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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前 言 项 目 背 景 项 目 特 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结 论 第 一 章 总 论 编 制 依 据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时 段 评 价 方 法 和 评 价 时 序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第 二 章 工 程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概 况 现 有 工 程 概 况 改 建 工 程 概 况 改 建 工 程 内 容 土 石 方 数 量 施 工 临 时 工 程 工 程 占 地 及 拆 迁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投 资 估 算 资 金 筹 措 及 工 期 安 排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环 节 分 析 地 表 水 污 染 物 源 强 分 析 空 气 环 境 污 染 物 源 强 分 析 声 环 境 源 强 分 析 振 动 环 境 I

2 3.6 固 体 废 物 第 四 章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第 五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声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第 六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社 会 环 境 分 析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分 析 第 七 章 水 土 保 持 预 测 范 围 和 预 测 时 段 预 测 内 容 和 方 法 预 测 结 论 及 综 合 分 析 分 区 防 治 措 施 及 典 型 设 计 水 土 保 持 结 论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道 路 风 险 分 析 应 急 预 案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第 九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设 计 阶 段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社 会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生 态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II

3 9.5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投 资 第 十 章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的 依 据 公 众 参 与 原 则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公 众 参 与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方 式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公 众 参 与 程 序 合 法 性 形 式 有 效 性 对 象 代 表 性 和 结 果 真 实 性 公 众 参 与 小 结 第 十 一 章 选 址 论 证 分 析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工 程 建 设 与 相 关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路 线 方 案 合 理 性 分 析 第 十 二 章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保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第 十 三 章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监 理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第 十 四 章 评 价 结 论 工 程 概 况 项 目 建 设 合 理 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及 减 缓 措 施 评 价 总 结 论 III

4 附 件 附 件 1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附 件 2 池 州 市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批 复 附 件 3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附 件 4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标 准 确 认 函 附 件 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测 报 告 附 件 6 庙 前 镇 段 关 于 自 来 水 厂 取 水 口 迁 址 的 承 诺 函 ; 附 件 7 关 于 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附 件 8 沿 线 主 要 乡 镇 团 体 公 参 及 随 机 5 份 个 人 公 参 附 图 附 图 1 本 项 目 线 路 走 向 图 附 图 2 本 项 目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图 附 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IV

5 前 言 1 项 目 背 景 池 州 市 地 处 安 徽 省 西 南 部, 长 江 下 游 南 岸, 东 连 铜 陵, 南 接 黄 山, 西 靠 江 西, 北 临 安 庆, 是 皖 江 城 市 带 和 安 徽 省 两 山 一 湖 ( 黄 山 九 华 山 太 平 湖 ) 旅 游 经 济 圈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2010 年 1 月 国 务 院 批 复 了 皖 江 城 市 带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示 范 区 规 划, 池 州 市 位 于 一 轴 两 核 两 翼 产 业 格 局 中 的 沿 江 轴 线 目 前, 国 家 发 改 委 牵 头 制 定 的 关 于 依 托 长 江 建 设 中 国 经 济 新 支 撑 带 指 导 意 见 即 将 出 台, 长 江 流 域 成 为 国 家 开 发 战 略 重 心, 池 州 市 迎 来 了 加 速 发 展 的 历 史 性 机 遇 经 济 发 展 良 好 的 态 势, 有 利 于 改 善 交 通 运 输 发 展 宏 观 环 境, 同 时 也 对 道 路 运 输 保 障 能 力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池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优 良, 全 市 森 林 覆 盖 率 达 57% 以 上, 境 内 有 国 家 风 景 名 胜 区 九 华 山 风 景 区 国 家 级 野 生 动 植 物 自 然 保 护 区 牯 牛 降 国 家 级 珍 稀 水 禽 湿 地 保 护 区 升 金 湖 安 徽 省 委 省 政 府 将 皖 南 国 际 旅 游 文 化 示 范 区 列 为 全 省 旅 游 发 展 的 战 略 目 标, 池 州 市 委 市 政 府 提 出 经 营 九 华 山 发 展 大 旅 游, 建 设 世 界 级 旅 游 胜 地, 国 际 性 佛 教 道 场 目 标 青 阳 红 石 公 路 连 接 了 众 多 旅 游 景 点, 是 区 域 内 的 重 要 旅 游 通 道 根 据 交 通 运 输 部 要 求, 我 省 对 省 道 网 进 行 了 调 整, 并 由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复 安 徽 省 省 道 网 布 局 调 整 规 划, 规 划 中 明 确 提 出 将 青 阳 红 石 公 路 作 为 新 增 省 道 S358 原 有 青 阳 红 石 公 路 以 三 四 级 路 为 主, 路 面 狭 窄 防 护 设 施 安 保 工 程 尚 不 完 善, 现 有 技 术 状 况 与 其 重 要 的 功 能 地 位 不 相 匹 配, 急 待 改 善 随 着 池 州 市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依 托 长 江 建 设 中 国 经 济 新 支 撑 带 战 略 的 提 出, 安 徽 省 省 道 网 调 整 工 作 的 推 进,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 以 下 简 称 本 项 目 ) 的 建 设 已 提 上 重 要 的 议 事 日 程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国 务 院 [1998] 第 25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和 交 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要 求,2016 年 3 月 11 日,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路 管 理 局 委 托 承 担 本 项 - 1 -

6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我 单 位 接 受 委 托 后, 立 即 组 织 相 关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对 本 工 程 实 施 路 段 进 行 了 实 地 踏 勘, 现 场 调 查 了 沿 线 环 境 概 况 和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并 委 托 监 测 单 位 对 工 程 实 施 区 域 的 声 环 境 现 状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和 地 表 水 现 状 进 行 了 现 场 监 测 按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B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 ,HJ ,HJ/T2.3-93,HJ ,HJ HJ HJ ) 所 规 定 的 原 则 方 法 内 容 及 要 求, 编 制 了 本 报 告 书 现 上 报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批 准 在 本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过 程 中, 得 到 了 池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路 管 理 局 青 阳 县 环 保 局 贵 池 区 环 保 局 石 台 县 环 保 局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总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单 位 的 支 持, 在 此, 谨 向 上 述 单 位 的 有 关 领 导 专 家 和 技 术 人 员 表 示 诚 挚 的 谢 意! 2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路 线 起 于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与 S103 相 接 处, 沿 南 外 环 线 位 向 西 布 线, 与 西 南 外 环 相 交 后 继 续 向 西 至 杨 冲 村 接 上 现 状 老 路 (X005), 依 次 经 江 家 桥 十 字 村 南 庙 前 镇 南 石 山 村 宗 文 村 东 安 子 山 太 平 村 刘 街 乡 姚 街 村 梅 街 村 南 苦 岭 梅 村 镇 珍 溪 村 高 坦 乡 十 字 路 小 河 镇, 终 点 于 红 石 村 接 上 现 状 S325, 路 线 全 长 约 85.45km 项 目 全 线 采 用 双 向 两 车 道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起 点 - 庙 前 设 计 时 速 80km/h, 路 基 宽 12m, 庙 前 - 终 点 设 计 时 速 60 km/h, 路 基 宽 10m, 桥 梁 1521m/35 座 ( 其 中 大 桥 438m/3 座, 含 完 全 利 用 1 座, 中 小 桥 1083m/32 座 ), 隧 道 工 程 2410m/3 座, 涵 洞 340 道, 养 护 区 2 处, 全 线 设 置 完 善 的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等 设 施 工 程 总 占 用 土 地 hm 2 ( 含 老 路 占 地 hm 2 ),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hm 2, 临 时 占 地 60.67hm 2 ; 全 线 挖 方 万 m 3 ( 自 然 方, 下 同, 含 表 土 万 m 3 ), 回 填 土 方 万 m 3 ; 利 用 方 万 m 3 ; 弃 方 万 m 3 ( 共 设 弃 渣 场 23 处 ), 表 土 回 覆 利 用 万 m 3 ; 借 方 万 m 3 ( 共 设 取 土 场 18 处 ); 需 拆 迁 各 类 房 屋 面 积 35230m 2, 拆 迁 安 置 由 当 地 政 府 统 一 安 排 项 目 总 投 资 亿 元,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7.7% 工 程 计 划 2016 年 12 月 开 工 建 设,2019 年 12 月 底 竣 工, 总 工 期 36 个 月 - 2 -

7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2016 年 3 月 11 日, 受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路 管 理 局 委 托, 承 担 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工 作 ; 2016 年 3 月 15 日,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一 次 公 示 在 池 州 市 环 保 局 网 站 上 发 布 ; 2016 年 3 月 18 日 ~30 日, 安 徽 环 科 检 测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对 项 目 区 周 边 环 境 进 行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 2016 年 4 月 日 青 阳 县 贵 池 区 和 石 台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对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下 达 标 准 确 认 函 ; 2016 年 4 月 11 日,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二 次 公 示 在 池 州 市 环 保 局 网 站 上 发 布 ; 2016 年 4 月 20 日 ~23 日,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 2016 年 4 月 25 日,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完 成 初 稿, 进 入 安 徽 省 四 维 环 境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内 审 程 序, 经 校 核 审 核 审 定 后, 于 4 月 27 日 定 稿 4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中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如 下 : 项 目 规 划 及 选 线 合 理 性 分 析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施 工 期 及 运 营 期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特 别 是 空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以 及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结 论 拟 建 公 路 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本 (2013 年 修 正 ) 中 要 求 ; 符 合 池 州 市 和 青 阳 县 贵 池 区 石 台 县 总 体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交 通 规 划 和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得 到 了 沿 线 公 众 的 支 持 ;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完 善 交 通 网 络, 充 分 发 挥 公 路 网 的 整 体 效 益, 方 便 项 目 沿 线 居 民 的 交 通 出 行, 加 快 旅 游 开 发, 具 有 较 好 的 社 会 正 效 益 项 目 在 建 设 运 营 过 程 中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社 会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 3 -

8 但 只 要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加 强 项 目 建 设 不 同 阶 段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控, 可 以 做 到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生 态 影 响 最 小, 项 目 建 成 后 沿 线 的 环 境 质 量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的 要 求 因 此, 从 环 境 影 响 角 度 出 发,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 4 -

9 第 一 章 总 论 1.1 评 价 目 的 与 指 导 思 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对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后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不 良 影 响 可 起 到 积 极 的 预 防 作 用, 本 项 目 评 价 的 根 本 目 的 是 :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做 到 事 前 预 防 污 染, 为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决 策 监 督 管 理, 为 工 程 设 计 工 程 建 设 及 日 后 的 运 营 管 理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和 基 础 资 料 根 据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结 合 项 目 沿 线 周 围 的 环 境 状 况, 本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拟 达 到 以 下 目 的 : 1 对 本 项 目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社 会 和 自 然 等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调 查 监 测 及 评 价 2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运 营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进 行 预 测 和 评 价 3 确 保 任 何 环 境 影 响 后 果 在 项 目 的 前 期 阶 段 得 到 确 认, 使 其 在 项 目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运 营 过 程 中 予 以 考 虑 和 重 视 ; 完 善 本 项 目 的 决 策, 确 保 本 项 目 在 环 境 方 面 的 可 行 性 和 合 理 性 ; 4 根 据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提 出 优 化 环 境 及 工 程 环 保 设 计 工 作 方 面 的 建 议, 并 为 环 保 措 施 的 选 择 与 实 施 提 供 依 据, 使 项 目 建 设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5 为 未 来 沿 路 开 发 活 动 的 环 境 规 划 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使 道 路 建 设 环 境 保 护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之 间 形 成 可 持 续 协 调 发 展 的 关 系 6 根 据 工 程 和 环 境 现 状, 在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论 证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1.2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2015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2003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修 订 ),2016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 5 -

10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1997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2008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2015 年 4 月 24 日 起 施 行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2011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2004 年 8 月 28 日 起 施 行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乡 规 划 法,2008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路 法,2004 年 8 月 28 日 起 施 行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588 号,2011 年 1 月 8 日 ; (1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1998 年 11 月 29 日 ; (13) 全 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纲 要, 国 发 [2000]38 号,2000 年 11 月 26 日 ; (14)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国 发 [2013]37 号, 2013 年 9 月 10 日 ; (15)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59 号 关 于 发 布 环 境 空 气 细 颗 粒 物 污 染 综 合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的 公 告 2013 年 9 月 25 日 实 施 ; (1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第 33 号 令,2015 年 6 月 1 日 ; (1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环 发 [2006]28 号,2006 年 3 月 18 日 ; (18)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办 法,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5 号 ; (19) 关 于 公 路 铁 路 ( 含 轻 轨 ) 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环 境 噪 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环 发 [2003]94 号,2003 年 5 月 27 日 ; (20)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改 善 城 乡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指 导 意 见, 环 发 [2010]144 号,2010 年 12 月 15 日 ; (21)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环 发 [2012] 98 号,2012 年 8 月 7 日 ; (22) 关 于 发 布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的 通 知, 环 发 [2010]7-6 -

11 号,2010 年 1 月 11 号 ; (23)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办 [2012]134 号,2012 年 10 月 30 日 地 方 法 规 规 定 (1)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安 徽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公 告 ( 第 二 十 四 号 ) ; (2) 安 徽 省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安 徽 省 水 利 厅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局,2003 年 10 月 ; (3) 安 徽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2015 年 1 月 31 日 安 徽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2015 年 3 月 1 日 起 实 施 (4)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环 评 [2006]113 号 印 发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规 范 化 的 规 定 ( 试 行 ) 的 通 知 ( ); (5)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通 知 ( 皖 环 发 [2013]91 号 ) (6)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皖 政 办 号 ; (7) 安 徽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审 批 权 限 规 定, 环 评 号,2008 年 7 月 15 日 ; (8) 安 徽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安 徽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环 建 函 号, ; (9) 安 徽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通 过 关 于 加 强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决 定, 安 徽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 (10) 安 徽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印 发 安 徽 省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规 定 的 通 知, ; (11)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安 徽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皖 政 [2013]; (12)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转 发 环 保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和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的 通 知 ; (13) 池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池 州 市 水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12 年 12 月 31 日 技 术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7)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8)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9)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B ); (10)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GB/T ); (11)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 ); (12)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环 发 [2010]7 号 ; (13) 关 于 公 路 铁 路 ( 轻 轨 ) 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环 境 噪 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环 发 [2003]94 号 相 关 规 划 (1) 池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 (2) 池 州 市 十 三 五 交 通 发 展 规 划 本 项 目 相 关 文 件 (1) 池 州 市 发 改 委 关 于 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批 复, 池 发 改 审 批 [2016]83 号 ; (2) 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安 徽 省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总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3)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确 认 函 (4)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 8 -

13 1.3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地 表 水 项 目 区 域 地 表 水 体 白 洋 河 龙 舒 河 秋 浦 河 青 通 河 九 华 河 八 都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Ⅲ 类 标 准, 黄 湓 河 及 其 支 流 梓 溪 河 执 行 Ⅱ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所 示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Ⅱ 类 标 准 限 值 Ⅲ 类 单 位 ph 值 6~9 6~9 无 量 纲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BOD 5 ) 3 4 氨 氮 (NH 3 -N) mg/l 总 磷 石 油 类 环 境 空 气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为 二 类,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污 染 物 名 称 取 值 时 间 浓 度 限 度 单 位 SO 2 1 小 时 平 均 24 小 时 平 均 μg/m 3 年 平 均 60 GB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NO 2 CO 1 小 时 平 均 24 小 时 平 均 年 平 均 24 小 时 平 均 1 小 时 平 均 μg/m 3 mg/m 3 PM 小 时 平 均 年 平 均 μg/m 3 3 声 环 境 本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为 2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拟 建 项 目 设 计 为 二 级 公 路, 道 路 两 侧 - 9 -

14 边 界 线 -35m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4a 类 标 准, 其 他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标 准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3]94 号 文 关 于 公 路 铁 路 ( 含 轻 轨 ) 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环 境 噪 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学 校 医 院 等 特 殊 敏 感 点 执 行 2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声 功 能 区 昼 间 噪 声 值 [db(a)] 夜 间 2 类 a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废 水 水 污 染 物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排 入 附 近 沟 渠, 具 体 见 表 表 GB 表 4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限 值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标 准 值 单 位 ph 6~9 无 量 纲 COD 100 一 级 2 废 气 BOD 5 20 石 油 类 10 氨 氮 (NH 3 -N) 10 SS 70 mg/l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标 准 值 单 位 颗 粒 物 周 界 外 浓 度 1.0 mg/m 3 二 级 NOx 最 高 点 0.12 沥 青 烟 不 得 有 明 显 无 组 织 排 放

15 3 噪 声 施 工 期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具 体 见 表 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LAeq:dB(A) 1.4 评 价 因 子 昼 间 夜 间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按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B ) 的 要 求, 对 相 关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进 行 筛 选, 详 见 表 表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矩 阵 施 工 行 为 环 境 资 源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取 弃 土 路 基 路 面 桥 涵 材 料 机 械 运 输 作 业 临 时 占 地 绿 化 行 车 养 护 就 业 劳 务 社 社 会 经 济 会 旅 游 开 发 环 农 业 生 产 境 水 利 设 施 交 通 运 输 土 地 利 用 生 地 面 水 文 态 地 面 水 质 资 水 土 保 持 源 植 被 生 声 环 境 活 空 气 质 量 质 居 住 量 美 学 注 : / : 长 期 / 短 期 有 利 影 响 ; / : 长 期 / 短 期 不 利 影 响 ; 空 白 : 相 互 作 用 不 明 显 或 不 确 定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性 质 及 其 工 程 特 点,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的 评 价 因 子 本 次 评 价

16 的 评 价 因 子 见 表 表 环 境 评 价 因 子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社 会 环 境 区 域 发 展 规 划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土 地 利 用 基 础 设 施 生 态 环 境 动 物 与 植 被 分 布 植 被 损 失 量 水 土 流 失 地 表 水 环 境 ph COD BOD 5 TP NH 3 -N 石 油 类 COD 石 油 类 环 境 空 气 NO 2 PM 10 SO 2 CO NO 2 TSP 声 环 境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 Aeq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 Aeq 固 体 废 物 土 石 方 建 筑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路 面 垃 圾 1.5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 ,HJ ,HJ/T2.3-93, HJ ,HJ ,HJ ) 和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B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并 结 合 拟 建 项 目 的 排 污 特 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及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确 定 本 项 目 各 专 题 的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如 表 表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一 览 表 评 价 内 容 划 分 依 据 工 作 等 级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地 面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环 境 风 险 根 据 HJ 要 求, 拟 建 项 目 不 设 服 务 区, 无 废 气 集 中 排 放 三 级 口, 营 运 期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汽 车 尾 气,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等 级 定 为 三 级 根 据 HJ 中 要 求, 拟 建 工 程 所 处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GB 中 规 定 的 2 类 地 区, 项 目 运 营 前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二 级 标 噪 声 级 增 高 量 达 3~5dB(A), 确 定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产 生 少 量 施 工 废 水 营 运 期 主 要 污 水 为 路 面 径 流, 依 据 HJ/T2.3-93, 污 水 排 放 量 <1000m 3 /d, 水 质 成 分 简 单 道 三 级 路 沿 线 不 穿 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敏 感 水 体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中 附 录 A, 本 项 目 属 于 一 级 公 路, 属 于 Ⅳ 类 项 目, 根 据 HJ 中 4.1 / 一 般 性 原 则,Ⅳ 类 项 目 不 开 展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处 于 一 般 区 域, 全 线 85.45km, 路 线 长 度 大 于 50km 工 程 新 增 占 地 km 2, 范 围 面 积 小 于 20km 2 三 级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储 存, 无 重 大 风 险 源, 不 在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二 级

17 1.5.2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 , HJ , HJ/T2.3-93, HJ ,HJ ) 中 评 价 范 围 的 划 分 原 则 和 本 项 目 现 场 踏 勘 调 查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本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表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评 价 环 境 要 素 社 会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范 围 本 工 程 直 接 影 响 区 : 青 阳 县 贵 池 区 石 台 县 及 沿 线 乡 镇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300m 及 临 时 工 程 周 边 300m 范 围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临 时 工 程 周 边 200m 范 围 内 居 民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点 跨 越 河 流 处, 桥 梁 中 心 线 上 游 200m, 下 游 1000m 范 围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及 临 时 工 程 周 边 300m 的 范 围 评 价 重 点 根 据 对 拟 建 道 路 现 场 踏 勘 调 查 及 工 程 特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重 点 为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和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尤 其 是 针 对 施 工 期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影 响 及 其 保 护 措 施, 运 营 期 的 噪 声 防 治 施 工 期 重 点 是 施 工 扬 尘 和 施 工 噪 声 对 道 路 两 侧 的 村 庄 的 影 响, 包 括 预 测 影 响 范 围 程 度 和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特 别 是 水 土 保 持 及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运 营 期 重 点 是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两 侧 村 庄 的 影 响, 包 括 预 测 影 响 范 围 程 度,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6 评 价 时 段 评 价 方 法 和 评 价 时 序 评 价 时 段 评 价 时 段 分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期 从 2016 年 12 月 至 2019 年 12 月 参 考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J ) 中 相 关 内 容, 并 结 合 本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本 次 评 价 预 测 年 定 为 近 期 (2020 年 ) 中 期 (2026 年 ) 远 期 (2034 年 ) 具 体 评 价 时 段 如 下 : 施 工 期 :2016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

18 营 运 期 :2020 年 ( 近 期 ) 2026 年 ( 中 期 ) 2034 年 ( 远 期 ) 评 价 方 法 本 评 价 采 用 以 点 为 主, 点 段 结 合, 反 馈 全 线 的 评 价 原 则,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评 价 方 法 见 表 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方 法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现 状 评 价 预 测 评 价 水 环 境 资 料 收 集 现 状 监 测 类 比 分 析 声 环 境 资 料 收 集 现 状 监 测 模 式 计 算 环 境 空 气 资 料 收 集 现 状 监 测 模 式 计 算 类 比 分 析 生 态 环 境 资 料 收 集 现 状 调 查 资 料 调 查 与 分 析 社 会 环 境 资 料 收 集 调 查 分 析

19 1.6.3 评 价 时 序 图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20 1.7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会 对 沿 线 社 会 环 境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主 要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保 护 目 标 如 下 表 : 表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保 护 对 象 位 置 主 要 保 护 内 容 1 沿 线 两 侧 居 民 全 线 涉 及 处 居 民 日 常 出 行 居 住 环 境 质 量 2 地 方 经 济 道 路 的 直 接 与 间 接 影 响 区 域 区 域 经 济 的 发 展 3 城 镇 规 划 池 州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及 交 通 发 展 规 划 沿 线 乡 镇 规 划 本 项 目 与 该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沿 线 跨 越 水 体 情 况 经 现 场 勘 查 及 相 关 资 料 收 集, 本 项 目 跨 越 水 体 情 况 见 表 表 路 线 跨 越 主 要 水 体 基 本 情 况 河 流 名 称 与 本 项 目 关 系 中 心 桩 号 水 质 目 标 主 要 水 体 功 能 青 通 河 跨 越 K3+420 Ⅲ 农 业 工 业 用 水 九 华 河 跨 越 K Ⅲ 农 业 工 业 用 水 八 都 河 跨 越 K Ⅲ 农 业 工 业 用 水 白 洋 河 跨 越 K Ⅲ 农 业 用 水 龙 舒 河 跨 越 K Ⅲ 农 业 用 水 秋 浦 河 跨 越 K Ⅲ 农 业 用 水 工 业 用 水 梓 溪 河 跨 越 K Ⅱ 源 头 水 农 业 用 水 2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和 取 水 口 调 查 按 照 安 徽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 环 水 函 [2009]268 号 ) 关 于 印 发 安 徽 省 城 市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方 案 的 通 知 及 现 场 调 研, 不 存 在 城 市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21 项 目 处 于 农 村 区 域, 经 现 场 勘 查, 庙 前 镇 九 华 河 有 村 集 中 用 水 水 源 地 1 处, 村 集 中 用 水 水 源 地 于 项 目 路 线 关 系 见 表 和 图 表 村 镇 集 中 用 水 水 源 地 于 项 目 路 线 关 系 一 览 表 河 流 名 与 本 项 目 关 系 桥 址 中 心 桩 号 位 置 关 系 图 称 取 水 口 自 来 水 厂 九 华 河 K 右 侧 134m K 九 华 河 刘 街 K 右 侧 K 自 来 水 厂 刘 街 河 河 240m

22 秋 浦 K 左 侧 K 取 水 口 河 50m 秋 浦 河 取 水 口 梓 溪 河 K 右 侧 K 梓 溪 河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公 路 沿 线 土 地 现 状 图 和 现 场 勘 查, 项 目 沿 线 绝 大 部 分 占 用 的 是 耕 地 林 地, 生 态 环 境 以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林 业 为 主 项 目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23 表 生 态 环 境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类 型 序 号 敏 感 目 标 位 置 或 外 环 境 关 系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和 内 容 1 土 地 资 源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域 耕 地 林 地 常 规 生 态 保 护 内 容 植 物 资 源 动 物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国 家 重 点 保 2 项 目 影 响 区 域 资 源 护 野 生 动 植 物 及 其 生 境 分 布 3 植 被 农 作 物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域 植 被 农 作 物 4 水 生 生 物 跨 越 桥 梁 桥 址 处 浮 游 动 物 底 栖 生 物 鱼 类 *: 根 据 当 地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项 目 沿 线 无 国 家 和 地 方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植 物 及 其 生 境 分 布, 无 生 态 敏 感 区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现 状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现 场 勘 查 谷 歌 卫 星 图 及 路 线 平 面 布 置 图 和 路 线 纵 断 面 图 分 析 本 项 目 声 空 气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现 状 声 空 气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52 个, 主 要 为 村 庄 学 校, 敏 感 点 统 计 见 表 *:K0+000~K0+360 完 全 利 用 段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只 进 行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不 进 行 预 测 评 价, 因 在 青 阳 县 外 环 南 路 环 评 报 告 中 已 进 行 了 预 测 评 价, 本 报 告 不 重 复 预 测 评 价 2 规 划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沿 线 处 于 农 村 区 域, 目 前 沿 线 村 镇 未 对 区 域 内 的 用 地 进 行 规 划, 不 存 在 规 划 的 保 护 目 标

24 第 二 章 工 程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2.1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名 称 :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路 管 理 局 建 设 项 目 性 质 : 改 建 建 设 项 目 类 别 :E4721 铁 路 道 路 隧 道 和 桥 梁 工 程 建 筑 建 设 地 点 : 起 点 位 于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与 S103 相 接 处, 途 径 庙 前 镇 梅 街 镇 梅 村 镇 小 河 镇 等, 终 点 位 于 红 石 村 接 上 S325 建 设 内 容 : 项 目 全 线 采 用 双 向 两 车 道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起 点 - 庙 前 设 计 时 速 80km/h, 路 基 宽 12m, 庙 前 - 终 点 设 计 时 速 60 km/h, 路 基 宽 10m, 路 基 宽 10m, 桥 梁 1521m/35 座 ( 其 中 大 桥 438m/3 座, 含 完 全 利 用 1 座, 中 小 桥 1083m/32 座 ), 隧 道 工 程 2410m/3 座, 涵 洞 340 道, 养 护 区 2 处, 全 线 设 置 完 善 的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等 设 施 工 程 总 占 用 土 地 hm 2 ( 含 老 路 占 地 hm 2 ),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hm 2, 临 时 占 地 60.67hm 2 ; 全 线 挖 方 万 m 3 ( 自 然 方, 下 同, 含 表 土 万 m 3 ), 回 填 土 方 万 m 3 ; 利 用 方 万 m 3 ; 弃 方 万 m 3 ( 共 设 弃 渣 场 23 处 ), 表 土 回 覆 利 用 万 m 3 ; 借 方 万 m 3 ( 共 设 取 土 场 18 处 ); 需 拆 迁 各 类 房 屋 面 积 35230m 2, 拆 迁 安 置 由 当 地 政 府 统 一 安 排 总 投 资 及 环 保 投 资 :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7.7% 工 期 安 排 : 工 程 计 划 2016 年 12 月 开 工 建 设,2019 年 12 月 竣 工, 总 工 期 36 个 月 2.2 现 有 工 程 概 况 现 有 老 路 概 况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现 状 老 路 一 般 路 段 路 基 宽 4.5m~6.5m 之 间, 仅 为 四 级 公 路 标 准, 路 面 主 体 为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路 面 总 体 状 况 一 般 现 状 老 路 由 于 受 地 形 条

25 件 限 制, 线 形 指 标 差, 沿 老 路 升 级 改 造 不 能 满 足 二 级 公 路 的 指 标 要 求 本 次 改 建 总 体 沿 老 路 走 廊 进 行 布 线, 对 老 路 线 形 指 标 较 差 路 段 及 几 处 穿 集 镇 路 段 进 行 改 建, 提 升 道 路 通 行 能 力 1 起 点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段 (K0+000~K5+360) 该 段 利 用 刚 建 成 通 车 的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线 位, 现 状 青 阳 南 外 环 为 市 政 道 路, 双 向 六 车 道, 路 面 宽 24m, 路 基 全 宽 50m, 两 侧 为 绿 化 带 该 段 道 路 刚 建 成 通 车, 本 次 维 持 现 状 进 行 改 建, 考 虑 以 现 有 路 面 作 为 基 层, 加 铺 两 层 沥 青 混 凝 土 下 阶 段 设 计 时 应 根 据 老 路 的 检 测 情 况 来 确 定 具 体 改 建 方 案 2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至 十 字 村 段 (K5+360~K13+700) 该 段 现 状 道 路 一 般 路 基 宽 5.5m, 路 面 宽 4.5m,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杨 冲 至 华 阳 段 平 纵 面 线 形 指 标 差, 多 次 采 用 小 半 径 回 头 曲 线, 局 部 纵 坡 达 12% 沿 老 路 改 造 不 能 满 足 二 级 公 路 使 用 需 求, 本 次 拟 对 该 段 进 行 改 线 3 庙 前 街 道 段 (K13+700~K15+400) 庙 前 街 道 是 九 华 山 北 麓 的 一 个 旅 游 文 化 商 贸 中 心 镇 现 状 道 路 从 庙 前 镇 街 道 穿 过, 老 路 路 面 宽 7m,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该 段 集 镇 化 严 重, 交 通 干 扰 大, 本 次 设 计 结 合 镇 区 发 展 规 划 进 行 改 线, 从 街 道 外 围 绕 行 4 庙 前 镇 至 杜 村 乡 段 (K15+400~K23+000) 该 段 现 状 道 路 一 般 路 基 宽 7.5m, 路 面 宽 6.5m,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经 宗 文 村 及 杜 村 乡 街 道, 老 路 刚 进 行 过 改 建, 路 面 状 况 良 好 该 段 主 要 考 虑 对 杜 村 乡 街 道 段 进 行 改 线, 避 让 镇 区 一 般 路 段 5 杜 村 乡 至 刘 街 乡 段 (K23+000~K35+690) 穿 杜 村 乡 段 该 段 现 状 道 路 一 般 路 基 宽 6m, 路 面 宽 5m,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老 路 经 安 子 山 脉 太 平 村 双 溪 村 至 刘 街 乡 其 中 安 子 山 脉 段 老 路 平 纵 面 线 形 指 标 差, 多 次 采 用 小 半 径 回 头 曲 线, 视 距 不 良 路 段 多, 局 部 纵 坡 达 11%, 本 次 设 计 对 该 段 线 形 进 行 优 化 调 整 另 外, 老 路 过 刘 街 乡 街 道 段 为 三 个 连 续 的 直 角 弯, 本 次 拟 结 合 规 划

26 对 该 段 线 位 进 行 调 整 一 般 路 段 6 刘 街 乡 至 梅 街 村 段 (K35+690~K42+600) 穿 刘 街 乡 段 刘 街 乡 至 梅 村 段 一 般 路 基 段 6m~8.5m, 路 面 宽 5m~6.5m,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老 路 线 形 基 本 能 满 足 二 级 公 路 改 建 需 求, 本 次 设 计 该 段 沿 老 路 进 行 改 建, 对 局 部 线 形 不 佳 段 进 行 裁 弯 取 直 7 梅 街 村 至 梅 村 镇 段 (K42+600~K51+600) 该 段 一 般 路 基 段 5.5m~6.5m, 路 面 宽 4.5m~5.5m; 梅 村 镇 段 路 基 宽 8.5m~ 10m, 路 面 宽 7m 现 状 老 路 梅 街 村 至 蛤 蟆 冲 段 线 形 指 标 较 差, 回 头 曲 线 多, 局 部 纵 坡 达 10%, 本 次 设 计 对 该 段 线 位 进 行 优 化 调 整 蛤 蟆 冲 至 梅 村 镇 段 老 路 刚 进 行 了 改 建, 线 形 指 标 较 好, 该 段 总 体 拟 合 现 状 老 路 梅 街 至 蛤 蟆 冲 段 老 路 梅 村 街 道 段 老 路 8 梅 村 镇 至 珍 溪 村 段 (K51+600~K62+000) 该 段 一 般 路 基 段 5.5m, 路 面 宽 4.5m 现 状 老 路 途 经 栗 坑 沙 坡 及 双 溪 村 其 中, 梅 村 镇 至 沙 坡 村 段 除 过 栗 坑 村 段 线 形 不 佳 外, 其 它 路 段 总 体 能 满 足 二 级 公 路 改 建 需 求, 本 次 设 计 该 段 总 体 沿 老 路 改 建, 局 部 裁 弯 取 直, 栗 坑 村 段 进 行 改 线 ; 沙 坡 至 珍 溪 村 段 老 路 线 形 指 标 不 佳, 且 老 路 两 侧 房 屋 离 路 面 较 近, 沿 老 路 改 建 拆 迁 工 程 量 大, 本 次 设 计 该 段 考 虑 进 行 改 线 栗 坑 村 段 9 与 S221 共 线 段 (K62+000~K63+750) 珍 溪 村 段 路 线 过 珍 溪 村 后 与 S221 有 一 段 共 线 段, 长 约 1.75km, 跨 秋 浦 河, 至 高 坦 社 区 东 该 段 现 状 老 路 一 般 路 基 宽 12m, 路 面 宽 9m, 老 路 总 体 状 况 良 好, 含 两 处 大 桥 工 程, 其 中 跨 秋 浦 河 桥 为 4-30m 石 拱 桥, 建 设 年 代 较 早 本 次 设 计 该 段 维 持 现 状 进 行 改 建, 仅 对 秋 浦 河 桥 进 行 拆 除 重 建

27 10 高 坦 社 区 街 道 段 (K63+750~K64+600) 高 坦 街 道 段 一 般 路 基 宽 10m~12m, 路 面 宽 9m, 老 路 为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老 路 宽 度 能 满 足 本 次 改 建 需 求, 本 次 设 计 该 段 考 虑 沿 老 路 进 行 改 建 11 高 坦 街 道 至 十 字 路 段 (K64+600~K73+000) 该 段 一 般 路 基 宽 5.5m~6.5m, 路 面 宽 4.5m~5.5m, 老 路 为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该 段 道 路 线 形 良 好, 基 本 能 满 足 改 建 需 求, 本 次 设 计 该 段 总 体 沿 老 路 进 行 改 建, 局 部 进 行 裁 弯 取 直 12 十 字 路 至 终 点 段 (K73+000~K85+106) 该 段 一 般 路 基 宽 7m, 路 面 宽 6m, 为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老 路 从 小 河 街 道 穿 过, 道 路 总 体 线 形 良 好, 基 本 能 满 足 改 建 需 求, 但 为 适 应 小 河 镇 的 发 展 需 求, 为 未 来 发 展 预 留 空 间, 本 次 设 计 小 河 镇 段 进 行 改 线, 其 余 路 段 总 体 沿 老 路 进 行 改 建, 局 部 进 行 裁 弯 取 直 一 般 路 段 穿 小 河 镇 段 拟 建 工 程 改 造 方 案 本 工 程 改 建 主 要 分 两 部 分 进 行, 一 为 现 有 道 路 的 改 建 利 用, 主 要 是 路 基 路 面 的 加 宽, 局 部 的 截 弯 取 直 ; 二 是 道 路 的 新 建 改 造 建 设 标 准 为 二 级 道 路, 改 建 方 案 主 要 是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段 (5.36km) 新 建 段 (37.23km) 及 对 老 路 进 行 拼 接 等 (42.86km), 改 造 后 路 基 宽 度 10 米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28 表 拟 建 工 程 改 造 方 案 一 览 表 序 号 起 止 桩 号 路 段 长 度 (km) 现 有 道 路 状 况 改 造 方 案 1 K0+000~ K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线 位, 为 市 政 道 路, 双 向 六 车 道, 路 面 宽 24m, 路 基 全 宽 50m, 两 侧 为 绿 化 带 本 段 维 持 现 状 进 行 改 建, 考 虑 以 现 有 路 面 作 为 基 层, 加 铺 两 层 沥 青 混 凝 土 该 段 现 状 道 路 一 般 路 基 宽 5.5m, 路 面 宽 4.5m,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现 状 沿 老 路 改 造 不 能 满 足 二 级 2 K5+360~ K 老 路 沿 杨 冲 水 库 东 侧 盘 山 而 上 至 西 红 岭, 然 后 再 盘 山 而 下, 顺 华 阳 水 库 北 侧 山 脚 布 线 至 华 阳 村 公 路 使 用 需 求, 改 线, 经 王 家 坂 至 慈 悲 寺 南, 设 置 隧 道 穿 越 小 岭 山, 至 六 房 袁 北 出, 平 纵 面 线 形 指 标 差, 多 次 采 用 小 洞, 终 于 六 袁 房 西 侧 半 径 回 头 曲 线, 局 部 纵 坡 达 12% 本 段 设 计 结 合 镇 区 发 展 规 3 K ~ K 现 状 道 路 从 庙 前 镇 街 道 穿 过, 老 路 路 面 宽 7.0m,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该 段 集 镇 化 严 重, 交 通 干 扰 大, 划 进 行 改 线, 从 街 道 外 围 绕 行 在 庙 前 镇 南 跨 九 华 河 后, 布 设 隧 道 后 接 上 老 路 该 段 现 状 道 路 一 般 路 基 宽 7.5m, 路 面 宽 6.5m,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穿 过 对 宗 文 村 杜 村 乡 街 道 段 进 4 K15+400~ K 宗 文 村 杜 乡 村 街 道, 交 通 干 扰 大, 五 阳 村 至 太 平 曹 段 线 形 指 标 差, 通 行 能 力 低, 平 纵 面 线 形 指 标 较 差, 行 改 线, 避 让 镇 区 在 宗 文 村 南, 于 马 冲 附 近 经 小 塝 村 后 沿 山 脉 展 线, 经 横 排 胡 西 平 面 多 次 采 用 小 半 径 回 头 曲 线 布 侧 后 至 亭 子 口 接 上 老 路 线, 局 部 纵 坡 达 11% 以 上 该 段 现 状 道 路 一 般 路 基 宽 6.0m, 路 面 宽 5.0m,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老 路 5 K23+000~ K 经 安 子 山 脉 太 平 村 双 溪 村 至 刘 街 乡 其 中 安 子 山 脉 段 老 路 平 纵 面 线 形 指 标 差, 多 次 采 用 小 半 径 回 头 对 该 段 线 形 进 行 优 化 调 整, 裁 弯 取 直 曲 线, 视 距 不 良 路 段 多, 局 部 纵 坡 达 11% 刘 街 乡 至 梅 村 段 一 般 路 基 段 6m~ 6 K35+690~ K m, 路 面 宽 5m~6.5m,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老 路 线 形 基 本 能 满 足 二 沿 老 路 进 行 改 建, 对 局 部 线 形 不 佳 段 进 行 裁 弯 取 直 级 公 路 改 建 需 求 7 K42+600~ K 该 段 一 般 路 基 段 5.5m~6.5m, 路 面 宽 4.5m~5.5m; 梅 村 镇 段 路 基 对 该 段 线 位 进 行 优 化 调 整, 蛤 蟆 冲 至 梅 村 镇 段 老 路 刚

29 序 号 起 止 桩 号 K51+600~ K K62+000~ K K63+750~ K K64+600~ K K73+000~ K 合 计 路 段 长 度 (km) 现 有 道 路 状 况 改 造 方 案 宽 8.5m~10m, 路 面 宽 7m 现 状 老 路 梅 街 村 至 蛤 蟆 冲 段 线 形 指 标 较 差, 回 头 曲 线 多, 局 部 纵 坡 达 10% 进 行 了 改 线, 在 梅 街 道 班 北 侧, 经 大 冲 宿 舍 凌 家 村 北, 于 凌 家 村 西 南 布 设 隧 道 穿 越 苦 岭 山 脉, 至 北 冲 村 东 部 的 水 库 北 侧 出 洞, 于 北 冲 村 南 接 上 老 路 该 段 总 体 沿 老 路 改 建, 局 部 裁 弯 取 直, 栗 坑 村 段 进 行 改 线 ; 沙 坡 至 珍 溪 村 段 老 路 线 该 段 一 般 路 基 段 5.5m, 路 面 宽 形 指 标 不 佳, 且 老 路 两 侧 房 m 现 状 老 路 途 经 栗 坑 沙 坡 及 屋 离 路 面 较 近, 沿 老 路 改 建 双 溪 村 拆 迁 工 程 量 大, 本 次 设 计 该 段 考 虑 进 行 改 线 在 申 屋 里 南, 经 岭 脚 胡 村, 于 珍 溪 村 西 南 顺 接 上 老 路 1.75 该 段 现 状 老 路 一 般 路 基 宽 12m, 路 该 段 维 持 现 状 进 行 改 建, 仅 面 宽 9m, 老 路 总 体 状 况 良 好 对 秋 浦 河 桥 进 行 拆 除 重 建 高 坦 街 道 段 一 般 路 基 宽 10m~ m, 路 面 宽 9m, 老 路 为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老 路 宽 度 能 满 足 本 次 改 该 段 考 虑 沿 老 路 进 行 改 建 建 需 求 8.4 该 段 一 般 路 基 宽 5.5m~6.5m, 路 该 段 总 体 沿 老 路 进 行 改 建, 面 宽 4.5m~5.5m, 老 路 为 沥 青 混 局 部 进 行 裁 弯 取 直 凝 土 路 面 小 河 镇 段 进 行 改 线, 其 余 路 该 段 一 般 路 基 宽 7m, 路 面 宽 6m, 段 总 体 沿 老 路 进 行 改 建, 避 为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让 小 河 镇 镇 区, 局 部 进 行 裁 弯 取 直 5.36 完 全 利 用 改 线 新 建 沿 老 路 进 行 改 建, 对 老 路 进 行 拼 接 裁 弯 取 直 2.3 改 建 工 程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本 项 目 起 点 位 于 青 阳 县 城 与 G318 相 交, 经 庙 前 镇 梅 村 镇 小 河 镇, 终 于

30 石 台 县 红 石 村 与 S325 相 接, 全 线 共 85.45km 拟 建 工 程 具 体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31 池州市地方公路管理局 S358 青阳至红石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图 项目地理位置图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2 2.3.2 线 路 走 向 及 主 要 控 制 点 1 线 路 走 向 路 线 起 于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与 S103 相 接 处, 沿 南 外 环 线 位 向 西 布 线, 与 西 南 外 环 相 交 后 继 续 向 西 至 杨 冲 村 接 上 现 状 老 路 (X005), 依 次 经 江 家 桥 十 字 村 南 庙 前 镇 南 石 山 村 宗 文 村 东 安 子 山 太 平 村 刘 街 乡 姚 街 村 梅 街 村 南 苦 岭 梅 村 镇 珍 溪 村 高 坦 乡 十 字 路 小 河 镇, 终 点 于 红 石 村 接 上 现 状 S325, 路 线 全 长 约 85.45km 2 主 要 控 制 点 起 点 ( 南 外 环 与 S103 交 叉 处 ) 小 岭 山 庙 前 镇 宗 文 村 杜 村 乡 安 子 山 刘 街 乡 梅 街 村 苦 岭 梅 村 镇 珍 溪 村 高 坦 乡 十 字 路 小 河 镇 终 点 ( 本 项 目 与 S325 交 叉 处 ) 本 项 目 路 线 方 案 图 见 附 图 交 通 量 预 测 根 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拟 建 工 程 未 来 年 路 段 交 通 量 预 测 见 表 2.3-1, 车 型 比 见 表 表 拟 建 工 程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pcu/d 特 征 年 路 段 客 车 货 车 合 计 起 点 - 庙 前 年 庙 前 - 终 点 路 段 平 均 起 点 - 庙 前 年 庙 前 - 终 点 路 段 平 均 起 点 - 庙 前 年 庙 前 - 终 点 路 段 平 均 起 点 - 庙 前 年 庙 前 - 终 点 路 段 平 均

33 表 拟 建 工 程 特 征 年 车 型 构 成 比 例 ( 绝 对 数 ) 特 征 年 小 客 大 客 小 货 车 中 货 车 大 货 车 合 计 2017 年 54.09% 6.30% 23.40% 9.80% 6.41% % 2025 年 55.55% 6.40% 24.10% 9.20% 4.75% % 2031 年 56.23% 6.13% 24.90% 9.10% 3.64% % 2036 年 56.70% 6.10% 24.60% 9.00% 3.60%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声 环 境 (HJ ),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年 取 公 路 竣 工 投 入 运 营 后 第 1 年 第 7 年 和 第 15 年 分 别 代 表 运 营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进 行 评 价 本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建 成 通 车, 即 预 测 年 2020 年,2026 年,2034 年 项 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中 给 出 的 特 征 年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预 测 年 不 吻 合, 需 进 行 换 算 可 假 设 预 测 年 内 交 通 量 的 年 增 长 率 是 一 定 的, 设 年 增 长 率 为 X, 由 此 计 算 2020 年,2026 年,2034 年 的 交 通 量 各 预 测 年 的 换 算 交 通 量 见 表 表 拟 建 工 程 各 预 测 年 交 通 量 单 位 :pcu/d 预 测 年 路 段 客 车 货 车 合 计 2020 年 2026 年 起 点 ~ 庙 前 庙 前 ~ 终 点 起 点 ~ 庙 前 庙 前 ~ 终 点 年 起 点 ~ 庙 前 庙 前 ~ 终 点 项 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中 给 出 的 特 征 年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预 测 年 不 吻 合, 本 环 评 预 测 年 2020 年,2026 年,2034 年 分 别 选 取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中 相 近 的 2017 年,2025 年,2036 年 的 车 型 比, 拟 建 工 程 预 测 年 车 型 构 成 比 例 具 体 见 表 表 拟 建 工 程 各 预 测 年 车 型 构 成 比 特 征 年 小 客 大 客 小 货 车 中 货 车 大 货 车 合 计 2020 年 54.09% 6.30% 23.40% 9.80% 6.41% % 2026 年 55.55% 6.40% 24.10% 9.20% 4.75% % 2034 年 56.70% 6.10% 25.60% 9.00% 2.60% % 各 车 型 车 流 量 折 算 成 当 量 小 客 车 流 量 时 的 折 算 系 数 按 照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JTG B ) 及 关 于 调 整 公 路 交 通 情 况 调 查 车 型 分 类 及 折 算 系 数 的 通 知 ( 厅 规 划 字 [2010]205 号 ) 取 值, 详 见 表

34 表 车 型 换 算 系 数 一 览 表 汽 车 列 车 车 型 小 货 中 货 大 货 小 客 大 客 ( 拖 挂 ) 换 算 系 数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声 环 境 (HJ ) 附 录 A 车 型 分 类 方 法, 其 中 小 型 车 包 括 小 客 车 小 货 车, 中 型 车 包 括 大 客 车 中 货 车, 大 型 车 包 括 大 货 车, 特 大 型 包 括 拖 挂 车 昼 间 和 夜 间 小 时 车 流 量 按 照 6:1 计, 各 预 测 年 昼 夜 小 时 小 中 大 型 车 流 量 见 表 表 拟 建 工 程 预 测 年 交 通 预 测 一 览 表 ( 单 位 : 辆 /h) 特 征 年 路 段 起 点 ~ 庙 前 (K0+000~ K15+200) 庙 前 ~ 终 点 (K15+200~ K85+106) 起 点 ~ 庙 前 (K0+000~ K15+200) 庙 前 ~ 终 点 (K15+200~ K85+106) 起 点 ~ 庙 前 (K0+000~ K15+200) 庙 前 ~ 终 点 (K15+200~ K85+106)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改 建 工 程 内 容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全 线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如 下 :

35 表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一 览 表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指 标 值 采 用 值 备 注 地 形 类 别 道 路 等 级 山 岭 重 丘 二 级 公 路 设 计 速 度 Km/h 路 基 宽 度 m 12(10) 10(8.5) ( 括 号 内 为 最 小 值 ) 平 曲 线 ( 圆 曲 线 ) 一 般 最 小 半 径 凸 一 般 最 小 竖 曲 线 半 径 凹 m 400(250) 200(125) 100(60) 90 ( 括 号 内 为 极 限 值 ) m 4500(3000) 2000(1400) 700(450) 2600 ( 括 号 内 为 极 限 值 ) m 3000(2000) 1500(1000) 700(450) 3000 ( 括 号 内 为 极 限 值 )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指 标 值 采 用 值 备 注 最 小 竖 曲 线 长 度 m 最 大 纵 坡 % 最 小 坡 长 m 中 小 桥 涵 洞 设 计 荷 载 公 路 -Ⅱ 级 公 路 -Ⅱ 级 建 设 内 容 及 规 模 本 项 目 主 要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及 规 模 见 表 所 示 表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一 览 表 工 程 类 别 主 体 工 程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路 基 工 程 工 程 内 容 现 状 情 况 改 建 工 程 情 况 占 用 土 地 本 项 目 新 增 占 地 hm 2,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hm 2, 新 增 临 时 用 地 为 60.67hm m 土 路 肩 +0.75m 硬 路 肩 行 车 道 +0.75m 硬 路 肩 横 断 面 设 置 +0.75m 土 路 肩 路 基 全 宽 10m, 路 面 宽 度 8.5m 0.75m 土 路 肩 +1.5m 硬 路 肩 行 车 道 +1.5m 硬 路 肩 +0.75m 土 路 肩 =12m, 路 面 宽 度 10.5m 全 线 挖 方 万 m 3 ), 回 填 土 方 万 路 基 土 石 方 / m 3 ; 利 用 方 万 m 3 ; 弃 方 万 m 3 ( 共 设 弃 渣 场 23 处 ), 表 土 回 覆 利 用 万 m 3 ; 借 方 万 m 3 ( 共 设 取 土 场 18 处 )

36 工 程 类 别 主 体 工 程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路 面 工 程 桥 涵 工 程 工 程 内 容 现 状 情 况 改 建 工 程 情 况 路 面 性 质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部 分 路 段 为 沥 青 路 面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12cm 水 泥 混 凝 土 面 层 路 面 结 构 +10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上 基 层 + 10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下 详 见 路 面 工 程 基 层 + 天 然 地 基 桥 梁 拆 除 重 建 13 座, 完 全 利 用 1 大 桥 550m /4 座 ( 完 全 利 用 1 座 ), 中 座 (K 高 进 大 桥 ) 桥 1022m/22 座, 小 桥 161m/7 座 涵 洞 / 新 建 340 道 隧 道 工 程 隧 道 / 交 叉 工 程 平 面 交 叉 / 均 为 整 体 式 路 基 段, 单 拱 ; 长 隧 道 2240m/2 座, 短 隧 道 170m/1 座 与 青 阳 县 西 外 环 S219 X006 S221 S325 等 干 线 公 路 相 交 临 时 工 程 沿 线 共 布 设 施 工 场 地 15 处 ( 其 中 K6+300 K K K K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场 地 包 含 项 目 部 ), 主 要 为 灰 土 及 水 稳 拌 合 站 桥 梁 构 件 预 制 厂 临 时 仓 库, 总 占 地 11.81hm 2, 本 项 目 沥 青 混 凝 土 外 购, 不 设 沥 青 拌 合 站 取 土 场 沿 线 设 取 土 场 18 处, 均 为 集 中 取 土, 取 土 场 占 地 26.62hm 2 弃 土 场 沿 线 设 弃 土 场 23 处, 弃 土 场 占 地 12.01hm 2 ( 其 中 新 增 9.98hm 2 ) 环 保 工 程 施 工 道 路 噪 声 治 理 废 水 治 理 空 气 环 境 新 修 整 修 施 工 道 路 约 28.00km, 路 面 宽 m, 路 基 宽 m, 碎 石 路 面, 占 地 6.26hm 2 施 工 期 间 对 道 路 两 侧 有 集 中 敏 感 点 的 路 段 设 置 临 时 移 动 声 屏 障, 街 道 段 和 学 校 路 段 设 置 减 速 带 和 禁 鸣 标 志, 预 留 跟 踪 监 测 费 用 施 工 营 地 设 旱 厕,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用 作 农 肥, 施 工 场 地 生 产 废 水 沉 淀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不 外 排 运 营 期 沿 线 设 排 水 边 沟, 定 期 疏 通 排 水 边 沟,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防 撞 护 栏 ; 养 护 工 区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处 理 设 施 施 工 期 间 对 道 路 两 侧 集 中 敏 感 点 的 路 段 设 置 高 2.0m 的 实 心 施 工 临 时 围 挡, 并 对 施 工 场 地 进 行 洒 水 ; 运 营 期 加 强 道 路 路 面 交 通 设 施 的 养 护 管 理, 保 障 道 路 畅 通, 提 升 道 路 的 整 体 服 务 水 平 配 套 排 水 系 统 排 水 维 修 利 用 原 有 新 建 工 程 沿 线 设 施 本 项 目 全 线 增 设 交 通 标 志 交 通 标 线 护 栏 百 米 桩 里 程 碑 界 碑 两 侧

37 2.4.3 路 基 工 程 1 路 基 标 准 横 断 面 0.75m 土 路 肩 +0.75m 硬 路 肩 行 车 道 +0.75m 硬 路 肩 +0.75m 土 路 肩, 具 体 路 基 横 断 面 图 见 下 图 一 般 路 基 设 计 图 工 程 路 段 标 准 横 断 面 图 对 于 沿 线 土 质 挖 方 边 坡, 根 据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边 坡 高 度, 结 合 自 然 边 坡 和 以 往 工 程 的 实 际 经 验, 采 用 缓 于 1:1.0 的 坡 率 进 行 设 计 对 于 岩 质 边 坡 的 形 式 及 坡 率 根 据 工 程 地 质 与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边 坡 高 度 施 工 方 法, 结 合 自 然 稳 定 边 坡 和 其 他 工 程 的 人 工 边 坡 调 查 综 合 确 定 填 方 段 路 基 边 坡 率 视 填 土 高 度 和 土 质 条 件 确 定,H 8m 时, 边 坡 率 1:1.5, H>8m 时, 上 部 8m 边 坡 率 1:1.5, 下 部 坡 率 1:1.75 图 填 方 边 坡 示 意 图 图 挖 方 边 坡 示 意 图 本 工 程 对 桥 头 路 基 路 段 陡 坡 半 填 半 挖 路 段 低 填 浅 挖 路 段 沿 池 塘 路 段 及 新 旧 路 基 衔 接 路 段 等 进 行 特 殊 加 固 处 理, 以 增 加 路 基 的 稳 定 性, 提 高 路 基 承 载 力 减 少 路 基 的 不 均 匀 沉 降 1) 桥 头 路 基 特 殊 设 计 为 减 轻 桥 头 跳 车 现 象, 桥 头 路 基 调 料 采 用 粒 径 不 大 于 5cm 级 配 碎 石 ; 压 实 度 要 求 从 填 方 基 底 至 路 床 顶 面 均 为 96%( 固 体 体 积 率 87%); 台 背 填 料 应 在 最 佳 含 水 量 的 条 件 下 用 压 路 机 分 层 压 实, 每 层 压 实 的 厚 度 不 宜 大 于 20cm, 在 大 型 压 路 机 压 不 到 的 部 位, 则 应 用 小 型 压 实 机 具 分 层 压 实, 压 实 厚 度 不 大 于 15cm 2) 路 床 处 理 (1) 填 方 段 路 床 处 理 路 床 顶 以 下 60cm 厚 填 料 掺 灰 量 为 6%, 压 实 度 要 求 达 到 96% (2) 挖 方 段 路 床 处 理

38 路 床 顶 以 下 60cm 厚 采 用 6% 的 石 灰 改 善 土 回 填, 压 实 度 要 求 达 到 96% 3) 半 填 半 挖 及 填 挖 交 界 路 段 对 原 地 面 坡 度 不 陡 于 1:5 的 横 ( 纵 ) 向 半 填 半 挖 或 填 挖 交 界 路 段, 在 翻 松 原 地 面 表 土 后 分 层 填 筑 ; 地 面 坡 度 陡 于 1:5 时, 应 将 原 地 面 挖 成 不 小 于 2.0m 的 台 阶, 台 阶 设 4% 的 内 倾 斜 坡, 再 分 层 填 筑, 并 铺 设 土 工 格 栅 进 行 加 固 处 理, 以 减 少 填 挖 间 不 均 匀 沉 降 地 面 横 坡 陡 于 1:2.5 时, 除 开 挖 防 滑 台 阶 外, 还 应 验 算 路 堤 整 体 沿 基 底 及 基 底 下 软 弱 层 滑 动 的 稳 定 性, 抗 滑 系 数 不 得 小 于 1.3, 否 则 应 采 取 改 善 基 底 条 件 或 设 置 支 挡 结 构 物 等 防 滑 措 施 4) 低 填 浅 挖 路 段 低 填 浅 挖 路 段 路 基 强 度 不 高 且 土 基 E0 值 达 不 到 设 计 要 求 时, 需 作 换 填 处 理 ; 一 般 软 岩 及 土 质 挖 方 路 段 需 对 路 床 范 围 内 换 填 处 理 路 基 填 土 高 度 小 于 路 床 加 路 面 厚 度 时 的 填 方 段 及 挖 方 路 段, 根 据 地 质 情 况 对 路 床 层 位 40~80cm 的 厚 度 范 围 内 进 行 反 挖 换 填 处 理 反 挖 处 理 综 合 考 虑 地 基 垂 直 方 向 强 度 和 密 实 度 的 变 化, 充 分 利 用 地 基 原 状 土 的 结 构 强 度 反 挖 的 路 床 层 位 采 用 路 基 开 挖 产 生 的 碎 石 土 弃 方 进 行 换 填 5) 沿 池 塘 路 段 地 下 水 较 丰 富, 路 基 强 度 不 高 且 土 基 E0 值 达 不 到 设 计 要 求 时, 必 须 超 挖 换 填 处 理 6) 新 老 路 拼 接 处 理 对 老 路 利 用 段 进 行 开 挖 台 阶 处 理, 台 阶 开 挖 宽 度 不 小 于 2.0m, 开 挖 台 阶 前 根 据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清 除 表 层 一 定 厚 度 的 松 散 体 台 阶 上 铺 设 双 向 钢 塑 土 工 格 栅, 土 工 格 栅 宽 度 为 台 阶 宽 度 的 两 倍 在 结 合 处 顶 部 同 样 铺 设 一 层 相 同 宽 度 的 土 工 格 栅 对 于 靠 近 开 挖 线 附 近 的 机 械 碾 压 盲 区, 应 采 用 高 速 液 压 打 夯 机 夯 击 密 实 部 分 路 段 老 路 路 基 土 体 较 为 松 散, 不 易 开 为 挖 多 级 台 阶, 只 开 挖 为 一 级 台 阶, 台 阶 与 水 平 面 成 80 夹 角, 老 路 开 挖 时 应 挖 除 老 路 土 路 肩 自 台 阶 底 面 向 上 每 隔 1.0m 铺 设 一 层 双 向 钢 塑 土 工 格 栅, 土 工 格 栅 宽 度 为 4.0m 对 于 靠 近 开 挖 线 附 近 的 机 械 碾 压 盲 区, 应 采 用 高 速 液 压 打 夯 机 夯 击 密 实 铺 设 土 工 格 栅 时, 应 采 用 U 型 钉 进 行 有 效 的 锚 固,U 型 钉 采 用 φ10 钢 筋 弯 制 而

39 成 在 全 风 化 土 质 挖 方 段 长 度 不 应 小 于 20cm, 在 石 质 挖 方 段 锚 固 长 度 不 应 小 于 15cm 格 栅 材 料 采 用 双 向 凸 节 点 钢 塑 土 工 格 栅, 其 经 纬 向 拉 伸 屈 服 强 度 80KN/m; 屈 服 延 伸 率 5%, 节 点 极 限 剥 离 力 300N 3 路 基 边 坡 本 项 目 位 于 皖 南 腹 地, 沿 线 自 然 景 观 较 好, 因 此 路 基 防 护 在 考 虑 其 基 本 省 道 功 能 的 同 时, 尽 量 采 用 生 态 环 保 易 于 实 施 造 价 适 中 的 防 护 形 式, 最 大 限 度 地 保 持 沿 线 自 然 风 貌, 使 道 路 融 入 周 边 环 境 1) 现 有 道 路 的 防 护 现 状 现 有 道 路 防 护 形 式 以 生 态 防 护 为 主, 挖 方 边 坡 整 体 稳 定 性 较 好, 局 部 存 在 崩 塌 掉 块 等 现 象 ; 填 方 路 段 以 自 然 放 坡 坡 面 植 草 为 主, 部 分 临 河 地 面 横 坡 较 陡 路 段 采 用 浆 砌 片 石 收 缩 支 挡, 挡 墙 质 量 整 体 较 好, 绝 大 部 分 路 段 可 加 宽 加 高 后 进 行 利 用 2) 填 方 段 拟 采 用 防 护 形 式 (1) 一 般 填 方 路 基 边 坡 采 用 三 维 网 草 灌 混 植 生 态 防 护, 三 维 网 是 近 年 来 新 开 发 的 一 项 及 坡 面 加 固 和 植 物 防 护 于 一 体 的 复 合 型 边 坡 植 物 防 护 措 施, 覆 盖 率 达 80% 以 上 时 能 承 受 暴 雨 的 冲 刷, 植 物 生 长 茂 盛 时, 能 抵 抗 冲 刷 的 径 流 流 速 达 6m/s, 可 有 效 解 决 植 草 皮 撒 草 籽 等 简 单 防 护 形 式 存 活 率 低, 不 耐 冲 刷 等 缺 点 同 时 网 包 内 植 草 采 用 液 压 喷 播 工 艺, 施 工 快 捷 方 便 图 现 有 道 路 的 防 护 现 状 (2) 地 面 横 坡 较 陡 的 路 段 及 放 坡 后 征 地 困 难 的 路 段, 采 用 外 侧 设 置 挡 墙 支 挡 (3) 穿 越 地 势 低 洼 的 水 田 路 段, 考 虑 在 坡 脚 处 设 置 田 路 分 家 小 矮 墙 对 坡 脚 进 行 加 固 (4) 桥 头 路 基 采 用 混 凝 土 预 制 块 满 铺 进 行 防 护, 长 度 一 般 为 10m, 从 而 加 强 与 桥 台 衔 接 处 路 堤 边 坡 的 稳 定 性 (5) 穿 越 水 塘 区 的 填 方 路 基 边 坡 下 部 设 浸 水 护 坡, 上 部 采 用 喷 播 绿 化 防 护 3) 挖 方 段 采 用 防 护 形 式 (1) 一 般 挖 方 段 土 质 边 坡, 放 缓 至 稳 定 坡 率 后, 采 用 客 土 喷 播 植 草 防 护,

40 充 分 利 用 当 地 物 种, 在 种 子 混 合 物 中 注 重 草 灌 木 花 的 有 机 结 合, 强 调 中 长 期 效 果 为 主, 同 时 兼 顾 前 期 效 果, 努 力 建 设 一 条 持 久 自 然 的 绿 色 通 道 图 挖 方 段 防 护 形 式 (2) 对 整 体 稳 定 的 石 质 挖 方 段, 可 考 虑 保 持 其 自 然 风 貌, 体 现 自 然 天 成 鬼 斧 神 凿 的 原 始 感, 原 则 上 不 进 行 防 护, 可 选 取 有 裂 隙 水 的 岩 石 缝 隙, 移 植 当 地 的 土 生 茅 草, 保 持 其 自 然 生 态, 与 大 别 山 的 险 峻 相 得 益 彰 对 景 观 要 求 较 高 的 路 段, 可 考 虑 采 用 厚 层 基 材 网 结 合 网 内 喷 播 绿 化 图 挖 方 段 防 护 形 式 (3) 对 整 体 稳 定, 但 节 理 裂 隙 发 育, 存 在 落 石 崩 塌 掉 块 的 坡 面, 可 考 虑 采 用 挂 GPS2 型 主 动 网 并 结 合 网 内 喷 播 绿 化 进 行 防 护 (4) 对 需 要 设 置 挡 墙 支 挡 防 护 的 路 段, 可 考 虑 对 挡 墙 外 立 面 进 行 仿 竹 仿 树 干 等 工 艺 提 升 景 观 效 果, 避 免 传 统 圬 工 防 护 带 来 的 生 硬 突 兀, 景 观 效 果 差 等 问 题 图 挖 方 段 防 护 形 式 (5) 对 局 部 覆 盖 层 较 厚 顺 层 节 理 发 育, 边 坡 开 挖 后 可 能 存 在 浅 层 滑 塌 的 坡 面, 采 用 框 架 锚 杆 进 行 加 固, 框 格 内 填 充 植 生 袋 进 行 绿 化 4 路 基 排 水 本 次 排 水 设 计 综 合 考 虑 路 线 走 向 路 基 路 面 处 理 老 路 水 毁 防 治 景 观 需 求 经 济 环 保 完 善 排 水 系 统 等 因 素 进 行 分 段 设 计 1) 完 全 利 用 段 起 点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段 道 路 完 全 利 用, 已 布 设 完 善 的 市 政 排 水 设 施 图 K0+000~K5+360 段 路 排 水 现 状 2) 新 建 段 新 建 段 排 水 根 据 路 基 地 块 排 水 及 农 田 灌 溉 需 求 分 别 设 置 路 堑 边 沟 路 堤 排 水 沟 坡 顶 截 水 沟 急 流 槽 过 路 涵 等 排 水 设 施 填 方 段 设 置 不 带 盖 板 矩 形 排 水 沟, 尺 寸 为 m, 沟 体 采 用 M7.5 浆 砌 片

41 石, 设 置 于 边 坡 坡 脚 外 1.0m( 护 坡 道 ), 汇 集 路 面 水 和 边 坡 径 流 纵 向 排 水 沟 与 桥 涵 构 造 物 自 然 沟 渠 河 塘 沟 通, 或 通 过 涵 洞, 将 排 水 沟 内 的 水 引 至 路 基 范 围 以 外 挖 方 段 一 般 路 段 设 置 不 带 盖 板 矩 形 边 沟, 尺 寸 为 m, 沟 体 采 用 M7.5 浆 砌 片 石 ; 穿 越 村 镇 段 设 置 矩 形 盖 板 边 沟, 尺 寸 为 m, 沟 体 采 用 M7.5 浆 砌 片 石 带 盖 板 矩 形 边 沟, 泄 水 孔 盖 板 与 沟 壁 接 触 面 铺 有 毛 毡 ; 沿 溪 线 弯 道 与 急 弯 道 内 侧 设 置 矩 形 盖 板 边 沟, 尺 寸 为 m, 沟 体 采 用 M7.5 浆 砌 片 石 边 坡 坡 口 上 部 汇 水 面 积 较 大 区 域 段 落 进 行 了 截 水 沟 设 计, 矩 形 截 水 沟 在 路 堑 坡 口 外 5m 设 置, 出 水 口 应 引 伸 至 路 基 外, 确 保 边 坡 和 路 基 稳 定 图 路 堑 边 沟 实 景 图 图 路 堤 排 水 沟 急 流 槽 实 景 图 3) 老 路 傍 宽 利 用 段 老 路 傍 宽 利 用 段, 现 状 排 水 边 沟 为 砼 现 浇 无 盖 板 矩 形 边 沟, 部 分 石 质 挖 方 段 为 L 型 边 沟, 多 数 路 段 沟 体 淤 堵 破 损 严 重 砂 浆 标 号 不 足 且 过 水 断 面 不 满 足 排 水 需 求 图 老 路 现 状 边 沟 1 现 状 保 存 较 完 整 且 过 水 断 面 满 足 排 水 需 求 的 边 沟, 进 行 清 淤 维 修 利 用 图 现 状 保 存 较 完 好 边 沟 2 针 对 沟 体 破 损 严 重 砂 浆 标 号 不 足 或 过 水 断 面 不 满 足 排 水 需 求 的 边 沟, 进 行 拆 除 重 建 图 现 状 於 堵 破 损 严 重 边 沟 a 双 侧 傍 宽 的 挖 方 路 段 结 合 土 路 肩 硬 化 设 置 B1 型 边 沟 ; b 针 对 老 路 双 侧 傍 宽 条 件 受 限, 靠 山 体 侧 为 石 质 挖 方 的 路 段 设 置 B2 型 盖 板 边 沟, 采 用 边 沟 盖 板 补 偿 行 车 有 效 宽 度 避 免 开 挖 山 体 3 针 对 路 线 过 城 镇 路 段 景 观 要 求 高 视 距 不 良 及 半 径 较 小 弯 道 内 侧 增 设

42 钢 筋 混 凝 土 盖 板, 体 现 宽 容 设 计 理 念 方 便 周 边 居 民 出 行 提 升 景 观 段 道 路 整 体 美 观 效 果 增 加 行 车 有 效 宽 度 保 证 行 车 安 全 4 针 对 部 分 路 段 有 排 水 需 求 但 现 状 未 设 排 水 设 施 的 路 段, 补 充 完 善 边 沟 排 水 沟 截 水 沟 急 流 槽 过 路 涵 等 设 计, 疏 通 完 善 现 状 排 水 系 统 路 面 工 程 1 道 路 等 级 拟 建 项 目 道 路 等 级 为 二 级 公 路, 本 项 目 为 山 区 道 路, 兼 具 景 观 旅 游 道 路 2 路 面 结 构 设 计 推 荐 采 用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结 构 新 建 路 面 方 案 :5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16)+7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20)+36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基 层 +20cm 级 配 碎 石 底 基 层 K0+000~K5+360 段 :5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16)+7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20)+ 修 补 后 路 面 隧 道 路 面 结 构 为 :5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16)+7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20)+24cm 钢 筋 混 凝 土 + 防 水 粘 结 层 +15cm 混 凝 土 基 层 桥 涵 工 程 1 桥 梁 工 程 (1) 技 术 标 准 荷 载 等 级 : 公 路 Ⅱ 级 ; 设 计 速 度 :60km/h; 桥 面 宽 度 :0.5m( 护 栏 )+9.0m( 行 车 道 )+0.5m( 护 栏 ), 桥 梁 全 宽 10.0m 设 计 洪 水 频 率 : 大 中 桥 1/100, 小 桥 涵 洞 1/50; (2) 沿 线 桥 涵 布 设 情 况 本 项 目 全 线 设 大 桥 3 座, 共 438m( 其 中 完 全 利 用 桥 梁 一 座, 即 K 高 进 大 桥 ), 中 桥 591m/13 座, 小 桥 492m/19 座 (3) 原 有 桥 涵 现 状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调 查, 本 项 目 老 路 利 用 段 现 状 桥 梁 共 14 座, 部 分 桥 梁 修 建 年 代 较 长, 桥 梁 设 计 荷 载 等 级 低, 上 下 部 结 构 存 在 不 同 程 度 的 病 害

43 表 老 路 桥 梁 现 状 一 览 表 桥 梁 桩 号 桥 梁 名 称 跨 径 布 置 ( 跨 - 米 ) 桥 梁 全 宽 结 构 型 式 ( 米 ) 上 部 下 部 备 注 K 太 平 桥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U 台 重 力 式 桥 墩 拆 除 重 建 K 双 溪 桥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U 台 拆 除 重 建 K 汪 村 桥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U 台 重 力 式 桥 墩 拆 除 重 建 K 姚 街 桥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U 台 拆 除 重 建 K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U 台 柱 式 桥 墩 拆 除 重 建 K 必 胜 桥 石 拱 桥 重 力 式 墩 台 拆 除 重 建 K 混 凝 土 实 心 板 U 台 重 力 式 桥 墩 拆 除 重 建 K 高 坦 桥 石 拱 桥 重 力 式 墩 台 拆 除 重 建 K 高 进 桥 混 凝 土 T 梁 U 台 柱 式 桥 墩 完 全 利 用 K 长 胜 桥 石 拱 桥 重 力 式 墩 台 拆 除 重 建 K 石 拱 桥 重 力 式 墩 台 拆 除 重 建 K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U 台 重 力 式 桥 墩 拆 除 重 建 K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U 台 拆 除 重 建 K 石 拱 桥 重 力 式 墩 台 拆 除 重 建 (4) 原 有 桥 梁 改 建 考 虑 到 老 路 现 状 桥 梁 修 建 时 间 长, 设 计 荷 载 等 级 低, 老 桥 桥 面 宽 度 不 满 足 改 建 后 道 路 宽 度 要 求, 除 K 高 进 大 桥 完 全 利 用 外, 其 他 桥 梁 改 建 方 案 为 拆 除 重 建

