27,429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之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1. 本 公 司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逾 期 60 天 以 下 $ 185, ,459 逾 期 61~180 天 1,457 4,005 逾 期 181~365 天 2,417 - $ 189, ,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之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備 抵 呆 帳 均 採 集 體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其 變 動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餘 額 $ 146, ,153 減 損 損 失 迴 轉 (1,306) (7,332)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45, ,821 基 於 歷 史 違 約 率, 本 公 司 認 為, 未 逾 期 或 逾 期 三 十 天 內 且 信 用 等 級 良 好 之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無 須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其 餘 係 參 考 帳 齡 分 析 歷 史 經 驗 及 客 戶 目 前 財 務 狀 況 分 析, 以 估 計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可 能 無 法 回 收 之 金 額, 並 依 此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另, 本 公 司 就 該 等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未 取 具 任 何 擔 保 品 在 接 受 新 客 戶 之 前, 本 公 司 係 透 過 信 用 評 等 系 統 評 估 該 潛 在 客 戶 之 信 用 品 質 並 設 定 該 客 戶 之 信 用 額 度 客 戶 之 信 用 額 度 及 評 等 依 客 戶 分 類 等 級 定 期 檢 視 應 收 款 項 之 備 抵 呆 帳 科 目 係 用 於 記 錄 壞 帳 費 用, 惟 若 本 公 司 確 信 相 關 款 項 可 能 無 法 回 收 者, 則 於 認 為 款 項 無 法 收 回 時, 逕 將 備 抵 呆 帳 沖 轉 應 收 款 項
196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六 ) 存 貨 原 料 $ 661, ,777 在 製 品 194, ,130 製 成 品 1,341,957 1,479,300 在 途 存 貨 17,000 63,185 $ 2,215,361 2,413,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列 為 銷 貨 成 本 及 製 造 費 用 之 存 貨 成 本 分 別 為 15,730,734 千 元 及 18,937,687 千 元 2.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將 存 貨 自 成 本 沖 減 至 淨 變 現 價 值 而 認 列 之 存 貨 相 關 費 損 為 21,755 千 元,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因 出 售 呆 滯 庫 存, 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低 於 成 本 之 因 素 已 消 失, 致 迴 轉 備 抵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而 認 列 營 業 成 本 減 少 之 金 額 為 12,949 千 元 3.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之 存 貨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 七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含 長 期 投 資 貸 餘 ) 本 公 司 於 報 導 日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列 示 如 下 : 子 公 司 $ 6,151,970 6,110,128 關 聯 企 業 32,556 32, 子 公 司 請 參 閱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6,184,526 6,142, 關 聯 企 業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屬 不 重 大, 其 財 務 資 訊 如 下, 該 等 財 務 資 訊 係 於 本 公 司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中 所 包 含 之 金 額 : 個 別 不 重 大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之 期 末 彙 總 帳 面 金 額 $ 32,556 32,753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之 份 額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 1,593 7,003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790) (1,651)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197) 5,
197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本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將 資 金 移 轉 予 本 公 司 之 能 力 並 未 受 有 重 大 限 制 ( 八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成 本 折 舊 及 減 損 損 失 變 動 明 細 如 下 : 成 本 或 認 定 成 本 :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機 器 設 備 試 驗 設 備 及 其 他 預 付 設 備 款 總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672, , , ,896 37,960 1,857,561 增 添 - 15,370 2,238 53,030 5,177 75,815 轉 ( 出 ) 入 - 24,688-11,863 (37,221) (670) 處 分 及 報 廢 - - (310) (1,829) - (2,139)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672, , , ,960 5,916 1,930,567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672, , , ,462 26,417 1,762,361 增 添 - 9,387 11,825 79,555 43, ,029 轉 ( 出 ) 入 - 4, ,909 (6,862) - 處 分 及 報 廢 - (1,705) (15,237) (7,030) (24,857) (48,829)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672, , , ,896 37,960 1,857,561 折 舊 及 減 損 損 失 :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99, , , ,215 本 年 度 折 舊 - 18,880 20,449 76, ,337 轉 ( 出 ) 入 處 分 及 報 廢 - - (310) (1,829) - (2,139)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118, , , ,424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85, , , ,676 本 年 度 折 舊 - 15,771 19,872 63,440-99,083 處 分 及 報 廢 - (1,705) (15,237) (4,602) - (21,544)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 99, , , ,215 帳 面 價 值 :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672, ,340 72, ,685 5,916 1,098,143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 672, ,773 98, ,215 26,417 1,120,685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 672, ,162 90, ,811 37,960 1,138,346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之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均 未 有 提 供 作 質 押 擔 保 之 情 形
198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九 ) 短 期 借 款 本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之 明 細 條 件 與 條 款 如 下 : 無 擔 保 銀 行 借 款 $ - 100,000 尚 未 使 用 額 度 $ 8,740,702 8,218,573 利 率 區 間 0.66%~0.8985% 0.66%~1.37% 到 期 年 度 105 年 104 年 1. 本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重 大 新 增 借 款 0 千 元 及 100,000 千 元, 償 還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100,000 千 元 及 298,050 千 元, 有 關 本 公 司 利 率 外 幣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之 暴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八 ) 2.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未 提 供 資 產 設 定 抵 押 供 銀 行 借 款 之 擔 保 ( 十 ) 營 業 租 賃 1. 承 租 人 租 賃 ( 十 一 ) 員 工 福 利 (1) 本 公 司 不 可 取 消 之 營 業 租 賃 其 應 付 租 金 付 款 情 形 如 下 : 一 年 內 $ 7,986 9,544 一 年 至 五 年 4,768 12,534 $ 12,754 22,078 本 公 司 以 營 業 租 賃 承 租 數 個 辦 公 室 倉 庫 及 工 廠 設 備 等 租 賃 期 間 通 常 為 一 至 五 年, 並 附 有 於 租 期 屆 滿 之 續 租 權 租 金 給 付 定 期 調 整 以 反 映 市 場 租 金 上 述 不 動 產 租 賃 之 土 地 所 有 權 並 未 移 轉 支 付 予 該 建 物 地 主 之 租 金 定 期 調 增 至 市 場 租 金, 及 本 公 司 未 承 擔 該 建 物 之 剩 餘 價 值, 經 判 定 該 建 物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 酬 均 由 地 主 承 擔 依 此, 本 公 司 認 定 該 租 賃 係 營 業 租 賃 (2)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度 營 業 租 賃 列 報 於 損 益 之 費 用 分 別 為 11,353 千 元 及 9,284 千 元 1.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本 公 司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與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調 節 如 下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486,557) (499,381)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52,403 75,416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434,154) (423,965)
199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提 撥 至 台 灣 銀 行 之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每 位 員 工 之 退 休 支 付, 係 依 據 服 務 年 資 所 獲 得 之 基 數 及 其 退 休 前 六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 (1) 計 畫 資 產 組 成 本 公 司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係 由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 以 下 簡 稱 勞 動 基 金 局 ) 統 籌 管 理, 依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規 定, 基 金 之 運 用, 其 每 年 決 算 分 配 之 最 低 收 益, 不 得 低 於 依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計 算 之 收 益 截 至 報 導 日, 本 公 司 之 台 灣 銀 行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餘 額 計 52,403 千 元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運 用 之 資 料 包 括 基 金 收 益 率 以 及 基 金 資 產 配 置, 請 詳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網 站 公 布 之 資 訊 (2)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變 動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 (499,381) (485,986) 計 畫 支 付 之 福 利 47,002 17,574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及 利 息 (15,071) (16,125)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19,107) (14,844) 12 月 3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 (486,557) (499,381) (3)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 75,416 69,386 已 提 撥 至 計 畫 之 金 額 22,064 22,032 計 畫 已 支 付 之 福 利 (47,002) (17,574) 計 畫 資 產 預 計 報 酬 1,567 1,449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月 31 日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 52,403 75,416 計 劃 資 產 實 際 報 酬 $ 1,925 1,
200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4) 認 列 為 損 益 之 費 用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認 列 為 損 益 之 費 用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服 務 成 本 $ 5,260 6,560 利 息 成 本 9,811 9,565 計 畫 資 產 預 計 報 酬 (1,567) (1,449) $ 13,504 14,676 (5)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再 衡 量 數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精 算 損 益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累 積 餘 額 $ (57,051) (42,330) 本 期 認 列 (18,749) (14,721) 12 月 31 日 累 積 餘 額 $ (75,800) (57,051) (6) 精 算 假 設 本 公 司 於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所 使 用 之 主 要 精 算 假 設 如 下 : A. 用 於 精 算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者 : 折 現 率 1.88 % 2.00 %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3.00 % 3.00 % B. 用 於 精 算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成 本 者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折 現 率 2.00 % 2.00 %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3.00 % 3.00 % 折 現 率 係 參 考 本 公 司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加 權 平 均 存 續 期 間 及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公 告 所 對 應 之 政 府 公 債 殖 利 率 而 得 本 公 司 依 據 營 利 事 業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第 56 條 第 2 項 規 定, 估 算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成 就 同 法 第 53 條 或 54 條 第 1 項 第 1 款 退 休 條 件 勞 工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為 224,503 千 元 本 公 司 預 計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報 導 日 後 之 一 年 內 支 付 予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提 撥 金 額 為 20,998 千 元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加 權 平 均 存 續 期 間 為 年 (7) 計 算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時, 本 公 司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以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相 關 精 算 假 設, 包 含 折 現 率 及 未 來 薪 資 變 動 等 任 何 精 算 假 設 之 變 動, 均 可 能 重 大 影 響 本 公 司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金 額
201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二 ) 所 得 稅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當 採 用 之 主 要 精 算 假 設 變 動 對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影 響 如 下 : 對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影 響 增 加 0.25% 減 少 0.25% 104 年 12 月 31 日 折 現 率 (14,340) 14,475 未 來 薪 資 14,922 (14,619) 上 述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基 於 其 他 假 設 不 變 的 情 況 下 分 析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 影 響 實 務 上 許 多 假 設 的 變 動 則 可 能 是 連 動 的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與 計 算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淨 退 休 金 負 債 所 採 用 的 方 法 一 致 2.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本 期 編 製 敏 感 度 分 析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與 假 設 與 前 期 相 同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係 依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規 定, 依 勞 工 每 月 工 資 6% 之 提 繳 率,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個 人 專 戶 在 此 計 畫 下 本 公 司 提 撥 固 定 金 額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後, 即 無 支 付 額 外 金 額 之 法 定 或 推 定 義 務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金 辦 法 下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分 別 為 40,359 千 元 及 39,692 千 元, 已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1. 所 得 稅 費 用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費 用 明 細 如 下 :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當 期 產 生 $ 157, ,433 調 整 前 期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13,697) (5,972)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144, ,461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發 生 及 迴 轉 (30,086) 44,287 所 得 稅 費 用 $ 114, ,748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下 的 所 得 稅 費 用 ( 利 益 ) 明 細 如 下 :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項 目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再 衡 量 $ (3,187) (2,502) 後 續 可 能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項 目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3,284) 6,
202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與 稅 前 淨 利 之 關 係 調 節 如 下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稅 前 淨 利 $ 784,774 1,290,405 依 本 公 司 所 在 地 國 內 稅 率 計 算 之 所 得 稅 133, ,369 未 認 列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變 動 (11,732) (35,990) 前 期 低 ( 高 ) 估 (13,697) (5,972)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13,740 18,690 其 他 (7,722) (6,349) $ 114,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1)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相 關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因 本 公 司 可 控 制 該 項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且 確 信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故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其 相 關 金 額 如 下 : 與 投 資 子 公 司 相 關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彙 總 金 額 $ 1,019, ,280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之 金 額 $ 173, ,758 (2)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變 動 如 下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依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收 益 ( 國 外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其 他 合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228,452 49,829 32, ,280 借 記 /( 貸 記 ) 損 益 表 1,403 - (3,164) (1,761) 借 記 /( 貸 記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3,284) - (3,284)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229,855 46,545 29, ,235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225,145 43,819 13, ,306 借 記 /( 貸 記 ) 損 益 表 3,307-19,657 22,964 借 記 /( 貸 記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6,010-6,010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228,452 49,829 32, ,
203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投 資 抵 減 應 計 售 後 服 務 費 其 他 合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59,509-19,264 55, ,470 ( 借 記 )/ 貸 記 損 益 表 (700) - (10,468) 39,493 28,325 ( 借 記 )/ 貸 記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3, ,187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餘 額 $ 61,996-8,796 95, ,982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57,636-45,812 49, ,291 ( 借 記 )/ 貸 記 損 益 表 (629) - (26,548) 5,854 (21,323) ( 借 記 )/ 貸 記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2, ,502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餘 額 $ 59,509-19,264 55, , 所 得 稅 核 定 情 形 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已 奉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4.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本 公 司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屬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度 以 後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 1,625,256 2,001,377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 223, , 年 度 ( 預 計 ) 103 年 度 ( 實 際 ) 對 中 華 民 國 居 住 者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 % 前 述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係 依 據 財 政 部 民 國 一 二 年 十 月 十 七 日 台 財 稅 第 號 函 規 定 處 理 之 金 額 5.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行 政 救 濟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年 度 一 一 年 度 及 一 二 年 度 之 部 分 核 定 差 異 已 依 法 提 起 行 政 救 濟, 俟 行 政 救 濟 案 件 確 定 後, 如 有 差 異, 列 為 確 定 年 度 所 得 稅 調 整 ( 十 三 ) 資 本 及 其 他 權 益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額 定 股 本 總 額 均 為 7,000,000 千 元 ( 其 中 保 留 供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認 股 權 使 用 之 金 額 均 為 400,000 千 元 ), 每 股 面 額 10 元, 均 為 700,000 千 股, 實 際 已 發 行 股 份 分 別 為 518,497 千 股 及 523,649 千 股 所 有 已 發 行 股 份 之 股 款 均 已 收 取
