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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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3102 号 03.HJ (1)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遵 义 市 通 途 公 路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招 商 局 重 庆 交 通 科 研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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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前 言 赤 水 河 是 长 江 中 上 游 惟 一 一 条 未 被 开 发 的 一 级 支 流, 赤 水 河 茅 台 至 赤 水 段 为 中 游, 长 约 155 公 里, 平 均 比 降 1.16, 时 有 急 流 险 滩, 自 然 风 光 秀 丽, 集 四 洞 沟 丹 霞 景 观 燕 子 岩 赤 水 大 瀑 布 竹 海 等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于 一 身, 更 有 大 同 丙 安 土 城 等 历 史 古 镇, 四 渡 赤 水 红 色 历 史 烙 印, 以 及 国 酒 茅 台 为 代 表 的 白 酒 文 化 使 赤 水 河 茅 台 至 赤 水 段 河 谷 成 为 景 区 景 点 最 集 中 层 次 最 丰 富 底 蕴 最 深 厚 的 旅 游 线 路, 具 有 极 大 的 开 发 价 值 2014 年 8 月, 遵 义 市 政 府 召 集 交 通 旅 游 等 相 关 部 门 讨 论, 决 定 建 设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以 赤 水 河 旅 游 产 业 开 发 为 契 机, 带 动 沿 线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属 于 遵 义 市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项 目 中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项 目 起 点 位 于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顺 接 国 道 G212 公 路, 路 线 基 本 沿 赤 水 河 谷 布 线, 经 隆 兴 镇 最 终 到 达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本 项 目 包 含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 包 含 人 行 步 道 和 自 行 车 道 ) 两 部 分, 线 路 全 线 在 习 水 县 境 内 走 线, 主 线 工 程 全 长 km; 慢 行 系 统 全 长 km 本 项 目 是 仁 怀 市 习 水 县 赤 水 市 经 济 发 展 走 廊 干 线 公 路 中 的 一 段, 是 赤 水 河 流 域 自 然 资 源 旅 游 资 源 和 特 色 酒 文 化 开 发 建 设 的 经 济 路 线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于 加 快 贵 州 省 习 水 县 旅 游 业 以 及 促 进 白 酒 业 的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它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国 家 加 紧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振 兴 区 域 经 济, 得 到 地 方 政 府 和 沿 线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的 大 力 支 持 本 项 目 主 线 工 程 全 长 km, 其 中 新 建 段 km, 改 扩 建 段 9.500km, 利 用 段 1.523km, 工 程 采 用 2 车 道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建 设, 设 计 车 速 40km/h, 路 基 宽 8.5m( 部 分 路 段 大 中 桥 梁 宽 9~11.5m,); 慢 行 系 统 全 长 km, 其 中 新 建 段 km, 利 用 段 2.160km, 设 计 车 速 20km/h, 路 基 宽 4m( 桥 梁 宽 4.5m) 项 目 总 占 地 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97.65hm 2, 临 时 占 地 hm 2 本 项 目 挖 方 万 m 3, 填 方 万 m 3, 借 方 7.09 万 m 3, 弃 方 万 m 3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估 算 总 投 资 为 亿 元 工 程 已 于 2015 年 1 月 25 日 动 工, 我 单 位 受 业 主 委 托 后 进 行 了 多 次 现 场 踏 勘, 详 细 核 实 了 工 程 进 展 情 况, 根 据 核 实 情 况 可 知 : 至 2015 年 8 月 底 项 目 沿 线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正 在 进 行 路 基 及 桥 梁 基 础 桩 建 设 工 程 全 线 开 挖 扰 动 土 地 面 积 67.75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43.94hm 2, 临 时 占 地 hm 2, 线 路 全 线 开 挖 土 石 方 共 计 万 m 3, 填 方 共 计 万 m 3, 弃 土 万 m 3, 堆 放 于 K K 两 个 弃 渣 场 区, 其 余 弃 渣 场 尚 未 利 用 本 项 目 建 设 工 期 为 2015 年 1 月 ~2016 年 6 月 底, 共 计 18 个 月 2014 年 10 月 20 日, 遵 义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以 遵 市 发 改 基 础 [2014]80 号 文 对 S303

7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进 行 了 批 复 ;2015 年 7 月 5 日, 遵 义 市 水 务 局 以 遵 市 水 保 函 号 文 对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进 行 了 批 复 ; 贵 州 省 文 物 局 以 黔 文 物 函 [2015]332 号 文 对 遵 义 市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建 设 工 程 文 物 考 古 调 查 勘 探 暨 保 护 规 划 报 告 进 行 了 批 复 ; 同 时 建 设 单 位 分 别 委 托 了 遵 义 兴 林 林 业 调 查 规 划 院 贵 州 省 有 色 金 属 和 核 工 业 地 质 勘 探 局 正 在 编 制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使 用 林 地 可 行 性 报 告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地 质 灾 害 评 估 报 告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依 托 已 建 的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方 家 坝 大 桥 属 于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并 在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中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目 前 该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正 在 编 制 中, 本 次 环 评 不 包 含 方 家 坝 大 桥 建 设 及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同 时, 由 于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涉 及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贵 州 省 特 种 水 产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编 制 了 遵 义 市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国 家 农 业 部 以 农 长 ( 资 环 ) 便 [2015]57 号 文 同 意 了 项 目 位 于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路 线 方 案 2015 年 4 月 22 日, 遵 义 市 通 途 公 路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委 托 招 商 局 重 庆 交 通 科 研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评 价 单 位 接 受 委 托 后, 认 真 研 究 了 工 程 及 有 关 资 料, 对 公 路 沿 线 进 行 了 现 场 踏 勘, 核 实 项 目 进 展 具 体 情 况, 重 点 走 访 了 项 目 沿 线 林 业 环 保 城 建 水 利 文 物 国 土 等 部 门, 收 集 了 公 路 沿 线 林 业 分 布 情 况 河 流 水 体 分 布 情 况 相 应 的 功 能 区 划 城 镇 规 划 文 物 分 布 情 况 等 资 料, 同 时 委 托 贵 州 遵 义 博 源 环 境 科 技 检 测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及 2015 年 11 月 进 行 了 两 次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并 在 以 上 工 作 基 础 上, 完 成 了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工 作 2015 年 11 月, 贵 州 省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主 持 召 开 了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会 会 后, 项 目 环 评 组 根 据 专 家 意 见 对 报 告 书 进 行 了 修 改 完 善, 于 2015 年 12 月 完 成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版 ) 本 项 目 环 评 在 编 制 过 程 中 得 到 了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贵 州 省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遵 义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遵 义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习 水 县 的 环 保 局 交 通 局 国 土 局 建 设 局 规 划 局 水 利 局 林 业 局 旅 游 局 等 沿 线 各 有 关 部 门 的 大 力 支 持, 在 此 表 示 感 谢

8 目 录 1 总 论 项 目 的 由 来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评 价 目 的 编 制 依 据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与 评 价 时 段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与 环 境 质 量 控 制 目 标 评 价 内 容 及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总 体 构 思 评 价 方 法 工 程 概 况 项 目 路 线 走 向 原 公 路 概 况 主 要 技 术 标 准 及 改 扩 建 规 模 交 通 量 预 测 工 程 内 容 施 工 工 艺 投 资 估 算 与 工 期 安 排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方 案 比 选 工 程 建 设 与 相 关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施 工 布 置 及 项 目 临 时 占 地 合 理 性 分 析 施 工 工 艺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已 开 工 部 分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的 识 别 分 类 与 筛 选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社 会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景 观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分 析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9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本 项 目 依 托 的 方 家 坝 大 桥 拟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因 素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预 测 评 述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水 土 保 持 水 土 流 失 及 水 土 保 持 现 状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预 测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方 案 水 土 保 持 投 资 估 算 和 效 益 分 析 结 论 和 建 议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方 式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网 上 公 示 调 查 结 果 公 众 意 见 的 采 纳 及 处 理 公 众 参 与 合 法 性 有 效 性 代 表 性 真 实 性 分 析 调 查 结 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方 家 坝 大 桥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设 计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的 环 保 措 施 营 运 期 的 环 保 措 施 基 本 农 田 环 境 保 护 方 案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监 控 计 划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监 理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项 目 带 来 的 环 境 损 失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评 价 结 论 工 程 概 况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路 线 方 案 环 境 比 选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及 对 策 措 施 水 土 保 持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公 众 参 与 综 合 评 价 结 论

10 附 录 附 录 1 评 价 区 主 要 维 管 束 植 物 名 录 ; 附 图 附 录 2 评 价 区 两 栖 动 物 名 录 ; 附 录 3 评 价 区 爬 行 动 物 名 录 ; 附 录 4 评 价 区 鸟 类 名 录 及 分 布 情 况 ; 附 录 5 评 价 区 兽 类 名 录 ; 附 录 6 调 查 河 段 浮 游 植 物 名 录 ; 附 录 7 调 查 河 段 浮 游 动 物 名 录 ; 附 录 8 调 查 河 段 底 栖 动 物 名 录 ; 附 录 9 调 查 河 段 鱼 类 名 录 ; 附 录 10 评 价 区 域 样 方 表 附 图 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 附 图 2: 项 目 路 路 径 图 ; 附 图 3: 项 目 沿 线 纵 断 面 图 ; 附 图 4: 项 目 沿 线 环 境 监 测 点 及 施 工 临 时 设 施 平 面 布 置 图 ; 附 图 5: 项 目 与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图 ; 附 图 6: 项 目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路 段 产 卵 场 采 样 断 面 位 置 图 ; 附 图 7: 项 目 生 态 考 察 线 路 及 采 样 点 分 布 ; 附 图 8: 项 目 评 价 区 植 被 类 型 分 布 图 ; 附 图 9: 项 目 评 价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 附 图 10: 项 目 沿 线 水 文 地 质 分 布 图 ; 附 图 11: 项 目 沿 线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图 ; 附 图 12: 项 目 沿 线 水 系 图 及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布 置 图 ; 附 图 13: 项 目 拟 设 弃 渣 场 平 面 布 置 图 ; 附 图 14: 项 目 沿 线 服 务 设 施 平 面 布 置 图 ; 附 图 15: 项 目 沿 线 保 护 动 植 物 分 布 图 ; 附 图 16: 项 目 沿 线 典 型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布 置 图 ; 附 图 17: 项 目 沿 线 施 工 期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布 置 图

11 附 件 附 件 1: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 附 件 2: 关 于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标 准 的 函 ( 遵 市 环 函 [2015]223 号 ), 遵 义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 附 件 3: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 黔 博 源 监 报 [2015]0098 号 ), 贵 州 遵 义 博 源 环 境 科 技 检 测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附 件 4: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项 目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 黔 博 源 监 报 [2015]0380 号 ), 贵 州 遵 义 博 源 环 境 科 技 检 测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附 件 5: 市 发 改 委 关 于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的 批 复 ( 遵 市 发 改 基 础 [2014]80 号 ), 遵 义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附 件 6: 贵 州 省 文 物 局 关 于 遵 义 市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建 设 工 程 用 地 范 围 内 文 物 保 护 的 函 黔 文 物 函 [2015]332 号 ; 附 件 7: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选 址 意 见 书 ( 选 字 第 贷 号 ) 习 水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 附 件 8: 农 业 部 长 江 流 域 渔 政 监 督 管 理 办 公 室 关 于 遵 义 市 茅 台 -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意 见 的 复 函 ( 农 长 ( 资 环 ) 便 [2015]57 号 ), 农 业 部 长 江 流 域 渔 政 监 督 管 理 办 公 室 ; 附 件 9: 遵 义 市 水 务 局 关 于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的 复 函 ( 遵 市 水 保 函 [2015]3 号 ), 遵 义 市 水 务 局 ; 附 表 附 表 1: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一 览 表 ; 附 表 2: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一 览 表 ; 附 表 3: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内 容 一 览 表 ; 附 表 4: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一 览 表 ; 附 表 5: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样 表 ; 附 表 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12 1 总 论 1 总 论 1.1 项 目 的 由 来 赤 水 河 是 长 江 中 上 游 惟 一 一 条 未 被 开 发 的 一 级 支 流, 赤 水 河 茅 台 至 赤 水 段 为 中 游, 长 约 155 公 里, 平 均 比 降 1.16, 时 有 急 流 险 滩, 自 然 风 光 秀 丽, 集 四 洞 沟 丹 霞 景 观 燕 子 岩 赤 水 大 瀑 布 竹 海 等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于 一 身, 更 有 大 同 丙 安 土 城 等 历 史 古 镇, 四 渡 赤 水 红 色 历 史 烙 印, 以 及 国 酒 茅 台 为 代 表 的 白 酒 文 化 使 赤 水 河 茅 台 至 赤 水 段 河 谷 成 为 景 区 景 点 最 集 中 层 次 最 丰 富 底 蕴 最 深 厚 的 旅 游 线 路, 具 有 极 大 的 开 发 价 值 2014 年 8 月, 遵 义 市 政 府 召 集 交 通 旅 游 等 相 关 部 门 讨 论, 决 定 建 设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以 赤 水 河 旅 游 产 业 开 发 为 契 机, 带 动 沿 线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属 于 遵 义 市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项 目 中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同 时 也 是 习 酒 酒 厂 及 沿 线 诸 多 酒 厂 的 生 产 运 输 线, 是 仁 怀 市 习 水 县 赤 水 市 经 济 发 展 走 廊 干 线 公 路 中 的 一 段, 是 赤 水 河 流 域 自 然 资 源 旅 游 资 源 和 特 色 酒 文 化 开 发 建 设 的 经 济 路 线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于 加 快 贵 州 省 习 水 县 旅 游 业 以 及 促 进 白 酒 业 的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它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国 家 加 紧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振 兴 区 域 经 济, 得 到 地 方 政 府 和 沿 线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的 大 力 支 持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见 附 图 1, 项 目 线 路 路 径 图 见 附 图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1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推 动 红 色 旅 游 促 进 旅 游 产 业 发 展 的 需 要 遵 义 旅 游 区 是 大 西 南 旅 游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川 渝 黔 金 三 角 旅 游 区 的 重 点 景 区, 也 是 长 江 三 峡 国 际 旅 游 热 点 中 生 态 旅 游 的 理 想 之 地 2005 年, 国 家 出 台 了 推 动 红 色 旅 游 发 展 的 重 要 举 措, 而 项 目 的 沿 线 是 中 国 工 农 红 军 二 万 五 千 里 长 征 的 途 经 地, 神 秘 赤 水 河 的 红 色 之 旅 与 遵 义 会 议 纪 念 馆, 娄 山 关 战 斗 遗 址 等 景 点 鼎 足 相 立, 是 国 家 十 二 部 委 联 合 推 荐 的 全 国 红 色 旅 游 精 品 线 名 录 中 的 贵 阳 ~ 遵 义 ~ 仁 怀 ~ 赤 水 ~ 泸 州 旅 游 线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该 项 目 是 我 省 的 一 条 重 要 的 旅 游 干 线 公 路 (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 中 的 一 段, 项 目 建 成 后 形 成 旅 游 公 路 干 线 作 用 长 征 文 化 赤 水 河 风 光 国 酒 文 化 交 相 辉 映, 为 黔 北 旅 游 的 开 发 与 发 展 奠 定 良 好 的 资 源 条 件 但 是, 旅 游 业 发 展 旅 游 资 源 的 开 发 依 赖 于 良 好 的 交 通 条 件 和 服 务 设 施, 现 有 的 交 通 条 件 极 大 的 制 约 了 沿 线 旅 游 业 的 发 展 因 此, 该 路 的 实 施 将 对 推 动 红 色 旅 游 促 进 我 省 北 部 旅 游 资 源 的 开 发 带 来 空 前 的 机 遇 2 解 决 过 境 交 通 扰 民 和 交 通 安 全 的 需 要 规 划 省 道 S303 在 习 水 县 穿 过 土 城 镇 和 习 酒 镇 近 年 来, 由 于 经 济 社 会 的 快 速 发 展, 以 第 1 页

13 1 总 论 及 习 酒 镇 有 丰 富 的 煤 炭 煤 层 气 岩 层 气 高 岭 土 石 灰 石 等 自 然 资 源, 客 货 运 输 过 往 车 辆 较 多, 而 S303 省 道 的 改 扩 建 始 终 没 能 进 行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两 镇 交 通 量 也 已 大 大 超 过 城 镇 接 收 能 力, 习 酒 镇 至 淋 滩 段, 沿 线 没 有 公 路 通 达, 需 要 全 部 新 建 ; 淋 滩 至 方 家 坝 段, 该 段 有 一 条 村 民 自 发 修 建 的 简 易 公 路, 路 基 宽 度 4.5~7.0 米, 未 做 路 面 铺 装 这 些 都 给 沿 线 居 民 的 工 作 和 生 活 带 来 严 重 影 响, 人 民 群 众 怨 声 载 道 该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极 大 地 改 善 沿 线 村 民 生 产 生 活 条 件, 同 时 作 为 习 酒 镇 通 往 土 城 镇 的 主 要 通 道, 公 路 对 沿 途 村 庄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3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促 进 地 方 产 业 和 沿 线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路 沿 线 白 酒 产 业 作 为 习 水 县 乃 至 遵 义 市 的 重 要 支 柱 产 业 之 一,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飞 速 发 展, 现 有 的 对 外 交 通 已 不 能 适 应 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该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习 水 酒 厂 与 规 划 在 建 的 土 城 淋 滩 等 赤 水 河 谷 优 质 白 酒 基 地 连 为 一 片 的 经 济 产 业 链 通 道 同 时, 特 殊 的 生 态 物 种 环 境 造 就 了 赤 水 河 沿 岸 得 天 独 厚 的 酿 酒 优 越 条 件, 形 成 了 以 国 酒 茅 台 为 龙 头 的 一 批 酿 酒 骨 干 企 业 和 一 套 完 善 的 酿 造 工 艺 及 生 产 链, 吸 引 了 大 批 沿 海 商 家 纷 纷 来 此 投 资 建 厂, 赤 水 河 沿 岸 已 成 为 我 省 重 要 的 白 酒 生 产 基 地, 其 将 带 动 沿 线 产 业 物 流 人 流 迅 猛 增 长 工 程 沿 线 的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是 农 业 大 镇, 是 习 水 重 要 的 蔬 菜 基 地, 农 业 人 口 比 重 较 大, 农 业 人 口 众 多,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不 平 衡, 三 农 问 题 是 是 全 县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中 首 先 要 面 对 和 迫 切 需 要 解 决 的 问 题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促 进 地 区 特 色 农 业 的 发 展, 建 立 农 业 产 品 快 运 通 道, 提 高 农 民 收 入 ; 缩 短 城 乡 时 间 距 离, 调 整 农 村 产 业 结 构 发 展 农 村 经 济, 实 现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因 此, 尽 早 建 成 本 项 目, 将 是 加 快 扶 持 企 业 发 展 和 拉 动 一 方 经 济 改 善 区 域 投 资 环 境 的 重 要 举 措, 是 习 水 县 地 方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迫 切 需 要 4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完 善 地 方 交 通 布 局 和 路 网 建 设 的 需 要 土 城 镇 内 公 路 支 线 由 有 限 的 县 乡 村 道 路 构 成, 缺 乏 高 等 级 公 路 的 有 力 推 动, 区 域 交 通 运 输 落 后, 经 济 发 展 相 对 滞 后 加 之 区 域 内 矿 产 资 料 丰 富, 旅 游 业 发 达, 交 通 流 量 大, 对 仅 有 的 支 线 干 扰 严 重, 干 线 公 路 不 能 形 成 快 速 通 道, 不 能 满 足 区 域 内 横 向 交 通 需 求, 公 路 交 通 已 成 为 限 制 该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瓶 颈, 制 约 着 沿 线 经 济 及 红 色 旅 游 资 源 的 开 发, 因 此 本 项 目 改 建 迫 在 眉 睫 同 时, 规 划 省 道 S303 是 黔 北 和 川 南 经 济 圈 重 要 经 济 通 道, 也 是 黔 北 地 区 重 要 的 出 省 辅 助 通 道, 该 路 由 南 至 北 纵 贯 土 城 镇, 往 南 可 直 入 四 川, 是 仁 赤 高 速 建 成 后 的 主 要 辐 射 通 道 ; 是 连 接 遵 义 仁 怀 赤 水 的 一 条 重 要 经 济 干 线 中 的 一 段 工 程 的 建 设 有 助 于 地 方 交 通 布 局 及 路 网 建 设 的 完 善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十 分 必 要 和 非 常 迫 切 的 第 2 页

14 1.3 评 价 目 的 1 总 论 通 过 对 工 程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自 然 生 态 社 会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调 查 监 测 及 分 析 评 价, 对 工 程 已 施 工 内 容 进 行 回 顾 性 评 价, 对 项 目 开 发 建 设 带 来 的 各 种 影 响 作 定 性 或 定 量 的 预 测 分 析, 以 期 达 到 如 下 目 标 : ⑴ 对 本 项 目 的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确 保 项 目 在 环 境 方 面 的 合 理 性 和 可 行 性 ; ⑵ 明 确 已 施 工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提 出 环 评 反 馈 意 见 ; ⑶ 对 后 续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和 评 价, 针 对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提 出 优 化 环 境 和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保 措 施 和 环 保 对 策, 反 馈 于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以 减 少 由 于 工 程 建 设 而 产 生 的 环 境 负 面 影 响, 达 到 工 程 建 设 与 环 境 保 护 协 调 发 展 的 目 的 1.4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2004 年 8 月 28 日 第 二 次 修 正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路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2004 年 8 月 28 日 第 二 次 修 正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修 订, 施 行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修 订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修 正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洪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修 订 );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修 改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修 正 ); (1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乡 规 划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 (1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矿 产 资 源 法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修 正 ) 第 3 页

15 1.4.2 国 家 相 关 法 规 1 总 论 (1)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7 号,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实 施 细 则 ( 国 务 院 令 第 284 号,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批 准,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04 号,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78 号,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6 号,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120 号,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377 号, ); (9) 风 景 名 胜 区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474 号,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自 然 保 护 区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167 号, ); (1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 (12)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国 发 办 [1998]111 号, ); (13)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饮 用 水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国 发 办 [2005]45 号 )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3 号,2015 年 6 月 1 日 实 施 ); (2)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开 发 建 设 活 动 监 督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5]57 号,2015 年 5 月 8 日 印 发 ); (3) 关 于 下 放 和 取 消 自 然 保 护 区 有 关 事 前 审 查 事 项 做 好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5]66 号,2015 年 7 月 15 日 印 发 ); (4)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全 国 生 态 保 护 纲 要 的 通 知,( 国 发 [2000]38 号, ); (5)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名 录 ( 第 一 批 ) 修 正 案, ; (6)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 国 家 林 业 局 第 7 号 令 修 订,2003 年 2 月 ); (7) 中 国 生 物 多 样 性 红 色 名 录 脊 椎 动 物 卷 ( 环 境 保 护 部 中 国 科 学 院, 公 告 [2015] 第 32 号 ); (8)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7]37 号, ); (9) 关 于 西 部 大 开 发 中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的 若 干 意 见 ( 环 发 [2001]4 号, 第 4 页

16 ); 1 总 论 (10) 关 于 在 公 路 建 设 中 实 行 最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的 若 干 意 见 ( 交 公 路 发 [2004]164 号,2004.4); (11) 关 于 开 展 交 通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交 环 发 [2004]314 号 ); (12) 关 于 坚 决 制 止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进 行 植 树 等 行 为 的 紧 急 通 知 ( 国 发 电 [2004]1 号, ); (13)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有 关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土 资 发 [2005]196 号, ); (14)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山 区 公 路 建 设 生 态 保 护 和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 交 公 路 发 [2005]441 号, ); (15) 关 于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环 发 [1999]107 号 ); (16) 关 于 印 发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6[28 号 ], ); (17)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办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5]35 号 ) (18)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5]39 号 ); (19) 关 于 加 强 公 路 规 划 和 建 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7]184 号 ); (20)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执 行 有 关 问 题 的 说 明 的 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办 公 厅, 环 办 函 [2013]479 号 ) (21) 关 于 印 发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号 ); (22)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2]98 号 ); (23) 关 于 修 改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3 年 第 21 号 令 ) 地 方 法 规 规 章 (1)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 贵 州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通 过,2009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 贵 州 省 土 地 管 理 条 例 ( 贵 州 省 九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通 过,2001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 (3) 贵 州 省 林 地 管 理 条 例 ( 贵 州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200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第 5 页

17 1 总 论 (4) 贵 州 省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修 正 案 ( 贵 州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修 正, ); (5) 贵 州 省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2007 年 9 月 3 日 实 施 ); (6) 贵 州 省 土 地 管 理 条 例 (2001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7) 遵 义 市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分 区 类 规 定 (2011 修 订 本 ); (8) 贵 州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办 法 ( 贵 州 省 第 七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1992 年 12 月 10 日 起 实 施 ); (9) 贵 州 省 实 施 森 林 和 野 生 动 物 类 型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办 法 细 则 (1993 年 6 月 9 日 起 实 施 ); (10) 贵 州 省 水 土 保 持 条 例 (2012 年 11 月 29 日 贵 州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 (11) 贵 州 省 地 质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2006 年 11 月 24 日 贵 州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自 2007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2)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划 分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的 公 告 ( 黔 府 发 [1998]52 号 ); (13) 贵 州 省 风 景 名 胜 区 条 例 (2007 年 9 月 24 日 贵 州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自 2007 年 1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4) 关 于 转 发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省 农 委 贵 州 省 非 农 业 建 设 占 用 耕 地 耕 作 层 剥 离 利 用 试 点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黔 府 办 发 [2012]22 号,2012.6); (15)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发 布 贵 州 省 地 方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贵 州 省 环 境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贵 州 省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的 通 知 ( 黔 环 通 2013 ); (16) 贵 州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黔 环 发 [2012]15 号 ); (17)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建 设 项 目 三 同 时 监 督 检 查 和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规 程 ( 试 行 ) ; (18) 关 于 转 发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2006 年 1 月 13 日 ); (19) 贵 州 省 土 地 整 理 复 垦 开 发 项 目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20)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 黔 府 发 [2006]37 号 ); (21) 贵 州 省 赤 水 河 流 域 保 护 条 例 (2011 年 7 月 29 日 贵 州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三 次 会 议 通 过 自 2011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2) 贵 州 省 赤 水 河 流 域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2013~2020 年 ) (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2013 第 6 页

18 年 9 月 6 日 ); 1 总 论 (23) 贵 州 省 风 景 名 胜 区 管 理 办 法 (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 (24) 赤 水 河 上 游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规 划 ( 贵 州 境 内 ) (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2007 年 11 月 5 日 ); (25) 贵 州 省 水 功 能 区 划 (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2015 年 2 月 10 日 ); (26) 遵 义 市 赤 水 河 流 域 四 河 四 带 总 体 规 划 ( 遵 义 市 人 民 政 府 批 准,2014 年 5 月 21 日 )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7)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B ); (8) 公 路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JTGB ); (9)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指 标 ( 建 标 [2011]124 号, ); (10)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 (11)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GB/T ); (12) 危 险 废 物 储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项 目 技 术 文 件 (1)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遵 义 市 交 通 勘 察 设 计 有 限 公 司,2014 年 9 月 ); (2)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 招 商 局 重 庆 交 通 科 研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2015 年 7 月 ); (3) 遵 义 市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 贵 州 省 特 种 水 产 工 程 技 术 中 心,2015 年 5 月 ); (4) 遵 义 市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建 设 工 程 文 物 考 古 调 查 勘 探 暨 保 护 规 划 报 告 ( 贵 州 省 文 物 考 古 研 究 所,2015 年 8 月 ); (5)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使 用 林 地 可 行 性 报 告 ( 遵 义 兴 林 林 业 调 查 规 划 院,2015 年 5 月 ); 第 7 页

19 1 总 论 (6)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地 质 灾 害 评 估 报 告 ( 贵 州 省 有 色 金 属 和 核 工 业 地 质 勘 探 局,2015 年 5 月 ); (7)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评 估 报 告 ( 贵 州 省 有 色 金 属 和 核 工 业 地 质 勘 探 局,2015 年 9 月 ) 1.5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 地 表 水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项 目 工 可 资 料 及 现 场 调 查, 本 项 目 沿 线 涉 及 的 河 流 主 要 有 赤 水 河 及 赤 水 河 小 支 流 按 照 遵 义 市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类 规 定 (2011 修 订 本 ) 的 规 定, 赤 水 河 干 流 习 水 县 境 内 桐 梓 河 口 至 赤 水 簸 箕 滩 段 为 一 般 工 业 用 水 农 业 用 水 航 运 一 般 景 观 要 求 水 域, 规 划 功 能 目 标 为 Ⅲ 类 水 体 项 目 沿 线 赤 水 河 其 它 小 支 流 没 有 划 分 水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沿 线 河 流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见 表 序 号 地 表 水 体 名 称 1 赤 水 河 表 项 目 沿 线 河 流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适 用 功 水 系 水 域 范 围 水 域 适 用 功 能 本 项 目 路 线 与 水 体 的 关 系 能 类 别 主 线 利 用 S302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习 水 县 境 一 般 工 业 用 长 江 项 目 的 方 家 坝 大 桥 (K83+570) 跨 越 内 桐 梓 河 水 农 业 用 水 一 级 Ⅲ 类 赤 水 河 ; 主 线 (K53+010~ K83+570) 口 至 赤 水 航 运 一 般 景 支 流 和 慢 行 系 统 (MXK49+800~ 簸 箕 滩 段 观 要 求 水 域 MXK83+665) 基 本 伴 赤 水 河 走 线 (2)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位 于 城 镇 和 农 村 地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明 显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经 调 查 项 目 沿 线 未 进 行 具 体 环 境 空 气 功 能 区 划 (3)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位 于 城 镇 和 农 村 地 区, 经 调 查 项 目 沿 线 未 进 行 具 体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4)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本 项 目 在 贵 州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一 级 区 划 中 属 中 部 湿 润 亚 热 带 喀 斯 特 脆 弱 生 态 区 和 北 部 湿 润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生 态 区 ; 二 级 区 属 黔 北 山 原 中 山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农 业 与 水 土 流 失 控 制 生 态 亚 区 和 黔 北 西 部 丹 霞 山 地 常 绿 阔 叶 林 竹 林 农 林 业 生 态 亚 区, 项 目 涉 及 二 个 三 级 生 态 功 能 区, 分 别 是 :Ⅱ1-2 仁 怀 土 壤 保 持 与 水 质 保 护 生 态 功 能 区 ( 包 括 仁 怀 市 大 部 习 水 西 南 边 缘 地 区 的 赤 水 河 谷 中 游 地 段 面 积 约 km 2 ) Ⅲ1-1 赤 水 - 土 城 沙 椤 特 殊 生 境 保 护 土 壤 保 持 与 水 源 涵 养 生 态 功 能 区 ( 包 括 赤 水 市 中 部 西 部 大 部 习 水 县 西 部 地 区, 面 积 约 2001km 2 ) 第 8 页

20 1.6 评 价 标 准 1 总 论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项 目 沿 线 涉 及 的 河 流 主 要 有 赤 水 河 及 赤 水 河 小 支 流, 根 据 遵 义 市 环 保 局 的 项 目 环 境 标 准 确 认 函, 项 目 区 地 表 水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 项 目 ph COD BOD 5 石 油 类 氨 氮 Ⅲ 级 标 准 6~ (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通 过 租 住 地 既 有 设 施 收 集 后 用 于 农 田 施 肥, 不 外 排, 营 运 期 驿 站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详 见 表 表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mg/l(ph 除 外 ) 项 目 PH COD BOD 5 NH 3-N 动 植 物 油 TP SS 一 级 A 标 准 6~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资 源 现 状 主 要 用 于 农 业 灌 溉, 根 据 遵 义 市 环 保 局 的 项 目 环 境 标 准 确 认 函,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PH 硫 酸 盐 镉 硝 酸 盐 总 硬 度 铁 6.5~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氰 化 物 砷 铅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汞 NH 3-N 铬 ( 六 价 ) 氟 锰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标 准 (1)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主 要 处 于 城 镇 和 农 村 地 区, 根 据 遵 义 市 环 保 局 的 项 目 环 境 标 准 确 认 函, 项 目 沿 线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2) 排 放 标 准 施 工 期 TSP 沥 青 烟 苯 并 [a] 芘 NOx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标 准 建 成 运 行 期 项 目 设 置 的 驿 站 及 部 分 露 营 地 ( 均 不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内 ) 具 有 餐 饮 服 务 功 能, 第 9 页

21 其 餐 饮 油 烟 排 放 执 行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GB ) 1 总 论 具 体 标 准 值 分 别 见 表 表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m 3 污 染 物 二 氧 化 硫 (SO 2) 二 氧 化 氮 (NO 2) 取 值 时 间 GB 标 准 浓 度 限 制 二 级 标 准 一 级 标 准 日 平 均 小 时 平 均 日 平 均 小 时 平 均 总 悬 浮 颗 粒 物 (TSP) 日 平 均 污 染 物 PM 10 日 平 均 PM 2.5 日 平 均 表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摘 录 ) 最 高 浓 度 限 值 (mg/m 3 ) 监 控 点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浓 度 颗 粒 物 120( 其 他 )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1.0 mg/m 3 沥 青 烟 40( 沥 青 熔 炼 ) 75( 沥 青 搅 拌 ) 生 产 设 备 不 得 有 明 显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苯 并 [a] 芘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ug/m 3 NO x /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0.12 表 饮 食 业 单 位 的 油 烟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和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最 低 去 除 效 率 规 模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³) 2.0 净 化 设 备 最 低 去 除 效 率 (%) 声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沿 线 经 过 区 域 主 要 为 乡 镇 及 农 村 区 域, 现 有 道 路 为 三 级 公 路, 根 据 遵 义 市 环 保 局 的 项 目 环 境 标 准 确 认 函, 本 项 目 声 环 境 执 行 以 下 标 准 : 现 状 评 价 : 评 价 范 围 内 学 校 等 特 殊 敏 感 建 筑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 评 价 范 围 内 其 它 敏 感 建 筑, 距 现 有 公 路 两 侧 红 线 外 35m 以 内 区 域 执 行 4a 类 标 准,35m 外 区 域 执 行 2 类 标 准 施 工 期 :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具 体 见 表 营 运 期 : 评 价 范 围 内 学 校 等 特 殊 敏 感 建 筑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2 类 标 准 ; 评 价 范 围 内 其 它 敏 感 建 筑, 距 改 扩 建 后 公 路 两 侧 红 线 外 35m 以 内 区 域 执 行 4a 类 标 准,35m 外 区 域 执 行 2 类 标 准 项 目 声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值 见 表 第 10 页

22 1 总 论 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 摘 录 ) 单 位 :Leq(dB(A)) 昼 间 噪 声 限 值 第 11 页 夜 间 表 环 境 噪 声 执 行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Leq(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适 用 范 围 2 类 标 准 学 校 等 敏 感 区 域 4a 类 标 准 高 速 公 路 一 级 公 路 和 二 级 公 路 等 水 土 流 失 评 价 标 准 水 土 流 失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水 利 部 土 壤 侵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SL ) 中 水 力 侵 蚀 强 度 分 级 指 标, 按 表 分 级 表 水 力 侵 蚀 强 度 分 级 指 标 级 别 平 均 侵 蚀 模 数 [t/(km 2 a)] 平 均 流 失 厚 度 (mm/a) 微 度 <500 <0.37 轻 度 500~ ~1.9 中 度 2500~ ~3.7 强 烈 5000~ ~5.9 极 强 烈 8000~ ~11.1 剧 烈 >15000 >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与 评 价 时 段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本 项 目 工 程 特 点 建 设 地 区 环 境 特 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本 评 价 采 用 等 级 如 表 所 示 表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评 价 内 容 工 作 等 级 依 据 生 态 环 境 一 级 本 工 程 属 公 路 项 目,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属 非 污 染 型 的 影 响 依 据 HJ , 本 项 目 长 度 km, 小 于 50km, 总 占 地 1.51km 2 小 于 2km 2, 但 是 项 目 涉 及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总 体 考 虑 评 价 等 级 定 为 一 级 地 表 水 环 境 三 级 依 据 HJ/T2.3-93, 项 目 属 于 交 通 建 设 类, 项 目 施 工 期 少 量 污 水 产 生, 污 水 排 放 量 小 于 1000 m 3 /d, 污 染 因 子 简 单, 运 营 期 仅 驿 站 有 少 量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污 水 排 放 量 小 于 1000 m 3 /d, 污 染 因 子 中 等 总 体 考 虑 评 价 等 级 定 为 三 级 地 下 水 环 境 三 级 依 据 HJ , 项 目 建 设 带 来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问 题 主 要 是 可 能 引 起 局 部 地 下 水 水 位 下 降, 隧 道 开 挖 过 程 中 会 对 地 下 水 水 位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影 响, 同 时 施 工 期 由 于 机 械 油 污 的 下 渗 以 及 施 工 废 渣 的 堆 弃,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产 生 一 定 的 污 染 影 响, 故 该 项 目 属 于 Ⅲ 类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排 水 规 模 小 (3747m 3 /d);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影 响 半 径 中 等 (196m); 项 目 不 涉 及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区 域 ; 项 目 区 地 质 条 件 较 为 简 单, 综 上, 地 下 水 环 评 评 价 等 级 按 照 路 段 特 征 定 为 三 级 声 环 境 一 级 依 据 HJ , 本 项 目 为 大 中 型 改 建 项 目, 沿 线 多 为 乡 镇 及 农 村 地 区, 声 环 境 现 状 质 量 较 好,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其 路 线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的 噪 声 级 增 加 量 大 于 5dB, 项 目 声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一 级 环 境 空 气 三 级 依 据 HJ , 对 于 公 路 项 目, 评 价 等 级 按 主 要 的 集 中 排 放 源 ( 服 务 设 施 )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确 定, 计 算 公 式 采 用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P i=c i/c 0i*100%), 本

23 第 12 页 1 总 论 评 价 内 容 工 作 等 级 依 据 项 目 营 运 期 设 置 4 处 驿 站, 采 用 电 天 然 气 等 清 洁 能 源, 不 存 在 集 中 式 大 气 污 染 源, 因 此,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环 境 风 险 一 级 根 据 HJ/T ,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的 规 定, 项 目 本 身 不 存 在 物 质 危 险 性 和 功 能 性 危 险 源, 风 险 概 率 的 发 生 由 间 接 行 为 导 致, 但 本 项 目 全 线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赤 水 河 该 河 段 为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属 于 环 境 敏 感 区 因 此,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一 级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项 目 在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特 点 和 各 路 段 的 自 然 环 境 特 点, 结 合 评 价 单 位 以 往 从 事 公 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及 类 比 监 测 的 实 践 经 验, 确 定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如 下 : (1) 生 态 环 境 以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的 区 域 为 生 态 的 评 价 范 围 植 被 重 点 评 价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300m 以 内 区 域 ( 但 不 超 过 山 脊 ), 以 及 该 区 域 以 外 的 临 时 占 地 区 ; 动 物 调 查 是 以 对 公 路 沿 线 分 布 的 动 物 作 为 评 价 对 象 进 行 影 响 分 析 和 说 明 项 目 涉 及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评 价 范 围 的 确 定 是 以 相 关 文 献 资 料 为 基 础, 以 工 程 影 响 的 赤 水 河 段 为 重 点, 并 兼 顾 全 面 的 原 则, 根 据 赤 水 河 中 游 水 文 特 点 及 水 生 生 物 生 态 习 性, 既 考 虑 与 历 史 资 料 的 可 比 性, 又 考 虑 全 面 反 映 工 程 影 响 河 段 水 生 生 物 现 状, 结 合 类 似 项 目 建 设 影 响 河 段 长 度, 拟 定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范 围, 具 体 评 价 范 围 为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河 段 (2) 声 环 境 项 目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范 围 (3) 地 表 水 环 境 沿 线 桥 梁 桥 位 上 游 200m 下 游 1000m 以 及 与 公 路 平 行 距 离 在 200m 以 内 的 水 体 (4) 地 下 水 环 境 公 路 建 设 运 营 导 致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的 影 响 区 域, 主 要 为 隧 址 区 域 及 与 之 所 在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存 在 直 接 补 给 关 系 的 区 域 本 次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以 公 路 两 侧 各 1000m 为 评 价 范 围, 局 部 地 区 根 据 地 下 水 补 径 排 特 征 适 当 扩 大 (4) 环 境 空 气 项 目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范 围 (5) 社 会 环 境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包 括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以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隆 兴 镇 习 酒 镇 为 主 ; 项 目 沿 线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主 要 包 括 工 程 行 为 可 能 直 接 影 响 的 区 域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文 物 古 迹 将 其 评 价 范 围 扩 大 至 该 文 物 法 定 保 护 范 围

24 1.7.3 评 价 时 段 1 总 论 本 项 目 的 评 价 时 段 可 分 为 施 工 期 (2015 年 1 月 至 2016 年 6 月 ) 和 营 运 期 ( 近 期 2017 年 中 期 2023 年 远 期 2031 年 ) 1.8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与 环 境 质 量 控 制 目 标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工 程 设 计 资 料 及 现 场 实 地 踏 勘 和 调 查, 确 定 了 噪 声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以 及 社 会 环 境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监 测 点 分 布 分 别 见 附 图 3 附 图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社 会 环 境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表 工 程 沿 线 社 会 环 境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特 征 影 响 因 素 公 路 主 线 K50+250~K51+100, 慢 行 系 统 MXK49+700~MXK 经 过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规 划 区 占 用 1 部 分 农 林 用 地 道 路 用 地 ; 公 路 主 线 K50+250~K52+600, 线 路 涉 及 的 习 酒 慢 行 系 统 MXK49+700~MXK 经 过 的 习 水 经 济 开 发 占 地 对 城 镇 规 划 镇 土 城 镇 工 业 区 为 白 酒 产 业 区, 经 过 习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段 占 用 部 分 农 林 用 的 影 响 园 规 划 区 地 二 类 居 住 用 地 道 路 用 地 线 路 路 径 已 取 得 习 水 县 住 房 与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的 规 划 选 址 意 见, 工 程 选 线 对 规 划 影 响 较 小 2 基 础 设 施 对 基 础 设 施 的 占 在 公 路 建 设 过 程 中 要 拆 迁 电 力 电 讯 线 合 计 km 用 及 破 坏 等 3 4 工 程 建 设 是 遵 义 市 旅 游 规 划 的 重 点 项 目 ; 线 路 沿 线 涉 及 国 旅 游 资 源 矿 产 资 家 矿 产 地 1 个 涉 及 整 装 勘 查 区 1 个 涉 及 已 有 采 矿 权 4 源 文 物 古 迹 个 ; 线 路 沿 线 涉 及 文 物 点 2 处, 均 为 地 面 文 物 资 源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景 群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项 目 主 线 终 点 距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景 群 中 的 土 城 渡 口 遗 址 边 缘 约 1050m, 距 离 四 渡 赤 水 纪 念 馆 红 军 总 司 令 部 遗 址 边 缘 约 1.9km, 慢 行 系 统 终 点 距 土 城 渡 口 遗 址 边 缘 约 300m( 中 间 有 赤 水 河 相 隔 ), 距 离 四 渡 赤 水 纪 念 馆 红 军 总 司 令 部 遗 址 边 缘 约 740m( 中 间 有 水 狮 河 相 隔 ), 项 目 不 涉 及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核 心 区 缓 冲 区 及 实 验 区 范 围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生 态 环 境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局 部 影 响 沿 线 文 物 ;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 加 快 旅 游 业 的 发 展 对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景 群 人 文 景 点 的 影 响 第 13 页

25 表 工 程 沿 线 主 要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表 保 护 对 象 位 置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环 境 特 征 沿 线 保 护 植 物 及 古 树 沿 线 保 护 动 物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全 线 全 线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公 路 施 工 与 营 运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公 路 施 工 与 营 运 项 目 全 线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赤 水 河 该 河 段 均 是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 保 护 区 宽 度 为 赤 水 河 10 年 一 遇 最 高 水 位 线 以 下 的 水 域 和 滩 涂 ), 项 目 新 建 及 改 建 段 线 路 均 不 涉 及 保 护 区 范 围, 仅 K 处 完 全 利 用 既 有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赤 水 河 ( 方 家 坝 大 桥 4 处 桥 墩 进 入 保 护 区 范 围 ), 项 目 伴 河 路 段 距 离 赤 水 河 距 离 为 15~200m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总 论 线 路 沿 线 评 价 区 域 范 围 内 分 布 名 木 古 树 有 黄 葛 树 1 种 6 株, 无 野 生 保 护 植 物 6 株 古 树 保 护 等 级 均 为 三 级 线 路 沿 线 评 价 区 域 范 围 内 分 布 的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中,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2 种, 分 别 为 鸢 红 隼, 贵 州 省 级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共 计 27 种, 其 中, 蛙 类 12 种 蛇 类 8 种 鸟 类 7 种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为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是 达 氏 鲟 白 鲟 胭 脂 鱼 等 70 种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以 及 大 鲵 和 水 獭 及 其 生 存 的 重 要 生 境, 属 于 珍 稀 鱼 类 有 38 种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专 业 单 位 编 制 了 专 题 报 告, 并 获 得 了 主 管 部 门 ( 农 业 部 长 江 流 域 渔 政 监 督 管 理 办 公 室 ) 的 批 复 ( 关 于 遵 义 市 茅 台 -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意 见 的 复 函 ( 农 长 ( 资 环 ) 便 [2015]57 号 ), 农 业 部 长 江 流 域 渔 政 监 督 管 理 办 公 室 ) 本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属 于 茅 台 -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的 一 部 分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1 赤 水 河 2 马 岩 沟 表 工 程 沿 线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表 环 境 特 征 及 水 域 中 心 桩 号 与 路 线 关 系 备 注 水 质 标 准 功 能 河 宽 约 95m, 一 利 用 主 线 方 家 坝 大 桥 上 般 工 业 农 业 及 既 有 Ⅲ 类 标 准 K 跨 一 般 景 观 用 水 桥 梁 主 线 K 慢 行 系 统 MXK 主 线 新 建 顺 江 铺 中 桥 上 跨 ; 慢 行 系 统 单 独 修 建 桥 梁 上 跨 河 宽 约 5m, 为 一 般 工 业 农 业 及 一 般 景 观 用 水 项 目 新 建 桥 梁 Ⅲ 类 标 准 其 他 赤 水 河 支 流 : 主 线 以 桥 梁 形 式 跨 越 5 次 小 溪 沟, 慢 行 系 统 以 桥 梁 形 式 跨 越 5 次 小 溪 沟, 各 跨 越 点 桩 号 详 见 表 表 2.5-3, 本 工 程 跨 越 小 溪 沟 均 为 赤 水 河 3 支 流, 宽 2~10m, 工 程 主 线 及 慢 行 系 统 以 桥 梁 形 式 跨 越, 无 涉 水 桥 墩, 其 水 环 境 功 能 主 要 为 渔 业 农 业 用 水, 无 饮 用 水 功 能, 跨 越 处 小 溪 沟 均 未 进 行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参 照 执 行 Ⅲ 类 标 准 声 环 境 及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影 响 因 素 新 建 桥 梁 施 工 期 废 水 施 工 弃 渣 污 染 ; 新 建 及 利 旧 桥 梁 运 营 期 桥 面 路 面 径 流 污 水 排 放 及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污 染 水 体 通 过 现 场 踏 勘 调 查,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方 案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声 气 敏 感 点 共 有 20 处, 其 中 学 校 1 处, 村 镇 及 居 民 点 19 处,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沿 线 无 地 下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隧 道 附 近 敏 感 点 饮 用 水 源 均 为 地 表 水, 不 涉 及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点, 本 工 程 无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第 14 页

26 1 总 论 敏 感 点 中 心 桩 号 与 公 路 主 线 的 关 系 前 排 距 主 线 中 心 线 距 离 (m) 第 一 排 与 路 线 高 差 (m) 与 主 线 中 心 线 距 离 (m) 与 主 线 红 线 距 离 (m) 表 高 差 (m) 工 程 评 价 区 内 主 要 声 环 境 和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受 影 响 居 民 ( 户 ) 结 构 形 式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环 境 特 征 外 环 境 特 征 公 路 与 敏 感 点 关 系 平 面 图 实 景 照 片 1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村 黄 金 湾 K 路 左 路 右 路 基 3 层 砖 混 房, 200m 评 价 范 围 内 约 45 户 150 人, 面 向 公 路, 临 路 第 一 排 15 户 房 屋 与 公 路 之 间 植 被 等 其 他 阻 隔 物 较 少 2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村 水 队 K 路 右 路 基 2 层 砖 混 房, 约 12 户 40 人, 面 向 公 路, 临 路 第 一 排 5 户 房 屋 与 公 路 之 间 分 布 有 农 田 及 部 分 植 被 相 隔 3 习 酒 镇 岩 寨 村 岔 角 滩 K 路 左 路 基 1~3 层 砖 混 房, 约 40 户 120 人, 面 向 或 侧 向 公 路 有 拆 迁, 拆 迁 户 临 路 第 一 排 5 户, 面 向 公 路 公 路 位 于 房 屋 之 上, 与 房 屋 之 间 植 被 等 其 他 阻 隔 物 较 少 4 习 酒 镇 顺 山 村 顺 山 铺 K 路 左 路 右 路 基 桥 梁 1~3 层 砖 混 房, 约 17 户 50 人, 面 向 公 路 有 拆 迁, 拆 迁 后 临 路 第 一 排 17 户 房 屋 与 公 路 之 间 植 被 等 其 他 阻 隔 物 较 少 第 15 页