44 图 桥 梁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图 (5) 沿 线 桥 梁 布 设 情 况 本 项 目 全 线 设 大 桥 550m/4 座 ( 其 中 完 全 利 用 桥 梁 一 座 ), 中 桥 1022m/22 座, 小 桥 161m/7 座 本 项 目 沿 线 桥 梁 布 设 一 览 表 见 表 (6) 一 般 桥 梁 结 构 1)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本 项 目 位 于 山 区, 上 部 结 构 梁 高 基 本 不 受 洪 水 位 控 制, 推 荐 方 案 采 用 单 片 梁 重 较 轻 受 力 明 确 刚 度 大 耐 久 性 好 的 先 简 支 后 连 续 预 应 力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2) 桥 梁 下 部 结 构 1 桥 墩 型 式 : 桥 墩 方 案 确 定 时, 根 据 桥 下 净 空 要 求 桥 墩 高 度 地 质 条 件 情 况 确 定, 本 项 目 墩 高 <20m 的 桥 墩 采 用 桩 柱 式 桥 墩 ;20m 墩 高 40m 的 桥 墩 采 用 矩 形 实 体 桥 墩 2 桥 台 型 式 : 本 项 目 桥 台 型 式 根 据 填 土 高 度 地 质 条 件, 采 用 肋 板 式 桩 柱 式 或 U 型 台 3 基 础 型 式 : 主 要 从 地 质 条 件 施 工 难 易 程 度 结 构 安 全 性 工 程 造 价 和 环 境 保 护 等 方 面 综 合 考 虑, 采 用 桩 基 础 和 扩 大 基 础 图 桥 梁 施 工 图 5 典 型 桥 梁 设 计 本 项 目 路 线 在 贵 池 区 高 坦 跨 越 秋 浦 河, 交 叉 桩 号 为 K 现 状 老 桥 为 米 的 空 腹 式 石 拱 桥, 桥 面 全 宽 8.0 米 净 宽 7.0 米, 1986 年 建 成 通 车 路 线 跨 越 处 秋 浦 河 不 通 航

45 图 秋 浦 大 桥 现 状 图 考 虑 到 现 状 老 桥 修 建 时 间 较 长, 设 计 荷 载 等 级 低, 老 桥 桥 面 宽 度 不 满 足 改 建 后 道 路 宽 度 要 求, 改 建 方 案 为 拆 除 重 建 新 建 桥 跨 布 置 为 米,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下 部 结 构 采 用 柱 式 桥 墩 桩 基 础 图 K 高 坦 大 桥 桥 型 布 置 图

46 表 本 项 目 沿 线 桥 梁 布 设 一 览 表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桥 梁 名 称 孔 数 - 孔 径 ( 孔 -m) 交 角 ( 度 ) 桥 梁 宽 度 (m) 桥 梁 长 度 (m) 桥 梁 结 构 类 型 面 积 (100m 2 ) 上 部 结 构 下 部 结 构 1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肋 板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2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3 K K 九 华 河 大 桥 八 都 河 大 桥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肋 板 式 桥 台,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肋 板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5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备 注 拆 除 重 建 6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7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8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9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10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11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肋 板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2*6.0 盖 板 12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老 桥 1*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墩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14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肋 板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15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墩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16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肋 板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17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18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墩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3*12.0 空 心 板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1*13.0 空 心 板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2*16.0 空 心 板

47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桥 梁 名 称 孔 数 - 孔 径 ( 孔 -m) 交 角 ( 度 ) 续 表 本 项 目 沿 线 桥 梁 布 设 一 览 表 桥 梁 宽 度 (m) 桥 梁 长 度 (m) 桥 梁 面 积 (100m 2 ) 结 构 类 型 19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肋 板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20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墩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21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肋 板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22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肋 板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23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24 K 高 坦 大 桥 预 应 力 小 箱 梁 25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26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墩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柱 式 桥 墩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柱 式 桥 墩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27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28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29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30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备 注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4*13.0 拱 桥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5*5.0 盖 板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4*30.0 拱 桥 完 全 利 用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2*11.0 拱 桥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1*4.0 盖 板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1*9.0 拱 桥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3*6.0 盖 板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1*13.0 空 心 板 31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拆 除 重 建 32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柱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33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肋 板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34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肋 板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35 K 密 肋 式 预 应 力 简 支 T 梁 肋 板 式 桥 台, 桩 基 础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1*5.5 拱 桥 拆 除 重 建, 老 桥 4*13.0 拱 桥

48 2 涵 洞 工 程 涵 洞 根 据 沿 线 筑 路 材 料 供 应 泄 洪 量 和 地 基 情 况 采 用 圆 管 涵 盖 板 涵 箱 涵 等 形 式 考 虑 沿 线 涵 洞 建 设 年 代 较 早, 同 时 结 合 当 地 农 田 灌 溉 的 需 要, 全 线 涵 洞 均 按 新 建 考 虑, 全 线 共 新 建 涵 洞 340 道 本 项 目 涵 洞 设 置 见 表 起 讫 桩 号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钢 筋 砼 圆 管 涵 涵 长 道 数 ( 米 ) 表 本 项 目 涵 洞 设 置 一 览 表 涵 洞 道 数 及 涵 长 跨 径 3m 涵 长 ( 米 ) 盖 板 涵 跨 径 > 3m 涵 长 ( 米 ) 涵 洞 道 数 小 计 总 涵 长 米 备 注 老 路 面 加 面 层 处 理 拆 除 重 建 10 道 涵 洞 拆 除 重 建 9 道 涵 洞 拆 除 重 建 23 道 涵 洞 拆 除 重 建 14 道 涵 洞 拆 除 重 建 3 道 涵 洞 拆 除 重 建 36 道 涵 洞 合 计 隧 道 工 程 本 项 目 为 二 级 公 路, 全 线 隧 道 均 为 整 体 式 路 基 段, 为 单 拱 隧 道 1 隧 道 设 计 技 术 标 准 考 虑 隧 道 后 期 的 改 造 困 难, 体 现 项 目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本 次 隧 道 设 计 速 度 按 60km/h 控 制, 其 主 要 设 计 技 术 标 准 如 下 : 公 路 等 级 : 二 级 公 路 设 计 速 度 :60km/h 隧 道 建 筑 限 界 : 净 高 :5.0m, 净 宽 :10.5m

49 洞 内 路 面 标 准 轴 载 :BZZ 100 隧 道 路 面 横 坡 :2% 的 双 面 坡 通 风 方 式 : 机 械 通 风 2 隧 道 横 断 面 布 置 隧 道 为 单 拱 隧 道 隧 道 横 断 面 设 计 考 虑 到 与 路 基 路 面 宽 度 协 调 一 致, 在 保 证 隧 道 行 车 道 宽 m 的 情 况 下, 两 侧 设 检 修 道, 具 体 如 下 : 行 车 道 宽 度 3.50m, 侧 向 宽 度 0.75m, 检 修 道 1.0m 限 界 净 宽 : =10.5m 隧 道 路 面 及 洞 面 装 饰 设 计 隧 道 洞 内 路 面 采 用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路 面 结 构 为 :5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16)+7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20)+24cm 钢 筋 混 凝 土 + 防 水 粘 结 层 +15cm 混 凝 土 基 层 施 作 衬 砌 时, 表 面 必 须 平 整 光 洁, 隧 道 拱 部 喷 涂 米 黄 色 XL-100 隧 道 专 用 厚 型 防 火 涂 料 9mm, 防 火 极 限 不 小 于 120 分 钟 3 隧 道 工 程 数 量 全 线 共 设 隧 道 2410m/3 座, 其 中 长 隧 道 2240m/2 座, 短 隧 道 170m/1 座 隧 道 设 置 情 况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隧 道 设 置 一 览 表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隧 道 名 称 地 质 情 况 隧 道 长 度 净 高 净 宽 (m) (m) (m) 洞 口 形 式 进 出 口 口 洞 内 纵 断 面 线 形 纵 坡 坡 长 (%) (m) 备 注 1 K8+500~ K9+690 小 岭 山 隧 道 良 好 端 墙 式 端 墙 式 单 洞 2 K15+160~ K 庙 前 隧 道 良 好 端 墙 式 端 墙 式 单 洞 3 K45+571~ K 苦 岭 隧 道 良 好 端 墙 式 端 墙 式 单 洞 4 隧 道 排 水 隧 道 防 排 水 设 计 应 遵 循 防 排 截 堵 结 合, 因 地 制 宜, 综 合 治 理 的 原 则,

50 保 证 隧 道 结 构 和 营 运 设 备 的 正 常 使 用 和 行 车 安 全 隧 道 防 排 水 设 计 应 对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妥 善 处 理, 洞 内 外 应 形 成 一 个 完 整 通 畅 的 防 排 水 系 统 隧 道 建 筑 限 界 及 内 轮 廓 设 计 图 图 隧 道 建 筑 限 界 及 内 轮 廊 设 计 图 交 叉 工 程 本 着 少 占 地 少 拆 迁 降 低 造 价 的 原 则, 在 满 足 规 范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充 分 结 合 地 形 地 物 的 实 际 情 况 和 实 际 功 能 要 求, 合 理 地 确 定 转 弯 半 径 原 则 上 不 改 变 被 交 叉 道 路 的 路 基 和 路 面 宽 度, 保 留 原 路 面 结 构, 适 当 的 调 整 被 交 叉 路 的 纵 横 坡, 使 被 交 叉 路 与 主 线 自 然 平 滑 衔 接 通 过 对 沿 线 的 调 查, 本 项 目 分 别 与 青 阳 县 西 外 环 S219 X006 S221 S325 等 干 线 公 路 相 交 本 着 节 约 投 资 的 原 则, 不 影 响 项 目 使 用 功 能 的 前 提 下, 结 合 项 目 的 特 点, 本 次 设 计 与 各 等 级 道 路 交 叉 均 采 用 加 铺 转 角 的 方 式, 并 进 行 渠 化 设 计 沿 线 设 施 为 了 人 车 辆 货 物 的 运 输 安 全 和 充 分 发 挥 公 路 的 作 用, 本 项 目 设 置 了 必 备 的 安 全 设 施, 对 交 通 流 向 进 行 调 节 警 告 和 诱 导, 其 内 容 包 括 交 通 标 志 公 路 标 线 防 眩 设 施 里 程 碑 百 米 桩 公 路 界 碑 等 在 青 阳 和 贵 池 各 设 1 处 养 护 道 班 表 养 护 道 班 设 置 表 序 号 行 政 区 桩 号 地 面 标 高 (m) 占 地 (hm 2 ) 1 青 阳 县 K 贵 池 区 K 交 通 工 程 及 沿 线 设 施 为 了 方 便 人 们 对 道 路 的 使 用, 保 证 交 通 流 的 安 全 畅 通, 也 为 了 便 于 对 道 路 的 管 理, 需 要 设 置 交 通 管 理 设 施 交 通 管 理 设 施 主 要 包 括 : 标 志 标 线 百 米 桩 里 程 碑 界 碑 等 1 交 通 标 志 1 警 告 标 志 尺 寸 采 用 边 长 为 90cm 等 边 三 角 形, 颜 色 为 黄 底 黑 边 黑 图 案 2 禁 令 标 志 的 形 状 采 用 圆 形, 标 志 直 径 尺 寸 为 80cm, 颜 色 一 般 为 白 底 红

51 圈 红 杆 黑 图 案 3 指 示 标 志 的 形 状 采 用 圆 形 和 正 方 形, 圆 形 标 志 直 径 尺 寸 为 80cm, 正 方 形 边 长 尺 寸 为 80cm, 颜 色 为 蓝 底, 白 图 案 4 指 路 标 志 的 汉 字 高 度 根 据 GB 的 规 定, 确 定 汉 字 高 H 为 40cm, 字 间 距 1/10H, 行 距 1/3H 指 路 标 志 一 般 为 蓝 底 白 图 案 2 交 通 标 线 本 次 设 计 标 线 采 用 热 熔 型 标 线 涂 料, 突 出 标 线 的 反 光 性 美 观 性 和 耐 久 性 交 通 标 线 设 计 依 据 是 道 路 交 通 标 志 和 标 线 (GB ) 的 规 定 并 结 合 以 往 道 路 标 线 设 计 的 经 验 综 合 而 成 1 车 行 道 边 缘 线 为 白 色 实 线, 线 宽 0.15m, 是 用 来 表 示 行 车 道 的 边 界, 在 路 面 外 侧 采 用 白 色 热 熔 型 路 用 反 光 涂 料 涂 敷 而 成 ; 在 机 动 车 需 要 跨 越 边 缘 线 的 地 方 应 划 虚 线, 长 为 4.0m, 间 距 6.0m, 线 宽 0.15m 2 禁 止 跨 越 对 向 车 道 分 界 线 ( 单 黄 实 线 ), 线 宽 0.15m, 用 来 分 隔 对 向 行 驶 的 交 通 流, 并 禁 止 双 方 向 或 一 个 方 向 车 辆 越 线 或 压 线 行 驶 一 般 设 在 道 路 中 线 上, 但 不 限 于 一 定 设 在 道 路 的 几 何 中 心 线 上, 在 机 动 车 需 要 跨 越 边 缘 线 的 地 方 应 划 虚 线, 长 为 4.0m, 间 距 6.0m, 线 宽 0.15m 3 人 行 横 道 线 是 表 示 准 许 行 人 横 穿 车 行 道 的 标 线, 采 用 长 4.0m, 宽 0.4m, 间 距 0.6m 米 的 标 线 组 合 而 成, 设 置 方 向 与 道 路 垂 直, 交 叉 口 处 人 行 横 道 线 一 般 布 置 于 停 止 线 前 2.0 米 处, 采 用 白 色 热 熔 型 路 用 反 光 涂 料 涂 敷 4 停 止 线 是 表 示 车 辆 等 候 放 行 信 号 的 停 车 位 置, 设 置 于 有 交 通 信 号 控 制 的 交 叉 路 口, 距 人 行 横 道 2.0m, 线 宽 0.3 米 3 交 通 信 号 灯 信 号 灯 材 料 选 择 : 交 叉 口 信 号 灯 主 要 采 用 F 杆 形 式 ; 信 号 灯 地 下 埋 管 部 分 采 用 预 埋 3 孔 灯 杆 采 用 热 镀 锌 钢 管 ; 信 号 灯 信 号 机 型 号 由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确 定 2.5 土 石 方 数 量 本 项 目 土 石 方 平 衡 中 以 桥 梁 和 隧 道 分 段 及 分 区 为 节 点 等 控 制 因 素 进 行 平 衡 节 点 设 置 合 理, 充 分 考 虑 了 以 挖 作 填 施 工 工 艺, 结 合 周 边 建 设 综 合 利 用 弃 土 ( 渣 ), 减 少 取 土 和 弃 土 ( 渣 ) 量, 以 减 小 项 目 扰 动 地 表 面 积 水 土 流 失 量 及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破 坏 工 程 建 设 土 石 方 填 方 总 量 为 万 m 3, 挖 方 万 m 3, 借 方

52 万 m 3 ( 工 程 购 买 的 沙 砾 石 片 石 碎 石 块 石 沥 青 等 建 筑 材 料 未 纳 入 土 石 方 平 衡 ), 弃 渣 万 m 3 ( 主 要 为 清 表 废 方 桥 梁 基 坑 开 挖 钻 渣 房 屋 拆 迁 弃 渣 ), 土 石 方 利 用 率 为 70.28%; 表 土 剥 离 并 后 期 回 覆 利 用 万 m 3 综 上 所 述, 经 补 充 完 善 后 本 项 目 土 石 方 挖 填 借 环 节 方 案 可 行, 土 石 方 调 配 科 学, 土 石 方 利 用 率 高 利 用 方 向 合 理, 同 时 采 取 取 弃 结 合 的 方 式, 减 少 了 占 地 范 围, 保 护 了 土 壤 资 源, 土 石 方 平 衡 基 本 合 理, 满 足 水 土 保 持 要 求 建 议 主 体 工 程 在 下 一 阶 段 设 计 中 进 一 步 优 化 路 线 设 计, 优 化 土 石 方 平 衡, 减 少 弃 渣 量 和 取 土 量, 从 而 减 少 因 工 程 建 设 而 新 增 的 水 土 流 失 量 及 环 境 破 坏 土 石 方 平 衡 见 表

53 表 土 石 方 平 衡 表 ( 万 m 3 ) 挖 方 表 填 方 本 桩 利 用 调 入 调 出 借 方 弃 渣 土 表 土 桩 号 石 石 土 方 剥 土 方 利 用 方 方 离 土 方 石 方 土 石 方 来 源 土 石 方 去 向 土 石 方 来 源 土 方 石 方 K0+000~K K5+360~K 号 隧 道 K7+000~K K10+100~K K11+200~K K7+000-K Q 号 隧 道 2 号 隧 道 Q2-Q K18+100~K K20+800~K Q K28+440~K Q5-Q K43+140~K 号 隧 道 3.90 Q K48+240~K Q9-Q K55+540~K Q K57+540~K K61+540~K Q12-Q 路 基 工 程 区 小 计 隧 道 工 程 区 桥 梁 工 程 区 沿 线 设 施 区 主 体 工 程 区 合 计 施 工 场 地 区 施 工 道 路 区 合 计

54 图 土 石 方 流 向 框 图

55 2.6 施 工 临 时 工 程 表 土 堆 场 主 体 工 程 动 工 前 应 剥 离 熟 土 层 集 中 堆 放, 施 工 结 束 后 作 为 复 耕 地 林 草 地 的 覆 土 本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和 临 建 工 程 剥 离 表 土 共 计 万 m 3 其 中 主 体 万 m 3 施 工 道 路 0.57 万 m 3 ; 施 工 场 地 的 清 表 土 方 2.22 万 m 3 ; 主 体 工 程 及 施 工 道 路 场 地 剥 离 的 表 土 均 用 于 场 地 的 后 期 绿 化 主 设 对 表 土 予 以 剥 离, 但 未 设 置 这 部 分 土 方 的 临 时 堆 放 位 置 及 保 护 措 施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根 据 主 设 和 项 目 建 设 实 际 情 况, 经 计 算 需 在 道 路 沿 线 合 适 位 置 临 时 堆 土 用 地 予 以 堆 放 表 土 方 案 根 据 分 段 就 近 原 则 及 完 工 后 可 能 的 覆 土 需 求, 对 该 项 目 所 剥 离 表 土 综 合 管 理, 分 配 调 运 切 实 可 行, 完 工 后 用 于 工 程 绿 化 覆 土, 有 效 的 保 护 和 利 用 了 土 壤 资 源 应 该 注 意 在 表 土 存 放 的 过 程 中, 必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避 免 造 成 二 次 水 土 流 失 主 体 工 程 各 区 表 土 剥 离 堆 放 情 况 及 后 期 利 用 方 向 见 表 表 临 时 堆 土 场 区 设 置 一 览 表 堆 土 量 占 地 面 积 侧 面 面 积 顶 面 面 积 编 号 位 置 及 桩 号 ( 万 m 3 )( hm 2 )( hm 2 )( hm 2 ) 占 地 类 型 堆 高 坡 比 备 注 1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2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3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4 K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5 K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6 K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7 K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8 K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9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10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11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12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13 K 林 草 地 :1.5 临 时 堆 土 14 K 林 草 地 :1.6 临 时 堆 土 15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16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56 堆 土 量 占 地 面 积 侧 面 面 积 顶 面 面 积 编 号 位 置 及 桩 号 ( 万 m 3 )( hm 2 )( hm 2 )( hm 2 ) 占 地 类 型 堆 高 坡 比 备 注 17 K 林 草 地 耕 地 等 :1.5 临 时 堆 土 18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19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20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21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22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23 K 林 草 地 耕 地 :1.5 临 时 堆 土 合 计 注 :1 以 上 临 时 堆 土 ( 渣 ) 场 为 新 增, 主 要 堆 放 路 基 及 施 工 道 路 剥 离 的 表 土, 其 余 工 程 区 剥 离 的 表 土 堆 放 在 本 区, 不 新 增 占 地 ; 2 本 项 目 拟 在 隧 道 洞 口 设 置 临 时 堆 渣 场, 共 5 处, 临 时 堆 渣 场 均 在 洞 口 附 近 路 基 征 地 范 围 内, 不 新 增 临 时 征 地 取 土 场 取 土 场 设 置 情 况 通 过 土 石 方 平 衡 分 析, 土 石 方 经 过 纵 向 调 配 万 m 3 后, 尚 需 借 土 方 万 m 3, 限 于 设 计 阶 段, 主 体 工 程 并 未 进 行 取 土 场 的 设 置, 仅 给 出 了 取 土 场 弃 渣 场 总 的 用 地 面 积 为 9.93hm 2, 本 报 告 根 据 土 石 方 平 衡, 与 主 体 商 议, 并 与 地 方 相 关 部 门 沟 通, 根 据 路 段 各 工 程 单 元 的 土 石 方 需 求 量, 沿 线 设 取 土 场 18 处, 均 为 集 中 取 土, 取 土 场 面 积 为 26.62hm 2 取 土 场 基 本 特 性 表 见 表 2.6-2, 各 取 土 场 的 具 体 位 置 详 见 图 取 土 场 取 土 场 容 量 万 m 3, 储 量 能 够 满 足 本 工 程 取 土 要 求, 新 修 至 取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293m, 整 修 施 工 道 路 437m,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2898m 1#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左 侧 约 100m 处 ( 图 2.6-1a), 船 形 附 近 的 山 脚 下 取 土 区 高 程 100~110m 之 间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荒 地, 少 量 为 耕 地 需 新 建 施 工 道 路 43m 用 于 联 系 取 土 场 和 主 体 工 程 区,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10+100~K11+200, 该 取 土 场 取 弃 综 合 利 用, 取 土 弃 渣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图 2.6-1a-b 2#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右 侧, 十 字 村 南 侧 ( 图 2.6-1b) 取 土 区 最 高 处

57 高 程 64m, 最 低 处 高 程 55m 取 土 范 围 内 基 本 上 是 林 草 地 需 新 建 施 工 道 路 130m 改 建 87m 用 于 联 系 取 土 场 和 主 体 工 程 区, 供 应 路 段 为 K11+200~K18+100, 该 取 土 场 取 弃 综 合 利 用, 取 土 弃 渣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3#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左 侧 约 400m 处 ( 图 2.6-1c), 大 路 程 西 北 的 山 脚 下 取 土 区 高 程 42~53m 之 间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少 量 为 耕 地 可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268m 用 于 联 系 取 土 场 和 主 体 工 程 区,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11+200~K18+100, 该 取 土 场 取 弃 综 合 利 用, 取 土 弃 渣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4#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右 侧, 杨 村 南 ( 图 2.6-1d) 取 土 区 高 程 70~77m 之 间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耕 地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20+800~K28+440, 取 土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图 2.6-1c-d 5#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右 侧, 童 村 畈 附 近 的 山 脚 下 ( 图 2.6-1e) 取 土 区 高 程 125~135m 之 间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耕 地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28+440~K43+140, 该 取 土 场 取 土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6#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左 侧 约 400m 处, 咀 上 方 南 侧 的 山 脚 下 ( 图 2.6-1f) 取 土 区 高 程 105~115m 之 间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耕 地 可 改 建 现 有 道 路 437m 用 于 联 系 取 土 场 和 主 体 工 程 区,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28+440~K43+140, 该 取 土 场 取 弃 综 合 利 用, 取 土 弃 渣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图 2.6-1e-f 7#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路 侧, 为 一 相 对 独 立 的 山 包 ( 图 2.6-1g) 取 土 区 高 程 85~104m 之 间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也 为 K28+440~K43+140, 该 取 土 场 取 土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8#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右 侧 约 100m 处, 梅 街 南 侧 ( 图 2.6-1h) 取 土 区 高 程 80~95m 之 间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可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147m 用 于 联 系 取 土 场 和 主 体 工 程 区,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43+140~K48+240, 该 取 土 场 取 土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58 图 2.6-1g-h 9#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右 侧 约 400m 处, 黄 栗 园 东 侧 的 山 脚 下 ( 图 2.6-1i) 取 土 区 高 程 65~81m 之 间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可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350m 新 建 120m 用 于 联 系 取 土 场 和 主 体 工 程 区,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48+240~K55+540, 该 取 土 场 取 弃 综 合 利 用, 取 土 弃 渣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10#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左 侧 约 300m 处, 梅 村 变 电 所 东 侧 一 独 立 山 岗 ( 图 2.6-1j) 取 土 区 高 程 70~83m 之 间, 为 山 包 型 取 土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可 利 用 297m 已 有 道 路 用 于 联 系 取 土 场 和 主 体 工 程 区,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48+240~K55+540, 该 取 土 场 取 土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图 2.6-1i-j 11#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左 侧, 沙 坡 村 南 ( 图 2.6-1k) 取 土 区 高 程 65~90m 之 间, 结 合 路 基 挖 方 取 土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55+540~K61+540, 该 取 土 场 取 土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12#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附 近,S221 东 侧 ( 图 2.6-1l) 取 土 区 高 程 40~60m 之 间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少 量 耕 地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61+540~K85+447, 削 坡 型 取 土, 该 取 土 场 取 土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图 2.6-1k-l 13#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右 侧, 湾 潭 村 西 ( 图 2.6-1m) 取 土 区 高 程 35~58m 之 间, 为 一 相 对 独 立 的 山 丘 结 合 老 路 改 线 挖 方, 山 包 型 取 土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61+540~K85+447, 该 取 土 场 取 土 结 束 后 可 以 整 治 为 平 地,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14#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右 侧 ( 图 2.6-1n) 取 土 区 高 程 52~70m 之 间, 为 路 侧 山 丘 结 合 老 路 改 线 挖 方, 削 坡 型 取 土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荒 地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61+540~K85+447, 该 取 土 场 取 土 结 束 后 可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图 2.6-1m-n 15#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左 侧, 绍 埂 村 南 ( 图 2.6-1o) 取 土 区 高 程 80~110m 之 间, 为 路 侧 高 地 削 坡 型 取 土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该 取 土

59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61+540~K85+447, 该 取 土 场 取 土 结 束 后 可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16#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右 侧, 里 亭 北 的 山 脚 下 ( 图 2.6-1p) 取 土 区 高 程 95~110m 之 间 削 坡 型 取 土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耕 地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61+540~K85+447, 该 取 土 场 取 土 结 束 后 可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图 2.6-1o-p 17#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右 侧, 距 离 路 线 约 800m( 图 2.6-1q) 取 土 区 高 程 110~125m 之 间 削 坡 型 取 土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耕 地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61+540~K85+447, 该 取 土 场 取 土 结 束 后 可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18# 取 土 场 : 位 于 路 线 K 右 侧, 红 石 村 东 的 山 脚 下 ( 图 2.6-1r) 取 土 区 高 程 95~110m 之 间 削 坡 型 取 土 取 土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是 林 草 地 耕 地 该 取 土 场 供 应 路 段 为 K61+540~K85+447, 该 取 土 场 取 弃 综 合 利 用, 取 土 弃 渣 结 束 后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性 质 图 2.6-1q-r

60 表 取 土 场 设 置 一 览 表 序 号 所 处 桩 号 供 应 路 段 路 侧 地 貌 类 型 用 地 类 型 取 土 数 量 ( 万 m 3 ) 借 土 方 量 取 土 场 容 量 现 状 地 面 高 程 (m) 取 土 方 式 平 均 取 占 地 土 深 度 面 积 (m) (hm 2 ) 终 期 利 用 方 向 至 路 基 (m) 利 用 改 建 新 建 1 K K10+100~K 左 岗 地 林 草 地 耕 地 2 K 右 岗 地 林 草 地 K11+200~K K 左 岗 地 林 草 地 耕 地 4 K21+50 K20+800~K 右 岗 地 耕 地 削 坡 削 坡 削 坡 削 坡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43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268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K K K28+440~K 右 岗 地 林 草 地 耕 地 左 岗 地 林 草 地 耕 地 削 坡 削 坡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K K 右 岗 地 林 草 地 K43+140~K 右 岗 地 林 草 地 削 坡 削 坡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K K K48+240~K 左 岗 地 林 草 地 左 山 丘 林 草 地 削 坡 山 包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K K K55+540~K 左 山 丘 林 草 地 左 岗 地 林 草 地 耕 地 削 坡 削 坡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K K K61+540~K 右 山 丘 林 草 地 右 山 丘 林 草 地 荒 地 山 包 削 坡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15 K 左 岗 地 林 草 地 削 坡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16 K 右 岗 地 耕 地 17 K K61+540~K 右 岗 地 林 草 地 耕 地 18 K 右 岗 地 林 草 地 耕 地 削 坡 削 坡 削 坡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872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343 合 计

61 取 土 场 最 终 恢 复 利 用 方 向 取 土 场 为 临 时 占 地, 根 据 临 时 占 地 尽 量 恢 复 原 地 貌 的 原 则, 结 合 取 土 场 现 状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规 划 取 土 场 终 期 恢 复 为 耕 地, 以 提 高 和 重 建 土 地 功 能, 弥 补 永 久 占 地 对 耕 地 资 源 的 占 用 现 状 取 土 场 地 貌 岗 地 或 者 山 丘, 地 势 均 高 于 周 边, 取 土 后, 取 土 区 一 定 区 域 较 取 土 前 平 整, 更 适 合 作 为 农 业 生 产 用 地, 故 取 土 场 恢 复 为 耕 地 是 可 行 的 取 土 场 设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及 优 化 建 议 1 以 上 18 处 取 土 场 均 避 开 了 法 定 保 护 区, 不 涉 及 保 护 类 动 植 物 和 重 要 生 境, 占 用 的 是 人 工 林 地 荒 草 地 和 耕 地, 其 中 耕 地 现 状 基 本 是 荒 草 地, 周 边 300 米 范 围 内 没 有 居 民 点, 不 涉 及 河 流, 取 土 场 设 置 环 境 基 本 可 行 2 取 土 场 的 运 距 在 43m~872m 之 间, 运 距 较 短, 取 土 场 设 施 经 济 可 行 3 取 土 场 取 土 方 式 均 为 削 坡 取 土, 取 土 方 式 合 理, 可 减 轻 扬 尘 和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4 取 土 场 取 土 深 度 根 据 地 貌 地 势 情 况, 取 土 深 度 为 取 土 场 与 周 边 用 地 的 高 程 差, 取 土 后 取 土 区 域 平 整, 适 合 取 土 后 恢 复 为 耕 地 的 农 产 生 产 5 根 据 土 石 方 平 衡, 工 程 需 外 借 土 石 方 万 m 3,18 处 取 土 场 土 石 方 容 量 万 m 3, 可 满 足 本 工 程 用 土 量 要 求 6 18 处 取 土 场 取 土 后 尽 量 恢 复 为 原 有 现 状, 根 据 需 要 恢 复 为 耕 地 现 状 取 土 场 地 貌 岗 地 或 者 山 丘, 地 势 均 高 于 周 边, 取 土 后, 取 土 区 一 定 区 域 较 取 土 前 平 整, 更 适 合 作 为 农 业 生 产 用 地, 故 取 土 场 恢 复 为 耕 地 是 可 行 的 在 下 阶 段 工 程 设 计 中, 设 计 单 位 应 进 一 步 论 证 取 土 场 的 位 置 取 土 深 度 及 恢 复 方 向, 尽 量 减 少 取 土 场 对 土 地 资 源 的 占 用 在 取 土 过 程 中 要 做 好 扬 尘 及 水 土 保 持 防 治 措 施, 土 方 运 输 过 程 对 沿 线 环 境 的 影 响 弃 渣 场 弃 渣 场 设 置 情 况 经 过 土 石 方 平 衡 可 知, 土 石 方 经 过 纵 向 调 配 后, 弃 渣 49.8 万 m 3, 在 外 勘 期 间 主 设 对 弃 土 场 进 行 了 详 细 调 查, 根 据 弃 土 方 量 及 运 距, 同 时 考 虑 排 水 地 形

62 质 及 环 保 等 情 况, 对 弃 土 场 进 行 设 置 由 于 本 项 目 沿 线 风 景 秀 丽, 为 确 保 道 路 沿 线 的 环 境 及 景 观 不 受 破 坏, 弃 土 尽 量 弃 至 于 远 离 道 路 两 侧 的 山 谷 间, 为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堵 塞 河 道, 路 基 挖 余 土 石 方 除 用 于 路 基 填 筑 与 路 基 防 护 排 水 的 砌 体 外, 其 余 废 方 均 集 中 堆 放, 并 要 求 对 弃 土 堆 周 围 采 用 支 挡 防 护 ; 对 于 弃 土 堆 所 占 水 系, 结 合 涵 洞 开 沟, 确 保 不 破 坏 水 系, 弃 土 场 设 置 在 满 足 弃 土 及 地 形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尽 量 减 小 弃 土 高 度, 弃 土 场 边 坡 尽 量 放 缓, 使 之 于 周 围 地 形 相 接, 使 弃 土 场 弃 土 后 与 周 围 的 地 形 自 然 顺 接, 有 利 于 复 耕, 初 步 确 定 了 23 处 弃 渣 场 选 址, 弃 渣 场 集 中 处 理 弃 渣, 避 免 施 工 过 程 中 随 意 弃 渣 23 处 弃 渣 场 中 Z3 Z4 Z5 Z9 Z15 Z23# 为 取 弃 综 合 利 用, 其 余 为 新 增, 新 增 弃 渣 场 中,Z1 Z12 结 合 路 基 填 方, 在 路 侧 凹 地 进 行 弃 渣, 其 余 渣 场 均 为 山 谷 凹 地, 各 弃 渣 场 交 通 运 输 方 便, 运 距 较 短, 减 少 了 土 石 洒 落 和 水 土 流 失 各 弃 渣 场 特 性 见 表 2.6-3, 地 形 地 貌 见 图

63 序 号 弃 渣 路 段 所 处 桩 号 表 本 项 目 弃 渣 场 设 置 一 览 表 弃 渣 场 位 置 及 占 地 类 型 数 量 ( 万 m 3 ) 平 均 占 地 面 至 路 基 (m) 渣 场 现 状 地 面 后 期 恢 复 左 右 占 地 类 型 类 型 弃 方 渣 场 堆 渣 积 (hm 高 程 (m) 量 容 量 高 度 2 ) 利 用 改 建 新 建 利 用 方 向 1 K5+360~K7+000 K5+750 耕 地 荒 草 地 平 地 原 有 用 地 新 增 2 K7+000~K K8+100 林 地 荒 草 地 山 坳 原 有 用 地 3 K10+100~K K 取 弃 利 用 综 合 (Q1) 4 K 取 弃 利 用 综 合 (Q2) 5 K11+200~K K 取 弃 利 用 综 合 (Q3) 6 K18+100~K K 耕 地 荒 草 地 山 坳 原 有 用 地 7 K20+800~K K 耕 地 荒 草 地 山 坳 原 有 用 地 8 K 林 草 地 平 地 原 有 用 地 9 K 取 弃 利 用 综 合 (Q6) 10 K 林 草 地 山 坳 原 有 用 地 11 K 耕 地 荒 地 山 坳 原 有 用 地 12 K 林 草 地 缓 坡 原 有 用 地 13 K28+440~K K 林 草 地 山 坳 原 有 用 地 14 K48+240~K K 林 地 荒 草 地 山 坳 原 有 用 地 15 K 取 弃 利 用 综 合 (Q9) 16 K55+540~K K 林 地 荒 草 地 K 耕 地 林 草 地 山 坳 原 有 用 地 18 K 林 草 地 山 坳 原 有 用 地 19 K 耕 地 山 坳 原 有 用 地 20 K 林 草 地 耕 地 山 坳 原 有 用 地 21 K 林 草 地 山 坳 原 有 用 地 K61+540~K K 林 草 地 山 坳 原 有 用 地 23 K 取 弃 利 用 综 合 (Q18) 合 计 新 增 占 地 9.98 公 顷 备 注

64 弃 渣 场 最 终 恢 复 利 用 方 向 弃 渣 场 为 临 时 占 地, 根 据 临 时 占 地 尽 量 恢 复 原 地 貌 的 原 则, 结 合 弃 土 场 现 状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规 划 弃 渣 场 终 期 恢 复 为 原 用 地 性 质, 耕 地 林 草 地, 以 提 高 和 重 建 土 地 功 能, 弥 补 永 久 占 地 对 耕 地 林 地 资 源 的 占 用 现 状 取 土 场 地 貌 是 凹 地 山 坳 缓 坡, 地 势 均 低 于 于 周 边, 尽 量 减 小 弃 土 高 度, 弃 土 场 边 坡 尽 量 放 缓, 使 之 于 周 围 地 形 相 接, 使 弃 土 场 弃 土 后 与 周 围 的 地 形 自 然 顺 接, 有 利 于 用 地 复 耕, 恢 复 后 的 用 地 与 周 边 用 地 自 然 连 接, 更 适 合 农 作 物 林 木 的 生 长, 故 弃 渣 场 恢 复 为 原 地 貌 是 可 行 的 弃 渣 场 设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及 优 化 建 议 1 以 上 23 处 弃 渣 场 均 避 开 了 法 定 保 护 区, 不 涉 及 保 护 类 动 植 物 和 重 要 生 境, Z1 Z12 结 合 路 基 填 方, 在 路 侧 凹 地 进 行 弃 渣, 其 余 渣 场 均 为 山 谷 凹 地 故 本 工 程 弃 渣 场 占 用 的 是 山 坳 凹 地 缓 坡 地, 满 足 对 于 山 岭 地 区, 优 先 在 支 毛 沟 凹 地 内 布 置 弃 渣 场 的 要 求 2 周 边 300 米 范 围 级 下 游 内 没 有 居 民 点 工 业 企 业 和 大 型 河 流, 不 会 影 响 周 边 公 共 设 施 工 业 企 业 居 民 点 等 的 安 全 3 弃 渣 场 的 运 距 在 30m~1220m 之 间, 运 距 较 短, 取 土 场 设 施 经 济 可 行 4 根 据 土 石 方 平 衡, 工 程 需 弃 渣 49.8 万 m 3,23 处 弃 渣 场 土 石 方 容 量 万 m 3, 可 满 足 本 工 程 弃 渣 量 要 求 5 弃 渣 场 弃 渣 高 度 在 米 之 间, 高 度 根 据 弃 渣 场 与 周 边 用 地 高 程 差 确 定 6 23 处 弃 渣 场 弃 渣 后 恢 复 为 原 地 貌, 弃 渣 后 的 弃 土 场 与 周 围 的 地 形 自 然 顺 接, 有 利 于 用 地 复 耕, 恢 复 后 的 用 地 与 周 边 用 地 自 然 连 接, 更 适 合 农 作 物 林 木 的 生 长, 弃 渣 场 恢 复 为 原 地 貌 是 可 行 的 在 下 阶 段 工 程 设 计 中, 设 计 单 位 应 进 一 步 论 证 弃 渣 场 的 位 置 弃 渣 高 度 及 恢 复 方 向, 尽 量 减 少 弃 渣 场 对 土 地 资 源 的 占 用 本 工 程 地 处 山 地 丘 陵 区, 需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防 治 泥 石 流 等 山 洪 灾 害 产 生 施 工 场 地 本 报 告 对 施 工 场 地 区 进 行 了 初 步 规 划, 在 尽 量 少 占 用 耕 地 和 林 地 的 情 况 下, 结 合 运 距 和 桥 梁 隧 道 等 节 点 等 因 素, 沿 线 共 布 设 施 工 项 目 部 5 处, 大 小 构 造 的

65 施 工 场 地 20 处, 占 地 11.81hm 2, 受 交 通 条 件 施 工 场 地 对 地 形 的 要 求 限 制, 占 地 类 型 主 要 为 耕 地 林 地 和 草 地 施 工 项 目 部 主 要 布 置 办 公 室 材 料 仓 库 构 件 预 制 场 地 临 时 堆 料 场 水 泥 混 合 料 拌 和 站 等 ; 各 施 工 场 地 主 要 布 置 构 件 预 制 场 地 临 时 堆 料 场 根 据 以 往 公 路 建 设 经 验,5 处 施 工 项 目 部 符 合 实 际 建 设 需 求, 用 地 面 积 基 本 合 理, 其 余 施 工 场 地 大 小 也 适 中, 既 不 造 成 场 地 浪 费, 也 能 满 足 需 求 施 工 场 地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一 览 表 至 路 基 (m) 序 所 属 县 占 地 面 积 位 置 或 桩 号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用 地 类 型 恢 复 利 用 方 向 号 乡 ( 镇 ) (hm 2 利 新 ) 改 建 用 建 1 K6+300 项 目 部 路 面 临 时 仓 库 青 阳 县 1.09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2 K8+450 隧 道 青 阳 县 0.24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3 K 桥 梁 路 基 路 面 青 阳 县 0.37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4 K 桥 梁 路 基 路 面 青 阳 县 0.76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5 K 项 目 部 预 制 场 临 时 仓 库 青 阳 县 1.33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6 K 隧 道 桥 梁 路 基 路 面 贵 池 区 0.51 林 草 地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7 K 桥 梁 路 基 路 面 贵 池 区 0.41 林 草 地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8 K 桥 梁 路 基 路 面 贵 池 区 0.3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K 桥 梁 路 基 路 面 贵 池 区 0.33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10 K 项 目 部 预 制 场 临 时 仓 库 贵 池 区 1.24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11 K 隧 道 路 基 路 面 贵 池 区 0.42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K 桥 梁 路 基 路 面 贵 池 区 0.34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13 K 桥 梁 路 基 路 面 贵 池 区 0.34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14 K 桥 梁 路 基 路 面 贵 池 区 0.31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15 K 项 目 部 预 制 场 临 时 仓 库 贵 池 区 1.2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16 K 桥 梁 路 基 路 面 贵 池 区 0.43 林 草 地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17 K 桥 梁 路 基 路 面 贵 池 区 0.26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18 K 桥 梁 路 基 路 面 贵 池 区 0.33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19 K 桥 梁 路 基 路 面 石 台 县 0.21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20 K 项 目 部 预 制 场 临 时 仓 库 石 台 县 1.39 耕 地 原 有 用 地 合 计

66 2.6.5 施 工 道 路 本 工 程 附 近 有 G318 S219 S221 S325 以 及 农 村 公 路 四 通 八 达, 交 通 较 为 方 便 主 体 统 计, 本 工 程 除 利 用 项 目 区 现 有 的 省 县 交 通 干 线 或 乡 间 道 路 作 为 施 工 道 路 用 之 外, 沿 路 基 还 需 新 修 整 修 施 工 道 路 约 28.00km, 路 面 宽 m, 路 基 宽 m, 碎 石 路 面, 占 地 6.26hm 2 根 据 取 土 场 弃 渣 场 临 时 堆 土 场 以 及 施 工 场 地, 查 阅 设 计 文 件 及 地 形 图 卫 星 图 片 外 业 踏 勘, 统 计 了 全 线 的 施 工 道 路 的 规 模, 合 计 km, 详 见 表 其 中, 利 用 已 有 道 路 87.78km, 新 建 3.6km 改 建 施 工 道 路 9.44km 路 面 宽 m, 路 基 宽 m, 碎 石 路 面, 新 增 占 地 3.69hm 2 表 本 项 目 施 工 便 道 设 置 一 览 表 桩 号 便 道 类 型 整 修 便 新 建 便 道 利 用 已 有 新 增 道 长 度 合 计 (km) 占 地 类 型 恢 复 利 用 占 地 (km) (km) 沿 路 基 林 草 地 耕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地 交 通 用 地 至 取 ( 弃 ) 林 草 地 耕 K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1.06 土 ( 渣 ) 场 地 K 林 草 地 耕 至 施 工 场 地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0.00 地 小 计 沿 路 基 林 草 地 耕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地 交 通 用 地 至 取 ( 弃 ) 林 草 地 耕 K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4.82 土 ( 渣 ) 场 地 K 林 草 地 耕 至 施 工 场 地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0.28 地 小 计 沿 路 基 至 取 ( 弃 ) 林 草 地 耕 K 土 ( 渣 ) 场 地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1.85 K 至 施 工 场 地 小 计 林 草 地 耕 地 恢 复 原 有 用 地 备 注 不 含 便 桥 0.8km 合 计 根 据 区 域 内 路 网 的 分 布 及 项 目 与 路 网 的 关 系, 分 析 得 出 施 工 道 路 基 本 满 足 工

67 程 需 要, 建 议 主 设 人 员 尽 可 能 利 用 工 程 周 边 已 有 道 路, 减 少 新 修 整 修 道 路 的 长 度, 降 低 扰 动 地 表 面 积 仅 对 确 实 难 以 抵 达 施 工 场 地 弃 渣 场 等 区 域 新 建 施 工 道 路, 既 减 少 工 程 占 地, 也 降 低 对 当 地 居 民 的 干 扰, 但 是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尽 量 不 占 用 耕 地 减 少 土 石 方 开 挖 量 减 少 对 当 地 灌 排 渠 系 的 影 响 需 设 置 完 善 的 排 水 设 施 施 工 营 地 本 工 程 采 取 租 用 沿 线 村 镇 房 屋 作 为 施 工 营 地 方 式, 施 工 营 地 5 处 根 据 对 拟 建 工 程 周 边 村 庄 的 调 查, 村 庄 内 有 部 分 居 民 全 家 在 外 地 务 工, 房 屋 长 时 间 空 置, 他 们 很 愿 意 外 租 且 沿 线 村 庄 邻 近 拟 建 道 路, 便 于 施 工 管 理 故 施 工 人 员 租 用 沿 线 邻 近 民 房 是 可 行 的 Q1 取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Q1 取 土 场 Q2 取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Q2 取 土 场 Q3 取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Q3 取 土 场 Q4 取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Q4 取 土 场 Q6 取 土 场 Q7 取 土 场 Q7 取 土 场 Q8 取 土 场 Q9 取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Q9 取 土 场 Q10 取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Q10 取 土 场 Q11 取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Q12 取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Q11 取 土 场 Q12 取 土 场 Q13 取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Q13 取 土 场 Q14 取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Q14 取 土 场

68 Q15 取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Q15 取 土 场 Q16 取 土 场 Q17 取 土 场 Q18 取 土 场 施 工 道 路 Q18 取 土 场 Z1 弃 渣 场 Z2 弃 渣 场 Z6 弃 渣 场 Z7 弃 渣 场 Z10 弃 渣 场 施 工 道 路 Z10 弃 渣 场 Z11 弃 渣 场 Z12 弃 渣 场 Z13 弃 渣 场 Z14 弃 渣 场 Z16 弃 渣 场 Z18 弃 渣 场 Z20 弃 渣 场 施 工 道 路 Z20 弃 渣 场 Y1 施 工 场 地 Y17 施 工 场 地 Y3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Y3 施 工 场 地 Y5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Y5 施 工 场 地 Y6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Y6 施 工 场 地 Y7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Y7 施 工 场 地 Y8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Y8 施 工 场 地 Y9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Y9 施 工 场 地

69 Y10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Y10 施 工 场 地 Y11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Y11 施 工 场 地 Y12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Y12 施 工 场 地 Y15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Y15 施 工 场 地 Y18 施 工 场 地 Y20 施 工 场 地 Y19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道 路 图 临 时 工 程 现 状 照 片 2.7 工 程 占 地 及 拆 迁 工 程 占 地 本 项 目 工 程 总 占 地 面 积 hm 2, 其 中 耕 地 95.33hm 2 林 地 33.95hm 2 草 地 18.93hm 2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80.75hm 2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6.91hm 2 城 村 镇 及 工 矿 用 地 13.01hm 2, 其 他 用 地 12.53hm 2 永 久 用 地 hm 2 临 时 用 地 60.67hm 2, 工 程 分 区 由 8 个 调 整 为 9 个, 调 整 后 的 工 程 占 地 及 分 区 详 见 表 表 调 整 后 的 工 程 占 地 表 (hm 2 ) 行 政 区 划 弃 土 临 时 堆 路 基 工 隧 道 工 桥 梁 工 沿 线 设 施 工 道 施 工 场 取 土 场 工 程 单 元 ( 渣 ) 土 ( 渣 ) 小 计 程 区 程 区 程 区 施 区 路 区 地 区 区 场 区 场 区 占 地 性 质 永 久 永 久 永 久 永 久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永 久 临 时 合 计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池 州 市 青 阳 县 草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城 镇 村 及 工 矿 用 地 其 他 用 地 小 计

70 行 政 区 划 弃 土 临 时 堆 路 基 工 隧 道 工 桥 梁 工 沿 线 设 施 工 道 施 工 场 取 土 场 工 程 单 元 ( 渣 ) 土 ( 渣 ) 小 计 程 区 程 区 程 区 施 区 路 区 地 区 区 场 区 场 区 占 地 性 质 永 久 永 久 永 久 永 久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永 久 临 时 合 计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池 州 市 贵 池 区 草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城 镇 村 及 工 矿 用 地 其 他 用 地 小 计 占 地 性 质 永 久 永 久 永 久 永 久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永 久 临 时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池 州 市 石 台 县 草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城 镇 村 及 工 矿 用 地 其 他 用 地 小 计 合 计 拆 迁 工 程 的 建 设, 将 造 成 一 定 数 量 的 拆 迁, 需 拆 迁 各 类 房 屋 面 积 35230m 2 电 力 电 讯 线 179 根, 以 上 拆 迁 均 为 工 程 拆 迁, 不 涉 及 环 保 拆 迁 由 于 本 项 目 采 用 货 币 包 干 拆 迁 制, 拆 迁 安 置 费 用 由 建 设 单 位 统 一 交 给 地 方 政 府, 由 地 方 政 府 解 决 拆 迁 问 题 拆 迁 各 类 设 施 数 量 详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拆 迁 各 类 设 施 数 量 一 览 表 序 号 起 讫 桩 号 建 筑 物 (m 2 ) 电 力 电 讯 ( 根 ) 备 注 楼 房 砖 瓦 房 简 易 总 数 电 力 电 讯 总 数

71 房 线 线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K ~ K 合 计 利 用 段 2.8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总 体 要 求 本 项 目 采 用 国 内 招 标 的 方 式 分 合 同 段 组 织 施 工 力 量 进 场 施 工, 通 过 工 程 招 标 可 选 择 资 质 条 件 优 良 的 施 工 队 伍,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降 低 工 程 造 价, 严 格 的 合 同 管 理 也 有 利 于 工 程 的 实 施 施 工 组 织 结 合 本 区 气 象 水 文 条 件, 路 基 工 程 排 水 工 程 跨 河 桥 梁 等 的 基 础 工 程, 宜 安 排 在 旱 季 施 工, 以 避 开 雨 季 造 成 基 础 水 位 上 升 对 基 础 工 程 的 影 响, 从 而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加 快 施 工 进 度 对 控 制 工 期 的 关 键 工 程 如 大 桥 隧 道 工 程 等,

72 应 以 机 械 创 造 较 多 的 作 业 面 同 时 施 工 或 提 前 进 场 施 工, 以 确 保 全 段 同 步 完 工, 并 保 证 对 正 常 交 通 的 干 扰 减 少 到 最 低 程 度 当 采 用 分 段 招 标 施 工 时, 对 合 同 段 的 划 分 应 注 意 填 挖 方 数 量 的 相 对 平 衡, 避 免 产 生 跨 越 合 同 单 元 的 土 石 方 调 运 给 施 工 带 来 的 相 互 干 扰 公 路 沿 线 植 被 良 好, 植 被 覆 盖 度 较 高, 应 尽 量 减 少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以 外 的 临 时 用 地, 施 工 机 械 和 施 工 人 员 不 得 进 入 与 施 工 无 关 的 区 域, 以 减 少 对 沿 线 生 态 的 破 坏 施 工 交 通 条 件 本 项 目 为 老 路 改 建, 施 工 和 交 通 运 输 条 件 较 为 便 利 工 程 建 设 所 需 的 砂 石 土 料 以 及 其 他 建 材 基 本 可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及 施 工 便 道 运 至 工 地, 采 用 汽 车 运 输 方 式 本 工 程 附 近 有 G318 S219 S221 S325 以 及 农 村 公 路 四 通 八 达, 交 通 较 为 方 便 本 工 程 除 利 用 项 目 区 现 有 的 省 县 交 通 干 线 或 乡 间 道 路 作 为 施 工 道 路 用 之 外, 沿 路 基 还 需 新 修 整 修 施 工 道 路 约 28.00km, 路 面 宽 m, 路 基 宽 m, 碎 石 路 面, 占 地 6.26hm 2 图 本 项 目 可 以 利 用 的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场 地 布 置 根 据 施 工 总 体 布 置, 本 工 程 的 施 工 生 活 设 施 均 采 用 租 用 方 式, 施 工 辅 企 如 沥 青 砼 拌 和 场 预 制 场 金 结 安 装 场 材 料 堆 放 场 等 均 分 段 设 置 施 工 场 地 占 地 11.81hm 筑 路 材 料 施 工 用 水 用 电 1 石 料 石 料 主 要 来 源 于 枞 阳 县 牛 头 山 石 料 厂 舒 城 县 马 河 口 春 秋 乡 玄 武 岩 石 料 生 产 基 地 青 阳 园 艺 矿 石 料 场 等 地 2 砂 沿 线 经 过 区 域 砂 石 材 料 丰 富 砂 料 主 要 来 源 于 舒 城 砂 料 场 枞 阳 县 长 江 沿 岸 料 场 池 州 墩 上 河 口 砂 厂 等 地 运 购 3 路 基 填 筑 土 料

73 本 项 目 地 形 地 貌 复 杂, 多 为 丘 陵 低 山, 地 形 起 伏 较 大, 切 坡 较 多, 地 表 覆 盖 层 薄, 基 岩 岩 性 主 要 为 砂 岩 灰 岩 及 花 岗 岩 类 边 坡 及 隧 道 开 挖 产 生 较 多 废 方, 主 要 为 强 ~ 中 风 化 基 岩, 强 度 较 高 4 工 程 用 水 和 用 电 沿 线 水 源 丰 富, 水 质 无 污 染, 路 线 距 离 城 镇 均 不 远,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均 可 保 证 由 于 本 项 目 工 程 量 较 大, 因 此 用 电 量 较 大 在 有 条 件 的 地 方, 施 工 用 电 可 与 当 地 电 力 部 门 协 商 就 近 解 决, 困 难 地 段 须 考 虑 自 备 发 电 机 解 决 用 电 问 题 5 主 材 料 来 源 与 供 应 钢 材 需 由 马 鞍 山 合 肥 外 购 ; 水 泥 可 由 池 州 海 螺 水 泥 厂 及 安 庆 红 旗 水 泥 厂 供 应 ; 沥 青 主 要 采 购 于 芜 湖 沥 青 站, 部 分 可 由 安 庆 石 化 总 厂 购 得 ; 木 材 可 在 沿 线 采 购 施 工 工 艺 本 项 目 由 路 基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桥 涵 工 程 及 其 他 附 属 工 程 组 成 遵 照 先 难 后 易, 先 重 点 工 程, 后 一 般 工 程 的 原 则, 首 先 开 工 建 设 工 期 长 技 术 复 杂 的 桥 梁 工 程 及 隧 道 工 程 ; 一 般 路 基 工 程 中 小 桥 涵 工 程 及 配 套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可 在 建 设 中 期 全 面 铺 开, 最 后 完 成 路 面 铺 筑 环 保 工 程 和 沿 线 设 施 1 场 地 清 理 公 路 用 地 及 临 时 占 地 范 围 内, 除 设 计 图 纸 和 工 程 师 指 定 保 护 的 实 物 外, 地 面 以 上 的 所 有 树 木 ( 包 括 树 桩 ) 灌 木 石 头 垃 圾 废 料 栅 栏 结 构 物 旧 路 路 面 和 所 有 人 为 或 非 人 为 的 障 碍 都 应 清 除 2 填 方 路 基 施 工 土 方 填 方 路 基 采 用 逐 层 填 筑, 分 层 压 实 的 方 法 施 工 施 工 工 序 为 : 填 筑 土 时 适 当 加 大 宽 度 和 高 度, 分 层 填 土 压 实, 多 余 部 分 利 用 平 地 机 或 其 他 方 法 铲 除 修 整 填 方 边 坡 地 段, 严 格 控 制 填 土 速 度, 当 沉 降 量 中 心 处 大 于 3cm, 路 基 边 缘 处 大 于 1.5cm 时, 放 缓 填 土 速 度 或 停 止 施 工, 等 稳 定 后 再 施 工 填 筑 路 堤 采 用 水 平 分 层 填 筑 法, 即 按 照 横 断 面 全 宽 分 成 水 平 层 次 逐 层 向 上 填 筑 如 原 地 面 不 平, 应

74 由 最 低 处 分 层 填 起, 每 填 一 层, 经 过 压 实 并 符 合 压 实 度 规 定 要 求 后 再 填 上 一 层, 分 层 碾 压 厚 度 不 大 于 30cm, 每 层 完 成 后 应 形 成 4% 的 横 坡 以 便 排 水 良 好 在 挖 填 接 触 处 设 纵 向 土 质 台 阶, 并 铺 设 土 工 格 珊 路 基 填 料 除 选 用 透 水 性 材 料 外, 其 强 度 应 符 合 要 求 3 路 堑 开 挖 路 堑 开 挖 施 工, 除 需 要 考 虑 路 段 所 处 的 地 形 条 件 采 用 的 机 具 等 因 素 外, 还 需 考 虑 土 层 分 布 及 利 用 在 路 堑 开 挖 前, 做 好 现 场 伐 树 除 根 等 清 理 工 作 和 排 水 工 作 如 果 以 挖 作 填 时, 将 表 层 土 单 独 摒 弃, 或 按 不 同 的 土 层 分 层 挖 掘, 以 满 足 路 基 填 筑 要 求 施 工 程 序 为 : 路 基 开 挖 前 对 沿 线 土 质 进 行 监 测 试 验 适 用 于 种 植 草 皮 和 其 他 用 途 的 表 土 应 暂 存 在 指 定 地 点 ; 对 于 挖 出 的 适 用 材 料, 用 于 路 基 填 筑, 对 不 适 用 的 材 料 做 外 弃 处 理 开 挖 前 要 做 好 截 水 沟, 并 根 据 土 质 情 况 做 好 防 渗 工 作 在 施 工 期 间 修 建 与 永 久 性 排 水 设 施 相 结 合 的 临 时 排 水 设 施, 水 流 不 得 引 起 淤 积 或 冲 刷 土 质 路 堑 地 段 的 边 坡 稳 定 极 为 重 要 开 挖 时, 不 论 开 挖 工 程 量 和 开 挖 深 度 多 少, 均 按 原 有 自 然 坡 面 自 上 而 下 挖 至 边 坡, 边 开 挖 边 防 护, 严 禁 掏 洞 取 土 4 路 面 工 程 路 面 施 工 工 艺 复 杂, 专 业 要 求 比 较 高, 要 重 视 施 工 专 业 队 伍 的 选 择 (1) 水 泥 混 凝 土 路 面 老 路 改 建 段 对 基 层 出 现 击 碎 空 鼓 的 病 害, 予 以 挖 除, 并 采 取 相 同 材 料 重 铺 ; 严 格 控 制 基 层 顶 面 高 程 确 保 混 凝 土 路 面 厚 度 均 匀 性 ; 拌 合 严 格 控 制 拌 和 时 间, 不 得 有 生 料 干 料 离 析 等 现 象 摊 铺 前 基 层 表 面 必 须 洒 水 保 持 湿 润, 混 凝 土 振 捣 全 面 均 匀, 避 免 夏 季 高 温 和 冬 季 气 温 低 于 5 度 施 工, 混 凝 土 终 凝 结 束 后, 应 及 时 采 用 土 工 布 或 麻 袋 片 保 湿 覆 盖 予 以 养 生 (2)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为 确 保 路 面 工 程 的 平 整 和 质 量, 基 层 混 合 料 应 以 机 械 集 中 拌 和, 摊 铺 机 分 层

75 摊 铺, 压 路 机 压 实, 沥 青 混 合 料 也 应 集 中 拌 和, 自 卸 汽 车 及 时 运 输 至 工 点 摊 铺 成 形, 各 项 工 序 必 须 环 环 相 扣 沥 青 面 层 施 工 前 应 对 底 基 层 进 行 检 查, 并 及 时 采 用 自 动 收 集 清 扫 机 清 扫 浮 动 颗 粒, 洒 水 湿 润 后 再 喷 洒 水 泥 净 浆, 经 验 收 后 方 可 进 行 下 基 层 上 基 层 施 工, 上 基 层 顶 面 浮 动 颗 粒 需 清 扫 干 净 后 方 可 铺 筑 沥 青 面 层 沥 青 面 层 实 行 封 闭 施 工,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重 点 做 好 桥 面 防 水 层 交 通 附 属 工 程 等 施 工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及 沥 青 面 层 施 工 的 层 间 污 染 5 路 基 排 水 工 程 排 水 沟 边 沟 截 水 沟 的 测 量 放 样 应 适 当 加 密, 确 保 沟 体 线 形 美 观, 达 到 线 型 顺 适 圆 滑, 并 按 设 计 要 求 设 置 沉 降 缝 路 基 排 水 应 按 设 计 及 规 范 要 求 施 工, 依 照 实 际 地 形 选 择 合 适 的 位 置 将 地 面 水 和 地 下 水 排 导 出 路 基 外, 并 与 自 然 水 系 相 衔 接 截 水 沟 应 在 路 基 施 工 前 先 施 工, 截 水 沟 加 固 后, 在 山 坡 上 方 一 侧 的 砌 体 与 山 坡 土 体 连 接 处, 容 易 产 生 渗 漏 水, 应 严 格 进 行 夯 实 和 防 渗 处 理, 特 别 是 地 质 不 良 地 段 土 质 松 软 路 段 透 水 性 大 或 岩 石 裂 隙 较 多 地 段, 截 水 沟 应 采 取 沟 底 沟 壁 出 水 口 加 固 措 施, 以 防 止 顺 山 坡 下 来 的 水 渗 入 而 影 响 山 坡 稳 定 截 水 沟 顶 面 应 略 低 于 自 然 坡 面, 若 遇 冲 沟 应 设 缺 口 将 水 导 入 截 水 沟 截 水 沟 的 长 度 超 过 500m 时 应 设 置 出 水 口, 将 水 引 入 自 然 河 沟 或 桥 涵 进 水 口 截 水 沟 的 出 水 口, 宜 设 置 排 水 沟 急 流 槽 或 跌 水, 与 其 他 排 水 设 施 平 顺 衔 接 截 水 沟 出 水 口 一 般 应 设 深 度 不 小 于 1m 的 截 水 墙 或 消 能 设 施, 以 免 出 水 口 在 水 流 作 用 下 冲 毁 ; 排 水 系 统 应 完 善, 不 得 随 意 排 放 或 直 接 冲 刷 边 坡 边 沟 排 水 沟 施 工 放 样 一 般 以 两 个 结 构 物 之 间 的 长 度 为 一 个 单 元, 以 确 保 边 沟 排 水 沟 与 结 构 物 的 进 出 水 口 顺 利 连 接 6 边 坡 防 护 工 程 当 路 基 土 石 方 施 工 时 或 完 毕 后, 应 及 时 进 行 路 基 防 护 施 工 各 类 防 护 与 加 固 应 在 稳 定 的 基 础 或 坡 体 上 施 工 设 有 支 挡 结 构 物 及 排 除 地 下 水 设 施 地 段, 应 先 做 好 支 挡 结 构 物 排 水 设 施, 再 施 作 防 护 工 程 防 护 的 坡 体 表 面 应 进 行 检 查 处 理, 防 护 设 施 应 与 坡 面 紧 密 结 合 施 工 前 应 先 清 刷 坡 面 浮 土, 填 补 坑 洞, 使 坡 面 大 体 平 整

76 防 护 所 设 置 的 泄 水 孔 布 置 形 式 孔 径 尺 寸 及 泄 水 孔 背 后 反 滤 层 的 材 料 设 置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且 排 水 畅 通 砌 体 及 反 滤 层 材 料 设 置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骨 架 内 铺 立 体 植 被 护 坡 网 时, 在 纵 横 向 每 隔 1m 左 右 用 不 短 于 15cm 竹 钉 垂 直 打 入 边 坡 固 定, 客 土 后 夯 拍, 使 网 与 坡 面 密 贴 草 籽 需 选 用 根 系 发 达 茎 矮 叶 茂 且 适 于 本 地 区 成 活 的 多 年 生 草 种, 喷 播 草 籽 含 量 每 平 方 米 不 小 于 15~20g 完 成 喷 播 后, 需 及 时 进 行 洒 水 养 生 对 漏 喷 草 籽 发 芽 成 活 过 9 稀 部 位 还 应 进 行 补 喷 种 草 时 分 撒 播 和 行 播 两 种 方 式, 草 籽 埋 入 深 度 不 小 于 5cm, 为 使 草 籽 均 匀 分 布, 可 将 种 子 与 砂 干 土 或 锯 末 混 合 草 籽 养 生 期 内, 需 用 透 气 农 膜 覆 盖, 避 免 雨 水 冲 刷 路 堑 边 坡 较 陡 或 较 高 时, 可 通 过 试 验 采 用 草 籽 与 含 肥 料 的 有 机 质 泥 浆 混 合, 喷 射 于 坡 面 喷 射 机 作 业 应 严 格 执 行 操 作 规 程 :1 应 连 续 向 喷 射 机 供 料 ;2 保 持 喷 射 机 工 作 风 压 稳 定 ;3 完 成 或 因 故 中 断 喷 射 作 业 时, 应 将 喷 射 机 和 输 料 管 内 的 积 料 清 除 干 净 7 隧 道 工 程 长 隧 道 采 取 两 端 同 时 开 挖 的 施 工 方 式, 首 先 施 作 明 洞 明 洞 回 填 仰 坡 排 水 沟 及 加 固 自 然 沟 等 项 工 程, 确 保 边 仰 坡 的 稳 定 与 安 全

77 隧 道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图 本 项 目 涉 及 3 处 隧 道 采 用 矿 山 法 施 工 (1) 首 先 采 用 钻 机 钻 取 一 定 深 度 空 间, 排 放 好 炸 药 及 引 线 后 爆 破 ; 该 过 程 有 钻 渣 粉 尘 设 备 噪 声 和 爆 破 噪 声, 以 及 爆 破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一 定 振 动, 此 外 还 有 少 量 山 体 结 构 渗 水 ; (2) 爆 破 结 束 后, 采 用 钢 筋 框 架 进 行 初 期 支 护, 并 铺 设 防 水 隔 层 ; (3) 进 行 下 一 循 环 的 爆 破 - 支 护, 最 后 进 行 混 凝 土 浇 筑 防 护 为 保 证 进 出 口 山 体 稳 定, 尽 量 减 少 隧 道 洞 口 段 的 边 仰 坡 开 挖 扰 动 和 对 山 体 植 被 的 破 坏, 且 有 利 于 洞 顶 排 水 隧 道 地 下 水 以 基 岩 裂 隙 水 为 主, 洞 身 裂 隙 水 不 发 育, 隧 道 防 排 水 采 取 防 排 堵 截 相 结 合, 在 暗 洞 段 初 期 支 护 和 二 次 衬 砌 之 间 设 防 水 层, 将 水 堵 在 模 注 衬 砌 之 外, 在 墙 角 上 设 泄 水 孔, 将 水 引 入 洞 内 排 水 沟 排 出 ; 两 端 洞 口 段, 为 防 止 地 表 水 冲 蚀 洞 口 工 程, 在 洞 顶 设 截 水 天 沟 和 洞 顶 排 水 沟, 将 水 引 入 两 侧 路 基 排 水 沟 中 排 走 进 洞 口 地 段 采 用 台 阶 法 开 挖, 出 口 地 段 采 用 超 短 台 阶 法 ; 开 挖 前 清 除 洞 口 上 方 有 可 能 滑 塌 的 表 土 灌 木 及 山 坡 危 石, 避 开 雨 季 施 工 ; 施 工 应 以 短 进 尺 弱 爆 破 强 支 护 模 注 衬 砌 及 仰 拱 紧 跟 为 宜, 尽 量 减 少 对 围 岩 的 扰 动, 避 免 坑 道 暴 露 时 间 过 长, 导 致 坍 塌

78 隧 道 开 挖 出 渣 可 先 临 时 堆 放 在 洞 口 的 出 渣 平 台, 应 该 及 时 调 运, 不 得 随 意 倾 倒 8 桥 梁 施 工 主 体 工 程 桥 型 方 案 选 择 主 要 根 据 桥 位 处 地 形 地 物 路 线 纵 面 和 水 文 等 条 件, 尽 量 不 压 缩 河 道 断 面, 选 择 经 济 合 理 的 跨 越 形 式 及 桥 梁 结 构 类 型 桥 涵 所 需 预 制 件 均 集 中 预 制, 由 汽 车 运 至 使 用 地 点 桥 梁 施 工 工 艺 为 : 平 整 施 工 场 地 基 础 施 工 桥 梁 上 部 构 造 施 工 将 清 出 的 土 石 方 运 至 弃 渣 场 集 中 堆 放 桥 梁 基 础 采 用 灌 注 桩 基 础 或 扩 大 基 础, 就 地 砌 筑 或 浇 筑 施 工, 基 础 开 挖 避 开 雨 季 进 行 1) 扩 大 基 础 施 工 布 置 方 案 及 施 工 工 艺 旱 地 桥 墩 施 工 工 艺 扩 大 基 础 通 常 是 采 用 明 挖 的 方 式 进 行, 是 对 旱 地 桥 墩 进 行 施 工 的 工 艺, 施 工 顺 序 为 : 基 础 的 定 位 放 样 基 坑 开 挖 基 坑 排 水 基 底 处 理 砌 筑 ( 浇 筑 ) 基 础 结 构 物 等 主 要 介 绍 基 坑 开 挖 内 容 (1) 陆 地 基 坑 开 挖 基 坑 大 小 应 满 足 基 础 施 工 要 求, 按 基 坑 排 水 设 计 ( 包 括 排 水 沟 集 水 井 排 水 管 网 等 ) 和 基 础 模 板 设 计 而 定, 一 般 基 底 尺 寸 应 比 设 计 平 面 尺 寸 各 边 增 宽 0.5~1.0m 基 坑 可 采 用 垂 直 开 挖 放 坡 开 挖 支 撑 加 固 或 其 他 加 固 的 开 挖 方 法, 具 体 应 根 据 地 质 条 件 基 坑 深 度 施 工 期 限 与 经 验, 以 及 有 无 地 表 水 或 地 下 水 等 现 场 因 素 来 确 定 (2) 对 于 在 干 涸 无 水 河 滩 河 沟 中, 或 有 水 经 改 河 或 筑 堤 能 排 除 地 表 水 的 河 沟 中 ; 在 地 下 水 位 低 于 基 底, 或 渗 透 量 少, 不 影 响 坑 壁 稳 定 ; 以 及 基 础 埋 至 不 深, 施 工 期 较 短, 挖 基 坑 时 不 影 响 临 近 建 筑 安 全 的 施 工 场 所, 可 考 虑 选 用 坑 壁 不 加 支 撑 的 基 坑 2) 桩 基 础 施 工 布 置 方 案 及 施 工 工 艺 - 涉 水 桥 墩 施 工 工 艺 桩 基 础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顺 序 为 : 测 量 定 位 埋 设 护 筒 钻 机 就 位 钻 进 换 浆 法 清 孔 检 测 吊 装 钢 筋 笼 吊 装 导 管 灌 注 水 下 混 凝 土 开 挖 基 坑 处 理 桩 头 桩 基 检 测 承 台 施 工 主 要 介 绍 内 容 如 下 (1) 灌 桩 前 准 备 灌 桩 前 挖 好 沉 沙 池, 灌 桩 出 浆 进 入 沉 砂 池 进 行 土 石 的 沉 淀, 沉 淀 后 的 泥 浆 循

79 环 利 用 再 利 用 定 期 清 理 沉 砂 池, 清 出 的 沉 淀 物 运 至 弃 渣 场 集 中 堆 放 (2) 场 地 平 整 钻 孔 前 应 按 施 工 的 要 求 对 钻 孔 桩 施 工 场 地 进 行 平 整 压 实, 做 到 三 通 一 平 (3) 埋 设 护 筒 护 筒 一 律 采 用 钢 护 筒, 采 用 挖 埋 法 施 工, 护 筒 周 围 用 粘 土 夯 实 护 筒 节 间 焊 接 要 严 密, 谨 防 漏 水 护 筒 埋 设 应 高 于 地 面 约 30cm 且 护 筒 底 端 埋 置 深 度, 在 旱 地 或 浅 水 处, 对 于 粘 性 土 应 为 1.0m~1.5m; 对 于 砂 性 土 不 得 小 于 1.5m, 以 防 成 孔 时 护 筒 下 部 塌 孔 相 邻 桩 间 不 足 4 倍 桩 径 要 跳 桩 施 工 或 间 隔 36h 后 方 可 施 工 护 筒 埋 好 后, 再 次 测 量 检 查 护 筒 埋 设 平 面 位 置 及 垂 直 度