204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調 節 表 如 下 : ( 以 千 股 表 達 ) 普 通 股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一 月 一 日 期 初 餘 額 $ 523, ,994 員 工 認 股 權 執 行 3,236 4,655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5,000 - 庫 藏 股 及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註 銷 股 數 (13,388) -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期 末 餘 額 $ 518, , 普 通 股 之 發 行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一 年 六 月 十 二 日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額 定 股 本 增 加 為 7,000,000 千 元 自 民 國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本 公 司 員 工 行 使 員 工 認 股 權 4,655 單 位, 認 購 普 通 股 股 本 為 46,550 千 元, 合 計 發 行 4,655 千 股, 業 已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自 民 國 一 四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本 公 司 員 工 行 使 員 工 認 股 權 3,236 單 位, 認 購 普 通 股 股 本 為 32,360 千 元, 合 計 發 行 3,236 千 股, 其 中 2,744 千 股 業 已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民 國 一 四 年 五 月 五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計 發 行 新 股 5,000 千 股, 發 行 價 款 每 股 0 元, 業 已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獲 配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之 員 工 於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前 離 職, 本 公 司 全 數 無 償 收 回 並 予 以 註 銷 30 千 股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一 月 十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註 銷 庫 藏 股 13,358 千 股, 上 開 減 資 基 準 日 為 一 四 年 十 一 月 十 一 日, 業 已 辦 妥 變 更 登 記 2. 資 本 公 積 本 公 司 資 本 公 積 餘 額 內 容 如 下 : 發 行 股 票 溢 價 $ 914, ,583 取 得 或 處 分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3,227 3,227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子 公 司 股 權 淨 值 之 變 動 數 39,829 39,829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處 分 資 產 增 益 1,371 1,371 員 工 認 股 權 10,713 26,827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100,300 - 員 工 認 股 權 失 效 5,431 - $ 1,075, ,
205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依 民 國 一 一 年 一 月 修 正 之 公 司 法 規 定, 資 本 公 積 需 優 先 填 補 虧 損 後, 始 得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以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轉 作 資 本 或 發 放 現 金 前 項 所 稱 之 已 實 現 資 本 公 積, 包 括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依 發 行 人 募 集 與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處 理 準 則 規 定, 得 撥 充 資 本 之 資 本 公 積, 每 年 撥 充 之 合 計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3. 保 留 盈 餘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本 公 司 每 年 決 算 後 如 有 盈 餘, 先 提 繳 所 得 稅 款,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次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再 依 法 令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分 派 如 下 : 一 員 工 紅 利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二 二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不 高 於 百 分 之 二 三 其 餘 併 同 以 前 年 度 累 計 未 分 配 盈 餘, 視 營 運 狀 況 酌 予 保 留 適 當 額 度 後,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盈 餘 分 配 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東 紅 利 上 述 員 工 分 配 股 票 紅 利 之 對 象, 得 包 括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持 股 超 過 50% 子 公 司 之 員 工 本 公 司 產 業 之 生 命 週 期 正 處 於 穩 定 成 長 期, 為 考 量 本 公 司 未 來 資 金 之 需 求, 及 滿 足 股 東 對 現 金 流 入 之 需 求, 公 司 於 年 度 決 算 後 如 有 分 派 盈 餘, 每 年 發 放 之 現 金 股 利 不 得 低 於 當 年 度 發 放 之 現 金 及 股 票 股 利 合 計 數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依 民 國 一 四 年 五 月 修 正 之 公 司 法 規 定,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已 不 屬 於 盈 餘 分 配 項 目, 本 公 司 將 於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期 限 前 配 合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1)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 民 國 一 一 年 一 月 修 正 之 公 司 法 規 定, 公 司 應 就 稅 後 純 益 提 撥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直 至 與 資 本 總 額 相 等 為 止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得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惟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之 部 分 為 限 (2)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依 金 管 會 民 國 一 一 年 四 月 六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令 規 定, 本 公 司 於 分 派 可 分 配 盈 餘 時, 就 當 年 度 發 生 之 帳 列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淨 額, 自 當 期 損 益 與 前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屬 前 期 累 積 之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則 自 前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不 得 分 派 嗣 後 其 他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數 額 有 迴 轉 時, 得 就 迴 轉 部 分 分 派 盈 餘
206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3) 盈 餘 分 配 A.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及 一 三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及 一 二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有 關 分 派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與 監 察 人 酬 勞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 現 金 紅 利 $ 49,529 56,168 董 監 酬 勞 19,812 22,467 $ 69,341 78,635 上 述 盈 餘 分 配 情 形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及 一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估 列 數 並 無 差 異 本 公 司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分 派 數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等 管 道 查 詢 之 B. 本 公 司 分 別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及 民 國 一 三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經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及 一 二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有 關 分 派 予 業 主 之 股 利 如 下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配 股 率 ( 元 ) 金 額 配 股 率 ( 元 ) 金 額 分 派 予 普 通 股 業 主 之 股 利 : 現 金 $ , ,454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之 員 工 酬 勞 董 監 酬 勞 及 分 派 予 股 東 之 股 利, 業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請 詳 附 註 十 一 4. 庫 藏 股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本 公 司 因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八 條 之 二 規 定, 為 維 護 公 司 信 用 及 股 東 權 益 所 必 要 而 買 回 之 庫 藏 股 共 計 13,358 千 股, 買 回 成 本 為 237,871 千 元,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已 全 數 註 銷 依 上 段 所 述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規 定, 公 司 買 回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不 得 超 過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百 分 之 十 ; 收 買 股 份 之 總 金 額, 不 得 逾 公 司 保 留 盈 餘 加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之 金 額 東 權 利 5. 其 他 權 益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於 未 轉 讓 前, 不 得 享 有 股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合 計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 142, ,708 換 算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資 產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16,594) - (16,594)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之 換 算 差 額 之 份 額 (3,795) - (3,795)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酬 勞 成 本 - (122,107) (122,107)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22,319 (122,107)
207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合 計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 42,596-42,596 換 算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資 產 所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90,366-90,366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之 換 算 差 額 之 份 額 1,882-1,882 取 得 子 公 司 股 權 價 格 與 帳 面 價 值 差 額 7,864-7,864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142, ,708 ( 十 四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1.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1)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四 月 二 十 八 日 及 民 國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七 日 董 事 會 分 別 決 議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10,000 單 位 及 10,000 單 位, 每 單 位 認 股 權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為 1,000 股, 以 發 行 新 股 方 式 為 之 授 與 對 象 包 含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一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超 過 50% 之 符 合 特 定 條 件 員 工 認 股 權 之 存 續 期 間 為 五 年, 不 得 轉 讓, 但 因 繼 承 者 不 在 此 限 憑 證 持 有 人 自 被 授 予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屆 滿 二 年 之 日 起, 可 按 下 列 時 程 行 使 認 購 本 公 司 之 普 通 股 股 票 認 股 權 憑 證 授 予 期 間 可 行 使 認 股 比 例 ( 累 計 ) 屆 滿 2 年 25 % 屆 滿 3 年 75 % 屆 滿 4 年 100 % (2)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本 公 司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情 形 如 下 : 核 准 發 行 發 行 認 股 權 限 制 認 股 原 訂 每 股 調 整 後 每 股 日 期 日 期 單 位 數 存 續 期 間 期 間 認 購 價 格 ( 元 ) 認 購 價 格 ( 元 ) , ~ ~ , ~ ~ (3) 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所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之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給 付 交 易 對 象 為 本 公 司 員 工 而 發 生 之 酬 勞 成 本 分 別 為 1,589 千 元 及 6,288 千 元
208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4)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A. 第 二 次 員 工 認 股 計 劃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履 約 加 權 平 均 履 約 單 位 價 格 ( 元 ) 單 位 價 格 ( 元 ) 原 發 行 單 位 數 8,000 8,000 期 初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1,572 $ , 本 期 給 與 認 股 權 本 期 放 棄 認 股 權 本 期 執 行 認 股 權 , 期 末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 - 1, 期 末 可 執 行 認 股 權 - 1,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執 行 期 間 本 公 司 之 平 均 股 價 分 別 為 元 及 元,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剩 餘 合 約 期 間 分 別 為 0 年 及 0.67 年 B. 第 三 次 員 工 認 股 計 劃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履 約 加 權 平 均 履 約 單 位 價 格 ( 元 ) 單 位 價 格 ( 元 ) 原 發 行 單 位 數 10,000 10,000 期 初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5,923 $ , 本 期 給 與 認 股 權 本 期 放 棄 認 股 權 本 期 執 行 認 股 權 2, , 期 末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3, , 期 末 可 執 行 認 股 權 3, ,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執 行 期 間 本 公 司 之 平 均 股 價 分 別 為 元 及 元,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剩 餘 合 約 期 間 分 別 為 1 年 及 2 年
209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5) 本 公 司 第 二 次 及 第 三 次 員 工 認 股 計 畫 係 採 用 The Binomial options pricing model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給 予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之 公 平 價 值, 其 各 項 之 資 訊 及 公 平 價 值 如 下 : 第 二 次 第 三 次 給 予 日 股 價 ( 元 / 股 ) 預 期 價 格 波 動 性 % % 無 風 險 利 率 % %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3~5 年 3~5 年 預 期 股 利 率 6.40 % 9.02 % 給 予 日 加 權 平 均 公 平 價 值 ( 元 / 股 ) 5.78 元 3.38 元 預 期 波 動 率 以 加 權 平 均 歷 史 波 動 率 為 基 礎, 並 調 整 因 公 開 可 得 資 訊 而 預 期 之 變 動 ; 認 股 權 存 續 期 間 依 合 併 公 司 各 該 發 行 辦 法 規 定 ; 預 期 股 利 係 以 本 公 司 歷 年 股 利 發 放 率 為 基 礎 無 風 險 利 率 以 政 府 公 債 為 基 礎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未 考 量 交 易 中 所 含 之 服 務 及 非 市 價 績 效 條 件 2. 限 制 權 利 員 工 新 股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5,000,000 股, 授 與 對 象 以 給 與 日 當 日 已 到 職 之 本 公 司 符 合 特 定 條 件 之 全 職 正 式 員 工 為 限, 並 業 已 向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申 報 生 效,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五 月 五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全 數 發 行 獲 配 上 述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計 5,000,000 股 之 員 工 無 償 獲 配 股 份, 並 於 自 被 給 與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屆 滿 一 年 二 年 及 三 年 仍 在 職, 並 達 成 公 司 要 求 之 公 司 整 體 績 效 指 標 及 員 工 績 效 指 標 者, 可 達 成 既 得 條 件 之 股 份 比 例 分 別 為 30% 30% 及 40%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發 行 後, 員 工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前 須 全 數 交 付 本 公 司 指 定 之 機 構 信 託 保 管, 不 得 出 售 質 押 轉 讓 贈 與 他 人 設 定 或 作 其 他 方 式 之 處 分 ; 員 工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前, 有 關 股 東 權 益 事 項 皆 委 託 信 託 保 管 機 構 代 為 行 使 之 獲 配 員 工 若 有 未 符 合 既 得 條 件 者, 其 股 份 由 本 公 司 全 數 無 償 收 回 並 予 以 註 銷 本 公 司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單 位 : 千 股 104 年 1 月 至 12 月 1 月 1 日 流 通 在 外 數 量 - 本 期 給 與 數 量 5,000 本 期 喪 失 數 量 月 31 日 流 通 在 外 數 量 4,
210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本 公 司 上 述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係 以 給 與 日 本 公 司 股 票 之 收 盤 價 格 30 元 作 為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產 生 資 本 公 積 -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計 100,000 千 元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因 員 工 於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前 離 職, 本 公 司 全 數 無 償 收 回 並 予 以 註 銷 30 千 股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員 工 未 賺 得 酬 勞 餘 額 為 122,107 千 元, 資 本 公 積 -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股 票 餘 額 為 100,300 千 元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因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所 產 生 之 費 用 為 27,893 千 元 ( 十 五 ) 每 股 盈 餘 1.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本 公 司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淨 利, 及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為 基 礎 計 算 之, 相 關 計 算 如 下 : (1)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淨 利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淨 利 $ 670,773 1,100,657 (2)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1 月 1 日 已 發 行 普 通 股 $ 523, ,994 買 回 庫 藏 股 之 影 響 (4,268) - 執 行 股 票 選 擇 權 之 影 響 2,394 2, 月 31 日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521, ,111 (3)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單 位 : 元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淨 利, 與 調 整 所 有 潛 在 普 通 股 稀 釋 效 果 後 之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為 基 礎 計 算 之, 相 關 計 算 如 下 : (1)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淨 利 ( 稀 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淨 利 ( 稀 釋 ) $ 670,773 1,100,
211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稀 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基 本 ) $ 521, ,111 具 稀 釋 作 用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員 工 紅 利 之 影 響 1,039 2,165 員 工 股 票 酬 勞 之 影 響 數 1,342 - 股 票 選 擇 權 發 行 之 影 響 2,418 6,079 未 既 得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月 31 日 餘 額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稀 釋 ) $ 527, ,355 (3)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單 位 : 元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 於 計 算 股 票 選 擇 權 之 稀 釋 效 果 時, 平 均 市 場 價 值 係 以 本 公 司 股 份 於 該 選 擇 權 流 通 在 外 期 間 之 市 場 報 價 為 基 礎 ( 十 六 ) 員 工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為 33,218 千 元,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為 12,457 千 元, 係 以 本 公 司 各 該 段 期 間 之 稅 前 淨 利 扣 除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前 之 金 額, 乘 上 本 公 司 章 程 擬 訂 定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勞 分 派 成 數 為 估 計 基 礎, 並 列 報 為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之 營 業 成 本 或 營 業 費 用 若 次 年 度 通 過 發 布 財 務 報 告 日 後 有 變 動, 則 依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並 將 該 變 動 之 影 響 認 列 為 次 年 度 損 益 ( 十 七 ) 利 息 收 入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利 息 收 入 明 細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銀 行 存 款 $ 7,758 4,528 無 活 絡 市 場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17,722 40,312 $ 25,480 44,
