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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目 录 引 言 概 论 项 目 背 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研 究 和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评 价 类 别 与 评 价

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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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目 录 1. 前 言 任 务 由 来 项 目 特 点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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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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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在 东 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取 得 立 项 同 年 11 月,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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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 目 概 要 及 任 务 由 来 前 言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致 力 于 纳 米 粉 体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其 于 2012 年 在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桥 头 路 1 号 建 设 了

项 目 名 称 :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交 通 运 输 法 定 代 表 人 : 边 兴 玉 ( 签 章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 签 章 )

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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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家电城工程建设项目

0 前 言 7 月 委 托 我 院 负 责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接 受 委 托 后, 我 院 立 即 组 织 相 关 技 术 人 员 对 本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进 行 了 实 地 踏 勘, 调 查 项 目 实 际 建 设 情 况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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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 本 检 测 报 告 涂 改 增 删 无 效 ; 二 本 检 测 报 告 仅 对 当 次 检 测 有 效, 送 检 样 品 仅 对 来 样 负 责 三 未 经 本 公 司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复 制 本 检 测 报 告 经 同 意 复 制 的 复 制 件, 应 由 本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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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 市 建 设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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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一、概述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本 简 本 内 容 由 南 京 国 环 环 境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并 经 南 京 江 宁 滨 江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确 认 同 意 提 供 给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作 为 南 京 江 宁 滨 江 新 城 (51.1km 2 ) 区 域 环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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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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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前 言 湖 州 南 太 湖 产 业 集 聚 区 长 兴 分 区 码 头 至 吕 山 公 路 工 程 位 于 长 兴 县 境 内, 是 湖 州 南 太 湖 产 业 集 聚 区 长 兴 分 区 的 重 要 配 套 公 路, 起 点 位 于 长 兴 综 合 物 流 园 区 码 头 东 侧, 路 线 向 南


Transcription: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017 号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交 通 运 输 部 水 运 科 学 研 究 所 二 〇 一 五 年 九 月

30 项 目 编 号 :WTI 61155 项 目 名 称 :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法 人 代 表 : ( 法 人 章 ) 编 制 机 构 : 交 通 运 输 部 水 运 科 学 研 究 所 ( 公 章 )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土 城 路 8 号 邮 编 :100088 联 系 电 话 :010-65290320 传 真 :010-62364733

编 制 人 员 名 单 项 目 负 责 人 报 告 审 核 人 姓 名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专 业 类 别 本 人 签 名 杨 献 朝 A10170080900 交 通 运 输 姓 名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专 业 类 别 本 人 签 名 肖 峰 A10170071000 社 会 区 域 序 号 姓 名 主 持 编 制 内 容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专 业 类 别 本 人 签 名 1 杨 献 朝 总 论 综 合 结 论 和 建 议 A1017008 0900 交 通 运 输 主 要 编 制 人 员 情 况 2 晏 友 3 刘 春 玲 4 陈 荣 昌 工 程 概 况 和 工 程 分 析 环 境 可 行 性 分 析 环 保 措 施 与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论 证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声 环 境 评 价 固 体 废 物 评 价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水 环 境 评 价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 A1017010 1000 A1017012 1600 A101701 41600 社 会 区 域 竣 工 验 收 竣 工 验 收 5 李 涛 自 然 及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A1017015 1000 社 会 区 域

前 言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是 中 石 油 钦 州 国 际 储 备 库 一 期 工 程 配 套 原 油 卸 船 泊 位, 建 设 地 点 位 于 钦 州 港 三 墩 作 业 区, 建 设 内 容 为 1 个 30 万 吨 级 原 油 卸 船 泊 位 及 配 套 生 产 辅 助 设 施 和 接 岸 栈 桥 ( 不 包 含 库 区 陆 域 输 油 管 线 和 进 港 航 道 ), 码 头 水 工 结 构 总 长 546.3m, 栈 桥 长 2998.25m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930 万 吨, 总 投 资 253492 万 元 工 程 设 计 分 界 线 为 栈 桥 与 三 墩 作 业 区 接 岸 点 一 项 目 特 点 2008 年 12 月, 中 石 油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和 广 西 能 源 需 求, 决 定 在 广 西 钦 州 投 资 建 设 原 油 储 量 为 2000 万 m 3 的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该 储 备 库 一 期 工 程 在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内 建 设 1000 万 m 3 库 容, 第 一 阶 段 420 万 m 3 库 区 2010 年 8 月 投 入 运 行 此 前, 中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炼 油 项 目 已 于 2010 年 6 月 建 成 投 入 运 行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项 目 和 钦 州 储 备 库 一 期 工 程 油 源 主 要 集 中 在 西 非 中 东 和 远 东 地 区, 海 上 进 口 原 油 采 用 30 万 吨 级 油 轮 运 输, 但 广 西 辖 区 内 目 前 没 有 30 万 吨 级 油 轮 接 卸 码 头 为 解 决 大 型 油 轮 接 卸 问 题, 钦 州 港 在 外 海 设 置 了 3 个 过 驳 锚 地 ( 距 岸 约 46 海 里 ),2012-2014 年 累 计 开 展 原 油 过 驳 母 船 182 艘 次 子 船 495 艘 次 2596 万 吨 过 驳 锚 地 离 岸 远 毗 邻 越 南 国 际 水 域, 环 境 敏 感 ; 海 上 气 象 海 况 恶 劣, 有 效 作 业 时 间 短 ; 过 驳 效 率 低 (4.5 万 吨 / 天 ) 周 期 长 ; 过 驳 作 业 安 全 环 保 管 控 风 险 极 大, 耗 用 了 钦 州 海 事 局 三 分 之 二 的 监 管 执 法 人 力 和 设 备 ; 子 船 进 出 港 和 码 头 靠 离 泊 作 业 频 繁, 加 大 航 道 通 航 密 度, 也 增 加 了 装 卸 运 输 过 程 原 油 泄 漏 风 险 本 工 程 原 设 计 为 钦 州 港 石 油 减 载 平 台 工 程, 主 要 功 能 是 承 接 海 上 过 驳 任 务, 降 低 海 上 过 驳 费 用 和 环 境 风 险 2011 年 1 月 开 工 建 设,2011 年 2 月 根 据 中 石 油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将 减 载 平 台 变 更 为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2012 年 7 月 完 成 码 头 水 工 结 构 后 停 工, 码 头 装 卸 工 艺 设 备 未 安 装, 栈 桥 没 有 施 工 本 工 程 选 址 位 于 钦 州 湾 湾 口 海 域, 符 合 钦 州 港 总 体 规 划 广 西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和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工 程 用 海 范 围 内 没 有 名 胜 古 迹 文 物 保 护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军 事 设 施 居 民 渔 业 增 养 殖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工 程 建 成 后, 可 以 有 效 规 避 钦 州 港 目 前 面 临 的 外 海 锚 地 原 油 过 驳 安 全 环 境 风 险, 降 低 原 油 装 卸 运 输 环 境 风 险 ; 提 高 原 油 运 输 装 卸 效 率, 节 约 运 输 成 本 50 元 / 吨, 降 低 运 行 费 用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优 化 中 国 石 油 钦 州 地 区 原 油 接 卸 输 转 及 储 存 体 系 ; 同 时 可 以 减 少 TVOC 排 放 量 约 620 吨 / 年, 环 境 效 益 和 经 济 1

效 益 明 显 二 环 评 报 告 编 制 过 程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等 有 关 规 定, 本 工 程 必 须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报 批 制 度 2011 年 3 月,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交 通 运 输 部 水 运 科 学 研 究 所 承 担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评 价 单 位 遂 组 织 开 展 资 料 调 研 和 现 场 踏 勘, 依 据 国 家 及 地 方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遵 循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导 则 要 求, 编 制 完 成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011 年 11 月, 报 告 书 通 过 了 交 通 运 输 部 预 审 ;2012 年 5 月, 报 告 书 未 能 通 过 环 境 保 护 部 审 批 2013 年 12 月, 为 进 一 步 论 证 钦 州 港 规 划 布 局 合 理 性 和 分 析 论 证 三 墩 作 业 区 及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方 案 环 境 影 响, 广 西 自 治 区 交 通 运 输 厅 委 托 交 通 运 输 部 规 划 研 究 院 编 制 完 成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补 充 报 告 ( 钦 州 港 域 ) 并 通 过 广 西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审 查 ( 桂 环 函 2013 2127 号 ) 2015 年 7 月, 建 设 单 位 依 据 三 墩 作 业 区 及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方 案, 优 化 完 善 工 程 建 设 方 案 ( 取 消 预 留 泊 位 和 原 油 装 船 作 业, 栈 桥 长 度 由 4941m 缩 短 为 2998m, 库 区 依 托 已 建 成 运 行 的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一 期 工 程 420 库 区 ), 委 托 南 京 水 利 科 学 研 究 院 南 京 师 范 大 学 分 别 编 制 水 动 力 专 题 研 究 报 告 和 中 华 白 海 豚 影 响 专 题 论 证 报 告 环 评 单 位 根 据 工 程 优 化 方 案, 结 合 港 口 规 划 调 整 补 充 规 划 环 评 及 专 题 论 证 报 告 成 果, 在 更 新 大 气 噪 声 和 海 洋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资 料 基 础 上, 重 新 开 展 环 评 工 作 2015 年 7 月 27 日, 环 评 单 位 通 过 广 西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和 钦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官 方 网 站 发 布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2015 年 8 月 24 日, 再 次 通 过 广 西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和 钦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官 方 网 站 发 布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 含 报 告 书 简 本 ), 通 过 钦 州 日 报 发 布 环 评 信 息 公 告 实 地 张 贴 环 评 信 息 告 示 方 式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公 示 内 容 包 括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及 环 境 风 险 预 防 措 施 及 对 策 环 评 结 论 要 点 公 众 查 阅 环 评 报 告 书 简 本 及 补 充 信 息 方 式 的 途 径 咨 询 可 采 用 的 方 式 和 咨 询 时 间 建 设 单 位 及 环 评 单 位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等 同 期 采 取 发 放 调 查 表 方 式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在 汇 总 和 采 纳 公 众 意 见 后 形 成 本 报 告 书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 环 办 2013 103 号 ), 建 设 单 位 在 向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提 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前, 应 依 法 主 动 公 开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全 本 信 息 2015 年 9 月 8 日, 建 设 单 位 通 过 公 司 官 方 网 站 2

全 本 公 示 报 告 书 三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1)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本 工 程 为 码 头 工 程, 用 海 面 积 较 小 且 采 用 透 水 式 水 工 结 构, 对 海 洋 水 动 力 和 海 洋 水 环 境 直 接 影 响 不 显 著, 但 选 址 位 于 钦 州 湾 湾 口, 距 离 茅 尾 海 湾 口 约 21km 茅 尾 海 内 分 布 有 红 树 林 自 然 保 护 区 国 家 海 洋 公 园 和 水 产 养 殖 区 等, 也 是 钦 州 市 区 的 主 要 纳 污 海 域 工 程 后 方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港 区 自 2008 年 以 来 围 填 海 规 模 较 大, 岸 线 变 化 较 明 显, 与 茅 尾 海 纳 潮 量 相 关 的 水 动 力 研 究 成 果 差 异 较 大 因 此, 本 报 告 引 用 相 关 专 题 报 告 研 究 成 果, 结 合 目 前 港 区 围 填 海 建 设 和 岸 线 交 化 情 况, 在 核 定 钦 州 港 相 关 水 动 力 专 题 成 果 基 础 上, 说 明 茅 尾 海 纳 潮 量 变 化 情 况, 分 析 海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变 化 趋 势 (2) 溢 油 事 故 风 险 本 工 程 进 港 船 舶 在 航 行 锚 泊 靠 离 泊 卸 船 作 业 过 程 中, 以 及 栈 桥 输 油 管 线 原 油 输 送 过 程 中, 存 在 海 难 性 溢 油 事 故 和 操 作 性 溢 油 事 故 风 险 因 此, 本 报 告 结 合 海 域 特 点 和 区 域 溢 油 应 急 资 源 分 布, 深 入 分 析 识 别 溢 油 风 险, 模 拟 预 测 典 型 事 故 情 景 下 溢 油 风 险 事 故 环 境 影 响, 提 出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针 对 性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3) 中 华 白 海 豚 本 工 程 码 头 东 侧 三 娘 湾 海 域 分 布 有 中 华 白 海 豚, 未 设 置 中 华 白 海 豚 自 然 保 护 区, 但 距 离 较 近 本 报 告 利 用 专 业 机 构 编 制 的 中 华 白 海 豚 影 响 专 题 报 告 研 究 成 果, 分 析 工 程 建 设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重 点 是 溢 油 风 险 事 故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影 响, 并 提 出 具 有 针 对 性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四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主 要 结 论 本 工 程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钦 州 港 总 体 规 划 钦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符 合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工 程 实 施 后 可 以 规 避 钦 州 港 海 上 原 油 过 驳 环 境 风 险, 减 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具 有 较 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有 利 于 促 进 本 地 区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工 程 选 用 装 卸 工 艺 先 进,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处 于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污 染 物 可 以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环 境 风 险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缓 解 在 全 面 加 强 监 督 管 理, 严 格 执 行 环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认 真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和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认 为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3

目 录 前 言... 1 第 一 章 总 论...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工 程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2 1.3 评 价 目 的 和 意 义... 3 1.4 编 制 依 据... 3 1.5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8 1.6 评 价 标 准... 11 1.7 评 价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14 1.8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16 1.9 主 要 评 价 内 容... 18 1.10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18 第 二 章 工 程 概 况... 20 2.1 地 理 位 置 及 周 边 环 境... 20 2.2 工 程 概 况... 24 2.3 依 托 工 程... 50 2.4 钦 州 港 发 展 现 状... 54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 56 3.1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56 3.2 施 工 期 工 程 污 染 分 析... 57 3.3 运 营 期 工 程 污 染 分 析... 62 3.4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66 第 四 章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69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69 4.2 陆 域 生 态 环 境 概 况... 77 4.3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78 4.4 区 域 污 染 源 调 查... 79 4.5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及 变 化 分 析... 80 第 五 章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81 5.1 海 域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81 i

5.2 海 洋 沉 积 物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95 5.3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99 5.4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101 5.5 渔 业 资 源 与 水 产 养 殖 调 查 与 评 价... 115 5.6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评 价... 121 5.7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129 第 六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31 6.1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31 6.2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171 6.3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80 6.4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181 6.5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82 6.6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84 6.7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分 析... 190 第 七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95 7.1 评 价 目 的... 195 7.2 风 险 识 别 和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确 定... 195 7.3 源 项 分 析... 198 7.4 海 上 泄 漏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213 7.5 码 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伴 生 烟 气 影 响 预 测... 233 7.6 风 险 防 范 对 策 措 施... 240 7.7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260 第 八 章 公 众 参 与... 262 8.1 调 查 目 的... 262 8.2 调 查 方 式... 262 8.3 调 查 对 象 和 内 容... 269 8.4 调 查 结 果... 269 8.5 调 查 结 果 反 馈 意 见... 274 8.6 公 众 参 与 的 四 性 分 析... 274 8.7 小 结... 275 第 九 章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277 ii

9.1 环 境 管 理... 277 9.2 环 境 监 理... 278 9.3 环 境 监 测... 279 第 十 章 环 保 措 施 及 其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281 10.1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281 10.2 运 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282 10.3 白 海 豚 保 护 措 施... 288 10.4 环 保 对 策 可 行 性 分 析... 291 第 十 一 章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 292 11.1 清 洁 生 产 及 其 内 容... 292 11.2 本 工 程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292 11.3 总 量 控 制... 294 第 十 二 章 选 址 合 理 性 及 规 划 相 符 性... 295 12.1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295 12.2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与 区 域 战 略 环 评... 295 12.3 北 部 湾 战 略 环 评... 296 12.3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299 12.4 钦 州 港 总 体 规 划... 303 12.5 钦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307 12.6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307 12.7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310 12.8 广 西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310 12.9 规 划 环 评 及 批 复 意 见 落 实 情 况... 311 12.10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317 第 十 三 章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及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319 13.1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319 13.2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320 13.3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320 13.4 经 济 和 社 会 影 响 综 合 分 析... 322 13.5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322 13.6 评 价 小 结... 324 iii

第 十 四 章 评 价 结 论 及 建 议... 325 14.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325 14.2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结 论... 325 14.3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结 论... 327 14.4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结 论... 330 14.5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333 14.6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 结 论... 334 14.7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334 14.8 综 合 评 价 结 论... 334 附 录 生 物 名 录... 337 附 表 审 批 登 记 表... 345 iv

第 一 章 总 论 1.1 项 目 背 景 1.1.1 建 设 单 位 概 况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7 年 2 月, 是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政 府 为 推 动 泛 北 部 湾 经 济 合 作 加 快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全 面 开 放 开 发 合 理 开 发 利 用 沿 海 资 源 打 造 广 西 沿 海 亿 吨 级 现 代 化 大 型 组 合 港 增 强 港 口 核 心 竞 争 力, 整 合 防 城 港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钦 州 市 港 口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北 海 市 北 海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组 建 的 国 有 独 资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20 亿 元,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港 口 建 设 和 经 营 管 理 铁 路 运 输 道 路 运 输 等 该 公 司 具 有 丰 富 的 港 口 建 设 和 经 营 管 理 经 验, 已 拥 有 生 产 性 泊 位 60 多 个, 其 中 万 吨 级 以 上 泊 位 43 个,5 万 吨 级 以 上 泊 位 26 个, 最 大 设 计 靠 泊 能 力 20 万 吨 级, 年 通 过 能 力 超 过 6000 万 吨, 形 成 了 以 集 装 箱 铁 矿 石 有 色 金 属 矿 石 硫 磷 非 金 属 矿 石 煤 炭 液 体 化 工 粮 食 油 气 等 码 头 为 主 的 港 口 生 产 结 构 布 局 和 港 口 物 流 体 系 布 局 1.1.2 项 目 由 来 2008 年 1 月, 国 务 院 批 准 实 施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随 后 国 务 院 又 批 准 设 立 了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的 发 展 上 升 为 国 家 战 略 港 口 作 为 支 撑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跨 越 发 展 的 重 要 航 运 枢 纽, 成 为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开 放 开 发 的 龙 头 钦 州 港 在 西 部 大 开 发 中 具 有 承 东 启 西 的 战 略 作 用, 在 中 国 东 盟 自 由 贸 易 区 的 建 设 中 具 有 桥 头 堡 的 战 略 地 位, 是 广 西 沿 海 地 区 的 交 通 枢 纽, 西 南 地 区 物 资 的 主 要 出 海 口, 也 是 西 南 省 区 走 向 东 盟 和 世 界 的 门 户, 区 位 优 势 非 常 突 出 2008 年 12 月, 中 石 油 根 据 国 家 2004~2020 年 能 源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和 能 源 发 展 十 一 五 规 划 等 相 关 政 策 及 广 西 能 源 需 求, 决 定 由 中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公 司 在 广 西 钦 州 投 资 建 设 原 油 储 量 为 2000 万 m 3 的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一 期 工 程 在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内 建 设 1000 万 m 3 原 油 储 备 库, 第 一 阶 段 420 万 m 3 已 于 2010 年 8 月 投 入 运 行, 第 二 阶 段 580 万 m 3 即 将 开 工 建 设 此 前, 中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已 规 划 在 钦 州 建 设 2000 万 吨 炼 油 项 目, 其 中 一 期 工 程 1000 万 吨 炼 油 项 目 已 于 2010 年 6 月 建 成 投 入 运 行 钦 州 港 现 有 原 油 码 头 装 卸 能 力 不 能 满 足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炼 油 项 目 和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储 运 需 求 为 满 足 广 西 港 口 吞 吐 量 快 速 增 长 的 需 要, 尤 其 是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炼 油 项 目 对 原 1

油 进 口 的 需 求, 促 进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在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港 区 三 墩 作 业 区 建 设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原 油 码 头 ( 以 下 简 称 本 工 程 ) 1.2 工 程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1) 国 家 西 部 大 开 发 实 施 和 共 建 海 上 丝 绸 之 路 打 造 中 国 - 东 盟 自 贸 区 升 级 版 建 设 西 南 中 南 地 区 开 放 发 展 新 的 战 略 支 点, 要 求 港 口 运 输 保 持 与 之 相 适 应 的 增 长 (2) 是 广 西 实 施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西 江 经 济 带 双 核 驱 动 战 略 的 需 要 (3) 是 提 高 我 国 原 油 储 备 能 力, 保 证 国 家 原 油 供 应 安 全 的 需 要 为 了 保 证 国 家 原 油 供 应 安 全, 中 石 油 决 定 在 广 西 钦 州 投 资 建 设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总 库 容 2000 万 m 3, 其 中 位 于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内 的 一 期 工 程 第 一 阶 段 已 建 成 420 万 m 3 原 油 储 备 库 本 工 程 作 为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一 期 工 程 配 套 码 头 工 程, 每 年 可 以 为 其 提 供 930 万 吨 原 油 进 口 卸 船 能 力 (4) 是 实 施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建 设 钦 州 大 型 炼 油 基 地, 发 展 石 化 产 业 的 需 要 根 据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钦 州 港 工 业 区 近 期 规 划 建 设 面 积 36 平 方 公 里, 主 要 发 展 石 化 能 源 磷 化 工 林 浆 纸 及 其 他 配 套 或 关 联 产 业 石 油 化 工 要 利 用 较 好 的 港 口 条 件 和 南 海 丰 富 的 油 气 资 源, 建 设 钦 州 大 型 炼 油 基 地, 发 展 原 油 加 工 等 石 化 产 业, 形 成 沿 海 石 化 产 业 集 群 根 据 广 西 钦 州 石 化 产 业 园 区 发 展 规 划 (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 规 划 院 钦 州 市 人 民 政 府,2010 年 2 月 ), 石 化 产 业 园 区 规 划 以 中 国 石 油 1000 万 t/a 炼 油 项 目 和 2000 万 方 原 油 储 备 库 100 万 t/a 芳 烃 项 目 和 中 远 期 规 划 的 新 增 炼 油 1000 万 t/a 100 万 t/a 乙 烯 100 万 t 成 品 油 储 备 库 及 30 万 t 级 原 油 码 头 等 项 目, 启 动 钦 州 石 化 产 业 园 的 规 划 和 建 设, 发 展 建 设 一 批 石 化 延 伸 加 工 项 目 钦 州 石 化 产 业 已 建 成 广 石 化 1000 万 吨 炼 油 和 东 油 100 万 吨 炼 油 项 目, 形 成 1100 万 吨 炼 油 能 力 规 划 仓 储 2100 万 方, 已 建 成 520 万 方, 其 中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一 期 420 万 方, 广 西 石 化 原 油 商 业 储 备 库 100 万 方 钦 州 港 现 有 原 油 装 卸 能 力 1960 万 吨, 其 中 中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2 个 10 万 吨 级 泊 位 1000 万 吨,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12# 13# 泊 位 2 个 10 万 吨 级 泊 位 960 万 吨 中 石 油 规 划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将 广 石 化 原 油 码 头 功 能 调 整 为 成 品 油 装 船 泊 位, 提 高 广 西 石 化 千 万 吨 炼 油 产 品 下 海 能 力, 优 化 炼 油 产 品 出 厂 模 式, 为 炼 厂 扩 能 改 造 创 造 必 要 条 件 根 据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420 库 区 2012-2014 年 统 计 资 料,3 年 合 计 入 库 636.5 万 吨, 2

出 库 380.3 万 吨, 库 存 256.2 万 吨 钦 州 港 现 有 原 油 码 头 装 卸 能 力 不 能 满 足 420 库 区 原 油 储 备 和 经 营 需 要, 亟 需 建 设 配 套 原 油 码 头 本 工 程 建 成 并 调 整 广 石 化 原 油 码 头 功 能 后, 钦 州 港 将 形 成 1890 万 吨 原 油 装 卸 能 力 ( 卸 船 1410 万 吨, 装 船 480 万 吨 ), 其 中 1000 万 吨 用 于 千 万 吨 炼 油 项 目,890 万 吨 用 于 中 石 油 钦 州 国 家 原 油 储 备 库 原 油 储 备 和 经 营 (5) 是 规 避 锚 地 原 油 过 驳 安 全 环 境 风 险, 降 低 原 油 装 卸 运 输 环 境 风 险, 提 高 原 油 运 输 效 率 的 需 要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项 目 和 钦 州 储 备 库 一 期 工 程 油 源 主 要 集 中 在 西 非 中 东 和 远 东 地 区, 海 上 进 口 原 油 多 采 用 30 万 吨 级 油 轮 运 输 为 解 决 大 型 油 轮 接 卸 问 题, 钦 州 港 在 外 海 设 置 了 3 个 过 驳 锚 地 ( 距 岸 最 远 约 46 海 里 ),2012-2014 年 累 计 开 展 原 油 过 驳 母 船 182 艘 次 子 船 495 艘 次 2596 万 吨, 其 中 2014 年 过 驳 母 船 61 艘 次 子 船 177 艘 次 914 万 吨 过 驳 锚 地 离 岸 远 毗 邻 越 南 国 际 水 域, 环 境 敏 感 ; 海 上 气 象 海 况 恶 劣, 有 效 作 业 时 间 短 ; 过 驳 效 率 低 (4.5 万 吨 / 天 ) 周 期 长 ; 过 驳 作 业 安 全 环 保 管 控 风 险 极 大, 耗 用 了 钦 州 海 事 局 三 分 之 二 的 监 管 执 法 人 力 和 设 备 ; 子 船 进 出 港 和 码 头 靠 离 泊 作 业 频 繁, 加 大 航 道 通 航 密 度, 也 增 加 了 装 卸 运 输 过 程 原 油 泄 漏 风 险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可 以 有 效 规 避 钦 州 港 目 前 面 临 的 外 海 锚 地 原 油 过 驳 安 全 环 境 风 险, 降 低 原 油 装 卸 运 输 环 境 风 险 ; 提 高 原 油 运 输 装 卸 效 率, 节 约 运 输 成 本 50 元 / 吨, 降 低 运 行 费 用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优 化 中 国 石 油 钦 州 地 区 原 油 接 卸 输 转 及 储 存 体 系 ; 同 时 可 以 减 少 TVOC 排 放 量 约 620 吨 / 年, 环 境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明 显 1.3 评 价 目 的 和 意 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是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其 目 的 是 预 防 污 染, 为 主 管 部 门 决 策 工 程 设 计 和 业 主 进 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评 价 从 维 护 生 态 平 衡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角 度 出 发, 紧 密 结 合 工 程 污 染 特 点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特 征, 开 展 各 专 题 的 评 价 工 作, 最 大 限 度 避 免 和 减 缓 由 于 工 程 建 设 而 产 生 的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1.4 编 制 依 据 1.4.1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文 件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 年 修 订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 年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 年 修 订 ); 3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 年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6 年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法 (2004 年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法 (2013 年 修 订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港 口 法 (2003 年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渔 业 法 (2004 年 修 订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1997 年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04 年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域 使 用 管 理 法 (2002 年 );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2007 年 ); (14)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2009 561 号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治 陆 源 污 染 物 污 染 损 害 海 洋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1990 第 61 号 ); (1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自 然 保 护 区 条 例 ( 国 务 院 1994 第 167 号 ); (1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治 海 岸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损 害 海 洋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2007 第 507 号 ); (18)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1998 第 253 号 ); (1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洋 倾 废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1985 第 155 号 ); (20)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 国 务 院,2006 年 ); (21)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5 39 号 ); (22)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 国 发 2011 42 号 ); (2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环 保 部 令 2008 第 2 号 ); (24) 交 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 交 通 部 令 2003 第 5 号 ); (2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 28 号 ); (26)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 77 号 ); (27)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 98 号 ); (28) 关 于 加 强 水 上 污 染 应 急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交 通 运 输 部, 交 海 发 2010 366 号,2010 年 7 月 ; 4

(29) 关 于 发 布 提 前 淘 汰 国 内 航 行 单 壳 油 轮 实 施 方 案 的 公 告, 交 通 运 输 部,2009 年 第 52 号,2009 年 12 月 ; (30) 关 于 开 展 生 态 补 偿 试 点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环 发 2007 130 号 ) (31) 沿 海 海 域 船 舶 排 污 设 备 铅 封 管 理 规 定 ( 交 海 发 2007 165 号 ); (32) 港 口 码 头 溢 油 应 急 计 划 编 制 指 南 ( 中 国 海 事 局,2001 年 8 月 ); (33) 水 生 生 物 增 殖 放 流 管 理 规 定 ( 农 业 部 令 2009 第 20 号 ); (34)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农 业 部 令 2011 第 1 号 ); (35)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船 舶 及 其 有 关 作 业 活 动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防 治 管 理 规 定 的 决 定 (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2013 第 17 号 ); (36)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应 急 防 备 和 应 急 处 置 管 理 规 定 的 决 定 (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2013 第 19 号 ); (37)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国 家 发 改 委 令 2011 年 第 9 号 ) 及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 国 家 发 改 委 令 2013 年 第 21 号 ); (38) 关 于 促 进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沿 海 重 点 产 业 与 环 境 保 护 协 调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函 2011 181 号 ); (3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法 (2010 年 ) 1.4.2 相 关 国 际 公 约 (1) 经 1978 年 议 定 书 修 订 的 1973 年 国 际 防 止 船 舶 造 成 污 染 公 约 (MARPOL 73/78) ( 国 际 海 事 组 织,1978 年 ); (2)MARPOL 73/78 附 则 I~VI( 详 见 表 1.4-1); (3) 1990 年 国 际 油 污 防 备 响 应 和 合 作 公 约 ( 国 际 海 事 组 织,1990 年 ) 表 1.4-1 MARPOL 73/78 附 则 附 则 序 号 附 则 名 称 附 则 生 效 时 间 对 我 国 生 效 时 间 附 则 I 防 止 油 污 规 则 与 议 定 书 同 时 1983 年 10 月 2 日 附 则 II 控 制 散 装 有 毒 液 体 物 质 污 染 规 则 1987 年 4 月 6 日 1987 年 4 月 6 日 附 则 IV 防 止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规 则 2005 年 8 月 1 日 2007 年 2 月 2 日 附 则 V 修 正 案 防 止 船 舶 垃 圾 污 染 规 则 2012 年 7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附 则 VI 防 止 船 舶 造 成 空 气 污 染 国 际 规 则 2005 年 5 月 19 日 2006 年 8 月 23 日 5

1.4.3 地 方 性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10 年 9 月 修 订 ); (2) 广 西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条 例 (1999 年 ); (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域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令 2008 第 41 号 ); (4) 广 西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调 整 方 案 ( 桂 政 办 发 2011 74 号 ); (5) 广 西 自 治 区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2006-2015) ( 桂 国 土 资 发 2008 11 号 ); (6)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2006-2010) (2008 年 1 月 国 务 院 批 准 ); (7)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 桂 政 办 发 2008 8 号 ); (8)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2011-2020 年 ) ( 国 函 2012 166 号 ); (9)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2010 年 3 月 ); (10) 钦 州 港 总 体 规 划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2012 年 5 月 ); (11) 广 西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港 区 三 墩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2013-2030) ( 桂 政 函 2015 52 号 ) 1.4.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依 据 (1)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委 托 书 ( 附 件 1); (2) 关 于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复 函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桂 环 函 2011 456 号, 附 件 2) 1.4.5 工 程 技 术 资 料 及 参 考 文 件 (1)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交 通 规 划 勘 察 设 计 院,2015 年 7 月 ); (2)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交 通 运 输 部 规 划 研 究 院,2011 年 4 月 ); (3)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补 充 报 告 ( 钦 州 港 域 ) ( 交 通 运 输 部 规 划 研 究 院,2013 年 12 月 ); (4)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海 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国 家 海 洋 局 南 海 海 洋 工 程 勘 察 与 环 境 研 究 院,2011 年 5 月 ); (5)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海 洋 使 用 论 证 报 告 ( 广 西 壮 族 自 6

治 区 海 洋 监 测 预 报 中 心,2011 年 5 月 ); (6)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水 动 力 专 题 研 究 报 告 ( 南 京 水 利 科 学 研 究 院,2015 年 3 月 ); (7)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潮 流 数 学 模 型 研 究 及 泥 沙 回 淤 分 析 ( 南 京 水 利 科 学 研 究 院,2010 年 12 月 ); (8)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中 国 寰 球 工 程 公 司, 2009 年 9 月 ); (9)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一 期 东 区 及 库 外 管 道 配 套 工 程 ( 三 墩 岛 码 头 至 储 备 库 一 期 库 区 装 卸 船 管 道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贵 州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2011 年 5 月 ); (10) 钦 州 港 30 万 吨 级 进 港 航 道 支 航 道 工 程 海 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国 家 海 洋 局 第 一 海 洋 研 究 所,2011 年 9 月 ) (11)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中 华 白 海 豚 影 响 专 题 论 证 报 告 ( 南 京 师 范 大 学,2015 年 7 月 ); (12) 广 西 北 部 湾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水 动 力 专 题 研 究 报 告 ( 南 京 水 利 科 学 研 究 院,2015 年 3 月 ) 1.4.6 技 术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2.1-2011);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19-2011); (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7) 海 洋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GB/T19485-2014); (8)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S105-1-2011); (9) 港 口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JTJ149-1-2007); (10) 海 洋 调 查 规 范 (GB12763-2007); (11) 海 洋 监 测 规 范 (GB17378-2007); (12)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程 (2002); (13)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监 测 技 术 规 程 (2002); 7

(14) 港 口 码 头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要 求 (JT/T451-2009); (15) 建 设 项 目 对 海 洋 生 物 资 源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程 (SC/T9110-2007); (16) 疏 浚 物 海 洋 倾 倒 分 类 和 评 价 程 序 ( 国 海 环 字 2002 398 号 ) 1.5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5.1 环 境 空 气 工 程 所 在 地 尚 未 划 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根 据 桂 环 函 2011 456 号,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二 级 标 准 1.5.2 声 环 境 工 程 所 在 地 尚 未 划 分 声 环 境 质 量 功 能 区, 根 据 桂 环 函 2011 456 号, 声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3 类 区 标 准 1.5.3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调 整 方 案 ( 桂 政 办 发 2011 74 号 ), 本 工 程 位 于 钦 州 油 码 头 港 口 区 ( 代 码 GX065DⅣ), 主 导 功 能 为 油 码 头 港 口 用 海,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四 类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见 图 1.5-1 1.5.4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2011-2020 年 ) ( 国 函 2012 166 号 ), 本 工 程 所 在 海 域 海 洋 功 能 为 三 墩 外 港 口 航 运 区 ( 代 码 B2-1, 详 见 图 1.5-2), 主 导 功 能 是 保 障 港 口 航 运 用 海, 主 要 布 置 大 宗 散 货 液 体 散 货 或 石 油 泊 位 8

本 工 程 位 置 图 1.5-1 广 西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2011 年 调 整 ) 9

本 工 程 位 置 图 1.5-2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图 (2011-2020 年 ) 10

1.6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复 函 ( 桂 环 函 2011 456 号 ), 本 次 评 价 执 行 的 环 境 标 准 及 标 准 限 值 如 下 : 1.6.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非 甲 烷 总 烃 参 照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TVOC 参 照 执 行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18883-2002)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1.6-1 污 染 物 名 称 SO 2 NO 2 取 值 时 间 表 1.6-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标 准 限 值 (μg /m 3 ) 1 小 时 平 均 500 24 小 时 平 均 150 1 小 时 平 均 200 24 小 时 平 均 80 TSP 24 小 时 平 均 300 PM 10 24 小 时 平 均 150 PM 2.5 24 小 时 平 均 75 采 用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非 甲 烷 总 烃 一 次 值 2.0 参 照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TVOC 8 小 时 浓 度 0.6 (2)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参 照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18883-2002)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3 类 区 标 准, 具 体 如 表 1.6-2 所 示 表 1.6-2 声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单 位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3 类 区 65 55 (3)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调 整 方 案 规 定 的 海 水 标 准 执 行 工 程 海 域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四 类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自 然 保 护 区 执 行 一 类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 茅 尾 海 海 产 品 养 殖 增 殖 区, 犀 牛 脚 旅 游 观 光 养 殖 区, 三 娘 湾 旅 游 度 假 区, 钦 州 七 十 二 泾 风 景 旅 游 区, 大 风 江 养 殖 区, 钦 州 海 产 品 增 殖 区 等 执 行 二 类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 金 鼓 江 工 业 用 海 区 执 行 三 类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 评 价 范 围 内 其 余 海 域 执 行 四 类 海 水 水 质 标 11

准 具 体 执 行 标 准 值 见 表 1.6-3 序 号 项 目 1 水 温 表 1.6-3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标 准 值 (mg/l,ph 除 外 ) 一 类 二 类 三 类 四 类 人 为 造 成 当 地 水 温 升 夏 季 不 超 过 1, 其 他 季 节 不 超 过 2 2 SS 人 为 增 加 的 量 10 3 ph 7.8-8.5, 同 时 不 超 出 该 海 域 正 常 变 动 范 围 的 0.2pH 单 位 人 为 造 成 当 地 水 温 升 不 超 过 4 人 为 增 加 的 量 100 人 为 增 加 的 量 150 6.8-8.8, 同 时 不 超 出 该 海 域 正 常 变 动 范 围 的 0.5pH 单 位 4 DO> 6 5 4 3 5 COD Mn 2 3 4 5 6 BOD 5 1 3 4 5 7 无 机 氮 0.20 0.30 0.40 0.50 8 活 性 磷 酸 盐 0.015 0.030 0.045 9 汞 0.00005 0.0002 0.0005 10 镉 0.001 0.005 0.010 11 铅 0.001 0.005 0.010 0.050 12 总 铬 0.05 0.10 0.20 0.50 13 砷 0.020 0.030 0.050 0.050 14 铜 0.005 0.010 0.050 0.050 15 锌 0.020 0.050 0.10 0.50 16 石 油 类 0.05 0.30 0.50 (4)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标 准 海 洋 沉 积 物 评 价 执 行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GB18668-2002), 具 体 如 表 1.6-4 所 示 表 1.6-4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标 准 指 标 铜 铅 锌 铬 有 机 碳 硫 化 物 石 油 类 第 一 类 ( 10-6 ) 35 600 150 80 2 300 500 第 二 类 ( 10-6 ) 100 130 350 150 3 500 1000 第 三 类 ( 10-6 ) 200 250 600 270 4 600 1500 1.6.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废 气 运 营 期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确 定 为 2.0mg/m 3 (2) 污 水 外 排 污 水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一 级 标 准, 若 排 入 港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可 执 行 三 级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1.6-6 12

表 1.6-6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单 位 :mg/l 序 号 污 染 物 标 准 值 ( 一 级 ) 标 准 值 ( 三 级 ) 1 COD 100 500 2 BOD 5 20 300 3 SS 70 400 4 石 油 类 5 20 5 氨 氮 15 - (3) 船 舶 污 染 物 船 舶 油 污 水 处 理 符 合 MARPOL73/78 公 约 附 则 Ⅰ 的 要 求, 外 排 油 污 水 和 国 内 航 线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执 行 船 舶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3552-1983); 国 际 航 线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应 符 合 MARPOL73/78 公 约 附 则 Ⅳ 的 相 关 要 求 具 体 如 表 1.6-7 所 示 表 1.6-7 船 舶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污 染 物 种 类 排 放 区 域 排 放 浓 度 (mg/l) 或 规 定 船 舶 含 油 污 水 所 有 海 域 油 类 含 量 不 大 于 15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距 最 近 陆 地 4 海 里 以 内 水 域 BOD 5 不 大 于 50,SS 不 大 于 150 船 舶 垃 圾 沿 海 注 : 船 舶 污 水 排 放 系 指 船 舶 航 行 中 (4) 噪 声 塑 料 制 品 禁 止 投 入 水 域 ; 漂 浮 物 距 最 近 陆 地 25 海 里 以 内 禁 止 投 弃 入 海 ; 食 品 废 弃 物 及 其 它 垃 圾 未 经 粉 碎 禁 止 在 距 最 近 陆 地 12 海 里 以 内 投 弃 入 海 营 运 期 港 界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的 3 类 标 准, 施 工 期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GB12523-90), 具 体 排 放 标 准 见 表 1.6-8 和 表 1.6-9 施 工 阶 段 表 1.6-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L eq [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3 类 65 55 主 要 噪 声 源 表 1.6-9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昼 间 噪 声 限 值 L eq [db(a)] 土 石 方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等 75 55 夜 间 打 桩 各 种 打 桩 机 等 85 禁 止 施 工 结 构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振 捣 棒 70 55 装 修 吊 车 升 降 机 等 65 55 (5) 固 体 废 物 13

一 般 固 废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危 险 废 物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1.7 评 价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1.7.1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有 关 评 价 导 则 和 技 术 规 范, 结 合 工 程 特 点 ( 工 程 性 质 工 程 规 模 污 染 源 强 等 ) 以 及 工 程 所 在 地 环 境 特 征 ( 自 然 环 境 特 征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社 会 经 济 状 况 等 ), 确 定 环 评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评 价 等 级 和 评 价 范 围 本 工 程 评 价 等 级 见 表 1.7-1 评 价 内 容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环 境 风 险 工 作 等 级 三 级 二 级 三 级 二 级 一 级 表 1.7-1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依 据 HJ2.2-2008,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预 测,Pmax=14.49 < 80%, D10% =1750m<3km,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本 工 程 废 水 主 要 是 含 油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1000t/d, 且 水 质 成 分 简 单, 依 据 HJ/T2.3-93, 评 价 等 级 应 定 为 三 级 鉴 于 本 工 程 建 设 涉 及 工 程 海 域 水 动 力 条 件 和 疏 浚 吹 填, 将 评 价 等 级 提 升 为 二 级 依 据 HJ2.4-2009, 工 程 建 成 后 噪 声 强 度 增 加 较 小, 且 工 程 周 边 4km 范 围 内 无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分 布,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本 工 程 占 地 ( 海 ) 面 积 为 1.02km 2, 所 在 区 域 属 于 港 口 功 能 区, 依 据 HJ 19-2011, 评 价 等 级 应 定 为 三 级, 鉴 于 钦 州 湾 海 域 有 生 态 敏 感 区, 将 评 价 等 级 提 升 为 二 级 本 工 程 操 作 介 质 原 油 为 易 燃 易 爆 液 体, 存 在 溢 油 和 火 灾 爆 炸 的 风 险, 依 据 HJ/T169-2004, 确 定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一 级 1.7.2 评 价 范 围 (1) 环 境 空 气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确 定 本 工 程 的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本 工 程 码 头 为 中 心, 边 长 为 5km ( 2D 10% ) 的 矩 形 ( 见 图 1.7-1) (2) 声 环 境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对 于 建 设 项 目 包 含 多 个 呈 现 点 声 源 性 质 的 情 况 ( 如 工 厂 港 口 施 工 工 地 铁 路 的 站 场 等 ), 项 目 边 界 外 200m 范 围 内 一 般 能 满 足 评 价 要 求, 确 定 本 工 程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为 港 界 外 200m 以 内 区 域 (3) 海 域 评 价 范 围 依 据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S105-1-2011) 和 海 洋 环 境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GB/T19458-2004), 确 定 海 洋 水 环 境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和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为 图 1.7-2 中 A B C D 四 点 与 周 边 岸 线 围 成 的 海 域, 面 积 约 1420km 2, 评 14

价 范 围 控 制 点 坐 标 见 表 1.7-1 表 1.7-1 水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控 制 点 坐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纬 度 经 度 A 21 35 50.17 108 30 29.61 B 21 27 30.14 108 30 24.45 C 21 27 15.40 108 54 29.04 D 21 37 03.69 108 54 36.73 图 1.7-1 大 气 和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示 意 图 图 1.7-2 海 洋 环 境 和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示 意 图 15

1.8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1.8.1 海 域 敏 感 目 标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工 程 主 要 海 域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为 钦 州 湾 及 茅 尾 海 海 域, 重 点 为 七 十 二 泾 红 树 林 保 护 实 验 区 海 域 风 景 旅 游 区 滩 涂 养 殖 区 北 部 湾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国 家 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海 域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及 其 与 本 工 程 相 对 位 置 详 见 表 1.8-1 和 图 1.8-1 北 部 湾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国 家 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 农 业 部 公 告 1130 号 ) 范 围 图 见 图 1.8-2 序 号 1 类 别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自 然 保 护 区 2 养 殖 区 表 1.8-1 海 域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与 本 工 程 的 位 置 关 系 敏 感 点 名 称 相 对 工 程 位 置 方 位 距 离 基 本 情 况 康 熙 岭 片 WN 35km 一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GX075AI), 面 积 13.24 km 2 尖 山 片 WN 35km 一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GX075AI),9.33 km 2 七 十 二 泾 片 WN 23km 一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GX075AI),1.00 km 2 大 风 江 片 NE 32km 茅 尾 海 北 部 滩 涂 养 殖 区 WN 35km 茅 尾 海 西 南 部 滩 涂 养 殖 区 WN 25km 龙 门 岛 北 部 养 殖 区 WN 25km 三 娘 湾 滩 涂 养 殖 区 SE 7.7km 3 广 西 钦 州 茅 尾 海 国 家 级 海 洋 公 园 WN 35km 4 5 风 景 旅 游 区 七 十 二 泾 风 景 旅 游 区 WN 25km 龙 门 风 景 旅 游 区 WN 25km 鹿 耳 环 风 景 旅 游 区 NE 10.3km 麻 蓝 岛 - 大 环 度 假 旅 游 区 E 11.7km 三 娘 湾 度 假 旅 游 区 SE 7.8km 北 部 湾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国 家 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S 3.3km 6 中 华 白 海 豚 SE 12.8km 二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大 风 江 上 游, 不 列 为 敏 感 目 标 二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GX053BII), 主 要 用 于 大 蚝 养 殖 二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GX053BII), 主 要 用 于 大 蚝 养 殖 二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GX053BII), 主 要 养 殖 青 蟹 二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GX050BII) 三 娘 湾 南 部,7775 公 顷 二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GX053BII), 总 面 积 3482.7 公 顷, 边 界 长 25km 保 护 红 树 林 盐 沼 生 态 系 统 及 其 海 洋 环 境 二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GX053BII), 七 十 二 泾 及 附 近 沿 海 二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GX053BII), 龙 门 镇 北 部 西 部 南 部 二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GX056BII), 鹿 耳 环 至 急 水 门, 面 积 1379 公 顷 二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GX050BII), 麻 蓝 岛 - 大 环 - 平 山,1132 公 顷 二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GX050BII) 乌 雷 岭 - 三 娘 湾,1257 公 顷 一 类 (GX007AI)~ 二 类 (GX078BII) 环 境 功 能 区,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国 家 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主 要 活 动 范 围 位 于 三 娘 湾 - 大 风 江 口 附 近 海 域 16

茅 尾 海 红 树 自 然 保 护 区 康 熙 岭 片 茅 尾 海 北 部 滩 涂 养 殖 区 茅 尾 海 红 树 自 然 保 护 区 尖 山 片 广 西 钦 州 茅 尾 海 国 家 级 海 洋 公 园 茅 尾 海 西 南 部 滩 涂 养 殖 区 龙 门 岛 北 部 养 殖 区 七 十 二 泾 风 景 旅 游 区 龙 门 风 景 旅 游 区 茅 尾 海 红 树 自 然 保 护 区 七 十 二 泾 片 鹿 耳 环 风 景 旅 游 区 麻 蓝 岛 - 大 环 度 假 旅 游 区 三 娘 湾 度 假 旅 游 区 项 目 位 置 三 娘 湾 滩 涂 养 殖 区 北 部 湾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国 家 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 实 验 区 ) 图 1.8-1 海 域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分 布 图 17

工 程 位 置 图 1.8-2 北 部 湾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国 家 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范 围 图 1.8.2 陆 域 敏 感 目 标 本 工 程 码 头 通 过 栈 桥 与 三 墩 作 业 区 连 接, 栈 桥 总 长 为 2998m, 距 离 自 然 海 岸 线 较 远 距 本 工 程 最 近 的 自 然 岸 线 为 NE 方 向 8.7km 处 的 三 娘 湾 风 景 旅 游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二 级 标 准, 列 为 大 气 环 境 关 心 点 1.9 主 要 评 价 内 容 本 次 环 评 主 要 内 容 为 : 工 程 分 析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施 工 期 回 顾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和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等 1.10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本 工 程 环 评 工 作 程 序 参 见 图 1.10-1 18

现 场 勘 踏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接 受 委 托 环 境 初 步 调 查 编 制 环 评 大 纲 区 域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调 查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基 础 资 料 调 查 与 搜 集 水 大 气 声 等 环 境 要 素 的 现 状 监 测 工 程 资 料 搜 集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水 质 扩 散 溢 出 物 归 宿 大 气 扩 散 模 式 噪 声 衰 减 模 式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公 众 调 查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综 合 评 价 分 析 编 制 报 告 书 污 染 源 强 计 算 类 比 工 程 分 析 预 测 情 景 分 析 数 据 前 后 处 理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经 济 社 会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环 保 对 策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专 家 评 审 报 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1.10-1 环 评 工 作 程 序 图 19

第 二 章 工 程 概 况 2.1 地 理 位 置 及 周 边 环 境 本 工 程 建 设 地 点 位 于 钦 州 港 三 墩 作 业 区 ( 地 理 坐 标 :108 40 07.2"E,21 32 51.8"N), 钦 州 港 钦 州 湾 口 海 域, 码 头 距 离 三 墩 作 业 区 陆 域 港 区 约 3km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2.1-1, 区 域 位 置 图 见 图 2.1-2 本 工 程 位 置 图 2.1-1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图 本 工 程 所 在 的 大 榄 坪 港 区 是 钦 州 港 三 个 主 要 港 区 之 一, 已 开 发 利 用 岸 线 集 中 在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和 大 榄 坪 作 业 区, 港 区 陆 域 全 部 利 用 浅 海 滩 涂 吹 填 形 成 自 2007 年 10 月 开 发 建 设 大 榄 坪 1# 2# 泊 位 以 来, 已 吹 填 形 成 陆 域 约 2060 公 顷, 包 括 保 税 港 区 进 港 公 路 ( 二 号 路 ) 三 墩 公 路 三 墩 吹 填 区 ( 中 石 油 储 备 库 二 期 规 划 用 地 ) 6 个 已 建 和 在 建 码 头 工 程 等, 另 有 137 公 顷 拟 吹 填 区 正 在 办 理 用 海 手 续 港 区 陆 域 形 成 现 状 见 图 2.1-3 20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炼 油 厂 中 石 油 钦 州 国 际 储 备 库 ( 一 期 ) 三 墩 公 路 广 西 石 化 1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犀 牛 角 采 石 场 大 榄 坪 南 3#~8# 泊 位 ( 在 建 ) 大 榄 坪 南 12 13# 泊 位 三 墩 吹 填 区 ( 储 备 库 二 期 规 划 选 址 ) 本 工 程 图 2.1-2 工 程 区 域 位 置 图 21

表 2.1-1 本 工 程 所 在 大 榄 坪 港 区 主 要 项 目 建 设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基 本 情 况 与 本 工 程 关 系 1 2 3 4 5 大 榄 坪 1-3 号 泊 位 大 榄 坪 4-6 号 泊 位 大 榄 坪 12-13 号 泊 位 大 榄 坪 南 1# 2# 泊 位 大 榄 坪 南 3#~ 8# 泊 位 工 程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建 设,2 个 5 万 吨 级 多 用 途 泊 位 1 个 7 万 吨 级 汽 车 滚 装 泊 位,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为 56 万 标 准 箱 32 万 吨 件 杂 货 和 30 万 辆 汽 车 2012 年 环 评 批 复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保 税 港 区 岸 线, 拟 建 独 立 工 程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建 设,3 个 5 万 吨 级 通 大 榄 坪 作 业 区, 在 用 泊 位,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为 散 货 380 万 吨 件 杂 货 250 万 吨 建 独 立 工 程 2012 年 环 评 批 复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建 设,2 个 5 万 吨 级 通 大 榄 坪 作 业 区, 在 用 泊 位, 年 吞 吐 量 280 万 吨 2013 年 环 评 批 复 建 独 立 工 程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建 设,2 个 7 万 吨 级 多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保 用 途 泊 位, 设 计 吞 吐 量 75 万 TEU 件 杂 货 40 万 吨 2004 税 港 区 岸 线, 已 运 年 9 月 获 得 环 评 批 复,2007 年 10 月 动 工,2009 年 9 月 竣 行 独 立 工 程 工,2010 年 6 月 完 成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建 设,6 个 7 万 吨 级 多 用 途 泊 位,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为 集 装 箱 90 万 TEU 件 杂 货 300 万 吨 金 属 及 非 金 属 矿 石 150 万 吨 2009 年 6 月 原 广 西 自 治 区 环 保 局 以 桂 环 [2009]206 号 文 批 复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保 税 港 区 岸 线, 在 建 独 立 工 程 大 榄 坪 南 12#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建 设,2 个 10 万 吨 级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独 6 13# 泊 位 原 油 泊 位, 单 个 泊 位 吞 吐 量 480 万 吨,2013 年 环 评 批 复 立 工 程 大 榄 坪 仓 储 项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独 7 已 填 海 面 积 为 20 公 顷, 正 在 办 理 用 海 手 续 目 立 工 程 2008 年 5 月 国 务 院 批 准 设 立, 广 西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投 资 建 设, 规 划 总 面 积 10km2, 由 码 头 作 业 区 保 税 物 流 区 和 出 口 加 工 区 组 成, 入 区 企 业 主 要 为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独 8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际 港 务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石 油 钦 州 国 际 原 油 储 备 库 一 期 规 划 立 工 程 9.4km2 陆 域 利 用 钦 州 港 东 航 道 疏 浚 吹 填 形 成,2008 年 2 月 开 始 吹 填,2011 年 3 月 完 工 9 中 石 油 钦 州 国 际 原 油 储 备 库 10 三 墩 公 路 11 12 13 14 中 石 油 储 备 库 二 期 规 划 用 地 中 石 油 投 资 建 设, 位 于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内, 一 期 规 划 库 容 1000 万 方, 第 一 阶 段 420 万 方 2010 年 8 建 成 投 入 运 行 广 西 钦 州 临 海 工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建 设,2009 年 2 月 取 得 用 海 批 复 手 续, 申 请 用 海 约 51 公 顷, 吹 填 工 程 2009 年 8 月 开 工,2009 年 12 月 完 成, 全 长 12.5km, 宽 25m 2011 年 11 月 委 托 开 展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本 工 程 配 套 原 油 储 备 库, 依 托 工 程 三 墩 作 业 区, 独 立 工 程 2009 年 3 月 开 工,2010 年 4 月 完 工, 吹 填 面 积 约 270 公 三 墩 作 业 区, 独 立 工 顷 以 隆 鑫 石 化 瑞 昌 石 化 泰 达 石 化 和 永 安 石 化 等 4 程 个 仓 储 项 目 办 理 海 域 使 用 手 续 中 船 钦 州 大 型 海 工 修 造 及 保 2014 年 以 昌 泰 钢 材 物 流 配 送 中 心 顺 达 仓 储 物 流 中 心 项 三 墩 作 业 区, 独 立 工 障 基 地 项 目 ( 一 目 办 理 海 域 使 用 手 续, 面 积 为 816 亩, 并 填 海 形 成 了 陆 域 程 期 ) 金 鼓 江 东 岸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作 业 区 后 方 仓 储 区 三 墩 作 业 区 南 端 仓 储 区 包 括 诚 信 仓 储 振 海 综 合 物 流 中 心 华 信 仓 储 和 再 生 金 属 回 收 加 工 基 地 等 四 个 地 块, 吹 填 面 积 约 387.1 公 顷, 吹 填 工 程 量 约 2167.8 万 方, 已 取 得 海 域 使 用 权 证 包 括 广 西 振 兴 物 流 仓 储 钦 州 港 华 南 物 流 仓 储 和 钦 州 港 太 平 洋 物 流 仓 储 等 三 个 地 块, 拟 吹 填 面 积 约 137 公 顷, 正 在 办 理 用 海 手 续 本 工 程 吹 填 纳 泥 区, 接 纳 疏 浚 土 1938.5 万 方 本 工 程 栈 桥 接 岸 点 与 钦 州 港 太 平 洋 物 流 仓 储 地 块 相 邻 22

图 2.1-3 大 榄 坪 港 区 陆 域 形 成 现 状 示 意 图 23

2.2 工 程 概 况 2.2.1 建 设 规 模 与 项 目 组 成 本 工 程 是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新 建 配 套 原 油 码 头, 建 设 规 模 为 1 个 30 万 吨 级 原 油 卸 船 泊 位 及 配 套 生 产 辅 助 设 施 ( 不 含 库 区 陆 域 输 油 管 线 和 进 港 航 道 ),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930 万 吨 码 头 水 工 结 构 总 长 546.3m( 其 中 油 船 靠 泊 泊 位 结 构 总 长 468m, 辅 助 区 平 台 及 连 接 到 辅 助 区 平 台 的 连 接 桥 长 78.3m), 栈 桥 长 2998.25m( 桥 梁 段 长 2995m, 桥 头 堤 长 3.25m) 工 程 总 投 资 253492 万 元 工 程 与 三 墩 作 业 区 的 设 计 分 界 线 为 栈 桥 接 岸 点 本 工 程 项 目 组 成 情 况 详 见 表 2.2-1 一 码 头 工 程 表 2.2-1 工 程 项 目 组 成 表 项 目 名 称 内 容 备 注 泊 位 个 数 1 泊 位 吨 级 30 万 吨 级 兼 顾 100000DWT 油 船 泊 位 长 度 (m) 468 码 头 结 构 总 长 546.3m 设 计 吞 吐 量 ( 万 t/a) 930 卸 船 用 海 面 积 ( 万 m 2 ) 102 二 水 工 工 程 内 容 码 头 水 工 结 构 三 装 卸 设 备 与 工 艺 管 线 四 土 建 工 程 五 配 套 工 程 给 水 排 水 供 电 消 防 生 产 辅 助 建 筑 钢 筋 混 凝 土 薄 壁 大 圆 筒 结 构 方 案 其 中 港 池 调 头 地 用 海 95.5, 码 头 结 构 用 海 1.05, 栈 桥 用 海 5.45 备 注 栈 桥 长 2998.25m, 其 中 桥 梁 段 长 2995m, 桥 头 堤 长 3.25m 项 目 名 称 输 送 介 质 管 线 口 径 数 量 输 油 臂 原 油 16 4(3 用 1 备 ) 输 油 管 道 原 油 DN1100 2( 一 进 一 出 ) 项 目 建 筑 面 积 (m 2 ) 结 构 形 式 码 头 工 作 楼 128 钢 筋 混 凝 土 框 架 消 防 用 水 采 用 直 接 抽 取 海 水 的 供 给 方 式 ; 生 活 + 环 保 + 船 舶 给 水 系 统 水 源 为 三 墩 作 业 区 生 活 给 水 管 网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码 头 设 集 污 池 收 集 含 油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外 运 依 托 处 理 码 头 用 电 电 源 引 自 库 区 变 电 所, 引 一 路 10kV 高 压 电 源 至 码 头 变 电 所 消 防 炮 消 防 泵 房 水 幕 系 统 ; 同 时 配 置 消 防 栓 消 防 水 带 及 水 枪 等 在 码 头 辅 助 区 设 置 消 防 泵 房 及 控 制 楼 等 24

六 依 托 工 程 ( 非 本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中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工 程 陆 域 输 油 管 道 航 道 与 锚 地 2.2.2 货 种 及 吞 吐 量 一 期 工 程 位 于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内, 第 一 阶 段 420 万 m 3 已 于 2010 年 8 月 投 于 试 运 行, 2012 年 4 月 通 过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本 工 程 作 为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一 期 工 程 配 套 码 头 工 程, 通 过 2 条 长 约 3km DN1100 管 道 在 三 墩 接 岸 点 与 陆 域 库 区 管 线 连 接, 每 年 为 其 提 供 930 万 吨 装 卸 船 作 业 中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工 程 位 于 钦 州 港 经 济 开 发 区, 年 加 工 进 口 低 硫 石 蜡 基 原 油 1000 万 吨, 主 体 工 程 配 套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能 力 为 1000m 3 /h 工 程 于 2013 年 11 月 通 过 环 境 保 护 部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本 工 程 码 头 污 水 依 托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输 油 管 道 起 点 为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栈 桥 接 岸 点, 沿 三 墩 公 路 东 侧 向 北 敷 设 至 第 八 大 街, 向 西 沿 第 八 大 街 南 侧 并 行 敷 设 至 储 备 库 一 期, 线 路 长 度 约 18km 输 油 管 道 建 设 2 根 DN1100 输 油 管 道, 全 部 采 用 地 下 铺 设 管 道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已 于 2011 年 6 月 获 得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批 复 详 见 第 2.4.2 节 本 工 程 接 卸 油 品 以 苏 丹 原 油 ( 类 似 高 凝 点 原 油 ) 为 主, 兼 顾 部 分 中 东 原 油 ( 油 品 性 质 见 表 2.2-2) 设 计 吞 吐 量 930 万 吨 / 年 表 2.2-2 油 品 性 质 表 序 号 油 品 类 型 密 度 g/cm³ 粘 度 mm³/s 凝 点 硫 含 量 胶 质 沥 青 质 蜡 含 量 (20 ) (50 ) m% m% m% m% 1 沙 特 阿 拉 伯 轻 质 0.8565 6.964 <-37 2.07 6.1 1.5 4.5 2 沙 特 阿 拉 伯 中 质 0.866 6.5-31 2.6 - - - 3 苏 丹 PF 混 合 原 油 0.9081 363.6 35 0.13 13.2 0.2 20.02 2.2.3 设 计 代 表 船 型 本 工 程 设 计 到 港 船 型 如 表 2.2-3 所 示 船 型 (DWT) 表 2.2-3 船 长 (m) 设 计 到 港 船 型 表 船 宽 (m) 型 深 (m) 满 载 吃 水 (m) 10 万 吨 级 油 轮 246 43.0 21.4 14.8 12 万 吨 级 油 轮 265 45.0 23.0 16.0 15 万 吨 级 油 轮 274 50.0 24.2 17.1 25 万 吨 级 油 轮 333 60.0 29.7 19.9 30 万 吨 级 油 轮 334 60.0 31.2 22.5 2.2.4 泊 位 作 业 天 数 本 工 程 码 头 作 业 天 数 为 280 天 25

2.2.5 总 平 面 布 置 与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2.2.5.1 总 平 面 布 置 本 工 程 码 头 位 于 三 墩 作 业 区 以 南 约 3km 海 域, 结 合 工 程 海 域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码 头 选 择 敦 式 ( 工 作 平 台 + 靠 船 敦 + 系 缆 敦 ) 布 置 方 案 水 工 结 构 总 长 546.3m( 其 中 油 船 靠 泊 泊 位 结 构 总 长 468m, 辅 助 区 平 台 及 连 接 到 辅 助 区 平 台 的 连 接 桥 长 78.3m), 工 作 平 台 长 宽 均 为 46.8m, 顶 高 程 为 11.5m 工 作 平 台 东 侧 停 靠 30 万 吨 级 油 船, 码 头 前 沿 停 泊 水 域 宽 120m, 底 高 程 -24.50m, 码 头 前 沿 布 置 调 头 地 ; 为 避 免 远 期 西 侧 前 沿 停 泊 水 域 拓 深 拓 宽 开 挖 影 响 结 构 安 全, 西 侧 前 沿 停 泊 水 域 深 按 30 万 吨 级 油 船 停 泊 的 需 要 先 开 挖 50m 宽, 底 高 程 -24.50m 工 程 比 选 码 头 与 三 墩 作 业 区 之 间 连 接 方 式 采 用 栈 桥 方 案 总 平 面 具 体 布 置 如 下 : 1 工 作 平 台 尺 度 为 满 足 工 艺 消 防 和 系 缆 要 求 及 结 构 布 置 的 需 要, 综 合 考 虑 确 定 垂 直 前 沿 线 方 向 宽 及 平 行 前 沿 线 方 向 长 均 为 46.8m 2 靠 船 墩 间 距 及 尺 度 两 个 靠 船 墩 中 心 间 距 取 123.6m, 靠 船 墩 平 面 尺 度 为 垂 直 前 沿 线 方 向 宽 52m, 平 行 前 沿 线 方 向 长 21m 3 系 缆 墩 在 靠 船 墩 两 侧 均 等 间 距 布 置 三 个 系 缆 墩 以 满 足 安 全 靠 泊 和 系 缆 要 求 4 辅 助 区 在 码 头 北 端 需 要 设 置 辅 助 作 业 区, 辅 助 区 位 置 及 尺 度 需 综 合 考 虑 使 用 要 求, 船 舶 靠 离 泊 安 全 以 及 消 防 安 全 等, 尺 度 确 定 为 长 宽 均 为 44.4m 5 调 头 水 域 调 头 圆 取 2.5 倍 的 设 计 船 长, 停 靠 30 万 吨 级 船 舶 的 前 沿 船 舶 调 头 圆 直 径 为 835m, 底 标 高 同 进 港 航 道 底 标 高, 即 -21.00m 6 栈 桥 码 头 通 过 栈 桥 与 三 墩 作 业 区 连 接, 栈 桥 总 长 为 2998.25m, 宽 12.7m, 顶 标 高 11.5-15.5m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如 图 2.2-1 所 示 2.2.5.2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本 工 程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2.2-4 表 2.2-4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泊 位 数 300000 吨 级 个 1 2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卸 船 万 吨 930 3 设 计 年 通 过 能 力 万 吨 950 26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4 装 卸 臂 数 量 台 3 16,DN700 卸 船 最 大 效 率 m 3 /h 15000 单 台 5000 m 3 /h 5 装 卸 工 人 人 38 四 班 三 运 转, 每 班 9 人 6 泊 位 长 度 m 468 7 设 计 高 水 位 m 4.68 8 设 计 低 水 位 m 1.13 9 码 头 前 沿 停 泊 水 域 底 高 程 m -24.50 10 回 旋 水 域 底 高 程 m -21.0 11 工 作 平 台 顶 高 程 m 11.50 12 系 船 墩 顶 高 程 m 8.80 13 控 制 楼 m 2 384 14 消 防 泵 房 m 2 256 15 基 槽 停 泊 地 调 头 地 开 挖 量 万 m 3 2436.3 16 用 海 面 积 万 m 2 102 27

图 2.2-1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28

图 2.2-1(b) 栈 桥 平 面 布 置 图 29

2.2.6 装 卸 工 艺 2.2.6.1 装 卸 工 艺 方 案 (1) 本 码 头 工 程 设 计 300000 吨 级 原 油 泊 位 1 个, 卸 船 船 型 为 300000 DWT 250000 DWT 150000 DWT 和 100000 DWT 原 油 船 (2) 原 油 装 卸 船 作 业 采 用 装 卸 臂, 装 卸 臂 可 适 应 100000 ~300000DWT 油 轮 卸 油 口 位 置 采 用 3 台 16 装 卸 臂 进 行 作 业, 能 够 满 足 最 大 卸 船 要 求, 装 卸 臂 由 制 造 厂 装 配 绝 缘 法 兰, 并 配 带 紧 急 脱 离 系 统 和 声 光 报 警 系 统, 当 船 舶 漂 移 超 过 允 许 范 围, 报 警 并 自 动 和 船 舶 脱 离, 紧 急 脱 离 系 统 会 同 时 自 动 封 闭 装 卸 臂 内 的 油 品, 防 止 泄 漏 (3) 根 据 有 关 规 范 取 值, 确 定 本 工 程 30 万 吨 级 油 船 卸 船 效 率 为 10000~15000m 3 /h, 卸 船 时 的 最 大 流 量 按 15000m 3 /h 计 经 计 算, 每 个 泊 位 采 用 1 根 DN1200 主 管 汇, 输 油 臂 后 接 DN700 单 支 管 至 主 管 汇 上, 每 根 支 管 上 各 设 2 组 电 动 阀, 泊 位 设 置 2 根 DN1100 输 油 干 管 可 以 满 足 三 台 卸 船 泵 的 输 送 要 求, 每 根 输 油 干 管 上 共 设 置 2 道 电 动 切 断 阀, 事 故 时 关 断, 分 别 设 置 码 头 平 台 和 三 墩 岛 作 业 区 上 岸 点 (4) 泊 位 码 头 前 沿 工 作 平 台 上 设 置 1 台 螺 杆 泵 (Q=50m 3 /h,p=0.8mpa), 用 于 输 油 臂 卸 空 作 业, 装 卸 作 业 完 毕 后, 打 开 装 卸 臂 顶 部 的 真 空 阀, 外 臂 内 的 残 液 自 流 到 船 舱 内, 内 臂 和 立 柱 内 的 残 液 用 螺 杆 泵 抽 吸 到 切 断 阀 门 后 的 相 应 管 道 内 只 有 装 卸 臂 全 部 排 空 卸 压 后 方 可 和 船 舶 脱 开 (5) 为 便 于 上 下 船 舶, 泊 位 工 作 平 台 前 沿 设 置 升 降 式 登 船 梯 1 台, 登 船 梯 采 用 电 液 驱 动 (6) 管 道 上 远 传 压 力 表 温 度 计 具 有 现 场 显 示 功 能, 可 就 地 检 测 油 品 的 压 力 和 温 度 (7) 设 备 维 修 依 托 后 方 油 库 相 应 系 统 2.2.6.2 装 卸 工 艺 流 程 (1) 原 油 卸 船 ( 括 号 内 的 内 容 为 非 本 工 程 设 计 内 容 ) ( 船 舶 货 舱 船 舶 货 泵 ) 16 装 卸 臂 码 头 阀 区 栈 桥 卸 船 管 线 ( 陆 域 管 线 库 区 储 罐 ) (2) 辅 助 流 程 1 装 卸 臂 卸 空 流 程 : 外 臂 : 先 打 开 臂 顶 真 空 阀, 外 臂 内 原 油 ( 船 舶 货 舱 ); 内 臂 : 启 动 螺 杆 泵, 内 臂 内 原 油 泵 相 应 阀 后 的 装 卸 主 管 2 干 管 扫 线 : 输 油 干 管 一 般 不 扫 线, 必 要 时 采 用 清 管 器 进 行 扫 线 30

装 卸 工 艺 流 程 图 见 图 2.2-2, 装 卸 工 艺 管 线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图 2.2-3 2.2.6.3 工 艺 管 道 (1) 主 要 工 艺 管 道 敷 设 从 码 头 前 沿 工 作 平 台 到 辅 助 作 业 区 平 台, 输 油 管 道 采 用 低 支 架 敷 设 的 方 式 水 域 引 桥 平 台 段 工 艺 管 线 采 用 低 支 架 敷 设, 管 线 带 外 侧 留 有 0.8m 检 修 通 道, 引 桥 上 主 管 线 的 热 补 偿 采 用 直 管 压 力 平 衡 型 波 纹 补 偿 器 ( 膨 胀 节 ), 码 头 阀 区 管 线 的 热 补 偿 采 用 自 然 补 偿 和 压 力 平 衡 式 波 纹 管 补 偿 器 结 合 的 方 式 (2) 工 艺 管 线 设 计 参 数 工 艺 管 线 设 计 参 数 见 表 2.2-4 表 2.2-4 工 艺 管 线 设 计 参 数 一 览 表 序 号 管 线 名 称 管 线 规 格 (mm) 设 计 压 力 (MPa) 设 计 温 度 ( ) 伴 热 方 式 1 输 油 干 管 管 线 DN1100 16 2.5 60 集 肤 效 应 伴 热 2 汇 油 管 线 DN1200 18 2.5 60 电 热 带 伴 热 3 输 油 分 支 管 线 DN700 13 2.5 60 电 热 带 伴 热 4 扫 线 管 线 DN80 3 0.8 常 温 2.2.6.4 主 要 设 备 本 工 程 主 要 工 艺 设 备 见 表 2.2-5 表 2.2-5 主 要 工 艺 设 备 表 序 号 名 称, 型 号 与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电 液 动 装 卸 臂 16 台 3 电 液 动 2 紧 急 脱 离 装 置 ERS 套 3 每 台 装 卸 臂 一 套, 配 备 声 光 报 警 系 统 3 登 船 梯 台 1 液 压 操 作 控 制 4 电 动 平 板 闸 阀 DN700 台 4 防 爆 5 电 动 平 板 闸 阀 DN1100 台 6 防 爆 6 电 动 双 关 双 断 阀 DN700 台 4 防 爆 7 手 动 平 板 闸 阀 DN80 台 7 防 爆 8 手 动 平 板 闸 阀 DN100 台 1 防 爆 9 螺 杆 泵 Q=50m 3 /h,p=0.8mpa 台 1 防 爆 31

图 2.2-2 装 卸 工 艺 流 程 图 32

图 2.2-3 装 卸 工 艺 布 置 图 33

2.2.7 水 工 建 筑 物 栈 桥 水 工 建 筑 物 安 全 等 级 为 I 级 2.2.7.1 码 头 水 工 结 构 根 据 码 头 位 置 的 地 质 勘 察 资 料, 码 头 水 工 建 筑 物 在 多 个 方 案 论 证 的 基 础 上,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薄 壁 大 圆 筒 结 构 方 案, 码 头 为 墩 式 布 置 码 头 水 工 布 置 包 括 1 个 工 作 平 台 2 个 靠 船 墩 6 个 系 缆 墩 ; 在 码 头 一 端 设 1 个 辅 助 区 平 台, 做 为 生 活 辅 助 区, 两 侧 可 停 靠 工 作 船 ; 整 个 工 程 共 布 置 10 个 墩,18 个 圆 筒 ; 圆 筒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筒 身 外 径 为 20m; 码 头 各 墩 之 间 的 连 接 桥 采 用 预 应 力 T 和 Π 梁 结 构 码 头 水 工 建 筑 物 安 全 等 级 为 Ⅱ 级, 水 工 结 构 总 图 见 图 2.2-4 2.2.7.2 栈 桥 水 工 结 构 (1) 桥 轴 平 面 引 桥 平 面 线 型 为 直 线 (2) 桥 梁 纵 面 桥 梁 纵 断 面 根 据 桥 梁 与 码 头 和 三 墩 登 陆 点 的 衔 接 标 高 和 非 通 航 孔 净 空 高 度 控 制 K0+000~K0+102, 桥 面 高 程 从 11.50m 变 为 15.50m (3) 引 桥 桥 跨 布 置 桥 梁 跨 径 布 置 如 下 :3 25m+27m+58m+45 60m+58m+27m+2 25m=2995m (4) 桥 面 宽 度 组 成 标 准 段 横 断 面 :1.1m( 电 缆 通 道 + 护 栏 )+5.0m( 护 栏 + 车 行 道 + 护 栏 )+1.0m( 检 修 通 道 )+1.1m( 护 栏 + 检 修 通 道 )+4.5m( 管 架 通 道 )=12.7m 加 宽 段 横 断 面 :1.1m( 电 缆 通 道 + 护 栏 )+8.5m( 护 栏 + 车 行 道 + 护 栏 )+1.0m( 检 修 通 道 )+1.1m( 护 栏 + 检 修 通 道 )+4.5m( 管 架 通 道 )=16.2m 全 桥 设 两 处 60m 加 宽 段 (5) 桥 梁 上 构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简 支 箱 梁, 单 片 主 梁 均 采 用 单 箱 单 室 箱 形 截 面,58m 60m 跨 径 箱 梁, 梁 高 3.5m, 标 准 段 横 向 布 置 2 片 箱 梁, 加 宽 段 横 向 布 置 3 片 箱 梁 25m 27m 跨 径 箱 梁, 梁 高 2.0m, 横 向 布 置 3 片 箱 梁 (6) 桥 梁 下 构 接 岸 工 程 引 桥 基 础 采 用 高 桩 墩 台 基 础, 墩 台 底 标 高 3.70m~4.50m, 厚 度 2.0m ~ 2.8m (7) 引 堤 结 构 堤 身 两 侧 放 坡 1:1.5, 堤 身 采 用 10~300kg 抛 填 块 石 引 桥 桥 型 总 体 布 置 标 准 横 断 面 和 引 堤 结 构 图 分 别 见 图 2.2-5~ 图 2.2-7 34

图 2.2-4 水 工 结 构 总 图 35

图 2.2-5 栈 桥 桥 型 总 体 布 置 图 36

图 2.2-6 引 桥 标 准 横 断 面 图 37

图 2.2-7 栈 桥 引 堤 断 面 图 38

2.2.8 配 套 工 程 2.2.8.1 给 排 水 工 程 (1) 给 水 消 防 用 水 采 用 直 接 抽 取 海 水 的 供 给 方 式 码 头 其 他 给 水 系 统 采 用 : 生 活 + 环 保 + 船 舶 给 水 系 统, 给 水 水 源 为 三 墩 作 业 区 生 活 给 水 管 网 (2) 排 水 排 水 系 统 采 用 雨 水 污 水 分 流 制 在 码 头 工 艺 阀 门 集 中 的 工 作 区 域 四 周 各 设 置 100mm 高 挡 水 坎, 紧 贴 每 座 挡 水 坎 各 布 置 1 座 集 污 池 含 油 污 水 ( 包 括 码 头 的 含 油 雨 水 冲 洗 水 ) 均 收 集 在 集 污 池, 码 头 区 域 生 活 污 水 通 过 环 保 型 卫 生 间 收 集 2.2.8.2 供 电 及 照 明 油 码 头 供 电 电 源 电 压 为 10kV, 近 期 引 自 后 方 库 区 10kV 变 电 所, 供 电 线 路 为 2 回 3 185mm 2 电 缆 线 路, 大 环 作 业 区 110 kv 变 电 站 建 好 后 由 其 提 供 电 源 油 码 头 配 电 电 压 采 用 220V/380V 在 码 头 上 设 变 电 所 (400kVA, 内 设 中 控 室 和 高 低 配 电 室 ),10kV 电 源 经 变 压 器 降 压 后 供 装 卸 设 备 消 防 炮 防 爆 照 明 灯 柱 及 建 筑 物 内 用 电 设 备 等 供 电 同 时 在 码 头 上 设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当 常 用 电 源 故 障 时, 发 电 机 自 动 起 动, 切 换 到 备 用 电 源, 常 用 电 源 恢 复 时, 自 动 切 换 回 常 用 电 源, 发 电 机 自 动 停 机 在 油 码 头 登 船 梯 及 消 防 炮 塔 架 上 各 设 置 400W 防 爆 投 光 灯 作 为 工 作 平 台 照 明 ; 在 码 头 两 侧 及 栈 桥 部 位 设 置 防 爆 平 台 灯 作 为 道 路 照 明 ; 在 变 电 所 现 场 机 柜 室 设 置 应 急 照 明 2.2.8.3 消 防 系 统 (1) 消 防 水 源 在 辅 助 平 台 上 设 海 水 消 防 泵 站 一 座, 消 防 水 泵 直 接 抽 取 海 水 向 码 头 提 供 消 防 用 水 (2) 消 防 设 施 消 防 系 统 采 用 固 定 式 水 冷 却 和 泡 沫 灭 火 系 统, 泡 沫 灭 火 剂 采 用 水 成 膜 泡 沫 液 主 要 消 防 设 施 包 括 : 泡 沫 - 水 消 防 炮 水 幕 设 施 和 灭 火 器 及 小 型 灭 火 设 施 等, 设 计 消 防 水 流 量 为 540L/s, 一 次 消 防 总 用 水 量 为 5136m 3 (3) 消 防 泵 房 在 栈 桥 辅 助 平 台 上 设 置 消 防 ( 海 水 ) 泵 房 一 座, 内 设 消 防 水 泵 泡 沫 比 例 混 合 器 泡 沫 罐 等 设 备 设 置 4 台 (3 用 1 备 ) 柴 油 机 驱 动 海 水 消 防 泵, 额 定 流 量 Q=220 L/s, 39

扬 程 H=200m 消 防 控 制 室 设 在 控 制 楼 内, 室 内 设 有 消 防 炮 的 控 制 设 备 (4) 消 防 船 按 规 范 要 求, 本 工 程 应 配 备 消 拖 两 用 船, 在 装 卸 作 业 时 进 行 监 护, 消 拖 两 用 船 消 防 炮 的 总 流 量 不 小 于 100L/s 该 船 的 配 置 由 项 目 统 筹 考 虑 本 工 程 主 要 消 防 设 施 见 表 2.2-5 表 2.2-5 主 要 消 防 设 备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1 泵 入 平 衡 式 泡 沫 混 合 装 置 Q=200L/s V=20m3 1 套 2 消 防 水 炮 Q=200 L/s 3 台 3 消 防 泡 沫 炮 Q=200L/s 3 台 4 柴 油 机 驱 动 海 水 消 防 泵 Q=220 L/s,H=200m 4 台 (3 用 1 备 ) 5 消 拖 两 用 船 消 防 炮 总 流 量 100 L/s 1 艘 6 灭 火 器 ( 推 车 和 手 提 ) 30 具 7 消 火 栓 10 套 2.2.8.4 通 信 系 统 本 工 程 通 信 系 统 设 置 6 部 常 规 有 线 电 话 10 部 无 线 对 讲 机 VHF 收 发 信 机 2 台 ( 一 备 一 用 ) 10 部 VHF 防 爆 型 对 讲 机, 闭 路 电 视 监 控 系 统 和 相 应 的 配 套 设 施 2.2.8.5 控 制 系 统 控 制 室 位 于 辅 助 码 头 工 作 楼 的 三 层 控 制 系 统 以 PLC 为 核 心, 配 以 若 干 子 系 统 共 同 构 成 的 现 代 化 的 网 络 化 的 功 能 分 明 的 集 成 的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与 后 方 库 区 的 控 制 系 统 相 对 独 立, 包 括 PLC 控 制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控 制 系 统 (IPS) 火 灾 报 警 与 气 体 探 测 系 统 (FGS) 三 个 部 分 控 制 系 统 各 模 块 之 间 采 用 模 块 底 座 进 行 通 信, 模 块 与 现 场 设 备 之 间 采 用 电 缆 进 行 通 信 后 方 库 区 与 油 码 头 控 制 室 之 间 通 过 双 冗 余 的 光 纤 电 缆 进 行 通 信 控 制 系 统 是 实 现 码 头 装 卸 过 程 及 设 备 日 常 维 护 的 控 制 监 视 报 警 的 核 心 系 统, 在 上 位 机 操 作 界 面 上 可 对 装 卸 流 程 中 的 设 备 进 行 监 控, 对 检 测 及 报 警 设 备 发 出 信 号 进 行 处 理 当 输 油 流 程 准 备 工 作 做 好 后, 开 启 相 关 设 备 ; 输 油 流 程 完 成 后, 关 闭 相 关 设 备 ; 当 设 备 异 常 时, 可 在 上 位 机 上 显 示 故 障 信 号, 便 于 及 时 发 现 并 处 理 问 题 控 制 系 统 主 要 实 现 以 下 主 要 功 能 : 1 装 卸 流 程 的 选 择 及 流 程 设 备 ( 油 泵, 电 动 阀 ) 的 连 锁 控 制 和 保 护 2 管 道 压 力 温 度 自 动 检 测 监 控 和 超 限 报 警 紧 急 关 阀 在 各 主 要 管 线 紧 急 关 40

断 阀 附 近 共 设 置 压 力 变 送 器 和 温 度 传 感 器, 对 检 测 管 道 的 压 力 和 温 度 进 行 监 控, 压 力 超 限 时 紧 急 关 阀 3 管 道 泄 漏 情 况 的 自 动 检 测 监 控 和 超 限 报 警 紧 急 关 阀 在 油 码 头 设 置 气 体 浓 度 探 测 器 以 探 测 气 体 泄 漏 情 况, 信 号 输 入 到 PLC 内, 当 气 体 泄 漏 浓 度 达 到 25%LEL 时 发 出 声 光 报 警, 达 到 50%LEL 时 紧 急 关 闭 有 关 部 门 阀 门 4 消 防 炮 和 有 关 部 门 电 动 阀 门 的 控 制 2.2.8.6 助 导 航 及 安 全 监 督 设 施 (1) 导 助 航 设 施 油 码 头 水 域 为 新 开 发 水 域, 附 近 水 域 水 深 条 件 良 好, 在 回 旋 水 域 不 满 足 通 航 水 深 要 求 的 地 方 设 置 灯 浮 标, 浮 标 为 新 型 涂 装 深 水 钢 浮 标, 规 格 为 HF3.0-D1 为 了 其 他 船 舶 和 本 码 头 的 相 互 安 全, 在 油 码 头 两 端 工 作 平 台 和 栈 桥 上 设 置 灯 桩, 码 头 两 端 为 高 10m 玻 璃 钢 灯 桩, 工 作 平 台 灯 桩 高 10m, 栈 桥 上 设 置 简 易 钢 管 灯 桩 (2) 辅 助 靠 泊 系 统 为 了 保 证 油 轮 的 航 行 靠 泊 和 停 泊 作 业 安 全, 本 工 程 设 置 辅 助 靠 泊 电 子 系 统, 包 括 激 光 靠 泊 环 境 监 测 缆 绳 张 力 监 测 子 系 统 油 码 头 控 制 中 心 配 置 安 装 智 能 缆 绳 监 测 软 件 的 监 控 终 端, 设 声 光 报 警 信 号 装 置 船 舶 上 的 控 制 终 端 和 控 制 室 主 机 须 建 立 联 动 和 热 线 电 话 2.2.8.7 生 产 及 辅 助 建 筑 物 本 工 程 在 码 头 辅 助 区 设 置 消 防 泵 房 和 控 制 楼 等 2.2.8.8 港 作 车 船 建 设 30 万 吨 级 原 油 码 头, 需 要 配 备 拖 轮 总 功 率 为 15000kW, 配 备 并 部 分 租 用 钦 州 港 现 有 的 辅 助 船 舶 靠 泊 的 拖 轮 本 工 程 拟 配 备 2353kW 消 拖 两 用 船 1 艘 2.2.9 工 程 施 工 2.2.9.1 主 要 工 程 量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码 头 水 工 结 构 栈 桥 码 头 房 建 工 程 港 池 调 头 地 装 卸 工 艺 水 电 通 信 消 防 环 保 等 设 施 以 及 设 备 安 装 和 调 试 主 要 施 工 工 程 量 见 表 2.2-6 开 挖 工 程 量 采 用 网 格 法 进 行 计 算, 网 格 边 长 20m, 核 算 挖 泥 量 为 2436.3 万 方, 没 有 炸 礁 码 头 开 挖 平 面 图 见 图 2.2-10 41

表 2.2-6 主 要 施 工 工 程 量 序 号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基 槽 港 池 及 调 头 地 开 挖 万 m 3 2436.3 2 水 工 结 构 现 浇 混 凝 土 量 m 3 22757.7 3 水 工 结 构 预 制 混 凝 土 量 m 3 34791.0 4 连 接 至 三 墩 作 业 区 引 桥 m 2998.25 5 生 产 辅 助 生 产 建 筑 工 程 m 2 1023.3 2.2.9.2 施 工 方 法 (1) 基 槽 港 池 及 调 头 地 开 挖 主 要 开 挖 土 类 有 淤 泥 粘 土 卵 石 砾 砂 中 粗 砂 强 风 化 岩 中 风 化 岩 本 工 程 基 槽 前 沿 停 泊 地 及 调 头 地 挖 泥 共 2436.3 万 m 3, 其 中 497.8 万 m 3 拟 外 抛 到 钦 州 港 30 万 吨 级 航 道 工 程 临 时 倾 倒 区 内,1938.5 万 m 3 运 到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作 业 区 进 行 后 方 陆 域 的 回 填 1 测 量 控 制, 挖 泥 船 采 用 GPS 定 位 法 控 制 定 位, 严 格 控 制 欠 挖 和 超 挖 以 保 证 施 工 满 足 要 求 2 施 工 船 机, 采 用 2 组 4500m 3 耙 吸 式 挖 泥 船,7 组 13-18m 3 抓 斗 式 挖 泥 船 3 开 挖 顺 序, 基 槽 停 泊 地 调 头 地 航 道 连 接 段 (2) 水 工 结 构 圆 筒 预 制 件 在 现 有 预 制 场 地 预 制, 采 用 气 囊 出 运, 安 装 使 用 5000t 半 潜 驳 浮 运 加 起 重 船 辅 助 下 沉 安 放 ; 圆 筒 内 回 填 中 粗 砂 ; 在 圆 筒 上 安 装 预 制 盖 板, 盖 板 上 现 浇 胸 墙 ; 胸 墙 围 成 的 空 腔 内 回 填 中 粗 砂 采 用 吹 砂 船 吹 填, 并 振 冲 密 实 T 梁 及 π 梁 在 预 制 场 预 制, 500t 起 重 船 安 装 (3) 栈 桥 引 堤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简 支 箱 梁, 单 片 主 梁 均 采 用 单 箱 单 室 箱 形 截 面, 引 桥 基 础 采 用 高 桩 墩 台 基 础, 桩 基 采 用 φ2000mm 灌 注 嵌 岩 桩 上 部 箱 梁 在 预 制 场 整 孔 预 制, 采 用 架 桥 机 架 设 或 浮 吊 整 体 吊 装 桥 头 引 堤 直 接 抛 设 堤 心 石, 接 着 进 行 两 侧 反 滤 结 构 扭 王 块 体 护 面 抛 石 棱 体 及 护 底 块 石 的 施 工 然 后 在 已 经 形 成 堤 心 上 现 浇 挡 浪 墙 并 回 填 山 皮 石, 最 终 铺 设 引 堤 路 面 结 构 (4)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见 表 2.2-8 42

图 2.2-10 码 头 开 挖 平 面 图 43

序 号 表 2.2-8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表 国 别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产 地 制 造 年 份 额 定 功 率 (KW) 1 浮 船 坞 四 航 防 城 港 号 1 日 本 1994 3200t 1 2 起 重 船 粤 工 起 9 1 广 州 1990 500t 1 3 砼 搅 拌 船 四 航 砼 1 定 海 2005 200 m 3 /h 1 4 抓 斗 挖 泥 船 粤 工 抓 11 1 广 州 1988 8m 3 1 5 抓 斗 挖 泥 船 13-18m 3 7 13-18m 3 7 6 耙 吸 挖 泥 船 4500m 3 2 4500m 3 2 7 泥 驳 粤 工 泥 19 20 21 3 广 州 1985 500m 3 3 8 方 驳 粤 工 驳 39 40 2 广 州 1999 5000t 2 2.2.9.4 施 工 流 程 (1) 码 头 施 工 安 排 先 进 行 水 下 开 挖 基 槽 港 池 及 调 头 地, 同 时 在 预 制 场 预 制 圆 筒 预 应 力 梁 普 通 钢 筋 砼 梁 ; 基 槽 开 挖 完 成 后 进 行 基 床 抛 石 夯 实 和 整 平 ; 圆 筒 采 用 气 囊 运 出 预 制 场, 使 用 半 潜 驳 浮 运 加 起 重 船 助 浮 到 建 设 地 点, 下 沉 安 放 在 抛 石 基 床 顶 上 ; 筒 内 回 填 振 冲 中 粗 砂, 然 后 在 筒 顶 上 现 浇 胸 墙 ; 墩 之 间 连 接 桥 的 预 应 力 梁 安 装 ; 码 头 附 属 设 备 的 安 装 房 建 以 及 其 它 配 套 工 程 的 建 设, 然 后 进 行 装 卸 工 艺 设 备 的 安 装 和 调 试 (2) 栈 桥 的 施 工 安 排 D1-D53 墩 先 进 行 灌 注 桩 施 工, 接 着 进 行 现 浇 墩 台 现 浇 立 柱 现 浇 盖 梁 箱 梁 安 装 面 层 施 工 ;D54 桥 台 防 波 堤 施 工 首 先 进 行 堤 心 石 抛 填 施 工, 接 着 进 行 护 面 堤 心 石 强 夯 灌 注 桩 现 浇 桥 台 现 浇 承 台 系 梁 耳 背 墙 施 工 上 部 护 面 施 工 (3) 栈 桥 上 管 线 等 设 备 的 施 工 安 排 本 工 程 管 线 主 要 有 原 油 管 线 给 水 管 线 通 信 电 力 管 线 等 电 力 通 信 管 线 采 用 电 缆 桥 架, 其 它 管 线 安 装 在 砼 支 架 上 原 油 给 水 管 线 在 工 厂 进 行 制 作 原 油 管 线 由 拖 车 运 至 预 制 场 临 时 出 运 码 头, 经 除 锈 防 腐 处 理 后 再 经 船 舶 运 至 施 工 现 场, 用 起 重 船 安 装 ; 给 水 管 线 等 由 汽 车 运 至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安 装 根 据 不 同 管 线 要 求, 进 行 保 温 伴 热 等 处 理 2.2.9.5 施 工 进 度 本 工 程 计 划 施 工 期 为 28 个 月 施 工 进 度 安 排 详 见 表 2.2-9 2.2.10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本 工 程 估 算 总 投 资 253492 万 元, 其 中 经 过 本 环 评 报 告 书 论 证 提 出 的 环 保 投 资 为 6186 万 元 数 量 44

表 2.2-9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第 1 月 第 2 月 第 3 月 第 4 月 第 5 月 第 6 月 第 7 月 第 8 月 第 9 月 第 10 月 第 11 月 第 12 月 第 13 月 第 14 月 第 15 月 第 16 月 第 17 月 第 18 月 第 19 月 第 20 月 第 21 月 第 22 月 第 23 月 第 24 月 第 25 月 第 26 月 第 27第 28 月 月 一 码 头 结 构 1 施 工 准 备 2 基 槽 及 前 沿 停 泊 地 开 挖 3 抛 石 基 床 4 圆 筒 盖 板 预 制 5 圆 筒 盖 板 安 装 6 现 浇 胸 墙 7 上 部 结 构 施 工 8 安 装 预 应 力 梁 及 现 浇 面 层 9 调 头 地 开 挖 10 辅 助 建 筑 物 二 引 桥 三 设 备 安 装 及 调 试 1 工 艺 设 备 安 装 2 管 线 铺 设 3 设 备 调 试 四 给 排 水 消 防 电 气 及 其 他 五 验 收 45

2.2.11 工 程 选 址 (1) 选 址 方 案 根 据 中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炼 油 项 目 原 油 需 求, 工 可 设 计 单 位 在 选 址 论 证 阶 段 综 合 分 析 广 西 沿 海 防 城 港 钦 州 和 北 海 等 三 个 港 口 功 能 布 局 石 化 产 业 布 局 水 文 地 质 和 生 态 环 境 条 件, 确 定 30 万 吨 级 原 油 码 头 选 址 位 于 钦 州 港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 北 海 涠 洲 岛 已 建 成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因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未 批 准, 港 口 规 划 已 经 取 消 大 型 油 品 泊 位 功 能 ; 防 城 港 距 离 国 际 水 域 近, 港 口 功 能 布 局 为 大 宗 散 货, 后 方 没 有 石 化 产 业 支 撑, 码 头 占 用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陆 地 管 道 运 输 距 离 远, 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较 大 ; 钦 州 港 具 备 石 化 产 业 支 撑, 港 口 规 划 包 含 大 型 液 体 散 货 功 能, 已 建 成 30 万 吨 级 公 共 航 道, 区 域 不 占 用 自 然 保 护 区 和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水 深 较 浅 但 地 质 条 件 较 好 覆 盖 层 厚 可 挖 性 好, 不 需 要 炸 礁, 疏 浚 土 大 部 分 可 以 吹 填 回 用, 对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扰 动 较 小 ) 在 此 基 础 上, 工 可 在 钦 州 港 开 展 了 两 个 选 址 方 案 的 论 证 比 选 方 案 一 : 选 址 位 于 钦 州 湾 口 海 域, 码 头 北 端 距 离 三 墩 约 2.998km 初 选 方 案 位 置 往 北 顺 延 3.5km 处 码 头 前 沿 线 南 端 点 B 坐 标 为 X= 2383915.993m,Y=569266.311m, 泊 位 长 度 取 468m, 码 头 前 沿 线 北 端 点 A 坐 标 为 X=2384367.978m,Y=569387.696m 方 案 二 ( 初 选 方 案 ): 码 头 北 端 距 离 三 墩 约 6.5 公 里 处, 码 头 前 沿 线 南 端 点 B 坐 标 为 X= 2380535.768m,Y=568358.524m, 泊 位 长 度 取 468m, 码 头 前 沿 线 北 端 点 A 坐 标 为 X= 2380987.752m,Y= 568479.908m (2) 方 案 比 选 根 据 工 可 提 出 的 两 个 比 选 方 案, 环 评 对 选 址 方 案 进 行 了 环 境 比 选 ( 见 表 2.2-10), 确 定 环 境 比 选 推 荐 方 案 一 序 号 项 目 表 2.2-10 选 址 方 案 比 选 一 览 表 方 案 一 比 选 方 案 二 1 风 浪 条 件 码 头 离 岸 较 近, 涌 浪 相 对 小 码 头 离 岸 较 远, 涌 浪 很 大 2 地 质 及 施 工 条 件 3 营 运 管 理 码 头 结 构 可 采 用 重 力 式 结 构, 码 头 结 构 可 大 量 采 用 预 制 安 装 结 构 施 工 质 量 有 保 证, 施 工 工 期 可 确 保 按 计 划 进 行, 能 够 满 足 业 主 对 工 期 的 要 求 码 头 可 采 用 重 力 式 结 构, 在 整 个 寿 命 期 内 基 本 上 不 需 进 行 维 修, 且 使 码 头 结 构 只 能 采 用 桩 基 结 构 型 式, 在 外 海 进 行 桩 基 施 工 非 常 困 难, 每 年 的 可 施 工 时 间 在 4 个 月 左 右, 对 工 期 影 响 大 桩 基 码 头 上 部 现 浇 工 作 量 大, 施 工 难 度 大, 质 量 难 以 保 证, 从 而 比 选 结 果 推 荐 方 案 一 推 荐 方 案 一 推 荐 方 案 一 46

4 环 境 比 选 用 寿 命 可 达 50 年 码 头 离 岸 近, 栈 桥 短, 施 工 期 短, 施 工 期 对 海 洋 环 境 的 扰 动 范 围 小 ; 水 文 条 件 好, 船 舶 靠 离 泊 风 险 较 小 ; 工 程 距 离 北 部 湾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较 远, 对 保 护 区 影 响 小, 避 让 保 护 区 影 响 结 构 使 用 耐 久 性 ; 维 护 费 用 高, 维 修 非 常 困 难 ; 使 用 寿 命 难 以 达 到 50 年 码 头 离 岸 远, 栈 桥 长, 施 工 期 长, 工 程 对 海 洋 环 境 的 扰 动 范 围 较 大 ; 水 文 条 件 较 差, 船 舶 靠 离 泊 风 险 较 大 ; 工 程 距 离 北 部 湾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近, 对 保 护 区 影 响 相 对 较 大 推 荐 方 案 一 2.2.12 工 程 建 设 回 顾 2.2.12.1 建 设 过 程 本 工 程 原 设 计 为 钦 州 港 石 油 减 载 平 台 工 程, 主 要 功 能 是 承 接 海 上 过 驳 任 务, 降 低 海 上 过 驳 费 用 和 环 境 风 险 2011 年 1 月 开 工 建 设 2011 年 2 月, 根 据 中 石 油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建 设 单 位 决 定 将 减 载 平 台 变 更 为 油 码 头, 作 为 中 石 油 钦 州 国 际 储 备 库 一 期 配 套 原 油 码 头, 以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开 展 前 期 工 作 2012 年 3 月, 自 治 区 环 保 厅 对 项 目 立 案 调 查 截 止 调 查 时 完 成 了 水 下 开 挖 基 床, 圆 筒 预 制 完 成 18 个 ( 总 18 个 ), 安 装 完 成 7 个 为 了 防 止 停 工 对 工 程 质 量 带 来 重 大 影 响, 保 障 码 头 的 结 构 安 全, 建 设 单 位 继 续 施 工 至 2012 年 7 月, 完 成 余 下 的 11 个 圆 筒 安 装 并 浇 筑 码 头 上 部 结 构 工 程 在 完 成 上 述 水 工 结 构 后 已 停 止 建 设, 码 头 装 卸 工 艺 设 备 未 安 装, 栈 桥 没 有 施 工 已 完 工 主 要 工 程 量 见 表 2.2-11 2012 年 3 月 至 2012 年 7 月 工 程 继 续 施 工 的 主 要 有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原 因 : (1) 防 止 已 安 装 的 圆 筒 滑 移 或 倾 覆 : 工 程 所 处 外 海 无 掩 护, 波 浪 较 大, 特 别 是 西 南 涌 浪 对 已 安 装 的 圆 筒 直 接 冲 击 容 易 造 成 圆 筒 滑 移 或 倾 覆, 须 采 取 工 程 措 施 以 保 障 圆 筒 不 滑 移 或 倾 覆 (2) 防 止 基 槽 回 淤 : 由 于 基 槽 开 挖 约 20m 深, 基 槽 在 施 工 期 间 回 淤 较 快 加 上 钦 州 港 台 风 频 发, 台 风 容 易 引 起 聚 淤 基 槽 回 淤 后 在 抛 石 基 床 形 成 基 础 软 弱 层, 明 显 减 小 基 础 的 承 载 力 和 基 床 面 摩 擦 系 数, 影 响 圆 筒 安 装 质 量, 造 成 码 头 结 构 出 现 下 沉 或 滑 移 (3) 防 止 海 水 腐 蚀 : 圆 筒 顶 标 高 为 4.5 米, 经 常 经 被 潮 水 淹 没, 海 水 和 波 浪 对 构 件 裸 露 出 的 钢 筋 和 处 于 动 水 区 域 的 混 凝 土 破 坏 很 大, 需 及 时 建 设 上 部 结 构, 并 采 取 防 腐 措 施 保 证 钢 筋 混 凝 土 构 件 的 质 量 47

表 2.2-11 已 完 成 主 要 工 程 量 一 览 表 序 号 工 程 内 容 单 位 数 量 一 基 槽 港 池 调 头 地 开 挖 21066860 1 挖 覆 盖 层 m 3 20854504 2 挖 强 风 化 岩 m 3 212356 二 水 工 工 程 1 抛 石 基 床 m 3 289561 2 制 安 C50 砼 圆 筒 个 / m 3 18/4210 3 制 安 C40 砼 圆 筒 个 / m 3 18/16194 4 现 浇 C45 砼 胸 墙 段 / m 3 10/7171 5 现 浇 C50 砼 盖 板 块 / m 3 8/6934 6 圆 筒 内 回 填 振 冲 砂 m 3 137811 7 胸 墙 内 振 冲 回 填 中 粗 砂 m 3 5156 8 圆 筒 内 1~10cm 碎 石 反 滤 料 m 3 5123 9 制 安 C50-C60 钢 筋 砼 梁 根 / m 3 28/2984 10 3 1500kN 快 速 脱 缆 钩 套 12 11 4 1500kN 快 速 脱 缆 钩 套 4 12 SC2500H 鼓 型 橡 胶 护 舷 套 4 三 房 建 工 程 1 消 防 泵 房 m 2 264 2 控 制 楼 m 2 862 2.2.12.2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根 据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技 术 总 结 ( 中 交 第 四 航 务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2014 年 10 月 ),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主 要 有 : (1) 建 设 单 位 与 施 工 总 承 包 商 签 订 施 工 合 同 中 明 确 施 工 单 位 应 承 担 环 境 保 护 责 任, 施 工 总 承 包 商 与 各 工 程 分 包 商 签 订 的 施 工 合 同 中 也 明 确 分 包 商 应 承 担 环 境 保 护 责 任 施 工 总 承 包 商 根 据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规 范 及 使 用 指 南 建 立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施 工 队 伍 进 场 前 集 中 学 习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和 中 华 白 海 豚 保 护 知 识, 开 展 创 建 文 明 工 地 等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提 高 施 工 队 伍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和 珍 稀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知 识 (2) 认 真 做 好 现 场 调 查, 精 心 编 制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方 案 指 导 工 程 实 施 施 工 单 位 在 工 程 开 工 前 组 织 施 工 现 场 调 查, 形 成 调 查 报 告 指 导 施 工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方 案 针 对 工 程 的 48

各 分 项 制 定 了 详 细 的 施 工 方 案 质 量 和 安 保 措 施, 合 理 安 排 工 程 进 度, 统 一 组 织 和 配 备 人 员 和 船 机 设 备, 实 现 保 质 保 量 按 期 完 成 施 工 任 务, 减 少 施 工 对 海 洋 环 境 扰 动 时 间 (3) 精 确 定 位, 减 少 超 挖 土 方 量 疏 浚 作 业 前 对 施 工 区 进 行 疏 浚 前 测 量 施 工 放 样, 采 用 导 标 法 施 工, 利 用 导 标 将 设 计 挖 槽 的 起 始 线 终 止 线 挖 槽 边 线 边 坡 线 工 程 分 界 线 中 线 和 转 向 点 等 标 出 ; 抛 泥 区 采 用 灯 浮 标 示 抛 泥 位 置 和 范 围 ; 为 避 免 超 挖 土 方 增 加 对 海 洋 环 境 的 扰 动 范 围 和 减 少 悬 浮 物 产 生 量 和 扩 散 范 围, 施 工 船 舶 采 用 GPS 全 球 定 位 系 统 精 确 定 位 后 作 业, 减 少 疏 浚 作 业 超 深 超 宽 疏 浚 土 方 量 工 可 设 计 疏 浚 量 为 2436.3 万 方, 实 际 疏 浚 量 为 2106.7 万 方, 少 挖 329.6 万 方 (4) 采 用 大 型 耙 吸 式 挖 泥 船 及 密 封 抓 斗 式 挖 泥 船 组 配 合 施 工, 严 格 按 照 操 作 规 程 作 业, 合 理 控 制 耙 吸 船 试 喷 时 间 和 溢 流 时 间, 提 高 疏 浚 效 率, 降 低 悬 浮 物 产 生 量 (5) 加 强 疏 浚 设 备 日 常 维 护 与 保 养, 保 持 疏 浚 设 备 性 能 良 好 挖 泥 船 泥 门 密 闭, 施 工 期 间 没 有 发 生 泥 浆 运 输 过 程 中 泄 漏 入 海 污 染 沿 途 水 域 环 境 事 故 (6) 疏 浚 土 方 尽 可 能 综 合 利 用 吹 填 造 陆, 控 制 疏 浚 土 外 抛 量, 降 低 对 海 洋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利 用 已 取 得 海 域 使 用 证 书 的 金 鼓 江 东 岸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作 业 区 后 方 仓 储 区 吹 填 吹 填 区 设 置 卸 泥 坑, 利 用 耙 吸 船 和 泥 驳 将 疏 浚 土 运 至 卸 泥 坑, 再 利 用 绞 吸 船 通 过 排 泥 管 线 输 送 吹 填 采 取 先 围 堰 后 吹 填 的 作 业 工 序, 吹 填 区 设 置 分 隔 围 埝, 出 水 口 设 置 分 层 过 滤 网 并 远 离 排 泥 管 口, 延 长 泥 浆 流 程 以 保 证 充 分 沉 淀, 控 制 悬 浮 物 浓 度 (7) 严 格 倾 倒 过 程 监 督 管 理 本 工 程 利 用 经 国 家 海 洋 局 批 准 的 临 时 海 洋 倾 倒 区 ( 国 海 环 字 [2012]57 号 ) 倾 倒 疏 浚 土 方 407.1 万 方, 比 批 准 倾 倒 量 减 少 90.7 万 方 挖 泥 船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洋 倾 废 管 理 条 例 要 求, 倾 倒 作 业 前 精 确 定 位, 安 装 海 洋 倾 废 航 行 自 动 记 录 仪, 严 格 控 制 不 到 位 倾 倒 (8) 严 格 管 理 船 舶 污 染 物, 禁 止 向 海 洋 排 放 倾 倒 船 舶 污 水 和 船 舶 垃 圾 施 工 船 舶 含 油 污 水 经 油 水 分 离 器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采 用 船 上 配 备 储 污 水 箱 收 集 和 贮 存, 再 交 由 港 区 有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 船 舶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交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9) 为 保 护 工 程 附 近 海 域 中 华 白 海 豚, 施 工 单 位 在 加 强 宣 传 教 育 同 时, 主 要 采 取 了 以 下 措 施 : 1 优 化 施 工 工 艺, 取 消 炸 礁 作 业, 并 采 用 传 统 的 重 锤 分 层 夯 实 法 夯 实 基 床 抛 石 原 设 计 基 槽 开 挖 需 要 炸 礁 约 2 万 方, 施 工 单 位 经 核 实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在 地 基 满 足 码 头 承 载 力 要 求 基 础 前 提 下, 采 用 大 型 耙 吸 式 挖 泥 船 对 基 槽 挖 深 挖 大, 取 消 炸 礁 作 业 ; 分 层 重 锤 49

夯 实 法 使 基 床 抛 石 方 量 由 原 设 计 13.9 万 方 增 至 28.9 万 方 施 工 工 艺 优 化 后, 虽 然 增 加 工 程 成 本, 但 避 免 了 炸 礁 和 爆 破 可 能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造 成 的 影 响 2 工 程 开 挖 施 工 前 密 切 关 注 周 围 是 否 有 中 华 白 海 豚 出 没, 保 证 在 500 米 范 围 内 没 有 白 海 豚 才 能 施 工 如 果 500 米 内 发 现 白 海 豚, 就 采 取 声 驱 法 先 驱 赶, 将 船 上 空 压 机 排 气 管 插 入 水 中 产 生 气 泡 和 声 响 驱 赶 海 豚 3 施 工 船 舶 在 内 港 航 速 限 制 在 6 节 以 下, 以 免 白 海 豚 躲 避 不 及 而 受 到 伤 害 4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捕 捉 伤 害 中 华 白 海 豚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未 发 生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中 华 白 海 豚 伤 害 事 件 和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未 接 到 公 众 针 对 本 工 程 的 环 境 投 诉 2.3 依 托 工 程 2.3.1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项 目 是 以 储 备 原 油 为 主 经 营 为 辅 的 原 油 储 备 库 项 目, 总 建 设 规 模 2000 10 4 m 3, 分 两 期 建 设 其 中, 一 期 工 程 位 于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二 期 工 程 规 划 选 址 位 于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港 区 三 墩 作 业 区, 建 设 规 模 均 为 1000 10 4 m 3 一 期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库 内 工 程 和 库 外 工 程 两 部 分 库 内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 原 油 罐 区 (100 个 10 10 4 m 3 储 罐 ) 输 送 泵 组 控 制 系 统 计 量 系 统 等 生 产 装 置, 维 修 仓 库 及 化 验 室 等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及 锅 炉 给 排 水 供 配 电 总 图 运 输 等 公 用 工 程 库 外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 广 西 石 化 10 万 吨 码 头 至 库 区 DN800 原 油 输 送 管 线 1 条, 保 税 港 区 10 万 吨 码 头 至 库 区 DN800 原 油 输 送 管 线 2 条 ( 因 工 程 变 更, 已 纳 入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12# 13# 泊 位 码 头 工 程 ), 库 区 至 果 鹰 大 街 金 谷 工 业 园 排 海 管 线 接 口 的 DN200 排 水 管 线 1 条, 及 厂 外 供 电 线 路 项 目 分 阶 段 建 成, 第 一 阶 段 建 成 420 10 4 m 3 库 容, 第 二 阶 段 建 成 580 10 4 m 3 库 容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第 一 阶 段 420 10 4 m 3 库 容 已 于 2010 年 8 月 建 成 投 入 试 运 行, 2012 年 4 月 通 过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 桂 环 验 2012 36 号, 详 见 附 件 9) 根 据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420 库 区 2012-2014 年 统 计 资 料,3 年 合 计 入 库 636.5 万 吨, 出 库 380.3 万 吨, 库 存 256.2 万 吨 钦 州 港 现 有 原 油 码 头 装 卸 能 力 不 能 满 足 420 库 区 原 油 储 备 和 经 营 需 要, 亟 需 建 设 配 套 原 油 码 头 由 于 涠 洲 岛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因 故 未 能 获 批, 储 备 库 亟 需 配 套 建 设 30 万 吨 级 原 油 码 头, 用 于 直 接 接 卸 海 上 进 口 原 油, 规 避 因 海 上 过 驳 带 来 的 环 境 风 险, 同 时 降 低 经 营 成 本 50