27 1 总 论 敏 感 点 中 心 桩 号 与 公 路 主 线 的 关 系 前 排 距 主 线 中 心 线 距 离 (m) 第 一 排 与 路 线 高 差 (m) 与 主 线 中 心 线 距 离 (m) 与 主 线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受 影 响 居 民 ( 户 ) 结 构 形 式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环 境 特 征 外 环 境 特 征 公 路 与 敏 感 点 关 系 平 面 图 实 景 照 片 5 隆 兴 镇 陶 罐 村 鸡 爬 坎 K 路 右 路 基 1~2 层 砖 混 房, 约 15 户 50 人, 面 向 公 路, 临 路 第 一 排 7 户 房 屋 周 围 分 布 有 部 分 植 被 6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园 滩 子 K 路 右 路 基 1~2 层 砖 混 房, 约 17 户 50 人, 侧 向 公 路 有 拆 迁, 拆 迁 后 临 路 第 一 排 10 户 房 屋 周 围 分 布 有 部 分 植 被 7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煤 滩 子 K 路 右 路 基 1~2 层 砖 混 房, 约 15 户 50 人, 面 向 公 路 有 拆 迁, 拆 迁 后 临 路 第 一 排 5 户 房 屋 周 围 分 布 有 部 分 植 被 8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2 组 河 嘴 1 K 路 左 路 基 路 右 路 基 1~2 层 砖 混 房, 约 35 户 100 人, 面 向 公 路 有 拆 迁, 拆 迁 后 临 路 第 一 排 17 户 房 屋 与 公 路 之 间 植 被 等 其 他 阻 隔 物 较 少 第 16 页

28 1 总 论 敏 感 点 中 心 桩 号 与 公 路 主 线 的 关 系 前 排 距 主 线 中 心 线 距 离 (m) 第 一 排 与 路 线 高 差 (m) 与 主 线 中 心 线 距 离 (m) 与 主 线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受 影 响 居 民 ( 户 ) 结 构 形 式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环 境 特 征 外 环 境 特 征 公 路 与 敏 感 点 关 系 平 面 图 实 景 照 片 9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老 屋 宕 K 路 左 路 右 路 基 1~2 层 砖 混 房, 约 8 户 30 人, 面 向 及 侧 向 公 路 有 拆 迁, 拆 迁 后 临 路 第 一 排 8 户, 面 向 公 路 房 屋 与 公 路 之 间 植 被 等 其 他 阻 隔 物 较 少 10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黄 泥 坡 K 路 右 路 基 1~3 层 砖 混 房, 约 12 户 40 人, 面 向 公 路, 临 路 第 一 排 10 户 房 屋 周 围 分 布 有 部 分 植 被 11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瓢 儿 滩 K 路 左 路 基 1~2 层 砖 混 房, 约 19 户 60 人, 面 向 公 路 有 拆 迁, 拆 迁 后 临 路 第 一 排 10 户 房 屋 周 围 分 布 有 部 分 植 被 路 右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坪 上 K 路 左 路 右 路 基 1~2 层 砖 混 房 和 砖 瓦 房, 约 26 户 80 人 面 向 公 路, 临 路 第 一 排 8 户 房 屋 周 围 主 要 为 耕 地 及 少 量 植 被 第 17 页

29 1 总 论 敏 感 点 中 心 桩 号 与 公 路 主 线 的 关 系 前 排 距 主 线 中 心 线 距 离 (m) 第 一 排 与 路 线 高 差 (m) 与 主 线 中 心 线 距 离 (m) 与 主 线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受 影 响 居 民 ( 户 ) 结 构 形 式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环 境 特 征 外 环 境 特 征 公 路 与 敏 感 点 关 系 平 面 图 实 景 照 片 13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皂 角 坝 K 路 左 路 基 桥 梁 1~2 层 砖 混 房, 约 10 户 30 人 面 向 公 路, 临 路 第 一 排 5 户 房 屋 周 围 分 布 有 部 分 植 被 14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淋 滩 K 路 左 路 右 路 基 1~3 层 砖 混 房 和 砖 瓦 房, 约 50 户 150 人, 面 向 公 路 有 拆 迁, 拆 迁 后 临 路 第 一 排 10 户 房 屋 背 向 公 路, 周 围 分 布 有 部 分 植 被 15 淋 滩 小 学 K 路 右 教 人 路 基 1 栋 2 层 教 学 楼, 1 栋 1 层 办 公 楼, 均 侧 向 公 路 66 名 学 生, 无 住 宿, 6 位 教 职 工, 无 住 宿 公 路 与 学 校 之 间 分 布 较 多 的 民 房 16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大 屋 宕 K 路 右 路 基 1~2 层 砖 混 房 和 砖 瓦 房, 约 8 户 30 人 面 向 公 路, 临 路 第 一 排 4 户 房 屋 周 围 分 布 有 部 分 植 被 第 18 页

30 1 总 论 敏 感 点 中 心 桩 号 与 公 路 主 线 的 关 系 前 排 距 主 线 中 心 线 距 离 (m) 第 一 排 与 路 线 高 差 (m) 与 主 线 中 心 线 距 离 (m) 与 主 线 红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受 影 响 居 民 ( 户 ) 结 构 形 式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4a 类 2 类 环 境 特 征 外 环 境 特 征 公 路 与 敏 感 点 关 系 平 面 图 实 景 照 片 17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新 田 湾 K 路 左 路 基 1~2 层 砖 混 房 和 砖 瓦 房, 约 10 户 40 人 背 向 公 路, 临 路 第 一 排 5 户 房 屋 零 散 分 布, 公 路 与 房 屋 之 间 阻 隔 物 较 少 18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堡 寨 K 路 右 路 基 1~2 层 砖 混 房, 约 13 户 40 人 面 向 公 路, 临 路 第 一 排 5 户 房 屋 零 散 分 布, 公 路 与 房 屋 之 间 阻 隔 物 较 少 19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4 组 方 家 坝 K 路 右 路 基 1~4 层 砖 混 房, 约 10 户 30 人 ;2 栋 在 建 住 宅 楼,5 层 20 户, 面 向 公 路, 临 路 第 一 排 25 户 房 屋 周 围 主 要 为 耕 地 及 少 量 植 被 20 土 城 镇 新 阳 村 K 路 右 路 基 1~2 层 现 有 砖 混 房, 约 25 户 30 人 ;2 栋 6 户 在 建 住 宅 楼, 面 向 公 路, 临 路 第 一 排 15 户 房 屋 分 布 较 集 中, 公 路 与 房 屋 之 间 阻 隔 物 较 少 注 :1 居 民 点 标 高 高 于 路 线 标 高 高 差 为 +, 反 之 则 反 第 19 页

31 1.8.2 环 境 质 量 控 制 目 标 1 总 论 ⑴ 地 表 水 污 染 控 制 目 标 :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能 加 重 沿 线 河 流 水 质 污 染 程 度 涉 及 河 流 应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⑵ 地 下 水 污 染 控 制 目 标 : 隧 道 建 设 采 取 以 堵 为 主 限 量 排 放 原 则, 控 制 隧 址 区 地 下 水 不 会 发 生 带 状 疏 干, 不 导 致 地 下 水 流 向 发 生 改 变, 评 价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应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的 Ⅲ 类 质 量 标 准 ⑶ 大 气 污 染 控 制 目 标 :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应 满 足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⑷ 噪 声 污 染 控 制 目 标 :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应 分 别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2 类 4a 类 区 标 准 ⑸ 生 态 控 制 目 标 : 保 持 区 域 生 态 平 衡, 维 持 生 态 系 统 的 完 整 性, 防 止 生 态 环 境 的 破 坏 和 生 态 功 能 的 退 化 1.9 评 价 内 容 及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内 容 本 次 评 价 内 容 主 要 包 含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工 程 前 期 工 作 进 展 调 查 与 评 价 对 工 程 已 开 展 的 前 期 工 作 进 度 内 容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及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调 查 与 评 价, 并 提 出 环 评 反 馈 意 见 (2) 工 程 分 析 根 据 主 体 工 程 前 期 工 作 研 究 成 果 综 述 工 程 概 况, 进 行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并 对 施 工 期 及 营 运 期 主 要 环 境 污 染 排 放 源 强 进 行 分 析 (3)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路 建 设 对 土 地 利 用 农 业 生 态 植 被 损 失 及 恢 复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置 的 影 响 评 价, 对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评 价, 并 提 出 环 评 反 馈 意 见 (4)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通 过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项 目 区 河 流 水 系 水 质 现 状, 根 据 类 比 预 测, 分 析 工 程 施 工 水 环 境 影 响, 并 提 出 实 践 上 可 行 操 作 性 较 强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在 针 对 改 建 公 路 沿 线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分 析 基 础 上, 按 相 关 规 范 的 要 求 预 测 分 析 隧 道 工 程 对 沿 线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并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为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5)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20 页

32 1 总 论 在 针 对 工 程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和 评 价 的 基 础 上, 按 相 应 规 范 和 国 家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和 对 比 分 析, 为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噪 声 治 理 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6)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在 针 对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和 评 价 的 基 础 上, 按 相 关 规 范 和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预 测 分 析 汽 车 尾 气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为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7)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述 对 交 通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城 镇 规 划 土 地 利 用 基 础 设 施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矿 产 资 源 旅 游 资 源 文 物 等 的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和 评 述, 其 中 以 对 沿 线 土 地 利 用 旅 游 及 文 物 资 源 的 影 响 评 价 为 重 点 (8) 景 观 影 响 评 述 通 过 对 沿 线 景 观 资 源 敏 感 性 分 析 阈 值 评 价 分 析, 识 别 出 工 程 沿 线 景 观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识 别 的 景 观 保 护 目 标 有 针 对 性 的 提 出 设 计 期 和 施 工 期 的 景 观 保 护 措 施 及 对 策 (9) 公 众 参 与 在 公 路 沿 线 典 型 的 乡 ( 镇 ) 村 庄 等 地, 采 用 采 访 填 写 调 查 表 及 在 网 络 媒 体 上 公 布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果 并 征 求 意 见 等 方 式, 研 究 分 析 各 级 政 府 企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各 界 人 士 对 该 项 工 程 建 设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对 各 类 意 见 进 行 统 计 分 析, 将 调 查 结 果 及 时 反 馈 给 建 设 设 计 单 位, 对 意 见 进 行 合 理 性 分 析 并 给 与 答 复 (10) 危 险 品 运 输 风 险 分 析 (11)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12)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性 分 析 (13)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4)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控 计 划 评 价 重 点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重 点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以 工 程 建 设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及 相 应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建 设 对 占 用 耕 地 弃 渣 场 以 及 生 态 恢 复 为 重 点 的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2) 以 对 工 程 建 设 与 相 关 规 划 法 律 法 规 的 协 调 性 施 工 布 置 及 临 时 工 程 占 地 合 理 性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为 重 点 的 工 程 分 析 ; 第 21 页

33 (3) 以 营 运 期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评 价 为 重 点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1 总 论 (4) 以 营 运 期 交 通 运 输 风 险 事 故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评 价 为 重 点 的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10 评 价 总 体 构 思 (1) 本 工 程 为 旅 游 公 路 建 设, 建 设 内 容 包 含 主 线 工 程 和 慢 行 系 统 工 程, 根 据 主 线 工 程 和 慢 行 系 统 工 程 施 工 工 艺 及 营 运 特 点 进 行 有 针 对 性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2) 本 工 程 与 2015 年 1 月 25 日 已 动 工, 针 对 已 开 工 工 程 内 容 应 进 行 回 顾 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明 确 已 开 工 工 程 内 容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针 对 工 程 施 工 情 况 提 出 环 评 反 馈 意 见 (3)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等 设 计 资 料 提 供 的 车 流 量, 重 点 对 营 运 期 交 通 进 行 预 测,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将 重 点 分 析 对 现 有 敏 感 点 和 规 划 区 的 调 查, 对 于 现 有 敏 感 点 根 据 本 工 程 各 特 征 年 交 通 噪 声, 并 结 合 现 有 道 路 的 交 通 噪 声 进 行 预 测,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提 出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对 于 规 划 声 环 境 敏 感 区, 将 根 据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情 况, 以 满 足 规 划 区 声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为 目 标 提 出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和 规 划 反 馈 意 见 (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按 相 关 规 范 和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预 测 分 析 汽 车 尾 气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为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针 对 施 工 期 施 工 废 水 进 行 重 点 预 测 评 价, 分 析 评 价 公 路 建 设 施 工 期 生 产 和 生 活 废 水 隧 道 施 工 废 水 营 运 期 路 ( 桥 ) 面 径 流 对 沿 线 地 表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并 提 出 实 践 上 可 行 操 作 性 较 强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6) 通 过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地 灾 报 告 等 设 计 资 料 提 供 的 线 路 沿 线 隧 道 长 度 水 文 地 质 情 况, 预 测 分 析 隧 道 建 设 产 生 的 涌 水 量 及 影 响 半 径, 进 而 分 析 隧 道 建 设 对 沿 线 居 民 饮 水 的 影 响 (7)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样 方 调 查 资 料 收 集, 查 明 线 路 沿 线 动 植 物 种 类 及 分 布 情 况, 结 合 工 程 施 工 工 艺 分 析 线 路 建 设 对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着 重 于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基 本 农 田 占 用 生 态 公 益 林 占 用 农 业 生 态 的 影 响 分 析, 以 及 弃 渣 场 设 置 合 理 性 土 地 复 垦 可 能 性 的 分 析, 并 提 出 反 馈 意 见 (8) 由 于 本 工 程 线 路 主 要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线 路 全 线 赤 水 河 均 为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营 运 期 如 发 生 危 险 品 泄 漏 等 风 险 事 故, 将 对 自 然 保 护 区 内 生 态 系 统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本 工 程 按 最 不 利 原 则 针 对 危 险 品 泄 漏 事 故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工 程 措 施 及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第 22 页

34 1 总 论 (9) 公 众 参 与 采 取 在 现 场 张 贴 公 告 网 上 进 行 一 二 次 及 环 评 简 本 公 示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进 行 线 路 沿 线 企 事 业 单 位 走 访 调 查 的 方 式 进 行 并 收 集 公 众 意 见 进 行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提 出 相 应 的 反 馈 意 见 1.11 评 价 方 法 本 项 目 各 专 题 采 用 的 评 价 方 法 见 表 及 图 表 各 评 价 专 题 评 价 方 法 一 览 表 专 题 现 状 评 价 预 测 评 价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模 式 计 算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场 调 查 访 问 专 家 资 料 收 集 生 态 机 理 法 图 形 叠 置 法 类 比 分 析 和 预 测 计 算 相 结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和 资 料 收 集 类 比 和 模 式 计 算 相 结 合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和 资 料 收 集 类 比 和 模 式 计 算 相 结 合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模 式 计 算 类 比 分 析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料 收 集 调 查 分 析 第 23 页

35 1 总 论 评 价 任 务 的 提 出 公 众 参 与 信 息 公 告 ( 第 一 阶 段 ) 出 提 的 务 任 价 评 现 场 踏 勘 调 研 确 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占 用 土 地 引 起 的 环 境 影 响 1. 减 少 耕 地 2. 拆 迁 3. 破 坏 原 有 自 然 环 境 4. 改 变 水 文 状 况 5. 破 坏 农 业 环 境 6. 新 增 人 造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与 筛 选 选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〇 填 挖 方 的 水 土 流 失 〇 废 弃 物 和 尘 土 污 染 〇 施 工 噪 声 与 振 动 〇 妨 碍 现 有 交 通 〇 施 工 人 员 健 康 安 全 事 故 〇 有 害 物 逸 漏 污 染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〇 交 通 噪 声 〇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〇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〇 道 路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逸 漏 风 险 〇 生 活 质 量 变 化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生 态 环 境 〇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类 活 动 规 律 保 护 级 别 〇 农 业 区 划 植 被 状 况 〇 土 壤 种 类 水 土 保 持 〇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〇 水 土 流 失 类 型 〇 侵 蚀 模 数 〇 现 有 治 理 措 施 〇 水 土 保 持 规 划 水 环 境 〇 沿 线 河 流 水 系 〇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〇 水 文 水 质 现 状 〇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环 境 空 气 〇 气 象 特 征 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〇 现 有 空 气 污 染 源 〇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分 布 及 类 型 声 环 境 〇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〇 现 有 噪 声 源 分 布 及 类 型 〇 噪 声 敏 感 点 分 布 及 类 型 社 会 环 境 〇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〇 资 源 开 发 条 件 〇 生 活 质 量 〇 产 业 结 构 〇 土 地 利 用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预 测 模 式 生 态 环 境 〇 动 植 物 破 坏 〇 景 观 生 态 〇 土 地 占 用 〇 恢 复 补 偿 〇 土 地 利 用 水 土 保 持 〇 水 土 流 失 发 生 区 域 面 积 〇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〇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效 果 水 环 境 〇 桥 涵 施 工 水 质 影 响 〇 路 ( 桥 ) 面 径 流 〇 污 染 风 险 分 析 〇 地 下 水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〇 空 气 质 量 PM 10 NO 2 声 环 境 〇 环 境 噪 声 〇 施 工 噪 声 〇 交 通 噪 声 社 会 环 境 〇 劳 动 力 就 业 〇 拆 迁 安 置 〇 经 济 发 展 〇 基 础 设 施 〇 公 众 参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评 执 行 标 准 环 保 对 策 及 损 益 分 析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环 评 简 本 公 示 ( 第 二 阶 段 ) 图 项 目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图 第 24 页

36 2 工 程 概 况 2 工 程 概 况 2.1 项 目 路 线 走 向 ⑴ 路 线 走 向 项 目 起 点 位 于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大 桥 处 (K50+250), 经 黄 角 沱 在 K 处 以 隧 道 (480m) 形 式 经 过 岔 角, 线 路 沿 赤 水 河 边 顺 行, 经 过 顺 江 园 滩 子 河 咀 瓢 儿 滩 淋 滩 堡 寨 最 终 到 达 项 目 终 点 土 城 镇 方 家 坝 大 桥 (K83+823) 主 线 工 程 全 长 km 慢 行 系 统 沿 主 线 左 侧 布 线, 从 习 酒 镇 (MXK49+800) 开 始 后 沿 老 路 布 设 至 岔 角, 线 路 沿 赤 水 河 边 顺 行, 经 过 顺 江 园 滩 子 河 咀 瓢 儿 滩 淋 滩 堡 寨 在 方 家 坝 大 桥 处 沿 赤 水 河 右 岸 继 续 前 行, 终 点 位 于 土 城 镇 (MXK83+665), 慢 行 系 统 全 长 km ⑵ 主 要 控 制 点 本 工 程 主 要 控 制 点 : 黄 金 坪 大 桥 岔 角 顺 江 园 滩 子 河 咀 瓢 儿 滩 淋 滩 堡 寨 方 家 坝 大 桥 ⑶ 行 政 区 划 项 目 全 线 位 于 贵 州 省 遵 义 市 习 水 县 2.2 原 公 路 概 况 (1) 原 有 公 路 现 状 概 况 现 有 习 酒 至 土 城 公 路 ( 规 划 S303 公 路 ) 尚 未 全 线 贯 通, 从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至 岔 角 滩 段 (K50+250~K53+100) 现 为 水 泥 厂 老 路, 路 基 宽 6~7 m, 泥 结 碎 石 路 面, 局 部 路 段 仅 达 到 四 级 公 路 标 准, 且 50% 路 段 视 距 不 良, 该 段 地 形 较 陡, 开 挖 扩 建 较 为 困 难, 本 次 工 程 在 其 右 侧 新 建 主 线 道 路 岔 角 滩 至 瓢 儿 滩 段 (K53+100~K71+900), 目 前 尚 无 公 路 通 达, 本 次 为 完 全 新 建 道 路 瓢 儿 滩 至 土 城 段 (K71+900~K82+823), 为 现 有 的 的 简 易 公 路, 路 基 宽 4.5~7m, 泥 结 碎 石 路 面,50% 路 段 视 距 不 良, 本 次 工 程 利 用 该 段 工 程 路 基, 进 行 扩 宽 和 重 新 路 面 铺 装 其 中, 方 家 坝 段 (K82+300~K83+823) 处 于 土 城 河 滨 路 段, 土 城 河 滨 路 技 术 等 级 为 40km/h 设 计 速 度 的 城 市 支 路, 路 基 宽 度 15m, 目 前 路 基 已 基 本 成 型, 即 将 进 行 路 面 施 工, 本 次 设 计 对 该 段 落 完 全 利 用 ; 方 家 坝 大 桥 为 S302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公 路 建 设 路 段, 现 已 建 成 营 运, 大 桥 技 术 等 级 为 40km/h 设 计 速 度 的 城 市 环 城 支 路, 桥 面 宽 度 11.5m, 本 次 对 该 段 落 完 全 利 用 (2) 原 有 桥 梁 涵 洞 情 况 改 建 公 路 主 线 仅 利 用 原 有 1 座 大 桥 ( 方 家 坝 大 桥 ), 慢 行 系 统 利 用 1 座 大 桥 ( 兴 隆 田 第 25 页

37 大 桥 ) 1 座 中 桥, 沿 线 桥 梁 及 涵 洞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2 工 程 概 况 1) 方 家 坝 大 桥 ( 主 线 利 用 ) 方 家 坝 大 桥 (K83+570), 全 桥 孔 跨 布 置 为 1 30m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T 梁 +( ) m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全 桥 共 分 为 二 联, 第 一 联 为 起 点 岸 引 桥 1 30m 简 支 结 构 T 梁, 第 二 联 采 取 主 跨 95m 的 现 浇 预 应 力 变 截 面 连 续 箱 梁 跨 越 赤 水 河 主 航 道, 全 桥 总 长 251.0m 下 部 结 构 桥 台 为 重 力 式 U 台,4 5 号 桥 墩 为 实 体 墩, 其 余 桥 墩 为 柱 式 墩, 墩 台 均 采 用 桩 基 础 原 设 计 汽 车 荷 载 等 级 : 公 路 -I 级 桥 面 宽 度 :2.0m 人 行 道 + 7.5m 车 行 道 + 2.0m 人 行 道 =11.5m; 桥 面 全 宽 11.5m, 桥 梁 全 长 251.0m 图 方 家 坝 大 桥 现 状 2) 兴 隆 田 大 桥 ( 慢 行 系 统 利 用 ) 兴 隆 田 大 桥 (MXK82+329), 全 桥 孔 跨 布 置 为 5 20m 预 应 力 空 心 板, 全 长 116m 上 部 结 构 为 5 20m 预 应 力 简 支 空 心 板, 下 部 结 构 桥 台 为 重 力 式 U 台, 桥 墩 为 柱 式 墩, 墩 台 均 为 桩 基 础 原 设 计 汽 车 荷 载 等 级 : 城 -A 桥 面 宽 度 :3.0m 人 行 道 + 9.0m 车 行 道 +3.0m 人 行 道 =15.0m; 桥 梁 全 长 116m 该 桥 为 在 建 项 目, 目 前 已 完 成 主 体 结 构 施 工, 本 次 设 计 为 慢 行 系 统 全 利 用 图 兴 隆 田 大 桥 现 状 3)MXK 中 桥 ( 慢 行 系 统 利 用 ) MXK 中 桥 全 桥 孔 跨 布 置 为 2 10m 石 拱 桥 全 桥 总 长 30m 原 桥 因 修 建 时 间 较 长, 无 具 体 设 计 资 料, 根 据 现 场 主 要 结 构 尺 寸 推 定 能 满 足 公 路 Ⅱ 级 荷 载 等 级 要 求 桥 面 宽 度 4.5m, 能 满 足 慢 行 系 统 宽 度 要 求, 本 次 设 计 为 慢 行 系 统 完 全 利 用 第 26 页

38 2 工 程 概 况 2) 原 有 涵 洞 情 况 图 MXK 中 桥 现 状 沿 线 原 有 涵 洞 大 部 分 为 钢 筋 混 凝 土 盖 板 部 分 孔 径 较 小 涵 洞 为 石 盖 板, 拱 涵 大 部 分 为 石 拱 涵, 涵 台 墙 为 多 为 干 砌 或 浆 砌 块 片 石 根 据 调 查 现 有 涵 洞 结 构 基 本 完 好, 孔 径 满 足 过 水 要 求, 进 出 水 口 防 护 较 完 善 ; 荷 载 等 级 为 汽 -15 挂 -80, 可 修 复 或 加 宽 后 加 以 利 用 (3) 路 基 排 水 防 护 现 状 图 利 用 段 涵 洞 现 状 工 程 沿 线 现 有 路 面 除 土 城 河 滨 路 段, 其 余 路 段 均 无 排 水 设 施 及 工 程 防 护, 本 工 程 主 要 对 现 有 道 路 线 位 和 土 地 资 源 的 利 用, 现 有 路 基 防 护 排 水 工 程 完 全 不 能 利 用 图 现 有 工 程 路 面 现 状 ( 林 滩 至 土 城 段 ( 左 ) 习 酒 至 河 咀 段 ( 右 )) (4) 不 良 地 质 路 段 现 状 沿 线 不 良 地 质 主 要 为 软 弱 土 路 基 滑 坡 崩 坍 等, 其 中 岔 角 滩 ~ 河 咀 一 带 由 于 地 质 滑 坡 常 常 阻 断 道 路 通 行, 林 滩 ~ 土 城 一 带 分 布 有 软 弱 土 路 基 对 于 不 良 地 质 路 段 在 选 线 时 已 尽 量 避 让, 无 法 避 让 时 在 路 基 工 程 中 针 对 不 同 的 不 良 地 质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工 程 措 施 第 27 页

39 2 工 程 概 况 滑 坡 图 原 有 道 路 不 良 地 质 现 象 (5) 原 有 公 路 环 保 设 施 设 置 情 况 及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根 据 本 次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 详 见 第 四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 可 知,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内 植 被 区 划 属 于 贵 州 高 原 湿 润 性 常 绿 阔 叶 林 地 带, 评 价 区 内 未 见 国 家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评 价 区 域 范 围 内 分 布 的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中,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3 种, 分 别 为 鸢 红 隼 和 松 雀 鹰 ; 贵 州 省 级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共 计 27 种, 其 中, 蛙 类 12 种 蛇 类 8 种 鸟 类 7 种 项 目 线 路 沿 线 评 价 区 域 范 围 内 未 发 现 重 大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根 据 本 次 现 状 监 测 ( 详 见 第 四 章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 原 有 线 路 沿 线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满 足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2 类 4a 类 区 标 准 的 要 求, 线 路 沿 线 赤 水 河 段 水 质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II 类 标 准 要 求 评 价 区 内 大 气 地 表 水 声 环 境 均 满 足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经 过 项 目 组 现 场 踏 勘, 原 有 公 路 改 扩 建 路 段 为 土 路 无 排 水 设 施 及 工 程 防 护, 跨 越 河 流 的 桥 梁 设 有 防 撞 墩 等 公 路 环 保 措 施, 但 缺 少 径 流 系 统 及 警 示 牌 标 示 由 于 原 有 道 路 修 建 较 早, 交 通 安 全 标 志 设 置 较 少, 指 路 警 告 和 禁 令 交 通 标 志 较 为 缺 乏, 且 多 已 锈 蚀 破 损, 已 很 难 起 到 指 引 安 全 警 示 作 用 ; 原 有 公 路 沿 线 防 撞 护 栏 较 少, 局 部 危 险 路 段 缺 少 相 应 的 防 撞 设 施, 留 下 较 大 的 行 车 安 全 隐 患 原 有 公 路 既 有 环 保 设 施 及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详 见 表 第 28 页

40 2 工 程 概 况 表 原 有 公 路 既 有 环 保 设 施 及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既 有 环 保 设 施 分 项 工 程 利 用 段 改 扩 建 段 需 要 整 改 的 环 保 措 施 (K82+300~K83+823) (K72+800~K82+300) 路 面 工 程 有 路 面 排 水 设 施 / 改 扩 建 段 增 修 路 面 排 水 设 施 路 基 工 程 有 路 基 及 边 坡 防 护 措 施 / 改 扩 建 段 增 修 路 基 及 边 坡 防 护 措 施 桥 梁 增 加 方 家 坝 大 桥 建 设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及 方 家 坝 大 桥 设 有 加 强 型 / 警 示 牌 ( 由 方 家 坝 大 桥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防 撞 栏 不 属 于 本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 涵 洞 孔 径 满 足 过 水 要 求 孔 径 满 足 过 水 要 求 / 其 它 附 属 / 设 施 2.3 主 要 技 术 标 准 及 改 扩 建 规 模 改 扩 建 规 模 存 在 交 通 标 示 但 较 为 破 旧 更 新 线 路 沿 线 交 通 标 志 K54+000~k 增 加 加 强 型 防 护 栏 项 目 主 线 工 程 全 长 km, 其 中 新 建 段 km, 改 扩 建 段 9.500km, 利 用 段 1.523km( 利 用 段 仅 需 进 行 罩 面 划 分, 无 土 石 方 开 挖 等 施 工 内 容 ); 主 线 工 程 采 用 2 车 道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建 设, 设 计 行 车 速 度 为 40km/h, 路 基 宽 8.5m, 其 中 部 分 路 段 大 中 桥 梁 宽 9~11.5m, 项 目 主 线 工 程 各 路 段 改 扩 建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项 目 主 线 工 程 各 路 段 改 扩 建 汇 总 表 建 设 性 质 对 应 桩 号 设 计 速 度 (km/h) 路 基 宽 (m) 长 度 (km) 新 建 K50+250~K 改 扩 建 K72+800~K 利 用 K82+300~K 大 中 桥 梁 宽 9m 8.5 大 中 桥 梁 宽 9m 15.0 大 中 桥 梁 宽 m 合 计 项 目 慢 行 系 统 全 长 km, 其 中 新 建 段 km, 利 用 段 2.160km( 利 用 段 仅 需 进 行 罩 面 划 分, 无 土 石 方 开 挖 等 施 工 内 容 ); 慢 行 系 统 设 计 行 车 速 度 为 20km/h, 路 基 宽 4m/ 新 建 桥 梁 宽 4.5m, 项 目 慢 行 系 统 改 扩 建 情 况 见 表 表 项 目 慢 行 系 统 各 路 段 改 扩 建 汇 总 表 设 计 速 度 建 设 性 质 对 应 桩 号 路 基 宽 (m) (km/h) MXK49+800~MXK m/ 新 建 桥 梁 宽 新 建 20 MXK83+200~MXK m 4m/ 新 建 桥 梁 宽 利 用 MXK81+040~MXK m 长 度 (km) 合 计 主 要 技 术 标 准 项 目 组 成 及 主 体 工 程 特 性 表 见 表 第 29 页

41 表 项 目 组 成 及 主 体 工 程 特 性 表 一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1 项 目 名 称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2 建 设 地 点 习 水 县 所 在 流 域 长 江 3 工 程 等 级 二 级 公 路 工 程 性 质 改 扩 建 4 建 设 单 位 遵 义 市 通 途 公 路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 建 设 规 模 2 工 程 概 况 主 线 工 程 km 总 投 资 亿 元 慢 行 系 统 km 土 建 投 资 7.55 亿 元 7 建 设 期 总 工 期 18 月,2015 年 1 月 开 工,2016 年 6 月 建 成 ( 一 ) 基 本 指 标 二 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主 线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工 程 1 道 路 等 级 二 级 公 路 / 2 设 计 速 度 km/h 车 道 数 2 自 行 车 + 人 行 道 4 路 基 宽 度 m 8.5/9~11( 大 中 桥 梁 ) 4.0/4.5( 新 建 桥 梁 ) 5 设 计 洪 水 频 率 大 中 桥 1/100; 小 桥 涵 1/50 大 中 桥 1/50; 小 桥 涵 1/25 6 路 线 设 计 总 长 km 平 曲 线 最 小 半 径 m 最 大 纵 坡 % 9 8 ( 二 ) 桥 涵 隧 道 1 桥 涵 工 程 m/ 座 930/15( 新 建 710/14, 利 用 220/1) 1852/13( 新 建 1706/11, 利 用 146/2) 2 涵 洞 工 程 道 隧 道 工 程 座 480/1( 新 建 ) / ( 三 ) 沿 线 设 施 及 其 他 1 驿 站 座 / 4 2 露 营 地 座 / 2 3 观 景 台 座 / 1 4 连 接 线 5 处, 用 于 连 接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总 长 0.244km 5 临 时 设 施 弃 渣 场 8 处 施 工 便 道 48.98km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5 处 表 土 堆 放 场 3 处 6 其 他 工 程 量 项 目 全 线 需 拆 迁 建 筑 物 2.64 万 m 2, 拆 迁 户 数 约 120 户,360 人, 拆 迁 电 力 电 讯 线 合 计 km 续 项 目 组 成 及 主 体 工 程 特 性 表 第 30 页

42 主 线 工 程 序 号 占 地 类 型 永 久 占 地 路 基 工 程 三 项 目 占 地 占 地 面 积 (hm 2 ) 2 工 程 概 况 占 地 类 型 永 久 占 地 占 地 类 型 临 时 占 地 路 基 工 程 弃 渣 场 桥 梁 工 程 1.06 慢 行 桥 梁 工 程 1.24 临 时 施 工 便 道 隧 道 工 程 0.69 系 统 小 计 设 施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2.70 总 计 (hm 2 ) 工 程 区 小 计 合 计 永 久 临 时 四 项 目 土 石 方 挖 填 工 程 量 ( 单 位 : 万 m 3 ) 挖 方 填 方 借 方 弃 方 土 石 方 表 土 小 计 土 石 方 表 土 小 计 数 量 来 源 数 量 去 向 1 主 线 工 程 # 渣 场 2 慢 行 系 统 # 渣 场 3 弃 渣 场 施 工 便 道 外 购 5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外 购 合 计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及 现 场 调 查 情 况 工 程 已 于 2015 年 1 月 25 日 动 工, 我 单 位 受 业 主 委 托 后 进 行 了 多 次 现 场 踏 勘, 详 细 核 实 了 工 程 进 展 情 况, 根 据 核 实 情 况 可 知 : 至 2015 年 8 月 底 项 目 沿 线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正 在 进 行 路 基 及 桥 梁 基 础 桩 建 设 工 程 全 线 开 挖 扰 动 土 地 面 积 67.75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43.94hm 2, 临 时 占 地 hm 2, 线 路 全 线 开 挖 土 石 方 共 计 万 m 3, 填 方 共 计 万 m 3, 弃 土 万 m 3, 堆 放 于 K K 两 个 弃 渣 场 区, 其 余 弃 渣 场 尚 未 利 用 施 工 进 展 详 见 表 已 开 工 部 分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详 见 报 告 3.6 节 第 31 页

43 2 工 程 概 况 线 路 施 工 人 员 租 住 地 线 路 沿 线 拦 挡 设 施 桥 梁 人 工 挖 孔 桩 施 工 弃 渣 场 桩 基 础 沉 淀 池 图 项 目 沿 线 施 工 情 况 K 施 工 场 地 第 32 页

44 2 工 程 概 况 表 工 程 施 工 进 展 情 况 桩 号 所 经 区 域 施 工 进 展 程 度 沿 线 踏 勘 情 况 K50+250~K 习 酒 镇 ~ 黄 角 坨 MXK49+800~MXK 主 要 为 路 基 工 程 的 开 挖 路 基 工 程 临 河 侧 挡 墙 的 建 设 桥 梁 桩 基 础 的 建 设, 路 面 工 程 尚 未 进 行, 已 完 成 工 程 量 占 对 应 路 段 总 施 工 进 度 的 10% K52+303~K 习 酒 隧 道 正 在 进 行 隧 道 洞 口 施 工 作 业 面 的 施 工 开 挖, 已 完 成 工 程 量 占 隧 道 总 施 工 进 度 的 2% K53+010~K MXK50+600~MXK 岔 角 ~ 瓢 儿 滩 主 要 为 路 基 工 程 的 开 挖 路 基 工 程 临 河 侧 挡 墙 的 建 设 桥 梁 桩 基 础 的 建 设, 路 面 工 程 尚 未 进 行, 已 完 成 工 程 量 占 对 应 路 段 主 线 总 施 工 进 度 的 10% K71+900~K 瓢 儿 滩 ~ 方 家 坝 MXK70+000~ MXK 主 要 为 路 基 工 程 的 开 挖 填 筑 桥 梁 桩 基 础 的 建 设, 已 完 成 工 程 量 占 对 应 路 段 主 线 总 施 工 进 度 的 20% K82+300~K MXK81+040~ MXK 土 城 镇 河 滨 路 段 该 段 利 用 土 城 镇 河 滨 路 既 有 道 路 及 既 有 方 家 坝 大 桥, 现 阶 段 尚 未 施 工 第 33 页

45 2.4 交 通 量 预 测 2 工 程 概 况 根 据 项 目 工 可 报 告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论, 本 项 目 未 来 混 合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预 测 交 通 量 表 ( 单 位 :pcu/d) 序 号 路 段 2017 年 2023 年 2031 年 1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各 种 车 型 构 成 比 例 见 表 根 据 车 流 量 调 查, 车 流 量 昼 夜 比 约 为 8:1, 昼 间 为 6:00~ 22:00, 夜 间 为 22:00~ 次 日 6:00 高 峰 小 时 系 数 为 1.8 表 车 型 比 例 表 ( 单 位 :%) 年 份 小 型 车 辆 中 型 车 辆 大 型 车 辆 2017 年 年 年 工 程 内 容 路 基 工 程 1 主 线 (1) 路 基 横 断 面 本 项 目 K82+300~K 利 用 土 城 镇 河 滨 路, 路 基 宽 度 15m, 其 他 路 段 为 本 项 目 新 建 或 改 扩 建 路 段, 路 基 宽 度 均 为 8.5m, 路 基 横 断 面 布 置 如 下 图 : 图 m 宽 路 基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图 第 34 页

46 2 工 程 概 况 图 m 宽 路 基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图 (2) 路 基 防 护 设 计 边 坡 防 护 型 式 主 要 有 浆 砌 片 石 拱 形 骨 架 植 草 菱 形 窗 式 护 面 墙 实 体 式 护 坡 锚 杆 框 架 植 草 等 边 坡 防 护 型 式 (1) 在 泥 岩 泥 质 砂 岩 页 岩 等 各 种 软 质 岩 ( 含 风 化 较 严 重 的 硬 质 岩 ) 挖 方 边 坡, 若 边 坡 稳 定, 采 用 M7.5 浆 砌 片 石 窗 孔 式 护 面 墙 或 M7.5 浆 砌 片 石 拱 形 骨 架 植 草 防 护 ; 若 边 坡 存 在 小 规 模 坍 塌 碎 落 则 采 用 锚 杆 框 架 植 草 植 草 防 护 受 投 资 控 制 时, 边 坡 较 稳 定 的 不 设 防 护 (2) 在 硬 质 岩 挖 方 路 段, 若 边 坡 岩 石 破 碎, 存 在 岩 石 碎 落, 采 用 主 动 防 护 网 或 锚 杆 框 架 植 草 植 草 防 护 ; 若 边 坡 岩 体 完 整 性 较 好, 则 不 防 护 (3) 为 了 节 约 工 程 投 资, 填 方 路 段 除 受 冲 刷 和 浸 水 路 段 采 用 实 体 式 护 坡 外, 其 余 填 方 边 坡 不 设 防 护 (3) 高 填 深 挖 路 段 根 据 设 计 文 件, 沿 线 无 高 填 深 挖 路 段 2 慢 行 系 统 (1) 路 基 横 断 面 本 项 目 慢 行 系 统 路 基 宽 4.0m, 其 中 自 行 车 道 宽 2.5m, 人 行 道 宽 1.0m, 两 侧 土 路 肩 各 宽 0.25m 路 基 横 断 面 布 置 有 单 独 布 置, 并 入 主 线 断 面 布 置 和 并 入 主 线 但 与 主 线 错 开 布 置 三 种 方 式 路 基 横 断 面 布 置 如 下 图 : 第 35 页

47 2 工 程 概 况 图 慢 行 系 统 与 主 线 路 基 分 开 布 置 图 图 慢 行 系 统 并 入 主 线 路 基 横 断 面 布 置 图 第 36 页

48 2 工 程 概 况 图 慢 行 系 统 与 主 线 纵 面 错 开 路 基 横 断 面 布 置 图 2 路 基 防 护 设 计 (1) 填 方 路 基 当 边 坡 高 度 H 8.0m 时, 坡 率 为 1 1.5; 当 边 坡 高 度 12.0m<H 20.0m 时, 采 用 台 阶 式 横 断 面 型 式,8.0m 以 上 边 坡 坡 率 为 1 1.5,8.0m 以 下 边 坡 坡 率 为 , 变 坡 处 设 2.0m 宽 平 台, 外 倾 横 坡 3% (2) 挖 方 路 基 边 坡 坡 率 : 对 于 完 整 较 完 整 的 硬 质 岩 边 坡, 一 般 采 用 1:0.3~1:0. 5 的 坡 率, 软 质 岩 一 般 采 用 1:0. 5~1:1 的 坡 率, 土 质 边 坡 ( 含 全 强 风 化 软 质 岩 ) 一 般 采 用 1:1~1:1.25 的 坡 率 边 坡 分 级 高 度 : 原 则 上 为 10.0m, 特 殊 路 段 可 根 据 防 护 支 挡 型 式 灵 活 处 理 边 坡 平 台 : 宽 度 为 2.0m, 设 外 倾 横 坡 3% (3) 防 护 型 式 边 坡 防 护 型 式 主 要 有 路 肩 墙 路 堑 墙 挂 铁 丝 网 喷 播 有 机 材 质 处 理 等 边 坡 防 护 型 式 3 高 填 深 挖 路 段 根 据 设 计 文 件, 沿 线 无 高 填 深 挖 路 段 隧 道 工 程 主 线 工 程 设 隧 道 480m/1 座, 新 建 主 线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布 置 情 况 详 见 下 表 表 主 线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布 置 一 览 表 第 37 页

49 2 工 程 概 况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桩 号 范 围 隧 道 名 称 长 度 (m) 宽 度 (m) 洞 渣 ( 万 m 3 ) 备 注 1 K K52+530~K 习 酒 隧 道 新 建 桥 涵 工 程 1 设 计 标 准 1 桥 面 宽 度 : 主 线 新 建 大 中 桥 桥 梁 宽 9.0m, 小 桥 与 路 基 同 宽 (8.5m); 慢 行 系 统 桥 梁 宽 4.5m; 2 设 计 洪 水 频 率 : 主 线 大 中 桥 1/100, 小 桥 和 涵 洞 1/50; 慢 行 系 统 大 中 桥 1/50, 小 桥 和 涵 洞 1/25 2 桥 涵 数 量 本 项 目 主 线 推 荐 方 案 全 线 共 设 置 桥 梁 930 米 /15 座, 其 中 新 建 大 桥 110/1 座 新 建 中 桥 540 米 /8 座 新 建 小 桥 60 米 /5 座, 利 用 大 桥 220 米 /1 座 ; 慢 行 系 统 全 线 共 设 置 桥 梁 1852 米 /13 座, 其 中 新 建 大 桥 1160 米 /4 座 新 建 中 桥 546 米 /7 座 利 用 大 桥 116 米 /1 座 利 用 中 桥 30 米 /1 座 工 程 全 线 新 建 桥 梁 无 涉 水 桥 梁, 线 路 全 线 除 主 线 利 用 既 有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赤 水 河 外, 其 余 线 路 均 不 涉 及 跨 越 赤 水 河 桥 梁, 工 程 全 线 桥 梁 开 挖 扰 动 范 围 均 位 于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保 护 范 围 之 外 工 程 全 线 设 置 涵 洞 240 道, 其 中 主 线 122 道, 慢 行 系 统 118 道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第 38 页

50 表 S303 主 线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布 置 一 览 表 2 工 程 概 况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名 称 长 度 (m) 结 构 类 型 下 部 构 造 上 部 构 造 桥 墩 及 基 础 桥 台 及 基 础 备 注 跨 越 地 形 1 K 黄 金 坪 大 桥 110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桩 柱 式 桥 台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低 洼 地 2 K 黄 桷 坨 中 桥 92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双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重 力 式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溪 沟 3 K 顺 江 铺 中 桥 70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双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重 力 式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马 岩 沟 4 K 无 名 小 桥 1 10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低 洼 地 5 K 无 名 小 桥 2 15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低 洼 地 6 K 无 名 小 桥 3 15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溪 沟 7 K 煤 滩 子 中 桥 58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双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重 力 式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低 洼 地 8 K 无 名 小 桥 4 10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双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重 力 式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低 洼 地 9 K 无 名 小 桥 5 10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双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重 力 式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低 洼 地 10 K 人 渡 中 桥 76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双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重 力 式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低 洼 地 11 K 黄 山 埂 中 桥 58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双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重 力 式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溪 沟 12 K 小 沟 湾 中 桥 58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双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重 力 式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溪 沟 13 K 店 子 上 中 桥 58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双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重 力 式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溪 沟 14 K 桥 上 中 桥 70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双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重 力 式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溪 沟 15 K 方 家 坝 大 桥 220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矩 形 实 体 式 墩, 承 台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利 用 赤 水 河 第 39 页

51 表 S303 慢 行 系 统 桥 梁 工 程 布 置 一 览 表 2 工 程 概 况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长 度 (m) 结 构 类 型 下 部 构 造 上 部 构 造 桥 墩 及 基 础 桥 台 及 基 础 备 注 跨 越 地 形 1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完 全 利 用 低 洼 地 2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低 洼 地 3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溪 沟 4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马 岩 沟 5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低 洼 地 6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低 洼 地 7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低 洼 地 8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溪 沟 9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溪 沟 10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溪 沟 12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溪 沟 11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低 洼 地 12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完 全 利 用 低 洼 地 13 MXK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U 型 桥 台 承 台 桩 基 础 新 建, 桥 墩 不 涉 水 溪 沟 第 40 页

52 2.5.4 沿 线 设 施 2 工 程 概 况 1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安 全 设 施 包 括 护 栏 交 通 标 志 交 通 标 线 轮 廓 标 活 动 护 栏 等 2 服 务 设 施 本 项 目 服 务 设 施 包 括 驿 站 观 景 台 和 露 营 地 本 设 计 路 段 共 设 置 驿 站 4 处 露 营 地 2 处 观 景 台 1 处, 分 别 为 6 号 慢 行 驿 站 MXK 号 慢 行 驿 站 MXK 号 慢 行 驿 站 MXK 土 城 慢 行 驿 站 MXK82+600, 以 及 红 军 路 露 营 地 MXK 土 城 露 营 地 MXK 酒 酿 观 景 台 K56+000, 其 建 设 范 围 归 入 慢 行 系 统 路 基 征 占 地 范 围 内 本 工 程 每 个 驿 站 露 营 地 设 有 公 厕 商 店 餐 厅 停 车 场 住 宿 等, 观 景 台 仅 设 置 停 车 场, 不 设 置 公 厕 餐 厅 等 服 务 设 施 线 路 沿 线 驿 站 露 营 地 观 景 台 平 面 布 置 图 详 见 附 图 15 3 管 理 设 施 本 工 程 线 路 全 线 不 设 管 理 站, 本 工 程 公 路 管 理 和 养 护 由 建 设 单 位 遵 义 市 通 途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4 主 线 及 慢 行 系 统 连 接 线 工 程 在 线 路 沿 线 布 设 5 处 连 接 线, 用 于 连 接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连 接 线 具 体 情 况 如 表 所 示 表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连 接 线 布 置 一 览 表 序 号 慢 行 系 统 桩 号 主 线 桩 号 连 接 长 度 路 基 宽 度 1 MXK K MXK K MXK K MXK K MXK K 拆 迁 安 置 及 专 项 设 施 项 目 全 线 需 拆 迁 建 筑 物 2.64 万 m 2, 拆 迁 户 数 为 120 户, 约 360 人, 拆 迁 电 力 电 讯 线 合 计 km 拆 迁 安 置 和 专 项 设 施 改 建 工 作 采 用 货 币 补 偿 方 式, 由 地 方 政 府 负 责 实 施 ; 建 设 单 位 对 拆 迁 的 电 力 电 讯 线 路 设 施 支 付 补 偿 款 后 由 电 力 电 讯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拆 迁 户 采 用 货 币 补 偿 或 申 请 宅 基 地 建 房,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及 地 方 政 府 不 进 行 统 一 安 置 不 良 地 质 情 况 沿 线 的 不 良 地 质 现 象 主 要 是 局 部 崩 塌 溶 洞 等 (1) 崩 塌 堆 积 : 主 要 为 早 期 溶 蚀 侵 蚀 崩 塌 堆 积 碎 块 石 土 夹 粘 土, 部 分 段 呈 现 钙 化 第 41 页

