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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供 环 保 部 门 信 息 公 开 使 用 ) ( 持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203 号 )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2 目 录 1 目 录 前 言 1 总 则 1.1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 编 制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和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和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分 布 评 价 内 容 重 点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2.1 地 理 位 置 自 然 物 理 ( 质 ) 环 境 状 况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概 况 赤 湖 皮 革 园 发 展 概 况 及 入 驻 企 业 情 况 赤 湖 工 业 区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概 况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1 原 环 评 报 告 回 顾 性 分 析 工 程 变 化 内 容 说 明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厂 区 总 平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4.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调 查 与 评 价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噪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陆 域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调 查 与 评 价 海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3 2 目 录 5.1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噪 声 影 响 与 评 价 固 体 废 物 及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6.1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管 理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7.1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评 价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与 建 议 公 众 参 与 与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8.1 公 众 参 与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9.1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及 生 产 管 理 要 求 项 目 运 行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建 议 项 目 退 役 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建 议 总 量 控 制 和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管 理 10.1 总 量 控 制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管 理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1.1 本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简 析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概 算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项 目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小 结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4 目 录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监 理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13.1 项 目 概 况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总 结 论 建 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附 件 一 : 关 于 研 究 漳 州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2011]13 号 ) 附 件 二 : 赤 湖 工 业 区 管 委 会 关 于 准 予 宏 国 公 司 产 能 和 污 水 排 放 指 标 的 报 告 附 件 三 :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文 件 ( 闽 环 保 评 [2013]14 号 ) 附 件 四 :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关 于 宏 国 公 司 30 万 张 /a 皮 革 项 目 同 样 适 应 猪 牛 羊 原 皮 加 工 的 说 明 附 件 五 :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2014 年 第 31 号 公 告 ) 附 件 六 : 宏 国 公 司 临 时 排 污 许 可 证 附 件 七 : 赤 湖 工 业 区 管 委 会 对 宏 国 公 司 30 万 标 张 牛 皮 / 年 折 为 120 万 张 猪 皮 / 年 加 工 的 产 能 认 定 文 件 附 件 八 : 环 评 任 务 委 托 书 附 件 九 :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技 术 审 查 意 见 专 家 组 长 复 审 意 见 附 件 十 :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关 于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加 工 牛 原 皮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调 剂 方 案 的 函 ( 漳 环 函 [2012]39 号 ) 附 件 十 一 :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关 于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加 工 牛 原 皮 建 设 项 目 铬 污 染 物 总 量 调 剂 方 案 的 函 ( 漳 环 函 [2012]42 号 ) 附 件 十 二 : 漳 州 市 环 保 局 以 关 于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审 查 的 函 ( 漳 环 审 函 [2012]12 号 )

5 4 目 录 附 件 十 三 : 企 业 废 水 排 放 口 水 质 监 测 报 告 附 件 十 四 :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附 件 十 五 : 绿 江 污 水 厂 接 纳 污 水 承 诺 函 附 件 十 六 :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合 同 附 件 十 七 : 公 参 样 表 附 件 十 八 : 营 业 执 照 和 法 人 证 书 附 件 十 九 :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6 前 言 1 前 言 一 项 目 建 设 背 景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宏 国 公 司 ) 系 台 商 独 资 企 业, 是 MPA 指 定 金 牌 皮 料 供 货 商, 公 司 成 立 于 2006 年 7 月, 注 册 资 本 300 万 美 元, 位 于 漳 浦 县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中 部, 厂 区 占 地 hm 2 宏 国 公 司 成 立 之 初 计 划 从 事 猪 皮 加 工 当 时 根 据 2011 年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专 题 会 议 关 于 研 究 漳 州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2011]13 号, 见 附 件 一 ) 精 神, 提 出 赤 湖 工 业 区 的 皮 革 设 计 产 能 为 年 加 工 皮 革 总 产 能 控 制 在 1000 万 标 张, 要 求 对 符 合 准 入 条 件 的 企 业, 应 重 新 编 制 环 评 文 件 届 时, 园 区 内 拟 入 驻 的 制 革 企 业 普 遍 将 泉 州 兴 业 皮 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13 号 会 议 纪 要 中 所 提 优 先 安 排 示 范 皮 革 企 业 ) 作 为 标 准 入 园 企 业, 开 展 相 应 的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环 评 工 作 均 以 兴 业 牛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产 排 污 资 料 核 算 各 拟 建 制 革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在 当 时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背 景 下, 宏 国 公 司 被 列 入 赤 湖 制 革 工 业 园 区 第 一 批 500 万 张 建 设 计 划 中, 2012 年 赤 湖 工 业 区 管 委 员 给 该 公 司 批 准 30 万 标 张 / 年 的 加 工 产 能 ( 见 附 件 二 ), 并 按 照 牛 原 皮 加 工 产 能 去 申 请 环 评 手 续 宏 国 公 司 于 2012 年 3 月 委 托 苏 州 科 太 环 境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工 作, 环 评 报 告 书 于 2013 年 2 月 21 日 得 到 了 福 建 省 环 保 厅 批 复 ( 闽 环 保 评 [2013]14 号, 见 附 件 三 ),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所 述 生 产 内 容 系 皮 革 ( 牛 原 ) 皮 加 工 2013 年 4 月 16 日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出 具 了 宏 国 公 司 30 万 张 /a 皮 革 项 目 同 样 适 应 猪 牛 羊 原 皮 加 工 的 说 明 ( 附 件 四 ) 按 照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2014 年 第 31 号 公 告, 附 件 五 ) 中 关 于 标 准 牛 皮 和 猪 皮 的 折 算 方 法 ( 即 4 张 猪 皮 折 为 1 标 张 牛 皮 ), 原 批 复 的 30 万 标 张 牛 皮 / 年 加 工 项 目 可 折 算 为 120 万 张 猪 皮 / 年 加 工 产 能 各 项 前 期 手 续 工 作 完 备 后, 宏 国 公 司 进 入 厂 房 和 环 保 设 施 的 建 设, 实 际 生 产 线 和 设 备 配 置 方 面 均 按 照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生 产 开 展 建 设, 各 项 建 设 工 程 基 本 完 工 后, 宏 国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 向 漳 州 市 环 保 局 提 交 了 阶 段 试 生 产 的 申 请 报 告, 同 年 12 月 17 日 漳 州 市 环 保 局 对 宏 国 公 司 的 猪 皮 加 工 线 出 具 了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三 同 时 现 场 勘 察 记 录,2015 年 1 月 14 日 宏 国 公 司 取 得 了 漳 州 市 环 保 局 颁 发 的 临 时 排 污 许 可 证 ( 号, 附 件 六 ), 获 得 加 工 试 生 产 许 可 企 业 由 此 开 始 了 近 一 年 的 猪 皮 加 工 试 生 产, 在 试 生 产 期 间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基 本 正 常, 污 染 源 排 放 例 行 检 测 数 据 和 在 线 监 测 数 据 基 本 能 达 到 环 评 批 复 标 准 要 求, 监 测 数 据 也 按 月 在 环 保 部 门 进 行 存 档 管 理, 未 出 现 环 保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宏 国 公 司 2015 年 共 进 口 130 个 货 柜 ( 约 3000 吨 ), 加 工 猪 蓝 湿 皮 约 120 万 张, 报 关 出 口 货 物 总 值 300 万 美 元

7 2 前 言 2015 年 底, 宏 国 公 司 试 生 产 期 接 近 一 年 后 委 托 漳 州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开 展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由 于 宏 国 公 司 环 评 报 批 项 目 与 实 际 生 产 项 目 不 相 符 ( 猪 皮 加 工 与 牛 原 皮 的 批 复 不 一 致 ), 应 补 充 开 展 环 评 变 更 手 续 针 对 猪 原 皮 加 工 产 能, 宏 国 公 司 已 得 到 赤 湖 工 业 区 管 委 会 的 认 定 ( 附 件 七 ), 即 30 万 标 张 牛 皮 / 年 可 折 为 120 万 张 猪 皮 / 年 加 工 产 能 二 项 目 特 点 及 环 评 工 作 重 点 项 目 拟 选 购 进 口 和 国 内 猪 原 皮 为 原 料, 其 生 产 工 艺 主 要 包 括 准 备 ( 前 处 理 ) 鞣 制 复 鞣 染 色 加 脂 和 后 整 饰 等 几 个 工 段 项 目 用 热 依 托 园 区 内 集 中 供 热 工 程, 废 水 的 处 理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标 后, 再 排 入 园 区 内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达 标 后 再 排 入 前 湖 海 域 根 据 项 目 的 生 产 工 艺 特 点 及 所 在 地 区 的 环 境 特 点 和 周 边 公 共 配 套 设 施 分 析, 环 评 关 注 重 点 包 括 :1 将 项 目 变 更 后 各 项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不 突 破 环 评 批 复 指 标 环 境 影 响 没 有 发 生 明 显 变 化 为 评 价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重 要 原 则 之 一 ;2 把 重 金 属 污 染 防 治 作 为 本 项 目 实 施 的 重 点 工 作, 通 过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除 铬 效 率 的 控 制, 确 保 项 目 的 总 铬 排 放 总 量 不 突 破 原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总 量 ;3 制 革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和 雨 水 有 效 实 现 五 水 分 流 收 集 及 分 流 处 理, 且 不 得 对 园 区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产 生 水 质 水 量 冲 击 负 荷 影 响 ;4 磨 革 加 工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皮 革 涂 饰 工 序 产 生 的 喷 涂 废 气, 原 皮 库 原 皮 前 处 理 水 场 车 间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恶 臭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不 影 响 周 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5 制 革 生 产 过 程 种 产 生 的 各 种 废 料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物 应 尽 量 综 合 利 用, 变 废 为 宝, 不 可 利 用 的 应 进 行 安 全 卫 生 处 置 ;6 注 意 控 制 生 产 转 鼓 风 机 空 压 机 及 磨 革 机 等 设 备 噪 声 污 染,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及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等 有 关 规 定,2016 年 3 月 5 日 宏 国 公 司 委 托 厦 门 大 学 承 担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 委 托 书 见 附 件 八 ) 接 受 委 托 任 务 后, 评 价 单 位 草 拟 了 本 项 目 的 基 本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稿, 再 由 建 设 单 位 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 在 项 目 区 附 近 的 赤 湖 镇 政 府 亭 里 村 等 地 点 张 贴 了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基 本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稿 评 价 单 位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踏 勘, 收 集 相 关 资 料 及 调 查 研 究, 根 据 项 目 性 质 规 模 和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区 域 环 境 特 征, 进 行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污 染 因 子 筛 选 和 工 程 分 析, 对 项 目 产 生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了 预 测 和 评 价, 并 提 出 针 对 性 的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对 策 与 措 施, 制 定 了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得 出 本 项 目 环 评 主 要 结 论 根 据 环 评 结 论, 编 制 完 成 了 环 评 报 告 简 本,2016 年 4 月 11~13 日 由 建 设 单 位 将 本 项 目 的 环 评 简 本 和 全 本 信 息 在 赤 湖 镇 政 府 亭 里 村 进 行 第 二 次 公 告

8 前 言 3 张 贴 在 完 成 各 个 专 题 工 作 后, 汇 总 编 制 完 成 了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本 ) 2016 年 6 月 26 日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在 漳 浦 县 主 持 召 开 了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技 术 论 证 会, 会 议 通 过 并 形 成 了 技 术 审 查 意 见 ( 附 件 九 ), 评 价 单 位 根 据 审 查 意 见 对 报 告 书 进 行 了 修 改 与 完 善, 完 成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本 ), 供 建 设 单 位 报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和 作 为 项 目 建 设 污 染 防 治 的 依 据 四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主 要 结 论 (1)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折 为 120 万 张 猪 皮 / 年 加 工 项 目, 折 算 后 的 产 能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要 求, 不 突 破 企 业 已 批 复 产 能 指 标 (2) 由 于 本 猪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不 需 在 准 备 工 段 进 行 去 肉 去 边 和 剖 层 片 皮 加 工, 故 全 厂 恶 臭 废 气 量 减 少, 经 除 臭 处 理 后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预 计 比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内 容 轻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所 用 涂 料 全 部 改 为 水 溶 性 化 料, 涂 饰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减 少, 对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减 轻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不 变 仍 为 400m, 项 目 符 合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控 制 距 离 要 求 (3) 猪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少 于 原 设 计 牛 原 皮 加 工 内 容, 可 减 轻 项 目 排 水 对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和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压 力, 也 减 轻 对 最 终 受 纳 水 体 前 湖 湾 海 域 的 影 响 程 度 (4) 项 目 的 固 体 废 物 综 合 利 用 和 最 终 处 置 方 案 是 安 全 可 靠 的, 只 要 严 格 实 施 规 范 化 操 作, 对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 不 大 (5)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变 化 总 体 不 大, 故 产 生 的 噪 声 影 响 变 化 不 大 试 运 行 期 间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例 行 监 测 资 料 显 示, 各 厂 界 噪 声 可 达 标, 项 目 生 产 运 行 对 周 边 声 学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6) 评 价 总 结 论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将 30 万 标 张 牛 皮 / 年 加 工 产 能 折 为 120 万 张 猪 皮 / 年 加 工 内 容, 项 目 生 产 内 容 的 变 更 不 会 使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突 破 原 环 评 批 复 的 控 制 指 标, 废 水 废 气 和 固 体 废 物 等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总 体 上 也 未 突 破 原 环 评 报 告 预 测 量, 只 要 落 实 环 评 报 告 中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对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的 影 响 没 有 突 破 原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的 预 测 影 响 范 围 从 环 境 影 响 角 度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9 4 总 则 1 总 则 1.1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 评 价 目 的 (1) 调 查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结 合 拟 建 项 目 设 计 生 产 方 案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全 面 分 析 项 目 运 行 期 间 对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提 出 相 应 环 保 措 施, 确 保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 规 ) 及 省 市 各 项 环 保 规 章 要 求 (2) 根 据 项 目 生 产 内 容 规 模 及 依 托 设 施 ( 含 各 类 环 保 依 托 设 施 ) 利 用 情 况, 全 面 分 析 项 目 运 营 期 各 类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及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状 况, 对 项 目 投 产 后 可 能 带 来 的 各 种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定 性 或 者 定 量 分 析 和 比 较, 预 测 并 评 价 其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3) 提 出 环 境 监 理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与 应 急 预 案, 保 证 各 类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的 有 效 运 行 (4) 广 泛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收 集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意 见, 了 解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诉 求, 进 而 完 善 各 类 环 保 措 施 及 对 策 (5) 本 报 告 书 应 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和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评 价 原 则 与 指 导 思 想 (1) 认 真 实 现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国 家 省 市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政 策 环 境 标 准 及 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规 定 (2) 围 绕 坚 持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节 能 减 排 达 标 排 放 循 环 经 济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原 则 开 展 各 专 题 评 价 与 分 析, 做 到 各 项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不 突 破 原 环 评 批 复 指 标, 环 境 影 响 不 突 破 原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范 围 (3) 力 争 做 到 环 评 工 作 重 点 突 出 内 容 具 体 结 论 真 实 客 观, 既 满 足 经 济 发 展 又 达 到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实 现 社 会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的 统 一 1.2 编 制 依 据 有 关 项 目 前 期 立 项 及 环 评 委 托 依 据 (1) 赤 湖 工 业 区 管 委 会 关 于 准 予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产 能 和 污 水 排 放 指 标 的 报 告, 浦 赤 工 委 [2012]06 号, 见 附 件 二 ; (2)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关 于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加 工 牛 原 皮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调 剂 方 案 的 函, 漳 环 函 [2012]39 号, 见 附 件 十 ; (3)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关 于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加 工 牛 原 皮 建 设 项 目 铬 污 染 物 总 量 调 剂 方 案 的 函, 漳 环 函 [2012]42 号, 见 附 件 十 一 ; (4) 福 建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印 发 福 建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管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 闽 环 发 [2015]8 号 ),2015 年 8 月 6 日 ; (5) 漳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印 发 漳 州 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实 施

10 总 则 5 意 见 的 通 知 ( 漳 环 综 [2015]18 号 ),2015 年 3 月 11 日 ; (6) 项 目 环 评 任 务 委 托 书,2016 年 3 月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依 据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2002 年 10 月 28 日 颁 布,2003 年 3 月 1 日 实 施 ; (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1998 年 11 月 29 日 ; (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3 号,2015 年 4 月 9 日 公 布,2015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原 国 家 环 境 总 局,2006 年 2 月 ; (5)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环 保 部,2012 年 7 月 3 日 ; (6)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环 保 部,2012 年 8 月 8 日 ; (7)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管 理 办 法, 环 保 部 令 第 34 号,2015 年 6 月 16 日 ; (8)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中 确 定 防 护 距 离 标 准 问 题 的 复 函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函 [2009]224 号 ),2009 年 9 月 18 日 ; (8)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第 13 号 令,2002 年 2 月 ; (9) 国 务 院 关 于 第 一 批 取 消 62 项 中 央 指 定 地 方 实 施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的 决 定 国 发 [2015]57 号,2015 年 10 月 11 日 (10) 关 于 开 展 制 革 企 业 环 保 核 查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函 [2011]966 号 ), 环 境 保 护 部 2011 年 8 月 15 日 国 家 及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文 件 依 据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2014 年 4 月 24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修 定,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2008 年 6 月 1 日 起 实 施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2015 年 8 月 29 日 修 订 通 过,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1997 年 3 月 1 日 起 实 施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2004 年 修 订,2005 年 4 月 1 日 起 施 行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洋 环 境 保 护 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11 6 总 则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修 订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2010 年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03 年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 (2008 年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2008 年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2004 年 8 月 28 日 二 次 修 正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256 号,1998 年 12 月 27 日 ; (13) 国 务 院 关 于 重 金 属 污 染 综 合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批 复 ( 国 函 [2011]13 号 ); (14)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国 发 [2011]35 号,2011 年 10 月 17 日 ; (15) 关 于 加 强 重 金 属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09]61 号 ); (16)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国 发 [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发 布 ); (17)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国 发 [2015]17 号,2015 年 4 月 2 日 发 布 ); (18) 土 壤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国 发 [2016]31 号,2016 年 5 月 28 日 发 布 ); (19)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自 2013 年 5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0) 国 家 发 改 委 商 务 部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修 订 ),2015 年 3 月 10 日 发 布,2015 年 4 月 10 日 起 施 行 ; (21) 部 分 工 业 行 业 淘 汰 落 后 生 产 工 艺 装 备 和 产 品 指 导 目 录 工 产 业 [2010] 第 122 号,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 (22)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11 年 ); (23)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9 号,2016 年 6 月 14 日 发 布, 自 2016 年 8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4) 关 于 发 布 制 革 毛 皮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的 通 知,( 环 发 [2006]38 号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发 展 改 革 委 科 技 部,2006 年 2 月 21 日 ; (25)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发 [2001]199 号 ); (26) 关 于 开 展 制 革 企 业 环 保 核 查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函 [2011]966 号 ); (26) 福 建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若 干 规 定 (2010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8)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环 境 保 护 若 干 问 题 的 决 定,1996 年 12 月 27 日 ; (29)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2012 年 3 月 29 日 修 改 并 颁 布 实 施 ; (30)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皮 革 行 业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闽 政 办

12 总 则 7 [2010]194 号 ; (31)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研 究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2011]13 号,2011 年 2 月 技 术 标 准 及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HJ ,2012 年 1 月 1 日 实 施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HJ ,2011 年 9 月 1 日 实 施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HJ ;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HJ ,2010 年 4 月 1 日 实 施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HJ/T2.3-93, 1994 年 4 月 1 日 实 施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HJ , 2016 年 1 月 7 日 实 施 ; (7)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GB/T ,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 (8)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HJ/T ; (9)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监 测 技 术 规 范,HJ ; (10)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制 革 工 业 ( 牛 轻 革 ),HJ ; (11)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HJ ; (12)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公 告 2014 年 第 31 号,2014 年 5 月 4 日 印 发 相 关 规 划 及 参 考 资 料 (1) 福 建 省 海 洋 功 能 区 划 ; (2) 福 建 省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修 编 (2011~2020),2011 年 6 月 ; (3) 漳 浦 县 城 市 环 境 规 划,2001 年 ; (4) 漳 浦 县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划,2003 年 ; (5) 漳 浦 县 赤 湖 镇 总 体 规 划 (2006~2020 年 ),2005 年 ; (6)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 修 编 ),2011 年 ; (7)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 修 编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福 建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2011 年 ; (8) 皮 革 行 业 十 二 五 规 划 指 导 意 见, 国 皮 革 协 会 第 七 次 会 员 代 表 大 会 暨 七 届 一 次 理 事 扩 大 会,2011 年 9 月 5 日 中 国 皮 革 协 会 1.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和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本 项 目 目 前 已 建 成, 评 价 主 要 评 价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项 目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包 括 制 革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其 它 生 产 废 水 ( 综 合 废 水 ), 主 要 来 源 于 制 革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鞣 制 复 鞣 工 段 及 干 湿 加 工 各 个 工 序, 这 类 废 水 具 有 排 放 量

13 8 总 则 大, 水 质 波 动 大, 污 染 物 浓 度 高, 成 份 复 杂 等 特 点 ;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磨 革 加 工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皮 革 涂 饰 工 序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原 皮 库 前 处 理 水 场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废 料 贮 存 点 产 生 的 恶 臭 废 气 ; 制 革 生 产 过 程 种 产 生 的 各 类 废 料, 包 括 含 铬 废 皮 屑 废 包 装 材 料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等 ; 此 外 还 有 厂 区 内 转 鼓 引 风 机 空 压 机 喷 涂 机 及 磨 革 机 等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具 体 见 表 1.1 表 1.1 本 项 目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结 果 一 览 表 序 号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项 目 工 程 行 为 环 境 影 响 特 征 1 水 环 境 前 湖 海 域 2 大 气 环 境 局 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3 声 学 环 境 声 环 境 质 量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对 工 业 区 内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前 湖 海 域 水 质 的 影 响 原 皮 库 水 场 车 间 固 废 贮 存 点 和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的 恶 臭 气 体 ; 磨 革 废 气 ; 涂 饰 废 气 转 鼓 磨 革 机 摔 鼓 喷 台 空 压 机 等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及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废 毛 含 铬 废 皮 屑 废 包 装 材 料 劳 保 生 产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等 4 固 体 废 物 用 品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处 固 体 废 物 理 ( 置 ) 过 程 的 影 响 项 目 的 建 设 运 行 带 动 地 方 经 济 的 发 展, 5 社 会 经 济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扩 大 就 业 机 会 局 部 影 响 同 上 同 上 同 上 长 远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根 据 上 述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情 况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识 别 结 果 见 表 1.2 表 1.2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结 果 一 览 表 序 号 影 响 因 素 项 目 评 价 因 子 1 地 表 水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ph COD 无 机 氮 石 油 类 总 铬 六 价 铬 (Cr +6 ) SS 硫 化 物 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COD 氨 氮 硫 化 物 总 铬 六 价 铬 (Cr +6 ) 动 植 物 油 等 2 ph 水 温 溶 解 氧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硝 酸 盐 氨 氮 氯 化 物 硫 地 下 水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酸 盐 总 大 肠 菌 群 六 价 铬 总 铬 矿 化 度 钠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COD 氨 氮 硫 化 物 总 铬 六 价 铬 (Cr +6 ) 3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SO 2 NO 2 颗 粒 物 H 2 S 氨 非 甲 烷 总 烃 TVOC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H 2 S 氨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4 固 体 废 物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生 产 固 废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5 土 壤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ph Hg As Cu Cr Zn Ni Pb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Cr 6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等 效 声 级 (L Aeq ) 影 响 评 价 等 效 声 级 (L Aeq ) 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和 评 价 标 准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就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的 标 准, 向 漳 州 市 环 保 局 申 请 了 标 准 确 认, 漳 州 市 环 保 局 以 关 于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审 查 的 函 ( 漳 环 审 函 [2012]12 号, 见 附 件 十 二 ) 确 认 了 该 项 目 应 执 行 的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原 环 评 报 告 批 复 中 也 对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作 出 了 规 定 考 虑 到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批 复 后, 环 保 部 陆 续 颁 布 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等 环 境 标 准

14 总 则 9 本 次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以 漳 州 市 环 保 局 的 标 准 确 认 函 和 项 目 原 环 评 报 告 批 复 文 件 为 基 础, 并 根 据 环 保 部 新 颁 布 的 环 境 标 准, 对 本 项 目 应 执 行 的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进 行 相 应 更 新 调 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1) 大 气 环 境 本 项 目 所 在 赤 湖 工 业 区 属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二 类 区,2016 年 1 月 1 日 起 应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 见 表 1.3) 表 1.3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限 值 (GB )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二 级 标 准 浓 度 限 值 (μg/nm 3 ) 年 均 值 日 均 值 1 小 时 平 均 1 SO NO PM TSP 大 气 特 征 污 染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参 照 执 行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非 甲 烷 总 烃 (DB13/ ); 氨 硫 化 氢 参 照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见 表 1.4 表 1.4 特 征 污 染 物 环 境 质 量 参 考 标 准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标 准 限 值 (mg/m 3 ) 标 准 来 源 1 非 甲 烷 总 烃 2.0 DB13/ NH H 2 S 0.01 TJ36-79 (2) 水 环 境 1 海 域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排 水 经 厂 区 内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后, 再 排 至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最 终 排 入 前 湖 海 域 根 据 福 建 省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修 编 (2011~2020),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南 面 的 将 军 湾 和 东 面 的 前 湖 海 域 被 划 分 为 赤 湖 ~ 将 军 澳 三 类 区 (FJ124-C-II), 见 图 1.1, 其 主 导 功 能 为 一 般 工 业 用 水 纳 污, 海 域 水 质 执 行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 ) 的 第 二 类 标 准, 见 表 1.5 表 1.5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限 值 一 览 表 单 位 :mg/l ph 除 外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ph COD BOD5 无 机 氮 活 性 磷 酸 盐 石 油 类 1 标 准 限 值 ( 第 二 类 ) 7.8~ 污 染 物 名 称 总 铬 汞 镉 铅 砷 镍 3 标 准 限 值 ( 第 二 类 )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区 域 地 下 水 按 照 以 人 体 健 康 为 依 据, 主 要 适 用 于 集 中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源 及 工 农 业 用 水, 应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有 关 因

15 本 项 目 选 址 本 项 目 选 址 图 1.1 福 建 省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图 ( 截 图 )

16 10 总 则 子 见 表 1.6 表 1.6 地 下 水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一 览 表 ( 单 位 :mg/l)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标 准 浓 度 限 值 标 准 来 源 1 总 硬 度 [ 以 CaCO3 计 ] ph 6.5~8.5 3 氯 化 物 硫 酸 盐 硝 酸 盐 20 6 亚 硝 酸 盐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大 肠 菌 群 镉 As 总 汞 总 铅 六 价 格 0.05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3) 海 洋 沉 积 物 环 境 前 湖 海 域 执 行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GB ) 中 第 一 类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1.7 表 1.7 海 洋 沉 积 物 质 量 标 准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第 一 类 第 二 类 第 三 类 1 有 机 碳 ( 10-2 ) 硫 化 物 ( 10-6 ) 石 油 烃 ( 10-6 ) 铜 ( 10-6 ) 铅 ( 10-6 ) 镉 ( 10-6 ) 锌 ( 10-6 ) 铬 ( 10-6 ) 汞 ( 10-6 ) (4) 声 环 境 本 项 目 位 于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声 环 境 功 能 为 3 类 区,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3 类 标 准 ; 园 区 外 村 庄 等 声 环 境 为 2 类 区, 执 行 GB3096 中 的 2 类 标 准, 见 表 1.8 表 1.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限 值 ( 单 位 :db(a)) 一 览 表 序 号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1 2 类 类 (5)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1 漳 浦 县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漳 浦 县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2003 年 ), 见 图 1.2 本 项 目 位 于 漳 浦 县 东 北 部 城 镇 与 工 业 环 境 生 态 和 旅 游 生 态 环 境 生 态 功 能 小 区 ( ), 其 范 围 为 漳 浦 东 北 部 的 前 亭 佛 昙 赤 湖 沿 海 乡 镇 的 大 部 分, 面 积 :214.7 km 2 该 功 能 小 区 的 规 划 情 况 为 : a. 主 导 功 能 : 城 镇 与 工 业 和 旅 游 生 态 环 境 b. 辅 导 功 能 : 污 染 物 消 纳 生 态 环 境

17 总 则 11 图 1.2 漳 浦 县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图 c. 生 态 保 育 和 建 设 方 向 : 重 点 : 生 态 城 镇 与 工 业 区 规 划 和 建 设 要 保 护 和 建 设 好 沙 崎 至 皇 帝 城 海 岸 带 沙 滩 和 防 护 林 带 的 旅 游 生 态 环 境 其 他 相 关 任 务 : 做 好 将 军 澳 石 漠 化 防 治 (14402), 采 石 场 的 生 态 恢 复 (32103), 重 要 海 堤 的 监 护 (42001~42006) 和 围 区 防 潮 防 涝 的 重 点 监 护 ( ), 赤 湖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和 管 理 (51102), 禁 采 矿 区 的 保 护 (32201~32205), 水 库 及 集 水 区 水 源 涵 养 ( ), 做 好 区 内 生 态 公 益 林 (36039~ ~36031) 的 保 育, 加 强 滨 海 地 区 防 风 固 沙 防 护 林 带 管 护 和 建 设 (15003) 2 福 建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18 12 总 则 根 据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福 建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的 通 知 ( 闽 政 文 [2010]26 号 ), 见 图 1.3~ 图 1.4 从 图 1.3 中 可 见,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于 闽 东 南 生 态 区, 闽 东 南 沿 海 台 丘 平 原 与 近 岸 海 域 生 态 亚 区, 5402 ( 漳 ) 浦 ~ 云 ( 宵 )~ 诏 ( 安 )~ 东 ( 山 ) 滨 海 风 沙 与 石 漠 控 制 和 旅 游 生 态 功 能 区, 该 功 能 区 包 括 诏 安 县 东 南 部 东 山 岛 云 霄 县 东 南 部 河 口 地 带, 漳 浦 县 西 南 沿 海 一 带, 地 理 坐 标 范 围 ~ E,23 34 ~24 20 N, 面 积 km 2, 该 功 能 区 的 主 导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为 风 沙 与 石 漠 化 控 制 自 然 与 人 文 景 观 保 护 旅 游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发 展 方 向 为 加 强 沿 海 防 护 林 和 农 田 林 网 的 保 护 与 建 设, 重 点 是 木 麻 黄 林 的 更 新 和 农 田 林 网 建 设 ; 丘 陵 石 蛋 地 貌 全 面 封 育, 提 高 植 被 覆 盖,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和 石 漠 化 发 展 ; 加 强 漳 江 口 红 树 林 自 然 保 护 区 建 设 ; 节 约 用 水, 发 展 节 水 产 业 ; 加 强 对 旅 游 资 源 和 环 境 的 保 护 与 建 设, 合 理 发 展 生 态 旅 游 在 福 建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中, 5402 ( 漳 ) 浦 ~ 云 ( 宵 )~ 诏 ( 安 )~ 东 ( 山 ) 滨 海 风 沙 与 石 漠 控 制 和 旅 游 生 态 功 能 区 为 省 级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区,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为 风 沙 与 石 漠 化 控 制, 见 图 1.4 (6) 土 壤 环 境 评 价 区 域 土 壤 未 进 行 功 能 划 分, 根 据 保 障 农 业 生 产, 维 护 人 体 健 康 的 土 壤 属 Ⅱ 类 区, 土 壤 质 量 执 行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见 表 1.9 表 1.9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检 测 项 目 名 称 标 准 浓 度 限 值 ph<6.5 ph=6.5~7.5 ph>7.5 1 锌 铅 汞 砷 ( 水 田 / 旱 地 ) 30/40 25/30 20/25 5 镍 铜 ( 农 田 等 / 果 园 ) 50/ / /200 7 镉 铬 ( 水 田 / 旱 地 ) 250/ / /250 单 位 :mg/kg 标 准 来 源 GB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1)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根 据 漳 州 市 环 保 局 给 本 项 目 出 具 的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确 认 函 及 项 目 原 环 评 批 复 文 件 中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恶 臭 污 染 物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相 关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其 它 废 气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本 项 目 的 恶 臭 源 主 要 是 原 皮 库 前 处 理 水 场 车 间 和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恶 臭 污 染 物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相 关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其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执 行 表 1 中 的 二 级 新 扩 改 建 标 准, 即 氨 (NH 3 ) 1.5mg/m 3, 硫 化 氢 (H 2 S) 0.06mg/m 3,

19 宏 国 项 目 选 址 图 1.3 福 建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图

20 宏 国 项 目 选 址 图 1.4 福 建 省 省 级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图

21 总 则 13 臭 气 浓 度 标 准 值 ( 无 量 纲 ) 20; 通 过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排 放 恶 臭 污 染 物 执 行 表 2 中 的 标 准 限 值, 分 别 见 表 1.10 和 表 1.11 表 1.10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恶 臭 污 染 物 厂 界 标 准 值 一 览 表 序 号 控 制 项 目 单 位 二 级 新 扩 改 建 现 有 1 氨 mg/m 硫 化 氢 mg/m 臭 气 浓 度 无 量 纲 表 1.11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值 一 览 表 序 号 控 制 项 目 排 气 筒 高 度 (m) 排 放 量 (kg/h) 硫 化 氢 氨 臭 气 浓 度 ( 无 量 纲 ) 本 项 目 磨 革 粉 尘 后 整 饰 涂 饰 废 气 的 排 放 控 制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见 表 1.12 表 1.12 新 污 染 源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一 览 表 序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kg/h)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号 名 称 浓 度 (mg/m 3 ) 排 气 筒 高 度 (m) 二 级 监 控 点 浓 度 (mg/m 3 ) 1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200 (2)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本 项 目 废 水 采 取 分 流 分 治, 根 据 漳 州 市 环 保 局 2012 年 出 具 的 项 目 评 价 标 准 确 认 函 : 含 铬 废 水 经 独 立 的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必 须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表 1 标 准 后 方 可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厂 区 综 合 污 水 达 到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纳 管 标 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化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中 表 4 标 准 的 一 级 标 准, 引 到 前 湖 湾 海 域 深 海 排 放 项 目 原 环 评 批 复 文 件 中 进 一 步 要 求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排 放 口 废 水 分 别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中 硫 化 物 和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放 口 废 水 执 行 赤 湖 工 业 区 污 水 管 网 入 网 标 准 级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目 前 制 革 行 业 的 行 业 排 放 标 准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已 颁 布 实 施, 故 本 次 评 价 建 议 项 目 优 先 执 行 行 业 排 放 标 准, 并 考 虑 从 严 控 制 的 因 素, 含 铬 废 水 在 转 鼓 下 切 换 后 经 专 用 管 道 汇 流 至 厂 区 内 含 铬 废 水 专 用 预 处

22 14 总 则 理 设 施, 处 理 设 施 的 含 铬 废 水 需 达 到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的 间 接 排 放 限 值, 再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预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放 口 废 水 应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 中 硫 化 物 排 放 一 级 标 准 ; 本 项 目 所 有 废 水 经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的 出 水, 应 满 足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的 间 接 排 放 限 值 ( 企 业 废 水 总 排 口 ), 同 时 还 应 满 足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纳 管 标 准 (COD 500mg/L BOD 5 300mg/L 氨 氮 15mg/L 总 氮 50mg/L SS 400mg/L 硫 化 物 1mg/L 总 铬 1.5 mg/l 六 价 铬 0.5mg/L), 方 可 纳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综 合 上 述 两 个 标 准 之 严 者, 得 到 本 项 目 外 排 水 质 应 执 行 的 标 准, 见 表 1.13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将 废 水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一 级 标 准 后, 尾 水 接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海 管 道 排 入 前 湖 海 域, 该 污 水 厂 排 放 标 准 见 表 1.14 表 1.13 本 项 目 污 水 外 排 标 准 ( 纳 管 标 准 ) 要 求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放 标 准 (mg/l) 标 准 来 源 1 总 铬 1.5 GB 表 2( 在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2 六 价 铬 (Cr 6+ ) 0.1 放 口 监 控 ) 3 氨 氮 15 4 总 氮 50 5 硫 化 物 CODcr BOD SS ph 6~9 10 动 植 物 油 硫 化 物 总 磷 4 13 色 度 100 稀 释 倍 数 14 氯 离 子 4000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 企 业 废 水 总 排 口 ) 原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硫 化 物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GB 表 2( 企 业 废 水 总 排 口 监 控 ) 单 位 产 品 基 准 排 水 量 (m 3 /t 原 料 皮 ) 55 GB 表 2( 企 业 废 水 总 排 口 监 控 ) 表 1.14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放 标 准 (mg/l) 标 准 来 源 1 ph 6~9( 无 量 纲 ) 2 色 度 50 稀 释 倍 数 3 COD BOD 氨 氮 15 6 SS 70 7 动 植 物 油 10 8 硫 化 物 总 铬 六 价 铬 0.5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一 级 标 准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标 准 (3) 噪 声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施 工 期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见 表 1.15; 运

23 总 则 15 营 期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1.16 表 1.15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一 览 表 噪 声 限 值 db(a) 昼 间 夜 间 表 1.16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一 览 表 序 号 厂 界 外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类 别 昼 间 db(a) 夜 间 db(a) 1 3 类 其 他 标 准 (1)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的 贮 存 处 置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2)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GB ); (3)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4)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与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同 时 还 要 执 行 关 于 发 布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等 3 项 国 家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准 修 改 单 的 公 告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号 ); (5)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BZ1-2010); (6)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GBZ2.1/ ); (7)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行 业 用 水 定 额 (DB35/T ); (8)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1.5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根 据 项 目 工 程 特 性 和 所 在 环 境 特 点, 可 能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于 原 皮 库 前 处 理 水 场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可 能 产 生 的 恶 臭, 磨 革 车 间 产 生 的 磨 革 粉 尘, 以 及 涂 饰 车 间 产 生 的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氨 H 2 S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体 等,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规 定, 分 别 计 算 每 一 种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Pi( 第 i 个 污 染 物 ) 及 第 i 污 染 物 的 地 面 浓 度 达 标 准 限 值 10% 时 所 对 应 的 最 远 距 离 D 10%, 其 中 Pi 定 义 为 : 式 中 : P i : 第 i 类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Ci P i = 100% (1.5-1) C 0i C i : 采 用 SCREEN3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的 第 i 类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mg/m 3 ; C 0 i : 第 i 类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mg/m 3 ; C 0 i 一 般 选 用 GB3095 中 1h 平 均 取 样 时 间 的 二 级 标 准 的 质 量 浓 度 限 值 ; 该 标 准 中

24 16 总 则 没 有 小 时 浓 度 限 值 的 污 染 物, 可 取 日 平 均 浓 度 限 值 的 三 倍 值 ; 对 该 标 准 中 未 包 含 的 污 染 物, 可 参 照 TJ36-79 中 的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的 一 次 浓 度 限 值 及 参 考 其 它 标 准 计 算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本 项 目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定 依 据 见 表 1.17,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1.18 表 1.17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览 表 序 号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据 1 一 级 P max 80%, 且 D 10% 5km 2 二 级 其 它 3 三 级 P max <10% 或 D 10 %<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从 表 1.18 的 估 算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各 废 气 排 放 源 中, 污 水 站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H 2 S 最 大 占 标 率 =61.0%>10%, 且 D 10% 对 应 的 最 远 距 离 1250m> 污 水 站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5m), 该 污 染 源 的 H 2 S 排 放 占 标 率 及 对 应 落 地 距 离 关 系 曲 线 见 图 1.5, 根 据 该 因 子 所 判 定 的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评 价 表 1.18 估 算 模 型 预 测 出 来 的 各 污 染 物 占 标 率 一 览 表 排 放 源 参 数 污 染 源 类 型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原 皮 库 前 处 理 水 场 污 水 站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占 标 率 D (kg/h) 风 量 高 度 温 度 10% (m 3 内 径 (m) P /h) (m) ( ) max (%) (m) NH H 2 S 万 常 温 排 放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处 理 (m) 磨 革 房 粉 尘 常 温 喷 台 ( 单 排 NMHC 常 温 53 放 筒 ) 颗 粒 物 NH 原 皮 库 m 常 温 47 H 2 S 前 处 理 水 NH m 常 温 10 场 H 2 S NH 污 水 站 m 常 温 5 H 2 S 磨 革 房 粉 尘 m 常 温 涂 饰 工 序 NMHC m 常 温 49 ( 喷 台 ) 颗 粒 物 占 标 率 (%) 距 离 (m) 图 1.5 本 项 目 污 水 站 H 2 S 无 组 织 排 放 占 标 率 及 对 应 落 地 距 离 估 算 结 果 图 地 表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废 水 包 括 含 铬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等,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预 计 为 406m 3 /d, 25

25 总 则 17 污 水 复 杂 程 度 为 复 杂 污 水 经 厂 区 内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纳 入 赤 湖 工 业 区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最 终 进 入 前 湖 海 域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表 水 环 境 (HJ/T2.3-93)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水 环 境 评 价 仅 作 简 要 分 析, 重 点 对 污 水 进 入 赤 湖 工 业 区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可 行 性 及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声 环 境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现 状 属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规 定 的 3 类 标 准 适 用 区,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声 压 级 有 一 定 程 度 提 高, 项 目 周 边 均 为 赤 湖 工 业 园 工 业 用 地 或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少, 根 据 噪 声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 见 表 1.19), 本 项 目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定 为 三 级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为 建 设 项 目 边 界 及 外 延 200m 区 域 表 1.19 拟 建 项 目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一 览 表 序 号 等 级 分 类 等 级 划 分 基 本 原 则 1 一 级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适 用 于 GB3096 规 定 的 0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域, 以 及 对 噪 声 有 特 别 限 制 要 求 的 保 护 区 等 敏 感 目 标, 或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级 增 高 量 达 5dB(A) 以 上 ( 不 含 5dB(A)), 或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显 著 增 多 的 情 况 2 二 级 3 三 级 地 下 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GB3096 规 定 的 1 类 2 类 地 区, 或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级 增 高 量 达 3dB(A)~5dB(A)( 含 5dB(A)), 或 受 噪 声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增 加 较 多 的 情 况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GB3096 规 定 的 3 类 4 类 地 区, 或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级 增 高 量 在 3dB(A) 以 下 ( 不 含 3dB(A)), 且 受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变 化 不 大 的 情 况 本 项 目 为 皮 革 加 工 项 目, 为 I 类 项 目 根 据 该 地 区 的 水 文 地 质 报 告 分 析, 项 目 区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较 弱, 不 属 于 易 污 染 区 本 项 目 场 地 可 能 影 响 范 围 内 无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无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无 分 散 居 民 饮 用 水 源, 本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属 不 敏 感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二 级 生 态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项 目 占 地 hm 2, 用 地 性 质 为 工 业 区 内 工 业 用 地, 评 价 区 属 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中 划 分 的 一 般 区 域 目 前 厂 区 主 要 生 产 车 间 公 共 设 施 和 环 保 设 施 都 已 建 成, 只 有 两 个 规 划 车 间 尚 未 建 成, 厂 区 也 进 行 了 绿 化 恢 复, 故 生 态 评 价 工 作 定 为 三 级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本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涉 及 甲 酸 硫 酸 等 化 学 品, 以 及 铬 粉 含 铬 污 泥 等 含 铬 物 质, 具 有 一 定 危 险 性, 但 不 属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有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定 为 二 级 1.6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分 布 评 价 范 围

26 18 总 则 根 据 评 价 等 级 工 程 排 污 特 点 评 价 区 地 貌 风 场 特 征 环 境 保 护 及 居 民 区 分 布 情 况, 确 定 评 价 范 围 如 下 : (1) 大 气 环 境 : 评 价 区 域 全 年 最 多 风 向 为 NE, 根 据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得 到 的 最 大 占 标 率 污 染 物 对 应 的 D 10 约 为 1250m, 考 虑 到 周 边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分 布,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项 目 为 中 心, 边 长 为 6km 的 矩 形 区 域, 见 图 1.6 月 屿 村 前 湖 海 底 古 森 林 保 护 区 赤 兰 溪 围 垦 养 殖 区 亭 里 村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园 区 污 水 厂 排 放 口 前 湖 南 境 村 本 项 目 区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海 域 将 军 澳 将 军 澳 浅 海 养 殖 区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D=6km) 将 军 湾 1km 图 1.6 评 价 范 围 与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分 布 图 (2) 地 表 水 环 境 : 本 项 目 位 于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内, 项 目 产 生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纳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进 一 步 处 理, 最 终 排 入 前 湖 海 域 主 要 对 前 湖 海 域 水 质 进 行 分 析 (3) 地 下 水 : 根 据 该 地 区 开 展 的 地 质 勘 探 结 果,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为 该 区 域 滨 海 水 文

27 总 则 19 地 质 单 元, 见 图 1.7 (4) 噪 声 : 评 价 范 围 为 项 目 厂 界 周 边 外 延 200m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以 厂 界 周 边 环 境 噪 声 达 到 相 应 功 能 要 求 为 主 本 项 目 位 置 图 1.7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5) 环 境 风 险 :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厂 址 为 中 心, 约 3km 的 评 价 范 围, 见 图 1.6

28 20 总 则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经 评 价 单 位 调 查, 评 价 区 域 ( 陆 域 ) 内 无 珍 稀 野 生 动 植 物 资 源, 也 无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据 项 目 性 质 和 周 围 环 境 特 征 调 查, 确 定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1.20 和 图 1.6 表 1.20 评 价 范 围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环 境 要 素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相 对 位 置 距 项 目 最 近 距 离 (m) 环 境 特 征 描 述 1 亭 里 村 ( 行 政 村 ) NW 户,3770 人 2 大 气 环 境 将 军 澳 ( 亭 里 村 自 然 54 户,225 人 ( 非 常 住, 捕 鱼 SWS 1450 村 ) 季 节 居 住 ) 3 南 境 村 SWW 人 4 前 湖 海 域 E 710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受 纳 海 域 5 前 湖 海 底 古 森 林 保 护 区 NE 4230 约 2.0km 2 6 水 环 境 将 军 澳 浅 海 养 殖 区 SW 3120 约 8727 亩 7 赤 兰 溪 围 垦 养 殖 区 W 1500 养 殖 面 积 800 亩, 渔 业 定 置 网 60 多 槽 8 地 下 水 环 滨 海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应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境 内 的 地 下 水 质 环 境 (GB/T )Ⅲ 类 标 准 赤 湖 工 业 区 周 以 项 目 为 中 心 的 周 边 2.5km 9 周 边 农 田 30m 边 范 围 内 的 农 田 约 1500 亩 生 态 环 境 工 业 区 周 边 及 10 沿 海 防 护 林 沿 海 防 风 林 周 边 农 田 林 网 11 噪 声 周 围 200m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集 中 区 分 布, 要 满 足 工 业 区 3 类 功 能 区 要 求 1.7 评 价 内 容 重 点 评 价 内 容 (1) 通 过 调 查 和 监 测, 掌 握 评 价 区 内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功 能 要 求 及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结 合 工 程 分 析, 确 定 项 目 的 污 染 源 排 放 情 况 及 其 特 征 ; 预 测 项 目 可 能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的 程 度 和 范 围 (2)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论 证 项 目 的 工 艺 方 案 和 所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的 可 行 性, 提 出 进 一 步 控 制 污 染, 减 缓 和 消 除 不 利 影 响 的 对 策 措 施, 并 提 出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的 目 标 (3)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等 的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结 果, 结 合 产 业 政 策 相 关 规 划 等, 明 确 回 答 项 目 的 建 设 和 生 产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4) 通 过 工 程 分 析 以 及 对 采 用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对 比 国 内 先 进 工 艺, 评 价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并 提 出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和 总 量 控 制 目 标 以 及 进 一 步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的 对 策 建 议 (5) 通 过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为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管 理 生 产 运 营 等 的 环 境 保 护 依 据, 为 环 保 部 门 提 供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管 理 和 审 批 的 科 学 依 据 评 价 重 点 (1) 收 集 皮 革 生 产 项 目 的 生 产 工 艺 污 染 物 种 类 以 及 排 放 源 强 资 料, 结 合 项 目 已 开 展 的 污 染 源 相 关 监 测 数 据, 掌 握 其 生 产 工 艺 特 点 和 污 染 源 排 放 情 况, 为 评 价 工 作 提 供

29 总 则 21 可 靠 的 依 据 (2) 分 析 污 染 物 排 放 方 案, 结 合 行 业 内 废 水 污 染 物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现 状, 分 析 废 水 废 气 排 放 方 案 的 可 行 性 (3)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生 产 工 艺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选 址 和 拟 建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可 行 的 环 保 依 据 和 建 议 1.8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本 项 目 主 要 环 评 技 术 路 线 见 图 1.8 图 1.8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路 线 图

30 22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2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2.1 地 理 位 置 区 域 地 理 位 置 本 项 目 位 于 漳 州 市 漳 浦 县 赤 湖 镇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漳 浦 县 地 处 福 建 省 南 部 沿 海, 介 于 厦 门 汕 头 经 济 特 区 之 间, 与 台 湾 一 衣 带 水, 区 位 优 势 突 出 漳 浦 距 漳 州 市 区 56km, 距 厦 门 市 125km, 距 福 州 市 373km 全 境 国 土 总 面 积 2137km 2 本 项 目 的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2.1 本 项 目 位 置 图 2.1 项 目 区 域 地 理 位 置 图

31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东 至 前 湖 湾 岸 线 ( 台 湾 海 峡 西 岸 海 岸 线 ), 南 至 将 军 澳 游 艇 制 造 专 业 园 区, 西 至 将 军 路, 北 至 沙 荒 林 地 林 区 项 目 选 址 于 漳 浦 县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 中 部, 用 地 性 质 为 工 业 用 地 项 目 所 在 地 块 东 侧 和 北 侧 为 工 业 区 道 路, 再 往 东 为 赤 湖 工 业 区 预 留 制 革 工 业 用 地, 再 往 北 为 致 远 皮 革 厂 信 德 皮 革 厂 等 已 建 皮 革 厂 ; 南 侧 为 洽 兴 皮 革 公 司 用 地 区 ; 西 侧 为 凯 领 皮 革 公 司 用 地 区 项 目 厂 址 与 周 边 的 企 业 分 布 见 图 2.2 和 照 片 2.1~ 照 片 2.2 园 区 内 目 前 已 批 皮 革 企 业 13 家, 其 中 7 家 正 式 投 产,2 家 试 运 行,2 家 在 建,2 家 未 建 图 2.2 项 目 厂 址 与 赤 湖 工 业 区 内 已 批 企 业 分 布 图

32 24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厂 区 大 门 厂 门 前 ( 厂 区 东 侧 ) 工 业 区 道 路 厂 区 东 侧 道 路 以 东 预 留 地 及 东 南 侧 瑞 森 厂 房 项 目 南 侧 洽 兴 用 地 区 内 厂 区 建 设 现 状 厂 区 西 侧 凯 领 已 建 厂 房 厂 区 内 已 建 职 工 倒 班 宿 舍 楼 厂 区 内 已 建 后 整 理 车 间 (2# 厂 房 ) 厂 区 内 已 建 水 场 车 间 (3# 厂 房 ) 照 片 2.1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内 建 设 情 况 和 周 边 环 境 现 状 照 片

33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25 工 业 区 绿 江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厂 工 业 区 内 集 中 供 热 站 工 业 区 内 微 水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工 业 区 内 银 邦 油 脂 处 理 厂 照 片 2.2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概 况 及 皮 革 园 内 公 用 设 施 现 状 照 片 2.2 自 然 物 理 ( 质 ) 环 境 状 况 地 形 地 貌 (1) 漳 浦 县 地 形 地 貌 漳 浦 依 山 面 海, 地 势 西 北 高, 东 南 低, 呈 阶 状 向 东 南 展 延, 丘 陵 交 错, 沟 谷 纵 横 地 貌 依 次 为 中 山 低 山 丘 陵 台 地 冲 积 平 原 县 境 西 北 部 的 石 屏 山 主 峰 海 拔 1006m, 为 县 域 最 高 峰 境 内 主 要 水 系 都 呈 西 北 ~ 东 南 走 向, 东 流 入 海 县 境 沿 海 岸 线 蜿 蜒 曲 折, 长 达 216km 整 美 六 鳌 古 雷 三 个 半 岛 两 侧 凹 形 成 江 口 湾 后 蔡 湾 佛 昙 湾 前 湖 湾 将 军 澳 大 澳 湾 旧 镇 港 浮 头 湾 东 山 湾 九 个 港 湾 区 域 地 貌 主 要 有 侵 蚀 剥 蚀 低 山 丘 陵 台 地 泻 湖 平 原 风 成 沙 地 残 积 坡 积 地 貌 类 型 ; 泻 湖 平 原 类 型 位 于 侵 蚀 剥 蚀 低 山 丘 陵 台 地 类 型 的 前 缘, 风 成 沙 地 残 积 坡 积 类 型 的 后 缘 侵 蚀 剥 蚀 低 山 丘 陵 台 地 出 露 岩 石 主 要 为 玄 武 岩 沙 砾 岩 砂 岩 和 泥 岩, 泻 湖 平 原 为 淤 泥 粘 土 砂 沙 砾, 风 成 沙 地 为 细 砂, 残 积 坡 积 为 网 纹 状 红 土 含 角 砾 粘 质 沙 滩 海 岸 地 貌 主 要 为 基 岩 海 岸 和 残 积 坡 积 沙 砾 质 海 岸, 基 岩 海 岸 主 要 分 布 在 将 军 澳, 残 积 坡 积 砂 砾 质 海 岸 分 布 在 防 护 林 的 风 砂 盖 地 外 测 陆 域 原 始 地 貌 为 残 积 坡 积 和 风 成 沙 地 地 貌 类 型 现 经 人 工 开 挖 推 填, 地 势 平 坦, 多 为 花 岗 岩 风 化 的 红 土 和 风 成 砂, 园 区 内 未 推 填 区 生 长 人 工 种 植 的 木 麻 黄 相 思 树

34 26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湿 地 松 等 植 被, 形 成 防 护 林 海 底 地 貌 属 水 下 浅 滩, 是 沙 滩 的 水 下 延 伸 部 分, 地 形 由 西 向 东 倾 斜, 略 有 起 伏, 砂 质 海 岸 坡 度 介 于 50~70, 水 深 3~7m 海 底 坡 度 为 1.7, 水 下 平 均 坡 度 小 于 1.5, 赤 湖 工 业 区 绿 江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实 测 水 深 15.0m(56 黄 海 海 面 ), 底 质 为 细 中 砂 排 污 管 入 海 处 海 岸 为 残 积 坡 积 砂 和 含 角 砾 粘 质 砂 土 海 岸, 坡 度 介 于 50 ~ 70, 坡 顶 宽 约 20~30m; 其 后 缘 为 风 砂 地 砂 为 中 粗 砂, 中 砂 生 长 防 护 林 岸 滩 为 砂 滩 宽 度 约 60~70m 沙 滩 主 要 有 中 砂 中 细 砂 和 细 砂 组 成, 坡 度 小 于 3 (2) 赤 湖 工 业 区 地 质 地 貌 概 况 赤 湖 工 业 区 位 于 漳 浦 赤 湖 湾 南 部, 将 军 澳 北 侧 平 潭 - 南 澳 深 大 断 裂 带 在 路 由 区 西 侧 通 过 新 生 代 以 来 的 喜 山 运 动 和 新 构 造 运 动 具 有 明 显 继 承 性 断 裂 活 动 和 区 域 性 断 块 差 异 性 运 动 特 征, 但 总 体 表 现 仍 表 现 为 间 歇 性 的 缓 慢 上 升 新 构 造 运 动 至 今 尚 未 停 止, 该 区 地 壳 介 于 次 稳 定 区 至 基 本 稳 定 区 的 闽 东 南 亚 区 之 间,3000 年 来 地 壳 上 升 速 率 Sv=0.9~2.8(mm/a) 断 裂 活 动 年 龄 (a),1918 年 2 月 14 日 在 诏 安 竹 桁 山 临 近 海 底 发 生 6.75 级 地 震,1996 年 9 月 16 日 在 台 湾 海 峡 发 生 7.3 级 地 震, 1999 年 9 月 21 日 台 湾 南 投 发 生 7.6 级 地 震, 本 区 也 有 强 烈 影 响 本 区 在 未 来 百 年 内 仍 是 6~7 级 的 潜 在 震 源 区, 存 在 着 较 大 的 威 胁 根 据 中 国 地 震 烈 度 区 划 图 (1990 年 版 ), 本 区 属 于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Ⅶ 度 带 气 候 条 件 本 项 目 地 处 闽 南 地 区 漳 浦 县, 属 南 亚 热 带 海 洋 性 季 风 性 气 候 日 照 时 间 较 长 热 量 丰 富 雨 量 充 沛 气 候 温 暖 风 速 较 大 根 据 漳 浦 气 象 站 多 年 观 测 资 料 分 析, 该 区 气 候 特 征 如 下 : 本 地 区 属 南 亚 热 带 海 洋 性 季 风 气 候 气 候 温 暖 光 照 充 足, 冬 无 严 寒, 夏 无 酷 暑 年 平 均 气 温 21.2, 全 年 最 热 为 三 个 月, 日 平 均 气 温 28, 最 冷 为 三 个 月, 月 平 均 气 温 12 ; 年 平 均 无 霜 期 330 天 ;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mm, 降 雨 主 要 集 中 在 5~6 月 间 区 域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东 北 风, 季 风 较 明 显, 冬 季 多 为 东 北 风, 夏 季 则 为 西 南 风,NNE~ENE 风 向 出 现 频 率 达 59%,SSE~WSW 风 向 出 现 频 率 为 22%,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5.61m/s 台 风 和 台 风 雨 一 般 在 7~9 月, 台 风 风 力 8~12 级, 常 降 大 暴 雨 或 特 大 暴 雨, 具 有 较 大 危 害 性 受 地 形 影 响, 县 境 可 分 为 西 北 部 山 地 和 高 丘 陵 区 中 部 平 原 区 沿 海 地 带 3 个 气 候 分 区, 在 气 温 降 雨 量 等 方 面 有 差 异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西 北 部 山 地 和 高 丘 陵 区 气 温 低 于 中 部 平 原 区 1~2, 中 部 平 原 区 又 低 于 沿 海 1~2 并 且, 一 日 夜 之 间 的 气 温 差 异, 西 北 山 地 和 高 丘 陵 区 大 于 中 部 平 原, 中 部 平 原 又 大 于 沿 海 降 水 量 山 地 多 于 平 原, 平 原 多 于 沿 海

35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27 西 北 部 山 地 和 高 丘 陵 区 : 包 括 官 浔 长 桥 马 坪 南 浦 赤 岭 湖 西 等 乡 镇 及 石 榴 镇 上 半 部 年 平 均 气 温 18, 最 高 33, 最 低 -4.7, 年 平 均 霜 日 5~6 天, 海 拔 最 高 的 石 榴 镇 车 本 村 每 年 有 霜 日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1750mm 中 部 平 原 区 : 包 括 绥 安 旧 镇 赤 土 盘 陀 等 乡 镇 年 平 均 气 温 21, 最 高 33, 最 低 -2.4, 年 平 均 霜 日 3~4 天, 有 的 年 份 无 霜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mm( 其 中 盘 陀 镇 的 梁 山 南 坡 1700mm) 沿 海 地 带 : 包 括 佛 昙 赤 湖 前 亭 六 鳌 霞 美 杜 浔 沙 西 古 雷 等 乡 镇 年 平 均 气 温 20, 最 高 28 以 上, 最 低 3, 全 年 无 霜, 年 均 降 水 量 1000mm, 其 中 近 山 处 1170mm, 半 岛 900mm 海 洋 水 文 概 况 (1) 潮 汐 潮 汐 性 质 属 于 正 规 半 日 潮 (2) 海 流 赤 湖 工 业 区 东 部 海 区 涨 潮 流 为 SSE 向, 落 潮 流 为 NNW 向 ; 涨 潮 流 历 时 长, 落 潮 流 历 时 短, 潮 波 表 现 为 前 进 波 的 形 式, 潮 流 在 高 低 平 潮 的 时 候 流 速 最 大 最 大 涨 潮 流 流 速 为 94cm/s, 流 向 为 164 ; 最 大 落 潮 流 速 为 36cm/s, 流 向 为 356 实 测 最 大 涨 潮 流 流 速 大 于 落 潮 流 流 速 (3) 波 浪 路 由 区 没 有 实 测 波 浪 资 料, 从 地 理 位 置 看 对 前 湖 湾 较 有 影 响 的 风 浪 应 该 是 ESE E SE SSE S 几 个 方 位, 根 据 漳 浦 气 象 站 多 年 风 的 资 料 统 计, 常 风 向 SE, 频 率 9%, 该 区 相 应 的 风 浪 频 率 较 大 的 应 是 SSE SE ESE 向 在 管 道 埋 设 施 工 中 要 掌 握 波 浪 潮 汐 海 流 的 变 化 规 律, 以 保 证 管 道 施 工 的 正 常 进 行 土 壤 县 境 内 土 壤 类 型 以 砖 红 壤 性 红 壤 土 为 主, 占 土 总 面 积 的 50.17%, 主 要 分 布 在 西 部 及 中 部 丘 陵 地 带 及 各 溪 流 的 两 岸, 砖 红 壤 性 红 壤 土 酸 性 强 肥 力 低, 经 过 开 发 改 造, 成 为 果 蔗 及 其 他 经 济 作 物 的 主 产 区 ; 其 次 是 水 稻 土, 是 境 内 主 要 农 业 土 壤, 占 土 壤 总 面 积 的 10.88%, 为 水 稻 高 产 区 赤 湖 镇 位 于 滨 海 风 沙 区, 海 岸 由 于 潮 流 作 用, 形 成 大 面 积 沙 滩, 经 海 风 搬 运 堆 积, 构 成 风 沙 地 形, 沙 丘 起 伏 60 年 代 大 力 营 造 防 护 林 带, 沙 丘 逐 步 固 定 自 海 湾 向 内 部, 依 次 分 布 着 海 沙 土 滨 海 风 沙 土 沙 质 土 植 被 由 于 人 为 活 动 的 影 响, 漳 浦 县 境 内 原 生 植 被 早 已 遭 破 坏 区 域 植 被 基 本 上 属 于 新 生 植 被, 群 落 结 构 比 较 单 纯, 种 类 不 多, 林 相 质 量 不 高, 多 数 是 速 生 树 种 的 马 尾 松 相 思 树 木 麻 黄 等 乔 木 和 野 生 灌 木 如 桃 金 娘 石 斑 木 等 ; 主 要 果 树 有 荔 枝 柑 桔 龙

36 28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眼 等 热 带 水 果 ; 全 区 森 林 主 要 以 防 护 林 经 济 林 特 种 用 途 林 为 主, 属 城 郊 型 林 业 评 价 区 域 内 大 都 是 沙 质 旱 地, 自 然 植 被 很 少, 林 业 以 防 护 林 为 主 2.3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概 况 漳 浦 县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概 况 漳 浦 县 下 辖 绥 安 镇 旧 镇 镇 佛 昙 镇 赤 湖 镇 杜 浔 镇 霞 美 镇 官 浔 镇 石 榴 镇 盘 陀 镇 长 桥 镇 前 亭 镇 马 坪 镇 深 土 镇 六 鳌 镇 沙 西 镇 古 雷 镇 大 南 坂 镇 南 浦 乡 赤 岭 畲 族 乡 湖 西 畲 族 乡 赤 土 乡 以 及 漳 浦 盐 场 万 安 农 场 和 玳 瑁 山 茶 场, 目 前 常 住 人 口 总 数 约 87 万 人 漳 浦 县 有 南 溪 鹿 溪 佛 潭 溪 赤 湖 溪 杜 浔 溪 浯 江 溪 等 河 流 海 岸 线 216km, 大 小 岛 礁 178 个, 海 湾 6 个, 港 湾 5 个 漳 诏 高 速 公 路 324 国 道 厦 深 铁 路 过 境, 水 运 有 下 寨 和 旧 镇 码 头 沈 海 高 速 公 路 在 漳 浦 设 有 3 个 出 口 土 地 资 源 : 全 县 土 地 总 面 积 km 2, 其 中 : 耕 地 57.8 万 亩, 山 地 182 万 亩 ( 含 草 场 面 积 24.1 万 亩 ), 滩 涂 面 积 51.2 万 亩 ( 含 浅 海 滩 涂 27.6 万 亩 ), 三 者 比 例 为 13.2:1 主 要 土 壤 类 型 为 赤 红 壤 红 壤 冲 积 土 风 沙 土 盐 碱 土 水 稻 土 六 类 矿 产 资 源 : 境 内 已 探 明 的 有 花 岗 岩 玄 武 岩 辉 绿 岩 青 麻 石 稀 土 高 岭 土 锈 石 等 数 十 种 矿 产 资 源 其 中, 高 品 位 的 三 水 型 铝 土 矿 储 量 达 80 万 吨 以 上, 是 全 国 三 大 名 矿 之 一 ; 稀 土 储 量 300 万 吨, 玻 璃 砂 储 量 近 亿 吨 ; 花 岗 岩 和 玄 武 岩 的 储 量 分 别 上 亿 立 方 米, 并 有 16 个 花 色 品 种 是 优 质 无 害 板 材 岩 石 ; 海 水 含 盐 量 高, 是 福 建 省 的 主 要 盐 业 生 产 基 地 生 物 资 源 : 优 越 的 气 候 条 件 造 就 丰 富 的 亚 热 带 动 植 物 物 种 资 源 亚 热 带 植 物 种 类 繁 多 齐 全, 主 要 树 种 有 榕 杉 松 柏 樟 柯 桉 枫 兰 相 思 木 麻 黄 竹 等 160 多 种 ; 草 本 植 物 有 11 个 科 52 种 热 带 亚 热 带 水 果 有 凤 梨 龙 眼 荔 枝 等 众 多 品 种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达 191 种, 其 中 两 栖 类 7 种, 爬 行 类 20 种, 鸟 类 148 种, 兽 类 动 物 16 种 昆 虫 150 种 经 济 发 展 :2015 年, 全 县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亿 元, 增 长 11.2%;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亿 元, 增 长 23.9%; 规 模 工 业 总 产 值 亿 元, 增 长 11.9%; 规 模 工 业 增 加 值 96.3 亿 元, 增 长 11.8%; 公 共 财 政 总 收 入 20.2 亿 元, 增 长 12%; 地 方 公 共 财 政 收 入 13.5 亿 元, 增 长 12%;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92.6 亿 元, 增 长 12.2%; 外 贸 出 口 总 值 5.95 亿 美 元, 下 降 17.6%; 实 际 利 用 外 资 1.23 亿 美 元, 增 长 1%;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元, 增 长 9.2%;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元, 增 长 9.4% 赤 湖 镇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概 况 赤 湖 镇 是 漳 浦 县 五 大 集 镇 之 一, 山 海 田 兼 备, 自 古 就 有 锦 湖 美 称, 全 镇 总 面 积 89.3km 2 辖 区 有 13 个 行 政 村 和 赤 水 沙 荒 2 个 农 林 果 场 及 1 个 居 委 会 全 镇 共 有

37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万 户, 总 人 口 约 5.5 万 人 全 镇 现 有 耕 地 面 积 4.55 万 亩, 其 中 水 田 1.76 万 亩, 农 田 1.79 万 亩,2010 年 农 业 总 产 值 3 亿 元, 粮 食 总 产 量 1.80 万 吨, 粮 食 播 种 面 积 4.70 万 亩 ; 农 作 物 总 播 种 面 积 5 万 亩, 种 植 品 种 以 蔬 菜 为 主, 类 种 有 大 葱 亩, 总 产 量 5 万 吨, 萝 卜 面 积 8000 亩, 总 产 量 1.2 吨 目 前, 该 镇 生 产 的 蔬 菜 除 销 往 全 国 各 地 外, 还 远 销 日 本 和 东 南 亚 的 其 它 国 家 赤 湖 镇 是 漳 浦 县 沿 海 生 产 蔬 菜 的 重 要 基 地 之 一 全 镇 工 业 总 产 值 10.9 亿 元, 工 业 已 形 成 建 材 加 工 服 务 生 产 食 品 开 发 游 艇 制 造 业 等 主 导 产 业 项 目 周 边 附 近 村 庄 亭 里 村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亭 里 村 辖 区 10.7km 2, 辖 有 3 个 自 然 村 ( 顶 亭 下 亭 草 坑 ), 共 有 18 个 村 民 小 组, 共 874 户,3770 人 全 村 耕 地 面 积 约 3500 亩, 其 中 旱 地 3300 亩, 水 田 200 亩, 旱 地 皆 沙 质 土 壤, 以 种 植 蔬 菜 为 主, 沿 海 营 造 防 护 林 带 1 万 亩 亭 里 村 是 漳 浦 县 出 口 蔬 菜 基 地 之 一, 沙 荒 地 和 林 地 7100 亩, 渔 业 养 殖 面 积 800 亩 亭 里 村 水 产 ( 滩 涂 ) 养 殖 面 积 800 亩, 渔 业 定 置 网 60 多 槽 养 殖 品 种 以 对 虾 红 蟹 为 主, 总 产 量 1 万 斤 / 亩, 主 养 殖 区 在 赤 兰 溪 ; 赤 兰 溪 入 海 口 两 侧 有 约 200 亩 对 虾 养 殖, 年 产 3 千 多 斤 / 亩 渔 业 捕 捞 船 约 48 艘, 近 海 捕 捞 鱼 种 有 带 鱼 马 鲛 鱼 杂 鱼 等 2.4 赤 湖 皮 革 园 发 展 概 况 及 入 驻 企 业 情 况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规 划 范 围 东 至 台 湾 海 峡 西 岸 海 岸 线, 南 至 将 军 澳 游 艇 制 造 专 业 园 区, 西 至 将 军 路, 北 至 沙 荒 林 地 林 区, 规 划 面 积 3615 亩 根 据 关 于 研 究 漳 州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2011]13 号 ), 赤 湖 工 业 区 的 皮 革 设 计 产 能 为 : 年 加 工 皮 革 总 产 能 控 制 在 1000 万 标 张, 一 期 工 程 暂 按 500 万 标 张 建 设 据 悉, 一 期 工 程 500 万 张 /a 的 牛 原 皮 产 能 目 前 已 经 由 各 制 革 企 业 分 配 完 毕, 二 期 工 程 目 前 尚 未 启 动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目 前 已 配 套 建 设 了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扬 绿 供 热 站 工 业 固 废 处 理 中 心 ( 福 建 微 水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及 漳 浦 银 邦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工 业 用 半 成 品 油 脂 饲 料 原 料 及 有 机 肥 原 料 生 产 项 目 ) 等 环 保 设 施 工 程 皮 革 园 区 内 现 已 通 过 福 建 省 环 保 厅 环 评 审 批 的 制 革 企 业 有 13 家,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2.1, 企 业 分 布 情 况 见 图 2.2, 其 中 泰 庆 大 洋 富 洋 信 德 瑞 森 宏 国 香 洲 致 远 及 德 昌 等 9 家 皮 革 企 业 已 经 通 过 漳 州 市 环 保 局 试 生 产 核 查 并 开 展 试 生 产, 又 有 泰 庆 大 洋 富 洋 信 德 瑞 森 德 昌 致 远 等 7 家 企 业 已 通 过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而 正 式 投 入 生 产 表 2.1 赤 湖 工 业 区 内 已 入 驻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产 能 环 评 情 况 建 设 及 验 收 情 况 允 许 排 水 量 1 漳 浦 致 远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90 万 张 牛 原 皮 /a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已 通 过 验 收 万 t/a 2 福 建 泰 庆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60 万 张 牛 原 皮 /a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已 通 过 验 收 万 t/a 3 福 建 瑞 森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120 万 张 牛 原 皮 /a 30 万 张 牛 蓝 湿 皮 /a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已 通 过 验 收 万 t/a

38 30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续 上 表 4 福 建 漳 州 市 德 昌 皮 业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已 通 过 验 收 20.5 万 t/a 5 漳 州 富 洋 皮 业 有 限 公 司 32 万 张 牛 原 皮 /a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已 通 过 验 收 20.5 万 t/a 6 大 洋 ( 漳 州 ) 皮 业 有 限 公 司 90 万 张 牛 原 皮 /a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已 通 过 验 收 万 t/a 7 漳 州 信 德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50 万 张 牛 原 皮 /a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已 通 过 验 收 32 万 t/a 8 漳 州 香 洲 皮 革 有 限 公 正 处 于 试 生 产 阶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司 段 19.2 万 t/a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因 建 9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设 内 容 与 原 环 评 文 正 处 于 试 生 产 阶 件 有 出 入, 正 在 重 新 段 19.2 万 t/a 办 理 环 评 手 续 10 漳 州 市 富 盈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40 万 张 牛 原 皮 /a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正 在 建 设 25.6 万 t/a 11 福 建 峰 安 皮 业 有 限 公 司 90 万 张 牛 原 皮 /a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未 建 57.4 万 t/a 12 福 建 峻 安 皮 业 有 限 公 司 90 万 张 牛 原 皮 /a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未 建 25.5 万 t/a 13 瑞 泰 ( 漳 浦 ) 皮 业 有 限 公 司 46 万 张 牛 原 皮 /a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正 在 建 设 29.4 万 t/a 14 漳 州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1.25 公 司 万 m 3 /d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已 通 过 验 收 万 t/a 15 福 建 省 漳 浦 县 扬 绿 热 能 年 供 热 量 正 处 于 试 生 产 阶 有 限 公 司 万 GJ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段 / 16 处 置 含 铬 固 废 能 漳 州 微 水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正 处 于 试 生 产 阶 力 100t/d; 处 理 废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有 限 公 司 油 脂 35t/d 段 1.65 万 t/a 17 年 产 2000 吨 工 业 漳 浦 银 邦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用 半 成 品 油 脂 正 处 于 试 生 产 阶 3000 吨 饲 料 原 料 环 评 文 件 已 批 公 司 及 1586 吨 有 机 肥 段 3.04 万 t/a 原 料 2.5 赤 湖 工 业 区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概 况 本 项 目 位 于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内, 工 业 园 区 废 水 汇 入 园 区 建 设 的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园 区 内 企 业 用 热 由 位 于 园 区 中 东 部 的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集 中 供 热 站 项 目 ( 扬 绿 热 能 有 限 公 司 ) 集 中 供 热, 各 皮 革 企 业 产 生 的 综 合 污 泥 送 往 园 区 集 中 供 热 站 混 燃 锅 炉 做 掺 混 染 料, 产 生 的 含 铬 污 泥 废 皮 屑 等 危 险 固 废 废 物 可 依 托 赤 湖 工 业 园 内 已 建 成 的 微 水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进 行 资 源 化 利 用 ( 生 产 建 筑 陶 粒 ), 原 皮 加 工 企 业 产 生 的 废 牛 毛 油 脂 等 还 可 依 托 漳 浦 银 邦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资 源 化 利 用 本 节 分 别 介 绍 这 些 公 用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 与 运 行 情 况 赤 湖 工 业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赤 湖 工 业 区 的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 总 占 地 面 积 8.1 万 m 2, 设 计 总 规 模 为 日 处 理 2.5 万 m 3 /d, 已 建 成 一 期 规 模 为 1.25 万 m 3 /d, 于 2013 年 10 月 投 入 运 行, 现 污 水 接 纳 量 约 为 4000~6000m 3 /d, 平 均 约 4500m 3 /d 原 设 计 处 理 工 艺 : 综 合 废 水 采 用 加 强 预 处 理 + 倒 置 A 2 /O 生 物 处 理 工 艺, 含 铬 废 水 采 用 碱 沉 淀 处 理 工 艺 污 水 管 道 基 本 上 沿 道 路 顺 坡 敷 设, 主 要 布 置 于 道 路 受 水 侧, 污 水 管 径 为 D300~D500 根 据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原 设 计 方 案, 皮 革 园 区 铺 设 含 铬 废 水 与 综 合 废 水 两 条 管 网, 企 业 将 铬 鞣 废 水 与

39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31 其 他 废 水 分 开, 各 自 经 格 栅 与 初 沉 处 理 后 排 出 厂 外, 分 别 进 入 园 区 含 铬 废 水 管 网 和 综 合 废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分 别 处 理, 废 水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标 准, 经 2300 m 管 道 排 入 前 湖 湾 海 域 由 于 皮 革 制 造 业 属 于 重 污 染 行 业, 污 水 处 理 难 度 较 大, 成 本 较 高, 为 了 确 保 污 水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根 据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皮 革 行 业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闽 政 [2010]194 号 ) 及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关 于 研 究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2011]13 号 ) 的 要 求, 入 园 的 企 业 需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且 按 照 五 水 分 流 的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达 到 入 网 标 准 后 方 能 排 放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降 低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受 超 标 废 水 冲 击 的 风 险, 以 确 保 污 水 处 理 的 达 标 排 放 在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整 治 方 面,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管 委 会 委 托 中 国 皮 革 和 制 鞋 研 究 院 福 建 微 水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了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实 施 方 案, 对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工 艺 进 行 改 进, 不 再 单 独 处 理 含 铬 废 水, 而 是 要 求 各 个 制 革 企 业 在 厂 区 处 理 达 标 后 再 排 入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综 合 废 水 的 处 理 工 艺 主 要 在 预 处 理 阶 段 增 设 加 药 混 凝 反 应 池 组, 在 A/O 工 艺 之 后, 增 加 了 进 入 三 级 处 理 池 进 行 三 级 加 药 处 理, 保 证 废 水 稳 定 达 标 赤 湖 工 业 区 集 中 供 热 站 项 目 该 项 目 是 漳 浦 县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的 配 套 基 础 设 施, 主 要 向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内 的 皮 革 企 业 提 供 蒸 汽 及 皮 革 污 泥 ( 综 合 污 泥 ) 集 中 处 理 项 目 占 地 约 m 2, 分 期 建 设 项 目 引 进 国 内 最 先 进 技 术 及 设 备, 选 用 三 台 35t/h 三 废 混 燃 锅 炉 ( 二 开 一 备 ), 可 提 供 每 小 时 65.89t/h 过 热 蒸 汽 ( 减 压 后 1.25MPa, 250 ), 并 通 过 蒸 汽 外 管 的 建 设 为 皮 革 园 区 各 企 业 供 汽,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供 热 量 万 GJ 另 一 方 面, 项 目 将 配 备 三 套 皮 革 污 泥 处 理 系 统 ( 二 开 一 备 ), 年 处 理 皮 革 湿 污 泥 57380t 皮 革 湿 污 泥 来 源 于 信 德 皮 革 大 洋 皮 业 等 十 几 家 皮 革 企 业, 干 化 处 理 后 的 干 污 泥 与 燃 煤 混 掺 作 为 三 废 混 燃 锅 炉 的 燃 料 据 了 解, 该 项 目 已 于 2015 年 6 月 开 始 向 各 制 革 企 业 供 汽, 目 前 皮 革 污 泥 处 理 系 统 的 配 套 设 施 已 建 成, 已 经 可 以 接 收 各 企 业 综 合 污 泥 焚 烧 处 理 宏 国 公 司 的 综 合 污 泥 目 前 已 运 往 供 热 站 焚 烧 赤 湖 工 业 区 固 体 废 物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中 心 建 设 情 况 根 据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闽 政 [2010]194 号 文,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应 建 设 含 铬 废 渣 综 合 利 用 设 施,[2011]13 号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中 也 提 到 要 抓 紧 开 工 建 设 固 体 废 物 综 合 利 用 设 施 在 这 些 文 件 的 指 导 下, 赤 湖 工 业 区 启 动 了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固 废 处 置 及 资 源 化 利 用 项 目, 由 福 建 微 水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建 设 该 项 目 厂 区 占 地 32008m 2, 建 设 了 两 座 含 铬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回 转 窑, 处 置 能 力 分 别 为 30t/d 和 70t/d, 用 于 处 置 含 铬

40 32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污 泥 和 废 皮 屑, 日 产 无 害 化 陶 粒 221t; 废 动 物 油 脂 处 理 车 间 两 座, 处 理 废 油 脂 35t/d 该 项 目 的 环 评 报 告 在 2014 年 已 通 过 漳 州 市 环 保 局 的 批 复, 一 期 工 程 已 投 入 运 行 漳 浦 银 邦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工 业 用 半 成 品 油 脂 饲 料 原 料 及 有 机 肥 原 料 生 产 项 目 漳 浦 银 邦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在 微 水 环 保 公 司 的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固 废 处 置 及 资 源 化 利 用 项 目 南 侧 获 批 m 2 用 地, 主 要 收 集 原 皮 制 革 企 业 生 产 过 程 所 产 生 的 废 油 脂 废 肉 渣 废 牛 毛 等, 用 于 加 工 成 半 成 品 油 脂 饲 料 原 料 及 有 机 肥 原 料 等, 分 期 建 设 一 期 占 地 m 2 年 产 2000 吨 工 业 用 半 成 品 油 脂 3000 吨 饲 料 原 料 及 1586 吨 有 机 肥 原 料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已 于 2014 年 1 月 通 过 了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的 审 批 ( 浦 环 [2014]03 号 ), 目 前 已 完 成 建 设

41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1 原 环 评 报 告 回 顾 性 分 析 33 根 据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苏 州 科 太 环 境 技 术 有 限 公 司,2012 年 12 月 ) 及 福 建 省 环 保 厅 对 该 报 告 的 批 复 文 件 ( 闽 环 保 评 [2013]14 号, 见 附 件 三 ), 本 节 对 宏 国 公 司 原 计 划 生 产 内 容 进 行 回 顾 介 绍 与 分 析 项 目 概 况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原 设 计 的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系 新 建 项 目, 项 目 位 于 漳 浦 县 赤 湖 工 业 区 皮 革 园 区 内, 工 程 总 占 地 面 积 约 68 亩 原 设 计 职 工 定 员 300 人, 其 中 生 产 工 人 250 人, 管 理 技 术 人 员 50 人 ; 全 年 作 业 天 数 为 300 天, 日 生 产 时 间 为 24 小 时, 实 行 三 班 工 作 制 (1) 产 品 方 案 根 据 赤 湖 工 业 区 批 放 给 宏 国 公 司 的 产 能 指 标, 项 目 原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加 工 牛 原 皮 30 万 ( 标 ) 张, 产 品 规 模 为 2070 万 SF( 平 方 英 尺 ) 高 档 牛 皮 革, 在 加 工 的 中 间 环 节 无 二 层 皮 外 售 原 设 计 产 品 方 案 见 表 3.1 表 3.1 宏 国 公 司 年 加 工 30 万 张 牛 原 皮 项 目 设 计 产 品 方 案 一 览 表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年 产 量 ( 万 SF/a) 备 注 1 纳 帕 (NP) 粒 面 革 头 层 革 非 粒 面 革 包 袋 革 二 层 革 反 绒 革 合 计 2070 (2) 工 程 组 成 每 张 原 皮 面 积 约 43SF(1SF=0.093m 2 ) 宏 国 30 万 张 / 年 牛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工 程 组 成 见 表 3.2 表 3.2 宏 国 30 万 张 / 年 牛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工 程 组 成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组 成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备 注 一 主 体 工 程 1 1 # 厂 房 ( 预 留 ) 单 层 建 筑, 建 筑 面 积 5500m # 厂 房 ( 成 品 仓 库 后 整 饰 车 间 ) 单 层 建 筑, 建 筑 面 积 3300m 2 主 要 安 装 设 备 有 : 挤 水 机 削 匀 机 干 燥 机 磨 革 机 电 脑 喷 浆 机 印 花 机 烫 光 机 辊 涂 机 等 3 # 厂 房 ( 原 皮 蓝 皮 单 层 建 筑, 建 筑 面 积 4400m 2, 包 括 前 处 仓 库 水 场 车 间, 前 理 鞣 制 和 复 鞣 工 段 配 套 灰 水 铬 水 的 回 处 理 鞣 制 和 复 鞣 染 主 要 安 装 设 备 有 : 前 处 理 鞣 制 和 复 鞣 工 收 循 环 利 用 设 施 色 ) 段 转 鼓, 以 及 片 皮 机 削 匀 机 和 挤 水 机 等 二 公 辅 工 程 1 供 水 工 程 供 水 管 道 蓄 水 池 2 排 水 工 程 五 水 分 流 排 水 管 线 含 硫 含 铬 综 合 生 活 污 水 和 雨 水 3 供 热 工 程 供 热 管 廊 由 园 区 集 中 供 热 4 供 电 工 程 供 电 线 路 5 配 电 房 单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40 m 2

42 34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续 上 表 6 机 修 房 单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40m 2 7 综 合 办 公 楼 4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720m 2, 建 筑 面 积 2880m 2 8 倒 班 宿 舍 楼 4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630m 2, 建 筑 面 积 2520m 2 三 储 运 工 程 1 原 皮 仓 库 冷 藏 库, 建 筑 面 积 500m 2 冷 藏 2 化 料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300m 2 3 蓝 皮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280m 2 4 成 品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200m 2 四 环 保 工 程 1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占 地 3630m 2, 含 硫 含 铬 和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和 回 用 设 施 综 合 废 水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1000m 3 /d 2 水 场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恶 臭 污 染 控 制 臭 气 净 化 恶 臭 污 染 控 制 设 施 设 施 3 磨 革 粉 尘 袋 式 收 尘 涂 饰 废 气 喷 淋 净 化 装 置 粉 尘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各 1 套 4 固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包 括 危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和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的 固 体 废 物 依 托 园 区 临 时 堆 放 场 集 中 处 置 (3)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方 案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方 案 见 图 3.1 (4) 设 备 配 置 情 况 项 目 原 设 计 的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详 见 表 3.3, 车 间 设 备 分 布 规 划 方 案 见 图 3.2 表 3.3 宏 国 30 万 张 / 年 牛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设 备 配 置 方 案 一 览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及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一 前 处 理 工 段 1 浸 水 超 载 转 鼓 Φ4.5m 4.0m 台 4 1 台 备 用 2 浸 灰 超 载 转 鼓 Φ4.5m 4.2m 台 9 1 台 备 用 3 去 肉 机 双 刀 辊 3.2m 台 4 意 大 利 4 ( 灰 皮 ) 片 皮 机 3.2m 台 2 二 鞣 制 工 段 5 超 载 转 鼓 Φ3.5m 3.5m 台 7 1 台 备 用 三 复 鞣 染 色 加 脂 工 段 6 木 转 鼓 Φ3.3m 3.0m 台 10 1 台 备 用 7 木 转 鼓 Φ3.2m 2.8m 台 8 1 台 备 用 8 削 匀 机 3.0m 台 3 意 大 利 9 兰 皮 挤 水 机 3.0m 台 2 四 试 验 转 鼓 10 实 验 鼓 Φ1.0m 1.0m 台 5 五 后 整 饰 工 段 11 挤 水 伸 展 机 3.2m 台 3 意 大 利 12 绷 板 机 台 7 意 大 利 13 真 空 干 燥 机 7m 3.2 m 5 m 台 2 意 大 利 14 振 荡 拉 软 机 3.2m 台 3 意 大 利 15 挂 皮 输 送 线 1000m 台 2 16 摔 软 转 鼓 Φ3.2m 2.1m 台 磨 革 机 3.2m 台 2 18 抛 光 机 1.8m 台 2 19 压 花 机 1000T 台 4 泰 国 10 滚 光 机 3.2m 重 压 台 3 11 辊 涂 机 1.8m 台 2 意 大 利

43 图 3.1 厂 区 原 设 计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44 图 3.2 厂 区 原 设 计 设 备 总 平 面 布 置 与 五 水 分 流 管 网 图

45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续 上 表 12 电 脑 喷 浆 机 3.2m 台 3 13 刷 浆 机 台 2 14 量 革 机 3.0m 台 2 15 空 压 机 10m 3 台 3 16 渣 输 送 机 套 2 17 修 边 机 台 2 (5) 原 辅 材 料 使 用 清 单 项 目 年 加 工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预 计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量 见 表 3.4 表 3.4 年 加 工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预 计 所 需 的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一 览 表 序 号 原 材 料 / 能 源 单 位 年 用 量 备 注 1 牛 原 皮 万 张 /a 30 2 浸 水 助 剂 t/a 62 3 脱 脂 剂 t/a 68 预 浸 水 / 浸 水 4 纯 碱 t/a 62 5 杀 菌 剂 t/a 31 6 浸 灰 助 剂 t/a 硫 氢 化 钠 t/a 71 浸 灰 / 脱 毛 8 脱 脂 剂 t/a 25 9 石 灰 t/a 无 铵 脱 灰 剂 t/a 软 化 酶 t/a 25 脱 灰 / 软 化 12 脱 脂 剂 t/a 小 工 业 盐 t/a 防 霉 剂 t/a 甲 酸 t/a 105 浸 酸 16 甲 酸 钠 t/a 硫 酸 t/a 高 吸 收 铬 鞣 粉 剂 t/a 鞣 剂 t/a 31 鞣 制 20 天 然 加 脂 剂 t/a 小 苏 打 t/a 草 酸 t/a 甲 酸 t/a 表 面 活 性 剂 t/a 高 吸 收 铬 鞣 粉 剂 t/a 80 复 鞣 26 酚 醛 鞣 剂 t/a 丙 烯 酸 合 成 鞣 剂 t/a 矿 物 鞣 剂 t/a 小 苏 打 t/a 50 中 和 30 水 场 填 料 t/a 树 脂 填 料 t/a 两 性 填 料 t/a 2 33 蛋 白 填 料 t/a 荆 树 皮 浸 膏 t/a 染 料 t/a 分 散 剂 t/a 天 然 加 脂 剂 t/a 中 和 单 宁 t/a 坚 木 栲 胶 t/a 槟 榔 栲 胶 t/a ( 涂 饰 用 ) 酪 素 t/a 涂 饰 填 料 t/a 涂 饰 树 脂 t/a 涂 饰 手 感 剂 t/a 涂 饰 蜡 剂 t/a 36 填 充 染 色 加 脂 染 色 加 脂 涂 饰 35

46 36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续 上 表 46 阳 离 子 酪 素 t/a 阳 离 子 蜡 剂 t/a 阳 离 子 树 脂 t/a 9 49 阳 离 子 涂 料 t/a ( 涂 饰 用 ) 油 脂 t/a 水 万 t/a 电 万 kwh/ 年 蒸 汽 万 t/a 2 皮 革 园 区 供 热 站 提 供 污 染 物 产 生 与 排 放 情 况 (1)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简 介 牛 原 皮 加 工 系 由 牛 原 皮 加 工 成 皮 革, 主 要 包 括 前 处 理 鞣 制 复 鞣 和 后 整 饰 4 个 工 段 :a. 前 处 理 工 段 为 牛 原 皮 入 场 后 经 检 验 合 格 进 入 原 皮 仓 库 存 放, 经 称 重 后 进 入 前 处 理 工 段, 主 要 生 产 工 序 包 括 预 浸 水 去 肉 去 边 主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水 洗 和 剖 层 等 工 序, 其 中 去 肉 去 边 和 剖 层 为 鼓 外 加 工, 牛 原 皮 经 前 处 理 工 段 加 工 后 形 成 灰 皮, 历 时 约 3 天 b. 前 处 理 工 段 产 生 的 灰 皮 进 入 鞣 制 工 段 进 行 加 工 后 形 成 蓝 湿 皮, 历 时 约 2 天 鞣 制 工 段 主 要 包 括 预 脱 灰 脱 灰 软 化 浸 酸 铬 鞣 ( 初 鞣 ) 水 洗 ( 搭 马 ) 静 置 等 工 序 c. 蓝 湿 皮 经 复 鞣 工 段 后 形 成 革 坯, 历 时 1 天 左 右 复 鞣 工 段 主 要 包 括 挤 水 削 匀 复 鞣 中 和 填 充 染 色 加 脂 套 色 和 水 洗 等 工 序 d. 最 后 通 过 后 整 饰 工 段 加 工 完 成 革 坯 到 成 品 革 的 转 变, 主 要 生 成 工 序 包 括 挤 水 伸 展 磨 革 涂 饰 滚 光 和 抛 光 等 (2) 产 污 环 节 牛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各 工 段 产 污 环 节 及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见 表 3.5 表 3.5 牛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各 工 段 产 污 环 节 及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一 览 表 工 段 前 处 理 工 段 鞣 制 工 段 复 鞣 工 段 工 序 污 染 物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预 浸 水 恶 臭 含 食 盐 矿 物 质 血 污 泥 沙 设 备 噪 声 - 去 肉 去 边 恶 臭 - - 肉 渣 边 角 料 主 浸 水 恶 臭 含 食 盐 可 溶 性 蛋 白 设 备 噪 声 - 浸 灰 脱 毛 恶 臭 含 石 灰 硫 化 物 可 溶 性 蛋 白 脂 肪 等 同 上 废 牛 毛 水 洗 恶 臭 同 上 同 上 - 剖 层 恶 臭 - - 肉 渣 水 洗 - 含 中 性 盐 可 溶 性 蛋 白 等 设 备 噪 声 - 预 脱 灰 - 同 上 同 上 - 水 洗 - 同 上 同 上 - 脱 灰 - 同 上 同 上 - 软 化 含 蛋 白 质 和 蛋 白 酶 等 同 上 水 洗 - 同 上 同 上 - 浸 酸 - 含 酸 中 性 盐 等 同 上 - 铬 鞣 ( 初 鞣 ) - 含 Cr 3+ 酸 中 性 盐 等 同 上 - 水 洗 - 含 Cr 3+ 酸 中 性 盐 等 同 上 - 搭 马 - 含 Cr 3+ 酸 中 性 盐 等 同 上 - 挤 水 - 含 Cr 3+ 酸 中 性 盐 等 - - 削 匀 皮 屑 水 洗 - 含 Cr 3+ 酸 中 性 盐 等 设 备 噪 声 - 复 鞣 - 含 Cr 3+ 酸 中 性 盐 等 同 上 -