212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十 八 )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金 融 資 產 2. 信 用 風 險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26,709 6,409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1,000 1,000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598, ,756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流 動 200, ,000 應 收 票 據 ( 含 關 係 人 ) 2,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3,580,159 4,876,824 其 他 應 收 款 9,249 7,308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非 流 動 600, ,000 存 出 保 證 金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43,303 24,004 其 他 應 收 款 - 非 流 動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 27,429 小 計 6,033,109 6,115,435 合 計 $ 6,060,818 6,122,844 金 融 負 債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27,806 6,033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短 期 借 款 - 100,000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5,418,385 5,024,935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408, ,199 小 計 5,826,912 5,646,134 合 計 $ 5,854,718 5,652,167 (1) 信 用 風 險 之 暴 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代 表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最 大 信 用 暴 險 金 額 分 別 為 6,059,818 千 元 及 6,121,844 千 元 (2) 信 用 風 險 集 中 情 形 本 公 司 之 客 戶 集 中 在 廣 大 之 高 科 技 電 子 產 業 客 戶 群, 為 降 低 應 收 帳 款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定 期 持 續 評 估 客 戶 財 務 狀 況 3. 流 動 性 風 險 下 表 為 金 融 負 債 之 合 約 到 期 日, 包 含 估 列 利 息 之 影 響
213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104 年 12 月 31 日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帳 面 金 額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1 年 以 內 1-2 年 超 過 2 年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 5,418,385 5,418,385 5,418,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408, , ,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避 險 目 的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流 出 流 入 流 出 27,806 (4,529,850) (4,529,850) - - 流 入 - 4,531,918 4,531, 年 12 月 31 日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5,854,718 5,828,980 5,828, 短 期 借 款 $ 100,000 (100,078) (100,078) - -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5,024,935 (5,024,935) (5,024,935) - -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521,199 (521,199) (521,199) - -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避 險 目 的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流 出 416 (158,675) (158,675) - - 流 入 - 158, , 流 出 5,617 (316,500) (316,500) - - 流 入 - 311, , $ 5,652,167 (5,651,887) (5,651,887) - - 本 公 司 並 不 預 期 到 期 日 分 析 之 現 金 流 量 發 生 時 點 會 顯 著 提 早, 或 實 際 金 額 會 有 顯 著 不 同 4. 匯 率 風 險 (1) 匯 率 風 險 之 暴 險 本 公 司 暴 露 於 重 大 外 幣 匯 率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如 下 : 金 額 單 位 : 外 幣 千 元 外 幣 匯 率 新 台 幣 外 幣 匯 率 新 台 幣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141,466 美 金 / 台 幣 =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124,230 美 金 / 台 幣 = ,643, ,405 美 金 / 台 幣 = ,077, ,703 美 金 / 台 幣 = ,171,768 4,864,
214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敏 感 性 分 析 本 公 司 之 匯 率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於 以 外 幣 計 價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避 險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資 產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其 他 應 收 款 借 款 避 險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負 債 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及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等, 於 換 算 時 產 生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於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當 新 台 幣 相 對 於 美 金 貶 值 或 升 值 5%, 而 其 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之 稅 前 淨 利 影 響 如 下 : 美 金 ( 相 對 於 新 台 幣 ) 升 值 5% $ 28,289 15,353 貶 值 5% (28,289) (15,353) (3) 貨 幣 性 項 目 之 兌 換 損 益 由 於 本 公 司 交 易 貨 幣 種 類 繁 多, 故 採 彙 整 方 式 揭 露 貨 幣 性 項 目 之 兌 換 損 益 資 訊,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外 幣 兌 換 ( 損 ) 益 (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 分 別 為 76,756 千 元 及 126,331 千 元 5. 利 率 分 析 本 公 司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利 率 暴 險 之 明 細 如 下 : 固 定 利 率 工 具 : 帳 面 金 額 金 融 資 產 $ 803,483 1,019,800 金 融 負 債 - (100,000) 變 動 利 率 工 具 : $ 803, ,800 金 融 資 產 $ 1,594, ,182 下 列 敏 感 度 分 析 係 依 衍 生 及 非 衍 生 工 具 於 報 導 日 之 利 率 暴 險 而 決 定 對 於 浮 動 利 率 負 債, 其 分 析 方 式 係 假 設 報 導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負 債 金 額 於 整 年 度 皆 流 通 在 外 合 併 公 司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利 率 時 所 使 用 之 變 動 率 為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一 碼, 此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利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 圍 之 評 估 若 利 率 增 加 或 減 少 一 碼, 在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之 稅 前 淨 利 將 增 加 或 減 少 3,985 千 元 及 398 千 元, 主 因 係 本 公 司 之 浮 動 利 率 銀 行 存 款 另, 本 公 司 之 定 期 存 款 無 活 絡 市 場 債 券 投 資 及 短 期 借 款 係 屬 固 定 利 率 工 具, 採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故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稅 前 淨 利 並 無 影 響
215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6.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1)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及 公 允 價 值 本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及 公 允 價 值 ( 包 括 公 允 價 值 等 級 資 訊, 但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工 具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者, 及 於 活 絡 市 場 無 報 價 且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依 規 定 無 須 揭 露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 列 示 如 下 : 公 允 價 值 帳 面 金 額 第 一 級 第 二 級 第 三 級 合 計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26,709-26,709-26,709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598,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流 動 200, 應 收 票 據 2,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3,580, 其 他 應 收 款 9,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非 流 動 600, 存 出 保 證 金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43, 小 計 6,033,109 合 計 $ 6,060,818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27,806-27,806-27,806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5,418,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408, 合 計 $ 5,854,
216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公 允 價 值 帳 面 金 額 第 一 級 第 二 級 第 三 級 合 計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 6,409-6,409-6,409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79,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流 動 200,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4,876, 其 他 應 收 款 7,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非 流 動 800, 存 出 保 證 金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24, 其 他 應 收 款 - 非 流 動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27, 小 計 6,115,435 合 計 $ 6,122,844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6,033-6,033-6,033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銀 行 借 款 100,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5,024, 應 付 費 用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521, 小 計 5,646,134 合 計 $ 5,652,167 (2)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評 價 技 術 本 公 司 估 計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工 具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及 假 設 如 下 : 無 活 絡 市 場 債 務 商 品 投 資 及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成 交 或 造 市 者 之 報 價 資 料 者, 則 以 最 近 成 交 價 格 及 報 價 資 料 作 為 評 估 公 允 價 值 之 基 礎 若 無 市 場 價 值 可 供 參 考 時, 則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所 使 用 之 估 計 及 假 設 為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3)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評 價 技 術 A.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工 具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時, 則 以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為 公 允 價 值 主 要 交 易 所 及 經 判 斷 為 熱 門 券 之 中 央 政 府 債 券 櫃 台 買 賣 中 心 公 告 之 市 價, 皆 屬 上 市 ( 櫃 ) 權 益 工 具 及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債 務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之 基 礎 B.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係 根 據 廣 為 市 場 使 用 者 所 接 受 之 評 價 模 型 評 價, 例 如 折 現 法 及 選 擇 權 定 價 模 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通 常 係 根 據 目 前 之 遠 期 匯 率 評 價
217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公 允 價 值 等 級 間 並 無 任 何 移 轉 ( 十 九 )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1. 概 要 本 公 司 因 金 融 工 具 之 使 用 而 暴 露 於 下 列 風 險 : (1) 信 用 風 險 (2) 流 動 性 風 險 (3) 市 場 風 險 本 附 註 表 達 本 公 司 上 述 各 項 風 險 之 暴 險 資 訊 本 公 司 衡 量 及 管 理 風 險 之 目 標 政 策 及 程 序 進 一 步 量 化 揭 露 請 詳 財 務 報 告 各 該 附 註 2. 風 險 管 理 架 構 本 公 司 之 財 務 部 門 為 各 業 務 提 供 服 務, 統 籌 協 調 進 入 國 內 與 國 際 金 融 市 場 操 作, 藉 由 依 照 風 險 程 度 與 廣 度 分 析 暴 險 之 內 部 風 險 報 告 監 督 及 管 理 本 公 司 營 運 有 關 之 財 務 風 險 本 公 司 透 過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規 避 暴 險, 以 減 輕 該 等 風 險 之 影 響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之 運 用 受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政 策 所 規 範, 其 為 匯 率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與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之 運 用 以 及 剩 餘 流 動 資 金 之 投 資 之 書 面 原 則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持 續 地 針 對 政 策 之 遵 循 與 暴 險 額 度 進 行 覆 核 本 公 司 並 未 以 投 機 為 目 的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之 交 易 財 務 部 門 定 期 對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會 提 出 報 告 3. 信 用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本 公 司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而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於 本 公 司 應 收 客 戶 之 帳 款 及 證 券 投 資 (1)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財 務 部 門 已 建 立 授 信 政 策, 依 該 政 策 本 公 司 在 給 予 信 用 額 度 前, 須 針 對 每 一 新 客 戶 個 別 分 析 其 信 用 評 等 額 度 限 額 依 個 別 客 戶 建 立, 係 代 表 無 須 經 財 務 部 門 核 准 之 最 大 未 收 金 額, 此 限 額 經 定 期 覆 核 未 符 合 集 團 基 準 信 用 評 等 之 客 戶 僅 得 以 預 收 基 礎 與 本 公 司 進 行 交 易 本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主 要 受 每 一 客 戶 個 別 狀 況 影 響 惟 管 理 階 層 亦 考 量 本 公 司 客 戶 基 礎 之 統 計 資 料, 包 括 客 戶 所 屬 產 業 及 國 家 之 違 約 風 險, 因 這 些 因 素 可 能 會 影 響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客 戶 集 中 在 廣 大 之 高 科 技 電 腦 產 業 客 戶 群, 為 減 低 應 收 帳 款 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持 續 地 評 估 客 戶 之 財 務 狀 況, 必 要 時 會 要 求 對 方 提 供 擔 保 或 保 證 本 公 司 仍 定 期 評 估 應 收 帳 款 回 收 之 可 能 性 並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而 呆 帳 損 失 總 在 管 理 階 層 預 期 之 內
218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在 監 控 客 戶 之 信 用 風 險 時, 係 依 據 客 戶 之 信 用 特 性 予 以 分 組, 包 括 客 戶 基 本 概 況 營 運 及 財 務 現 況 往 來 交 易 付 款 記 錄 及 配 合 度 等 被 評 定 為 高 風 險 之 客 戶, 財 務 部 門 將 更 嚴 格 檢 視 付 款 及 財 務 現 況, 並 採 對 合 併 公 司 較 有 保 障 的 交 易 模 式 本 公 司 設 置 有 備 抵 呆 帳 帳 戶 以 反 映 對 應 收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及 投 資 已 發 生 損 失 之 估 計 備 抵 帳 戶 主 要 組 成 部 分 包 含 了 與 個 別 重 大 暴 險 相 關 之 特 定 損 失 組 成 部 分, 及 為 了 相 似 資 產 群 組 之 已 發 生 但 尚 未 辨 認 之 損 失 所 建 立 之 組 合 損 失 組 成 部 分 組 合 損 失 備 抵 帳 戶 係 根 據 相 似 金 融 資 產 之 歷 史 付 款 統 計 資 料 決 定 (2) 投 資 銀 行 存 款 固 定 收 益 投 資 及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由 本 公 司 財 務 部 門 衡 量 並 監 控 由 於 本 公 司 之 交 易 對 象 及 履 約 他 方 均 係 信 用 良 好 之 銀 行 及 具 投 資 等 級 以 上 之 金 融 機 構, 無 重 大 之 履 約 疑 慮, 故 無 重 大 之 信 用 風 險 持 有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於 投 資 時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 故 預 期 不 致 產 生 重 大 信 用 風 險 (3) 保 證 本 公 司 政 策 規 定 僅 能 提 供 財 務 保 證 予 子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三 ( 一 ) 4.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係 透 過 管 理 及 維 持 足 夠 部 位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以 支 應 本 公 司 營 運 並 減 輕 現 金 流 量 波 動 之 影 響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監 督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使 用 狀 況 並 確 保 借 款 合 約 條 款 之 遵 循 銀 行 借 款 對 本 公 司 而 言 係 一 項 重 要 流 動 性 來 源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本 公 司 未 動 用 之 短 期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請 詳 附 註 六 ( 九 ) 之 說 明 5. 市 場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係 指 因 市 場 價 格 變 動, 如 匯 率 利 率 權 益 工 具 價 格 變 動, 而 影 響 本 公 司 之 收 益 或 所 持 有 金 融 工 具 價 值 之 風 險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之 目 標 係 管 控 市 場 風 險 之 暴 險 程 度 在 可 承 受 範 圍 內, 並 將 投 資 報 酬 最 佳 化 本 公 司 為 管 理 市 場 風 險,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並 因 此 產 生 金 融 負 債 一 般 而 言, 本 公 司 以 採 用 避 險 會 計 來 進 行 損 益 波 動 之 管 理 (1) 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暴 露 於 非 以 各 該 集 團 企 業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銷 售 採 購 及 借 款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匯 率 風 險 集 團 企 業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新 台 幣 為 主 亦 有 美 金 及 人 民 幣 等 該 等 交 易 主 要 之 計 價 貨 幣 有 新 台 幣 美 金 及 人 民 幣
219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二 十 ) 資 本 管 理 在 任 何 時 點, 本 公 司 針 對 未 來 六 個 月 內 預 期 銷 售 及 採 購 相 關 之 估 計 匯 率 暴 險 之 特 定 比 例 予 以 避 險 此 外, 合 併 公 司 針 對 外 幣 應 收 帳 款 及 應 付 帳 款 進 行 避 險 本 公 司 多 以 到 期 日 為 報 導 日 起 一 年 內 之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進 行 匯 率 風 險 之 避 險 有 關 其 他 外 幣 計 價 之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當 發 生 短 期 不 平 衡 時, 合 併 公 司 係 藉 由 以 即 時 匯 率 買 進 或 賣 出 外 幣, 以 確 保 淨 暴 險 保 持 在 可 接 受 之 水 準 (2) 利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並 無 借 入 浮 動 利 率 資 金, 因 而 未 產 生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 公 司 基 於 現 行 營 運 產 業 特 性 及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情 形, 並 且 考 量 外 部 環 境 變 動 等 因 素, 規 劃 本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以 確 保 公 司 有 必 要 之 財 務 資 源 及 營 運 計 畫 以 支 應 未 來 所 需 之 營 運 資 金 資 本 支 出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債 務 償 還 及 股 利 支 出 等 需 求 管 理 當 局 使 用 適 當 之 總 負 債 / 權 益 比 率 附 息 負 債 / 權 益 比 率 或 其 他 財 務 比 率 等, 決 定 本 公 司 之 最 適 資 本 在 維 持 健 全 的 資 本 基 礎 下, 藉 由 將 債 務 及 權 益 餘 額 最 適 化, 以 提 升 股 東 報 酬 報 導 日 之 負 債 權 益 比 率 如 下 : 負 債 總 額 $ 7,226,853 7,102,587 權 益 總 額 8,649,065 9,018,237 附 息 負 債 - 100,000 負 債 權 益 比 率 附 息 負 債 權 益 比 率 七 關 係 人 交 易 ( 一 ) 母 子 公 司 間 關 係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明 細 如 下 :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簡 稱 Acbel-BVI)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 簡 稱 Acbel Polytech I.I.) Acbel Polytech Japan Inc. ( 簡 稱 Acbel-JAP)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簡 稱 Acbel-SGP) 業 主 權 益 ( 持 股 %) 設 立 地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100% 100% 英 屬 維 京 群 島 100% 100% 日 本 100% 100% 新 加 坡 100% 100%