53 2 工 程 概 况 胶 结 或 泥 质 胶 结, 总 体 状 态 为 中 密 状, 表 层 1-2m 范 围 一 般 较 为 松 散, 局 部 单 纯 灰 岩 及 砂 岩 崩 塌 块 体 堆 积 带 因 空 隙 较 大 而 呈 松 散 状, 碎 块 石 成 份 主 要 为 灰 岩 砂 岩 泥 岩 碎 块, 粒 径 一 般 20-50cm, 局 部 最 大 粒 径 达 5-10m, 崩 塌 块 石 对 线 路 存 在 影 响, 其 中 主 线 K72+380~K 段 慢 行 系 统 MXK52+600~MXK MXK58+700~ MXK MXK59+740~MXK MXK65+940~MXK MXK66+350~ MXK MXK71+180~MXK 段 崩 塌 堆 积 较 为 严 重, 且 厚 度 较 大, 采 用 加 固 或 清 除 等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2) 软 土 : 路 线 走 廊 带 软 土 为 淤 泥 土 ( 稻 田 ), 厚 0.5~1.5 米, 分 布 于 河 谷 阶 地, ( 主 线 K70+820~K 段 慢 行 系 统 MXK69+600~MXK 段 ) 软 土 路 段 均 为 填 方 路 基, 易 造 成 路 基 不 均 匀 沉 降 路 基 段 需 对 软 流 塑 土 体 进 行 清 除 处 理, 采 用 碎 石 换 填 分 层 夯 实 等 进 行 地 基 加 固 筑 路 材 料 1 填 料 路 堤 填 料 一 般 利 用 路 堑 挖 方, 不 够 时 也 需 在 线 外 购 料 线 路 沿 线 均 有 已 开 采 料 场, 可 就 近 采 购 2 砂 石 料 路 线 沿 线 大 面 积 分 布 灰 岩, 沿 线 均 有 现 已 开 采 石 料 场, 质 地 坚 硬, 可 加 工 作 为 混 凝 土 骨 料 和 路 面 中 下 面 层 及 基 层 用 骨 料 大 部 分 料 场 距 路 线 均 不 远, 可 就 近 采 购 3 四 大 建 材 及 汽 柴 油 钢 材 沥 青 木 材 水 泥 汽 油 柴 油 等 主 要 筑 路 材 料 可 通 过 现 有 公 路 运 输 至 施 工 现 场 ( 贵 阳 遵 义 重 庆 等 地 采 购 ); 水 泥 根 据 构 造 物 的 要 求 分 别 由 仁 怀 遵 义 等 地 采 购 ; 木 材 可 在 当 地 采 购 4 水 电 供 应 沿 线 水 资 源 丰 富, 无 腐 蚀 作 用, 路 侧 赤 水 河 水 完 全 能 满 足 工 程 用 水 的 需 要 项 目 区 域 电 力 资 源 供 应 充 足, 施 工 及 生 活 用 电 可 向 当 地 供 电 部 门 申 请 就 近 搭 接 5 运 输 条 件 项 目 位 于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至 土 城 镇 规 划 省 道 S303 处, 沿 赤 水 河 右 侧 走 线 起 点 与 国 道 G212 相 接, 终 点 顺 接 G546, 公 路 经 多 条 国 道 省 道 可 通 达 遵 义 赤 水 以 及 仁 怀 古 蔺 等 地, 但 林 滩 至 习 水 段 运 输 条 件 较 差, 可 依 靠 现 有 机 耕 道 及 新 建 施 工 便 道 进 行 运 输 土 石 方 平 衡 项 目 土 石 方 包 括 一 般 土 石 方 和 表 土 两 部 分 第 42 页

54 (1) 表 土 平 衡 2 工 程 概 况 表 土 剥 离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将 项 目 的 征 地 范 围 的 水 田 旱 地 菜 地 苗 圃 林 草 地 等 占 地 类 型 内 的 耕 植 土 剥 离 后 集 中 堆 放, 待 后 期 作 为 公 路 绿 化 或 复 耕 用 土 根 据 已 经 批 复 的 水 保 方 案 和 现 场 测 量 情 况, 沿 线 旱 地 水 田 和 菜 地 等 表 土 厚 度 一 般 在 20cm-30m 之 间, 按 剥 离 厚 度 20cm 估 算 表 土 剥 离 量 项 目 表 土 剥 离 情 况 见 表 , 项 目 表 土 调 配 情 况 见 表 序 号 工 程 区 表 项 目 表 土 剥 离 数 量 估 算 表 剥 离 表 土 占 地 类 型 及 面 积 (hm 2 ) 表 土 剥 离 量 剥 离 厚 度 (m) 旱 地 水 田 菜 地 苗 圃 合 计 ( 万 m 3 ) 1 主 线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弃 渣 场 合 计 序 号 工 程 区 覆 土 量 剥 离 量 表 项 目 表 土 调 配 平 衡 表 单 位 : 万 m 3 覆 土 量 来 源 本 区 利 用 量 调 运 量 (+ 调 出,- 调 进 ) 外 购 1 主 线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弃 渣 场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合 计 (2) 一 般 土 石 方 平 衡 项 目 一 般 土 石 方 包 括 工 程 土 方 石 方 清 除 旧 路 面 数 量, 清 除 旧 构 筑 物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路 基 软 土 及 桥 梁 钻 渣 等, 但 不 含 表 土 经 统 计, 项 目 一 般 土 石 方 挖 方 总 量 万 m 3, 填 方 万 m 3, 利 用 方 万 m 3, 弃 方 万 m 3, 不 对 外 借 方 项 目 一 般 土 石 方 平 衡 情 况 见 表 (3) 全 线 土 石 方 平 衡 项 目 全 线 土 石 方 包 括 一 般 土 石 方 和 表 土 经 统 计, 项 目 挖 方 万 m 3 ( 含 表 土 剥 离 8.74 万 m 3 ), 填 方 万 m 3 ( 含 覆 土 万 m 3 ), 借 方 7.09 万 m 3 ( 外 购 覆 土 7.09 万 m 3 ), 弃 方 万 m 3 项 目 全 线 土 石 方 平 衡 情 况 见 表 第 43 页

55 序 号 桩 号 范 围 2 工 程 概 况 表 项 目 一 般 土 石 方 ( 不 含 表 土 ) 平 衡 表 长 度 挖 方 填 方 本 桩 利 用 调 配 利 用 ( 调 出 -, 调 进 +) 借 方 永 久 弃 方 (m) 小 计 土 方 石 方 小 计 土 方 石 方 小 计 土 方 石 方 小 计 土 方 石 方 小 计 土 方 石 方 小 计 土 方 石 方 去 向 1 K50+323~K K51+000~K # 弃 土 场 3 K52+000~K # 弃 土 场 4 K53+000~K # 弃 土 场 5 K54+000~K # 弃 土 场 6 K55+000~K # 弃 土 场 7 K56+000~K # 弃 土 场 8 K57+000~K # 弃 土 场 9 K58+000~K # 弃 土 场 10 K59+000~K # 弃 土 场 11 K60+000~K # 弃 土 场 12 K61+000~K # 弃 土 场 13 K62+000~K # 弃 土 场 14 K63+000~K # 弃 土 场 15 K64+000~K # 弃 土 场 16 K65+000~K # 弃 土 场 17 K66+000~K # 弃 土 场 18 K67+000~K # 弃 土 场 19 K68+000~K # 弃 土 场 第 44 页

56 2 工 程 概 况 20 K69+000~K # 弃 土 场 21 K70+000~K # 弃 土 场 22 K71+000~K # 弃 土 场 23 K72+000~K # 弃 土 场 24 K73+000~K # 弃 土 场 25 K74+000~K # 弃 土 场 26 K75+000~K # 弃 土 场 27 K76+000~K # 弃 土 场 28 K77+000~K # 弃 土 场 29 K78+000~K # 弃 土 场 30 K79+000~K # 弃 土 场 31 K80+000~K # 弃 土 场 32 K81+000~K # 弃 土 场 33 K82+000~K # 弃 土 场 34 K83+000~K # 弃 土 场 主 体 工 程 区 主 线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区 慢 行 系 统 合 计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工 程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小 计 项 目 弃 渣 场 第 45 页

57 2 工 程 概 况 表 项 目 全 线 土 石 方 平 衡 情 况 见 表 单 位 : 万 m 3 序 号 工 程 区 挖 方 填 方 借 方 弃 方 土 石 方 表 土 小 计 土 石 方 覆 土 小 计 填 料 覆 土 小 计 来 源 数 量 去 向 1 主 线 工 程 #-8# 弃 渣 场 2 慢 行 系 统 #-8# 弃 渣 场 3 弃 渣 场 施 工 便 道 外 购 5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外 购 合 计 第 46 页

58 2.5.9 弃 渣 场 及 表 土 堆 存 场 规 划 2 工 程 概 况 弃 渣 场 规 划 根 据 项 目 设 计 文 件 及 已 批 复 的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本 工 程 初 步 设 置 8 处 弃 渣 场 项 目 弃 渣 场 布 置 情 况 见 下 表 弃 渣 场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见 附 图 13 编 号 位 置 渣 体 来 源 表 项 目 弃 渣 场 布 置 一 栏 表 弃 渣 数 量 平 均 容 量 ( 万 m 3 占 地 (hm ) 2 ) ( 万 m 3 堆 高 ) 自 然 方 松 方 (m) 水 田 旱 地 林 地 草 地 小 计 后 期 恢 复 方 向 K 主 线 路 左 75m K50+323~K 复 耕 K 主 线 工 程 右 侧 K53+000~K 复 耕 1.6km K 主 线 工 程 路 右 K55+000~K 植 被 恢 复 侧 65m K 主 线 右 侧 K58+000~K 植 被 恢 复 4-6km K 主 线 右 侧 80m K73+000~K 植 被 恢 复 K 主 线 路 左 30m K74+000~K 复 耕 K 右 侧 30m K78+000~K 复 耕 K 工 程 右 侧 K79+000~K 植 被 恢 复 1km 表 土 堆 存 场 规 划 (1) 表 土 剥 离 合 计 表 土 剥 离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将 项 目 的 征 地 范 围 的 水 田 旱 地 菜 地 苗 圃 林 草 地 等 占 地 类 型 内 的 耕 植 土 剥 离 后 集 中 堆 放, 待 后 期 作 为 公 路 绿 化 或 复 耕 用 土 根 据 项 目 区 不 同 占 地 类 型 耕 植 土 厚 度 初 步 调 查, 按 剥 离 厚 度 20cm 估 算 表 土 剥 离 量 经 统 计, 项 目 土 地 整 治 用 土 需 求 量 为 万 m 3, 实 际 剥 离 表 土 8.74 万 m 3, 需 从 习 水 县 县 城 对 外 购 买 种 植 土 7.09 万 m 3 项 目 表 土 剥 离 情 况 见 下 表 第 47 页

59 2 工 程 概 况 序 号 工 程 区 表 项 目 表 土 剥 离 数 量 估 算 表 剥 离 表 土 占 地 类 型 及 面 积 (hm 2 ) 表 土 剥 离 量 剥 离 厚 度 (m) 旱 地 水 田 菜 地 苗 圃 合 计 ( 万 m 3 ) 1 主 线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弃 渣 场 合 计 (2) 土 地 整 治 用 土 需 求 量 项 目 土 地 整 治 用 土 需 求 量 统 计 详 见 下 表 表 项 目 土 地 整 治 用 土 需 求 量 统 计 工 程 区 表 土 覆 盖 厚 度 土 地 整 治 面 积 (hm 2 ) 覆 土 量 (m) 绿 化 复 耕 ( 万 m 3 ) 路 基 工 程 边 坡 绿 化 主 线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撒 播 植 草 隧 道 工 程 边 坡 植 草 小 计 边 坡 绿 化 路 基 工 程 路 侧 绿 化 慢 行 系 统 生 态 边 沟 桥 梁 工 程 景 观 绿 化 小 计 弃 渣 场 土 地 整 治 施 工 便 道 土 地 整 治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土 地 整 治 合 计 (3) 表 土 堆 放 场 表 土 堆 放 场 布 设 原 则 为 就 近 剥 离, 就 近 集 中 堆 放, 方 便 今 后 利 用 主 线 工 程 和 慢 行 系 统 表 土 剥 离 堆 放 在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之 间 的 景 观 绿 化 用 地 范 围 内 ; 临 时 工 程 区 剥 离 表 土 就 近 集 中 堆 放 在 临 时 工 程 征 地 范 围 内 弃 渣 场 临 时 剥 离 表 土 堆 放 在 弃 渣 场 边 缘 低 洼 处 表 土 堆 放 场 均 布 设 在 征 地 范 围 内, 不 新 增 占 地 表 土 堆 放 场 设 置 情 况 见 表 第 48 页

60 序 号 表 土 堆 放 场 桩 号 表 堆 土 量 ( 万 m 3 ) 项 目 表 土 堆 放 场 设 置 情 况 表 堆 土 来 源 备 注 2 工 程 概 况 1 K 左 侧 50m 4.38 K50+323~K 路 段 设 置 在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之 间 的 3 K 左 侧 20m 1.50 K66+000~K 路 段 景 观 绿 化 用 地 范 围 内, 不 新 增 3 K 左 侧 20m 1.00 K75+000~K 路 段 占 地 4 各 弃 渣 场 1.86 各 弃 渣 场 设 置 在 弃 渣 场 边 缘 低 洼 场, 不 新 增 占 地 拟 改 扩 建 公 路 施 工 组 织 施 工 条 件 ⑴ 运 输 条 件 项 目 区 域 有 仁 赤 高 速 公 路 省 道 S303 线 S208 线 及 G546 公 路 相 关 县 道 及 通 村 道 路 作 为 运 输 通 道, 在 林 滩 至 土 城 段 运 输 通 道 主 要 依 靠 当 地 机 耕 道 及 施 工 便 道, 总 体 上 满 足 施 工 的 需 要 施 工 便 道 本 设 计 阶 段 考 虑 两 种 处 理 方 式 一 是 考 虑 新 建 方 案 ; 二 是 在 现 有 的 机 耕 道 的 基 础 上 适 当 加 宽, 并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增 加 错 车 道 ⑵ 施 工 用 水 用 电 1 施 工 用 水 该 区 项 目 沿 线 地 表 水 极 为 丰 富, 水 质 较 好, 基 本 无 污 染, 可 用 作 工 程 及 生 活 用 水 2 施 工 用 电 项 目 沿 线 电 力 网 较 完 善, 项 目 沿 线 的 村 庄 均 有 6kV 及 以 上 的 高 压 供 电 电 网 到 达, 施 工 单 位 可 与 当 地 电 力 部 门 联 系 用 电 事 宜, 就 近 引 用, 可 满 足 工 程 用 电 需 求 施 工 布 置 (1) 施 工 便 道 项 目 区 域 有 仁 赤 高 速 公 路 省 道 S303 线 S208 线 及 G546 公 路 相 关 县 道 机 耕 道, 项 目 地 处 中 低 山 地 貌 区, 地 形 复 杂, 路 线 与 现 有 公 路 有 时 相 距 仍 较 远, 需 修 建 便 道, 施 工 便 道 包 括 原 机 耕 道 裁 弯 取 直 加 宽 利 用 及 新 建 的 施 工 便 道 1) 选 址 原 则 1 施 工 便 道 的 选 择 主 要 考 虑 大 型 桥 梁 隧 道 等 构 筑 物 的 运 输 需 要, 尽 量 减 少 施 工 便 道 的 修 建 ; 2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公 路 作 为 施 工 便 道 ; 3 施 工 便 道 的 选 址 尽 量 结 合 沿 线 农 村 通 村 公 路 的 建 设 ; 4 施 工 便 道 的 尽 量 减 少 地 耕 地 林 地 的 占 用 2) 设 置 情 况 第 49 页

61 2 工 程 概 况 根 据 主 体 设 计 资 料 统 计, 项 目 施 工 便 道 总 长 km 项 目 施 工 便 道 估 算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项 目 施 工 便 道 估 算 表 序 号 行 政 区 桩 号 位 置 长 度 (m) 占 地 (hm 2 ) 旱 地 菜 地 林 地 灌 木 林 竹 林 草 地 原 公 路 合 计 1 习 水 县 K50+323~K 习 水 县 K54+880~ 习 水 县 K66+000~K 习 水 县 K72+680~K 合 计 (2) 施 工 标 段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本 工 程 全 线 分 为 2 个 标 段, 其 中 MXK49+800~MXK K50+250~K 为 1 标 段,MXK65+100~MXK K66+000~K 为 2 标 段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是 施 工 单 位 为 进 行 公 路 建 设 而 设 立 的 施 工 营 地 预 制 场 混 凝 土 拌 合 场 沥 青 拌 合 场 和 堆 料 场 等 设 施 占 用 的 土 地 (1) 选 址 原 则 1 利 用 沿 线 居 民 点 民 房 作 为 居 住 用 房 和 办 公 室 ; 2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应 满 足 桥 梁 隧 道 等 大 型 工 程 施 工 的 需 求 ; 3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的 选 址 尽 量 减 少 对 耕 地 林 地 等 的 占 用, 并 且 远 离 河 道 (2) 设 置 情 况 本 项 目 属 于 改 扩 建 项 目, 项 目 部 工 人 用 房 等 采 用 就 近 租 用 民 房, 不 新 建 施 工 临 时 用 房,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租 住 地 位 于 K K K K K 五 处, 不 计 入 本 工 程 占 地 本 工 程 无 取 土 场 和 自 采 砂 石 料 场, 砂 石 料 等 从 习 酒 镇 及 土 城 镇 既 有 砂 石 料 场 购 买 为 满 足 公 路 建 设 的 需 要 ( 如 : 桥 梁 的 预 制 沥 青 的 拌 合 施 工 用 料 的 堆 放 施 工 机 械 的 停 放 等 ), 在 本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共 设 置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5 处,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情 况 见 下 表 第 50 页

62 序 号 位 置 表 临 时 占 地 (hm 2 ) 项 目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估 算 表 旱 地 菜 地 林 地 灌 木 林 草 地 其 他 合 计 类 型 2 工 程 概 况 后 期 恢 复 方 式 1 K 预 制 场 复 耕 2 K 预 制 场 堆 料 场 3 K K K 工 程 占 地 小 计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沥 青 拌 合 站 堆 料 场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沥 青 拌 合 站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预 制 场 堆 料 场 植 被 恢 复 植 被 恢 复 植 被 恢 复 植 被 恢 复 项 目 总 占 地 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97.65hm 2, 包 括 主 线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等, 临 时 占 地 hm 2, 包 括 弃 渣 场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等 临 时 工 程 区 从 占 地 类 型 划 分, 项 目 以 占 用 灌 木 林 地 旱 地 原 公 路 用 地 为 主 项 目 占 地 情 况 见 下 表 占 地 性 质 永 久 占 地 工 程 区 行 政 区 旱 地 表 项 目 占 地 统 计 表 水 田 菜 地 苗 圃 有 林 地 工 程 占 地 ( 扰 动 区 ) 灌 木 林 竹 林 草 地 河 流 宅 基 地 原 公 路 其 他 小 计 原 路 利 用 主 线 工 程 习 水 县 慢 行 系 统 习 水 县 小 计 习 水 县 合 计 弃 渣 场 习 水 县 临 时 占 地 施 工 便 道 习 水 县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习 水 县 小 计 习 水 县 合 计 习 水 县 施 工 工 艺 本 项 目 采 用 一 次 性 建 设 方 案, 各 工 程 施 工 工 艺 和 方 法 如 下 : 路 基 工 程 (1) 不 同 路 段 施 工 工 序 1 新 建 路 段 的 施 工 工 序 为 : 第 51 页

63 2 工 程 概 况 图 新 建 路 段 施 工 工 序 图 2 改 扩 建 路 段 的 施 工 采 用 公 路 一 半 进 行 通 车, 另 一 半 进 行 改 扩 建 图 改 扩 建 路 段 施 工 工 序 图 3 沿 用 老 路 路 段 的 施 工 工 序 为 : 施 工 放 线 路 面 工 程 交 通 工 程 (1) 不 同 路 段 施 工 工 艺 1 新 建 路 段 : 施 工 中 采 用 对 象 开 拓 的 施 工 的 施 工 方 法, 以 机 械 施 工 为 主 ; 路 基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采 取 随 挖 随 运 随 填 随 压 的 施 工 方 法, 即 : 将 开 挖 的 土 石 方 满 足 填 筑 要 求 的 将 其 运 至 填 筑 区 域 进 行 填 筑 压 实, 多 余 的 土 方 由 运 渣 车 运 至 弃 渣 场 进 行 有 序 堆 放, 尽 量 不 在 施 工 区 域 临 时 堆 放 土 石 方, 若 在 土 石 方 开 挖 过 程 中 突 遇 天 气 变 化 ( 如 : 降 雨 或 大 风 ), 则 对 不 能 及 时 运 走 的 土 石 方 采 取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2 改 建 路 段 : 采 用 半 幅 保 通 半 幅 施 工 的 施 工 方 式 ; 路 基 扩 宽 改 建 中 应 结 合 新 老 路 基 情 况, 在 新 老 路 基 结 合 部 清 除 原 有 老 公 路 一 侧 人 工 填 土, 必 要 时 为 防 止 新 老 路 基 沉 降, 增 设 土 工 格 栅 进 行 处 治, 确 保 路 基 碾 压 后 不 出 现 不 均 匀 沉 降 3 利 用 老 路 段 : 利 用 老 路 段 无 开 挖 回 填 工 程, 主 要 为 路 面 罩 面 工 程, 对 路 面 进 行 重 新 划 分 路 面 工 程 底 基 层 基 层 均 应 以 机 械 拌 合, 摊 铺 机 分 层 摊 铺, 压 路 机 压 实, 各 面 层 采 用 洒 布 机 喷 第 52 页

64 2 工 程 概 况 洒 透 层 油, 摊 铺 机 配 以 自 卸 车 连 续 摊 铺 沥 青 拌 和 料, 压 路 机 碾 压 密 实 成 型, 拌 和 料 由 拌 和 站 以 机 械 拌 合 提 供 桥 涵 工 程 (1) 大 桥 工 程 大 桥 主 要 采 用 30m 或 20m 跨 的 先 简 支 后 连 续 小 箱 梁,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均 采 用 预 制 厂 集 中 预 制, 汽 车 运 输 工 地 架 桥 机 或 起 重 机 架 设 安 装 的 施 工 方 法 桥 梁 下 部 结 构 采 用 柱 式 墩 桩 基 或 重 力 式 台 扩 基 型 式 桩 基 根 据 地 质 水 文 情 况 分 别 采 用 挖 冲 钻 孔, 重 力 式 桥 台 采 用 明 挖 扩 大 基 础 (2) 中 小 桥 及 涵 洞 施 工 各 中 小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主 要 采 用 预 应 力 砼 空 心 板 或 钢 筋 ( 预 应 力 ) 砼 简 支 空 心 板 ; 中 小 桥 梁 上 下 部 结 构 施 工 同 一 般 大 桥 道 路 沿 线 涵 洞 型 式 主 要 有 盖 板 涵 型 式, 各 涵 洞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需 对 地 基 进 行 处 理, 地 基 及 两 侧 采 取 现 场 浇 筑 盖 板 预 制 吊 装 的 施 工 方 法 ; 各 涵 洞 施 工 中, 进 出 水 口 高 程 应 与 原 地 表 沟 道 侵 蚀 基 准 面 相 同 桥 梁 施 工 中, 桥 墩 扩 基 土 石 方 开 挖 量 部 分 用 于 基 础 填 筑, 部 分 用 于 桥 台 和 临 近 路 基 填 住, 桩 基 和 钻 基 泥 浆 经 沉 淀 后, 将 弃 渣 清 运 至 指 定 的 弃 渣 场 第 53 页

65 2 工 程 概 况 准 备 工 作 制 作 护 筒 开 挖 埋 设 护 筒 钻 机 就 位 供 水 钻 进 钻 孔 注 浆 泥 浆 沉 淀 泥 浆 池 清 孔 设 置 泥 浆 泵 泥 浆 备 料 制 作 钢 筋 笼 设 立 钢 筋 笼 组 拼 及 检 验 导 管 测 量 沉 碴 厚 度 设 立 导 管 测 量 砼 面 高 度 灌 注 水 下 砼 吊 运 砼 备 制 砼 拔 除 护 筒 移 走 钻 机 截 除 桩 头 无 损 检 测 图 钻 孔 桩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图 根 据 施 工 方 案, 推 荐 线 路 桥 涵 工 程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是 桥 墩 桩 基 础 挖 孔 灌 注 桩 法 施 工 产 生 的 泥 浆 桥 台 明 挖 扩 大 基 础 开 挖 形 成 的 弃 渣, 由 于 在 桥 墩 桩 基 础 施 工 前, 已 规 划 在 临 近 陆 地 上 挖 好 沉 沙 池, 桩 基 出 浆 进 入 沉 沙 池 沉 淀, 沉 淀 后 的 上 清 液 循 环 使 用, 清 出 的 沉 淀 物 运 至 邻 近 弃 渣 场 集 中 堆 放 ; 桥 台 基 础 开 挖 弃 渣 将 用 于 回 填 或 将 其 运 至 邻 近 弃 渣 场 集 中 堆 放 ; 涵 洞 基 础 开 挖 弃 渣 将 用 于 回 填 或 将 其 运 至 邻 近 弃 渣 场 集 中 堆 放, 尽 可 能 的 减 小 了 因 桥 涵 施 工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危 害 第 54 页

66 2 工 程 概 况 平 整 场 地 测 量 放 线 承 台 凿 毛 绑 扎 墩 台 身 钢 筋 立 墩 台 身 模 板 砼 养 护 灌 注 墩 台 身 砼 拆 模 取 试 件 复 测 绑 扎 盖 梁 ( 顶 帽 或 耳 墙 ) 钢 筋 立 上 部 模 板 复 测 垫 石 面 标 高 灌 注 上 部 砼 取 试 件 砼 养 护 拆 模 图 墩 台 身 施 工 工 艺 框 图 隧 道 工 程 隧 道 施 工 的 主 要 工 序 为 : 施 工 准 备 施 工 测 量 洞 口 工 程 隧 道 开 挖 施 工 支 护 施 工 期 防 水 排 水 衬 砌 永 久 性 防 水 排 水 设 施 路 基 与 路 面 施 工 附 属 设 施 施 工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的 主 要 环 节 是 隧 道 开 挖 的 出 渣 及 洞 口 工 程 洞 内 采 用 机 械 开 挖, 洞 渣 清 出 采 用 汽 车 运 输 方 式 施 工 中 的 隧 道 止 水 常 常 是 与 围 岩 加 固 联 系 在 一 起 的 涌 水 的 对 策 大 体 上 分 为 两 大 类, 即 排 出 涌 水 的 方 法 ( 排 水 方 法 ) 和 阻 止 涌 水 的 方 法 ( 止 水 方 法 ) 根 据 施 工 方 案, 推 荐 线 路 隧 道 工 程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是 隧 道 出 渣 及 洞 口 开 挖 施 工 对 地 表 形 成 的 破 坏 本 工 程 隧 道 不 设 施 工 支 洞, 减 小 了 因 设 置 施 工 支 洞 而 增 加 工 程 弃 渣 和 支 洞 洞 口 地 表 破 坏 ; 本 工 程 隧 道 洞 口 开 挖 坡 比 较 小, 减 小 了 洞 口 开 挖 所 破 坏 的 地 表 面 积, 同 时, 洞 口 开 挖 完 毕 后 随 即 砌 筑 混 凝 土 或 块 石 洞 门 墙, 在 洞 门 墙 后 铺 设 排 水 沟, 汇 入 纵 向 第 55 页

67 2 工 程 概 况 排 水 管 沿 洞 门 墙 背 向 下 引 排 至 路 基 边 沟, 并 对 洞 口 开 挖 边 坡 采 用 喷 砼 护 坡 或 三 维 网 植 草 绿 化, 缩 短 了 水 土 流 失 时 段 ; 隧 道 出 渣 除 部 分 综 合 利 用 外, 其 余 全 部 运 往 弃 渣 场 堆 放, 这 些 都 尽 可 能 的 减 小 了 因 隧 道 施 工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危 害 防 护 及 排 水 工 程 本 项 目 路 基 防 护 及 排 水 工 程 基 本 采 用 砌 石 圬 工, 该 部 分 技 术 难 度 低, 应 以 人 工 铺 砌 为 主 ; 对 于 特 殊 路 基 防 护 工 程, 由 相 应 资 质 的 施 工 企 业 进 行 施 工 弃 渣 场 施 工 弃 渣 场 首 先 施 工 排 水 设 施 和 挡 渣 墙 弃 渣 前 对 占 地 为 耕 地 的 剥 离 表 土, 并 将 表 土 集 中 堆 置 处 理, 弃 渣 时 从 低 处 分 层 堆 弃, 经 压 实 后 再 堆 弃 上 一 层 弃 渣 结 束 后 回 填 表 土 并 复 耕 或 恢 复 植 被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主 要 完 成 便 道 便 桥 临 时 房 屋 和 工 棚 临 时 电 力 电 讯 线 路 以 及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池 水 管 等 工 作 ; 为 保 证 各 道 工 序 合 理 衔 接, 全 线 施 工 便 道 工 程 须 依 据 各 项 工 程 设 计 要 求 展 开, 应 及 时 开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以 免 在 雨 季 时 引 起 水 土 流 失 或 影 响 施 工 进 度 ; 此 外, 施 工 单 位 对 各 种 材 料 的 规 格 用 量 临 时 堆 放 场 地 等, 均 需 做 出 合 理 安 排 调 运 计 划, 注 意 工 程 项 目 先 后 衔 接, 保 证 筑 路 材 料 及 时 满 足 工 程 所 需 2.7 投 资 估 算 与 工 期 安 排 项 目 总 估 算 为 亿 元, 资 金 来 源 为 申 请 国 家 补 助 和 地 方 自 筹 根 据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方 案 的 建 设 规 模 技 术 标 准 及 建 设 条 件 等 具 体 情 况, 本 项 目 建 设 工 期 为,2015 年 1 月 ~ 2016 年 6 月 底, 共 计 18 个 月 第 56 页

68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3.1 方 案 比 选 选 线 原 则 路 线 基 本 走 向 的 选 择 是 根 据 路 线 起 终 点 和 主 要 控 制 点, 以 及 公 路 等 级 其 在 公 路 网 中 的 作 用, 结 合 沿 线 城 镇 工 矿 企 业 资 源 状 况 水 文 地 质 地 形 等 自 然 条 件, 通 过 调 查 分 析 比 选, 确 定 路 线 最 优 方 案, 本 项 目 选 线 主 要 遵 循 以 下 基 本 原 则 : ⑴ 该 项 目 路 线 走 向 明 确, 路 线 起 点 止 点 明 确 ; ⑵ 根 据 沿 线 地 形 地 质 水 文 和 重 要 的 城 镇 等 建 设 条 件, 合 理 选 择 路 线 方 案, 使 工 程 量 较 小, 拆 迁 占 地 较 少, 工 程 造 价 较 低 ; ⑶ 尽 量 利 用 现 有 公 路 ; 遵 照 利 用 和 改 造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按 规 定 公 路 等 级 的 技 术 指 标, 合 理 充 分 地 利 用 原 有 工 程 对 现 有 公 路 的 局 部 路 段, 若 条 件 受 限 制 时, 个 别 技 术 指 标 经 过 综 合 分 析 和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后, 可 作 合 理 变 动 ; 对 改 线 路 段, 按 新 建 标 准 执 行 ; ⑷ 路 线 设 计 中 对 公 路 的 平 纵 横 三 个 方 面 进 行 综 合 设 计, 做 到 平 面 顺 适, 纵 坡 均 衡, 横 面 合 理 在 工 程 条 件 允 许 工 程 量 增 加 不 大 时, 尽 量 采 用 较 高 技 术 指 标 ; ⑸ 公 路 经 过 沿 线 城 镇 时, 尽 量 做 到 近 村 而 不 进 村, 便 民 而 不 扰 民 ; 同 时 根 据 公 路 的 使 用 功 能 性 质 和 等 级 结 合 城 镇 的 发 展 规 划 布 设, 避 免 噪 音 拆 迁 污 染 等 对 环 境 的 破 坏 根 据 本 项 目 旅 游 公 路 系 统 的 定 位, 本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综 合 考 虑 工 程 规 模 和 景 观 需 要, 整 个 路 线 设 计 以 近 水 亲 水 为 特 色, 路 线 以 沿 赤 水 河 阶 地 布 设 为 基 本 原 则, 因 此, 路 线 方 案 较 为 单 一, 本 工 程 主 线 改 扩 建 工 程, 线 路 沿 线 既 有 公 路 均 可 利 旧 使 用, 因 此 主 线 无 比 选 方 案 但 从 项 目 局 部 来 看, 由 于 项 目 局 部 地 段 地 形 地 貌 以 及 工 程 规 模 控 制 等 影 响, 路 线 方 案 仍 存 在 局 部 比 较 的 必 要 经 项 目 起 终 点 论 证, 本 项 目 可 比 备 选 方 案 有 一 个 : 主 线 过 习 水 县 水 泥 厂 ( 岔 角 滩 ) 方 案 K 线 与 A 线 比 较 过 习 水 县 水 泥 厂 ( 岔 角 滩 ) 段 方 案 比 选 方 案 概 况 ⑴K 线 方 案 (K52+340~K53+088) 1 路 线 走 向 :K 线 在 K 经 过 黄 桷 坨 溪 沟 后, 于 K52+530~K 修 建 隧 道 (480m) 直 接 穿 过 横 断 山 体, 于 岔 角 煤 矿 北 侧 (K53+088) 与 A 线 终 点 连 接, 里 程 长 度 0.748km 2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 二 级 公 路 设 计 速 度 为 40km/h 路 基 宽 8.5m 路 线 长 0.748km 第 57 页

69 ⑵A 线 方 案 (AK52+340~AK53+220)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1 路 线 走 向 : 比 较 线 A 线 起 点 位 于 黄 桷 坨 溪 沟 西 侧, 起 点 桩 号 AK52+340, 路 线 顺 山 势 从 横 断 山 体 南 端 明 挖 通 过, 于 AK 附 近 拆 迁 一 座 水 泥 厂 厂 房, 最 后 在 岔 角 煤 矿 北 侧 接 上 K 线, 终 点 桩 号 AK 线 路 全 长 0.88km 2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 二 级 公 路 设 计 速 度 为 40km/h, 路 基 宽 8.5m 路 线 长 0.88km 以 下 主 要 对 K 线 A 线 两 个 以 不 同 方 式 经 过 习 水 县 水 泥 厂 ( 岔 角 滩 ) 段 方 案 进 行 论 证 和 比 选 建 设 方 案 工 程 比 选 K 方 案 与 A 案 工 程 数 量 和 投 资 以 及 各 方 案 的 优 越 点 综 合 比 较 见 表 表 K 方 案 与 A 方 案 路 线 工 程 比 选 序 号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K 方 案 A 方 案 一 桩 号 范 围 K52+340~K AK52+340~AK 路 线 1 路 线 长 度 km 设 计 速 度 km/h 最 大 纵 坡 %/ 处 2.95/1 7/1 4 平 曲 线 最 小 半 径 m 二 路 基 1 土 石 方 数 量 1000m ( 需 对 公 路 顶 部 崩 塌 堆 积 岩 体 进 行 整 治 ) (1) 土 方 数 量 1000m (2) 石 方 数 量 1000m (3) 平 均 每 公 里 土 石 方 数 量 1000m 排 水 及 防 护 工 程 1000m 路 面 1000m ( 不 含 隧 道 ) 三 桥 涵 工 程 / / 四 隧 道 m/ 座 480/1 五 房 屋 拆 迁 m ( 含 水 泥 厂 厂 房 ) 六 征 地 拆 迁 费 万 元 七 投 资 估 算 万 元 八 公 路 占 地 亩 九 地 质 评 价 避 开 地 质 灾 害 频 发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该 段 地 形 陡 峭, 点, 地 质 条 件 满 足 隧 主 要 为 崩 塌 堆 积 路 段, 地 质 灾 道 建 造 要 求 害 频 发, 无 法 满 足 扩 建 要 求 十 方 案 选 定 / K 方 案 K 路 线 方 案 与 A 路 线 方 案 从 工 程 角 度 比 选 而 言,A 方 案 未 设 置 隧 道, 但 A 方 案 地 质 条 第 58 页

70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件 较 差, 线 路 沿 线 灾 害 频 发, 施 工 需 对 公 路 顶 部 崩 塌 堆 积 岩 体 进 行 整 治 处 理, 土 石 方 数 量 较 大, 同 时 A 方 案 线 型 条 件 较 差, 线 路 最 大 纵 坡 达 到 7%, 施 工 难 度 较 大, 且 A 方 案 建 设 需 拆 迁 水 泥 厂 一 座 协 调 难 度 较 大 K 方 案 虽 需 新 建 隧 道 一 座 但 工 程 建 设 避 开 了 地 质 灾 害 频 发 点, 纵 坡 坡 度 设 置 合 理, 路 基 开 挖 土 石 方 较 小 工 程 占 地 较 小, 拆 迁 量 较 小 综 合 比 选 得 出, 建 设 方 案 工 程 比 选 推 荐 K 路 线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环 境 比 选 两 条 路 线 的 环 境 方 案 比 选 见 表 : 社 会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表 K 方 案 与 A 方 案 路 线 环 境 比 选 环 境 因 素 K 方 案 A 方 案 比 选 1 占 地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7.86 亩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亩 K 方 案 2 拆 迁 (m 2 ) 环 境 地 质 避 开 地 质 灾 害 频 发 点, 地 质 条 件 满 足 隧 道 建 造 要 求 第 59 页 7428( 含 水 泥 厂 厂 房, 且 协 调 难 度 较 大 )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该 段 地 形 陡 峭, 主 要 为 崩 塌 堆 积 路 段, 地 质 灾 害 频 发, 无 法 满 足 扩 建 要 求 K 方 案 K 方 案 4 与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不 涉 及 规 划 区 不 涉 及 规 划 区 相 当 1 环 境 敏 感 区 2 植 物 破 坏 3 土 石 方 数 量 取 水 口 或 水 源 保 护 区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保 护 区 距 离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120m 距 离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50m 隧 道 开 挖 如 发 生 涌 水 情 况 可 沿 原 有 习 水 ~ 水 泥 厂 老 路 扩 建, 能 会 减 少 隧 道 顶 部 植 被 生 态 开 挖 量 较 小, 对 植 被 影 响 较 小 用 水 千 m 千 m 3 虽 然 K 线 需 建 设 480m 隧 道 一 座 但 由 于 A 线 需 对 公 路 顶 部 崩 塌 堆 积 岩 体 进 行 整 治, 土 石 方 数 量 整 体 较 K 线 更 大 K 方 案 A 方 案 K 方 案 不 涉 及 不 涉 及 相 当 K 线 设 置 隧 道 且 较 A 线 距 离 赤 水 河 距 离 更 远, 运 营 期 危 险 运 输 品 车 辆 发 生 事 故 污 染 河 道 几 率 较 小 K 方 案 饮 用 水 源 不 涉 及 不 涉 及 相 当 隧 道 环 境 噪 声 空 气 污 染 1 座 /480m, 不 涉 及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施 工 期 隧 道 施 工 含 有 爆 破 等 施 工 活 动, 施 工 噪 声 较 大 隧 道 施 工 爆 破 等 产 生 大 量 扬 尘, 但 由 于 工 程 隧 道 大 部 分 为 洞 内 施 工, 对 产 生 的 扬 尘 有 一 定 阻 隔 作 用 同 时 沥 青 路 面 铺 设 释 放 沥 青 烟 对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环 境 影 响 比 选 结 论 无 崩 塌 堆 积 路 段 整 治 含 有 爆 破 等 施 工 活 动, 施 工 噪 声 较 大 崩 塌 堆 积 路 段 整 治 产 生 大 量 扬 尘, 对 局 地 环 境 空 气 有 一 定 影 响, 同 时 沥 青 路 面 铺 设 释 放 沥 青 烟 对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A 方 案 相 当 K 方 案 K 方 案 K 路 线 方 案 与 A 路 线 方 案 从 环 境 因 素 比 选 而 言, 两 方 案 均 不 涉 及 地 下 水 地 表 水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两 方 案 在 声 环 境 影 响 方 面 相 当,A 方 案 由 于 无 隧 道 开 挖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但 A 方 案 离 赤 水 河 (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 较 近, 施 工 期 施 工 弃 渣

71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扬 尘 等 散 落 入 赤 水 河 几 率 较 K 方 案 更 大, 可 能 会 对 其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营 运 期 运 输 车 辆 发 生 事 故 污 染 赤 水 河 的 几 率 较 K 方 案 更 大 ; A 方 案 拆 迁 量 较 大,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较 多, 且 协 调 较 困 难 ;A 方 案 沿 线 地 质 条 件 较 差, 地 质 灾 害 频 发, 如 需 建 设 则 需 要 对 公 路 顶 部 崩 塌 堆 积 体 进 行 整 治 处 理, 土 石 方 量 较 大 综 合 比 较 项 目 K 方 案 的 优 势 大 于 A 路 线 方 案 方 案 比 选 小 结 经 过 工 程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等 方 面 因 素 的 综 合 比 选, 工 可 推 荐 的 K 线 方 案 均 较 优 为 切 实 作 好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建 议 设 计 单 位 下 阶 段 对 新 建 路 段 路 线 做 进 一 步 优 化, 从 工 程 环 境 等 多 方 面 做 好 路 线 的 选 线 工 作, 通 过 必 要 的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论 证, 选 择 最 佳 的 方 案, 尽 量 做 到 社 会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的 协 调 统 一 第 60 页

72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500m 图 K 方 案 A 方 案 比 选 图 第 61 页

73 3.2 工 程 建 设 与 相 关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项 目 与 路 网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1 与 国 家 公 路 网 规 划 2013~2030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国 家 公 路 网 规 划 2013~2030, 2013~2030 年 间 应 统 筹 安 排, 集 中 力 量, 加 快 推 进 普 通 国 道 建 设, 以 既 有 路 线 升 级 改 造 为 主, 着 力 提 升 技 术 等 级 服 务 能 力 和 水 平 科 学 论 证 量 力 而 行, 有 序 推 进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把 握 好 建 设 节 奏, 合 理 确 定 建 设 时 机, 因 地 制 宜 确 定 建 设 标 准 慎 重 决 策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远 期 展 望 线, 原 则 上 到 2030 年 左 右, 视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和 交 通 发 展 需 求 适, 至 2030 年 普 通 国 道 规 模 由 10.6 万 公 里 调 增 至 26.5 万 公 里, 新 增 连 接 县 ( 市 )900 多 个, 实 现 全 国 所 有 县 级 及 以 上 行 政 区 都 有 普 通 国 道 连 接, 提 升 公 路 交 通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能 力, 改 善 人 民 群 众 出 行 条 件 本 工 程 为 国 道 改 造, 以 既 有 路 线 升 级 改 造 为 主, 工 程 建 成 后, 线 路 达 到 二 级 路 标 准, 提 升 了 现 有 道 路 技 术 等 级 和 服 务 能 力 水 平, 同 时, 线 路 建 设 对 于 区 域 连 接 改 善 人 民 群 众 出 行 条 件 有 着 较 大 改 善,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公 路 网 规 划 2013~ 与 遵 义 市 十 二 五 综 合 交 通 运 输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为 适 应 十 二 五 期 间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需 要, 遵 义 市 十 二 五 综 合 交 通 运 输 规 划 指 出 遵 义 交 通 建 设 必 须 充 分 体 现 科 学 发 展 观 的 要 求, 围 绕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和 率 先 实 现 遵 义 现 代 化 的 宏 伟 目 标, 全 面 推 进 交 通 运 输 发 展 新 跨 越, 又 好 又 快 地 提 升 交 通 发 展 水 平, 在 总 量 质 量 结 构 等 各 个 方 面 得 到 长 足 发 展, 提 供 安 全 便 捷 高 效 的 交 通 条 件 和 运 输 服 务 遵 义 市 交 通 建 设 将 以 建 立 立 体 交 通 体 系 县 县 通 高 速 公 路 为 重 点, 使 综 合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总 量 进 一 步 增 加, 基 础 设 施 网 络 更 加 完 善, 铁 路 民 航 及 高 速 公 路 加 快 建 设, 国 省 干 线 公 路 服 务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高, 农 村 公 路 通 达 通 畅 能 力 显 著 提 高, 水 运 通 航 能 力 显 著 提 高, 养 护 管 理 能 力 显 著 增 加 ; 运 输 结 构 更 加 合 理, 运 输 效 率 和 服 务 质 量 不 断 提 升 ; 安 全 和 应 急 保 障 能 力 不 断 提 高 ; 更 加 重 视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节 能 环 保 工 作, 为 实 现 我 市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历 史 性 跨 越 提 供 优 质 服 好, 规 划 指 出 : 十 二 五 期 间 公 立 建 设 应 进 一 步 增 加, 到 2015 年 底, 全 市 公 路 总 里 程 达 到 公 里 继 续 加 快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至 2015 年, 全 市 高 速 公 路 通 车 里 程 达 到 1000 公 里 以 上 基 本 实 现 县 县 通 高 速 公 路 目 标, 形 成 以 中 心 城 区 为 圆 心 的 三 小 时 交 通 圈 同 时 应 重 点 加 强 国 省 干 线 公 路 改 造, 调 整 国 省 干 线 公 路 网 布 局, 提 高 国 省 干 线 的 技 术 等 级 提 升 服 务 能 力 和 水 平, 二 级 及 以 上 公 路 里 程 达 到 2000 公 里, 实 现 现 有 国 省 道 二 级 以 上 公 路 比 重 达 到 80% 除 此 之 外, 应 完 善 我 市 与 临 近 省 直 辖 市 和 周 边 地 州 市 之 间, 国 省 道 干 线 通 道 外 的 辅 助 出 境 通 道 建 设, 形 成 与 周 边 的 快 速 通 达 至 2015 年, 全 市 出 境 公 第 62 页

74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路 总 里 程 达 到 1500 公 里 以 上 继 续 加 强 旅 游 业 农 业 工 业 等 相 关 产 业 公 路 的 建 设, 力 争 到 2015 年 底, 完 成 产 业 公 路 建 设 1000 公 里 以 上 S303 公 路 沿 线 穿 越 习 酒 镇 隆 兴 镇 土 城 镇, 是 黔 北 川 南 经 济 圈 重 要 经 济 通 道, 是 赤 水 河 南 北 重 要 的 公 路 干 线 通 道, 并 将 沿 线 的 乡 村 公 路 水 路 渡 口 联 系 起 来, 有 效 满 足 区 域 内 人 民 群 众 的 出 行 需 要, 在 当 地 经 济 中 起 着 举 足 轻 重 的 作 用, 工 程 的 建 设 将 符 合 加 快 升 级 改 造 遵 义 市 国 道 的 规 划 目 标, 提 高 了 国 道 二 级 及 以 上 公 路 所 占 比 重, 工 程 建 设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贵 州 出 川 通 道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沿 线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并 设 置 慢 行 系 统,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极 大 的 推 进 赤 水 河 沿 线 旅 游 产 业 发 展 综 上 所 述,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符 合 遵 义 市 十 二 五 综 合 交 通 运 输 规 划 路 线 走 向 与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与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 )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总 体 规 划 ( ) ( 见 图 ), 项 目 主 线 K50+250~K51+100, 慢 行 系 统 MXK49+700~MXK 在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规 划 区 内 走 线, 主 线 占 地 类 型 为 农 林 用 地, 由 于 该 路 段 主 线 主 要 以 新 建 桥 梁 形 式 走 线, 对 农 林 用 地 占 用 较 少, 慢 行 系 统 占 地 类 型 为 道 路 用 地, 项 目 在 规 划 区 内 走 线 较 短, 且 路 线 走 向 与 原 规 划 路 线 走 向 有 一 定 的 优 化, 对 当 地 的 规 划 影 响 很 小, 习 水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以 选 字 第 贷 号 选 址 意 见 书 同 意 本 工 程 线 路 走 线 与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总 体 规 划 ( )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总 体 规 划 ( ) ( 见 图 ), 项 目 主 线 K81+150~K83+823, 慢 行 系 统 MXK79+900~MXK 在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规 划 区 内 走 线, 占 地 类 型 为 道 路 用 地,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当 地 规 划 与 贵 州 习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2013~2030)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贵 州 习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2013~2030) ( 见 图 ), 项 目 主 线 K50+250~K52+600, 慢 行 系 统 MXK49+700~MXK 在 贵 州 习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规 划 区 内 走 线, 主 线 占 地 为 农 林 用 地 二 类 居 住 用 地, 慢 行 系 统 占 地 类 型 为 农 林 用 地 道 路 用 地, 项 目 路 线 走 向 与 原 规 划 路 线 走 向 有 一 定 的 优 化, 对 当 地 的 规 划 影 响 很 小, 习 水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以 选 字 第 贷 号 文 同 意 本 工 程 线 路 走 线 第 63 页

75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K K50+250( 起 点 ) MXK MXK49+700( 起 点 ) 图 项 目 与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的 位 置 关 系 第 64 页

76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慢 行 系 统 MXK K 主 线 MXK K 图 项 目 与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的 位 置 关 系 第 65 页

77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K K50+250( 起 点 ) MXK MXK49+700( 起 点 ) 图 项 目 与 贵 州 习 水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2013~2030) 的 位 置 关 系 第 66 页