本 工 程 作 为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一 期 工 程 配 套 码 头 工 程, 每 年 可 以 为 其 提 供 930 万 吨 原 油 进 口 卸 船 能 力 根 据 广 西 中 石 油 国 际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资 料,420 储 备 库 生 产 运 行 管 理 自 2011 年 5 月 9 日 起 纳 入 广 西 石 化 公 司 管 理 体 系 广 西 石 化 公 司 与 420 储 备 库 生 产 运 行 衔 接 的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完 善,420 储 备 库 的 具 体 情 况 制 定 了 420 库 区 技 术 规 程 操 作 指 南 开 停 工 方 案 事 故 预 案 等 多 项 操 作 规 程, 制 定 了 多 项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及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通 过 420 库 区 与 广 西 石 化 码 头 运 行 实 际 效 果 来 看, 投 产 方 案 内 容 具 体 可 行,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健 全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以 码 头 栈 桥 接 岸 点 为 界, 陆 域 所 有 阀 门 和 管 线 由 420 库 区 负 责 管 理 ; 栈 桥 和 码 头 所 有 阀 门 和 管 线 等 由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集 团 公 司 负 责 管 理 码 头 与 库 区 将 通 过 制 订 和 严 格 实 施 投 用 方 案 操 作 规 程 和 联 系 制 度, 方 案 互 审, 建 立 互 动 措 施 等, 加 强 双 方 的 衔 接 配 合, 确 保 安 全 装 卸 作 业 卸 船 作 业 前, 首 先 由 库 区 下 达 进 油 计 划, 将 计 划 及 时 下 达 到 班 组, 操 作 人 员 了 解 进 出 油 品 种 数 量 ;420 库 区 班 长 与 原 油 码 头 班 长 通 过 对 讲 机 或 固 定 调 度 电 话 ( 紧 急 情 况 时 使 用 手 机 ) 联 系, 相 互 询 问 姓 名, 核 对 原 油 数 量 性 质 罐 号 液 位 温 度 开 泵 时 间, 做 好 记 录 ; 在 相 互 确 认 条 件 具 备 后, 进 行 输 送 油 操 作, 输 送 油 期 间 加 强 联 系, 相 互 询 问 罐 位 变 化 情 况 机 泵 电 量 和 压 力 情 况 如 有 异 常 及 时 进 行 协 调 处 理 目 前,420 库 区 已 针 对 原 油 装 卸 制 定 了 420 库 区 内 原 油 管 线 泄 漏 应 急 预 案 油 罐 冒 罐 应 急 预 案 油 罐 抽 憋 应 急 预 案 油 罐 着 火 应 急 预 案 等 应 急 预 案 2.3.2 三 墩 岛 码 头 至 储 备 库 一 期 库 区 装 卸 船 管 道 三 墩 岛 码 头 至 储 备 库 一 期 库 区 装 卸 船 管 道 原 设 计 起 点 为 三 墩 岛 码 头 栈 桥 端 部 靠 近 陆 域 侧 1m, 沿 三 墩 公 路 东 侧 向 北 敷 设 至 第 八 大 街, 然 后 向 西 沿 第 八 大 街 南 侧 并 行 敷 设 至 储 备 库 一 期, 线 路 长 度 约 为 16.3km 公 路 周 边 地 上 设 施 及 地 下 情 况 较 为 简 单, 拆 迁 工 作 量 小 难 度 小 输 油 管 道 建 设 2 根 DN1100 输 油 管 道, 全 部 采 用 地 下 铺 设 项 目 共 计 占 地 面 积 660m 2, 管 顶 覆 土 1.2m 全 部 占 地 为 吹 沙 填 海 的 公 路 里 程 桩 设 置 在 沿 油 流 前 进 方 向 的 左 侧, 沿 管 道 从 起 点 至 终 点 每 隔 1km 设 置 一 个 在 管 道 改 变 方 向 处 设 置 水 平 转 角 桩 转 角 桩 设 置 在 管 道 中 心 线 的 转 角 处 左 侧 两 根 输 油 管 道 上 方 30cm 处 埋 设 安 全 警 示 带 项 目 总 投 资 2.5828 亿 元 线 路 走 向 已 于 2010 年 10 月 获 得 钦 州 港 经 济 开 发 区 规 划 建 设 管 理 办 公 室 批 准 管 道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已 于 2011 年 6 月 获 得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批 复 ( 钦 港 环 51

管 字 [2011]5 号, 详 见 附 件 ), 主 要 批 复 意 见 为 :(1)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落 实 抑 尘 措 施 ; (2)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有 关 要 求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配 备 溢 油 应 急 相 关 设 备, 防 止 原 油 管 道 破 损 等 污 染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3) 管 道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后, 必 须 建 立 对 管 道 沿 线 巡 逻 检 查 制 度, 及 时 发 现 和 禁 止 可 能 危 及 管 道 安 全 的 行 为 三 墩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后,30 万 吨 油 码 头 栈 桥 缩 短 约 2km, 陆 域 输 油 管 线 沿 三 墩 公 路 向 南 延 伸 约 2km 至 栈 桥 接 岸 点 ( 陆 域 输 油 管 线 路 由 见 图 2.3-2), 可 以 降 低 栈 桥 输 油 管 线 原 油 泄 漏 风 险 陆 域 输 油 管 线 路 由 所 经 陆 域 大 部 分 已 形 成, 剩 余 1.8km 路 由 所 需 陆 域 形 成 依 托 三 墩 作 业 区 南 端 仓 储 区 该 仓 储 区 包 括 广 西 振 兴 物 流 仓 储 钦 州 港 华 南 物 流 仓 储 和 钦 州 港 太 平 洋 物 流 仓 储 等 三 个 地 块, 拟 吹 填 面 积 约 137 公 顷, 正 在 办 理 用 海 手 续 陆 域 输 油 管 道 施 工 期 较 短, 为 避 免 输 油 管 道 建 成 后 长 期 闲 置 和 腐 蚀, 中 石 油 承 诺 在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评 批 复 后 立 即 开 工 建 设 输 油 管 道, 确 保 输 油 管 线 与 码 头 同 步 投 入 使 用 2.3.3 污 水 处 理 依 托 设 施 本 工 程 码 头 含 油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拟 依 托 中 国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公 司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该 污 水 处 理 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采 用 法 国 得 利 满 公 司 的 DCI 隔 油 中 和 池 调 节 池 - 混 凝 絮 凝 气 浮 池 -A/O 生 化 池 - 二 沉 池 - 高 密 度 沉 淀 池 - 监 测 池 外 排 流 程, 设 计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为 1000m 3 /h,2010-2014 年 实 际 污 水 处 理 量 平 均 为 480m 3 /h, 其 中 340 m 3 /h 污 水 经 深 度 处 理 后 回 用, 其 余 经 钦 州 港 工 业 园 管 网 离 岸 排 放 中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工 程 位 于 钦 州 港 经 济 开 发 区, 年 加 工 进 口 低 硫 石 蜡 基 原 油 1000 万 吨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主 体 工 程 码 头 工 程, 配 套 建 设 储 运 环 保 ( 干 气 脱 硫 液 化 气 脱 硫 醇 污 水 处 理 场 ) 公 辅 设 施 等 环 境 保 护 部 分 别 于 2006 年 6 月 和 2010 年 2 月 批 复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和 炼 油 工 程 方 案 调 整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2007 年 2 月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核 准 该 项 目 工 程 总 投 资 160 亿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1.1 亿 元, 占 总 投 资 6.94% 工 程 于 2007 年 11 月 开 工 建 设,2010 年 6 月 投 入 试 生 产,2013 年 11 月 通 过 环 境 保 护 部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 环 验 2013 262 号 ) 52

广西北部湾港钦州30万吨级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钦州中石油储备库一期 输油管线路由 栈桥接岸点 本工程码头 图 2.3-2 陆域输油管线路由示意图 53

2.4 钦 州 港 发 展 现 状 2.4.1 码 头 钦 州 港 始 建 于 1992 年 8 月, 钦 州 港 现 有 勒 沟 作 业 区 果 子 山 作 业 区 鹰 岭 作 业 区 金 鼓 江 作 业 区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以 及 龙 门 茅 岭 沙 井 沙 坪 等 港 点, 已 建 成 泊 位 73 个, 其 中 万 吨 级 以 上 生 产 泊 位 23 个, 码 头 岸 线 总 长 11233m, 泊 位 年 通 过 能 力 为 货 物 6387 万 吨 ( 其 中 集 装 箱 165 万 标 箱 汽 车 5 万 辆 ) 客 运 45 万 人 次 2.4.2 航 道 锚 地 (1) 航 道 西 航 道 : 该 航 道 为 1995 年 通 过 竣 工 验 收 的 万 吨 级 进 港 航 道, 位 于 钦 州 港 东 中 西 三 条 自 然 深 槽 的 西 深 槽 上, 从 拦 门 沙 进 口 至 万 吨 级 起 步 码 头 港 池 调 头 地 止, 全 长 24.4km, 设 计 水 深 9.6m 船 舶 进 港 乘 3.43m 的 潮 位, 历 时 3 小 时, 乘 潮 保 证 率 为 90% 东 航 道 : 该 航 道 原 为 3 万 吨 级 航 道,2008 年 建 成 10 万 吨 级 航 道, 全 长 30.7km, 设 计 底 宽 160~190m, 航 道 底 标 高 -13.0m, 乘 潮 水 位 3.65m, 乘 潮 时 间 为 3.6 小 时, 保 证 率 71% 目 前, 东 航 道 正 在 扩 建, 将 航 道 宽 度 拓 宽 至 190~210m, 可 以 保 证 10 万 吨 级 油 船 安 全 进 出 航 道 钦 州 港 30 万 吨 级 进 港 航 道 工 程 位 于 钦 州 湾 的 外 湾, 起 于 外 湾 -25 米 水 深 处, 止 于 建 成 的 10 万 吨 级 航 道 入 口 处, 全 长 约 34.3 公 里, 经 广 西 自 治 区 发 改 委 核 准,2010 年 11 月 开 工 建 设,2012 年 7 月 完 工 项 目 业 主 为 广 西 钦 州 临 海 工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批 复 文 件 见 附 件 17 钦 州 港 30 万 吨 级 进 港 航 道 支 航 道 工 程 位 于 钦 州 湾 口, 起 点 与 10 万 吨 级 航 道 起 点 和 30 万 吨 级 进 港 航 道 终 点 相 衔 接, 终 点 位 于 30 万 吨 级 原 油 码 头 港 池 的 南 侧 航 道 长 8.51km, 有 效 宽 度 320m, 设 计 底 宽 314.4m, 设 计 底 高 程 -21.0m, 乘 潮 水 位 3.81m, 乘 潮 水 位 保 证 率 70%, 乘 潮 历 时 4h, 通 航 水 深 24.38m; 投 资 总 概 算 92023 万 元 经 广 西 自 治 区 发 改 委 核 准, 工 程 已 于 2014 年 7 月 开 工 建 设, 计 划 工 期 2 年 项 目 业 主 为 广 西 钦 州 临 海 工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 锚 地 钦 州 港 东 航 道 设 有 锚 地 三 处 :1# 锚 地 为 1~2 万 吨 级 锚 地, 该 锚 地 设 在 东 航 道 进 口 东 侧, 面 积 2 5km 2 2# 3# 锚 地 为 5 万 吨 级 海 轮 锚 地, 设 在 东 航 道 进 口 正 南 方 11.4km 处, 锚 地 面 积 均 为 5 10km 2 10 万 吨 级 航 道 增 加 4# 锚 地, 位 于 10 万 吨 级 航 道 起 点 南 偏 54

西 约 20km 处, 锚 地 面 积 为 3.7 3.7km 2 30 万 吨 级 锚 地 规 划 设 在 钦 州 湾 30 万 吨 级 东 航 道 起 点 东 南 约 21km 涠 洲 岛 西 南 约 59km 处, 面 积 为 6 4km 2 2.4.3 到 港 船 舶 根 据 钦 州 港 集 团 提 供 资 料, 钦 州 港 2001-2011 年 进 出 港 船 舶 流 量 统 计 见 表 2.4-1 表 2.4-1 2001-20011 年 钦 州 港 船 舶 流 量 统 计 年 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船 舶 艘 次 5245 6728 7678 12609 20465 14120 18083 21875 25105 18121 20487 日 平 均 船 舶 艘 次 14 18 21 35 56 39 50 60 69 50 56 2.4.4 疏 港 交 通 (1) 公 路 进 港 一 级 公 路 已 建 成, 南 宁 至 北 海 南 宁 至 钦 州 钦 州 至 防 城 钦 州 至 北 海 钦 州 至 灵 山 钦 州 至 犀 牛 脚 等 9 条 高 等 级 公 路 均 在 此 交 汇, 贵 阳 重 庆 成 都 昆 明 和 长 沙 等 至 钦 州 港 的 高 速 公 路 高 等 级 干 线 公 路 均 已 贯 通 (2) 铁 路 南 ( 宁 ) 钦 ( 州 ) 黎 ( 塘 ) 钦 ( 州 ) 钦 ( 州 ) 北 ( 海 ) 钦 ( 州 ) 防 ( 港 ) 钦 ( 州 ) 钦 州 港 等 五 条 铁 路 在 钦 州 交 汇, 港 内 勒 沟 专 用 线 鹰 岭 专 用 线 经 钦 港 线 可 通 过 南 防 线 钦 北 线 黎 钦 线 等 铁 路 与 南 昆 黔 桂 等 全 国 铁 路 联 网 2.4.5 海 洋 生 物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现 状 近 十 年 来, 钦 州 市 渔 业 生 产 确 定 了 建 设 水 上 钦 州 的 战 略 和 以 养 为 主, 养 殖 捕 捞 加 工 并 举 的 发 展 方 针, 经 过 十 多 年 的 努 力, 已 初 步 形 成 沿 海 海 水 养 殖 带 海 水 养 殖 已 初 步 形 成 连 片 万 亩 对 虾 养 殖 基 地 2 个, 连 片 万 亩 大 蚝 养 殖 基 地 5 个,3000 亩 以 连 片 文 蛤 养 殖 基 地 3 个, 以 及 泥 蚶 名 贵 鱼 类 青 蟹 等 千 亩 连 片 养 殖 基 地 多 个, 现 有 对 虾 育 苗 场 16 座 10000m 3 水 体, 年 产 虾 苗 6 亿 尾 还 有 茅 尾 海 大 型 天 然 大 蚝 ( 近 江 牡 蛎 ) 采 苗 场 1 人, 年 可 产 苗 种 10 亿 支 钦 州 市 海 洋 捕 捞 具 有 一 定 规 模 的 综 合 生 产 能 力, 全 市 拥 有 大 小 机 动 渔 船 2509 艘, 总 吨 位 32031 吨, 总 功 率 为 63179 千 瓦 海 洋 捕 捞 从 业 人 员 3600 人 现 有 中 小 型 群 众 性 渔 港 5 个 ; 其 中 龙 门 渔 港 和 犀 牛 脚 渔 港 属 国 家 一 级 渔 港, 其 余 沙 角 沙 井 东 场 港 规 模 很 小 55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 3.1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3.1.1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及 对 工 程 的 初 步 分 析, 工 程 施 工 期 主 要 是 对 海 洋 环 境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营 运 期 主 要 是 对 海 洋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及 环 境 风 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具 体 见 表 3.1-1 环 境 要 素 项 目 类 别 海 洋 水 文 岸 线 变 化 表 3.1-1 海 水 水 质 空 气 质 量 环 境 影 响 矩 阵 分 析 噪 声 港 池 疏 浚 海 洋 生 态 陆 域 生 态 区 域 交 通 环 境 风 险 就 业 渔 业 生 产 景 观 社 会 经 济 人 居 环 境 施 工 期 码 头 区 施 工 材 料 运 输 施 工 人 员 营 运 期 土 石 方 工 程 码 头 区 生 产 社 会 效 益 环 保 工 程 注 : 显 著 正 影 响 ; 较 小 正 影 响 ; 空 白 基 本 无 影 响 ; 显 著 负 影 响 ; 较 小 负 影 响 3.1.2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工 程 阶 段 通 过 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的 识 别, 确 定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见 表 3.1-2 表 3.1-2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社 会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水 上 交 通 TSP PM 10 营 运 期 社 会 效 益 SO 2 NO 2 水 动 力 改 变 SS 石 油 类 石 油 类 COD 生 态 损 失 岸 线 变 化, 油 污 水 影 响 生 态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机 泵 噪 声 港 池 疏 浚 淤 泥 建 筑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及 生 产 废 物 56

3.2 施 工 期 工 程 污 染 分 析 3.2.1 环 境 空 气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工 程 施 工 活 动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主 要 发 生 在 混 凝 土 拌 和 作 业 建 筑 材 料 的 运 输 和 堆 放 建 构 筑 物 施 工 金 属 构 件 除 锈 等 作 业 环 节, 上 述 各 环 节 在 风 力 的 作 用 下 会 对 施 工 现 场 及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TSP 污 染 ;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将 产 生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污 染 另 外, 施 工 船 舶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金 属 构 件 切 割 焊 接 防 腐 涂 漆 等 也 会 排 放 极 少 量 的 废 气 (1) 施 工 扬 尘 根 据 同 类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起 尘 实 测 资 料 类 比 分 析, 在 未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施 工 粉 尘 (TSP) 面 源 污 染 源 强 为 539g/s km 2, 采 取 洒 水 措 施 后 为 140g/s km 2, 施 工 作 业 场 所 粉 尘 浓 度 为 1.5mg/m 3 ~30mg/m 3 距 施 工 现 场 约 200m 外 的 TSP 浓 度 一 般 能 够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2) 道 路 扬 尘 根 据 类 似 施 工 现 场 汽 车 运 输 引 起 的 扬 尘 现 场 监 测 结 果, 运 输 车 辆 下 风 向 50m 处 TSP 的 浓 度 为 11.625mg/m 3 ; 下 风 向 100m 处 TSP 的 浓 度 为 9.694mg/m 3 ; 下 风 向 150m 处 TSP 的 浓 度 为 5.093mg/m 3 下 风 向 300m 处 TSP 的 浓 度 能 够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3) 其 它 污 染 源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还 包 括 施 工 车 辆 和 船 舶 排 放 的 尾 气, 将 对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也 将 随 之 消 失 3.2.2 水 环 境 (1) 悬 浮 物 码 头 工 程 水 工 建 筑 物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薄 壁 大 圆 筒 结 构 型 式, 栈 桥 桥 墩 拟 采 用 桩 基 接 承 台 的 结 构 形 式 基 槽 港 池 调 头 地 的 开 挖 先 采 用 大 型 耙 吸 式 挖 泥 船 及 8-18m 3 抓 斗 式 挖 泥 船 开 挖 水 下 开 挖 基 槽 港 池 及 调 头 地 将 产 生 的 悬 浮 泥 沙 (SS) 属 于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1 挖 泥 船 挖 泥 的 悬 浮 泥 沙 源 强 本 工 程 施 工 采 用 4500 m 3 耙 吸 式 挖 泥 船 及 8-18m 3 抓 斗 式 挖 泥 船 进 行 水 下 疏 浚 挖 泥 57

a. 耙 吸 式 挖 泥 船 疏 浚 悬 浮 物 采 用 自 航 耙 吸 式 挖 泥 船 疏 浚 时, 如 采 用 满 舱 不 溢 流 的 方 式, 则 入 海 泥 沙 源 强 较 小, 但 作 业 效 率 较 低 ; 如 果 采 用 满 舱 溢 流, 则 入 海 泥 沙 源 强 要 大 得 多 本 报 告 书 主 要 考 虑 影 响 最 大 情 况, 即 疏 浚 满 舱 溢 流 作 业 方 式 下 的 泥 沙 入 海 影 响 按 照 疏 浚 规 范 作 业 要 求, 满 舱 溢 流 时 间 控 制 在 0.5h 以 内 通 过 类 比 铜 鼓 航 道 的 监 测 结 果,4500m 3 耙 吸 式 挖 泥 船 的 悬 浮 泥 沙 源 强 11.5kg/s b. 抓 斗 挖 泥 船 疏 浚 悬 浮 物 抓 斗 疏 浚 挖 泥 船 作 业 产 生 的 悬 浮 物 发 生 量 按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S105-1-2011) 中 推 荐 的 公 式 进 行 测 算 : Q = R R 0 T W 0 式 中 :Q 疏 浚 作 业 悬 浮 物 发 生 量 (t/h); R 现 场 流 速 悬 浮 物 临 界 离 子 累 计 百 分 比 (%); R 0 发 生 系 数 为 W 0 时 的 悬 浮 物 粒 径 累 计 百 分 比 (%); T 挖 泥 船 疏 浚 效 率 (m 3 /h); W 0 悬 浮 物 发 生 系 数 (t/m 3 ) 工 程 施 工 采 用 8-18m 3 抓 斗 式 挖 泥 船 疏 浚 挖 泥, 挖 掘 频 率 取 2min/ 次, 可 估 算 抓 斗 挖 泥 效 率 为 240-540m 3 /h, 计 算 源 强 为 1.72-3.87kg/s 据 交 通 部 天 科 所 对 天 津 港 绞 吸 式 挖 泥 船 作 业 源 强 进 行 的 现 场 模 拟 试 验, 采 用 疏 浚 效 率 为 1450m 3 /h 绞 吸 式 挖 泥 船 时, 作 业 中 心 区 悬 沙 垂 线 平 均 浓 度 约 250~500mg/L, 推 算 源 强 为 2.25kg/s 相 同 挖 泥 效 率 情 况 下, 抓 斗 式 挖 泥 船 和 耙 吸 式 挖 泥 船 产 生 的 悬 浮 泥 沙 小 于 绞 吸 式 挖 泥 船 天 津 港 地 质 属 淤 泥 质 海 岸, 沉 积 物 中 值 粒 径 均 小 于 钦 州 港 海 域, 因 此 按 上 述 计 算 结 果 确 定 的 源 强 是 偏 安 全 和 保 守 的 2 抛 泥 区 悬 浮 物 源 强 本 工 程 疏 浚 外 抛 407.1 万 m 3 到 钦 州 港 30 万 吨 级 航 道 工 程 选 划 的 两 个 临 时 倾 倒 区 内 (A 区 108º28 E~108º31 E,21º20 28 ~21º22 40 N, 面 积 约 21 km 2 ;B 区 108º25 E~108º27 E, 21º15 N~21º17 N, 面 积 约 9.9 km 2 ) 根 据 上 海 航 道 局 设 计 研 究 现 场 实 验 及 数 值 模 拟 推 算, 初 始 抛 泥 垂 线 平 均 含 沙 量 在 300-400kg/m 3 之 间, 设 源 强 为 瞬 时 源, 持 续 抛 泥 速 率 为 1500m 3 /3 分 钟, 估 算 抛 泥 悬 浮 物 源 强 为 1031 kg/s 58

3 吹 填 区 溢 流 悬 浮 物 源 强 本 工 程 泥 沙 吹 填 施 工 过 程 中 采 用 分 隔 围 堰 增 加 泥 沙 沉 淀 时 间, 在 溢 流 口 设 置 防 污 膜, 并 采 取 投 加 絮 凝 剂 等 工 程 措 施 在 采 取 上 述 一 系 列 工 程 措 施 后, 吹 填 溢 流 口 的 泥 沙 流 失 率 将 可 控 制 在 0.1%~0.15%, 排 放 的 SS 浓 度 控 制 在 1000mg/L 以 内 按 此 浓 度 估 算 溢 流 源 强 为 0.44kg/s (2) 施 工 船 舶 舱 底 油 污 水 未 经 处 理 的 船 舶 舱 底 油 污 水 石 油 类 浓 度 达 到 5000mg/L 按 照 港 口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每 艘 每 天 0.14 吨, 每 天 按 照 5 艘 估 算, 施 工 期 每 天 油 污 水 发 生 量 约 为 0.7 吨, 舶 舱 底 油 污 水 中 石 油 类 发 生 量 为 3.5kg/d 水 上 施 工 期 按 15 个 月 计, 施 工 期 船 舶 舱 底 油 污 水 发 生 量 为 315t, 石 油 类 发 生 量 为 1.6t (3) 施 工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是 由 施 工 队 伍 的 生 活 活 动 造 成 的, 包 括 餐 饮 废 水 洗 涤 废 水 和 冲 洗 水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用 水 量 一 般 每 人 每 天 100L, 施 工 人 员 按 200 人 计, 则 生 活 污 水 日 发 生 量 为 20m 3 /d, 计 7200m 3 /a,bod 5 COD SS 氨 氮 的 浓 度 分 别 约 为 200mg/L 400 mg/l 200 mg/l 和 40mg/L 3.2.3 声 环 境 施 工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水 上 施 工, 包 括 基 槽 挖 泥 水 工 建 筑 物 的 建 设 等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包 括 挖 泥 船 各 种 港 口 作 业 船 等 其 中 挖 泥 船 是 主 要 的 施 工 噪 声 源, 声 功 率 可 达 112~ 117dB(A), 其 它 声 源 的 声 级 范 围 在 73~104 db(a) 主 要 噪 声 源 及 其 特 性 见 表 3.2-1 本 工 程 距 离 自 然 海 岸 线 距 离 较 远, 距 离 该 工 程 NE 方 向 的 三 娘 湾 旅 游 风 景 区 在 约 8.7km 外, 因 此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噪 声 影 响 对 象 主 要 是 施 工 人 员 表 3.2-1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序 号 噪 声 源 声 级 值 / 距 离 db(a)/m 指 向 特 性 1 装 卸 机 械 90/3 无 2 载 重 卡 车 88/2 无 3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88/5 无 4 钻 机 87/2 无 5 振 捣 棒 50mm 87/2 无 6 挖 泥 船 83/20 无 59

3.2.4 固 体 废 物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 施 工 船 舶 检 修 废 物 施 工 人 员 ( 包 括 船 舶 施 工 人 员 ) 生 活 垃 圾 以 及 建 筑 垃 圾 按 照 港 口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每 艘 船 舶 每 天 产 生 的 船 舶 检 修 废 物 为 20kg, 每 天 按 5 艘 估 算, 施 工 期 间 船 舶 检 修 废 物 产 生 量 为 0.1 吨 / 天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按 每 人 每 天 1kg 计 算, 施 工 人 员 200 人, 则 施 工 期 每 天 垃 圾 发 生 量 约 为 0.2 吨 另 外, 本 工 程 海 域 施 工 部 分 主 要 是 码 头 的 填 筑 和 各 种 水 工 建 筑 的 施 工, 建 筑 材 料 均 可 得 到 有 效 利 用, 因 此 仅 有 少 量 的 建 筑 垃 圾 产 生 栈 桥 采 用 高 桩 墩 台 基 础, 桩 基 采 用 φ2000mm 灌 注 嵌 岩 桩, 施 工 过 程 中 设 置 泥 浆 船 作 为 泥 浆 池, 泥 浆 反 复 循 环 使 用 测 算 钻 渣 产 生 量 约 2.1 万 立 方, 全 部 利 用 施 工 船 收 集, 与 多 余 泥 浆 一 并 倾 倒 至 倾 废 区 禁 止 向 施 工 海 域 随 意 倾 倒 泥 浆 和 钻 渣 3.2.5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1) 工 程 占 用 海 域 面 积 及 水 域 使 用 功 能 本 工 程 占 用 海 域 面 积 共 102 公 顷, 其 中 港 池 调 头 地 用 海 95.5 公 顷, 码 头 结 构 用 海 1.05 公 顷, 栈 桥 引 堤 用 海 5.45 公 顷 工 程 占 用 海 域 范 围 内 的 底 栖 生 物 将 全 部 死 亡, 使 用 功 能 改 变 海 域 占 用 的 海 域 丧 失 原 有 的 海 洋 生 态 功 能 (2) 渔 业 资 源 损 失 施 工 过 程 的 悬 浮 物 扩 散 将 造 成 将 造 成 渔 业 资 源 的 损 失 (3) 水 文 动 力 条 件 变 化 港 池 开 挖 将 改 变 海 域 水 深, 对 工 程 附 近 水 域 的 水 文 动 力 条 件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改 变,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潮 流 流 速 流 向 发 生 变 化, 同 时 还 将 造 成 海 底 冲 淤 条 件 的 变 化 3.2.6 土 石 方 平 衡 分 析 本 工 程 基 槽 港 池 及 回 旋 水 域 开 挖 疏 浚 2106.7 万 m 3, 其 中 407.1 万 m 3 拟 外 抛 至 钦 州 港 30 万 吨 级 航 道 工 程 拟 选 临 时 倾 倒 区 内,1699.6 万 m 3 运 到 金 鼓 江 东 岸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作 业 区 后 方 仓 储 区 吹 填 造 陆, 外 购 石 料 40.4 万 m 3 土 石 方 平 衡 见 图 3.2-2 金 鼓 江 东 岸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作 业 区 后 方 仓 储 区 包 括 诚 信 仓 储 振 海 综 合 物 流 中 心 华 信 仓 储 和 再 生 金 属 回 收 加 工 基 地 等 四 个 地 块, 吹 填 面 积 约 387.1 公 顷, 吹 填 工 程 量 约 2167.8 万 方, 已 取 得 海 域 使 用 权 证 吹 填 区 位 置 和 范 围 见 图 3.2-3 60

基 槽 港 池 及 调 头 地 挖 泥 2016.7 万 方 407.1 万 方 1699.6 万 方 倾 废 区 金 鼓 江 东 岸 仓 储 区 吹 填 造 陆 28.9 万 方 码 头 基 床 抛 石 圆 筒 和 胸 墙 回 填 外 购 石 料 40.4 万 方 4.9 万 方 栈 桥 稳 桩 袋 装 碎 石 6.6 万 方 引 堤 抛 石 图 3.2-2 土 石 方 平 衡 图 图 3.2-3 吹 填 区 位 置 和 范 围 示 意 图 本 工 程 外 购 石 料 来 自 犀 牛 角 镇 采 石 场, 水 上 抛 石 经 滨 海 公 路 ( 一 级 公 路 ) 港 区 二 号 路 运 至 大 榄 坪 1# 泊 位 南 侧 石 料 堆 积 场, 再 通 过 驳 船 运 至 施 工 现 场, 陆 路 运 距 约 22km, 61

水 路 运 距 约 15km; 陆 抛 堤 心 石 经 滨 海 公 路 ( 一 级 公 路 ) 三 墩 公 路 运 至 施 工 现 场 石 料 运 输 线 路 见 图 3.2-4 港 区 二 号 路 滨 海 公 路 石 料 堆 集 场 犀 牛 角 采 石 场 大 榄 坪 1# 泊 位 三 墩 公 路 本 工 程 位 置 图 3.2-4 石 料 运 输 路 线 图 3.3 运 营 期 工 程 污 染 分 析 3.3.1 环 境 空 气 本 工 程 为 原 油 卸 船 码 头, 卸 船 作 业 基 本 不 产 生 非 甲 烷 总 烃 等 无 组 织 油 气 污 染 物, 工 程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源 于 船 舶 泊 港 辅 机 废 气 (1) 油 气 污 染 源 油 码 头 卸 船 作 业 基 本 无 非 甲 烷 总 烃 TVOC 无 组 织 排 放 产 生, 原 因 如 下 : 1 拟 建 原 油 码 头 卸 船 作 业 采 用 全 封 闭 管 道 输 送, 码 头 作 业 平 台 上 配 置 3 台 16 装 卸 臂, 前 方 与 油 轮 上 的 管 系 绝 缘 法 兰 连 接, 后 方 与 输 油 管 连 接, 整 个 卸 船 作 业 过 程 处 于 密 闭 状 态 62

2 由 于 拟 建 码 头 属 于 进 口 码 头, 卸 船 作 业 时 船 舱 由 于 液 位 下 降, 处 于 负 压 状 态, 气 体 空 间 加 大, 对 外 基 本 不 排 放 物 料 气 体, 因 此 码 头 和 管 线 输 送 过 程 中 基 本 无 油 蒸 汽 产 生 ; 进 港 油 船 为 专 业 油 船, 配 备 有 专 用 的 压 载 舱, 进 港 船 舶 不 存 在 利 用 油 舱 装 载 压 载 水 的 作 业, 也 不 需 要 在 港 内 进 行 油 舱 清 洗 作 业, 残 存 在 舱 内 的 油 气 不 会 排 出 因 此, 本 报 告 书 不 进 行 油 气 污 染 源 大 气 影 响 评 价 (2) 船 舶 废 气 污 染 源 船 舶 在 停 靠 港 口 期 间, 为 满 足 工 艺 要 求 和 安 全 要 求, 其 部 分 设 备 必 须 保 持 启 动, 需 要 能 源 供 应 一 般 靠 船 舶 辅 机 发 电 提 供 能 源, 船 舶 辅 机 发 电 使 用 燃 料 为 柴 油 本 工 程 最 大 设 计 船 型 为 30 万 吨 级 原 油 船 舶, 根 据 中 国 船 级 社 统 计 资 料,30 万 吨 级 船 舶 靠 泊 时 发 电 机 功 率 P=1908kW, 换 算 成 马 力 (0.735kW=1 马 力 ) 则 P=1908kW=2596 马 力 根 据 对 船 厂 实 地 调 查 的 资 料, 做 1 马 力 功 需 要 耗 油 150g, 则 同 时 停 靠 30 万 吨 级 船 舶 每 小 时 的 耗 油 量 为 :W 船 舶 油 耗 =150 2596 10-3 =389.4kg 船 舶 发 电 机 燃 油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估 算 公 式 见 下 式 : Q i = C i W 船 舶 耗 油 /ρ i 式 中,Q i 为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C i 为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ρ i 为 燃 料 密 度 船 舶 辅 机 以 环 保 型 轻 柴 油 为 燃 料 ( 以 密 度 0.82t/m 3 计 算 ), 经 查 阅 环 境 统 计 手 册 中 相 关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计 算 船 舶 污 染 物 源 强 如 表 3.3-1 表 3.3-1 船 舶 污 染 物 源 强 预 测 污 染 物 二 氧 化 硫 一 氧 化 碳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系 数 (kg/m 3 ) 15 0.238 12.47 排 放 源 强 (kg/h) 7.12 0.11 5.92 年 排 放 量 (t/a) 28.20 0.44 23.44 3.3.2 水 环 境 本 工 程 建 成 运 营 后, 排 放 的 污 水 类 型 包 括 到 港 船 舶 的 机 舱 油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码 头 作 业 区 初 期 雨 水 冲 洗 废 水 和 港 作 拖 船 油 污 水 等 3.3.2.1 到 港 船 舶 机 舱 油 污 水 船 舶 机 舱 油 污 水 是 机 舱 内 各 闸 阀 和 管 路 中 漏 出 的 水 与 机 器 运 转 时 漏 出 的 润 滑 油 主 辅 机 燃 料 油, 加 油 时 的 溢 出 油, 机 舱 及 机 舱 板 洗 刷 时 产 生 的 油 污 水 等 混 合 在 一 起 的 含 油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石 油 类 30 万 吨 级 油 轮 到 港 船 舶 机 舱 油 污 水 的 发 生 量 按 20t/d 艘 计 算, 船 舶 年 在 港 天 数 按 250 天 计, 到 港 船 舶 机 舱 油 污 水 的 发 生 量 为 10000t/a 机 舱 含 油 63

污 水 的 平 均 含 油 浓 度 达 到 5000mg/l, 石 油 类 的 发 生 量 为 100kg/d 和 25t/a 3.3.2.2 到 港 船 舶 的 生 活 污 水 到 港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COD 和 BOD 5, 根 据 同 类 项 目 类 比 分 析, 其 浓 度 分 别 达 到 300mg/L 200mg/L 按 照 运 营 期 船 舶 在 港 时 间 为 250 天, 平 均 每 艘 船 舶 船 员 30 人, 生 活 污 水 发 生 系 数 0.1 吨 / 人 天 估 算, 则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发 生 量 约 为 3t/d, 全 年 为 750t,COD 和 BOD 5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0.23t/a 和 0.15t/a 3.3.2.3 船 舶 压 载 水 根 据 MARPOL73/78 防 污 公 约 附 则 Ⅰ 防 止 油 污 规 则 规 定,1982 年 6 月 1 日 以 后 交 船 的 载 重 量 为 20000 吨 及 以 上 原 油 油 船 及 载 重 量 为 30000 吨 及 以 上 的 成 品 油 船, 均 应 设 有 专 用 压 载 水 舱 本 工 程 到 港 船 舶 为 100000 吨 以 上 原 油 船, 均 设 有 专 用 压 载 水 舱 同 时, 本 工 程 为 原 油 卸 船 作 业 码 头, 不 涉 及 船 舶 压 舱 水 问 题, 也 不 存 在 洗 舱 水 问 题 3.3.2.4 码 头 生 活 污 水 码 头 生 活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COD 和 BOD 5, 根 据 同 类 项 目 有 关 资 料 类 比 分 析, 其 浓 度 分 别 达 到 300mg/L 200mg/L 码 头 区 定 员 按 10 人 计, 年 作 业 330 天, 生 活 污 水 发 生 系 数 按 0.1 吨 / 人 天 计, 码 头 生 活 污 水 发 生 量 为 1.0t/d 和 330t/a,COD 发 生 量 为 0.3kg/d 和 99kg/a,BOD 5 发 生 量 为 0.2kg/d 和 66kg/a 3.3.2.5 码 头 装 卸 作 业 区 初 期 雨 水 和 码 头 冲 洗 水 码 头 装 卸 作 业 区 初 期 雨 污 水 采 用 钦 州 市 暴 雨 强 度 公 式 : Q =ψ q F 式 中 :Q: 雨 水 设 计 流 量,L/s; ψ : 径 流 系 数, 码 头 面 取 0.9; F: 汇 流 面 积,ha, 码 头 装 卸 作 业 区 汇 流 面 积 为 470m 2 ; q: 暴 雨 量,L/s ha, 1817 (1 + 0.505lg p) q = 0.58 ( t + 5.7) 式 中 :p: 设 计 降 雨 重 现 期, 取 2 年 ; t: 初 期 雨 水 时 间, 取 10 分 钟 ; 计 算 得 暴 雨 量 (q) 为 423.08 L/s ha, 码 头 装 卸 作 业 区 初 期 雨 水 量 为 10 m 3 / 次 污 染 物 以 石 油 类 为 主, 浓 度 按 50mg/l 计, 石 油 类 发 生 量 为 0.5kg/ 次 64

本 工 程 码 头 作 业 面 每 次 地 面 冲 洗 水 用 量 约 为 5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石 油 类, 浓 度 约 为 50~100mg/L, 经 码 头 集 污 池 收 集 后 利 用 槽 车 运 至 广 西 石 化 千 万 吨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按 5 天 冲 洗 一 次 计 算, 年 码 头 地 面 冲 洗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300 m 3 /a, 石 油 类 发 生 量 为 30kg/a 本 工 程 营 运 期 水 平 衡 分 析 见 图 3.3-1 500 船 舶 上 水 500 船 舶 带 走 本 工 程 给 水 506.2 1.2 5 码 头 生 活 用 水 码 头 面 冲 洗 水 1.0 5 环 保 型 厕 所 码 头 集 污 池 1.0 15 集 污 池 1.0 千 万 吨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10 码 头 面 初 期 雨 水 10 外 来 水 33 3 3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达 标 排 放 或 回 用 20 20 船 舶 机 舱 油 污 水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图 3.3-1 本 工 程 营 运 期 水 平 衡 图 ( 单 位 :t/d) 3.3.3 声 环 境 码 头 营 运 期 的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是 各 种 泵 类 和 船 舶 鸣 笛, 其 最 大 噪 声 值 为 110dB(A) 根 据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实 测 资 料, 码 头 主 要 装 卸 设 备 噪 声 值 见 表 3.3-1 表 3.3-1 码 头 主 要 装 卸 设 备 噪 声 值 序 号 声 源 声 压 级 (db(a)) 测 点 距 声 源 得 距 离 (m) 1 水 泵 85~91 5 2 各 类 空 压 机 82~97 5 3 船 舶 鸣 笛 声 100~110 20 3.3.4 固 体 废 物 (1) 到 港 船 舶 垃 圾 到 港 油 轮 垃 圾 由 船 舶 保 养 废 物 和 船 舶 生 活 垃 圾 组 成, 根 据 设 计 代 表 船 型 船 舶 到 港 艘 次 在 港 时 间 及 船 员 生 活 垃 圾 发 生 量, 估 算 到 港 油 轮 垃 圾 的 产 生 量 65

到 港 船 舶 检 修 废 物 : 按 照 港 口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每 艘 到 港 船 舶 每 天 产 生 的 船 舶 检 修 废 物 20kg, 由 此 本 工 程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船 舶 检 修 废 物 产 生 量 约 5t/a 船 舶 生 活 垃 圾 : 按 照 港 口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油 轮 生 活 垃 圾 发 生 系 数 为 1.5kg/ 人 日, 可 估 算 出 本 工 程 运 营 后 产 生 的 船 舶 生 活 垃 圾 量 约 为 13 t/a (2) 港 区 陆 域 生 活 垃 圾 码 头 区 定 员 按 10 人 计, 年 作 业 330 天, 按 照 每 人 每 天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为 1.0kg, 估 算 生 活 垃 圾 的 年 产 生 量 为 3.3t (3)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主 要 是 码 头 集 污 池 少 量 油 泥 输 油 管 道 维 修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少 量 含 油 棉 纱 等, 以 及 溢 油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行 动 中 回 收 的 吸 油 毡 等 含 油 固 体 废 物 ( 危 险 废 物 类 别 HW08), 统 一 收 集 后 委 托 广 西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接 收 处 理 3.3.5 环 境 风 险 (1) 事 故 风 险 环 节 分 析 码 头 营 运 期 环 境 风 险 ( 事 故 污 染 )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方 面 : 1 油 轮 进 入 港 池 水 域 靠 泊 码 头 过 程 中, 由 于 海 况 风 浪 潮 汐 水 流 驾 驶 技 术 船 岸 间 协 调 中 出 现 操 作 失 误 等 情 况 下, 可 能 与 码 头 发 生 碰 撞, 造 成 大 量 油 品 泄 漏 这 类 事 故 一 旦 发 生 污 染 范 围 大, 影 响 后 果 严 重 2 油 品 装 卸 船 过 程 发 生 管 线 断 裂, 阀 门 密 封 不 严 和 由 于 风 浪 等 原 因 造 成 装 卸 臂 脱 落 等 泄 漏 事 故 这 类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极 低, 且 船 舶 和 码 头 都 能 迅 速 做 出 反 应, 关 闭 装 卸 阀 门 和 管 道 截 断 阀, 造 成 的 油 品 泄 漏 量 一 般 都 很 小 (2) 船 舶 事 故 污 染 排 放 源 强 本 工 程 最 大 设 计 船 型 为 30 万 吨 级 原 油 船 舶, 参 照 国 际 油 轮 船 东 防 污 染 联 合 会 典 型 油 船 与 溢 油 量 的 关 系 统 计 资 料, 确 定 本 工 程 到 港 船 舶 在 航 道 发 生 的 最 大 可 信 船 舶 溢 油 事 故 泄 漏 量 若 按 轻 微 搁 浅 或 碰 撞 ( 一 个 边 舱 损 坏 ) 货 物 油 ( 原 油 ) 泄 漏 量 计 算, 约 20000 吨 3.4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各 类 污 染 物 及 其 产 生 情 况 详 见 表 3.4-1, 营 运 期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见 表 3.4-2 66

工 程 阶 段 施 工 期 海 域 陆 域 污 染 源 名 称 疏 浚 挖 泥 表 3.4-1 主 要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统 计 排 放 源 强 1.72-3.87kg/s 11.5 kg/s 主 要 污 染 物 悬 浮 物 污 染 物 浓 度 250~500 mg/l 吹 填 造 陆 0.44 kg/s 悬 浮 物 小 于 1000mg/L 抛 泥 1031 kg/s 悬 浮 物 300-400g/L 水 工 噪 声 112~117 db(a) 排 放 方 式 无 组 织 短 期 有 组 织 短 期 无 组 织 短 期 噪 声 短 期 去 向 及 处 理 处 置 情 况 部 分 吹 填 造 陆, 部 分 外 抛 金 鼓 江 东 岸 大 榄 坪 作 业 区 后 方 仓 储 区 造 陆 ; 采 用 分 隔 围 堰 溢 流 口 设 置 防 污 膜, 并 采 取 投 加 絮 凝 剂 等 工 程 措 施 30 万 吨 航 道 工 程 选 划 倾 废 区 施 工 粉 尘 少 量 TSP 短 期 大 气, 下 风 向 200m 处 达 标 施 工 扬 尘 少 量 TSP 短 期 大 气, 下 风 向 300m 处 达 标 施 工 船 舶 车 辆 废 气 陆 域 噪 声 施 工 船 舶 油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49.3kg/d 86.2kg/d 73~104 db(a) SO x NO x 短 期 大 气 噪 声 短 期 0.7t/d 石 油 类 - 短 期 污 水 接 收 船 接 收 后 统 一 处 理 陆 域 生 活 污 水 20t/d BOD 5 COD SS 氨 氮 200mg/L 400mg/L 200mg/L 40mg/L 短 期 化 粪 池 处 理 运 营 期 海 域 陆 域 生 活 垃 圾 0.2t/d 短 期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船 舶 废 气 28.2t/a 23.4t/a SO 2 NO 2 间 断 大 气 环 境 机 舱 油 污 水 5000t/a 石 油 类 5000mg/L 间 断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油 轮 鸣 笛 船 舶 检 修 垃 圾 船 舶 生 活 垃 圾 码 头 生 活 污 水 750t/a 100~110 db(a) BOD 5 COD 200mg/L 300mg/L 间 断 委 托 具 有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颁 发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船 舶 自 备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达 标 后 外 海 排 放 ; 确 需 港 口 接 收 的, 委 托 具 有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颁 发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噪 声 间 断 5t/a 间 断 13t/a 间 断 330t/a BOD 5 COD 200mg/L 300mg/L 初 期 雨 水 10t/ 次 石 油 类 50mg/L 冲 洗 水 300t/a 石 油 类 500mg/L 各 类 机 泵 80~85 db(a) 间 断 船 舶 垃 圾 由 有 资 质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来 自 疫 区 的 国 际 航 线 船 舶 扫 舱 垃 圾 和 生 活 垃 圾 按 海 事 检 疫 部 门 的 相 关 规 定 经 检 疫 消 毒, 满 足 相 关 要 求 后, 再 交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置 环 卫 部 门 外 运 处 置 由 码 头 集 污 池 收 集, 通 过 槽 车 送 至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噪 声 间 断 陆 域 生 活 垃 圾 3.3t/a 间 断 环 卫 部 门 外 运 处 置 67

一 废 气 船 舶 废 气 二 废 水 表 3.4-2 工 程 营 运 期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t/a 排 放 量 t/a SO 2 28.2 28.2 NO 2 23.4 23.4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t/a 排 放 量 t/a 机 舱 油 污 水 石 油 类 25 0.025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码 头 生 活 污 水 BOD 5 0.15 0.015 COD 0.22 0.07 BOD 5 0.07 0.01 COD 0.1 0.01 冲 洗 水 石 油 类 0.15 0.002 三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t/a 排 放 量 t/a 船 舶 检 修 废 物 5 船 舶 生 活 垃 圾 13 委 托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置 陆 域 生 活 垃 圾 3.3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处 理 危 险 废 物 少 量 委 托 广 西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接 收 处 理 68

第 四 章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4.1.1 地 形 地 貌 钦 州 湾 湾 口 朝 南, 东 北 西 三 面 丘 陵 环 抱, 是 一 个 半 封 闭 的 天 然 海 湾 该 湾 由 内 湾 ( 茅 尾 海 ) 龙 门 水 道 和 外 湾 ( 狭 义 的 钦 州 湾 ) 构 成, 其 特 点 是 : 中 间 狭 窄 两 端 宽 阔 钦 州 湾 口 门 宽 25km, 纵 深 39km, 自 南 向 北 逐 渐 减 小, 在 北 纬 21 42 ~21 48 自 西 向 东 发 育 成 龙 门 港 - 茅 尾 海 金 鼓 江 鹿 耳 环 江 等 海 汊, 并 以 龙 门 海 - 茅 尾 海 为 主, 实 为 钦 州 湾 的 内 湾, 全 湾 岸 线 长 336km, 海 湾 面 积 为 380km 2, 其 中 滩 涂 面 积 为 200km 2 钦 州 市 两 条 主 要 江 河 钦 江 和 茅 岭 江, 分 别 从 东 北 西 北 向 汇 入 茅 尾 海 整 个 海 湾 呈 低 山 丘 陵 微 斜 平 原 及 海 漫 地 貌 钦 州 湾 由 于 受 地 质 构 造 影 响 以 及 海 水 长 期 浸 蚀, 基 本 上 没 有 大 片 宽 阔 平 坦 陆 域, 湾 内 大 多 为 砂 砾 质 岩 岸 从 青 菜 头 至 亚 公 山 一 带 ( 即 内 湾 南 段 ) 礁 岛 星 罗 棋 布, 港 汊 繁 多, 蜿 蜒 曲 折, 成 为 典 型 的 台 地 溺 谷 总 的 来 说, 该 湾 段 分 成 东 西 两 汊, 以 东 汊 为 主, 贯 通 全 段, 其 陆 岸 为 众 多 弯 弯 曲 曲 的 小 海 汊 分 隔 的 低 丘 小 岛, 从 岸 线 至 钦 州 市 约 33km, 多 为 低 丘 地 貌, 其 间 除 零 星 散 落 一 些 村 庄 以 外, 尚 无 其 它 重 要 建 筑 ; 西 汊 为 支 汊, 在 湾 段 以 内 分 汊, 较 小 而 短, 是 现 有 龙 门 港 之 港 址 所 在 其 陆 岸 多 为 山 丘 地 形, 与 企 沙 半 鸟 毗 连, 岸 线 附 近 有 龙 门 乡 亚 公 山 以 北 即 钦 州 湾 内 湾 北 段 茅 尾 海, 水 域 面 积 113.4km 2, 其 北 部 特 别 是 在 茅 岭 江 和 钦 江 河 口 附 近 沉 积 发 育 大 片 泥 沙 浅 滩, 低 潮 时 浅 滩 大 部 分 露 出 水 面, 浅 滩 总 面 积 占 茅 尾 海 湾 段 面 积 80% 以 上, 被 两 江 河 口 分 流 的 许 多 小 支 汊 分 割, 形 成 典 型 的 河 口 拦 门 沙 钦 州 湾 海 底 地 貌 较 为 复 杂, 尤 其 是 青 菜 头 至 亚 公 山 的 湾 颈 海 区 一 带, 明 暗 礁 石 较 多, 且 水 道 狭 窄 流 急 ; 内 湾 ( 茅 尾 海 ) 实 际 上 是 钦 江 茅 岭 江 复 合 三 角 洲 ( 潮 控 河 口 三 角 洲 ) 地 貌 ; 外 湾 则 为 浪 控 潮 流 三 角 洲 地 貌 钦 州 湾 在 现 代 海 洋 动 力 和 沿 岸 陆 域 河 流 的 共 同 作 用 下, 形 成 了 各 种 各 样 的 海 底 地 貌 钦 州 湾 下 水 动 力 地 貌 主 要 类 型 有 : 潮 间 浅 滩 河 口 沙 坝 潮 沟 潮 流 沙 脊 ( 体 ) 潮 流 深 槽 和 下 水 栏 门 浅 滩 水 下 斜 坡 等 1 潮 间 浅 滩 钦 州 湾 潮 间 浅 滩 极 为 发 育, 广 泛 分 布 于 内 湾 果 子 山 金 鼓 江 鹿 耳 环 江 河 钦 州 湾 外 东 西 两 侧 沿 岸 潮 间 带 以 及 三 娘 湾 沿 岸 潮 间 带 潮 滩 宽 阔 平 坦, 一 般 宽 1km~3km, 最 宽 的 潮 滩 分 布 在 茅 尾 海, 茅 尾 海 是 典 型 的 潮 间 浅 滩 该 浅 滩 实 际 上 是 钦 江 茅 岭 江 复 合 69

三 角 洲 的 水 下 部 分 整 个 浅 滩 面 积 达 90km 2, 占 内 湾 ( 茅 尾 海 ) 面 积 的 80%, 潮 滩 宽 5km~7km, 坡 度 小 于 1 其 次 为 东 岸 金 鼓 江 淡 水 湾 沿 岸 和 西 岸 沙 螺 寮 至 山 新 沿 岸 一 带, 宽 度 为 2km~4km 坡 度 为 1.0%~2.0%, 位 于 湾 中 部 的 勒 沟 果 子 山 鹰 岭 一 带 的 潮 滩 最 窄, 仅 0.1km~0.3km, 坡 度 较 陡, 为 2.8%, 潮 滩 受 入 海 河 流 沿 岸 流 近 海 潮 流 及 波 浪 作 用 的 影 响, 潮 滩 沉 积 物 的 粒 度 由 低 潮 滩 向 高 潮 滩 逐 渐 变 细, 泥 质 含 量 逐 渐 增 多, 分 选 性 变 差 潮 间 浅 滩 按 其 沉 积 物 粗 细 及 组 成 特 征 可 划 分 为 沙 滩 沙 泥 滩 红 树 林 滩 其 中, 沙 滩 主 要 分 布 于 钦 州 湾 外 惋 惜 南 山 新 下 底 坡 一 带 沿 岸 潮 间 带 和 三 娘 湾 潮 间 带 中 下 部 以 及 麻 兰 岛 南 部 沿 岸, 沉 积 物 由 中 细 砂 组 成 ; 淤 泥 滩 主 要 分 布 于 茅 尾 海 沿 岸 潮 间 带 和 金 鼓 江 鹿 耳 环 江 犀 牛 脚 以 及 龙 门 朱 沙 港 一 带, 潮 间 带 沉 积 物 以 粘 土 为 主, 约 占 60%, 砂 次 之, 约 40%; 红 树 林 滩 主 要 见 于 钦 江 河 口 东 侧 沿 岸, 茅 尾 海 西 岸, 金 鼓 江 鹿 耳 环 江 两 侧 潮 间 带 中 上 部, 沉 积 物 组 成 复 杂, 由 粘 土 粉 砂 砂 组 成 2 潮 沟 潮 沟 仅 见 于 茅 尾 海 金 鼓 江 鹿 耳 环 江 潮 间 浅 滩 之 中, 把 潮 滩 切 割 成 块 状, 并 伸 入 内 陆 潮 流 汊 道 地 带, 一 般 在 高 潮 期 间 被 淹 没, 低 潮 期 间 出 露, 由 岸 向 海 浅 而 窄 的 树 枝 状 小 潮 沟 不 断 汇 聚 形 成 宽 而 深 的 大 潮 沟 潮 沟 有 顺 直 型 或 蛇 曲 型 潮 沟 在 潮 滩 上 部 变 窄, 最 后 消 失, 有 部 分 潮 滩 面 高 差 一 般 为 2m~5m, 宽 50m~500m 深 入 内 陆, 高 差 仅 为 0.3m~2.4m, 宽 3~10m, 长 2km~30km 不 等, 为 潮 流 或 径 流 的 通 道, 可 作 为 小 型 船 只 的 天 然 航 道 潮 沟 的 沉 积 物 粗 细 取 决 于 水 动 力 和 潮 滩 的 垂 直 沉 积 物, 通 常 在 流 速 急 而 大 的 潮 沟 为 泥 质 沉 积, 如 金 鼓 江 鹿 耳 环 江 的 潮 流 汊 道 沉 积 物 为 砂 质 淤 泥 3 河 口 沙 坝 河 口 沙 坝 发 育 于 钦 江 茅 岭 江 河 口 内 ( 茅 尾 海 湾 口 ), 较 大 规 模 的 有 紫 沙 四 方 沙 按 马 沙 和 石 西 沙 这 四 道 沙 坝 走 向 均 呈 近 南 北 向, 与 潮 流 向 一 致, 最 长 约 2.3km, 最 大 宽 度 约 1km 沉 积 物 质 为 中 砂 和 细 砂, 分 选 性 从 好 到 差 都 有, 泥 质 含 沙 较 少, 为 0%~14%, 重 矿 物 含 量 为 2.31%~2.72%. 这 些 河 口 沙 坝 的 成 因 主 要 是 来 自 于 茅 尾 海 南 部 潮 流 和 北 部 径 流 相 互 作 用, 流 速 骤 减 而 沉 积 形 成 的 由 于 人 工 开 采 砂 矿 和 吊 养 及 插 养 近 江 牡 蛎, 该 河 口 沙 坝 在 位 置 上 形 态 上 都 已 发 生 变 化 4 潮 流 深 槽 潮 流 深 槽 又 称 潮 流 冲 刷 深 槽 钦 州 湾 的 潮 流 深 槽 相 当 发 育, 为 涨 落 潮 流 冲 刷 海 底 而 成, 自 钦 州 湾 口 门 向 北 延 伸 到 东 茅 墩 西 侧 全 长 达 27km, 宽 0.8km~1.55km, 一 般 水 深 70

5m~10m, 最 大 水 深 达 18.6m 贯 通 内 外 湾 的 主 槽 在 湾 中 部 外 端 呈 指 状 分 叉 成 三 道, 深 槽 底 部 沉 积 物 粗 细 无 规 律, 泥 质 沙 到 中 砂 都 有, 潮 流 深 槽 北 部 沉 积 物 由 沙 砾 物 质 组 成, 南 部 东 侧 深 槽 沉 积 物 由 泥 质 砂 和 中 细 砂 组 成, 两 侧 深 槽 由 粗 砂 或 细 中 砂 组 成, 中 间 深 槽 内 含 砾 粗 砂 组 成 4.1.2 工 程 地 质 项 目 建 设 场 地 为 近 岸 浅 海, 地 面 均 被 海 水 淹 没, 属 浅 海 地 貌, 地 形 略 有 起 伏 地 表 大 部 分 被 第 四 系 地 层 覆 盖, 局 部 因 人 工 开 挖 基 岩 出 露, 属 浅 海 地 形 据 钻 探 揭 示, 场 地 岩 土 层 主 要 由 第 四 系 人 工 堆 积 层 (Q ml ) 第 四 系 海 陆 交 互 相 沉 积 层 (Q mc ) 侏 罗 系 基 岩 (J) 组 成 从 勘 察 范 围 内 看, 区 内 无 深 大 断 裂 构 造 通 过, 近 期 地 质 时 代 未 发 现 明 显 的 构 造 运 动 形 迹 场 地 地 形 较 平 缓, 地 质 条 件 良 好 4.1.3 地 震 根 据 中 国 地 震 动 参 数 区 划 图 (GB18306-2001) 划 分, 本 区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为 Ⅵ 度, 特 征 周 期 分 区 为 第 1 区,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值 为 0.05g, 地 震 动 反 应 谱 特 征 周 期 为 0.35s, 可 不 考 虑 砂 土 液 化 问 题 4.1.4 气 象 气 候 评 价 区 域 地 处 北 回 归 线 以 南, 属 亚 热 带 气 候 区 该 海 域 气 候, 主 要 受 季 风 环 流 的 影 响, 北 部 大 山 的 地 形 屏 障 也 起 重 要 作 用 另 外, 由 于 湾 口 开 阔, 面 临 北 部 湾, 海 洋 水 文 要 素 的 变 化 对 钦 州 湾 的 气 候 状 况 也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调 节 作 用 由 于 季 风 环 流 作 用, 加 之 特 定 的 海 陆 配 置 和 青 藏 高 原 的 影 响, 使 冬 夏 两 季 控 制 本 地 的 气 团 和 基 本 气 流 截 然 不 同 因 此, 这 里 的 气 候 特 点 是 季 节 变 化 明 显 冬 季, 受 北 方 干 冷 的 大 陆 气 团 控 制, 干 燥 且 寒 冷 的 气 流 盛 行, 形 成 东 北 季 风, 常 带 来 降 温 寒 潮 冷 阴 雨 和 霜 冰 冻 和 偏 北 大 风 等 天 气 夏 季, 受 暖 温 的 海 洋 气 团 控 制, 高 温 高 湿 的 偏 南 气 流 盛 行, 形 成 西 南 或 东 南 季 风, 常 出 现 阵 雨 雷 电 暴 雨 台 风 等 天 气 春 秋 季, 为 季 风 转 换 的 过 渡 季 节 春 季, 北 方 干 冷 的 大 陆 气 团 减 弱 而 北 退, 海 洋 气 团 增 强 北 伸, 使 海 域 的 雨 水 渐 增, 气 温 回 升 秋 季, 海 洋 气 团 开 始 减 弱 而 南 缩, 北 方 冷 空 气 又 增 强 南 伸, 使 气 温 下 降, 雨 水 减 少 评 价 区 域 灾 害 性 天 气 较 多, 主 要 灾 害 性 天 气 为 灾 害 风 低 温 阴 雨 暴 雨 冰 雹 干 旱 以 及 冻 害 天 气 等 据 龙 门 海 军 气 象 站 (108 32.6 E 21 44.8 N)1966~1985 年 实 测 资 71

料 统 计, 本 区 主 要 气 象 要 素 如 下 : (1) 气 温 本 区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21.9,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7.5 (1981 年 5 月 ),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1.1 (1977 年 1 月 ), 最 热 月 平 均 气 温 32.1, 最 冷 月 平 均 气 温 13.8 (2) 降 水 本 地 区 降 水 主 要 集 中 在 6 月 至 9 月,4 个 月 的 降 水 量 占 全 年 降 水 量 的 66.7%, 而 11 月 至 翌 年 3 年 期 间 降 水 量 仅 占 全 年 降 水 量 的 11.3% 以 8 月 的 降 水 量 为 最 多, 达 449.5mm, 占 年 降 水 量 的 20.1% 多 年 平 均 雨 日 167.8 天, 多 年 平 均 雷 暴 日 数 90.4 天 年 最 大 降 水 量 2961.5mm(1976 年 ), 年 最 少 降 水 量 1425mm(1997 年 ),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2180.0mm (3) 风 况 本 地 区 季 风 分 布 特 征 比 较 明 显, 每 年 5~8 月 多 偏 南 风, 尤 以 6~7 月 最 多,9 月 至 翌 年 4 月 多 偏 北 风,11~2 月 最 多 多 年 统 计 资 料 表 明, 常 风 向 为 北, 出 现 频 率 26%, 次 常 风 向 北 北 东, 出 现 频 率 9.2%, 强 风 向 为 南, 极 大 风 速 达 36m/s, 出 现 于 1966 年 7 月 27 日, 风 速 大 于 或 等 于 六 级 天 数 34 天 每 年 5~11 月 份 受 台 风 影 响, 其 中 7 8 9 三 个 月 较 为 严 重, 据 历 年 资 料 统 计, 影 响 本 地 区 的 台 风 平 均 每 年 为 2~4 次, 最 多 5 次 台 风 袭 击 时, 常 伴 有 暴 雨 或 大 暴 雨 本 地 区 各 风 向 最 大 风 速 平 均 风 速 出 现 频 率 见 表 4.1-1, 风 速 风 向 玫 瑰 图 见 4.1-1 表 4.1-1 钦 州 龙 门 气 象 站 风 速 风 频 表 (1966-1985) (4) 雾 况 本 地 区 雾 多 发 于 春 季 (11 月 ~ 翌 年 4 月 ), 夏 季 出 现 雾 的 机 率 较 小 ; 雾 生 成 时 间 以 早 晨 4~5 时 为 多, 下 午 6 时 以 后 出 现 次 之 ; 雾 持 续 时 间 一 般 为 3~4 小 时, 个 别 达 1 整 天 本 地 区 多 年 平 均 雾 日 20.2 天, 能 见 度 小 于 1.0km 历 年 最 多 雾 日 32 天 (1985 年 ) (5) 相 对 湿 度 本 地 区 相 对 湿 度 以 春 季 3 月 和 雨 季 6~8 月 为 最 大,10 月 至 翌 年 1 月 为 相 对 湿 度 低 72

值 期,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为 83% 图 5.1-1 风 玫 瑰 图 图 4.1-1 龙 门 气 象 站 风 玫 瑰 图 (6) 雷 暴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北 靠 丘 陵 山 地, 南 临 北 部 湾 海 面, 年 均 雷 暴 日 达 到 110 天, 最 高 值 达 到 131 天, 属 雷 暴 多 发 区 (7) 主 要 灾 害 性 天 气 钦 州 市 自 然 灾 害 影 响 种 类 主 要 有 热 带 气 旋 ( 台 风 ) 风 暴 潮 低 温 阴 雨 暴 雨 海 雾 等 1 热 带 气 旋 ( 台 风 ) 每 年 影 响 钦 州 市 沿 海 地 区 的 台 风 始 于 5 月 而 止 于 11 月, 以 7 月 -9 月 出 现 频 率 最 高, 约 占 年 台 风 总 数 的 73.5% 2000 年 -2008 年, 影 响 或 登 陆 钦 州 市 的 台 风 主 要 有 :2001 年 7 月 的 榴 莲 3 号 台 风 和 玉 兔 台 风,2003 年 8 月 的 科 罗 旺 12 号 台 风,2006 年 7 月 的 派 比 安 6 号 台 风,2008 年 9 月 的 黑 格 比 14 号 强 台 风 其 中, 其 中,2003 年 的 科 罗 旺 12 号 台 风, 最 大 风 速 40.0m/s, 日 降 雨 量 达 300mm,2008 年 的 黑 格 比 14 号 台 风, 进 入 广 西 境 内 时 最 大 的 风 速 达 33.0m/s, 使 广 西 区 境 内 35 个 县 ( 区 ) 不 同 程 度 受 灾,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14.12 亿 元 热 带 气 旋 对 钦 州 湾 的 危 害 有 时 也 是 相 当 严 重 的 如 1984 年 9 月 6 日, 第 10 号 台 风 中 心 经 过 犀 牛 脚 大 番 坡 康 熙 岭 等 地, 各 地 均 出 现 10 级 ~11 级 大 风, 阵 风 达 12 级, 且 73

伴 随 持 续 8 小 时 的 暴 雨 据 统 计, 这 次 热 带 气 旋 影 响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达 4500 多 万 元 2 风 暴 潮 风 暴 潮 是 由 强 烈 的 大 气 扰 动 而 引 起 的 水 位 异 常 升 降 现 象 项 目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的 风 暴 潮, 一 般 始 于 每 年 5 月, 而 止 于 11 月, 尤 以 7 月 -9 月 发 生 最 多 根 据 广 西 水 文 水 资 源 局 钦 州 分 局 在 广 西 沿 海 风 暴 潮 预 报 方 案 研 究 中 的 统 计 资 料,1950 年 -1998 年 累 年 出 现 大 于 50cm 的 风 暴 潮 增 水 次 数 为 193 次, 平 均 每 年 约 4 次, 其 中 造 成 较 大 风 暴 潮 灾 害 损 失 的 有 20 次, 平 均 每 年 约 0.5 次 其 中 最 大 增 水 值 为 153cm(1980 年 7 月 23 日 ), 最 大 减 水 值 为 167cm(1973 年 10 月 14 日 ) 如 果 风 暴 潮 恰 好 与 天 文 潮 高 潮 叠 加, 适 遇 洪 水 狂 泄, 往 往 会 造 成 滨 海 近 岸 潮 水 暴 涨, 冲 跨 海 堤 吞 噬 码 头 工 厂 城 镇 和 村 庄, 从 而 造 成 重 大 灾 难 3 低 温 阴 雨 低 温 阴 雨 是 钦 州 湾 的 主 要 灾 害 性 天 气, 其 特 点 是 范 围 广 且 维 持 时 间 长, 影 响 程 度 之 严 重, 居 广 西 沿 岸 港 湾 之 冠 据 统 计, 低 温 阴 雨 出 现 频 率 最 大 的 时 段 是 1 月 26 日 -2 月 24 日 该 地 区 最 长 低 温 阴 雨 过 程 出 现 在 1968 年, 从 2 月 1 日 起 至 27 日 止, 持 续 2 7d, 日 平 均 气 温 在 4.7-6.0 之 间, 最 低 气 温 为 1.6-4.3 4 暴 雨 钦 州 湾 沿 岸, 雨 量 丰 富, 是 广 西 沿 岸 暴 雨 最 多 的 地 区 之 一 以 钦 州 市 区 为 例, 累 年 平 均 雨 量 50mm 的 暴 雨 日 数 为 9.7d; 累 年 平 均 雨 量 80mm 的 暴 雨 天 数 为 4.2d; l00mm 的 暴 雨 日 数 为 2.5d 暴 雨 一 年 四 季 均 可 出 现, 以 夏 季 6 月 ~8 月 最 多, 暴 雨 天 数 占 全 年 的 73%, 其 中 以 7 月 居 多, 占 全 年 暴 雨 量 的 28% 在 钦 江 茅 岭 江 流 域 平 均 每 年 出 现 洪 涝 0.9 次, 平 均 维 持 时 间 为 26h 5 冬 半 年 偏 北 强 风 每 年 10 月 至 次 年 3 月, 常 出 现 6 级 以 上 偏 北 强 风, 风 速 11m/s 深 秋 季 节 的 偏 北 强 风 主 要 由 热 带 气 旋 ( 台 风 ) 与 冷 空 气 的 共 同 影 响 而 形 成, 冬 春 季 节 则 是 冷 空 气 影 响 一 般 来 说, 冬 季 受 西 路 冷 空 气 影 响 而 带 来 的 偏 北 强 风 来 势 凶 猛, 强 度 大, 持 续 时 间 长, 严 重 影 响 海 上 作 业 和 海 岸 工 程 6 局 地 强 对 流 灾 害 性 天 气 主 要 有 雷 暴 雹 线 龙 卷 风 及 冰 雹 等 此 类 天 气 一 般 影 响 时 间 短 范 围 小, 但 发 生 突 然 来 势 凶 猛 强 度 大, 因 而 常 常 造 成 严 重 灾 害 74

4.1.5 水 文 状 况 4.1.5.1 潮 汐 本 地 区 潮 型 为 不 正 规 全 日 潮, 系 由 太 平 洋 潮 传 入 南 海 后 进 入 北 部 湾, 受 北 部 湾 反 射 波 的 干 涉 及 地 理 条 件 影 响 而 形 成 其 主 要 特 征 表 现 为 : 大 潮 汛 时 潮 汐 一 天 一 次 涨 落, 小 潮 汛 时 一 天 两 次 涨 落, 据 资 料 统 计, 一 个 月 一 天 一 次 涨 落 时 间 约 为 19~25 天 (1) 潮 位 特 征 值 据 龙 门 海 军 验 潮 站 1966 年 ~1987 年 资 料 统 计, 其 潮 位 特 征 值 如 下 ( 以 果 子 山 理 论 深 度 基 面 为 潮 位 起 算 面, 该 基 面 比 国 家 85 黄 海 高 程 基 面 低 1.86m): 最 高 高 潮 位 5.83m(1986.7) 最 低 低 潮 位 -0.69m(1968.12) 平 均 高 潮 位 3.66m 平 均 低 潮 位 1.15m 平 均 潮 位 2.40m 最 大 潮 差 5.52m(1982 年 ) 平 均 潮 差 2.51m (2) 工 程 设 计 水 位 设 计 高 水 位 4.68m( 高 潮 累 积 频 率 10% 的 潮 位 ) 设 计 低 水 位 0.40m( 低 潮 累 积 频 率 90% 的 潮 位 ) 极 端 高 水 位 ( 重 现 期 :50 年 ) 5.77m( 重 现 期 为 50 年 一 遇 ) 极 端 低 水 位 ( 重 现 期 :50 年 ) -0.89m( 重 现 期 为 50 年 一 遇 ) 4.1.5.2 波 浪 (1) 工 程 海 域 波 况 拟 建 码 头 位 于 钦 州 湾 外 海 水 域, 目 前 尚 无 长 期 波 浪 观 测 站, 缺 乏 长 期 的 波 浪 观 测 资 料 国 家 海 洋 局 在 白 龙 半 岛 南 端 海 域 的 白 龙 为 海 洋 站 有 较 长 期 的 波 浪 观 测, 该 站 距 离 钦 州 湾 海 域 约 50 公 里 根 据 白 龙 尾 海 洋 站 实 测 资 料 得 到 波 玫 瑰 图 ( 图 4.1-2): (2) 设 计 波 要 素 受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集 团 公 司 委 托, 南 京 水 利 科 学 研 究 院 承 担 了 本 工 程 水 域 的 设 计 波 浪 要 素 及 码 头 泊 稳 条 件 分 析 研 究 工 作 根 据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油 码 头 工 程 波 浪 要 素 计 算 ( 南 京 水 利 科 学 研 究 院,2010 年 12 月 ), 本 工 程 设 计 波 浪 要 素 为 : 极 端 高 水 位 :50 年 一 遇 H 1 % =6.74m,T=10.60s, 75

L=149.6m; 设 计 高 水 位 :50 年 一 遇 H 1% =6.44m,T=10.60s,L=148.1m; 设 计 低 水 位 :50 年 一 遇 H 1% =5.49m,T=10.60s,L=140.8m 图 4.1-2 白 龙 尾 波 玫 瑰 图 工 程 水 域 外 海 深 水 处 SE 方 向 的 波 高 较 大,50 年 一 遇 波 高 H 13% 为 5.7 米, 其 次 是 S 方 向,50 年 一 遇 波 高 H 13% 为 4.2 米,SW 方 向 的 50 年 一 遇 波 高 相 对 小 些, 波 高 H 13% 为 4.0 米 从 波 浪 场 计 算 可 以 看 出,SE 方 向 的 外 海 波 浪 进 入 近 岸 工 程 水 域 时 随 着 水 深 变 浅, 波 高 衰 减, 波 浪 方 向 也 略 有 变 化, 有 向 顺 时 针 方 向 偏 转 的 趋 势, 在 工 程 区 一 般 不 超 出 一 个 方 位,SSE~SW 方 向 的 外 海 波 浪 进 入 工 程 水 域 特 别 是 在 航 道 附 近 波 浪 变 化 明 显, 这 种 影 响 可 直 接 传 到 码 头 区 的 水 域 外 海 波 浪 进 入 工 程 区 水 域, 航 道 沿 线 (H1~H6) 最 大 波 高 出 现 在 SSE 方 向, 在 50 年 一 遇 条 件 下, 最 大 波 高 H 13% 为 5.01m, 随 着 波 浪 向 近 岸 传 播, 至 港 区 附 近 位 置 航 道 处 (H6) 位 置 波 高 减 小,H6 的 最 大 波 高 H 13% 为 4.37m 由 于 外 航 道 的 开 挖, 开 挖 水 深 大 (22.5m), 航 道 宽 (330m),SW~SSW 方 向 的 外 海 波 浪 传 至 港 区 外 航 道 附 近, 波 浪 受 航 道 开 挖 影 响 将 在 航 道 边 缘 引 起 波 能 积 聚, 这 种 波 能 变 化 将 直 接 影 响 到 码 头 水 域, 在 码 头 回 旋 区 水 域 (H7~H8 M1~M4)SW 方 向 的 波 高 比 外 航 道 的 波 高 大 由 于 SSE~SE 方 向 的 外 海 波 高 大, 总 体 上, 码 头 区 水 域 的 最 大 波 高 还 是 出 现 在 SSE 方 向,M1~M4 位 置 50 年 一 遇 最 大 波 高 H 13% 为 4.67m 4.1.5.3 海 流 工 程 区 域 位 于 钦 州 湾 口 外, 潮 流 性 质 属 不 规 则 全 日 潮 流, 潮 流 运 动 有 一 定 的 旋 转 性, 落 潮 流 速 大 于 涨 潮 流 速 根 据 2005 年 11 月 大 潮 期 水 文 测 验 结 果, 本 区 最 大 流 速 大 致 在 0.3~0.5m/s 大 潮 涨 潮 的 主 流 向 为 10 ~60, 平 均 流 速 为 0.15m/s; 最 大 流 速 为 0.25 m/s, 76

流 向 为 11 ~15 大 潮 落 潮 的 主 流 向 为 175 ~225, 平 均 流 速 为 0.28m/s; 最 大 流 速 为 0.44 m/s, 流 向 为 200 ~220 4.1.5.4 海 冰 钦 州 地 处 亚 热 带 地 区, 气 温 较 高, 夏 季 长 而 炎 热, 年 平 均 气 温 在 22ºC 以 上, 冬 季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在 10ºC 以 上 因 此, 项 目 没 有 冰 冻 情 况 4.1.5.5 盐 度 和 水 温 评 价 海 域 盐 度 分 布 规 律 为 河 口 低 外 海 高, 等 值 线 与 等 深 线 几 乎 平 行 年 平 均 盐 度 为 19.31% ( 龙 门 ) 最 高 为 32.33%, 最 低 为 2.63% 水 温 变 化 特 征 分 布 为 夏 季 冬 季 型 和 过 渡 型 三 种 夏 季 沿 岸 水 温 度, 外 海 低, 冬 季 水 温 则 是 外 海 高 沿 岸 低 ; 春 夏 分 层 稳 定, 上 层 高, 下 层 低 水 温 的 升 降 则 以 春 季 和 秋 季 为 过 渡 季 节 最 高 水 温 32.75, 平 均 水 温 21.90 4.1.5.6 河 流 钦 州 市 境 内 河 流 分 属 珠 江 水 系 和 粤 桂 琼 南 沿 海 诸 河 水 系 较 大 河 流 有 钦 江 茅 岭 江 和 大 风 江, 均 独 流 入 海 流 入 钦 州 湾 的 河 流 有 钦 江 茅 岭 江 金 鼓 江 鹿 耳 环 江 等 其 中, 钦 江 和 茅 岭 江 为 流 入 钦 州 湾 的 主 要 河 流, 且 为 常 年 性 河 流 它 们 分 别 从 东 北 西 北 向 汇 入 钦 州 湾 海 域, 对 钦 州 湾 及 其 邻 近 水 域 的 泥 沙 来 源 航 道 污 染 和 水 文 环 境 等 都 有 重 要 影 响 金 鼓 江 鹿 耳 环 江 为 海 岔, 其 水 文 状 况 受 海 洋 潮 汐 影 响 极 大 钦 江 茅 岭 江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4.1-3 表 4.1-3 钦 州 湾 入 海 河 流 基 本 情 况 表 4.2 陆 域 生 态 环 境 概 况 本 工 程 位 于 三 墩 作 业 区 外 海, 利 用 栈 桥 接 岸, 不 占 用 陆 域 三 墩 作 业 区 由 填 海 形 成 陆 域 评 价 区 域 内 没 有 国 家 和 自 治 区 重 点 保 护 的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77

4.3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钦 州 市 现 辖 二 县 四 区, 即 灵 山 县 浦 北 县 钦 南 区 钦 北 区 钦 州 港 经 济 开 发 区 和 钦 城 管 理 区 钦 州 市 有 十 多 个 民 族 居 住 在 各 区 县 主 要 有 : 汉 族 壮 族 瑶 族 苗 族 侗 族 仫 佬 族 等, 其 它 民 族 均 不 足 百 人 汉 族 占 百 分 之 八 十 以 上, 壮 族 超 过 百 分 之 十 总 人 口 310 多 万, 总 面 积 10843km 2, 小 岛 屿 303 个, 陆 地 海 岸 线 长 520.8km 钦 州 市 处 于 我 国 大 西 南 与 东 南 亚 及 世 界 沿 海 国 家 经 济 往 来 的 前 沿 阵 地 目 前 钦 州 市 已 发 展 成 为 广 西 的 沿 海 经 济 开 发 区, 钦 州 湾 的 建 设 已 初 具 规 模, 发 展 前 景 广 阔 ; 海 洋 渔 业 发 展 稳 定, 持 续 性 强, 滨 海 旅 游 业 发 展 方 兴 未 艾, 临 海 工 业 正 蓬 勃 兴 起, 建 立 粤 港 澳 琼 地 区 和 东 南 亚 地 区 的 经 济 贸 易 纽 带, 依 托 广 西 以 及 大 西 南 的 广 阔 腹 地, 形 成 面 向 国 内 和 国 际 两 个 市 场, 以 高 新 技 术 为 支 撑 的 海 洋 经 济, 和 以 港 口 运 输 为 龙 头 的 现 代 化 产 业 体 系 将 蓬 勃 兴 起 2014 年, 钦 州 市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855 亿 元, 增 长 9.8%;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总 产 值 1291 亿 元, 增 长 13.9%;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总 额 659 亿 元, 增 长 17.9%; 外 贸 进 出 口 总 额 突 破 50 亿 美 元, 增 长 51.1%;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突 破 300 亿 元, 增 长 12.8%; 集 装 箱 吞 吐 量 达 70.2 万 标 箱, 增 长 16.8%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增 长 7.3%,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增 长 10.4% 78

4.4 区 域 污 染 源 调 查 4.4.1 区 域 污 染 源 分 布 钦 州 市 污 染 源 主 要 包 括 工 业 污 染 源 生 活 污 染 源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场 以 及 水 产 养 殖, 各 污 染 源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4.4-1 表 4.4-1 钦 州 市 污 染 源 基 本 情 况 表 行 政 区 人 口 污 水 处 理 厂 企 业 个 数 总 人 口 辖 区 数 量 设 计 处 理 市 县 / 区 ( 家 ) ( 万 人 ) ( 万 人 ) ( 座 ) 能 力 钦 南 区 26 1 8 钦 北 区 13 / / 钦 州 市 灵 山 县 22 391.7 141.6 1 3 浦 北 21 1 2 合 计 82 3 13 进 出 港 船 舶 ( 艘 次 ) 20487 ( 运 输 ) 续 表 4.4-1 行 政 区 规 模 化 养 殖 场 水 产 养 殖 (t/a) 市 县 / 区 养 殖 品 种 数 量 饲 养 量 ( 个 ) ( 只 或 头 ) 虾 蟹 鱼 贝 类 钦 南 区 生 猪 22 96602 钦 北 区 生 猪 16 21250 生 猪 24 27321 钦 州 市 灵 山 县 蛋 鸡 9 482000 39171 16030 200894 奶 牛 2 1683 浦 北 生 猪 11 38651 合 计 / 84 667507 4.4.2 区 域 污 染 物 排 放 概 况 钦 州 市 工 业 污 染 源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场 生 活 污 染 源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以 及 水 产 养 殖 等 污 染 源 排 放 情 况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4.4-2, 钦 州 市 2012 年 共 排 放 化 学 需 氧 量 81780.53t, 氨 氮 8230.46t, 总 氮 10690.28t, 总 磷 1544.3t, 石 油 类 32.21t/a, 重 金 属 149.54kg/a 表 4.4-2 污 染 源 类 别 工 业 污 染 源 钦 州 市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统 计 表 来 源 COD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重 金 属 (t/a) (t/a) (t/a) (t/a) (t/a) (kg/a) 钦 南 区 3177.21 245.78 / / 31.44 90.04 钦 北 区 711.75 10.6 / / 0.77 / 灵 山 县 2040.47 51.4 / / / / 浦 北 2756.16 58.7 / / / 59.5 合 计 8685.59 366.48 / / 32.21 149.54 79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钦 南 区 572.84 99.1 221.01 34.01 / / 钦 北 区 161.79 29.25 62.81 9.54 / / 灵 山 县 871.03 67.77 408.53 83.12 / / 浦 北 县 208.48 36.74 111.66 17.02 / / 合 计 1814.14 232.86 804.02 143.68 / / 生 活 污 水 64274.66 7556.04 12102.72 1361.83 / / 污 水 处 理 厂 666.14 75.08 213.55 24.78 / / 水 产 养 殖 6340 / -2430 14 / / 区 域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合 计 81780.53 8230.46 10690.28 1544.3 32.21 149.54 4.5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及 变 化 分 析 为 说 明 钦 州 湾 海 水 环 境 现 状 和 变 化 趋 势, 报 告 书 收 集 了 钦 州 湾 海 域 2003 年 ~2014 年 海 水 水 质 和 沉 积 物 环 境 质 量 例 行 监 测 资 料 其 中,2003~2011 年 监 测 资 料 引 用 广 西 近 岸 海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变 化 及 保 护 对 策 研 究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2013 年 11 月 ),2012~2014 年 监 测 资 料 引 用 2012-2014 年 钦 州 市 近 岸 海 域 海 水 和 海 洋 沉 积 物 监 测 数 据 报 告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2015 年 3 月 ) 2003~2014 年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水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稳 定,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达 标, 局 部 海 域 ( 茅 尾 海 ) 水 质 下 降, 海 水 水 质 与 污 染 物 入 海 通 量 密 切 相 关, 影 响 钦 州 湾 海 域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无 机 氮 化 学 需 氧 量 和 磷 酸 盐, 超 标 因 子 主 要 为 无 机 氮 和 活 性 磷 酸 盐, 且 呈 现 污 染 指 数 显 著 上 升 趋 势 钦 州 湾 海 域 中 茅 尾 海 属 重 度 富 营 养 型, 其 余 海 域 水 体 属 中 度 富 营 养 型, 海 水 富 营 养 化 有 所 加 重, 其 原 因 主 要 是 无 机 氮 和 活 性 磷 酸 盐 浓 度 升 高 茅 尾 海 有 钦 江 和 茅 岭 江 汇 入, 海 水 养 殖 规 模 较 大, 河 流 入 海 污 染 物 和 海 水 养 殖 是 造 成 茅 尾 海 水 质 富 营 养 化 的 主 要 原 因 钦 江 汇 集 了 钦 州 主 城 区 的 全 部 生 活 废 水, 目 前 入 海 口 的 水 质 时 有 超 标 的 情 况, 随 着 城 镇 化 进 程 加 快 加 上 滨 海 新 城 的 开 发 建 设, 如 果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不 完 善, 排 污 茅 尾 海 的 有 机 污 染 物 营 养 盐 等 将 会 迅 速 增 加 ; 茅 岭 江 在 入 海 口 段 是 钦 州 和 防 城 港 两 市 的 界 河, 在 防 城 港 侧 有 规 划 的 防 城 港 工 业 园 区 茅 岭 组 团, 以 发 展 东 盟 特 色 资 源 开 发 加 工 业 为 主 导, 积 极 发 展 与 钢 铁 能 源 工 业 相 配 套 的 上 下 游 产 业 及 仓 储 物 流 产 业, 重 点 发 展 纸 浆 钢 材 制 糖 冶 金 建 材 矿 产 石 油 气 和 农 产 品 精 深 加 工, 其 中 纸 浆 制 糖 和 农 产 品 精 深 加 工 业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有 机 污 染 物 氨 氮 排 放 的 强 度 较 大, 如 果 规 模 控 制 不 合 适 也 会 对 茅 尾 海 带 来 较 大 的 影 响 80

第 五 章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1 海 域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于 2015 年 3 月 对 工 程 周 边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沉 积 物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海 洋 生 态 和 渔 业 资 源 开 展 调 查 5.1.1 海 水 水 质 现 状 调 查 方 案 (1) 调 查 时 间 和 调 查 站 位 2015 年 3 月 19~20 日 ( 小 潮 期 ) 和 3 月 26 日 ( 大 潮 期 ) 调 查 范 围 为 108 32'7.94''~ 108 46'42.68''E,21 29'10.37''~21 53'5.69''N, 共 设 置 站 位 20 个, 其 中 水 质 站 位 20 个 沉 积 物 调 查 站 位 12 个, 站 位 布 置 见 表 5.1-1 和 图 5.1-1 表 5.1-1 海 洋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站 位 表 站 号 经 度 (E) 纬 度 (N) 监 测 项 目 1 108 46'42.68'' 21 36'16.67'' 水 质 沉 积 物 2 108 44'41.25'' 21 33'22.94'' 水 质 3 108 42'46.87'' 21 31'12.81'' 水 质 沉 积 物 4 108 40'32.11'' 21 29'10.37'' 水 质 5 108 43'28.93'' 21 36'23.03'' 水 质 沉 积 物 6 108 42'1.24'' 21 34'49.50'' 水 质 7 108 40'7.20'' 21 32'51.80'' 水 质 沉 积 物 8 108 37'53.02'' 21 30'57.83'' 水 质 9 108 42'14.77'' 21 40'59.02'' 水 质 沉 积 物 10 108 40'23.90'' 21 38'34.47'' 水 质 11 108 38'48.89'' 21 36'29.50'' 水 质 沉 积 物 12 108 37'3.40'' 21 34'41.70'' 水 质 13 108 35'17.12'' 21 32'33.58'' 水 质 沉 积 物 14 108 37'34.12'' 21 40'39.37'' 水 质 沉 积 物 15 108 35'54.33'' 21 39'9.87'' 水 质 16 108 34'14.36'' 21 37'23.57'' 水 质 沉 积 物 17 108 32'35.97'' 21 35'3.80'' 水 质 18 108 34'58.66'' 21 42'52.34'' 水 质 沉 积 物 19 108 32'40.58'' 21 48'57.00'' 水 质 沉 积 物 20 108 32'7.94'' 21 53'5.69'' 水 质 沉 积 物 81

图 5.1-1 2015 年 3 月 海 洋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站 位 图 (2) 监 测 项 目 海 水 水 质 调 查 项 目 共 16 项, 即 水 温 ph 盐 度 悬 浮 物 溶 解 氧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生 化 需 氧 量 (BOD 5 ) 活 性 磷 酸 盐 无 机 氮 ( 含 氨 氮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盐 氮 ) 石 油 类 重 金 属 (Cu Pb Zn Cd Hg As) (3) 监 测 样 品 的 采 集 和 分 析 样 品 的 采 集 贮 存 运 输 预 处 理 和 分 析 测 定 按 海 洋 调 查 规 范 (GB/T12763-2007)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监 测 规 范 (HJ442-2008) 和 海 洋 监 测 规 范 (GB17378-2007) 中 相 应 要 求 进 行 5.1.2 海 水 水 质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2015 年 3 月 小 潮 期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5.1-2, 大 潮 期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5.1-3 82

表 5.1-2 2015 年 3 月 调 查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 小 潮 期 ) 单 位 :mg/l( 标 注 除 外 ) 监 测 站 水 温 盐 度 ph 活 性 磷 石 油 SS DO BOD 5 COD 无 机 氮 位 ( ) ( ) ( 无 量 纲 ) 酸 盐 类 汞 铜 铅 镉 砷 锌 1# 25.2 29.3 8.01 15 6.58 1 0.68 0.249 0.0128 0.0127 0.000003 0.0026 0.00013 0.00003 0.0014 0.0042 2# 24.5 29.5 8.04 7 7.55 1 0.87 0.150 0.0033 0.0142 0.000004 0.0017 0.00012 0.00005 0.0013 0.0043 3# 24.5 29.7 8.12 5 8.28 ND 0.88 0.120 0.0024 0.0124 0.000004 0.0010 0.00011 0.00004 0.0012 0.0051 4# 23.2 31.1 8.17 4 7.59 1 0.54 0.089 0.0036 0.0084 0.000009 0.0014 0.00010 0.00003 0.0013 0.0063 5# 25.5 29.3 8.03 14 7.54 1 0.77 0.213 0.0096 0.0209 0.000015 0.0025 0.00009 0.00003 0.0016 0.0108 6# 25.8 29.3 8.01 6 6.53 1 1.09 0.136 0.0093 0.0114 0.000003 0.0008 0.00008 0.00004 0.0014 ND 7# 25.4 30.1 8.05 5 7.54 ND 0.82 0.103 0.0016 ND 0.000004 0.0017 0.00010 0.00004 0.0012 0.0037 8# 22.4 30.2 8.05 11 7.84 1 0.80 0.068 0.0007 0.0200 0.000006 0.0008 0.00006 0.00004 0.0012 0.0034 9# 25.5 26.7 7.92 7 6.57 1 0.70 0.191 0.0102 0.0169 0.000008 0.0008 0.00020 0.00018 0.0015 0.0060 10# 23 28.3 7.85 3 6.85 1 0.66 0.233 0.0144 0.0128 0.000002 0.0012 0.00014 0.00005 0.0011 0.0048 11# 23.8 29.3 8.08 6 7.54 1 0.72 0.159 0.0094 0.0148 0.000004 0.0023 0.00019 0.00004 0.0013 0.0078 12# 25 30.1 8.08 7 7.54 1 0.60 0.142 0.0056 0.0144 0.000004 0.0010 0.00016 0.00004 0.0013 0.0035 13# 21.8 30.3 8.05 11 7.42 1 0.57 0.140 0.0122 0.0086 0.000005 0.0016 0.00006 0.00004 0.0013 0.0041 14# 22.4 29.9 7.95 9 7.07 1 0.75 0.161 0.0094 0.0112 0.000006 0.0015 0.00008 0.00006 0.0012 0.0074 15# 21.5 29.6 8.05 8 7.05 1 0.71 0.173 0.0126 0.0138 0.000005 0.0011 0.00005 0.00005 0.0013 0.0118 16# 21.8 29.6 8.01 4 7.02 1 0.64 0.181 0.0100 0.0119 0.000006 0.0017 0.00016 0.00008 0.0013 0.0039 17# 22.8 30.2 8.05 5 7.42 1 0.60 0.108 0.0032 0.0151 0.000006 0.0018 0.00010 0.00005 0.0013 0.0065 18# 21.8 28.8 7.95 7 6.45 1 0.61 0.183 0.0134 0.0097 0.000002 0.0009 0.00021 0.00006 0.0014 ND 19# 21.5 25.1 7.87 4 6.9 1 0.92 0.340 0.0223 0.0104 0.000003 0.0013 0.00021 0.00006 0.0009 0.0042 20# 21.8 22.5 7.82 3 6.95 1 0.99 0.433 0.0216 0.0121 0.000003 0.0013 0.00010 0.00008 0.0009 ND 最 小 值 21.5 22.5 7.82 3 6.45 ND 0.54 0.068 0.0007 ND 0.000002 0.0008 0.00005 0.00003 0.0009 ND 最 大 值 25.8 31.1 8.17 15 8.28 1 1.09 0.433 0.0223 0.0209 0.000015 0.0026 0.00021 0.00018 0.0016 0.0118 平 均 值 23.5 28.9 8.01 7.05 7.21 1 0.75 0.179 0.0094 0.0132 0.000005 0.0015 0.00012 0.00005 0.0013 0.0058 注 :ND 表 示 未 检 出 83

表 5.1-3 2015 年 3 月 调 查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 大 潮 期 ) 单 位 :mg/l( 标 注 除 外 ) 站 位 水 温 盐 度 ph 无 机 活 性 磷 SS DO BOD 5 COD ( ) ( ) ( 无 量 纲 ) 氮 酸 盐 石 油 类 汞 铜 铅 镉 砷 锌 1# 22.5 30.3 8.07 14.0 6.94 1 0.96 0.195 0.0095 0.0082 0.000008 0.0024 0.00015 0.00006 0.0016 0.0079 2# 23.1 31.1 8.18 9.0 6.30 1 0.82 0.088 0.0047 0.0074 0.000006 0.0019 0.00015 0.00005 0.0016 0.0054 3# 22.9 31.0 8.13 8.0 6.92 1 0.84 0.077 0.0035 0.0066 0.000002 0.0005 0.00019 0.00007 0.0012 0.0058 4# 22.8 31.4 8.18 4.0 6.89 1 0.82 0.054 0.0018 ND 0.000004 0.0015 0.00009 0.00005 0.0010 0.0037 5# 23.0 31.0 8.10 13.0 6.71 1 0.82 0.108 0.0050 0.0070 0.000005 0.0003 0.00009 0.00004 0.0014 0.0032 6# 22.9 31.0 8.14 3.0 6.94 1 0.77 0.113 0.0049 0.0067 0.000004 0.0017 0.00013 0.00006 0.0015 0.0036 7# 22.8 30.9 8.13 10.0 6.67 1 0.78 0.103 0.0068 ND 0.000008 0.0003 0.00024 0.00006 0.0014 0.0050 8# 22.7 30.7 8.09 10.0 6.70 1 0.75 0.114 0.0072 0.0074 0.000005 0.0006 0.00010 0.00003 0.0016 0.0074 9# 22.6 30.6 7.96 7.0 6.50 1 0.82 0.189 0.0116 0.0099 0.000004 0.0005 0.00017 0.00006 0.0016 0.0060 10# 23.0 29.0 7.89 8.0 6.59 1 0.69 0.226 0.0152 ND 0.000005 0.0010 0.00013 0.00011 0.0015 0.0038 11# 22.8 30.3 8.00 11.0 6.56 1 0.69 0.166 0.0110 ND 0.000006 0.0004 0.00010 0.00005 0.0015 0.0034 12# 22.8 30.6 8.10 11.0 6.87 1 0.82 0.160 0.0103 ND 0.000003 0.0010 0.00021 0.00009 0.0017 0.0037 13# 22.5 30.2 8.02 19.0 6.74 1 0.75 0.154 0.0094 0.0069 0.000003 0.0012 0.00033 0.00006 0.0014 0.0037 14# 22.0 28.2 7.92 19.0 6.41 1 0.69 0.269 0.0198 0.0077 0.000006 0.0016 0.00011 0.00010 0.0014 0.0077 15# 22.1 28.4 7.96 18.0 6.57 1 0.96 0.261 0.0178 0.0070 0.000002 0.0009 0.00004 0.00009 0.0011 0.0059 16# 22.0 28.4 7.88 7.0 6.60 1 0.42 0.264 0.0173 0.0073 0.000005 0.0013 0.00015 0.00005 0.0012 0.0066 17# 22.1 30.5 8.01 21.0 6.78 1 0.55 0.146 0.0076 ND 0.000006 0.0005 0.00008 0.00004 0.0015 0.0072 18# 22.0 26.5 7.86 6.0 6.53 1 0.48 0.325 0.0244 0.0082 0.000003 0.0007 0.00026 0.00008 0.0013 0.0093 19# 21.6 21.9 7.82 6.0 6.72 1 0.55 0.463 0.0255 0.0083 0.000007 0.0006 0.00006 0.00008 0.0010 0.0125 20# 22.0 19.5 7.81 6.0 6.93 1 0.65 0.552 0.0261 0.0092 0.000006 0.0017 0.00010 0.00011 0.0011 0.0040 最 小 值 21.6 19.5 7.81 3.0 6.30 1 0.42 0.054 0.0018 ND 0.000002 0.0003 0.00004 0.00003 0.0010 0.0032 最 大 值 23.1 31.4 8.18 21.0 6.94 1 0.96 0.552 0.0261 0.0099 0.000008 0.0024 0.00033 0.00011 0.0017 0.0125 平 均 值 22.5 29.1 8.01 10.5 6.69 1 0.73 0.201 0.0120 0.0077 0.000005 0.0010 0.00014 0.00007 0.0014 0.0058 注 :ND 表 示 未 检 出 84

5.1.3 海 水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因 子 选 取 ph DO BOD 5 COD 无 机 氮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重 金 属 (Hg Cu Pb Cd As Zn) 等 13 项 调 查 因 子 进 行 评 价 (2)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工 程 所 在 海 域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和 海 洋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各 站 位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见 表 5.1-4 表 5.1-4 各 站 位 海 水 水 质 执 行 标 准 类 别 站 位 执 行 标 准 1 2 3 4 5 6 7 8 9 11 12 13 14 17 19 20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3097-1997) 二 类 标 准 15 16 18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3097-1997) 三 类 标 准 10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3097-1997) 四 类 标 准 (3) 评 价 方 法 海 水 水 质 评 价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对 各 个 污 染 要 素 进 行 评 价 : P = C i j i j Csi 式 中 :P i j - 水 质 评 价 因 子 在 第 j 取 样 点 的 污 染 指 数 ;C i j - 水 质 评 价 因 子 i 在 第 j 取 样 点 的 实 测 浓 度 值 ;C si - 水 质 评 价 因 子 i 的 评 价 标 准 DO 的 标 准 指 数 按 下 式 计 算 : DO j f j ( DO DO ) P. = DO DO / 当 DO j DO s 时 ; P DO.j =10-9DO j /DO s 当 DO j <DO s 时 ; 式 中 :DO f =468/(31.6+T);P DO.j - 饱 和 溶 解 氧 在 第 j 取 样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DO f - 饱 和 溶 解 氧 浓 度,mg/L;DO j -j 取 样 点 水 样 溶 解 氧 的 实 测 浓 度 值,mg/L;DO s - 溶 解 氧 的 评 价 标 准,mg/L;T- 水 温, ph 的 标 准 指 数 按 下 式 计 算 : S phj =(7.0-pH j )/(7.0-pH sd ) 当 ph j 7.0 时 ; f s 85

S phj =(ph j -7.0)/(pH su -7.0) 当 ph j >7.0 时 ; 式 中 :S phj -ph 在 第 j 取 样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ph j -j 取 样 点 水 样 ph 实 测 值 ;ph sd - 评 价 标 准 规 定 的 下 限 值 ;ph su - 评 价 标 准 规 定 的 上 限 值 凡 是 单 因 子 污 染 指 数 1 者, 认 为 该 站 水 体 没 有 遭 受 该 因 子 的 污 染,>1 者 为 水 体 遭 受 污 染, 数 值 越 大 污 染 越 重 (4) 评 价 结 果 2015 年 3 月 调 查 海 域 大 小 潮 期 海 水 水 质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5.1-5 和 表 5.1-6 调 查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评 价 因 子 超 标 情 况 分 析 结 果 见 表 5.1-7 (5) 水 质 评 价 结 论 2015 年 3 月 小 潮 期 海 水 水 质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各 监 测 站 位 ph DO BOD 5 COD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重 金 属 (Hg Cu Pb Cd As Zn) 均 满 足 相 应 的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3097-1997) 二 三 四 类 标 准 无 机 氮 含 量 2 个 站 位 超 标, 站 位 超 标 率 10%, 监 测 值 超 标 倍 数 范 围 0.13~0.44 2015 年 3 月 大 潮 期 海 水 水 质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各 监 测 站 位 ph DO BOD 5 COD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重 金 属 (Hg Cu Pb Cd As Zn) 均 满 足 相 应 的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3097-1997) 二 三 四 类 标 准 无 机 氮 含 量 2 个 站 位 超 标, 站 位 超 标 率 10%, 监 测 值 超 标 倍 数 范 围 0.54~0.84 调 查 期 间 部 分 站 位 无 机 氮 含 量 出 现 超 标, 超 标 站 位 全 部 位 于 茅 尾 海 海 域, 主 要 是 由 于 茅 尾 海 有 钦 江 和 茅 岭 江 汇 入, 并 且 茅 尾 海 海 域 海 水 养 殖 规 模 较 大, 河 流 入 海 污 染 物 和 海 水 养 殖 是 造 成 茅 尾 海 水 质 无 机 氮 含 量 超 标 的 主 要 原 因 86

表 5.1-5 2015 年 3 月 调 查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调 查 评 价 结 果 ( 小 潮 期 ) 站 位 ph DO BOD5 COD 无 机 氮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汞 铜 铅 镉 砷 锌 1# 0.75 0.51 0.33 0.23 0.83 0.43 0.25 0.02 0.26 0.03 0.01 0.05 0.08 2# 0.66 0.24 0.33 0.29 0.50 0.11 0.28 0.02 0.17 0.02 0.01 0.04 0.09 3# 0.76 0.02 0.17 0.29 0.40 0.08 0.25 0.02 0.10 0.02 0.01 0.04 0.10 4# 0.69 0.27 0.33 0.18 0.30 0.12 0.17 0.05 0.14 0.02 0.01 0.04 0.13 5# 0.72 0.21 0.33 0.26 0.71 0.32 0.42 0.08 0.25 0.02 0.01 0.05 0.22 6# 0.73 0.51 0.33 0.36 0.45 0.31 0.23 0.02 0.08 0.02 0.01 0.05 0.03 7# 0.75 0.21 0.17 0.27 0.34 0.05 0.07 0.02 0.17 0.02 0.01 0.04 0.07 二 类 区 8# 0.76 0.23 0.33 0.27 0.23 0.02 0.40 0.03 0.08 0.01 0.01 0.04 0.07 9# 0.71 0.51 0.33 0.23 0.64 0.34 0.34 0.04 0.08 0.04 0.04 0.05 0.12 11# 0.76 0.26 0.33 0.24 0.53 0.31 0.30 0.02 0.23 0.04 0.01 0.04 0.16 12# 0.73 0.22 0.33 0.20 0.47 0.19 0.29 0.02 0.10 0.03 0.01 0.04 0.07 13# 0.71 0.36 0.33 0.19 0.47 0.41 0.17 0.03 0.16 0.01 0.01 0.04 0.08 14# 0.74 0.44 0.33 0.25 0.54 0.31 0.22 0.03 0.15 0.02 0.01 0.04 0.15 17# 0.74 0.33 0.33 0.20 0.36 0.11 0.30 0.03 0.18 0.02 0.01 0.04 0.13 19# 0.70 0.50 0.33 0.31 1.13 0.74 0.21 0.02 0.13 0.04 0.01 0.03 0.08 20# 0.65 0.48 0.33 0.33 1.44 0.72 0.24 0.02 0.13 0.02 0.02 0.03 0.03 15# 0.63 0.37 0.25 0.18 0.43 0.42 0.05 0.03 0.02 0.01 0.01 0.03 0.12 三 类 区 16# 0.62 0.37 0.25 0.16 0.45 0.33 0.04 0.03 0.03 0.02 0.01 0.03 0.04 18# 0.64 0.49 0.25 0.15 0.46 0.45 0.03 0.01 0.02 0.02 0.01 0.03 0.02 四 类 区 10# 0.62 0.31 0.20 0.13 0.47 0.32 0.03 0.00 0.02 0.00 0.01 0.02 0.01 最 小 值 0.62 0.02 0.17 0.13 0.23 0.02 0.02 0.00 0.02 0.00 0.01 0.02 0.01 最 大 值 0.76 0.51 0.33 0.36 1.44 0.74 0.42 0.08 0.26 0.04 0.04 0.05 0.22 平 均 值 0.70 0.34 0.30 0.23 0.55 0.30 0.21 0.02 0.13 0.02 0.01 0.04 0.09 超 标 率 (%) 0 0 0 0 10 0 0 0 0 0 0 0 0 注 : 未 检 出 的 取 检 出 限 的 二 分 之 一 进 行 评 价 87

表 5.1-6 2015 年 3 月 调 查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调 查 评 价 结 果 ( 大 潮 期 ) 站 位 ph DO BOD5 COD 无 机 氮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汞 铜 铅 镉 砷 锌 1# 0.71 0.47 0.33 0.32 0.65 0.32 0.16 0.04 0.24 0.03 0.01 0.05 0.16 2# 0.79 0.63 0.33 0.27 0.29 0.16 0.15 0.03 0.19 0.03 0.01 0.05 0.11 3# 0.75 0.46 0.33 0.28 0.26 0.12 0.13 0.01 0.05 0.04 0.01 0.04 0.12 4# 0.79 0.48 0.33 0.27 0.18 0.06 0.07 0.02 0.15 0.02 0.01 0.03 0.07 5# 0.73 0.52 0.33 0.27 0.36 0.17 0.14 0.03 0.03 0.02 0.01 0.05 0.06 6# 0.76 0.46 0.33 0.26 0.38 0.16 0.13 0.02 0.17 0.03 0.01 0.05 0.07 7# 0.75 0.54 0.33 0.26 0.34 0.23 0.07 0.04 0.03 0.05 0.01 0.05 0.10 二 类 区 8# 0.73 0.53 0.33 0.25 0.38 0.24 0.15 0.03 0.06 0.02 0.01 0.05 0.15 9# 0.64 0.59 0.33 0.27 0.63 0.39 0.20 0.02 0.05 0.03 0.01 0.05 0.12 11# 0.67 0.57 0.33 0.23 0.55 0.37 0.07 0.03 0.04 0.02 0.01 0.05 0.07 12# 0.73 0.48 0.33 0.27 0.53 0.34 0.07 0.02 0.10 0.04 0.02 0.06 0.07 13# 0.68 0.52 0.33 0.25 0.51 0.31 0.14 0.02 0.12 0.07 0.01 0.05 0.07 14# 0.61 0.62 0.33 0.23 0.90 0.66 0.15 0.03 0.16 0.02 0.02 0.05 0.15 17# 0.67 0.52 0.33 0.18 0.49 0.25 0.07 0.03 0.05 0.02 0.01 0.05 0.14 19# 0.55 0.55 0.33 0.18 1.54 0.85 0.17 0.04 0.06 0.01 0.02 0.03 0.25 20# 0.54 0.48 0.33 0.22 1.84 0.87 0.18 0.03 0.17 0.02 0.02 0.04 0.08 15# 0.53 0.45 0.25 0.24 0.65 0.59 0.02 0.01 0.02 0.00 0.01 0.02 0.06 三 类 区 16# 0.49 0.45 0.25 0.11 0.66 0.58 0.02 0.03 0.03 0.02 0.01 0.02 0.07 18# 0.48 0.47 0.25 0.12 0.81 0.81 0.03 0.02 0.01 0.03 0.01 0.03 0.09 四 类 区 10# 0.49 0.36 0.20 0.14 0.45 0.34 0.01 0.01 0.02 0.00 0.01 0.03 0.01 最 小 值 0.48 0.36 0.20 0.08 0.18 0.06 0.01 0.01 0.01 0.00 0.01 0.02 0.01 最 大 值 0.79 0.63 0.33 0.32 1.84 0.87 0.20 0.04 0.24 0.07 0.02 0.06 0.25 平 均 值 0.66 0.50 0.31 0.23 0.61 0.38 0.11 0.02 0.09 0.02 0.01 0.04 0.10 超 标 率 (%) 0 0 0 0 10 0 0 0 0 0 0 0 0 注 : 未 检 出 的 取 检 出 限 的 二 分 之 一 进 行 评 价 88

表 5.1-7 调 查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评 价 因 子 超 标 情 况 统 计 调 查 时 间 超 标 统 计 无 机 氮 超 标 站 位 2 个 站 位 (19# 20#) 2015 年 3 月 ( 小 潮 期 ) 站 位 超 标 率 10% 超 标 倍 数 范 围 0.13~0.44 超 标 站 位 2 个 站 位 (19# 20#) 2015 年 3 月 ( 小 潮 期 ) 站 位 超 标 率 10% 超 标 倍 数 范 围 0.54~0.84 5.1.4 水 质 监 测 历 史 资 料 对 比 分 析 5.1.4.1 钦 州 湾 海 水 水 质 历 史 监 测 数 据 来 源 本 评 价 搜 集 了 2012 年 ~2014 年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资 料, 监 测 数 据 引 用 2012-2014 年 钦 州 市 近 岸 海 域 海 水 和 海 洋 沉 积 物 监 测 数 据 报 告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2015 年 3 月 ) (1) 调 查 项 目 海 水 水 质 调 查 项 目 包 括 ph DO COD 无 机 氮 ( 氨 氮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盐 氮 )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铜 铅 锌 镉 汞 砷 (2) 调 查 站 位 共 设 置 12 个 海 水 水 质 调 查 站 位, 站 位 布 置 见 表 4.7-1 和 图 4.7-1 5.1.4.2 钦 州 湾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与 评 价 2012 年 ~2014 年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5.1-8~ 表 5.1-10, 水 质 监 测 因 子 评 价 结 果 统 计 分 析 见 表 5.1-11 由 表 5.1-8~ 表 5.1-11 可 知,2012 年 ~2014 年 本 工 程 所 在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中 除 活 性 磷 酸 盐 无 机 氮 存 在 超 标 外, 其 余 监 测 因 子 均 满 足 相 应 的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3097-1997) 二 三 四 类 标 准 89