220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業 主 權 益 ( 持 股 %) 設 立 地 Acbel Polytech (Malaysia) SDN. 馬 來 西 亞 100% 100% BHD( 簡 稱 Acbel-Malaysia) Acbel (USA) Polytech Inc. 美 國 100% 100% ( 簡 稱 Acbel-USA) Acbel Polytech (UK) Co., Ltd. 英 國 100% 100% ( 簡 稱 Acbel-UK) Acbel Polytech Philippines Inc. 菲 律 賓 100% 100% ( 簡 稱 Acbel-PHI) CK Holding Inc.( 簡 稱 CK) 菲 律 賓 40% 40% CSA Holding Inc.( 簡 稱 CSA) 菲 律 賓 64% 64% Acbel Polytech (SAMOA) 薩 摩 亞 100% 100% Investment Inc. ( 簡 稱 Acbel-SAMOA) 東 莞 康 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大 陸 100% 100% ( 簡 稱 康 磁 電 子 )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大 陸 100% 100% ( 簡 稱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大 陸 100% 100% ( 簡 稱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大 陸 100% 100% ( 簡 稱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模 里 西 斯 78.85% 78.85% ( 簡 稱 Power Station) Target Gain Corporation 薩 摩 亞 78.85% 78.85% ( 簡 稱 Target Gain)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大 陸 78.85% 78.85% ( 簡 稱 滬 華 五 金 ( 吳 江 )) 重 慶 市 銅 梁 區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有 限 中 國 大 陸 78.85% 78.85% 公 司 ( 簡 稱 滬 華 五 金 ( 銅 梁 )) 重 慶 滬 華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大 陸 78.85% 78.85% ( 簡 稱 重 慶 滬 華 )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國 大 陸 55.00% 55.00% ( 簡 稱 北 京 康 誠 )
221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二 ) 母 公 司 與 最 終 控 制 者 本 公 司 為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 三 )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 營 業 收 入 本 公 司 對 關 係 人 之 重 大 銷 售 金 額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 792, ,200 其 他 關 係 人 1,268,676 1,707,487 $ 2,061,456 2,525,687 本 公 司 銷 售 予 關 係 人 之 銷 貨 條 件 與 一 般 銷 售 對 象 無 顯 著 不 同 交 易 價 格 依 約 定 價 格 訂 價 2. 進 貨 本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進 貨 金 額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 1,798,366 1,471,645 其 他 關 係 人 $ 1,798,644 1,472,090 本 公 司 向 子 公 司 進 貨 之 付 款 條 件 係 依 其 資 金 需 求 付 款, 進 貨 價 格 係 依 營 運 成 本 需 求 訂 價 外, 餘 與 一 般 供 應 商 並 無 顯 著 不 同 3. 委 外 加 工 費 本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支 付 委 外 加 工 費 金 額 如 下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子 公 司 $ 2,409,562 2,885,080 本 公 司 透 過 子 公 司 供 料 委 託 大 陸 孫 公 司 生 產, 並 以 三 角 貿 易 方 式 透 過 子 公 司 向 大 陸 孫 公 司 購 回 成 品, 購 價 係 依 營 運 成 本 需 求 計 算,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三 角 貿 易 進 貨 價 款 中 包 含 供 料 委 託 加 工 生 產 購 回 之 金 額, 已 於 財 務 報 表 上 沖 銷, 不 視 為 進 貨 處 理, 表 列 數 為 加 工 費 上 述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應 付 帳 款 與 購 料 之 其 他 應 收 款 業 按 月 相 互 抵 銷 4.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本 公 司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明 細 如 下 : 帳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類 別 應 收 帳 款 子 公 司 $ 226, ,056 應 收 帳 款 其 他 關 係 人 172, ,524 $ 399,104 1,000,
222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5.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本 公 司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明 細 如 下 : 6. 財 產 交 易 帳 列 項 目 關 係 人 類 別 應 付 帳 款 子 公 司 $ 1,379, ,807 應 付 帳 款 其 他 關 係 人 $ 1,379, ,954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六 月 代 其 他 關 係 人 採 購 機 器 設 備, 出 售 總 價 款 25,994 千 元 ( 美 金 866 千 元 ),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已 全 數 收 回 7. 背 書 保 證 ( 單 位 : 美 金 千 元 ) 子 公 司 31,000 24,000 ( 四 )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人 員 交 易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人 員 報 酬 包 括 :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 91, ,704 退 職 後 福 利 2,787 2,955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5, 有 關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說 明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四 ) 八 質 押 之 資 產 本 公 司 提 供 質 押 擔 保 之 資 產 帳 面 價 值 明 細 如 下 : $ 100, ,477 資 產 名 稱 質 押 擔 保 標 的 存 出 保 證 金 ( 帳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海 關 保 證 金 及 履 約 保 證 等 $ 14,020 22,600 九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 一 ) 重 大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諾 : 1. 截 至 民 國 一 四 年 及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本 公 司 向 國 內 外 廠 商 訂 購 機 器 設 備 等 合 約 尚 未 屆 期 之 應 付 款 項 分 別 為 2,148 千 元 及 10,380 千 元 2. 本 公 司 對 關 係 人 提 供 背 書 保 證 請 詳 附 註 十 三 ( 一 )
223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二 ) 或 有 負 債 : 1. 康 全 電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康 全 公 司 ) 對 本 公 司 電 力 線 乙 太 網 路 橋 接 器 產 品 有 瑕 疵 為 由, 請 求 損 害 賠 償 新 台 幣 3,105 千 元, 及 自 起 訴 狀 繕 本 送 達 翌 日 起 至 清 償 日 止, 按 年 息 百 分 之 五 計 算 之 利 息 該 案 件 經 台 灣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於 民 國 一 年 五 月 二 十 四 日 判 決 本 公 司 勝 訴, 康 全 公 司 業 於 民 國 一 年 五 月 二 十 七 日 提 起 上 訴, 目 前 由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審 理 中, 本 公 司 估 計 本 件 訴 訟 案 應 不 致 對 本 公 司 產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2. 康 全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年 五 月 二 十 四 日 對 本 公 司 輸 電 適 配 器 產 品 有 瑕 疵 為 由, 請 求 損 害 賠 償 新 台 幣 100,000 千 元, 及 自 起 訴 狀 繕 本 送 達 翌 日 起 至 清 償 日 止, 按 年 息 百 分 之 五 計 算 之 利 息 目 前 由 台 灣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審 理 中, 尚 無 法 確 知 案 件 之 最 後 結 果 十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 無 十 一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五 年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酬 勞 及 擬 具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有 關 分 派 予 業 主 之 股 利 請 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分 派 予 業 主 之 股 利, 尚 待 股 東 會 決 議, 相 關 資 訊 可 俟 相 關 會 議 召 開 後,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十 二 其 他 員 工 福 利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功 能 別 彙 總 如 下 : 十 三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功 能 別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合 計 性 質 別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 計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薪 資 費 用 145, ,235 1,120, ,476 1,013,169 1,168,645 勞 健 保 費 用 14,375 72,987 87,362 15,180 72,317 87,497 退 休 金 費 用 7,982 45,881 53,863 8,754 45,614 54,368 其 他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17,338 51,169 68,507 19,035 53,092 72,127 折 舊 費 用 26,488 88, ,337 31,456 67,627 99,083 攤 銷 費 用 2,006 18,255 20,261 2,837 26,808 29,645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及 一 三 年 度 平 均 領 薪 員 工 人 數 分 別 為 1,388 人 及 1,431 人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本 公 司 依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之 規 定, 應 再 揭 露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訊 如 下 :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者 : 無
224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編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屬 母 公 司 屬 子 公 司 屬 對 大 陸 背 書 保 證 者 公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本 期 最 高 背 書 保 證 期 末 背 書 保 證 實 際 動 以 財 產 擔 保 之 背 書 累 計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佔 最 近 期 財 務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對 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地 區 背 書 背 書 保 證 背 書 保 證 保 證 號 司 名 稱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證 限 額 餘 額 餘 額 支 金 額 保 證 金 額 報 表 淨 值 之 比 率 限 額 ( 註 2) ( 註 2) ( 註 2) 0 本 公 司 Acbel-BVI 100%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0 Acbel-SAMOA Acbel-BVI 100%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4,324, , ,975 (USD23,000 千 元 ) (USD23,000 千 元 ) 4,324, ,600 (USD8,000 千 元 ) 262,600 (USD8,000 千 元 ) % 4,324,532 Y % 4,324,532 Y - - 註 1: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為 本 公 司 最 近 期 報 表 淨 值 50%; 對 與 本 公 司 為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股 達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公 司 而 從 事 背 書 保 證 者, 不 得 超 過 本 公 司 淨 值 之 50% 註 2: 屬 上 市 櫃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者 屬 子 公 司 對 上 市 櫃 母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者 屬 大 陸 地 區 背 書 保 證 者 填 列 Y 3.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 ): 股 數 單 位 : 千 股 ( 單 位 ) 持 有 之 有 價 證 券 與 有 價 證 券 帳 列 期 末 種 類 及 發 行 人 千 股 數 公 司 名 稱 之 關 係 科 目 ( 千 單 位 ) 帳 面 金 額 持 股 比 率 公 允 價 值 備 註 股 票 : 本 公 司 金 仁 寶 公 司 最 終 母 公 司 董 事 長 與 該 公 司 董 事 長 為 同 一 人 債 券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100 1,000 12% - - 台 灣 之 星 普 通 公 司 債 無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流 動 - 200,000 - % -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非 流 動 - 600,000 - % - - 合 計 801,000 買 賣 之 公 司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股 數 單 位 : 千 單 位 / 千 股 有 價 證 券 帳 列 交 易 期 初 買 入 賣 出 其 他 期 末 種 類 及 關 係 帳 面 處 分 名 稱 科 目 對 象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售 價 成 本 損 益 單 位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本 公 司 德 盛 安 聯 台 灣 貨 幣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德 盛 投 信 無 , ,400 36, , , 市 場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台 新 1699 貨 幣 市 場 台 新 投 信 , ,800 63, , , 兆 豐 國 際 寶 鑽 貨 幣 兆 豐 投 信 , ,000 52, , , 華 頓 平 安 貨 幣 市 場 華 頓 投 信 , ,100 51, , , 富 蘭 克 林 貨 幣 市 場 基 金 富 蘭 克 林 投 信 , ,400 32, , , 統 一 強 棒 貨 幣 市 場 統 一 投 信 , ,900 45, , , 元 大 得 寶 貨 幣 市 場 元 大 投 信 , ,800 33, , ,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225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7.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進 ( 銷 ) 貨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交 易 情 形 易 不 同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應 收 ( 付 ) 票 據 帳 款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進 佔 總 進 佔 總 應 收 備 註 ( 銷 ) 金 額 ( 銷 ) 貨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 付 ) 票 據 帳 貨 之 公 司 名 稱 之 比 率 款 之 比 率 本 公 司 Acbel-PHI Acbel-BVI 100% 進 貨 1,394, % 視 Acbel-PHI 之 依 成 本 加 成 視 其 資 金 需 求 (160,358) (3)% -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資 金 需 求 付 款 康 磁 電 子 Acbel-BVI 100% 進 貨 348,402 - % 月 結 90 天 與 一 般 客 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1,348) - % -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無 顯 著 差 異 顯 著 差 異 Acbel-BVI 子 公 司 委 外 2,027,049 - % 視 Acbel-BVI 之 依 營 運 成 本 每 月 以 債 權 債 (1,136,984) (23)% - 加 工 費 資 金 需 求 需 求 計 算 務 相 抵 銷 後 視 其 資 金 需 求 收 付 款 項 Acbel- Acbel-BVI 100% 委 外 382,512 - % 視 Acbel-SAMOA (78,263) (2)% - SAMOA 持 股 之 子 公 司 加 工 費 資 金 需 求 收 付 款 項 Acbel-JAP 子 公 司 銷 貨 (792,780) (4)% 月 結 120 天 與 一 般 客 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226,833 5 % - 無 顯 著 差 異 顯 著 差 異 Cal-Comp 實 質 關 係 人 銷 貨 (561,724) (3)% 月 結 90 天 97,070 2 % - KINPO 實 質 關 係 人 銷 貨 (557,401) (3)% 月 結 120 天 65,585 2 % -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交 易 對 象 應 收 關 係 人 逾 期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提 列 備 抵 之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款 項 餘 額 週 轉 率 金 額 處 理 方 式 期 後 收 回 金 額 呆 帳 金 額 備 註 本 公 司 Acbel-JAP 子 公 司 226, , 註 1: 截 至 民 國 一 五 年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之 資 料 9.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六 ( 二 ) ( 二 )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本 公 司 之 轉 投 資 事 業 資 訊 如 下 ( 不 包 含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 單 位 : 外 幣 千 元 / 千 股 投 資 被 投 資 公 司 主 要 營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註 1) 期 末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期 認 列 之 公 司 名 稱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業 項 目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底 股 數 比 率 帳 面 金 額 本 期 ( 損 ) 益 投 資 ( 損 ) 益 備 註 本 公 司 Acbel-BVI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ron. Tortola. B.V.I. 一 般 投 資 業 2,903,174 (US$88,444) 2,903,174 (US$88,444) 88, % 5,101,722 57,186 57,186 子 公 司 康 舒 通 訊 台 北 市 松 山 區 南 京 東 路 3 段 99 號 11 樓 Acbel Polytech I.I. Acbel Polytech Japan Inc. 電 子 零 組 件 製 造 British Virgin Island 一 般 投 資 業 805,854 (US$24,550) Yamashita-Shibadaimon Bldg,4F,1-5-3, Shiba Daimon, Minato-Ku, Tokyo, Japan 從 事 電 子 產 品 之 行 銷 與 服 務 413, ,500 3,345 49% 32,556 3,001 1,593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2,727 (JPY$10,000) 805,854 (US$24,550) 2,727 (JPY$10,000) 24, % 1,040,431 4,504 4,504 子 公 司 1 100% 9,817 2,668 2,668 子 公 司 註 1: 係 以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226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續 )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 1. 投 資 概 況 :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對 大 陸 之 投 資 概 況 如 下 : 單 位 : 外 幣 千 元 大 陸 被 投 資 實 收 資 本 額 本 期 期 初 自 台 灣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本 期 期 末 自 台 灣 被 投 資 本 公 司 直 接 本 期 認 列 期 末 投 資 截 至 本 期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投 資 方 式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回 投 資 金 額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公 司 或 間 接 投 資 投 資 損 益 止 已 匯 回 公 司 名 稱 ( 註 2) 金 額 ( 註 2) 匯 出 收 回 金 額 ( 註 2) 本 期 損 益 之 持 股 比 例 ( 註 1) 帳 面 價 值 投 資 收 益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已 驗 資 : 1,772,550 透 過 Acbel- 1,700, ,700,335 94, % 95,547 3,025,665 - 工 製 造 ( 美 金 54,000) BVI 間 接 投 資 ( 美 金 51,800) ( 美 金 51,800) 康 茂 照 明 股 份 有 光 電 產 品 研 發 與 已 驗 資 : 332,168 透 過 Acbel- 註 (14,523) 45 % (6,535) 99,880 - 限 公 司 銷 售 ( 人 民 幣 66,500) BVI 間 接 投 資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已 驗 資 : 361,075 透 過 Acbel- 32, ,825 26, % 26, ,423 - 工 製 造 與 銷 售 ( 美 金 11,000) BVI 間 接 投 資 ( 美 金 1,000) ( 美 金 1,000) 滬 華 五 金 ( 吳 江 ) 五 金 零 件 之 加 工 已 驗 資 : 1,050,400 透 過 Acbel 805, ,854 20, % (16,463) 1,013,844 - 製 造 與 銷 售 ( 美 金 32,000) Polytech I.I. 間 接 投 資 ( 美 金 24,550) ( 美 金 24,550) 滬 華 五 金 ( 銅 梁 ) 五 金 零 件 之 加 工 已 驗 資 : 74,925 透 過 Acbel 註 (13,845) 79 % (10,917) 42,672 - 製 造 與 銷 售 ( 人 民 幣 15,000) Polytech I.I. 間 接 投 資 重 慶 滬 華 五 金 零 件 之 加 工 已 驗 資 : 44,955 透 過 Acbel 註 (5,163) 79 % (4,071) 25,649 - 製 造 與 銷 售 ( 人 民 幣 9,000) Polytech I.I. 間 接 投 資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已 驗 資 : 656,500 透 過 Acbel- 656, , , % 248,824 1,179,730 - 工 製 造 與 銷 售 ( 美 金 20,000) BVI 間 接 投 資 ( 美 金 20,000) ( 美 金 20,000) 康 磁 電 子 變 壓 器 及 電 感 器 已 驗 資 : 65,650 透 過 Acbel- 65, ,650 (13,789) 100 % (13,789) 12,022 - 之 產 銷 業 務 ( 美 金 2,000) BVI 間 接 投 資 ( 美 金 2,000) ( 美 金 2,000) 北 京 康 誠 通 訊 設 備 及 廣 播 電 視 設 備 之 銷 售 - 透 過 Acbel- BVI 間 接 投 資 註 %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 註 2) 3,261,164 ( 美 金 99,350 千 元 )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 註 2 及 3) 4,110,543 ( 美 金 125,226 千 元 ) 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註 4) 無 限 額 註 1: 本 期 投 資 損 益 除 北 京 康 誠 係 依 據 被 投 資 公 司 自 結 財 務 報 表 計 列 外, 其 餘 係 依 據 台 灣 母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及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註 2: 美 金 及 人 民 幣 分 別 係 以 財 務 報 導 結 束 日 之 匯 率 及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註 3: 係 美 金 125,226 千 元, 其 中 美 金 24,850 千 元 及 576 千 元 分 別 係 孫 公 司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及 滬 華 五 金 ( 吳 江 ) 辦 理 盈 餘 轉 增 資 所 致 餘 美 金 450 千 元 係 Acbel Polytech I.I. 以 自 有 資 金 增 資 所 致 註 4: 依 投 審 會 於 修 正 在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或 技 術 合 作 審 查 原 則 有 關 大 陸 投 資 限 額 計 算 之 規 定, 本 公 司 已 取 得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核 發 符 合 營 運 總 部 營 運 範 圍 證 明 文 件, 故 對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不 受 限 制 註 5: 康 茂 照 明 係 孫 公 司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透 過 Acbel-BVI 間 接 投 資 ) 自 有 資 金 投 資 設 立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註 6: 滬 華 五 金 ( 銅 梁 ) 及 重 慶 滬 華 係 孫 公 司 滬 華 五 金 ( 吳 江 )( 透 過 Acbel Polytech I.I. 間 接 投 資 ) 自 有 資 金 設 立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註 7: 北 京 康 誠 係 於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新 設 立 之 子 公 司, 截 至 報 導 日 止 尚 未 投 入 資 金 3.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於 編 製 合 併 報 告 時 業 已 沖 銷 ), 請 詳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之 說 明 十 四 部 門 資 訊 請 詳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227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財 務 狀 況 : ( 一 ) 財 務 狀 況 分 析 表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差 異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項 目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11,459,514 12,207,587 (748,073) -6.13% 非 流 動 資 產 4,887,853 5,251,656 (363,803) -6.93% 資 產 總 額 16,347,367 17,459,243 (1,111,876) -6.37% 流 動 負 債 6,521,059 7,263,993 (742,934) % 非 流 動 負 債 889, ,853 4, % 負 債 總 額 7,410,862 8,148,846 (737,984) -9.06% 歸 屬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8,649,065 9,018,237 (369,172) -4.09% 非 控 制 權 益 287, ,160 (4,720) -1.62%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8,936,505 9,310,397 (373,892) -4.02% ( 二 ) 重 大 變 動 項 目 ( 前 後 期 變 動 達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且 變 動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千 萬 元 者 ) 說 明 如 下 : 無