78 3.2.4 路 线 走 向 与 旅 游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贵 州 省 旅 游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提 出 了 赤 水 习 水 仁 怀 特 色 旅 游 区, 明 确 该 区 旅 游 开 发 主 要 围 绕 赤 水 河 峡 谷 在 传 统 酿 酒 业 上 的 重 要 地 位 做 文 章, 特 别 强 调 茅 台 镇 是 国 酒 茅 台 的 原 产 地, 应 围 绕 茅 台 镇 酒 文 化 产 业 及 赤 水 河 谷 打 造 相 关 旅 游 产 业 遵 义 市 旅 游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2004~2020 确 定 了 5 个 区 域 为 优 先 发 展 区 域, 其 中 包 括 茅 台 旅 游 区, 明 确 茅 台 旅 游 区 重 点 发 展 国 酒 文 化 同 时 产 品 建 设 上 重 点 围 绕 一 点 一 环 一 线, 一 线 即 是 从 遵 义 城 区 往 遵 义 县 仁 怀 市 习 水 县 赤 水 市, 开 辟 集 长 征 文 化 国 酒 文 化 生 态 旅 游 为 一 体 的 黄 金 旅 游 线, 加 大 资 金 投 入 力 度 充 分 挖 掘 潜 力, 尽 快 把 丰 富 的 资 源 优 势 转 化 为 巨 大 的 经 济 优 势 赤 水 河 沿 线 旅 游 每 年 都 吸 引 大 量 的 国 内 外 游 客, 旅 游 业 呈 上 升 态 势, 发 展 旅 游 业 离 不 开 便 利 的 交 通, 本 项 目 的 建 成 将 形 成 更 方 便 快 捷 的 旅 游 交 通 网 络, 将 极 大 的 改 善 公 路 沿 线 各 乡 镇 的 道 路 交 通 条 件, 游 客 可 以 快 速 的 到 达 各 地 区 的 旅 游 景 点, 从 而 能 更 好 的 挖 掘 当 地 旅 游 资 源 的 潜 力, 提 升 旅 游 的 品 质, 促 进 旅 游 业 的 发 展 该 项 目 是 我 省 的 一 条 重 要 的 旅 游 干 线 公 路 (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 中 的 一 段, 项 目 建 成 后 形 成 旅 游 公 路 干 线 作 用 长 征 文 化 赤 水 河 风 光 国 酒 文 化 交 相 辉 映, 为 黔 北 旅 游 的 开 发 与 发 展 奠 定 良 好 的 资 源 条 件 旅 游 业 发 展 旅 游 资 源 的 开 发 依 赖 于 良 好 的 交 通 条 件 和 服 务 设 施, 现 有 的 交 通 条 件 极 大 的 制 约 了 沿 线 旅 游 业 的 发 展 因 此, 该 路 的 实 施 将 对 推 动 红 色 旅 游 促 进 我 省 北 部 旅 游 资 源 的 开 发 带 来 空 前 的 机 遇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贵 州 省 旅 游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遵 义 市 旅 游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2004~ 线 路 沿 线 矿 产 资 源 分 布 习 水 县 境 内 矿 产 资 源 品 多 质 优 蕴 藏 丰 富, 有 无 烟 煤 黄 铁 矿 重 晶 石 高 岭 土 石 灰 石 白 云 石 石 英 砂 大 理 石 等 28 种 矿 藏 已 探 明 储 量 习 水 是 全 国 煤 炭 开 发 重 点 县, 有 黔 北 煤 海 之 誉, 全 县 储 煤 面 积 920km 2, 地 质 储 量 48 亿 吨, 距 地 表 600m 以 内 已 探 明 储 量 16 亿 吨, 可 采 煤 层 4 至 6 层, 每 层 平 均 厚 度 5m, 具 有 储 量 大 品 质 优 发 热 量 高 含 硫 量 低 灰 份 小 转 化 温 度 高 等 特 点, 是 电 力 化 工 冶 炼 等 不 可 多 得 的 优 质 燃 料 根 据 贵 州 省 有 色 金 属 和 核 工 业 地 质 勘 探 局 编 制 的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评 估 报 告,S303 习 酒 至 土 城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情 况 如 表 所 示 第 67 页

79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表 公 路 沿 线 主 要 矿 产 资 源 分 布 表 序 号 类 别 矿 产 地 名 称 位 置 关 系 压 覆 矿 情 况 整 习 水 县 公 路 K K 段 K K 段 从 习 水 装 桑 木 场 县 桑 木 场 背 斜 煤 炭 整 装 勘 查 区 南 西 侧 边 界 通 过, 评 估 范 围 压 覆 其 煤 炭 资 源 量 : 1 勘 煤 炭 整 与 整 装 勘 查 区 重 叠, 重 叠 面 积 :4.42km 2, 其 压 覆 范 围 与 万 吨 查 装 勘 查 习 水 县 桑 木 场 背 斜 煤 炭 整 装 勘 查 区 储 量 算 量 范 围 重 叠, 压 ( 万 m 3 ) 区 区 覆 整 装 勘 查 区 煤 炭 资 源 2 国 家 矿 产 地 习 水 县 桃 竹 坝 - 马 岩 沟 勘 查 区 公 路 K K 段 从 习 水 县 桃 竹 坝 - 马 岩 沟 勘 查 区 南 侧 边 界 通 过, 评 估 范 围 与 习 水 县 桃 竹 坝 - 马 岩 沟 勘 查 区 重 叠, 重 叠 面 积 :0.80km 2 ; 其 压 覆 范 围 与 习 水 县 桃 竹 坝 - 马 岩 沟 勘 查 区 储 量 算 量 范 围 重 叠, 压 覆 习 水 县 桃 竹 坝 - 马 岩 沟 勘 查 区 国 家 矿 产 地 煤 炭 资 源 压 覆 其 煤 炭 资 源 量 : 万 吨 ( 万 m 3 ), 压 覆 其 煤 层 气 资 源 量 m 3 公 路 K K 段 从 岔 角 煤 矿 矿 区 南 西 侧 通 过, 3 岔 角 煤 矿 评 估 范 围 与 矿 区 部 分 重 叠, 重 叠 面 积 :0.106km 2 ; 压 覆 范 围 与 岔 角 煤 矿 算 量 范 围 重 叠 重 叠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属 岔 角 煤 矿 留 设 的 村 寨 保 护 煤 柱 及 河 流 保 护 煤 柱, 其 中 留 设 的 村 寨 压 覆 其 煤 炭 资 源 量 : 万 吨 (13.87 万 m 3 ) 保 护 煤 柱 及 河 流 保 护 煤 柱 不 能 开 采 赤 水 市 永 固 建 公 路 K K 段 从 赤 水 市 永 固 建 材 有 限 责 任 公 材 有 限 司 建 筑 石 料 用 灰 岩 矿 南 侧 约 46m 处 通 过, 评 估 范 围 与 采 压 覆 其 石 灰 岩 资 源 4 责 任 公 矿 权 完 全 重 叠, 重 叠 面 积 km 2, 其 算 量 范 围 在 300m 量 :32.17 万 吨 采 司 建 筑 安 全 爆 破 距 离 内, 压 覆 赤 水 市 永 固 建 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建 筑 (11.91 万 m 3 ) 矿 石 料 用 石 料 用 灰 岩 矿 资 源 权 灰 岩 矿 K K 段 从 习 水 县 兴 旺 建 材 厂 矿 区 通 过, 评 习 水 县 估 范 围 与 采 矿 权 完 全 重 叠, 重 叠 面 积 km 2, 其 算 量 压 覆 其 建 筑 用 砂 资 5 兴 旺 建 范 围 在 300m 安 全 爆 破 距 离 内, 压 覆 习 水 县 兴 旺 建 材 厂 的 源 量 :8.31 万 吨 材 厂 建 筑 用 砂 资 源, 该 段 线 路 工 程 主 线 及 慢 行 系 统 完 全 利 用 既 ( 5.19 万 m 3 ) 有 公 路, 无 开 挖 工 程 6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赤 水 河 建 材 厂 公 路 K K 段 从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赤 水 河 建 材 厂 矿 区 南 西 侧 约 277m 处 通 过, 评 估 范 围 与 采 矿 权 完 全 重 叠, 重 叠 面 积 km 2, 其 算 量 范 围 在 300m 安 全 爆 破 距 离 内, 压 覆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赤 水 河 建 材 厂 的 石 灰 岩 资 源 压 覆 其 石 灰 岩 资 源 量 : 万 吨 ( 万 m 3 ) 公 路 所 处 的 项 目 区 矿 产 资 源 丰 富, 在 习 水 县 境 内 多 次 通 过 二 叠 系 煤 层, 根 据 本 项 目 旅 游 公 路 系 统 的 定 位, 本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综 合 考 虑 工 程 规 模 和 景 观 需 要, 整 个 路 线 设 计 以 近 水 亲 水 为 特 色, 路 线 以 沿 赤 水 河 阶 地 布 设 为 基 本 原 则, 因 此, 路 线 方 案 较 为 单 一, 公 路 与 矿 产 资 源 的 相 互 影 响 无 法 避 免 据 现 场 调 查 和 工 可 报 告, 公 路 涉 及 国 家 矿 产 地 1 个 涉 及 整 装 勘 查 区 1 个 涉 及 已 有 采 矿 权 4 个 ( 具 体 见 表 ) 公 路 建 设 对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由 于 习 水 县 境 内 采 矿 权 分 布 较 为 密 集, 且 本 工 程 为 旅 游 公 路, 主 要 沿 赤 水 和 走 线, 无 较 多 线 路 选 择, 不 可 避 免 会 压 覆 部 分 矿 产 资 源 本 工 程 压 覆 第 68 页

80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矿 权 中 习 水 县 兴 旺 建 材 厂 为 既 有 公 路 压 覆, 岔 角 煤 矿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不 能 开 采, 公 路 的 建 成 将 为 沿 线 地 区 提 供 便 利 的 交 通 设 施, 改 善 运 输 条 件, 是 有 利 于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与 利 用 的 同 时,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对 分 布 在 项 目 所 经 区 域 内 的 矿 产 资 源 给 予 了 充 分 的 重 视, 积 极 与 国 土 部 门 联 系, 并 按 照 相 应 程 序 委 托 相 关 单 位 进 编 制 了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调 查 报 告, 目 前 该 报 告 正 在 编 制 完 善 过 程 中, 环 评 建 议 在 下 阶 段 工 作 中 建 设 单 位 应 结 合 本 项 目 的 用 地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评 估 报 告, 依 据 国 土 部 门 的 批 复 和 矿 产 资 源 法 对 压 覆 的 矿 产 资 源 进 行 赔 偿 图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线 路 沿 线 矿 产 资 源 分 布 图 第 69 页

81 3.2.6 路 线 沿 线 文 物 分 布 情 况 及 影 响 范 围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根 据 遵 义 市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建 设 工 程 文 物 考 古 调 查 勘 探 暨 保 护 规 划 报 告 : 工 程 施 工 范 围 内 压 覆 习 水 县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2 处, 为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景 福 寺 和 习 水 县 隆 兴 镇 立 石 摩 崖 石 刻, 均 为 地 面 文 物 根 据 本 次 调 查 可 知, 本 工 程 线 路 沿 线 文 物 均 未 划 定 保 护 范 围, 各 地 面 文 物 与 工 程 路 径 关 系 如 表 所 示 表 地 面 文 物 与 线 路 位 置 关 系 一 览 表 序 号 文 物 名 称 桩 号 与 线 路 位 置 关 系 ( 距 离 中 心 线 ) 1 习 水 县 隆 兴 镇 立 石 摩 崖 石 刻 K 主 线 右 侧 6m 2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景 福 寺 MXK 慢 行 系 统 左 侧 6m 本 工 程 涉 及 2 处 地 面 文 物 资 源, 地 面 文 物 原 则 上 均 原 址 保 护, 公 路 线 路 需 要 进 行 避 让, 工 程 在 建 设 阶 段, 施 工 开 挖 对 其 周 围 景 观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建 设 方 须 加 强 现 场 管 理, 防 止 施 工 作 业 中 对 其 造 成 破 坏 线 路 沿 线 文 物 与 工 程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见 图 图 文 物 分 布 与 工 程 线 路 位 置 关 系 图 线 路 走 向 与 沿 线 生 态 敏 感 目 标 位 置 关 系 及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全 线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赤 水 河 该 河 段 均 是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 宽 度 为 赤 水 河 10 年 一 遇 最 高 水 位 线 以 下 的 水 域 和 滩 涂 ), 工 程 全 线 新 建 及 改 建 段 线 路 均 不 涉 及 保 护 区 范 围, 仅 在 K 处 完 全 利 用 既 有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赤 水 河 ( 方 家 坝 大 桥 4 处 桥 墩 进 入 保 护 区 范 围 ), 项 目 沿 线 伴 河 路 段 工 程 距 离 赤 水 河 距 离 为 15~200m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依 托 已 建 的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方 家 坝 大 桥 属 于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并 在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中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目 前 该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正 在 编 制 中, 本 次 环 评 不 包 含 方 家 坝 大 桥 建 设 及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针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实 际 情 况, 对 全 线 线 路 路 径 进 行 了 优 化, 工 程 全 线 不 占 用 保 护 区 规 划 区 内 面 积, 线 路 主 线 尽 量 利 用 既 有 道 路, 减 轻 了 开 挖 扰 动 对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贵 州 省 特 种 水 产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和 贵 州 通 和 规 划 设 计 咨 询 有 第 70 页

82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限 公 司 编 制 了 遵 义 市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工 程 建 设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并 取 得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意 见 根 据 专 题 报 告 本 项 目 线 路 建 设 不 会 阻 断 河 道, 对 水 文 情 势 生 境 影 响 主 要 限 于 局 部 水 域 施 工 噪 声 震 动 对 鱼 类 栖 息 繁 殖 洄 游 造 成 干 扰, 但 影 响 范 围 程 度 有 限, 保 护 区 整 体 结 构 生 态 功 能 能 够 基 本 保 持 通 过 繁 殖 期 避 让 加 强 渔 政 监 管 鱼 类 资 源 监 测 鱼 类 资 源 损 害 补 偿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以 及 对 水 污 染 固 体 废 弃 物 噪 声 风 险 事 故 处 理 鱼 类 伤 害 救 护 帮 助 渔 民 转 产 转 业 等 一 系 列 保 护 措 施, 可 进 一 步 降 低 工 程 对 保 护 区 功 能 和 保 护 对 象 的 影 响 综 合 分 析 项 目 作 为 改 善 群 众 出 行 条 件 的 重 要 发 生 工 程, 对 促 进 特 色 优 势 资 源 开 发 和 流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重 要 意 义, 结 合 项 目 对 保 护 区 影 响 程 度 和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在 相 关 保 护 措 施 得 到 切 实 落 实 的 前 提 下, 本 工 程 环 境 可 行 同 时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自 然 保 护 区 条 例, 本 次 环 评 要 求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禁 止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内 进 行 砍 伐 放 牧 狩 猎 捕 捞 采 药 开 垦 烧 荒 开 矿 采 石 挖 沙 等 活 动 ; 因 发 生 事 故 或 者 其 他 突 然 性 事 件, 造 成 或 者 可 能 造 成 自 然 保 护 区 污 染 或 者 破 坏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必 须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处 理, 及 时 通 报 可 能 受 到 危 害 的 单 位 和 居 民, 并 向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机 构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自 然 保 护 区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接 受 调 查 处 理 线 路 沿 线 服 务 设 施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服 务 设 施 包 括 驿 站 观 景 台 和 露 营 地 本 设 计 路 段 共 设 置 驿 站 4 处 露 营 地 2 处 观 景 台 1 处, 分 别 为 6 号 慢 行 驿 站 MXK 号 慢 行 驿 站 MXK 号 慢 行 驿 站 MXK 土 城 慢 行 驿 站 MXK82+600, 以 及 红 军 路 露 营 地 MXK 土 城 露 营 地 MXK 酒 酿 观 景 台 K 项 目 服 务 设 施 的 布 置 综 合 考 虑 了 线 路 路 径 分 布, 周 边 旅 游 资 源 等 需 要, 进 行 总 体 布 设, 根 据 核 实 本 工 程 沿 线 观 景 台 露 营 地 驿 站 等 服 务 设 施 均 不 涉 及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域, 未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选 址 也 考 虑 到 占 地 类 型 的 可 行 性, 尽 量 少 占 经 济 作 物 区 林 地 等 区 域, 尽 量 占 用 荒 地 废 弃 地 或 难 利 用 地 项 目 沿 线 服 务 设 施 分 布 较 为 合 理 同 时 考 虑 到 旅 客 出 行 需 要, 本 工 程 每 个 驿 站 露 营 地 设 有 公 厕 商 店 餐 厅 停 车 场 住 宿 等, 观 景 台 仅 设 置 停 车 场, 不 设 置 公 厕 餐 厅 等 服 务 设 施 每 个 服 务 点 处 均 建 有 垃 圾 收 集 桶, 对 营 运 期 垃 圾 进 行 收 集 处 理, 露 营 地 观 景 台 配 备 有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对 污 水 进 行 回 收 处 理 第 71 页

83 3.2.9 与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的 协 调 性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1) 与 贵 州 省 赤 水 河 流 域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2013~2020 年 )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贵 州 省 赤 水 河 流 域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2013~2020 年 ) ( 简 称 流 域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 确 定 贵 州 省 赤 水 河 流 域 规 划 范 围 包 括 : 毕 节 市 七 星 关 区 大 方 县 金 沙 县 桐 梓 县 遵 义 县 5 个 县 ( 区 ) 的 部 分 国 土 面 积 和 仁 怀 市 赤 水 市 习 水 县 3 县 ( 市 ) 的 全 部 国 土 面 积, 共 8 个 县 ( 区 )100 个 乡 ( 镇 办 事 处 ) 根 据 流 域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功 能 分 区, 赤 水 河 流 域 划 分 为 环 境 保 护 区 环 境 控 制 区 和 环 境 治 理 区 3 个 环 境 功 能 区 本 工 程 位 于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中 的 环 境 治 理 区 ( 五 马 河 口 以 下 流 域 及 桐 梓 河 ),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规 定 : 生 态 环 境 治 理 区 区 内 禁 止 新 建 化 工 造 纸 涉 重 金 属 等 易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的 项 目, 严 格 控 制 煤 炭 和 其 他 矿 产 采 选 类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任 务 以 治 理 污 染, 削 减 污 染 物 总 量 为 主 本 工 程 不 属 于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中 环 境 治 理 区 禁 止 建 设 及 严 格 控 制 的 项 目, 通 过 本 次 评 价 采 取 的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后, 工 程 建 设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可 得 到 有 效 的 缓 解,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符 合 贵 州 省 赤 水 河 流 域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2013~2020 年 ) 2) 与 遵 义 市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类 规 定 (2011 修 订 本 )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调 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仅 地 表 水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按 照 遵 义 市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类 规 定 (2011 修 订 本 ) 的 规 定, 赤 水 河 干 流 习 水 县 境 内 桐 梓 河 口 至 簸 箕 滩 段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其 它 小 支 流 参 照 执 行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经 采 取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后,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可 以 满 足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要 求 其 余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和 环 境 质 量 应 按 照 遵 义 市 环 保 局 批 复 执 行 的 各 项 环 境 标 准 的 要 求 执 行, 在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公 路 沿 线 环 境 质 量 能 够 满 足 相 应 的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与 贵 州 省 赤 水 河 流 域 保 护 条 例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为 了 加 强 贵 州 省 境 内 赤 水 河 流 域 保 护, 规 范 流 域 开 发 利 用 治 理 等 活 动, 改 善 流 域 生 态 环 境,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结 合 贵 州 省 实 际, 制 定 贵 州 省 赤 水 河 流 域 保 护 条 例 ( 以 下 简 称 条 例 ), 并 于 2011 年 7 月 29 日 贵 州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三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条 例 第 四 十 一 条 规 定, 赤 水 河 流 域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 一 ) 向 水 体 排 放 油 类 酸 液 碱 液 或 者 剧 毒 废 液 ; 第 72 页

84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 二 ) 在 水 体 清 洗 装 贮 过 油 类 或 者 有 毒 污 染 物 的 车 辆 容 器 包 装 物 ; ( 三 ) 向 水 体 排 放 倾 倒 工 业 废 渣 城 镇 垃 圾 或 者 其 他 废 弃 物 ; ( 四 ) 在 流 域 沿 河 滩 地 和 岸 坡 倾 倒 堆 放 填 埋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弃 物 或 者 其 他 污 染 物 ; ( 五 ) 使 用 国 家 明 令 禁 止 的 农 药, 随 地 丢 弃 农 药 包 装 物 废 弃 物 ; ( 六 ) 生 产 销 售 使 用 含 磷 洗 涤 剂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不 属 于 工 业 类 污 染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及 营 运 期 不 涉 及 酸 液 碱 液 剧 毒 废 液 含 磷 洗 涤 剂 农 药 等 有 毒 有 害 液 体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通 过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均 采 取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后 用 于 农 田 施 肥, 营 运 期 生 活 污 水 采 取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后 回 用, 禁 止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禁 止 在 赤 水 河 内 进 行 机 械 的 清 洗, 施 工 及 营 运 期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进 行 收 集 清 运, 虽 前 期 施 工 过 程 中 有 部 分 弃 土 滚 落 但 在 采 取 环 评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后, 可 以 对 工 程 开 挖 土 石 方 进 行 有 效 拦 挡, 工 程 开 挖 弃 渣 需 运 至 指 定 弃 渣 场 堆 存, 各 弃 渣 场 均 不 涉 及 河 道 河 滩 地, 工 程 建 设 不 属 于 条 例 规 定 的 赤 水 河 流 域 禁 止 行 为 之 一,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贵 州 省 赤 水 河 流 域 保 护 条 例 与 赤 水 河 流 域 四 河 四 带 总 体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为 保 护 好 赤 水 河 流 域 水 质, 全 面 实 施 河 长 制 改 革, 遵 义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编 制 实 施 了 遵 义 市 赤 水 河 流 域 四 河 四 带 总 体 规 划 ( ) ( 以 下 简 称 四 河 四 带 规 划 ), 所 谓 四 河 四 带, 指 把 赤 水 河 建 设 成 为 生 态 河 美 景 河 美 酒 河 英 雄 河, 把 赤 水 河 流 域 建 设 成 为 绿 色 城 镇 带 生 态 文 化 带 美 丽 乡 村 示 范 带 和 特 色 产 业 带 根 据 四 河 四 带 规 划, 其 规 划 范 围 为 : 怀 市 习 水 县 赤 水 市 全 境 域, 以 及 遵 义 县 松 林 镇 沙 湾 镇 芝 麻 镇 毛 石 镇 山 盆 镇 平 正 乡 枫 香 镇 洪 关 乡 8 个 乡 镇 和 桐 梓 县 娄 山 关 镇 马 鬃 乡 茅 石 镇 楚 米 镇 花 秋 镇 高 桥 镇 风 水 乡 容 光 乡 官 仓 镇 燎 原 镇 九 坝 镇 11 个 乡 镇 本 工 程 位 于 其 规 划 范 围 内 根 据 四 河 四 带 规 划, 赤 水 河 流 域 重 点 发 展 产 业 包 含 白 酒 能 源 化 工 旅 游 等 行 业, 规 划 指 出, 赤 水 河 流 域 拥 有 赤 水 丹 霞 世 界 自 然 遗 产 四 渡 赤 水 等 文 化 生 态 旅 游 资 源, 又 有 毗 邻 成 渝 经 济 区 和 长 江 经 济 带 的 区 位 优 势, 还 有 土 地 劳 动 力 等 生 产 成 本 低 等 比 较 优 势, 具 有 较 好 发 展 条 件 和 发 展 基 础, 应 以 仁 赤 高 速 公 路 沿 线 和 赤 水 河 沿 岸 为 主 线, 以 县 域 中 心 城 市 为 发 展 核 心, 实 施 组 团 式 发 展, 努 力 把 赤 水 河 流 域 建 成 重 要 的 特 色 经 济 带, 加 强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建 成 贵 州 融 入 成 渝 经 济 区 和 长 江 经 济 带 的 桥 头 堡 同 时 四 河 四 带 规 划 提 出 交 通 基 础 建 设 目 标 为 : 以 建 立 方 便 快 捷 的 交 通 体 系 为 目 标, 加 快 推 进 高 速 公 路 等 级 公 路 产 业 通 道 出 境 通 道 航 空 水 运 和 农 村 公 路 建 设 四 河 四 第 73 页

85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带 规 划 特 别 提 出 应 提 升 国 省 道 干 线 公 路 技 术 等 级 和 服 务 能 力, 加 强 重 点 旅 游 景 区 重 点 乡 镇 进 出 通 道 的 建 设, 确 保 公 路 等 级 达 到 三 级 以 上 本 工 程 为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工 程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是 连 接 习 酒 镇 至 赤 土 城 镇 沿 线 乡 镇 的 重 要 通 道, 工 程 包 含 慢 行 系 统 的 建 设, 建 成 后 将 极 大 促 进 赤 水 河 流 域 的 旅 游 业 发 展, 提 升 国 道 干 线 公 路 技 术 等 级 和 服 务 能 力, 工 程 的 建 设 符 合 赤 水 河 流 域 四 河 四 带 总 体 规 划 3.3 施 工 布 置 及 项 目 临 时 占 地 合 理 性 分 析 施 工 布 置 原 则 根 据 工 程 条 件, 施 工 总 布 置 规 划 遵 循 : 因 地 制 宜 因 时 制 宜 有 利 生 产 方 便 生 活 易 于 管 理 安 全 可 靠 经 济 合 理 的 总 原 则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自 然 条 件 和 工 程 条 件, 总 布 置 的 具 体 原 则 中, 与 环 境 保 护 相 关 的 有 : ⑴ 施 工 场 地 的 规 划 本 着 有 利 生 产 方 便 职 工 生 活 少 占 耕 地 节 约 临 时 工 程 投 资 的 原 则 ; ⑵ 利 用 出 渣 平 整 部 分 场 地, 以 满 足 施 工 场 地 使 用 要 求 ; ⑶ 根 据 当 地 城 镇 发 展 规 划, 布 置 生 产 生 活 区, 两 区 要 适 当 分 开, 避 免 互 相 干 扰 ; ⑷ 遵 守 有 关 法 规, 充 分 利 用 有 限 土 地 资 源,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防 止 污 染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设 置 情 况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均 不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敏 感 区 域, 设 置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第 74 页

86 表 线 路 沿 线 临 时 设 施 设 置 一 览 表 标 段 分 序 号 位 置 占 地 (hm 2 ) 布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备 注 1 K # 标 段 预 制 场 施 工 生 产 区 (3 个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2 个 沥 青 拌 合 站 3 个 预 制 场 3 个 堆 料 场 ) 2 K # 标 段 预 制 场 堆 料 场 3 K # 标 段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沥 青 拌 合 站 堆 料 场 4 K # 标 段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沥 青 拌 合 站 5 K # 标 段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预 制 场 堆 料 场 1 K / 1# 标 段 施 工 租 住 地 弃 渣 场 表 土 剥 离 场 2 K / 1# 标 段 3 K / 2# 标 段 4 K / 2# 标 段 5 K / 2# 标 段 1 K 主 线 路 左 75m # 标 段 2 K 主 线 工 程 右 侧 1.6km # 标 段 3 K 主 线 工 程 路 右 侧 65m # 标 段 4 K 主 线 右 侧 4-6km # 标 段 5 K 主 线 右 侧 80m # 标 段 6 K 主 线 路 左 30m # 标 段 7 K 右 侧 30m # 标 段 8 K 工 程 右 侧 1km # 标 段 1 K 左 侧 50m / 1# 标 段 2 K 左 侧 20m / 2# 标 段 3 K 左 侧 20m / 2# 标 段 所 列 位 置 为 中 心 标 段, 在 该 标 段 附 近 分 散 租 用 居 民 楼 收 集 K50+323~ K 弃 渣 收 集 K53+000~ K 弃 渣 收 集 K55+000~ K 弃 渣 收 集 K58+000~ K 弃 渣 收 集 K73+000~ K 弃 渣 收 集 K74+000~ K 弃 渣 收 集 K78+000~ K 弃 渣 收 集 K79+000~ K 弃 渣 堆 放 于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绿 化 带 及 弃 渣 场 的 边 缘 低 洼 场, 不 新 增 占 地 1 K50+323~K # 标 段 / 施 工 便 道 2 K54+880~ # 标 段 / 3 K66+000~K # 标 段 / 4 K72+680~K # 标 段 / 第 75 页

87 3.3.3 施 工 三 场 合 理 性 分 析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根 据 设 计 文 件 及 已 批 复 的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8 处 弃 渣 场, 无 取 土 场 和 自 采 砂 石 料 场, 砂 石 料 等 筑 路 材 料 从 土 城 镇 及 习 酒 镇 既 有 砂 石 料 场 购 买 8 处 弃 渣 场 共 占 地 18.37hm 2, 共 容 纳 弃 方 万 m 3, 弃 渣 场 的 选 址 合 理 性 评 价 见 表 评 价 表 明 8 处 弃 渣 场 均 不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区, 不 涉 及 基 本 农 田 生 态 公 益 林 岩 溶 洼 地,8 处 弃 渣 场 均 未 占 用 赤 水 河 河 道 面 积, 下 游 也 无 居 民 点, 虽 然 K K K 弃 渣 场 距 离 公 路 较 远, 但 是 均 有 现 有 道 路 可 以 利 用, 不 新 增 便 道, 也 是 合 理 的 K 弃 渣 场 距 离 赤 水 河 河 岸 35m, 与 河 岸 高 差 14m, 该 处 弃 渣 场 地 势 较 为 平 坦, 应 严 格 按 照 水 保 的 要 求 进 行 弃 渣, 加 强 弃 渣 的 拦 挡, 做 到 先 栏 后 弃, 严 禁 弃 渣 入 河 K K K K 弃 渣 场 位 于 公 路 可 视 范 围 内, 其 恢 复 的 景 观 效 果 应 多 加 考 量, 恢 复 后 应 做 到 和 周 围 环 境 协 调 经 综 合 分 析, 本 工 程 8 处 渣 场 的 选 址 都 是 合 理 的 本 次 评 价 建 议 下 阶 段 在 各 弃 渣 场 沟 道 口 设 置 拦 挡 措 施, 并 在 外 围 设 置 截 排 水 措 施, 排 除 上 游 汇 水, 避 免 对 渣 体 的 冲 刷 从 而 实 现 对 弃 渣 的 有 效 拦 挡, 同 时 弃 渣 结 束 后 应 尽 快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及 景 观 影 响 第 76 页

88 编 号 位 置 渣 体 来 源 K 主 线 路 左 75m K 主 线 工 程 右 侧 1.6km K 主 线 工 程 路 右 侧 65m K 主 线 右 侧 4-6km K 主 线 右 侧 80m K 主 线 路 左 30m K 右 侧 30m K 工 程 右 侧 1km K50+323~ K K53+000~ K K55+000~ K K58+000~ K K73+000~ K K74+000~ K K78+000~ K K79+000~ K 容 量 ( 万 m 3 ) 弃 渣 数 量 ( 万 m 3 ) 平 均 自 然 方 松 方 堆 高 (m) 表 占 地 类 型 和 面 积 (hm 2 ) 水 田 旱 地 林 地 草 地 小 计 弃 渣 场 选 址 合 理 性 一 览 表 距 离 赤 水 河 距 离 ( m) 与 环 境 敏 感 区 关 系 不 涉 及 不 涉 及 不 涉 及 不 涉 及 不 涉 及 不 涉 及 不 涉 及 不 涉 及 修 建 便 道 靠 近 公 路 主 线, 运 输 便 利 利 用 现 有 公 路 运 输, 交 通 便 利 靠 近 公 路 主 线, 运 输 便 利 主 线 右 侧 4-6km, 利 用 现 有 公 路 及 进 场 便 道, 交 通 便 利 靠 近 公 路 主 线, 运 输 便 利 靠 近 公 路 主 线, 运 输 便 利 靠 近 公 路 主 线, 运 输 便 利 利 用 现 有 公 路 运 输, 交 通 便 利 是 否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及 生 态 公 益 林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是 否 占 用 赤 水 河 河 道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不 占 用 下 方 居 民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景 观 可 视 性 后 期 恢 复 方 向 无 可 视 复 耕 无 无 无 无 不 可 视 复 耕 可 视 植 被 恢 复 不 可 视 植 被 恢 复 可 视 植 被 恢 复 无 可 视 复 耕 无 可 视 复 耕 无 不 可 视 植 被 恢 复 第 77 页

89 3.3.3 其 他 临 时 占 地 合 理 性 分 析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除 弃 渣 场 外, 项 目 临 时 性 用 地 还 包 含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便 道 和 表 土 堆 放 场 三 部 分, 表 土 堆 放 场 均 设 置 在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性 用 地 共 计 34.54hm 2, 占 项 目 总 占 用 土 地 (150.56hm 2 ) 的 22.94% (1) 本 项 目 属 于 改 扩 建 项 目, 项 目 部 工 人 用 房 等 采 用 就 近 租 用 民 房,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租 住 地 位 于 K K K K K 五 处, 不 新 建 施 工 临 时 用 房, 减 轻 了 新 增 土 地 扰 动 产 生 的 生 态 破 坏,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并 合 理 处 置, 生 活 污 水 数 量 不 大, 经 租 住 地 既 有 设 施 收 集 处 理, 一 般 不 会 造 成 污 染 事 故, 影 响 不 大, 污 染 物 排 放 均 可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因 此 施 工 期 以 租 住 方 式 安 排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对 环 境 较 好 在 本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设 计 方 案 共 设 置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5 处, 共 临 时 占 用 土 地 2.7hm 2, 施 工 场 地 未 涉 及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鱼 类 保 护 区 用 地, 未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未 占 用 发 育 良 好 的 自 然 植 被 施 工 场 地 尽 量 少 占 经 济 作 物 区 林 地 等 区 域, 尽 量 占 用 荒 地 废 弃 地 或 难 利 用 地, 使 用 后 进 行 清 理 和 复 耕, 一 般 影 响 不 大 本 项 目 设 置 的 5 处 施 工 场 地 中 K K K 为 预 制 场, 距 离 居 民 点 距 离 在 150~370m 之 间,K K K 为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距 离 居 民 敏 感 点 距 离 在 300~650m 之 间,K K 为 沥 青 拌 合 站 距 离 敏 感 点 最 近 距 离 300m,K K K 为 堆 料 场, 距 离 敏 感 点 距 离 在 190~370m 之 间, 工 程 施 工 对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 施 工 场 地 的 环 境 影 响 是 暂 时 性 的, 使 用 完 毕 后 将 逐 步 消 除 本 工 程 5 处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均 较 为 合 理 序 号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位 置 占 地 (h m 2 ) 表 线 路 沿 线 临 时 设 施 设 置 一 览 表 用 途 1 K 预 制 场 2 K K K K 预 制 场 堆 料 场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沥 青 拌 合 站 堆 料 场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沥 青 拌 合 站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预 制 场 堆 料 场 占 地 类 型 耕 地 荒 草 地 灌 木 林 荒 草 地 耕 地 灌 木 林 荒 草 地 耕 地 灌 木 林 距 离 敏 感 点 最 近 距 离 荒 草 地 370 备 注 设 计 方 案 中 包 含, 已 开 工 内 容 中 未 使 用 设 计 方 案 中 包 含, 已 开 工 内 容 中 已 使 用 设 计 方 案 中 包 含, 已 开 工 内 容 中 未 使 用 设 计 方 案 中 包 含, 已 开 工 内 容 中 已 使 用 设 计 方 案 中 包 含, 已 开 工 内 容 中 已 使 用 周 边 环 境 周 围 主 要 为 农 田 及 少 量 植 被 周 围 主 要 为 少 量 植 被 周 围 主 要 为 农 田 及 少 量 植 被 周 围 主 要 为 农 田 及 少 量 植 被 周 围 主 要 为 少 量 植 被 第 78 页

90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2) 本 项 目 为 改 扩 建 工 程, 表 土 剥 离 量 较 少, 表 土 堆 放 场 设 置 在 K 左 侧 50m K 左 侧 20m K 左 侧 20m 慢 行 系 统 与 主 线 中 间 的 景 观 绿 化 带 的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以 及 弃 渣 场 的 边 缘 低 洼 场, 均 不 新 增 占 地, 表 土 堆 放 场 未 设 计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敏 感 区 域, 也 未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生 态 公 益 林 在 表 土 堆 放 场 四 周 设 置 临 时 编 制 土 袋 进 行 拦 挡 表 土 表 面 撒 播 草 籽 进 行 临 时 植 被 覆 盖, 表 土 堆 存 结 束 后, 对 堆 存 地 进 行 景 观 绿 化 本 工 程 表 土 堆 存 不 新 增 占 地, 设 置 合 理 (3) 施 工 便 道 多 利 用 现 有 公 路, 新 建 施 工 便 道 一 般 根 据 现 有 机 耕 道 当 地 的 通 村 公 路 情 况 以 及 工 程 规 模 弃 渣 等 因 素 进 行 修 建, 以 便 于 工 程 建 设 完 工 后 的 施 工 便 道 利 用 及 恢 复 根 据 对 项 目 沿 线 的 实 地 调 查, 本 工 程 施 工 便 道 总 长 48.98km, 占 地 31.84hm 2, 施 工 便 道 主 要 占 用 灌 木 林 草 地, 为 占 用 生 态 公 益 林, 施 工 便 道 不 涉 及 生 态 敏 感 区 域 施 工 便 道 主 要 集 中 在 桥 梁 等 路 段, 因 此 施 工 便 道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多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由 于 项 目 区 土 壤 厚 度 较 大, 气 候 条 件 好, 植 被 恢 复 较 为 容 易 ; 而 对 于 地 势 平 坦 耕 地 及 居 民 点 分 布 较 多 的 路 段 的 施 工 便 道, 则 多 作 为 通 村 公 路 或 机 耕 道 利 用, 防 护 也 较 为 容 易 因 此, 本 工 程 施 工 便 道 的 利 用 和 恢 复 是 基 本 合 理 的 3.4 施 工 工 艺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公 路 沿 线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类 工 程 因 其 作 业 性 质 和 作 业 方 式 不 同, 所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种 类 和 数 量 也 有 所 差 异 各 类 工 程 中, 桥 梁 和 隧 道 施 工 的 环 节 比 较 复 杂,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类 型 较 多, 下 面 以 路 基 路 面 及 桥 隧 工 程 为 例, 分 析 工 艺 中 各 环 节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路 基 工 程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路 基 工 程 施 工 会 不 同 程 度 的 产 生 以 下 影 响 : ⑴ 征 地 拆 迁 : 影 响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的 安 定 性, 并 对 受 拆 迁 影 响 者 和 征 地 影 响 者 造 成 直 接 影 响 ; 对 沿 线 征 地 范 围 内 文 物 古 迹 产 生 影 响 ⑵ 清 表 或 清 淤 : 其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松 散 堆 土, 处 理 不 当 将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⑶ 路 基 施 工 : 直 接 开 挖 或 填 土 不 及 时 做 好 挡 护 和 防 水 临 时 工 程, 将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 施 工 过 程 中 如 果 没 有 很 好 的 纵 向 调 运, 可 能 造 成 弃 渣 量 增 加, 引 起 水 土 流 失 ; 施 工 弃 渣 若 不 进 入 弃 渣 场, 不 仅 占 用 土 地 资 源 破 坏 植 被, 同 时 可 能 引 起 水 土 流 失 ; 路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扬 尘 和 噪 声 ; 物 料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扬 尘 和 噪 声, 并 损 坏 地 方 道 路 ⑷ 边 坡 修 坡 :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及 扬 尘 影 响 ⑸ 路 基 施 工 期 对 两 侧 居 民 噪 声 影 响 交 通 和 安 全 影 响 ⑹ 公 路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农 田 施 肥 造 成 短 期 影 响 ; 改 移 沟 渠 占 地 对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⑺ 路 面 施 工 : 拌 和 站 噪 声 的 影 响 施 工 场 地 噪 声 物 料 运 输 车 辆 影 响 以 及 拌 合 施 工 第 79 页

91 沥 青 烟 影 响 ; 路 面 摊 铺 施 工 和 扬 尘 影 响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桥 梁 施 工 工 艺 及 产 生 污 染 物 分 析 本 工 程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主 要 采 用 预 应 力 现 浇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下 部 主 要 采 用 重 力 式 U 型 桥 台 扩 大 基 础, 桥 墩 为 矩 形 实 体 式 墩 承 台 桩 基 础, 线 路 全 线 无 涉 水 桥 墩, 以 施 工 中 常 用 的 钻 孔 灌 注 桩 工 艺 分 析 污 染 物 产 生 的 流 程, 其 他 施 工 工 艺 大 致 相 同, 见 图 泥 浆 池 施 工 机 械 平 整 吊 钢 筋 增 加 水 体 浊 度 可 能 跑 冒 滴 漏 的 柴 油 及 柴 油 燃 烧 产 生 的 废 气 弃 渣 ; 噪 声 不 产 生 污 染 物 灌 注 混 凝 土 承 台 墩 台 架 梁 混 凝 土 拌 合 及 其 他 设 备 冲 洗 后 产 生 废 水 ; 噪 声 维 护 过 程 : 保 温 措 施 会 产 生 草 席 草 垫 等 固 体 废 物 ; 降 温 时 洒 水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危 害 采 用 成 品 梁 架 设, 不 产 生 污 染 物 图 桥 梁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图 桥 梁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少 量 的 生 产 废 水, 其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SS 和 少 量 石 油 类 隧 道 施 工 工 艺 及 产 生 污 染 物 分 析 隧 道 施 工 工 艺 及 可 能 的 影 响 环 节 分 析 见 图 所 示 掌 子 面 清 理 台 车 就 位 钻 孔 装 药 爆 破 通 风 产 生 泥 土 等 弃 渣 部 分 用 于 冲 洗 的 泥 浆 水 可 能 跑 冒 滴 漏 的 柴 油 及 柴 油 燃 烧 产 生 的 废 气 钻 孔 冲 洗 岩 面 后 产 生 的 泥 浆 水 地 层 渗 水 涌 水 等, 其 中 含 有 残 留 的 炸 药 及 其 他 硝 基 化 合 物 产 生 颗 粒 物 粉 尘 等 气 态 污 染 物 出 碴 初 期 支 护 防 水 层 保 温 层 二 次 衬 砌 碎 石 土 等 弃 渣 及 粉 尘 等, 运 输 噪 声 喷 射 混 凝 土 工 序 会 产 生 混 凝 土 拌 和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及 部 分 废 料 混 凝 土 拌 合 及 其 他 设 备 冲 洗 后 产 生 废 水 噪 声 采 用 成 品 聚 氨 脂 板, 不 产 生 污 染 物 混 凝 土 拌 合 及 其 他 设 备 冲 洗 后 产 生 废 水 噪 声 图 隧 道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图 临 时 工 程 施 工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弃 渣 过 程 中 一 般 都 是 采 用 松 散 堆 弃, 如 不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由 于 弃 渣 结 构 差, 土 质 松 散, 孔 隙 率 大, 且 表 面 无 植 被 防 护, 若 遇 暴 雨 或 上 游 汇 水 下 泄 时, 易 造 成 严 重 的 冲 沟 侵 蚀 公 路 建 设 过 程 中, 新 的 施 工 便 道 的 开 辟 等 一 些 临 时 占 地 行 为, 临 时 场 地 的 清 理 平 整 会 对 占 地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和 地 表 土 壤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破 坏, 会 为 水 土 流 失 的 发 生 和 加 剧 创 造 第 80 页

92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条 件 ; 生 产 生 活 区 生 活 垃 圾 的 不 合 理 倾 倒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的 不 合 理 排 放 都 会 对 项 目 区 带 来 不 良 的 环 境 影 响 3.5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项 目 构 成 和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勘 察 设 计 期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勘 察 设 计 阶 段 对 社 会 经 济 和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大, 特 别 是 对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的 社 会 经 济 城 镇 规 划 土 地 利 用 居 民 生 活 自 然 生 态 及 景 观 均 会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⑴ 线 位 的 布 设 与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总 体 规 划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总 体 规 划 习 水 县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园 区 规 划 以 及 工 程 附 近 村 庄 的 人 群 生 活 质 量 等 密 切 相 关 ⑵ 线 位 的 布 设 可 能 会 遇 到 野 生 保 护 动 植 物, 也 可 能 破 坏 野 生 保 护 动 物 生 境 ⑶ 线 位 的 布 设 可 能 会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⑷ 线 位 的 布 设 涉 及 到 农 田 林 地 草 地 等 土 地 类 型 的 永 久 性 或 临 时 性 占 用 问 题, 从 而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影 响 农 林 业 生 产, 并 可 能 对 区 域 植 被 覆 盖 度 及 区 域 主 要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产 生 影 响 ⑸ 线 位 的 布 设 关 系 到 居 民 的 拆 迁 安 置 问 题, 从 而 影 响 居 民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质 量 ⑹ 线 位 布 设 及 设 计 方 案 选 择 会 影 响 河 流 水 文 农 田 施 肥 水 利 设 施 防 洪 水 土 保 持 以 及 路 线 两 侧 居 民 通 行 交 往 等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⑴ 工 程 征 地 涉 及 到 永 久 性 和 临 时 性 占 地 ( 项 目 总 占 地 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97.65hm 2, 临 时 占 地 hm 2 ), 占 用 耕 地 50.81hm 2, 林 地 hm 2, 灌 木 林 hm 2, 草 地 14.30hm 2, 竹 林 2.48 hm 2 这 些 土 地 的 占 用 将 影 响 到 当 地 农 林 业 生 产 ⑵ 在 施 工 准 备 期, 工 程 征 地 将 引 起 部 分 居 民 的 拆 迁, 在 短 期 内 会 对 其 生 活 质 量 和 生 产 产 生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 拆 迁 建 筑 物 面 积 约 26400m 2 ) ⑶ 工 程 各 类 填 挖 作 业 将 对 沿 线 自 然 植 被 及 野 生 动 物 的 生 境 造 成 破 坏, 并 可 能 导 致 沿 线 野 生 保 护 动 植 物 的 生 境 破 坏 同 时, 路 基 工 程 开 挖 与 填 筑 将 破 坏 地 表 原 有 植 被, 形 成 的 裸 露 松 散 的 地 表 和 边 坡, 在 雨 水 的 作 用 下 极 易 形 成 水 土 流 失, 从 而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在 河 道 附 近 还 可 能 造 成 河 道 淤 积, 影 响 泄 洪 能 力, 在 天 气 干 旱 季 节, 又 容 易 引 起 扬 尘, 对 附 近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⑷ 大 桥 的 施 工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生 产 废 水 (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SS 和 石 油 类 ) 和 钻 孔 灌 注 桩 产 生 的 废 弃 泥 浆 和 泄 漏 的 混 凝 土, 都 可 能 会 对 沿 线 水 体 的 水 质 和 沿 线 农 田 产 生 影 响, 本 工 程 跨 越 赤 水 河 的 桥 梁 ( 方 家 坝 大 桥 ) 为 利 旧, 主 线 及 慢 行 系 统 虽 不 在 赤 水 河 内 布 设 桥 墩, 第 81 页

93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但 沿 线 跨 沟 桥 梁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地 距 离 跨 越 溪 沟 较 近, 如 施 工 期 不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大 桥 的 施 工 废 水 进 入 溪 沟 最 终 汇 入 赤 水 河, 从 而 影 响 赤 水 河 水 生 生 态 及 水 环 境 质 量 ; 隧 道 洞 口 的 开 挖 将 破 坏 原 有 植 被, 在 风 雨 的 作 用 下, 极 易 形 成 水 土 流 失 ⑸ 路 基 路 面 施 工 过 程 中, 容 易 产 生 粉 尘 污 染, 沥 青 熬 制 与 拌 和 设 施 排 放 出 的 沥 青 烟 也 会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各 种 构 件 预 制 场 及 运 输 散 体 建 材 或 废 渣, 以 及 施 工 租 住 地 管 理 不 当, 会 对 沿 线 水 环 境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⑹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便 道 等 施 工 期 临 时 工 程 以 及 弃 渣 场 将 占 用 一 定 数 量 的 土 地, 由 于 项 目 区 地 形 地 貌 的 限 制, 施 工 期 临 时 工 程 以 及 弃 渣 场 将 占 用 耕 地 15.32hm 2, 因 此, 施 工 期 工 程 临 时 用 地 也 将 对 当 地 耕 地 资 源 和 农 业 生 产 产 生 短 期 影 响 同 时, 弃 渣 作 业 和 运 输 过 程 中 易 产 生 粉 尘, 弃 渣 场 将 导 致 地 表 植 被 的 完 全 丧 失, 如 不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将 会 引 起 水 土 流 失 ⑺ 施 工 机 械 的 运 转 将 产 生 噪 声 和 废 气 污 染, 会 影 响 施 工 人 员 身 心 健 康 沿 线 居 民 区 居 民 生 活 和 公 共 健 康, 并 对 现 有 公 用 设 施 和 陆 地 运 输 产 生 影 响 ⑻ 工 程 施 工 会 影 响 现 有 公 路 正 常 的 交 通 环 境, 对 沿 线 居 民 生 产 和 生 活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工 程 施 工 会 影 响 原 有 水 利 排 灌 防 洪 设 施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⑴ 交 通 量 的 增 长 与 项 目 影 响 区 的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状 况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密 切 相 关 ⑵ 随 着 交 通 量 的 增 加, 交 通 噪 声 将 影 响 邻 近 公 路 的 居 民 的 正 常 工 作 和 休 息 环 境 ; 汽 车 尾 气 中 所 含 的 多 种 污 染 物, 如 CO NO 和 石 油 类 物 质, 会 对 公 路 沿 线 的 环 境 空 气 造 成 一 定 污 染 ⑶ 驿 站 露 营 地 等 附 属 设 施 的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会 影 响 受 纳 水 体 水 质, 从 而 危 害 公 众 健 康 ⑷ 突 发 性 交 通 事 故 会 影 响 公 路 的 正 常 营 运, 公 共 安 全 ; 若 因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在 跨 越 水 体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而 导 致 有 毒 有 害 危 险 品 泄 漏, 将 会 危 害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⑸ 由 于 局 部 工 程 防 护 稳 定 和 植 被 恢 复 需 一 定 的 时 间, 水 土 流 失 在 工 程 营 运 初 期 可 能 存 在 ⑹ 各 类 环 境 工 程 和 土 地 复 垦 工 程 的 实 施 将 恢 复 植 被 改 善 被 破 坏 的 生 态 环 境,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减 轻 汽 车 尾 气 交 通 噪 声 生 活 污 水 固 体 废 物 等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以 及 对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的 负 面 影 响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特 点, 确 定 本 项 目 的 构 成 见 表 表 项 目 构 成 与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第 82 页