80 9 涵 洞 工 程 图 涉 水 桩 基 础 施 工 工 艺 涵 洞 基 坑 开 挖 应 在 干 燥 状 态 下 进 行, 基 础 开 挖 根 据 具 体 地 形 地 貌 和 开 挖 断 面 形 式, 采 用 人 工 配 合 反 铲 挖 掘 机, 自 上 而 下 开 挖 石 质 基 础 采 用 手 风 钻 钻 爆 开 挖, 弃 土 ( 碴 ) 由 人 工 或 反 铲 挖 掘 机 清 出 基 槽 外, 用 自 卸 汽 车 运 至 弃 渣 场 涵 管 的 砌 筑 或 安 装 根 据 不 同 的 涵 管 类 型 采 取 不 同 的 施 工 方 法 在 涵 管 敷 设 和 基 槽 回 填 等 作 业 前, 注 意 保 护 基 槽 的 暴 露 面 不 致 破 坏 垫 层 和 基 座 施 工 沉 降 缝 与 管 节 的 接 缝 位 置 相 一 致, 结 合 土 质 及 路 基 填 土 高 度 在 管 涵 基 础 预 留 拱 度 预 制 的

81 涵 管 或 购 买 的 成 品 涵 管,8t 东 风 汽 车 运 输 至 工 作 面 管 节 端 面 平 整 并 与 其 轴 线 垂 直 在 圬 工 达 到 设 计 强 度 或 砌 体 砂 浆 或 混 凝 土 强 度 达 到 设 计 强 度 的 75% 后, 进 行 涵 洞 两 侧 的 回 填 填 料 由 附 近 的 路 堑 开 挖 料 提 供, 采 用 人 工 分 层 摊 料, 人 工 夯 实, 每 层 松 铺 厚 度 不 得 超 过 15cm 涵 顶 填 土 厚 度 超 过 80cm 后, 以 上 部 分 采 用 压 路 机 压 实, 以 达 到 规 定 的 压 实 度 为 准 10 弃 渣 场 施 工 弃 渣 场 堆 渣 前 应 先 建 好 挡 渣 墙 和 周 边 的 截 水 沟 陡 槽 等 排 洪 工 程 堆 渣 过 程 中, 应 分 层 碾 压 弃 渣 完 后, 对 弃 渣 坡 面 进 行 刷 坡, 采 用 草 皮 护 坡, 可 耕 种 的 弃 渣 场 采 取 复 耕 措 施, 不 可 耕 种 的 种 植 树 草, 绿 化 封 闭 11 临 建 设 施 施 工 1 施 工 场 地 工 程 沿 线 设 置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队 伍 进 驻 前, 先 行 开 挖 四 周 截 排 水 沟 和 沉 砂 设 施, 对 营 地 的 杂 草 树 根 等 清 除, 采 用 推 土 机 推 平 营 地, 作 为 施 工 生 活 和 材 料 堆 放 营 地, 后 期 建 筑 垃 圾 等 弃 渣, 应 运 往 工 程 规 划 的 弃 渣 场 内 2 施 工 道 路 施 工 道 路 计 划 先 开 通 被 交 叉 道 路, 从 一 般 道 路 与 主 线 交 叉 处 进 入 主 线, 在 主 线 内 设 工 程 用 道 路, 随 着 主 线 施 工 的 推 进, 依 顺 序 改 变 和 利 用 工 程 施 工 临 时 道 路 主 要 包 括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和 新 建 道 路 两 种 型 式, 填 筑 工 艺 与 公 路 路 基 工 程 基 本 相 似, 填 方 路 基 施 工 土 方 填 方 路 基 采 用 逐 层 填 筑, 分 层 压 实 的 方 法 施 工 新 建 道 路 在 丘 岗 区 的, 应 结 合 地 形 地 貌, 尽 量 做 到 挖 填 平 衡 2.9 投 资 估 算 资 金 筹 措 及 工 期 安 排 本 项 目 估 算 总 投 资 亿 元, 其 中 土 建 投 资 亿 元 初 拟 项 目 建 设 总 投 资 ( 不 含 贷 款 利 息 ) 的 71% 采 用 国 内 银 行 贷 款, 其 余 29% 的 资 本 金 由 项 目 法 人 自 筹 本 工 程 计 划 2016 年 底 年 开 工,2019 底 年 建 成 通 车, 全 部 建 设 工 期 为 36 个 月

82 第 三 章 工 程 分 析 3.1 环 境 影 响 环 节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现 有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工 程 行 为 可 分 为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三 个 阶 段, 其 三 阶 段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现 识 别 分 述 如 下 : 勘 查 设 计 期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设 计 期 主 要 为 路 线 走 廊 带 的 选 线 过 程, 路 线 选 线 的 选 择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较 大, 选 线 过 程 决 定 了 项 目 是 否 会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各 类 生 态 敏 感 区, 决 定 了 工 程 拆 迁 量 占 用 耕 地 和 基 本 农 田 的 数 量 阻 隔 影 响 等 拟 建 项 目 设 计 阶 段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见 表 表 工 程 设 计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设 计 路 线 设 计 环 境 影 响 环 节 不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各 类 生 态 敏 感 区 项 目 选 线 大 部 分 选 线 根 据 现 有 005 县 道, 项 目 建 设 会 引 起 部 分 工 程 拆 迁, 对 拆 迁 户 生 活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项 目 沿 线 多 为 耕 地 林 地,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主 要 占 用 耕 地 林 地, 将 对 当 地 农 业 生 产 和 林 地 资 源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施 工 期 本 项 目 为 扩 建 公 路 工 程, 选 线 沿 线 大 部 分 为 耕 地 林 地 等, 地 表 有 种 植 作 物 覆 盖, 大 部 分 为 新 征 地, 故 本 项 目 道 路 施 工 期 工 艺 流 程 一 般 为 施 工 准 备 定 线 考 察 地 形 制 定 方 案 清 理 现 场 测 量 放 样 临 时 排 水 系 统 设 置 清 除 覆 盖 层 及 路 基 平 整 ( 表 土 单 独 堆 放 并 覆 盖 保 存 好 ) 等, 在 施 工 的 过 程 中, 主 要 对 沿 线 社 会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等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环 境 影 响 统 计 见 表

83 表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社 会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因 素 征 地 拆 迁 出 行 安 全 永 久 占 地 施 工 活 动 桥 梁 施 工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桥 梁 施 工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场 地 扬 尘 作 业 机 械 废 气 施 工 弃 土 渣 环 境 影 响 工 程 占 用 当 地 农 民 土 地, 将 会 影 响 其 谋 生 手 段 和 生 活 质 量 被 拆 迁 居 民 的 生 活 会 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干 扰, 如 果 安 置 不 当 还 会 造 成 其 生 活 质 量 下 降, 并 长 期 受 到 影 响 施 工 和 建 材 运 输 等 可 能 影 响 沿 线 群 众 的 出 行 安 全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类 型 主 要 是 耕 地 林 地, 会 对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施 工 活 动 地 表 开 挖 建 材 堆 放 和 施 工 人 员 活 动 可 能 对 植 被 和 景 观 产 生 破 坏, 对 动 物 生 境 产 生 干 扰 桥 梁 跨 越 九 华 河 八 都 河 秋 浦 河 白 洋 河 等 水 系, 为 Ⅲ 类 水 体, 桥 梁 施 工 对 水 系 生 态 环 境 会 造 成 影 响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对 离 路 线 较 近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运 输 车 辆 在 行 驶 过 程 中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桥 梁 施 工 对 地 表 水 有 一 定 影 响 施 工 营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不 当 进 入 水 体, 影 响 水 环 境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及 露 天 机 械 受 雨 水 冲 刷 后 产 生 的 油 水 污 染 ; 水 土 流 失 等 粉 状 物 料 的 装 卸 运 输 堆 放 过 程 中 有 大 量 粉 尘 散 逸 到 周 围 大 气 中 ;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导 致 的 扬 尘 ; 施 工 拆 迁 过 程 也 会 产 生 较 多 的 扬 尘 大 型 燃 油 机 械 排 放 尾 气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弃 土 渣, 工 程 拆 迁 会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施 工 营 地 会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运 营 期 运 营 期 已 经 建 成 通 车, 此 时 工 程 建 设 临 时 用 地 正 逐 步 恢 复, 公 路 边 坡 已 经 得 到 良 好 的 防 护, 道 路 绿 化 系 统 已 经 建 成 因 此, 交 通 噪 声 将 成 为 运 营 期 最 主 要 的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此 外, 装 载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车 辆 运 输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废 气 污 染 物 等 也 不 容 忽 视 项 目 运 营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见 表

84 表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工 程 内 容 环 境 影 响 影 响 性 质 社 会 环 境 公 路 阻 隔 长 期 项 目 建 设 会 对 路 两 侧 的 居 民 出 行 造 成 一 定 的 阻 可 逆 隔 不 利 生 态 环 境 长 期 动 物 通 道 阻 本 项 目 范 围 内 没 有 大 型 野 生 动 物, 可 能 对 小 型 动 可 逆 隔 物 的 通 道 造 成 阻 隔 不 利 声 环 境 交 通 噪 声 长 期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沿 线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干 扰 居 民 正 不 可 逆 常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学 习 不 利 桥 面 路 面 径 降 雨 冲 刷 路 面 产 生 的 道 路 / 桥 面 径 流 污 水 排 入 河 长 期 地 表 水 环 流 流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不 可 逆 境 危 险 品 运 输 装 载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因 交 通 事 故 泄 漏, 对 河 流 的 风 不 利 事 故 险 较 大, 事 故 概 率 很 低, 危 害 小 长 期 环 境 空 气 汽 车 尾 气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造 成 影 响 不 可 逆 不 利 3.2 地 表 水 污 染 物 源 强 分 析 施 工 期 生 产 废 水 1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拟 建 工 程 全 线 设 有 大 桥 550m/4 座 ( 其 中 完 全 利 用 桥 梁 一 座 112m), 中 小 桥 1521m/32 座 其 中 大 桥 中 桥 有 涉 水 桥 墩, 水 下 桥 墩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钻 渣 对 河 道 水 质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污 染 影 响 桥 墩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施 工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引 起 局 部 水 体 SS 浓 度 增 高, 根 据 同 类 工 程 的 调 查 表 明, 围 堰 施 工 时, 局 部 水 域 的 悬 浮 物 浓 度 在 mg/L 之 间 陆 域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桩 基 泥 浆 水 的 泄 漏, 根 据 相 关 研 究 结 论, 桩 基 泥 浆 水 比 重 :1.20~1.46, 含 泥 量 :32 %~50 %,ph 值 :6~7 桥 梁 施 工 产 生 的 泥 浆 经 泥 浆 泵 抽 至 设 置 于 岸 边 的 沉 淀 池 内, 沉 淀 池 至 少 为 两 格, 交 替 使 用, 泥 浆 经 沉 淀 后 上 清 液 回 用, 沉 淀 下 来 的 底 泥 待 干 化 后 作 为 路 基 填 方 或 者 生 态 绿 化 用 土

85 2 隧 道 施 工 长 隧 道 采 取 两 端 同 时 开 挖 的 施 工 方 式, 首 先 施 作 明 洞 明 洞 回 填 仰 坡 排 水 沟 及 加 固 自 然 沟 等 项 工 程, 确 保 边 仰 坡 的 稳 定 与 安 全 隧 道 地 下 水 以 基 岩 裂 隙 水 为 主, 洞 身 裂 隙 水 不 发 育, 隧 道 防 排 水 采 取 防 排 堵 截 相 结 合, 在 暗 洞 段 初 期 支 护 和 二 次 衬 砌 之 间 设 防 水 层, 将 水 堵 在 模 注 衬 砌 之 外, 在 墙 角 上 设 泄 水 孔, 将 水 引 入 洞 内 排 水 沟 排 出 ; 两 端 洞 口 段, 为 防 止 地 表 水 冲 蚀 洞 口 工 程, 在 洞 顶 设 截 水 天 沟 和 洞 顶 排 水 沟, 将 水 引 入 两 侧 路 基 排 水 沟 中 排 走 3 施 工 场 地 废 水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有 桥 梁 涵 洞 预 制 构 件 生 产 区, 灰 土 拌 合 站 砂 石 料 搅 拌 站 水 泥 混 合 料 拌 和 站 搅 拌 站 和 预 制 构 件 生 产 区 有 产 生 生 产 废 水, 生 产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经 沉 淀 后 用 于 砂 石 料 水 泥 混 合 料 搅 拌 用 水 和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不 排 放 4 汽 车 及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含 油 废 水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项 目 施 工 高 峰 期 共 有 40 辆 ( 台 ) 运 输 车 辆 及 机 械 设 备, 每 辆 ( 台 ) 运 输 车 辆 和 机 械 设 备 平 均 每 天 冲 洗 废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0.05t, 则 平 均 每 天 ( 次 ) 产 生 废 水 量 约 2.0t 估 计 每 次 冲 洗 总 耗 时 约 2h, 则 运 输 车 辆 和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最 大 流 量 相 当 于 1.0t/h, 废 水 中 主 要 含 有 高 浓 度 的 泥 沙 和 较 高 浓 度 的 石 油 类 物 质, 经 隔 油 沉 淀 处 理 后 用 于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不 外 排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包 括 粪 便 污 水 淋 浴 污 水 洗 涤 污 水 和 食 堂 含 油 污 水 等, 主 要 含 有 COD BOD 5 SS 氨 氮 动 植 物 油 以 及 粪 大 肠 菌 群 等 污 染 物 根 据 一 般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前,COD 浓 度 为 330mg/L, BOD 5 浓 度 为 200mg/L,SS 浓 度 为 220mg/L 氨 氮 浓 度 为 40mg/L 动 植 物 油 浓 度 为 30mg/L 根 据 本 项 目 所 处 地 理 位 置 气 候 环 境 和 生 活 条 件 等 实 际 情 况 分 析,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100kg/ 人 d 计, 排 放 系 数 取 0.8 本 项 目 拟 设 5 个 工 程 标 段, 每 个 标 段 施 工 高 峰 期 人 数 约 60 人, 据 此 可 估 算 出 项 目 每 个 标 段 施 工 高 峰 期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4.8t/d

86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产 生 于 项 目 部 和 施 工 营 地, 本 项 目 处 于 农 村 区 域, 无 市 政 污 水 收 集 处 理 工 程 故 施 工 营 地 和 项 目 部 废 水 应 分 类 收 集, 设 置 旱 厕, 粪 便 污 水 作 为 农 肥 浇 灌 农 田, 淋 浴 污 水 洗 涤 污 水 作 为 场 地 抑 尘 用 水 运 营 期 路 面 径 流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地 表 水 污 染 源 为 路 面 径 流, 影 响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的 因 素 众 多, 包 括 降 雨 量 降 雨 时 间 与 车 流 量 有 关 的 路 面 及 空 气 污 染 程 度 两 场 降 雨 之 间 的 间 隔 时 间 路 面 宽 度 等 由 于 各 种 因 素 的 随 机 性 强 偶 然 性 大, 所 以, 典 型 的 路 面 雨 水 污 染 物 浓 度 也 就 较 难 确 定 根 据 华 南 环 科 所 对 公 路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情 况 的 研 究, 路 面 雨 水 污 染 物 浓 度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3.2-1, 从 表 中 可 知, 路 面 径 流 在 降 雨 开 始 到 形 成 径 流 的 30 分 钟 内 雨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和 油 类 物 质 比 较 多,30 分 钟 后, 随 着 降 雨 时 间 的 延 长, 污 染 物 浓 度 下 降 较 快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拟 建 道 路 路 面 径 流 ( 包 含 桥 面 径 流 ) 污 染 物 排 放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E = C H L B a 10 6 式 中 :E 路 段 路 面 年 排 放 强 度,t/a; C 60 分 钟 平 均 值,mg/L; H 年 平 均 降 雨 量,mm; L 路 段 长 度,m; B 路 面 宽 度,m; a 径 流 系 数, 无 量 纲, 取 0.9 表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项 目 5-20 分 钟 分 钟 分 钟 平 均 值 SS(mg/L) BOD 5 (mg/l) 石 油 类 (mg/l)

87 表 本 项 目 道 路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项 目 SS BOD 5 石 油 类 60 分 钟 平 均 值 (mg/l)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mm) 1500 径 流 系 数 0.9 路 面 面 积 (m 2 ) 径 流 年 产 生 量 (m 3 /a) 污 染 物 年 产 生 量 (t/a) 养 护 工 区 生 活 污 水 公 路 沿 线 设 置 有 2 处 养 护 工 区, 每 个 养 护 工 区 约 有 20 个 工 人, 由 于 只 在 白 天 工 作, 偶 尔 临 时 住 宿, 生 活 污 水 量 较 少 工 人 用 水 定 额 约 80L/ 人.d, 核 算 每 个 养 护 工 区 生 活 用 水 量 1.6m 3 /d, 排 污 系 数 取 0.8, 则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1.28 m 3 /d 公 路 处 于 农 村 区 域, 建 议 养 护 工 区 设 置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后 满 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一 级 标 准 后 排 放 3.3 空 气 环 境 污 染 物 源 强 分 析 施 工 期 拟 建 公 路 全 线 采 用 沥 青 砼 路 面, 主 要 污 染 环 节 为 房 屋 拆 迁, 灰 土 拌 合 砂 石 料 水 泥 混 合 料 拌 合, 材 料 的 运 输 和 堆 放, 土 石 方 的 开 挖 和 回 填 等 过 程, 上 述 各 环 节 在 受 风 力 的 作 用 下 将 会 对 施 工 现 场 及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TSP 污 染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将 产 生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污 染 1 拆 迁 扬 尘 在 房 屋 拆 迁 活 动 中, 各 种 细 小 颗 粒 在 外 力 作 用 下 形 成 扬 尘, 其 次 在 施 工 场 地 清 理 和 建 筑 垃 圾 堆 放 运 输 过 程 中 会 造 成 扬 尘 污 染 房 屋 拆 迁 产 生 的 扬 尘 量 与 拆 迁 方 式 有 无 防 护 措 施 当 时 的 气 象 条 件 等 因 素 有 关 2 道 路 施 工 粉 尘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前 期 土 方 开 挖 及 路 基 填 筑 过 程, 包 括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引 起 的 道 路 扬 尘 物 料 装 卸 扬 尘 以 及 施 工 区 扬 尘,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TSP 道 路 施 工 路 基 开 挖, 势 必 产 生 施 工 裸 露 面, 施 工 裸 露 面 在 干 燥 多 风 的 情 况 极

88 易 产 生 扬 尘 工 程 施 工 产 生 的 渣 土 和 砂 土 物 料 在 干 燥 后, 会 形 成 颗 粒 很 小 的 粉 土 层, 在 装 卸 移 动 汽 车 行 驶 等 人 为 活 动 或 自 然 风 速 达 到 相 应 的 启 动 风 速 时, 细 小 尘 土 就 会 扬 起 漂 移 到 空 气 中, 形 成 扬 尘 3 道 路 扬 尘 施 工 期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的 往 来 将 产 生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污 染, 车 辆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方 面 : (1) 车 辆 在 施 工 区 行 驶 时, 搅 动 地 面 尘 土, 产 生 扬 尘 (2) 渣 土 在 装 运 过 程 中, 如 果 压 实 和 掩 盖 措 施 不 力, 渣 土 在 行 驶 和 颠 簸 中 极 易 撒 落 到 道 路 上, 经 车 辆 碾 压 搅 动 形 成 扬 尘 根 据 有 关 资 料, 每 辆 车 的 平 均 渣 土 撒 落 量 在 500g 以 上 根 据 调 查, 车 辆 驶 出 工 地 的 平 均 带 泥 量 在 5000g 以 上 进 入 道 路 的 泥 土 主 要 遗 撒 在 距 工 地 1200m 宽 1.2m 的 路 面 上, 其 地 面 尘 土 量 平 均 为 190.2g/m 2, 是 未 受 施 工 影 响 路 面 的 39 倍 若 施 工 渣 土 堆 放 在 仍 然 行 车 的 道 路 边, 则 路 面 的 尘 土 量 平 均 为 319.3g/m 2, 是 未 受 施 工 影 响 路 面 的 67 倍 (3)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出 施 工 场 地 时, 其 车 轮 和 底 盘 通 常 会 携 带 一 定 数 量 的 泥 土, 若 车 辆 冲 洗 措 施 不 力, 携 带 出 的 泥 土 将 遗 撒 到 道 路 上 而 形 成 扬 尘 施 工 现 场 TSP 具 体 源 强 见 表 表 施 工 过 程 TSP 浓 度 污 染 因 子 施 工 内 容 起 尘 因 素 风 速 (m/s) 距 离 (m) 浓 度 (mg/m 3 ) 沥 青 混 凝 土 和 路 面 破 除 结 构 层 开 挖 土 方 开 挖 及 土 方 开 挖 装 物 料 运 输 卸 运 输 TSP 土 方 或 物 料 临 风 蚀 扬 尘 2.4 时 堆 放 沥 青 烟 本 项 目 机 动 车 道 采 用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结 构, 且 本 项 目 外 购 商 品 沥 青, 施 工 过 程 中 沥 青 烟 主 要 来 自 沥 青 摊 铺 过 程,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THC 酚 和 苯 并 [α] 芘 以 及 异 味

89 气 体, 其 影 响 范 围 一 般 在 周 边 外 50m 之 内 以 及 在 距 离 下 风 向 100m 左 右 5 施 工 机 械 及 运 输 车 辆 燃 油 废 气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以 柴 油 为 燃 料 的 施 工 机 械 及 运 输 车 辆 排 放 的 废 气 中 含 有 烟 尘 NO X CO THC( 烃 类 ) 等 污 染 物, 一 般 情 况 下, 各 种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不 大, 且 表 现 为 间 歇 性 运 营 期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汽 车 尾 气 中 排 放 的 NO CO THC 等 大 气 污 染 物,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按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 试 行 ) (JTJ005-06) 推 荐 公 式 计 算 : 式 中 : Q j 行 驶 汽 车 在 一 定 车 速 下 排 放 的 j 种 污 染 物 源 强,g/(km s); A i i 种 车 型 的 小 时 交 通 量, 辆 /h, 取 值 根 据 现 状 观 测 结 果 ; E ij 汽 车 专 用 公 路 运 行 工 况 下 i 型 车 j 种 污 染 物 量 在 预 测 年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mg/(m 辆 ), 取 值 见 表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 试 行 ) (JTG B03-06) 附 录 E 推 荐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为 执 行 欧 Ⅰ 标 准 时 期 的 测 试 值, 根 据 轻 型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 中 国 Ⅲ Ⅳ 阶 段 ) (GB ), 本 项 目 运 营 时 执 行 的 是 国 Ⅳ 标 准, 因 此 对 JTG B03-06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根 据 上 述 执 行 标 准 的 比 值 进 行 修 正, 具 体 为 CO 按 30% NOx 和 THC 按 20% 修 正, 其 中 NO 2 按 NOx 值 的 80% 取 值, 修 正 后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取 值 见 表 表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 单 位 :mg/m 辆 ) 车 速 (km/h) 污 染 物 CO 小 型 车 NOx CO 中 型 车 NOx CO 大 型 车 NOx

90 表 修 正 后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 单 位 :mg/m 辆 ) 平 均 车 速 (km/h) CO 小 型 车 THC NO CO 中 型 车 THC NO CO 大 型 车 THC NO 拟 建 工 程 平 均 行 驶 车 速 为 60km/h, 根 据 预 测 的 交 通 量 计 算 运 营 期 昼 间 日 均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列 于 表 中 表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单 位 :g/(km s) 路 段 源 强 CO NO 2 CO NO 2 CO NO 2 起 点 ~ 庙 前 昼 间 日 庙 前 ~ 终 点 均 声 环 境 源 强 分 析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施 工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两 侧 居 民 的 干 扰, 以 及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对 附 近 居 民 的 影 响 国 内 目 前 常 用 的 筑 路 机 械 主 要 有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平 地 机 压 路 机 和 铺 路 机 等, 根 据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中 附 录 A.2 常 见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强 及 本 项 目 特 征, 本 项 目 噪 声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见 表

91 表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强 分 析 表 单 位 db(a)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距 声 源 10m( 最 大 值 ) 备 注 1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推 土 机 3 85 路 基 工 程 4 振 动 器 压 路 机 摊 铺 机 2 82 路 面 工 程 7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打 桩 机 钻 孔 机 2 99 桥 梁 工 程 10 起 重 机 隧 道 凿 岩 台 车 挖 掘 机 潜 污 泵 2 90 隧 道 工 程 14 注 浆 泵 运 输 车 辆 运 营 期 营 运 期 噪 声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车 辆 高 速 行 驶 产 生 的 噪 声 噪 声 源 来 自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在 公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辆 噪 声 源 为 非 稳 态 源 运 营 后, 车 辆 的 发 动 机 冷 却 系 统 传 动 系 统 等 部 件 均 会 产 生 噪 声 另 外, 行 驶 中 引 起 的 气 流 湍 动 排 气 系 统 轮 胎 与 路 面 的 磨 擦 等 也 会 产 生 噪 声 2 由 于 公 路 路 面 平 整 度 等 原 因 而 使 高 速 行 驶 的 汽 车 产 生 整 车 噪 声 3 运 营 期 交 通 量 的 增 大 会 提 高 公 路 沿 线 昼 夜 的 交 通 噪 声 1 计 算 公 式 1) 辐 射 声 级 第 i 种 车 型 车 辆 在 参 照 点 (7.5 m 处 ) 的 平 均 辐 射 噪 声 级 参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 B ) 推 荐 的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计 算 : 小 型 车 : L W,s = lgVs 中 型 车 : L W,m = lgVm

92 大 型 车 : L W,l = lgV l 式 中 : L W,l L W,m L W,s 分 别 表 示 大 中 小 型 车 的 平 均 辐 射 声 级,dB; V l Vm Vs 分 别 表 示 大 中 小 型 车 的 平 均 行 驶 速 度,km/h 2) 行 驶 车 速 2) 行 驶 车 速 根 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 B ), 车 速 取 值 按 以 下 公 式 计 算 : 式 中 : v i 第 i 种 车 型 车 辆 的 预 测 车 速,km/h; 当 设 计 车 速 小 于 120km/h 时, 该 型 车 预 测 车 速 按 比 例 降 低 ; 本 项 目 设 计 车 速 60km/h u i 该 车 型 的 当 量 车 数 ; η i 该 车 型 的 车 型 比 ; vol 单 车 道 车 流 量, 辆 /h m i 其 他 2 种 车 型 的 加 权 系 数 k 1 k 2 k 3 k 4 分 别 为 系 数, 如 表 所 示 表 车 速 计 算 公 式 系 数 车 型 k1 k 2 k3 k4 mi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计 算 结 果

93 表 各 型 车 平 均 车 速 单 位 :km/h 路 段 车 型 预 测 时 段 起 点 ~ 庙 前 庙 前 ~ 终 点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根 据 计 算 公 式 及 车 速 计 算 各 类 车 辆 7.5 米 处 辐 射 声 级, 具 体 见 表 表 项 目 特 征 年 各 类 车 平 均 辐 射 声 级 ( 单 位 :db) 路 段 特 征 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小 车 起 点 ~ 庙 前 中 车 大 车 小 车 庙 前 ~ 终 点 中 车 振 动 环 境 施 工 期 大 车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施 工 中 产 生 振 动 的 机 械 主 要 有 冲 压 机, 挖 掘 机, 冲 击 压 路 机 等 施 工 机 械 的 振 动 源 强 见 下 表 表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振 动 值 单 位 (db) 施 工 机 械 距 振 源 水 平 距 离 10m 处 距 振 源 水 平 距 离 10m 处 冲 压 机 81 70~76 挖 掘 机 78~80 69~71 冲 击 压 路 机

94 3.5.2 运 营 期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振 动 主 要 是 车 辆 行 驶 带 来 的 振 动, 根 据 相 似 项 目 类 别, 道 路 红 线 外 10% 铅 垂 Z 振 级 昼 间 在 75dB, 夜 间 在 72dB 以 下 3.6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工 程 弃 渣 建 筑 拆 迁 垃 圾 以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等 1 路 基 土 石 方 工 程 建 设 土 石 方 填 方 总 量 为 万 m 3, 挖 方 万 m 3, 借 方 万 m 3 ( 工 程 购 买 的 沙 砾 石 片 石 碎 石 块 石 沥 青 等 建 筑 材 料 未 纳 入 土 石 方 平 衡 ), 弃 渣 万 m 3 ( 主 要 为 清 表 废 方 桥 梁 基 坑 开 挖 钻 渣 房 屋 拆 迁 弃 渣 ), 土 石 方 利 用 率 为 70.28%; 表 土 剥 离 并 后 期 回 覆 利 用 万 m 3 弃 渣 运 至 弃 渣 场 填 埋, 表 土 用 于 路 基 施 工 工 程 用 地 覆 土 和 绿 化 种 植 用 土 2 建 筑 拆 迁 垃 圾 根 据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项 目 拟 拆 迁 建 筑 物 的 主 要 类 型 为 : 砖 混 房 砖 瓦 房 简 易 房 等, 共 计 35230m 2, 同 时 拆 除 电 力 杆 线 通 讯 杆 线 电 讯 线 共 计 179 根 这 些 垃 圾 主 要 为 砖 钢 筋 木 材 等, 具 有 回 收 利 用 的 价 值, 应 尽 可 能 回 用 ; 对 于 不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垃 圾 应 运 至 政 府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处 理,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对 外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为 36 个 月, 本 项 目 设 置 5 个 施 工 标 段, 每 个 标 段 施 工 高 峰 期 施 工 人 员 约 60 人,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按 0.5kg/ 人 d 计, 则 每 个 施 工 标 段 施 工 人 员 每 天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为 30kg, 主 要 成 分 为 菜 帮 动 物 内 脏 果 皮 饮 料 瓶 食 物 残 渣 废 塑 料 袋 等, 集 中 收 集,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运 营 期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不 设 收 费 站 服 务 区 及 管 理 处, 设 2 处 养 护 工 区,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来 往 车 辆 乘 坐 人 员 和 养 护 工 区 个 人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由 于 营 运 期 固

95 体 废 物 发 生 在 距 公 路 较 近 的 区 域, 与 人 的 生 活 密 切 相 关, 若 不 妥 善 处 置, 则 会 影 响 景 观, 污 染 环 境, 只 要 环 卫 工 人 对 路 面 定 期 进 行 清 扫, 收 集 路 面 垃 圾, 可 保 持 路 面 的 干 净, 路 面 垃 圾 不 会 成 为 新 的 污 染 源 公 路 沿 线 设 置 有 2 处 养 护 工 区, 每 个 养 护 工 区 约 有 20 个 工 人,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3kg/d, 在 养 护 工 区 内 设 置 垃 圾 桶 对 生 活 垃 圾 进 行 收 集, 交 由 环 卫 工 人 运 至 垃 圾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置

96 第 四 章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池 州 市 地 处 安 徽 省 西 南 部, 长 江 下 游 南 岸, 东 经 , 北 纬 , 东 连 铜 陵, 南 接 黄 山, 西 靠 江 西, 北 临 安 庆, 是 皖 江 城 市 带 和 安 徽 省 两 山 一 湖 ( 黄 山 九 华 山 太 平 湖 ) 旅 游 经 济 圈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2010 年 1 月 国 务 院 批 复 了 皖 江 城 市 带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示 范 区 规 划, 池 州 市 位 于 一 轴 两 核 两 翼 产 业 格 局 中 的 沿 江 轴 线 本 次 拟 改 建 工 程 位 于 池 州 市 境 内, 贯 穿 贵 池 区 青 阳 县 和 石 台 县, 路 线 呈 东 北 向 西 南, 是 加 强 青 阳 县 贵 池 区 石 台 县 等 各 县 区 之 间 联 系 的 交 通 要 道, 项 目 北 向 可 接 G318 青 阳 段, 南 接 S325 石 台 段, 是 沿 线 城 市 乡 镇 交 通 出 行 的 重 要 载 体, 具 体 见 图 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地 形 地 貌 1 地 形 项 目 区 域 西 北 为 沿 江 丘 陵 平 原 区, 东 南 为 江 南 山 区 两 区 大 致 以 东 至 ~ 牌 楼 ~ 灌 口 ~ 青 阳 西 一 线 为 界, 即 以 高 坦 断 裂 为 界 地 形 总 趋 势 由 西 北 向 东 南 渐 高, 最 高 点 位 于 青 阳 县 南 部 的 团 尖 子, 标 高 为 m, 最 低 点 位 于 青 阳 县 青 山 村, 标 高 为 13.50m 图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势 图 3 地 貌 按 照 项 目 区 地 貌 展 布 地 形 起 伏 海 拔 高 度 相 对 高 差 切 割 深 度 和 成 因 类 型 将 公 路 沿 线 地 貌 分 为 河 漫 滩 冲 洪 积 平 原 丘 陵 及 低 山 四 个 微 地 貌 形 态 类 型 (1) 河 漫 滩 呈 长 条 状 分 布 于 现 代 河 流 两 侧, 地 形 较 平 坦, 地 面 标 高 16.9~54.0m, 组 成

97 岩 性 为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Q 4 ) 粉 质 黏 土 淤 泥 质 粉 质 黏 土 粉 细 砂 中 粗 砂 砾 卵 石 等 (2) 山 间 平 原 主 要 分 布 于 山 前 地 带 和 山 间 河 谷 谷 地, 地 面 标 高 24.7~123.9m, 组 成 岩 性 为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Q 4 ) 粉 质 黏 土 中 粗 砂 砾 卵 石 等, 局 部 地 段 下 伏 第 四 系 上 ~ 中 更 新 统 (Q 3 ) 粉 质 黏 土 含 砾 石 粉 质 黏 土 中 粗 砂 及 卵 砾 石 等 (3) 丘 陵 广 泛 分 布 于 项 目 沿 线, 海 拔 一 般 小 于 260.0m, 山 顶 较 圆, 坡 度 15~30 由 燕 山 晚 期 花 岗 岩 (γ 5 ) 石 英 正 长 岩 (ξ) 寒 武 系 ( ) 奥 陶 系 (O) 及 三 叠 系 ~ 志 留 系 (T~S) 的 粉 砂 质 泥 岩 含 砾 砂 岩 灰 岩 石 英 砂 岩 粉 砂 岩 泥 质 粉 砂 岩 等 组 成 (4) 低 山 主 要 分 布 于 线 路 K8+200~K K25+700~K 段, 地 形 较 为 陡 峭, 山 顶 多 尖 锐, 坡 度 30~40 由 燕 山 晚 期 花 岗 岩 (γ 5 ) 寒 武 系 ( ) 奥 陶 系 (O) 三 叠 系 ~ 志 留 系 (T~S) 的 含 砾 砂 岩 灰 岩 石 英 砂 岩 粉 砂 岩 页 岩 等 组 成 图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典 型 地 貌 工 程 地 质 1 地 层 项 目 区 域 地 层 区 划 属 扬 子 地 层 区 下 扬 子 地 层 分 区 区 内 及 临 近 地 层 从 寒 武 系 到 第 四 系 均 有 分 布 除 路 线 穿 越 河 漫 滩 山 间 平 原 处 局 部 坡 脚 斜 坡 地 带 为 第 四 系 地 层 覆 盖, 其 余 段 落 基 岩 大 部 份 出 露, 主 要 分 布 有 燕 山 期 岩 浆 岩 及 寒 武 系 奥 陶 系 三 叠 系 ~ 志 留 系 岩 层 区 内 第 四 纪 地 层 局 部 分 布, 主 要 分 布 在 河 漫 滩 及 山 间 平 原 处, 为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上 更 新 统, 局 部 坡 脚 斜 坡 地 带 山 间 谷 地 路 段 及 两 侧 分 布 有 残 坡 积 层 1) 上 更 新 统 (Q 3 ) 主 要 分 布 于 山 区 河 谷 平 原, 主 要 成 因 类 型 有 冲 ( 洪 ) 积 残 坡 积, 以 冲 ( 洪 ) 积 为 主 岩 性 岩 相 和 厚 度 变 化 较 大 2) 全 新 统 芜 湖 组 (Q 4 ) 主 要 分 布 于 山 区 河 谷 两 侧 及 山 间 平 原, 以 冲 积 成 因 为 主

98 2 地 质 构 造 1) 构 造 单 元 项 目 区 从 大 地 构 造 位 置 来 看, 地 处 扬 子 准 地 台 下 扬 子 台 坳 淮 阳 山 字 型 构 造 华 夏 系 ( 式 ) 构 造 及 新 华 夏 系 构 造 交 汇 处 2) 褶 皱 项 目 区 分 布 的 褶 皱 有 贵 池 S 型 褶 断 带 七 都 复 背 斜 黄 山 复 向 斜 等, 区 内 褶 皱 形 态 多 数 正 常, 但 褶 皱 构 造 受 断 裂 破 坏 明 显, 次 级 褶 曲 较 发 育 ; 有 的 褶 皱 形 态 极 不 完 整 3) 断 裂 项 目 区 及 其 邻 区 断 裂 较 发 育, 主 要 以 近 南 北 向 为 主, 区 域 断 裂 主 要 有 殷 汇 断 裂 九 华 山 断 裂 高 坦 断 裂 葛 公 镇 ~ 樟 村 断 裂 唐 村 ~ 唐 湾 断 裂 ; 北 西 向 断 裂 主 要 有 洗 马 铺 断 裂 金 鸡 铺 断 裂 及 吴 田 铺 断 裂, 北 东 向 断 裂 主 要 为 江 南 深 断 裂 另 外, 沿 线 还 发 育 一 些 小 型 次 级 断 层 以 上 断 裂 断 层 除 唐 村 ~ 唐 湾 断 裂 九 华 山 断 裂 及 高 坦 断 裂 与 拟 建 公 路 相 交 外, 其 余 断 裂 断 层 离 拟 建 公 路 方 案 均 较 远 断 裂 破 碎 带 的 存 在 使 岩 石 破 碎, 沿 线 桥 涵 ( 尤 其 是 大 中 型 桥 梁 ) 边 坡 隧 道 工 程 建 设 中 应 注 意 查 明 隐 伏 断 裂 破 碎 带 对 基 础 的 影 响 4 新 构 造 运 动 与 地 震 (1) 新 构 造 运 动 特 征 拟 建 路 线 经 过 区 新 构 造 运 动 主 要 表 现 为 老 构 造 运 动 形 迹 的 继 承 性 活 动, 如 殷 汇 断 裂 九 华 山 断 裂 葛 公 镇 断 裂 等 均 有 复 活 性 新 构 造 运 动 以 间 隙 性 的 升 降 交 替 运 动 为 主, 并 有 掀 斜 运 动 特 点 区 域 地 貌 的 高 差 分 异 和 堆 积 物 结 构 反 映 了 新 构 造 运 动 的 特 点 如 红 层 断 陷 盆 地 中 堆 积 了 厚 达 几 百 米 ~ 上 千 米 的 白 垩 系 沉 积 物, 长 江 支 流 形 成 了 多 级 阶 地 ; 而 毗 邻 的 山 区 则 不 断 升 高, 切 割 十 分 强 烈, 山 脊 陡 峭 (2) 第 四 纪 活 动 断 裂 第 三 纪 以 来, 工 程 区 表 现 为 山 区 的 断 块 隆 起 和 间 歇 性 上 升 与 沿 江 丘 陵 平 原 区 的 相 对 下 降, 具 体 表 现 为 老 断 裂 的 继 承 性 活 动 及 地 震 该 区 曾 发 生 过 4 级 以 上 地 震, 最 大 一 次 为 1963 年, 震 级 4.25 级, 烈 度 为 Ⅶ 度, 震 中 位 于 殷 汇 镇 据 安 徽 省 地 质 矿 产 局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普 查 报 告 ( 安 庆 幅 ) (1:200000) 及 安 徽 省 第

99 二 水 文 地 质 工 程 地 质 大 队 芜 湖 至 大 渡 口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用 地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 估 报 告 (2003) 资 料 表 明 殷 汇 断 裂 高 坦 断 裂 葛 公 镇 ~ 樟 村 断 裂 江 南 深 断 裂 仍 具 有 一 定 活 动 性 (3) 地 震 地 震 是 新 构 造 活 动 的 另 一 种 表 现 形 式 据 区 内 史 料 记 载, 绝 大 多 数 地 震 震 级 为 1~3 级, 区 内 最 大 地 震 为 1654 年 2 月 铜 陵 西 发 生 的 5 级 地 震, 建 国 后 的 地 震 观 测 资 料 显 示 区 内 最 大 的 地 震 为 殷 汇 铜 陵 附 近 1963 年 发 生 的 4.25 级 地 震, 地 震 强 度 小, 频 率 不 高, 无 破 坏 性 地 震 根 据 中 国 地 震 动 参 数 区 划 图 (GB ), 项 目 区 场 地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为 0.05g 5 不 良 地 质 图 安 徽 省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图 1) 滑 坡 在 小 岭 山 隧 址 区 内 见 滑 坡 1 处, 位 于 K8+600 右 100m 处, 为 人 工 开 挖 房 屋 地 基 所 致, 长 约 40.0m, 宽 35.0~40.0m, 厚 2.0~8.0m, 体 积 约 为 7500m 3, 主 滑 方 向 为 45, 滑 坡 体 为 第 四 系 覆 盖 层, 滑 坡 周 界 清 晰 前 缘 较 缓, 坡 角 25, 中 部 35, 后 缘 坡 角 45, 后 缘 下 挫 0.5~1.5m, 张 拉 裂 缝 宽 约 5cm 滑 坡 体 由 碎 石 块 石 组 成, 成 分 主 要 为 花 岗 岩, 黏 性 土 充 填, 目 前 处 于 基 本 稳 定 状 态 公 路 沿 线 低 山 丘 陵 区 坡 脚 等 地 貌 部 位, 易 沿 岩 土 界 面 风 化 层 面 软 弱 夹 层 节 理 裂 隙 等 软 弱 结 构 面 滑 动, 加 之 本 区 降 水 量 较 大 且 相 对 集 中, 地 下 水 坡 降 大, 易 使 软 弱 层 面 工 程 地 质 性 质 恶 化, 形 成 滑 坡 起 点 至 太 平 曹 段 岩 性 主 要 为 侵 入 岩, 浅 表 层 风 化 较 强 烈, 节 理 裂 隙 较 为 发 育, 其 全 ~ 强 风 化 物 组 成 的 斜 坡 表 层 较 为 松 软, 人 类 工 程 活 动 筑 路 建 房 产 生 边 坡, 在 降 水 入 渗 等 作 用 下, 极 易 诱 发 滑 坡 ; 太 平 曹 至 终 点 段 多 分 布 S 1 g D 3 w 组 砂 岩 砂 砾 岩 泥 质 砂 岩 互 层, 层 状 ~ 薄 层 状 构 造, 岩 性 软 硬 相 间, 节 理 裂 隙 发 育, 自 然 坡 角 一 般 30 ~40, 局 部 坡 角 较 陡, 天 然 边 坡 一 般 较 稳 定, 但 人 工 削 坡 开 挖 以 后, 局 部 顺 向 坡 地 段 可 能 沿 软 弱 结 构 面 滑 动, 产 生 对 拟 建 工 程 的 危 害 2) 危 岩 崩 塌 路 线 多 穿 越 丘 陵 低 山 区, 局 部 路 段 为 利 用 老 路 改 扩 建, 老 路 基 是 开 挖 山 体

100 形 成, 地 形 起 伏 较 大, 边 坡 较 陡, 所 见 的 崩 塌 主 要 是 修 路 切 坡 引 发 同 时 新 建 路 段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易 形 成 高 陡 边 坡, 在 工 程 建 设 及 降 水 等 作 用 下, 局 部 地 段 仍 可 能 形 成 新 的 危 岩 崩 塌 等 地 质 灾 害 另 外 起 点 至 太 平 曹 段 岩 性 主 要 为 燕 山 期 侵 入 岩, 岩 性 坚 硬, 节 理 裂 隙 发 育, 岩 体 破 碎, 属 坚 硬 破 碎 岩 类, 路 堑 边 坡 开 挖 后 易 产 生 崩 塌 掉 块 等 3) 岩 溶 区 内 碳 酸 盐 岩 地 层 分 布 较 为 广 泛, 寒 武 系 奥 陶 系 石 炭 系 二 叠 系 三 叠 系 均 有 石 灰 岩 分 布, 在 构 造 断 裂 的 影 响 下, 受 地 下 水 的 溶 蚀, 下 伏 岩 溶 特 别 发 育 特 别 是 大 型 溶 洞 暗 河 及 溶 蚀 洼 地 的 发 育, 常 给 施 工 带 来 极 大 的 危 害 工 程 区 岩 溶 的 发 育 与 岩 性 构 造 地 貌 关 系 密 切 路 线 走 廊 带 主 要 穿 越 低 山 丘 陵 区, 大 部 份 段 落 基 岩 出 露, 局 部 为 第 四 系 松 散 层 覆 盖, 一 般 发 育 隐 伏 型 岩 溶, 发 育 强 度 一 般 ~ 较 强 烈 根 据 安 徽 省 地 质 矿 产 局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普 查 报 告 ( 安 庆 幅 ) (1:200000) 资 料 表 明, 路 线 东 南 中 低 山 区 岩 溶 发 育 强 烈, 见 大 型 溶 洞 落 水 洞 地 下 河 等, 但 具 路 线 较 远, 对 公 路 建 设 影 响 不 大 建 议 下 阶 段 采 取 调 绘 钻 探 等 综 合 手 段 对 结 构 物 进 行 勘 察, 以 查 明 岩 溶 发 育 情 况 及 其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影 响 4) 采 空 区 安 子 山 隧 道 附 近 为 安 子 山 硫 铁 矿 矿 区, 根 据 野 外 调 绘 及 现 场 走 访, 隧 道 附 近 存 在 采 空 区, 但 因 涉 及 经 济 及 保 密 原 因, 勘 察 人 员 未 获 得 相 关 资 料, 建 议 下 阶 段 进 一 步 勘 察 论 证, 以 判 定 矿 井 及 其 采 空 区 对 隧 道 稳 定 性 的 影 响 5) 不 稳 定 及 欠 稳 定 边 坡 工 程 沿 线 丘 陵 及 低 山 地 貌 分 布 较 为 广 泛, 大 部 分 山 体 坡 度 较 陡, 坡 度 一 般 30 ~45, 组 成 岩 性 主 要 为 三 叠 系 奥 陶 系 的 粉 砂 岩 砂 岩 灰 岩 白 云 质 灰 岩 以 及 岩 浆 岩 等, 第 四 系 覆 盖 层 厚 度 不 均, 局 部 段 厚 度 大, 岩 体 风 化 层 厚 度 较 大, 本 项 目 开 挖 易 形 成 不 稳 定 和 欠 稳 定 边 坡 气 候 项 目 区 属 于 北 亚 热 带 湿 润 季 风 气 候 区, 多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mm, 最 大 年 降 水 量 mm, 日 最 大 降 水 量 达 246.6mm, 全 区 降 水 主 要 由 夏 季 风 带 来, 集 中 在 4~9 月 份, 其 降 水 量 要 占 到 全 年 的 70% 以 上,10 年 一 遇 最 大 24h 降 水 量

101 224mm,20 年 一 遇 最 大 24h 降 水 量 mm;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16.1, 最 高 气 温 40.9 ( 石 台 ), 最 低 气 温 ( 青 阳 ), 多 年 平 均 蒸 发 量 mm, 日 照 小 时, 无 霜 期 230 天,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80%, 全 年 10 积 温 为 5097,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m/s, 历 年 主 导 风 向 NE, 历 年 最 大 冻 土 深 度 11cm 项 目 区 主 要 气 象 特 征 值 见 表 表 项 目 区 主 要 气 象 特 征 值 一 览 表 项 目 青 阳 贵 池 石 台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 )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 ) 40.6( ) 40.6( ) 40.9( ) 气 温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 ) -16( ) -15.6( ) -13.2( ) 日 照 时 数 (h) >10 有 效 积 温 度 多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mm) 最 大 年 降 水 量 (mm) (1954) (1954) (1954) 最 小 年 降 雨 量 (mm) 960.4(1978) 888.7(1978) 940.8(1978) 降 雨 10 年 一 遇 最 大 24h 降 水 量 (mm) 年 一 遇 最 大 24h 降 水 量 (mm) 历 年 最 大 24h 降 水 量 (mm) 180.7( ) 多 年 平 均 降 水 日 数 (d) 多 年 平 均 蒸 发 量 (mm) 无 霜 期 (d)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 风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m/s) 主 导 风 向 NE NE NE 水 文 及 水 文 地 质 路 线 所 经 地 区 属 长 江 水 系, 长 江 从 拟 建 公 路 的 西 北 缘 流 过 区 内 主 要 河 流 有 青 通 河 九 华 河 白 洋 河 龙 舒 河 秋 浦 河 梓 溪 河 等, 主 要 湖 泊 有 升 金 湖 太 平 湖 等

102 据 水 文 观 测 资 料, 长 江 最 低 水 位 一 般 出 现 在 1~2 月 份, 最 高 洪 水 位 一 般 发 生 在 7~8 月 份 长 江 1954 年 最 高 洪 水 位 分 别 为 : 大 通 15.20m 池 州 15.78m 安 庆 17.42m 长 江 10 年 一 遇 洪 水 位 分 别 为 : 大 通 13.38m 池 州 13.86m 安 庆 15.47m 据 大 通 站 资 料,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为 29500m 3 /s, 历 史 最 大 流 量 为 92600m 3 /s(1954 年 8 月 ) 区 内 通 航 河 流 主 要 有 青 通 河 白 洋 河 秋 浦 河 等 青 通 河 发 源 于 九 华 山 东 麓 岔 泉 岭 附 近, 全 长 68.0km, 流 域 面 积 km 2 ; 九 华 河 为 长 江 一 级 支 流, 发 源 于 九 华 山 脉 七 贤 峰 北 麓, 全 长 54.0km, 流 域 面 积 533km 2 ; 白 洋 河 为 长 江 一 级 支 流, 发 源 于 青 阳 县 九 华 山 西 麓, 全 长 77.0km, 流 域 面 积 591km 2 ; 秋 浦 河 为 长 江 一 级 支 流, 发 源 于 石 台 县 的 牯 牛 降, 全 长 149.0km, 流 域 面 积 2235km 2 升 金 湖 位 于 东 至 贵 池 县, 所 属 河 流 为 黄 湓 河, 湖 面 面 积 120.0km 2, 湖 底 搞 成 9.0m, 容 积 3.1 亿 立 方 米, 积 水 面 积 1548km 2 这 些 河 流 和 湖 泊 共 同 组 成 了 该 区 长 江 水 系, 水 量 呈 季 节 性 变 化, 严 格 受 长 江 水 位 控 制, 洪 水 期 江 水 上 涨, 对 内 河 起 顶 托 作 用, 产 生 倒 灌 工 程 沿 线 河 流 水 位 流 量 变 化 较 大, 而 且 主 要 受 降 雨 的 影 响, 每 年 的 汛 期 多 发 生 洪 水, 枯 水 期 河 床 则 见 底 由 于 水 位 变 化 较 大, 河 流 的 侵 蚀 强 弱 不 一, 同 时 也 多 造 成 河 道 的 淤 积 图 项 目 区 水 系 图 土 壤 本 区 处 于 我 国 亚 热 带 北 缘, 地 形 复 杂, 成 土 母 质 类 型 多 样, 农 耕 历 史 悠 久, 土 壤 类 型 繁 多, 过 渡 特 征 明 显 在 空 间 上, 既 有 水 平 分 布 规 律, 又 有 垂 直 分 布 特 征, 还 有 多 种 多 样 中 域 和 微 域 分 布 特 点 区 内 土 壤 分 布 规 律 大 致 是 : 在 江 心 洲 和 沿 江 的 滩 地 上, 以 石 灰 性 潮 土 为 主 ; 在 沿 江 冲 积 平 原 和 湖 滨 平 原 上, 多 分 布 各 种 类 型 的 水 稻 土 ; 在 南 部 的 岗 地 丘 陵 山 地 上, 广 泛 分 布 黄 棕 壤 石 灰 土 紫 色 土 和 红 壤 等 地 带 性 土 壤

103 根 据 池 州 地 区 第 二 次 土 壤 普 查 资 料, 全 区 土 壤 有 8 个 土 类 14 个 亚 类 43 个 土 属 75 个 土 种 其 中 以 下 列 土 类 分 布 面 积 最 大 ( 一 ) 红 壤 区 内 红 壤 分 布 广 泛, 所 处 地 形 部 位 多 为 低 山 和 丘 陵 岗 地, 多 呈 片 状 分 布, 少 数 与 黄 棕 壤 呈 镶 嵌 分 布 成 土 母 质 为 第 四 纪 红 土 及 花 岗 岩 砂 岩 页 岩 等 的 风 化 物 全 剖 面 呈 酸 性 反 应, 有 机 质 含 量 大 都 在 2.5% 以 下, 普 遍 贫 磷 少 钾 ( 二 ) 黄 棕 壤 主 要 分 布 在 东 至 石 台 及 九 华 山 400~1000 米 的 丘 陵 山 地 上, 成 土 母 质 主 要 为 花 岗 岩 石 灰 岩 砂 岩 的 残 坡 积 物, 呈 酸 性 到 微 酸 性 反 应, 有 机 质 含 量 在 20% 以 上 ( 三 ) 石 灰 土 分 布 于 各 地 石 灰 岩 低 山 丘 陵 成 土 母 岩 主 要 为 石 灰 岩 白 云 岩 大 珍 岩 各 条 带 灰 岩, 呈 中 性 至 微 碱 性 反 应, 表 层 土 有 机 质 含 量 大 多 在 2.0~2.5% ( 四 ) 紫 色 土 主 要 分 布 于 东 至 青 阳 县 境 内, 成 土 母 岩 为 紫 色 砂 页 岩 砾 岩 和 紫 色 凝 结 岩 等, 土 壤 处 于 相 对 幼 年 发 育 阶 段, 表 土 有 机 质 %, 全 氮 0.066~0.12%, PH 值 4.5~6.0, 严 重 缺 磷 少 钾 土 层 呈 粒 状 结 构, 组 织 疏 松, 透 水 性 好 ( 五 ) 潮 土 主 要 分 布 于 东 至 县 和 贵 池 市 的 沿 江 洲 圩 区 内 河 两 侧 和 沿 湖 垦 地, 成 土 母 质 为 各 种 类 型 的 冲 积 物 PH 值 7.6~8.5, 表 土 有 机 质 1.0~2.0%, 土 层 深 厚, 透 水 性 良 好, 是 种 植 粮 油 棉 作 物 和 瓜 果 的 主 要 土 壤 ( 六 ) 草 甸 土 主 要 分 布 于 贵 池 和 东 至 县 的 沿 江 圩 区 的 外 滩 和 江 心 洲, 成 土 母 质 为 长 江 近 代 冲 积 物, 质 地 为 砂 壤 至 中 壤, 块 状 结 构, 强 石 灰 反 应 呈 碱 性 由 于 易 遭 江 水 淹 没, 只 能 种 植 芦 苇 等 植 被 地 带 性 代 表 植 被 常 绿 阔 叶 林 除 牯 牛 降 保 存 良 好 外, 其 余 均 受 到 严 重 破 坏, 代 表 性 残 存 类 型 树 种 有 苦 槠 甜 槠 与 栓 皮 栎 分 布 较 大 面 积 次 生 常 绿 阔 叶 与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有 人 工 杉 木 林 马 尾 松 林 竹 林 和 杉 松 竹 等 混 交 林 人 工 植 被

104 以 茶 叶 油 菜 玉 米 水 稻 小 麦 油 菜 绿 肥 等 栽 培 面 积 最 广 具 体 见 图 区 境 海 拨 1000 米 以 上 山 地, 植 被 垂 直 分 布 现 象 明 显, 自 山 麓 至 山 顶 植 被 类 型 依 次 出 现 常 绿 阔 叶 林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落 叶 阔 叶 林 山 地 矮 林 山 地 灌 丛 山 地 草 甸 1 沿 江 湖 泊 圩 区 植 被 片 主 要 类 型 有 垂 柳 旱 柳 水 杉 池 杉 枫 杨 樟 树 桤 木 大 叶 铎 和 眼 子 菜 苦 菜 等 ; 人 工 植 被 以 水 稻 小 麦 油 菜 绿 肥 为 主 ; 经 济 林 有 茶 油 菜 油 桐 棕 榈 等 农 户 普 遍 放 养 芡 实 菱 莲 等 水 性 植 物 2 牯 牛 降 九 华 山 植 被 片 此 处 植 被 片 地 貌 类 型 多 样, 海 拔 差 异 明 显, 水 平 方 向 和 垂 直 方 向 植 被 都 有 明 显 差 异 北 部 地 区 有 望 春 花 覆 盆 子 桂 皮 海 金 沙 草 莓 无 南 星 蒲 公 英 明 党 参 七 叶 一 枝 花 鱼 星 草 芦 根 等 各 贵 药 材 有 黄 精 吴 芎 绞 股 兰 等 草 场 草 坡 草 山 较 多, 荒 草 地 面 积 近 200 万 亩 牧 草 大 部 是 禾 木 科, 豆 科 草 本 较 少 较 大 草 场 一 般 分 布 在 海 拔 600 米 左 右 的 低 山 区, 村 庄 附 近 沟 岸 边 江 湖 滩 地 有 零 星 草 地 东 部 地 区 以 青 冈 栎 苦 槠 为 主, 并 有 甜 栎 石 栎 等 构 成 常 绿 阔 叶 林 ; 南 部 地 区 以 木 荷 为 主, 伴 生 甜 槠 青 冈 栎 苦 槠 石 栎 等 常 绿 阔 叶 林 树 种 ; 西 部 以 马 尾 松 杉 木 为 主, 还 有 毛 竹 林 和 灌 丛 海 拔 在 1000 米 以 上 还 分 布 黄 山 松 人 工 植 被 主 要 有 水 稻 小 麦 玉 米 大 豆 山 芋 等 ; 经 济 作 物 有 油 菜 花 生 芝 麻 棉 花 烟 叶 等 ; 果 树 有 梨 桃 枣 石 榴 枇 杷 柿 等 项 目 区 现 状 林 草 覆 盖 率 达 76% 4.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辖 区 及 人 口 池 州 市 位 于 安 徽 省 西 南 部, 东 经 , 北 纬 , 北 临 长 江, 南 接 黄 山, 西 望 庐 山, 东 与 芜 湖 相 接 辖 贵 池 区 东 至 县 石 台 县 青 阳 县 九 华 山 风 景 区, 总 面 积 8272 平 方 公 里, 人 口 162 万 全 市 生 态 环 境 良 好, 经 济 与 人 口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是 中 国 第 一 个 国 家 生 态 经 济 示 范 区 境 内 有 国 家 风 景 名 胜 区 九 华 山 风 景 区 国 家 级 野 生 动 植 物 自 然 保

105 护 区 牯 牛 降 国 家 级 珍 稀 水 禽 湿 地 保 护 区 升 金 湖 全 市 森 林 覆 盖 率 56%, 1996 年 和 1997 年 被 国 家 批 准 为 国 家 生 态 经 济 示 范 区 和 实 施 中 国 21 世 纪 议 程 地 方 试 点 池 州 市 资 源 丰 富, 盛 产 粮 棉 油 茶 桑 果 麻 畜 禽 水 产 品 等, 是 全 国 商 品 粮 优 质 棉 茶 树 良 种 速 生 丰 产 林 基 地 主 要 矿 产 40 余 种, 尤 其 以 高 品 位 的 方 解 石 白 云 石 石 灰 石 石 英 砂 等 非 金 属 矿 最 为 丰 富, 其 中 天 下 第 一 白 方 解 石 资 源 储 量 达 2 亿 吨, 储 量 和 品 位 均 属 全 国 首 位 石 灰 石 储 量 达 637 亿 吨, 白 云 石 储 量 达 100 亿 吨, 规 模 化 集 约 化 的 开 采 和 精 深 加 工 大 有 可 为 经 济 概 况 池 州 市 经 济 概 况 全 市 生 产 总 值 550 亿 元 增 长 8.5% 左 右, 财 政 收 入 95.8 亿 元 增 长 4%,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600 亿 元 增 长 11.5%,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181 亿 元 增 长 12%; 进 出 口 总 额 5.1 亿 美 元 增 长 24%; 城 乡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分 别 增 长 9.4% 9.5% 一 是 着 力 稳 增 长, 实 体 经 济 保 持 平 稳 运 行 全 年 完 成 工 业 投 资 345 亿 元 增 长 14%, 新 增 规 模 工 业 企 业 84 家, 规 模 工 业 增 加 值 178 亿 元 增 长 10.6%;20 个 亿 元 以 上 文 化 旅 游 项 目 完 成 投 资 30.4 亿 元, 杏 花 村 文 化 旅 游 区 民 俗 体 验 区 等 4 个 景 区 建 成 开 放, 全 市 接 待 国 内 外 游 客 4637 万 人 次, 旅 游 总 收 入 478 亿 元, 分 别 增 长 12.2% 13.3% 二 是 着 力 调 结 构,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步 伐 加 快 完 成 技 改 投 资 225 亿 元, 增 长 37%, 建 成 21 个 两 化 融 合 项 目 ; 设 立 1 亿 元 创 业 天 使 投 资 基 金, 新 增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12 家 省 级 创 新 型 ( 试 点 ) 企 业 10 家, 组 建 省 级 企 业 研 发 机 构 11 个,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量 增 长 124%, 全 年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产 值 87 亿 元 增 长 28%,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产 值 285 亿 元 增 长 23% 细 化 落 实 皖 南 国 际 文 化 旅 游 示 范 区 建 设 50 项 重 点 任 务 三 是 着 力 抓 统 筹, 城 乡 环 境 面 貌 日 益 改 善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年 ) 获 批 实 施 成 功 争 取 全 国 首 批 海 绵 城 市 建 设 试 点,5 个 首 批 示 范 项 目 和 8 个 设 计 变 更 项 目 全 面 开 工,40 个 社 会 投 资 项 目 全 面 落 实 建 设 技 术 要 求, 试 点 做 法 被 国 办 信 息 专 题 刊 发 四 是 着 力 促 改 革, 创 新 创 业 活 力 充 分 激 发 全 面 实 施 政 府 权 力 责 任 涉 企

106 收 费 三 项 清 单 制 度, 清 理 减 少 市 级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25 个, 全 面 取 消 市 直 部 门 非 行 政 许 可 审 批 事 项 深 入 推 进 商 事 制 度 改 革, 全 年 净 增 私 营 企 业 1949 户 个 体 工 商 户 6730 户 调 整 完 善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机 构 职 责, 池 州 列 入 国 家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试 点 城 市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及 市 政 排 水 设 施 PPP 项 目 成 为 全 国 同 类 第 一 个 签 约 运 营 的 示 范 项 目 和 财 政 部 7 个 经 典 案 例 之 一, 创 造 了 政 府 与 社 会 资 本 合 作 的 池 州 模 式 五 是 着 力 惠 民 生, 人 民 群 众 福 祉 不 断 增 进 全 年 民 生 类 支 出 亿 元 增 长 10.5%, 占 财 政 总 支 出 的 84.5%, 其 中 省 33 项 民 生 工 程 和 市 10 件 惠 民 实 事 投 入 资 金 28.7 亿 元 创 业 就 业 和 新 型 职 业 农 民 培 训 1.02 万 人, 城 镇 新 增 就 业 1.91 万 人, 城 镇 登 记 失 业 率 3.4% 企 业 退 休 人 员 养 老 金 人 均 月 增 192 元, 农 村 五 保 供 养 补 助 标 准 人 均 年 增 1000 元, 新 农 合 人 均 筹 资 标 准 提 高 到 480 元, 城 镇 居 民 大 病 保 险 实 现 即 时 结 算 1 青 阳 县 青 阳 县 位 于 长 江 中 下 游 南 岸 皖 南 山 区 北 部, 东 临 南 陵 泾 县, 南 连 石 台 黄 山, 西 交 贵 池, 北 与 铜 陵 接 攘, 国 家 5A 级 风 景 区 九 华 山 座 落 境 内, 面 积 1181km 2, 辖 11 个 乡 镇,110 个 村,10 个 社 区 街 道 居 委 会, 境 内 山 丘 圩 并 存, 有 七 山 一 水 一 分 田, 还 有 一 分 道 路 和 庄 园 之 称 青 阳 生 态 环 境 优 美, 资 源 丰 厚 2014 年 末 全 县 户 籍 人 口 万 人, 其 中 农 业 人 口 万 人 全 县 有 林 地 百 万 亩, 森 林 覆 盖 率 56%, 珍 稀 动 物 植 物 上 百 种 农 业 矿 产 旅 游 三 大 资 源 尤 为 丰 富 主 要 农 产 品 有 粮 食 蚕 茧 竹 木 茶 叶 苎 麻 花 卉 盆 景 水 产 品 等 ; 矿 产 资 源 有 方 解 石 白 云 石 石 灰 石 等 7 类 36 个 品 种 ; 主 要 名 胜 佳 景 有 烟 霞 园 神 仙 洞 刘 冲 石 刻 五 溪 山 色 等 2014 年, 青 阳 县 全 年 生 产 总 值 (GDP)74.60 亿 元, 按 可 比 价 格 计 算, 比 上 年 增 长 9.6% 分 产 业 看,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4.8%;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1.0%;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9.1% 人 均 GDP37307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2326 元 2 贵 池 区 贵 池, 位 于 长 江 中 下 游 南 岸, 北 临 浩 荡 长 江, 南 接 雄 奇 黄 山, 东 与 铜 陵 襟 连, 牵 携 举 世 闻 名 的 国 家 5A 级 风 景 区 佛 教 圣 地 九 华 山, 是 池 州 市 政 治 经 济 文 化

107 中 心 全 区 总 面 积 2516km 2, 辖 9 个 镇 11 个 街 道 2014 年 末 全 县 户 籍 人 口 万 人, 其 中 农 业 人 口 万 人 贵 池 自 然 资 源 丰 富 是 全 国 商 品 粮 基 地 大 县 优 质 棉 生 产 基 地 最 大 的 淡 水 有 核 珍 珠 和 无 核 珍 珠 养 殖 基 地, 盛 产 粮 棉 油 茶 蚕 茧 等 ; 矿 产 资 源 富 藏 金 银 铜 铁 石 灰 石 花 岗 石 大 理 石 等 30 多 个 品 种, 品 质 优 储 量 大 ; 旅 游 资 源 丰 富, 有 华 东 第 一 洞 之 称 的 大 王 洞 省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齐 山 秋 浦 仙 境 全 国 唯 一 以 村 建 志 的 千 古 杏 花 村 等 2014 年, 贵 池 区 全 年 生 产 总 值 (GDP) 亿 元, 按 可 比 价 格 计 算, 比 上 年 增 长 9.0% 分 产 业 看,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4.6%;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0.5%;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8.6% 人 均 GDP29534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2607 元 3 石 台 县 石 台 位 于 安 徽 省 南 部 山 区 腹 地, 东 临 黄 山 区, 南 临 黟 县 祁 门 县, 西 接 东 至 县, 北 连 贵 池 区 青 阳 县, 全 区 总 面 积 1413km 2, 辖 6 个 镇 2 个 乡 2014 年 末 全 县 户 籍 人 口 万 人, 其 中 农 业 人 口 9.56 万 人 全 县 森 林 覆 盖 率 为 81%, 居 全 省 前 列, 植 被 覆 盖 率 90%, 衫 松 槠 等 林 木 蓄 积 量 为 万 立 方 米 木 本 植 物 种 类 丰 富, 其 中 国 家 I II 级 重 点 保 护 珍 惜 植 物 有 红 豆 杉 鹅 掌 楸 等 17 种, 境 内 拥 有 大 量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茶 叶 是 石 台 的 主 要 物 产, 高 山 雨 雾 绿 茶, 驰 名 大 江 南 北 矿 产 资 源 主 要 有 金 银 铅 等 金 属 和 石 煤 石 灰 石 方 解 石 石 英 石 等 非 金 属 矿 藏, 其 中, 石 灰 石 资 源 极 为 丰 富, 品 质 优 良, 石 煤 贮 藏 量 达 10 亿 吨 石 台 还 是 富 硒 地 区 之 一 2014 年, 石 台 县 全 年 生 产 总 值 (GDP)20.39 亿 元, 按 可 比 价 格 计 算, 比 上 年 增 长 7.4% 分 产 业 看,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3.89 亿 元, 增 长 4.7%;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8.37 亿 元, 增 长 7.0%;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8.14 亿 元, 增 长 8.9% 人 均 GDP18816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1412 元 表 项 目 区 主 要 社 会 经 济 指 标 情 况 一 览 表 (2014 年 ) 总 面 积 耕 地 面 总 人 口 农 业 人 农 业 生 农 民 人 农 民 人 均 行 政 区 GDP ( 千 积 ( 千 ( 万 口 ( 万 产 总 值 均 耕 地 可 支 配 收 划 ( 亿 元 ) hm 2 ) hm 2 ) 人 ) 人 ) ( 万 元 ) ( 亩 ) 入 ( 元 ) 青 阳 县

108 贵 池 区 石 台 县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生 境 概 况 池 州 市 位 于 安 徽 省 西 南 部, 池 州 市 是 中 国 第 一 个 国 家 级 生 态 经 济 示 范 区, 生 态 是 池 州 最 大 品 牌 最 大 优 势 必 须 坚 持 生 态 优 先 原 则, 坚 持 经 济 发 展 不 以 牺 牲 环 境 为 代 价, 大 力 发 展 绿 色 经 济, 推 进 经 济 生 态 化 生 态 经 济 化, 构 筑 低 碳 产 业 体 系, 努 力 走 出 一 条 生 态 发 展 绿 色 崛 起 新 路 池 州 市 是 同 家 生 态 经 济 示 范 区 实 施 中 国 21 世 纪 议 程 全 国 十 六 个 地 方 试 点 之 一 生 态 安 徽 建 设 试 点 市 中 国 优 秀 旅 游 城 市 全 国 旅 游 竞 争 力 百 强 城 市 安 徽 省 园 林 城 市 中 国 傩 文 化 之 乡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山 丘 屏 列, 岭 谷 交 错, 有 深 山 山 谷, 也 有 盆 地 平 原 ; 此 外 境 内 地 层 比 较 齐 全, 岩 石 种 类 繁 多, 岩 性 差 异 很 大, 地 貌 景 观 各 异,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见 图 项 目 附 近 区 域 的 九 华 山 风 景 区 位 于 安 徽 省 池 州 市 市 郊, 距 城 区 6 公 里, 距 已 经 动 工 兴 建 的 铜 九 铁 路 池 州 站 和 沿 江 高 速 公 路 池 州 出 口 仅 3 公 里, 距 著 名 的 旅 游 胜 地 黄 山 及 佛 教 圣 地 九 华 山 分 别 为 110 公 里 和 50 公 里 整 个 风 景 区 由 江 祖 山 清 溪 河 万 罗 山 三 个 景 区 组 成, 以 其 丰 富 的 自 然 景 观 人 文 景 观 生 态 环 境 吸 引 了 大 量 游 客 为 省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齐 山 秋 浦 仙 境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2001 年 认 定 为 AA 级 国 家 风 景 区 风 景 区 规 划 面 积 4 平 方 公 里, 核 心 景 区 面 积 2.5 平 方 公 里

109 4.3.2 生 态 现 状 调 查 图 主 要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拟 改 建 项 目 主 要 穿 越 农 村 地 区,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是 沿 线 最 主 要 的 生 态 类 型 ⑴ 植 物 资 源 现 状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现 以 一 般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为 主, 无 天 然 森 林, 植 被 以 灌 丛 和 草 本 为 主, 仅 在 山 麓 和 山 脊 处 有 马 尾 松 等 乔 木 零 星 分 布, 主 要 植 被 分 布 见 图 拟 改 建 区 域 多 为 山 丘 和 农 田 山 丘 多 发 育 低 于 2m 的 次 生 灌 丛 自 坡 麓 至 山 脊 依 次 分 布 有 桑 园 灌 丛 毛 竹 次 生 马 尾 松 林 杉 木 林 山 坡 上 乔 木 盖 度 为 10-15%, 灌 丛 盖 度 为 60-75% 左 右, 山 下 边 缘 部 分 乔 木 盖 度 可 达 50% 以 上 根 据 对 拟 改 建 区 域 的 现 场 调 查 : 由 于 长 期 的 农 业 活 动, 植 物 种 类 同 周 边 丘 陵 植 被 相 比 劣 势 明 显 乔 木 : 仅 限 于 生 长 在 个 别 的 低 山 残 丘 上, 山 麓 和 山 脊 居 多 以 马 尾 松 杉 林 黑 松 为 优 势 种, 其 次 有 栓 皮 栎 麻 栎 黄 连 木 枫 杨 臭 椿 山 槐 响 叶 杨 青 冈 栎 苦 槠, 并 且 在 邻 近 村 庄, 还 栽 培 一 些 果 树 如 桑 梨 桃 枣 葡 萄 等 和 樟 树 棕 榈 等 常 见 的 常 绿 树 种 灌 木 : 以 野 山 楂 算 盘 子 柘 树 为 优 势 种, 伴 生 种 类 有 茅 莓 多 花 蔷 薇 蓬 藟 枫 香 一 叶 萩 扁 担 秆 圆 叶 鼠 李 卫 矛 胡 枝 子 白 檀 华 中 枸 子 老 鸦 柿 偶 有 散 生 的 小 叶 女 贞 竹 叶 椒 胡 颓 子 等 长 绿 灌 木 草 本 : 以 禾 草 植 物 为 主, 个 体 数 量 多 面 积 大 分 布 广 主 要 以 苔 草 兔 儿 伞 为 优 势 种 其 它 常 见 种 类 有 白 茅 黄 背 草 纤 毛 鹅 观 草 野 菊 马 鞭 草 牵 牛 雀 麦 狗 尾 草 一 年 蓬 阴 地 蒿 苍 耳 小 飞 蓬 酢 浆 草 车 前 等 藤 本 植 物 : 常 见 种 类 有 金 银 花 木 通 蛇 葡 萄 鸡 矢 藤 乌 蔹 莓 木 防 已 菝 葜 等 水 生 植 物 : 分 布 于 采 石 河 及 其 周 围 一 些 水 塘 和 田 间 小 溪 主 要 有 马 莲 眼 子 菜 苦 草 荇 菜 慈 菇 莲 稗 荻 蒲 草 莎 草 茭 白 芦 苇 等 ⑵ 动 物 资 源 现 状 根 据 对 拟 改 建 区 域 动 物 资 源 调 研 资 料 统 计 : 该 区 域 现 有 昆 虫 4 类, 水 生 动 物 7 类 两 栖 爬 行 类 动 物 4 类, 鸟 类 7 类, 兽 类 5 类 爬 行 动 物 : 分 布 主 要 与 生 境 有 关, 灌 丛 区 多 见 有 斑 游 蛇 蝮 蛇, 草 蛇 多 见 于