表 5.1-8 2012 年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l(ph 除 外 ) 2012 年 3 月 2012 年 7 月 监 测 站 位 ph COD 无 机 氮 非 离 子 氨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汞 铜 铅 镉 砷 锌 1# 7.76 2.68 1.125 0.0023 0.0236 0.0145 0.00004 0.0011 ND 0.00008 0.0007 0.0132 2# 7.75 2.08 0.535 0.0016 0.0227 0.0124 ND 0.0026 0.00053 0.00006 0.0007 0.0059 3# 7.78 2.68 1.097 0.0026 0.0346 0.0162 0.00004 0.0018 0.00006 0.00009 0.0006 0.0119 4# 7.78 2.06 0.509 0.001 0.0502 0.0118 0.00004 0.0015 0.0008 0.00009 0.0008 0.009 5# 8.21 2.06 0.203 0.0043 0.0029 0.0154 ND 0.0016 0.0006 0.00005 0.0007 0.0049 6# 8.23 1.61 0.036 0.0001 ND 0.0109 ND 0.0014 0.00097 0.00006 0.0009 0.0047 7# 8.34 1.69 0.004 0.0001 ND 0.0124 ND 0.001 0.00093 0.00005 0.0008 0.0072 8# 7.94 1.78 0.08 0.002 0.0033 0.0146 0.00003 0.0004 0.00052 0.00002 0.0007 ND 9# 8 1.86 0.079 0.0012 ND 0.0088 ND 0.001 0.00055 0.00002 0.001 0.0051 10# 7.91 1.45 0.26 0.0015 0.0061 0.0197 ND 0.0005 0.0003 0.00002 0.001 0.0033 11# 8.15 1.51 0.069 0.0022 ND 0.0161 0.00002 0.0003 0.0005 0.00004 0.0012 ND 12# 8.22 0.78 0.117 0.0027 ND 0.0105 0.00002 0.0005 0.0005 0.00001 0.0015 ND 最 小 值 7.75 0.78 0.004 0.0001 ND 0.0088 ND 0.0003 ND 0.00001 0.0006 ND 最 大 值 8.34 2.68 1.125 0.0043 0.0502 0.0197 0.00004 0.0026 0.00097 0.00009 0.0015 0.0132 超 标 率 (%) 0 0 33.33 0 16.67 0 0 0 0 0 0 0 1# 7.55 1.16 0.557 0.0011 0.0237 0.0105 ND 0.0025 0.00038 0.00003 0.001 0.0031 2# 7.65 1.57 0.448 0.0006 0.0344 0.0094 ND ND 0.00069 ND 0.0012 0.0038 3# 7.94 2.06 0.817 0.0021 0.029 0.0245 ND 0.0013 0.00078 ND 0.0009 ND 4# 7.82 1.11 0.597 0.0043 0.0246 0.013 ND 0.0025 0.00058 ND 0.0008 ND 5# 6.98 1.63 0.587 0.0009 0.0213 0.0119 ND 0.0061 0.0002 0.00001 0.0022 ND 6# 7.76 1.46 0.757 0.0038 0.0257 0.0167 ND 0.0013 0.00037 0.00003 0.0015 0.0051 7# 7.78 1.6 0.585 0.0053 0.0184 0.0097 0.00003 0.0013 ND ND 0.0021 ND 8# 8.12 1.71 0.415 0.006 0.0024 0.0178 0.00007 0.0014 0.00058 0.00002 0.0014 0.0041 9# 7.92 1.82 0.309 0.0021 ND 0.0074 ND 0.0018 0.00065 0.00002 0.0024 0.0081 10# 8.28 1.62 0.191 0.0078 0.0017 ND ND 0.0012 0.00099 ND 0.0021 ND 11# 8.32 1.76 0.181 0.0059 ND ND 0.00005 0.0016 0.00074 ND 0.0022 ND 12# 8.41 1.47 0.031 0.0036 ND ND 0.00003 0.0004 0.00057 ND 0.0022 ND 最 小 值 6.98 1.11 0.031 0.0006 ND ND ND ND ND ND 0.0008 ND 最 大 值 8.41 2.06 0.817 0.0078 0.0344 0.0245 0.00007 0.0061 0.00099 0.00003 0.0024 0.0081 超 标 率 (%) 0 0 66.67 0 8.33 0 0 0 0 0 0 0 2012 年 1# 7.32 1.99 0.513 0.0008 0.0219 0.0114 0.00003 0.0007 0.00003 0.00006 0.0009 ND 90

监 测 站 位 ph COD 无 机 氮 非 离 子 氨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汞 铜 铅 镉 砷 锌 10 月 2# 7.64 0.9 0.414 0.0025 0.0344 0.0091 ND 0.0009 0.00018 0.00004 0.0013 ND 3# 7.54 1.53 0.451 0.0014 0.0296 0.0073 0.00003 0.0007 0.00008 0.00005 0.0012 ND 4# 7.54 1.38 0.45 0.0012 0.0398 0.0099 0.00003 0.0006 0.00013 0.00006 0.0014 0.016 5# 7.74 0.83 0.355 0.0031 0.0325 0.0082 ND 0.0005 ND 0.00005 0.0016 ND 6# 7.84 1.55 0.319 0.0035 0.0132 0.007 ND 0.0007 0.00032 0.00004 0.0018 ND 7# 7.91 0.73 0.241 0.0041 0.0217 0.0068 ND 0.001 0.00019 0.00002 0.0021 ND 8# 8.16 0.96 0.159 0.0034 0.0069 ND ND 0.001 0.00085 0.00003 0.0018 0.0051 9# 8.16 1.15 0.161 0.007 0.0114 ND ND 0.001 0.0007 0.00001 0.0021 ND 10# 8.21 1.39 0.04 0.0014 ND ND ND 0.0008 0.00006 0.00001 0.0019 0.0034 11# 8.24 0.78 0.003 0.0013 0.0005 ND ND 0.0006 0.00025 0.00001 0.0018 0.0055 12# 8.23 0.54 0.024 0.0021 0.0021 ND ND 0.0012 0.00002 0.00001 0.0015 0.0048 最 小 值 7.32 0.54 0.003 0.0008 ND ND ND 0.0005 ND 0.00001 0.0009 ND 最 大 值 8.24 1.99 0.513 0.007 0.0398 0.0114 0.00003 0.0012 0.00085 0.00006 0.0021 0.016 超 标 率 (%) 0 0 33.33 0 16.67 0 0 0 0 0 0 0 表 5.1-9 2013 年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l(ph 除 外 ) 2013 年 3 月 监 测 站 位 ph COD 无 机 氮 非 离 子 氨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汞 铜 铅 镉 砷 锌 1# 7.52 1.64 0.872 0.002 0.028 0.0138 0.00003 0.0003 0.00035 0.00016 ND 0.0076 2# 7.82 1.07 0.316 0.0023 0.0169 0.0154 ND 0.0014 ND 0.00012 0.0006 ND 3# 7.51 1.72 0.514 0.0014 0.0167 0.014 0.00005 0.0003 ND 0.00004 ND 0.0053 4# 7.02 1.57 0.569 0.0005 0.0342 0.0228 ND 0.0003 ND 0.00005 0.0007 ND 5# 7.89 0.75 0.165 0 0.0009 0.013 0.00003 0.0011 0.00017 0.00009 0.0008 ND 6# 7.96 0.61 0.209 0.0022 0.0081 0.0116 ND 0.0008 0.00038 0.00008 0.0007 ND 7# 8.02 0.67 0.115 0.0012 0.0042 0.0251 ND 0.0013 0.00058 0.00005 0.0011 ND 8# 8.09 0.91 0.074 0.0015 ND 0.0151 ND 0.0003 0.00045 0.00004 ND ND 9# 7.94 1.16 0.251 0.0027 0.0082 0.0085 0.00004 0.0002 0.0001 0.00003 ND ND 10# 8.14 1.13 0.098 0.0017 ND 0.0082 0.00003 ND 0.00009 0.00002 0.001 ND 11# 8.15 0.87 0.041 0.0008 0.0012 ND ND ND 0.00027 0.00003 0.0009 0.0045 12# 8.24 0.87 0.06 0.0018 0.0004 ND ND 0.0006 0.00004 ND 0.0009 ND 最 小 值 7.02 0.61 0.041 0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最 大 值 8.24 1.72 0.872 0.0027 0.0342 0.0251 0.00005 0.0014 0.00058 0.00016 0.0011 0.0076 超 标 率 (%) 0 0 33.33 0 8.33 0 0 0 0 0 0 0 2013 年 1# 7.72 1.76 0.707 0.0037 0.0278 0.0217 ND 0.0008 0.00015 0.00011 0.0007 0.0108 91

监 测 站 位 ph COD 无 机 氮 非 离 子 氨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汞 铜 铅 镉 砷 锌 4 月 2# 7.79 1.31 0.643 0.0032 0.0304 0.0146 ND 0.0008 0.00016 0.00005 0.0007 0.0172 3# 7.75 1.96 0.861 0.0034 0.02 0.0193 0.00004 0.0008 0.00045 0.00009 0.0011 0.0103 4# 7.82 1.58 0.612 0.0037 0.0348 0.0125 0.00004 0.0006 0.00008 0.00002 0.0014 0.0056 5# 8.02 1.53 0.556 0.0054 0.03 0.02 ND 0.0006 0.00059 0.00012 0.0014 0.0076 6# 8.02 1.71 0.352 0.0055 0.0141 0.0126 ND 0.0006 0.00014 0.00002 0.0011 0.0038 7# 8.12 1.5 0.349 0.0047 0.0172 0.0117 ND 0.0005 0.00018 0.00002 0.001 0.0098 8# 8.02 1.53 0.231 0.002 0.003 0.0075 0.00003 0.0008 0.00008 ND 0.0016 ND 9# 8.27 1.61 0.154 0.0013 ND ND 0.00003 0.001 0.00065 0.0001 0.0013 ND 10# 8.2 1.14 0.213 0.0006 0.0006 0.0089 ND 0.0005 0.00049 0.00005 0.0012 0.0155 11# 8.19 0.79 0.105 0.0022 ND ND ND 0.0004 0.00003 0.00001 0.0015 0.0034 12# 8.32 0.71 0.038 0.003 ND ND ND 0.0004 0.0004 0.00002 0.0014 0.0064 最 小 值 7.72 0.71 0.038 0.0006 ND ND ND 0.0004 0.00003 ND 0.0007 ND 最 大 值 8.32 1.96 0.861 0.0055 0.0348 0.0217 0.00004 0.001 0.00065 0.00012 0.0016 0.0172 超 标 率 (%) 0 0 41.67 0 16.67 0 0 0 0 0 0 0 1# 7.72 1.44 0.459 0.0001 0.0134 0.0138 0.00004 0.0006 0.00023 0.00003 0.0021 0.0034 2# 7.76 1.37 0.382 0.0005 0.0253 0.0118 0.00003 0.0003 0.00004 0.00004 0.0023 ND 3# 7.74 1.46 0.759 0 0.0177 0.018 0.00003 0.0007 0.00017 0.00004 0.0011 0.0057 4# 7.64 0.92 0.747 0 0.0389 0.0125 0.00005 0.0007 0.00021 0.00004 0.0033 0.0041 5# 7.75 1.17 0.406 0.0013 0.028 0.0247 0.00005 0.0005 0.00019 0.00005 0.0016 0.0066 6# 7.8 1.23 0.39 0.0021 0.0103 0.0128 0.00004 0.0004 0.00022 0.00006 0.0019 ND 7# 7.84 0.77 0.68 0.0016 0.0147 0.0092 0.00005 0.0004 0.00011 0.00004 0.0016 ND 2013 年 8# 8 1.21 0.199 0.0005 0.0173 0.0089 0.00003 0.0008 0.00005 0.00005 0.002 0.0077 10 月 9# 7.98 1.02 0.213 0.0003 0.0205 0.0165 0.00005 0.0032 0.00017 0.00012 0.0027 0.012 10# 8.07 0.96 0.18 0.0055 0.0025 0.018 0.00004 0.0004 0.00008 0.00005 0.0023 0.0078 11# 8.13 1.11 0.101 0.0015 0.0072 0.0088 0.00004 0.0006 0.00027 0.00006 0.0027 0.0084 12# 8.17 0.63 0.106 0.0023 0.0034 0.0234 0.00004 0.001 0.00046 0.00007 0.0021 0.007 最 小 值 7.64 0.63 0.101 0 0.0025 0.0088 0.00003 0.0003 0.00004 0.00003 0.0011 ND 最 大 值 8.17 1.46 0.759 0.0055 0.0389 0.0247 0.00005 0.0032 0.00046 0.00012 0.0033 0.012 超 标 率 (%) 0 0 41.67 0 8.33 0 0 0 0 0 0 0 注 :ND 为 未 检 出 92

表 5.1-10 2014 年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l(ph 除 外 ) 监 测 站 位 ph COD 无 机 氮 非 离 子 氨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汞 铜 铅 镉 砷 锌 1# 7.11 0.79 0.368 0.0002 0.005 0.0141 ND 0.0009 0.00029 0.00005 0.0007 0.0037 2# 7.32 1.77 0.128 0.0001 0.0037 0.0094 ND 0.0008 0.00042 0.00008 0.0006 0.0074 3# 7.34 1.44 0.434 0.0005 0.0043 0.0153 ND 0.0009 0.00018 0.00005 0.0006 ND 4# 7.57 1.49 0.062 0.0002 0.0285 0.0167 ND 0.0011 0.00016 0.00006 0.0006 ND 5# 7.34 1.26 0.117 0.0002 0.0052 0.0072 ND 0.0017 0.00039 0.00006 0.0011 0.0043 6# 8.12 1.36 0.063 0.0009 0.0013 0.0104 ND 0.0012 0.00038 0.00005 0.0009 0.0072 7# 8.15 0.89 0.078 0.0011 0.0045 0.0153 ND 0.0008 0.00029 0.00004 0.0009 0.0051 2014 年 8# 8.33 1.08 0.036 0.0011 0.0012 0.0088 ND 0.0006 0.00038 0.00005 0.001 0.0045 3 月 9# 8.16 1.03 0.052 0.001 ND 0.0108 ND 0.0004 0.00043 0.00003 0.001 0.0043 10# 8.2 0.84 0.014 0.0003 0.0005 0.0092 ND 0.0004 0.00044 0.00002 0.001 ND 11# 8.22 1.06 0.022 0.0006 0.0005 ND ND 0.001 0.00043 0.00004 0.0011 0.0064 12# 8.32 0.52 0.025 0.0009 ND 0.0082 ND 0.0007 0.00037 0.00003 0.0011 0.0037 最 小 值 7.11 0.52 0.014 0.0001 ND ND ND 0.0004 0.00016 0.00002 0.0006 ND 最 大 值 8.33 1.77 0.434 0.0011 0.0285 0.0167 ND 0.0017 0.00044 0.00008 0.0011 0.0074 2014 年 7 月 超 标 率 (%) 0 0 16.67 0 0 0 0 0 0 0 0 0 1# 7.66 2.06 0.811 0.0001 0.0071 0.0154 ND 0.0008 0.00062 0.00007 ND 0.0054 2# 7.83 2.27 0.545 0.0011 0.0094 0.0166 ND 0.0012 0.0005 0.00007 0.0018 0.0067 3# 7.7 2.56 0.889 0.0001 0.009 0.0169 ND 0.001 0.00074 0.00012 0.001 0.007 4# 7.24 2.11 0.593 0 0.0367 0.0154 ND 0.001 0.00054 0.00007 0.0012 0.0091 5# 7.56 1.87 0.603 0.0001 0.0151 0.0167 ND 0.0012 0.00043 0.00007 0.0007 0.0084 6# 8.03 2.17 0.261 0.001 0.0025 0.0096 ND 0.0015 0.00035 0.00014 0.0032 0.0044 7# 8.03 1.57 0.375 0.0007 0.0098 0.0201 ND 0.0015 0.00033 0.00005 0.0009 0.0105 8# 8.28 1.56 0.07 0.0002 ND 0.0134 ND 0.0015 0.00064 0.00005 0.0008 0.0104 9# 8.14 1.48 0.215 0.0021 0.0007 0.0087 ND 0.0011 0.00063 0.00005 0.0011 0.0039 10# 8.2 1.24 0.181 0.001 0.0004 0.0093 ND 0.0013 0.00027 0.00003 0.001 0.0049 11# 8.21 1.22 0.085 0.0009 0.0004 0.0075 ND 0.0009 0.00032 0.00004 0.0007 0.0048 12# 8.26 0.34 0.017 0.0014 ND 0.009 ND 0.0012 0.00023 0.00004 0.001 0.0045 最 小 值 7.24 0.34 0.017 0 ND 0.0075 ND 0.0008 0.00023 0.00003 ND 0.0039 最 大 值 8.28 2.56 0.889 0.0021 0.0367 0.0201 ND 0.0015 0.00074 0.00014 0.0032 0.0105 超 标 率 (%) 0 0 41.67 0 8.33 0 0 0 0 0 0 0 93

2014 年 10 月 监 测 站 位 ph COD 无 机 氮 非 离 子 氨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汞 铜 铅 镉 砷 锌 1# 7.68 1 0.595 0.0004 0.0284 0.0085 ND 0.0011 0.00019 0.00011 0.001 0.005 2# 7.85 0.73 0.192 0.0001 0.0282 0.0073 ND 0.0016 0.00097 ND 0.0013 0.0046 3# 7.71 1 0.607 0.0002 0.0148 0.0086 ND 0.003 0.00039 0.00052 0.0013 0.0039 4# 7.28 1.86 0.479 0.0001 0.0394 0.0087 ND 0.0015 0.00018 0.00007 0.0013 0.0079 5# 7.63 0.83 0.375 0.0006 0.0303 ND ND 0.0009 0.00016 0.00012 0.0013 0.0057 6# 8.12 1.06 0.282 0.0024 0.024 ND ND 0.002 0.0002 0.00006 0.0016 0.0042 注 :ND 为 未 检 出 7# 8.1 0.86 0.296 0.0026 0.0208 ND ND 0.0011 0.00021 0.00006 0.0018 0.0062 8# 8.04 0.62 0.065 0.0025 0.0023 ND ND 0.0018 0.00026 0.00008 0.0022 0.0065 9# 7.99 0.37 0.132 0.002 0.004 ND ND 0.0014 0.00033 0.00009 0.0017 0.0082 10# 8.14 0.45 0.057 0.0042 0.0026 ND ND 0.0009 0.00044 0.00007 0.0016 0.005 11# 8.05 0.29 0.11 0.0033 0.0029 ND ND 0.0009 0.00045 0.00008 0.0017 0.0059 12# 8.16 0.29 0.011 0.0006 0.0005 ND ND 0.0008 0.00051 0.00005 0.0017 0.0055 最 小 值 7.28 0.29 0.011 0.0001 0.0005 ND ND 0.0008 0.00016 ND 0.001 0.0039 最 大 值 8.16 1.86 0.607 0.0042 0.0394 0.0087 ND 0.003 0.00097 0.00052 0.0022 0.0082 超 标 率 (%) 0 0 25.00 0 8.33 0 0 0 0 0 0 0 表 5.1-11 2012 年 ~2014 年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因 子 超 标 情 况 统 计 项 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2.3 2012.7 2012.10 2013.3 2013.4 2013.10 2014.3 2014.7 2014.10 超 标 因 子 无 机 氮 活 无 机 氮 活 无 机 氮 活 无 机 氮 活 无 机 氮 活 无 机 氮 活 无 机 氮 活 无 机 氮 活 无 机 氮 性 磷 酸 盐 性 磷 酸 盐 性 磷 酸 盐 性 磷 酸 盐 性 磷 酸 盐 性 磷 酸 盐 性 磷 酸 盐 性 磷 酸 盐 超 标 站 位 无 机 氮 1#~4# 1#~8# 1#~4# 1#~4# 1#~5# 1#~4# 7# 1# 3# 1#~5# 1# 3# 4# 活 性 磷 酸 盐 3# 4# 2# 2# 4# 4# 2# 4# 4# / 4# 4# 站 位 超 标 率 无 机 氮 33.33% 66.67% 33.33% 33.33% 41.67% 41.67% 16.67% 41.67% 25.00% 活 性 磷 酸 盐 16.67% 8.33% 16.67% 8.33% 16.67% 8.33% / 8.33% 8.33% 监 测 值 超 标 无 机 氮 0.27~2.75 0.17~1.04 0.13~0.71 0.05~1.91 0.11~1.36 0.27~0.90 0.09~0.23 0.21~1.70 0.20~0.98 倍 数 范 围 活 性 磷 酸 盐 0.15~0.67 0.15 0.15~0.33 0.14 0.01~1.16 0.30 / 0.22 0.31 94

5.2 海 洋 沉 积 物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2.1 海 洋 沉 积 物 现 状 调 查 方 案 5.1-1 有 机 碳 (1) 调 查 站 位 2015 年 3 月 19~20 日 布 设 12 个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调 查 站 位, 站 位 设 置 见 表 5.1-1 和 图 (2) 调 查 项 目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调 查 项 目 共 9 项, 即 铜 铅 锌 镉 汞 砷 石 油 类 硫 化 物 和 (3) 样 品 的 采 集 与 分 析 方 法 样 品 的 采 集 贮 存 运 输 预 处 理 和 分 析 测 定 按 海 洋 调 查 规 范 (GB/T12763-2007)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监 测 规 范 (HJ442-2008) 和 海 洋 监 测 规 范 (GB17378-2007) 中 相 应 要 求 进 行 5.2.2 海 洋 沉 积 物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工 程 所 在 海 域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和 海 洋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各 站 位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见 表 5.2-1 表 5.2-1 各 站 位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执 行 标 准 类 别 站 位 执 行 标 准 1 3 5 7 9 11 13 14 19 20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GB18668-2002) 一 类 标 准 16 18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GB18668-2002) 二 类 标 准 (2)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标 准 指 数 法, 其 公 式 为 : P = i j C S i j i j 式 中 :P i j - 沉 积 物 评 价 因 子 i 在 第 j 取 样 点 的 污 染 指 数 ;C i j - 沉 积 物 评 价 因 子 i 在 第 j 取 样 点 的 实 测 浓 度 值 ;S i j - 沉 积 物 评 价 因 子 i 的 评 价 标 准 95

(3) 监 测 结 果 2015 年 3 月 海 洋 沉 积 物 调 查 结 果 见 表 5.2-2 表 5.2-2 2015 年 3 月 调 查 海 域 沉 积 物 调 查 结 果 站 位 铜 铅 锌 镉 汞 砷 石 油 类 硫 化 物 有 机 碳 10-6 % 1# 8.0 10.2 37.2 0.08 0.058 12.7 2 9.7 0.62 3# 13.7 19.4 58.7 0.14 0.078 16.6 4 25.7 1.29 5# 16.1 20.1 71.4 0.16 0.098 15.3 8 267.0 1.18 7# 4.9 4.7 22.9 0.05 0.020 6.4 3 8.6 0.37 9# 15.6 17.2 57.3 0.24 0.090 15.7 9 287.0 1.31 11# ND 1.9 15.8 ND 0.015 10.4 ND ND 0.10 13# ND 1.5 12.9 ND 0.014 8.9 ND ND 0.08 14# 2.9 5.0 31.4 0.08 0.020 13.2 6 ND 0.34 16# ND 1.0 ND ND 0.021 3.7 1 1.9 0.07 18# 26.1 15.3 63.6 0.28 0.047 13.0 15 91.3 0.88 19# 5.8 2.3 43.0 0.13 0.013 6.1 ND ND 0.08 20# 29.1 17.8 11.9 0.27 0.088 14.0 23 5.4 1.00 最 小 值 ND 1.0 ND ND 0.013 3.7 ND ND 0.07 最 大 值 29.1 20.1 71.4 0.28 0.098 16.6 23 287.0 1.31 平 均 值 13.6 9.7 38.7 0.16 0.047 11.3 8 87.1 0.61 注 :ND 表 示 未 检 出 (4) 评 价 结 果 2015 年 3 月 工 程 所 在 海 域 海 洋 沉 积 物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5.2-3 表 5.2-3 2015 年 3 月 调 查 海 域 沉 积 物 质 量 评 价 结 果 站 位 铜 铅 锌 镉 汞 砷 石 油 类 硫 化 物 有 机 碳 1# 0.23 0.17 0.25 0.16 0.29 0.64 0.00 0.03 0.31 3# 0.39 0.32 0.39 0.28 0.39 0.83 0.01 0.09 0.65 5# 0.46 0.34 0.48 0.32 0.49 0.77 0.02 0.89 0.59 7# 0.14 0.08 0.15 0.10 0.10 0.32 0.01 0.03 0.19 一 类 区 9# 0.45 0.29 0.38 0.48 0.45 0.79 0.02 0.96 0.66 11# 0.03 0.03 0.11 0.04 0.08 0.52 0.00 0.00 0.05 13# 0.03 0.03 0.09 0.04 0.07 0.45 0.00 0.00 0.04 14# 0.08 0.08 0.21 0.16 0.10 0.66 0.01 0.00 0.17 19# 0.17 0.04 0.29 0.26 0.07 0.30 0.00 0.00 0.04 20# 0.83 0.30 0.08 0.54 0.44 0.70 0.05 0.02 0.50 二 类 区 16# 0.01 0.01 0.01 0.01 0.04 0.06 0.00 0.00 0.02 18# 0.26 0.12 0.18 0.19 0.09 0.20 0.02 0.18 0.29 最 小 值 0.01 0.01 0.01 0.01 0.04 0.06 0.00 0.00 0.02 最 大 值 0.83 0.34 0.48 0.54 0.49 0.83 0.05 0.96 0.66 平 均 值 0.26 0.15 0.22 0.22 0.22 0.52 0.01 0.18 0.29 超 标 率 (%) 0 0 0 0 0 0 0 0 0 注 : 未 检 出 的 取 检 出 限 的 二 分 之 一 进 行 评 价 96

由 表 5.2-2 和 表 5.2-3 可 知,2015 年 春 季 调 查 海 域 各 站 位 沉 积 物 中 石 油 类 硫 化 物 有 机 碳 重 金 属 (Cu Pb Zn Cd Hg As) 满 足 相 应 的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GB18668-2002) 一 二 类 标 准 5.2.3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监 测 历 史 资 料 对 比 分 析 5.2.3.1 钦 州 湾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历 史 监 测 数 据 来 源 本 评 价 搜 集 了 2012 年 ~2014 年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资 料, 监 测 数 据 引 用 2012-2014 年 钦 州 市 近 岸 海 域 海 水 和 海 洋 沉 积 物 监 测 数 据 报 告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2015 年 3 月 ) (1) 调 查 项 目 : 包 括 有 机 碳 硫 化 物 铜 铅 锌 镉 铬 汞 砷 石 油 类 (2) 调 查 站 位 : 共 设 置 站 位 12 个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调 查 站 位, 站 位 布 置 见 表 4.7-1 和 图 4.7-1 5.2.3.2 钦 州 湾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与 评 价 2012 年 ~2014 年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监 测 和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5.2-4~ 表 5.2-6 可 知,2012 年 ~2014 年 本 工 程 所 在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洋 沉 积 物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满 足 相 应 的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GB18668-2002) 一 二 三 类 标 准 表 5.2-4 有 机 碳 石 油 类 2012 年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硫 化 物 砷 铜 铅 镉 汞 锌 铬 站 位 (%) 10-6 1# nd nd 0.6 7.98 nd 20.8 0.05 0.004 22 nd 2# nd nd 0.4 11.20 nd nd nd 0.007 16 4 3# 2.1 2 3 5.01 13.1 10.3 0.11 0.043 47.4 14.2 4# 0.1 nd 1 6.90 2.6 nd 0.13 0.006 19.3 3 5# 1.24 14 1.3 11.50 36.7 24.3 0.22 0.125 101 21.4 6# 1.32 1 9.6 9.04 5.4 nd nd 0.038 36.4 12.2 7# 0.17 4 0.4 10.60 nd nd nd 0.017 27.3 7.3 8# 0.47 6 16 7.27 2.8 48.2 nd 0.022 54.1 8.4 9# 0.29 3 6 8.51 nd nd 0.1 0.023 23.6 7.6 10# 1.01 2 29.9 8.60 7.8 nd 0.07 0.054 57.3 20.8 11# 0.31 2 2.6 5.86 nd nd nd 0.017 13.8 7.1 12# 0.29 6 2.7 1.67 nd nd nd 0.013 13 6.4 最 小 值 nd nd 0.4 1.67 nd nd nd 0.004 13 nd 最 大 值 2.1 14 29.9 11.50 36.7 48.2 0.22 0.125 101 21.4 超 标 率 (%) 0 97

表 5.2-5 2013 年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石 油 类 硫 化 物 站 位 有 机 碳 砷 铜 铅 镉 汞 锌 铬 (%) 10-6 1# 0.48 9 nd 2.94 6.6 11.2 0.07 0.050 55.6 40.6 2# 0.32 10 13.6 2.56 9.1 7.0 0.20 0.052 57.8 40.7 3# 0.66 9 9.7 2.42 3.9 10.3 0.20 0.055 44.8 57.2 4# 0.12 nd 2.8 4.83 nd 11.2 0.07 0.014 32.9 6.8 5# 0.88 40 29.0 4.53 19.2 26.8 0.26 0.100 83.4 67.2 6# 0.24 5 nd 2.05 nd nd 0.10 0.046 17.6 21.9 7# 0.36 18 4.5 5.25 nd 7.8 0.11 0.028 44.9 43.9 8# 0.97 10 149.0 4.36 10.8 27.0 0.05 0.073 61.4 69.2 9# 0.61 5 194.0 3.67 2.8 24.8 0.05 0.073 42.3 56.1 10# 0.74 8 12.0 4.82 8.7 32.6 0.08 0.074 60.6 46.2 11# 0.34 2 47.9 1.50 nd 4.9 0.29 0.025 16.1 27.8 12# 0.15 1 5.4 1.18 nd 5.2 0.18 0.032 16.4 24.3 最 小 值 0.12 nd nd 1.18 nd nd 0.05 0.014 16.1 6.8 最 大 值 0.97 40 194.0 5.25 19.2 32.6 0.29 0.100 83.4 69.2 超 标 率 (%) 0 表 5.2-6 2014 年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石 油 类 硫 化 物 站 位 有 机 碳 砷 铜 铅 镉 汞 锌 铬 (%) 10-6 1# 0.21 4 nd 5.20 5.2 21.0 0.12 0.055 28.3 13.9 2# 0.36 2 nd 5.94 3.0 12.8 0.08 0.041 20.9 11.6 3# 0.98 25 118.0 3.06 21.8 26.9 0.41 0.063 101.0 49.5 4# 0.10 2 nd 4.51 5.0 9.5 0.22 0.015 26.4 12.5 5# 0.79 4 2.4 4.17 7.3 34.4 0.10 0.058 35.6 19.8 6# 0.37 19 6.6 3.70 11.0 22.4 0.11 0.049 42.2 35.2 7# 0.34 14 15.8 6.76 12.6 19.2 0.11 0.031 46.4 35.8 8# 0.53 4 0.7 6.61 6.4 19.0 0.08 0.052 26.2 25.1 9# 0.08 10 7.6 11.20 14.4 30.7 0.12 0.068 56.4 51.6 10# 0.60 5 10.4 7.86 10.3 26.4 0.14 0.081 43.7 37.0 11# 0.66 5 18.5 6.41 10.6 16.2 0.20 0.036 36.4 34.7 12# 0.32 3 6.1 3.43 6.4 13.4 0.11 0.027 26.5 23.9 最 小 值 0.08 2 nd 3.06 3.0 9.5 0.08 0.015 20.9 11.6 最 大 值 0.98 25 118.0 11.20 21.8 34.4 0.41 0.081 101.0 51.6 超 标 率 (%) 0 98

5.3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3.1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方 案 (1) 调 查 时 间 和 站 位 2015 年 3 月 布 设 10 个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调 查 站 位, 具 体 站 位 设 置 见 表 5.3-1 和 图 5.3-1 表 5.3-1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站 位 表 调 查 站 位 经 度 (E) 纬 度 (N) 调 查 项 目 S3 108 43'41.64'' 21 38'35.70'' 生 物 质 量 S5 108 42'26.00'' 21 41'55.00'' 生 物 质 量 S7 108 38'22.00'' 21 44'38.00'' 生 物 质 量 S9 108 34'6.00'' 21 46'8.00'' 生 物 质 量 S11 108 33'33.00'' 21 43'36.00'' 生 物 质 量 S13 108 35'56.00'' 21 38'07.00'' 生 物 质 量 S14 108 36'36.00'' 21 33'37.00'' 生 物 质 量 S16 108 39'50.00'' 21 34'32.00'' 生 物 质 量 S18 108 41'48.00'' 21 34'44.00'' 生 物 质 量 S19 108 44'09.00'' 21 36'44.00'' 生 物 质 量 图 5.3-1 2015 年 3 月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站 位 图 99

(2) 调 查 项 目 海 洋 生 物 体 质 量 调 查 项 目 包 括 重 金 属 (Cu Pb Cd Hg As) 和 石 油 烃 类 等 6 项 (3) 采 样 和 分 析 方 法 样 品 采 集 贮 存 运 输 及 分 析 按 照 海 洋 监 测 规 范 (GB17378-2007)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监 测 规 范 (HJ442-2008) 和 海 洋 调 查 规 范 (GB12763-2007)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5.3.2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和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评 价 鱼 类 甲 壳 类 生 物 体 质 量 ( 除 石 油 烃 外 ) 执 行 全 国 海 岸 和 海 涂 资 源 综 合 调 查 简 明 规 程 中 规 定 的 生 物 质 量 标 准, 石 油 烃 含 量 执 行 第 二 次 全 国 海 洋 污 染 基 线 调 查 技 术 规 程 ( 第 二 分 册 ) 中 规 定 的 生 物 质 量 标 准 ; 贝 类 依 据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标 准 (GB18421-2001) 进 行 评 价, 贝 类 执 行 标 准 见 表 5.3-2 表 5.3-2 2015 年 3 月 各 站 位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执 行 标 准 类 别 ( 贝 类 ) 站 位 执 行 标 准 S5 S9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标 准 (GB18421-2001) 一 类 标 准 S7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标 准 (GB18421-2001) 二 类 标 准 S3 S11 S19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标 准 (GB18421-2001) 三 类 标 准 (2) 监 测 结 果 2015 年 3 月 检 测 10 种 生 物, 结 果 见 表 5.3-3 表 5.3-3 2015 年 3 月 调 查 海 域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 10-6 ( 鲜 重 ) 站 位 种 名 铜 铅 镉 汞 砷 石 油 烃 S3 文 蛤 ND 0.05 0.12 0.004 0.3 22 S5 青 蛤 3.1 ND 0.13 0.036 0.7 7 S7 近 江 牡 蛎 200.0 ND 1.17 0.024 0.4 17 S9 近 江 牡 蛎 82.2 ND 0.58 0.023 0.7 3 S11 近 江 牡 蛎 125.0 0.06 0.47 0.024 0.4 21 S13 南 美 白 对 虾 3.7 ND ND 0.022 ND 3 S14 黄 鳍 鲷 ND ND ND 0.082 1.2 7 S16 青 石 斑 鱼 ND ND ND 0.045 0.2 4 S18 真 赤 鲷 ND ND ND 0.044 2.1 ND S19 牡 蛎 科 15.9 ND 1.18 0.020 0.4 23 最 小 值 3.1 0.06 0.13 0.012 0.2 3 最 大 值 200.0 0.06 1.18 0.082 2.1 23 平 均 值 71.7 0.06 0.64 0.033 0.7 11 注 :ND 表 示 未 检 出 100

(3) 评 价 结 果 2015 年 3 月 海 洋 生 物 体 质 量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5.3-4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调 查 海 域 除 个 别 样 品 的 Cu 和 Cd 含 量 超 标, 其 余 监 测 结 果 均 满 足 相 应 的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标 准, 在 超 标 因 子 中 Cu 和 Cd 含 量 超 标 率 分 别 为 30% 10% 表 5.3-4 2015 年 3 月 调 查 海 域 生 物 体 质 量 调 查 标 准 指 数 站 位 种 名 铜 铅 镉 汞 砷 石 油 烃 S3 文 蛤 0.01 0.01 0.02 0.01 0.04 0.28 S5 青 蛤 0.31 0.20 0.65 0.72 0.70 0.47 S7 近 江 牡 蛎 8.00 0.01 0.59 0.24 0.08 0.34 S9 近 江 牡 蛎 8.22 0.20 2.90 0.46 0.70 0.20 S11 近 江 牡 蛎 1.25 0.01 0.09 0.08 0.05 0.26 S13 南 美 白 对 虾 0.04 0.01 0.01 0.11 0.01 0.15 S14 黄 鳍 鲷 0.05 0.01 0.03 0.27 0.24 0.35 S16 青 石 斑 鱼 0.05 0.01 0.03 0.15 0.04 0.20 S18 真 赤 鲷 0.05 0.01 0.03 0.15 0.42 0.03 S19 牡 蛎 科 0.16 0.00 0.24 0.07 0.05 0.29 最 小 值 0.01 0.00 0.01 0.01 0.01 0.03 最 大 值 8.22 0.20 2.90 0.72 0.70 0.47 平 均 值 1.81 0.05 0.46 0.23 0.23 0.26 超 标 率 (%) 30 0 10 0 0 0 注 : 未 检 出 的 取 检 出 限 的 二 分 之 一 进 行 评 价 5.4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4.1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方 案 (1) 调 查 时 间 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 开 展 叶 绿 素 a 和 初 级 生 产 力 浮 游 植 物 浮 游 动 物 底 栖 生 物 调 查, 于 2015 年 3 月 27~28 日 开 展 潮 间 带 生 物 调 查 (2) 调 查 站 位 2015 年 3 月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 叶 绿 素 a 浮 游 植 物 浮 游 动 物 底 栖 生 物 ) 调 查 设 置 12 个 站 位, 潮 间 带 生 物 调 查 设 置 3 个 断 面, 渔 业 资 源 站 位 设 置 6 个 站 位, 见 表 5.4-1 和 图 5.4-1 101

表 5.4-1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和 渔 业 资 源 调 查 站 位 调 查 站 位 经 度 (E) 纬 度 (N) 调 查 项 目 1# 108 46'42.68'' 21 36'16.67'' 生 态 3# 108 42'46.87'' 21 31'12.81'' 生 态 5# 108 43'28.93'' 21 36'23.03'' 生 态 7# 108 40'7.20'' 21 32'51.80'' 生 态 9# 108 42'14.77'' 21 40'59.02'' 生 态 11# 108 38'48.89'' 21 36'29.50'' 生 态 13# 108 35'17.12'' 21 32'33.58'' 生 态 14# 108 37'34.12'' 21 40'39.37'' 生 态 16# 108 34'14.36'' 21 37'23.57'' 生 态 18# 108 34'58.66'' 21 42'52.34'' 生 态 19# 108 32'40.58'' 21 48'57.00'' 生 态 20# 108 32'7.94'' 21 53'5.69'' 生 态 T1 108 44'26.29'' 21 36'26.06'' 潮 间 带 调 查 断 面 T2 108 43'53.07'' 21 37'35.54'' 潮 间 带 调 查 断 面 T3 108 42'32.48'' 21 39'44.20'' 潮 间 带 调 查 断 面 Y3 108 42'12'' 21 31'34'' 渔 业 资 源 Y7 108 40'28'' 21 33'16'' 渔 业 资 源 Y11 108 39'04'' 21 36'58'' 渔 业 资 源 Y13 108 37'11'' 21 34'25'' 渔 业 资 源 Y16 108 34'11'' 21 37'17'' 渔 业 资 源 Y19 108 34'43'' 21 45'46'' 渔 业 资 源 图 5.4-1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和 渔 业 资 源 调 查 站 位 图 102

(3) 调 查 内 容 叶 绿 素 a 初 级 生 产 力 含 量 及 分 布 ; 浮 游 植 物 浮 游 动 物 底 栖 生 物 的 种 类 组 成 数 量 和 生 物 量 分 布 优 势 种 及 群 落 结 构 指 数 ; 潮 间 带 生 物 的 种 类 组 成 栖 息 密 度 和 生 物 量 群 落 构 成 及 群 落 结 构 指 数 等 (4) 调 查 方 法 采 样 保 存 和 分 析 按 照 海 洋 监 测 规 范 (GB17378-2007) 中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5.4.2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1) 叶 绿 素 a 调 查 海 域 叶 绿 素 a 含 量 的 变 化 范 围 为 0.8~4.1mg/m 3, 平 均 值 为 1.8mg/m 3 其 中, 以 3# 号 站 叶 绿 素 含 量 最 高 (4.1mg/m 3 ),7# 号 站 (2.8mg/m 3 ) 次 之,19# 20# 号 站 叶 绿 素 a 含 量 最 低 (0.8mg/m 3 ) 调 查 海 域 大 部 分 区 域 叶 绿 素 a 含 量 高 于 1.0mg/m 3 叶 绿 素 a 含 量 平 面 分 布 差 异 较 大, 最 高 值 为 最 低 值 的 5 倍 ( 见 表 5.4-2) (2) 初 级 生 产 力 调 查 海 域 初 级 生 产 力 水 平 的 变 化 范 围 为 53.28~873.79mg C/m 2 d, 平 均 值 为 179.52mg C/m 2 d 其 中, 以 3# 号 站 (873.79mg C/m 2 d) 初 级 生 产 力 水 平 最 高, 其 次 为 7# 号 站 (279.72mg C/m 2 d) 海 域, 以 9# 19# 和 20# 号 站 (53.28mg C/m 2 d) 海 域 最 低 初 级 生 产 力 最 高 值 约 为 最 低 值 的 16 倍 ( 见 表 5.4-2) 表 5.4-2 叶 绿 素 a 和 初 级 生 产 力 调 查 结 果 调 查 站 位 叶 绿 素 a(mg/m 3 ) 初 级 生 产 力 (mg C/m 2 d) 1# 1.7 90.58 3# 4.1 873.79 5# 2.5 138.75 7# 2.8 279.72 9# 1.0 53.28 11# 1.5 156.51 13# 1.7 113.22 14# 1.8 119.88 16# 2.3 102.12 18# 0.9 119.88 19# 0.8 53.28 20# 0.8 53.28 范 围 值 0.8~4.1 53.28~873.79 平 均 值 1.8 179.52 103

(3) 浮 游 植 物 1 种 类 组 成 及 优 势 种 本 次 调 查 共 发 现 浮 游 植 物 4 门 58 种 ( 类 ), 以 硅 藻 最 多, 共 43 种, 占 总 种 数 的 74.14%; 甲 藻 次 之, 共 13 种, 占 总 种 数 22.41%; 金 藻 和 定 鞭 金 藻 各 1 种, 各 占 总 种 数 的 1.72% 详 见 图 5.4-2 图 5.4-2 浮 游 植 物 种 类 组 成 调 查 共 发 现 优 势 种 2 种, 分 别 为 旋 链 角 毛 藻 和 大 西 洋 角 毛 藻 ; 旋 链 角 毛 藻 的 优 势 度 为 0.554, 大 西 洋 角 毛 藻 的 优 势 度 为 0.023, 它 们 的 水 域 平 均 丰 度 分 别 为 7.52 10 3 cells/l 和 3.50 10 2 cells/l, 分 别 占 浮 游 植 物 水 域 平 均 丰 度 的 73.81.% 和 3.43% 具 体 见 表 5.4-3 表 5.4-3 浮 游 植 物 优 势 种 组 成 优 势 种 优 势 度 (Y) 平 均 丰 度 ( 10 3 cells/l) 丰 度 比 率 (%) 出 现 频 率 (%) 旋 链 角 毛 藻 0.554 7.52 73.81 75.00 大 西 洋 角 毛 藻 0.023 0.35 3.43 66.67 2 细 胞 密 度 和 分 布 调 查 海 域 浮 游 植 物 丰 度 为 1.20 10 3 ~6.32 10 4 cells/l, 平 均 为 1.02 10 4 cells/l; 细 胞 密 度 以 3# 号 站 点 最 大,7# 号 站 点 次 之,13# 号 站 点 最 小 具 体 见 表 5.4-4 表 5.4-4 浮 游 植 物 细 胞 密 度 站 位 丰 度 (cells/l) 站 位 丰 度 (cells/l) 1# 5.00 10 3 14# 1.26 10 4 3# 6.32 10 4 16# 5.60 10 3 5# 4.20 10 3 18# 2.20 10 3 7# 1.72 10 4 19# 2.20 10 3 9# 2.20 10 3 20# 3.60 10 3 11# 3.00 10 3 范 围 1.2 10 3 ~6.32 10 4 13# 1.20 10 3 平 均 1.02 10 4 3 生 物 多 样 性 指 数 及 均 匀 度 104

本 次 调 查 浮 游 植 物 多 样 性 指 数 范 围 为 0.40~2.91, 平 为 2.12; 各 站 点 生 物 多 样 性 指 数 以 19# 号 站 位 最 高,5# 号 站 点 次 之,3# 号 站 位 最 低 浮 游 植 物 均 匀 度 范 围 为 0.13~1.00, 值 为 0.76, 各 站 点 均 匀 度 以 13# 号 站 位 最 高,19# 号 站 点 次 之,3# 号 站 位 最 低 ( 见 表 5.4-5) 表 5.4-5 浮 游 植 物 多 样 性 指 数 站 点 多 样 性 指 数 均 匀 度 1# 2.19 0.78 3# 0.40 0.13 5# 2.87 0.86 7# 0.77 0.30 9# 2.48 0.96 11# 2.37 0.92 13# 2.58 1.00 14# 1.69 0.53 16# 2.33 0.83 18# 2.41 0.93 19# 2.91 0.97 20# 2.40 0.85 范 围 0.40-2.91 0.13-1.00 平 均 值 2.12 0.76 (4) 浮 游 动 物 1 种 类 组 成 及 优 势 种 本 次 调 查 12 个 站 位 共 鉴 定 出 浮 游 动 物 9 类 50 种 ( 含 浮 游 幼 虫 ) 其 中 桡 足 类 种 类 数 最 多, 共 13 种, 占 总 种 类 数 的 26.00%; 其 次 为 浮 游 幼 虫 10 种, 占 20.00%; 第 三 是 毛 颚 类 7 种, 占 14.00%; 最 低 为 原 生 动 物 1 种, 占 2.00%( 详 见 图 5.4-3) 图 5.4-3 浮 游 动 物 种 类 比 例 组 成 此 次 调 查 共 有 优 势 种 2 种, 为 夜 光 虫 和 软 拟 海 樽, 优 势 度 分 别 为 0.35 和 0.02 详 见 表 5.4-6 105

表 5.4-6 浮 游 动 优 势 种 组 成 优 势 种 优 势 度 (Y) 平 均 丰 度 ( 个 /m 3 ) 出 现 频 率 (%) 夜 光 虫 0.35 899.07 25.00 软 拟 海 樽 0.02 47.81 58.33 2 丰 度 和 生 物 量 调 查 海 域 浮 游 动 物 平 均 丰 度 为 213.19 个 /m 3, 各 站 点 丰 度 范 围 在 为 6.68~873.53 个 /m 3 之 间, 其 中 3# 站 位 浮 游 动 物 丰 度 最 高,18# 站 位 浮 游 动 物 丰 度 最 低 调 查 海 域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71.16mg/m 3, 各 站 位 生 物 量 在 20.00~150.00 mg/m 3 之 间, 其 中 9# 和 19# 站 位 浮 游 动 物 生 物 量 最 高,20# 站 位 浮 游 动 物 生 物 量 最 低 见 表 5.4-7 表 5.4-7 浮 游 动 物 丰 度 和 生 物 量 站 位 丰 度 ( 个 /m 3 ) 生 物 量 (mg/m 3 ) 1# 135.00 100.00 3# 873.53 141.18 5# 55.00 50.00 7# 845.00 37.50 9# 45.00 150.00 11# 215.01 33.33 13# 70.00 28.57 14# 181.70 66.67 16# 20.00 50.00 18# 6.68 26.67 19# 93.37 150.00 20# 18.00 20.00 范 围 值 6.68 ~873.53 20.00~150.00 平 均 值 213.19 71.16 3 多 样 性 指 数 和 均 匀 度 调 查 海 域 浮 游 动 物 多 样 性 指 数 平 均 值 为 2.16, 各 站 位 多 样 性 指 数 在 0.81~3.36 之 间, 其 中 19# 站 位 多 样 性 指 数 最 高,16# 站 位 多 样 性 指 数 最 低 调 查 海 域 浮 游 动 物 均 匀 度 平 均 值 为 0.73, 各 站 位 多 样 性 指 数 在 0.30~0.95 之 间, 其 中 5# 站 位 均 匀 度 最 高,7# 站 位 均 匀 度 最 低 见 表 5.4-8 表 5.4-8 浮 游 动 物 生 物 多 样 性 指 数 统 计 结 果 站 位 多 样 性 指 数 (H ) 均 匀 度 (J) 1# 2.22 0.79 3# 1.72 0.54 5# 2.85 0.95 7# 1.27 0.30 9# 1.22 0.77 11# 2.12 0.56 13# 2.79 0.75 106

站 位 多 样 性 指 数 (H ) 均 匀 度 (J) 14# 2.94 0.68 16# 0.81 0.81 18# 2.32 0.90 19# 3.36 0.82 20# 2.28 0.88 范 围 值 0.81~3.36 0.30~0.95 平 均 值 2.16 0.73 (5) 底 栖 生 物 1 种 类 组 成 本 次 调 查 共 采 集 到 底 栖 生 物 8 大 门 类 共 34 科 48 种 其 中 以 多 毛 类 出 现 的 种 类 最 多, 有 19 种, 占 总 种 类 数 的 39.58%; 其 次 为 软 体 动 物, 有 18 种, 占 总 种 类 数 的 37.50%; 节 肢 动 物 5 种, 占 总 种 类 数 的 10.42%; 棘 皮 动 物 2 种, 占 总 种 类 数 的 4.17%; 腔 肠 动 物 扁 形 动 物 螠 虫 动 物 及 脊 索 动 物 分 别 有 1 种, 各 占 总 种 类 数 的 2.08% 底 栖 生 物 种 类 组 成 见 表 5.4-9 和 图 5.4-4 表 5.4-9 底 栖 生 物 种 类 组 成 门 类 科 数 种 类 数 占 总 种 类 数 的 比 例 (%) 多 毛 类 12 19 39.58 软 体 动 物 12 18 37.50 节 肢 动 物 5 5 10.42 棘 皮 动 物 1 2 4.17 腔 肠 动 物 1 1 2.08 扁 形 动 物 1 1 2.08 螠 虫 动 物 1 1 2.08 脊 索 动 物 1 1 2.08 合 计 34 48 100.00 图 5.4-4 底 栖 生 物 种 类 组 成 本 次 底 栖 生 物 调 查 的 主 要 类 群 多 毛 类 主 要 代 表 种 包 括 小 头 虫 科 的 背 蚓 虫 Notomastus latericeus 丝 异 须 虫 Heteromastus filiformis 和 中 蚓 虫 属 Mediomastus sp., 欧 107

文 虫 Owenia fusiformis, 海 稚 虫 科 的 奇 异 稚 齿 虫 Paraprionospio pinnata 以 及 吻 沙 蚕 科 的 绻 旋 吻 沙 蚕 Clycera tridactyla 等, 主 要 营 埋 栖 性 生 活 软 体 动 物 中 粗 帝 汶 蛤 Timoclea scabra 的 优 势 度 突 出, 最 高 栖 息 密 度 可 达 1691.67ind./m 2, 但 因 普 遍 个 体 很 小, 生 物 量 并 不 会 特 别 偏 高 ; 此 外 棒 锥 螺 Turritella bacillu 理 蛤 Theora lata 和 蛤 蜊 属 一 种 Mactra sp. 也 较 为 常 见 节 肢 动 物 种 类 出 现 较 少, 主 要 种 类 组 成 有 豆 形 短 眼 蟹 Typhlocarcinus nudus 和 日 本 和 美 虾 Nihonotrypaea japonica 等 ; 棘 皮 动 物 中 东 方 三 齿 蛇 尾 Amphiodia orientalis 较 常 见 本 次 调 查 结 果 优 势 度 指 数 排 在 前 面 八 位 的 的 种 类 见 表 5.4-10 表 5.4-10 底 栖 生 物 优 势 度 表 序 号 种 名 门 类 优 势 度 指 数 (Y) 1 粗 帝 汶 蛤 Timoclea scabra 软 体 动 物 0.4354 2 背 蚓 虫 Notomastus latericeus 多 毛 类 0.0120 3 丝 异 须 虫 Heteromastus filiformis 多 毛 类 0.0089 4 豆 形 短 眼 蟹 Typhlocarcinus nudus 节 肢 动 物 0.0071 5 欧 文 虫 Owenia fusiformis 多 毛 类 0.0056 6 奇 异 稚 齿 虫 Paraprionospio pinnata 多 毛 类 0.0039 7 中 蚓 虫 属 Timoclea scabra 多 毛 类 0.0036 8 理 蛤 Theora lata 软 体 动 物 0.0031 2 生 物 量 及 栖 息 密 度 1) 总 平 均 生 物 量 及 栖 息 密 度 调 查 海 域 底 栖 生 物 总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35.80g/m 2, 总 平 均 栖 息 密 度 为 390.28ind./m 2, 底 栖 生 物 生 物 量 及 栖 息 密 度 组 成 情 况 见 表 5.4-11 及 图 5.4-5 图 5.4-6 生 物 量 的 组 成 以 软 体 动 物 占 优 势, 其 生 物 量 为 24.84g/m 2, 占 总 生 物 量 的 69.38%; 其 次 为 节 肢 动 物, 生 物 量 为 8.35g/m 2, 占 总 生 物 量 23.33%; 棘 皮 动 物 生 物 量 最 低, 占 总 生 物 量 的 0.72% 栖 息 密 度 方 面, 其 组 成 以 软 体 动 物 为 主, 密 度 为 286.80ind./m 2, 占 总 栖 息 密 度 的 73.49%; 其 次 为 多 毛 类, 占 总 栖 息 密 度 19.22%, 占 比 例 最 小 的 为 棘 皮 动 物 和 其 他 类, 各 占 总 栖 息 密 度 的 1.07% 表 5.4-11 生 物 量 栖 息 密 度 底 栖 生 物 生 物 量 及 栖 息 密 度 组 成 项 目 合 计 软 体 动 物 多 毛 类 节 肢 动 物 棘 皮 动 物 其 他 数 值 (g/m 2 ) 35.80 24.84 1.58 8.35 0.26 0.77 比 例 (%) 100.00 69.38 4.42 23.33 0.72 2.15 数 值 (ind./m 2 ) 390.28 286.80 75.00 20.14 4.17 4.17 比 例 (%) 100.00 73.49 19.22 5.16 1.07 1.07 108

图 5.4-5 底 栖 生 物 生 物 量 组 成 2) 生 物 量 及 栖 息 密 度 的 水 平 分 布 图 5.4-6 底 栖 生 物 栖 息 密 度 组 成 调 查 海 域 各 站 位 底 栖 生 物 生 物 量 和 栖 息 密 度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水 平 分 布 详 见 表 5.4-12 最 高 生 物 量 275.67g/m 2 出 现 在 7# 站, 最 低 生 物 量 0.92g/m 2 出 现 在 8#, 另 外 16# 和 20# 生 物 量 也 非 常 低, 分 别 仅 为 1.50g/m 2 和 1.83g/m 2 造 成 各 站 位 生 物 量 显 著 差 异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7# 站 分 布 的 软 体 动 物 棒 锥 螺 生 物 量 较 大, 而 8# 16# 和 20# 以 多 毛 类 或 小 型 节 肢 动 物 为 主, 生 物 量 很 小 栖 息 密 度 方 面, 最 高 值 也 出 现 在 7#, 其 密 度 为 2258.33ind./m 2, 最 低 值 出 现 在 8#, 密 度 仅 为 16.67ind./m 2 造 成 7# 栖 息 密 度 优 势 突 出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该 站 位 分 布 有 大 量 的 粗 帝 汶 蛤 幼 体 表 5.4-12 底 栖 生 物 生 物 量 及 栖 息 密 度 的 水 平 分 布 单 位 :g/m 2,ind./m 2 站 位 项 目 合 计 软 体 动 物 多 毛 类 节 肢 动 物 棘 皮 动 物 其 它 1# 生 物 量 4.92 1 3.833 0.08 0 0 栖 息 密 度 183.33 41.67 133.33 8.33 0 0 3# 生 物 量 43.33 32.42 3.33 0 0 7.58 栖 息 密 度 500.00 441.67 50 0 0 8.33 5# 生 物 量 16.08 14.33 1.75 0 0 0 栖 息 密 度 250.00 191.67 58.33 0 0 0 109

站 位 项 目 合 计 软 体 动 物 多 毛 类 节 肢 动 物 棘 皮 动 物 其 它 7# 生 物 量 275.67 179.50 0.33 93.42 1.75 0.67 栖 息 密 度 2258.33 1841.67 175.00 200.00 33.33 8.33 8# 生 物 量 0.92 0 0 0.92 0 0 栖 息 密 度 16.67 0 0 16.67 0 0 9# 生 物 量 43.33 37.50 0.08 5.75 0 0 栖 息 密 度 33.33 16.67 8.33 8.33 0 0 11# 生 物 量 7.42 6.083 0 0.08 0.67 0.58 栖 息 密 度 141.67 108.33 0 8.33 8.33 16.67 13# 生 物 量 5.58 5.08 0.08 0 0 0.42 栖 息 密 度 83.33 58.33 8.33 0 0 16.67 14# 生 物 量 22.17 20.08 1.42 0 0.67 0 栖 息 密 度 708.33 658.33 41.67 0 8.33 0 16# 生 物 量 1.50 1.42 0.08 0 0 0 栖 息 密 度 66.67 58.33 8.33 0 0 0 19# 生 物 量 6.92 0.58 6.33 0 0 0 栖 息 密 度 258.33 16.67 241.67 0 0 0 20# 生 物 量 1.83 0.08 1.75 0 0 0 栖 息 密 度 183.33 8.33 175 0 0 0 3 多 样 性 指 数 调 查 海 域 底 栖 生 物 丰 富 度 指 数 范 围 为 0~2.91, 平 均 为 1.64, 最 高 值 出 现 在 1#, 最 低 值 出 现 在 8#; 均 匀 度 指 数 范 围 为 0.23~1.00, 平 均 为 0.64, 最 高 值 出 现 在 9#, 最 低 值 出 现 在 14#, 其 中 8# 仅 发 现 一 种, 无 法 计 算 均 匀 度 指 数 ; 多 样 性 指 数 范 围 为 0~2.71, 平 均 为 1.50, 最 高 值 出 现 在 1#, 最 低 值 出 现 在 8# 见 表 5.4-13 表 5.4-13 调 查 海 域 底 栖 生 物 多 样 性 指 数 站 号 种 数 (S) 样 方 总 个 体 数 (N) 丰 富 度 指 数 (d) 均 匀 度 (J) 多 样 性 指 数 (H ) 1# 10 22 2.91 0.82 2.71 3# 8 60 1.71 0.41 1.23 5# 7 30 1.76 0.60 1.69 7# 13 271 2.14 0.39 1.46 8# 1 2 0 0 9# 4 4 2.16 1.00 2.00 11# 6 17 1.76 0.60 1.56 13# 6 10 2.17 0.90 2.32 14# 6 85 1.12 0.23 0.59 16# 4 8 1.44 0.77 1.55 19# 5 31 1.16 0.58 1.35 20# 5 22 1.29 0.68 1.58 平 均 6 47 1.64 0.64 1.50 (6) 潮 间 带 生 物 1 潮 间 带 生 物 的 种 类 组 成 1) 种 类 组 成 概 况 110

本 次 调 查 采 集 到 的 潮 间 带 生 物 定 性 定 量 样 品 经 鉴 定, 共 发 现 9 大 门 类 61 科 100 种, 其 中 以 软 体 动 物 种 类 最 多, 有 48 种, 占 总 种 类 数 的 48.00%; 其 次 为 节 肢 动 物, 共 出 现 了 21 种, 占 总 种 类 数 的 21.00%; 多 毛 类 出 现 了 20 种, 占 总 种 类 数 的 20.00%; 其 他 门 类 潮 间 带 生 物 数 量 及 种 类 组 成 见 表 5.4-14 和 图 5.4-7 表 5.4-14 潮 间 带 生 物 种 类 组 成 类 群 科 数 种 数 占 总 种 类 数 的 比 例 (%) 软 体 动 物 26 48 48.00 节 肢 动 物 14 21 21.00 多 毛 类 12 20 20.00 纽 形 动 物 2 3 3.00 星 虫 动 物 2 2 2.00 脊 索 动 物 2 2 2.00 腔 肠 动 物 1 2 2.00 扁 形 动 物 1 1 1.00 棘 皮 动 物 1 1 1.00 合 计 61 100 100.00 图 5.4-7 潮 间 带 种 类 组 成 2) 不 同 潮 带 的 种 类 组 成 及 生 态 分 布 高 潮 区 高 潮 区 底 质 类 型 主 要 是 沙 质 及 岩 石, 种 类 分 布 方 面 以 软 体 动 物 为 主,T1 T2 断 面 代 表 种 为 大 量 固 着 生 长 在 岩 石 上 的 团 聚 牡 蛎 Saccostrea glomerata 棘 刺 牡 蛎 Saccostrea kegaki, 以 及 隐 藏 在 牡 蛎 空 壳 内 的 中 间 拟 滨 螺 Littoraria intermedia 黑 荞 麦 蛤 Xenostrobus atratus 变 化 短 齿 蛤 Brachidontes variabilis 斗 嫁 虫 戚 Cellana grata 和 青 蚶 Barbatia obliquata 等 ; 节 肢 动 物 的 代 表 种 包 括 固 着 在 岩 石 或 软 体 动 物 空 壳 上 的 白 条 地 藤 壶 Euraphia withersi 纹 藤 壶 Amphibalanus amphitrit e 和 自 由 生 活 的 海 蟑 螂 Ligia exotica 韦 氏 毛 带 蟹 Dotilla wichmanni ; 多 毛 类 中 营 自 由 生 活 的 弯 齿 围 沙 蚕 Perineris camiguinoides 也 较 为 常 见 ;T3 断 面 石 块 下 面 还 有 大 量 的 安 岛 反 体 星 虫 Antillesoma antillarum 分 布 111

中 潮 区 中 潮 区 底 质 类 型 为 泥 沙 质, 种 类 较 丰 富, 常 见 种 类 有 软 体 动 物 的 齿 纹 蜑 螺 Nerita yoldii 单 齿 螺 Monodonta labio 解 氏 囊 螺 Retusa cecillii 波 纹 月 华 螺 Haloa yamagutii 珠 带 拟 蟹 守 螺 Cerithideopsilla cingulata 和 红 明 樱 蛤 Moerella rutila 等 ; 节 肢 动 物 的 长 螯 活 额 寄 居 蟹 Diogenes avarus 小 形 寄 居 蟹 Pagurus minutus 平 背 蜞 Gaetice depressus 四 齿 大 额 蟹 Metopograpsus quadridentatus 和 日 本 和 美 虾 Nihonotrypaea japonica 等 ; 另 外 安 岛 反 体 星 虫 仍 时 有 发 现 低 潮 区 低 潮 区 的 多 毛 类 种 类 相 对 更 多 常 见 种 类 包 括 多 毛 类 的 奇 异 稚 齿 虫 Paraprionospio pinnata 长 叶 索 沙 蚕 Lumbrineris longiforlia, 软 体 动 物 的 珠 带 拟 蟹 守 螺 Cerithideopsilla cingulata, 以 及 节 肢 动 物 的 长 螯 活 额 寄 居 蟹 小 形 寄 居 蟹 等 2 潮 间 带 生 物 量 及 栖 息 密 度 1) 生 物 量 及 栖 息 密 度 的 总 体 情 况 调 查 海 域 潮 间 带 生 物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2312.31g/m 2, 平 均 栖 息 密 度 为 1060.15ind./m 2, 潮 间 带 生 物 量 及 栖 息 密 度 组 成 情 况 见 表 5.4-15 表 5.4-16 及 图 5.4-8 图 5.4-9 在 潮 间 带 生 物 平 均 生 物 量 的 组 成 中, 软 体 动 物 的 生 物 量 为 2309.08g/m 2 占 绝 对 优 势, 占 总 生 物 量 的 99.86%, 其 中 T2 高 潮 区 贡 献 最 大, 软 体 生 物 生 物 量 高 达 16824.96g/m 2 ; 其 次 为 多 毛 类, 节 肢 动 物 的 生 物 量 最 低 平 均 栖 息 密 度 的 组 成 方 面 仍 以 软 体 动 物 最 高, 为 1008.59ind./m 2, 占 总 栖 息 密 度 的 95.14%, 其 中 T1 高 潮 区 贡 献 最 大, 其 中 软 体 动 物 栖 息 密 度 高 达 4496.00ind./m 2, 其 他 类 动 物 的 栖 息 密 度 均 较 低 潮 间 带 平 均 生 物 量 和 栖 息 密 度 值 较 高 的 原 因 说 明 : 调 查 断 面 的 高 潮 区 底 质 包 括 沙 质 和 岩 石 两 种 类 型, 其 环 境 状 况 为 沙 质 滩 中 分 布 着 大 小 不 均 的 岩 石 沙 质 底 质 的 生 物 种 类 生 物 量 和 栖 息 密 度 不 高, 但 岩 石 上 附 着 有 个 体 小 数 量 多 的 中 间 拟 滨 螺 和 重 量 大 数 量 较 多 的 牡 蛎 类 软 体 动 物 这 是 造 成 高 潮 区 的 生 物 量 和 栖 息 密 度 与 其 他 潮 区 相 比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的 原 因, 也 是 造 成 潮 间 带 平 均 生 物 量 和 栖 息 密 度 值 较 高 的 原 因 表 5.4-15 潮 间 带 生 物 生 物 量 及 栖 息 密 度 组 成 单 位 :g/m 2 ind./m 2 项 目 合 计 软 体 动 物 多 毛 类 节 肢 动 物 其 他 数 值 (g/m 2 ) 2312.31 2309.08 1.26 0.96 1.01 生 物 量 比 例 (%) 100.00 99.86 0.05 0.04 0.04 栖 息 数 值 (ind./m 2 ) 1060.15 1008.59 30.22 11.56 9.78 密 度 比 例 (%) 100.00 95.14 2.85 1.09 0.92 112

表 5.4-16 潮 间 带 生 物 生 物 量 及 栖 息 密 度 组 成 ( 按 各 潮 区 ) 单 位 :g/m 2 ind./m 2 断 面 潮 区 项 目 合 计 软 体 动 物 多 毛 类 节 肢 动 物 其 他 高 潮 区 生 物 量 3623.92 3619.36 2.00 0 2.56 栖 息 密 度 4520.00 4496.00 16.00 0 8.00 T1 中 潮 区 生 物 量 2.35 0 1.01 1.33 0 栖 息 密 度 53.33 0 48.00 5.33 0 低 潮 区 生 物 量 1.60 0 1.44 0.08 0.08 栖 息 密 度 96.00 0 80.00 8.00 8.00 高 潮 区 生 物 量 16826.08 16824.96 0 1.12 0 栖 息 密 度 4208.00 4184.00 0 24.00 0 T2 中 潮 区 生 物 量 100.27 94.61 0.37 5.28 0 栖 息 密 度 74.67 5.33 10.67 58.67 0 低 潮 区 生 物 量 3.36 1.68 0.72 0.88 0.08 栖 息 密 度 40.00 8.00 16.00 8.00 8.00 高 潮 区 生 物 量 203.68 197.28 0.08 0 6.32 栖 息 密 度 216.00 152.00 8.00 0 56.00 T3 中 潮 区 生 物 量 28.80 25.60 3.20 0 0 栖 息 密 度 149.33 112.00 37.33 0 0 低 潮 区 生 物 量 20.88 18.24 2.56 0 0.08 栖 息 密 度 184.00 120.00 56.00 0 8.00 图 5.4-8 潮 间 带 生 物 生 物 量 组 成 2) 生 物 量 及 栖 息 密 度 的 水 平 分 布 图 5.4-9 潮 间 带 生 物 栖 息 密 度 组 成 113

从 表 5.4-17 中 可 以 得 知, 潮 间 带 调 查 断 面 的 生 物 量 以 T2 断 面 最 高,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5643.24g/m 2 该 断 面 高 潮 区 附 着 于 岩 石 上 的 牡 蛎 类 软 体 动 物 生 物 量 优 势 较 为 突 出 ;T3 断 面 最 低,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84.45g/m 2, 该 断 面 高 潮 区 少 岩 石 分 布, 底 质 主 要 为 沙 质 栖 息 密 度 以 T1 断 面 最 高, 平 均 栖 息 密 度 为 1556.44ind./m 2 由 于 该 断 面 高 潮 区 岩 石 上 附 着 有 大 量 的 中 间 拟 滨 螺 及 黑 荞 麦 蛤 等 小 型 软 体 动 物, 使 得 该 断 面 具 有 较 高 的 栖 息 密 度 T3 断 面 栖 息 密 度 最 低, 平 均 栖 息 密 度 为 183.11ind./m 2, 也 是 由 于 该 断 面 高 潮 区 少 岩 石 分 布, 生 物 优 势 种 不 突 出, 分 布 较 均 匀 表 5.4-17 潮 间 带 生 物 的 水 平 分 布 单 位 :g/m 2 ind./m 2 断 面 项 目 合 计 软 体 动 物 多 毛 类 节 肢 动 物 其 他 T1 生 物 量 1209.28 1206.45 1.48 0.47 0.88 栖 息 密 度 1556.44 1498.67 48.00 4.44 5.33 T2 生 物 量 5643.24 5640.42 0.36 2.43 0.03 栖 息 密 度 1440.89 1399.11 8.89 30.22 2.67 T3 生 物 量 84.45 80.37 1.95 0 2.13 栖 息 密 度 183.11 128.00 33.78 0 21.33 3) 生 物 量 及 栖 息 密 度 的 垂 直 分 布 从 表 5.4-18 中 可 以 得 知, 在 垂 直 分 布 上, 调 查 海 域 潮 间 带 生 物 的 平 均 生 物 量 表 现 为 高 潮 区 > 中 潮 区 > 低 潮 区, 平 均 栖 息 密 度 表 现 为 高 潮 区 > 低 潮 区 > 中 潮 区 T1 T2 断 面 高 潮 区 岩 石 上 附 着 的 团 聚 牡 蛎 棘 刺 牡 蛎 等 软 体 动 物 重 量 很 大, 使 得 高 潮 区 生 物 量 表 现 为 最 高, 而 该 区 域 大 量 中 间 拟 滨 螺 黑 荞 麦 蛤 等 小 型 软 体 动 物 的 附 着 是 高 潮 区 栖 息 密 度 最 高 的 主 要 原 因 表 5.4-18 潮 间 带 生 物 的 垂 直 分 布 单 位 :g/m 2 ind./m 2 潮 区 项 目 合 计 软 体 动 物 多 毛 类 节 肢 动 物 其 他 高 生 物 量 6884.55 6880.53 0.69 0.37 2.96 栖 息 密 度 2981.33 2944.00 8.00 8.00 21.33 中 生 物 量 43.80 40.07 1.53 2.20 0 栖 息 密 度 92.44 39.11 32.00 21.33 0 低 生 物 量 8.61 6.64 1.57 0.32 0.08 栖 息 密 度 106.67 42.67 50.67 5.33 8.00 3 多 样 性 指 数 调 查 结 果 显 示,T1~T3 断 面 的 丰 富 度 指 数 均 匀 度 和 多 样 性 指 数 平 均 值 分 别 为 3.78 0.64 和 2.86 其 中 丰 富 度 指 数 表 现 为 T3>T1>T2, 多 样 性 指 数 表 现 为 T3>T1=T2, 均 匀 度 指 数 T3 断 面 最 高,T1 及 T2 断 面 差 异 不 明 显 潮 间 带 生 物 多 样 性 指 数 统 计 见 表 5.4-19 114

表 5.4-19 潮 间 带 生 物 多 样 性 指 数 断 面 种 数 (S) 断 面 总 个 体 数 (N) 丰 富 度 指 数 (d) 均 匀 度 (J) 多 样 性 指 数 (H ) T1 23 587 3.45 0.56 2.53 T2 19 545 2.86 0.59 2.53 T3 23 78 5.05 0.78 3.53 平 均 22 403 3.78 0.64 2.86 5.5 渔 业 资 源 与 水 产 养 殖 调 查 与 评 价 5.5.1 渔 业 资 源 调 查 方 案 (1) 调 查 时 间 和 站 位 设 置 2015 年 3 月 21~22 日 开 展 鱼 卵 仔 鱼 和 游 泳 动 物 调 查, 布 设 6 个 渔 业 资 源 调 查 站 位 见 表 5.4-1 和 图 5.4-1 (2) 调 查 内 容 鱼 卵 仔 稚 鱼 的 种 类 组 成 和 数 量 分 布 ; 游 泳 动 物 的 渔 获 量 渔 获 物 种 类 组 成 与 数 量 分 布 特 征 等 (3) 调 查 方 法 1 鱼 卵 仔 稚 鱼 : 鱼 卵 仔 鱼 采 集 方 法 为 水 平 拖 网 调 查 法, 采 用 大 型 浮 游 生 物 网 ( 口 径 80cm, 网 长 280cm, 孔 径 0.505mm) 于 表 层 水 平 拖 曳 10min, 拖 速 保 持 在 2.5kn 左 右 所 采 样 品 用 甲 醛 溶 液 固 定 ( 终 浓 度 为 5%) 后 带 回 室 内 分 类 鉴 定 与 计 数 按 滤 水 体 积 换 算 密 度, 以 粒 ( 尾 )/m 3 表 示 2 游 泳 动 物 : 本 航 次 调 查 由 桂 北 47799 号 船 执 行, 该 船 主 机 功 率 为 80 匹, 海 上 定 位 使 用 手 提 exploristgps 卫 星 定 位 仪, 定 位 误 差 小 于 10m 渔 船 安 装 底 拖 网, 拖 网 的 网 口 长 5.0m, 高 0.5m, 囊 网 网 目 3.0cm 每 站 拖 时 间 约 为 30min(Y19 站 位 由 于 环 境 限 制, 仅 拖 10min), 拖 网 速 度 为 2.5kn 左 右 所 得 样 品 用 塑 料 样 品 袋 盛 装, 放 入 装 有 冰 块 的 泡 沫 箱 中 保 存 带 回 实 验 室 进 行 分 析 5.5.2 渔 业 资 源 调 查 结 果 (1) 鱼 卵 和 仔 稚 鱼 1 种 类 组 成 115

本 次 调 查 所 有 站 位 采 集 到 鱼 卵 仔 鱼 样 品 经 鉴 定 共 有 8 科 9 种, 包 括 鯷 科 的 小 公 鱼 鲷 科 的 二 长 棘 鲷 和 灰 鳍 棘 鲷 鲱 科 的 斑 鰶 鱚 科 的 多 鳞 鱚 䲗 科 的 李 氏 䲗 石 首 鱼 科 鳎 科 和 鲾 科 2 鱼 卵 仔 稚 鱼 数 量 分 布 1) 鱼 卵 数 量 及 分 布 本 次 调 查 采 集 到 的 鱼 卵 数 量 以 鯷 科 最 多, 占 总 数 47.38%, 其 次 是 石 首 鱼 科 鱼 卵, 占 总 数 27.75%, 鲷 科 鱼 卵 占 14.47%, 其 他 鱚 科 鲾 科 鳎 科 和 鲱 科 鱼 卵 数 量 分 别 占 4.04% 3.22% 2.38% 和 0.75%, 详 见 图 5.5-1 图 5.5-1 调 查 海 域 鱼 卵 数 量 组 成 本 次 调 查 6 个 站 位 采 集 到 的 鱼 卵 变 化 范 围 在 4.0~88.4 粒 /m 3 之 间, 平 均 密 度 为 40.0 粒 /m 3 总 体 来 说, 调 查 海 域 鱼 卵 密 度 较 大 其 中 Y3 站 位 密 度 最 大, 有 88.4 粒 /m 3 ; 其 下 依 次 为 Y7 Y13 Y11 和 Y19 站 位,Y16 站 位 密 度 最 低, 仅 有 4.0 粒 /m 3 详 见 图 5.5-2 2) 仔 稚 鱼 数 量 及 分 布 图 5.5-2 调 查 海 域 各 站 位 鱼 卵 密 度 116

本 次 调 查 6 个 站 位 仅 Y3 Y7 和 Y16 共 3 个 站 位 采 集 到 仔 稚 鱼 仔 鱼 的 数 量 以 小 公 鱼 最 多, 占 50.00%, 其 次 是 灰 鳍 棘 鲷, 占 22.22%, 二 长 棘 鲷 和 斑 鰶 各 占 11.11%, 李 氏 䲗 占 5.56% 详 见 图 5.5-3 图 5.5-3 调 查 海 区 仔 鱼 数 量 组 成 本 次 调 查 采 集 到 的 仔 鱼 密 度 变 化 范 围 为 0~0.08 尾 /m 3, 站 位 平 均 密 度 为 0.03 尾 /m 3 Y16 站 位 密 度 最 大, 有 0.08 尾 /m 3 ;Y7 站 位 次 之,Y3 站 位 居 第 三 详 见 图 5.5-4 图 5.5-4 调 查 海 域 各 站 位 仔 鱼 密 度 (2) 游 泳 动 物 1 渔 获 种 类 和 优 势 种 类 1) 渔 获 种 类 : 本 次 渔 业 资 源 调 查 共 捕 获 60 种, 隶 属 于 11 目 34 科 其 中 : 鱼 类 40 种, 隶 属 于 7 目 25 科 ; 甲 壳 类 17 种, 隶 属 于 2 目 6 科, 其 中 虾 类 10 种 蟹 类 6 种 虾 蛄 类 1 种 ; 头 足 类 3 种, 隶 属 于 2 目 3 科 调 查 海 域 游 泳 生 物 种 类 组 成 见 图 5.5-5 117

图 5.5-5 调 查 海 域 游 泳 生 物 种 类 组 成 各 站 位 出 现 的 种 类 情 况 见 表 5.5-1 图 5.5-6 从 图 表 可 知 : 种 类 数 最 多 是 Y7 站 位, 为 34 种, 种 类 数 最 少 是 Y16 站 位, 为 15 种 除 Y3 站 位 之 外, 其 他 5 个 站 位 均 是 鱼 类 种 类 数 最 多, 其 次 是 甲 壳 类, 头 足 类 种 类 数 最 少 表 5.5-1 各 站 位 出 现 种 类 统 计 结 果 类 别 站 位 Y3 Y7 Y11 Y13 Y16 Y19 鱼 类 7 23 15 17 8 11 甲 壳 类 9 10 9 4 5 5 头 足 类 1 1 1 1 2 1 合 计 17 34 25 22 15 17 图 5.5-6 调 查 海 域 各 站 位 游 泳 生 物 种 类 组 成 2) 优 势 种 类 : 包 括 二 长 棘 鲷 斑 头 舌 鳎 多 鳞 鱚 小 鞍 斑 鲾 口 虾 蛄 钝 齿 蟳 详 见 表 5.5-2 118

表 5.5-2 优 势 种 的 IRI 指 数 种 类 出 现 频 率 渔 获 重 量 渔 获 尾 数 (%) (kg) (%) (ind) (%) IRI 二 长 棘 鲷 50.00 0.43 6.31 59 3.97 514.00 斑 头 舌 鳎 66.67 0.25 3.67 74 4.98 576.70 多 鳞 鱚 66.67 0.38 5.58 78 5.25 722.04 小 鞍 斑 鲾 83.33 0.26 3.82 70 4.71 710.80 口 虾 蛄 83.33 0.09 1.32 23 1.55 239.16 钝 齿 蟳 100.00 0.14 2.06 27 1.82 380.00 2 渔 获 率 各 站 位 重 量 渔 获 率 和 个 体 渔 获 率 见 表 5.5-3 由 表 可 见, 各 站 位 平 均 重 量 渔 获 率 最 大 为 鱼 类, 其 次 是 甲 壳 类, 最 少 是 头 足 类 其 中 重 量 渔 获 率 最 大 为 Y7 站 位, 最 小 为 Y3 站 位 ; 各 站 位 平 均 个 体 渔 获 率 最 大 为 鱼 类, 其 次 为 甲 壳 类, 头 足 类 最 低 其 中 个 体 渔 获 率 最 大 为 Y7 站 位, 最 小 为 Y3 站 位 表 5.5-3 各 站 位 的 重 量 渔 获 率 和 个 体 渔 获 率 类 别 项 目 Y3 Y7 Y11 Y13 Y16 Y19 平 均 值 鱼 类 重 量 渔 获 率 (kg/h) 2.05 3.91 4.44 3.70 2.53 3.93 3.43 个 体 渔 获 率 (ind/h) 100 1052 232 472 336 544 456 甲 壳 类 重 量 渔 获 率 (kg/h) 1.24 2.31 1.03 0.47 0.87 0.65 1.10 个 体 渔 获 率 (ind/h) 260 992 232 44 141 80 292 头 足 类 重 量 渔 获 率 (kg/h) 0.01 0.01 0.02 0.02 0.04 0.01 0.02 个 体 渔 获 率 (ind/h) 8 4 8 8 8 8 7 总 和 重 量 渔 获 率 (kg/h) 3.30 6.23 5.49 4.19 3.44 4.59 4.55 个 体 渔 获 率 (ind/h) 368 2048 472 524 485 632 755 3 资 源 密 度 各 站 位 重 量 密 度 和 个 体 密 度 见 表 5.5-4 由 表 可 见, 各 站 位 平 均 重 量 密 度 最 大 为 鱼 类, 其 次 是 甲 壳 类, 最 小 是 头 足 类 其 中 重 量 密 度 最 大 为 Y7 站 位, 最 小 为 Y3 站 位 ; 各 站 位 平 均 个 体 密 度 最 大 为 鱼 类, 其 次 是 甲 壳 类, 最 少 是 头 足 类 ; 个 体 密 度 最 大 为 Y7 站 位, 最 小 为 Y3 站 位 表 5.5-4 各 站 位 的 重 量 密 度 和 个 体 密 度 类 群 项 目 Y3 Y7 Y11 Y13 Y16 Y19 平 均 值 鱼 类 重 量 密 度 (kg/km 2 ) 111.32 212.31 241.09 200.91 137.38 213.40 186.07 个 体 密 度 (ind/km 2 ) 5430 57124 12598 25630 18245 29539 24761 甲 壳 重 量 密 度 (kg/km 2 ) 67.33 125.43 55.93 25.52 47.24 35.30 59.46 类 个 体 密 度 (ind/km 2 ) 14118 53866 12598 2389 7656 4344 15828 头 足 重 量 密 度 (kg/km 2 ) 0.54 0.54 1.09 1.09 2.18 0.54 1.00 类 个 体 密 度 (ind/km 2 ) 434 217 434 434 434 434 398 总 和 重 量 密 度 (kg/km 2 ) 179.19 338.28 298.11 227.52 186.80 249.24 246.53 个 体 密 度 (ind/km 2 ) 19982 111206 25630 28453 26336 34318 40987 119

4 主 要 经 济 种 类 本 项 调 查 所 获 的 游 泳 动 物 中 鱼 类 头 足 类 虾 类 口 足 类 均 被 不 同 程 度 地 利 用, 具 有 一 定 的 经 济 价 值, 蟹 类 中 的 梭 子 蟹 蟳 等 多 被 利 用, 详 见 名 录 5 渔 业 资 源 分 析 1) 种 类 组 成 本 次 拖 网 定 点 调 查 共 获 游 泳 动 物 60 种, 包 括 鱼 类 40 种 虾 类 10 种 蟹 类 6 种 头 足 类 3 种 口 足 类 1 种 2) 区 系 特 征 与 生 态 类 型 鱼 类 : 从 鱼 类 适 温 性 看, 该 调 查 海 区 鱼 类 以 暖 水 性 种 类 居 优 势, 有 32 种, 占 80.0%; 暖 温 性 种 类 8 种, 占 20.0%; 未 捕 获 冷 温 性 和 冷 水 性 鱼 类, 该 调 查 海 域 的 鱼 类 区 系 表 现 出 热 带 和 亚 热 带 的 特 征 从 生 态 类 型 的 分 布 看, 底 层 鱼 类 有 23 种, 占 57.5%; 中 上 层 鱼 类 种 类 有 9 种, 占 22.5%; 中 下 层 鱼 类 种 类 有 6 种, 占 15.0%; 岩 礁 性 鱼 类 最 少, 仅 2 种, 占 5.0% 甲 壳 类 : 从 生 态 类 型 的 分 布 看, 分 布 于 潮 间 带 和 浅 海 的 有 口 虾 蛄 斑 节 对 虾 墨 吉 明 对 虾 短 沟 对 虾 宽 沟 对 虾 南 美 白 对 虾 刺 螯 鼓 虾 钝 齿 蟳 隆 线 强 蟹 等 ; 仅 分 布 于 浅 海 的 有 远 海 梭 子 蟹 银 光 梭 子 蟹 等 从 适 温 性 来 看, 该 海 域 甲 壳 类 以 暖 水 性 的 种 类 为 绝 对 优 势, 暖 温 性 的 种 类 最 少, 未 出 现 冷 水 性 种 类 头 足 类 : 本 次 调 查 在 评 价 区 内 捕 获 的 3 种 头 足 类 中 2 种 属 于 广 温 性 种 类 ;1 种 属 于 热 带 亚 热 带 暖 水 性 质 明 显 的 浅 海 性 种 类 3) 评 价 海 域 资 源 特 点 分 析 根 据 本 次 调 查, 经 初 步 分 析 评 价 海 域 水 产 资 源 具 有 如 下 特 点 : 海 域 渔 业 资 源 种 类 丰 度 中 等, 本 次 调 查 发 现 60 种 经 济 种 类, 其 中 鱼 类 40 种, 占 66.7%; 虾 类 10 种, 占 16.7% 蟹 类 6 种, 占 10.0% 虾 蛄 类 1 种, 占 1.7%; 头 足 类 3 种, 占 5.0% 鱼 类 和 甲 壳 类 以 暖 水 性 种 类 为 主 ; 头 足 类 主 要 以 广 温 性 种 类 为 主 大 多 数 为 沿 岸 内 湾 地 方 性 种 类 内 湾 沿 岸 性 种 类 绝 大 多 数 属 地 方 性 种 群, 分 布 范 围 很 广, 大 多 数 种 类 全 省 沿 海 均 有 分 布 整 个 生 命 过 程 的 主 要 阶 段 包 括 索 饵 生 长 和 生 殖 活 动 等, 均 在 沿 岸 内 湾 水 域 度 过, 不 作 长 距 离 洄 游 120

资 源 结 构 以 中 小 型 种 类 为 主, 渔 获 个 体 普 遍 较 小 大 多 数 种 类 生 命 周 期 短 生 长 速 度 快 本 海 区 渔 获 的 优 势 种 以 小 型 鱼 类 虾 类 和 蟹 类 为 主 这 些 种 类 大 多 属 生 命 周 期 较 短, 生 长 速 度 快 的 沿 岸 性 种 类 不 少 当 年 春 季 出 生 的 幼 鱼 幼 体 生 长 至 夏 秋 季 便 可 成 为 捕 捞 对 象 5.6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评 价 2015 年 3 月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对 工 程 周 边 陆 域 环 境 进 行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监 测 监 测 包 括 两 部 分,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和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5.6.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方 案 (1) 监 测 站 位 根 据 工 程 特 征 自 然 环 境 特 点 和 环 境 敏 感 点 分 布 情 况,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布 设 6 个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点 位 布 置 见 图 5.6-1 和 表 5.6-1 图 5.6-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及 声 环 境 监 测 布 点 图 表 5.6-1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站 位 表 监 测 点 位 置 站 位 编 号 监 测 点 名 称 经 度 (E) 纬 度 (N) 121

1# 三 墩 吹 填 区 108 41 38.0 21 36 46.0 2# 三 娘 湾 风 景 区 108 44 51.0 21 37 32.9 3# 大 环 村 108 42 22.3 21 39 43.3 4# 新 农 村 108 40 59.9 21 42 28.3 5# 鸡 墩 头 村 108 39 51.3 21 43 17.6 6# 保 税 港 区 108 38 38.9 21 41 11.8 (2) 监 测 项 目 根 据 评 价 区 大 气 污 染 特 点, 选 择 TSP PM 10 PM 2.5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和 TVOC, 共 7 项 污 染 因 子 进 行 环 境 质 量 本 底 调 查, 同 步 测 量 天 气 情 况 气 温 气 压 风 向 风 速 及 云 量 (3) 监 测 时 间 与 频 率 2015 年 3 月 1 日 ~8 日 开 展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具 体 监 测 频 次 见 表 5.6-2 表 5.6-2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因 子 和 监 测 频 率 监 测 因 子 取 值 时 间 监 测 频 率 TSP 24 小 时 平 均 连 续 监 测 7 天, 每 日 应 有 24h 的 连 续 采 样 时 间 PM 10 24 小 时 平 均 连 续 监 测 7 天, 每 日 至 少 有 20h 的 连 续 采 样 时 间 PM 2.5 24 小 时 平 均 连 续 监 测 7 天, 每 日 至 少 有 20h 的 连 续 采 样 时 间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24 小 时 平 均 连 续 监 测 7 天, 每 日 至 少 有 20h 的 连 续 采 样 时 间 小 时 平 均 小 时 平 均 连 续 监 测 7 天, 每 天 采 样 4 次 ( 监 测 时 间 2:00 8:00 14:00 20:00), 每 次 至 少 45min 的 连 续 采 样 时 间 连 续 监 测 7 天, 每 天 采 样 4 次 ( 监 测 时 间 2:00 8:00 14:00 20:00), 每 次 至 少 1h 的 连 续 采 样 时 间 TVOC 8 小 时 平 均 连 续 监 测 7 天, 每 日 应 有 6h 的 连 续 采 样 时 间 (4)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TSP PM 10 PM 2.5 SO 2 和 NO 2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相 关 要 求, 非 甲 烷 总 烃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中 相 关 要 求,TVOC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满 足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18883-2002) 中 相 关 要 求, 各 污 染 物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5.6-3 表 5.6-3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及 仪 器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检 出 限 (mg/m 3 ) 1 TSP 重 量 法 (GB/T15432) 0.001 2 PM 10 重 量 法 (HJ618-2011) 0.010 3 PM 2.5 重 量 法 (HJ618-2011) 0.010 4 SO 2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482-2009) 0.004( 日 均 );0.007( 小 时 ) 122

序 号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检 出 限 (mg/m 3 ) 5 NO 2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479-2009) 0.003( 日 均 );0.005( 小 时 ) 6 非 甲 烷 总 烃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总 烃 和 非 甲 烷 烃 测 定 0.2 苯 0.0002; 甲 苯 0.0002; 乙 酸 正 丁 酯 7 TVOC 0.0003; 正 十 一 烷 0.0006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0.0007; 乙 苯 0.0003; 间 对 二 甲 苯 增 补 版 ) 热 脱 附 进 样 气 相 色 谱 法 0.0004; 邻 二 甲 苯 0.0003; 苯 乙 烯 5.6.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本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属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类 功 能 区,TSP PM 10 PM 2.5 SO 2 和 NO 2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SO 2 和 N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 参 考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1997 版 ), 非 甲 烷 总 烃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标 准 为 2.0mg/m 3 ;TVOC 8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执 行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18883-2002) 表 1 中 标 准 值 (8 小 时 均 值 )0.6 mg/m 3 (2)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对 各 污 染 物 浓 度 进 行 现 状 评 价 计 算 公 式 : C P i = S i i 式 中 :P i - 某 污 染 物 的 单 项 标 准 指 数 ;C i - 某 污 染 物 的 平 均 浓 度 ;S i - 某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 ; 当 评 价 指 数 大 于 等 于 1 时 为 超 标 (3)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条 件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数 据 见 表 5.6-4 表 5.6-4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参 数 监 测 点 位 采 样 日 期 天 气 状 况 气 温 ( ) 气 压 (kpa) 风 速 (m/s) 相 对 湿 度 (%) 风 向 1# 3 月 1~2 日 阴 13.2 101.80 1.4 74.5 东 北 3 月 2~3 日 阴 17.5 100.85 0.9 83.1 东 北 3 月 3~4 日 阴 19.5 100.63 0.9 79.8 北 3 月 4~5 日 阴 18.8 100.65 1.1 79.6 北 3 月 5~6 日 阴 16.5 101.05 1.0 84.0 东 北 3 月 6~7 日 阴 16.8 101.02 1.7 71.7 北 3 月 7~8 日 阴 15.7 100.95 1.0 81.5 东 北 2# 3 月 1~2 日 阴 13.3 101.80 1.4 74.4 东 北 123

监 测 点 位 采 样 日 期 天 气 状 况 气 温 ( ) 气 压 (kpa) 风 速 (m/s) 相 对 湿 度 (%) 风 向 3 月 2~3 日 阴 17.6 100.85 0.9 83.2 东 北 3 月 3~4 日 阴 19.4 100.64 0.9 79.9 北 3 月 4~5 日 阴 18.6 100.66 1.0 79.7 北 3 月 5~6 日 阴 16.6 101.05 1.0 84.0 东 北 3 月 6~7 日 阴 17.0 101.04 1.6 71.6 北 3 月 7~8 日 阴 15.6 100.94 1.0 78.8 东 北 3 月 1~2 日 阴 14.0 101.81 1.4 77.3 东 北 3 月 2~3 日 阴 18.3 101.28 0.9 84.2 东 北 3 月 3~4 日 阴 19.1 100.69 0.8 83.5 北 3# 3 月 4~5 日 阴 18.0 100.81 1.0 81.4 北 3 月 5~6 日 阴 16.4 101.21 1.2 83.7 北 3 月 6~7 日 阴 16.4 101.08 1.7 73.8 东 北 3 月 7~8 日 阴 15.4 101.07 1.1 81.3 东 北 3 月 1~2 日 阴 13.4 101.86 1.5 74.3 东 北 3 月 2~3 日 阴 17.9 101.38 0.9 83.7 东 北 3 月 3~4 日 阴 19.5 100.66 0.8 82.8 北 4# 3 月 4~5 日 阴 18.7 100.66 1.0 80.1 北 3 月 5~6 日 阴 16.2 101.14 1.0 84.5 北 3 月 6~7 日 阴 16.9 101.16 1.8 71.4 东 北 3 月 7~8 日 阴 15.9 100.92 1.0 81.6 东 北 3 月 1~2 日 阴 13.6 101.80 1.6 74.5 东 北 3 月 2~3 日 阴 17.3 101.36 1.0 83.4 东 北 3 月 3~4 日 阴 19.3 100.60 0.9 82.5 北 5# 3 月 4~5 日 阴 18.7 100.70 1.0 80.5 北 3 月 5~6 日 阴 16.5 101.11 1.0 84.5 北 3 月 6~7 日 阴 16.6 101.12 1.8 71.8 东 北 3 月 7~8 日 阴 14.7 100.94 0.8 81.5 东 北 3 月 1~2 日 阴 13.6 101.84 1.6 74.4 东 北 3 月 2~3 日 阴 17.4 101.39 1.0 83.7 东 北 3 月 3~4 日 阴 19.2 100.62 0.9 82.6 北 6# 3 月 4~5 日 阴 18.5 100.71 1.0 80.2 北 3 月 5~6 日 阴 16.3 101.12 1.0 84.3 北 3 月 6~7 日 阴 16.8 101.12 1.9 71.6 北 3 月 7~8 日 阴 14.8 100.92 0.9 81.4 东 北 (4) 监 测 和 评 价 结 果 2015 年 3 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和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5.6-5~ 表 5.6-9 各 监 测 点 TSP PM 10 PM 2.5 SO 2 NO 2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22.33% 至 29.67% 36.00% 至 52.67% 33.33% 至 74.67% 1.33% 至 4.00% 1.88% 至 10.00%,SO 2 NO 2 小 时 平 均 124

浓 度 最 大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1.80% 至 2.60% 14.50% 至 22.00%, 均 满 足 相 应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 各 监 测 点 非 甲 烷 总 烃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5% 至 15%,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 各 监 测 点 TVOC 8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1.80% 至 2.52%, 满 足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18883-2002) 125

表 5.6-5 TSP PM 10 和 PM 2.5 24 小 时 均 值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μg/m 3 监 测 时 间 TSP PM 10 PM 2.5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3 月 1~2 日 53 63 65 73 53 63 49 49 45 47 43 49 23 39 35 26 33 33 3 月 2~3 日 65 72 77 68 88 89 57 61 67 54 79 74 23 43 43 42 56 56 3 月 3~4 日 47 45 55 59 46 56 38 31 35 34 29 36 21 23 24 23 25 27 3 月 4~5 日 43 60 45 45 60 46 33 45 39 40 51 39 25 36 18 32 46 23 3 月 5~6 日 50 43 64 48 41 49 34 27 55 26 33 28 19 20 32 22 26 23 3 月 6~7 日 45 44 51 54 45 51 30 34 34 39 31 40 18 26 25 28 29 32 3 月 7~8 日 67 45 45 46 52 61 38 35 38 30 33 41 18 20 23 25 28 24 浓 度 范 围 43~67 43~72 45~77 45~73 41~88 46~89 30~57 27~61 34~67 26~54 29~79 28~74 18~25 20~43 18~43 22~42 25~56 23~56 最 大 值 占 标 率 (%) 22.33 24.00 25.67 24.33 29.33 29.67 38.00 40.67 44.67 36.00 52.67 49.33 33.33 57.33 57.33 56.00 74.67 74.67 超 标 率 (%)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表 5.6-6 SO 2 NO 2 24 小 时 均 值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μg/m 3 监 测 日 期 SO 2 NO 2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3 月 1~2 日 <4 <4 <4 5 <4 5 <3 <3 <3 4 <3 <3 3 月 2~3 日 <4 <4 <4 <4 <4 <4 <3 <3 3 4 <3 8 3 月 3~4 日 <4 <4 5 5 <4 4 <3 <3 <3 4 <3 <3 3 月 4~5 日 <4 <4 6 <4 6 6 <3 <3 <3 4 <3 3 3 月 5~6 日 5 <4 6 <4 5 <4 <3 <3 <3 <3 <3 3 3 月 6~7 日 <4 <4 5 5 <4 <4 3 <3 <3 4 <3 <3 3 月 7~8 日 <4 <4 <4 <4 5 <4 <3 <3 <3 <3 <3 3 浓 度 范 围 <4~5 <4~<4 <4~6 <4~5 <4~6 <4~6 <3~3 <3~<3 <3~3 <3~4 <3~<3 <3~8 最 大 值 占 标 率 (%) 3.33 1.33 4.00 3.33 4.00 4.00 3.75 1.88 3.75 5.00 1.88 10.00 超 标 率 (%)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26

表 5.6-7 SO 2 NO 2 小 时 均 值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μg/m 3 监 测 时 间 SO 2 NO 2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08:00~09: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15 0.022 0.015 0.013 0.012 0.01 3 月 1 日 14:00~15: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11 0.017 0.014 0.016 0.01 0.014 20:00~21: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1 0.016 0.01 0.014 0.018 0.011 02:00~03: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11 0.037 0.013 0.017 0.027 0.017 3 月 2 日 08:00~09: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21 0.024 0.01 0.015 0.017 0.024 14:00~15:00 0.013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18 0.009 0.008 0.035 0.014 0.025 20:00~21:00 <0.007 <0.007 <0.007 0.008 0.007 <0.007 0.016 0.021 0.023 0.021 0.029 0.043 02:00~03: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29 0.018 0.027 0.019 0.023 0.041 3 月 3 日 08:00~09: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27 0.013 0.023 0.03 0.017 0.032 14:00~15:00 <0.007 <0.007 <0.007 0.009 <0.007 <0.007 0.017 0.009 0.017 0.019 0.023 0.022 20:00~21:00 <0.007 <0.007 0.009 <0.007 <0.007 <0.007 0.011 <0.005 0.025 0.044 0.005 0.014 02:00~03: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9 0.006 0.022 0.023 0.007 0.013 3 月 4 日 08:00~09: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11 0.02 0.005 0.027 0.017 0.006 0.01 14:00~15:00 <0.007 <0.007 0.009 <0.007 0.008 <0.007 0.022 <0.005 0.015 0.018 0.006 0.011 20:00~21:00 <0.007 0.01 0.008 <0.007 0.009 0.009 0.015 0.015 0.015 0.029 0.008 0.025 02:00~03:00 <0.007 <0.007 0.012 0.008 <0.007 0.009 0.014 0.024 0.029 0.026 0.007 0.027 3 月 5 日 08:00~09: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9 0.014 0.009 0.007 0.008 0.016 14:00~15: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11 0.011 0.013 0.008 0.008 0.015 20:00~21: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23 0.014 0.018 0.024 0.015 0.025 02:00~03: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21 0.013 0.014 0.011 0.01 0.02 3 月 6 日 08:00~09: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22 0.012 0.008 0.019 0.009 0.008 14:00~15:00 <0.007 <0.007 0.008 0.009 <0.007 <0.007 0.022 0.008 0.01 0.022 0.014 0.012 20:00~21: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22 0.017 0.027 0.017 0.012 0.019 02:00~03: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25 0.01 0.012 0.03 0.01 0.023 3 月 7 日 08:00~09: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26 0.009 0.016 0.019 0.007 0.021 14:00~15:00 <0.007 <0.007 <0.007 0.008 0.008 <0.007 0.017 0.011 0.017 0.025 0.012 0.028 20:00~21: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17 0.009 0.015 0.019 0.01 0.024 3 月 8 日 02:00~03:00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19 0.012 0.018 0.015 0.009 0.023 浓 度 最 小 值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7 0.009 <0.005 0.008 0.007 0.005 0.008 浓 度 最 大 值 0.013 0.01 0.012 0.009 0.009 0.011 0.029 0.037 0.029 0.044 0.029 0.043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 2.60 2.00 2.40 1.80 1.80 2.20 14.50 18.50 14.50 22.00 14.50 21.50 超 标 率 (%)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27

表 5.6-8 非 甲 烷 总 烃 小 时 均 值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监 测 时 间 1# 2# 3# 4# 5# 6# 8:00 0.2 <0.2 <0.2 <0.2 <0.2 <0.2 3 月 1 日 14:00 0.3 <0.2 <0.2 <0.2 <0.2 <0.2 20:00 0.3 <0.2 <0.2 <0.2 <0.2 <0.2 2:00 0.2 <0.2 <0.2 <0.2 <0.2 <0.2 3 月 2 日 8:00 <0.2 <0.2 <0.2 0.2 <0.2 <0.2 14:00 0.3 <0.2 <0.2 <0.2 <0.2 <0.2 20:00 0.2 <0.2 <0.2 <0.2 <0.2 <0.2 2:00 <0.2 <0.2 <0.2 <0.2 <0.2 <0.2 3 月 3 日 8:00 <0.2 <0.2 <0.2 <0.2 <0.2 0.2 14:00 <0.2 <0.2 <0.2 <0.2 0.2 <0.2 20:00 <0.2 <0.2 <0.2 <0.2 0.2 <0.2 2:00 <0.2 <0.2 <0.2 <0.2 0.2 <0.2 3 月 4 日 8:00 <0.2 0.3 <0.2 0.2 <0.2 <0.2 14:00 <0.2 <0.2 <0.2 <0.2 <0.2 0.2 20:00 <0.2 <0.2 <0.2 0.3 <0.2 <0.2 2:00 <0.2 <0.2 <0.2 <0.2 <0.2 <0.2 3 月 5 日 8:00 <0.2 <0.2 <0.2 0.2 <0.2 <0.2 14:00 <0.2 <0.2 <0.2 <0.2 <0.2 <0.2 20:00 <0.2 <0.2 <0.2 <0.2 <0.2 <0.2 2:00 <0.2 <0.2 <0.2 <0.2 <0.2 <0.2 3 月 6 日 8:00 <0.2 <0.2 <0.2 <0.2 0.2 <0.2 14:00 <0.2 <0.2 <0.2 <0.2 0.2 <0.2 20:00 <0.2 <0.2 <0.2 <0.2 <0.2 <0.2 2:00 <0.2 <0.2 <0.2 <0.2 <0.2 <0.2 3 月 7 日 8:00 <0.2 <0.2 <0.2 <0.2 <0.2 <0.2 14:00 <0.2 <0.2 <0.2 0.2 <0.2 <0.2 20:00 <0.2 <0.2 <0.2 <0.2 <0.2 <0.2 3 月 8 日 2:00 <0.2 <0.2 <0.2 0.2 <0.2 <0.2 浓 度 最 小 值 <0.2 <0.2 <0.2 <0.2 <0.2 <0.2 浓 度 最 大 值 0.3 0.3 0 0.3 0.2 0.2 最 大 值 占 标 率 (%) 15 15 5 15 10 10 超 标 率 (%) 0 0 0 0 0 0 表 5.6-9 TVOC 8 小 时 均 值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监 测 时 间 1# 2# 3# 4# 5# 6# 3 月 1 日 0.0085 0.01 0.0084 0.0085 0.0103 0.0077 3 月 2 日 0.0058 0.0151 0.0136 0.0089 0.0108 0.0083 3 月 3 日 0.0083 0.0135 0.0091 0.013 0.0084 0.01 3 月 4 日 0.0091 0.0096 0.0097 0.0097 0.0084 0.0076 3 月 5 日 0.0128 0.0128 0.009 0.0115 0.0094 0.0109 3 月 6 日 0.009 0.0093 0.0107 0.0091 0.0089 0.0126 3 月 7 日 0.0092 0.01 0.0094 0.0092 0.0099 0.0099 浓 度 最 小 值 0.0058 0.0093 0.0084 0.0085 0.0084 0.0076 浓 度 最 大 值 0.0128 0.0151 0.0136 0.013 0.0108 0.0126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 2.13 2.52 2.27 2.17 1.80 2.10 超 标 率 (%) 0 0 0 0 0 0 128

5.7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7.1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方 案 (1) 监 测 位 置 及 布 点 本 工 程 共 设 置 2 个 声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站 位, 具 体 布 点 位 置 见 表 5.7-1 和 图 5.6-1 表 5.7-1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站 位 表 站 位 编 号 监 测 点 名 称 监 测 点 位 置 经 度 (E) 纬 度 (N) 1# 三 墩 吹 填 区 108 41 38.0 21 36 46.0 2# 三 娘 湾 风 景 区 108 44 51.0 21 37 32.9 (2)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方 法 监 测 项 目 为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db(a)), 监 测 方 法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规 定 进 行 (3) 监 测 周 期 和 频 率 2015 年 3 月 4 日 ~5 日,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间 和 夜 间 各 监 测 1 次 (4) 监 测 结 果 : 监 测 结 果 详 见 表 5.7-2 表 5.7-2 声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表 单 位 :db(a) 监 测 时 间 1# 2# 3 月 4 日 昼 间 46.3 41.0 夜 间 46.4 38.4 3 月 5 日 昼 间 47.6 44.8 夜 间 46.8 42.0 5.7.2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声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标 准 采 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3 类 标 准, 评 价 标 准 见 表 1.6-2 (2)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直 比 法,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5.7-3 评 价 结 果 说 明, 各 监 测 站 位 昼 夜 声 环 境 质 量 均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3 类 区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129

表 5.7-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表 单 位 :db(a) 监 测 时 间 1# 2# 评 价 标 准 db(a) 3 月 4 日 昼 间 46.3 41.0 65 夜 间 46.4 38.4 55 3 月 5 日 昼 间 47.6 44.8 65 夜 间 46.8 42.0 55 130

131 第 六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6.1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南 京 水 利 科 学 研 究 院 编 制 了 广 西 北 部 湾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水 动 力 专 题 研 究 报 告 ( 以 下 简 称 水 动 力 专 题 报 告 ), 对 本 工 程 实 施 引 起 的 工 程 海 域 潮 流 场 及 特 征 断 面 纳 潮 量 进 行 专 题 研 究, 本 次 评 价 引 用 水 动 力 专 题 报 告 中 的 相 关 结 论, 分 析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潮 流 场 和 茅 尾 海 纳 潮 量 的 影 响 6.1.1 平 面 二 维 潮 流 数 学 模 型 选 用 正 交 曲 线 坐 标 系 下 的 平 面 二 维 潮 流 数 学 模 型 进 行 天 然 状 况 下 的 流 场 模 拟 计 算 及 工 程 建 设 引 起 的 流 场 变 化 6.1.1.1 数 学 模 型 的 方 程 及 算 法 (1) 基 本 方 程 正 交 曲 线 坐 标 系 下 的 水 流 基 本 方 程 如 下 : 连 续 方 程 : ( ) ( ) 0 1 = + + ξ η η ξ η ξ ζ DvC DuC C C t 动 量 方 程 : = + + + ξ η η ξ η η ξ ξ η ξ η ξ C C C v C C C uv u C v u C u t u 2 2 2 2 1 1 v u D C gu B C A C E C g fv + + η ξ ξ ζ η ξ ξ ξ = + + + η ξ η ξ ξ η ξ η η ξ η ξ C C C u C C C uv v C v v C u t v 2 2 2 2 1 1 v u D C gv A C B C E C g fu + + + η ξ η ζ η ξ η η 式 中 : ( ) ( ) + = v C u C C C A ξ η η ξ η ξ 1

( C v) ( C ) 1 B = η ξ u Cξ Cη ξ η D 为 总 水 深, D = ζ + h ; ζ 为 水 位, h 为 水 深 ; ξ η 分 别 为 正 交 贴 体 坐 标 的 纵 横 向 计 算 网 格 方 向 ; u v 分 别 为 沿 ξ η C C 的 水 流 速 度 分 量 ; ξ η 为 拉 梅 系 数 ; f = 2ω sinϕ E 为 科 氏 力 系 数 (ω 为 地 球 自 转 角 速 度 ); ξ Eη 1 为 水 平 涡 粘 扩 散 系 数 ; C 1 为 谢 才 系 数, 6 C = ( h + ζ ) n, n 为 曼 宁 系 数 ;g 为 重 力 加 速 度 6.1.1.2 定 解 条 件 (1) 初 始 条 件 u v ( t ξ, η) u ( ξ, η), = t = t 0 0 ( t ξ, η) v ( ξ, η), = t = t 0 0 ( t ξ, η) = ζ ( ξ η) ζ,, t=t 0 其 中 : u 0 v 0, ζ 0 起 始 计 算 时 间 (2) 边 界 条 件 0 开 边 界 Γ 0 采 用 流 速 边 界 : u = u( t, ξ, η) 分 别 为 初 始 流 速 和 潮 位, 潮 位 流 速 初 始 值 通 常 取 常 数, t 0 为 Γ v = v( t, ξ, η) Γ 0 或 采 用 水 位 边 界 : ζ = ζ ( t, ξ, η) Γ 0 0 式 中, u v ζ 均 为 根 据 现 场 观 测 资 料 确 定 的 已 知 量, 分 别 用 流 速 过 程 或 潮 位 过 程 控 制 闭 边 界 Γc 采 用 不 可 入 条 件, 即 V n = 0, 法 向 流 速 为 0,n 为 边 界 的 外 法 向 6.1.1.3 数 值 计 算 方 法 二 维 数 值 计 算 采 用 ADI 法, 微 分 方 程 离 散 时, 时 间 采 用 前 差 分 格 式, 空 间 采 用 交 错 网 格 的 中 心 差 分 格 式 一 个 时 间 步 长 分 成 两 步 进 行, 前 半 步 隐 式 计 算 ξ 方 向 流 速 分 量 及 潮 位, 显 式 计 算 η 方 向 流 速 分 量 ; 后 半 步 隐 式 计 算 η 方 向 流 速 分 量 及 潮 位, 显 式 计 算 ξ 方 向 流 速 分 量 该 方 法 理 论 成 熟 计 算 效 率 高 稳 定 性 好, 在 工 程 数 值 模 拟 计 算 中 得 到 了 广 泛 应 用 132

6.1.2 数 学 模 型 范 围 及 参 数 处 理 6.1.2.1 计 算 范 围 确 定 及 网 格 剖 分 为 了 较 好 模 拟 出 整 个 钦 州 湾 水 域 的 水 流 特 征, 建 立 了 覆 盖 钦 州 湾 防 城 港 及 廉 州 湾 水 域 的 大 范 围 平 面 二 维 数 学 模 型, 模 型 西 边 界 在 越 南 的 茶 古 岛, 东 边 界 在 北 海, 模 型 西 边 界 长 约 40km, 南 边 界 长 约 102km, 计 算 域 范 围 约 122km 83km, 计 算 单 元 面 积 4219km 2, 计 算 网 格 数 为 426 328, 空 间 步 长 介 于 13m~1263m, 一 般 外 海 网 格 较 疏, 工 程 区 网 格 步 长 一 般 不 超 过 100m( 图 6.1-1, 绘 出 行 列 号 为 5 的 整 数 倍 的 网 格 线 及 网 格 边 界, 每 个 大 网 格 含 25 个 计 算 网 格 单 元 ), 工 程 附 近 计 算 网 格 见 图 6.1-2 另 外 入 茅 尾 海 的 茅 岭 江 大 榄 江 钦 江 上 游 开 边 界 均 采 用 一 二 维 衔 接 模 式 6.1.2.2 动 边 界 处 理 工 程 海 域 有 大 片 浅 滩 高 潮 位 时 淹 没, 低 潮 位 时 出 露, 计 算 过 程 中 要 求 正 确 反 映 潮 滩 的 干 湿 特 征, 需 要 采 用 适 当 的 动 边 界 处 理 技 术 动 边 界 处 理 方 法 有 多 种, 本 项 研 究 中 采 用 冻 结 法, 根 据 节 点 水 深 判 断 是 否 露 滩, 当 水 深 小 于 某 一 控 制 水 深 时, 节 点 潮 位 冻 结 不 变, 要 进 行 下 一 时 刻 计 算 前, 被 冻 结 的 节 点 水 深 由 周 边 节 点 水 深 修 正, 如 水 深 大 于 控 制 水 深 则 参 于 计 算 为 避 免 水 量 和 动 量 的 过 分 冻 结 引 起 失 真, 动 边 界 控 制 水 深 采 用 5cm 6.1.2.3 糙 率 选 取 糙 率 是 潮 流 计 算 的 主 要 参 数 之 一, 反 映 了 潮 流 运 动 过 程 中 的 阻 力 特 性, 糙 率 选 取 正 确 与 否 对 计 算 结 果 有 直 接 影 响 糙 率 在 潮 流 计 算 中 是 一 个 综 合 参 数, 与 床 面 泥 沙 特 性 水 深 及 地 形 形 态 都 有 一 定 的 关 系, 本 项 研 究 中 根 据 经 验 选 用 以 下 公 式 计 算 : 式 中, n 0 n = n + n / H 0 为 基 础 糙 率, 经 验 证 计 算 取 0.018~0.020; n / H 为 糙 率 修 正 项, n 取 0.012 当 水 深 H 小 于 1.0m 时 n 个 别 点 最 大 值 取 0.026, 水 深 大 于 1.0m 按 上 式 计 算 值 修 正 6.1.2.4 其 它 参 数 紊 动 粘 性 系 数, 该 参 数 取 值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均 可 以 获 得 良 好 结 果, 与 网 格 步 长 及 当 地 潮 流 特 性 有 关, 采 用 Smagorinsky 公 式 计 算, 使 其 随 网 格 尺 度 及 水 流 动 力 强 弱 自 动 调 整, 避 免 紊 动 扩 散 项 过 大 引 起 流 场 失 真 又 能 增 强 模 型 稳 定 性 模 型 主 要 计 算 参 数 见 表 6.1-1 133