47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续 上 表 水 洗 - 含 Cr 3+ 酸 中 性 盐 等 同 上 - 中 和 - 含 中 性 盐 等 同 上 - 水 洗 - 含 中 性 盐 等 同 上 - 复 鞣 工 段 填 充 - 含 中 性 盐 可 溶 性 蛋 白 等 同 上 - 染 色 - 含 染 料 乳 化 油 中 性 盐 等 同 上 - 加 脂 同 上 同 上 水 洗 - 同 上 同 上 - 搭 马 剂 水 伸 展 - 废 水, 含 中 性 盐 等 - - 干 燥 设 备 噪 声 振 软 - - 同 上 - 磨 革 磨 革 粉 尘 - 同 上 磨 革 灰 后 摔 软 - - 同 上 - 整 修 边 边 角 料 饰 涂 饰 ( 底 涂 ) 涂 饰 废 气 工 滚 花 辊 - - 设 备 噪 声 - 段 烘 干 - - 同 上 - 静 置 压 花 - - 设 备 噪 声 - 涂 饰 ( 喷 面 浆 ) 涂 饰 废 气 辊 光 抛 光 - - 设 备 噪 声 - 修 边 - - 同 上 边 角 料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恶 臭 - 泵 风 机 噪 声 沉 淀 污 泥 空 压 机 房 - - 空 压 机 噪 声 - 固 废 临 时 贮 存 场 恶 臭 原 皮 仓 库 恶 臭 - 噪 声 - (3) 污 染 物 产 生 与 排 放 量 37 根 据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宏 国 年 加 工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产 生 与 排 放 量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3.6 表 3.6 宏 国 年 加 工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与 排 放 量 预 测 一 览 表 单 位 : 污 水 量 : 万 m 3 /a; 废 气 量 : 万 m 3 /a; 其 余 污 染 物 :t/a 序 号 类 别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自 身 削 减 量 预 测 排 放 量 环 评 批 复 指 标 污 水 量 COD 水 污 染 物 氨 氮 硫 化 物 总 铬 六 价 铬 废 气 量 H 2 S 大 气 污 染 物 NH 粉 尘 非 甲 烷 总 烃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各 要 素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48 38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达 产 后 年 生 产 及 厂 区 生 活 废 ( 污 ) 水 排 放 总 量 为 万 t/a, 符 合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对 该 项 目 提 出 污 水 排 放 控 制 指 标 要 求 ( 分 配 额 为 19.2 万 t/a) 项 目 污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能 达 到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接 管 标 准 要 求, 污 水 排 入 皮 革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统 一 处 理, 不 会 影 响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正 常 运 行 经 皮 革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对 纳 污 海 域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厂 界 处 H 2 S NH 3 的 最 高 浓 度 符 合 厂 界 浓 度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各 环 境 敏 感 点 处 H 2 S 和 NH 3 能 满 足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厂 界 以 外 评 价 区 域 NH 3 叠 加 背 景 后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均 符 合 评 价 标 准 ; 在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下, 厂 界 外 200m 范 围 内 的 局 部 区 域 H 2 S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通 过 强 化 环 境 管 理, 采 取 封 闭 净 化 等 恶 臭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并 严 格 执 行 制 革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后, 本 项 目 的 恶 臭 污 染 影 响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大 预 测 皮 革 园 区 一 期 工 程 各 企 业 叠 加 影 响, 各 环 境 敏 感 点 处 H 2 S 和 NH 3 能 满 足 评 价 标 准 要 求, 超 标 区 域 集 中 在 皮 革 园 区 大 气 防 护 区 域 范 围 以 内, 废 气 排 放 对 周 边 村 庄 的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3)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本 项 目 远 离 居 民 点, 不 会 造 成 噪 声 扰 民 现 象 项 目 建 设 投 产 后 厂 界 噪 声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要 求, 其 噪 声 排 放 对 周 边 保 护 目 标 的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4)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项 目 在 厂 区 内 设 置 固 废 临 时 贮 存 场, 由 专 人 负 责 对 固 废 进 行 分 类 收 集 和 管 理, 并 依 托 工 业 区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对 固 废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和 处 置 在 园 区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建 成 之 前, 危 险 废 物 按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运 输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由 镇 区 环 卫 部 门 及 时 清 运 处 置 对 于 易 产 生 异 味 的 毛 发 肉 渣 等 固 废 采 用 密 闭 容 器 收 集 并 做 到 及 时 清 运 固 废 处 置 措 施 符 合 园 区 规 划 环 评 及 相 关 环 保 要 求 固 体 废 物 妥 善 收 集 和 处 置 后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5)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的 重 金 属 等 污 染 物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土 壤 可 能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项 目 处 于 相 对 独 立 的 滨 海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所 处 区 域 无 地 下 水 源 保 护 区, 该 单 元 地 下 水 流 向 为 向 北 向 东 流 向 前 湖 湾 海 域, 不 会 向 有 居 民 点 分 布 的 区 域 扩 散 在 做 好 厂 区 各 污 染 防 治 区 的 防 渗 措 施 后, 项 目 建 设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大 主 要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皮 革 和 毛 皮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项 目 需 落 实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见 表 3.7

49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9 表 3.7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中 提 出 的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要 求 一 览 表 要 素 项 目 措 施 要 求 污 水 收 集 和 处 理 方 全 厂 实 现 含 铬 废 水 含 硫 ( 化 物 )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雨 水 和 生 活 废 水 的 五 水 式 分 流 分 治 1 建 设 鞣 制 废 水 循 环 回 用 设 施 鞣 制 废 水 回 用 及 含 2 建 设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250m 3 /d 铬 废 水 处 理 要 求 3 出 口 水 质 要 求 : 总 铬 0.6mg/L,Cr mg/L 1 建 设 浸 灰 废 液 循 环 回 用 设 施 浸 灰 废 液 回 用 及 处 2 建 设 浸 灰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80m 3 /d, 回 收 蛋 白 质 硫 化 钠, 吸 收 理 要 求 尾 气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处 理 系 统 1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采 用 混 凝 沉 淀 +A/O 处 理 工 2 处 理 规 模 1000 m 3 /d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要 求 3 出 口 水 质 应 满 足 皮 革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水 质 要 求 (ph:6~9; COD 500mg/L,BOD 5 300mg/L,SS 400mg/L, 硫 化 物 1.0mg/L, 氨 氮 15mg/L, 总 氮 50mg/L, 总 铬 1.5mg/L,Cr mg/L) 1 配 套 膜 处 理 系 统 及 回 用 装 置,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700m 3 /d 废 水 回 用 要 求 2 回 用 水 池 出 口 应 安 装 流 量 计 3 全 厂 废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应 不 低 于 50.1%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要 求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项 目 在 蓝 皮 库 ( 堆 放 场 ) 四 周 应 布 置 收 集 沟, 设 置 地 漏, 收 集 沟 与 专 用 的 含 蓝 皮 库 ( 堆 放 场 ) 污 铬 管 线 相 连 该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应 涵 盖 蓝 皮 库 和 蓝 皮 挤 水 工 序, 且 为 独 立 封 水 收 集 系 统 闭 系 统, 避 免 混 入 ( 非 含 铬 ) 污 水 收 集 后 的 含 铬 废 水 统 一 排 入 厂 区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预 处 理 水 场 车 间 四 周 应 布 置 收 集 沟, 排 水 沟 加 盖 盖 板, 用 于 收 集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水 场 车 间 冲 洗 废 水 车 间 冲 洗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冲 洗 废 水 经 地 漏 流 入 收 集 沟, 再 通 过 专 用 的 综 合 污 收 集 水 管 线 进 入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综 合 废 水 事 故 池 和 调 节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之 和 不 小 于 1350m 3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含 铬 废 水 事 故 池 和 调 节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之 和 不 小 于 250m 3 1 COD 氨 氮 总 铬 等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应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2 全 厂 污 水 排 放 量 应 满 足 污 水 处 理 厂 分 配 排 污 份 额 要 求 ( 19.2 万 m 3 /a) 1 厂 区 内 只 能 设 置 一 个 排 污 口, 并 设 立 标 志 牌 2 厂 区 总 排 污 口 应 安 装 流 量 COD 氨 氮 总 氮 硫 化 物 总 铬 在 线 监 控 排 污 口 规 范 建 设 装 置 ;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应 安 装 流 量 计, 以 及 总 铬 六 价 铬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 所 有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应 与 省 市 县 三 级 环 保 部 门 监 控 中 心 联 网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治 理 设 施 关 键 环 节 还 应 当 安 装 视 频 监 控 仪 1 处 理 设 施 a 处 理 工 艺 : 加 盖 密 闭 + 化 学 除 臭 法 采 用 酸 式 吸 收 塔 + 次 氯 酸 钠 氧 化 + 碱 式 吸 收 塔 装 置 b 除 臭 单 元 ( 加 盖 密 闭 构 筑 物 )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调 节 池 格 栅 预 曝 池 混 凝 沉 淀 池 气 浮 池 兼 氧 水 解 池 曝 气 氧 化 池 污 泥 浓 缩 池 和 污 泥 脱 水 间 含 铬 废 水 和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c 1 根 20m 排 气 筒 2 监 测 项 目 : 废 气 量 H 2 S NH 3 和 臭 气 浓 度 3 执 行 标 准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标 准 废 气 包 括 去 肉 片 皮 作 业 点, 预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转 鼓 以 及 浸 灰 废 液 回 收 池 共 5 个 恶 臭 产 生 点 的 废 气 收 集 处 理 1 处 理 设 施 : a 车 间 内 建 设 单 独 封 闭 的 去 肉 ( 片 皮 ) 加 工 场 所 ; b 浸 水 浸 灰 转 鼓 在 开 鼓 投 料 和 卸 料 时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c 浸 灰 废 液 回 收 池 加 盖 密 闭,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前 处 理 工 段 恶 臭 d 1 套 酸 式 吸 收 塔 + 次 氯 酸 钠 氧 化 + 碱 式 吸 收 塔 除 臭 装 置 e 1 根 20m 排 气 筒 f 水 场 车 间 采 用 全 密 闭 厂 房, 允 许 安 装 采 光 窗 户, 但 不 得 开 窗 ; 车 间 进 出 通 道 安 装 空 气 幕 2 监 测 项 目 : 废 气 量 H 2 S NH 3 和 臭 气 浓 度 3 执 行 标 准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标 准

50 40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续 上 表 原 皮 存 放 要 求 1 原 皮 库 按 冷 藏 库 设 计, 采 用 低 温 (5 ) 保 存 法 贮 存 原 皮 2 在 原 皮 入 库 时, 采 用 廊 桥 对 接 车 厢 的 封 闭 式 卸 货 工 艺 1 处 理 措 施 a 2 套 袋 式 除 尘 器 磨 革 粉 尘 b 1 根 20m 排 气 筒 2 监 测 项 目 : 废 气 量 颗 粒 物 3 执 行 标 准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废 气 涂 饰 废 气 1 5套 水 帘 式 除 尘 装 置 2 1根 20m 排 气 筒 3 监 测 项 目 : 风 量 颗 粒 物 4 执 行 标 准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1 监 测 项 目 : 臭 气 浓 度 NH 3 H 2 S 颗 粒 物 厂 界 污 染 物 浓 度 控 2 执 行 标 准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标 准 和 大 气 污 染 制 要 求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建 设 各 废 气 排 放 点 应 设 立 标 志 牌 永 久 采 样 监 测 孔 及 相 关 设 施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为 400m 项 目 厂 界 外 400m 以 内 区 域 范 围 内 不 得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要 求 设 置 医 院 学 校 和 居 民 住 宅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厂 区 内 宿 舍 楼 做 为 职 工 倒 班 宿 舍 使 用 1 依 托 皮 革 园 区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进 行 处 置 和 回 收 利 用 2 危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的 建 设 应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固 体 废 物 固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建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设 情 况 固 废 处 置 及 综 合 利 用 情 况 评 价 总 结 论 3 一 般 固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建 设 应 符 合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4 固 废 的 综 合 利 用 和 处 置 率 100% 5 固 废 处 置 相 关 记 录 根 据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结 论,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年 加 工 30 万 张 牛 原 皮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福 建 省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 选 址 符 合 赤 湖 镇 总 体 规 划 和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规 划 ; 清 洁 生 产 符 合 国 家 及 福 建 省 的 相 关 要 求 ; 在 落 实 评 价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做 到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并 满 足 区 域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分 析,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3.2 工 程 变 化 内 容 说 明 项 目 概 况 按 照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2014 年 第 31 号 公 告, 附 件 五 ) 中 关 于 标 准 牛 皮 和 猪 皮 的 折 算 方 法 ( 即 4 张 猪 皮 折 为 1 标 张 牛 皮 ), 宏 国 公 司 将 原 批 复 的 30 万 标 张 牛 皮 / 年 加 工 项 目 折 为 120 万 张 / 年 猪 皮 加 工 生 产 线 猪 皮 加 工 线 不 改 变 原 设 计 的 厂 区 总 平 布 置 公 辅 工 程, 环 保 设 施 也 基 本 按 原 设 计 方 案 建 设 (1) 产 品 方 案 项 目 设 计 年 加 工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产 品 类 型 有 粒 面 革 头 层 正 面 绒 和 二 层 榔 皮 等, 产 品 总 规 模 预 计 为 1250 万 SF( 平 方 英 尺 ), 见 表 3.8

51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41 表 3.8 宏 国 公 司 120 万 张 / 年 猪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设 计 产 品 方 案 一 览 表 年 产 量 备 注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万 SF/a 万 张 /a 1 粒 面 革 单 张 面 积 约 15SF 头 层 革 2 头 层 正 面 绒 单 张 面 积 约 8SF 3 二 层 革 二 层 榔 皮 单 张 面 积 约 7.5SF 合 计 1250 (2) 项 目 组 成 根 据 企 业 的 实 际 建 设 方 案,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组 成 与 原 设 计 方 案 基 本 一 致, 部 分 建 筑 ( 厂 房 ) 的 建 筑 面 积 与 原 设 计 方 案 有 一 定 出 入, 见 表 3.9 表 3.9 宏 国 120 万 张 / 年 猪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工 程 组 成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组 成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与 原 设 计 方 案 对 比 一 主 体 工 程 与 原 设 计 方 案 一 1 1# 厂 房 ( 预 留 ) 单 层 建 筑, 建 筑 面 积 3850m 2 致, 仍 作 为 预 留 厂 房, 面 积 缩 小, 目 前 未 建 已 建, 与 原 方 案 车 2 2# 厂 房 ( 成 品 仓 库 后 整 饰 车 间 ) 单 层 建 筑, 建 筑 面 积 5500m 2 间 功 能 基 本 一 致, 主 要 安 装 生 产 设 备 有 : 削 匀 机 干 燥 机 磨 革 机 厂 房 面 积 增 大 ; 挤 电 脑 喷 浆 机 等 ; 并 设 置 有 厂 区 办 公 室 厂 务 室 等 水 作 业 全 部 改 放 在 办 公 设 施 3# 厂 房 完 成,2# 厂 房 增 设 办 公 功 能 3 3# 厂 房 ( 原 皮 蓝 皮 仓 库 单 层 建 筑, 建 筑 面 积 4950m 2, 包 括 前 处 理 鞣 制 和 复 鞣 工 段 已 建, 与 原 方 案 车 水 场 车 间, 前 处 理 鞣 制 主 要 安 装 设 备 有 : 前 处 理 鞣 制 和 复 鞣 工 段 转 鼓, 间 功 能 基 本 一 致 和 复 鞣 染 色 ) 以 及 片 皮 机 削 匀 机 和 挤 水 机 等 二 公 辅 工 程 1 供 水 工 程 供 水 管 道 蓄 水 池 已 建, 与 原 设 计 方 案 一 致 2 排 水 工 程 五 水 分 流 排 水 管 线 已 建, 与 原 设 计 方 案 基 本 一 致 3 供 热 工 程 供 热 管 廊 由 园 区 集 中 供 热 4 供 电 工 程 供 电 线 路 5 配 电 房 单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40 m 2 已 建, 与 原 设 计 方 案 基 本 一 致 6 机 修 房 单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40m 2 7 综 合 办 公 楼 4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720m 2, 建 筑 面 积 2880m 2 同 上 未 建, 占 地 不 变, 平 面 布 置 略 作 调 整, 改 为 5 层 建 筑 8 倒 班 宿 舍 楼 4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630m 2, 建 筑 面 积 2520m 2 已 建, 占 地 不 变, 改 为 5 层 建 筑 三 储 运 工 程 1 原 皮 仓 库 冷 藏 库, 建 筑 面 积 500m 2 2 化 料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300m 2 3 蓝 皮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280m 2 4 成 品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200m 2 四 环 保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设 占 地 3630m 2, 含 硫 含 铬 和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和 回 1 施 用 设 施 综 合 废 水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1000m 3 /d 恶 臭 污 染 控 2 水 场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恶 臭 污 染 控 制 臭 气 净 化 设 施 制 设 施 粉 尘 废 气 治 3 磨 革 粉 尘 袋 式 收 尘 涂 饰 废 气 喷 淋 净 化 装 置 各 1 套 理 设 施 固 废 临 时 堆 包 括 危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和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的 临 时 堆 4 放 场 放 场 已 建, 面 积 缩 小 为 150m 2 已 建, 建 筑 面 积 420m 2 已 建, 建 筑 面 积 340m 2 已 建, 与 原 方 案 一 致 已 建, 处 理 能 力 1500m 3 /d 已 建, 符 合 环 评 要 求 同 上 固 体 废 物 依 托 园 区 集 中 处 置

52 42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3) 厂 区 总 平 布 置 方 案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厂 区 实 际 总 平 面 布 置 见 图 3.3, 厂 区 建 设 现 状 场 景 见 照 片 3.1, 环 保 设 施 建 设 现 状 场 景 见 照 片 3.2 与 原 设 计 厂 区 总 平 方 案 相 比, 企 业 的 厂 房 布 置 污 水 站 和 倒 班 宿 舍 楼 等 总 体 平 面 布 置 变 化 较 小, 车 间 使 用 功 能 也 与 原 设 计 方 案 一 致, 只 是 部 分 构 筑 物 的 建 筑 面 积 略 有 变 动, 厂 区 办 公 区 目 前 暂 时 布 置 到 A 2 厂 房 内, 原 设 计 的 办 公 楼 目 前 未 建 总 的 说 来, 宏 国 公 司 的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与 原 设 计 方 案 相 比 变 化 不 大 (4) 设 备 配 置 情 况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设 备 清 单, 宏 国 公 司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配 套 情 况 见 表 3.10, 生 产 设 备 布 置 情 况 见 图 3.4 与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生 产 设 备 的 变 化 对 比 情 况 见 表 3.11 表 3.10 宏 国 公 司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一 览 表 编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备 注 一. 前 处 理 工 段 1 预 浸 水 超 载 鼓 4.2m 4m 2 已 安 装 2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转 鼓 3.5m 3.5m 6 4 台 已 安 装,2 台 备 用 鼓 未 安 装 二. 鞣 制 工 段 3 软 化 脱 灰 鞣 制 转 鼓 3.5m 3.5m 6 4 台 已 安 装,2 台 备 用 鼓 未 安 装 4 挤 水 机 1.5m FS 已 安 装 5 伸 展 机 1.8m FS 已 安 装 6 开 皮 机 1.6m TEMH90L 已 安 装 7 削 匀 机 1.8m 3 已 安 装,1 台 备 用 8 磨 革 机 1.8m TYPE BM-4 8 已 安 装,2 台 备 用 三. 复 鞣 染 色 加 脂 工 段 9 实 验 小 鼓 1.5m 1.2m 15 已 安 装 6 台 m 3.2m 8 已 安 装 复 鞣 染 色 加 脂 转 鼓 m 3.0m 8 已 安 装 12 挤 水 机 2.0m FS 已 安 装 四. 后 整 饰 工 段 13 真 空 干 燥 机 2 已 安 装 300m 已 安 装 14 挂 干 输 送 线 200m 3 已 安 装 180m 已 安 装 3.2m 2.8m GB 已 安 装 15 摔 软 转 鼓 2.0m 2.5m 1 已 安 装 1.5m 2.0m 1 已 安 装 16 实 验 摔 鼓 1.2m 1.2m GB 已 安 装 17 绷 板 机 1.8m 2000MM 2 已 安 装 18 振 荡 拉 软 机 2.2m 已 安 装 19 电 脑 喷 浆 机 3.2m ADB-S2 3 已 安 装 2 台 20 压 烫 机 1.8m GYPG 1 已 安 装 21 量 革 机 1.8m WSQ 3 已 安 装 22 空 压 机 ZLS401/8 2 已 安 装 表 3.11 宏 国 公 司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与 牛 皮 加 工 设 备 方 案 对 比 一 览 表 数 量 变 化 情 况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猪 皮 加 工 所 原 计 划 量 需 数 量 一 前 处 理 工 段 1 预 浸 水 转 鼓 鼓 Φ4.5m 4.0m 超 载 鼓 4 台 (1 台 备 用 ) 0 台 -4 变 化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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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照片 已建 3#厂房(水厂) 照片 已建 2#厂房 后整饰 照片 已建员工倒班宿舍楼 照片 倒班宿舍楼南侧预留办公楼位置 照片 #厂房北侧预留 1#厂房预留用地 照片 水场生产转鼓 照片 原皮仓库 照片 水场试验转鼓

55 照片 水场蓝皮伸展机 照片 水场蓝皮挤水机 照片 后整理车间片皮区 照片 后整理车间摔软鼓 照片 后整理车间喷涂机 照片 后整理车间绷板区 照片 后整理车间磨革区 照片 量革机 照片 3.1 厂区厂房建设现状场景

56 照 片 原 皮 仓 库 内 设 置 抽 风 管 道 照 片 准 备 工 段 转 鼓 安 装 中 轴 抽 气 装 置 照 片 磨 革 机 配 套 吸 尘 管 照 片 磨 革 粉 尘 集 中 经 布 袋 除 尘 高 空 排 放 照 片 磨 革 粉 尘 集 中 排 气 筒 照 片 全 厂 恶 臭 废 气 集 中 处 理 和 排 空 系 统

57 照片 厂区污水处理站-1 照片 厂区污水处理站-2 照片 污水站污水总排放口 照片 污水站铬水排放口 照片 污水站综合废水应急池 照片 污泥减量消化池(加盖) 照片 中水膜处理设备 照片 污泥压滤机房 照片 3.2 厂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现状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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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43 续 上 表 2 预 浸 水 转 鼓 鼓 Φ4.2m 4.0m 超 载 鼓 YD225m 0 2 台 +2 3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鼓 Φ4.5m 4.2m 超 载 鼓 9 台 (1 台 备 用 )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鼓 Φ3.5m 3.5m 木 转 鼓 0 6 台 (2 台 备 用 ) +6 5 去 肉 机 双 刀 辊 3.2m 4 台 ( 灰 皮 ) 片 皮 机 3.2m 2 台 0-4 二 鞣 制 工 段 7 鞣 制 转 鼓 Φ3.5m 3.5m 木 转 鼓 7 台 6 台 (2 台 备 用 ) -1 8 挤 水 机 1.5m FS 台 +2 9 伸 展 机 1.8m FS 台 开 皮 机 1.6m TEMH90 L 台 削 匀 机 1.8m 0 3 台 磨 革 机 1.8m TYPE BM 台 +8 三 复 鞣 染 色 加 脂 工 段 13 复 鞣 转 鼓 Φ3.3m 3.0m 10(1 台 备 用 ) 染 色 加 脂 转 鼓 Φ3.2m 2.8m 8(1 台 备 用 ) 8 台 0 15 复 鞣 染 色 转 鼓 Φ2.6m 3.0m 0 8 台 削 匀 机 3.0m 3 台 挤 水 机 2.0m FS 台 +3 四 试 验 打 样 18 实 验 转 鼓 ( 复 染 ) Φ1.0m 1.0m 5 台 实 验 转 鼓 ( 复 染 ) Φ1.5m 1.2m 0 15 台 +15 五 后 整 饰 工 段 20 挤 水 伸 展 机 3.2m 3 台 绷 板 机 1800mm 2000mm 7 台 2 台 真 空 干 燥 机 2 台 2 台 0 23 振 荡 拉 软 机 3.2m 3 台 振 荡 拉 软 机 2.2m 台 挂 皮 输 送 线 1000m 2 台 m 0 1 台 挂 皮 输 送 线 200m 0 1 台 m 0 1 台 摔 软 转 鼓 Φ3.2m 2.1m 10 台 Φ3.2m 2.8m GB 台 摔 软 转 鼓 2.0m 2.5m 0 1 台 m 2.0m 0 1 台 实 验 摔 鼓 Φ1.2m 1.2m GB 台 磨 革 机 3.2m 2 台 抛 光 机 1.8m 2 台 压 花 机 1000T 4 台 滚 光 机 3.2m 重 压 3 台 辊 涂 机 1.8m 2 台 电 脑 喷 浆 机 3.2m 3 台 3 台 0 41 刷 浆 机 2 台 压 烫 机 1.8m 0 1 台 量 革 机 3.0m 2 台 量 革 机 1.8m WSQ 0 3 台 空 压 机 3 台 2 台 -1 1 生 产 转 鼓 的 变 化 及 产 品 核 定 补 充 分 析

61 44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表 3.11 可 见, 猪 皮 加 工 所 需 生 产 转 鼓 数 与 牛 皮 加 工 相 比, 数 量 有 所 减 少 原 环 评 报 告 总 计 划 配 置 转 鼓 总 数 为 38 台 (4 台 Φ4.5m 4.0m 超 载 鼓 9 台 Φ4.5m 4.2m 超 载 鼓 7 台 Φ3.5m 3.5m 木 转 鼓 10 台 Φ3.3m 3.0m 木 转 鼓 8 台 Φ3.2m 2.8m), 其 中 4 台 备 用, 即 原 计 划 正 常 在 用 转 鼓 34 台 根 据 猪 皮 加 工 特 点 和 生 产 经 验, 企 业 认 为 实 际 只 要 配 置 30 台 生 产 转 鼓 即 可 满 足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加 工 产 能 的 需 求, 在 转 鼓 规 格 方 面, 也 根 据 生 产 需 求 进 行 调 整, 调 整 的 规 格 为 :2 台 Φ4.2m 4.0m 超 载 鼓 ( 一 用 一 备 ) 6 台 3.5m 3.5m 浸 水 和 浸 灰 脱 毛 转 鼓 (4 用 2 备 ) 6 台 3.5m 3.5m 软 化 脱 灰 和 鞣 制 转 鼓 (4 用 2 备 ) 8 台 2.8m 3.2m 复 鞣 染 色 转 鼓 8 台 2.6m 3.0m 复 鞣 染 色 转 鼓 25 台 在 用 生 产 转 鼓 ( 备 用 鼓 不 列 入 核 定 ) 的 产 能 核 定 结 果 见 表 3.12, 这 些 转 鼓 中 生 产 能 力 最 小 的 转 鼓 为 的 浸 灰 脱 毛 转 鼓 和 鞣 制 转 鼓, 这 两 个 工 段 的 转 鼓 规 格 和 数 量 相 同, 对 应 的 生 产 能 力 均 为 266~5333 张 / 天 ( 下 限 对 应 大 张 猪 皮 可 加 工 量 ( 按 6kg/ 张 猪 原 皮 计 ), 上 限 对 应 小 张 猪 皮 可 加 工 量 ( 按 3 kg/ 张 猪 原 皮 计 )), 按 300 天 /a 的 工 作 日 计, 则 年 可 加 工 皮 量 约 为 80~160 万 张 /a, 平 均 为 120 万 张 /a, 可 见 与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的 设 计 产 能 相 匹 配 表 3.12 宏 国 公 司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生 产 能 力 核 算 一 览 表 使 用 工 台 数 单 台 最 大 加 工 批 加 工 量 序 号 使 用 工 序 转 鼓 型 号 段 ( 台 ) 设 计 投 料 次 ( 次 / 量 ( 吨 / 次 ) 天 ) (t/d) ( 张 /d) ( 万 张 /a) 1 预 浸 水 Φ4.2m 4m ~ ~225 2 前 处 理 主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Φ3.5m 3.5m ~ ~160 3 脱 灰 软 化 浸 鞣 制 酸 鞣 制 Φ3.5m 3.5m ~ ~160 4 复 鞣 水 洗 Φ2.8m 3.2m ~ ~200 复 鞣 染 5 色 染 色 加 脂 Φ2.6m 3m ~ ~200 小 计 ~ ~400 注 : 猪 原 皮 原 料 规 格 范 围 一 般 为 3~6kg/ 张, 前 处 理 鞣 制 工 段 可 加 工 猪 皮 张 数 计 算 按 大 张 皮 6kg/ 张 小 张 皮 3kg/ 张 计, 复 鞣 染 色 工 段 可 加 工 张 数 按 大 张 皮 3kg/ 张 小 张 皮 1.2kg/ 张 计 与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项 目 原 计 划 转 鼓 数 量 相 比, 宏 国 公 司 加 工 内 容 调 整 为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后 转 鼓 数 量 减 少 了 9 台 ( 在 用, 不 计 备 用 鼓 ) 制 革 行 业 的 产 能 控 制 是 通 过 生 产 转 鼓 数 量 与 规 格 的 控 制 来 实 现 的, 宏 国 公 司 实 际 生 产 线 减 少 了 转 鼓 数 量 的 配 置, 从 设 备 配 置 角 度 出 发 严 格 控 制 自 身 产 能 不 突 破 批 复 指 标, 为 随 后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不 突 破 批 复 指 标 奠 定 了 产 能 控 制 基 础 2 其 它 生 产 设 备 的 变 化 说 明 除 了 生 产 转 鼓 外, 企 业 实 际 加 工 车 间 的 其 它 设 备, 包 括 去 肉 机 试 验 区 的 试 验 转 鼓, 以 及 后 整 饰 车 间 的 削 匀 机 磨 革 机 喷 涂 线 挂 皮 晾 干 线 和 量 革 机 等 设 备 的 配 置 也 进 行 了 一 定 的 调 整 对 于 牛 原 皮 加 工 在 准 备 工 段 配 置 的 去 肉 机 和 片 皮 机,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介 绍, 猪 皮 由 于 比 较 干 净 故 无 需 进 行 去 肉 除 杂 加 工, 而 猪 皮 在 准 备 工 段 加 工 所 得 的 灰 皮 无 需 片 皮,

62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45 全 部 投 入 鞣 制, 故 准 备 工 段 无 需 配 置 去 肉 机 和 片 皮 机, 相 应 的 就 不 会 产 生 去 肉 片 皮 加 工 过 程 所 挥 发 的 恶 臭 废 气, 减 少 了 恶 臭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试 验 转 鼓 主 要 是 用 于 复 染 打 样,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原 设 计 配 置 5 台 Φ1.0m 1.0m 试 验 鼓, 企 业 实 际 生 产 根 据 需 要 配 置 的 试 验 鼓 为 15 台 Φ1.5m 1.2m 鼓, 是 适 应 供 应 商 对 猪 皮 加 工 产 品 的 多 样 化 要 求 进 行 打 样 试 验 所 需 后 整 饰 车 间 的 后 整 理 设 备 的 变 化 主 要 是 设 备 规 格 的 调 整, 由 于 单 张 猪 皮 的 面 积 相 对 于 牛 皮 偏 小, 故 后 整 饰 设 备 规 格 相 对 偏 小, 设 备 数 量 变 化 不 甚 明 显, 且 总 体 上 是 减 少 的, 而 可 能 产 生 噪 声 的 摔 软 鼓 数 量 不 变 ( 仍 为 10 台, 规 格 调 小 ), 能 产 生 喷 涂 废 气 的 喷 涂 线 的 数 量 也 没 变 故 后 整 理 设 备 的 调 整 变 化 从 环 境 影 响 角 度 分 析 可 认 为 变 化 不 大 (5) 物 料 使 用 变 化 说 明 根 据 企 业 提 供 的 物 料 单,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加 工 项 目 所 需 的 原 辅 材 料 量 见 表 3.13 各 工 序 所 用 化 料 的 用 途 说 明 见 表 3.14 猪 原 皮 加 工 所 需 的 各 项 化 料 种 类 与 牛 原 皮 加 工 所 用 化 料 差 别 不 是 很 大,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脱 灰 软 化 和 浸 酸 等 前 道 工 序 所 用 化 料 基 本 都 差 不 多 ; 在 鞣 制 和 复 鞣 染 色 加 脂 及 后 整 饰 等 工 序 的 用 料 与 牛 皮 略 有 不 同, 复 鞣 工 序 猪 皮 加 工 所 用 鞣 剂 为 非 铬 金 属 鞣 剂 和 酚 醛 鞣 剂, 而 牛 皮 加 工 则 需 用 铬 粉 酚 醛 鞣 剂 和 丙 烯 酸 合 成 鞣 剂 矿 物 鞣 剂, 猪 皮 所 用 化 料 更 能 体 现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 无 铬 鞣 剂 替 代 铬 鞣 剂 ) 企 业 提 供 的 用 料 单 显 示 猪 皮 加 工 所 用 化 料 种 类 少 于 牛 皮 加 工, 而 在 各 项 化 料 的 使 用 量 上, 猪 皮 所 用 大 多 数 化 料 的 年 用 量 都 少 于 对 应 产 能 的 牛 皮 加 工 用 料 量 从 化 料 使 用 角 度 分 析, 猪 皮 加 工 所 用 化 料 的 种 类 使 用 数 量 少 于 牛 皮 加 工 用 料, 本 项 目 在 部 分 化 料 的 选 择 上 体 现 了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尽 可 能 选 用 低 毒 无 害 化 料 代 替 含 铬 复 鞣 剂 等 重 金 属 化 料, 有 利 于 降 低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中 铬 含 量 表 3.13 宏 国 公 司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加 工 项 的 原 辅 材 料 需 求 量 一 览 表 序 号 原 材 料 / 能 源 单 位 年 用 量 与 牛 皮 加 工 用 料 量 相 比 工 序 名 称 1 猪 原 皮 万 张 / 年 ( 牛 原 皮 ) 2 浸 水 助 剂 BH 吨 / 年 预 浸 水 主 浸 水 3 脱 脂 剂 OD-H 吨 / 年 纯 碱 吨 / 年 浸 灰 助 剂 NS 吨 / 年 硫 氢 化 钠 吨 / 年 硫 化 碱 吨 / 年 70 浸 灰 脱 毛 8 脱 脂 剂 OD-H 吨 / 年 石 灰 吨 / 年 无 铵 脱 灰 剂 DEE 吨 / 年 软 化 酶 NR 吨 / 年 25 0 软 化 脱 灰 12 脱 脂 剂 OD-H 吨 / 年 工 业 盐 吨 / 年 甲 酸 吨 / 年 浸 酸 15 硫 酸 吨 / 年 高 吸 收 铬 鞣 粉 剂 B 吨 / 年 胶 原 蛋 白 丙 烯 酸 BMA 吨 / 年 42 鞣 制 18 无 机 提 碱 剂 BA-1N 吨 / 年 21

63 46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续 上 表 19 脱 脂 剂 吨 / 年 草 酸 吨 / 年 工 业 盐 吨 / 年 金 属 鞣 剂 吨 / 年 18 80t/a 铬 粉 23 酚 醛 鞣 剂 吨 / 年 甲 酸 钠 吨 / 年 小 苏 打 吨 / 年 甲 酸 钠 吨 / 年 综 合 单 宁 吨 / 年 小 苏 打 吨 / 年 焦 亚 硫 酸 钠 吨 / 年 脱 脂 剂 吨 / 年 9 31 水 场 填 料 吨 / 年 分 散 剂 吨 / 年 染 料 吨 / 年 回 脂 复 鞣 提 碱 固 定 中 和 染 色 / 加 脂 34 天 然 加 脂 剂 吨 / 年 甲 酸 吨 / 年 63 固 定 36 水 性 染 料 水 吨 / 年 水 性 树 脂 吨 / 年 手 感 剂 吨 / 年 水 性 白 涂 料 吨 / 年 2.4 表 3.14 猪 皮 各 工 序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使 用 情 况 说 明 一 览 表 序 号 工 序 化 料 名 称 化 料 特 性 及 作 用 1 脱 脂 酵 素 主 成 分 为 脂 肪 酶 酵 素 可 配 合 少 灰 环 保 制 程 以 及 需 要 增 加 防 水 效 果 而 设 计, 可 均 匀 地 有 效 的 分 解 天 然 油 脂 主 成 分 为 蛋 白 酶 酵 素 专 为 少 灰 低 硫 工 艺 设 计 的 浸 水 酵 素, 可 提 高 2 浸 水 酵 素 浸 水 效 果, 并 去 除 表 面 污 物 浸 水 主 成 分 为 乳 化 剂 的 结 合 物 适 用 于 浸 水 脱 毛 毛 皮 脱 脂 及 染 色 阶 3 脱 脂 剂 段 时 的 润 湿 乳 化 及 脱 脂 剂, 且 不 含 烷 基 苯 酚 4 浸 水 助 剂 为 非 离 子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与 杀 菌 剂 的 混 合 物 有 非 常 好 的 回 湿 作 用 油 脂 乳 化 性 及 杀 菌 作 用 5 由 有 机 硫 和 胺 类 衍 生 生 性 混 合 物 专 为 少 灰 制 程 而 设 计 的 环 保 脱 毛 脱 毛 助 剂 脱 毛 助 剂, 能 减 少 表 面 碱 膨 胀 及 皱 纹 的 发 生 6 浸 灰 主 成 分 为 蛋 白 酶 酵 素 专 为 少 灰 制 程 开 发 的 脱 毛 酵 素 能 大 大 减 少 脱 毛 酵 素 脱 毛 过 程 中 的 石 灰 用 量 及 清 洁 皮 垢 和 毛 根 7 脱 灰 无 铵 脱 灰 剂 有 机 硼 酸 盐 及 无 机 盐 的 混 合 物 可 渗 透 皮 革 纤 维 结 构 内 部 有 效 地 去 除 结 合 及 未 结 合 的 石 灰, 能 够 迅 速 且 温 和 地 进 行 脱 灰 作 用 8 软 化 软 化 酵 素 为 一 以 胰 臓 酵 素 为 主 的 软 化 酵 素 具 有 良 好 的 清 除 皮 垢 及 软 化 的 效 果 9 浸 酸 防 霉 剂 主 要 成 分 为 单 甲 基 氮 系 有 机 化 合 物, 为 高 效 低 毒 性 防 霉 抗 菌 剂 10 提 碱 剂 主 成 分 为 氧 化 镁 所 组 成 的 提 碱 剂 较 传 统 提 碱 方 法 更 有 效 11 鞣 制 鞣 剂 胶 原 蛋 白 丙 烯 酸 共 聚 物, 能 明 显 使 皮 身 饱 满 结 实, 且 提 高 铬 吸 收 率 的 环 保 鞣 剂 12 铬 粉 主 成 分 为 铬 合 物, 溶 解 于 水 中, 显 酸 性, 与 有 机 酸 可 发 生 铬 合 反 应 13 脱 脂 剂 主 成 分 为 乳 化 剂 的 结 合 物 适 用 于 浸 水 脱 毛 毛 皮 脱 脂 及 染 色 阶 段 时 的 润 湿 乳 化 及 脱 脂 剂, 且 不 含 烷 基 苯 酚 14 草 酸 对 皮 革 有 染 白 作 用 复 鞣 15 工 业 盐 抗 微 生 物 侵 蚀, 防 治 膨 胀 16 金 属 鞣 剂 具 有 阳 离 子 成 分 ( 铝 锆, 不 含 铬 ), 有 鞣 剂 效 果, 使 染 色 更 饱 满 17 酚 醛 鞣 剂 是 有 填 充, 鞣 制 作 用 的 化 学 物 质, 如 一 些 高 分 子 化 合 物 18 草 酸 钠 调 节 PH 19 小 苏 打 碳 酸 氢 钠, 为 白 色 晶 体, 可 溶 于 水, 微 溶 于 乙 醇 中 和 20 中 和 单 宁 调 节 ph 21 焦 亚 硫 酸 钠 能 使 皮 革 柔 软 丰 满 坚 韧 抗 氧 化 涂 饰

64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47 续 上 表 22 分 散 剂 米 黄 色 可 溶 于 水, 可 辅 助 其 它 化 料 渗 透 分 散 染 色 23 染 料 皮 革 专 用 染 料, 具 有 优 良 的 坚 牢 度, 适 用 于 各 类 皮 革 24 加 脂 剂 各 种 专 用 制 革 的 动 物 油 植 物 油 和 合 成 油 加 脂 25 甲 酸 调 节 PH 26 水 性 染 料 水 由 水 性 染 料 溶 液, 具 有 优 良 的 坚 牢 度 27 水 性 树 脂 主 要 溶 剂 为 水 环 氧 树 脂 水 溶 性 助 剂 等 涂 饰 28 水 性 白 涂 料 主 要 成 分 为 钛 白 粉 有 机 色 母 水, 用 于 皮 革 生 产 着 色, 不 含 偶 氮 29 手 感 剂 使 皮 革 具 有 湿 润 作 用, 主 要 成 分 为 乳 化 蜡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污 环 节 变 化 分 析 猪 皮 加 工 主 要 从 国 外 市 场 购 入 猪 原 皮, 生 产 工 艺 主 要 包 括 准 备 工 段 灰 皮 鞣 制 蓝 皮 复 鞣 染 色 加 脂 和 后 整 饰 等 几 个 工 段 (1) 准 备 工 段 猪 皮 准 备 工 段 的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3.5 主 要 工 序 的 操 作 控 制 条 件 如 下 : 注 :W 废 水 ;G 废 气 ;S 固 废 图 3.5 猪 原 皮 加 工 准 备 工 段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1 称 重 : 猪 原 皮 经 称 重 后 送 入 水 场 车 间 进 行 预 处 理 2 预 浸 水 : 在 转 鼓 中 用 28~30 水 温 的 清 水 浸 泡 20~24h, 转 鼓 中 加 入 纯 碱 杀 菌 剂 浸 水 剂 和 脱 脂 剂, 平 衡 皮 内 的 盐 分, 从 而 制 造 适 合 浸 水 的 条 件 3 主 浸 水 : 在 转 鼓 中 用 26~30 水 温 的 清 水 浸 泡 20~24h, 转 鼓 中 加 入 杀 菌 剂 脱 脂 剂 浸 水 剂 纯 碱 等, 进 一 步 去 除 皮 内 的 纤 维 间 质 4 浸 灰 脱 毛 : 加 入 浸 灰 剂 脱 脂 剂 石 灰 和 硫 氢 化 钠 等, 由 过 滤 机 去 除 猪 原 皮 上 的 毛 发 和 皮 垢 膨 胀 疏 松 纤 维, 增 大 得 革 率, 使 纤 维 充 分 膨 胀 为 鞣 制 工 序 做 好 准 备 猪 原 皮 准 备 工 段 的 加 工 工 序 与 牛 原 皮 接 近, 与 牛 原 皮 加 工 工 艺 不 同 的 是, 猪 原 皮 相 对 干 净, 故 准 备 工 段 无 需 去 肉 除 杂, 该 工 段 所 得 猪 灰 皮 也 无 需 片 皮, 将 整 张 灰 皮 直

65 48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接 投 入 到 鞣 制 工 段 进 行 鞣 制 加 工 去 肉 片 皮 都 属 于 鼓 外 加 工, 过 程 中 会 挥 发 恶 臭 废 气, 猪 皮 加 工 省 掉 了 这 两 个 工 序, 使 得 猪 皮 加 工 的 恶 臭 排 放 源 强 比 牛 皮 加 工 有 所 降 低 (2) 鞣 制 工 段 在 准 备 工 段 浸 灰 脱 毛 转 鼓 内 加 工 得 到 的 猪 灰 皮, 出 鼓 后 再 进 入 鞣 制 转 鼓 进 行 鞣 制 加 工,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3.6 图 3.6 鞣 制 工 段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灰 皮 进 入 鞣 制 工 段 进 行 加 工 后 形 成 蓝 湿 皮, 历 时 约 2 天 鞣 制 工 段 主 要 包 括 预 脱 灰 脱 灰 软 化 浸 酸 铬 鞣 ( 初 鞣 ) 水 洗 ( 搭 马 ) 静 置 等 工 序 1 脱 灰 软 化 : 猪 原 皮 水 洗 后 在 转 鼓 中 加 入 脱 灰 剂 进 行 脱 灰 处 理, 然 后 加 入 软 化 剂 和 脱 脂 剂 进 行 软 化, 除 掉 纤 维 中 的 钙, 降 低 酸 碱 值, 进 一 步 疏 松 纤 维 最 后 水 洗 除 去 杂 质 污 物 脱 灰 软 化 工 序 温 度 控 制 在 25~30, 耗 时 约 3~4h 2 浸 酸 : 灰 皮 鞣 制 前 需 浸 酸 以 进 一 步 分 散 胶 原 纤 维, 降 低 等 电 点, 使 裸 皮 达 到 适 合 的 ph 值 以 利 于 铬 鞣 制 剂 的 渗 透 和 结 合 浸 酸 过 程 添 加 的 化 工 原 料 主 要 有 盐 防 霉 剂 甲 酸 硫 酸 和 甲 酸 钠 等 浸 酸 工 序 温 度 为 20, 耗 时 约 4~8h 3 铬 鞣 ( 初 鞣 ): 鞣 制 是 用 鞣 剂 处 理 生 皮, 使 之 转 变 为 革 的 过 程 鞣 制 过 程 添 加 的 化

66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49 工 原 料 主 要 有 铬 粉 加 脂 剂 鞣 剂 氧 化 镁 和 小 苏 打 等 鞣 制 工 序 温 度 为 38, 耗 时 约 12~24h 4 搭 马 静 置 : 生 皮 经 过 铬 鞣 后 会 呈 蓝 色, 一 般 称 为 蓝 湿 皮, 皮 料 出 鼓 后 通 过 静 态 存 放, 使 皮 料 状 态 自 行 调 节 至 均 匀 一 致 与 牛 皮 加 工 的 鞣 制 工 段 相 比, 猪 皮 鞣 制 工 段 在 浸 灰 脱 毛 浸 酸 鞣 制 等 各 个 工 序 与 牛 皮 加 工 的 工 艺 基 本 相 同, 仅 化 料 投 放 量 相 对 牛 皮 略 有 减 少 猪 皮 片 皮 安 排 在 该 工 段, 即 鞣 制 获 得 蓝 皮 后 再 进 行 片 皮, 所 片 得 二 层 皮 与 牛 二 层 蓝 皮 相 比 更 薄 ; 此 外 与 牛 皮 加 工 磨 革 系 放 在 后 整 理 工 段 不 同 的 是, 猪 皮 磨 革 安 排 在 鞣 制 工 段, 即 对 蓝 皮 进 行 磨 革, 产 生 蓝 皮 磨 革 屑 和 磨 革 粉 尘 蓝 皮 进 行 磨 革 后, 进 入 复 鞣 的 猪 蓝 皮 重 量 有 所 减 轻, 减 少 了 后 续 复 鞣 染 色 工 段 化 料 投 放 量 和 用 水 量 (3) 复 鞣 工 段 鞣 制 工 段 加 工 得 到 的 猪 蓝 湿 皮 经 片 皮 得 到 头 层 和 二 层 蓝 皮 后, 再 投 入 复 鞣 染 色 转 鼓 进 行 加 工 得 到 革 胚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3.7 图 3.7 猪 皮 加 工 复 鞣 工 段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蓝 湿 皮 经 复 鞣 工 段 后 形 成 革 坯, 历 时 1 天 左 右 复 鞣 工 段 主 要 包 括 挤 水 削 匀

67 50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复 鞣 中 和 填 充 染 色 加 脂 套 色 和 水 洗 等 工 序 1 挤 水 削 匀 : 蓝 湿 皮 静 置 一 定 时 间 后, 进 入 挤 水 机 通 过 机 械 的 挤 压 推 平, 除 去 皮 中 的 部 分 水 份, 然 后 进 行 削 匀 2 漂 洗 : 蓝 湿 皮 在 复 鞣 工 序 首 先 需 进 行 漂 洗 处 理, 主 要 是 加 入 草 酸 甲 酸 表 面 活 性 剂 等 使 其 回 潮, 并 除 去 杂 质 污 物, 调 节 ph 3 复 鞣 : 再 次 通 过 铬 鞣 剂 的 化 学 作 用, 使 皮 革 达 到 丰 满 柔 软 的 目 的 该 工 序 添 加 的 药 剂 主 要 包 括 铬 粉 加 脂 剂 合 成 鞣 剂 醛 鞣 剂 矿 物 鞣 剂 甲 酸 4 中 和 : 中 和 是 染 色 工 序 的 预 备 性 操 作, 在 中 和 过 程 中 用 碱 中 和 多 余 的 酸, 去 除 对 皮 革 有 害 的 游 离 硫, 促 进 染 料 渗 透 使 染 色 均 匀 一 致, 中 和 剂 为 NaHCO 3 及 中 和 单 宁 5 填 充 染 色 : 皮 料 染 色 转 鼓 中 进 行 填 染 处 理, 填 入 染 料 和 各 种 添 加 剂, 在 机 械 转 动 作 用 下, 使 化 学 材 料 与 皮 料 的 胶 原 纤 维 结 合, 使 其 达 到 丰 满 紧 实 具 有 最 佳 使 用 性 能 的 效 果, 再 通 过 染 料 使 皮 料 着 色 达 到 客 户 要 求 的 颜 色 效 果 6 加 脂 : 转 鼓 内 填 入 加 脂 剂, 在 机 械 转 动 及 一 定 温 度 下, 使 加 脂 剂 与 皮 料 的 胶 原 纤 维 结 合 7 套 色 : 为 了 加 强 染 色 效 果, 还 需 进 行 套 色 工 序, 即 进 行 二 次 套 染, 从 而 提 升 颜 色 艳 度 和 丰 满 度 最 后 通 过 水 洗 工 序 除 去 杂 质 污 物 和 剩 余 的 染 料 8 固 酸 : 完 成 便 面 套 色 后 用 甲 酸 固 定, 增 加 其 物 性 牢 度 猪 皮 加 工 的 复 鞣 工 段 与 牛 皮 加 工 基 本 一 致 复 鞣 工 段 除 了 生 产 鼓 产 生 废 水 外, 试 验 转 鼓 也 会 产 生 废 水, 均 应 进 行 有 效 收 集, 纳 入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与 处 理 系 统 (4) 后 整 饰 工 段 涂 饰 工 段 通 过 后 整 饰 工 段 加 工 完 成 革 坯 到 成 品 革 的 转 变, 主 要 生 成 工 序 包 括 挤 水 伸 展 磨 革 涂 饰 等 后 整 饰 工 段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3.8 图 3.8 涂 饰 工 段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68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51 加 工 牢 固 1 挤 水 伸 展 : 革 坯 在 伸 展 机 中 伸 展 整 平, 并 除 去 皮 中 的 部 分 水 份, 以 利 于 后 面 2 干 燥 : 整 饰 前 需 将 革 坯 进 行 干 燥 处 理, 以 除 去 皮 革 中 多 余 的 水 分 并 使 革 坯 着 色 3 振 软 : 根 据 产 品 种 类 分 别 进 入 振 荡 拉 软 机 中 进 行 拉 软 或 是 摔 软 鼓 中 进 行 摔 软, 以 提 高 皮 革 的 柔 软 度 4 涂 饰 修 色 : 赋 予 成 品 革 外 观 更 加 均 匀 美 观, 满 足 客 户 对 颜 色 手 感 和 光 泽 的 不 同 需 求 使 用 水 性 涂 料 喷 浆 和 喷 顶 层 工 序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喷 浆 废 气, 经 水 喷 淋 高 空 排 放 与 牛 皮 加 工 后 整 饰 工 段 相 比, 猪 皮 后 整 饰 工 段 的 工 艺 工 程 相 对 简 单, 涉 及 的 工 序 相 对 偏 少, 主 要 包 括 : 猪 皮 加 工 的 磨 革 放 在 蓝 湿 皮 加 工 阶 段, 后 整 饰 阶 段 无 需 再 磨 革, 根 据 一 般 用 户 需 求 也 不 需 再 压 花 滚 光 和 抛 光 等 3.3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由 于 项 目 现 已 建 成, 故 评 价 主 要 分 析 项 目 运 营 期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本 项 目 的 产 污 环 节 主 要 是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各 生 产 工 段 产 生 不 同 类 型 的 污 染 营 运 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废 ( 污 ) 水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设 备 及 车 辆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的 处 置 等 问 题 各 生 产 加 工 工 段 产 污 情 况 见 表 3.15 表 3.15 本 项 目 各 生 产 加 工 工 段 产 污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工 段 工 序 污 染 物 废 气 水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1 原 皮 存 放 ( 原 皮 库 ) 恶 臭 无 车 辆 设 备 无 2 预 浸 水 含 盐 矿 物 质 血 污 恶 臭 气 体 泥 沙 等 杂 质 设 备 噪 声 3 浸 水 同 上 含 食 盐 可 溶 性 蛋 白 等 同 上 4 准 备 工 段 含 石 灰 硫 化 物 可 溶 性 蛋 白 浸 灰 脱 毛 同 上 脂 肪 SS 等 同 上 废 毛 等 5 水 洗 基 本 无 含 石 灰 硫 化 物 可 溶 性 蛋 白 脂 肪 等 同 上 废 水 过 滤 杂 质 等 6 水 洗 无 含 中 性 盐 可 溶 性 蛋 白 等 设 备 噪 声 7 预 脱 灰 / 脱 灰 含 中 性 盐 可 溶 性 蛋 白 等 设 备 噪 声 8 软 化 含 蛋 白 质 蛋 白 酶 有 机 酸 中 性 盐 等 设 备 噪 声 9 水 洗 同 上 同 上 10 鞣 制 工 段 浸 酸 含 无 机 酸 有 机 酸 中 性 盐 等 同 上 11 鞣 制 ( 初 鞣 ) 含 Cr 3+ 无 机 酸 有 机 酸 中 性 盐 等 同 上 12 水 洗 同 上 同 上 13 静 置 挤 水 同 上 同 上 14 片 皮 设 备 噪 声 蓝 皮 边 角 料 15 削 匀 设 备 噪 声 削 匀 皮 屑 16 磨 革 磨 革 粉 尘 磨 革 机 噪 声 磨 革 屑 革 灰

69 52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续 上 表 17 水 洗 含 Cr 3+ 无 机 酸 有 机 酸 中 性 盐 等 转 鼓 噪 声 18 复 鞣 含 少 量 Cr 3+ 无 机 酸 有 机 酸 中 性 盐 等 同 上 19 水 洗 同 上 同 上 20 中 和 含 中 性 盐, 少 量 Cr 3+ 等 同 上 21 水 洗 同 上 同 上 复 鞣 工 段 22 填 充 同 上 同 上 23 染 色 加 脂 含 含 染 料 乳 化 油 中 性 盐 少 量 Cr 3+ 等 同 上 24 水 洗 同 上 同 上 25 套 色 固 酸 同 上 同 上 26 水 洗 同 上 同 上 27 挤 水 伸 展 含 中 性 盐 等 28 干 燥 设 备 噪 声 29 振 软 同 上 30 后 整 饰 工 序 摔 软 转 鼓 噪 声 31 修 边 设 备 噪 声 边 角 料 32 修 色 涂 饰 废 气 水 洗 废 水, 含 涂 料 废 水 机 械 噪 声 33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污 水 泵 风 机 噪 声 污 泥 根 据 表 3.15, 本 工 程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 废 气 包 括 恶 臭 磨 革 粉 尘 涂 饰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 污 水 主 要 含 硫 化 物 蛋 白 质 废 酸 中 性 盐 Cr 3+ 和 乳 化 油 等 ; 噪 声 主 要 为 设 备 噪 声 ; 固 废 废 物 包 括 蓝 湿 皮 边 角 料 磨 革 革 屑 及 修 边 下 脚 料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污 泥 等 废 水 污 染 环 节 和 源 强 分 析 (1) 产 污 环 节 及 废 水 特 性 分 析 1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本 项 目 从 原 皮 开 始 加 工, 生 产 废 水 一 般 分 为 三 股 : 第 一 股 是 含 硫 石 灰 可 溶 性 蛋 白 脂 肪 等 污 水, 统 称 含 硫 废 水, 来 自 浸 灰 脱 毛 及 其 后 道 水 洗 工 序 ; 第 二 股 是 含 铬 无 机 酸 中 性 盐 等 污 水, 统 称 含 铬 废 水, 来 自 从 铬 鞣 到 复 鞣 等 后 道 水 场 加 工 过 程 ; 剩 余 均 为 一 般 生 产 废 水, 统 称 综 合 废 水 按 废 水 的 类 别 进 行 划 分,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分 析 如 下 : a. 含 硫 工 艺 废 水 (W 4 W 5 ): 含 硫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浸 灰 脱 毛 及 后 续 的 水 洗 工 序 本 项 目 采 用 浸 灰 废 液 循 环 利 用 技 术 收 集 的 高 浓 度 浸 灰 废 液 经 去 除 废 毛 等 渣 滓 后, 直 接 回 用 于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循 环 利 用 3~4 次 后, 再 与 后 道 水 洗 工 序 产 生 的 偏 低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通 过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除 硫 后 进 入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一 步 处 理 根 据 项 目 水 平 衡 分 析, 浸 灰 脱 毛 产 生 的 高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量 为 54.7m 3 /d( 不 考 虑 废 水 串 用 和 回 用 ),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含 硫 废 水 循 环 利 用 3 次 后 排 放, 年 排 放 约 100 次, 即 年 排 放 量 约 5470m 3 /a, 平 均 每 天 排 放 浸 灰 含 硫 废 水 量 约 18.3m 3 /d; 回 用 浸 灰 高 浓 度 含 硫 工 艺 废 水 量 约 36.4m 3 /a, 回 用 率 66.6%

70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53 b. 含 铬 废 水 (W5~W21): 鞣 制 复 鞣 工 序 需 加 入 铬 鞣 剂 对 皮 料 进 行 加 工 处 理, 在 鞣 制 复 鞣 工 序 以 及 相 应 的 水 洗 挤 水 蓝 湿 皮 静 置 等 各 个 工 序 均 会 产 生 含 铬 废 水 试 验 转 鼓 主 要 用 于 复 鞣 染 色 打 样, 过 程 中 也 会 产 生 含 铬 废 水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从 严 控 制, 从 园 区 内 已 建 制 革 企 业 的 情 况 来 看, 园 区 要 求 所 有 含 有 铬 的 废 水 ( 不 管 浓 度 高 低 ) 均 需 纳 入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先 进 行 除 铬 预 处 理, 再 进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包 括 无 机 盐 三 价 铬 和 悬 浮 物 等 鞣 制 工 序 废 水 中 含 铬 浓 度 高, 经 收 集 过 滤 去 除 毛 屑 等 杂 质 后, 直 接 回 用 于 鞣 制 工 序, 循 环 利 用 3~4 次 后, 与 其 余 含 铬 废 水 混 合 进 入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含 铬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部 分 回 用 浸 酸 工 序, 多 余 部 分 排 入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根 据 项 目 水 平 衡 分 析, 含 铬 废 水 平 均 每 天 产 生 量 为 477.7m 3 ( 不 考 虑 废 水 串 用 和 回 用, 包 括 初 鞣 复 鞣 转 鼓 车 间 的 地 面 冲 洗 水 ) 初 鞣 产 生 的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54.7m 3 / 次, 这 部 分 废 水 循 环 利 用 3~4 次 后, 与 其 它 工 序 产 生 的 含 铬 废 水 一 起 进 入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平 均 排 放 量 为 25.9m 3 /d, 平 均 回 用 量 为 28.8m 3 /d, 直 接 回 用 率 52.6%; 循 环 利 用 后 的 高 浓 度 铬 废 水 和 初 鞣 后 续 水 洗 工 段 所 产 生 的 偏 低 浓 度 铬 废 水 经 除 铬 处 理 后, 部 分 水 可 作 为 回 用 替 补 浸 酸 及 铬 鞣 工 艺 时 所 补 充 之 清 水 及 盐 分, 约 20m 3 /d, 剩 余 部 分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调 节 池 综 上, 含 铬 废 水 日 平 均 回 用 量 为 48.8m 3 /d,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含 铬 废 水 量 约 为 428.9m 3 /d b. 其 它 工 艺 废 水 : 制 革 行 业 生 产 废 水 中 除 了 含 铬 废 水 和 脱 灰 废 水 外 的 其 它 废 水, 可 划 为 一 般 工 艺 废 水 或 综 合 废 水 本 项 目 水 场 所 产 生 的 一 般 工 艺 废 水 主 要 指 预 浸 水 主 浸 水 废 水 (W 1 ~W 3 ) 以 及 脱 灰 软 化 废 水 (W 6 ~W 10 ) 脱 灰 软 化 所 排 出 的 废 水 中 铵 盐 含 量 高, 即 氨 氮 高 (2000~3000mg/L) 2 车 间 冲 洗 废 水 地 面 冲 洗 水 按 2~3L/m 2 次,3 次 / 天 计, 水 场 车 间 冲 洗 水 用 量 平 均 约 30m 3 /d, 按 工 段 划 分 为 : 准 备 工 段 15m 3 /d, 鞣 制 工 段 10 m 3 /d, 复 鞣 染 色 工 段 10m 3 /d 鞣 制 工 段 和 复 鞣 工 段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排 入 含 铬 废 水 系 统, 其 它 冲 洗 废 水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系 统 3 废 气 净 化 废 水 后 整 理 涂 饰 工 序 配 备 水 帘 净 化 处 理 系 统, 对 涂 饰 废 气 进 行 喷 淋 处 理, 除 尘 用 水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5 天 ) 排 放 一 次, 总 用 水 量 约 4.5m 3 /d, 平 均 回 用 水 量 达 到 3.8m 3 /d, 平 均 排 水 为 0.7 m 3 /d,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本 项 目 配 置 有 一 套 恶 臭 处 理 装 置, 恶 臭 净 化 装 置 用 水 量 约 2 m 3 /d, 污 水 排 放 量 约 1.8m 3 /d,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4 生 活 污 水

71 54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宏 国 公 司 劳 动 定 员 按 200 人 计, 不 在 厂 区 设 职 工 宿 舍 ( 只 有 倒 班 休 息 室 ), 用 水 水 平 按 150L/ 人 d 计, 则 用 水 量 约 为 30m 3 /d, 排 水 量 约 为 27m 3 /d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厂 区 综 合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纳 入 厂 区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再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5 绿 化 用 水 厂 区 总 用 地 面 积 约 68 亩, 绿 地 率 约 10%, 按 一 天 一 次 进 行 绿 化 浇 水 考 虑, 厂 区 绿 化 用 水 量 约 5m 3 /d (2) 项 目 水 平 衡 分 析 宏 国 公 司 目 前 所 建 成 的 猪 皮 加 工 线,2015 年 试 生 产 期 间 主 要 是 进 行 猪 蓝 湿 皮 的 加 工, 但 企 业 的 生 产 设 备 是 按 照 猪 原 皮 加 工 所 需 设 备 进 行 配 备 的,2016 年 6 月 ~7 月, 企 业 有 间 歇 性 开 展 一 些 猪 原 皮 试 验 加 工 根 据 宏 国 公 司 试 生 产 期 间 工 艺 耗 水 水 平, 核 算 宏 国 公 司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加 工 项 目 的 水 平 衡 情 况 按 照 单 皮 工 艺 用 排 水 系 数 ( 见 表 3.16) 计 算 得 到 全 厂 的 总 用 水 平 衡, 具 体 见 表 3.17 表 3.18 以 及 图 3.9 表 3.16 项 目 单 张 皮 耗 排 水 系 数 计 算 一 览 表 序 号 工 段 工 序 计 量 皮 重 用 水 量 (t/ 排 水 量 (t/ 损 耗 量 (t/ 排 入 污 水 处 回 用 水 量 浴 比 (kg/ 张 皮 )* 张 皮 ) 张 皮 ) 张 皮 ) 理 设 施 (t/ 张 ) (t/ 张 皮 ) 回 用 去 向 1 预 浸 水 水 洗 准 备 浸 水 工 段 浸 灰 / 脱 毛 % 循 环 回 用 5 水 洗 水 洗 预 脱 灰 脱 灰 软 化 鞣 制 水 洗 工 段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浸 酸 设 施 出 水 回 用 12 鞣 制 ( 初 鞣 ) % 循 环 回 用 13 水 洗 静 置 挤 水 水 洗 复 鞣 水 洗 中 和 水 洗 复 鞣 20 填 充 工 序 21 染 色 \ 加 脂 水 洗 套 色 / 固 酸 水 洗 煎 板 干 燥 后 整 饰 涂 饰 % 循 环 回 用 合 计 注 :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介 绍, 猪 原 皮 大 小 不 一, 重 量 范 围 为 3.5~6kg/ 张, 环 评 从 污 染 控 制 角 度 出 发, 按 大 张 猪 皮 加 工 来 核 算 本 项 目 最 大 用 水 量 和 废 水 产 排 量 ; 表 中 复 染 工 段 考 虑 了 生 产 转 鼓 和 实 验 转 鼓 的 综 合 耗 水 系 数

72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55 表 3.17 全 厂 分 项 用 水 排 水 平 衡 分 析 一 览 表 序 号 工 段 工 序 总 用 水 废 水 产 生 损 耗 量 排 入 污 水 处 补 充 用 水 内 部 回 用 废 水 类 别 量 (t/d) 量 (t/d) (t/d) 理 设 施 (t/d) 量 (t/d) 水 量 (t/d) 1 预 浸 水 综 合 废 水 2 水 洗 综 合 废 水 3 准 备 工 段 浸 水 综 合 废 水 4 浸 灰 脱 毛 含 硫 废 水 5 水 洗 含 硫 废 水 6 水 洗 综 合 废 水 7 预 脱 灰 综 合 废 水 8 脱 灰 综 合 废 水 9 软 化 综 合 废 水 10 鞣 制 工 段 水 洗 综 合 废 水 11 浸 酸 综 合 废 水 12 鞣 制 ( 初 鞣 ) 含 铬 废 水 13 水 洗 含 铬 废 水 14 静 置 挤 水 含 铬 废 水 15 水 洗 含 铬 废 水 16 复 鞣 含 铬 废 水 17 水 洗 含 铬 废 水 18 中 和 含 铬 废 水 19 水 洗 含 铬 废 水 20 复 鞣 工 段 填 充 含 铬 废 水 21 染 色 \ 加 脂 含 铬 废 水 22 水 洗 含 铬 废 水 23 套 色 / 固 酸 含 铬 废 水 24 水 洗 含 铬 废 水 25 挤 水 伸 展 含 铬 废 水 26 后 整 饰 涂 饰 综 合 废 水 小 计 ( 工 艺 过 程 ) 除 臭 装 置 用 水 综 合 废 水 28 地 板 冲 洗 ( 前 处 理 车 间 ) 综 合 废 水 29 地 板 冲 洗 ( 鞣 制 车 间 ) 含 铬 废 水 30 地 板 冲 洗 ( 复 鞣 车 间 ) 含 铬 废 水 31 生 活 用 水 生 活 污 水 32 绿 化 用 水 全 厂 合 计 其 中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表 3.18 全 厂 水 平 衡 统 计 分 析 一 览 表 序 供 水 (t/d) 排 水 (t/d) 用 水 单 元 号 简 单 处 理 后 损 耗 (t/d) 简 单 处 理 后 深 度 处 理 后 回 最 终 排 补 充 水 小 计 产 生 量 回 用 水 回 用 用 放 量 1 生 产 车 间 废 气 净 化 装 置 办 公 宿 舍 厂 区 绿 化 合 计

73 56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图 3.9 工 程 水 平 衡 图 ( 单 位 :m 3 /d) (1) 耗 水 与 排 水 水 平 分 析 比 较 根 据 本 次 变 更 环 评 的 水 平 衡 分 析 结 果, 本 工 程 投 产 运 行 后, 全 厂 总 用 水 量 m 3 /d, 其 中 新 鲜 水 474.3m 3 /d, 中 水 回 用 量 719.1m 3 /d(89.1m 3 /d 为 生 产 过 程 废 水 经 简 单 处 理 后 直 接 回 用 工 艺,630m 3 /d 为 污 水 处 理 站 深 度 处 理 后 回 用 生 产 ), 回 用 水 率 可 达 60.3% 厂 区 废 ( 污 )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406.3m 3 /d, 按 年 运 行 300 天 计, 则 项 目 年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12.2 万 m 3, 未 突 破 原 设 计 30 万 张 原 牛 皮 /a 项 目 的 环 评 预 测 排 水 量 (15.65 万

74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57 m 3 /a), 也 未 突 破 30 万 张 原 牛 皮 /a 项 目 的 环 评 批 复 排 水 指 标 (19.2 万 m 3 /a) 换 算 成 单 张 皮 的 综 合 耗 水 与 排 水 水 平 ( 包 括 生 产 生 活 等 各 项 用 水 ), 则 项 目 单 张 猪 原 皮 加 工 综 合 用 水 量 为 0.298m 3 / 标 张 猪 皮, 考 虑 重 复 利 用 水 与 中 水 回 用 后 的 单 张 皮 新 鲜 水 综 合 用 量 约 0.119m 3 / 标 张 猪 皮, 单 张 皮 的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0.281m 3 / 标 张 猪 皮, 最 终 排 水 量 为 0.102m 3 / 标 张 猪 皮 根 据 宏 国 公 司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年 加 工 30 万 张 牛 原 皮 的 总 用 水 量 共 m 3 /d, 重 复 利 用 水 量 预 计 586.6m 3 /d(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达 到 50.1%), 废 水 排 放 量 预 计 521.5m 3 /d, 即 单 张 牛 原 皮 加 工 综 合 用 水 量 为 1.171m 3 / 标 张 猪 皮, 考 虑 重 复 利 用 水 与 中 水 回 用 后 的 单 张 皮 新 鲜 水 综 合 用 量 约 0.584m 3 / 标 张 原 牛 皮, 单 张 皮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1.108m 3 / 标 张 牛 原 皮, 排 水 量 为 0.522m 3 / 标 张 牛 原 皮 以 上 两 组 数 据 对 比 得 到 在 综 合 耗 水 系 数 和 废 水 产 生 系 数 方 面, 猪 原 皮 加 工 和 牛 原 皮 加 工 的 比 例 约 为 1:4; 在 新 鲜 水 耗 水 系 数 和 最 终 废 水 排 放 系 数 方 面, 猪 原 皮 加 工 和 牛 原 皮 加 工 的 比 例 约 为 1:5,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猪 皮 加 工 的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对 全 厂 回 用 水 率 的 要 求 高 于 牛 皮 加 工 要 求 ( 猪 原 皮 二 级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要 求 为 60%, 牛 原 皮 加 工 为 50%), 故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最 终 废 水 排 放 水 平 低 于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即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加 工 量 的 废 水 最 终 排 放 量 比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加 工 量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预 计 将 减 少 115.2m 3 /d (2) 回 用 水 情 况 及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1 各 类 废 水 直 接 内 部 回 用 : 浸 灰 脱 毛 后 的 高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设 置 浸 灰 废 液 回 用 系 统, 排 水 除 去 废 毛 残 渣 后 再 回 用 于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待 重 复 使 用 3~4 次 后 则 排 放 至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与 浸 灰 脱 毛 后 的 水 洗 低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一 起 进 行 脱 硫 处 理, 再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 鞣 制 工 序 设 置 铬 液 回 用 系 统, 高 浓 度 铬 废 水 收 集 至 回 收 静 置 区 将 固 体 物 沈 降 去 除 后 可 回 用 至 鞣 制 工 序, 待 重 复 使 用 3~4 回 后 则 排 放 至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区 进 行 处 理, 添 加 液 碱 把 铬 沉 淀 处 理, 去 除 对 生 物 具 有 毒 害 性 或 抑 制 性 污 染 物, 上 清 液 因 含 有 高 度 盐 分, 因 此 将 其 收 集 于 回 用 水 池 中, 部 分 水 可 作 为 替 补 浸 酸 及 铬 鞣 工 艺 时 所 补 充 之 清 水 及 盐 分, 其 余 排 至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经 估 算, 生 产 车 间 废 水 经 简 单 处 理 后 直 接 回 用 工 艺 的 水 量 约 89.1m 3 /d 2 综 合 废 水 经 深 度 处 理 后 回 用 : 对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尾 水 进 一 步 采 取 深 度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准 备 工 段 及 鞣 制 工 段, 回 用 水 量 约 630m 3 /d 3 回 用 水 率 计 算 : Vt V f R = 100 % = 100% = 60.3% (1.3-1) V 式 中,R: 回 用 水 率,%; t

75 58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V t : 生 产 总 用 水 量,m 3 ; V f : 新 鲜 水 用 量,V t -V f 项 即 等 于 回 用 水 量,m 3 ; 根 据 计 算,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项 目 的 回 用 水 率 可 达 60.3%, 可 满 足 猪 原 皮 加 工 企 业 要 求 的 清 洁 生 产 二 级 标 准 ( 回 用 水 率 60%) (3) 水 污 染 源 强 估 算 1 含 硫 废 水 原 皮 浸 灰 脱 毛 过 程 中 需 用 到 硫 化 钠 硫 氢 化 钠, 是 含 硫 废 水 的 来 源 根 据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编 制 说 明 中 关 于 制 革 行 业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产 生 含 硫 废 水 的 水 质 调 查,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的 一 般 废 水 水 质 情 况 见 表 3.19 表 3.19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水 质 情 况 调 查 结 果 一 览 表 (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 项 目 ph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硫 化 物 动 植 物 油 含 硫 废 水 13~ ~ ~ ~ ~ ~ ~800 本 项 目 原 皮 加 工 工 艺 采 用 低 硫 法 浸 灰 脱 毛 工 艺, 有 利 于 减 少 废 水 中 硫 化 物 等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结 合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内 已 建 牛 原 皮 加 工 企 业 的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资 料, 含 硫 废 水 中 硫 化 物 的 浓 度 一 般 不 会 超 过 1000mg/L, 本 项 目 与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在 浸 灰 脱 毛 工 段 的 硫 化 钠 用 料 量 相 差 不 大, 故 预 计 含 硫 废 水 中 硫 化 物 的 浓 度 与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差 别 不 大, 但 猪 皮 由 于 油 脂 含 量 比 牛 皮 高, 故 废 水 中 动 植 物 油 的 含 量 比 牛 皮 高 按 照 宏 国 公 司 原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放 口 废 水 硫 化 物 浓 度 应 符 合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硫 化 物 一 级 标 准 要 求 ( 硫 化 物 1mg/L), 再 结 合 本 工 程 的 含 硫 废 水 特 点 以 及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处 理 效 率, 分 析 得 到 本 项 目 含 硫 废 水 经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前 后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及 污 染 物 数 量, 见 表 3.20 表 3.20 项 目 含 硫 废 水 源 强 一 览 表 项 目 ph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硫 化 物 动 植 物 油 废 水 量 处 理 前 浓 度 (mg/l) 13~ 污 染 物 量 (kg/d) m 3 /d 处 理 后 浓 度 (mg/l) 6~ 污 染 物 量 (kg/d) m 3 /d 削 减 量 (kg/d) 去 除 率 (%) 注 : 表 中 排 放 量 系 指 含 硫 废 水 经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将 进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一 步 处 理 2 含 铬 废 水 a. 含 铬 废 水 原 水 水 质 预 测 分 析 含 铬 废 水 的 收 集 包 括 从 鞣 制 到 复 鞣 到 染 色 加 脂 的 整 个 后 段 水 场 2016 年 6 月 和 7 月 有 间 歇 性 尝 试 了 猪 原 皮 试 加 工, 宏 国 公 司 厂 内 化 验 室 期 间 对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水 口 的 水 质 进 行 了 抽 样 检 测, 根 据 企 业 提 供 资 料, 含 铬 废 水 池 的 水 质 浓 度 大 概 在 40~ 170mg/L 范 围 本 次 环 评 保 守 估 计, 将 宏 国 公 司 开 展 猪 原 皮 加 工 时 所 排 入 含 铬 废 水 设 施 的 含 铬 废 水 总 铬 浓 度 最 高 按 200mg/L 计

76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59 b. 含 铬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出 水 水 质 分 析 宏 国 公 司 2015 年 的 试 生 产 期 间 主 要 开 展 猪 蓝 湿 皮 的 试 生 产 加 工,2016 年 6 月 和 7 月 有 间 歇 性 的 尝 试 了 猪 原 皮 试 验 加 工, 并 委 托 厦 门 通 鉴 检 测 公 司 对 试 生 产 期 间 的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后 的 出 水 水 质 进 行 了 监 测 ( 监 测 报 告 见 附 件 十 三 ),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见 表 3.21 监 测 结 果 可 见, 企 业 开 展 猪 原 皮 试 加 工 期 间,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水 的 总 铬 六 价 铬 浓 度 均 能 满 足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放 口 总 铬 1.5mg/L 六 价 铬 0.1mg/L) 表 3.21 宏 国 公 司 猪 原 皮 试 加 工 期 间 含 铬 废 水 设 施 出 口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单 位 :mg/l,ph 值 无 量 纲 序 号 项 目 监 结 果 2016 年 6 月 6 日 2016 年 7 月 5 日 1 ph 值 总 Cr Cr 数 据 来 源 :6 月 监 测 数 据 来 自 华 测 检 测 公 司 检 测 报 告, 其 余 月 份 监 测 数 据 来 自 通 鉴 公 司 检 测 报 告 对 于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六 价 铬 和 总 铬 的 浓 度 控 制, 由 于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期 间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尚 未 颁 布, 故 报 告 书 中 执 行 的 排 放 标 准 为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表 1 标 准 限 值 ( 即 六 价 铬 0.5mg/L, 总 铬 1.5mg/L), 而 为 了 满 足 总 铬 总 量 控 制 的 要 求, 进 一 步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水 中 总 铬 浓 度 限 值 为 0.6mg/L, 报 告 书 中 的 计 算 依 据 为 : 按 照 关 于 提 前 审 核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技 术 实 施 方 案 的 函 中 有 关 数 据 进 行 计 算 分 析 : 按 平 均 每 张 皮 22kg/ 张, 含 铬 废 水 排 放 量 3.6 吨 / 吨 皮 计, 本 项 目 含 铬 废 水 排 放 限 值 为 吨 / 年, 根 据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排 放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1.5mg/L), 本 项 目 允 许 排 放 的 第 一 类 污 染 物 总 铬 的 排 放 量 限 值 为 35.6kg/a, 原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估 算 出 的 含 铬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193.4m 3 /d( 该 水 量 仅 包 括 鞣 制 到 复 鞣 工 序 的 排 水 量, 不 包 括 中 和 染 色 加 脂 等 复 鞣 后 道 工 序 的 排 水 ), 据 此, 报 告 书 中 估 算 得 出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排 放 口 总 铬 浓 度 应 控 制 在 0.60mg/L 以 下 对 此, 本 评 价 认 为, 由 于 原 皮 加 工 企 业 按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的 要 求 都 要 实 施 中 水 回 用, 且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还 具 有 一 定 除 铬 能 力, 故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所 控 制 的 总 铬 排 放 量 并 不 等 于 全 厂 的 最 终 铬 排 放 量, 故 对 制 革 企 业 的 总 铬 排 放 总 量 应 在 全 厂 总 排 放 口 进 行 控 制, 至 于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水 口 只 要 满 足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浓 度 控 制 标 准 即 可 (2016 年 1 月 1 日 后, 已 建 制 革 企 业 应 执 行 表 2 标 准, 即 Cr mg/L 总 铬 1.5mg/L) 本 次 评 价 按 GB 浓 度 限 值 ( 六 价 铬 0.1mg/L 总 铬 1.5mg/L) 计, 对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水 中 铬 污 染 物 的 含 量 进 行 估 算 c. 含 铬 废 水 经 处 理 前 后 铬 污 染 物 源 强 估 算 综 上, 根 据 含 铬 废 水 水 量 分 析, 结 合 水 质 特 性, 分 析 估 算 本 项 目 的 含 铬 废 水 污 染

77 60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源 强 (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前 后 ), 见 表 3.22 表 3.22 本 项 目 含 铬 废 水 污 染 源 强 估 算 一 览 表 (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前 后 对 比 ) 项 目 六 价 铬 总 铬 废 水 量 含 铬 设 施 浓 度 (mg/l) 200 处 理 前 处 理 量 (kg/d) m 3 /d 含 铬 设 施 浓 度 (mg/l) 处 理 后 含 铬 设 施 出 口 量 (kg/d) m 3 /d 含 铬 设 施 处 理 浓 度 (mg/l) 后 排 放 量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设 施 (kg/d) m 3 /d 设 施 削 减 量 (kg/d) 去 除 率 (%) 生 活 污 水 根 据 一 般 制 革 企 业 的 生 活 污 水 水 质 情 况, 推 算 了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物 源 强, 见 表 3.23 表 3.23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源 强 估 算 一 览 表 项 目 ph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动 植 物 油 污 水 量 生 活 污 浓 度 (mg/l) 7~ m 3 /d 水 产 生 量 (kg/d) 综 合 废 水 a. 综 合 废 水 原 水 水 质 分 析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的 废 水 包 括 含 硫 废 水 预 处 理 系 统 和 含 铬 废 水 预 处 理 系 统 排 水 浸 水 排 水 脱 灰 软 化 废 水 等 一 般 工 艺 废 水 等 生 产 废 水, 以 及 生 活 污 水, 共 约 m 3 /d 2016 年 6 月 和 7 月 宏 国 公 司 间 歇 性 开 展 猪 原 皮 的 试 加 工, 厂 内 化 验 室 在 此 期 间 对 综 合 废 水 的 进 水 水 质 (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 进 行 了 检 测, 检 测 因 子 包 括 COD 氨 氮 总 铬 等 3 项 指 标, 根 据 企 业 提 供 资 料, 综 合 废 水 池 调 节 池 的 水 质 污 染 物 浓 度 约 为 : COD1088~3288mg/L( 平 均 2000mgL 左 右 ) 氨 氮 58.2~148.6mg/L( 平 均 108.2mgL) 总 铬 0.2~0.436mg/L( 平 均 0.3mgL 左 右 ) 此 外, 评 价 还 收 集 了 赤 湖 皮 业 园 区 内 已 建 德 昌 皮 业 公 司 和 信 德 皮 革 公 司 ( 均 系 牛 原 皮 加 工 企 业 ) 的 验 收 监 测 数 据 进 行 类 比 分 析, 见 表 3.24 猪 皮 与 牛 皮 相 比, 油 脂 含 量 偏 高, 故 动 植 物 油 的 浓 度 值 比 较 高,COD 和 BOD 的 浓 度 值 也 偏 高 表 3.24 赤 湖 皮 革 园 内 原 牛 皮 加 工 企 业 综 合 废 水 进 口 水 质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一 览 表 单 位 : 浓 度 mg/l,ph 无 量 纲, 色 度 ( 度 ) 企 业 项 目 ph 值 六 价 铬 总 铬 硫 化 物 色 度 COD 动 植 物 油 德 昌 范 围 值 7.92~8.4 < ~ ~ ~ ~15 公 司 平 均 值 < 信 德 范 围 值 8.44~8.7 < ~ ~ ~ ~ ~15.8 公 司 平 均 值 < 项 目 项 目 BOD 5 SS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氯 化 物 德 昌 范 围 值 652~ ~ ~ ~ ~ ~5434 公 司 平 均 值 信 德 范 围 值 830~ ~ ~ ~ ~4.35 公 司 平 均 值

78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61 b. 综 合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的 水 质 对 于 综 合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的 出 水 水 质, 评 价 收 集 了 宏 国 公 司 在 2016 年 6 月 和 7 月 开 展 猪 原 皮 试 验 加 工 期 间 委 托 厦 门 通 鉴 检 测 公 司 对 企 业 总 排 放 水 口 的 水 质 监 测 数 据 ( 监 测 报 告 见 附 件 十 三 ), 结 果 见 表 3.25 从 表 中 可 见, 宏 国 公 司 猪 原 皮 试 加 工 期 间, 综 合 废 水 经 处 理 后,pH 值 COD BOD 5 总 磷 SS 总 氮 氨 氮 硫 化 物 色 度 动 植 物 油 氯 离 子 等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出 水 浓 度 均 能 满 足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要 求 的 入 网 标 准 要 求, 也 能 满 足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的 限 值 要 求 ; 总 铬 浓 度 最 大 值 为 0.222mg/L, 基 本 满 足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为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而 要 求 的 总 排 口 总 铬 浓 度 控 制 限 值 0.22mg/L( 对 应 排 水 预 测 量 为 521.5m 3 /d) 表 3.25 宏 国 公 司 猪 原 皮 试 加 工 期 间 综 合 废 水 设 施 出 口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单 位 : 浓 度 mg/l,ph 无 量 纲, 色 度 ( 倍 ) 序 号 项 目 监 测 结 果 2016 年 6 月 6 日 2016 年 7 月 5 日 入 网 标 准 限 值 GB30286 标 准 限 值 1 ph 值 ~9 6~9 2 COD BOD 总 磷 总 铬 * 6 六 价 铬 ND ND 7 SS 总 氮 硫 化 物 ND ND 氨 氮 色 度 动 植 物 油 ND 氯 离 子 注 : 总 铬 的 入 网 标 准, 原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厂 区 总 排 放 口 控 制 在 0.22mg/L 限 值 ( 对 应 排 水 量 为 521.5m 3 /d) 从 上 述 分 析 可 见, 宏 国 公 司 现 有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可 确 保 各 项 污 染 物 得 到 有 效 处 理, 确 保 全 厂 总 排 口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满 足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要 求 入 网 标 准 和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标 准 要 求, 本 次 评 价 就 按 上 述 两 个 标 准 之 严 者, 再 结 合 综 合 废 水 预 测 量, 来 计 算 经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出 水 中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含 量 其 中 总 铬 的 浓 度 限 值, 根 据 宏 国 公 司 猪 原 皮 试 期 间 总 排 口 的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最 高 浓 度 为 0.222mg/L, 本 次 评 价 保 守 考 虑 按 0.28mg/L 的 最 高 浓 度 进 行 控 制, 从 而 计 算 项 目 总 铬 污 染 物 的 最 终 排 放 量 c. 综 合 废 水 经 处 理 前 后 铬 污 染 物 源 强 估 算 综 上, 根 据 综 合 废 水 水 量 和 水 质 分 析 结 果, 估 算 本 项 目 的 综 合 废 水 污 染 源 强 (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前 后 ), 见 表 3.26

79 62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表 3.26 本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污 染 源 强 估 算 一 览 表 (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前 后 对 比 ) 项 目 ph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硫 化 物 Cr 6+ 动 植 总 铬 废 水 量 物 油 综 合 废 水 处 浓 度 (mg/l) 4.5~ 理 前 处 理 量 (kg/d) m 3 /d 综 合 废 水 处 浓 度 (mg/l) 6~ 理 后 设 施 出 口 量 (kg/d) m 3 /d 削 减 量 (kg/d) 去 除 率 (%) 注 : 氨 氮 纳 管 标 准 执 行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纳 管 水 质 标 准 ( 15mg/L), 其 余 因 子 执 行 GB 中 表 2 间 接 排 放 限 值 5 外 排 水 污 染 源 强 估 算 综 合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的 尾 水 m 3 /d 有 630m 3 /d 经 深 度 处 理 后 回 用 到 生 产 工 艺 中, 406.3m 3 /d(12.19 万 m 3 /a) 排 入 厂 外 市 政 污 水 管 道, 再 纳 入 园 区 内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由 此 汇 总 得 到 本 项 目 排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中 各 类 污 染 物 量, 见 表 3.27 表 3.27 本 项 目 排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估 算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ph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S 2- Cr 6+ 总 铬 动 植 物 油 废 水 量 1 浓 度 (mg/l) 6~ 排 放 量 (kg/d) m 3 /d 3 GB 要 求 (mg/l) 注 : 氨 氮 纳 管 标 准 执 行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要 求 的 纳 管 水 质 标 准 ( 15mg/L) 6 项 目 废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与 排 放 量 汇 总 对 以 上 各 股 废 水 的 水 质 及 污 染 源 强 进 行 汇 总, 得 到 本 项 目 废 水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与 排 放 量, 见 表 3.28 可 见, 本 项 目 按 设 计 产 能 全 部 投 产 运 行 后, 预 计 全 公 司 废 水 最 大 产 生 量 万 m 3 /d(1125m 3 /d), 最 终 排 放 量 万 m 3 /a( 折 合 406.3m 3 /d), 各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最 终 排 放 量 最 大 值 预 计 为 :COD Cr 12.19t/a BOD t/a SS 8.53t/a 氨 氮 1.83t/a 总 铬 kg/a 硫 化 物 0.049t/a 动 植 物 油 1.22t/a 本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最 终 排 水 量 预 计 小 于 原 设 计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预 测 水 量 (15.65 万 m 3 /a), 该 排 水 量 和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预 计 不 突 破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排 放 指 标 表 3.28 本 项 目 废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与 排 放 量 汇 总 一 览 表 外 排 水 类 型 COD Cr BOD 5 SS 氨 氮 硫 化 物 Cr 6+ 动 植 总 铬 废 水 量 物 油 kg/d m 3 /d 产 生 量 t/a 万 m 3 /a 排 入 绿 江 污 kg/d m 3 /d 水 厂 t/a 万 m 3 /a 浓 度 绿 江 污 水 厂 (mg/l) 处 理 后 排 放 kg/d m 3 /d 量 t/a 万 m 3 /a 污 染 物 本 厂 kg/d m 3 /d 自 身 削 减 量 t/a 万 m 3 /a 污 染 物 总 体 kg/d m 3 /d 削 减 量 t/a 万 m 3 /a 环 评 批 复 排 t/a 万 m 3 /a 放 指 标

80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废 气 污 染 环 节 和 源 强 分 析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原 皮 库 中 包 括 卸 车 堆 存 过 程 产 生 的 恶 臭 气 体, 脱 毛 脱 灰 过 程 的 恶 臭 气 体, 蓝 皮 磨 革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后 整 理 修 饰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等, 主 要 产 生 环 节 及 工 段 见 表 3.29 表 3.29 项 目 废 气 产 生 环 节 汇 总 一 览 表 序 号 废 气 类 型 产 生 环 节 1 恶 臭 原 皮 仓 库,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等 前 处 理 工 序, 水 场 地 沟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固 废 临 时 堆 场 2 粉 尘 磨 革 3 涂 饰 废 气 后 整 理 车 间 革 胚 喷 涂 烘 干 (1) 恶 臭 根 据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恶 臭 气 体 产 生 主 要 部 位 包 括 : 原 皮 库 中 包 括 卸 车 堆 存 及 出 料 过 程 产 生 的 恶 臭 气 体, 加 工 过 程 中 的 装 鼓 浸 水 脱 毛 脱 灰 出 鼓 过 程 的 恶 臭 气 体, 水 场 车 间 地 沟 散 发 的 臭 气, 固 体 废 物 临 时 堆 场 散 发 臭 气,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构 筑 物 包 括 粗 细 格 栅 调 节 池 污 泥 浓 缩 曝 气 池 等 散 发 的 恶 臭 气 体 等 本 项 目 在 准 备 工 段 不 需 去 肉 去 边, 灰 皮 也 不 进 行 剖 层 而 全 部 进 入 鞣 制 转 鼓 进 行 加 工, 故 与 牛 原 皮 加 工 相 比, 故 原 皮 项 目, 减 少 了 两 个 臭 气 发 生 源 1 原 皮 仓 库 本 项 目 原 皮 拟 采 用 低 温 保 藏 工 艺 原 皮 库 按 全 封 闭 设 计 建 设, 配 备 蜗 旋 式 水 冷 压 缩 式 电 制 冷 系 统, 库 内 保 持 恒 温 恒 湿, 温 度 控 制 在 15 以 下 原 皮 库 物 料 进 出 时 会 散 发 恶 臭, 按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应 对 进 出 口 采 用 廊 桥 对 接 车 间 等 方 式 进 行 封 闭 卸 货, 同 时 配 备 废 气 收 集 装 置, 在 原 皮 入 库 和 出 库 时 开 启 运 行, 对 原 皮 库 出 入 口 进 行 抽 风 换 气, 收 集 的 恶 臭 气 体 通 过 管 道 收 集 至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建 设 的 臭 气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后 再 排 放 宏 国 公 司 试 生 产 期 间 尚 未 开 展 猪 原 皮 加 工, 故 评 价 期 间 对 厂 区 已 建 原 皮 库 调 查 发 现 仓 库 内 目 前 没 有 猪 原 皮 存 放, 为 了 核 算 原 皮 仓 库 的 臭 气 源 强, 评 价 类 比 收 集 了 漳 州 赤 湖 信 德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年 加 工 50 万 张 牛 原 皮 的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资 料 (2014 年 12 月 ), 该 公 司 原 皮 库 和 水 场 车 间 恶 臭 处 理 设 施 进 出 口 恶 臭 废 气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3.30 表 3.30 信 德 公 司 臭 气 处 理 设 施 进 出 口 恶 臭 污 染 物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一 览 表 ( 平 均 值 ) 序 号 采 样 点 排 气 量 ( 万 NH 3 浓 度 NH 3 速 率 H 2S 浓 度 H 2 S 速 率 m 3 /h) (mg/ m 3 ) (kg/h) (mg/ m 3 ) (kg/h) 1 毛 皮 库 进 口 水 场 进 口 毛 皮 库 与 水 场 出 口 设 施 效 率 根 据 宏 国 公 司 的 废 气 处 理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宏 国 公 司 在 厂 区 污 水 站 内 建 成 的 1 套 臭 气 净 化 装 置, 系 将 原 皮 仓 库 前 处 理 工 段 转 鼓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各 处 理 池 收 集 得 到 的 臭 气 在 该 处 理 装 置 进 行 集 中 除 臭 处 理 采 用 的 处 理 工 艺 为 喷 淋 吸 收 法, 具 体 为 酸 吸 收 塔 ( 加 硫 酸 )+ 碱 吸 收 塔 ( 加 NaOH 和 NaClO)+ 臭 氧 发 生 装 置 处 理 毛 皮 仓 库 的 设 计 收 集