110 农 田 鸟 类 : 以 雀 形 目 占 优 势, 主 要 有 红 头 山 雀 文 鸟 班 鸫 麻 雀 大 山 雀 等 鱼 类 : 主 要 有 青 草 鲢 鳙 四 大 家 鱼 昆 虫 : 菜 粉 蝶 蛾 类 跳 虫 蚂 蚁 虻 等 高 等 水 生 动 物 : 水 鳃 蚓 环 棱 螺 等 由 于 该 区 及 其 周 围 为 人 类 居 住 区, 生 境 变 化 大, 许 多 动 物 已 受 干 扰 迁 移 它 处 因 此, 野 生 动 物 数 量 极 少, 仅 偶 尔 见 有 草 蛇 出 没 和 麻 雀 栖 息, 但 家 禽 家 畜 数 量 增 多 该 处 未 见 到 珍 稀 濒 危 和 需 要 保 护 的 动 植 物 种 景 观 环 境 现 状 分 析 本 次 评 价 的 景 观 主 要 指 美 学 概 念 上 的 景 观, 亦 即 视 觉 景 观 评 价 时 将 先 识 别 公 路 沿 线 的 自 然 景 观 和 人 文 景 观, 根 据 其 美 学 质 量 敏 感 度 阈 值 进 行 景 观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再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分 析 在 其 建 设 和 营 运 中 可 能 带 来 的 有 利 的 不 利 的 潜 在 的 影 响, 提 出 景 观 保 护 利 用 开 发 及 减 缓 不 利 影 响 的 措 施 本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的 景 观 类 型 沿 线 评 价 区 域 景 观 类 型 见 表 表 沿 线 评 价 区 域 景 观 类 型 景 观 类 型 景 观 描 述 美 学 质 量 敏 感 度 阈 值 级 别 分 布 区 域 丘 陵 沟 谷 景 观 岭 谷 相 间, 岭 脉 蜿 蜒 起 伏, 谷 展 宽 低 平, 地 貌 独 特 高 高 低 沿 线 范 围 内 多 丘 陵 山 地 河 流 景 观 中 小 型 河 流, 河 水 清 澈 高 高 低 山 区 景 观 村 落 田 园 景 观 景 观 多 样 性 分 析 中 低 山 绵 延, 山 体 常 年 绿 荫 覆 盖, 林 相 分 布 丰 富 沿 线 居 民 以 传 统 的 农 耕 方 式 为 主, 形 成 乡 村 生 活 画 面 与 周 围 自 然 环 境 相 得 益 彰 的 田 园 景 致 高 高 低 沿 线 河 流 有 青 通 河 八 都 河 秋 浦 河 白 洋 河 等 沿 线 范 院 围 内 多 中 低 山 中 中 中 沿 线 山 间 谷 地 根 据 美 国 林 务 局 的 风 景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对 项 目 景 观 多 样 性 进 行 分 析 见 表

111 表 风 景 管 理 系 统 中 景 观 性 ( 多 样 性 等 级 ) 土 地 形 A 级 B 级 C 级 貌 丰 富 的 多 样 性 一 般 的 多 样 性 很 少 多 样 性 地 貌 岩 貌 植 被 河 流 有 60% 是 斜 坡 且 是 被 切 割 不 平 的 险 陡 的 山 坡 或 大 而 高 耸 的 地 形 地 形 很 突 出, 有 不 寻 常 或 突 出 的 崩 塌 道 碎 石 坡 岩 石 露 头 等, 尺 寸 大 小 形 状 和 地 点 多 不 一 般 高 质 量 的 植 被 类 型, 大 量 古 代 生 长 的 林 木, 不 寻 常 或 突 出 的 植 被 种 类 多 样 性 河 水 的 流 态 形 状 多 变, 有 瀑 布 急 流 滞 水 区 大 范 围 的 曲 流 有 30% 60% 是 斜 坡, 且 是 中 度 被 切 割 或 起 伏 岩 貌 很 显 著 但 不 突 出, 有 常 见 的 不 突 出 的 崩 塌 斜 道 碎 石 坡 园 砾 和 岩 石 露 头 具 有 类 型 交 替 的 连 续 植 被 覆 盖, 成 年 的 但 非 古 生 长 的 林 木, 种 类 多 样 性 一 般 水 流 具 有 一 般 的 曲 流 和 流 态 有 0 30% 是 斜 坡, 很 少 变 化, 没 有 切 割 和 高 耸 地 形 小 的 和 不 明 显 的 岩 貌, 无 崩 塌 斜 道 碎 石 坡 园 砾 和 岩 石 露 头 没 有 或 很 少 固 定 类 型 的 连 续 植 被, 没 有 地 面 的 或 底 墒 的 间 歇 流 或 小 的 常 流 河, 有 小 的 或 无 波 动 的 流 量 或 瀑 布, 流 速 快, 弯 曲 流 少 根 据 沿 线 现 场 勘 察, 公 路 部 分 位 于 城 镇 区 内, 部 分 路 段 靠 近 村 庄, 景 观 以 乡 村 自 然 景 观 和 城 镇 景 观 为 主 景 观 组 成 除 城 市 建 筑 山 坡 山 地 农 田 河 流 外, 还 有 道 路 和 村 庄 等 ; 其 中 以 山 坡 林 地 为 主, 其 次 是 水 田 和 旱 耕 地 以 及 河 流, 其 他 人 文 景 观 用 地, 如 居 民 点 交 通 用 地 所 占 比 例 不 大, 区 域 整 体 景 观 多 样 性 等 级 属 于 B 级, 自 然 环 境 优 良

112 第 五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5.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1 监 测 内 容 安 徽 环 科 检 测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 ~27 日 对 项 目 项 目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进 行 了 监 测 监 测 因 子 :PM 10 SO 2 NO 2 CO 共 四 项 及 监 测 期 间 的 气 象 要 素 ( 气 温 气 压 风 速 风 向 等 ) 监 测 点 布 设 及 位 置 图 见 表 和 附 图 2 表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点 位 编 号 测 点 位 置 测 点 名 称 监 测 项 目 G1 K1+300, 道 路 左 侧 王 家 村 G2 K15+450, 道 路 右 侧 庙 前 村 G3 K35+550, 道 路 右 侧 刘 街 村 G4 K64+050, 道 路 右 侧 高 坦 小 学 G5 K85+106, 道 路 终 点 红 石 村 PM 10 SO 2 NO 2 CO 2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根 据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等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监 测, 各 项 目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依 据 采 样 时 间 体 积 及 检 出 限 等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一 览 表 样 品 类 别 环 境 空 气 分 析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依 据 仪 器 设 备 检 出 限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二 氧 化 硫 分 光 光 度 计 小 时 :7μg/m 3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HJ (SO 2 ) YQ-010 日 均 :4μg/m 3 度 法 二 氧 化 氮 (NO 2 )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分 光 光 度 计 YQ-010 小 时 : 5μg/m 3 日 均 : 3μg/m 3 一 氧 化 碳 GB 便 携 式 红 外 分 非 分 散 红 外 法 (CO) 析 器 YQ mg/m 3 PM 10 重 量 法 HJ 智 能 中 流 量 TSP 采 样 器 YQ μg/m

113 4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参 数 见 表 5.1-3,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单 位 :μg/m 3 监 测 点 位 时 间 监 测 结 果 二 氧 化 硫 (μg/m 3 ) 1 小 时 均 值 2: : : : G1 王 家 村 二 氧 化 氮 (μg/m 3 ) 24 小 时 均 值 : 小 8: 时 均 值 14: : 小 时 均 值 一 氧 化 碳 (mg/m 3 ) 1 小 时 均 值 2: : : : 小 时 均 值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10)24 小 时 均 值 (μg/m 3 ) 二 氧 化 硫 (μg/m 3 ) : 小 8: 时 均 值 14: : 小 时 均 值 G2 庙 前 村 二 氧 化 氮 (μg/m 3 ) 2: 小 8: 时 均 值 14: : 小 时 均 值 一 氧 化 碳 (mg/m 3 ) 2: 小 8: 时 均 值 14: : 小 时 均 值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10)24 小 时 均 值 (μg/m 3 )

114 G3 刘 街 村 G4 高 坦 小 学 监 测 点 位 时 间 监 测 结 果 : 小 8: 二 氧 化 硫 时 均 14: (μg/m 3 ) 值 20: 小 时 均 值 : 小 8: 二 氧 化 氮 时 均 14: (μg/m 3 ) 值 20: 小 时 均 值 : 小 8: 一 氧 化 碳 时 均 14: (mg/m 3 ) 值 20: 小 时 均 值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10)24 小 时 均 值 (μg/m 3 ) : 小 8: 二 氧 化 硫 时 均 14: (μg/m 3 ) 值 20: 小 时 均 值 : 小 8: 二 氧 化 氮 时 均 14: (μg/m 3 ) 值 20: 小 时 均 值 : 小 8: 一 氧 化 碳 时 均 14: (mg/m 3 ) 值 20: 小 时 均 值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10)24 小 时 均 值 (μg/m 3 )

115 G5 红 石 村 监 测 点 位 二 氧 化 硫 (μg/m 3 ) 二 氧 化 氮 (μg/m 3 ) 一 氧 化 碳 (mg/m 3 ) 监 测 结 果 时 间 : 小 8: 时 均 14: 值 20: 小 时 均 值 : 小 8: 时 均 14: 值 20: 小 时 均 值 : 小 8: 时 均 14: 值 20: 小 时 均 值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10)24 小 时 均 值 (μg/m 3 )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本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μg/m 3 污 染 因 子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小 时 平 均 24 小 时 平 均 依 据 SO PM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NO 中 二 级 标 准 CO 10.00mg/m mg/m 3 2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标 准 指 数 法 : 式 中 : C I ij = C ij is

116 I ij i 指 标 j 测 点 指 数 ; C ij i 指 标 j 测 点 监 测 值 (μg/m 3 ); C is i 指 标 标 准 值 (μg/m 3 ) 当 Ii>1 时, 即 该 因 子 超 标 3 评 价 结 果 表 评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小 时 日 均 监 测 点 监 测 项 目 浓 度 范 围 浓 度 范 围 超 标 率 单 因 子 指 数 单 因 子 指 数 (μg/m 3 ) (μg/m 3 ) (%) SO 2 8~ ~ ~ ~ G1 NO 2 17~ ~ ~ ~ CO 310~ ~ ~ ~ PM 10 77~ ~ SO 2 7~ ~ ~ ~ G2 NO 2 16~ ~ ~ ~ CO 310~ ~ ~ ~ PM 10 73~ ~ SO 2 9~ ~ ~ ~ G3 NO 2 17~ ~ ~27 0.3~ CO 300~ ~ ~ ~ PM 10 79~ ~0.6 0 SO 2 8~ ~ ~ ~ G4 NO 2 15~ ~ ~ ~ CO 310~ ~ ~ ~ PM 10 78~ ~ SO 2 8~ ~ ~ ~0.107 G5 NO 2 14~ ~ ~ ~0.338 CO 290~ ~ ~ ~0.12 PM 10 73~ ~0.573 由 上 表 单 因 子 计 算 结 果 表 明 : 各 监 测 点 SO 2 NO 2 CO PM 10 小 时 浓 度 和 日 均 浓 度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各 监 测 点 监 测 因 子 浓 度 均 能 满 足 GB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限 值 除 PM 10 标 准 指 数 大 于 0.5, 其 余 监 测 因 子 小 时 日 均 标 准 指 数 均 小 于 0.5,PM 10 监 测 浓 度 高 于 其 余 监 测 因 子 浓 度 原 因 是 大 型 运 输 车 辆 在 005 县 道 行 驶 过 程 产 生 的 扬 尘 造 成 的, 总 体 上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较 好

117 5.2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1 监 测 内 容 监 测 单 位 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 ~23 日 对 青 通 河 九 华 河 八 都 河 白 洋 河 龙 舒 河 以 及 秋 浦 河 梓 溪 河 桥 梁 跨 河 各 一 个 断 面 水 质 进 行 了 监 测 监 测 项 目 有 ph COD BOD 5 TP NH 3 -N 石 油 类 监 测 断 面 布 设 位 置 及 布 点 图 见 表 附 图 2 表 地 表 水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布 设 位 置 断 面 编 号 位 置 桩 号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项 目 W1 K3+420 青 通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W2 K 九 华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W3 K 八 都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COD BOD 5 NH 3 -N W4 K 白 洋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ph 石 油 类 总 磷 W5 K 龙 舒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W6 K 秋 浦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W7 K 梓 溪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2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采 样 严 格 执 行 HJ 水 质 采 样 方 案 设 计 技 术 规 定 HJ 水 质 采 样 技 术 指 导 HJ 水 质 采 样 样 品 的 保 存 和 管 理 技 术 规 定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及 依 据 见 表 表 水 环 境 监 测 方 法 一 览 表 样 品 类 别 地 表 水 分 析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依 据 检 出 限 ph 值 玻 璃 电 极 法 GB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快 速 分 光 光 度 法 HJ/T mg/L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BOD 5 ) 稀 释 与 接 种 法 HJ mg/L 总 磷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GB mg/L 氨 氮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HJ mg/L 石 油 类 红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HJ mg/L 3 监 测 结 果

118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日 期 ph 化 学 需 氧 量 生 化 需 氧 量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W1 青 通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W2 九 华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W3 八 都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W4 白 洋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W5 龙 舒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0.01 < W6 秋 浦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0.01 <0.01 <0.01 <0.01 W7 梓 溪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0.01 <0.01 <0.01 <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沿 线 项 目 标 准 确 认 函, 地 表 水 体 执 行 标 见 表 所 示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标 准 限 值 单 位 Ⅱ 类 Ⅲ 类 ph 值 6~9 6~9 无 量 纲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BOD 5 ) 3 4 氨 氮 (NH 3 -N) 总 磷 石 油 类 mg/l

119 2 评 价 方 法 (1) 本 次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单 项 污 染 指 数 法,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Ci S i = C 式 中 :S i i 种 污 染 物 分 指 数 ;C i i 种 污 染 物 实 测 值,mg/L; C si i 种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 值,mg/L (2)pH 的 污 染 指 数 计 算 公 式 为 : si S S ph, j = ph, j = ph 7 ph j su 7 7 ph 7 ph j sd ph j 7.0 ph j 7.0 式 中 : S ph ph 值 的 分 指 数 ; ph j j 取 样 点 ph 实 测 值 ; ph sd ph 值 评 价 标 准 规 定 的 下 限 值 ; ph su ph 值 评 价 标 准 规 定 的 上 限 值 水 质 参 数 的 标 准 指 数 >1, 表 明 该 评 价 因 子 的 水 质 超 过 了 规 定 的 水 质 标 准, 已 经 不 能 满 足 相 应 的 水 域 功 能 要 求 3 评 价 结 果 表 地 表 水 水 质 污 染 指 数 评 价 结 果 表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日 期 ph 化 学 需 氧 量 生 化 需 氧 量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W1 青 通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W2 九 华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W3 八 都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W4 白 洋 河

120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日 期 ph 化 学 需 氧 量 生 化 需 氧 量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桥 梁 跨 河 处 W5 龙 舒 河 桥 梁 跨 河 处 < < W6 秋 浦 河 <0.01 <0.01 桥 梁 跨 河 处 <0.01 <0.01 W7 梓 溪 河 <0.01 <0.01 桥 梁 跨 河 处 <0.01 <0.01 由 表 可 见, 青 通 河 九 华 河 八 都 河 白 洋 河 龙 舒 河 秋 浦 河 六 个 地 表 水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因 子 浓 度 均 可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Ⅲ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梓 溪 河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因 子 浓 度 均 可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Ⅱ 类 标 准 要 求 沿 线 水 体 水 质 环 境 较 好, 但 一 定 程 度 受 到 了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面 源 排 放 的 影 响 5.3 声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声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1 监 测 内 容 监 测 单 位 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 ~22 日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现 状 进 行 了 监 测, 本 次 监 测 共 布 设 12 个 噪 声 监 测 点, 监 测 内 容 为 Leq[dB(A)] 监 测 布 点 见 表 和 附 图 2- 监 测 布 点 图 监 测 布 点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1 敏 感 点 监 测 : 为 了 了 解 沿 线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现 状, 对 项 目 新 建 段 改 扩 建 段 不 同 路 段 有 代 表 性 的 噪 声 敏 感 点 进 行 了 现 状 监 测 ; 对 位 于 不 同 声 功 能 区 的 敏 感 点, 对 其 4a 和 2 类 区 分 别 进 行 现 状 监 测 ; 对 受 到 现 有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的 敏 感 点, 对 其 距 老 路 中 心 线 200 米 外 进 行 监 测, 作 为 项 目 区 域 背 景 值 2 24 小 时 监 测 : 为 了 解 现 有 道 路 005 县 道 和 交 叉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进 行 了 24 小 时 的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对 4 处 敏 感 点 进 行 24 小 时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监 测 期 间 无 虫 鸣 狗 吠 等 外 在 突 发 噪 声 的 影 响, 根 据 现 场 勘 查, 该 公 路 沿 线 目 前 的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居 民 生 活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等 在 对 现 场 环 境 质 量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筛 选 出 代 表 不 同 路 段 特 征 不 同 环 境 特 征 和 不 同 敏 感 点 类 型 的 声 环 境 监 测 点,

121 表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一 览 表 序 号 桩 号 / 敏 感 点 监 测 点 位 备 注 N1 K1+300 王 家 村 临 路 ( 南 外 环 路 ) 首 排 房 屋 交 通 噪 声, 进 行 24h 交 通 外 1 米 噪 声 监 测 N2 K6+500 杨 冲 村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新 建 路 段 N3 K7+600 王 家 畈 1#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受 005 县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2# 距 离 路 200 米 外,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N4 K 高 袁 朱 村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新 建 路 段 N5 K 馨 园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N6 K 庙 前 村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24h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受 005 面 高 1.2 米 县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N7 K 庙 前 村 距 离 路 200 米 外,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N8 K 双 山 小 学 教 学 楼 前,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期 间 无 读 书 声 N9 K 石 山 村 1#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受 005 县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2# 距 离 路 200 米 外,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N10 K 小 塝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新 建 路 段 N11 K 太 平 小 学 教 学 楼 前,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期 间 无 读 书 声 N12 K 刘 街 村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新 建 路 段 N13 K 黄 村 1#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受 005 县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2# 距 离 路 200 米 外,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N14 K 梅 街 村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新 建 路 段 N15 K 阳 边 村 1#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受 005 县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122 序 号 桩 号 / 敏 感 点 监 测 点 位 备 注 2# 距 离 路 200 米 外,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N16 K 梅 村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受 005 县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N17 K 梅 村 小 学 教 学 楼 前,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期 间 无 读 书 声 N18 K 栗 坑 小 学 教 学 楼 前,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期 间 无 读 书 声,, 新 建 路 段 N19 K 朱 村 坡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新 建 路 段 N20 K 珍 溪 小 学 教 学 楼 前,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期 间 无 读 书 声, 新 建 路 段 N21 K 高 坦 乡 24h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受 005 与 S221 交 叉 口, 距 地 面 高 1.2 县 道 和 S221 交 通 噪 声 影 米 响 N22 K 高 坦 中 心 小 学 教 学 楼 前,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期 间 无 读 书 声 1#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受 005 县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N23 K 湾 谭 村 距 离 路 200 米 外, 距 2#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N24 K 长 胜 村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新 建 路 段 N25 K 邱 村 1# 2#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距 离 路 200 米 外, 距 地 面 高 1.2 米 受 005 县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N26 K 桂 村 1# 2# 临 路 首 排 房 屋 外 1 米, 距 地 面 高 1.2 米 距 离 路 200 米 外, 距 地 面 高 1.2 米 受 005 县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N27 K 红 石 村 距 离 路 200 米 外, 距 地 面 高 1.2 米 社 会 环 境 噪 声 N28 K 终 点 与 S325 交 叉 口, 距 地 面 高 1.2 米 24h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受 005 县 道 和 S325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123 2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表 噪 声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样 品 类 别 分 析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依 据 检 出 限 噪 声 噪 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包 括 受 现 状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的 敏 感 点 24 小 时 监 测, 受 现 有 005 县 道 影 响 敏 感 点 临 路 首 排 监 测, 新 建 段 敏 感 点 监 测, 受 现 有 005 县 道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敏 感 点 距 离 道 路 200 米 监 测 点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和 表 表 小 时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单 位 :Leq(dB(A)) 监 测 地 点 N1 王 家 村 (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路 ) N5 庙 前 村 ( 现 状 005 县 道 ) N21 高 坦 乡 (S221 与 县 道 005) 监 测 日 期 N28(S325 与 县 道 005) 监 测 时 间 检 测 结 果 (db(a)) 检 测 结 果 (db(a)) 0:00~1: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00~8: :00~9: :00~10: :00~11: :00~12: :00~13: :00~14: :00~15: :00~16: :00~17: :00~18: :00~19: :00~20: :00~21: :00~22:

124 22:00~23: :00~00: 表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单 位 :Leq(dB(A)) 编 编 敏 感 点 敏 感 点 号 昼 间 夜 间 号 昼 间 夜 间 N2 杨 冲 村 N16 梅 村 N3 1# 临 路 首 王 家 排 N17 梅 村 小 学 畈 2# 距 离 道 路 200 米 N18 栗 坑 小 学 N4 高 袁 朱 村 N19 朱 村 坡 N5 馨 园 N20 珍 溪 小 学 N7 庙 前 村 N22 高 坦 中 心 小 学 N8 双 山 小 学 N9 N23 1# 临 路 首 石 山 排 1# 临 路 首 湾 谭 排 村 2# 距 离 道 路 200 米 村 2# 距 离 道 N24 长 胜 村 路 200 米 1# 临 路 首 N10 小 塝 排 N25 邱 村 2# 距 离 道 N11 太 平 小 学 路 200 米 1# 临 路 首 N12 刘 街 村 排 N26 桂 村 1# 临 路 首 2# 距 离 道 排 路 200 米 N13 黄 村 2# 距 离 道 红 石 距 离 道 路 N 路 200 米 村 200 米 N14 梅 街 村 # 临 路 首 阳 边 排 N15 村 2# 距 离 道 路 200 米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125 项 目 区 域 道 路 两 侧 35m 范 围 内 噪 声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4a 类 标 准, 其 他 区 域 执 行 2 类 标 准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标 准 值 [db(a)] 执 行 标 准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GB 中 2 类 标 准 GB 中 4a 类 标 准 评 价 结 果 由 表 和 表 所 列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的 监 测 结 果, 对 拟 建 道 路 沿 线 地 区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如 下 : 根 据 对 拟 建 道 路 两 侧 敏 感 点 的 监 测 点 监 测 数 据 可 知, 敏 感 点 昼 夜 噪 声 均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区 标 准 ; 在 现 有 005 县 道 现 状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下, 临 路 首 排 敏 感 点 能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要 求, 这 是 由 于 项 目 处 于 农 村 区 域,005 县 道 交 通 路 较 小, 交 通 噪 声 不 会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可 以 满 足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126 第 六 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6.1 社 会 环 境 分 析 社 会 正 效 益 国 省 道 干 线 公 路 是 联 系 沿 线 各 城 镇 的 主 要 区 域 经 济 干 线, 对 沿 线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起 着 巨 大 的 推 动 作 用, 在 地 方 乃 至 全 省 经 济 发 展 中 有 着 不 可 替 代 的 作 用 是 沿 线 城 镇 交 通 出 行 的 重 要 载 体, 在 省 市 县 各 级 路 网 中 均 占 有 重 要 地 位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原 005 县 道 提 升 为 二 级 省 道, 承 担 起 干 线 公 路 功 能, 可 以 发 挥 交 通 纽 带 的 作 用, 提 高 区 域 交 通 服 务 能 力, 改 善 交 通 环 境, 进 一 步 完 善 交 通 网 络, 充 分 发 挥 公 路 网 的 整 体 效 益 本 项 目 在 建 成 后 将 弥 补 了 青 阳 县 东 至 县 和 石 台 县 之 间 没 有 较 高 等 级 公 路 的 现 状, 方 便 项 目 沿 线 庙 前 镇 梅 村 镇 和 小 河 镇 等 居 民 的 交 通 出 行 还 将 加 快 旅 游 开 发 必 须 打 造 外 通 内 联 的 交 通 运 输 体 系 青 阳 红 石 公 路 横 跨 池 州 市 域 腹 地, 串 联 起 来 九 华 山 牯 牛 降 等 众 多 景 区, 改 造 升 级 后 对 于 改 善 旅 游 出 行 条 件, 整 合 全 市 旅 游 资 源, 促 进 旅 游 业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其 建 设 是 加 快 皖 南 国 际 旅 游 文 化 示 范 区 建 设 的 需 要 征 地 拆 迁 安 置 的 影 响 分 析 征 地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工 程 总 占 地 面 积 hm 2 ( 含 老 路 占 地 hm 2 ), 其 中 耕 地 95.33hm 2 林 地 33.95hm 2 草 地 hm 2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80.75hm 2 ( 含 老 路 占 地 hm 2 )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6.91hm 2 城 村 镇 及 工 矿 用 地 13.00hm 2, 其 他 用 地 12.53hm 2 路 基 桥 涵 隧 道 等 永 久 用 地 hm 2, 本 次 新 增 hm 2, 取 土 场 弃 渣 场 施 工 场 地 等 临 时 用 地 60.67hm 2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将 改 变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造 成 局 部 村 庄 耕 地 林 地 数 量 减 少, 人 均 耕 地 面 积 有 所 下 降, 同 时 也 造 成 土 地 附 着 物 主 要 农 作 物 和 林 木 资 源 的 损 失 临 时 占 地 在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时, 由 于 机 械 碾 压 施 工 人 员 践 踏 等, 施 工 作 业 周 围 的 农 作 物 和 植 被 将 遭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破 坏, 造 成 农 作 物 和 植 被 数 量 的 减 少, 对 当 地 农 业

127 生 产 将 会 带 来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应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安 徽 省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 ) 和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劳 动 保 障 部 关 于 做 好 被 征 地 农 民 就 业 培 训 和 社 会 保 障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皖 政 办 [2006]38 号 ) 的 相 关 要 求, 做 好 征 地 补 偿 工 作, 确 保 被 征 地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不 下 降 对 于 征 用 的 耕 地, 建 设 单 位 将 按 照 占 多 少, 垦 多 少 的 原 则, 负 责 开 垦 与 所 占 用 耕 地 的 数 量 和 质 量 相 当 的 耕 地 ; 没 有 条 件 开 垦 的, 将 按 照 安 徽 省 池 州 市 的 相 关 规 定 缴 纳 耕 地 开 垦 费, 专 款 用 于 开 垦 新 的 耕 地 拆 迁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拆 迁 以 居 民 房 屋 为 主 拆 迁 房 屋 类 型 主 要 为 楼 房 砖 瓦 房 及 简 易 房, 全 线 共 拆 迁 建 筑 物 36230m 2, 均 为 工 程 拆 迁, 不 涉 及 环 保 拆 迁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将 给 工 程 沿 线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生 活 带 来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拆 迁 过 渡 阶 段 带 来 的 生 活 干 扰 等 影 响, 另 外 新 的 安 置 地 点 也 会 对 拆 迁 安 置 户 带 来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调 查, 拆 迁 的 主 要 是 沿 线 农 户 的 房 屋, 房 屋 拆 迁 补 偿 安 置 施 行 货 币 补 偿 产 权 调 换 和 划 地 建 设 三 种 方 式, 由 被 拆 迁 人 自 主 选 择 本 项 目 应 根 据 安 徽 省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 ) 和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劳 动 保 障 部 关 于 做 好 被 征 地 农 民 就 业 培 训 和 社 会 保 障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皖 政 办 [2006]38 号 ) 的 有 关 补 偿 规 定, 以 及 安 徽 省 国 家 建 设 征 用 土 地 实 施 办 法 的 相 关 要 求 制 定 合 理 的 安 置 计 划 在 当 地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的 大 力 支 持 和 配 合 下, 从 工 程 建 设 的 整 体 利 益 出 发, 统 筹 安 排 充 分 协 调 妥 善 安 置, 不 留 后 患, 根 据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拆 迁 的 政 策 给 与 相 应 的 补 偿 并 确 保 补 偿 按 时 足 额 发 放 到 户 本 着 兼 顾 国 家 集 体 和 个 人 利 益, 全 面 规 划, 因 地 制 宜, 合 理 利 用 土 地 资 源 从 实 际 出 发, 拆 迁 征 地 安 置 应 与 村 镇 建 设 资 源 开 发 经 济 发 展 环 境 保 护 相 结 合 的 精 神, 合 理 补 偿 拆 迁 移 民, 要 以 人 为 本, 以 生 产 安 置 为 核 心, 有 利 于 方 便 生 产 和 生 活, 促 进 城 乡 和 谐 社 会 的 发 展 建 设 单 位 将 按 有 关 规 定 给 与 被 拆 迁 居 民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并 采 取 合 理 的 拆 迁 安 置 方 式, 可 以 确 保 被 拆 迁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不 下 降, 致 使 拆 迁 安 置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128 最 小 对 局 部 交 通 的 影 响 分 析 1 对 沿 线 居 民 出 行 的 阻 隔 工 程 路 基 施 工 期 间 将 会 对 沿 线 居 民 的 出 行 带 来 不 便, 特 别 是 利 用 老 路 段, 通 过 按 路 段 类 型 分 别 设 置 人 行 通 道 与 汽 车 通 道 等 交 通 组 织 措 施, 可 以 减 少 工 程 施 工 对 沿 线 居 民 出 行 的 影 响 2 对 局 部 交 通 路 网 的 堵 塞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车 辆 及 施 工 材 料 运 输 车 辆 将 会 造 成 局 部 塞 车, 给 当 地 的 交 通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这 种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影 响 也 随 之 结 束 ; 通 过 合 理 的 交 通 组 织 措 施, 可 以 减 少 这 种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方 便 居 民 出 行, 减 少 车 辆 的 绕 行, 对 居 民 的 出 行 将 产 生 积 极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设 置 有 平 交 路 口, 不 会 影 响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穿 越 道 路 的 通 行 要 求 ; 但 由 于 道 路 平 交 路 口 的 存 在, 会 增 加 沿 线 居 民 出 行 时 的 安 全 风 险, 项 目 在 交 叉 路 口 将 设 置 交 通 标 志 和 标 线, 规 范 平 交 口 的 交 通 流, 可 以 有 效 缓 减 安 全 风 险 总 体 而 言, 本 项 目 的 交 通 阻 隔 影 响 较 小 交 通 安 全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间, 项 目 地 出 入 车 辆 增 多, 会 对 交 通 产 生 不 利 的 影 响, 如 果 不 加 强 管 理 和 疏 导 容 易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尤 其 是 项 目 沿 线 分 布 有 学 校, 施 工 期 的 交 通 安 全 应 引 起 足 够 的 重 视, 建 设 单 位 在 施 工 期 间 将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安 全 教 育, 并 在 学 校 等 重 要 路 段 设 置 一 定 数 量 的 警 示 牌, 确 保 施 工 期 间 不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在 公 路 通 车 后, 一 方 面, 路 况 改 善, 加 宽 以 及 车 流 量 的 增 加 ; 另 一 方 面, 过 往 车 辆 的 行 车 速 度 势 必 加 快, 这 都 将 埋 下 不 少 安 全 隐 患 因 此, 有 关 部 门 必 须 加 大 安 全 第 一 的 思 想 宣 传, 并 在 事 故 易 发 地 安 装 相 应 的 设 备 ( 如 危 险 信 号 附 上 标 记 等 ), 以 降 低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率 对 资 源 利 用 的 影 响 对 耕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由 于 拟 建 工 程 布 设 遵 循 尽 量 少 占 用 优 质 高 产 田 的 原 则, 同 时 从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129 的 角 度, 严 格 控 制 接 线 路 基 用 地 界 同 时, 在 临 时 工 程 的 临 时 占 地 方 面, 也 根 据 工 程 构 筑 物 的 实 际 情 况, 结 合 项 目 地 形 地 貌 工 程 地 质 技 术 经 济 施 工 进 度 许 可, 将 部 分 临 时 用 地 纳 入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或 者 利 用 既 有 建 筑 施 工 场 地, 减 少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新 增 临 时 占 地 数 量 根 据 估 算, 项 目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造 成 沿 线 地 区 农 作 物 植 被 损 失 t/a 由 于 公 路 建 设 前 实 行 严 格 的 耕 地 占 补 平 衡 政 策,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区 域 耕 地 面 积 会 得 到 一 定 的 恢 复 ; 同 时, 通 过 优 化 永 久 占 地 区 域 农 业 生 产 结 构, 种 植 优 质 高 产 的 同 类 农 作 物 品 种, 提 高 单 位 面 积 农 作 物 单 产, 将 公 路 永 久 占 用 造 成 的 农 作 物 植 被 生 物 量 损 失 降 至 最 低 对 旅 游 资 源 及 文 物 古 迹 的 影 响 通 过 现 场 踏 勘 及 当 地 相 关 部 门 咨 询, 项 目 沿 线 两 侧 300m 范 围 内 没 有 国 家 级 省 市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分 布, 但 在 工 程 施 工 建 设 过 程 中, 若 发 现 其 它 文 物 遗 存, 公 路 施 工 部 门 应 立 即 停 止 施 工 并 保 护 现 场, 及 时 通 知 当 地 文 化 文 物 行 政 部 门,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以 便 妥 善 处 理 若 确 需 进 行 考 古 发 掘 或 作 进 一 步 保 护 的, 文 物 部 门 与 交 通 部 门 进 行 协 商 解 决 另 外, 对 于 公 路 范 围 内 发 现 的 坟 墓, 则 由 公 路 部 门 及 民 政 部 门 按 规 定 进 行 迁 移 处 理 池 州 境 内 有 国 家 风 景 名 胜 区 九 华 山 风 景 区 国 家 级 野 生 动 植 物 自 然 保 护 区 牯 牛 降 国 家 级 珍 稀 水 禽 湿 地 保 护 区 升 金 湖 等 众 多 旅 游 资 源 池 州 市 委 市 政 府 提 出 经 营 九 华 山 发 展 大 旅 游, 建 设 世 界 级 旅 游 胜 地, 国 际 性 佛 教 道 场 目 标 以 九 华 山 为 龙 头, 重 点 建 设 大 九 华 圣 地 祈 福 养 生 度 假 区 杏 花 村 - 秋 浦 仙 境 文 化 体 验 休 闲 旅 游 区 牯 牛 降 原 生 态 山 地 康 体 养 生 休 闲 旅 游 区 升 金 湖 - 尧 舜 胜 境 农 耕 文 化 休 闲 旅 游 区 青 阳 红 石 公 路 横 跨 池 州 市 域 腹 地, 串 联 起 来 九 华 山 牯 牛 降 等 众 多 景 区, 本 项 目 改 造 升 级 后 对 于 改 善 旅 游 出 行 条 件, 整 合 全 市 旅 游 资 源, 促 进 旅 游 业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其 建 设 是 加 快 皖 南 国 际 旅 游 文 化 示 范 区 建 设 的 需 要 对 矿 产 资 源 的 影 响 根 据 池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文 件, 本 项 目 以 隧 道 穿 越 安 子 山 隧 道 区 域 存 在 矿 产 资 料, 为 避 免 项 目 压 覆 矿 产 资 料 对 社 会 经 济 造 成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安 子 山 路 段 采 取 比

130 选 路 线 方 案, 避 免 占 用 矿 产 资 料 本 项 目 的 升 级 改 造 为 周 边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和 利 用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交 通 运 输 条 件, 促 进 了 周 边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利 用 和 外 运 对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对 路 网 完 善 的 影 响 目 前, 池 州 市 公 路 总 里 程 达 到 6828 公 里, 总 体 规 模 较 适 宜, 但 路 网 结 构 尚 存 在 一 些 不 足, 青 阳 县 与 石 台 县 东 至 县 之 间 没 有 较 高 等 级 的 公 路 连 接 根 据 安 徽 省 省 道 网 布 局 调 整 规 划, 青 阳 红 石 公 路 将 调 整 为 S358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加 快 省 道 网 布 局 调 整, 完 善 区 域 路 网 结 构 的 需 要 对 水 利 灌 溉 设 施 的 影 响 公 路 路 线 方 案 设 计 过 程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对 沿 线 防 洪 灌 溉 等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在 跨 越 过 水 断 面 较 大 的 河 流 干 渠 等 时, 一 般 均 设 置 桥 梁 通 过, 并 且 桥 梁 均 设 置 了 足 够 的 净 空 高 度 ; 对 于 支 渠 水 沟 等 设 置 涵 洞 通 过 根 据 工 可 方 案, 项 目 路 线 基 本 做 到 了 不 切 割 现 有 的 河 网 沟 渠 等 基 础 设 施, 基 本 保 证 了 现 有 的 水 利 布 局,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还 将 进 一 步 调 查 沿 线 河 流 沟 渠 防 洪 灌 溉 干 渠 等 的 技 术 指 标, 同 时, 发 现 冲 突 之 处 则 与 沿 线 乡 镇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做 好 水 系 和 地 方 路 网 的 重 新 规 划 和 调 整, 使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沿 线 农 林 设 施 的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因 此 在 落 实 好 设 计 方 案 的 设 计 理 念 后, 路 线 对 沿 线 水 利 防 洪 农 灌 系 统 等 不 会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项 目 的 建 设 具 有 明 显 的 社 会 正 效 应,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提 高 道 路 服 务 水 平, 改 善 地 区 交 通 状 况, 加 快 对 沿 线 经 济 发 展 的 辐 射 和 带 动, 改 善 城 镇 居 民 的 出 行 条 件 和 生 活 投 资 环 境 有 着 积 极 的 作 用 2 项 目 的 建 设 会 对 被 征 地 和 拆 迁 居 民 的 生 活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采 取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和 安 置 措 施 后, 可 以 确 保 被 征 地 和 拆 迁 居 民 的 生 活 质 量 不 下 降 3 项 目 建 设 期 间 会 对 局 部 交 通 运 输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短 暂 的, 采 取 合 理 的 交 通 组 织 可 以 减 少 影 响

131 4 项 目 在 施 工 和 通 过 均 有 安 全 隐 患 通 过 加 大 安 全 第 一 的 思 想 宣 传, 并 在 事 故 易 发 地 安 装 相 应 的 设 备 ( 如 危 险 信 号 附 上 标 记 等 ), 以 降 低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率 5 项 目 建 设 对 当 地 耕 地 资 源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不 会 对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格 局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 可 促 进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及 项 目 沿 线 地 区 旅 游 业 和 矿 产 资 源 的 发 展 和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6 项 目 建 设 可 完 善 路 网 结 构, 方 案 设 计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沿 线 基 础 设 施, 有 效 避 免 了 工 程 建 设 对 这 些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6.2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是 利 用 现 有 005 县 道 进 行 提 升 改 造 工 程, 大 部 分 利 用 老 路, 局 部 为 新 线 工 程 建 设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期, 主 要 表 现 为 主 体 工 程 对 土 地 的 占 用, 改 变 了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彻 底 改 变 了 原 地 貌 的 自 然 生 态 景 观 ; 路 基 的 开 挖 与 回 填, 破 坏 了 地 形 地 貌 ; 涉 水 桥 墩 占 用 河 床, 破 坏 水 生 生 态 ; 项 目 的 施 工 建 设 在 一 定 时 段 和 一 定 区 域 将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土 壤 结 构 和 肥 力 发 生 改 变 ; 工 程 行 为 及 施 工 人 员 活 动 打 破 了 原 有 的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还 会 对 评 价 区 的 动 植 物 生 长 分 布 栖 息 和 活 动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对 土 地 资 源 的 影 响 占 地 合 理 性 分 析 根 据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 建 标 [2011]124 号 ) 和 工 程 占 地 情 况, 评 价 本 项 目 土 地 利 用 指 标 的 合 理 性 本 项 目 建 设 里 程 为 公 里, 工 程 总 占 地 面 积 hm 2 ( 含 老 路 占 地 64.67hm 2 ), 新 增 占 地 面 积 hm 2, 本 项 目 采 用 Ⅲ 类 地 形 区 ( 山 岭 重 丘 区 )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建 设 根 据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Ⅲ 类 地 形 区 二 级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总 体 指 标 值 如 表 所 示

132 主 要 编 制 条 件 参 数 表 Ⅲ 类 地 形 区 二 级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总 体 指 标 参 数 项 单 位 二 级 公 路 ( 双 车 道 ) 路 基 宽 度 m 桥 梁 跨 径 长 度 比 例 % 5 5 平 面 交 叉 间 距 km 停 车 区 间 距 km 养 护 设 施 间 距 km 指 标 值 本 项 目 里 程 为 85.45km( 含 利 用 段 5.36km), 改 建 段 kn, 全 程 采 用 山 岭 重 丘 区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建 设, 路 基 宽 度 10 米, 双 向 两 车 道, 本 项 目 用 地 总 体 指 标 符 合 性 分 析 如 表 所 示 项 目 长 度 (km) 改 建 长 度 (km) 路 基 (m) 表 项 目 用 地 符 合 性 分 析 占 地 (hm 2 ) 老 路 新 征 合 计 项 目 用 地 数 量 规 定 用 地 指 标 与 规 定 用 地 ( hm 2 /km )( hm 2 /km ) 指 标 符 合 度 符 合 因 此, 本 项 目 用 地 总 体 指 标 符 合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的 要 求 对 土 地 类 型 变 化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工 程 总 占 地 面 积 hm 2 ( 含 老 路 占 地 64.67hm 2 ), 其 中 耕 地 95.33hm 2 ( 不 涉 及 基 本 农 田 ) 林 地 33.95hm 2 草 地 18.93hm 2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80.75hm 2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6.91hm 2 城 村 镇 及 工 矿 用 地 13.01hm 2, 其 他 用 地 12.53hm 2 永 久 用 地 hm 2 临 时 用 地 60.67hm 2, 占 地 类 型 及 数 量 具 体 见 第 二 章 表 永 久 占 地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中 以 占 用 耕 地 最 多, 其 次 是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 占 用 老 路 ) 林 地 草 地 城 村 镇 及 工 矿 用 地 其 它 用 地, 水 域 占 地 较 少 土 地 的 永 久 占 用 将 改 变 土 地 原 有 的 使 用 功 能, 使 其 转 变 为 城 市 交 通 设 施 建 设 用 地, 即 原 以 耕 地 为 主 的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变 成 以 城 市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为 主 的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从 而 扩 大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使 当 地 耕 地 用 地 面 积 减 少, 区 域 植 被 覆 盖 率 较 低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95.33hm 2, 池 州 市 耕 地 面 积 hm 2,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数 量 占 比 为 1.15, 项 目 对 耕 地 占 用 不 会 给 当 地 农 民 生 产 生 活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成 通 车 后, 占 用 的 土 地 也 实 现 了 本 身 价 值 的 特 殊 转 化, 相 应 的 土 地 价 值 也 会 得 到 提 升, 带 动 沿 线 经 济 发 展, 特 别

133 是 第 三 产 业 的 发 展 以 及 新 兴 产 业 的 出 现, 提 高 沿 线 农 村 人 口 的 就 业 率 因 此, 无 论 是 从 土 地 实 际 使 用 面 积 还 是 土 地 所 实 现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来 看, 工 程 占 地 对 土 地 资 源 的 影 响 不 大 但 是, 土 地 是 一 种 无 法 再 生 的 资 源, 土 地 的 农 业 利 用 价 值 是 其 它 用 地 无 法 替 代 的, 因 此, 工 程 建 设 中 尽 可 能 少 占 耕 地, 对 于 征 用 的 耕 地, 建 设 单 位 将 按 照 占 多 少, 垦 多 少 的 原 则, 负 责 开 垦 与 所 占 用 耕 地 的 数 量 和 质 量 相 当 的 耕 地 ; 没 有 条 件 开 垦 的, 将 按 照 安 徽 省 池 州 市 的 相 关 规 定 缴 纳 耕 地 开 垦 费, 专 款 用 于 开 垦 新 的 耕 地 2 临 时 占 地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除 了 永 久 占 用 土 地 外,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将 临 时 占 用 部 分 土 地, 作 为 办 取 土 场 弃 渣 场 施 工 场 地 临 时 堆 土 场 等 用 地 本 项 目 临 时 占 地 面 56.47hm 2, 占 地 类 型 为 耕 地 和 其 它 用 地 施 工 过 程 中 占 用 耕 地 作 为 临 时 用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通 过 采 取 土 地 整 地 植 被 恢 复 等 措 施, 恢 复 其 原 有 使 用 功 能 耕 地 该 项 目 共 征 用 临 时 占 地 60.67hm 2, 主 要 为 取 土 场 弃 渣 场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便 道 等 工 程 的 占 地 上 述 临 时 占 地 在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时, 由 于 机 械 碾 压 施 工 人 员 践 踏 等, 施 工 作 业 周 围 的 农 作 物 和 植 被 将 遭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破 坏, 造 成 农 作 物 和 林 地 资 源 的 减 少, 但 临 时 占 地 对 植 被 的 破 坏 影 响 是 短 期 的 可 恢 复 的 同 时, 由 于 临 时 征 地 含 部 分 耕 地, 将 对 当 地 农 业 生 产 带 来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应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土 地 复 垦 的 规 定,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临 时 占 地 及 时 复 耕 及 植 被 恢 复, 恢 复 土 地 原 来 的 使 用 功 能, 同 时, 切 实 落 实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政 策, 使 农 民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水 平 不 低 于 征 地 前 的 水 平 对 陆 生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对 陆 生 生 态 系 统 及 陆 生 植 物 的 影 响 1 工 程 施 工 对 陆 生 生 态 系 统 的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公 路 建 设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大 部 分 发 生 在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和 破 坏 的 途 径 主 要 是 主 体 工 程 占 用 和 分 割 各 类 土 地, 改 变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 路 基 填 筑 工 程 开 挖 取 土 破 坏 地 形 地 貌 和 自 然 植 被, 破 坏 土 壤 结 构 和 肥 力, 使 沿 线 植 被 覆 盖 率 降 低 和 耕 地 减 少 具 体 影 响 因 素 如 下 :

134 (1) 工 程 施 工 占 地 工 程 施 工 占 地 主 要 包 括 路 基 桥 梁 ( 墩 ) 等 对 地 表 土 壤 和 植 被 造 成 破 坏, 取 土 场 堆 料 场 施 工 场 地 等 形 成 的 临 时 和 永 久 占 地 主 要 影 响 对 象 为 : 陆 生 生 态 系 统 动 植 物 多 样 性 及 资 源 栖 息 地 和 景 观 多 样 性 等 (2) 工 程 施 工 的 废 气 和 施 工 生 活 区 排 污 主 要 表 现 为 施 工 期 间, 运 输 车 辆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压 路 机 等 施 工 机 械 在 运 行 时 排 放 出 大 量 的 HC NOx CO 等 尾 气 以 及 土 石 方 施 工 及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施 工 扬 尘 固 废, 施 工 生 活 区 排 放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活 垃 圾 等 主 要 影 响 对 象 为 : 动 物 可 利 用 栖 息 地 和 主 要 的 活 动 地, 植 物 的 生 长 和 繁 衍 (3) 工 程 施 工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表 现 为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挖 填 施 工 车 辆 运 行 施 工 机 械 运 转, 施 工 生 活 区 人 员 等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影 响 对 象 为 : 动 物 的 活 动 繁 衍 及 栖 息 (4) 工 程 建 设 形 成 的 景 观 主 要 表 现 为 工 程 建 设 形 成 的 道 路 等 人 为 景 观 主 要 影 响 对 象 为 : 景 观 自 然 性 美 学 性 等 (5) 人 为 活 动 施 工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人 员 生 产 生 活 作 业 流 动 商 业 等 活 动 主 要 影 响 对 象 为 : 野 生 动 植 物 植 被 及 附 近 的 水 环 境 2 对 陆 生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期 间 对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稳 定 性 和 完 整 性 等 方 面 有 一 定 影 响, 分 为 工 程 占 地 的 影 响 和 施 工 活 动 的 影 响, 现 分 述 如 下 : (1) 工 程 占 地 对 陆 生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工 程 占 地 范 围 内 的 陆 生 生 态 系 统 直 接 受 到 扰 动, 土 壤 结 构 破 坏 植 被 清 除 动 物 栖 息 环 境 改 变,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随 永 久 占 地 而 发 生 变 化 (2) 施 工 活 动 对 陆 生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施 工 活 动 的 噪 声 运 输 加 工 等 会 对 陆 地 生 态 系 统 中 的 动 物 起 到 驱 赶 作 用, 挖 掘 会 对 植 被 生 长 地 和 动 物 栖 息 地 造 成 直 接 破 坏 但 除 了 强 烈 的 噪 声 较 大 规 模 的 挖 掘 有 一 定 的 破 坏 性 和 干 扰 以 外, 小 范 围 的 施 工 活 动 一 般 不 会 对 生 态 系 统 产 生 太 大 的 影 响 而 且, 随 着 施 工 活 动 的 结 束, 干 扰 因 素 的 清 除, 生 态 系 统 具 有 较 强

135 的 自 我 修 复 和 自 我 完 善 功 能,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和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都 能 够 在 较 短 的 时 间 内 得 到 有 效 的 恢 复 (3)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完 整 性 和 运 行 连 续 性 影 响 对 于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沿 线 农 田 分 布 虽 然 广, 但 工 程 设 计 时 要 尽 量 少 占 或 不 占 用 耕 地, 避 免 引 起 主 要 农 作 物 品 种 和 面 积 的 巨 大 改 变 项 目 占 用 的 耕 地 必 须 通 过 土 地 整 治 等 手 段 予 以 补 偿, 这 样 才 不 会 造 成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的 生 产 能 力 大 的 下 降, 系 统 的 连 续 运 行 性 才 不 会 遭 受 大 的 破 坏 3 工 程 施 工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主 要 沿 老 路 进 行 改 造,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植 被 受 人 为 破 坏 严 重, 因 此 植 被 类 型 比 较 单 一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由 于 机 械 碾 压 施 工 人 员 践 踏 等, 施 工 作 业 周 围 的 植 被 将 遭 到 破 坏 施 工 过 程 中 需 要 利 用 一 些 施 工 便 道 通 往 施 工 场 地, 如 果 施 工 管 理 不 善, 对 乔 木 层 灌 木 层 和 草 本 层 的 破 坏 明 显, 特 别 是 对 灌 木 层 及 草 本 层 的 破 坏 工 程 施 工 对 植 被 影 响 有 永 久 的 影 响 临 时 影 响, 影 响 程 度 包 括 直 接 破 坏 ( 清 除 全 部 植 被 ), 也 有 中 度 干 扰 轻 度 干 扰 工 程 的 影 响 范 围 为 带 状, 永 久 性 占 用 植 被 的 破 坏 程 度 是 长 期 的 不 可 恢 复 的, 临 时 用 地 是 短 期 的 可 恢 复 的 但 是 在 施 工 期 内, 由 于 植 被 的 破 坏, 不 可 避 免 的 还 会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水 土 流 失 4 工 程 施 工 对 植 被 生 产 力 和 生 物 量 的 影 响 总 的 看 来, 工 程 建 设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生 产 力 和 生 物 量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低 于 5%, 对 整 个 评 价 区 内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体 系 说 属 于 可 以 承 受 的 范 围 5 对 植 物 多 样 性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评 价 区 内 植 物 种 类 较 少, 物 种 多 样 性 指 数 不 高 公 路 沿 线 多 为 人 口 密 集 的 村 庄 农 田, 植 被 均 为 人 工 植 被, 人 为 干 扰 极 大 根 据 调 查, 拟 建 公 路 沿 线 群 落 植 物 种 类 均 为 区 域 常 见 和 广 布 种, 且 沿 线 绝 大 部 分 地 区 为 农 业 生 态 区, 而 植 被 的 次 生 性 较 强, 因 此 工 程 施 工 对 沿 线 植 物 多 样 性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6 生 态 入 侵 的 影 响 工 程 施 工 工 程 绿 化 工 程 人 员 进 出 评 价 范 围 形 成 人 员 车 辆 交 流 工 程 建 筑 材 料 及 其 车 辆 的 进 入, 人 们 将 会 有 意 无 意 的 将 外 来 物 种 带 进 该 区 域, 由 于 外 来 物 种 可 能 比 当 地 物 种 能 更 好 的 适 应 和 利 用 被 干 扰 的 环 境, 进 而 对 本 地 物 种 的 多 样 性

136 造 成 威 胁, 将 导 致 当 地 生 存 的 物 种 数 量 的 减 少 树 木 逐 渐 的 衰 退 7 施 工 期 对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的 影 响 拟 建 工 程 直 接 影 响 区 不 存 在 野 生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故 项 目 不 存 在 对 野 生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的 影 响 8 工 程 占 地 对 林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分 析 按 照 工 可 报 告 提 供 的 工 程 占 地 初 步 资 料, 本 评 价 路 段 工 程 永 久 和 临 时 占 用 其 他 林 地 面 积 初 步 估 算 约 为 33.95hm 2, 但 均 是 一 些 人 工 种 植 林 地, 且 池 州 市 处 于 山 岭 重 丘 区, 林 地 分 布 较 多, 因 此 林 地 占 用 对 林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很 小 9 工 程 建 设 对 古 树 名 木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对 古 树 名 木 造 成 直 接 影 响 10 对 沿 线 天 然 林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不 会 占 用 天 然 林 资 源 生 态 公 益 林 和 退 耕 还 林 施 工 期 对 陆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公 路 沿 线 大 部 分 区 域 人 类 活 动 较 为 频 繁, 村 落 农 田 和 耕 地 及 集 镇 较 为 密 集, 在 低 矮 丘 陵 的 山 脊 或 半 坡 上 多 为 人 工 栽 培 的 次 生 林, 大 中 型 野 生 动 物 分 布 稀 少, 全 线 总 体 来 说 野 生 动 物 活 动 范 围 较 为 狭 小, 以 小 型 兽 类 及 灌 丛 鸟 类 两 栖 爬 行 类 为 主 1 对 两 栖 类 动 物 的 影 响 施 工 中 对 两 栖 类 可 能 出 现 的 影 响 有 : 工 程 占 地 水 环 境 及 噪 声 振 动 污 染 人 为 干 扰 这 三 个 方 面 的 因 素 都 可 能 使 两 栖 动 物 物 种 多 样 性 下 降 工 程 占 地 : 施 工 中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植 被 被 清 除 施 工 便 道 及 施 工 场 地 部 分 植 被 砍 伐 渣 场 等 都 将 会 破 坏 原 生 环 境, 对 占 地 涉 及 的 植 被 造 成 一 定 的 破 坏 甚 至 水 土 流 失, 使 原 有 的 两 栖 动 物 栖 息 地 有 所 缩 小 水 环 境 及 噪 声 污 染 : 施 工 活 动 将 产 生 大 量 废 水 废 渣, 特 别 是 燃 油 泄 漏 ; 施 工 人 员 将 产 生 大 量 垃 圾 粪 便 和 生 活 废 水 这 些 直 接 污 染, 会 在 周 围 土 壤 和 水 域 中 形 成 有 毒 物 质, 破 坏 两 栖 动 物 栖 息 地 的 质 量, 从 而 影 响 它 们 的 生 存 和 繁 殖 施 工 噪 音 和 振 动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对 两 栖 动 物 活 动 节 律 上 的 影 响, 特 别 是 繁 殖 季 节, 可 能 会 干 扰 其 繁 殖 行 为 从 而 影 响 其 成 功 繁 殖, 特 别 是 夜 间 施 工 的 噪 音 人 为 干 扰 : 施 工 人 员 可 能 会 捕 获 当 地 两 栖 动 物, 对 经 济 两 栖 动 物 的 影 响 可 能

137 比 较 严 重, 如 沼 水 蛙 饰 纹 姬 蛙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 评 价 区 内 的 两 栖 类 主 要 生 活 在 农 田 及 附 近 的 草 丛 及 灌 丛 中, 施 工 区 与 其 临 近 区 域 的 植 被 生 境 相 同, 它 们 会 迁 移 到 非 施 工 区, 对 其 种 群 的 生 存 不 会 造 成 大 的 威 胁 桥 梁 的 施 工 影 响 了 水 体, 对 其 生 存 环 境 间 接 造 成 影 响, 但 影 响 有 一 定 的 期 限, 一 旦 施 工 结 束, 两 栖 类 的 生 存 环 境 将 会 逐 渐 得 到 恢 复 工 程 不 会 造 成 它 们 从 该 区 域 内 消 失 2 对 爬 行 类 的 影 响 工 程 对 爬 行 类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占 用 其 部 分 生 境 以 及 阻 断 活 动 通 道 以 及 被 捕 食 等 公 路 施 工 将 会 导 致 爬 行 动 物 远 离 施 工 建 设 区, 以 致 很 难 再 在 施 工 区 附 近 见 到 蛇 的 踪 影 人 的 直 接 捕 食 和 车 辆 直 接 压 死 蛇 类, 将 降 低 评 价 区 爬 行 动 物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总 体 而 言, 爬 行 类 将 由 原 来 的 生 境 转 移 到 远 离 施 工 区 的 相 似 生 境 的 生 活, 拟 建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对 其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3 对 鸟 类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区 的 鸟 类 主 要 以 一 些 灌 丛 农 作 区 和 水 域 鸟 类 为 主 施 工 期 施 工 人 员 及 车 辆 活 动 频 繁, 对 鸟 类 生 存 环 境 的 干 扰 大, 鸟 类 较 为 敏 感, 影 响 表 现 在 三 个 方 面 : 一 是 工 程 占 地 造 成 公 路 沿 线 灌 草 丛 农 业 植 被 等 类 型 的 覆 盖 度 减 少, 使 各 种 鸟 类 适 宜 栖 息 地 面 积 缩 小, 迫 使 原 来 生 活 在 该 区 域 的 水 禽 灌 丛 地 栖 鸟 类 等 不 得 不 离 开 原 来 的 栖 息 地 二 是 机 器 震 动 汽 车 运 行 等 产 生 的 噪 声 和 人 类 干 扰, 影 响 鸟 类 在 施 工 区 域 内 的 觅 食 求 偶 等 活 动, 它 们 可 能 被 迫 远 离 施 工 区 域, 使 施 工 区 域 暂 时 失 去 鸟 类 栖 息 地 功 能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废 物 废 水 和 生 活 废 物, 会 污 染 环 境, 使 得 永 久 性 占 地 和 临 时 性 占 地 以 外 的 土 地 也 不 适 合 鸟 类 生 存 三 是 人 类 的 捕 杀 和 捕 捉, 因 鸡 形 目 鸟 类 个 体 大 可 食 外 观 漂 亮, 施 工 人 员 可 能 捕 食 鸡 形 目 鸟 类, 应 该 引 起 高 度 重 视 总 体 而 言, 由 于 公 路 为 线 型 走 向, 而 鸟 类 具 有 强 的 迁 移 能 力, 无 论 对 食 物 的

138 寻 觅, 饮 水 的 获 得, 公 路 的 修 建 对 它 们 都 没 有 太 大 的 影 响, 再 加 上 没 有 仅 在 该 区 域 内 栖 息 的 特 有 鸟 类, 因 此, 桥 梁 施 工 不 会 对 鸟 类 的 生 存 和 种 群 延 续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但 若 发 生 大 的 水 体 污 染 则 对 游 禽 涉 禽 等 直 接 影 响 较 大 4 对 兽 类 的 影 响 评 价 区 植 被 类 型 相 对 简 单, 人 为 活 动 强, 工 程 直 接 影 响 区 未 见 到 大 中 型 兽 类, 多 为 小 型 兽 类 其 中 以 半 地 下 生 活 型 的 鼠 类 最 多, 工 程 对 它 们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大 影 响 种 类 包 括 草 兔 巢 鼠 大 足 鼠 社 鼠 等 公 路 修 建 过 程 中, 局 部 区 域 由 于 人 类 活 动 的 加 剧, 垃 圾 食 物 等 会 随 之 增 加, 会 吸 引 一 些 伴 人 活 动 的 鼠 类 到 来, 可 能 造 成 这 些 区 域 鼠 类 的 种 群 数 量 上 升 在 拟 建 公 路 的 线 路 及 附 近 区 域 有 许 多 兽 类 的 替 代 生 境, 且 兽 类 的 活 动 能 力 较 强, 可 以 比 较 容 易 的 在 评 价 区 周 围 找 到 相 似 生 境, 施 工 活 动 不 会 对 其 生 存 有 大 的 影 响 加 之 这 些 种 的 分 布 范 围 较 广, 繁 殖 力 也 较 强, 且 均 具 有 较 强 的 适 应 性, 因 此 公 路 工 程 的 施 工 对 其 影 响 也 有 限 5 施 工 期 对 国 家 安 徽 省 省 级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不 存 在 对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对 景 观 的 影 响 根 据 现 场 勘 查, 部 分 路 段 两 侧 有 很 好 的 行 道 树 景 观, 且 路 段 两 侧 都 是 农 业 生 态 景 观, 项 目 施 工 势 必 会 对 其 造 成 影 响, 降 低 景 观 阈 值 运 营 期 对 陆 生 植 被 的 影 响 公 路 沿 线 主 要 以 农 作 物 植 被 为 主, 农 作 物 品 种 以 水 稻 玉 米 小 麦 大 豆 油 菜 以 及 蔬 菜 为 主, 工 程 建 设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约 95.33hm 2 根 池 州 市 统 计 资 料 中 有 关 水 稻 玉 米 大 豆 油 菜 以 及 蔬 菜 的 单 产 数 量, 结 合 占 用 耕 地 情 况, 计 算 出 工 程 占 用 农 作 物 植 被 引 起 的 沿 线 地 区 主 要 粮 食 作 物 产 量 损 失, 具 体 见 表

139 表 拟 建 公 路 占 用 农 作 物 植 被 损 失 估 算 量 区 域 土 地 类 型 作 物 类 型 农 作 物 占 地 面 积 (hm 2 ) 单 产 (kg/hm 2 ) 年 产 量 损 失 (t) 水 作 水 稻 池 州 市 油 菜 耕 地 大 豆 旱 作 玉 米 蔬 菜 合 计 根 据 上 表, 项 目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造 成 沿 线 地 区 农 作 物 植 被 损 失 t/a 由 于 公 路 建 设 前 实 行 严 格 的 耕 地 占 补 平 衡 政 策,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区 域 耕 地 面 积 会 得 到 一 定 的 恢 复 ; 同 时, 通 过 优 化 永 久 占 地 区 域 农 业 生 产 结 构, 种 植 优 质 高 产 的 同 类 农 作 物 品 种, 提 高 单 位 面 积 农 作 物 单 产, 将 公 路 永 久 占 用 造 成 的 农 作 物 植 被 生 物 量 损 失 降 至 最 低 运 营 期 对 陆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运 营 期 对 陆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呈 线 状 分 布, 并 辐 射 周 边 主 要 表 现 在 道 路 阻 隔 交 通 噪 声 对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环 境 和 生 活 史 的 影 响, 以 及 夜 间 车 辆 行 驶 时 灯 光 对 动 物 的 栖 息 和 繁 殖 有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例 如 影 响 动 物 产 卵 和 交 配 道 路 交 通 产 生 很 多 干 扰 因 子, 污 染 物 排 放 噪 声 污 染 视 觉 污 染 等, 其 中 噪 声 污 染 影 响 显 著, 动 物 生 境 选 择 和 巢 区 的 建 立 通 常 会 避 让 和 远 离 道 路 对 水 生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跨 越 九 华 河 八 都 河 白 洋 河 龙 舒 河 秋 浦 河 梓 溪 河 以 及 沟 渠, 梓 溪 河 为 源 头 水, 执 行 地 表 水 Ⅱ 类 标 准, 其 余 水 体 执 行 Ⅲ 类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根 据 现 场 勘 查, 本 项 目 跨 越 的 水 体 水 质 较 清 澈, 水 生 生 物 主 要 浮 游 生 物 ( 原 生 动 物 和 藻 类 ) 底 栖 生 物 ( 螺 类 虾 蟹 类 和 贝 类 等 ) 和 鱼 类, 主 要 水 体 功 能 是 农 业 灌 溉, 无 鱼 类 产 卵 场 索 饵 场 洄 游 通 道 重 要 水 生 生 物 及 渔 业 资 源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一 般 1 对 底 栖 生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140 本 工 程 永 久 占 用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6.91hm 2, 施 工 期 对 底 栖 生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涉 水 桥 墩 桩 基 施 工 对 河 床 的 直 接 占 用, 造 成 桩 基 部 位 底 栖 生 物 量 的 直 接 损 失, 产 生 不 可 逆 的 负 面 影 响 底 质 环 境 的 不 稳 定, 尤 其 是 冲 淤 幅 度 较 大 的 区 域 对 底 栖 生 物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桩 基 部 位 底 栖 生 物 在 附 近 相 似 的 环 境 中 亦 有 分 布, 并 非 是 拟 建 桥 梁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特 有 种, 而 且 评 价 范 围 内 底 栖 生 物 种 类 较 少, 因 此 桥 墩 冲 淤 不 会 对 底 栖 生 物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随 着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底 栖 生 物 的 生 态 环 境 可 得 到 逐 步 的 恢 复 2 对 浮 游 生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悬 浮 泥 沙 入 河 将 导 致 河 水 混 浊 度 增 大, 透 明 度 降 低, 不 利 于 浮 游 植 物 的 生 长, 此 外 还 表 现 在 对 浮 游 动 物 的 生 长 率 摄 食 率 的 影 响 等 方 面 根 据 有 关 资 料 记 载, 大 于 0.063mm 的 砂 粒 将 随 水 流 运 动, 沉 降 在 较 近 范 围 内, 影 响 其 底 质 环 境, 而 小 于 0.063mm 的 粉 砂 和 泥 粒 进 入 河 流 中 将 会 随 水 流 飘 移 影 响 到 较 远 的 范 围, 增 加 水 体 的 悬 浮 物 含 量 另 依 照 有 关 悬 浮 泥 沙 对 水 生 生 物 的 毒 性 效 应 的 试 验 结 果, 当 悬 浮 泥 沙 浓 度 达 到 10mg/L 左 右 时, 水 体 透 明 度 相 应 降 低, 将 影 响 浮 游 动 物 二 代 存 活 率 和 浮 游 植 物 光 合 作 用, 从 而 降 低 水 体 的 初 级 生 产 力, 影 响 浮 游 生 物 的 正 常 生 长 水 中 悬 浮 物 质 含 量 的 增 多, 对 浮 游 挠 足 类 的 存 活 和 繁 殖 有 明 显 的 抑 制 作 用 过 量 的 悬 浮 物 质 会 堵 塞 浮 游 挠 足 类 动 物 的 食 物 过 滤 系 统 和 消 化 器 官, 尤 其 在 含 量 达 到 300mg/L 以 上, 这 种 危 害 特 别 明 显 因 此 本 项 目 桥 梁 在 施 工 时, 散 落 的 泥 沙 会 造 成 水 体 悬 浮 物 含 量 的 增 加, 使 得 项 目 区 附 近 水 域 的 浮 游 生 物 受 到 一 定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涉 水 桥 墩 施 工 采 用 钢 板 围 堰 钻 孔 灌 注 桩 工 艺, 桩 基 钻 孔 产 生 的 泥 浆 经 沉 淀 后 上 清 液 回 用, 除 了 在 进 行 围 堰 时 对 河 床 有 扰 动 外, 钻 孔 灌 注 工 序 均 在 围 堰 内 进 行 因 此 涉 水 桥 墩 桩 基 施 工 引 起 悬 浮 泥 沙 入 河 主 要 发 生 在 承 台 浇 注 前 的 围 堰 和 堰 内 挖 泥 阶 段, 根 据 桥 梁 施 工 工 艺 及 所 处 水 域 自 然 条 件, 水 流 流 速 较 小, 且 水 下 施 工 作 业 选 择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悬 浮 泥 沙 影 响 范 围 有 限 由 此 可 推 断 施 工 期 对 作 业 点 附 近 水 域 浮 游 生 物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局 限 在 桥 墩 两 侧 近 距 离 范 围 内, 且 这 种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涉 水 桥 墩 施 工 结 束 而 消 失 施 工 结 束 后 浮 游 生 物 和 底 栖 生 物 将 重 新 分 布 恢 复, 对 区 域 浮 游 生 物 和 底 栖 生 物 生 物 量 密 度 种 群 结 构 等 不 会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141 6.2.4 景 观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内 部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随 意 无 序 地 设 置 施 工 场 地 将 直 接 对 景 观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不 良 影 响, 且 扩 大 了 项 目 对 沿 线 地 表 覆 盖 物 的 破 坏 面 积, 增 加 了 项 目 后 期 生 态 环 境 治 理 的 难 度 ; 施 工 场 地 使 用 后, 若 不 及 时 清 理 整 治, 可 能 出 现 油 污 垃 圾 污 染 对 环 境 的 情 况, 影 响 区 域 植 被 恢 复, 局 部 地 表 水 体 水 质 下 降, 破 坏 沿 线 原 有 的 自 然 景 观 环 境 (2) 施 工 机 械 等 应 按 已 设 置 的 施 工 便 道 行 驶 作 业, 避 免 随 意 性 造 成 地 表 原 植 被 的 损 失 破 坏 和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降 低, 且 余 留 的 车 辙 痕 迹 等 易 引 发 水 土 流 失 和 造 成 视 觉 污 染 (3) 由 于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意 识 存 在 着 差 异, 一 些 人 员 和 机 械 可 能 在 指 定 的 作 业 区 外 随 意 行 动, 生 活 污 水 垃 圾 随 意 弃 置, 这 些 不 良 的 施 工 行 为 及 生 活 习 惯 将 直 接 影 响 到 活 动 区 内 的 植 被 生 长 和 土 壤 环 境, 使 植 被 长 势 衰 弱, 甚 至 死 亡, 造 成 视 觉 污 染 施 工 期 外 部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项 目 占 地 破 坏 了 沿 线 原 有 的 林 地 等 自 然 植 被, 同 时 对 沿 线 农 业 生 产 及 景 观 格 局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2) 项 目 占 地 破 坏 沿 线 动 物 原 有 的 生 存 环 境, 使 物 种 多 样 性 降 低, 影 响 动 物 在 景 观 资 源 配 置 中 的 调 解 作 用 综 上 所 述, 虽 然 工 程 施 工 期 会 对 沿 线 景 观 造 成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是 其 影 响 是 可 逆 的, 将 会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施 工 临 时 用 地 应 及 时 整 治 复 垦, 应 与 周 围 环 境 景 观 相 协 调, 并 注 意 保 护 原 有 自 然 状 态 因 此,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景 观 的 影 响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运 营 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道 路 建 成 通 车 后 对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是 间 接 的 持 久 的,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项 目 建 成 通 车 后, 将 改 变 项 目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加 快 沿 线 土 地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和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使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形 式 发 生 较 大 的 改 变, 促 进 该 区 域 的 城 市