(160,10) ( 150,10) (140,10) (130,10) (120,10) (110, 10) ( 160,20) (100,10) (90,10) (80, 10) (70,10) ( 60, 10) (150, 20) (50, 10) (40,10) ( 140,20) (30,10) (130, 20) (120,20) (20, 10) (110,20) (100,20) (10,10) (90,20) ( 80,20) (70,20) (60,20) (50, 20) ( 40,20) ( 140,30) ( 30,20) (130, 30) (150,40) (120,30) (20,20) (110,30) (10,20) (100,30) (90,30) (80, 30) (70,30) (150,50) (140, 40) (60,30) (50,30) (40,30) (30,30) ( 130,40) (20,30) (120,40) (110, 40) ( 140,50) 白 龙 尾 半 岛 (10,30) ( 100,40) (90,40) (80,40) ( 130,50) (70,40) (60, 40) (120,50) ( 50,40) (40,40) (110,50) ( 30, 40) 大 坪 坡 (100,50) (20,40) (90,50) 两 头 龙 岭 (140,60) (130,60) (120,60) (210,50) 牛 头 岭 (80,50) (70,50) (10,40) (150,60) (110, 60) (60,50) (220,50) (180, 60) (170, 60) (190,60) 将 军 山 ( 100,60) (50, 50) -9.5 10 万 吨 级 航 道 (140,70) 西 贤 航 道 ( 90,60) ( 230,50) (210,60) (200,60) 石 屋 背 岛 龙 孔 墩 岛 - 9.5~-1 1.0 牛 头 航 道 (40,50) (80, 60) (30, 50) 100~1000 吨 级 泊 位 10 万 吨 级 航 道 (150, 70) (150, 80) (130, 70) (220,60) (160, 70) ( 120,70) ( 70,60) (190,70) (110, 70) (230,60) (60,60) (20,50) ( 200,70) 西 湾 跨 海 大 桥 ( 100,70) (50,60) (210,70) (90,70) (40,60) ( 220,70) (170,80) (160,80) -17.9 ( 80,70) (10, 50) (30,60) (230,70) (140,80) (130, 80) (180, 80) 化 工 码 头 ( 70,70) ( 120,80) (60,70) ( 110,80) ( 20,60) (50, 70) (190,80) ( 100,80) (40, 70) (90,80) (200,80) (80,80) (30, 70) (10, 60) (160,90) (150, 90) (140,90) (210,80) (170, 90) -7.2-5.9-9.7 一 期 取 水 口 二 期 取 水 口 ( 130,90) ( 70,80) -15.2 ( 120,90) (180,90) (220,80) (110,90) (60, 80) (20, 70) (230, 80) (190,90) (100,90) (50, 80) (200,90) (90,90) ( 40,80) ( 210,90) 二 期 ( 80,90) ( 30,80) (220,90) 一 期 ( 130,100) (10, 70) (70,90) (120, 100) (230,90) ( 180,100) (170,100) (110,100) (60, 90) (190,100) (240,90) ( 100,100) (50,90) (200, 100) ( 20,80) ( 90,100) (40, 90) (210,100) ( 80,100) ( 220,100) ( 30,90) (250,90) (230,100) (70, 100) (180,110) (10, 80) ( 60,100) ( 260,90) (240, 100) ( 170,110) ( 130,110) (50, 100) (120,110) ( 20,90) ( 110,110) (40,100) (270,90) (100,110) (30,100) ( 250,100) (180, 120) ( 90,110) (170, 120) (80,110) (10,90) ( 70,110) (20,100) (60,110) 黄 屋 屯 江 (430,290) (460, 160) (430, 280) (450,160) ( 430, 270) (400,300) (430,260) ( 420,280) (420,270) ( 400,290) (430,250) ( 440,160) (410,280) (390,290) 老 围 (420, 260) (410,270) (430,240) (400, 280) 石 江 墩 (380, 290) (430, 230) ( 420,250) 瓦 泾 (400,270) (370,290) (430,160) ( 430, 220) (410,260) (430, 170) ( 430,210) ( 420,240) (380,280) (430, 180) ( 430,200) (420,230) (410, 250) (390,270) (400,260) ( 360,290) (430, 190) (420,220) (370, 280) (420,210) ( 410,240) (420, 200) (400,250) (410,230) (390, 260) ( 380,270) (410,220) (420, 160) (400, 240) (410, 210) (410,200) (400,230) (370, 270) (390,250) (400,220) ( 410,190) (380,260) (400, 210) (360,270) ( 410,180) (390,240) (400, 200) ( 410,170) (390,230) (400,190) (370,260) (410,160) (390,220) (380,250) (400,180) (390, 210) (400,170) ( 390,200) (360,260) (400,160) ( 380,240) (390,190) (370,250) ( 380,230) (390, 180) (390, 170) (380,220) (390,160) (380, 210) (370,240) (360,250) ( 380, 200) (280,300) (370,230) (380,190) (370,220) (270,300) ( 380,180) (370, 210) (380,170) (360,240) (370,200) ( 380,160) ( 370,190) (360,230) 辣 椒 槌 (360, 220) (370, 180) (360,210) (370,170) (360,200) (370,160) (350,230) (360,190) (350,220) (280,290) ( 350,210) ( 270,290) (360,180) (340,230) (350, 200) ( 360,170) (340,220) ( 360,160) (350,190) (340, 210) (350,180) (330, 230) (340,200) (360,150) (330,220) ( 350,170) (340,190) 大 胖 山 (330,210) (350,160) ( 340,180) (330, 200) (280, 280) (340, 170) ( 320,230) (270,280) (330, 190) (320, 220) (360,140) (320,210) (340,160) 龙 门 (330, 180) (320, 200) (200,290) (330,170) ( 320,190) ( 310,230) (340,150) (310,220) (280, 270) (330, 160) (310, 210) (320,180) ( 260,280) (310,200) (270,270) ( 330,150) ( 320, 170) ( 310,190) (360,130) E (260,270) ( 340,140) (320, 160) (310, 180) (300,230) ( 300, 220) (300, 210) (280, 260) (310, 170) ( 320,150) (300, 200) (330,140) (310,160) (300,190) (270,260) (250,270) (350, 130) ( 300,180) ( 310,150) (280,250) (300, 170) (290, 230) (260,260) (320,140) ( 290,220) (300,160) (290,210) (340,130) (240,270) (290, 200) (270, 250) (280,240) (300, 150) (290,190) (310,140) (250, 260) ( 290,180) (280,230) (290,170) (260,250) (280, 220) ( 270, 240) (230,270) (330,130) (290,160) (300,140) (340,120) ( 280,210) (290, 150) (280,200) (270,230) (200,280) (280,190) (240,260) (280, 180) ( 260,240) (250, 250) ( 330,120) (220,270) (290,140) (280, 170) (270,220) (280, 160) (280,150) (270, 210) (260,230) (280, 140) (270, 200) D (230,260) (250,240) (210, 270) (270,190) ( 260,220) ( 240, 250) (310, 130) (270,180) ( 270,170) 青 菜 头 ( 270,160) (270, 150) ( 270, 140) (260,210) (250,230) (220, 260) 沙 头 石 (260, 200) ( 300,130) (240,240) ( 200, 270) ( 230,250) (260, 190) (250,220) ( 260, 140) (260,150) (260, 160) (260,170) ( 260,180) (250, 210) (240,230) ( 210,260) 麻 蓝 岛 (250, 200) ( 230,240) (220, 250) (250, 150) (250,160) (250,190) (250, 170) (240,220) (250, 180) (230,230) (240,210) ( 200,260) (240,150) (190,270) (220, 240) (210,250) (240, 160) (240,200) ( 230,220) ( 240,170) (230,150) (240,180) (240,190) ( 220,230) (270,100) (210, 140) (230,210) (230,160) ( 210,240) (220,150) (230, 200) (200, 250) ( 260,100) (230, 170) ( 220,220) ( 230,180) (230,190) (210, 150) ( 210, 230) (220,160) (220,210) (190,260) ( 180,270) (200,240) (220,170) (220, 200) (210,220) (220,180) (220, 190) (200,150) (210,160) ( 210, 210) ( 200,230) (190, 250) ( 210,170) (210,200) (210,180) (210,190) (200,220) (200,160) (180, 260) C (200,210) (190,240) 红 排 石 ( 170,270) (190,150) (200,170) (200, 200) (200,180) (200,190) (190,230) 大 红 排 (180,250) ( 190, 220) (190,160) (170,260) (190,210) (180,240) ( 160,270) (190,170) (190,200) (190,180) (190, 190) ( 180,230) ( 170,250) (180,150) ( 180,220) (160,260) (170,240) (150,270) ( 180, 210) (180, 160) C' (180,200) (170,230) (160,250) (180,170) ( 180,190) ( 180, 180) (150, 260) ( 170,220) (160,240) (170,210) (140, 270) (170,150) (190,130) (160,230) (150,250) (170, 200) (170, 160) (170, 190) (160,220) ( 170,170) (170,180) (150, 240) (140,260) (160, 210) (150, 230) (130,270) (180,130) (160,200) ( 140,250) (150, 220) (160,190) (160,150) (140, 240) (130, 260) (160,180) (150, 210) ( 160, 160) (160,170) (130, 120) ( 120,120) ( 140,110) (50, 110) (110, 120) ( 100,120) (40,110) (10,100) (140,120) (90, 120) (30, 110) (80,120) (160,130) (70,120) ( 150,130) (140,130) (130,130) (60,120) ( 20,110) (170, 130) (120,130) (50, 120) (110,130) (40, 120) (100, 130) ( 90,130) (30,120) (10, 110) (80, 130) (70,130) ( 140, 140) (60, 130) (20, 120) ( 130,140) (50,130) (120,140) (40,130) (110,140) (100,140) (30,130) (10, 120) (90, 140) (80, 140) ( 150,150) (140,150) (70, 140) (20, 130) ( 130,150) (60,140) (120,150) (50,140) ( 110, 150) (40, 140) (100,150) ( 10,130) (90,150) ( 30,140) (80, 150) (150,160) (140,160) (70,150) 亚 公 山 ( 130,160) (120, 160) ( 60,150) (20, 140) 炮 台 角 * (110,160) ( 50,150) (100,160) A (40, 150) (90,160) (150,170) (30,150) ( 10,140) ( 140, 170) (80,160) (130, 170) (120, 170) (70,160) (110,170) (60, 160) ( 20,150) (100, 170) (50, 160) ( 150,180) (90,170) (40,160) (140,180) (130,180) (80,170) B ( 30, 160) (120,180) (70,170) (10,150) (110,180) ( 60,170) (100, 180) (50,170) ( 20,160) (90, 180) ( 150,190) ( 40, 170) ( 140,190) (80, 180) (130, 190) (30,170) (120,190) (70,180) (60,180) (110,190) (10,160) (100, 190) (50, 180) ( 150, 200) (20, 170) 天 昌 码 头 ( 已 建 ) (140,200) (90, 190) (40, 180) (130,200) ( 80,190) (30,180) (120, 200) ( 70,190) (110,200) (60, 190) (10,170) ( 100,200) (50,190) (20, 180) (140,210) ( 90,200) ( 130,210) (40,190) ( 120,210) (80,200) (70,200) (30,190) ( 110,210) (60,200) (140, 220) (100,210) (10,180) (50, 200) (130, 220) (90,210) ( 20,190) (120,220) ( 80,210) (40,200) ( 110,220) (70,210) (30,200) (140,230) (100,220) (60,210) (130, 230) (90,220) (50, 210) ( 10,190) (120,230) -21.00 (80, 220) (40,210) ( 20,200) ( 110,230) ( 70,220) (30,210) (100,230) -24.50-24.50 (60,220) (130, 240) -21.00 (90,230) ( 50, 220) (120,240) 30 万 吨 原 油 码 头 ( 80, 230) (10, 200) (40,220) ( 20,210) (110,240) (70,230) (100,240) (60,230) ( 30,220) (130,250) (90, 240) (50,230) (120, 250) ( 80, 240) (40,230) (10,210) (20, 220) (70,240) (110, 250) (30, 230) ( 60,240) (100, 250) (50, 240) (90, 250) (40,240) (80,250) (20,230) (10,220) (120,260) (70,250) (30,240) (60,250) (110,260) (50,250) (100,260) (20, 240) (10, 230) ( 40,250) (90,260) (80, 260) (30, 250) ( 70,260) (120,270) (60,260) ( 10, 240) (20, 250) (110,270) (50,260) (40,260) (100,270) (180,280) (90, 270) (30,260) (10,250) (80,270) (70,270) ( 20,260) (60,270) (130,280) (50,270) (120,280) (40,270) (10, 260) (30, 270) (110,280) ( 100, 280) (20,270) (90, 280) (80,280) ( 70,280) (10, 270) (60, 280) (50,280) ( 40,280) (30, 280) (20,280) (130,290) ( 120,290) ( 10,280) (110,290) (100, 290) ( 90,290) (80,290) (160,300) (70, 290) (60,290) ( 50,290) (40,290) (140,300) (30, 290) (150, 300) (20,290) (130,300) ( 120,300) (10,290) (110,300) (100,300) (90,300) (80, 300) (70,300) ( 60,300) (50,300) ( 40,300) (30,300) (150, 310) (20, 300) (10,300) (60,310) (50,310) (40, 310) (30,310) (20,310) (10,310) (60, 320) (50, 320) (40,320) (30, 320) (20, 320) (10,320)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江 岭 茅 江 榄 大 江 钦 钦 岭 沟 中 心 湖 江 石 江 墩 N 团 和 岛 茅 尾 海 沙 井 岛 江 葵 子 江 钦 东 场 港 点 望 鸦 江 那 丽 港 区 0 4 8 km 金 金 鼓 江 大 桥 鼓 防 城 河 长 榄 岛 西 湾 洲 墩 岛 渔 漫 岛 榕 木 江 风 流 岭 江 老 虎 港 老 钦 州 电 厂 人 沙 江 鹿 耳 环 江 急 水 门 急 水 山 大 灶 江 犀 牛 角 东 湾 乌 雷 渔 漫 一 期 电 厂 云 约 江 企 沙 港 武 钢 一 期 防 城 港 20 万 吨 级 航 道 图 6.1-1 整 体 模 型 计 算 范 围 及 网 格 示 意 图 134

图 6.1-2 工 程 区 附 近 网 格 示 意 图 表 6.1-1 模 型 参 数 采 用 表 参 数 名 称 参 数 取 值 网 格 单 元 数 424 318 空 间 步 长 15 m~1296m 时 间 步 长 20s 动 边 界 控 制 水 深 0.05 m 糙 率 n=n0+nk(h) 涡 动 扩 散 系 数 2 u v 1 u v 0.1Δx Δy + + + x y 2 y x 2 2 6.1.3 数 学 模 型 验 证 选 用 2013 年 7 月 大 潮 实 测 潮 位 潮 流 资 料 进 行 验 证 计 算, 共 布 设 同 步 14 135

条 测 流 测 沙 垂 线 和 3 个 潮 位 测 验 站 ( 测 站 见 图 6.1-3) 钦 果 子 山 L1 州 港 L4 防 城 港 厂 址 L5 L2 L6 L3 L7 L8 L9 L10 L11 企 沙 沙 耙 墩 L12 钦 州 湾 L13 L15 流 速 比 例 1.0m/s 0.5m/s 验 潮 站 L14 水 文 测 站 图 6.1-3 2013 年 7 月 实 测 验 证 点 位 图 6.1-4 给 出 了 3 站 潮 位 过 程 的 实 测 与 计 算 过 程 对 比 线 由 图 可 见, 计 算 和 实 测 潮 位 过 程 的 高 低 潮 位 及 过 程 线 相 位 均 符 合 良 好, 高 低 潮 位 出 现 时 刻 计 算 与 实 测 基 本 一 致 表 6.1-2 给 出 了 一 个 潮 周 期 内 的 最 高 潮 位 和 最 低 潮 位 计 算 与 实 测 偏 差 统 计 分 析 成 果 由 表 可 见, 极 值 潮 位 偏 差 最 大 不 超 过 0.05m, 说 明 极 值 潮 位 的 模 拟 较 好, 潮 位 过 程 模 拟 精 度 符 合 相 关 规 程 要 求 潮 位 验 证 计 算 表 明 数 学 模 型 模 拟 的 钦 州 湾 海 域 潮 波 传 播 过 程 与 天 然 基 本 相 似, 数 学 模 型 采 用 的 边 界 控 制 条 件 是 合 适 的 模 型 取 用 参 数 恰 当, 能 够 反 映 海 域 内 潮 波 传 递 和 潮 波 变 形 表 6.1-2 极 值 潮 位 模 拟 偏 差 统 计 ( 单 位 :m, 当 地 理 论 基 面 ) 站 位 防 城 港 核 电 厂 乌 雷 果 子 山 比 较 实 测 计 算 偏 差 实 测 计 算 偏 差 实 测 计 算 偏 差 最 高 潮 位 5.21 5.26 0.05 5.23 5.28 0.05 5.35 5.31-0.05 大 潮 最 低 潮 位 0.63 0.67 0.04 0.61 0.63 0.02 0.73 0.70-0.03 潮 差 4.58 4.59 0.01 4.62 4.65 0.03 4.62 4.61-0.02 136

6.0 潮 位 过 程 ( 防 城 港 核 电 厂 ) 实 测 计 算 5.0 潮 位 (m) 4.0 3.0 2.0 1.0 0.0 14:00 17:00 20:00 23:00 2:00 5:00 8:00 时 序 (h) 11:00 14:00 17:00 20:00 23:00 潮 位 (m) 6.0 5.0 4.0 3.0 2.0 1.0 0.0 潮 位 过 程 ( 乌 雷 ) 实 测 计 算 14:00 17:00 20:00 23:00 2:00 5:00 8:00 时 序 (h) 11:00 14:00 17:00 20:00 23:00 潮 位 (m) 6.0 5.0 4.0 3.0 2.0 1.0 0.0 潮 位 过 程 ( 果 子 山 ) 实 测 计 算 14:00 17:00 20:00 23:00 2:00 5:00 8:00 时 序 (h) 11:00 14:00 17:00 20:00 23:00 图 6.1-4 计 算 潮 位 和 实 测 潮 位 过 程 的 对 比 线 137

图 6.1-5 给 出 了 各 站 流 速 流 向 过 程 计 算 与 实 测 对 比 过 程 线 表 6.1-3 统 计 了 涨 落 潮 平 均 流 速 的 实 测 与 计 算 偏 差, 部 分 点 位 计 算 偏 差 略 大, 但 总 体 上 涨 落 半 潮 平 均 流 速 的 计 算 误 差 小 于 10%, 湾 口 水 域 的 偏 差 幅 度 相 对 大 于 湾 内 2013 年 7 月 的 水 文 测 验 垂 线 数 量 及 站 位 分 布 能 够 为 工 程 海 域 水 流 模 拟 提 供 较 好 验 证 控 制, 且 从 模 型 验 证 结 果 来 看, 计 算 潮 位 流 速 流 向 与 实 测 过 程 吻 合 程 度 较 好, 说 明 模 型 采 用 的 控 制 边 界 条 件 是 正 确 的, 模 型 确 定 的 水 流 阻 力 参 数 是 合 理 的, 模 型 能 够 较 好 复 演 天 然 流 向, 故 采 用 最 新 水 文 测 验 2013 年 7 月 实 测 大 潮 作 为 典 型 潮 型, 来 进 行 本 次 工 程 方 案 的 计 算 研 究 表 6.1-3 实 测 计 算 变 化 实 测 计 算 变 化 涨 落 潮 平 均 流 速 模 拟 偏 差 统 计 ( 单 位 :m/s) 特 征 值 1# 2# 3# 4# 5# 6# 7# 涨 潮 平 均 -0.667-0.751-0.488-0.292-0.119-0.299-0.264 落 潮 平 均 1.007 0.715 0.428 0.271 0.159 0.201 0.367 涨 潮 平 均 -0.69-0.82-0.50-0.32-0.14-0.30-0.25 落 潮 平 均 1.09 0.89 0.45 0.35 0.41 0.34 0.40 涨 潮 平 均 4.2% 9.3% 2.3% 8.8% 15.5% 1.1% -3.5% 落 潮 平 均 7.9% 24.6% 4.5% 29.1% 160.2% 68.6% 9.3% 特 征 值 8# 9# 10# 11# 12# 13# 14# 涨 潮 平 均 -0.301-0.178-0.225-0.175-0.221-0.156-0.161 落 潮 平 均 0.421 0.404 0.576 0.349 0.258 0.225 0.228 涨 潮 平 均 -0.314-0.190-0.236-0.187-0.199-0.150-0.169 落 潮 平 均 0.460 0.436 0.633 0.351 0.250 0.227 0.237 涨 潮 平 均 4.3% 6.5% 4.6% 7.2% -9.7% -3.6% 4.7% 落 潮 平 均 9.1% 7.8% 10.0% 0.7% -3.3% 1.1% 4.2% 138

流 速 (m/s) 2.00 1.50 1.00 0.50 0.00-0.50-1.00-1.50-2.00 17:00 20:00 23:00 2:00 L1(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00 300 200 100 0 17:00 20:00 23:00 2:00 L1(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速 (m/s) 2.00 1.50 1.00 0.50 0.00-0.50-1.00-1.50-2.00 17:00 20:00 23:00 2:00 L2(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00 300 200 100 0 17:00 20:00 23:00 2:00 L2(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速 (m/s) 1.50 1.00 0.50 0.00-0.50-1.00-1.50 17:00 20:00 23:00 2:00 L3(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00 300 200 100 0 17:00 20:00 23:00 2:00 L3(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速 (m/s) 1.50 1.00 0.50 0.00-0.50-1.00-1.50 17:00 20:00 23:00 2:00 L4(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00 300 200 100 0 17:00 20:00 23:00 2:00 L4(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速 (m/s) 1.20 0.80 0.40 0.00-0.40-0.80-1.20 17:00 20:00 23:00 2:00 L5(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00 300 200 100 0 17:00 20:00 23:00 2:00 L5(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速 (m/s) 1.20 0.80 0.40 0.00-0.40-0.80-1.20 17:00 20:00 23:00 2:00 L6(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00 300 200 100 0 17:00 20:00 23:00 2:00 L6(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速 (m/s) 1.20 0.80 0.40 0.00-0.40-0.80-1.20 17:00 20:00 23:00 2:00 L7( 大 潮 ) 5:00 8:00 时 序 (h) 11:00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00 300 200 100 0 17:00 20:00 23:00 2:00 5:00 L7( 大 潮 ) 8:00 时 序 (h) 11:00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6.1-5(a) 流 速 流 向 计 算 与 实 测 过 程 对 比 139

流 速 (m/s) 1.20 0.80 0.40 0.00-0.40-0.80-1.20 17:00 20:00 23:00 2:00 L8(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00 300 200 100 0 17:00 20:00 23:00 2:00 L8(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速 (m/s) 1.20 0.80 0.40 0.00-0.40-0.80-1.20 17:00 20:00 23:00 2:00 L9(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00 300 200 100 0 17:00 20:00 23:00 2:00 L9(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速 (m/s) 1.20 0.80 0.40 0.00-0.40-0.80-1.20 17:00 20:00 23:00 2:00 L10(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00 300 200 100 0 17:00 20:00 23:00 2:00 L10(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速 (m/s) 1.20 0.80 0.40 0.00-0.40-0.80-1.20 17:00 20:00 23:00 2:00 L11(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00 300 200 100 0 17:00 20:00 23:00 2:00 L11(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速 (m/s) 1.20 0.80 0.40 0.00-0.40-0.80-1.20 17:00 20:00 23:00 2:00 L12(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50 360 270 180 90 0 17:00 20:00 23:00 2:00 L12(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速 (m/s) 1.20 0.80 0.40 0.00-0.40-0.80-1.20 17:00 20:00 23:00 2:00 L13(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50 360 270 180 90 0 17:00 20:00 23:00 2:00 L13(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速 (m/s) 1.20 0.80 0.40 0.00-0.40-0.80-1.20 17:00 20:00 23:00 2:00 L14(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流 向 ( ) 450 360 270 180 90 0 17:00 20:00 23:00 2:00 L14( 大 潮 ) 5:00 8:00 11:00 时 序 (h) 14:00 17:00 20:00 实 测 计 算 23:00 图 6.1-5(b) 流 速 流 向 计 算 与 实 测 过 程 对 比 140

6.1.4 潮 流 场 模 拟 计 算 6.1.4.1 方 案 简 介 及 计 算 工 况 水 动 力 专 题 报 告 开 展 五 个 工 况 的 典 型 大 潮 流 场 模 拟 和 纳 潮 量 计 算, 本 报 告 引 用 F2 和 F3 两 个 工 况 潮 流 场 模 拟 计 算 结 果 说 明 本 工 程 建 设 前 后 潮 流 场 变 化 情 况, 引 用 F1~F5 工 况 特 征 断 面 潮 量 变 化 计 算 结 果, 说 明 本 工 程 对 茅 尾 海 纳 潮 量 影 响 工 况 方 案 介 绍 如 下 : F1:2008 年 大 榄 坪 港 区 大 规 模 填 海 前, 钦 州 湾 内 基 本 为 原 始 状 态 F2:30 万 吨 油 码 头 工 程 开 工 建 设 前,30 万 吨 油 码 头 于 2009 年 9 月 开 工, 钦 州 湾 东 侧 水 域 部 分 围 填 已 形 成, 如 保 税 港 区 大 榄 坪 南 1 2# 码 头 工 程 及 其 后 方 陆 域 三 墩 公 路 已 形 成 F3:30 万 吨 油 码 头 工 程 建 成 后, 是 在 工 况 F2 基 础 上 实 施 30 万 吨 油 码 头 工 程 F4:2012 年 批 复 钦 州 港 港 口 总 体 规 划 实 施, 包 括 预 留 的 企 沙 港 区 茅 尾 海 一 期 整 治 工 程 防 城 港 核 电 厂 项 目 和 30 万 吨 油 码 头 工 程 F5:2015 年 报 批 版 港 口 总 体 规 划 方 案, 即 在 工 况 F4 基 础 上 进 行 调 整 樟 木 环 和 观 音 堂 作 业 区 进 行 调 整, 调 整 后 两 作 业 区 之 间 距 离 由 604m 扩 宽 到 1036m; 三 墩 扩 区 是 在 三 墩 作 业 区 基 础 上 向 西 南 方 扩 展, 即 陆 域 向 东 南 扩 510m 向 西 南 扩 2106m, 扩 区 面 积 约 5.79 km 2 ; 企 沙 港 区 按 照 上 报 交 通 部 工 况, 企 沙 东 港 区 南 作 业 区 两 港 区 陆 域 围 填 面 积 分 别 为 62.2km 2 55.7 km 2 两 作 业 区 之 间 通 道 宽 度 为 2km 各 方 案 平 面 布 置 见 图 6.1-6, 潮 动 力 采 用 2013 年 7 月 验 证 大 潮 为 代 表 潮 型 ( 果 子 山 潮 差 4.62m) 141

F1(2008 年 岸 线 ) F2(30 万 吨 级 码 头 工 程 实 施 前 ) 图 6.1-6(a) 各 计 算 方 案 平 均 布 置 示 意 图 142

F3(30 万 吨 级 码 头 工 程 实 施 后 ) F4(2012 年 5 月 钦 州 湾 批 复 规 划 ) 图 6.1-6(b) 各 计 算 方 案 平 均 布 置 示 意 图 143

F5(2015 年 报 批 版 港 口 总 体 规 划 ) 图 6.1-6(c) 各 计 算 方 案 平 均 布 置 示 意 图 144

码 头 通 过 引 桥 方 式 接 岸, 由 于 网 格 尺 度 明 显 大 于 墩 柱 尺 度, 墩 柱 阻 力 采 用 附 加 糙 率 法 模 拟 计 算 在 数 模 计 算 过 程 中, 附 加 糙 率 确 定 采 用 文 献 中 使 用 的 附 加 阻 力 法, 对 桥 墩 桩 群 阻 力 的 阻 水 效 果 进 行 概 化 处 理 目 前, 对 桥 墩 桩 群 阻 力 计 算 通 过 增 加 桩 群 区 域 计 算 节 点 局 部 糙 率 系 数 来 实 现, 桩 群 的 局 部 阻 力 系 数 计 算 根 据 港 口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1987) 中 关 于 作 用 于 码 头, 桥 梁 等 建 筑 物 上 水 流 力 计 算 式 : F = C ρv 2 2 d A d 式 中 : F 为 水 流 作 用 力 ; V 为 设 计 流 速 ; C d 为 水 流 阻 力 系 数 ; ρ 为 水 的 密 度 ; 为 与 流 向 垂 直 平 面 上 的 投 影 面 积 上 式 中 阻 力 系 数 Cd 与 建 筑 物 断 面 形 状 迎 水 面 粗 糙 度 水 深 及 淹 没 程 度 等 有 关 这 样 桥 梁 对 水 流 阻 力 系 数 C r : C = KC r d Ad /( Sx / S y ) A d 承 台 区 截 面 为 方 形, K = 1. 5 ; 桩 柱 为 圆 形 K = 0. 73 S x S y 群 在 x 方 向 及 y 方 向 占 据 长 度 分 别 单 个 墩 柱 或 墩 柱 将 此 摩 擦 切 应 力 与 墩 柱 所 产 生 的 附 加 阻 力 切 应 力 合 成, 可 得 河 底 总 阻 力 切 应 力 为 : τ x τ y 2 2 2 1/ 3 u u + v n g 2 H = ρ n + Cr 1 3 2g H 2 2 2 1/ 3 v u + v n g 2 H = ρ n + C 1 r 3 2g H 体 现 计 算 过 程 中 当 水 位 低 于 桥 面 板 梁 底 高 程 时, 梁 板 和 桩 群 局 部 综 合 糙 率 系 数 : n, 其 中, 0 n桩 n = + n 桩 = 2 2 n 0 n桩 H 1 6 Cr 2g 分 别 为 原 有 床 面 糙 率 系 数 和 桥 桩 糙 率 系 数 对 单 桩 和 群 桩 可 在 Cr 中 当 桥 面 板 过 水 后, 桥 面 板 阻 水 面 积 和 高 程 将 通 过 调 整 桥 梁 区 域 内 河 床 的 高 程 来 反 映 桥 面 板 的 阻 水 效 应 145

6.4.1.2 工 程 海 域 流 场 特 征 研 究 海 域 潮 波 传 播 特 征 受 控 于 北 部 湾 潮 波 系 统, 以 全 日 潮 为 主, 涨 潮 历 时 大 于 落 潮 历 时, 一 般 有 落 潮 流 速 大 于 涨 潮 流 速 的 特 点 北 部 湾 水 域 沿 岸 陆 域 分 别 为 越 南 广 西 广 东 及 海 南 岛, 除 了 琼 州 海 峡 外, 北 部 湾 开 口 潮 西 南 侧, 湾 内 潮 波 传 播 主 方 向 为 东 北 西 南 向, 涨 潮 时, 潮 流 自 西 南 向 东 北, 落 潮 时 反 之 由 于 北 部 湾 海 湾 呈 半 封 闭 状, 湾 内 近 岸 涨 落 潮 流 受 到 海 湾 潮 及 余 流 影 响, 涨 落 潮 主 方 向 因 位 置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别 内 湾 潮 流 运 动 受 岸 线 约 束 明 显, 一 般 呈 往 复 流 状 态 近 岸 的 各 湾 湾 口 附 近 水 域 区 域, 涨 落 潮 主 流 向 一 般 不 同 轴, 落 潮 流 向 往 往 更 偏 于 东 侧 (1) 工 况 F2 相 对 于 工 况 F1 岸 形, 工 况 F2(30 万 吨 油 码 头 实 施 前,2009 年 ~2010 年 ) 的 岸 形 有 如 下 几 点 变 化 :1 东 海 岸 增 加 三 墩 接 陆 公 路 ( 不 透 水 实 堤 );2 东 海 岸 增 加 保 税 港 区 及 其 接 陆 围 填 区 ;3 东 海 岸 增 加 大 榄 坪 南 1# 2# 码 头 后 方 陆 域 ;4 勒 沟 作 业 区 围 填 陆 域 基 本 形 成 图 6.1-7 为 工 况 F2(30 万 吨 油 码 头 实 施 前 ) 条 件 下 钦 州 湾 整 体 海 域 的 涨 落 急 流 态 图 6.1-8 为 工 况 F2 条 件 下 钦 州 湾 整 体 海 域 的 高 低 潮 时 刻 流 态 图 6.1-9 为 工 况 F2 条 件 下 本 工 程 区 附 近 海 域 的 涨 落 急 流 态 图 6.1-10 为 工 况 F2 条 件 下 本 工 程 区 附 近 海 域 的 高 低 潮 时 刻 流 态 (2) 工 况 F3 工 况 F3 是 在 工 况 F2 的 基 础 上 实 施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图 6.1-16~10 给 出 了 不 同 时 刻 ( 涨 急 落 急 高 潮 低 潮 ) 钦 州 湾 整 体 海 域 和 工 程 区 附 近 的 流 态 30 万 吨 油 码 头 工 程 实 施 后, 除 了 本 工 程 区 附 近 流 态 有 所 变 化, 其 余 水 域 流 态 无 明 显 变 化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实 施 后, 涨 急 时 刻, 工 程 水 域 涨 潮 流 自 西 南 向 东 北 方 向, 涨 潮 流 有 自 西 侧 跨 越 支 航 道 现 象, 但 流 矢 量 与 航 轴 线 较 平 顺, 至 码 头 附 近, 涨 潮 流 与 码 头 走 向 基 本 一 致 落 急 时 刻, 工 程 水 域 落 潮 流 整 体 呈 东 北 流 向 西 南, 但 在 三 墩 公 路 水 域, 落 潮 流 呈 西 北 向 东 南 码 头 水 域, 落 潮 流 与 码 头 轴 向 有 小 偏 角, 落 潮 流 来 自 西 北 侧 ; 支 航 道 水 域 落 潮 流 与 航 轴 线 走 向 基 本 一 致 高 潮 时, 工 程 区 涨 潮 流 自 西 南 方 向 流 向 东 北 方 向, 涨 潮 流 与 支 航 道 南 段 呈 斜 交 状, 与 航 道 北 段 航 走 向 基 本 一 致 ; 码 头 水 域, 涨 潮 流 与 码 头 轴 线 有 一 定 夹 角 低 潮 时, 水 流 与 码 头 轴 线 呈 斜 交 状, 与 支 航 道 走 向 几 乎 呈 正 交 状 146

广西北部湾港钦州30万吨级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茅 钦 江 老围 茅 江 N 石江墩 瓦泾 岭 钦 沙井岛 江 江 N 石江墩 江 团和岛 钦 沙井岛 江 江 江 江 团和岛 茅 尾 海 茅 尾 海 0 2 0 4 km 辣椒槌 望 鸦 江 五坡墩 四坡墩 仙人井大岭 木隆泾岭 三靠山 牯牛石大岭 仙人井大岭 木隆泾岭 三靠山 牯牛石大岭 三坡墩 二坡墩 亚公山 大胖山 头坡墩 松飞大岭 大胖山 鬼打角岛 松飞大岭 鬼打角岛 鸡蛋墩 鸡蛋墩 擦人墩 擦人墩 瘦坪岭 小竹山 瘦坪岭 小竹山 吊丝利竹山 樟木环 吊丝利竹山 双冲墩 樟木环岛 七棚丝长岭 龙墩 七十二泾风景区 * 七十二泾风景区 大娥眉岭 吊颈山 炮台角 大娥眉岭 1m/s 横头山 E 大茅墩 大红沙岛 金鼓江大桥 观音墩 白泥岭 大蚺蛇岛 狗双岭 长其岭 横头山 高山 小门墩 茅丝 墩 鼓 下 黄竹墩 大山角岛 龙门 E 上黄竹 墩 作 沟 勒 区 业 茅丝 墩 作 沟 勒 区 业 小门墩 小娥眉岭 鬼仔坪岛 金鼓江大桥 高山 金 七十二泾风景区 吊颈山 大茅墩 大红沙岛 狗双岭 七棚丝长岭 龙墩 七十二泾风景区 炮台角 小娥眉岭 鬼仔坪岛 大山角岛 观音墩 白泥岭 长其岭 上黄竹 墩 双冲墩 樟木环岛 旱泾长岭 北村 * 炮台角 炮台角 樟木环 金 旱泾长岭 北村 大蚺蛇岛 鼓 下 黄竹墩 鹿 红排石 35000DW T 江 沙 渔漫岛 风 流 岭 江 老虎港 老虎港 C 红排石 大红排 C' 东湾 1# -1 泊位 5.1.1 1# -1 泊位 5-9.7-5.9 企 - 8.1-9.4 2#泊位 3#泊位 4 #泊位 二期 一期 -15. 2 一期取水口 -15. 2-7.2 企 二期 一期 电厂 大 灶 江 犀牛脚 乌雷 云约江 -5.9-8.1-9.4 2 #泊位 3# 泊位 4#泊位 麻蓝岛 C' 乌雷 东 湾 云约江 -7.2-9.7 保税港区 大红排 一期取水口 二期取水口 50000 D WT 木 榕 木 榕 C 人 大 灶 江 犀牛脚 大榄坪北1-3 泊位 70000DWT 老 公路 三墩 老虎港 老虎港 吨码头 建 坪 位 榄 大 ~8#泊 3# 风 江 麻蓝岛 公路 三墩 沙 青菜头 沙头石 坪 榄 大 -2#泊 1# 位 人 岭 保税港区 耳 环 江 钦州电厂 油10万 已 坪 位 榄 大 ~8#泊 3# 老 中石 D 大榄坪北1-3 泊位 70000DWT 坪 榄 大 -2#泊 1# 位 江 青菜头 沙头石 流 天 昌码头 已建 50000 DWT 万吨码头 已建 D 江 鹰岭 作业 区 35000DW T 钦州电厂 中石油10 山 子 果 业区 作 山 子 果 业区 作 天昌码头 已建 鹿 耳 环 江 江 鹰岭 作业 区 渔漫岛 4 km 望 鸦 江 五坡墩 四坡墩 三坡墩 二坡墩 头坡墩 龙门 2 辣椒槌 亚公山 1m/s 钦 江 老围 瓦泾 岭 沙 二期取水口 电厂 港 沙 港 B B 武钢一期 武钢一期 A A 图 6.1-7 工况 F2 30 万吨油码头建设前 条件下钦州湾整体海域涨 落急流态示意图 147

广西北部湾港钦州30万吨级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茅 钦 江 老围 茅 江 N 石江墩 瓦泾 岭 钦 沙井岛 江 江 N 石江墩 江 团和岛 钦 沙井岛 江 江 江 江 团和岛 茅 尾 海 茅 尾 海 0 2 0 4 km 辣椒槌 望 鸦 江 五坡墩 四坡墩 仙人井大岭 木隆泾岭 三靠山 牯牛石大岭 仙人井大岭 木隆泾岭 三靠山 牯牛石大岭 三坡墩 二坡墩 亚公山 头坡墩 大胖山 头坡墩 松飞大岭 大胖山 鬼打角岛 松飞大岭 鬼打角岛 鸡蛋墩 鸡蛋墩 擦人墩 擦人墩 瘦坪岭 小竹山 瘦坪岭 小竹山 吊丝利竹山 樟木环 吊丝利竹山 双冲墩 樟木环岛 七棚丝长岭 龙墩 七十二泾风景区 * 七十二泾风景区 大娥眉岭 吊颈山 炮台角 大娥眉岭 1m/s 金鼓江大桥 横头山 E 大茅墩 大红沙岛 金鼓江大桥 观音墩 白泥岭 大蚺蛇岛 狗双岭 长其岭 横头山 高山 小门墩 茅丝 墩 鼓 下黄竹 墩 大山角岛 龙门 E 上黄竹 墩 作 沟 勒 区 业 茅 丝墩 作 沟 勒 区 业 高山 小 门墩 小娥眉岭 鬼仔坪岛 长其岭 金 七十二泾风景区 吊颈山 大茅墩 大红沙岛 狗双岭 七棚丝长岭 龙墩 七十二泾风景区 炮台角 小娥眉岭 鬼仔坪岛 大山角岛 观音墩 白泥岭 上 黄竹墩 双冲墩 樟木环岛 旱泾长岭 北村 * 炮 台角 炮台角 樟木环 金 旱泾长岭 北村 大蚺蛇岛 鼓 下 黄竹墩 鹿 鹿 江 木 沙 大 灶 江 犀牛脚 渔漫岛 风 流 岭 江 老虎港 老虎港 C C' 乌雷 红排石 1# -1 5.1 泊位 1# -1 5. 泊位 1 企 二期 一期 企 二期 一期 2-15. 电厂 大 灶 江 犀牛脚 乌雷 -5.9-8.1-9.4 2#泊位 3#泊位 4 #泊位 一期取水口 -15. 2-7.2-9.7 一期取水口 二期取水口 麻蓝岛 C' 东湾 云约江 - 5.9-8.1-9.4 2# 泊位 3#泊位 4#泊位 保税港区 大红排 云约江 -7.2-9.7 大榄坪北1-3 泊位 70000DWT 人 大红排 东湾 吨码头 建 老 榕 木 榕 红排石 钦州电厂 油10万 公路 三墩 C 青菜头 沙头石 坪 位 榄 大 ~8#泊 3# 老虎港 老虎港 麻蓝岛 耳 环 江 坪 榄 大 -2#泊 1# 位 风 江 保税港区 公路 三墩 沙 中石 已 坪 位 榄 大 ~8#泊 3# 人 岭 天 昌码头 已建 D 大榄坪北1-3 泊位 70000DWT 老 流 鹰岭 作业 区 35000DWT 10万吨码 头 已建 坪 榄 大 -2#泊 1# 位 江 青菜头 沙头石 江 35000DW T 钦州电厂 中石油 50000 DWT 天昌码 已建 头 耳 环 江 50000 D WT 鹰岭 作业 区 山 子 果 业区 作 山 子 果 业区 作 江 D 渔漫岛 4 km 望 鸦 江 五坡墩 四坡墩 三坡墩 二坡墩 龙门 2 辣椒槌 亚公山 1m/s 钦 江 老围 瓦泾 岭 沙 二期取水口 电厂 港 沙 港 B B 武钢一期 武钢一期 A A 图 6.1-8 工况 F2 30 万吨油码头建设前 条件下钦州湾整体海域高 低潮时刻流态示意图 148

1m/s 1m/s 涨 急 时 刻 落 急 时 刻 图 6.1-9 工 况 F2(30 万 吨 油 码 头 建 设 前 ) 条 件 下 工 程 区 海 域 涨 落 急 流 态 示 意 图 149

1m/s 1m/s 高 潮 时 刻 低 潮 时 刻 图 6.1-10 工 况 F2(30 万 吨 油 码 头 建 设 前 ) 条 件 下 工 程 区 海 域 高 低 潮 时 刻 流 态 示 意 图 150

广西北部湾港钦州30万吨级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茅 钦 江 老围 茅 江 N 石江墩 瓦泾 岭 钦 沙井岛 江 江 N 石江墩 钦 沙井岛 江 江 江 团和岛 江 江 团和岛 茅 尾 海 茅 尾 海 0 2 0 4 km 辣椒槌 望 鸦 江 五坡墩 四坡墩 仙人井大岭 木隆泾岭 三靠山 牯牛石大岭 仙人井大岭 木隆泾岭 三靠山 牯牛石大岭 三坡墩 二坡墩 亚 公山 亚公 山 头坡墩 大胖山 头坡墩 松飞大岭 大胖山 鬼打角岛 松飞大岭 鬼打角岛 鸡蛋墩 鸡蛋墩 擦人墩 擦人墩 瘦坪岭 小 竹山 双冲墩 樟木环岛 樟木 环 大娥眉岭 吊颈山 北村 大娥眉岭 1m/s 金鼓江大桥 横头山 E 大茅墩 金鼓江大桥 大红沙岛 观音 墩 白泥岭 大蚺蛇岛 狗双岭 长其岭 横头山 高山 小门 墩 茅 丝墩 鼓 下黄竹 墩 大山角岛 龙门 E 上黄竹墩 作 沟 勒 区 业 茅 丝墩 作 沟 勒 区 业 高山 小门 墩 小娥眉岭 鬼仔坪岛 长其岭 金 七十 二 泾风 景区 吊颈山 大茅墩 大红沙岛 狗双岭 七棚丝长岭 龙墩 七十 二 泾风 景区 炮台角 小娥眉岭 鬼仔坪岛 大山角岛 观音墩 白泥岭 上黄竹 墩 双冲墩 樟木环岛 炮台角 * * 七十 二 泾风 景区 炮台角 旱泾长岭 金 龙墩 七十 二 泾风 景区 吊丝利竹山 七棚丝长岭 旱泾长岭 炮台角 瘦坪岭 小 竹山 吊丝利竹山 樟木 环 北村 大蚺 蛇岛 鼓 下黄竹 墩 鹿 天昌 码头 已建 现 有 级 国 星 液 化 5千 吨 气 码 头 东 油码 5万 天 昌码 头 5 大榄坪北1-3 泊位 DW T 犀牛脚 渔漫岛 榕 风 0万吨码头 已建 万吨 级 70 0 00 大榄坪北1-3 泊位 D WT 流 岭 江 老虎港 老虎港 C 保税港区 麻蓝岛 红排石 企 -9.4-8.1 2#泊位 3#泊位 4#泊位 二期 一期 乌雷 - 9.7-15.2 沙 - 5.9 企 -9.4-8.1 2#泊位 3#泊位 4#泊位 二期 一期 一期取水口 二期取水口 电厂 港 沙 港 B 武钢一期 大 灶 江 犀牛脚 C' 云约江 - 7.2 1#泊位 15.1 15.1 雨 水 排 出口 中石油1 级 人 东湾 乌雷 -5.9 1#泊位 - -15. 2 吨 大红排 C' 电厂 5万 公路 三墩 -9.7 头 沙 一期取水口 二期取水口 东 油码 天 昌码 头 5 大 灶 江 云约江 -7.2 头 老 大红排 东湾 气 码 坪 位 榄 大 ~8#泊 3# 红排石 公路 三墩 C 麻蓝岛 坪 位 榄 大 ~8#泊 3# 风 油 青菜头 沙头石 位 位 沙 老虎港 老虎港 保税港区 o1一期 排 水 口 坪 榄 大 -2#泊 1# 江 0 00 人 江 吨 级 D 70 坪 榄 大 -2#泊 1# 木 吨 已建 码头 万吨 级 耳 环 江 o2二期 排 水 口 循 环 水 排 水口 钦州电厂 明 1万 天 昌码头 已建 中石油10万 吨 级 老 岭 现有 广 雨 水 排 出口 鹰岭 作业 区 现 有 级 国 星 液 化 5千 吨 气 码 头 头 江 码 头 木 油 气 榕 吨 级 万吨级 万吨级 1万 江 化码头 3 化码头 3 o1一 期 排 水 口 钦州电厂 广 明 青菜头 沙头石 流 耳 环 江 o2二 期 排 水 口 循 环 水 排 水口 现有中石 现有中石 现有 鹿 山 子 果 业区 作 山 子 果 业区 作 江 鹰岭 作业 区 D 渔漫岛 4 km 望 鸦 江 五坡墩 四坡墩 三坡墩 龙门 2 辣椒槌 二坡墩 1m/s 钦 江 老围 瓦泾 岭 B 武钢一期 30万吨 油码头 A 30万吨 油码头 A 图 6.1-11 工况 F3 30 万吨油码头建成后 条件下钦州湾整体海域涨 落急流态示意图 151

广西北部湾港钦州30万吨级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茅 钦 江 老围 茅 江 N 石江墩 瓦泾 岭 钦 沙井岛 江 江 N 石江墩 钦 沙井岛 江 江 江 团和岛 江 江 团和岛 茅 尾 海 茅 尾 海 0 2 0 4 km 辣椒槌 望 鸦 江 五坡墩 四坡墩 仙人井大岭 木隆泾岭 三靠山 牯牛石大岭 望 鸦 江 五坡墩 四坡墩 仙人井大岭 木隆泾岭 三靠山 二坡墩 牯牛石大岭 二坡墩 亚公 山 亚公 山 头坡墩 大胖山 头坡墩 松飞大岭 大胖山 鬼打角岛 松飞大岭 鬼打角岛 鸡蛋墩 鸡蛋墩 擦人墩 瘦坪岭 擦人墩 双 冲墩 樟木环岛 大娥眉岭 吊颈山 北村 七 十二 泾 风景 区 大娥眉岭 小娥眉 岭 鬼仔坪岛 1m/s 金鼓江大桥 长其岭 横头山 E 大茅墩 大红沙岛 金鼓江大桥 观音墩 白泥岭 狗双岭 大蚺蛇岛 长其岭 横头山 高山 小门 墩 茅丝墩 鼓 下黄竹墩 大山角岛 龙门 E 上 黄竹墩 作 沟 勒 区 业 茅丝墩 作 沟 勒 区 业 高山 小门 墩 金 龙墩 七 十 二泾 风景 区 吊颈山 大茅墩 大红沙岛 狗双岭 七棚丝长岭 旱泾长 岭 炮台角 小娥眉 岭 鬼仔坪岛 大山角岛 观音墩 白泥岭 大蚺蛇岛 上 黄竹墩 双 冲墩 樟木环岛 炮台 角 * * 七 十二 泾 风景 区 炮台角 樟木 环 金 龙墩 七 十 二泾 风景 区 吊丝利竹 山 七棚丝长岭 旱泾长 岭 炮台 角 瘦坪岭 小竹山 吊丝利竹 山 樟木 环 北村 鼓 下黄竹墩 鹿 天昌码头 已建 5万 吨 昌码 头 5万 吨 广 明 1万 吨 级 油 气 码 头 天昌码头 已建 东油 码 头 D 大榄坪北1-3 泊位 70000DWT 保税港区 麻蓝岛 循 环水 排 水 口 o2二 期 排水 口 o1一 期 排水 口 区 钦州电厂 雨水 排 出 口 中石油10万 吨 已建 码头 级 天 昌码 头 5万 吨 级 青菜头 沙头石 大榄坪北1-3 泊位 70000DWT 老 人 位 岭 江 老虎港 老虎港 C 红排石 沙 大 灶 江 犀牛脚 渔漫岛 风 流 岭 江 老虎港 老虎港 C 红排石 大红排 乌雷 C' 东湾 乌雷 云约江 - 5.9 二期 一期 -9.7 电厂 - 5.9-9.4 泊位 - 15.1 4#泊位 -15. 2-15. 2-7.2 企 -8.1 3#泊位 1# 泊位 - 15.1-9.4 2#泊位 2#泊位 沙 企 -8.1 3#泊位 4#泊位 二期 一期 1# -7.2-9.7 云约江 一期取水口 二期取水口 一期取水口 二期取水口 电厂 港 沙 港 B 武钢一期 大 灶 江 犀牛脚 大红排 C' 东湾 麻蓝岛 公路 三墩 流 公路 三墩 沙 风 保税港区 坪 位 榄 大 8#泊 3#~ 坪 榄 大 8#泊 3#~ 人 5万 吨 耳 环 江 坪 榄 大 - 2#泊 1# 位 位 老 榕 现 有 雨水 排 出 口 吨 已建 码头 级 坪 榄 大 - 2#泊 1# 江 o2二 期 排水 口 o1一 期 排水 口 钦州电厂 中石油10万 级 天 木 循 环水 排 水 口 区 鹰岭 作业 现 有 级 国 星 液 化 5千 吨 气 码 头 头 江 东油 码 木 现 有 级 国 液 星 化 5千 气 吨 码 头 青菜头 沙头石 榕 码 头 油 气 万吨级 万吨级 吨 级 江 化码头 3 化码头 3 广 明 1万 耳 环 江 现有中石 现有中石 现 有 鹿 山 子 果 业区 作 山 子 果 业区 作 江 鹰岭 作业 D 渔漫岛 4 km 三坡墩 小竹山 龙门 2 辣椒槌 三坡墩 1m/s 钦 江 老围 瓦泾 岭 B 武钢一期 30万吨 油码头 A 30万吨 油码头 A 图 6.1-12 工况 F3 30 万吨油码头建成后 条件下钦州湾整体海域高 低潮时刻流态示意图 152

1m/s 1m/s 30 万 吨 油 码 头 30 万 吨 油 码 头 涨 急 时 刻 落 急 时 刻 图 6.1-13 工 况 F3(30 万 吨 油 码 头 建 成 后 ) 条 件 下 工 程 区 海 域 涨 落 急 流 态 示 意 图 153

1m/s 1m/s 30 万 吨 油 码 头 30 万 吨 油 码 头 高 潮 时 刻 低 潮 时 刻 图 6.1-14 工 况 F3(30 万 吨 油 码 头 建 成 后 ) 条 件 下 工 程 区 海 域 高 低 潮 时 刻 流 态 示 意 图 154

6.1.5 本 工 程 建 设 引 起 的 流 态 变 化 分 析 图 6.1-15 给 出 了 工 况 F3 与 工 况 F2 的 涨 落 急 流 态 对 比 涨 急 时 刻, 开 挖 航 道 港 池 有 程 度 不 等 的 引 流 作 用, 开 挖 区 东 西 两 侧 的 涨 潮 流 不 同 程 度 向 航 道 港 池 汇 聚 ; 涨 潮 流 从 港 池 进 入 港 池 北 侧 相 对 较 浅 水 域 时 有 向 东 西 两 侧 发 散 现 象 泊 位 区 最 大 流 矢 量 略 减 小, 航 道 附 近 最 大 流 速 矢 量 呈 增 大 趋 势 落 急 时 刻 流 态 变 化 幅 度 较 涨 急 时 刻 大 落 急 时 刻, 开 挖 港 池 以 北 落 潮 流 明 显 向 港 池 汇 聚, 港 池 内 最 大 流 矢 量 明 显 减 小, 离 开 港 池 的 落 潮 流 有 向 东 西 两 侧 辐 散 态 势 航 道 内 水 流 趋 于 与 航 轴 线 平 行, 航 道 内 最 大 流 矢 量 有 增 大 趋 势 ; 航 道 东 侧 落 潮 流 不 同 程 度 向 东 偏 转, 航 道 西 边 线 附 近 落 潮 流 有 向 航 道 内 偏 转 趋 势, 航 道 西 侧 较 远 水 域 落 潮 流 自 北 向 南 由 东 偏 逐 渐 过 渡 为 西 偏 图 6.1-16 给 出 了 工 况 F3 与 工 况 F2 的 高 低 潮 时 流 态 对 比 高 潮 时,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实 施 引 起 的 流 态 变 化 特 征 与 涨 急 时 刻 引 起 的 流 态 变 化 特 征 较 一 致, 水 流 变 化 幅 度 有 所 不 同 低 潮 时, 进 入 港 池 航 道 的 水 流 来 自 西 北 方 向, 开 挖 港 池 西 北 方 向 落 潮 流 明 显 向 港 池 内 汇 聚, 水 流 越 过 港 池 后, 在 港 池 东 侧 水 流 不 同 程 度 向 北 偏 转 支 航 道 西 侧 水 流 不 同 程 度 向 北 偏 转, 越 过 支 航 道 后, 水 流 不 同 程 度 向 南 偏 转, 航 道 内 及 其 附 近 流 矢 量 不 同 程 度 减 小 155

工 程 前 F2 工 程 后 F3 1m/s 工 程 前 F2 工 程 后 F3 1m/s 30 万 吨 油 码 头 30 万 吨 油 码 头 涨 急 时 刻 落 急 时 刻 图 6.1-15 工 况 F3 与 工 况 F2 的 涨 落 急 流 态 对 比 156

工 程 前 F2 工 程 后 F3 1m/s 工 程 前 F2 工 程 后 F3 1m/s 30 万 吨 油 码 头 30 万 吨 油 码 头 高 潮 时 刻 低 潮 时 刻 图 6.1-16 工 况 F3 与 工 况 F2 的 高 低 潮 时 刻 流 态 对 比 157

6.1.6 本 工 程 建 设 引 起 的 流 速 变 化 分 析 图 6.1-17 为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实 施 ( 工 况 F3 与 工 况 F2 对 比 ) 引 起 的 涨 落 急 流 速 变 化 等 值 线 分 布 涨 急 时 刻, 流 速 增 加 区 分 布 : 航 道 北 段 及 其 附 近 水 域 流 速 不 同 程 度 增 加, 除 了 与 港 池 连 接 处 航 段 附 近, 流 速 增 加 5cm/s 等 值 线 零 星 分 布, 其 余 水 域 流 速 增 加 幅 度 一 般 不 超 过 5cm/s; 开 挖 港 池 北 侧 附 近 水 域 流 速 增 加, 流 速 增 加 10cm/s 2cm/s 等 值 线 覆 盖 水 域 面 积 分 别 为 0.34 km 2 4.93 km 2 流 速 减 小 区 分 布 : 开 挖 港 池 及 其 东 西 两 侧 流 速 不 同 程 度 减 小, 流 速 减 小 区 呈 带 状 分 布, 流 速 减 小 10cm/s 2cm/s 等 值 线 带 长 分 别 为 2.3km 6.2km, 覆 盖 水 域 面 积 分 别 为 1.81 km 2 10.41 km 2 ; 落 急 时 刻, 流 速 增 加 区 分 布 : 支 航 道 末 端 航 道 及 其 附 近 水 域 流 速 不 同 程 度 增 加, 局 部 水 域 流 速 增 加 幅 度 大 于 5cm/s; 开 挖 港 池 北 侧 附 近 水 域 流 速 增 加, 流 速 增 加 10cm/s 2cm/s 等 值 线 覆 盖 水 域 面 积 分 别 为 0.55 km 2 4.92 km 2 流 速 减 小 区 分 布 : 开 挖 港 池 及 其 东 西 两 侧 水 域 流 速 明 显 减 小, 流 速 减 小 10cm/s 2cm/s 等 值 线 带 长 分 别 为 2.7 km 6.6 km, 覆 盖 水 域 面 积 分 别 为 2.80 km 2 17.01 km 2 ; 另 外 在 开 挖 港 池 北 侧 存 在 小 范 围 流 速 减 小 2cm/s 等 值 线 图 6.1-18 为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实 施 ( 工 况 F3 与 工 况 F2 对 比 ) 引 起 的 涨 落 半 潮 平 均 流 速 变 化 等 值 线 分 布 涨 半 潮, 流 速 增 加 区 分 布 : 进 港 支 航 道 北 端 附 近 水 域 涨 潮 平 均 流 速 呈 增 加 趋 势, 流 速 增 加 幅 度 不 超 过 5cm/s; 港 池 北 侧 附 近 水 域 涨 潮 平 均 流 速 有 所 增 加, 流 速 增 加 10cm/s 等 值 线 小 范 围 存 在, 流 速 增 加 2cm/s 等 值 线 覆 盖 水 域 面 积 约 2.37 km 2 流 速 减 小 区 分 布 : 开 挖 港 池 及 其 东 西 两 侧 涨 潮 平 均 流 速 不 同 程 度 减 小, 流 速 减 小 10cm/s 2cm/s 等 值 线 覆 盖 水 域 面 积 分 别 为 0.36 km 2 3.89 km 2 落 半 潮 时, 流 速 增 加 区 分 布 : 进 港 航 道 末 端 与 钦 州 湾 10 万 吨 级 航 道 连 接 处 落 潮 平 均 流 速 有 所 增 加, 流 速 增 加 2cm/s 等 值 线 覆 盖 水 域 面 积 约 0.76 km 2 ; 进 港 航 道 北 段 东 边 线 附 近 水 域 落 潮 平 均 流 速 呈 增 加 趋 势, 流 速 增 加 幅 度 不 超 过 5cm/s; 开 挖 港 池 北 侧 附 近 落 潮 平 均 流 速 不 同 程 度 增 加, 流 速 增 加 10cm/s 2cm/s 等 值 线 覆 盖 水 域 面 积 分 别 为 0.15 km 2 2.94 km 2 流 速 减 小 区 分 布 : 进 港 支 航 道 北 段 的 航 道 内 落 潮 平 均 流 速 呈 减 小 态 势, 流 速 减 小 幅 度 不 超 过 5cm/s; 开 挖 港 池 及 其 东 西 两 侧 落 潮 平 均 流 速 明 显 减 小, 流 速 减 小 10cm/s 2cm/s 等 值 线 覆 盖 水 域 面 积 分 别 为 2.08 km 2 8.08 km 2 ; 另 外 在 港 池 北 侧 附 近 存 在 局 部 流 速 减 小 区, 流 速 减 小 幅 度 不 超 过 5cm/s 158

N N 0 1 2 km 0 1 2 km 30 万 吨 油 码 头 30 万 吨 油 码 头 10cm/s 5cm/s 2cm/s -2cm/s -5cm/s -10cm/s 10cm/s 5cm/s 2cm/s -2cm/s -5cm/s -10cm/s 涨 急 时 刻 落 急 时 刻 图 6.1-17 工 况 F3 与 工 况 F2 的 涨 落 急 时 刻 流 速 变 化 等 值 线 分 布 159

N N 0 1 2 km 0 1 2 km 30 万 吨 油 码 头 30 万 吨 油 码 头 10cm/s 5cm/s 2cm/s -2cm/s -5cm/s -10cm/s 10cm/s 5cm/s 2cm/s -2cm/s -5cm/s -10cm/s 涨 半 潮 落 半 潮 图 6.1-18 工 况 F3 与 工 况 F2 的 涨 落 半 潮 平 均 流 速 变 化 等 值 线 分 布 160

下 黄 竹 墩 上 黄 竹 墩 小 门 墩 茅 丝 墩 小 竹 山 长 其 岭 北 村 亚 公 山 观 音 墩 白 泥 岭 大 蚺 蛇 岛 横 头 山 炮 台 角 * 炮 台 角 狗 双 岭 头 坡 墩 二 坡 墩 三 坡 墩 擦 人 墩 四 坡 墩 樟 木 环 五 坡 墩 三 靠 山 木 隆 泾 岭 大 胖 山 鬼 打 角 岛 鸡 蛋 墩 吊 丝 利 竹 山 樟 木 环 岛 旱 泾 长 岭 七 十 二 泾 风 景 区 吊 颈 山 鬼 仔 坪 岛 游 艇 岸 线 大 山 角 岛 大 红 沙 岛 松 飞 大 岭 龙 墩 双 冲 墩 仙 人 井 大 岭 瘦 坪 岭 小 娥 眉 岭 七 棚 丝 长 岭 七 十 二 泾 风 景 区 大 娥 眉 岭 牯 牛 石 大 岭 大 茅 墩 广 明 泊 位 国 星 泊 位 东 油 油 气 泊 位 天 昌 码 头 ( 已 建 ) 天 盛 油 气 泊 位 ( 已 建 ) 中 石 油 泊 位 钦 州 电 厂 7000 0DWT 50000DWT 35000DWT 30 万 吨 原 油 码 头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6.1.7 特 征 断 面 潮 量 变 化 分 析 为 了 解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及 不 同 阶 段 港 口 规 划 实 施 对 钦 州 湾 水 域 纳 潮 量 的 影 响, 如 图 6.1-19, 取 三 个 断 面 统 计 纳 潮 量, 其 中 湾 口 断 面 实 际 上 是 两 个 断 面, 西 断 面 统 计 钦 州 湾 湾 口 纳 潮 量, 东 断 面 统 计 鹿 耳 环 江 和 大 灶 江 港 汊 纳 潮 量 各 断 面 控 制 点 坐 标 见 表 6.1-4 统 计 一 个 大 潮 潮 周 期 ( 一 涨 一 落,2013 年 7 月 实 测 大 潮, 果 子 山 测 站 潮 差 4.62m), 统 计 周 期 确 定 时 考 虑 潮 位 闭 合 问 题, 使 得 控 制 点 断 面 的 涨 落 潮 位 封 闭, 表 6.1-5 统 计 了 各 工 况 条 件 下 断 面 纳 潮 量 龙 门 龙 龙 门 断 面 观 音 堂 作 业 区 大 小 冬 瓜 作 业 区 门 港 区 辣 椒 槌 樟 木 环 作 业 区 果 子 山 作 业 区 青 菜 头 断 面 青 菜 头 沙 头 石 鹰 岭 作 业 区 中 石 油 10 万 吨 码 头 望 鸦 江 金 鼓 江 作 业 区 金 鼓 江 北 作 业 区 鼓 江 金 大 榄 坪 北 作 业 区 大 榄 坪 作 业 区 金 鼓 江 大 桥 N 0 2 4 km 江 环 鹿 耳 风 流 岭 江 老 虎 港 核 电 厂 取 水 明 渠 红 排 石 老 人 沙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大 环 麻 蓝 岛 急 水 门 大 灶 江 犀 牛 脚 大 红 排 作 业 区 急 水 山 排 水 明 渠 钦 州 湾 西 航 道 企 沙 第 一 连 岛 大 桥 第 二 连 岛 大 桥 支 持 系 统 岸 线,2580m 钦 州 湾 西 断 面 钦 州 湾 东 航 道 乌 雷 三 墩 作 业 区 钦 州 湾 东 断 面 港 栈 桥 企 沙 港 区 东 港 区 30 万 吨 原 油 码 头 3 号 港 池 进 港 支 航 道 钦 州 湾 东 航 道 图 6.1-19 纳 潮 量 分 析 断 面 位 置 示 意 图 161

表 6.1-4 纳 潮 量 分 析 断 面 控 制 点 坐 标 (1954 北 京 坐 标 ) 位 置 X 坐 标 Y 坐 标 钦 州 湾 西 断 面 钦 州 湾 东 断 面 起 点 553894.617 2389985.298 终 点 571217.312 2389987.915 起 点 571217.312 2389987.915 终 点 576791.049 2389987.915 青 菜 头 起 点 559227.619 2399242.205 断 面 终 点 561804.798 2401653.923 龙 门 断 面 起 点 556537.701 2406322.144 终 点 559926.045 2408583.840 表 6.1-5 各 工 况 条 件 下 纳 潮 量 统 计 成 果 (2013 年 7 月 大 潮, 果 子 山 潮 差 4.62m) 钦 州 湾 湾 口 断 面 潮 量 分 析 工 况 龙 门 断 面 青 菜 头 断 面 湾 口 西 断 面 湾 口 东 断 面 湾 口 总 断 面 纳 潮 量 (108m3) F1_2008 6.6575 8.8121 19.4268 F2( 工 程 前 ) 6.6211 8.6878 16.6267 1.6458 18.2725 F3( 工 程 后 ) 6.6205 8.6870 16.6267 1.6452 18.2718 F4_2012 规 划 6.4695 8.2290 14.1339 1.5741 15.7080 F5_2015 报 批 版 6.5916 8.3571 14.2989 1.5697 15.8685 潮 流 变 化 值 (108m3) 30 万 吨 油 码 头 -0.0006-0.0008 0.0000-0.0007-0.0007 潮 流 变 化 百 分 比 (%) 实 施 (F3-F2) 0.0% 0.0% 0.0% 0.0% 0.0% 潮 流 变 化 值 (108m3) 2012 规 划 与 2008-0.1881-0.5830-3.7188 潮 流 变 化 百 分 比 (%) 年 对 比 (F4-F1) -2.8% -6.6% -19.1% 潮 流 变 化 值 (108m3) 2015 报 批 版 与 2008-0.0660-0.4550-3.5583 潮 流 变 化 百 分 比 (%) 年 对 比 (F5-F1) -1.0% -5.2% -18.3% 注 : 鹿 耳 环 江 与 大 灶 江 港 汊 和 钦 州 湾 主 水 域 潮 量 交 换 被 三 墩 公 路 隔 断,F1 工 况 的 湾 口 东 西 断 面 潮 量 不 宜 作 为 基 础 潮 量 进 行 比 较 比 较 工 况 F3 与 工 况 F2 可 见,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实 施 后, 对 钦 州 湾 内 湾 和 湾 口 断 面 纳 潮 量 无 明 显 影 响 说 明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实 施 后, 茅 尾 海 和 钦 州 湾 内 纳 潮 量 无 明 显 变 化 2012 年 钦 州 湾 批 复 的 规 划 实 施 后, 三 墩 大 环 和 大 榄 坪 三 个 作 业 区 改 变 了 鹿 耳 环 江 和 大 灶 江 港 汊 口 门, 三 墩 至 乌 雷 一 线 成 为 新 口 门, 将 钦 州 湾 湾 口 分 为 两 部 分 比 较 工 况 F4 与 工 况 F1 可 见, 按 照 2012 年 钦 州 湾 批 复 的 规 划 实 施 后, 钦 州 湾 湾 口 断 面 纳 潮 总 量 为 15.7080 108m3, 其 中 90.0% 的 纳 潮 量 进 入 钦 州 湾 水 域,10.0% 的 潮 流 进 入 鹿 耳 环 大 灶 江 港 汊 内, 与 2008 年 岸 线 条 件 下 钦 州 湾 湾 口 断 面 总 纳 潮 量 相 比, 纳 潮 量 减 小 了 19.1% 青 菜 头 断 面 纳 潮 量 减 小 约 6.6% 龙 门 断 面 纳 潮 量 减 小 约 2.8%, 龙 门 断 面 主 要 用 以 分 析 茅 尾 海 的 纳 潮 量, 说 明 2012 年 钦 州 湾 批 复 规 划 实 施 后, 茅 尾 海 内 纳 潮 量 减 小 约 162

2.8% 樟 木 环 和 观 音 堂 作 业 区 之 间 通 道 是 茅 尾 海 纳 潮 的 主 通 道, 三 墩 作 业 区 护 岸 ( 三 墩 扩 区 护 岸 ) 与 企 沙 东 港 护 岸 之 间 水 域 是 钦 州 湾 涨 落 潮 入 海 的 主 通 道 工 况 F4 条 件 下, 两 个 主 通 道 最 窄 宽 度 分 别 为 604m 10.86km; 工 况 F5 工 况 条 件 下, 两 个 主 通 道 最 窄 宽 度 分 别 为 1036m 9.43km 对 比 工 况 F5 与 工 况 F1 可 见,2015 年 报 批 版 港 口 总 体 规 划 方 案 条 件 下, 钦 州 湾 湾 口 断 面 纳 潮 总 量 为 15.8685 108m 3, 其 中 90.1% 的 纳 潮 量 进 入 钦 州 湾 水 域,9.9% 的 潮 流 进 入 鹿 耳 环 大 灶 江 港 汊 内, 与 2008 年 岸 线 条 件 下 钦 州 湾 湾 口 断 面 总 纳 潮 量 相 比, 纳 潮 量 减 小 了 18.3% 青 菜 头 断 面 纳 潮 量 减 小 约 5.2% 龙 门 断 面 纳 潮 量 减 小 约 1.0%, 说 明 樟 木 环 和 观 音 堂 之 间 通 道 扩 宽 到 1km 以 上 后, 茅 尾 海 内 纳 潮 量 减 少 幅 度 明 显 减 小 6.1.8 冲 淤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南 京 水 利 科 学 研 究 院 就 本 工 程 开 挖 港 池 航 道 泥 沙 回 淤 采 用 刘 家 驹 公 式 风 浪 作 用 下 港 域 或 航 道 侧 浅 滩 水 域 泥 沙 被 掀 起 进 入 港 域 的 底 沙 回 淤 采 用 罗 肇 森 的 风 浪 流 共 同 作 用 下 近 底 浮 泥 沙 输 沙 率 公 式 计 算 了 港 池 航 道 开 挖 后 的 泥 沙 回 淤 问 题 (1) 常 年 回 淤 计 算 结 果 推 荐 方 案 常 年 回 淤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6.1-6 表 6.1-6 推 荐 方 案 常 年 回 淤 成 果 统 计 表 淤 积 区 项 目 港 域 航 道 最 大 0.213 0.158 悬 沙 淤 强 (m/a) 最 小 0.208 0.054 平 均 0.211 0.088 悬 沙 淤 积 量 (10 4 m 3 ) 39.21 24.03 最 大 1.334 0.500 底 沙 淤 强 (m/a) 最 小 0.043 0.151 平 均 0.366 0.314 底 沙 淤 积 量 (10 4 m 3 ) 68.09 85.45 常 年 淤 积 总 量 (10 4 m 3 ) 107.30 109.48 港 域 年 均 淤 强 接 近 0.60m/a, 回 淤 总 量 约 为 107 10 4 m 3 航 道 年 均 淤 强 小 于 港 域 由 于 航 道 水 域 面 积 明 显 大 于 港 域, 航 道 的 年 均 回 淤 总 量 与 港 域 相 当, 约 为 110 10 4 m 3 航 道 内 的 淤 积 强 度 分 布, 悬 沙 沿 程 差 别 不 大, 底 沙 靠 近 港 池 区 明 显 大 于 外 段 航 道 (2) 骤 淤 计 算 结 果 163

按 照 50 年 一 遇 骤 淤 计 算 条 件, 另 增 加 10 年 一 遇 波 浪 条 件 (H 13% =3.47m) 和 2 年 一 遇 波 浪 条 件 (H 13% =2.64m), 计 算 得 到 的 港 池 和 航 道 骤 淤 成 果 见 表 6.1-7 从 50 年 一 遇 骤 淤 条 件 引 起 的 平 均 淤 积 厚 度 看, 港 域 和 航 道 均 只 有 0.20m 左 右, 但 港 域 局 部 区 域 淤 厚 可 超 过 0.60m( 主 要 分 布 在 边 缘 区 域 ), 航 道 最 大 淤 厚 段 约 为 0.36m 港 池 和 航 道 的 骤 淤 总 量 接 近 100 10 4 m 3,50 年 一 遇 骤 淤 的 大 风 浪 条 件 发 生 后 港 域 和 航 道 需 要 局 部 清 淤 项 目 50 年 一 遇 骤 淤 10 年 一 遇 骤 淤 2 年 一 遇 骤 淤 表 6.1-7 推 荐 方 案 24 小 时 骤 淤 估 算 成 果 表 淤 积 区 港 域 航 道 最 大 强 度 (m/d) 0.620 0.360 最 小 强 度 (m/d) 0.027 0.065 平 均 强 度 (m/d) 0.235 0.199 淤 积 量 10 4 m 3 43.69 54.13 最 大 强 度 (m/d) 0.299 0.162 最 小 强 度 (m/d) 0.013 0.031 平 均 强 度 (m/d) 0.112 0.094 淤 积 量 10 4 m 3 20.82 25.55 最 大 强 度 (m/d) 0.187 0.097 最 小 强 度 (m/d) 0.008 0.018 平 均 强 度 (m/d) 0.069 0.057 淤 积 量 10 4 m 3 12.78 15.48 6.1.9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SS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预 测 施 工 期 产 生 悬 浮 物 对 水 质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是 基 槽 港 池 和 掉 头 区 疏 浚 时 泥 沙 悬 扬 (1) 悬 浮 物 扩 散 数 值 计 算 1 基 本 方 程 采 用 二 维 泥 沙 输 运 扩 散 方 程 预 测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悬 浮 物 对 环 境 影 响, 二 维 输 运 扩 散 方 程 如 下 : HS uhs vhs ( HA S + + = ) + ( HA S ) + F t x y x x y y H H S H 为 总 水 深,u,v 分 别 为 x,y 方 向 上 的 流 速 ;S 为 水 体 悬 沙 或 污 染 物 浓 度, Fs 为 源 汇 函 数 ;AH 为 水 平 扩 散 系 数, 采 用 欧 拉 公 式 : A = 5.93 gh u / C A = 5.93 gh v / C Hx Z Hy Z 计 算 悬 浮 泥 沙 输 运 扩 散 时, 源 汇 函 数 为 164

2 v M ( 1) v v 2 e ve F = S + 0 v < v< v 2 v λws( 1) v v 2 d vd S C d e Sc 为 输 入 源 强,M 为 冲 刷 系 数,λ 为 泥 沙 沉 降 机 率,w 为 泥 沙 沉 速,S 为 悬 沙 或 污 染 物 浓 度,Vd 为 落 淤 临 界 流 速, 采 用 窦 国 仁 泥 沙 临 淤 公 式, 其 中 k=0.26: V d ' h d 1/ 3 rs r = k (ln11 )( ) 3. 6 gd Δ d r * V e 为 泥 沙 悬 扬 临 界 流 速, 模 拟 预 测 疏 浚 产 生 的 悬 浮 泥 沙 扩 散 过 程 中, 不 考 虑 底 沙 悬 扬, 仅 考 虑 悬 沙 沉 降 上 述 公 式 中 其 他 各 参 数 取 值 为, g=981cm/s 2, 当 泥 沙 粒 径 d<0.05cm, 床 面 糙 率 Δ = 0.1cm,d =0.05cm,d * =1.0cm, 泥 沙 粘 结 系 数 ε=1.75cm 3 /s 2, 薄 膜 水 厚 度 参 数 δ= 2.31 10-5 cm.h 水 深 (cm),r o 床 面 泥 沙 干 容 重 (g/cm 3 ),r * 床 面 泥 沙 稳 定 干 容 重 (g/cm 3 ), 泥 沙 容 重 r s =2.65 g/cm 3, 海 水 容 重 r=1.025 g/cm 3 S = 岸 界 固 定 边 界 条 件 : n v 0, nr 为 岸 界 法 线 方 向 开 边 界 的 边 界 条 件 : S S 0 入 流 时 : = Γ,Г 为 水 边 界,C 0 为 边 界 上 悬 沙 浓 度 S S + U = 0 n 出 流 时 : t n v,u n 为 边 界 法 向 流 速 网 格 与 方 程 求 解 同 小 区 水 动 力 方 程, 采 用 ADI 迎 风 格 式 求 解 方 程 2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强 和 泥 沙 参 数 各 施 工 环 节 悬 浮 泥 沙 源 强 详 见 3.2.2 节, 根 据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钦 州 湾 落 潮 三 角 洲 潮 流 冲 刷 槽 之 间 的 沙 脊 沙 坝 和 海 湾 两 侧 滩 地 及 浅 水 区, 中 径 约 0.5~0.063mm 钦 州 湾 外 5~10m 水 下 岸 坡, 中 径 一 般 小 于 0.063mm 挖 泥 与 溢 流 施 工 直 接 影 响 水 质 是 海 底 粘 土 质 粉 砂 层 悬 浮 泥 沙 由 粘 土 和 粉 沙 土 组 成, 因 此 模 拟 预 测 取 悬 扬 沙 土 中 值 粒 径 为 0.033mm 由 悬 移 质 的 粒 径 确 定 相 应 的 沉 速, 泥 沙 的 沉 速 采 用 武 汉 水 利 电 力 学 院 公 式 计 算 : 165

v w= + d 2 (13.95 ) 1.09α gh 13.95 v d 其 中 w 为 沉 速 (cm/s),v 为 水 运 动 粘 滞 系 数,v=0.01146(cm 2 /s);d 为 泥 沙 粒 径 (mm), 取 疏 浚 泥 中 悬 浮 泥 沙 颗 粒 粒 径 d=0.033mm;α 为 重 率 系 数,α =1.7 (2) 悬 浮 物 扩 散 对 水 质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模 拟 施 工 15 天 所 产 生 的 悬 沙 输 运 和 扩 散, 模 拟 时 段 与 小 区 二 维 水 动 力 相 同 输 出 每 小 时 的 浓 度 场, 统 计 各 计 算 网 格 点 在 模 拟 期 间 内 的 悬 沙 增 量 最 大 值 并 绘 制 等 值 线 图 ( 简 称 悬 沙 增 量 浓 度 包 络 线 图 ), 结 果 见 表 6.1-8 施 工 过 程 中 悬 沙 扩 散 特 征 为 涨 落 潮 流 南 北 条 状 分 布, 超 二 类 海 水 水 质 的 海 域 范 围 面 积 为 38.65km 2, 超 二 类 水 质 的 最 远 影 响 距 离 分 别 是 北 方 向 约 6.8km 南 方 向 约 2.6km 施 工 产 生 的 悬 沙 增 量 浓 度 包 络 线 与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叠 置 图 见 图 6.1-20 图 6.1-20 施 工 产 生 的 悬 浮 泥 沙 包 络 范 围 表 6.1-8 施 工 悬 沙 增 量 面 积 (km 2 ) 代 表 值 10~20mg/L 20~50mg/L 50~100mg/L >100mg/L 大 于 10mg/L 等 值 线 距 港 池 最 远 距 离 (km) 北 方 向 南 方 向 包 络 线 24.68 9.62 3.33 1.02 6.8 2.6 166

6.1.9.1 施 工 期 疏 浚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1) 悬 浮 疏 浚 物 对 水 体 环 境 的 影 响 机 理 施 工 作 业 时, 进 入 水 体 中 的 悬 浮 疏 浚 物 对 水 体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反 映 在 物 理 及 化 学 两 个 方 面 在 物 理 方 面 的 影 响 是 : 施 工 作 业 时 引 起 大 量 疏 浚 土 在 水 中 再 悬 浮, 细 颗 粒 的 悬 浮 物 在 海 洋 动 力 因 素 作 用 下, 不 断 输 移 扩 散, 导 致 施 工 区 附 近 海 域 海 水 混 浊 度 增 加 及 水 体 透 明 度 下 降, 从 而 影 响 水 生 植 物 的 光 合 作 用 在 化 学 方 面 的 影 响 是 : 悬 浮 在 水 体 中 的 疏 浚 土 具 有 一 定 的 解 析 能 力, 在 一 定 的 海 洋 理 化 环 境 条 件 下, 疏 浚 土 中 所 含 的 部 分 物 质 如 有 毒 有 害 的 重 金 属 元 素 等 随 着 海 洋 理 化 条 件 的 改 变, 将 会 在 疏 浚 土 的 迁 移 扩 散 沉 积 过 程 中 解 析 出 来, 并 释 放 到 水 体 中, 从 而 导 致 海 域 水 质 向 坏 的 方 面 转 化 分 析 悬 浮 疏 浚 土 对 水 体 环 境 的 影 响 机 理 可 以 看 出, 悬 浮 疏 浚 物 对 水 体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及 范 围, 一 方 面 取 决 于 施 工 船 型 及 疏 浚 方 法, 另 一 方 面 还 与 施 工 区 海 域 的 地 质 地 貌 特 征 疏 浚 土 的 理 化 特 性 以 及 海 洋 动 力 条 件 等 因 素 有 着 密 切 的 关 系 (2) 疏 浚 物 中 污 染 物 的 释 放 对 水 体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疏 浚 作 业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除 了 导 致 水 体 混 浊 度 增 加 外, 疏 浚 土 中 污 染 物 质 的 释 放 也 会 引 起 海 洋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疏 浚 土 中 污 染 物 的 含 量 取 决 于 疏 浚 土 本 身 物 性 本 工 程 疏 浚 区 土 质 一 般 为 在 自 然 状 态 下 沉 积 的 土 层, 除 表 层 外, 很 少 受 到 人 类 活 动 产 生 的 污 染 影 响, 绝 大 部 分 疏 浚 土 中 有 毒 有 害 成 份 较 少 6.1.9.2 施 工 抛 泥 及 倾 废 区 影 响 分 析 2012 年 2 月, 国 家 海 洋 局 批 准 了 钦 州 港 30 万 吨 级 航 道 疏 浚 工 程 疏 浚 物 临 时 海 洋 倾 倒 区 ( 国 海 环 字 [2012]57 号, 见 附 件 19) 该 倾 倒 区 包 括 A 区 (108º28 E~108º31 E,21º20 28 ~21º22 40 N, 面 积 约 21 km 2 ) 和 B 区 (108º25 E~108º27 E,21º15 N~21º17 N, 面 积 约 9.9 km 2 ), 总 倾 倒 量 为 4556 万 m 3 倾 废 区 位 置 见 图 6.1-13 根 据 钦 州 港 30 万 吨 级 进 港 航 道 疏 浚 工 程 疏 浚 物 临 时 性 海 洋 倾 倒 区 选 划 报 告 ( 国 家 海 洋 信 息 中 心,2011 年 10 月 ), 倾 倒 区 将 接 纳 30 万 吨 级 航 道 疏 浚 区 和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 即 本 工 程 ) 疏 浚 区 的 疏 浚 物, 其 中 30 万 吨 级 航 道 疏 浚 区 将 产 生 40584276m 3 的 疏 浚 物,30 万 吨 油 码 头 需 外 抛 疏 浚 物 4978248m 3, 合 计 45562524m 3 该 报 告 分 析 了 30 万 吨 航 道 及 本 工 程 疏 浚 抛 泥 对 海 洋 倾 倒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本 评 价 不 再 另 行 分 析 167

图 6.1-13 倾 废 区 位 置 图 6.1.9.3 疏 浚 土 吹 填 的 影 响 分 析 大 榄 坪 作 业 区 后 方 仓 储 区 吹 填 造 陆 涉 及 的 填 海 工 程 包 括 广 西 钦 州 港 再 生 资 料 回 收 加 工 基 地 诚 信 仓 储 振 海 综 合 物 流 中 心 华 信 仓 储 等 4 个 项 目 ( 海 域 使 用 批 复 文 件 见 附 件 18), 总 面 积 387.1 公 顷, 需 要 的 填 海 总 方 量 达 2167.8 万 m 3, 可 完 全 吸 纳 本 工 程 的 外 运 疏 浚 土 上 述 4 个 项 目 的 建 设 单 位 为 钦 州 市 港 口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该 公 司 是 本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的 下 属 子 公 司 项 目 已 经 由 国 家 海 洋 局 南 海 海 洋 工 程 勘 察 与 环 境 研 究 院 开 展 了 海 域 使 用 论 证, 并 通 过 了 国 家 海 洋 局 南 海 分 局 组 织 的 专 家 审 查 海 域 使 用 论 证 报 告 已 分 析 分 析 吹 填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本 评 价 不 再 另 行 分 析 6.1.9.4 其 他 施 工 活 动 对 海 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施 工 船 舶 含 油 污 水 168

船 舶 污 染 物 ( 油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船 舶 垃 圾 等 ) 由 具 备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不 在 港 区 排 放, 对 工 程 海 域 环 境 无 影 响 (2)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是 任 何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期 间 的 主 要 水 污 染 源 本 工 程 最 大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20t/d,COD BOD 5 的 发 生 量 分 别 为 4kg/d 和 8kg/d 施 工 现 场 设 置 临 时 化 粪 池, 施 工 期 间 的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对 环 境 影 响 甚 微 6.1.10 营 运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6.1.10.1 正 常 情 况 下 的 影 响 (1) 到 港 船 舶 油 污 水 根 据 73/78 国 际 防 污 公 约 规 定,400 总 吨 位 以 上 的 非 油 船 和 油 船 机 舱 舱 底 水 的 排 放 必 须 通 过 油 污 水 分 离 装 置 我 国 船 舶 检 验 局 相 继 制 定 了 海 船 防 污 染 结 构 与 设 备 规 范,400 吨 级 及 以 上 吨 级 船 舶 的 都 应 安 装 油 水 分 离 装 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止 船 舶 污 染 海 域 管 理 条 理 规 定, 到 港 船 舶 不 得 在 港 口 水 域 内 排 放 舱 底 油 污 水 沿 海 海 域 船 舶 排 污 设 备 铅 封 管 理 规 定 规 定 禁 止 船 舶 向 沿 海 海 域 排 放 油 类 污 染 物 船 舶 所 产 生 的 油 类 污 染 物 须 定 期 排 放 至 岸 上 或 水 上 移 动 接 收 设 施 目 前, 钦 州 港 到 港 船 舶 机 舱 油 污 水 由 船 舶 委 托 经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的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2)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根 据 73/78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制 定 的 防 止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公 约 附 则 Ⅳ 第 8 条 的 规 定, 船 舶 上 必 需 备 有 经 主 管 机 关 认 可 的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且 须 保 证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达 到 标 准 后 方 可 在 航 行 中 并 且 在 12 海 里 以 外 排 放 本 工 程 靠 泊 船 舶 均 为 大 型 船 舶, 按 上 述 规 定, 均 应 设 置 了 相 应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正 常 情 况 下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不 得 在 钦 州 港 港 口 水 域 排 放 ( 含 处 理 后 生 活 污 水 ), 若 遇 特 殊 情 况 船 舶 确 需 岸 上 接 收 生 活 污 水 的, 可 委 托 具 有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3) 码 头 含 油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本 工 程 码 头 含 油 污 水 ( 码 头 作 业 区 初 期 雨 水 10m 3 / 次 和 冲 洗 水 5m 3 / 次 ) 和 生 活 污 水 (1.0m 3 /d) 通 过 设 于 码 头 区 的 集 污 池 收 集, 利 用 槽 车 运 至 广 西 石 化 千 万 吨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或 回 用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间, 到 港 船 舶 油 污 水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码 头 含 油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采 取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接 收 槽 车 转 运 至 污 水 处 理 场 等 措 施 后, 可 以 实 现 运 营 期 污 水 零 排 放, 不 169

会 对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6.1.10.2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营 运 期 码 头 作 业 区 初 期 雨 水 和 码 头 冲 洗 水 会 产 生 石 油 类 污 染 物 质, 如 果 这 部 分 污 水 不 加 处 理 直 接 排 入 港 池, 将 会 对 该 水 域 生 物 产 生 影 响, 油 污 染 的 主 要 危 害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油 膜 会 使 海 水 的 透 光 率 下 降 降 低 浮 游 植 物 的 光 合 作 用, 因 而 影 响 海 域 的 初 级 生 产 力 2 油 污 染 能 够 伤 害 海 洋 生 物 的 化 学 感 受 器, 干 扰 破 坏 海 洋 生 物 的 趋 化 性, 使 其 感 觉 系 统 发 生 紊 乱 3 动 物 的 卵 和 幼 体 要 比 成 体 更 易 受 伤 害, 可 能 导 致 种 群 数 量 的 减 少 4 溶 解 和 分 散 在 海 水 中 的 油 类, 较 易 侵 入 海 洋 生 物 的 上 皮 组 织, 破 坏 动 植 物 的 细 胞 质 膜 和 线 粒 体 膜, 损 害 生 物 的 酶 系 统 和 其 它 蛋 白 质 结 构 的 功 能, 导 致 基 础 代 谢 活 动 出 现 障 碍, 引 起 生 物 发 育 异 常 5 导 致 种 群 结 构 发 生 变 化, 生 态 平 衡 失 调 码 头 装 卸 作 业 区 初 期 雨 水 量 为 10 m 3 / 次 污 染 物 以 石 油 类 为 主, 浓 度 按 50mg/l 计, 石 油 类 发 生 量 为 0.5kg/ 次 发 生 集 污 池 溢 出 事 故 会 造 成 少 量 排 放, 对 港 池 内 少 量 的 浮 游 动 植 物 将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但 对 港 池 外 的 浮 游 动 植 物 及 底 栖 动 物 基 本 不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170

6.2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规 定 及 模 式 需 要, 气 象 参 数 采 用 距 离 本 工 程 最 近 的 防 城 港 59635 气 象 站 ( 距 离 30km)2014 年 地 面 常 规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作 为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的 基 本 气 象 资 料 (1) 温 度 2014 年 1 月 ~2014 年 12 月 年 平 均 温 度 为 22.91,7 月 平 均 温 度 最 高, 为 28.86, 2 月 平 均 温 度 最 低, 为 14.16 ( 见 表 6.2-1 和 图 6.2-1) 表 6.2-1 区 域 全 年 各 月 平 均 温 度 单 位 : 月 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全 年 温 度 15.72 14.16 17.57 23.9 27.12 28.9 28.86 28.18 27 26.7 21.25 14.97 22.91 图 6.2-1 全 年 平 均 温 度 月 变 化 曲 线 图 (2) 风 速 根 据 2014 年 1 月 ~2014 年 12 月 全 年 逐 日 逐 时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该 区 域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月 变 化 和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日 变 化 情 况 分 别 见 表 6.2-2 和 表 6.2-3, 月 平 均 风 速 各 季 小 时 的 平 均 风 速 变 化 曲 线 见 图 6.2-2 和 图 6.2-2 根 据 气 象 资 料, 该 区 域 风 速 呈 现 12 月 平 均 风 速 较 大, 达 到 3.38m/s,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2.84m/s 表 6.2-2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月 变 化 表 月 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全 年 风 速 /(m/s) 2.66 2.97 2.66 2.4 3.17 2.9 2.86 2.81 2 3.19 3.06 3.38 2.84 171

表 6.2-3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日 变 化 表 风 速 (m/s) 0 时 1 时 2 时 3 时 4 时 5 时 春 季 2.45 2.74 2.49 2.47 2.54 2.53 夏 季 2.6 2.83 2.57 2.59 2.7 2.64 秋 季 2.56 2.77 2.67 2.66 2.75 2.79 冬 季 2.78 3.11 2.96 3 3.14 3.21 风 速 (m/s) 6 时 7 时 8 时 9 时 10 时 11 时 春 季 2.51 2.51 2.65 2.83 3.21 3.07 夏 季 2.63 2.64 2.75 2.93 3.29 3.18 秋 季 2.79 2.79 2.86 2.89 3.07 2.99 冬 季 3.27 3.27 3.30 3.27 3.51 3.23 风 速 (m/s) 12 时 13 时 14 时 15 时 16 时 17 时 春 季 3.33 3.38 3.36 3.03 3.17 2.78 夏 季 3.48 3.49 3.46 3.15 3.26 2.85 秋 季 3.07 3.09 3.07 2.89 2.90 2.63 冬 季 3.24 3.23 3.24 3.00 3.11 2.70 风 速 (m/s) 18 时 19 时 20 时 21 时 22 时 23 时 春 季 2.58 2.43 2.43 2.43 2.52 2.49 夏 季 2.66 2.51 2.52 2.57 2.63 2.55 秋 季 2.53 2.42 2.42 2.47 2.56 2.57 冬 季 2.53 2.47 2.47 2.59 2.72 2.72 图 6.2-2 年 平 均 风 速 月 变 化 曲 线 图 172

图 6.2-3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图 (3) 风 向 风 频 该 地 区 全 年 各 季 和 全 年 风 向 风 频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6.2-4 及 图 6.2-4 图 6.2-5 表 6.2-4 全 年 各 季 风 向 频 率 统 计 表 单 位 :% 季 节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春 季 3.35 19.61 2.58 3.12 5.21 4.48 8.79 6.43 8.7 夏 季 5.8 3.4 2.58 3.22 5.03 3.4 3.58 4.94 13.09 秋 季 42.77 10.85 1.19 2.61 6.91 6.41 7.78 4.35 3.43 冬 季 8.89 31.73 3.38 4.49 4.49 3.06 6.76 5.33 8.38 全 年 15.16 16.33 2.43 3.36 5.41 4.34 6.72 5.26 8.41 季 节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春 季 10.78 9.06 6.02 4.8 2.81 1.54 1.68 1.04 夏 季 19.57 9.33 7.11 6.88 4.03 3.89 3.89 0.27 秋 季 2.15 0.73 2.34 1.69 2.2 1.42 2.79 0.37 冬 季 4.03 1.9 4.03 3.24 4.35 2.08 3.57 0.28 全 年 9.18 5.29 4.89 4.17 3.35 2.24 2.98 0.49 173

N N N N W E W E W E W E S S S S 一 月, 静 风 0.27% N 二 月, 静 风 0% N 三 月, 静 风 0.81% N 四 月, 静 风 2.36% N W E W E W E W E S S S S 五 月, 静 风 0% N 六 月, 静 风 0% N 七 月, 静 风 0% N 八 月, 静 风 0.81% N W E W E W E W E S S S S 九 月, 静 风 0% N 十 月, 静 风 0% N 十 一 月, 静 风 1.11% N 十 二 月, 静 风 0.54% N W E W E W E W E S S S S 全 年, 静 风 0.49% N 春 季, 静 风 1.04% 夏 季, 静 风 0.27% 秋 季, 静 风 0.37% W E S 冬 季, 静 风 0.28% 图 6.2-4 评 价 区 域 风 向 玫 瑰 图 174

N N N N W E W E W E W E S S S S 一 月, 平 均 2.66m/s N 二 月, 平 均 2.97m/s N 三 月, 平 均 2.66m/s N 四 月, 平 均 2.4m/s N W E W E W E W E S S S S 五 月, 平 均 3.17m/s N 六 月, 平 均 2.9m/s N 七 月, 平 均 2.86m/s N 八 月, 平 均 2.81m/s N W E W E W E W E S S S S 九 月, 平 均 2m/s N 十 月, 平 均 3.19m/s N 十 一 月, 平 均 3.06m/s N 十 二 月, 平 均 3.38m/s N W E W E W E W E S S S S 全 年, 平 均 2.84m/s N 春 季, 平 均 2.75m/s 夏 季, 平 均 2.85m/s 秋 季, 平 均 2.76m/s W E S 冬 季, 平 均 3m/s 图 6.2-5 评 价 区 域 风 速 玫 瑰 图 175

6.2.2 后 方 罐 区 大 气 污 染 排 放 情 况 介 绍 本 工 程 为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一 期 工 程 配 套 码 头 工 程, 根 据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中 国 寰 球 工 程 公 司,2009.9),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罐 区 油 气 挥 发 源 强 汇 总 见 表 6.2-5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分 阶 段 建 成, 第 一 阶 段 建 成 西 区 420 10 4 m 3, 第 二 阶 段 建 成 东 区 580 10 4 m 3 目 前 一 期 工 程 第 一 阶 段 已 全 部 竣 工 建 成, 第 二 阶 段 即 将 开 工 建 设, 则 折 算 目 前 已 建 成 投 入 运 营 的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第 一 阶 段, 罐 区 废 气 排 放 量 见 表 6.2-6 表 6.2-5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罐 区 废 气 排 放 量 名 称 数 量 ( 座 ) 排 放 量 kg/a 小 呼 吸 ( 正 常 排 放 ) 大 呼 吸 ( 非 正 常 排 放 ) 重 质 原 油 罐 12 372.11 12=4465.32 49.07 12=588.84 高 凝 点 原 油 罐 12 451.92 12=5423.04 46.61 12=1118.64 中 轻 质 原 油 罐 76 1462.28 76=4465.32 44.44 76 2=6754.88 合 计 100 121.02t/a 8.46t/a 总 计 100 129.48t/a 表 6.2-6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第 一 阶 段 罐 区 废 气 排 放 量 名 称 数 量 ( 座 ) 排 放 量 kg/a 小 呼 吸 ( 正 常 排 放 ) 大 呼 吸 ( 非 正 常 排 放 ) 重 质 原 油 罐 12 372.11 12=4465.32 49.07 12=588.84 高 凝 点 原 油 罐 12 451.92 12=5423.04 46.61 12=1118.64 中 轻 质 原 油 罐 18 1462.28 18=26321.04 44.44 18 2=1599.84 合 计 42 36.21t/a 3.31t/a 总 计 42 39.52t/a 6.2.3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6.2.3.1 污 染 源 分 析 施 工 期 空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作 业 产 生 的 施 工 扬 尘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道 路 扬 尘 及 汽 车 尾 气 施 工 船 舶 用 油 机 械 产 生 的 废 气 等 其 中 扬 尘 污 染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为 突 出 6.2.3.2 大 气 影 响 分 析 (1) 施 工 现 场 作 业 扬 尘 污 染 分 析 施 工 现 场 作 业 扬 尘 的 影 响 程 度 与 诸 多 因 素 有 关, 其 中 与 施 工 方 式 和 施 工 现 场 的 自 然 条 件 影 响 最 大 根 据 同 类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起 尘 实 测 资 料 类 比 分 析, 在 未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的 情 176

况 下, 施 工 扬 尘 (TSP) 面 源 污 染 源 强 为 539g/s km 2, 采 取 洒 水 措 施 后 为 140g/s km 2, 施 工 作 业 场 所 粉 尘 浓 度 为 1.5mg/m 3 ~30mg/m 3 距 施 工 现 场 约 200m 外 的 TSP 浓 度 一 般 能 够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2)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道 路 扬 尘 分 析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道 路 扬 尘 发 生 在 进 场 道 路 两 侧 及 施 工 场 地 内 道 路 扬 尘 的 起 尘 量 与 运 输 车 辆 的 车 速 载 重 量 轮 胎 与 地 面 的 接 触 面 积 路 面 含 尘 量 相 对 湿 度 等 有 关 根 据 类 似 施 工 现 场 汽 车 运 输 引 起 的 扬 尘 现 场 监 测 结 果, 运 输 车 辆 下 风 向 50m 处 TSP 的 浓 度 为 11.625mg/m 3 ; 下 风 向 100m 处 TSP 的 浓 度 为 9.694mg/m 3 ; 下 风 向 150m 处 TSP 的 浓 度 为 5.093mg/m 3 下 风 向 300m 处 TSP 的 浓 度 能 够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3) 运 输 车 辆 施 工 船 舶 及 施 工 机 械 排 放 废 气 分 析 由 于 本 工 程 施 工 而 增 加 的 交 通 运 输 车 辆 所 排 放 的 尾 气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需 要 通 过 合 理 选 择 运 输 路 线 避 让 交 通 高 峰 期 等 措 施 尽 量 减 少 其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外 购 石 料 来 自 犀 牛 角 镇 采 石 场, 石 料 运 输 线 路 见 图 3.2-4, 车 辆 途 经 滨 海 公 路 三 墩 公 路 车 流 量 较 小, 采 石 车 辆 的 运 输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另 外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还 包 括 施 工 船 舶 及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NO X CO 等 污 染 物, 将 对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本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距 离 敏 感 目 标 距 离 较 远, 而 且 随 着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施 工 船 舶 及 施 工 机 械 尾 气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也 随 之 结 束 (4)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影 响 分 析 从 工 程 施 工 内 容 和 性 质 分 析, 施 工 现 场 将 产 生 大 量 扬 尘, 其 中 绝 大 部 分 粒 径 较 大 的 颗 粒 物 在 施 工 点 附 近 已 沉 降 落 地, 粒 径 较 小 的 颗 粒 物 可 随 气 流 扩 散 影 响 周 边 环 境 同 时, 由 表 6.2-5( 类 比 上 海 国 际 航 运 中 心 洋 山 深 水 港 区 一 期 工 程 施 工 前 和 施 工 期 间 的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对 比 结 果 ) 可 知 : 各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值 和 平 均 值 相 差 较 大, 表 明 施 工 现 场 运 输 车 辆 施 工 机 械 废 气 和 扬 尘 的 短 时 间 阵 发 性 污 染 影 响 较 明 显, 但 总 体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仍 符 合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177

表 6.2-5 类 比 工 程 施 工 前 和 施 工 期 间 的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对 比 污 染 因 子 施 工 前 施 工 期 标 准 日 均 值 小 时 小 时 最 大 超 标 率 最 大 超 日 均 值 最 大 值 最 大 值 增 量 值 (%) 标 倍 数 SO 2-0.009 0.094 0.199 0.19 - - 0.50 NO 2-0.034 0.053 0.524 0.49 1.9 1.18 0.24 CO - 3.10 1.18 3.31 0.21 - - 10.00 PM 10 - - 0.063 0.171-2.78 0.14 0.15 TSP - 0.090 - - - - - 0.30 本 工 程 位 于 钦 州 港 三 墩 作 业 区, 施 工 现 场 目 前 是 海 上 无 人 区, 距 离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距 离 较 远, 施 工 期 只 要 采 取 合 理 科 学 的 环 保 对 策 和 措 施, 不 会 对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产 生 影 响 6.2.4 运 营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6.2.4.1 评 价 等 级 和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中 评 价 等 级 的 确 定 方 法 和 原 则, 采 用 导 则 推 荐 的 估 算 模 式 (SCREEN3), 确 定 本 工 程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1) 估 算 模 式 参 数 确 定 工 程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是 泊 港 船 舶 辅 机 尾 气,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SO 2 和 NO x, 根 据 HJ2.2-2008 中 规 定 的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方 法 和 原 则,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SCREEN3( 式 6.2-1) 进 行 计 算 : Ci P i = 100 % 式 6.2-1; C 0i 式 中 :P i 为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C i 为 利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第 i 个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大 地 面 浓 度,mg/m 3 ;C 0i 为 第 i 个 污 染 物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mg/m 3 估 算 参 数 确 定 见 表 6.2-6 表 6.2-6 项 目 Name 船 舶 辅 机 排 气 筒 点 源 ( 船 舶 辅 机 尾 气 ) 参 数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征 排 气 筒 底 部 海 排 气 筒 排 气 筒 烟 气 出 烟 气 出 口 排 放 源 强 拔 高 度 高 度 内 径 口 速 度 温 度 SO 2 NOx H 0 H D V T Qso 2 Q NOx m m m m/s C kg/h 0 20 1.0 20 100 7.12 5.92 (2) 估 算 结 果 分 析 点 源 污 染 物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6.2-7 和 表 6.2-8 178

表 6.2-7 在 港 船 舶 发 电 机 排 气 筒 ( 点 源 ) 污 染 物 估 算 结 果 序 号 距 离 (m) 污 染 物 SO 2 污 染 物 NO X 浓 度 (mg/m 3 ) 浓 度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浓 度 占 标 率 (%) 自 动 距 离 1 10 0 0 0 0 自 动 距 离 2 100 0.03892 7.784 0.03236 12.944 自 动 距 离 3 200 0.04088 8.176 0.03399 13.596 自 动 距 离 4 300 0.03799 7.598 0.03158 12.632 自 动 距 离 5 400 0.03345 6.69 0.02781 11.124 自 动 距 离 6 500 0.03206 6.412 0.02666 10.664 自 动 距 离 7 600 0.03882 7.764 0.03228 12.912 自 动 距 离 8 700 0.04232 8.464 0.03519 14.076 自 动 距 离 9 800 0.04352 8.704 0.03619 14.476 自 动 距 离 10 900 0.04327 8.654 0.03598 14.392 自 动 距 离 11 1000 0.04218 8.436 0.03507 14.028 自 动 距 离 12 1100 0.04064 8.128 0.03379 13.516 自 动 距 离 13 1200 0.03888 7.776 0.03233 12.932 自 动 距 离 14 1300 0.03706 7.412 0.03082 12.328 自 动 距 离 15 1400 0.03526 7.052 0.02932 11.728 自 动 距 离 16 1500 0.03352 6.704 0.02787 11.148 表 6.2-8 估 算 结 果 分 析 项 目 SO 2 NO X 落 地 最 大 浓 度 (mg/m 3 ) 0.044 0.036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P max (%) 8.72 14.49 最 大 浓 度 落 地 距 离 (m) 826 826 D 10% (m) / 1750 表 6.2-9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本 工 程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依 据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依 据 P max 80%; 且 D 10% 5km 其 他 P max <10% 或 D 10% < 污 染 源 距 港 界 陆 域 最 近 距 离 (3.0km) SO 2 NO x 的 D 10% <3.0km, 因 此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根 据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参 照 HJ2.2-2008 导 则 中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依 据, 确 定 本 工 程 大 气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评 价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本 工 程 码 头 为 中 心, 边 长 5km 的 矩 形 区 域 根 据 HJ2.2-2008 的 要 求, 三 级 评 价 可 不 进 行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工 作, 直 接 以 估 算 模 式 的 计 算 结 果 作 为 预 测 与 分 析 依 据 6.2.4.2 大 气 影 响 预 测 (1) 油 气 污 染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拟 建 码 头 属 于 进 口 码 头, 根 据 工 艺 流 程 为 卸 船 作 业, 卸 船 作 业 时 船 舱 处 于 负 压 状 态, 在 码 头 和 管 线 输 送 过 程 中 基 本 无 油 蒸 汽 产 生 ; 进 港 油 船 为 专 业 油 船, 配 备 有 专 用 的 压 载 舱, 进 港 船 舶 既 不 存 在 利 用 油 舱 装 载 压 舱 水 的 作 业, 也 不 需 要 在 港 内 进 行 油 舱 179

清 洗 作 业, 为 此 残 存 在 舱 内 的 油 气 不 会 排 出 因 此, 本 报 告 书 不 进 行 卸 船 作 业 油 气 污 染 源 大 气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由 于 后 方 库 区 进 行 了 单 独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此 本 次 影 响 分 析 不 再 考 虑 后 方 库 区 的 大 小 呼 吸 等 产 生 的 油 气 挥 发 影 响 (2) 船 舶 泊 港 辅 机 废 气 影 响 分 析 报 告 书 选 取 燃 油 尾 气 的 特 征 污 染 物 SO 2 和 NO x 为 评 价 因 子, 采 用 导 则 推 荐 估 算 模 式 预 测 船 舶 辅 机 尾 气 对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的 影 响 由 表 6.2-8 得 知, 运 营 期 点 源 污 染 物 SO 2 和 NO x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位 置 均 在 距 码 头 后 方 826m 处, 落 地 最 大 浓 度 分 别 为 0.044mg/m 3 和 0.036mg/m 3,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P max 分 别 为 8.72% 和 14.49% 本 工 程 位 于 钦 州 港 三 墩 作 业 区, 施 工 现 场 目 前 是 海 上 无 人 区, 距 离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距 离 较 远, 由 此 可 见 工 程 船 舶 辅 机 尾 气 污 染 物 不 会 对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产 生 影 响 6.3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6.3.1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预 测 模 式 点 声 源 衰 减 计 算 公 式 见 式 7.3-1: L i =L 0 20Lg (r i /r 0 ) 式 6.3-1; 式 中 :L po 参 考 位 置 r o 处 的 声 级 (db(a));r 预 测 点 处 与 点 声 源 之 间 的 距 离 (m); r o 参 考 点 与 点 声 源 之 间 的 距 离 (m) (2)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达 标 分 析 根 据 噪 声 源 分 析 可 知, 施 工 场 地 内 的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各 类 高 噪 声 的 机 械 设 备, 这 些 机 械 设 备 的 单 体 声 级 一 般 在 85dB(A) 以 上, 且 各 施 工 阶 段 均 有 大 量 设 备 交 互 作 业 这 些 设 备 在 场 地 内 的 位 置 使 用 频 率 等 都 有 较 大 的 变 化, 很 难 计 算 其 确 切 的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因 此, 本 评 价 根 据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的 要 求, 利 用 各 噪 声 源 的 最 大 源 强 通 过 噪 声 衰 减 公 式 计 算 施 工 机 械 作 业 噪 声 达 标 距 离 (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6.3-1), 进 而 分 析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场 界 噪 声 达 标 的 可 行 性 180

设 备 声 级 值 db(a) 表 6.3-1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测 试 距 离 限 值 标 准 db(a) 达 到 标 准 时 的 距 离 (m) (m)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装 卸 机 械 90 3 30 169 载 重 卡 车 88 2 16 90 汽 车 吊 76 8 16 76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88 5 40 224 70 55 钻 机 87 2 15 80 振 捣 棒 50mm 87 2 15 80 挖 泥 船 83 20 90 503 打 桩 机 95 5 100 562 由 上 表 可 见, 昼 间 距 施 工 场 界 100m 以 外, 夜 间 距 施 工 场 界 562m 以 外,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值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本 工 程 远 离 陆 域 自 然 岸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因 此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较 小 6.3.2 运 营 期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油 码 头 运 营 期 的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卸 船 泵 污 水 泵 消 防 泵 房 等 设 备 的 动 力 噪 声 以 及 船 舶 进 出 港 的 鸣 笛 声 ( 间 歇 排 放 ), 各 噪 声 源 强 见 第 三 章 表 3.3-1 由 于 本 工 程 泊 位 四 周 均 为 海 域, 通 过 栈 桥 与 陆 域 ( 三 墩 作 业 区 ) 连 接, 因 此 本 评 价 仅 预 测 与 之 连 接 的 三 墩 作 业 区 边 界 该 边 界 距 离 码 头 泊 位 约 2.9km, 噪 声 预 测 值 叠 加 现 状 背 景 值 后, 满 足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限 值 本 工 程 远 离 陆 域 自 然 岸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运 营 期 噪 声 对 区 域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6.4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6.4.1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污 染 分 析,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以 及 少 量 的 建 筑 垃 圾 施 工 过 程 中 设 置 泥 浆 船 作 为 泥 浆 池, 泥 浆 反 复 循 环 使 用 钻 渣 全 部 利 用 施 工 船 收 集, 与 多 余 泥 浆 一 并 倾 倒 至 倾 废 区, 禁 止 向 施 工 海 域 随 意 倾 倒 泥 浆 和 钻 渣 船 舶 检 修 废 物 若 排 入 海 域, 聚 集 于 海 滩 时, 不 仅 严 重 影 响 海 域 环 境, 而 且 还 会 造 成 船 舶 事 故 隐 患, 影 响 正 常 作 业 和 船 舶 运 行 船 舶 垃 圾 沉 入 海 底, 会 造 成 底 质 污 染 同 时, 垃 圾 在 海 水 中 浸 泡, 产 生 有 害 物 质, 使 海 域 生 态 遭 到 破 坏 生 活 垃 圾 如 不 及 时 清 理, 则 181