81 64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风 量 最 大 约 1.64 万 m 3 /h, 由 于 宏 国 公 司 的 臭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方 法 与 信 德 公 司 类 似, 均 采 用 酸 碱 吸 收 塔 处 理 后 再 经 过 20m 排 气 筒 排 空, 故 类 比 信 德 公 司 的 验 收 监 测 数 据, 估 算 本 项 目 毛 皮 库 的 恶 臭 污 染 源 强 恶 臭 废 气 有 效 收 集 率 按 95% 计,5% 恶 臭 废 气 属 无 组 织 排 放 本 项 目 原 皮 库 恶 臭 废 气 源 强 的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3.31 表 3.31 本 项 目 原 皮 库 恶 臭 废 气 源 强 估 算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源 类 型 废 气 量 ( 万 主 要 污 染 物 源 强 (kg/h) m 3 /h) NH 3 H 2 S 处 理 前 有 组 织 排 放 处 理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水 场 车 间 恶 臭 气 体 a. 水 场 车 间 恶 臭 源 分 析 在 牛 原 皮 加 工 成 革 前, 由 于 本 身 带 有 异 味, 在 水 场 车 间 前 处 理 工 段 散 发 出 来 ; 原 皮 进 入 鞣 制 工 段 后, 基 本 不 会 产 生 恶 臭 恶 臭 源 分 布 场 所 为 : 生 皮 浸 水 和 浸 灰 脱 毛 转 鼓 进 出 料 口 处, 以 及 含 硫 废 水 收 集 循 环 水 池 要 求 采 取 的 恶 臭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如 下 :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为 ( 转 ) 鼓 内 加 工, 在 加 工 过 程 中 转 鼓 处 于 封 闭 状 态, 加 工 生 产 过 程 基 本 不 会 产 生 恶 臭, 仅 在 开 鼓 投 料 和 卸 料 时 会 产 生 恶 臭 与 宏 国 公 司 原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环 评 报 告 推 荐 水 场 恶 臭 收 集 方 式 相 比,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内 制 革 企 业 普 遍 采 取 了 更 为 有 效 的 处 理 方 法, 即 重 点 对 转 鼓 放 水 卸 料 时 恶 臭 进 行 收 集 治 理, 现 场 调 查 发 现 宏 国 公 司 的 浸 水 和 浸 灰 脱 毛 转 鼓 已 安 装 中 轴 抽 气 装 置 ( 见 照 片 1.2-2), 开 鼓 时, 应 先 抽 气 一 段 时 间 后 再 放 水 卸 料, 并 延 续 抽 气 一 段 时 间, 抽 气 装 置 应 安 装 自 控 阀 门, 将 转 鼓 进 行 分 组, 根 据 生 产 安 排 轮 流 进 行 抽 气, 并 将 收 集 的 废 气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该 工 序 共 设 置 6 个 转 鼓, 设 计 集 气 量 3000 m 3 /h 在 浸 灰 脱 毛 工 段 设 置 有 浸 灰 废 液 收 集 池 ( 静 置 池 ), 浸 灰 废 液 经 沉 淀 过 滤 后 上 清 液 送 至 回 用 池 待 回 用 于 生 产 收 集 池 加 盖 密 闭, 恶 臭 气 体 收 集 至 水 场 车 间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收 集 池 面 积 约 36m 2, 设 计 集 气 量 约 600 m 3 /h 上 述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后 经 管 道 输 送 至 宏 国 公 司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建 设 的 喷 淋 吸 收 塔 处 理, 臭 气 净 化 达 标 后 最 后 通 过 1 根 约 20m 排 气 筒 排 放 设 计 风 量 3600m 3 /h b.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评 价 期 间 采 用 类 比 信 德 皮 革 公 司 年 加 工 50 万 张 牛 原 皮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数 据 (2014 年 12 月 ) 来 估 算 本 项 目 水 场 车 间 的 恶 臭 污 染 源 强, 鉴 于 前 处 理 工 序 集 气 的 气 密 性 有 限, 恶 臭 源 废 气 收 集 率 按 90% 计 算, 以 推 算 恶 臭 源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强, 结 果 见 表 3.32 表 3.32 本 项 目 水 场 车 间 恶 臭 废 气 源 强 估 算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源 类 型 废 气 量 (m 3 /h) 主 要 污 染 物 源 强 (kg/h) NH 3 H 2 S 处 理 前 有 组 织 排 放 处 理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82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65 3 污 水 收 集 与 处 理 系 统 a. 恶 臭 源 及 处 理 方 法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是 项 目 主 要 恶 臭 源,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包 括 : 含 铬 废 水 含 硫 废 水 预 处 理 系 统 ;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和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宏 国 公 司 已 对 含 硫 废 水 调 节 池 脱 硫 反 应 池 高 浓 度 铬 沉 淀 池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池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池 铬 污 池 综 合 调 节 池 兼 氧 池 含 铬 废 水 应 急 池 污 泥 浓 缩 池 污 泥 消 化 池 板 框 压 滤 机 隔 离 间 等 进 行 了 封 闭, 大 部 分 污 水 池 和 污 泥 池 都 按 照 环 保 报 告 书 要 求 密 闭 加 盖, 在 污 水 池 上 用 以 304 方 管 作 骨 架, 再 配 以 透 明 的 FRP 板 密 封, 使 水 池 处 密 封 状 态, 再 在 FRP 板 上 开 孔 抽 气 各 臭 气 源 封 闭 抽 气 所 得 臭 气 经 管 道 输 送 到 污 水 站 内 建 设 的 1 套 恶 臭 喷 淋 吸 收 塔 处 理, 臭 气 净 化 达 标 后 最 后 通 过 1 根 约 20m 排 气 筒 排 放 有 几 个 污 水 池 尚 未 加 盖, 包 括 综 合 废 水 应 急 池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混 凝 沉 淀 池 等, 应 这 几 个 池 子 进 行 改 造 加 盖, 并 配 置 臭 气 收 集 系 统, 处 理 后 的 臭 气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污 水 站 除 臭 风 机 风 量 不 小 于 2.75 万 m 3 /h b.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恶 臭 废 气 污 染 物 源 强 估 算 除 臭 塔 采 用 的 酸 碱 喷 淋 除 臭 工 艺 与 信 德 公 司 相 同, 恶 臭 收 集 部 位 也 接 近, 故 评 价 类 比 信 德 公 司 的 验 收 监 测 数 据 ( 表 3.33) 来 估 算, 得 到 本 工 程 实 施 后 全 厂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其 中 NH 3 和 H 2 S 去 除 率 按 79% 和 76% 考 虑, 臭 气 处 理 后 经 一 根 20m 排 气 筒 ( 内 径 1.2m) 排 空 恶 臭 收 集 率 按 95% 计,5%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散 发, 结 果 见 表 3.34 表 3.33 信 德 皮 革 公 司 污 水 站 与 污 泥 压 滤 机 除 臭 设 施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采 样 点 位 采 样 日 期 采 样 频 次 进 口 排 气 量 NH 3 浓 度 NH 3 速 率 H 2 S 浓 度 H 2 S 速 率 (m 3 /h) (mg/m 3 ) (kg/h) (mg/m 3 ) (kg/h) 污 水 站 与 污 泥 压 滤 机 采 样 频 次 出 口 排 气 量 NH 3 浓 度 NH 3 速 率 H 2 S 浓 度 H 2 S 速 率 (m 3 /h) (mg/m 3 ) (kg/h) (mg/m 3 ) (kg/h) 设 施 效 率 (%) 77.8~ ~80.0 采 样 进 口 排 气 量 NH 采 样 频 次 3 浓 度 NH 3 速 率 H 2 S 浓 度 H 2 S 速 率 日 期 (m 3 /h) (mg/m 3 ) (kg/h) (mg/m 3 ) (kg/h) 采 样 点 位 污 水 站 与 污 泥 压 滤 机 出 口 排 气 量 NH 采 样 频 次 3 浓 度 NH 3 速 率 H 2 S 浓 度 H 2 S 速 率 (m 3 /h) (mg/m 3 ) (kg/h) (mg/m 3 ) (kg/h) 设 施 效 率 (%) 74.5~ ~77.3 采 样 点 排 气 量 (m 3 /h) NH 3 浓 度 (mg/m 3 ) NH 3 速 率 (kg/h) H 2 S 浓 度 (mg/m 3 ) H 2 S 速 率 (kg/h) 统 计 平 均 值 进 口 出 口 设 施 效 率 (%)

83 66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表 3.34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恶 臭 废 气 源 强 估 算 一 览 表 废 气 量 ( 万 主 要 污 染 物 源 强 (kg/h) 序 号 污 染 源 类 型 m 3 /h) NH 3 H 2 S 处 理 前 有 组 织 排 放 处 理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固 废 临 时 堆 场 对 固 废 分 类 收 集 和 管 理 将 易 产 生 恶 臭 的 废 毛 肉 渣 等 固 废 采 用 加 盖 的 垃 圾 箱 ( 或 盒 ) 收 集, 禁 止 露 天 堆 放, 做 到 及 时 清 运 在 固 废 堆 场 内 储 备 一 定 的 植 物 除 臭 提 取 液, 如 堆 放 场 内 出 现 恶 臭 气 体 浓 度 过 高 情 况, 可 及 时 喷 洒, 保 证 车 间 内 的 工 作 环 境 符 合 卫 生 要 求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固 废 临 时 堆 场 产 生 的 恶 臭 废 气 很 少, 本 评 价 不 做 定 量 分 析 5 恶 臭 废 气 产 生 量 汇 总 对 上 述 几 个 恶 臭 废 气 产 生 与 排 放 量 进 行 汇 总, 结 果 见 表 3.35 表 3.35 本 项 目 恶 臭 废 气 产 生 与 排 放 量 汇 总 一 览 表 序 污 染 源 废 气 量 排 气 筒 高 主 要 污 染 物 源 强 (kg/h) 尺 寸 污 染 源 类 型 号 名 称 ( 万 m 3 /h) 度 (m) NH 3 H 2 S 处 理 前 有 组 织 排 放 20 1 原 皮 库 15 10m 处 理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前 处 处 理 前 有 组 织 排 放 20 2 理 水 m 处 理 后 场 车 间 无 组 织 排 放 处 理 前 污 水 处 有 组 织 排 放 m 处 理 后 理 站 无 组 织 排 放 处 理 前 合 有 组 织 排 放 20 处 理 后 计 无 组 织 排 放 注 : 厂 区 共 设 1 套 臭 气 处 理 设 施, 原 皮 库 水 场 车 间 和 污 水 站 收 集 的 臭 气 全 部 经 由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所 建 的 1 套 除 臭 塔 处 理 后 经 1 根 20m 排 气 筒 排 空 (2) 磨 革 废 气 磨 革 屑 主 要 来 源 于 鞣 制 工 段 所 得 蓝 皮 需 开 展 的 磨 革 工 序 按 照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验, 每 1 吨 原 皮 约 产 生 3kg 磨 革 粉 尘 本 项 目 达 产 后 年 加 工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按 单 张 皮 重 平 均 4.5kg 计, 则 年 加 工 猪 原 皮 量 最 大 约 5400 吨 / 年, 共 产 生 磨 革 粉 尘 16.2 吨 / 年 磨 革 车 间 生 产 作 业 时 间 为 8 小 时 / 天 300 天 / 年, 则 计 算 出 磨 革 粉 尘 产 生 量 为 6.75kg/h( 少 于 原 设 计 30 万 张 牛 皮 /a 加 工 项 目 的 粉 尘 预 测 产 生 量 10.5kg/h) 本 项 目 磨 革 房 共 设 置 6 台 磨 革 机, 宏 国 公 司 所 产 生 的 磨 革 粉 尘 采 用 磨 革 ~ 除 尘 联 合 机 组 处 理 该 机 组 可 将 多 台 磨 革 机 气 流 除 尘 机 串 接 起 来, 由 一 台 空 气 压 缩 机 提 供 压 缩 气 体, 一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进 行 集 中 除 尘 革 灰 收 集 后 用 布 袋 收 集 起 来 处 理 后 的 废 气 通 过 20m 的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评 价 收 集 了 宏 国 公 司 磨 革 除 尘 设 备 排 气 筒 粉 尘 含 量 监 测 结 果 ( 见 表 3.36), 由 此 估 算 得 到 本 项 目 的 磨 革 粉 尘 排 放 强 度, 见 表 3.37 磨 革 车 间 废 气 收 集 率 按 99% 计,1% 粉 尘 通 过 门 窗 外 溢, 计 算 得 到 项 目 无 组 织 磨 革 废 气 的 排 放 量

84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表 3.36 宏 国 公 司 磨 革 除 尘 设 备 粉 尘 排 放 口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监 测 点 监 测 内 容 测 值 执 行 标 准 (GB ) 烟 气 量 (m 3 /h) / 磨 皮 集 尘 机 排 气 筒 (H=20m) 颗 粒 物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排 放 速 率 (kg/h) 数 据 来 源 : 谱 尼 检 测 公 司 于 2015 年 6 月 3 日 开 展 的 废 气 污 染 源 监 测 表 3.37 本 项 目 磨 革 废 气 源 强 估 算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源 类 型 废 气 量 ( 万 m 3 /h) 磨 革 粉 尘 源 强 (kg/h) 处 理 前 有 组 织 排 放 处 理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0.07 注 : 磨 革 车 间 每 年 运 行 300 天, 每 天 运 行 8 小 时 67 (3) 涂 饰 废 气 主 要 来 源 于 后 整 理 的 修 色 烘 干 过 程 挥 发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根 据 项 目 物 料 使 用 清 单, 涂 饰 所 用 的 化 料 包 括 水 性 染 料 水 水 性 树 脂 水 性 白 涂 料 以 及 手 感 剂, 与 原 设 计 与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拟 采 用 大 部 分 水 溶 性 涂 饰 剂 和 部 分 油 性 涂 饰 剂 相 比, 本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所 用 涂 料 全 部 为 水 溶 性 化 料, 化 料 的 使 用 种 类 也 比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少, 且 由 于 涂 饰 加 工 工 作 量 不 大, 故 各 化 料 的 使 用 量 比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有 所 减 少 从 化 料 的 使 用 情 况 来 分 析, 本 项 目 所 产 生 涂 饰 废 气 的 污 染 物 含 量 及 危 害 性 小 于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喷 涂 和 烘 干 在 封 闭 操 作 台 作 业, 产 生 废 气 经 集 气 罩 负 压 收 集 后 由 水 幕 水 洗 后 由 排 气 筒 接 至 车 间 顶 排 放, 水 洗 水 循 环 使 用 本 项 目 拟 配 备 3 条 喷 涂 线, 目 前 已 建 成 2 条 喷 涂 线, 参 照 制 革 行 业 处 理 喷 涂 废 气 的 一 般 做 法, 每 条 喷 涂 线 配 置 一 套 及 负 压 集 气 装 置 和 喷 淋 系 统 ( 喷 淋 柜 水 浴 法 ), 处 理 达 标 后 的 涂 饰 废 气 各 自 经 1 个 20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宏 国 公 司 委 托 谱 尼 测 试 公 司 于 2015 年 6 月 对 2 条 已 建 喷 台 的 中 1 台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3.38 对 于 涂 饰 废 气 中 的 颗 粒 物, 类 比 调 查 了 采 用 水 溶 性 涂 料 的 德 昌 皮 业 的 验 收 调 查 数 据, 显 示 涂 饰 废 气 中 颗 粒 物 的 浓 度 约 为 42mg/m 3 上 下, 本 次 环 评 保 守 取 值 45mg/m 3 估 算 本 项 目 涂 饰 废 气 颗 粒 物 的 源 强 根 据 制 革 行 业 经 验, 水 幕 水 洗 法 对 涂 饰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一 般 处 理 效 率 可 以 达 到 80% 以 上, 涂 饰 废 气 有 效 收 集 率 约 95%(5% 废 气 属 于 无 组 织 排 放 ), 则 可 估 算 得 到 本 项 目 3 条 喷 涂 线 涂 饰 废 气 的 产 排 总 量, 见 表 3.39 表 3.38 宏 国 公 司 涂 饰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一 览 表 监 测 点 监 测 内 容 测 值 执 行 标 准 (GB ) 烟 气 量 (m 3 /h) 喷 台 废 气 排 放 筒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浓 度 (mg/m 3 ) (H=20m) 排 放 速 率 (kg/h) 表 3.39 本 项 目 涂 饰 废 气 污 染 物 源 强 估 算 一 览 表 废 气 量 序 号 污 染 源 类 型 污 染 源 非 甲 烷 总 烃 (kg/h) 颗 粒 物 (kg/h) (m 3 /h) 处 理 前 处 理 后 处 理 前 处 理 后 喷 台 喷 台 有 组 织 排 放 喷 台 小 计 无 组 织 排 放

85 68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4)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与 排 放 量 汇 总 将 上 述 各 项 废 气 污 染 物 进 行 汇 总, 见 表 3.40 将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源 强 核 算 结 果 与 原 设 计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污 染 源 强 核 算 结 果 对 比 发 现, 由 于 本 评 价 采 用 更 具 可 比 性 的 监 测 资 料 或 者 宏 国 公 司 现 有 污 染 源 监 测 资 料 进 行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污 染 源 强 的 核 定, 类 比 参 考 对 象 的 不 同 使 得 两 个 污 染 源 强 核 算 的 口 径 存 在 一 定 出 入 但 核 算 过 程 分 析 显 示,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项 目 在 恶 臭 废 气 磨 革 粉 尘 和 涂 饰 废 气 的 产 生 量 和 排 放 量 总 体 上 比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项 目 的 源 强 小 表 3.40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与 排 放 量 汇 总 一 览 表 源 强 (t/a) 排 放 源 参 数 排 放 污 染 源 类 型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时 间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风 量 ( 万 m 3 /h) 高 度 (m) 内 径 (m) 处 理 方 法 原 设 计 牛 皮 环 评 报 告 书 预 测 排 放 量 原 皮 库 H 2 S NH 酸 碱 吸 H 2 S 收 + 臭 前 处 理 h NH 氧 发 生 H 2 S 器 污 水 站 2.75 NH 磨 革 房 粉 尘 h 布 袋 除 尘 涂 饰 工 NMHC h 水 幕 水 洗 序 颗 粒 物 原 皮 库 H 2 S m 24h NH 前 处 理 H 2 S m 24h NH 污 水 站 H 2 S m 24h NH 磨 革 房 粉 尘 m 8h 涂 饰 工 NMHC m 12h 序 颗 粒 物 废 气 量 万 万 万 m 3 /a m /a m 3 /a 合 计 NH H 2 S 颗 粒 物 NMHC 噪 声 污 染 环 节 和 源 强 分 析 本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主 要 有 转 鼓 干 燥 机 挤 水 机 空 压 机 等, 声 功 率 级 在 70~90dB 之 间 各 设 备 的 声 源 源 强 特 性 见 表 3.41 本 次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设 备 配 置 与 原 设 计 皮 牛 加 工 项 目 相 比 有 一 些 出 入,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如 生 产 转 鼓 数 量 减 少, 干 摔 鼓 数 量 不 变, 但 实 验 转 鼓 实 验 摔 鼓 数 量 有 所 增 加, 还 有 一 些 后 整 饰 设 备 如 辊 涂 机 滚 光 机 印 花 机 本 项 目 不 需 用 到, 从 设 备 噪 声 源 来 看, 源 强 变 化 总 体 不 大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环 节 和 源 强 分 析 根 据 统 计, 制 革 生 产 只 有 约 30~50% 的 原 料 皮 转 变 成 成 品, 猪 皮 加 工 与 牛 皮 加 工 相 比, 得 革 率 下 降 了 近 20%, 其 余 大 部 分 都 转 成 边 角 料 副 产 品 或 固 体 废 物, 具 体 产 生

86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69 环 节 见 表 3.42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介 绍, 由 于 本 项 目 猪 原 皮 原 料 在 购 入 前 已 经 得 到 较 为 充 分 的 去 肉 整 理, 故 在 本 厂 加 工 无 需 再 进 行 去 肉 加 工, 故 无 废 肉 渣 油 脂 产 生 ; 涂 饰 工 段 全 部 采 用 水 溶 性 涂 饰 剂, 过 程 中 不 会 产 生 漆 渣 表 3.41 主 要 产 噪 设 备 的 声 源 特 性 汇 总 一 览 表 序 号 生 产 车 间 声 源 类 型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声 功 率 级 (db) 1 室 内 转 鼓 26 粒 80~90 2 室 内 实 验 转 鼓 15 台 80~90 水 场 车 间 (3# 3 室 内 蓝 皮 挤 水 机 2 台 70~75 厂 房 ) 4 室 内 伸 展 机 3 台 70~75 5 室 内 挤 水 机 ( 革 胚 ) 3 台 70~75 6 室 内 开 皮 机 2 台 80~85 7 室 内 削 匀 机 3 台 80~85 8 室 内 磨 革 机 6 台 80~85 9 室 内 真 空 干 燥 机 2 台 85~90 10 室 内 绷 板 机 2 台 80~85 11 后 整 理 车 间 室 内 振 软 机 1 台 80~85 12 (2# 厂 房 ) 室 内 干 摔 鼓 10 台 80~90 13 室 内 实 验 摔 鼓 6 台 75~80 14 室 内 喷 台 3 台 80~85 15 室 内 压 熨 机 1 台 75~80 16 室 内 量 革 机 2 台 70~75 17 室 内 空 压 机 2 台 85~90 18 室 外 污 水 泵 20 台 85~90 污 水 处 理 站 19 室 外 鼓 风 机 3 台 70~80 表 3.42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环 节 一 览 表 序 号 固 废 名 称 固 废 产 生 环 节 分 类 废 物 代 码 废 物 类 别 1 废 毛 前 处 理 工 段 ( 脱 毛 )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3 含 铬 皮 削 匀 皮 屑 鞣 制 工 段 ( 削 匀 ) 危 险 废 物 ( 有 毒 ) 4 屑 磨 革 灰 鞣 制 工 段 ( 磨 革 ) 危 险 废 物 ( 有 毒 ) HW21 5 废 机 油 设 备 维 护 危 险 废 物 ( 易 燃 ) HW08 化 工 助 化 料 桶 生 产 车 间 危 险 废 物 ( 感 染 性 ) HW49 6 剂 包 装 物 化 料 袋 生 产 车 间 危 险 废 物 ( 腐 蚀 性 ) HW49 7 废 劳 保 用 品 设 备 维 护 生 产 佩 戴 危 险 废 物 ( 易 燃 ) HW49 8 化 验 室 废 液 化 验 室 危 险 废 物 ( 有 毒 ) HW49 9 含 铬 污 泥 含 铬 污 水 处 理 和 回 用 系 统 危 险 废 物 ( 有 毒 ) HW21 10 格 栅 废 渣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11 综 合 污 泥 需 鉴 别 再 定 12 生 活 垃 圾 职 工 宿 舍 和 食 堂 其 它 废 物 (1) 废 毛 本 项 目 猪 皮 加 工 采 用 低 硫 法 脱 毛 工 艺, 脱 毛 产 生 废 毛 泥, 平 均 每 张 皮 产 生 量 约 30g/ 张 皮 本 项 目 达 产 后 年 产 生 废 毛 120kg/d( 即 36t/a), 可 运 往 园 区 内 的 浦 银 邦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加 工 成 有 机 肥 原 料 (2) 蓝 皮 修 边 边 角 料 皮 革 经 鞣 制 作 业 后 形 成 蓝 湿 皮, 进 行 开 皮 加 工, 在 加 工 过 程 中 对 皮 边 角 不 规 则 无 法 利 用 部 分 进 行 切 割 修 边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试 运 行 以 来 的 生 产 经 验, 每 1000kg/ 原 皮 产

87 70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生 边 角 料 约 30kg, 猪 原 皮 重 量 为 3~6kg/ 张, 按 平 均 4.5kg/ 张 计, 则 蓝 皮 修 边 边 角 料 产 生 量 约 540kg/d( 即 162t/a) 这 些 边 角 料 还 有 很 大 的 利 用 价 值, 按 照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验, 作 为 项 目 副 产 品 出 售 给 下 游 厂 家 再 加 工 成 手 套 革 皮 带 革 等 (3) 含 铬 废 皮 屑 包 括 蓝 皮 削 匀 皮 屑 和 磨 革 粉 尘 收 集 下 来 的 磨 革 灰 和 修 边 产 生 的 边 角 料 削 匀 皮 屑 主 要 来 源 于 鞣 制 工 段 所 得 蓝 湿 皮 在 入 鼓 复 鞣 前 的 片 皮 削 匀 工 序, 削 匀 皮 屑 按 固 废 进 行 处 置 根 据 宏 国 公 司 的 运 行 经 验, 削 匀 皮 屑 的 产 生 系 数 约 为 : 每 1000kg 猪 原 皮 产 生 削 匀 皮 屑 约 20kg, 但 只 有 少 量 订 单 要 求 进 行 削 匀 加 工, 占 总 订 单 量 的 比 例 约 5~10%, 本 评 价 按 10% 考 虑, 故 本 项 目 达 产 后 年 产 生 削 匀 皮 屑 约 36kg/d( 即 10.8t/a) 削 匀 皮 屑 可 回 收 用 于 生 产 再 生 革 制 品, 也 可 送 至 漳 浦 皮 革 园 内 的 微 水 环 保 公 司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等 有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再 利 用 2 磨 革 灰 磨 革 灰 主 要 来 源 于 磨 革 机 对 蓝 湿 皮 磨 面 后 形 成 的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收 集 回 收 而 得 根 据 废 气 污 染 源 强 核 算 内 容, 宏 国 公 司 磨 革 灰 的 产 生 量 约 为 15.25t/a 磨 革 灰 可 作 为 再 生 革 基 底 材 料 出 售 给 相 关 企 业 回 收 利 用, 也 可 送 至 漳 浦 皮 革 园 内 的 微 水 环 保 公 司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等 有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16 版 ), 含 铬 皮 革 废 碎 料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但 列 入 了 名 录 中 的 危 险 废 物 豁 免 管 理 名 单, 其 豁 免 环 节 为 利 用, 豁 免 条 件 为 用 于 生 产 皮 件 再 生 革 或 静 电 植 绒, 豁 免 内 容 为 利 用 过 程 不 按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故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含 铬 废 皮 屑 如 回 用 用 于 生 产 皮 件 再 生 革 或 静 电 植 绒 的 话 就 可 按 照 危 废 名 录 规 定, 不 按 危 险 废 物 进 行 管 理 (4) 废 机 油 厂 区 设 备 维 护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少 量 废 机 油, 根 据 企 业 经 验, 产 生 量 约 为 0.1t/a,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根 据 企 业 介 绍, 一 般 收 集 后 再 利 用, 可 用 于 厂 内 设 备 润 滑 ( 如 齿 轮 润 滑 ), 不 能 利 用 的 应 委 托 有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专 业 处 置 (5) 化 工 助 剂 包 装 物 皮 革 加 工 过 程 中 需 用 到 一 定 量 化 工 助 剂, 本 项 目 化 工 助 剂 均 采 用 袋 装 或 桶 装 进 厂, 化 工 助 剂 使 用 完 后, 包 装 物 由 专 人 负 责 收 集, 定 点 存 放, 定 期 由 供 货 商 回 收 根 据 企 业 运 行 经 验, 本 项 目 达 产 后 化 工 助 剂 包 装 物 产 生 量 预 计 达 到 12t/a( 其 中 化 料 桶 约 10t/a, 化 料 袋 2t/a) 化 工 助 剂 包 装 废 料 拟 由 原 料 供 货 商 回 收 再 利 用 根 据 环 保 部 给 广 东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用 于 原 始 用 途 的 含 油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是 否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问 题 的 复 函 ( 环 函 [2014]126 号 ), 固 体 废 物 不 包 括 任 何 用 于 其 原 始 用 途 的 物 质 和 物 品 据 此, 用 于 原 始 用 途 的 含 有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不 属 于 固 体 废 物,

88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71 也 不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对 照 该 复 函 文 件, 本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化 工 助 剂 包 装 物 由 原 料 供 应 商 回 收 再 一 用 于 化 工 助 剂 包 装, 故 不 属 于 固 体 废 物, 亦 非 危 险 废 物, 而 根 据 环 函 [2014]126 号 的 规 定, 虽 然 化 工 助 剂 包 装 物 不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但 是 为 控 制 含 有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在 回 收 过 程 中 可 能 发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对 该 包 装 物 容 器 所 包 装 或 盛 装 的 危 险 废 物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对 其 贮 存 运 输 等 环 境 进 行 环 境 监 管 (6) 废 劳 保 用 品 在 厂 区 的 设 备 检 修 维 护 和 生 产 加 工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废 油 抹 布 手 套 废 旧 劳 保 用 品, 根 据 宏 国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验, 产 生 量 大 约 为 0.05t/a,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16 版 ), 废 弃 的 含 油 抹 布 劳 保 用 品 列 入 了 名 录 中 的 危 险 废 物 豁 免 管 理 名 单, 其 豁 免 环 节 为 利 用, 豁 免 条 件 为 全 部 环 节, 豁 免 条 件 为 混 入 生 活 垃 圾, 豁 免 内 容 为 转 移 过 程 不 按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故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劳 保 用 品 可 混 入 生 活 垃 圾 一 同 转 移 处 理, 无 需 按 危 险 废 物 进 行 管 理 (7) 化 验 室 废 液 厂 区 化 验 室 日 常 实 验 中 产 生 化 学 废 液, 预 计 产 生 量 0.25t/a,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应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进 行 贮 存 管 理, 应 委 托 有 相 关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接 收 和 专 业 处 置 (8) 含 铬 污 泥 由 于 赤 湖 皮 革 园 内 制 革 企 业 被 要 求 从 鞣 制 工 序 到 复 鞣 及 染 色 加 脂 所 排 废 水 都 要 纳 入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并 预 处 理 后 方 可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致 使 与 原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预 测 含 铬 废 水 量 相 比, 企 业 实 际 处 理 的 含 铬 废 水 量 大 大 增 加, 相 应 使 得 含 铬 污 泥 量 增 加, 根 据 宏 国 公 司 的 运 行 经 验, 目 前 含 铬 污 泥 的 量 为 25t/ 月 左 右, 预 计 本 项 目 全 部 投 产 运 行 后 含 铬 污 泥 的 产 生 量 约 为 350t/a 污 泥 主 要 成 分 为 Cr(OH) 3, 属 危 险 废 物 ( 在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中 的 标 记 类 别 HW21, 废 物 代 码 , 名 称 使 用 铬 鞣 剂 进 行 铬 鞣 再 鞣 工 艺 产 生 的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 本 项 目 含 铬 污 泥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的 要 求 进 行 收 集 与 临 时 贮 存, 应 委 托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专 业 处 置 (8)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固 体 废 物 包 括 格 栅 截 留 的 皮 屑 等 废 渣 和 沉 淀 池 等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泥 本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废 水 产 生 与 处 理 总 量 与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相 差 不 大, 故 评 价 沿 用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关 于 格 珊 渣 与 综 合 污 泥 估 算 结 果, 即 格 珊 渣 480kg/d(144t/a) 综 合 污 泥 量 1.8t/d(540t/a) 对 于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泥 应 进 行 鉴 定, 确 定 为 一 般 固 废 后, 应 交 由 园 区 内 的 扬 绿 热 能 有 限 公 司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供 热 站 进 行 焚 烧 处 理, 宏 国 公 司 目 前 系 送 往 供 热 站 进 行 焚 烧 处 理 如 果 为 危 险 废 物, 则 应 按 照 国 家 关 于 危 险 废 物 的 收 集 临 时 贮 存 和

89 72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处 置 要 求 与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10)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本 项 目 职 工 定 员 约 200 人, 在 厂 内 设 置 职 工 食 堂 用 餐,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系 数 按 0.8kg/ 人.d 计, 则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约 为 48t/a 生 活 垃 圾 由 漳 浦 镇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置 综 上, 汇 总 估 算 得 到 本 项 目 的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3.43 可 见 本 项 目 预 计 产 生 固 体 废 物 总 量 t/a, 其 中 危 险 废 物 量 ( 不 包 括 综 合 污 泥 ) 约 t/a, 其 它 工 业 固 废 量 720t/a, 生 活 垃 圾 量 48t/a 与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内 容 环 评 报 告 书 预 测 固 废 量 相 比, 本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固 废 产 生 量 有 所 减 少 表 3.43 项 目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固 废 名 称 分 类 产 生 量 (t/a) 处 置 / 利 用 方 式 可 运 往 园 区 内 的 浦 银 邦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加 工 成 有 1 废 毛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36 2 含 铬 皮 削 匀 皮 屑 危 险 废 物 屑 磨 革 灰 危 险 废 物 机 肥 原 料 可 外 售 给 相 关 企 业 用 于 生 产 皮 件 再 生 革 或 静 电 植 绒, 或 委 托 有 相 关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5 废 机 油 危 险 废 物 0.1 收 集 后 回 用 于 厂 内 设 备 润 滑 6 化 料 桶 危 险 废 物 10 7 化 料 袋 危 险 废 物 2 由 原 料 供 货 商 回 收 再 利 用 于 化 工 助 剂 的 包 装, 不 属 于 固 体 废 物, 但 应 按 其 所 盛 装 危 险 物 料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环 境 监 管 8 废 劳 保 用 品 危 险 废 物 0.05 可 混 同 生 活 垃 圾 一 起 处 理 9 化 验 室 废 液 危 险 废 物 0.25 委 托 有 相 关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安 全 处 置 10 含 铬 污 泥 危 险 废 物 350 委 托 微 水 环 保 公 司 等 有 相 关 危 废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利 用 11 格 栅 废 渣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144 由 工 业 区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统 一 收 集 后, 送 往 园 区 供 热 站 掺 煤 燃 烧 处 置 12 综 合 污 泥 需 鉴 别 540 经 鉴 定 若 为 一 般 固 废, 送 往 园 区 供 热 站 掺 煤 燃 烧 处 置 ; 若 为 危 险 废 物, 与 含 铬 污 泥 处 理 方 式 一 致 13 生 活 垃 圾 其 它 废 物 48 纳 入 漳 浦 镇 垃 圾 收 集 系 统 合 计 其 中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对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与 排 放 量 汇 总 分 析, 得 到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44 从 表 中 可 见,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项 目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总 体 上 是 少 于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的, 并 且 均 未 突 破 环 评 批 复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个 别 指 标 由 于 计 算 方 法 的 出 入, 故 出 现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排 放 量 略 大 于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包 括 NH 3 等 表 3.44 全 厂 污 染 物 变 化 统 计 分 析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物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项 目 预 测 量 原 设 计 牛 皮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排 产 生 量 自 身 削 减 量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环 评 报 告 预 测 量 放 总 量 1 排 水 量 化 学 需 氧 量 * 废 水 氨 氮 * 总 铬 硫 化 物 * 6 废 气 废 气 排 放 量

90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73 续 上 表 7 NH H 2 S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体 危 险 固 废 固 废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t/a; 废 气 排 放 量, 万 标 m 3 /a; 固 废 排 放 量,t/a;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t/a;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t/a 2 对 于 原 设 计 牛 皮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预 测 量 一 列 中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为 了 使 得 数 据 的 统 计 口 径 一 致 而 具 有 可 比 性, 本 次 评 价 按 照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所 预 测 的 水 量 万 m 3 /a, 排 入 环 境 的 浓 度 按 照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水 质 标 准, 重 新 核 算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总 铬 及 废 气 污 染 物 固 废 产 生 量 系 直 接 摘 录 环 评 报 告 估 算 数 值 3.4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与 相 关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1) 与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东 南 部,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用 地 范 围 东 至 台 湾 海 峡 西 岸 海 岸 线, 南 至 将 军 澳 游 艇 制 造 专 业 园 区, 西 至 将 军 路, 北 至 沙 荒 林 地 林 区, 规 划 面 积 3615 亩 2009 年 赤 湖 皮 革 工 业 区 按 照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皮 革 行 业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闽 政 办 [2010]194 号 ) 要 求, 于 2011 年 编 制 完 成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 修 编 ),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的 规 划 情 况 见 图 3.10 根 据 赤 湖 工 业 区 规 划, 该 园 区 的 规 划 产 业 定 位 为 以 皮 革 制 造 业 为 主, 发 展 制 鞋 皮 衣 箱 包 皮 具 等 配 套 产 业 和 物 流 仓 储 等 相 关 服 务 业 的 专 业 园 区 园 区 总 用 地 规 模 中, 工 业 用 地 亩, 其 中 原 皮 加 工 企 业 用 地 亩 ; 预 留 备 用 地 亩 根 据 关 于 研 究 漳 州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2011]13 号 ), 赤 湖 工 业 区 的 皮 革 设 计 产 能 为 : 年 加 工 皮 革 总 产 能 控 制 在 1000 万 标 张, 一 期 工 程 暂 按 500 万 标 张 建 设 据 悉, 一 期 工 程 500 万 张 /a 的 牛 原 皮 产 能 目 前 已 经 由 各 制 革 企 业 分 配 完 毕, 二 期 工 程 目 前 尚 未 启 动 本 项 目 从 二 层 皮 开 始 加 工, 根 据 园 区 管 委 会 介 绍, 无 需 占 用 集 控 区 1000 万 标 张 / 年 原 皮 的 产 能 2011 年 由 福 建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针 对 同 年 修 编 完 成 的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编 制 完 成 了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规 划 ( 修 编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2011 年 8 月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对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 修 编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进 行 了 审 查, 并 出 具 了 审 查 意 见 ( 福 建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 修 编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闽 环 保 评 [2011]92 号 )) 为 此, 本 次 评 价 对 比 分 析 了 本 项 目 与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控 规 环 评 及 其 规 划 环 评 审 查 意 见 的 符 合 性

91 74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已 建 污 水 管 网 图 3.10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规 划 布 局 图 本 项 目 与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控 规 及 其 规 划 环 评 要 求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情 况 见 表 3.45 可 见, 本 项 目 与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的 规 划 定 位 规 划 布 局 是 相 符 的, 并 符 合 该 工 业 区 规 划 环 评 中 对 于 皮 革 业 的 准 入 条 件 (2) 与 赤 湖 镇 总 体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位 于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在 赤 湖 镇 总 体 规 划 中 已 明 确 了 赤 湖 皮 革 专 业 园 区 的 布 局 ( 见 图 3.11), 可 见, 本 项 目 是 符 合 赤 湖 镇 总 体 规 划 的

92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75 表 3.45 本 项 目 与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规 划 及 其 环 评 要 求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一 览 表 编 号 项 目 具 体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分 析 符 合 性 园 区 年 加 工 皮 革 总 产 能 控 制 在 1000 万 标 张, 一 期 工 程 可 暂 按 500 万 标 张 规 模 建 设 对 技 术 先 进 环 保 1 措 施 落 实 单 位 产 量 排 污 浓 度 低 在 产 能 指 标 安 排 本 项 目 属 于 皮 革 园 区 一 期 加 强 工 业 上 优 先 予 以 考 虑 对 已 列 入 上 市 后 备 的 企 业 产 能 指 工 程 企 业 之 一, 批 复 生 产 能 区 环 保 准 标 安 排 可 按 融 资 规 模 配 置, 不 列 入 一 期 控 制 规 模 力 为 30 万 标 张 牛 原 皮 / 年, 入 入 园 皮 革 生 产 企 业 生 产 规 模 应 在 30 万 标 张 / 年 以 上 折 为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 年 符 合 园 区 应 按 照 成 熟 一 家 批 准 一 家 的 原 则, 分 时 序 进 行 开 发 2 园 区 皮 革 生 产 企 业 排 污 总 量 控 制 在 :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万 吨 / 年,COD 吨 / 年, 氨 氮 97.3 吨 / 年, 二 氧 化 硫 吨 / 年, 烟 尘 本 项 目 COD 氨 氮 总 铬 吨 / 年 ; 同 时, 对 总 铬 硫 化 物 总 氮 排 皮 类 固 废 等 主 要 排 污 指 标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实 行 控 制, 园 区 管 委 会 应 根 据 闽 应 在 规 定 时 限 内 达 到 清 洁 落 实 总 量 政 办 号 文 的 要 求, 提 请 漳 州 市 政 府 生 产 一 级 标 准, 其 余 指 标 达 控 制 和 清 尽 快 组 织 论 证 后 报 批 同 时 应 根 据 闽 政 办 2011 到 清 洁 生 产 二 级 及 以 上 标 洁 生 产 要 194 号 文 的 要 求 和 省 政 府 关 于 研 究 漳 浦 赤 湖 皮 准 项 目 各 项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求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量 控 制 指 标 已 由 漳 浦 县 环 符 合 ( 号 ),COD 氨 氮 总 铬 皮 类 固 保 局 在 辖 区 范 围 内 实 现 总 废 等 主 要 排 污 指 标 应 在 规 定 时 限 内 达 到 清 洁 生 量 调 剂 产 一 级 标 准, 其 余 指 标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二 级 及 以 上 标 准, 并 依 法 持 续 开 展 强 制 性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1). 区 内 皮 革 企 业 应 配 套 建 设 废 水 分 流 分 治 (1)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配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实 行 五 水 分 流 分 治, 含 铬 废 水 套 建 设 废 水 分 流 分 治 污 染 应 综 合 利 用 再 生 铬 鞣 剂, 无 法 利 用 的 应 单 独 进 行 治 理 设 施, 实 行 五 水 分 流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方 可 进 入 综 合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分 治 处 理 符 合 (2) 采 用 低 硫 脱 毛 工 艺, 对 鞣 制 含 铬 废 液 和 浸 灰 废 液 循 环 使 用, 建 (2) 原 皮 加 工 的 皮 革 企 业 强 制 采 用 低 硫 脱 毛 技 术, 立 单 独 含 铬 废 水 和 含 硫 废 水 预 处 并 对 含 硫 化 物 废 水 回 收 再 生 脱 毛 剂, 无 法 再 回 收 切 实 加 强 理 设 施, 对 无 法 回 用 的 含 铬 废 水 的 废 水 必 须 单 独 进 行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方 可 排 入 综 污 染 物 排 和 含 硫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3 合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放 控 制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符 合 符 合 性 入 工 业 区 管 网 (3) 对 于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水 场 车 间 原 皮 库 等 恶 臭 污 染 源 采 取 密 闭 收 集 + 化 学 除 臭 处 理 措 施, (3) 同 时, 应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消 除 含 硫 化 物 废 水 回 收 将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后 经 酸 吸 收 塔 再 生 脱 毛 剂 和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等 过 程 的 恶 臭 废 气 ( 加 硫 酸 )+ 碱 吸 收 塔 ( 加 NaOH 和 符 合 NaClO)+ 臭 氧 发 生 装 置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通 过 20m 高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已 在 含 铬 废 水 预 处 理 系 统 排 放 口 区 内 企 业 和 污 水 处 理 厂 必 须 按 照 闽 政 办 2011 安 装 流 量 计 总 铬 和 六 价 铬 在 线 4 强 化 监 控 194 号 文 的 要 求, 在 规 定 位 置 安 装 在 线 监 控 设 备 监 控 装 置, 在 废 水 总 排 口 安 装 流 符 合 监 管 措 施 视 频 监 控 仪, 建 设 规 范 的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中 控 量 计 ph COD 氨 氮 硫 化 物 系 统, 并 与 环 保 部 门 联 网 实 时 监 控 总 铬 和 六 价 铬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 在 5 治 理 设 施 安 装 视 频 监 控 仪 已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建 有 1 座 综 合 废 水 事 故 池 ( 池 容 480m 3 ),1 座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 池 容 1535m 3 ) 总 切 实 落 实 (1) 区 内 企 业 和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均 应 建 设 容 积 足 池 容 2015m 3 ;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环 境 风 险 够 的 应 急 事 故 池, 严 禁 非 正 常 排 放 防 范 措 施 建 成 1 座 含 铬 废 水 事 故 池 ( 池 容 560m 3 ),1 座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 池 容 330m 3 ), 总 池 容 880m 3 能 满 足 事 故 废 水 暂 存 需 要 符 合

93 76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续 上 表 项 目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生 产 车 间 固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等 (2) 企 业 及 园 区 地 面 环 保 设 施 污 水 管 线 等 应 加 单 元 的 地 面 及 污 水 管 线 采 强 防 腐 防 渗 等 防 护 措 施,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切 实 落 实 取 了 防 腐 和 防 渗 措 施, 防 止 5 环 境 风 险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范 措 施 (3) 企 业 和 园 区 均 应 制 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园 (3) 编 制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区 应 建 立 车 间 企 业 工 业 区 的 三 级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案, 并 建 立 区 域 联 动 协 调 机 体 系 和 区 域 联 动 协 调 机 制, 完 善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加 制, 加 强 应 急 演 练, 提 高 风 强 应 急 演 练, 切 实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险 防 范 应 急 能 力 (1) 各 皮 革 企 业 必 须 对 废 水 进 行 预 处 理 达 到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后 方 可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ph6-9, COD 500mg/L, 单 独 建 设 含 铬 含 硫 废 水 预 BOD5 300mg/L,SS 400mg/L, 硫 化 物 1.0mg/L, 处 理 和 回 用 设 施, 含 铬 废 水 氨 氮 15mg/L, 总 氮 50mg/L, 总 铬 1.5mg/L, Cr 6+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水 质 和 厂 区 0.5mg/L) 总 排 放 口 废 水 水 质 均 满 足 符 合 (2) 单 独 建 设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经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规 划 环 评 相 关 要 求, 且 能 满 必 须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一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总 铬 1.5mg/L Cr 6+ 足 制 革 行 业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0.5mg/L) 后, 再 进 入 综 GB 合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3) 原 皮 加 工 企 业 必 须 配 套 建 设 含 硫 化 物 废 水 的 预 处 理 设 施, 方 可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皮 革 园 区 项 目 目 前 生 产 所 需 蒸 汽 全 部 用 园 进 驻 企 业 应 接 受 园 区 供 热 站 集 中 供 热, 禁 止 新 建 规 划 环 评 区 供 热 站 提 供, 此 前 建 设 的 供 热 符 合 6 蒸 汽 锅 炉 其 它 相 关 锅 炉 已 废 弃 拟 拆 除 要 求 工 业 用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应 达 到 50% 以 上 回 用 水 率 预 计 可 达 60.3% 符 合 原 皮 拟 采 用 低 温 冷 藏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水 场 车 间 等 恶 臭 严 格 防 治 皮 革 恶 臭 污 染 原 皮 采 取 低 温 冷 藏, 废 源 均 采 取 相 应 的 密 闭 和 强 水 处 理 设 施 原 皮 车 间 等 恶 臭 产 生 源 应 封 闭 和 通 符 合 制 通 风 措 施, 并 将 收 集 的 恶 风, 并 对 废 气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臭 废 气 净 化 处 理 达 标 后 高 空 排 放 厂 区 固 废 由 专 人 负 责, 分 类 收 集, 皮 革 企 业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 包 括 废 皮 屑 皮 革 边 角 含 铬 皮 屑 及 含 铬 污 泥 等 危 险 废 物 料 含 铬 废 渣 等 ) 交 由 园 区 规 划 的 皮 革 固 废 综 合 利 目 前 交 由 园 区 微 水 公 司 固 废 处 置 用 中 心 集 中 处 置 综 合 利 用 皮 革 企 业 对 无 法 再 符 合 中 心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与 利 用, 一 般 利 用 的 固 体 废 物 ( 废 料 和 污 泥 ),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的 严 格 按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要 求 进 行 处 置 (3) 与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1 与 漳 浦 县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综 合 污 泥 交 由 园 区 供 热 站 集 中 焚 烧 处 理 根 据 漳 浦 县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2003 年 ), 本 项 目 位 于 位 于 漳 浦 县 东 北 部 城 镇 与 工 业 环 境 生 态 和 旅 游 生 态 环 境 生 态 功 能 小 区 ( ), 主 导 功 能 : 城 镇 与 工 业 和 旅 游 生 态 环 境 ; 辅 导 功 能 : 污 染 物 消 纳 生 态 环 境 该 功 能 小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特 征 为 : 本 区 位 于 漳 浦 东 北 部 的 前 亭 佛 昙 赤 湖 等 地 处 沿 海 海 积 冲 积 平 原 这 一 带 西 部 南 部 边 缘 零 散 分 布 一 些 丘 陵 部 分 丘 陵 覆 盖 着 厚 度 不 等 的 玄 武 岩 凝 石 岩, 分 布 着 基 性 岩 赤 红 壤 暗 赤 土 黑 赤 土, 常 呈 块 状, 与 酸 性 岩 赤 红 壤 相 间 分 布 人 口 比 较 密 集, 密 度 在 437 人 / km 2 以 上 区 内 主 要 河 流 有 赤 湖 溪, 由 湖 西 乡 流 入 赤 湖 镇, 自 北 向 南 纵 贯 镇 镜, 总 长 30.8 km, 流 域 面 积 170 km 2 ; 中 型 水 库 一 座 赤 兰 溪 水 库 库 容 1168 万 m 3, 小 型 水 库 2 座 库 容 314 m 3, 小 二 型 水 库 7 座

94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77 库 容 共 309m 3 这 一 区 域 农 业 水 产 业 和 乡 镇 企 业 比 较 发 达, 是 漳 浦 县 工 业 企 业 比 较 集 中 的 分 布 区, 沿 海 地 区 风 沙 土 广 布 区 内 有 佛 昙 工 业 区 ( 规 划 面 积 10km2), 赤 湖 工 业 区 赤 湖 污 染 集 中 控 制 区 ( 规 划 面 积 9 km 2 ), 现 有 工 业 企 业 180 家, 其 中 外 资 企 业 95 家 佛 昙 以 接 近 厦 门 而 成 为 本 县 东 北 部 商 业 重 镇, 主 要 是 以 工 业 立 镇, 科 技 兴 海 这 一 区 域 里 有 两 处 被 划 为 滨 海 火 山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的 外 围 地 质 景 区 : 一 是 佛 昙 的 鱼 磷 石 石 柱 林 二 是 赤 湖 前 湖 海 底 古 森 林 化 石 遗 址 本 项 目 位 置 图 3.11 赤 湖 镇 总 体 规 划 图 本 项 目 为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拟 引 进 的 皮 革 企 业, 项 目 用 地 属 于 工 业 区 规 划 的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漳 浦 县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对 本 区 所 划 定 的 工 业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项 目 用 地 现 状 属 于 未 利 用 地, 用 地 范 围 内 植 被 主 要 为 荒 草 地 中 幼 木 麻 黄 和 园 林 作 物 的 临 时 种 植 林, 建 设 过 程 会 对 厂 界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产 生 破 坏 影 响, 园 林 作 物 系 临 时 种 植 可 根 据 需 要 迁 移, 故 造 成 的 植 被 损 失 量 不 显 著, 对 沿 海 防 风 林 的 整 体 影 响 较 小, 厂 区 的 建 设 应 根 据 当 地 生 态 特 点 合 理 设 计 建 筑 方 案 及 厂 区 绿 化 方 案, 减 缓 项 目 建 设 对 该 地 区 风 沙 和 石 漠 化 控

95 78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制 的 不 利 影 响 故 本 项 目 符 合 漳 浦 县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2 与 福 建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在 福 建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中, 本 项 目 所 在 的 功 能 区 块 为 5402 ( 漳 ) 浦 ~ 云 ( 宵 )~ 诏 ( 安 )~ 东 ( 山 ) 滨 海 风 沙 与 石 漠 控 制 和 旅 游 生 态 功 能 区, 主 导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为 风 沙 与 石 漠 化 控 制 自 然 与 人 文 景 观 保 护 旅 游 生 态 环 境 本 项 目 位 于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内, 与 园 区 规 划 的 主 导 产 业 发 展 方 向 规 划 布 局 相 符, 用 地 范 围 未 涉 及 旅 游 等 风 景 名 胜 区, 项 目 建 设 可 能 对 厂 界 范 围 内 木 麻 黄 林 产 生 的 小 量 破 坏 影 响 不 会 对 区 域 的 防 风 林 体 系 产 生 显 著 影 响,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营 过 程 中 在 严 格 各 项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对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可 得 到 较 好 的 控 制, 基 本 不 会 影 响 到 所 在 区 域 主 导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的 发 挥, 故 项 目 与 福 建 省 生 态 功 能 生 态 区 划 基 本 相 符 综 上, 本 项 目 与 相 关 的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城 镇 发 展 规 划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等 基 本 是 相 符 的 项 目 选 址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规 划 的 工 业 用 地 内, 符 合 赤 湖 皮 革 园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及 其 规 划 环 评 的 项 目 准 入 条 件 项 目 地 块 项 目 东 侧 和 北 侧 为 工 业 区 道 路, 再 往 东 为 赤 湖 工 业 区 预 留 制 革 工 业 用 地, 再 往 北 为 致 远 皮 革 厂 信 德 皮 革 厂 等 已 建 皮 革 厂 ; 南 侧 为 洽 兴 皮 革 公 司 用 地 区 ; 西 侧 为 凯 领 皮 革 公 司 用 地 区 可 见 周 边 用 地 与 本 项 目 的 皮 革 加 工 生 产 性 质 不 冲 突, 且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集 中 供 热 设 施 和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已 建, 为 本 项 目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公 用 设 施 资 源 由 于 本 猪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不 需 要 在 准 备 工 段 进 行 去 肉 去 边 加 工, 故 全 厂 的 恶 臭 废 气 量 相 比 原 环 评 报 告 中 的 牛 皮 加 项 目 是 减 少 的, 故 将 削 减 了 项 目 的 恶 臭 污 染 排 放 源 强, 对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的 压 力 影 响 较 小 原 皮 库 浸 水 和 浸 灰 脱 毛 转 鼓 所 搜 集 的 恶 臭 废 气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所 产 生 的 臭 气, 经 专 用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后 统 一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已 建 的 一 套 除 臭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可 大 大 降 低 项 目 的 恶 臭 影 响 经 调 查, 项 目 厂 界 周 边 400m 范 围 内 的 用 地 为 赤 湖 工 业 区 工 业 用 地 农 用 地, 没 有 常 住 居 民 区 分 布, 可 满 足 本 项 目 4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综 上 所 述, 评 价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选 址 具 有 环 境 可 行 性 3.5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1)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本 项 目 为 年 加 工 120 万 标 张 猪 原 皮 的 制 革 项 目, 折 为 30 万 张 标 张 牛 皮 /a 生 产 规 模,

96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79 其 生 产 规 模 不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年 修 订, 国 家 发 展 与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2013 第 21 号 ) 中 的 限 制 类 ( 年 加 工 生 皮 能 力 20 万 标 张 牛 皮 以 下 的 生 产 线, 年 加 工 蓝 湿 皮 能 力 10 万 标 张 牛 皮 以 下 的 生 产 线 ), 也 不 属 于 其 中 的 淘 汰 类 ( 年 加 工 生 皮 能 力 5 万 标 张 牛 皮 年 加 工 蓝 湿 皮 能 力 3 万 标 张 牛 皮 以 下 的 制 革 生 产 线 ), 可 见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2)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修 订 ) 评 价 对 照 了 国 家 发 改 委 商 务 部 发 布 的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修 订 ) ( 自 2015 年 3 月 10 日 发 布,2015 年 4 月 10 日 起 施 行 ), 该 目 录 提 出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皮 革 后 整 饰 新 技 术 加 工 属 于 鼓 励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对 皮 革 行 业 未 提 出 限 值 和 禁 止 投 资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进 行 猪 皮 加 工, 包 括 原 皮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鞣 制 复 鞣 和 后 整 饰 等 加 工 工 段, 采 用 较 为 先 进 的 工 艺 技 术 和 设 备 进 行 生 产 加 工,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故 本 项 目 与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修 订 ) 是 相 符 的 3 (3)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本 项 目 与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公 告 2014 年 第 31 号 ),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见 表 3.46 本 项 目 与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各 项 规 定 基 本 相 符 表 3.46 本 项 目 与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具 体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分 析 结 论 新 建 ( 改 扩 建 ) 制 革 企 业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法 本 项 目 符 合 相 关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1 律 法 规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符 合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土 地 供 应 政 策 和 土 地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严 格 执 行 环 符 合 使 用 标 准, 严 格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2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文 化 保 护 地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以 及 本 项 目 位 于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确 定 的 耕 地 和 基 本 农 田 区 ) 内, 不 属 于 自 然 保 护 区 和 基 保 护 范 围 内, 禁 止 新 建 ( 改 扩 建 ) 制 革 企 本 农 田 区 等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业 符 合 鼓 励 制 革 企 业 集 中 生 产 和 集 中 治 污 提 升 现 有 制 革 园 区 水 平 ; 在 具 备 环 保 承 载 能 力 资 源 充 足 的 地 区 建 立 制 革 园 区, 聚 集 制 革 项 目 位 于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4 企 业 布 局 企 业 集 中 生 产 或 承 接 制 革 企 业 转 移 ; 新 建 区 ), 园 区 已 建 成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 改 扩 建 ) 制 革 企 业 应 进 入 依 法 合 规 设 立 的 设 施 供 热 站 和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目 制 革 园 区 或 工 业 园 区, 鼓 励 园 区 外 的 企 业 前 均 已 建 成 并 投 入 使 用, 保 证 了 迁 入 园 区 ; 制 革 园 区 或 工 业 园 区, 应 建 设 园 区 内 企 业 的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集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对 园 区 内 企 业 污 水 统 中 供 气 和 固 废 处 理 处 置 一 收 集 集 中 处 理,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 在 制 革 园 区 建 立 集 中 供 热 系 统, 逐 步 淘 汰 分 散 燃 煤 锅 炉 新 建 制 革 园 区, 应 纳 入 所 在 城 市 镇 的 总 体 规 划, 并 严 格 按 照 当 地 环 境 容 量 合 理 规 划 园 区 规 模 和 产 能, 依 法 开 展 园 区 的 规 划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 符 合 漳 州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 实 施 5 年 以 上 的 制 革 市 漳 浦 县 和 赤 湖 镇 的 总 体 规 划, 园 区 规 划, 规 划 编 制 部 门 应 组 织 开 展 环 境 园 区 年 加 工 皮 革 产 能 控 制 在 1000 影 响 的 跟 踪 评 价 合 理 进 行 安 全 布 局, 建 万 张 标 张 /a, 已 完 成 规 划 环 评 立 园 区 综 合 管 理 机 制, 实 现 应 急 事 故 的 处 置 符 合 符 合

97 80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续 上 表 企 业 生 产 规 模 工 艺 技 术 与 装 备 环 境 保 护 新 建 ( 改 扩 建 ) 制 革 企 业, 生 产 成 品 皮 革 的, 年 加 工 能 力 不 低 于 30 万 标 准 张 牛 皮 本 项 目 获 批 产 能 30 万 标 张 牛 皮 /a, ( 折 算 方 法 附 后 )( 注 : 标 准 牛 皮 张 数 折 算 根 据 该 规 范 条 件 的 折 算 方 法, 可 符 合 方 法 中 猪 皮 的 折 算 比 例 为 :1 标 张 牛 皮 折 折 为 120 万 张 猪 皮 /a 为 4 张 猪 皮 ) 企 业 使 用 固 体 盐 对 原 料 皮 进 行 防 腐 处 理 项 目 进 行 猪 原 皮 加 工 时, 如 有 使 的, 原 料 皮 浸 水 前 需 进 行 转 笼 抖 盐, 并 对 用 固 体 盐 对 原 料 皮 进 行 处 理 的, 符 合 废 盐 回 收 利 用 或 者 单 独 规 范 处 理, 以 减 少 应 按 规 范 要 求 在 浸 水 前 回 收 废 进 入 制 革 废 水 中 的 食 盐 盐, 减 少 进 入 废 水 中 的 盐 量 新 建 ( 改 扩 建 ) 制 革 企 业 应 采 取 节 水 工 艺, 减 少 用 水 量 和 排 水 量 应 实 施 以 快 速 浸 水 为 核 心 的 浸 水 工 艺 ; 在 湿 加 工 工 段 各 工 序 企 业 提 倡 节 水 工 艺 的 推 广 使 用, 中 采 用 小 液 比 工 艺, 水 洗 采 用 闷 水 洗 和 流 水 场 加 工 采 用 小 液 比 工 艺, 水 洗 水 洗 相 结 合, 以 闷 水 洗 为 主 的 方 法 ; 在 保 符 合 以 闷 洗 为 主 ; 浸 灰 废 液 和 鞣 制 废 证 加 工 需 要 的 前 提 下 合 并 相 关 工 序 的 用 水 液 采 用 循 环 使 用 技 术 操 作 ; 在 浸 灰 鞣 制 等 工 序 采 用 废 液 循 环 使 用 技 术 项 目 采 取 各 类 清 洁 生 产 技 术, 猪 新 建 ( 改 扩 建 ) 制 革 企 业 应 采 取 各 种 清 洁 皮 鞣 制 所 用 铬 粉 量 较 牛 皮 加 工 用 生 产 技 术, 减 少 COD 氨 氮 挥 发 性 有 机 量 少, 复 鞣 工 序 采 用 其 它 鞣 剂 替 物 氯 离 子 和 三 价 铬 的 产 生 量 应 采 用 低 代 铬 鞣 剂, 减 少 废 水 中 铬 的 产 生 硫 或 无 硫 保 毛 脱 毛 工 艺, 低 灰 浸 灰 工 艺, 量 ; 涂 饰 采 用 水 性 涂 饰 化 料, 减 符 合 少 氨 或 无 氨 脱 灰 工 艺, 低 盐 或 无 盐 浸 酸 或 少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产 生 量 ; 采 用 低 浸 酸 废 液 循 环 工 艺, 铬 循 环 利 用 或 高 吸 收 硫 脱 毛 诋 毁 浸 灰 无 氨 脱 灰 铬 鞣 低 铬 无 铬 鞣 制 工 艺 等 清 洁 生 产 技 低 盐 浸 酸 工 艺, 浸 酸 废 液 高 浓 术 度 铬 液 循 环 回 用 工 艺 新 建 ( 改 扩 建 ) 制 革 企 业 应 采 用 超 载 转 鼓 项 目 部 分 设 备 采 用 超 载 转 鼓, 片 Y 型 转 鼓 等 能 实 现 节 能 减 排 的 水 场 加 工 皮 机 削 匀 机 和 磨 革 机 等 采 用 较 符 合 设 备, 精 密 型 片 皮 机 削 匀 机 及 磨 革 机 等 为 先 进 的 设 备 促 进 制 革 节 能 减 排 降 耗 的 机 械 设 备 企 业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应 采 用 低 毒 易 降 解 的 环 境 友 好 型 皮 革 化 学 品, 鼓 励 采 用 水 性 涂 猪 皮 项 目 涂 饰 全 部 用 水 性 涂 饰 材 饰 材 料, 如 采 用 有 机 溶 剂 型 涂 饰 材 料 时, 料, 不 使 用 游 离 甲 醛 禁 用 偶 氮 符 合 应 安 装 VOC 收 集 处 理 装 置, 不 得 采 用 游 染 料 等 有 毒 有 害 化 料 离 甲 醛 禁 用 偶 氮 染 料 等 有 毒 有 害 化 学 物 质 依 法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 包 括 新 建 改 扩 建 项 项 目 严 格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竣 目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制 符 合 工 环 保 验 收 制 度 度 严 格 执 行 排 污 申 报 排 污 缴 费 与 排 污 许 可 项 目 严 格 执 行 排 污 申 报 排 污 缴 符 合 证 制 度 费 与 排 污 许 可 证 制 度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到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要 求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化 学 需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二 氧 化 硫 烟 粉 尘 氧 量 氨 氮 总 铬 等 污 染 物 的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总 铬 等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达 到 量 未 突 破 项 目 原 环 评 批 复 指 标 分 配 下 达 给 该 企 业 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要 求 ;( 亦 即 分 配 下 达 给 盖 企 业 的 总 量 符 合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恶 臭 等 各 项 污 染 物 排 控 制 指 标 ); 试 运 行 期 间 的 各 项 污 放 达 到 国 家 或 地 方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 染 物 排 放 基 本 都 可 以 满 足 相 关 排 建 立 排 污 监 测 档 案 并 做 好 自 测 的 质 量 管 理 放 标 准 要 求 ; 企 业 建 立 了 排 污 监 工 作 测 档 案, 应 做 好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和 危 险 废 物 需 得 到 安 全 企 业 的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和 危 险 处 置, 处 理 处 置 方 式 要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废 物 得 到 安 全 处 置, 与 原 环 评 批 符 合 竣 工 验 收 批 复 要 求 一 致 复 基 本 一 致 企 业 的 废 气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及 废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和 自 动 在 线 监 控 设 施 正 常 有 水 自 动 在 线 监 控 设 施 基 本 保 持 正 效 运 行 符 合 常 有 效 运 行 企 业 已 编 制 了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与 环 境 风 险 预 案 健 全 并 有 效 并 完 成 了 备 案 工 作, 并 建 立 了 厂 实 施 符 合 区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98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81 续 上 表 项 目 废 水 收 集 处 理 实 施 五 水 分 重 金 属 铬 污 染 防 治 符 合 规 定 含 铬 废 水 收 流 分 治 方 案, 含 铬 废 水 单 独 收 17 集 处 理 工 艺 合 理 设 施 完 备, 保 证 含 铬 废 集 与 预 处 理, 工 艺 合 理 设 施 完 符 合 水 与 综 合 污 水 的 有 效 分 离 并 单 独 处 理 达 标 备, 保 证 了 含 铬 废 水 与 综 合 污 水 的 有 效 分 离 并 单 独 处 理 达 标 (4)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制 革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指 导 意 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制 革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指 导 意 见 ( 工 信 部 消 费 [2009]605 号 ) 要 求, 加 快 制 革 产 业 集 聚 发 展, 促 进 区 域 产 业 合 理 布 局, 淘 汰 落 后 生 产 能 力, 引 导 行 业 健 康 有 序 发 展 ; 推 广 行 业 循 环 经 济 的 发 展, 积 极 推 广 清 洁 化 生 产, 加 强 污 染 治 理, 减 少 制 革 污 染 排 放 ; 鼓 励 制 革 企 业 进 入 产 业 结 构 定 位 适 当 污 水 治 理 条 件 完 善 的 工 业 园 区 ; 依 法 取 缔 违 法 违 规 小 制 革, 淘 汰 年 加 工 3 万 标 张 以 下 的 制 革 生 产, 严 格 限 制 投 资 新 建 年 加 工 10 万 标 张 以 下 的 制 革 项 目, 淘 汰 落 后 技 术 和 能 力 ; 进 一 步 强 化 行 业 环 保 措 施, 加 大 对 清 洁 化 制 革 技 术 末 端 污 染 治 理 技 术 以 及 环 境 友 好 型 皮 革 化 学 品 的 研 发 和 推 广 力 度 本 项 目 位 于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园 区 内 已 配 套 建 设 了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供 热 站 固 废 处 理 与 利 用 中 心 等 基 础 设 施, 符 合 鼓 励 进 入 产 业 结 构 定 位 适 当 污 水 治 理 条 件 完 善 的 工 业 园 区 的 要 求 ; 本 项 目 年 加 工 猪 皮 120 万 张 ( 折 合 牛 原 皮 30 万 张 ), 不 属 于 该 文 件 提 出 的 淘 汰 和 限 制 类 别 ;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生 产 工 艺 属 于 国 内 先 进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且 污 染 物 能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符 合 文 件 的 要 求 (5) 制 革 毛 皮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2006 年 2 月 21 日 颁 布 了 制 革 毛 皮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发 [2006]38 号, 提 出 制 革 毛 皮 产 业 的 控 制 目 标 为 : 要 鼓 励 采 用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使 用 无 污 染 少 污 染 原 料, 采 用 节 水 工 艺, 逐 步 淘 汰 严 重 污 染 环 境 的 落 后 工 艺 ; 彻 底 取 缔 3 万 标 张 皮 ( 折 牛 皮, 细 毛 皮 企 业 规 模 应 酌 情 考 虑, 按 自 然 张 计 算, 以 下 同 ) 以 下 的 小 型 制 革 企 业, 推 行 集 中 制 革 污 染 集 中 治 理 ; 建 设 和 完 善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引 导 开 展 固 体 废 物 的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力 争 使 制 革 毛 皮 工 业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得 到 较 好 解 决 新 ( 改 扩 ) 建 制 革 企 业 应 采 用 二 级 生 化 法 处 理 工 艺 废 水, 采 用 成 熟 的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进 行 制 革 生 产 本 项 目 产 能 按 年 加 工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 折 为 30 万 标 张 牛 原 皮 ) 进 行 设 计, 项 目 选 址 于 赤 湖 皮 革 工 业 园 区 的 工 业 用 地 内, 该 工 业 园 区 定 位 为 以 皮 革 制 造 业 为 主, 发 展 制 鞋 皮 衣 箱 包 皮 具 等 配 套 产 业 和 物 流 仓 储 等 相 关 服 务 业 的 专 业 园 区 园 区 内 已 建 成 扬 绿 热 能 公 司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供 热 站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微 水 环 保 公 司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等 集 中 供 热 污 水 集 中 治 理 制 革 固 废 处 置 与 资 源 化 利 用 等 公 共 设 施, 实 现 了 集 中 制 革 和 污 染 的 集 中 治 理,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已 于 2011 年 完 成 了 规 划 修 编 的 环 评 工 作 本 项 目 也 拟 积 极 采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装 备 可 见, 本 项 目 与 制 革 毛 皮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的 控 制 目 标 和 污 染 治 理 政 策 相 符

99 82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6) 皮 革 行 业 十 二 五 规 划 指 导 意 见 皮 革 行 业 十 二 五 规 划 指 导 意 见 中 提 出, 皮 革 行 业 要 实 现 产 业 结 构 转 型 升 级 在 全 国 有 条 件 的 地 区 形 成 5~8 个 比 较 成 熟 完 善 的 制 革 集 中 生 产 基 地, 全 面 推 进 清 洁 化 生 产 技 术 ; 水 循 环 利 用 比 十 一 五 末 期 提 高 10%, 主 要 污 染 物 COD 排 放 减 少 8%, 氨 氮 排 放 减 少 10%, 废 水 排 放 减 少 10%, 基 本 实 现 固 废 无 害 化 处 理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工 业 固 废 中, 污 水 处 理 过 程 产 生 的 含 铬 污 泥 需 交 由 有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资 源 化 利 用 ( 目 前 交 给 交 园 区 内 微 水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 或 安 全 处 置 外, 其 它 固 废, 包 括 修 边 废 皮 屑 磨 革 废 粉 屑 废 包 装 材 料 等 均 可 实 现 再 利 用 ( 回 用 ) 故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固 废 可 做 到 100% 资 源 化 利 用 或 无 害 化 处 理 水 循 环 利 用 方 面, 本 项 目 回 用 水 率 预 计 可 达 60.3% 符 合 皮 革 行 业 十 二 五 规 划 指 导 意 见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主 要 为 福 建 省 关 于 加 强 皮 革 行 业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闽 政 办 [2010]194 号 文 ) 与 关 于 研 究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2011]13 号 ) (1) 关 于 加 强 皮 革 行 业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政 办 [2010]194 号 文 ) 该 项 目 与 闽 政 办 [2010]194 号 文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见 表 3.47 可 见 本 项 目 与 194 号 文 的 各 项 规 定 基 本 相 符 表 3.47 本 项 目 与 闽 政 办 [2010]194 号 文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具 体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分 析 结 论 1 产 能 规 模 30 万 标 张 / 年 以 上 ( 折 牛 皮 标 张 )120 万 张 猪 皮 /a( 折 30 万 标 张 牛 皮 /) 符 合 循 环 用 盐, 洗 皮 水 澄 清 处 理 后 应 循 环 用 盐 鞣 制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水 回 用 于 浸 酸, 禁 止 使 用 卤 代 有 机 经 预 处 理 后, 将 高 浓 度 盐 水 回 用 于 浸 酸 工 序, 减 少 工 业 用 盐 原 类 防 腐 剂 和 含 砷 汞 林 丹 五 料 中 未 涉 及 卤 代 有 机 类 防 腐 剂 和 氯 苯 酚 物 质, 推 广 使 用 无 毒 和 可 含 砷 汞 林 丹 五 氯 苯 酚 物 质 生 物 降 解 的 防 腐 剂 部 分 使 用 可 生 物 降 解 防 腐 剂 符 合 采 用 低 硫 无 硫 酶 脱 毛 及 低 COD 采 用 低 硫 脱 毛 以 及 小 液 比 浸 灰 脱 ( 化 学 需 氧 量 ) 排 放 的 脱 毛 方 毛 工 艺, 脱 毛 产 生 的 浸 灰 废 液 循 法, 实 行 小 液 比 脱 毛, 脱 毛 浸 灰 环 使 用 3~4 次 后 再 排 放 废 液 必 须 循 环 使 用 符 合 2 利 用 化 学 及 生 物 助 剂, 提 高 浸 灰 通 过 加 入 化 学 助 剂, 循 环 利 用 浸 生 产 工 艺 和 技 术 效 果, 循 环 利 用 浸 灰 液, 取 代 石 灰 液, 减 少 石 灰 使 用 ; 并 采 用 无 装 备 灰 的 加 工 工 艺,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铵 脱 灰 剂 DEE 进 行 脱 灰 技 术 一 律 采 用 无 铵 盐 脱 灰 技 术 符 合 提 高 化 料 吸 收 率, 解 决 加 工 过 程 中 鞣 剂 加 脂 剂 助 剂 吸 收 不 好 采 用 高 吸 收 率 的 鞣 剂 加 脂 剂 和 而 产 生 的 废 水 高 COD BOD( 生 染 色 剂 等, 减 少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的 化 需 氧 量 ) 和 高 油 脂 含 量, 以 及 含 量 染 色 过 程 中 染 料 吸 收 不 净 带 来 符 合 废 水 高 色 度 问 题 使 用 新 型 水 溶 型 或 水 乳 型 涂 饰 材 料, 替 代 溶 剂 型 涂 饰 材 料, 减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涂 饰 剂 均 为 水 溶 少 甲 醛 及 其 他 有 害 挥 发 物 质 的 性 涂 饰 剂 符 合 使 用

100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续 上 表 2 生 产 工 艺 和 技 术 装 备 3 废 水 回 用 4 污 染 防 治 废 水 分 流 分 治 固 废 处 置 用 非 卤 化 物 表 面 活 性 剂 代 替 卤 采 用 非 卤 化 物 表 面 活 性 剂 以 及 部 化 物 表 面 活 性 剂, 用 易 生 物 降 解 分 采 用 易 生 物 降 解 的 助 剂 的 助 剂 代 替 不 易 降 解 的 助 剂 对 皮 革 加 工 使 用 的 化 工 材 料 进 多 为 矿 物 鞣 剂 和 低 氨 化 料, 不 采 行 严 格 分 析 筛 选, 采 用 无 氨 或 用 高 氨 复 鞣 材 料 低 氨 化 料, 不 用 高 氨 复 鞣 材 料 加 强 对 用 水 量 的 监 控, 不 仅 要 在 水 场 车 间 各 转 鼓 安 装 流 量 在 企 业 总 进 水 口 安 装 流 量 计, 计, 通 过 用 水 计 量 管 理, 设 置 而 且 要 在 用 水 量 大 的 设 备 进 水 专 门 机 构 或 人 员 对 能 源 取 水 口 安 装 流 量 计, 做 到 按 工 艺 精 排 污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并 建 立 了 确 用 水, 杜 绝 大 开 大 冲 大 管 理 考 核 制 度 和 数 据 统 计 系 洗, 用 水 不 计 量, 严 重 浪 费 水 统, 做 到 工 艺 精 确 用 水, 进 一 资 源 的 粗 放 式 用 水 操 作 行 为 步 减 少 单 位 产 品 的 水 耗 在 湿 加 工 工 段 要 采 用 小 液 比 工 艺, 改 流 水 洗 为 批 量 封 闭 水 洗 铬 鞣 工 序 的 废 液 必 须 循 环 利 用 应 将 经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的 水 替 代 新 鲜 水, 用 于 生 产 厂 区 环 境 保 洁 及 其 他 对 用 水 水 质 要 求 不 高 的 生 产 环 节, 提 高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新 建 扩 建 迁 建 ( 含 在 建 未 投 产 ) 企 业 必 须 同 步 实 现 含 硫 化 物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雨 水 的 五 水 分 流 铬 鞣 复 鞣 工 序 不 再 回 用 的 含 铬 废 水, 必 须 采 用 合 适 的 碱 性 材 料 和 工 艺 使 铬 生 成 氢 氧 化 铬 沉 淀, 回 收 铬 再 生 铬 鞣 剂, 无 法 回 收 的 必 须 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 经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必 须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一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后, 再 进 入 综 合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新 建 扩 建 迁 建 ( 含 在 建 未 投 产 ) 原 皮 加 工 企 业, 必 须 同 步 建 设 含 硫 化 物 废 水 的 预 处 理 设 施, 回 收 硫 化 物 再 生 脱 毛 剂, 无 法 回 收 的 必 须 将 含 硫 化 物 废 水 处 理 至 符 合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后, 方 可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牛 皮 加 工 去 肉 产 生 的 油 渣 应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禁 止 随 意 丢 弃 或 者 排 入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采 用 保 毛 脱 毛 法, 实 现 毛 的 回 收 利 用 鞣 制 前 的 皮 边 角 废 料 应 当 用 于 制 作 明 胶 水 解 后 回 收 胶 原 蛋 白 或 者 深 加 工 合 成 表 面 活 性 剂 等 蓝 湿 皮 边 角 料 染 色 后 的 皮 革 废 弃 物 应 当 用 于 制 造 再 生 革 或 者 脱 铬 后 提 取 蛋 白 质 用 作 工 业 蛋 白 原 料, 未 脱 铬 的 可 制 作 皮 革 化 学 品 回 用 于 皮 革 生 产, 未 利 用 的 按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湿 加 工 工 段 采 用 小 液 比 工 艺, 各 工 段 实 现 专 鼓 专 用, 并 采 用 批 量 闷 洗 浸 酸 / 铬 鞣 工 序 产 生 的 含 铬 废 液 循 环 利 用 3~4 次 后 再 排 放 厂 区 综 合 污 水 采 用 混 凝 气 浮 +A/O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达 标 后 的 废 水 再 经 膜 处 理 系 统 深 度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回 水 用 率 为 60.3% 厂 区 建 设 时 同 步 建 设 含 硫 化 物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雨 水 的 五 水 分 流 管 网 收 集 系 统 建 设 单 独 的 含 铬 废 水 预 处 理 和 回 用 设 施, 含 铬 废 水 经 处 理 可 达 到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也 可 满 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一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再 进 入 综 合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含 铬 污 泥 妥 善 收 集 后, 由 园 区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回 收 处 理 建 设 单 独 的 含 硫 废 水 预 处 理 和 回 用 设 施, 高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回 用 于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其 它 含 硫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符 合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后,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猪 原 皮 原 料 在 购 入 前 已 经 得 到 较 为 充 分 的 去 肉 整 理, 故 在 本 厂 加 工 无 需 再 进 行 去 肉 加 工, 故 无 废 肉 渣 油 脂 产 生 ; 猪 毛 毛 量 少, 采 用 低 硫 法 脱 毛 工 艺, 产 生 废 毛 泥 可 交 由 银 邦 公 司 等 企 业 加 工 成 有 机 肥 原 料 ; 猪 皮 鞣 制 后 才 进 行 片 皮 削 匀, 均 系 含 铬 废 皮 屑, 交 由 园 区 固 废 中 心 等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与 回 收 利 用 鞣 制 染 色 后 产 生 的 含 铬 废 皮 屑, 依 托 园 区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进 行 回 收 83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101 84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续 上 表 4 5 污 染 防 治 固 废 处 置 恶 臭 污 染 防 治 环 境 监 管 对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企 业 相 关 要 求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产 生 的 含 铬 污 泥, 经 鉴 别 为 危 险 废 物 的 需 按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经 鉴 别 为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的 按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提 倡 规 范 的 焚 烧 处 置 方 式, 逐 步 淘 汰 填 埋 处 置 方 式 新 ( 改 扩 ) 建 皮 革 企 业 应 远 离 居 民 区 等, 设 置 必 要 的 防 护 距 离 ; 造 成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的 现 有 皮 革 企 业, 应 予 搬 迁, 或 者 设 置 必 要 的 防 护 距 离 凡 达 不 到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的 皮 革 企 业 生 产 车 间, 应 封 闭 和 通 风, 并 对 车 间 废 气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所 有 皮 革 企 业 及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都 要 安 装 在 线 监 控 设 备, 其 中 含 铬 废 水 单 独 处 理 设 施 出 水 口 应 当 安 装 流 量 计 和 总 铬 监 控 设 备,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水 口 应 当 安 装 流 量 计 总 铬 COD 氨 氮 总 氮 等 监 控 设 备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治 理 设 施 关 键 环 节 应 当 安 装 视 频 监 控 仪 加 强 在 线 监 控 设 备 的 管 理 维 护 和 运 用 皮 革 企 业 废 水 在 线 监 控 设 备 要 分 别 连 接 到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监 控 室 和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中 控 室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要 加 强 检 查 比 对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运 营 单 位 有 权 由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或 持 证 上 岗 人 员 对 服 务 范 围 内 的 各 皮 革 企 业 排 水 情 况 进 行 采 样 监 测 ;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在 线 监 控 数 据 必 须 连 接 至 省 市 县 三 级 环 保 部 门 监 控 中 心 区 内 所 有 皮 革 企 业 均 属 新 建 企 业, 其 产 能 指 标 必 须 在 本 省 区 域 范 围 内 通 过 关 停 淘 汰 落 后 皮 革 企 业 等 量 转 移, 且 规 模 都 必 须 达 到 30 万 标 张 / 年 以 上 区 内 所 有 皮 革 企 业 必 须 全 面 实 现 五 水 分 流, 建 设 含 铬 废 水 含 硫 化 物 废 水 回 收 利 用 设 施 和 预 处 理 设 施, 综 合 废 水 应 在 厂 内 进 行 初 步 处 理, 减 少 排 入 集 控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污 染 负 荷 排 入 集 控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浓 度 应 控 制 在 COD 800mg/L 氨 氮 50mg /L 硫 化 物 1mg/L,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总 铬 应 1.5mg/L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泥 经 鉴 别 为 一 般 固 废, 目 前 送 至 园 区 供 热 站 掺 煤 燃 烧 处 置 本 项 目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区 域, 防 护 距 离 为 厂 界 外 400m 目 前 该 区 域 范 围 内 均 为 园 区 皮 革 企 业, 不 涉 及 居 民 住 宅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防 护 区 域 内 的 企 业 职 工 宿 舍 作 为 倒 班 宿 舍 使 用 本 项 目 在 含 铬 废 水 预 处 理 系 统 排 放 口 安 装 流 量 计 总 铬 和 六 价 铬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 在 厂 区 总 排 放 口 位 置 安 装 流 量 ph COD 氨 氮 总 氮 硫 化 物 总 铬 六 价 铬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在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治 理 设 施 关 键 环 节 安 装 视 频 监 控 仪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运 营 和 管 理 在 线 监 控 和 监 测 装 置 将 连 接 至 省 市 县 三 级 环 保 部 门 监 控 中 心 本 项 目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加 工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折 牛 原 皮 30 万 标 张 / 年 ) 实 行 五 水 分 流 分 治 ; 并 单 独 建 设 含 铬 废 水 含 硫 废 水 回 收 利 用 设 施 和 预 处 理 设 施 含 铬 废 水 含 硫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部 分 出 水 再 经 膜 处 理 系 统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其 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工 业 区 排 污 干 管 厂 区 外 排 废 水 水 质 能 满 足 工 业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要 求 (2) 关 于 研 究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对 照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关 于 研 究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2011]13 号 ), 分 析 本 项 目 与 该 会 议 纪 要 相 关 要 求 的 符 合 性, 见 表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102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可 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符 合 省 政 府 [2011]13 号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精 神 的 表 3.48 关 于 研 究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符 合 性 分 析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具 体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分 析 结 论 1 严 格 控 制 集 集 控 区 年 加 工 皮 革 总 产 能 控 制 在 1000 万 标 本 项 目 属 于 皮 革 园 区 一 期 控 区 排 污 总 张, 一 期 工 程 可 暂 按 500 万 标 张 工 程 企 业 之 一 量 符 合 园 区 的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2 提 前 建 设 集 控 区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和 配 套 供 热 站 和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目 严 格 执 行 环 管 网, 实 现 集 控 区 污 水 全 收 集 全 处 理 ; 抓 前 均 已 建 成 并 投 入 使 用, 保 保 三 同 时 符 合 紧 开 工 建 设 集 中 供 热 设 施 和 固 体 废 物 综 合 证 了 园 区 内 企 业 的 废 水 集 制 度 利 用 设 施, 确 保 与 集 控 区 同 步 投 入 使 用 中 处 理 集 中 供 气 和 固 废 处 理 处 置 主 要 排 污 指 标 符 合 清 洁 生 入 园 企 业 准 入 条 件 : 主 要 排 污 指 标 达 到 清 洁 产 一 级 标 准, 其 它 指 标 满 足 生 产 一 级 标 准 生 产 规 模 30 万 标 张 / 年 以 上 清 洁 生 产 二 级 及 以 上 标 准 符 合 等 要 求 生 产 规 模 为 120 万 张 猪 皮 /a ( 折 牛 原 皮 30 万 标 张 / 年 ) 对 不 符 合 准 入 条 件 的 企 业, 坚 决 予 以 清 退 或 3 认 真 审 核 筛 关 闭, 切 实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 对 符 合 准 入 条 件 选 入 园 企 业 的 企 业, 应 重 新 编 制 环 评 文 件, 成 熟 一 家 批 准 一 家 对 投 资 主 体 原 生 产 企 业 未 通 过 专 项 整 治 验 收 合 格 的, 暂 缓 审 批 入 园 要 优 先 安 排 兴 业 峰 安 等 示 范 企 业 入 园, 鼓 励 企 业 再 创 环 保 新 经 验, 要 制 定 政 策, 鼓 励 示 范 企 业 开 展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从 多 方 面 支 持 示 范 企 业 做 优 做 大 做 强 符 合 准 入 条 件 要 求 符 合 小 结 综 上, 本 项 目 项 目 拟 采 用 先 进 的 技 术 工 艺 和 生 产 设 备 ; 落 实 污 水 分 流 制, 即 含 铬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及 雨 水 分 流 处 理 排 放, 生 产 废 水 经 过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区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 固 体 废 物 分 类 管 理, 各 类 固 废 基 本 都 能 做 到 资 源 化 再 利 用 或 安 全 处 置 经 对 比 分 析, 项 目 基 本 能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制 革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指 导 意 见 制 革 毛 皮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皮 革 行 业 十 二 五 规 划 指 导 意 见 和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皮 革 行 业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福 建 省 关 于 研 究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等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的 相 关 要 求 3.6 厂 区 总 平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厂 区 呈 长 方 形, 北 侧 东 侧 为 工 业 区 道 路, 南 侧 西 侧 均 为 皮 革 企 业 用 地 厂 区 建 ( 构 ) 筑 物 主 要 有 生 产 厂 房 ( 已 建 3# 厂 房 水 场 车 间 2# 厂 房 后 整 理 车 间, 预 留 的 1# 厂 房 和 一 座 库 房 ) 办 公 楼 ( 规 划, 未 建 ) 倒 班 宿 舍 楼 ( 意 见 ), 污 水 处 理 站 等 厂 区 总 平 面 按 功 能 分 区 布 置, 分 为 办 公 生 活 区 和 生 产 区 厂 区 主 进 出 口 位 于 东 侧, 位 于 现 有 园 区 主 道 路 一 侧, 对 外 交 通 方 便, 办 公 楼 和 职 工 倒 班 宿 舍 楼 位 于 厂 区 东 部, 为 厂 前 区, 依 次 从 南 到 北 方 向 布 置 在 在 厂 区 主 入 口 北 侧, 便 于 员 工 上 下 班 和 对 外 招 待, 并 与 主 体

103 86 项 目 概 况 与 工 程 分 析 生 产 运 行 区 分 隔 布 局, 功 能 分 区 明 显, 位 于 生 产 区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主 导 风 向 上 风 向, 受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影 响 的 几 率 不 大 生 产 区 中,3# 厂 房 水 场 布 置 在 生 产 区 南 部 ; 2# 厂 房 主 要 为 后 整 理 加 工 功 能, 布 置 在 水 场 北 侧, 皮 革 在 水 场 完 成 加 工 形 成 革 胚 后, 顺 接 运 移 至 2# 厂 房 进 行 削 匀 真 空 干 燥 摔 软 磨 革 ( 鞣 制 后 ) 滚 涂 喷 涂 烘 干 滚 光 抛 光 等 后 整 饰 加 工 ;1# 厂 房 厂 区 未 来 发 展 预 留 用 厂 房, 不 知 在 2# 厂 房 以 北 污 水 处 理 站 位 于 厂 区 西 南 部, 为 厂 区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可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日 常 运 行 对 办 公 区 的 恶 臭 影 响, 厂 区 的 地 面 标 高 按 照 北 高 南 低 的 设 计 方 案 进 行 建 设, 确 保 了 厂 区 废 ( 污 ) 水 可 实 现 重 力 流 从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与 外 环 境 的 关 系 来 看, 本 项 目 位 于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规 划 的 工 业 用 地 根 据 赤 湖 工 业 区 控 规 和 周 边 入 驻 项 目 的 情 况, 该 地 块 项 目 所 在 地 块 东 侧 和 北 侧 为 工 业 区 道 路, 再 往 东 为 赤 湖 工 业 区 预 留 制 革 工 业 用 地, 再 往 北 为 致 远 皮 革 厂 信 德 皮 革 厂 等 已 建 皮 革 厂 ; 南 侧 为 洽 兴 皮 革 公 司 用 地 区 ; 西 侧 为 凯 领 皮 革 公 司 用 地 区, 可 见 项 目 周 边 均 为 皮 革 企 业 或 皮 革 配 套 公 共 设 施 项 目, 与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性 质 相 容, 可 见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与 周 边 的 用 地 现 状 与 用 地 规 划 具 有 相 符 性 从 周 边 用 地 现 状 和 规 划 用 地 的 敏 感 角 度 分 析, 项 目 与 周 边 居 住 区 最 近 的 村 庄 为 将 军 澳 自 然 村 ( 最 近 距 离 约 1.45km) 其 次 是 亭 里 村 (1.88km), 其 余 村 庄 距 本 项 目 都 在 2km 以 上 ( 月 屿 南 境 等 ), 有 利 于 这 些 敏 感 点 空 气 质 量 的 保 护, 确 保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满 足 要 求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根 据 厂 址 区 自 然 条 件 及 与 周 边 环 境, 遵 照 生 产 流 程 合 理 平 面 布 置 紧 凑 物 流 畅 通 管 理 方 便 等 原 则, 对 厂 区 进 行 了 较 为 合 理 的 平 面 布 置, 与 外 环 境 关 系 协 调, 厂 区 内 生 产 区 水 处 理 区 和 厂 前 区 等 功 能 单 元 分 区 明 晰, 便 于 全 厂 的 统 筹 管 理 与 污 染 的 集 中 控 制 可 见, 本 项 目 的 平 面 布 局 方 案 具 有 技 术 环 境 合 理 性

104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87 4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4.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调 查 概 况 本 次 环 评 期 间,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厦 门 通 鉴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6 年 07 月 12 日 ~ 18 日 在 宏 国 厂 区 和 赤 湖 工 业 区 布 设 6 个 监 测 点, 进 行 大 气 常 规 污 染 物 的 特 征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连 续 采 样 7 天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见 附 件 十 四 本 次 大 气 采 样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及 采 样 频 次 和 表 4.1, 监 测 点 分 布 情 况 见 图 4.1 表 4.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名 称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频 次 G1 G2 G3 G4 G5 G6 工 业 区 上 风 向 亭 里 村 南 境 村 宏 国 厂 界 将 军 澳 工 业 区 东 南 侧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SO 2 NO 2 PM 10 NH 3 H 2 S 非 甲 烷 总 烃 连 续 采 样 7 天 SO 2 NO 2 分 别 测 小 时 日 均 值 ;PM 10 只 测 日 均 值 ; 非 甲 烷 总 烃 NH 3 和 H 2 S 只 测 小 时 值 小 时 值 采 样 次 数 : 每 天 监 测 4 次 (2:00 8:00 14:00 20:00 时 ), 每 次 1 小 时 ( 时 均 浓 度 )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颁 布 的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进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4.2 表 4.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分 析 方 法 检 测 仪 器 方 法 来 源 最 低 检 出 浓 度 1 二 氧 化 硫 2 二 氧 化 氮 3 PM 10 4 非 甲 烷 总 烃 5 硫 化 氢 6 氨 环 境 空 气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环 境 空 气 氮 氧 化 物 ( 一 氧 化 氮 和 二 氧 化 氮 ) 的 测 定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环 境 空 气 PM 10 和 PM 2.5 的 测 定 重 量 法 气 相 色 谱 法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亚 甲 基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环 境 空 气 和 废 气 氨 的 测 定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评 价 标 准 和 评 价 方 法 (1) 评 价 标 准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HJ HJ mg/m 3 ( 日 均 ) 0.007mg/m 3 ( 小 时 ) 0.003mg/m 3 ( 日 均 ) 0.005mg/m 3 ( 小 时 ) 电 子 天 平 HJ mg/m 3 气 相 色 谱 仪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增 补 版 ) 第 六 篇 第 一 章 五 ( 一 )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增 补 版 ) 第 三 篇 第 一 章 十 一 ( 二 ) 0.02mg/m mg/m 3 HJ mg/m 3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为 二 类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区, 评 价 区 周 边 保 护 目 标 大 气 常 规 污 染 物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类 标 准, 其 中 SO 2 NO 2 的 小 时 浓 度 限 值 分 别 为 500μg/m 3 和 200μg/m, 日 均 浓 度 限 值 分 别 为 150μg/m 3 和 80μg/m 3 ;PM 10 日 均 浓

105 88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度 限 值 为 150μg/m 3 氨 硫 化 氢 参 照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小 时 浓 度 限 值 分 别 为 0.2mg/m 3 和 0.01mg/m 3 ; 宏 国 公 司 厂 界 处 监 测 的 氨 和 硫 化 氢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表 1 中 的 二 级 新 扩 改 建 标 准, 即 氨 (NH 3 ) 1.5mg/m 3, 硫 化 氢 (H 2 S) 0.06mg/m 3 非 甲 烷 总 烃 参 照 执 行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非 甲 烷 总 烃 限 值 (DB13/ )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2.0mg/m 3 ; 宏 国 公 司 厂 界 处 监 测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 4mg/m 3 ) (2)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采 用 单 项 标 准 指 数 加 超 标 率 法, 即 第 i 项 标 准 指 数 S i =C i /C s ; 式 中,C i 为 第 i 项 监 测 值 ;C s 为 相 应 的 标 准 值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1) 监 测 结 果 2016 年 7 月 12 日 ~18 日 评 价 范 围 内 6 个 点 位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4.3 和 表 4.4 表 年 7 月 12 日 ~18 日 评 价 区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一 览 表 ( 常 规 因 子 ) 测 点 项 目 SO 2 NO 2 PM 10 日 均 小 时 日 均 小 时 日 均 浓 度 范 围 (mg/m ~ 未 检 出 ~ 0.013~ 0.01~ 0.058~ ) G1 样 品 数 超 标 率 (%) 最 大 值 占 标 (%) 浓 度 范 围 (mg/m ~ 未 检 出 ~ 0.018~ 0.013~ 0.064~ ) G2 样 品 数 超 标 率 最 大 值 占 标 (%) 浓 度 范 围 (mg/m ~ 未 检 出 ~ 0.016~ 0.011~ 0.057~ ) G3 样 品 数 超 标 率 (%) 最 大 值 占 标 (%) 浓 度 范 围 (mg/m ~ 未 检 出 ~ 0.024~ 0.015~ 0.035~ ) G4( 宏 国 厂 样 品 数 界 ) 超 标 率 (%) 最 大 值 占 标 (%) 浓 度 范 围 (mg/m ~ 未 检 出 ~ 0.015~ 0.01~ 0.051~ ) G5 样 品 数 超 标 率 (%) 最 大 值 占 标 (%) 浓 度 范 围 (mg/m ~ 未 检 出 ~ 0.015~ 0.012~ 0.063~ ) G6 样 品 数 超 标 率 (%) 最 大 值 占 标 (%) 标 准 限 值 (mg/m 3 )

106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89 表 年 7 月 12 日 ~18 日 评 价 区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一 览 表 ( 特 征 因 子 ) 测 点 项 目 H 2 S NH 3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范 围 (mg/m 3 ) 未 检 出 ~0.005 未 检 出 ~ ~0.3 G1 样 品 数 超 标 率 (%) 最 大 值 占 标 (%) 浓 度 范 围 (mg/m 3 ) 未 检 出 ~ ~ ~0.5 G2 样 品 数 超 标 率 最 大 值 占 标 (%) 浓 度 范 围 (mg/m 3 ) 未 检 出 ~ ~ ~0.5 G3 样 品 数 超 标 率 (%) 最 大 值 占 标 (%) 浓 度 范 围 (mg/m 3 ) 0.004~ ~ ~0.7 G4( 宏 国 厂 界 ) 样 品 数 超 标 率 (%) 最 大 值 占 标 (%) 浓 度 范 围 (mg/m 3 ) 未 检 出 ~ ~ ~0.3 G5 样 品 数 超 标 率 (%) 最 大 值 占 标 (%) 浓 度 范 围 (mg/m 3 ) 未 检 出 ~0.005 未 检 出 ~ ~0.4 G6 样 品 数 超 标 率 (%) 最 大 值 占 标 (%) 标 准 限 值 G1~G3 G5~G (mg/m 3 ) G4( 宏 国 厂 界 ) (2)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1SO 2 7 日 连 续 监 测 期 间,6 个 测 点 的 SO 2 的 小 时 浓 度 值 范 围 为 未 检 出 ~0.019mg/m 3, 均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GB 二 级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0.5mg/m 3 ) 的 比 例 为 3.8%; 日 均 值 范 围 为 0.008~0.014mg/m 3, 未 出 现 超 标,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二 级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0.15m g/m 3 ) 的 比 例 为 9.33% 2NO 2 7 日 连 续 监 测 结 果 显 示,6 个 测 点 的 NO 2 的 小 时 浓 度 值 范 围 为 0.01~0.049mg/m 3,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GB 二 级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0.2mg/m 3 ) 的 比 例 为 23.8%; 日 均 值 范 围 为 0.013~0.035mg/m 3, 未 出 现 超 标,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二 级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0.08mg/m 3 ) 的 比 例 为 43.75% 3PM 10 7 日 连 续 监 测 期 间,6 个 测 点 的 PM 10 的 日 均 值 范 围 为 0.035~0.101mg/m 3, 未 出 现 超 标,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二 级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0.15mg/m 3 ) 的 比 例 为 67.33% 4 特 征 污 染 物 7 日 连 续 监 测 期 间, 工 业 区 外 5 个 测 点 NH 3 的 小 时 浓 度 值 范 围 为 0.01~0.17 mg/m 3,