142 化 进 程, 从 而 间 接 地 造 成 城 镇 景 观 代 替 自 然 景 观 的 巨 变, 使 原 有 的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变 成 了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2 道 路 建 成 后, 由 于 裸 露 的 路 面 热 容 量 小, 反 射 率 大, 热 量 蒸 发 损 耗 几 乎 为 零, 下 垫 面 温 度 高, 升 温 快, 粉 尘 含 量 大, 形 成 一 条 热 浪 带, 这 些 都 将 造 成 道 路 小 环 境 的 改 变, 局 部 小 气 候 恶 化 减 轻 这 种 不 良 影 响 的 办 法 是 种 植 行 道 树 和 绿 化, 绿 化 带 具 有 降 温 降 噪 降 低 风 速 减 少 土 壤 水 份 蒸 发 和 风 蚀 以 及 减 少 污 染 物 传 输 的 作 用, 相 应 减 少 了 道 路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3 道 路 建 成 通 车 后, 将 对 沿 线 动 植 物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道 路 上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的 尾 气 扬 尘 污 染 将 影 响 道 路 沿 线 植 被 的 生 长, 交 通 噪 声 将 促 使 道 路 沿 线 的 野 生 动 物 向 外 寻 找 适 宜 的 生 境 4 项 目 建 成 通 车 后, 通 过 实 施 道 路 景 观 绿 化 工 程, 科 学 合 理 地 实 行 花 草 类 与 乔 灌 木 相 结 合 的 立 体 绿 化 格 局, 形 成 良 好 的 交 通 干 线 视 域 景 观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小 结 1 本 项 目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hm 2, 路 基 横 断 面 10 米, 项 目 用 地 符 合 相 应 地 形 区 用 地 总 体 指 标 要 求 ; 项 目 建 设 将 耕 地 转 变 成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改 变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减 少 区 域 耕 地 面 积,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数 量 占 比 为 池 州 是 现 有 耕 地 面 积 的 1.18, 项 目 对 耕 地 占 用 不 会 给 当 地 农 民 生 产 生 活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但 为 了 保 护 耕 地 资 源, 项 目 应 尽 量 少 占 耕 地 2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内 未 发 现 名 木 古 树 及 受 保 护 植 物, 项 目 沿 老 路 进 行 改 造 升 级, 沿 线 以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为 主, 生 态 敏 感 程 度 一 般, 但 项 目 的 建 设 会 使 区 域 生 态 敏 感 程 度 将 进 一 步 降 低, 工 程 建 设 对 区 域 植 物 的 影 响 较 小 3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内 未 发 现 受 国 家 和 地 方 保 护 的 野 生 动 物 存 在, 本 项 目 为 线 性 工 程, 同 一 路 段 施 工 时 间 较 短, 工 程 建 设 对 野 生 动 物 影 响 的 范 围 有 限 且 影 响 时 间 较 短, 待 施 工 后 期 实 施 道 路 绿 化 工 程 后, 它 们 仍 可 回 到 原 来 的 领 地, 故 工 程 建 设 对 区 域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较 小 4 项 目 跨 跨 越 九 华 河 八 都 河 白 洋 河 龙 舒 河 秋 浦 河 梓 溪 河 以 及 沟 渠, 梓 溪 河 为 源 头 水, 执 行 地 表 水 Ⅱ 类 标 准, 其 余 水 体 执 行 Ⅲ 类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根 据 现 场 勘 查, 本 项 目 跨 越 的 水 体 水 质 较 清 澈, 水 生 生 物 主 要 浮 游 生 物 ( 原 生 动 物 和 藻 类 ) 底 栖 生 物 ( 螺 类 虾 蟹 类 和 贝 类 等 ) 和 鱼 类, 主 要 水

143 体 功 能 是 农 业 灌 溉, 无 鱼 类 产 卵 场 索 饵 场 洄 游 通 道 重 要 水 生 生 物 及 渔 业 资 源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一 般 故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对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不 会 影 响 水 生 生 物 生 境 5 工 程 占 用 耕 地 造 成 的 农 作 物 每 年 损 失 量 为 t 为 了 减 轻 工 程 建 设 对 农 作 物 的 影 响, 应 划 定 施 工 作 业 带,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作 业 范 围, 建 设 单 位 还 应 按 照 占 多 少, 垦 多 少 的 原 则, 负 责 开 垦 与 所 占 用 耕 地 的 数 量 和 质 量 相 当 的 耕 地 ; 没 有 条 件 开 垦 的, 将 按 照 安 徽 省 池 州 市 的 相 关 规 定 缴 纳 耕 地 开 垦 费, 专 款 用 于 开 垦 新 的 耕 地, 最 大 程 度 的 降 低 工 程 占 地 对 农 作 物 的 影 响 6.3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桥 梁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跨 河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桥 梁 施 工 对 水 体 产 生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水 下 桥 墩 桩 基 钻 孔 清 孔 灌 注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本 项 目 涉 水 桥 墩 施 工 采 用 钢 板 围 堰 钻 孔 灌 注 桩 工 艺, 桩 基 钻 孔 产 生 的 泥 浆 经 沉 淀 后 上 清 液 回 用, 除 了 在 进 行 围 堰 时 对 河 床 有 扰 动 外, 钻 孔 灌 注 工 序 均 在 围 堰 内 进 行 桥 梁 施 工 产 生 的 泥 浆 经 泥 浆 泵 抽 至 设 置 于 岸 边 的 沉 淀 池 内, 沉 淀 池 至 少 为 两 格, 交 替 使 用, 泥 浆 经 沉 淀 后 上 清 液 回 用, 沉 淀 下 来 的 底 泥 待 干 化 后 作 为 路 基 填 方 或 者 生 态 绿 化 用 土 采 取 钢 板 围 堰 施 工 工 艺 和 对 产 生 的 泥 浆 进 行 沉 淀 处 理,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产 生 的 废 水 对 地 表 水 影 响 较 小 2 桥 梁 施 工 堆 放 在 水 体 附 近 的 施 工 材 料 ( 如 沥 青 油 料 等 ) 若 保 管 不 善 或 受 暴 雨 冲 刷 等 原 因 进 入 水 体, 将 会 引 起 水 体 污 染, 废 弃 建 材 堆 场 的 残 留 物 随 地 表 径 流 进 入 水 体 也 会 造 成 水 污 染 因 此 在 桥 梁 施 工 期 间, 材 料 应 堆 放 在 河 堤 外 围, 并 且 需 要 采 取 遮 盖 临 时 挡 墙 等 措 施 防 止 径 流 冲 刷 隧 道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隧 道 施 工 对 水 体 产 生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岩 石 中 裂 隙 水 受 到 施 工 影 响 含 有 较 高 的 悬 浮 物,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SS 隧 道 采 取 防 排 堵 截 相 结 合 防 排 水 措 施, 在 暗 洞 段 初 期 支 护 和 二 次 衬 砌 之 间 设 防 水 层, 将 水 堵 在 模 注 衬 砌 之 外, 在 墙 角 上 设 泄 水

144 孔, 将 水 先 引 入 沉 淀 池 后 再 引 入 洞 内 排 水 沟 排 出, 不 会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废 水 排 放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工 场 ( 预 制 场 拌 和 场 ) 中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对 周 围 水 体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在 施 工 现 场 产 生 一 定 数 量 的 生 产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SS, 采 取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回 用 生 产, 不 外 排 水 体, 不 会 对 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汽 车 及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含 油 废 水 排 放 影 响 分 析 经 估 算, 运 输 车 辆 和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最 大 流 量 相 当 于 0.5t/h, 主 要 含 有 高 浓 度 的 泥 沙 和 较 高 浓 度 的 石 油 类 物 质, 这 些 物 质 一 旦 进 入 水 体 则 漂 浮 于 水 面, 阻 碍 气 水 界 面 的 物 质 交 换, 使 水 体 中 溶 解 氧 得 不 到 及 时 补 给, 水 质 恶 化, 因 此 应 对 其 进 行 隔 油 沉 淀 处 理, 处 理 后 的 清 水 可 用 作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浮 油 交 由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故 冲 洗 含 油 废 水 不 会 对 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施 工 物 料 流 失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由 于 筑 路 材 料 堆 放 管 理 不 当, 特 别 是 粉 状 物 料 如 石 灰 水 泥 土 方 等 露 天 堆 放, 遇 暴 雨 时 可 能 会 被 冲 刷 带 入 水 体, 尤 其 是 在 桥 梁 施 工 和 临 河 路 段 施 工 时 更 容 易 发 生 物 料 流 失, 同 时 桥 梁 的 建 设 需 要 大 量 的 建 材, 建 材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散 落, 也 会 随 雨 水 进 入 水 体 因 此, 施 工 单 位 应 对 建 材 运 输 堆 存 严 加 管 理, 严 格 落 实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如 在 物 料 堆 场 的 周 围 设 导 排 水 沟 ; 堆 场 上 方 加 盖 篷 布 ; 石 灰 水 泥 等 物 料 集 中 密 闭 堆 放 ; 做 好 用 料 的 时 间 安 排, 减 少 堆 放 时 间 ; 堆 场 尽 量 远 离 河 道, 以 减 少 物 料 流 失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施 工 对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根 据 工 可 线 路, 在 庙 前 镇 K 处 下 游 134m 设 有 庙 前 镇 自 来 水 厂 取 水 口 ; 刘 街 乡 桥 梁 段 K 下 游 1440m 处 (K36+660) 正 在 建 设 刘 街 乡 自 来 水 厂 ( 取 水 口 未 定 ); 高 坦 乡 高 坦 大 桥 桥 址 上 游 50m 处 设 有 高 坦 乡 自 来 水 厂 取 水 口 ; 小 河 镇 路 段 K 右 侧 设 有 小 河 镇 自 来 水 厂 取 水 口 ( 距 离 线 路 100m) 以 上 已 建 取 水 口 均 位 于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 上 游 500 米 至 下 游 200 米 及 其 两 侧 纵 深 200 米 路 域 ) 依 据 安 徽 省 城 镇 生 活 饮 用 水 源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禁 止 新 建 与 供 水 设 施 和 保 护 水 源 无 关 的 建 设 项 目

145 为 此, 庙 前 镇 刘 街 乡 高 坦 乡 和 小 河 镇 人 民 政 府 本 着 支 持 区 域 公 路 系 统 建 设 和 地 方 发 展 角 度, 庙 前 镇 高 坦 乡 将 现 有 取 水 口 迁 移 至 现 有 桥 址 上 游 500 米 外, 刘 街 乡 准 备 建 设 自 来 水 厂 取 水 口 建 于 桥 址 (K35+220) 上 游 500 米 外, 小 河 镇 自 来 水 厂 取 水 口 迁 移 至 石 岭 水 库 下 游 河 流 ( 承 诺 见 附 件 ) 通 过 将 取 水 口 调 整 后, 可 极 大 的 减 轻 或 避 免 对 其 造 成 环 境 影 响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包 括 粪 便 污 水 淋 浴 污 水 洗 涤 污 水 和 食 堂 含 油 污 水 等, 主 要 含 有 COD BOD 5 SS 氨 氮 动 植 物 油 以 及 粪 大 肠 菌 群 等 污 染 物 经 估 算, 项 目 每 个 标 段 施 工 高 峰 期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4.8t/d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产 生 于 项 目 部 和 施 工 营 地, 本 项 目 处 于 农 村 区 域, 无 市 政 污 水 收 集 处 理 工 程 故 施 工 营 地 和 项 目 部 废 水 应 分 类 收 集, 设 置 旱 厕, 粪 便 污 水 作 为 农 肥 浇 灌 农 田, 淋 浴 污 水 洗 涤 污 水 作 为 场 地 抑 尘 用 水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施 工 营 地 外 排 的 生 活 污 水 不 会 对 外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营 运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二 级 公 路 项 目, 沿 线 设 置 有 2 处 养 护 工 区, 营 运 期 无 经 常 性 污 水 来 源, 水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来 自 路 ( 桥 ) 面 径 流 雨 水 此 外 装 载 有 毒 有 害 危 险 化 学 品 车 辆 在 道 路 上 行 驶 时 ( 特 别 是 经 过 桥 梁 时 ) 发 生 事 故, 导 致 有 毒 有 害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公 路 处 于 农 村 区 域, 由 于 周 边 地 表 水 体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养 护 工 区 采 用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处 理 设 施 ( 处 理 规 模 2.0m³/d), 具 体 工 艺 见 图 图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经 过 以 上 工 艺 处 理 后, 出 水 水 质 满 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新 污 染 源 一 级 标 准 要 求, 尾 水 尽 量 用 于 厂 区 绿 化, 多 余 废 水 外 排 经 上 述 措 施 后 养 护 工 区 排 放 的 生 活 污 水 不 会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拟 建 公 路 建 成 通 车 后, 各 种 类 型 车 辆 排 放 的 尾 气 中 所 携 带 的 污 染 物 在 路 ( 桥 ) 面 沉 积 汽 车 轮 胎 磨 损 的 微 粒 车 架 上 粘 带 的 泥 土, 车 辆 制 动 时 散 落 的 污 染 物 以

146 及 车 辆 运 行 工 况 不 佳 时 泄 漏 的 油 料 等, 都 会 随 着 降 雨 产 生 的 路 ( 桥 ) 面 径 流 进 入 道 路 的 排 水 系 统, 最 终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石 油 类 有 机 物 和 悬 浮 物 等, 这 些 污 染 物 可 能 对 沿 线 地 表 水 体 产 生 影 响 根 据 目 前 国 内 对 道 路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测 试 的 结 果, 通 常 降 雨 初 期 到 形 成 地 面 径 流 的 30min 内, 雨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和 油 类 物 质 的 浓 度 比 较 高, 半 个 小 时 后, 其 浓 度 随 着 降 雨 历 时 延 长 而 较 快 下 降, 降 雨 历 时 40~60min 后, 路 面 基 本 被 冲 洗 干 净,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基 本 稳 定 在 较 低 水 平 根 据 道 路 路 面 径 流 类 比 调 查 资 料, 在 连 续 降 雨 1 小 时 后, 除 SS 浓 度 超 过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中 一 级 标 准 外, 其 余 均 能 达 标 本 项 目 沿 线 两 侧 布 设 有 路 堑 边 沟 路 堤 排 水 沟 坡 顶 截 水 沟 急 流 槽 过 路 涵 等 排 水 设 施, 通 过 排 水 就 近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为 防 止 运 输 事 故 导 致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钢 筋 混 凝 土 防 撞 护 栏 雨 水 排 放 口 下 游 无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路 ( 桥 ) 面 径 流 排 入 不 会 改 变 上 述 水 体 的 现 状 水 质 类 别 和 影 响 其 使 用 功 能 故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路 面 径 流 排 放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评 价 小 结 1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导 致 局 部 水 域 SS 浓 度 升 高,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轻 微 的 短 暂 的 和 局 部 的 ; 采 取 钢 板 围 堰 施 工 工 艺 和 对 产 生 的 泥 浆 进 行 沉 淀 处 理,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产 生 的 废 水 对 地 表 水 影 响 较 小 2 隧 道 施 工 产 生 的 含 泥 沙 废 水 通 过 沉 淀 处 理 后 通 过 排 水 沟 排 放 不 会 对 地 表 水 产 生 影 响 3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和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废 水 不 外 排, 不 会 影 响 地 表 水 环 境 4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产 生 于 项 目 部 和 施 工 营 地, 本 项 目 处 于 农 村 区 域, 无 市 政 污 水 收 集 处 理 工 程 故 施 工 营 地 和 项 目 部 废 水 应 分 类 收 集, 设 置 旱 厕, 粪 便 污 水 作 为 农 肥 浇 灌 农 田, 淋 浴 污 水 洗 涤 污 水 作 为 场 地 抑 尘 用 水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施 工 营 地 外 排 的 生 活 污 水 不 会 对 外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147 5 正 常 情 况 下, 路 ( 桥 ) 面 雨 水 不 会 影 响 地 表 水 环 境 ;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钢 筋 混 凝 土 防 撞 护 栏 可 防 止 运 输 事 故 导 致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6 养 护 工 区 设 置 旱 厕, 粪 便 污 水 作 为 农 肥, 其 它 生 活 污 水 用 于 工 区 内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和 绿 化 用 水, 不 外 排 养 护 工 区 排 放 的 生 活 污 水 不 会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6.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作 业 扬 尘 污 染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作 业 产 生 的 扬 尘 强 弱 与 施 工 现 场 条 件 施 工 方 式 施 工 设 备 及 施 工 季 节 气 象 条 件 以 及 建 设 地 区 土 质 等 诸 多 因 素 有 关, 而 采 取 适 当 的 施 工 防 护 措 施 是 控 制 扬 尘 污 染 的 重 要 途 径 由 于 影 响 因 素 众 多, 故 扬 尘 强 弱 难 以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类 比 的 方 法, 根 据 监 测 数 据 类 比 分 析 本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扬 尘 影 响 情 况 有 关 研 究 单 位 对 多 个 施 工 工 地 的 扬 尘 进 行 现 场 监 测 的 结 果 见 表 表 建 筑 施 工 工 地 扬 尘 污 染 监 测 结 果 工 程 名 称 围 栏 情 况 TSP 浓 度 (μg/m3) 工 地 下 风 向 距 离 20m 50m 100m 150m 200m 上 风 向 对 照 点 无 现 场 围 金 属 板 围 彩 条 布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 在 无 围 栏 施 工 时, 工 地 下 风 向 距 离 20~150m 范 围 内, 大 气 中 TSP 为 265~1503 ug/nm 3, 是 对 照 点 1.37~5.95 倍 ; 工 地 下 风 向 距 离 大 于 200m 距 离 后, 大 气 中 TSP 为 265ug/Nm 3 接 近 对 照 点 ; 在 有 围 栏 施 工 时, 工 地 下 风 向 距 离 20~50m 时, 大 气 中 TSP 为 510~940 ug/nm 3, 是 对 照 点 的 1.89~3.48 倍 ; 工 地 下 风 向 距 离 100~200m 时, 大 气 中 TSP 为 289~258ug/Nm 3, 接 近 对 照 点 从 总 体 上 看, 无 施 工 围 挡 时 扬 尘 影 响 距 离 约 为 下 风 向 200m, 施 工 现 场 有 施 工 围 挡 时, 其 扬 尘 影 响 范 围 可 缩 短 至 下 风 向 100m 左 右 本 项 目 要 求 在 一 般 路 段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1.8m 高 围 挡, 敏 感 路 段 设 置 2.5 米 高 围 挡, 可 大 大 减 少 施 工 扬 尘

148 对 路 线 两 侧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道 路 扬 尘 污 染 影 响 分 析 道 路 扬 尘 影 响 程 度 主 要 跟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风 速 路 面 积 尘 量 和 路 面 积 尘 湿 度 有 关, 其 中 风 速 直 接 影 响 到 扬 尘 的 传 输 距 离 车 辆 在 行 驶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在 完 全 干 燥 的 情 况 下, 可 按 下 列 经 验 公 式 计 算 : 式 中 :Q 汽 车 行 驶 的 扬 尘,kg/km. 辆 ; V 汽 车 速 度,km/hr; W 汽 车 载 重 量, 吨 ; P 道 路 表 面 粉 尘 量,kg/m 2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在 同 样 的 路 面 条 件 下, 车 速 越 快, 扬 尘 量 越 大 ; 在 同 样 的 车 速 情 况 下, 硬 化 程 度 越 差 越 干 燥, 扬 尘 量 越 大 因 此, 限 制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以 及 保 持 路 面 的 硬 化 和 湿 度 是 减 少 汽 车 扬 尘 的 有 效 手 段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核 算, 每 辆 运 输 车 行 驶 产 生 的 扬 尘 量 为 0.19kg/km 本 项 目 施 工 所 需 的 筑 路 材 料 以 及 剥 离 的 表 土 和 多 余 的 土 石 方 均 采 用 汽 车 运 输, 沿 线 会 经 过 村 庄,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会 对 其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根 据 相 关 洒 水 降 尘 的 试 验 结 果 表 明, 如 果 施 工 阶 段 在 干 燥 晴 朗 天 气 对 汽 车 行 驶 路 面 勤 洒 水 ( 每 天 4~5 次 ), 可 以 使 扬 尘 产 生 量 减 少 70% 左 右, 收 到 很 好 的 降 尘 效 果, 洒 水 降 尘 的 试 验 资 料 见 表 此 外, 试 验 结 果 还 表 明, 当 洒 水 频 率 为 4~5 次 /d 时, 扬 尘 造 成 的 TSP 污 染 距 离 可 缩 小 到 20~50m 范 围 内 表 施 工 路 段 洒 水 降 尘 试 验 结 果 距 路 边 距 离 5m 20m 50m 100m TSP 浓 度 不 洒 水 (kg/m2) 洒 水 降 尘 率 (%) 由 上 表 可 知, 采 取 洒 水 措 施 可 有 效 降 低 道 路 运 输 扬 尘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为 尽 可 能 的 降 低 道 路 运 输 扬 尘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应 限 制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 定 期 清 扫 路 面, 保 持 路 面 清 洁 ; 采 取 洒 水 抑 尘 措 施, 特 别 是 在 大 风 干 燥 气 候 条

149 件 下, 适 当 增 加 洒 水 次 数 ; 禁 止 车 辆 超 载 及 敞 开 式 运 输 等 措 施 临 时 堆 土 物 料 堆 场 扬 尘 本 项 目 物 料 和 开 挖 土 方 的 堆 放 在 风 力 作 用 下, 会 产 生 风 力 扬 尘 即 一 些 建 筑 材 料 需 要 露 天 堆 放, 一 些 施 工 作 业 点 的 表 层 土 壤 在 经 过 人 工 开 挖 后, 临 时 堆 放 于 露 天, 在 气 候 干 燥 且 有 风 的 情 况 下, 会 产 生 大 量 的 扬 尘, 扬 尘 量 可 按 堆 场 扬 尘 的 经 验 公 式 计 算 : 式 中 :Q 起 尘 量,mg/s; U 风 速,m/s; 池 州 市 风 速 平 均 值 为 m/s, 取 2.6; S 堆 土 表 面 积,m2, 以 堆 高 3m, 堆 场 800 m2,s=800; 空 气 相 对 湿 度,%, 取 70% W 物 料 湿 度, 取 5%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计 算 起 尘 量 为 81.5mg/s 由 公 式 可 以 看 出 起 尘 量 与 物 料 湿 度 风 速 堆 土 面 积 和 空 气 相 对 湿 度 等 参 数 均 有 关, 因 此, 在 无 法 改 变 空 气 湿 度 的 情 况 下 : 1 通 过 设 置 围 挡 和 遮 盖 措 施 降 低 U; 2 尽 量 减 少 施 工 场 地 物 料 大 面 积 散 开 堆 放 和 缩 短 堆 放 时 间 来 降 低 S; 3 对 堆 放 物 料 或 土 方 表 层 洒 水 减 少 W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可 减 少 起 尘 量 90% 以 上 作 业 机 械 废 气 污 染 分 析 公 路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有 载 重 车 压 路 机 打 桩 机 柴 油 动 力 机 械 等 燃 油 机 械, 它 们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CO NO 2 THC 由 于 施 工 机 械 多 为 大 型 机 械, 单 车 排 放 系 数 较 大, 但 施 工 机 械 数 量 少 且 较 分 散, 其 污 染 程 度 相 对 较 轻 据 类 似 公 路 施 工 现 场 监 测 结 果, 在 距 离 现 场 50m 处 CO NO 2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分 别 为 0.2mg/m 3 和 0.13mg/m 3 ; 日 平 均 浓 度 分 别 为 0.13mg/m 3 和 0.062mg/m 3, 均 能 满 足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150 6.4.2 营 运 期 环 境 空 气 预 测 评 价 拟 建 项 目 为 二 级 公 路 升 级 改 造,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根 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拟 建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采 用 类 比 分 析 法 对 路 段 两 侧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进 行 一 般 性 描 述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主 要 针 对 NO 2 进 行 类 比 分 析 本 评 价 通 过 与 对 X005( 拟 建 工 程 老 路 利 用 )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进 行 类 比, 类 比 模 式 如 下 所 述 : 式 中 : Cp 评 价 年 预 测 点 的 污 染 物 浓 度,mg/m³; Cpr 评 价 年 车 辆 行 驶 对 预 测 点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影 响 值,mg/m³; Cpo 评 价 年 预 测 点 的 背 景 浓 度 值,mg/m³; Cm 类 比 原 型 点 的 污 染 物 监 测 浓 度 值,mg/m³; Cmo 类 比 原 型 点 的 污 染 物 背 景 浓 度 值,mg/m³; Qp Qm 分 别 为 评 价 年 预 测 点 和 原 型 点 的 源 强,mg/s m; Up Um 分 别 为 评 价 年 预 测 点 和 原 型 监 测 点 的 风 速,m/s; θp θm 分 别 为 评 价 年 预 测 点 和 原 型 监 测 点 的 风 俗 矢 量 与 公 路 中 心 线 夹 角 ( 简 称 风 向 角 ),( ) 拟 建 项 目 与 X005 的 主 导 风 向 风 速 风 俗 矢 量 与 公 路 中 心 线 夹 角 均 一 致 表 本 项 目 及 类 别 项 目 小 时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单 位 :mg/(m s) 路 段 起 点 ~ 庙 前 庙 前 ~ 终 点 特 征 年 CO NO 2 类 比 项 目 本 项 目 类 比 项 目 本 项 目

151 距 路 肩 50m 处 NO 2 CO 小 时 均 浓 度 类 比 结 果 见 表 表 拟 建 项 目 NO2 CO 小 时 均 浓 度 类 比 结 果 一 览 表 单 位 :mg/m 3 路 段 项 目 本 底 值 类 比 项 目 预 测 值 监 测 值 起 点 ~ 庙 NO 前 CO 庙 前 ~ 终 NO 点 CO 由 类 比 结 果 可 知, 拟 建 公 路 在 运 营 近 期 中 期 和 远 期 NO 2 CO 小 时 浓 度 均 没 有 超 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0.20 mg/m³ 10 mg/m³), 说 明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较 小 空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1 施 工 期 粉 尘 扬 尘 不 可 避 免 的 会 对 周 围 空 气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另 外 施 工 期 道 路 施 工 扬 尘 也 会 对 沿 线 居 民 造 成 影 响, 尤 其 是 在 非 雨 天 的 粉 尘 或 扬 尘 影 响 较 为 突 出 2 通 过 设 置 施 工 围 挡 和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等 措 施 后, 可 减 轻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使 其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3 由 类 比 结 果 可 知, 拟 建 公 路 在 运 营 近 期 中 期 和 远 期 NO 2 CO 小 时 浓 度 均 没 有 超 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0.20 mg/m³), 说 明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较 小 6.5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施 工 期 噪 声 源 分 析 公 路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辐 射 的 噪 声 根 据 环 境 噪 声 与 振 动 控 制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中 附 录 A.2 常 见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强 及 本 项 目 特 征, 本 项 目 噪 声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见 表

152 表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强 分 析 表 单 位 db(a)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距 声 源 10m( 最 大 值 ) 备 注 1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推 土 机 3 85 路 基 工 程 4 振 动 器 压 路 机 摊 铺 机 2 82 路 面 工 程 7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打 桩 机 钻 孔 机 2 99 桥 梁 工 程 10 起 重 机 运 输 车 辆 5 81 道 路 施 工 与 一 般 的 建 筑 施 工 不 同, 其 产 生 的 噪 声 主 要 有 以 下 特 点 : 1 施 工 噪 声 源 与 一 般 固 定 噪 声 源 不 同, 既 有 固 定 噪 声 源, 又 有 流 动 源 噪 声 源, 施 工 机 械 往 往 暴 露 在 室 外, 而 且 它 们 会 在 某 段 时 间 内 在 一 定 的 小 范 围 内 移 动, 这 与 固 定 源 相 比 增 加 了 这 段 时 间 内 的 噪 声 污 染 范 围, 但 与 流 动 源 相 比 施 工 噪 声 污 染 还 在 局 部 范 围 之 内 2 施 工 设 备 与 其 影 响 到 的 范 围 比 相 对 较 小, 因 此,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基 本 上 可 以 认 作 点 声 源 施 工 噪 声 预 测 方 法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采 用 如 下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计 算 : 式 中 : 距 声 源 r i 处 的 A 声 级 db(a); 距 声 源 r 0 处 的 A 声 级 db(a); 各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合 成 声 级 采 用 以 下 计 算 模 式 :

153 预 测 结 果 根 据 上 面 预 测 方 法, 计 算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范 围, 本 项 目 标 准 横 断 面 宽 度 按 10m 计, 施 工 机 械 为 流 动 作 业, 近 似 按 位 于 道 路 中 心 线 位 置 的 点 源 考 虑, 距 离 施 工 场 界 5m; 施 工 时 间 按 昼 间 夜 间 同 负 荷 连 续 作 业 考 虑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距 拟 建 道 路 中 心 线 最 近 的 是 10 米, 最 远 的 180 米, 根 据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的 特 点, 假 设 施 工 机 械 同 时 作 业 的 情 景, 预 测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在 施 工 场 界 处 的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表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值 单 位 :db(a) 施 工 阶 段 机 械 类 型 10m 20m 挖 掘 机 路 基 工 程 装 载 机 推 土 机 振 动 器 压 路 机 摊 铺 机 路 面 工 程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打 桩 机 桥 梁 工 程 钻 孔 机 起 重 机 运 输 车 辆 * 只 考 虑 距 离 衰 减 表 各 施 工 机 械 在 敏 感 点 产 生 的 合 成 噪 声 值 单 位 :db(a) 敏 感 点 路 基 工 程 路 面 工 程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最 近 敏 感 点 (10 米 )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最 远 敏 感 点 (180 米 ) * 考 虑 距 离 衰 减 空 气 吸 收 及 地 面 效 应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评 价 1 施 工 边 界 影 响 分 析 从 表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昼 间 在 距 施 工 机 械 ( 单 一 )110m 外, 夜 间 在 距 施 工 机 械 ( 单 一 )630m 外 方 能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154 (GB ) 要 求, 即 昼 间 70dB(A) 夜 间 55dB(A) 若 将 道 路 用 地 红 线 作 为 施 工 场 界, 则 场 界 噪 声 超 过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2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分 析 对 于 线 性 工 程 而 言, 施 工 噪 声 应 重 点 关 注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表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路 基 工 程 相 对 路 面 工 程,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相 对 较 大, 但 路 基 工 程 和 路 面 工 程 施 工 时, 敏 感 点 处 声 环 境 均 超 过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2 类 区 标 准 限 值, 且 影 响 较 大, 夜 间 尤 为 严 重 为 减 轻 施 工 噪 声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施 工 单 位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拟 建 道 路 建 设 工 期 虽 然 较 长, 但 对 某 一 特 定 路 段 而 言 其 施 工 时 间 要 短 得 多, 作 为 施 工 单 位 为 维 护 沿 线 居 民 的 正 常 生 活 和 休 息, 应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进 度 和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午 间 (12:00~14:00) 和 夜 间 (22:00~ 次 日 06:00) 施 工, 同 时 实 行 文 明 施 工 环 保 施 工, 并 根 据 各 施 工 阶 段 的 特 点 采 取 必 要 的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 如 设 置 移 动 式 声 屏 障 等 ), 以 降 低 施 工 噪 声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3 施 工 车 辆 运 输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交 通 噪 声 主 要 产 生 在 建 筑 材 料 剥 离 的 表 土 及 开 挖 后 不 能 及 时 回 填 利 用 的 土 石 方 运 输 过 程 中, 其 影 响 范 围 主 要 为 运 输 道 路 沿 线 区 域, 特 别 是 在 城 镇 路 段 或 居 民 集 中 区 路 段 行 驶 时, 其 运 输 噪 声 影 响 较 为 明 显 由 于 项 目 建 设 所 需 运 输 带 来 的 车 流 量 较 少, 运 输 时 段 较 分 散, 故 施 工 车 辆 运 输 噪 声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为 最 大 限 度 的 降 低 施 工 车 辆 运 输 噪 声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车 辆 应 绕 避 敏 感 点 行 驶, 若 因 条 件 限 制, 无 法 绕 避 时, 应 采 取 限 制 施 工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禁 鸣 喇 叭 等 措 施 4 施 工 场 地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设 置 5 处 施 工 场 地, 主 要 用 于 桥 梁 箱 梁 和 涵 洞 箱 梁 预 制 场, 灰 土 拌 合 站, 砂 石 料 搅 拌 站, 预 制 场 和 搅 拌 站 运 行 时 会 产 生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本 工 程 设 置 的 施 工 场 地 周 边 300 米 范 围 无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分 布, 产 生 的 设 备 噪 声 对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55 6.5.2 运 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预 测 模 式 及 参 数 的 确 定 1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T ) 中 推 荐 的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1) 第 i 类 车 等 效 声 级 的 预 测 模 式 式 中 : 第 i 类 车 的 小 时 等 效 声 级,dB(A); 第 i 类 车 速 度 为 Vi,km/h; 水 平 距 离 为 7.5 米 处 的 能 量 评 价 A 声 级, db(a); Ni 昼 间, 夜 间 通 过 某 个 预 测 点 的 第 i 类 车 平 均 小 时, 辆 /h; r 从 车 道 中 心 线 到 预 测 点 的 距 离,m; 该 模 式 适 用 于 r>7.5m 预 测 点 的 噪 声 预 测 ; Vi 第 i 类 车 的 平 均 车 速,km/h; T 计 算 等 效 声 级 的 时 间,1h; Ψ1 Ψ2 预 测 点 到 有 限 长 路 段 两 端 的 张 角, 弧 度, 如 图 所 示 ; A B 为 路 段,P 为 预 测 点 图 有 限 长 路 段 修 正 计 算 示 意 图 ΔL 由 其 他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156 式 中 : ΔL 1 线 路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ΔL 坡 度 公 路 纵 坡 修 正 量,dB(A); ΔL 路 面 公 路 路 面 材 料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ΔL 2 声 波 传 播 途 径 中 引 起 的 衰 减 量,dB(A); ΔL 3 由 反 射 等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2) 总 车 流 等 效 声 级 为 : 混 合 车 流 模 式 的 等 效 声 级 是 将 各 类 车 流 等 效 声 级 叠 加 求 得 如 果 将 车 流 分 成 大 中 小 三 类 车, 那 么 总 车 流 等 效 声 级 为 : 计 算 预 测 点 昼 间 或 夜 间 的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 (LAeq) 预 计 算 式 为 : 式 中 : (LAeq) 预 预 测 点 昼 间 或 夜 间 的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dB(A) (LAeq) 背 预 测 点 预 测 时 的 环 境 噪 声 背 景 值,dB(A) 2 参 数 确 定 1) 车 流 量 车 速 及 车 辆 辐 射 平 均 噪 声 级 车 流 量 车 速 及 车 辆 辐 射 平 均 噪 声 值 见 表 表 3.4-3, 车 速 60km/h 2) 修 正 量 和 衰 减 量 的 计 算 A 线 路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 L 1 1 纵 坡 修 正 量 L 坡 度 公 路 纵 坡 修 正 量 L 坡 度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大 型 车 : L 坡 度 = 98 β db(a) 中 型 车 : L 坡 度 = 73 β db(a) 小 型 车 : L 坡 度 = 50 β db(a) 式 中,β 为 公 路 纵 坡 坡 度,% 2 路 面 修 正 量 L 路 面 不 同 路 面 的 噪 声 修 正 量 见 表

157 表 不 同 路 面 的 噪 声 修 正 量 ( 单 位 :db(a)) 路 面 类 型 不 同 形 式 速 度 修 正 量 km/h 沥 青 混 凝 土 水 泥 混 凝 土 B 声 波 传 播 途 径 中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L 2 1 障 碍 物 衰 减 量 (A bar ) i) 声 屏 障 衰 减 量 (A bar ) 计 算 无 限 长 声 屏 障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式 中 : f 声 波 频 率,Hz; 声 程 差,m; C 声 速,m/s ⅱ) 高 路 堤 或 低 路 堑 两 侧 声 影 区 衰 减 量 A bar 计 算 高 路 堤 或 低 路 堑 两 侧 声 影 区 衰 减 量 A bar 为 预 测 点 在 高 路 堤 或 低 路 堑 两 侧 声 影 区 内 引 起 的 附 加 衰 减 量 当 预 测 点 处 于 声 照 区 时,A bar =0; 当 预 测 点 处 于 声 影 区,A bar 决 定 于 声 程 差 δ 由 图 计 算 δ,δ=a+b-c, 再 由 图 查 出 A bar

158 图 声 程 差 δ 计 算 示 意 图 图 噪 声 衰 减 量 Abar 与 声 程 差 δ 关 系 曲 线 (f=500hz) ⅲ) 房 屋 附 加 衰 减 量 估 算 值 在 沿 公 路 第 一 排 房 屋 影 声 区 范 围 内, 农 村 房 屋 衰 减 量 近 似 计 算 可 按 图 和 表 取 值

159 S 为 第 一 排 房 屋 面 积 和,S 0 为 阴 影 部 分 ( 包 括 房 屋 ) 面 积 图 农 村 房 屋 降 噪 量 估 算 示 意 图 房 屋 占 地 面 积 S=S1+S2+ +Sn 表 农 村 房 屋 噪 声 附 加 衰 减 量 估 算 量 S/S0 40% ~60% 70%~90% 以 后 每 增 加 一 排 房 屋 Abar 3dB(A) 5dB(A) 1.5dB(A) 最 大 衰 减 量 10 db(a) 2 空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衰 减 A atm 式 中 :a 为 温 度 湿 度 和 声 波 频 率 的 函 数, 预 测 计 算 中 一 般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常 年 平 均 气 温 和 湿 度 选 择 相 应 的 空 气 吸 收 系 数 ( 见 表 6.5-6) 表 倍 频 带 噪 声 的 大 气 吸 收 衰 减 系 数 相 对 大 气 吸 收 衰 减 系 数 α,db/km 温 度 湿 度 倍 频 带 中 心 频 率 Hz % 地 面 效 应 衰 减 A gr 当 声 波 越 过 疏 松 地 面 传 播 时, 或 大 部 分 为 疏 松 地 面 的 混 合 地 面, 且 在 接 受 点 仅 计 算 A 声 级 前 提 下,Agr 可 用 下 式 计 算 : A gr =4.8-(2hm/r)[17+(300/r)]

160 式 中 : A gr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衰 减 值 db; r 声 源 到 接 受 点 的 距 离,m; hm 传 播 路 径 的 平 均 离 地 高 度,m;hm = 面 积 F/d, 可 按 图 进 行 计 算 若 A 计 算 出 负 值,A 可 用 0 代 替 其 它 情 况 参 照 声 学 户 外 声 传 播 的 衰 减 第 2 部 分 : 一 般 计 算 方 法 (GB/T ) 图 估 计 平 均 高 度 hm 的 方 法 C 由 反 射 等 引 起 的 修 正 量 L 3 1 城 市 道 路 交 叉 路 口 噪 声 ( 影 响 ) 修 正 量 交 叉 路 口 的 噪 声 修 正 值 ( 附 加 值 ) 见 表 表 交 叉 路 口 的 噪 声 附 加 值 受 噪 声 影 响 点 至 最 近 快 车 道 中 轴 线 交 叉 点 的 距 离 (m) 交 叉 路 口 (db) <D <D > 两 侧 建 筑 物 的 反 射 声 修 正 值 地 貌 以 及 声 源 两 侧 建 筑 物 反 射 影 响 因 素 的 修 正 当 线 路 两 侧 建 筑 物 间 距 小 于 总 计 算 高 度 30% 时, 其 反 射 声 修 正 量 为 : 两 侧 建 筑 物 是 反 射 面 时 : 两 侧 建 筑 物 是 一 般 吸 收 性 表 面 : 3.2dB

161 两 侧 建 筑 物 为 全 吸 收 性 表 面 : 1.6dB 式 中 : W 为 线 路 两 侧 建 筑 物 反 射 面 的 间 距,m; 为 构 筑 物 的 平 均 高 度,h, 取 线 路 两 侧 较 低 一 侧 高 度 平 均 值 代 入 计 算,m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1 距 路 中 心 线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本 工 程 共 划 分 2 个 路 段, 由 于 2 个 路 段 车 流 量 不 同, 因 此 本 次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对 三 个 路 段 分 别 进 行 预 测 根 据 各 路 段 评 价 年 昼 夜 交 通 量, 按 平 路 基 开 阔 地 带 ( 不 考 虑 障 碍 物 遮 挡 地 形 ), 仅 考 虑 距 离 空 气 吸 收, 预 测 各 路 段 不 同 评 价 年 的 交 通 噪 声 值 列 于 表 6.5-5( 见 距 路 中 心 线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交 通 噪 声 值 ) 2 达 标 距 离 预 测 为 了 避 免 未 来 规 划 建 设 受 到 较 大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报 告 书 对 平 均 路 堤 高 度, 不 考 虑 建 筑 物 遮 挡 地 形 等 因 素 进 行 预 测, 各 路 段 的 噪 声 达 标 距 离 进 行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6.5-6( 见 达 标 距 离 )

162 特 征 年 路 段 时 段 表 距 路 中 心 线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交 通 噪 声 值 单 位 :db(a) 距 路 中 心 线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交 通 噪 声 值 db(a) 昼 间 K0+000~ K 夜 间 K15+200~ 昼 间 K 夜 间 K0+000~ K 昼 间 夜 间 K15+200~ 昼 间 K 夜 间 K0+000~ K 昼 间 夜 间 K15+200~ 昼 间 K 夜 间

163 表 道 路 两 侧 交 通 噪 声 达 标 距 离 单 位 :m 达 标 距 离 (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 路 段 时 段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K0+000~ K K15+200~ 昼 间 红 线 内 19.5 红 线 内 28.4 红 线 内 40.0 夜 间 昼 间 红 线 内 18.8 红 线 内 21.3 红 线 内 38.6 K 夜 间 (1) 由 表 可 知, 达 标 距 离 如 下 : 起 点 ~ 庙 前 镇 路 段 : 特 征 年 2020 年 昼 间 夜 间 道 路 红 线 外 -35 米 区 域 均 能 满 足 4a 类 标 准 ; 距 中 心 线 19.5 米 外 区 域 昼 间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距 中 心 线 18.3 米 外 区 域 夜 间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特 征 年 2026 年 昼 间 夜 间 道 路 红 线 外 -35 米 区 域 均 能 满 足 4a 类 标 准 ; 距 中 心 线 28.4 米 外 区 域 昼 间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距 中 心 线 40.2 米 外 区 域 夜 间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特 征 年 2034 年 昼 间 夜 间 道 路 红 线 外 -35 米 区 域 均 能 满 足 4a 类 标 准 ; 距 中 心 线 40.0 米 外 区 域 昼 间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距 中 心 线 62.3 米 外 区 域 夜 间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庙 前 镇 ~ 终 点 路 段 : 特 征 年 2020 年 昼 间 夜 间 道 路 红 线 外 -35 米 区 域 均 能 满 足 4a 类 标 准 ; 距 中 心 线 18.8 米 外 区 域 昼 间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距 中 心 线 17.9 米 外 区 域 夜 间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特 征 年 2026 年 昼 间 夜 间 道 路 红 线 外 -35 米 区 域 均 能 满 足 4a 类 标 准 ; 距 中 心 线 21.3 米 外 区 域 昼 间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距 中 心 线 40 米 外 区 域 夜 间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特 征 年 2034 年 昼 间 夜 间 道 路 红 线 外 -35 米 区 域 均 能 满 足 4a 类 标 准 ; 距 中 心 线 38.6 米 外 区 域 昼 间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距 中 心 线 60 米 外 区 域 夜 间 噪 声 能 够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164 (2) 未 建 成 区 规 划 控 制 距 离 达 标 距 离 可 供 地 方 部 门 后 续 建 筑 规 划 参 考, 以 提 前 预 防 交 通 噪 声 对 后 续 规 划 建 筑 的 影 响 根 据 表 的 预 测 结 果, 在 未 采 取 其 他 建 筑 规 划 或 采 取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距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40m 范 围 以 内 不 宜 新 建 学 校 医 院 敬 老 院 等 特 殊 敏 感 建 筑 物 未 建 成 区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内 的 土 地, 可 视 具 体 情 况 进 行 绿 化 或 建 设 非 噪 声 敏 感 类 型 的 建 筑 物, 如 门 面 房 企 事 业 单 位 生 产 商 业 用 房 等 如 在 规 划 未 建 成 区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建 设 了 非 噪 声 敏 感 型 的 建 筑 物, 则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由 于 这 些 建 筑 物 的 遮 挡 作 用 将 会 缩 短 3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根 据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标 准 确 认 函, 路 线 两 侧 距 红 线 35m 以 内 区 域 执 行 4a 类 标 准, 其 他 区 域 执 行 2 类 标 准, 学 校 医 院 等 特 殊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按 照 2 类 标 准 执 行 在 K0+000~K 段 选 择 庙 前 镇 段 画 噪 声 等 值 线,K15+200~K 段 选 择 梅 村 镇 段 画 噪 声 等 值 线, 具 体 见 图 图 6.5-6(1) 2020 年 庙 前 镇 段 昼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6.5-6(2) 2020 年 庙 前 镇 段 夜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6.5-6(3) 2026 年 庙 前 镇 段 昼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6.5-6(4) 2026 年 庙 前 镇 段 夜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6.5-6(5) 2034 年 庙 前 镇 段 昼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6.5-6(6) 2034 年 庙 前 镇 段 夜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6.5-6(7) 2020 年 梅 村 镇 段 昼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165 图 6.5-6(8) 2020 年 梅 村 镇 段 夜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6.5-6(9) 2026 年 梅 村 镇 段 昼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6.5-6(10) 2026 年 梅 村 镇 段 夜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6.5-6(11) 2034 年 梅 村 镇 段 昼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图 6.5-6(12) 2034 年 梅 村 镇 段 夜 间 间 噪 声 等 值 线 图 沿 线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拟 建 公 路 两 侧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 由 路 段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经 考 虑 敏 感 点 处 声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进 行 修 正 后 再 与 噪 声 本 底 值 叠 加 而 成 修 正 交 通 噪 声 值 时 综 合 考 虑 敏 感 点 处 的 地 形 与 路 面 的 高 差 障 碍 物 遮 挡 绿 化 植 被 及 道 路 纵 坡 路 面 结 构 等 因 素 预 测 评 价 时, 根 据 道 路 特 征, 敏 感 点 情 况, 预 测 的 均 是 拟 建 公 路 对 敏 感 点 噪 声 影 响 最 严 重 的 情 况 1 噪 声 背 景 值 对 于 新 建 路 段, 环 境 特 征 相 似, 现 状 噪 声 源 主 要 是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新 建 路 段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可 以 较 好 反 应 敏 感 点 的 噪 声 背 景 值, 敏 感 点 噪 声 背 景 值 采 用 现 状 监 测 值, 未 监 测 的 敏 感 点 参 考 相 近 敏 感 点 的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对 于 老 路 利 用 段, 现 状 噪 声 源 主 要 是 现 状 交 通 噪 声, 其 背 景 噪 声 的 取 值 不 能 利 用 公 路 两 侧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选 用 距 离 现 有 道 路 200m 处 噪 声 监 测 值, 该 监 测 值 受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较 小, 主 要 受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的 影 响, 监 测 值 可 以 较 好 的 反 应 背 景 噪 声, 未 监 测 的 敏 感 点 参 考 相 近 敏 感 点 200 米 的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学 校 等 特 殊 敏 感 点 不 在 路 边, 且 有 围 墙 和 房 屋 遮 挡, 受 到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较 小, 教 学 楼 前 监 测 值 可 作 为 背 景 值, 拟 建 工 程 噪 声 背 景 值 见 表 表 监 测 点 路 段 表 噪 声 背 景 值 背 景 值 昼 间 夜 间 适 应 敏 感 点 N2 杨 家 村 新 建 路 段 杨 家 村 N3 王 家 畈 (2#) 老 路 利 用 段 王 家 畈 N4 高 袁 朱 村 慈 悲 寺 长 龙 袁 高 袁 朱 新 建 路 段 村 N5 馨 园 邓 村 馨 园 双 桥 村

166 监 测 点 路 段 背 景 值 昼 间 夜 间 适 应 敏 感 点 N7 庙 前 村 庙 前 村 古 家 畈 N9 石 山 村 (2#) 老 路 利 用 段 石 山 村 宗 文 村 安 子 山 太 平 曹 N8 双 山 小 学 望 华 公 学 双 山 小 学 N10 小 塝 新 建 路 段 小 塝 N11 太 平 小 学 老 路 利 用 段 太 平 小 学 N12 刘 街 村 新 建 路 段 立 山 畈 刘 街 村 N13 黄 村 (2#) 老 路 利 用 段 前 山 刘 黄 村 姚 街 村 N14 梅 街 村 新 建 路 段 梅 街 村 N15 阳 边 村 (2#) 凌 家 村 北 冲 阳 边 村 必 胜 村 N17 梅 村 小 学 老 路 利 用 段 梅 村 梅 村 小 学 梅 村 中 学 N18 栗 坑 小 学 栗 坑 村 栗 坑 小 学 N19 朱 村 坡 朱 村 坡 珍 溪 村 新 建 路 段 N20 珍 溪 小 学 珍 溪 小 学 N22 高 坦 中 心 小 学 老 路 利 用 段 高 坦 中 心 小 学 高 坦 中 学 N23 湾 谭 村 (2#) 高 进 村 湾 谭 村 檀 林 村 N24 长 胜 村 新 建 路 段 长 胜 村 N25 邱 村 (2#) 绍 埂 村 邱 村 柳 村 N26 桂 村 (2#) 老 路 利 用 段 桂 村 茅 屋 街 林 庄 N27 红 石 村 东 岗 红 石 村 2 感 点 的 预 测 位 置 及 修 正 参 数 对 于 分 别 跨 越 不 同 声 功 能 区 的 敏 感 点, 分 别 预 测 各 功 能 区 临 路 首 排 建 筑 处 的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点 选 择 位 于 建 筑 物 临 路 首 排 建 筑 物 前 1m 处, 预 测 高 度 离 地 1.2 米 处 的 等 效 声 级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质 量 预 测 考 虑 了 距 离 衰 减 纵 坡 路 面 等 线 路 因 素 有 限 长 路 段 修 正 地 面 效 应 修 正 声 影 区 修 正 前 排 建 筑 物 和 树 林 的 遮 挡 屏 蔽 影 响, 具 体 修 正 量 见 表 敏 感 点 处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预 测 考 虑 了 敏 感 点 与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纵 坡 路 面 衰 减 (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N L =0) 障 碍 物 遮 挡 (N L 树 木 N L 建 筑 物 ) 和 路 基 高 差 等 因 素,

167 交 通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影 响 预 测 修 正 取 值 见 表 6.5-9; 交 通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贡 献 值 见 表

168 序 号 3 杨 冲 村 4 王 家 畈 5 慈 悲 寺 6 长 龙 袁 7 高 袁 朱 村 8 邓 村 9 馨 园 10 双 桥 村 11 庙 前 村 表 敏 感 点 处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修 正 参 数 取 值 一 览 表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功 首 排 建 筑 距 道 路 基 与 地 纵 坡 坡 度 路 面 Aatm Abar Agr Amisc L 3 桩 号 范 围 能 区 类 别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面 高 程 差 % K6+400~ 4a 路 右 K K7+500~ 4a 路 右 K K8+320~ 路 右 K8+480 K10+900~ 4a 路 右 K K11+700~ 路 右 K K13+300~ 路 右 K K13+800~ 路 左 K K14+700~ 4a 穿 越 K K15+350~ 4a 穿 越 K 青 阳 望 华 公 0 12 K 路 右 学

169 序 号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功 首 排 建 筑 距 道 路 基 与 地 纵 坡 桩 号 范 围 能 区 类 别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面 高 程 差 % 坡 度 路 面 Aatm Abar Agr Amisc L 3 13 古 家 畈 K16+550~ 4a 路 右 K 双 山 小 学 K 路 右 石 山 村 K18+680~ 4a 路 左 K 宗 文 村 K19+700~ 4a 穿 越 K 小 塝 K22+620~ 4a 路 右 K 安 子 山 K27+150~ 4a 路 右 K 太 平 曹 K28+500~ 0 路 左 K 太 平 小 学 K 路 左 前 山 刘 K31+500~ 4a 路 右 K 立 山 畈 K33+980~ 4a 穿 越 K 刘 街 村 K35+200~ 4a 穿 越 K 黄 村 K37+800~ 路 右 4a

170 序 号 25 姚 街 村 26 梅 街 村 27 凌 家 村 28 北 冲 29 阳 边 村 30 必 胜 村 31 梅 村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功 首 排 建 筑 距 道 路 基 与 地 纵 坡 坡 度 路 面 Aatm Abar Agr Amisc L 3 桩 号 范 围 能 区 类 别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面 高 程 差 % K K39+750~ 4a 路 右 K K41+300~ 4a 穿 越 K K44+400~ 4a 路 左 K K47+100~ 0 路 右 K K48+100~ 4a 穿 越 K K49+100~ 4a 路 左 K K50+400~ 4a 穿 越 K 梅 村 小 学 K 路 左 梅 村 中 学 K 路 左 栗 坑 村 K54+900~ 4a 穿 越 K 栗 坑 小 学 K 路 右 朱 村 坡 K58+100~ 路 左

171 序 号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功 首 排 建 筑 距 道 路 基 与 地 纵 坡 桩 号 范 围 能 区 类 别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面 高 程 差 % 坡 度 路 面 Aatm Abar Agr Amisc L 3 K 珍 溪 村 K60+600~ 0 路 右 K 珍 溪 小 学 K 路 右 高 坦 中 心 小 K 路 右 学 40 高 坦 中 学 K 路 右 高 进 村 K63+750~ 4a 穿 越 K 湾 潭 村 K64+900~ 4a 穿 越 K 檀 林 村 K67+400~ 4a 路 左 K 长 胜 村 K68+900~ 4a 穿 越 K 绍 埂 村 K70+400~ 4a 路 右 K 邱 村 K72+850~ 4a 穿 越 K 柳 树 K76+400~ 4a 穿 越 K

172 序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类 别 首 排 建 筑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路 基 与 地 面 高 程 差 纵 坡 % 坡 度 路 面 Aatm Abar Agr Amisc L 3 48 桂 村 K78+100~ K 穿 越 4a 茅 屋 街 K80+600~ K 路 右 4a 林 庄 K82+500~ K 路 右 4a 东 岗 K82+900~ K 穿 越 0 4a 红 石 村 K83+700~ K 穿 越 4a

173 4 敏 感 点 预 测 评 价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 表 6.5-9), (1)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所 有 52 个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在 道 路 运 营 中 期 超 标 值 均 在 3 分 贝 以 下 ; (2) 杨 冲 村 王 家 畈 长 龙 袁 邓 村 双 桥 村 庙 前 村 古 家 畈 石 山 村 宗 文 村 安 子 山 前 山 刘 李 山 畈 刘 街 村 黄 村 梅 街 村 阳 边 村 梅 村 高 进 村 湾 潭 村 檀 林 村 长 胜 村 绍 埂 村 桂 村 柳 树 茅 屋 街 林 庄 东 岗 红 石 村 等 28 个 敏 感 点 远 期 超 标 ; (3) 项 目 运 营 期 敏 感 点 超 标 个 数 统 计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敏 感 点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统 计 表 执 行 标 准 4a 类 2 类 超 标 敏 感 点 个 数 最 大 超 标 量 db(a) 时 段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根 据 以 上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营 运 的 4a 类 区 敏 感 点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近 期 超 标 3 处, 中 期 超 标 23 处, 远 期 超 标 28 处 ; 2 类 区 敏 感 点 不 同 时 期 昼 夜 间 噪 声 均 达 标

174 序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杨 K6+400~ 冲 K6+950 村 王 K7+500~ 家 K7+760 畈 慈 K8+320~ 悲 K8+480 寺 距 道 路 是 否 中 心 线 是 首 距 离 排 (m) 背 景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表 运 营 期 各 敏 感 点 噪 声 预 测 值 及 超 标 量 单 位 :db(a)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价 项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目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预 测 值 是 4a 超 标 值 / 0.4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是 4a 超 标 值 / 0.4 / 1.7 / 1.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是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75 序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长 K 龙 ~ 袁 K 高 K 袁 ~ 朱 K 村 K 邓 ~ 村 K K 馨 ~ 园 K 距 道 路 是 否 中 心 线 是 首 距 离 排 (m) 背 景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价 项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目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预 测 值 是 4a 超 标 值 / / / / / 1.0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是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是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43 是 与 现 状 差 值

176 序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双 K 桥 ~ 村 K 庙 K 前 ~ 村 K 距 道 路 是 否 中 心 线 是 首 距 离 排 (m) 背 景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价 项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目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预 测 值 是 4a 超 标 值 / / / / / 1.3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是 4a 超 标 值 / / / / / 1.1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77 序 号 青 阳 望 华 公 学 古 家 畈 双 山 小 学 距 评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是 背 景 噪 声 敏 感 点 道 路 中 价 否 是 评 桩 号 范 围 心 线 距 标 首 排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离 (m) 准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K 是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是 4a 超 标 值 / / / / / 1.3 与 现 状 K 差 值 ~ K 预 测 值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K 是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78 序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是 否 是 首 排 评 价 标 准 背 景 噪 声 昼 夜 间 间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石 山 村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宗 文 村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0.1 / 1.8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79 序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是 否 是 首 排 评 价 标 准 背 景 噪 声 昼 夜 间 间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小 塝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安 子 山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 / 1.1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太 平 曹 K ~ K 是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80 号 太 平 小 学 前 山 刘 立 山 畈 距 评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是 背 景 噪 声 敏 感 点 道 路 中 价 否 是 评 桩 号 范 围 心 线 距 标 首 排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离 (m) 准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K 是 超 标 值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是 4a 超 标 值 / / / 0.8 / 2.7 与 现 状 K 差 值 ~ K 预 测 值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是 4a 超 标 值 / / / 1.3 / 3.1 与 现 状 K 差 值 ~ K 预 测 值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81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是 否 是 首 排 评 价 标 准 背 景 噪 声 昼 夜 间 间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刘 街 村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黄 村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82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是 否 是 首 排 评 价 标 准 背 景 噪 声 昼 夜 间 间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姚 街 村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梅 街 村 K41+300~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83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是 否 是 首 排 评 价 标 准 背 景 噪 声 昼 夜 间 间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凌 家 村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 / 2.1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北 冲 K ~ K 是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阳 边 村 K48+100~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84 号 必 胜 村 梅 村 梅 村 小 学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K ~K4+800 K ~ K 距 评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是 背 景 噪 声 道 路 中 价 否 是 评 心 线 距 标 首 排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离 (m) 准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是 4a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是 4a 超 标 值 / /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K 是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85 号 梅 村 中 学 栗 坑 村 栗 坑 小 学 朱 村 坡 距 评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是 背 景 噪 声 敏 感 点 道 路 中 价 否 是 评 桩 号 范 围 心 线 距 标 首 排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离 (m) 准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K 是 是 4a K ~ K 否 K 是 K ~ 102 是 K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86 号 珍 溪 村 珍 溪 小 学 高 坦 中 心 小 学 高 坦 中 学 距 评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是 背 景 噪 声 敏 感 点 道 路 中 价 否 是 评 桩 号 范 围 心 线 距 标 首 排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离 (m) 准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K ~ 80 是 超 标 值 / / / / / / K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K 是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K 是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K 是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87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是 否 是 首 排 评 价 标 准 背 景 噪 声 昼 夜 间 间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高 进 村 K63+750~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湾 潭 村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0.6 / 2.4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88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是 否 是 首 排 评 价 标 准 背 景 噪 声 昼 夜 间 间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檀 林 村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长 胜 村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89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是 否 是 首 排 评 价 标 准 背 景 噪 声 昼 夜 间 间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绍 埂 村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0.6 / 2.4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邱 村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90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是 否 是 首 排 评 价 标 准 背 景 噪 声 昼 夜 间 间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柳 树 K76+400~ K 是 4a 超 标 值 / / / 0.2 / 2.1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否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桂 村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 / 1.6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91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是 否 是 首 排 评 价 标 准 背 景 噪 声 昼 夜 间 间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茅 屋 街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林 庄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92 号 敏 感 点 桩 号 范 围 距 道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是 否 是 首 排 评 价 标 准 背 景 噪 声 昼 夜 间 间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评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价 项 目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间 预 测 值 东 岗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红 石 村 K ~ K 是 4a 否 超 标 值 / / / 1.7 / 3.5 与 现 状 差 值 预 测 值 超 标 值 / / / / / / 与 现 状 差 值

193 6.5.3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1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大,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靠 近 集 中 居 民 区 施 工 时, 应 设 置 移 动 性 声 屏 障 2 通 过 模 式 预 测 可 知, 营 运 的 4a 类 区 敏 感 点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近 期 超 标 3 处, 中 期 超 标 23 处, 远 期 超 标 28 处 ;2 类 区 敏 感 点 不 同 时 期 昼 夜 间 噪 声 均 达 标 中 期 超 标 分 贝 在 3 分 贝 以 下 6.6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分 析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道 路 改 扩 建 项 目, 原 有 部 分 损 坏 较 为 严 重 的 路 面 经 过 特 殊 处 理 后 会 产 生 工 程 弃 渣, 集 中 收 集 后 运 至 项 目 弃 土 场 进 行 处 理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使 用 大 量 建 筑 材 料, 物 料 在 运 输 中 抛 洒 使 用 后 乱 弃 会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对 于 这 部 分 垃 圾, 只 要 施 工 单 位 根 据 城 市 管 理 和 文 明 施 工 的 有 关 法 规 要 求, 进 行 工 程 开 工 前 申 报, 施 工 中 有 效 控 制 和 竣 工 后 现 场 清 理,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是 路 面 垃 圾 只 要 道 班 工 人 对 路 面 定 期 进 行 清 扫, 收 集 路 面 垃 圾, 可 保 持 路 面 的 干 净, 路 面 垃 圾 不 会 成 为 新 的 污 染 源 在 养 护 工 区 内 设 置 垃 圾 桶 对 生 活 垃 圾 进 行 收 集, 交 由 环 卫 工 人 运 至 垃 圾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队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194 第 七 章 水 土 保 持 本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在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功 能 的 基 础 上, 按 照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正 常 的 设 计 功 能, 在 无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条 件 下 预 测 可 能 产 生 的 土 壤 流 失 量 和 危 害 7.1 预 测 范 围 和 预 测 时 段 预 测 范 围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范 围 即 为 各 防 治 分 区 的 扰 动 面 积, 预 测 单 元 应 为 工 程 建 设 扰 动 地 表 的 时 段 扰 动 形 式 总 体 相 同, 且 扰 动 强 度 和 特 点 大 体 一 致 的 区 域 根 据 以 上 要 求, 结 合 项 目 区 域 的 自 然 概 况 工 程 布 局 以 及 施 工 特 点, 本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范 围 包 括 路 基 工 程 区 桥 梁 工 程 区 隧 道 工 程 区 取 ( 弃 ) 土 场 区 施 工 场 地 区 及 施 工 道 路 区 预 测 时 段 根 据 本 工 程 施 工 建 设 的 特 点, 以 及 各 单 项 工 程 施 工 时 段, 结 合 项 目 区 降 雨 季 节 等, 划 分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时 段 按 照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时 段 分 为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期 和 自 然 恢 复 期 三 个 时 段 本 项 目 为 建 设 类 项 目, 运 行 期 不 需 进 行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各 施 工 单 元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时 段 见 表 表 工 程 建 设 期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时 段 划 分 一 览 表 预 测 分 区 预 测 时 段 ( 年 )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期 自 然 恢 复 期 路 基 工 程 区 隧 道 工 程 区 桥 梁 工 程 区 2.6 沿 线 设 施 区 弃 土 ( 渣 ) 场 区 取 土 场 区 施 工 道 路 区 施 工 场 地 区 临 时 堆 土 场 区 预 测 内 容 和 方 法 本 方 案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主 要 有 以 下 五 个 方 面 的 内 容 :

195 1) 扰 动 地 表 面 积 ; 2) 弃 渣 量 ; 3) 损 坏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的 数 量 ; 4)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量 ; 5)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危 害 根 据 对 影 响 水 土 流 失 的 因 素 分 析 可 知,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水 土 流 失 除 受 项 目 区 水 文 气 象 土 壤 地 形 地 貌 和 植 被 等 自 然 因 素 外, 还 由 于 受 各 项 施 工 活 动 的 影 响, 使 施 工 区 域 的 水 土 流 失 表 现 出 特 殊 性 ( 如 水 土 流 失 形 式 数 量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等 ), 从 而 导 致 水 土 流 失 随 各 个 施 工 单 元 和 施 工 进 度 的 变 化 而 变 化, 表 现 出 时 空 变 化 的 动 态 性 本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的 主 要 方 法 见 表 表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主 要 方 法 一 览 表 序 号 预 测 内 容 预 测 方 法 1 2 建 设 期 工 程 永 久 及 临 时 占 地, 开 挖 扰 动 地 表 占 压 土 地 和 损 坏 林 草 植 被 类 型 面 积 建 设 期 土 石 开 挖 量 回 填 土 石 方 及 弃 土 弃 石 量 3 损 坏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的 数 量 通 过 查 阅 设 计 图 纸 技 术 资 料, 分 区 确 定 扰 动 地 表 面 积 查 阅 设 计 资 料 同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相 关 专 业 配 合, 对 挖 方 弃 方 分 别 统 计 分 析 根 据 安 徽 省 关 于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的 有 关 规 定, 通 过 查 阅 设 计 图 纸 技 术 资 料, 结 合 实 地 查 勘 进 行 测 算 4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量 用 类 比 法 预 测 5 水 土 流 失 对 工 程 土 地 资 源 周 边 生 态 环 境 等 方 面 影 响 的 可 能 性 扰 动 地 表 面 积 结 合 现 状 调 查 及 对 水 土 流 失 量 的 预 测 结 果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总 体 布 局 及 可 研 报 告 相 关 数 据, 经 计 算, 本 工 程 总 占 地 hm 2, 其 中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段 (K0+000~K5+360, 占 地 32.16hm 2 ) 仅 加 铺 两 层 沥 青 混 凝 土, 不 再 进 行 开 挖 等 扰 动 破 坏, 故 实 际 扰 动 面 积 hm 2 详 见 表

196 工 程 单 元 路 基 工 程 区 隧 道 工 程 区 桥 梁 工 程 区 表 扰 动 地 表 面 积 统 计 表 沿 线 设 施 区 施 工 道 路 区 施 工 场 地 区 取 土 场 区 弃 土 ( 渣 ) 场 区 临 时 堆 土 ( 渣 ) 场 区 占 地 性 质 永 久 永 久 永 久 永 久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永 久 临 时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草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城 镇 村 及 工 矿 用 地 其 他 用 地 合 计 小 计 合 计 损 坏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施 工 扰 动 地 表 范 围 用 地 中 除 水 面 外, 其 余 均 属 于 损 坏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范 围 本 项 目 损 坏 的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面 积 共 hm 2 具 体 见 表 表 损 坏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的 面 积 统 计 表 行 政 区 划 池 州 市 青 阳 县 池 州 市 贵 池 工 程 单 元 占 地 性 质 路 基 工 程 区 永 久 隧 道 工 程 区 永 久 桥 梁 工 程 区 沿 线 设 施 区 施 工 道 路 区 施 工 场 地 区 取 土 场 区 弃 土 ( 渣 ) 场 区 临 时 堆 土 ( 渣 ) 场 区 小 计 永 久 永 久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永 久 临 时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草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城 镇 村 及 工 矿 用 地 其 他 用 地 小 计 永 占 地 性 质 永 久 永 久 永 久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永 久 临 时 久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合 计

197 区 池 州 市 石 台 县 草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城 镇 村 及 工 矿 用 地 其 他 用 地 小 计 永 占 地 性 质 永 久 永 久 永 久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临 时 永 久 临 时 久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草 地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城 镇 村 及 工 矿 用 地 其 他 用 地 小 计 合 计 弃 土 弃 渣 量 本 工 程 共 产 生 弃 方 万 m 3, 运 至 弃 土 场 表 土 剥 离 土 方 为 万 m 3, 用 于 后 期 回 覆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量 a) 预 测 方 法 本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量 预 测 按 1 式 计 算,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按 2 式 计 算 W = 3 j = 1 n i = 1 F ji M ji T ji 1 Δ W = 3 j = 1 n i = 1 F j i Δ M ji T ji 2 式 中 :W 扰 动 地 表 土 壤 流 失 量,t; W 扰 动 地 表 新 增 土 壤 流 失 量,t; Fji Mji j 时 段 i 单 元 的 预 测 面 积,km2; j 时 段 i 单 元 的 土 壤 侵 蚀 模 数,t/(km2 a); Mji 某 时 段 某 单 元 的 新 增 土 壤 侵 蚀 模 数,t/(km2 a); Tji 某 时 段 某 单 元 的 预 测 时 间,a;

198 i 预 测 单 元,i=1 2 3 n; j 预 测 时 段,j=1 2 3, 指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期 和 自 然 恢 复 期 b)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的 确 定 1)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背 景 值 本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区 域 背 景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取 值 为 500t/km 2 a 2) 扰 动 后 侵 蚀 模 数 扰 动 后 的 侵 蚀 模 数 采 用 类 比 法 分 析, 并 与 其 他 类 似 工 程 对 比 进 行 合 理 分 析 后 综 合 确 定 经 现 场 查 勘 与 有 关 资 料 调 查 分 析, 所 选 类 比 工 程 的 自 然 条 件 及 水 土 流 失 状 况 与 合 宁 高 速 公 路 大 陇 段 扩 建 工 程 相 近, 且 两 工 程 地 形 地 貌 水 文 气 象 土 壤 植 被 水 土 流 失 等 情 况 较 为 相 似 本 工 程 与 类 比 工 程 条 件 对 照 见 表 项 目 表 本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类 比 工 程 基 本 情 况 对 照 表 本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池 州 市 ( 青 阳 县 贵 池 区 石 台 县 ) 合 宁 高 速 公 路 大 蜀 山 至 陇 西 立 交 段 扩 建 工 程 合 肥 市 肥 西 县 蜀 山 区 包 河 区 肥 东 县 地 形 地 貌 低 山 丘 陵 区 江 淮 丘 陵 区 水 文 气 象 土 壤 北 亚 热 带 湿 润 性 季 风 气 候,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16.1, 多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为 mm, 降 水 主 要 集 中 于 4~9 月 红 壤 黄 棕 壤 石 灰 土 紫 色 土 潮 土 草 甸 土 等 植 被 常 绿 阔 叶 林, 现 状 森 林 覆 盖 率 约 76% 水 土 流 失 情 况 以 水 力 侵 蚀 为 主, 以 轻 度 侵 蚀 为 主 亚 热 带 湿 润 性 季 风 气 候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15.7, 多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为 983mm, 降 水 主 要 集 中 于 6-9 月 以 黄 棕 壤 水 稻 土 为 主 区 域 内 地 带 性 植 被 为 北 亚 热 带 落 叶 与 常 绿 阔 叶 混 交 林 地 带, 现 状 森 林 覆 盖 率 为 11.62% 以 水 力 侵 蚀 为 主, 以 轻 度 侵 蚀 为 主 按 照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技 术 规 程 的 要 求, 安 徽 省 水 利 水 电 勘 测 设 计 院 对 合 宁 大 陇 段 扩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进 行 了 水 土 保 持 动 态 监 测, 对 项 目 区 的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进 行 了 实 地 监 测 和 调 查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详 见 表

199 表 合 宁 大 陇 段 扩 建 工 程 土 壤 侵 蚀 监 测 资 料 项 目 区 施 工 期 平 均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自 然 恢 复 期 平 均 土 壤 侵 蚀 模 t/(km 2 a) 数 t/(km 2 a) 填 方 边 坡 挖 方 边 坡 路 基 工 程 交 通 工 程 沿 线 设 施 取 土 场 区 施 工 场 地 区 施 工 道 路 区 根 据 合 宁 高 速 公 路 大 蜀 山 至 陇 西 立 交 段 扩 建 工 程 土 壤 侵 蚀 监 测 相 关 成 果, 以 及 本 工 程 情 况, 降 雨 量 基 本 相 仿, 地 形 条 件 基 本 类 似, 侵 蚀 强 度 基 本 一 致, 采 用 类 比 法, 考 虑 本 工 程 所 在 地 形 地 貌 土 壤 类 型 气 候 条 件 等 情 况, 通 过 修 正 得 出 本 工 程 预 测 采 用 值 见 上 表 表 施 工 期 扰 动 后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修 正 计 算 表 低 山 丘 陵 区 分 区 类 比 工 程 施 工 本 工 程 土 壤 侵 蚀 修 正 系 数 期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t/(km 2 a) 模 数 t/(km 2 a) 类 比 工 程 相 似 单 元 降 防 护 地 形 侵 蚀 施 工 自 然 施 工 自 然 恢 复 降 措 施 地 貌 强 度 期 恢 复 期 期 期 雨 路 基 工 程 区 ( 挖 方 边 坡 ) 挖 方 边 坡 路 基 工 程 区 ( 填 方 边 坡 ) 填 方 边 坡 路 基 工 程 区 ( 平 面 ) 路 基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区 挖 方 边 坡 桥 梁 工 程 区 挖 方 边 坡 沿 线 设 施 区 服 务 管 理 设 施 取 土 场 区 取 土 场 区 弃 土 ( 渣 ) 场 区 填 方 边 坡 施 工 道 路 区 施 工 道 路 区 施 工 营 地 区 施 工 场 地 区 临 时 堆 土 ( 顶 面 ) 挖 方 边 坡 临 时 堆 土 ( 坡 面 ) 填 方 边 坡 c) 预 测 结 果