94 主 体 工 程 辅 助 ( 临 时 ) 工 程 社 会 环 境 路 基 路 面 工 程 项 目 构 成 总 挖 方 量 : 万 m 3 ; 弃 方 : 万 m 3 征 地 拆 迁 永 久 征 地 :97.65hm 2 ; 拆 迁 建 筑 物 面 积 :26400m 2 桥 涵 工 程 桥 梁 28 座 涵 洞 240 道 施 工 便 道 弃 渣 场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等 临 时 占 地 52.91hm 2 ; 驿 站 4 处, 观 景 台 1 处 露 营 地 2 处 (1) 项 目 正 效 应 第 83 页 主 要 的 环 境 问 题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施 工 期 : 路 基 开 挖 和 植 被 破 坏 造 成 新 的 水 土 流 失 ;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汽 车 道 路 扬 尘 对 附 近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营 运 期 : 地 表 径 流 污 水, 危 险 品 运 输 风 险 事 故 对 公 路 沿 线 河 流 水 质 的 影 响 ; 汽 车 交 通 噪 声 及 尾 气 排 放 对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的 影 响 占 用 耕 地 林 地, 造 成 植 被 破 坏, 生 物 量 损 失 ; 房 屋 拆 迁 和 居 民 安 置 问 题 施 工 期 : 水 土 流 失 及 桥 梁 施 工 对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及 水 生 生 态 的 影 响 道 路 施 工 对 原 有 道 路 网 交 通 流 的 影 响 营 运 期 : 地 表 径 流 污 水, 危 险 品 运 输 风 险 事 故, 汽 车 噪 声 及 尾 气 排 放 影 响 临 时 占 地 : 植 被 破 坏, 生 物 量 损 失 ( 短 期 影 响 ) 施 工 期 : 施 工 材 料 堆 放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垃 圾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营 运 期 : 驿 站 露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和 驿 站 露 营 地 观 景 台 生 活 垃 圾 排 放 问 题 工 程 的 建 设 将 改 善 现 有 公 路 运 输 现 状, 产 生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拉 动 沿 线 白 酒 产 业 的 发 展, 同 时 本 工 程 作 为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的 一 部 分, 项 目 建 成 后 形 成 旅 游 公 路 干 线 作 用, 为 黔 北 旅 游 的 开 发 与 发 展 奠 定 良 好 的 资 源 条 件 带 动 整 个 贵 州 北 部 地 区 的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2) 征 地 拆 迁 项 目 主 要 占 用 水 田 旱 地 园 地 和 林 地, 土 地 的 永 久 性 占 用 将 改 变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造 成 局 部 村 庄 耕 地 数 量 减 少, 人 均 耕 地 面 积 有 所 下 降, 同 时 也 造 成 土 地 附 着 物 主 要 是 水 稻 和 玉 米 等 农 作 物 的 损 失 根 据 公 路 占 用 土 地 类 型 分 析, 工 程 占 地 包 括 永 久 占 地 和 施 工 临 时 用 地,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97.65hm 2, 其 中 占 用 耕 地 35.5hm 2 ;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52.91hm 2, 其 中 占 用 耕 地 15.32hm 2, 主 要 占 用 土 地 类 型 为 旱 地 林 地 草 地 竹 林 项 目 永 久 性 征 用 土 地 将 使 沿 线 部 分 村 庄 人 均 拥 有 土 地 数 量 有 所 下 降, 同 时 带 来 不 同 程 度 的 林 业 损 失 和 农 作 物 损 失 对 耕 地 的 占 用 将 带 来 地 方 土 地 利 用 布 局 的 调 整, 对 耕 地 的 占 用 交 对 当 地 农 民 生 活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公 路 施 工 期 弃 渣 场 施 工 便 道 拌 和 场 预 制 场 等 施 工 场 地 需 临 时 占 用 部 分 土 地 资 源 上 述 临 时 占 地 在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时, 由 于 机 械 碾 压 施 工 人 员 踩 踏 等, 施 工 作 业 周 围 的 农 作 物 和 植 被 将 遭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破 坏, 造 成 农 作 物 和 植 被 数 量 的 减 少, 对 当 地 农 业 生 产 将 会 带 来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但 临 时 占 地 对 植 被 的 破 坏 影 响 是 短 期 的 可 恢 复 的 施 工 期 临 时 征 地

95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需 依 据 相 关 政 策 给 予 相 应 的 补 偿, 施 工 结 束 后 实 施 复 耕 和 植 被 恢 复, 对 土 地 资 源 和 农 业 生 产 的 不 利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公 路 拆 迁 将 给 公 路 沿 线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带 来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项 目 拆 迁 主 要 以 居 民 房 屋 为 主 ; 根 据 调 查, 拆 迁 房 屋 主 要 以 砖 混 结 构 楼 房 和 砖 瓦 房 为 主, 工 程 实 施 将 给 受 拆 迁 影 响 的 居 民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 根 据 工 程 设 计 确 定 的 路 线 方 案, 本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拆 迁 建 筑 面 积 26400m 2 ; 在 公 路 建 设 过 程 中 要 迁 建 电 力 线 km (3) 施 工 活 动 施 工 车 辆 的 进 出, 对 现 有 道 路 的 占 用, 会 影 响 沿 线 居 民 的 出 行, 尤 其 是 现 有 公 路 及 乡 村 道 路 将 成 为 施 工 期 的 主 要 利 用 路 段, 本 项 目 施 工 车 辆 的 往 来 将 造 成 扬 尘 污 染, 也 会 降 低 附 近 居 民 的 生 活 质 量 ; 另 外 施 工 噪 声 和 交 通 噪 声 也 会 影 响 项 目 沿 线 居 民 的 休 息 和 学 生 的 正 常 上 课 施 工 租 住 地 的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垃 圾 生 产 废 物 的 排 放 施 工 人 员 的 文 明 程 度 都 可 能 会 给 当 地 村 民 的 日 常 生 活 带 来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4) 交 通 阻 隔 项 目 施 工 期 由 于 公 路 施 工 阻 隔, 将 会 给 沿 线 的 居 民 出 行 带 来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5) 文 物 古 迹 根 据 文 物 调 查 报 告, 在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施 工 范 围 内 发 现 文 物 点 2 处, 为 地 上 文 物, 工 程 建 设 将 会 对 其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6) 矿 产 资 源 根 据 矿 产 资 源 调 查 报 告, 公 路 全 线 涉 及 国 家 矿 产 地 1 个 涉 及 整 装 勘 查 区 1 个 涉 及 已 有 采 矿 权 4 个, 线 路 建 设 对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环 境 空 气 ⑴ 施 工 期 项 目 全 线 采 用 沥 青 砼 路 面,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对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TSP 沥 青 烟 主 要 污 染 环 节 为 灰 土 搅 拌 及 混 凝 土 拌 和 作 业, 沥 青 的 熬 制 拌 合, 材 料 的 运 输 和 堆 放 土 石 方 的 开 挖 和 回 填 等 作 业 过 程, 上 述 各 环 节 在 受 风 力 的 作 用 下 将 会 对 施 工 现 场 及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TSP 沥 青 烟 污 染 另 外,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将 产 生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污 染 1 沥 青 烟 沥 青 烟 产 生 于 沥 青 熬 制 拌 和 器 拌 和 工 艺 及 铺 路 时 的 热 油 蒸 发 等 污 染 物 浓 度 一 般 在 下 风 向 50m 外 苯 并 [a] 芘 低 于 mg/m 3, 酚 在 下 风 向 60m 左 右 0.01mg/m 3,THC 在 60m 左 右 0.16mg/m 3 第 84 页

96 2 施 工 粉 尘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根 据 类 似 工 程 实 际 调 查 资 料, 目 前 公 路 施 工 灰 土 搅 拌 均 采 用 站 拌 形 式, 并 配 有 除 尘 设 施, 根 据 已 建 类 似 工 程 实 际 调 查 资 料, 灰 土 拌 和 站 下 风 向 50m 处 TSP 浓 度 为 9.0mg/m 3 ; 下 风 向 100m 处 TSP 浓 度 为 1.7mg/m 3 ; 下 风 向 150m 处 符 合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日 均 值 0.3mg/m 3 其 它 作 业 环 节 产 生 的 TSP 污 染 可 控 制 在 施 工 现 场 50~200m 范 围 内, 在 此 范 围 以 外 将 符 合 二 级 标 准 3 道 路 扬 尘 施 工 期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的 往 来 将 产 生 道 路 二 次 扬 尘 污 染, 尤 其 行 驶 在 现 有 国 道 路 段 的 车 辆 根 据 类 似 施 工 现 场 汽 车 运 输 引 起 的 扬 尘 现 场 监 测 结 果, 灰 土 运 输 车 辆 下 风 向 50m 处 TSP 的 浓 度 为 mg/m 3 ; 下 风 向 100m 处 TSP 的 浓 度 为 9.694mg/m 3 ; 下 风 向 150m 处 TSP 的 浓 度 为 5.093mg/m 3,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鉴 于 现 有 道 路 两 侧 居 民 点 较 多,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期 运 输 道 路 的 车 辆 管 理 工 作, 减 轻 道 路 扬 尘 造 成 的 空 气 污 染 ⑵ 营 运 期 营 运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行 驶 汽 车 排 放 的 尾 气, 汽 车 排 放 尾 气 中 NO2 的 日 均 排 放 量 可 按 下 列 计 算 式 : 3 QJ= i 式 中 :QJ 行 驶 汽 车 在 一 定 车 速 下 排 放 的 J 种 污 染 物 源 强,mg/(m s); A i i 种 车 型 的 小 时 交 通 量, 辆 /h; B NOx 排 放 量 换 算 成 NO2 排 放 量 的 校 正 系 数 ; E il 单 车 排 放 系 数, 即 i 种 车 型 在 一 定 车 速 下 单 车 排 放 的 J 种 污 染 物 量,mg/ 辆 m 因 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于 2005 年 4 月 15 日 发 布 了 轻 型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 中 国 Ⅲ Ⅳ 阶 段 )GB , 要 求 分 别 从 2006 年 7 月 1 日 和 2010 年 7 月 1 日 起, 新 生 产 车 都 要 达 到 相 当 于 欧 洲 3 号 标 准 和 欧 洲 4 号 标 准 的 国 家 Ⅲ Ⅳ 阶 段 型 式 核 准 排 放 限 值 在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尚 未 公 布 更 为 严 格 的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前, 在 进 行 影 响 分 析 时 考 虑 到 机 动 车 使 用 中 的 劣 化 系 数 的 影 响 以 及 新 旧 车 的 比 例 问 题 运 营 近 期 拟 选 用 轻 型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WPB 中 的 相 当 于 欧 洲 1 号 标 准 的 国 家 Ⅰ 阶 段 型 式 核 准 排 放 限 值 单 车 排 放 系 数 ; 运 营 中 期 拟 选 用 轻 型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WPB 中 的 相 当 于 欧 洲 3 号 标 准 的 国 家 Ⅱ 阶 段 型 式 核 准 排 放 限 值 单 车 排 放 系 数 ; 运 营 远 期 拟 选 用 轻 型 汽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 中 国 Ⅲ Ⅳ 阶 段 ) 第 85 页 1 BA i E il

97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GB ) 中 的 相 当 于 欧 洲 4 号 标 准 的 国 家 Ⅲ 阶 段 型 式 核 准 排 放 限 值 单 车 排 放 系 数 采 用 单 车 排 放 限 值 见 表 表 欧 标 车 辆 单 车 尾 气 排 放 系 数 单 位 :mg/ 辆 m 标 准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NOx CO NOx CO NOx CO 欧 1 标 准 ( 营 运 近 期 ) 欧 3 标 准 ( 营 运 中 期 ) 欧 4 标 准 ( 营 运 远 期 ) 根 据 各 预 测 年 预 测 交 通 量 车 型 比 昼 夜 比 小 时 高 峰 比 和 计 算 的 车 速 分 别 计 算 得 到 各 路 段 NOx 的 日 均 排 放 源 强, 并 根 据 相 关 系 数, 换 算 得 到 NO2 日 均 排 放 源 强 NO2 排 放 量 测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项 目 沿 线 NO2 及 CO 排 放 源 强 表 单 位 :mg/s m 项 目 近 期 日 均 中 期 日 均 远 期 日 均 近 期 高 峰 中 期 高 峰 远 期 高 峰 NO CO 声 环 境 ⑴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源 主 要 由 施 工 作 业 机 械 产 生, 根 据 常 用 机 械 的 实 测 资 料, 其 污 染 源 强 分 别 见 表 表 表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的 测 试 值 序 号 搅 拌 机 型 号 测 点 距 施 工 地 点 距 离 (m) 最 大 声 级 Lmax[dB(A)] 1 parker LB1000 型 ( 英 国 ) LB30 型 ( 西 筑 ) LB2.5 型 ( 西 筑 ) MARINI( 意 大 利 ) 2 90 表 道 路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测 试 值 测 点 距 施 工 机 械 距 离 序 号 机 械 类 型 型 号 (m) 最 大 声 级 Lmax [db(a)] 1 轮 式 装 载 机 ZL40 型 轮 式 装 载 机 ZL50 型 平 地 机 PY16A 型 振 动 式 压 路 机 YZJ10B 型 双 轮 双 振 压 路 机 CC21 型 三 轮 压 路 机 轮 胎 压 路 机 ZL16 型 5 76 第 86 页

98 序 号 机 械 类 型 型 号 测 点 距 施 工 机 械 距 离 (m)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最 大 声 级 Lmax [db(a)] 8 推 土 机 T140 型 轮 胎 式 液 压 挖 掘 机 W4-60C 型 发 电 机 组 (2 台 ) FKV 冲 击 式 钻 井 机 22 型 锥 形 反 转 出 料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JZC350 型 1 79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施 工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两 侧 居 民 的 干 扰, 以 及 施 工 机 械 所 在 场 所 如 搅 拌 站 拌 和 站 等 施 工 场 所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对 附 近 居 民 的 影 响 其 中 施 工 期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范 围 集 中 在 公 路 两 侧 150m 范 围 内,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影 响 主 要 在 距 离 上 述 施 工 场 所 200m 范 围 内 部 分 路 段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已 经 存 在, 但 会 因 公 路 建 设 带 来 的 运 输 车 辆 增 加 而 有 所 加 重, 考 虑 工 程 施 工 期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的 不 连 续 性, 其 造 成 的 影 响 也 是 有 限 的 上 述 新 增 加 的 噪 声 影 响 均 会 随 着 施 工 过 程 的 结 束 而 降 低 或 消 失 ⑵ 营 运 期 车 型 分 为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和 大 型 车 3 类, 各 类 型 车 在 离 行 车 线 7.5m 处 参 考 点 的 单 车 能 量 平 均 辐 射 噪 声 级 按 表 计 算 表 各 类 车 型 平 均 辐 射 噪 声 级 单 位 :db 大 型 车 中 型 车 小 型 车 L ol = lgV L L om = lgV M L oes = lgV S 式 中 :S M L 分 别 表 示 小 中 大 型 车 ; vi 该 车 型 的 预 测 车 速,km/h, 本 项 目 预 测 车 速 按 设 计 车 速 40km/h 计 算 根 据 上 面 的 公 式, 计 算 得 到 项 目 运 营 期 小 中 大 型 车 单 车 平 均 辐 射 声 级 预 测 结 果, 具 体 见 表 路 段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表 营 运 各 期 各 车 型 单 车 噪 声 排 放 源 强 时 间 单 位 :db 营 运 近 期 (2017 年 ) 营 运 中 期 (2023 年 ) 营 运 中 期 (2031 年 )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小 车 中 车 大 车 昼 间 夜 间 营 运 期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将 对 两 侧 居 民 带 来 不 同 程 度 的 噪 声 干 扰, 通 过 采 取 必 要 的 管 理 措 施 及 降 噪 工 程 措 施, 营 运 期 的 噪 声 影 响 可 以 得 到 较 好 的 控 制 生 态 环 境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见 表 所 示 表 施 工 过 程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影 响 影 响 程 度 影 响 分 析 第 87 页

99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特 征 大 中 小 路 基 工 程 线 状 切 割 路 基 开 挖, 直 接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和 植 物 种 类, 使 影 响 区 域 植 被 分 布 面 积 减 少 植 物 群 落 盖 度 和 植 物 物 种 多 样 性 下 降 ; 路 基 工 程 建 设 可 改 变 地 表 径 流 方 向, 导 致 生 态 系 统 退 化 萎 缩 或 退 化 等 本 项 目 主 要 影 响 到 暖 性 常 绿 针 叶 林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经 济 林 用 材 林 及 农 田 植 被 通 过 地 表 弃 渣,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和 土 壤 结 构, 改 变 地 形 地 貌 以 及 自 然 景 观, 使 部 分 地 段 植 被 覆 盖 和 植 物 多 样 性 下 降, 自 然 景 观 破 碎 化, 影 响 生 态 系 统 的 结 构 和 功 能 弃 渣 场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加 剧 水 土 流 失 等 生 态 问 题 影 响 对 象 主 要 是 地 表 植 被 土 壤 结 构 及 自 然 景 观 通 过 运 输 机 械 ( 车 辆 ) 碾 压,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和 土 壤 物 理 结 构, 可 影 响 植 物 生 长 发 育 和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和 功 能, 并 加 剧 水 土 流 失 等 生 态 过 程 通 过 桥 涵 工 程 建 设, 可 改 变 地 形 地 貌 水 文 过 程 和 地 表 植 被, 影 响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和 功 能 可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加 剧 水 土 流 失 等 生 态 问 题 影 响 对 象 主 要 是 自 然 景 观 地 形 地 貌 水 文 过 程 及 地 表 植 被 等 同 时 影 响 河 流 水 质 通 过 隧 道 挖 掘 或 弃 渣 处 置, 可 改 变 或 破 坏 自 然 景 观 地 形 地 貌 和 地 表 植 被, 使 区 域 植 被 覆 盖 和 植 物 多 样 性 下 降, 影 响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和 功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加 剧 水 土 流 失 等 生 态 问 题 影 响 对 象 主 要 是 地 表 植 被 自 然 景 观 及 水 文 过 程 通 过 场 地 占 用 机 械 碾 压 以 及 人 员 活 动 等, 可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和 土 壤 结 构, 降 低 生 态 系 统 功 能 其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与 站 场 规 模 人 员 数 量 以 及 施 工 时 间 长 短 有 密 切 关 系 同 时 产 生 生 活 垃 圾 等 环 境 问 题 弃 渣 场 斑 块 扩 散 施 工 便 道 带 状 切 割 桥 涵 工 程 斑 块 扩 散 隧 道 工 程 斑 块 扩 散 临 时 场 地 生 活 营 地 斑 块 扩 散 服 务 设 施 斑 块 扩 散 通 过 场 地 永 久 占 用 以 及 人 员 活 动 等,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降 低 生 态 系 统 功 能 其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与 站 场 规 模 人 员 数 量 等 有 密 切 关 系 ⑴ 植 被 农 田 减 少 路 基 服 务 设 施 等 工 程 建 设 将 使 植 被 生 境 破 坏, 生 物 个 体 失 去 生 长 环 境, 影 响 的 程 度 是 不 可 逆 的 公 路 永 久 征 地 97.65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35.5hm 2, 公 路 建 设 占 地 会 使 沿 线 的 植 被 受 到 破 坏 公 路 建 设 过 程 中, 临 时 用 地 主 要 有 弃 渣 场 施 工 便 道 拌 和 场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预 制 场 材 料 堆 场 等 这 些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将 对 森 林 群 落 及 植 被 产 生 直 接 的 破 坏 作 用, 从 而 使 群 落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降 低 通 过 采 取 公 路 两 侧 绿 化 和 对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的 植 被 恢 复, 公 路 造 成 的 植 被 和 农 田 损 失 可 以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得 到 补 偿 ⑵ 生 态 和 景 观 影 响 项 目 建 设 将 占 用 部 分 水 田 旱 地 林 地 及 灌 草 地, 公 路 建 设 占 地 会 使 沿 线 的 农 业 资 源 和 植 被 受 到 破 坏, 从 植 被 分 布 现 状 调 查 的 结 果 看, 以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的 植 被 类 型 主 要 是 水 田 旱 地 作 物 和 林 地 植 被 等 公 路 临 时 占 地 将 对 植 被 产 生 直 接 的 破 坏 作 用, 从 而 降 低 群 落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路 营 运 期 由 于 公 路 建 设 带 来 的 边 缘 效 应 影 响, 会 导 致 林 地 边 缘 的 植 物 动 物 和 微 生 物 等 沿 林 缘 ~ 林 内 的 发 生 不 同 程 度 的 变 化 公 路 施 工 期 间, 对 两 栖 动 物 和 爬 行 动 物 的 活 动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它 们 会 迁 移 到 非 施 工 区, 对 其 生 存 不 会 造 成 威 胁 施 工 期 间, 临 时 征 地 区 域 的 鸟 类 和 兽 类 将 被 迫 离 开 原 来 的 领 第 88 页

100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域, 当 临 时 征 地 区 域 的 植 被 恢 复 后, 它 们 仍 可 回 到 原 来 的 领 域 营 运 期 交 通 噪 声 和 夜 间 车 辆 行 驶 时 灯 光 对 动 物 的 栖 息 和 繁 殖 有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对 该 地 区 的 动 物 不 会 造 成 特 别 的 破 坏 本 工 程 除 原 路 利 用 外, 占 地 主 要 是 林 地 和 旱 地, 在 工 程 建 成 和 移 民 完 成 后, 各 种 拼 块 类 型 面 积 发 生 变 化 导 致 区 域 自 然 生 态 体 系 生 产 能 力 和 稳 定 状 况 的 发 生 改 变, 对 本 区 域 生 态 完 整 性 具 有 一 定 影 响 ⑶ 工 程 弃 渣 环 境 影 响 工 程 弃 渣 将 改 变 土 地 原 有 使 用 性 质, 其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农 田 占 用 植 被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土 方 运 输 过 程 产 生 的 道 路 扬 尘 等 本 工 程 永 久 弃 渣 场 占 地 面 积 18.37hm 2, 土 地 类 型 主 要 是 林 地 水 田 和 旱 地, 工 程 弃 渣 将 不 可 避 免 造 成 一 定 的 农 业 损 失 和 植 被 损 失 弃 土 施 工 前 后 通 过 保 存 地 表 熟 土, 复 耕 植 物 防 护 等 措 施, 工 程 弃 土 造 成 的 生 物 损 失 将 得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补 偿 工 程 弃 渣 处 理 不 当 将 造 成 占 用 土 地 资 源 农 业 损 失 及 不 同 程 度 的 水 土 流 失 通 过 对 弃 渣 场 采 取 挡 渣 墙 截 水 沟 复 垦 或 植 被 恢 复 等 措 施, 可 使 弃 渣 场 造 成 的 损 失 减 到 最 低 ⑷ 工 程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环 境 影 响 项 目 临 时 性 用 地 还 包 含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便 道 和 表 土 堆 放 场 三 部 分, 该 三 部 分 临 时 性 用 地 共 计 33.04hm 2, 占 项 目 总 占 用 土 地 (150.56hm 2 ) 的 21.94% 这 些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将 对 植 被 产 生 直 接 的 破 坏 作 用, 从 而 使 群 落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降 低 由 于 公 路 沿 线 主 要 在 山 区, 在 临 时 用 地 中 施 工 便 道 等 必 需 占 用 植 被 施 工 期 临 时 占 地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将 遭 到 破 坏 施 工 期 人 为 活 动 对 项 目 周 围 地 区 植 被 的 影 响 在 于 施 工 过 程 需 要 修 建 一 些 施 工 便 道, 如 果 施 工 管 理 不 善, 对 乔 木 层 灌 木 层 和 草 本 层 的 破 坏 明 显, 特 别 是 对 灌 木 层 及 草 本 层 的 破 坏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占 地 属 于 短 期 占 用, 在 设 置 中 要 避 免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生 态 公 益 林 等 敏 感 性 的 区 域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应 做 好 恢 复 防 护 工 作, 可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小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1)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公 路 施 工 时,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点 比 较 分 散, 生 活 污 水 量 较 小, 且 大 多 数 情 况 为 靠 近 农 田 和 居 民 区,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施 工 租 住 地 施 工 人 员 比 较 集 中, 施 工 周 期 长, 污 水 易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对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其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是 ph SS COD 和 BOD5 等 施 工 租 住 地 生 活 污 水 量 按 以 下 公 式 计 算 :Qs=(k q1)/1000 第 89 页

101 式 中 :Qs 每 人 每 天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t/ 人 d);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k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系 数, 一 般 为 0.6~0.9, 取 k=0.9; q1 每 人 每 天 生 活 用 水 量 定 额,L/( 人 d ), 参 照 贵 州 省 行 业 用 水 定 额 (DB52/T ), 施 工 人 员 按 农 村 居 民 生 活 综 合 用 水 定 额 ( 集 镇 ) 取 q1=100l/( 人 d ); 根 据 上 式, 计 算 得 到 施 工 人 员 每 人 每 天 排 放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约 0.09t 按 1 个 施 工 生 活 生 产 区 80 人, 零 散 的 分 布 于 租 住 地 邻 近 的 几 户 农 户, 共 5 个, 常 驻 施 工 人 员 最 多 约 400 人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施 工 租 住 地 未 经 处 理 的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物 成 分 及 其 浓 度 详 见 表 附 属 设 施 表 施 工 租 住 地 生 活 污 水 成 分 及 浓 度 表 单 位 : mg/l 主 要 污 染 物 BOD 5 COD 氨 氮 SS 动 植 物 油 TP 施 工 租 住 本 工 程 施 工 人 员 租 用 当 地 居 民 民 房 作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可 排 入 现 有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或 经 隔 油 池 沉 淀 池 处 理 用 作 农 肥,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的 污 染 影 响 但 考 虑 施 工 作 业 点 比 较 分 散, 应 做 好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的 收 集 和 处 理 (2) 施 工 废 水 排 放 本 工 程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跨 河 桥 梁 基 础 开 挖 和 钻 孔 产 生 的 泥 浆 废 水 施 工 机 械 及 车 辆 冲 洗 废 水 混 凝 土 拌 和 废 水 等 1 钻 孔 泥 浆 水 主 要 产 生 在 跨 河 桥 梁 ( 桥 墩 位 于 河 滩 地 ) 桩 基 施 工 过 程,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桥 梁 桩 基 钻 孔 施 工 过 程 约 5 个 月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产 生 废 水 约 10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其 浓 度 可 达 mg/l 2 施 工 机 械 及 车 辆 冲 洗 废 水,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成 分 为 石 油 类 和 悬 浮 物 根 据 有 关 资 料, 小 浪 底 工 程 实 测 冲 洗 废 水 石 油 类 浓 度 为 1~6mg/L 根 据 类 似 项 目 的 调 查, 本 项 目 需 定 期 清 洗 的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约 5 台 ( 辆 ), 平 均 每 台 机 械 设 备 每 天 冲 洗 水 以 0.5m 3 计,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2.5m 3 /d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得 到 项 目 施 工 期 施 工 废 水 及 污 染 物 浓 度 见 表 第 90 页

102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表 项 目 施 工 期 施 工 废 水 及 污 染 物 浓 度 表 产 生 量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项 目 污 染 物 名 称 处 理 前 浓 度 m 3 /d t/d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废 水 SS mg/l 冲 洗 废 水 石 油 类 1~6mg/L (3) 预 制 场 拌 和 站 等 生 产 SS 废 水 预 制 场 拌 和 站 的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是 施 工 机 械 的 冲 洗 废 水, 一 般 一 处 场 地 的 生 产 废 水 量 ( 冲 洗 废 水 ) 少 于 1.0t/d,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浓 度 可 达 到 3000~5000mg/L (4) 隧 道 施 工 废 水 隧 道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废 水 来 源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种 : 隧 道 穿 越 不 良 地 质 单 元 时 产 生 的 涌 水, 施 工 设 备 如 钻 机 等 产 生 的 废 水, 隧 道 爆 破 后 用 于 降 尘 的 水, 喷 射 水 泥 砂 浆 从 中 渗 出 的 水 以 及 基 岩 裂 隙 水 等 根 据 类 比 同 类 道 路 隧 道 的 调 查 结 果, 隧 道 外 排 的 废 水 流 量 变 化 比 较 大, 范 围 在 3m 3 /h~4000m 3 /h, 主 要 是 不 良 地 质 隧 道 施 工 挖 掘 进 度 等 诸 多 因 素 的 影 响 所 致 根 据 中 国 科 技 信 息 某 隧 道 施 工 废 水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资 料 显 示 ( 见 表 ), 隧 道 施 工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SS 石 油 类 表 隧 道 施 工 期 废 水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营 运 期 (1) 沿 线 设 施 生 活 污 水 源 强 本 项 目 为 旅 游 公 路, 结 合 慢 行 系 统, 本 项 目 沿 线 设 置 4 处 驿 站 2 处 露 营 地 和 1 处 观 景 台, 不 设 收 费 站 服 务 区 等 设 施 根 据 项 目 工 可 设 计 资 料, 驿 站 露 营 地 设 有 公 厕 商 店 餐 厅 停 车 场 住 宿 等, 观 景 台 仅 设 置 停 车 场, 不 设 置 公 厕 餐 厅 等 服 务 设 施 因 此,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源 为 驿 站 露 营 地, 污 水 主 要 由 生 活 污 水 和 餐 饮 洗 涤 废 水 组 成, 一 般 考 虑 的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BOD5 COD 氨 氮 SS 和 动 植 物 油 等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附 属 设 施 未 经 处 理 的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物 成 分 及 其 浓 度 详 见 表 第 91 页

103 主 要 污 染 物 附 属 设 施 表 附 属 设 施 污 水 浓 度 值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BOD 5 COD 氨 氮 SS 动 植 物 油 TP 驿 站 露 营 地 附 属 设 施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按 下 列 公 式 进 行 预 测 计 算 : Qs=(k q1)/1000 式 中 :Qs 每 人 每 天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t/ 人 d); k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系 数, 一 般 为 0.6~0.9, 取 k=0.9; q1 每 人 每 天 生 活 用 水 量 定 额,L/( 人 d ), 取 q1=100l/( 人 d ) q1 每 人 每 天 生 活 用 水 量 定 额,L/( 人 d ), 参 照 贵 州 省 行 业 用 水 定 额 (DB52/T ), 驿 站 露 营 地 常 驻 工 作 人 员 参 照 农 村 居 民 生 活 综 合 用 水 定 额 ( 集 镇 ) 取 q1=100l/ ( 人 d ), 驿 站 露 营 地 住 宿 游 客 按 旅 游 饭 店 用 水 定 额 取 q1=400l/( 人 d ), 驿 站 露 营 地 过 往 游 客 按 正 餐 服 务 ( 一 般 酒 楼 ) 用 水 定 额 取 q1=35l/( 人 d ) 根 据 项 目 工 可 设 计 资 料, 沿 线 驿 站 露 营 地 主 要 为 常 驻 工 作 人 员 住 宿 游 客 和 过 往 游 客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餐 饮 洗 涤 废 水 等 对 于 常 驻 工 作 人 员 每 处 驿 站 露 营 地 按 20 人 计, 住 宿 人 员 按 每 晚 住 宿 30 人 计, 流 动 游 客 每 处 驿 站 露 营 地 按 150 人 计 本 项 目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污 水 产 生 量 见 表 排 放 统 计 情 况 见 表 设 施 名 称 驿 站 露 营 地 表 项 目 沿 线 服 务 设 施 污 水 排 放 量 预 计 人 数 生 活 用 水 量 污 水 日 产 生 量 类 型 ( 人 / 天 ) (L/ 人 ) (L/ 人 ) 污 水 产 生 总 量 (m 3 /d) 常 驻 工 作 人 员 污 水 住 宿 人 员 污 水 过 往 人 员 污 水 合 计 17.3 表 项 目 沿 线 服 务 设 施 污 水 排 放 量 服 务 设 施 生 活 污 水 量 (m 3 /d) 污 染 因 子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kg/d) 排 放 去 向 每 处 驿 站 17.3 BOD COD 氨 氮 SS 动 植 物 油 TP 处 驿 站 小 计 69.2 / / /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露 营 地 17.3 BOD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COD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第 92 页

104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服 务 设 施 生 活 污 水 量 (m 3 /d) 污 染 因 子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kg/d) 排 放 去 向 氨 氮 SS 动 植 物 油 TP 度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2 处 驿 站 小 计 34.6 / / / 合 计 / 准 后 排 放 ⑵ 运 营 期 路 ( 桥 )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及 源 强 分 析 路 ( 桥 )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悬 浮 物 石 油 类 等, 其 浓 度 取 决 于 交 通 量 降 雨 强 度 灰 尘 沉 降 量 和 前 期 干 旱 时 间 等 多 种 因 素, 由 于 影 响 因 素 变 化 性 大, 随 机 性 强, 偶 然 性 高, 很 难 得 出 一 般 规 律 和 统 一 的 测 算 方 法 供 采 用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按 长 安 大 学 对 西 安 至 三 原 公 路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情 况 试 验 数 值, 测 定 结 果 见 表 表 西 安 至 三 原 公 路 桥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测 定 值 项 目 5~20 分 钟 20~40 分 钟 40~60 分 钟 平 均 值 PH 7.0~ ~ ~ SS(mg/L) ~ ~ ~ BOD 5(mg/L) 7.34~ ~ ~ 石 油 类 (mg/l) 22.30~ ~ ~ 固 体 废 物 ⑴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包 括 废 弃 土 石 方 建 筑 垃 圾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其 中 废 弃 土 石 方 在 设 置 的 弃 渣 场 进 行 处 置, 拆 迁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建 筑 垃 圾 部 分 用 于 施 工 营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中 场 地 平 整, 其 余 运 送 附 近 的 城 市 垃 圾 处 理 场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经 堆 肥 处 理 或 送 各 路 段 附 近 的 城 市 垃 圾 处 理 场 处 理 ; 按 1 个 施 工 生 活 生 产 区 80 人, 共 5 个, 常 驻 施 工 人 员 最 多 约 400 人, 按 每 人 每 天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1kg/d 计,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400kg/d 此 外, 施 工 期 的 车 辆 维 修 还 可 能 有 少 量 的 废 油 废 含 油 手 套 废 油 桶 等 危 险 废 物, 估 算 每 年 产 生 量 约 18.2 吨 ⑵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4 处 驿 站 2 处 露 营 地 1 处 观 景 台 游 客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根 据 项 目 工 可 设 计 资 料, 每 处 驿 站 露 营 地 常 驻 工 作 人 员 20 人, 住 宿 人 员 30 人, 流 动 游 客 150, 折 算 为 常 驻 人 口 按 65 人 计, 每 处 观 景 台 流 动 游 客 及 流 动 巡 视 人 员 400 人, 折 算 为 常 驻 人 口 按 40 人 计 营 运 期 附 属 设 施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根 据 营 运 期 主 要 站 点 的 布 设 情 况, 营 运 期 的 生 活 垃 圾 在 各 服 务 设 施 点 集 中 收 集 后 由 垃 圾 车 定 期 运 送 至 附 近 县 城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统 一 处 理 处 置 第 93 页

105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表 项 目 沿 线 服 务 设 施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表 项 目 产 生 量 驿 站 4 处 日 产 生 活 垃 圾 (kg/d) 260 年 产 生 活 垃 圾 (t/a) 94.9 露 营 地 2 处 日 产 生 活 垃 圾 (kg/d) 130 年 产 生 活 垃 圾 (t/a) 观 景 台 1 处 日 产 生 活 垃 圾 (kg/d) 40 年 产 生 活 垃 圾 (t/a) 14.6 合 计 日 产 生 活 垃 圾 (kg/d) 430 合 计 年 产 生 活 垃 圾 (t/a) 工 程 施 工 期 及 营 运 期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项 目 施 工 期 及 营 运 期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详 见 表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空 气 阶 段 施 工 期 污 染 因 素 沥 青 烟 施 工 粉 尘 表 处 理 前 浓 度 苯 并 [a] 芘 : 下 风 向 50m mg/m 3 酚 : 下 风 向 60m 0.01mg/m 3 THC: 下 风 向 60m 0.16mg/m 3 TSP: 灰 土 拌 和 站 下 风 向 50m 为 8.90mg/m 3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一 览 表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主 要 产 生 路 段 / K / K K K 道 路 扬 尘 TSP 运 输 车 辆 下 风 向 50m 为 mg/m 3 / 线 路 沿 线 运 输 道 路 声 环 境 营 运 期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汽 车 尾 气 施 工 机 械 交 通 噪 声 NO 2 最 大 值 mg/s m CO 最 大 值 mg/s m 76 db(a)~98 db(a) / 小 车 68.2 db; 中 车 73.7 db; 大 车 80.2 db 悬 浮 物 (SS): 220 mg/l / 线 路 主 线 K K K K K / 线 路 主 线 8.3 kg/d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BOD 5:220 mg/l COD:500 mg/l 氨 氮 :90mg/L 动 植 物 油 :50mg/L 19.0 kg/d 3.5 kg/d 8.3 kg/d 1.9 kg/d 混 凝 土 养 护 废 水 :ph: 9~12 / 冲 洗 废 水 : 石 油 类 1~6mg/L t/d 悬 浮 物 (SS):220 mg/l 30.4 kg/d K K K K K K K K K K 营 运 期 生 活 污 水 BOD 5:220 mg/l COD:500 mg/l 氨 氮 :90mg/L 动 植 物 油 :50mg/L SS:220 mg/l TP:4.0 mg/l 22.8 kg/d 52.2 kg/d 9.6 kg/d 5.4kg/d 22.8 kg/d 0.42 kg/d MXK MXK MXK MXK MXK MXK 第 94 页

106 固 体 废 弃 物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桥 面 径 流 生 活 垃 圾 PH:7.4 SS:100 mg/l BOD 5: 5.08 mg/l 石 油 类 11.25mg/L 400kg/d / 400kg/d 危 废 / 18.2t 生 活 垃 圾 3.6 已 开 工 部 分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 430kg/d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线 路 沿 线 桥 梁 处 K K K K K K K K K K MXK MXK MXK MXK MXK MXK K 已 开 工 部 分 工 程 进 展 情 况 详 见 节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及 资 料 统 计 可 知, 工 程 全 线 正 在 开 展 路 基 及 桥 梁 基 础 桩 工 程 施 工 建 设, 上 述 施 工 活 动 将 造 成 一 定 的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工 程 征 地 涉 及 到 永 久 性 和 临 时 性 占 地 ( 根 据 统 计, 工 程 全 线 已 开 工 部 分 开 挖 扰 动 土 地 面 积 67.75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43.94hm 2, 临 时 占 地 hm 2 ), 将 影 响 到 当 地 农 林 业 生 产 2 工 程 征 地 涉 及 部 分 场 地 平 整 施 工, 机 械 填 挖 作 业 对 沿 线 自 然 植 被 及 野 生 动 物 的 生 境 造 成 破 坏, 形 成 裸 露 松 散 的 地 表 和 边 坡, 在 雨 水 的 作 用 下 极 易 形 成 水 土 流 失, 从 而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在 河 道 附 近 还 可 能 造 成 河 道 淤 积, 影 响 泄 洪 能 力, 在 天 气 干 旱 季 节, 又 容 易 引 起 扬 尘, 对 附 近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3 工 程 场 地 平 整 产 生 的 废 弃 土 石 方, 易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4 混 凝 土 拌 合 等 施 工 活 动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生 产 废 水 (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SS 和 石 油 类 ), 若 处 理 不 当 对 沿 线 水 体 的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5 桥 梁 桩 基 础 的 施 工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生 产 废 水, 钻 孔 灌 注 桩 产 生 的 废 弃 泥 浆 和 泄 漏 的 混 凝 土, 对 沿 线 水 体 的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6 施 工 机 械 的 运 转 产 生 噪 声 和 废 气 污 染, 会 影 响 施 工 人 员 身 心 健 康 沿 线 居 民 区 居 民 生 活 和 公 共 健 康, 并 对 现 有 公 用 设 施 和 陆 地 运 输 产 生 影 响 7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及 生 活 垃 圾 对 沿 线 环 境 的 影 响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详 见 下 表 : 第 95 页

107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表 施 工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分 类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名 称 处 理 前 产 生 浓 度 及 产 生 量 ( 单 位 ) 拌 合 废 水 SS 3000~5000mg/L 废 水 产 生 量 :1t/d 1~6mg/L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石 油 类 地 表 水 废 水 产 生 量 :2.5 m 3 /d 生 活 污 水 220mg/L BOD 5 500mg/L COD 污 水 产 生 量 :27t/d 大 气 环 境 交 通 运 输 场 地 平 整 TSP 产 生 量 很 小 声 环 境 机 械 噪 声 / 76 db(a)~98 db(a) 固 体 废 弃 物 生 活 垃 圾 / 300kg/d 工 程 开 挖 /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及 环 保 措 施 调 查 (1) 水 环 境 1) 水 环 境 影 响 已 开 工 路 段 线 路 全 线 挖 方 万 m 3, 填 方 万 m 3, 弃 土 万 m 3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水 污 染 源 主 要 有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桥 梁 施 工 混 凝 土 拌 合 和 施 工 租 住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等 对 地 表 水 体 水 质 的 污 染 影 响 等 工 程 路 基 填 筑 以 及 各 种 建 筑 材 料 的 运 输 等, 均 会 引 起 扬 尘, 施 工 产 生 的 粉 尘 影 响 是 难 免 的 而 这 些 扬 尘 会 随 风 飘 落 到 路 侧 的 水 体 中, 尤 其 是 对 靠 路 较 近 的 水 体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 路 基 工 程 开 挖 及 场 地 平 整 产 生 了 一 定 量 表 土 弃 渣, 产 生 的 弃 渣 或 施 工 开 挖 土 石 方 若 处 理 不 当 进 入 河 流 水 体, 将 会 影 响 沿 线 水 体 水 质 工 程 新 建 桥 梁 主 要 跨 越 低 洼 地 或 溪 沟, 全 线 桥 墩 无 涉 水 工 程, 桥 梁 的 基 础 工 程 形 式 为 灌 注 桩 基 础, 跨 河 桥 梁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如 处 理 不 当, 易 造 成 河 流 水 质 污 染, 工 程 混 凝 土 拌 和 场 及 构 件 厂 的 生 产 废 水 具 有 悬 浮 物 浓 度 高 水 量 小 间 歇 性 集 中 排 放 等 特 点, 若 直 接 排 放 对 赤 水 河 河 流 水 质 将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工 程 沿 线 现 阶 段 共 设 置 3 个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K K K82+500) 1 个 沥 青 拌 合 站 (K79+300)1 处 预 制 场 (K82+500) 2 处 堆 料 场 (K K82+500), 与 设 计 方 案 一 致, 设 计 方 案 中 剩 余 的 施 工 场 地 目 前 尚 未 使 用, 现 阶 段 产 生 的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约 2t/d, 混 凝 土 拌 合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若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使 局 部 河 段 水 体 浑 浊 度 增 加 影 响 河 流 水 质 已 开 工 部 分 工 程 施 工 期 高 峰 期 施 工 人 员 为 300 人, 分 散 租 用 当 地 民 房,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租 住 地 位 于 K K K K K82+500, 产 生 生 活 污 水 约 27t/d, 生 活 污 水 若 处 理 不 当 将 会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2) 采 取 的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第 96 页

108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经 过 现 场 调 查 可 知,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均 租 用 当 地 居 民 住 宅, 未 新 建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通 过 既 有 设 施 收 集 后 用 于 农 田 施 肥, 未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 本 工 程 线 路 沿 线 设 置 3 处 混 凝 土 拌 合 站 1 处 预 制 场, 工 程 混 凝 土 拌 合 及 冲 洗 废 水 采 用 沉 淀 池 收 集 后 回 用, 未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 本 工 程 桥 梁 施 工 采 用 钻 孔 灌 注 桩 工 艺 施 工, 对 于 跨 河 桥 梁 桩 基 础 施 工 过 程 中 均 设 置 有 沉 淀 池, 对 产 生 的 废 水 进 行 收 集 回 用 ; 工 程 开 挖 路 段 大 部 分 已 设 置 拦 挡 措 施, 防 止 开 挖 土 石 方 滚 落 入 赤 水 河, 但 仍 存 在 部 分 路 段 拦 挡 措 施 不 规 范 或 缺 乏 拦 挡 措 施 的 情 况, 开 挖 土 石 方 进 入 赤 水 河 将 造 成 局 部 河 段 SS 增 加, 对 水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2) 生 态 环 境 1)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1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工 程 已 开 挖 扰 动 土 地 面 积 67.75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43.94hm 2, 临 时 占 地 hm 2, 永 久 占 地 中 占 用 耕 地 面 积 8.50 hm 2, 占 用 林 地 1.64 hm 2 工 程 占 用 耕 地 种 植 作 物 主 要 为 玉 米 油 菜, 被 永 久 占 用 的 耕 地 将 丧 失 所 有 农 业 生 产 功 能, 对 公 路 沿 线 乡 镇 的 农 业 生 产 带 来 一 定 的 影 响, 工 程 占 用 林 地 植 被 主 要 为 黄 荆 构 树 盐 肤 木 等 灌 木 林, 林 地 的 占 用 将 破 坏 部 分 自 然 植 被, 造 成 林 业 资 源 的 损 失, 使 群 落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降 低 2 对 沿 线 植 被 的 影 响 施 工 过 程 中 施 工 机 械 碾 压 施 工 人 员 践 踏 粉 尘 废 水 等 对 周 围 地 表 植 被 的 生 长 会 带 来 一 定 影 响, 但 本 工 程 沿 线 所 受 影 响 的 植 被 均 为 当 地 常 见 种 广 布 种 和 外 来 种, 如 马 尾 松 柏 木 榕 树 刺 桐 构 树 硬 头 黄 竹 黄 荆 盐 肤 木 长 叶 水 麻 牛 尾 蒿 青 蒿 荩 草 类 芦 五 节 芒 等, 并 且 工 程 影 响 到 的 是 植 物 种 群 的 部 分 个 体, 种 群 的 大 部 分 个 体 在 影 响 区 域 以 外 广 泛 分 布, 不 会 导 致 物 种 灭 绝, 也 不 会 改 变 评 价 区 域 的 区 系 性 质, 不 会 造 成 较 大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流 失 同 时 工 程 所 在 地 热 量 丰 富, 降 雨 量 较 多, 植 物 生 长 速 度 快, 植 被 恢 复 力 强 因 此 经 过 一 定 时 间, 工 程 对 植 被 及 植 物 的 影 响 将 逐 步 减 弱, 公 路 的 施 工 不 会 对 区 域 植 物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造 成 影 响 工 程 沿 线 分 布 有 6 株 黄 葛 树 古 树, 工 程 施 工 均 对 其 采 取 了 避 让 措 施, 未 造 成 古 树 砍 伐 与 破 坏 3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工 程 占 地 缩 小 了 野 生 动 物 的 栖 息 空 间, 阻 隔 了 部 分 野 生 动 物 的 活 动 区 域 迁 移 途 径 觅 食 范 围 等, 从 而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生 存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施 工 地 段 人 类 活 动 较 为 频 繁, 动 物 主 要 以 蟾 蜍 乌 梢 蛇 老 鼠 等 常 见 动 物 为 主, 工 程 场 地 平 整 对 其 生 境 有 一 定 扰 动, 但 它 们 会 迁 移 到 非 施 工 区, 对 其 生 存 不 会 造 成 威 胁 第 97 页

109 4 工 程 弃 渣 及 水 土 流 失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工 程 开 挖 前 进 行 了 表 土 剥 离, 剥 离 表 土 零 散 堆 存 于 慢 行 系 统 征 地 范 围 内, 线 路 已 开 工 路 段 开 挖 土 石 方 共 计 万 m 3, 填 方 共 计 万 m 3, 弃 土 万 m 3, 堆 放 于 K K 两 个 弃 渣 场 区, 设 计 方 案 中 其 余 弃 渣 场 尚 未 利 用,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弃 渣 场 暂 无 拦 挡 及 排 水 设 施, 已 产 生 部 分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过 程 中 大 部 分 路 段 已 设 置 拦 挡 措 施, 拦 挡 设 施 拦 阻 了 绝 大 部 分 砂 石 泥 土, 发 挥 了 应 有 作 用, 但 由 于 部 分 路 段 拦 挡 措 施 不 规 范 ( 或 缺 少 拦 挡 措 施 ), 有 部 分 砂 石 冲 出, 甚 至 掉 落 河 中, 加 大 了 沿 线 的 水 土 流 失 5 对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跨 越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路 段 均 为 老 桥 利 用, 工 程 建 设 未 占 用 保 护 区 范 围, 现 阶 段 无 工 程 施 工 工 程 全 线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距 赤 水 河 15~200 米 根 据 调 查, 现 阶 段 施 工 过 程 中 由 于 部 分 路 段 拦 挡 措 施 不 规 范, 存 在 开 挖 的 土 石 方 滚 落 入 赤 水 河 的 现 象, 使 下 游 500m 范 围 河 段 水 体 悬 浮 物 固 体 (SS), 总 溶 解 性 固 体 (DS) 增 加, 对 水 质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同 时 水 体 SS 的 增 多, 使 得 浮 游 生 物 底 栖 动 物 等 饵 料 生 物 光 合 作 用 减 弱, 底 栖 动 物 等 饵 料 生 物 数 量 减 少, 施 工 结 束 后, 相 关 影 响 消 失, 生 境 将 逐 渐 恢 复 因 此, 工 程 施 工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范 围 和 影 响 时 间 有 限 本 工 程 现 阶 段 施 工 场 地 及 弃 渣 场 均 未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保 护 范 围 2)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开 挖 土 石 方 做 到 了 合 理 规 划, 大 部 分 开 挖 产 生 的 弃 土 用 于 路 基 回 填, 减 轻 了 因 新 增 弃 土 场 造 成 的 植 被 破 坏 及 水 土 流 失, 但 由 于 工 程 弃 渣 场 暂 无 拦 挡 及 排 水 设 施, 已 产 生 部 分 水 土 流 失 ; 工 程 沿 线 进 行 了 表 土 剥 离, 剥 离 的 表 土 零 散 堆 置 于 慢 行 系 统 占 地 范 围 内, 用 于 后 期 复 耕, 线 路 沿 线 对 古 树 均 采 取 了 绕 避, 避 免 了 施 工 占 地 造 成 的 古 树 破 坏, 线 路 沿 线 设 置 有 挡 墙 措 施, 但 部 分 路 段 拦 挡 措 施 不 规 范 ( 或 缺 少 拦 挡 措 施 ), 后 期 工 程 需 加 强 拦 挡 措 施 建 设 (3) 噪 声 1) 噪 声 影 响 工 程 现 阶 段 主 要 为 路 基 开 挖 及 桥 梁 基 础 桩 施 工 等,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噪 声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施 工 作 业 机 械 产 生, 路 基 开 挖 单 机 施 工 最 大 噪 声 约 为 90dB(A), 桥 梁 桩 基 础 主 要 采 用 的 是 钻 孔 灌 注 桩 及 部 分 人 工 挖 孔 灌 注 桩,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工 艺 相 对 冲 击 式 打 桩 机 施 工 工 艺 而 言, 具 有 噪 声 小, 震 动 小, 无 地 面 隆 起 和 侧 移 的 优 点, 因 此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工 程 中 产 生 噪 第 98 页