107 90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均 未 超 标,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标 准 限 值 ( 0.2mg/m 3 ) 比 例 为 85%; 工 业 区 内 宏 国 公 司 厂 界 NH 3 的 7 日 监 测 值 范 围 为 0.08~0.31 mg/m 3, 可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标 准 ( 氨 1.5mg/m 3, H 2 S 0.06mg/m 3 ),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准 限 值 的 比 例 为 20.67% 7 日 连 续 监 测 期 间, 工 业 区 外 5 个 测 点 H 2 S 的 小 时 浓 度 值 范 围 为 未 检 出 ~0.17 mg/m 3, 均 未 超 标,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标 准 限 值 ( 0.01mg/m 3 ) 比 例 为 70%; 工 业 区 内 宏 国 公 司 厂 界 H 2 S 的 监 测 结 果 为 0.004~0.012 mg/m 3, 可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标 准,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准 限 值 的 比 例 为 20% 7 日 连 续 监 测 期 间, 工 业 区 外 5 个 测 点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小 时 浓 度 值 范 围 为 0.004~ 0.46mg/m 3, 均 未 超 标,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非 甲 烷 总 烃 限 值 (DB13/ )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2.0mg/m 3 ) 的 比 例 为 23%; 工 业 区 内 宏 国 公 司 厂 界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监 测 结 果 为 0.007~0.7mg/m 3, 可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 求 ( 4mg/m 3 ),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标 准 限 值 的 比 例 为 16.75% 6 小 结 2016 年 7 月 12 日 ~18 日 在 赤 湖 工 业 区 内 及 周 边 各 风 向 上 布 设 的 6 个 点 位 开 展 的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 常 规 污 染 物 SO 2 NO 2 的 小 时 浓 度 值 范 围 分 别 为 未 检 出 ~ 0.019mg/m ~0.049mg/m 3, 最 大 值 占 二 级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限 值 的 比 率 分 别 为 3.8% 和 23.8%;NO 2 SO 2 PM 10 日 均 值 范 围 依 次 为 0.008~0.014mg/m ~0.035mg/m ~0.101mg/m 3, 最 大 测 值 占 标 率 依 次 为 9.33% 43.75% 和 67.33% 工 业 区 外 5 个 测 点 的 臭 气 污 染 物 硫 化 氢 NH 3 的 小 时 浓 度 值 范 围 为 未 检 出 ~0.17mg/m ~0.17 mg/m 3,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70% 和 85%; 工 业 区 内 宏 国 公 司 厂 界 的 硫 化 氢 NH 3 的 小 时 浓 度 值 范 围 为 0.004~0.012 mg/m ~0.31 mg/m 3,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标 准 的 比 率 分 别 为 20% 和 20.67% 工 业 区 外 5 个 测 点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小 时 浓 度 值 范 围 为 0.004~0.46mg/m 3, 最 大 值 占 标 率 为 23%; 工 业 区 内 宏 国 公 司 厂 界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监 测 结 果 为 0.007~0.7mg/m 3, 可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为 16.75% 可 见, 各 测 点 SO 2 NO 2 和 PM 10 的 浓 度 水 平 均 能 满 足 二 级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 工 业 区 外 各 测 点 的 恶 臭 污 染 物 浓 度 水 平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的 要 求, 宏 国 厂 界 的 恶 臭 污 染 物 浓 度 能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 工 业 区 外 各 测 点 非 甲 烷 总 烃 可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非 甲 烷 总 烃 限 值 (DB13/ ) 要 求, 宏 国 厂 界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可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评 价 区 空 气 质 量 能 满 足 二 类 空 气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4.2 地 下 水 环 境 调 查 与 评 价

108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地 下 水 文 地 质 调 查 资 料 引 用 福 建 省 地 质 工 程 研 究 院 编 制 的 福 建 省 漳 浦 县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水 文 地 质 调 查 评 价 报 告 及 福 建 微 水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固 废 处 置 及 资 源 化 利 用 项 目 场 地 水 文 地 质 调 查 评 价 报 告 分 析 项 目 所 在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的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1) 皮 革 园 地 下 水 水 文 地 质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水 文 地 质 图 见 图 4.2, 该 工 业 区 位 于 一 相 对 独 立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南 东 部, 处 于 中 上 游 位 置 园 区 地 表 大 面 积 出 露 风 积 细 砂 层, 仅 在 南 西 角 地 表 出 露 有 残 积 砂 质 粘 性 土 局 部 全 ~ 强 风 化 岩 园 区 分 布 地 下 水 主 要 为 风 积 砂 层 孔 隙 潜 水, 其 次 为 下 部 基 岩 风 化 孔 隙 裂 隙 水 风 积 砂 层 孔 隙 潜 水 地 下 水 位 埋 深 一 般 为 7~9m, 含 水 层 厚 度 一 般 大 于 15m; 富 水 性 中 等, 渗 透 性 较 好 园 区 内 地 下 水 主 要 由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自 南 向 北 自 西 向 东 迳 流 排 泄 基 岩 风 化 深 度 约 达 5~15m, 地 下 水 赋 存 于 风 化 孔 隙 裂 隙 内 在 南 西 角 残 积 砂 质 粘 性 土 全 ~ 强 风 化 岩 地 表 出 露 区, 基 岩 风 化 孔 隙 裂 隙 水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而 在 风 积 砂 层 分 布 区, 由 于 上 部 与 下 部 两 含 水 岩 组 之 间 隔 水 层 为 粉 质 粘 土 残 积 砂 质 粘 性 土, 而 粉 质 粘 土 残 积 砂 质 粘 性 土 分 布 不 连 续, 两 含 水 岩 组 水 力 联 系 密 切, 基 岩 风 化 孔 隙 裂 隙 水 可 受 上 部 风 积 砂 层 孔 隙 潜 水 补 给 在 自 然 条 件 下,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体 内 地 下 水 总 体 为 顺 地 势 自 南 向 北 自 西 向 东 迳 流 排 泄 (2) 项 目 场 地 地 下 水 类 型 项 目 东 南 侧 福 建 微 水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固 废 处 置 及 资 源 化 利 用 项 目 与 本 项 目 距 离 较 近, 其 开 展 的 场 地 水 文 地 质 调 查 资 料 基 本 可 反 映 本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水 情 况, 根 据 该 调 查 报 告, 场 地 内 地 下 水 类 型 可 划 分 为 :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基 岩 裂 隙 水 1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场 地 上 部 分 布 风 积 砂 层, 在 场 地 附 近 厚 度 约 为 15m 风 积 砂 层 赋 存 孔 隙 潜 水, 根 据 邻 近 地 下 水 观 测 孔 资 料, 地 下 水 位 埋 深 约 为 4~8m( 高 程 约 3~3.5m), 单 井 涌 水 量 以 100~500m 3 /d 为 主, 富 水 性 中 等 2 基 岩 裂 隙 水 松 散 土 层 下 伏 基 岩 风 化 层 厚 度 约 达 5~15m, 赋 存 有 基 岩 风 化 孔 隙 裂 隙 水 园 区 勘 探 钻 孔 揭 露 风 化 孔 隙 裂 隙 水 与 其 上 覆 第 四 系 砂 层 孔 隙 水 之 间 粘 性 土 隔 水 层 分 布 不 连 续, 两 者 具 水 力 联 系 风 化 孔 隙 裂 隙 水 可 受 上 部 孔 隙 水 补 给, 但 由 于 其 透 水 性 较 差, 一 般 富 水 性 贫 乏

109 92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3) 地 下 水 补 给 迳 流 与 排 泄 根 据 福 建 省 漳 浦 县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水 文 地 质 调 查 评 价 报 告, 园 区 地 下 水 自 西 向 东 迳 流 水 力 坡 度 0.38~0.525%, 自 南 向 北 迳 流 水 力 坡 度 ~0.149% 自 西 向 东 水 力 坡 度 明 显 大 于 自 南 向 北, 园 区 内 地 下 水 主 要 流 向 为 自 西 向 东, 其 次 自 南 向 北 本 项 目 位 于 本 区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南 东 部 的 中 部, 场 地 内 地 下 水 迳 流 方 向 与 园 区 的 一 致, 即 主 要 流 向 为 自 西 向 东, 其 次 为 自 南 向 北 从 微 地 形 上 分 析 : 场 地 地 势 由 西 向 东 渐 低,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主 要 流 向 为 向 东 迳 流 场 地 内 地 下 水 可 受 西 面 侧 向 地 下 水 补 给, 以 及 大 气 降 水 垂 直 入 补 给, 主 要 由 西 向 东 迳 流, 最 终 排 泄 入 海 (3)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根 据 福 建 省 漳 浦 县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水 文 地 质 调 查 评 价 报 告 资 料, 场 地 上 部 分 布 厚 约 6.00~26.70m 风 积 细 砂 层, 渗 透 系 数 为 ~ cm/s,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为 弱 场 地 内 风 积 砂 层 孔 隙 潜 水 水 位 埋 深 约 为 4~8m( 高 程 约 3~3.5m), 地 下 水 位 埋 深 较 大 地 下 水 与 地 表 水 水 力 联 系 不 密 切 故 场 地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属 不 易 污 染 地 下 水 开 发 利 用 现 状 (1) 区 域 地 下 水 开 采 现 状 1 生 活 用 水 水 源 本 区 分 布 有 德 力 信 农 场 亭 里 神 舟 游 艇 工 业 区 养 虾 场 亭 里 村 月 屿 村 的 东 埔 及 沙 园 两 个 自 然 村 农 场 村 庄 等 共 有 人 口 约 6300 人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一 般 是 在 居 民 点 附 近 打 井 取 水, 地 下 水 源 为 居 民 点 所 处 的 含 水 岩 组, 以 风 积 砂 层 及 海 积 砂 层 孔 隙 水 为 主, 少 量 基 岩 风 化 孔 隙 裂 隙 水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采 用 轻 型 井 点 机 井 抽 水, 井 深 多 在 12m 左 右, 抽 水 能 力 多 为 深 度 7~8m, 仅 少 量 开 采 井 深 度 达 20~30m, 采 用 深 井 潜 水 泵 抽 水 按 人 均 日 用 水 量 0.1m 3 计, 则 本 区 居 民 生 活 用 水 量 约 为 630m 3 /d(23 万 m 3 /a) 2 农 业 耕 作 用 水 本 区 周 边 北 西 南 三 侧 均 为 旱 地 耕 地, 旱 地 皆 沙 质 土 壤, 以 种 植 蔬 菜 为 主 主 要 旱 地 耕 地 为 德 力 信 农 场 3000 亩 以 及 亭 里 村 耕 地 面 积 3500 亩 区 内 风 积 砂 层 孔 隙 潜 水 分 布 广, 其 富 水 性 中 等, 是 旱 地 耕 地 农 业 用 水 的 主 要 来 源 农 业 用 水 取 水 井 主 要 为 轻 型 井 点, 即 采 用 离 心 泵 真 空 吸 水, 可 将 地 下 水 位 降 至 埋 深 约 7~8m 风 积 砂 层 孔 隙 潜 水 分 布 区 农 田, 轻 型 井 点 密 度 约 为 25~50 亩 / 点 亭 里 村 约 有 100 处 轻 型 井 点, 德 力 信 农 场 约 有 90 处 轻 型 井 点 轻 型 井 点 出 水 量 平 均 20 m 3 /h, 除 雨 天 ( 年 降 水 天 数 平 均 为 115 天 ) 外, 每 天 平 均 抽 水 约 4h, 估 算 年 开 采 地 下 水 用 于 喷 灌 耕 地 的 总 量 约 为 380 万 m 3

110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93 3 养 殖 用 水 本 区 东 侧 滨 海 沙 荒 地 地 带, 分 布 有 约 6 家 养 虾 场, 养 虾 场 抽 取 风 积 砂 层 孔 隙 潜 水 作 为 养 殖 辅 助 水 源 养 虾 场 共 约 有 12 处 轻 型 井 点, 各 处 轻 型 井 点 出 水 量 平 均 20m 3 /h, 每 天 平 均 抽 水 约 5h, 估 算 养 虾 场 年 开 采 地 下 水 总 量 约 为 44 万 m 3 4 地 下 水 开 采 对 地 下 水 资 源 影 响 分 析 风 积 砂 层 孔 隙 潜 水 是 本 区 生 活 用 水 农 业 用 水 的 主 要 水 源 目 前, 风 积 砂 层 孔 隙 潜 水 开 采 以 轻 型 井 点 分 散 开 采 为 主, 抽 水 深 度 多 在 7~8m, 一 般 致 使 地 下 水 位 埋 深 降 至 7~8m, 降 深 约 5m 左 右 ( 自 然 静 止 水 位 埋 深 约 为 2~3m) 仅 在 局 部 地 段, 分 布 有 少 量 深 井, 井 深 度 达 20~30m, 采 用 深 井 潜 水 泵 抽 水, 但 深 井 数 量 少, 开 采 地 下 水 量 不 大, 对 地 下 水 水 位 水 资 源 量 影 响 小 估 算 本 区 附 近 年 开 采 地 下 水 总 量 约 为 447 万 m 3, 占 本 区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内 估 算 地 下 水 天 然 补 给 资 源 量 的 48%, 地 下 水 开 采 利 用 率 较 高 但 由 于 地 下 水 开 采 以 轻 型 井 点 等 浅 井 为 主, 至 目 前 为 止, 区 域 上 尚 未 发 现 大 面 积 地 下 水 位 降 落 漏 斗 形 成, 尚 未 发 现 有 海 水 入 侵 现 象 (2) 场 地 周 边 地 下 水 开 采 现 状 本 项 目 场 地 位 于 皮 革 园 内, 北 南 西 面 均 为 已 建 成 或 规 划 的 皮 革 企 业 用 地, 东 侧 隔 工 业 区 道 路 为 微 水 环 保 固 废 处 理 中 心, 再 往 东 靠 近 冬 被 方 向 约 有 10 亩 农 田, 东 侧 外 为 一 养 虾 场 皮 革 园 区 内 有 企 业 开 采 地 下 水 作 为 施 工 及 生 活 临 时 用 水 ; 北 东 侧 外 农 田 农 业 用 水 为 1 口 轻 型 井 点 ; 东 侧 外 养 虾 场 内 有 1 口 轻 型 井 点 作 为 临 时 生 活 用 水 ( 约 5 个 人 ) 根 据 规 划, 东 侧 外 养 虾 场 需 搬 迁 场 地 可 能 影 响 范 围 内 无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无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无 分 散 居 民 饮 用 水 源, 本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属 不 敏 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1) 调 查 站 位 及 调 查 时 间 赤 湖 工 业 区 周 边 设 置 有 地 下 水 例 行 观 测 井 位, 评 价 期 间 搜 集 了 漳 浦 县 赤 湖 工 业 区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厦 门 市 华 测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9 月 1 日 对 赤 湖 工 业 区 内 及 周 边 开 展 的 地 下 水 质 例 行 监 测 资 料 地 下 水 采 样 点 位 及 监 测 项 目 见 表 4.5 和 图 4.1 表 4.5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点 位 一 览 表 序 号 采 样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单 位 及 日 期 S1 横 一 路 边 德 立 信 农 场 S2 纵 一 路 边 峰 安 皮 革 对 面 陈 为 太 农 场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氮 氨 于 2015 年 9 月 1 日 由 厦 S3 泰 庆 皮 革 厂 区 内 氮 硫 化 物 六 价 铬 总 铬 等 7 门 华 测 公 司 采 样 监 测 S4 陈 大 平 虾 池 项 S5 纵 四 路 横 六 路 交 叉 口 往 西 50m S6 纵 一 路 大 洋 皮 业 对 面 陈 合 忠 农 场

111 94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2) 监 测 项 目 及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项 目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氮 氨 氮 硫 化 物 六 价 铬 总 铬 等 7 项 各 监 测 项 目 的 样 品 采 样 保 存 分 析 均 按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 ) 规 定 进 行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4.6 表 4.6 水 质 分 析 方 法 及 检 出 限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检 测 标 准 ( 方 法 ) 名 称 方 法 来 源 最 低 检 出 限 1 ph 值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感 官 性 状 和 物 理 指 标 玻 璃 电 极 法 GB/T (ph 值 ) 2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水 质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的 测 定 GB/T mg/l 3 总 氮 水 质 总 氮 的 测 定 碱 性 过 硫 酸 钾 消 解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计 法 HJ mg/l 4 氨 氮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无 机 非 金 属 指 标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mg/l 5 硫 化 物 水 质 硫 化 物 的 测 定 亚 甲 基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mg/L 6 六 价 铬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金 属 指 标 二 苯 GB/T mg/l 碳 酰 二 肼 分 光 光 度 法 7 总 铬 水 质 总 铬 的 测 定 高 锰 酸 钾 氧 化 - 二 苯 碳 酰 二 肼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mg/l (3) 评 价 标 准 和 评 价 方 法 1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执 行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的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见 本 报 告 书 第 一 章 表 评 价 方 法 一 般 因 子 的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计 算 式 为 : S i,j =C i,j /C s,j (4.2-1) 式 中,C i,j : 水 质 评 价 因 子 i 在 第 j 取 样 点 的 样 品 浓 度,mg/L; C s,j :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标 准,mg/L ph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S ph, j 7.0 ph = 7.0 ph j sd ph 7.0 (4.2-2) j S ph, j = ph ph j su ph >7.0 (4.2-3) j 式 中,S ph,j :ph 的 标 准 指 数 ; ph j :ph 实 测 统 计 代 表 值 ; ph sd : 评 价 标 准 中 ph 的 下 限 值 ; ph su : 评 价 标 准 中 ph 的 上 限 值 (4) 地 下 水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112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年 9 月 开 展 的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7, 单 因 子 指 数 的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4.8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表 4.7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监 测 点 位 S1 S2 S3 S4 S5 S6 评 价 标 准 1 ph 值 ~8.5 2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mg/l) 总 氮 (mg/l) / 4 氨 氮 (mg/l) ND ND 硫 化 物 (mg/l) ND ND ND ND ND ND / 6 六 价 铬 (mg/l) ND ND ND ND ND ND 总 铬 (mg/l) ND ND ND ND ND ND / 表 4.8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 单 因 子 指 数 )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点 位 S1 S2 S3 S4 S5 S6 1 ph 值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氮 / / / / / / 4 氨 氮 ND 硫 化 物 ND ND ND ND ND ND 6 六 价 铬 ND ND ND ND ND ND 7 总 铬 ND ND ND ND ND ND 从 监 测 与 单 因 子 指 数 计 算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内 及 周 围 井 点 的 地 下 水 各 项 监 测 因 子 中,pH 值 水 平 偏 低, 在 4.45~6.06 之 间, 可 见 该 地 区 的 地 下 水 水 质 偏 酸 性, 这 与 赤 湖 皮 革 园 规 划 环 评 时 开 展 的 地 下 水 监 测 结 果 基 本 一 致, 系 背 景 水 质 呈 现 弱 酸 性, 而 非 人 类 活 动 干 扰 造 成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在 S2 点 位 ( 纵 一 路 边 峰 安 皮 革 对 面 陈 为 太 农 场 ) 超 出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Ⅲ 类 标 准 限 值, 标 准 指 数 达 1.53, 其 余 各 测 点 均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 氨 氮 在 各 个 测 点 的 浓 度 测 值 均 能 满 足 III 类 标 准 要 求 ; 硫 化 物 六 价 铬 和 总 铬 均 未 检 出 对 于 制 革 行 业 的 特 征 水 污 染 因 子 硫 化 物 六 价 铬 和 总 铬, 评 价 收 集 了 2011 年 赤 湖 工 业 区 规 划 环 评 期 间 在 2011 年 6 月 对 工 业 区 内 及 周 边 地 下 水 开 展 的 水 质 监 测 分 析 结 果 ( 见 表 4.9), 将 2015 年 9 月 监 测 结 果 和 2011 年 监 测 结 果 对 比 发 现 : 两 期 监 测 均 未 检 出 硫 化 物 六 价 铬 和 总 铬 可 见 皮 革 园 内 已 投 产 制 革 企 业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渗 措 施 有 效, 未 对 当 地 地 下 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表 年 6 月 赤 湖 工 业 区 及 周 边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 节 选 六 价 铬 与 总 铬 ) 点 号 取 样 深 度 (m) ph 值 ( 无 量 纲 ) 硫 化 物 (mg/l) 六 价 铬 (mg/l) 总 铬 (mg/l) S <0.005 <0.004 < <0.005 <0.004 <0.004 S <0.005 <0.004 < <0.005 <0.004 <0.004 S <0.005 < <0.005 <

113 96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续 上 表 S <0.005 <0.004 < <0.005 <0.004 <0.004 S <0.005 <0.004 < <0.005 <0.004 <0.004 S <0.005 <0.004 < <0.005 <0.004 <0.004 S <0.005 <0.004 < <0.005 <0.004 <0.004 S <0.005 <0.004 < <0.005 <0.004 <0.004 S <0.005 <0.004 < <0.005 <0.004 <0.004 S <0.005 <0.004 < <0.005 <0.004 < / <0.005 <0.004 <0.004 S11 45 / <0.005 <0.004 < / <0.005 <0.004 <0.004 S12 8 / <0.005 < / <0.005 < / <0.005 < S13 10 / <0.005 <0.004 < / <0.005 <0.004 <0.004 S / < < / < <0.004 S15 4 / <0.005 <0.004 < / <0.005 <0.004 <0.004 Ck / <0.005 <0.004 < / <0.005 <0.004 <0.004 注 : 数 据 来 源 :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规 划 ( 修 编 ) 环 境 响 报 告, 福 建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4.3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项 目 周 边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场 调 查 资 料 引 用 福 建 微 水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固 废 处 置 及 资 源 化 利 用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于 2013 年 开 展 的 土 壤 监 测 调 查 调 查 站 位 及 调 查 时 间 福 建 微 水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固 废 处 置 及 资 源 化 利 用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评 价 单 位 委 托 谱 尼 测 试 公 司 于 2013 年 对 项 目 区 周 边 土 壤 环 境 进 行 采 样 监 测 和 分 析 分 别 在 本 项 目 东 侧 的 微 水 环 保 固 废 中 心 用 地 区 赤 湖 皮 革 园 东 侧 赤 湖 皮 革 园 南 侧 赤 湖 皮 革 园 西 侧 以 及 将 军 澳 居 民 用 地 区 一 共 布 置 了 5 个 监 测 点 位 本 次 评 价 期 间, 为 了 了 解 宏 国 公 司 厂 区 内 的 土 壤 背 景 值 情 况, 评 价 单 位 在 厂 区 内 靠 近 污 水 站 和 水 场 的 未 来 发 展 用 地 区 内 布 置 了 一 个 土 壤 监 测 点, 由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厦 门 通 鉴 检 测 公 司 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 进 行 土 壤 采 样 与 分 析 土 壤 采 样 点 位 见 表 4.10 和 图 4.1

114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97 表 4.10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点 位 一 览 表 序 号 采 样 点 位 点 位 坐 标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单 位 及 日 期 T1 微 水 环 保 固 废 中 心 用 地 N, E T2 赤 湖 皮 革 园 东 侧 用 地 N, E 于 2013 年 由 谱 尼 T3 赤 湖 皮 革 园 南 侧 用 地 N, E ph 铬 铅 测 试 公 司 采 样 监 测 T4 赤 湖 皮 革 园 西 侧 用 地 N, E 镉 砷 汞 铜 T5 将 军 澳 居 民 用 地 N, E 锌 镍 等 9 项 于 2016 年 7 月 12 T6 宏 国 公 司 厂 区 内 N, E 日 由 厦 门 通 鉴 检 测 公 司 采 样 监 测 监 测 项 目 和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项 目 :ph 汞 砷 镉 铜 铅 铬 锌 和 镍 等 9 项 监 测 方 法 : 每 个 点 位 均 采 1 个 表 土 样 品, 采 样 深 度 0~20cm, 采 集 土 量 1kg 左 右, 共 采 3 个 样 品 土 壤 采 样 方 法 按 土 壤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 进 行, 分 析 方 法 按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执 行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4.11 表 4.11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值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依 据 检 出 限 (mg/kg) 1 ph 玻 璃 电 极 法 NY/T ( 无 量 纲 ) 2 汞 原 子 荧 光 法 GB/T 砷 原 子 荧 光 法 GB/T 镉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铅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铜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铬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HJ 锌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镍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评 价 标 准 和 评 价 方 法 (1)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区 域 各 测 点 土 壤 执 行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标 准 限 值 见 本 报 告 书 第 一 章 表 1.10 (2)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计 算 式 为 : 式 中,Pi: 土 壤 中 i 污 染 物 的 标 准 指 数 ; Pi=Ci/Si (4.3-1) Ci: 土 壤 中 i 污 染 物 的 实 测 含 量,mg/kg; Si: 土 壤 中 i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mg/kg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评 价 区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年 土 壤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各 监 测 站 位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较 好, 所 监 测 的 汞 砷 镉 铜 铅 铬 锌 镍 等 各 项 指 标 均 能 满 足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115 98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厂 区 内 土 壤 测 点 中 所 测 汞 砷 镉 铜 铅 铬 锌 镍 等 各 项 指 标 均 能 满 足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表 4.12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 单 位 :mg/kg,ph 为 无 量 纲 ) 点 位 编 号 项 目 ph 铜 汞 砷 铬 铅 镉 锌 镍 T1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结 果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T2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结 果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T3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结 果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T4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结 果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T5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结 果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T6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结 果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 ~ 噪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期 间 收 集 了 宏 国 公 司 2015 年 委 托 通 鉴 检 测 公 司 在 企 业 试 运 行 期 间 开 展 的 厂 界 噪 声 各 季 度 例 行 监 测 资 料, 用 于 评 价 厂 界 噪 声 情 况 (1) 监 测 点 位 : 监 测 点 位 见 图 4.3 图 4.3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点 位 图

116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99 (2)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次 监 测 时 间 为 2015 年 2 月 6 日 2015 年 4 月 24 日 和 25 日 2015 年 8 月 19 日 和 2015 年 11 月 9 日, 每 个 测 点 每 次 监 测 昼 夜 各 监 测 一 次 (3) 监 测 方 法 及 监 测 仪 器 监 测 方 法 : 厂 界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按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测 量 方 法 进 行 监 测 仪 器 : 采 用 多 功 能 声 级 器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与 分 析 (1) 评 价 方 法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与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3 类 标 准 ( 昼 间 65dB(A), 夜 间 55dB(A)) 直 接 对 照 的 方 法 进 行 (2) 监 测 结 果 与 分 析 本 次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4.13 表 4.13 厂 界 噪 声 实 测 结 果 统 计 一 览 表 监 测 日 期 监 测 点 检 测 结 果 Leq(dB) 昼 间 夜 间 主 要 声 源 厂 界 东 侧 1# 环 境 噪 声 厂 界 南 侧 2# 生 产 噪 声 厂 界 西 侧 3# 生 产 噪 声 厂 界 北 侧 4# 环 境 噪 声 厂 界 东 侧 1# 环 境 噪 声 ~25 厂 界 南 侧 2# 生 产 噪 声 厂 界 西 侧 3# 生 产 噪 声 厂 界 北 侧 4# 环 境 噪 声 厂 界 东 侧 1# 环 境 噪 声 厂 界 南 侧 2# 生 产 噪 声 厂 界 西 侧 3# 生 产 噪 声 厂 界 北 侧 4# 环 境 噪 声 厂 界 东 侧 1# 生 产 噪 声 厂 界 南 侧 2# 生 产 噪 声 厂 界 西 侧 3# 生 产 噪 声 厂 界 北 侧 4# 环 境 噪 声 注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 昼 间 65dB, 夜 间 55dB 从 表 6.1 厂 界 噪 声 的 实 测 结 果 来 看, 试 运 行 期 间 各 厂 界 的 噪 声 测 值 均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可 见 项 目 生 产 运 行 对 周 边 声 学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甚 明 显 南 侧 西 侧 和 南 侧 由 于 靠 近 水 场 转 鼓 车 间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故 其 噪 声 值 略 高 4.5 陆 域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调 查 与 评 价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本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约 公 顷, 为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内 规 划 的 工 业 用 地, 宏 国 公 司 已 经 完 成 该 地 块 的 购 买 ( 见 附 件 中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 地 块 地 形 较 为 平 整, 目 前 厂 区 大 部 分 生 产 构 筑 物 员 工 倒 班 宿 舍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厂 区 内 道 路 都 已 建 成, 只 有 预 留 厂

117 100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房 和 办 公 楼 目 前 尚 未 建 成 ( 用 地 现 状 闲 置 或 覆 以 人 工 草 坪 ) 项 目 用 地 区 北 侧 为 赤 湖 工 业 区 道 路 及 已 建 致 远 皮 革 信 德 皮 革 等 制 革 厂 ; 东 侧 为 工 业 区 道 路 及 工 业 区 预 留 制 革 发 展 用 地 东 南 侧 为 意 见 瑞 森 皮 革 厂 ; 南 侧 为 洽 兴 皮 革 公 司 用 地 区, 目 前 建 成 了 部 分 建 筑 ; 西 侧 为 凯 领 皮 革 公 司 用 地 区, 厂 区 正 在 建 设 中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反 映 了 用 地 经 济 结 构, 还 决 定 了 植 被 覆 盖 及 生 产 力 等 本 项 目 所 在 的 赤 湖 工 业 区 及 周 边 区 域 用 地 现 状 系 由 工 业 企 业 用 地 荒 草 地 ( 项 目 还 未 建 设 ) 林 地 ( 木 麻 黄 ) 农 业 活 动 区 ( 包 括 村 落 种 植 业 ) 相 结 合 组 成 的 工 业 区 乡 村 复 合 生 态 系 统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可 分 为 : 工 业 区 已 建 企 业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荒 草 地 道 路 ( 工 业 区 道 路 村 道 ) 沿 海 防 风 林 地, 以 及 工 业 区 周 边 的 农 田 耕 地 ( 含 果 林 等 种 植 地 ) 水 产 养 殖 池 村 落 其 中 靠 近 前 湖 湾 将 军 湾 沿 岸, 以 及 赤 兰 溪 两 岸, 分 布 有 规 模 化 围 垦 养 殖 区, 池 塘 养 殖 以 鱼 虾 蟹 贝 混 养 为 主 要 养 殖 模 式 ; 在 浅 海 地 带 还 分 布 有 一 定 量 浅 海 养 殖, 其 中 浅 海 浮 筏 养 殖 品 种 主 要 为 紫 菜 和 牡 蛎 ; 浅 海 网 箱 养 殖 品 种 为 鱼 类 评 价 范 围 的 用 地 现 状 情 况 见 图 主 要 植 被 资 源 现 状 调 查 工 业 区 及 周 边 的 植 被 属 南 亚 热 带 季 雨 林 区 湿 暖 亚 热 带 雨 林 小 区 工 业 区 内 由 于 长 期 的 人 类 活 动 干 扰, 加 之 该 区 域 地 貌 较 为 特 殊, 平 地 以 砂 土 壤 为 主, 随 着 人 们 长 期 开 发 活 动 的 干 扰 区 内 的 植 被 立 地 条 件 都 比 较 差 植 被 覆 盖 率 低 植 物 群 落 类 型 单 一, 原 生 植 被 早 已 丧 失 殆 尽, 现 状 的 区 域 植 被 都 是 次 生 植 被 或 人 工 植 被 现 存 的 次 生 森 林 群 落 主 要 有 中 幼 林 木 麻 黄 林 和 灌 草 丛 等 植 被 群 落, 其 中 以 中 幼 林 木 麻 黄 为 主, 林 地 主 要 为 人 工 营 造 的 防 护 林 乔 木 树 种 主 要 为 木 麻 黄 (Casuarina equisetifolia) 等 ; 灌 木 树 种 主 要 有 檵 木 (Loropetalum chinense) 等 ; 草 本 植 物 以 五 节 芒 ( Miscanthus floridulu ) 白 茅 (Imperata cylindrical) 狗 牙 根 (Cynodon dactylon) 野 古 草 (Arundinella anomala) 等 木 麻 黄 作 为 当 地 沿 海 地 区 的 重 要 防 风 树 种, 一 般 呈 林 带 状 分 布 在 赤 湖 工 业 区 周 边 的 农 田 区 赤 湖 工 业 区 内 道 路 周 边 村 道 两 侧 等, 其 生 态 环 境 服 务 功 能, 主 要 为 区 位 防 风 固 沙 林, 以 及 区 位 生 态 景 观 林 在 赤 湖 工 业 区 周 边 目 前 还 分 布 着 较 为 广 袤 的 农 田 耕 地 区, 主 要 旱 耕 作, 现 有 作 物 植 被 种 类 有 主 要 为 大 葱 地 瓜 等 作 为 农 田 耕 地, 其 资 源 生 态 环 境 服 务 功 能, 是 所 在 属 区 域 地 带 乡 村 民 众 重 要 生 产 生 活 的 生 存 资 源 经 调 查, 该 项 目 用 地 不 涉 及 自 然 遗 迹 人 文 遗 迹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其 他 环 境 生 态 敏 感 目 标, 项 目 用 地 区 为 已 开 发 工 业 用 地, 未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项 目 区 也 未 发 现 名 木 古 树 或 保 护 树 种 4.6 海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调 查 与 评 价 调 查 概 况

118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101 评 价 收 集 了 赤 湖 工 业 区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集 美 大 学 水 域 环 境 与 渔 业 资 源 监 测 中 心 于 2016 年 3 月 对 前 湖 海 域 开 展 的 例 行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资 料, 以 分 析 评 价 前 湖 湾 海 域 的 水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该 监 测 主 要 是 针 对 赤 湖 工 业 区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海 管 线 的 例 行 监 测 (1) 调 查 站 位 布 设 和 监 测 因 子 在 调 查 海 域 共 布 设 13 个 水 质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点 位 分 布 见 表 4.14 和 图 4.5 绿 江 污 水 厂 宏 国 皮 革 项 目 图 4.5 海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站 位 图 表 4.14 前 湖 湾 海 域 水 质 调 查 监 测 点 位 一 览 表 站 位 编 号 经 度 纬 度 备 注 0# '13.9" E 24 02'50.9" N 绿 江 污 水 厂 排 污 口 1# '46.8" E 24 02'50.9" N 3# '18.0" E 24 01'55.2" N 4# '57.6" E 24 01'55.2" N 5# '58.8" E 24 01'01.2" N 6# '52.8" E 24 00'50.4" N 7# '01.2" E 24 01'01.2" N 8# '25.2" E 24 03'32.4" N 9# '12.0" E 24 03'36.0" N 10# '07.2" E 24 05'06.0" N 11# '12.0" E 24 05'06.0" N 12# '55.2" E 24 02'50.9" N 对 照

119 102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2)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项 目 包 括 : 水 温 水 深 透 明 度 盐 度 悬 浮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生 化 需 氧 量 ph 溶 解 氧 汞 砷 总 铬 六 价 铬 铜 锌 铅 镉 氨 氮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盐 氮 总 氮 石 油 类 总 磷 和 活 性 磷 酸 盐 (3) 调 查 时 间 于 2016 年 3 月 27 日 进 行 一 次 水 质 样 品 采 样 分 析 海 域 水 质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1) 评 价 方 法 与 标 准 1 评 价 方 法 a.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采 用 单 项 指 标 标 准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即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i 在 第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S i, j C i, j = (4.6-1) C si 式 中,S i,j : 标 准 指 数 ; C i,j : 评 价 因 子 i 在 j 点 的 实 测 统 计 代 表 值,mg/L; C s,i : 评 价 因 子 i 的 评 价 标 准 限 值,mg/L b.ph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依 据 海 洋 监 测 规 范 ( ) 中 的 方 法, 即 其 中, ph sm ph ph sm S ph = (4.6-2) DS ph su + ph sd ph su ph sd = DS = (4.6-3) 2 2 式 中,S ph :ph 的 污 染 指 数 ; ph:ph 的 监 测 值 ; ph su ph sd : 分 别 为 水 质 标 准 中 的 上 限 值 下 限 值 c.do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DO DO f /( DO f DOs ),DO DO Si DO = 10 9DO / DO s,do < DOs s (4.6-4) 式 中,Si DO : 溶 解 氧 的 污 染 指 数 ; DO f : 饱 和 溶 解 氧 浓 度 (mg/l); DO s : 溶 解 氧 的 评 价 标 准 (mg/l); DO: 溶 解 氧 的 实 测 浓 度 (mg/l) 水 质 参 数 的 标 准 指 数 1, 表 明 该 区 域 水 质 因 子 在 评 价 水 体 中 的 浓 度 符 合 水 环 境 功

120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103 能 及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要 求 2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福 建 省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修 编 (2011~2020),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南 面 的 将 军 湾 和 东 面 的 前 湖 湾 海 域 被 划 分 为 赤 湖 ~ 将 军 澳 三 类 区 (FJ124-C-II),, 其 主 导 功 能 为 一 般 工 业 用 水 纳 污, 海 域 水 质 执 行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 ) 的 第 二 类 标 准 调 查 结 果 与 评 价 2016 年 3 月 对 前 湖 海 域 水 质 的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15 和 4.16, 单 因 子 指 数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4.17 表 4.15 海 域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2016 年 3 月 )( 一 )( 单 位 :mg/l) 亚 硝 水 温 盐 度 硝 酸 石 油 站 位 ph DO 氨 氮 酸 盐 总 氮 总 磷 ( ) ( ) 盐 氮 类 氮 活 性 磷 酸 盐 0# # # # # # # # # # # # # GB3097 二 类 标 准 7.8~ 表 4.16 海 域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2016 年 3 月 )( 二 ) ( 单 位 :mg/l) 站 位 COD SS BOD 5 汞 砷 总 铬 ( 10-5 ) ( 10-4 ) ( 10-4 Cr 6+ 铜 锌 铅 镉 ) ( 10-3 ) ( 10-3 ) ( 10-4 ) ( 10-5 ) 0# ND # / / ND 8.7 2# / 2.6 ND ND / ND ND 5.9 ND 3# / ND / # / ND ND ND / ND ND 5# / / 1.66 ND ND 4.4 6# / ND / ND ND 4.2 ND 7# / ND ND ND / # / ND / ND 5.1 9# / / 1.46 ND # / ND / ND # / ND / ND ND 12# / / ND ND 3.7 ND GB3097 二 类 标 准

121 104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表 4.17 海 域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2016 年 3 月 ) 站 无 机 石 油 活 性 磷 ph DO 位 氮 类 酸 盐 COD BOD 5 汞 砷 总 铬 Cr 6+ 铜 锌 铅 镉 0# N.D # ND # ND ND ND ND 0.12 ND 3# ND # ND ND ND ND ND 5# ND ND # ND ND ND 0.08 ND 7# ND ND ND # ND ND # ND # ND ND # ND ND ND 12# ND ND 0.07 ND (3)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分 析 在 2016 年 3 月 的 监 测 中, 前 湖 湾 海 域 无 机 氮 在 所 有 站 位 的 测 值 均 超 出 了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 ) 的 第 二 类 标 准 限 值, 超 标 率 为 100%,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为 3.74; 活 性 磷 酸 盐 所 有 站 位 均 超 标, 超 标 率 为 100%,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为 2.33; 其 余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达 到 海 域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对 于 制 革 行 业 的 特 征 污 染 物 铬,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放 口 处 的 六 价 铬 未 检 出 ; 总 铬 在 各 测 点 的 浓 度 范 围 为 未 检 出 ~ mg/L, 最 大 浓 度 占 二 级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的 比 例 为 0.01, 可 见 前 湖 湾 海 域 的 铬 污 染 物 浓 度 水 平 很 低 赤 湖 工 业 区 排 污 口 及 其 邻 近 海 域 无 机 氮 和 活 性 磷 酸 盐 超 标 现 象 较 为 突 出, 主 要 原 因 可 能 是 受 陆 源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和 近 岸 水 产 养 殖 污 染 有 关

122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目 前 已 基 本 完 成 了 厂 区 建 设 工 作, 并 已 投 入 试 生 产, 厂 区 内 也 基 本 完 成 了 绿 化 恢 复 工 作, 故 施 工 期 间 的 环 境 影 响 已 基 本 结 束, 为 此 本 评 价 主 要 分 析 预 测 项 目 建 成 投 入 运 营 后 的 环 境 影 响 5.1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废 水 排 放 量 及 污 水 特 性 分 析 (1) 废 ( 污 ) 水 排 放 量 分 析 根 据 本 报 告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经 水 平 衡 分 析 本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为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冲 洗 废 水 和 其 它 工 艺 废 水, 全 厂 废 水 产 生 量 万 m 3 /a(1125.3m 3 /d), 其 中 生 产 废 水 万 m 3 /a; 生 活 污 水 约 0.81 万 m 3 /a (2) 废 ( 污 ) 水 污 染 特 征 分 析 原 皮 加 工 产 生 的 制 革 废 水 是 一 种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水, 污 水 成 分 较 复 杂,COD BOD NH 3 -N 总 铬 等 污 染 物 浓 度 高 色 度 大 此 外, 制 革 废 水 中 还 含 有 大 量 难 以 降 解 的 物 质, 如 丹 宁 木 质 素, 还 含 有 特 有 的 对 污 水 处 理 不 利 的 无 机 化 合 物, 如 硫 化 物 铬 及 酸 碱 等 含 有 石 灰 染 料 蛋 白 质 盐 类 油 脂 氨 氮 硫 化 物 铬 盐 以 及 毛 皮 渣 泥 砂 等 对 环 境 有 害 的 物 质 控 制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有 COD Cr BOD 5 硫 化 物 氨 氮 总 铬 等 生 产 废 水 中 的 含 硫 废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硫 化 物 ; 含 铬 废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鞣 制 工 序,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三 价 铬 总 铬 ; 综 合 废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浸 水 脱 灰 软 化 等 工 序 及 地 表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ph COD SS 色 度 油 类 等 生 活 污 水 : 主 要 为 卫 生 间 污 水 食 堂 及 卫 生 洁 净 冲 洗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COD 氨 氮 动 植 物 油 (2) 排 水 去 向 全 厂 目 前 已 建 成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和 雨 水 的 五 水 分 流 收 集 系 统 高 浓 度 浸 灰 含 硫 废 水 和 高 浓 度 铬 鞣 废 水 经 简 单 处 理 后 直 接 回 用 到 工 艺 中, 其 余 各 道 废 水 排 入 厂 区 内 已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 包 括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和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 进 行 处 理 后, 其 中 含 硫 废 水 排 入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预 处 理 含 铬 废 水 排 入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预 处 理, 再 与 其 它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混 流, 进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赤 湖 工 业 园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然 后 纳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最 终 排 入 前 湖 海 域 雨 水 排 入 工 业 区 雨 水 管 网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赤 湖 工 业 区 污 水 管 网 布 局 见 本 报 告 书 图 3.10, 园 区 内 的 污 水 干 管 都 已 铺 设, 已 形

123 10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成 较 为 完 善 的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宏 国 公 司 到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之 间 已 敷 设 了 污 水 重 力 管, 目 前 正 在 承 担 本 项 目 废 ( 污 ) 水 的 向 外 输 送 任 务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 位 于 本 项 目 厂 区 东 侧, 与 本 项 目 距 离 约 400m 可 见 本 项 目 至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畅 通 且 服 务 距 离 短, 可 确 保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可 就 近 排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区 域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处 理 规 模 1.25 万 m 3 /d, 设 计 总 规 模 为 日 处 理 2.5 万 m 3 /d, 污 水 处 理 的 尾 水 排 放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一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前 湖 湾 海 域 一 期 工 程 于 2013 年 10 月 投 入 运 行, 现 状 污 水 接 纳 量 平 均 约 4500m 3 /d 项 目 污 水 纳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1) 本 厂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接 纳 各 类 废 水 处 理 的 能 力 分 析 全 厂 目 前 已 建 成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和 雨 水 的 五 水 分 流 收 集 管 网, 全 厂 废 水 实 施 分 流 收 集 分 别 处 理 分 质 回 用 1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含 硫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项 目 对 浸 灰 废 液 进 行 循 环 利 用 根 据 企 业 的 建 设 方 案, 在 转 鼓 平 台 下 方 建 设 浸 灰 废 水 收 集 池, 由 除 毛 机 将 毛 发 分 离 去 除 之 后, 再 予 以 静 置 存 放 将 固 体 物 沉 降 后 去 除, 上 清 液 灰 水 存 于 回 收 池 中, 当 浸 灰 鼓 重 新 开 展 一 批 毛 皮 加 工 脱 毛 时, 再 将 回 收 水 池 中 含 有 石 灰 及 硫 化 物 的 浸 灰 水 抽 回 使 用, 待 重 复 使 用 3~4 次 后 排 放 至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区, 添 加 硫 酸 锰 曝 气 催 化 氧 化 硫 化 物, 将 脱 灰 废 水 中 的 硫 化 物 浓 度 降 低, 再 与 处 理 后 含 铬 废 水 其 它 生 产 综 合 废 水 混 合 调 匀 后, 一 同 进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一 步 处 理 根 据 水 平 衡, 需 排 入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含 硫 废 水 量 约 为 100.4m 3 /d 而 本 项 目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处 理 能 力 按 200m 3 /d 建 设, 可 见 能 满 足 本 项 目 含 硫 废 水 的 处 理 需 求 2 含 铬 废 水 废 水 处 理 铬 鞣 过 程 所 产 生 废 水 含 有 高 浓 度 盐 分, 回 收 于 静 置 区, 将 固 体 物 沉 淀 去 除 后 回 用 至 鞣 制 工 序, 待 重 复 使 用 3~4 回 后 排 放 至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区 进 行 处 理, 添 加 液 碱 去 除 金 属 铬, 并 去 除 对 生 物 具 有 毒 害 性 或 抑 制 性 的 污 染 成 份, 所 得 上 澄 液 因 含 有 高 度 盐 分, 故 将 上 澄 液 统 一 收 集 于 回 用 水 池 中, 补 充 浸 酸 及 铬 鞣 工 序 所 需 的 清 水 及 盐 分 本 项 目 复 鞣 采 用 无 铬 鞣 剂, 故 复 鞣 及 染 色 过 程 产 生 的 含 铬 废 水 浓 度 较 低, 而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内 要 求 复 染 工 段 所 产 生 的 废 水 也 并 入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范 围, 废 水 经 拦 污 机 后 进 入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池, 使 用 另 一 套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 碱 沉 降 ) 处 理 该 含 铬 污 水, 并 设 置 一 应 急 事 故 池, 如 因 处 理 水 质 无 法 达 到 管 制 标 准 ( 总 铬 1.5mg/L) 时, 可 作 为 未 达 标 处 理 水 存 放 区, 处 理 达 标 废 水 方 排 至 综 合 水 池 进 行 后 续 处 理

124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07 根 据 水 平 衡 分 析, 本 项 目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54.7m 3 /d, 偏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量 为 448.9m 3 /d 厂 区 目 前 建 成 了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1 套 ( 处 理 能 力 100m 3 /d),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1 套 ( 处 理 能 力 480m 3 /d), 可 见 均 能 满 足 处 理 需 求 项 目 含 硫 废 水 和 含 铬 废 水 的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具 体 见 本 报 告 第 九 章 措 施 章 节 图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废 水 采 用 分 类 处 理, 含 硫 废 水 及 含 铬 废 水 经 回 收 利 用 后, 经 由 管 沟 收 集 运 送 至 车 间 外 侧 处 理 区 分 流 处 理 根 据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建 设 方 案, 由 于 经 分 流 处 理 及 拦 污 设 备 后 废 水 中 所 含 石 灰 或 大 颗 粒 固 体 物 大 幅 减 少, 物 化 处 理 工 艺 中 添 加 混 凝 剂 ( 硫 酸 亚 铁 或 聚 铝 ) 后 所 产 生 污 泥 比 重 不 大, 故 采 用 气 浮 工 艺 效 果 更 佳, 亦 使 得 废 水 的 污 染 负 荷 在 进 入 生 化 反 应 池 之 前 得 到 有 效 的 降 低, 以 减 轻 废 水 生 物 氧 化 处 理 的 负 担, 保 证 废 水 生 化 处 理 的 效 率 和 稳 定 物 化 处 理 后 上 澄 液 经 由 管 道 排 入 并 连 的 生 化 处 理 系 统 及 二 段 物 化 处 理 系 统, 经 由 兼 氧 活 性 污 泥 接 触 氧 化, 去 除 污 水 中 有 机 物 及 脱 氮 达 到 设 计 排 放 水 质, 最 后 经 膜 系 统 进 行 回 用 水 处 理, 过 滤 后 浓 水 则 与 放 流 水 混 和 后, 再 排 入 园 区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见 本 报 告 第 九 章 措 施 章 节 图 9.4 考 虑 到 膜 处 理 后 的 浓 水 中 氯 化 物 等 部 分 指 标 含 量 可 能 比 较 高, 评 价 建 议 污 水 站 内 预 留 浓 水 混 凝 沉 淀 处 理 装 置 的 位 置, 以 防 与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其 它 排 水 混 合 后 如 果 不 能 满 足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时 对 膜 处 理 产 生 的 浓 水 进 行 达 标 处 理 后 再 排 放 根 据 企 业 建 设 方 案,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1500m 3 /d, 膜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750m 3 /d 而 本 项 目 水 平 衡 预 测 结 果 显 示,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量 预 计 m 3 /d, 膜 处 理 后 需 回 用 到 生 产 中 的 回 用 水 量 为 630m 3 /d, 可 见 均 在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范 围 内 (2)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1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能 力 分 析 a. 处 理 工 艺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规 划 预 测 最 高 日 污 水 量 为 万 m 3, 故 工 业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 设 计 总 处 理 能 力 2.5 万 t/d 目 前 建 成 了 一 期 工 程 ( 处 理 能 力 为 1.25 万 t/d), 服 务 范 围 为 赤 湖 皮 革 园 内 所 有 制 革 企 业 一 期 工 程 原 设 计 工 艺 系 将 园 区 内 含 铬 废 水 和 综 合 废 水 分 别 收 集 至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企 业 内 部 不 必 建 设 污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而 后 在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皮 革 行 业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闽 政 [2010]194 号 ) 及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关 于 研 究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2011]13 号 ) 的 要 求 下,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工 艺 应 要 求 进 行 整 改, 园 区 编 制 了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实 施 方 案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整 改 后 的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5.1, 出 水 水 质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标 准

125 108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图 5.1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废 水 先 进 入 处 理 站 的 粗 格 栅 池, 除 去 大 颗 粒 的 杂 质, 进 入 调 节 池, 进 行 匀 质 匀 量 ; 混 合 液 再 泵 入 新 增 加 药 混 凝 反 应 池 组, 加 PAC 和 PAM 进 行 混 凝, 混 凝 后 利 用 初 沉 池 进 行 絮 体 等 悬 浮 物 的 去 除 出 水 进 入 A/O 生 化 系 统 的 A 段 进 行 兼 氧 水 解 反 应, 兼 氧 水 解 池 内 挂 弹 性 填 料, 除 去 部 分 CODcr, 并 使 存 在 的 大 分 子 有 机 物 发 生 水 解 而 提 高 生 化 性, 兼 氧 水 解 池 出 水 进 入 O 段 曝 气 氧 化 池, 除 去 废 水 中 剩 余 的 CODcr, 并 进 行 硝 化 反 应, 把 NH 3 -N 转 化 成 NO 2 -N NO 3 -N; 曝 气 氧 化 池 出 水 进 入 二 沉 池 进 行 泥 水 分 离, 污 泥 回 流 到 好 氧 池, 清 水 排 放 进 入 三 级 处 理 池 进 行 三 级 加 药 处 理, 保 证 废 水 稳 定 达 标 污 水 厂 设 置 污 水 应 急 事 故 池, 应 急 事 故 池 的 水 在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时 逐 渐 打 入 调 节 池 混 合 后 进 入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与 原 设 计 工 艺 相 比, 改 进 后 的 处 理 工 艺 主 要 在 预 处 理 阶 段 增 设 加 药 混 凝 反 应 池 组, 并 A/O 工 艺 之 后 加 了 进 入 三 级 处 理 池 进 行 三 级 加 药 处 理 b.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排 放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皮 革 园 区 污 水 采 用 深 海 排 放 方 式, 处 理 达 标 后 的 污 水 排 入 前 湖 湾 海 域, 园 区 污 水 排 放 对 排 污 口 附 近 海 域 的 影 响 较 小 而 根 据 绿 江 排 污 口 所 在 前 湖 湾 海 域 的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海 水 中 的 总 铬 因 子 的 监 测 结 果 均 能 满 足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 ) 第 二 类 标 准, 可 见 海 域 水 质 中 的 总 铬 含 量 不 高, 也 反 映 出 赤 湖 工 业 区 制 革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后 对 海 洋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是 基 本 可 以 接 受 的 本 项 目 所 排 放 的 废 ( 污 ) 水, 属 于 赤 湖 工 业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水 量 范 围, 是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所 排 放 的 污 水 的 一 部 分, 因 此, 本 项 目 污 水 按 照 要 求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后, 对 纳 污 水 域 的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本 项 目 废 水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12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09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总 处 理 能 力 2.5 万 t/d, 现 有 一 期 工 程 处 理 能 力 为 1.25 万 t/d, 现 污 水 接 纳 量 约 为 4500m 3 /d 本 项 目 属 于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目 前 的 已 接 纳 污 水 单 位 之 一,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406.3m 3 /d(12.19 万 t/a), 在 污 水 站 现 有 处 理 能 力 范 围, 且 未 突 破 赤 湖 工 业 区 对 本 项 目 所 限 制 的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 最 大 允 许 排 放 污 水 量 19.2 万 t/a, 见 附 件 三 :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关 于 准 予 福 建 漳 州 市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产 能 和 污 水 排 放 指 标 的 报 告 ), 也 未 突 破 原 环 评 报 告 批 复 的 指 标, 项 目 的 污 水 接 纳 也 得 到 了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承 诺 ( 承 诺 接 纳 水 量 19.2 万 t/a, 见 附 件 十 五 关 于 同 意 接 纳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废 水 的 承 诺 函 ) 本 次 评 价 还 对 照 了 原 设 计 的 牛 皮 加 工 内 容 预 测 水 量, 即 废 水 处 理 量 m 3 /d, 最 终 排 放 量 521.5m 3 /d, 可 见 猪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少 于 原 设 计 牛 原 皮 加 工 内 容, 可 减 轻 项 目 排 水 对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和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压 力, 也 减 轻 对 最 终 受 纳 水 体 前 湖 湾 海 域 的 影 响 程 度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还 具 有 一 定 的 可 生 化 性, 硫 化 物 总 铬 等 不 利 于 生 化 反 应 的 污 染 物 已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至 较 低 水 平 从 项 目 试 运 行 近 一 年 来 废 水 总 排 放 口 的 例 行 监 测 和 在 线 监 测 数 据 显 示,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基 本 都 能 满 足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要 求 的 入 网 标 准 要 求, 也 能 满 足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的 限 值 要 求, 故 项 目 排 水 对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水 质 冲 击 影 响 较 小 为 了 避 免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出 现 故 障 致 使 生 产 废 水 不 到 有 效 处 理, 产 生 非 正 常 废 水 排 放 对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产 生 冲 击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已 按 原 环 评 报 告 及 批 复 要 求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建 设 了 事 故 废 水 应 急 池 发 生 事 故 时, 停 止 生 产, 事 故 废 水 切 换 至 应 急 池 储 存, 则 可 避 免 事 故 废 水 排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有 : 污 水 运 输 管 道 发 生 渗 漏 ; 生 产 车 间, 特 别 是 水 场 车 间 发 生 渗 漏 ; 废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池 发 生 渗 漏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场 所 发 生 渗 漏 等 (2) 地 下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对 污 染 物 数 输 移 扩 散 的 影 响 特 点 根 据 工 程 区 附 近 开 展 过 的 地 质 勘 查 资 料 ( 赤 湖 工 业 区 及 微 水 环 保 公 司 固 废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地 质 勘 查 ), 项 目 所 在 场 地 地 表 出 露 风 积 细 砂 层, 其 厚 度 约 达 15m, 赋 存 孔 隙 潜 水, 地 下 水 位 埋 深 4~8m( 高 程 3~3.5m), 包 气 带 渗 透 系 数 ~ cm/s, 防 污 性 能 弱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弱, 为 地 下 水 可 能 受 地 表 污 水 入 渗 污 染 提 供 了 地 质 条 件 场 地 位 于 本 区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南 东 部 的 未 端, 地 下 水 主 要 向 东 迳 流, 排 泄 入 海, 场 地 地 下 水 易 影 响 东 侧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继 而 影 响 下 游 海 域 海 水 环 境 质 量 场 地 内 孔 隙 潜 水 主 要 是 通 过 向 下 游 迳 流 来 扩 散 其 化 学 成 份, 对 下 游 地 下 水 海 域 海 水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根 据 场 地 内 孔 隙 潜 水 主 要 为 自 西 向 东, 其 次 为 自 南 向 北 的 流 向 趋 势

127 110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2) 地 下 水 开 采 利 用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估 算, 本 区 附 近 年 开 采 地 下 水 总 量 约 为 447 万 m 3, 占 本 区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内 估 算 地 下 水 天 然 补 给 资 源 量 的 48%, 地 下 水 开 采 利 用 率 较 高, 主 要 开 采 作 为 生 活 用 水 农 业 用 水 养 殖 用 水 对 亭 里 村 的 调 查 了 解 到, 亭 里 村 目 前 已 经 接 通 了 自 来 水 工 程, 自 来 水 作 为 主 要 饮 用 水 源, 地 下 水 作 为 备 用 水 源 主 要 用 于 日 常 清 洗 本 项 目 近 距 离 影 响 范 围 主 要 为 赤 湖 工 业 区 企 业 用 地, 地 下 水 利 用 方 式 主 要 为 企 业 开 采 地 下 水 作 为 施 工 及 生 活 临 时 用 水, 园 区 东 侧 外 养 虾 场 现 状 的 1 口 轻 型 井 点 为 临 时 用 房 生 活 用 水, 按 规 定 养 虾 场 需 搬 迁, 故 本 项 目 影 响 范 围 内 无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无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无 分 散 居 民 饮 用 水 源 (3) 地 下 水 质 影 响 预 测 与 分 析 1 预 测 范 围 地 下 水 预 测 范 围 与 评 价 范 围 一 致 ; 预 测 层 为 以 潜 水 含 水 层 为 主 ; 由 于 场 地 天 然 包 气 带 垂 向 渗 透 系 数 为 ~ cm/s, 大 于 cm/s, 故 预 测 范 围 不 包 括 包 气 带 2 预 测 时 段 根 据 导 则 规 定, 主 要 预 测 污 染 发 生 后 100d 500d 和 1000d 等 3 个 时 间 节 点 3 预 测 情 景 本 项 目 已 基 本 依 据 GB16889 GB18597 GB18598 GB18599 和 GB/T50934 等 规 范 要 求 设 计 了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渗 措 施, 故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考 虑 非 正 常 状 况 情 景 的 预 测, 即 考 虑 场 地 防 渗 层 发 生 老 化 腐 蚀 或 破 裂 等 情 景 下 的 影 响 预 测 4 预 测 因 子 根 据 导 则 规 定, 首 选 重 金 属 指 标 作 为 预 测 因 子, 本 项 目 的 特 征 污 染 物 为 重 金 属 铬 制 革 废 水 中 六 价 铬 浓 度 很 低, 根 据 园 区 内 已 验 收 制 革 厂 的 含 铬 废 水 验 收 监 测 数 据, 含 铬 废 水 原 水 中 未 检 出 六 价 铬, 宏 国 公 司 委 托 厦 门 通 鉴 检 测 公 司 对 厂 区 内 含 铬 废 水 的 监 测 结 果 也 显 示 六 价 铬 的 最 大 浓 度 约 为 0.031mg/L, 可 见, 含 铬 废 水 原 水 中 六 价 铬 浓 度 低 于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的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 六 价 铬 0.05), 故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中 六 价 铬 含 量 的 影 响 很 小, 本 评 价 不 考 虑 进 行 定 量 预 测 评 价 选 取 总 铬 作 为 预 测 因 子, 由 于 GB/T 中 未 规 定 总 铬 的 标 准 限 值, 故 参 照 六 价 铬 的 标 准 规 定 进 行 相 应 的 评 价 预 测 还 考 虑 了 项 目 废 水 中 COD 氨 氮 等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高, 发 生 污 水 渗 漏 时 可 能 会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综 上,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因 子 选 取 总 铬 COD 和 氨 氮 等 3 项 因 子 5 预 测 模 式 选 择

128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11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由 于 本 项 目 用 水 由 自 来 水 供 应 公 司 供 给, 地 下 水 不 作 为 项 目 生 产 与 生 活 用 水 水 源, 故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流 场 条 件 影 响 很 小, 主 要 可 能 影 响 的 是 地 下 水 水 质 环 境 ; 评 价 区 内 含 水 层 的 基 本 参 数 变 化 较 小 ( 包 气 带 渗 透 系 数 ~ cm/s) 对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本 项 目 可 采 用 解 析 解 模 型 预 测 污 染 物 在 含 水 层 中 的 扩 散, 评 价 采 用 导 则 中 推 荐 的 一 维 半 无 限 长 多 孔 介 质 柱 体, 一 端 为 定 浓 度 边 界 的 解 析 式 A. 预 测 模 式 地 下 水 中 溶 质 运 移 的 数 学 模 式 可 表 示 为 : 其 中,x: 距 注 入 点 的 距 离,m; t: 时 间,d; C ( x, t) :t 时 刻 点 x 处 的 示 踪 剂 浓 度,g/L; Co: 注 入 的 示 踪 剂 浓 度,g/L; u: 水 流 速 度,m/d; D L : 纵 向 弥 散 系 数,m 2 /d; erfc( ): 余 误 差 函 数 B. 参 数 选 取 (5.1-1) a. 水 流 速 度 : 评 价 区 含 水 层 渗 透 系 数 最 大 值 为 cm/s, 地 下 水 主 要 流 向 为 自 西 向 东, 对 应 的 水 力 坡 度 为 0.38~0.525%, 取 平 均 值 为 I=0.45% 可 计 算 地 下 水 的 渗 透 速 度 :V= cm/s 0.45%= cm/s=0.221m/d 根 据 园 区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报 告, 园 区 分 布 地 下 水 主 要 为 风 积 砂 层 孔 隙 潜 水, 富 水 性 中 等, 根 据 相 关 经 验, 有 效 孔 隙 度 约 为 0.5 水 流 速 度 u 取 为 实 际 流 速 u=v/n e =0.442m/d b. 纵 向 弥 散 系 数 (D L ): 参 考 Gelhar 等 人 关 于 纵 向 弥 散 度 与 观 测 尺 度 关 系 的 理 论, 模 式 计 算 中 纵 向 弥 散 度 选 用 10m 由 此 计 算 评 价 区 含 水 层 中 的 纵 向 弥 散 系 数 : D L =L u= m/d=4.42m 2 /d c. 预 测 源 强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可 能 产 生 影 响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 含 铬 污 泥 脱 水 间 含 铬 污 泥 临 时 贮 存 间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池 及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管 道 发 生 非 正 常 工 况 的 渗 漏, 入 渗 地 下 水 环 境 本 次 预 测 以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发 生 非 正 常 渗 漏 为 典 型 污 染 类 型, 假 定 池 底 防 渗 层 老 化 或 被 腐 蚀 致 使 防 渗 层 失 效, 预 测 非 正 常 渗 漏 的 含 铬 废 水 排 入 地 下 水 环 境 产 生 的 污 染 影 响 ; 还 考 虑 到 了 综 合 废 水 中 COD 氨 氮 等 浓 度 较 高, 预 测 调 节 池 发 生 非 正 常 渗 漏 时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产 生 的 污 染 影 响 ux D x + ut L erfc( 0 L 2 DLt C( x, t) 1 x ut 1 = erfc( ) + e C 2 2 D t 2 )

129 112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调 节 池 有 效 容 积 为 100m 3 (8m(L) 5m(W) (-2.5)m(SWD) (-3.0)m(TH)), 每 天 处 理 水 量 约 55m 3, 调 节 池 中 原 水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的 铬 浓 度 约 为 1000mg/L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调 节 池 有 效 容 积 为 300m 3 (15m(L) 8m(W) (-2.5)m(SWD) (-3.0)m(TH)), 每 天 处 理 水 量 约 450m 3 /d, 调 节 池 中 原 水 总 铬 的 浓 度 约 为 200mg/L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调 节 池 有 效 容 积 1535m 3 (17m(L) 20m(W) 4.5m(SWD) 5.0m(TH)), 每 天 处 理 水 量 约 1036m 3, 调 节 池 中 原 水 COD 浓 度 约 为 2000mg/L 氨 氮 浓 度 约 为 200mg/L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污 染 预 测 源 强 情 况 见 表 5.1 表 5.1 项 目 地 下 水 污 染 预 测 情 景 及 源 强 清 单 一 览 表 序 号 预 测 情 景 预 测 因 子 初 始 浓 度 C 0 1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防 渗 层 破 损 总 铬 1000mg/L 2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防 渗 层 破 损 总 铬 200mg/L 3 综 合 调 节 池 防 渗 层 破 损 COD 2000mg/L 氨 氮 200mg/L 6 预 测 结 果 a.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发 生 渗 漏 总 铬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此 情 景 条 件 下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在 溶 质 运 移 模 式 中 为 质 量 通 量 在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防 渗 层 破 损 条 件 下, 地 下 水 潜 水 层 中 总 铬 的 运 移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5.2 表 5.2 无 防 渗 条 件 下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总 铬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序 号 100d 预 测 结 果 500d 预 测 结 果 1000d 预 测 结 果 x C(x,100d) x C(x,500d) x C(x,1000d) E E E E E E-06 总 铬 的 渗 漏 影 响 :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渗 漏 发 生 1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范 围 ( 按 六 价 铬 0.05mg/L 计 ) 预 计 会 运 移 到 距 污 染 源 164m 处 ;5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预 计 为 485m; 1000d 后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扩 大 至 814m b.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发 生 渗 漏 总 铬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在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防 渗 层 破 损 条 件 下, 调 节 池 内 的 含 铬 废 水 发 生 地 表 渗 漏, 在 地 下 水 潜 水 层 中 引 起 总 铬 的 运 移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5.3

130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表 5.3 无 防 渗 条 件 下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总 铬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序 号 100d 预 测 结 果 500d 预 测 结 果 1000d 预 测 结 果 x C(x,100d) x C(x,500d) x C(x,1000d) E E E E E E E E E 总 铬 的 渗 漏 影 响 :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渗 漏 发 生 1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范 围 ( 按 六 价 铬 0.05mg/L 计 ) 预 计 会 运 移 到 距 污 染 源 151m 处 ;5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预 计 为 458m; 1000d 后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扩 大 至 775m c.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发 生 污 染 物 非 正 常 渗 漏 的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在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防 渗 层 破 损 条 件 下, 调 节 池 内 的 废 水 发 生 地 表 渗 漏, 在 地 下 水 潜 水 层 中 引 起 的 COD 和 氨 氮 的 运 移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5.4 和 表 5.5 表 5.4 无 防 渗 条 件 下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COD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序 号 100d 预 测 结 果 500d 预 测 结 果 1000d 预 测 结 果 x C(x,100d) x C(x,500d) x C(x,1000d) E E E E E E E E-06 表 5.5 无 防 渗 条 件 下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氨 氮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序 号 100d 预 测 结 果 500d 预 测 结 果 1000d 预 测 结 果 x C(x,100d) x C(x,500d) x C(x,1000d) E E E E E E E E E-07

131 114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COD 的 渗 漏 影 响 :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综 合 污 水 调 节 池 渗 漏 发 生 100d 后,COD 最 大 超 标 范 围 ( 按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3mg/L 计 ) 预 计 会 运 移 到 距 污 染 源 137m 处 ;5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预 计 为 424m;1000d 后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扩 大 至 727m 氨 氮 的 渗 漏 影 响 :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综 合 污 水 调 节 池 渗 漏 发 生 100d 后, 氨 氮 最 大 超 标 范 围 预 计 会 运 移 到 距 污 染 源 141m 处 ;5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预 计 为 432m;1000d 后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扩 大 至 739m d. 预 测 结 果 小 结 综 上 可 见, 在 各 污 水 处 理 池 防 渗 层 发 生 破 损 的 情 况 下, 如 果 不 能 及 时 发 现 并 修 复 破 损 的 防 渗 层, 可 能 会 使 废 水 下 渗 到 地 下 水 环 境 中,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污 染 影 响 其 中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渗 漏 发 生 100d 后, 造 成 总 铬 的 最 大 超 标 范 围 ( 按 六 价 铬 0.05mg/L 计 ) 预 计 会 运 移 到 距 污 染 源 164m 处 ;5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预 计 为 485m;1000d 后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扩 大 至 814m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渗 漏 发 生 1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范 围 ( 按 六 价 铬 0.05mg/L 计 ) 预 计 会 运 移 到 距 污 染 源 151m 处 ;5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预 计 为 458m;1000d 后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扩 大 至 775m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防 渗 层 破 损 引 起 渗 漏 发 生 100d 后,COD 最 大 超 标 范 围 ( 按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3mg/L 计 ) 预 计 会 运 移 到 距 污 染 源 137m 处 ;5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预 计 为 424m;1000d 后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扩 大 至 727m 综 合 污 水 调 节 池 渗 漏 发 生 100d 后, 氨 氮 最 大 超 标 范 围 预 计 会 运 移 到 距 污 染 源 141m 处 ;5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预 计 为 432m;1000d 后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扩 大 至 739m 本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为 相 对 独 立 的 滨 海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该 单 元 地 下 水 流 向 为 向 北 向 东 流 向 前 湖 湾 海 域, 故 项 目 如 发 生 地 下 水 污 染 渗 漏, 主 要 影 响 的 是 项 目 东 北 侧 下 游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向 有 居 民 点 分 布 的 皮 革 园 区 西 面 方 向 扩 散 的 总 体 可 能 性 相 对 较 低 目 前 宏 国 公 司 厂 区 已 基 本 按 照 地 下 水 重 污 染 防 治 区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落 实 了 地 下 水 分 区 防 渗 措 施, 将 有 效 截 流 重 金 属 离 子 和 其 它 污 染 物, 避 免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水 环 境, 缓 解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环 境 的 污 染 若 防 渗 措 施 失 去 防 渗 能 力 时,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将 入 渗 到 地 下 水 环 境 中, 包 气 带 和 地 下 潜 水 环 境 将 首 当 其 冲 地 受 到 污 染 影 响 故 项 目 在 采 取 严 格 的 防 渗 措 施 的 同 时, 必 须 注 意 加 强 生 产 管 理 和 日 常 监 控 巡 查, 一 旦 发 现 防 渗 层 破 损, 应 立 即 组 织 防 渗 层 的 修 补 工 作, 避 免 防 渗 层 长 时 间 破 损 引 起 大 量 废 水 废 渣 等 下 渗 污 染 地 下 水 环 境 5.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区 域 污 染 气 象 特 征 分 析 项 目 所 在 漳 浦 县 皮 革 园 区 东 面 及 南 面 临 海, 距 漳 浦 县 气 象 站 约 30km, 距 东 山 县 气

132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15 象 站 约 50km 漳 浦 县 气 象 站 位 于 内 陆, 南 面 距 海 约 40km; 东 山 县 气 象 站 东 面 距 海 约 5km 根 据 皮 革 园 区 规 划 环 评 的 气 象 资 料 分 析 结 果, 皮 革 园 区 所 在 地 的 地 面 风 场 与 东 山 县 的 地 面 风 场 更 具 相 关 性 本 次 评 价 气 象 资 料 选 用 东 山 县 的 气 象 资 料, 预 测 采 用 东 山 县 2014 年 逐 日 逐 时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1) 风 向 根 据 东 山 近 40 年 的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1971~2006 年 ), 本 地 区 年 主 风 向 为 NE 风, 风 频 31%, 占 有 绝 对 优 势 ; 次 主 风 向 为 ENE 风, 风 频 15% 年 静 风 频 率 出 现 低, 仅 4% 从 各 月 风 频 统 计 看, 春 秋 冬 季 各 月 风 向 也 以 NE 风 为 主 ;6~8 月 风 向 以 SSW 和 SW 为 主, 其 中 7 月 份 的 SSW 风 频 达 20% 污 染 系 数 也 以 NE 方 位 最 高 东 山 县 常 年 风 向 玫 瑰 见 图 5.2 图 5.2 东 山 地 区 常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2) 风 速 东 山 县 年 平 均 风 速 较 大,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达 5.4m/s 主 导 风 向 的 风 速 较 大,NE ENE 风 的 年 平 均 风 速 均 在 7.0 m/s 以 上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由 于 宏 国 公 司 的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已 建 成 并 投 入 试 运 行 近 一 年, 且 项 目 所 排 各 项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数 量 基 本 未 突 破 原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的 预 测 量, 环 境 影 响 预 计 不 会 突 破 原 项 目 环 评 预 测 结 果 本 节 根 据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所 得 出 的 污 染 源 强 数 据,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模 拟 预

133 11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测, 并 与 原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进 一 步 对 比 分 析, 评 价 本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推 荐 的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得 到 各 个 废 气 污 染 源 排 放 产 生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 结 果 见 本 报 告 第 一 章 表 1.18), 从 估 算 结 果 来 看,H 2 S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61.04% NH 3 的 最 大 占 标 率 1.12%, 故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因 素 主 要 为 原 皮 库 前 处 理 水 场 车 间 和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所 产 生 的 恶 臭 废 气 磨 革 粉 尘 和 涂 饰 废 气 排 放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站 标 率 很 低 ( 磨 革 粉 尘 最 大 占 标 率 2.69%, 涂 饰 废 气 NMHC 的 最 大 占 标 率 0.68%), 是 项 目 的 次 要 废 气 污 染 源 据 此, 本 次 评 价 与 原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一 致, 采 用 进 一 步 预 测 模 式 对 项 目 恶 臭 废 气 排 放 的 影 响 进 行 预 测 评 价 (1) 预 测 模 式 本 次 评 价 选 用 ADMS 模 型 来 模 拟 项 目 恶 臭 污 染 物 所 产 生 的 地 面 污 染 物 浓 度 (2) 预 测 情 景 本 项 目 的 预 测 情 景 见 表 5.6 表 5.6 本 项 目 大 气 影 响 预 测 情 景 组 合 一 览 表 污 染 源 类 别 排 放 方 案 预 测 因 子 计 算 点 预 测 内 容 本 项 目 污 染 源 推 荐 方 案 H 2 S NH 3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网 格 点 区 域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小 时 浓 度 (3) 参 数 选 择 1 地 形 参 数 收 集 评 价 地 区 的 地 形 高 度 资 料 和 土 地 利 用 资 料, 在 模 型 计 算 中 应 用 了 地 形 高 度 资 料 和 土 地 利 用 资 料, 其 中 地 形 高 度 是 按 m 网 格 读 取 的 2 粗 糙 度 本 次 环 评 中 土 地 利 用 资 料 以 粗 糙 度 的 形 式 表 示, 表 5.7 表 示 土 地 利 用 值 与 其 对 应 的 地 表 参 数 值 表 5.7 评 价 区 地 表 参 数 值 一 览 表 序 号 代 码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粗 糙 度 值 (m) 1 1 绿 地 森 林 居 民 区 工 业 区 1 3 气 象 参 数 本 次 环 评 中 所 使 用 的 气 象 参 数 是 东 山 气 象 站 2010 年 全 年 逐 时 的 常 规 气 象 要 素, 包 括 风 向 风 速 总 云 气 温 和 降 水 (4) 污 染 源 排 放 清 单 本 项 目 污 染 源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5.8

134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17 表 5.8 本 项 目 主 要 废 气 污 染 源 排 放 清 单 物 产 生 与 排 放 量 汇 总 一 览 表 污 染 源 类 型 排 放 源 参 数 污 染 排 放 速 率 风 量 温 度 排 放 物 (kg/h) (m 3 /h) ( ) 高 度 内 径 (m) 坐 标 (x,y,z) 时 间 (m)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NH ( 污 水 站 除 臭 塔 ) H 2 S 常 温 (2988,3000,0) 24h 无 NH 原 皮 库 组 H 2 S 常 温 5 42 m 100 m (3010,3012,0) 24h 织 NH 前 处 理 水 场 排 H 2 S 常 温 m (2971,3022,0) 24h 放 NH 源 污 水 站 H 2 S 常 温 m (2971,2970,0) 24h 注 : 以 评 价 范 围 (6km 6km) 西 南 角 为 (0,0) 点, 无 组 织 排 放 坐 标 系 面 源 西 南 角 起 始 点 坐 标 (5) 恶 臭 废 气 排 放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与 分 析 1 本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对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对 项 目 原 皮 库 前 处 理 水 场 车 间 和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运 行 期 所 排 放 的 恶 臭 气 体 (H 2 S 和 NH 3 ) 进 行 了 预 测, 各 污 染 物 前 十 位 小 时 浓 度 最 大 值 及 出 现 位 置 见 表 5.9, 落 地 浓 度 的 增 量 分 布 见 图 5.3~ 图 5.4 对 各 敏 感 点 的 浓 度 贡 献 值 和 叠 加 现 状 预 测 值 见 表 5.10 表 5.9 本 项 目 H 2 S 和 NH 3 前 十 位 最 大 小 时 落 地 浓 度 贡 献 值 及 出 现 位 置 一 览 表 序 号 NH 3 H 2 S X(m) Y(m) 浓 度 (μg/m 3 ) X(m) Y(m) 浓 度 (μg/m 3 ) 单 位 : μg/m 单 位 : μg/m 图 5.3 本 项 目 NH 3 浓 度 增 量 分 布 图 5.4 本 项 目 H 2 S 浓 度 增 量 分 布

135 118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表 5.10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μg/m 3 ) 一 览 表 坐 标 NH 3 小 时 H 2 S 小 时 序 号 敏 感 点 贡 献 值 叠 加 值 贡 献 值 占 标 贡 献 值 叠 加 值 贡 献 值 占 标 X(m) Y(m) (μg/m 3 ) (μg/m 3 ) 率 (%) (μg/m 3 ) (μg/m 3 ) 率 (%) 1 将 军 澳 南 境 村 亭 里 村 对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所 排 放 的 恶 臭 气 体 ( 主 要 污 染 物 NH 3 和 H 2 S) 进 行 模 拟 预 测, 结 果 显 示,NH 3 和 H 2 S 的 最 大 小 时 落 地 浓 度 贡 献 值 分 别 为 2.31μg/m 3 和 5.22μg/m 3, 占 相 应 评 价 标 准 (NH 3 为 0.2mg/m 3,H 2 S 为 0.01mg/m 3 ) 的 比 率 分 别 为 1.15% 和 52.17%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监 测 点 NH 3 和 H 2 S 的 浓 度 背 景 均 值 分 别 为 99.69μg/m 3 和 3.99μg/m 3 ( (2016 年 数 据 统 计 值 ), 则 叠 加 评 价 区 域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贡 献 值 后,NH 3 和 H 2 S 的 影 响 值 分 别 为 102μg/m 3 和 9.21μg/m 3,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51% 和 92.07% 可 见 本 项 目 所 排 臭 气 叠 加 环 境 背 景 值 后, 评 价 区 域 空 气 中 NH 3 和 H 2 S 可 满 足 二 级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恶 臭 气 体 排 放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各 敏 感 点 的 最 大 小 时 浓 度 增 量 范 围 为 :NH 3, 0.04~0.06μg/m 3 ;H 2 S,0.06~0.10μg/m 3, 占 标 率 范 围 分 别 为 0.02~0.03%(NH 3 ) 0.64~ 1.03% (H 2 S); 叠 加 背 景 值 ( 取 敏 感 点 现 状 监 测 值 中 的 最 大 值 ) 后, 各 敏 感 点 最 大 小 时 浓 度 值 为 NH ~170.06μg/m 3,H 2 S 6.07~7.06μg/m 3, 占 标 率 范 围 分 别 为 75.02~ 85.03%(NH 3 ) 60.73~70.64% (H 2 S), 可 见 本 项 目 不 会 使 各 敏 感 点 恶 臭 污 染 物 超 标 2 项 目 变 更 后 与 原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预 测 结 果 对 比 分 析 根 据 宏 国 公 司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预 测 结 果 : 项 目 达 产 后, 废 气 正 常 排 放 时, 在 各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下, 评 价 范 围 内 区 域 网 格 点 处 NH 3 小 时 浓 度 增 量 最 大 值 为 mg/m 3, 占 标 率 4.05%; 项 目 厂 界 以 外 50m 范 围 以 内 部 分 区 域 H 2 S 可 能 出 现 短 暂 超 标 现 象,H 2 S 小 时 浓 度 增 量 最 大 值 为 mg/m 3, 占 标 率 120%, 全 年 超 标 次 数 约 0.08%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亭 里 村 的 污 染 物 增 量 贡 献 为 :NH 3 0.7μg/m 3 ;H 2 S 2.4μg/m 3,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0.35%(NH 3 ) 24% (H 2 S), 项 目 废 气 正 常 排 放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各 污 染 物 厂 界 浓 度 也 能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本 次 评 价 重 新 对 猪 皮 加 工 内 容 的 恶 臭 源 强 进 行 了 核 算, 由 于 本 猪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不 需 要 在 准 备 工 段 进 行 去 肉 去 边 加 工, 故 全 厂 的 恶 臭 废 气 量 是 减 少 的, 而 根 据 本 章 节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的 结 果 也 可 见, 项 目 臭 气 排 放 对 网 格 点 和 敏 感 点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贡 献 值 均 低 于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可 见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产 生 的 恶 臭 废 气 经 臭 气 净 化 塔 处 理 后 排 入 环 境 中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预 计 比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内 容 轻 (6) 涂 饰 废 气 影 响 分 析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配 备 的 3 台 喷 台 ( 已 安 装 2 台 ), 由 于 所 用 涂 料 全 部 改 为 水 溶 性 化 料,

13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19 化 料 的 使 用 种 类 和 数 量 也 比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内 容 少, 故 涂 饰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减 少 治 理 措 施 上, 由 于 不 再 采 用 油 性 涂 料, 故 无 需 采 取 原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要 求 的 过 滤 除 湿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而 是 3 台 喷 台 均 采 用 水 幕 水 洗 法 进 行 处 理, 即 每 条 喷 涂 线 配 置 一 套 及 负 压 集 气 装 置 和 喷 淋 系 统 ( 喷 淋 柜 水 浴 法 ), 处 理 达 标 后 的 涂 饰 废 气 各 自 经 1 个 18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共 设 3 根 排 气 筒 ( 现 状 2 根 排 气 筒 ) 根 据 宏 国 公 司 委 托 谱 尼 测 试 公 司 对 喷 台 排 气 筒 出 口 进 行 的 监 测 结 果,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浓 度 5.7mg/m 3 排 放 速 率 0.014kg/h, 可 以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且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核 算, 猪 皮 加 工 涂 饰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比 牛 皮 加 工 内 容 的 少, 故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7) 磨 革 粉 尘 影 响 分 析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在 厂 区 磨 革 房 内 共 设 置 6 台 磨 革 机, 宏 国 公 司 所 产 生 的 磨 革 粉 尘 采 用 磨 革 ~ 除 尘 联 合 机 组 处 理 经 处 理 后 排 气 筒 的 颗 粒 物 排 放 浓 度 约 35mg/m 3 排 放 速 率 约 0.33kg/h, 低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对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较 小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恶 臭 气 体, 评 价 选 定 恶 臭 污 染 物 NH 3 和 H 2 S 进 行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的 计 算 根 据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核 算 结 果, 项 目 确 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400m, 控 制 单 元 为 项 目 厂 界, 即 厂 界 外 延 400m 范 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确 定 的 决 定 性 依 据 为 制 革 厂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标 准 (GB ) 本 次 评 价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推 荐 计 算 模 式 和 制 革 厂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标 准 (GB ) 分 别 分 析, 再 综 合 考 虑 后 得 到 本 项 目 所 需 控 制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1)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是 指 在 正 常 生 产 的 状 态 下, 由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散 发 的 有 害 物 质 对 周 围 居 民 健 康 不 造 成 危 害 的 最 小 距 离 选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推 荐 计 算 模 式, 计 算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见 表 5.11 可 见 厂 界 处 恶 臭 污 染 物 未 超 过 居 民 区 控 制 标 准, 故 不 需 要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表 5.11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排 放 源 参 数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kg/h) 有 效 源 高 (m) 尺 寸 (m) 结 果 1 原 皮 库 NH 无 超 标 点 m H 2 S 无 超 标 点 2 水 场 车 间 NH 无 超 标 点 m H 2 S 无 超 标 点 3 污 水 处 理 NH 无 超 标 点 m 系 统 H 2 S 无 超 标 点

137 120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2) 行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标 准 制 革 厂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标 准 (GB ) 规 定 了 制 革 厂 ( 皮 革 皮 革 加 工 ) 与 居 住 区 之 间 所 需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系 产 生 恶 臭 物 的 部 门 ( 车 间 或 工 段 ) 的 边 界 至 居 住 区 边 界 的 最 小 距 离, 标 准 适 用 于 地 处 平 原 微 丘 地 区 所 建 制 革 厂 及 其 扩 建 工 程 按 新 建 工 程 考 虑, 则 对 照 GB 中 的 规 模 ( 20 万 张 /a) 与 当 地 平 均 风 速 指 标 ( 东 山 地 区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5.61m/s) 可 知, 本 项 目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应 控 制 在 400m 以 内 (3)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确 定 根 据 以 上 两 项 防 护 距 离 的 分 析 结 果, 评 价 确 定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确 定 为 400m, 可 见 项 目 调 整 为 猪 皮 加 工 内 容 后, 宏 国 公 司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不 变 考 虑 到 项 目 除 了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外, 原 皮 库 水 场 车 间 和 生 产 固 废 堆 放 点 也 会 产 生 一 定 恶 臭 废 气, 按 从 严 控 制 的 污 染 防 治 原 则 出 发, 本 次 评 价 与 原 牛 皮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的 建 议 一 致, 即 以 项 目 厂 区 为 控 制 单 元,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项 目 厂 界 外 延 400m 范 围 为 此, 绘 制 了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包 络 线 图, 见 图 5.5 瑞 泰 信 德 致 远 供 热 站 凯 领 400m 绿 江 污 水 厂 大 洋 洽 兴 正 隆 侨 茂 泰 恒 滕 华 正 隆 图 5.5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包 络 线 示 意 图 从 图 5.5 并 结 合 赤 湖 工 业 区 控 规 ( 修 编 ) 上 可 看 出,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地 块 东 侧 分 布 有 正 隆 皮 革 园 区 集 中 供 热 站 等 已 建 企 业 以 及 预 留 制 革 发 展 用 地 ; 地 块 南 侧 分 布 有 洽 兴 皮 革 侨 茂 皮 革 泰 恒 皮 革 和 滕 华 皮 革 等 制 革 企 业 的 规 划 用 地 ; 地 块 西 侧 分 布 有 凯 领 皮 革 大 洋 皮 革 等 企 业 用 地 ; 地 块 北 侧 分 布 有 信 德 皮 革 致 远 皮 革 和 瑞 泰 皮 革 等 制 革 企 业 用 地 可 见, 项 目 厂 界 周 边 4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主 要 为 皮 革 工

138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21 业 用 地 工 业 区 道 路 以 及 集 中 供 热 站 等, 均 属 于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 的 用 地 范 围 距 离 项 目 最 近 的 人 群 聚 居 点 为 项 目 西 南 侧 约 1.45km 的 将 军 澳 自 然 村 故 评 价 认 为 在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均 系 工 业 区 用 地, 无 常 住 居 民 点 分 布, 在 赤 湖 工 业 区 控 规 ( 修 编 ) 中 也 没 有 商 业 金 融 居 住 等 用 地 性 质 规 划 在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可 保 证 本 项 目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5.3 环 境 噪 声 影 响 与 评 价 皮 革 生 产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有 厂 房 设 备 噪 声 污 水 处 理 站 水 泵 和 风 机 等 设 备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噪 声 源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有 机 械 空 气 动 力 等 类 型 噪 声 源 主 要 来 自 生 产 车 间 转 鼓 磨 革 机 和 空 压 机 等, 其 声 源 特 征 汇 总 见 本 报 告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 表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内 容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预 测 结 论 : 项 目 设 备 全 部 投 产 运 行 时, 在 各 厂 界 预 测 点 处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均 低 于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本 项 目 位 于 工 业 区 内, 远 离 居 民 点,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后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本 次 评 价 的 工 程 分 析 结 果 显 示,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设 备 配 置 与 原 设 计 皮 牛 加 工 项 目 相 比 有 一 些 出 入, 但 源 强 变 化 总 体 不 大, 故 产 生 的 噪 声 影 响 变 化 不 大 补 充 评 价 期 间 评 价 单 位 收 集 了 宏 国 公 司 委 托 通 鉴 检 测 公 司 在 企 业 试 运 行 期 间 开 展 的 厂 界 噪 声 例 行 监 测 资 料 ( 统 计 结 果 见 第 四 章 表 4.13), 实 测 结 果 来 看, 四 个 季 度 的 监 测 数 据 中 最 大 的 厂 界 噪 声 值 为 昼 间 56.4dB, 夜 间 53.9dB, 各 厂 界 的 噪 声 测 值 均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可 见 项 目 生 产 运 行 对 周 边 声 学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甚 明 显 5.4 固 体 废 物 及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组 成 及 产 生 量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包 括 前 处 理 工 段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产 生 的 少 量 废 毛 鞣 制 工 段 产 生 的 削 匀 皮 屑 和 磨 革 灰 化 工 助 剂 包 装 材 料 废 机 油 废 劳 保 用 品 化 验 室 废 液 铬 水 处 理 系 统 产 生 的 铬 泥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及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等 具 体 产 生 情 况 见 本 报 告 第 三 章 表 3.42~3.43 根 据 企 业 生 产 经 验, 本 次 评 价 对 本 项 目 固 废 量 重 新 进 行 核 算, 预 计 产 生 固 体 废 物 总 量 t/a, 其 中 危 险 废 物 量 ( 不 包 括 综 合 污 泥 ) 约 t/a, 其 它 工 业 固 废 量 720t/a, 生 活 垃 圾 量 48t/a 与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内 容 环 评 报 告 书 预 测 固 废 量 相 比,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固 废 产 生 量 有 所 减 少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39 122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 废 毛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产 生 的 少 量 废 毛 泥 具 有 一 定 的 营 养 价 值, 可 运 往 园 区 内 的 银 邦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加 工 成 有 机 肥 原 料 (2) 含 铬 皮 革 碎 料 削 匀 皮 屑 蓝 湿 皮 削 匀 皮 屑 磨 革 屑 可 回 收 用 于 生 产 皮 件 再 生 革 或 静 电 植 绒, 也 可 送 至 漳 浦 皮 革 园 内 的 微 水 环 保 公 司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等 有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再 利 用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16 版 ), 含 铬 皮 革 废 碎 料 列 入 了 名 录 中 的 危 险 废 物 豁 免 管 理 名 单, 含 铬 废 皮 屑 如 回 用 用 于 生 产 皮 件 再 生 革 或 静 电 植 绒 的 话 就 可 按 照 危 废 名 录 规 定, 不 按 危 险 废 物 进 行 管 理 (3) 废 机 油 可 收 集 后 回 用 于 厂 内 设 备 润 滑 (4) 废 劳 保 用 品 产 生 量 很 少,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16 版 ), 废 弃 的 含 油 抹 布 劳 保 用 品 列 入 了 名 录 中 的 危 险 废 物 豁 免 管 理 名 单, 可 混 通 生 活 垃 圾 一 起 转 移 处 理, 无 需 按 危 险 废 物 进 行 管 理 (5) 化 工 助 剂 包 装 物 化 工 助 剂 包 装 废 料 由 原 料 供 货 商 等 回 收 再 用 于 包 装 化 工 助 剂, 按 规 定 不 属 于 固 体 废 物, 但 其 所 包 装 的 化 工 助 剂 具 有 危 险 特 性, 从 环 境 风 险 角 度 出 发, 应 按 照 所 包 装 的 化 工 助 剂 危 险 废 物 的 相 关 要 求 对 其 临 时 贮 存 运 输 等 环 境 进 行 环 境 监 管, 则 基 本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6) 化 验 室 废 液 厂 区 化 验 室 日 常 实 验 中 产 生 化 学 废 液 应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进 行 贮 存 管 理, 应 委 托 有 相 关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接 收 和 专 业 处 置 (7) 含 铬 污 泥 含 铬 污 泥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的 污 泥, 污 泥 中 含 有 害 重 金 属 总 铬, 这 些 重 金 属 虽 然 基 本 上 形 成 了 氢 氧 化 铬 沉 淀, 溶 解 度 极 小, 但 并 非 不 溶, 若 不 进 行 安 全 处 置 将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金 属 氢 氧 化 物 在 环 境 中 受 雨 淋, 水 对 污 泥 中 金 属 的 溶 出 淋 滤, 将 可 能 造 成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土 壤 的 污 染 目 前 赤 湖 工 业 区 内 已 由 福 建 微 水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建 设 了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固 废 处 置 及 资 源 化 利 用 项 目, 该 项 目 主 要 处 理 含 铬 污 泥 和 废 皮 屑 废 动 物 油 脂, 项 目 目 前 已 全 部 完 成 一 期 工 程 建 设 并 投 入 试 生 产, 其 含 铬 固 废 暂 存 库 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 通 过 漳 浦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同 意 试 运 行 后 已 开 始 接 纳 皮 革 园 区 内 皮 革 企 业 的 含 铬 危 废 本 项 目 的 含 铬 污 泥 可 考 虑 运 往 该 中 心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用 于 生 产 无 害 化 陶 粒, 变 废 为 宝 目 前 企 业 已 与 微 水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相 关 处 理 协 议 ( 见 附 件 十 六 ) 通 过 合 理 处 置 或 再 利 用, 含 铬 污 泥 基 本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140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23 (8)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包 括 污 水 处 理 站 栅 渣 综 合 污 泥 ( 如 鉴 定 为 危 险 废 物 则 纳 入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 如 经 鉴 定 为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的, 应 交 由 园 区 内 的 扬 绿 热 能 有 限 公 司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供 热 站 进 行 焚 烧 处 理 供 热 站 配 备 有 三 套 皮 革 污 泥 处 理 系 统 ( 二 开 一 备 ), 将 赤 湖 皮 革 园 内 制 革 企 业 产 生 的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干 化 后 与 煤 混 掺 作 为 供 热 站 三 废 混 燃 锅 炉 的 燃 料, 目 前 已 经 开 始 接 收 赤 湖 皮 革 园 内 的 一 般 污 泥 焚 烧 宏 国 公 司 目 前 已 把 污 水 处 理 站 栅 渣 综 合 污 泥 园 区 供 热 站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可 见, 本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基 本 能 得 到 回 收 再 利 用, 基 本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9) 生 活 垃 圾 本 项 目 厂 区 内 不 设 置 员 工 生 活 区, 故 生 活 垃 圾 的 产 生 量 不 大, 委 托 赤 湖 工 业 区 环 卫 部 门 清 理 外 运 以 上 分 析 可 见, 项 目 的 固 体 废 物 综 合 利 用 和 最 终 处 置 方 案 是 安 全 可 靠 的, 只 要 严 格 实 施 规 范 化 操 作, 对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 不 大 危 险 废 物 的 管 理 处 置 措 施 分 析 (1) 危 险 废 物 对 于 制 革 厂 污 水 综 合 处 理 产 生 的 污 泥, 根 据 赤 湖 皮 革 园 内 开 展 了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的 制 革 企 业 的 监 测 报 告, 制 革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进 行 的 检 测 显 示 不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本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应 该 也 可 划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但 评 价 要 求 工 程 建 成 投 入 试 生 产 后, 需 对 综 合 污 泥 进 行 检 测 鉴 定 以 明 确 其 危 险 特 性, 企 业 应 委 托 危 险 废 物 检 验 鉴 别 机 构 对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 含 铬 污 泥 和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 进 行 检 验 鉴 别, 若 鉴 别 结 果 低 于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按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进 行 处 置 ; 高 于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应 列 入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范 围,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05 年 5 月 ) 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的 规 定, 进 行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且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申 报 登 记 (2) 危 险 废 物 的 运 输 危 险 废 物 的 运 输 应 采 用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五 联 单 制 度, 保 证 运 输 安 全, 防 止 非 法 转 移 和 非 法 处 置, 保 证 危 险 废 物 的 监 控, 防 止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事 故 的 发 生 五 联 单 中 第 一 联 由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者 送 交 环 保 局 ; 第 二 联 由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者 保 管 ; 第 三 联 由 处 置 场 工 作 人 员 交 环 保 局 ; 第 四 联 由 处 置 场 工 作 人 员 保 存 ; 第 五 联 由 危 险 废 物 运 输 者 保 存 5.5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运 行 期 生 产 过 程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可 能 对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主 要 包 括 制 革 废 水 和 工 艺 废 气 的 排 放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141 124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 对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生 产 运 营 中 所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制 革 废 水 经 厂 区 内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再 接 入 园 区 内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一 级 标 准 再 排 入 前 湖 湾 中, 会 对 前 湖 湾 的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与 前 湖 湾 相 邻 的 将 军 湾 ( 在 本 项 目 西 南 方 向 约 3.0km) 分 布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浅 海 养 殖 区, 是 海 洋 生 态 环 境 的 重 要 保 护 目 标 之 一 制 革 企 业 废 水 排 放 对 近 岸 海 域 水 环 境 的 主 要 影 响 因 子 为 COD 氨 氮 总 氮 和 特 征 污 染 物 铬 皮 革 园 废 水 中 铬 的 排 放 可 能 会 对 局 部 海 域 铬 含 量 水 平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进 而 可 能 影 响 到 近 岸 水 产 养 殖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根 据 前 湖 湾 海 域 2016 年 的 水 质 监 测 显 示, 海 水 中 总 铬 浓 度 水 平 较 低, 总 铬 在 各 测 点 的 浓 度 范 围 为 未 检 出 ~ mg/L, 最 大 浓 度 占 二 级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的 比 为 0.01, 部 分 站 点 甚 至 未 检 出, 可 见 自 赤 湖 皮 革 园 建 设 以 来, 附 近 海 域 水 质 受 到 的 总 铬 污 染 影 响 较 小 从 前 湖 湾 的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来 看, 受 陆 源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和 近 岸 水 产 养 殖 污 染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前 湖 湾 海 水 水 质 中 氮 磷 超 标 现 象 较 为 突 出, 呈 现 一 定 富 营 养 化 趋 势, 赤 湖 皮 革 园 污 水 的 排 放 可 能 增 加 排 污 口 周 边 海 域 的 氮 COD 浓 度, 加 重 局 部 海 域 的 氮 COD 污 染 程 度 赤 湖 皮 革 园 自 2011 年 起 进 行 环 保 措 施 整 改, 对 制 革 企 业 废 水 的 脱 氮 处 理 提 出 高 要 求, 要 求 氨 氮 和 总 氮 的 外 排 纳 管 浓 度 控 制 严 于 GB 规 定, 在 制 革 企 业 源 头 上 就 要 求 氨 氮 和 总 氮 的 出 厂 浓 度 能 满 足 园 区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排 水 标 准, 确 保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氨 氮 和 总 氮 指 标 的 达 标 故 本 项 目 从 自 身 做 起, 提 高 废 水 处 理 深 度, 再 通 过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可 缓 解 废 水 排 放 对 前 湖 湾 海 域 富 营 养 趋 势 的 影 响 (2) 对 土 壤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赤 湖 工 业 区 北 侧 和 西 侧 现 状 还 分 布 有 较 为 辽 阔 的 农 田 耕 作 区, 农 作 物 对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的 要 求 较 高 制 革 企 业 对 土 壤 环 境 可 能 产 生 污 染 的 环 节 主 要 是 水 场 废 水 收 集 管 道 废 水 处 理 池 和 固 体 废 物 堆 放 场 等 发 生 地 表 渗 漏, 再 经 过 土 壤 颗 粒 的 运 移, 从 而 可 能 对 土 壤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改 变 土 壤 中 的 化 学 组 成, 影 响 土 壤 肥 力, 再 通 过 植 物 吸 收 作 用 到 作 物 上 制 革 企 业 由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一 定 数 量 的 化 学 药 品, 其 中 包 括 具 有 一 定 毒 性 的 铬 粉, 并 随 着 生 产 平 衡 流 失 到 废 水 中 或 工 业 固 废 中, 环 评 要 求 企 业 重 视 厂 区 地 面 防 渗 系 统 的 建 设, 并 要 求 废 水 收 集 处 理 达 标 后 方 可 排 放, 固 体 废 物 也 要 及 时 清 运, 而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不 可 避 免 会 发 生 少 量 地 表 渗 漏, 影 响 范 围 主 要 在 厂 区 附 近 该 地 区 地 勘 结 果 显 示 场 地 内 孔 隙 潜 水 主 要 为 自 西 向 东, 其 次 为 自 南 向 北 的 流 向 趋 势, 所 以 应 密 切 关 注 赤 湖 皮 革 园 内 企 业 生 产 对 工 业 区 北 侧 农 业 耕 地 区 的 地 下 水 和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目 前 赤 湖 工 业 区 一 期 安 排 入 驻 的 制 革 企 业 已 陆 续 建 厂, 部 分 企 业 已 建 成 并