228 二 財 務 績 效 : ( 一 ) 財 務 績 效 比 較 分 析 表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度 變 動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增 減 金 額 項 目 比 例 (%) 營 業 收 入 20,967,936 24,197,985 (3,230,049) % 減 :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131, ,171 18,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20,836,093 24,084,814 (3,248,721) % 營 業 成 本 17,681,335 20,488,919 (2,807,584) % 營 業 毛 利 3,154,758 3,595,895 (441,137) % 營 業 費 用 2,586,380 2,691,143 (104,763) -3.89% 營 業 淨 利 568, ,752 (336,374) %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266, ,740 (216,352) % 稅 前 淨 利 834,766 1,387,492 (552,726) % 所 得 稅 費 用 163, ,504 (120,389) % 本 期 淨 利 671,651 1,103,988 (432,337) %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42,182) 88,559 (130,741) %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629,469 1,192,547 (563,078) % 1.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達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分 析 說 明 : (1) 營 業 淨 利 減 少 : 主 要 係 因 本 期 營 業 收 入 減 少 所 致 (2)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減 少 : 主 要 係 因 本 期 利 息 收 入 及 其 他 收 入 減 少 所 致 (3) 所 得 稅 費 用 減 少 : 主 要 係 因 稅 前 利 潤 減 少, 課 稅 所 得 較 同 期 減 少 所 致 (4)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減 少 : 主 要 係 因 本 期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使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報 換 算 兌 換 差 額 減 少 所 致 2. 預 計 未 來 一 年 度 銷 售 數 量 與 其 依 據, 對 公 司 未 來 財 務 業 務 之 可 能 影 響 及 因 應 計 劃 : (1)105 年 度 電 源 產 品 預 計 銷 售 數 量 為 73,441 千 台 (2) 對 公 司 未 來 財 務 業 務 之 可 能 影 響 及 因 應 計 劃 : 請 參 閱 104 年 度 年 報 營 運 概 況 之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 詳 81 頁 )
229 三 現 金 流 量 : ( 一 ) 最 近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之 分 析 說 明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項 目 年 度 104 年 度 103 年 度 變 動 金 額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1,998,469 1,005, ,896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218,467) (714,031) 495,564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1,282,233) (1,113,063) (169,170) 匯 率 變 動 對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之 影 響 (18,673) 77,419 (96,092) 淨 現 金 流 入 ( 出 ) 479,096 (744,102) 1,223, 淨 現 金 流 入 較 上 期 增 加 1,223,198 千 元, 變 動 164%, 主 要 原 因 : (1)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增 加 : 係 本 期 應 收 帳 款 減 少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入 較 上 期 增 加 所 致 (2)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減 少 : 主 要 係 本 期 取 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減 少 及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商 品 投 資 到 期 還 本 增 加 所 致 (3)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增 加 : 主 要 係 本 期 庫 藏 股 票 買 回 成 本 增 加 所 致 2. 流 動 性 不 足 之 改 善 計 劃 : 不 適 用 ( 二 ) 未 來 一 年 度 流 動 性 分 析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現 金 不 足 額 期 初 現 全 年 來 自 營 業 活 全 年 現 金 現 金 剩 餘 之 補 救 措 施 金 餘 額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流 出 量 ( 不 足 ) 數 額 投 資 計 劃 理 財 計 劃 3,144,484 1,502,021 1,146,366 3,500,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 ( 一 )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之 運 用 情 形 及 資 金 來 源 : 計 劃 項 目 投 資 AcBel-BVI 實 際 或 預 期 之 資 金 來 源 實 際 或 預 期 完 工 日 期 所 需 資 金 總 額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實 際 或 預 定 資 金 運 用 情 形 103 年 度 104 年 度 105 年 度 106 年 度 107 年 度 自 有 資 金 105 年 12 月 210, , ( 二 ) 預 計 可 能 產 生 效 益 : 預 計 經 由 AcBel-BVI 投 資 子 公 司 AcBel Polytech (Philippines) Inc. 及 透 過 SAMOA 間 接 投 資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菲 律 賓 廠 擬 續 興 建 二 廠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擬 購 置 廠 房, 係 為 降 低 成 本 及 因 應 公 司 未 來 業 績 成 長, 以 提 升 客 戶 滿 意 度 及 公 司 競 爭 力
230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劃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劃 : ( 一 ) 轉 投 資 政 策 : 1. 本 公 司 長 期 投 資 政 策 係 以 增 加 核 心 競 爭 力 滿 足 客 戶 需 求 及 把 握 未 來 產 品 發 展 之 市 場 為 導 向, 並 積 極 從 事 於 新 事 業 領 域 以 追 求 突 破 性 的 成 長 2. 透 過 Joint Venture 與 併 購 方 式 的 運 作, 積 極 尋 找 新 機 會 新 技 術 及 新 市 場 以 滿 足 客 戶 一 次 購 足 (One Stop Shopping) 進 而 擴 大 經 營 領 域 ( 二 )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與 其 改 善 計 劃 :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積 極 配 合 公 司 長 期 策 略 尋 求 策 略 標 的, 而 近 幾 年 投 資 獲 利 主 因 為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生 產 營 運 達 到 經 濟 規 模, 管 理 制 度 落 實, 公 司 將 持 續 輔 導 及 支 援 子 公 司 所 需 之 事 務 ( 三 )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劃 : 本 公 司 將 持 續 關 注 市 場 變 化 及 趨 勢, 尋 求 適 合 的 策 略 夥 伴 進 行 策 略 聯 盟 六 風 險 事 項 之 分 析 與 評 估 : ( 一 ) 利 率 匯 率 變 動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對 公 司 損 益 之 影 響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1. 對 公 司 損 益 之 影 響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項 目 104 年 度 項 目 104 年 度 利 息 收 支 淨 額 97,184 兌 換 損 益 淨 額 ( 註 ) 163,896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20,836,093 稅 前 淨 利 834,766 利 息 收 支 淨 額 兌 換 損 益 淨 額 0.47% 占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比 率 占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比 率 0.79% 利 息 收 支 淨 額 兌 換 損 益 淨 額 11.64% 占 稅 前 淨 利 比 率 占 稅 前 淨 利 比 率 19.63% 註 : 依 據 本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資 料 編 製, 其 中 兌 換 損 益 淨 額 已 重 分 類, 包 括 外 匯 相 關 衍 生 性 商 品 損 益 2. 利 率 變 動 104 年 受 中 國 經 濟 衰 退, 油 價 大 跌 影 響, 全 球 經 濟 發 展 面 臨 嚴 峻 考 驗 主 要 國 家 中 只 有 美 國 仍 能 保 有 就 業 及 製 造 業 數 據 持 續 成 長, 其 餘 各 國 央 行 都 把 利 率 調 到 空 前 低 點, 歐 盟 日 本 甚 至 實 施 負 利 率 政 策, 希 望 營 造 資 金 寬 鬆 的 環 境 以 提 振 經 濟 台 灣 央 行
231 在 104 年 9 月 及 12 月 兩 次 調 降 重 貼 現 率, 目 前 利 率 僅 1.625%, 而 美 國 雖 然 如 期 在 104 年 底 進 入 升 息 循 環, 但 考 量 全 球 經 濟 仍 低 迷 不 振, 預 期 今 年 升 息 步 調 不 會 太 快 本 公 司 目 前 可 運 用 資 金 仍 多, 但 資 金 調 度 上 仍 偶 有 短 期 借 款 需 求, 評 估 利 率 變 動 影 響 不 大 3. 匯 率 變 動 104 年 底 台 幣 兌 美 金 匯 率 為 元, 較 103 年 底 貶 值 元 (4.2%), 本 公 司 大 部 份 產 品 以 美 金 報 價 為 主 較 為 有 利 為 有 效 管 理 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進 貨 付 款 方 面, 儘 量 採 美 金 報 價, 以 達 到 自 然 避 險 的 效 果 ; 公 司 亦 訂 有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由 財 務 部 門 參 酌 國 內 外 知 名 銀 行 研 究 機 構 分 析, 從 事 遠 期 外 匯 選 擇 權 等 避 險 性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操 作, 藉 以 降 低 匯 率 變 動 之 風 險 4. 通 貨 膨 脹 104 年 台 灣 地 區 消 費 者 物 價 指 數 (CPI) 較 103 年 下 跌 0.31%, 躉 售 物 價 指 數 (WPI) 則 大 幅 下 跌 8.84%, 未 來 即 使 物 價 上 漲 對 本 公 司 損 益 仍 不 致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 二 )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之 政 策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1.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未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業 務 2.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皆 依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之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作 業 程 序 進 行 104 年 底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為 15,244 千 元 及 105 年 第 一 季 實 際 動 支 餘 額 為 15,174 千 元 3. 背 書 保 證 係 針 對 子 公 司 因 營 運 週 轉 需 求 進 行 銀 行 借 款 背 書 保 證, 所 有 政 策 皆 依 循 本 公 司 之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為 之 104 年 底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為 1,017,575 千 元,105 年 第 一 季 底 為 997,735 千 元 4.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皆 依 循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之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中 取 得 或 處 分 衍 生 性 商 品 之 評 估 及 作 業 程 序 進 行, 係 以 消 除 因 營 業 活 動 所 產 生 之 匯 率 利 率 等 風 險 為 主, 採 穩 健 避 險 之 原 則 104 年 度 產 生 之 平 倉 兌 換 利 益 為 135,093 千 元,105 年 第 一 季 為 38,668 千 元
232 ( 三 ) 未 來 研 發 計 畫 及 預 計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 未 來 研 發 計 劃 說 明 伺 服 器 電 源 儲 存 式 裝 置 電 源 AIO/ PC 電 源 及 Adapter 電 源 Entry server 電 源 交 換 器 用 之 數 位 型 DC-DC 模 塊 高 階 伺 服 器 電 腦 電 源 供 應 器 智 慧 電 網 LED 照 明 新 一 代 數 位 控 制 之 高 密 度 模 組 化 伺 服 器 電 源 產 品 新 一 代 數 位 控 制 之 高 效 率 儲 存 式 裝 置 電 源 產 品 系 列 由 550W 到 2,000W 共 用 PC 板 的 標 準 設 計 發 展 新 一 代 更 省 電 之 DT AIO 及 WS 電 源, 採 用 數 位 控 制 並 符 合 Energy Star 5.0 EUP lot 6 要 求 發 展 新 一 代 更 高 密 度 之 模 組 化 電 源 開 發 新 一 代 數 位 控 制 隔 離 型 高 效 率 高 功 率 密 度 DC-DC 模 塊 和 非 隔 離 型 Power Block, 提 供 網 通 電 源 使 用 新 一 代 數 位 控 制 VRM 電 源 產 品 新 一 代 數 位 控 制 技 術 高 頻 控 制 器 設 計 及 散 熱 技 術 符 合 歐 洲 市 場 規 格 LED 路 燈 醫 療 設 備 電 源 居 家 照 護 裝 置 電 源 與 醫 療 儀 器 周 邊 裝 置 驅 動 電 源 雙 向 儲 能 轉 換 可 對 電 池 充 電 以 及 可 提 供 器 電 壓 輸 出 或 市 電 併 聯 之 電 源 轉 換 器 鋰 電 池 組 產 品 1 開 發 500V 高 壓 儲 能 櫃 上 位 機 管 理 系 統 2 以 鋰 三 元 電 芯 製 作 2U 輕 量 化 電 信 用 後 備 電 池 組 鉛 酸 電 池 監 控 系 統 開 發 2V 大 型 鉛 酸 電 池 線 上 劣 變 監 控 系 統 預 計 投 入 之 預 計 完 研 發 費 用 成 時 間 20, 年 第 四 季 10, 年 第 三 季 10, 年 第 三 季 10, 年 第 二 季 10, 年 第 四 季 6, 年 第 四 季 3, 年 第 一 季 5, 年 第 三 季 6, 年 第 四 季 10, 年 第 四 季 5, 年 第 二 季 3, 年 第 四 季 6, 年 第 四 季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未 來 影 響 研 發 成 功 之 主 要 因 素 半 導 體 材 料 改 良 磁 性 元 件 設 散 熱 結 構 設 計 及 數 位 控 制 技 術 磁 性 元 件 設 計 及 積 體 化 技 術 電 路 板 Layout 佈 局 及 數 位 控 制 技 術 電 路 架 構, 磁 件 設 計 及 節 能 IC 和 節 能 控 制 電 路 及 韌 體 設 計 磁 性 元 件 設 計 電 路 板 Layout 及 散 熱 結 構 設 計 開 發 新 一 代 隔 離 型 高 效 率 高 功 率 密 度 DC-DC 模 塊 和 非 隔 離 型 Power Block, 提 供 網 通 電 源 使 用 數 位 控 制 技 術 高 頻 控 制 器 設 計 及 散 熱 技 術 不 同 通 信 介 面 之 系 統 整 合 LED 光 學 散 熱 設 計 機 構 電 源 供 應 器 設 計 電 路 架 構 及 結 構 設 計 電 力 轉 換 器 之 雙 向 電 力 潮 流 控 制 與 V2G/V2H 應 用 開 發 電 池 管 理 技 術 電 池 管 理 技 術 及 監 控 韌 體 管 理
233 ( 四 )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隨 時 注 意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經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之 情 形, 並 適 時 主 動 提 出 因 應 措 施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本 公 司 未 受 到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而 有 影 響 財 務 業 務 之 重 大 情 事 ( 五 ) 科 技 改 變 及 產 業 變 化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電 源 供 應 器 朝 向 小 型 化 高 密 度 高 效 率 等 產 品 方 向 改 變, 而 產 業 變 化 迅 速, 本 公 司 隨 時 注 意 調 整 產 品 開 發 方 向, 並 針 對 產 品 的 市 場 現 況 與 關 鍵 性 技 術 的 累 積, 尋 求 相 對 應 之 獲 利 模 式 以 提 昇 營 運 績 效 ( 六 ) 企 業 形 象 改 變 對 企 業 危 機 管 理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設 有 專 責 之 發 言 人, 負 責 與 社 會 大 眾 及 投 資 人 間 之 關 係 維 護 公 司 形 象 之 樹 立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並 未 發 生 影 響 公 司 企 業 形 象 之 重 大 情 事 ( 七 ) 進 行 併 購 之 預 期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並 未 有 併 購 計 劃, 未 來 若 有 併 購 之 計 劃 時, 將 審 慎 評 估 並 考 量 合 併 綜 效, 以 確 保 股 東 之 權 益 ( 八 ) 擴 充 廠 房 之 預 期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目 前 在 全 球 共 擁 有 九 座 廠 房, 相 關 日 常 運 營 已 上 軌 道 且 均 會 定 期 與 總 部 其 他 廠 區 溝 通 資 訊, 相 對 降 低 潛 在 性 風 險 發 生 的 可 能 性, 如 ; 缺 料 或 缺 工 等 ( 九 ) 進 貨 或 銷 貨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採 購 之 原 材 料 皆 以 多 家 供 應 廠 商 同 時 供 貨 為 原 則, 而 在 客 戶 銷 售 部 份, 本 公 司 的 產 品 線 組 合 相 對 完 整, 加 上 銷 貨 對 象 並 未 集 中 於 某 些 大 客 戶, 故 面 臨 集 中 進 貨 或 銷 售 風 險 較 小 ( 十 )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股 權 之 大 量 移 轉 或 更 換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及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並 未 發 生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股 權 大 量 移 轉 或 更 換 之 情 形 ( 十 一 ) 經 營 權 之 改 變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及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並 未 發 生 經 營 權 之 改 變 之 情 形
234 ( 十 二 ) 訴 訟 或 非 訴 訟 事 件 : 本 公 司 及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實 質 負 責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達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及 從 屬 公 司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其 已 判 決 確 定 或 目 前 尚 在 繫 屬 中 之 重 大 訴 訟 非 訴 訟 或 行 政 爭 訟 事 件, 其 結 果 可 能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者 : (1) 康 全 電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簡 稱 康 全 公 司 ) 對 本 公 司 電 力 線 乙 太 網 路 橋 接 器 產 品 有 瑕 疵 為 由, 請 求 損 害 賠 償 新 台 幣 3,105 千 元, 及 自 起 訴 狀 繕 本 送 達 翌 日 起 至 清 償 日 止, 按 年 息 百 分 之 五 計 算 之 利 息 該 案 件 經 台 灣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於 民 國 100 年 5 月 24 日 判 決 本 公 司 勝 訴, 康 全 公 司 業 於 民 國 100 年 5 月 27 日 提 起 上 訴, 目 前 由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審 理 中, 經 評 估 此 訴 訟 應 不 致 對 本 公 司 產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2) 康 全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5 月 24 日 對 本 公 司 輸 電 適 配 器 產 品 有 瑕 疵 為 由, 請 求 損 害 賠 償 新 台 幣 100,000 千 元, 及 自 起 訴 狀 繕 本 送 達 翌 日 起 至 清 償 日 止, 按 年 息 百 分 之 五 計 算 之 利 息 目 前 由 台 灣 台 北 地 方 法 院 審 理 中, 尚 無 法 確 知 案 件 之 最 後 結 果, 經 評 估 此 訴 訟 應 不 致 對 本 公 司 產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3) 本 公 司 因 Fairchild Semiconductor International Inc.(Fairchild 公 司 ) 生 產 銷 售 之 電 壓 調 節 器 產 品 其 設 計 上 具 有 瑕 疵 且 涉 嫌 隱 匿 未 告 知 本 公 司, 造 成 本 公 司 損 失, 故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6 日 對 Fairchild 公 司 提 起 瑕 疵 損 害 賠 償 訴 訟, 請 求 損 害 賠 償 並 加 計 利 息 及 懲 罰 性 損 害 賠 償 等, 目 前 由 美 國 麻 薩 諸 塞 州 地 方 法 院 審 理 中, 經 評 估 此 訴 訟 應 不 致 對 本 公 司 產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 十 三 ) 其 他 重 要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 無
235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 ( 一 )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 1. 關 係 企 業 組 織 圖 :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AcBel Polytech Inc. 100%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100% AcBel Polytech Japan Inc. 100%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100%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100% 100% 40% 100% 78.85% AcBel (USA) Polytech Inc. AcBel Polytech (Philippines) Inc. CK Holdings Inc. AcBel Polytech (SAMOA) Investment Inc.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100% 100% 100% 60% AcBel Polytech (Malaysia) Sdn. Bhd. AcBel Polytech(UK) Limited 東 莞 康 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40% CSA Holdings Inc. 100%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100% 100% 100% 100%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Target Gain Corporation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55%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重 慶 滬 華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100% 重 慶 市 銅 梁 區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資 料 截 止 日 :104 年 12 月 31 日.. 尚 未 投 入 資 金