110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声 相 对 较 小 线 路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距 路 中 心 线 50m 以 内 的 村 庄 比 较 多, 主 要 分 布 在 现 有 道 路 两 侧, 工 程 施 工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将 会 对 居 民 的 休 息 产 生 较 大 的 干 扰 2)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施 工 单 位 施 工 机 械 选 择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施 工 人 员 均 发 放 头 盔 等 劳 保 措 施, 施 工 车 辆 在 经 过 敏 感 点 路 段 时 设 置 了 禁 鸣 标 志, 施 工 单 位 均 在 白 天 施 工, 根 据 调 查 了 解 施 工 期 间 未 造 成 施 工 扰 民 (4) 环 境 空 气 1)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影 响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大 气 污 染 的 主 要 环 节 为 土 石 方 开 挖 和 灰 土 拌 合, 经 现 场 调 查, 工 程 开 挖 局 部 范 围 内 扬 尘 有 所 增 加, 但 扬 尘 影 响 可 控 制 在 50~200m 范 围 内, 工 程 废 渣 运 输 车 辆 过 程 中 未 进 行 密 封 防 护, 车 辆 运 输 途 中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扬 尘 影 响 2)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措 施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本 工 程 公 路 施 工 灰 土 搅 拌 均 采 用 站 拌 形 式, 并 配 有 除 尘 设 施,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进 行 了 定 时 洒 水, 减 轻 施 工 扬 尘 的 影 响, 车 辆 运 输 途 中 未 进 行 密 封 防 护, 对 局 部 大 气 环 境 有 一 定 影 响 (5) 社 会 环 境 1)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工 程 在 设 计 阶 段 积 极 与 当 地 政 府 进 行 沟 通, 线 路 走 向 均 取 得 当 地 政 府 和 人 民 的 支 持, 施 工 期 未 发 生 阻 工 事 件, 现 阶 段 工 程 施 工 期 高 峰 人 数 为 300 人, 施 工 人 员 主 要 为 当 地 居 民,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砂 石 料 等 建 材 的 购 买 以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聘 用 有 利 于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工 程 现 阶 段 已 成 立 征 地 拆 迁 小 组, 正 在 制 定 合 理 有 序 完 备 的 土 地 青 苗 等 补 偿 费 和 安 置 补 助 费 的 安 置 计 划, 工 程 线 路 对 地 面 文 物 进 行 了 绕 避, 对 地 下 文 物 采 取 了 保 护 性 发 掘 的 措 施 2)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路 线 经 过 的 主 要 乡 镇 布 设 宣 传 专 栏 进 行 宣 传, 设 立 告 示 牌, 使 项 目 沿 线 居 民 进 一 步 了 解 项 目 建 设 的 重 要 意 义, 使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更 加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增 加 对 项 目 建 设 带 来 的 暂 时 干 扰 的 理 解 和 体 谅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工 程 承 包 商 都 配 备 临 时 供 电 通 讯 供 水 以 及 其 它 装 置, 确 保 公 路 施 工 行 为 不 破 坏 沿 线 的 公 众 服 务 设 施,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文 物 资 源 进 行 了 绕 避 和 保 护, 最 大 程 度 较 少 对 沿 线 文 物 资 源 的 破 坏 (6) 景 观 1) 景 观 影 响 公 路 路 基 工 程 填 挖 将 破 坏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地 表 植 被, 形 成 与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环 境 反 差 较 第 99 页

111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大 不 相 融 的 裸 地 景 观, 从 而 对 施 工 场 所 周 围 人 群 的 视 觉 产 生 极 大 冲 击 尤 其 是 挖 方 相 对 较 大 的 路 段 对 人 的 视 线 形 成 阻 断 影 响 由 于 对 地 表 植 被 的 破 坏 和 工 程 区 土 壤 的 扰 动, 在 雨 季 松 散 裸 露 的 坡 面 易 形 成 水 土 流 失, 导 致 区 域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增 大, 对 下 游 植 被 和 水 体 产 生 影 响, 从 而 对 区 域 景 观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而 在 旱 季, 松 散 的 地 表 在 有 风 和 车 辆 行 驶 时 容 易 形 成 扬 尘, 扬 尘 覆 盖 在 施 工 场 所 以 外 植 被 表 面, 使 周 围 景 观 的 美 景 度 大 大 降 低 2) 景 观 恢 复 措 施 业 主 单 位 针 对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特 色 进 行 了 景 观 设 计 慢 行 系 统 右 侧 多 采 用 挡 墙 的 防 护 形 式 对 于 重 要 景 观 段 落, 使 用 浮 雕 的 方 式 对 墙 体 进 行 装 饰 ; 对 于 一 般 景 观 段 落, 在 坡 脚 碎 落 台 自 然 式 种 植 灌 木, 再 结 合 攀 援 植 物 遮 挡 柔 化 对 于 土 路 肩 覆 盖 5cm 种 植 土 后, 铺 设 马 尼 拉 草 皮 一 般 段 落 碎 落 台 采 用 开 敞 式 设 计, 以 植 草 为 主 点 缀 花 灌 木, 营 造 季 相 变 化 边 坡 难 以 恢 复 植 被 路 段 的 碎 落 台 采 用 乔 灌 草 采 用 撒 播 植 草 ; 占 地 界 位 置 要 充 分 保 护 好 原 地 形 和 植 被, 不 再 进 行 人 工 栽 植 路 外 景 观 较 为 单 调 的 农 田 路 段 增 加 组 团 式 栽 植, 充 分 考 虑 不 同 路 段 的 具 体 情 况 采 用 不 同 种 类, 使 其 具 有 美 化 路 容 引 导 视 线 协 调 景 观 兼 顾 水 土 保 持 等 功 能 已 开 工 工 程 内 容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及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详 见 表 表 已 开 工 工 程 内 容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分 类 环 境 影 响 源 实 施 的 环 保 措 施 地 表 水 生 态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固 体 废 弃 物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环 评 反 馈 意 见 施 工 拌 合 废 水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工 程 占 地 工 程 开 挖 施 工 开 挖 采 用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利 用 租 住 地 既 有 设 施 收 集 处 理 禁 止 随 意 扩 大 施 工 活 动 范 围, 对 古 树 采 取 绕 避 等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临 时 场 地 未 占 用 生 态 敏 感 区 合 理 规 划 土 石 方, 开 挖 弃 渣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沿 线 进 行 了 表 土 剥 离, 用 于 后 期 复 耕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进 行 了 定 时 洒 水 灰 土 搅 拌 均 采 用 站 拌 形 式, 并 配 有 除 尘 设 施, 路 面 浇 筑 过 程 中 沥 青 拌 和 混 凝 土 搅 拌 沥 青 拌 合 站 选 址 设 置 在 远 离 居 民 区 等 敏 感 点 并 距 其 下 风 向 300m 以 外 选 择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人 员 发 放 劳 保 措 施, 施 工 车 辆 在 施 工 机 械 运 行 经 过 敏 感 点 路 段 时 设 置 禁 鸣 标 志, 施 工 单 位 均 在 白 天 施 工 生 活 垃 圾 利 用 租 住 地 既 有 设 施 收 集 处 理 弃 渣 开 挖 弃 渣 综 合 利 用 加 强 宣 传, 优 化 线 路 路 径, 施 工 承 包 商 配 备 临 时 供 电 通 讯 供 水 以 及 其 它 装 置, 确 保 公 路 施 工 行 为 不 破 坏 沿 线 的 公 众 服 务 设 施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存 在 部 分 环 保 措 施 未 健 全 的 情 况, 需 立 即 整 改, 详 见 表 表 已 开 工 工 程 环 评 反 馈 意 见 汇 总 表 序 号 施 工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解 决 对 策 实 施 ( 整 改 ) 路 段 1 工 程 线 路 沿 线 部 分 路 段 施 工 施 工 作 业 区 应 加 强 施 工 边 坡 防 慢 行 系 统 : 第 100 页

112 2 3 边 坡 及 拦 挡 措 施 不 够 规 范, 造 成 土 石 方 滚 落 入 河 现 象 施 工 渣 土 运 输 过 程 中, 运 输 车 辆 未 进 行 密 封 措 施, 导 致 道 路 扬 尘 污 染 工 程 沿 线 弃 渣 场 无 拦 挡 及 排 水 设 施, 存 在 安 全 隐 患 3.7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的 识 别 分 类 与 筛 选 护, 对 于 已 开 工 临 河 路 段 在 距 离 河 流 水 体 距 离 小 于 50 米 且 地 面 坡 度 大 于 25 度 的 施 工 区 域 和 水 体 之 间 设 置 编 织 土 袋 或 修 建 挡 渣 墙 对 废 渣 进 行 有 效 拦 挡, 对 未 开 工 部 分 工 程 内 容 在 路 基 开 挖 之 前 应 先 进 行 拦 挡 设 施 的 修 建 渣 土 及 施 工 材 料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做 好 密 封 措 施, 减 小 施 工 扬 尘 影 响 应 及 时 修 筑 弃 渣 场 拦 挡 及 排 水 措 施 后 再 弃 土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MXK52+900~ MXK69+300~ MXK70+000~ MXK70+800~ MXK72+100~ MXK75+300~ MXK77+100~ 主 线 :K54+100~K K70+550~K K73+400~ K74+700~K K76+600~K K78+400~K 工 程 全 线 运 输 路 段 K K (1)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根 据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的 结 果, 本 公 路 建 设 影 响 的 环 境 要 素 包 括 社 会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以 及 景 观 环 境 根 据 实 地 踏 勘 与 相 关 资 料 分 析, 结 合 公 路 沿 线 的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现 状, 对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采 用 矩 阵 筛 选 法 识 别, 结 果 详 见 表 从 表 中 可 以 看 出 公 路 建 设 对 沿 线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时 段 施 工 期 以 及 运 营 期, 其 中 以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最 大 表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的 矩 阵 筛 选 识 别 施 工 行 为 前 期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环 境 要 素 占 地 拆 迁 安 置 取 弃 土 ( 渣 ) 路 基 路 面 桥 涵 材 料 运 输 机 械 作 业 运 输 行 驶 绿 化 复 垦 桥 涵 边 沟 公 路 养 护 就 业 / 劳 务 社 经 济 会 旅 游 环 农 业 境 水 利 土 地 利 用 土 质 自 地 表 水 文 然 地 下 水 环 境 环 地 面 水 质 境 水 土 保 持 生 态 环 境 生 活 陆 生 植 被 陆 栖 动 物 生 态 完 整 性 声 学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第 101 页

113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施 工 行 为 前 期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环 境 要 素 占 地 拆 迁 安 置 取 弃 土 ( 渣 ) 路 基 路 面 桥 涵 材 料 运 输 机 械 作 业 运 输 行 驶 绿 化 复 垦 桥 涵 边 沟 环 居 住 境 美 学 景 观 固 体 废 危 险 废 物 物 注 : / 长 期 / 短 期 影 响 ; 涂 黑 / 白 : 不 利 / 有 利 影 响 ; 空 白 : 无 相 互 作 用 (2)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经 识 别 筛 选 后,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及 影 响 因 子 见 表 表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及 影 响 因 子 环 境 要 素 影 响 因 子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交 通 运 输 条 件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土 地 开 发 利 用 社 会 环 境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 拆 迁 交 往 便 利 性 ) 各 类 规 划 文 物 及 矿 产 资 源 土 地 占 用 ( 基 本 农 田 林 地 ) 农 作 物 及 植 被 损 失 生 态 环 境 野 生 动 物 栖 息 地 生 态 完 整 性 水 土 流 失 水 环 境 地 面 水 质 ph COD BOD 5 石 油 类 悬 浮 物 水 文 声 环 境 交 通 噪 声 环 境 噪 声 环 境 空 气 扬 尘 TSP 沥 青 烟 汽 车 尾 气 有 害 物 NO 2 固 体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注 : 显 著 影 响 一 般 影 响 轻 微 影 响 (3) 评 价 因 子 公 路 养 护 根 据 本 项 目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的 结 果 及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的 有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主 要 评 价 因 子 选 择 如 下 : 社 会 环 境 : 拆 迁 安 置 基 础 设 施 各 类 规 划 文 物 旅 游 以 及 矿 产 资 源 ; 生 态 环 境 : 植 被 野 生 动 植 物 物 种 基 本 农 田 水 土 流 失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 水 环 境 : COD BOD5 氨 氮 悬 浮 物 石 油 类 ; 声 环 境 : 等 效 声 级 LAeq; 环 境 空 气 : 沥 青 烟 NO2 TSP; 景 观 环 境 : 协 调 性 ; 第 102 页

114 固 体 废 物 : 生 活 垃 圾 ; 3 工 程 分 析 及 方 案 比 选 环 境 风 险 :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事 故 第 103 页

115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地 处 贵 州 省 遵 义 市 习 水 县 境 内, 地 势 总 体 为 南 高 北 低 项 目 起 点 位 于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顺 接 国 道 G212 公 路, 路 线 基 本 沿 赤 水 河 谷 布 线, 经 隆 兴 镇 最 终 到 达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本 项 目 包 含 公 路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两 部 分, 公 路 主 线 全 长 约 km; 慢 行 系 统 全 长 km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详 见 附 图 地 形 地 貌 本 项 目 测 区 处 于 大 娄 山 脉 的 西 段, 贵 州 高 原 向 四 川 盆 地 东 南 缘 急 剧 倾 斜 坡 与 河 谷 盆 地 中 海 拨 一 般 310~1200 米 地 势 总 的 为 西 北 高, 东 南 低 区 内 主 要 为 岩 溶 地 貌 缓 丘 谷 地 亚 类, 局 部 地 段 出 现 槽 谷, 谷 地 比 较 多 见, 其 面 积 一 般 大 于 0.5 平 方 公 里 赤 水 河 自 南 向 西 方 向 流 入, 走 廊 带 紧 临 赤 水 河 右 岸, 主 要 为 浅 切 低 山 向 斜 侵 蚀 谷 地, 河 流 沿 向 斜 轴 部 发 育, 河 床 较 为 平 缓, 河 岸 开 阔, 常 有 小 型 阶 地 发 育, 岸 坡 为 侵 蚀 浅 切 一 中 切 低 山 项 目 区 域 内 岩 层 倾 角 较 大, 山 势 较 为 陡 峻, 高 差 300 米 左 右 局 部 地 段 为 低 山 峰 丛 沟 谷 地 貌 测 区 以 溶 蚀 剥 蚀 侵 蚀 地 貌 为 主, 沿 线 主 要 为 溶 蚀 剥 蚀 侵 蚀 浅 切 低 山 向 斜 地 漫 滩 河 谷 地 形 地 貌 区 域 地 质 (1) 区 域 地 质 路 线 区 地 处 扬 子 准 地 台 黔 北 台 隆 遵 义 断 拱 毕 节 北 东 向 构 造 变 形 区 ( 四 川 盆 地 南 缘 ) 构 造 形 迹 主 要 有 : 桑 木 场 背 斜 太 平 渡 向 斜 大 田 坝 背 斜 向 家 场 断 层 沙 井 断 层 二 郎 滩 断 层 等 (2) 地 层 岩 性 根 据 区 域 地 质 及 相 关 资 料, 沿 线 范 围 内 主 要 分 布 的 地 层 由 新 至 老 有 : 第 四 系 (Q) 白 垩 系 (Cr) 侏 罗 系 (I) 三 迭 系 (T) 二 迭 系 (P) 志 留 系 (S) 奥 陶 系 (O) 寒 武 系 ( ) 除 缺 失 泥 盆 系 石 炭 系 地 层 外, 从 下 古 生 界 寒 武 至 中 生 界 白 垩 系 地 层 皆 有 出 露 地 质 水 文 沿 线 河 流 属 长 江 水 系, 主 要 为 赤 水 河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类 型 可 分 为 碳 酸 盐 岩 岩 溶 水 碎 屑 岩 孔 隙 裂 隙 水 基 岩 裂 隙 水 松 散 堆 积 层 孔 隙 水 四 大 类 项 目 区 域 属 侵 蚀 溶 蚀 地 貌 类 型, 地 下 水 动 态 受 大 气 降 水 影 响 明 显, 水 交 替 条 件 良 好, 地 下 水 天 然 露 头 的 水 化 学 类 型 一 般 比 较 简 单 水 质 类 型 多 为 低 矿 化 度 的 HCO3 Ca Mg 第 104 页

116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型 HCO3 SO4 Ca Mg 及 HCO3 Ca 型 水 总 硬 度 多 为 德 度,PH 值 , 多 数 为 弱 碱 性, 少 数 为 弱 酸 性 水 气 候 气 象 习 水 县 属 北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 年 均 气 温 13.1, 极 端 最 高 34.4, 极 端 最 低 -8.6 年 均 降 水 mm, 多 年 一 日 最 大 降 水 量 178.8mm,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小 时,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85%, 年 无 霜 期 平 均 255 天, 年 平 均 风 速 1.5 米 / 秒, 全 年 以 西 北 风 为 多 据 气 象 记 录,1966~1987 年 间 年 均 雾 日 为 20~30 天,1988~2007 年 间 年 均 雾 日 为 10~20 天, 呈 下 降 趋 势 ; 自 1965 年 以 来, 霜 冻 日 一 般 在 8~23 天, 呈 减 少 趋 势 灾 害 气 候 主 要 为 干 旱 倒 春 寒 冰 雹 暴 雨 凝 冻 等 地 震 根 据 中 国 地 震 动 参 数 区 划 图 (GB ) 及 贵 州 省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区 划 图 贵 州 省 地 震 动 反 应 谱 特 征 周 期 区 划 图 相 关 规 定 的 划 分, 路 线 所 经 区 域 地 震 动 反 映 谱 特 征 周 期 为 0.35s, 设 计 基 本 地 震 加 速 度 值 为 0.05g, 对 应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均 为 Ⅵ 度, 各 人 工 构 造 物 应 按 相 关 地 震 动 参 数 抗 震 设 防 河 流 水 系 工 程 全 线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并 多 次 跨 越 赤 水 河 小 支 流, 赤 水 河 是 长 江 上 游 右 岸 的 一 级 支 流, 发 源 于 云 南 省 镇 雄 县, 在 川 黔 省 界 上 迂 回, 至 赤 水 市 下 游 5 公 里 的 鲢 鱼 溪 进 入 川 境, 在 四 川 省 合 江 县 城 汇 入 长 江, 干 流 全 长 436 公 里, 流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 其 中 遵 义 市 境 内 长 207 公 里, 流 域 面 积 8389 平 方 公 里 ) 4.2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方 法 参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根 据 调 查 的 目 的 和 内 容, 确 定 调 查 的 方 法 主 要 采 用 文 件 资 料 收 集 核 实 野 外 实 地 踏 勘 和 遥 感 与 GIS 专 题 调 查 的 技 术 手 段 报 告 中 数 据 以 现 场 实 地 调 查 资 料 为 主, 收 集 已 有 资 料 为 辅 现 状 调 查 方 法 分 野 外 实 地 考 察 和 基 于 遥 感 与 GIS 的 专 题 调 查 资 料 收 集 与 查 阅 向 习 水 县 的 相 关 乡 镇 查 阅 收 集 本 项 目 相 关 资 料 样 地 布 设 (1) 布 设 原 则 在 对 评 价 范 围 的 植 被 进 行 样 方 调 查 中, 遵 循 如 下 原 则 :1 在 本 项 目 评 价 区 的 范 围 设 置 样 地, 并 考 虑 区 域 布 点 的 均 匀 性 和 代 表 性 2 所 选 取 的 样 地 植 被 为 评 价 范 围 分 布 比 较 普 第 105 页

117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遍 的 类 型 3 样 地 的 设 置 避 免 对 同 一 种 植 被 进 行 重 复 设 点, 特 别 重 要 的 植 被 植 物 变 化 较 大 的 情 况 进 行 增 加 设 点 4 尽 量 避 免 非 取 样 误 差 : 避 免 选 择 路 边 易 到 之 处 ; 两 人 以 上 进 行 观 察 记 录, 消 除 主 观 因 素 以 上 原 则 保 证 了 样 地 的 布 置 具 有 代 表 性, 调 查 结 果 的 植 被 中 包 括 了 绝 大 部 分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2) 样 地 设 置 在 研 读 设 计 方 提 供 的 工 程 资 料 基 础 上, 根 据 工 程 设 计 和 对 历 年 来 评 价 范 围 生 物 资 源 调 查 资 料 的 分 析, 项 目 组 于 野 外 调 查 前 制 定 了 较 详 细 的 调 查 计 划 根 据 评 价 区 不 同 植 被 类 型 物 种 组 成 选 择 调 查 内 容, 同 时 设 置 观 察 样 地 采 样 样 地, 并 对 典 型 样 地 进 行 拍 照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重 要 生 态 控 制 点 进 行 的 现 场 踏 勘, 对 评 价 区 域 各 地 农 业 生 态 环 境 野 生 动 植 物 资 源 植 被 类 型 进 行 了 较 为 详 细 的 调 研 脊 椎 动 物 调 查 与 植 物 及 植 被 同 步 进 行 野 外 实 地 考 察 制 定 周 密 的 考 察 计 划, 明 确 考 察 路 线, 开 展 野 外 GPS 地 面 取 样 植 物 群 落 调 查 和 动 物 调 查 (1) GPS 地 面 类 型 取 样 GPS 样 点 是 卫 星 遥 感 影 像 判 读 各 种 景 观 类 型 的 基 础, 在 野 外 建 立 GPS 观 测 点 并 携 带 平 板 电 脑 运 用 移 动 GIS 技 术 导 航 并 记 录 考 察 轨 迹, 同 时 记 录 GPS 观 测 点 相 关 属 性, 对 每 个 GPS 观 测 点 作 如 下 记 录 :GPS 点 的 经 纬 度 及 海 拔 表 读 出 的 高 程 ; 样 地 植 被 类 型, 以 群 系 为 单 位, 同 时 记 录 坡 向 坡 度 土 壤 岩 石 类 型 ; 样 地 优 势 植 物 以 及 观 察 动 物 的 活 动 情 况 ; 拍 摄 典 型 植 被 外 貌 与 结 构 特 征 将 GPS 观 测 点 作 为 遥 感 调 查 的 样 本, 用 于 室 内 遥 感 解 译 (2) 植 物 群 落 调 查 采 用 线 路 调 查 和 样 方 调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进 行 实 地 调 查 线 路 调 查 : 对 评 价 区 的 植 被 类 型 植 物 种 类, 重 点 对 古 树 名 木 国 家 省 级 野 生 保 护 植 物 进 行 记 录 测 量 和 拍 照 并 用 GPS 定 位, 采 集 疑 难 种 标 本, 记 录 评 价 区 的 植 被 现 状 群 落 调 查 : 在 实 地 踏 勘 的 基 础 上, 确 定 典 型 地 段 群 落 类 型, 采 用 生 态 地 植 物 样 地 记 录 法 进 行 群 落 调 查 在 评 价 区 范 围 内, 设 置 有 代 表 性 的 重 点 生 态 考 察 点 约 20 余 个 进 行 详 细 调 查, 对 典 型 的 样 地 (7 个 ) 进 行 植 物 群 落 记 录 由 于 评 价 区 植 被 多 为 次 生 植 被, 故 森 林 群 落 ( 如 马 尾 松 群 系 柏 木 群 系 硬 头 黄 竹 群 系 ) 样 方 面 积 为 10 10m 2 或 20 20m 2, 灌 丛 ( 如 黄 荆 构 树 盐 肤 木 群 系, 中 华 蚊 母 树 长 叶 水 麻 群 系 ) 样 方 为 5 5m 2, 灌 草 丛 ( 如 牛 尾 蒿 青 蒿 荩 草 群 系 类 芦 五 节 芒 群 系 等 ) 样 方 为 2 2m 2, 记 录 样 方 的 所 有 种 类, 并 按 国 内 生 态 学 者 常 采 用 的 地 植 物 多 度 级 及 常 规 调 查 记 录, 并 利 用 GPS 地 质 罗 盘 确 定 样 方 位 置 调 查 结 果 充 分 代 表 了 项 目 区 的 植 被 本 地 情 况, 具 有 代 表 性 第 106 页

118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植 物 调 查 : 在 调 查 过 程 中, 确 定 评 价 区 域 内 的 植 物 种 类 经 济 植 物 的 种 类 及 资 源 状 况 珍 稀 濒 危 植 物 的 种 类 及 生 存 状 况 等 同 时 采 用 路 线 调 查 与 重 点 调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对 于 没 有 原 生 植 被 的 区 域 采 取 路 线 调 查, 在 重 点 施 工 区 域 ( 如 公 路 开 挖 路 段 ) 以 及 植 被 状 况 良 好 的 区 域 实 行 重 点 调 查 ; 对 资 源 植 物 和 珍 稀 濒 危 植 物 调 查 采 取 野 外 调 查 民 间 访 问 和 市 场 调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进 行 对 有 疑 问 的 经 济 植 物 和 珍 稀 濒 危 植 物 采 集 了 凭 证 标 本 并 拍 摄 了 照 片 典 型 植 物 样 方 的 设 置 情 况 及 位 置 见 表 及 附 图 7 表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生 态 调 查 样 方 统 计 表 序 号 地 名 桩 号 群 落 类 型 地 理 坐 标 / 海 拔 坡 度 / 坡 向 1. 1 岔 角 K 黄 荆 构 树 盐 肤 木 群 系 N ";E ";338m 40 0 /SE 太 平 镇 丁 家 洞 K 类 芦 五 节 芒 群 系 N ";E ";348m 2 0 /SE 太 平 镇 丁 家 洞 K 柏 木 群 系 N ";E ";348m 40 0 /NE 鸡 扒 坎 K 马 尾 松 群 系 N ";E ";316m 35 0 /SW 儒 溪 K 黄 荆 构 树 盐 肤 木 群 系 N ";E ";329m 50 0 /SW 儒 溪 K 硬 头 黄 竹 群 系 N ";E ";300m 40 0 /NE 土 城 K (3) 动 物 调 查 方 法 中 华 蚊 母 树 长 叶 水 麻 群 系 N ";E ";350m 25 0 /NE85 0 对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应 用 定 点 调 查 及 路 线 统 计 法, 并 结 合 现 场 访 问 到 市 场 和 农 民 家 及 饭 店 收 集 标 本 等 传 统 方 法 进 行 调 查 重 点 调 查 了 评 价 区 域 范 围 内 野 生 动 物 ( 哺 乳 类 鸟 类 ); 珍 稀 濒 危 保 护 及 狭 域 性 及 其 栖 息 地 内 植 物 种 类 数 量 和 动 物 物 种 的 分 布 范 围 生 态 习 性 历 史 现 状 情 况 及 其 原 因 保 护 价 值 和 保 护 级 别 等 遥 感 与 GIS 的 专 题 调 查 法 本 次 遥 感 调 查 主 要 采 用 ALOS 影 像, 影 像 空 间 分 辨 率 为 10m 成 像 时 间 为 2013 年 11 月, 为 能 对 变 化 区 域 进 行 精 确 解 译, 还 参 考 了 LANDSAT8 卫 星 2015 年 1 月 份 和 4 月 份 影 像, 其 影 像 空 间 分 辨 率 为 15 米, 同 时 也 采 用 了 google earth 的 影 像 作 为 参 考, 分 辨 率 能 较 好 地 满 足 调 查 需 求 结 合 现 场 调 查 和 群 落 样 地 调 查, 开 展 调 查 区 域 内 的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及 植 被 类 型 分 布 等 的 遥 感 调 查 通 过 对 监 督 分 类 产 生 的 土 地 利 用 初 图, 结 合 实 地 考 察 记 录, 得 到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图 根 据 路 线 调 查 记 录 和 等 高 线 坡 度 坡 向 等 信 息, 对 植 被 图 进 行 目 视 解 译, 并 通 过 坡 度 数 据 第 107 页

119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与 土 地 利 用 数 据 的 叠 加 得 到 符 合 精 度 要 求 的 水 土 流 失 现 在 图, 并 进 行 面 积 统 计 和 专 题 制 图, 分 析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野 外 生 态 信 息 数 据 的 采 集 与 处 理 野 外 生 态 信 息 数 据 的 采 集 主 要 借 助 GPS 记 录 器 尼 康 单 反 数 码 相 机 将 野 外 采 集 的 GPS 轨 迹 及 照 片 导 入 电 脑, 运 用 软 件 将 航 迹 文 件 中 各 个 记 录 点 的 时 间 信 息 与 照 片 中 exif 信 息 中 的 时 间 信 息 进 行 匹 配, 当 某 个 记 录 点 的 时 间 与 某 张 照 片 中 的 时 间 匹 配 时, 即 认 为 航 迹 文 件 中 这 个 点 的 坐 标 即 为 照 片 拍 摄 地 点 的 坐 标, 并 将 这 个 坐 标 写 入 照 片 的 exif 信 息 中 并 形 成 kml 格 式 文 件 最 后 可 在 ArcGIS 及 Google earth 中 调 取 相 应 生 态 考 察 点 照 片 并 结 合 卫 片 判 读 考 察 点 生 态 现 状, 同 时 也 为 土 地 利 用 水 土 流 失 植 被 类 型 等 生 态 图 件 的 编 绘 提 供 依 据 并 校 正 相 应 图 件 野 生 植 物 资 源 现 状 现 状 调 查 及 评 价 植 物 区 系 组 成 及 特 点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位 于 贵 州 北 部, 地 处 亚 热 带 高 原 山 区, 常 年 受 太 平 洋 东 南 季 风 的 控 制, 气 候 温 暖 湿 润, 降 雨 充 沛, 没 有 明 显 的 雨 季 与 旱 季 的 更 替, 发 育 的 地 带 性 植 被 为 典 型 的 湿 润 性 中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据 统 计,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共 有 维 管 束 植 物 128 科 347 属 521 种 ( 包 括 变 种 ), 其 中 蕨 类 植 物 26 科 43 属 67 种, 裸 子 植 物 6 科 9 属 10 种, 被 子 植 物 96 科 295 属 444 种, 其 物 种 总 数 占 贵 州 省 维 管 束 植 物 总 数 的 6.248%, 种 类 组 成 相 对 较 为 贫 乏 详 见 表 评 价 区 维 管 束 植 物 名 录 见 附 录 1 表 评 价 区 域 主 要 维 管 束 植 物 数 量 统 计 表 评 价 区 物 种 占 贵 州 省 总 植 物 类 群 科 属 种 ( 变 种 ) 数 比 重 % 蕨 类 植 物 裸 子 植 物 被 子 植 物 合 计 注 : 表 中 贵 州 省 总 数 依 邓 伦 秀, 陈 景 艳, 等. 贵 州 种 子 植 物 种 的 整 理 研 究 [J]. 贵 州 林 业 科 技,2009, 37(1):1-5; 李 茂, 陈 景 艳, 等. 贵 州 蕨 类 植 物 的 整 理 研 究 [J]. 贵 州 林 业 科 技,2009,37(1):28-34 中 的 数 据 通 过 对 评 价 区 域 植 物 区 系 的 分 析 研 究, 可 知 该 地 区 植 物 区 系 有 以 下 特 点 : 1 植 物 种 类 组 成 较 为 贫 乏 该 区 域 地 处 水 热 条 件 相 对 良 好 的 贵 州 高 原 湿 润 性 常 绿 阔 叶 林 地 带, 开 发 历 史 较 为 久 远, 人 为 活 动 对 自 然 环 境 的 干 扰 频 繁, 土 地 垦 殖 系 数 较 高 在 人 为 活 动 的 干 扰 影 响 下, 地 带 性 植 被 类 型 较 为 少 见, 现 状 植 被 多 为 次 生 性 的 落 叶 阔 叶 林 针 叶 林 针 阔 混 交 林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因 此, 亚 热 带 地 区 生 长 种 类 繁 多 的 植 物 现 已 多 不 再 存 留, 致 使 本 区 蕨 类 植 物 和 第 108 页

120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被 子 植 物 种 数 只 及 贵 州 省 总 数 7.291% 和 6.041%, 全 部 维 管 植 物 仅 占 贵 州 同 类 植 物 总 数 的 6.248%, 反 映 出 本 区 域 植 物 种 类 较 为 贫 乏 的 特 点 2 植 物 地 理 成 分 复 杂, 热 带 亚 热 带 性 质 的 成 分 比 重 略 高 于 温 带 性 质 的 成 分 根 据 吴 征 镒 中 国 种 子 植 物 属 的 分 布 区 类 型 专 辑 的 划 分 方 案, 对 评 价 区 域 种 子 植 物 区 系 的 地 理 成 分 进 行 了 分 析 统 计, 其 结 果 见 表 从 表 可 以 看 出, 本 区 域 的 植 物 区 系 地 理 成 分 较 为 复 杂, 全 国 15 个 地 理 成 分 除 了 中 亚 分 布 缺 失 以 外, 其 他 地 理 成 分 都 不 同 程 度 具 有 表 评 价 区 域 种 子 植 物 区 系 地 理 成 分 构 成 植 物 区 系 地 理 成 分 属 类 型 地 理 成 分 数 量 所 占 (%) 常 见 代 表 植 物 种 类 蓼 属 (Polygonum) 藜 属 (Chenopodium) 酸 模 属 (Rumex) 1 世 界 分 布 36 - 苋 属 (Amaranthus ) 繁 缕 属 ( Stellaria ) 鼠 麹 草 属 (Gnaphalium) 酢 浆 草 属 (Oxalis) 千 里 光 属 (Senecio) 薹 草 属 (Carex) 金 丝 桃 属 (Hypericum) 2 泛 热 带 分 布 簕 竹 属 (Bambusa) 菝 葜 属 (Smilax) 薯 蓣 属 (Dioscorea) 朴 属 (Celtis) 榕 属 (Ficus) 糙 叶 树 属 (Aphananthe) 冷 水 花 属 (Pilea ) 苎 麻 属 ( Boehmeria ) 牛 膝 属 ( Achyranthes ) 马 齿 苋 属 ( Portulaca ) 叶 下 珠 属 (Phyllanthus) 3 热 带 亚 洲 和 热 带 美 洲 间 断 分 布 旧 世 界 热 带 分 布 热 带 亚 洲 至 热 带 大 洋 洲 分 布 6 热 带 亚 洲 至 热 带 非 洲 分 布 热 带 亚 洲 分 布 北 温 带 分 布 东 亚 和 北 美 洲 间 断 分 布 旧 世 界 温 带 分 布 温 带 亚 洲 分 布 马 兰 属 (Kalimeris) 12 地 中 海 区 西 亚 至 中 亚 分 布 雀 梅 藤 属 (Sageretia) 猴 欢 喜 属 (Sloanea) 柃 木 属 (Eurya) 白 珠 树 属 (Gaultheria) 木 姜 子 属 (Litsea) 合 欢 属 (Albizia) 老 虎 刺 属 (Pterolobium) 芭 蕉 属 (Musa) 金 锦 香 属 (Osbeckia) 槲 寄 生 属 (Viscum) 瓜 馥 木 属 (Fissistigma) 梁 王 茶 属 (Nothopanax) 蜈 蚣 草 属 (Eremochloa) 兰 属 (Cymbidium) 柘 属 (Cudrania) 樟 属 (Cinnamomum) 香 椿 属 (Toona) 蝎 子 草 属 (Girardinia) 水 麻 属 (Debregeasia) 铁 仔 属 (Myrsine) 芒 属 (Miscanthus) 菅 属 (Themeda) 慈 竹 属 (Sinocalamus) 构 属 (Broussonetia) 苦 荬 菜 属 (Ixeris) 鸡 矢 藤 属 (Paederia) 青 冈 属 (Cyclobalanopsis) 芋 属 (Colocasia) 地 黄 连 属 (Munronia) 松 属 (Pinus) 圆 柏 属 (Sabina) 杨 属 (Populus) 杨 梅 属 (Myrica) 桦 木 属 (Betula) 栎 属 (Quercus) 栒 子 属 (Cotoneaster) 胡 桃 属 (Juglans) 盐 肤 木 属 (Rhus) 鼠 刺 属 (Itea) 胡 枝 子 属 (Lespedeza) 刺 槐 属 (Robinia) 山 蚂 蝗 属 (Desmodium) 漆 属 (Toxicodendron) 十 大 功 劳 属 (Mahonia) 水 芹 属 ( Oenanthe ) 女 贞 属 ( Ligustrum ) 牛 至 属 (Origanum) 牛 蒡 属 (Arctium) 窃 衣 属 (Torilis) 荆 芥 属 (Nepeta) 川 续 断 属 (Dipsacus) 火 棘 属 (Pyracantha) 黄 连 木 属 (Pistacia) 13 中 亚 分 布 东 亚 分 布 刺 楸 属 (Kalopanax) 鞘 柄 木 属 (Toricellia) 侧 柏 属 ( Platycladus ) 蕺 菜 属 ( Houttuynia ) 化 香 树 属 (Platycarya) 扁 核 木 属 (Prinsepia) 南 天 竹 属 (Nandina) 油 杉 属 (Keteleeria) 第 109 页

121 植 物 区 系 地 理 成 分 属 类 型 数 量 地 理 成 分 所 占 (%) 15 中 国 特 有 分 布 合 计 常 见 代 表 植 物 种 类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银 杏 属 ( Ginkgo ) 杉 木 属 ( Cunninghamia ) 喜 树 属 ( Camptotheca ) 通 脱 木 属 ( Tetrapanax ) 裸 蒴 属 ( Gymnotheca ) 大 血 藤 属 ( Sargentodoxa ) 蜡 梅 属 (Chimonanthus) 注 : 各 地 理 成 分 所 占 %, 世 界 分 布 属 未 计 入 总 数 其 中 北 温 带 分 布 泛 热 带 分 布 型 居 首 位, 东 亚 分 布 次 之, 热 带 亚 洲 分 布 也 占 有 较 大 的 比 例, 充 分 反 映 了 区 系 地 理 成 分 的 复 杂 性 在 14 种 区 系 成 分 中, 温 带 性 质 的 属 共 计 131 个, 占 除 去 世 界 分 布 属 以 外 的 总 属 数 的 48.88%, 热 带 亚 热 带 性 质 的 属 共 计 137 个, 占 总 属 数 ( 除 去 世 界 分 布 属 ) 的 51.12%, 反 映 出 本 项 目 区 域 热 带 亚 热 带 区 系 成 分 占 优 势 的 特 点 此 外, 本 区 域 植 物 区 系 受 人 为 活 动 影 响 较 大, 原 生 性 ( 反 映 亚 热 带 特 点 ) 植 被 受 到 了 严 重 破 坏 3 珍 稀 濒 危 植 物 及 特 有 成 分 极 为 贫 乏 根 据 实 地 调 查, 本 区 域 无 珍 稀 濒 危 野 生 植 物 分 布 分 布 于 村 寨 道 路 景 点 居 民 点 或 厂 矿 附 近 的 苏 铁 (Cycas revoluta) 喜 树 (Camptotheca acuminata) 银 杏 (Ginkgo biloba) 等 均 为 附 近 人 工 栽 培 物 种 由 于 森 林 植 被 及 原 生 性 常 绿 阔 叶 林 的 破 坏, 致 使 植 物 区 系 中 中 国 特 有 成 分 也 较 少, 据 统 计, 仅 有 银 杏 科 1 个 特 有 科 分 布, 且 为 人 工 栽 培 中 国 特 有 属 仅 有 7 个, 即 银 杏 属 (Ginkgo) 杉 木 属 (Cunninghamia) 喜 树 属 (Camptotheca) 通 脱 木 属 (Tetrapanax) 裸 蒴 属 (Gymnotheca) 大 血 藤 属 (Sargentodoxa) 蜡 梅 属 (Chimonanthus) 典 型 的 中 国 特 有 植 物 只 有 响 叶 杨 板 栗 木 姜 子 金 丝 桃 枫 香 小 果 蔷 薇 刺 梨 竹 叶 椒 马 桑 蜡 梅 等 种, 而 真 正 成 为 本 省 本 地 区 所 特 有 的 植 物 却 没 有 发 现 上 述 情 况 反 映 了 本 评 价 区 域 的 珍 稀 特 有 植 物 比 较 稀 少 的 特 点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根 据 贵 州 植 被 的 划 分, 评 价 区 域 内 植 被 区 划 属 于 水 热 条 件 相 对 良 好 的 贵 州 高 原 湿 润 性 常 绿 阔 叶 林 地 带, 属 黔 北 山 原 山 地 常 绿 栎 林 马 尾 松 林 柏 木 林 地 区, 赤 水 河 上 游 中 山 峡 谷 常 绿 栎 林 河 谷 季 雨 林 及 柏 木 林 小 区 该 区 域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有 河 谷 季 雨 林 竹 林 针 叶 林 针 阔 混 交 林 等 森 林 植 被 在 各 地 荒 山 河 谷 斜 坡 等 地 带, 有 次 生 性 质 的 各 种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植 被 的 分 布 在 样 方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参 考 现 有 的 资 料 和 文 献, 根 据 群 落 的 特 征, 通 过 比 较 它 们 之 间 的 异 同 点, 参 照 吴 征 镒 等 中 国 植 被 黄 威 廉 和 屠 玉 麟 等 贵 州 植 被 以 及 宋 永 昌 植 被 生 态 学 中 对 中 国 和 贵 州 自 然 人 工 植 被 的 分 类 系 统, 划 分 出 本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不 同 的 植 第 110 页

122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被 类 型 其 中, 评 价 区 域 的 自 然 植 被 共 划 分 为 3 个 等 级, 包 括 了 4 个 植 被 型 组 5 个 植 被 型 8 个 群 系 ; 人 工 植 被 2 种 类 型, 即 其 中 经 济 果 木 林 为 1 类 1 种 组 合, 农 田 植 被 包 括 了 2 类 2 种 组 合 有 关 评 价 区 域 的 植 被 分 类 系 统 主 要 植 被 概 况 及 其 在 评 价 区 域 的 分 布 详 见 表 及 附 图 8 第 111 页

123 植 被 系 列 自 然 植 被 人 工 植 被 表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评 价 区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植 被 型 组 植 被 型 群 系 及 组 合 型 主 要 分 布 区 域 分 布 代 表 段 针 叶 林 阔 叶 林 竹 林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农 田 植 被 I 暖 性 常 绿 针 叶 林 Ⅱ 河 谷 季 雨 林 Ⅲ 亚 热 带 低 山 丘 陵 河 谷 竹 林 Ⅳ 灌 丛 Ⅴ 灌 草 丛 1. 马 尾 松 群 系 Form.Pinus massoniana 2. 柏 木 群 系 Form.Cupressus funebris 3. 榕 树 刺 桐 构 树 群 系 Form. Ficus spp.,erythrina variegata,broussonetia papyrifera 4 硬 头 黄 竹 群 系 Form.Bambusa rigida 5 黄 荆 构 树 盐 肤 木 群 系 Form.Vitex negundo,broussonetia papyrifera,rhus chinensis 6 中 华 蚊 母 树 长 叶 水 麻 群 系 Form. Distylium chinense,debregeasia longifolia 7 牛 尾 蒿 青 蒿 荩 草 群 系 Form.Artemisia dubia, Artemisia carvifolia, Arthraxon hispidus 8 类 芦 五 节 芒 群 系 Form.Neyraudia reynaudiana,miscanthus floridulus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面 积 (hm 2 ) 占 总 面 积 比 重 (%) 各 处 广 泛 分 布 K 各 地 零 星 分 布 K 各 地 广 泛 分 布, 道 路 两 旁 K 河 谷 斜 坡 广 泛 分 布 K 各 地 广 泛 分 布 K K 河 岸 河 漫 滩 K 各 地 荒 山 路 旁 弃 耕 地 广 泛 分 布 河 谷 斜 坡 河 漫 滩 K K Ⅵ 旱 地 作 物 9. 玉 米 ( 高 粱 ) 油 菜 为 主 的 一 年 两 熟 作 物 组 合 各 地 广 泛 分 布 K Ⅶ 水 田 作 物 10. 水 稻 油 菜 为 主 的 一 年 两 熟 作 物 组 合 各 地 广 泛 分 布 K 经 济 果 木 林 Ⅷ 常 绿 果 木 林 11 龙 眼 林 居 民 地 附 近 K K 水 域 建 设 用 地 裸 岩 石 砾 地 1.94 合 计 第 页

124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马 尾 松 群 系, 鸡 扒 坎 (N ";E "), 桩 号 :K 附 近 柏 木 群 系, 太 平 镇 丁 家 洞 (N ";E "), 桩 号 K 附 近 榕 树 刺 桐 构 树 群 系, 鸡 扒 坎 (N ";E "), 桩 号 :K 硬 头 黄 竹 群 系, 儒 溪 (N ";E "), 桩 号 :K 附 近 黄 荆 构 树 盐 肤 木 群 系, 岔 角 (N ";E "), 桩 号 :K 附 近 中 华 蚊 母 树 长 叶 水 麻 群 系, 土 城 (N ";E "), 桩 号 :K 附 近 牛 尾 蒿 青 蒿 荩 草 群 系, 儒 溪 (N ";E "), 桩 号 :K 附 近 图 类 芦 五 节 芒 群 系, 丁 家 洞 (N ";E "), 桩 号 :K 附 近 线 路 样 方 调 查 图 各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特 征 及 分 布 情 况 系 根 据 野 外 实 地 样 方 或 观 察 样 方 调 查 资 料, 结 合 线 路 调 查 获 得, 评 价 区 域 样 方 调 查 表 详 见 附 录 10, 现 概 述 如 下 : 1 森 林 植 被 第 113 页

125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在 评 价 区 域 的 现 状 植 被 中, 森 林 植 被 面 积 较 大, 在 维 系 自 然 生 态 平 衡 保 护 和 为 众 多 陆 生 生 物 提 供 生 活 环 境 方 面 有 着 非 常 重 要 的 作 用 根 据 卫 星 图 片 解 译, 评 价 区 域 共 有 有 林 地 hm 2, 覆 盖 率 为 21.62%, 灌 木 林 hm 2, 覆 盖 率 31.31%, 竹 林 30.79hm 2, 覆 盖 率 为 1.49%, 反 映 出 本 区 森 林 资 源 分 布 不 均 的 现 状 ( 见 附 图 8) (1) 马 尾 松 群 系 Form.Pinus massoniana 此 类 森 林 为 评 价 区 典 型 的 森 林 植 被 类 型, 常 以 斑 块 状 林 片 广 泛 分 布 于 评 价 区 域 山 坡 丘 陵 该 群 落 常 发 育 于 砂 岩 碎 屑 砂 岩 砂 页 岩 等 岩 石 风 化 形 成 的 酸 性 黄 壤 上, 在 局 部 地 域, 石 灰 岩 的 老 风 化 壳 形 成 的 黄 壤 上 亦 有 分 布 盖 度 可 达 80% 以 上, 主 要 建 群 种 类 为 马 尾 松, 其 树 高 一 般 在 6~18m 之 间, 胸 径 10~30cm, 最 大 可 达 40cm 以 上, 枝 下 高 1~2m, 林 木 分 布 较 为 均 匀, 生 长 茂 盛, 林 中 常 见 有 麻 栎 枫 香 柏 木 华 山 松 杉 木 光 皮 桦 白 栎 杨 梅 盐 肤 木 女 贞 香 椿 构 树 等 乔 木 种 类, 林 下 灌 木 多 见 油 茶 杜 鹃 柃 木 火 棘 马 桑 多 种 栎 类 滇 白 珠 南 烛 以 及 金 佛 山 荚 蒾 多 种 悬 钩 子 各 类 蔷 薇 等 灌 木, 草 本 层 常 见 芒 芒 萁 蜈 蚣 草 贯 众 乌 韭 狗 脊 各 类 苔 草 紫 萁 等 草 本 植 物 的 分 布 (2) 柏 木 群 系 Form.Cupressus funebris 此 类 群 落 在 评 价 区 域 内 分 布 较 少, 面 积 较 小 为 人 工 栽 种 后 处 于 自 然 生 长 状 态 的 林 分 林 冠 覆 盖 较 好, 总 覆 盖 度 在 70% 左 右 乔 木 层 以 柏 木 占 较 大 优 势, 也 常 有 构 树 响 叶 杨 枫 香 柳 杉 麻 栎 马 尾 松 等 混 生 其 间 柏 木 一 般 高 4~10m, 胸 径 8~15cm, 枝 下 高 为 0.1~2.0m 局 部 区 域 由 于 群 落 郁 闭 度 较 低, 林 间 空 隙 较 大, 其 他 物 种 较 易 侵 入 其 中, 如 盐 肤 木 化 香 光 皮 桦 麻 栎 等 物 种 灌 木 层 多 为 金 佛 山 荚 迷 火 棘 亮 叶 鼠 李 地 瓜 榕 竹 叶 椒 野 蔷 薇 悬 钩 子 马 桑 等, 一 般 高 1.0~2.5m 草 本 层 常 见 的 种 类 有 牛 尾 蒿 黄 花 蒿 白 茅 芒 蜈 蚣 草 肾 蕨 石 韦 扭 黄 茅 鸡 矢 藤 野 棉 花 荩 草 蛇 莓 麦 冬 火 绒 草 铁 线 莲 等 (3) 榕 树 刺 桐 构 树 群 系 Form.Ficus spp.,erythrina variegata,broussonetia papyrifera 群 落 广 泛 分 布 在 评 价 区 道 路 两 侧 及 村 寨 附 近, 为 人 工 栽 种 作 为 庭 院 绿 化 植 物 或 行 道 树 后 处 于 自 然 生 长 状 态 覆 盖 度 为 50~90% 之 间, 主 要 乔 木 种 类 有 黄 葛 树 榕 树 刺 桐 构 树 等, 也 常 常 混 杂 有 复 羽 叶 栾 树 苦 楝 香 椿 楸 树 麻 栎 枫 香 芭 蕉 毛 竹 慈 竹 等 种 类 由 于 生 境 多 为 村 寨 或 道 路 两 侧, 受 人 类 活 动 影 响 剧 烈, 灌 木 层 覆 盖 度 较 低, 一 般 在 20~50% 之 间, 种 类 以 杜 茎 山 灰 毛 浆 果 楝 石 岩 枫 构 树 盐 肤 木 龙 须 藤 毛 桐 黄 荆 藤 黄 檀 山 合 欢 瓜 木 等 较 为 常 见 草 本 植 物 常 见 有 黄 茅 黄 背 草 芒 牛 筋 草 狗 牙 根 牛 尾 蒿 青 蒿 等 第 114 页