142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25 通 过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而 正 式 投 产 运 行, 工 业 区 管 委 会 作 为 工 业 区 环 境 管 理 的 统 筹 机 构, 建 议 定 期 定 点 对 周 边 农 业 用 地 区 开 展 例 行 监 测, 动 态 观 察 监 控 皮 革 园 内 制 革 生 产 可 能 对 农 业 种 植 区 的 影 响, 建 立 起 有 效 的 预 警 机 制, 防 治 土 壤 遭 受 污 染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对 于 制 革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磨 革 粉 尘 涂 饰 过 程 有 机 废 气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所 产 生 的 恶 臭 气 体,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显 示,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贡 献 值 占 标 率 较 低, 对 周 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143 12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6.1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识 别 包 括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和 生 产 过 程 中 所 涉 及 的 物 质 进 行 识 别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包 括 主 要 生 产 装 置 贮 运 系 统 公 用 工 程 系 统 工 程 环 保 设 施 及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等,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包 括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辅 助 材 料 燃 料 中 间 产 品 最 终 产 品 以 及 生 产 过 程 排 放 的 三 废 污 染 物 等 结 合 本 项 目 的 特 点,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主 要 是 生 产 过 程 所 涉 及 的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本 项 目 风 险 物 品 主 要 是 生 产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和 项 目 生 产 所 排 放 的 有 害 物 质 硫 化 氢 和 含 铬 污 泥 风 险 的 类 型 根 据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放 散 起 因, 分 为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三 种 类 型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后 将 对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1) 物 质 危 险 性 分 类 标 准 及 方 法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规 定, 物 质 危 险 性 分 类 标 准 见 表 6.1 表 6.1 物 质 危 险 性 分 类 标 准 一 览 表 类 别 LD 50 ( 大 鼠 经 口 )mg/kg LD 50 ( 大 鼠 经 皮 )mg/kg LC 50 ( 小 鼠 吸 入,4h)mg/L 1( 剧 毒 物 质 ) <5 <1 <0.01 有 毒 2( 剧 毒 物 质 ) 5<LD 50 <25 10<LD 50 <50 0.1<LC 50 <0.5 物 质 3( 一 般 毒 物 ) 25<LD 50 <200 50<LD 50 < <LC 50 <2 可 燃 气 体 - 在 常 压 下 以 气 态 存 在 并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可 燃 混 合 物 ; 其 沸 点 ( 常 压 下 ) 是 1( 易 燃 物 质 ) 20 或 20 以 下 的 物 质 易 燃 物 质 2( 易 燃 物 质 ) 易 燃 液 体 - 闪 点 低 于 21, 沸 点 高 于 20 的 物 质 可 燃 液 体 - 闪 点 低 于 55, 压 力 下 保 持 液 态, 在 实 际 操 作 条 件 下 ( 如 高 温 高 压 ) 可 以 3( 易 燃 物 质 ) 爆 炸 性 物 质 ( 易 爆 物 质 ) (2)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引 起 重 大 事 故 的 物 质 在 火 焰 影 响 下 可 以 爆 炸, 或 者 对 冲 击 摩 擦 比 硝 基 苯 更 为 敏 感 的 物 质 生 产 涉 及 到 的 风 险 物 质 主 要 为 硫 酸 硫 氢 化 钠 甲 酸 脱 脂 剂 铬 粉 染 料 及 污 染 物 含 铬 污 泥 硫 化 氢 等, 其 物 化 性 质 毒 性 及 易 燃 易 爆 性 质 见 表 6.2 将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危 险 物 质 与 HJ/T169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进 行 对 比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所 用 甲 酸 为 低 毒 物 质, 不 属 于 表 6.1 所 列 有 毒 物 质 或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 硫 化 氢 属 于 II 级 高 度 危 害 及 2 类 易 燃 物 质, 属 于 表 6.1 所 列 易 燃 物 质 ; 硫 酸 属 于 III 级 中 等 危 害 物 质, 属 于 表 6.1 所 列 一 般 毒 物 ; 硫 氢 化 钠 属 于 一 般 毒 性 物 质 和 易 燃 物 质 ; 苯 胺 染 料 为 中 低 毒 性, 不 属 于 表 6.1 所 列 有 毒 物 质 或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综 上, 评 价 将 硫 酸 硫 氢 化 钠 苯 胺 和 硫 化 氢 作 为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因 子 对 于 铬 鞣 过 程 中 所 用 到 的 主 要 铬 鞣 剂 ( 铬 粉 ), 虽 然 其 为 粉 末 状, 性 能 相 对 稳 定, 但 考 虑 到 其 用 量 较 大, 又 具 有 较 好 的 溶 解 性, 入 水 后 易 溶 于 水, 具 有 一 定 毒 性 ( 但 不 属 于 表 6.1 中 所 列 有 毒 物 质 ), 故 评 将 铬 鞣 剂 及 含 铬 污 泥 纳 入 环 境 风 险 管 理 范 畴

144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27 表 6.2 本 项 目 主 要 化 学 有 害 物 质 物 化 性 质 毒 性 及 易 燃 易 爆 性 一 览 表 序 号 物 质 物 化 性 质 易 燃 易 爆 性 毒 性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经 皮 吸 收 ; 主 要 引 起 皮 又 名 蚁 酸, 无 色 透 明 发 烟 液 肤 粘 膜 的 刺 激 症 状 体, 有 强 烈 刺 激 性 酸 味 熔 接 触 后 可 引 起 结 膜 炎 LD 点 8.4, 沸 点 100.8, 闪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形 成 眼 睑 水 肿 鼻 炎 支 气 50 :1100mg/kg( 大 鼠 经 口 ); 点 68.9 ( 开 杯 ) 能 与 水 混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管 炎, 重 者 可 引 起 急 性 LC 1 甲 酸 溶, 不 溶 于 烃 类, 可 混 溶 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化 学 性 肺 炎 浓 甲 酸 口 50 :15000mg/m 3,15 分 钟 ( 大 鼠 吸 醇 化 学 性 质 稳 定, 属 于 酸 爆 炸, 与 强 氧 化 剂 蚵 服 后 可 腐 蚀 口 腔 及 消 化 入 ); 人 吸 入 750 性 腐 蚀 品, 用 于 制 化 学 药 发 生 反 应 道 粘 膜, 引 起 呕 吐 腹 mg/m 品 橡 胶 凝 固 剂 及 纺 织 印 (15 秒 ) 染 电 镀 等 泻 及 胃 肠 出 血, 甚 至 因 急 性 肾 功 能 衰 竭 或 呼 吸 功 能 衰 竭 而 致 死 皮 肤 接 触 可 引 起 炎 症 和 溃 疡 硫 酸, 分 子 式 H 2 SO 4, 又 名 与 易 燃 物 ( 如 苯 ) 和 磺 镪 水 ; 分 子 量 98.08; 纯 毒 理 学 特 性 : 属 中 有 机 物 ( 如 糖 纤 维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品 为 无 色 透 明 油 状 液 体, 无 等 毒 性 急 性 毒 素 等 ) 接 触 会 发 生 剧 经 皮 吸 收 ; 吸 入 后, 可 臭 ; 熔 点 10.5, 沸 点 : 性 : 烈 反 应, 甚 至 引 起 燃 引 起 喉 支 气 管 的 炎 症 ; 相 对 密 度 ( 水 LD 烧 能 与 一 些 活 性 金 水 肿 痉 挛, 化 学 性 肺 50 80mg/kg( 大 2 硫 酸 =1)1.83; 相 对 密 度 ( 空 气 鼠 经 口 ); 属 粉 末 发 生 反 应, 放 炎 或 肺 水 肿 接 触 后 可 =1)3.4; 蒸 汽 压 LC 出 氢 气 遇 水 大 量 放 引 起 烧 灼 感 咳 嗽 喘 mg/m 3,2 0.13kPa(145.8 ); 与 水 混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热, 可 发 生 沸 溅 具 息 气 短 头 痛 恶 心 溶 ; 性 质 稳 定 ;CAS 号 320mg/m 有 强 腐 蚀 性 燃 烧 和 呕 吐 等 3,2 小 时 ; 危 险 标 记 :20( 酸 ( 小 鼠 吸 入 ) ( 分 解 ) 产 物 : 氧 化 硫 性 腐 蚀 品 ) 3 硫 氢 化 钠, 分 子 式 NaSH, 又 名 氢 硫 化 钠 ; 酸 性 硫 化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钠 ; 分 子 量 56.06; 白 色 至 经 皮 吸 收 健 康 危 害 : 遇 明 火 高 热 或 燃 无 色 有 硫 化 氢 气 味 立 方 对 眼 皮 肤 粘 膜 和 呼 暴 露 在 空 气 中 会 发 急 性 毒 性 : 硫 氢 晶 体 ; 熔 点 52.54, 闪 点 : 吸 道 有 强 烈 刺 激 作 用 生 氧 化 反 应, 甚 至 自 LD 化 钠 90 ; 相 对 密 度 ( 水 =1)1.79; 吸 入 后, 可 引 起 喉 支 50 30mg/kg( 大 燃 燃 烧 ( 分 解 ) 产 鼠 腹 腔 ) 溶 于 水,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等 ; 物 : 硫 化 氢 性 质 稳 定 ;CAS 号 ; 危 险 标 记 :9( 自 燃 物 品 ) 气 管 的 痉 挛 炎 症 和 水 肿, 化 学 性 肺 炎 肺 水 肿 易 燃, 与 空 气 混 合 能 硫 化 氢, 分 子 式 H 2 S; 分 子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量 34; 无 色 有 恶 臭 气 体 ;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熔 点 沸 点 :-60.4 ; 燃 烧 爆 炸 与 浓 硝 酸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相 对 密 度 ( 空 气 =1)1.19; 蒸 发 烟 硫 酸 或 其 它 强 氧 急 性 毒 性 : 硫 化 健 康 危 害 : 本 品 是 强 烈 4 汽 压 kPa/25.5 ; 闪 化 剂 剧 烈 反 应, 发 生 LC 氢 的 神 经 毒 物, 对 粘 膜 有 mg/m 3 ( 大 点 <-50 ; 溶 于 水 乙 醇 ; 爆 炸 气 体 比 空 气 重, 鼠 吸 入 ) 强 烈 刺 激 作 用 性 质 稳 定 ;CAS 号 能 在 较 低 处 扩 散 到 相 ; 危 险 标 记 :4( 易 当 远 的 地 方, 遇 明 火 燃 气 体 ) 会 引 起 回 燃 燃 烧 ( 分 解 ) 产 物 : 氧 化 硫 由 脂 肪 醇 聚 氧 乙 烯 醚 和 水 按 3:7 的 比 例 混 合 而 成, 脂 肪 醇 聚 氧 乙 烯 醚 是 非 离 子 型 表 面 活 脱 脂 性 剂 中 发 展 最 快, 用 量 最 大 的 品 种, 亲 油 基 和 亲 水 基 分 别 由 具 有 活 泼 氢 的 脂 肪 醇 和 环 氧 5 剂 乙 烷 聚 合 制 得, 是 环 氧 乙 烷 加 成 数 不 同 的 多 种 聚 氧 乙 烯 醚 的 混 合 物, 其 化 学 组 成 为 天 然 脂 肪 醇 与 环 氧 乙 烷 加 成 物 ; 该 成 份 属 于 低 毒, 没 有 严 重 的 危 险 特 性, 其 燃 烧 产 物 为 CO 主 要 组 分 为 碱 式 硫 酸 铬 络 合 物, 分 子 式 Cr(OH)SO 4 nh 2 O, 其 中 三 氧 化 二 铬 含 量 占 25%, 标 准 盐 基 度 为 33%, 该 产 品 特 性 是 溶 解 性 好, 渗 透 快, 吸 收 好 ; 具 有 一 定 毒 性, 大 鼠 经 6 铬 粉 口 LD mg/kg 小 鼠 经 口 LD50:2900 mg/kg; 对 皮 肤 和 眼 睛 有 损 害 作 用, 若 不 慎 接 触, 应 立 即 用 清 水 冲 洗, 避 免 吸 入 本 品 粉 尘 指 水 油 两 性 苯 胺 染 料 溶 液, 具 有 优 良 的 坚 牢 度, 适 用 于 各 类 皮 革 ; 苯 胺 为 无 色 或 微 黄 色 油 状 液 体, 有 强 烈 气 味, 蒸 汽 压 为 2.00kPa/77, 闪 点 70,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乙 醇 乙 7 染 料 醚 苯 ; 急 性 毒 性 :LD 50 :442mg/kg( 大 鼠 经 口 ),820mg/kg( 兔 经 皮 );LC 50 :175ppm 7 小 时 ( 小 鼠 吸 入 ); 含 铬 8 主 要 含 六 价 铬 铬 化 合 物 以 及 铬 化 合 物 气 溶 胶 污 泥

145 12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3) 生 产 过 程 物 料 泄 漏 的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本 项 目 生 产 中 使 用 的 化 料 较 多, 但 主 要 为 固 体 及 粉 末 状, 化 学 性 能 较 为 稳 定, 少 量 的 有 机 溶 剂, 属 于 一 般 易 燃 危 险 物 质, 项 目 建 成 运 行 后 存 在 潜 在 事 故 风 险, 主 要 体 现 在 : 1 大 气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化 学 溶 剂 在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中, 因 设 备 泄 漏 或 人 为 操 作 不 当 等 原 因 容 易 造 成 泄 漏, 汽 化 了 的 溶 剂 大 量 散 发 造 成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2 水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在 水 场 车 间 配 料 过 程 中, 由 于 人 为 操 作 不 当, 造 成 溶 剂 泄 漏 或 铬 粉 散 落 可 能 会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对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产 生 冲 击 影 响 过 程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1) 储 运 过 程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1 大 气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大 部 分 为 固 体 粉 末 状, 大 气 污 染 事 故 主 要 是 溶 剂 在 储 运 过 程 的 泄 漏 2 水 污 染 事 故 运 输 过 程 如 发 生 泄 漏, 则 泄 露 物 料 有 可 能 进 入 水 体 厂 内 储 存 过 程 如 发 生 泄 漏, 泄 漏 物 料 可 能 会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2) 公 用 和 环 保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1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事 故 性 排 放, 原 因 主 要 有 停 电 生 物 菌 种 的 毒 害 高 浓 度 废 水 冲 击 处 理 设 施 故 障 等 2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特 别 是 污 泥 浓 缩 池 处 产 生 较 高 浓 度 的 恶 臭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H 2 S 和 NH 3 等, 处 理 池 加 盖 密 闭, 更 易 集 聚 高 浓 度 恶 臭 废 气 应 注 意 生 产 安 全 操 作, 避 免 人 员 坠 落 或 工 人 入 池 检 修 可 能 引 起 臭 气 中 毒 事 故 臭 气 筹 集 系 统 如 果 不 能 正 常 运 转, 将 会 加 重 各 产 臭 部 位 恶 臭 废 气 的 聚 集 ; 除 臭 装 置 故 障 时 可 能 导 致 恶 臭 废 气 得 不 到 有 效 处 理 而 排 放, 对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3) 其 他 事 故 风 险 主 要 是 自 然 灾 害 引 发 的 事 故 风 险,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为 赤 湖 沿 海 地 区, 台 风 等 自 然 灾 害 较 为 频 繁, 易 受 台 风 暴 雨 袭 击 如 暴 雨 来 临 导 致 产 生 水 灾, 则 可 能 使 厂 区 内 的 物 料 被 冲 走 而 污 染 地 表 水 环 境, 特 别 是 铬 粉 或 铬 泥 所 含 铬 被 溶 出 渗 入 地 下 水 或 进 入 河 流 海 域 中, 污 染 环 境, 最 终 影 响 前 湖 湾 海 域 重 大 危 险 源 识 别 凡 生 产 加 工 运 输 使 用 或 贮 存 危 险 性 物 质, 且 危 险 性 物 质 的 数 量 等 于 或 超 过

14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29 临 界 量 的 功 能 单 元,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参 照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辨 识 指 标 有 两 种 情 况 :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单 一 品 种, 则 该 物 质 的 数 量 即 为 单 元 内 危 险 物 质 的 总 量, 若 等 于 或 超 过 相 应 的 临 界 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源 单 元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多 品 种 时, 则 按 下 式 计 算, 若 满 足 下 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q 1 /Q 1 + q 2 /Q 2 + q 3 /Q q n /Q n 1 (7.1-1) 式 中 q 1,q 2,q 3,q n : 每 种 危 险 物 质 实 际 存 在 量,t; Q 1,Q 2,Q 3,Q n : 与 各 危 险 物 质 相 对 应 的 生 产 场 所 或 贮 存 区 的 临 界 量,t 对 照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指 南 ( 试 行 )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附 录 A.1 中 表 1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规 定 的 临 界 量, 结 合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危 险 物 质 在 各 个 单 元 内 的 最 大 使 用 量 贮 存 区 的 存 量, 见 表 6.3 由 此 可 见, 本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危 险 性 原 辅 材 料 硫 酸, 污 水 站 所 产 生 的 H 2 S 均 低 于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指 南 ( 试 行 ) 中 的 临 界 量, 故 本 项 目 没 有 重 大 危 险 源 表 6.3 本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的 环 境 风 险 源 分 析 一 览 表 序 号 功 能 单 位 物 料 名 称 最 大 存 放 量 q(t) 临 界 量 Q(t) q/q 1 硫 酸 硫 氢 化 钠 化 学 助 剂 仓 库 3 铬 鞣 剂 30 4 染 料 ( 苯 胺 ) 硫 化 氢 污 水 处 理 站 6 含 铬 污 泥 20 注 :1 各 物 质 的 临 界 量 取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指 南 ( 试 行 )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规 定 的 最 小 限 值 ;2 硫 酸 临 界 量 参 照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指 南 ( 试 行 ) 中 关 于 发 烟 硫 酸 的 临 界 值 规 定, 本 项 目 所 用 硫 酸 浓 度 低 于 发 烟 硫 酸 ;3 污 水 站 硫 化 氢 的 最 大 存 放 量 粗 略 按 污 水 站 硫 化 氢 的 小 时 产 生 量 计 6.2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存 在 一 般 毒 性 易 燃 危 险 物 质, 使 用 的 化 料 均 不 属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确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6.3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分 析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露 影 响 分 析 (1) 硫 酸 硫 酸 属 于 中 等 毒 性 物 质, 是 酸 性 液 体, 吸 入 摄 入 或 经 皮 肤 吸 收 后 对 身 体 有 害 可 引 起 灼 伤 对 眼 睛 皮 肤 粘 膜 和 上 呼 吸 道 具 有 强 烈 刺 激 作 用 吸 入 后, 可 引 起 喉 支 气 管 的 炎 症 水 肿 痉 挛, 化 学 性 肺 炎 或 肺 水 肿 接 触 后 可 引 起 烧 灼 感 咳 嗽 喘

147 13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息 气 短 头 痛 恶 心 和 呕 吐 等 硫 酸 具 有 强 烈 的 腐 蚀 性 和 吸 水 性, 对 人 体 皮 肤 粘 膜 等 组 织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和 腐 蚀 作 用 若 作 业 人 员 个 体 防 护 不 到 位, 使 用 场 所 未 设 置 安 全 淋 浴 和 洗 眼 设 备, 则 均 可 能 导 致 作 业 人 员 严 重 灼 伤 此 外, 浓 硫 酸 的 密 度 比 水 大, 遇 水 时 能 产 生 大 量 的 热, 可 发 生 沸 溅 若 将 水 倒 入 浓 硫 酸 中 由 于 产 生 大 量 的 热 可 能 引 起 爆 沸, 使 酸 溅 出 而 导 致 作 业 人 员 灼 伤 硫 酸 与 易 燃 物 和 可 燃 物 接 触 会 发 生 剧 烈 反 应, 甚 至 引 起 燃 烧, 若 配 灌 酸 作 业 场 所 中 存 在 易 燃 物 和 可 燃 物 ( 如 檫 洗 用 的 纱 布 等 织 物 ), 当 硫 酸 发 生 泄 漏 时 可 能 引 发 火 灾 事 故 (2) 硫 氢 化 钠 硫 氢 化 钠 在 潮 湿 空 气 中 迅 速 分 解 成 氢 氧 化 钠 和 硫 化 钠, 并 放 热, 易 自 燃 (3) 铬 鞣 剂 主 要 组 分 为 碱 式 硫 酸 铬 络 合 物, 为 低 毒 物 质, 有 严 重 损 害 眼 睛 的 危 险, 该 物 质 易 溶 于 水, 对 水 生 物 有 害 (4) 苯 胺 ( 染 料 ) 苯 胺 属 于 中 等 毒 性, 遇 高 热 明 火 或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有 引 起 燃 烧 的 危 险 其 健 康 危 害 主 要 因 形 成 的 高 铁 血 红 蛋 白 所 致, 造 成 组 织 缺 氧, 引 起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心 血 管 系 统 和 其 他 脏 器 损 害 企 业 所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采 用 小 袋 小 桶 包 装, 不 设 储 罐 材 料 包 装 均 为 硬 质 塑 料 桶 或 塑 料 袋, 不 易 发 生 泄 漏 原 材 料 放 置 于 车 间 内, 车 间 内 四 周 修 有 地 埋 式 收 集 沟, 发 生 泄 漏 时, 泄 漏 液 可 收 集 至 车 间 内 的 废 水 收 集 池 内, 不 会 对 在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太 大 影 响 大 气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分 析 (1) 生 产 过 程 中 化 料 泄 漏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具 有 一 定 毒 性, 其 中 甲 酸 蒸 气 与 空 气 会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强 氧 化 剂 发 生 反 应 ; 硫 酸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与 易 燃 物 和 可 燃 物 接 触 会 发 生 剧 烈 反 应, 甚 至 引 起 燃 烧 ; 硫 氢 化 钠 易 自 然 ; 苯 胺 遇 高 热 明 火 或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有 引 起 燃 烧 的 危 险 此 外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铬 粉 主 要 含 六 价 铬 铬 化 合 物 及 铬 化 合 物 气 溶 胶 等, 能 以 多 种 形 式 危 害 人 畜 健 康 (2) 化 料 储 运 过 程 风 险 项 目 使 用 的 化 料 来 源 主 要 从 生 产 厂 家 采 购, 从 厂 区 外 采 购 的 化 料 由 销 售 方 的 专 用 车 辆 送 到 制 革 厂 卸 货 入 库, 从 销 售 地 到 项 目 厂 区, 车 辆 沿 途 经 桥 梁 隧 道 等 路 段, 路 况 较 复 杂, 一 旦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或 罐 体 泄 漏 等 情 况, 泄 露 后 可 能 会 对 周 边 水 环 境 土 壤 环 境 和 人 群 健 康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其 中 的 易 燃 物 品 泄 漏 遇 明 火 还 将 会 导 致 燃 爆

14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31 厂 区 内 储 存 过 程 中, 包 装 桶 在 存 放 过 程 中 可 能 因 意 外 而 侧 翻 或 破 损, 或 温 差 过 大 造 成 盖 子 顶 开, 发 生 物 料 泄 漏, 遇 高 热 明 火 或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有 引 起 燃 烧 的 危 险, 可 能 对 周 边 生 产 设 施 造 成 破 坏 (3) 恶 臭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特 别 是 污 泥 浓 缩 池 处 产 生 较 高 浓 度 的 恶 臭 废 气, 加 盖 密 闭 后 更 易 集 聚 高 浓 度 恶 臭 废 气 臭 气 筹 集 系 统 如 果 不 能 正 常 运 转, 将 会 加 重 各 产 臭 部 位 恶 臭 废 气 的 聚 集 如 发 生 人 员 坠 落 或 入 池 检 修 可 能 引 起 臭 气 中 毒 事 故 项 目 恶 臭 气 体 不 正 常 排 放, 原 因 主 要 有 污 泥 不 能 及 时 外 运, 引 起 这 些 恶 臭 固 废 发 酵, 储 存 装 置 爆 满 时 散 发 恶 臭 ; 恶 臭 废 气 处 理 设 备 故 障 导 致 有 害 气 体 不 能 及 时 处 理, 废 气 外 溢 散 发 的 恶 臭 导 致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受 到 影 响, 严 重 时 可 影 响 周 围 工 作 人 员 健 康 甚 至 引 起 人 员 中 毒 事 故 突 发 性 水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分 析 (1) 事 故 废 水 排 放 对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在 水 场 车 间 配 料 过 程 中, 由 于 设 备 故 障 或 人 为 操 作 不 当, 造 成 溶 剂 泄 漏 可 能 会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对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特 别 是 铬 粉 的 泄 漏, 溶 出 的 三 价 铬 渗 入 地 下 水 或 进 入 地 表 水 系 中, 污 染 环 境, 严 重 污 染 带 内 水 中 总 铬 含 量 可 高 达 每 升 数 十 毫 微 克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的 排 放 可 能 会 对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产 生 冲 击 影 响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主 要 是 污 水 处 理 站 ( 包 括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和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 的 事 故 性 排 放, 原 因 主 要 有 停 电 生 物 菌 种 的 毒 害 高 浓 度 废 水 冲 击 处 理 设 施 故 障 等 一 旦 出 现 污 水 处 理 的 故 障, 将 使 污 水 处 理 效 率 下 降 或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停 止 运 转, 如 不 能 及 时 将 这 些 得 不 到 达 标 处 理 的 废 水 导 入 事 故 池, 则 可 能 通 过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埋 设 的 专 用 管 道 排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而 影 响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效 率, 对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造 成 冲 击, 不 达 标 尾 水 排 入 前 湖 海 域 可 能 会 对 海 域 水 质 和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事 故 污 染 (2) 废 ( 污 ) 水 截 流 不 当 排 入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主 要 是 在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如 污 水 管 道 出 现 连 接 阀 门 松 动, 导 致 污 水 外 溢 出 管, 未 及 时 收 集 的 情 况 下, 可 能 漫 流 入 厂 区 内 及 周 边 的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中, 最 后 排 入 周 边 地 表 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为 了 防 止 这 类 突 发 性 外 溢 废 水 事 故 的 发 生, 厂 区 建 设 时 首 先 应 对 所 有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进 行 安 全 试 压 检 查, 确 保 各 个 连 接 阀 门 紧 固 ; 试 生 产 运 行 和 正 式 投 入 运 行 后, 要 定 期 巡 查 厂 区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的 运 行 稳 定 性, 发 现 阀 门 松 动 等 问 题 立 即 整 改 修 理 ; 厂 区 还 应 制 定 针 对 性 的 事 故 废 水 溢 漏 应 急 预 案, 一 旦 发 生 废 ( 污 ) 水 泄 漏, 马 上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避 免 事 故 废 水 外 溢 至 厂 区 外 环 境 危 险 废 物 泄 露 风 险

149 13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2) 危 险 废 物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1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泄 露 的 影 响 : 企 业 的 危 险 废 物 包 括 含 铬 污 泥 含 铬 皮 屑 等, 若 危 险 废 物 的 包 装 袋 破 裂, 危 险 废 物 泄 漏, 遇 水 可 能 流 出 库 房, 进 入 雨 水 管 网, 影 响 外 界 环 境 ; 管 理 或 操 作 不 当, 也 可 能 导 致 危 险 废 物 泄 漏 同 时 若 危 废 库 房 出 现 裂 缝, 没 有 及 时 维 修, 危 废 受 雨 水 冲 刷 泄 漏, 也 可 能 导 致 危 废 泄 漏 2 污 泥 得 不 到 有 效 处 置 的 影 响 分 析 : 含 铬 污 泥 没 有 得 到 有 效 的 安 全 的 处 置, 可 能 使 污 泥 发 酵 外 溢 一 般 污 泥 长 时 间 未 经 处 理 放 置, 引 发 发 酵, 会 出 现 分 层 发 泡 散 发 恶 臭 气 体 等 现 象, 不 仅 污 染 厂 区 环 境, 还 污 染 周 围 大 气 土 壤 水 环 境 ; 含 铬 污 泥 中 的 总 铬 被 溶 出 后 渗 入 地 下 水 或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中 3 污 水 站 污 泥 膨 胀 解 体 的 影 响 : 污 水 中 如 出 现 丝 状 菌 大 量 繁 殖 结 合 水 异 常 增 多 排 泥 不 畅 等, 可 能 导 致 污 泥 膨 胀 污 泥 膨 胀 解 体 将 导 致 污 水 污 水 处 理 站 不 能 正 常 运 行, 出 水 水 质 可 能 超 标 排 放 对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造 成 冲 击 影 响 6.4 环 境 风 险 管 理 园 区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措 施 介 绍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 目 前 已 编 制 完 成 了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根 据 该 预 案 中 的 相 关 内 容, 介 绍 园 区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控 措 施 情 况 (1) 园 区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开 展 污 染 源 调 查 组 织 开 展 对 生 产 贮 存 运 输 销 售 使 用 处 置 处 理 危 险 品 的 普 查, 通 过 调 查 登 记, 及 时 准 确 掌 握 对 园 区 环 境 存 在 危 害 的 危 险 源 和 危 险 物 的 种 类 及 分 布 情 况, 对 风 险 企 业 认 真 排 查, 加 强 日 常 风 险 管 理 和 风 险 控 制 2 完 善 应 急 预 案 体 系 园 区 企 业 都 要 严 格 按 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要 求, 制 定 和 完 善 环 境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组 织 专 家 评 估, 并 执 行 预 案 备 案 制 度, 确 保 应 急 预 案 具 有 完 整 性 科 学 性 实 效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企 业 应 依 法 组 织 应 急 演 练, 加 强 相 关 知 识 教 育 和 技 能 培 训, 使 相 关 人 员 熟 悉 应 急 处 置 程 序, 掌 握 防 护 和 救 援 设 施 装 备 的 使 用 方 法, 定 期 维 护 设 施 装 备, 保 证 装 备 处 于 良 好 可 用 状 态 3 加 强 巡 查 监 督 亭 里 村 村 民 组 建 巡 逻 队, 每 天 不 定 时 在 园 区 内 巡 逻 4 园 区 设 有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 漳 州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 园 区 内 企 业 污 水 经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到 纳 管 标 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后 排 入 深 海 5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已 设 有 13000m³ 应 急 池, 若 园 区 内 企 业 超 标 废 水 经 污 水 排 放 口 进 入 污 水 厂 时, 可 暂 时 存 储 在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应 急 池 中 6 根 据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2015 年 第 一 批 23 个 环 境 安 全 隐 患 问 题 的 通 报 ( 闽 环 保 应 急 [2015]5 号 文 ) 整 改 要 求, 园 区 2 个 雨 水 排 放 口 均 将 设 置 3 通 阀 门, 并 在 每 个 雨

15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33 水 排 放 口 设 置 一 个 应 急 池 ( 其 中 1# 事 故 应 急 池 550m³,2# 事 故 应 急 池 550m³) 7 配 备 运 输 车 辆 3 辆, 平 时 停 在 赤 湖 镇 人 民 政 府 8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有 排 海 应 急 管 道, 若 深 海 排 放 管 道 出 现 堵 塞, 可 暂 时 启 用 排 海 应 急 管 道 9 园 区 已 建 成 监 控 室 和 在 线 监 控 中 心, 投 产 企 业 和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有 在 线 监 控 设 备 视 频 监 控 仪, 实 现 与 园 区 环 保 部 门 的 监 控 室 联 网 实 时 监 控 ( 投 产 企 业 在 线 监 测 ph 总 铬 六 价 铬 氨 氮 COD 等 污 染 因 子,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在 线 监 测 总 铬 氨 氮 COD 等 污 染 因 子 ) 同 时, 与 集 美 大 学 水 域 环 境 与 渔 业 资 源 监 测 中 心 签 订 了 每 年 6 次 海 水 监 测 协 议, 对 海 水 水 质 变 化 进 行 评 估 园 区 还 设 有 地 下 水 长 期 观 测 点 位, 由 厦 门 华 测 检 测 公 司 每 年 一 次 取 样 检 测, 与 投 建 投 产 前 的 基 础 数 据 进 行 对 比, 把 防 控 风 险 降 到 最 小 程 度 10 园 区 2 个 雨 水 排 放 口 设 置 在 线 监 控 11 在 赤 湖 环 保 分 局 设 置 应 急 物 资 储 存 库, 配 备 有 防 毒 口 罩 耐 酸 碱 工 作 服 耐 酸 碱 手 套 灭 火 器 等 应 急 救 援 物 资 (2) 园 区 公 用 风 险 应 急 资 源 配 置 情 况 赤 湖 工 业 区 的 每 个 项 目 入 驻 建 设 时, 都 应 按 要 求 配 备 相 应 风 险 防 范 设 施 和 应 急 资 源, 作 为 园 区 企 业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也 配 备 有 相 应 的 应 急 资 源, 园 区 管 委 会 作 为 园 区 环 境 风 险 管 控 的 总 管 理 方, 也 配 备 有 一 定 的 应 急 资 源, 具 体 见 表 6.4 序 号 1 2 公 司 名 称 漳 州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漳 浦 县 赤 湖 工 业 园 ( 皮 革 园 ) 表 6.4 园 区 公 用 事 故 应 急 资 源 配 置 情 况 一 览 表 存 放 应 急 物 资 地 点 个 人 防 护 设 备 消 防 设 备 监 测 监 控 系 统 应 急 池 防 毒 口 罩 20 个 ; 耐 酸 企 业 碱 工 作 服 2 套 ; 耐 酸 碱 进 口 在 线 监 测 系 事 故 应 急 池 / 内 部 手 套 20 双 ; 消 防 灭 火 统 1 套 13000m³ 服 1 套 赤 湖 环 保 分 局 防 毒 面 具 5 个 ;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2 个 ; 化 学 防 护 服 2 套 ; 耐 酸 碱 手 套 5 双 ; 消 防 灭 火 服 1 套 ; 安 全 帽 2 顶 ; 耐 酸 碱 脚 靴 2 双 ; 防 护 眼 镜 2 个 (3) 园 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简 要 介 绍 1 组 织 体 系 灭 火 器 10 个, 有 盖 容 器 5 个, 铲 子 2 个 在 线 监 测 中 心, 包 括 投 产 企 业 排 放 口 ( 总 铬 六 价 铬 氨 氮 COD ph) 绿 江 污 水 厂 出 水 口 ( 总 铬 氨 氮 COD) 1# 事 故 应 急 池 550m³,2# 事 故 应 急 池 550m³ 赤 湖 镇 人 民 政 府 设 立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及 其 办 公 室 现 场 调 查 处 置 工 作 小 组 和 专 家 咨 询 组 组 织 机 构 图 见 图 应 急 联 动 a. 协 作 单 位 及 职 能

151 134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各 协 作 单 位 在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中 的 职 能 : 监 测 部 门 : 负 责 事 故 现 场 的 应 急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公 安 部 门 : 负 责 隔 离 和 封 锁 污 染 现 场 疏 散 转 移 受 害 人 群 交 通 管 制 监 控 肇 事 者 维 持 社 会 治 安 等 工 作 ; 消 防 部 门 : 负 责 处 理 火 灾 事 故, 并 协 助 完 成 环 境 污 染 处 理 方 案 的 实 施,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降 低 事 故 损 失, 控 制 危 害 范 围 的 扩 大 图 6.1 赤 湖 工 业 区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机 构 图 卫 生 部 门 : 负 责 伤 员 救 护, 做 好 污 染 区 域 的 卫 生 检 疫, 并 会 同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处 置 受 污 染 的 食 物, 防 止 人 畜 中 毒 ; 交 通 部 门 : 优 先 安 排 应 急 物 资 和 人 员 疏 散 的 运 送, 做 好 污 染 区 域 的 交 通 管 理 工 作 ; b. 园 区 企 业 职 责 按 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要 求, 制 定 和 完 善 环 境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组 织 专 家 评 估, 并 执 行 预 案 备 案 制 度, 确 保 应 急 预 案 具 有 完 整 性 科 学 性 实 效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企 业 应 依 法 组 织 应 急 演 练, 加 强 相 关 知 识 教 育 和 技 能 培 训, 使 相 关 人 员 熟 悉 应 急 处 置 程 序, 掌 握 防 护 和 救 援 设 施 装 备 的 使 用 方 法, 定 期 维 护 设 施 装 备, 保 证 装 备 处 于 良 好 可 用 状 态 加 强 管 理, 安 排 专 人 定 期 对 企 业 内 的 环 境 风 险 源 进 行 巡 逻, 定 期 维 护 和 巡 查 各 环 保 设 施 废 水 收 集 管 道 通 风 设 备 和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配 合 园 区 应 急 队 伍 开 展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提 供 必 要 的 应 急 救 援 物 质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本 项 目 厂 区 内 应 配 备 管 理 人 员, 通 过 技 能 培 训, 承 担 该 公 司 运 行 中 的 环 保 安 全 工 作

15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35 安 全 环 保 机 构 将 根 据 相 关 的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结 合 具 体 情 况, 制 定 企 业 的 各 项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严 格 的 生 产 操 作 规 则 和 完 善 的 事 故 应 急 计 划 及 相 应 的 应 急 处 理 手 段 和 设 施, 同 时 加 强 安 全 教 育, 以 提 高 职 工 的 安 全 意 识 和 安 全 防 范 能 力 (1) 总 图 布 置 和 建 筑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1 总 图 布 置 在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方 面, 严 格 执 行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所 有 建 构 筑 物 之 间 或 与 其 它 场 所 之 间 留 有 足 够 的 防 火 间 距, 防 止 在 火 灾 或 爆 炸 时 相 互 影 响 ; 严 格 按 工 艺 处 理 物 料 特 性, 对 厂 区 进 行 危 险 区 划 分 道 路 实 行 人 货 流 分 开 ( 划 分 人 行 区 域 和 车 辆 行 驶 区 域 不 重 叠 ), 划 出 专 用 车 辆 行 驶 路 线 严 禁 烟 火 标 志 等 并 严 格 执 行 ; 在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中 配 套 建 设 应 急 救 援 设 施 救 援 通 道 应 急 疏 散 避 难 所 等 防 护 设 施 按 安 全 标 志 规 定 在 装 置 区 设 置 有 关 的 安 全 标 志 厂 区 内 道 路 形 成 环 状, 建 筑 间 距 符 合 要 求, 将 厂 前 区 和 人 流 物 流 分 开 厂 区 污 水 与 雨 水 管 沟 分 别 布 置, 并 留 有 一 定 间 距, 尽 可 能 避 免 发 生 污 水 事 故 排 放 时 通 过 漫 溢 流 入 雨 水 管 沟 2 建 筑 安 全 防 范 根 据 火 灾 危 险 性 等 级 和 防 火 要 求, 建 筑 物 的 防 火 等 级 均 采 用 国 家 现 行 规 范 要 求 的 耐 火 等 级 设 计, 满 足 建 筑 防 火 要 求 凡 禁 火 区 均 设 置 明 显 标 志 牌 各 种 易 燃 物 料 均 储 存 在 阴 凉 通 风 处, 远 离 火 源 ; 安 放 液 体 原 料 的 区 域, 不 允 许 任 何 人 员 随 便 入 内 安 全 出 口 及 安 全 疏 散 距 离 应 符 合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的 要 求 根 据 生 产 工 序 的 特 点, 在 生 产 车 间 按 物 料 性 质 和 人 身 可 能 意 外 接 触 到 的 有 害 物 质 而 引 起 烧 伤 刺 激 或 伤 害 皮 肤 的 区 域 内, 均 设 置 紧 急 淋 浴 和 洗 眼 器, 并 加 以 明 显 标 记 并 在 生 产 区 设 置 救 护 箱 工 作 人 员 配 备 必 要 的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3 甲 酸 硫 酸 等 危 险 液 化 品 的 储 装 桶 要 有 品 名 标 签 MSDS 表 和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加 强 通 风 白 玻 璃 要 涂 色, 防 止 阳 光 直 晒, 室 温 一 般 不 宜 超 过 30 企 业 应 针 对 化 料 仓 编 制 专 门 的 现 场 处 置 预 案 (2) 危 险 化 学 品 管 理 储 存 使 用 运 输 中 的 防 范 措 施 1 严 格 按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的 要 求, 加 强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管 理 ; 制 定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要 求 操 作 人 员 严 格 按 操 作 规 程 作 业 ; 对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作 业 人 员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培 训 教 育 ; 经 常 性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作 场 所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2 设 立 专 用 库 区, 使 其 符 合 储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相 关 条 件 ( 如 防 晒 防 潮 通 风 防 雷 防 静 电 等 ), 实 施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储 存 和 使 用 ;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规 程 及 值 勤 制 度, 设 置 通 讯 报 警 装 置, 确 保 其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贮 槽, 应 经 有 关 检 验 部 门 定 期 检 验 合 格 后, 才 能 使 用, 并 设 置 明 显 的 标 识 及 警 示 牌 ; 对 使 用 化 学 品 的 名 称 数 量 进

153 13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行 严 格 登 记 ; 所 有 进 入 储 存 使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人 员, 都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危 险 化 学 品 管 理 制 度 3 采 购 化 学 品 时, 应 到 已 获 得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企 业 进 行 采 购, 并 要 求 供 应 商 提 供 技 术 说 明 书 及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 采 购 人 员 必 须 进 行 专 业 培 训 并 取 证 ;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必 须 有 专 业 检 测 机 构 检 验 合 格 才 能 使 用 ;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押 运 人 员, 应 经 有 关 培 训 并 取 证 后 才 能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押 运 工 作 ;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车 应 悬 挂 危 险 化 学 品 标 志 不 得 在 人 口 稠 密 地 停 留 ;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运 输 押 运 人 员, 应 配 置 合 格 的 防 护 器 材 (3) 污 染 治 理 系 统 事 故 预 防 措 施 项 目 的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在 设 计 施 工 时, 应 严 格 按 照 工 程 设 计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选 用 标 准 管 材, 并 做 必 要 的 防 腐 处 理 车 间 及 仓 库 设 置 相 应 的 灭 火 器 项 目 金 属 设 备 设 施 均 采 用 保 护 接 地 措 施 在 厂 区 物 料 仓 库 设 置 围 堰 等 截 断 设 施, 使 物 料 泄 漏 时 能 控 制 其 扩 散, 使 之 局 限 在 围 堰 范 围 内, 且 如 发 生 火 灾 时 火 灾 面 积 亦 能 得 到 一 定 程 度 控 制, 对 火 灾 向 更 大 范 围 扩 大 起 到 抑 制 作 用 1 污 水 非 正 常 排 放 的 防 范 措 施 为 了 防 止 污 水 事 故 排 放, 以 及 在 事 故 发 生 时 及 时 尽 最 大 可 能 降 低 事 故 影 响 的 范 围 及 程 度, 应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进 行 控 制 : a. 加 强 电 站 管 理, 保 证 供 电 设 施 及 线 路 正 常 运 行 ; 加 强 设 备 设 施 的 维 护 与 管 理, 关 键 设 备 有 备 机, 保 证 电 源 双 回 路 供 电 b. 加 强 废 水 排 污 管 道 的 检 修, 一 天 至 少 巡 查 2 次, 防 止 因 管 网 堵 塞 破 裂, 接 头 处 破 损 等, 则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c. 定 期 对 污 水 管 道 废 水 收 集 池 进 行 保 养, 一 个 月 至 少 检 查 维 护 一 次, 防 止 其 因 腐 蚀 沉 降 等 导 致 污 水 外 溢 污 染 周 边 水 体 d. 搞 好 员 工 培 训, 建 立 技 术 考 核 档 案, 不 合 格 者 不 得 上 岗 e. 建 立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排 放 口 设 置 规 范 的 在 线 监 测 设 备,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随 时 调 整 运 行 方 式 发 现 异 常 及 时 采 取 解 决 措 施, 必 须 杜 绝 超 标 排 放 f. 自 备 柴 油 发 电 机, 防 止 因 临 时 停 电 导 致 的 设 备 停 止 运 转 2 污 水 管 网 系 统 及 泵 站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稳 定 运 行 与 管 网 及 泵 站 的 维 护 关 系 密 切, 应 十 分 重 视 管 网 及 泵 站 的 维 护 及 管 理, 防 止 泥 沙 沉 积 堵 塞 而 影 响 管 道 的 过 水 能 力 管 道 衔 接 应 防 止 泄 漏 污 染 地 下 水 和 掏 空 地 基, 淤 塞 应 及 时 疏 浚, 保 证 管 道 通 畅, 同 时 最 大 限 度 地 收 集 区 内 污 水 对 于 各 泵 站 设 有 专 人 负 责, 平 日 加 强 对 机 械 设 备 的 维 护,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应 及 时 进 行 维 修, 避 免 因 此 造 成 的 污 水 溢 流 入 附 近 水 体 污 水 管 网 制 定 严 格 的 维 修 制 度, 加 强

154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37 对 含 铬 废 水 及 综 合 废 水 的 分 流 管 理 为 了 防 止 污 水 因 管 网 泵 站 事 故 而 外 溢, 以 及 在 事 故 发 生 时 及 时 尽 最 大 可 能 降 低 事 故 影 响 的 范 围 及 程 度, 建 议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进 行 控 制 : a. 加 强 污 水 管 道 泵 站 的 保 养, 防 止 其 因 腐 蚀 沉 降 等 导 致 污 水 外 溢 污 染 周 边 水 体 b. 定 期 对 污 水 管 网 及 泵 站 进 行 检 测, 防 止 管 网 堵 塞, 若 管 网 破 裂 接 头 处 破 损, 及 时 检 修 或 更 换 接 头 等 c. 自 备 柴 油 发 电 机, 防 止 因 临 时 停 电 导 致 的 抽 水 泵 停 止 运 转, 排 水 不 畅 引 起 污 水 外 溢 d. 项 目 在 泵 站 设 计 中 供 电 采 用 双 电 源 设 计, 配 有 备 用 的 污 水 泵, 一 旦 出 现 故 障, 可 马 上 切 换 备 用 泵 继 续 工 作, 及 时 对 故 障 进 行 排 除 e. 若 收 到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通 知 需 要 停 止 生 产, 则 应 立 即 停 止 生 产, 切 断 废 水 排 放 口 的 阀 门, 废 水 收 集 在 事 故 应 急 池 中, 并 检 查 厂 区 废 水 有 无 外 溢 泄 漏, 直 至 污 水 厂 通 知 可 以 生 产 及 排 放 废 水 3 废 气 非 正 常 排 放 的 防 范 措 施 为 了 防 止 废 气 事 故 排 放, 以 及 在 事 故 发 生 时 及 时 尽 最 大 可 能 降 低 事 故 影 响 的 范 围 及 程 度, 应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进 行 控 制 : a. 加 强 对 污 泥 处 理 系 统 设 备 的 巡 查, 安 排 当 班 人 员 巡 检,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b. 污 泥 定 期 及 时 外 运 处 置, 避 免 因 污 泥 堆 积 发 生 厌 氧 反 应 产 生 更 多 臭 气, 保 证 污 泥 存 放 间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d. 加 强 对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的 管 理, 一 周 至 少 检 查 2 次, 保 证 设 备 的 正 常 运 行 4 含 铬 污 泥 一 般 污 泥 等 危 废 泄 漏 的 防 范 措 施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中 污 泥 经 脱 水 处 理 后, 应 及 时 清 运, 采 用 专 用 密 闭 运 输 车 辆, 避 免 散 发 臭 气, 撒 落, 污 染 环 境 含 铬 污 泥 应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l ) 和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建 设 专 用 固 体 废 物 暂 存 场 内 含 铬 污 泥 的 运 输 应 采 用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五 联 单 制 度, 保 证 运 输 安 全 5 地 下 水 污 染 突 发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地 下 排 水 系 统 是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可 能 产 生 影 响 而 采 取 的 被 动 防 范 措 施, 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工 程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当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件 发 生 后, 启 动 地 下 水 排 水 应 急 系 统, 将 有 效 抑 制 污 染 物 向 下 游 扩 散 速 度, 控 制 污 染 范 围, 使 地 下 水 质 量 得 到 恢 复 a. 厂 区 污 染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排 水 措 施 污 水 管 线 事 故 状 态 下 启 动 排 水 预 案, 抽 出 污 水 排 入 污 水 收 集 管 道, 统 一 送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可 将 使 污 染 地 下 水 扩 散 得 到 有 效 抑 制, 最 大 限 度 地 保 护 下 游 地 下 水 水

155 13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质 安 全 对 突 发 事 件 中 污 染 的 土 壤, 应 首 先 进 行 调 查, 确 定 其 污 染 范 围 和 深 度, 其 次 对 污 染 土 壤 进 行 收 集 和 换 填, 进 行 环 保 无 害 化 处 理 b. 强 化 监 测 手 段, 建 立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的 管 线 检 漏 报 警 和 定 位 系 统, 达 到 实 时 监 控 准 确 及 时 报 警 和 定 位 快 速 处 理 泄 漏 事 故, 及 时 关 闭 阀 门 c. 应 阻 止 污 染 物 向 地 下 运 移 对 渗 漏 部 位 污 水 污 泥 及 时 进 行 清 除, 将 污 染 的 污 泥 污 水 挖 出 后 集 中 处 理, 避 免 污 染 源 扩 散 (4) 厂 区 建 立 事 故 废 水 的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本 项 目 的 污 水 排 放 事 故 防 范 体 系 从 企 业 到 污 水 处 理 站, 应 建 立 起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1 第 一 道 防 线 : 应 从 源 头 上 控 制 事 故 发 生 源, 应 在 厂 区 化 料 仓 库 水 场 转 鼓 周 边 设 置 围 堰 等 截 断 设 施, 使 物 料 泄 漏 时 能 控 制 其 扩 散, 使 之 局 限 在 围 堰 范 围 内 ; 项 目 车 间 内 设 置 污 水 收 集 管 道, 发 生 火 灾 等 事 故 时 可 用 于 收 集 事 故 废 水, 将 事 故 污 水 收 集 进 入 污 水 收 集 处 理 系 统 这 是 事 故 废 水 控 制 的 首 道 防 线 化 料 仓 库 水 场 污 水 收 集 管 等 都 应 注 意 做 好 基 础 的 防 腐 防 渗 2 第 二 道 防 线 : 在 厂 区 内 设 置 事 故 应 急 池 要 求 厂 区 内 应 设 置 含 铬 废 水 和 其 它 生 产 废 水 的 事 故 应 急 池, 这 是 事 故 废 水 控 制 的 第 二 道 防 线 在 厂 区 内 设 置 事 故 废 水 池, 切 断 污 染 物 与 外 部 的 通 道 导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当 事 故 发 生 时, 可 确 保 雨 水 管 内 受 污 染 的 事 故 水 经 阀 门 切 换 自 流 至 收 集 于 事 故 池, 事 故 结 束 后 再 将 事 故 泄 漏 液 或 消 防 事 故 废 水 限 流 送 到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将 污 染 控 制 在 厂 区 内, 防 止 较 大 生 产 事 故 泄 漏 物 料 和 污 染 消 防 水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罐 区 储 存 事 故 排 水 的 储 存 设 施 包 括 事 故 池 ( 罐 ) 防 火 堤 或 围 堰 内 区 域 等 据 了 解, 厂 区 目 前 已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建 有 1 座 综 合 废 水 事 故 池 (12m 8m 5m, 有 效 池 容 480m 3 ), 1 座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20m 15m 5m, 有 效 池 容 1535m 3 ) 总 池 容 2015m 3 ;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建 成 1 座 含 铬 废 水 事 故 池 (14m 8m 5m, 有 效 池 容 560m 3 ),1 座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15m 8m 3m, 有 效 池 容 320m 3 ), 总 池 容 880m 3 危 险 品 储 存 间 还 设 有 集 液 池 这 些 设 施 均 可 作 为 厂 区 事 故 废 水 的 有 效 贮 存 装 置 本 评 价 通 过 计 算 事 故 排 水 量 来 评 价 厂 区 已 有 事 故 排 水 储 存 设 施 的 有 效 容 积 是 否 能 满 足 储 存 要 求, 其 中 集 液 池 和 消 防 事 故 废 水 池 的 最 小 容 积 核 定 结 果 引 用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已 完 成 备 案 工 作 ) 中 的 核 算 结 果 a. 生 产 事 故 废 水 存 放 需 求 根 据 本 报 告 工 程 分 析 中 的 水 平 衡 核 算 结 果, 厂 区 含 铬 废 水 需 处 理 量 为 448.9m 3 /d,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量 为 m 3 /d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现 有 含 铬 废 水 事 故 池 和 调 节 池 的 总 容 积 为 880m 3, 综 合 废 水 事 故 池 和 调 节 池 的 总 容 积 为 2015m 3, 可 分 别 满 足 本 项 目 含 铬 废 水 和

15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39 综 合 废 水 24 小 时 事 故 废 水 量 存 放 需 求 b. 集 液 池 本 项 目 的 危 险 品 储 存 间 最 大 储 存 物 料 情 况 为 : 硫 氢 化 钠 (NaHS) 包 装 为 25kg 内 塑 外 编 织 袋, 无 色 针 织 结 晶, 硫 酸 为 25kg 硬 塑 料 桶 包 装, 甲 酸 为 1t 硬 质 塑 料 桶 包 装, 若 发 生 物 料 泄 漏, 主 要 以 单 个 包 装 桶 泄 漏 为 主, 因 此 需 要 集 液 池 大 于 1m 3, 可 满 足 收 集 废 液 的 需 求 c. 消 防 废 水 事 故 池 参 考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水 体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要 点 ( 试 行 ) 和 水 体 污 染 防 控 紧 急 措 施 设 计 导 则 计 算 事 故 池 容 积 事 故 储 存 设 施 总 有 效 容 积 按 下 式 计 算 : V 总 =(V 1 +V 2 -V 3 ) max +V 4 +V 5 (6.4-1) 式 中 : (V 1 +V 2 -V 3 ) max : 指 对 收 集 系 统 范 围 内 不 同 罐 组 或 装 置 分 别 计 算,(V 1 +V 2 - V 3 ) 取 其 中 最 大 值 V 1 : 收 集 系 统 范 围 内 发 生 事 故 的 一 个 罐 组 或 一 套 装 置 的 物 料 量 储 存 相 同 物 料 的 罐 组 按 一 个 最 大 储 罐 计, 装 置 物 料 量 按 存 留 最 大 物 料 量 的 一 台 反 应 器 或 中 间 储 罐 计, m 3 生 产 车 间 根 据 水 场 车 间 废 水 在 线 量 进 行 估 算 ; 危 险 化 学 品 仓 库 放 置 甲 酸 硫 酸 等 危 化 品, 按 照 最 大 储 存 量 进 行 估 算 V 2 : 发 生 事 故 的 储 罐 或 装 置 的 消 防 水 量,m 3 ; V 2 =Q 消 t 消 Q 消 : 发 生 事 故 的 储 罐 或 装 置 的 同 时 使 用 的 消 防 设 施 给 水 流 量,m 3 /h; t 消 : 消 防 设 施 对 应 的 设 计 消 防 历 时,h; V 3 :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以 转 输 到 其 他 储 存 或 处 理 设 施 的 物 料 量,m 3 ; V 4 : 发 生 事 故 时 仍 必 须 进 入 该 收 集 系 统 的 生 产 废 水 量,m 3 ; V 5 :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能 进 入 该 收 集 系 统 的 降 雨 量,m 3 ; V 5 =10qF q: 降 雨 强 度,mm; 按 平 均 日 降 雨 量 ; q=q a /n q a : 年 平 均 降 雨 量,mm, 项 目 地 区 mm; n: 年 平 均 降 雨 日 数, 取 165 天 F: 必 须 进 入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的 雨 水 汇 水 面 积,ha, 考 虑 最 不 利 因 素 即 发 生 事 故 时 全 厂 雨 水 都 受 到 污 染 而 均 需 进 入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全 厂 占 地 面 积 hm 2 根 据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本 项 目 火 灾 事 故 主 要 在 生 产 车 间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仓 库, 消 防 事 故 池 容 积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6.5

157 14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6.5 消 防 事 故 废 水 池 最 小 容 积 计 算 一 览 表 ( 单 位 :m 3 ) 建 ( 构 ) 筑 名 称 V 1 V 2 V 3 V 4 V 5 V 总 生 产 车 间 ( 全 厂 ) 危 险 化 学 品 仓 库 ( 全 厂 ) 由 于 企 业 厂 房 设 计 严 格 按 照 消 防 要 求,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时 基 本 不 会 蔓 延 到 其 他 部 位 ; 根 据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按 最 大 消 防 水 量 计 算 消 防 废 水 量, 以 危 险 化 学 品 仓 库 发 生 火 灾 来 计 算, 当 其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后, 产 生 的 废 水 量 为 496.5m 3, 则 本 项 目 的 消 防 事 故 废 水 贮 存 系 统 的 最 小 容 积 应 为 500m 3 企 业 未 设 置 单 独 消 防 事 故 应 急 池, 废 水 事 故 池 兼 作 消 防 事 故 池 厂 区 在 雨 水 管 道 总 排 放 口 修 建 雨 水 阀 门, 当 厂 区 内 发 生 水 环 境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时, 关 闭 雨 水 阀 门, 阻 断 雨 水 外 排, 将 事 故 废 水 暂 存 在 管 沟 内, 并 且 采 用 移 动 泵 收 集 雨 水 管 道 中 的 废 水 或 受 污 染 的 雨 水 等, 至 污 水 站 的 综 合 污 水 事 故 应 急 池 中 暂 存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的 综 合 废 水 事 故 应 急 池 和 调 节 池 总 池 容 2015m 3, 用 于 存 放 24 小 时 综 合 废 水 事 故 量 m 3 /d 后, 尚 有 约 978m 3 的 余 量, 能 满 足 消 防 事 故 废 水 的 存 放 需 求 d. 小 结 本 项 目 所 设 置 的 事 故 废 水 存 放 装 置 可 满 足 全 厂 生 产 事 故 废 水 24 小 时 水 量 和 消 防 事 故 废 水 的 存 放 需 求, 具 有 技 术 合 理 性 厂 区 内 也 建 立 了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保 证 各 单 元 发 生 事 故 时, 泄 漏 物 料 或 消 防 冲 洗 废 水 能 迅 速 安 全 地 集 中 到 事 故 池 3 第 三 道 防 线 : 全 厂 总 排 水 口 ( 包 括 污 水 排 放 总 口 和 雨 水 排 放 总 口 ) 设 置 阀 门 进 行 控 制, 即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排 水 口 控 制, 构 成 了 本 项 目 事 故 废 水 控 制 的 三 级 防 控 系 统 对 于 雨 水 收 集, 按 照 五 水 分 流 原 则, 雨 水 应 设 置 单 独 管 沟, 并 与 污 水 收 集 管 沟 保 持 一 定 距 离, 雨 水 收 集 后 排 入 赤 湖 工 业 区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最 后 排 入 前 湖 海 域 雨 水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道 前 应 设 阀 门 控 制, 一 旦 厂 区 内 出 现 污 水 混 排 入 雨 水 管 道, 马 上 切 断 厂 区 雨 水 总 排 放 口 阀 门 (6) 工 艺 和 设 备 装 置 方 面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1 加 强 员 工 操 作 规 范, 防 止 事 故 发 生 2 进 入 厂 区 人 员 应 穿 戴 好 个 人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如 安 全 帽 等 同 时 工 作 服 要 达 到 三 紧, 女 职 工 的 长 发 要 束 在 安 全 帽 内, 以 防 意 外 事 故 的 发 生 操 作 电 气 设 备 的 电 工 必 须 穿 绝 缘 鞋 戴 绝 缘 手 套, 并 有 监 护 人 自 动 控 制 设 计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7) 电 气 电 讯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1 电 气 设 计 均 按 环 境 要 求 选 择 相 应 等 级 的 F1 级 防 腐 型 和 户 外 级 防 腐 型 动 力 及 照 明 电 气 设 备 根 据 车 间 的 不 同 环 境 特 性, 选 用 防 腐 防 水 防 尘 的 电 气 设 备, 并 设 置 防 雷 防 静 电 设 施 和 接 地 保 护 在 设 计 中 应 强 调 执 行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和 验 收 规 范 (GB ) 等 的 要 求, 确 保 工 程 建 成 后 电 气 安 全 符 合 要 求

15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供 电 变 压 器 配 电 箱 开 关 等 设 施 外 壳, 除 接 零 外 还 应 设 置 可 靠 的 触 电 保 护 接 地 装 置 及 安 全 围 栏, 并 在 现 场 挂 警 示 标 志 配 电 室 必 须 设 置 挡 鼠 板 及 金 属 网, 以 防 飞 行 物 小 动 物 进 入 室 内 地 下 电 缆 沟 应 设 支 撑 架, 用 沙 填 埋 ; 电 缆 使 用 带 钢 甲 电 缆 沿 地 面 或 低 支 架 敷 设 的 管 道, 不 应 环 绕 工 艺 装 置 或 罐 组 四 周 布 置 3 在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内 选 用 防 爆 型 电 气 仪 表 及 通 信 设 备 ; 所 有 可 能 产 生 爆 炸 危 险 和 产 生 静 电 的 设 备 及 管 道 均 设 有 防 静 电 接 地 设 施 ; 装 置 区 内 建 构 筑 物 的 防 雷 保 护 按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设 计 ; 不 同 区 域 的 照 明 设 施 将 根 据 不 同 环 境 特 点, 选 用 防 爆 防 水 防 尘 或 普 通 型 灯 具 4 在 生 产 装 置 和 贮 存 仓 库 区 设 置 应 急 无 线 电 通 讯 和 呼 救 装 置, 一 旦 事 故 发 生, 可 迅 速 与 外 界 取 得 联 系, 获 得 救 援 (8) 预 警 报 警 系 统 及 消 防 废 水 处 置 1 根 据 火 灾 危 险 性 等 级 和 防 火 防 爆 要 求, 建 筑 物 的 防 火 等 级 均 应 采 用 国 家 现 行 规 范 要 求 按 一 二 级 耐 火 等 级 设 计, 满 足 建 筑 防 火 要 求 凡 禁 火 区 均 设 置 明 显 标 志 牌 2 厂 区 消 防 水 采 用 独 立 稳 高 压 消 防 供 水 系 统 ; 化 学 原 辅 材 料 储 料 间 用 固 定 式 泡 沫 灭 火 系 统, 在 火 灾 发 生 时 启 动 灭 火 系 统, 灭 火 泡 沫 瞬 间 充 满 车 间 抑 制 火 苗 蔓 延 3 消 防 水 是 独 立 的 稳 高 压 消 防 水 管 网, 消 防 水 管 道 沿 装 置 及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周 围 布 置, 在 管 道 上 按 照 规 范 要 求 配 置 消 火 栓 及 消 防 水 炮 4 完 善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保 证 各 单 元 发 生 事 故 时, 泄 漏 物 料 或 消 防 冲 洗 废 水 能 迅 速 安 全 地 集 中 到 事 故 池, 进 行 必 要 的 处 理 5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 全 厂 采 用 电 话 报 警, 报 警 至 消 防 局 根 据 需 要 设 置 报 警 装 置 火 灾 报 警 信 号 报 至 中 心 控 制 室, 再 由 中 心 控 制 室 报 至 消 防 局 6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系 统 : 公 司 污 水 站 运 行 时 配 备 在 线 监 控 仪 联 动 超 标 自 动 报 警 装 置 全 球 眼 等 监 控 系 统, 在 排 污 出 水 口 监 测 流 量 ph COD 氨 氮 总 氮 硫 化 物 六 价 铬 总 铬 等 项 目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宏 国 公 司 已 经 委 托 华 侨 大 学 编 制 了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并 在 2014 年 11 月 在 漳 州 市 环 境 应 急 与 事 故 调 查 中 心 办 理 完 成 了 相 关 备 案 手 续 ( 备 案 登 记 表 见 附 件 )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引 用 企 业 已 编 制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成 果, 完 成 本 节 的 编 制 (1) 应 急 组 织 指 挥 体 系 与 职 责 1 内 部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与 职 责 公 司 成 立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领 导 中 心 ( 简 称 指 挥 中 心 ), 对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预 警 和 处 置 等 进 行 统 一 指 挥 协 调 ; 下 设 应 急 指 挥 办 公 室 ( 设 在 公 司 办 公 室 ), 为 应 急 组 织 日 常 机 构, 并 设 置 专 家 组

159 14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根 据 事 件 类 型 和 应 急 工 作 需 要, 设 置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小 组 ( 即 应 急 响 应 小 组 ), 分 为 应 急 抢 险 组 安 全 警 戒 组 后 勤 保 障 组 洗 消 恢 复 组 和 环 境 监 测 组 发 生 突 发 社 会 级 ( 一 级 ) 事 件 时, 以 指 挥 领 导 中 心 为 基 础, 成 立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部 负 责 全 厂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的 组 织 和 指 挥, 指 挥 部 办 公 地 点 设 在 公 司 会 议 室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机 构 见 图 6.2 图 6.2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机 构 图 A. 指 挥 机 构 职 责 企 业 成 立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领 导 中 心, 由 总 经 理 厂 长 担 任 指 挥 部 总 指 挥 和 副 总 指 挥, 环 保 安 全 设 备 以 及 各 生 产 车 间 辅 助 部 门 的 部 门 领 导 组 成, 下 设 应 急 指 挥 办 公 室 ( 设 在 公 司 环 保 科 ), 由 总 务 等 任 办 公 室 主 任, 作 为 日 常 工 作 人 员 发 生 突 发 社 会 级 ( 一 级 ) 事 件 时, 以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为 基 础, 即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部, 总 经 理 任 总 指 挥, 厂 长 任 副 总 指 挥, 负 责 全 厂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的 组 织 和 指 挥, 指 挥 部 设 在 公 司 会 议 室 B. 应 急 响 应 工 作 组 构 成 及 职 责 应 急 响 应 工 作 组 构 成 及 职 责 见 表 6.6 C. 专 家 组 公 司 在 发 生 事 故 时, 将 第 一 时 间 与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联 系, 借 助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及 其 备 案 专 家 库 的 技 术 支 持, 成 立 专 家 组 专 家 组 参 与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技 术 指 导 工 作, 为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的 决 策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其 主 要 职 责 : a. 对 公 司 应 急 管 理 的 工 作 方 针 政 策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 b. 对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各 组 成 部 门 的 应 急 准 备 应 急 响 应 工 作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 c. 对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工 作 方 案 应 急 措 施 予 以 咨 询 并 提 出 建 议 ; d. 在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时, 对 事 发 现 场 情 况 信 息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和 研 究, 对 事 态 评 估 信 息 发 布 级 别 判 断 污 染 物 扩 散 趋 势 分 析 污 染 控 制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人 员 防 护 隔 离 疏 散 抢 险 救 援 应 急 终 止 及 污 染 损 害 赔 偿 等 工 作 提 出 建 议 为 决 策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

16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6.6 组 织 机 构 构 成 及 职 责 一 览 表 序 号 机 构 应 急 职 责 日 常 职 责 负 责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调 查 处 理 的 1 应 急 办 组 织 协 调 和 具 体 的 领 导 指 挥 工 作 公 室 和 上 传 下 达 等 相 关 保 障 工 作, 完 成 应 急 指 挥 下 达 的 任 务 制 应 急 抢 险 组 安 全 警 戒 组 后 勤 保 障 组 洗 消 恢 复 组 环 境 监 测 组 负 责 现 场 灭 火 抢 险, 及 过 程 泄 漏 物 料 的 处 理 负 责 事 故 现 场 警 戒, 人 员 管 制, 引 导 人 员 疏 散 1 负 责 抢 险 抢 救 物 质 及 设 备 的 供 应 和 抢 险 救 灾 人 员 的 生 活 保 障 ; 2 联 系 外 界 医 护 人 员, 协 助 做 好 救 护 监 测 事 项 负 责 消 防 废 水 固 废 等 污 染 物 的 收 集 处 理 人 员 洗 消 ; 负 责 现 场 抢 险 救 援 负 责 事 故 处 置 时 生 产 系 统 开 停 车 调 度 工 作 1 负 责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方 案 的 设 计 2 负 责 事 故 现 场 及 有 害 物 质 扩 散 区 域 内 的 监 测 工 作 及 事 故 原 因 的 分 析 e. 参 与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的 修 订 和 评 估 工 作 2 外 部 指 挥 与 协 调 143 负 责 应 急 指 挥 部 的 日 常 工 作, 做 好 预 案 的 经 费 预 算 及 财 务 管 理 ; 应 急 相 关 人 员 和 单 位 联 络 电 话 的 定 期 公 告 和 更 新 1 负 责 做 好 公 司 危 险 物 质 安 全 使 用 及 防 护 的 宣 传, 及 泄 漏 后 的 简 单 处 置 方 法 ; 2 事 故 演 练 时, 负 责 教 授 灭 火 器 消 防 栓 消 防 沙 等 消 防 物 资 的 正 确 使 用 方 式 学 习 安 全 警 戒 方 法 负 责 应 急 物 资 的 维 护 和 补 充 ; 学 习 简 单 的 救 护 知 识 ; 熟 悉 公 司 应 急 预 案 和 医 院 消 防 等 救 援 机 构 负 责 洗 消 用 品 的 维 护 雨 污 排 污 口 的 检 修 ; 负 责 公 司 机 台 设 备 水 电 维 修 保 养 等 工 作 负 责 环 境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分 析 工 作 ; 监 测 仪 器 保 养 等 公 司 与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赤 湖 工 业 区 管 委 会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之 间 建 立 应 急 联 动 机 如 果 污 染 事 故 较 严 重 时, 公 司 向 周 边 企 业 园 区 管 委 会 发 出 救 援 请 求, 统 筹 配 置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机 构 队 伍 装 备 和 物 资, 共 享 区 域 应 急 资 源 如 果 污 染 事 故 超 出 本 公 司 和 管 委 会 救 援 力 量 应 急 能 力 时,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总 指 挥 立 即 向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请 求 支 援, 由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决 定 启 动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突 发 环 境 紧 急 情 况 应 急 工 作 预 案 一 旦 启 动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突 发 环 境 紧 急 情 况 应 急 工 作 预 案, 公 司 应 急 预 案 中 的 应 急 组 织 归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救 援 总 指 挥 部 调 度 和 指 挥 公 司 设 置 专 人 负 责 联 络 汇 报,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的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2) 预 警 若 收 集 到 的 有 关 信 息 证 明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即 将 发 生 或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增 大,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发 布 预 警 信 息, 采 取 相 应 的 预 警 措 施, 并 根 据 事 态 的 发 展 情 况, 及 时 进 行 解 除 1 预 警 条 件 A. 现 场 发 现 存 在 塑 料 包 装 桶 外 壁 挂 有 液 体 ; B. 周 围 空 气 湿 度 大, 或 化 学 品 仓 库 内 湿 度 大 ; C. 车 间 臭 气 收 集 风 机 声 异 常, 车 间 内 空 气 异 常 或 吸 收 装 置 故 障 等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故

161 144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障 的 信 号 ; D. 废 水 排 放 口 在 线 监 测 或 环 保 部 门 的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废 水 超 标 ( 在 线 监 控 系 统 监 测 数 据 偏 离 正 常 值 ); 设 备 或 系 统 的 故 障 状 态 指 示 ; E. 现 场 发 现 存 在 泄 漏 或 火 灾 迹 象 ; F. 厂 区 内 发 生 火 灾 ; G. 遇 雷 雨 强 台 风 汛 涝 等 恶 劣 气 候 ; H. 接 到 政 府 发 布 预 警 时 ; 以 上 均 为 公 司 的 预 警 条 件, 可 进 行 报 警,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确 定 预 警 条 件 后, 及 时 向 部 门 负 责 人 员 工 通 报 相 关 情 况, 采 取 相 应 的 预 警 措 施 2 预 警 措 施 按 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严 重 性 紧 急 程 度 和 可 能 波 及 的 范 围,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预 警 级 别 分 为 三 级 : 社 会 级 ( 一 级 ) 公 司 级 ( 二 级 ) 车 间 级 ( 三 级 ), 依 次 用 红 色 黄 色 和 蓝 色 表 示, 并 根 据 事 态 的 发 展 情 况, 及 时 进 行 升 级 降 级 或 解 除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 负 责 人 : 由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确 定 预 警 信 息 ; 应 急 办 公 室 负 责 预 警 发 布 ; 预 警 方 式 : 电 话 公 司 通 讯 群 通 知 各 部 门, 手 机 短 信 微 信 通 知 各 员 工 ; 预 警 信 息 的 内 容 : 突 发 事 件 的 类 别 预 警 级 别 响 应 级 别 起 始 时 间 可 能 影 响 的 区 域 或 范 围 应 重 点 关 注 的 事 项 和 建 议 采 取 的 措 施 等 内 容 序 号 预 警 措 施 见 表 6.7 表 6.7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预 警 措 施 一 览 表 潜 在 事 件 预 警 条 件 预 警 措 施 危 险 化 学 品 或 危 险 废 物 泄 漏 或 洒 落 恶 臭 废 气 事 故 排 放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故 障,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或 含 硫 水 泄 漏 ; 4 硫 氢 化 钠 自 燃 5 厂 区 内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或 其 他 不 可 抗 拒 因 素 导 致 的 次 生 / 衍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现 场 发 现 存 在 塑 料 包 装 桶 外 壁 挂 有 液 体 车 间 臭 气 收 集 风 机 声 异 常, 车 间 内 空 气 异 常 或 吸 收 装 置 故 障 等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故 障 的 信 号 废 水 排 放 口 在 线 监 测 或 环 保 部 门 的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废 水 超 标 ( 在 线 监 控 系 统 监 测 数 据 偏 离 正 常 值 ); 设 备 或 系 统 的 故 障 状 态 指 示 周 围 空 气 湿 度 大, 或 化 学 品 仓 库 内 湿 度 大 现 场 发 现 存 在 泄 漏 或 火 灾 迹 象 ; 厂 区 内 发 生 火 灾 通 知 车 间 人 员 检 查 隐 患 ; 如 隐 患 未 消 除, 通 知 相 关 应 急 部 门 人 员 作 好 应 急 准 备 ; 发 布 预 警 信 息 通 知 设 备 技 术 部 人 员 检 修, 入 场 检 修 前 务 必 确 保 人 员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到 位, 保 证 作 业 安 全 通 知 污 水 处 理 站 人 员 检 查 隐 患 ; 或 污 水 处 理 站 人 员 发 现 异 常 后, 关 闭 废 水 排 放 泵, 检 查 隐 患 仓 库 管 理 人 员 对 化 学 品 仓 库 进 行 检 查, 消 除 硫 化 氢 钠 自 燃 的 隐 患 上 报 应 急 办 公 室 ; 应 急 办 公 室 通 知 指 挥 中 心 ;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依 据 现 场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通 知 相 关 机 构 协 助 应 急 救 援 若 可 能 发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严 重, 应 当 及 时 向 县 政 府 部 门 报 告, 由 县 领 导 决 定 后 发 布 预 警 等 级

16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45 续 上 表 6 以 上 各 类 潜 在 事 故 3 预 警 解 除 遇 雷 雨 强 台 风 汛 涝 等 恶 劣 气 候 ; 接 到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发 布 预 警 时 行 政 部 / 生 产 办 公 室 及 时 通 知 以 使 各 部 门 及 员 工 作 好 准 备, 同 时 须 紧 固 现 场 设 备, 关 闭 门 窗 切 断 电 源 清 理 现 场 等, 以 尽 可 能 减 少 因 设 备 发 生 异 常 事 故 等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 发 布 预 警 信 息 当 已 发 布 预 警 的 上 级 部 门 宣 布 解 除 预 警 时 和 引 起 预 警 的 条 件 消 除 和 各 类 隐 患 排 除 后, 解 除 预 警 (3) 应 急 处 置 1 先 期 处 置 先 采 取 措 施 控 制 污 染 源, 根 据 事 故 类 型 决 定 是 否 关 闭 污 水 泵, 采 取 围 堵 等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防 止 污 染 物 的 扩 散 各 类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先 期 处 置 措 施 见 表 6.8 表 6.8 公 司 潜 在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先 期 处 置 措 施 一 览 表 序 号 事 故 先 期 处 置 1 危 险 化 学 品 或 危 险 废 物 泄 漏 或 洒 落 破 损 的 包 装 内 的 剩 余 物 倒 入 完 好 包 装 袋 内 ; 泄 漏 液 流 入 集 液 池 内 2 恶 臭 废 气 事 故 排 放 向 车 间 主 管 报 告 关 闭 废 水 总 排 放 口 的 泵, 停 止 废 水 外 排 ;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故 障,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 3 先 将 废 水 截 留 于 调 节 池 内 ; 若 调 节 池 所 剩 容 量 不 够,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或 含 硫 水 泄 漏 打 开 事 故 废 水 池 的 阀 门 4 硫 氢 化 钠 自 燃 转 移 起 火 点 周 边 的 水 源 ; 打 开 门 窗, 保 持 通 风 5 厂 区 内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或 其 他 不 可 抗 拒 因 素 导 致 的 次 生 / 衍 生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2 响 应 分 级 用 沙 袋 或 闸 板 等 切 断 雨 水 排 放 口, 关 闭 废 水 排 放 总 泵, 打 开 事 故 池 的 进 水 泵 针 对 突 发 环 境 事 故 危 害 程 度 影 响 范 围 和 控 制 事 态 能 力 的 差 别, 将 响 应 级 别 分 为 三 级 :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响 应 级 别 与 事 件 分 级 对 照 见 表 6.9 表 6.9 响 应 级 别 与 事 件 分 级 对 照 一 览 表 序 号 事 件 分 级 响 应 级 别 事 故 情 形 社 会 级 ( 一 级 ) 环 境 事 件 公 司 级 ( 二 级 ) 环 境 事 件 车 间 级 ( 三 级 ) 环 境 事 件 一 级 响 应 二 级 响 应 三 级 响 应 需 要 全 公 司 和 社 会 力 量 参 与 应 急 : 如 区 域 大 面 积 长 时 间 停 电,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无 法 运 行 和 维 护, 导 致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崩 溃 ; 较 大 自 然 灾 害, 如 地 震 台 风 海 啸 等 造 成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全 面 ; 遭 到 破 坏, 超 出 公 司 自 身 应 急 能 力, 需 政 府 及 社 会 救 援 机 构 全 面 介 入, 企 业 配 合 政 府, 负 责 事 故 调 查 需 要 几 个 部 门 或 全 公 司 力 量 参 与 应 急 : 如 有 污 水 管 网 破 裂 堵 塞 或 泵 站 事 故 等 引 起 废 水 外 溢 事 故 ; 废 水 超 标 排 放 事 故 ; 甲 酸 泄 漏 或 硫 氢 化 钠 泄 漏 致 火 灾 事 故 ; 恶 臭 类 气 体 泄 漏 引 起 人 员 中 毒 事 故 ; 在 公 司 外 部 产 生 一 定 社 会 影 响, 以 公 司 自 救 为 主, 政 府 相 关 机 构 社 会 辅 助 救 援 仅 需 要 事 故 部 门 参 与 应 急, 可 申 请 其 它 部 门 支 援 : 如 危 险 化 学 品 少 量 泄 漏 ;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一 般 故 障 ;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一 般 故 障 ; 小 规 模 火 灾 引 发 的 次 生 / 衍 生 污 染 等

163 14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A. 三 级 响 应 对 于 车 间 级 ( 三 级 ) 环 境 事 件, 事 故 的 有 害 影 响 局 限 在 各 车 间 之 内, 并 且 可 被 现 场 的 操 作 者 遏 制 和 控 制 在 公 司 局 部 区 域 内, 启 动 三 级 响 应 : 由 该 车 间 的 部 门 主 管 负 责 应 急 指 挥 ;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进 行 应 急 处 置 B. 二 级 响 应 公 司 级 ( 二 级 ) 环 境 事 件, 事 故 的 有 害 影 响 超 出 车 间 内 范 围, 但 局 限 在 公 司 的 界 区 之 内 并 且 可 被 遏 制 和 控 制 在 公 司 区 域 内, 启 动 二 级 响 应 : 由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负 责 指 挥, 组 织 相 关 应 急 小 组 开 展 应 急 工 作 C. 一 级 响 应 社 会 级 ( 一 级 ) 环 境 事 件, 事 故 的 有 害 影 响 超 出 公 司 控 制 范 围, 启 动 一 级 响 应 : 由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总 指 挥 执 行 ; 应 根 据 严 重 的 程 度, 通 报 赤 湖 工 业 区 管 委 会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由 相 关 部 门 决 定 启 动 相 关 预 案, 并 采 取 相 应 的 应 急 措 施 遇 政 府 成 立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部 时, 移 交 政 府 指 挥 部 人 员 指 挥 并 介 绍 事 故 情 况 和 已 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 配 合 协 助 应 急 指 挥 与 处 置 3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A. 内 部 接 警 与 上 报 一 旦 发 生 环 境 事 故, 当 事 人 员 立 即 向 部 门 负 责 人 或 应 急 办 公 室 报 告, 若 发 生 公 司 级 和 社 会 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办 公 室 立 即 向 公 司 领 导 报 告 报 告 内 容 包 括 : 事 件 发 生 的 时 间 地 点 原 因 已 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 等 公 司 领 导 要 在 第 一 时 间 赶 赴 现 场, 启 动 实 施 应 急 措 施 B. 外 部 信 息 报 告 与 通 报 信 息 报 告 流 程 见 图 6.3 a. 信 息 通 报 公 司 发 现 社 会 级 ( 一 级 )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应 立 即 向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报 告 若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已 经 或 者 可 能 涉 及 相 邻 企 业 村 庄 等,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应 当 及 时 通 报 相 邻 企 业 负 责 人 村 委 会 b. 信 息 上 报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报 告 分 为 初 报 续 报 和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三 类 初 报 从 发 现 事 件 后 起 1 小 时 内 上 报 ; 续 报 在 查 清 有 关 基 本 情 况 后 随 时 上 报 ;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在 事 件 处 理 完 毕 后 立 即 上 报 初 报 可 用 电 话 直 接 报 告,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环 境 事 件 的 类 型 发 生 时 间 地 点 污 染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人 员 受 害 情 况 事 件 潜 在 的 危 害 程 度 转 化 方 式 趋 向 等 初 步 情 况

164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47 图 6.3 紧 急 应 变 报 告 流 程 图 续 报 可 通 过 网 络 或 书 面 报 告, 在 初 报 的 基 础 上 报 告 有 关 确 切 数 据, 事 件 发 生 的 原 因 过 程 进 展 情 况 及 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 等 基 本 情 况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采 用 书 面 报 告, 处 理 结 果 报 告 在 初 报 和 续 报 的 基 础 上, 报 告 处 理 事 件 的 措 施 过 程 和 结 果, 事 件 潜 在 或 间 接 的 危 害 社 会 影 响 处 理 后 的 遗 留 问 题, 参 加 处 理 工 作 的 有 关 部 门 和 工 作 内 容, 出 具 有 关 危 害 与 损 失 的 证 明 文 件 等 详 细 情 况 C. 启 动 应 急 响 应 a. 接 到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园 区 管 委 会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漳 浦 县 下 达 的 应 急 通 知 时 : 应 急 办 应 根 据 通 知 要 求, 立 即 向 应 急 总 指 挥 副 总 指 挥 报 告,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组 成 指 挥 部 ; 指 挥 部 根 据 应 急 任 务 及 有 关 情 况, 通 知 应 急 办 迅 速 启 动 相 应 的 应 急 工 作 组 ; 应 急 办 立 即 进 行 应 急 准 备, 通 知 有 关 人 员, 指 定 集 结 地 点, 明 确 有 关 要 求 应 急 人 员 接 收 应 急 通 知 后, 应 第 一 时 间 赶 赴 应 急 集 结 地 点, 并 按 应 急 通 知 要 求 迅 速 做 好 应 急 准 备 b. 接 到 厂 区 各 车 间 的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情 况 报 告 时 应 急 办 应 主 动 并 尽 可 能 详 尽 了 解 污 染 事 件 的 有 关 情 况 初 步 判 断 确 认 事 故 等 级 必 要 时 迅 速 向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报 告, 迅 速 做 好 应 急 准 备 工 作 4 应 急 监 测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时, 环 境 监 测 小 组 应 迅 速 组 织 监 测 人 员 赶 赴 现 场, 根 据 事 件 的 实 际

165 14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情 况, 迅 速 确 定 监 测 方 案, 及 时 开 展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在 尽 可 能 短 的 时 间 内 做 出 判 断, 以 便 对 事 件 及 时 正 确 进 行 处 理 A. 根 据 厂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的 指 示, 建 立 应 急 监 测 网 络, 组 织 制 定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监 测 预 案 B. 根 据 不 同 形 式 的 环 境 事 故, 确 定 好 监 测 对 象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公 司 监 测 方 法 监 测 频 次 质 控 要 求 同 时 做 好 分 工, 由 小 组 组 长 分 配 好 任 务 C. 现 场 采 样 与 监 测 D. 根 据 事 态 的 变 化, 在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的 指 导 下 适 当 调 整 监 测 方 案 E. 应 急 监 测 终 止 后 应 当 根 据 事 故 变 化 情 况 向 领 导 汇 报, 并 分 析 事 故 发 生 的 原 因, 提 出 预 防 措 施, 进 行 追 踪 监 测 F. 完 成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交 办 的 其 它 工 作 5 应 急 处 置 A. 水 污 染 突 发 事 件 的 应 急 措 施 水 污 染 突 发 事 件 主 要 包 括 :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故 障, 出 现 事 故 排 放, 指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不 能 正 常 运 行 时 导 致 污 染 物 达 不 到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或 没 有 经 过 治 理 就 直 接 排 放, 可 能 对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造 成 冲 击 ; 厂 区 内 火 灾 泄 漏 事 故 次 生 / 衍 生 的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方 案 如 下 : a.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可 能 对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造 成 冲 击 ; 巡 视 人 员 如 发 现 在 线 监 测 仪 持 续 报 警 ( 废 水 超 标 排 放 ) 或 废 水 泄 漏, 通 知 环 保 负 责 人 及 洗 消 恢 复 组 负 责 人, 并 向 应 急 办 公 室 汇 报 做 好 先 期 置 后, 环 保 负 责 人 同 时 第 一 时 间 关 闭 废 水 外 排 泵 相 关 负 责 人 接 到 汇 报 后 立 即 赶 往 现 场, 分 析 原 由, 找 到 解 决 办 法, 待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事 故 排 除 后, 启 动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暂 存 的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如 果 维 修 时 间 较 长, 应 及 时 停 止 相 关 工 序, 停 止 废 水 的 产 生 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效 果 不 理 想, 应 对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维 护 如 果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发 生 机 械 故 障, 造 成 系 统 运 行 故 障,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技 术 人 员 立 即 对 故 障 设 备 进 行 抢 修, 如 果 维 修 时 间 较 长, 应 及 时 停 产, 停 止 废 水 的 产 生 在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运 行 时, 突 然 发 生 公 司 停 电 情 况, 污 水 处 理 站 值 班 人 员 应 停 止 污 水 的 排 放, 同 时 停 电 期 间 密 切 关 注 集 水 池 水 位, 若 污 水 无 法 再 收 集 时 应 及 时 打 开 事 故 应 急 池 的 泵, 将 废 水 暂 时 储 存 于 事 故 应 急 池 中 若 污 水 超 标, 已 排 放 至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应 急 办 公 室 应 立 即 与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联 系, 告 知 公 司 废 水 水 质 水 量 等 相 关 情 况, 以 便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启 动 相 应 的 应 对 措 施

16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49 b. 厂 区 内 火 灾 泄 漏 事 故 次 生 / 衍 生 的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及 时 切 断 污 染 源 的 程 序 与 措 施 关 闭 厂 区 废 水 排 放 口 水 泵, 停 止 向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水 ; 关 闭 雨 水 排 放 口 防 止 污 染 物 扩 散 程 序 措 施 公 司 厂 区 分 布 有 雨 水 管 沟 部 分 污 水 管 沟, 当 厂 区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时, 可 利 用 应 急 沙 袋 就 近 构 筑 围 堰 围 堵 在 厂 区 漫 流 的 消 防 废 水, 并 引 入 雨 水 管 沟 或 污 水 管 沟 ; 进 入 雨 水 管 沟 的 消 防 废 水 用 移 动 泵 抽 至 事 故 池 ; 进 入 污 水 沟 的 可 直 接 引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调 节 池, 调 节 池 容 积 不 够 时 可 部 分 转 移 至 事 故 池 暂 存 c. 请 求 外 部 支 援 的 措 施 当 发 生 重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故, 消 防 废 水 已 泄 漏 至 外 环 境, 则 应 立 即 关 闭 雨 水 和 污 水 排 放 口 ( 控 制 外 排 出 口 ), 公 司 应 急 办 公 室 向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赤 湖 园 区 管 委 会, 启 动 相 关 预 案, 减 小 水 污 染 可 能 影 响 的 范 围 B. 大 气 污 染 事 件 的 应 急 措 施 本 企 业 的 大 气 污 染 事 件 主 要 有 二 种 : 一 是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出 现 故 障, 产 生 恶 臭 影 响 周 边 环 境 ; 二 是 硫 氢 化 钠 自 燃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如 下 : a. 恶 臭 废 气 事 故 排 放 应 急 处 置 当 发 现 污 水 处 理 中 心 周 边 散 发 恶 臭 时, 即 恶 臭 泄 漏 时, 第 一 时 间 查 明 恶 臭 的 泄 漏 位 置, 找 到 泄 漏 原 因, 并 及 时 解 决 恶 臭 泄 漏 问 题 如 果 是 防 臭 加 盖 池 子 的 盖 子 破 损, 及 时 补 修 破 损 位 置, 可 先 用 合 适 的 塑 料 膜 或 铁 皮 等 物 堵 住 破 损 处 如 果 发 现 恶 臭 味 道 较 大, 及 时 维 修, 并 调 用 植 物 除 臭 提 取 液, 喷 洒 除 臭 液, 保 证 工 作 环 境 符 合 卫 生 要 求 若 是 停 电 导 致 恶 臭 处 理 设 施 停 止 运 行, 应 第 一 时 间 调 用 应 急 电 源, 保 证 风 机 等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b. 硫 氢 化 钠 自 燃 应 急 抢 险 组 采 用 二 氧 化 碳 沙 土 干 粉 灭 火, 禁 止 采 用 水 灭 火 ; 安 全 警 戒 组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 如 事 故 扩 大 时, 立 即 向 有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管 委 会 漳 浦 县 环 保 局 有 关 部 门 请 求 支 援 ; 并 要 求 成 员 通 知 相 邻 单 位, 联 系 外 部 救 援 单 位 进 展 情 况 后 勤 保 障 组 成 员 向 现 场 人 员 发 放 口 罩 等 防 护 用 品 等 物 资 c. 基 本 防 护 措 施 呼 吸 防 护 : 应 马 上 用 手 帕 餐 巾 纸 衣 物 等 随 手 可 及 的 物 品 捂 住 口 鼻 手 头 如