236 2. 關 係 企 業 基 本 資 料 : 104 年 12 月 31 日 企 業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實 收 資 本 額 主 要 營 業 或 生 產 項 目 交 換 式 電 源 新 北 市 淡 水 區 淡 金 路 三 段 159 台 幣 供 應 器 之 研 號 5,184,973 千 元 發 設 計 製 造 及 銷 售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AcBel Polytech Japan Inc.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AcBel Polytech(UK) Limited AcBel (USA) Polytech Inc. AcBel Polytech (Malaysia) Sdn. Bhd AcBel Polytech (Philippines) Inc CK Holdings Inc. CSA Holdings Inc. 東 莞 康 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AcBel Polytech (SAMOA) Investment Inc Box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V.I Yamashita-Shibadaimon Bldg,4F,1-5-3, Shiba Daimon, Minato-Ku,Tokyo, Japan 50 Raffles Place, #32-01 Singapore Land Tower, Singapore 廣 東 省 東 莞 市 塘 廈 鎮 宏 業 工 業 區 宏 業 大 道 號 廣 東 省 東 莞 市 塘 廈 鎮 宏 業 工 業 區 湖 畔 街 號 32 Hepburn Road Hillington Business Park Glasgow G52 4RT Scotland, UK 251 Dominion Drive, Suite 103, Morrisville, North Carolina U.S.A (28,29,30), Krystal Point II Corporate Park, Jalan Tun Dr Awang, 11900, Bayan Lepas, Penang, Malaysia No. 2 Tagaytay Ridge Drive, Carmelray Industrial Park II, Km. 54, National Highway, Calamba City, Laguna, Philippines 21st Flr. Philamlife Tower, 8767 Paseo de Roxas, Makati City, Philippines 21st Flr. Philamlife Tower, 8767 Paseo de Roxas, Makati City, Philippines 廣 東 省 東 莞 市 塘 廈 鎮 宏 業 工 業 區 湖 畔 街 10 號 北 京 市 豐 台 區 南 四 環 西 路 188 號 18 區 1 號 樓 4 層 ( 園 區 ) Equity Trust Chambers, P.O. Box.3269, Apia, Samoa 美 金 88,444 千 元 日 幣 10,000 千 元 新 幣 85,214 千 元 美 金 54,000 千 元 美 金 11,000 千 元 1 英 鎊 美 金 650 千 元 馬 幣 320 千 元 披 索 124,875 千 元 披 索 12,500 千 元 披 索 20,000 千 元 美 金 2,000 千 元 人 民 幣 0 元 美 金 20,000 千 元 一 般 投 資 業 電 子 產 品 之 行 銷 與 服 務 一 般 投 資 業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工 製 造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工 製 造 與 銷 售 提 供 售 後 維 修 服 務 提 供 售 後 維 修 服 務 提 供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市 場 諮 詢 及 研 發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工 製 造 一 般 投 資 業 一 般 投 資 業 變 壓 器 及 電 感 器 產 銷 業 務 通 訊 設 備 及 廣 播 電 視 設 備 之 銷 售 一 般 投 資 業
237 企 業 名 稱 設 立 日 期 地 址 實 收 資 本 額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湖 北 省 仙 桃 市 經 濟 開 發 區 杜 台 北 路 1 號 Palm Grove House, P.O. Box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2 Power Station nd Floor, Felix House, 24 Dr Joseph Riviere Street, Port Holdings Ltd. Louis, Republic of Mauritius 美 金 20,000 千 元 美 金 24,550 千 元 美 金 31,200 千 元 主 要 營 業 或 生 產 項 目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加 工 製 造 與 銷 售 一 般 投 資 業 一 般 投 資 業 Target Gain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電 子 零 件 買 美 金 0 元 Corporation 217, Apia, Samoa 賣 五 金 零 件 之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江 蘇 省 吳 江 市 經 濟 開 發 區 甘 美 金 加 工 製 造 與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泉 西 路 300 號 32,000 千 元 銷 售 重 慶 市 銅 梁 區 五 金 零 件 之 重 慶 市 銅 梁 區 東 城 街 道 辦 事 人 民 幣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加 工 製 造 與 處 銅 合 大 道 202 號 15,000 千 元 有 限 公 司 銷 售 重 慶 市 双 橋 經 開 區 郵 亭 鎮 烈 五 金 零 件 之 重 慶 滬 華 電 子 人 民 幣 火 村 13 組 智 倫 電 鍍 園 第 五 幢 加 工 製 造 與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層 9,000 千 元 銷 售 兌 換 率 : 美 金 新 幣 英 鎊 馬 幣 披 索 日 幣 人 民 幣 推 定 為 有 控 制 與 從 屬 關 係 者 其 相 同 股 東 資 料 : 無 此 情 形 4. 關 係 企 業 所 營 業 務 及 其 相 互 之 關 聯 : 行 業 別 關 係 企 業 名 稱 與 其 他 關 係 企 業 經 營 業 務 之 關 聯 控 股 公 司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轉 投 資 AcBel Polytech(Singapore)Pte Ltd. AcBel Polytech(UK) Limited AcBel (USA) Polytech Inc. AcBel Polytech (Malaysia)Sdn. Bhd. AcBel Polytech (Philippines) Inc. CSA Holdings Inc. CK Holdings Inc. AcBel Polytech (SAMOA) Investment Inc. 東 莞 康 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轉 投 資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康 展 電 子 ( 東 Pte Ltd. 莞 ) 有 限 公 司 AcBel Polytech (SAMOA) 轉 投 資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Investment Inc. AcBel Polytech 轉 投 資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International Inc.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轉 投 資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Target Gain Corporation 技 術 服 務 業 AcBel Polytech(UK) 提 供 售 後 維 修 服 務 Limited AcBel (USA) Polytech Inc. 提 供 售 後 維 修 服 務 AcBel Polytech (Malaysia) 提 供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市 場 諮 詢 及 研 發 Sdn. Bhd
238 行 業 別 關 係 企 業 名 稱 與 其 他 關 係 企 業 經 營 業 務 之 關 聯 國 際 貿 易 業 AcBel Polytech Japan Inc. 銷 售 推 廣 康 舒 科 技 產 品 Target Gain Corporation 電 子 零 件 買 賣 電 子 產 品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研 發 設 計 製 造 及 銷 售 製 造 業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為 康 舒 科 技 製 造 生 產 電 源 供 應 器 等 電 子 產 品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為 康 舒 科 技 製 造 生 產 電 源 供 應 器 等 電 子 產 品 AcBel Polytech 為 康 舒 科 技 製 造 生 產 電 源 供 應 器 等 電 子 產 品 (Philippines) Inc.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為 康 舒 科 技 製 造 生 產 電 源 供 應 器 等 電 子 產 品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生 產 及 銷 售 電 子 產 品 之 五 金 零 配 件 及 轉 投 資 重 慶 市 銅 梁 區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重 慶 滬 華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重 慶 市 銅 梁 區 滬 華 五 金 電 生 產 及 銷 售 電 子 產 品 之 五 金 零 配 件 子 有 限 公 司 重 慶 滬 華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生 產 及 銷 售 電 子 產 品 之 五 金 零 配 件 東 莞 康 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為 康 舒 科 技 製 造 生 產 變 壓 器 等 電 子 產 品 電 子 產 品 批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銷 售 通 訊 設 備 廣 播 電 視 設 備 發 銷 售 業 限 公 司 一 般 投 資 業 CK Holdings Inc. 轉 投 資 CSA Holdings Inc. CSA Holdings Inc. 土 地 投 資 不 動 產 租 賃 等 相 關 業 務 5. 關 係 企 業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總 經 理 : 104 年 12 月 31 日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股 ;%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 註 1) 持 股 比 例 康 舒 科 技 股 董 事 長 許 勝 雄 2,637, %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總 經 理 高 青 山 3,558, % 董 事 金 寶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沈 軾 榮 ) 117,162, % 董 事 魏 啟 林 0 0% 董 事 萬 建 國 2,791, % 董 事 張 久 利 1,134, % 獨 立 董 事 謝 其 嘉 263, % 獨 立 董 事 田 弘 茂 0 0% 獨 立 董 事 王 友 泉 0 0% 監 察 人 邱 平 和 480, % 監 察 人 胡 世 芳 0 0% 監 察 人 許 介 立 1,300, %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董 事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許 勝 雄 )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444, % 88,444, %
239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 註 1) 持 股 比 例 董 事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88,444, % AcBel 董 事 長 長 江 博 仁 0 0% Polytech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Japan Inc.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1, % 董 事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張 久 利 ) 1, % 監 察 人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1, % AcBel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Polytech ( 代 表 人 : 許 勝 雄 ) 85,214, % (Singapore)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Pte Ltd.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85,214,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85,214,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 張 久 利 ) 85,214,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Baey Cheng Song) 85,214, % 康 舒 電 子 ( 東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董 事 長 莞 )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NT$1,772,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NT$1,772,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 代 表 人 : 張 久 利 ) NT$1,772, % 總 經 理 蘇 奉 信 0 0% 康 展 電 子 ( 東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董 事 長 莞 )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NT$361,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NT$361,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 代 表 人 : 張 久 利 ) NT$361, % 總 經 理 蘇 奉 信 0 0% AcBel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Polytech(UK)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1 100% Limited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1 100%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 張 久 利 ) 1 100% AcBel (USA)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Polytech Inc.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50,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50,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 張 久 利 ) 50, % 總 經 理 高 青 山 0 0%
240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 註 1) 持 股 比 例 AcBel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Polytech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320, % (Malaysia)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Sdn. Bhd.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320,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 張 久 利 ) 320,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Chong Kok Fei) 320,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LIM SAW IM) 320, % AcBel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長 Polytech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1,248, % (Philippines)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Inc.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1,248,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Anthony Christian S. Angeles) 1,248,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Maria Paz S. Angeles) 1,248,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Jennifer Pearl T. Angeles) 1,248, % 總 經 理 萬 建 國 0 0% CK Holdings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Inc.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5,000 40%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5,000 40% 董 事 長 Anthony Christian S. Angeles 7,498 60% 董 事 Catalina Fe Canzon 1 0% 董 事 Maria Paz S. Angeles 1 0% CSA Holdings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Inc.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8,000 40%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8,000 40% 董 事 長 CK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Maria Paz S. Angeles) 12,000 60% 董 事 CK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Catalina Fe Canzon) 12,000 60% 董 事 CK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Anthony Christian S. Angeles) 12,000 60% 東 莞 康 磁 電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長 子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NT$65,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NT$65,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 張 久 利 ) NT$65, %
241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 註 1) 持 股 比 例 監 事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 代 表 人 : 邱 平 和 ) NT$65, % 總 經 理 蘇 奉 信 NT$0 0% 北 京 康 誠 通 北 京 中 瑞 森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信 設 備 股 份 ( 代 表 人 : 楊 玉 生 ) ( 註 2) 45%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瑞 森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代 表 人 : 洪 瑞 仁 ) ( 註 2) 45% 董 事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 註 2) 55% 董 事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 註 2) 55% 董 事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汪 合 肥 ) ( 註 2) 55% 監 事 會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 代 表 人 : 胡 世 芳 ) ( 註 2) 55% 監 事 北 京 中 瑞 森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李 成 忠 ) ( 註 2) 45% 監 事 蔣 寧 0 0% 總 經 理 萬 建 國 0 0% AcBel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Polytech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20,000, % (SAMOA)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Investment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20,000, % Inc.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董 事 ( 代 表 人 : 張 久 利 ) 20,000, % 康 舒 電 子 ( 武 AcBel Polytech (SAMOA) Investment 董 事 長 漢 ) 有 限 公 司 Inc.(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NT$656,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SAMOA) Investment Inc.(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NT$656,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SAMOA) Investment Inc.( 代 表 人 : 張 久 利 ) NT$656, % 監 事 AcBel Polytech (SAMOA) Investment Inc.( 代 表 人 : 邱 平 和 ) NT$656, % 總 經 理 張 久 利 NT$0 0% AcBel Polytech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International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24,550, % Inc. Power Station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董 事 Holdings Ltd.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24,600,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 代 表 人 : 邱 平 和 ) 24,600,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24,600, %
242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 註 1) 持 股 比 例 董 事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 代 表 人 : 沈 軾 榮 ) 24,600,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 代 表 人 : 汪 合 肥 ) 24,600,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 代 表 人 : 張 久 利 ) 24,600, % 董 事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 代 表 人 : 蕭 秀 宇 ) 24,600, % 董 事 Warmpro Inc.( 代 表 人 : 許 偉 光 ) 5,400, % 董 事 Warmpro Inc.( 代 表 人 : 許 偉 洋 ) 5,400, % Target Gain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董 事 Corporation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 註 2) 78.85% 滬 華 五 金 電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董 事 長 子 ( 吳 江 ) 有 限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NT$828, % 公 司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董 事 ( 代 表 人 : 許 偉 洋 ) NT$828, % 董 事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 代 表 人 : 汪 合 肥 ) NT$828, % 監 事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 代 表 人 : 萬 建 國 ) NT$828, % 總 經 理 汪 合 肥 NT$0 0% 重 慶 市 銅 梁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區 滬 華 五 金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NT$59, % 電 子 有 限 公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監 事 司 ( 代 表 人 : 汪 合 肥 ) NT$59, % 重 慶 滬 華 電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子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高 青 山 ) NT$35, % 監 事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人 : 汪 合 肥 ) NT$35, % 註 1: 有 限 公 司 以 出 資 額 及 出 資 比 例 表 示, 其 出 資 額 係 以 10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為 台 幣 註 2: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Target Gain Corporation 係 尚 未 投 入 資 金 註 3: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高 青 山 董 事 兼 總 經 理 萬 建 國 董 事 及 張 久 利 董 事 之 持 股 包 含 具 有 保 留 運 用 決 定 權 信 託 持 股 數