会 腐 烂 变 质, 散 发 恶 臭 气 体, 污 染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遇 雨 水 淋 湿 时 会 随 着 水 流 进 入 海 域 因 此,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筑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物 如 不 妥 善 处 理, 也 将 会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环 境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应 同 施 工 单 位 签 订 环 保 责 任 书, 由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固 体 废 物 的 处 理 施 工 单 位 要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对 施 工 建 筑 垃 圾 船 舶 检 修 垃 圾 和 生 活 垃 圾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应 配 置 一 定 数 量 的 接 收 设 施 如 垃 圾 箱 等, 定 点 堆 放 并 及 时 运 至 垃 圾 处 理 厂 处 理 通 过 加 强 管 理, 开 展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在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可 有 效 防 治 施 工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6.4.2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包 括 到 港 船 舶 检 修 废 物 船 舶 生 活 垃 圾 陆 域 生 活 垃 圾 和 少 量 危 险 废 物 其 中, 港 船 舶 检 修 废 物 产 生 量 5t/a; 船 舶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13t/a; 码 头 工 作 平 台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3.3t/a 船 舶 垃 圾 委 托 港 区 有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对 于 来 自 疫 情 港 口 的 船 舶 垃 圾 要 经 卫 生 检 疫 部 门 检 验 后 作 卫 生 处 理 ; 陆 域 生 活 垃 圾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当 地 的 环 卫 部 门, 送 垃 圾 处 理 厂 处 置 ;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广 西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接 收 处 理 经 上 述 处 理 后, 本 工 程 固 体 废 物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6.5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6.5.1 项 目 建 设 与 产 业 政 策 的 协 调 性 本 工 程 为 沿 海 万 吨 级 以 上 深 水 泊 位 建 设, 运 营 后 主 要 从 事 原 油 装 卸 运 输,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鼓 励 类 项 目 中 第 二 十 五 条, 水 运 1. 深 水 泊 位 ( 沿 海 万 吨 级 内 河 千 吨 级 及 以 上 ) 建 设 和 第 七 条, 石 油 天 然 气 3 原 油 天 然 气 液 化 天 然 气 成 品 油 的 储 运 和 管 道 输 送 设 施 及 网 络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广 西 是 西 部 欠 发 达 地 区 和 少 数 民 族 区 域 自 治 地 区, 也 是 沿 海 沿 边 开 放 地 区 广 西 的 发 展, 关 系 到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的 稳 定, 也 关 系 到 东 西 部 差 距 的 缩 小 和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目 标 的 实 现 目 前 西 南 地 区 还 没 有 成 规 模 的 炼 油 厂, 该 地 区 的 成 品 油 大 部 分 由 外 省 供 应,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一 方 面 满 足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对 成 品 油 的 需 求, 另 一 方 面 也 可 以 带 动 广 西 地 方 经 济 及 相 关 产 业 的 发 展, 符 合 国 家 的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因 此,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运 营 将 推 动 钦 州 市 北 部 湾 石 化 产 业 和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社 会 效 益 显 著 182

6.5.2 征 地 拆 迁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系 利 用 规 划 港 口 岸 线 进 行 建 设, 在 海 域 外 进 行 码 头 平 台 和 栈 桥 的 建 设, 没 有 陆 域 征 地 拆 迁 方 面 的 影 响 6.5.3 对 交 通 运 输 的 影 响 码 头 工 程 建 设 属 新 建 工 程, 施 工 营 运 将 使 车 辆 船 只 进 出 更 加 频 繁, 钦 州 港 目 前 已 经 有 多 个 泊 位 运 营, 对 外 交 通 便 利, 南 宁 - 北 海 南 宁 - 钦 州 钦 州 - 防 城 钦 州 - 北 海 钦 州 - 灵 山 钦 州 - 犀 牛 脚 公 路 在 此 交 汇, 施 工 物 资 不 需 经 过 城 区 即 可 到 达 施 工 现 场, 对 城 区 交 通 影 响 很 小 6.5.4 对 施 工 场 地 局 部 环 境 的 影 响 在 施 工 期 间, 由 于 人 员 高 度 集 中, 工 棚 拥 挤, 卫 生 条 件 及 设 施 相 对 较 差, 如 果 人 群 产 生 的 垃 圾 粪 便 得 不 到 及 时 处 理, 饮 食 卫 生 的 管 理 不 严, 水 源 不 清 洁, 就 有 可 能 引 起 某 些 传 染 病 的 发 生 疏 浚 挖 泥 等 活 动 影 响 较 大, 需 要 采 取 一 定 的 预 先 防 范 措 施 6.5. 5 对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建 设 区 域, 属 于 规 划 的 港 区 及 临 港 工 业 范 围 内,9.5km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区 村 庄 以 及 人 口 密 集 的 商 业 区, 工 程 的 施 工 和 运 营 不 会 对 周 边 居 民 造 成 影 响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18 个 月, 施 工 期 所 需 的 临 时 工 人 和 生 活 用 品, 将 会 给 该 地 区 提 供 就 业 的 机 会, 繁 荣 市 场 经 济 增 加 当 地 居 民 收 入 创 造 良 好 条 件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在 施 工 期 需 要 购 买 大 量 的 钢 材, 水 泥 等 建 筑 材 料, 大 量 施 工 人 员 的 进 住 势 必 带 动 当 地 服 务 业 的 发 展, 带 动 当 地 经 济 的 发 展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更 好 地 带 动 该 区 域 内 的 经 济 发 展, 使 人 民 生 活 质 量 得 以 提 高, 工 程 的 建 成 营 运 将 直 接 促 进 当 地 交 通 货 运 输 发 展, 可 使 局 部 范 围 内 人 民 生 活 质 量 提 高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运 营 有 利 于 当 地 居 民 经 济 收 入 的 增 加 作 为 钦 州 市 港 口 开 发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促 进 了 区 域 产 业 构 成 和 居 民 经 济 来 源 方 式 的 改 变, 由 原 来 的 以 农 业 收 入 为 主 转 向 工 业 收 入 为 主 同 时, 本 工 程 的 实 施 又 给 这 一 区 域 的 就 业 市 场 带 来 了 很 多 机 会 对 于 可 就 业 的 人 员,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有 计 划 的 实 施 就 业 培 训, 提 高 就 业 人 员 的 就 业 技 能, 使 其 能 够 适 应 码 头 项 目 的 需 求 183

6.6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6.1 施 工 期 影 响 分 析 (1) 生 态 影 响 类 型 和 范 围 的 判 定 生 态 影 响 途 径 可 以 包 括 直 接 影 响 和 间 接 影 响 两 个 方 面 港 口 开 发 建 设 施 工 期 直 接 影 响 主 要 限 定 在 建 构 筑 物 施 工 范 围 内, 通 过 港 池 挖 掘 码 头 基 槽 开 挖 和 疏 浚 抛 等 直 接 破 坏 底 栖 生 物 生 境, 掩 埋 底 栖 生 物 栖 息 地 ; 间 接 影 响 是 由 于 挖 掘 和 疏 浚 抛 泥 致 使 施 工 的 局 部 水 域 悬 浮 物 增 加, 油 污 和 重 金 属 对 附 近 海 域 水 生 生 物 造 成 毒 害 等 等 施 工 活 动 直 接 间 接 生 态 影 响 判 定 表 见 表 6.6-1 表 6.6-1 港 口 建 设 施 工 活 动 直 接 间 接 影 响 判 定 表 类 型 影 响 区 域 影 响 原 因 恢 复 可 能 性 生 物 表 现 直 接 港 池 航 道 挖 掘 抛 泥 部 分 恢 复 原 有 底 栖 生 物 消 失, 部 分 可 以 恢 复 影 响 疏 浚 抛 泥 区 掩 埋 水 中 部 分 恢 复 原 有 底 栖 生 物 消 失, 部 分 可 以 恢 复 间 接 影 响 施 工 悬 浮 物 浓 度 剧 增 透 明 度 降 低 可 以 恢 复 海 洋 生 物 部 分 受 损 疏 浚 物 溶 出 毒 害 作 用 可 以 恢 复 海 洋 生 物 部 分 受 损 (2) 码 头 建 设 施 工 对 底 栖 生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港 口 开 发 建 设 对 底 栖 生 物 最 主 要 的 影 响 是 毁 坏 了 底 栖 生 物 的 栖 息 地, 栖 息 空 间 受 到 了 影 响 但 是 生 物 的 恢 复 很 快 5~6 个 月 后, 竣 工 工 程 周 边 海 域 底 栖 生 物 群 落 的 主 要 结 构 参 数 ( 种 数 丰 富 度 及 多 样 性 等 ), 将 与 挖 掘 前 或 邻 近 的 未 挖 掘 水 域 基 本 一 样, 但 物 种 组 成 仍 有 显 著 的 差 异, 要 彻 底 恢 复, 则 需 要 更 长 的 时 间 挖 掘 作 业 并 不 对 邻 近 水 域 的 底 栖 生 物 产 生 影 响 根 据 对 港 口 的 施 工 期 影 响 的 分 析, 将 对 底 栖 生 物 受 影 响 的 地 区 分 为 4 个 典 型 的 不 同 类 型 : 第 Ⅰ 类 型 : 港 池 和 航 道 挖 掘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因 为 底 栖 生 物 生 存 环 境 被 破 坏 所 引 起 的, 挖 掘 中 的 底 栖 生 物 将 基 本 上 全 部 消 失 挖 掘 完 成 之 后, 生 境 产 生 了 较 大 变 化, 底 栖 生 物 将 逐 渐 恢 复, 但 因 水 深 变 化 较 大, 恢 复 的 底 栖 群 落 与 原 来 的 群 落 相 比 将 有 很 大 差 别 种 类 多 样 性 将 明 显 减 少, 某 些 优 势 种 的 数 量 将 有 所 增 加, 群 落 结 构 简 单 化, 群 落 稳 定 性 下 降 第 Ⅱ 类 型 : 疏 浚 抛 泥 区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因 抛 泥 引 起 的, 掩 埋 使 得 底 栖 生 物 生 境 基 本 上 消 失, 将 受 到 不 可 恢 复 的 毁 坏 性 的 影 响 但 施 工 停 止 后, 可 以 恢 复 到 接 近 正 常 水 平 184

第 Ⅲ 类 型 : 悬 浮 物 扩 散 区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挖 掘 抛 泥 引 起 局 部 海 域 悬 浮 物 增 加, 降 低 海 水 透 明 度 引 起 的, 透 明 度 降 低 会 使 底 栖 生 物 正 常 的 生 理 过 程 受 到 影 响, 一 些 敏 感 种 会 受 损 甚 至 消 失, 但 施 工 停 止 后, 可 以 恢 复 到 接 近 正 常 水 平 第 Ⅳ 类 型 : 占 海 工 程 将 对 部 分 潮 间 带 及 海 域 产 生 永 久 性 的 占 用, 在 导 致 当 年 该 区 域 及 附 近 一 定 范 围 内 底 栖 生 物 全 部 损 失 的 同 时, 将 长 期 占 用 该 水 域 底 栖 生 物 的 生 存 空 间, 导 致 一 定 区 域 范 围 内 底 栖 生 物 的 永 久 损 失 本 工 程 码 头 结 构 型 式 为 钢 筋 混 凝 土 无 底 薄 壁 大 圆 筒 结 构 栈 桥 采 用 桩 基 接 承 台 的 结 构 (120m 跨 拱 桥 下 部 结 构 ) 和 预 制 空 心 墩 (50m 跨 梁 桥 下 部 结 构 ), 底 栖 生 物 受 此 类 影 响 的 区 域 主 要 发 生 在 码 头 大 圆 筒 栈 桥 桩 基 承 台 和 空 心 墩 项 目 建 成 后, 在 水 工 构 筑 物 底 部 将 逐 渐 形 成 新 的 底 栖 生 物 群 落, 慢 慢 恢 复 到 从 前 的 生 物 水 平 通 过 分 析 可 以 看 出, 一 般 的 码 头 工 程 建 设 对 底 栖 生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引 起 了 数 量 上 的 变 化, 但 是 由 于 港 口 建 设 施 工 分 步 进 行, 对 底 栖 生 物 影 响 不 大 从 分 析 当 中 还 可 以 看 出, 在 个 别 的 地 区, 在 极 小 范 围 之 内, 底 栖 生 物 的 群 落 结 构 因 为 受 人 为 活 动 的 干 扰 而 发 生 变 化, 会 与 建 设 前 和 建 设 后 其 它 未 受 影 响 地 区 的 群 落 有 较 大 差 别, 但 这 种 变 化 只 是 局 部 的, 不 会 对 整 个 水 域 的 底 栖 生 物 群 落 产 生 影 响 (3) 施 工 建 设 对 浮 游 植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对 港 口 开 发 建 设 过 程 的 分 析, 港 口 施 工 期 对 浮 游 植 物 最 主 要 的 影 响 是 水 体 中 增 加 的 悬 浮 物 质 影 响 了 水 体 的 透 光 性, 进 而 影 响 了 浮 游 植 物 的 光 合 作 用 已 有 很 多 国 内 外 学 者 对 光 照 强 度 与 浮 游 植 物 的 光 合 作 用 之 间 的 关 系 进 行 了 研 究, 并 且 证 明 光 强 对 浮 游 植 物 的 光 合 作 用 有 很 强 的 促 进 作 用 但 是, 港 口 建 设 过 程 中 造 成 悬 浮 物 浓 度 增 加, 水 体 透 光 性 减 弱, 光 强 减 少, 将 对 浮 游 植 物 的 光 合 作 用 起 阻 碍 作 用 根 据 悬 浮 物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和 港 口 建 设 的 施 工 特 点 可 知, 码 头 建 设 过 程 对 周 围 水 体 中 浮 游 植 物 产 生 影 响 范 围 主 要 在 港 池 和 抛 泥 区 附 近 一 般 而 言, 悬 浮 物 的 浓 度 增 加 在 10mg/L 以 下 时, 水 体 中 的 浮 游 植 物 不 会 受 到 影 响, 而 当 悬 浮 物 浓 度 增 加 50mg/L 以 上 时, 浮 游 植 物 会 收 到 较 大 的 影 响, 特 别 是 中 心 区 域, 悬 浮 物 含 量 高, 海 水 透 光 性 差, 浮 游 植 物 难 以 生 存 当 悬 浮 物 的 浓 度 增 加 量 在 10~50mg/L 时, 浮 游 植 物 将 会 受 到 轻 微 的 影 响 因 此, 本 工 程 的 开 发 建 设 过 程 中 要 注 意 悬 浮 物 浓 度 的 控 制, 避 免 造 成 大 量 水 生 生 态 损 失 (4) 施 工 建 设 对 浮 游 动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港 口 施 工 建 设 对 浮 游 动 物 最 主 要 的 影 响 是 水 体 中 增 加 的 悬 浮 物 质 增 加 了 水 体 的 浑 185

浊 度 悬 浮 物 对 浮 游 动 物 的 影 响 与 悬 浮 物 的 粒 径 浓 度 等 有 关 由 于 悬 浮 颗 粒 物 的 浓 度 增 加, 造 成 以 滤 食 性 为 主 的 浮 游 动 物 摄 入 粒 径 合 适 的 泥 沙, 从 而 使 浮 游 动 物 因 内 部 系 统 紊 乱, 因 饥 饿 而 死 亡 某 些 桡 足 类 动 物, 具 有 依 据 光 线 强 弱 变 化 而 进 行 昼 夜 垂 直 迁 移 的 习 性, 水 体 的 透 明 度 降 低, 会 引 起 这 些 动 物 生 活 习 性 的 混 乱, 破 坏 其 生 理 功 能 具 体 影 响 反 映 在 浮 游 动 物 的 生 长 率 存 活 率 摄 食 率 密 度 生 产 量 及 群 落 结 构 等 方 面 浮 游 动 物 受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与 浮 游 植 物 的 相 似 (5) 施 工 建 设 对 渔 业 的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过 程 对 渔 业 资 源 的 影 响 主 要 包 括 三 个 方 面 : 一 是 悬 浮 物 对 渔 业 资 源 的 影 响, 二 是 船 舶 油 污 对 生 态 的 损 害 1) 悬 浮 物 的 影 响 根 据 港 口 建 设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分 析,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悬 浮 泥 沙 的 主 要 区 域 有 港 池 抛 泥 区 悬 浮 泥 沙 的 浓 度 局 部 区 域 将 达 到 很 高, 但 范 围 极 小, 影 响 甚 微 悬 浮 物 对 鱼 类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直 接 杀 死 鱼 类 个 体 ; 降 低 其 生 长 率 及 其 对 疾 病 的 抵 抗 力 ; 干 扰 其 产 卵 降 低 孵 化 率 和 仔 鱼 成 活 率 ; 改 变 其 洄 游 习 性 ; 降 低 其 饵 料 生 物 的 密 度 ; 降 低 其 捕 食 效 率 等 悬 浮 物 对 鱼 卵 的 影 响 原 理 是 水 中 含 有 过 量 的 悬 浮 固 体, 细 微 的 固 体 颗 粒 会 粘 附 在 鱼 卵 的 表 面, 妨 碍 鱼 卵 的 呼 吸 与 水 体 之 间 的 氧 和 二 氧 化 碳 的 交 换, 过 高 的 悬 浮 物 浓 度 会 降 低 鱼 类 的 繁 殖 速 率 悬 浮 物 对 成 鱼 的 影 响, 国 外 学 者 曾 做 过 大 量 实 验, 其 中 Biosson 等 人 研 究 鱼 类 在 混 浊 水 域 表 现 出 的 回 避 反 应, 研 究 结 果 表 明 当 水 体 悬 浮 物 浓 度 达 到 70mg/L 时, 鱼 类 在 5min 内 迅 速 表 现 出 回 避 反 应 实 验 表 明, 成 鱼 在 混 浊 水 域 内 会 做 出 回 避 反 应, 迅 速 逃 离 施 工 地 带 如 果 水 中 悬 浮 固 体 物 质 含 量 过 高, 容 易 使 鱼 类 的 鳃 耙 腺 积 聚 泥 沙, 损 害 鳃 部 的 滤 水 呼 吸 功 能, 甚 至 窒 息 死 亡 实 验 数 据 表 明, 当 SS 高 达 80000mg/L 时, 鱼 类 最 多 只 能 忍 耐 一 天 ; 在 6000mg/L 的 含 量 水 平, 最 多 只 能 忍 耐 一 周 ; 在 300mg/L 含 量 水 平, 而 且 每 天 作 短 时 间 搅 拌, 使 沉 淀 淤 泥 泛 起 至 SS 浓 度 达 到 2300mg/L, 则 鱼 类 仅 能 存 活 3~4 周 一 般 说 来, 受 到 200mg/L 以 下 含 量 水 平 的 短 期 影 响, 鱼 类 不 会 直 接 死 亡 此 外, 悬 浮 泥 沙 对 渔 业 的 影 响 主 要 还 体 现 在 对 浮 游 动 物 与 浮 游 植 物 食 物 供 应 所 受 到 的 影 响 上 浮 游 植 物 和 浮 游 动 物 是 海 洋 生 物 的 初 级 和 次 级 生 产 力, 海 水 中 悬 浮 物 浓 度 过 高, 对 浮 游 植 物 和 浮 游 动 物 的 生 长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从 食 物 链 的 角 度 对 鱼 类 和 虾 类 的 存 活 与 生 长 产 生 明 显 的 抑 制 作 用, 对 渔 业 资 源 带 来 一 定 影 响 186

悬 浮 泥 沙 对 渔 业 的 影 响 不 是 永 久 性 的, 而 是 可 逆 的, 会 随 着 施 工 结 束 而 逐 渐 恢 复 施 工 结 束 运 营 一 段 时 间 后, 浮 游 生 物 和 游 泳 生 物 种 群 数 量 群 落 结 构 会 逐 步 恢 复, 生 物 量 也 会 趋 于 增 加, 因 此 在 港 口 运 营 期 内 一 定 时 间 对 部 分 水 域 采 取 增 殖 和 禁 捕 等 保 护 性 措 施, 尽 快 恢 复 对 渔 业 生 产 的 不 利 影 响 贾 晓 平 综 合 国 内 外 有 关 文 献 报 道, 提 出 悬 浮 物 对 不 同 海 洋 生 物 种 类 的 致 死 浓 度 和 明 显 影 响 浓 度 表 6.6-2 中 所 列 数 据 主 要 针 对 原 水 质 较 清 悬 浮 物 含 量 较 低 水 域 在 受 到 大 量 悬 浮 物 影 响 时 的 情 况, 海 洋 生 物 致 死 浓 度 和 受 影 响 浓 度 指 标 表 6.6-2 悬 浮 物 对 不 同 海 洋 生 物 种 类 的 致 死 浓 度 和 明 显 影 响 浓 度 成 体 (mg/l) 幼 体 (mg/l) 种 类 致 死 浓 度 明 显 影 响 浓 度 致 死 浓 度 明 显 影 响 浓 度 鱼 类 52000 500 250 125 虾 类 8000 500 400 125 蟹 类 9000 4300 700 125 贝 类 700 500 250 125 可 见, 贝 类 对 悬 浮 泥 沙 的 影 响 最 为 敏 感, 当 悬 浮 物 浓 度 达 到 700mg/L 即 达 到 贝 类 的 致 死 浓 度 因 此 本 工 程 海 域 施 工, 应 尽 量 通 过 减 少 工 程 挖 掘 疏 浚 等 水 工 作 业 量, 采 取 先 进 的 施 工 技 术 和 环 保 措 施, 控 制 水 体 的 悬 浮 物 浓 度, 保 护 海 洋 生 物 的 安 全 2) 溢 油 污 染 施 工 过 程 中, 施 工 船 舶 可 能 发 生 油 污 水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事 故 发 生 时, 油 类 的 溢 漏 将 对 渔 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因 此 施 工 过 程 中 要 对 施 工 船 舶 进 行 妥 善 的 管 理, 以 免 事 故 发 生 6.6.2 运 营 期 影 响 分 析 码 头 工 程 运 营 期 生 态 影 响 判 定 见 表 6.6-3 表 6.6-3 码 头 工 程 运 营 对 生 态 系 统 影 响 类 型 和 范 围 影 响 原 因 影 响 原 因 影 响 类 型 生 物 表 现 油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海 洋 生 物 可 以 恢 复 受 影 响 的 面 积 很 小, 影 响 很 小 固 废 毒 害 可 以 恢 复 受 影 响 的 面 积 很 小, 影 响 不 确 定 船 舶 航 行 惊 扰 伤 害 鱼 类 可 以 恢 复 一 般 情 况 下, 面 积 很 小, 影 响 很 小 船 舶 压 载 水 外 来 生 物 入 侵 难 以 恢 复 本 地 优 势 种 和 生 物 多 样 性 受 到 威 胁 本 工 程 码 头 含 油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依 托 广 西 石 化 千 万 吨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或 回 用, 不 直 接 排 放 入 海 ; 固 体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后 分 别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 到 港 船 舶 设 有 专 用 压 载 舱, 压 载 水 通 过 深 海 置 换 或 压 载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不 会 带 来 外 来 187

生 物 入 侵 威 胁 因 此,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6.6.3 生 态 损 失 量 估 算 本 工 程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的 码 头 栈 桥 桥 墩 位 置 和 引 堤 均 永 久 性 占 用 到 海 域, 对 底 栖 生 物 造 成 永 久 性 损 失 ; 基 槽 港 池 和 掉 头 区 疏 浚 开 挖 也 挖 掉 部 份 底 栖 生 物 ; 疏 浚 开 挖 时 产 生 悬 浮 物 也 损 害 了 部 份 海 洋 生 物 下 面 分 别 就 以 上 施 工 环 节 损 害 的 生 物 作 计 算 分 析 生 物 量 取 2015 年 3 月 实 测 数 据 : 底 栖 生 物 为 35.8g/m 2, 鱼 卵 为 40 粒 / m 3, 仔 鱼 为 0.03 尾 / m 3 6.6.3.1 永 久 占 海 及 疏 浚 损 失 底 栖 生 物 计 算 本 工 程 造 成 底 栖 生 物 的 损 失 包 括 码 头 和 栈 桥 水 工 结 构 占 用 海 域 以 及 码 头 前 沿 停 泊 水 域 和 船 舶 调 头 水 域 的 疏 浚 工 程 工 程 疏 浚 和 桥 墩 引 堤 占 海 面 积 分 别 为 86.5521hm 2 和 1.4112hm 2, 由 此 计 算 出 疏 浚 一 次 性 损 失 底 栖 生 物 :35.8g/m 2 865521m 2 =30.99 吨, 桥 墩 引 堤 占 海 永 久 性 损 失 底 栖 生 物 :35.8g/m 2 14112m 2 =0.51 吨 按 建 设 项 目 对 海 洋 生 物 资 源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规 程 SC/T9110-2007 ( 以 下 简 称 规 程 ), 生 物 经 济 损 失 计 算 公 式 : Mi = Wi E 式 中 : M i 经 济 损 失 额, 单 位 为 元, 在 此 指 底 栖 生 物 的 经 济 损 失 额 W i 生 物 资 源 损 失 量, 单 位 为 千 克 (kg), 指 底 栖 生 物 的 资 源 损 失 量 E 生 物 资 源 的 价 格, 按 主 要 经 济 种 类 当 地 当 年 的 市 场 平 均 价 或 按 海 洋 捕 捞 产 值 与 产 量 均 值 的 比 值 计 算, 单 位 为 元 每 千 克 ( 元 /kg) 使 用 本 计 算 公 式, 按 底 栖 生 物 15 元 /kg 计 算, 桥 墩 引 堤 占 海 永 久 性 损 失 底 栖 生 物 价 值 :15 元 /kg 0.51t=0.77 万 元 ; 疏 浚 一 次 性 损 失 底 栖 生 物 价 值 :15 元 /kg 30.99t=46.49 万 元 6.6.3.2 悬 浮 物 扩 散 污 染 损 害 渔 业 资 源 计 算 悬 浮 物 扩 散 范 围 内 对 海 洋 生 物 资 源 的 损 害 评 估 按 下 式 计 算 : W i = n j= 1 D S ij j K ij 式 中 :W i = 指 渔 业 资 源 一 次 性 平 均 损 失 量, 单 位 为 kg 尾 个 ( 粒 ); D ij 某 一 污 染 物 第 j 类 浓 度 增 量 区 渔 业 资 源 密 度, 单 位 为 kg/km 2 尾 /m 3 粒 /m 3 188

g/m 2 ; S j 某 一 污 染 物 第 j 类 浓 度 增 量 区 面 积, 单 位 为 km 2 m 3 和 m 2 ; K ij 某 一 污 染 物 第 j 类 浓 度 增 量 区 某 生 物 资 源 损 失 率, 单 位 为 百 分 之 (%); n 某 一 污 染 物 浓 度 增 量 分 区 总 数 根 据 上 述 悬 浮 物 增 量 大 于 或 等 于 10mg/L 的 最 大 影 响 面 积 为 38.65km 2 按 规 程 附 录 B, 鱼 卵 仔 鱼 损 失 率 按 5% 计, 鱼 卵 仔 鱼 成 活 率 成 鱼 苗 分 别 按 1% 和 5% 计 详 见 表 6.6-4 参 数 资 源 类 别 D i S(km 2 ) 表 6.6-4 悬 浮 物 损 害 渔 业 资 源 计 算 表 水 深 (m) 损 失 率 K i W i 鱼 卵 40 38.65 5 0.05 0.01 3.87 10 6 仔 鱼 0.03 38.65 5 0.05 0.05 1.45 10 4 注 :1 计 算 鱼 卵 仔 鱼 水 体 平 均 按 5m 水 深 计 ; 2 悬 浮 物 损 失 底 栖 生 物 的 计 算 面 积 按 大 于 10mg/L 悬 浮 物 扩 散 最 大 面 积 减 去 疏 浚 面 积 计 (2) 污 染 损 害 生 物 经 济 价 值 计 算 按 规 程, 海 洋 生 物 成 体 经 济 损 失 计 算 公 式 : M = W E i i i 式 中 :M 指 游 泳 生 物 和 鱼 苗 的 经 济 损 失 额, 单 位 为 元 ; W 游 泳 生 物 和 鱼 苗 资 源 损 失 量, 单 位 为 千 克 (kg) 尾 ; E 游 泳 生 物 和 鱼 苗 商 品 价 格, 按 主 要 经 济 种 类 当 地 当 年 的 市 场 平 均 价 或 按 海 洋 捕 捞 产 值 与 产 量 均 值 的 比 值 计 算, 单 位 为 元 每 千 克 ( 元 /kg) 元 / 尾 ); 使 用 本 计 算 公 式, 按 广 西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公 布 的 2014 年 广 西 海 洋 捕 捞 产 值 和 产 量 的 均 比 值 鱼 苗 0.5 元 / 尾 计 算, 施 工 时 产 生 悬 浮 物 污 染 损 害 鱼 苗 共 价 值 : 0.50 元 / 尾 (3.87 10 6 尾 +1.45 10 4 尾 )=193.5 万 元 以 上 底 栖 生 物 渔 业 资 源 损 失 量 汇 总 及 补 偿 额 汇 总 见 表 6.6-5 表 6.6-5 底 栖 生 物 渔 业 资 源 损 失 量 汇 总 及 补 偿 额 汇 总 表 分 项 工 程 永 久 占 海 疏 浚 开 挖 悬 浮 物 扩 散 合 计 损 失 量 底 栖 生 物 : 0.51t 底 栖 生 物 : 30.99t 仔 鱼 :3.87 10 6 尾 鱼 卵 :1.45 10 4 尾 经 济 损 失 ( 万 元 ) 0.77 46.49 193.5 赔 偿 系 数 20 3 3 补 偿 额 ( 万 元 ) 15.4 139.47 580.5 735 189

6.6.4 评 价 小 结 (1) 本 工 程 范 围 在 已 形 成 陆 域 的 三 墩 作 业 区 南 侧 3km 海 域, 不 占 用 的 陆 域 本 工 程 码 头 平 台 和 栈 桥 采 用 透 空 式 结 构,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了 永 久 性 占 用 海 域 的 面 积 水 工 结 构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重 视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环 保 措 施 和 运 营 期 的 生 态 修 复, 并 合 理 实 施 生 态 补 偿, 将 港 口 建 设 带 来 的 生 态 影 响 控 制 在 最 小 程 度 (2)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水 生 生 态 的 影 响 主 要 限 定 在 建 构 筑 物 施 工 范 围 内, 由 于 挖 掘 和 疏 浚 抛 泥 致 使 施 工 的 局 部 水 域 悬 浮 物 增 加, 施 工 过 程 排 放 的 含 油 污 水 和 重 金 属 对 附 近 海 域 水 生 生 物 造 成 毒 害 等 (3) 本 工 程 水 工 结 构 占 海 疏 浚 作 业 造 成 底 栖 生 物 渔 业 资 源 损 失, 应 对 其 进 行 合 理 补 偿 6.7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分 析 6.7.1 茅 尾 海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实 施 对 茅 尾 海 可 能 的 影 响 包 括 对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自 然 保 护 区 和 广 西 钦 州 茅 尾 海 国 家 级 海 洋 公 园 的 影 响 6.7.1.1 对 红 树 林 的 影 响 距 离 本 工 程 最 近 的 是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保 护 区 的 七 十 二 泾 片 ( 属 于 实 验 区 ), 相 距 20km, 海 域 水 环 境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施 工 期 间 的 悬 浮 物 SS 的 影 响 范 围 往 西 北 方 向 最 远 不 超 过 9km, 施 工 期 悬 浮 物 SS 不 会 对 七 十 二 泾 片 造 成 影 响 海 域 模 型 试 验 表 明, 由 于 本 工 程 码 头 及 栈 桥 均 采 用 透 水 建 筑,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钦 州 湾 大 范 围 的 流 速 流 向 无 影 响, 不 会 改 变 远 离 工 程 区 的 红 树 林 海 岸 带 流 速 和 岸 线 变 化, 因 此 不 会 影 响 该 区 域 适 宜 红 树 林 生 长 的 洋 流 波 浪 岸 坡 盐 度 潮 汐 底 质 等 条 件 有 研 究 表 明, 被 石 油 污 染 的 红 树 植 物 表 现 出 落 叶 增 多 叶 变 黑 和 卷 曲 叶 失 绿 以 及 气 生 根 受 损 害 等 症 状, 其 中 落 叶 是 由 逆 境 胁 迫 下 最 常 见 的 反 应 较 高 浓 度 的 含 油 废 水 使 秋 茄 植 株 出 现 叶 而 皱 折 叶 缘 有 褐 红 色 斑 点 和 叶 色 失 绿 等 受 害 症 状, 且 浓 度 越 高 症 状 出 现 的 时 间 越 早 受 害 个 体 越 多 较 高 浓 度 的 含 油 废 水 导 致 植 株 个 体 死 亡, 油 处 理 浓 度 越 高 死 亡 个 数 越 多 50mg/L 浓 度 油 处 理 可 刺 激 植 株 生 物 量 增 长 ;100mg/L 和 200mg/L 浓 度 油 处 理, 植 株 生 物 量 的 增 长 未 受 到 不 良 影 响, 而 400mg/L 和 800mg/L 浓 度 处 理 下 植 株 生 物 量 的 增 长 受 到 了 明 显 的 抑 制 190

因 此, 对 红 树 林 生 态 生 存 影 响 较 大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石 油 类, 工 程 建 设 期 间 和 建 设 后, 要 严 格 控 制 船 舶 油 污 水 和 其 它 含 油 污 水 的 排 放 本 工 程 到 港 船 舶 油 污 水 委 托 具 备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的 资 质 船 舶 污 染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码 头 含 油 污 水 依 托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处 理 达 标 后 统 一 排 放, 正 常 营 运 期 间 不 直 接 向 海 域 排 放 污 水, 不 会 对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生 长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6.7.1.2 对 海 洋 公 园 的 影 响 广 西 钦 州 茅 尾 海 国 家 级 海 洋 公 园 重 点 保 护 红 树 林 盐 沼 生 态 系 统 及 其 海 洋 环 境, 分 为 三 个 功 能 区, 分 别 是 重 点 保 护 区 生 态 与 资 源 恢 复 区 和 适 度 利 用 区 广 西 钦 州 茅 尾 海 国 家 级 海 洋 公 园 处 于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保 护 区 内 侧, 在 七 十 二 泾 片 以 北, 处 于 坚 心 围 片 和 康 熙 岭 片 中 间 位 置 参 照 上 节 分 析,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均 不 会 对 该 海 洋 公 园 造 成 影 响 码 头 或 船 舶 发 生 溢 油 事 故 对 红 树 林 的 影 响 分 析 详 见 风 险 评 价 章 节 6.7.2 白 海 豚 影 响 分 析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南 京 师 范 大 学 编 制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油 码 头 中 华 白 海 豚 影 响 专 题 论 证 报 告 (2015 年 8 月 ), 本 报 告 引 用 该 专 题 论 证 报 告 内 容 分 析 工 程 建 设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影 响 (1) 工 程 地 点 与 白 海 豚 分 布 范 围 的 位 置 关 系 根 据 南 京 师 范 大 学 科 研 人 员 2011-2015 对 北 部 湾 大 风 江 及 沙 田 水 域 连 续 调 查, 估 算 大 风 江 和 南 流 江 水 域 的 中 华 白 海 豚 数 量 为 316 头 北 部 湾 中 华 白 海 豚 分 成 大 风 江 水 域 和 沙 田 水 域 两 个 群 体, 两 个 群 体 很 少 有 交 流 与 30 万 吨 油 码 头 位 置 邻 近 的 是 大 风 江 群 体, 从 位 置 上 来 看, 码 头 与 白 海 豚 出 现 位 点 最 近 距 离 为 12.87km( 详 见 图 6.7-3) (2) 工 程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栖 息 和 分 布 影 响 中 华 白 海 豚 几 乎 在 5m 水 深 线 内 活 动 ( 图 6.7-3), 工 程 所 有 作 业 区 水 深 超 过 5m 从 位 置 上 来 看, 码 头 与 白 海 豚 出 现 位 点 最 近 距 离 为 12.87km 因 此, 工 程 作 业 区 不 在 当 前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活 动 范 围 内,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分 布 的 影 响 极 小 (3) 施 工 期 悬 浮 物 对 白 海 豚 的 影 响 从 生 理 结 构 上 来 说, 中 华 白 海 豚 是 用 肺 呼 吸 的 水 生 哺 乳 动 物, 这 有 别 于 用 鳃 呼 吸 的 鱼 类, 它 呼 吸 时 头 部 露 出 水 面 直 接 呼 吸 空 气, 浑 浊 的 水 体 对 其 呼 吸 影 响 不 大 中 华 白 海 豚 主 要 生 活 在 河 口 海 域, 视 觉 不 发 达, 主 要 靠 位 于 头 部 的 回 声 定 位 系 统 来 探 测 周 围 环 境 和 识 别 物 体, 进 行 摄 食 活 动 和 个 体 间 的 沟 通 联 系 191

图 6.7-3 本 工 程 与 中 华 白 海 豚 分 布 范 围 位 置 关 系 图 从 生 态 习 性 来 说, 中 华 白 海 豚 长 期 生 活 在 河 口 海 域, 而 通 常 河 口 海 域 的 水 体 通 常 较 浑 浊, 说 明 中 华 白 海 豚 对 浑 浊 水 体 具 有 一 定 的 适 应 性 2007 年 03 月 19 日 在 鸡 屿 水 域 发 现 9 头 白 海 豚 时, 正 值 退 潮, 鸡 屿 附 近 形 成 了 面 积 比 较 大 的 浑 浊 区 域, 但 白 海 豚 仍 在 其 中 自 由 地 活 动 和 摄 食 2007 年 11 月 13 日 和 20 日 在 目 屿 岛 与 海 门 岛 之 间, 及 鸡 屿 南 侧 浑 浊 的 海 域 中 发 现 10 头 中 华 白 海 豚, 经 测 量 发 现 当 时 的 海 水 中 悬 浮 物 分 别 为 27mg/l 和 22mg/l, 而 非 混 浊 海 水 的 悬 浮 泥 沙 量 11-16 mg/l, 平 均 约 15 mg/l 一 般 来 说, 海 水 中 的 悬 浮 泥 沙 增 量 不 超 过 27-16=11mg/l 时, 中 华 白 海 豚 是 可 以 自 由 活 动 的 从 行 为 学 上 来 说, 中 华 白 海 豚 长 期 的 进 化 也 使 其 对 外 界 环 境 变 化 具 有 一 定 的 趋 避 能 力 假 设 海 水 中 的 悬 浮 泥 沙 明 显 影 响 了 白 海 豚 的 正 常 活 动, 白 海 豚 将 会 选 择 逃 避 来 减 少 受 到 的 伤 害 根 据 施 工 过 程 悬 浮 泥 沙 的 影 响 范 围 的 计 算, 本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疏 浚 作 业 引 起 海 水 中 SS 的 人 为 增 量 超 过 10mg/L 的 范 围 在 疏 浚 点 附 近 有 限 区 域 内, 而 施 工 点 距 离 中 华 白 海 豚 活 动 范 围 的 距 离 12.87km 以 上, 工 程 开 挖 施 工 时, 应 保 证 在 500 米 ( 建 议 1500m 范 围 ) 范 围 内 看 不 见 白 海 豚 才 能 施 工 如 果 500 米 内 看 见 了 白 海 豚, 那 么 就 应 该 采 取 声 驱 法 先 驱 赶 之 后 才 能 施 工, 具 体 做 法 是 将 船 上 空 压 机 排 气 管 插 入 水 中 产 生 汽 包 和 声 响 驱 赶 海 豚 192

此 外, 施 工 作 业 时, 设 专 门 人 员 对 施 工 海 域 中 华 白 海 豚 活 动 进 行 监 视, 一 旦 发 现 白 海 豚 在 施 工 点 周 围 活 动, 则 暂 停 高 噪 声 设 备 的 施 工 作 业 或 采 取 声 驱 法 将 白 海 豚 阻 止 在 施 工 区 外 500 米 ( 建 议 1500m 范 围 ) 范 围 外 综 上, 挖 泥 船 的 影 响 范 围 未 到 达 当 前 中 华 白 海 豚 出 现 位 点 另 外, 考 虑 到 施 工 方 的 预 防 措 施 和 白 海 豚 的 生 态 习 性, 本 工 程 产 生 的 悬 浮 泥 沙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影 响 非 常 小 (4) 噪 声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水 下 噪 音 来 源 包 括 行 船 及 工 业 噪 声 : 由 人 类 的 活 动 所 造 成, 其 中 包 括 航 运 噪 声 及 在 港 湾 沿 岸 海 底 的 工 业 装 置 工 程 施 工 等 所 发 出 的 噪 声, 一 般 噪 音 强 度 在 噪 声 源 强 为 80~110dB, 可 一 定 程 度 上 提 高 背 景 噪 声 营 运 期 的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船 舶 鸣 笛 装 卸 机 械 及 辅 助 设 备 等 在 作 业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噪 声, 噪 声 值 最 大 为 110 db(a) 根 据 类 似 工 程, 在 10m 距 离, 船 舶 噪 声 值 最 大 为 90dB(A), 船 舶 鸣 笛 影 响 范 围 局 限 在 码 头 前 沿 区 域, 通 过 减 少 鸣 笛 次 数 并 逐 渐 取 消 鸣 笛, 可 以 进 一 步 减 轻 噪 声 影 响 类 比 厦 门 北 通 道 公 铁 两 用 桥 工 程 水 下 噪 声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及 渔 业 资 源 环 境 影 响 综 合 论 证 可 知, 以 上 噪 声 源 对 背 景 噪 音 提 高 的 不 会 太 多 (4 db), 即 使 提 高 10dB, 总 的 噪 声 级 别 仍 远 低 于 美 国 国 家 海 洋 渔 业 机 构 2000 年 颁 布 的 鲸 类 最 大 可 承 受 声 压 标 准 180dB 而 且 施 工 噪 声 有 间 歇 性, 声 波 在 水 中 的 传 播 随 距 离 的 增 加 成 反 平 方 规 律 衰 减, 因 此 影 响 的 范 围 非 常 有 限 中 华 白 海 豚 一 般 利 用 较 高 频 率 的 声 音 ( 大 于 10kHz) 进 行 觅 食 及 沟 通 (Goold and Jefferson 2004), 厦 门 海 域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click 声 信 号 频 率 范 围 分 别 为 30~130kHz, 20kHz~140kHz 而 重 型 机 器 操 作 及 海 床 挖 掘 所 产 生 的 噪 音 大 都 是 1kHz 以 下 的 低 频 率, 因 此 我 们 相 信 这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滋 扰 将 不 太 显 著, 其 它 地 方 的 研 究 亦 指 出 固 定 的 挖 掘 工 程 对 小 型 鲸 豚 的 影 响 有 限 (Richardson and Würsig 1997) 综 上, 本 工 程 陆 地 噪 音 对 水 下 生 活 的 中 华 白 海 豚 基 本 没 有 影 响 水 下 噪 音 随 距 离 呈 现 反 平 方 规 律 衰 减, 随 着 水 深 的 增 加 下 降 较 快, 而 且 工 程 施 工 产 生 的 频 率 不 在 白 海 豚 觅 食 及 沟 通 的 频 率 之 内, 因 此, 工 程 水 下 施 工 的 影 响 范 围 是 比 较 有 限 的, 目 前 来 看,12.87km 的 距 离 预 留 应 该 足 够 了 另 外, 中 华 白 海 豚 通 常 可 在 喧 闹 的 海 洋 环 境 噪 声 下 嬉 戏 生 存, 具 有 一 定 的 抗 水 下 环 境 噪 声 干 扰 的 能 力, 因 此 本 工 程 水 下 施 工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白 海 豚 的 影 响 是 比 较 有 限 的 (5) 炸 礁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影 响 论 证 193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基 床 开 挖, 原 设 计 有 约 2 万 方 的 炸 礁 量, 但 由 于 开 挖 基 床 时, 原 设 计 的 土 质 与 实 际 的 不 符, 根 据 设 计 单 位 的 要 求, 要 求 继 续 开 挖 直 至 标 高 及 土 质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基 床 挖 深 挖 宽 了, 挖 至 强 风 化 岩 层 时, 通 过 设 计 单 位 验 算, 承 载 力 达 至 设 计 要 求, 不 需 要 炸 礁, 因 此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没 有 影 响 (6) 水 质 污 染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影 响 本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均 采 用 了 相 关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及 船 舶 油 污 水, 均 由 专 门 单 位 接 收 入 处 置, 不 会 明 显 提 高 码 头 附 近 海 水 的 污 染 水 平, 因 此, 对 白 海 豚 的 影 响 比 较 小 (7) 固 体 废 弃 物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影 响 目 前 证 实 能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构 成 威 胁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为 为 塑 料 袋 和 渔 网 虽 然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及 营 运 期 产 生 了 一 些 固 体 废 弃 物, 但 经 过 专 业 的 处 理, 统 一 由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处 理, 不 存 在 乱 扔 现 象, 更 不 会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产 生 影 响 (8) 船 舶 航 运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施 工 船 舶 在 内 港 航 速 限 制 在 6 节 以 下, 此 速 度 不 会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直 接 产 生 撞 击 营 运 期 船 舶 航 行 加 大 了 噪 音 影 响, 考 虑 到 噪 音 的 水 下 传 播 递 减 速 度 较 快, 航 道 离 中 华 白 海 豚 出 现 位 点 较 远 约 12.87km, 所 以 船 次 的 增 加 不 会 显 著 影 响 中 华 白 海 豚 6.7.3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影 响 分 析 二 长 棘 鲷 是 生 活 在 温 带 和 热 带 暖 水 性 底 栖 鱼 类, 分 布 较 广 主 要 分 布 于 太 平 洋 西 部 的 中 国 朝 鲜 日 本 越 南 和 印 度 尼 西 亚 等 海 域 我 国 产 于 南 海 和 东 海, 其 中 在 南 海 北 部 和 东 海 南 部 数 量 最 多, 是 底 拖 网 渔 业 的 主 要 捕 捞 对 象 之 一 二 长 棘 鲷 多 栖 息 在 水 深 15~120m, 以 30~60m 处 最 密 集 2008 年 12 月 北 部 湾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国 家 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被 农 业 部 列 为 63 个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之 一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1142158.03 公 顷, 其 中 核 心 区 面 积 808771.36 公 顷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为 二 长 棘 鲷 和 长 毛 对 虾 核 心 区 特 别 保 护 期 为 1 月 15 日 至 3 月 1 日 二 长 棘 鲷 等 种 质 资 源 的 可 能 影 响 因 素 为 施 工 期 悬 浮 物 本 工 程 最 南 侧 港 池 顶 角 点 与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的 距 离 为 3.28km, 与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的 距 离 为 32.96km 本 工 程 基 槽 开 挖 疏 浚 作 业 造 成 的 悬 浮 物 往 南 扩 散 距 离 不 超 过 2.6km, 不 会 影 响 到 保 护 区 的 实 验 区 194

第 七 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7.1 评 价 目 的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要 求, 通 过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分 析 和 风 险 后 果 计 算 等 开 展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为 工 程 设 计 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资 料 和 依 据, 以 达 到 降 低 危 险, 减 少 危 害 的 目 的 7.2 风 险 识 别 和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确 定 7.2.1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本 工 程 运 营 装 卸 货 种 为 原 油, 原 油 的 理 化 性 质 燃 烧 爆 炸 毒 理 性 质 见 表 7.2-1 表 7.2-1 原 油 的 理 化 毒 理 性 质 性 质 项 目 指 标 理 化 性 质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性 毒 理 性 质 外 观 及 性 状 红 色 红 棕 色 或 黑 色, 有 绿 色 荧 光 的 粘 稠 状 液 体 凝 点 / 沸 点, -10-32/120-200 相 对 密 度 0.78-0.97 饱 和 蒸 汽 压,Psia 3.181 溶 解 性 不 溶 于 水, 溶 于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闪 点 / 引 燃 温 度, <18/350 爆 炸 极 限,%(V) 1.1-8.7 稳 定 性 危 险 特 性 毒 性 健 康 危 害 稳 定 其 蒸 汽 与 空 气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或 高 热 极 易 燃 烧 爆 炸, 与 氧 化 剂 能 发 生 强 烈 反 应, 若 遇 高 热, 容 器 内 压 增 大, 有 开 裂 和 爆 炸 点 掉 危 险 LD 50 :500-5000mg/kg 其 蒸 汽 可 引 起 眼 及 上 呼 吸 道 刺 激 症 状, 如 浓 度 过 高, 几 分 钟 可 引 起 呼 吸 困 难, 紫 绀 等 缺 氧 症 状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对 原 油 进 行 危 险 性 识 别,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标 准 见 表 7.2-2 对 照 表 7.2-1 和 7.2-2, 本 工 程 装 卸 的 原 油 货 种 属 于 2 级 或 3 级 易 燃 物 质 但 毒 性 未 达 到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对 于 有 毒 物 质 的 判 定 限 值 类 别 有 毒 物 质 表 7.2-2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等 级 LD 50 ( 大 鼠 经 口 ) LD 50 ( 大 鼠 经 皮 ) LC 50 ( 小 鼠 吸 入 4 小 时 ) mg/kg mg/kg mg/l 1 <5 <1 <0.01 2 5<LD 50 <25 10<LD 50 <50 0.1<LC 50 <0.5 3 25<LD 50 <200 50<LD 50 <400 0.5<LC 50 <2 195

易 燃 物 质 爆 炸 性 物 质 可 燃 气 体 一 在 常 压 下 以 气 态 存 在 并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可 燃 混 合 物 ; 其 沸 点 ( 常 压 1 下 ) 是 20 或 20 以 下 的 物 质 2 易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21, 沸 点 高 于 20 的 物 质 可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55, 压 力 下 保 持 液 态, 在 实 际 操 作 条 件 下 ( 如 高 温 高 3 压 ) 可 以 引 起 重 大 事 故 的 物 质 在 火 焰 影 响 下 可 以 爆 炸, 或 者 对 冲 击 摩 擦 比 硝 基 苯 更 为 敏 感 的 物 质 7.2.2 风 险 类 型 及 潜 在 危 险 性 识 别 根 据 本 工 程 涉 及 的 原 油 装 卸 工 艺 环 节, 在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事 故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本 工 程 风 险 类 型 为 : 原 油 泄 漏 和 火 灾 爆 炸, 不 考 虑 自 然 灾 害 如 地 震 台 风 风 暴 潮 等 所 引 起 的 事 故 风 险 本 工 程 可 能 涉 及 的 主 要 风 险 类 型 见 表 7.2-3 表 7.2-3 本 工 程 各 工 艺 环 节 主 要 风 险 类 型 及 特 征 风 险 类 型 工 艺 环 节 事 故 危 害 原 油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码 头 操 作 性 溢 油 事 故 船 舶 海 损 性 溢 油 事 故 管 线 事 故 码 头 装 卸 管 道 输 送 7.2.2.1 码 头 操 作 性 溢 油 事 故 潜 在 危 险 性 识 别 污 染 海 域 污 染 海 域 污 染 海 域 财 产 损 失 人 员 伤 亡 导 致 原 油 泄 漏 污 染 环 境 码 头 区 域 的 装 卸 臂 管 线 闸 阀 输 送 泵 等, 在 装 卸 作 业 过 程 中 均 有 可 能 发 生 油 品 泄 漏 事 故 造 成 码 头 操 作 性 泄 漏 事 故 的 风 险 因 素 如 图 7.2-1 油 品 泄 漏 人 的 不 安 全 行 为 设 备 设 施 的 质 量 缺 陷 或 故 障 其 他 因 素 的 影 响 作 业 交 流 有 误 或 衔 接 不 当 违 章 作 业 指 挥 失 误 麻 痹 大 管 理 不 善 规 章 制 度 不 健 全 船 舶 超 装 导 致 溢 出 设 备 选 型 选 材 不 当 焊 接 质 量 差 有 气 孔 或 未 焊 透 法 兰 密 封 不 良 阀 门 劣 化 出 现 内 漏 输 油 臂 接 头 变 形 渗 漏 管 道 疲 劳 导 致 裂 缝 增 长 腐 蚀 磨 损 造 成 管 壁 减 薄 穿 孔 安 全 检 测 及 保 护 装 置 失 灵 未 试 压 查 漏 就 投 料 装 卸 地 基 不 均 匀 沉 降 船 舶 碰 撞 码 头 事 故 其 他 原 因 图 7.2-1 码 头 操 作 性 泄 漏 事 故 风 险 因 素 196

7.2.2.2 船 舶 海 损 性 溢 油 事 故 潜 在 危 险 性 识 别 船 舶 海 损 性 溢 油 事 故 根 据 原 因, 又 可 分 航 行 事 故 和 船 舶 本 身 ( 完 整 性 ) 事 故, 见 图 7.2-1 碰 撞 航 行 事 故 触 礁 搁 浅 船 舶 溢 油 事 故 船 舶 火 灾 船 舶 本 身 ( 完 整 性 ) 事 故 结 构 损 坏 设 施 故 障 图 7.2-1 泄 漏 事 故 分 类 (1) 船 舶 航 行 事 故 : 在 船 舶 航 行 过 程 中, 由 于 外 部 碰 撞 撞 击 搁 浅 而 导 致 的 船 载 液 体 货 物 或 燃 油 泄 漏 事 故 (2) 船 舶 完 整 性 事 故 : 由 于 船 舶 内 在 原 因, 如 船 舶 结 构 存 在 设 计 缺 陷 船 舶 内 的 火 灾 爆 炸 事 件 而 引 发 的 船 体 破 损 而 引 起 船 载 液 体 货 物 或 燃 油 泄 漏 事 故 根 据 国 内 外 溢 油 事 故 的 统 计 资 料 类 比 分 析, 本 工 程 船 舶 海 损 性 溢 油 事 故 最 有 可 能 发 生 在 航 道 近 岸 50 哩 以 内 海 域, 以 船 舶 碰 撞 和 搁 浅 为 主 7.2.2.3 输 油 管 线 事 故 潜 在 危 险 性 识 别 本 环 评 采 用 类 比 分 析 法 对 本 工 程 陆 域 管 线 事 故 危 险 性 进 行 识 别, 可 能 引 发 本 工 程 输 油 管 道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的 主 要 风 险 因 素 列 于 表 7.2-4 表 7.2-4 管 道 系 统 主 要 破 裂 泄 漏 的 危 险 因 素 因 素 类 别 设 计 制 造 施 工 管 道 腐 蚀 设 计 的 强 度 不 够 主 要 因 素 材 料 设 备 : 管 道 母 材 存 在 缺 陷 ; 截 断 阀 质 量 不 好, 或 者 密 封 不 良, 以 及 安 装 不 当 导 致 气 体 泄 漏 制 造 : 焊 接 工 艺 不 当 未 焊 透 焊 缝 有 夹 渣 以 及 出 现 错 边 焊 接 质 量 不 合 格 ; 回 填 土 不 实 或 边 坡 不 稳, 管 道 若 长 期 失 去 支 撑 有 被 向 下 拉 断 ; 管 道 若 埋 深 不 够, 在 耕 种 绿 化 违 章 建 筑 等 挖 掘 时 或 故 意 破 坏 都 会 使 管 道 穿 孔 或 破 裂 管 道 内 腐 蚀 : 油 品 中 含 H 2 S, 当 水 份 含 量 超 标 时 对 管 道 内 部 会 造 成 腐 蚀 ; 管 道 外 腐 197

蚀 : 防 腐 涂 层 被 破 坏 ; 阴 极 保 护 失 效 运 行 外 因 仪 表 控 制 系 统 失 效, 水 击 可 能 出 现 系 统 压 力 升 高, 导 致 管 道 破 裂 在 暂 停 卸 油 作 业 的 情 况 下 继 续 向 输 油 管 道 中 注 入 含 有 强 氧 化 剂 的 原 油 脱 硫 剂, 造 成 输 油 管 道 着 火 爆 炸 故 意 破 坏 使 管 道 穿 孔 或 破 裂 外 力 受 压 : 由 于 渔 船 碰 撞 栈 桥, 造 成 敷 设 在 栈 桥 上 的 管 道 破 裂 ; 栈 桥 不 均 匀 地 基 沉 降 造 成 管 道 破 裂 7.2.2.4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潜 在 危 险 性 识 别 原 油 具 有 较 强 的 挥 发 性, 挥 发 后 与 空 气 形 成 可 燃 性 混 合 物, 当 混 合 物 浓 度 达 到 一 定 比 例 时, 遇 到 火 种 就 可 能 燃 烧 和 爆 炸 通 常 采 用 闪 点 作 为 易 燃 液 体 的 标 准, 凡 闪 点 61 的 液 体 均 为 易 燃 液 体 原 油 的 闪 点 一 般 小 于 18, 因 此, 原 油 属 于 易 燃 液 体 原 油 除 具 有 易 燃 性 易 爆 的 特 性 外, 还 具 有 易 挥 发 性 易 积 聚 静 电 荷 性 易 流 淌 扩 散 性 热 膨 胀 性 忌 接 触 氧 化 剂 强 酸 等, 这 些 特 性 使 其 易 燃 易 爆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与 泄 漏 事 故 是 紧 密 联 系 的, 当 油 气 浓 度 处 于 燃 烧 极 限 范 围 内 时, 若 遇 到 超 过 最 小 点 火 能 量 的 点 火 源, 便 会 产 生 燃 烧 或 爆 炸 在 存 在 火 灾 爆 炸 性 气 体 环 境 的 前 提 下, 以 下 因 素 将 引 发 油 品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 1 设 备 检 修 过 程 中, 违 章 进 行 焊 接 切 割 等 动 火 作 业, 易 引 发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 2 静 电 放 电 点 燃 油 气,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 3 电 气 设 备 设 施 存 在 质 量 缺 陷 或 操 作 不 当, 产 生 电 火 花 或 电 弧, 可 能 点 燃 原 油 或 蒸 气,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 4 油 轮 码 头 附 近 出 现 明 火, 可 能 点 燃 蒸 气,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7.2.3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的 规 定, 主 要 依 据 评 价 项 目 的 物 质 危 险 性 和 功 能 单 元 中 危 险 源 判 定 结 果 以 及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等 因 素, 本 工 程 码 头 装 卸 货 种 为 2 级 或 3 级 易 燃 物 质, 并 且 属 重 大 危 险 源, 本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一 级 7.3 源 项 分 析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是 指 在 所 有 预 测 的 概 率 不 为 零 的 事 故 中, 对 环 境 ( 或 健 康 ) 危 害 最 严 重 的 重 大 事 故 本 节 对 本 工 程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概 率 进 行 分 析, 并 预 测 事 故 发 生 时 危 险 物 质 泄 漏 量 198

7.3.1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统 计 分 析 7.3.1.1 全 球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统 计 分 析 根 据 国 际 油 轮 船 东 防 污 染 联 合 会 (ITOPF) 统 计 资 料, 本 报 告 对 1970~2011 年 全 球 范 围 内 溢 油 事 故 发 生 频 率 溢 油 量 和 事 故 致 因 进 行 了 统 计 分 析 统 计 期 间, 全 球 范 围 共 发 生 溢 油 事 故 9638 起, 其 中 大 于 700 吨 的 大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454 起,7~700 吨 的 中 等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1343 起, 小 于 7 吨 的 小 型 溢 油 事 故 7841 起 从 事 故 发 生 的 数 量 上 看, 溢 油 事 故 以 溢 油 量 小 于 7 吨 的 小 规 模 事 故 为 主, 但 由 于 全 球 范 围 内 上 报 统 计 标 准 不 一 致, 造 成 小 规 模 事 故 的 统 计 数 据 相 对 不 完 整 因 此, 在 溢 油 事 故 发 生 频 率 及 溢 油 量 的 分 析 中, 主 要 针 对 中 等 规 模 大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的 统 计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而 在 事 故 的 发 生 环 节 及 事 故 致 因 分 析 中, 则 对 全 部 统 计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1) 事 故 频 率 统 计 分 析 全 球 范 围 内 1970~2011 年 共 发 生 7 吨 以 上 溢 油 事 故 1797 起, 分 年 度 统 计 数 据 分 析 详 见 表 7.3-1 和 图 7.3-1 统 计 期 间, 大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频 率 呈 现 显 著 的 下 降 趋 势,2000~2009 年 的 年 均 溢 油 事 故 数 量 为 3.3 起, 与 1970~1979 年 的 年 均 溢 油 事 故 数 量 24.5 起 相 比, 减 少 了 86.5% 1970~2009 年 发 生 的 大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中,55% 发 生 在 1970~1979 年, 仅 7% 发 生 在 2000~2009 年 从 表 7.3-1 和 图 7.3-3 可 以 看 出, 中 等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的 发 生 数 量 也 呈 现 明 显 的 下 降 趋 势,1990~ 1999 年 年 平 均 溢 油 事 故 数 为 28.3 起, 几 乎 达 到 了 2000~2009 年 的 年 均 数 量 的 2 倍 2011 年, 发 生 了 1 起 大 规 模 事 溢 油 事 故,4 起 中 等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是 目 前 溢 油 事 故 (>7 吨 ) 发 生 数 量 最 低 的 年 份, 这 也 反 映 了 溢 油 事 故 频 率 的 下 降 趋 势 表 7.3-1 1970~2011 年 溢 油 事 故 数 量 统 计 年 度 7-700 吨 >700 吨 年 度 7-700 吨 >700 吨 1970 7 28 1990 51 14 1971 18 14 1991 30 7 1972 48 27 1992 31 10 1973 28 31 1993 31 11 1974 90 27 1994 26 9 1975 96 20 1995 20 3 1976 67 27 1996 20 3 1977 69 16 1997 28 10 1978 59 23 1998 26 5 1979 60 32 1999 20 6 1970~1979 年 合 计 542 245 1990~1999 年 合 计 283 78 1970~1979 年 平 均 54.2 24.5 1990~1999 年 平 均 28.3 7.8 1980 52 13 2000 21 4 1981 54 7 2001 17 3 1982 46 4 2002 13 3 199

1983 52 13 2003 17 4 1984 26 8 2004 17 5 1985 33 8 2005 22 3 1986 27 7 2006 13 5 1987 27 10 2007 13 4 1988 11 10 2008 8 1 1989 33 13 2009 7 1 1980~1989 年 合 计 361 93 2000~2009 年 合 计 149 33 1980~1989 年 平 均 36.1 9.3 2000~2009 年 平 均 14.9 3.3 2010 4 4 2010 2011 年 合 计 8 5 2011 4 1 2010 2011 年 平 均 4 2.5 1970~79 年 年 均 溢 油 事 故 24.5 起 溢 油 事 故 数 量 1980~89 年 年 均 溢 油 事 故 9.3 起 1990~99 年 年 均 溢 油 事 故 7.8 起 2000~09 年 年 均 溢 油 事 故 3.3 起 2010~11 年 年 均 溢 油 事 故 2.5 起 图 7.3-1 1970-2011 年 大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发 生 数 量 年 度 分 布 图 (2) 溢 油 量 统 计 1970~2011 年 船 舶 溢 油 事 故 共 造 成 570 万 吨 油 品 泄 漏 统 计 期 间 随 着 溢 油 事 故 发 生 频 率 的 降 低, 溢 油 事 故 的 溢 油 总 量 也 呈 现 明 显 的 下 降 趋 势 2000~2009 年 10 年 的 溢 油 总 量 为 21.1 万 吨, 这 个 数 量 低 于 1991 1992 1993 等 年 度 的 一 个 年 度 的 溢 油 量 2011 年 的 溢 油 量 在 目 前 的 记 录 数 据 中 最 低 1990~1999 年 共 发 生 中 等 以 上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361 起, 造 成 113.7 万 吨 油 品 泄 漏, 其 中 73% 来 自 10 起 大 型 溢 油 事 故,2000~2009 年 共 发 生 中 等 以 上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181 起, 造 成 21 万 吨 的 油 品 泄 漏, 其 中 44% 来 自 2 起 大 型 溢 油 事 故 (3) 石 油 贸 易 量 和 事 故 数 量 和 对 比 除 20 世 纪 80 年 代 初, 受 全 球 经 济 衰 退 的 影 响, 海 运 油 品 贸 易 量 出 现 下 降 趋 势 之 外, 从 1970 年 至 今 全 球 海 运 油 品 贸 易 量 呈 现 稳 步 增 长 趋 势 然 而, 船 舶 溢 油 事 故 频 率 并 未 随 着 全 球 海 运 石 油 贸 易 量 的 增 长 而 增 高, 反 而 呈 现 明 显 的 下 降 趋 势 200

(4) 事 故 致 因 统 计 按 照 溢 油 事 故 发 生 时 的 船 舶 作 业 环 节 事 故 致 因 不 同, 对 1970 年 ~2011 年 发 生 的 小 规 模 (<7 吨 ) 中 等 规 模 (7~700 吨 ) 以 及 规 模 事 故 (>700 吨 ) 的 事 故 数 量 进 行 统 计 ( 详 见 表 7.3-3~ 表 7.3-5) 事 故 致 因 分 为 碰 撞 搁 浅 船 体 故 障 设 备 故 障 火 灾 爆 炸 其 他 不 明 原 因 根 据 不 同 规 模 事 故 发 生 时 的 船 舶 作 业 环 节 的 特 点, 小 规 模 (<7 吨 ) 中 等 规 模 (7~700 吨 ) 的 作 业 环 节 分 为 装 卸 作 业 加 燃 油 作 业 其 他 操 作 ( 压 载 洗 舱 船 舶 航 行 ) 及 不 明 原 因, 大 规 模 事 故 (>700 吨 ) 的 事 故 的 作 业 环 节 则 分 为 锚 泊 期 间 ( 近 岸 / 封 闭 水 域 ) 锚 泊 期 间 ( 开 放 水 域 ) 航 行 期 间 ( 近 岸 / 封 闭 水 域 ) 航 行 期 间 ( 开 放 水 域 ) 装 卸 货 加 燃 油 及 其 他 业 务 / 未 知 小 规 模 中 等 规 模 泄 漏 事 故 中 分 别 有 40% 和 29% 发 生 在 装 卸 作 业 环 节, 此 类 事 故 通 常 发 生 在 港 口 和 油 码 头 在 事 故 致 因 中, 中 等 规 模 大 规 模 事 故 的 事 故 致 因 中 船 舶 故 障 设 备 故 障 分 别 占 29% 和 22% 碰 撞 搁 浅 在 中 等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致 因 中 所 占 比 例 较 低, 为 5%, 而 在 大 型 事 故 致 因 中 所 占 比 例 则 达 到 为 46% 大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发 生 的 主 要 环 节 为 船 舶 在 外 海 航 行 期 间 ( 占 50%), 其 次 依 次 为 在 近 岸 及 封 闭 水 域 航 行 期 间 (18%) 装 卸 作 业 期 间 (9%), 在 锚 泊 期 间 加 燃 油 作 业 期 间 发 生 的 大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所 占 比 例 较 低 在 船 舶 航 行 锚 泊 期 间 发 生 的 大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的 主 要 致 因 为 搁 浅 和 碰 撞 ( 合 计 占 80% 以 上 ), 装 卸 货 作 业 期 间 发 生 的 大 规 模 溢 油 事 故 的 主 要 致 因 为 设 备 故 障 和 火 灾 爆 炸 表 7.3-3 小 规 模 泄 漏 事 故 (<7 吨 ) 致 因 统 计 作 业 环 节 合 计 装 卸 作 业 加 燃 油 作 业 其 他 操 作 ( 压 载 洗 舱 船 舶 航 行 ) 不 明 原 因 碰 撞 1 2 11 168 搁 浅 2 0 9 228 船 体 故 障 324 10 47 196 设 备 故 障 1123 104 250 202 火 灾 爆 炸 50 5 34 84 其 他 不 明 原 因 1656 442 919 1974 合 计 3156 563 1270 2852 表 7.3-4 中 等 规 模 泄 漏 事 故 (7~700 吨 ) 致 因 统 计 操 作 性 环 节 合 计 装 卸 作 业 加 燃 油 作 业 其 他 操 作 ( 压 载 洗 舱 船 舶 航 行 ) 不 明 原 因 碰 撞 4 0 32 308 搁 浅 0 0 16 253 201

船 体 故 障 36 4 10 50 设 备 故 障 141 6 17 38 火 灾 爆 炸 8 0 13 26 其 他 不 明 原 因 199 23 48 110 合 计 388 33 136 785 合 计 表 7.3-5 大 规 模 泄 漏 事 故 (>700 吨 ) 致 因 统 计 作 业 环 节 锚 泊 期 间 锚 泊 期 间 航 行 期 间 航 行 期 间 ( 近 岸 / 封 ( 开 放 水 ( 近 岸 / 封 ( 开 放 水 装 卸 货 闭 水 域 ) 域 ) 闭 水 域 ) 域 ) 加 燃 油 其 他 业 务 / 未 知 碰 撞 6 5 33 65 1 0 24 搁 浅 4 2 45 66 2 0 29 船 体 故 障 0 1 0 50 0 0 8 设 备 故 障 0 0 0 7 11 0 1 火 灾 爆 炸 1 1 3 25 14 1 9 其 他 / 不 明 原 因 2 0 1 12 13 0 12 总 计 13 9 82 225 41 1 83 7.3.1.2 国 内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统 计 分 析 (1)50 吨 以 上 事 故 统 计 根 据 我 国 沿 海 50 吨 以 上 溢 油 事 故 统 计 资 料 ( 资 料 来 源 : 海 事 系 统 和 劳 辉 统 计 ), 1973-2008 年 共 发 生 50 吨 以 上 溢 油 事 故 76 起 ( 表 7.3-6), 总 溢 油 量 39415 吨, 平 均 518 吨 / 起, 单 次 最 大 溢 油 量 为 8000 吨 上 述 事 故 按 船 舶 类 型 分, 油 轮 事 故 46 起, 货 轮 事 故 19 起, 集 装 箱 船 事 故 4 起, 码 头 管 线 事 故 3 起, 其 他 事 故 4 起, 分 别 占 事 故 总 数 的 60.5% 25% 5.3% 3.9% 和 5.3%, 具 体 统 计 详 见 图 8.3-17 泄 漏 油 品 中 原 油 14 起, 泄 漏 量 19472 吨, 平 均 1391 吨 / 起 ; 燃 油 28 起, 泄 漏 量 6707 吨, 平 均 240 吨 / 起 ; 其 他 货 油 34 起, 泄 漏 量 13236 吨, 平 均 389 吨 / 起, 如 图 7.3-18 和 图 7.3-19 表 7.3-6 1973-2008 年 我 国 沿 海 50 吨 以 上 溢 油 事 故 统 计 表 溢 油 事 故 分 档 溢 油 占 总 次 数 溢 油 量 平 均 溢 油 量 占 总 溢 油 量 等 级 ( 吨 ) 次 数 (%) ( 吨 ) ( 吨 ) (%) 50~100 ( 不 含 100) 一 般 13 17 922 71 2.3 100~500 ( 不 含 500) 较 大 44 58 10179 231 25.9 500~1000 ( 不 含 1000) 重 大 11 14 7933 721 20.1 1000 以 上 特 别 重 大 8 11 20381 2547 51.7 总 计 76 100 39415 518 100 上 述 事 故 按 事 故 原 因 分, 碰 撞 40 起, 触 礁 13 起, 沉 没 5 起, 操 作 性 事 故 5 起, 其 202

他 事 故 13 起, 分 别 占 事 故 总 数 的 52.6% 17.1% 6.6% 6.6% 和 17.1%, 如 图 7.3-20 码 头 管 线 事 故 集 装 箱 船 事 故 4% 5% 其 他 事 故 5% 货 轮 事 故 25% 油 轮 事 故 61% 油 轮 事 故 货 轮 事 故 集 装 箱 船 事 故 码 头 管 线 事 故 其 他 事 故 图 7.3-17 1973-2008 年 我 国 沿 海 50 吨 以 上 溢 油 事 故 船 舶 类 型 统 计 分 析 其 他 货 油 45% 原 油 18% 其 他 货 油 34% 原 油 49% 燃 油 37% 图 7.3-18 泄 漏 油 品 按 次 数 统 计 其 他 事 故 17% 燃 油 17% 图 7.3-19 泄 漏 油 品 按 泄 漏 量 统 计 碰 撞 触 礁 沉 没 操 作 性 事 故 其 他 事 故 操 作 性 事 故 7% 沉 没 7% 碰 撞 52% 触 礁 17% 图 7.3-20 1973-2008 年 我 国 沿 海 50 吨 以 上 溢 油 事 故 致 因 统 计 分 析 (2)1997-2002 年 事 故 统 计 据 我 国 沿 海 1997-2002 年 统 计 资 料 ( 详 见 表 7.3-7), 统 计 期 间 发 生 的 452 起 溢 油 事 故 中, 原 因 主 要 是 油 轮 突 于 恶 劣 天 气, 风 大 流 急 浪 高, 加 之 轮 机 失 控, 造 成 油 轮 触 礁 碰 撞 搁 浅 引 起 溢 油 污 染 事 故, 其 中 碰 撞 和 搁 浅 造 成 的 事 故 占 总 事 故 数 的 55.3%, 203

相 应 的 溢 油 量 占 总 溢 油 量 的 43.6% 事 故 原 因 泄 漏 事 故 次 数 表 7.3-7 我 国 港 口 1997-2002 年 船 舶 码 头 溢 油 事 故 统 计 占 总 数 比 例 (%) 溢 油 量 ( 吨 ) 溢 油 量 比 例 (%) 码 头 港 湾 溢 出 事 故 发 生 地 区 进 港 航 道 近 岸 50 哩 以 内 机 械 事 故 11 2 30500 3 0 1 1 5 3 1 碰 撞 126 28 189000 19 5 41 25 45 9 1 爆 炸 31 7 97000 10 5 4 0 6 15 1 失 火 17 4 3000 0.5 10 2 0 1 4 0 搁 浅 123 27 235000 24 1 27 40 53 0 2 撞 击 46 10 14000 1.5 18 15 5 5 2 1 结 构 损 坏 94 21 346000 36 8 9 4 7 54 12 其 他 原 因 4 1 56000 6 1 0 0 2 1 0 总 计 452 100 970500 100 48 99 75 124 88 18 外 海 其 他 地 区 事 故 溢 油 规 模 在 1 吨 以 上 溢 油 事 故 178 起, 其 中 操 作 性 事 故 145 起, 占 总 溢 油 事 故 件 数 的 82%; 事 故 性 事 故 33 起, 占 总 溢 油 事 故 时 数 的 18% 按 溢 油 量 计 算,145 起 操 作 性 事 故 的 溢 油 量 为 648 吨, 平 均 每 起 溢 油 量 为 4.47 吨, 占 总 溢 油 量 的 8%;33 起 事 故 性 溢 油 量 为 7735 吨, 平 均 每 起 溢 油 量 为 234 吨, 占 总 溢 油 量 的 92% 178 起 溢 油 事 故 的 溢 油 量 总 计 8383 吨, 总 平 均 47 吨 / 起, 操 作 性 事 故 的 溢 油 量 不 超 过 10 吨, 海 难 性 事 故 的 溢 油 量 平 均 250 吨 左 右 具 体 详 见 表 7.3-8 表 7.3-8 我 国 港 口 1997-2002 年 船 舶 码 头 溢 油 事 故 分 类 统 计 溢 油 事 故 类 别 溢 油 次 数 占 总 次 数 (%) 溢 油 量 ( 吨 ) 平 均 溢 油 量 占 总 溢 油 量 (%) 操 作 性 事 故 145 82 648 4.7 8 海 难 性 事 故 33 18 7735 234 92 总 计 178 100 8383 47 100 7.3.1.3 钦 州 港 船 舶 事 故 统 计 分 析 (1) 船 舶 交 通 事 故 2001-2011 年, 钦 州 港 及 其 附 近 海 域 共 发 生 船 舶 交 通 事 故 75 起, 其 中 重 大 事 故 3 起, 一 般 及 大 事 故 20 起, 小 事 故 52 起 事 故 原 因 主 要 包 括 碰 撞 搁 浅 自 沉 和 触 损 等, 分 别 占 37% 23% 12% 和 8% 钦 州 港 及 其 附 近 海 域 发 生 的 各 种 船 舶 交 通 事 故 统 计 分 析 详 见 表 7.3-9 表 7.3-10 和 图 7.3-21 图 7.3-22 204

表 7.3-9 2001-2011 年 钦 州 港 及 其 附 近 海 域 船 舶 交 通 事 故 统 计 分 析 年 份 事 故 总 数 小 事 故 一 般 事 故 大 事 故 重 大 事 故 2001 9 7 0 1 1 2002 5 5 0 0 0 2003 9 7 1 1 0 2004 7 4 3 0 0 2005 6 4 2 0 0 2006 6 2 3 1 0 2007 5 4 0 0 1 2008 9 5 0 3 1 2009 8 5 2 1 0 2010 3 2 0 1 0 2011 8 7 0 1 0 合 计 75 52 11 9 3 表 7.3-10 2001-2011 年 钦 州 港 及 其 附 近 海 域 船 舶 交 通 事 故 原 因 统 计 分 析 年 份 碰 撞 搁 浅 触 损 火 灾 自 沉 风 灾 触 礁 其 它 2001 2 5 1 0 0 1 0 0 2002 2 2 0 0 0 1 0 0 2003 3 2 1 1 0 1 1 0 2004 2 2 1 0 0 0 1 1 2005 2 2 1 0 1 0 0 0 2006 2 1 0 1 0 0 0 2 2007 2 2 1 0 0 0 0 0 2008 3 0 0 0 2 0 1 3 2009 3 0 1 1 3 0 0 0 2010 1 0 0 0 2 0 0 0 2011 6 1 0 0 1 0 0 0 合 计 28 17 6 3 9 3 3 6 9 8 7 6 5 4 3 事 故 总 数 小 事 故 一 般 事 故 大 事 故 重 大 事 故 2 1 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图 7.3-21 2001-2011 年 钦 州 港 及 其 附 近 海 域 船 舶 交 通 事 故 统 计 分 析 205

自 沉 12% 触 礁 风 灾 4% 4% 火 灾 4% 触 损 8% 其 它 8% 搁 浅 23% 碰 撞 37% 碰 撞 搁 浅 触 损 火 灾 自 沉 风 灾 触 礁 其 它 图 7.3-22 2001-2011 年 钦 州 港 及 其 附 近 海 域 船 舶 交 通 事 故 原 因 百 分 比 (2)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2001-2011 年 间 钦 州 辖 区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7.3-11 根 据 统 计 数 据,2001 年 至 2011 年 间, 钦 州 辖 区 共 发 生 17 起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其 中 15 起 污 染 事 故 的 泄 漏 量 都 没 有 详 细 统 计, 只 有 2004 年 12 月 18 日 和 2009 年 3 月 12 日 的 污 染 事 故 对 泄 漏 量 有 统 计 2009 年 3 月 12 日 的 事 故 概 况 如 下 :2009 年 3 月 12 日, 巴 拿 马 籍 东 方 梦 轮 ( 散 货 船 ) 违 规 穿 越 航 道, 在 能 见 度 不 良 的 情 况 下 未 使 用 安 全 航 速, 导 致 碰 撞 粤 阳 江 货 0082 轮 ( 干 货 船 ), 造 成 0.5 吨 燃 料 油 泄 漏, 沉 船 1 艘,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230 余 万 元 206

序 号 事 故 时 间 事 故 名 称 表 7.3-11 钦 州 湾 及 口 门 附 近 近 年 来 的 污 染 事 故 统 计 事 故 等 级 事 故 类 型 事 故 原 因 发 生 地 点 ( 经 纬 度 ) 溢 油 数 量 ( 吨 ) 1 2002.9.3 浙 兴 1 小 事 故 操 作 在 港 内 冲 洗 油 船 甲 板 钦 州 中 石 化 码 头 不 详 2 2003.12.9 恒 盛 兴 177 小 事 故 操 作 排 放 污 油 钦 州 水 产 码 头 不 详 3 2004-4-11 湛 南 128 与 桂 钦 15808 碰 撞 小 事 故 碰 撞 不 明 21 40 818N/108 36 058E 不 详 4 2004.12.18 不 详 一 般 事 故 不 详 不 详 钦 州 港 宏 基 码 头 附 近 水 域 0# 柴 油, 约 1 吨 5 2005-1-19 永 德 胜 689 碰 撞 桂 钦 渔 11632 一 般 事 故 碰 撞 未 采 用 安 全 航 速, 未 保 持 正 规 瞭 望, 避 让 措 施 错 误 21 41 027N /108 35 171E 不 详 6 2005-1-25 徐 和 108 自 沉 事 故 一 般 事 故 自 沉 不 明 21 41 57N /108 36 19E 不 详 7 2005-2-19 浙 海 308 大 风 浪 中 翻 沉 重 大 风 灾 不 明 ( 具 体 遇 险 位 置 不 详 ) 不 详 8 2006-5-29 云 麟 轮 与 桂 北 渔 20045 碰 撞 小 事 故 碰 撞 判 断 错 误 未 保 持 正 规 瞭 望 21 15 10N/108 46 50E 不 详 9 2006-6-7 越 南 船 NO.1654 沉 没 小 事 故 自 沉 不 明 钦 州 港 区 绿 水 鼓 不 详 10 2006-7-25 新 购 蚝 柱 运 输 船 沉 没 小 事 故 自 沉 不 明 21 42 56N/108 34 598E 不 详 11 2006-9-20 越 南 货 船 北 方 01 撞 沉 桂 钦 渔 货 船 没 有 宽 让 他 船, 麻 痹 大 一 般 事 故 碰 撞 27088 意, 舵 机 失 灵 21 10 N/108 42 5E 不 详 12 2007-3-26 越 南 船 QN4368 与 ND1691 碰 撞 小 事 故 碰 撞 未 保 持 正 规 瞭 望, 未 及 时 采 取 避 让 措 施, 未 配 备 导 航 设 备, 配 员 不 符 合 要 求 21 33 548N/108 34 431E 13 2007-7-11 粤 湛 江 04035 渔 船 事 故 重 大 事 故 碰 撞 不 明 21 14 550N/108 44 440E 不 详 14 2008-5-3 宁 通 10 轮 触 礁 事 故 大 事 故 触 礁 避 让 小 渔 船 偏 离 航 道 21 38 8N /108 35 1E 不 详 15 2008-8-12 顺 强 1 自 沉 重 大 事 故 自 沉 积 载 不 当 21 12.6 N,108 37.0 E 不 详 16 2008-11-28 盈 海 288 与 HN5088 碰 撞 大 事 故 碰 撞 不 熟 悉 航 道, 未 保 持 正 规 瞭 望, 未 使 用 安 全 航 速 21 40.002 N,108 35.155 E 不 详 17 2009-3-12 巴 拿 马 籍 东 方 梦 轮 碰 撞 粤 阳 江 货 0082 轮 事 故 一 般 事 故 碰 撞 违 规 穿 越 航 道 ; 能 见 度 不 良 的 情 况 下 未 使 用 安 全 航 速 不 详 21 37.873 N/108 40.101 E 0.5 207

7.3.2 管 道 事 故 统 计 分 析 本 环 评 采 用 类 比 分 析 法 对 本 工 程 陆 域 管 线 事 故 危 险 性 进 行 识 别, 选 取 了 美 国 交 通 部 关 于 美 国 石 油 管 线 的 事 故 统 计 分 析 海 湾 公 司 统 计 资 料, 以 及 我 国 东 部 地 区 现 有 的 原 油 管 道 ( 即 东 部 管 网 )20 年 运 行 中 发 生 泄 漏 的 情 况, 分 析 事 故 致 因 (1) 国 外 管 道 事 故 因 素 统 计 分 析 a. 美 国 交 通 部 (DOT) 统 计 资 料 分 析 通 过 对 美 国 石 油 产 品 管 道 1982~1991 年 的 输 油 管 道 事 故 资 料 分 析 整 理, 各 种 原 因 导 致 的 输 油 管 道 事 故 次 数 及 百 分 比 例 如 表 8.3-12 表 7.3-12 各 类 原 因 导 致 的 事 故 次 数 事 故 原 因 10 年 总 事 故 次 数 所 占 百 分 比 外 力 581 30.56% 腐 蚀 523 27.51% 其 它 496 26.09% 操 作 失 误 107 5.63% 管 子 缺 陷 98 5.16% 焊 接 缺 陷 54 2.84% 安 全 阀 42 2.21% 合 计 1901 100.00% 由 于 外 力 破 坏 引 起 的 事 故 最 多 ( 占 31%), 所 以 DOT 将 外 力 破 坏 作 了 更 详 细 的 分 类, 其 1982~1991 年 数 据 统 计 见 表 7.3-13 表 7.3-13 外 力 的 细 分 类 外 力 分 项 6 年 总 事 故 次 数 所 占 百 分 比 他 人 损 坏 265 77.9% 操 作 工 损 坏 43 12.43% 自 然 力 20 5.78% 其 它 外 力 18 5.20% 合 计 346 100.00% 由 统 计 数 据 表 明, 可 能 引 发 输 油 管 道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的 因 素 有 : 外 力 破 坏 腐 蚀 操 作 失 误 管 子 缺 陷 焊 接 缺 陷 法 兰, 阀 门 等 连 接 件 处 的 破 坏 或 失 效 等 其 中 外 力 损 伤 和 腐 蚀 为 管 道 破 损 的 两 大 主 因, 总 和 约 占 58%, 而 外 力 损 伤 所 占 比 例 最 高 为 30.56% 在 外 力 损 伤 中 又 可 以 细 分 为 若 干 因 素, 其 中 又 以 他 人 损 坏 造 成 事 故 所 占 的 比 例 最 高, 为 77.9%; 操 作 者 损 坏 占 12.43%, 自 然 力 和 其 它 外 力 等 共 占 10.98% b. 海 湾 公 司 统 计 资 料 208

在 海 湾 公 司 管 道 损 坏 因 素 统 计 中, 同 样 是 以 腐 蚀 和 他 人 损 坏 为 管 道 损 坏 的 主 要 因 素, 约 占 70% ; 腐 蚀 所 占 比 例 最 高 为 50%, 他 人 损 坏 占 20% (2) 国 内 管 道 事 故 损 坏 因 素 分 析 目 前, 国 内 对 输 油 管 道 损 坏 事 故 因 素 比 较 全 面 详 细 统 计 数 据 较 少, 在 本 次 评 价 中, 针 对 所 能 够 收 集 到 的 资 料, 进 行 个 例 分 析, 以 期 从 中 分 析 筛 选 出 输 油 管 道 事 故 损 坏 主 要 因 素 a. 东 部 地 区 原 油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致 因 分 析 根 据 收 集 东 部 地 区 现 有 的 原 油 管 道 ( 即 东 部 管 网 )20 年 运 行 中 发 生 泄 漏 的 情 况, 对 及 其 事 故 因 素 和 原 因 分 析 见 表 7.3-14 表 7.3-14 东 部 管 网 20 年 运 行 中 发 生 泄 漏 的 情 况 表 管 道 名 称 鲁 宁 线 沧 临 线 濮 临 线 管 道 概 况 事 故 情 况 损 坏 因 素 及 原 因 北 起 山 东 临 邑, 南 至 江 苏 仪 征, 全 长 655km, 管 径 Φ720 8,1978 年 7 月 投 产, 全 线 共 穿 跨 越 50m 以 上 河 流 48 处 ( 其 中 穿 越 黄 海 和 跨 越 淮 河 各 一 次 ), 公 路 53 处, 铁 路 7 处, 有 固 定 墩 74 处 北 起 河 北 沧 州, 南 至 山 东 临 邑, 全 长 178km, 管 径 Φ529 7,1978 年 5 月 投 产, 全 线 共 穿 跨 越 50m 以 上 河 流 26 处, 公 路 20 处, 铁 路 2 处, 有 固 定 墩 79 处 西 起 河 南 濮 阳, 东 至 山 东 临 邑, 全 长 241km, 管 径 Φ377 7,1979 年 7 月 投 产, 全 线 共 穿 跨 越 20m 以 上 河 流 39 处, 公 路 29 处, 铁 路 2 处, 有 固 定 墩 68 处 管 道 运 行 20 年, 没 有 发 生 过 渗 漏 现 象 / 管 道 运 行 至 今, 有 2 处 穿 跨 越 套 管 溢 油, 有 6 处 固 定 墩 处 管 道 溢 油 管 道 运 行 至 今, 有 3 处 穿 跨 越 套 管 溢 油, 有 5 处 穿 跨 越 套 管 腐 蚀 严 重 损 坏 因 素 : 腐 蚀 原 因 : 一 是 套 管 屏 蔽, 或 固 定 墩 绝 缘 不 好, 阴 极 保 护 效 果 差 ; 二 是 施 工 时 套 管 密 封 不 好, 进 雨 水 引 起 腐 蚀 同 上 b. 大 连 港 原 油 管 线 爆 炸 泄 漏 事 故 分 析 2010 年 7 月 16 日 18 时 许, 位 于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大 连 保 税 区 的 大 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运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国 际 储 运 公 司 ) 原 油 罐 区 输 油 管 道 发 生 爆 炸, 造 成 原 油 大 量 泄 漏 并 引 起 火 灾 7 月 26 日 根 据 国 家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和 公 安 部 共 同 发 布 的 关 于 大 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运 有 限 公 司 7 16 输 油 管 道 爆 炸 火 灾 事 故 情 况 的 通 报, 7 16 输 油 管 道 爆 炸 火 灾 事 故 初 步 原 因 是 : 在 宇 宙 宝 石 油 轮 已 暂 停 卸 油 作 业 的 情 况 下, 辉 盛 达 公 司 和 祥 诚 公 司 继 续 向 输 油 管 道 中 注 入 含 有 强 氧 化 剂 的 原 油 脱 硫 剂, 造 成 输 油 管 道 内 发 生 化 学 爆 炸 通 报 分 析 了 事 故 原 因 : 在 宇 宙 宝 石 油 轮 已 暂 停 卸 油 作 业 的 情 况 下, 辉 盛 达 公 司 和 祥 诚 公 司 继 续 向 输 油 管 道 中 注 入 含 有 强 氧 化 剂 的 原 油 脱 硫 剂, 造 成 输 油 管 道 内 发 生 化 学 209

爆 炸 通 报 称, 事 故 暴 露 出 以 下 主 要 问 题 : 一 是 事 故 单 位 对 所 加 入 原 油 脱 硫 剂 的 安 全 可 靠 性 没 有 进 行 科 学 论 证 二 是 原 油 脱 硫 剂 的 加 入 方 法 没 有 正 规 设 计, 没 有 对 加 注 作 业 进 行 风 险 辨 识, 没 有 制 定 安 全 作 业 规 程 三 是 原 油 接 卸 过 程 中 安 全 管 理 存 在 漏 洞 指 挥 协 调 不 力, 管 理 混 乱, 信 息 不 畅, 有 关 部 门 接 到 暂 停 卸 油 作 业 的 信 息 后, 没 有 及 时 通 知 停 止 加 剂 作 业, 事 故 单 位 对 承 包 商 现 场 作 业 疏 于 管 理, 现 场 监 护 不 力 四 是 事 故 造 成 电 力 系 统 损 坏, 应 急 和 消 防 设 施 失 效, 罐 区 阀 门 无 法 关 闭 另 外, 新 港 港 区 内 原 油 储 罐 与 危 险 化 学 品 大 型 储 罐 集 中 布 置, 也 是 造 成 事 故 险 象 环 生 的 重 要 因 素 7.3.3 可 信 风 险 事 故 概 率 分 析 7.3.3.1 溢 油 风 险 事 故 概 率 分 析 本 评 价 采 用 钦 州 湾 内 近 10 年 的 船 舶 进 出 港 艘 次 和 船 舶 交 通 事 故 数 据 预 测 船 舶 风 险 事 故 概 率 计 算 公 示 如 下 : 式 中 : n 年 船 舶 交 通 事 故 数 P = 本 工 程 船 舶 艘 次 数 k n年 船 舶 进 出 港 艘 次 P 海 难 性 污 染 事 故 概 率 ; K 为 船 舶 发 生 海 难 性 事 故 后 导 致 的 污 染 事 故 的 概 率, 油 船 k 值 取 0.10 2001~2011 年, 钦 州 港 船 舶 进 出 港 170516 艘 次 ( 见 表 2.5-3), 同 期 发 生 船 舶 交 通 事 故 75 起 ( 见 表 7.3-10) 本 工 程 设 计 吞 吐 量 为 930 万 t/a, 船 型 为 10 万 吨 级 ~30 万 吨 级 油 轮, 建 成 后 每 年 进 出 港 船 舶 约 为 126 艘 次 左 右 计 算 得 船 舶 污 染 风 险 事 故 概 率 为 0.0055 次 /a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可 以 减 少 锚 地 过 驳 子 船 进 出 港 330 艘 次 / 年,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概 率 降 低 72% 7.3.1.2 管 道 泄 漏 风 险 事 故 概 率 分 析 参 照 国 外 油 品 管 道 事 故 长 期 统 计 数 据 作 为 本 工 程 事 故 概 率 分 析 的 类 比 基 础 数 据, 采 用 泊 松 分 布 描 述 本 工 程 事 故 概 率 事 件 (F) rt F = 1 e 式 中 :F t 年 可 能 腐 蚀 的 事 故 概 率 ; L1 r 综 合 事 故 率, 次 /1000km a; 其 中 : r1 = r2 ; L2 r 1 为 本 管 线 年 事 故 发 生 率 ;r 2 为 类 比 管 线 年 事 故 发 生 率 ;L1/L2 为 两 管 线 长 之 比 t 为 管 道 运 行 年 210

以 管 道 综 合 事 故 率 (r=0.25) 类 比 值 作 为 预 测 本 工 程 管 线 系 统 风 险 的 基 础, 并 预 测 了 不 同 原 因 造 成 管 道 泄 漏 的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可 以 按 比 例 修 正 事 故 率 以 推 广 到 各 种 长 度 的 管 线 上 本 工 程 设 置 2 条 DN1100 管 道 从 三 墩 作 业 区 沿 栈 桥 敷 设 至 码 头 装 卸 区 域, 单 根 管 线 长 度 2.98km,2 条 管 线 总 长 5.96m 计 算 得 到 的 管 线 事 故 概 率 F 见 表 7.3-11 表 7.3-11 不 同 运 营 年 份 管 线 事 故 概 率 表 运 行 年 份 1 年 5 年 10 年 15 年 20 年 25 年 30 年 35 年 40 年 事 故 概 率 0.49% 0.98% 2.44% 3.64% 4.82% 5.99% 7.14% 8.28% 9.41% 结 果 表 明, 随 着 运 行 时 间 的 增 加, 本 工 程 管 线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的 概 率 逐 年 上 升, 本 管 线 在 运 行 5 年 以 后, 出 现 泄 漏 事 故 的 概 率 为 0.98% 7.3.2 源 项 确 定 7.3.3.1 码 头 操 作 性 溢 油 事 故 根 据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表 7.2 中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操 作 性 事 故 溢 油 量 为 261t 7.3.3.2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因 操 作 失 误 或 设 备 腐 蚀 导 致 装 卸 油 过 程 中 油 品 泄 漏 量 可 按 泄 漏 速 率 和 反 应 时 间 进 行 估 算, 具 体 计 算 条 件 如 下 : 1 泄 漏 源 : 假 定 在 装 卸 船 过 程 中 管 道 发 生 泄 漏, 由 于 卸 油 速 度 大 于 装 油 速 度, 因 此 按 卸 油 工 况 下 计 算 ; 2 泄 漏 方 式 : 连 续 泄 漏 ; 3 泄 漏 规 模 : 按 1 根 管 道 泄 漏 考 虑, 就 发 生 中 型 泄 漏 事 故 和 大 型 泄 漏 事 故 分 别 进 行 计 算 由 于 码 头 在 输 油 臂 与 后 方 陆 域 管 线 连 接 处 设 置 有 工 艺 切 断 阀, 码 头 前 沿 操 作 性 事 故 泄 漏 量 远 小 于 陆 域 管 道, 因 此 码 头 前 沿 的 操 作 性 事 故 泄 漏 孔 径 按 300mm 计, 管 线 事 故 泄 漏 孔 径 按 1000mm 考 虑 4 泄 漏 时 间 : 由 于 作 业 过 程 中 通 常 采 取 压 力 流 量 检 测 等 技 术 手 段 和 人 员 巡 视 等 措 施, 持 续 泄 漏 时 间 一 般 不 超 过 5 分 钟, 计 算 时 按 5 分 钟 考 虑 泄 漏 速 度 用 伯 努 利 方 程 式 计 算 : 2( P P0 ) ql = Cd Aρ + 2gh ρ 式 中 : q L -- 液 体 泄 漏 速 率,kg/s; C d -- 泄 漏 系 数, 取 0.82;A-- 泄 漏 口 面 积,m 2 ; P L -- 容 器 内 介 质 压 力,5 10 5 P a ; P 0 -- 环 境 压 力,101325 P a ;g-- 重 力 加 速 度 ;h-- 裂 口 之 上 液 211

位 高 度,m; ρ -- 液 体 密 度,0.88t/m 3 管 道 泄 漏 速 度 为 1751.3kg/s, 泄 漏 量 为 525.4t 本 工 程 码 头 平 台 四 周 将 设 置 围 堰, 只 要 码 头 雨 水 口 处 于 切 断 状 态, 码 头 平 台 的 管 道 泄 漏 不 会 导 致 原 油 溢 出 码 头 池 而 泄 漏 入 海 7.3.3.3 船 舶 海 损 性 溢 油 事 故 (1) 最 可 能 发 生 的 溢 油 量 : 根 据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IMO 的 统 计 资 料, 油 轮 实 载 率 一 般 为 85-95%, 本 工 程 到 港 最 大 油 船 载 重 吨 为 30 万 吨, 实 载 27 万 吨 油, 按 所 装 货 油 的 1% 计 算, 最 可 能 发 生 的 溢 油 量 为 2700 吨 (2)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溢 油 量 国 际 油 轮 船 东 防 污 染 联 合 会 的 技 术 资 料 提 供 了 在 发 生 搁 浅 碰 撞 情 况 下, 几 种 典 型 油 船 与 溢 油 量 的 关 系, 如 表 7.3-16 所 示 表 7.3-16 典 型 油 船 与 溢 油 量 的 关 系 典 型 吨 位 油 船 ( 载 重 吨 ) 一 个 边 舱 货 油 量 (t) 30,000 700 50,000 1,100 70,000 3,000 100,000 5,500 150,000 7,500 200,000 10,500 300,000 20,000( 按 15 个 货 油 舱 平 均 ) (1) 注 (1): 南 通 中 远 川 崎 船 舶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制 造 并 正 式 交 付 的 30 万 吨 的 油 轮 海 昌 二 号 油 轮 总 长 332.9m, 总 载 重 30 万 吨, 设 有 货 油 舱 15 个, 污 油 舱 2 个, 压 载 舱 10 个 本 评 价 按 按 货 油 舱 平 均 舱 容 2 万 吨 计 据 2007 年 12 月 7 日 0710 时, 中 国 香 港 籍 Hebei Spirit 油 轮 在 韩 国 大 山 港 外 锚 泊 期 间 被 一 艘 驳 船 擦 碰, 当 时 该 油 轮 载 有 26 万 吨 中 东 原 油, 事 故 导 致 该 轮 3 个 油 舱 破 损, 造 成 1.05 万 吨 原 油 泄 漏 入 海 本 工 程 最 大 设 计 船 型 为 30 万 吨 原 油 船 舶, 参 照 上 述 统 计 资 料 及 事 故 案 例, 在 航 道 发 生 的 最 大 可 信 船 舶 溢 油 事 故 的 泄 漏 量 按 一 个 舱 货 油 全 部 泄 漏 计 算, 约 为 20000 吨 参 照 12.7 溢 油 事 故 3 个 边 仓 破 损 后 1.05 万 吨 的 泄 漏 量, 本 环 评 估 算 的 泄 漏 量 是 保 守 的 表 7.3-17 本 工 程 泄 漏 事 故 源 项 一 览 表 事 故 类 型 发 生 位 置 典 型 泄 漏 货 种 泄 漏 量 ( 吨 ) 码 头 操 作 性 溢 油 事 故 码 头 前 沿 阀 区 原 油 261 212

船 舶 海 损 性 溢 油 事 故 航 道 原 油 最 可 能 源 强 :2700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源 强 :20000 栈 桥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栈 桥 中 部 原 油 525.4 7.4 海 上 泄 漏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7.4.1 模 拟 预 测 模 型 溢 油 事 故 模 拟 预 测 采 用 MIKE Spill Analysis 模 型 计 算, 该 模 型 考 虑 由 于 风 流 物 理 分 散 作 用 和 STOKES 散 射 等 引 起 的 粒 子 移 动 该 模 型 对 溢 油 的 漂 移 风 化 扩 散 溶 解 岸 线 吸 附 等 一 系 列 过 程 进 行 模 拟, 预 测 油 膜 漂 移 轨 迹 和 泄 漏 油 品 的 归 宿, 对 其 危 害 程 度 进 行 评 估, 其 模 拟 程 序 见 图 7.4-1 图 7.4-1 溢 油 事 故 模 拟 程 序 框 图 模 型 根 据 水 陆 网 格 确 定 水 陆 边 界 条 件 和 模 拟 预 测 范 围, 在 输 入 风 场 温 度 等 气 象 海 况 资 料 以 及 溢 油 事 故 现 场 数 据 后, 通 过 潮 流 模 型 归 宿 模 型 等 一 系 列 数 学 模 型 对 溢 油 事 故 进 行 情 景 模 拟, 预 测 溢 油 的 漂 移 轨 迹 和 物 理 转 化 过 程 并 结 合 敏 感 资 源 数 据, 对 溢 油 事 故 危 害 进 行 分 析 评 估 (1) 推 流 和 随 机 游 动 扩 散 过 程 过 程 1 推 流 过 程 模 型 假 设 泄 漏 油 品 可 概 化 成 独 立 的 具 有 已 知 质 量 的 拉 格 朗 日 粒 子 油 粒 子 在 t 时 刻 213

X r 的 位 置 向 量 表 示 为 t, 见 式 7.4-1 r r r X = X + tu t t 1 oil 式 7.4-1; 式 中 : t 时 间 步 长,s; r Xt 1 表 面 油 粒 子 位 置, 在 t-1 即 t- t 时 刻 ; U r oil 油 膜 漂 移 速 率,m/s 粒 子 的 漂 移 速 率 U r oil (m/s) 计 算 公 式 见 式 7.4-2 U r = U r + U r + U r + αu r + βu r oil w t r e p 式 7.4-2; 式 中 : U r w 由 风 力 和 波 浪 作 用 产 生 的 速 度 分 量,m/s; U r t 潮 流 作 用 产 生 的 速 度 分 量,m/s; U r r 余 流 ( 例 如 密 度 流 ) 作 用 产 生 的 速 度 分 量,m/s; U r e 埃 克 曼 流 作 用 产 生 的 速 度 分 量,m/s; U r p 喷 射 流 作 用 产 生 的 速 度 分 量,m/s; α 表 面 漂 浮 粒 子 的 取 值 0, 水 面 下 粒 子 取 值 1; β 非 喷 射 型 泄 漏 取 值 0, 喷 射 型 泄 漏 取 值 1; 2 风 力 系 数 U 风 力 系 数 是 油 膜 漂 移 速 率 与 风 速 的 比 值 油 膜 漂 移 速 率 和 式 7.4-4 计 算 : U WC U 式 中 : W 风 速 的 东 向 分 量,m/s; V W 风 速 的 北 向 分 量,m/s; V WC = CU 1 = CV C 1 风 力 系 数,%, 本 评 价 取 3% 3 随 机 游 动 扩 散 过 程 1 W W WC V 和 WC, 分 别 由 式 7.4-3 式 7.4-3; 式 7.4-4; 模 型 加 入 了 随 机 游 动 扩 散 过 程, 油 膜 的 弥 散 距 离 计 算 公 式 见 式 7.4-5 和 式 7.4-6 x = γ 6D t dd y = γ 6D t dd x y 式 7.4-5; 式 7.4-6; 214

D D 式 中 : x y x 和 y 方 向 的 水 平 弥 散 系 数,m 2 /s; t 时 间 步 长,s; γ 随 机 数,-1~+1 (2) 归 宿 模 型 1 延 展 过 程 延 展 过 程 决 定 了 表 面 浮 油 的 面 积 扩 展, 从 而 进 一 步 影 响 水 面 油 膜 的 蒸 发 溶 解 扩 散 和 光 氧 化 作 用 延 展 是 湍 流 扩 散 以 及 重 力 惯 性 黏 性 和 表 面 张 力 平 衡 的 联 合 作 用 结 果 由 于 厚 油 膜 延 展 而 造 成 的 浮 油 面 积 的 变 化 速 率 A % tk (m 2 /s) 的 计 算 式 见 式 7.4-7 A% 4/3 datk 1/3 V m tk = = K1Atk dt Atk 式 中 : m 3 ; t 时 间,s 2 蒸 发 过 程 式 7.4-7; A tk 浮 油 表 面 积,m 2 K V ; 1 延 展 速 率 常 数,1/s; m 浮 油 体 积, 蒸 发 过 程 可 导 致 20~40% 的 浮 油 从 水 面 进 入 大 气, 具 体 百 分 比 取 决 于 油 种 油 品 蒸 F 发 率 V 计 算 式 见 式 7.4-8 ( ) θ ( ) ( ) FV = ln 1 + B TG/ T exp A BT0/ T T / BTG 式 7.4-8; T 式 中 : 0 T 修 正 的 蒸 馏 曲 线 的 初 沸 点,K; G 修 正 的 蒸 馏 曲 线 的 梯 度 ;T 环 境 温 度,K;A,B 无 量 纲 常 数 ;t 时 间,s;θ 蒸 发 能 力 3 水 体 携 带 过 程 水 面 浮 油 暴 露 在 风 和 浪 中, 浮 油 会 被 携 带 或 扩 散 进 入 水 体 水 体 携 带 是 一 种 物 理 过 Q 程, 在 破 碎 浪 的 作 用 下, 油 滴 从 水 面 迁 移 到 水 体 中 水 体 携 带 速 率 d (kg/m2 s) 和 油 粒 子 大 小 之 间 的 关 系, 见 式 7.4-9 Q = C D SFd Δd d * 0.57 0.7 d 式 7.4-9; 式 中 : C * D 与 油 种 和 风 化 状 态 相 关 的 水 体 携 带 速 率 经 验 常 数 ; d 单 位 表 面 积 耗 散 的 破 碎 波 能 量,J/m 2 ;S 浮 油 覆 盖 的 水 面 面 积 分 数 ;F 受 破 碎 浪 侵 袭 的 水 面 面 积 分 数 ;d 油 粒 子 直 径,m; Δ d 油 粒 子 直 径 差,m 4 乳 化 过 程 215

水 - 油 乳 化 物, 或 称 为 乳 胶 状 物 的 形 成 取 决 于 油 的 组 分 和 水 环 境 条 件 乳 化 油 可 能 有 80% 是 以 连 续 相 油 存 在 的 微 米 级 油 粒 子 一 般 乳 化 油 的 黏 度 要 高 于 形 成 乳 化 油 之 前 的 F 油 品 黏 度 由 于 水 的 混 入, 油 / 水 混 和 物 的 体 积 明 显 加 大 水 混 入 油 相 的 速 率 % wc (s-1) 计 算 方 法 见 式 7.4-10 F% wc df 2 wc F = = CU 1 W 1 dt C wc 2 式 7.4-10; U C C 式 中 : W 风 速,m/s; 1 经 验 常 数 ; 2 常 数 ( 用 于 控 制 水 分 的 最 大 F 比 例 ); wc 水 在 油 相 中 的 最 大 比 例 ( 油 品 特 性 参 数 ) 7.4.2 预 测 情 景 确 定 (1) 事 故 地 点 : 码 头 操 作 性 事 故 设 置 在 码 头 前 沿,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设 置 在 栈 桥 中 部, 海 难 性 事 故 设 置 在 航 道 内, 见 图 7.4-2 (2) 事 故 规 模 : 码 头 操 作 性 事 故 的 溢 油 量 为 261 吨,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溢 油 量 为 525.4 吨, 最 可 能 发 生 的 海 难 性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的 溢 油 量 为 2700 吨 (3) 溢 油 发 生 时 刻 : 分 别 模 拟 了 涨 潮 落 潮 两 种 工 况 (4) 环 境 条 件 : 考 虑 到 周 边 环 境 敏 感 区 域 分 布, 码 头 前 沿 泄 漏 事 故 和 栈 桥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中 考 虑 夏 季 常 风 向 S 冬 季 常 风 向 N 不 利 风 向 SW SSE W,5 个 风 向, 航 道 内 2700 吨 泄 漏 事 故 中 考 虑 季 常 风 向 S 冬 季 常 风 向 N 及 不 利 风 向 SW 3 个 风 向 风 速 取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10.8m/s( 六 级 大 风 ) 气 温 取 年 平 均 气 温 23.4 预 测 情 景 详 见 表 7.4-1 事 故 发 生 点 及 周 边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见 图 7.4-2 表 7.4-1 溢 油 事 故 预 测 情 景 事 故 类 型 事 故 位 置 泄 漏 种 类 泄 漏 规 模 溢 油 时 刻 风 向 风 速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S 落 潮 冬 季 常 风 向 N 六 级 大 风 操 作 性 事 故 码 头 前 沿 原 油 261t 不 利 风 向 SW 10.8m/s 涨 潮 不 利 风 向 SSE 不 利 风 向 W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栈 桥 中 部 原 油 525.4t 海 难 性 事 故 航 道 内 原 油 2700t 落 潮 涨 潮 落 潮 涨 潮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S 冬 季 常 风 向 N 不 利 风 向 SW 不 利 风 向 SSE 不 利 风 向 W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S 冬 季 常 风 向 N 不 利 风 向 SW 六 级 大 风 10.8 m/s 六 级 大 风 10.8 m/s 216

7.4.3 溢 油 事 故 预 测 结 果 图 7.4-2 事 故 发 生 点 及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图 预 测 情 景 和 结 果 见 表 7.4-2~ 表 7.4-3 图 7.4-3~ 图 7.4-14 217

图 7.4-3 栈 桥 中 部 溢 油 点 525.4 吨 / 涨 潮 /N/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4 栈 桥 中 部 溢 油 点 525.4 吨 / 涨 潮 /S/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5 栈 桥 中 部 溢 油 点 525.4 吨 / 涨 潮 /SW/10.8m/s/72h 扫 海 图 218

图 7.4-6 栈 桥 中 部 溢 油 点 525.4 吨 / 涨 潮 /W/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7 栈 桥 中 部 溢 油 点 525.4 吨 / 涨 潮 /SSE/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8 栈 桥 中 部 溢 油 点 525.4 吨 / 落 潮 /N/10.8m/s/72h 扫 海 图 219

图 7.4-9 栈 桥 中 部 溢 油 点 525.4 吨 / 落 潮 /S/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10 栈 桥 中 部 溢 油 点 525.4 吨 / 落 潮 /SW/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11 栈 桥 中 部 溢 油 点 525.4 吨 / 落 潮 /W/10.8m/s/72h 扫 海 图 220

图 7.4-12 栈 桥 中 部 溢 油 点 525.4 吨 / 落 潮 /SSE/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13 码 头 前 沿 溢 油 点 261 吨 / 涨 潮 /N/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14 码 头 前 沿 溢 油 点 261 吨 / 涨 潮 /S/10.8m/s/72h 扫 海 图 221

图 7.4-15 码 头 前 沿 溢 油 点 261 吨 / 涨 潮 /SW/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16 码 头 前 沿 溢 油 点 261 吨 / 涨 潮 /W/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17 码 头 前 沿 溢 油 点 261 吨 / 涨 潮 /SSE/10.8m/s/72h 扫 海 图 222

图 7.4-18 码 头 前 沿 溢 油 点 261 吨 / 落 潮 /N/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19 码 头 前 沿 溢 油 点 261 吨 / 落 潮 /S/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20 码 头 前 沿 溢 油 点 261 吨 / 落 潮 /SW/10.8m/s/72h 扫 海 图 223

7.4-21 码 头 前 沿 溢 油 点 261 吨 / 落 潮 /W/10.8m/s/72h 扫 海 图 7.4-22 码 头 前 沿 溢 油 点 261 吨 / 落 潮 /SSE/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23 航 道 溢 油 点 2700 吨 / 涨 潮 /N/10.8m/s/72h 扫 海 图 224