167 15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有 水 或 饮 料, 最 好 把 手 帕 衣 物 等 浸 湿 最 好 能 及 时 戴 上 防 毒 面 具 防 毒 口 罩 皮 肤 防 护 : 尽 可 能 戴 上 手 套, 穿 上 雨 衣 雨 鞋 等, 或 用 床 单 衣 物 遮 住 裸 露 的 皮 肤 如 已 备 有 防 化 服 等 防 护 装 备, 要 及 时 穿 戴 眼 睛 防 护 : 尽 可 能 戴 上 各 种 防 毒 眼 镜 防 护 镜 或 游 泳 用 的 护 目 镜 等 洗 消 : 到 达 安 全 地 点 后, 要 及 时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服, 用 流 动 的 水 冲 洗 身 体, 特 别 是 曾 经 裸 露 的 部 分 救 治 : 迅 速 拨 打 120, 将 中 毒 人 员 及 早 送 医 院 救 治 中 毒 人 员 在 等 待 救 援 时 应 保 持 平 静, 避 免 剧 烈 运 动, 以 免 加 重 心 肺 负 担 致 使 病 情 恶 化 d. 受 影 响 区 域 人 群 疏 散 方 式 公 司 废 气 事 故 排 放 不 会 造 成 人 群 急 性 中 毒, 但 根 据 应 急 救 援 处 理 原 则 初 步 应 紧 急 封 锁 隔 离 泄 漏 区 域 50 米 范 围, 疏 散 时,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安 全 警 戒 组 用 最 快 速 度 通 知 现 场 人 员, 按 疏 散 的 方 向 通 道 进 行 疏 散 ; 正 确 通 报 防 止 混 乱 疏 导 人 员 首 先 通 知 事 故 现 场 附 近 人 员 先 疏 散 出 去, 然 后 视 情 况 公 开 通 报, 告 诉 其 他 区 域 人 员 进 行 有 序 疏 散, 防 止 不 分 先 后, 发 生 拥 挤 影 响 顺 利 疏 散 C. 其 他 类 型 环 境 突 发 事 件 结 合 以 上 的 各 种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处 理 措 施, 及 下 列 措 施 进 行 应 急 处 置 a. 危 险 化 学 品 或 危 险 废 物 泄 漏 或 洒 落 容 器 发 生 泄 漏 后, 应 采 取 措 施 修 补 和 堵 塞 裂 口, 制 止 原 料 的 进 一 步 泄 漏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防 尘 面 具 ( 全 面 罩 ), 戴 手 套 穿 防 毒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b. 装 置 生 产 应 急 处 理 原 则 供 电 紧 急 情 况 当 供 电 出 现 紧 急 情 况 需 要 降 负 荷 时, 视 电 力 供 应 情 况, 停 电 的 顺 序 为 办 公 生 活 用 电, 装 置 循 环 水 部 分 水 泵 出 现 紧 急 情 况 时, 生 产 主 管 根 据 公 司 调 度 的 降 荷 要 求 通 知 有 关 部 门 停 车, 并 通 知 下 一 步 要 停 车 的 部 门 做 好 准 备 蒸 汽 供 应 紧 急 情 况 当 蒸 汽 负 荷 不 能 保 证 时, 设 备 技 术 部 应 及 时 与 公 司 调 度 协 调 联 系 因 水 电 蒸 汽 等 公 用 工 程 故 障 或 紧 急 停 车, 造 成 全 公 司 性 大 面 积 停 车 事 故 时, 各 装 置 按 相 应 的 紧 急 停 车 程 序 执 行 当 发 生 重 大 火 灾 地 震 等 突 发 事 故 时, 实 施 紧 急 停 车 c. 装 置 ( 车 间 ) 发 生 事 故 异 常 情 况, 生 产 班 长 全 权 组 织 处 理 ; 当 装 置 发 生 故 障 有 可

16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51 能 影 响 其 他 部 门 时, 必 须 向 公 司 通 报 ; 生 产 装 置 发 生 人 身 伤 亡 事 故 以 及 设 备 操 作 火 灾 等 重 大 事 故 时, 必 须 立 即 向 生 产 厂 长 和 应 急 办 公 室 报 告 d. 事 件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消 防 水 事 故 废 水 经 边 沟 和 管 道 沟 进 入 污 水 池, 和 其 他 废 水 一 起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 关 闭 废 水 排 放 口 e. 待 事 故 现 场 污 染 物 得 到 控 制 并 消 除 已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后 方 可 启 动 正 常 排 污 口 f. 安 全 保 护 措 施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必 要 时 佩 带 口 罩 眼 睛 防 护 : 必 要 时 戴 防 护 眼 镜 防 护 服 : 穿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橡 皮 手 套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 工 作 现 场 禁 止 吸 烟 进 食 和 饮 水 工 作 毕, 淋 浴 更 衣 注 意 个 人 清 洁 卫 生 6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应 急 响 应 当 经 验 丰 富 的 或 相 关 专 业 人 员 ( 消 防 医 疗 监 测 等 专 业 人 员 等 ) 赶 至 事 故 现 场 时, 现 场 指 挥 部 和 相 应 的 救 援 队 伍 应 介 绍 现 场 情 况, 协 助 救 援 工 作, 准 备 救 援 器 材 物 资 等 若 为 社 会 级 ( 一 级 ) 环 境 事 件, 启 动 一 级 响 应, 遇 政 府 成 立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部 时, 移 交 政 府 指 挥 部 人 员 指 挥 公 司 采 取 以 下 响 应 配 合 措 施 : 现 场 指 挥 部 向 上 级 指 挥 部 介 绍 现 场 情 况, 并 全 程 配 合 上 级 指 挥 部 工 作 技 术 支 持 : 洗 消 恢 复 组 组 成 员 提 供 工 程 技 术 方 面 支 持, 应 急 抢 险 组 配 合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 应 急 装 备 : 后 勤 保 障 组 发 放 口 罩 手 套 等 防 护 口 罩 ; 物 资 使 用 保 障 : 后 勤 保 障 人 员 负 责 人 员 的 生 活 饮 食 (4) 应 急 终 止 1 应 急 终 止 的 条 件 A. 事 件 现 场 得 到 控 制, 事 件 条 件 已 经 消 除 ; B. 污 染 源 的 泄 漏 或 释 放 已 降 至 规 定 限 值 以 内 ; C. 事 件 所 造 成 的 危 害 已 经 被 彻 底 消 除, 无 继 发 可 能 ; 2 应 急 终 止 的 程 序 A.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确 认 终 止 时 机 或 由 事 件 责 任 单 位 提 出, 经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批 准 ; B.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向 所 属 各 专 业 应 急 响 应 队 伍 下 达 应 急 终 止 命 令 ; C.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后, 相 关 类 别 环 境 事 件 专 业 应 急 工 作 组 应 根 据 政 府 有 关 指 示 和 实 际 情 况, 继 续 进 行 环 境 监 测 和 评 价 工 作, 直 至 其 他 补 救 措 施 无 须 继 续 进 行 为 止

169 15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3 应 急 终 止 后 的 后 续 工 作 A. 应 急 办 向 本 单 位 相 关 部 门 周 边 企 业 等 受 影 响 区 域, 通 知 本 事 件 危 险 已 解 除 B. 洗 消 恢 复 组 对 现 场 中 暴 露 的 工 作 人 员 应 急 行 动 人 员 和 受 污 染 设 备 进 行 清 洁 净 化 ; 应 急 现 场 暴 露 的 工 作 人 员 到 达 安 全 地 点 后, 要 及 时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服, 用 流 动 的 水 冲 洗 身 体, 特 别 是 曾 经 裸 露 的 部 分 C. 安 全 警 戒 组 应 做 好 现 场 的 保 护, 用 隔 离 警 示 带 围 住 事 故 现 场 区 域, 待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查 找 事 件 原 因 D.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以 及 有 关 部 门 调 查 事 件 发 生 起 因 过 程 和 结 果, 向 有 关 部 门 做 详 细 报 告 (5) 后 期 处 置 1 善 后 处 置 A. 应 急 终 止 后, 洗 消 恢 复 组 对 现 场 污 染 物 进 行 后 续 处 理, 对 事 故 设 备 ( 施 ) 进 行 维 修 或 检 修, 待 恢 复 企 业 设 备 正 常 运 转 后, 恢 复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B. 安 全 警 戒 组 撤 掉 安 全 警 戒 牌, 收 起 警 戒 带, 交 由 后 勤 保 障 组 进 行 维 护 C. 后 勤 保 障 组 对 应 急 仪 器 和 设 备 进 行 清 点 后, 对 应 急 仪 器 设 备 进 行 维 护 保 养, 对 损 坏 的 仪 器 进 行 维 修 对 耗 损 的 物 资 进 行 补 充 D.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配 合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做 好 事 故 的 善 后 工 作, 安 置 受 灾 人 员, 赔 偿 受 灾 人 员 E. 安 全 警 戒 小 组 进 行 环 境 危 害 的 调 查 与 评 估, 对 于 因 本 厂 的 环 境 事 故 而 造 成 周 边 人 员 伤 害 的, 统 计 其 伤 害 程 度 及 范 围 2 评 估 与 总 结 A.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的 长 期 环 境 评 估 : a. 污 染 物 处 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进 行, 必 要 时 请 环 保 部 门 进 行 处 理 b. 组 织 专 家 和 有 关 部 门 对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中 长 期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评 估, 提 出 补 偿 和 对 遭 受 污 染 的 生 态 环 境 进 行 恢 复 的 建 议 B. 根 据 事 故 调 查 结 果, 应 急 办 公 室 协 助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组 织 对 公 司 现 有 的 防 范 措 施 与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评 价, 编 制 应 急 总 结 报 告, 指 出 公 司 应 急 预 案 有 效 性 和 不 足 之 处, 进 行 修 订 (6) 应 急 保 障 1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公 司 并 具 备 专 业 的 设 施 操 作 人 员 和 皮 革 行 业 技 术 人 员 ; 本 公 司 根 据 人 员 能 力 等, 本 公 司 已 组 建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包 括 应 急 办 公 室 应 急 抢 险 组 安 全 警 戒 组 等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小 组 ; 并 且 开 展 应 急 救 援 培 训 与 训 练 及 演 练, 不 断 提 高 应 急 救 援 能 力

17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资 金 保 障 本 公 司 在 每 年 编 制 年 度 预 算 时 列 出 专 项 经 费, 主 要 用 于 应 急 器 材 维 护 及 购 置, 应 急 培 训, 事 故 发 生 后 的 救 护 监 测 洗 消 等 处 理 费 用 该 经 费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用 作 他 用, 从 而 保 障 应 急 状 态 时 应 急 经 费 的 及 时 到 位 3 物 资 保 障 公 司 应 配 备 足 够 的 应 急 物 资, 见 表 6.10 厂 区 内 储 存 有 口 罩 橡 胶 鞋 手 套 安 全 帽, 可 用 于 人 身 防 护 车 间 仓 库 废 水 处 理 区 等 均 设 置 塑 料 小 桶 回 收 空 桶 畚 箕 扫 帚 拖 把 厂 区 按 消 防 要 求 安 装 消 防 灭 火 器 消 防 栓 应 急 照 明 灯 公 应 急 物 资 由 仓 库 主 管 负 责 组 织 对 应 急 物 资 进 行 管 理, 定 期 ( 每 年 ) 对 消 耗 的 应 急 物 资 进 行 检 查 和 补 充, 保 障 应 急 救 援 的 物 质 供 需 表 6.10 应 急 物 资 储 备 一 览 表 用 途 类 型 名 称 数 量 存 放 位 置 备 注 COD 氨 氮 硫 化 物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1 套 污 水 监 控 室 总 铬 在 线 监 控 系 统 1 套 污 水 监 控 室 流 量 在 线 监 控 系 统 1 套 污 水 监 控 室 监 测 监 控 系 统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1 套 污 水 监 控 室 塑 料 桶 2 各 化 料 仓 通 讯 设 备 照 明 设 备 医 疗 警 戒 物 资 消 防 抢 险 设 备 个 人 防 护 设 备 4 医 疗 卫 生 保 障 畚 斗 2 各 化 料 仓 扫 帚 2 支 化 料 仓 电 话 手 机 若 干 厂 务 传 真 若 干 厂 务 电 脑 ( 可 上 网 ) 若 干 厂 务 应 急 照 明 灯 2 支 工 务 房 医 药 箱 1 套 厂 务 警 示 牌 3 支 工 务 房 警 示 带 1 卷 工 务 房 便 携 式 应 急 照 明 灯 2 支 工 务 房 灭 火 器 按 规 范 消 防 栓 要 求 全 厂 分 布 铁 铲 2 支 化 料 仓 消 防 沙 1 桶 化 料 仓 移 动 泵 ( 应 急 水 泵 ) 1 台 工 务 房 防 护 口 罩 常 备 2 打 厂 务 橡 胶 手 套 常 备 2 打 厂 务 橡 胶 鞋 3 双 厂 务 布 纱 手 套 常 备 2 打 厂 务 安 全 帽 2 顶 厂 务 设 计 建 设 中 公 司 备 有 小 药 箱, 放 置 有 一 些 常 规 外 伤 急 救 所 需 的 敷 料 药 品, 用 于 事 故 时 伤 者 的 应 急 救 护 若 伤 者 严 重 时, 可 送 往 附 近 医 院 公 司 办 公 室 负 责 落 实 与 地 方 医 疗 卫 生 职 业 病 防 治 部 门 的 应 急 医 疗 救 援 合 作, 后 勤 保 障 组 落 实 急 救 药 箱 药 品, 急 救 器 材 的 配 备 与 更 新 5 交 通 运 输 保 障

171 154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公 司 配 备 车 辆, 日 常 用 于 运 输 洽 谈 业 务 接 送 客 户 等 用 车 需 要, 并 配 备 专 业 司 机, 由 专 人 负 责 车 辆 调 配,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故 时, 车 辆 立 即 为 应 急 车 辆, 全 面 配 合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的 需 要 6 通 信 保 障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相 关 人 员 应 熟 悉 应 急 参 与 部 门 人 员 的 联 系 方 式, 以 及 能 快 速 通 知 上 级 应 急 单 位 和 外 部 应 急 机 构 的 通 讯 信 息, 厂 区 通 过 手 机 及 内 部 电 话 通 讯 当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的 相 关 人 员 联 系 方 式 有 变 更 时, 应 及 时 通 知 其 他 应 急 小 组 人 员, 并 更 新 预 案 文 本 里 的 联 系 方 式, 确 保 通 讯 无 阻 值 班 室 人 员 及 各 小 组 负 责 人 的 电 话 保 持 24 小 时 开 机 7 科 技 支 撑 公 司 现 已 建 立 污 水 处 理 站, 配 备 有 专 业 的 环 保 人 员, 将 为 公 司 负 责 提 供 应 急 处 置 技 术 方 法 同 时 有 一 套 污 水 在 线 监 控 系 统, 可 实 现 污 水 的 在 线 监 控 公 司 位 于 赤 湖 工 业 区, 周 边 企 业 还 有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和 其 他 多 家 同 类 型 的 皮 革 公 司, 并 都 具 备 环 保 技 术 人 员 和 行 业 协 会 专 家, 必 要 时 可 为 本 公 司 应 急 处 置 行 动 提 供 专 业 指 导 意 见 参 与 应 急 预 案 评 审 专 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评 审 和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等 专 家 对 本 公 司 生 产 状 况 熟 悉, 发 生 事 故 时, 能 够 在 短 时 间 内 反 馈 意 见, 为 决 策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7) 监 督 管 理 1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 全 面 系 统 的 应 急 演 习, 由 应 急 办 公 室 统 一 组 织, 确 定 参 加 演 习 的 人 员 演 习 时 间 演 习 内 容 等, 生 产 企 业 相 关 部 门 等 部 门 应 急 小 组 成 员 协 助 ; 针 对 应 急 反 应 系 统 中 某 个 环 节 进 行 的 演 习, 由 各 应 急 部 门 组 织 主 办 演 习 的 各 级 应 急 部 门 应 对 演 习 情 况 予 以 记 录, 并 妥 善 保 存 备 查 演 练 结 束 后 应 对 演 练 的 效 果 做 出 评 价, 提 交 演 练 报 告, 并 针 对 演 练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划 分 为 不 适 项 整 改 项 和 改 进 项, 分 别 进 行 纠 正 整 改 改 进 2 宣 教 培 训 A. 培 训 依 据 对 企 业 员 工 能 力 的 评 估 结 果 和 周 边 工 厂 企 业 人 员 情 况 分 析 结 果, 明 确 培 训 如 下 内 容 : 本 公 司 事 故 应 急 响 应 救 援 和 突 发 环 境 事 故 处 理 的 人 员 培 训 分 二 个 层 次 开 展 : a. 车 间 班 组 级 车 间 班 组 级 是 及 时 处 理 事 故 紧 急 避 险 自 救 互 救 的 重 要 环 节, 同 时 也 是 事 故 及 早 发 现 及 时 上 报 的 关 键, 一 般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在 这 一 层 次 上 能 够 及 时 处 理 而 避 免,

17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55 对 班 组 职 工 开 展 事 故 急 救 处 理 培 训 非 常 重 要 每 季 开 展 一 次, 培 训 内 容 : 针 对 各 岗 位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如 何 进 行 紧 急 停 车 避 险 报 警 的 方 法 ; 针 对 各 岗 位 可 能 导 致 人 员 伤 害 类 别, 现 场 进 行 紧 急 救 护 方 法 针 对 各 岗 位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如 何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控 制 事 故 和 避 免 事 故 扩 大 化 针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学 习 消 防 器 材 和 各 类 设 备 的 使 用 方 法 b. 公 司 级 由 经 理 保 安 员 及 消 防 抢 险 组 成 员 组 成, 成 员 能 够 熟 练 使 用 现 场 装 备 设 施 等 对 事 故 进 行 可 靠 控 制 它 是 应 急 救 援 的 指 挥 部 与 操 作 者 之 间 的 联 系, 同 时 也 是 事 故 得 到 及 时 可 靠 处 理 的 关 键 每 年 进 行 二 次, 培 训 内 容 : 包 括 车 间 级 培 训 所 有 内 容 掌 握 应 急 预 案, 事 故 时 按 照 预 案 有 条 不 紊 地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针 对 车 间 生 产 实 际 情 况, 熟 悉 如 何 有 效 控 制 事 故, 避 免 事 故 失 控 和 扩 大 化 各 部 门 依 据 应 急 救 援 的 职 责 和 分 工 开 展 工 作 组 织 应 急 物 资 的 调 运 事 故 现 场 的 警 戒 和 隔 离, 以 及 事 故 现 场 的 洗 消 方 法 B. 员 工 宣 传 教 育 公 司 对 员 工 特 别 是 新 入 职 员 工 的 宣 传 教 育 或 者 组 织 学 习, 对 仓 库 生 产 车 间 的 重 要 风 险 岗 位 工 人 进 行 岗 位 培 训 C. 周 边 企 业 人 员 公 司 每 年 通 过 工 作 人 员 上 门 介 绍 或 电 话 联 系 等 方 式 向 周 边 村 庄 介 绍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包 括 公 司 涉 及 的 化 学 品 种 类 及 其 性 质,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事 件 及 危 害, 发 生 事 故 时 不 必 恐 慌 ; 并 着 重 对 应 急 救 助 知 识 进 行 宣 传 教 育

173 156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7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本 评 价 根 据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的 思 路, 依 据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制 革 工 业 ( 猪 轻 革 ) (HJ/T ) 的 相 关 要 求, 从 原 辅 材 料 和 能 源 产 品 技 术 工 艺 设 备 过 程 控 制 废 弃 物 管 理 水 平 以 及 员 工 素 质 等 方 面, 结 合 本 项 目 的 具 体 特 点, 对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进 行 分 析 7.1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资 源 能 源 消 耗 (1) 产 能 指 标 本 项 目 产 能 为 年 加 工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制 革 工 业 ( 猪 轻 革 ) 中 企 业 规 模 年 产 猪 皮 30 万 张 以 上 ( 含 ) 的 要 求 (2) 原 辅 材 料 选 择 本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猪 皮 加 工 所 用 化 料 的 种 类 使 用 数 量 少 于 同 等 标 张 牛 皮 加 工 所 需 用 料, 化 料 的 选 择 选 择 上 尽 可 能 选 用 低 毒 无 害 化 料 代 替 含 铬 复 鞣 剂 等 重 金 属 化 料, 化 料 与 革 结 合 较 为 紧 密, 利 用 率 较 高, 有 利 于 减 少 化 料 进 入 废 水 废 渣 中, 减 少 三 废 处 理 难 度 (2) 得 革 率 本 项 目 加 工 原 料 为 猪 原 皮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近 一 年 的 运 行 经 验, 猪 皮 加 工 的 得 革 率 一 般 在 40~45%, 可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一 级 水 平 (3) 节 水 技 术 1 流 水 洗 改 闷 洗 降 低 用 水 量 本 项 目 生 产 加 工 水 洗 工 序 均 采 用 闷 洗 工 艺, 与 传 统 的 制 革 流 水 洗 工 序 相 比 可 节 省 工 艺 用 水 50% 以 上 2 采 用 小 液 比 工 艺 降 低 用 水 量 降 低 工 艺 液 比, 或 将 有 液 操 作 工 序 改 为 少 液 比 操 作 工 序, 可 以 起 到 节 约 用 水 效 果, 如 : 将 复 鞣 中 和 染 色 加 脂 工 序 改 为 小 液 比 操 作 ( 液 比 控 制 在 1:1 或 以 下 ) 可 以 节 约 这 些 工 序 的 用 水 量 3 通 过 将 部 分 工 序 合 并, 降 低 用 水 量 将 两 个 相 邻 的 工 序 合 并 在 同 一 浴 液 中 进 行, 减 少 工 艺 或 洗 皮 水 次 数, 可 以 节 约 大 量 用 水, 如 : 将 浸 酸 和 鞣 制 工 序 合 并, 或 者 染 色 工 序 和 加 脂 工 序 合 并, 可 以 省 去 一 定 用 水 量 等 4 废 水 ( 中 水 ) 循 环 使 用, 降 低 用 水 量 项 目 高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和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液 回 用 方 案 : 浸 灰 脱 毛 后 的 高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设 置 浸 灰 废 液 回 用 系 统, 排 水 除 去 废 毛 残 渣 后 再 回 用 于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待 重 复 使 用 3~

174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次 后 则 排 放 至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与 浸 灰 脱 毛 后 的 水 洗 低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一 起 进 行 脱 硫 处 理, 再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 鞣 制 工 序 设 置 铬 液 回 用 系 统, 高 浓 度 铬 废 水 收 集 至 回 收 静 置 区 将 固 体 物 沉 降 去 除 后 可 回 用 至 鞣 制 工 序, 待 重 复 使 用 3~4 回 后 则 排 放 至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区 进 行 处 理, 添 加 液 碱 把 铬 沉 淀 处 理, 去 除 对 生 物 具 有 毒 害 性 或 抑 制 性 污 染 物, 上 清 液 因 含 有 高 度 盐 分, 因 此 将 其 收 集 于 回 用 水 池 中, 部 分 水 可 作 为 替 补 浸 酸 及 铬 鞣 工 艺 时 所 补 充 之 清 水 及 盐 分, 其 余 排 至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经 估 算, 生 产 车 间 废 水 经 简 单 处 理 后 直 接 回 用 工 艺 的 水 量 约 89.1m 3 /d 综 合 废 水 经 深 度 处 理 后 回 用 : 对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尾 水 进 一 步 采 取 深 度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准 备 工 段 及 鞣 制 工 段, 回 用 水 量 约 630m 3 /d 新 鲜 水 474.3m 3 /d 综 上, 本 项 目 回 用 水 率 可 达 60.3%, 可 满 足 猪 原 皮 加 工 企 业 要 求 的 清 洁 生 产 二 级 标 准 ( 回 用 水 率 60%) 项 目 新 鲜 水 消 耗 量 为 万 t/a(474.3m 3 /d), 项 目 加 工 的 原 皮 量 最 大 约 12000t/a, 则 单 位 重 量 原 皮 加 工 的 耗 水 量 为 11.9t/t, 可 达 到 一 级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要 求 (4) 综 合 能 耗 指 标 本 项 目 利 用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供 热 站 项 目 ( 扬 绿 热 能 有 限 公 司 ) 集 中 供 热, 本 项 目 年 用 热 量 约 3720t; 用 电 量 120 万 kwh/a 根 据 我 国 统 计 局 和 国 家 标 准 总 局 确 定 的 能 源 折 算 系 数,1kWh 电 折 合 0.249kg 标 煤,1kg 蒸 汽 折 合 0.127kg 标 煤, 则 本 项 目 达 产 后 年 消 耗 标 煤 771.2t/a 则 单 位 原 皮 加 工 的 耗 电 量 为 100kWh/t 原 皮, 综 合 能 耗 约 为 64.3kg 标 煤 /t 原 皮, 属 于 清 洁 生 产 的 一 级 水 平 生 产 工 艺 (1) 生 产 装 备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本 次 工 程 拟 配 备 的 26 粒 转 鼓 中, 配 2 台 Φ4.2m 4.0m 超 载 鼓 ( 一 用 一 备 ) 4 台 3.5m 3.5m 浸 水 和 浸 灰 脱 毛 转 鼓 4 台 3.5m 3.5m 软 化 脱 灰 和 鞣 制 转 鼓 8 台 2.8m 3.2m 复 鞣 染 色 转 鼓 8 台 2.6m 3.0m 复 鞣 染 色 转 鼓 不 属 于 闽 政 办 [2010]194 号 文 件 限 制 的 转 鼓 规 格 ( 文 件 规 定 现 有 规 格 m 及 以 下 的 皮 革 加 工 转 鼓, 一 律 于 2012 年 1 月 1 日 前 强 制 淘 汰 ), 其 它 设 备 也 属 较 为 先 进 的 生 产 设 备, 可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2) 生 产 工 艺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猪 原 皮 加 工, 其 生 产 工 艺 主 要 包 括 灰 生 产 工 艺 主 要 包 括 准 备 工 段 灰 皮 鞣 制 蓝 皮 复 鞣 染 色 加 脂 和 后 整 饰 等 几 个 工 段, 各 工 段 的 生 产 工 艺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如 下 : 1 原 皮 处 理 本 项 目 从 外 购 进 牛 原 皮 ( 盐 湿 皮 ) 后, 原 皮 进 厂 后 采 用 低 温 冷 藏 技 术 进 行 鲜 皮 保 藏 2 浸 灰 脱 毛

175 158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本 项 目 采 用 酶 法 低 硫 法 对 猪 皮 进 行 浸 灰 脱 毛 处 理, 使 用 的 脱 毛 酵 素 主 成 分 为 蛋 白 酶 酵 素, 是 专 为 少 灰 制 程 开 发 的 脱 毛 酵 素, 能 大 大 减 少 脱 毛 过 程 中 的 石 灰 用 量, 有 效 降 低 废 水 中 的 S 2- 且 浸 灰 液 循 环 利 用, 浸 灰 液 循 环 使 用 3~4 次 后, 将 浸 灰 废 液 排 入 含 硫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预 处 理 去 除 废 水 中 的 硫 化 物, 再 排 入 综 合 污 水 做 进 一 步 处 理 3 脱 灰 软 化 项 目 使 用 无 铵 脱 灰 剂, 系 有 机 硼 酸 盐 及 无 机 盐 的 混 合 物, 可 渗 透 皮 革 纤 维 结 构 内 部 有 效 地 去 除 结 合 及 未 结 合 的 石 灰, 能 够 迅 速 且 温 和 地 进 行 脱 灰 作 用 脱 灰 过 程 无 氨 味 产 生, 废 液 中 没 有 铵 盐 污 染 4 浸 酸 鞣 制 本 项 目 浸 酸 时 食 盐 用 量 约 为 裸 皮 重 的 5%, 属 于 皮 革 生 产 的 理 论 与 技 术 ( 中 国 轻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 ) 所 列 少 盐 浸 酸 法 ( 可 使 食 盐 用 量 3~5%), 是 对 传 统 酸 盐 浸 酸 法 的 革 新 项 目 鞣 制 时 使 用 高 吸 收 铬 鞣 粉 剂 ( 吸 收 率 达 80% 以 上 ), 大 大 降 低 了 铬 鞣 废 液 中 铬 的 残 留 量, 同 时 初 鞣 产 生 的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液 拟 循 环 利 用, 回 用 3~4 次 后, 尽 量 提 高 铬 的 利 用 率, 并 降 低 铬 粉 剂 的 投 料 量 5 复 鞣 本 项 目 复 鞣 工 段 所 用 鞣 剂 为 金 属 鞣 剂 和 酚 醛 鞣 剂, 其 中 金 属 鞣 剂 具 有 阳 离 子 成 分 ( 铝 锆, 不 含 铬 ), 与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所 需 的 铬 粉 酚 醛 鞣 剂 和 丙 烯 酸 合 成 鞣 剂 矿 物 鞣 剂 相 比, 猪 皮 所 用 化 料 以 无 铬 鞣 剂 替 代 铬 鞣 剂, 更 为 安 全 环 保,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本 项 目 可 达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二 级 水 平 6 染 色 染 色 过 程 在 转 鼓 中 加 入 染 料 ( 环 保 ) 进 行 染 色, 项 目 所 采 用 的 染 料 为 无 偶 氮 皮 革 专 用 的 高 吸 收 染 料, 具 有 优 良 的 坚 牢 度, 适 用 于 各 类 皮 革 7 加 脂 加 脂 工 序 使 用 高 吸 收 无 卤 代 有 机 物 可 降 解 的 加 脂 剂,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能 满 足 国 家 制 革 工 业 ( 牛 轻 革 ) 二 级 水 平 8 涂 饰 皮 革 涂 饰 过 程, 经 常 辅 以 磨 抛 压 摔 等 机 械 加 工, 以 提 高 涂 层 乃 至 成 革 的 质 量 项 目 涂 饰 工 序 不 用 油 性 涂 饰 剂, 而 全 部 采 用 水 性 染 料 水 水 性 树 脂 和 水 性 白 涂 料 等 水 性 涂 饰 剂, 不 含 甲 醛, 不 含 有 害 重 金 属 产 品 指 标 本 项 目 产 品 包 装 采 用 可 回 收 的 包 装 物, 属 清 洁 生 产 二 级 水 平 按 照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验, 产 品 合 格 率 有 望 大 于 98%, 属 清 洁 生 产 二 级 水 平

176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项 目 产 生 的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及 综 合 废 水 分 别 经 过 厂 区 内 敷 设 的 分 流 专 用 管 道 收 集 后, 分 别 纳 入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后, 部 分 进 入 深 度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回 用 生 产 工 艺, 其 余 外 排 至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最 终 排 至 前 湖 海 域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万 t/a, COD 产 生 量 为 t/a 折 合 单 位 原 皮 加 工 量 的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28.1m 3 /t 原 皮,COD 产 生 量 为 51.8kg/t 原 皮 对 照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制 革 工 业 ( 猪 轻 革 ), 废 水 产 生 量 COD 产 生 量 指 标 均 属 于 清 洁 生 产 国 内 一 级 水 平, 能 满 足 关 于 研 究 漳 州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2011]13 号 ) 中 的 要 求 主 要 排 污 指 标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一 级 标 准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1) 原 皮 废 物 : 由 于 本 项 目 猪 原 皮 原 料 在 购 入 前 已 经 得 到 较 为 充 分 的 去 肉 整 理, 故 在 本 厂 加 工 无 需 再 进 行 去 肉 加 工, 故 无 废 肉 渣 油 脂 产 生 (2) 废 毛 : 项 目 采 用 低 硫 法 脱 毛 工 艺, 脱 毛 产 生 废 毛 泥, 可 运 往 园 区 内 的 浦 银 邦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加 工 成 有 机 肥 原 料, 可 全 部 实 现 回 收 利 用 (3) 革 灰 : 磨 革 灰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收 集 回 收 而 得, 可 出 售 给 相 关 企 业 用 于 生 产 皮 件 再 生 革 或 植 绒 革 等, 也 可 送 至 漳 浦 皮 革 园 内 的 微 水 环 保 公 司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等 有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再 利 用, 可 全 部 实 现 回 收 利 用 (4) 革 胚 边 角 料 : 革 胚 边 角 料 还 有 很 大 的 利 用 价 值, 按 照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验, 作 为 项 目 副 产 品 出 售 给 下 游 厂 家 再 加 工 成 手 套 革 皮 带 革 等 综 上,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中 产 生 的 废 毛 泥 各 类 边 角 料 废 皮 屑 ( 灰 ) 都 可 得 到 回 收 利 用, 能 满 足 一 级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要 求 环 境 管 理 本 项 目 将 采 用 现 代 化 机 制 进 行 运 作, 职 工 定 员 约 200 人, 将 在 企 业 内 部 设 置 专 门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和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对 新 入 厂 职 工 进 行 培 训, 在 岗 位 实 习 经 过 考 核 合 格 后 上 岗, 在 中 级 高 等 院 校 招 收 技 术 干 部 和 工 人, 在 同 行 业 中 适 当 聘 请 专 业 人 员 对 于 公 司 所 有 员 工 需 经 过 严 格 培 训, 考 试 合 格 者 方 安 排 上 岗, 在 岗 职 工 每 年 都 必 须 安 排 一 定 时 间 进 行 再 教 育, 不 断 提 高 技 术 水 平 可 能 对 环 境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岗 位 ( 如 水 场 车 间 配 料 工 序 ) 的 员 工 都 应 经 过 相 应 的 培 训, 以 提 高 员 工 的 环 境 意 识 和 工 作 能 力, 使 能 胜 任 他 们 所 担 负 的 工 作,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减 少 环 境 风 险 在 环 境 管 理 方 面, 应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制 定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操 作 规 程 以 及 相 关 的 环 境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企 业 内 部 实 现 一 般 废 物 资 源 化 减 量 化 处 理,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集 中 处 置, 制 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以 应 对 突 发 污 染 事 故, 并 与

177 160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周 边 企 业 形 成 应 急 联 动 体 系, 形 成 较 为 完 善 的 环 境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7.2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评 价 评 价 方 法 及 评 价 标 准 2003 年 4 月 18 日 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发 布 了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制 革 工 业 ( 猪 轻 革 ) (HJ/T ), 该 标 准 适 用 范 围 中 指 出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制 革 行 业 ( 猪 轻 革 生 产 过 程 ) 企 业 的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清 洁 生 产 潜 力 与 机 会 的 判 断, 清 洁 生 产 绩 效 评 定 和 清 洁 生 产 绩 效 公 告 制 度, 本 项 目 属 于 猪 原 皮 生 产 加 工, 可 依 据 该 标 准 进 行 评 价 按 照 该 标 准, 将 企 业 的 清 洁 和 水 平 分 为 三 级 :1 一 级, 国 际 同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2 二 级, 国 内 同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3 三 级, 国 内 同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基 本 水 平 评 价 指 标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从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生 产 工 艺 指 标 产 品 指 标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指 标 和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等 角 度 分 析 本 项 目 是 否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要 求, 分 析 本 项 目 生 产 清 洁 水 平 达 到 的 程 度 制 革 行 业 ( 猪 轻 革 ) 的 相 关 指 标 参 数 与 本 项 目 比 较 根 据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制 革 工 业 ( 猪 轻 革 ) (HJ/T ) 中 的 清 洁 生 产 技 术 指 标, 分 析 核 定 本 项 目 可 达 到 的 清 洁 生 产 级 别, 见 表 7.1 表 7.1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指 标 要 求 一 览 表 指 标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本 项 目 水 平 一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1. 企 业 规 模 年 产 猪 皮 30 万 张 以 上 ( 含 ) 2. 原 辅 材 料 的 选 择 生 产 猪 轻 革 的 主 要 原 料 为 猪 皮, 脱 毛 鞣 制 的 化 学 原 料, 皮 革 染 色 用 的 染 料 及 加 脂 剂 等 选 择 原 料 的 原 则 是 无 毒 或 低 毒, 与 革 结 合 紧 密, 利 用 率 高, 进 入 废 水 废 渣 中 的 化 学 原 料 利 于 进 行 后 处 理, 对 人 体 健 康 和 环 境 无 负 面 影 响 或 影 响 轻 微 年 产 猪 皮 120 万 张 符 合 要 求 3. 得 革 率 ( 原 皮 )/ (kg/kg) 一 级 4. 水 回 用 率 (%) 二 级 5. 耗 水 量 ( 原 皮 )/ (t/t) 一 级 6. 耗 电 量 ( 原 皮 )/ (kw h/t) 一 级 7. 耗 煤 量 ( 原 皮 )/ (t/t) 一 级 8. 综 合 耗 能 ( 标 准 煤 / 原 皮 ) 皮 )/(kg/t) 一 级 二 生 产 工 艺 指 标 1. 原 皮 处 理 鲜 皮 加 工 ( 冷 冻 保 存 ) 50% 20% 一 级 低 盐 保 藏 ( 添 加 无 毒 防 腐 剂 ) 50% 80% 100% 70% 二 级 2. 脱 毛 保 毛 法 酶 法 + 低 硫 法 酶 法 低 硫 法 酶 法 低 硫 法 酶 法 低 硫 法 二 级 3. 脱 灰 软 化 CO2 法 + 酸 法 酸 50% + 铵 盐 酸 30% + 铵 盐 酸 + 无 铵 法 二 级 4. 浸 酸 鞣 制 无 盐 浸 酸 髙 吸 收 铬 鞣 50% 法 低 盐 浸 酸 高 吸 收 铬 鞣 或 少 铬 鞣 法 70% 法 铬 鞣 废 液 浸 酸 少 铬 鞣 法 低 盐 浸 酸 高 吸 收 铬 鞣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178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161 续 上 表 5. 复 鞣 染 色 加 脂 高 吸 收 无 毒 复 鞣 剂 100% 利 用 80% 利 用 70% 利 用 80% 二 级 高 吸 收 染 料 100% 利 用 90% 利 用 70% 利 用 90% 二 级 高 物 性 可 降 解 加 脂 剂 100% 利 用 80% 利 用 60% 利 用 80% 二 级 6. 涂 饰 水 基 涂 饰 原 料 99% 使 用 95 % 使 用 90% 使 用 100% 一 级 甲 醛 占 涂 层 固 定 剂 总 量 的 百 分 比 0 5% 10% 0 一 级 三 产 品 指 标 1. 包 装 天 然 物 料 织 物 可 降 解 合 成 织 物 或 可 回 收 合 成 织 物 符 合 二 级 2. 产 品 合 格 率 (%) 二 级 四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1. 废 水 产 生 量 /(m 3 /t) 一 级 2.COD 产 生 量 / (kg/t) 一 级 五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指 标 1. 原 皮 废 料 全 部 回 收 利 用 90% 回 收 利 用 80% 回 收 利 用 全 部 回 收 利 用 一 级 2. 废 毛 全 部 回 收 利 用 90% 回 收 利 用 80% 回 收 利 用 全 部 回 收 利 用 一 级 3. 革 灰 全 部 回 收 利 用 90% 回 收 利 用 80% 回 收 利 用 全 部 回 收 利 用 一 级 4. 革 坯 边 角 全 部 回 收 利 用 90% 回 收 利 用 80% 回 收 利 用 全 部 回 收 利 用 一 级 六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1. 环 境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法 律 法 规,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到 国 家 和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总 量 控 制 和 排 污 许 符 合 要 求 二 级 可 证 管 理 要 求 2. 环 境 审 核 按 照 制 革 行 业 企 按 照 制 革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审 按 照 制 革 行 业 按 照 制 革 行 业 企 业 企 业 淸 洁 核 指 南 的 要 求 企 业 淸 洁 生 产 业 淸 洁 生 产 审 核 生 产 审 核 指 进 行 审 核 ; 按 照 审 核 指 南 的 要 指 南 的 要 求 进 南 的 要 求 进 ISO 建 立 求 进 行 了 审 行 了 审 核 ; 环 境 行 了 审 核 ; 环 并 运 行 环 境 管 核 ; 环 境 管 理 理 体 系, 环 境 管 管 理 制 度 原 始 境 管 理 制 度 制 度 健 全, 原 始 理 手 册 程 序 文 记 录 及 统 计 数 健 全, 原 始 记 记 录 及 统 计 数 件 及 作 业 文 件 齐 据 基 本 齐 全 录 及 统 计 数 据 齐 全 有 效 备 据 齐 全 有 效 二 级 3.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对 一 般 废 物 进 行 妥 善 处 理 ; 对 危 险 废 物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符 合 要 求 二 级 有 原 材 料 质 检 制 度 和 原 材 料 消 耗 定 额 管 理 制 度, 4. 生 产 过 程 环 境 管 理 对 能 耗 水 耗 有 考 核, 对 产 品 合 格 率 有 考 核, 各 符 合 要 求 种 人 流 物 流 包 括 人 的 活 动 区 域 物 品 堆 存 区 域 二 级 危 险 品 等 有 明 显 标 识, 对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能 够 控 制 5. 相 关 方 环 境 管 理 对 原 材 料 供 应 方 生 产 协 作 方 相 关 服 务 方 等 提 出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符 合 要 求 二 级 7.3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与 建 议 (1)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参 照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制 革 工 业 ( 猪 轻 革 ) (HJ/T ), 从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生 产 工 艺 与 装 备 产 品 指 标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和 环 境 管 理 等 方 面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现 阶 段 可 量 化 或 定 性 的 各 项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中, 各 项 指 标 基 本 能 到 二 级 及 以 上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其 中 排 污 指 标 能 满 足 省 政 府 [2011]13 号 文 中 要 求 的 一 级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项 目 总 体 可 达 到 国 内 同 类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综 上, 本 项 目 目 前 已 有 各 项 设 计 指 标 基 本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在 项 目 投 产 运 行 后, 应 按 国 内 先 进 制 革 工 业 水 平 的 要

179 162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求 完 善 企 业 的 各 项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适 时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审 计, 力 争 使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至 少 达 到 二 级 水 平 (2) 对 策 建 议 1 持 续 改 进 鞣 制 复 鞣 工 序 的 化 学 用 料, 提 高 铬 复 鞣 剂 的 吸 收 率, 尽 量 减 少 含 铬 废 水 产 生 量 及 其 中 总 铬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尽 可 能 降 低 总 铬 产 生 量 ; 2 通 过 采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降 低 原 料 的 消 耗 量, 减 少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 条 件 成 熟 时, 尽 可 能 多 的 采 用 先 进 设 备 比 如 Y 型 转 鼓, 提 高 制 革 工 业 节 水 技 术 ; 3 在 工 艺 技 术 可 行 的 基 础 上, 复 鞣 继 续 采 用 无 铬 复 鞣 剂 染 色 使 用 无 苯 胺 无 毒 的 染 料 4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具 体 提 出 以 下 要 求 : 环 境 审 核 : 按 照 制 革 工 业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要 求 进 行 审 核, 按 照 ISO14001 建 立 并 运 行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健 全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完 善 环 境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充 实 环 境 管 理 技 术 人 员, 做 好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数 据 记 录 并 建 立 档 案 生 产 过 程 环 境 管 理 : 有 原 材 料 质 检 制 度 与 原 材 料 消 耗 定 额 管 理 制 度, 对 能 耗 水 耗 均 要 考 核, 对 产 品 合 格 率 有 考 核, 各 种 人 流 物 流 包 括 人 的 活 动 区 域, 物 品 堆 存 区 域 等 有 明 显 的 标 识 ; 安 装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自 动 控 制 设 备, 并 保 证 企 业 端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自 动 监 测 数 据 应 与 当 地 环 保 局 监 测 数 据 网 络 连 接, 实 时 上 报

180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8.1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概 况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规 定,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在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过 程 中,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在 审 批 或 者 重 新 审 核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过 程 中,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公 开 有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信 息,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可 以 采 取 以 下 一 种 或 者 多 种 方 式 发 布 信 息 公 告 : (1) 在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公 共 媒 体 上 发 布 公 告 ; (2) 公 开 免 费 发 放 包 含 有 关 公 告 信 息 的 印 刷 品 ; (3) 其 他 便 利 公 众 知 情 的 信 息 公 告 方 式 公 众 参 与 目 的 和 作 用 公 众 参 与 是 项 目 建 设 方 与 评 价 单 位 同 公 众 之 间 的 一 种 双 向 交 流, 目 的 是 使 公 众 有 机 会 认 识 建 设 项 目 的 具 体 内 容 及 有 关 环 境 问 题, 听 取 公 众 尤 其 是 那 些 可 能 受 工 程 建 设 影 响 的 民 众 与 社 会 团 体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并 在 此 基 础 上 通 过 正 常 渠 道 表 达 发 表 他 们 的 意 见 和 看 法, 提 高 项 目 的 环 境 合 理 性 和 社 会 可 接 受 性 评 价 单 位 将 公 众 意 见 及 看 法 及 时 反 馈 给 建 设 单 位 及 有 关 部 门 和 体 现 在 公 众 参 与 的 结 论 中, 以 便 在 项 目 建 设 中 充 分 考 虑 公 众 利 益, 采 取 适 当 环 保 措 施, 消 除 公 众 疑 虑, 避 免 或 减 轻 对 公 众 利 益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同 时 也 能 了 解 当 地 公 众 的 合 理 要 求 和 合 法 诉 求, 使 可 能 受 到 的 不 利 影 响 和 公 众 利 益 得 到 充 分 考 虑 和 合 理 的 补 偿, 从 而 提 高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的 有 效 性 公 众 参 与 有 利 于 项 目 的 设 计 方 案 设 计 更 合 理 更 完 善 ; 能 了 解 到 项 目 影 响 区 公 众 的 合 理 要 求, 使 可 能 受 到 的 不 利 影 响 得 到 充 分 体 现 ; 能 确 保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定 的 环 保 措 施 更 具 合 理 性 实 用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从 而 最 大 限 度 地 发 挥 项 目 的 综 合 效 益 和 长 远 效 益, 取 得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的 协 调 统 一 调 查 对 象 及 调 查 方 式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公 众 参 与 的 结 论 为 : 被 调 查 公 众 大 多 同 意 本 项 目 建 设, 同 时 也 十 分 关 注 包 括 本 项 目 在 内 的 园 区 制 革 企 业 建 成 运 营 后 可 能 带 来 的 负 面 环 境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对 此 高 度 重 视, 承 诺 将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尤 其 是 加 强 废 水 治 理 和 恶 臭 的 污 染 控 制, 应 确 保 各 项 污 染 物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此 外,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也 应 加 强 对 园 区 内 制 革 企 业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日 常 监 管, 确 保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和 达 标 排 放 本 次 项 目 变 更 的 工 程 污 染 源 强 核 算 分 析 显 示,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加 工 项 目 废 水 废 气 和 固 体 废 物 等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总 体 上 未 突 破 原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预 测 排 放 量, 也 未 突 破

181 164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环 评 批 复 指 标, 故 本 次 建 设 内 容 的 变 化 并 不 会 使 项 目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超 出 原 环 评 报 告 书 预 测 的 范 围 综 上 考 虑, 本 次 项 目 变 更 环 评 期 间, 评 价 单 位 和 建 设 单 位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对 公 众 参 与 的 要 求, 适 当 补 充 开 展 了 项 目 变 更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工 作, 调 查 方 式 包 括 : 张 贴 公 告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1) 首 次 环 评 信 息 公 示 为 了 征 求 当 地 公 众 的 意 见,2016 年 3 月 5 日 建 设 单 位 将 项 目 的 环 评 任 务 委 托 给 评 价 单 位 后, 建 设 单 位 将 本 项 目 的 基 本 环 评 信 息 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 在 项 目 区 附 近 的 赤 湖 镇 政 府 亭 里 村 等 地 点 对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基 本 信 息 进 行 了 首 次 公 示 ( 公 告 栏 张 贴 公 告 ), 公 示 时 间 为 10 个 工 作 日 公 示 情 景 见 照 片 8.1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电 话 传 真 信 件 或 电 子 邮 件 等 关 于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公 众 反 馈 意 见 (2) 环 评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示 2016 年 4 月 11~13 日 由 建 设 单 位 将 本 项 目 环 评 情 况 在 赤 湖 镇 政 府 亭 里 村 进 行 第 二 次 公 示 ( 公 告 栏 张 贴 公 告 ), 公 示 时 间 为 10 个 工 作 日, 主 要 是 对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简 本 和 全 本 进 行 公 示,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公 示 场 景 见 照 片 8.2 在 第 二 次 环 评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电 话 传 真 信 件 或 电 子 邮 件 等 关 于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公 众 反 馈 意 见 亭 里 村 环 评 信 息 张 贴 ( 远 景 ) 亭 里 村 环 评 信 息 张 贴 ( 近 景 ) 赤 湖 镇 政 府 公 告 栏 环 评 信 息 张 贴 ( 远 景 ) 赤 湖 镇 政 府 公 告 栏 环 评 信 息 张 贴 ( 近 景 ) 照 片 8.1 项 目 环 评 信 息 首 次 公 示 张 贴 现 场 照 片

182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165 亭 里 村 第 二 次 环 评 公 示 张 贴 ( 远 景 ) 亭 里 村 第 二 次 环 评 公 示 张 贴 ( 近 景 ) 赤 湖 镇 政 府 第 二 次 环 评 公 示 张 贴 ( 远 景 ) 赤 湖 镇 政 府 第 二 次 环 评 公 示 张 贴 ( 近 景 ) (5) 实 地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照 片 8.2 项 目 环 评 信 息 首 次 公 示 张 贴 现 场 照 片 项 目 附 近 周 边 地 区 通 过 发 放 调 查 表 的 形 式 征 询 当 地 居 民 的 意 见, 主 要 调 查 对 象 包 括 赤 湖 镇 亭 里 村 及 赤 湖 镇 等 常 住 居 民 职 工 等 问 卷 调 查 由 环 评 单 位 制 定 调 查 表, 由 建 设 单 位 发 放 与 回 收 调 查 表 环 评 单 位 对 调 查 表 结 果 进 行 统 计 分 析 评 价 单 位 对 持 反 对 意 见 的 受 访 者 进 行 电 话 回 访 1 受 调 查 人 员 情 况 为 : 年 龄 在 21~62 岁 之 间 ; 其 中 男 性 人 员 数 量 29 人, 女 性 25 人 ; 受 访 者 文 化 水 平 主 要 为 初 中, 其 次 为 小 学 高 中, 部 分 大 学 水 平 2 调 查 时 间 :2016 年 4 月 15 日 ~2016 年 4 月 25 日 3 问 卷 发 放 与 收 回 情 况 : 共 发 放 调 查 表 55 份, 收 回 有 效 份 数 55 份, 回 收 率 98% 受 访 者 信 息 见 表 8.1 表 8.1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受 访 者 名 单 一 览 表 序 号 姓 名 年 龄 职 业 性 别 文 化 程 度 联 系 电 话 住 址 ( 村 社 区 ) 利 益 相 关 者 1 陈 东 财 45 男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2 郑 丽 平 23 务 工 女 大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3 陈 国 山 48 务 农 男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4 陈 正 花 47 务 农 女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5 郑 龙 章 33 务 农 男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6 陈 香 女 43 个 体 户 女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7 陈 照 缘 42 务 农 男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183 166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续 上 表 8 黄 建 通 36 务 农 男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9 黄 冬 水 21 个 体 户 男 高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10 陈 两 生 62 务 农 男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11 许 爱 金 55 务 农 女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12 林 小 索 23 务 工 女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13 陈 坤 祥 29 务 农 男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14 陈 玉 香 53 务 农 女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15 陈 浦 静 27 务 农 男 高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16 陈 国 全 50 务 农 男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17 陈 蓝 花 60 务 农 女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18 陈 进 坤 35 务 农 男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19 陈 福 坤 27 渔 民 男 渔 民 赤 湖 亭 里 村 20 李 永 华 29 务 农 男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21 陈 洪 艺 59 务 农 男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22 魏 亚 琴 50 务 农 女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23 张 悦 坚 25 建 筑 施 工 男 中 专 赤 湖 亭 里 村 24 陈 竹 良 60 务 农 男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25 杨 明 岩 26 务 工 男 大 专 赤 湖 亭 里 村 26 李 小 强 21 务 农 男 高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27 陈 洪 良 28 务 农 男 高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28 李 向 阳 47 务 农 男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29 李 惠 琼 26 务 农 女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30 陈 国 标 27 男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31 黄 文 祥 30 务 工 男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32 陈 来 凤 29 务 工 女 高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33 陈 坤 鸿 30 务 农 男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34 张 亮 30 技 工 男 本 科 赤 湖 亭 里 村 35 郑 红 婴 44 务 农 女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36 陈 英 香 35 务 工 女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37 郑 碧 珍 34 务 工 女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38 黄 甘 珠 37 务 工 女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39 陈 雅 惠 25 女 高 中 赤 湖 镇 南 峰 村 40 魏 玉 粉 44 务 工 女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41 林 爱 英 52 务 农 女 小 学 赤 湖 亭 里 村 42 陈 玉 红 22 务 工 女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43 陈 金 寿 53 务 农 男 初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44 陈 文 辉 41 务 农 男 高 中 赤 湖 亭 里 村 45 吴 应 辉 33 务 工 男 高 中 赤 湖 镇 南 峰 村 46 魏 朱 娇 32 经 商 女 高 中 赤 湖 镇 区 47 杨 长 源 32 务 工 男 大 学 赤 湖 五 金 园 区 48 陈 素 香 32 女 赤 湖 镇 东 城 村 49 赵 玉 华 25 务 农 女 高 中 赤 湖 镇 区 50 陈 碧 惠 29 务 工 女 高 中 赤 湖 镇 西 潘 村 51 谭 国 花 27 无 业 女 初 中 赤 湖 镇 区 52 林 巧 燕 24 公 务 员 女 大 专 赤 湖 镇 区 53 林 超 29 设 计 师 男 大 专 赤 湖 镇 区 54 陈 雪 琴 28 务 农 女 中 专 赤 湖 镇 新 社 注 : 个 别 受 访 者 不 愿 透 露 电 话 等 信 息, 以 代 替 4 向 公 众 介 绍 了 本 项 目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义 解 释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征 求 广 泛 的 意 见, 特 别 是 可 能 受 影 响 区 域 民 众 与 规 划 区 建 设 相 关 人 员 的 意 见 分 别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的 内 容 征 询 了 公 众 的 意 见 :

184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167 a. 调 查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基 本 态 度 ; b. 调 查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选 址 的 看 法 ; c. 调 查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涉 及 个 人 利 益 影 响 的 看 法 ; d. 调 查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应 重 点 解 决 哪 些 环 境 问 题 的 看 法 ; e. 向 公 众 征 求 本 项 目 建 设 在 管 理 和 环 保 对 策 上 的 建 议 调 查 表 涉 及 的 内 容 如 表 8.2 所 示, 调 查 表 从 不 同 侧 面 尽 可 能 反 映 公 众 最 关 心 的 问 题 和 公 众 的 环 境 意 识, 收 集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看 法 和 项 目 涉 及 的 环 保 对 策 表 8.2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姓 名 年 龄 职 业 性 别 文 化 程 度 联 系 电 话 住 址 ( 村 社 区 ) 项 目 概 况 :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系 台 商 独 资 企 业, 是 MPA 制 定 金 牌 皮 料 供 货 商, 位 于 漳 浦 县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中 部, 厂 区 占 地 68 亩 宏 国 公 司 成 立 之 初 计 划 从 事 猪 皮 加 工, 但 在 当 时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背 景 下, 企 业 按 照 30 万 张 /a 牛 原 皮 加 工 产 能 办 理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手 续 各 项 前 期 手 续 工 作 完 备 后, 宏 国 公 司 实 际 生 产 线 和 设 备 配 置 均 按 照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生 产 需 求 开 展 建 设, 按 照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中 关 于 标 准 牛 皮 和 猪 皮 的 折 算 方 法, 原 批 复 的 30 万 标 张 牛 皮 / 年 加 工 项 目 可 折 算 为 120 万 张 猪 皮 / 年 加 工 产 能, 项 目 建 成 后 公 司 申 请 取 得 了 环 保 部 门 批 准 的 加 工 试 生 产 许 可, 在 试 运 行 期 公 司 委 托 漳 州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开 展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时 被 认 为 项 目 环 评 报 批 的 牛 皮 加 工 内 容 与 实 际 开 展 猪 皮 加 工 内 容 不 相 符, 要 求 开 展 变 更 环 评 为 此, 宏 国 公 司 委 托 厦 门 大 学 开 展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环 评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 宏 国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折 为 120 万 张 猪 皮 / 年 加 工 内 容, 折 算 后 的 产 能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要 求 项 目 生 产 内 容 的 变 更 也 不 会 使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突 破 原 环 评 批 复 的 控 制 指 标, 废 水 废 气 和 固 体 废 物 等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总 体 上 未 突 破 原 环 评 报 告 预 测 量, 只 要 落 实 环 评 报 告 和 环 评 批 复 中 提 出 的 处 理 措 施, 项 目 对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没 有 突 破 原 环 评 报 告 所 述 影 响 范 围 调 查 内 容 ( 请 在 答 案 选 项 前 内 打, 可 多 选, 或 在 空 处 注 明 意 见 ) 1. 您 是 否 了 解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A 了 解 B 有 听 说 C 没 听 说 2. 您 认 为 项 目 的 选 址 是 否 合 理? A 合 理 B 一 般 C 不 合 理 D 说 不 清 3.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可 能 给 您 本 人 带 来 哪 些 影 响? A 有 利 :( a. 增 加 就 业 机 会 b. 提 高 经 济 收 入 c. 改 善 生 活 质 量 d. 其 他 有 利 影 响 ) B 不 利 :( a.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b. 经 济 收 入 降 低 c. 生 活 环 境 变 差 d. 其 他 不 利 影 响 ) C 无 影 响 D 说 不 清 4.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应 重 点 解 决 哪 些 问 题 ( 可 多 选 )? A 污 水 治 理 B 臭 气 污 染 控 制 C 噪 声 控 制 D 工 业 垃 圾 处 置 E 健 全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F 就 业 优 先 考 虑 当 地 民 众 G 符 合 当 地 总 体 规 划 及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H 其 他 5. 您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是 : A 支 持 B 有 条 件 支 持 ( 条 件 是 ) C 不 支 持 ( 不 支 持 原 因 是 ) D 说 不 清 6. 您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还 有 那 些 意 见 和 建 议? (6) 团 体 意 见 调 查 按 照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变

185 168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更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技 术 审 查 意 见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于 2016 年 7 月 1 日 ~7 月 5 日 补 充 征 求 了 亭 里 村 村 委 会 赤 湖 工 业 区 管 委 会 赤 湖 镇 人 民 政 府 以 及 宏 国 公 司 周 边 的 致 远 皮 革 厂 香 洲 皮 革 厂 的 意 见 ( 团 体 意 见 扫 描 件 见 附 件 )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分 析 (1) 一 般 公 众 调 查 意 见 的 统 计 分 析 对 回 收 的 调 查 表 进 行 统 计, 整 理 公 众 对 所 调 查 问 题 的 看 法 统 计 结 果 列 于 表 8.3 表 8.3 公 众 参 与 统 计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调 查 内 容 人 数 比 例 (%) A. 了 解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了 解 情 况 B. 有 听 说 C. 没 听 说 A. 合 理 B. 一 般 项 目 选 址 的 合 理 性 C. 不 合 理 D. 说 不 清 未 选 A. 有 利 a. 增 加 就 业 机 会 其 中 b. 提 高 经 济 收 入 c. 改 善 生 活 环 境 0 0 d. 其 他 有 利 影 响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给 您 本 人 带 来 B. 不 利 那 些 影 响? a.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其 中 b. 经 济 收 入 降 低 0 0 c. 生 活 环 境 变 差 d. 其 他 不 利 影 响 C. 无 影 响 D. 说 不 清 A. 污 水 治 理 B. 恶 臭 污 染 治 理 C. 噪 声 控 制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应 着 重 注 意 D. 工 业 垃 圾 处 置 那 些 问 题 )? E. 健 全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F. 就 业 优 先 考 虑 当 地 民 众 G. 符 合 当 地 总 体 规 划 及 相 关 政 策 H. 其 他 0 0 A 支 持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B. 有 条 件 支 持 C. 不 支 持 D. 说 不 清 注 : 问 题 中 各 种 看 法 的 百 分 比 之 和 未 达 100% 的 表 示 有 部 分 调 查 对 象 对 该 问 题 没 有 作 出 回 答 ; 超 出 100% 的 表 示 部 分 调 查 对 象 对 该 问 题 作 出 了 2 个 以 上 的 回 答 电 话 回 访 记 录 见 表 8.4 表 8.4 电 话 回 访 记 录 一 览 表 序 号 姓 名 联 系 电 话 住 址 ( 村 社 区 ) 电 话 回 访 记 录 1 陈 东 财 赤 湖 亭 里 村 了 解 项 目, 表 示 支 持, 要 做 好 环 境 保 护 2 郑 丽 平 赤 湖 亭 里 村 有 听 说 项 目, 表 示 支 持, 没 什 么 意 见 3 陈 国 山 赤 湖 亭 里 村 有 听 说 项 目, 同 意 项 目 建 设, 应 增 加 当 地 农 民 的 收 入

186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169 续 上 表 4 陈 正 花 赤 湖 亭 里 村 与 陈 国 山 同 一 联 系 方 式, 陈 国 山 代 回 答, 意 见 一 致 5 郑 龙 章 赤 湖 亭 里 村 号 码 错 6 陈 香 女 赤 湖 亭 里 村 电 话 号 码 错 了 ( 非 本 人 电 话 ) 7 陈 照 缘 赤 湖 亭 里 村 空 号 8 黄 建 通 赤 湖 亭 里 村 了 解 项 目, 说 不 清 要 不 要 支 持, 主 要 是 因 为 恶 臭 问 题, 靠 近 皮 革 园 的 下 亭 村 有 比 较 重 的 臭 味, 园 区 里 配 套 的 油 脂 回 收 厂 ( 生 产 肥 料 ) 的 异 味 非 常 突 出 9 黄 冬 水 赤 湖 亭 里 村 未 接 听 10 陈 两 生 赤 湖 亭 里 村 不 支 持, 主 要 是 因 为 水 污 染 及 恶 臭 污 染 11 许 爱 金 赤 湖 亭 里 村 打 不 通 12 林 小 索 赤 湖 亭 里 村 13 陈 坤 祥 赤 湖 亭 里 村 偶 尔 有 住 村 里, 个 人 倒 没 有 很 反 对, 因 为 对 自 己 影 响 不 大, 但 感 觉 污 染 应 该 挺 大 的, 地 下 井 水 不 干 净, 连 洗 白 衣 服 都 会 发 黄, 村 里 改 饮 用 自 来 水 反 对, 最 好 不 要 建 皮 革 厂 在 这 里, 很 臭, 有 污 染, 已 建 成 的 企 业 是 合 法 的 没 办 法, 只 能 做 好 环 保 措 施 14 陈 玉 香 赤 湖 亭 里 村 不 支 持, 主 要 是 因 为 恶 臭 污 染 15 陈 浦 静 赤 湖 亭 里 村 打 不 通 16 陈 国 全 赤 湖 亭 里 村 打 通 了 听 不 懂 普 通 话 挂 掉, 再 换 人 打 不 肯 再 说 17 陈 蓝 花 赤 湖 亭 里 村 接 通 后 挂 掉 不 愿 说 18 陈 进 坤 赤 湖 亭 里 村 电 话 号 码 错 了 ( 非 本 人 电 话 ) 19 陈 福 坤 赤 湖 亭 里 村 未 接 听 20 李 永 华 赤 湖 亭 里 村 为 污 染 型 行 业, 对 海 水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影 响 海 水 养 殖 与 海 洋 捕 捞, 大 洋 的 污 染 先 例 使 得 村 民 对 其 它 企 业 都 产 生 了 不 信 任, 必 须 做 好 环 境 治 理, 并 长 期 坚 持 做 好, 这 样 村 民 也 不 想 闹 事, 争 取 和 平 共 处 21 陈 洪 艺 赤 湖 亭 里 村 空 号 22 魏 亚 琴 赤 湖 亭 里 村 不 支 持, 原 因 是 对 他 们 生 活 有 影 响 23 张 悦 坚 赤 湖 亭 里 村 在 园 区 内 承 揽 建 筑 施 工 项 目, 在 亭 里 租 房 住, 对 企 业 环 保 不 是 很 清 楚 24 陈 竹 良 赤 湖 亭 里 村 支 持 25 杨 明 岩 赤 湖 亭 里 村 未 接 听 26 李 小 强 赤 湖 亭 里 村 接 通 挂 断 27 陈 洪 良 赤 湖 亭 里 村 表 示 支 持, 没 什 么 意 见 28 李 向 阳 赤 湖 亭 里 村 不 愿 意 交 谈 29 李 惠 琼 赤 湖 亭 里 村 30 陈 国 标 赤 湖 亭 里 村 表 示 支 持, 要 注 意 除 臭 治 理, 在 村 里 还 好 闻 不 大 到, 如 果 到 园 区 里 就 会 有 臭 味 难 免 有 臭 味, 而 且 那 边 有 海 水 养 殖, 所 以 不 支 持 建 厂 在 那, 多 少 会 有 影 响 但 已 建 成, 不 同 意 也 没 办 法 31 黄 文 祥 赤 湖 亭 里 村 打 不 通, 问 卷 上 所 填 不 支 持 原 因 : 空 气 不 好 32 陈 来 凤 赤 湖 亭 里 村 未 接 听 33 陈 坤 鸿 赤 湖 亭 里 村 与 陈 国 山 同 一 联 系 电 话, 意 见 基 本 一 致 34 张 亮 赤 湖 亭 里 村 条 件 : 保 证 环 境 治 理 达 到 标 准 ; 建 议 : 做 到 企 业 与 居 民 和 睦 相 处, 参 与 建 设 居 民 生 活 条 件 的 改 善 35 郑 红 婴 赤 湖 亭 里 村 未 接 听 36 陈 英 香 赤 湖 亭 里 村 未 接 听 37 郑 碧 珍 赤 湖 亭 里 村 未 接 听 38 黄 甘 珠 赤 湖 亭 里 村 接 通 不 愿 意 说, 挂 断 39 陈 雅 惠 赤 湖 镇 南 峰 村 未 接 听 40 魏 玉 粉 赤 湖 亭 里 村 接 通 后 挂 掉 不 愿 说 41 林 爱 英 赤 湖 亭 里 村 未 接 听 42 陈 玉 红 赤 湖 亭 里 村 支 持, 感 觉 环 境 还 可 以 43 陈 金 寿 赤 湖 亭 里 村 已 经 建 了 不 同 意 也 没 办 法, 应 做 好 后 续 的 治 理 44 陈 文 辉 赤 湖 亭 里 村 有 去 过 宏 国 厂 里, 环 境 治 理 的 很 好,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45 吴 应 辉 赤 湖 镇 南 峰 村 未 接 听

187 170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续 上 表 46 魏 朱 娇 赤 湖 镇 区 未 接 听 47 杨 长 源 赤 湖 五 金 园 区 不 在 皮 革 园 那 边, 不 大 清 楚 皮 革 业 的 情 况 48 陈 素 香 赤 湖 镇 东 城 村 未 接 听 49 赵 玉 华 赤 湖 镇 区 未 接 听 50 陈 碧 惠 赤 湖 镇 西 潘 村 上 班 中, 不 便 谈 话 51 谭 国 花 赤 湖 镇 区 对 皮 革 企 业 不 是 很 清 楚 52 林 巧 燕 赤 湖 镇 区 支 持, 带 动 经 济 的 产 业,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不 是 很 了 解 53 林 超 赤 湖 镇 区 支 持 项 目 54 陈 雪 琴 赤 湖 镇 新 社 以 前 有 在 皮 革 园 上 班, 现 在 已 经 离 开, 基 本 支 持 注 : 加 粗 字 体 的 系 持 不 支 持 意 见 的 受 访 者 1 项 目 建 设 的 认 知 度 统 计 结 果 表 明, 对 于 项 目 的 认 知 度, 多 数 受 访 者 了 解 (40.7%) 或 有 听 说 过 (48.1%)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信 息,11.1% 的 受 访 者 则 表 明 未 听 说 过 本 项 目 建 设 信 息 受 访 者 一 般 不 大 清 楚 本 项 目 具 体 名 称, 是 作 为 赤 湖 皮 革 工 业 区 内 的 其 中 一 个 皮 革 企 业 而 为 公 众 所 知 的 项 目 应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提 高 企 业 在 当 地 的 知 名 度, 从 而 有 利 于 公 众 理 解 和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发 展 2 项 目 选 址 的 合 理 性 意 见 对 于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赤 湖 皮 革 工 业 园 区 内, 大 多 数 公 众 (51.9%) 是 认 为 合 理 的, 项 目 符 合 园 区 准 入 条 件 ;20.4% 的 受 访 者 认 为 选 址 一 般 ;14.8% 受 访 者 从 自 身 对 项 目 特 点 不 清 楚 考 虑 选 择 了 说 不 清 选 项 ;9.3% 认 为 项 目 的 选 址 不 合 理, 认 为 制 革 项 目 建 在 他 们 附 近 对 他 们 的 渔 业 养 殖 和 居 住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3 项 目 建 设 的 社 会 影 响 在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给 受 访 者 个 人 带 来 影 响 的 问 题 上, 大 多 数 (75.8%) 受 访 者 认 为 会 对 自 身 带 来 有 利 影 响, 主 要 是 增 加 就 业 机 会 提 高 经 济 收 入 ;20.4% 的 受 访 者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能 会 对 他 们 个 人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主 要 是 担 心 制 革 行 业 使 他 们 的 环 境 条 件 恶 化, 生 活 质 量 下 降 ; 有 些 受 访 者 同 时 选 择 了 上 述 有 利 与 不 利 影 响 两 方 面 ; 部 分 受 访 者 (9.3%) 认 为 他 们 的 生 活 基 本 没 受 到 皮 革 园 区 的 影 响 ; 还 有 个 别 受 访 者 (1.9%) 认 为 说 不 清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对 自 己 有 无 影 响, 有 待 日 后 发 展 情 况 而 定 4 项 目 建 设 的 环 境 影 响 及 注 意 问 题 对 项 目 建 设 需 要 注 意 的 问 题, 受 访 者 认 为 首 先 是 要 注 意 企 业 废 水 污 染 控 制 (63%) 的 问 题, 其 次 应 注 意 项 目 恶 臭 污 染 治 理 (44.4%), 企 业 应 健 全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18.5%), 企 业 用 工 优 先 考 虑 当 地 民 众 的 就 业 问 题 (16.7%), 注 重 工 业 垃 圾 处 理 (14.8%), 项 目 应 关 注 并 符 合 当 地 总 体 规 划 及 相 关 政 策 (13%), 做 好 噪 声 控 制 (9.3%) 如 上 所 述, 针 对 受 访 者 最 为 关 心 的 污 水 处 理 问 题,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严 格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加 强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做 好 各 个 生 产 过 程 细 节 控 制, 削 减 各 项 废 水 污 染 物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制 定 相 关 应 急 预 案, 避 免 生 产 事 故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区 域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188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171 影 响 对 于 最 为 关 注 的 水 污 染 问 题, 经 电 话 调 查 了 解 到, 当 地 公 众 认 为 赤 湖 工 业 区 工 业 企 业 排 污 对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和 海 域 水 环 境 产 生 了 影 响, 特 别 是 个 别 企 业 的 事 故 废 水 排 放 对 区 域 水 环 境 产 生 较 为 明 显 的 污 染 并 在 当 地 造 成 了 极 差 的 印 象 ; 其 次 为 空 气 污 染, 主 要 认 为 周 边 工 业 企 业 的 建 设 与 生 产 对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近 段 时 间 的 大 洋 皮 革 厂 由 于 员 工 不 按 安 全 操 作 规 范 检 修 污 泥 池 而 致 死, 当 地 居 民 以 为 制 革 行 业 排 放 有 毒 废 气, 在 当 地 引 起 居 民 恐 慌 针 对 公 众 对 当 地 水 污 染 问 题 的 关 注 程 度, 本 制 革 项 目 应 特 别 注 意 企 业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水 污 染 控 制, 首 先 确 保 五 水 分 流, 禁 止 出 现 雨 水 中 混 入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雨 水 收 集 与 排 放 系 统, 对 地 表 水 和 海 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并 汲 取 大 洋 制 革 等 企 业 的 教 训, 加 强 企 业 运 营 管 理, 制 定 事 故 废 水 排 入 雨 水 管 道 的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 其 次 做 好 各 类 废 水 的 处 理, 确 保 废 水 达 标 处 理 后 方 可 排 放 宏 国 公 司 试 运 行 近 一 年 来 并 未 出 现 水 污 染 事 故, 也 并 未 出 现 废 水 超 标 排 放 而 被 罚 款 等 不 良 行 为 公 司 再 今 后 的 运 营 将 继 续 健 全 和 完 善 企 业 的 各 项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和 应 急 能 力, 力 争 杜 绝 水 污 染 事 件 和 超 标 排 放 事 件 的 发 生 针 对 公 众 关 注 的 制 革 行 业 恶 臭 污 染 问 题, 评 价 要 求 宏 国 公 司 的 几 个 主 要 产 臭 单 元 ( 原 皮 库 前 处 理 水 场 车 间 和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 进 行 合 理 设 计, 并 将 臭 气 点 产 生 的 臭 气 进 行 收 集 与 处 理, 做 到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通 过 这 些 环 保 措 施 和 运 行 期 过 程 控 制, 应 该 能 有 效 减 少 项 目 恶 臭 废 气 的 排 放 量,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减 轻 项 目 运 行 对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的 压 力 影 响 对 于 当 地 公 众 认 为 大 洋 皮 革 厂 等 制 革 企 业 排 放 有 毒 废 气 才 导 致 员 工 致 死 的 问 题, 园 区 内 各 个 制 革 企 业 应 引 以 为 戒, 加 强 员 工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规 范 各 项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严 格 要 求 员 工 按 照 安 全 生 产 规 程 进 行 生 产 操 作 设 备 检 修 维 护, 分 级 落 实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5 项 目 建 设 的 支 持 率 对 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68.5% 的 受 访 公 众 给 予 支 持 ;5.6%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有 条 件 支 持, 条 件 主 要 为 做 好 污 水 和 臭 气 治 理, 保 证 环 境 治 理 达 到 标 准 要 求 ;14.8% 受 访 者 表 示 不 支 持 ;11.1% 的 受 访 者 从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发 展 与 受 访 者 自 身 关 系 不 大, 或 者 从 自 身 不 了 解 项 目 特 点 的 角 度 出 发, 认 为 不 好 表 态, 所 以 就 选 择 了 说 不 清 选 项 对 持 有 不 支 持 意 见 的 受 访 者 进 行 回 访 发 现, 受 访 公 众 担 心 赤 湖 皮 革 园 制 革 企 业 的 污 水 排 放 会 对 海 洋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排 放 的 臭 气 会 对 他 们 的 居 住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制 革 行 业 的 污 染 可 能 会 使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宏 国 公 司 非 常 重 视 当 地 居 民 提 出 的 意 见, 公 司 自 试 运 行 以 来, 没 有 出 现 过 污 染 事 故, 污 染 源 监 测 数 据 显 示 企 业 所 排 各 项 污 染 物 基 本 都 可 以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企 业 的 生 产 管 理 和 运 作 系 较 为 规 范 严 谨 的 管 理 体 系, 企 业 设 有 专 门 的 环 保 机 构 和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企 业 应 再 接 再 厉, 进 一 步

189 172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加 强 企 业 各 个 生 产 环 节 和 污 染 治 理 环 节 的 过 程 控 制 与 管 理 针 对 项 目 事 故 废 水 外 溢 的 防 治 措 施 和 应 急 体 系 建 设, 在 本 报 告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一 章, 要 求 项 目 从 厂 区 总 平 布 置 事 故 废 水 的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和 加 强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方 面 提 出 了 相 应 对 策, 只 要 落 实 这 些 措 施, 应 该 能 有 效 避 免 出 现 事 故 废 水 外 溢 的 突 发 事 件 除 了 事 故 废 水 控 制 外, 企 业 正 常 运 行 期 间 也 要 求 在 各 个 环 节 做 好 污 染 防 治 污 染 物 总 量 削 减 工 作, 切 实 做 到 各 项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避 免 对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水 环 境 质 量 等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此 外, 企 业 应 该 与 当 地 居 民 进 行 多 方 位 长 期 的 互 动, 尽 可 能 征 得 当 地 居 民 的 理 解 (2) 团 体 意 见 分 析 评 价 将 亭 里 村 村 委 会 赤 湖 工 业 区 管 委 会 赤 湖 镇 人 民 政 府 及 宏 国 公 司 周 边 的 致 远 皮 革 厂 香 洲 皮 革 厂 反 馈 的 意 见 进 行 统 计 整 理, 结 果 见 表 8.5 表 8.5 公 众 参 与 统 计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调 查 内 容 份 数 比 例 (%) A. 了 解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了 解 情 况 B. 有 听 说 0 0 C. 没 听 说 0 0 A. 合 理 项 目 选 址 的 合 理 性 B. 一 般 0 0 C. 不 合 理 0 0 D. 说 不 清 0 0 A. 有 利 a. 增 加 就 业 机 会 其 中 b. 提 高 经 济 收 入 4 80 c. 改 善 生 活 环 境 0 0 d. 其 他 有 利 影 响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给 当 地 居 民 带 B. 不 利 0 0 来 那 些 影 响? a.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0 0 其 中 b. 经 济 收 入 降 低 0 0 c. 生 活 环 境 变 差 0 0 d. 其 他 不 利 影 响 0 0 C. 无 影 响 0 0 D. 说 不 清 0 0 A. 污 水 治 理 B. 恶 臭 污 染 治 理 C. 噪 声 控 制 本 项 目 建 设 应 着 重 注 意 那 些 问 D. 工 业 垃 圾 处 置 题? E. 健 全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1 20 F. 就 业 优 先 考 虑 当 地 民 众 0 0 G. 符 合 当 地 总 体 规 划 及 相 关 政 策 4 80 H. 其 他 0 0 A 支 持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B. 有 条 件 支 持 0 0 C. 不 支 持 0 0 D. 说 不 清 0 0 从 表 中 可 见, 项 目 周 边 的 亭 里 村 委 工 业 区 管 委 会 赤 湖 镇 政 府 和 周 边 企 业 都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有 所 了 解, 并 一 致 认 为 项 目 的 选 址 是 合 理 的, 会 对 当 地 居 民 带 来 就 业

190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173 机 会 提 高 经 济 收 入 等 有 利 影 响,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表 示 支 持 对 于 项 目 建 设 应 当 注 意 解 决 的 问 题 方 面, 做 好 项 目 的 污 水 处 理 恶 臭 污 染 治 理 噪 声 控 制 工 业 垃 圾 处 置 是 团 体 意 见 中 最 为 关 心 的 问 题, 其 次, 项 目 的 建 设 还 应 注 意 符 合 当 地 总 体 规 划 及 相 关 政 策,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应 建 立 健 全 企 业 的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从 评 价 期 间 调 查 所 获 取 的 普 通 公 众 意 见 来 看, 对 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68.5% 的 受 访 公 众 给 予 支 持 ;5.6%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有 条 件 支 持 ;14.8% 受 访 者 表 示 不 支 持 ;11.1% 的 受 访 者 认 为 说 不 清 大 部 分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的 选 址 符 合 赤 湖 工 业 区 规 划, 是 具 有 合 理 性 的 大 部 分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有 利 于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对 个 人 而 言, 主 要 是 有 助 于 解 决 就 业 问 题 提 高 经 济 收 入 对 项 目 建 设 需 要 注 意 的 问 题, 受 访 者 认 为 首 先 是 要 注 意 企 业 废 水 污 染 控 制, 其 次 是 恶 臭 污 染 治 理 健 全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注 重 工 业 垃 圾 处 理 用 工 优 先 考 虑 当 地 民 众 做 好 噪 声 控 制, 关 注 并 符 合 当 地 总 体 规 划 及 相 关 政 策 对 亭 里 村 村 委 会 赤 湖 工 业 区 管 委 会 赤 湖 镇 人 民 政 府 及 宏 国 公 司 周 边 企 业 的 团 体 意 见 调 查 显 示, 受 访 单 位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给 予 高 度 支 持,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增 加 当 地 居 民 就 业 机 会 和 提 高 当 地 居 民 的 经 济 收 入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非 常 重 视 评 价 期 间 收 集 到 的 公 众 意 见, 并 对 不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公 众 进 行 了 回 访, 受 访 公 众 担 心 赤 湖 皮 革 园 制 革 企 业 的 污 水 排 放 会 对 海 洋 环 境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排 放 的 臭 气 会 对 他 们 的 居 住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制 革 行 业 的 污 染 可 能 会 使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宏 国 公 司 自 试 运 行 以 来, 没 有 出 现 过 污 染 事 故, 污 染 源 监 测 数 据 显 示 企 业 所 排 各 项 污 染 物 基 本 都 可 以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企 业 的 生 产 管 理 和 运 作 系 较 为 规 范 严 谨 的 管 理 体 系, 企 业 设 有 专 门 的 环 保 机 构 和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企 业 应 再 接 再 厉, 进 一 步 加 强 企 业 各 个 生 产 环 节 和 污 染 治 理 环 节 的 过 程 控 制 与 管 理 此 外, 企 业 应 与 当 地 居 民 进 行 多 方 位 长 期 的 互 动, 尽 可 能 征 得 当 地 居 民 的 理 解 8.2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项 目 可 能 存 在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及 其 评 价 (1) 项 目 主 要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内 容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衍 生 于 相 关 利 益 群 体 对 项 目 对 其 不 利 影 响 产 生 的 抗 拒 这 些 风 险 一 般 包 括 抵 制 征 地 拆 迁, 对 生 活 环 境 变 化 的 不 适 对 生 活 保 障 担 忧 社 会 治 安 环 境 破 坏 等 类 型 对 工 程 涉 及 的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的 风 险, 应 进 行 认 真 识 别, 分 析 项 目 实 施 后 可 能 引 发 的 异 议 遭 遇 的 损 失 或 不 适 在 识 别 评 估 这 些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进 行 风 险 控 制 风 险 控 制 是 风 险 管 理 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其 实 质 是 在 风 险 辨 识 风 险 估 计 风 险 评 价 等 基 础 上, 针 对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及 运 营 期 可 能 存 在 的 风 险 因 素, 积 极 采 取 控 制 技 术 以

191 174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清 楚 风 险 因 素 或 减 小 风 险 的 危 险 性 风 险 控 制 技 术 类 型 很 多, 对 一 般 项 目 而 言, 主 要 控 制 技 术 有 : 避 免 风 险 损 失 控 制 分 散 风 险 和 转 移 风 险 等, 风 险 技 术 的 选 择 因 项 目 特 征 而 异 本 项 目 应 当 根 据 不 同 的 建 设 阶 段 不 同 的 风 险 类 型, 采 取 相 应 的 风 险 控 制 技 术 (2) 项 目 主 要 社 会 风 险 评 价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建 设 与 营 运 情 况 分 析, 项 目 可 能 会 诱 发 的 异 议 损 失 或 不 适 等 诸 多 社 会 风 险 及 其 评 价 主 要 如 下 : 1 项 目 的 合 法 性 合 理 性 遭 质 疑 的 风 险 风 险 内 容 : 该 项 目 的 决 策 是 否 与 现 行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相 抵 触, 是 否 有 充 分 的 政 策 法 律 依 据 ; 该 项 目 是 否 坚 持 严 格 的 审 查 审 批 和 报 批 程 序 ; 是 否 经 过 严 谨 科 学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论 证, 是 否 充 分 考 虑 到 时 间 空 间 人 力 物 力 财 力 等 制 约 因 素 ; 建 设 方 案 是 否 得 体 详 实, 配 套 措 施 是 否 完 善 风 险 评 价 : 宏 国 公 司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选 址 于 赤 湖 皮 革 工 业 园, 该 园 区 目 前 主 要 从 事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具 有 合 法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项 目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制 革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指 导 意 见 制 革 毛 皮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皮 革 行 业 十 二 五 规 划 指 导 意 见 和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皮 革 行 业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福 建 省 关 于 研 究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等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的 相 关 要 求 项 目 也 符 合 赤 湖 皮 革 园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及 其 规 划 环 评 的 项 目 准 入 条 件 项 目 故 本 项 目 合 法 性 合 理 性 遭 质 疑 的 风 险 较 小 2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环 境 破 坏 的 风 险 风 险 内 容 : 本 项 目 位 于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的 工 业 用 地 内, 厂 区 目 前 已 建 成 并 投 入 试 运 行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影 响 风 险 主 要 体 现 在 营 运 期 风 险 评 价 : 运 营 期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主 要 污 染 类 型 为 制 革 工 艺 过 程 的 恶 臭 和 后 整 理 过 程 的 有 机 废 气 排 放 问 题, 以 及 废 水 排 放 污 染 本 项 目 主 要 恶 臭 源 为 厂 区 内 的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为 了 减 少 恶 臭 废 气 排 放 对 周 边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宏 国 公 司 目 前 已 对 现 有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主 要 产 臭 污 水 池 污 泥 浓 缩 池 和 污 泥 压 滤 机 房 等 加 盖 集 气, 并 将 臭 气 处 理 后 再 高 空 排 放, 将 无 组 织 臭 气 排 放 收 集 处 理 后 改 为 有 组 织 排 放, 削 减 了 项 目 运 营 对 周 边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 对 于 后 整 理 工 段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排 放, 喷 涂 和 滚 涂 过 程 所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经 收 集 后 进 行 水 喷 淋 处 理, 确 保 达 标 排 放 此 外, 周 边 最 近 居 民 点 ( 将 军 澳 自 然 村 ) 与 本 项 目 厂 界 的 距 离 约 为 1.45km, 大 于 本 项 目 设 定 的 4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可 确 保 本 项 目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控 制 要 求 废 水 收 集 与 处 理 方 面, 建 设 单 位 从 严 控 制, 将 鞣 制 至 复 鞣 中 和 染 色 加 脂 的 废 水

192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175 全 部 纳 入 含 铬 废 水 进 行 控 制 管 理, 全 厂 将 形 成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和 雨 水 的 五 水 分 流 分 治 方 案, 各 股 废 ( 污 ) 水 采 用 各 自 专 用 防 渗 管 道 进 行 收 集, 分 别 经 输 送 至 厂 区 内 已 建 的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和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含 硫 废 水 和 含 铬 废 水 经 单 独 预 处 理 完 后, 与 其 他 生 产 废 水 一 同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再 纳 入 园 区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尾 水 排 至 前 湖 湾 海 域 只 要 生 产 过 程 污 水 处 理 站 运 行 稳 定, 则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对 纳 污 海 域 环 境 的 影 响 很 小 但 应 注 意 生 产 事 故 废 水 的 控 制, 评 价 要 求 厂 区 建 立 起 事 故 废 水 的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保 证 事 故 发 生 时 事 故 废 水 不 排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避 免 对 其 处 理 工 艺 产 生 冲 击 负 荷 影 响 ; 还 应 汲 取 大 洋 皮 业 的 教 训, 在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和 事 故 废 水 应 急 处 置 方 面 做 好 防 范 工 作, 避 免 事 故 废 水 外 溢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或 周 边 雨 水 排 放 系 统 故 在 加 强 厂 区 内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维 护 和 养 护, 实 时 监 控 各 项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控 制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只 要 建 设 单 位 认 真 落 实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环 境 破 坏 的 风 险 较 小, 但 考 虑 到 大 洋 皮 革 厂 接 连 几 起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在 当 地 居 民 中 造 成 的 恶 劣 影 响, 以 及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中 收 集 到 的 公 众 所 担 心 的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评 价 认 为 企 业 一 旦 发 生 环 境 污 染 及 其 相 关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可 能 会 诱 发 民 众 强 烈 的 不 满 与 抵 触 3 项 目 可 能 引 发 社 会 矛 盾 的 风 险 风 险 内 容 : 项 目 引 发 社 会 矛 盾 的 风 险 主 要 指 建 设 项 目 在 征 地 拆 迁 过 程 中, 当 地 个 别 居 民 可 能 会 因 为 对 补 偿 方 案 的 不 满 意 而 成 为 钉 子 户, 拒 绝 征 地 抵 制 拆 迁 以 及 项 目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对 当 地 居 民 带 来 干 扰, 影 响 其 正 常 的 生 活 与 通 行, 有 可 能 引 发 居 民 的 不 满 情 绪 风 险 评 价 : 本 项 目 用 地 为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 内 划 定 的 工 业 用 地, 用 地 性 质 与 本 项 目 生 产 性 质 是 相 符 的, 项 目 建 设 性 质 符 合 用 地 规 划, 用 地 手 续 齐 备, 不 存 在 征 拆 问 题 本 项 目 周 边 400m 范 围 内 无 常 住 居 民 点 分 布, 项 目 施 工 建 设 所 需 的 建 材 设 备 运 输 不 需 经 过 周 边 村 庄, 基 本 不 会 对 当 地 居 民 产 生 干 扰 影 响 可 见, 本 项 目 建 设 引 发 社 会 矛 盾 的 风 险 很 小 (3) 项 目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的 综 合 评 价 上 文 已 对 项 目 可 能 引 发 的 不 利 于 社 会 稳 定 的 各 类 风 险 可 能 性 进 行 逐 项 分 析 评 价, 为 了 便 于 度 量 该 项 目 整 体 风 险 的 大 小, 有 必 要 对 各 类 风 险 的 可 能 性 大 小 进 行 量 化, 然 后 得 到 项 目 的 综 合 风 险 大 小 1 根 据 专 家 经 验 和 民 意 调 查 结 果 确 定 每 类 风 险 因 素 的 权 重, 取 值 范 围 [0,1], 取 值 越 大 表 示 某 类 风 险 所 在 风 险 中 的 重 要 性 越 大 2 确 定 风 险 可 能 性 大 小 的 等 级 值, 根 据 风 险 大 小 程 度, 将 风 险 划 分 为 5 个 等 级,

193 176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很 小 较 小 中 等 较 大 很 大, 等 级 值 按 风 险 可 能 性 从 小 到 大, 依 次 取 值 0.2,0.4, 0.6,0.8,1.0 然 后 将 每 类 风 险 因 素 的 权 重 比 例 与 等 级 值 相 乘, 求 出 该 类 风 险 因 素 的 得 分, 再 把 各 类 风 险 得 分 加 总 求 和 得 到 综 合 风 险 的 分 值, 即 综 合 风 险 的 分 值 综 合 风 险 的 分 值 越 高, 表 明 项 目 的 风 险 越 大 一 般 而 言, 综 合 风 险 分 值 0.2~0.4 时, 表 示 该 项 目 风 险 很 低, 有 引 起 个 体 矛 盾 冲 突 的 可 能 ; 分 值 为 0.41~0.7 时, 表 示 该 项 目 风 险 中 等, 有 引 发 一 般 性 群 众 体 事 件 的 可 能 ; 分 值 为 0.71~1.0 时, 表 示 该 项 目 风 险 较 高, 有 引 发 大 规 模 群 众 性 事 件 的 可 能 本 项 目 综 合 风 险 值 求 取 见 表 8.6 表 8.6 项 目 风 险 综 合 评 价 一 览 表 序 风 险 风 险 等 权 重 得 风 险 类 别 风 险 可 能 性 大 小 等 级 号 权 重 级 值 分 1 项 目 合 法 性 合 理 性 遭 质 疑 的 风 险 0.2 很 小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环 境 破 坏 的 风 险 0.5 较 小 项 目 可 能 引 发 社 会 矛 盾 的 风 险 0.3 很 小 综 合 评 价 风 险 值 :0.46 由 表 8.6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可 能 引 发 的 不 利 社 会 稳 定 综 合 风 险 值 为 0.46, 风 险 程 度 中 等, 意 味 着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群 体 事 件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为 中 等, 有 引 发 一 般 性 群 众 体 事 件 的 可 能 项 目 实 施 风 险 防 范 方 案 项 目 引 发 不 利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程 度 中 等, 要 注 意 加 强 对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行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矛 盾 冲 突 进 行 防 范, 采 取 措 施 随 时 监 控 项 目 实 施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风 险 (1) 加 大 企 业 的 宣 传 力 度, 营 造 良 好 的 社 会 舆 论 气 氛, 充 分 听 取 群 众 的 意 见, 做 好 可 能 出 现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的 预 测 工 作, 就 项 目 建 设 存 在 的 环 境 影 响,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与 当 地 各 级 政 府 密 切 配 合,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进 一 步 向 群 众 宣 传 项 目 建 设 在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方 面 的 实 施 力 度, 做 好 群 众 思 想 工 作, 消 除 顾 虑 (2)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重 视 群 众 较 为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制 定 合 理 的 控 制 应 对 方 案, 从 源 头 上 预 防 和 控 制 风 险, 最 大 程 度 上 避 免 和 减 少 可 能 发 生 的 社 会 矛 盾 针 对 可 能 的 不 稳 定 因 素, 与 群 众 及 当 地 居 民 等 建 立 畅 通 良 好 的 协 调 沟 通 渠 道, 及 时 发 现, 及 时 化 解, 确 保 不 发 生 群 众 性 事 件, 保 证 社 会 的 和 谐 稳 定 结 论 本 报 告 对 项 目 存 在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进 行 识 别 分 析, 并 提 出 了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综 合 评 价 结 论 如 下 : (1)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获 得 了 各 级 政 府 的 政 策 支 持, 符 合 地 方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政 策 (2)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技 术 可 行, 财 务 经 济 效 益 较 好, 具 有 一 定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3) 对 项 目 实 施 可 能 存 在 的 三 类 风 险 : 项 目 合 法 合 理 性 遭 质 疑 的 风 险 造 成 环 境 破

194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177 坏 的 风 险 项 目 引 发 社 会 矛 盾 的 风 险, 进 行 逐 项 分 析 及 综 合 评 价, 认 为 项 目 风 险 程 度 中 等, 有 引 发 一 般 性 群 众 体 事 件 的 可 能 建 设 单 位 及 地 方 政 府 应 关 注 利 益 相 关 者 的 意 见, 针 对 本 项 目 潜 在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采 取 降 低 化 解 矛 盾 的 措 施, 将 危 害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影 响 减 少 到 最 低 限 度, 确 保 社 会 稳 定