126 (4) 硬 头 黄 竹 群 系 Form.Bambusa rigida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该 群 落 在 本 评 价 区 位 于 K 处, 为 近 年 封 山 育 林 过 程 中 栽 种 群 落 种 类 单 一, 层 次 不 明 显, 竹 竿 稀 疏, 覆 盖 度 50~80% 之 间, 植 株 平 均 高 10m, 平 均 胸 径 4cm, 竹 林 中 常 见 有 构 树 黄 荆 火 棘 盐 肤 木 香 叶 树 冷 水 花 蝎 子 草 蝴 蝶 花 等 植 物 2 灌 丛 及 灌 草 丛 植 被 灌 丛 及 灌 草 丛 植 被 是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评 价 区 分 布 较 为 广 泛 的 植 被 类 型, 面 积 约 为 hm( 2 包 括 土 地 利 用 中 的 灌 木 林 地 草 地 ), 约 占 评 价 区 域 总 面 积 的 36.46% 由 于 评 价 区 域 范 围 碳 酸 盐 类 岩 石 分 布 广 泛, 故 喀 斯 特 藤 本 有 刺 灌 丛 占 有 较 大 优 势, 分 布 也 较 普 遍 在 广 大 的 河 谷 斜 坡 丘 陵 山 地, 原 生 植 被 在 人 为 活 动 的 强 烈 作 用 和 干 扰 下, 逐 渐 退 化 形 成 以 禾 本 草 和 蕨 类 为 主 的 灌 草 丛 灌 丛 及 灌 草 丛 植 被 目 前 除 部 分 作 为 放 牧 和 樵 采 薪 柴 等 利 用 外, 尚 无 太 大 的 经 济 利 用 价 值, 但 是 灌 丛 及 灌 草 丛 植 被 具 有 较 茂 密 的 植 冠, 植 物 群 落 仍 然 具 有 一 定 保 水 固 土 的 生 态 效 应 本 评 价 区 域 的 灌 丛 及 灌 草 丛 植 被 主 要 有 以 下 4 种 类 型 : (5) 黄 荆 构 树 盐 肤 木 群 系 Form.Vitex negundo,broussonetia papyrifera,rhus chinensis 该 植 物 群 落 在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群 落 发 育 地 多 为 森 林 植 被 被 破 坏 后 的 山 坡 或 林 缘 群 落 的 建 群 种 类 常 为 黄 荆 构 树 盐 肤 木 等 群 落 灌 木 层 发 达, 层 片 的 高 度 一 般 在 1.5~4.0m 之 间, 盖 度 可 达 85% 以 上, 常 见 种 类 有 檵 木 灰 毛 浆 果 楝 盐 肤 木 枫 香 幼 树 麻 栎 木 姜 子 圆 果 化 香 白 栎 槲 栎 香 叶 树 胡 枝 子 马 尾 松 幼 树 粗 糠 柴 杉 木 幼 树 构 树 长 叶 水 麻 等, 草 本 层 发 达, 常 见 种 类 有 芒 类 芦 芒 萁 蕨 五 节 芒 狗 尾 草 升 马 唐 各 类 苔 草 画 眉 草 等 (6) 中 华 蚊 母 树 长 叶 水 麻 群 系 Form. Distylium chinense,debregeasia longifolia 此 群 落 发 育 赤 水 河 河 岸 河 漫 滩 群 落 生 境 中 多 岩 石 和 砂 砾, 常 常 被 洪 水 淹 没 或 冲 刷, 植 物 为 适 应 该 生 态 环 境 的 特 点 一 般 具 发 达 的 根 系, 灌 木 植 物 的 主 根 常 常 窜 至 石 裂 石 隙 深 处, 使 植 物 体 能 够 牢 固 扎 根 生 长, 故 有 耐 冲 刷 和 耐 水 淹 的 特 点 群 落 以 中 华 蚊 母 树 长 叶 水 麻 为 建 群 种, 覆 盖 度 在 60~85% 之 间, 常 见 的 灌 木 种 类 主 要 有 黄 荆 竹 叶 榕 马 桑 牡 荆 盐 肤 木 构 树 等 ; 草 本 植 物 多 为 类 芦 芒 五 节 芒 各 种 莎 草 海 金 沙 冷 水 花 等 以 中 华 蚊 母 树 长 叶 水 麻 为 主 常 绿 河 滩 灌 丛, 对 防 洪 固 岸 有 重 要 作 用, 应 加 强 对 其 的 保 护 (7) 牛 尾 蒿 青 蒿 荩 草 群 系 Form.Artemisia dubia,artemisia carvifolia,arthraxon hispidus 第 115 页

127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此 类 灌 草 丛 植 被 是 评 价 区 内 常 见 的 植 被 类 型, 常 广 泛 分 布 各 地 荒 坡 路 旁 村 寨 附 近 及 弃 耕 地, 群 落 发 育 于 丘 陵 山 地 的 酸 性 土 山 坡, 是 由 于 人 为 活 动 或 山 火 的 频 繁 干 扰 而 形 成 群 落 的 总 覆 盖 度 多 在 50~90%, 部 分 地 段 可 达 95% 以 上 灌 草 丛 的 优 势 种 为 牛 尾 蒿 青 蒿 荩 草, 其 层 高 度 一 般 为 80cm 左 右, 此 外, 群 落 中 常 见 有 狗 尾 草 五 节 芒 芒 萁 以 及 豆 科 菊 科 的 草 本, 其 叶 层 高 度 一 般 在 40~50cm 之 间 草 本 层 中 除 上 述 优 势 种 外, 尚 有 海 金 沙 茜 草 朝 天 罐 颠 茄 大 蓟 黄 背 草 野 古 草 淡 竹 叶 苔 草 矛 叶 荩 草 狼 尾 草 等 此 外, 在 群 落 中 也 常 有 多 种 灌 木 稀 疏 生 长, 如 楤 木 黄 荆 盐 肤 木 檵 木 荚 蒾 马 桑 旌 节 花 白 栎 算 盘 子 各 种 菝 葜 胡 枝 子 山 蚂 蝗 铁 仔 金 樱 子 等, 从 而 构 成 典 型 的 有 少 数 灌 木 混 生 的 草 本 植 物 群 落 灌 草 丛 (8) 类 芦 五 节 芒 群 系 Form.Neyraudia reynaudiana,miscanthus floridulus 该 群 落 在 评 价 区 近 水 河 岸 河 漫 滩 较 为 常 见 群 落 覆 盖 度 可 达 到 95% 以 上, 类 芦 或 五 节 芒 常 背 景 化 分 布 植 株 叶 层 高 1.1~1.8m 之 间, 生 殖 层 平 均 高 2.0m 群 落 中 常 生 长 有 黄 茅 芒 菅 雀 稗 等 草 本 植 物, 除 此 之 外, 亦 常 见 有 盐 肤 木 灰 毛 浆 果 楝 构 树 黄 荆 长 叶 水 麻 等 灌 木 分 布 其 中 3 经 济 果 木 林 评 价 区 域 内 经 济 果 木 分 布 较 分 散 零 星 经 果 林 主 要 的 建 群 种 类 有 龙 眼 柑 橘 桃 梨 李 等 其 中 龙 眼 林 在 土 城 附 近 有 小 面 积 分 布 4 农 田 植 被 在 评 价 区, 人 工 植 被 主 要 为 以 农 业 技 术 措 施 为 主 培 育 形 成 的 农 田 植 被, 包 括 水 田 植 被 和 旱 地 植 被 现 分 别 就 两 类 人 工 植 被 分 析 如 下 : (1) 玉 米 ( 高 粱 ) 油 菜 为 主 的 一 年 两 熟 作 物 组 合 本 评 价 区 共 有 旱 地 hm², 约 占 评 价 区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17.92% 植 被 的 夏 秋 建 群 层 片 以 玉 米 ( 高 粱 ) 为 主 在 玉 米 间 常 间 作 黄 豆 四 季 豆 等 各 种 豆 类, 形 成 高 矮 不 同 的 空 间 层 片 结 构, 冬 春 建 群 层 片 则 以 小 麦 油 菜 豌 豆 胡 豆 洋 芋 等 小 季 作 物 为 主, 形 成 玉 麦 玉 油 玉 豆 等 多 种 作 物 组 合 该 区 域 植 被 由 于 受 喀 斯 特 生 态 环 境 干 旱 的 影 响 较 大, 生 产 水 平 不 高, 玉 米 平 均 单 产 不 到 350kg/ 亩, 油 菜 籽 平 均 单 产 仅 50kg/ 亩, 因 此 改 善 旱 地 植 被 的 生 态 条 件, 尤 其 是 保 证 作 物 生 长 所 需 的 水 肥, 乃 是 提 高 旱 地 植 被 生 产 水 平 的 重 要 措 施 以 玉 米 油 菜 为 主 的 旱 地 植 被 是 本 区 粮 油 的 主 要 生 产 基 地, 对 评 价 区 农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保 证 和 农 村 经 济 的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2) 水 稻 油 菜 为 主 的 一 年 两 熟 作 物 组 合 本 评 价 区 共 有 水 田 32.87km², 约 占 评 价 区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1.59% 由 于 水 源 及 灌 溉 条 件 第 116 页

128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的 差 异, 水 田 植 被 一 般 可 划 分 为 灌 溉 水 田 和 望 天 田, 但 两 类 水 田 的 作 物 组 合 以 及 群 落 的 季 相 层 片 结 构 均 无 明 显 差 异, 均 为 以 水 稻 和 油 菜 为 主 要 作 物 组 合 以 水 稻 油 菜 ( 小 麦 ) 为 主 的 一 年 一 熟 或 一 年 二 熟 水 田 植 被 的 层 片 结 构 因 作 物 组 合 而 异, 在 少 数 水 源 条 件 较 差 的 地 段, 多 为 望 天 水 田, 植 被 则 为 一 年 一 熟 的 单 季 水 稻, 植 被 仅 有 一 个 建 群 层 片, 即 夏 秋 建 群 层 片 多 数 水 水 源 较 好 的 地 段, 则 为 一 年 两 熟 作 物 组 合, 植 被 具 有 两 个 建 群 层 片 夏 秋 建 群 层 片 以 水 稻 为 主, 冬 春 建 群 层 片 以 油 菜 小 麦 为 主, 或 间 有 豌 豆 胡 豆 洋 芋 等 小 季 作 物 搭 配, 形 成 稻 油 稻 麦 稻 豆 稻 芋 等 多 种 类 型 受 水 源 及 耕 作 管 理 水 平 的 影 响, 本 区 水 田 植 被 的 生 产 水 平 不 高, 部 分 水 源 条 件 较 差 的 水 田 水 稻 单 产 在 250~350kg/ 亩 左 右, 油 菜 籽 仅 50kg/ 亩 左 右 ; 部 分 有 水 源 保 证 且 耕 作 管 理 水 平 较 高 的 水 田 单 产 水 稻 可 达 500kg/ 亩 以 上, 油 菜 籽 产 量 可 达 95kg/ 亩, 反 映 出 本 类 植 被 生 产 水 平 的 地 域 差 异 植 被 的 基 本 特 征 根 据 对 评 价 区 域 进 行 的 植 被 线 路 考 察 和 若 干 重 点 地 区 代 表 类 型 的 样 方 调 查, 可 知 区 域 内 植 被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 (1) 植 被 的 次 生 性 较 明 显 受 强 烈 的 人 为 活 动 影 响, 评 价 区 域 的 地 带 性 植 被 亚 热 带 湿 润 常 绿 阔 叶 林 已 破 坏 殆 尽, 现 状 植 被 均 为 次 生 性 植 被, 如 以 马 尾 松 柏 木 为 主 的 亚 热 带 山 地 暖 性 针 叶 林, 以 芒 蕨 蒿 类 为 主 的 灌 草 丛 等 常 绿 阔 叶 林 的 消 失, 使 蕴 藏 其 中 的 大 部 分 珍 稀 动 植 物 失 去 生 存 繁 衍 的 环 境, 同 时, 植 被 的 明 显 次 生 性, 包 括 针 叶 林 针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灌 丛 及 灌 草 丛 在 评 价 区 域 的 广 泛 分 布, 致 使 区 内 植 被 的 生 态 效 应 的 有 效 性 生 物 物 种 的 多 样 性 及 植 被 生 物 量 的 丰 富 程 度 都 受 到 一 定 的 影 响 (2) 森 林 植 被 覆 盖 率 高 于 贵 州 省 平 均 水 平, 但 质 量 欠 佳 且 分 布 不 均 本 评 价 区 域 的 森 林 植 被 分 布 较 为 广 泛 根 据 卫 星 遥 感 影 像 解 译, 区 内 有 林 地 面 积 共 计 为 km², 约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21.62%, 即 纯 森 林 覆 盖 率 为 21.62%( 有 林 地 面 积 占 土 地 面 积 的 百 分 比 ); 再 加 上 灌 木 林 竹 林, 则 林 灌 覆 盖 率 为 54.42% 从 此 数 据 可 知, 区 内 森 林 植 被 覆 盖 率 高 于 贵 州 全 省 的 森 林 覆 盖 率 (48%) 但 是, 由 于 评 价 区 域 森 林 多 为 中 幼 龄 林, 因 此 森 林 蓄 积 量 较 低 而 且 由 于 人 类 活 动 的 影 响, 森 林 不 断 遭 到 采 伐, 所 以 目 前 保 存 的 森 林 也 多 为 近 十 余 年 成 长 起 来 的 中 幼 龄 林, 森 林 群 落 的 结 构 简 单, 郁 闭 度 相 对 较 低, 生 物 量 及 生 产 力 亦 较 低, 因 此, 森 林 植 被 的 生 态 效 应 较 差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施 工 方 应 千 方 百 计 注 意 保 护 现 有 森 林 植 被, 并 在 项 目 开 发 建 设 的 同 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促 进 森 林 植 被 的 恢 复, 加 强 人 工 封 闭 或 人 工 促 进 措 施, 做 好 封 山 育 林 工 作, 使 灌 丛 植 被 尽 快 地 向 森 林 植 被 演 替 第 117 页

129 (3) 人 工 植 被 分 布 广 泛, 尤 其 旱 地 植 被 占 明 显 优 势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本 评 价 区 域 地 处 黔 北 人 口 稠 密 区, 土 地 负 荷 极 大 目 前 区 域 内 有 水 田 32.87hm², 旱 地 hm², 由 它 们 组 成 的 农 田 植 被 共 计 hm², 约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19.51%, 即 垦 殖 指 数 达 19.51%, 低 于 贵 州 省 平 均 水 平 (20.95%) 其 中 旱 地 农 田 植 被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达 17.92%, 占 明 显 优 势 大 面 积 的 农 田 植 被 对 于 解 决 区 内 人 口 的 粮 食 蔬 菜 等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但 是 由 于 不 少 旱 地 是 在 河 谷 斜 坡 和 丘 陵 山 地 的 斜 坡 面 上 开 垦 出 来 的, 这 种 坡 耕 旱 地 在 人 类 长 期 的 翻 耕 种 植 下, 会 加 速 土 壤 的 侵 蚀, 使 山 区 生 态 环 境 进 一 步 退 化 植 被 的 地 理 分 布 规 律 评 价 区 域 涉 及 习 水 县 一 个 县, 线 路 长 33.5km, 面 积 共 计 hm², 属 贵 州 高 原 湿 润 常 绿 阔 叶 林 地 带, 幅 员 不 大, 气 候 条 件 比 较 一 致, 因 此, 水 热 条 件 的 水 平 差 异 很 小, 不 会 因 此 而 引 起 植 被 在 水 平 分 布 上 的 改 变, 所 以 评 价 区 域 内 植 被 的 地 理 分 布 在 水 平 方 向 上 未 显 示 出 差 异 评 价 区 内 无 高 大 的 山 体, 区 域 山 岭 与 河 谷 的 高 低 相 差 仅 为 200~500m, 因 此, 植 被 在 垂 直 方 向 上 无 明 显 分 异, 加 上 受 人 为 活 动 的 严 重 影 响, 区 内 地 带 性 植 被 基 本 不 再 留 存, 因 此 现 状 植 被 的 未 表 现 出 垂 直 分 异 现 象 植 被 的 生 物 量 植 被 的 生 物 量 是 指 一 定 地 段 面 积 内 植 物 群 落 在 某 一 时 期 生 存 着 的 活 的 有 机 物 质 之 重 量 ( 干 重 ), 以 t/hm² 表 示 对 评 价 区 域 植 被 生 物 量 的 测 定 和 分 析, 仅 限 于 自 然 植 被, 即 森 林 植 被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植 被, 而 这 种 在 一 定 地 域 范 围 内 进 行 的 植 被 生 物 量 研 究, 实 为 区 域 植 被 生 物 量 研 究, 群 落 类 型 不 同, 其 生 物 量 测 定 的 方 法 也 有 所 不 同, 本 研 究 报 告 对 森 林 群 落 采 用 修 订 的 材 积 源 生 物 量 估 算 法 ; 对 灌 丛 灌 草 丛 群 落 采 用 野 外 调 查 收 获 法 结 合 现 有 资 料 的 引 用 (1) 森 林 群 落 生 物 量 森 林 生 物 量 目 前 常 用 材 积 推 算 法 来 估 算, 用 此 方 法 估 算 出 的 生 物 量 称 为 材 积 源 生 物 量 由 于 在 作 材 积 分 析 时 需 要 对 森 林 群 落 样 地 的 林 木 进 行 砍 伐 取 样, 在 实 际 操 作 中 要 涉 及 到 取 样 木 砍 伐 的 审 批 手 续 及 样 木 赔 偿 付 费 等 问 题, 在 本 次 调 研 的 短 期 内 无 法 妥 善 办 理 有 关 手 续 在 征 得 委 托 单 位 同 意 后, 本 次 森 林 生 物 量 的 估 算 采 取 借 用 中 国 科 学 院 生 态 环 境 研 究 中 心 专 家 建 立 的 我 国 森 林 生 物 量 的 基 本 参 数 ( 方 精 云 等, 我 国 森 林 植 被 的 生 物 量 和 净 生 产 量. 生 态 学 报,Vol.16.No.5,1996), 并 以 其 对 贵 州 森 林 推 算 的 平 均 生 物 量 79.2t/hm² 作 为 本 次 森 林 生 物 量 估 算 的 基 础 考 虑 到 上 述 参 数 未 将 森 林 群 落 的 林 下 灌 木 草 本 之 生 物 量 计 入, 因 此, 又 借 用 中 山 大 学 学 者 ( 管 东 生, 广 州 市 森 林 生 态 系 统 的 特 征 及 其 对 碳 氧 平 衡 的 作 第 118 页

130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用 研 究 全 球 变 化 与 区 域 响 应 研 究, 人 民 教 育 出 版 社,2000) 在 我 国 南 方 地 区 ( 广 州 林 区 ) 所 进 行 的 森 林 生 物 量 测 定 中 增 加 的 灌 木 草 本 层 生 物 量 之 补 充, 即 在 材 积 源 生 物 量 中 增 加 10t/hm², 即 以 89.2 t/hm²( t/hm²) 作 为 本 评 价 区 域 森 林 群 落 生 物 量 的 基 数 (2)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生 物 量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生 物 量 采 用 收 获 法 测 定 本 次 野 外 实 地 调 查 时, 选 择 不 同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类 型, 进 行 了 典 型 样 方 生 物 量 测 定 考 虑 到 不 同 灌 丛 类 型 其 生 物 量 有 很 大 的 差 异, 故 分 别 对 本 区 内 两 种 类 型 的 灌 丛 进 行 生 物 量 的 测 定 黄 荆 构 树 盐 肤 木 灌 丛 共 作 4 个 5 5m² 的 生 物 量 样 方, 在 每 个 样 方 内 均 匀 取 样 4m² 的 生 物 量 ( 鲜 重 ), 并 将 部 分 鲜 样 称 重 后 带 回 实 验 室 内 恒 温 箱 中 80 烘 干 至 恒 重, 计 算 含 水 量 及 干 物 质 重 量, 将 生 物 量 鲜 重 换 算 成 干 重, 得 到 灌 丛 地 上 部 分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17.44t/hm²; 灌 草 丛 取 4 个 1 1m² 的 生 物 量 样 方, 在 每 个 样 方 内 均 匀 取 样 1m² 的 生 物 量 ( 鲜 重 ), 并 将 部 分 鲜 样 称 重 后 带 回 实 验 室 内 恒 温 箱 中 80 烘 干 至 恒 重, 计 算 含 水 量 及 干 物 质 重 量, 将 生 物 量 鲜 重 换 算 成 干 重, 得 到 灌 草 丛 地 上 部 分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7.45t/hm² 由 于 现 场 测 定 仅 作 了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的 地 上 部 分 生 物 量 的 测 定, 地 下 部 分 生 物 量 则 利 用 已 有 的 生 物 量 资 料 中 地 上 部 分 (T) 与 地 下 部 分 (R) 之 比 例 系 数 (T/R) 为 1.44 的 系 数 来 推 算 出 本 评 价 区 域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生 物 量 的 地 下 部 分 ( 屠 玉 麟, 贵 州 中 部 喀 斯 特 灌 丛 群 落 生 物 量 研 究, 中 国 岩 溶 Vol. 14. No ) 因 此, 灌 丛 的 生 物 量 即 为 地 上 部 分 与 地 下 部 分 之 和 : /1.44 = 29.55t/hm², 灌 草 丛 的 生 物 量 即 为 地 上 部 分 与 地 下 部 分 之 和 : /1.44 = 12.62t/hm² (3) 农 田 植 被 生 物 量 农 田 植 被 生 物 量 由 三 部 分 组 成, 即 作 物 籽 粒 秸 杆 和 根 茬 由 于 目 前 尚 无 评 价 区 农 田 的 秸 杆 根 茬 单 位 面 积 产 量 数 据, 为 此 借 用 张 云 生 等 的 研 究 结 果, 玉 米 籽 粒 秸 秆 根 茬 生 物 量 比 例 为 :1:1.24:0.28, 水 稻 籽 粒 秸 秆 根 茬 生 物 量 比 例 为 :1:0.87:0.38 根 据 评 价 区 域 内 作 物 ( 籽 粒 ) 的 平 均 产 量 ( 玉 米 :250.0kg 15 亩 = 3750 kg; 水 稻 : kg 15 亩 = 7500kg), 估 算 出 评 价 区 实 际 生 物 量 为 : 以 玉 米 为 主 的 旱 地 植 被 生 物 量 kg/ hm 2, 以 水 稻 为 主 的 水 田 植 被 kg/ hm 2 (4) 生 物 量 估 算 在 生 物 量 估 算 中, 首 先 要 统 计 出 各 类 植 被 的 面 积 本 次 分 析 根 据 评 价 区 域 遥 感 卫 星 数 据, 归 纳 汇 总 成 各 植 被 所 占 面 积, 其 中, 森 林 面 积 指 林 业 用 地 中 的 有 林 地 面 积, 包 括 各 种 类 型 的 森 林 群 落 ; 灌 丛 面 积 主 要 是 林 业 用 地 中 的 灌 木 林 面 积, 考 虑 到 疏 林 地 是 形 成 第 119 页

131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森 林 前 的 林 业 用 地, 在 当 地 亚 热 带 水 热 条 件 下, 现 状 植 被 实 为 各 种 不 同 类 型 的 灌 丛, 其 植 被 特 征 生 物 量 与 灌 丛 类 似, 故 将 其 面 积 归 入 灌 丛 面 积 ; 灌 草 丛 面 积 主 要 由 土 地 利 用 中 的 草 地 及 未 利 用 土 地 ( 主 要 为 荒 草 地 ) 构 成 本 评 价 区 果 园 分 布 较 为 零 星, 多 为 灌 丛 转 变 而 来, 栽 种 时 间 较 短, 与 区 域 灌 丛 性 质 较 为 接 近, 因 此 此 处 植 被 面 积 生 物 量 统 计 中 将 其 并 入 灌 丛 类 型 按 以 上 归 纳 汇 总, 统 计 出 本 评 价 区 植 被 面 积 及 生 物 量 情 况 如 表 所 示 植 被 类 型 森 林 植 被 ( 有 林 地 竹 林 ) 灌 丛 植 被 ( 灌 木 林 园 地 ) 灌 草 丛 植 被 ( 草 地 未 利 用 地 ) 以 水 稻 为 主 的 水 田 植 被 以 玉 米 高 粱 为 主 的 旱 地 植 被 表 评 价 区 域 植 被 生 物 量 估 算 植 被 面 积 (hm 2 ) 单 位 面 积 生 物 量 (t/hm 2 ) 各 类 植 被 生 物 量 (t) 占 区 域 总 生 物 量 比 重 (%) 水 域 建 设 用 地 合 计 注 : 农 作 物 产 量 根 据 论 文 张 云 生, 顾 思 平, 等. 哈 尔 滨 市 主 要 农 作 物 籽 实 秸 秆 根 茬 产 量 及 其 养 分 含 量 的 分 析. 东 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2002,33(2): 确 定 在 各 植 被 生 物 量 中, 森 林 生 物 量 所 占 比 重 最 大, 为 t, 占 总 生 物 量 的 62.19%, 表 明 森 林 植 被 是 本 评 价 区 域 最 重 要 的 生 态 系 统, 在 维 持 区 域 生 态 平 衡 方 面 有 很 重 要 的 意 义 灌 丛 植 被 生 物 量 约 占 总 生 物 量 的 28.06%, 灌 草 丛 生 物 量 占 总 生 物 量 的 3.83%, 反 映 出 后 二 类 植 被 生 物 量 明 显 偏 低 的 现 状 特 点 评 价 区 域 内 农 田 植 被 以 旱 地 植 被 面 积 最 大, 其 生 物 量 占 到 区 域 植 被 生 物 量 总 量 的 5.11%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及 名 木 古 树 (1)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通 过 野 外 实 地 调 查 查 阅 相 关 文 献 并 注 意 走 访 当 地 群 众, 评 价 区 域 内 无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1999) 及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名 录 ( 第 一 批 )(1999) 规 定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分 布 其 中 银 杏 (Ginkgo biloba) 苏 铁 (Cycas revoluta) 喜 树 (Camptotheca acuminata) 等 为 人 工 栽 种 的 行 道 树 庭 院 绿 化 植 物,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不 属 于 保 护 的 范 围 (1) 名 木 古 树 第 120 页

132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通 过 野 外 实 地 调 查 并 结 合 走 访 当 地 群 众, 按 照 现 行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1999) 全 国 古 树 名 木 普 查 建 档 技 术 规 定 以 及 其 它 相 关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 本 项 目 评 价 区 内 的 名 木 古 树 有 1 种 6 株, 即 黄 葛 树 (Ficus virens var. sublanceolata)6 株 分 布 详 见 表 及 附 图 15 黄 葛 树 古 树 ( 桩 号 K52+500m 左 侧 140m) 黄 葛 树 古 树 ( 桩 号 K53+350m 左 侧 300m) 黄 葛 树 古 树 ( 桩 号 K52+500m 左 侧 185m) 黄 葛 树 古 树 ( 桩 号 K56+200m 左 侧 160m) 黄 葛 树 古 树 ( 桩 号 K82+300m 左 侧 265m) 黄 葛 树 古 树 ( 桩 号 K57+300m 左 侧 155m) 图 线 路 沿 线 古 树 现 状 图 第 121 页

133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序 号 植 物 名 称 株 数 胸 径 (cm) 1 黄 葛 树 黄 葛 树 黄 葛 树 黄 葛 树 黄 葛 树 黄 葛 树 表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评 价 区 古 树 名 录 树 高 / 冠 幅 * 树 龄 保 护 等 (m) ( 年 ) 级 分 布 地 点 / 海 拔 / 经 纬 度 与 线 路 关 系 生 境 11 岔 角 ;332m; K52+500m 附 近, 路 左 侧 140 三 级 N 28 9'58.76";E 106 8'1.09" 140m,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村 寨 附 近 18 岔 角 ;338m; K52+500m 附 近, 路 左 侧 160 三 级 N 28 9'58.47";E 106 8'2.93" 185m,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村 寨 附 近 K53+350m 附 近, 路 左 侧 15 岔 角 滩 ;357m; 130 三 级 300m, 在 赤 水 河 对 岸, 不 N 28 9'53.82";E 106 8'4.08" 在 占 地 范 围 村 寨 附 近 三 级 100 三 级 160 三 级 太 平 镇 丁 家 洞 ;332m; N 28 9'57.65";E106 6'28.23" 鸡 扒 坎 ;330m; N28 9'56.78";E106 5'43.98" 儒 溪 ;307m; N 28 15'11.86";E105 59'50.72" K56+200m 附 近, 路 左 侧 160m, 在 赤 水 河 对 岸,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K57+300m 附 近, 路 左 侧 155m, 在 赤 水 河 对 岸,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K82+300m 附 近, 路 左 侧 265m, 在 赤 水 河 对 岸,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村 寨 附 近 村 寨 附 近 村 寨 附 近 第 页

134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野 生 动 物 资 源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评 价 区 位 于 贵 州 省 北 部, 境 内 地 貌 以 深 切 中 低 山 及 中 山 为 主, 地 势 较 为 陡 峭 河 流 为 长 江 干 流 支 流 赤 水 河 水 系 主 要 生 态 系 统 以 暖 性 针 叶 林 为 主, 包 括 马 尾 松 林 局 部 地 段 分 布 的 柏 木 林 等 区 域 内 农 田 植 被 所 占 比 例 较 大, 野 生 动 物 受 到 人 类 活 动 的 干 扰 较 大, 种 类 和 数 量 相 对 较 少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的 种 类 组 成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和 相 关 资 料 综 合 分 析, 综 合 得 知 评 价 区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隶 属 4 纲 17 目 42 科 96 种, 占 贵 州 省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总 种 数 的 11.59% 评 价 区 以 鸟 类 居 多, 共 57 种, 占 评 价 区 总 种 数 59.38%, 其 次 为 哺 乳 纲 共 14 种, 占 评 价 区 总 数 的 14.58% 评 价 区 脊 椎 动 物 具 体 分 布 在 各 分 类 阶 元 中 的 数 量 状 况 见 表 表 评 价 范 围 内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各 纲 下 分 类 阶 元 种 类 数 量 占 评 价 区 总 数 的 比 占 贵 州 省 种 数 比 重 各 阶 元 动 物 目 科 种 重 (%) (%) 两 栖 纲 爬 行 纲 鸟 纲 哺 乳 纲 合 计 注 : 贵 州 省 全 省 数 据 来 自 2010 年 3 月 出 版 的 贵 州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该 名 录 对 贵 州 省 野 生 动 物 种 数 统 计 结 果 截 止 至 2008 年 底 之 前 公 开 发 表 的 文 献 及 专 著 (1) 两 栖 类 组 成 两 栖 类 动 物 据 初 步 考 察, 共 有 1 目 4 科 12 种, 约 占 贵 州 省 两 栖 类 总 种 数 的 16.22% 调 查 区 域 内 两 栖 动 物 中, 东 洋 种 为 9 种, 广 布 种 3 种, 数 量 均 较 少 评 价 区 两 栖 类 均 为 常 见 种, 尤 以 泽 蛙 沼 水 蛙 黑 斑 蛙 和 中 华 大 蟾 蜍 数 量 最 大 评 价 区 两 栖 动 物 名 录 见 附 录 2 (2) 爬 行 类 组 成 据 初 步 考 察, 评 价 区 共 有 爬 行 动 物 2 目 6 科 13 种, 占 贵 州 省 爬 行 动 物 总 种 数 的 12.50% 其 中 东 洋 种 9 种, 广 布 种 4 种 未 发 现 本 区 特 有 种 分 布 常 见 种 类 有 石 子 龙 北 草 蜥 乌 梢 蛇 翠 青 蛇 王 锦 蛇 和 黑 眉 锦 蛇 现 场 走 访 发 现 评 价 范 围 内 现 有 蛇 类 数 量 已 呈 现 明 显 的 逐 年 下 降 趋 势 贵 州 省 将 所 有 蛇 类 作 为 贵 州 省 级 保 护 动 物, 禁 止 人 为 的 捕 捉 和 食 用 评 价 区 爬 行 动 物 名 录 详 见 附 录 3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有 毒 蛇 类 主 要 为 蝰 科 的 竹 叶 青 及 蝮 科 的 烙 铁 头 尖 吻 蝮, 以 往 多 有 目 击 记 录, 但 近 几 年 来 受 到 人 类 活 动 压 力 的 影 响, 村 寨 人 口 的 加 速 发 展, 此 类 毒 蛇 生 存 环 境 受 到 较 大 影 响, 数 量 已 经 极 为 稀 少 第 123 页

135 (3) 鸟 类 区 系 组 成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在 本 评 价 区 内 及 一 些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区 域 分 布 的 鸟 类 有 57 种, 隶 属 于 10 目 25 科 就 繁 殖 鸟 类 而 言, 其 中 东 洋 界 种 (29 种 ) 是 主 要 的 区 系 成 分, 占 该 区 鸟 类 总 种 数 (57 种 ) 的 50.88%; 其 次 是 广 布 种 (18 种 ), 占 31.58% 在 鸟 类 的 居 留 类 型 中, 留 鸟 类 型 (42 种 ) 占 绝 对 优 势, 占 总 种 数 的 73.68%, 留 鸟 均 为 本 地 区 的 繁 殖 鸟 类, 由 此 可 以 看 出, 本 区 的 气 候 条 件 食 物 条 件 等 环 境 因 子 能 满 足 多 数 鸟 类 所 需 的 生 活 条 件 及 繁 殖 的 要 求 夏 候 鸟 有 5 种, 占 8.77%; 冬 候 鸟 有 6 种, 占 10.53%; 旅 鸟 有 4 种, 占 7.02% 区 系 成 分 见 附 录 4 (4) 哺 乳 类 区 系 组 成 工 程 评 价 区 内 兽 类 共 有 4 目 7 科 14 种 ( 名 录 见 表 ), 占 评 价 区 总 数 的 14.58%, 占 贵 州 省 兽 类 总 数 的 9.93% 评 价 区 内 分 布 的 兽 类 主 要 为 小 型 兽 类, 如 啮 齿 目 兔 形 目 以 及 食 虫 目 的 种 类, 啮 齿 类 动 物 是 区 域 内 种 类 和 数 量 最 多 的 兽 类, 主 要 为 鼠 科 和 仓 鼠 科 的 部 分 种 类, 其 中 部 分 种 类 具 有 家 野 两 栖 的 习 性, 部 分 种 类 是 某 些 自 然 疫 源 性 疾 病 的 传 播 源 项 目 区 兽 类 数 量 优 势 种 群 如 : 社 鼠, 褐 家 鼠 黑 线 姬 鼠 等, 分 别 在 村 寨 和 田 间 占 据 优 势 评 价 区 兽 类 名 录 见 附 录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据 国 家 在 1990 年 8 月 颁 布 的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中 附 录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的 规 定, 国 家 林 业 局 2003 年 2 月 发 布 的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令,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1992 年 7 月 发 布 贵 州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的 通 知 中 附 录 贵 州 省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的 规 定, 国 家 林 业 局 2000 年 8 月 发 布 的 国 家 保 护 的 有 益 的 或 者 有 重 要 经 济 科 学 研 究 价 值 的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令 评 价 区 域 范 围 内 分 布 的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中,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3 种 由 于 贵 州 省 政 府 将 所 有 蛙 类 蛇 类 杜 鹃 啄 木 鸟 黄 鹂 均 列 为 省 级 保 护 动 物, 因 此, 涉 及 贵 州 省 级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共 计 27 种, 其 中, 蛙 类 12 种 蛇 类 8 种 鸟 类 7 种 ( 黑 枕 黄 鹂 Oriolus chinensis, 大 山 雀 Parus major, 四 声 杜 鹃 Cuculus micropterus, 大 杜 鹃 Cuculus caorus, 戴 胜 Upupaepops saturata, 斑 啄 木 鸟 Dendrocopos major, 星 头 啄 木 鸟 Dendrocopos canicapillus) 现 将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的 种 类 相 对 数 量 及 分 布 列 于 表 并 对 各 种 类 进 行 概 述 表 评 价 区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序 号 种 类 保 护 级 别 相 对 数 量 分 布 1 鸢 Milvus korschun Ⅱ ++ 全 线 均 有 分 布 2 红 隼 Falco tinnunculus Ⅱ + 全 线 均 有 分 布 3 松 雀 鹰 Accipiter virgatus Ⅱ + 全 线 均 有 分 布 鸢 (Milvus korschun): 地 方 名 叫 老 鹰, 隶 属 鸟 纲 隼 形 目 鹰 科 的 动 物 主 要 特 征 是 头 第 124 页

136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顶 至 颈 棕 褐 色, 具 有 黑 褐 色 羽 干 纹 ; 上 体 暗 褐 色, 下 体 主 为 土 褐 色 ; 两 翼 黑 褐 色, 外 侧 初 级 飞 羽 基 部 白 色, 于 翼 下 形 成 一 道 白 班 常 见 于 山 野 城 镇 及 村 寨 附 近, 多 单 独 在 高 空 盘 旋, 视 力 敏 锐, 善 于 滑 翔 ; 主 以 鼠 类 小 鱼 等 小 动 物 为 食, 所 以, 在 控 制 农 田 鼠 害 方 面 起 着 重 要 作 用 ; 为 留 鸟 在 贵 州 分 布 较 广, 如 威 宁 三 都 江 口 等 县 均 有 分 布 ; 在 本 评 价 区 域 内 分 布 广 泛 松 雀 鹰 (Accipiter virgatus): 隶 属 鸟 纲 隼 形 目 鹰 科 的 动 物 主 要 特 征 是 头 顶 近 黑 色, 眉 羽 和 后 头 羽 基 白 色 ; 上 体 暗 褐 色, 羽 缘 棕 色 ; 头 与 颈 侧 棕 褐, 颊 部 杂 有 黑 白 两 色 纵 纹 常 单 个 活 动, 善 于 滑 翔 飞 行, 主 以 动 物 性 食 物 为 食 为 留 鸟 在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中 控 制 鼠 害 起 到 一 定 的 作 用 在 本 评 价 区 习 酒 镇 土 城 一 带 的 针 叶 林 针 阔 混 交 林 中 有 分 布 红 隼 (Falco tinnunculus): 隶 属 鸟 纲 隼 形 目 隼 科 的 动 物 主 要 特 征 是 雄 鸟 的 头 顶 和 后 颈 暗 灰, 并 具 暗 色 轴 纹, 背 肩 及 翼 上 内 侧 覆 羽 淡 砖 红 色 且 具 大 小 不 等 的 三 角 形 黑 色 横 斑 ; 雌 鸟 上 体 暗 砖 红 色, 头 顶 和 颈 具 黑 色 条 纹, 上 体 其 余 部 分 具 黑 色 横 斑 常 见 单 个 活 动 于 村 寨 附 近 山 坡 稀 疏 树 林 或 山 林 附 近 的 田 野 上 ; 主 以 小 动 物 和 昆 虫 为 食 ; 为 留 鸟 在 贵 州 分 布 于 思 南 大 方 兴 义 等 县 ; 在 本 评 价 区 域 内 广 泛 分 布 鸢 (Milvus korschun) 红 隼 (Falco tinnunculus) 松 雀 鹰 (Accipiter virgatus) 图 评 价 区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水 生 生 态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项 目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河 流 主 要 是 赤 水 河, 还 有 马 岩 沟 及 其 他 5 条 小 溪 沟, 本 项 目 未 在 赤 水 河 管 理 范 围 新 建 桥 梁 和 新 建 构 造 物, 在 马 岩 沟 及 其 他 5 条 小 溪 沟 路 段 未 设 置 涉 水 桥 墩 项 目 沿 线 水 生 生 物 资 源 详 见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专 章 评 价 区 土 地 利 用 状 况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划 分 参 考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分 类 (GB/T ) 国 家 标 准 采 用 一 级 二 级 两 个 层 次 的 分 类 体 系, 结 合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特 点 和 区 域 特 点, 从 遥 感 技 术 在 土 地 分 类 中 侧 重 于 土 地 的 自 然 属 性 识 别 的 实 际 情 况 出 发, 本 遥 感 调 查 采 用 了 中 科 院 资 源 环 境 与 地 理 研 究 所 制 订 的 全 国 土 地 利 用 遥 感 分 类 系 统, 进 行 了 调 查 区 土 地 利 用 / 土 地 覆 盖 分 类 系 统 第 125 页

137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表 土 地 利 用 遥 感 调 查 分 类 体 系 一 级 分 类 二 级 分 类 1 耕 地 : 指 种 植 农 作 物 的 土 11 水 田 : 指 有 水 源 保 证 和 灌 溉 设 施, 在 一 般 年 景 能 正 常 灌 溉, 用 以 种 地, 包 括 熟 耕 地, 新 开 荒 地 植 水 稻, 莲 藕 等 水 生 农 作 物 的 耕 地, 包 括 实 行 水 稻 和 旱 作 物 轮 种 的 耕 休 闲 地 轮 歇 地 草 田 轮 作 地 ; 地 以 种 植 农 作 物 为 主 的 农 果 农 12 旱 地 : 指 无 灌 溉 水 源 及 设 施, 靠 天 然 降 水 生 长 作 物 的 耕 地 ; 有 水 源 桑 农 林 用 地 ; 耕 种 三 年 以 上 和 浇 灌 设 施, 在 一 般 年 景 下 能 正 常 灌 溉 的 旱 作 物 耕 地, 以 种 菜 为 主 的 的 滩 地 和 海 涂 耕 地 ; 正 常 轮 作 的 休 闲 地 和 轮 歇 地 2 林 地 : 指 生 长 乔 木 灌 木 竹 类 以 及 沿 海 红 树 林 地 等 林 业 用 地 3 草 地 : 指 以 生 长 草 本 植 物 为 主 覆 盖 度 在 5% 以 上 的 各 类 草 地, 包 括 以 牧 为 主 的 灌 丛 草 地 和 郁 闭 度 在 10% 以 下 的 疏 林 草 地 4 水 域 : 指 天 然 陆 地 水 域 和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5 建 设 用 地 : 指 城 乡 居 民 点 及 其 以 外 的 工 矿 交 通 等 用 地 21 有 林 地 : 指 郁 闭 度 >30% 的 天 然 林 和 人 工 林 包 括 用 材 林 经 济 林 防 护 林 等 成 片 林 地 22 灌 木 林 地 : 指 郁 闭 度 >40% 高 度 在 2 米 以 下 的 低 矮 林 地 和 灌 丛 林 地 23 疏 林 地 : 指 郁 闭 度 为 10-30% 的 稀 疏 林 地 24 其 他 林 地 : 指 未 成 林 造 林 地 迹 地 苗 圃 及 各 类 园 地 ( 果 园 茶 园 桑 园 热 作 林 园 等 ) 31 高 覆 盖 度 草 地 : 指 覆 盖 度 >50% 的 天 然 草 地 改 良 草 地 和 割 草 地 一 般 水 分 条 件 较 好, 草 被 生 长 茂 密 32 中 覆 盖 度 草 地 : 指 覆 盖 度 在 20-50% 的 天 然 草 地 和 改 良 草 地, 水 分 不 足, 草 被 较 稀 疏 33 低 覆 盖 度 草 地 : 指 覆 盖 度 在 5-20% 的 天 然 草 地, 水 分 缺 乏, 草 被 稀 疏, 牧 业 利 用 条 件 差 41 河 渠 : 指 天 然 形 成 或 人 工 开 挖 的 河 流 及 主 干 渠 常 年 水 位 以 下 的 土 地 包 括 人 工 渠 堤 岸 42 湖 泊 : 指 天 然 形 成 的 积 水 区 常 年 水 位 以 下 的 土 地 43 水 库 坑 塘 : 指 人 工 修 建 的 蓄 水 区 常 年 水 位 以 下 的 土 地 44 冰 川 和 永 久 积 雪 地 : 指 常 年 被 冰 川 和 积 雪 覆 盖 的 土 地 45 海 涂 : 指 沿 海 大 潮 高 潮 位 与 低 潮 位 之 间 的 潮 侵 地 带 46 滩 涂 : 指 河 湖 水 域 平 水 期 水 位 与 洪 水 期 水 位 之 间 的 土 地 51 城 镇 用 地 : 指 大 城 市 中 等 城 市 小 城 市 及 县 镇 以 上 的 建 成 区 用 地 52 农 村 居 民 点 用 地 : 指 镇 以 下 的 居 民 点 用 地 53 工 交 建 设 用 地 : 指 独 立 于 各 级 居 民 点 以 外 的 厂 矿 大 型 工 业 区 油 田 盐 场 采 石 场 等 用 地, 以 及 交 通 道 路 机 场 码 头 及 特 殊 用 地 61 沙 地 : 指 地 表 为 沙 覆 盖 植 被 覆 盖 度 在 5% 以 下 的 土 地, 包 括 沙 漠, 不 包 括 水 系 中 的 沙 滩 62 戈 壁 : 指 地 表 为 碎 石 为 主, 植 被 覆 盖 度 在 5% 以 下 的 土 地 63 盐 碱 地 : 地 表 盐 碱 聚 集 植 被 稀 少, 只 能 生 长 耐 盐 碱 植 物 的 土 地 6 未 利 用 地 : 目 前 还 未 利 用 的 64 沼 泽 地 : 指 地 势 平 坦 低 洼 排 水 不 畅 长 期 潮 湿 季 节 性 积 水 或 常 土 地, 包 括 难 利 用 的 土 地 年 积 水, 表 层 生 长 湿 生 植 物 的 土 地 65 裸 土 地 : 指 地 表 土 质 覆 盖 植 被 覆 盖 度 在 5 % 以 下 的 土 地 66 裸 岩 石 砾 地 : 指 地 表 为 岩 石 活 石 砾, 其 覆 盖 面 积 >50% 的 土 地 67 其 它 : 指 其 它 未 利 用 土 地, 包 括 高 寒 荒 漠 苔 原 等 依 照 该 分 类 系 统, 进 行 遥 感 调 查 时 多 数 地 类 只 划 分 到 一 级 分 类, 但 对 耕 地 和 林 地 划 分 到 二 级 地 类, 以 达 到 生 态 影 响 环 境 评 价 及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的 要 求, 未 完 全 按 照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分 类 (GB/T ) 中 相 对 复 杂 的 分 类 体 系 进 行, 在 此 作 特 别 说 明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分 析 运 用 ALOS 卫 星 多 光 谱 融 合 影 像, 在 野 外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在 ERDAS 遥 感 处 理 软 件 和 ARCGIS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软 件 的 支 持 下, 应 用 遥 感 自 动 分 类 和 人 机 交 互 判 读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开 展 调 查 区 域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及 面 积 遥 感 调 查,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对 调 查 区 域 土 地 第 126 页

138 利 用 的 影 响 方 式 及 影 响 强 度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评 价 区 喀 斯 特 和 非 喀 斯 特 间 杂, 岩 性 土 壤 植 被 分 布 有 一 定 差 异, 有 居 民 点 集 镇 分 布, 贯 穿 多 条 交 通 线, 水 域 类 型 有 水 库 和 河 流 连 续 分 布, 水 域 类 型 所 占 总 面 积 较 大,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相 对 复 杂 对 照 分 类 体 系, 根 据 贵 州 山 地 地 质 地 貌 特 征 自 然 属 性, 结 合 调 查 区 实 际 情 况, 对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做 适 当 调 整, 最 终 划 分 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有 有 林 地 灌 木 林 地 竹 林 草 地 水 田 旱 地 水 域 园 地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等 10 类 从 土 地 利 用 构 成 分 析,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多 样, 结 构 比 较 合 理 根 据 遥 感 解 译 结 合 野 外 考 察 统 计 结 果 分 析, 评 价 区 的 土 地 利 用 以 灌 木 林 地 所 占 面 积 最 大, 为 hm 2, 约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31.31%, 有 林 地 占 面 积 次 之, 为 hm 2, 约 占 评 价 区 域 总 面 积 的 21.62% 各 土 地 利 用 详 细 面 积 见 表 和 附 图 9 表 项 目 评 价 区 土 地 利 用 结 构 组 成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图 斑 数 ( 个 ) 面 积 (hm 2 ) 百 分 比 % 水 田 旱 地 有 林 地 灌 木 林 地 竹 林 园 地 草 地 水 域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合 计 生 态 完 整 性 现 状 评 价 景 观 (Landscape) 的 定 义 有 多 种 表 述, 但 大 部 分 都 是 反 映 内 陆 地 形 地 貌 或 景 色 ( 如 草 原 森 林 山 脉 湖 泊 等 ) 的, 或 是 反 映 某 一 地 理 区 域 的 综 合 地 形 特 征 而 景 观 生 态 学 (Landacape ecology) 将 景 观 定 义 为 : 一 个 空 间 异 质 性 的 区 域, 由 相 互 作 用 的 斑 块 (patch) 或 生 态 系 统 组 成, 以 相 似 的 形 式 重 复 出 现 的 生 态 体 系 为 了 深 入 认 识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特 征, 下 面 用 景 观 生 态 学 的 原 理 和 方 法 来 研 究 评 价 区 域 生 态 体 系 的 组 成 特 征 生 产 力 及 其 稳 定 性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的 组 成 和 特 征 按 照 生 态 学 中 景 观 的 概 念 描 述 可 知,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的 组 成 即 生 态 系 统 或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第 127 页