图 7.4-24 航 道 溢 油 点 2700 吨 / 涨 潮 /S/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25 航 道 溢 油 点 2700 吨 / 涨 潮 /SW/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26 航 道 溢 油 点 2700 吨 / 落 潮 /N/10.8m/s/72h 扫 海 图 225

图 7.4-27 航 道 溢 油 点 2700 吨 / 落 潮 /S/10.8m/s/72h 扫 海 图 图 7.4-28 航 道 溢 油 点 2700 吨 / 落 潮 /SW/10.8m/s/72h 扫 海 图 溢 油 点 溢 油 量 栈 桥 中 部 溢 油 点 525.4t 码 头 前 沿 溢 油 点 261t 航 道 溢 油 点 2700t 表 7.4-2 溢 油 扫 海 面 积 及 污 染 岸 线 统 计 分 析 表 潮 时 风 况 72h 污 染 岸 线 (km) 72h 油 膜 厚 度 >1μm 的 扫 海 面 积 (km²) N / 227.66 S 87.5 195.02 涨 潮 SW 28.4 97.36 W 63.4 276.98 SSE 27.5 316.70 N / 200.31 S 77.5 286.56 落 潮 SW 28.5 124.42 W 43.2 178.39 SSE 77.3 237.81 N / 206.67 S 73.4 315.61 涨 潮 SW 26.3 131.53 W 37.9 237.15 SSE 22.5 234.05 N / 206.25 S 75.6 241.98 落 潮 SW 32.2 130.43 W 25.5 217.48 SSE 58.3 226.09 N / 221.5 涨 潮 S 40.7 430.14 SW 24.9 192.95 落 潮 N / 243.02 S 129.6 471.82 226

SW 30.4 192.77 序 号 表 7.4-3 敏 感 点 典 型 情 景 溢 油 事 故 到 达 敏 感 点 的 最 短 时 间 统 计 表 到 达 时 间 (h) 典 型 条 件 组 合 溢 油 点 溢 油 时 刻 风 向 1 2 3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自 然 保 护 区 康 熙 岭 片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自 然 保 护 区 尖 山 片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自 然 保 护 区 七 十 二 泾 片 16.5 栈 桥 中 部 涨 潮 SSE 18.5 栈 桥 中 部 涨 潮 SSE 8.5 栈 桥 中 部 涨 潮 SSE 4 茅 尾 海 滩 涂 养 殖 区 11 航 道 涨 潮 SSE 5 三 娘 湾 滩 涂 养 殖 区 3.0 栈 桥 中 部 涨 潮 W 6 广 西 钦 州 茅 尾 海 国 家 级 海 洋 公 园 10.5 栈 桥 中 部 涨 潮 SSE 7 七 十 二 泾 风 景 旅 游 区 9.0 栈 桥 中 部 涨 潮 SSE 8 龙 门 风 景 旅 游 区 9.0 栈 桥 中 部 涨 潮 SSE 9 鹿 耳 环 风 景 旅 游 区 4.0 栈 桥 中 部 涨 潮 S 10 麻 蓝 岛 - 大 环 度 假 旅 游 区 3.5 栈 桥 中 部 涨 潮 S 11 三 娘 湾 度 假 旅 游 区 2.0 栈 桥 中 部 涨 潮 SW 12 北 部 湾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国 家 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实 验 区 0 航 道 内 溢 油 点 位 于 实 验 区 内 / / 13 北 部 湾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国 家 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6 航 道 落 潮 N 14 白 海 豚 活 动 区 4.5 栈 桥 中 部 涨 潮 W 7.4.4 溢 油 事 故 对 敏 感 资 源 的 影 响 分 析 7.4.4.1 溢 油 对 海 洋 生 态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营 运 后, 往 来 船 只 的 频 繁 和 油 码 头 油 类 货 种 的 装 卸, 可 能 发 生 溢 油 事 故 油 污 对 海 洋 生 物 会 有 影 响, 而 且 影 响 程 度 会 随 着 油 的 浓 度 及 溢 油 范 围 的 增 大 而 增 大 (1) 对 浮 游 植 物 的 影 响 实 验 证 明 石 油 会 破 坏 浮 游 植 物 细 胞, 损 坏 叶 绿 素 及 干 扰 气 体 交 换, 从 而 妨 碍 它 们 的 光 合 作 用 这 种 破 坏 作 用 程 度 取 决 于 石 油 的 类 型, 浓 度 及 浮 游 植 物 的 种 类 根 据 国 内 外 227

许 多 毒 性 实 验 结 果 表 明, 作 为 鱼 虾 类 饵 料 基 础 的 浮 游 植 物, 对 各 类 油 类 的 耐 受 能 力 都 很 低 海 洋 浮 游 植 物 石 油 急 性 中 毒 致 死 浓 度 也 为 0.1 10mg/L, 一 般 为 1mg/L 对 于 更 敏 感 的 种 类, 油 浓 度 低 于 0.1mg/ L 时, 也 会 妨 碍 细 胞 的 分 裂 和 生 长 的 速 率 油 污 对 浮 游 植 物 ( 藻 类 ) 生 长 的 影 响 见 表 7.4-3 由 表 可 见, 低 浓 度 的 油 污 抑 制 藻 类 生 长, 高 浓 度 使 其 死 亡 藻 类 是 海 洋 的 初 级 生 产 者, 浮 游 动 物 和 鱼 类 等 其 它 海 洋 动 物 都 直 接 或 间 接 依 赖 于 浮 游 植 物 的 生 长 而 生 存 种 类 表 7.4-3 对 不 同 油 浓 度 的 藻 类 反 应 细 胞 死 亡 浓 度 (ml/l) 不 出 现 或 延 缓 细 胞 分 裂 浓 度 (ml/l) 与 控 制 无 关 浓 度 (ml/l) Glenodinium foliaceum 1.0~0.1 1.0~0.01 0.001~0.0001 Chaetoceros curvisetus 1.0~0.01 0.01 0.001~0.0001 Gymnodinium wulffii 1.0~0.1 0.01~0.0001 G.Kowolocskii 1.0~0.0001 0.001~0.0001 0.0001 Ditylum brightwellii 1.0~0.001 Prorocentrum micans 1.0 0.1~0.00001 Peridinium trcchokleum 1.0 1.0 0.1~0.00001 Liomophora ehrenborgii 1.0 0.1~0.001 0.001~0.00001 Platymnas viridis 1.0 0.01~0.001 0.0001 Coscinodiscus granii 1.0 1.0~0.1 0.1~0.0001 Melosira moniliformis 1.0~0.1 10.0~0.1 0.1~0.01 (2) 对 浮 游 动 物 的 影 响 浮 游 动 物 石 油 急 性 中 毒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一 般 为 0.1 15mg/L,Mironov 等 曾 将 黑 海 某 些 桡 足 类 和 技 角 类 暴 露 于 0.1ppm 的 石 油 海 水 中, 当 天 浮 游 动 物 全 部 死 亡 当 石 油 含 量 降 至 0.05ppm, 小 型 拟 哲 水 蚤 Paracalanus sp. 的 半 致 死 时 间 为 4 天, 而 胸 刺 镖 蚤 CentroPages 鸟 缘 尖 头 蚤 和 长 腹 剑 水 蚤 Oithona 的 半 致 死 天 数 依 次 为 3 天 2 天 和 1 天 另 外,Mironov 对 不 同 浓 度 对 桡 足 类 幼 体 的 影 响 实 验 表 明, 永 久 性 ( 终 生 性 ) 浮 游 动 物 幼 体 的 敏 感 性 大 于 阶 段 性 ( 临 时 性 ) 的 底 栖 生 物 幼 体, 而 它 们 各 自 的 幼 体 的 敏 感 性 又 大 于 成 体 表 7.4-4 列 出 了 一 些 石 油 产 品 对 海 洋 藻 类 的 致 死 和 半 致 死 浓 度, 另 外 油 污 如 大 面 积 覆 盖 在 海 面 上, 长 时 间 得 不 到 扩 散, 将 影 响 海 水 与 大 气 进 行 的 水 气 交 换, 引 起 水 体 缺 氧 而 导 致 海 洋 的 死 亡 突 然 发 生 的 海 难 事 故, 对 海 洋 生 物 的 影 响 更 大 实 验 表 明, 石 油 轻 组 分 的 毒 害 作 用 明 大, 重 组 分 的 毒 害 作 用 主 要 体 现 在 窒 息 效 应 上 表 7.4-4 石 油 产 品 对 藻 类 的 致 死 浓 度 生 物 种 类 石 油 产 品 种 类 浓 度 ppm 亚 致 死 反 应 228

普 通 小 球 藻 粗 制 萘 1 抑 制 生 长 硅 藻 双 鞭 毛 藻 油 10-1~10-4 以 致 或 减 缓 细 胞 分 裂 日 本 星 杆 藻 煤 油 3~38 降 低 生 长 速 度 (3) 对 底 栖 及 贝 类 生 物 的 影 响 底 栖 生 物 随 种 类 的 不 同 而 产 生 对 石 油 浓 度 适 应 的 差 异, 多 数 底 栖 生 物 石 油 急 性 中 毒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在 2.0 15mg/L, 其 幼 体 的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更 小 些 软 体 动 物 双 壳 类 能 吸 收 水 中 含 量 很 低 的 石 油, 如 :0.01ppm 的 石 油 则 可 能 使 牡 蛎 呈 明 显 的 油 味, 严 重 的 油 味 可 持 续 达 半 年 之 久. 受 石 油 污 染 的 牡 蛎 会 引 起 因 纤 毛 鳃 上 皮 细 胞 麻 痹 而 破 坏 其 摄 食 机 制 并 进 而 死 亡 诸 如 海 胆 寄 居 蟹 海 盘 车 等 底 栖 生 物 的 耐 油 污 性 很 差, 即 使 海 水 中 石 油 含 量 只 有 0.01ppm, 也 可 使 其 死 亡 而 千 分 之 一 浓 度 的 乳 化 油 即 可 使 海 胆 在 1 小 时 内 死 亡 某 些 底 栖 甲 壳 类 动 物 幼 体 ( 无 节 幼 虫 ) 当 海 水 中 石 油 浓 度 在 0.1 0.01ppm 时, 对 藤 壶 幼 体 和 蟹 幼 体 有 明 显 的 毒 效 据 吴 彰 宽 报 导, 胜 利 原 油 对 对 虾 Penaeus orientalis 各 发 育 阶 段 影 响 的 最 低 浓 度 分 别 是 受 精 卵 56mg/L, 无 节 幼 体 3.2mg/L 蚤 状 幼 体 0.1mg/L, 糠 虾 幼 体 1.8mg/L, 仔 虾 5.6mg/L, 其 中 蚤 状 幼 体 为 最 敏 感 的 阶 段 胜 利 原 油 对 对 虾 的 幼 体 的 96h~LC 50 为 11.1mg/ L 表 7.4-5 列 出 了 一 些 石 油 产 品 对 部 分 底 栖 及 贝 类 生 物 的 致 死 和 半 致 死 浓 度 表 7.4-5 石 油 产 品 对 底 栖 及 贝 类 生 物 的 致 死 浓 度 生 物 种 类 石 油 产 品 种 类 浓 度 ppm 亚 致 死 反 应 海 胆 幼 体 船 用 燃 油 0.1~1 妨 碍 受 精 卵 发 育 大 西 洋 鳕 鱼 幼 体 BP1002 0~10 破 坏 捕 食 行 为 大 螯 虾 原 油 煤 油 10 影 响 化 学 感 受 捕 食 行 为 贻 贝 原 油 1 加 快 呼 吸 减 少 捕 食 滨 螺 BP1002 30 明 显 抑 制 生 长 7.4.4.2 溢 油 对 红 树 林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附 近 的 红 树 林 保 护 区 包 括 茅 尾 海 红 树 保 护 区 康 熙 岭 片 ( 距 离 35km) 茅 尾 海 红 树 保 护 区 尖 山 片 ( 距 离 35km) 和 茅 尾 海 红 树 保 护 区 七 十 二 泾 片 ( 距 离 23km), 均 位 于 本 工 程 北 侧 的 茅 尾 海 水 域, 为 一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本 工 程 距 离 最 近 的 红 树 林 保 护 区 片 区 是 七 十 二 泾 片 区 ( 距 离 23km), 溢 油 事 故 发 生 后 油 膜 将 在 8.5h 内 到 达 红 树 林 保 护 区 红 树 林 是 一 种 稀 有 的 木 本 胎 生 植 物, 因 砍 伐 时 遇 铁 变 成 红 色 而 得 名 它 生 长 于 陆 地 与 海 洋 交 界 带 的 滩 涂 浅 滩, 是 陆 地 向 海 洋 过 度 的 特 殊 生 态 系 统 红 树 林 的 生 物 资 源 量 非 常 丰 富, 红 树 林 还 具 有 防 风 消 浪 促 淤 保 滩 固 岸 护 堤 净 化 海 水 和 空 气 的 功 能 而 溢 229

油 事 故 对 于 红 树 林 具 有 非 常 大 的 破 坏 作 用 位 于 巴 拿 马 加 勒 比 海 岸 的 Bahla Las Mmas 红 树 林 在 过 去 的 30 年 中 先 后 两 次 遭 受 严 重 的 溢 油 伤 害 Duke 等 1997 年 首 次 运 用 航 空 摄 影 技 术 评 估 了 两 次 污 染 给 该 地 区 红 树 林 带 来 的 致 死 和 亚 致 死 损 伤, 研 究 表 明 : 共 有 占 18% 的 受 污 红 树 植 物 死 亡, 而 被 砍 伐, 存 活 下 来 的 红 树 植 物 中, 近 30% 林 冠 异 常 稀 疏 Suprayogi 等 1999 年 在 野 外 条 件 下, 分 别 用 两 种 类 型 石 油 的 5 个 浓 度 级 处 理 红 海 榄 角 果 木 红 茄 冬 和 白 骨 壤 4 种 红 树 植 物, 研 究 结 果 表 明 : 随 着 石 油 处 理 浓 度 的 增 加, 红 树 植 物 叶 片 中 烃 的 富 集 也 增 加, 而 白 骨 壤 叶 片 中 累 积 的 烃 类 是 其 它 3 种 红 树 植 物 的 2~6 倍 可 见, 石 油 还 可 在 红 树 林 沉 积 物 中 富 集, 引 起 沉 积 物 ph 值 溶 解 氧 含 量 氧 化 还 原 电 位 以 及 间 隙 水 盐 度 下 降, 形 成 一 个 缺 氧 的 强 还 原 性 环 境, 从 而 破 坏 该 区 生 态 环 境 红 树 林 有 不 少 鸟 类 栖 息, 海 面 上 的 溢 油 对 鸟 类 的 危 害 最 大, 尤 其 是 潜 水 摄 食 的 鸟 类 这 些 鸟 类 以 海 洋 浮 游 生 物 及 鱼 类 为 食, 当 接 触 到 油 膜 后, 羽 毛 能 浸 吸 油 类, 导 致 羽 毛 失 去 防 水 保 温 能 力, 另 一 方 面 它 们 因 不 能 觅 食 而 用 嘴 整 理 自 己 的 羽 毛, 摄 取 溢 油, 损 伤 内 脏 最 终 它 们 会 因 饥 饿 寒 冷 中 毒 而 死 亡 在 溢 油 事 故 发 生 时, 从 保 护 自 然 生 态 的 角 度 急 救 鸟 类 的 工 作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7.4.4.3 溢 油 对 养 殖 区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附 近 的 养 殖 区 包 括 茅 尾 海 北 部 滩 涂 养 殖 区 ( 距 离 35km) 茅 尾 海 西 南 部 滩 涂 养 殖 区 ( 距 离 25km) 龙 门 岛 北 部 养 殖 区 ( 距 离 25km) 三 娘 湾 滩 涂 养 殖 区 ( 距 离 7.7km) 距 离 本 工 程 最 近 的 养 殖 区 为 三 娘 湾 滩 涂 养 殖 区 ( 距 离 7.7km),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油 膜 将 在 在 溢 油 事 故 后 3.5h 内 到 达 养 殖 区 泄 漏 原 油 如 果 进 入 养 殖 水 面, 原 油 在 水 中 发 生 扩 散 蒸 发 乳 化 沉 淀 溶 解 氧 化 和 生 物 降 解 等 一 系 列 变 化, 同 时 在 水 面 形 成 一 定 厚 度 的 油 膜, 视 原 油 泄 漏 量 不 同, 水 面 面 积 大 小, 油 膜 厚 度 一 般 在 几 毫 米 到 几 厘 米 进 入 养 殖 水 面, 水 产 养 殖 业 将 遭 受 严 重 破 坏, 油 膜 阻 断 水 面 和 空 气 的 氧 交 换 和 光 合 作 用, 造 成 水 中 缺 氧 或 厌 氧, 致 死 水 中 鱼 类 死 亡, 而 水 中 溶 解 和 乳 化 油, 通 过 鱼 鳃 呼 吸 作 用 粘 附 在 鱼 鳃 上, 形 成 黑 鳃, 阻 断 鱼 类 呼 吸 作 用, 导 致 鱼 类 致 死 石 油 能 渗 入 较 高 等 级 的 植 物, 堵 塞 细 胞 间 的 空 隙, 阻 碍 呼 吸 和 繁 殖, 较 高 的 油 浓 度 会 导 致 微 型 藻 类 固 碳 作 用 减 弱, 生 长 终 止, 甚 至 死 亡 溢 油 事 故 对 渔 业 资 源 的 影 响 包 括 对 鱼 类 的 影 响 和 对 水 产 异 味 的 影 响 (1) 对 鱼 类 的 影 响 国 内 外 许 多 的 研 究 均 表 明 高 浓 度 的 石 油 会 使 鱼 卵 仔 幼 鱼 短 时 间 内 中 毒 死 亡, 低 浓 230

度 的 长 期 亚 急 性 毒 性 可 干 扰 鱼 类 摄 食 和 繁 殖, 其 毒 性 随 石 油 组 分 的 不 同 而 有 差 异 根 据 东 海 水 产 研 究 所 近 年 来 对 几 种 不 同 油 类 对 鲻 鱼 仔 鱼 Mugil caphalus 的 毒 性 试 验 结 果 表 明, 阿 拉 伯 也 门 麦 端 波 原 油 镇 海 炼 油 厂 的 混 合 废 油 胜 利 原 油 和 东 海 平 湖 原 油 对 鲻 鱼 的 96h-LC50 值 分 别 为 15.8mg/ L 1.64mg/ L 6.5mg/ L 和 2.88mg/L 陈 民 山 等 报 导, 胜 利 原 油 对 真 鲷 仔 鱼 Pagrassonius major 和 牙 鲆 仔 鱼 Paralichthy olovaceus 的 96h-LC50 值 分 别 为 1.0mg/L 和 1.6mg/L 20 号 燃 料 油 对 黑 鲷 Sparus macrocephaius 的 96h-LC50 值 为 2.34mg/L, 而 对 黑 鲷 的 20 天 生 长 试 验 结 果, 其 最 低 影 响 浓 度 (LOEC) 和 无 影 响 浓 度 分 别 为 0.096mg/ L 和 0.032mg/L (2) 对 水 产 的 异 味 影 响 海 洋 中 一 旦 发 生 油 污 染, 扩 散 的 油 分 子 会 迅 速 随 风 及 水 的 流 动 而 扩 散, 水 产 动 植 物 一 旦 与 其 接 触, 即 会 在 短 时 间 内 发 生 油 臭, 从 而 影 响 食 用 价 值 以 20 号 燃 料 油 为 例, 当 油 浓 度 为 0.004mg/L 时,5 天 就 能 对 对 虾 产 生 油 味,14 天 和 21 天 分 别 使 文 蛤 和 葛 氏 长 臂 虾 产 生 异 味 本 工 程 西 北 部 茅 尾 海 分 布 着 海 水 养 殖 区, 一 旦 溢 油 漂 移 至 养 殖 区, 会 引 起 养 殖 产 业 大 量 死 亡, 或 引 起 水 产 品 异 味 7.4.4.4 溢 油 对 广 西 钦 州 茅 尾 海 国 家 级 海 洋 公 园 的 影 响 广 西 钦 州 茅 尾 海 国 家 级 海 洋 公 园 距 离 本 工 程 35km, 位 于 茅 尾 海 内 当 本 工 程 发 生 溢 油 事 故 后 油 膜 将 在 10.5h 内 到 达 该 海 洋 公 园, 并 对 其 水 域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该 海 洋 公 园 地 处 河 口 海 湾, 具 有 旺 盛 的 初 级 生 产 力 和 丰 富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同 时 拥 有 红 树 林 和 盐 沼 等 典 型 海 洋 生 态 系 统, 也 是 近 江 牡 蛎 的 全 球 种 质 资 源 保 留 地 和 我 国 最 重 要 的 养 殖 区 与 采 苗 区 此 外, 还 盛 产 60 多 种 经 济 价 值 较 高 的 鱼 类 30 多 种 虾 蟹 类 110 多 种 贝 类, 包 括 近 江 牡 蛎 青 蟹 对 虾 石 斑 鱼 等 钦 州 四 大 名 产 一 旦 该 海 洋 公 园 遭 到 溢 油 污 染, 位 于 该 海 洋 公 园 范 围 内 的 海 洋 生 态 系 统 将 遭 受 严 重 损 害, 主 要 表 现 在 对 红 树 林 养 殖 区 和 海 洋 生 态 的 影 响 7.4.4.5 溢 油 对 风 景 旅 游 区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附 近 的 风 景 旅 游 区 包 括 七 十 二 泾 风 景 旅 游 区 ( 距 离 25km) 龙 门 风 景 旅 游 区 ( 距 离 25km) 鹿 耳 环 风 景 旅 游 区 ( 距 离 10.3km) 麻 蓝 岛 - 大 环 度 假 旅 游 区 ( 距 离 11.7km) 三 娘 湾 度 假 旅 游 区 ( 距 离 7.8km) 位 于 本 工 程 东 侧 的 三 娘 湾 度 假 旅 游 区 最 易 收 到 溢 油 事 故 的 污 染, 最 快 在 事 故 后 3.5h 就 遭 受 污 染, 而 龙 门 风 景 旅 游 区 和 七 十 二 泾 风 景 旅 游 区 9h 内 遭 受 污 染 一 旦 污 染 物 进 入 旅 游 区, 吸 附 在 岸 线 上, 将 对 旅 游 区 生 态 231

环 境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也 对 旅 游 区 的 经 济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7.4.4.6 溢 油 对 北 部 湾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国 家 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南 侧 为 北 部 湾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国 家 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航 道 内 溢 油 点 位 于 保 护 区 试 验 区 内 航 道 内 发 生 溢 油 事 故 后 立 即 对 保 护 区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7.4.4.7 溢 油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影 响 根 据 溢 油 事 故 模 拟 结 果, 栈 桥 中 部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后, 西 风 向 时 溢 油 将 在 4.5h 内 到 达 中 华 白 海 豚 活 动 海 域 大 面 积 油 污 漂 浮 在 水 面, 当 白 海 豚 出 水 面 呼 吸 时, 会 有 一 定 刺 激 作 用,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鱼 类 的 部 分 死 亡 也 会 影 响 白 海 豚 的 分 布 若 在 溢 油 区 及 周 围 海 域 内 发 现 白 海 豚, 应 立 即 汇 报 有 关 部 门 并 进 行 驱 赶 白 海 豚 作 业, 视 情 况 而 定 船 只 数 量, 若 溢 油 情 况 较 为 严 重 时, 建 议 增 加 驱 赶 船 只, 除 敲 击 竹 杆 外, 还 应 同 时 采 取 变 换 马 力 产 生 机 械 噪 音 的 方 法 紧 急 驱 赶 海 豚 (2004 年 厦 门 应 用 此 方 法 成 功 将 海 豚 驱 赶 出 紫 菜 养 殖 区 ) 海 面 上 休 眠 或 运 动 的 海 洋 哺 乳 动 物 受 溢 油 污 染 危 害 的 情 况 是 不 同 的, 海 豚 对 油 类 非 常 敏 感, 有 利 于 其 及 时 逃 离 溢 油 水 域 但 大 规 模 泄 漏 原 油 将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生 境 造 成 破 坏, 对 白 海 豚 在 该 海 域 的 正 常 活 动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应 加 强 船 舶 防 污 染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防 范 溢 油 风 险 事 故 污 染 白 海 豚 主 要 活 动 区 域, 避 免 对 白 海 豚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7.4.5 溢 油 事 故 风 险 等 级 评 价 根 据 广 泛 采 用 的 风 险 等 级 评 价 方 法, 即 : 风 险 ( 等 级 ) 的 大 小 为 发 生 风 险 的 概 率 与 风 险 后 果 的 乘 积 表 7.4-6 是 海 上 溢 油 风 险 评 价 与 反 应 防 备 评 估 手 册 对 风 险 等 级 的 量 化, 利 用 前 面 对 事 故 概 率 及 事 故 后 果 的 分 析, 计 算 风 险 等 级 风 险 (RISK) = 概 率 (Probability) 后 果 (Consequence) 表 7.4-6 风 险 等 级 评 价 体 系 风 险 概 率 风 险 等 级 危 害 后 果 较 小 50 吨 以 下 一 般 50~100 吨 较 大 100~500 吨 重 大 500~1000 吨 特 别 重 大 1000 吨 以 上 小 于 一 年 极 大 1~10 年 大 10~50 年 中 50~100 年 小 中 等 风 险 区 高 风 险 区 232

风 险 概 率 风 险 等 级 危 害 后 果 较 小 50 吨 以 下 一 般 50~100 吨 较 大 100~500 吨 重 大 500~1000 吨 特 别 重 大 1000 吨 以 上 100 年 以 上 极 小 低 风 险 区 根 据 上 述 风 险 事 故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本 工 程 码 头 前 沿 操 作 性 溢 油 事 故 风 险 等 级 最 大 为 中 等 风 险 ; 船 舶 海 损 性 溢 油 事 故 概 率 为 0.005537 次 /a, 折 合 180 年 一 遇, 属 于 中 等 风 险 综 合 评 价 本 工 程 溢 油 事 故 风 险 为 中 等 风 险, 必 须 采 取 有 效 的 风 险 防 范 对 策 措 施,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概 率 和 减 小 风 险 事 故 后 果, 将 溢 油 事 故 风 险 控 制 在 环 境 可 接 受 水 平 7.5 码 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伴 生 烟 气 影 响 预 测 火 灾 事 故 发 生 的 同 时, 将 会 产 生 大 量 的 烟 雾 人 和 动 物 受 到 烟 雾 的 伤 害 后 眼 睛 和 呼 吸 道 粘 膜 就 会 受 到 强 烈 的 刺 激, 引 起 眼 睛 红 肿 视 觉 敏 感 度 视 力 降 低 以 及 喉 炎 感 觉 头 痛! 呼 吸 困 难 严 重 的 还 可 诱 发 淋 巴 细 胞 染 色 体 畸 变, 损 害 酶 的 活 性 和 溶 血 反 应, 长 期 吸 入 会 影 响 体 内 细 胞 的 新 陈 代 谢, 加 速 衰 老 植 物 受 到 烟 雾 损 害 后, 开 始 表 皮 褪 色, 呈 蜡 质 状, 经 一 段 时 间 后, 色 素 发 生 变 化 叶 片 上 出 现 红 褐 色 斑 点, 使 叶 子 背 面 呈 银 灰 色 或 古 铜 色, 影 响 植 物 的 生 命, 降 低 植 物 对 病 虫 害 的 抵 抗 力 7.5.1 预 测 因 子 选 取 SO 2 CO 为 预 测 因 子 由 于 事 故 状 态 下 污 染 物 地 面 浓 度 远 大 于 环 境 现 状 浓 度, 因 此 预 测 浓 度 不 考 虑 叠 加 背 景 值 参 考 胡 二 邦 的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实 用 方 法 技 术 和 案 例, 取 半 致 死 伤 害 和 短 时 间 允 许 浓 度 作 为 它 们 风 险 后 果 的 表 征 对 于 位 于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的 居 民 有 条 件 的 能 搬 迁 最 好, 人 数 较 多 没 有 条 件 的 ( 例 如 临 近 企 业 的 员 工 ) 应 归 于 事 故 时 最 先 紧 急 撤 离 的 人 群 伤 害 阀 值 采 用 美 国 国 家 职 业 安 全 与 健 康 研 究 所 给 出 的 IDLH 限 值 对 于 此 范 围 内 的 人 员, 也 属 于 事 故 紧 急 撤 离 人 员, 应 想 方 设 法 保 证 在 30min 内 撤 走 该 范 围 内 的 人 员 对 于 短 时 间 允 许 浓 度 范 围, 事 故 发 生 时, 应 进 行 紧 急 监 测 7.5.2 预 测 模 式 的 选 取 在 事 故 后 果 评 价 中 采 用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中 推 荐 的 多 烟 团 排 放 模 式 烟 团 233

公 式 如 下 : C ( x, y, o) 2Q exp 2 σ xσ yσ z 2 ( x x ) ( y y ) exp 2 z o exp 2σ z 2 = o o 3 / 2 2 ( 2π ) 2σ 2 2 x σ y 式 中 :C ( x. y. o) -- 下 风 向 地 面 ( x, y) C x o, yo, zo -- 烟 团 中 心 坐 标 ; Q-- 事 故 期 间 烟 团 的 排 放 量 ; 坐 标 处 的 空 气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mg/m -3 ); σ X σ y σ z 为 X Y Z 方 向 的 扩 散 参 数 (m) 常 取 σ X =σ y 对 于 瞬 时 或 短 时 间 事 故, 可 采 用 下 述 变 天 条 件 下 多 烟 团 模 式 : 2Q H ( x x ) ( y y ) 2 i 2 i 2 i e w w w( x, y, o, tw) = exp( )exp 3/2 2 2 2 ( 2π) σ 2σ,,, x, eff 2σx, eff 2σ x effσ y effσz eff y, eff 式 中 : i C x, y, o, t w ( ) w -- 第 i 个 烟 团 在 tw时 刻 ( 即 第 w 时 段 ) 在 点 (x,y,0) 产 生 的 地 面 浓 度 ; Q -- 烟 团 排 放 量 (mg), Q = QΔt; Q 为 释 放 率 (mg/s), Δ t 为 时 段 长 度 (s); σ x,eff σ σ y, eff z, eff -- 烟 团 在 w 时 段 沿 x y 和 z 方 向 的 等 效 扩 散 参 数 (m), 可 由 下 式 估 算 : σ w 2 2 j, eff = σ j, k ( j = x, y, z k = 1 2 2 2 σ jk, = σ jk, ( tk) σ jk, ( tk 1) 式 中 : i i x w 和 yw -- 第 w 时 段 结 束 时 第 i 烟 团 质 心 的 x 和 y 坐 标, 由 下 述 两 式 计 算 : ) x y i w i w w 1 = u x, w ( t t w 1 ) + u x, k ( tk tk 1 ) k = 1 w 1 = u y, w ( t tw 1) + u y, k ( tk tk 1 ) k = 1 各 个 烟 团 对 某 个 关 心 点 t 小 时 的 浓 度 贡 献, 按 下 式 计 算 : n Cxy (,,0, t) = Ci ( xy,,0, t) i= 1 式 中 n 为 需 要 跟 踪 的 烟 团 数, 可 由 下 式 确 定 : C ( x, y,0, t) f C ( x, y,0, t) n+ 1 234 n i= 1 式 中,f 为 小 于 1 的 系 数, 可 根 据 计 算 要 求 确 定 i

7.5.3 气 象 条 件 的 选 取 风 向 选 取 主 导 风 向 和 不 利 风 向, 风 速 选 取 当 地 平 均 风 速 和 小 风 静 风, 大 气 稳 定 度 选 取 分 别 选 取 B D E, 预 测 选 取 的 气 象 条 件 见 表 7.5-1 表 7.5-1 火 灾 伴 生 燃 烧 烟 气 影 响 预 测 气 象 条 件 表 序 号 风 向 风 速 稳 定 度 备 注 1 N 2.07 B 主 导 风 向 平 均 风 速 不 稳 定 2 N 1.00 D 主 导 风 向 小 风 中 性 3 N 0.50 E 主 导 风 向 小 风 稳 定 4 SW 2.07 B 不 利 风 向 平 均 风 速 不 稳 定 5 SW 1.00 D 不 利 风 向 小 风 中 性 6 SW 0.5 E 不 利 风 向 小 风 稳 定 7 C 0.00 B 8 C 0.00 D 9 C 0.00 E 7.5.4 源 强 计 算 235 静 风 (1) 原 油 的 沸 点 高 于 环 境 温 度, 因 此, 其 燃 烧 速 度 可 根 据 下 式 进 行 计 算 : 0.001H c m f = C T T + H p ( b a ) V 式 中 :m f 液 体 单 位 表 面 积 燃 烧 速 度,kg/(m 2 s); H c 液 体 燃 烧 热 ; 本 工 程 原 油 取 49.5 10 6 J/kg; C p 液 体 的 比 定 压 热 容 ; 本 工 程 原 油 取 2072J/(kg K); T b 液 体 的 沸 点, 本 工 程 计 算 取 473K; T a 环 境 温 度, 本 工 程 计 算 取 305K; H V 液 体 在 常 压 沸 点 下 的 蒸 发 热 ( 气 化 热 ), 本 工 程 原 油 取 474 10 3 J/kg (2)SO 2 源 强 计 算 公 式 式 中 :G ----SO SO 2 2 排 放 速 率,kg/h; Q------- 燃 烧 速 度,kg/h; G SO = 2 S Q S------- 燃 烧 中 硫 的 含 量, 本 工 程 计 算 取 硫 含 量 2.6%; (3) 燃 料 燃 烧 产 生 的 CO 量 可 按 下 式 进 行 估 算 : G CO =2330qC 2

式 中 :G CO CO 的 产 生 量 (g/kg) C 燃 料 中 碳 的 质 量 百 分 比 含 量 (%), 在 此 取 85% q 化 学 不 完 全 燃 烧 值 (%), 在 此 取 5%( 参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2008 年 ) 给 出 的 源 强 取 值 参 考 结 果 ) (4) 燃 烧 产 生 的 NMHC G = q Q NMHC 式 中 : G NMHC NMHC NMHC 的 产 生 量,kg/h q NMHC 排 放 因 子,g/kg, 参 考 Alan( 美 ) 等 溢 油 就 地 焚 烧 的 优 点 和 缺 点 交 通 环 保 1995, 取 2.8 g/kg Q------- 燃 烧 速 度,kg/h 为 便 于 计 算, 通 常 假 定 液 池 为 圆 形 本 评 价 以 码 头 工 作 平 台 (46.8m 46.8m) 面 积 相 等 的 圆 直 径 作 为 液 池 等 效 直 径, 约 60m 源 强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7.5-2 项 目 表 7.5-2 火 灾 伴 生 烟 气 污 染 源 强 估 算 事 故 估 算 结 果 质 量 燃 烧 速 度 (kg/h) 612572.3 SO 2 (kg/h) 31853.8 CO(kg/h) 60660.0 NMHC(kg/h) 燃 烧 过 程 中 油 气 挥 发 1715.2 7.5.5 预 测 结 果 (1)SO 2 浓 度 分 布 火 焰 高 度 m 58.0 废 气 温 度 32.1 SO 2 的 LC 50 为 6600mg/m 3 (1 小 时 大 鼠 吸 入 ); 伤 害 阀 值 IDLH 为 270mg/m 3 ; 短 时 间 允 许 浓 度 取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GBZ2.1-2007) 规 定 的 PC-STEL 为 10mg/m 3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二 级 标 准 为 0.5 mg/m 3 火 灾 爆 伴 生 烟 气 中 SO 2 地 面 浓 度 模 拟 结 果 见 表 7.5-3 图 7.5-1 序 号 风 向 风 速 m/s 稳 定 度 表 7.5-3 SO 2 地 面 浓 度 模 拟 结 果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及 出 现 的 距 离 mg/m 3 m IDLH 出 现 LC 50 出 现 的 PC-STEL 出 现 的 最 远 距 最 远 距 离 m 的 最 远 距 离 m 离 m 超 标 距 离 1 N 2.07 B 152.05 250.1 / / 2,311.6 11,144.2 2 N 1.00 D 195.58 280.3 / / 2,625.0 11,865.4 236

3 N 0.50 E 197.75 295.5 / / 2,828.7 10,776.2 4 SW 2.07 B 152.05 250.1 / / 2,311.6 11,144.2 5 SW 1.00 D 195.58 280.3 / / 2,625.0 11,865.4 6 SW 0.5 E 197.75 295.5 / / 2,828.7 10,776.2 7 C 0.00 B 219.53 0 / / 429.2 1,952.8 8 C 0.00 D 146.52 0 / / 837.1 3,696.2 9 C 0.00 E 97.45 0 / / 1,072.5 4,646.4 三 娘 湾 图 7.5-1 网 格 点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分 布 图 从 表 7.5-3 可 知 :E 稳 定 度, 风 速 0.5m/s 条 件 下,SO 2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197.75mg/m 3, 出 现 距 离 为 295.5m, 未 达 到 半 致 死 浓 度 和 伤 害 阀 值 浓 度 ; 短 时 间 允 许 浓 度 出 现 最 远 距 离 为 2828.7m 11.1km 范 围 内, 可 能 会 出 现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超 标 短 时 间 接 触 允 许 浓 度 半 径 范 围 内 除 了 项 目 工 作 人 员 外, 没 有 居 民 区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后, 火 灾 伴 生 污 染 物 SO 2 可 能 会 造 成 距 离 本 工 程 8.7km 的 三 娘 湾 风 景 区 小 时 浓 度 超 标 (2)CO 浓 度 分 布 CO 半 致 死 浓 度 为 2069mg/m 3 (4 小 时 大 鼠 吸 入 ) 伤 害 阀 值 IDLH 为 1700mg/m 3 ; 短 时 间 允 许 浓 度 取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GBZ2.1-2007) 规 定 的 PC-STEL 为 30mg/m 3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二 级 标 准 为 10 mg/m 3 火 灾 爆 伴 生 烟 气 中 CO 地 面 浓 度 模 拟 结 果 见 表 7.5-4 图 7.5-2 237

序 号 风 向 风 速 m/s 稳 定 度 表 7.5-4 CO 地 面 浓 度 模 拟 结 果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及 出 现 的 距 离 mg/m 3 m LC 50 出 现 的 最 远 距 离 m IDLH 出 现 的 最 远 距 离 m PC-STEL 出 现 的 最 远 距 离 m 超 标 距 离 1 N 2.07 B 290.29 250.1 / / 1801.1 3273.2 2 N 1.00 D 373.38 280.3 / / 2066.2 3673.0 3 N 0.50 E 377.52 295.5 / / 2231.6 3939.1 4 SW 2.07 B 290.29 250.1 / / 1801.1 3273.2 5 SW 1.00 D 373.38 280.3 / / 2066.2 3673.0 6 SW 0.5 E 377.52 295.5 / / 2231.6 3939.1 7 C 0.00 B 419.11 0 / / 337.7 599.6 8 C 0.00 D 279.72 0 / / 654.3 1173.8 9 C 0.00 E 186.05 0 / / 828.7 1514.6 三 娘 湾 图 7.5-2 CO 网 格 点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分 布 图 从 表 7.5-4 可 知 :E 稳 定 度, 风 速 0.5m/s 条 件 下,CO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377.52 mg/m 3,, 出 现 距 离 为 295.5m, 未 达 到 半 致 死 浓 度 和 伤 害 阀 值 浓 度 ; 短 时 间 允 许 浓 度 出 现 最 远 距 离 为 2231.6m 3.9km 范 围 内, 可 能 会 出 现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超 标 短 时 间 接 触 允 许 浓 度 半 径 范 围 内 除 了 项 目 工 作 人 员 外, 没 有 居 民 区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后, 火 灾 伴 生 污 染 物 CO 小 时 浓 度 超 标 距 离 为 3.9km, 不 会 对 敏 感 目 标 造 成 影 响 238

(3) 事 故 时 油 气 挥 发 ( 非 甲 烷 总 烃 ) 影 响 码 头 装 卸 区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时, 原 油 没 有 全 部 燃 烧, 未 燃 烧 的 原 油 挥 发 出 大 量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由 于 没 有 原 油 的 接 触 限 值 划 定, 也 无 法 获 得 原 油 挥 发 的 半 致 死 浓 度, 因 此 选 用 汽 油 的 接 触 限 值 和 半 致 死 浓 度 作 为 评 价 依 据, 汽 油 的 短 时 间 允 许 浓 度 为 450mg/m 3, 半 致 死 浓 度 为 103000mg/m 3, 同 时 以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外 浓 度 限 值 为 4.0mg/m 3 作 为 参 考 火 灾 爆 伴 生 烟 气 中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地 面 浓 度 模 拟 结 果 见 表 7.5-5 图 7.5-3 表 7.5-5 非 甲 烷 总 烃 地 面 浓 度 模 拟 结 果 序 号 风 向 风 速 m/s 稳 定 度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及 出 现 的 距 离 mg/m 3 m LC 50 出 现 的 最 远 距 离 m PC-STEL 出 现 的 最 远 距 离 m 超 标 距 离 1 N 2.07 B 8.29 250.1 / / 691.3 2 N 1.00 D 10.67 280.3 / / 848.1 3 N 0.50 E 10.79 295.5 / / 922.8 4 SW 2.07 B 8.29 250.1 / / 691.3 5 SW 1.00 D 10.67 280.3 / / 848.1 6 SW 0.5 E 10.79 295.5 / / 922.8 7 C 0.00 B 11.97 0 / / 132.4 8 C 0.00 D 7.99 0 / / 226.9 9 C 0.00 E 5.32 0 / / 208.9 图 7.5-3 非 甲 烷 总 烃 网 格 点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分 布 图 239

从 表 7.5-5 可 知 :E 稳 定 度, 风 速 0.5m/s 条 件 下,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10.79mg/m 3,, 出 现 距 离 为 295.5m, 未 达 到 半 致 死 浓 度 和 短 时 间 允 许 浓 度 ; 非 甲 烷 总 烃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超 标 最 大 距 离 为 922.8m, 超 标 范 围 内 没 有 敏 感 目 标, 不 会 对 敏 感 目 标 造 成 影 响 7.6 风 险 防 范 对 策 措 施 7.6.1 日 常 管 理 措 施 7.6.1.1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营 运 与 防 污 染 管 理 体 系 码 头 运 营 前, 建 设 单 位 应 充 分 吸 收 同 类 码 头 的 安 全 生 产 和 防 污 应 急 经 验, 按 照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散 装 液 体 危 险 货 物 码 头 安 全 与 防 污 染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JT/T 661-2006) 国 际 油 船 和 油 码 头 安 全 指 南 和 港 口 企 业 防 治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安 全 营 运 管 理 制 度 导 则 等 法 规 标 准 和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的 要 求, 结 合 码 头 实 际 情 况 和 特 点, 设 立 安 全 与 防 污 染 管 理 机 构, 制 定 防 治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安 全 营 运 管 理 制 度 ( 详 见 表 7.6-1), 建 立 健 全 码 头 安 全 营 运 与 防 污 染 管 理 体 系, 为 码 头 安 全 营 运 与 防 污 染 提 供 制 度 保 证 序 号 制 度 名 称 1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2 3 安 全 与 防 污 染 检 查 制 度 安 全 与 防 污 染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4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5 6 特 种 作 业 与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设 备 设 施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7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8 9 施 工 和 检 维 修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船 舶 靠 离 泊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表 7.6-1 港 口 安 全 营 运 与 防 污 染 管 理 制 度 一 览 表 基 本 内 容 按 规 定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 兼 顾 防 污 染 ) 管 理 机 构, 配 备 安 全 生 产 防 污 染 管 理 人 员 ; 明 确 单 位 内 各 部 门 各 岗 位 和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与 防 污 染 职 责,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与 奖 惩 机 制 等 根 据 生 产 特 点, 明 确 实 施 检 查 的 责 任 部 门 岗 位 与 责 任 人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方 式 检 查 时 间 与 频 次 安 排 检 查 结 果 反 馈 与 处 理 要 求 等 确 定 安 全 与 防 污 染 教 育 培 训 主 管 部 门 和 人 员, 制 定 和 实 施 教 育 培 训 计 划, 做 好 记 录 和 建 档 工 作 ; 明 确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与 防 污 染 管 理 人 员 操 作 岗 位 人 员 以 及 其 他 人 员 的 教 育 培 训 要 求 等 根 据 生 产 特 点, 编 制 各 岗 位 工 种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并 发 放 到 相 关 岗 位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的 要 求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的 要 求, 配 备 与 装 卸 货 物 种 类 吞 吐 能 力 建 设 规 模 及 周 边 环 境 相 适 应 的 安 全 生 产 与 防 污 染 设 备 设 施, 并 使 其 处 于 良 好 状 态 ; 建 立 设 备 设 施 台 帐 及 更 新 管 理 制 度 ; 加 强 对 特 种 设 备 及 强 制 检 测 设 备 的 管 理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的 要 求, 配 备 消 防 设 施 和 器 材, 建 立 单 位 防 火 组 织 机 构, 制 定 防 火 责 任 制 和 消 防 设 施 器 材 管 理 制 度 等 加 强 对 安 全 与 防 污 染 设 备 设 施 的 检 维 修 工 作, 加 强 对 动 火 作 业 受 限 空 间 内 作 业 临 时 用 电 作 业 爆 破 作 业 等 的 安 全 管 理 加 强 对 船 舶 靠 离 泊 作 业 的 安 全 管 理, 明 确 船 舶 码 头 双 方 在 解 系 缆 作 业 铺 设 围 油 栏 作 业 船 岸 安 全 检 查 通 信 联 络 等 方 面 的 责 任 及 程 序 240

10 隐 患 排 查 与 治 理 制 度 11 应 急 管 理 制 度 12 13 14 15 16 职 业 健 康 与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管 理 制 度 防 火 防 爆 防 泄 漏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设 备 和 器 材 管 理 制 度 石 油 化 工 码 头 船 岸 安 全 检 查 确 认 制 度 危 险 货 物 港 口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组 织 开 展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工 作, 加 强 对 作 业 行 为 设 备 设 施 工 艺 技 术 以 及 作 业 环 境 等 方 面 的 隐 患 识 别 与 分 析, 确 定 隐 患 等 级, 登 记 建 档, 制 定 隐 患 治 理 方 案,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并 对 治 理 情 况 进 行 验 证 和 效 果 评 估 建 立 适 合 本 单 位 特 点 的 安 全 生 产 与 防 污 染 应 急 管 理 机 构, 建 立 专 兼 职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 制 定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与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 按 规 定 建 立 应 急 设 施, 配 备 应 急 装 备, 储 备 应 急 物 资, 并 确 保 其 完 好 可 靠 ; 组 织 开 展 应 急 预 案 的 演 练 评 估 修 订 等 工 作 以 及 事 故 救 援 工 作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的 要 求 在 码 头 及 其 后 方 库 ( 罐 ) 区,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的 要 求, 采 取 相 应 的 ( 压 力 流 速 液 位 温 度 等 工 艺 参 数 ) 监 测 与 报 警 可 燃 气 体 监 测 与 报 警 船 舶 - 码 头 - 库 ( 罐 ) 区 通 信 联 络 通 风 调 温 防 火 灭 火 防 爆 测 爆 泄 压 防 雷 防 静 电 防 腐 防 泄 漏 紧 急 切 断 以 及 设 置 集 液 ( 收 油 ) 池 防 护 围 堤 围 油 栏 等 安 全 措 施, 设 置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加 强 对 火 源 的 控 制 与 管 理 ; 制 定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溢 油 等 重 大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及 现 场 处 置 方 案 按 照 交 通 运 输 部 颁 布 的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配 备 相 应 的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设 备 和 器 材, 并 明 确 维 护 保 养 等 要 求, 确 保 能 够 正 常 有 效 运 行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规 范 的 要 求 按 照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港 口 危 险 货 物 管 理 规 定 等 法 规 规 章 的 有 关 要 求, 制 定 相 应 的 危 险 货 物 港 口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包 括 危 险 货 物 港 口 作 业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管 理 与 作 业 人 员 培 训 危 险 货 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作 业 申 报 作 业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危 险 源 管 理 等 方 面 7.6.1.2 防 止 船 舶 航 行 及 靠 离 泊 事 故 措 施 (1) 按 照 通 航 安 全 评 估 报 告 要 求 配 备 必 要 的 导 助 航 等 安 全 保 障 设 施, 包 括 设 置 辅 助 靠 泊 电 子 系 统 建 立 健 全 船 舶 交 通 管 制 系 统, 辅 助 采 用 船 舶 报 告 制 及 船 舶 自 动 识 别 系 统, 配 备 必 要 的 人 员 海 上 安 全 保 障 设 施 等 (2) 加 强 船 舶 在 码 头 - 进 港 航 道 - 航 线 的 集 疏 运 全 程 监 控 (3) 严 格 按 散 装 液 体 危 险 品 船 岸 衔 接 操 作 技 术 要 求 船 舶 靠 离 泊 安 全 操 作 程 序 等 技 术 要 求 作 业, 必 要 时 进 行 护 航 7.6.1.3 防 止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措 施 输 油 管 道 发 生 事 故 的 概 率 很 小, 但 无 论 从 安 全 角 度 还 是 环 保 角 度 考 虑, 都 应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防 止 输 油 管 线 泄 漏 1 管 道 的 工 艺 技 术 设 计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1) 采 用 密 闭 输 送 和 装 卸 工 艺, 所 有 介 质 均 通 过 输 油 泵 和 密 闭 管 道 输 送, 输 油 臂 和 管 道 内 油 品 的 流 速, 控 制 在 规 范 规 定 的 安 全 流 速 范 围 内 ; (2) 输 油 臂 与 船 舶 接 口 处 配 备 双 球 阀 切 断 + 紧 急 脱 离 接 头 (ERS 系 统 ), 在 船 舶 发 241

生 火 灾 或 者 超 限 漂 移 等 紧 急 情 况 下 可 快 速 切 断 输 油 管 路, 并 使 输 油 臂 和 船 舶 集 油 口 自 动 脱 离 ; (3) 管 道 运 行 的 压 力 温 度 以 及 流 量 等 工 艺 参 数, 采 用 PLC 系 统 实 时 采 集 监 控, 设 定 温 度 压 力 操 作 参 数 安 全 值, 并 设 有 超 值 报 警 ; (4) 管 道 在 码 头 与 陆 地 的 连 接 处 陆 域 与 储 罐 区 的 连 接 处 设 置 紧 急 切 断 阀, 以 备 事 故 时 切 断 码 头 与 罐 区 的 联 系 ; (5) 为 避 免 管 道 升 温 所 引 起 的 管 道 膨 胀 和 内 压 增 高, 在 管 道 上 设 置 自 平 衡 式 管 道 膨 胀 节, 同 时 考 虑 了 管 道 内 部 的 卸 压 措 施, 设 置 压 力 超 高 报 警 ; 阀 门 选 用 球 形 阀, 重 要 部 位 和 大 口 径 阀 门 选 用 电 动 和 手 动 两 种 方 式, 以 避 免 或 减 少 泄 漏 减 轻 操 作 人 员 的 劳 动 强 度 ; (6) 设 计 选 用 质 量 可 靠 的 管 材 和 工 艺 设 备, 确 保 管 道 运 行 安 全 (7) 确 保 所 有 节 点 阀 门 封 闭, 所 有 的 节 点 阀 门 下 方 应 设 置 接 液 盘 ( 二 )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1) 严 格 遵 守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法 和 有 关 规 划 建 设 安 全 生 产 质 量 监 督 环 境 保 护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保 障 管 道 安 全 运 行 (2) 建 立 健 全 并 严 格 执 行 管 道 保 护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加 强 管 道 安 全 与 保 护 知 识 宣 传 教 育 (3) 选 择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的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进 行 管 道 建 设 (4) 配 备 管 道 保 护 所 必 需 的 人 员 和 技 术 装 备, 保 证 管 道 保 护 所 必 需 的 经 费 投 入 定 期 对 管 道 进 行 检 测 维 修, 确 保 其 处 于 良 好 状 态 ; 对 不 符 合 安 全 使 用 条 件 的 管 道 应 当 及 时 更 新 改 造 或 者 停 止 使 用 (5) 建 立 健 全 管 道 巡 护 制 度, 配 备 专 门 人 员 对 管 道 线 路 进 行 日 常 巡 护 ; 管 道 巡 护 人 员 发 现 危 害 管 道 安 全 的 情 形 或 者 隐 患,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及 时 处 理 和 报 告 ; 对 管 道 存 在 的 外 部 安 全 隐 患, 应 当 及 时 向 钦 州 市 管 道 安 全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处 置 (6) 按 照 国 家 技 术 规 范 的 强 制 性 要 求 在 管 道 沿 线 设 置 管 道 标 志 管 道 标 志 毁 损 或 者 安 全 警 示 不 清 的, 应 当 及 时 修 复 或 者 更 新 (7) 制 定 企 业 管 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并 报 钦 州 市 管 道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配 备 抢 险 救 援 人 员 和 设 备, 并 定 期 进 行 管 道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演 练 发 生 管 道 事 故,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立 即 启 动 企 业 管 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按 照 规 定 及 时 通 报 可 能 受 到 事 故 危 害 的 单 位 和 居 民,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消 除 或 者 减 轻 事 故 危 害, 并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及 时 向 钦 州 市 管 道 保 护 安 全 生 产 242

环 境 保 护 海 事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8) 管 道 停 止 运 行 封 存 报 废 时 应 当 采 取 必 要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并 报 钦 州 市 管 道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9) 栈 桥 两 侧 水 域 布 设 围 油 栏 形 成 封 闭 水 域, 控 制 管 道 泄 漏 入 海 后 油 膜 扩 散 7.6.1.4 防 止 装 卸 作 业 事 故 管 理 措 施 (1) 码 头 运 营 单 位 应 与 当 地 海 事 部 门 之 间 建 立 有 效 的 日 常 和 应 急 情 况 下 的 联 系 制 度, 以 利 于 码 头 与 船 舶 的 安 全 (2) 在 油 船 停 靠 码 头 期 间, 其 主 机 舵 机 锅 炉 以 及 其 他 与 移 船 有 关 的 设 备 都 应 保 持 在 待 用 状 态, 一 旦 需 要, 即 刻 能 将 油 船 开 离 码 头 (3) 在 码 头 上 使 用 油 船 舷 梯 时, 泊 位 处 必 须 留 出 足 够 舷 梯 移 动 的 富 裕 场 地, 以 便 在 潮 汐 和 干 舷 发 生 任 何 变 化 的 情 况 下, 都 不 致 影 响 登 船 或 上 岸 的 方 便 与 安 全 (4) 非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进 入 码 头 船 舶 等 进 行 其 工 作 时, 应 严 格 遵 守 码 头 和 船 舶 的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如 : 穿 防 静 电 服 ; 人 体 静 电 消 除 ; 关 闭 手 机 等 通 讯 工 具 ; 关 闭 手 提 电 脑 ; 禁 止 携 带 烟 火 等 (5) 船 岸 双 方 应 建 立 船 岸 安 全 检 查 表 制 度, 并 严 格 按 船 岸 安 全 检 查 表 的 内 容 要 求, 进 行 检 查 和 填 写, 同 时 应 接 受 海 事 部 门 的 监 督 检 查 (6) 船 岸 双 方 必 须 确 定 作 业 期 间 的 通 讯 联 络 方 式 及 交 流 语 言, 并 明 确 规 定 紧 急 情 况 下 的 应 急 信 号 如 果 在 作 业 过 程 中 出 现 通 讯 中 断 或 联 系 有 误 等 情 况, 应 停 止 作 业, 以 免 发 生 误 装 冒 顶 或 泄 漏 等 事 故 (7) 在 整 个 卸 船 作 业 期 间, 船 岸 双 方 应 派 出 足 够 的 作 业 人 员 值 班 人 员, 这 些 人 员 应 了 解 卸 船 作 业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危 险 危 害 因 素, 并 具 备 应 急 处 理 能 力 (8) 在 卸 船 作 业 过 程 中, 应 密 切 注 意 码 头 面 管 线 和 输 油 臂 的 工 作 状 况, 防 止 原 油 跑 冒 滴 漏 情 况 发 生 (9) 严 格 执 行 码 头 作 业 标 准 油 船 靠 离 泊 标 准, 禁 止 在 大 风 及 雷 暴 等 不 利 天 气 条 件 下 进 行 船 舶 靠 离 泊 作 业 (10) 油 船 应 按 照 工 可 报 告 中 所 提 出 的 靠 泊 标 准 和 作 业 标 准, 进 行 作 业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时, 应 立 即 停 止 装 卸 作 业 : 遇 有 雷 电 或 烟 囱 冒 火 星 ; 检 测 到 存 在 可 燃 气 体 或 发 生 液 体 化 工 品 泄 漏 事 故 ; 接 到 主 管 部 门 下 达 的 终 止 作 业 通 知 ; 船 岸 双 方 任 何 一 方 认 为 作 业 有 危 险 (11) 油 船 靠 泊 和 卸 船 作 业 期 间, 应 布 设 防 护 型 围 油 栏 围 控 243

(12) 码 头 与 库 区 必 须 制 订 和 严 格 实 施 投 用 方 案 操 作 规 程 和 联 系 制 度, 通 过 方 案 互 审 建 立 互 动 措 施 等, 做 好 双 方 的 衔 接 配 合 工 作, 确 保 安 全 装 卸 作 业 7.6.1.5 防 火 防 爆 管 理 措 施 (1) 控 制 和 消 除 码 头 作 业 区 火 源 严 禁 吸 烟 严 禁 携 带 火 种, 严 禁 穿 带 铁 钉 的 皮 鞋 进 入 易 燃 易 爆 区 域 ; 严 禁 穿 戴 化 纤 等 易 起 静 电 的 衣 物 进 入 易 燃 易 爆 区 域, 工 作 人 员 作 业 时 应 穿 全 棉 工 作 服 ; 维 修 动 火 必 须 彻 底 吹 扫 置 换 泄 压, 并 经 测 爆 合 格, 并 办 理 火 票 方 可 动 火, 并 有 专 人 看 守 ; 局 部 维 修 时, 应 和 非 检 修 设 备 管 线 断 开 或 加 盲 板, 盲 板 应 挂 牌 登 记, 防 止 串 油 串 气 引 发 事 故 ; 在 易 燃 易 爆 区 域 使 用 的 维 护 工 具 应 为 铜 制, 手 电 应 具 备 防 爆 功 能 事 故 (2) 加 强 对 作 业 人 员 的 安 全 意 识 和 责 任 心 的 培 养, 避 免 和 减 少 人 为 因 素 造 成 的 泄 漏 (3) 吸 取 大 连 港 原 油 管 线 爆 炸 泄 漏 事 故 教 训 : 1 对 采 用 的 原 油 脱 硫 剂 的 安 全 性 进 行 论 证, 采 用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的 原 油 脱 硫 剂 2 对 原 油 脱 硫 剂 的 加 入 时 间 和 操 作 方 法 进 行 论 证, 并 制 定 安 全 作 业 规 程 3 加 强 装 卸 作 业 时 前 方 码 头 和 后 方 的 库 区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作 业 单 位 间 的 指 挥 协 调, 并 通 过 巡 逻 视 频 监 控 等 措 施 增 加 现 场 监 护 力 度 7.6.2 主 要 应 急 措 施 7.6.2.1 海 上 溢 油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1) 溢 油 应 急 反 应 过 程 溢 油 事 故 应 急 程 序 包 括 事 故 报 告 事 故 评 估 现 场 处 置 溢 油 控 制 事 后 处 理 等 步 骤 溢 油 事 故 应 急 反 应 程 序 见 图 7.6-1 根 据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按 照 船 舶 溢 油 量 或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造 成 的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大 小 划 分 为 四 个 等 级 港 区 发 生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后, 应 当 立 即 启 动 相 应 的 应 急 预 案, 采 取 措 施 控 制 和 消 除 污 染, 并 就 近 向 有 关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报 告 发 生 特 别 重 大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时, 由 国 务 院 或 者 国 务 院 授 权 国 务 院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成 立 事 故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 发 生 重 大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时, 应 当 由 广 西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会 同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成 立 事 故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 发 生 较 大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和 一 般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时, 应 当 由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会 同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成 立 事 故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 有 关 部 门 单 位 应 当 在 事 故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统 一 组 织 和 指 挥 下, 按 照 应 急 预 案 的 分 工, 开 展 相 应 的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特 别 重 244

大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由 国 务 院 或 者 国 务 院 授 权 国 务 院 交 通 运 输 主 管 部 门 等 部 门 组 织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 重 大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由 国 家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组 织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 较 大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和 一 般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由 事 故 发 生 地 的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组 织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发 现 事 故 人 中 断 作 业 停 泵 关 阀 上 级 主 管 及 相 邻 单 位 海 事 消 防 化 救 港 口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报 告 下 达 指 令 报 告 询 情 信 息 咨 询 码 头 应 急 指 挥 部 调 度 反 馈 报 告 下 达 指 令 到 达 指 挥 岗 位 待 命 报 警 各 应 急 防 治 队 伍 携 工 具 设 备 执 行 应 急 措 施 全 体 员 工 抢 险 清 污 医 疗 后 勤 其 它 总 结 消 防 救 助 转 移 清 理 现 场 围 栏 堵 截 回 收 处 理 救 护 医 疗 转 送 医 院 交 通 工 具 物 资 人 员 公 关 接 待 信 息 保 障 图 7.6-1 溢 油 事 故 应 急 反 应 程 序 (2) 溢 油 控 制 与 清 除 作 业 溢 油 控 制 主 要 包 括 对 船 舶 的 溢 油 源 进 行 堵 漏 转 驳, 对 海 面 溢 油 进 行 围 控, 以 便 控 制 溢 油 源 和 已 泄 漏 油 品 的 扩 散 溢 油 清 除 包 括 溢 油 的 围 控 回 收 分 散 固 化 沉 降 245

焚 烧 和 生 物 降 解 等 处 理 水 域 溢 油 控 制 与 清 除 作 业 应 在 溢 油 应 急 现 场 指 挥 部 统 一 指 挥 下, 组 织 调 动 人 力 物 力, 投 入 溢 油 事 故 的 控 制 与 清 除 作 业 在 应 急 反 应 中, 应 坚 持 保 护 人 员 和 船 舶 安 全 优 先 于 环 境 保 护 的 原 则 溢 油 事 故 风 险 应 急 对 策 和 措 施 清 单 见 表 7.6-2 事 故 类 型 码 头 作 业 事 故 船 舶 溢 油 事 故 序 号 对 策 措 施 1 事 故 报 告 2 泄 漏 处 理 3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处 理 4 医 疗 急 救 5 事 后 处 理 1 事 故 报 告 2 监 视 监 测 3 围 控 清 除 表 7.6-2 溢 油 事 故 应 急 对 策 和 措 施 清 单 备 注 任 何 人 发 现 意 外 事 故, 如 泄 漏 火 灾 时, 应 立 即 打 电 话 或 手 机, 通 知 水 上 消 防 队, 并 保 持 与 消 防 队 公 司 调 度 室 的 联 络, 直 到 得 到 通 知 已 做 出 适 当 的 安 排 可 能 对 海 洋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时 应 当 立 即 向 有 关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报 告 采 取 泡 沫 覆 盖 砂 土 或 围 栏 围 堵 开 沟 引 流 等 措 施, 并 加 强 行 动 掩 护 注 意 泄 漏 处 理 污 水 的 收 集, 防 止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无 关 人 员 迅 速 疏 散 现 场 处 理 人 员 应 根 据 油 品 的 特 性, 采 用 相 应 的 灭 火 器 材 及 适 当 方 式 灭 火 迅 速 将 伤 者 移 离 现 场, 然 后 在 安 全 的 地 点 进 行 急 救 应 尽 快 查 清 的 形 式, 严 重 程 度, 并 由 专 业 医 护 机 构 或 人 员 实 施 急 救 任 何 受 影 响 的 人 员 均 应 尽 快 送 至 医 院 事 故 处 理 完 毕 后, 未 得 到 现 场 指 挥 人 员 或 公 安 消 防 等 机 构 的 同 意 前, 严 禁 拆 除 现 场, 以 便 专 家 取 证, 分 析 事 故 的 原 因, 现 场 处 理 人 员 也 不 得 撤 离, 以 防 死 灰 复 燃 清 洗 应 急 器 材 及 防 护 用 品, 人 员 也 应 彻 底 清 洗 协 助 有 关 部 门 调 查 事 故 的 事 因 事 故 处 理 结 束 后, 应 进 行 总 结, 写 出 事 故 报 告 当 发 生 或 发 现 海 上 污 染 事 故 或 事 故 隐 患 时, 应 立 即 向 海 事 和 搜 救 主 管 部 门 及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报 告 内 容 包 括 : 船 舶 的 名 称 国 籍 呼 号 或 者 编 号 ; 船 舶 所 有 人 经 营 人 或 者 管 理 人 的 名 称 地 址 ; 发 生 事 故 的 时 间 地 点 以 及 相 关 气 象 和 水 文 情 况 ; 事 故 原 因 或 者 事 故 原 因 的 初 步 判 断 ; 船 舶 上 污 染 物 的 种 类 数 量 装 载 位 置 等 概 况 ; 污 染 程 度 ; 已 经 采 取 或 者 准 备 采 取 的 污 染 控 制 清 除 措 施 和 污 染 控 制 情 况 以 及 救 助 要 求 等 确 定 事 故 发 生 的 位 置 性 质 和 规 模, 现 场 取 证 调 查 水 面 巡 逻 监 视 空 中 遥 感 监 视 环 境 污 染 监 测 采 取 防 止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的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在 确 保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利 用 码 头 自 备 的 应 急 设 备 对 溢 油 进 行 围 控, 同 时 进 行 必 要 的 清 除 作 业, 防 止 溢 油 扩 散, 听 从 海 事 部 门 指 挥 ; 协 助 船 方 对 溢 油 船 舶 进 行 堵 漏 倒 舱 围 控 和 拖 带 转 移 等 应 急 行 动 4 溢 油 回 收 对 于 回 收 上 来 的 溢 油, 进 行 必 要 的 岸 上 接 收, 并 妥 善 处 置 5 事 后 处 理 清 洗 应 急 器 材 及 防 护 用 品, 人 员 也 应 彻 底 清 洗 协 助 有 关 部 门 调 查 事 故 的 事 因 事 故 处 理 结 束 后, 应 进 行 总 结, 写 出 事 故 报 告 246

(3) 环 境 敏 感 资 源 保 护 对 策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一 旦 发 生, 在 进 行 事 故 的 应 急 处 理 的 同 时, 应 立 即 对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的 敏 感 资 源 采 取 保 护 对 策 结 合 敏 感 资 源 分 布, 提 出 该 项 目 环 境 敏 感 资 源 保 护 对 策 如 下 : 1 快 速 展 开 应 急 行 动 应 建 立 与 敏 感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的 联 络 机 制, 一 旦 发 生 污 染 事 故, 第 一 时 间 通 知 敏 感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接 到 事 故 警 报 后, 相 关 部 门 在 各 敏 感 资 源 根 据 情 况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例 如 根 据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地 点 和 污 染 物 漂 移 扩 散 的 可 能 方 向, 在 敏 感 资 源 外 侧 布 设 围 油 栏 投 掷 吸 油 毡 油 拖 网 等 防 护 措 施, 将 污 染 危 害 降 至 最 低 限 度 2 明 确 主 要 敏 感 环 境 资 源 及 优 先 顺 序 根 据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和 南 海 海 区 溢 油 应 急 计 划 中 对 敏 感 资 源 保 护 次 序 的 划 分 原 则, 确 定 区 域 敏 感 环 境 资 源 的 优 先 保 护 顺 序 详 见 表 7.6-3 敏 感 资 源 类 型 优 先 保 护 次 序 表 7.6-3 敏 感 资 源 保 护 次 序 本 工 程 敏 感 资 源 自 然 保 护 区 1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自 然 保 护 区 濒 危 动 物 2 三 娘 湾 度 假 旅 游 区 海 洋 保 护 区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3 水 产 养 殖 4 名 胜 古 迹 景 观 和 旅 游 娱 乐 场 所 7.6.2.3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风 险 应 急 措 施 5 广 西 钦 州 茅 尾 海 国 家 级 海 洋 公 园 北 部 湾 二 长 棘 鲷 长 毛 对 虾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茅 尾 海 北 部 滩 涂 养 殖 区 茅 尾 海 西 南 部 滩 涂 养 殖 区 龙 门 岛 北 部 养 殖 区 三 娘 湾 滩 涂 养 殖 区 七 十 二 泾 风 景 旅 游 区 龙 门 风 景 旅 游 区 鹿 耳 环 风 景 旅 游 区 麻 蓝 岛 - 大 环 度 假 旅 游 区 一 旦 发 生 管 道 穿 孔 事 故, 应 采 取 如 下 方 法 处 理 : (1) 发 现 泄 漏 者 立 即 用 对 讲 机 通 知 码 头 操 作 室 内 值 班 人 员, 讲 明 泄 漏 的 管 线 部 位 泄 漏 量 等 情 况, 码 头 值 班 人 员 确 定 泄 漏 后 停 泵 ; (2) 查 找 到 泄 漏 点 前 端 ( 来 油 方 向 ) 最 近 的 阀 门 进 行 关 闭 ; 确 认 管 线 无 作 业, 压 力 归 零 ; (3) 封 闭 现 场, 禁 止 一 切 可 能 发 生 的 火 源 ; 立 即 对 泄 漏 区 封 堵, 避 免 油 污 排 海 ; (4) 管 道 降 压 后, 先 用 木 橛 把 孔 堵 死, 然 后 再 带 油 处 焊 加 强 板, 或 在 漏 处 贴 压 内 衬 油 胶 垫 的 钢 板, 用 卡 具 在 管 线 上 卡 紧, 然 后 进 行 补 焊 ; (5) 当 漏 油 量 较 大 时, 漏 油 处 有 一 定 压 力 显 示 时, 一 般 要 用 专 用 的 抢 修 器 材 把 专 用 胶 囊 放 在 钢 罩 内, 钢 罩 用 链 条 采 用 丝 杠 顶 丝 的 方 法 固 定 在 钢 管 上, 通 过 露 在 钢 罩 外 的 气 芯, 使 胶 囊 增 压 进 行 封 堵, 然 后 把 钢 罩 焊 在 管 线 上 ; 247

(6) 孔 蚀 时 使 用 木 楔 封 堵, 如 是 带 状 泄 漏 使 用 快 速 维 修 带 封 堵, 较 大 洞 孔 泄 漏 使 用 专 用 封 堵 帽 封 堵 ; (7) 回 收 处 理 所 漏 出 的 油 品 对 于 泄 漏 的 油 品, 使 用 锯 末 清 理 装 入 专 用 袋 收 集, 送 指 定 有 资 质 处 理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 (8) 将 污 油 分 类 收 集 处 置, 含 油 污 水 送 到 广 西 石 化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危 险 废 物 交 广 西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处 置 7.6.2.4 伴 生 污 染 处 理 措 施 (1) 火 灾 的 消 防 水 处 理 根 据 对 同 行 业 的 类 比 调 查 可 知, 油 码 头 工 作 平 台 位 置 处 发 生 火 灾 的 情 况 极 少, 码 头 平 台 上 设 置 的 消 防 炮 等 消 防 设 施, 主 要 是 针 对 油 轮 着 火 而 准 备 的 一 旦 油 轮 发 生 火 灾, 码 头 平 台 值 班 人 员 将 立 即 按 动 火 灾 报 警 按 钮, 发 出 声 光 报 警 信 号, 控 制 室 人 员 听 到 声 光 火 灾 报 警 后 立 即 使 用 电 视 确 认 火 情 和 发 生 部 位, 并 按 动 火 情 确 认 消 防 按 钮, 码 头 后 方 陆 域 消 防 泵 房 PLC 自 动 启 动 消 防 泵, 向 泊 位 输 送 消 防 水 同 时 码 头 平 台 泡 沫 泵 房 启 动 泡 沫 比 例 混 合 器, 向 原 油 泊 位 泡 沫 炮 输 送 泡 沫 混 合 液, 对 着 火 位 置 实 施 消 防 灭 火 同 时, 码 头 平 台 值 班 人 员 在 启 动 PLC 灭 火 程 序 时, 立 即 拨 打 119 火 警 电 话 向 消 防 支 队 报 警, 并 通 知 公 司 调 度, 立 即 安 排 关 闭 相 应 阀 门 或 调 整 相 应 工 艺 流 程, 组 织 人 员 立 即 赶 赴 现 场, 调 动 预 备 组 对 外 溢 的 油 品 进 行 围 拦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 对 于 油 轮 着 火 事 故, 消 防 的 重 点 是 保 证 油 轮 和 码 头 工 作 平 台 的 安 全, 对 于 消 防 水 及 其 夹 带 的 油 品 只 能 采 取 堵 截 围 拦 的 措 施 对 于 极 少 发 生 的 码 头 平 台 处 火 灾, 一 般 是 由 于 输 油 臂 泄 漏 油 品 被 点 燃 后 发 生 的 火 灾, 因 此 火 情 一 般 较 小, 及 时 而 少 量 的 消 防 水 即 可 将 火 情 扑 灭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这 种 状 况 发 生 的 几 率 极 小, 且 一 旦 发 生, 位 于 输 油 臂 下 方 的 围 油 坎 和 集 水 池 可 暂 时 起 到 收 集 消 防 水 的 作 用 (2) 管 线 溢 油 的 处 理 本 工 程 接 卸 原 油 将 通 过 管 道 送 至 后 方 库 区 在 管 线 的 适 当 位 置 设 置 管 道 截 止 阀, 并 定 期 检 查 其 性 能, 一 旦 发 生 管 线 溢 油, 应 及 时 确 定 溢 油 点, 并 切 断 上 游 的 截 止 阀 收 集 的 原 油 应 作 为 危 险 废 弃 物 送 至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不 得 随 意 丢 弃 248

7.6.3 应 急 预 案 根 据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建 设 单 位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集 团 公 司 应 当 在 本 工 程 投 入 试 运 行 前 制 定 防 治 船 舶 及 其 有 关 作 业 活 动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的 应 急 预 案 ( 简 称 船 舶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 并 报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评 估 备 案 本 报 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法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北 部 湾 海 域 船 舶 溢 油 应 急 联 动 机 制 钦 州 市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和 钦 州 市 船 舶 污 染 应 急 反 应 预 案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区 域 应 急 预 案 要 求, 结 合 北 部 湾 区 域 国 家 应 急 库 和 社 会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布 局, 提 出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原 则, 指 导 建 设 单 位 编 制 本 工 程 船 舶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1) 应 急 目 标 明 确 编 制 船 舶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的 基 本 目 标 是 : 提 高 处 置 突 发 事 件 (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 的 能 力, 最 大 程 度 地 预 防 和 减 少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及 其 造 成 的 损 害, 保 障 码 头 安 全 和 保 护 海 洋 环 境 (2) 应 急 组 织 完 善 应 急 组 织 包 括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日 常 机 构 和 应 急 队 伍 应 急 预 案 应 明 确 码 头 应 急 指 挥 部 的 组 成 和 成 员 职 责, 应 急 现 场 指 挥 部 组 成 和 人 员 职 责, 与 主 管 机 关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的 衔 接 机 制 日 常 机 构 应 明 确 人 员 组 成 及 其 职 责,24 小 时 值 班 及 应 急 联 系 方 式 应 急 队 伍 包 括 码 头 自 身 应 急 队 伍 和 外 部 援 助 力 量 应 急 预 案 应 明 确 码 头 自 身 应 急 队 伍 成 员 及 联 系 电 话, 码 头 应 变 部 署 表 ( 各 岗 位 人 员 在 应 急 时 的 位 置 和 职 责 ); 收 录 外 部 援 助 力 量 ( 包 括 地 方 政 府 应 急 主 管 机 构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公 共 卫 生 医 疗 消 防 环 保 等 )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以 及 与 其 他 社 会 应 急 力 量 的 援 助 协 议 (3) 应 急 保 障 有 力 应 急 保 障 包 括 应 急 设 备 应 急 队 伍 物 资 及 后 勤 经 费 保 障 清 除 物 处 置 等, 还 应 建 立 培 训 和 演 习 的 相 关 制 度 为 确 保 应 急 预 案 的 执 行 效 力,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集 团 公 司 最 高 管 理 层 应 以 书 面 声 明 的 形 式 承 诺 为 应 急 反 应 提 供 充 分 有 效 的 应 急 保 障 本 工 程 应 结 合 区 域 国 家 应 急 设 备 库 和 北 部 湾 及 钦 州 港 社 会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布 局, 配 备 能 应 对 该 工 程 码 头 附 近 水 域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设 备 器 材 和 设 施 重 点 是 落 实 报 告 提 出 的 的 防 污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方 案 ( 详 见 报 告 第 7.6.4 节 ) 制 订 培 训 和 演 习 计 划, 加 强 对 应 急 人 员 操 作 技 能 培 训, 熟 练 使 用 应 急 防 治 设 备 器 材, 249

熟 悉 应 急 反 应 程 序, 一 旦 发 生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队 伍 能 迅 速 投 入 应 急 反 应 行 动, 增 强 应 对 突 发 性 污 染 事 故 的 处 置 能 力 (4) 应 急 反 应 快 速 应 急 反 应 包 括 风 险 预 测 和 分 析 事 故 报 告 和 报 警 应 急 响 应 风 险 预 测 和 分 析 包 括 分 析 识 别 船 舶 污 染 风 险 ; 结 合 码 头 的 水 文 气 象 等 自 然 条 件 和 周 围 的 环 境 敏 感 资 源, 分 析 事 故 的 危 害 影 响 ( 污 染 扩 散 和 漂 移 方 向 对 环 境 敏 感 区 的 影 响 ); 评 估 事 故 危 害 及 影 响 事 故 报 告 和 报 警 包 括 初 始 报 告 ( 由 谁 报 告 如 何 报 告 向 谁 报 告, 报 告 内 容 ), 初 始 报 告 记 录 和 事 故 报 警 ( 内 部 报 警 和 外 部 报 警, 报 警 时 间 部 门 和 内 容 ) 应 急 响 应 包 括 初 始 行 动 ( 事 故 现 场 应 急 措 施 ) 应 急 预 案 的 启 动 应 急 措 施 ( 详 见 报 告 第 7.6.2 节 ) 证 据 收 集 和 记 录 环 境 跟 踪 监 测 事 故 终 止 和 总 结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图 ( 参 见 图 7.6-2) 等 (5) 与 政 府 相 关 应 急 预 案 和 区 域 应 急 联 动 机 制 有 机 衔 接 预 案 的 编 制 过 程 应 充 分 考 虑 与 国 家 区 域 和 地 方 相 关 应 急 预 案 的 衔 接, 重 点 是 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北 部 湾 海 域 船 舶 溢 油 应 急 联 动 机 制 钦 州 市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钦 州 市 船 舶 污 染 应 急 反 应 预 案 衔 接, 与 国 家 广 西 和 钦 州 市 溢 油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规 划 衔 接, 与 钦 州 市 相 关 应 急 预 案 衔 接, 将 本 工 程 的 防 污 应 急 反 应 预 案 纳 入 区 域 防 污 应 急 体 系, 建 立 区 域 应 急 联 动 机 制 同 时, 应 急 预 案 应 当 与 420 库 区 应 急 预 案 和 拟 建 30 万 吨 油 码 头 应 急 预 案 有 机 衔 接, 形 成 有 效 的 应 急 联 动 机 制, 提 高 建 设 单 位 综 合 应 急 能 力 2010 年 11 月, 广 西 广 东 和 海 南 海 事 局 在 广 西 南 宁 共 同 签 署 了 北 部 湾 海 域 船 舶 溢 油 应 急 联 动 机 制 三 省 ( 区 ) 海 事 部 门 已 建 立 定 期 协 调 沟 通 制 度 突 发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和 险 情 通 报 机 制 区 域 重 大 船 舶 溢 油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联 动 协 调 制 度 信 息 沟 通 交 流 平 台 分 支 机 构 的 协 调 联 系 制 度 船 舶 污 染 损 害 索 赔 管 理 机 制 联 合 演 习 和 联 合 培 训 制 度 等 一 系 列 促 进 船 舶 溢 油 应 急 反 应 和 处 置 工 作 的 区 域 合 作 机 制 共 同 组 成 应 急 行 动 救 援 联 动 力 量, 整 合 区 域 有 限 的 应 急 资 源, 最 大 限 度 地 提 升 区 域 污 染 应 急 防 备 反 应 和 合 作 能 力, 共 同 抵 御 船 舶 溢 油 污 染 根 据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相 关 要 求, 钦 州 市 政 府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防 治 船 舶 及 其 有 关 作 业 活 动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应 急 反 应 机 制, 制 定 防 治 船 舶 及 其 有 关 作 业 活 动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明 确 海 事 环 保 港 口 安 监 海 洋 等 部 门 和 市 以 下 各 级 政 府 在 250

报 告 报 警 接 收 事 故 报 告 报 告 与 通 报 初 始 评 估 启 动 预 案 / 报 警 与 告 警 分 析 决 策 专 家 组 意 见 分 析 与 决 策 信 息 系 统 支 持 应 急 行 动 调 动 应 急 力 量 现 场 指 挥 的 初 始 行 动 监 视 事 故 现 场 现 场 情 况 评 估 与 报 告 疏 散 警 戒 交 通 管 制 是 实 施 应 急 行 动 现 场 情 况 再 评 估 与 报 告 进 一 步 的 应 急 行 动 否 监 视 与 监 测 人 员 安 全 与 救 护 泄 漏 控 制 污 染 控 制 与 消 除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终 止 行 动 终 止 预 案 / 结 束 与 恢 复 总 结 评 价 图 7.6-2 应 急 反 应 程 序 图 251

溢 油 应 急 行 动 中 的 职 责 分 工, 建 立 应 对 溢 油 污 染 事 故 的 联 动 监 管 机 制 本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积 极 配 合 地 方 政 府 和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定 期 组 织 开 展 各 类 安 全 防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演 练, 不 断 完 善 应 急 预 案, 加 强 应 急 队 伍 建 设, 健 全 政 府 部 门 码 头 企 业 和 船 舶 污 染 清 除 作 业 单 位 之 间 的 应 急 联 动 机 制, 切 实 提 高 区 域 防 污 应 急 能 力, 降 低 船 舶 污 染 风 险 7.6.4 应 急 设 备 7.6.4.1 周 边 应 急 资 源 (1) 广 西 海 事 局 辖 区 应 急 资 源 根 据 广 西 海 事 局 统 计 资 料, 广 西 海 事 局 辖 区 内 现 有 溢 油 应 急 资 源 由 海 事 局 应 急 设 备 库 码 头 企 业 应 急 设 备 库 和 专 业 清 污 单 位 应 急 设 备 库 组 成 ( 不 含 钦 州 国 家 应 急 设 备 库 ), 主 要 包 括 浮 油 回 收 船 12 艘, 应 急 辅 助 船 56 艘, 收 油 机 52 台, 围 油 栏 59930m, 吸 油 拖 栏 26968m 具 体 设 备 数 量 及 分 布 情 况 详 见 表 7.6-3 (2) 钦 州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库 2012 年 投 入 使 用 的 钦 州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库 是 由 交 通 运 输 部 投 资 建 设 的 国 家 中 型 应 急 设 备 库, 按 照 一 次 综 合 溢 油 清 除 控 制 能 力 500 吨 标 准 建 设 该 设 备 库 位 于 钦 州 港 金 谷 港 区 勒 沟 作 业 区 钦 州 海 巡 基 地 内, 地 理 位 置 有 利 于 应 急 出 海 作 业 根 据 交 通 运 输 部 关 于 广 西 海 事 局 钦 州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库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批 复 ( 交 规 划 发 2009 第 507 号 ), 设 备 库 建 设 面 积 1000m 2, 设 备 操 作 训 练 场 所 2592 m 2, 配 备 应 急 卸 载 围 控 回 收 储 运 等 应 急 设 备 ( 见 表 7.6-4), 总 投 资 3300 万 元, 配 备 专 职 应 急 人 员 18 人 (3) 海 特 191 2012 年 4 月, 全 国 海 事 系 统 中 型 溢 油 应 急 回 收 船 首 制 船 ( 巡 航 型 ) 海 特 191 在 钦 州 应 急 反 应 基 地 正 式 投 入 使 用 海 特 191 船 舶 总 长 59.60 米, 满 载 排 水 量 1580 吨, 轻 载 最 大 航 速 15.0 节, 续 航 力 800 海 里, 浮 油 回 收 舱 舱 容 639m 3, 最 大 浮 油 回 收 能 力 200m 3 /h, 总 投 资 6500 万 元 该 船 主 要 用 于 广 西 沿 海 近 岸 海 域 ( 含 港 区 水 域 ) 船 舶 溢 油 事 故 的 应 急 处 置, 包 括 溢 油 回 收 临 时 储 存 处 理 等, 并 兼 顾 溢 油 围 控 消 油 剂 喷 洒 应 急 辅 助 卸 载 溢 油 监 视 和 重 点 污 染 源 监 护 等 功 能, 也 可 用 于 溢 油 应 急 专 业 训 练 并 支 持 海 上 交 通 监 视 作 业 等 在 设 计 时, 海 特 191 除 可 作 专 业 溢 油 回 收 作 业 外, 还 兼 顾 考 虑 了 巡 航 功 能, 平 时 可 担 负 60 米 级 巡 逻 船 日 常 巡 航 使 用 海 特 191 的 交 付 使 用 大 幅 提 升 广 西 沿 海 辖 区 及 南 海 海 区 溢 油 事 故 的 综 合 应 急 处 置 能 力 252

表 7.6-3 广 西 船 舶 污 染 应 急 救 援 物 资 储 备 情 况 表 资 料 来 源 : 广 西 海 事 局 单 位 名 称 围 油 栏 (m) 消 油 剂 ( 公 斤 ) 消 油 剂 喷 洒 装 置 ( 台 ) 收 油 机 ( 台 ) 吸 油 毡 ( 吨 ) 吸 油 拖 栏 (m) 储 油 罐 ( 个 ) 储 油 囊 ( 个 ) 油 水 分 离 装 置 ( 台 ) 防 爆 泵 ( 套 ) 高 压 清 洗 机 油 罐 车 ( 辆 ) 浮 油 回 收 船 ( 艘 ) 辅 助 船 ( 艘 ) 钦 州 海 事 局 2600 3 19 5600 北 海 海 事 局 660 4 防 城 港 海 事 局 680 1 4 柳 州 海 事 局 200 0.4 海 事 小 计 4140 4 27.4 5600 北 海 涠 洲 终 端 处 理 厂 800 10000 1 2 1 4 1 2 北 海 港 务 集 团 等 960 1000 1 3 1.2 1000 2 广 西 鹏 达 海 洋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北 海 伟 龙 船 舶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6850 6500 12 7 12 4400 3162m 3 4 6 2 9 4200 10000 6 3 6 2000 2 1 6 北 海 企 业 小 计 12810 27500 20 15 20.2 7400 6 4 9 3 17 中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5000 5000 4 3 8 7 钦 州 广 明 码 头 450 2000 1 200 1 广 西 钦 州 中 石 化 600 2000 1 1 400 1 广 西 东 油 沥 青 有 限 公 司 800 2000 1 2 2 1 钦 州 苏 南 公 司 4200 10000 6 4 6 1000 1670m³ 3 1 6 钦 州 桂 通 公 司 10400 20000 12 5 12 4000 1792m³ 4 6 2 8 钦 州 企 业 小 计 21450 41000 23 15 28 5600 10 2 4 9 3 14 防 城 港 港 口 区 航 清 水 上 清 洁 服 务 部 830 1 253

南 宁 安 明 防 城 港 分 公 司 防 城 港 中 燃 船 舶 燃 料 供 应 公 司 1000 2000 2 3 5 300 4 3 1 2 1500 2 2 1 防 城 港 恒 创 公 司 8800 20000 10 7 12 4000 1777m 3 1 4 6 2 8 防 城 港 行 球 公 司 400 2000 3 1 3 3 1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安 船 舶 环 保 有 限 公 司 9400 20000 12 4 12 4000 2751.5 m 3 6 2 12 防 城 港 企 业 小 计 20430 45500 29 17 33 8300 1 11 12 3 6 23 沿 海 企 业 小 计 54690 114000 72 47 81.2 21300 16 2 1 19 30 3 12 54 中 油 新 恒 丰 油 库 码 头 160 0.2 中 国 石 化 广 西 梧 州 石 油 分 公 司 火 山 油 库 码 头 中 国 石 化 广 西 梧 州 石 油 分 公 司 龙 船 冲 油 库 码 头 160 200 68 2 160 梧 航 麻 湾 油 库 码 头 160 1 0.2 2 梧 州 海 日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油 码 头 160 0.2 梧 州 企 业 小 计 800 200 1 0.6 68 4 贵 港 石 油 分 公 司 300 300 0.2 2 内 河 企 业 小 计 1100 500 1 0.8 68 4 2 总 计 59930 114500 72 52 109.4 26968 20 2 1 19 30 3 12 56 254

表 7.6-4 广 西 海 事 局 钦 州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库 设 备 配 备 情 况 应 急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一 应 急 卸 载 设 备 1.1 大 型 防 腐 蚀 离 心 泵 套 1 1.2 大 型 螺 杆 卸 载 泵 套 1 1.3 中 型 螺 杆 卸 载 泵 套 1 1.4 小 型 螺 杆 卸 载 泵 套 1 二 溢 油 围 控 设 备 2.1 海 洋 型 充 气 式 围 油 栏 m 800 2.2 防 火 围 油 栏 m 500 三 溢 油 回 收 设 备 3.1 大 型 收 油 机 套 1 3.2 中 型 收 油 机 套 1 3.3 小 型 收 油 机 套 1 3.4 自 航 式 收 油 机 套 1 四 油 污 储 运 设 备 4.1 轻 便 储 油 囊 个 2 五 溢 油 分 散 物 质 5.1 浓 缩 分 散 剂 t 4 5.2 船 用 喷 洒 装 置 套 2 六 溢 油 吸 附 材 料 6.1 吸 油 毡 t 5 6.2 吸 油 拖 栏 m 400 七 配 套 设 备 7.1 高 压 热 水 清 洗 机 台 2 7.2 防 护 用 品 1 套 20 7.3 防 护 用 品 2 套 15 7.4 后 勤 保 障 用 品 套 1 (4) 钦 州 海 上 搜 救 中 心 钦 州 海 上 搜 救 中 心 是 钦 州 市 海 上 突 发 事 件 的 应 急 领 导 机 构 搜 救 中 心 主 要 职 责 是 组 织 协 调 和 指 挥 钦 州 辖 区 沿 海 及 内 河 水 域 船 舶 设 施 航 空 器 等 遇 险 和 海 难 事 故 的 搜 寻 救 助, 防 抗 台 风 雷 雨 大 风 和 船 舶 大 面 积 污 染 海 ( 水 ) 域 应 急 反 应 工 作 海 上 搜 救 中 心 设 总 指 挥 一 名 常 务 副 总 指 挥 一 名 副 总 指 挥 若 干 名 钦 州 港 现 有 的 海 上 搜 救 力 量 有 : 钦 州 海 事 局 海 巡 艇 7 艘 ; 钦 州 市 港 口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大 马 力 拖 轮 5 艘, 其 中 一 艘 为 3800 匹 马 力, 一 艘 为 2600 匹 马 力, 三 艘 为 4400 马 力 ; 钦 州 海 关 缉 私 分 局 4 艘, 钦 州 市 边 防 支 队 2 艘, 钦 州 渔 监 处 1 艘, 钦 州 市 渔 政 管 255

理 中 心 站 1 艘 搜 救 中 心 另 外 配 备 有 VHF( 无 线 高 频 电 话 ) CCTV( 视 频 监 控 ) AIS( 船 舶 自 动 识 别 系 统 ), 设 置 了 全 国 统 一 的 水 上 搜 救 报 警 专 用 电 话 12395, 配 备 了 值 班 船 艇, 目 前 广 西 北 部 湾 VTS( 船 舶 交 通 指 挥 服 务 系 统 ) 已 经 建 成 并 投 入 试 运 行 搜 救 中 心 办 公 室 设 在 钦 州 海 事 局, 承 担 搜 救 中 心 的 日 常 工 作 自 2007 年 成 立 以 来 ( 至 2011.6), 钦 州 海 上 搜 救 中 心 共 接 到 海 ( 水 ) 上 险 情 报 警 220 次, 协 调 实 施 搜 救 行 动 215 次 (5 次 为 自 动 解 除 ), 遇 险 人 员 1284 人, 获 救 人 员 1276 人, 搜 救 有 效 率 99.4%, 组 织 协 调 参 与 搜 救 船 舶 320 艘 次, 搜 救 直 升 飞 机 5 架 次, 为 保 障 钦 州 海 ( 水 ) 上 安 全 形 势 的 持 续 稳 定, 保 护 海 洋 环 境 助 推 地 方 经 济 快 速 发 展 做 出 了 突 出 贡 献, 在 加 强 预 防 预 警 工 作 完 善 搜 救 应 急 体 系 加 强 海 上 搜 救 应 急 宣 传 等 方 面 取 得 了 显 著 成 效 (5) 船 舶 污 染 清 除 作 业 单 位 钦 州 港 域 现 有 船 舶 污 染 清 除 作 业 单 位 两 家, 其 中 钦 州 市 桂 通 船 舶 服 务 公 司 已 取 得 一 级 船 舶 污 染 清 除 作 业 资 质 ( 海 船 舶 2011 810 号 ), 具 备 在 钦 州 港 及 其 近 海 水 域 为 船 舶 提 供 污 染 清 除 服 务 的 资 质 和 能 力 ; 钦 州 市 苏 南 船 舶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已 取 得 二 级 船 舶 污 染 清 除 单 位 资 质 ( 桂 海 危 防 2011 402 号 ), 具 备 在 钦 州 港 及 距 岸 20 海 里 水 域 为 船 舶 提 供 污 染 清 除 服 务 的 资 质 和 能 力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应 急 防 备 和 应 急 处 置 管 理 规 定 (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2011 第 4 号 ) 和 船 舶 污 染 清 除 协 议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 交 通 运 输 部 海 事 局, 海 船 舶 2011 211 号 ),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 起, 进 出 港 船 舶 必 须 与 相 应 等 级 的 船 舶 污 染 清 除 单 位 签 订 船 舶 污 染 清 除 协 议, 船 舶 一 旦 发 生 污 染 事 故, 双 方 应 当 按 照 船 舶 污 染 清 除 协 议 及 时 开 展 污 染 控 制 和 清 除 行 动 桂 通 船 舶 服 务 公 司 和 苏 南 船 舶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专 业 应 急 力 量, 既 可 以 为 本 工 程 进 出 港 船 舶 提 供 协 议 服 务, 也 可 以 在 必 要 时 为 本 工 程 应 急 行 动 提 供 有 效 支 持 (6) 其 它 港 口 企 业 应 急 资 源 2012 年 以 来, 根 据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和 交 通 运 输 部 有 关 规 定, 广 西 辖 区 现 有 港 口 码 头 和 新 建 码 头 工 程 积 极 落 实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加 强 防 污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按 照 经 广 西 海 事 局 批 准 的 防 污 应 急 能 力 目 标 和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方 案 开 展 防 污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丰 富 了 区 域 应 急 资 源, 提 高 了 钦 州 港 整 体 应 急 防 备 能 力 根 据 广 西 海 事 局 统 计 资 料, 钦 州 港 已 开 展 防 污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的 港 口 码 头 主 要 有 :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12# 13# 泊 位,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1#-8# 泊 位, 大 榄 坪 作 业 区 1-6 号 泊 位, 钦 州 港 勒 沟 作 256

业 区, 广 西 石 化 10 万 吨 原 油 码 头 东 油 沥 青 5 万 吨 油 码 头 广 明 油 码 头 中 石 化 钦 州 油 码 头 天 盛 码 头 等 此 外, 与 钦 州 港 相 邻 的 北 海 防 城 港 专 业 清 污 单 位 和 社 会 应 急 资 源, 在 启 动 溢 油 应 急 预 案 状 态 下, 均 应 接 受 海 事 主 管 部 门 指 令 及 时 投 入 应 急 反 应 行 动 7.6.4.2 区 域 应 急 能 力 评 估 钦 州 港 区 域 应 急 设 备 库 应 急 能 力 位 置 与 本 工 程 距 离 应 急 时 间 分 析 详 见 表 7.6-1, 主 要 应 急 资 源 分 布 见 图 7.6-1 序 号 1 2 3 4 设 备 库 名 称 钦 州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库 海 特 191 应 急 回 收 船 钦 州 市 桂 通 船 舶 公 司 钦 州 市 苏 南 船 舶 公 司 5 广 西 石 化 表 7.6-1 钦 州 港 区 域 应 急 能 力 分 析 表 位 置 应 急 能 力 ( 吨 ) 与 本 工 程 距 离 ( 公 里 ) 应 急 响 应 时 间 ( 小 时 ) 勒 沟 作 业 区 500 21 1.5 勒 沟 作 业 区 640 21 0.8 金 谷 工 业 园 400 18 1.5 龙 泾 大 道 250 24 2 鹰 岭 作 业 区 东 侧 130 15 1.5 6 东 油 沥 青 鹰 岭 作 业 区 60 16 1.5 7 钦 州 港 勒 沟 作 业 区 8 钦 州 港 保 税 港 区 9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合 计 华 润 红 水 河 码 头 东 侧 大 榄 坪 南 1# 泊 位 后 方 大 榄 坪 南 12# 泊 位 后 方 21 20 2 30 13 1.5 125 9 1 2156 备 注 停 靠 海 巡 基 地, 单 次 回 收 能 力 每 小 时 回 收 能 力 每 小 时 回 收 能 力 配 有 专 业 浮 油 回 收 船 运 行 管 理 单 位 与 本 工 程 相 同 根 据 区 域 应 急 资 源 现 状 调 查 分 析, 本 工 程 所 在 钦 州 港 域 及 相 邻 港 域 分 布 的 国 家 社 会 力 量 和 港 口 码 头 企 业 应 急 资 源 较 丰 富, 应 急 能 力 较 强, 而 且 距 离 本 工 程 较 近, 可 以 及 时 为 本 工 程 提 供 有 效 应 急 支 持 (2 小 时 内 ), 减 轻 溢 油 事 故 危 害 后 果, 降 低 事 故 风 险 257

苏 南 船 务 有 限 公 司 应 急 设 备 库 国 家 中 型 应 急 设 备 库 钦 州 港 勒 沟 作 业 区 应 急 设 备 库 桂 通 船 舶 服 务 公 司 应 急 设 备 库 东 油 沥 青 应 急 设 备 库 广 西 石 化 应 急 设 备 库 钦 州 港 保 税 港 区 应 急 设 备 库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应 急 设 备 库 图 7.6-1 钦 州 港 主 要 应 急 资 源 分 布 图 258

7.6.4.2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方 案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012 年 10 月, 广 西 海 事 局 印 发 关 于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 桂 海 危 防 函 [2012]373 号 ), 批 准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 备 案 稿 ) 提 出 的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方 案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在 对 本 工 程 风 险 识 别 分 析 源 项 分 析 事 故 影 响 模 拟 预 测 区 域 应 急 资 源 调 查 基 础 上, 确 定 本 工 程 溢 油 应 急 防 备 能 力 目 标 为 : 在 部 分 依 托 区 域 应 急 资 源 基 础 上, 一 次 溢 油 综 合 清 除 控 制 能 力 261t, 能 够 应 对 码 头 操 作 性 污 染 事 故 最 可 能 的 溢 油 量 为 有 效 防 控 栈 桥 管 线 泄 漏 事 故 溢 油 扩 散 漂 移, 本 报 告 在 风 险 评 估 报 告 提 出 的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方 案 基 础 上, 增 加 栈 桥 水 域 永 久 布 放 型 围 油 栏 9000m 和 2 艘 围 油 栏 布 放 艇 等 设 备 估 算 本 工 程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方 案 总 投 资 3661 万 元, 其 中 人 员 防 护 用 品 19.5 万 元 ( 详 见 表 7.6-5 和 表 7.6-6), 应 急 设 备 投 资 纳 入 码 头 项 目 工 程 总 投 资 建 设 单 位 可 以 组 建 专 业 溢 油 应 急 队 伍 承 担 设 备 维 护 日 常 围 油 栏 布 放 和 应 急 清 污 工 作, 也 可 委 托 经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认 可 的 专 业 清 污 单 位 承 担 设 备 维 护 日 常 围 油 栏 布 放 和 应 急 清 污 工 作 序 号 1 应 急 设 备 名 称 永 久 布 放 型 围 油 栏 单 位 单 价 ( 万 元 ) 表 7.6-5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方 案 数 量 投 资 额 ( 万 元 ) m 0.06 10000 600 2 应 急 型 围 油 栏 m 0.10 260 26 3 防 火 型 围 油 栏 m 0.15 400 60 总 高 度 900mm 备 注 (1) 总 高 度 1100mm, 满 足 最 大 抗 风 速 大 于 10m/s, 最 大 抗 波 高 大 于 1.73m, 最 大 抗 流 速 大 于 0.7m/s 的 要 求 ;(2) 其 中 9000m 用 于 栈 桥 水 域 日 常 围 控 总 高 度 1500mm, 能 满 足 最 大 抗 风 速 大 于 15m/s, 最 大 抗 波 高 大 于 2m, 最 大 抗 流 速 大 于 0.95m/s 的 要 求 4 岸 滩 型 围 油 栏 m 0.07 740 51.8 岸 滩 型 围 油 栏, 总 高 度 600mm 5 动 态 斜 面 式 收 油 机 套 40 2 80 总 收 油 能 力 150m 3 /h 6 油 拖 网 套 10 2 20 油 拖 网 总 容 量 10m 3 7 吸 油 毡 t 2.5 12 30 8 溢 油 分 散 剂 t 2 9 18 9 溢 油 分 散 剂 喷 洒 装 置 吸 油 性 应 达 到 本 身 重 量 10 倍 以 上, 吸 水 性 为 本 身 重 量 10% 以 下, 持 油 性 保 持 率 80% 以 上 实 际 储 备 2t, 协 议 储 备 10t 生 物 降 解 环 保 型 分 散 剂 浓 缩 型 实 际 储 备 2t, 协 议 储 备 7t 套 5.2 2 10.4 船 载 式, 喷 洒 速 率 不 小 于 80 L/min/ 套 10 轻 便 储 油 罐 套 1.0 15 15 总 有 效 容 积 150m 3 259

序 号 11 应 急 设 备 名 称 溢 油 监 视 报 警 装 置 单 位 单 价 ( 万 元 ) 数 量 投 资 额 ( 万 元 ) 套 200 1 200 12 应 急 人 员 防 护 / / / 19.5 详 见 表 7.6-6 13 围 油 栏 布 放 艇 艘 40 2 80 14 浮 油 回 收 船 艘 2400 1 2400 15 应 急 辅 助 设 备 / / 50 备 注 回 收 舱 容 为 300m 3, 收 油 能 力 为 150 m 3 /h 的 专 业 浮 油 回 收 船 应 急 设 备 吊 装 运 输 设 备, 可 利 用 码 头 生 产 吊 装 运 输 设 备 合 计 3661 万 元 ( 不 含 应 急 设 备 库 造 价 ) 表 7.6-6 应 急 人 员 防 护 设 备 表 项 目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费 用 ( 元 ) 1 防 火 隔 热 服 3 套 35000 105000 2 防 护 衣 20 套 900 18000 3 空 气 呼 吸 器 10 套 2500 25000 4 防 毒 面 具 10 个 110 1100 5 护 目 罩 10 个 400 4000 6 防 尘 口 罩 10 个 30 300 7 耐 酸 碱 手 套 10 双 85 850 8 安 全 鞋 10 双 60 600 9 吸 收 材 料 ( 消 防 砂 ) 2 套 - 2000 10 泄 漏 处 理 桶 5 个 50 250 11 塑 料 软 刷 5 个 10 50 12 塑 料 簸 箕 5 个 10 50 13 胶 布 5 卷 10 50 14 肥 皂 5 卷 5 30 15 救 生 艇 1 艘 20000 20000 7.7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合 计 177280 项 目 其 他 费 用 按 上 述 总 额 10% 计 17728 总 计 19.5 万 元 本 工 程 装 卸 的 货 种 具 有 易 燃 易 爆 性, 海 域 主 要 的 环 境 风 险 为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陆 域 主 要 环 境 风 险 为 码 头 操 作 性 泄 漏 事 故 和 栈 桥 输 油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造 成 火 灾 爆 炸 和 泄 漏 油 品 入 海 污 染 事 故 预 测 本 工 程 码 头 操 作 性 事 故 最 可 能 泄 漏 量 为 261 吨, 海 难 性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最 可 能 溢 油 量 为 2700 吨,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溢 油 量 为 20000t,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为 0.006 次 / 年 ; 陆 域 管 260

道 泄 漏 事 故 最 可 能 溢 油 量 为 525.4 吨, 管 线 在 运 行 5 年 以 后, 出 现 泄 漏 事 故 的 概 率 为 0.98% 溢 油 风 险 事 故 将 给 钦 州 湾 及 周 边 环 境 敏 感 资 源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污 染 损 害, 风 险 等 级 为 中 等, 必 须 加 强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能 力 建 设 同 时,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可 以 替 代 锚 地 过 驳, 规 避 锚 地 过 驳 作 业 风 险, 减 少 进 出 港 油 轮 艘 次,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概 率 降 低 72% 预 测 码 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伴 生 污 染 物 SO 2 CO 和 非 甲 烷 总 烃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分 别 为 197.75mg/m 3 和 377.52mg/m 3, 出 现 距 离 分 别 为 295.5m, 未 达 到 半 致 死 浓 度 和 伤 害 阀 值 浓 度 ;SO 2 CO 短 时 间 接 触 允 许 浓 度 出 现 最 远 距 离 分 别 为 2828.7m 和 2231.6m,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分 别 为 11.1km 和 3.9km, 火 灾 伴 生 污 染 物 SO 2 可 能 会 造 成 距 离 本 工 程 8.7km 的 三 娘 湾 风 景 区 小 时 浓 度 超 标 非 甲 烷 总 烃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10.79mg/m 3, 出 现 距 离 为 295.5m, 未 达 到 半 致 死 浓 度 和 短 时 间 允 许 浓 度 ; 非 甲 烷 总 烃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超 标 最 大 距 离 为 922.8m, 超 标 范 围 内 没 有 敏 感 目 标 评 价 报 告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建 立 健 全 码 头 安 全 营 运 与 防 污 染 管 理 体 系, 并 从 防 止 船 舶 航 行 及 靠 离 泊 事 故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装 卸 作 业 事 故 防 火 防 爆 等 方 面 提 出 了 防 范 风 险 事 故 的 日 常 管 理 措 施, 明 确 了 海 上 溢 油 事 故 应 急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应 急 和 伴 生 污 染 等 风 险 应 急 措 施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和 建 立 区 域 应 急 联 动 机 制 的 基 本 要 求, 制 定 了 防 污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方 案 工 程 在 认 真 落 实 上 述 风 险 防 范 对 策 措 施 后,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概 率 和 减 轻 风 险 事 故 后 果,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水 平, 环 境 不 利 影 响 能 够 得 到 缓 解 和 控 制 261

第 八 章 公 众 参 与 8.1 调 查 目 的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公 众 参 与 贯 穿 本 次 评 价 全 过 程 为 了 充 分 了 解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给 该 地 区 社 会 环 境 带 来 的 影 响, 尤 其 是 对 工 程 影 响 区 域 附 近 的 公 众 带 来 的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与 环 评 单 位 采 取 网 上 公 示 报 纸 公 示 现 场 公 示 和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等 方 式 开 展 了 广 泛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为 工 程 直 接 影 响 区 域 范 围 内 及 周 边 居 民 企 业 和 机 关 团 体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是 为 建 设 单 位 与 公 众 提 供 相 互 沟 通 交 流 的 机 会, 促 进 双 方 互 相 理 解, 使 工 程 能 够 被 公 众 充 分 认 可, 使 建 设 单 位 在 决 策 工 程 的 建 设 时 能 够 充 分 兼 顾 公 众 的 利 益 和 要 求, 避 免 片 面 性, 减 少 盲 目 性, 使 工 程 的 设 计 规 划 更 完 善 更 合 理 尽 可 能 避 免 和 减 少 不 利 影 响 因 素, 提 高 项 目 的 环 境 和 经 济 效 益 同 时 为 环 评 中 识 别 和 筛 选 可 能 的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提 供 帮 助, 完 善 环 保 及 补 偿 措 施 的 制 定, 提 高 公 众 的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8.2 调 查 方 式 8.2.1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要 求, 本 工 程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采 用 网 上 公 示 报 纸 公 示 和 现 场 张 贴 布 告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1 第 一 次 信 息 公 示 2015 年 7 月 27 日, 环 评 单 位 通 过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网 站 (http://www.gxepb.gov.cn/) 和 钦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站 (http://www.qzhb.gov.cn/) 发 布 了 本 工 程 环 评 第 一 次 信 息 公 示 ( 图 8.2-1 8.2-2) 第 一 次 信 息 公 示 内 容 包 含 : 建 设 项 目 的 名 称 及 概 要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单 位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承 担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等 2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示 2015 年 8 月 24 日, 环 评 单 位 通 过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网 站 262

(http://www.gxepb.gov.cn/) 和 钦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站 (http://www.qzhb.gov.cn/) 发 布 了 本 工 程 环 评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示 ( 图 8.2-3 8.2-4), 并 附 环 评 简 本 和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电 子 版 供 公 众 下 载 查 阅 2015 年 8 月 24 日 在 当 地 主 要 媒 体 钦 州 日 报 发 布 信 息 公 示 ( 见 图 8.2-5), 向 公 众 告 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概 述 报 告 书 所 提 出 对 策 措 施 要 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和 主 要 事 项 以 及 索 取 报 告 书 简 本 的 方 式 等 建 设 单 位 同 期 在 犀 牛 脚 村 乌 雷 社 区 大 环 社 区 三 娘 湾 社 区 平 山 村 鹿 耳 环 社 区 鸡 墩 头 社 区 进 行 了 现 场 张 贴 公 示 ( 见 图 8.2-6), 并 现 场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第 二 阶 段 公 示 信 息 包 含 : 建 设 项 目 情 况 简 述 ;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的 概 述 ;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和 措 施 的 要 点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的 要 点 ; 公 众 查 阅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以 及 公 众 认 为 必 要 时 向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索 取 补 充 信 息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和 主 要 事 项 ;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具 体 形 式 ;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截 止 时 间 8.2.2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为 了 便 于 公 众 全 面 了 解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的 情 况,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建 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向 公 众 提 供 了 项 目 类 型 建 设 规 模 建 设 地 点 等 工 程 概 况 等 基 本 信 息, 简 述 了 工 程 可 能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和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公 众 还 可 通 过 登 陆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网 站 (http://www.gxepb.gov.cn/) 和 钦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站 (http://www.qzhb.gov.cn/), 下 载 查 阅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和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样 表 见 表 8.2-1 表 8.2-2 在 第 二 次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后, 建 设 单 位 向 公 众 发 放 了 团 体 及 个 人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团 体 调 查 表 由 被 调 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填 写 被 调 查 单 位 地 址 及 联 系 电 话 ; 个 人 公 共 调 查 表 由 被 调 查 对 象 本 人 签 名, 同 时 注 明 被 调 查 者 的 工 作 单 位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职 务 等 内 容 回 收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全 部 由 环 评 单 位 整 理 汇 总 和 分 析 263

图 8.2-1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网 站 公 示 ( 第 一 次 ) 图 8.2-2 钦 州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上 公 示 ( 第 一 次 ) 264

图 8.2-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网 站 公 示 ( 第 二 次 ) 图 8.2-4 钦 州 环 境 保 护 局 网 上 公 示 ( 第 二 次 ) 265