200 根 据 前 述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量 预 测 方 法 确 定 的 预 测 参 数 以 及 各 施 工 单 元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由 于 本 项 目 建 设, 共 可 能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为 81307t, 其 中 背 景 水 土 流 失 量 3094t,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78213t, 见 表 表 本 工 程 可 能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量 预 测 成 果 表 项 目 背 景 侵 蚀 扰 动 后 侵 预 测 水 侵 蚀 面 预 测 时 背 景 流 积 (hm 2 模 数 蚀 模 数 土 流 失 W(t) ) 段 (a) 失 量 (t) [t/(km 2 a)] [t/(km 2 a)] 总 量 (t) 填 方 段 施 工 期 挖 方 段 平 面 路 基 填 方 段 工 程 区 自 然 恢 挖 方 段 复 期 平 面 小 计 施 工 期 隧 道 自 然 恢 复 期 工 程 区 小 计 桥 梁 施 工 期 工 程 区 小 计 施 工 期 沿 线 自 然 恢 复 期 设 施 区 小 计 施 工 准 备 期 取 土 场 区 施 工 期 自 然 恢 复 期 小 计 施 工 准 备 期 弃 土 ( 渣 ) 施 工 期 场 区 自 然 恢 复 期 小 计 施 工 准 备 期 施 工 施 工 期 道 路 区 自 然 恢 复 期 小 计 施 工 施 工 准 备 期 场 地 区 施 工 期

201 自 然 恢 复 期 小 计 施 工 准 顶 面 备 期 坡 面 顶 面 临 时 施 工 期 坡 面 堆 土 场 区 自 然 恢 顶 面 复 期 坡 面 小 计 施 工 准 备 期 合 计 施 工 期 自 然 恢 复 期 小 计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危 害 分 析 由 上 述 可 知, 项 目 施 工 建 设 过 程 中, 由 于 扰 动 和 破 坏 了 原 地 貌, 加 剧 了 建 设 区 水 土 流 失, 建 设 期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81307t, 新 增 78213t 若 不 采 取 有 效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将 对 工 程 及 周 边 的 水 土 资 源 及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其 危 害 主 要 表 现 在 : 1) 对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的 影 响 通 过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可 以 看 出, 由 于 工 程 建 设, 对 地 面 扰 动 强 度 加 大, 改 变 损 坏 了 项 目 区 原 有 地 貌 植 被 及 土 壤 结 构, 在 不 同 程 度 上 对 原 有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造 成 破 坏 和 损 毁, 使 土 地 丧 失 了 原 有 的 抗 蚀 能 力, 导 致 项 目 区 内 土 壤 侵 蚀 加 剧, 水 土 流 失 量 增 加 如 不 采 取 有 效 的 水 土 保 持 防 护 措 施, 出 现 强 降 雨 时 易 产 生 较 严 重 的 水 土 流 失, 严 重 影 响 建 设 区 域 的 生 态 环 境 及 企 业 正 常 运 行 2) 对 工 程 周 边 地 区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在 整 个 工 程 的 建 设 期 间, 地 表 植 被 的 破 坏 原 生 地 貌 的 改 变 土 体 结 构 的 破 坏 地 表 的 大 面 积 裸 露 松 散 土 体 的 临 时 堆 存, 为 水 土 流 失 的 发 生 创 造 了 条 件 由 于 工 程 地 处 江 淮 丘 陵 区, 如 不 对 项 目 区 内 的 水 土 流 失 进 行 有 效 防 治, 在 强 降 雨 的 情 况 下, 工 程 所 在 区 内 大 量 流 失 的 固 体 物 质 势 必 埋 压 下 游 耕 地, 淤 积 下 游 河 道 沟 渠, 抬 高 河 床, 严 重 的 会 造 成 河 道 堵 塞, 影 响 行 洪, 对 下 游 人 民 的 生 产 生 活 安 全 构 成 严 重 威 胁 3) 对 社 会 的 影 响 该 工 程 建 设 为 加 快 本 地 区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增 强 乡 镇 财 政 实 力 增 加 农 村 剩

202 余 劳 动 力 就 业 提 高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但 如 果 不 采 取 必 要 的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的 建 设 必 将 破 坏 该 区 域 的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区 域 居 民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势 必 加 大 该 地 区 居 民 与 企 业 之 间 的 矛 盾, 同 时 严 重 的 水 土 流 失 将 会 直 接 影 响 该 区 域 的 投 资 与 环 境 建 设, 阻 碍 该 区 域 的 建 设 与 发 展 7.3 预 测 结 论 及 综 合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共 可 能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为 81307t,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78213t, 其 中 路 基 工 程 区 54747t, 占 70.00%, 隧 道 工 程 区 631t, 占 0.81%, 桥 梁 工 程 区 1057t, 占 1.35%, 沿 线 设 施 区 412t, 占 0.53%, 取 土 场 区 8414t, 占 10.76%, 弃 土 ( 渣 ) 场 区 6435t, 占 8.23%, 施 工 道 路 区 290t, 占 0.37%, 施 工 场 地 区 693t, 占 0.89%, 临 时 堆 土 区 5533t, 占 7.07%; 施 工 准 备 期 1313t, 占 1.69%, 施 工 期 73207t, 占 93.60%, 自 然 恢 复 期 3688t, 占 4.72% 因 此, 路 基 工 程 区 取 土 场 区 及 弃 土 ( 渣 ) 场 区 应 作 重 点 防 治, 为 本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也 是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的 重 点 地 段 水 土 流 失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期, 尤 其 是 路 基 工 程 施 工 期, 是 路 基 开 挖 及 填 筑 形 成 裸 露 边 坡 弃 渣 场 弃 渣 时 段, 是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量 及 流 失 强 度 较 大 的 时 段, 也 是 需 要 重 点 防 治 的 时 段 7.4 分 区 防 治 措 施 及 典 型 设 计 路 基 工 程 区 a) 工 程 措 施 本 方 案 设 计 在 路 基 工 程 区 植 物 措 施 实 施 前, 先 将 植 物 措 施 布 设 区 的 表 面 垃 圾 清 除 掉, 坑 凹 回 填 回 覆 表 土 后 进 行 植 物 措 施 的 布 设 共 需 剥 离 表 土 约 万 m 3, 剥 离 后 堆 在 临 时 堆 土 区, 施 工 后 期 覆 土 万 m 3 对 后 期 绿 化 区 域 采 取 土 地 整 治 90.88hm 2 b) 植 物 措 施 路 基 绿 化 包 括 公 路 两 侧 路 堤 边 坡 护 坡 道 排 水 沟 外 侧 等 绿 化, 其 绿 化 主 要 目 的 是 稳 固 路 基 保 护 边 坡,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兼 顾 绿 化 美 化 和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它 是 公 路 主 体 工 程, 也 应 作 为 重 点 进 行 绿 化, 以 显 示 全 线 绿 化 的 整 体 性 主 体 设 计 对 绿 化 边 坡 及 平 台 采 取 厚 层 基 材 喷 混 植 和 草 灌 混 植 绿 化, 结 合 沿 线 老 路 已 有 树 种, 方 案 新 增 在 路 基 两 侧 栽 植 乔 木 意 杨 行 道 树 株 c) 临 时 措 施

203 1) 临 时 排 水 沟 新 建 及 裁 弯 取 直 路 段 路 基 截 水 沟 和 排 水 沟 在 路 基 施 工 前 修 建,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临 时 排 水 利 用 永 久 排 水 沟, 不 需 新 建 临 时 排 水 沟 考 虑 到 施 工 期 土 质 松 散, 用 彩 条 布 铺 盖 在 排 水 沟 底 部, 能 起 到 防 渗 防 冲 的 作 用, 约 需 彩 条 布 万 m2 2) 临 时 拦 挡 本 项 目 拟 在 隧 道 洞 口 设 置 临 时 堆 渣 场, 共 7 处, 约 200m 2 / 处, 临 时 堆 渣 场 均 在 路 基 征 地 范 围 内 堆 渣 前 采 用 袋 装 土 临 时 拦 挡 四 周, 估 需 袋 装 土 420m 3 路 基 工 程 区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量 见 表 表 路 基 工 程 防 治 措 施 工 程 量 表 措 施 类 型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工 程 措 施 表 土 剥 离 及 回 覆 万 m 土 地 整 治 hm 植 物 措 施 意 杨 行 道 树 株 临 时 措 施 隧 道 工 程 区 彩 条 布 万 m 袋 装 土 m 本 区 有 隧 道 3 座, 总 占 地 面 积 2.10hm 2, 根 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体 系, 提 出 以 下 工 程 措 施 植 物 措 施 及 临 时 措 施 a) 工 程 措 施 该 区 域 工 程 主 体 中, 已 经 设 计 了 完 善 的 截 排 水 措 施, 本 方 案 补 充 洞 口 施 工 前 剥 离 表 土 约 0.33 万 m 3, 剥 离 后 堆 在 本 区, 施 工 后 期 覆 土 0.33 万 m 3 对 后 期 绿 化 区 域 采 取 土 地 整 治 0.18hm 2 b) 植 物 措 施 主 体 设 计 对 隧 道 洞 口 采 取 厚 层 基 材 喷 混 植 和 草 灌 混 植 绿 化, 能 够 满 足 水 土 保 持 要 求 c) 临 时 措 施 1) 临 时 拦 挡 对 本 区 剥 离 的 表 土, 暂 时 堆 置 在 本 区 占 地 范 围 内, 堆 土 临 时 堆 放 时, 边 坡 控 制 在 1:1.5 左 右, 堆 高 控 制 在 3.0m 左 右, 采 用 袋 装 土 临 时 拦 挡, 估 需 袋 装 土 240m 3 2) 临 时 排 水 沟 在 堆 土 场 四 周 开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排 水 沟 采 用 梯 形 断 面, 底 宽 40cm, 边 坡 1:1,

204 深 40cm, 共 需 开 挖 排 水 沟 约 260m, 共 需 开 挖 土 方 约 m 3 隧 道 工 程 区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量 见 表 表 隧 道 工 程 防 治 措 施 工 程 量 表 措 施 类 型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表 土 剥 离 及 回 覆 万 m 工 程 措 施 土 地 整 治 hm 排 水 沟 长 度 m 260 临 时 措 施 排 水 沟 开 挖 m 袋 装 土 m 桥 梁 工 程 区 a) 工 程 措 施 本 方 案 补 充 施 工 前 剥 离 表 土 约 0.24 万 m 3, 剥 离 后 堆 在 本 区, 施 工 后 期 覆 土 0.24 万 m 3 对 后 期 绿 化 区 域 采 取 土 地 整 治 1.21hm 2 b) 植 物 措 施 桥 梁 施 工 完 毕 后, 大 部 分 面 积 被 混 凝 土 覆 盖, 但 在 桥 台 四 周 仍 会 有 少 量 裸 露 空 地 方 案 建 议 对 裸 露 空 地 沉 降 池 表 面 覆 土 进 行 绿 化 考 虑 本 区 内 水 土 保 持 和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选 择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约 需 狗 牙 根 草 籽 92.33kg(60kg/hm 2, 下 同 ) c) 临 时 措 施 1) 临 时 拦 挡 对 本 区 剥 离 的 表 土, 暂 时 堆 置 在 本 区 占 地 范 围 内, 堆 土 临 时 堆 放 时, 边 坡 控 制 在 1:1.5 左 右, 堆 高 控 制 在 3.0m 左 右, 采 用 袋 装 土 临 时 拦 挡, 估 需 袋 装 土 160m 3 2) 临 时 排 水 沟 在 堆 土 场 四 周 开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排 水 沟 采 用 梯 形 断 面, 底 宽 40cm, 边 坡 1:1, 深 40cm, 共 需 开 挖 排 水 沟 约 180m, 共 需 开 挖 土 方 约 m 3 3) 围 堰 防 护 及 后 期 拆 除 本 项 目 跨 河 桥 梁 施 工 时, 考 虑 其 施 工 时 限 短, 主 设 采 用 考 虑 土 围 堰 拦 挡 措 施, 能 有 效 地 防 治 岩 浆 泥 沙 直 接 进 入 河 道 造 成 淤 积, 可 有 效 地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过 程 中, 为 防 治 围 堰 在 河 水 冲 击 下 造 成 垮 塌 流 失 桥 梁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围 堰 拆 除, 计 入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量, 运 至 就 近 的 临 时 堆 土 场 内 桥 梁 工 程 区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量 见 表

205 表 桥 梁 工 程 防 治 措 施 工 程 量 表 措 施 类 型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工 程 措 施 表 土 剥 离 及 回 覆 万 m 土 地 整 治 hm 植 物 措 施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hm kg 袋 装 土 m 沉 淀 池 土 方 开 挖 m 3 60 临 时 措 施 排 水 沟 长 度 m 180 排 水 沟 开 挖 m 围 堰 拆 除 m 沿 线 设 施 区 a) 工 程 措 施 该 区 域 工 程 主 体 中, 本 方 案 补 充 施 工 前 剥 离 表 土 约 0.46 万 m 3, 剥 离 后 堆 在 本 区, 施 工 后 期 覆 土 0.46 万 m 3 对 后 期 绿 化 区 域 采 取 土 地 整 治 0.38hm 2 b) 植 物 措 施 养 护 工 区 施 工 完 毕 后, 大 部 分 面 积 被 建 筑 混 凝 土 覆 盖, 但 在 房 屋 前 后 以 及 停 车 区 仍 会 有 部 分 空 地 方 案 新 增 对 空 地 进 行 绿 化 考 虑 本 区 有 人 办 公 及 居 住, 故 采 取 园 林 美 化, 在 场 内 道 路 两 侧 空 地 栽 植 香 樟 26 株, 在 及 围 墙 内 及 其 它 空 地 间 隔 栽 植 白 玉 兰 52 株 石 楠 球 104 株 和 播 撒 狗 牙 根 草 籽 绿 化, 约 需 狗 牙 根 草 籽 23.04kg c) 临 时 措 施 1) 临 时 拦 挡 对 本 区 剥 离 的 表 土, 暂 时 堆 置 在 本 区 占 地 范 围 内, 堆 土 临 时 堆 放 时, 边 坡 控 制 在 1:1.5 左 右, 堆 高 控 制 在 3.0m 左 右, 采 用 袋 装 土 临 时 拦 挡, 估 需 袋 装 土 280m 3 2) 临 时 排 水 沟 在 堆 土 场 四 周 开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排 水 沟 采 用 梯 形 断 面, 底 宽 40cm, 边 坡 1:1, 深 40cm, 共 需 开 挖 排 水 沟 约 300m, 共 需 开 挖 土 方 约 m 3 3) 临 时 沉 沙 池 临 时 堆 土 区 域 排 水 沟 不 能 直 接 与 现 有 沟 渠 相 连, 应 在 其 间 设 置 沉 沙 池, 每 个 沉 沙 池 容 积 为 1m 3, 共 设 沉 沙 池 2 处

206 沿 线 设 施 区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量 见 表 表 沿 线 设 施 防 治 措 施 工 程 量 表 措 施 类 型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工 程 措 施 表 土 剥 离 及 回 覆 万 m 土 地 整 治 hm 栽 植 香 樟 株 26 栽 植 白 玉 兰 株 52 植 物 措 施 栽 植 石 楠 球 株 104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hm kg 袋 装 土 m 临 时 措 施 排 水 沟 长 度 m 300 排 水 沟 开 挖 m 沉 沙 池 土 方 开 挖 m 取 土 场 防 治 区 本 工 程 设 置 取 土 场 18 处, 取 土 场 占 地 面 积 26.62hm 2 a) 工 程 措 施 1) 表 土 剥 离 取 土 区 施 工 前, 对 取 土 场 区 采 取 表 土 剥 离 措 施, 剥 离 厚 度 按 30cm 考 虑, 后 期 用 于 整 地 复 耕 或 植 被 恢 复 用 土, 共 需 剥 离 表 土 5.55 万 m 3, 后 期 共 回 覆 表 土 5.55 万 m 3 2) 排 水 措 施 1#~16# 18# 取 土 场 汇 水 面 积 均 小 于 4hm 2,17# 取 土 场 汇 水 面 积 为 14.32hm 2 取 土 采 取 分 层 削 坡 取 土 方 式, 为 防 止 取 土 过 程 中 在 降 雨 条 件 下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在 取 土 区 周 边 设 置 排 水 沟, 并 与 周 边 水 系 衔 接, 采 用 梯 形 土 质 排 水 沟, 内 壁 夯 实, 具 体 设 计 尺 寸 见 表 #~16# 18# 取 土 场 排 水 沟 长 约 4369m, 17# 取 土 场 排 水 沟 长 约 474m, 共 需 开 挖 土 方 5475m 3 表 取 土 场 汇 水 流 量 计 算 表 取 土 场 编 号 1#~16# 18# 17# k i F QB

207 取 土 场 编 号 1#~ 16# 18# 渠 深 底 宽 坡 比 糙 率 表 排 水 沟 尺 寸 计 算 表 明 渠 均 匀 流 J=i 过 水 断 面 面 积 水 面 宽 度 湿 周 水 力 半 径 谢 才 系 数 h b m n J A B χ R C Q v # 注 : 表 中 排 水 沟 尺 寸 为 未 考 虑 安 全 超 高 尺 寸, 所 有 沟 渠 在 渠 深 h+20cm 为 最 终 设 计 渠 深 3) 土 地 整 治 对 取 土 场 后 期 采 取 土 地 整 治 等 措 施, 并 对 开 挖 形 成 的 边 坡 进 行 拍 实, 交 还 给 当 地 村 民, 整 治 面 积 26.62hm 2 b) 植 物 措 施 取 土 结 束 后, 对 于 现 状 为 园 地 林 地 荒 草 地, 后 期 采 取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对 于 占 地 类 型 为 耕 地 的 恢 复 为 耕 地 取 土 场 植 被 恢 复 面 积 约 15.97hm 2, 共 需 撒 播 草 籽 kg c) 临 时 措 施 1) 临 时 拦 挡 对 本 区 剥 离 的 表 土, 暂 时 堆 置 在 本 区 占 地 范 围 内, 堆 土 临 时 堆 放 时, 边 坡 控 制 在 1:1.5 左 右, 堆 高 控 制 在 3.0m 左 右, 采 用 袋 装 土 临 时 拦 挡, 估 需 袋 装 土 500m 3, 密 目 网 m2 2) 临 时 排 水 沟 在 堆 土 场 四 周 开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排 水 沟 采 用 梯 形 断 面, 底 宽 40cm, 边 坡 1:1, 深 40cm, 共 需 开 挖 排 水 沟 约 560m, 共 需 开 挖 土 方 约 m 3 3) 临 时 沉 沙 池 临 时 堆 土 区 域 排 水 沟 不 能 直 接 与 现 有 沟 渠 相 连, 应 在 其 间 设 置 沉 沙 池, 每 个 沉 沙 池 容 积 为 1m 3, 共 设 沉 沙 池 18 处 取 土 场 区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量 见 表 流 量 流 速

208 表 取 土 场 区 防 治 措 施 工 程 量 表 措 施 类 型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工 程 措 施 植 物 措 施 临 时 措 施 表 土 剥 离 及 回 覆 万 m 土 地 整 治 hm 排 水 沟 长 度 m 4035 排 水 沟 开 挖 m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hm kg 栽 植 水 杉 株 4700 栽 植 石 楠 球 株 7000 排 水 沟 长 度 m 560 排 水 沟 开 挖 m 袋 装 土 m3 500 密 目 网 苫 盖 m 沉 沙 池 土 方 开 挖 m 弃 土 ( 渣 ) 场 防 治 区 本 工 程 设 置 弃 土 ( 渣 ) 场 23 处, 其 中 取 弃 综 合 利 用 6 处, 新 增 17 处, 新 增 弃 渣 场 占 地 面 积 12.01hm 2 1) 工 程 措 施 (1) 表 土 剥 离 堆 放 弃 渣 前, 应 对 渣 场 表 层 耕 植 土 先 行 剥 离, 集 中 堆 放, 待 堆 渣 完 成 后 再 回 填 覆 盖 于 渣 场 表 面, 尽 量 恢 复 原 地 貌 景 观, 以 避 免 土 壤 养 分 流 失, 同 时 亦 可 起 到 保 持 水 土 的 作 用, 剥 离 表 土 层 厚 度 取 30cm, 共 需 剥 离 表 土 约 2.99 万 m 3 (2) 排 水 工 程 弃 渣 场 周 边 修 建 排 水 设 施, 拦 截 坡 面 上 方 来 水 及 引 排 周 边 集 水 为 防 止 坡 面 洪 水 直 接 排 入 弃 渣 场, 导 致 堆 积 较 松 散 的 渣 场 失 事, 在 渣 场 周 边 布 设 排 洪 沟 与 原 排 水 系 统 连 接 1 截 水 沟 渣 场 截 水 沟 沿 弃 渣 场 周 边 布 置 通 过 陡 槽 与 弃 渣 场 下 游 原 沟 道 排 水 系 统 相 连 截 水 沟 采 用 等 腰 梯 形 断 面 设 计,M5 浆 砌 石 衬 砌, 浆 砌 厚 度 0.30m, 具 体 尺 寸 见 表 排 水 沟

209 一 般 采 用 梯 形 断 面, 排 水 沟 终 端 与 截 水 沟 或 周 边 原 排 水 系 统 连 接 采 用 等 腰 梯 形 断 面 设 计,M5 浆 砌 石 衬 砌 (3) 挡 渣 墙 本 工 程 需 在 弃 渣 场 底 部 修 建 挡 渣 墙 进 行 挡 护, 以 防 渣 体 失 稳 破 坏 挡 渣 墙 充 分 利 用 当 地 材 料, 采 用 M7.5 浆 砌 石 重 力 式 结 构, 其 整 体 稳 定 性 好, 施 工 方 便, 造 价 低 断 面 尺 寸 为 : 顶 宽 m, 墙 高 3-5m, 墙 面 1:0.65 墙 背 1:0.3, 墙 后 设 反 滤 层, 依 次 为 碎 石 0.15m, 粗 沙 0.15m, 细 沙 0.1m, 墙 体 设 排 水 孔, 直 径 φ 100mm, 比 降 5%, 布 孔 方 式 为 梅 花 形, 水 平 间 距 2m, 沿 轴 线 方 向 每 隔 10-15m 设 一 道 缝 宽 2-3cm 的 伸 缩 缝, 缝 内 填 充 沥 青 麻 絮 等 (4) 土 地 整 治 为 了 使 土 地 恢 复 到 可 开 发 利 用 状 态, 工 程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堆 渣 顶 部 采 取 平 整 改 造 覆 土 等 土 地 整 治 措 施, 整 治 面 积 为 7.98hm 2 2) 植 物 措 施 弃 渣 坡 面 一 般 采 用 狗 牙 根 草 籽 护 坡, 约 需 草 籽 598.7kg 3) 临 时 措 施 对 本 区 剥 离 的 表 土, 暂 时 堆 置 在 弃 渣 场 占 地 范 围 内, 堆 土 临 时 堆 放 时, 边 坡 控 制 在 1:1.5 左 右, 堆 高 控 制 在 3.0m 左 右, 采 用 袋 装 土 临 时 拦 挡, 估 需 袋 装 土 280m 3 ; 并 在 堆 土 场 四 周 开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排 水 沟 采 用 梯 形 断 面, 底 宽 40cm, 边 坡 1:1, 深 40cm, 共 需 开 挖 排 水 沟 约 300m, 共 需 开 挖 土 方 约 192m 3 ; 排 水 沟 不 能 直 接 与 现 有 沟 渠 相 连, 应 在 其 间 设 置 沉 沙 池, 每 个 沉 沙 池 容 积 为 1m 3, 共 设 沉 沙 池 23 处 该 区 工 程 量 汇 总 见 表

210 表 弃 渣 场 工 程 区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工 程 量 措 施 类 型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表 土 剥 离 及 回 覆 万 m 土 地 整 治 hm 工 程 措 施 排 水 沟 长 度 m 5322 排 水 沟 开 挖 m 排 水 沟 浆 砌 石 工 程 量 m 挡 墙 浆 砌 石 工 程 量 m 植 物 措 施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hm kg 排 水 沟 长 度 m 300 排 水 沟 开 挖 m 临 时 措 施 沉 沙 池 土 方 开 挖 m 3 23 密 目 网 苫 盖 m 袋 装 土 m 施 工 场 地 区 本 方 案 施 工 场 地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多 为 耕 地, 施 工 场 地 在 施 工 准 备 期 土 壤 侵 蚀 强 度 较 大, 扰 动 地 表 持 续 时 间 较 久 1) 工 程 措 施 施 工 单 位 进 驻 前, 对 施 工 场 地 扰 动 区 域 的 地 表 熟 土 层 进 行 剥 离, 集 中 堆 放 在 场 地 一 角, 用 于 后 期 施 工 场 地 覆 土, 工 程 共 剥 离 表 土 2.22 万 m 3 根 据 施 工 场 地 后 期 利 用 方 向 规 划, 对 于 现 状 用 地 为 耕 地 恢 复 为 耕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迹 地 松 土 平 整, 土 地 整 治 面 积 为 11.81hm 2 2) 植 物 措 施 对 于 现 状 用 地 为 林 地 荒 地 的, 则 恢 复 为 林 草 用 地 考 虑 本 区 内 水 土 保 持 环 境 功 能 以 及 效 益 要 求, 选 择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进 行 绿 化, 绿 化 面 积 2.36hm 2, 共 需 狗 牙 根 草 籽 kg 栽 植 水 杉 230 株 石 楠 球 370 株 3) 临 时 措 施 场 地 利 用 前, 首 先 对 剥 离 的 表 土 及 场 地 内 临 建 设 施 基 坑 开 挖 土 方 进 行 暂 存, 堆 高 不 超 过 3.0m, 并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四 周 采 用 袋 装 土 防 护, 工 程 共 需 袋 装 土 580m 3 密 目 网 600m

211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需 在 场 地 周 边 开 挖 临 时 简 易 排 水 沟, 内 壁 夯 实, 并 与 现 有 沟 渠 顺 接, 排 水 沟 断 面 采 用 梯 形, 底 宽 40cm, 深 40cm, 边 坡 1:1, 排 水 沟 长 600m, 土 方 开 挖 384m 3 排 水 沟 不 能 直 接 与 现 有 沟 渠 相 连, 应 在 其 间 设 置 沉 沙 池, 每 个 沉 沙 池 容 积 为 2m 3, 共 设 沉 砂 池 20 处 施 工 场 地 裸 露 地 表 在 雨 水 冲 蚀 下 极 易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需 采 取 临 时 植 被 防 护 措 施, 需 草 籽 约 180kg 施 工 场 地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量 见 表 施 工 场 地 区 防 护 措 施 典 型 设 计 见 图 表 施 工 场 地 防 治 区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工 程 量 表 措 施 类 型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工 程 措 施 植 物 措 施 表 土 剥 离 及 回 覆 万 m 土 地 整 治 hm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hm kg 栽 植 水 杉 株 230 栽 植 石 楠 球 株 370 排 水 沟 长 度 m 600 排 水 沟 开 挖 m 临 时 措 施 沉 沙 池 土 方 开 挖 m 3 40 袋 装 土 m 密 目 网 苫 盖 m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kg 施 工 道 路 区 本 工 程 除 利 用 项 目 区 已 有 的 省 县 道 或 县 乡 道 路 作 为 施 工 道 路 之 外 尚 需 新 修 整 修 ( 拓 宽 ) 至 取 土 场 施 工 场 地 等 施 工 道 路, 长 度 约 12.74km, 施 工 期 间 对 道 路 两 侧 可 以 采 取 临 时 撒 播 草 籽 绿 化 措 施, 并 且 路 面 铺 撒 碎 石 本 工 程 施 工 道 路 服 务 结 束 后 需 根 据 现 状 用 地 类 型 予 以 恢 复 本 工 程 建 设 主 要 采 取 填 方 半 填 半 挖 方 式 因 此, 对 挖 方 路 基 填 方 路 基 半 挖 半 填 路 基 可 根 据 当 地 地 形 地 貌 按 一 定 的 边 坡 比 设 计 具 体 施 工 按 下 述 要 求 进 行 挖 方 路 基 : 挖 方 路 基 设 计 开 挖 路 堑 边 坡 一 般 缓 于 1:1.0 的 坡 率 进 行 设 计

212 填 方 段 路 基 边 坡 率 视 填 土 高 度 和 土 质 条 件 确 定,H 8m 时, 边 坡 率 1:1.5, H>8m 时, 上 部 8m 边 坡 率 1:1.5, 下 部 坡 率 1:1.75 半 挖 半 填 路 基 : 对 半 挖 半 填 路 段, 按 挖 方 填 方 路 基 边 坡 的 要 求 实 施 1) 工 程 措 施 施 工 前 首 先 对 有 表 土 覆 盖 区 域 采 取 表 土 剥 离 措 施, 共 需 剥 离 表 土 约 0.56 万 m 3 待 施 工 结 束 后, 需 将 道 路 表 层 硬 化 物 清 除, 并 采 取 土 地 整 治 措 施, 整 地 面 积 为 3.69hm 2 主 体 设 计 了 完 善 了 排 水 措 施, 能 够 满 足 水 土 保 持 要 求 2) 植 物 措 施 主 体 设 计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采 取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进 行 防 护, 满 足 水 土 保 持 要 求 3) 临 时 措 施 施 工 期 间 在 施 工 道 路 两 侧 路 肩 采 用 撒 播 草 籽 进 行 防 护, 选 择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约 需 狗 牙 根 草 籽 72kg 施 工 道 路 防 治 区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工 程 量 见 表 表 施 工 道 路 防 治 区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工 程 量 表 措 施 类 型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工 程 措 施 表 土 剥 离 及 回 覆 万 m 土 地 整 治 hm 临 时 工 程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hm kg 临 时 堆 土 ( 渣 ) 场 区 1) 工 程 措 施 施 工 结 束 表 土 回 覆 后, 对 临 时 堆 土 ( 渣 ) 场 区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共 需 整 治 面 积 9.01hm 2 2) 植 物 措 施 表 土 回 覆 后, 对 于 现 状 为 园 地 林 地 荒 草 地, 后 期 采 取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对 于 占 地 类 型 为 耕 地 的 恢 复 为 耕 地 临 时 堆 土 ( 渣 ) 场 区 植 被 恢 复 面 积 约 2.70hm 2, 共 需 撒 播 草 籽 kg 栽 植 水 杉 276 株 石 楠 球 430 株 3) 临 时 措 施 方 案 对 临 时 堆 放 于 本 区 占 地 范 围 内 堆 土 采 取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堆 土 临 时 堆 放 时, 边 坡 控 制 在 1:1.5 左 右, 堆 高 控 制 在 3.0m 左 右, 临 时 堆 土 占 地 约 9.01hm 2,

213 采 用 袋 装 土 临 时 拦 挡, 估 需 袋 装 土 1200m 3 在 堆 土 场 四 周 开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并 与 路 基 永 久 排 水 沟 相 连, 共 需 开 挖 排 水 沟 约 1300m, 采 用 梯 形 断 面, 底 宽 40cm, 边 坡 1:1, 深 40cm, 共 需 开 挖 土 方 约 832m 3 排 水 沟 不 能 直 接 与 现 有 沟 渠 相 连, 应 在 其 间 设 置 沉 沙 池, 每 个 沉 沙 池 容 积 为 2m 3, 共 设 沉 砂 池 23 处 临 时 堆 土 ( 渣 ) 工 程 区 防 治 措 施 工 程 量 见 表 表 临 时 堆 土 ( 渣 ) 工 程 区 措 施 工 程 量 表 措 施 类 型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工 程 措 施 土 地 整 治 hm 植 物 措 施 临 时 措 施 撒 播 狗 牙 根 草 籽 hm kg 栽 植 水 杉 株 276 栽 植 石 楠 球 株 430 排 水 沟 长 度 m 1300 排 水 沟 开 挖 m 沉 沙 池 土 方 开 挖 m 3 46 密 目 网 苫 盖 m 袋 装 土 m 本 工 程 所 需 的 块 石 砂 石 料 采 取 外 购 方 式, 外 购 合 同 中 应 明 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开 采 过 程 中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由 开 采 单 位 或 个 人 自 行 治 理, 或 由 当 地 水 土 把 持 部 门 向 开 采 单 位 个 人 征 收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费, 由 当 地 水 土 保 持 部 门 进 行 防 治 拆 迁 安 置 区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建 议 本 项 目 需 拆 迁 一 定 量 的 房 屋 电 力 以 及 电 讯 线 路 建 房 施 工 过 程 中 将 扰 动 地 表, 产 生 一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主 要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建 房 施 工 时 在 场 地 周 围 布 设 临 时 排 水 沟 和 挡 土 坎, 排 出 场 地 内 积 水, 拦 挡 场 地 内 土 料 和 渣 料, 以 防 止 随 降 雨 而 流 失 2) 房 屋 建 成 后, 宅 基 地 中 除 去 房 屋 硬 化 晒 坪 占 地 外, 房 屋 四 周 空 坪 隙 地 应 栽 植 水 保 林 草, 树 草 种 选 用 当 地 适 生 品 种, 并 进 行 一 定 程 度 的 绿 化 3) 线 路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点 多 线 长, 每 个 施 工 点 弃 渣 量 不 大, 特 别 应 注 意 不 得 随 意 弃 渣, 雨 季 应 对 临 时 堆 土 采 用 防 尘 网 覆 盖,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施 工 迹 地 采 取 复 耕 或 播 撒 草 籽 绿 化

214 7.5 工 程 投 资 本 方 案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工 程 措 施 投 资 万 元, 植 物 措 施 万 元, 临 时 工 程 万 元, 独 立 费 用 万 元, 基 本 预 备 费 万 元, 水 土 保 持 补 偿 费 万 元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总 投 资 见 表 表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总 表 单 位 : 万 元 编 号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建 安 工 程 费 植 物 措 施 费 栽 ( 种 ) 植 费 苗 木 草 种 子 费 设 备 费 独 立 费 用 小 计 主 体 已 列 投 资 第 一 部 分 工 程 措 施 一 路 基 工 程 区 二 隧 道 工 程 区 三 桥 梁 工 程 区 四 沿 线 设 施 区 6.34 五 取 土 场 区 六 弃 渣 场 区 七 施 工 道 路 区 八 施 工 营 地 区 九 临 时 堆 土 场 区 第 二 部 分 植 物 措 施 一 路 基 工 程 区 二 隧 道 工 程 区 三 桥 梁 工 程 区 四 沿 线 设 施 区 五 取 土 场 区 六 弃 渣 场 区 七 施 工 道 路 区 八 施 工 营 地 区 九 临 时 堆 土 场 区 第 三 部 分 施 工 临 时 工 程 一 路 基 工 程 区 二 隧 道 工 程 区 三 桥 梁 工 程 区 四 沿 线 设 施 区 五 取 土 场 区 六 弃 渣 场 区 七 施 工 道 路 区 八 施 工 营 地 区 九 临 时 堆 土 场 区 十 其 他 临 时 工 程 第 四 部 分 独 立 费 用 一 建 设 管 理 费 二 水 土 保 持 监 理 费 合 计

215 三 勘 测 设 计 费 四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费 五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费 六 水 保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费 一 ~ 四 部 分 合 计 基 本 预 备 费 (6%) 水 土 保 持 补 偿 费 (233.95hm 2,1.2 元 /m 2 ) 水 保 工 程 总 投 资 水 土 保 持 结 论 工 程 建 设 将 对 项 目 区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范 围 和 程 度 的 不 利 影 响 本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较 为 科 学 地 考 虑 了 水 土 保 持 和 生 态 保 护 的 要 求, 为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尊 重 自 然 环 境 创 造 了 条 件, 为 本 方 案 的 顺 利 实 施 奠 定 了 基 础 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的 开 发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功 能 定 位 要 求, 符 合 国 家 地 方 水 土 保 持 土 地 资 源 管 理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从 建 设 项 目 功 能 对 沿 线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工 程 规 模 占 地 的 影 响 等 方 面, 对 路 线 走 廊 带 和 局 部 路 段 进 行 了 方 案 比 选, 通 过 方 案 比 选 工 程 建 设 运 行 以 及 推 荐 方 案 合 理 性 的 水 土 保 持 评 价 分 析, 确 定 本 工 程 选 线 施 工 工 艺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等 符 合 水 土 保 持 要 求, 满 足 不 同 水 土 流 失 类 型 区 及 不 同 类 型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殊 规 定 从 水 土 保 持 角 度 分 析, 本 工 程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将 会 造 成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对 项 目 区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但 影 响 是 局 部 的 暂 时 的, 通 过 采 取 合 理 有 效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后, 可 有 效 防 治 工 程 建 设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工 程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216 第 八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8.1 道 路 风 险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因 子 识 别 风 险 评 价 是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对 人 体 健 康 和 生 态 系 统 产 生 的 风 险,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是 针 对 建 设 项 目 本 身 引 起 的 风 险 进 行 评 价 的 基 础 设 施 道 路 桥 梁 和 管 线 建 设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一 般 为 施 工 期 的 生 态 风 险 污 染 及 事 故 风 险, 以 及 营 运 期 的 自 然 风 险 交 通 事 故 污 染 风 险 1 施 工 期 A 生 态 风 险 项 目 属 于 北 亚 热 带 湿 润 季 风 气 候 区, 区 域 西 北 为 沿 江 丘 陵 平 原 区, 东 南 为 江 南 山 区, 两 区 大 致 以 东 至 ~ 牌 楼 ~ 灌 口 ~ 青 阳 西 一 线 为 界, 即 以 高 坦 断 裂 为 界 地 形 总 趋 势 由 西 北 向 东 南 渐 高, 最 高 点 位 于 青 阳 县 南 部 的 团 尖 子, 标 高 为 m, 最 低 点 位 于 青 阳 县 青 山 村, 标 高 为 13.50m 区 内 土 壤 分 布 规 律 大 致 是 : 在 江 心 洲 和 沿 江 的 滩 地 上, 以 石 灰 性 潮 土 为 主 ; 在 沿 江 冲 积 平 原 和 湖 滨 平 原 上, 多 分 布 各 种 类 型 的 水 稻 土 ; 在 南 部 的 岗 地 丘 陵 山 地 上, 广 泛 分 布 黄 棕 壤 石 灰 土 紫 色 土 和 红 壤 等 地 带 性 土 壤 地 带 性 代 表 植 被 常 绿 阔 叶 林 不 存 在 切 断 地 表 径 流 等 现 象, 因 此 发 生 路 基 塌 方 等 生 态 风 险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B 污 染 及 事 故 风 险 1 公 路 桥 梁 及 护 栏 使 用 油 漆, 公 路 施 工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沥 青 等 物 质 被 吸 入 人 体 将 对 人 体 健 康 产 生 危 害 2 公 路 运 输 中 的 翻 车 撞 车 落 水 等 意 外 事 故 风 险 3 施 工 期 间 由 于 洪 水 等 自 然 灾 害 导 致 的 意 外 伤 亡 事 故 2 营 运 期 A 自 然 风 险 暴 雨 地 震 冰 雪 等 自 然 灾 害, 影 响 行 车 安 全, 影 响 道 路 非 正 常 运 营, 甚 至 关 闭

217 B 交 通 事 故 风 险 就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交 通 事 故 而 言, 运 送 易 燃 易 爆 品 的 交 通 事 故, 一 是 爆 炸 导 致 有 毒 气 体 扩 散 或 燃 烧 产 生 有 害 气 体 污 染 环 境 ; 二 是 运 输 汽 车 撞 车, 损 坏 桥 梁 等 构 筑 物, 致 使 出 现 一 时 的 交 通 堵 塞 ; 最 大 的 危 害 则 是 当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在 大 桥 上 出 现 翻 车, 致 使 危 险 品 掉 入 河 水 中, 从 而 使 运 送 的 危 险 品 如 农 药 汽 油 等 泄 露 而 污 染 河 水 水 质 虽 然 由 于 上 述 危 险 品 均 系 密 封 桶 装 或 罐 车 运 输, 出 现 泄 露 而 影 响 水 质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但 是, 一 旦 这 类 事 故 突 然 发 生, 危 害 性 很 大, 必 须 引 起 高 度 重 视,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必 须 作 好 应 急 计 划 和 措 施, 通 过 加 强 管 理, 使 污 染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本 次 评 价 选 取 如 下 数 学 预 测 模 式 来 进 行 水 域 路 段 运 输 化 学 危 险 品 发 生 水 体 污 染 事 故 的 风 险 概 率 估 算 : 式 中 : P =Q1 Q2 Q3 Q4 Q5 P 预 测 年 水 域 路 段 运 输 化 学 危 险 品 发 生 水 体 污 染 事 故 的 风 险 概 率 ( 次 / 年 ); Q1 目 前 发 生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的 概 率, 次 /( 百 万 辆 km), 参 考 当 地 近 5 年 重 大 公 路 交 通 事 故 平 均 发 生 概 率, 取 0.2 次 /( 百 万 辆 km); Q2 预 测 年 拟 建 道 路 路 段 平 均 交 通 量 ( 百 万 辆 / 年 ); Q3 货 车 占 绝 对 交 通 量 的 比 例,%; Q4 运 输 化 学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占 货 车 的 比 例, 根 据 经 验 值, 取 5%; Q5 独 立 水 域 路 段 长 度,km 经 计 算, 各 特 征 年 危 险 货 物 车 辆 在 通 过 沿 线 桥 梁 ( 按 所 有 桥 梁 累 计 总 长 和 车 流 量 按 照 平 均 车 流 量 计 算 ) 时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见 表 表 危 险 货 物 车 辆 在 通 过 大 桥 时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统 计 表 单 位 : 次 / 年 序 号 桩 号 河 名 水 域 总 长 风 险 概 率 度 (m) 2020 年 2026 年 2034 年 1 涉 及 桥 梁 沿 线 地 表 水 体 从 表 中 的 计 算 数 据 及 分 析 表 明, 运 营 期 跨 河 桥 梁 上 发 生 化 学 品 运 输 风

218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营 运 期 2020 年 为 次 / 年 2026 年 为 次 / 年 2034 年 为 次 / 年,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较 低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一 般 物 品 运 输 过 程 中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时,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但 如 果 运 输 石 油 化 学 物 品 等 易 燃 易 爆 或 有 毒 物 质 的 车 辆 发 生 翻 车 或 爆 炸 等 突 发 性 事 故 时, 其 造 成 的 污 染 有 时 甚 至 是 灾 难 性 的 这 种 情 况 虽 然 极 少 发 生, 却 也 不 能 彻 底 排 除 因 此, 必 须 具 有 高 度 的 警 觉 性 来 加 以 预 防 这 种 事 故 的 发 生 如 发 生 事 故, 现 场 可 能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如 下 污 染 : (1) 当 车 辆 发 生 事 故 时 爆 炸 燃 烧, 会 给 事 故 现 场 周 围 的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亦 可 能 对 周 围 居 民 人 身 安 全 造 成 危 害 (2) 当 车 辆 发 生 翻 车 或 泄 漏 时, 将 对 事 故 周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及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上 述 两 种 情 况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的 影 响 范 围 与 危 害 程 度 取 决 于 事 故 车 辆 大 小 运 量 运 输 物 质 性 质 泄 露 量 及 事 故 发 生 地 点 的 环 境 敏 感 度 扩 散 性 等 多 种 因 素, 具 体 情 况 难 以 给 予 准 确 的 预 测 但 由 于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人 口 较 为 密 集, 发 生 事 故 污 染 的 后 果 较 为 严 重, 应 引 起 高 度 重 视, 从 各 个 环 节 预 防 这 种 事 故 的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预 防 措 施 (1) 加 强 管 理, 严 禁 各 种 泄 漏 及 散 装 载 重 车 辆 上 路, 防 止 散 失 货 物, 污 染 物 排 放 和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2) 应 严 格 执 行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有 关 危 险 品 准 运 证,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应 有 明 显 标 志 (3) 要 有 一 支 训 练 有 素 的 事 故 处 理 消 防 环 保 队 伍 (4)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上 路 应 加 强 管 理, 防 止 事 故 发 生, 如 发 生 事 故, 则 立 即 通 知 公 安 环 保 部 门, 采 取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的 扩 散 施 工 期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在 暴 雨 季 节 禁 止 施 工 (2) 配 备 必 要 的 保 护 设 备 例 如 : 特 殊 工 作 防 护 衣, 防 护 镜 护 耳 器 以 降 低 工 人 受 伤 害 程 度 ; 配 置 噪 声 和 有 害 气 体 监 测 设 备, 以 避 免 意 外 发 生 及 控 制 工 人

219 在 恶 劣 环 境 中 的 暴 露 时 间 ; (3) 重 点 加 强 对 脚 手 架 围 岩 支 护 边 坡 等 危 险 地 段 的 检 查, 避 免 施 工 人 员 因 技 术 问 题 或 疏 忽 大 意 造 成 的 伤 亡 事 故 ; (4) 施 工 时 合 理 处 置 挖 方 和 填 方 (5) 加 强 工 人 安 全 培 训, 制 订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以 便 在 自 然 灾 害 等 意 外 事 故 发 生 时 降 低 损 失 (6) 加 强 施 工 期 临 时 堆 料 场 的 环 境 管 理, 防 止 对 周 围 环 境 ( 尤 其 是 水 环 境 )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营 运 期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营 运 期 的 风 险 主 要 是 指 自 然 灾 害 及 因 交 通 事 故 而 引 发 的 危 险 品 泄 漏 等 事 故 由 于 危 险 品 车 辆 交 通 事 故 导 致 的 环 境 风 险 属 于 小 概 率 随 机 事 件, 目 前 尚 无 统 一 的 规 范 或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通 常 采 取 概 率 论 方 法 作 出 预 测 由 于 缺 乏 必 要 的 统 计 数 据, 本 评 价 中 难 以 给 出 定 量 描 述 为 消 除 和 减 缓 自 然 灾 害 及 危 险 品 泄 漏 等 事 故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建 议 必 须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范 及 应 急 措 施, 具 体 如 下 : (1) 对 于 自 然 灾 害 的 减 轻, 公 路 规 划 和 设 计 时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到 本 地 区 的 台 风 暴 雨 等 自 然 灾 害 事 件 结 合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台 风 暴 雨 频 发 的 现 状, 对 于 洪 水 的 排 泄 及 暴 雨 冲 刷 造 成 的 滑 坡 塌 方 等 灾 害 的 处 置 应 当 成 为 主 要 考 虑 因 素 通 常 情 况 下, 设 置 合 理 的 分 洪 河 道 和 溢 洪 道 提 供 临 时 支 路 或 边 坡 的 保 护 等 措 施 对 于 保 证 路 线 畅 通 或 尽 快 恢 复 可 以 起 到 良 好 的 效 果 (2) 为 防 止 和 杜 绝 危 险 品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恶 性 事 故 发 生, 应 严 格 执 行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有 关 规 定, 并 办 理 有 关 运 输 危 险 品 准 运 证, 运 输 车 辆 应 有 明 显 标 志 ; 应 在 桥 头 设 置 警 示 牌 ( 限 速 );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需 进 行 车 况 检 查, 车 况 符 合 要 求 的 方 可 上 桥 ; 桥 上 一 定 有 防 撞 栏 设 置, 减 缓 及 减 轻 车 辆 翻 入 淮 河 的 概 率 及 风 险 影 响 (3) 为 避 免 危 险 品 运 输 过 程 发 生 事 故 所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应 对 易 燃 易 爆 和 有 毒 危 险 品 指 定 专 门 运 输 路 线, 避 开 人 口 密 集 的 城 区 和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4) 在 危 险 品 运 输 途 中, 司 乘 人 员 应 严 禁 吸 烟, 停 车 时 不 准 靠 近 明 火 和 高 温 场 所 ; 驾 驶 员 在 运 输 途 中 必 须 集 中 精 力, 要 注 意 观 察 路 标, 尤 其 是 路 过 居 民 点 桥 梁 时 更 要 注 意 交 通 安 全 (5) 严 禁 运 输 化 学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停 靠 在 沿 线 上 环 境 敏 感 点 处, 并 在 该 处 设

220 置 严 禁 停 车 的 标 志 牌, 以 防 撞 车 事 故 发 生 (6) 在 运 输 途 中 万 一 发 生 燃 烧 爆 炸 污 染 中 毒 等 事 故 时, 驾 驶 员 必 须 根 据 承 运 危 险 货 物 的 性 质, 按 规 定 要 求, 采 取 相 应 的 应 急 措 施, 防 止 事 态 扩 大, 并 应 及 时 向 当 地 有 关 部 门 ( 如 公 安 环 保 ) 报 告, 共 同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危 害 (7) 运 行 车 辆 通 过 河 流 等 时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车 辆 通 过 河 流 时 应 减 缓 车 速 行 驶,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应 立 即 向 有 关 部 门 汇 报,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泄 露 的 危 险 物 品 等 污 染 水 体, 一 般 应 用 水 或 者 其 它 介 质 将 泄 露 物 质 冲 洗 干 净, 收 集 废 水,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处 理 收 集 的 废 水 (8) 特 殊 河 段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对 梅 街 镇 庙 前 镇 路 段 涉 及 的 九 华 河 均 为 二 级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且 位 于 下 游 ; 小 河 镇 路 段 涉 及 的 梓 溪 河 路 二 级 源 头 水 源 对 以 上 桥 梁 设 置 闭 路 回 收 系 统, 并 在 桥 附 近 设 置 事 故 池 8.2 应 急 预 案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没 有 动 植 物 重 点 保 护 区, 但 穿 越 居 住 敏 感 点 较 多, 沿 线 植 被 覆 盖 率 较 高, 生 态 环 境 良 好 ; 并 且 跨 越 燃 水 体 众 多, 水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一 旦 在 村 镇 或 河 流 附 近 发 生 污 染 事 故 ( 如 运 输 石 油 化 学 物 品 等 易 燃 易 爆 或 有 毒 物 质 的 车 辆 发 生 翻 车 或 爆 炸 等 突 发 性 事 故 等 ), 后 果 是 非 常 严 重 的 因 此 要 求 在 繁 忙 岔 路 口 和 跨 越 村 庄 水 域 的 路 段 设 置 危 险 品 车 辆 谨 慎 驾 驶 的 标 志 牌 ; 为 防 止 运 输 车 辆 在 桥 梁 上 发 生 事 故 对 区 域 河 流 造 成 污 染 事 故, 建 议 穿 越 区 域 河 流 的 桥 梁 在 设 计 中 考 虑 修 建 引 水 边 沟 事 故 池 和 特 殊 加 固 的 防 撞 栏 ; 同 时 加 强 有 毒 有 害 化 学 品 车 辆 运 输 的 管 理, 化 学 品 车 辆 必 须 标 示 醒 目 的 标 记, 并 对 运 行 路 线 和 时 间 加 以 限 制, 以 避 开 交 通 高 峰 时 间 ; 对 一 些 剧 毒 化 学 品 运 输 要 求 采 取 专 门 的 许 可 制 度 和 保 安 护 卫 工 作 另 外, 还 需 制 定 相 应 的 应 急 方 案, 应 急 方 案 应 包 括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及 相 关 协 作 单 位 的 职 责 和 任 务, 应 急 技 术 和 处 理 步 骤 的 选 择 设 备 器 材 的 配 置 和 布 局, 人 力 和 物 力 的 保 证 和 调 配, 事 故 的 动 态 监 测 制 度, 事 故 发 生 后 的 报 告 制 度 等 为 保 护 项 目 区 地 表 水 质 居 民 安 全, 拟 建 道 路 建 成 通 车 时, 应 建 立 道 路 危 险 化 学 品 货 物 运 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该 应 急 预 案 要 归 入 到 当 地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为 近 期 将 建 立 的 全 国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打 下 基 础 应 急 预 案 包 括 组 织 机 构 工 作 职 责 和 制 度 应 急 工 作 规 程 和 处 置 原 则 等 组

221 织 机 构 一 般 由 当 地 交 通 局 公 安 局 和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各 委 派 分 管 领 导 联 合 成 立 道 路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事 故 协 调 小 组, 负 责 组 织 协 调 道 路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抢 救 和 处 理 工 作 根 据 项 目 的 实 际 特 点, 建 议 针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事 故, 制 定 风 险 事 故 前 期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和 地 区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通 过 风 险 事 故 前 期 应 急 处 置, 若 事 故 得 以 控 制, 危 险 化 学 品 没 有 进 入 河 流, 则 可 不 必 启 动 地 区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 但 当 危 险 化 学 品 进 入 河 流, 此 时 应 立 即 启 动 地 区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图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图 风 险 事 故 前 期 的 应 急 处 置 一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组 织 机 构 建 议 项 目 运 营 单 位 成 立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由 单 位 领 导 担 任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领 导 小 组 的 作 用 为 第 一 时 间 控 制 事 态 的 发 展, 预 防 和 限 制 对 周 边 环 境 要 素 的 污 染, 紧 急 情 况 下 作 为 运 营 单 位 的 应 急 指 挥, 确 保 紧 急 情 况 得 到 正 确 和 及 时 的 处 理 与 此 同 时, 建 议 项 目 运 营 单 位 设 立 应 急 响 应 小 组, 其 成 员 必 须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有 经 过 足 够 培 训 的 领 导 层, 有 足 够 的 应 急 人 员 并 随 时 待 命 接 受 紧 急 响 应 职 责 ( 不 存 在 会 阻 碍 或 不 适 当 地 延 误 响 应 的 限 制 ), 具 有 足 够 的 道 路 环 境 事 件 紧 急

222 响 应 能 力 设 备, 具 有 适 当 的 培 训 和 熟 悉 交 通 的 处 置 程 序 和 处 理 能 力 建 议 道 路 运 营 单 位 制 定 道 路 环 境 事 件 培 训 和 演 习 课 程, 详 细 的 应 急 准 备 行 动 计 划 二 在 K 和 K 两 处 养 护 道 班 配 备 应 急 抢 险 物 资 和 防 护 器 具 三 事 故 处 理 与 处 置 如 在 跨 河 桥 梁 上 发 生 危 险 品 泄 漏 事 故, 应 急 小 组 在 接 到 应 急 电 话 后, 应 首 先 通 知 交 警 部 门 和 消 防 部 门, 进 行 交 通 管 制 ; 进 入 泄 漏 现 场 进 行 处 理 时, 应 注 意 安 全 防 护 ; 进 入 现 场 救 援 人 员 必 须 配 备 必 要 的 个 人 防 护 器 具 ; 如 果 泄 漏 物 是 易 燃 易 爆 的, 事 故 中 必 须 应 严 禁 火 种 切 断 电 源 禁 止 车 辆 进 入 立 即 在 边 界 设 置 警 戒 线 根 据 事 故 情 况 和 事 故 发 展, 去 顶 事 故 波 及 人 员 的 撤 离 ; 如 果 泄 漏 物 是 有 毒 的, 应 使 用 专 用 防 护 服 隔 绝 式 空 气 面 具 为 了 在 现 场 能 正 确 使 用 和 适 应, 平 时 应 进 行 严 格 的 适 应 性 训 练 立 即 在 事 故 中 心 区 边 界 设 置 警 戒 线 根 据 事 故 情 况 和 事 故 发 展, 确 定 事 故 波 及 区 人 员 的 撤 离 ; 应 急 处 理 时 严 禁 单 独 行 动, 要 有 监 护 人, 必 要 时 用 水 枪 水 炮 掩 护 泄 漏 源 的 控 制 : 围 堤 堵 截 : 筑 堤 堵 截 泄 漏 液 体 或 者 引 流 到 安 全 地 点 贮 罐 发 生 液 体 泄 漏 时, 要 及 时 堵 住 泄 漏 处, 防 止 物 料 外 流 污 染 环 境 稀 释 与 覆 盖 : 向 害 物 蒸 气 云 喷 射 雾 状 水, 加 速 气 体 想 高 空 扩 散 对 于 可 燃 物, 也 可 以 在 现 场 施 放 大 量 水 蒸 气 或 氮 气, 破 坏 燃 烧 条 件 对 于 液 体 泄 漏, 为 降 低 物 料 向 大 气 中 的 蒸 发 速 度, 可 用 泡 沫 或 其 他 覆 盖 物 品 覆 盖 外 泄 的 物 料, 在 其 表 面 形 成 覆 盖 层, 抑 制 其 蒸 发 收 集 : 将 泄 漏 处 的 物 料 抽 入 容 器 内 或 槽 车 内 ; 当 泄 漏 量 小 时, 可 用 沙 子 吸 附 材 料 中 和 材 料 等 吸 收 中 和 8.3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起 于 起 点 位 于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与 S103 相 接 处, 途 径 庙 前 镇 梅 街 镇 梅 村 镇 小 河 镇 等, 终 点 位 于 红 石 村 接 上 S325 沿 线 跨 越 河 流 众 多, 且 水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一 旦 在 村 镇 或 河 流 附 近 发 生 污 染 事 故 ( 如 运 输

223 石 油 化 学 物 品 等 易 燃 易 爆 或 有 毒 物 质 的 车 辆 发 生 翻 车 或 爆 炸 等 突 发 性 事 故 等 ), 后 果 是 非 常 严 重 的 风 险 评 价 预 测 分 析 表 明, 运 营 期 跨 河 桥 梁 上 发 生 化 学 品 运 输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营 运 2020 年 为 次 / 年 2026 年 为 次 / 年 2032 年 为 次 / 年,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较 低 项 目 运 营 单 位 一 定 需 做 好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降 低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在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治 措 施 和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处 于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224 第 九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9.1 设 计 阶 段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要 遵 循 预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的 原 则 优 化 初 步 设 计 和 施 工 图 设 计, 尽 量 使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自 然 环 境 和 社 会 环 境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 减 缓 至 最 低 限 度 1. 保 护 居 民 点 (1) 优 化 路 线 设 计, 拟 建 项 目 新 建 道 路 段, 选 线 应 尽 可 能 远 离 沿 线 村 庄, 减 少 交 通 噪 声 和 施 工 扬 尘 等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2) 在 街 道 路 段 设 计 设 置 禁 鸣, 限 速 标 志 牌, 同 时 在 学 校 处 设 置 减 速 带 ; 施 工 期 间 在 学 校 出 入 口 处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提 醒 过 往 施 工 车 辆 减 速 慢 行 2.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1) 优 化 线 位 在 设 计 中 认 真 贯 彻 交 公 路 发 [2004]164 号 文 关 于 在 公 路 建 设 中 实 行 最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的 若 干 意 见, 对 路 线 方 案 做 深 入 细 致 的 研 究, 结 合 用 地 情 况 和 占 用 农 田 情 况 进 行 多 方 案 论 证 比 选, 确 定 合 理 的 线 位 方 案 ; 在 工 程 量 增 加 不 大 的 情 况 下, 应 优 先 选 择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节 约 土 地 保 护 耕 地 的 方 案, 要 充 分 利 用 荒 地 劣 质 地 等 非 耕 地 (2) 在 满 足 路 线 两 侧 往 来 及 沿 线 防 洪 排 灌 等 功 能 的 条 件 下, 尽 量 降 低 路 基 填 土 高 度, 减 少 主 线 对 土 地 的 占 用 (3) 桥 梁 基 础 出 渣 尽 量 回 填 利 用, 减 少 临 时 弃 土 用 地 (4) 优 先 考 虑 将 路 基 永 久 占 地 和 其 他 永 久 占 地 设 计 成 临 时 用 地,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数 量 施 工 期 间 的 各 类 场 地 应 按 公 路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中 的 要 求 布 设, 并 采 取 必 要 的 隔 离 措 施 9.2 社 会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做 好 拆 迁 及 安 置 工 作 1 拆 迁 安 置 政 策 拆 迁 安 置 政 策 法 规 包 括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1999 年 1 月 实 施 ) 财 政 部 关 于 统 一 公 路 建 设 用 地 耕 地 占 用 税 税 额 标 准 的 通 知 (1990 年 1 月 1 日

225 起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资 源 税 暂 行 条 例 ( 国 务 院 1993 年 12 月 颁 布 ) 有 关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安 置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根 据 对 拟 建 工 程 沿 线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情 况, 建 议 项 目 拆 迁 安 置 机 构 加 大 对 公 路 征 地 拆 迁 政 策 的 宣 传, 其 中 应 重 点 做 好 上 述 环 境 敏 感 段 及 拟 建 公 路 涉 及 的 征 地 拆 迁 路 段 对 征 地 拆 迁 政 策 的 宣 传 可 以 采 取 发 放 宣 传 手 册 张 贴 公 示 等 方 式, 加 大 对 相 关 政 策 的 宣 传 本 工 程 拆 迁 安 置 由 地 方 政 府 统 一 安 排, 按 国 家 有 关 土 地 和 房 屋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向 被 拆 迁 的 居 民 赔 偿 一 定 的 征 用 土 地 费 和 拆 迁 补 偿 费 拆 迁 应 以 就 地 安 置 为 原 则, 即 拆 迁 户 在 被 拆 迁 的 附 近 区 域 重 新 建 房 安 置 本 工 程 拆 迁 户 大 部 分 为 农 民, 拆 迁 和 占 地 补 偿 费 标 准 基 本 能 满 足 拆 迁 户 完 成 建 房 和 安 置 的 需 要, 新 的 居 住 条 件 将 优 于 原 有 的 住 房 条 件 工 程 沿 线 拆 迁 对 于 行 政 村 和 组 的 整 体 影 响 不 大, 拆 迁 居 民 均 可 在 项 目 附 近 得 到 就 近 安 置 2 拆 迁 安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1) 采 取 方 式 ⑴ 移 民 参 与 协 商 : 采 取 听 证 会 电 话 热 线 网 上 咨 询 等 多 种 形 式 在 安 置 问 题 上 使 移 民 有 选 择 权 和 其 它 权 利 对 损 失 的 财 产 要 按 全 部 重 置 成 本 给 予 适 当 补 偿, 对 受 影 响 的 人 除 现 金 补 偿 外, 还 应 提 供 其 它 形 式 的 帮 助 ⑵ 应 特 别 关 注 移 民 中 的 弱 势 群 体 尤 其 是 : 处 于 贫 困 线 以 下 的 人 ; 没 有 土 地 的 人 ; 老 年 人 妇 女 儿 童 ; 少 数 民 族 ⑶ 移 民 安 置 措 施 落 实 以 前 不 得 实 施 房 屋 搬 迁 和 征 用 土 地 ⑷ 移 民 安 置 工 作 中, 要 求 : 向 移 民 及 其 所 在 行 政 村 或 居 委 会, 以 及 移 民 安 置 区 提 供 及 时 相 关 的 信 息, 就 移 民 安 置 方 案 与 他 们 进 行 协 商, 并 向 他 们 提 供 参 与 规 划 实 施 移 民 安 置 方 案 的 机 会 在 新 的 移 民 安 置 地 点 或 安 置 社 区, 提 供 必 要 的 基 础 设 施 和 公 共 服 务 同 时 根 据 移 民 的 选 择 建 立 与 新 环 境 相 适 应 的 社 区 组 织 模 式, 要 尽 可 能 地 尊 重 移 民 和 安 置 人 群 的 意 见 ⑸ 需 要 开 展 移 民 活 动 的 所 有 费 用 应 计 入 本 工 程 建 设 总 成 本 中 ⑹ 参 加 拆 迁 安 置 的 工 作 人 员 要 忠 于 职 守, 不 徇 私 情, 坚 守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做 到 政 策 公 开, 安 置 条 件 公 开 安 置 结 果 公 开 接 受 群 众 监 督 2) 拆 迁 房 屋 安 置

226 本 项 目 拆 迁 补 偿 方 式 原 则 上 采 取 后 靠 分 散 安 置, 补 偿 标 准 依 据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的 建 设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安 置 办 法 执 行, 具 体 由 受 委 托 的 中 介 机 构 实 施 统 一 丈 量, 予 以 评 估 确 定 为 加 快 拆 迁 工 作 进 度, 凡 被 征 迁 户 在 公 告 规 定 期 限 内 签 订 拆 迁 协 议 的 提 前 完 成 拆 除 的, 都 给 予 相 当 数 额 的 奖 励 当 地 政 府 将 对 退 后 安 置 小 区 实 施 统 一 规 划 统 一 设 计 统 一 管 理, 公 益 事 业 和 公 共 设 施 由 当 地 政 府 统 一 建 设 被 拆 迁 人 安 置 以 户 为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按 m 2 标 准 进 行 设 计 本 项 目 拆 迁 安 置 点 应 结 合 当 地 的 新 农 村 建 设 总 体 规 划, 统 一 进 行 安 置, 同 时 尽 量 利 用 农 村 的 空 心 村 进 行 安 置, 减 少 占 用 土 地 拆 迁 安 置 方 案 根 据 当 地 政 府 制 定 的 安 置 方 案 严 格 执 行 3) 征 地 安 置 征 地 安 置 方 式, 在 保 持 被 安 置 人 原 有 生 活 水 平 的 前 提 下, 按 下 列 方 式 之 一 进 行 安 置 1 货 币 安 置 : 在 被 安 置 人 自 愿 情 况 下, 村 民 组 可 不 调 整 土 地 给 被 征 地 的 农 业 承 包 人, 安 置 补 助 费 直 接 发 给 被 征 地 的 农 业 承 包 人, 由 其 自 谋 职 业 ; 村 民 组 已 调 整 土 地 给 被 征 地 的 农 业 承 包 人, 安 置 补 助 费 发 放 给 被 征 地 村 民 组, 由 其 进 行 分 配 补 偿 标 准 依 据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的 建 设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安 置 办 法 执 行 2 社 会 保 险 安 置 : 征 得 被 安 置 人 员 同 意, 可 将 征 地 款 直 接 支 付 给 社 会 保 险 机 构 进 行 保 险 安 置 本 工 程 采 取 货 币 安 置 因 此, 本 建 设 项 目 设 计 拆 迁 安 置 对 评 价 区 而 言, 其 社 会 经 济 将 收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但 相 对 于 整 个 区 域 而 言 其 生 活 经 济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搬 迁 农 民 的 生 活 在 短 时 间 内 将 受 到 较 大 影 响, 但 只 要 地 方 政 府 对 搬 迁 农 民 能 够 及 时 妥 善 给 予 安 置 并 予 以 合 理 补 偿, 项 目 建 设 对 搬 迁 农 民 的 影 响 能 够 减 轻 到 最 低 程 度, 拆 迁 安 置 措 施 可 行 基 本 农 田 和 耕 地 保 护 本 项 目 不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占 用 耕 地 资 源, 需 要 执 行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应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期 临 时 占 地 范 围, 严 禁 随 意 扩 大,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便 道 取 土 场 等 临 时 占 地 应 按 前 述 耕 作 层 保 护 办 法, 对 地 表 可 耕 作 层 进 行 保 护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施 工 场 地 要 及 时 整 平, 对 部 分 施 工 便 道 已 形 成 的 表 层 固 化 层 应 给 予 清 除, 场 地 整 平 或 清 理 后 将 事 先 保 存 好 的 表 层 耕 作 层 回 填, 进 行 复 耕 或 植 被 恢 复

227 9.2.3 减 少 施 工 干 扰 影 响 的 措 施 1 在 公 路 经 过 的 主 要 集 中 居 民 点 布 设 宣 传 专 栏 进 行 宣 传, 设 立 告 示 牌, 使 项 目 沿 线 居 民 进 一 步 了 解 项 目 建 设 的 重 要 意 义, 向 受 影 响 群 众 宣 传 有 关 建 设 征 地 拆 迁 安 置 政 策 等, 使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更 加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增 加 对 项 目 建 设 带 来 的 暂 时 干 扰 的 理 解 和 体 谅 项 目 在 平 交 口 也 要 做 好 施 工 期 间 现 有 县 道 的 交 通 疏 导 和 运 输 安 全 工 作, 确 保 不 会 影 响 现 有 道 路 的 交 通 运 输 工 作 2 加 强 与 当 地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的 合 作, 对 利 用 现 有 县 乡 道 路 施 工 物 资 运 输 进 行 合 理 的 规 划, 同 当 地 政 府 进 行 协 调 以 避 免 现 有 道 路 的 交 通 堵 塞 共 同 制 定 合 理 的 运 输 方 案 和 运 输 路 线, 尽 量 减 少 从 村 庄 附 近 经 过, 以 减 少 施 工 车 辆 对 村 民 的 干 扰 和 污 染 影 响 地 下 文 物 保 护 措 施 拟 建 公 路 沿 线 文 物 资 源 相 对 较 少, 但 是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不 排 除 发 现 新 的 文 物, 施 工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文 物 应 立 即 停 止 施 工, 并 保 护 施 工 现 场 和 文 物 资 源, 杜 绝 乱 抢 藏 匿 私 分 文 物, 并 且 要 及 时 上 报 当 地 文 物 保 护 部 门, 待 文 物 部 门 处 理 后 再 进 行 施 工 9.3 生 态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施 工 期 生 态 保 护 及 恢 复 措 施 施 工 期 的 准 备 措 施 和 要 求 优 化 方 案 设 计 和 施 工 工 艺 : 这 是 本 项 目 动 工 修 建 之 前 不 容 忽 视 的 一 个 环 节 施 工 活 动 开 始 之 前, 需 制 定 详 细 的 施 工 方 案, 限 定 施 工 人 员 的 活 动 区 域, 尽 量 控 制 施 工 动 土 范 围, 以 保 持 原 生 生 态 系 统 的 稳 定 性 和 完 整 性 通 过 优 化 方 案, 有 效 降 低 公 路 建 设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植 物 植 被 景 观 及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地 的 影 响 和 破 坏 土 地 资 源 保 护 措 施 1 严 格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等 国 家 和 地 方 相 关 法 律, 向 有 关 部 门 报 批 农 用 地 转 用 和 征 用 土 地 的 手 续, 按 照 占 多 少, 垦 多 少 的 原 则, 补 充 与 所 占 耕 地 数 量 和 质 量 相 当 的 耕 地, 没 有 条 件 开 垦 或 者 开 垦 的 耕 地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应 当 按 照 省 有 关 规 定 缴 纳 耕 地 开 垦 费, 专 款 用 于 开

228 垦 新 的 耕 地 有 关 部 门 应 及 时 调 整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严 格 土 地 审 批, 严 禁 规 划 外 用 地 造 成 的 耕 地 损 失, 提 高 土 地 利 用 效 率 2 在 路 基 填 筑 和 取 土 回 填 过 程 中, 对 地 表 上 层 30 cm 厚 的 高 肥 力 土 壤 腐 殖 质 层 进 行 剥 离 和 保 存, 作 为 公 路 建 设 结 束 后 农 业 用 地 复 垦 地 表 植 被 补 偿 恢 复 和 景 观 绿 化 工 程 所 需 的 耕 植 土 3 对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弃 渣 场 等 用 地, 在 工 程 结 束 后 应 立 即 进 行 农 业 复 垦 或 其 它 生 态 修 复 措 施, 杜 绝 农 业 用 地 人 为 荒 置 导 致 的 水 土 流 失 和 土 壤 养 分 流 失 农 业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对 于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当 地 农 民 农 业 生 产 损 失, 建 设 单 位 应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对 受 影 响 农 民 给 与 一 定 的 经 济 补 偿, 确 保 其 农 业 收 入 不 降 低 植 被 资 源 保 护 措 施 1 对 于 项 目 建 设 占 用 的 人 工 栽 植 作 物, 施 工 进 行 前, 应 尽 可 能 将 这 些 作 物 进 行 移 植, 严 禁 随 意 破 坏 2 加 强 施 工 期 管 理,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及 施 工 机 械 随 意 破 坏 当 地 植 被 3 选 用 乡 土 物 种, 在 土 方 工 程 完 成 后 立 即 栽 种, 并 在 栽 种 初 期, 予 以 必 要 的 养 护 如 采 用 立 体 绿 化 护 坡 工 程 时, 可 先 选 择 固 着 性 强 的 先 锋 物 种, 在 运 营 期 间 逐 步 用 乡 土 物 种 替 代 4 工 程 临 时 用 地 应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和 居 民 要 求 及 时 进 行 地 表 植 被 补 偿 恢 复, 并 在 竣 工 验 收 前 实 施 完 成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措 施 1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环 保 意 识 教 育, 禁 止 施 工 人 员 猎 捕 野 生 动 物, 如 误 伤 野 生 动 物, 应 立 即 送 往 当 地 动 物 医 疗 机 构 进 行 抢 救 2 施 工 单 位 应 配 合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在 穿 越 林 地 路 段 施 工 时 设 置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的 条 幅 或 标 识 牌