195 178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9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9.1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及 生 产 管 理 要 求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厂 区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和 综 合 废 水 分 别 经 各 自 专 用 管 道 收 集 后, 分 别 纳 入 厂 内 已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到 园 区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纳 管 要 求 后, 排 入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纳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后, 尾 水 排 至 前 湖 海 域 (2) 评 价 区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达 到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5) 的 二 级 标 准 (3) 厂 界 噪 声 不 超 过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3 类 标 准 限 值 (4) 固 体 废 物 要 及 时 收 集 统 一 处 理, 堆 置 时, 要 做 好 防 淋 渗 漏 防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积 极 做 好 综 合 利 用 或 安 全 处 置 (5) 厂 区 绿 化 企 业 用 地 情 况, 企 业 根 据 用 地 情 况 尽 可 能 增 加 绿 化 率 (6) 本 项 目 废 ( 污 ) 水 中 COD Cr NH 3 -N 总 铬 等 污 染 物 排 放 坚 持 做 到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并 实 施 总 量 控 制 (7) 厂 界 恶 臭 浓 度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 要 求 不 对 外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8)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生 产 管 理 要 求 (1) 项 目 应 符 合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和 环 保 规 定 1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皮 革 行 业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闽 政 办 [2010]194 号 文 ), 要 求 新 建 扩 建 迁 建 皮 革 企 业, 必 须 在 淘 汰 落 后 皮 革 产 能, 调 剂 出 产 能 总 量 指 标 后, 实 行 等 量 置 换 等 量 转 移 本 项 目 属 于 赤 湖 皮 革 园 一 期 批 复 入 驻 的 原 皮 加 工 企 业, 符 合 赤 湖 工 业 区 的 皮 革 产 能 指 标 2 新 建 扩 建 迁 建 皮 革 企 业, 规 模 必 须 达 到 或 者 经 整 合 提 升 重 组 达 到 30 万 标 张 / 年 以 上 产 能 为 年 产 120 万 张 猪 皮, 折 牛 原 皮 30 万 张 标 张 /a, 符 合 产 能 规 定 (2) 废 水 处 理 管 理 企 业 必 须 全 面 实 现 清 污 分 流, 实 现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和 雨 水 的 分 流 收 集 和 分 流 处 理 处 理 后 的 各 种 污 染 物 出 水 浓 度 应 满 足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的 间 接 排 放 限 值 和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纳 管 水 质 要 求 (3) 严 格 控 制 各 类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总 量 严 格 排 污 总 量 和 排 放 浓 度 控 制, 包 括 总 铬 COD 和 氨 氮 等 指 标 (4) 生 产 运 营 状 况 和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要 力 争 达 到 国 内 同 类 企 业 生 产 管 理 的 先 进 水 平 (5) 运 行 管 理 生 产 排 污 要 符 合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并 能 满 足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196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179 (6) 积 极 推 进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和 坚 持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7) 项 目 生 产 期 间 的 生 产 管 理 及 环 境 管 理 要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做 到 任 务 落 实 责 任 落 实 和 资 金 落 实 (8)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运 行 率 要 达 到 100%, 不 能 随 便 擅 自 停 运 (9) 减 少 生 产 事 故 的 发 生 频 率, 杜 绝 非 正 常 和 事 故 性 排 放 9.2 项 目 运 行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建 议 本 项 目 已 建 成 并 投 入 试 运 行, 厂 区 内 也 基 本 完 成 了 绿 化 工 作, 故 施 工 期 间 的 环 境 影 响 基 本 都 已 得 到 了 恢 复, 故 本 次 评 价 重 点 论 述 项 目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环 保 措 施 已 落 实 情 况 及 存 在 问 题 分 析 (1)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对 照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书 中 所 提 环 保 措 施 要 求, 说 明 目 前 的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见 表 9.1 表 9.1 宏 国 公 司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分 析 一 览 表 要 素 项 目 措 施 要 求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废 水 污 水 收 集 和 处 理 方 式 鞣 制 废 水 回 用 及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要 求 浸 灰 废 液 回 用 及 处 理 要 求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要 求 废 水 回 用 要 求 生 活 污 水 蓝 皮 库 ( 堆 放 场 )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全 厂 实 现 含 铬 废 水 含 硫 ( 化 物 )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雨 水 和 生 活 废 水 的 五 水 分 流 分 治 1 建 设 鞣 制 废 水 循 环 回 用 设 施 2 建 设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250m 3 /d 3 出 口 水 质 要 求 : 总 铬 0.6mg/L, Cr mg/L 1 建 设 浸 灰 废 液 循 环 回 用 设 施 2 建 设 浸 灰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80m 3 /d, 回 收 蛋 白 质 硫 化 钠 已 建 成 了 五 水 分 流 收 集 管 网, 废 ( 污 ) 分 别 收 集 分 质 处 理 分 质 回 用 1 鞣 制 废 水 进 行 回 用, 已 建 1 套 100m 3 /d 高 浓 度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 21 套 480m 3 /d 低 浓 度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将 铬 鞣 至 复 鞣 染 色 加 脂 工 段 的 所 有 排 水 都 纳 入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排 口 例 行 监 测 资 料 显 示 设 施 出 口 总 铬 浓 度 和 六 价 铬 浓 度 基 本 能 满 足 环 评 要 求, 也 满 足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1 已 建 浸 灰 废 液 循 环 回 用 2 已 建 一 套 200m 3 /d 的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1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采 用 混 凝 沉 淀 +A/O 1 已 建 1500m 3 /d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工 艺 2 处 理 规 模 1000 m 3 采 用 混 凝 + 气 浮 + 兼 氧 / 活 性 污 泥 / 接 触 /d 氧 化 的 处 理 工 艺 3 出 口 水 质 应 满 足 皮 革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水 质 要 求 (ph:6~9;cod 500mg/L, 2 排 水 口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显 示 能 满 足 BOD 5 300mg/L,SS 400mg/L, 硫 化 物 皮 革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水 质 要 求 1.0mg/L, 氨 氮 15mg/L, 总 氮 50mg/L, 和 GB 间 接 排 放 标 准 总 铬 1.5mg/L,Cr mg/L) 1 配 套 膜 处 理 系 统 及 回 用 装 置,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700m 3 /d 2 回 用 水 池 出 口 应 安 装 流 量 计 3 全 厂 废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应 不 低 于 50.1% 1 已 建 膜 处 理 系 统 及 回 用 装 置,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750m 3 /d 2 全 厂 试 运 行 期 间 主 要 开 展 蓝 皮 加 工, 可 回 用 于 工 艺 过 程 中 的 水 量 很 少, 全 厂 废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较 低 经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区 污 水 管 网 在 蓝 皮 库 ( 堆 放 场 ) 四 周 应 布 置 收 集 沟, 设 置 蓝 皮 库 挤 水 机 伸 展 机 均 设 置 在 3# 地 漏, 收 集 沟 与 专 用 的 含 铬 管 线 相 连 该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应 涵 盖 蓝 皮 库 和 蓝 皮 挤 水 工 水 场 厂 房 内, 设 置 有 专 用 含 铬 排 水 系 序, 且 为 独 立 封 闭 系 统, 避 免 混 入 ( 非 含 铬 ) 统, 收 集 的 废 水 排 入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污 水 收 集 后 的 含 铬 废 水 统 一 排 入 厂 区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预 处 理 统

197 180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续 上 表 废 水 废 气 水 场 车 间 冲 洗 废 水 收 集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排 污 口 规 范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前 处 理 工 段 恶 臭 水 场 车 间 四 周 应 布 置 收 集 沟, 排 水 沟 加 盖 3# 水 场 车 间 四 周 及 转 鼓 前 后 设 置 有 盖 板 车 间 冲 洗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冲 洗 废 水 经 水 沟, 收 集 水 场 车 间 冲 洗 废 水 地 漏 流 入 收 集 沟, 再 通 过 专 用 的 综 合 污 水 管 线 进 入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综 合 废 水 事 故 池 和 调 节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之 和 不 小 于 1350m 3 含 铬 废 水 事 故 池 和 调 节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之 和 不 小 于 250m 3 已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建 有 1 座 综 合 废 水 事 故 池 ( 池 容 480m 3 ),1 座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 池 容 1535m 3 ) 总 池 容 2015m 3 ;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建 成 1 座 含 铬 废 水 事 故 池 ( 池 容 560m 3 ),1 座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 池 容 320m 3 ), 总 池 容 880m 3 1 COD 氨 氮 总 铬 等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应 满 1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预 计 足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在 批 复 指 标 ( 19.2 万 m 3 /a) 范 围 内 2 全 厂 污 水 排 放 量 应 满 足 污 水 处 理 厂 分 配 2COD 氨 氮 总 铬 等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排 污 份 额 要 求 ( 19.2 万 m 3 /a) 预 计 不 突 破 环 评 批 复 量 1 厂 区 内 只 能 设 置 一 个 排 污 口, 并 设 立 标 志 牌 2 厂 区 总 排 污 口 应 安 装 流 量 COD 氨 氮 总 氮 硫 化 物 总 铬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应 安 装 流 量 计, 以 及 总 铬 六 价 铬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 所 有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应 与 省 市 县 三 级 环 保 部 门 监 控 中 心 联 网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治 理 设 施 关 键 环 节 还 应 当 安 装 视 频 监 控 仪 1 处 理 设 施 a 处 理 工 艺 : 加 盖 密 闭 + 化 学 除 臭 法 采 用 酸 式 吸 收 塔 + 次 氯 酸 钠 氧 化 + 碱 式 吸 收 塔 装 置 b 除 臭 单 元 ( 加 盖 密 闭 构 筑 物 ) 调 节 池 格 栅 预 曝 池 混 凝 沉 淀 池 气 浮 池 兼 氧 水 解 池 曝 气 氧 化 池 污 泥 浓 缩 池 和 污 泥 脱 水 间 含 铬 废 水 和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c 1 根 20m 排 气 筒 2 监 测 项 目 : 废 气 量 H 2 S NH 3 和 臭 气 浓 度 3 执 行 标 准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标 准 包 括 去 肉 片 皮 作 业 点, 预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转 鼓 以 及 浸 灰 废 液 回 收 池 共 5 个 恶 臭 产 生 点 的 废 气 收 集 处 理 1 处 理 设 施 : a. 车 间 建 设 单 独 封 闭 去 肉 ( 片 皮 ) 加 工 场 所 ; b. 浸 水 浸 灰 转 鼓 在 开 鼓 投 料 和 卸 料 时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c. 浸 灰 废 液 回 收 池 加 盖 密 闭,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d.1 套 酸 式 吸 收 塔 + 次 氯 酸 钠 氧 化 + 碱 式 吸 收 塔 除 臭 装 置 e.1 根 20m 排 气 筒 f. 水 场 车 间 采 用 全 密 闭 厂 房, 安 装 采 光 窗 户, 不 得 开 窗 ; 车 间 进 出 通 道 安 装 空 气 幕 2 监 测 项 目 : 废 气 量 H 2 S NH 3 和 臭 气 浓 度 3 执 行 标 准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标 准 1 厂 区 只 设 置 了 一 个 排 污 口, 并 设 立 了 标 志 牌 2 厂 区 总 排 污 口 已 安 装 流 量 COD 氨 氮 总 氮 硫 化 物 六 价 铬 总 铬 ph 值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已 安 装 流 量 计, 以 及 总 铬 六 价 铬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的 监 测 数 据 与 漳 浦 县 赤 湖 集 控 区 环 境 自 动 监 控 系 统 联 网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治 理 设 施 等 关 键 环 节 安 装 有 视 频 监 控 仪 1 全 厂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建 设 了 一 套 臭 气 处 理 系 统, 采 用 酸 吸 收 塔 ( 加 硫 酸 )+ 碱 吸 收 塔 ( 加 NaOH 和 NaClO) + 臭 氧 发 生 装 置 处 理 工 艺 2 除 臭 单 元 ( 加 盖 密 闭 构 筑 物 ) : 现 状 已 对 格 栅 含 硫 废 水 调 节 池 脱 硫 反 应 池 高 浓 度 铬 沉 淀 池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池 低 浓 度 铬 系 混 凝 沉 淀 池 铬 污 池 综 合 调 节 池 兼 氧 池 含 铬 废 水 应 急 池 污 泥 浓 缩 池 等 进 行 了 加 盖 封 闭, 污 泥 压 滤 机 设 置 在 封 闭 车 间 内, 以 上 各 产 臭 点 的 臭 气 经 收 集 后 通 至 污 水 站 现 有 臭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排 放 但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池 综 合 废 水 应 急 池 尚 未 落 实 加 盖 封 闭 措 施 3 除 臭 塔 建 设 有 一 根 20m 高 排 气 筒 1 本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在 准 备 工 段 不 需 去 肉 去 边, 灰 皮 也 不 进 行 剖 层 而 全 部 进 入 鞣 制 转 鼓 进 行 加 工, 故 不 设 去 肉 片 皮 机 2 浸 水 浸 灰 转 鼓 安 装 了 中 轴 抽 气 装 置, 在 开 鼓 投 料 和 卸 料 时 收 集 恶 臭 废 气 3 浸 灰 废 液 回 收 池 已 加 盖 密 闭, 配 有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4 水 场 车 间 为 密 闭 厂 房 ( 有 安 装 窗 户 ), 车 间 进 出 通 道 尚 未 安 装 空 气 幕 5 前 处 理 水 场 所 收 集 的 臭 气 输 送 至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已 建 的 除 臭 塔 进 行 处 理, 不 另 行 建 设 一 套 独 立 的 除 臭 设 施

198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续 上 表 废 气 固 体 废 物 原 皮 存 放 要 求 磨 革 粉 尘 涂 饰 废 气 厂 界 污 染 物 浓 度 控 制 要 求 原 皮 库 按 冷 藏 库 设 计, 采 用 低 温 (5 ) 保 1 原 皮 库 按 低 温 冷 藏 库 设 计, 目 前 尚 存 法 贮 存 原 皮 未 存 放 原 皮 2 在 原 皮 入 库 时, 采 用 廊 桥 对 接 车 厢 的 封 2 原 皮 库 入 口 尚 未 安 装 廊 桥 对 接 系 闭 式 卸 货 工 艺 统 1 处 理 措 施 磨 革 区 建 设 了 一 套 磨 革 ~ 除 尘 联 合 a 2 套 袋 式 除 尘 器 机 组, 磨 革 粉 尘 集 中 处 理 后 通 过 一 根 b 1 根 20m 排 气 筒 20m 的 排 气 筒 高 空 排 放 2 监 测 项 目 : 废 气 量 颗 粒 物 3 执 行 标 准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1 5套 水 帘 式 除 尘 装 置 项 目 设 计 3 台 喷 台, 目 前 只 建 设 了 2 2 1根 20m 排 气 筒 台 喷 台, 全 部 采 用 水 溶 性 化 料, 每 台 3 监 测 项 目 : 风 量 颗 粒 物 喷 台 配 置 一 套 及 负 压 集 气 装 置 和 喷 4 执 行 标 准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淋 系 统 ( 喷 淋 柜 水 浴 法 ), 处 理 达 标 表 2 二 级 标 准 1 监 测 项 目 : 臭 气 浓 度 NH 3 H 2 S 颗 粒 物 2 执 行 标 准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标 准 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后 废 气 各 自 经 1 个 20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污 口 规 范 各 废 气 排 放 点 应 设 立 标 志 牌 永 久 采 样 监 各 废 气 排 放 点 应 设 立 了 标 志 牌 化 建 设 测 孔 及 相 关 设 施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为 400m 项 目 厂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大 气 环 境 防 界 外 400m 以 内 区 域 范 围 内 不 得 设 置 医 院 仍 为 400m 不 变, 该 范 围 内 目 前 未 设 护 要 求 学 校 和 居 民 住 宅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厂 区 内 置 医 院 学 校 和 居 民 住 宅 等 环 境 敏 感 宿 舍 楼 做 为 职 工 倒 班 宿 舍 使 用 目 标 ; 厂 内 宿 舍 楼 为 职 工 倒 班 宿 舍 1 依 托 皮 革 园 区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进 行 处 置 和 厂 区 按 规 定 建 设 了 一 般 固 废 和 危 险 回 收 利 用 废 物 的 贮 存 间 ( 场 所 ), 含 铬 皮 屑 和 含 2 危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的 建 设 应 符 合 危 险 废 固 废 临 时 堆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中 铬 污 泥 目 前 委 托 园 区 内 微 水 环 保 公 放 场 建 设 情 的 有 关 规 定 司 进 行 处 理 ; 固 废 基 本 做 到 100% 综 况 固 废 处 置 3 一 般 固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建 设 应 符 合 及 综 合 利 用 合 利 用 或 安 全 处 置 情 况 (2) 环 保 措 施 存 在 问 题 分 析 GB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4 固 废 的 综 合 利 用 和 处 置 率 100% 5 固 废 处 置 相 关 记 录 从 表 9.1 的 分 析 可 见, 该 公 司 大 部 分 环 保 设 施 已 按 照 环 评 报 告 书 及 环 评 批 复 的 要 求 建 设, 基 本 能 满 足 本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污 染 防 治 需 要, 但 还 存 在 一 些 问 题, 主 要 如 下 : 1 厂 区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偏 低 的 问 题 由 于 试 运 行 期 间 主 要 开 展 猪 蓝 湿 皮 加 工, 蓝 皮 复 鞣 工 段 对 水 质 的 要 求 比 较 高, 可 用 于 工 艺 中 的 中 水 量 很 少, 虽 然 污 水 站 建 设 了 膜 处 理 系 统, 但 厂 区 试 运 行 期 间 尚 未 开 展 中 水 回 用 工 程,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暂 不 能 达 到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的 50%, 也 没 法 满 足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制 革 行 业 ( 猪 轻 革 ) 中 要 求 的 水 回 用 率 二 级 标 准 ( 60%) 2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除 臭 单 元 不 完 善 厂 区 内 的 污 水 站 大 部 分 污 水 处 理 池 都 已 按 要 求 加 盖 密 闭, 但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池 综 合 废 水 应 急 池 尚 未 落 实 加 盖 封 闭 措 施, 应 按 照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和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补

199 182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充 完 善 相 关 措 施, 对 这 些 废 水 池 加 盖 密 闭 并 配 置 相 应 的 废 气 收 集 及 处 理 系 统 各 个 污 水 池 污 泥 池 封 闭 后, 密 闭 空 间 内 造 成 的 H 2 S NH 3 等 有 害 气 体 的 浓 度 集 聚, 给 设 备 检 修 带 来 了 困 难, 企 业 应 高 度 重 视 员 工 生 产 安 全 操 作 的 培 训, 并 加 强 日 常 生 产 安 全 管 理, 杜 绝 污 水 站 设 备 设 施 检 修 时 造 成 人 员 中 毒 等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3 原 皮 库 入 口 未 设 置 为 封 闭 卸 货 工 艺 按 照 环 评 批 复 文 件 要 求, 原 皮 库 应 采 取 的 恶 臭 控 制 措 施 为 : 原 皮 库 进 库 采 取 廊 桥 对 接 车 厢 的 封 闭 式 卸 货 方 式 ; 原 皮 贮 存 采 取 低 温 冷 藏 工 艺 ; 原 皮 库 采 用 全 封 闭 建 设, 并 配 备 恶 臭 收 集 净 化 措 施, 现 查 调 查 显 示 宏 国 公 司 已 建 全 封 闭 式 原 皮 库, 经 建 设 单 位 介 绍 将 采 用 低 温 冷 藏 工 艺, 皮 库 上 方 设 置 了 集 气 管 道, 用 于 收 集 库 内 臭 气, 调 查 期 间 尚 未 存 放 原 皮 除 了 原 皮 库 入 口 未 按 照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设 为 廊 桥 对 接 车 厢 的 形 式 外, 原 皮 库 其 它 建 设 方 案 基 本 能 满 足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为 控 制 原 皮 卸 料 时 候 的 恶 臭, 应 按 照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改 造 现 有 原 皮 库 出 入 口, 采 取 廊 桥 对 接 车 厢 等 封 闭 式 卸 货 方 式 原 皮 库 收 集 的 恶 臭 废 气 不 单 独 处 理, 而 是 通 过 管 道 输 送 到 污 水 站 内 建 设 除 臭 塔 一 同 处 理 4 前 处 理 水 场 车 间 恶 臭 控 制 根 据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毛 皮 加 工 车 间 和 鞣 制 车 间 采 取 封 闭 措 施, 并 对 恶 臭 臭 气 进 行 收 集 和 净 化 处 理 达 标 后 经 排 气 筒 排 放,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里 所 提 封 闭 措 施 为 水 场 车 间 采 用 全 密 闭 厂 房, 允 许 安 装 采 光 窗 户, 但 不 得 开 窗 ; 车 间 进 出 通 道 安 装 空 气 幕 现 查 调 查 显 示 企 业 水 场 车 间 的 浸 水 浸 灰 转 鼓 已 安 装 了 中 轴 抽 气 装 置, 在 开 鼓 投 料 和 卸 料 时 收 集 恶 臭 废 气, 所 收 集 的 臭 气 输 送 至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已 建 的 除 臭 塔 进 行 处 理, 这 是 可 行 的 水 场 车 间 按 要 求 建 设 为 密 闭 厂 房 ( 有 安 装 窗 户 ), 但 车 间 进 出 口 尚 未 安 装 空 气 幕, 不 能 很 好 防 止 水 场 车 间 臭 气 外 溢, 建 议 对 出 入 口 进 行 适 当 改 造, 加 装 空 气 幕 (3) 环 保 措 施 整 改 建 议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得 到 的 企 业 环 保 设 施 存 在 问 题, 建 议 企 业 下 一 步 采 取 相 应 的 整 改 措 施, 汇 总 见 于 表 9.2 表 9.2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整 改 与 完 善 建 议 一 览 表 整 改 措 施 落 实 序 号 项 目 措 施 存 在 问 题 整 改 与 完 善 建 议 情 况 试 生 产 期 间 主 要 开 有 待 猪 原 皮 加 中 水 回 用 原 皮 投 入 生 产 加 工 后, 前 段 准 备 工 段 和 鞣 制 工 段 1 展 蓝 皮 加 工, 中 水 工 线 全 面 投 入 率 可 使 用 的 中 水 量 大, 将 提 高 全 厂 的 中 水 回 用 率 回 用 率 偏 低 生 产 后 落 实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混 废 水 池 加 设 密 闭 措 施 并 配 置 相 应 的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污 水 处 理 凝 沉 淀 池 综 合 废 将 污 水 池 挥 发 的 无 组 织 恶 臭 废 气 进 行 收 集 和 达 标 处 2 有 待 落 实 站 恶 臭 水 应 急 池 尚 未 落 实 理 后 再 高 空 排 放 加 强 污 水 池 加 盖 后 日 常 设 施 检 修 加 盖 封 闭 措 施 的 安 全 操 作 管 理, 杜 绝 恶 臭 废 气 中 毒 事 故 前 处 理 工 水 场 车 间 进 出 通 道 3 对 水 场 车 间 出 入 口 进 行 适 当 改 造, 加 装 空 气 幕 有 待 落 实 段 恶 臭 尚 未 安 装 空 气 幕 原 皮 存 放 原 皮 库 入 口 尚 未 安 改 造 原 皮 库 出 入 口, 采 取 廊 桥 对 接 车 厢 等 封 闭 式 4 有 待 落 实 要 求 装 廊 桥 对 接 系 统 卸 货 方 式

200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提 高 全 厂 的 中 水 回 用 率 对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调 查 发 现, 宏 国 公 司 目 前 已 建 成 一 套 电 浮 选 + 活 性 炭 吸 附 + 二 级 RO 的 中 水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750m 3 /d, 处 理 规 模 上 是 可 以 保 证 本 项 目 设 计 回 用 水 量 (630m 3 /d) 的 企 业 试 生 产 期 间 主 要 从 事 的 是 猪 蓝 湿 皮 加 工, 主 要 用 水 单 元 是 对 水 质 要 求 较 高 的 复 鞣 工 段, 基 本 不 使 用 中 水, 故 试 生 产 期 间 企 业 的 中 水 回 用 率 较 低, 而 本 项 目 是 按 照 猪 原 皮 加 工 来 进 行 设 计 和 配 备 相 关 设 备 的, 原 皮 加 工 与 蓝 皮 加 工 相 比, 增 加 了 准 备 工 段 和 鞣 制 工 段, 这 两 个 工 段 对 水 质 的 要 求 相 对 较 低, 污 水 站 中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得 到 的 中 水 可 满 足 准 备 工 段 和 鞣 制 工 段 用 水 水 质 需 求 企 业 在 厂 区 管 网 建 设 时 已 建 设 了 相 应 的 中 水 回 用 管 网 故 从 生 产 过 程 的 中 水 去 向 中 水 配 套 管 网 以 及 企 业 所 配 备 的 中 水 回 用 处 理 系 统 角 度 分 析, 评 价 认 为 宏 国 公 司 的 猪 原 皮 加 工 线 投 入 生 产 后, 可 使 全 厂 的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达 到 60% 以 上 2 完 善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收 集 系 统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混 凝 沉 淀 池 综 合 废 水 应 急 池 尚 未 加 盖 密 闭, 应 尽 快 补 充 落 实 整 改 方 案 3 水 场 车 间 进 出 通 道 安 装 空 气 幕 水 场 车 间 进 出 口 建 议 尽 快 安 装 空 气 幕, 进 一 步 防 止 水 场 车 间 臭 气 外 溢 4 完 善 原 皮 入 口 原 皮 卸 料 恶 臭 控 制 措 施 应 尽 快 改 造 原 皮 库 出 入 口, 采 取 廊 桥 对 接 车 厢 等 封 闭 式 卸 货 方 式, 同 时 配 备 废 气 收 集 装 置, 在 原 皮 入 库 和 出 库 时 开 启 运 行, 对 原 皮 库 出 入 口 进 行 抽 风 换 气, 收 集 的 恶 臭 气 体 通 过 管 道 收 集 至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建 设 的 臭 气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后 再 排 放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综 合 评 述 (1)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1 环 评 规 定 与 要 求 A. 落 实 皮 革 加 工 废 水 分 流 分 治 全 面 落 实 闽 政 办 [2010]194 号 文 要 求, 实 施 五 水 分 流 铬 鞣 复 鞣 工 序 不 再 回 用 的 含 铬 废 水, 须 采 用 合 适 的 碱 性 材 料 和 工 艺 使 铬 生 成 氢 氧 化 铬 沉 淀, 回 收 铬 再 生 铬 鞣 剂, 无 法 回 收 按 危 废 处 理 ; 经 处 理 后 的 含 铬 废 水 满 足 标 准 后 进 入 综 合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B. 生 产 废 水 排 入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达 标 后, 再 与 排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C. 项 目 的 排 水 总 量 COD 氨 氮 和 总 铬 排 放 量 不 得 超 过 原 环 评 批 复 指 标 2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处 理 工 艺 可 行 性 分 析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生 产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和 雨 水 的 五 水 分 流 并 利 用 已

201 184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建 成 的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独 立 预 处 理 设 施 及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实 现 分 流 处 理 A. 本 项 目 五 水 分 流 技 术 路 线 本 项 目 废 水 将 严 格 按 照 闽 政 办 [2010]194 号 文 关 于 落 实 五 水 分 流 的 要 求, 将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和 雨 水 分 流 处 理 各 股 废 水 分 离 技 术 路 线 见 图 9.1 厂 区 的 五 水 分 流 管 网 见 图 9.2 图 9.1 本 项 目 雨 污 分 流 ( 五 水 分 离 ) 技 术 路 线 示 意 图 B. 本 项 目 五 水 分 离 实 施 技 术 要 求 a.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范 围 :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范 围 包 括 从 铬 鞣 工 序 到 复 鞣 染 色 加 脂 等 所 有 排 水 中 含 铬 的 工 序, 试 验 转 鼓 主 要 用 于 复 鞣 染 色 打 样, 过 程 中 也 会 产 生 含 铬 废 水, 应 排 入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经 调 查, 试 验 转 鼓 布 置 在 水 场 车 间 内 的 复 染 生 产 转 鼓 区, 其 排 水 可 顺 利 接 入 车 间 的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内 除 了 生 产 工 艺 所 排 含 铬 废 水, 还 应 注 意 蓝 皮 库 中 蓝 皮 静 置 过 程 从 皮 料 中 流 出 的 废 水 属 含 铬 废 水, 在 蓝 皮 库 ( 堆 放 场 ) 应 布 置 收 集 沟, 与 专 用 的 含 铬 废 水 管 道 相 连 ; 其 次, 水 场 车 间 的 铬 鞣 复 鞣 区 冲 洗 水 应 单 独 收 集, 纳 入 含 铬 废 水 系 统, 其 它 作 业 区 冲 洗 水 纳 入 综 合 废 水 系 统 b.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和 雨 水 已 建 成 独 立 的 收 集 管 道, 采 用 HDPE 等 管 材 ; c. 收 集 管 道 置 于 管 沟 内 ( 底 部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

202 备 注 1. 本 设 计 图 纸 须 经 施 工 图 审 查 合 格 及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用 于 组 织 施 工 否 则 本 设 计 图 纸 仅 作 为 施 工 准 备 指 导 用 图 2. 本 图 版 权 属 福 建 建 工 集 团 总 公 司 所 有, 除 本 工 程 外 对 本 图 的 任 何 其 它 用 途 和 复 制, 必 须 获 得 公 司 的 书 面 许 可 接 工 业 区 雨 水 管 网 施 工 图 审 查 单 位 : 施 工 图 审 查 合 格 书 编 号 : 染 色 区 图 例 : 渗 出 液 蓝 湿 皮 仓 库 回 收 回 收 含 铬 废 水 静 置 池 靜 置 含 硫 废 水 静 置 池 靜 置 收 集 池 收 集 池 浸 灰 区 铬 鞣 区 毛 皮 仓 库 化 料 仓 库 复 鞣 区 化 料 仓 库 生 活 污 水 管 线 雨 水 管 线 含 铬 废 水 管 线 含 硫 废 水 管 线 注 册 执 业 章 REGISTERED SEAL 注 册 执 业 章 REGISTERED SEAL 车 辆 轮 胎 清 洗 池 综 合 污 水 管 线 工 程 名 称 PROJECT NAME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规 划 放 流 监 测 水 槽 接 入 工 业 区 污 水 厂 管 网 建 设 单 位 CLIENT 审 定 AUTHORIZED 工 程 负 责 人 PROJECT CAPTAIN 专 业 负 责 CHIEF 审 核 AUDITING 校 对 CHECK 设 计 DESIGN 制 图 DRAWN 版 本 号 REVISION No. 图 名 DRAWING TITLE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编 号 PROJECT No. 图 别 TYPE 图 No. 号 日 期 DATE COPYRIGHT(C)

203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185 d. 废 水 收 集 池 应 进 行 防 腐 防 渗 处 理 ; C.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含 硫 废 水 的 处 理 分 为 高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和 偏 低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两 部 分 进 行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9.3 图 9.3 含 硫 废 水 和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浸 灰 脱 毛 产 生 的 高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进 行 循 环 利 用, 根 据 企 业 的 建 设 方 案, 在 转 鼓 平 台 下 方 建 设 浸 灰 废 水 收 集 池 ( 尺 寸 6.0m(L) 2.0m(W) (-2.5)m(SWD) (-3.0)m(TH),2 座 ), 由 除 毛 机 将 毛 发 分 离 去 除 之 后, 再 静 置 存 放 将 固 体 物 沈 降 后 去 除, 澄 清 上 清 液 灰 水 储 存 于 回 收 池 ( 尺 寸 3.0m(L) 2.0m(W) (-2.5)m(SWD) (-3.0)m(TH),2 座 ) 中, 当 浸 灰 鼓 重 新 开 展 一 批 毛 皮 加 工 脱 毛 时, 再 将 回 收 水 池 中 含 有 石 灰 及 硫 化 物 的 浸 灰 水 抽 送 回 使 用, 待 重 复 使 用 3~4 次 后, 接 入 车 间 外 的 含 硫 废 水 收 集 管 道,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建 设 的 含 硫 废 水 收 集 池 浸 灰 后 水 洗 工 序 排 放 的 含 硫 废 水 浓 度 偏 低, 回 用 价 值 不 大, 故 直 接 排 放 至 厂 区 含 硫 废 水 收 集 管 道, 与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间 歇 排 放 的 循 环 水 一 起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的 含 硫 废 水 收 集 池, 进 行 脱 硫 处 理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为 : 添 加 硫 酸 锰 曝 气 催 化 氧 化 硫 化 物,

204 186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将 脱 灰 废 水 中 的 硫 化 物 浓 度 降 低, 再 与 处 理 后 的 含 铬 废 水 其 它 生 产 综 合 废 水 混 合 调 匀 后, 进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一 步 处 理 赤 湖 皮 革 园 内 原 皮 加 工 企 业 大 多 采 用 相 似 的 脱 硫 处 理 工 艺, 根 据 已 开 展 竣 工 验 收 制 革 企 业 的 含 硫 废 水 设 施 进 出 口 硫 化 物 浓 度 监 测 结 果 ( 见 表 9.1), 该 套 处 理 工 艺 对 硫 化 物 的 去 除 能 力 可 达 到 99.9% 以 上, 含 硫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出 水 中 的 硫 化 物 浓 度 不 超 出 1mg/L, 可 见 能 有 效 除 硫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可 行 表 9.1 赤 湖 皮 革 园 内 制 革 企 业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硫 化 物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一 览 表 序 号 采 样 口 分 析 项 目 泰 庆 信 德 富 洋 瑞 森 1 进 水 范 围 值 794~ ~ ~ ~1470 平 均 值 出 口 范 围 值 0.611~ ~ ~ ~0.735 平 均 值 ~1470 根 据 水 平 衡 分 析, 需 排 入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含 硫 废 水 量 约 为 100.4m 3 /d 而 本 项 目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处 理 能 力 按 200m 3 /d 建 设, 能 满 足 本 项 目 含 硫 废 水 的 处 理 需 求 D.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a.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按 项 目 原 环 评 报 告 关 于 含 铬 废 水 的 分 流 收 集 处 理 方 案, 铬 鞣 到 复 鞣 ( 含 其 后 一 道 水 洗 工 序 ) 所 排 的 废 水 纳 入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与 处 理 系 统, 复 鞣 之 后 的 染 色 加 脂 等 后 续 工 序 排 水 纳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在 项 目 具 体 实 施 时, 赤 湖 皮 革 园 从 严 控 制, 要 求 各 个 制 革 企 业 应 将 皮 革 鞣 制 到 复 鞣 中 和 染 色 加 脂 等 各 道 水 场 工 序 所 排 的 废 水 全 都 纳 入 含 铬 废 水 进 行 控 制, 实 现 了 综 合 废 水 和 含 铬 废 水 的 完 全 分 离 本 项 目 严 格 执 行 园 区 的 规 定, 水 场 所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以 鞣 制 工 序 为 界, 鞣 制 工 序 以 前 的 废 水 ( 脱 灰 软 化 废 水 ) 划 定 为 综 合 废 水, 鞣 制 及 其 之 后 各 道 水 场 工 序 的 排 水 划 定 为 含 铬 废 水 生 产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的 收 集, 首 先 要 求 水 场 车 间 建 立 严 格 的 废 水 分 流 收 集 装 置, 保 证 含 铬 废 水 和 综 合 废 水 实 现 分 离 收 集 本 项 目 脱 灰 软 化 浸 酸 和 鞣 制 工 序 系 在 同 一 转 鼓 内 完 成, 故 在 鞣 制 转 鼓 要 设 置 分 流 收 集 装 置, 将 前 段 脱 灰 软 化 工 序 所 排 废 水 通 过 切 换 阀 排 入 转 鼓 一 侧 设 置 的 综 合 废 水 收 集 槽, 纳 入 综 合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再 经 独 立 管 道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单 元 进 行 处 理 ; 浸 酸 和 鞣 制 工 序 所 排 废 水 通 过 切 换 阀 转 换 排 入 转 鼓 另 一 侧 设 置 的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槽, 纳 入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再 经 独 立 管 道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单 元 进 行 处 理 复 鞣 染 色 转 鼓 ( 含 打 样 用 的 复 染 试 验 鼓 ) 在 同 一 转 鼓 内 完 成, 转 鼓 无 需 设 置 排 水 分 流 收 集 系 统, 转 鼓 排 放 的 所 有 各 类 废 水 都 排 入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即 可 鞣 制 工 段 脱 灰 废 水 与 鞣 制 废 水 的 分 离 收 集 需 通 过 人 工 控 制 切 换 阀 门 来 实 现, 故 工 人 的 操 作 准 确 率 是 各 股 废 水 得 以 有 效 分 离 的 关 键,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管 理 措 施 确 保 分 离 控 制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须 加 强 操 作 工 人 的 管 理, 必 要 时 建 议 在 各 转 鼓 处 加 设 监 控 设 备, 起 到 监 控 与 警 示 作 用

205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187 b.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本 项 目 含 铬 废 水 的 处 理 共 建 设 了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及 低 浓 度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等 2 套 处 理 设 施, 对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进 行 独 立 处 理 后, 部 分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艺, 不 能 回 用 的 再 与 其 他 偏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一 同 排 入 低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除 铬 处 理 后, 再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一 步 处 理,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9.3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 铬 鞣 过 程 所 产 生 废 水 含 有 高 浓 度 盐 分, 回 收 静 置 区 将 固 体 物 沉 淀 去 除 后 回 用 至 鞣 制 工 序, 待 重 复 使 用 3~4 回 后 排 放 至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区 进 行 处 理, 添 加 液 碱 去 除 金 属 铬, 并 去 除 对 生 物 具 有 毒 害 性 或 抑 制 性 的 污 染 成 份, 所 得 上 清 液 因 含 有 高 度 盐 分, 故 将 上 清 液 统 一 收 集 于 回 用 水 池 中, 补 充 浸 酸 及 铬 鞣 工 序 所 需 的 清 水 及 盐 分, 不 能 回 用 的 部 分 再 排 入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一 步 处 理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为 100m 3 /d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 复 鞣 及 染 色 过 程 产 生 的 含 铬 废 水 浓 度 较 低, 废 水 经 拦 污 机 后 进 入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收 集 池, 该 收 集 池 同 时 还 接 收 从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放 的 无 法 回 用 的 含 铬 尾 水, 收 集 池 收 集 到 的 含 铬 废 水 采 用 另 一 套 化 学 处 理 设 备 ( 碱 沉 降 ) 进 行 除 铬 处 理, 并 设 置 一 应 急 事 故 池, 如 设 施 出 水 水 质 无 法 达 到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时 (GB 表 2 要 求 总 铬 1.5mg/L, 六 价 铬 0.1mg/L), 事 故 池 作 为 未 达 标 处 理 水 存 放 区, 确 保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再 排 至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后 续 处 理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480m 3 /d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采 用 的 是 混 凝 沉 淀 法 除 铬 工 艺 含 铬 废 水 经 过 格 栅 去 除 大 的 悬 浮 固 体 皮 毛 后 进 入 铬 水 调 节 池, 均 衡 水 质 水 量 后, 通 过 提 升 泵 打 入 混 凝 反 应 池 ( 快 混 池 加 入 化 学 药 剂 进 行 化 学 反 应, 慢 混 池 添 加 高 分 子 加 强 胶 羽 形 成 更 大 颗 粒 ), 通 过 反 应 池 充 分 反 应 后 进 入 铬 水 沉 淀 池 进 行 泥 水 分 离, 使 铬 泥 得 到 充 分 沉 淀, 上 清 液 进 入 综 合 废 水 池 进 一 步 处 理 铬 泥 泵 入 压 滤 机 脱 水, 含 铬 泥 饼 作 为 危 险 固 废 外 运, 委 托 专 业 机 构 处 置 压 滤 机 滤 液 回 到 铬 水 调 节 池 再 次 处 理 碱 沉 淀 工 艺 处 理 含 铬 废 水 是 目 前 技 术 成 熟 使 用 普 遍 的 处 理 工 艺 根 据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设 计 方 案, 该 工 艺 对 铬 的 去 除 率 可 达 到 99.9% 根 据 2016 年 6 月 和 7 月 宏 国 公 司 猪 原 皮 试 加 工 期 间 开 展 的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现 有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总 铬 和 六 价 铬 出 水 浓 度 能 满 足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限 值 要 求 ( 总 铬 1.5mg/L, 六 价 铬 0.1mg/L) 可 见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工 艺 技 术 可 行 性 在 设 施 的 处 理 能 力 上,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100m 3 /d,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480m 3 /d, 水 平 衡 分 析 结 果 显 示 本 项 目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产 生 量 约 54.7m 3 /d, 偏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量 约 448.9m 3 /d, 可 见 均 属 于 现 有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206 188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处 理 能 力 范 围, 即 该 设 施 有 能 力 处 理 厂 区 所 产 生 的 含 铬 废 水 E.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综 合 废 水 包 括 浸 水 脱 灰 软 化 工 序 排 放 的 废 水 含 硫 废 水 脱 硫 预 处 理 后 的 排 水 含 铬 废 水 除 铬 预 处 理 后 的 排 水 生 活 污 水 以 及 厂 区 初 期 雨 水 该 处 理 设 施 采 用 的 是 预 处 理 + 一 级 + 二 级 工 艺, 具 体 采 用 物 化 + 生 化 + 二 段 物 化 工 艺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9.4 图 9.4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浸 水 废 水 脱 灰 软 化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和 初 期 雨 水 等 废 ( 污 ) 水 通 过 集 水 池 收 集 后 经 专 用 管 道 输 送 至 污 水 处 理 站, 经 分 流 处 理 及 拦 污 设 备 去 除 大 量 皮 屑 等 悬 浮 物, 泵 入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经 预 处 理 后 的 含 硫 废 水 和 含 铬 废 水 也 进 入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调 质 均 匀 后 的 废 水 再 进 行 物 化 处 理, 工 艺 中 添 加 混 凝 剂 ( 硫 酸 亚 铁 或 聚 铝 ), 再 采 用 气 浮 工 艺 除 泥, 使 得 废 水 的 污 染 负 荷 在 进 入 生 化 反 应 池 之 前 得 到 有 效 的 降 低, 以 减 轻 废 水 生 物 氧 化 处 理 的 负 担, 保 证 废 水 生 化 处 理 的 效 率 和 稳 定 物 化 处 理 后 上 澄 液 经 由 管 道 排 入 并 连 的 生 化 处 理 系 统 及 二 段 物 化 处 理 系 统, 经 由 兼 氧 活 性 污 泥 接 触 氧 化, 去 除 污 水 中 有 机 物 及 脱 氮 达 到 预 计 排 放 水 质 目 前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废 水 治 理 技 术 已 较 为 成 熟, 基 本 工 艺 流 程 是 分 类 处 理 与 集 中 处 理 相 结 合, 综 合 废 水 采 用 物 化 + 好 氧 生 化 处 理 的 工 艺 路 线, 物 化 处 理 基 本 采 用 预 沉 ( 淀

207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189 砂 )+ 絮 凝 沉 淀 或 气 浮 的 工 艺, 好 氧 生 化 处 理 过 去 接 触 氧 化 法 用 的 较 多, 大 都 被 具 有 脱 氮 功 能 的 氧 化 沟 SBR 和 A/O 法 代 替 根 据 2016 年 6 月 和 7 月 宏 国 公 司 猪 原 皮 试 加 工 期 间 开 展 的 两 期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宏 国 公 司 厂 区 内 的 综 合 废 水 经 处 理 后,pH 值 COD BOD 5 总 磷 SS 总 氮 氨 氮 硫 化 物 色 度 动 植 物 油 氯 离 子 等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出 水 浓 度 均 能 满 足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要 求 的 入 网 标 准 要 求, 也 能 满 足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的 限 值 要 求 两 期 出 水 水 质 中 总 铬 的 最 高 浓 度 为 0.222mg/L, 低 于 本 次 评 价 要 求 控 制 的 0.28mg/L 平 均 浓 度 限 值, 故 总 铬 的 排 放 总 量 不 会 突 破 原 环 评 批 复 指 标 可 见 本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处 理 工 艺 是 具 有 技 术 可 行 性 的 在 设 施 的 处 理 能 力 上, 已 建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处 理 能 力 为 1500m 3 /d 水 平 衡 分 析 显 示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量 预 计 约 m 3 /d, 在 现 有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处 理 能 力 范 围, 即 该 设 施 完 全 有 能 力 处 理 厂 区 所 产 生 的 综 合 废 水 F. 中 水 回 用 系 统 为 提 高 废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在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末 端 增 加 污 水 深 度 处 理 设 施, 企 业 提 供 的 建 设 方 案 是 电 浮 选 + 活 性 炭 吸 附 + 二 级 RO 的 联 合 处 理 工 艺, 见 图 9.5 经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的 放 流 水 流 入 抽 水 井, 一 部 分 水 达 标 排 放, 一 部 分 水 当 中 水 回 用 处 理 系 统 的 水 源 抽 水 井 废 水 流 入 原 水 池 再 通 过 原 水 泵 将 原 水 池 内 废 水 提 升 进 入 电 浮 选 系 统, 在 泵 的 出 水 管 道 中 设 置 ph 监 控 器 和 管 道 混 合 器 ph 控 制 器 控 制 酸 加 药 机 自 动 投 加 酸 剂 于 管 道 混 合 器 中 混 合 反 应, 反 应 后 使 原 水 ph 达 到 设 定 值 电 浮 选 系 统 的 主 要 功 能 为 提 取 废 水 中 分 散 和 乳 胶 态 的 物 质 ; 废 水 在 电 离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羟 基 自 由 基 对 水 体 中 的 COD 组 份 有 裂 解 作 用 且 同 时 会 产 生 氢 和 氧 的 气 体 ; 利 用 氢 氧 泡 沫 将 水 体 中 的 上 述 物 质 浮 选 出 来 形 成 浮 渣 层, 用 表 层 刮 泥 机 导 入 排 渣 池 出 水 流 入 中 间 池 I, 再 通 过 过 滤 泵 废 水 提 升 进 入 精 滤 系 统 ( 由 袋 式 过 滤 机 +UF 超 滤 系 统 组 成 ) 利 用 袋 式 过 滤 机 内 滤 袋 的 微 小 孔 径 将 水 体 中 5μ 以 上 的 固 形 物 截 留 下 来 ;UF 膜 可 有 效 的 将 废 水 中 >0.2μ 的 固 形 物 ( 如 胶 体 粒 状 物 悬 浮 物 ) 截 留 下 来 从 浓 水 管 道 排 出 ; 出 水 进 入 过 滤 水 池 一 部 分 水 返 回 生 产 中 低 端 用 水 点 使 用 ; 另 一 部 分 水 通 过 增 压 泵 进 入 活 性 炭 塔, 再 通 过 活 性 炭 的 功 能 特 性 吸 附 水 中 的 有 机 物, 出 水 通 过 高 压 泵 进 入 一 级 RO 系 统 利 用 RO 膜 的 功 能 特 性 将 过 滤 水 进 行 分 离 浓 缩 纯 化, 其 中 淡 水 流 入 中 间 池 II, 浓 水 进 入 综 合 调 整 池 合 并 处 理 中 间 池 II 设 液 位 计 控 制 增 压 泵 的 作 动 将 水 抽 入 二 级 RO 系 统 进 行 二 次 分 离 浓 缩 纯 化 淡 水 流 入 RO 水 池 储 存 返 回 制 程 高 端 用 水 点 使 用 浓 水 回 流 至 过 滤 水 池 对 于 系 统 所 产 生 的 浓 水 和 反 冲 洗 水, 如 符 合 园 区 纳 管 标 准 和 GB 标 准, 就 与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直 接 排 放 的 尾 水 合 并 排 放, 如 不 符 合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则 可

208 190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建 设 一 套 后 处 理 系 统 ( 一 般 采 用 混 凝 沉 淀 处 理 工 艺 ), 或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进 行 二 次 处 理, 确 保 达 标 排 放 图 9.5 中 水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图 该 套 中 水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出 水 能 力 按 照 750m 3 /d 进 行 设 计, 满 足 本 项 目 中 水 回 用 量 630m 3 /d 的 处 理 需 求 厂 区 的 中 水 回 用 管 网 已 敷 设, 可 确 保 处 理 后 中 水 顺 利 送 至 用 水 单 元, 主 要 为 水 场 车 间 的 准 备 工 段 和 鞣 制 工 段 6 事 故 工 况 时 应 急 废 水 收 集 要 求 项 目 应 设 置 可 贮 存 事 故 废 水 24 小 时 产 生 量 以 上 的 事 故 应 急 池, 并 应 考 虑 消 防 事 故 废 水 的 需 求 根 据 核 算, 项 目 达 产 时 厂 区 含 铬 废 水 需 处 理 量 为 448.9m 3 /d,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量 为 m 3 /d; 消 防 事 故 废 水 量 约 125m 3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已 建 成 1 座 含 铬 废 水 事 故 池 ( 池 容 560m 3 ) 1 座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 池 容 320m 3 ), 总 池 容 880m 3 ; 已 建 成 1 座 综 合 废 水 事 故 池 ( 池 容 480m 3 ) 1 座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 池 容 1535m 3 ), 总 池 容 2015m 3 含 铬 事 故 废 水 可 存 放 于 含 铬 事 故 应 急 池 和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综 合 事 故 废 水 和 消 防 事 故 废 水 可 存 放 于 综 合 废 水 应 急 池 和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厂 区 已 建 事 故 废 水 应 急 池 和 废 水 调 节 池 的 容 积 能 满 足 本 项 目 事 故 排 水 存 放 的 需 求 项 目 应 完 善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保 证 各 单 元 发 生 事 故 时, 泄 漏 物 料 或 消 防 冲 洗 废 水 能 迅 速 安 全 地 集 中 到 事 故 池 事 故 池 位 置 见 图 9.2

209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191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时, 水 场 车 间 转 鼓 停 止 运 行, 转 鼓 废 水 可 停 留 在 转 鼓 内, 同 时 立 即 关 闭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口 阀 门, 控 制 事 故 废 水 排 入 赤 湖 工 业 区 污 水 管 网, 避 免 对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产 生 冲 击 影 响 (2)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范 措 施 本 项 目 厂 区 涉 及 到 地 下 水 污 染 因 素 主 要 为 物 料 使 用 堆 存 间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水 场 车 间 地 沟 等 环 节 场 地 地 基 裂 缝, 运 输 道 路 及 管 道 破 损 等 导 致 地 面 渗 水 至 地 下 环 评 要 求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防 渗 措 施 主 要 如 下 : 1 污 染 防 治 分 区 参 照 石 化 行 业 相 关 防 渗 规 范, 根 据 厂 区 可 能 泄 漏 至 地 面 区 域 污 染 物 的 性 质 和 生 产 单 元 的 构 筑 方 式, 将 厂 区 划 分 为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和 非 污 染 防 治 区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 位 于 地 下 或 半 地 下 的 生 产 功 能 单 元, 污 染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物 料 泄 漏 不 容 易 及 时 发 现 和 处 理 的 区 域, 以 及 含 铬 废 水 的 产 生 车 间 主 要 包 括 水 场 车 间 蓝 皮 仓 库 污 水 管 道 污 水 收 集 沟 池 厂 区 内 污 水 井 污 水 检 查 井 污 水 处 理 站 各 污 水 处 理 池 危 废 暂 存 场 等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 指 裸 露 地 面 的 生 产 功 能 单 元, 污 染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物 料 污 染 特 性 不 强 泄 漏 容 易 及 时 发 现 和 处 理 的 区 域 主 要 包 括 后 整 理 车 间 物 料 仓 库 道 路 等 非 污 染 防 治 区 : 指 基 本 不 会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的 区 域 主 要 包 括 绿 化 区 管 理 办 公 区 职 工 倒 班 宿 舍 等 具 体 污 染 防 治 分 区 见 图 厂 区 已 采 取 污 染 防 渗 措 施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厂 区 建 设 已 经 完 成, 评 价 期 间 收 集 了 企 业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报 告, 分 析 已 采 取 地 面 防 渗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见 表 9.2 可 见, 厂 区 内 已 采 取 的 地 下 水 防 渗 措 施 基 本 能 满 足 要 求 3 建 立 地 下 水 质 监 测 系 统 为 了 掌 握 周 围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和 地 下 水 体 中 污 染 物 动 态 变 化, 对 厂 区 周 边 的 地 下 水 水 质 开 展 例 行 监 测, 建 立 地 下 水 长 期 监 控 系 统 包 括 合 理 地 设 置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井, 建 立 完 善 的 监 测 制 度, 配 备 先 进 的 检 测 仪 器 和 设 备,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及 时 控 制 A. 地 下 水 监 测 原 则 a.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加 密 监 测 原 则 ; b. 以 浅 层 地 下 水 监 测 为 主, 兼 顾 基 岩 裂 隙 水 的 原 则 ; c. 上 下 游 同 步 对 比 监 测 原 则 ; d. 抽 水 井 与 监 测 井 兼 顾 原 则 e. 水 质 监 测 项 目 参 照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相 关 要 求 和 潜 在 污 染 源 特 征 污 染 因 子 确 定, 主 要 监 测 项 目 为 可 能 渗 漏 的 各 项 污 染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硫 化 物 COD 和 重 金 属 铬 等 污 染 物 厂 安 全 环 保 部 门 设 立 地 下 水 动 态 监 测 小 组, 专 人 负 责 监 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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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192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表 9.2 厂 区 已 采 取 污 染 防 渗 措 施 一 览 表 序 号 原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设 计 情 况 环 境 监 理 核 查 结 果 水 场 车 间 毛 皮 库 蓝 皮 库 化 料 仓 车 间 地 面 毛 皮 库 地 面 采 用 混 凝 土 硬 化 ; 库 均 应 进 行 防 腐 防 渗 处 理, 地 埋 应 铺 车 间 鞣 制 复 鞣 染 色 区 域 蓝 皮 仓 地 符 合 环 评 及 1 设 满 足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防 渗 设 计 通 则 面 采 用 混 凝 土 硬 化, 并 铺 设 环 氧 树 脂 防 批 复 要 求, 与 (Q/SY ) 和 石 油 化 工 防 渗 腐 防 渗 ; 危 险 化 学 品 仓 库 地 面 采 用 混 凝 设 计 情 况 一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征 求 意 见 稿 ) 中 要 土 硬 化, 并 铺 设 防 腐 蚀 耐 磨 涂 层 防 腐 防 致 求 的 防 渗 混 凝 土 渗 2 污 水 收 集 处 理 池 体 应 采 用 防 渗 钢 筋 污 水 处 理 站 水 池 混 凝 土 抗 渗 等 级 为 P8, 混 凝 土, 池 体 表 面 涂 刷 水 泥 基 渗 透 结 地 下 室 内 墙 顶 棚 底 板 面 层 均 刷 14 厚 1: 晶 型 防 渗 涂 料 ( 渗 透 系 数 不 大 于 2 防 水 砂 浆, 防 腐 池 采 用 三 布 五 涂 防 腐 涂 同 上 cm/s) 装 3 污 水 收 集 管 道 的 布 设 采 用 可 视 化 原 污 水 收 集 管 道 的 布 设 采 用 可 视 化 原 则, 则, 其 中 水 场 车 间 内 污 水 管 网 采 用 明 其 中 水 场 车 间 内 污 水 管 网 采 用 明 沟 敷 沟 敷 设, 水 场 车 间 外 排 水 管 网 要 铺 设 设, 含 铬 含 硫 废 水 管 沟 采 取 防 腐 防 渗 管 廊, 不 采 用 露 天 沟 渠, 管 廊 采 用 格 措 施 ; 水 池 车 间 外 排 水 管 网 铺 设 管 廊, 式 方 式, 排 水 管 应 布 置 在 格 式 管 沟 中, 排 水 管 布 置 在 格 式 管 沟 中, 并 加 盖 盖 板, 并 加 盖 盖 板, 排 水 管 全 部 采 用 UPVC 排 水 管 采 用 HDPE 管 管 同 上 4 危 废 临 时 暂 存 场 所 按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进 行 危 废 临 时 暂 存 场 所 按 规 范 建 设, 并 铺 设 环 保 设 计, 对 地 面 进 行 防 渗 防 漏 处 树 脂 砂 浆 防 腐 防 渗 同 上 理 5 生 产 车 间 ( 除 重 点 防 治 区 以 外 区 域 ) 生 产 车 间 和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临 时 堆 场 地 面 和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临 时 堆 场 地 面 应 进 行 采 用 混 凝 土 硬 化 防 渗 处 理 同 上 车 间 通 道 施 工 4.0mm 环 氧 树 脂 砂 浆 地 坪 涉 及 腐 蚀 性 介 质 的 构 筑 物 管 线 ( 沟 ) 涂 装, 机 械 地 面 区 域 施 工 1.5mm 防 腐 蚀 6 地 面 应 按 工 业 建 筑 防 腐 蚀 设 计 规 范 耐 磨 涂 料 ; 排 水 沟 区 域 施 工 1.5mm 防 腐 (GB ) 的 相 关 要 求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腐 措 施 B. 监 测 井 布 置 蚀 耐 磨 涂 料 ; 厂 区 防 水 检 查 井 施 工 1.5mm 防 腐 蚀 耐 磨 涂 料 除 根 据 园 区 规 划 环 评 要 求 设 置 的 监 控 井, 在 本 项 目 厂 区 内 布 设 1 个 监 测 井 ( 抽 水 ), 据 了 解, 宏 国 公 司 内 已 在 厂 区 入 口 附 近 设 置 有 一 个 地 下 水 井 点, 井 点 位 置 与 原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提 出 的 设 在 水 场 车 间 与 污 水 处 理 站 之 间 空 地 的 建 议 有 一 定 出 入, 考 虑 到 水 场 车 间 和 污 水 站 是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的 重 点 放 置 区, 故 本 次 评 价 建 议 宏 国 公 司 在 条 件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应 在 水 场 车 间 与 污 水 处 理 站 之 间 加 设 一 个 地 下 水 观 察 井 位 C. 监 测 数 据 管 理 监 测 项 目 应 包 括 ph 总 硬 度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铬 六 价 铬 硫 化 物 监 测 结 果 应 按 项 目 有 关 规 定 及 时 建 立 档 案, 并 定 期 向 厂 安 全 环 保 部 门 汇 报, 对 于 常 规 监 测 数 据 应 该 进 行 公 开, 特 别 是 对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居 民 进 行 公 开, 满 足 法 律 中 关 于 知 情 权 的 要 求 如 发 现 异 常 或 发 生 事 故, 加 密 监 测 频 次, 改 为 每 天 监 测 一 次, 并 分 析 污 染 原 因, 确 定 泄 漏 污 染 源, 及 时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4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管 理 措 施 A. 考 虑 到 赤 湖 工 业 区 周 边 地 区 存 在 一 定 量 的 地 下 水 开 采 利 用 工 程,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同 上

212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193 质 量 的 要 求 相 对 较 高, 赤 湖 工 业 区 内 制 革 企 业 应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制 革 含 铬 废 水 渗 漏 入 地 下 水 环 境,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管 理 应 纳 入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范 内 容, 应 把 本 厂 区 内 可 能 导 致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区 域 纳 入 日 常 生 产 管 理 内 容, 制 定 污 水 收 集 管 道 巡 视 制 度, 定 期 检 查 和 维 护 B. 生 产 时 应 经 常 开 展 车 间 地 面 破 损 观 察, 一 旦 发 现 破 损 情 况, 应 及 时 开 展 防 渗 修 复 对 于 生 产 运 输 和 储 藏 系 统 进 行 完 善 的 主 动 防 渗 防 漏 设 计, 并 提 高 防 渗 防 漏 材 料 的 耐 腐 蚀 性 和 耐 久 性 ; 水 场 等 污 染 区 的 生 产 运 输 和 储 藏 系 统 应 有 严 格 的 监 控 措 施 ; 要 对 突 发 的 污 染 物 泄 漏 事 故 有 应 急 预 案, 能 够 迅 速 应 对 和 处 理 涉 及 到 配 料 使 用 的 有 毒 腐 蚀 性 物 品, 不 得 撒 漏 车 间 地 面, 一 旦 发 生 应 及 时 清 理, 避 免 对 地 面 的 腐 蚀 和 损 坏 地 面 设 备 和 管 道 检 修 拆 卸 时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应 收 集 设 备 和 管 道 中 的 残 留 物 质, 不 得 任 意 排 放, 少 量 残 液 或 冲 洗 水 必 须 分 别 进 入 专 用 的 收 集 管 道 的 地 漏, 集 中 回 收, 分 质 处 理 C. 制 定 的 地 下 水 染 防 范 措 施 中, 应 认 真 细 致 地 考 虑 各 项 影 响 因 素, 定 期 检 查 制 度 及 措 施 的 实 施 情 况 4 制 定 地 下 水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项 目 应 制 定 地 下 水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处 理 程 序 可 按 照 图 9.7 实 施 图 9.7 地 下 水 污 染 应 急 处 理 程 序 图 一 旦 发 现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故,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措 施,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范 围 的 扩 散 必

213 194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要 时 利 用 地 下 抽 水 系 统 抽 出 污 水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可 根 据 厂 区 的 生 产 布 局 以 及 地 下 水 的 流 向, 本 项 目 厂 区 设 置 观 察 水 井 一 眼, 如 果 泄 漏 事 故 较 为 严 重 时, 应 临 时 多 布 设 抽 水 井 在 发 现 地 下 水 被 污 染 时, 启 动 应 急 抽 水 井, 抽 出 污 水 送 污 水 处 理 场 集 中 处 理, 抑 制 污 染 物 向 下 游 扩 散 速 度, 控 制 污 染 范 围, 使 地 下 水 质 量 得 到 尽 快 恢 复, 最 大 限 度 地 保 护 下 游 地 下 水 水 质 安 全 (3)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1 恶 臭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A.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恶 臭 污 染 控 制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由 污 水 预 处 理 系 统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和 膜 处 理 回 用 系 统 组 成, 其 中 污 水 预 处 理 系 统 包 括 含 铬 废 水 和 含 硫 废 水 预 处 理 系 统 根 据 项 目 原 环 评 批 复 文 件 提 出 将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及 收 集 系 统 产 生 臭 气 的 单 元 进 行 全 封 闭, 臭 气 经 收 集 后 引 至 净 化 塔 净 化 处 理 达 标 后 经 排 气 筒 排 放 ; 污 泥 压 滤 机 应 设 置 在 封 闭 的 车 间 内, 臭 气 经 收 集 后 引 至 净 化 塔 净 化 处 理 达 标 后 经 排 气 筒 排 放 本 次 评 价 期 间 调 查 了 解 到, 宏 国 公 司 污 水 站 大 部 分 污 水 处 理 池 和 污 泥 浓 缩 池 都 已 按 要 求 加 盖 密 闭, 污 泥 脱 水 间 也 设 置 在 独 立 密 闭 车 间 内, 并 配 套 有 臭 气 收 集 系 统, 将 所 收 集 的 臭 气 集 中 送 往 污 水 站 内 已 建 的 一 套 除 臭 设 施 处 理, 再 经 20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但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混 凝 沉 淀 池 综 合 废 水 应 急 池 尚 未 落 实 加 盖 封 闭 措 施 建 议 补 充 完 善 相 关 措 施, 对 这 些 废 水 池 加 盖 密 闭 并 配 置 相 应 的 废 气 收 集 及 处 理 系 统 B. 原 皮 库 恶 臭 污 染 控 制 按 项 目 原 环 评 报 告 及 批 文 要 求, 宏 国 公 司 应 对 原 皮 库 进 库 采 取 廊 桥 对 接 车 厢 的 封 闭 式 卸 货 方 式 ; 原 皮 贮 存 采 取 低 温 冷 藏 工 艺 ; 原 皮 库 采 用 全 封 闭 建 设, 并 配 备 恶 臭 收 集 净 化 措 施 本 次 评 价 期 间 调 查 了 解 到, 宏 国 公 司 已 建 原 皮 库 为 全 封 闭 式, 拟 采 用 低 温 冷 藏 工 艺 ( 温 度 控 制 在 15 以 下 ), 通 过 低 温 控 制 来 减 少 原 皮 贮 存 过 程 中 散 发 的 异 味 皮 库 上 方 设 置 了 集 气 管 道, 用 于 收 集 库 内 臭 气, 收 集 的 臭 气 经 管 道 输 送 到 污 水 站 内 设 置 的 除 臭 系 统 处 理 除 了 原 皮 库 入 口 未 按 照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设 为 廊 桥 对 接 车 厢 的 形 式 外, 原 皮 库 其 它 建 设 方 案 基 本 能 满 足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为 了 进 一 步 控 制 原 皮 卸 料 时 候 的 恶 臭, 应 按 照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改 造 现 有 原 皮 库 出 入 口, 采 取 廊 桥 对 接 车 厢 等 封 闭 式 卸 货 方 式 C. 前 处 理 工 段 恶 臭 污 染 控 制 在 原 皮 加 工 成 革 前, 加 工 过 程 中 易 产 生 恶 臭, 主 要 体 现 在 水 场 车 间 的 前 处 理 工 段 皮 革 经 过 鞣 制 后, 加 工 过 程 中 的 异 味 量 很 少 前 处 理 工 段 恶 臭 产 生 源 主 要 有 : 预 浸 水 和 浸 灰 脱 毛 2 批 转 鼓, 以 及 含 硫 废 水 收 集 循 环 水 池 经 建 设 单 位 介 绍, 由 于 本 项 目 猪 原 皮 原 料 在 购 入 前 会 去 肉 整 理 干 净, 无 需 再 在 本 厂 区 内 进 行 去 肉 加 工, 且 猪 原 皮 浸 灰 脱 毛 后 形 成 的 灰 皮 也 不 片 皮 而 是 直 接 投 入 鞣 制 鼓 加 工 得 到 蓝 皮 后 才 进 行 片 皮 剖 层, 故

214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195 与 牛 原 皮 加 工 相 比, 本 项 目 前 处 理 工 段 减 少 了 去 肉 片 皮 加 工 作 业 产 臭 环 节 在 原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中, 对 浸 水 和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含 硫 废 水 收 集 循 环 水 池 所 提 出 的 措 施 建 议 为 :a.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为 ( 转 ) 鼓 内 加 工, 在 加 工 过 程 中 转 鼓 处 于 封 闭 状 态, 加 工 生 产 过 程 基 本 不 会 产 生 恶 臭, 仅 在 开 鼓 投 料 和 卸 料 时 会 产 生 恶 臭 这 部 分 恶 臭 废 气 可 以 通 过 导 气 装 置 在 转 鼓 开 盖 时 将 鼓 内 恶 臭 废 气 直 接 收 集 后, 通 过 废 气 喷 淋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以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b. 在 浸 灰 脱 毛 工 段 设 置 有 浸 灰 废 液 收 集 池, 浸 灰 废 液 经 过 滤 后 直 接 回 用 于 生 产 收 集 池 加 盖 密 闭, 恶 臭 气 体 收 集 至 水 场 车 间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c. 上 述 恶 臭 废 气 拟 采 用 湿 法 喷 淋 洗 涤 净 化 装 置, 采 用 酸 吸 收 + 次 氯 酸 钠 氧 化 + 碱 吸 收 处 理 工 艺, 净 化 后 的 恶 臭 气 体 通 过 1 根 20m 排 气 筒 排 放 d. 水 场 车 间 进 出 通 道 安 装 空 气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毛 皮 加 工 车 间 和 鞣 制 车 间 采 取 封 闭 措 施, 并 对 恶 臭 臭 气 进 行 收 集 和 净 化 处 理 达 标 后 经 排 气 筒 排 放 本 次 评 价 期 间 调 查 显 示, 宏 国 公 司 水 场 车 间 的 浸 水 浸 灰 转 鼓 已 安 装 了 中 轴 抽 气 装 置, 在 开 鼓 投 料 和 卸 料 时 收 集 恶 臭 废 气, 所 收 集 的 臭 气 将 通 过 管 道 送 至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已 建 的 除 臭 塔 ( 湿 法 喷 淋 净 化 塔 ) 进 行 处 理 后, 经 20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浸 灰 废 液 收 集 池 加 盖 密 闭, 设 置 臭 气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的 臭 气 拟 输 送 至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的 除 臭 塔 处 理 水 场 车 间 建 设 为 密 闭 厂 房 ( 有 安 装 窗 户 ), 但 车 间 进 出 口 尚 未 安 装 空 气 幕 可 见, 宏 国 公 司 的 前 处 理 水 场 除 了 车 间 进 出 口 未 安 装 空 气 幕 外, 其 它 除 臭 设 施 已 基 本 落 实 了 原 环 评 报 告 及 批 复 的 要 求 为 了 更 好 的 防 止 水 场 车 间 臭 气 外 溢, 本 次 评 价 建 议 对 出 入 口 进 行 适 当 改 造, 加 装 空 气 幕 D. 固 废 临 时 堆 场 恶 臭 控 制 应 对 固 废 进 行 分 类 收 集 和 管 理 将 易 产 生 恶 臭 的 废 毛 等 固 废 采 用 加 盖 的 垃 圾 铁 箱 收 集 ; 污 水 粗 格 珊 ( 捞 渣 机 ) 所 捞 起 来 的 残 渣 废 物 也 应 用 加 盖 垃 圾 箱 收 集, 禁 止 外 敞 堆 放 ; 污 水 站 产 生 的 综 合 污 泥 和 含 铬 污 泥 经 浓 缩 压 滤 后 存 放 与 各 自 专 用 的 存 放 间 应 加 强 固 废 清 运 管 理, 减 缓 固 废 堆 存 期 间 恶 臭 气 体 散 发 影 响 在 固 废 堆 场 内 储 备 一 定 的 植 物 除 臭 提 取 液, 堆 场 内 出 现 恶 臭 气 体 浓 度 过 高 情 况 及 时 喷 洒, 保 证 车 间 环 境 符 合 卫 生 要 求 E. 除 臭 设 施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根 据 项 目 原 环 评 报 告, 污 水 处 理 站 前 处 理 工 段 和 原 皮 库 等 恶 臭 源 拟 均 采 用 相 同 的 除 臭 工 艺, 拟 在 这 三 个 产 臭 单 元 分 别 建 设 一 套 除 臭 塔, 将 各 单 元 产 生 的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后 单 独 处 理 后 再 经 各 自 20m 高 排 气 筒 分 别 排 放 厂 区 建 设 过 程 中, 考 虑 到 用 地 的 集 约 性 设 施 运 行 的 时 间 有 效 性 ( 如 原 皮 库 臭 气 处 理 为 间 歇 式 ) 减 少 厂 区 排 气 筒 数 量 等 因 素, 在 恶 臭 源 强 最 大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建 设 了 一 套 臭 气 净 化 塔, 污 水 处 理 站 前 处 理 工 段 和 原 皮 库 收 集 的 恶 臭 废 气 经 管 道 输 送 到 该 套 除 臭 设 施 集 中 进 行 处 理, 达 标 处 理 的 臭 气 再 经 一 根 20m 高 排 气 筒 排 空 除 臭 塔 的 设 计 处 理 风 量 按 4.8 万 m 3 /h 考 虑

215 196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a. 除 臭 工 艺 与 原 环 评 报 告 所 提 除 臭 工 艺 建 议 一 致, 宏 国 公 司 的 臭 气 净 化 塔 采 用 的 是 酸 式 吸 收 塔 + 次 氯 酸 钠 氧 化 + 碱 式 吸 收 塔 处 理 工 艺, 系 化 学 吸 收 法,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9.8, 设 备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9.9 图 9.8 除 臭 塔 臭 气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图 9.9 除 臭 系 统 设 备 工 艺 流 程 图

216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197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废 气 源 经 收 集 管 道 收 集 后, 由 引 风 机 输 送 至 处 理 系 统, 先 经 过 酸 式 吸 收 塔 吸 收, 去 除 氨 及 部 分 水 溶 性 气 体, 再 经 过 碱 式 吸 收 塔, 采 用 次 氯 酸 钠 和 碱 液 共 喷 淋, 可 去 除 硫 化 氢 和 有 机 类 恶 臭 污 染 物 氧 化 后 的 小 分 子 酸 性 物 质, 最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高 空 达 标 排 放 恶 臭 废 气 主 要 为 硫 化 氢 氨 等 水 溶 性 气 体, 在 吸 收 塔 内 充 满 填 料 物 质, 在 吸 收 塔 顶 部 设 置 喷 淋 装 置, 吸 收 液 形 成 雾 状 由 上 至 下 喷 出 ; 恶 臭 气 体 经 废 气 收 集 管 道 收 集, 在 引 风 机 的 作 用 下 从 吸 收 塔 底 部 进 入, 由 下 向 上 运 动 ; 在 多 孔 填 料 物 质 的 表 面 具 有 相 反 运 动 方 向 的 废 气 以 及 吸 收 液 充 分 接 触, 使 得 废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发 生 酸 碱 中 和 及 氧 化 反 应 并 溶 解 于 水, 达 到 去 除 的 目 的 选 用 化 学 吸 收 法 时, 按 照 HJ 规 范, 填 料 高 度 1.8~3.0m, 液 气 比 1.5~2.5, 臭 气 停 留 时 间 1.5~3s b. 处 理 效 果 与 达 标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拟 采 用 的 酸 式 吸 收 塔 + 次 氯 酸 钠 氧 化 + 碱 式 吸 收 塔 臭 气 处 理 工 艺, 与 信 德 公 司 等 园 区 内 其 它 制 革 企 业 采 用 的 工 艺 基 本 一 致, 根 据 信 德 公 司 的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类 比 推 算 了 本 项 目 采 用 该 工 艺 处 理 原 皮 库 前 处 理 水 场 转 鼓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气 体 后 的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分 别 为 H 2 S0.042kg/h,NH kg/h, 处 理 后 的 尾 气 拟 通 过 20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对 照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排 放 标 准 限 值 为 H 2 S 0.58kg/h,NH 3 8.7kg/h, 可 见 本 项 目 恶 臭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速 率 能 满 足 GB 的 要 求 c. 设 计 风 量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根 据 本 报 告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前 处 理 工 段 和 原 皮 库 收 集 的 臭 气 收 集 量 约 为 4.75 万 m 3 /h, 而 除 臭 塔 的 设 计 处 理 风 量 为 4.8 万 m 3 /h, 可 见 项 目 除 臭 需 求 量 在 除 臭 设 施 设 计 风 量 范 围 内, 可 满 足 处 理 需 求 综 上, 评 价 认 为 项 目 将 污 水 处 理 站 前 处 理 工 段 和 原 皮 库 所 产 生 的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后 统 一 经 由 一 套 酸 式 吸 收 塔 + 次 氯 酸 钠 氧 化 + 碱 式 吸 收 塔 除 臭 塔 进 行 处 理, 是 具 有 技 术 可 行 性 的 2 磨 革 粉 尘 控 制 措 施 为 控 制 磨 革 车 间 磨 革 工 序 产 生 的 粉 尘 污 染, 宏 国 公 司 建 设 了 一 套 磨 革 ~ 除 尘 联 合 机 组 该 机 组 可 将 多 台 磨 革 机 气 流 除 尘 机 串 接 起 来, 由 一 台 空 气 压 缩 机 提 供 压 缩 气 体, 一 套 布 袋 除 尘 装 置 进 行 集 中 除 尘 处 理 后 的 废 气 通 过 20m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革 灰 收 集 后 用 布 袋 收 集 起 来 目 前 存 在 多 种 除 尘 设 备, 应 用 较 为 广 泛 的 有 : 旋 风 除 尘 器 文 丘 里 除 尘 器 电 除 尘 器 和 袋 式 除 尘 器 等 其 中 旋 风 除 尘 器 适 用 于 粒 径 较 大 的 粉 尘 颗 粒, 对 轻 质 细 粉 尘 除 尘 效 率 不 高 ; 文 丘 里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高, 但 动 力 损 失 大, 产 生 二 次 废 水 污 染 ; 电 除 尘 器 压 力 损 失 小, 适 用 于 处 理 大 风 量 的 粉 尘 废 气, 一 次 投 资 费 用 高, 除 尘 效 率 受 粉 尘 物

217 198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理 性 质 影 响 很 大 布 袋 除 尘 器 是 使 含 尘 气 流 通 过 袋 状 滤 料 将 粉 尘 分 离 捕 集 的 装 置, 在 各 行 业 的 除 尘 净 化 得 到 广 泛 应 用 其 主 要 特 点 为 : 对 细 粉 尘 的 除 尘 效 率 高, 处 理 含 微 米 或 亚 微 米 数 量 级 的 粉 尘 粒 子 的 气 体 效 率 可 达 99% 以 上, 可 用 在 净 化 要 求 高 的 场 合 ; 适 应 性 强, 可 捕 集 各 类 性 质 的 干 性 粉 尘 ; 适 用 的 烟 尘 浓 度 范 围 广 (10 2 ~10 6 mg/m 3 ), 当 入 口 含 尘 浓 度 和 烟 气 量 波 动 范 围 大 时, 也 不 会 明 显 影 响 除 尘 器 的 净 化 效 率 和 压 力 损 失, 规 格 多 样, 使 用 灵 活, 处 理 风 量 可 从 小 于 200~10 6 m 3 /h 以 上, 本 项 目 除 尘 设 施 的 设 计 处 理 风 量 约 为 1 万 m 3 /h; 可 制 成 直 接 设 于 室 内 产 尘 设 备 旁 的 小 型 机 组, 也 可 制 成 大 型 的 除 尘 器 室 ; 便 于 回 收 物 料, 没 有 污 泥 处 理, 废 水 污 染 及 腐 蚀 等 问 题, 维 护 简 单 本 工 程 针 对 磨 革 车 间 粉 尘 性 质, 磨 革 粉 尘 采 用 磨 革 ~ 除 尘 联 合 机 组 处 理 后, 磨 革 粉 尘 的 排 放 速 率 预 计 为 0.33kg/h, 处 理 后 的 尾 气 拟 通 过 20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对 照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颗 粒 物 的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5.9kg/h, 可 见 本 项 目 磨 革 粉 尘 经 处 理 后 的 排 放 速 率 能 满 足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设 施 具 有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性 3 涂 饰 车 间 有 机 废 气 本 项 目 拟 配 备 3 条 喷 涂 线, 目 前 已 建 成 2 条 喷 涂 线 过 程 中 产 生 一 定 量 有 机 废 气 根 据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保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1 号 ), 在 涂 装 等 含 VOCs 产 品 的 使 用 过 程 中 的 VOCs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措 施 包 括 : 根 据 涂 装 工 艺 的 不 同, 鼓 励 使 用 水 性 涂 料 高 固 份 涂 料 粉 末 涂 料 紫 外 光 固 化 (UV) 涂 料 等 环 保 型 涂 料 ; 推 广 采 用 静 电 喷 涂 淋 涂 辊 涂 浸 涂 等 效 率 较 高 的 涂 装 工 艺 ; 应 尽 量 避 免 无 VOCs 净 化 回 收 措 施 的 露 天 喷 涂 作 业 在 末 段 治 理 与 综 合 利 用 方 面, 对 于 含 低 浓 度 VOCs 的 废 气, 有 回 收 价 值 时 可 采 用 吸 附 技 术 吸 收 技 术 对 有 机 溶 剂 回 收 后 达 标 排 放 ; 不 宜 回 收 时, 可 采 用 吸 附 浓 缩 燃 烧 技 术 生 物 技 术 吸 收 技 术 等 离 子 体 技 术 或 紫 外 光 高 级 氧 化 技 术 等 净 化 后 达 标 排 放 本 项 目 涂 饰 工 序 所 用 涂 料 均 为 水 性 涂 料, 符 合 VOC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的 要 求, 所 产 生 的 废 气 基 本 均 为 易 溶 于 水 的 物 质, 且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较 少 根 据 生 产 工 艺 特 点, 每 条 喷 涂 线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经 各 自 配 套 建 设 的 喷 淋 除 尘 装 置 处 理 后, 再 分 别 由 各 自 20m 高 ( 有 效 高 度 ) 排 气 筒 排 放 宏 国 公 司 试 运 行 期 间 对 其 中 一 条 涂 饰 线 的 有 机 废 气 排 放 浓 度 进 行 了 监 测,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单 根 排 放 筒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速 率 约 为 0.014kg/h, 远 低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17kg/h, 可 见 涂 饰 车 间 有 机 废 气 可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4)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为 空 压 机 转 鼓 挤 水 机 等, 其 高 噪 声 设 备 声 源 值 在 70~90dB 之 间 有 效 的 防 治 本 项 目 噪 声 污 染 首 先 是 从 声 源 上 进 行 控 制, 其 次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隔 声 消 声 吸 声 等 控 制 措 施 对 噪 声 进 行 有 效 控 制,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有 :

218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首 先 从 噪 声 源 上 进 行 控 制, 在 定 购 设 备 时, 应 尽 量 选 用 低 噪 设 备, 国 家 已 将 噪 声 作 为 产 品 出 厂 检 验 的 硬 性 指 标, 而 对 于 必 不 可 少 的 高 噪 设 备 在 订 货 时 应 同 时 定 其 配 套 降 噪 措 施 磨 皮 机 噪 声 均 采 用 车 间 墙 体 隔 声 控 制 2 在 进 行 厂 区 平 面 布 局 设 计 时, 统 筹 规 划 合 理 布 局, 使 高 噪 设 备 相 对 集 中 在 厂 区 中 间 ( 靠 近 厂 界 处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风 机 应 采 用 专 用 的 风 机 房 隔 声 ), 并 与 办 公 区 员 工 休 息 区 之 间 拉 开 距 离,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有 利 于 噪 声 的 衰 减 3 高 噪 声 设 备 如 转 鼓 摔 鼓 和 磨 革 机 等 基 础 做 减 振 处 理, 可 降 低 噪 声 5~8dB 左 右 4 对 于 风 机 空 压 机 水 泵 等 设 备 在 不 影 响 其 检 修 散 热 的 条 件 下, 选 用 相 应 的 吸 声 隔 声 材 料 做 成 消 声 器 隔 声 罩 等, 若 能 同 时 对 门 窗 缝 隙 等 进 行 密 封 效 果 会 更 好 5 在 强 噪 声 源 厂 房 内 设 置 值 班 隔 声 室, 要 装 双 层 门 窗, 墙 面 屋 顶 要 铺 设 吸 声 材 料 等 ; 这 样 可 方 便 操 作 人 员 在 工 作 间 小 憩, 以 尽 量 减 少 接 受 强 噪 声 危 害 的 时 间, 同 时 要 加 强 个 人 防 护 措 施 6 维 持 设 备 处 于 良 好 的 运 行 状 态, 避 免 设 备 运 转 不 正 常 时 造 成 厂 界 噪 声 超 标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基 本 不 会 对 厂 界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宏 国 公 司 试 运 行 期 间 的 分 季 度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 见 本 报 告 第 四 章 4.4 噪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一 节 ) 显 示, 各 厂 界 噪 声 均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65dB, 夜 间 55dB (5)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生 产 过 程 的 固 体 废 物 应 实 施 分 类 收 集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的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见 本 报 告 第 五 章 5.4 固 体 废 物 及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一 节 (6) 厂 区 绿 化 美 化 设 计 搞 好 厂 区 绿 化 美 化, 多 植 种 花 草 树 木, 利 用 植 物 机 理 来 防 尘 减 噪, 改 善 环 境 在 厂 区 内 的 主 厂 房 区 道 路 两 侧, 根 据 生 产 区 不 同 特 点 选 栽 不 同 的 树 种 在 主 厂 房 周 围 种 植 以 减 少 噪 声 为 主 的 常 绿 灌 木 乔 木 树 种 等, 在 厂 界 四 周 种 植 抗 污 能 力 较 强 的 乔 木 通 过 对 不 同 生 产 区 及 厂 界 的 绿 化, 即 美 化 环 境, 又 能 起 到 净 化 空 气 环 保 措 施 汇 总 综 上, 本 项 目 环 评 要 求 的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汇 总 情 况 列 于 表 9.3 表 9.3 本 工 程 污 染 防 治 工 程 及 环 评 要 求 一 览 表 要 素 项 目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措 施 落 实 及 整 改 要 求 污 水 收 集 和 全 厂 实 现 含 铬 废 水 含 硫 ( 化 物 )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雨 水 和 生 活 已 落 实 处 理 方 式 废 水 的 五 水 分 流 分 治 11 套 100m 3 /d 高 浓 度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鞣 制 废 水 进 行 回 用 ; 废 水 鞣 制 废 水 回 21 套 480m 3 /d 低 浓 度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 用 及 含 铬 废 3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水 质 要 求 : 满 足 制 革 已 落 实 水 处 理 要 求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 在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放 口 监 控 ) 要 求

219 200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续 上 表 浸 灰 废 液 回 用 及 处 理 要 求 废 水 废 气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要 求 废 水 回 用 要 求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要 求 蓝 皮 库 ( 堆 放 场 )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水 场 车 间 冲 洗 废 水 收 集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排 污 口 规 范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前 处 理 工 段 恶 臭 原 皮 存 放 要 求 1 建 设 浸 灰 废 液 循 环 回 用 设 施 2 建 设 一 套 含 硫 废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200m 3 /d 1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采 用 采 用 混 凝 + 气 浮 + 兼 氧 / 活 性 污 泥 / 接 触 氧 化 的 处 理 工 艺 2 处 理 规 模 1500 m 3 /d 3 出 口 水 质 应 满 足 皮 革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水 质 和 GB 间 接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1 配 套 膜 处 理 系 统 及 回 用 装 置,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750m 3 /d 2 回 用 水 池 出 口 应 安 装 流 量 计 3 全 厂 回 用 水 率 应 不 低 于 60% 厂 区 生 活 污 水 经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再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项 目 在 蓝 皮 库 ( 堆 放 场 ) 四 周 应 布 置 收 集 沟, 设 置 地 漏, 收 集 沟 与 专 用 的 含 铬 管 线 相 连 该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应 涵 盖 蓝 皮 库 和 蓝 皮 挤 水 工 序, 且 为 独 立 封 闭 系 统, 避 免 混 入 ( 非 含 铬 ) 污 水 收 集 后 的 含 铬 废 水 统 一 排 入 厂 区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预 处 理 水 场 车 间 四 周 应 布 置 收 集 沟, 排 水 沟 加 盖 盖 板, 用 于 收 集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车 间 冲 洗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冲 洗 废 水 经 地 漏 流 入 收 集 沟, 再 通 过 专 用 的 综 合 污 水 管 线 进 入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1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建 设 1 座 综 合 废 水 事 故 池 ( 池 容 480m 3 ),1 座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 池 容 1535m 3 ) 总 池 容 2015m 3 ; 2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建 成 1 座 含 铬 废 水 事 故 池 ( 池 容 560m 3 ),1 座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 池 容 320m 3 ), 总 池 容 880m 3 已 落 实 已 落 实 已 建 膜 处 理 系 统, 并 安 装 了 流 量 计 已 落 实 已 落 实 已 落 实 已 落 实 1COD 氨 氮 总 铬 等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应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有 待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2 全 厂 污 水 排 放 量 应 满 足 污 水 处 理 厂 分 配 排 污 份 额 要 求 收 及 其 后 企 业 正 常 运 ( 19.2 万 m 3 /a) 行 期 进 行 核 算 落 实 1 厂 区 内 只 能 设 置 一 个 排 污 口, 并 设 立 标 志 牌 2 厂 区 总 排 污 口 应 安 装 流 量 COD 氨 氮 总 氮 硫 化 物 总 铬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应 安 装 流 量 计, 以 及 总 铬 六 价 铬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 所 有 在 线 监 已 落 实 控 装 置 应 与 省 市 县 三 级 环 保 部 门 监 控 中 心 联 网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治 理 设 施 关 键 环 节 还 应 当 安 装 视 频 监 控 仪 1 处 理 设 施 a 处 理 工 艺 : 加 盖 密 闭 + 化 学 除 臭 法 1 除 臭 设 施 已 落 实 采 用 酸 式 吸 收 塔 + 次 氯 酸 钠 氧 化 + 碱 式 吸 收 塔 装 置 2 臭 气 系 统 中 低 浓 度 b 除 臭 单 元 ( 加 盖 密 闭 构 筑 物 ) 含 铬 废 水 混 凝 沉 淀 调 节 池 格 栅 预 曝 池 混 凝 沉 淀 池 兼 氧 水 解 池 污 池 综 合 废 水 应 急 池 泥 浓 缩 池 和 污 泥 脱 水 间 含 铬 废 水 和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尚 未 落 实 加 盖 封 闭, c 1 根 20m 排 气 筒 尽 快 落 实 整 改 措 施 2 监 测 项 目 : 废 气 量 H 2 S NH 3 和 臭 气 浓 度 包 括 去 预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转 鼓 以 及 浸 灰 废 液 回 收 池 等 恶 臭 产 生 点 的 废 气 收 集 处 理 1 处 理 设 施 : a 浸 水 浸 灰 转 鼓 在 开 鼓 投 料 和 卸 料 时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b 浸 灰 废 液 回 收 池 加 盖 密 闭,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c 收 集 的 臭 气 输 送 至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1 套 除 臭 塔 集 中 除 臭 后 再 经 20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f 水 场 车 间 采 用 全 密 闭 厂 房, 允 许 安 装 采 光 窗 户, 但 不 得 开 窗 ; 车 间 进 出 通 道 安 装 空 气 幕 2 监 测 项 目 : 废 气 量 H 2 S NH 3 和 臭 气 浓 度 3 执 行 标 准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标 准 措 施 已 落 实 1 原 皮 库 按 冷 藏 库 设 计, 采 用 低 温 保 存 法 贮 存 原 皮 冷 藏 库 已 建, 并 配 置 2 在 原 皮 入 库 时, 采 用 廊 桥 对 接 车 厢 的 封 闭 式 卸 货 工 艺 了 臭 气 收 集 系 统, 入 口 尚 未 采 用 廊 桥 对 接 3 原 皮 库 安 装 臭 气 收 集 系 统, 再 经 管 道 输 送 至 污 水 站 内 1 车 厢 等 封 闭 卸 货 系 套 除 臭 塔 集 中 处 理 后 经 20m 排 气 筒 排 放 统, 应 尽 快 整 改

220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201 续 上 表 废 气 固 体 废 物 磨 革 粉 尘 涂 饰 废 气 厂 界 污 染 物 浓 度 控 制 要 求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建 设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要 求 1 处 理 措 施 a 1 套 磨 革 ~ 除 尘 联 合 机 组 袋 式 除 尘 器 b 1 根 20m 排 气 筒 2 监 测 项 目 : 废 气 量 颗 粒 物 3 执 行 标 准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13 套 水 帘 式 除 尘 装 置 23 根 20m 排 气 筒 3 监 测 项 目 : 风 量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4 执 行 标 准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1 监 测 项 目 : 臭 气 浓 度 NH 3 H 2 S 颗 粒 物 2 执 行 标 准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标 准 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废 气 排 放 点 应 设 立 标 志 牌 永 久 采 样 监 测 孔 及 相 关 设 施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为 400m 项 目 厂 界 外 400m 以 内 区 域 范 围 内 不 得 设 置 医 院 学 校 和 居 民 住 宅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1 依 托 皮 革 园 区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进 行 处 置 和 回 收 利 用 固 废 临 时 堆 2 危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的 建 设 应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放 场 建 设 情 制 标 准 (GB 18597)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况 固 废 处 置 3 一 般 固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建 设 应 符 合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及 综 合 利 用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情 况 4 固 废 的 综 合 利 用 和 处 置 率 100% 5 固 废 处 置 相 关 记 录 9.3 项 目 退 役 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建 议 已 落 实 已 建 2 台 喷 台 均 已 落 实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已 落 实 目 前 满 足 要 求 已 落 实 厂 区 退 役 后, 如 果 用 地 性 质 发 生 变 更, 应 遵 循 关 于 切 实 做 好 企 业 搬 迁 过 程 中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04]47 号 ) 中 要 求 : 所 有 产 生 危 险 废 物 的 工 业 企 业 实 验 室 和 生 产 经 营 危 险 废 物 的 单 位, 在 结 束 原 有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改 变 原 土 地 使 用 性 质 时, 必 须 经 具 有 省 级 以 上 质 量 认 证 资 格 的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对 原 址 土 地 进 行 监 测 分 析, 报 送 省 级 以 上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审 查, 并 依 据 监 测 评 价 报 告 确 定 土 壤 功 能 修 复 实 施 方 案 按 照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近 期 土 壤 环 境 保 护 和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安 排 的 通 知 国 办 发 [2013]7 号 要 求, 开 展 退 役 厂 区 土 壤 评 估 厂 区 关 闭 后 用 地 的 环 境 问 题 评 价 应 由 建 设 单 位 另 行 委 托 相 关 单 位 开 展 专 项 监 测 评 价, 进 而 给 出 系 统 全 面 的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本 评 价 主 要 提 出 总 体 性 要 求 和 建 议 在 厂 区 的 专 项 监 测 评 价 中, 应 对 原 址 土 壤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分 析 内 容 包 括 遗 留 在 原 址 和 地 下 的 污 染 物 种 类 范 围 和 土 壤 污 染 程 度 ; 原 厂 区 地 下 管 线 和 土 壤 地 下 水 污 染 现 状 等 的 评 价 根 据 监 测 评 价 结 果, 结 合 厂 区 规 划 调 整 为 的 用 地 性 质, 确 定 是 否 需 要 开 展 土 壤 生 态 修 复, 进 而 制 定 相 应 的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和 生 态 修 复 方 案 建 设 单 位 在 该 评 价 报 告 的 基 础 上, 编 制 设 备 拆 除 方 案 危 险 废 物 的 处 置 方 案, 组 织 相 关 技 术 人 员 专 家 论 证 方 案 合 理 性, 确 保 厂 区 设 备 拆 除 和 污 染 防 治 方 案 能 够 有 序 有 效 实 施, 过 程 中 应 做 好 相 关 的 环 境 监 理

221 202 总 量 控 制 与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管 理 10 总 量 控 制 和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管 理 10.1 总 量 控 制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根 据 环 保 部 门 关 于 总 量 控 制 的 有 关 要 求, 并 结 合 本 项 目 污 染 排 放 及 周 围 环 境 状 况, 确 定 本 项 目 评 价 的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1) 空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对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为 SO 2 NOx 本 项 目 用 热 依 托 园 区 集 中 供 热 站 厂 进 行 集 中 供 热, 不 在 企 业 内 部 自 建 供 热 锅 炉 故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SO 2 和 NO x 的 总 量 控 制 问 题 恶 臭 污 染 物 (NH 3 H 2 S) 粉 尘 和 涂 饰 有 机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可 列 入 非 约 束 性 指 标 (2)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中 对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为 :COD Cr NH 3 -N;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特 征 污 染 物 总 铬 列 入 重 金 属 污 染 综 合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中 的 重 点 控 制 因 子 之 一 故 本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约 束 性 指 标 包 括 COD Cr NH 3 -N 和 总 铬 等 三 项 硫 化 物 可 列 入 非 约 束 性 指 标 (3) 固 体 废 物 总 量 控 制 本 项 目 产 生 固 体 废 物 进 行 分 类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按 照 本 报 告 书 第 十 章 要 求 进 行 处 置 或 综 合 利 用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1)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本 项 目 用 热 由 园 区 供 热 站 ( 扬 绿 热 能 有 限 公 司 ) 集 中 供 给, 故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中 没 有 增 加 燃 烧 性 废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废 气 污 染 物 为 工 艺 废 气, 包 括 恶 臭 污 染 物 (NH 3 H 2 S) 少 量 磨 革 粉 尘 和 涂 饰 有 机 废 气, 可 列 为 非 约 束 性 污 染 因 子 加 以 控 制 根 据 本 报 告 第 三 章 计 算 结 果,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10.1 表 10.1 本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物 本 项 目 预 测 排 放 量 (t/a) 原 设 计 牛 皮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预 测 排 放 量 (t/a) 1 废 气 排 放 量 万 m 3 /a 万 m 3 /a 2 NH H 2 S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体 (2)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10.2, 本 项 目 预 计 排 水 量 万 m 3 /a( 折 合 406.3m 3 /d),cod 排 放 量 12.19t/a, 氨 氮 排 放 量 1.83t/a, 总 铬 34.1kg/a, 硫 化 物 0.049t/a 可 见, 本 项 目 排 水 量 和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预 计 小 于 原 设 计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环 评 报 告 书 预 测 量 (15.65 万 m 3 /a), 也 不 会 不 突 破 项 目 原 环 评 批 复 排 放 指 标 评