243 6. 一 四 年 度 關 係 企 業 營 運 概 況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除 每 股 盈 餘 為 新 台 幣 元 外 ) 公 司 名 稱 資 本 額 資 產 總 值 負 債 總 值 淨 值 營 業 收 入 營 業 利 益 本 期 損 益 ( 稅 後 ) 每 股 盈 餘 ( 元 )( 稅 後 )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184,973 15,875,918 7,226,853 8,649,065 18,219, , , AcBel Polytech Holdings Inc. 2,709,124 6,932,636 1,830,914 5,101,722 0 (175,670) 57, Acbel Polytech Japan Inc. 2, , ,483 9, ,778 4,011 2,668 2, AcBel Polytech (Singapore) Pte Ltd. 1,619,219 3,945, ,507 3,781,845 0 (311) 121, 康 舒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1,724,588 3,364, ,188 3,026,084 9,708,744 (47,318) 94,427 ( 註 1) 康 展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355,885 1,403, , ,423 1,401,349 9,705 26,094 ( 註 1) AcBel Polytech(UK) Limited 0 7, ,221 11, , AcBel (USA) Polytech Inc. 21,549 44,099 4,132 39,967 90,111 3,880 1, AcBel Polytech (Malaysia) Sdn. Bhd. 2,786 1, ,599 1 (12,852) (418) (1.31) AcBel Polytech (Philippines) Inc. 132, , , ,110 1,394,355 37,046 33, CK Holdings Inc. 8,331 17,137 2,306 14,831 0 (103) (557) (111.40) CSA Holdings Inc. 13,325 29, ,503 0 (1,075) (753) (94.13) 東 莞 康 磁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59,472 38,768 26,746 12, ,827 (14,413) (13,789) ( 註 1)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註 2) AcBel Polytech (SAMOA) 594,145 1,588, ,520 1,102,805 0 (39) 174, Investment Inc. 康 舒 電 子 ( 武 漢 ) 有 限 公 司 594,145 1,260,781 81,051 1,179,730 4,267, , , AcBel Polytech International Inc. 760,413 1,040, ,040,431 0 (57) 4, Power Station Holdings Ltd. 988,563 1,331,731 13,557 1,318,174 0 (6,295) 5, Target Gain Corporation 0 91,364 59,347 32, ,751 30,890 32,265 ( 註 2)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 吳 江 ) 有 限 公 司 1,009,895 1,556, ,166 1,285, ,869 (24,543) (20,879) ( 註 1) 重 慶 市 銅 梁 區 滬 華 五 金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64, , ,985 54, ,242 (19,678) (13,845) ( 註 1) 重 慶 滬 華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38,549 62,893 30,364 32,529 7,938 (5,163) (5,163) ( 註 1) 註 1: 係 為 有 限 公 司 註 2: 北 京 康 誠 通 信 設 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Target Gain Corporation 係 尚 未 投 入 資 金 註 3: 關 係 企 業 如 為 外 國 公 司, 相 關 數 字 係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規 定 之 兌 換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244 ( 二 )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聲 明 書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 自 一 月 一 日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應 納 入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與 依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十 號 應 納 入 編 製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公 司 均 相 同, 且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應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於 前 揭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中 均 已 揭 露, 爰 不 再 另 行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特 此 聲 明 公 司 名 稱 :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許 勝 雄 日 期 : 民 國 一 五 年 二 月 二 十 四 日 ( 三 ) 關 係 報 告 書 : 無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 無 五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發 生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三 項 第 二 款 所 訂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無 此 情 形
245 康 舒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許 勝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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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組 織 ( 一 ) 組 織 系 統 圖 參 治 理 報 告 股 東 大 會 監 察 人 董 事 會 薪 酬 委 員 會 稽 核 室 執 行 秘 書 董 事 長 董 事 長 室 總 經 理 人 力 資 源 總 處 法 務 總 處 採 購 總 處 系 統 資 訊 總 處 科 技 研 發 總 處 財 會 與 投 資 總 管 理 處 SHZBG 產 品 事 業 群 PCEBG 產 品 事 業 群 idsbg
Microsoft Word - 華新麗華104年報FINAL.doc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3 二 公 司 沿 革... 3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5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6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16
2301 2346-1 - 1-2 - 45-6 - 78-9 - 1011-1213 1319 - - 1936 36374549 - - 37 - - - - 38 39445068 39445074 397578 44 7992-9397 - 99-100103 - 104107-108110 - 111113-114115 - - 2 - - 3 - Lite-On Technology (Malaysia)
Microsoft Word - 99年度上緯年報-final-0718 _2_.doc
股 票 代 碼 :4733 上 緯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WANCOR IND. CO.,LTD 九 十 九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年 五 月 二 十 六 日 刊 印 ( 查 詢 本 年 報 之 網 址 http://mops.tse.com.tw ) ( 查 詢 本 年 報 之 公 司 網 址 http://www.swancor.com)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戴 上 智 職 稱 : 財 務 部 資 深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2)2657-7675( 代 表 號 )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股 票 代 碼 :6114 翔 昇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T Electronics Co.,Ltd. 一 0 三 年 度 年 報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0 四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查 詢 網 址 : http://mops.twse.com.tw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戴 上 智 職 稱 : 財 務 部
兆 利 科 技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九 十 八 年 度 年 報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4 一 設 立 日 期... 4 二 公 司 沿 革... 4 叁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6 一 組 織 系 統... 6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8 三 公
2301 2346-1 - 1-2 - 45-6 - 78-9 - 1011-1213 1318 18 1934 34354246-35 - - 36 36 36404766 36404772 377375 4041 7692-9497 - 99-100103 - 104107-108110 - 111113-114 - - 2 - - 3 - Lite-On Technology (Malaysia)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一 前 言... 1 二 九 十 九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1 ( 一 ) 營 業 計 劃 實 施 成 果... 1 ( 二 ) 財 務 收 支 及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1 ( 三 ) 研 究 發 展 狀 況... 1 三 民 國 一 百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概 要... 2 貳 公 司 簡 介... 3 一 公 司 簡 介...
SMK环境报告书2009
Contents 1995SMK corporate citizen RoHSRoHSJ-MossREACH SMK CO2 298 28 1 2 3 4 4 5 6 7 9 1 28284129331 Gate City Office ASIA SMK High-Tech Taiwan Trading Co., Ltd. SMK Electronics (H.K.) Ltd. SMK Trading
日 月 光 半 導 體 製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九 十 六 年 度 年 報 1 目 錄 九 十 六 年 度 年 報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及 經 營 摘 要 貳 公 司 簡 介 2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5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6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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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施 啟 寅 姓 名 : 何 頎 胤 職 稱 : 協 理 職 稱 : 董 事 長 特 別 助 理 電 話 :(02)2567-5001 電 話 :(02)2567-5001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電 子 郵 件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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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一 一 三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1 二 一 四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概 要 2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3 四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3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4 二 公 司 沿 革 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公 司 組 織 7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Microsoft Word - 104年明泰103年度年報1.doc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6 一 設 立 日 期 ------------------------------------------------6 二 公 司 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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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黃 政 文 楊 博 宇 職 稱 財 務 部 協 理 副 總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2)2225-3733 (02) 2225-3733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重 要 提 示
ZTE ZTE CORPORATION 2 3 4 7 10 12 28 32 35 83 84 108 1 A H 771 2 3G 144 Kbps 384 Kbps 2 Mbps 64 KbpsITU IMT-2000 3GPP 3GPP2 3G CDMA 2G (PN) CDMA2000 CDMAOne 2 Mbps 1xRTT 1xEVDO 1xEVDV GSM 170 TDMA IP
壹、
股 票 代 碼 :6702 TransAsia Airways Corporation 復 興 航 空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開 說 明 書 (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一 公 司 名 稱 : 復 興 航 空 運 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本 公 司 公 開 說 明 書 編 印 目 的 :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Microsoft Word - 103年股東會年報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發 言 人 : 林 育 業 代 理 發 言 人 : 林 育 業 職 稱 : 總 經 理 職 稱 : 總 經 理 電 話 :(02)26558899 電 話 :(02)26558899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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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 10 2016500 119 02328 68.98% 75.0% 80.0% 95.45% 100% 100% 100% 2 3 25 42 43 81 2016 6 30 2015 12 31 (%) 902,276 843,468 7.0 738,847 686,273 7.7 163,429 157,195 4.0 (1) 2.85 2.74 4.2 6 30 6 20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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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94.9 18.1 37.2 43.9 19.8 112.1 13 14 1.24 0.93 1 0.57 1 0.96 1 1 10.61 9.04 1 8.01 1 7.63 1 6.86 1 11.65% 15 16 17 18 19 20 34% 17% 49% 35.52%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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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票 代 號 :8454 本 年 報 揭 示 於 http://www.fmt.com.tw http://mops.twse.com.tw 2015 年 報 刊 印 日 期 :2016.02.25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林 啟 峰 姓 名 : 呂 鈺 萍 職 稱 : 總 經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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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4 6 8 10 13 14 16 21 37 45 46 64 66 82 83 208 3 4 5 LTE 6 UPP SDR V4 ATCA 7 8 9 10 11 12 13 2,589.6 4,360.2 3,250.2 2,732.9 941.9 259.3 83.6 447.0 50.3 24.1 207.4 91.3 517.4 2010 2009 2008 70,263.9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比 亞 迪 股
[ ] 1978 E.W Paudey 28 [ ] Dodge [ ] 1992 1 [ ] 1986 1969 1989 276 1988 65 1985 177 [ ] 1982 128 1988 271 330 D B 12 1984 1 [ ] 1980
Microsoft Word - 1040606-開曼東明年報
一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資 料 發 言 人 姓 名 : 柯 文 玲 電 話 :886-7-6226977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張 琪 梅 電 話 :886-7-6226977 職 稱 : 岡 山 東 穎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職 稱 : 岡 山 東 穎 開 發 股 份 有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連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發 言 人 : 湯 偉 珍 職 稱 : 資 深 專 員 聯 絡 電 話 : (04)26875100 轉 661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連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發 言 人 : 湯 偉 珍 職 稱 : 資 深 專 員 聯 絡 電 話 : (04)26875100 轉 661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 謝 國 燻 職 稱 :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 (04)268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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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DA SANITARY WARE CO., LTD (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南 区 黄 各 庄 镇 惠 达 路 7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深 圳 市 福 田 中 心 区 金 田 路 4036 号 荣 超 大 厦 16-20 层 ) 惠 达 卫 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EPSON Safety Instructions Manual
... 2... 9... 11... 12 Epson... 14 1 2 3 4 5 ( ) A/V 50cm 6 7 + - 8 LCD LCD LCD 9 14 UL NEMKO CSA FIMKO BSI LCIE IMQ CEBEC SAA KEMA OVE PSE SEV EK SEMKO CCC DEMKO PSB VDE 10 CD-ROM http://www.eps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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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資 料 發 言 人 : 張 秋 雄 職 稱 : 財 務 部 經 理 電 話 :(03)376-7800~10(EXT. 111)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 陳 澤 禾 職 稱 : 業 務 二 部 協 理 電 話 :(03)376-7800~10(EXT. 310)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288290505103025k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一 一 四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1 二 一 五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2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3 四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4 五 結 語... 5 貳 公 司 簡 介... 7 一 設 立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八 十 六 年 四 月
113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 3 貳 公 司 簡 介 -------------------------------------------------------------- 7 一 公 司 簡 介 -----------------------------------------------------------
中 華 電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民 國 一 年 上 半 年 度 ( 內 附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地 址 : 台 北 市 信 義 路 一 段 二 十 一 之 三 號 電 話 :( 二 ) 二 三 四 四 五 四 八 八 - 1 - 目 錄 財 務 報 表 項 目 頁 次 附 註 編 號 一 封 面 1 - 二 目 錄 2 - 三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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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友化学百年历史 住友化学百年历史 2015 10 100 400 DNA 100 100 CEO 1915 10 4 100 2050 ICT 100 COO 1913 9 1915 2015100 1915 158 2014 3 33 164 3 100 30 310 1945 1974 1915 1944 1975 2004 2005 2014 1 8 9 2 10 11 12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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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e t t e r t o S h a r e h o l d e r s S A R S 3, 470 776 4, 06 919 42 % 36. 81 4. 29 12 AT M 7 E L E V En 100 32 % 3, 696 P O S 002 003 004 91 3,187 46.53% 2,704 84.84% 92 3,470 46.19% 2,979 85.85% %
324990405003525K
(12) 富 柏 工 業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中 國 廣 東 省 深 圳 市 寶 安 區 新 安 街 道 黃 田 草 圍 第 二 工 業 區 電 話 :(86)755-3381-0388 (13) 宏 群 勝 精 密 電 子 ( 營 口 )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中 國 遼 寧 省 營 口 市 沿 海 產 業 基 地 新 海 大 街 196 號 電 話 :(86)417-3286-688
Microsoft Word - 華夏98年報0524.doc
股 票 代 碼 :1305 華 夏 海 灣 塑 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九 十 八 年 度 年 報 九 十 九 年 五 月 十 四 日 刊 印 查 詢 本 年 報 網 址 :http://newmops.twse.com.tw :http://www.cgpc.com.tw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姓 名 : 徐 正 義 職 稱 : 企 劃 處 協 理 電 話 :(037)612-079 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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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27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4 一 設 立 日 期... 4 二 公 司 沿 革... 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8 一 組 織 系 統... 8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9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45528c993FSC1.cvw
股 票 代 碼 :6277 宏 正 自 動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季 報 表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及 九 十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內 附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 公 司 地 址 : 台 北 縣 汐 止 市 大 同 路 二 段 125 號 3 樓 電 話 :(02)8692-6789 ~1~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 面 1 二 目 錄 2 三 會 計
Power & Flexibility MEIDEN MOTOR DRIVE SYSTEM MEIDEN MOTOR DRIVE SYSTEM Meiden Europe Ltd. Meiden America, Inc. Meiden Technical Center North America LLC Dubai Branch Meiden India Pvt. Ltd. Meiden
36614A93FSC1.cvw
2356 (02)28810721 1 () () () () () () () () () () ( ) 1. 2. 1 2 3 4 5 6 7 89 1013 13 1424 2529 29 29 29 29 30 3033 3339 3. 4041 ( ) 4142 2 () () () () ) ( 4361 6264 65 6668 6972 7375 7679 79 2-1 0.60%
俤 (2)
ANNUAL REPORT 11 http://www.tcfhc.com.tw http://mops.twse.com.tw 俤 22311-8811 [email protected] 22311-8811 [email protected] 77 8 22311-8811 http://www.tcfhc.com.tw 77 22311-8811 http://www.tcb-bank.com.tw
2 5 32 52 53 142 151 153 1 董事長 總經理 OBU 6 7 1. 94.4.12 91.5.3 91.5.3 117,255,357 4.95 118,427,91 4.95 233,644,338 233,644,338 9.77 9.77 () () () () 91.5.3 51,49,75 2.17 3,, 1.25 () 91.5.3 5,14,975.22 91.5.3
(i)1,393,595,930 (ii) 50,057,169 (iii) 7,921,000 9A.02 200 2
IGG INC 799 8002 (i)1,393,595,930 (ii) 50,057,169 (iii) 7,921,000 9A.02 8002 799 1 (i)1,393,595,930 (ii) 50,057,169 (iii) 7,921,000 9A.02 200 2 8002 799 1,000 799 9A.12 (a) (b) (c) 3 37 Tap Media Technology
067790405133825K
頁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 1 貳 公 司 簡 介 ------------------------------------------------------------------------------------------