图 8.2-5 报 纸 公 示 鹿 耳 环 社 区 平 山 村 三 娘 湾 社 区 图 8.2-6 现 场 公 示 犀 牛 角 社 区 266

表 8.2-1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 单 位 团 体 ) 一. 工 程 概 况 工 程 基 本 情 况 : 本 工 程 新 建 1 个 30 万 吨 级 原 油 卸 船 泊 位 及 配 套 生 产 辅 助 设 施 ( 不 含 库 区 陆 域 输 油 管 线 和 进 港 航 道 ), 码 头 水 工 结 构 总 长 546.3m, 栈 桥 长 2998.25m,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930 万 吨 总 投 资 253492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约 6211 万 元 本 工 程 为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配 套 原 油 码 头, 位 于 钦 州 湾 口 海 域, 距 三 墩 作 业 区 陆 域 港 区 约 3km 工 程 可 能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 施 工 期 悬 浮 物 对 海 洋 水 环 境 和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填 海 造 陆 对 海 洋 生 物 影 响, 施 工 扬 尘 和 噪 声 影 响 等 ; 运 营 期 船 舶 溢 油 等 风 险 事 故 对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等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 科 学 合 理 组 织 施 工 并 对 海 洋 生 态 资 源 和 渔 业 资 源 进 行 等 量 补 偿, 制 定 卸 船 作 业 的 操 作 规 程, 营 运 期 污 水 依 托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船 舶 垃 圾 和 含 油 危 险 废 物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建 立 健 全 码 头 安 全 营 运 与 防 污 管 理 体 系, 加 强 日 常 管 理 和 应 急 培 训 演 练, 编 制 应 急 预 案, 配 备 应 急 设 备 等 二. 被 调 查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单 位 名 称 ( 盖 章 ):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单 位 地 址 : 三. 调 查 内 容 1. 贵 单 位 是 否 了 解 本 工 程 了 解 不 了 解 2.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非 常 好 好 一 般 不 好 3.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不 满 意 环 境 问 题 造 成 的 影 响 是 加 重 缓 解 无 影 响 4.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工 程 建 设 带 来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水 质 污 染 空 气 污 染 噪 声 影 响 固 体 废 物 生 态 破 坏 环 境 风 险 5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的 环 境 问 题 全 面 不 全 面 6.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合 理 不 合 理 7. 贵 单 位 对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总 体 看 法 支 持 反 对 8. 贵 单 位 对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有 何 建 议 和 要 求? (1)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 (2) 工 程 建 设 方 面 : 267

表 8.2-2 一. 工 程 概 况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工 程 基 本 情 况 : 本 工 程 新 建 1 个 30 万 吨 级 原 油 卸 船 泊 位 及 配 套 生 产 辅 助 设 施 ( 不 含 库 区 陆 域 输 油 管 线 和 进 港 航 道 ), 码 头 水 工 结 构 总 长 546.3m, 栈 桥 长 2998.25m,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930 万 吨 总 投 资 253492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约 6211 万 元 本 工 程 为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配 套 原 油 码 头, 位 于 钦 州 湾 口 海 域, 距 三 墩 作 业 区 陆 域 港 区 约 3km 工 程 可 能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 施 工 期 悬 浮 物 对 海 洋 水 环 境 和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填 海 造 陆 对 海 洋 生 物 影 响, 施 工 扬 尘 和 噪 声 影 响 等 ; 运 营 期 船 舶 溢 油 等 风 险 事 故 对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等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 科 学 合 理 组 织 施 工 并 对 海 洋 生 态 资 源 和 渔 业 资 源 进 行 等 量 补 偿, 制 定 卸 船 作 业 的 操 作 规 程, 营 运 期 污 水 依 托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船 舶 垃 圾 和 含 油 危 险 废 物 交 由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建 立 健 全 码 头 安 全 营 运 与 防 污 管 理 体 系, 加 强 日 常 管 理 和 应 急 培 训 演 练, 编 制 应 急 预 案, 配 备 应 急 设 备 等 二. 被 调 查 人 基 本 信 息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联 系 电 话 : 文 化 程 度 : 职 业 : 位 于 本 工 程 方 向, 与 本 工 程 距 离 家 庭 住 址 ( 工 作 单 位 ): 三. 调 查 内 容 1. 您 是 否 了 解 本 工 程 了 解 不 了 解 2. 您 认 为 本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非 常 好 好 一 般 不 好 3. 您 认 为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您 不 满 意 的 环 境 问 题 造 成 的 影 响 是 加 重 缓 解 无 影 响 4. 您 认 为 本 工 程 建 设 带 来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水 质 污 染 空 气 污 染 噪 声 影 响 固 体 废 物 生 态 破 坏 环 境 风 险 5 您 认 为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的 环 境 问 题 全 面 不 全 面 6. 您 认 为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合 理 不 合 理 7. 您 对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总 体 看 法 支 持 反 对 8. 您 对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有 何 建 议 和 要 求? (1)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 (2) 工 程 建 设 方 面 : 268

8.3 调 查 对 象 和 内 容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8.3.1 调 查 对 象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为 工 程 直 接 影 响 区 域 范 围 内 及 周 边 居 民 和 机 关 团 体 包 括 了 不 同 职 业 年 龄 层 次 文 化 程 度 的 社 会 不 同 阶 层, 主 要 为 当 地 农 民 和 渔 民 等 8.3.2 调 查 内 容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对 建 设 项 目 是 否 支 持 ;(2) 项 目 建 设 对 公 众 生 活 的 影 响 ;(3) 项 目 实 施 可 能 造 成 的 污 染 ;(4) 对 项 目 的 建 议 和 要 求 8.4 调 查 结 果 8.4.1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第 二 次 公 示 期 间, 发 放 单 位 团 体 调 查 表 9 份, 回 收 9 份 ; 发 放 个 人 调 查 表 68 份, 实 际 回 收 62 份, 回 收 率 为 91.2% 接 受 调 查 的 团 体 和 个 人 全 部 为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范 围 内 社 会 团 体 和 公 众 接 受 调 查 单 位 团 体 基 本 信 息 和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分 析 详 见 表 8.4-1 和 表 8.4-2; 个 人 调 查 表 发 放 及 回 收 情 况 见 表 8.4-3, 接 受 调 查 人 员 年 龄 由 24 岁 到 72 岁, 职 业 主 要 包 括 周 边 农 民 和 渔 民 等, 基 本 信 息 和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分 析 详 见 表 8.4-4~8.4-6 表 8.4-1 单 位 团 体 基 本 信 息 表 序 对 本 工 程 总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单 位 地 址 号 体 看 法 1 犀 牛 脚 村 李 ** 1387777**** 钦 州 犀 牛 脚 镇 犀 牛 脚 村 支 持 2 乌 雷 社 区 黄 ** 1345772**** 钦 州 三 娘 湾 旅 游 管 理 区 乌 雷 社 区 支 持 3 大 环 社 区 裴 明 1387774**** 钦 州 三 娘 湾 大 环 社 区 支 持 4 三 娘 湾 社 区 苏 ** 1397779**** 钦 州 三 娘 湾 旅 游 管 理 区 三 娘 湾 社 区 支 持 5 平 山 村 黄 ** 1387779**** 钦 州 犀 牛 脚 镇 平 山 村 支 持 6 鹿 耳 环 社 区 胡 ** 1376817**** 钦 州 港 区 鹿 耳 环 社 区 支 持 7 鸡 墩 头 社 区 甘 ** 1331777**** 钦 州 港 区 鸡 墩 头 社 区 支 持 8 临 海 工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胡 ** 0777366**** 钦 州 港 招 商 大 厦 支 持 9 中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分 公 司 祝 ** 0777388**** 钦 州 港 石 油 大 道 1 号 支 持 269

表 8.4-2 单 位 团 体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分 析 表 序 号 调 查 内 容 观 点 团 体 数 比 例 1 贵 单 位 对 本 工 程 的 了 解 程 度 2 3 4 5 6 贵 单 位 对 本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满 意 程 度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贵 单 位 不 满 意 的 环 境 问 题 造 成 的 影 响 是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工 程 建 设 带 来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了 解 9 100.0% 不 了 解 0 0.0% 非 常 好 0 0.0% 好 8 88.9% 一 般 1 11.1% 不 好 0 0.0% 加 重 0 0.0% 缓 解 2 22.2% 无 影 响 7 77.8% 水 质 污 染 4 33.3% 空 气 污 染 1 8.3% 噪 声 影 响 0 0.0% 固 体 废 物 0 0.0% 生 态 破 坏 3 25.0% 环 境 风 险 4 33.3%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的 全 面 8 88.9% 环 境 问 题 不 全 面 1 11.1%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提 合 理 9 100.0%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不 合 理 0 0.0% 7 贵 单 位 对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总 体 看 法 表 8.4-3 表 8.4-4 序 号 姓 名 支 持 9 100.0% 反 对 0 0.0% 个 人 调 查 表 发 放 情 况 统 计 序 号 村 庄 / 单 位 调 查 问 卷 发 放 数 量 调 查 问 卷 回 收 数 量 1 犀 牛 脚 村 10 7 2 乌 雷 社 区 10 8 3 大 环 社 区 10 10 4 三 娘 湾 社 区 10 10 5 平 山 村 10 10 6 鹿 耳 环 社 区 8 7 7 鸡 墩 头 社 区 10 10 性 别 合 计 68 62 年 龄 联 系 电 话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公 众 参 与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表 位 于 工 程 与 本 工 程 距 离 (km) 住 址 对 工 程 看 法 1 莫 ** 女 55 1397778**** 高 中 农 民 东 20 犀 牛 脚 镇 支 持 2 莫 ** 男 43 1395777**** 中 专 农 民 东 北 18 犀 牛 脚 镇 支 持 3 裴 ** 男 28 1877770**** 大 学 个 体 东 北 15 犀 牛 脚 镇 支 持 270

4 黄 ** 男 37 1527777**** 初 中 无 业 东 北 20 犀 牛 脚 镇 支 持 5 杨 ** 女 33 1390777**** 初 中 无 业 东 北 20 犀 牛 脚 镇 支 持 6 苏 ** 男 43 1329777**** 初 中 农 民 西 15 犀 牛 脚 镇 支 持 7 吴 ** 男 28 1820777**** 大 专 农 民 东 北 15 犀 牛 脚 镇 支 持 8 谢 ** 男 58 1580777**** 初 中 渔 民 东 南 15 乌 雷 社 区 支 持 9 莫 ** 男 52 1387779**** 高 中 渔 民 东 10 乌 雷 社 区 支 持 10 莫 ** 男 43 1387772**** 初 中 渔 民 东 10 乌 雷 社 区 支 持 11 邝 ** 男 53 1397773**** 高 中 渔 民 东 10 乌 雷 社 区 支 持 12 吴 ** 男 72 1345771**** 初 中 农 民 东 北 15 乌 雷 社 区 支 持 13 苏 ** 男 66 1877770**** 初 中 农 民 东 北 15 乌 雷 社 区 支 持 14 邝 ** 男 52 1387778**** 初 中 渔 民 东 北 15 乌 雷 社 区 支 持 15 周 ** 男 27 1817601**** 大 专 农 民 北 15 乌 雷 社 区 支 持 16 郑 ** 女 55 1570777**** 初 中 渔 民 北 13 大 环 社 区 支 持 17 苏 ** 女 41 1345770**** 高 中 渔 民 北 13 大 环 社 区 支 持 18 周 * 男 31 1870777** 高 中 渔 民 北 13 大 环 社 区 支 持 19 黄 ** 女 33 1329777**** 高 中 渔 民 北 13 大 环 社 区 支 持 20 吴 ** 男 28 1807777**** 高 中 无 业 北 14 大 环 社 区 支 持 21 杨 ** 男 35 1365777**** 高 中 渔 民 北 13 大 环 社 区 支 持 22 黄 ** 女 35 1365777**** 高 中 渔 民 北 13 大 环 社 区 支 持 23 刘 ** 女 42 1373776**** 初 中 渔 民 北 13 大 环 社 区 支 持 24 吴 ** 男 51 1361777**** 高 中 渔 民 北 13 大 环 社 区 支 持 25 赵 ** 女 48 1807776**** 高 中 农 民 北 13 大 环 社 区 支 持 26 林 ** 男 60 1360777**** 高 中 渔 民 东 13.5 三 娘 湾 社 区 支 持 27 杨 ** 男 27 1387779**** 高 中 渔 民 东 北 13 三 娘 湾 社 区 支 持 28 陈 ** 男 31 1376817**** 初 中 无 业 北 15 三 娘 湾 社 区 支 持 29 麦 ** 女 54 1387775**** 高 中 农 民 东 北 13 三 娘 湾 社 区 支 持 30 莫 ** 男 45 1345770**** 初 中 渔 民 东 13 三 娘 湾 社 区 支 持 31 陈 ** 男 54 1390777**** 高 中 农 民 北 15 三 娘 湾 社 区 支 持 32 韦 ** 女 36 1329787**** 中 专 农 民 北 13 三 娘 湾 社 区 支 持 33 苏 ** 男 48 1587893**** 初 中 渔 民 东 13 三 娘 湾 社 区 支 持 34 苏 ** 男 42 1397779**** 初 中 渔 民 东 13 三 娘 湾 社 区 支 持 35 伍 ** 男 51 1330777**** 小 学 无 业 东 13 三 娘 湾 社 区 支 持 36 王 ** 男 60 1397774**** 初 中 农 民 北 15 平 山 村 支 持 37 王 ** 男 40 1319777**** 大 专 农 民 北 12 平 山 村 支 持 38 秦 ** 女 58 1827771**** 初 中 农 民 北 15 平 山 村 支 持 39 陈 ** 女 43 1587895**** 初 中 农 民 北 15 平 山 村 支 持 40 吴 ** 男 45 1365967**** 高 中 渔 民 北 15 平 山 村 支 持 41 王 ** 女 61 1347170**** 初 中 渔 民 北 15 平 山 村 支 持 42 王 ** 女 52 1397778**** 初 中 农 民 北 15 平 山 村 支 持 43 何 ** 女 34 1510777**** 初 中 农 民 北 14 平 山 村 支 持 44 黄 ** 男 42 1330777**** 初 中 农 民 西 南 15 平 山 村 支 持 271

45 许 ** 女 44 1587895**** 初 中 农 民 西 南 15 平 山 村 支 持 46 谭 ** 男 50 1397777**** 高 中 农 民 北 15 鹿 耳 环 社 区 支 持 47 胡 ** 男 56 1360777**** 初 中 农 民 北 5 鹿 耳 环 社 区 支 持 48 张 ** 男 43 1387777**** 初 中 农 民 北 3 鹿 耳 环 社 区 支 持 49 项 ** 女 37 1890787**** 高 中 农 民 北 3 鹿 耳 环 社 区 支 持 50 张 ** 男 44 1351777**** 初 中 渔 民 北 3 鹿 耳 环 社 区 支 持 51 黄 ** 男 52 1397772**** 初 中 渔 民 北 3 鹿 耳 环 社 区 支 持 52 吴 ** 男 46 1387773**** 高 中 农 民 东 北 13 鹿 耳 环 社 区 支 持 53 劳 ** 女 25 1829019**** 大 专 农 民 北 20 鸡 墩 头 社 区 支 持 54 梁 ** 女 24 1887775**** 本 科 农 民 北 17 鸡 墩 头 社 区 支 持 55 梁 ** 男 59 1527876**** 初 中 渔 民 西 北 14 鸡 墩 头 社 区 支 持 56 韦 * 男 64 1351777** 初 中 渔 民 北 10 鸡 墩 头 社 区 支 持 57 韦 ** 男 44 1351777**** 初 中 渔 民 北 10 鸡 墩 头 社 区 支 持 58 钟 ** 男 45 1387774**** 初 中 渔 民 北 10 鸡 墩 头 社 区 支 持 59 钟 ** 男 35 1387773**** 初 中 农 民 北 15 鸡 墩 头 社 区 支 持 60 梁 ** 男 50 1387773**** 初 中 农 民 北 15 鸡 墩 头 社 区 支 持 61 苏 ** 男 50 1397777**** 高 中 农 民 北 8 鸡 墩 头 社 区 支 持 62 梁 ** 男 45 1397777**** 初 中 农 民 北 8 鸡 墩 头 社 区 支 持 表 8.4-5 公 众 参 与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统 计 分 析 序 号 类 别 人 数 占 被 调 查 人 数 的 比 例 1 性 别 2 职 业 3 年 龄 4 文 化 程 度 男 43 69.4% 女 19 30.6% 农 民 30 48.4% 渔 民 26 41.9% 个 体 户 1 1.6% 无 业 5 8.1% 18 40 19 30.6% 41 60 39 62.9% 60 以 上 4 6.5% 中 专 及 以 上 8 12.9% 高 中 20 32.3% 初 中 及 以 下 34 54.8% 表 8.4-6 公 众 参 与 人 员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分 析 序 号 调 查 内 容 观 点 团 体 数 比 例 1 您 对 本 工 程 的 了 解 程 度 2 3 您 对 本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满 意 程 度 您 认 为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您 不 满 意 的 环 境 问 题 造 成 的 影 响 是 很 了 解 49 79.0% 不 了 解 13 21.0% 非 常 好 5 8.1% 好 37 59.7% 一 般 20 32.3% 不 好 0 0.0% 加 重 8 12.9% 缓 解 19 30.6% 无 影 响 35 56.5% 272

4 5 6 您 认 为 本 工 程 建 设 带 来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水 质 污 染 35 41.7% 空 气 污 染 13 15.5% 噪 声 影 响 7 8.3% 固 体 废 物 0 0.0% 生 态 破 坏 13 15.5% 环 境 风 险 16 19.0% 您 认 为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的 全 面 62 100.0% 环 境 问 题 不 全 面 0 0.0% 您 认 为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提 合 理 62 100.0%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不 合 理 0 0.0% 7 您 对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总 体 看 法 支 持 62 100.0% 反 对 0 0.0% 受 访 者 从 不 同 的 角 度 和 个 人 亲 自 感 受 提 了 些 意 见 和 建 议, 汇 总 如 下 : (1) 所 有 接 受 调 查 的 社 会 团 体 和 个 人 都 明 确 支 持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没 有 反 对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意 见 (2) 公 众 比 较 关 注 本 工 程 建 设, 绝 大 部 分 公 众 了 解 或 有 所 了 解 本 工 程, 认 为 工 程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海 洋 水 质 污 染 和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3) 大 多 数 公 众 认 为, 只 要 强 化 环 境 管 理,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认 真 执 行 各 项 环 保 规 章 制 度, 本 工 程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可 以 接 受 8.4.2 地 方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调 查 在 本 次 调 查 过 程 中, 为 了 解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当 地 环 境 的 影 响 情 况, 调 查 单 位 走 访 了 钦 州 海 事 局 钦 州 市 港 口 管 理 局 钦 州 市 海 洋 局 钦 州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钦 州 市 林 业 局 钦 州 市 三 娘 湾 旅 游 管 理 局 等 主 管 部 门, 调 查 结 果 和 反 馈 采 纳 统 计 详 细 见 表 8.4-7 表 8.4-7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编 号 管 理 部 门 部 门 意 见 反 馈 采 纳 情 况 1 2 钦 州 海 事 局 钦 州 市 港 口 管 理 局 (1) 支 持 该 项 目 建 设 (2) 在 项 目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应 落 实 各 项 通 航 安 全 与 环 保 措 施, 施 工 期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船 舶 的 管 理, 禁 止 无 船 舶 适 航 证 书 和 防 污 证 书 的 船 舶 参 与 施 工, 营 运 期 要 按 国 家 标 准 配 备 防 污 及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设 施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但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环 评 部 门 提 出 的 措 施, 要 求 做 好 防 污 工 作 全 部 采 纳 (1)2011 年 6 月, 本 工 程 通 航 安 全 评 估 已 通 过 交 通 运 输 部 海 事 局 评 审 (2) 本 报 告 书 建 议 工 程 施 工 期 应 进 行 环 境 监 理, 并 提 出 了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内 容 ; 报 告 书 还 针 对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设 施, 依 据 相 关 法 规 和 标 准 提 出 了 配 备 方 案 全 部 采 纳 环 评 单 位 已 将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反 馈 给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将 严 格 落 实 本 工 程 环 评 提 出 的 施 工 期 及 试 运 营 期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切 实 做 好 环 保 工 作 273

编 号 管 理 部 门 部 门 意 见 反 馈 采 纳 情 况 全 部 采 纳 (1)2011 年 8 月, 本 工 程 海 域 使 用 论 证 已 通 过 国 家 海 洋 局 评 审 (2) 环 评 单 位 已 将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反 馈 给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将 严 格 落 实 本 工 程 环 评 提 出 的 施 工 期 及 试 运 营 期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切 实 做 好 环 保 工 作, 减 少 工 程 对 海 洋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影 响 3 钦 州 市 海 洋 局 (1) 该 项 目 是 重 大 项 目, 符 合 我 市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2)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和 建 成 投 产 后 都 要 确 保 各 项 环 保 投 入 到 位, 环 保 设 施 齐 全, 保 护 好 海 洋 环 境 (3) 项 目 须 办 理 相 关 用 海 手 续 4 5 6 钦 州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钦 州 市 林 业 局 钦 州 市 三 娘 湾 旅 游 管 理 局 我 局 原 则 同 意 项 目 建 设 建 设 项 目 业 主 认 真 落 实 相 关 环 保 措 施, 确 保 项 目 建 设 不 对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同 意 项 目 建 设, 但 如 果 项 目 建 设 涉 及 到 使 用 林 地 的, 请 项 目 到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办 理 好 使 用 林 地 相 关 手 续 后 方 可 开 工 建 设 建 议 切 实 按 以 上 环 保 措 施 组 织 施 工, 避 免 对 海 域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中 华 白 海 豚 生 存 环 境 全 部 采 纳 环 评 单 位 已 将 各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反 馈 给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将 严 格 落 实 本 工 程 环 评 提 出 的 施 工 期 及 试 运 营 期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切 实 做 好 环 保 工 作, 减 少 工 程 对 海 洋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影 响, 避 免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生 存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8.4.3 网 上 公 示 网 上 公 示 期 间 没 有 收 到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的 意 见 8.4.4 报 纸 公 示 报 纸 公 示 期 间 没 有 收 到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的 意 见 8.5 调 查 结 果 反 馈 意 见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工 程 附 近 居 民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较 强, 比 较 关 心 工 程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对 海 洋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污 染 和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环 评 单 位 针 对 公 众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与 公 众 开 展 了 深 入 沟 通 和 交 流, 并 根 据 公 众 意 见 在 报 告 书 中 完 善 了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营 运 期 溢 油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并 将 公 众 意 见 反 馈 给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始 终 高 度 重 视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将 认 真 采 纳 管 理 部 门 及 公 众 意 见, 落 实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将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程 度 8.6 公 众 参 与 的 四 性 分 析 (1) 合 法 性 274

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中,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 28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 98 号 ) 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通 知 ( 桂 环 发 2014 26 号 ) 的 要 求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环 评 单 位 在 接 受 重 新 开 展 环 评 工 作 的 委 托 后 7 日 内, 通 过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和 钦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官 方 网 站 发 布 了 本 工 程 环 评 第 一 次 信 息 公 示, 向 公 众 公 开 有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信 息 在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完 成 后, 环 评 单 位 通 过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和 钦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官 方 网 站 和 当 地 主 要 媒 体 钦 州 日 报 发 布 了 环 评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示, 同 期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村 委 会 公 告 栏 中 张 贴 了 公 告, 并 现 场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同 时 向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和 团 体 发 放 团 体 意 见 调 查 表, 征 求 团 体 意 见 因 此,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的 程 序 内 容 和 形 式 具 有 合 法 性 (2) 有 效 性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选 择 了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和 钦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官 方 网 站 当 地 主 要 媒 体 钦 州 日 报 发 布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并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犀 牛 脚 村 乌 雷 社 区 大 环 社 区 三 娘 湾 社 区 平 山 村 鹿 耳 环 社 区 鸡 墩 头 社 区 张 贴 环 评 信 息 公 告, 公 示 信 息 完 整 故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的 形 式 具 有 有 效 性 (3) 代 表 性 第 二 次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后, 采 取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的 形 式 公 开 征 询 了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关 于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意 见, 公 众 意 见 收 集 范 围 覆 盖 了 项 目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村 庄 等 敏 感 点, 调 查 对 象 具 有 代 表 性 (4) 真 实 性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的 发 放 均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公 示 内 容 准 确 反 应 建 设 项 目 相 关 信 息, 工 作 过 程 透 明 有 效, 调 查 结 果 真 实 可 靠 8.7 小 结 (1)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采 用 信 息 公 示 张 贴 信 息 公 告 发 放 公 众 调 查 表 等 方 式, 调 查 对 象 包 括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评 价 范 围 内 单 位 团 体 居 民 等 受 影 响 人 群, 客 观 反 映 了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环 保 意 见 (2)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100% 个 人 调 查 者 以 及 100% 的 调 查 团 体 表 示 支 持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275

(3) 通 过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活 动, 获 取 了 大 量 有 关 本 工 程 的 公 众 信 息, 对 指 导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同 时 加 深 了 当 地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4) 报 告 书 认 真 采 纳 了 公 众 提 出 的 合 理 意 见 和 建 议, 并 反 馈 给 建 设 单 位 予 以 落 实 276

第 九 章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9.1 环 境 管 理 9.1.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是 企 业 管 理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通 过 制 定 环 境 方 针 环 境 目 标 和 指 标, 采 用 系 统 化 的 管 理 方 法, 强 化 企 业 内 部 环 境 管 理, 在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的 各 个 环 节 中 控 制 环 境 因 素 减 少 环 境 影 响 在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建 立 运 行 和 改 进 的 过 程 中, 贯 彻 污 染 预 防 清 洁 生 产 的 思 想 和 方 法, 持 续 改 进 企 业 的 环 境 绩 效 工 程 应 建 立 健 全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并 通 过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9.1.2 管 理 机 构 本 工 程 环 境 管 理 由 建 设 单 位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业 务 上 接 受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保 厅 钦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等 单 位 的 指 导 和 监 督 环 保 管 理 机 构 承 担 以 下 环 境 管 理 职 责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省 市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法 律 规 范 标 准 及 其 他 要 求 ; 组 织 制 定 企 业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和 计 划 ; 制 定 和 建 立 本 企 业 环 保 制 度 与 规 章 ; 制 定 企 业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目 标 和 指 标 ; 负 责 企 业 的 环 境 统 计 环 境 保 护 档 案 的 建 立 与 管 理 ; 负 责 实 施 与 监 督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 负 责 监 督 企 业 各 项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维 修 ; 负 责 对 企 业 各 级 领 导 于 部 和 员 工 的 环 境 教 育 与 培 训 9.1.3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1) 初 步 设 计 和 施 工 前 期 环 境 管 理 :1 污 染 防 治 方 案 的 审 核 2 签 订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中 应 包 括 环 境 保 护 的 专 项 条 款 (2) 施 工 环 境 管 理 :1 施 工 单 位 落 实 环 评 报 告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监 理 单 位 应 做 好 施 工 现 场 的 巡 视 检 查 发 现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并 及 时 提 出, 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2 施 工 期 落 实 的 主 要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包 括 : 施 工 物 料 堆 放 装 卸 运 输 是 否 按 对 策 措 施 要 求 落 实 ; 施 工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是 否 依 据 有 关 法 规 控 制 噪 声 污 染 ; 施 工 粉 尘 噪 声 是 否 得 到 有 效 防 治 ; 各 类 废 水 和 垃 圾 是 否 进 行 妥 善 处 置 3 制 订 和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确 定 监 测 频 率 和 监 测 站 位 4 监 理 单 位 编 制 环 境 监 理 报 告, 报 送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和 环 保 部 门, 反 映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是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的 重 要 材 料 277

(3) 验 收 阶 段 环 境 管 理 :1 落 实 环 保 投 资, 确 保 治 理 措 施 执 行 三 同 时 和 各 项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2 向 有 审 批 权 限 的 环 保 部 门 上 报 竣 工 试 运 行 报 告, 申 请 环 保 设 施 试 运 行 3 向 环 保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环 保 设 施 的 竣 工 验 收 手 续, 开 展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编 制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等 工 作 4 验 收 合 格 后, 向 钦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进 行 排 污 申 报 登 记,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正 式 投 产 运 行 (4) 运 营 期 环 境 管 理 :1 监 督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2 监 督 生 态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和 生 态 影 响 补 偿 措 施 3 制 订 和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4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防 范 : 对 于 突 发 性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防 范, 建 设 单 位 应 成 立 应 急 反 应 指 挥 小 组, 制 定 和 实 施 码 头 应 急 反 应 计 划, 配 备 适 当 数 量 的 应 急 设 备, 将 工 程 的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防 范 与 钦 州 港 应 急 防 范 工 作 相 衔 接, 充 分 利 用 区 域 的 应 急 资 源, 做 好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防 范 工 作 5 定 期 开 展 宣 传 教 育 和 培 训 9.2 环 境 监 理 (1) 环 境 监 理 主 要 内 容 本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主 要 包 括 设 计 文 件 环 保 核 查 环 保 达 标 监 理 环 保 设 施 监 理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监 理 和 环 保 三 同 时 监 理 (2) 环 境 监 理 时 间 及 频 率 施 工 期 和 试 运 行 期 全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3) 环 境 监 理 机 构 建 设 单 位 在 工 程 开 工 建 设 前 委 托 有 监 理 能 力 的 单 位 开 展 本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4) 环 境 监 理 要 点 本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要 点 详 见 表 9.2-1 分 类 环 保 达 标 监 理 环 保 设 施 监 理 表 9.2-1 本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要 点 环 境 监 理 要 点 (1) 监 督 疏 浚 作 业 是 否 采 取 减 缓 SS 发 生 量 的 措 施 (2) 施 工 场 地 各 类 废 水 按 照 环 评 要 求 经 收 集 处 理, 不 对 外 排 放 (3) 检 查 建 筑 工 地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筑 垃 圾 的 日 常 收 集 分 类 储 存 和 处 理 工 作, 是 否 按 规 定 由 工 程 承 包 商 妥 善 处 理 处 置 (4) 检 查 施 工 抑 尘 措 施 是 否 到 位,TSP 达 标 排 放 (5)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是 否 采 取 隔 声 减 噪 措 施, 施 工 期 噪 声 是 否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6) 监 督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海 水 水 质 沉 积 物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等 跟 踪 监 测 工 作 的 开 展 (7) 生 活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及 船 舶 污 水 采 取 环 评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处 理 措 施 (8) 港 区 是 否 设 置 固 废 分 类 回 收 装 置 (9) 是 否 按 照 环 评 要 求 配 备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278

分 类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监 理 环 保 三 同 时 监 理 环 境 监 理 要 点 (10) 水 工 建 筑 物 施 工 作 业 应 避 开 鱼 类 产 卵 期 (11) 施 工 场 地 是 否 控 制 批 准 的 区 域 范 围 内, 在 施 工 区 域 是 否 设 立 临 时 标 志 牌 (12) 工 程 建 设 造 成 的 海 洋 生 物 损 失 是 否 采 取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生 态 补 偿 措 施 (13) 定 期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活 动 情 况 进 行 观 测, 出 现 异 常 及 时 联 系 中 华 白 海 豚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实 施 保 护 与 救 助 工 作 (14) 环 保 设 施 是 否 按 环 评 及 其 批 复 文 件 的 要 求 与 项 目 同 时 设 计 施 工 与 运 营 (5) 环 境 监 理 成 果 : 本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成 果 主 要 包 括 日 常 工 作 记 录 环 境 监 理 季 度 报 告 最 终 监 理 报 告 等 文 字 记 录 材 料 监 测 资 料 及 现 场 照 片 等, 主 要 记 录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及 试 运 行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时, 施 工 单 位 所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及 其 效 果 ; 施 工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违 反 环 境 保 护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的 行 为 ; 参 与 环 境 调 查 与 环 境 纠 纷 处 理 的 情 况 ; 以 及 环 境 监 理 报 告 情 况 等 环 境 监 理 单 位 在 本 工 程 开 工 试 运 行 和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前 分 别 向 建 设 单 位 提 交 阶 段 环 境 监 理 报 告, 并 同 时 报 备 负 责 项 目 审 批 的 环 境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在 项 目 通 过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后 移 交 环 境 监 理 档 案 资 料 9.3 环 境 监 测 (1) 施 工 期 监 测 计 划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见 表 9.3-1 表 9.3-1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污 染 源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频 次 执 行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海 水 水 质 SS 石 油 类 码 头 前 沿 施 工 水 域 布 水 上 施 工 中 期 末 COD 无 机 氮 设 2-3 个 监 测 站 位 期 各 进 行 1 次 监 测 海 洋 沉 积 物 重 金 属 石 油 类 参 照 海 水 水 质 水 上 施 工 中 期 末 监 测 站 位 期 各 进 行 1 次 监 测 海 洋 生 态 浮 游 植 物 浮 游 参 照 海 水 水 质 水 上 施 工 中 期 末 委 托 环 境 动 物 鱼 卵 仔 鱼 监 测 站 位 期 各 进 行 1 次 监 测 监 测 机 构 底 栖 生 物 环 境 保 护 噪 声 等 效 连 续 在 施 工 现 场 引 桥 根 部 施 工 期 每 年 进 行 1 主 管 部 门 A 声 级 布 设 1 个 监 测 站 位 次 监 测 环 境 空 气 TSP PM 10 在 施 工 现 场 引 桥 根 部 施 工 期 每 年 进 行 1 PM 2.5 SO 2 NO 2 布 设 1 个 监 测 站 位 次 监 测 白 海 豚 监 测 白 海 豚 出 没 情 况 施 工 期 及 施 工 结 三 墩 岛 及 三 娘 湾 附 近 委 托 专 业 束 两 年 内, 每 月 组 海 域 设 2 个 观 测 点 研 究 机 构 织 观 测 1 次 注 : 具 体 监 测 频 次 和 站 位 设 置, 可 视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与 强 度 作 适 当 调 整, 本 报 告 所 提 供 的 施 工 期 监 测 计 划 仅 供 参 考 (2) 运 营 期 监 测 计 划 279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见 表 9.3-2 环 境 要 素 海 水 水 质 沉 积 物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表 9.3-2 运 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频 次 SS 石 油 类 COD 无 机 氮 在 码 头 前 沿 港 池 边 界 进 港 航 道 内 各 布 设 1 个 监 测 站 位 每 3 年 进 行 1 次 监 测 重 金 属 石 油 类 参 照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站 位 每 3 年 进 行 1 次 监 测 浮 游 植 物 浮 游 动 物 鱼 卵 仔 鱼 底 栖 生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TVOC SO 2 NO 2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参 照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站 位 在 港 区 外 附 近 ( 栈 桥 根 部 ) 布 设 采 样 站 位 在 港 区 场 界 外 附 近 布 设 采 样 站 位 每 3 年 进 行 1 次 监 测 每 2 年 进 行 1 次 监 测 每 2 年 进 行 1 次 监 测 执 行 机 构 委 托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注 : 具 体 站 位 设 置, 可 视 工 程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本 报 告 所 提 供 的 运 营 期 监 测 计 划 仅 供 参 考 监 督 机 构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3) 事 故 监 测 计 划 事 故 溢 油 应 急 监 测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溢 油 理 化 特 性 的 测 定 溢 油 量 的 监 测 水 质 污 染 的 监 测 海 洋 生 物 监 测 白 海 豚 观 测 溢 油 污 染 范 围 的 监 测 6 个 部 分, 详 见 表 9.3-3 表 9.3-3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内 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方 式 / 频 次 溢 油 理 化 特 性 测 定 溢 油 量 监 测 水 质 污 染 监 测 海 洋 生 物 监 测 白 海 豚 观 测 溢 油 污 染 范 围 监 测 密 度 粘 度 闪 点 凝 点 油 量 溢 出 速 率 变 化 趋 势 表 层 水 石 油 类 含 量 浮 游 动 物 浮 游 植 物 和 底 栖 生 物 白 海 豚 活 动 情 况 溢 油 漂 移 造 成 污 染 范 围 溢 油 事 故 现 场 溢 油 事 故 现 场 按 照 近 溢 油 点 站 点 密, 随 溢 油 点 距 离 增 加 站 点 渐 疏, 敏 感 海 区 站 点 加 密 原 则, 及 溢 油 漂 移 下 方 站 点 密 而 漂 移 上 方 站 点 疏 原 则 布 设 监 测 点 位 溢 油 发 生 后 立 即 组 织 人 员 到 达 溢 油 事 故 现 场 采 集 溢 油 样 品, 尽 早 将 样 品 送 至 实 验 室 勘 查 溢 油 现 场 情 况, 记 录 船 舶 状 态 溢 油 方 式 海 面 污 染 状 态 程 度 特 点 ; 测 定 油 带 宽 度 和 长 度 飘 流 方 向 和 速 度 油 带 的 厚 度 ; 记 录 油 带 的 色 泽 和 形 态 ; 估 算 溢 油 量 每 2 周 采 样 分 析 1 次, 连 续 进 行 5 次 同 水 质 监 测 站 位 每 月 采 样 1 次, 连 续 监 测 6 个 月 工 程 所 在 海 区 设 1 处 观 测 点 每 月 观 测 1 次, 连 续 观 测 6 个 月 溢 油 事 故 现 场 对 污 油 可 能 漂 移 到 的 区 域 定 期 进 行 现 场 勘 查, 采 集 油 样 品, 分 析 鉴 定 注 : 具 体 监 测 项 目 站 位 设 置, 可 视 风 险 事 故 类 型 规 模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本 报 告 所 提 供 的 应 急 监 测 计 划 仅 供 参 考 280

第 十 章 环 保 措 施 及 其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10.1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本 工 程 码 头 主 体 已 完 工, 工 程 应 在 已 采 取 合 理 有 效 环 保 措 施 基 础 上, 继 续 做 好 栈 桥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1) 采 取 科 学 合 理 施 工 工 艺 和 方 法 组 织 施 工,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和 环 境 保 护 宣 传 教 育,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进 度, 减 小 施 工 活 动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2) 桥 墩 桩 基 施 工 应 采 用 钢 护 筒 钻 孔 灌 注 桩, 以 减 少 施 工 悬 浮 泥 沙 的 产 生 (3) 施 工 过 程 中 设 置 泥 浆 船 作 为 泥 浆 池, 泥 浆 反 复 循 环 使 用, 防 止 溢 流 入 海 钻 渣 全 部 利 用 施 工 船 收 集, 与 多 余 泥 浆 一 并 倾 倒 至 倾 废 区, 禁 止 向 施 工 海 域 随 意 倾 倒 泥 浆 和 钻 渣 (4)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简 易 厕 所 和 防 渗 水 池 收 集 陆 域 生 活 污 水, 定 期 委 托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5) 施 工 船 舶 事 先 经 海 事 部 门 对 其 排 污 设 备 实 施 铅 封, 船 舶 油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定 期 由 海 事 部 门 批 准 的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6) 定 期 清 扫 施 工 场 地 的 洒 落 物, 并 辅 以 必 要 的 洒 水 抑 尘 等 措 施, 对 主 要 运 输 便 道 上 的 路 基 进 行 夯 实 硬 化 处 理, 减 轻 施 工 场 地 及 道 路 的 扬 尘 污 染 (7) 汽 车 运 输 土 方 砂 石 料 水 泥 建 材 料 进 场 时, 应 用 蓬 布 遮 盖, 以 防 物 料 飞 扬, 严 格 控 制 进 场 车 速, 减 少 装 卸 落 差 (8) 陆 域 垃 圾 应 分 类 定 点 集 中 存 放, 尽 量 回 收 利 用, 不 能 回 收 利 用 部 分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处 理,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或 填 埋 船 舶 垃 圾 由 海 事 部 门 认 可 的 专 业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9) 做 好 施 工 设 备 日 常 维 修 工 作, 以 保 证 各 种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10) 委 托 具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开 展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重 点 强 化 施 工 人 员 施 工 区 域 施 工 方 式 施 工 时 间 的 管 理 以 及 生 态 保 护 和 恢 复 工 程 建 设 的 监 督 当 发 生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比 较 显 著 时, 环 境 监 理 单 位 应 报 告 报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并 通 知 建 设 方 和 施 工 单 位, 停 止 工 程 建 设, 落 实 相 应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在 消 除 和 减 缓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时 方 可 恢 复 施 工 上 述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均 是 常 规 环 保 措 施, 在 国 内 外 类 似 工 程 中 应 用 广 泛, 在 经 济 技 术 等 方 面 可 行 281

10.2 运 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0.2.1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0.2.1.1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1) 船 舶 污 水 本 工 程 到 港 船 舶 ( 含 港 作 拖 轮 ) 油 污 水 由 船 舶 委 托 具 有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正 常 情 况 下 禁 止 到 港 船 舶 在 港 口 水 域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 含 处 理 后 生 活 污 水 ), 遇 特 殊 情 况 船 舶 确 需 岸 上 接 收 生 活 污 水 的, 委 托 具 有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2) 码 头 含 油 污 水 码 头 接 卸 区 设 置 封 闭 围 坎 ( 高 25cm) 和 集 污 池 ( 有 效 容 积 均 为 20m 3, 内 设 防 爆 潜 污 泵 ), 在 输 油 机 械 ( 输 油 管 道 等 ) 伸 缩 接 头 阀 门 油 管 与 船 舶 连 接 处 布 设 集 油 沟 接 油 盘 等, 收 集 接 卸 区 初 期 雨 水 和 冲 洗 水 等 含 油 污 水 码 头 含 油 污 水 通 过 槽 车 ( 容 量 10m 3 ) 运 往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3) 码 头 生 活 污 水 码 头 综 合 楼 设 置 环 保 厕 所 和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池 ( 有 效 容 积 为 10m 3 ), 生 活 污 水 与 含 油 污 水 一 并 利 用 槽 车 运 至 中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千 万 吨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10.2.1.2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1) 船 舶 污 水 根 据 73/78 国 际 防 污 公 约 规 定,400 总 吨 位 以 上 的 非 油 船 机 舱 舱 底 水 的 排 放 必 须 通 过 油 污 水 分 离 装 置 我 国 船 舶 检 验 局 也 制 定 了 海 船 防 污 染 结 构 与 设 备 规 范,400 吨 级 及 以 上 吨 级 船 舶 的 都 应 安 装 油 水 分 离 装 置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到 港 船 舶 不 得 在 港 口 水 域 内 排 放 舱 底 油 污 水 沿 海 海 域 船 舶 排 污 设 备 铅 封 管 理 规 定 禁 止 船 舶 向 沿 海 海 域 排 放 油 类 污 染 物 因 此, 正 常 情 况 下, 船 舶 机 舱 油 污 水 由 其 自 身 配 备 的 油 水 分 离 器 处 理 达 标 后 在 外 海 排 放, 若 遇 特 殊 情 况 船 舶 确 需 港 口 接 收 的, 可 委 托 经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的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根 据 MARPOL73/78 防 污 公 约 附 则 Ⅳ 防 止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规 则 规 定, 船 舶 应 当 配 有 经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认 可 的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且 须 保 证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达 到 排 放 标 准 后 在 航 行 中 并 且 在 4 海 里 以 外 排 放 正 常 情 况 下, 船 舶 生 活 污 水 由 282

其 自 身 配 备 的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标 后 在 外 海 排 放, 若 遇 特 殊 情 况 船 舶 确 需 港 口 接 收 的, 可 委 托 经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的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钦 州 港 现 有 两 家 取 得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资 质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即 苏 南 船 舶 服 务 公 司 和 桂 通 船 舶 服 务 公 司, 有 能 力 接 收 处 理 到 港 船 舶 污 水 (2) 码 头 含 油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根 据 中 国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公 司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工 程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 中 国 环 境 监 测 总 站,2012 年 4 月 ) 和 广 西 石 化 提 供 运 行 资 料, 炼 油 工 程 排 放 废 水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雨 水 和 非 污 染 雨 水, 其 中 生 产 废 水 包 括 含 盐 污 水 含 硫 污 水 和 含 油 污 水 公 用 工 程 设 施 排 水 地 面 冲 洗 水 等 炼 油 工 程 按 照 清 污 分 流 污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分 质 处 理 和 废 水 回 用 原 则, 设 置 包 括 生 产 装 置 围 堰 含 油 污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污 染 雨 水 收 集 提 升 设 施 事 故 水 收 集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三 级 防 控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场 设 置 在 厂 区 南 侧, 将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事 故 水 收 集 池 和 雨 水 收 集 池 集 中 布 置 在 污 水 处 理 场 内 炼 油 工 程 厂 区 排 水 体 系 和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示 意 图 详 见 图 10.1-1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设 计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为 1000m 3 /h, 采 用 法 国 得 利 满 公 司 的 DCI 隔 油 中 和 池 调 节 池 - 混 凝 絮 凝 气 浮 池 -A/O 生 化 池 - 二 沉 池 - 高 密 度 沉 淀 池 - 监 测 池 外 排 流 程 ( 见 图 10.1-2), 来 自 厂 区 各 装 置 的 含 油 及 含 盐 污 水 利 用 余 压 进 入 污 水 站 配 水 井 中, 在 此 污 水 完 全 混 合 后, 等 流 量 均 匀 进 入 两 个 DCI 隔 油 池 污 水 在 DCI 中 去 除 大 部 分 的 可 浮 油 后 进 入 中 和 池, 中 和 池 出 水 经 泵 提 升 进 入 调 节 罐 中 厂 区 生 活 污 水 自 流 进 入 格 栅 井, 经 细 格 栅 去 除 水 中 较 大 的 悬 浮 物 及 杂 质, 然 后 进 入 提 升 泵 房, 经 泵 提 升 后 进 入 调 节 罐 与 含 油 污 水 混 合 均 质 除 硫 后 的 污 水 进 入 溶 气 气 浮 池, 在 气 浮 池 中 通 过 混 凝 絮 凝 气 浮 刮 渣 等 工 序 将 溶 解 在 污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和 乳 化 态 油 粒 破 乳 去 除 污 水 处 理 核 心 工 段 是 生 化 反 应 工 段, 采 用 带 预 反 应 区 A/O 生 化 池 生 化 处 理 单 元 在 缺 氧 - 好 氧 的 环 境 下, 利 用 微 生 物 自 身 的 新 陈 代 谢 作 用 将 污 水 中 易 于 被 微 生 物 吸 收 的 有 机 物 和 氨 氮 降 解 为 二 氧 化 碳 水 和 氮 气 等, 出 水 进 入 二 沉 池 进 行 泥 水 分 离 为 保 证 出 水 的 水 质, 同 时 为 排 放 水 稳 定 达 标 及 后 续 的 回 用 处 理 做 好 保 障, 二 沉 池 出 水 经 过 进 一 步 的 深 化 处 理, 即 再 次 经 过 快 混 池 絮 凝 池, 加 药 絮 凝 后, 进 入 高 密 度 澄 清 池, 利 用 污 泥 的 裹 附 卷 扫 的 作 用 去 除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和 部 分 有 机 物 出 水 进 入 监 测 池, 保 证 出 水 达 到 GB 8978-1996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一 级 标 准 后, 其 中 340 m 3 /h 污 水 经 深 度 处 理 后 回 用, 其 余 达 标 污 水 经 钦 州 港 工 业 园 管 网 排 至 老 人 沙 以 北 海 域 离 岸 深 海 排 放 ( 钦 州 港 排 污 口 ) 283

图 10.1-1 炼 油 工 程 废 水 污 染 源 及 其 治 理 示 意 图 图 10.1-2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284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总 体 设 计 水 平 设 备 配 置 情 况 和 自 动 化 程 度 领 先 于 国 内 同 类 企 业 投 用 以 来 运 行 比 较 平 稳, 外 排 污 水 水 质 完 全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 详 见 表 10.1-1), 其 中 COD 氨 氮 油 含 量 等 主 要 指 标 在 国 内 同 行 业 中 均 处 于 领 先 水 平 表 10.1-1 2011-2014 年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外 排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l(ph 除 外 ) 年 度 COD PH 值 氨 氮 含 油 量 SS 挥 发 酚 氰 化 物 硫 化 物 2011 43.73 7.26 3.28 0.96 4.63 0.039 <0.25 <0.40 2012 40.54 7.29 0.27 1.25 1.87 0.07 <0.25 <0.40 2013 42.9 7.7 0.35 1.3 2.1 0.042 <0.25 <0.40 2014 35.8 7.6 0.82 1.14 2.8 0.05 <0.25 <0.40 标 准 值 60 6--9 15 5 70 0.5 0.5 1.0 据 统 计,2010-2014 年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污 水 处 理 量 平 均 为 480m 3 /h, 远 低 于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本 工 程 码 头 含 油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小, 而 且 污 水 类 型 相 同,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具 备 接 收 处 理 本 工 程 码 头 污 水 的 能 力 因 此, 本 工 程 码 头 含 油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依 托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经 济 合 理, 技 术 可 行 10.2.2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采 取 增 殖 放 流 和 中 华 白 海 豚 专 项 生 态 补 偿 等 方 式 开 展 生 态 补 偿 报 告 书 核 算 本 工 程 生 态 损 失 为 735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照 等 量 补 偿 原 则, 与 当 地 海 洋 渔 业 部 门 协 商 确 定 生 态 补 偿 方 式, 建 议 135 万 元 用 于 增 殖 放 流,600 万 元 用 于 中 华 白 海 豚 专 项 生 态 补 偿 增 殖 放 流 应 依 据 水 生 生 物 增 殖 放 流 技 术 规 程 (SC/T 9401-2010) 和 水 生 生 物 增 殖 放 流 管 理 规 定 ( 农 业 部 令 [2009] 第 20 号 ) 相 关 要 求, 保 证 增 殖 放 流 效 果 报 告 书 建 议 本 工 程 增 殖 放 流 品 种 为 长 毛 对 虾 方 格 星 虫 青 蟹 大 獭 蛤 真 鲷 和 卵 形 鲳 鯵 等, 放 流 时 间 为 每 年 5-8 月 ; 增 殖 放 流 应 在 工 程 竣 工 后 两 年 内 完 成, 并 做 好 增 殖 放 流 效 果 的 跟 踪 监 测 调 查 和 评 估 工 作 具 体 放 流 种 类 地 点 和 时 间, 建 设 单 位 应 与 当 地 海 洋 渔 业 主 管 部 门 后 确 定, 或 委 托 海 洋 渔 业 主 管 部 门 实 施 (2) 加 强 各 类 废 水 收 集 输 送 处 理 和 回 用 等 环 节 管 理 工 作, 确 保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正 常 运 转, 杜 绝 废 水 事 故 性 排 放, 防 止 海 域 水 质 受 到 污 染 (3)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与 防 污 染 管 理 体 系, 提 高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防 范 能 力,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285

(4) 严 格 执 行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运 营 期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和 渔 业 资 源 跟 踪 监 测 计 划, 对 不 利 的 生 态 影 响 及 时 向 环 保 海 洋 和 渔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并 采 取 积 极 的 补 救 措 施 10.2.3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严 格 按 照 Marpol 73/78 公 约 附 则 VI, 控 制 船 舶 大 气 污 染 物 (2) 加 强 码 头 装 卸 设 备 及 管 线 的 日 常 维 护 管 理, 杜 绝 管 线 阀 门 等 的 跑 冒 滴 漏, 对 滴 漏 地 面 的 原 油 及 时 用 棉 纱 吸 油 材 料 进 行 处 理, 减 少 进 入 环 境 空 气 碳 氢 化 合 物 等 有 害 物 质 数 量 ; (3) 严 格 按 照 国 际 油 船 和 油 码 头 安 全 指 南 及 船 舶 载 运 散 装 油 类 安 全 与 防 污 染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等 规 定 或 标 准 的 要 求, 严 格 执 行 工 艺 操 作 规 程, 避 开 不 利 工 况 ; (4) 在 装 卸 臂 下 方 设 置 托 盘 用 于 接 收 装 卸 臂 阀 门 的 少 量 滴 漏 物, 并 防 止 泄 漏 物 挥 发, 避 免 原 油 直 接 或 通 过 雨 水 冲 刷 流 向 海 中 ; (5) 加 强 管 道 等 设 备 的 保 养 和 技 术 管 理, 定 期 检 修 或 更 换 密 闭 装 置 及 密 封 材 料, 防 止 事 故 发 生 ; (6) 配 备 专 职 巡 视 人 员, 及 时 发 现 情 况, 及 时 处 理 ; (7) 严 格 控 制 卸 船 速 度, 将 流 速 控 制 在 极 限 值 以 内 ( 流 速 不 大 于 4.5m/s); (8) 装 卸 结 束 后, 应 使 用 氮 气 或 清 管 器 通 球 扫 线 方 式 对 装 卸 臂 和 管 线 内 的 残 留 物 进 行 吹 扫, 严 禁 使 用 压 缩 空 气 将 岸 上 输 油 臂 输 油 管 及 其 它 管 线 内 的 残 留 物 送 入 船 舱 ; (9) 在 码 头 设 置 卸 空 罐 及 相 应 设 施 避 免 管 线 清 洗 和 检 修 过 程 中 的 有 害 气 体 挥 发 ; (10) 加 强 日 常 安 全 生 产 的 监 督 管 理, 杜 绝 意 外 泄 漏 事 故 造 成 的 污 染 在 码 头 平 台 设 置 可 燃 气 体 探 测 器, 对 码 头 作 业 平 台 的 输 油 臂 阀 门 法 兰 连 接 等 可 能 发 生 油 品 泄 漏 的 地 点 进 行 检 测, 通 过 电 缆 与 输 运 控 制 系 统 PLC 及 消 防 控 制 室 相 连, 进 行 实 时 监 测, 一 旦 检 出 气 体 泄 漏, 监 控 装 置 即 会 发 生 声 光 报 警, 提 醒 作 业 人 员 迅 速 检 查, 控 制 物 料 外 逸, 并 且 报 警 信 号 和 后 方 控 制 室 联 通 ; (11) 在 码 头 与 运 输 船 引 桥 与 陆 域 之 间, 设 置 紧 急 切 断 阀, 事 故 时 紧 急 关 闭 并 向 泄 空 罐 泄 空, 以 减 少 溢 出 量 10.2.4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选 择 低 噪 设 备 或 有 降 噪 设 计 的 设 备, 并 采 用 吸 声 隔 声 减 振 等 技 术 措 施, 控 制 机 械 动 力 设 备 噪 声 ; (2) 加 强 机 械 设 备 的 维 护, 减 少 因 不 良 运 行 产 生 的 噪 声 ; 286

(3) 加 强 船 岸 协 调, 尽 量 减 少 船 舶 鸣 笛 次 数 10.2.5 固 废 处 置 措 施 (1) 在 码 头 上 以 及 建 筑 物 内 设 置 若 干 垃 圾 桶 收 集 码 头 员 工 的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处 理 ; (2) 维 修 人 员 工 作 完 毕 应 及 时 清 理 现 场 留 存 的 机 修 固 废 以 及 废 弃 的 乳 化 液 等, 将 其 采 用 临 时 储 存 罐 暂 时 储 存, 定 期 采 用 槽 车 送 广 西 神 州 立 方 环 境 资 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所 属 广 西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处 置 本 工 程 的 危 废 产 生 量 较 小, 危 废 的 废 物 类 别 (HW08) 属 于 广 西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的 处 理 范 围 内 (3) 到 港 船 舶 生 活 垃 圾 由 海 事 部 门 认 可 的 接 收 单 位 进 行 接 收 ; 来 自 疫 区 港 口 船 舶 的 生 活 垃 圾 须 经 检 疫 部 门 检 疫 后, 接 收 单 位 方 可 接 收 10.2.6 通 航 安 全 对 策 措 施 (1) 建 立 三 墩 作 业 区 大 型 泊 位 沟 通 协 调 机 制, 协 调 到 港 船 舶 进 出 港 顺 序, 加 强 拖 轮 配 置, 保 证 到 港 大 型 船 舶 有 足 够 的 拖 轮 可 以 调 配 和 紧 急 情 况 下 应 急 行 动 的 有 效 开 展 (2) 加 强 栈 桥 安 全 防 护 建 设 单 位 应 合 理 配 置 栈 桥 防 护 警 戒 警 示 等 标 志 标 识, 栈 桥 两 侧 划 定 栈 桥 水 域 限 制 区, 必 要 时 在 桥 区 水 域 设 置 拦 截 网 等 设 施, 配 置 警 戒 船 艇 CCTV 视 频 监 控 等 设 施, 禁 止 无 关 船 舶 驶 入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积 极 宣 传 栈 桥 禁 航 规 定, 加 强 栈 桥 附 近 水 域 小 型 船 舶 航 行 管 理, 确 保 绕 航 至 栈 桥 南 端 水 域 航 行 的 小 型 船 舶 及 邻 近 水 域 商 船 的 通 航 安 全 (3) 加 强 水 上 交 通 组 织 和 管 理, 充 分 发 挥 VTS 的 监 控 和 导 航 助 航 设 施 的 作 用, 全 程 监 控 进 出 港 船 舶 及 附 近 航 行 船 舶 的 航 迹 情 况, 为 船 舶 提 供 及 时 高 效 的 导 航 服 务, 保 障 船 舶 通 航 的 安 全 (4) 加 强 导 助 航 设 施 的 配 置 和 维 护, 确 保 通 航 安 全 (5) 严 格 限 定 船 舶 通 航 条 件, 航 道 为 单 向 通 航, 应 特 别 注 意 实 际 的 可 乘 潮 水 位 及 可 乘 潮 时 间, 全 程 富 裕 水 深 至 少 保 证 为 船 舶 吃 水 的 10% (6) 制 定 并 严 格 执 行 船 舶 靠 离 泊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系 泊 期 间 密 切 关 注 缆 绳 状 态, 实 时 调 整 缆 绳 的 长 度 和 数 量 ; 船 舶 靠 泊 和 卸 货 期 间, 有 关 人 员 应 保 持 戒 备 状 态, 及 时 处 理 紧 急 情 况 ; 加 强 码 头 通 航 安 全 相 关 设 施 和 设 备 的 管 理 及 维 护, 并 制 定 设 备 维 修 定 期 保 养 制 度, 确 保 码 头 设 备 安 全 稳 定 运 行, 有 效 保 证 船 舶 靠 离 泊 作 业 的 安 全 287

(7) 与 当 地 海 事 部 门 建 立 有 效 的 日 常 和 应 急 情 况 的 联 系 制 度,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建 立 完 善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制 定 码 头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8) 业 主 单 位 应 对 码 头 前 沿 停 泊 水 域 回 旋 水 域 等 工 程 水 域 进 行 水 深 监 测, 若 淤 积 过 大 影 响 船 舶 通 航 安 全, 应 及 时 疏 浚 至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9) 航 道 所 属 部 门 应 做 好 航 道 水 域 的 监 测 和 扫 测 工 作 扫 测 周 期 根 据 掌 握 的 淤 积 规 律 情 况 确 定, 若 影 响 船 舶 通 航, 应 及 时 疏 浚 至 维 护 水 深 (10) 航 道 所 属 部 门 应 制 定 船 舶 在 航 道 中 发 生 紧 急 情 况 的 应 急 计 划, 包 括 碰 撞 搁 浅 触 碰 等 事 故 的 应 急 计 划 ; 主 机 失 控 舵 机 失 控 等 意 外 情 况 的 应 急 部 署 ; 以 及 台 风 风 暴 潮 严 重 冰 清 等 恶 劣 气 象 水 文 的 应 急 措 施 等 (11) 港 口 调 度 部 门 应 注 意 协 调 船 舶 进 出 港 顺 序, 降 低 进 出 港 时 对 钦 州 港 深 水 航 道 的 影 响 (12) 本 工 程 建 成 运 营 后, 所 需 要 的 拖 轮 数 量 和 功 率 相 应 增 大, 港 口 部 门 应 合 理 调 度 拖 轮 资 源, 保 证 各 泊 位 船 舶 的 靠 离 泊 拖 轮 需 求 10.3 白 海 豚 保 护 措 施 本 节 引 用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中 华 白 海 豚 影 响 专 题 论 证 报 告 提 出 的 中 华 白 海 豚 保 护 措 施 10.3.1 施 工 期 保 护 措 施 (1) 设 专 门 人 员 对 施 工 海 域 中 华 白 海 豚 活 动 进 行 监 视, 工 程 开 挖 施 工 时 应 保 证 在 1500m 范 围 内 看 不 见 白 海 豚 否 则 应 该 采 取 声 驱 法 先 驱 赶 之 后 才 能 施 工, 具 体 做 法 是 将 船 上 空 压 机 排 气 管 插 入 水 中 产 生 汽 包 和 声 响 驱 赶 海 豚 (2) 若 进 行 水 下 爆 破, 要 专 题 论 证, 严 格 执 行 水 下 爆 破 作 业 的 相 关 规 定 成 立 中 华 白 海 豚 驱 赶 队, 采 取 敲 击 竹 杆 气 泡 帷 幕 法 等 方 法 执 行 炸 礁 前 的 驱 赶 任 务 (3) 对 疏 浚 吹 填 产 生 的 细 粒 土 扩 散 和 浑 浊 度 进 行 监 测 和 控 制 (4) 加 强 对 水 上 交 通 运 输 的 管 理, 为 防 止 航 船 撞 击 海 豚 和 水 上 交 通 事 故, 建 议 所 有 船 只 限 速 在 6 节 以 内, 航 行 时 留 意 海 豚 的 出 没 并 加 以 回 避 同 时, 应 为 施 工 船 只 制 订 相 对 固 定 的 航 线, 将 交 通 运 输 船 只 的 影 响 范 围 尽 可 能 缩 小 (5) 制 定 白 海 豚 应 急 救 护 预 案, 对 施 工 人 员 开 展 白 海 豚 生 态 习 性 和 救 护 方 法 等 方 面 知 识 培 训 288

10.3.2 营 运 期 保 护 措 施 (1) 建 立 快 速 反 应 的 海 豚 驱 赶 队, 码 头 作 业 期 间 对 码 头 附 近 特 别 是 东 北 侧 方 向 进 行 细 致 观 察 白 海 豚 情 况 若 附 近 有 白 海 豚 出 现, 应 进 行 跟 踪 观 察, 必 要 时 可 进 行 驱 赶 作 业 (2) 由 于 本 工 程 所 处 位 于 中 华 白 海 豚 分 布 边 缘, 建 议 在 营 运 前 五 年 进 行 白 海 豚 的 监 测 (3) 开 展 中 华 白 海 豚 专 项 生 态 补 偿, 生 态 补 偿 费 用 总 额 为 600 万 元, 其 中 包 括 工 程 前 期 科 研 费 用 60 万 元, 施 工 期 观 测 科 研 费 用 180 万 元, 营 运 期 科 研 费 用 360 万 元 10.3.3 溢 油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建 立 健 全 的 船 舶 交 通 管 理 制 度 和 航 行 安 全 保 障 体 系, 加 强 码 头 装 卸 作 业 的 安 全 管 理 和 防 护 措 施, 为 进 出 港 船 舶 创 造 必 要 的 适 航 条 件, 辅 以 安 全 的 助 导 航 设 施, 避 免 船 舶 事 故 的 发 生 (2) 加 强 码 头 作 业 人 员 的 业 务 培 训, 树 立 良 好 的 风 险 防 范 和 安 全 生 产 意 识, 减 小 因 人 为 因 素 而 导 致 船 舶 碰 撞 搁 浅 火 灾 溢 油 沉 没 等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3) 施 工 单 位 和 施 工 船 舶 必 须 根 据 海 域 船 舶 动 态,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面, 在 有 船 舶 通 过 时 提 前 采 取 避 让 的 措 施 严 禁 施 工 单 位 擅 自 扩 大 施 工 作 业 安 全 区, 并 提 前 定 时 发 布 航 行 公 告 (4) 制 定 溢 油 应 急 方 案 和 应 急 反 应 程 序, 建 立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应 纳 入 航 道 管 理 部 门 人 员, 配 备 应 急 设 备 油 船 靠 泊 码 头 时 应 在 船 舶 的 四 周 设 置 围 油 栏, 把 油 船 包 围 起 来, 防 止 可 能 发 生 的 溢 油 漂 移 溢 油 扩 散 设 置 事 故 溢 油 监 视 报 警 系 统 装 置 和 应 急 通 讯 指 挥 设 施, 建 立 与 钦 州 市 海 事 海 洋 环 保 等 行 政 部 门 的 通 讯 联 络, 以 便 于 发 生 溢 油 量 较 大 事 故 时 调 动 邻 近 的 溢 油 应 急 力 量 (5) 船 舶 发 生 溢 油 事 故 时, 作 业 人 员 应 立 即 切 断 泄 漏 源, 并 按 应 急 方 案 及 应 急 反 应 程 序 向 应 急 指 挥 部 报 告 有 关 溢 油 事 故 发 生 的 具 体 情 况 应 急 指 挥 部 接 到 事 故 报 告 后 应 及 时 向 政 府 部 门 报 告 溢 油 情 况 并 听 取 指 挥, 确 定 处 置 方 案, 并 通 知 应 急 抢 险 队 伍 携 带 溢 油 回 收 清 除 设 备 赶 赴 现 场 开 展 应 急 行 动 (6) 在 可 能 泄 漏 的 区 域 安 装 可 燃 气 体 探 察 仪, 以 便 及 早 发 现 泄 漏 及 早 处 理 (7) 定 期 检 查 装 卸 设 备, 及 时 发 现 破 损 和 漏 处, 对 焊 缝 垫 片 铆 钉 或 螺 栓 的 泄 漏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289

(8) 码 头 在 装 卸 作 业 时, 要 严 格 管 理, 按 章 操 作, 尽 量 避 免 事 故 的 发 生 ; 阀 门 区 设 置 油 污 水 集 水 池, 污 水 应 送 污 水 处 理 站 集 中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9) 轮 船 进 出 港 和 进 出 锚 地 应 实 施 引 航 员 制 度 并 规 定 引 航 员 的 培 训 与 考 核 制 度, 引 航 员 的 职 责 以 及 引 航 员 对 航 道 浅 滩 礁 石 港 口 水 文 气 象 条 件 熟 悉 的 培 训 (10) 实 施 船 舶 码 头 靠 泊 和 锚 地 锚 泊 制 度 包 括 使 用 锚 地 申 请 锚 泊 密 度 ( 间 隔 ) 船 只 进 出 锚 地 航 速, 各 种 天 气 条 件 下 的 锚 地 船 只 的 了 望 制 度 等, 以 防 锚 地 船 只 拖 锚 碰 撞 挤 压 搁 浅 触 礁 等 事 故 发 生 (11) 在 港 轮 船 应 实 施 值 班 了 望 制 度 (12) 码 头 泊 位 应 装 备 符 合 工 程 要 求 的 系 船 设 施 和 防 撞 靠 泊 设 施 (13) 应 按 照 设 计 船 型 参 数, 对 船 舶 进 港 航 道 港 池 及 调 头 区 实 施 必 要 的 炸 礁 清 淤 工 作 ; 并 注 意 航 标 设 置 及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14) 积 极 配 合 海 事 局 和 环 保 部 门 渔 业 部 门 做 好 相 关 应 急 工 作 10.3.4 其 他 建 议 (1) 建 议 航 运 部 门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分 布 水 域 大 风 江 - 南 流 江 内 的 船 只 的 数 量 行 驶 速 度 和 路 线 等 加 以 限 制, 最 高 行 驶 速 度 不 要 超 过 6 海 里 / 小 时 (2) 为 了 恢 复 渔 业 资 源, 建 议 对 核 心 分 布 区 进 行 禁 捕 大 风 江 口 周 围 约 100km 2, 为 核 心 分 布 区 目 前 对 南 海 的 禁 捕 期 仅 为 2 个 半 月, 我 们 建 议 在 核 心 分 布 区 内 延 长 这 一 时 段, 并 严 格 禁 止 当 年 仔 鱼 (3) 评 估 和 限 制 观 豚 旅 游 业 三 娘 湾 的 观 豚 旅 游 已 经 存 在 十 年,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有 一 定 影 响, 甚 至 产 生 了 应 激 反 应 (4) 加 强 海 豚 驱 赶 或 干 扰 装 置 的 研 究, 提 高 海 豚 的 驱 赶 的 简 便 性 和 有 效 性 (5) 钦 州 市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中 华 白 海 豚 应 急 救 助 预 案, 预 案 包 括 应 急 救 助 组 织 机 构 职 责 分 工 联 络 员 与 备 勤 预 告 预 案 启 动 与 响 应 程 序 应 急 处 置 方 法 和 应 急 处 置 报 告 应 急 救 助 常 识 与 注 意 事 项 等 内 容 (6) 设 立 中 华 白 海 豚 救 护 中 心 钦 州 三 娘 湾 中 华 白 海 豚 救 护 中 心 已 于 2014 年 5 月 经 钦 州 市 发 改 委 核 准 ( 钦 市 发 改 社 会 2014 67 号 ) 开 工 建 设 该 中 心 选 址 位 于 三 娘 湾 伏 波 路 与 观 豚 路 交 汇 处, 占 地 面 积 约 1.5 公 顷,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白 海 豚 研 究 中 心 科 普 馆 白 海 豚 保 护 中 心 及 附 属 设 施,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6000 平 方 米 建 设 目 标 是 打 造 成 为 北 部 湾 白 海 豚 保 护 和 研 究 中 心, 并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个 体 进 行 有 效 的 救 护, 为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人 工 饲 290

养 和 繁 育 积 累 经 验, 研 究 和 改 善 白 海 豚 的 生 存 环 境, 研 究 海 豚 对 人 类 的 帮 助 及 对 特 殊 儿 童 的 治 疗 作 用 10.4 环 保 对 策 可 行 性 分 析 环 保 对 策 与 措 施 的 实 施 对 于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避 免 和 减 缓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促 进 生 态 环 境 恢 复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其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性 是 保 障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实 施, 落 实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三 同 时 的 基 础 本 工 程 各 类 废 水 产 生 量 较 小 船 舶 污 水 委 托 辖 区 有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码 头 生 活 污 水 和 码 头 油 污 水 收 集 后 通 过 槽 车 运 送 至 中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千 万 吨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或 回 用 污 水 处 理 方 案 技 术 上 成 熟, 经 济 上 合 理 可 行 大 气 噪 声 固 废 生 态 环 境 等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都 是 国 内 使 用 广 泛 较 成 熟 技 术,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和 措 施 在 经 济 上 技 术 上 是 科 学 合 理 可 行 的 评 价 报 告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建 立 健 全 码 头 安 全 营 运 与 防 污 染 管 理 体 系, 并 从 防 止 船 舶 航 行 及 靠 离 泊 事 故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装 卸 作 业 事 故 防 火 防 爆 等 方 面 提 出 了 防 范 风 险 事 故 的 日 常 管 理 措 施, 明 确 了 海 上 溢 油 事 故 应 急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应 急 和 伴 生 污 染 等 风 险 应 急 措 施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和 建 立 区 域 应 急 联 动 机 制 的 基 本 要 求, 制 定 了 防 污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方 案 工 程 在 认 真 落 实 上 述 风 险 防 范 对 策 措 施 后,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概 率 和 减 轻 风 险 事 故 后 果,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水 平, 环 境 不 利 影 响 能 够 得 到 缓 解 和 控 制 291

第 十 一 章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 11.1 清 洁 生 产 及 其 内 容 清 洁 生 产 是 实 现 污 染 控 制 由 末 端 控 制 向 生 产 全 过 程 控 制 转 变 的 重 要 措 施 清 洁 生 产 就 是 不 断 采 用 改 进 设 计 使 用 清 洁 的 能 源 和 原 料 采 用 先 进 的 工 艺 与 设 备 改 善 管 理 综 合 利 用, 从 源 头 消 减 污 染,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以 达 到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增 效, 对 环 境 污 染 的 预 防 清 洁 生 产 包 括 三 个 方 面 : 原 辅 材 料 和 能 源 生 产 过 程 ( 技 术 工 艺 设 备 过 程 控 制 管 理 与 员 工 等 ) 产 品 本 工 程 建 设 和 生 产 过 程 包 括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1) 施 工 期 码 头 陆 域 和 海 域 施 工 行 为 将 涉 及 到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施 工 作 业 方 式 及 减 少 或 消 除 施 工 作 业 中 的 各 类 污 染 物 措 施, 则 应 体 现 和 遵 循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2) 运 营 期 本 码 头 工 程, 不 涉 及 产 品 的 生 产, 也 无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但 有 能 耗 水 耗 生 产 过 程 主 要 行 为 是 油 品 的 装 卸 输 送 以 及 各 生 产 辅 助 设 施 的 运 转, 不 涉 及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主 要 涉 及 到 原 有 的 卸 船 和 管 道 输 送 操 作 和 控 制 使 用 设 备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减 少 或 消 除 原 有 码 头 在 运 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各 类 污 染 物 措 施 等 11.2 本 工 程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11.2.1 影 响 清 洁 生 产 的 因 素 (1) 施 工 期 1 码 头 陆 域 建 设 需 要 砂 石 料, 施 工 场 地 和 运 输 车 辆 将 产 生 扬 尘 ;2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车 辆 和 船 舶 将 产 生 噪 声 ;3 基 槽 挖 泥 水 工 建 筑 物 施 工 会 使 局 部 海 域 的 SS 浓 度 增 高 ; 同 时 将 产 生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4 产 生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 包 括 船 舶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筑 垃 圾 ) (2) 运 营 期 1 码 头 装 卸 过 程 中 挥 发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2 卸 船 机 械 作 业 噪 声 泵 房 等 设 备 噪 声 船 舶 噪 声 ;3 码 头 区 和 船 舶 产 生 的 含 油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4 产 生 的 船 舶 垃 圾 和 生 活 垃 圾 11.2.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鉴 于 目 前 尚 无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的 统 一 行 业 标 准 和 方 法, 按 照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的 技 术 路 线, 结 合 本 工 程 的 实 际 情 况, 对 施 工 期 施 工 作 业 和 营 运 期 码 头 装 卸 工 艺 设 备 的 先 进 性, 耗 能 及 产 污 水 平 分 析, 评 价 码 头 建 设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292

(1) 施 工 期 1 本 工 程 基 槽 挖 泥 拟 采 用 引 起 悬 浮 物 泥 沙 强 度 较 小 的 绞 吸 式 挖 泥 船, 可 有 效 降 低 悬 浮 物 产 生 量 ; 码 头 主 体 工 程 水 工 建 筑, 沉 箱 在 预 制 件 场 预 制 后, 通 过 水 路 运 输 到 施 工 地 点, 该 施 工 方 法 属 清 洁 的 施 工 方 式 ; 2 通 过 定 时 洒 水, 设 立 固 定 运 输 路 线, 减 少 施 工 场 地 和 道 路 扬 尘 ; 3 施 工 垃 圾 ( 船 舶 垃 圾 建 筑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 和 各 类 施 工 废 水 进 行 分 类 收 集 处 理, 可 减 少 施 工 期 环 境 污 染 (2) 运 营 期 1 卸 船 工 艺 先 进 成 熟 码 头 输 油 控 制 系 统 采 用 PLC 控 制,CCTV 电 视 监 视 系 统 消 防 系 统, 并 设 定 超 温 超 压 等 报 警 控 制 器, 每 根 输 油 干 管 上 设 置 2 道 电 动 切 断 阀, 整 个 输 油 系 统 自 动 化 可 靠 性 和 稳 定 性 程 度 高 装 卸 臂 由 制 造 厂 装 配 绝 缘 法 兰, 并 配 带 紧 急 脱 离 系 统 和 声 光 报 警 系 统, 当 船 舶 漂 移 超 过 允 许 范 围, 报 警 并 自 动 和 船 舶 脱 离, 紧 急 脱 离 系 统 会 同 时 自 动 封 闭 装 卸 臂 内 的 油 品, 防 止 泄 露 说 明 本 工 程 码 头 接 卸 工 艺 采 用 国 内 先 进 成 熟 设 备 定 型 的 输 油 臂 及 输 油 管 线 进 行 油 品 的 接 卸, 密 闭 性 好, 从 而 使 油 品 在 接 卸 环 节 中 烃 类 挥 发 及 发 生 污 染 事 故 的 概 率 极 低 2 在 供 电 照 明 节 能 方 面 用 电 电 源 引 自 库 区 变 电 所, 减 少 重 复 建 设 办 公 楼 道 路 码 头 照 明 采 用 新 型 高 效 节 能 灯 具, 是 当 前 有 效 的 节 能 措 施 3 给 排 水 方 面 的 节 能 措 施 港 区 给 水 采 用 消 防 生 活 生 产 合 一 的 供 水 管 网 系 统 在 各 用 水 点 设 置 计 量 仪 表, 实 行 水 量 单 独 核 算, 有 效 控 制 用 水 量 (3) 能 耗 分 析 本 工 程 为 原 油 码 头, 码 头 的 功 能 是 完 成 进 口 原 油 的 卸 船 输 送 卸 船 工 艺 流 程 为 : 原 油 经 油 船 上 的 油 泵 加 压, 通 过 装 卸 臂 和 专 用 输 油 管 道 卸 船, 由 栈 桥 卸 船 管 线 输 送 到 油 库 区 本 工 程 主 要 耗 能 工 序 为 卸 船 及 管 道 输 送 作 业, 主 要 耗 能 设 备 有 装 卸 臂 登 船 梯 电 动 阀 门 泵 照 明 及 电 伴 热 等 工 程 能 耗 系 统 概 况 见 表 11-1 表 11-1 工 程 能 耗 系 统 概 况 表 序 号 单 项 名 称 能 耗 工 序 设 计 方 案 能 耗 设 备 或 能 耗 种 类 1 货 物 装 卸 作 业 前 后 阀 门 装 卸 臂 脱 缆 钩 等 2 辅 助 生 产 电 伴 热 电 伴 热 系 统 泵 等 3 照 明 非 白 昼 作 业 照 明 灯 具 本 工 程 能 耗 品 种 主 要 为 电 能, 年 能 耗 总 量 为 76.20 万 kw h, 年 综 合 能 耗 总 量 为 307.85 293

吨 标 准 煤, 综 合 能 耗 指 标 为 0.16 吨 标 准 煤 / 万 吨 吞 吐 量, 小 于 国 家 一 级 标 准 值 (3.6 吨 标 煤 / 万 吨 吞 吐 量 ), 因 此, 本 工 程 能 耗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11.2.3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1) 船 舶 油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和 船 舶 垃 圾 委 托 海 事 部 门 批 准 的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2) 设 备 选 购 时, 要 求 设 备 供 应 商 提 供 各 类 设 备 的 能 耗 指 标, 尽 可 能 选 用 效 率 高 能 耗 低 噪 声 低 的 设 备 (3) 水 下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实 行 全 过 程 的 现 场 水 质 跟 踪 监 测, 针 对 悬 浮 物 含 量 的 增 加 程 度 调 整 作 业 强 度, 并 及 时 采 取 相 应 的 生 态 恢 复 及 补 偿 措 施 (4) 在 日 常 的 码 头 运 营 中, 要 加 强 装 卸 设 备 的 维 修 和 保 养, 使 其 保 持 良 好 工 作 状 态 (5) 对 职 工 进 行 节 能 节 水 教 育,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强 化 管 理 系 统, 做 到 合 理 使 用 资 源, 节 约 使 用 资 源, 并 采 取 有 效 的 奖 惩 制 度 11.2.4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本 工 程 属 于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国 内 目 前 尚 未 有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和 标 准, 但 本 工 程 营 运 过 程 中 将 采 用 先 进 的 装 卸 工 艺, 并 且 营 运 期 间 对 各 项 污 染 物 均 采 取 相 应 的 控 制 措 施, 因 此 初 步 分 析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处 于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11.3 总 量 控 制 根 据 国 务 院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 国 发 2011 26 号 ), 十 二 五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二 氧 化 硫 和 氮 氧 化 物 等 四 项 广 西 自 治 区 2010 年 四 项 指 标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80.7 8.45 57.2 和 45.1 万 吨,2015 年 四 项 指 标 控 制 量 分 别 为 74.6 7.71 52.7 和 41.1 万 吨,2015 年 排 放 量 比 2010 年 分 别 减 少 7.6% 8.7% 7.9% 和 8.8% 本 工 程 码 头 生 活 污 水 码 头 装 卸 区 初 期 雨 水 和 冲 洗 油 污 水 经 码 头 集 污 池 收 集 后, 通 过 槽 车 运 至 后 方 陆 域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或 排 放, 统 一 核 算 总 量 指 标 ; 船 舶 污 水 由 船 方 委 托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因 此, 本 工 程 不 直 接 向 环 境 排 放 污 水, 建 议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0 根 据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规 划 编 制 指 南, 暂 不 核 算 船 舶 工 程 机 械 等 非 道 路 移 动 源, 建 议 本 工 程 二 氧 化 硫 和 氮 氧 化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为 0 294

第 十 二 章 选 址 合 理 性 及 规 划 相 符 性 12.1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本 工 程 为 沿 海 万 吨 级 以 上 深 水 泊 位 建 设, 主 要 从 事 原 油 接 卸 运 输 根 据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2013 第 21 号 令 ), 本 工 程 属 于 鼓 励 类 项 目 中 第 二 十 五 条, 水 运 1. 深 水 泊 位 ( 沿 海 万 吨 级 内 河 千 吨 级 及 以 上 ) 建 设 和 第 七 条, 石 油 天 然 气 3 原 油 天 然 气 液 化 天 然 气 成 品 油 的 储 运 和 管 道 输 送 设 施 及 网 络 建 设 本 工 程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12.2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与 区 域 战 略 环 评 2008 年 1 月 16 日, 国 务 院 批 准 实 施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把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开 放 开 发 纳 入 国 家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明 确 了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的 功 能 定 位 发 展 目 标 主 要 任 务 和 政 策 措 施 功 能 定 位 规 划 明 确 提 出 把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建 设 成 为 中 国 东 盟 开 放 合 作 的 物 流 基 地 商 贸 基 地 加 工 制 造 基 地 和 信 息 交 流 中 心, 成 为 带 动 支 撑 西 部 大 开 发 的 战 略 高 地 和 开 放 度 高 辐 射 力 强 经 济 繁 荣 社 会 和 谐 生 态 良 好 的 重 要 国 际 区 域 经 济 合 作 区 空 间 布 局 规 划 率 先 落 实 国 家 主 体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把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划 分 为 城 市 地 区 农 村 地 区 和 生 态 地 区 三 类 功 能 区 同 时, 规 划 建 设 南 宁 钦 ( 州 ) 防 ( 城 港 ) 北 海 铁 山 港 ( 龙 潭 ) 东 兴 ( 凭 祥 )5 个 功 能 组 团, 实 现 互 补 发 展 规 划 依 托 沿 海 城 市 深 水 良 港, 布 局 建 设 以 现 代 工 业 为 主 的 临 海 重 化 工 业 集 中 区, 集 中 建 设 钦 州 港 工 业 区 企 沙 工 业 区 和 铁 山 港 工 业 区 其 中, 钦 州 港 工 业 区 近 期 规 划 建 设 面 积 36 平 方 公 里, 主 要 发 展 石 化 能 源 磷 化 工 林 浆 纸 及 其 他 配 套 或 关 联 产 业 规 划 建 设 钦 ( 州 ) 防 ( 城 港 ) 组 团, 主 要 包 括 钦 州 防 城 港 市 区 和 临 海 工 业 区 及 沿 海 相 关 地 区, 发 挥 深 水 大 港 优 势, 建 设 保 税 港 区, 发 展 临 海 重 化 工 业 和 港 口 物 流, 成 为 利 用 两 个 市 场 两 种 资 源 的 加 工 制 造 基 地 和 物 流 基 地 主 要 任 务 规 划 明 确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产 业 发 展 基 础 设 施 社 会 建 设 生 态 环 境 和 开 放 合 作 等 五 个 方 面 任 务 规 划 了 石 化 造 纸 冶 金 轻 工 高 技 术 海 洋 六 个 制 造 业, 物 流 金 融 信 息 会 展 房 地 产 旅 游 六 个 服 务 业 和 港 口 公 路 铁 路 航 空 295

水 利 信 息 能 源 七 个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重 点 规 划 工 业 要 发 挥 沿 海 港 口 优 势, 充 分 利 用 两 个 市 场 两 种 资 源, 大 力 改 善 发 展 环 境, 加 快 完 善 产 业 布 局, 在 沿 海 规 划 建 设 高 起 点 高 水 平 的 现 代 加 工 制 造 业 体 系 石 油 化 工 要 利 用 较 好 的 港 口 条 件 和 南 海 丰 富 的 油 气 资 源, 建 设 钦 州 大 型 炼 油 基 地, 发 展 原 油 加 工 等 石 化 产 业 ; 力 争 十 二 五 建 设 石 化 产 业 链 后 续 工 程, 形 成 沿 海 石 化 产 业 集 群 政 策 支 持 规 划 明 确 国 家 给 予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在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重 大 项 目 布 局 保 税 物 流 体 系 金 融 创 新 和 开 放 合 作 等 方 面 的 政 策 支 持 已 先 后 批 准 设 立 广 西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广 西 凭 祥 综 合 保 税 区 南 宁 保 税 物 流 中 心 等 因 此, 本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12.3 北 部 湾 战 略 环 评 2009 年, 环 境 保 护 部 组 织 编 制 完 成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沿 海 重 点 产 业 发 展 战 略 环 境 评 价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促 进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充 分 发 挥 战 略 环 评 成 果 对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沿 海 环 境 管 理 的 指 导 作 用, 促 进 区 域 重 点 产 业 与 环 境 资 源 协 调 可 持 续 发 展, 从 源 头 预 防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环 境 保 护 部 在 战 略 环 评 的 基 础 上, 组 织 专 家 根 据 战 略 环 评 成 果 制 定 并 印 发 了 关 于 促 进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沿 海 重 点 产 业 与 环 境 保 护 协 调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 环 函 2011 181 号, 以 下 简 称 指 导 意 见 ) 环 评 摘 录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沿 海 重 点 产 业 发 展 战 略 环 境 评 价 研 究 ( 韩 保 新 等,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2013 年 4 月 ) 和 指 导 意 见 相 关 内 容, 分 析 工 程 建 设 与 北 部 湾 战 略 环 评 相 符 性 (1) 区 域 主 要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力 评 估 大 气 环 境 承 载 力 本 区 大 气 环 境 容 量 总 体 比 较 充 裕,SO 2 为 71.2 万 吨 / 年 NO X 为 94.0 万 吨 / 年 PM 10 为 84.0 万 吨 / 年 各 地 区 实 际 排 放 量 均 小 于 其 环 境 容 量, 大 气 环 境 承 载 度 有 一 定 的 允 许 增 长 空 间, 只 要 合 理 布 局, 避 免 污 染 排 放 过 于 扎 堆 集 中, 就 能 够 避 免 出 现 严 重 大 气 污 染 问 题 沿 海 排 污 区 水 域 环 境 容 量 及 其 承 载 力 水 环 境 容 量 计 算 指 标 为 COD 无 机 氮 和 石 油 类 预 测 不 理 想 情 形 下, 中 期 43% 的 排 污 区 海 域 容 量 超 载, 远 期 57% 的 排 污 区 海 域 容 量 超 载, 主 要 超 载 指 标 为 氨 氮 ; 较 理 想 情 形 下, 中 期 20% 的 排 污 区 海 域 容 量 超 载, 远 期 40% 的 排 污 区 海 域 容 量 超 载 ( 其 中 铁 山 港 钦 州 湾 和 澳 内 近 海 三 个 排 污 区 海 域 出 现 容 量 超 载 ), 钦 州 湾 中 远 期 需 要 削 减 氨 氮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0 和 630.8 万 吨 / 年 港 口 岸 线 开 发 的 生 态 适 宜 性 与 岸 线 资 源 承 载 力 通 过 在 北 部 湾 区 域 生 态 敏 感 性 296

岸 线 空 间 分 布 图 叠 加 区 域 重 点 产 业 聚 集 区 及 规 划 港 口 岸 线, 分 析 岸 线 开 发 的 适 宜 性 和 岸 线 资 源 承 载 力, 钦 州 市 除 长 约 15km 规 划 港 口 岸 线 与 三 娘 湾 沿 岸 限 制 开 发 岸 线 重 叠 外, 其 它 岸 线 与 生 态 敏 感 岸 线 不 发 生 冲 突 ; 钦 州 市 生 态 敏 感 性 岸 线 长 154.9km, 占 岸 线 总 长 27.5%, 岸 线 资 源 承 载 力 等 级 为 高 水 资 源 承 载 力 预 测 在 来 水 保 证 率 P=75% 条 件 下, 钦 州 市 中 远 期 水 资 源 可 承 载 力 分 别 为 182.3 和 511, 缺 水 率 均 为 0, 水 资 源 承 载 力 综 合 评 价 为 可 承 载 ; 在 P=90% 条 件 下, 钦 州 市 中 远 期 水 资 源 可 承 载 力 分 别 为 73 和 326.6, 缺 水 率 均 为 0, 水 资 源 承 载 力 综 合 评 价 为 可 承 载 (2) 重 点 产 业 发 展 生 态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溢 油 风 险 预 测 评 价 选 取 典 型 情 景 下 广 西 石 化 10 万 吨 原 油 码 头 前 沿 溢 油 事 故 预 测 受 影 响 生 态 敏 感 目 标 包 括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保 护 区 七 十 二 泾 风 景 区 三 娘 湾 旅 游 度 假 区 等, 溢 油 应 急 的 有 效 时 间 在 20 小 时 内 海 洋 生 态 系 统 风 险 评 估 环 北 部 湾 生 态 系 统 的 风 险 综 合 指 数 整 体 处 于 较 低 和 很 低 水 平, 广 西 海 域 除 钦 州 湾 风 险 较 高 外 (2 级 ), 大 片 海 域 为 3~4 级 水 平, 风 险 等 级 较 低 对 环 北 部 湾 生 态 系 统 指 标 体 系 中 各 分 指 标 分 指 数 进 行 叠 加 运 算 结 果 表 明, 风 险 状 态 综 合 指 数 较 高 的 海 域 基 本 集 中 在 沿 岸 水 域, 越 靠 近 港 湾 内 风 险 状 态 指 数 越 高, 其 中 湛 江 港 北 海 钦 州 湾 和 海 口 及 东 寨 港 附 近 海 域 潜 在 风 险 较 高 环 北 部 湾 生 态 系 统 的 主 要 负 面 影 响 因 子 为 营 养 水 平 和 生 物 体 重 金 属 含 量, 但 其 它 指 标 的 正 面 影 响 作 用 较 高, 生 态 缓 冲 容 量 较 大, 在 整 个 指 标 体 系 中 的 表 现 更 为 突 出, 因 此 在 系 统 结 构 和 系 统 整 体 应 对 外 界 压 力 是 具 有 较 强 的 响 应 能 力, 可 最 大 限 度 地 消 除 环 境 恶 化 对 整 个 生 态 系 统 造 成 的 负 面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与 资 源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北 部 湾 区 域 重 点 产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将 产 生 区 域 性 压 缩 性 累 积 性 生 态 风 险 区 域 性 累 积 性 风 险 主 要 体 现 在 火 电 炼 油 钢 铁 产 业 区 域 石 化 产 业 集 聚 区 与 港 口 岸 线 滩 涂 开 发 将 导 致 沿 海 生 境 退 化 破 碎 生 物 多 样 性 减 少 ; 沿 海 重 化 工 产 业 布 局 加 大 了 赤 潮 溢 油 等 突 发 性 生 态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概 率 根 据 重 点 产 业 集 聚 区 所 处 环 境 的 中 长 期 大 气 污 染 累 积 风 险 地 表 水 污 染 累 积 风 险 海 域 泄 漏 暴 露 风 险 海 洋 生 态 系 统 风 险 和 水 资 源 风 险, 综 合 评 估 钦 州 港 开 发 区 生 态 环 境 与 资 源 风 险 等 级 为 中 风 险 (3) 区 域 重 点 产 业 发 展 适 宜 性 产 业 发 展 适 宜 性 根 据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力 和 风 险 度 综 合 评 价 钦 州 港 开 发 区 承 载 力 297

适 应 性 等 级 为 较 高, 适 宜 发 展 火 电 粮 油 加 工 石 化 中 下 游 及 精 细 化 工, 较 适 宜 发 展 炼 化 一 体 化 林 浆 纸 制 浆 燃 料 乙 醇 等 加 快 建 设 钦 州 港 成 为 区 域 性 现 代 物 流 基 地 (4) 指 导 意 见 相 关 要 求 指 导 意 见 明 确 提 出, 区 域 两 翼 ( 东 翼 茂 名 湛 江, 西 翼 防 城 港 钦 州 北 海 ) 择 优 重 点 发 展 ; 促 进 重 点 产 业 优 化 布 局, 西 翼 以 防 城 港 企 沙 工 业 区 钦 州 湾 开 发 区 为 重 点, 钦 州 港 开 发 区 积 极 发 展 石 化 等 产 业 ; 统 筹 布 局 大 型 石 化 基 地, 集 约 建 设 湛 茂 钦 州 洋 浦 等 具 有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大 型 炼 化 一 体 化 项 目 及 其 延 伸 产 业 链 基 地 ; 大 力 发 展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现 代 服 务 业 和 特 色 产 业, 积 极 发 展 港 口 物 流 业 现 代 商 贸 及 信 息 服 务 业, 提 升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及 现 代 服 务 业 的 比 重 ; 合 理 开 发 岸 线 资 源, 保 持 生 态 与 自 然 保 护 岸 线 长 度 不 低 于 岸 线 总 长 度 的 49%, 港 口 工 业 利 用 岸 线 占 总 岸 线 比 例 小 于 12%; 引 导 产 业 多 元 化 发 展, 扶 持 现 代 服 务 业 等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相 符 性 分 析 : (1) 本 工 程 位 于 规 划 钦 ( 州 ) 防 ( 城 港 ) 组 团 和 钦 州 港 工 业 区 内, 毗 邻 广 西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利 用 深 水 岸 线 建 设 大 型 原 油 码 头, 服 务 于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中 石 油 国 际 原 油 储 备 库 和 广 西 石 化 千 万 吨 炼 油 项 目, 为 发 展 港 口 物 流 保 税 港 区 和 临 海 石 化 产 业 群 提 供 支 撑 符 合 北 部 湾 战 略 环 评 在 综 合 评 估 区 域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力 和 风 险 度 基 础 上 提 出 的 重 点 产 业 发 展 适 宜 性, 有 利 于 推 进 钦 州 石 化 产 业 发 展, 加 快 钦 州 港 区 域 性 现 代 物 流 基 地 建 设 (2) 本 工 程 位 于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择 优 重 点 发 展 的 西 翼 钦 州, 发 展 港 口 物 流 业, 服 务 于 钦 州 石 化 产 业 基 地, 符 合 指 导 意 见 促 进 区 域 重 点 产 业 与 环 境 保 护 协 调 发 展 推 进 构 建 符 合 区 域 生 态 安 全 格 局 要 求 的 现 代 产 业 体 系 和 加 快 产 业 优 化 升 级 强 化 战 略 性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要 求 (3)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海 岸 线 总 长 度 为 1595km, 其 中 防 城 港 市 大 陆 岸 线 长 580km; 钦 州 市 大 陆 海 岸 线 长 518km; 北 海 市 大 陆 海 岸 线 长 497km, 岛 屿 岸 线 长 32km 已 开 发 利 用 岸 线 总 长 24.7km, 占 全 区 大 陆 海 岸 线 的 1.5%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规 划 港 口 岸 线 ( 包 括 现 已 开 发 利 用 的 岸 线 规 划 开 发 的 重 点 岸 线 及 远 期 预 留 的 岸 线 ) 共 267km, 规 划 期 (2030 年 ) 建 设 岸 线 94.8km, 规 划 期 内 保 持 生 态 与 自 然 保 护 岸 线 长 度 占 岸 线 总 长 度 的 83.3%, 港 口 工 业 利 用 岸 线 占 总 岸 线 比 例 的 5.9%, 符 合 指 导 意 见 提 出 的 实 施 区 域 环 境 战 略 性 保 护 提 升 资 源 环 境 支 撑 能 力 要 求 (4) 针 对 本 工 程 可 能 产 生 的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码 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等 环 境 风 险, 环 评 在 区 域 应 急 资 源 调 查 基 础 上, 提 出 了 本 工 程 风 险 防 范 和 管 理 措 施, 制 定 了 298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方 案,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概 率 和 后 果 因 此, 本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北 部 湾 战 略 环 评 和 指 导 意 见 的 要 求 12.3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2009 年 3 月, 经 交 通 运 输 部 同 意,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广 西 沿 海 防 城 港 钦 州 港 和 北 海 港 统 一 使 用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名 称 2010 年 3 月, 自 治 区 政 府 批 准 实 施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根 据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北 部 湾 港 定 位 为 我 国 西 南 沿 海 地 区 港 口 群 和 西 南 出 海 大 通 道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国 家 综 合 运 输 体 系 的 重 要 枢 纽, 服 务 三 南 ( 西 南 华 南 和 中 南 ) 辐 射 东 盟 的 泛 北 部 湾 区 域 国 际 航 运 中 心 ; 是 将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打 造 成 为 我 国 沿 海 经 济 新 一 极 的 核 心 战 略 资 源 ; 是 广 西 及 西 南 地 区 对 外 开 放 参 与 经 济 全 球 化 的 重 要 平 台 ; 是 建 设 中 国 一 东 盟 自 由 贸 易 区 的 重 要 支 撑 发 展 规 模 规 划 港 口 岸 线 267km( 深 水 岸 线 200km), 可 建 1091 个 泊 位 ( 深 水 泊 位 721 个 ), 港 口 规 划 全 部 实 施 后 年 综 合 通 过 能 力 约 17 亿 吨 ; 预 测 2015 年 2020 年 2030 年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货 物 吞 吐 分 别 为 2 亿 吨 3 亿 吨 5 亿 吨, 旅 客 吞 吐 量 分 别 为 300 万 人 次 450 万 人 次 750 万 人 次 北 部 湾 港 分 货 类 吞 吐 量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12.3-1, 各 港 区 原 油 吞 吐 量 预 测 见 表 12.3-2 规 划 功 能 装 卸 及 仓 储 中 转 换 装 运 输 组 织 管 理 临 港 工 业 信 息 服 务 生 产 生 活 服 务 现 代 物 流 服 务 保 税 水 上 客 运 和 国 际 邮 轮 母 港 以 及 配 套 服 务 等 港 口 划 分 将 形 成 一 港 三 域 八 区 多 港 点 的 港 口 布 局 体 系 一 港 指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 三 域 指 防 城 港 域 钦 州 港 域 和 北 海 港 域 ; 八 区 即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八 个 规 划 期 内 重 点 发 展 的 枢 纽 港 区 ( 渔 澫 港 区 企 沙 西 港 区 龙 门 港 区 金 谷 港 区 大 榄 坪 港 区 石 步 岭 港 区 铁 山 港 西 港 区 铁 山 港 东 港 区 ) 渔 澫 港 区 大 榄 坪 港 区 龙 门 港 区 铁 山 港 西 港 区 主 要 为 散 矿 散 粮 集 装 箱 石 油 等 四 大 专 业 化 中 转 运 输 服 务 钦 州 港 域 主 要 性 质 及 功 能 定 位 临 港 工 业 开 发 和 保 税 物 流 服 务 为 主 的 地 区 性 重 要 港 口, 近 期 主 要 依 托 临 港 工 业 开 发 和 港 区 保 税 功 能 拓 展, 形 成 以 能 源 原 材 料 等 大 宗 物 资 和 集 装 箱 运 输 为 主 的 规 模 化 集 约 化 港 区, 远 期 将 发 展 成 为 集 装 箱 干 线 港, 为 广 西 重 化 工 业 产 业 带 的 重 要 支 撑, 为 西 南 地 区 利 用 国 际 国 内 两 个 市 场 两 种 资 源 服 务 299

表 12.3-1 北 部 湾 港 分 货 类 吞 吐 量 预 测 表 单 位 : 万 吨 万 TEU 万 人 次 2015 年 预 测 2020 年 预 测 2030 年 预 测 合 计 外 贸 出 港 进 港 出 港 进 港 出 港 进 港 合 计 外 贸 合 计 外 贸 小 计 外 贸 小 计 外 贸 小 计 外 贸 小 计 外 贸 小 计 外 贸 小 计 外 贸 一 货 物 合 计 20000 12460 7380 4270 12620 8190 35000 21660 14020 8780 20980 12880 50000 31220 20100 13080 29900 18140 1. 煤 炭 4500 2000 950 600 3550 1400 6500 2680 1300 780 5200 1900 9500 3550 1900 950 7600 2600 2. 石 油 3000 2000 1500 800 1500 1200 7000 5000 3500 2500 3500 2500 10000 7000 5000 3500 5000 3500 内 : 原 油 2400 1600 1000 600 1400 1000 5000 3500 2000 1500 3000 2000 7000 5000 3000 2000 4000 3000 3. 金 属 矿 石 4000 3320 300 20 3700 3300 5000 3960 400 70 4600 3890 6000 4770 520 140 5480 4630 4. 钢 铁 550 325 450 310 100 15 800 460 640 430 160 30 1000 630 730 580 270 50 5. 矿 建 材 料 300 55 130 30 170 25 650 90 230 50 420 40 850 150 330 85 520 65 6. 水 泥 350 130 330 125 20 5 750 270 720 260 30 10 1100 400 1030 380 70 20 7. 木 材 250 15 210 5 40 10 450 50 350 20 100 30 700 140 490 70 210 70 8. 非 金 属 矿 石 800 550 740 500 60 50 1000 680 860 600 140 80 1350 910 1100 800 250 110 9. 化 肥 及 农 药 400 210 240 190 160 20 600 320 370 290 230 30 800 390 450 310 350 80 10. 盐 100 100 0 0 100 100 150 140 0 0 150 140 300 200 0 0 300 200 11. 粮 食 800 380 140 10 660 370 1250 540 280 50 970 490 1750 760 450 100 1300 660 12. 其 他 货 类 650 175 290 80 360 95 850 270 370 130 480 140 1150 320 600 165 550 155 13. 集 装 箱 重 量 4300 3200 2100 1600 2200 1600 10000 7200 5000 3600 5000 3600 15500 12000 7500 6000 8000 6000 集 装 箱 箱 量 430 320 210 160 220 160 1000 720 500 360 2750 360 1550 1200 750 600 800 600 二 旅 客 合 计 300 100 150 50 150 50 450 140 225 70 225 70 750 320 375 160 375 160 300

表 12.3-2 北 部 湾 港 分 货 类 吞 吐 量 预 测 表 单 位 : 万 吨 港 域 港 区 2015 年 2020 年 2030 年 石 油 原 油 石 油 原 油 石 油 原 油 防 城 渔 澫 港 区 200 400 700 企 沙 西 港 区 龙 门 港 区 钦 州 金 谷 港 区 1200 1000 2000 1000 2500 1500 大 榄 坪 港 区 1200 1200 3750 3750 4000 4000 石 步 岭 港 区 北 海 铁 山 港 西 港 区 200 100 750 250 2000 1000 铁 山 港 东 港 区 其 他 港 区 及 港 点 200 100 100 0 800 500 合 计 3000 2400 7000 5000 10000 7000 钦 州 港 域 港 区 布 局 规 划 钦 州 港 域 规 划 布 置 龙 门 港 区 ( 观 音 堂 作 业 区 和 龙 门 岸 线 ) 金 谷 港 区 和 大 榄 坪 港 区 等 三 个 枢 纽 港 区, 小 港 区 小 港 点 有 茅 岭 沙 井 那 丽 东 场 麻 蓝 岛 和 三 娘 湾, 远 景 预 留 发 展 大 风 江 港 区 ( 大 风 江 西 作 业 区 和 大 风 江 北 作 业 区 ) 大 榄 坪 港 区 主 要 性 质 及 功 能 定 位 发 展 成 为 集 装 箱 中 转 运 输 基 地 现 代 综 合 物 流 服 务 中 心 原 油 储 存 中 转 基 地 以 国 际 集 装 箱 运 输 为 核 心, 建 立 保 税 港 区, 全 面 拓 展 现 代 化 港 口 服 务 功 能, 近 中 期 具 备 集 装 箱 支 线 港 功 能, 远 期 发 展 成 为 集 装 箱 干 线 港 大 榄 坪 港 区 岸 线 规 划 大 榄 坪 港 区 规 划 布 置 大 榄 坪 北 作 业 区 大 榄 坪 作 业 区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大 环 作 业 区 三 墩 作 业 区 和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三 墩 作 业 区 规 划 为 以 装 卸 散 货 及 油 品 的 公 用 港 区 作 业 区 规 划 岸 线 2232m,10~20 万 吨 级 泊 位 6 个, 陆 域 面 积 691 公 顷, 陆 域 纵 深 2000m, 码 头 面 高 程 6.6~7.0m, 作 业 区 规 划 全 部 实 施 后 年 通 过 能 力 约 3100 万 吨 作 业 区 为 外 海 20~30 万 吨 级 泊 位 的 登 陆 点, 规 划 在 作 业 区 陆 域 后 方 南 部 预 留 这 些 大 型 泊 位 的 作 业 场 地 规 划 期 (2030 年 ) 建 设 深 水 岸 线 756m,10~20 万 吨 级 泊 位 2 个 ; 陆 域 面 积 241.6 公 顷 ; 年 通 过 能 力 1600 万 吨 该 作 业 区 目 前 尚 未 编 制 控 规, 已 吹 填 形 成 三 墩 公 路 和 270 公 顷 陆 域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建 设 大 型 液 体 散 货 和 干 散 货 泊 位, 规 划 岸 线 长 1000m, 布 置 2 个 30 万 吨 级 泊 位, 码 头 面 积 10 公 顷, 年 通 过 能 力 约 2500 万 吨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 (1) 本 工 程 位 于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三 域 八 区 中 的 钦 州 港 域 大 榄 坪 港 区, 符 合 规 划 对 钦 州 港 区 域 临 港 工 业 开 发 和 保 税 物 流 服 务 为 主 的 地 区 性 重 要 港 口, 近 期 主 要 依 托 临 港 工 业 开 发 和 港 区 保 税 功 能 拓 展, 形 成 以 能 源 原 材 料 等 大 宗 物 资 和 集 装 箱 运 输 为 主 的 301

规 模 化 集 约 化 港 区 性 质 和 功 能 定 位 ; 符 合 大 榄 坪 港 区 主 要 为 散 矿 散 粮 集 装 箱 石 油 等 四 大 专 业 化 中 转 运 输 服 务 的 功 能 定 位 (2) 根 据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大 榄 坪 港 区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建 设 大 型 液 体 散 货 和 干 散 货 泊 位, 规 划 岸 线 长 1000m, 布 置 2 个 30 万 吨 级 泊 位 本 工 程 占 用 岸 线 属 于 规 划 30 万 吨 级 油 品 泊 位 岸 线, 符 合 北 部 湾 港 港 口 岸 线 规 划 (3)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和 指 导 意 见 明 确 提 出, 区 域 统 筹 布 局 大 型 石 化 基 地, 钦 州 港 开 发 区 积 极 发 展 石 化 等 产 业, 集 约 建 设 钦 州 大 型 炼 化 一 体 化 项 目 及 其 延 伸 产 业 链 基 地 北 部 湾 港 现 有 和 规 划 油 品 码 头 集 中 在 钦 州 港 域, 其 它 港 域 未 规 划 大 型 油 品 泊 位 根 据 广 西 自 治 区 交 通 运 输 厅 统 计 资 料, 北 部 湾 港 现 有 油 气 泊 位 23 个 ( 详 见 表 12.3-4),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3314 万 吨, 其 中 原 油 泊 位 9 个,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2210 万 吨 ( 扣 除 北 海 中 海 油 石 油 基 地 1-3# 泊 位 吞 吐 量 ) 表 12.3-4 北 部 湾 港 现 有 油 气 码 头 一 览 表 单 位 : 万 吨 序 号 码 头 名 称 货 种 设 计 吞 吐 量 备 注 1 钦 州 中 石 油 2 个 10 万 吨 级 原 油 码 头 1000 2 钦 州 大 榄 坪 南 作 业 区 12 13# 泊 位 960 3 北 海 中 海 油 石 油 基 地 码 头 工 区 1-3# 泊 位 原 油 90 规 划 取 消, 已 停 产 4 北 海 涠 洲 终 端 油 气 码 头 1# 原 油 泊 位 100 5 北 海 涠 洲 终 端 原 油 单 点 系 泊 150 6 防 城 港 综 合 中 级 泊 位 其 他 油 30 气 码 头 7 防 城 港 东 湾 液 体 化 工 码 头 ( 含 成 156 8 钦 州 广 西 天 盛 5 万 吨 级 油 气 码 头 品 油 液 化 气 140 9 钦 州 中 石 化 3 万 吨 级 油 气 码 头 等 ) 125 10 钦 州 广 明 万 吨 级 油 气 码 头 45 11 钦 州 国 星 5000 吨 级 液 化 气 码 头 8 不 满 足 码 头 防 火 要 求, 拟 调 整 功 能 12 钦 州 东 油 5 万 吨 级 油 气 码 头 121 13 钦 州 中 石 油 5000 吨 级 成 品 油 码 头 86 14 钦 州 中 石 油 3000 吨 级 成 品 油 码 头 78 15 钦 州 嘉 华 5000 吨 级 油 气 码 头 28 16 北 海 冠 头 岭 油 库 码 头 泊 位 45 17 北 海 广 西 北 海 中 油 水 产 石 油 公 司 码 头 泊 位 47 18 北 海 涠 洲 终 端 油 气 码 头 2# 油 气 泊 位 100 302

19 北 海 新 龙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燃 气 泊 位 5 闲 置 合 计 3314 根 据 表 12.3-1, 北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预 测 北 部 湾 港 2020 年 石 油 吞 吐 量 为 7000 万 吨, 其 中 原 油 吞 吐 量 为 5000 万 吨 本 工 程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为 930 万 吨, 建 成 后 北 部 湾 港 油 品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为 4244 万 吨, 原 油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为 3140 万 吨, 均 小 于 总 体 规 划 2020 年 预 测 吞 吐 量 综 上 所 述, 本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12.4 钦 州 港 总 体 规 划 2012 年 5 月, 广 西 自 治 区 政 府 批 准 实 施 钦 州 港 总 体 规 划 ( 桂 政 函 [2012]85 号 ) 该 规 划 在 钦 州 港 功 能 性 质 发 展 规 模 港 区 布 置 岸 线 规 划 等 方 面 与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对 钦 州 港 域 的 规 划 内 容 相 同 2015 年 3 月, 广 西 自 治 区 政 府 批 准 广 西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港 区 三 墩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2013-2030) ( 桂 政 函 2015 52 号, 以 下 简 称 三 墩 规 划 调 整 ) 根 据 三 墩 规 划 调 整, 为 避 免 与 防 城 北 海 港 同 质 化 竞 争, 对 原 三 墩 规 划 区 的 主 要 功 能 和 用 地 位 置 进 行 调 整 和 优 化, 以 满 足 钦 州 港 口 和 临 港 工 业 发 展 的 要 求 规 划 调 整 后, 三 墩 作 业 区 和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合 并 为 三 墩 作 业 区, 按 南 岸 和 北 岸 布 局 港 区 功 能 以 大 宗 干 散 货 液 体 散 货 作 业 为 主, 具 备 仓 储 物 流 等 功 能, 同 时 服 务 于 海 洋 装 备 制 造 等 临 港 工 业 三 墩 作 业 区 北 岸 港 口 岸 线 长 度 由 原 规 划 ( 三 墩 作 业 区 )2232m 调 整 为 845m, 主 要 布 置 大 宗 干 散 货 液 体 散 货 泊 位 ; 三 墩 作 业 区 南 岸 港 口 岸 线 由 原 规 划 (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1000m 调 整 为 2727m, 主 要 布 置 大 宗 干 散 货 液 体 散 货 等 深 水 泊 位, 泊 位 由 原 规 划 布 置 的 2 个 30 万 吨 级 泊 位 调 整 为 布 置 5 个 15~30 万 吨 级 液 体 散 货 干 散 货 液 化 天 然 气 等 泊 位, 设 计 通 过 能 力 由 原 规 划 的 2500 万 吨 调 整 为 6700 万 吨, 其 中 30 万 吨 级 液 体 散 货 2 个, 吞 吐 能 力 4000 万 吨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 本 工 程 利 用 三 墩 作 业 区 南 岸 30 万 吨 级 液 体 散 货 泊 位 岸 线 468m, 建 设 1 个 30 万 原 油 卸 船 泊 位, 设 计 吞 吐 量 930 万 吨 从 港 区 功 能 定 位 港 区 布 局 岸 线 占 用 和 吞 吐 量 等 方 面 分 析, 本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钦 州 港 总 体 规 划 和 三 墩 规 划 调 整 303

本 工 程 位 置 图 12.4-1 钦 州 港 总 体 布 局 规 划 图 304

广西北部湾港钦州30万吨级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12.4-2 三墩作业区规划调整图 305