229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涉 水 桥 墩 施 工 应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2 应 避 免 桥 梁 桩 基 钻 孔 产 生 的 钻 渣 泥 浆 混 凝 土 浇 筑 时 抛 洒 的 废 渣 进 入 水 体 3 定 期 对 施 工 机 械 进 行 检 修 维 护 和 保 养, 减 少 跑 冒 滴 漏 油 现 象 的 产 生 4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弃 土 ( 石 ) 渣 应 按 指 定 的 路 线 运 至 指 定 的 地 点, 严 禁 倾 倒 入 水 体 5 禁 止 在 河 流 中 清 洗 盛 装 油 料 化 学 品 的 容 器 临 时 工 程 用 地 保 护 措 施 和 恢 复 方 案 1 临 时 工 程 用 地 设 置 要 求 应 严 格 控 制 各 类 临 时 设 施 用 地 的 数 量, 其 面 积 不 应 大 于 设 计 给 定 的 面 积, 禁 止 随 意 超 标 占 地 2 表 土 剥 离 及 存 放 首 先, 在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先 整 理 出 一 块 场 地 存 放 剥 离 的 表 土, 剥 离 的 表 土 暂 存, 作 为 施 工 结 束 后 施 工 场 地 恢 复 耕 地 的 用 土 表 土 剥 离 厚 度 30cm 然 后, 对 于 土 堆 的 四 面 坡 脚 均 采 用 干 砌 石 或 编 织 袋 装 土 护 脚 进 行 临 时 性 防 护 除 此 之 外, 对 于 土 堆 裸 露 的 顶 面 和 坡 面, 首 先 需 要 进 行 压 实 或 拍 实 处 理, 然 后 在 堆 土 表 面 播 撒 草 籽, 以 防 止 降 雨 和 径 流 对 土 堆 的 侵 蚀 最 后, 覆 土 工 作 结 束 后, 对 于 临 时 堆 置 表 土 占 用 的 土 地 必 须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以 防 止 人 为 增 加 新 的 水 土 流 失 3 临 时 工 程 恢 复 方 案 1)1 弃 渣 场 根 据 工 可 报 告, 拟 建 项 目 设 置 23 处 弃 渣 场, 弃 渣 场 利 用 的 是 荒 沟 凹 地 支 毛 沟 弃 渣 场 退 闭 场 后, 应 及 时 进 行 复 垦 绿 化 等 措 施, 进 行 相 应 的 生 态 恢 复 修 复 与 景 观 再 造, 以 减 小 现 状 水 土 流 失 与 景 观 环 境 的 影 响, 对 策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 1 修 复 平 整 工 程 : 各 弃 渣 场 区 迹 地 在 复 垦 前, 首 先 应 进 行 迹 地 平 整, 包 括 削 坡 开 级 修 复 边 坡, 并 做 好 扎 实 的 梯 级 整 地 和 稳 固 边 坡 同 时, 应 建 好 截 流 与

230 导 流 排 水 沟 渠 系 统 以 及 必 要 的 护 坡 构 筑, 防 止 冲 刷 和 滑 坡 坍 塌 2 覆 土 工 程 : 料 场 经 修 复 平 整 后, 应 采 取 覆 土 措 施 覆 土 厚 度 一 般 至 少 应 不 小 于 40~50cm, 覆 土 土 壤 大 部 分 应 为 表 层 土 壤 3 复 垦 工 程 : 根 据 当 地 农 业 生 产 特 点, 建 议 复 垦 方 式 采 用 农 业 复 垦 2)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场 地 恢 复 措 施 主 要 有 : 1 场 地 清 理 : 将 场 地 内 的 建 筑 材 料 受 油 污 染 的 土 壤 等 表 面 物 质 等 应 将 清 除, 不 可 遗 留 下 环 境 问 题 2 覆 土 工 程 : 场 地 经 修 复 平 整 后, 应 采 取 覆 土 措 施 覆 土 厚 度 一 般 至 少 应 不 小 于 40~50cm, 覆 土 土 壤 大 部 分 应 为 表 层 土 壤 3 复 垦 工 程 : 根 据 当 地 农 业 生 产 特 点, 建 议 复 垦 方 式 采 用 农 业 复 垦 营 运 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 道 路 管 理 部 门 必 须 强 化 沿 线 的 绿 化 苗 木 管 理 和 养 护, 确 保 道 路 绿 化 长 效 发 挥 固 土 护 坡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净 化 空 气 隔 声 降 噪 美 化 景 观 等 环 保 功 能 2 配 备 专 业 人 员 定 期 对 绿 化 苗 木 进 行 浇 水 施 肥 松 土 修 剪 病 虫 害 防 治, 检 查 苗 木 生 长 状 况, 对 枯 死 苗 木 草 皮 进 行 更 换 补 种 3 做 好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用 地 的 土 地 整 治 及 生 态 恢 复 工 作 4 为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对 沿 线 挖 方 边 坡 路 段, 采 用 缓 于 1:1.0 的 坡 率 进 行 设 计 ; 填 方 段 路 基 边 坡 率 视 填 土 高 度 和 土 质 条 件 确 定,H 8m 时, 边 坡 率 1:1.5, H>8m 时, 上 部 8m 边 坡 率 1:1.5, 下 部 坡 率 1:1.75; 本 工 程 对 桥 头 路 基 路 段 陡 坡 半 填 半 挖 路 段 低 填 浅 挖 路 段 沿 池 塘 路 段 及 新 旧 路 基 衔 接 路 段 等 进 行 特 殊 加 固 处 理, 以 增 加 路 基 的 稳 定 性, 提 高 路 基 承 载 力 减 少 路 基 的 不 均 匀 沉 降 坡 面 压 实 后 种 植 草 皮, 同 时 根 据 需 要 设 置 土 工 格 栅 进 行 加 固, 应 采 用 U 型 钉 进 行 有 效 的 锚 固,U 型 钉 采 用 φ10 钢 筋 弯 制 而 成, 具 体 如 下 : 填 方 段 拟 采 用 防 护 形 式 (1) 一 般 填 方 路 基 边 坡 采 用 三 维 网 草 灌 混 植 生 态 防 护, 三 维 网 是 近 年 来 新 开 发 的 一 项 及 坡 面 加 固 和 植 物 防 护 于 一 体 的 复 合 型 边 坡 植 物 防 护 措 施, 覆 盖 率 达 80% 以 上 时 能 承 受 暴 雨 的 冲 刷, 植 物 生 长 茂 盛 时, 能 抵 抗 冲 刷 的 径 流 流 速 达 6m/s, 可 有 效 解 决 植 草 皮 撒 草 籽 等 简 单 防 护 形 式 存 活 率 低, 不 耐 冲 刷 等 缺 点 同 时 网

231 包 内 植 草 采 用 液 压 喷 播 工 艺, 施 工 快 捷 方 便 (2) 地 面 横 坡 较 陡 的 路 段 及 放 坡 后 征 地 困 难 的 路 段, 采 用 外 侧 设 置 挡 墙 支 挡 (3) 穿 越 地 势 低 洼 的 水 田 路 段, 考 虑 在 坡 脚 处 设 置 田 路 分 家 小 矮 墙 对 坡 脚 进 行 加 固 (4) 桥 头 路 基 采 用 混 凝 土 预 制 块 满 铺 进 行 防 护, 长 度 一 般 为 10m, 从 而 加 强 与 桥 台 衔 接 处 路 堤 边 坡 的 稳 定 性 (5) 穿 越 水 塘 区 的 填 方 路 基 边 坡 下 部 设 浸 水 护 坡, 上 部 采 用 喷 播 绿 化 防 护 挖 方 段 采 用 防 护 形 式 (1) 一 般 挖 方 段 土 质 边 坡, 放 缓 至 稳 定 坡 率 后, 采 用 客 土 喷 播 植 草 防 护, 充 分 利 用 当 地 物 种, 在 种 子 混 合 物 中 注 重 草 灌 木 花 的 有 机 结 合, 强 调 中 长 期 效 果 为 主, 同 时 兼 顾 前 期 效 果, 努 力 建 设 一 条 持 久 自 然 的 绿 色 通 道 对 整 体 稳 定 的 石 质 挖 方 段, 可 考 虑 保 持 其 自 然 风 貌, 体 现 自 然 天 成 鬼 斧 神 凿 的 原 始 感, 原 则 上 不 进 行 防 护, 可 选 取 有 裂 隙 水 的 岩 石 缝 隙, 移 植 当 地 的 土 生 茅 草, 保 持 其 自 然 生 态, 与 大 别 山 的 险 峻 相 得 益 彰 对 景 观 要 求 较 高 的 路 段, 可 考 虑 采 用 厚 层 基 材 网 结 合 网 内 喷 播 绿 化 (3) 对 整 体 稳 定, 但 节 理 裂 隙 发 育, 存 在 落 石 崩 塌 掉 块 的 坡 面, 可 考 虑 采 用 挂 GPS2 型 主 动 网 并 结 合 网 内 喷 播 绿 化 进 行 防 护 (4) 对 需 要 设 置 挡 墙 支 挡 防 护 的 路 段, 可 考 虑 对 挡 墙 外 立 面 进 行 仿 竹 仿 树 干 等 工 艺 提 升 景 观 效 果, 避 免 传 统 圬 工 防 护 带 来 的 生 硬 突 兀, 景 观 效 果 差 等 问 题 (5) 对 局 部 覆 盖 层 较 厚 顺 层 节 理 发 育, 边 坡 开 挖 后 可 能 存 在 浅 层 滑 塌 的 坡 面, 采 用 框 架 锚 杆 进 行 加 固, 框 格 内 填 充 植 生 袋 进 行 绿 化 9.4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水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组 织 管 理 措 施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跨 河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232 (2)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营 地 和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的 布 置 应 充 分 考 虑 排 水 需 要, 尽 可 能 远 离 河 流,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的 基 础 设 施 (3) 制 定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渣 和 矿 建 材 料 应 运 至 河 道 之 外 指 定 地 点 堆 放,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生 活 垃 圾 应 定 点 存 放, 定 期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严 禁 乱 丢 乱 弃 ;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日 常 养 护, 杜 绝 燃 油 机 油 的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 严 禁 向 沿 线 的 任 何 水 体 倾 倒 残 余 燃 油 机 油 施 工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 桥 梁 施 工 完 毕 后, 要 清 理 施 工 现 场, 以 防 施 工 废 料 等 随 雨 水 进 入 河 中 ; 同 时, 桥 涵 施 工 要 充 分 考 虑 防 洪 防 涝 需 要, 不 得 妨 碍 沿 线 地 区 行 洪 排 涝 灌 溉 水 产 养 殖 的 正 常 进 行, 必 须 保 证 沟 渠 畅 通 (4) 准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物 资 施 工 材 料 堆 场 应 配 备 有 防 雨 篷 布 等 遮 盖 物 品,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5)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定 期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环 保 教 育, 学 习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2 工 程 措 施 (1)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设 置 5 处 施 工 营 地, 处 于 农 村 区 域, 设 置 旱 厕, 施 工 人 员 粪 便 污 水 作 为 农 肥, 洗 浴 废 水 用 于 菜 地 浇 灌 (2) 生 产 废 水 处 置 施 工 期 主 要 包 括 砂 石 材 料 的 冲 洗 废 水 和 拌 合 机 械 设 备 的 淋 洗 废 水, 产 生 少 量 含 SS 的 废 水, 如 果 直 接 排 放 将 会 影 响 受 纳 水 体 水 质, 特 别 是 在 桥 梁 两 侧 进 行 施 工 时, 对 跨 越 水 体 产 生 直 接 影 响 建 议 采 取 临 时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回 用, 尺 寸 采 用 4 3 2m, 沉 淀 回 用 于 砂 石 料 搅 拌 (3) 桥 梁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本 项 目 桥 梁 包 括 大 中 小 桥, 大 中 桥 有 涉 水 桥 墩, 小 桥 有 旱 地 桥 墩 为 保 护 公 路 跨 越 河 流 的 环 境 质 量, 涉 水 桥 梁 施 工 应 尽 量 选 择 在 枯 水 季 节, 以 避 免 桩 基 的 水 下 施 工 ; 同 时 尽 量 采 用 循 环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方 式, 使 泥 浆 循 环 使 用, 减 少 泥 浆 排 放 量 施 工 完 毕 后 的 泥 浆 经 自 然 沉 淀 后 覆 土 回 填 摊 平 处 理 为 避 免 和

233 减 小 桩 基 施 工 现 场 地 面 径 流 形 成 的 悬 浮 物 污 染, 必 要 时 在 桩 基 旱 地 施 工 现 场 修 筑 截 水 沟, 将 施 工 产 生 的 SS 污 水 引 至 临 时 沉 淀 池 沉 淀 后 回 用 旱 地 桥 墩 基 础 施 工 采 用 明 挖 的 方 式 进 行, 基 坑 开 挖 和 基 坑 排 水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含 有 悬 浮 物 的 废 水 产 生, 为 避 免 或 者 减 轻 这 类 废 水 直 接 排 放 对 跨 越 桥 梁 水 体 的 影 响, 施 工 过 程 应 严 格 按 照 定 位 放 样 确 定 的 面 积 进 行 基 坑 开 挖, 基 坑 开 挖 和 基 坑 排 水 中 排 放 的 废 水 必 须 经 过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由 导 流 沟 排 入 河 流, 不 可 无 组 织 的 任 意 排 放 需 设 置 沉 淀 池 20 座 ; 并 设 临 时 排 水 沟 与 周 边 天 然 水 系 相 连, 采 用 梯 形 断 面, 底 宽 40cm, 边 坡 1:1, 深 40cm, 排 水 沟 长 360m (4) 减 小 降 雨 产 生 的 面 源 流 失 措 施 施 工 时 考 虑 用 无 纺 布 或 者 草 栅 对 开 挖 和 填 筑 的 未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的 边 坡 表 土 堆 积 地 堆 料 场 预 制 场 等 进 行 覆 盖, 在 表 土 堆 积 地 周 围 用 编 织 土 袋 拦 挡 在 桥 梁 及 堆 料 场 周 围 设 置 沉 淀 池 等 措 施 空 气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全 路 段 实 行 围 挡 封 闭, 一 般 路 段 围 挡 高 度 不 低 于 1.8m, 在 表 中 所 列 敏 感 点 路 段 围 挡 高 度 2.5 米 围 挡 底 端 应 设 置 防 溢 座, 围 挡 之 间 以 及 围 挡 与 防 溢 座 之 间 无 缝 隙 2 气 象 预 报 风 力 达 到 5 级 以 上 的 天 气, 不 得 进 行 土 方 挖 填 和 转 运 作 业 3 施 工 现 场 出 入 口 道 路 实 施 混 凝 土 硬 化 并 配 备 车 辆 冲 洗 设 施 对 驶 出 施 工 现 场 的 机 动 车 辆 冲 洗 干 净, 方 可 上 路 4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内 道 路 和 加 工 区 实 施 混 凝 土 硬 化 5 施 工 场 地 内 砂 粉 煤 灰 水 泥 等 堆 场 地 面 应 进 行 硬 化, 且 不 可 露 天 堆 放, 四 周 设 置 围 挡, 定 期 洒 水 6 临 时 堆 土 场 应 当 设 置 围 挡 防 尘 网 和 覆 盖 等 防 尘 设 施 7 弃 渣 场 在 弃 渣 后, 要 进 行 压 实 或 拍 实 处 理 8 拆 除 的 房 屋 前 要 施 行 围 挡, 拆 除 作 业 实 行 持 续 加 压 洒 水 或 者 喷 淋 方 式 作 业 9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洒 水 车, 对 未 完 工 路 面 经 常 洒 水 保 持 路 面 湿 润, 在 敏 感 路 段 增 铺 草 垫, 抑 制 道 路 扬 尘 污 染

234 10 项 目 施 工 区 域 不 得 设 有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沥 青 搅 拌 站 等 产 生 粉 尘 等 废 气 的 临 时 设 施 11 施 工 场 地 内 的 砂 石 料 搅 拌 站 和 灰 土 搅 拌 站 采 取 全 密 闭 措 施 12 渣 土 建 筑 垃 圾 散 装 物 料 等 运 输 车 辆 应 实 施 严 格 密 闭 运 输 在 划 定 城 区 渣 土 运 输 线 路 中 行 驶, 运 输 车 辆 安 装 GPS 定 位 系 统 ; 不 可 使 用 无 资 质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 车 辆 出 建 筑 工 地 前 必 须 冲 洗 干 净, 确 保 车 轮 不 带 泥 13 以 上 防 治 措 施 需 纳 入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中, 由 施 工 单 位 承 担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扬 尘 的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声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应 经 常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差 而 导 致 噪 声 增 强 现 象 的 发 生 2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重 型 运 输 汽 车 等 产 生 噪 声 的 施 工 机 械 进 场 必 须 先 试 车, 确 定 润 滑 良 好, 各 紧 固 件 无 松 动, 无 不 良 噪 声 后 方 可 投 入 使 用 3 施 工 工 地 厂 界 设 置 围 挡 遮 挡 施 工 噪 声, 确 保 基 础 牢 固, 表 面 平 整 和 清 洁 4 紧 邻 敏 感 点 ( 杨 冲 村 王 家 畈 庙 前 村 双 石 村 刘 街 村 黄 村 梅 村 凌 家 村 高 进 村 檀 林 村 长 胜 村 桂 村 红 石 村 等 ) 施 工 路 段 时, 应 设 置 移 动 式 声 屏 障 5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属 于 短 期 影 响, 主 要 是 夜 间 干 扰 施 工 沿 线 居 民 的 休 息, 施 工 机 械 夜 间 (22:00~6:00)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路 段 应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如 必 须 连 续 作 业 或 者 因 特 殊 需 要 必 须 需 夜 间 施 工 的, 要 在 施 工 日 3 天 前 办 理 夜 间 施 工 许 可, 并 对 夜 间 施 工 的 条 件 及 要 求 具 体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6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施 工 物 料 运 输 时, 注 意 调 整 运 输 时 间, 尽 量 在 白 天 运 输, 这 样 可 以 减 少 对 运 输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夜 间 休 息 的 影 响 在 途 径 村 镇 学 校 医 院 时, 应 减 速 慢 行, 禁 止 鸣 笛 7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施 工 噪 声 超 标 并 对 附 近 居 民 点 产 生 影 响 应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监 测 方 案 参 见 第 十 一 章 噪 声 监 控 计 划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第 四 十 六 条 规 定 : 工 程

235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及 时 清 运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并 按 照 环 境 卫 生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规 定 进 行 利 用 或 者 处 置, 为 减 少 工 程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应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房 屋 拆 迁 垃 圾 产 生 的 废 渣 应 尽 量 回 收 利 用, 不 能 利 用 的 及 时 清 运 至 池 州 市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严 禁 乱 堆 乱 放, 更 不 能 倾 倒 入 河 流 中 2 施 工 建 筑 垃 圾 中 废 钢 筋 废 包 装 物 废 旧 设 备 等 可 回 收 利 用 的 集 中 收 集 后 送 至 当 地 废 品 收 购 站 实 现 综 合 利 用, 不 能 利 用 的 则 运 至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填 埋 场 3 应 按 计 划 和 施 工 操 作 规 程, 严 格 控 制, 尽 量 减 少 余 下 的 物 料 一 旦 有 余 下 的 材 料, 将 其 有 序 地 存 放 好, 也 可 结 合 地 方 建 设 要 求, 供 乡 村 道 路 修 建 或 建 筑 使 用 4 在 办 公 生 活 区 内 设 置 带 盖 垃 圾 桶,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同 时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意 识 教 育, 杜 绝 生 活 垃 圾 乱 堆 乱 扔 5 建 筑 垃 圾 弃 方 应 当 适 量 装 载, 密 闭 运 输, 运 输 途 中 避 免 出 现 泄 漏 遗 撒 现 象 9.5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公 路 起 点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段 道 路 完 全 利 用, 已 布 设 完 善 的 市 政 排 水 设 施, 本 项 目 完 全 利 用 ; 新 建 路 段 排 水 根 据 路 基 地 块 排 水 及 农 田 灌 溉 需 求 分 别 设 置 路 堑 边 沟 路 堤 排 水 沟 坡 顶 截 水 沟 急 流 槽 过 路 涵 等 排 水 设 施 ; 老 路 傍 宽 利 用 段, 现 状 排 水 边 沟 为 砼 现 浇 无 盖 板 矩 形 边 沟, 部 分 石 质 挖 方 段 为 L 型 边 沟, 多 数 路 段 沟 体 淤 堵 破 损 严 重 砂 浆 标 号 不 足 且 过 水 断 面 不 满 足 排 水 需 求, 具 体 见 章 节 加 强 雨 水 管 网 的 日 常 维 护 管 理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3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钢 筋 混 凝 土 防 撞 护 栏 ; 4 两 处 养 护 工 区 设 置 规 模 为 2m³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出 水 水 质 满 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新 污 染 源 一 级 标 准 要 求, 尾 水 尽 量 用 于 厂 区 绿 化, 多 余 废 水 外 排

236 9.5.2 空 气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加 强 道 路 中 央 分 隔 带 机 非 隔 离 带 的 日 常 养 护 管 理, 缓 解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对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2 加 强 道 路 路 面 的 养 护 管 理, 保 障 道 路 畅 通, 提 升 道 路 的 整 体 服 务 水 平, 使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保 持 良 好 的 工 况 从 而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3 定 期 清 扫 路 面 和 洒 水, 减 少 路 面 扬 尘 4 加 强 车 辆 管 理, 禁 止 车 况 差 的 车 辆 上 路, 机 动 车 辆 应 当 保 持 消 声 系 统 正 常 工 作, 禁 止 拆 卸 消 声 装 置 ; 5 对 小 岭 山 隧 道 和 苦 领 隧 道 机 械 通 风, 庙 前 隧 道 自 然 通 风 声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工 程 管 理 措 施 (1) 加 强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限 制 车 况 差 超 载 的 车 辆 进 入, 可 以 有 效 降 低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源 强 (2) 加 强 道 路 通 车 后 的 道 路 养 护 工 作, 维 持 道 路 路 面 的 平 整 度, 避 免 因 路 况 不 佳 造 成 车 辆 颠 簸 而 引 起 交 通 噪 声 (3) 在 学 校 路 段 设 置 禁 鸣 标 志 和 减 速 带 2 对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建 设 的 控 制 要 求 项 目 沿 线 为 农 村 区 域 建 议 规 划 部 门 进 行 功 能 区 规 划 和 城 市 规 划 时, 应 重 视 拟 建 项 目 的 影 响 (1) 原 则 上 临 路 首 排 不 宜 规 划 新 建 学 校 新 建 学 校 医 院 敬 老 院 等 特 殊 敏 感 建 筑 物 应 以 商 业 办 公 用 房 为 主 (2) 建 设 居 民 住 宅 楼 的 路 段, 住 宅 楼 与 道 路 边 界 线 之 间 应 预 留 一 定 的 退 让 距 离, 应 合 理 布 局 房 屋 内 功 能 布 局, 靠 近 道 路 一 侧 可 设 计 成 厨 房 卫 生 间 客 厅 等, 需 要 保 持 安 静 的 卧 室 应 设 计 在 远 离 道 路 一 侧, 且 安 装 双 层 隔 声 门 窗 3 工 程 措 施 对 于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超 标 问 题, 可 采 取 的 防 治 对 策 和 措 施 有 : 声 屏 障 建 筑 物 设 置 吸 隔 声 设 施 ( 隔 声 窗 ) 调 整 建 筑 物 使 用 功 能 环 保 搬 迁 栽 植 绿 化 林 带 等 这 些 措 施 的 利 弊 防 治 效 果 及 其 实 施 费 用, 见 表 表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防 治 对 策

237 防 治 措 施 优 点 缺 点 防 治 效 果 实 施 费 用 声 屏 障 设 计 应 由 专 业 环 节 约 土 地 简 单 实 用 可 行 有 声 屏 障 效 一 次 性 投 资 小, 易 在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中 实 施 可 用 于 公 共 建 筑 物, 或 者 噪 声 污 隔 声 窗 染 特 别 严 重, 建 筑 结 构 较 好 的 建 筑 物 效 果 一 般, 费 用 围 墙 较 低 距 离 公 路 中 心 线 60m 以 内 的 敏 感 点 防 噪 效 果 好, 造 价 较 高 ; 影 响 行 车 安 全 需 解 决 通 风 问 题 降 噪 能 力 有 限, 适 用 范 围 小 保 设 计 和 结 构 设 计 单 位 承 担, 且 首 先 应 做 好 声 2000~5000 屏 障 声 学 设 计, 即 合 理 元 / 延 米 ( 根 设 计 声 屏 障 位 置 高 度 据 声 学 材 料 长 度 插 入 损 失 值 声 区 别 ) 学 材 料 等 一 般 可 降 低 噪 声 5~15dB 根 据 实 际 采 用 经 验, 在 窗 户 全 关 闭 的 情 况 下, 室 内 噪 声 可 降 低 11~ 500~ dB, 双 层 玻 璃 窗 降 低 元 /m 2 25dB 左 右, 可 大 大 减 轻 交 通 噪 声 对 村 和 学 校 的 干 扰 元 / 可 降 低 噪 声 3~5dB 延 米 调 整 公 路 线 位 可 有 效 解 决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问 题 受 工 程 因 素 限 制 好 低 噪 声 路 面 经 济 合 理 保 持 环 境 原 有 风 貌 行 车 安 全 行 车 舒 适 耐 久 性 差 空 隙 易 堵 塞 造 成 减 噪 效 果 降 低 可 降 低 噪 声 2~5dB 约 300 万 元 / km( 与 非 减 噪 路 面 造 价 基 本 相 同 ) 调 整 建 筑 物 使 用 功 能 可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缓 解 噪 声 吵 闹 问 题 实 用 性 差, 而 且 很 难 实 施 难 以 估 量 难 以 估 算 搬 迁 具 有 可 永 久 性 解 决 噪 声 污 染 问 题 的 优 点, 环 境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显 著 考 虑 重 新 征 用 土 地 进 行 开 发 建 设, 综 合 投 资 巨 大, 同 时 实 施 搬 迁 也 会 产 生 新 的 环 境 问 题 可 彻 底 解 决 噪 声 扰 民 问 题 约 3~5 万 元 / 户 ( 不 含 征 地 费 )

238 占 地 较 多, 公 路 建 防 噪 防 尘 水 设 部 门 要 面 临 购 150 元 /m( 只 土 保 持 改 善 生 买 土 地 及 解 决 林 与 林 带 的 宽 度 高 度 栽 植 绿 包 括 苗 木 购 态 环 境 和 美 化 环 带 结 构 和 宽 度 问 位 置 配 置 方 式 以 及 植 化 林 带 置 费 和 养 护 境 等 综 合 功 能 对 题, 一 般 对 绿 化 林 物 种 类 有 密 切 关 系 费 用 ) 人 心 理 作 用 良 好 带 的 降 噪 功 能 不 可 估 计 过 高 本 评 价 结 合 实 际 踏 勘 的 情 况 及 评 价 中 的 预 测 结 果, 对 噪 声 超 标 敏 感 点 采 取 相 应 的 降 噪 措 施 措 施 原 则 为 : 以 营 运 中 期 预 测 结 果 作 为 控 制, 预 测 超 标 大 于 3 分 贝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采 取 双 层 隔 声 窗 降 噪 ; 营 运 远 期 超 标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预 留 噪 声 跟 踪 监 测 费 用 根 据 表 6.5-9, 本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在 运 营 中 期 昼 夜 间 声 环 境 超 标 均 小 于 3 分 贝, 故 无 需 新 增 工 程 措 施 ( 如 隔 声 窗 ); 对 运 营 期 远 期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共 计 28 处, 采 取 跟 踪 监 测 的 方 式, 严 格 监 控 其 声 环 境, 并 预 留 监 测 费 用, 按 照 每 处 1.5 万 计 算, 共 计 预 留 42 万 元 沿 线 敏 感 点 超 标 情 况 见 表 本 报 告 对 敏 感 点 不 提 出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预 留 跟 踪 监 测 费 用,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噪 声 进 行 定 期 监 测, 在 监 测 值 超 标 较 大 情 况 下, 在 人 口 密 集 路 段 设 置 减 速 带, 降 低 车 速 以 控 制 交 通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针 对 沿 线 司 乘 人 员 随 意 丢 弃 的 垃 圾, 加 强 垃 圾 的 清 理 和 收 集, 并 送 往 附 近 城 镇 垃 圾 处 理 场 处 理 环 境 风 险 预 防 措 施 道 路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时 因 交 通 事 故 而 引 发 的 危 险 品 泄 漏 等 事 故, 由 于 危 险 品 车 辆 交 通 事 故 导 致 的 环 境 风 险 属 于 小 概 率 随 机 事 件, 目 前 尚 无 统 一 的 规 范 或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通 常 采 取 概 率 论 方 法 作 出 预 测 由 于 缺 乏 必 要 的 统 计 数 据, 本 评 价 中 难 以 给 出 定 量 描 述 为 消 除 和 减 缓 危 险 品 泄 漏 等 事 故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建 议 必 须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范 措 施, 具 体 如 下 : 1 管 理 措 施

239 (1) 为 防 止 和 杜 绝 危 险 品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恶 性 事 故 发 生, 应 严 格 执 行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有 关 规 定, 并 办 理 有 关 运 输 危 险 品 准 运 证, 运 输 车 辆 应 有 明 显 标 志 ; 应 在 桥 头 设 置 警 示 牌 ( 限 速 );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需 进 行 车 况 检 查, 车 况 符 合 要 求 的 方 可 上 桥 (2) 为 避 免 危 险 品 运 输 过 程 发 生 事 故 所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应 对 易 燃 易 爆 和 有 毒 危 险 品 指 定 专 门 运 输 路 线, 避 开 本 项 目 人 口 密 集 的 城 区 和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3) 在 危 险 品 运 输 途 中, 司 乘 人 员 应 严 禁 吸 烟, 停 车 时 不 准 靠 近 明 火 和 高 温 场 所 ; 驾 驶 员 在 运 输 途 中 必 须 集 中 精 力, 要 注 意 观 察 路 标, 尤 其 是 路 过 居 民 点 桥 梁 时 更 要 注 意 交 通 安 全 (4) 严 禁 运 输 化 学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停 靠 在 沿 线 上 环 境 敏 感 点 处, 并 在 该 处 设 置 严 禁 停 车 的 标 志 牌, 以 防 撞 车 事 故 发 生 (5) 在 运 输 途 中 万 一 发 生 燃 烧 爆 炸 污 染 中 毒 等 事 故 时, 驾 驶 员 必 须 根 据 承 运 危 险 货 物 的 性 质, 按 规 定 要 求, 采 取 相 应 的 应 急 措 施, 防 止 事 态 扩 大, 并 应 及 时 向 当 地 有 关 部 门 ( 如 公 安 环 保 ) 报 告, 共 同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危 害 2 工 程 措 施 (1) 人 口 密 集 的 敏 感 路 段 设 置 严 禁 停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和 限 速 的 标 志 牌 (2) 桥 头 设 置 限 速 的 警 示 牌 (3)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钢 筋 混 凝 土 防 撞 栏, 减 缓 及 减 轻 车 辆 翻 入 河 流 的 概 率 及 风 险 影 响 ;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引 水 管 和 桥 两 端 设 置 废 水 收 集 池, 防 治 事 故 废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9.6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投 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投 资 见 表 表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类 别 环 保 设 施 名 称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作 用 与 效 果 实 施 时 期 社 会 影 响 环 境 警 示 标 志 10 施 工 期 引 导 当 地 居 民 安 全 出 行 施 工 期 水 土 保 持 减 缓 预 防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期 生 态 影 响 路 基 施 工 场 地 弃 渣 场 表 土 保 护 50 保 护 土 壤 资 源 施 工 期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60 恢 复 耕 地, 减 少 工 程 导 施 工 期

240 致 的 耕 地 的 损 耗 防 雨 抑 尘 篷 布 等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影 响 水 50 遮 盖 物 品 体 施 工 期 施 工 营 地 化 粪 池 减 缓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15 地 表 水 环 境 排 水 管 网 影 响 施 工 期 临 时 沉 淀 池 60 防 止 施 工 泥 浆 污 染 水 体 施 工 期 沟 渠 40 防 止 面 源 污 染 施 工 期 敏 感 点 路 段 设 置 围 挡 100 减 缓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期 减 缓 施 工 粉 尘 率 在 洒 水 车 50 空 气 环 境 70% 以 上 施 工 期 堆 场 周 边 围 挡 50 减 缓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期 篷 布 等 防 护 物 品 计 入 地 表 水 环 境 环 保 投 资 减 少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期 全 路 段 设 置 围 挡 计 入 空 气 环 境 环 保 投 资 减 轻 噪 声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敏 感 路 段 设 置 移 动 减 轻 噪 声 对 敏 感 建 筑 50 声 屏 障 物 影 响 施 工 期 跟 踪 监 测 42 发 现 环 境 问 题 营 运 期 禁 鸣 标 志 减 速 带 计 入 主 体 工 程 避 免 突 发 噪 声 施 工 期 固 废 垃 圾 委 托 处 理 费 90 将 垃 圾 运 往 指 定 地 点 处 理 施 工 期 桥 梁 路 段, 设 置 警 示 标 示 牌 桥 梁 两 环 境 风 险 影 防 治 事 故 车 辆 进 入 水 侧 钢 筋 混 凝 土 防 撞 80 响 体 栏, 桥 两 侧 引 水 管 施 工 期 桥 两 端 事 故 水 池 环 境 保 护 标 示 牌 15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60 发 挥 其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监 控 作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及 用 监 控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和 监 保 证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工 期 和 70 理 费 用 施 的 落 实 和 执 行 营 运 期 竣 工 验 收 调 查 及 后 增 强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60 评 价 费 用 提 高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2018 年 合 计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7.69%

241 第 十 章 公 众 参 与 10.1 公 众 参 与 的 依 据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号 ) 第 一 章 第 五 条 :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在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过 程 中,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在 审 批 或 者 重 新 审 核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过 程 中,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公 开 有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信 息,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10.2 公 众 参 与 原 则 国 家 鼓 励 公 众 参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活 动 公 众 参 与 实 行 公 开 平 等 广 泛 和 便 利 的 原 则 10.3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地 域 职 业 专 业 知 识 背 景 表 达 能 力 受 影 响 程 度 等 因 素, 合 理 选 择 被 征 求 意 见 的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10.4 公 众 参 与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是 项 目 建 设 方 与 评 价 单 位 同 公 众 之 间 的 一 种 双 向 信 息 交 流, 目 的 是 使 公 众 了 解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发 布 他 们 的 意 见 和 看 法 评 价 专 业 人 员 将 公 众 的 意 见 及 时 反 馈 给 建 设 单 位 和 设 计 部 门, 以 便 在 建 设 中 充 分 考 虑 公 众 的 利 益, 并 采 取 适 当 的 环 保 措 施, 消 除 或 减 轻 对 公 众 利 益 不 利 的 影 响, 使 规 划 设 计 更 合 理 完 善 公 众 参 与 在 我 国 实 施 以 来 的 实 践 表 明, 重 视 社 会 各 方 面 人 员 和 受 影 响 区 的 公 众 对 项 目 环 境 问 题 的 关 心, 让 公 众 了 解 项 目 开 发 建 设 情 况 换 来 了 广 大 公 众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从 而 使 项 目 能 顺 利 的 实 施 10.5 公 众 参 与 方 式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采 用 便 于 公 众 知 悉 的 方 式, 向 公 众 公 开 有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信 息 我 们 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编 写 阶 段 采 用 了 媒 体 公 示 现 场 公 示 和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的 方 式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242 媒 体 公 示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2006]28 号 文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公 众 参 与 要 坚 持 公 开 平 等 广 泛 和 便 利 的 原 则, 并 要 求 公 开 环 境 信 息 和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为 此, 建 设 单 位 在 确 定 了 承 担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后, 在 池 州 市 环 保 局 网 站 ( 向 公 众 进 行 了 两 次 公 示 ( 见 附 件 ) 第 一 次 网 络 公 示 时 间 为 :2016 年 3 月 15 日 ~2016 年 3 月 28 日 ; 公 示 主 要 内 容 为 : 一 项 目 概 况 ; 二 建 设 单 位 情 况 ; 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情 况 ; 四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及 主 要 内 容 ; 五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和 建 议 的 主 要 事 项 ; 六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网 络 第 一 次 公 示 见 图 第 二 次 网 络 公 示 时 间 为 :2016 年 4 月 11 日 ~2016 年 4 月 22 日 公 示 主 要 内 容 为 : 一 项 目 概 况 ; 二 施 工 期 污 染 状 况 及 其 环 境 影 响 对 策 分 析 ; 三 建 设 项 目 营 运 期 污 染 状 况 及 其 环 境 影 响 及 对 策 分 析 ; 四 结 论 ; 五 公 众 咨 询 环 评 内 容 的 方 式 及 期 限 ; 六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网 络 第 二 次 公 示 见 图 图 一 次 网 络 公 示

243 图 二 次 网 络 公 示 现 场 公 告 根 据 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2006 年 2 月 14 日 发 布 的 环 发 2006[28] 号 文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为 使 公 众 更 好 的 了 解 项 目 的 建 设 及 建 设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环 评 在 公 路 沿 线 以 张 贴 公 告 的 形 式 进 行 了 公 示 见 图 蓉 城 镇 政 府 公 告 庙 前 镇 政 府 公 告 庙 前 镇 双 石 村 公 告 刘 街 中 心 学 校 公 告

244 梅 村 镇 梅 街 村 公 告 必 胜 村 公 告 梅 村 镇 公 告 檀 林 村 公 告 小 河 镇 政 府 公 告 红 石 村 公 告 图 沿 线 主 要 敏 感 点 现 场 公 告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为 进 一 步 广 泛 征 询 公 众 意 见, 两 次 公 示 结 束 后, 再 次 采 用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的 社 会 调 查 方 法 获 取 反 馈 信 息, 最 后 对 反 馈 信 息 进 行 评 估 汇 总 调 查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公 众 对 项 目 内 容 的 了 解 程 度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态 度 对 公 众 所 担 心 的 问 题 以 及 就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提 出 的 环 保 建 议 和 要 求 本 环 评 采 用 调 查 表 内 容 见 表 表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路 管 理 局 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 个 体 ) 青 阳 县 贵 池 区 项 目 名 称 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建 设 地 点 石 台 县

245 项 目 概 况 见 本 页 背 面 被 调 查 人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男 女 年 龄 联 系 电 话 家 庭 住 址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农 民 工 人 学 生 干 部 职 员 其 他 调 查 问 题 一 公 路 建 设 和 环 境 保 护 的 基 本 认 识 1 你 是 否 了 解 本 工 程? 很 了 解 了 解 一 点 不 了 解 2 您 对 本 地 交 通 条 件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很 满 意 不 满 意 很 不 满 意 3 您 是 否 了 解 道 路 建 设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和 再 安 置 的 政 策? 很 了 解 了 解 一 些 不 了 解 4 对 于 房 屋 拆 迁, 您 希 望? 另 外 建 房 子 希 望 拆 迁 不 能 远 离 现 在 的 居 住 地 二 公 路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5 公 路 施 工 期 间, 您 觉 得 哪 些 问 题 对 您 的 生 活 有 影 响? 机 械 噪 声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期 安 全 问 题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占 用 土 地 施 工 车 辆 造 成 道 路 拥 挤 外 来 施 工 人 员 增 加 增 加 工 作 机 会 其 他 三 公 路 通 车 后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6 公 路 通 车 后, 您 认 为 下 列 哪 些 方 面 对 您 的 生 活 有 影 响? 汽 车 噪 声 汽 车 尾 气 农 业 收 入 下 降 公 路 阻 隔 交 通 四 环 境 影 响 的 措 施 7 您 希 望 采 取 什 么 措 施 缓 解 环 境 污 染 较 为 合 理 ( 针 对 运 营 期 )? 隔 声 屏 障 绿 化 管 理 措 施 其 他 8 从 环 保 角 度 出 发, 您 对 拟 建 项 目 持 何 种 态 度, 简 要 说 明 原 因? 支 持 无 所 谓 反 对 9 其 他 建 议 和 要 求 调 查 人 签 名 访 谈 日 期 年 月 日

246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名 称 : 省 道 S342 凤 阳 县 大 溪 河 至 清 塘 段 改 造 工 程 项 目 工 程 概 况 : 本 次 建 设 公 路 起 点 位 于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与 S103 相 接 处, 途 径 庙 前 镇 梅 街 镇 梅 村 镇 小 河 镇 等, 终 点 位 于 红 石 村 接 上 S325, 全 长 85.45km, 一 般 路 段 路 基 宽 10~12m, 道 路 等 级 为 二 级 公 路, 总 投 资 万 元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可 能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包 括 :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和 运 输 车 辆 进 出 工 地 产 生 的 空 气 污 染 ;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噪 声 和 振 动 干 扰 ; 施 工 弃 土 ( 渣 ) 和 建 筑 垃 圾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可 能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包 括 : 交 通 噪 声 汽 车 尾 气 车 辆 运 输 通 过 桥 梁 时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防 治 措 施 :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严 格 执 行 池 州 市 建 筑 施 工 噪 声 管 理 建 筑 垃 圾 和 工 程 渣 土 处 置 管 理 等 建 筑 施 工 环 境 管 理 的 法 规 要 求, 施 工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雨 季 道 路 的 冲 洗 水, 路 面 雨 水 经 道 路 两 侧 排 水 沟 渠 收 集 后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同 时 应 加 强 对 排 水 系 统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 定 期 对 路 面 排 水 系 统 进 行 清 疏 和 维 护, 确 保 排 水 系 统 畅 通 大 气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 加 强 道 路 管 理 及 路 面 养 护, 保 持 道 路 良 好 的 运 营 状 态 ; 加 强 绿 化, 利 用 植 物 来 吸 收 污 染 物, 减 轻 污 染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 加 强 道 路 两 侧 的 绿 化 建 设, 加 强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征 求 意 见 事 项 : 就 公 众 关 注 的 环 境 问 题, 建 议 采 取 的 保 护 措 施, 对 工 程 设 计 建 设 过 程 中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以 及 对 环 境 影 响 及 工 程 建 设 所 持 态 度 等 广 泛 征 求 公 众 的 意 见 公 众 意 见 反 馈 方 式 : 填 写 环 评 单 位 现 场 发 放 的 问 卷 调 查 表 ; 通 过 信 件 电 话 等 形 式 直 接 向 建 设 单 位 或 环 评 单 位 反 馈 意 见 环 评 单 位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qq.com 地 址 : 合 肥 市 蜀 山 区 长 江 西 路 8 号 邮 编 : 说 明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的 规 定, 建 设 项 目 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应 征 求 项 目 所 在 地 单 位 和 居 民 等 的 意 见 为 了 使 本 工 程 更 好 地 为 公 众 服 务,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工 程 对 环 境 影 响 我 们 真 诚 地 希 望 您 能 为 保 护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提 出 宝 贵 意 见 表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路 管 理 局 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 团 体 )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地 址 与 本 项 目 方 位 距 离 单 位 性 质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项 目 概 况 : 本 次 建 设 公 路 起 点 位 于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与 S103 相 接 处, 途 径 庙 前 镇 梅 街 镇 梅 村 镇 小 河 镇 等, 终 点 位 于 红 石 村 接 上 S325, 全 长 85.45km, 一 般 路 段 路 基 宽 10~12m, 道 路 等 级 为 二 级 公 路, 总 投 资 万 元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可 能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包 括 :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和 运 输 车 辆 进 出 工 地 产 生 的 空 气 污 染 ;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噪 声 和 振 动 干 扰 ; 施 工 弃 土 ( 渣 ) 和 建 筑 垃 圾 本 工 程 运 营 期 可 能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包 括 : 交 通 噪 声 汽 车 尾 气 车 辆 运 输 通 过 桥 梁 时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防 治 措 施 :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严 格 执 行 池 州 市 建 筑 施 工 噪 声 管 理 建 筑 垃 圾 和 工 程 渣 土 处 置 管 理 等 建 筑 施 工 环 境 管 理 的 法 规 要 求, 施 工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雨 季 道 路 的 冲 洗 水, 路 面 雨 水 经 道 路 两 侧 排 水 沟 渠 收 集 后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同 时 应 加 强 对 排 水 系 统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 定 期 对 路 面 排 水 系 统 进 行 清 疏 和 维 护, 确 保 排 水 系 统 畅 通 大 气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 加 强 道 路 管 理 及 路 面 养 护, 保 持 道 路 良 好 的 运 营 状 态 ; 加 强 绿 化,

247 利 用 植 物 来 吸 收 污 染 物, 减 轻 污 染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 加 强 道 路 两 侧 的 绿 化 建 设, 加 强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环 评 单 位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qq.com 地 址 : 合 肥 市 蜀 山 区 长 江 西 路 8 号 邮 编 : 调 查 问 题 一 本 项 目 可 能 受 到 哪 些 敏 感 因 素 的 制 约? 自 然 保 护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重 要 文 物 城 镇 建 设 总 体 规 划 其 他 不 清 楚 不 受 任 何 制 约 二 公 路 施 工 期 间, 您 觉 得 主 要 会 产 生 哪 些 环 境 影 响? 机 械 噪 声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期 安 全 问 题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占 用 土 地 施 工 车 辆 造 成 道 路 拥 挤 外 来 施 工 人 员 增 加 增 加 工 作 机 会 其 他 三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本 地 区 的 文 物 古 迹 旅 游 景 点 有 何 影 响? 有 利 不 利 没 有 不 相 关 四 您 希 望 采 取 什 么 措 施 缓 解 环 境 污 染 较 为 合 理 ( 针 对 运 营 期 )? 隔 声 屏 障 绿 化 管 理 措 施 其 他 五 从 环 保 角 度 出 发, 您 对 拟 建 项 目 持 何 种 态 度, 简 要 说 明 原 因? 赞 成 无 所 谓 反 对 六 其 他 建 议 和 要 求 调 查 人 签 名 访 谈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 请 在 下 表 中 的 选 项 中 打 请 填 写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并 盖 章 10.6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公 示 结 果 在 公 示 期 间, 未 见 有 人 发 送 电 子 邮 件 或 来 电 建 设 单 位 或 环 评 单 位 联 系 咨 询, 也 没 有 公 众 按 照 公 示 要 求 的 方 式 向 建 设 单 位 或 其 委 托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负 责 审 批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部 门 提 交 书 面 意 见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调 查 对 象 基 本 组 成 为 使 本 次 调 查 能 够 如 实 地 反 应 出 公 众 对 整 个 拟 建 项 目 的 态 度 意 见 和 建 议, 并 且 使 调 查 的 对 象 具 有 一 定 的 代 表 性, 于 2016 年 4 月 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内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企 事 业 单 位 及 政 府 部 门 等 发 放 了 个 人 调 查 表 110 份, 共 收 回 有 效 表 格 100 份, 回 收 率 90.9% 参 与 调 查 表 填 写 的 公 众 来 自 各 行 各 业, 基 本 反 应 了 社 会 各 阶 层 人 士 的 态 度 意 见 和 建 议, 具 有 一 定 的 广 泛 性 和 代 表 性 公 众 调 查 对 象 详 细 信 息 见 表

248 表 公 众 调 查 信 息 一 览 表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职 业 单 位 或 家 庭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态 度 1 女 22 大 专 学 生 王 家 村 支 持 2 男 45 本 科 干 部 王 家 村 支 持 3 女 55 本 科 干 部 王 家 村 支 持 4 男 38 初 中 农 民 王 家 村 支 持 5 男 25 高 中 农 民 王 家 村 支 持 6 男 25 高 中 职 员 杨 冲 村 支 持 7 男 24 大 专 学 生 杨 冲 村 无 所 谓 8 男 50 小 学 农 民 杨 冲 村 支 持 9 男 45 初 中 工 人 杨 冲 村 支 持 10 男 53 小 学 农 民 杨 冲 村 支 持 11 男 46 初 中 农 民 杨 冲 村 支 持 12 男 32 高 中 农 民 王 家 畈 支 持 13 女 38 初 中 农 民 王 家 畈 支 持 14 女 67 小 学 农 民 王 家 畈 支 持 15 女 45 初 中 职 员 王 家 畈 支 持 16 男 44 初 中 农 民 王 家 畈 支 持 17 男 54 小 学 农 民 王 家 畈 支 持 18 男 30 高 中 职 员 王 家 畈 支 持 19 男 45 初 中 农 民 王 家 畈 支 持 20 男 21 本 科 学 生 王 家 畈 支 持 21 男 72 小 学 农 民 馨 园 支 持 22 男 48 小 学 农 民 馨 园 支 持 23 男 40 初 中 其 他 馨 园 支 持 24 男 50 中 专 农 民 馨 园 支 持 25 男 27 大 专 职 员 馨 园 支 持 26 女 44 小 学 农 民 馨 园 无 所 谓 27 男 26 大 专 职 员 庙 前 村 支 持 28 男 43 初 中 农 民 庙 前 村 支 持 29 女 43 初 中 农 民 庙 前 村 支 持 30 女 29 大 专 职 员 庙 前 村 支 持 31 男 52 初 中 农 民 庙 前 村 支 持 32 男 64 初 中 农 民 庙 前 村 支 持

249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职 业 单 位 或 家 庭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态 度 33 女 25 小 学 农 民 庙 前 村 支 持 34 男 25 大 专 职 员 庙 前 村 支 持 35 男 27 本 科 职 员 石 山 村 支 持 36 男 55 小 学 农 民 石 山 村 支 持 37 女 31 初 中 农 民 石 山 村 支 持 38 男 22 高 中 其 他 石 山 村 无 所 谓 39 男 60 小 学 农 民 石 山 村 支 持 40 男 28 大 专 职 员 石 山 村 支 持 41 女 36 大 专 职 员 石 山 村 支 持 42 男 30 本 科 职 员 石 山 村 支 持 43 男 40 初 中 农 民 石 山 村 支 持 44 男 29 初 中 其 他 石 山 村 支 持 45 男 47 小 学 农 民 前 山 刘 支 持 46 女 26 本 科 职 员 前 山 刘 支 持 47 男 27 大 专 职 员 前 山 刘 支 持 48 男 31 初 中 农 民 前 山 刘 支 持 49 男 47 初 中 农 民 红 石 村 支 持 50 男 20 本 科 学 生 红 石 村 支 持 51 男 52 小 学 农 民 前 山 刘 支 持 52 男 52 小 学 农 民 刘 街 村 支 持 53 男 52 小 学 农 民 刘 街 村 支 持 54 女 52 小 学 农 民 刘 街 村 支 持 55 男 73 初 中 农 民 刘 街 村 支 持 56 女 40 初 中 农 民 刘 街 村 支 持 57 男 35 初 中 农 民 刘 街 村 支 持 58 女 41 小 学 农 民 刘 街 村 支 持 59 女 40 初 中 农 民 刘 街 村 支 持 60 男 52 小 学 农 民 庙 前 村 支 持 61 男 45 小 学 农 民 庙 前 村 支 持 62 男 43 初 中 农 民 庙 前 村 支 持 63 女 46 小 学 农 民 庙 前 村 支 持 64 男 44 小 学 农 民 双 石 村 支 持 65 男 30 大 专 职 员 双 石 村 支 持

250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职 业 单 位 或 家 庭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态 度 66 男 44 初 中 农 民 双 石 村 支 持 67 男 35 初 中 农 民 双 石 村 支 持 68 男 34 初 中 农 民 双 石 村 支 持 69 女 50 大 学 教 师 双 石 村 支 持 70 男 50 大 学 教 师 姚 街 村 支 持 71 男 54 大 专 农 民 姚 街 村 支 持 72 男 53 初 中 农 民 姚 街 村 支 持 73 女 48 初 中 农 民 姚 街 村 支 持 74 女 44 中 专 职 员 姚 街 村 支 持 75 男 37 本 科 职 员 凌 家 村 支 持 76 男 41 大 专 干 部 凌 家 村 支 持 77 男 50 本 科 干 部 凌 家 村 支 持 78 男 32 高 中 农 民 凌 家 村 支 持 79 男 47 初 中 农 民 凌 家 村 支 持 80 女 23 本 科 干 部 凌 家 村 支 持 81 男 27 本 科 干 部 双 桥 村 支 持 82 男 30 高 中 干 部 双 桥 村 支 持 83 男 25 本 科 本 科 双 桥 村 无 所 谓 84 男 45 初 中 农 民 双 桥 村 支 持 85 女 54 初 中 农 民 双 桥 村 支 持 86 男 45 大 学 教 师 必 胜 村 支 持 87 男 43 大 学 教 师 必 胜 村 支 持 88 男 43 大 专 农 民 必 胜 村 支 持 89 女 43 初 中 农 民 湾 潭 村 支 持 90 男 33 初 中 农 民 湾 潭 村 支 持 91 女 38 中 专 职 员 必 胜 村 支 持 92 男 32 本 科 职 员 必 胜 村 支 持 93 女 43 大 专 干 部 必 胜 村 支 持 94 男 45 本 科 干 部 前 进 村 支 持 95 男 41 高 中 农 民 前 进 村 支 持 96 男 39 初 中 农 民 前 进 村 支 持 97 男 35 本 科 干 部 前 进 村 支 持 98 男 34 本 科 干 部 前 进 村 支 持

251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职 业 单 位 或 家 庭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态 度 99 女 45 高 中 干 部 红 石 村 支 持 100 女 34 本 科 经 理 小 河 镇 支 持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调 查 结 果 意 见 统 计 情 况 见 表 表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统 计 结 果 表 序 号 主 要 调 查 内 容 人 数 所 占 比 例 (%) 1 你 是 否 了 解 本 项 目 2 您 对 本 地 交 通 条 件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公 路 施 工 期 间, 您 觉 得 哪 些 问 题 对 3 您 的 生 活 有 影 响 不 了 解 12 了 解 一 点 76 很 了 解 12 很 满 意 8 不 满 意 81 很 不 满 意 11 机 械 噪 声 56 施 工 扬 尘 48 施 工 期 安 全 问 题 20 水 土 流 失 36 施 工 占 用 土 地 19 施 工 车 辆 造 成 道 路 拥 挤 外 来 施 工 人 员 增 加 10 增 加 工 作 机 会 23 其 他 5 汽 车 噪 声 65 公 路 通 车 后, 您 认 为 主 要 会 产 生 哪 汽 车 尾 气 39 4 些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收 入 下 降 0 公 路 交 通 阻 隔 13 5 您 希 望 采 取 什 么 措 施 缓 解 环 境 污 染 隔 声 窗 23 较 为 合 理 ( 针 对 运 营 期 ) 绿 化

252 从 环 保 角 度 出 发, 您 对 拟 建 项 目 持 6 何 种 态 度, 简 要 说 明 原 因 统 计 结 果 分 析 管 理 措 施 45 其 他 0 支 持 96 无 所 谓 4 反 对 在 回 答 您 是 否 了 解 本 工 程 时,12% 的 人 选 择 不 了 解,88% 的 人 选 择 了 解 大 多 数 居 民 对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都 有 所 了 解 2 在 回 答 您 对 本 地 交 通 条 件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时,8% 的 人 选 择 满 意,92% 的 人 选 择 不 满 意 说 明 当 地 居 民 对 本 地 的 交 通 现 状 相 对 较 差 3 在 回 答 公 路 施 工 期 间, 您 觉 得 哪 些 问 题 对 您 的 生 活 有 影 响 时,56% 48% 20% 36% 19% 21% 10% 23% 5% 的 人 分 别 选 择 了 机 械 噪 声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期 安 全 问 题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占 用 土 地 施 工 车 辆 造 成 道 路 拥 挤 外 来 施 工 人 员 增 加 增 加 工 作 机 会 其 他 4 在 回 答 公 路 通 车 后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时,65% 39% 13% 选 择 了 汽 车 噪 声 汽 车 尾 气 公 路 交 通 阻 隔 5 在 回 答 您 希 望 采 取 什 么 措 施 缓 解 环 境 污 染 较 为 合 理 ( 针 对 运 营 期 ) 问 题 时,23% 54% 45% 的 人 分 别 选 择 了 隔 声 屏 障 绿 化 管 理 措 施 6 在 回 答 从 环 保 角 度 出 发, 您 对 拟 建 项 目 持 何 种 态 度, 简 要 说 明 原 因 问 题 时,96% 的 人 选 择 支 持 4% 选 择 无 所 谓, 无 人 反 对 说 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得 到 了 当 地 居 民 的 支 持 10.7 公 众 参 与 程 序 合 法 性 形 式 有 效 性 对 象 代 表 性 和 结 果 真 实 性 (1) 程 序 合 法 性 在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的 过 程 中,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编 制 要 求 ( 环 保 部 2012 年 第 51 号 公 告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以 及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了

253 网 上 公 示 和 现 场 公 示 向 公 众 公 告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环 境 影 响 信 息, 同 时 组 织 发 放 了 问 卷 调 查 表, 征 询 公 众 意 见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程 序 合 法 (2) 形 式 有 效 性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采 取 了 广 泛 的 形 式, 包 括 媒 体 公 示 现 场 张 贴 公 告 个 人 / 团 体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征 集 公 众 可 以 通 过 各 种 方 式 获 取 项 目 建 设 环 境 信 息 和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和 主 要 环 评 结 论 形 式 具 有 真 实 有 效 性 (3) 对 象 代 表 性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意 见 征 集 具 有 广 泛 的 代 表 性, 既 有 项 目 附 近 居 民, 也 有 周 边 个 体 经 营 户 ; 文 化 层 次 主 要 选 取 接 受 过 基 本 的 教 育, 能 够 准 确 表 达 自 己 思 想 意 见 和 想 法, 具 有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 项 目 区 居 民, 既 包 括 男 性 也 包 括 女 性, 年 龄 阶 段 介 于 岁 之 间 为 主 (4) 结 果 真 实 性 公 众 意 见 公 示 调 查 表 的 发 放 均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要 求 执 行, 公 示 内 容 准 确 反 映 建 设 项 目 相 关 信 息, 工 作 过 程 透 明 有 效 调 查 结 果 真 实 可 靠 10.8 公 众 参 与 小 结 从 公 众 参 与 的 调 查 及 结 果 统 计 可 知, 拟 建 项 目 周 围 的 绝 大 部 分 居 民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持 支 持 态 度 的, 有 部 分 居 民 表 示 出 了 无 所 谓 的 态 度 大 部 分 居 民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当 地 有 正 面 有 利 影 响 为 使 项 目 的 建 设 能 进 一 步 得 到 当 地 广 大 干 部 和 群 众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及 有 关 部 门 应 充 分 考 虑 公 众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使 其 项 目 建 设 最 大 程 度 地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根 据 本 次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建 设 方 应 着 重 加 强 与 居 民 的 联 系 和 交 流, 及 时 采 纳 他 们 提 出 的 合 理 可 行 的 意 见, 力 求 使 项 目 建 设 带 来 更 大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的 同 时 尽 量 减 小 可 能 带 来 的 负 面 影 响

254 第 十 一 章 选 址 论 证 分 析 11.1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 ), 本 项 目 属 于 城 市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根 据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目 录 (2011 年 本 ) (2013 年 修 正 版 ), 根 据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本 (2013 年 修 正 ), 本 项 目 属 于 鼓 励 类 第 二 十 四 项 公 路 及 道 路 运 输 ( 含 城 市 客 运 ), 故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池 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对 项 目 建 议 书 以 池 发 改 审 批 号 文 进 行 了 批 复, 批 准 该 项 目 建 设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11.2 工 程 建 设 与 相 关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与 安 徽 省 省 道 网 布 局 调 整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省 道 是 公 路 网 络 的 中 坚 力 量, 具 有 承 上 启 下 衔 接 连 通 的 重 要 功 能, 承 担 中 长 距 离 较 大 运 量 的 交 通 运 输, 是 综 合 交 通 运 输 体 系 下 各 种 运 输 方 式 衔 接 的 润 滑 剂, 对 促 进 城 镇 化 和 产 业 升 级, 带 动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具 有 不 可 替 代 的 作 用 近 期 交 通 运 输 部 已 完 成 国 家 公 路 网 规 划 编 制, 初 步 完 成 对 普 通 国 道 进 行 布 局 调 整, 并 下 发 关 于 开 展 省 道 规 划 调 整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要 求 各 省 对 省 道 网 进 行 调 整 根 据 安 徽 省 省 道 网 布 局 调 整 规 划 安 徽 省 将 增 加 普 通 省 道, 形 成 布 局 合 理 密 度 适 中, 覆 盖 全 省 与 邻 省 衔 接 顺 畅 的 国 省 干 线 公 路 网 目 前, 池 州 市 公 路 总 里 程 达 到 6828 公 里, 总 体 规 模 较 适 宜, 但 路 网 结 构 尚 存 在 一 些 不 足, 青 阳 县 与 石 台 县 东 至 县 之 间 没 有 较 高 等 级 的 公 路 连 接 根 据 安 徽 省 省 道 网 布 局 调 整 规 划, 青 阳 红 石 公 路 将 调 整 为 S358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加 快 省 道 网 布 局 调 整, 完 善 区 域 路 网 结 构 的 需 要 本 项 目 在 安 徽 省 省 道 网 布 局 调 整 规 划 中 路 线 走 向 如 下 图 与 皖 江 城 市 带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示 范 区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2010 年 1 月 12 日, 国 务 院 正 式 批 复 皖 江 城 市 带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示 范 区 规 划, 安 徽 沿 江 城 市 带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示 范 区 建 设 纳 入 国 家 发 展 战 略 池 州 市 正 位 于 皖 江

255 城 市 带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示 范 区 一 轴 两 核 两 翼 产 业 格 局 中 的 沿 江 轴 线 建 设 现 代 化 的 综 合 交 通 运 输 体 系 是 打 造 皖 江 城 市 带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示 范 区 产 业 承 接 平 台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示 范 区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的 重 要 基 础, 也 是 示 范 区 内 各 城 市 之 间 协 调 发 展 的 关 键 根 据 皖 江 城 市 带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示 范 区 综 合 交 通 发 展 规 划, 皖 江 城 市 带 将 打 造 内 外 畅 通 的 公 路 网 络, 重 点 加 强 沿 江 产 业 转 移 干 线 公 路 城 际 干 线 公 路 省 际 出 口 路 和 旅 游 公 路 建 设 本 项 目 即 是 连 接 青 阳 石 台 和 东 至 的 城 际 通 道, 也 是 串 连 九 华 山 与 牯 牛 降 风 景 区 的 旅 游 公 路, 其 建 设 符 合 建 设 皖 江 城 市 带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示 范 区 综 合 交 通 运 输 体 系 的 要 求, 是 加 快 皖 江 城 市 带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的 需 要 本 项 目 图 本 项 目 在 安 徽 省 省 道 网 布 局 调 整 ( 局 部 ) 图 中 位 置 与 池 州 市 2016 年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符 合 性 十 三 五 期 间, 池 州 市 交 通 运 输 事 业 将 打 通 主 动 脉, 畅 通 内 循 环, 规 划 投 资 150 亿 元, 加 快 推 进 高 速 公 路 网 化 工 程 国 省 干 线 升 级 工 程 农 村 道 路 畅

256 通 工 程 和 运 输 服 务 优 质 工 程 四 大 工 程 建 设, 到 2020 年, 全 市 高 速 公 路 通 车 里 程 达 到 330 公 里, 新 增 一 级 公 路 188 公 里 二 级 公 路 158 公 里, 全 面 完 成 农 村 道 路 畅 通 任 务 本 项 目 S358 青 阳 县 至 红 石 公 路 属 于 池 州 市 2016 年 交 通 建 设 规 划 中 加 快 推 进 的 项 目 之 一 11.3 路 线 方 案 合 理 性 分 析 路 线 方 案 路 线 起 于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与 S103 相 接 处, 沿 南 外 环 线 位 向 西 布 线, 与 西 南 外 环 相 交 后 继 续 向 西 至 杨 冲 村 接 上 现 状 老 路 (X005), 依 次 经 江 家 桥 十 字 村 南 庙 前 镇 南 石 山 村 宗 文 村 东 安 子 山 太 平 村 刘 街 乡 姚 街 村 梅 街 村 南 苦 岭 梅 村 镇 珍 溪 村 高 坦 乡 十 字 路 小 河 镇, 终 点 于 红 石 村 接 上 现 状 S325, 路 线 全 长 约 85.45km 路 线 起 点 终 点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为 老 路 改 建 项 目, 对 S358( 现 状 X005) 全 线 进 行 改 建, 起 于 青 阳 县, 终 于 石 台 县 项 目 起 终 点 注 重 与 现 状 路 网 的 衔 接, 起 终 点 基 本 确 定 现 状 老 路 起 于 青 阳 县 城 与 G318 相 交, 从 城 区 穿 行 本 次 改 建 结 合 城 市 规 划 采 用 绕 城 方 案, 沿 已 建 成 南 外 环 布 设 路 线 起 于 青 阳 南 外 环 与 S103 相 接 处, 与 青 阳 县 总 体 规 划 相 对 应 项 目 终 点 位 于 红 石 村 与 S325 相 接, 与 现 状 老 路 一 致, 符 合 区 域 路 网 规 划

257 图 起 点 现 状 图

258 设 计 终 本 项 目 S325 图 终 点 现 状 故 起 点 终 点 设 置 合 理, 符 合 规 划, 避 让 了 城 镇 集 中 区 比 选 方 案 1 小 岭 山 比 较 段 小 岭 山 段 现 状 老 路 沿 杨 冲 水 库 东 侧 盘 山 而 上 至 西 红 岭, 然 后 再 盘 山 而 下, 顺 华 阳 水 库 北 侧 山 脚 布 线 至 华 阳 村, 平 纵 面 线 形 指 标 较 差, 平 面 多 次 采 用 小 半 径 回 头 曲 线 布 线, 局 部 纵 坡 达 12% 以 上, 沿 老 路 改 建 不 能 满 足 二 级 公 路 设 计 速 度 40Km/h 的 技 术 指 标 要 求 结 合 地 形 条 件 本 次 设 计 对 该 段 选 取 两 个 方 案 进 行 比 选 分 析 (1) 推 荐 方 案 (K7+000~K11+200) 推 荐 方 案 起 于 何 家 南 侧 X005 老 路, 经 王 家 坂 至 慈 悲 寺 南, 设 置 隧 道 穿 越 小 岭 山, 至 六 房 袁 北 出 洞, 终 于 六 袁 房 西 侧 推 荐 段 全 长 4.2km 主 要 控 制 点 : 慈 悲 寺 隧 道 进 洞 口 处 六 房 袁 北 隧 道 出 洞 口 处 (2) 比 较 方 案 (AK7+000~AK13+878) 比 较 方 案 从 节 约 造 价 考 虑, 仍 根 据 地 形 进 行 展 线 路 线 起 于 何 家 南 侧 X005 老 路, 沿 老 路 经 杨 冲 水 库 西 侧 西 红 岭, 至 华 阳 水 库 北 后 偏 离 老 路, 沿 山 腰 展 线, 经 六 袁 房 北 侧, 于 于 六 袁 房 西 侧 并 入 推 荐 线 比 较 段 全 长 约 6.88km 主 要 控 制 点 : 杨 冲 水 库 西 红 岭 华 阳 水 库

259 推 荐 方 案 比 较 方 案 2 庙 前 镇 比 较 段 庙 前 镇 现 状 老 路 经 十 字 村 庙 前 镇 街 道 中 心 穿 过, 道 路 两 旁 集 镇 化 严 重, 交 通 干 扰 极 大, 存 在 严 重 的 安 全 隐 患 针 对 上 述 问 题, 本 次 可 研 对 该 段 老 路 进 行 改 线, 结 合 地 方 主 管 部 门 及 地 方 政 府 的 意 见, 本 次 提 出 两 个 路 线 方 案 进 行 比 选 (1) 推 荐 方 案 (K10+100~K18+100) 推 荐 方 案 路 线 起 于 六 房 袁 北 侧, 经 高 袁 朱 村 东, 于 十 字 村 南 与 S219 交 叉, 于 庙 前 镇 南 跨 九 华 河 后, 布 设 隧 道 后 接 上 老 路, 沿 老 路 至 龙 屋 里 西 侧 推 荐 线 全 长 8.0 公 里 主 要 控 制 点 : 十 字 村 庙 前 镇 龙 屋 里 (2) 比 较 方 案 (BK10+100~BK ) 比 较 方 案 路 线 于 六 房 袁 北 侧 偏 离 主 线, 至 新 屋 袁 家 北 与 S219 交 叉, 跨 九 华 河, 经 王 家 湾 新 发 村 西 跨 八 都 河, 于 龙 屋 里 西 侧 接 上 主 线 比 较 线 全 长 约 公 里 主 要 控 制 点 : 九 华 河 王 家 湾 新 发 村 龙 屋 里

260 推 荐 方 案 比 较 方 案 3 安 子 山 比 较 段 安 子 山 比 较 段 现 状 老 路 经 杜 村 乡 后 向 西, 过 五 阳 村 庙 湾 后 盘 山 而 上 至 亭 子 口, 然 后 顺 山 而 下, 经 安 子 山 矿 至 太 平 曹 北 该 段 线 形 主 要 存 在 以 下 问 题 :1 老 路 从 杜 村 乡 街 道 穿 过, 交 通 干 扰 较 大,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2 五 阳 村 至 太 平 曹 段 线 形 指 标 差, 通 行 能 力 低, 平 纵 面 线 形 指 标 较 差, 平 面 多 次 采 用 小 半 径 回 头 曲 线 布 线, 局 部 纵 坡 达 11% 以 上, 沿 老 路 改 建 不 能 满 足 二 级 公 路 设 计 速 度 40Km/h 的 技 术 指 标 要 求 针 对 上 述 问 题, 本 次 可 研 对 该 段 进 行 改 线, 结 合 杜 村 乡 规 划 及 沿 线 地 形 条 件 选 取 两 个 方 案 进 行 比 选 分 析 具 体 如 下 : (1) 推 荐 方 案 (K20+800~K28+100) 推 荐 方 案 起 于 宗 文 村 南, 沿 杜 村 乡 西 侧 布 线, 于 杜 村 中 学 东 与 现 状 老 路 相 交 后 向 西 至 蒋 家, 然 后 转 向 西 南 经 河 南 村 井 上 钱, 于 辉 馆 南 侧 布 设 隧 道 穿 越 安 子 山 脉, 在 安 子 山 硫 铁 矿 厂 北 侧 出 洞 后 接 上 老 路, 终 于 太 平 曹 北 推 荐 线 全 长 7.3 公 里 主 要 控 制 点 : 杜 村 乡 蒋 家 辉 馆 安 子 山 矿 厂 (2) 比 较 方 案 (CK20+800~CK28+441) 推 荐 线 设 置 需 隧 道 穿 越 安 子 山, 造 价 较 高 比 较 方 案 从 节 约 造 价 方 面 考 虑, 依 据 地 形 进 行 展 线 推 荐 方 案 路 线 起 于 宗 文 村 南, 于 马 冲 附 近 偏 离 推 荐 线, 经 小 塝 村 后 沿 山 脉 展 线, 经 横 排 胡 西 侧 后 至 亭 子 口 接 上 老 路, 后 路 线 沿 老 路 向 南 布 线, 经 安 子 山 矿, 于 太 平 曹 北 接 上 推 荐 线 比 较 线 全 长 约 公 里

261 主 要 控 制 点 : 小 塝 村 横 排 胡 亭 子 口 安 子 山 矿 厂 推 荐 方 案 比 较 方 案 4 苦 岭 比 较 段 该 段 现 状 老 路 过 梅 街 村 后, 于 凌 家 村 北 开 始 盘 山 而 上 至 苦 岭, 然 后 再 盘 山 而 下 至 北 冲 村, 该 段 老 路 平 纵 面 线 形 指 标 极 差, 平 面 多 次 采 用 小 半 径 回 头 曲 线 布 线, 局 部 纵 坡 达 10% 以 上, 沿 老 路 改 建 不 能 满 足 二 级 公 路 设 计 速 度 40Km/h 的 技 术 指 标 要 求 本 次 对 该 段 选 取 两 个 方 案 进 行 比 选, 具 体 如 下 (1) 推 荐 方 案 (K42+800~K47+900) 路 线 起 于 梅 街 道 班 北 侧, 经 大 冲 宿 舍 凌 家 村 北, 于 凌 家 村 西 南 布 设 隧 道 穿 越 苦 岭 山 脉, 至 北 冲 村 东 部 的 水 库 北 侧 出 洞, 于 北 冲 村 南 接 上 老 路 路 线 全 长 约 5.1 公 里 主 要 控 制 点 : 凌 家 村 苦 岭 北 冲 东 部 的 水 库 北 冲 村 (2) 比 较 方 案 (DK42+800~DK49+397) 比 较 方 案 总 体 沿 老 路 布 线, 局 部 进 行 优 化 线 形 路 线 起 于 梅 街 道 班 北 侧, 经 梅 街 小 学 西 侧 后 沿 山 脉 布 线 至 凌 家 村 北, 后 沿 老 路 走 廊 至 苦 岭, 然 后 盘 山 而 下 至 北 冲 村, 于 北 冲 村 南 接 上 推 荐 线 路 线 全 长 约 6.6 公 里 主 要 控 制 点 : 沿 线 老 路 凌 家 村 北 苦 岭 北 冲 村

262 推 荐 方 案 比 较 方 案 5 珍 溪 村 比 较 段 该 段 现 状 老 路 经 沙 坡 柯 山 珍 溪 等 村 庄, 老 路 平 面 线 形 指 标 差, 且 沿 线 房 屋 距 老 路 较 近 本 次 设 计 对 该 段 选 取 两 个 方 案 进 行 比 选, 具 体 如 下 (1) 推 荐 方 案 (K57+200~K61+200) 推 荐 方 案 路 线 基 本 为 新 线, 路 线 起 于 申 屋 里 南, 经 岭 脚 胡 村, 于 珍 溪 村 西 南 顺 接 上 老 路, 路 线 全 长 约 4.0 公 里 主 要 控 制 点 : 岭 脚 胡 村 珍 溪 村 (2) 比 较 方 案 (EK57+200~EK60+899) 比 较 方 案 沿 老 路 走 廊 进 行 改 建, 对 线 形 指 标 不 高 路 段 进 行 改 线, 路 线 起 于 申 屋 里 南, 依 次 经 沙 坡 柯 山 珍 溪 村, 于 珍 溪 村 西 南 接 上 推 荐 线, 路 线 全 长 约 3.7 公 里 主 要 控 制 点 : 沙 坡 柯 山 珍 溪 村