2 3 5 8 10 12 14 16 17 18 20 169 178 186 187 1. 2. 5,722,961,086 5,180,417,557 10% 1,431,472,973 1,051,863,210 36% 1,219,829,085 857,455,315 42% 1.04 0.73 2 2015 LKJ IGBT IGBT 2015 4 SMD100% 2015 3 2015
重庆实业2000年年度报告.PDF
CHONGQING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LTD. ANNUAL REPORT 2000 1 2 3 CHONGQING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INVESTMENT CO., LTD.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000 8 16
ZTE CORPORATION 2008 3 20 2007 12 31 1 1997 11 A A 2004 12 H A 100 500 2 ...4...6...7...9...12...13...17...24...39...58...59...75...85...87...107...108...228...229...311 3 4 A, H ITU ( ) 5 3G 144Kbps 384
Microsoft Word - 封面目錄
股 票 代 碼 :6165 捷 泰 精 密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2 年 度 年 報 查 詢 年 報 網 址 :http://newmops.twse.com.tw http://www.jyetai.com.tw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06 月 03 日 刊 印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發 言 人 姓 名
(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 2038 FIH Mobile Limited 富智康集團有限公司 富智康集團有限公司 2015 FIH Mobile Limited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2038 2015 年報 A NNUA L R EP OR T ANNUAL
2 5 8 9 28 33 38 41 61 92 93 94 96 98 100 101 103 105 210
235,470,000 *ST 2 5 8 9 28 33 38 41 61 92 93 94 96 98 100 101 103 105 210 China COSCO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China COSCO 12 12 (022) 66270898 (022) 66270898 (022) 66270899 (022) 66270899 [email protected]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 面 1 二 目 錄 2 三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書 3 四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4 五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5 六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6 七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7 八 合 併 財 務 季 報 告 附 註 ( 一 ) 公 司
股 票 代 碼 :2353 宏 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季 報 告 民 國 一 五 年 及 一 四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內 附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 公 司 地 址 : 台 北 市 復 興 北 路 369 號 7 樓 之 5 台 北 辦 事 處 : 新 北 市 汐 止 區 新 台 五 路 一 段 88 號 8 樓 電 話 :(02)2696
Microsoft Word - 101年6月27日勁永股東會年報1010613
:6145 POWER QUOTI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OO O O : http://mops.twse.com.tw http://www.pqigroup.com : : :(02)2269-9889 : [email protected] : : :(02)2269-9889 : sf. [email protected] : 49 8 :(02)2269-9889
(United Business Institutes) 2006 (National Enterprise Management Specialist Award)
(1)... 44 1998 1998 6 2012 3 12 (1)... 40 1998 2011 1 2012 3 12 (1)... 35 1999 2011 1 2012 3 12... 43 1999 2011 1 2012 3 12... 40 2010 2010 6 2012 3 12... 65 2013 2013 11 18... 66 2013 2013 11 18... 50
聯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代 號 :3607 谷 崧 精 密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OXON PRECISE INDUSTRIAL CO.,LTD 一 四 年 度 年 報 本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 本 公 司 網 址 :http://www.coxon.com.tw/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四 月 十 一 日 刊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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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宏 遠 興 業 自 辦 展 及 紡 織 價 值 鏈 研 討 會 會 議 主 題 : 創 新 力 智 慧 力 永 續 力 三 足 鼎 立 自 覺 企 業 議 程 第 一 天 :5/19 ( 二 ) 主 持 人 : 梁 景 海, 宏 遠 興 業 副 總 經 理 時 間 場 次 起 - 迄 課 程 名 稱 演 講 者 說 明 30 分 08:30~09:00 報 到 - 10 分 09:0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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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發 言 人 姓 名 : 李 義 雄 職 稱 : 執 行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7)336-8377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公 司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李 淑 珠 職 稱 : 協 理 電 話 :(07)336-8377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公 司 及 工 廠 之 地 址 及 電 話 地 址 : 高
02 12 14 16 18 23 36 38 41 45 64 81 82 83 85 86 88 90 140 02 301 125 26.74 39% 25% 31% 3 8 4 60 43 2 38% 56% 41% 40,000 5,000 450 35,000 30,000 4,000 360 25,000 3,000 270 20,000 15,000 2,000 18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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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3 SWANCOR IND. CO.,LTD 年 年 度 年 ( 年 http://mops.twse.com.tw ) ( 年 http://www.swancor.com) 理 聯 理 聯 (049) 2255420 [email protected] 理 林 理 聯 (02) 27751387 [email protected] 六 路 (049) 2255420 行 理 北 北
(Microsoft Word - 103\246~\253\327\246~\263\370_2_.docx)
股 票 上 櫃 代 碼 :4417 金 洲 海 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KING CHOU MARINE TECHNOLOGY CO., LTD. 1 0 3 年 度 年 報 證 期 局 指 定 之 資 訊 申 報 網 址 : http://mops.twse.com.tw 公 司 揭 露 年 報 相 關 資 料 網 址 :http://www.king-net.com.tw 中 華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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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發 言 人 : 林 進 職 稱 : 總 長 電 話 :(02)6616-9999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 石 慶 堂 職 稱 : 會 計 長 電 話 :(02)6616-9999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王 景 祥 職 稱 : 財 會 部 資 深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3)329-8808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林 蕙 祺 職 稱 : 管 理 部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王 景 祥 職 稱 : 財 會 部 資 深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3)329-8808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林 蕙 祺 職 稱 : 管 理 部 資 深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3)329-8808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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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险 公 司 偿 付 能 力 报 告 摘 要 史 带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tarr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China) Company Limited 2016 年 第 2 季 度 目 录 ( 一 ) 基 本 信 息 ( 二 ) 主 要 指 标 ( 三 ) 实 际 资 本 ( 四 ) 最 低 资 本 ( 五 ) 风 险 综 合 评 级 (
Microsoft Word - 2013 Annual Report-1.doc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mops.tse.com.tw 股 票 代 號 :8150 2013 ChipMOS 一 百 零 二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一 百 零 二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刊 印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姓 名 : 陳 壽 康 職 稱 : 財 務 處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3)577-0055
Microsoft Word - R0305000557晶睿年報(俞).docx
晶 睿 通 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報 目 錄 頁 次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一 一 0 二 年 度 營 業 結 果 1 二 一 0 三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3 貮 公 司 概 況 4 一 公 司 簡 介 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7 一 公 司 組 織 7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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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01301 (06)253-212160 11073923 (02)8786-8899 407677 (04)2359-115815 71001301 (06)253-212160 800533013 (07)222-71917 71001301 (06)253-212160 744437 (06)599-151133 407677 (04)2359-115815 32606301 (03)478-41437
一 本 次 發 行 前 實 收 資 本 額 之 來 源 金 額 與 比 率 :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資 本 來 源 金 額 佔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長 期 投 資 作 價 增 資 300,000,000 55.21%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120,000,000 22.09%
股 票 代 號 :5215 公 開 說 明 書 (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有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一 公 司 名 稱 : 科 嘉 ( 開 曼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KO JA (CAYMAN) CO., LTD. 二 註 冊 地 : 英 屬 開 曼 群 島 (The Cayman Islands) 三 本 公 開 說 明 書 編 印 目 的 :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有
2012 ( )
2012 2013-07 2013 03 2012 ( ) 2012 12 31 10 13.5 0 10 10 1 2012 2012...1...3...5...7...9...28...36...42...49...53...56...157 2 2012 3 2012 4 2012 000895 Henan Shuanghui Investment & Development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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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 Qiutian, Grady, Tushar, 2010 2007 Alibaba.com Limited : 1688 2007 2005 2002 1999 2,162,757 1,363,862 +59% 967,795 219,938 +340% 20.41 4.46 +358% 27,599,959 19,764,226 +40% 4,405,557 3,115,153 +41%
Microsoft Word - 02 UDE102年報-合併版1
股 票 代 號 :3689 湧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二 年 度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http://n ewmops.tse.com.tw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27 日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發 言 人 姓 名 : 吳 昌 璞 職 稱 : 財 務 部 經 理 聯
0027
0027 02 04 05 10 13 22 33 35 37 38 39 41 43 53 54 55 56 57 58 59 1.46 11.368 184 02 3.5 2.5 6 03 GBS MBELLD DSSc * GBS OBE * LLD* * GBS OBE LLD 10 183 The Bank of New York 101 Barclay Street New York,
Bizlink Holding Incorporation
股 票 代 碼 :6452 康 友 製 藥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Pharmally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二 〇 一 五 年 度 年 報 查 詢 年 報 網 址 :http://mops.twse.com.tw 康 友 製 藥 公 司 網 址 :http://www.pharmally.com 刊 印 日 期 : 西 元 二 〇 一 六 年
2 4 7 8 12 25 34 46 65 67 68 69 71 72 75 167 168 6.9% 66.4% 53% 68% 21.5% EBITDA 62.8% 6 B2C 2 B2C BB+ 2020 5 Global Capital 40 B2C 3 2012 4 2014 2014 1. 2014 2. 2014 C-BPI 3. 2014 CEO 2014 4. 2014 APP
ValenceTech Limited
Murata Company Limited SGS-ATES Singapore (Pte) Ltd.New Japan Radio Co., Ltd. Willas-Array (Holdings) Limited Willas-Array (Holdings) Limited ValenceTech Limited Willas-Array (Holdings) Limited (1) ValenceTech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發 言 人 姓 名 : 傅 秀 春 代 理 發 言 人 : 謝 清 泉 職 稱 : 總 管 理 處 副 總 經 理 職 稱 : 總 經 理 電 話 : (03)5228823 分 機 1601 電 話 :(03)5228823 分 機 1100 Ema
股 票 代 號 :3402 漢 科 系 統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WHOLETECH SYSTEM HITECH LIMITED 一 一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二 年 五 月 三 十 日 刊 印 本 年 報 內 容 及 本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下 列 網 址 查 詢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http://mops.twse.com.tw/ 一 本 公 司 發
2 3 4 6 29 32 35 55 64 69 70 71 73 75 76 * * * * 28 12 183 17 1712 16 Appleby Canon 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 Hamilton HM12 Bermuda Weber Shandwick 979 10 8 1602 05 1114 2 5,125,118 4,862,855 5,514,804
... 1... 3... 3... 4... 6... 7... 7... 7... 8
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 LIMITED * 493 * ... 1... 3... 3... 4... 6... 7... 7... 7... 8 493 3,600,000,000 57 0.0 % 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 LIMITED * 493 Canon 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
編輯方針 編輯方針 各位親愛的讀者 歡迎您閱讀川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川湖 )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書 本報告書乃依循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 第 4 版永續性報告指 南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G
目 錄 目 錄 CONTENTS 編 輯 方 針 經 營 者 的 話 1.1 董 事 長 的 話 1.2 總 經 理 的 話 勞 資 關 係 與 社 會 回 饋 2 5.1 川 湖 的 勞 資 關 係 44 3 5.2 員 工 訓 練 與 發 展 52 公 司 概 況 2.1 公 司 簡 介 4 5.3 員 工 福 利 5.4 社 會 回 饋 與 參 與 57 62 2.2 營 運 概 況 2.3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4 一 設 立 日 期... 4 二 公 司 沿 革... 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6 一 組 織 系 統... 6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8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19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2 3 4 6 26 29 32 47 49 50 51 53 55 56 # * * * # * Canon 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 Hamilton HM12 Bermuda 8 1602 05 28 12 183 17 1712 16 Appleby Weber Shandwick 979 10 1114 2 4,862,855 5,514,804 6,103,487
順 德 工 業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簡 介 Table of Contents 經 營 理 念 : 董 事 長 的 話 1. 公 司 概 況 1.1 公 司 簡 介 1.2 產 品 介 紹 1.2.1 主 要 產 品 和 服 務 : 五 金 文 具 事 務 用 品 1.2.2 主 要
順 德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2014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順 德 工 業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簡 介 Table of Contents 經 營 理 念 : 董 事 長 的 話 1. 公 司 概 況 1.1 公 司 簡 介 1.2 產 品 介 紹 1.2.1 主 要
日 本 聲 音 景 觀 將 棋 Mochigoma 3200 傳 統 日 本 棋 盤 遊 戲 pachin 啪 將 棋 是 一 種 雙 人 對 戰 的 傳 統 日 本 棋 盤 遊 戲 每 年 下 將 棋 的 人 數 估 計 至 少 也 有 六 百 萬, 但 這 遠 低 於 娛 樂 方 式 極 為 單
2013 年 Vol. 2 azbil Group 宣 傳 雜 誌 azbil FIELD azbil MIND 台 灣 阿 自 倍 爾 ( 股 ) 的 解 決 方 案 以 集 結 azbil 集 團 的 優 勢 從 全 新 的 視 角 培 育 市 場 的 方 式 為 客 戶 帶 來 高 附 加 價 值 特 輯 日 本 聲 音 景 觀 將 棋 日 本 聲 音 景 觀 將 棋 Mochigoma 3200
(1937) VTech Holdings Limited Singapore Airlines Limited
[ ] [ ]... 65 2014 5 2005 1 Bruce Philip 55 2014 5 2005 1 ROCKOWITZ... Dow Peter FAMULAK. 53 2014 5 2007 11 Paul Edward 69 2014 6 2014 6 SELWAY- SWIFT... Stephen Harry LONG... 71 2014 6 2014 6 ... 61 2014
Global Insight 2015 2.6% 2014 2.7% 2015 7.7% 8.6% 2015 6.7% 433 9,023 3.3% 8 4,410 240.9% 183 7,525 4.7% 95% 15 2,760 13.6% 102% 122 5,199 3.4% 14 3,119 10.7% 2015 2015 2015 1 ISO50001 BSI ISO14064-3:2006
1103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 3 貳 公 司 簡 介 -------------------------------------------------------------- 6 一 公 司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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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EAST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 00365 9 39 70 B1B 40 43 48 183 22 * ....................................................... 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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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發 言 人 姓 名 : 楊 素 美 職 稱 :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 (02)2299-1599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 職 稱 : - 電 話 : -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 二 總 公 司 分 公 司 工 廠
Microsoft Word - 104年股東會年報
股 票 代 碼 :8446 華 研 國 際 音 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IM International Music Inc. 一 四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25 日 刊 印 查 詢 本 年 報 網 址 : http://mops.twse.com.tw http://www.him.com.tw/about3.php?select_index=about5 一
(c)
Shanghai Fudan-Zhangjiang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 * 8231 * 1. 2. 3. 6,542,000 3,515,000 86% 2,172,0002,341,000 7% 6,242,0006,250,000 16% 66% 24% 6,513,000 6,792,000 1 1 3 HPV 20 200 120 SFDA 2 ALA
48 2015 3 2015 9 55 2008 4 2008 5 32 1 2015 4 2015 9 1 221
52 2014 8 2015 1 220 48 2015 3 2015 9 55 2008 4 2008 5 32 1 2015 4 2015 9 1 221 45 2015 9 2015 9 52 2015 9 2015 9 52 2016 1 2016 222 57 2016 1 2016 61 2016 1 2016 223 48 2015 3 2015 5 50 2013 12 2013 12
267730406017625K
4103 http://mops.twse.com.tw http://www.microlife.com.tw 目 錄 頁 次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一 前 一 年 度 營 業 結 果 1 二 本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2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3 四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4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二零一七年中期報告 1 2 4 6 8 11 11 14 18 22 24 28 32 34 36 42 64 65 68 70 72 74 75 76 77 78 135 136 44 54 56 2017 8 172017 17 17 18,280,241,4102017 6 306 0.5091.40 2010 5 2011 7 2012 7 27 2011 7 2011 7 2012 6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