222 总 量 控 制 与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管 理 203 价 建 议 以 原 环 评 批 复 指 标 作 为 本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值, 即 排 水 量 19.2 万 m 3 /a, COD 排 放 量 19.2t/a, 氨 氮 排 放 量 2.88t/a, 总 铬 35.6kg/a 表 10.2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物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项 目 预 测 量 原 设 计 牛 皮 项 目 原 环 评 批 复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产 生 量 自 身 削 减 量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环 评 报 告 预 测 量 排 放 总 量 /a 项 目 建 议 控 制 排 放 总 量 1 排 水 量 化 学 需 氧 量 * 氨 氮 * 总 铬 硫 化 物 * 注 : 单 位 : 排 水 量 万 m 3 /a, 污 染 物 单 位 t/a; 对 于 原 设 计 牛 皮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预 测 量 一 列 中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为 了 使 得 数 据 的 统 计 口 径 一 致 而 具 有 可 比 性, 本 补 充 说 明 按 照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所 预 测 的 水 量 万 m 3 /a, 排 入 环 境 的 浓 度 按 照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水 质 标 准, 重 新 核 算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总 铬 系 直 接 摘 录 环 评 报 告 估 算 数 值 污 染 物 总 量 指 标 来 源 本 项 目 的 约 束 性 污 染 物 排 水 量 COD 氨 氮 和 总 铬 等 的 排 放 总 量 限 值 建 议 控 制 在 : 排 水 量 19.2 万 m 3 /a,cod 排 放 量 19.2t/a, 氨 氮 排 放 量 2.88t/a, 总 铬 35.6kg/a 这 些 排 放 指 标 为 企 业 已 获 得 的 原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排 放 指 标, 无 需 再 进 行 申 请 或 交 易 10.2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管 理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管 理 体 制 是 实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基 础 性 工 作, 也 是 总 量 控 制 不 可 缺 少 的 一 部 分 内 容 此 项 工 作 对 强 化 污 染 源 的 现 场 监 督 检 查, 促 进 排 污 单 位 加 强 管 理 和 污 染 源 治 理, 实 现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科 学 化 定 量 化 管 理 都 有 极 大 的 现 实 意 义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要 求 的 依 据 号 ; 关 于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要 求 的 依 据 主 要 有 : (1) 关 于 开 展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原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1999]24 (2)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技 术 原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1999]24 号 ; (3) 关 于 转 发 关 于 开 展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的 通 知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闽 环 保 [1999] 理 3 号 ; (4) 关 于 印 发 福 建 省 污 染 物 排 放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补 充 技 术 要 求 的 通 知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闽 环 保 [1999] 理 8 号 ; (5) 关 于 印 发 福 建 省 工 业 污 染 源 排 放 口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闽 环 保 [1999] 理 9 号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的 范 围 和 时 间 根 据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闽 环 保 [1999] 理 3 号 关 于 转 发 关 于 开 展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的 通 知 文 的 要 求, 一 切 新 建 改 建 的 排 污 单 位 以 及 限 期 治 理 的 排 污 单 位, 必 须 在 建 设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同 时,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本 项 目 的 各 类 排 污 口 必 须 规 范 化 设 置 和 管 理, 同 时 规 范 化 工 作 应 与 污 染 治 理 同 步 实 施, 并 列 入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竣

223 204 总 量 控 制 与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管 理 工 验 收 内 容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的 内 容 (1) 排 污 口 的 规 范 化 建 设 本 项 目 厂 区 建 设 有 废 水 处 理 站,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和 综 合 废 水 经 专 用 管 道 输 送 至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该 污 水 处 理 站 目 前 已 在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和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各 设 置 一 个 了 排 放 口, 排 放 口 已 按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进 行 建 设, 设 置 了 具 有 格 栅 闸 门 等 实 施 的 专 用 检 查 井, 安 装 污 水 水 量 计 量 装 置, 污 水 排 放 口 设 置 做 到 了 位 置 合 理 标 志 明 显, 在 接 管 处 设 置 采 样 口, 便 于 计 量 监 测 维 护 和 监 管 该 污 水 站 目 前 已 投 入 试 运 行, 配 备 有 在 线 监 控 仪 全 球 眼 等 监 控 系 统, 监 测 流 量 ph COD 氨 氮 总 氮 六 价 铬 总 铬 硫 化 物 等, 已 与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建 立 了 微 机 在 线 监 控 网 络 (2) 初 期 雨 水 切 换 装 置 本 项 目 初 期 雨 水 要 求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在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的 建 设 方 面, 建 议 在 雨 水 出 水 口 前 设 置 切 换 装 置, 雨 期 来 临 时, 通 过 切 换 阀 控 制, 将 前 15 分 钟 的 初 期 雨 水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再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其 余 雨 水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道 (3) 废 气 排 放 口 在 车 间 排 气 筒 的 排 放 口 处 应 设 立 标 志 和 预 留 监 测 口 所 设 排 气 筒 高 度 应 符 合 国 家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有 关 规 定 (4) 固 体 废 物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库 ( 场 ) 在 厂 区 内 应 设 置 规 范 化 标 志 牌 及 警 示 标 志 据 调 查, 厂 区 内 的 固 体 废 物 暂 存 场 所 目 前 均 设 有 标 志 牌 警 示 标 志, 基 本 能 满 足 要 求 (5) 对 排 污 口 的 规 范 化 管 理 1 建 设 单 位 应 如 实 填 写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标 志 登 记 证 的 有 关 内 容, 由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签 发 登 记 证 2 建 设 单 位 在 排 污 口 处 设 立 的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要 有 统 一 的 标 识 提 示 符 号, 以 醒 目 明 显 为 目 的, 以 警 示 周 围 群 众 要 按 照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排 放 口 ( 源 ) (GB ) 的 有 关 规 定, 在 厂 区 三 废 和 噪 声 排 放 点 设 置 明 显 的 标 志, 规 范 排 污 口 的 标 志, 排 放 口 图 形 标 志 见 表 10.3 表 10.3 排 放 口 图 形 标 志 一 览 表 排 放 口 废 气 排 口 废 水 排 口 噪 声 源 固 废 堆 场 图 形 符 号 背 景 颜 色 图 形 颜 色 绿 色 白 色

224 总 量 控 制 与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管 理 建 立 排 污 口 档 案, 内 容 包 括 : 排 污 单 位 的 名 称 排 污 口 的 性 质 编 号 排 污 口 的 位 置, 主 要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的 来 源 种 类 数 量 浓 度 排 放 规 律 排 放 去 向 以 及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情 况 等 进 行 管 理, 并 报 送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接 受 监 督 检 查 与 指 导 4 排 放 口 建 立 自 动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包 括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放 口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排 放 总 口, 具 体 见 表 10.4 表 10.4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排 放 口 自 动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建 设 建 议 一 览 表 序 自 动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建 议 号 监 测 点 监 测 项 目 本 项 目 落 实 情 况 1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水 口 流 量 总 铬 六 价 铬 已 落 实 2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总 排 污 口 流 量 ph 值 COD Cr 氨 氮 总 氮 总 铬 六 价 铬 硫 化 物 已 落 实

225 206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1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是 环 评 工 作 的 一 项 重 要 内 容,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是 以 货 币 的 形 式, 定 量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得 出 相 应 的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效 益, 从 环 境 经 济 的 角 度 出 发,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经 济 可 行 性 进 行 评 价 11.1 本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简 析 本 项 目 计 划 投 资 1 亿 元, 包 括 主 体 厂 房 综 合 楼 环 保 设 施 构 筑 物 的 建 设 以 及 配 套 设 备 投 资 正 常 生 产 年 均 税 后 利 润 约 为 3430 万 元, 具 有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从 预 测 值 分 析 均 高 于 或 等 同 于 全 国 同 行 业 的 平 均 水 平, 从 敏 感 性 分 析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有 较 好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经 济 效 益 显 著 11.2 环 境 工 程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的 环 保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和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地 面 防 渗 工 程 磨 革 车 间 磨 革 废 气 治 理 涂 饰 车 间 涂 饰 废 气 治 理 和 噪 声 治 理 设 施 等, 由 于 项 目 的 环 保 设 施 基 本 都 已 建 成, 评 价 期 间 收 集 了 企 业 关 于 环 保 工 程 的 投 入 资 料, 概 算 情 况 见 表 11.1 项 目 环 保 总 投 资 1580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15.8% 表 11.1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概 算 一 览 表 序 号 设 施 名 称 建 设 内 容 单 价 ( 万 元 ) 配 备 数 量 总 价 ( 万 元 ) 1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厂 区 建 设 五 水 分 流 收 集 管 网, 以 及 配 套 防 渗 漏 措 施 ;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 包 括 含 硫 废 水 含 套 1010 铬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膜 处 理 设 施 ) 一 套 除 臭 塔 和 一 根 排 气 筒, 以 2 恶 臭 处 理 设 施 及 配 套 风 机 集 气 管 道 等 套 220 磨 革 机 配 套 袋 式 除 尘 器 及 排 气 3 磨 革 粉 尘 处 理 设 施 筒 20 1 套 20 风 机 集 气 管 道 喷 淋 塔 排 4 涂 饰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气 筒 等 套 20 5 减 震 降 噪 措 施 风 机 隔 声 消 声 设 备 减 震 20 6 固 废 暂 存 场 所 危 废 临 时 堆 场 和 一 般 固 废 临 时 堆 场 ; 按 照 环 保 相 关 规 范 建 设 ; 配 套 密 封 存 放 装 置 30 7 实 验 室 分 析 检 测 设 备 ph COD 氨 氮 硫 化 物 等 检 测 设 备 25 8 在 线 监 控 监 测 以 及 视 频 装 流 量 ph COD 氨 氮 硫 化 置 物 总 氮 总 铬 六 价 铬 等 其 他 费 总 环 保 投 资 费 用 的 5% 合 计 1580 本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污 水 处 理 废 气 治 理 设 备 维 护 及 保 养 垃 圾 中 转 电 费 人 员 工 资 及 管 理 费 用 等,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介 绍, 环 保 设 施 运 转 费 用 按 单 位 水 量 处 理 费 折 算 约 30 元 /t 水 ( 包 括 折 旧 费 用 ), 则 本 次 工 程 建 设 的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费 用 约 万 元 /a 11.3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 项 目 经 济 损 失 费 用 估 算

226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估 算 从 表 11.1 可 见, 本 项 目 的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 总 投 资 1580) 和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费 用 合 计 约 为 万 元 2 项 目 废 水 纳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费 用 本 项 目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的 出 水 需 经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按 每 吨 约 7 元 的 污 水 处 理 费 用 计 算,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预 计 排 水 量 为 万 t/a, 则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每 年 需 向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补 充 缴 纳 污 水 处 理 费 85.3 万 元 3 其 他 经 济 损 失 项 目 所 在 地 没 有 珍 贵 物 种, 为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施 工 期 可 能 涉 及 影 响 的 是 在 土 建 施 工 及 设 备 安 装 过 程 中 对 周 围 环 境 噪 声 振 动 的 影 响, 项 目 位 于 工 业 区 内, 周 边 1km 范 围 内 无 常 住 居 民 区 等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故 产 生 的 影 响 不 大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会 对 周 边 地 区 的 空 气 质 量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影 响, 但 经 预 测 显 示, 影 响 程 度 不 甚 显 著 由 于 有 关 这 部 分 费 用 难 以 货 币 化, 本 评 价 不 予 以 计 算 将 以 上 几 项 费 用 指 标 加 和, 可 得 到 本 项 目 的 费 用 总 额 为 2031 万 元 (2) 费 用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经 济 损 失 费 用 约 2031 万 元, 在 公 司 采 取 了 以 上 的 环 保 设 施 之 后, 企 业 减 少 了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本 项 目 工 业 固 废 基 本 可 做 到 100% 资 源 化 利 用 这 不 仅 有 利 于 废 物 的 资 源 化 减 量 化, 而 且 给 企 业 带 来 了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企 业 一 年 预 计 年 利 润 总 额 为 3430 万 元, 可 见 该 项 目 从 经 济 收 益 方 面 大 于 项 目 造 成 的 损 失 费 用, 项 目 的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11.4 项 目 社 会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成 运 营 后, 将 促 进 赤 湖 工 业 区 皮 革 产 业 的 不 断 壮 大 及 产 业 的 提 升 和 结 构 的 调 整, 从 而 带 动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并 提 升 区 域 竞 争 力, 进 而 拉 动 区 域 GDP 的 增 长 (1) 项 目 建 设 是 促 进 地 区 和 福 建 省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皮 革 行 业 是 中 国 轻 工 行 业 中 的 产 业 支 柱, 近 年 来,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 初 步 形 成 了 皮 革 生 产 特 色 区 域 和 专 业 市 场, 成 为 福 建 省 乃 至 全 国 制 革 生 产 基 地 之 一 宏 国 公 司 按 现 代 化 企 业 进 行 管 理, 提 高 了 皮 革 产 业 品 味, 改 善 了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促 进 当 地 区 域 经 济 的 发 展 及 我 省 皮 革 产 业 的 腾 飞, 促 进 皮 革 行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2) 项 目 建 设 对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项 目 的 建 设 给 当 地 带 来 了 资 金, 有 助 于 增 加 当 地 的 就 业 机 会, 预 计 增 加 200 个 就 业 岗 位, 进 而 带 动 当 地 居 民 收 入 的 提 高, 同 时 安 置 该 区 域 大 量 过 剩 劳 力, 避 免 劳 力 外 流, 对 促 进 全 社 会 安 定 团 结 起 重 要 的 作 用

227 208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2 项 目 投 产 后, 对 增 加 国 家 和 地 方 财 税 收 入,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11.5 环 保 投 资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为 1580 万 元, 包 括 直 接 投 资 的 环 保 设 施 和 管 理 范 畴 的 工 程 措 施, 其 环 境 效 益 主 要 体 现 在 : 通 过 对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环 保 工 程 措 施 的 落 实, 有 效 改 善 车 间 的 工 作 环 境, 降 低 厂 区 对 周 围 关 心 目 标 的 影 响 程 度, 达 到 社 会 经 济 建 设 和 环 境 资 源 保 护 的 协 调 发 展 11.6 小 结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入 运 营 后, 将 产 生 大 气 水 噪 声 及 固 体 废 物 等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将 给 项 目 所 处 环 境 带 来 一 定 的 影 响, 对 此, 只 要 治 理 及 控 制 资 金 到 位,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是 能 有 效 控 制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的, 本 项 目 建 成 对 环 境 带 来 的 影 响 所 导 致 的 经 济 损 失 较 本 项 目 所 带 来 的 社 会 及 经 济 效 益 小, 因 此, 该 项 目 从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的 角 度 考 虑 是 可 行 的

228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是 污 染 防 治 的 重 要 内 容 之 一, 是 实 现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和 污 染 预 防 的 有 效 保 证 项 目 除 按 照 本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进 行 治 理 的 同 时, 还 需 要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等 有 关 法 规 的 要 求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施 工 营 运 期 间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尽 快 采 取 措 施, 减 少 和 避 免 污 染 及 损 失, 通 过 加 强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指 导 项 目 规 范 建 设 和 使 用 12.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1)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项 目 投 入 生 产 后, 在 生 产 管 理 部 门 设 立 专 职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负 责 公 司 的 管 理 工 作, 宣 传 环 保 法 规, 并 具 体 负 责 落 实 环 保 设 施 的 维 护 维 修 及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等 事 宜 负 责 人 应 由 厂 级 干 部 担 任, 编 制 1~2 人 (2) 环 境 管 理 主 要 职 责 1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市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方 针 政 策 和 法 规 2 组 织 制 定 公 司 环 境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环 保 规 划 和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监 督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3 负 责 公 司 的 所 有 环 保 设 施 操 作 规 程 的 制 定, 监 督 各 项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转 和 维 护 管 理 对 于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而 造 成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及 时 进 行 处 理, 消 除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原 因 调 查 分 析, 并 对 有 关 负 责 人 及 操 作 人 员 进 行 处 罚, 同 时 提 出 整 治 措 施, 杜 绝 事 故 发 生 4 领 导 和 组 织 实 施 本 公 司 的 环 境 监 测 监 督 污 染 物 的 达 标 排 放 控 制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等 情 况, 建 立 公 司 的 污 染 源 档 案, 进 行 环 境 统 计 和 上 报 工 作 5 负 责 提 出 审 查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技 术 改 造 方 案 和 治 理 方 案, 负 责 提 出 审 查 各 项 清 洁 生 产 方 案 和 组 织 清 洁 生 产 方 案 的 实 施 6 负 责 本 部 门 的 环 保 科 研 培 训 工 作, 提 高 本 部 门 人 员 的 环 保 技 能 水 平 本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应 贯 穿 于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营 生 产 全 过 程, 如 设 计 阶 段 的 污 染 防 治 方 案 施 工 阶 段 污 染 防 治 运 行 阶 段 的 环 保 设 施 管 理 信 息 反 馈 和 群 众 监 督 等 方 面, 其 工 作 重 点 应 放 在 制 定 环 境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降 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计 划 列 于 表 12.1 本 项 目 目 前 已 建 成 投 入 试 运 行, 根 据 项 目 设 计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和 试 运 行 期 间 的 回 顾 分 析, 本 项 目 基 本 落 实 了 各 项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229 210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管 理 项 目 表 12.1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计 划 一 览 表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内 容 1 委 托 环 评 单 位 进 行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并 根 据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要 求, 自 环 境 管 查 是 否 履 行 了 三 同 时 制 度 ; 理 要 求, 2 根 据 国 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认 真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手 续, 完 善 设 计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生 产 营 运 阶 段 信 息 反 馈 和 群 众 监 督 环 保 设 施, 并 请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监 督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和 治 理 效 果 3 配 合 漳 州 市 或 漳 浦 县 环 境 监 测 站 搞 好 监 测 工 作 ; 4 做 好 排 污 统 计 工 作 1 建 设 单 位 的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在 施 工 开 始 后 应 配 齐 人 员 专 门 负 责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督, 重 点 是 防 止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噪 声 的 污 染 防 治 以 及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的 三 同 时 监 督 2 保 证 施 工 期 不 影 响 周 边 居 民 居 住 环 境 出 行 条 件, 施 工 期 运 输 车 辆 加 盖 篷 布 3 工 程 合 同 中 明 确 要 求 及 时 清 理 施 工 垃 圾 及 废 水 1 实 行 分 级 管 理 分 级 考 核 制 度, 可 制 定 本 厂 污 染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三 废 综 合 利 用 指 标 污 染 事 故 率 指 标 等 多 项 考 核 指 标, 并 将 各 项 指 标 按 各 自 不 同 的 管 理 职 能 分 解 到 车 间, 形 成 一 项 长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 2 生 产 中 的 环 境 管 理 :a. 定 期 进 行 清 洁 生 产 审 计, 要 采 用 低 耗 无 污 染 少 污 染 的 生 产 新 工 艺 新 技 术, 严 格 每 道 生 产 工 序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以 及 危 险 品 的 物 料 管 理 ;b. 开 展 IS 论 证, 建 立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提 高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真 正 做 到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水 平, 而 不 是 简 单 的 拼 凑 整 合 c. 根 据 企 业 制 定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考 核 计 划, 结 合 生 产 各 环 节 对 环 境 的 不 同 要 求 进 行 考 核, 并 把 资 源 能 源 消 耗 资 源 回 收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等 环 保 指 标 纳 入 考 核 的 范 围 内 d. 提 高 员 工 的 环 保 意 识, 加 强 环 保 知 识 教 育 和 技 术 培 训 ;e. 加 强 厂 区 的 绿 化 和 管 理, 改 善 厂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 3 企 业 法 人 负 责 环 保 工 作, 设 专 人 负 责 厂 内 环 保 设 施 的 管 理 和 维 护 ; 加 强 对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制 定 定 期 维 修 制 度, 如 环 保 设 施 出 现 故 障, 应 立 即 停 止 运 行, 及 时 检 修, 严 禁 非 正 常 排 放 做 好 厂 区 废 水 收 集 管 网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建 设 工 作, 保 证 厂 区 的 含 铬 废 水 及 综 合 废 水 分 流 分 质 经 专 用 管 道 纳 入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出 水 达 标 ; 4 建 立 污 染 事 故 报 告 制 度 当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时, 必 须 在 事 故 发 生 48 小 时 内, 向 环 保 部 门 作 出 事 故 发 生 的 时 间 地 点 类 型 和 污 染 物 的 数 量 经 济 损 失 等 情 况 的 初 步 报 告, 事 故 清 查 后, 向 环 保 部 门 书 面 报 告 事 故 原 因 采 取 的 措 施 及 处 理 结 果, 并 附 相 关 证 明, 若 发 生 污 染 事 故, 则 有 责 任 排 除 危 害, 同 时 向 直 接 受 到 损 害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赔 偿 损 失 ; 5 对 可 能 发 生 突 发 性 事 故, 如 危 险 品 的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等 情 况, 应 建 立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和 响 应 程 序 ; 6 建 立 本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 档 案, 包 括 a.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b. 污 染 物 治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操 作 和 管 理 情 况 c.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的 型 号 和 规 格 以 及 校 验 情 况 d. 采 用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和 监 测 记 录 e. 限 期 治 理 执 行 情 况 f. 事 故 情 况 及 有 关 记 录 g. 与 污 染 有 关 的 生 产 工 艺 原 材 料 使 用 方 面 的 资 料 h. 其 他 与 污 染 防 治 有 关 的 情 况 和 资 料 等 ; 7 加 强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重 点 是 各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并 注 意 做 好 记 录 归 档, 不 得 弄 虚 作 假 监 测 中 如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应 及 时 向 有 关 部 门 通 报, 及 时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防 止 事 故 排 放 发 生 ; 8 加 强 监 视 性 监 测 制 度, 并 不 断 总 结 经 验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1 反 馈 常 规 监 测 数 据, 加 强 群 众 监 督, 改 进 污 染 治 理 工 作 ; 2 建 立 奖 惩 制 度, 保 证 环 保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并 配 合 环 保 部 门 的 检 查 验 收 3 归 纳 整 理 监 测 数 据, 及 时 反 馈 给 有 关 环 保 部 门 12.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计 划 落 实 情 况 企 业 在 原 项 目 设 计 阶 段 按 规 定 开 展 了 环 评 工 作, 并 按 要 求 落 实 三 同 时 制 度 ; 本 次 针 对 猪 皮 加 工 内 容, 重 新 办 理 项 目 环 评 手 续 严 守 国 家 各 项 环 保 规 定 项 目 已 基 本 施 工 完 毕, 施 工 期 间 开 展 了 环 境 监 理, 各 项 施 工 活 动 基 本 能 满 足 环 境 监 理 要 求 企 业 已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审 计 ; 企 业 法 人 是 企 业 环 保 工 作 的 总 负 责 人, 设 有 专 人 管 理 和 维 护 厂 内 环 保 设 施 ; 厂 区 建 设 了 五 水 分 流 收 集 系 统 和 配 套 的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水 达 标 ; 企 业 编 制 了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并 完 成 备 案 工 作 ; 企 业 建 立 了 本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 档 案 环 境 监 测 是 贯 穿 于 项 目 施 工 与 运 营 期 的 一 项 重 要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通 过 监 测 计 划

230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211 的 实 施, 可 以 及 时 掌 握 项 目 的 排 污 状 况 和 变 化 趋 势, 以 及 当 地 的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 通 过 监 测 结 果 的 分 析, 可 以 了 解 项 目 是 否 按 计 划 采 取 了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保 措 施, 并 根 据 情 况 提 出 相 应 的 补 救 措 施 ; 通 过 环 境 监 测 取 得 的 实 测 数 据, 为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门 提 供 基 础 资 料, 以 供 执 法 检 查 此 外,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每 年 应 进 行 回 顾 评 价, 通 过 对 比 分 析, 掌 握 年 度 变 化 趋 势, 以 便 及 时 调 整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定 第 五 十 九 条 对 环 境 有 影 响 的 新 建 扩 建 项 目 应 根 据 项 目 的 规 模 性 质 监 测 任 务 监 测 范 围 设 置 必 要 的 监 测 机 构 或 相 应 的 监 测 手 段, 为 监 测 厂 区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确 保 各 项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公 司 设 置 了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 与 化 验 工 段 合 并 ), 对 污 染 源 进 行 日 常 的 检 测 污 染 源 的 常 规 监 测 系 委 托 第 三 方 检 测 机 构 ( 如 通 鉴 检 测 公 司 谱 尼 检 测 公 司 ) 等 有 资 质 监 测 机 构 完 成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1) 常 规 监 测 从 保 护 环 境 出 发, 根 据 本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和 周 边 环 境 特 点, 以 及 相 应 的 环 保 设 施, 制 定 环 保 监 测 计 划, 其 目 的 是 要 监 测 本 建 设 项 目 在 今 后 运 行 期 间 的 各 种 环 境 因 素, 应 用 监 测 得 到 的 反 馈 信 息, 及 时 发 现 生 产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或 环 保 措 施 的 不 正 常 运 作, 及 时 修 正 和 改 进, 使 出 现 的 环 境 问 题 能 得 到 及 时 解 决, 防 止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保 障 经 济 和 社 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环 境 监 测 方 法 应 参 考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的 方 法, 当 大 气 水 和 噪 声 监 测 在 人 员 和 设 备 上 受 到 限 制 时, 可 委 托 有 资 质 检 测 机 构 进 行 监 测 每 次 监 测 都 应 有 完 整 的 记 录 监 测 数 据 应 及 时 整 理 统 计, 按 时 向 管 理 部 门 调 度 部 门 报 告, 做 好 监 测 资 料 的 归 档 工 作 就 本 项 目 而 言, 除 对 厂 区 各 污 染 源 进 行 监 测 外, 建 设 单 位 还 应 当 定 期 委 托 有 资 质 检 测 机 构 对 厂 区 周 边 居 民 点 进 行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采 样 监 测, 并 做 好 记 录 (2) 事 故 监 测 在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如 发 现 环 境 保 护 处 理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或 运 行 不 正 常, 应 采 取 紧 急 处 理 措 施, 并 及 时 向 上 级 报 告, 及 时 进 行 取 样 监 测, 分 析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及 排 放 浓 度, 对 事 故 产 生 的 原 因 事 故 造 成 的 后 果 和 损 失 等 进 行 统 计, 并 建 档 上 报, 必 要 时 提 出 停 产 措 施, 直 到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正 常 运 转, 坚 决 杜 绝 事 故 性 排 放 监 测 计 划 安 排 列 于 表 12.2 中 宏 国 公 司 在 试 运 行 近 一 年 内, 已 基 本 按 照 监 测 计 划 开 展 了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排 放 定 期 监 测

231 212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表 12.2 运 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内 容 监 测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率 监 测 实 施 机 构 1 进 水 厂 区 总 进 水 口 流 量 安 装 流 量 计 企 业 2 废 水 3 地 下 水 4 大 气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出 水 口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出 水 口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出 水 口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水 口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水 口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总 排 污 口 厂 区 内 和 工 业 区 周 边 已 有 井 位 设 长 期 观 测 井 原 皮 库 前 处 理 水 场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臭 气 净 化 后 废 气 排 放 口 流 量 硫 化 物 出 水 口 每 月 监 测 1 次 ; 进 水 口 每 季 度 1 次 由 企 业 自 行 委 托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站 或 有 监 测 资 质 单 位 流 量 六 价 铬 总 铬 同 上 同 上 流 量 ph 值 COD Cr 色 度 悬 浮 物 BOD 5 氨 氮 总 铬 六 价 铬 硫 化 物 流 量 硫 化 物 流 量 总 铬 流 量 ph 值 COD Cr 氨 氮 总 氮 六 价 铬 总 铬 硫 化 物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磷 酸 盐 氨 氮 氯 化 物 总 硬 度 总 铬 Cd As 六 价 格 Hg NH 3 -N H 2 S 臭 气 风 量 同 上 同 上 设 置 在 线 监 控 装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站 监 管 置 设 置 在 线 监 控 装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站 监 管 置 设 置 在 线 监 控 装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站 监 管 置 每 年 测 2 次 每 季 度 测 1 次 企 业 委 托 当 地 监 测 站 或 有 监 测 资 质 单 位 同 上 磨 革 屑 烟 气 排 放 口 粉 尘 风 量 同 上 同 上 涂 饰 车 间 废 气 排 放 口 颗 粒 物 NMHC 风 量 同 上 同 上 5 噪 声 厂 界 Leq 同 上 同 上 含 铬 污 泥 铬 渣 处 置 率 削 匀 皮 屑 处 置 率 6 固 体 废 物 7 环 境 资 料 建 档 上 报 12.3 环 境 监 理 废 化 料 包 装 物 废 劳 保 用 品 化 验 室 废 液 等 废 屑 废 物 综 合 污 泥 生 活 垃 圾 及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率 污 泥 鉴 定, 主 要 测 总 铬 指 标 每 季 度 测 1 次 委 托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站 或 有 监 测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率 年 度 或 季 度 报 表 企 业 建 档, 上 报 漳 浦 县 和 漳 州 市 环 保 局 环 境 监 理 单 位 承 担 全 面 核 实 设 计 文 件 与 环 评 及 其 批 复 文 件 的 相 符 性 任 务 ; 依 据 环 评 及 其 批 复 文 件, 督 查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 组 织 建 设 期 环 保 宣 传 和 培 训, 指 导 施 工 单 位 落 实 好 施 工 期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确 保 环 保 三 同 时 的 有 效 执 行, 以 驻 场 旁 站 或 巡 查 方 式 实 行 监 理 ; 发 挥 环 境 监 理 单 位 在 环 保 技 术 及 环 境 管 理 方 面 的 业 务 优 势, 搭 建 环 保 信 息 交 流 平 台, 建 立 环 保 沟 通 会 商 机 制 ; 协 助 建 设 单 位 配 合 好 环 保 部 门 三 同 时 监 督 检 查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试 生 产 审 查 和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工 作 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2]5 号 ), 涉 及 重 金 属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要 求 开 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本 项 目 涉 及 总 铬 污 染

232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213 物 排 放, 项 目 动 工 前 应 聘 请 环 境 监 理 单 位 开 展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根 据 本 项 目 工 程 特 点, 环 境 监 理 的 重 点 为 : (1) 设 计 及 建 设 准 备 阶 段 1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审 核 : 重 点 审 核 项 目 的 规 模 工 艺 平 面 布 置 设 备 的 变 化 情 况 2 设 计 文 件 环 保 篇 章 和 施 工 图 审 核 : 重 点 审 核 与 环 评 报 告 及 批 复 文 件 要 求 符 合 性 3 施 工 组 织 计 划 审 核 : 重 点 审 核 施 工 期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2) 施 工 阶 段 1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建 设 应 保 证 厂 区 五 水 分 流 收 集 管 网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和 综 合 废 水 分 流 处 理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恶 臭 处 理 设 施 及 配 套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磨 革 间 布 袋 除 尘 系 统 喷 涂 与 滚 涂 车 间 有 机 废 气 收 集 与 处 理 系 统 危 险 废 物 仓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等 环 保 设 施 与 项 目 主 体 厂 房 设 备 等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建 设, 同 步 投 入 使 用 2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落 实, 包 括 : 厂 区 建 立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和 雨 水 的 五 水 分 流 收 集 管 网 ;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包 括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中 水 回 用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 厂 区 内 含 铬 废 水 和 综 合 废 水 收 集 池 和 应 急 池 按 所 需 容 积 建 设 ; 厂 区 内 污 水 池 格 珊 井 等 各 臭 气 源 进 行 封 闭, 加 装 臭 气 收 集 系 统, 并 送 往 恶 臭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 磨 革 粉 尘 配 备 处 理 系 统 ; 涂 饰 作 业 区 建 设 有 机 废 气 收 集 与 处 理 系 统 ; 减 震 降 噪 措 施 的 落 实 ; 固 体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与 暂 存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的 规 范 性 等 3 环 保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4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与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的 落 实 应 按 要 求 建 成 规 范 的 事 故 应 急 池 ; 企 业 针 对 本 工 程 的 特 点, 编 制 相 应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并 配 置 好 应 急 保 障 资 源 5 隐 蔽 工 程 质 量 监 理 重 点 为 基 础 防 腐 防 渗 处 理, 落 实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和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要 求 的 不 同 防 渗 措 施 (3) 试 生 产 和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1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运 行 2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及 达 标 监 测 验 证 3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4 环 境 管 理 情 况 监 理 5 环 境 影 响 监 理 6 协 助 建 设 单 位 做 好 试 生 产 和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准 备 工 作 7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建 立 情 况 宏 国 公 司 目 前 已 基 本 完 成 厂 区 建 设 ( 除 了 预 留 厂 房 及 办 公 楼 未 建 ), 施 工 期 间 委 托 华 侨 大 学 开 展 了 设 计 施 工 阶 段 的 环 境 监 理, 并 编 制 了 漳 浦 宏 国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233 214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毛 皮 清 洁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报 告 根 据 该 监 理 报 告, 宏 国 公 司 各 项 工 程 建 设 的 监 理 核 查 结 论 见 表 12.3, 核 查 结 论 显 示 本 项 目 设 计 和 工 程 建 设 情 况 环 保 设 施 规 章 制 度 和 应 急 设 施 建 设 情 况 基 本 符 合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表 12.3 工 程 建 设 的 环 境 监 理 核 查 结 论 一 览 表 序 号 工 程 名 称 核 查 结 论 1 厂 房 建 设 符 合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2 生 产 设 备 安 装 基 本 符 合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3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符 合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4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符 合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5 固 废 处 理 设 施 符 合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6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符 合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7 车 间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符 合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8 厂 区 五 水 分 流 管 网 符 合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9 监 控 监 测 设 施 及 环 境 管 理 基 本 符 合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10 清 洁 生 产 设 施 基 本 符 合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11 地 下 水 防 渗 措 施 符 合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12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符 合 环 评 及 批 复 要 求 12.4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本 项 目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的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必 须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投 入 生 产 或 运 行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投 入 生 产 后 的 3 个 月 之 内,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向 有 审 批 权 的 环 境 管 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该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验 收 验 收 组 包 括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单 位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 调 查 ) 报 告 的 编 制 单 位 按 照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管 理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环 发 [2000] 监 38 号 文 ) 等 文 件 的 精 神, 委 托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对 项 目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等 污 染 源 进 行 全 面 的 验 收 监 测, 并 向 审 批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本 项 目 的 竣 工 验 收 按 照 相 关 验 收 标 准 及 监 测 规 范, 完 成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项 目 的 生 产 内 容 发 生 了 一 些 变 化,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也 相 应 做 了 一 些 调 整, 本 次 评 价 在 原 环 评 报 告 书 所 列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内 容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本 次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特 点, 重 新 整 理 了 本 项 目 的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内 容, 建 议 见 表 12.4 表 12.4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内 容 建 议 一 览 表 序 号 分 项 验 收 内 容 验 收 要 求 监 测 位 置 一 污 水 收 集 和 处 理 方 式 全 厂 实 现 含 铬 废 水 含 硫 ( 化 物 )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雨 水 和 生 活 废 污 水 收 集 水 的 五 水 分 流 分 治 处 理 方 式 二 鞣 制 废 水 回 用 及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要 求 处 理 效 果 1 建 设 鞣 制 废 水 循 环 回 用 设 施 含 铬 废 水 及 回 用 情 2 建 设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450m 3 /d 处 理 系 统 1 废 水 况 ; 排 污 口 3 出 口 水 质 要 求 : 满 足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出 口 规 范 化 建 (GB ) 表 2 要 求, 总 铬 1.5mg/L,Cr mg/L 设 情 况 废 三 浸 灰 废 液 回 用 及 处 理 要 求 水 排 放 量 1 建 设 浸 灰 废 液 循 环 回 用 设 施 2 建 设 浸 灰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100m 3 /d, 回 收 蛋 白 质 硫 化 钠, 过 程 产 生 臭 气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处 理 系 统

234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215 续 上 表 四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要 求 1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采 用 混 凝 沉 淀 +A/O 处 理 工 艺 2 处 理 规 模 1100 m 3 /d 厂 区 总 排 3 出 口 水 质 应 满 足 皮 革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水 质 和 污 口 GB 表 2 的 间 接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ph:6~9;cod 300mg/L, BOD5 80mg/L,SS 120mg/L, 硫 化 物 1.0mg/L, 氨 氮 15mg/L, 总 氮 50mg/L), 总 铬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浓 度 要 求 ( 平 均 值 0.29mg/L) 五 废 水 回 用 要 求 1 配 套 膜 处 理 系 统 及 回 用 装 置,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700m 3 /d 2 回 用 水 池 出 口 应 安 装 流 量 计 3 全 厂 废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应 不 低 于 60% 膜 处 理 系 统 出 口 六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要 求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厂 区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七 蓝 皮 库 ( 堆 放 场 )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污 水 收 集 项 目 在 蓝 皮 库 ( 堆 放 场 ) 四 周 应 布 置 收 集 沟, 设 置 地 漏, 收 集 沟 与 专 用 处 理 方 式 的 含 铬 管 线 相 连 该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应 涵 盖 蓝 皮 库 和 蓝 皮 挤 水 工 序, 处 理 效 果 且 为 独 立 封 闭 系 统, 避 免 混 入 ( 非 含 铬 ) 污 水 收 集 后 的 含 铬 废 水 统 一 及 回 用 情 排 入 厂 区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预 处 理 1 废 水 况 ; 排 污 口 八 水 场 车 间 冲 洗 废 水 收 集 规 范 化 建 水 场 车 间 四 周 应 布 置 收 集 沟, 排 水 沟 加 盖 盖 板, 用 于 收 集 地 面 冲 设 情 况 废 洗 废 水 车 间 冲 洗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冲 洗 废 水 经 地 漏 流 入 收 集 沟, 再 水 排 放 量 通 过 专 用 的 综 合 污 水 管 线 进 入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九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综 合 废 水 事 故 池 和 调 节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之 和 不 小 于 1350m 3 含 铬 废 水 事 故 池 和 调 节 池 的 有 效 容 积 之 和 不 小 于 550m 3 十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1 COD 氨 氮 总 铬 等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应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2 全 厂 污 水 排 放 量 应 满 足 污 水 处 理 厂 分 配 排 污 份 额 要 求 ( 19.2 万 m 3 /a, 按 300 天 计 即 640m 3 /d) 十 一 排 污 口 规 范 建 设 1 厂 区 内 只 能 设 置 一 个 排 污 口, 并 设 立 标 志 牌 厂 区 总 排 2 厂 区 总 排 污 口 应 安 装 流 量 COD 氨 氮 总 氮 硫 化 物 总 铬 污 口 ; 含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应 安 装 流 量 计, 以 及 总 铬 铬 废 水 处 六 价 铬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 所 有 在 线 监 控 装 置 应 与 省 市 县 三 级 环 理 系 统 出 保 部 门 监 控 中 心 联 网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治 理 设 施 关 键 环 节 还 应 当 安 口 装 视 频 监 控 仪 一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1 处 理 设 施 a 处 理 工 艺 : 加 盖 密 闭 + 化 学 除 臭 法 废 气 排 放 采 用 酸 式 吸 收 塔 + 次 氯 酸 钠 氧 化 + 碱 式 吸 收 塔 装 置 量 处 理 工 b 除 臭 单 元 ( 加 盖 密 闭 构 筑 物 ) 艺 处 理 设 调 节 池 格 栅 预 曝 池 混 凝 沉 淀 池 兼 氧 水 解 池 污 泥 浓 缩 池 施 进 出 口 和 污 泥 脱 水 间 ; 含 铬 废 水 和 含 硫 废 水 预 处 理 系 统 排 气 筒 高 c 1 根 20m 排 气 筒 度 污 染 物 2 监 测 项 目 : 废 气 量 H 2 S NH 3 和 臭 气 浓 度 废 气 处 理 2 废 气 排 放 总 量 3 执 行 标 准 : 施 进 出 口 排 污 口 规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标 准 范 化 建 设 二 前 处 理 工 段 恶 臭 情 况 卫 生 包 括 预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转 鼓 以 及 浸 灰 废 液 回 收 池 等 恶 臭 产 生 点 的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情 况 等 废 气 收 集 处 理, 臭 气 收 集 后 经 管 道 送 往 污 水 站 设 置 的 1 套 除 臭 塔 集 中 处 理 a 浸 水 浸 灰 转 鼓 在 开 鼓 投 料 和 卸 料 时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b 浸 灰 废 液 回 收 池 加 盖 密 闭,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c 水 场 车 间 采 用 全 密 闭 厂 房, 允 许 安 装 采 光 窗 户, 但 不 得 开 窗 ; 车 间 进 出 通 道 安 装 空 气 幕

235 216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续 上 表 三 原 皮 存 放 要 求 1 原 皮 库 按 冷 藏 库 设 计, 采 用 低 温 保 存 法 贮 存 原 皮 2 在 原 皮 入 库 时, 采 用 廊 桥 对 接 车 厢 等 封 闭 式 卸 货 工 艺 3 原 皮 库 设 置 通 风 换 气 系 统, 将 皮 库 产 生 的 恶 臭 废 气 进 行 收 集 处 理, 可 接 至 污 水 站 内 除 臭 设 施 集 中 处 理 四 磨 革 粉 尘 废 气 排 放 1 处 理 措 施 量 处 理 工 a 1 套 袋 式 除 尘 器 ;b 1 根 20m 排 气 筒 艺 处 理 设 2 监 测 项 目 : 废 气 量 颗 粒 物 施 进 出 口 3 执 行 标 准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排 气 筒 高 五 涂 饰 废 气 度 污 染 物 1 每 个 喷 台 配 置 1 套 水 帘 式 除 尘 装 置 2 废 气 排 放 总 量 2 每 个 净 化 装 置 配 置 1 根 20m 高 排 气 筒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建 设 情 况 卫 生 3 固 体 废 物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情 况 等 固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建 设 情 况 固 废 处 置 及 综 合 利 用 情 况 4 噪 声 厂 界 噪 声 5 环 境 风 险 6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7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3 监 测 项 目 : 风 量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4 执 行 标 准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六 厂 界 污 染 物 浓 度 控 制 要 求 1 监 测 项 目 : 臭 气 浓 度 NH 3 H 2 S 颗 粒 物 2 执 行 标 准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表 1 标 准 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七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建 设 各 废 气 排 放 点 应 设 立 标 志 牌 永 久 采 样 监 测 孔 及 相 关 设 施 八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要 求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为 400m 项 目 厂 界 外 400m 以 内 区 域 范 围 内 不 得 设 置 医 院 学 校 和 居 民 住 宅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厂 区 内 宿 舍 楼 做 为 职 工 倒 班 宿 舍 使 用 1 依 托 园 区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进 行 处 置 和 回 收 利 用 2 危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的 建 设 应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3 一 般 固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建 设 应 符 合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4 固 废 的 综 合 利 用 和 处 置 率 100% 5 固 废 处 置 相 关 记 录 1 监 测 内 容 :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 2 执 行 标 准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 昼 间 65dB, 夜 间 55dB) 1 核 查 危 险 化 学 品 ( 主 要 为 浓 硫 酸 ) 硫 化 氢 和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泄 漏 等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防 范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2 核 查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制 定 演 练 情 况 1 对 于 厂 区 生 产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站 固 废 临 时 堆 场 污 水 收 集 管 道 等 应 根 据 环 评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和 建 设, 确 保 各 污 染 防 治 区 的 防 渗 能 力 满 足 要 求 2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收 集 管 道 危 废 临 时 贮 存 场 和 生 产 车 间 ( 鞣 制 复 鞣 转 鼓 区, 蓝 皮 库 化 料 仓 库 等 单 元 ) 的 防 渗 能 力 应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 要 求 ; 生 产 车 间 ( 除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外 部 分 ) 一 般 固 废 临 时 堆 放 场 的 防 渗 能 力 应 满 足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Ⅱ 类 场 要 求 3 加 强 危 废 收 集 贮 存 和 清 运 和 使 用 的 管 理, 对 盛 装 危 废 的 容 器 应 进 行 严 格 把 关, 容 器 材 质 应 与 危 险 废 物 本 身 相 容 ( 不 相 互 反 应 ) 4 排 水 管 网 要 铺 设 管 廊, 管 廊 采 用 格 式 方 式, 排 水 管 应 布 置 在 格 式 管 沟 中, 格 式 管 沟 应 铺 设 钢 砖, 并 加 盖 盖 板 管 线 采 用 UPVC 管 1 建 立 完 善 的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设 立 环 境 管 理 科 2 制 订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设 施 操 作 使 用 和 维 护 制 度, 配 备 专 门 人 员 进 行 日 常 运 行 管 理 和 维 护 保 养, 建 立 台 帐, 并 保 证 自 动 监 控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3 做 好 污 水 废 气 处 理 和 固 废 处 置 的 有 关 记 录 和 管 理 工 作 4 严 格 执 行 环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8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分 析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主 要 意 见 及 合 理 性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有 效 性 厂 界 厂 界

236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13.1 项 目 概 况 本 项 目 系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在 漳 浦 县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中 部 投 资 建 设 的 皮 革 加 工 项 目, 厂 区 占 地 68 亩, 原 设 计 进 行 30 万 标 张 / 年 牛 原 皮 的 加 工, 并 完 成 了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与 审 批 手 续 随 后 企 业 按 照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中 关 于 标 准 牛 皮 和 猪 皮 的 折 算 方 法, 将 30 万 标 张 / 年 牛 原 皮 折 为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 年 加 工 内 容, 并 按 猪 原 皮 加 工 的 需 求 进 行 了 厂 区 建 设 和 设 备 购 置 项 目 设 计 年 加 工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产 品 类 型 有 粒 面 革 头 层 正 面 绒 和 二 层 榔 皮 等 项 目 主 要 从 国 外 市 场 购 入 猪 原 皮, 生 产 工 艺 主 要 包 括 准 备 工 段 灰 皮 鞣 制 蓝 皮 复 鞣 染 色 加 脂 和 后 整 饰 等 几 个 工 段 项 目 用 热 依 托 园 区 内 集 中 供 热 工 程, 项 目 废 水 由 厂 区 自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纳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后 再 排 前 湖 湾 海 域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1 亿 元 项 目 劳 动 定 员 200 人 项 目 全 年 工 作 日 为 300 天, 日 生 产 运 作 24 小 时 13.2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拟 建 项 目 的 环 境 问 题 主 要 产 生 在 项 目 运 行 期 间 的 废 水 废 气 排 放 对 环 境 污 染 影 响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生 产 过 程 及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恶 臭 磨 革 粉 尘 涂 饰 车 间 有 机 废 气 ; 废 水 主 要 产 生 在 浸 水 浸 灰 脱 毛 脱 灰 软 化 浸 酸 鞣 制 复 鞣 中 和 染 色 加 脂 和 水 洗 等 工 序, 主 要 含 SS COD 氨 氮 硫 化 物 铬 色 度 动 植 物 油 等 污 染 物 ; 噪 声 为 设 备 噪 声 ; 固 体 废 物 为 废 猪 毛 削 匀 皮 屑 磨 革 屑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13.3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1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收 集 了 福 建 微 水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漳 浦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中 心 固 废 处 置 及 资 源 化 利 用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于 2013 年 对 项 目 区 周 边 土 壤 开 展 的 监 测 分 析 资 料, 在 本 项 目 东 侧 的 微 水 环 保 固 废 中 心 用 地 区 赤 湖 皮 革 园 东 侧 赤 湖 皮 革 园 南 侧 赤 湖 皮 革 园 西 侧 以 及 将 军 澳 居 民 用 地 区 共 布 置 了 5 个 监 测 点,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各 监 测 站 位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较 好, 所 监 测 的 汞 砷 镉 铜 铅 铬 锌 镍 等 各 项 指 标 均 能 满 足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各 监 测 站 位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较 好, 所 监 测 的 汞 砷 镉 铜 铅 铬 锌 镍 等 各 项 指 标 均 能 满 足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237 218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本 次 评 价 期 间 对 厂 区 内 土 壤 补 充 开 展 的 监 测 显 示, 测 点 的 汞 砷 镉 铜 铅 铬 锌 镍 等 各 项 指 标 均 能 满 足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2 用 地 现 状 本 项 目 为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内 划 定 的 工 业 用 地, 用 地 地 形 较 为 平 整 本 项 目 所 在 的 赤 湖 工 业 区 及 周 边 区 域 用 地 现 状 系 由 工 业 企 业 用 地 荒 草 地 ( 项 目 还 未 建 设 ) 林 地 ( 木 麻 黄 ) 农 业 活 动 区 ( 包 括 村 落 种 植 业 ) 相 结 合 组 成 的 工 业 区 乡 村 复 合 生 态 系 统 3 植 被 资 源 企 业 目 前 已 基 本 开 发 完 毕, 对 厂 区 进 行 了 绿 化 恢 复, 厂 界 周 边 沿 工 业 区 道 路 两 侧 目 前 种 植 有 木 麻 黄 中 幼 林 带 (2) 生 态 及 景 观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运 行 期 生 产 过 程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可 能 对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主 要 包 括 制 革 废 水 和 工 艺 废 气 的 排 放 本 项 目 生 产 运 营 中 所 排 放 的 制 革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再 接 入 园 区 内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达 标 后 再 排 入 前 湖 海 域 中, 会 对 前 湖 湾 的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主 要 影 响 因 子 为 COD 氨 氮 总 氮 和 特 征 污 染 物 总 铬 根 据 前 湖 海 域 近 两 年 的 水 质 监 测 显 示, 海 水 中 总 铬 浓 度 水 平 较 低, 各 站 点 总 铬 浓 度 的 最 大 单 因 子 指 数 为 0.005, 部 分 站 点 甚 至 未 检 出, 可 见 自 赤 湖 皮 革 园 建 设 以 来, 附 近 海 域 水 质 受 到 的 总 铬 污 染 影 响 较 小 前 湖 海 域 海 水 水 质 中 氮 磷 超 标 现 象 较 为 明 显, 赤 湖 皮 革 园 污 水 的 排 放 可 能 增 加 排 污 口 周 边 海 域 的 氮 COD 浓 度, 故 本 项 目 从 自 身 做 起, 提 高 废 水 处 理 深 度, 再 通 过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可 缓 解 废 水 排 放 对 前 湖 海 域 的 影 响 制 革 企 业 对 土 壤 环 境 可 能 产 生 污 染 的 环 节 主 要 是 水 场 废 水 收 集 管 道 废 水 处 理 池 和 固 体 废 物 堆 放 场 等 发 生 地 表 入 渗, 再 经 过 土 壤 颗 粒 的 运 移, 从 而 可 能 对 土 壤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环 评 要 求 企 业 重 视 厂 区 地 面 防 渗 系 统 的 建 设, 并 要 求 废 水 收 集 处 理 达 标 后 方 可 排 放, 固 体 废 物 也 要 及 时 清 运, 而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不 可 避 免 会 发 生 少 量 地 表 渗 漏, 影 响 范 围 主 要 在 厂 区 附 近 对 于 制 革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磨 革 粉 尘 涂 饰 过 程 有 机 废 气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所 产 生 的 恶 臭 气 体,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显 示,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贡 献 值 占 标 率 较 低, 故 本 项 目 产 生 过 程 排 放 废 气 对 周 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3) 生 态 环 保 措 施 运 行 期 加 强 厂 区 绿 化 管 理,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38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219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自 检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纳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尾 水 排 至 前 湖 湾 海 域 前 湖 海 域 作 为 本 区 域 的 主 要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 前 湖 海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收 集 了 赤 湖 工 业 区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集 美 大 学 水 域 环 境 与 渔 业 资 源 监 测 中 心 于 2016 年 3 月 对 前 湖 海 域 开 展 的 例 行 海 水 水 质 监 测 资 料, 以 分 析 评 价 前 湖 湾 海 域 的 水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赤 湖 工 业 区 排 污 口 及 其 邻 近 海 域 无 机 氮 和 活 性 磷 酸 盐 超 标 现 象 较 为 突 出, 主 要 原 因 可 能 是 受 陆 源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和 近 岸 水 产 养 殖 污 染 有 关 除 此 之 外, 其 余 各 监 测 项 目 均 能 达 到 二 类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要 求, 其 中 总 铬 指 标 的 浓 度 水 平 很 低, 在 各 测 点 的 浓 度 范 围 为 未 检 出 ~ mg/L, 最 大 浓 度 占 二 级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的 比 为 0.01 (3)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为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冲 洗 废 水 和 其 它 工 艺 废 水, 全 厂 废 水 处 理 量 m 3 /d, 最 终 排 放 量 406.3m 3 /d 对 照 原 设 计 的 牛 皮 加 工 内 容 预 测 水 量 ( 废 水 处 理 量 m 3 /d, 最 终 排 放 量 521.5m 3 /d), 猪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小 于 原 设 计 牛 原 皮 加 工 内 容, 减 轻 了 项 目 排 水 对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和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压 力, 也 减 轻 对 最 终 受 纳 前 湖 湾 海 域 的 影 响 程 度 而 根 据 绿 江 排 污 口 所 在 前 湖 湾 海 域 的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海 水 中 的 总 铬 因 子 的 监 测 结 果 均 能 满 足 海 水 水 质 标 准 (GB ) 第 二 类 标 准, 可 见 海 域 水 质 中 的 总 铬 含 量 不 高, 也 反 映 出 赤 湖 工 业 区 制 革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后 对 海 洋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是 基 本 可 以 接 受 的 (4)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含 硫 废 水 的 处 理 分 为 高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和 偏 低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两 部 分 进 行 处 理 : 浸 灰 脱 毛 产 生 的 高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进 行 循 环 利 用, 待 重 复 使 用 3~4 次 后, 接 入 车 间 外 的 含 硫 废 水 收 集 管 道,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含 硫 废 水 收 集 池 浸 灰 后 水 洗 工 序 排 放 的 偏 低 浓 度 含 硫 废 水 与 浸 灰 脱 毛 工 序 间 歇 排 放 的 循 环 水 一 起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的 含 硫 废 水 收 集 池, 进 行 脱 硫 处 理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为 : 添 加 硫 酸 锰 曝 气 催 化 氧 化 硫 化 物, 将 脱 灰 废 水 中 的 硫 化 物 浓 度 降 低 赤 湖 皮 革 园 内 原 皮 加 工 企 业 大 多 采 用 相 似 的 脱 硫 处 理 工 艺, 根 据 已 开 展 竣 工 验 收 制 革 企 业 的 含 硫 废 水 设 施 进 出 口 硫 化 物 浓 度 监 测 结 果, 该 套 处 理 工 艺 对 硫 化 物 的 去 除 能 力 可 达 到 99.9% 以 上, 含 硫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出 水 中 的 硫 化 物 浓 度 不 超 出 1mg/L, 可 有 效 除 硫 含 硫 废 水 需 处 理 量 约 为 100.4m 3 /d, 而 本 项 目 含 硫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处 理 能 力 为

239 220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200m 3 /d, 能 满 足 本 项 目 含 硫 废 水 的 处 理 需 求 2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含 铬 废 水 的 处 理 共 建 设 了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及 低 浓 度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等 2 套 处 理 设 施, 对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进 行 独 立 处 理 后, 部 分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艺, 不 能 回 用 的 再 与 其 他 偏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一 同 排 入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除 铬 处 理 后, 达 标 出 水 再 排 入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一 步 处 理 本 项 目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采 用 的 是 混 凝 沉 淀 法 除 铬 工 艺 根 据 宏 国 公 司 猪 原 皮 试 加 工 期 间 开 展 的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总 铬 和 六 价 铬 出 水 浓 度 能 满 足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限 值 要 求 可 见 本 项 目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处 理 工 艺 具 有 技 术 可 行 性 在 设 施 的 处 理 能 力 上,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100m 3 /d,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480m 3 /d, 而 水 平 衡 分 析 结 果 显 示 本 项 目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产 生 量 约 54.7m 3 /d, 偏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量 约 448.9m 3 /d, 可 见 均 属 于 现 有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处 理 能 力 范 围 2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接 纳 的 废 水 包 括 浸 水 脱 灰 软 化 工 序 排 放 的 综 合 废 水 含 硫 废 水 脱 硫 预 处 理 后 的 排 水 含 铬 废 水 除 铬 预 处 理 后 的 排 水 生 活 污 水 以 及 厂 区 初 期 雨 水 该 处 理 设 施 采 用 的 是 物 化 + 生 化 + 二 段 物 化 工 艺 宏 国 公 司 猪 原 皮 试 加 工 期 间 开 展 的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口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厂 区 内 的 综 合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出 水 浓 度 能 同 时 满 足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入 网 标 准 和 制 革 及 毛 皮 加 工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的 限 值 要 求, 可 见 该 处 理 工 艺 具 有 技 术 可 行 性 在 设 施 的 处 理 能 力 上,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能 力 为 1500m 3 /d 项 目 水 平 衡 分 析 显 示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量 预 计 约 m 3 /d, 可 见 在 现 有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处 理 能 力 范 围, 即 该 设 施 完 全 有 能 力 处 理 厂 区 所 产 生 的 综 合 废 水 4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能 力 分 析 园 区 内 的 污 水 干 管 都 已 铺 设, 已 形 成 较 为 完 善 的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宏 国 公 司 到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之 间 已 敷 设 了 污 水 重 力 管, 目 前 正 在 承 担 本 项 目 废 ( 污 ) 水 的 向 外 输 送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 位 于 本 项 目 厂 区 东 侧, 与 本 项 目 距 离 约 400m 可 见 本 项 目 至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畅 通 且 服 务 距 离 短, 可 确 保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可 就 近 排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总 处 理 能 力 2.5 万 t/d, 现 有 一 期 工 程 处 理 能 力 为 1.25 万 t/d, 现 污 水 接 纳 量 平 均 约 为 4500t/d 本 项 目 属 于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目 前 的 已 接 纳 污 水 单 位 之 一,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406.3m 3 /d(12.19 万 t/a), 在 污 水 站 现 有 处 理 能 力 范 围, 且 未 突

240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221 破 赤 湖 工 业 区 对 本 项 目 所 限 制 的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还 具 有 一 定 的 可 生 化 性, 总 铬 等 不 利 于 生 化 反 应 的 污 染 物 已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至 较 低 水 平, 对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水 质 冲 击 影 响 较 小 可 见, 本 项 目 废 水 预 处 理 后 再 排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是 可 行 的 5 事 故 工 况 时 应 急 废 水 收 集 要 求 项 目 应 设 置 可 贮 存 事 故 废 水 24 小 时 产 生 量 以 上 的 事 故 应 急 池, 并 应 考 虑 消 防 事 故 废 水 的 需 求 根 据 核 算, 项 目 达 产 时 厂 区 含 铬 废 水 需 处 理 量 为 448.9m 3 /d,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量 为 m 3 /d; 消 防 事 故 废 水 量 约 496.5m 3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已 建 成 1 座 含 铬 废 水 事 故 池 ( 池 容 560m 3 ) 1 座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 池 容 320m 3 ), 总 池 容 880m 3 ; 已 建 成 1 座 综 合 废 水 事 故 池 ( 池 容 480m 3 ) 1 座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 池 容 1535m 3 ), 总 池 容 2015m 3 含 铬 事 故 废 水 可 存 放 于 含 铬 事 故 应 急 池 和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综 合 事 故 废 水 和 消 防 事 故 废 水 可 存 放 于 综 合 废 水 应 急 池 和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厂 区 已 建 事 故 废 水 应 急 池 和 废 水 调 节 池 的 容 积 能 满 足 本 项 目 事 故 排 水 存 放 的 需 求 项 目 应 完 善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保 证 各 单 元 发 生 事 故 时, 泄 漏 物 料 或 消 防 冲 洗 废 水 能 迅 速 安 全 地 集 中 到 事 故 池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时, 水 场 车 间 转 鼓 停 止 运 行, 转 鼓 废 水 可 停 留 在 转 鼓 内, 同 时 立 即 关 闭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口 阀 门, 控 制 事 故 废 水 排 入 赤 湖 工 业 区 污 水 管 网, 避 免 对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产 生 冲 击 影 响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项 目 区 所 在 赤 湖 工 业 区 和 周 边 地 下 水 环 境 (2)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期 间 搜 集 了 漳 浦 县 赤 湖 工 业 区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厦 门 市 华 测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9 月 1 日 对 赤 湖 工 业 区 内 及 周 边 开 展 的 地 下 水 质 例 行 监 测 资 料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内 及 周 围 井 点 的 地 下 水 各 项 监 测 因 子 中,pH 值 水 平 偏 低, 可 见 该 地 区 的 地 下 水 水 质 偏 酸 性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有 1 个 点 位 ( 纵 一 路 边 峰 安 皮 革 对 面 陈 为 太 农 场 ) 超 出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Ⅲ 类 标 准 限 值, 标 准 指 数 1.53, 其 余 各 测 点 均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 氨 氮 在 各 个 测 点 的 浓 度 测 值 均 能 满 足 III 类 标 准 要 求 ; 硫 化 物 六 价 铬 和 总 铬 均 未 检 出 (3)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用 水 由 自 来 水 供 应 公 司 供 给, 用 水 水 源 为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不 作 为 项 目 生 产 与 生 活 用 水 水 源, 故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水 质 影 响 类 型 本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可 能 产 生 影 响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 污 水 运 输 管 道 发 生 渗 漏 ; 生 产 车 间, 特 别 是 水 场 车 间 发 生 渗 漏 ;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池 发 生 渗 漏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场 所 发 生 渗 漏

241 222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在 各 污 水 处 理 池 防 渗 层 发 生 破 损 的 情 况 下, 如 果 不 能 及 时 发 现 并 修 复 破 损 的 防 渗 层, 可 能 会 使 废 水 下 渗 到 地 下 水 环 境 中,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污 染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结 果 为 :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渗 漏 发 生 100d 后, 造 成 总 铬 的 最 大 超 标 范 围 ( 按 六 价 铬 0.05mg/L 计 ) 预 计 会 运 移 到 距 污 染 源 164m 处 ;5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预 计 为 485m;1000d 后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扩 大 至 814m 低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调 节 池 渗 漏 发 生 1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范 围 ( 按 六 价 铬 0.05mg/L 计 ) 预 计 会 运 移 到 距 污 染 源 151m 处 ;5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预 计 为 458m;1000d 后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扩 大 至 775m 综 合 废 水 调 节 池 防 渗 层 破 损 引 起 渗 漏 发 生 100d 后,COD 最 大 超 标 范 围 ( 按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3mg/L 计 ) 预 计 会 运 移 到 距 污 染 源 137m 处 ;5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预 计 为 424m;1000d 后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扩 大 至 727m 综 合 污 水 调 节 池 渗 漏 发 生 100d 后, 氨 氮 最 大 超 标 范 围 预 计 会 运 移 到 距 污 染 源 141m 处 ;500d 后 最 大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预 计 为 432m;1000d 后 超 标 运 移 距 离 扩 大 至 739m 本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为 相 对 独 立 的 滨 海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该 单 元 地 下 水 流 向 为 向 北 向 东 流 向 前 湖 湾 海 域, 故 项 目 如 发 生 地 下 水 污 染 渗 漏, 主 要 影 响 的 是 项 目 东 北 侧 下 游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向 有 居 民 点 分 布 的 皮 革 园 区 西 面 方 向 扩 散 的 总 体 可 能 性 相 对 较 低 目 前 宏 国 公 司 厂 区 已 基 本 按 照 地 下 水 重 污 染 防 治 区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落 实 了 地 下 水 分 区 防 渗 措 施, 将 有 效 截 流 重 金 属 离 子 和 其 它 污 染 物, 避 免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水 环 境, 缓 解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环 境 的 污 染 若 防 渗 措 施 失 去 防 渗 能 力 时,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将 入 渗 到 地 下 水 环 境 中, 包 气 带 和 地 下 潜 水 环 境 将 首 当 其 冲 地 受 到 污 染 影 响 故 项 目 在 采 取 严 格 的 防 渗 措 施 的 同 时, 必 须 注 意 加 强 生 产 管 理 和 日 常 监 控 巡 查, 一 旦 发 现 防 渗 层 破 损, 应 立 即 组 织 防 渗 层 的 修 补 工 作, 避 免 防 渗 层 长 时 间 破 损 引 起 大 量 废 水 废 渣 等 下 渗 污 染 地 下 水 环 境 (4) 地 下 水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参 照 石 化 行 业 相 关 防 渗 规 范, 根 据 厂 区 可 能 泄 漏 至 地 面 区 域 污 染 物 的 性 质 和 生 产 单 元 的 构 筑 方 式, 将 厂 区 划 分 为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和 非 污 染 防 治 区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主 要 包 括 水 场 车 间 蓝 皮 仓 库 污 水 管 道 污 水 收 集 沟 池 厂 区 内 污 水 井 污 水 检 查 井 污 水 处 理 站 各 污 水 处 理 池 危 废 暂 存 场 等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主 要 包 括 后 整 理 车 间 物 料 仓 库 道 路 等 为 了 掌 握 基 地 周 围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和 地 下 水 体 中 污 染 物 的 动 态 变 化, 有 条 件 应 在 厂 区 内 设 置 至 少 一 个 观 察 井 ( 尽 可 能 设 在 水 场 车 间 与 污 水 处 理 站 之 间 ); 同 时 在 工 业 区 外 地 下 水 的 上 下 游 地 区 设 置 对 照 观 察 井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242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223 (1)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赤 湖 工 业 区 周 边 的 亭 里 村 南 境 村 等 居 民 聚 居 地, 确 保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达 到 二 类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本 次 环 评 期 间,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厦 门 通 鉴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6 年 07 月 12 日 ~ 18 日 在 宏 国 厂 区 和 赤 湖 工 业 区 进 行 大 气 常 规 污 染 物 的 特 征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各 测 点 SO 2 NO 2 和 PM 10 的 浓 度 水 平 均 能 满 足 二 级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 工 业 区 外 各 测 点 的 恶 臭 污 染 物 浓 度 水 平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的 要 求, 宏 国 厂 界 的 恶 臭 污 染 物 浓 度 能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 工 业 区 外 各 测 点 非 甲 烷 总 烃 可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非 甲 烷 总 烃 限 值 (DB13/ ) 要 求, 宏 国 厂 界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可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评 价 区 空 气 质 量 能 满 足 二 类 空 气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3)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恶 臭 废 气 影 响 分 析 本 次 补 充 评 价 重 新 对 猪 皮 加 工 内 容 的 恶 臭 源 强 进 行 了 核 算, 由 于 本 项 目 不 需 要 在 准 备 工 段 进 行 去 肉 去 边 加 工, 故 全 厂 的 恶 臭 废 气 量 是 减 少 的 ( 猪 皮 项 目 H 2 S 排 放 量 0.199t/a, 与 原 牛 皮 报 告 预 测 量 0.15t/a 基 本 相 当 ;NH 3 排 放 量 0.37t/a, 小 于 原 牛 皮 预 测 量 0.633t/a), 由 此 重 新 模 拟 预 测 了 本 项 目 恶 臭 废 气 排 放 对 评 价 范 围 空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结 果 显 示, NH 3 和 H 2 S 的 最 大 小 时 落 地 浓 度 贡 献 值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1.15% 和 52.17%, 叠 加 评 价 区 域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贡 献 值 后,NH 3 和 H 2 S 的 影 响 值 分 别 为 102μg/m 3 和 9.21μg/m 3, 占 标 率 分 别 为 51% 和 92.07%, 可 见 本 项 目 所 排 臭 气 叠 加 环 境 背 景 值 后, 评 价 区 域 空 气 中 NH 3 和 H 2 S 可 满 足 二 级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项 目 对 各 敏 感 点 的 最 大 小 时 浓 度 增 量 占 标 率 范 围 分 别 为 0.02~0.03%(NH 3 ) 0.64~1.03% (H 2 S);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各 敏 感 点 最 大 小 时 浓 度 值 为 NH ~170.06μg/m 3,H 2 S 6.07~7.06μg/m 3, 占 标 率 范 围 分 别 为 75.02~85.03%(NH 3 ) 60.73~70.64% (H 2 S), 可 见 本 项 目 不 会 使 各 敏 感 点 恶 臭 污 染 物 超 标 与 原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的 预 测 结 果 对 比 可 见, 项 目 臭 气 排 放 对 网 格 点 和 敏 感 点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贡 献 值 均 低 于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可 见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产 生 的 恶 臭 废 气 经 臭 气 净 化 塔 处 理 后 排 入 环 境 中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预 计 比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内 容 轻 2 涂 饰 废 气 影 响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由 于 所 用 涂 料 全 部 改 为 水 溶 性 化 料, 化 料 的 使 用 种 类 和 数 量 也 比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内 容 少, 故 涂 饰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与 排 放 量 减 少, 经 本 次 预 测, 所 排 放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量 约 0.191t/a, 与 原 设 计 牛 皮 环 评 报 告 预 测 量 2.5t/a 相 比 大 为 减 少 涂 饰 废 气 收 集 后 经 水 喷 淋 处 理 后 再 高 空 排 放, 对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小

243 224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3 磨 革 粉 尘 影 响 分 析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磨 革 粉 尘 采 用 磨 革 ~ 除 尘 联 合 机 组 处 理 经 处 理 后 排 气 筒 的 颗 粒 物 排 放 浓 度 约 35mg/m 3 排 放 速 率 约 0.33kg/h, 低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对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较 小 4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项 目 调 整 为 猪 皮 加 工 内 容 后, 宏 国 公 司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不 变, 仍 为 厂 界 外 延 400m,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控 制 区 域 内 目 前 为 皮 革 园 区 规 划 的 工 业 用 地 配 套 公 用 工 程 以 及 工 业 区 道 路 等, 无 居 民 住 宅 学 校 和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符 合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控 制 距 离 要 求 (4)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措 施 1 恶 臭 废 气 针 对 废 水 处 理 设 站 所 产 生 的 臭 气, 对 各 调 节 池 格 栅 预 曝 池 混 凝 沉 淀 池 兼 氧 水 解 池 污 泥 浓 缩 池 和 污 泥 脱 水 间 等 应 进 行 密 闭, 再 将 各 工 序 的 恶 臭 废 气 收 集 后 通 过 废 气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后 通 过 1 根 20m 排 气 筒 排 放 对 于 生 产 车 间, 原 皮 库 前 处 理 水 场 车 间 是 主 要 的 恶 臭 产 生 单 元 皮 库 进 行 低 温 控 制, 抑 制 恶 臭 气 体 产 生, 原 皮 库 进 出 口 按 原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应 改 为 廊 桥 卸 货 等 封 闭 式 卸 货 方 式, 皮 库 产 生 的 恶 臭 废 气 经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后 排 到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设 置 的 一 套 除 臭 塔 进 行 统 一 处 理 前 处 理 水 场 车 间 的 浸 水 浸 灰 转 鼓 已 安 装 了 中 轴 抽 气 装 置, 在 开 鼓 投 料 和 卸 料 时 收 集 恶 臭 废 气, 所 收 集 的 臭 气 将 通 过 管 道 送 至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已 建 的 除 臭 塔 进 行 统 一 处 理 还 应 对 转 鼓 下 方 的 浸 灰 废 液 收 集 池 加 盖 密 闭, 设 置 强 制 通 风 装 置, 将 恶 臭 气 体 收 集 处 理 加 强 固 废 清 运 管 理, 减 缓 固 废 堆 存 期 间 的 恶 臭 散 发 影 响 综 上, 全 厂 产 生 的 臭 气 全 部 经 管 道 输 送 到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统 一 建 设 的 除 臭 塔 进 行 处 理, 再 经 1 支 20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预 计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臭 气 经 处 理 后 的 排 放 速 率 能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要 求 2 磨 革 粉 尘 磨 革 车 间 的 磨 革 废 气 采 用 磨 革 ~ 除 尘 联 合 机 组 处 理, 将 多 台 磨 革 机 气 流 除 尘 机 串 接 起 来, 集 中 除 尘, 再 经 一 根 20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可 以 保 证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3 涂 饰 车 间 有 机 废 气 项 目 一 共 配 备 3 条 喷 涂 线, 目 前 已 安 装 2 条,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经 收 集 后 再 经 各 自 配 套 建 设 的 喷 淋 除 尘 装 置 处 理 后, 喷 涂 线 废 气 分 别 由 各 自 均 为 20m 排 气 筒 排 放, 预 计 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声 学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厂 界 周 边 声 学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赤 湖 工 业 园 周 边 居 民 区

244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225 (2)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试 运 行 期 间 各 厂 界 的 噪 声 测 值 均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可 见 项 目 生 产 运 行 对 周 边 声 学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甚 明 显 南 侧 西 侧 和 南 侧 由 于 靠 近 水 场 转 鼓 车 间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故 其 噪 声 值 略 高 (3)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内 容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预 测 结 论 : 项 目 设 备 全 部 投 产 运 行 时, 在 各 厂 界 预 测 点 处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均 低 于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本 项 目 位 于 工 业 区 内, 远 离 居 民 点,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后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而 猪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设 备 配 置 与 原 设 计 皮 牛 加 工 项 目 相 比 有 一 些 出 入, 但 源 强 变 化 总 体 不 大, 故 产 生 的 噪 声 影 响 变 化 不 大, 结 合 厂 界 噪 声 例 行 监 测 资 料 结 果 分 析, 项 目 生 产 运 行 对 周 边 声 学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甚 明 显, 可 确 保 厂 界 达 标 (4)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有 效 的 防 治 本 项 目 噪 声 污 染 首 先 是 从 声 源 上 进 行 控 制, 其 次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隔 声 消 声 吸 声 等 控 制 措 施 对 噪 声 进 行 有 效 控 制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与 建 议 如 下 : 1 有 效 的 措 施 是 在 噪 声 源 上 控 制, 在 定 购 设 备 时, 应 尽 量 选 用 低 噪 设 备, 国 家 已 将 噪 声 作 为 产 品 出 厂 检 验 的 硬 性 指 标, 而 对 于 必 不 可 少 的 高 噪 设 备 在 订 货 时 应 同 时 定 其 配 套 降 噪 措 施 磨 皮 机 噪 声 均 采 用 车 间 墙 体 控 制 2 在 进 行 厂 区 平 面 布 局 设 计 时, 统 筹 规 划 合 理 布 局, 使 高 噪 设 备 相 对 集 中 在 厂 区 中 间, 并 与 办 公 区 员 工 休 息 区 之 间 拉 开 距 离,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有 利 于 噪 声 的 衰 减 3 对 于 高 噪 声 的 设 备 如 转 鼓 摔 鼓 和 磨 革 机 等 的 基 础 做 减 振 处 理, 可 降 低 噪 声 10dB 左 右 4 对 于 风 机 空 压 机 水 泵 等 设 备 在 不 影 响 其 检 修 散 热 的 条 件 下, 选 用 相 应 的 吸 声 隔 声 材 料 做 成 消 声 器 隔 声 罩 等, 若 能 同 时 对 门 窗 缝 隙 等 进 行 密 封 效 果 会 更 好 5 在 强 噪 声 源 厂 房 内 设 置 值 班 隔 声 室, 要 装 双 层 门 窗, 墙 面 屋 顶 要 铺 设 吸 声 材 料 等 ; 这 样 可 方 便 操 作 人 员 在 工 作 间 小 憩, 以 尽 量 减 少 接 受 强 噪 声 危 害 的 时 间, 同 时 要 加 强 个 人 防 护 措 施 6 维 持 设 备 处 于 良 好 的 运 行 状 态, 避 免 设 备 运 转 不 正 常 时 造 成 厂 界 噪 声 超 标 7 该 项 目 应 在 车 间 四 周 及 厂 区 周 围 加 强 绿 化 植 树, 保 护 植 被, 以 提 高 消 声 和 衰 减 效 果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企 业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分 为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和 生 活 垃 圾, 本 次 估 算 依 据 宏 国 公 司 试 运 行 近 一 年 来 的 实 际 经 验, 估 算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总 量 预 计 为 t/a( 其 中 危 险 废 物 量 约 t/a, 其 它 工 业 固 废 量 720t/a, 生 活 垃 圾 量 48t/a),

245 226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估 算 结 果 更 接 近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与 原 设 计 牛 皮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预 测 总 量 3039t/a( 其 中 危 险 废 物 量 约 933t/a, 其 它 工 业 固 废 量 2034t/a, 生 活 垃 圾 量 72t/a) 相 比, 项 目 各 项 固 废 的 产 生 量 是 减 少 的, 减 少 了 企 业 处 理 处 置 各 类 固 废 所 需 的 投 入, 减 轻 了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固 废 的 处 理 处 置 遵 循 分 类 收 集, 最 小 化 资 源 化 和 减 量 化 等 三 化 原 则 (1)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处 置 措 施 1 栅 渣 和 综 合 污 泥 经 鉴 定 为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的, 应 继 续 按 照 宏 国 公 司 现 状 做 法 送 往 赤 湖 皮 革 园 区 供 热 站 进 行 焚 烧 处 理 2 厂 区 内 设 置 一 般 工 业 废 物 的 分 类 暂 存 场 设 置, 符 合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暂 存 场 设 计 的 相 关 规 定 (2) 危 险 固 废 处 置 措 施 1 应 按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规 定 管 理, 设 置 符 合 技 术 规 范 的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间, 危 险 废 物 的 转 运 执 行 转 运 联 单 制 度 2 化 工 原 料 包 装 材 料 由 厂 家 回 收 再 利 用, 不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但 应 按 所 包 装 或 盛 装 的 危 险 废 物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对 其 贮 存 运 输 等 环 境 进 行 环 境 监 管 3 化 验 室 废 液 厂 区 化 验 室 日 常 实 验 中 产 生 化 学 废 液 应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办 法 进 行 贮 存 管 理, 应 委 托 有 相 关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接 收 和 专 业 处 置 4 废 机 油 可 收 集 后 回 用 于 厂 内 设 备 润 滑 5 废 劳 保 用 品 的 产 生 量 很 少, 列 入 了 新 颁 布 的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中 的 危 险 废 物 豁 免 管 理 名 单, 可 混 通 生 活 垃 圾 一 起 转 移 处 理, 无 需 按 危 险 废 物 进 行 管 理 6 削 匀 皮 屑 磨 革 屑 可 出 售 给 有 相 关 厂 家 回 收 再 利 用, 也 可 考 虑 送 往 园 区 内 微 水 环 保 公 司 固 废 资 源 化 中 心 综 合 利 用 7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含 铬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产 生 的 含 铬 污 泥 应 送 往 微 水 环 保 公 司 固 废 资 源 化 中 心 综 合 利 用 (3) 生 活 垃 圾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上 述 依 托 的 处 置 单 位 可 以 承 纳 本 项 目 各 类 固 废 的 处 置 厂 区 绿 化 美 化 设 计 搞 好 厂 区 绿 化 美 化, 多 植 种 花 草 树 木, 利 用 植 物 机 理 来 防 尘 减 噪, 改 善 环 境 在 厂 区 内 的 主 厂 房 区 道 路 两 侧, 根 据 生 产 区 不 同 特 点 选 栽 不 同 的 树 种 在 主 厂 房 周 围 种 植 以 减 少 噪 音 为 主 的 常 绿 灌 木 乔 木 树 种 等, 在 厂 界 四 周 种 植 抗 污 能 力 较 强 的 乔 木 通 过 对 不 同 生 产 区 及 厂 界 的 绿 化, 即 美 化 环 境, 又 能 起 到 净 化 空 气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1) 生 产 过 程 中 物 料 泄 漏

246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227 项 目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具 有 一 定 毒 性, 其 中 硫 酸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与 易 燃 物 和 可 燃 物 接 触 会 发 生 剧 烈 反 应, 甚 至 引 起 燃 烧 ; 苯 胺 属 于 中 等 毒 性, 遇 高 热 明 火 或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有 引 起 燃 烧 的 危 险 此 外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铬 粉 主 要 含 六 价 铬 铬 化 合 物 及 铬 化 合 物 气 溶 胶 等, 能 以 多 种 形 式 危 害 人 畜 健 康 (2) 储 运 过 程 风 险 项 目 使 用 的 化 料 来 源 主 要 从 生 产 厂 家 采 购, 从 厂 区 外 采 购 的 化 料 由 销 售 方 的 专 用 车 辆 送 到 制 革 厂 卸 货 入 库, 从 销 售 地 到 项 目 厂 区, 车 辆 沿 途 经 桥 梁 隧 道 等 路 段, 路 况 较 复 杂, 一 旦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或 罐 体 泄 漏 等 情 况, 泄 露 后 可 能 会 对 周 边 水 环 境 土 壤 环 境 和 人 群 健 康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其 中 的 易 燃 物 品 泄 漏 遇 明 火 还 将 会 导 致 燃 爆 厂 区 内 储 存 过 程 中, 包 装 桶 在 存 放 过 程 中 可 能 因 意 外 而 侧 翻 或 破 损, 或 温 差 过 大 造 成 盖 子 顶 开, 发 生 物 料 泄 漏, 遇 高 热 明 火 或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有 引 起 燃 烧 的 危 险, 可 能 对 周 边 生 产 设 施 造 成 破 坏 (3) 水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分 析 在 水 场 车 间 配 料 过 程 中, 由 于 设 备 故 障 或 人 为 操 作 不 当, 造 成 溶 剂 泄 漏 可 能 会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对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特 别 是 铬 粉 的 泄 漏, 溶 出 的 三 价 铬 渗 入 地 下 水 或 进 入 地 表 水 系 中, 污 染 环 境, 严 重 污 染 带 内 水 中 总 铬 含 量 可 高 达 每 升 数 十 毫 微 克 高 浓 度 含 铬 废 水 的 排 放 可 能 会 对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产 生 冲 击 影 响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主 要 是 污 水 处 理 站 ( 包 括 含 铬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和 综 合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 的 事 故 性 排 放, 原 因 主 要 有 停 电 生 物 菌 种 的 毒 害 高 浓 度 废 水 冲 击 处 理 设 施 故 障 等 一 旦 出 现 污 水 处 理 的 故 障, 将 使 污 水 处 理 效 率 下 降 或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停 止 运 转, 如 不 能 及 时 将 这 些 得 不 到 达 标 处 理 的 废 水 导 入 事 故 池, 则 可 能 通 过 赤 湖 工 业 园 区 埋 设 的 专 用 管 道 排 入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而 影 响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效 率, 对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造 成 冲 击, 不 达 标 尾 水 排 入 前 湖 湾 可 能 会 对 海 域 水 质 和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事 故 污 染 (4) 恶 臭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项 目 发 生 恶 臭 气 体 不 正 常 排 放 的 原 因 主 要 有 : 污 泥 不 能 及 时 外 运, 引 起 这 些 恶 臭 固 废 发 酵, 储 存 装 置 爆 满 时 散 发 恶 臭 ; 恶 臭 废 气 处 理 设 备 故 障 导 致 有 害 气 体 不 能 及 时 处 理, 废 气 外 溢 散 发 的 恶 臭 导 致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受 到 影 响, 严 重 时 可 影 响 周 围 工 作 人 员 健 康 甚 至 引 起 人 员 中 毒 事 故 (5) 危 险 废 物 风 险 含 铬 污 泥 没 有 得 到 有 效 的 安 全 的 处 置, 可 能 使 污 泥 发 酵 外 溢 一 般 污 泥 长 时 间 未 经 处 理 放 置, 引 发 发 酵, 会 出 现 分 层 发 泡 散 发 恶 臭 气 体 等 现 象, 不 仅 污 染 厂 区 环 境, 还 污 染 周 围 大 气 土 壤 水 环 境 ; 含 铬 污 泥 中 的 总 铬 被 溶 出 后 渗 入 地 下 水 或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中

247 228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应 有 高 度 的 风 险 意 识, 从 工 程 上 和 管 理 上 实 行 全 面 严 格 的 防 范 措 施, 做 好 事 故 预 防, 并 制 定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防 范 于 未 然, 做 好 安 全 生 产 和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13.4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公 众 参 与 的 结 论 为 : 被 调 查 公 众 大 多 同 意 本 项 目 建 设, 同 时 也 十 分 关 注 包 括 本 项 目 在 内 的 园 区 制 革 企 业 建 成 运 营 后 可 能 带 来 的 负 面 环 境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对 此 高 度 重 视, 承 诺 将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尤 其 是 加 强 废 水 治 理 和 恶 臭 的 污 染 控 制, 应 确 保 各 项 污 染 物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此 外,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也 应 加 强 对 园 区 内 制 革 企 业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日 常 监 管, 确 保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和 达 标 排 放 本 次 项 目 变 更 的 工 程 污 染 源 强 核 算 分 析 显 示,120 万 张 猪 原 皮 /a 加 工 项 目 废 水 废 气 和 固 体 废 物 等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总 体 上 未 突 破 原 30 万 张 牛 原 皮 /a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预 测 排 放 量, 也 未 突 破 环 评 批 复 指 标, 故 本 次 建 设 内 容 的 变 化 并 不 会 使 项 目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超 出 原 环 评 报 告 书 预 测 的 范 围 综 上 考 虑, 本 次 项 目 变 更 环 评 期 间, 评 价 单 位 和 建 设 单 位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对 公 众 参 与 的 要 求, 适 当 补 充 开 展 了 项 目 变 更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工 作 从 评 价 期 间 补 充 调 查 所 获 取 的 公 众 意 见 来 看, 对 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68.5% 的 受 访 公 众 给 予 支 持 ;5.6% 的 受 访 者 表 示 有 条 件 支 持 ;14.8% 受 访 者 表 示 不 支 持 ;11.1% 的 受 访 者 认 为 说 不 清 不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公 众 的 主 要 理 由 为 担 心 赤 湖 皮 革 园 制 革 企 业 的 污 水 排 放 会 对 海 洋 环 境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排 放 的 臭 气 会 对 他 们 的 居 住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大 部 分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的 选 址 符 合 赤 湖 工 业 区 规 划, 是 具 有 合 理 性 的 大 部 分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有 利 于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对 个 人 而 言, 主 要 是 有 助 于 解 决 就 业 问 题 提 高 经 济 收 入 对 项 目 建 设 需 要 注 意 的 问 题, 受 访 者 认 为 首 先 是 要 注 意 企 业 废 水 污 染 控 制, 其 次 是 恶 臭 污 染 治 理 健 全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注 重 工 业 垃 圾 处 理 用 工 优 先 考 虑 当 地 民 众 做 好 噪 声 控 制, 符 合 当 地 总 体 规 划 及 相 关 政 策 团 体 意 见 调 查 显 示, 受 访 单 位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给 予 高 度 支 持,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增 加 当 地 居 民 就 业 机 会 和 提 高 当 地 居 民 的 经 济 收 入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非 常 重 视 评 价 期 间 收 集 到 的 公 众 意 见, 由 评 价 单 位 对 对 不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公 众 进 行 了 回 访, 受 访 公 众 担 心 赤 湖 皮 革 园 制 革 企 业 的 污 水 排 放 会 对 海 洋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排 放 的 臭 气 会 对 他 们 的 居 住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制 革 行 业 的 污 染 可 能 会 使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宏 国 公 司 自 试 运 行 以 来, 没 有 出 现 过 污 染 事 故, 污 染 源 监 测 数 据 显 示 企 业 所 排 各 项 污 染 物 基 本 都 可 以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企 业 的 生 产 管 理 和 运 作 系 较 为 规 范 严 谨 的 管 理 体 系, 企 业 设 有 专 门 的 环 保 机 构 和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企 业 应 再 接 再 厉, 进 一 步 加 强 企 业 各 个 生 产 环 节 和 污 染 治 理 环 节 的 过 程 控 制 与 管 理 此 外, 企 业 应 与 当 地 居 民 进 行 多 方 位 长 期 的 互 动, 尽 可 能 征 得 当 地 居 民 的 理 解

248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本 项 目 的 主 体 工 程 完 工 后, 其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的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必 须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投 入 生 产 或 运 行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后,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向 有 审 批 权 的 环 境 管 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该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验 收 验 收 内 容 见 本 报 告 书 第 12 章 表 总 结 论 项 目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结 论 本 项 目 采 用 了 较 为 先 进 的 技 术 工 艺 和 生 产 设 备 ; 落 实 污 水 分 流 治 理, 即 含 硫 废 水 含 铬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及 雨 水 分 流 处 理 排 放, 生 产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区 绿 江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 固 体 废 物 分 类 管 理, 各 类 固 废 基 本 都 能 做 到 资 源 化 再 利 用 或 安 全 处 置 经 对 比 分 析, 项 目 各 项 指 标 基 本 能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制 革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的 指 导 意 见 制 革 毛 皮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皮 革 行 业 十 二 五 规 划 指 导 意 见 和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皮 革 行 业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福 建 省 关 于 研 究 漳 浦 赤 湖 皮 革 集 控 区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会 议 纪 要 等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的 相 关 要 求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漳 浦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区 ) 规 划 的 工 业 用 地 内, 符 合 赤 湖 皮 革 园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及 其 规 划 环 评 的 项 目 准 入 条 件 项 目 地 块 项 目 东 侧 和 北 侧 为 工 业 区 道 路, 再 往 东 为 赤 湖 工 业 区 预 留 制 革 工 业 用 地, 再 往 北 为 致 远 皮 革 厂 信 德 皮 革 厂 等 已 建 皮 革 厂 ; 南 侧 为 洽 兴 皮 革 公 司 用 地 区 ; 西 侧 为 凯 领 皮 革 公 司 用 地 区 可 见 周 边 用 地 与 本 项 目 的 皮 革 加 工 生 产 性 质 不 冲 突, 且 园 区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集 中 供 热 设 施 和 固 废 处 置 中 心 已 建, 为 本 项 目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公 用 设 施 资 源 由 于 本 猪 原 皮 加 工 项 目 不 需 要 在 准 备 工 段 进 行 去 肉 去 边 加 工, 故 全 厂 的 恶 臭 废 气 量 相 比 原 环 评 报 告 中 的 牛 皮 加 项 目 是 减 少 的, 故 将 削 减 了 项 目 的 恶 臭 污 染 排 放 源 强, 对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的 压 力 影 响 较 小 原 皮 库 浸 水 和 浸 灰 脱 毛 转 鼓 所 搜 集 的 恶 臭 废 气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所 产 生 的 臭 气, 经 专 用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后 统 一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内 已 建 的 一 套 除 臭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可 大 大 降 低 项 目 的 恶 臭 影 响 经 调 查, 项 目 厂 界 周 边 400m 范 围 内 的 用 地 为 赤 湖 工 业 区 工 业 用 地 农 用 地, 没 有 常 住 居 民 区 分 布, 可 满 足 本 项 目 4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故 评 价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选 址 具 有 环 境 可 行 性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参 照 清 洁 生 产 标 准 制 革 工 业 ( 猪 轻 革 ) (HJ/T ), 从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生 产

249 230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工 艺 与 装 备 产 品 指 标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和 环 境 管 理 等 方 面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现 阶 段 可 量 化 或 定 性 的 各 项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中, 各 项 指 标 基 本 能 到 二 级 及 以 上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属 于 国 内 同 类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其 中 排 污 指 标 能 满 足 省 政 府 [2011]13 号 文 中 要 求 的 一 级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在 项 目 投 产 运 行 后, 应 按 国 内 先 进 制 革 工 业 水 平 的 要 求 完 善 企 业 的 各 项 清 洁 生 产 指 标, 适 时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审 计, 力 争 使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至 少 达 到 二 级 水 平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本 项 目 的 约 束 性 污 染 物 排 水 量 COD 氨 氮 和 总 铬 等 的 排 放 总 量 限 值 建 议 控 制 在 : 排 水 量 19.2 万 m 3 /a,cod 排 放 量 19.2t/a, 氨 氮 排 放 量 2.88t/a, 总 铬 35.6kg/a 这 些 排 放 指 标 为 企 业 已 获 得 的 原 项 目 环 评 批 复 排 放 指 标, 无 需 再 进 行 申 请 或 交 易 评 价 总 结 论 对 于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此 次 将 原 设 计 的 30 万 张 牛 皮 / 年 加 工 折 算 为 120 万 张 猪 皮 / 年 加 工 的 方 案, 经 核 实, 项 目 产 能 的 折 算 方 法 符 合 制 革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2014 年 第 31 号 公 告 ) 中 关 于 标 准 牛 皮 和 猪 皮 的 折 算 规 定 项 目 加 工 内 容 的 变 化 使 得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总 体 上 未 突 破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污 染 物 预 测 排 放 量, 其 中 废 水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万 t/a, 小 于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万 t/a 的 预 测 排 放 量 ; 主 要 恶 臭 污 染 物 和 涂 饰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也 少 于 原 设 计 牛 皮 加 工 项 目 的 预 测 量 ; 固 废 总 量 约 t/a, 小 于 原 设 计 牛 皮 项 目 预 测 量 3039t/a 项 目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总 量 也 未 突 破 项 目 原 环 评 批 复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只 要 按 照 原 环 评 批 复 中 提 出 的 处 理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对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的 影 响 没 有 突 破 原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的 影 响 预 测 范 围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分 析,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13.7 建 议 (1) 公 司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应 不 断 提 高 企 业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积 极 寻 找 新 的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2) 提 高 原 辅 材 料 的 利 用 率, 减 少 能 源 和 资 源 的 浪 费, 提 高 中 水 回 用 率, 尽 可 能 提 高 水 重 复 利 用 率 (3) 加 强 对 职 工 安 全 及 环 境 保 护 的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尤 其 是 强 化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存 储 和 管 理 的 知 识 教 育, 积 极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的 培 训 和 演 练 (4) 项 目 建 成 后 应 积 极 开 展 环 保 检 查 工 作 厦 门 大 学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完 稿

25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填 表 单 位 ( 盖 章 ): 厦 门 大 学 填 表 人 ( 签 字 ): 项 目 经 办 人 ( 签 字 ):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现 状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项 目 名 称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变 更 建 设 地 点 漳 浦 县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 中 部 建 设 规 模 及 内 容 年 30 万 标 张 牛 原 皮 折 为 年 加 工 120 万 张 猪 原 皮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行 业 类 别 C19 皮 革 毛 皮 羽 毛 及 其 制 品 和 制 鞋 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类 别 编 制 报 告 书 总 投 资 ( 万 元 )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1580 所 占 比 例 (%) 15.8 单 位 名 称 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单 位 名 称 厦 门 大 学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漳 浦 县 赤 湖 工 业 区 ( 皮 革 园 ) 邮 政 编 码 评 价 单 位 通 讯 地 址 厦 门 市 思 明 南 路 422 号 邮 政 编 码 法 人 代 表 联 系 人 证 书 编 号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2203 号 评 价 经 费 ( 万 元 ) 环 境 质 量 等 级 环 境 空 气 二 类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III 类 环 境 噪 声 3 类 海 水 二 类 土 壤 二 级 其 它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排 放 量 及 主 要 污 染 物 实 际 排 放 浓 度 (1)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沙 化 地 封 禁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地 质 公 园 重 要 湿 地 基 本 草 原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珍 稀 动 植 物 栖 息 地 世 界 自 然 文 化 遗 产 重 点 流 域 重 点 湖 泊 两 控 区 现 有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本 工 程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总 体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2) 实 际 排 放 总 量 (3)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4) 预 测 排 放 浓 度 (5)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6) 产 生 量 (7) 自 身 削 减 量 (8)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9)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10)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11) 区 域 平 衡 替 代 本 工 程 削 减 量 (12)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13)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14) 排 放 增 减 量 (15) 废 水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石 油 类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烟 尘 工 业 粉 尘 氮 氧 化 物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总 铬 ( 废 水 ) 与 项 目 有 关 其 它 特 征 污 染 物 硫 化 物 ( 废 水 ) H 2 S( 废 气 ) NH 3 ( 废 气 ) 颗 粒 物 ( 废 气 ) VOCs 注 :1 排 放 增 减 量 :(+) 表 示 增 加,(-) 表 示 减 少 2 (12): 指 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通 过 区 域 平 衡 专 为 本 工 程 替 代 削 减 的 量 3 (9)=(7)-(8),(15)=(9)-(11)-(12),(13)=(3)-(11)+(9)4 计 量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废 气 排 放 量 万 标 立 方 米 / 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升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立 方 米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251 主 要 生 态 破 坏 控 制 指 标 避 让 减 免 影 响 及 主 要 措 施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级 别 或 种 类 数 量 影 响 程 度 影 响 方 式 ( 严 重 一 ( 占 用 切 隔 阻 断 般 小 ) 或 二 者 皆 有 ) 影 响 的 另 建 及 数 量 或 采 工 程 避 让 功 能 区 取 保 护 投 资 ( 万 元 ) 划 调 整 投 资 措 施 的 种 ( 万 元 ) 迁 地 增 殖 保 护 投 资 ( 万 元 ) 工 程 防 护 治 理 投 资 ( 万 元 ) 其 它 类 数 量 自 然 保 护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重 要 湿 地 风 景 名 胜 区 世 界 自 然 人 文 遗 产 地 珍 稀 特 有 动 物 珍 稀 特 有 植 物 类 别 及 形 式 占 用 土 地 (hm2) 基 本 农 田 林 地 草 地 其 它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移 民 及 拆 迁 人 口 数 量 工 程 占 地 拆 迁 人 口 环 境 影 响 迁 移 人 口 异 地 安 置 后 靠 安 置 其 它 面 积 环 评 后 减 缓 和 恢 复 的 面 积 噪 声 治 理 费 用 工 程 避 让 ( 万 元 ) 隔 声 屏 障 ( 万 元 ) 隔 声 窗 ( 万 元 ) 绿 化 降 噪 ( 万 元 ) 低 噪 设 备 及 工 艺 ( 万 元 ) 20 其 它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工 程 治 理 (km2) 生 物 治 理 (km2)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量 ( 吨 ) 水 土 流 失 治 理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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