图 12.4-3 三 墩 作 业 区 总 体 规 划 布 置 图 306

12.5 钦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根 据 钦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8-2025), 钦 州 市 城 市 职 能 是 : 以 港 口 和 保 税 港 区 为 依 托, 建 成 服 务 大 西 南 辐 射 东 盟 的 区 域 性 国 际 航 运 中 心 物 流 中 心, 我 国 能 源 战 略 的 重 要 保 障 基 地, 北 部 湾 沿 海 生 产 性 服 务 中 心 科 教 文 化 体 育 等 专 业 性 服 务 中 心, 现 代 化 港 口 工 业 城 市, 滨 海 休 闲 旅 游 目 的 地 城 市 发 展 近 期 (2012 年 ) 目 标 是 : 中 心 城 市 跨 越 式 发 展 的 空 间 格 局 基 本 拉 开, 以 滨 海 休 闲 度 假 为 主 的 旅 游 业 得 到 积 极 发 展, 临 港 工 业 得 到 大 力 发 展, 保 税 港 区 运 作 良 好, 钦 州 成 为 北 部 湾 地 区 重 要 的 基 础 工 业 和 出 口 加 工 基 地 钦 州 市 的 职 能 定 位 是 以 港 口 和 保 税 港 区 为 依 托, 建 设 现 代 化 港 口 工 业 城 市 国 际 航 运 中 心 建 设 的 经 验 表 明, 港 口 硬 件 是 基 础, 而 自 由 港 制 度 航 运 服 务 物 流 中 心 信 息 中 心 城 市 功 能 等 软 件 环 境 是 重 要 的 支 撑 体 系, 发 展 具 有 自 由 港 功 能 的 国 际 物 流 中 心 是 建 设 国 际 航 运 中 心 的 必 备 条 件 为 配 合 港 口 建 设, 规 划 确 定 了 一 系 列 配 套 交 通 及 市 政 建 设 工 程, 包 括 钦 港 铁 路 改 建 疏 港 大 道 港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水 厂 的 建 设, 推 动 钦 州 港 建 设 成 为 设 施 完 善, 管 理 有 序 的 现 代 化 港 区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 本 工 程 位 于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中 港 区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建 设 目 的 是 服 务 于 钦 州 保 税 港 区, 是 保 税 港 区 重 要 配 套 硬 件 设 施 同 时, 保 税 港 区 的 发 展 和 钦 州 港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 也 为 本 工 程 运 营 提 供 了 依 托 条 件 因 此, 本 工 程 符 合 钦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8-2025)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和 港 区 功 能 定 位 12.6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调 整 方 案 ( 桂 政 办 发 2011 74 号 ), 广 西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为 四 类, 共 划 分 117 个 环 境 功 能 区, 其 中 一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7 个, 二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22 个, 三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8 个, 四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80 个 钦 州 海 域 共 划 分 35 个 环 境 功 能 区, 其 中 一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1 个, 二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6 个, 三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1 个, 四 类 环 境 功 能 区 27 个 广 西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见 图 1.5-1, 本 工 程 附 近 海 域 主 要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详 见 表 12.6-1 和 图 12.6-1 本 工 程 位 于 钦 州 油 码 头 港 口 区, 功 能 区 代 码 为 GX065DⅣ, 主 导 功 能 为 油 码 头 港 口 用 海,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为 四 类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该 功 能 区 位 置 面 积 2.7km 2, 周 围 设 0.8km 水 质 过 渡 带 因 此, 本 工 程 选 址 符 合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307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环 境 功 能 区 名 称 大 风 江 养 殖 区 大 风 江 港 口 工 业 用 海 区 三 娘 湾 旅 游 度 假 区 茅 尾 海 海 产 品 养 殖 增 殖 区 犀 牛 脚 旅 游 观 光 养 殖 区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港 口 工 业 区 钦 州 油 码 头 港 口 区 钦 州 油 码 头 配 套 航 道 钦 州 港 三 娘 湾 南 部 永 久 倾 废 区 钦 州 港 临 时 倾 废 区 三 墩 港 口 工 业 区 钦 州 七 十 二 泾 风 景 旅 游 区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自 然 保 护 区 表 12.6-1 本 工 程 附 近 海 域 主 要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环 境 功 能 区 代 码 GX048BⅡ GX049DⅣ GX050BⅡ GX053BⅡ GX056BⅡ GX057DⅣ GX065DⅣ GX066DⅣ GX067DⅣ GX068DⅣ GX073DⅣ GX074BⅡ GX075AⅠ 类 别 二 四 二 二 二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二 一 环 境 功 能 区 位 置 东 岸 从 鲁 根 咀, 西 岸 从 塘 城 头 村 的 沙 环 岭 至 红 树 林 保 护 区 边 界 外 0.5km; 红 树 林 保 护 区 边 界 向 外 0.5km 海 域 为 水 质 过 渡 带 东 岸 从 鲁 根 咀 至 大 木 墩, 西 岸 从 塘 城 头 村 的 沙 环 岭 至 大 风 江 口 中 三 墩 村 海 域, 南 北 海 域 各 设 0.5km 水 质 过 渡 带 大 风 江 口 中 三 墩 村 至 乌 雷 炮 台 大 面 墩 岸 线, 岸 线 向 海 3km 的 海 域 东 面 从 背 风 万 以 北 西 面 从 龙 门 镇 大 竹 山 以 北 的 茅 尾 海 海 域 ( 扣 除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保 护 区 沙 井 港 口 区 茅 岭 港 口 区 龙 门 港 口 区 航 道 区 钦 州 七 十 二 泾 风 景 旅 游 区 ) 面 积 (km 2 ) 16 35 35 200 鹿 耳 环 江 湾 顶 至 犀 牛 脚 乌 雷 炮 台 的 海 域 ( 扣 除 犀 牛 脚 渔 港 区 及 航 道 区 ) 32 西 面 从 大 榄 坪 的 金 鼓 村 至 钦 州 港 东 航 道, 东 面 从 大 揽 坪 的 大 坑 村 向 南 至 70 三 墩 沙 的 海 域 ( 以 钦 州 港 规 划 为 准 ), 周 围 设 1km 水 质 过 渡 带 钦 州 湾 外 湾, 位 置 是 以 E108 39 49.0 N21 32 25.0, E108 39 49.0 N21 33 33.0, 2.7 E108 40 34.0 N21 32 25.0, E108 40 34.0 N 21 33 33.0 围 成 的 海 域, 周 围 设 0.8km 水 质 过 渡 带 油 码 头 配 套 航 道 区, 航 道 宽 1km, 走 向 待 定, 航 道 两 侧 各 设 0.5km 三 类 水 质 过 渡 带 位 置 是 以 E108 44 29.0 N21 19 30.0 为 中 心, 南 北 各 延 伸 2.6km, 东 西 各 29 延 伸 2.7km 的 海 域, 周 围 设 0.5km 水 质 过 渡 带 位 置 是 以 E108 36 00.0 N21 27 00.0 为 中 心, 南 北 各 延 伸 13 1.75km, 东 西 各 延 伸 1.85 km 的 海 域, 周 围 设 0.5km 水 质 过 渡 带 从 乌 雷 炮 台 至 犀 牛 脚 渔 港 岸 线, 岸 线 向 海 3.5km 的 海 域, 周 围 设 0.5km 水 16 质 过 渡 带 东 至 大 茅 墩, 南 至 N21 44 35.0 线, 西 至 沙 井 港 航 道, 北 至 辣 椒 槌 村 围 成 20 的 海 域 ( 含 岛 屿 ) 茅 尾 海 海 域 包 括 康 熙 岭 片 区 (13.24 km 2 ) 尖 山 片 区 (9.33 km 2 ) 七 十 二 泾 片 区 (1.00 km 2 ), 大 风 江 口 海 26.42 域 包 括 大 风 江 片 区 (2.85 km 2 ), 具 体 位 置 以 保 护 区 界 桩 为 准 主 导 功 能 江 篱 文 蛤 牡 蛎 等 海 产 品 养 殖 用 海 港 口 工 业 用 海 海 水 浴 场 旅 游 度 假 用 海 牡 蛎 青 蟹 石 斑 鱼 鲻 鱼 养 殖 增 殖 种 苗 繁 殖 用 海 旅 游 观 光 及 牡 蛎 青 蟹 对 虾 鱼 类 养 殖 种 苗 繁 殖 用 海 港 口 工 业 用 海 油 码 头 港 口 用 海 船 舶 通 航 用 海 海 洋 倾 废 用 海 海 洋 倾 废 用 海 港 口 工 业 用 海 旅 游 观 光 用 海 保 护 红 树 林 生 态 系 统 水 质 目 标 类 型 二 四 二 二 二 四 四 四 四 四 四 二 一 308

广西北部湾港钦州30万吨级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工程位置 图 12.6-1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钦州海域 309

12.7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2011-2020 年 ) ( 国 函 [2012]166 号 ), 本 工 程 所 在 海 域 海 洋 功 能 为 三 墩 外 港 口 航 运 区 ( 代 码 B2-1, 详 见 图 1.5-3 ), 规 划 面 积 266 公 顷, 主 导 功 能 是 保 障 港 口 航 运 用 海, 主 要 布 置 大 宗 散 货 液 体 散 货 或 石 油 泊 位, 属 石 油 类 码 头 ; 用 海 方 式 是 允 许 适 度 改 变 海 域 自 然 属 性 ; 禁 止 以 非 透 水 构 筑 物 的 方 式 与 后 方 三 墩 库 区 进 行 连 接 ; 严 禁 建 设 港 口 设 施 以 外 的 其 他 永 久 性 设 施 ;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是 禁 止 向 港 口 水 域 倾 倒 泥 土 砂 石 以 及 超 过 规 定 标 准 的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 海 水 水 质 执 行 不 低 于 四 类 标 准, 海 洋 沉 积 物 和 海 洋 生 物 执 行 不 低 于 三 类 标 准 因 此, 本 工 程 建 设 占 用 海 域 海 洋 功 能 符 合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2011-2020 年 ) 12.8 广 西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基 于 综 合 评 价 空 间 开 发 现 状 和 强 度, 以 及 广 西 还 没 有 一 个 地 区 达 到 国 家 优 化 开 发 区 域 的 条 件 等 实 际 进 行 划 分 : 按 开 发 方 式, 划 分 为 重 点 开 发 限 制 开 发 和 禁 止 开 发 三 类 区 域 ; 按 开 发 内 容, 划 分 为 以 提 供 工 业 品 和 服 务 产 品 为 主 体 功 能 的 城 市 化 地 区 以 提 供 生 态 产 品 为 主 体 功 能 的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 以 提 供 农 产 品 为 主 体 功 能 的 农 产 品 主 产 区 三 类 地 区 ; 按 规 划 层 级, 划 分 为 国 家 和 自 治 区 两 个 层 面 的 重 点 开 发 区 域 限 制 开 发 区 域 和 禁 止 开 发 区 域 根 据 图 12.8-1, 本 工 程 位 于 国 家 级 重 点 开 发 区 域, 符 合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310

12.9 规 划 环 评 及 批 复 意 见 落 实 情 况 12.9.1 规 划 环 评 开 展 情 况 图 12.8-1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主 体 功 能 区 划 分 总 图 (1) 规 划 环 评 2009 年 3 月, 广 西 自 治 区 交 通 运 输 厅 委 托 交 通 运 输 部 规 划 研 究 院 开 展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广 西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2010 年 11 月 组 织 召 开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会,2011 年 6 月 印 发 关 于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 桂 环 函 2011 761 号 ) (2) 补 充 规 划 环 评 为 推 动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钦 州 港 域 范 围 有 关 建 设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落 实 关 于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进 一 步 论 证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规 划 实 施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交 通 运 输 厅 和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于 2013 年 2 月 委 托 交 通 运 输 部 规 划 研 究 院 开 展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补 充 报 告 ( 钦 州 港 域 ) 的 编 制 工 作 同 时, 为 推 动 广 西 能 源 结 构 和 产 业 结 构 优 化 调 整, 提 高 广 西 能 源 供 应 的 可 靠 性 安 全 性 和 加 强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结 合 钦 州 港 发 展 基 础 现 状, 钦 州 市 港 口 管 理 局 组 织 编 制 了 广 西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港 区 三 墩 作 业 区 及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报 311

告, 以 进 一 步 完 善 港 口 LNG 运 输 体 系 海 洋 工 程 装 备 制 造 原 油 储 运 体 系 等, 打 造 成 为 以 大 宗 商 品 为 主 要 特 色 的 港 口 区 域 2013 年 9 月, 受 钦 州 市 港 口 管 理 局 的 委 托, 交 通 运 输 部 规 划 研 究 院 在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补 充 报 告 ( 钦 州 港 域 )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补 充 了 三 墩 作 业 区 及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相 关 内 容 补 充 规 划 环 评 报 告 统 筹 考 虑 钦 州 港 域 范 围 有 关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落 实 关 于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补 充 分 析 三 墩 作 业 区 和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的 环 境 影 响,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协 调 的 可 持 续 的 科 学 发 展 观, 从 合 理 利 用 资 源 维 护 生 态 平 衡 保 护 自 然 环 境 的 角 度 出 发, 紧 密 结 合 规 划 区 域 和 规 划 方 案 的 具 体 特 点, 对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和 海 洋 环 境 质 量 趋 势 进 行 评 价, 开 展 规 划 环 评 与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数 学 模 型 计 算 差 异 原 因 分 析, 对 钦 州 港 域 近 年 来 规 划 实 施 的 水 动 力 变 化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基 于 遥 感 影 像 数 据 开 展 钦 州 湾 海 岸 线 变 化 分 析, 评 价 钦 州 港 区 域 环 境 资 源 承 载 力 变 化 情 况, 综 合 论 证 了 钦 州 港 域 港 口 规 划 以 及 三 墩 及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报 告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并 提 出 规 划 及 近 期 建 设 项 目 的 实 施 建 议 广 西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2013 年 6 月 和 2013 年 11 月 先 后 两 次 组 织 召 开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补 充 报 告 ( 钦 州 港 域 ) 审 查 会,2013 年 12 月 印 发 关 于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钦 州 港 域 环 境 影 响 补 充 报 告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 桂 环 函 2013 2127 号 ) 12.9.2 规 划 环 评 主 要 结 论 (1) 钦 州 湾 海 岸 线 变 化 分 析 运 用 2008 年 和 2012 年 遥 感 影 像 所 提 取 岸 线 岸 线 图 进 行 叠 加 分 析, 钦 州 湾 因 岸 线 变 化 所 增 加 的 区 域 面 积 约 为 23.8km², 增 加 区 域 基 本 分 布 在 人 工 改 造 的 海 岸 区 域 内, 变 化 区 域 最 明 显 的 是 金 谷 港 区 和 大 榄 坪 港 区 海 洋 海 岸 开 发 及 沿 海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是 钦 州 湾 岸 线 变 化 的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但 其 岸 线 的 开 发 利 用 形 式 基 本 上 符 合 钦 州 湾 岸 线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由 于 钦 州 湾 有 着 较 好 的 岸 线 资 源 优 势, 综 合 考 虑 社 会 经 济 和 生 态 效 益, 大 力 支 持 港 口 建 设 已 成 区 域 发 展 共 识 钦 州 湾 的 港 口 经 济 建 设 应 与 环 境 保 护 相 结 合, 充 分 落 实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其 补 充 报 告 提 出 的 建 议 和 要 求, 遵 循 海 岸 带 发 展 规 律, 持 续 合 理 开 发 海 湾 滩 涂 和 深 水 岸 线 优 势 资 源 (2) 区 域 环 境 变 化 趋 势 分 析 1 近 岸 海 域 钦 州 湾 由 内 湾 外 湾 以 及 中 间 的 狭 窄 水 道 组 成, 近 年 来 由 于 钦 州 湾 港 口 和 沿 海 工 业 的 迅 速 发 展, 填 海 建 设 的 增 多 对 海 湾 的 水 体 交 换 产 生 影 响 内 湾 与 外 湾 水 312

体 交 换 的 减 弱, 内 湾 受 累 积 作 用 及 径 流 不 断 输 入 的 影 响, 使 得 有 机 污 染 水 平 在 近 几 年 中 明 显 高 于 外 湾 因 而 径 流 污 染 物 输 入 浮 游 植 物 消 耗 以 及 水 体 交 换 等 环 境 的 综 合 作 用, 是 近 20 年 来 钦 州 湾 有 机 污 染 变 化 特 征 及 内 外 湾 差 异 形 成 的 主 要 原 因 营 养 盐 浓 度 时 空 分 布 分 析 说 明, 无 机 氮 浓 度 和 磷 酸 盐 浓 度 均 呈 现 自 北 向 南 自 内 湾 茅 尾 海 向 钦 州 湾 口 递 减 的 趋 势, 内 湾 尤 其 是 钦 江 入 湾 顶 茅 尾 海 处 的 营 养 盐 浓 度 明 显 高 于 湾 中 和 外 湾 入 海 河 流 携 带 的 营 养 盐 占 入 海 营 养 盐 总 量 的 78% 以 上, 是 最 主 要 污 染 源 2001 2007 年 河 流 携 带 氨 氮 入 海 通 量 与 同 期 海 水 中 无 机 氮 浓 度 的 时 间 变 化 趋 势 一 致, 而 总 磷 入 海 通 量 与 同 期 海 水 中 磷 酸 盐 浓 度 的 时 间 变 化 趋 势 不 一 致, 表 明 河 流 输 入 主 要 决 定 了 钦 州 湾 无 机 氮 浓 度 时 空 分 布 2 生 态 系 统 近 年 来, 由 于 钦 江 和 茅 岭 江 流 域 以 及 海 湾 周 边 人 口 和 经 济 快 速 增 长 而 导 致 输 入 海 湾 的 营 养 盐 和 有 毒 有 害 污 染 物 增 加, 海 湾 有 机 污 染 富 营 养 化 和 其 它 污 染 加 重, 给 海 湾 出 现 赤 潮 等 病 态 以 及 引 起 病 原 细 菌 和 生 物 体 残 毒 概 率 的 增 大, 危 害 人 类 健 康 另 外, 由 于 流 域 及 海 湾 输 入 某 种 营 养 盐 量 失 衡, 导 致 海 湾 营 养 盐 结 构 和 生 物 结 构 失 衡, 进 而 引 起 生 态 系 统 组 成 结 构 及 功 能 偏 离 原 来 的 状 态 此 外, 海 湾 周 边 的 经 济 生 产 活 动 占 用 生 态 系 统 栖 息 地, 对 生 态 系 统 较 多 的 扰 动, 以 及 从 生 态 系 统 中 索 取 过 多 的 产 品, 导 致 生 态 系 统 活 力 维 持 能 力 和 功 能 等 减 弱 给 钦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了 较 大 影 响 茅 尾 海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形 势 依 然 严 峻 茅 尾 海 目 前 叶 绿 素 a 含 量 极 低, 初 级 生 产 力 极 低, 养 殖 容 量 已 趋 于 饱 和 茅 尾 海 内 各 类 水 质 监 测 因 子 均 是 北 高 南 低, 富 营 养 化 趋 势 加 重, 这 种 态 势 除 与 养 殖 污 染 有 关 外, 河 流 入 海 污 染 物 的 大 量 排 放 也 是 导 致 茅 尾 海 水 质 下 降 原 因 之 一 (3) 茅 尾 海 纳 潮 量 影 响 分 析 通 过 对 钦 州 湾 海 区 所 在 海 域 规 划 方 案 调 整 前 后 的 水 动 力 模 拟, 分 析 了 钦 州 湾 海 区 规 划 调 整 实 施 前 后 水 动 力 变 化, 结 果 表 明 : 规 划 调 整 方 案 实 施 后 仅 对 规 划 调 整 海 域 周 围 水 动 力 条 件 有 影 响, 远 离 规 划 调 整 海 域 水 动 力 变 化 不 大 ; 规 划 调 整 实 施 后, 位 于 企 沙 东 港 区 与 三 墩 作 业 区 之 间 的 点 流 速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增 加 ; 规 划 调 整 实 施 后, 规 划 调 整 区 周 围 高 高 潮 与 低 低 潮 的 潮 差 变 化 不 明 显, 变 化 的 幅 度 从 0~0.01m 不 等 ; 已 有 研 究 成 果 表 明, 三 墩 及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方 案 调 整 对 茅 尾 海 纳 潮 量 基 本 不 影 响, 对 钦 州 湾 纳 潮 量 影 响 也 很 小 (4) 资 源 环 境 生 态 综 合 承 载 力 分 析 钦 州 港 港 口 实 施 开 发 建 设, 使 规 划 范 围 内 的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发 生 改 变, 而 导 致 生 态 系 统 性 质 的 改 变, 影 响 是 长 期 不 可 逆 的, 但 港 口 建 设 对 评 价 区 域 陆 域 生 态 环 境 海 域 生 313

物 资 源 的 程 度 和 范 围 在 环 境 可 承 受 范 围 之 内 (5) 规 划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北 部 湾 港 的 水 污 染 物 和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排 放 总 量 相 对 较 小, 港 区 噪 声 基 本 可 以 满 足 要 求, 主 要 疏 港 公 路 两 侧 居 民 点 夜 间 可 能 受 到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渔 澫 港 区 铁 山 港 东 港 区 铁 山 港 西 港 区 等 粉 尘 污 染 可 能 对 邻 近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在 落 实 相 关 环 保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在 区 域 环 境 容 量 允 许 范 围 之 内, 港 口 规 划 规 模 基 本 具 备 环 境 合 理 性, 港 口 岸 线 规 划 基 本 合 理 (6) 综 合 结 论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广 西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港 区 三 墩 作 业 区 及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报 告 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沿 海 港 口 布 局 规 划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钦 州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和 钦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的 总 体 目 标 和 定 位 基 本 一 致, 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生 态 建 设 十 二 五 规 划 钦 州 市 历 史 文 化 与 旅 游 资 源 规 划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及 钦 州 市 大 气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基 本 相 协 调, 但 在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等 方 面 存 在 局 部 不 一 致, 须 通 过 部 门 沟 通 和 规 划 衔 接 解 决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广 西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港 区 三 墩 作 业 区 及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报 告 与 其 它 区 划 专 项 规 划 无 重 大 冲 突, 对 统 筹 岸 线 资 源, 促 进 广 西 沿 海 港 口 可 持 续 发 展 具 有 积 极 的 意 义 通 过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与 规 划 编 制 的 互 动 开 展,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对 规 划 进 行 了 适 当 优 化, 对 各 类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进 行 了 积 极 的 避 让 从 区 域 的 环 境 影 响 角 度 来 看, 规 划 目 标 可 行, 港 口 布 局 及 岸 线 选 择 基 本 合 理, 规 划 方 案 不 存 在 重 大 的 潜 在 环 境 影 响 在 充 分 落 实 国 家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和 本 次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规 划 实 施 对 区 域 环 境 要 素 和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不 显 著, 环 境 风 险 发 生 概 率 较 低, 无 重 大 资 源 环 境 制 约 因 素, 环 境 目 标 基 本 可 达 总 体 上, 在 采 纳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本 次 补 充 报 告 提 出 的 对 规 划 方 案 实 施 及 近 期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议, 与 环 保 海 洋 等 相 关 部 门 充 分 协 调,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及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分 析,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广 西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港 区 三 墩 作 业 区 及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报 告 是 可 行 的 314

12.9.3 规 划 环 评 审 查 意 见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关 于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钦 州 港 域 环 境 影 响 补 充 报 告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 桂 环 函 2013 2127 号 ) 与 本 工 程 相 关 的 审 查 意 见 有 : (1) 对 补 充 规 划 环 评 的 总 体 评 价 补 充 报 告 针 对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钦 州 港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和 海 洋 环 境 质 量 趋 势 进 行 了 评 价 ; 开 展 了 规 划 环 评 与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数 学 模 型 计 算 差 异 原 因 分 析 ; 对 钦 州 港 域 近 年 来 规 划 实 施 的 水 动 力 变 化 情 况 进 行 了 分 析 ; 基 于 遥 感 影 像 数 据 开 展 了 钦 州 湾 海 岸 线 变 化 分 析 ; 评 价 了 钦 州 港 区 域 环 境 资 源 承 载 力 变 化 情 况 ; 对 钦 州 港 域 港 口 规 划 以 及 三 墩 及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报 告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进 行 综 合 论 证, 并 提 出 了 规 划 及 近 期 建 设 项 目 的 实 施 建 议 补 充 报 告 评 价 内 容 较 全 面, 采 用 的 预 测 和 分 析 方 法 基 本 适 当, 提 出 的 规 划 方 案 实 施 及 环 境 变 化 趋 势 分 析 基 本 合 理, 评 价 结 论 基 本 可 信, 在 根 据 本 审 查 意 见 进 一 步 修 改 完 善 后, 可 作 为 开 展 下 一 步 工 作 的 依 据 (2) 对 规 划 方 案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可 行 性 的 总 体 评 价 规 划 方 案 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沿 海 港 口 布 局 规 划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钦 州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和 钦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的 总 体 目 标 和 定 位 基 本 一 致, 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和 生 态 建 设 十 二 五 规 划 钦 州 市 历 史 文 化 与 旅 游 资 源 规 划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及 钦 州 市 大 气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等 基 本 相 协 调 规 划 方 案 须 按 补 充 报 告 及 本 审 查 意 见 进 一 步 优 化 调 整, 在 切 实 落 实 各 项 预 防 和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对 策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规 划 实 施 才 不 存 在 重 大 资 源 环 境 制 约 因 素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分 析, 规 划 方 案 总 体 可 行 (3) 规 划 中 所 包 含 的 近 期 ( 一 般 为 五 年 内 ) 建 设 项 目, 在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时, 需 重 点 论 证 项 目 实 施 产 生 的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以 及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对 危 险 品 码 头 和 散 货 码 头 应 提 出 明 确 的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12.9.4 规 划 采 纳 落 实 规 划 环 评 及 审 查 意 见 情 况 (1) 在 钦 州 湾 内 湾 即 茅 尾 海 内, 缩 减 了 沙 井 和 茅 岭 的 规 划 规 模 : 沙 井 规 划 岸 线 由 2800m 调 整 为 1800m, 规 划 泊 位 功 能 由 以 干 散 货 件 杂 货 泊 位 为 主 调 整 为 以 旅 游 客 运 为 主 ; 钦 州 港 茅 岭 港 区 规 划 岸 线 由 3964m 调 整 为 2536m, 陆 域 面 积 由 155hm 2 调 整 为 125hm 2 (2) 在 钦 州 湾 外 湾 的 金 鼓 江 内, 缩 减 了 金 鼓 江 北 作 业 区 和 大 榄 坪 北 作 业 区 超 过 50 % 的 规 划 岸 线 和 陆 域 面 积 : 金 鼓 江 北 作 业 区 的 规 划 岸 线 由 4878m 调 整 为 2301m, 陆 域 面 315

积 由 242hm 2 调 整 为 109hm 2 ; 大 榄 坪 北 作 业 区 的 规 划 岸 线 由 4578m 调 整 为 2125m, 陆 域 面 积 由 382hm 2 调 整 为 217hm 2 (3) 缩 减 了 钦 州 湾 湾 颈 处 的 观 音 堂 作 业 区 的 规 划 岸 线 和 陆 域 面 积 : 观 音 堂 作 业 区 的 规 划 岸 线 由 4200m 调 整 为 1842m, 陆 域 面 积 由 347hm 2 调 整 为 179hm 2 (4) 缩 减 了 钦 州 湾 外 湾 西 侧 的 企 沙 东 港 区 北 部 的 规 划 陆 域, 港 区 的 规 划 陆 域 面 积 由 3855hm 2 调 整 为 3333hm 2, 减 少 了 填 海 面 积 522hm 2 12.9.5 规 划 环 评 对 本 工 程 的 指 导 意 义 (1) 项 目 环 评 可 以 简 化 的 内 容 1 选 址 合 理 性 本 次 评 价 利 用 GIS 叠 图 技 术, 将 港 口 总 体 规 划 与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等 区 划 进 行 了 协 调 性 和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从 空 间 上 论 证 了 港 口 与 重 要 敏 感 区 的 位 置 关 系, 建 议 在 进 行 下 一 层 次 项 目 环 评 时, 可 以 对 该 部 分 内 容 进 行 简 化 2 港 口 规 模 合 理 性 本 次 评 价 从 宏 观 角 度 分 析 了 港 口 发 展 规 模 的 可 行 性 与 合 理 性, 包 括 与 上 层 次 规 划 提 出 的 规 模 目 标, 港 口 发 展 需 要 的 资 源 制 约 与 支 持 污 染 排 放 对 敏 感 区 的 影 响 等 方 面 在 项 目 环 评 中, 该 部 分 可 以 适 当 简 化 3 港 口 功 能 定 位 分 析 广 西 沿 海 港 口 布 局 规 划 本 次 三 墩 及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与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功 能 定 位 的 协 调 一 致 性, 并 预 测 了 各 个 港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各 港 区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的 范 围 及 对 敏 感 区 的 影 响, 从 环 境 角 度 分 析 了 钦 州 港 各 港 区 的 功 能 定 位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项 目 环 评 中 该 部 分 可 以 适 当 简 化 (2) 对 规 划 包 含 的 近 期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的 建 议 规 划 中 所 包 含 的 近 期 建 设 项 目 在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时, 应 注 重 岸 线 和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的 分 析, 重 点 论 证 施 工 期 对 海 水 水 质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海 岛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风 险, 涉 及 到 环 境 敏 感 区 的, 应 对 其 影 响 的 方 式 范 围 和 程 度 进 行 深 入 评 价, 并 认 真 研 究 和 落 实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与 生 态 补 偿 措 施 (3) 本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认 真 落 实 了 规 划 环 评 审 查 意 见 和 规 划 环 评 建 议, 主 要 包 括 : 1 分 析 论 证 了 工 程 实 施 对 水 环 境 ( 水 动 力 水 质 等 )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2 预 测 分 析 了 本 工 程 可 能 产 生 的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码 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等 环 境 风 险, 提 出 了 风 险 防 范 和 管 理 措 施, 制 定 了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方 案 316

12.10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 根 据 北 部 湾 战 略 环 评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力 研 究 成 果,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容 量 总 体 比 较 充 裕, 大 气 环 境 承 载 度 有 一 定 的 允 许 增 长 空 间 ; 钦 州 湾 沿 海 排 污 区 环 境 容 量 中 期 COD 无 机 氮 和 石 油 类 不 会 出 现 超 载, 远 期 除 氨 氮 外 其 它 因 子 不 会 超 载 ; 钦 州 市 岸 线 资 源 承 载 力 等 级 为 高, 水 资 源 承 载 力 综 合 评 价 为 可 承 载 本 工 程 建 设 方 案 取 消 装 船 作 业 后,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小 ; 工 程 用 水 量 和 污 水 产 生 量 很 小, 区 域 环 境 容 量 中 远 期 可 能 超 载 的 氨 氮 不 是 本 工 程 特 征 污 染 因 子 ; 本 工 程 占 用 岸 线 符 合 港 口 规 划, 与 生 态 敏 感 岸 线 不 发 生 冲 突 因 此,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水 环 境 岸 线 资 源 和 水 资 源 等 主 要 环 境 资 源 承 载 力 可 以 满 足 工 程 建 设 需 要 (2) 根 据 北 部 湾 战 略 环 评 研 究 成 果, 从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风 险 等 级 及 生 态 系 统 主 要 负 面 影 响 因 子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缓 冲 容 量 中 长 期 生 态 环 境 与 资 源 风 险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力 和 风 险 度 综 合 评 价 区 域 产 业 发 展 适 宜 性 等 方 面 综 合 分 析, 钦 州 港 应 加 快 建 成 包 括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在 内 的 区 域 性 现 代 物 流 基 地, 促 进 石 化 等 区 域 重 点 适 宜 产 业 发 展 (3)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环 评 补 充 报 告 在 分 析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和 海 洋 环 境 质 量 趋 势 钦 州 港 域 近 年 来 规 划 实 施 的 水 动 力 变 化 情 况 钦 州 湾 海 岸 线 变 化 钦 州 港 区 域 环 境 资 源 承 载 力 变 化 基 础 上, 综 合 论 证 了 钦 州 港 域 港 口 规 划 以 及 三 墩 及 三 墩 外 港 作 业 区 规 划 调 整 报 告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同 时, 规 划 补 充 环 评 建 议 简 化 近 期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性 论 证 综 合 钦 州 港 土 地 资 源 承 载 力 水 资 源 承 载 力 岸 线 资 源 承 载 力 大 气 环 境 承 载 力 海 洋 环 境 承 载 力 分 析, 钦 州 港 开 发 建 设 对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海 域 生 物 资 源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在 环 境 可 承 受 范 围 之 内 本 工 程 是 三 墩 作 业 区 规 划 已 明 确 的 重 点 项 目, 根 据 规 划 环 评 结 论, 工 程 选 址 合 理 (4) 本 工 程 在 选 址 论 证 阶 段 综 合 分 析 广 西 沿 海 防 城 港 钦 州 和 北 海 等 三 个 港 口 功 能 布 局 石 化 产 业 布 局 水 文 地 质 生 态 环 境 条 件 和 港 口 储 运 风 险 等 因 素, 确 定 现 方 案 为 最 佳 方 案 工 程 选 址 符 合 港 口 规 划 布 局 ; 港 口 后 方 有 千 万 吨 炼 油 和 仓 储 产 业 需 求 支 撑, 30 万 吨 级 公 共 航 道 利 用 钦 州 湾 水 文 地 形 优 势 已 经 建 成 ; 不 直 接 占 用 自 然 保 护 区 和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 水 深 较 浅 但 地 质 条 件 较 好 覆 盖 层 厚 可 挖 性 好, 不 需 要 炸 礁, 疏 浚 土 大 部 分 可 以 吹 填 回 用, 对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扰 动 较 小 ; 钦 州 港 已 建 成 国 家 中 型 应 急 设 备 库, 配 备 专 业 应 急 回 收 船, 社 会 应 急 资 源 丰 富, 综 合 应 急 能 力 较 强 (5) 针 对 油 码 头 储 运 风 险, 本 报 告 分 析 识 别 了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码 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等 环 境 风 险, 结 合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特 点 和 区 域 应 急 资 源 分 布, 提 出 了 风 险 防 317

范 和 管 理 措 施, 制 定 了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方 案, 可 以 有 效 减 低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减 轻 风 险 事 故 后 果 (6) 工 程 开 展 了 水 动 力 专 题 研 究, 结 合 目 前 港 区 围 填 海 建 设 和 岸 线 交 化 情 况, 在 核 定 钦 州 港 相 关 水 动 力 专 题 成 果 基 础 上, 说 明 茅 尾 海 纳 潮 量 变 化 情 况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茅 尾 海 纳 潮 量 影 响 极 小 (7) 报 告 书 统 计 分 析 钦 州 湾 ( 含 茅 尾 海 ) 近 10 年 入 海 污 染 物 和 海 洋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钦 州 湾 和 茅 尾 海 超 标 污 染 因 子 无 机 氮 和 活 性 磷 酸 盐 主 要 受 钦 江 茅 岭 江 等 河 流 入 海 通 量 影 响, 海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变 化 趋 势 不 明 显 港 口 储 运 特 征 污 染 因 子 石 油 类 2008 年 以 来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说 明 港 口 开 发 建 设 对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变 化 影 响 较 小 (8) 工 程 开 展 了 白 海 豚 影 响 专 题 论 证 报 告, 提 出 了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白 海 豚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建 设 对 白 海 豚 的 影 响 较 小 综 上 所 述, 本 工 程 选 址 符 合 区 域 发 展 规 划 和 港 口 总 体 规 划, 工 程 用 海 符 合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和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本 工 程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工 程 选 用 装 卸 工 艺 先 进,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处 于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合 理 有 效, 污 染 物 可 以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 风 险 防 范 对 策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水 平 在 落 实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和 风 险 防 范 对 策 措 施 后,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考 虑, 本 工 程 选 址 合 理, 具 有 可 行 性 318

第 十 三 章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及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3.1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结 合 本 工 程 污 染 特 点 及 周 围 环 境 特 点 和 地 方 环 保 控 制 要 求, 根 据 工 程 建 设 规 模 及 环 保 对 策 的 有 关 内 容, 本 工 程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见 表 13-1 序 号 投 资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表 13-1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一 览 表 总 价 ( 万 元 ) 1 工 程 前 期 费 用 220 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费 项 1 200 1.2 环 境 工 程 设 计 费 项 1 20 2 施 工 期 费 用 236 2.1 固 体 废 弃 物 ( 建 筑 垃 圾 及 生 活 垃 圾 ) 处 置 项 1 10 备 注 2.2 洒 水 抑 尘 道 路 清 扫 费 用 年 4 20 每 年 5 万 元 2.3 沉 淀 池 隔 油 池 项 1 5 2.4 移 动 免 冲 厕 所 台 2 1 2.5 环 境 监 理 费 年 4 120 每 年 30 万 元 2.6 跟 踪 监 测 费 项 4 80 3 运 营 期 费 用 4895 3.1 油 污 水 槽 车 个 1 30 3.2 含 油 污 水 收 集 池 个 1 20 3.3 环 保 厕 所 个 1 10 综 合 办 公 楼 内 3.4 危 险 固 废 协 议 处 理 费 用 年 30 90 3.5 码 头 生 活 污 水 油 污 水 协 议 处 理 费 用 年 30 150 收 集 含 油 雨 污 水 和 装 卸 区 冲 洗 水, 容 量 为 20m 3 交 由 广 西 石 化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3.6 环 境 监 测 费 用 年 30 90 运 营 期 日 常 监 测 按 30 年 计 算 3.7 海 洋 生 态 补 偿 费 年 2 735 3.8 应 急 反 应 设 备 项 1 3641.5 具 体 见 7.6.5 3.9 人 员 防 护 救 生 抢 救 防 护 器 具 项 1 19.5 具 体 见 7.6.5 增 殖 放 流 135 万 元, 白 海 豚 专 项 生 态 补 偿 600 万 元 3.10 垃 圾 回 收 桶 个 10 2 在 码 头 后 方 和 综 合 楼 布 置 3.11 装 卸 区 接 液 设 备 / / 5 布 置 在 码 头 阀 区 3.12 可 燃 气 体 浓 度 探 测 器 个 2 2 安 放 在 码 头 平 台 的 装 卸 区 外 侧 3.13 紧 急 切 断 阀 个 2 / 工 程 投 资 ; 安 装 在 码 头 和 栈 桥 根 部 319

3.14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费 项 1 100 4 设 备 维 护 费 用 年 30 300 年 维 护 费 10 万 5 1~3 部 分 合 计 5351 6 不 可 预 见 费 用 项 1 535 1~3 部 分 的 10% 计 小 计 环 保 总 投 资 项 1 6186 13.2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本 工 程 总 投 资 为 253492 万 元 ( 含 建 设 期 利 息 20436 万 元 ), 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见 表 13.2-1 本 工 程 全 部 投 资 的 经 济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25.48%, 大 于 社 会 折 现 率 8%, 工 程 全 部 投 资 的 经 济 净 现 值 远 大 于 0, 说 明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可 行 本 工 程 资 本 金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10.65%, 工 程 投 资 融 资 前 所 得 税 后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8.69%, 均 高 于 8% 的 行 业 平 均 收 益 率 水 平, 经 济 指 标 较 好, 全 部 投 资 在 开 工 生 产 后 的 11.3 年 收 回 ; 本 工 程 的 盈 亏 平 衡 点 较 低, 生 产 压 力 不 大 ; 敏 感 性 分 析 抗 风 险 能 力 较 强 表 13.2-1 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一 基 本 数 据 1 本 工 程 总 投 资 万 元 253492 其 中 : 建 设 投 资 万 元 233056 建 设 期 贷 款 利 息 万 元 20436 2 建 设 期 月 28 3 年 均 运 营 收 入 万 元 38000 二 经 济 评 价 指 标 1 全 部 投 资 的 经 济 内 部 收 益 率 % 25.48 2 工 程 全 部 投 资 的 经 济 净 现 值 万 元 481414 三 财 务 评 价 指 标 1 工 程 资 本 金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10.65 2 总 投 资 收 益 率 ( 多 期 平 均 ) % 8.9 3 工 程 资 本 金 投 资 净 利 润 率 % 18.4 4 财 务 净 现 值 ( 税 后 ) 万 元 13882 5 全 部 投 资 回 收 期 ( 税 后 ) 年 11.3 6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后 ) % 8.69 13.3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13.3.1 社 会 影 响 效 果 分 析 (1) 工 程 对 所 在 地 区 居 民 收 入 的 影 响 320

本 工 程 建 设 投 资 245377 万 元, 所 用 的 大 部 分 建 筑 材 料 和 部 分 设 备 将 由 本 地 区 供 应, 将 给 本 地 建 筑 业 和 设 备 制 造 业 带 来 发 展 机 遇 工 程 投 产 后, 包 括 工 资 燃 料 费 水 电 费 和 维 修 费 等 在 内 的 经 营 费 用 每 年 982 万 元, 这 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直 接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的 发 展, 提 高 当 地 居 民 的 收 入 (2) 工 程 对 地 区 就 业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需 雇 佣 大 量 从 事 建 设 工 程 的 人 员, 投 产 后 新 增 定 员 40 人,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将 有 助 于 提 高 地 区 的 就 业 水 平 (3) 工 程 对 所 在 地 区 不 同 利 益 群 体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是 公 用 性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建 设 的 影 响 区 域 为 码 头 陆 域 和 港 池 使 用 近 岸 海 域,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涉 及 征 地 拆 迁 及 移 民 安 置 基 本 上 不 存 在 损 害 当 地 居 民 利 益 的 问 题 码 头 每 年 将 进 口 油 品 1900 万 吨, 为 临 港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提 供 油 源, 促 进 腹 地 区 域 工 业 发 展 及 物 质 消 费, 同 时 也 将 给 港 口 企 业 带 来 一 定 的 经 济 收 入 因 此, 项 目 的 施 设 有 利 于 地 区 经 济 的 发 展, 有 助 于 提 高 当 地 的 就 业 水 平 13.3.2 社 会 适 应 性 分 析 (1) 利 益 群 体 对 工 程 的 态 度 及 参 与 程 度 本 工 程 是 一 个 公 用 性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社 会 效 益 非 常 显 著, 对 不 同 利 益 群 体 的 初 步 调 查 表 明, 各 不 同 利 益 群 体 对 本 码 头 工 程 的 建 设 均 表 示 支 持 (2) 各 级 组 织 对 工 程 的 态 度 及 支 持 程 度 钦 州 市 政 府 对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表 示 了 极 大 的 关 注, 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均 积 极 行 动, 以 使 本 码 头 工 程 尽 早 实 施 13.3.3 社 会 风 险 及 对 策 分 析 本 码 头 是 公 用 性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对 社 会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大, 钦 州 市 政 府 和 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都 大 力 支 持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周 边 地 区 的 用 户 和 居 民 总 体 上 都 希 望 本 工 程 早 日 建 设 (1) 移 民 拆 迁 风 险 与 对 策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涉 及 移 民 拆 迁 问 题, 项 目 用 海 区 域 内 无 海 产 养 殖 场 及 滨 海 旅 游 区, 附 近 也 没 有 风 景 旅 游 区, 由 此 可 见, 本 工 程 的 实 施 不 会 对 社 会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2) 溢 油 泄 油 风 险 与 对 策 321

a. 油 船 靠 泊 码 头 时 应 在 船 舶 的 四 周 设 置 围 油 栏 ( 采 用 阻 燃 型 围 油 栏 ), 把 油 船 包 围 起 来, 防 止 可 能 发 生 的 溢 油 漂 移 溢 油 扩 散 b. 配 备 溢 油 回 收 及 消 除 设 施 设 置 收 油 机, 可 以 高 效 率 的 回 收 水 面 溢 油 ; 设 置 溢 油 分 散 剂 ( 消 油 剂 ) 以 及 吸 油 材 料 ( 吸 油 毡 ) 配 备 2 艘 围 油 栏 布 栏 船, 兼 作 溢 油 回 收 等 多 用 途 c. 经 常 检 查 管 线 接 头 及 阀 门 等 处 的 密 封 状 况, 发 现 故 障 及 时 报 告 并 安 排 维 修 d. 对 于 小 型 跑 冒 滴 漏, 应 有 相 应 的 预 防 及 堵 漏 措 施, 防 止 泄 漏 事 故 的 扩 大 e. 加 强 对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意 识 和 责 任 心 的 培 养, 避 免 和 减 少 人 为 因 素 造 成 的 泄 漏 事 故 f. 建 立 完 善 的 应 急 体 系, 以 应 对 意 外 的 泄 漏 事 故 13.4 经 济 和 社 会 影 响 综 合 分 析 (1) 本 工 程 投 资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所 得 税 后 为 8.69%, 所 得 税 前 为 10.62%, 投 资 回 收 期 ( 税 后 ) 为 11.3 年 ; 借 款 偿 还 期 为 10.8 年, 具 有 偿 还 能 力 分 析 可 知, 本 工 程 财 务 效 益 合 理 (2) 本 工 程 经 济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25.48%, 大 于 社 会 折 现 率 8%, 经 济 净 现 值 为 481414 万 元, 表 明 工 程 经 济 效 益 明 显 (3)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区 域 全 部 为 海 域, 工 程 的 建 设 丰 富 了 广 西 出 海 出 边 大 通 道 的 建 设, 满 足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对 成 品 油 的 需 求, 带 动 了 广 西 地 方 经 济 及 相 关 产 业 的 发 展, 提 高 了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口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符 合 国 家 的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综 上 所 述, 本 工 程 的 经 济 和 社 会 影 响 综 合 评 价 可 行 13.5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13.5.1 环 境 效 益 核 算 工 程 本 身 和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取 得 的 环 境 效 益 是 多 方 面 的, 包 括 直 接 效 益 和 间 接 效 益, 具 体 到 本 工 程 主 要 有 运 输 方 式 替 代 改 变 带 来 的 效 益, 具 体 计 算 如 下 : 货 运 量 是 社 会 客 观 存 在 的 需 求, 如 果 本 工 程 不 建 设, 则 必 然 会 有 其 他 方 式 的 运 输 来 替 代 可 选 择 的 替 代 运 输 方 式 为 公 路 航 空 铁 路 三 种 运 输 方 式 运 输 322

根 据 美 国 环 境 保 护 机 构 对 各 种 运 输 方 式 造 成 污 染 的 研 究 分 析, 公 路 运 输 在 PM 10 污 染 方 面 占 71%, 有 机 化 合 物 污 染 方 面 占 81%, 氮 氧 化 物 污 染 方 面 占 83%, 一 氧 化 碳 污 染 方 面 占 94% 其 次 是 飞 机 造 成 的 铅 污 染 最 严 重, 约 占 96% 美 国 船 舶 运 输 除 了 在 PM 10 的 污 染 方 面 所 占 比 例 为 10% 左 右 外, 其 他 方 面 ( 铅 污 染 有 机 化 合 物 污 染 氮 氧 化 物 污 染 一 氧 化 碳 污 染 等 ) 都 很 小, 几 乎 可 以 忽 略 不 计 根 据 德 国 对 运 输 所 造 成 的 污 染 测 算, 铁 路 运 输 造 成 的 污 染 为 内 河 运 输 3.3 倍, 公 路 运 输 造 成 的 污 染 是 水 路 的 15 倍 在 货 物 运 输 中, 每 运 输 100 吨 公 里 货 物 需 要 付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成 本, 水 运 运 输 为 0.35 马 克, 铁 路 为 1.15 马 克, 公 路 为 5.01 马 克 根 据 荷 兰 计 算 数 据, 公 路 运 输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为 35.1g/ 吨 公 里, 是 水 路 运 输 的 3 倍, 公 路 运 输 的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为 0.42g/ 吨 公 里, 是 水 路 运 输 的 2 倍 按 照 上 述 相 关 数 据 进 行 折 算, 确 定 如 下 测 算 参 数, 货 物 平 均 运 距 按 照 水 运 平 均 运 距 计 算 :2000 公 里, 每 运 输 1 万 吨 公 里 货 物 需 要 付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成 本, 水 运 为 1.56 元, 铁 路 为 5.14 元, 公 路 为 22.4 元 本 工 程 预 计 吞 吐 量 为 930 万 吨 / 年 据 此 测 算,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相 当 于 每 年 减 少 需 要 的 环 境 保 护 成 本 为 665.88 万 元 ( 以 铁 路 为 对 比 ) 13.5.2 环 境 成 本 核 算 (1) 大 气 环 境 损 失 废 气 污 染 除 对 人 体 的 健 康 造 成 影 响 外, 还 会 对 作 物 建 筑 物 等 造 成 危 害 根 据 国 内 相 关 研 究 成 果,SO 2 造 成 的 污 染 损 失 为 7~8 元 /kg, 氮 氧 化 物 的 污 染 损 失 参 照 此 计 算 其 他 如 油 气 粉 尘 类 由 于 不 会 导 致 酸 雨, 污 染 损 失 按 照 其 一 半 计 算 本 工 程 因 废 气 排 放 而 支 付 的 环 境 成 本 约 为 83 万 元 / 年 (2) 噪 声 影 响 损 失 工 程 拟 建 址 远 离 居 民 区, 周 围 无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噪 声 对 外 界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受 影 响 人 群 数 量 也 少, 故 噪 声 的 损 失 值 较 小, 在 此 忽 略 不 计 (3) 水 污 染 影 响 损 失 本 工 程 污 水 依 托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或 回 用, 工 程 本 身 不 直 接 向 环 境 中 排 放 污 水 影 响 损 失 已 经 按 照 替 代 成 本 法 计 入 环 保 投 资 中, 故 不 再 重 复 计 算 (4) 生 态 影 响 损 失 本 工 程 陆 域 生 态 损 失 量 较 小, 在 此 忽 略 不 计 ; 工 程 生 态 影 响 损 失 按 照 等 价 值 量 赔 偿 323

进 行 生 态 补 偿, 不 重 复 计 入 环 境 损 失 综 合 各 污 染 因 素 的 污 染 损 失, 本 工 程 造 成 的 环 境 损 失 为 83 万 元 / 年 13.6 评 价 小 结 本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对 大 气 环 境 水 生 生 态 资 源 等 会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短 期 影 响, 但 随 着 施 工 期 结 束, 其 影 响 也 随 之 消 失 本 工 程 投 产 后, 工 程 税 后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8.69%, 税 后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11.3 年, 可 取 得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 同 时, 水 运 替 代 运 输 方 式 可 取 得 一 定 的 环 境 效 益 ; 本 工 程 社 会 风 险 较 小, 社 会 效 益 显 著 总 体 来 说, 本 工 程 在 采 取 可 靠 有 效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工 程 环 境 经 济 可 以 得 到 协 调 发 展, 能 够 取 得 良 好 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324

第 十 四 章 评 价 结 论 及 建 议 14.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本 工 程 是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配 套 原 油 码 头,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钦 州 港 大 榄 坪 港 区 三 墩 作 业 区, 建 设 规 模 为 1 个 30 万 吨 级 原 油 卸 船 泊 位 及 配 套 生 产 辅 助 设 施 ( 不 含 库 区 和 航 道 ),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930 万 吨 工 程 总 投 资 253492 万 元, 环 保 总 投 资 共 6186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约 2.4% 14.2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结 论 14.2.1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1) 海 水 水 质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2015 年 3 月 大 小 潮 期 海 水 水 质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各 监 测 站 位 除 无 机 氮 含 量 个 别 站 位 超 标 外,pH DO BOD 5 COD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重 金 属 (Hg Cu Pb Cd As Zn) 均 满 足 相 应 的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3097-1997) 二 三 四 类 标 准 (2) 海 洋 沉 积 物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2015 年 3 月 海 洋 沉 积 物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调 查 海 域 各 站 位 沉 积 物 中 石 油 类 硫 化 物 有 机 碳 重 金 属 (Cu Pb Zn Cd Hg As) 满 足 相 应 的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GB18668-2002) 一 二 类 标 准 (3)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现 状 2015 年 3 月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调 查 海 域 除 个 别 样 品 的 Cu 和 Cd 含 量 超 标, 其 余 监 测 结 果 均 满 足 相 应 的 海 洋 生 物 质 量 标 准, 在 超 标 因 子 中 Cu 和 Cd 含 量 超 标 率 分 别 为 30% 10% (4)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2015 年 3 月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共 检 出 生 物 256 种, 其 中 浮 游 植 物 58 种, 浮 游 动 物 50 种, 底 栖 生 物 48 种, 潮 间 带 生 物 100 种 ; 浮 游 植 物 以 硅 藻 种 类 最 多, 浮 游 动 物 以 桡 足 类 最 多, 底 栖 动 物 以 多 毛 类 最 多, 潮 间 带 生 物 以 软 体 动 物 最 多 (5) 渔 业 资 源 现 状 325

根 据 2015 年 3 月 渔 业 资 源 调 查 表 明, 工 程 附 近 海 域 共 鉴 定 出 鱼 卵 仔 稚 鱼 9 个 种 类, 鱼 卵 平 均 密 度 40.0 粒 /m 3, 仔 稚 鱼 平 均 密 度 0.03 尾 /m 3 ; 共 渔 获 游 泳 动 物 60 种, 其 中 鱼 类 40 种 甲 壳 类 17 种 头 足 类 3 种, 平 均 渔 获 率 755ind/h 平 均 渔 获 密 度 246.53kg/km 2 40987 ind/km 2 (6)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2015 年 3 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和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各 监 测 点 TSP PM 10 PM 2.5 SO 2 NO 2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SO 2 NO 2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满 足 相 应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 非 甲 烷 总 烃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TVOC 8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满 足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18883-2002) (7)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2015 年 3 月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和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各 监 测 站 位 昼 夜 声 环 境 质 量 均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3 类 区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14.2.2 钦 州 湾 水 环 境 质 量 变 化 趋 势 2003~2014 年 钦 州 湾 海 域 海 水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稳 定,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达 标, 局 部 海 域 ( 茅 尾 海 ) 水 质 下 降, 海 水 水 质 与 污 染 物 入 海 通 量 密 切 相 关, 影 响 钦 州 湾 海 域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无 机 氮 化 学 需 氧 量 和 磷 酸 盐, 超 标 因 子 主 要 为 无 机 氮 和 活 性 磷 酸 盐, 且 呈 现 污 染 指 数 显 著 上 升 趋 势 钦 州 湾 海 域 中 茅 尾 海 属 重 度 富 营 养 型, 其 余 海 域 水 体 属 中 度 富 营 养 型, 海 水 富 营 养 化 有 所 加 重, 其 原 因 主 要 是 无 机 氮 和 活 性 磷 酸 盐 浓 度 升 高 茅 尾 海 有 钦 江 和 茅 岭 江 汇 入, 海 水 养 殖 规 模 较 大, 河 流 入 海 污 染 物 和 海 水 养 殖 是 造 成 茅 尾 海 水 质 富 营 养 化 的 主 要 原 因 钦 江 汇 集 了 钦 州 主 城 区 的 全 部 生 活 废 水, 目 前 入 海 口 的 水 质 时 有 超 标 的 情 况, 随 着 城 镇 化 进 程 加 快 加 上 滨 海 新 城 的 开 发 建 设, 如 果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不 完 善, 排 污 茅 尾 海 的 有 机 污 染 物 营 养 盐 等 将 会 迅 速 增 加 ; 茅 岭 江 在 入 海 口 段 是 钦 州 和 防 城 港 两 市 的 界 河, 在 防 城 港 侧 有 规 划 的 防 城 港 工 业 园 区 茅 岭 组 团, 以 发 展 东 盟 特 色 资 源 开 发 加 工 业 为 主 导, 积 极 发 展 与 钢 铁 能 源 工 业 相 配 套 的 上 下 游 产 业 及 仓 储 物 流 产 业, 重 点 发 展 纸 浆 钢 材 制 糖 冶 金 建 材 矿 产 石 油 气 和 农 产 品 精 深 加 工, 其 中 纸 浆 制 糖 和 农 产 品 精 深 加 工 业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有 机 污 染 物 氨 氮 排 放 的 强 度 较 大, 如 果 规 模 控 制 不 合 适 也 会 对 茅 尾 海 带 来 较 大 的 影 响 326

14.3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结 论 14.3.1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论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 工 程 前 后 潮 流 场 变 化 情 况 本 工 程 本 身 对 工 程 海 域 各 敏 感 区 域 的 流 场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影 响 较 明 显 的 是 工 程 区 附 近 钦 州 湾 10 万 吨 级 东 航 道 南 段, 且 特 征 流 速 变 化 幅 度 不 超 过 3cm/s, 其 余 水 域 特 征 流 速 无 明 显 变 化 工 程 实 施 后, 支 航 道 与 港 域 对 周 边 水 流 有 辐 聚 和 辐 散 功 能, 一 般 两 侧 附 近 流 速 呈 减 小 趋 势 两 端 则 有 增 加 趋 势, 支 航 道 内 潮 流 量 增 加, 但 由 于 水 深 大 幅 增 加, 流 速 值 并 不 一 定 显 示 为 增 加 (2) 对 钦 州 湾 纳 潮 量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建 设 对 钦 州 湾 茅 尾 海 内 纳 潮 量 无 明 显 影 响 钦 州 港 规 划 实 施 对 钦 州 湾 和 茅 尾 海 纳 潮 量 是 有 一 定 影 响 的, 钦 州 湾 东 岸 滩 涂 围 填 是 引 起 纳 潮 量 损 失 的 主 要 原 因 ; 茅 尾 海 纳 潮 量 损 失 与 外 湾 填 海 的 联 系 不 密 切, 主 要 受 龙 门 海 峡 段 工 程 建 设 及 茅 尾 海 内 填 海 工 程 影 响 樟 木 环 和 观 音 堂 作 业 区 位 于 龙 门 海 峡 咽 喉 要 道, 两 作 业 区 之 间 的 宽 度 加 大 有 助 于 茅 尾 海 纳 潮 量 顺 利 进 出,604m 扩 大 至 1036m, 茅 尾 海 纳 潮 量 可 少 损 失 1.8% (3) 施 工 期 悬 浮 物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过 程 中 悬 沙 扩 散 特 征 为 涨 落 潮 流 南 北 条 状 分 布, 超 二 类 海 水 水 质 的 海 域 范 围 面 积 为 38.65km 2, 超 二 类 水 质 的 最 远 影 响 距 离 分 别 是 北 方 向 约 6.8km 南 方 向 约 2.6km 疏 浚 产 生 悬 浮 泥 沙 不 会 对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悬 浮 泥 沙 的 影 响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结 束 (4) 施 工 期 污 水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污 水 发 生 量 很 小, 在 采 取 相 应 环 保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项 目 施 工 期 污 水 对 水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很 小 (5) 运 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船 舶 污 水 委 托 经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的 有 资 质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码 头 少 量 含 油 污 水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经 码 头 区 集 污 池 收 集 后, 利 用 槽 车 运 至 广 西 石 化 千 万 吨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或 回 用,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14.3.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论 (1) 施 工 期 327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空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作 业 产 生 的 施 工 扬 尘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道 路 扬 尘 及 汽 车 尾 气 施 工 船 舶 用 油 机 械 产 生 的 废 气 等, 其 中 扬 尘 污 染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为 突 出 在 采 取 必 要 的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如 洒 水 抑 尘 等, 可 以 减 缓 施 工 期 扬 尘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 随 着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施 工 船 舶 及 施 工 机 械 尾 气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也 随 之 结 束 并 且 施 工 场 地 距 离 环 境 敏 感 点 距 离 较 远, 因 此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源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影 响 轻 微 (2) 运 营 期 本 工 程 拟 建 的 原 油 码 头 属 于 进 口 码 头, 卸 船 作 业 基 本 不 产 生 非 甲 烷 总 烃 等 无 组 织 油 气 污 染 物, 工 程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源 于 船 舶 泊 港 辅 机 废 气 预 测 分 析 结 果 表 明, 本 工 程 船 舶 泊 港 辅 机 废 气 对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轻 微, 不 会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14.3.3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1) 施 工 期 海 域 生 态 影 响 1 对 底 栖 生 物 的 影 响 : 基 槽 建 设 永 久 性 占 用 部 分 水 域, 导 致 基 槽 范 围 内 底 栖 生 物 的 永 久 损 失 施 工 后, 在 基 槽 底 部 将 逐 渐 形 成 新 的 底 栖 生 物 群 落, 慢 慢 恢 复 到 从 前 的 生 物 水 平 ; 港 池 疏 浚 挖 泥 区 底 栖 生 物 几 乎 全 部 损 失, 当 底 栖 生 物 的 受 影 响 的 时 间 为 非 产 卵 期 时, 其 恢 复 通 常 较 快,5~6 个 月 后 底 栖 生 物 群 落 的 主 要 结 构 参 数 ( 种 数 丰 富 度 及 多 样 性 等 ), 将 于 挖 掘 前 或 邻 近 的 未 挖 掘 水 域 基 本 一 样, 但 物 种 组 成 仍 有 差 异, 要 彻 底 恢 复, 则 需 要 更 长 的 时 间 ; 挖 泥 基 槽 建 设 引 起 附 近 局 部 海 域 悬 浮 物 浓 度 增 加, 降 低 海 水 透 明 度 引 起 的, 透 明 度 降 低 会 使 底 栖 生 物 正 常 的 生 理 过 程 受 到 影 响, 一 些 敏 感 种 会 受 损 甚 至 消 失, 但 施 工 停 止 后, 可 以 逐 渐 恢 复 到 接 近 正 常 水 平 2 对 浮 游 植 物 的 影 响 : 港 口 建 设 过 程 中 造 成 悬 浮 物 浓 度 增 加, 水 体 透 光 性 减 弱, 光 强 减 少, 将 对 浮 游 植 物 的 光 合 作 用 起 到 阻 碍 作 用 本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要 注 意 控 制 悬 浮 物 浓 度, 避 免 造 成 大 量 水 生 生 态 损 失 3 对 浮 游 动 物 的 影 响 : 挖 泥 段 附 近 水 域 水 体 中 增 加 的 悬 浮 物 质 增 加 了 水 体 的 浑 浊 度, 悬 浮 物 对 浮 游 动 物 的 影 响 与 悬 浮 物 的 粒 径 浓 度 等 有 关 具 体 影 响 反 映 在 浮 游 动 物 的 生 长 率 存 活 率 摄 食 率 丰 度 生 产 量 及 群 落 结 构 等 方 面 4 对 渔 业 资 源 的 影 响 : 施 工 引 起 的 悬 浮 物 浓 度 增 加 对 游 泳 能 力 较 强 的 成 鱼 的 影 响 更 多 表 现 为 驱 散 效 应, 而 对 鱼 卵 和 仔 鱼 则 会 造 成 致 死 影 响 ; 从 食 物 链 的 角 度 考 虑, 施 工 不 可 避 免 对 鱼 类 和 虾 类 的 存 货 与 生 长 产 生 明 显 的 抑 制 作 用, 对 渔 业 资 源 带 来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该 影 响 可 逆, 随 着 施 工 结 束 而 逐 渐 恢 复 如 能 在 运 营 期 内 一 定 时 间 对 部 分 水 域 采 取 328

增 殖 和 禁 捕 等 保 护 性 措 施, 将 对 渔 业 生 产 带 来 一 些 好 处 (2) 生 态 损 失 计 算 本 工 程 一 次 损 失 部 分 的 补 偿 按 3 倍 计, 永 久 损 失 部 分 的 补 偿 按 20 倍 计, 生 态 补 偿 额 为 735 万 元, 其 中 增 殖 放 流 补 偿 135 万 元, 中 华 白 海 豚 专 项 生 态 补 偿 600 万 元 (3) 陆 域 生 态 影 响 结 论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利 用 区 域 内 现 有 道 路 和 已 形 成 陆 域 的 保 税 港 区 施 工 场 地, 不 存 在 新 增 的 临 时 道 路 场 地 本 工 程 范 围 位 于 三 墩 作 业 区 南 侧 3km 海 域, 对 陆 域 生 态 无 影 响 14.3.4 红 树 林 和 白 海 豚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1) 红 树 林 本 工 程 不 占 用 红 树 林, 对 红 树 林 生 态 生 存 影 响 较 大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石 油 类, 工 程 建 设 期 间 和 建 设 后, 要 严 格 控 制 船 舶 油 污 水 和 其 它 含 油 污 水 的 排 放, 当 船 舶 含 油 污 水 通 过 自 备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或 由 海 事 部 门 指 定 具 备 资 质 的 公 司 负 责 处 理, 不 会 对 茅 尾 海 红 树 林 生 长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由 于 石 油 可 在 红 树 林 沉 积 物 中 富 集, 引 起 沉 积 物 ph 值 溶 解 氧 含 量 氧 化 还 原 电 位 以 及 间 隙 水 盐 度 下 降, 形 成 一 个 缺 氧 的 强 还 原 性 环 境, 从 而 破 坏 红 树 林 生 态 环 境 因 此, 溢 油 风 险 事 故 对 红 树 林 具 有 很 大 的 破 坏 作 用 (2) 白 海 豚 根 据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油 码 头 中 华 白 海 豚 影 响 专 题 论 证 报 告 ( 南 京 师 范 大 学,2015 年 8 月 ), 本 工 程 与 北 部 湾 中 华 白 海 豚 大 风 江 群 体 最 近 距 离 为 12.87km, 工 程 作 业 区 不 在 当 前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活 动 范 围 内,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分 布 的 影 响 极 小 施 工 期 挖 泥 船 的 影 响 范 围 未 到 达 当 前 中 华 白 海 豚 出 现 位 点, 考 虑 到 施 工 方 的 预 防 措 施 和 白 海 豚 的 生 态 习 性, 本 工 程 产 生 的 悬 浮 泥 沙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的 影 响 非 常 小 本 工 程 陆 地 噪 音 对 水 下 生 活 的 中 华 白 海 豚 基 本 没 有 影 响, 水 下 施 工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白 海 豚 的 影 响 有 限 施 工 船 舶 在 内 港 航 速 限 制 在 6 节 以 下, 不 会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直 接 产 生 撞 击 运 营 期 间 主 要 为 船 舶 溢 油 事 故 对 白 海 豚 生 境 的 影 响 营 运 期 污 水 和 固 体 废 物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不 会 对 白 海 豚 造 成 影 响 ; 航 道 离 中 华 白 海 豚 出 现 位 点 较 远, 船 次 的 增 加 不 会 显 著 影 响 中 华 白 海 豚 根 据 溢 油 事 故 模 拟 结 果, 栈 桥 中 部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后, 西 风 向 时 溢 油 将 在 4.5h 内 到 达 中 华 白 海 豚 活 动 海 域,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329

14.3.5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 施 工 期 昼 间 距 施 工 场 界 100m 以 外, 夜 间 距 施 工 场 界 562m 以 外,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值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本 工 程 远 离 陆 域 自 然 岸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因 此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影 响 较 小 (2) 运 营 期 油 码 头 运 营 期 的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卸 船 泵 污 水 泵 消 防 泵 房 等 设 备 的 动 力 噪 声 以 及 船 舶 进 出 港 的 鸣 笛 声 ( 间 歇 排 放 ) 本 工 程 远 离 陆 域 自 然 岸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运 营 期 噪 声 对 区 域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4.3.6 固 体 废 弃 物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1)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建 筑 垃 圾 船 舶 垃 圾 和 生 活 垃 圾 等 这 些 固 废 采 取 妥 善 贮 存 和 处 置 措 施 后, 加 强 日 常 的 监 督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理,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运 营 期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包 括 到 港 船 舶 检 修 废 物 船 舶 生 活 垃 圾 和 陆 域 生 活 垃 圾 来 自 疫 情 港 口 的 船 舶 垃 圾 经 卫 生 检 疫 部 门 检 验 后 作 卫 生 处 理, 其 他 船 舶 垃 圾 和 陆 域 生 活 垃 圾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当 地 的 环 卫 部 门, 送 垃 圾 处 理 厂 处 置 污 水 处 理 站 油 泥 委 托 广 西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接 收 处 置 经 上 述 处 理 后, 本 工 程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14.3.7 社 会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本 工 程 建 设 运 营 将 推 动 钦 州 市 北 部 湾 石 化 产 业 和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具 有 巨 大 的 社 会 效 益, 有 利 于 增 加 当 地 居 民 经 济 收 入 本 工 程 建 设 不 存 在 征 地 拆 迁 水 产 养 殖 搬 迁 问 题 14.4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结 论 14.4.1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本 工 程 码 头 主 体 已 完 工, 工 程 应 在 已 采 取 合 理 有 效 环 保 措 施 基 础 上, 继 续 做 好 栈 桥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1) 采 取 科 学 合 理 施 工 工 艺 和 方 法 组 织 施 工,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和 环 境 保 护 宣 传 教 育,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进 度, 减 小 施 工 活 动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330

(2) 桥 墩 桩 基 施 工 应 采 用 钢 护 筒 钻 孔 灌 注 桩, 以 减 少 施 工 悬 浮 泥 沙 的 产 生 (3) 施 工 过 程 中 设 置 泥 浆 船 作 为 泥 浆 池, 泥 浆 反 复 循 环 使 用, 防 止 溢 流 入 海 钻 渣 全 部 利 用 施 工 船 收 集, 与 多 余 泥 浆 一 并 倾 倒 至 倾 废 区, 禁 止 向 施 工 海 域 随 意 倾 倒 泥 浆 和 钻 渣 (4)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简 易 厕 所 和 防 渗 水 池 收 集 陆 域 生 活 污 水, 定 期 委 托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5) 施 工 船 舶 事 先 经 海 事 部 门 对 其 排 污 设 备 实 施 铅 封, 船 舶 油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定 期 由 海 事 部 门 批 准 的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6) 委 托 具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开 展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14.4.2 海 域 生 态 保 护 与 补 偿 措 施 (1) 采 取 增 殖 放 流 等 方 式 开 展 生 态 补 偿 报 告 书 核 算 本 工 程 生 态 损 失 为 735 万 元,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照 等 量 补 偿 原 则, 与 当 地 海 洋 渔 业 部 门 协 商 确 定 生 态 补 偿 方 式 (2) 加 强 各 类 废 水 收 集 输 送 处 理 和 回 用 等 环 节 管 理 工 作, 确 保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正 常 运 转, 杜 绝 废 水 事 故 性 排 放, 防 止 海 域 水 质 受 到 污 染 (3)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与 防 污 染 管 理 体 系, 提 高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防 范 能 力,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4) 严 格 执 行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运 营 期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和 渔 业 资 源 跟 踪 监 测 计 划, 对 不 利 的 生 态 影 响 及 时 向 环 保 海 洋 和 渔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并 采 取 积 极 的 补 救 措 施 14.4.3 运 营 期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1) 水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到 港 船 舶 ( 含 港 作 拖 轮 ) 油 污 水 由 船 舶 委 托 具 有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正 常 情 况 下 禁 止 到 港 船 舶 在 港 口 水 域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 含 处 理 后 生 活 污 水 ), 遇 特 殊 情 况 船 舶 确 需 岸 上 接 收 生 活 污 水 的, 委 托 具 有 海 事 管 理 机 构 批 准 资 质 的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单 位 接 收 处 理 2 码 头 接 卸 区 设 置 封 闭 围 坎 和 集 污 池, 在 输 油 机 械 ( 输 油 管 道 等 ) 伸 缩 接 头 阀 门 油 管 与 船 舶 连 接 处 布 设 集 油 沟 接 油 盘 等, 收 集 接 卸 区 初 期 雨 水 和 冲 洗 水 等 含 油 污 水 ; 码 头 综 合 楼 设 置 环 保 厕 所 和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池 生 活 污 水 与 含 油 污 水 一 并 利 用 槽 车 运 至 中 石 油 广 西 石 化 千 万 吨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2)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331

1 严 格 按 照 Marpol 73/78 公 约 附 则 VI, 控 制 船 舶 大 气 污 染 物 2 加 强 码 头 装 卸 设 备 及 管 线 的 日 常 维 护 管 理, 杜 绝 管 线 阀 门 等 的 跑 冒 滴 漏, 对 滴 漏 地 面 的 原 油 及 时 用 棉 纱 吸 油 材 料 进 行 处 理 3 严 格 按 照 国 际 油 船 和 油 码 头 安 全 指 南 及 船 舶 载 运 散 装 油 类 安 全 与 防 污 染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等 规 定 或 标 准 的 要 求, 严 格 执 行 工 艺 操 作 规 程, 避 开 不 利 工 况 4 在 装 卸 臂 下 方 设 置 托 盘 用 于 接 收 装 卸 臂 阀 门 的 少 量 滴 漏 物, 并 防 止 泄 漏 物 挥 发, 避 免 原 油 直 接 或 通 过 雨 水 冲 刷 流 向 海 中 ; 5 配 备 专 职 巡 视 人 员, 及 时 发 现 情 况, 及 时 处 理 ; 6 在 码 头 平 台 设 置 可 燃 气 体 探 测 器 7 在 码 头 与 运 输 船 引 桥 与 陆 域 之 间, 设 置 紧 急 切 断 阀, 事 故 时 紧 急 关 闭 并 向 泄 空 罐 泄 空, 以 减 少 溢 出 量 (3)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选 择 低 噪 设 备 或 有 降 噪 设 计 的 设 备, 并 采 用 吸 声 隔 声 减 振 等 技 术 措 施, 控 制 机 械 动 力 设 备 噪 声 ; 加 强 机 械 设 备 的 维 护, 减 少 因 不 良 运 行 产 生 的 噪 声 (4)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措 施 在 码 头 上 以 及 建 筑 物 内 设 置 若 干 垃 圾 桶 收 集 码 头 员 工 的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处 理 ; 机 修 固 废 以 及 废 弃 的 乳 化 液 等 定 期 采 用 槽 车 送 广 西 神 州 立 方 环 境 资 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所 属 广 西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处 置 ; 到 港 船 舶 生 活 垃 圾 由 海 事 部 门 认 可 的 接 收 单 位 进 行 接 收 14.4.4 白 海 豚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1) 施 工 期 设 专 门 人 员 对 施 工 海 域 中 华 白 海 豚 活 动 进 行 监 视 和 驱 赶 ; 对 疏 浚 吹 填 产 生 的 细 粒 土 扩 散 和 浑 浊 度 进 行 监 测 和 控 制 ; 加 强 对 水 上 交 通 运 输 的 管 理, 为 防 止 航 船 撞 击 海 豚 和 水 上 交 通 事 故 ; 制 定 白 海 豚 应 急 救 护 预 案, 对 施 工 人 员 开 展 白 海 豚 生 态 习 性 和 救 护 方 法 等 方 面 知 识 培 训 (2) 营 运 期 建 立 快 速 反 应 的 海 豚 驱 赶 队, 跟 踪 观 察 和 驱 赶 白 海 豚 ; 营 运 前 五 年 进 行 白 海 豚 的 监 测 ; 开 展 中 华 白 海 豚 专 项 生 态 补 偿, 生 态 补 偿 费 用 总 额 为 600 万 元 (3) 溢 油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建 立 健 全 的 船 舶 交 通 管 理 制 度 和 航 行 安 全 保 障 体 系, 加 强 码 头 装 卸 作 业 的 安 全 管 理 和 防 护 措 施 ; 加 强 码 头 作 业 人 员 的 业 务 培 训 ; 制 定 溢 油 应 急 方 案 和 应 急 反 应 程 序 ; 积 极 配 合 海 事 局 和 环 保 部 门 渔 业 部 门 做 好 相 关 应 急 工 作 332

(4) 其 它 建 议 : 对 中 华 白 海 豚 分 布 水 域 大 风 江 - 南 流 江 内 的 船 只 的 数 量 行 驶 速 度 和 路 线 等 加 以 限 制 ; 为 了 恢 复 渔 业 资 源, 建 议 对 核 心 分 布 区 进 行 禁 捕 ; 评 估 和 限 制 观 豚 旅 游 业 ; 钦 州 市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中 华 白 海 豚 应 急 救 助 预 案 ; 设 立 中 华 白 海 豚 救 护 中 心 14.4.5 建 设 项 目 三 同 时 验 收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第 13 号 令 ) 的 规 定, 本 工 程 竣 工 后, 建 设 单 位 应 向 审 批 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环 境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本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内 容 见 表 14-1 14.5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本 工 程 装 卸 的 货 种 具 有 易 燃 易 爆 性, 海 域 主 要 的 环 境 风 险 为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陆 域 主 要 环 境 风 险 为 码 头 操 作 性 泄 漏 事 故 和 栈 桥 输 油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造 成 火 灾 爆 炸 和 泄 漏 油 品 入 海 污 染 事 故 预 测 本 工 程 码 头 操 作 性 事 故 最 可 能 泄 漏 量 为 261 吨, 海 难 性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最 可 能 溢 油 量 为 2700 吨,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溢 油 量 为 20000t,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为 0.006 次 / 年 ; 陆 域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最 可 能 溢 油 量 为 525.4 吨, 管 线 在 运 行 5 年 以 后, 出 现 泄 漏 事 故 的 概 率 为 0.98% 溢 油 风 险 事 故 将 给 钦 州 湾 及 周 边 环 境 敏 感 资 源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污 染 损 害, 风 险 等 级 为 中 等, 必 须 加 强 防 治 船 舶 污 染 海 洋 环 境 能 力 建 设 同 时,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可 以 替 代 锚 地 过 驳, 规 避 锚 地 过 驳 作 业 风 险, 减 少 进 出 港 油 轮 艘 次,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概 率 降 低 72% 预 测 码 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伴 生 污 染 物 SO 2 CO 和 非 甲 烷 总 烃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分 别 为 197.75mg/m 3 和 377.52mg/m 3, 出 现 距 离 分 别 为 295.5m, 未 达 到 半 致 死 浓 度 和 伤 害 阀 值 浓 度 ;SO 2 CO 短 时 间 接 触 允 许 浓 度 出 现 最 远 距 离 分 别 为 2828.7m 和 2231.6m,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分 别 为 11.1km 和 3.9km, 火 灾 伴 生 污 染 物 SO 2 可 能 会 造 成 距 离 本 工 程 8.7km 的 三 娘 湾 风 景 区 小 时 浓 度 超 标 非 甲 烷 总 烃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10.79mg/m 3, 出 现 距 离 为 295.5m, 未 达 到 半 致 死 浓 度 和 短 时 间 允 许 浓 度 ; 非 甲 烷 总 烃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超 标 最 大 距 离 为 922.8m, 超 标 范 围 内 没 有 敏 感 目 标 评 价 报 告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建 立 健 全 码 头 安 全 营 运 与 防 污 染 管 理 体 系, 并 从 防 止 船 舶 航 行 及 靠 离 泊 事 故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装 卸 作 业 事 故 防 火 防 爆 等 方 面 提 出 了 防 范 风 险 事 故 的 日 常 管 理 措 施, 明 确 了 海 上 溢 油 事 故 应 急 管 道 泄 漏 事 故 应 急 和 伴 生 污 染 等 风 险 应 急 措 施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和 建 立 区 域 应 急 联 动 机 制 的 基 本 要 求, 制 定 了 防 污 应 急 设 备 配 备 方 333

案 工 程 在 认 真 落 实 上 述 风 险 防 范 对 策 措 施 后,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概 率 和 减 轻 风 险 事 故 后 果, 降 低 风 险 事 故 水 平, 环 境 不 利 影 响 能 够 得 到 缓 解 和 控 制 14.6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 结 论 本 工 程 属 于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国 内 目 前 尚 未 有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和 标 准, 但 本 工 程 营 运 过 程 中 将 采 用 先 进 的 装 卸 工 艺, 并 且 营 运 期 间 对 各 项 污 染 物 均 采 取 相 应 的 控 制 措 施, 因 此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处 于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本 工 程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二 氧 化 硫 和 氮 氧 化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均 为 0 14.7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1)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采 用 信 息 公 示 张 贴 信 息 公 告 发 放 公 众 调 查 表 等 方 式, 调 查 对 象 包 括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评 价 范 围 内 单 位 团 体 居 民 等 受 影 响 人 群, 客 观 反 映 了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环 保 意 见 (2)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100% 个 人 调 查 者 以 及 100% 的 调 查 团 体 表 示 支 持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3) 通 过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活 动, 获 取 了 大 量 有 关 本 工 程 的 公 众 信 息, 对 指 导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同 时 加 深 了 当 地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4) 报 告 书 认 真 采 纳 了 公 众 提 出 的 合 理 意 见 和 建 议, 并 反 馈 给 建 设 单 位 予 以 落 实 14.8 综 合 评 价 结 论 综 上 所 述,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发 展 规 划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总 体 规 划 钦 州 港 总 体 规 划 钦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符 合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工 程 实 施 后 可 以 规 避 钦 州 港 海 上 原 油 过 驳 环 境 风 险, 减 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具 有 较 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有 利 于 促 进 本 地 区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工 程 选 用 装 卸 工 艺 先 进,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处 于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污 染 物 可 以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环 境 风 险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环 境 不 利 影 响 能 够 得 到 缓 解 和 控 制 在 全 面 加 强 监 督 管 理, 严 格 执 行 环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认 真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和 应 急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认 为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334

表 14-1 环 保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污 染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环 保 措 施 内 容 投 资 ( 万 元 ) 竣 工 验 收 要 求 水 环 境 施 工 生 活 生 产 污 水 COD SS 石 油 类 生 产 污 水 使 用 隔 油 池 沉 淀 池 5 施 工 人 员 使 用 移 动 免 冲 厕 所 0.2 无 排 放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环 境 空 气 施 工 扬 尘 机 械 废 气 声 环 境 施 工 噪 音 Leq 固 体 废 物 建 筑 垃 圾 施 工 生 活 垃 圾 TSP NO 2 洒 水 抑 尘 道 路 清 扫 20 对 主 要 泵 安 装 减 震 垫, 布 置 在 泵 房 内, 并 安 装 隔 声 门 和 隔 声 窗 ; 加 强 管 理, 禁 止 夜 间 打 桩 作 业, 禁 止 车 辆 鸣 笛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及 建 筑 垃 圾 等 的 平 整 清 理 费 用 垃 圾 处 置 等 费 用 计 入 工 程 投 资 环 境 监 理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测 落 实 情 况 120 10 环 境 空 气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中 二 级 标 准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 GB12523-90 )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 标 准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不 能 对 水 及 陆 域 环 境 造 成 破 坏 按 报 告 书 要 求 落 实, 具 体 参 阅 报 告 书 第 九 章 相 关 要 求 跟 踪 监 测 监 测 施 工 期 造 成 的 水 大 气 和 噪 声 污 染 80 对 施 工 期 进 行 监 督,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油 污 水 槽 车 30 生 产 污 水 石 油 类 COD 含 油 污 水 收 集 池 20 生 活 污 水 BOD COD 环 保 厕 所 20 原 油 挥 发 物 VOC 装 卸 区 接 液 装 置 5 原 油 挥 发 物 VOC 可 燃 气 体 浓 度 探 测 器 2 原 油 挥 发 物 VOC 紧 急 切 断 阀 / 声 环 境 设 备 噪 音 Leq 对 各 类 泵 安 装 减 震 垫 15 固 体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在 码 头 和 综 合 楼 设 置 带 有 明 显 标 志 的 垃 圾 回 收 桶, 回 收 生 活 垃 圾 2 污 水 运 送 至 广 西 石 化 1000 万 吨 / 年 炼 油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场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环 境 空 气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中 二 级 标 准 确 保 场 界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限 值 统 一 收 集 由 环 卫 部 门 负 责 处 理, 不 得 向 海 洋 排 放 335

费 用 合 计 环 境 风 险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溢 油 石 油 类 疏 浚 等 作 业 永 久 布 放 型 围 油 栏 600 应 急 型 围 油 栏 26 防 火 围 油 栏 60 岸 滩 型 围 油 栏 51.8 收 油 机 80 油 拖 网 20 吸 油 材 料 30 生 态 型 溢 油 分 散 剂 18 消 油 剂 喷 洒 装 置 10.4 轻 便 型 储 油 罐 15 溢 油 监 视 报 警 装 置 200 围 油 栏 布 放 艇 80 浮 油 回 收 船 2400 人 员 防 护 救 生 抢 救 防 护 器 具 19.5 (1) 底 栖 生 物 等 量 补 偿 方 案 : 采 用 底 播 的 方 式 ; (2) 鱼 卵 仔 稚 鱼 采 用 等 量 补 偿 采 用 增 殖 放 流 等 量 鱼 苗 的 方 式, 连 续 放 流 2 年, 每 年 一 次 白 海 豚 疏 浚 溢 油 专 项 生 态 补 偿 600 环 境 监 测 运 营 期 的 水 气 声 等 检 测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测 落 实 情 况 90 4765 万 元 落 实 施 工 船 舶 运 营 期 船 舶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防 止 船 舶 溢 油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提 高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处 理 能 力, 配 备 围 油 栏 吸 油 材 料 储 存 装 置 等 溢 油 应 急 设 备 135 生 态 补 偿, 恢 复 生 态 环 境 ( 包 括 投 放 费 用 ) 专 项 用 于 白 海 豚 保 护 研 究, 经 费 从 工 程 生 态 补 偿 费 中 列 支 对 运 营 过 程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336

附 录 1: 浮 游 植 物 调 查 种 类 名 录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附 录 生 物 名 录 门 类 种 类 拉 丁 文 并 基 角 毛 藻 Chaetoceros decipiens Cleve 波 罗 的 海 布 纹 藻 Gyrosigma balticum 波 状 石 丝 藻 Lithodesmium undulatum 布 氏 双 尾 藻 Diploneis brightwellii 粗 根 管 藻 Rhizosolenia robusta 大 西 洋 角 毛 藻 Chaetoceros atlanticus 大 洋 角 管 藻 Cerataulina pelagica 丹 麦 细 柱 藻 Leptocylindrus danicus 端 尖 曲 舟 藻 Pleurosigma acutum 短 角 弯 角 藻 Eucampia zoodiacus 高 盒 形 藻 Odontella regia (Schultze) Simonsen 哈 德 掌 状 藻 Palmeria hardmaniana Greville,1865 海 洋 曲 舟 藻 Pieurosigma pelagicum 虹 彩 圆 筛 藻 Coscinodiscus oculus-iridis 华 丽 针 杆 藻 Synedra formosa 活 动 盒 形 藻 Biddulphia mobiliensis 尖 刺 伪 菱 形 藻 Pseudo~nitzschia pungens 角 毛 藻 spp. Chaetoceras spp. 宽 型 马 鞍 藻 Campylodiscus latus 劳 氏 角 毛 藻 Chaetoceros lauderi 菱 形 海 线 藻 Thalassionema nitzschioides 硅 藻 门 菱 形 藻 spp. Nitzschia spp. 螺 端 根 管 藻 Rhizosolenia cochlea 美 丽 漂 流 藻 Planktoniella formosa 念 珠 直 链 藻 Melosira moniliformis 派 格 棍 形 藻 Bacillaria paxillifera 曲 舟 藻 sp. Pleurosigma sp. 热 带 环 刺 藻 Gossleriella tropica Schutt,1893 柔 弱 角 毛 藻 Chaetoceros debilis Cleve 泰 晤 士 旋 鞘 藻 Helicotheca tamesis 透 明 辐 杆 藻 Bacteriastrum hyalinum 萎 软 几 内 亚 藻 Guinardia flaccida 纤 细 楔 形 藻 Licmophora gracilis 楔 形 藻 sp. Licmophora sp. 新 月 菱 形 藻 Nitzschia closterium 旋 链 角 毛 藻 Chaetoceros curvisetus 羽 纹 藻 spp. Pinnularia spp. 圆 筛 藻 spp. Coscinodiscus spp. 窄 隙 角 毛 藻 Chaetoceros affinis 针 杆 藻 spp. Synedra spp. 中 华 盒 形 藻 Biddulphia sinensis 中 肋 骨 条 藻 Skeletonema costatum 舟 形 藻 spp. Navicula spp. 甲 藻 门 海 洋 多 甲 藻 Peridinium oceanicum 337

门 类 种 类 拉 丁 文 扁 平 原 多 甲 藻 Thalassionema nitzschioides 叉 分 多 角 藻 Peridinium divergens 叉 状 角 藻 Ceratium furca 短 角 藻 平 行 变 种 Ceratium breve var. parallelum 多 甲 藻 sp. Peridinium sp. 纺 锤 角 藻 Ceratium fusus 海 洋 原 甲 藻 Prorocentrum micans 具 尾 鳍 藻 Dinophysis caudate 三 叉 角 藻 Ceratium trichoceors 微 小 原 甲 藻 Prorocentrum minimum 亚 历 山 大 藻 sp. Alexandrium sp. 夜 光 藻 Noctiluca scientillans 金 藻 门 小 等 刺 硅 鞭 藻 Dictyocha fibula 定 鞭 金 藻 球 形 棕 囊 藻 Phaeocystis globosa 附 录 2: 浮 游 动 物 调 查 种 类 名 录 类 别 种 类 种 类 拉 丁 文 原 生 动 物 夜 光 虫 Noctiluca scientillans 太 平 洋 纺 锤 水 蚤 Acartia pacifica 小 纺 锤 水 蚤 Acartia negligens 小 长 腹 剑 水 蚤 Oithona nana 瘦 尾 胸 刺 水 蚤 Centropages tenuiremis 红 纺 锤 水 蚤 Acartia erythraeus 驼 背 隆 哲 水 蚤 Acrocalanus gibber 桡 足 类 小 哲 水 蚤 Nannocalanus minor 中 华 哲 水 蚤 Calanus sinicus 近 缘 大 眼 水 蚤 Corycaeus affinis 黄 角 光 水 蚤 Lucicutia flavicornis 指 状 浒 水 蚤 Schmackeria inopinus 瘦 歪 水 蚤 Tortanus gracilis 红 小 毛 猛 水 蚤 Microstella rosea 端 足 类 短 虫 戎 属 Genus sp. 疑 拟 角 钩 虾 Hornellia incerata 枝 角 类 鸟 喙 尖 头 溞 Penilia avirostris 诺 氏 三 角 溞 Evadne nordmanni 细 长 真 浮 萤 Euconchoecia elongata 介 形 类 蓬 松 椭 萤 Paravargula hirsuta 针 刺 真 浮 萤 Euconchoecia aculeata 软 拟 海 樽 Dolioletta gegenbauri 小 齿 海 樽 Doliolum denticulatum 被 囊 类 宽 肌 纽 鳃 樽 Lasis zonaru 殖 离 海 樽 Doliolina separate 异 体 住 囊 虫 Oikopleura dioica 百 陶 箭 虫 Sagitta bedoti 肥 胖 箭 虫 Sagitta enflata 柔 佛 箭 虫 Sagitta johorensis 毛 颚 类 柔 弱 箭 虫 sagitta delicata 小 形 箭 虫 Sagitta neglecta 时 隆 冈 箭 虫 Sagitta tokiokai 拿 卡 箭 虫 Sagitta nagae 水 螅 水 母 类 短 腺 和 平 水 母 Eirenc brevigona 338

栉 水 母 类 管 水 母 类 浮 游 幼 虫 无 疣 和 平 水 母 栉 水 母 球 形 侧 腕 水 母 拟 双 生 水 母 拟 细 浅 室 水 母 尖 角 水 母 长 尾 类 幼 虫 长 尾 类 糠 虾 幼 虫 短 尾 类 溞 状 幼 虫 桡 足 类 无 节 幼 虫 鱼 卵 仔 鱼 双 管 阔 沙 蚕 疣 足 幼 虫 才 女 虫 幼 虫 帚 毛 虫 幼 虫 水 母 筒 螅 幼 虫 Eirenc averuciformis Chelophyes sp. Pleurobrachia globosa Diphyes bojani Lensia subtiloides Eudoxoides mitra Mccruran larva Mysidacea larvae Zoea larva(brachyura) Nauplius larva(copepoda) Fish eggs Fish larva Platynereis biacanaliculata(nectochaeta) Polydora larva Sbellaria larva Tubularia larva 附 录 3: 底 栖 生 物 调 查 种 类 名 录 门 类 种 类 拉 丁 名 棒 锥 螺 Turritella bacillum (Kiener, 1845) 节 织 纹 螺 Nassarius nodiferus (Powys, 1835) 杓 形 小 囊 蛤 Saccella cuspidate (Gould,1861) 习 见 圆 蛤 Cycladicama ethima (Melvill et Standen, 1899) 牡 蛎 科 Ostreidae sp. 蛤 蜊 属 Mactra sp. 樱 蛤 属 Nitidotellina sp. 江 户 明 樱 蛤 Moerella jedoensis (Lischke, 1872) 软 体 动 物 门 滕 田 团 结 蛤 Abra fujitai Habe, 1958 理 蛤 Theora lata (Hinds, 1844) 楔 形 斧 蛤 Donax cuncatus Linnaeus, 1758 小 荚 蛏 Siliqua minima (Gmelin, 1791) 粗 帝 汶 蛤 Timoclea scabra (Hanley, 1844) 镜 蛤 属 Dosinia sp. 波 纹 巴 非 蛤 Paphia undulata (Born, 1778) 菲 律 宾 蛤 仔 Ruditapes philippinarum (Adams et Reeve, 1850) 小 文 蛤 Meretrix planisulcata (Sowerby, 1815) 轮 变 异 篮 蛤 Varicorbula rotalis (Hinds, 1843) 环 节 动 物 门 绻 旋 吻 沙 蚕 Glycera tridactyla Schmarda, 1861 角 吻 沙 蚕 Goniada emerita Audouin et Melne-Ewards, 1834 齿 吻 沙 蚕 属 Nephtys sp. 暖 湿 内 卷 齿 蚕 Aglaophamus tepens Fauchald, 1968 花 冈 钩 毛 虫 Sigambra hanaokai (Kitamori, 1960) 短 须 钩 裂 虫 Ancistrosyllis brevicirris Rangarajan, 1964 埃 刺 梳 鳞 虫 Ehlersileanira incise (Grube, 1877) 含 糊 拟 刺 虫 Linopherus ambigua (Monro, 1933) 小 头 虫 Capitella capitata (Fabricius, 1780) 丝 异 须 虫 Heteromastus filiformis (Claparede, 1864) 中 蚓 虫 属 Mediomastus sp. 背 蚓 虫 Notomastus latericeus Sars, 1857 红 刺 尖 锥 虫 Scoloplos rubra (Webster, 1879) 尖 锥 虫 Scoloplos armiger (Muller, 1776) 才 女 虫 属 Polydora sp. 奇 异 稚 齿 虫 Paraprionospio pinnata (Ehlers, 1901) 339

毛 须 鳃 虫 Cirriformia filigera (delle Chiaje, 1825) 日 本 中 磷 虫 Mesochaetopterus japonicus Fujiwara, 1934 欧 文 虫 Notomastus latericeus Sars, 1857 日 本 和 美 虾 Nihonotrypaea japonica (Ortmann, 1891) 艾 氏 活 额 寄 居 蟹 Diogenes edwardsii (De Haan, 1849) 节 肢 动 物 门 绒 毛 细 足 瓷 蟹 Raphidopus ciliates Stimpson, 1858 豆 蟹 亚 科 Pinnotherinae sp. 豆 形 短 眼 蟹 Typhlocarcinus nudus Stimpson, 1858 棘 皮 动 物 门 东 方 三 齿 蛇 尾 Amphiodia orientalis Liao, 2004 光 滑 倍 棘 蛇 尾 Amphioplus laevis (Lyman, 1874) 腔 肠 动 物 门 海 葵 Actiniaria sp. 扁 形 动 物 门 涡 虫 Turbellaria sp. 螠 虫 动 物 门 短 吻 铲 荚 螠 Listriolobus brevirostris Chen et Yeh, 1958 脊 索 动 物 门 白 氏 文 昌 鱼 Branchiostoma belcheri Gray, 1847 附 录 4: 潮 间 带 生 物 调 查 种 类 名 录 门 类 种 类 拉 丁 名 软 体 动 物 门 红 条 毛 肤 石 鳖 Acanthochiton rubrolineatus (Lischke, 1873) 史 氏 背 尖 贝 Notoacmea schrenckii (Lischke, 1868) 矮 拟 帽 贝 Patelloida pygmaea (Dunker, 1860) 斗 嫁 虫 戚 Cellana grata (Gould, 1859) 粒 花 冠 小 月 螺 Lunella coronate granulate (Gmelin, 1791) 单 齿 螺 Monodonta labio (Linnaeus, 1758) 粗 糙 真 蹄 螺 Euchelus scaber (Linnaeus, 1758) 齿 纹 蜑 螺 Nerita yoldii Récluz, 1841 中 间 拟 滨 螺 Littoraria intermedia (Philippi, 1846) 珠 带 拟 蟹 守 螺 Cerithideopsilla cingulate (Gmelin, 1791) 小 翼 拟 蟹 守 螺 Cerithideopsilla microptera (Kiener, 1842) 纵 带 滩 栖 螺 Batillaria zonalis (Bruguiere, 1792) 疣 滩 栖 螺 Batillaria sordida (Gmelin, 1791) 玉 螺 科 Naticidae sp. 拟 枣 贝 Erronea errones (Linnaeus, 1758) 爪 哇 荔 枝 螺 Indothais javanica (Philippi, 1848) 疣 荔 枝 螺 Reishia clavigera (Küster, 1860) 节 织 纹 螺 Nassarius nodiferus (Powys, 1835) 中 国 笔 螺 Mitra chinensis Griffith et Pidgeon, 1834 解 氏 囊 螺 Retusa cecillii (Philippi, 1844) 波 纹 月 华 螺 Haloa yamagutii Habe, 1952 青 蚶 Barbatia obliquata (Wood, 1828) 毛 蚶 Scapharca kagoshimensis (Tokunaga, 1906) 异 毛 蚶 Scapharca anomala (Reeve, 1844) 变 化 短 齿 蛤 Brachidontes variabilis Krauss, 1846 刻 缘 短 齿 蛤 Brachidontes setiger (Dunker, 1856) 黑 荞 麦 蛤 Xenostrobus atratus (Lischke, 1871) 翡 翠 股 贻 贝 Perna viridis (Linnaeus, 1758) 古 明 圆 蛤 Cycladicama cumingii (Hanley, 1844) 香 港 巨 牡 蛎 Crassostrea hongkongensis Lam et Morton, 2003 棘 刺 牡 蛎 Saccostrea kegaki Torigoe et Inaba, 1981 团 聚 牡 蛎 Saccostrea glomerata (Gould, 1850) 拟 箱 美 丽 蛤 Merisca capsoides (Lamarck, 1818) 红 明 樱 蛤 Moerella rutila (Dunker, 1860) 340

门 类 种 类 拉 丁 名 江 户 明 樱 蛤 Moerella jedoensis (Lischke, 1872) 大 竹 蛏 Solen grandis Dunker, 1861 弯 竹 蛏 Solen tchangi Huber, 2010 粗 帝 汶 蛤 Timoclea scabra (Hanley, 1844) 伊 萨 伯 雪 蛤 Clausinella isabellina (Plilippi, 1849) 斑 纹 棱 蛤 Trapezium liratum (Reeve, 1843) 菲 律 宾 蛤 仔 Ruditapes philippinarum (Adams et Reeve, 1850) 裂 纹 格 特 蛤 Marcia hiantina (Lamarck, 1825) 短 圆 缀 锦 蛤 Tapes deshayesii (Hanley, 1845) 青 蛤 Cyclina sinensis (Gmelin, 1791) 丽 文 蛤 Meretrix lusoria (Boding, 1798) 中 国 绿 螂 Clauconome chinensis Gray, 1828 剖 刀 鸭 嘴 蛤 Laternula boschasina (Reeve, 1963) 变 肋 角 贝 Dentalium octangulatum Donovan, 1803 白 条 地 藤 壶 Euraphia withersi (Pilsbry, 1916) 纹 藤 壶 Amphibalanus Amphitrite (Darwin, 1854) 红 树 纹 藤 壶 Amphibalanus rhizophorae (Ren et Liu, 1989) 网 纹 纹 藤 壶 Amphibalanus reticulatus (Utinomi, 1967) 海 蟑 螂 Ligia exotica Roux, 1828 鼓 虾 科 Alpheidae sp. 纹 尾 长 眼 虾 Ogyrides striaticauda Kemp. 1915 宽 沟 对 虾 Melicertus latisulcatus (Kishinouye, 1896) 刀 额 新 对 虾 Metapenaeus ensis (De Haan, 1844) 日 本 和 美 虾 Nihonotrypaea japonica (Ortmann, 1891) 节 肢 动 物 门 长 螯 活 额 寄 居 蟹 Diogenes avarus Heller, 1865 小 形 寄 居 蟹 Pagurus minutus Hess, 1865 北 方 招 潮 Uca borealis Crane, 1975 光 滑 异 装 蟹 Heteropanope glabra Stimpson, 1858 韦 氏 毛 带 蟹 Dotilla wichmanni de Man, 1892 近 亲 拟 相 手 蟹 Parasesarma affinis de Haan, 1837 小 相 手 蟹 Nanosesarma batavicum (de Man, 1887) 长 足 长 方 蟹 Metaplax longipes Stimpon 1858 绒 螯 近 方 蟹 Hemigrapsus penicillatus (De Haan, 1835) 平 背 蜞 Gaetice depressus (De Haan, 1835) 四 齿 大 额 蟹 Metopograpsus quadridentatus Stimpson, 1858 环 节 动 物 门 光 突 齿 沙 蚕 Leonnates persicus Wesenberg-Lund, 1949 弯 齿 围 沙 蚕 Perineris camiguinoides Augener, 1922 中 锐 吻 沙 蚕 Glycera rouxii Audouin et Milne-Edwards, 1833 长 吻 沙 蚕 Glycera chirori Izuka, 1912 寡 节 甘 吻 沙 蚕 Glycinde gurjanovae Uschakove et Wu, 1962 内 卷 齿 蚕 属 Aglaophamus sp. 加 氏 无 疣 齿 吻 沙 蚕 Inermonephtys gallardi Fauchald, 1968 小 瘤 犹 帝 虫 Eurytheo parvecarunculata Horst, 1912 巢 沙 蚕 属 Diopatr sp. 智 利 巢 沙 蚕 Diopatra chiliensis Quatrefages, 1866 欧 努 菲 虫 Onuphis eremita Audouin & Milne Edwards, 1833 长 叶 索 沙 蚕 Lumbrineris longiforlia Imajima & Higuchi, 1975 长 锥 虫 Haploscoloplos elongates (Johnson, 1901) 膜 囊 尖 锥 虫 Scoloplos marsupialis Southern, 1921 海 稚 虫 科 Spionidae sp. 奇 异 稚 齿 虫 Paraprionospio pinnata (Ehlers, 1901) 昆 士 兰 稚 齿 虫 Prionospio queenslandica Blake et Kudenov, 1978 多 丝 独 毛 虫 Tharyx multifilis Moore, 1909 341

门 类 种 类 拉 丁 名 不 倒 翁 虫 Sternaspis scutata Ranzani, 1817 乳 突 笔 帽 虫 Pectinaria papillosa Caullery, 1944 纽 虫 1 Memertea sp.1 纽 形 动 物 门 纽 虫 2 Memertea sp.2 纽 虫 3 Memertea sp.3 腔 肠 动 物 门 海 葵 1 Actiniaria sp.1 海 葵 2 Actiniaria sp.2 星 虫 动 物 门 裸 体 方 格 星 虫 Sipunculus nudus Linnaeus 1766 安 岛 反 体 星 虫 Antillesoma antillarum (Grube, 1858) 扁 形 动 物 门 涡 虫 Turbellaria sp. 棘 皮 动 物 门 锚 参 科 Synaptidae sp. 脊 索 动 物 门 海 鞘 Ascidiacea sp. 卵 鳎 Solea ovata Richardson, 1846 附 录 5: 游 泳 生 物 调 查 种 类 名 录 中 文 名 鲱 形 目 鲱 科 斑 鰶 鲻 形 目 鲻 科 前 鳞 骨 鲻 鲈 形 目 鮨 科 布 氏 石 斑 鱼 花 鲈 鱚 科 多 鳞 鱚 石 首 鱼 科 勒 氏 枝 鳔 石 首 鱼 皮 氏 叫 姑 鱼 条 纹 叫 姑 鱼 石 鲈 科 斜 带 髭 鲷 鲾 科 短 吻 鲾 小 鞍 斑 鲾 拟 鲈 科 眼 斑 拟 鲈 银 鲈 科 十 刺 银 鲈 短 体 银 鲈 鯻 科 细 鳞 鯻 双 边 鱼 科 尾 纹 双 边 鱼 天 竺 鲷 科 四 线 天 竺 鲷 长 鲳 科 刺 鲳 鲹 科 及 达 副 叶 鲹 拉 丁 名 CLUPEIFORMES Clupeidae Clupanodon punctatus MUGILIFORMES Mugilidae Osteomugil ophuyseni PERCIFORMES Serranidae Epinephelus bleekeri Lateolabrax japonicus Sillaginidae Sillago sihama Sciaenidae Dendrophysa russelli Johnius belangerii Johnius fasciatus Pomadasyidae Hapalogenys nitens Leiognathidae Leiognathus brevirostris Nuchequula mannusella Parapercidae Parapercis ommatura Gerridae Gerres decacanthus Gerres lucidus Terapontidae Terapon jarbua Ambassidae Ambassis urotaenia Apogonidae Apogon quadrifasciatus Centrolophidae Psenopsis anomala Carangidae Alepes djedaba 342

中 文 名 鲷 科 二 长 棘 鲷 黄 鳍 棘 鲷 真 赤 鲷 灰 鳍 棘 鲷 鱼 衔 科 李 氏 基 岛 角 鱼 科 翼 红 娘 鱼 蓝 子 鱼 科 褐 篮 子 鱼 鰕 虎 鱼 科 舌 鰕 虎 鱼 犬 牙 缰 鰕 虎 鱼 多 须 拟 鰕 虎 鱼 鲼 形 目 魟 科 黄 魟 鲉 形 目 鲬 科 锯 齿 鳞 鲬 平 鲉 科 褐 菖 鲉 鲽 形 目 鲆 科 大 羊 舌 鲆 鳎 科 卵 鳎 斑 头 舌 鳎 带 纹 条 鳎 少 鳞 舌 鳎 焦 氏 舌 鳎 鲀 形 目 鲀 科 铅 点 多 纪 鲀 枪 形 目 枪 乌 贼 科 火 枪 乌 贼 乌 贼 目 乌 贼 科 金 乌 贼 耳 乌 贼 科 柏 氏 四 盘 耳 乌 贼 十 足 目 对 虾 科 墨 吉 明 对 虾 南 美 白 对 虾 近 缘 新 对 虾 斑 节 对 虾 宽 沟 对 虾 短 沟 对 虾 鹰 爪 虾 拉 丁 名 Sparidae Parargyrops edita Acanthopagrus latus Pagrus major Acanthopagrus berda Callionymidae Callionymus richardsoni Callionymus kaianus Triglidae Lepidotrigla alata Siganidae Siganus fuscescens Gobiidae Glossogobius giuris Amoya caninus Parachaeturichthys polynema Myliobatiformes Dasyatidae Dasyatis bennettii SCORPAENIFORMES Platycephalidae Onigocia spinosa Sebastidae Sebastiscus marmoratus PLEURONECTIFORMES Bothidae Arnoglossus scapha Soleidae Solea ovata Cynoglossus puncticeps Zebrias zebra Cynoglossus oligolepis Cynoglossus joyneri TETRAODONTIFORMES Tetraodontidae Takifugu alboplumbeus TEUTHOIDEA Loliginidae Loligo beka Sepiida Sepiidae Sepia esculenta Sepiolidae Euprymna berryi DECAPODA Penaeidae Fenneropenaeus merguiensis Penaeus vannamei Metapenaeus affinis Penaeus monodon melicertus latisulcatus Penaeus scmisulcatu Trachypenaeus curvirostris 343

中 文 名 须 赤 虾 中 国 对 虾 鼓 虾 科 刺 螯 鼓 虾 菱 蟹 科 强 壮 菱 蟹 梭 子 蟹 科 双 额 短 桨 蟹 钝 齿 蟳 远 海 梭 子 蟹 银 光 梭 子 蟹 长 脚 蟹 科 隆 线 强 蟹 口 足 目 虾 蛄 科 口 虾 蛄 拉 丁 名 Metapenaeopsis barbata Penaeus chinensis Alpheidae Alpheus hoplocheles Parthenopidae Parthenopw validus Portunidae Thalamita sima Charybdis hellerii Portunus pelagicus Portunus argentatus Goneplacidae Eucrate crenata STOMATOPODA Squillidae Oratosquilla oratoria 344

附 表 审 批 登 记 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填 表 单 位 ( 盖 章 ): 交 通 运 输 部 水 运 科 学 研 究 所 填 表 人 ( 签 字 ): 项 目 经 办 人 ( 签 字 ):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广 西 北 部 湾 港 钦 州 30 万 吨 级 油 码 头 工 程 建 设 地 点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钦 州 市 建 设 内 容 及 规 模 钦 州 中 石 油 国 际 储 备 库 配 套 码 头 工 程, 拟 建 一 个 30 万 吨 级 原 油 卸 船 泊 位, 水 工 结 构 总 长 546.3m, 码 头 通 过 长 2998m 引 桥 与 三 墩 作 业 区 连 接, 设 计 年 吞 吐 量 930 万 吨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行 业 类 别 交 通 运 输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类 别 编 制 报 告 书 编 制 报 告 表 填 报 登 记 表 总 投 资 ( 万 元 ) 253492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6186 万 元 所 占 比 例 (%) 2.4% 建 设 单 位 处 建 现 区 设 状 域 项 环 目 境 所 立 项 部 门 批 准 文 号 立 项 时 间 报 告 书 审 批 部 门 环 境 保 护 部 批 准 文 号 批 准 时 间 单 位 名 称 广 西 北 部 湾 国 际 港 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0771-5590996 评 价 单 位 名 称 交 通 运 输 部 水 运 科 学 研 究 所 联 系 电 话 010-62079125 通 讯 地 址 广 西 南 宁 市 银 海 大 道 1219 号 邮 政 编 码 530221 单 位 通 讯 地 址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土 城 路 8 号 邮 政 编 码 100088 法 人 代 表 叶 时 湘 联 系 人 林 萌 叶 环 境 质 量 等 级 环 境 空 气 : 二 级 地 表 水 : 地 下 水 : 环 境 噪 声 : 三 类 海 水 : 四 类 土 壤 : 其 它 :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污 染 物 实 际 排 污 染 物 排 放 氨 氮 * 达 标 石 油 类 与 总 量 控 制 ( 烟 尘 * 工 业 工 业 粉 尘 * 建 设 氮 氧 化 物 项 目 THC 详 填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 ) 与 特 征 污 染 物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生 态 敏 感 与 脆 弱 区 人 口 密 集 区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三 河 三 湖 两 控 区 三 峡 库 区 放 浓 度 证 书 编 号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017 号 评 价 经 费 现 有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本 工 程 ( 拟 建 ) 总 体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拟 建 )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废 水 实 际 排 放 总 量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预 测 排 放 浓 度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化 学 需 氧 量 * 0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 0 项 目 有 关 的 其 它 注 :1 * 为 十 五 期 间 国 家 实 行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污 染 物 2 排 放 增 减 量 :(+) 表 示 增 加,(-) 表 示 减 少 3 计 量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废 气 排 放 量 万 标 立 方 米 / 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升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立 方 米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产 生 量 自 身 削 减 量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排 放 增 减 量 区 域 平 衡 替 代 削 减 量 345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与 缓 解 措 施 ( 非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控 制 项 目 自 然 保 护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重 要 湿 地 风 景 名 胜 区 自 然 人 文 遗 迹 森 林 公 园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区 生 物 保 护 珍 稀 动 物 珍 稀 植 物 特 有 生 物 重 要 经 济 物 种 外 来 物 种 移 民 拆 迁 指 标 采 取 措 施 名 称 级 别 影 响 程 度 影 响 方 式 保 护 对 象 影 响 位 置 工 程 避 让 保 护 区 调 整 迁 地 保 护 监 控 管 理 工 程 治 理 景 观 设 计 生 态 补 偿 其 它 投 资 万 元 700 预 期 效 果 投 资 万 元 预 期 效 果 投 资 万 元 预 期 效 果 投 资 万 元 预 期 效 果 投 资 万 元 预 期 效 果 投 资 万 元 预 期 效 果 投 资 万 元 预 期 效 果 投 资 万 元 预 期 效 果 投 资 万 元 预 期 效 果 投 资 万 元 预 期 效 果 投 资 万 元 预 期 效 果 投 资 万 元 预 期 效 果 工 程 占 地 迁 移 人 口 0 安 置 方 式 投 资 万 元 环 境 影 响 迁 移 人 口 0 安 置 方 式 预 期 效 果 易 地 后 靠 其 它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工 程 治 理 : 生 物 治 理 : 隔 声 屏 障 绿 化 降 噪 搬 迁 隔 声 窗 低 噪 设 备 工 程 避 让 监 控 管 理 其 它 工 程 绿 化 面 积 绿 化 率 % 投 资 万 元 运 营 期 施 工 期 废 水 S S 沉 淀 物 化 噪 预 期 效 果 工 程 占 地 生 物 量 吨 ( 风 干 重 ) 公 顷 建 设 前 建 设 后 声 投 资 万 元 施 工 期 工 程 土 石 方 10 3 m 3 21974 预 期 效 果 土 地 总 占 地 ( 用 海 面 积 )1020000 平 方 米 占 用 耕 地 基 本 农 田 林 地 草 场 鱼 塘 性 质 临 时 永 久 占 地 面 积 万 平 方 米 新 增 复 垦 面 积 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