263 推 荐 方 案 比 较 方 案 方 案 比 选 各 备 选 方 案 的 主 要 优 缺 点 及 工 程 量 对 比 如 下 1 小 岭 山 比 较 段 (1) 推 荐 方 案 优 缺 点 : 优 点 :1 线 形 指 标 高, 路 线 顺 畅, 路 线 里 程 短 ;2 拆 迁 量 小, 降 低 项 目 实 施 难 度 ;3 对 生 态 破 坏 较 小, 工 程 防 护 量 小 缺 点 : 老 路 利 用 率 低, 工 程 造 价 较 高 (2) 比 较 方 案 优 缺 点 : 优 点 :1 老 路 利 用 率 较 高 ;2 工 程 造 价 低 缺 点 :1 线 形 指 标 差, 部 分 路 段 线 形 指 标 无 法 满 足 设 计 速 度 40Km/h 的 要 求 ; 2 路 线 绕 行, 里 程 较 长 ;3 拆 迁 量 较 大 ;4 对 生 态 破 坏 严 重, 工 程 防 护 量 大

264 表 方 案 综 合 对 比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工 程 数 量 1 起 迄 桩 号 推 荐 段 比 较 段 K7+000~K AK7+000~AK 路 线 里 程 km 土 / 石 方 总 量 1000m 特 殊 路 基 处 理 km 路 面 1000m 桥 梁 m/ 座 7 涵 洞 道 隧 道 m/ 座 1190 浆 砌 石 防 护 100m 客 土 喷 播 1000m 框 架 锚 杆 1000m 平 面 交 叉 处 安 全 设 施 km 服 务 设 施 km 占 用 土 地 亩 拆 迁 房 屋 m 总 投 资 万 元 建 安 费 万 元 通 过 以 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论 证, 新 建 隧 道 方 案 工 程 造 价 较 高, 但 该 方 案 能 够 根 本 解 决 目 前 老 路 线 形 差 交 通 通 行 效 率 低 存 在 严 重 安 全 隐 患 等 诸 多 问 题 ; 沿 老 路 改 造 方 案 虽 然 工 程 造 价 较 低, 但 无 法 改 变 目 前 老 路 存 在 线 形 指 标 低, 行 车 安 全 隐 患 大 等 问 题 的 现 状 ; 随 着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城 镇 的 开 发 建 设 旅 游 资 源 的 合 理 利 用 等, 足 够 的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是 必 要 的 条 件 因 此, 经 综 合 考 虑, 本 次 设 计 推 荐 新 线 隧 道 方 案 作 为 本 路 段 的 推 荐 方 案 2 庙 前 镇 比 较 段 (1) 推 荐 方 案 优 缺 点 : 优 点 :1 老 路 利 用 率 高, 少 占 新 增 土 地 ;2 距 离 庙 前 镇 较 近, 符 合 城 镇 规 划 缺 点 : 路 线 稍 长, 需 设 置 一 处 短 隧 道, 工 程 造 价 较 高

265 (2) 比 较 方 案 优 缺 点 : 优 点 :1 线 形 指 标 高, 路 线 里 程 短 ;2 工 程 造 价 低 3 拆 迁 较 少, 降 低 项 目 实 施 难 度 缺 点 :1 远 离 庙 前 镇, 庙 前 镇 车 辆 上 下 本 项 目 需 绕 行 ;2 全 线 为 新 线, 新 增 占 地 较 多 表 方 案 综 合 对 比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工 程 数 量 1 起 迄 桩 号 推 荐 段 比 较 段 K10+100~K BK10+100~BK 路 线 里 程 km 土 / 石 方 总 量 1000m 特 殊 路 基 处 理 km 路 面 1000m 桥 梁 m/ 座 142/3 209/4 7 涵 洞 道 隧 道 m/ 座 170/1 浆 砌 石 防 护 100m 客 土 喷 播 1000m 框 架 锚 杆 1000m 2 10 平 面 交 叉 处 安 全 设 施 km 服 务 设 施 km 占 用 土 地 亩 拆 迁 房 屋 m 总 投 资 万 元 建 安 费 万 元 通 过 以 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论 证, 推 荐 方 案 工 程 造 价 较 高, 路 线 里 程 较 长, 但 该 方 案 距 离 城 镇 较 近 符 合 城 镇 规 划 新 增 占 地 较 少, 对 带 动 沿 线 经 济 发 展 方 便 人 民 群 众 上 下 本 项 目 等 方 面 具 有 一 定 的 优 势 因 此, 经 综 合 考 虑, 本 次 设 计 推 荐 推 荐 方 案 作 为 本 路 段 的 推 荐 方 案 3 安 子 山 比 较 段

266 (1) 推 荐 方 案 优 缺 点 : 优 点 :1 线 形 指 标 高, 路 线 顺 畅, 路 线 里 程 短 ;2 对 生 态 破 坏 较 小, 工 程 防 护 量 小 缺 点 : 老 路 利 用 率 低, 工 程 造 价 较 高 (2) 比 较 方 案 优 缺 点 : 优 点 :1 老 路 利 用 率 较 高 ;2 工 程 造 价 低 缺 点 :1 线 形 指 标 差, 部 分 路 段 线 形 指 标 无 法 满 足 设 计 速 度 40Km/h 的 要 求 ; 2 路 线 绕 行, 里 程 较 长 ;3 对 自 然 环 境 破 坏 较 大, 圬 工 防 护 量 大 ; 表 方 案 综 合 对 比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工 程 数 量 1 起 迄 桩 号 推 荐 段 比 较 段 K20+800~K CK20+800~CK 路 线 里 程 km 土 / 石 方 总 量 1000m 特 殊 路 基 处 理 km 路 面 1000m 桥 梁 m/ 座 112/4 56/2 7 涵 洞 道 隧 道 m/ 座 1485/1 浆 砌 石 防 护 100m 客 土 喷 播 1000m 框 架 锚 杆 1000m 平 面 交 叉 处 安 全 设 施 km 服 务 设 施 km 占 用 土 地 亩 拆 迁 房 屋 m 总 投 资 万 元 建 安 费 万 元 通 过 以 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论 证, 新 建 隧 道 方 案 工 程 造 价 较 高, 但 该 方 案 能 够 根 本 解 决 目 前 老 路 形 差 交 通 通 行 效 率 低 存 在 严 重 安 全 隐 患 等 问 题 ; 沿 老 路 改

267 造 方 案 虽 然 工 程 造 价 较 低, 但 无 法 改 变 目 前 老 路 存 在 线 形 指 标 低, 行 车 安 全 隐 患 大 等 问 题 的 现 状 ; 随 着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城 镇 的 开 发 建 设 旅 游 资 源 的 合 理 利 用 等, 足 够 的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是 必 要 的 硬 件 条 件 但 是 经 过 勘 查, 隧 道 方 案 压 覆 有 矿 产 资 源 因 此, 经 经 济 角 度 考 虑, 本 次 设 计 推 荐 比 选 方 案 作 为 本 路 段 的 推 荐 方 案 4 苦 岭 比 较 段 (1) 推 荐 方 案 优 缺 点 : 优 点 :1 线 形 指 标 高, 路 线 顺 畅, 路 线 里 程 短 ;2 对 生 态 破 坏 较 小, 工 程 防 护 量 小 缺 点 :1 老 路 利 用 率 低, 工 程 造 价 较 高 ;1 新 增 占 地 较 多 (2) 比 较 方 案 优 缺 点 : 优 点 :1 老 路 利 用 率 较 高 ;2 工 程 造 价 低 缺 点 :1 线 形 指 标 差, 部 分 路 段 线 形 指 标 无 法 满 足 设 计 速 度 40Km/h 的 要 求 ; 2 路 线 绕 行, 里 程 较 长 ;3 对 自 然 环 境 破 坏 较 大, 圬 工 防 护 量 大 表 方 案 综 合 对 比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工 程 数 量 1 起 迄 桩 号 推 荐 段 比 较 段 K42+800~K DK42+800~DK 路 线 里 程 km 土 / 石 方 总 量 1000m 特 殊 路 基 处 理 km 路 面 1000m 桥 梁 m/ 座 7 涵 洞 道 隧 道 m/ 座 1050/1 浆 砌 石 防 护 100m 客 土 喷 播 1000m 框 架 锚 杆 1000m 平 面 交 叉 处 安 全 设 施 km 服 务 设 施 km 占 用 土 地 亩

268 14 拆 迁 房 屋 m 总 投 资 万 元 建 安 费 万 元 通 过 以 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论 证, 新 建 隧 道 方 案 工 程 造 价 较 高, 但 该 方 案 能 够 根 本 解 决 目 前 老 路 形 差 交 通 通 行 效 率 低 存 在 严 重 安 全 隐 患 等 多 问 题 ; 沿 老 路 改 造 方 案 虽 然 工 程 造 价 较 低, 但 无 法 改 变 目 前 老 路 存 在 线 形 指 标 低, 行 车 安 全 隐 患 大 等 问 题 的 现 状 ; 随 着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城 镇 的 开 发 建 设 旅 游 资 源 的 合 理 利 用 等, 足 够 的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是 必 要 的 硬 件 条 件 因 此, 经 综 合 考 虑, 本 次 设 计 推 荐 新 线 隧 道 方 案 作 为 本 路 段 的 推 荐 方 案 5 珍 溪 村 较 段 (1) 推 荐 方 案 优 缺 点 : 优 点 :1 线 形 指 标 高, 路 线 顺 畅 ;2 拆 迁 量 较 小, 降 低 工 程 实 施 难 度 缺 点 :1 全 线 为 新 建, 工 程 造 价 较 高, 路 线 里 程 稍 长 ;2 新 增 占 地 较 多 (2) 比 较 方 案 优 缺 点 : 优 点 :1 能 利 用 老 路 走 廊 ; 工 程 造 价 低 ;2 路 线 里 程 短 缺 点 :1 线 形 指 标 稍 差, 虽 然 路 线 沿 老 路 走 廊, 但 老 路 利 用 率 很 低 ;2 沿 线 经 过 的 村 庄 较 多, 拆 迁 较 大 ;3 珍 溪 村 南 附 近 与 河 流 干 扰 较 大, 侵 占 河 道 表 方 案 综 合 对 比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工 程 数 量 1 起 迄 桩 号 推 荐 段 比 较 段 K57+200~K EK57+200~EK 路 线 里 程 km 土 / 石 方 总 量 1000m 特 殊 路 基 处 理 km 路 面 1000m 桥 梁 m/ 座 23/1 23/1 7 涵 洞 道 隧 道 m/ 座 浆 砌 石 防 护 100m 客 土 喷 播 1000m 框 架 锚 杆 1000m 2 10 平 面 交 叉 处

269 11 安 全 设 施 km 服 务 设 施 km 占 用 土 地 亩 拆 迁 房 屋 m 总 投 资 万 元 建 安 费 万 元 通 过 以 上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论 证,K 线 方 案 工 程 造 价 较 高, 路 线 里 程 较 长, 但 该 方 案 路 线 更 顺 畅 拆 迁 量 小 与 河 流 村 庄 干 扰 小, 老 路 改 造 方 案 虽 然 能 利 用 老 路 走 廊, 但 由 于 现 状 老 路 线 形 太 差, 老 路 利 用 率 很 低 因 此, 经 综 合 考 虑, 本 次 设 计 推 荐 K 线 方 案 作 为 本 路 段 的 推 荐 方 案 路 线 走 向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项 目 地 处 山 区, 地 形 条 件 较 为 复 杂, 现 状 道 路 等 级 较 低, 本 次 设 计 按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进 行 改 建 对 线 形 指 标 不 高 及 部 分 集 镇 路 段 线 位 进 行 优 化, 提 升 道 路 服 务 水 平 项 目 主 要 控 制 因 素 为 现 状 老 路 沿 线 城 镇 布 局 沿 线 河 流 及 山 脉 等 路 线 总 体 沿 老 路 进 行 改 建, 为 改 善 道 路 技 术 指 标, 本 次 设 计 对 小 岭 山 庙 前 镇 宗 文 村 杜 村 乡 安 子 山 脉 刘 街 乡 梅 街 村 苦 岭 及 小 河 镇 等 段 线 位 进 行 优 化 调 整 调 整 优 化 后 的 路 线 顺 畅, 平 纵 面 线 行 指 标 较 好, 满 足 二 级 公 路 使 用 需 求, 路 线 合 理 的 避 让 了 村 庄 集 镇, 拆 迁 量 小, 对 河 流 村 庄 干 扰 小, 也 符 合 地 方 规 划 要 求 项 目 地 处 丘 陵 山 区, 路 线 的 改 造 和 部 分 路 段 的 改 线 不 可 避 免 的 会 对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但 不 会 改 变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和 服 务 功 能 故 项 目 路 线 走 向 方 案 是 合 理 的, 技 术 经 济 合 理 可 行, 对 环 境 影 响 最 小

270 第 十 二 章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2.1 环 保 工 程 投 资 估 算 间 接 环 保 投 资 道 路 排 水 工 程 防 护 工 程 绿 化 工 程 在 满 足 主 体 工 程 需 要 的 同 时, 发 挥 着 重 要 的 环 保 功 能 根 据 工 可 报 告 工 程 概 算, 本 项 目 的 间 接 环 保 投 资 总 额 735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0.5% 直 接 环 保 投 资 根 据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建 议 环 保 措 施, 估 算 拟 建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直 接 环 保 投 资 约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7.69% 直 接 环 保 投 资 的 构 成 见 表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1 直 接 效 益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的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和 交 通 噪 声 辐 射 会 对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对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但 这 些 负 面 影 响 必 将 是 复 杂 的 多 方 面 的 采 取 操 作 性 强 的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每 年 所 挽 回 的 经 济 损 失, 亦 即 环 保 投 资 的 直 接 效 益 是 显 而 易 见 的 但 目 前 很 难 用 具 体 货 币 形 式 来 衡 量, 只 能 对 若 不 采 取 措 施 时, 因 工 程 建 设 而 导 致 的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变 化 所 引 起 的 人 体 健 康 生 活 质 量 以 及 农 业 生 产 等 方 面 的 经 济 损 失 作 粗 略 计 算 或 定 性 分 析 用 以 反 馈 环 保 投 资 的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表 对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环 保 措 施 产 生 的 环 境 综 合 效 益 进 行 了 定 性 评 价 同 时 采 用 补 偿 法 专 家 打 分 法 等 分 析 对 工 程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进 行 定 性 量 化 分 析, 其 分 析 见 表 所 示 2 间 接 效 益 在 实 施 有 效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会 产 生 以 下 的 间 接 效 益 : 保 证 沿 线 居 民 的 生 活 质 量 和 正 常 生 活 秩 序, 维 护 居 民 的 环 境 心 理 健 康 和 减 轻 居 民 的 烦 躁 情 绪, 减 少 社 会 不 稳 定 的 诱 发 因 素 等 所 有 这 些 间 接 效 益 在 目 前 很 难 用 货 币 形 式 来 度 量, 但 可 以 肯 定 的 是, 它 应 是 环 保 投 资 所 获 取 的 社 会 效 益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271 表 环 保 措 施 综 合 损 益 定 性 分 析 表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1. 施 工 时 间 的 安 排 2.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3. 避 免 破 坏 沿 线 交 叉 道 路, 改 造 完 及 时 恢 复 1. 防 止 噪 声 扰 民 2. 防 止 空 气 污 染 3. 防 止 水 环 境 污 染 4. 方 便 群 众 出 入 1. 保 护 人 们 的 生 活, 生 产 环 境 2. 保 护 土 地 植 被 等 3. 保 护 国 家 财 产 安 全, 公 众 身 体 健 康 使 施 工 期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道 路 建 设 得 到 社 会 公 众 的 支 持 道 路 绿 化 1. 道 路 人 行 道 中 央 分 离 绿 化 带 1. 道 路 景 观 2. 水 土 保 持 3. 恢 复 补 偿 植 被 1.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进 一 步 扩 大 2. 保 护 土 地 资 源 3. 增 加 土 地 使 用 价 值 4. 改 善 道 路 整 体 环 境 1. 改 善 地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2. 增 加 旅 客 乘 坐 安 全, 舒 适 感 3. 提 高 司 机 安 全 驾 驶 性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设 立 禁 鸣 牌 限 速 标 志 减 小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地 区 的 影 响 保 护 沿 线 生 活 工 作 人 员 周 围 的 环 境 保 护 人 们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质 量 及 人 们 的 身 体 健 康 排 水 防 护 工 程 排 水 及 防 护 工 程 保 护 受 纳 水 体 水 质 质 量 1. 水 资 源 保 护 2. 水 土 保 持 保 护 水 资 源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1. 施 工 期 监 测 2. 运 营 期 监 测, 加 强 道 路 维 护 管 理 1. 监 测 沿 线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2. 降 低 敏 感 目 标 手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保 护 人 类 及 生 物 生 存 的 环 境 使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表 环 保 措 施 综 合 损 益 定 性 分 析 表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程 度 描 述 效 益 备 注 环 境 空 气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声 环 境 有 一 定 影 响 -2 水 环 境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0 人 群 健 康 无 显 著 不 利 影 响, 交 通 方 便 有 利 于 就 医 +1 景 观 绿 化 美 化 无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1 城 镇 规 划 有 利 于 城 镇 社 会 发 展 +2 水 土 保 持 造 成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增 加 ; 增 加 防 护 排 水 工 程 -1 土 地 价 值 产 业 用 地 增 值 +3 道 路 直 接 社 会 效 益 节 约 时 间 方 便 出 行 增 加 居 民 收 入 +3 道 路 间 接 社 会 效 益 改 善 投 资 环 境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增 强 环 境 意 识 +3 环 保 措 施 增 加 工 程 投 资 -1 合 计 +9 按 影 响 程 度 由 小 到 大 分 别 打 分 : + 表 示 正 效 益 ; - 表 示 负 效 益

272 12.3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道 路 建 设 项 目 经 济 评 价 是 道 路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它 是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和 有 关 技 术 经 济 政 策 和 要 求, 结 合 交 通 量 预 测 和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情 况, 比 较 项 目 的 建 设 费 用 和 效 益, 通 过 多 方 案 论 证, 对 项 目 的 经 济 合 理 性 进 行 分 析, 做 出 评 价, 为 项 目 的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本 项 目 具 有 较 好 的 国 民 经 济 内 部 收 益 率, 具 有 较 强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另 外, 拟 建 工 程 属 非 盈 利 性 公 益 事 业 项 目, 项 目 本 身 没 有 直 接 的 经 济 效 益, 只 有 间 接 的 经 济 效 益 对 于 改 善 交 通 条 件, 增 强 沿 线 区 域 的 内 部 交 通 和 与 外 部 的 经 济 联 系, 进 一 步 增 加 了 物 资 人 员 流 动 效 率, 带 动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因 此 本 工 程 的 经 济 社 会 综 合 效 益 非 常 显 著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建 设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经 济 的 正 效 益 占 主 导 地 位, 从 环 境 经 济 角 度 出 发,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273 第 十 三 章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是 执 行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的 重 要 手 段, 也 是 实 现 建 设 项 目 社 会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协 调 发 展 的 必 要 保 障 通 过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可 以 监 控 本 项 目 对 区 域 地 表 水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和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为 本 区 域 的 环 境 管 理 污 染 防 治 和 生 态 保 护 提 供 依 据 13.1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管 理 目 标 通 过 制 订 系 统 的 科 学 的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使 本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环 境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在 项 目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运 营 过 程 中 得 到 落 实, 从 而 实 现 环 境 保 护 和 项 目 符 合 同 步 设 计 同 步 施 工 和 同 步 投 产 的 三 同 时 制 度 要 求 使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得 以 落 实, 为 环 保 部 门 对 其 进 行 监 督 提 供 依 据 通 过 实 施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将 本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营 中 对 环 境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减 缓 到 最 低 限 度, 使 建 设 项 目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得 以 协 调 持 续 和 稳 定 发 展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是 由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路 管 理 局 管 理, 具 体 负 责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交 通 部 和 安 徽 省 以 及 池 州 市 的 各 项 环 保 方 针 政 策 法 规 和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建 议 设 立 环 境 监 理 机 构, 配 置 环 保 专 业 人 员, 专 门 负 责 本 道 路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本 工 程 的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体 系 见 表 表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及 程 序 示 意 表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环 境 保 护 内 容 环 境 保 护 监 督 部 门 阶 段 单 位 部 门 工 程 可 行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池 州 市 青 阳 县 贵 池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评 单 位 性 研 究 路 管 理 局 区 石 台 县 环 保 局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路 管 设 计 期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计 环 保 设 计 单 位 路 管 理 局 理 局 实 施 环 保 措 施, 环 境 监 测,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池 州 市 青 阳 县 贵 池 施 工 期 施 工 单 位 处 理 突 发 性 环 境 问 题 路 管 理 局 区 石 台 县 环 保 局 竣 工 验 收 竣 工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制 订 运 营 单 位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池 州 市 青 阳 县 贵 池

274 期 运 营 期 环 境 保 护 制 度 路 管 理 局 区 石 台 县 环 保 局 运 营 期 环 境 监 测 及 管 理 监 测 单 位 环 境 管 理 职 责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应 做 好 以 下 工 作 :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路 管 理 局 池 州 市 青 阳 县 贵 池 区 石 台 县 环 保 局 1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省 内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方 针 政 策 和 法 规 2 负 责 编 制 本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及 行 动 计 划, 督 促 初 步 设 计 单 位 依 据 报 告 书 及 其 批 复 要 求, 在 编 制 初 步 设 计 的 同 时, 同 步 完 成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计, 并 将 相 关 投 资 纳 入 工 程 概 算, 监 督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3 负 责 制 定 运 营 期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制 度, 组 织 制 定 和 实 施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计 划 和 处 理 计 划, 进 行 环 保 统 计 工 作 4 组 织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的 实 施 5 负 责 本 部 门 的 环 保 科 研 培 训 资 料 收 集 和 先 进 技 术 推 广 工 作, 提 高 工 作 人 员 的 环 保 意 识 和 素 质 6 负 责 环 保 设 备 的 使 用 和 维 护, 确 保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的 良 好 运 行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本 项 目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及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见 表 表 拟 建 道 路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一 设 计 期 科 学 设 计, 使 项 目 与 城 镇 规 划 影 响 城 镇 规 划 相 协 调 池 州 市 青 阳 路 线 设 计 避 让 环 境 敏 感 点 指 池 州 市 地 工 程 用 地 内 的 居 民 和 公 县 贵 池 区 定 并 执 行 公 正 和 合 理 的 安 置 设 计 单 位 方 公 路 管 用 设 施 的 迁 移 和 再 安 置 石 台 县 环 保 计 划 和 补 偿 方 案 理 局 局 科 学 设 计, 使 公 路 景 观 与 地 影 响 环 境 景 观 形 地 貌 及 周 围 建 筑 相 协 调

275 续 上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采 用 少 占 耕 地 的 方 案, 重 视 复 占 用 土 地 源 破 坏 地 表 垦 优 化 路 线 纵 断 面 设 计 路 植 被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基 防 护 工 程 设 计 绿 化 设 计 影 响 水 利 设 施 排 灌 系 统 优 化 水 利 设 施 的 改 建 方 案, 改 移 沟 渠 时 充 分 考 虑 交 通 噪 声 和 扬 尘 污 染 科 学 设 计, 保 护 声 气 环 境, 种 植 相 应 的 植 被 进 行 防 护 二 施 工 期 料 场 离 敏 感 点 300m 以 外 安 粉 尘 污 染 装 除 尘 装 置, 施 工 现 场 设 置 实 心 围 挡 洒 水, 堆 场 加 盖 篷 布 噪 声 污 染 敏 感 点 处 施 工 设 置 围 挡, 夜 间 禁 止 施 工 废 水 污 染 设 置 排 水 沟 沉 砂 池 等 景 观 影 响 减 少 破 坏 植 被 树 木, 施 工 现 场 有 条 不 紊 及 时 清 理 垃 圾 对 施 工 人 员 加 强 宣 传 管 理 和 监 督, 尽 量 少 占 临 时 用 地 ;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严 禁 施 工 和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 固 体 废 弃 物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应 集 中 统 一 处 理 ; 严 格 制 定 科 学 的 施 工 方 案, 施 工 单 位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路 管 理 局 池 州 市 青 阳 县 贵 池 区 石 台 县 环 保 局 以 减 少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及 时 进 行 绿 化 工 作 ; 设 立 专 门 的 监 督 机 构, 派 专 人 不 定 期 巡 查, 专 门 处 理 各 种 破 坏 环 境 的 事 件 干 扰 沿 线 公 用 设 施 协 调 各 单 位 利 益, 先 通 后 拆 农 田 水 利 改 移 农 田 排 灌 沟 渠 在 旱 季 或 农 闲 时 进 行 修 便 涵 便 桥 临 时 占 地 对 土 地 的 影 响 保 存 表 层 土 壤, 及 时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276 续 上 潜 在 的 负 面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取 土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及 时 回 填, 平 整 土 地, 表 土 复 原 水 土 流 失 地 面 开 挖 坡 面 应 尽 可 能 平 缓, 并 设 置 覆 盖 围 栏, 弃 土 场 及 时 进 行 复 垦 三 运 营 期 汽 车 尾 气 加 强 道 路 路 面 的 养 护 管 理, 保 障 道 路 畅 通, 种 植 防 护 林 噪 声 超 标 严 重 的 敏 感 点 设 置 交 通 噪 声 隔 声 窗 跟 踪 监 测 池 州 市 青 阳 加 强 对 给 道 路 排 水 系 统 设 施 池 州 市 地 道 路 管 理 县 贵 池 区 路 面 径 流 的 维 护 管 理, 确 保 排 水 系 统 畅 方 公 路 管 运 营 部 门 石 台 县 环 保 通 理 局 局 制 订 和 执 行 交 通 事 故 处 理 计 交 通 事 故 划 危 险 品 运 输 泄 露 制 订 和 执 行 危 险 品 事 故 防 范 和 处 置 应 急 措 施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的 执 行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的 制 订 主 要 是 为 了 落 实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建 议, 对 项 目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监 测 和 监 督 等 工 作 提 出 要 求 1. 设 计 阶 段 设 计 单 位 应 将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到 施 工 设 计 中 ; 设 计 文 件 审 查 时 应 包 括 对 环 保 工 作 和 方 案 设 计 的 审 查 2. 招 标 阶 段 承 包 商 在 投 标 中 应 含 有 环 境 保 护 的 内 容, 在 中 标 的 合 同 中 应 有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建 议 的 相 应 条 文 3. 施 工 期 设 立 独 立 的 环 境 监 理 机 构, 向 建 设 单 位 和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对 环 境 工 程 的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的 监 督,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宣 传 教 育, 重 点 检 查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噪 声 和 粉 尘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生 活 污 水 的 处 理 处 置 情 况 各 承 包 单 位 应 配 备 环 保 员, 负 责 监 督 和 管 理 环 保 措 施 的 实 施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277 业 主 应 组 织 全 面 检 查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和 施 工 现 场 的 环 境 恢 复 情 况, 监 督 施 工 单 位 及 时 撤 出 临 时 占 用 场 地, 拆 除 临 时 建 筑, 恢 复 被 破 坏 的 耕 地 和 植 被 4. 运 营 期 运 营 期 的 环 保 管 理 监 测 由 项 目 运 营 单 位 负 责 管 理 实 施 13.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责 任 机 构 监 测 目 标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拟 由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有 监 测 资 质 且 有 一 定 经 验 的 监 测 单 位 进 行 在 道 路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环 境 监 测 都 是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中 重 要 的 组 成 部 分 进 行 环 境 监 测 的 目 标 是 : 1) 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拟 建 项 目 潜 在 环 境 影 响 的 结 论 加 以 核 实 ; 2) 确 定 实 际 的 影 响 程 度 ; 3) 核 实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和 适 当 性 ; 4) 确 认 评 价 预 期 不 利 影 响 的 程 度 ; 5) 为 解 决 超 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的 不 利 影 响 而 追 加 的 环 保 措 施 提 供 依 据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将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部 颁 布 的 各 项 导 则 和 标 准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采 样 保 存 和 分 析 样 品, 与 项 目 的 环 境 监 测 的 要 求 相 同 该 项 目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的 责 任 单 位 池 州 市 地 方 公 路 管 理 局, 由 其 委 托 实 施 该 监 测 任 务 包 括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噪 声 水 质 和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的 具 体 计 划, 包 括 时 间 频 次 地 点 和 参 数 列 于 表 ~ 2 承 包 商 和 施 工 监 理 单 位 应 每 半 年 向 建 设 单 位 提 交 环 境 监 测 报 告 此 外, 在 发 生 未 预 期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时, 要 求 他 们 能 够 立 即 将 具 体 情 况 向 项 目 办 汇 报, 以 便 及 时 采 取 适 当 的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包 括 请 专 业 监 测 单 位 进 行 监 测 等

278 表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时 间 频 次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空 气 TSP 杨 冲 村 长 龙 袁 村 庙 前 村 双 山 小 学 太 平 小 学 刘 街 村 1 次 / 年, 每 次 3~5 天 委 托 当 地 环 境 池 州 环 境 噪 声 噪 声 地 表 水 SS 石 油 类 姚 街 村 梅 街 村 梅 村 中 学 前 进 村 长 胜 村 桂 村 红 石 村 九 华 河 八 都 河 龙 舒 河 白 洋 河 秋 浦 河 梓 溪 河 施 工 期 四 季 各 1 次, 每 次 1 天, 昼 夜 各 1 次 1 次, 连 续 监 测 3 天, 每 天 取 一 个 混 合 样 监 测 站 或 者 具 有 资 质 的 监 测 单 位 进 行 施 工 单 位 或 者 监 理 单 位 市 青 阳 县 贵 池 区 石 台 县 环 保 局 监 测 表 运 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时 间 频 次 实 施 机 构 杨 冲 村 长 龙 袁 村 庙 前 村 双 山 小 学 委 托 当 地 环 噪 声 Leq 太 平 小 学 刘 街 村 境 监 测 站 或 1 次 / 年, 每 次 2 日, 姚 街 村 梅 街 村 者 具 有 资 质 每 日 2 次 梅 村 中 学 前 进 村 的 监 测 单 位 长 胜 村 桂 村 红 进 行 监 测 石 村 13.3 环 境 监 理 负 责 机 构 道 路 管 理 运 营 部 门 监 督 机 构 池 州 市 青 阳 县 贵 池 区 石 台 县 环 保 局 为 了 全 面 控 制 和 减 缓 拟 建 公 路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确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以 及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有 关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应 在 实 施 工 程 监 理 的 同 时 开 展 环 境 监 理 根 据 交 通 部 交 环 发 [2004]314 号 文 关 于 开 展 交 通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开 展 交 通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安 徽 省 环 保 厅 发 布 安 徽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实 施 办 法, 严 格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制 度, 安 徽 担 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重 任, 安 徽 省

279 环 保 厅 发 布 了 安 徽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技 术 指 南 ( 试 行 ),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主 要 依 据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和 文 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有 关 的 技 术 规 范 和 设 计 文 件 等,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包 括 大 气 水 声 环 境 和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等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所 有 方 面 依 据 该 方 案, 编 制 了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监 理 任 务 一 方 面 是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对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污 染 环 境 破 坏 生 态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 另 一 方 面 对 建 设 项 目 配 套 的 环 保 工 程 进 行 施 工 监 理, 确 保 三 同 时 的 实 施 监 理 范 围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范 围 包 括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与 工 程 影 响 区 域, 包 括 路 基 路 面 桥 梁 施 工 现 场 漆 渣 场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场 地 等 以 及 上 述 范 围 内 生 产, 施 工 对 周 边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的 区 域 环 境 监 测 内 容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及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的 一 般 要 求, 环 境 监 理 具 体 工 作 内 容 有 : (1) 审 查 工 程 设 计 方 案 施 工 图 设 计 中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是 否 正 确 落 实 了 经 批 准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2) 协 助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工 程 施 工 和 管 理 人 员 的 环 境 保 护 培 训 ; (3) 审 核 工 程 合 同 中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条 款 ; (4)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生 态 水 声 气 环 境, 减 少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的 措 施 以 及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监 理, 按 照 标 准 进 行 阶 段 验 收 ; (5) 系 统 记 录 工 程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效 果,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建 设 情 况 ; (6) 及 时 向 工 程 监 理 组 反 映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施 工 中 出 现 的 意 外 问 题, 提 出 解 决 建 议 ; (7) 负 责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计 划 和 总 结

280 环 境 监 理 要 点 结 合 本 项 目 特 点 及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对 本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提 出 以 下 要 求, 详 见 表 表 各 施 工 阶 段 环 境 监 理 要 点 阶 段 路 基 工 程 施 工 活 动 场 地 清 理 及 建 筑 物 拆 除 路 基 开 挖 路 基 填 筑 监 理 要 点 (1) 在 施 工 前 应 明 确 清 理 对 象 和 范 围, 不 应 仅 考 虑 方 便 施 工 而 任 意 破 坏 沿 线 两 侧 的 植 被 对 于 古 树 名 木 等 有 保 存 价 值 的 植 物, 应 事 先 联 系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采 取 移 植 等 异 地 保 护 的 方 法 加 以 保 护 地 表 清 理 物 应 有 专 门 的 场 地 用 以 处 置, 不 得 随 意 丢 弃 (2) 施 工 清 场 的 树 木 农 作 物 杂 草, 除 部 分 可 作 为 肥 料 外, 应 及 时 清 运 (3) 剥 离 表 层 土 予 以 保 存, 用 于 其 它 地 面 的 土 地 改 良, 或 沿 线 受 破 坏 土 地 的 恢 复 不 用 于 本 地 恢 复 的, 应 直 接 覆 盖 至 可 供 耕 作 的 其 他 地 面 ; 用 于 本 地 恢 复 的, 应 移 至 它 处 堆 存, 堆 放 地 宜 相 对 低 凹 周 围 相 对 平 缓, 并 设 置 排 水 设 施 (4) 结 构 物 拆 除 点 周 围 30m 范 围 内 有 居 民 点 的, 拆 除 框 架 混 凝 土 结 构, 宜 整 体 大 部 件 吊 装 移 除, 减 少 粉 尘 排 放, 并 且 在 拆 除 前 应 对 被 拆 体 充 分 洒 水, 保 持 湿 润 (1) 施 工 前 应 明 确 开 挖 范 围, 不 应 仅 考 虑 方 便 施 工 而 任 意 破 坏 沿 线 两 侧 的 植 被 (2) 预 防 表 层 土 流 失 剥 离 表 层 土, 不 用 于 本 地 恢 复 的, 应 直 接 覆 盖 至 可 供 耕 作 的 其 他 地 面 ; 用 于 本 地 恢 复 的, 应 移 至 它 处 堆 存, 堆 放 地 宜 相 对 低 凹 周 围 相 对 平 缓, 并 设 置 排 水 设 施 (3) 将 弃 土 弃 渣 于 指 定 地 点 堆 放, 并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避 免 其 流 入 水 体 (4) 施 工 单 位 向 周 围 生 活 环 境 排 放 废 气 尘 土,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5) 土 石 方 开 挖 回 填 时 避 开 雨 季, 雨 季 来 临 前 将 开 挖 回 填 弃 方 的 边 坡 处 理 完 毕 在 雨 水 地 面 径 流 处 开 挖 路 基 时, 及 时 设 置 临 时 土 沉 淀 池 拦 截 混 砂, 待 路 基 建 成 后, 及 时 将 土 沉 淀 池 推 平, 进 行 绿 化 或 还 耕 (1 施 工 单 位 向 周 围 生 活 环 境 排 放 废 气 尘 土,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2) 对 成 形 施 工 路 段 适 时 洒 水, 减 轻 扬 尘 污 染 (3) 雨 季 施 工 时, 应 及 时 掌 握 气 象 预 报 资 料, 以 便 按 降 雨 时 间 和 特 点 实 施 雨 前 填 铺 的 松 土 压 实 等 防 护 措 施,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281 路 面 施 工 桥 梁 工 程 路 面 基 层 施 工 沥 青 路 面 施 工 桥 涵 工 程 施 工 (1) 场 界 噪 声 是 否 达 到 GB 标 准, 监 督 施 工 方 在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是 否 禁 止 在 夜 间 (22:00-6:00) 施 工 (2) 在 靠 近 居 民 区 等 敏 感 点 施 工 时 对 高 噪 音 设 备 设 置 隔 音 设 施, 是 否 对 高 噪 声 环 境 下 的 施 工 人 员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 (3)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是 否 达 到 国 家 标 准, 监 督 施 工 方 是 否 对 扬 尘 污 染 严 重 地 段 定 期 洒 水 抑 尘 是 否 对 高 浓 度 TSP 环 境 下 工 作 的 施 工 人 员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 (4) 石 灰 水 泥 等 物 料 的 运 输 和 堆 放 是 否 采 取 遮 盖 措 施, 是 否 集 中 拌 和 物 料 ; (5) 施 工 污 水 的 排 放 情 况, 严 禁 施 工 污 水 及 路 面 径 流 直 排 自 然 水 体 检 查 是 否 对 沥 青 砼 铺 设 过 程 中 的 施 工 人 员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 (1) 架 桥 时 建 筑 垃 圾 是 否 按 环 评 要 求 运 至 指 定 垃 圾 处 置 场 ; (2) 加 强 对 施 工 机 械 的 管 理, 防 止 油 料 泄 漏 ; (3) 检 查 施 工 方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废 油 施 工 垃 圾 等 的 处 理, 严 禁 弃 入 水 体 ; (4) 检 查 桥 梁 施 工 中 是 否 设 置 并 使 用 沉 淀 池 来 处 理 工 程 用 水 ; (5) 检 查 钻 孔 灌 注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的 处 置 是 否 抛 弃 至 指 定 弃 渣 场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费 用 施 工 期 监 理 费 用 包 括 监 理 人 员 服 务 费 办 公 设 施 费 生 活 设 施 费 培 训 费 及 交 通 设 施 费 用 等, 这 些 费 用 由 编 制 环 境 监 理 方 案 的 单 位 确 定 13.4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本 项 目 环 保 工 程 三 同 时 竣 工 验 收 一 览 表 见 表

282 表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序 号 类 别 验 收 内 容 处 理 效 果 或 拟 达 要 求 按 照 水 保 方 案 要 求 对 路 基 工 程 区 隧 道 工 程 区 桥 梁 工 程 区 沿 线 临 时 堆 土 场 23 处 弃 土 场 18 处 取 土 场 20 处 施 工 场 地 临 时 道 路 进 行 土 地 复 垦 或 植 被 恢 复 ( 保 持 与 周 边 植 被 类 型 和 景 观 基 本 相 符 的 ) 减 少 工 程 建 设 导 致 的 耕 地 生 态 环 境 的 损 耗, 保 持 生 态 系 统 完 整 性 填 方 段 : 一 般 路 段 路 基 边 坡 采 用 三 维 网 草 灌 混 植 生 态 防 护 ; 地 面 横 坡 较 陡 的 路 段 及 放 坡 后 征 地 困 难 的 路 段, 采 用 外 侧 设 置 挡 墙 支 挡 ; 穿 越 地 势 低 洼 的 水 田 路 段, 考 虑 在 坡 脚 处 设 置 田 路 分 家 小 矮 墙 生 态 保 1 对 坡 脚 进 行 加 固 ; 穿 越 水 塘 区 的 填 方 路 基 边 坡 下 部 设 浸 水 护 护 坡, 上 部 采 用 喷 播 绿 化 防 护 减 缓 预 防 水 土 流 挖 方 段 : 一 般 挖 方 段 土 质 边 坡, 放 缓 至 稳 定 坡 率 后, 采 用 客 土 失 喷 播 植 草 防 护 ; 对 整 体 稳 定, 但 节 理 裂 隙 发 育, 存 在 落 石 崩 塌 掉 块 的 坡 面, 可 考 虑 采 用 挂 GPS2 型 主 动 网 并 结 合 网 内 喷 播 绿 化 进 行 防 护 ; 对 需 要 设 置 挡 墙 支 挡 防 护 的 路 段, 可 考 虑 对 挡 墙 外 立 面 进 行 仿 竹 仿 树 干 等 工 艺 ; 对 局 部 覆 盖 层 较 厚 顺 层 节 理 发 育, 边 坡 开 挖 后 可 能 存 在 浅 层 滑 塌 的 坡 面, 采 用 框 架 锚 杆 进 行 加 固, 框 格 内 填 充 植 生 袋 进 行 绿 化 新 建 段 排 水 根 据 路 基 地 块 排 水 及 农 田 灌 溉 需 求 分 别 设 置 路 堑 边 沟 路 堤 排 水 沟 坡 顶 截 水 沟 急 流 槽 过 路 涵 等 排 水 设 施 ; 填 方 段 设 置 不 带 盖 板 矩 形 排 水 沟, 尺 寸 为 m, 沟 体 采 用 M7.5 浆 砌 片 石, 设 置 于 边 坡 坡 脚 外 1.0m( 护 坡 道 ); 挖 方 段 一 般 路 段 设 置 不 带 盖 板 矩 形 边 沟, 尺 寸 为 m, 沟 体 采 用 M7.5 浆 砌 片 石 ; 穿 越 村 镇 段 设 置 矩 形 盖 板 边 沟, 尺 寸 为 m, 沟 体 采 用 M7.5 浆 砌 片 石 带 盖 板 矩 防 止 路 面 污 水 面 源 排 放 ; 养 护 工 区 污 水 排 2 水 污 染 形 边 沟, 泄 水 孔 盖 板 与 沟 壁 接 触 面 铺 有 毛 毡 ; 放 满 足 污 水 综 合 沿 溪 线 弯 道 与 急 弯 道 内 侧 设 置 矩 形 盖 板 边 沟, 尺 寸 为 排 放 标 准 m, 沟 体 采 用 M7.5 浆 砌 片 石 现 状 保 存 较 完 整 且 过 水 断 面 满 足 排 水 需 求 的 边 沟, 进 行 清 淤 维 修 利 用 (GB ) 中 新 污 染 源 一 级 标 准 要 求 针 对 沟 体 破 损 严 重 砂 浆 标 号 不 足 或 过 水 断 面 不 满 足 排 水 需 求 的 边 沟, 进 行 拆 除 重 建 针 对 部 分 路 段 有 排 水 需 求 但 现 状 未 设 排 水 设 施 的 路 段, 补 充 完 善 边 沟 排 水 沟 截 水 沟 急 流 槽 过 路 涵 等 设 计, 疏 通 完 善 现 状 排 水 系 统

283 大 气 污 3 染 物 4 噪 声 环 境 风 5 险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钢 筋 混 凝 土 防 撞 护 栏 ; 两 处 养 护 工 区 设 置 规 模 为 2m³ 地 埋 式 一 体 化 处 理 设 施 加 强 道 路 中 央 分 隔 带 机 非 隔 离 带 的 日 常 养 护 管 理 ; 按 照 绿 化 设 计 方 案 要 求 布 设 绿 化 带 小 岭 山 隧 道 和 苦 领 隧 道 机 械 通 风, 庙 前 隧 道 自 然 通 风 a 对 乡 镇 学 校 医 院 路 段 设 置 禁 鸣 标 示 减 速 带 ; b 对 沿 线 超 标 的 28 处 敏 感 点 采 取 跟 踪 监 测 ; C 预 留 的 跟 踪 监 测 费 用 a 人 口 密 集 的 敏 感 路 段 设 置 严 禁 停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和 限 速 的 标 志 牌 ; b 桥 头 设 置 限 速 的 警 示 牌 ; c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钢 筋 混 凝 土 防 撞 栏 ;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引 水 管 和 桥 两 端 设 置 废 水 收 集 池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的 二 级 标 准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 减 少 环 境 风 险 概 率

284 第 十 四 章 评 价 结 论 14.1 工 程 概 况 本 项 目 路 线 起 于 青 阳 县 南 外 环 与 S103 相 接 处, 沿 南 外 环 线 位 向 西 布 线, 与 西 南 外 环 相 交 后 继 续 向 西 至 杨 冲 村 接 上 现 状 老 路 (X005), 依 次 经 江 家 桥 十 字 村 南 庙 前 镇 南 石 山 村 宗 文 村 东 安 子 山 太 平 村 刘 街 乡 姚 街 村 梅 街 村 南 苦 岭 梅 村 镇 珍 溪 村 高 坦 乡 十 字 路 小 河 镇, 终 点 于 红 石 村 接 上 现 状 S325, 路 线 全 长 约 85.45km 项 目 全 线 采 用 双 向 两 车 道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起 点 - 庙 前 设 计 时 速 80km/h, 路 基 宽 12m, 庙 前 - 终 点 设 计 时 速 60 km/h, 路 基 宽 10m, 路 基 宽 10m, 桥 梁 1521m/35 座 ( 其 中 大 桥 438m/3 座, 含 完 全 利 用 1 座, 中 小 桥 1083m/32 座 ), 隧 道 工 程 2410m/3 座, 涵 洞 340 道, 养 护 区 2 处, 全 线 设 置 完 善 的 交 通 安 全 管 理 等 设 施 工 程 总 占 用 土 地 hm 2 ( 含 老 路 占 地 hm 2 ),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hm 2, 临 时 占 地 60.67hm 2 ; 全 线 挖 方 万 m 3 ( 自 然 方, 下 同, 含 表 土 万 m 3 ), 回 填 土 方 万 m 3 ; 利 用 方 万 m 3 ; 弃 方 万 m 3 ( 共 设 弃 渣 场 23 处 ), 表 土 回 覆 利 用 万 m 3 ; 借 方 万 m 3 ( 共 设 取 土 场 18 处 ); 需 拆 迁 各 类 房 屋 面 积 35230m 2, 拆 迁 安 置 由 当 地 政 府 统 一 安 排 项 目 总 投 资 亿 元,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7.7% 工 程 计 划 2016 年 12 月 开 工 建 设,2019 年 12 月 底 竣 工, 总 工 期 36 个 月 14.2 项 目 建 设 合 理 性 1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原 005 县 道 提 升 为 二 级 省 道, 承 担 起 干 线 公 路 功 能, 可 以 发 挥 交 通 纽 带 的 作 用, 提 高 区 域 交 通 服 务 能 力, 改 善 交 通 环 境, 进 一 步 完 善 交 通 网 络, 充 分 发 挥 公 路 网 的 整 体 效 益 本 项 目 在 建 成 后 将 弥 补 了 青 阳 县 东 至 县 和 石 台 县 之 间 没 有 较 高 等 级 公 路 的 现 状, 方 便 项 目 沿 线 庙 前 镇 梅 村 镇 和 小 河 镇 等 居 民 的 交 通 出 行 还 将 加 快 旅 游 开 发 必 须 打 造 外 通 内 联 的 交 通 运 输 体 系 青 阳 红 石 公 路 横 跨 池 州 市 域 腹 地, 串 联 起 来 九 华 山 牯 牛 降 等 众 多 景 区, 改 造 升 级 后 对 于 改 善 旅 游 出 行 条 件, 整 合 全 市 旅 游 资 源, 促 进 旅 游 业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其 建 设 是 加 快 皖 南 国 际 旅 游 文 化 示 范 区 建 设 的 需 要

285 2 项 目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本 (2013 年 修 正 ) 的 要 求, 符 合 安 徽 省 省 道 网 布 局 调 整 规 划 项 目 选 线 有 助 于 地 方 经 济 社 会 的 发 展,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拟 建 项 目 路 线 方 案 是 合 理 的 3 项 目 设 置 是 大 临 工 程 不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敏 感 区 内, 已 尽 量 少 量 耕 地, 施 工 营 地 产 生 的 废 水 和 固 体 废 物 可 得 到 妥 善 处 理, 工 程 结 束 后 大 临 工 程 用 地 均 恢 复 为 耕 地, 大 临 工 程 的 设 置 是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的 14.3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及 减 缓 措 施 生 态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项 目 沿 线 无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等 敏 感 区 分 区 全 线 桥 址 段 不 是 水 生 生 物 自 然 产 卵 场 及 索 饵 场 越 冬 场 等 故 公 路 沿 线 无 生 态 敏 感 区 分 布 拟 建 项 目 路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土 地 类 型 是 耕 地, 项 目 沿 线 是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覆 盖 的 植 被 主 要 为 次 生 植 被 农 作 物 等, 未 发 现 名 木 古 树 及 受 保 护 植 物 项 目 沿 线 分 布 的 野 生 动 物 包 括 常 见 的 两 栖 类 爬 行 类 哺 乳 动 物 和 鸟 类, 如 蛙 蛇 鼠 家 燕 等, 未 发 现 受 国 家 和 地 方 保 护 的 野 生 动 物 存 在 本 项 目 跨 越 的 水 体 水 质 较 清 澈, 水 生 生 物 主 要 浮 游 生 物 ( 原 生 动 物 和 藻 类 ) 底 栖 生 物 ( 螺 类 虾 蟹 类 和 贝 类 等 ) 和 鱼 类, 主 要 水 体 功 能 是 农 业 灌 溉, 无 鱼 类 产 卵 场 索 饵 场 洄 游 通 道 重 要 水 生 生 物 及 渔 业 资 源,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一 般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1 施 工 期 拟 建 道 路 的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工 程 占 地 对 植 被 ( 农 作 物 )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和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a 本 项 目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hm 2, 路 基 横 断 面 10 米, 项 目 用 地 符 合 相 应 地 形 区 用 地 总 体 指 标 要 求 ; 项 目 建 设 将 耕 地 转 变 成 交 通 运 输 用 地, 改 变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减 少 区 域 耕 地 面 积,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数 量 占 比 为 池 州 是 现 有 耕 地 面 积 的 1.18, 项 目 对 耕 地 占 用 不 会 给 当 地 农 民 生 产 生 活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但 为 了 保 护 耕 地 资 源, 项 目 应 尽 量 少 占 耕 地

286 b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内 未 发 现 名 木 古 树 及 受 保 护 植 物, 项 目 沿 老 路 进 行 改 造 升 级, 沿 线 以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为 主, 生 态 敏 感 程 度 一 般, 但 项 目 的 建 设 会 使 区 域 生 态 敏 感 程 度 将 进 一 步 降 低, 工 程 建 设 对 区 域 植 物 的 影 响 较 小 c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内 未 发 现 受 国 家 和 地 方 保 护 的 野 生 动 物 存 在, 本 项 目 为 线 性 工 程, 同 一 路 段 施 工 时 间 较 短, 工 程 建 设 对 野 生 动 物 影 响 的 范 围 有 限 且 影 响 时 间 较 短, 待 施 工 后 期 实 施 道 路 绿 化 工 程 后, 它 们 仍 可 回 到 原 来 的 领 地, 故 工 程 建 设 对 区 域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较 小 d 项 目 跨 跨 越 九 华 河 八 都 河 白 洋 河 龙 舒 河 秋 浦 河 梓 溪 河 以 及 沟 渠, 梓 溪 河 为 源 头 水, 执 行 地 表 水 Ⅱ 类 标 准, 其 余 水 体 执 行 Ⅲ 类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根 据 现 场 勘 查, 本 项 目 跨 越 的 水 体 水 质 较 清 澈, 水 生 生 物 主 要 浮 游 生 物 ( 原 生 动 物 和 藻 类 ) 底 栖 生 物 ( 螺 类 虾 蟹 类 和 贝 类 等 ) 和 鱼 类, 主 要 水 体 功 能 是 农 业 灌 溉, 无 鱼 类 产 卵 场 索 饵 场 洄 游 通 道 重 要 水 生 生 物 及 渔 业 资 源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一 般 故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对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不 会 影 响 水 生 生 物 生 境 e 工 程 占 用 耕 地 造 成 的 农 作 物 每 年 损 失 量 为 t 为 了 减 轻 工 程 建 设 对 农 作 物 的 影 响, 应 划 定 施 工 作 业 带,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作 业 范 围, 建 设 单 位 还 应 按 照 占 多 少, 垦 多 少 的 原 则, 负 责 开 垦 与 所 占 用 耕 地 的 数 量 和 质 量 相 当 的 耕 地 ; 没 有 条 件 开 垦 的, 将 按 照 安 徽 省 池 州 市 的 相 关 规 定 缴 纳 耕 地 开 垦 费, 专 款 用 于 开 垦 新 的 耕 地, 最 大 程 度 的 降 低 工 程 占 地 对 农 作 物 的 影 响 f 通 过 预 测, 建 设 期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81307t, 新 增 78213t 其 中 路 基 工 程 区 取 ( 弃 ) 土 场 区 临 时 堆 土 区 应 作 重 点 防 治, 为 本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也 是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的 重 点 区 域 水 土 流 失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期, 是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量 及 流 失 强 度 较 大 的 时 段, 也 是 需 要 重 点 防 治 的 时 段 项 目 建 成 后, 通 过 实 施 道 路 景 观 绿 化 工 程, 科 学 合 理 地 实 行 花 草 类 与 灌 木 乔 木 相 结 合 的 立 体 绿 化 格 局, 形 成 良 好 的 交 通 干 线 视 域 景 观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施 工 期 a 开 工 前, 对 施 工 范 围 内 临 时 设 施 的 规 划 要 进 行 严 格 的 审 查 ; b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文 件 确 定 的 征 占 土 地 范 围, 进 行 地 表 植 被 的 清 理 工 作 ;

287 c 严 格 控 制 路 基 开 挖 施 工 作 业 面, 避 免 超 挖 破 坏 沿 线 耕 地 ;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顺 序, 避 开 雨 季 施 工,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 d 路 基 施 工 前, 应 将 占 用 的 耕 地 的 表 层 土 壤 剥 离, 集 中 堆 放 在 表 土 临 时 堆 场 内, 并 采 取 临 时 拦 挡 和 覆 盖 措 施, 防 止 雨 淋 造 成 养 分 流 失, 以 便 用 于 后 期 道 路 绿 化 和 临 时 用 地 土 地 整 治 及 生 态 恢 复 ; e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要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规 定 的 表 土 临 时 堆 场 进 行 表 土 堆 放 作 业, 指 定 的 弃 ( 土 ) 渣 点 堆 放, 不 允 许 将 工 程 弃 ( 土 ) 渣 随 处 堆 放, 更 不 允 许 倒 入 沟 渠 和 河 流 ; f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环 保 意 识 教 育, 禁 止 施 工 人 员 猎 捕 野 生 动 物, 如 误 伤 野 生 动 物, 应 立 即 送 往 当 地 动 物 医 疗 机 构 进 行 抢 救, 施 工 单 位 应 配 合 当 地 林 业 部 门, 在 穿 越 林 地 路 段 施 工 时 设 置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的 条 幅 或 标 识 牌 ; g 涉 水 桥 墩 施 工 应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应 避 免 桥 梁 桩 基 钻 孔 产 生 的 钻 渣 泥 浆 混 凝 土 浇 筑 时 抛 洒 的 废 渣 进 入 水 体, 禁 止 在 河 流 中 清 洗 盛 装 油 料 化 学 品 的 容 器 ; h 工 程 施 工 前, 应 在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开 挖 排 水 沟, 并 在 排 水 沟 出 口 处 设 置 沉 砂 池 ; 表 土 临 时 堆 场 应 遵 循 先 拦 后 堆 原 则, 设 置 拦 挡 措 施, 场 地 四 周 开 挖 排 水 沟, 并 用 彩 条 布 覆 盖 堆 放 的 表 土, 防 止 降 雨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结 束 后, 应 及 时 对 临 时 占 地 进 行 平 整 覆 土, 恢 复 其 原 有 使 用 功 能 i 凡 因 道 路 施 工 破 坏 植 被 而 裸 露 的 土 地 ( 包 括 路 界 内 外 ) 应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及 时 进 行 复 垦 或 绿 化 工 作, 在 主 体 工 程 完 工 后, 及 时 采 取 种 植 草 皮 绿 化 等 措 施, 恢 复 裸 露 地 面 的 植 被 覆 盖, 科 学 合 理 地 实 行 乔 灌 草 相 结 合 的 立 体 绿 化 格 局, 以 达 到 防 止 地 表 裸 露 保 护 路 基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的 目 的 2 运 营 期 a 按 照 城 市 道 路 绿 化 设 计 的 要 求, 继 续 完 成 道 路 侧 分 带 的 植 树 种 草 工 作, 并 加 强 养 护, 以 达 到 恢 复 植 被, 美 化 城 市 环 境,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等 目 的 b 做 好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用 地 的 土 地 整 治 及 生 态 恢 复 工 作 c 道 路 管 理 及 养 护 部 门 应 加 强 管 理 和 宣 传 教 育, 确 保 道 路 绿 化 工 程 不 受 损 坏

288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表 水 保 护 目 标 九 华 河 八 都 河 白 洋 河 龙 舒 河 秋 浦 河 梓 溪 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青 通 河 九 华 河 八 都 河 白 洋 河 龙 舒 河 秋 浦 河 六 个 地 表 水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因 子 浓 度 均 可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梓 溪 河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因 子 浓 度 均 可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Ⅱ 类 标 准 要 求 沿 线 水 体 水 质 环 境 较 好, 但 一 定 程 度 受 到 了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面 源 排 放 的 影 响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1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主 要 包 括 桥 梁 施 工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建 材 运 输 及 堆 放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等 a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围 堰 和 围 堰 拆 除 过 程 中, 会 导 致 局 部 水 域 SS 浓 度 升 高,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轻 微 的 短 暂 的 和 局 部 的 ; 采 取 钢 板 围 堰 施 工 工 艺 和 对 产 生 的 泥 浆 进 行 沉 淀 处 理,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产 生 的 废 水 对 地 表 水 影 响 较 小 b 隧 道 施 工 产 生 的 含 泥 沙 废 水 通 过 沉 淀 处 理 后 通 过 排 水 沟 排 放 不 会 对 地 表 水 产 生 影 响 c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和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废 水 不 外 排, 不 会 影 响 地 表 水 环 境 d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产 生 于 项 目 部 和 施 工 营 地, 本 项 目 处 于 农 村 区 域, 无 市 政 污 水 收 集 处 理 工 程 故 施 工 营 地 和 项 目 部 废 水 应 分 类 收 集, 设 置 旱 厕, 粪 便 污 水 作 为 农 肥 浇 灌 农 田, 淋 浴 污 水 洗 涤 污 水 作 为 场 地 抑 尘 用 水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施 工 营 地 外 排 的 生 活 污 水 不 会 对 外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2 运 营 期 a 正 常 情 况 下, 路 ( 桥 ) 面 雨 水 不 会 影 响 地 表 水 环 境 ;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钢 筋

289 混 凝 土 防 撞 护 栏 可 防 止 运 输 事 故 导 致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b 养 护 工 区 设 置 旱 厕, 粪 便 污 水 作 为 农 肥, 其 它 生 活 污 水 用 于 工 区 内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和 绿 化 用 水, 不 外 排 养 护 工 区 排 放 的 生 活 污 水 不 会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1 施 工 期 a 施 工 期 生 产 废 水 ( 车 辆 及 设 备 冲 洗 ) 经 隔 油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不 外 排, 施 工 结 束 后 隔 油 池 沉 淀 池 等 设 施 需 覆 土 掩 埋 ; b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作 为 农 肥 和 灌 溉 用 水 ; c 筑 路 材 料 运 输 车 辆 应 确 保 加 盖 蓬 盖, 避 免 筑 路 材 料 撒 落 进 入 水 体 或 撒 落 在 道 路 上 随 雨 水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施 工 材 料 等 堆 放 场 所 周 围 应 设 置 围 挡 防 护, 并 加 盖 篷 布 以 减 少 雨 水 冲 刷 造 成 水 质 污 染 2 运 营 期 a 加 强 雨 水 管 网 的 日 常 维 护 管 理 工 作, 定 期 疏 通 清 淤, 确 保 排 水 畅 通 b 桥 梁 路 段 两 侧 设 置 钢 筋 混 凝 土 防 撞 护 栏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王 家 村 花 园 里 杨 冲 村 王 家 畈 长 龙 袁 高 袁 朱 村 邓 村 馨 园 双 桥 村 庙 前 村 青 阳 望 华 公 学 等 52 个 保 护 目 标, 具 体 见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沿 线 监 测 的 5 个 监 测 点 位 环 境 空 气 各 监 测 点 SO 2 NO 2 CO PM 10 小 时 浓 度 和 日 均 浓 度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各 监 测 点 监 测 因 子 浓 度 均 能 满 足 GB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限 值 除 PM 10 标 准 指 数 大 于 0.5, 其 余 监 测 因 子 小 时 日 均 标 准 指 数 均 小 于 0.5,PM 10 监 测 浓 度 高 于 其 余 监 测 因 子 浓 度 原 因 是 大 型 运 输 车 辆 在 005 县 道 行 驶 过 程 产 生 的 扬 尘 造 成 的, 总 体 上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较 好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290 1 施 工 期 a 施 工 期 粉 尘 扬 尘 不 可 避 免 的 会 对 周 围 空 气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另 外 施 工 期 道 路 施 工 扬 尘 也 会 对 沿 线 居 民 造 成 影 响, 尤 其 是 在 非 雨 天 的 粉 尘 或 扬 尘 影 响 较 为 突 出 b 通 过 设 置 施 工 围 挡 和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等 措 施 后, 可 减 轻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使 其 处 于 可 以 接 受 的 程 度 2 运 营 期 由 类 比 结 果 可 知, 拟 建 公 路 在 运 营 近 期 中 期 和 远 期 NO 2 CO 小 时 浓 度 均 没 有 超 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0.20 mg/m³), 说 明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较 小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施 工 期 a 全 路 段 实 行 围 挡 封 闭, 一 般 路 段 围 挡 高 度 不 低 于 1.8m, 在 表 中 所 列 敏 感 点 路 段 围 挡 高 度 2.5 米 围 挡 底 端 应 设 置 防 溢 座, 围 挡 之 间 以 及 围 挡 与 防 溢 座 之 间 无 缝 隙 b 气 象 预 报 风 力 达 到 5 级 以 上 的 天 气, 不 得 进 行 土 方 挖 填 和 转 运 作 业 c 施 工 现 场 出 入 口 道 路 实 施 混 凝 土 硬 化 并 配 备 车 辆 冲 洗 设 施 对 驶 出 施 工 现 场 的 机 动 车 辆 冲 洗 干 净, 方 可 上 路 d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营 地 内 道 路 和 加 工 区 实 施 混 凝 土 硬 化 e 施 工 场 地 内 砂 粉 煤 灰 水 泥 等 堆 场 地 面 应 进 行 硬 化, 且 不 可 露 天 堆 放, 四 周 设 置 围 挡, 定 期 洒 水 f 临 时 堆 土 场 应 当 设 置 围 挡 防 尘 网 和 覆 盖 等 防 尘 设 施 g 弃 渣 场 在 弃 渣 后, 要 进 行 压 实 或 拍 实 处 理 h 拆 除 的 房 屋 前 要 施 行 围 挡, 拆 除 作 业 实 行 持 续 加 压 洒 水 或 者 喷 淋 方 式 作 业 i 必 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洒 水 车, 对 未 完 工 路 面 经 常 洒 水 保 持 路 面 湿 润, 在 敏 感 路 段 增 铺 草 垫, 抑 制 道 路 扬 尘 污 染 j 项 目 施 工 区 域 不 得 设 有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沥 青 搅 拌 站 等 产 生 粉 尘 等 废 气 的 临 时 设 施

291 k 施 工 场 地 内 的 砂 石 料 搅 拌 站 和 灰 土 搅 拌 站 采 取 全 密 闭 措 施 l 渣 土 建 筑 垃 圾 散 装 物 料 等 运 输 车 辆 应 实 施 严 格 密 闭 运 输 在 划 定 城 区 渣 土 运 输 线 路 中 行 驶, 运 输 车 辆 安 装 GPS 定 位 系 统 ; 不 可 使 用 无 资 质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 车 辆 出 建 筑 工 地 前 必 须 冲 洗 干 净, 确 保 车 轮 不 带 泥 m 以 上 防 治 措 施 需 纳 入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中, 由 施 工 单 位 承 担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扬 尘 的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2 运 营 期 a 严 格 执 行 汽 车 排 放 车 检 制 度, 对 汽 车 排 放 状 况 进 行 抽 查, 限 制 尾 气 排 放 严 重 超 标 车 辆 上 路 ; b 根 据 路 段 长 度, 配 备 洒 水 清 扫 车, 定 期 进 行 洒 水 和 路 面 清 扫 c 加 强 道 路 绿 化 养 护 工 作 声 环 境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王 家 村 花 园 里 杨 冲 村 王 家 畈 长 龙 袁 高 袁 朱 村 邓 村 馨 园 双 桥 村 庙 前 村 青 阳 望 华 公 学 等 52 个 保 护 目 标, 具 体 见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根 据 对 拟 建 道 路 两 侧 敏 感 点 的 监 测 点 监 测 数 据 可 知, 敏 感 点 昼 夜 噪 声 均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区 标 准 ; 在 现 有 005 县 道 现 状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下, 临 路 首 排 敏 感 点 能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2 类 标 准 要 求, 这 是 由 于 项 目 处 于 农 村 区 域,005 县 道 交 通 路 较 小, 交 通 噪 声 不 会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可 以 满 足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声 环 境 影 响 1 施 工 期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均 无 法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要 求 根 据 拟 建 道 路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情 况, 敏 感 点 会 受 到 项 目 施 工 噪 声 的 影 响, 尤 其 是 夜 间 影 响 更 大 2 运 营 期

292 a 交 通 噪 声 水 平 向 预 测 结 果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 1 按 4a 类 标 准 评 价 : 昼 间 达 标 距 离 在 道 路 边 界 线 范 围 内, 夜 间 各 预 测 年 均 不 达 标 2 按 2 类 标 准 评 价 : 预 测 年 2020 年 2026 年 昼 间 达 标, 达 标 距 离 均 道 路 中 心 线 42m/60m( 据 道 路 边 界 线 16m/34m), 其 余 预 测 年 昼 间 夜 间 均 不 达 标 拟 建 道 路 中 心 线 外 200m 范 围 内 随 距 离 增 大 受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呈 明 显 衰 减 趋 势 从 路 段 达 标 距 离 分 析, 相 对 于 昼 间 噪 声 达 标 距 离, 夜 间 噪 声 达 标 距 离 均 大 于 昼 间 达 标 距 离, 说 明 本 项 目 夜 间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大 于 昼 间 c 敏 感 点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通 过 模 式 预 测 可 知, 营 运 的 4a 类 区 敏 感 点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近 期 超 标 3 处, 中 期 超 标 23 处, 远 期 超 标 28 处 ;2 类 区 敏 感 点 不 同 时 期 昼 夜 间 噪 声 均 达 标 中 期 超 标 分 贝 在 3 分 贝 以 下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施 工 期 a 合 理 布 设 施 工 场 地, 尽 可 能 远 离 居 民 等 敏 感 点 ; b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避 免 午 间 (12:00~14:00) 和 夜 间 (22:00~ 次 日 06:00) 施 工 ; c 选 用 低 噪 高 效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工 艺, 振 动 较 大 的 固 定 机 械 设 备 应 加 装 减 振 机 座, 固 定 强 噪 声 源 设 备 应 考 虑 加 装 隔 声 罩, 同 时 应 加 强 各 类 施 工 设 备 的 维 护 和 保 养, 保 持 其 良 好 的 运 转 ; d 选 择 合 理 的 运 输 路 线, 筑 路 材 料 及 弃 土 ( 石 ) 渣 运 输 车 辆 应 绕 避 居 民 集 中 区 行 驶 若 无 法 绕 避 时, 应 减 速 慢 行, 禁 鸣 喇 叭 ; e 紧 邻 敏 感 点 ( 杨 冲 村 王 家 畈 庙 前 村 双 石 村 刘 街 村 黄 村 梅 村 凌 家 村 高 进 村 檀 林 村 长 胜 村 桂 村 红 石 村 等 ) 施 工 路 段 时, 应 设 置 移 动 式 声 屏 障 2 运 营 期 本 报 告 对 敏 感 点 不 提 出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预 留 跟 踪 监 测 费 用,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噪 声 进 行 定 期 监 测, 在 监 测 值 超 标 较 大 情 况 下, 在 人 口 密 集 路 段 设 置 减 速 带, 降

293 低 车 速 已 控 制 交 通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1 施 工 期 项 目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施 工 垃 圾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垃 圾 中 可 回 收 利 用 的 则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如 废 钢 筋 木 料 及 电 缆 等, 不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委 托 具 有 建 筑 垃 圾 准 运 资 格 的 企 业 或 单 位 运 往 当 地 市 容 管 理 部 门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受 纳 场 卸 放 或 用 于 当 地 建 设 工 地 规 划 开 发 用 地 ( 由 当 地 市 容 管 理 部 门 安 排 调 剂 ) 基 坑 洼 地 回 填 ; 拆 迁 垃 圾 中 砖 木 材 等 能 利 用 的 在 项 目 区 回 用, 不 能 利 用 的 送 至 池 州 市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施 工 单 位 应 在 办 公 生 活 区 内 设 置 带 盖 垃 圾 桶 集 中 收 集, 并 委 托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同 时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意 识 教 育, 杜 绝 生 活 垃 圾 乱 堆 乱 扔 现 象 的 产 生, 以 免 影 响 周 围 卫 生 环 境 2 营 运 期 项 目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汽 车 装 载 货 物 的 撒 落 物 汽 车 轮 胎 挟 带 的 泥 沙 过 往 车 辆 司 乘 人 员 丢 弃 的 饮 料 瓶 烟 头 及 废 纸 盒 等 垃 圾 以 及 道 路 养 护 维 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若 处 理 不 当 会 破 坏 植 被 的 优 美 形 态, 造 成 视 觉 污 染, 可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在 养 护 工 区 生 活 垃 圾 ; 2 加 强 管 理, 定 时 对 路 面 进 行 保 洁 养 护 ; 3 道 路 养 护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沥 青 路 面 油 层 经 再 生 利 用 后 重 新 用 于 铺 筑 低 等 级 公 道 路 路 面 社 会 环 境 a 项 目 的 建 设 具 有 明 显 的 社 会 正 效 应,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提 高 道 路 服 务 水 平, 改 善 地 区 交 通 状 况, 加 快 对 沿 线 经 济 发 展 的 辐 射 和 带 动, 改 善 城 镇 居 民 的 出 行 条 件 和 生 活 投 资 环 境 有 着 积 极 的 作 用 b 项 目 的 建 设 会 对 被 征 地 和 拆 迁 居 民 的 生 活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采 取 合 理 的 经 济 补 偿 和 安 置 措 施 后, 可 以 确 保 被 征 地 和 拆 迁 居 民 的 生 活 质 量 不 下 降 c 项 目 建 设 期 间 会 对 局 部 交 通 运 输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短 暂 的,

294 采 取 合 理 的 交 通 组 织 可 以 减 少 影 响 d 项 目 在 施 工 和 通 过 均 有 安 全 隐 患 通 过 加 大 安 全 第 一 的 思 想 宣 传, 并 在 事 故 易 发 地 安 装 相 应 的 设 备 ( 如 危 险 信 号 附 上 标 记 等 ), 以 降 低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 率 e 项 目 建 设 对 当 地 耕 地 资 源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不 会 对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格 局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 可 促 进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及 项 目 沿 线 地 区 旅 游 业 和 矿 产 资 源 的 发 展 和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f 项 目 建 设 可 完 善 路 网 结 构, 方 案 设 计 中 充 分 考 虑 了 沿 线 基 础 设 施, 有 效 避 免 了 工 程 建 设 对 这 些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环 境 风 险 环 境 风 险 环 境 影 响 道 路 项 目 对 于 环 境 风 险 最 大 的 是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尤 其 是 敏 感 水 体 本 项 目 跨 越 九 华 河 八 都 河 白 洋 河 龙 舒 河 秋 浦 河 梓 溪 河 Ⅲ 类 水 体, 其 功 能 为 农 田 灌 溉, 如 有 毒 有 害 的 物 质 进 入 水 体, 会 对 地 表 水 体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环 境 风 险 预 防 措 施 a 人 口 密 集 的 敏 感 路 段 设 置 严 禁 停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和 限 速 的 标 志 牌 c 桥 头 设 置 限 速 的 警 示 牌 c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钢 筋 混 凝 土 防 撞 栏, 减 缓 及 减 轻 车 辆 翻 入 河 流 的 概 率 及 风 险 影 响 ; 桥 梁 两 侧 设 置 引 水 管 和 桥 两 端 设 置 废 水 收 集 池, 防 治 事 故 废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14.4 评 价 总 结 论 拟 建 公 路 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本 (2013 年 修 正 ) 中 要 求 ; 符 合 池 州 市 和 青 阳 县 贵 池 区 石 台 县 总 体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交 通 规 划 和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得 到 了 沿 线 公 众 的 支 持 ;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完 善 交 通 网 络, 充 分 发 挥 公 路 网 的 整 体 效 益, 方 便 项 目 沿 线 居 民 的 交 通 出 行, 加 快 旅 游 开 发, 具 有 较 好 的 社 会 正 效 益 项 目 在 建 设 运 营 过 程 中 对 项 目

295 所 在 地 的 社 会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只 要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加 强 项 目 建 设 不 同 阶 段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控, 可 以 做 到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生 态 影 响 最 小, 项 目 建 成 后 沿 线 的 环 境 质 量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的 要 求 因 此, 从 环 境 影 响 角 度 出 发,S358 青 阳 至 红 石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 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2 1.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主 要 结 论... 3 2. 总 则... 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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