139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组 成, 因 而 可 以 用 该 评 价 区 的 主 要 植 被 及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森 林 灌 丛 灌 草 丛 水 田 植 被 旱 地 植 被 河 流 水 库 建 设 用 地 等 生 态 系 统 作 为 景 观 体 系 的 基 本 单 元 斑 块 来 进 行 景 观 分 析 根 据 土 地 利 用 的 遥 感 资 料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评 价 区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组 成 见 表 表 评 价 区 景 观 斑 块 的 面 积 统 计 斑 块 类 型 斑 块 数 ( 块 ) 面 积 (hm 2 ) 比 重 (%) 森 林 斑 块 灌 丛 拼 块 灌 草 丛 拼 块 水 域 斑 块 建 设 用 地 斑 块 水 田 斑 块 旱 地 斑 块 合 计 各 景 观 斑 块 类 型 构 成 了 本 区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它 们 之 间 既 相 互 联 系 又 相 互 制 约 以 硬 头 黄 竹 榕 树 刺 桐 马 尾 松 柏 木 为 主 的 森 林, 以 黄 荆 构 树 盐 肤 木 为 主 的 灌 丛 斑 块, 以 芒 蕨 为 主 的 灌 草 丛 等 陆 地 生 态 系 统 决 定 了 以 河 流 坑 塘 为 主 的 水 生 生 态 系 统 状 况, 同 时 对 以 玉 米 ( 高 粱 ) 油 菜 为 主 的 旱 地 植 被 和 以 水 稻 油 菜 为 主 的 水 田 植 被 的 生 产 力 水 平 有 着 重 要 影 响 对 建 设 项 目 本 身 而 言, 环 境 资 源 斑 块 自 然 生 产 能 力 和 稳 定 性 的 维 护 是 决 定 本 区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的 主 导 性 因 素, 该 类 型 斑 块 的 总 面 积 为 hm 2, 占 所 有 斑 块 总 面 积 的 84.14%, 具 有 举 足 轻 重 的 地 位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的 生 物 生 产 力 (1) 区 内 土 地 的 自 然 生 产 力 土 地 的 自 然 生 产 力 是 指 单 位 面 积 土 地 在 当 地 自 然 环 境 的 水 热 条 件 下, 在 单 位 时 间 ( 年 ) 内 生 产 有 机 物 质 的 重 量 ( 干 重 ), 通 常 用 t/hm 2.a 表 示 本 文 采 用 H.lieth 生 物 生 产 力 的 经 验 公 式, 可 估 算 出 该 评 价 区 域 土 地 的 自 然 生 产 力,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Y1=3000/(1+e t ) Y2=3000 (1-e p ) 式 中 :Y1 根 据 年 平 均 温 度 (t, ) 估 算 的 热 量 生 产 力, 单 位 为 g/m 2.a; Y2 根 据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p, mm) 估 算 的 水 分 生 产 力, 单 位 同 上 由 于 评 价 区 域 所 跨 乡 镇 未 设 气 象 站, 无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故 借 用 距 本 项 目 距 离 最 近 的 县 城 气 象 实 测 的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和 降 水 量 作 为 本 区 土 地 自 然 生 产 力 计 算 的 参 数 其 估 算 结 果 如 表 所 示 第 128 页

140 气 象 站 地 点 表 评 价 区 域 土 地 自 然 生 产 力 多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mm)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 ) 热 量 生 产 力 (g/m 2 a)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水 分 生 产 力 (g/m 2 a) 习 水 从 上 表 数 据 可 知, 评 价 区 范 围 内 热 量 条 件 与 水 分 条 件 有 一 定 的 差 异, 相 对 而 言, 本 评 价 区 土 地 自 然 生 产 力 受 水 分 条 件 限 制 稍 大 些, 因 此 从 这 个 角 度 来 看, 本 区 土 地 自 然 生 产 力 以 其 平 均 的 水 分 生 产 力 g/m² a 来 表 示, 即 本 区 域 自 然 生 产 力 为 15.93t/hm 2 a (2)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各 斑 块 的 实 际 生 产 力 斑 块 实 际 生 产 力 是 指 斑 块 在 现 实 生 态 环 境 中, 由 于 受 到 水 分 热 量 以 外 的 其 他 环 境 因 素 以 及 人 为 活 动 的 影 响 而 具 有 的 实 际 生 产 能 力 根 据 评 价 区 域 各 类 土 地 的 现 状 调 查 数 据, 以 森 林 灌 丛 灌 草 丛 等 的 生 物 量 耕 地 的 近 年 平 均 粮 食 产 量 等 参 数 来 推 算 其 实 际 生 产 力 由 于 在 实 际 取 样 中 难 以 土 地 所 生 产 出 来 的 全 部 物 质 加 以 从 采 集, 故 仅 以 其 有 效 部 分 的 生 物 量 为 依 据, 称 之 为 净 生 产 力 通 过 野 外 调 查 获 得 灌 丛 灌 草 丛 斑 块 的 实 测 净 生 物 量 ( 包 括 地 下 部 分 ), 从 而 得 到 本 项 目 评 价 区 各 斑 块 的 实 际 净 生 产 力, 结 果 见 表 斑 块 类 型 实 际 净 生 物 量 (t/hm²) 表 评 价 区 域 各 类 斑 块 的 实 际 净 生 产 力 生 长 期 (a) 平 均 净 生 产 力 (t/hm².a) 第 129 页 各 类 斑 块 面 积 面 积 (hm²) 比 重 (%) 各 类 斑 块 总 净 生 产 力 总 净 生 产 力 (t/a) 比 重 (%) 森 林 灌 丛 灌 草 丛 水 田 旱 地 水 域 建 设 用 地 合 计 从 表 中 的 数 据 可 以 看 出, 评 价 区 内 各 斑 块 的 生 产 力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 1 在 评 价 区 所 有 斑 块 中, 灌 丛 斑 块 总 净 生 产 力 最 高, 为 t/a, 占 总 净 生 产 力 的 33.09%, 其 次 为 旱 地 斑 块, 其 面 积 占 评 价 区 土 地 面 积 的 17.92%, 总 净 生 产 力 为 t/a, 占 评 价 区 总 净 生 产 力 的 30.14% 2 评 价 区 中, 自 然 斑 块 的 总 净 生 产 力 为 : 灌 丛 森 林 灌 草 丛 3 区 内 各 斑 块 的 平 均 净 生 产 力 为 8.48t/hm² a, 仅 为 自 然 生 产 力 的 53.23%, 说 明 本 区 受 喀 斯 特 地 貌 地 势 陡 峭 以 及 人 类 不 良 的 行 为 活 动 干 扰 的 影 响 较 大, 加 之 评 价 区 农 业 生 产 水 平 低 下, 使 得 区 域 的 平 均 净 生 产 力 处 在 较 低 水 平

141 (3)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稳 定 性 分 析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景 观 稳 定 性 是 景 观 的 各 种 参 数 的 长 期 变 化 呈 水 平 状 态, 或 是 在 水 平 线 上 下 摆 动 的 幅 度 和 周 期 性 具 有 统 计 特 征 (Format,1990), 它 的 稳 定 性 本 质 上 是 景 观 各 组 分, 即 气 候 地 貌 岩 石 土 壤 植 被 水 文 等 稳 定 性 的 综 合 体 现, 它 们 之 间 既 有 一 定 联 系, 又 有 一 定 区 别 因 此, 在 评 价 景 观 的 稳 定 性 时 应 考 虑 到 景 观 组 分 间 的 相 互 联 系 与 相 互 作 用, 在 实 际 中 评 价 景 观 的 稳 定 性 时, 主 要 考 虑 的 是 植 被 组 分 的 变 化 本 工 程 线 路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是 一 个 以 自 然 环 境 为 主 受 人 类 活 动 干 扰 强 烈 的 区 域 环 境, 其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是 由 区 内 自 然 环 境 各 个 因 子 与 人 类 社 会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来 决 定 的 根 据 景 观 生 态 学 中 景 观 生 态 结 构 与 功 能 相 匹 配 的 原 理, 景 观 结 构 的 合 理 性 将 决 定 区 域 净 功 能 状 况 的 优 劣, 即 决 定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的 质 量 状 况 为 此, 本 文 采 取 区 内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空 间 结 构 合 理 程 度 的 方 法, 来 判 断 区 内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的 稳 定 性 分 析 中 采 用 了 景 观 结 构 的 以 下 指 标 来 评 价 区 内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的 结 构 特 征 : 密 度 Rd = I 斑 块 的 数 目 / 斑 块 的 总 数 100%; 频 率 Rf = 斑 块 I 出 现 的 小 样 方 数 / 小 样 方 总 数 100%; 景 观 比 例 Lp= 斑 块 I 的 面 积 / 样 地 总 面 积 100%; 景 观 优 势 度 Do= 21 [(Rd+Rf)/ 2+Lp] 100% 在 景 观 频 率 的 评 判 中, 运 用 ArcView GIS 的 Fragstats 模 块 在 土 地 利 用 图 上 取 样 的 方 法, 对 整 个 研 究 区 进 行 取 样, 共 获 取 315 个 小 样 方, 每 个 小 样 方 面 积 为 200m 200m 统 计 各 类 斑 块 出 现 的 小 样 方 数, 得 出 各 个 斑 块 的 频 度, 计 算 出 各 斑 块 的 优 势 度, 各 指 标 值 见 表 表 评 价 区 域 各 类 斑 块 的 优 势 度 值 斑 块 类 型 密 度 Rd(%) 频 率 Rf(%) 景 观 比 例 Lp(%) 景 观 优 势 度 Do (%) 森 林 斑 块 灌 丛 斑 块 草 地 斑 块 水 域 斑 块 建 设 用 地 斑 块 水 田 斑 块 旱 地 斑 块 从 表 可 以 看 出, 在 本 评 价 区 域 地 区, 各 类 斑 块 的 优 势 度 值 差 异 较 大, 连 通 程 度 较 低, 斑 块 多 数 都 较 为 破 碎, 但 它 们 之 间 都 存 在 一 定 差 异 其 中 灌 丛 斑 块 的 优 势 度 Do 值 最 高, 达 43.94%, 其 景 观 比 例 值 Lp 为 31.47%, 出 现 的 频 率 为 93.33%, 其 频 率 Rf 和 景 观 比 第 130 页

142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例 Lp 特 征 都 具 有 明 显 优 势, 表 明 森 林 在 该 区 域 环 境 中 占 有 相 对 重 要 的 地 位, 对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有 重 要 影 响 森 林 植 被 斑 块 的 优 势 度 Do 值 为 %, 仅 次 于 森 林 斑 块 旱 地 优 势 度 Do 值 为 %, 在 评 价 区 居 于 第 3 位, 由 于 旱 地 斑 块 具 有 很 强 的 人 为 干 扰 性, 表 明 该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受 到 强 烈 人 类 活 动 干 扰 的 影 响 评 价 区 的 以 乡 镇 人 工 生 态 系 统 为 主 的 建 设 用 地 斑 块 的 Do 值 为 %, 这 一 类 斑 块 有 很 大 的 人 为 性 以 及 受 人 为 干 扰 较 大,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相 对 较 低 区 域 主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本 工 程 位 于 遵 义 地 区 习 水 县 习 水 县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包 括 习 水 大 杉 树 县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习 水 中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以 及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习 水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等 经 资 料 收 集 和 向 主 管 部 门 核 实, 本 项 目 距 习 水 中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最 近 距 离 为 3.67km; 习 水 大 杉 树 县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习 水 县 东 皇 镇, 本 工 程 距 离 习 水 大 杉 树 县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距 离 大 于 5km; 项 目 与 习 水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距 离 大 于 10km 项 目 对 这 些 生 态 敏 感 区 没 有 影 响 本 项 目 全 线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赤 水 河 该 河 段 均 是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 宽 度 为 赤 水 河 10 年 一 遇 最 高 水 位 线 以 下 的 水 域 和 滩 涂 ), 工 程 全 线 新 建 及 改 建 段 线 路 均 不 涉 及 保 护 区 范 围, 仅 在 K 处 完 全 利 用 既 有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赤 水 河 ( 方 家 坝 大 桥 4 处 桥 墩 进 入 保 护 区 范 围 ), 项 目 沿 线 伴 河 路 段 工 程 距 离 赤 水 河 距 离 为 15~200m 本 项 目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论 述 详 见 见 第 6 章 项 目 区 生 态 环 境 总 体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本 项 目 在 贵 州 省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一 级 区 划 中 属 中 部 湿 润 亚 热 带 喀 斯 特 脆 弱 生 态 区 和 北 部 湿 润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生 态 区 ; 二 级 区 属 黔 北 山 原 中 山 常 绿 落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农 业 与 水 土 流 失 控 制 生 态 亚 区 和 黔 北 西 部 丹 霞 山 地 常 绿 阔 叶 林 竹 林 农 林 业 生 态 亚 区, 项 目 涉 及 二 个 三 级 生 态 功 能 区, 分 别 是 :Ⅱ1-2 仁 怀 土 壤 保 持 与 水 质 保 护 生 态 功 能 区 ( 包 括 仁 怀 市 大 部 习 水 西 南 边 缘 地 区 的 赤 水 河 谷 中 游 地 段 面 积 约 km 2 ) Ⅲ1-1 赤 水 - 土 城 沙 椤 特 殊 生 境 保 护 土 壤 保 持 与 水 源 涵 养 生 态 功 能 区 ( 包 括 赤 水 市 中 部 西 部 大 部 习 水 县 西 部 地 区, 面 积 约 2001km 2 ), 沿 线 主 要 以 土 壤 保 持 水 质 保 护 生 态 功 能 为 主, 因 此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以 及 完 工 后 应 该 注 意 水 土 流 失 的 防 治 注 意 水 体 生 态 环 境 的 保 护, 及 时 对 裸 露 地 表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确 保 其 生 态 功 能 的 完 整 性 根 据 对 评 价 区 域 进 行 的 植 被 线 路 考 察 和 若 干 重 点 地 区 代 表 类 型 的 样 方 调 查, 可 知 区 域 内 植 被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和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评 价 区 域 内 植 被 的 次 生 性 较 明 显, 且 森 林 植 被 覆 盖 率 高 于 贵 州 省 平 均 水 平, 但 质 量 欠 第 131 页

143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佳 且 分 布 不 均, 评 价 区 域 内 人 工 植 被 分 布 广 泛, 尤 其 旱 地 植 被 占 明 显 优 势 同 时 评 价 区 域 内 动 物 种 类 相 对 贫 乏, 资 源 量 少 ; 动 植 物 区 系 成 分 较 为 简 单, 种 类 较 为 常 见 ; 评 价 区 域 内 珍 稀 濒 危 保 护 动 物 种 类 稀 少, 分 布 极 不 平 衡, 亟 需 加 强 保 护 4.3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调 查 通 过 对 项 目 沿 线 的 现 场 勘 察 和 环 境 调 查,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沿 线 无 大 的 工 业 空 气 污 染 源, 工 程 沿 线 仅 受 交 通 扬 尘 的 影 响, 在 短 时 间 内 空 气 中 TSP 浓 度 较 高 项 目 区 污 染 气 象 特 征 风 向 根 据 习 水 县 气 象 站 2013 年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年 及 各 季 风 玫 瑰 见 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年 频 率 以 ENE 风 最 大 (14.66%), 次 为 静 风 (11.99%), 再 次 为 ESE NE 风 (7.67%) 风 速 项 目 区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1.35m/s 春 夏 秋 冬 季 的 平 均 风 速 分 别 为 1.48m/s 1.43m/s 1.30m/s 1.19m/s 可 见, 本 评 价 区 风 速 较 小, 其 中 以 春 季 和 夏 季 的 平 均 风 速 最 大, 冬 季 的 平 均 风 速 最 小, 总 体 来 说, 四 季 的 平 均 风 速 变 化 不 大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布 点 : 选 取 3 个 点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点 位 见 表 (2) 监 测 项 目 : 监 测 项 目 为 NO2 SO2 TSP PM10 PM2.5, 具 体 见 表 (3) 监 测 频 次 : 连 续 监 测 7 天 TSP PM10 PM2.5 提 供 每 天 日 均 值 NO2 SO2 提 供 每 天 2:00 8:00 14:00 20:00 小 时 值 及 日 均 值 按 国 家 环 保 局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4) 监 测 时 间 贵 州 遵 义 博 源 环 境 科 技 检 测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中 心 站 于 2015 年 4 月 及 2015 年 11 月 进 行 了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连 续 监 测 7 天 第 132 页

144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春 季,C=11.42% 夏 季,C=11.14% 秋,C=14.29% 冬,C=11.11% 序 号 1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图 项 目 区 年 及 各 季 风 玫 瑰 图 表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布 置 地 名 桩 号 布 点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K ( 距 本 项 目 起 点 约 500m) 居 民 楼 顶 空 旷 处 第 133 页 NO 2 SO 2 TSP PM 10 PM 2.5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2 淋 滩 小 学 K 路 右 侧 教 学 楼 空 旷 处 TSP NO 2 二 级 标 准 3 年,C=11.99%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黄 K 居 民 楼 顶 空 旷 处 金 湾 村 方 家 坝 (5)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NO 2 SO 2 TSP PM 10 PM 2.5 二 级 标 准

145 表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单 位 :μg/m 3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监 测 点 位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淋 滩 小 学 ( 习 水 县 淋 滩 乡 ) 黄 金 湾 村 方 家 坝 (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 SO 2 NO 2 TSP PM 10 PM 2.5 监 测 时 间 小 时 值 小 时 值 日 均 值 2:00 8:00 14:00 20:00 2:00 8:00 14:00 20:00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11 月 10 日 月 11 日 月 12 日 月 13 日 月 14 日 月 15 日 月 16 日 月 24 日 月 25 日 月 26 日 月 27 日 月 28 日 月 29 日 月 30 日 月 10 日 月 11 日 月 12 日 月 13 日 月 14 日 月 15 日 月 16 日 第 134 页

146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来 进 行 评 价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1) 评 价 公 式 采 用 如 下 公 式 计 算 污 染 指 数 Ii= Ci/ Si 100 式 中 :Ii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 Ci 某 污 染 物 实 测 浓 度 ; Si 某 污 染 物 的 质 量 标 准 由 上 式 可 知, Ii>100 表 示 超 标,Ii 100 表 示 不 超 标 (2) 评 价 结 果 将 监 测 数 据 及 各 因 子 标 准 值 代 入 上 述 公 式,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监 测 点 位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表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污 染 指 数 统 计 表 最 大 浓 度 二 级 标 准 值 监 测 因 子 (mg/m 3 ) (mg/m 3 ) SO 2 NO 2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 小 时 值 日 均 值 小 时 值 日 均 值 TSP 日 均 值 PM 10 日 均 值 PM 2.5 日 均 值 淋 滩 小 学 ( 习 水 县 ) 黄 金 湾 村 方 家 坝 (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 NO 2 小 时 值 日 均 值 TSP 日 均 值 SO 2 小 时 值 日 均 值 NO 2 小 时 值 日 均 值 TSP 日 均 值 PM 10 日 均 值 PM 2.5 日 均 值 由 表 可 知, 项 目 位 于 二 类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区 域 的 3 处 现 状 监 测 点 的 NO2 SO2 日 第 135 页

147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均 值 和 小 时 值 浓 度, 以 及 TSP PM10 PM2.5 日 均 值 均 满 足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通 过 现 状 监 测,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总 体 较 好, 监 测 点 空 气 质 量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所 在 环 境 功 能 区 质 量 要 求 4.4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评 价 区 水 系 以 及 污 染 现 状 调 查 (1)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水 体 概 况 项 目 沿 线 水 系 发 育, 河 流 众 多, 呈 树 枝 状 分 布, 属 于 长 江 水 系 项 目 沿 线 涉 及 的 河 流 主 要 有 赤 水 河 及 其 它 小 支 流 (2) 主 要 水 污 染 源 现 状 项 目 沿 线 流 域 内 目 前 基 本 以 农 业 生 产 为 主 的 产 业 格 局 由 于 广 大 农 村 地 区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相 对 较 滞 后,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污 水 各 类 固 体 废 弃 物 及 畜 禽 粪 便 尚 无 规 范 的 收 集 清 运 和 处 理 系 统, 公 路 沿 线 区 域 存 在 农 村 面 源 污 染 评 价 区 饮 用 水 源 调 查 项 目 经 过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及 调 查, 项 目 沿 线 涉 及 到 1 个 县 ( 习 水 县 )3 个 乡 镇 习 水 县 的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距 本 项 目 路 线 较 远,3 个 乡 镇 均 未 划 分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本 项 目 沿 线 习 水 县 及 各 乡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或 实 际 饮 用 水 源 分 布 情 况 见 表 总 体 而 言, 本 项 目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不 涉 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和 饮 用 水 源 表 项 目 沿 线 地 级 市 ( 县 ) 乡 镇 饮 用 水 源 分 布 情 况 序 是 否 涉 及 饮 用 水 行 政 区 划 饮 用 水 源 名 称 地 址 区 位 关 系 号 源 保 护 区 1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塘 房 水 库 水 源 地 桑 木 镇 项 目 位 于 水 源 地 南 侧 10km 外 否 2 习 水 县 隆 兴 镇 马 岩 沟 地 下 水 水 源 地 隆 兴 镇 项 目 位 于 水 源 地 东 侧 7km 外 否 3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石 板 溪 水 库 水 源 地 土 城 镇 4 习 水 县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渔 溪 坝 水 库 水 源 地 东 皇 镇 第 136 页 项 目 位 于 水 源 地 西 南 侧 30km 外 三 八 湖 水 库 水 源 地 东 皇 镇 项 目 位 于 水 源 地 西 南 否 新 田 沟 地 下 水 水 源 地 东 皇 镇 侧 30km 外 否 水 神 庙 地 下 水 水 源 地 东 皇 镇 否 本 项 目 对 沿 线 水 质 现 状 调 查 采 用 现 场 监 测 方 式, 由 贵 州 遵 义 博 源 环 境 科 技 检 测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 ~26 日 2015 年 11 月 10 日 ~12 日 进 行 了 2 次 现 场 监 测 否 否

148 小 车 ( 辆 /h) ⑴ 断 面 布 置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断 面 本 工 程 沿 线 布 设 2 个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具 体 详 见 表 表 地 面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断 面 布 置 点 位 名 称 桩 号 跨 越 水 体 断 面 位 置 1# 习 酒 镇 断 面 K 赤 水 河 赤 水 河 习 酒 镇 断 面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III 类 标 准 2# 方 家 坝 大 桥 ( 利 用 ) K 赤 水 河 桥 梁 跨 河 断 面 III 类 标 准 ⑵ 监 测 项 目 包 括 :ph 值 COD BOD5 石 油 类 NH3-N 共 5 项 ⑶ 监 测 频 次 和 监 测 方 法 按 照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 连 续 监 测 3 天 ⑷ 监 测 结 果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⑴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标 准 指 数 法 进 行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S i, j C C i, j si 式 中 : S, 第 i 断 面 评 价 因 子 j 的 标 准 指 数 ; i j C i, j 第 i 断 面 评 价 因 子 j 的 监 测 浓 度,mg/L; C si 评 价 因 子 j 的 评 价 标 准,mg/L ph 值 的 标 准 指 数 用 下 式 计 算 : S ph, j 7.0 ph 7.0 ph j sd ph j 7.0 S ph, j ph ph j su ph j 7.0 式 中 : S ph, j 第 j 断 面 的 ph 标 准 指 数 ; ph j 第 j 断 面 的 ph 测 定 值 ; ph su ⑵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结 果 参 见 表 分 别 为 ph 评 价 标 准 的 上 限 值 和 下 限 值 第 137 页

149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表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 断 采 样 点 采 样 日 期 监 测 项 目 ph COD BOD 5 石 油 类 氨 氮 面 名 称 习 酒 镇 监 测 值 ND # 断 面 污 染 指 数 ND 方 家 坝 监 测 值 ND # 大 桥 污 染 指 数 / GB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Ⅲ 6~ 类 标 准 由 表 可 知, 项 目 沿 线 赤 水 河 监 测 断 面 的 监 测 指 标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监 测 值 监 测 值 监 测 值 监 测 值 ND 10ND 10ND ND 0.01ND 污 染 指 数 污 染 指 数 污 染 指 数 污 染 指 数 ND / / ND 0.01ND (GB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4.5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主 要 为 乡 村 地 区, 区 域 声 环 境 质 量 相 对 较 好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现 有 公 路 的 交 通 噪 声 及 村 庄 居 民 生 产 生 活 噪 声 通 过 多 次 现 场 踏 勘 调 查,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方 案 两 侧 200m 内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共 有 20 处, 其 中 学 校 1 处, 村 镇 及 居 民 点 19 处,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根 据 以 点 和 代 表 性 区 段 为 主 点 段 结 合 反 馈 全 线 的 评 价 原 则, 项 目 声 环 境 监 测 选 取 1 所 学 校,12 处 村 镇 及 居 民 点 共 13 个 敏 感 点 进 行 了 环 境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及 24h 连 续 噪 声 共 16 个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包 含 背 景 噪 声 监 测 13 个,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2 个,24h 监 测 1 个, 其 中 2 处 敏 感 目 标 既 监 测 了 交 通 噪 声 又 监 测 了 背 景 噪 声, 具 体 见 表 环 境 噪 声 ( 背 景 噪 声 ) 监 测 (1) 监 测 布 点 : 根 据 敏 感 点 与 现 有 道 路 的 关 系, 确 定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具 体 见 表 (2) 监 测 因 子 :LAeq; (3) 监 测 频 次 : 连 续 监 测 2 天, 每 天 昼 间 2 次 夜 间 2 次, 每 次 20 分 钟 ; (4) 监 测 要 求 : 监 测 时 应 注 意 避 开 交 通 噪 声 及 其 他 噪 声 源 如 虫 鸟 狗 叫 等 的 干 扰 交 通 噪 声 ( 公 路 ) 噪 声 监 测 本 次 监 测 选 取 现 有 道 路 两 侧 2 处 及 居 民 点 进 行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具 体 见 表 第 138 页

150 (1) 监 测 布 点 : 临 近 公 路 第 一 排 房 前 1m 处 布 测 点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2) 监 测 频 次 : 每 一 测 点 昼 间 2 次 ( 上 下 午 各 一 次 ) 夜 间 2 次 ( 22:00~3:00 3:00~ 6:00), 每 次 20 分 钟, 连 续 监 测 两 天 (3) 监 测 要 求 : 监 测 的 同 时 记 录 车 流 量 ( 分 大 中 小 型 车 ), 监 测 结 果 为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 监 测 时 应 注 意 避 开 其 他 噪 声 源 如 虫 鸟 狗 等 的 干 扰 h 连 续 监 测 本 次 监 测 选 取 1 处 居 民 点 进 行 现 有 道 路 24h 噪 声 连 续 监 测, 具 体 见 表 (1) 监 测 布 点 : 淋 滩 村 临 近 现 有 道 路 前 排 民 房 窗 前 1m 处 布 测 点 (2) 监 测 频 次 : 监 测 1 天 ; (3) 监 测 要 求 : 连 续 监 测 各 小 时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 监 测 的 同 时 记 录 各 时 段 小 时 车 流 量 ( 分 大 中 小 型 车 ), 给 出 昼 间 16 小 时 (6:00~22:00) 夜 间 8 小 时 (22:00~6:00) 的 连 续 等 效 A 声 级 Leq 监 测 时 应 注 意 避 开 其 他 噪 声 源 如 虫 鸟 狗 叫 等 的 干 扰 第 139 页

151 序 号 敏 感 点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村 黄 金 湾 岩 寨 村 岔 角 组 岔 角 滩 隆 兴 镇 陶 罐 村 鸡 爬 坎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煤 滩 子 滨 江 村 2 组 河 嘴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老 屋 宕 滨 江 村 11 组 瓢 儿 滩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坪 上 桩 号 位 置 K 两 侧 K 两 侧 K 路 右 K 路 右 K 两 侧 K 两 侧 K 路 右 K 两 侧 9 淋 滩 村 K 路 右 10 淋 滩 小 学 K 路 右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大 屋 宕 黄 金 湾 村 2 组 堡 寨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4 组 方 家 坝 K 路 右 K 路 右 K 路 右 表 项 目 环 境 噪 声 及 交 通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情 况 声 环 境 监 测 布 点 背 景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24h 监 测 点 数 背 向 S303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背 向 S303 右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背 向 S303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背 向 S303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背 向 S303 右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背 向 S303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背 向 S303 右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背 向 S303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背 向 S303 教 学 楼 1 楼 窗 前 1m 背 向 S303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背 向 S303 右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背 向 S303 右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临 S303 右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临 S303 右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临 S303 右 侧 民 房 1 楼 窗 前 1m 外 环 境 特 征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监 测 点 背 景 噪 声 代 表 性 1 临 近 S303 的 较 集 中 居 民 点 本 身 水 队 1 临 近 S303 的 较 集 中 居 民 点 本 身 顺 山 铺 1 临 近 S303 的 较 集 中 居 民 点 本 身 园 滩 子 1 临 近 S303 的 较 集 中 居 民 点 本 身 2 临 近 S303 的 较 集 中 居 民 点 本 身 1 临 近 S303 的 较 集 中 居 民 点 本 身 1 临 近 S303 的 较 集 中 居 民 点 黄 泥 坡 本 身 1 临 近 S303 的 较 集 中 居 民 点 皂 角 坝 本 身 1 临 近 S303 的 较 集 中 居 民 点 1 临 近 S303 的 乡 村 学 校, 无 住 宿 淋 滩 村 本 身 1 临 近 S303 的 较 集 中 居 民 点 本 身 2 临 近 S303 的 较 集 中 居 民 点 新 田 湾 本 身 1 临 近 S303 的 较 集 中 居 民 点 本 身 新 阳 村 第 140 页

152 4.5.3 声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和 现 状 评 价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 一 )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2015 年 4 月 及 2015 年 11 月 贵 州 遵 义 博 源 环 境 科 技 检 测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监 测 方 案 进 行 了 12 处 敏 感 点 背 景 噪 声 监 测,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能 量 平 均 值 见 表 序 号 1 表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及 超 标 量 单 位 :db(a) 监 测 点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村 黄 金 湾 第 一 天 第 二 天 评 估 值 昼 间 昼 间 夜 间 夜 间 昼 间 昼 间 夜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岩 寨 村 岔 角 组 岔 角 滩 隆 兴 镇 陶 罐 村 鸡 爬 坎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煤 滩 子 滨 江 村 2 组 河 嘴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老 屋 宕 滨 江 村 11 组 瓢 儿 滩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坪 上 淋 滩 小 学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大 屋 宕 黄 金 湾 村 2 组 堡 寨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4 组 方 家 坝 通 过 对 12 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背 景 值 的 监 测, 各 敏 感 点 昼 间 监 测 值 在 48.3~55.2dB, 夜 间 监 测 值 在 38.6~45.9dB 之 间 各 监 测 点 昼 夜 监 测 值 均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标 准 ( 二 )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2015 年 4 月 贵 州 遵 义 博 源 环 境 科 技 检 测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监 测 方 案 进 行 了 2 处 敏 感 点 的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序 号 1 2 表 敏 感 点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表 单 位 :db(a) 辆 /20 分 钟 监 测 点 滨 江 村 2 组 河 嘴 黄 金 湾 村 2 组 堡 寨 时 间 第 1 天 第 2 天 评 估 值 评 价 标 准 超 标 大 中 小 Leq 大 中 小 Leq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昼 间 夜 间 夜 间 昼 间 昼 间 夜 间 夜 间 第 141 页

153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通 过 对 2 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现 状 交 通 噪 声 的 监 测, 按 遵 义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对 项 目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标 准 的 确 认,2 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均 执 行 4a 类 标 准, 昼 夜 监 测 值 均 达 标 因 项 目 现 状 道 路 为 三 级 四 级 公 路, 且 交 通 量 目 前 也 小 于 5000pcu/d, 公 路 等 级 及 交 通 量 均 未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执 行 4a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按 2 类 标 准 对 2 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交 通 噪 声 进 行 分 析,2 处 居 民 点 昼 间 夜 满 足 2 类 标 准 要 求 ( 三 )24h 连 续 噪 声 监 测 2015 年 4 月 贵 州 遵 义 博 源 环 境 科 技 检 测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监 测 方 案 对 淋 滩 村 进 行 了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淋 滩 村 24h 连 续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序 号 监 测 时 段 Leq 车 流 量 ( 辆 /20 分 钟 ) 折 算 小 型 车 (pcu/h) (db) 大 型 车 中 型 车 小 型 车 合 计 1 8:00-8: :00-9: :00-10: :00-11: :00-12: :00-13: :00-14: :00-15: :00-16: :00-17: :00-18: :00-19: :00-20: :00-21: :00-22: :00-23: :00-0: :00-1: :00-2: :00-3: :00-4: :00-5: :00-6: :00-7: 平 均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合 计 第 142 页

154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Leq[dB(A)] 小 车 ( 辆 /h) 时 段 0 图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 淋 滩 村 24 小 时 噪 声 变 化 趋 势 图 1 淋 滩 村 昼 间 交 通 噪 声 为 40.3~62.1dB,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为 56.3dB, 中 午 15:00~15:20 最 高, 最 大 值 为 62.1dB; 夜 间 交 通 噪 声 为 34.7~49.2dB,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为 43.5dB, 凌 晨 4:00~4:20 最 低, 最 小 值 34.7dB 2 分 析 淋 滩 村 全 天 交 通 噪 声 变 化 情 况,22:00~4:00 噪 声 下 降 比 较 快, 4:00~7:00 上 升 比 较 快, 其 他 时 段 噪 声 比 较 平 稳 3 全 天 噪 声 的 变 化 趋 势 与 交 通 量 的 总 变 化 趋 势 接 近 一 致, 由 于 总 体 交 通 量 较 小, 部 分 时 段 其 噪 声 受 监 测 点 其 他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影 响 较 大 4.6 社 会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位 于 贵 州 省 遵 义 市 习 水 县 境 内,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为 遵 义 市 习 水 县 根 据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本 次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以 直 接 影 响 区 ( 遵 义 市 习 水 县 ) 作 为 评 价 的 实 际 范 围 影 响 区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习 水 县 位 于 贵 州 北 部, 地 处 川 黔 渝 结 合 部 的 枢 纽 地 带, 东 连 贵 州 桐 梓 县 重 庆 綦 江 区, 西 接 贵 州 赤 水 市, 南 近 贵 州 仁 怀 市 县 行 政 区 划 面 积 3128 平 方 公 里, 耕 地 面 积 4.07 万 公 顷, 辖 9 个 乡 14 个 镇 1 个 工 业 经 济 区 210 个 村 民 委 员 会 15 个 居 民 委 员 会,2013 年 全 市 总 人 口 万 人 影 响 区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趋 势 2014 年, 习 水 县 全 县 国 民 经 济 实 现 历 史 最 好 最 快 发 展, 经 济 总 量 有 了 显 著 的 提 高 全 县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6.9% 其 中 :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完 成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6.7%;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完 成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9.5%, 其 中 : 工 业 完 成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4%;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完 成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7.3% 三 次 产 第 143 页

155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业 增 加 值 结 构 由 去 年 的 16.77:45.13:38.1 调 整 为 18.33:46.02:35.65 全 县 人 均 生 产 总 值 为 元, 同 比 增 加 4156 元, 同 比 增 长 16.8%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各 项 经 济 指 标 处 于 健 康 增 长 发 展 趋 势 总 体 而 言,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增 长 势 头 影 响 区 交 通 运 输 现 状 及 规 划 交 通 运 输 现 状 2014 年, 遵 义 市 着 力 推 进 以 铁 路 高 速 公 路 农 村 公 路 建 设 为 重 点 的 重 大 项 目 建 设 据 交 通 部 门 统 计,2014 年 全 市 综 合 交 通 完 成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首 次 突 破 200 亿 元, 达 到 亿 元, 完 成 计 划 的 109.9%, 比 上 年 增 加 21.7% 2014 年 高 速 公 路 建 设 全 面 推 进, 遵 义 机 场 高 速 遵 义 北 环 高 速 余 凯 高 速 公 路 已 建 成 投 入 试 运 行 ; 道 真 至 瓮 安 高 速 公 路 遵 义 境 内 务 川 至 正 安 高 速 公 路 江 口 至 瓮 安 高 速 江 津 经 习 水 至 古 蔺 高 速 公 路 相 继 启 动 投 资 2014 年 建 设 计 划 的 国 省 干 线 改 造 客 货 运 枢 纽 项 目 以 及 乡 镇 客 运 站 农 村 公 路 等 项 目 均 按 照 计 划 要 求 全 面 推 完 成, 通 村 油 路 新 开 工 2605 公 里, 完 工 公 里, 国 省 道 路 改 造 134 公 里 发 展 规 划 根 据 遵 义 市 中 心 城 区 综 合 交 通 体 系 规 划 (2012~2030) 和 遵 义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规 划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 建 立 适 合 遵 义 市 中 心 城 区 城 市 发 展 格 局 需 要 的 畅 通 安 全 高 效 便 捷 绿 色 节 能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城 市 综 合 交 通 系 统, 为 遵 义 市 中 心 城 区 建 设 形 态 优 美 布 局 合 理 市 富 民 丰 国 内 一 流, 并 具 有 一 定 国 际 影 响 力 的 生 态 园 林 城 市 提 供 交 通 保 障 和 支 持 1: 市 域 交 通 及 中 心 城 区 对 外 交 通 规 划 市 域 高 速 公 路 形 成 二 横 四 纵 一 环 二 联 的 格 局, 实 现 县 县 通 高 速, 中 心 城 区 形 成 一 纵 一 横 一 环 一 联 的 布 局 升 级 改 造 部 分 国 道 省 道 三 级 公 路 为 二 级 公 路, 提 升 干 线 技 术 等 级 服 务 能 力 和 水 平 近 期 ( ) 实 现 现 有 国 道 二 级 及 以 上 公 路 比 重 达 到 80% 现 有 省 道 二 级 及 以 上 公 路 比 重 达 到 70% 远 期 ( ) 实 现 国 道 二 级 及 以 上 公 路 比 重 达 到 100% 现 有 省 道 二 级 及 以 上 公 路 比 重 达 到 90% 市 域 铁 路 形 成 一 横 两 纵 三 射 布 局, 一 横 即 昭 通 - 遵 义 - 秀 山 铁 路, 两 纵 即 渝 黔 铁 路 渝 黔 高 速 铁 路, 三 射 即 贵 遵 城 际 铁 路 昭 黔 铁 路 泸 遵 马 铁 路 2: 道 路 网 规 划 通 过 本 次 规 划, 遵 义 市 中 心 城 区 形 成 了 一 环 八 纵 七 横 的 快 速 通 道 系 统, 至 目 标 年 共 规 划 快 速 通 道 km, 交 通 性 主 干 路 km, 生 活 性 主 干 路 km, 次 干 路 km 本 次 规 划 立 体 交 叉 口 134 处, 其 中 互 通 式 立 交 53 处, 分 离 式 立 交 81 处, 规 划 第 144 页

156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平 面 交 叉 口 322 处, 其 中 近 期 规 划 拓 宽 式 信 号 交 叉 口 153 处, 普 通 信 号 交 叉 口 40 处 远 期 新 规 划 拓 宽 式 信 号 交 叉 口 81 处, 普 通 信 号 交 叉 口 47 处 通 过 本 规 划, 遵 义 市 中 心 城 区 路 网 布 局 更 加 合 理, 等 级 结 构 进 一 步 优 化, 快 速 通 道 的 作 用 显 著 加 强, 更 适 应 了 城 市 发 展 的 需 要 项 目 沿 线 地 区 资 源 及 开 发 利 用 概 况 (1) 旅 游 资 源 概 况 遵 义 市 旅 游 区 是 大 西 南 旅 游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川 渝 黔 金 三 角 旅 游 区 的 重 点 景 区, 也 是 长 江 三 峡 国 际 旅 游 热 点 中 的 生 态 旅 游 的 理 想 王 国 初 步 统 计, 全 市 共 有 自 然 生 态, 人 文 景 观 和 社 会 资 源 3 个 大 类 40 个 品 种 100 多 个 景 区 ( 点 ), 其 中, 有 国 家 级 资 源 14 处 省 级 资 源 75 处 遵 义 山 川 秀 丽, 风 光 独 特, 尤 以 山 水 林 洞 为 主 要 特 色 这 里 有 被 称 为 西 南 古 代 雕 刻 艺 术 宝 库 的 杨 粲 墓 被 誉 为 生 物 活 化 石 的 桫 椤 大 面 积 生 长 于 赤 水 桫 椤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以 及 被 誉 为 丹 霞 第 一 瀑 的 赤 水 大 瀑 布 等, 贵 州 遵 义 会 议 会 址 赤 水 丹 霞 等 旅 游 景 点 享 誉 海 内 外 项 目 经 过 习 水 县 长 征 文 化 景 区, 线 路 沿 线 旅 游 景 点 分 布 图 详 见 图 第 145 页

157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工 程 走 向 图 习 水 县 旅 游 资 源 分 布 图 (2)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景 群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独 立 景 群 : 位 于 土 城 镇,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景 群 以 长 征 文 化 为 主 题, 以 红 军 四 渡 赤 水 战 役 遗 址 为 主 要 内 容, 共 计 5 个 景 点, 具 体 介 绍 如 下 : 1) 四 渡 赤 水 纪 念 馆 : 四 渡 赤 水 纪 念 馆 是 在 2006 年 四 渡 赤 水 战 役 旧 址 被 列 为 全 国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后 中 央 批 准 建 设 2007 年 7 月 正 式 开 馆 2009 年 5 月, 中 共 中 央 宣 传 部 命 名 为 全 国 爱 国 主 义 教 育 示 范 基 地 纪 念 馆 外 观 为 黔 北 民 居 风 格 建 筑, 基 地 占 地 7710 平 方 米, 共 九 个 展 厅, 采 用 多 种 艺 术 手 法, 形 象 生 动 地 再 现 中 央 红 军 四 渡 赤 水 河, 实 现 出 奇 制 胜 伟 大 战 略 转 折 的 历 史 画 面 2) 红 军 总 司 令 部 遗 址 :1935 年 1 月, 中 国 工 农 红 军 长 征 经 过 土 城, 与 川 黔 军 阀 展 开 了 举 世 闻 名 的 青 杠 坡 战 役, 后 一 渡 赤 水 河, 成 功 地 实 现 了 向 川 南 开 进 的 战 略 转 移 这 一 重 大 历 史 事 件, 在 土 城 留 下 了 毛 泽 东 周 恩 来 朱 德 在 土 城 的 居 住 地, 红 军 干 部 会 议 会 址, 红 军 总 司 令 部 等 众 多 的 长 征 文 化 旧 址, 并 将 这 些 位 于 土 城 镇 区 的 红 色 文 化 景 观 资 源 合 称 为 第 146 页

158 红 军 总 司 令 部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3) 土 城 渡 口 遗 址 : 1935 年 1 月 28~29 日, 中 央 红 军 3 万 多 人 分 别 从 土 城 浑 溪 口 元 厚 一 渡 赤 水 河, 向 川 南 地 区 前 进 1978 年, 习 水 县 人 民 政 府 在 土 城 渡 口 建 纪 念 碑,1980 年 建 成 后 被 列 为 省 级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2006 年 被 列 为 全 国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纪 念 碑 位 于 土 城 镇 浑 溪 口 渡 口 对 岸 的 半 山 腰, 离 赤 水 河 面 80 余 米 高, 由 白 细 沙 石 料 砌 筑 高 12.5 米, 上 刻 土 城 渡 口 简 介, 毛 主 席 的 长 征 一 词 和 土 城 渡 口 四 个 大 字 4) 水 狮 坝 遗 址 : 包 括 了 位 于 水 狮 坝 的 大 埂 上 毛 主 席 当 年 指 挥 青 杠 坡 战 役 的 临 时 指 挥 所 遗 址 和 我 党 早 期 革 命 者 著 名 教 育 家 陶 行 知 先 生 的 学 生 袁 咨 桐 烈 士 的 故 居 5) 青 杠 坡 战 斗 遗 址 : 位 于 土 城 镇 东 约 4 公 里 处 青 杠 坡 官 坟 嘴 1935 年 1 月, 中 央 红 军 到 土 城, 受 到 了 国 民 党 军 队 的 围 追 堵 截, 红 军 在 此 阻 击 敌 人, 经 过 一 天 一 夜 的 激 战, 阻 击 了 敌 人 的 追 击, 争 取 了 时 间, 是 红 军 主 力 胜 利 地 渡 过 赤 水 河, 为 后 来 的 四 渡 赤 水 之 战 打 下 了 基 础 为 纪 念 在 战 斗 中 牺 牲 的 两 千 多 名 红 军 烈 士, 习 水 县 人 民 政 府 在 青 杠 坡 修 建 红 军 烈 士 纪 念 碑 以 上 五 个 遗 址 均 属 于 人 文 景 观,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景 群 景 点 规 划 一 览 表 详 见 表 表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景 群 景 点 规 划 一 览 表 景 群 景 点 景 观 类 型 规 划 设 想 与 构 思 四 渡 赤 水 纪 念 馆 纪 念 建 筑 清 理 四 周 环 境, 保 护 利 用 好 现 有 建 筑 红 军 总 司 清 理 建 筑 及 四 周 环 境, 立 说 明 牌 根 据 风 景 区 建 设 发 展 需 纪 念 建 筑 令 部 遗 址 要, 严 格 保 护 好 现 有 建 筑 土 城 长 土 城 渡 口 清 理 景 点 及 四 周 环 境, 立 碑 介 绍 沿 革 根 据 风 景 区 建 设 发 征 文 化 纪 念 地 遗 址 展 需 要, 严 格 保 护 好 现 有 设 施 景 群 水 狮 坝 遗 清 理 建 筑 及 四 周 环 境, 立 说 明 牌 根 据 风 景 区 建 设 发 展 需 纪 念 地 址 要, 严 格 保 护 好 现 有 建 筑 青 杠 坡 战 清 理 遗 址 及 四 周 环 境, 立 碑 介 绍 沿 革 根 据 风 景 区 建 设 发 纪 念 地 斗 遗 址 展 需 要, 严 格 保 护 好 现 有 遗 址 根 据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中 总 体 规 划 布 局 图, 以 及 咨 询 主 管 部 门,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土 城 景 群 按 独 立 景 点 对 待 项 目 主 线 终 点 路 段 距 离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景 群 中 的 土 城 渡 口 遗 址 边 缘 1050m, 距 离 四 渡 赤 水 纪 念 馆 红 军 总 司 令 部 遗 址 占 地 范 围 约 1.9km, 慢 行 系 统 终 点 距 离 土 城 渡 口 遗 址 边 缘 300m( 中 间 有 赤 水 河 相 隔 ), 距 离 四 渡 赤 水 纪 念 馆 红 军 总 司 令 部 遗 址 占 地 范 围 边 缘 约 740m( 中 间 有 水 狮 河 相 隔 ), 工 程 距 离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景 群 景 点 均 较 远 (3) 矿 产 资 源 及 开 发 利 用 概 况 习 水 县 境 内 矿 产 资 源 品 多 质 优 蕴 藏 丰 富, 有 无 烟 煤 黄 铁 矿 重 晶 石 高 岭 土 石 灰 石 白 云 石 石 英 砂 大 理 石 等 28 种 矿 藏 已 探 明 储 量 习 水 是 全 国 煤 炭 开 发 重 点 县, 有 黔 北 煤 海 之 誉, 全 县 储 煤 面 积 920km 2, 地 质 储 量 48 亿 吨, 距 地 表 600m 以 内 已 探 明 第 147 页

159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储 量 16 亿 吨, 可 采 煤 层 4 至 6 层, 每 层 平 均 厚 度 5m, 具 有 储 量 大 品 质 优 发 热 量 高 含 硫 量 低 灰 份 小 转 化 温 度 高 等 特 点, 是 电 力 化 工 冶 炼 等 不 可 多 得 的 优 质 燃 料 公 路 所 处 的 项 目 区 矿 产 资 源 丰 富, 在 习 水 县 境 内 多 次 通 过 二 叠 系 煤 层, 公 路 与 矿 产 资 源 的 相 互 影 响 无 法 避 免 据 现 场 调 查 和 工 可 报 告, 公 路 涉 及 国 家 矿 产 地 1 个 涉 及 整 装 勘 查 区 1 各 涉 及 已 有 采 矿 权 4 个 ( 具 体 见 表 ), 其 中 习 水 县 兴 旺 建 材 厂 为 既 有 公 路 压 覆, 岔 角 煤 矿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不 能 开 采 公 路 建 设 对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由 于 习 水 县 境 内 采 矿 权 分 布 较 为 密 集, 且 本 工 程 为 旅 游 公 路, 主 要 沿 赤 水 和 走 线, 无 较 多 线 路 选 择, 不 可 避 免 会 压 覆 部 分 矿 产 资 源 公 路 的 建 成 将 为 沿 线 地 区 提 供 便 利 的 交 通 设 施, 改 善 运 输 条 件, 是 有 利 于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与 利 用 的 同 时,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对 分 布 在 项 目 所 经 区 域 内 的 矿 产 资 源 给 予 了 充 分 的 重 视, 积 极 与 国 土 部 门 联 系, 并 按 照 相 应 程 序 委 托 相 关 单 位 进 编 制 了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调 查 报 告, 目 前 该 报 告 正 在 编 制 完 善 过 程 中, 环 评 建 议 在 下 阶 段 工 作 中 应 结 合 本 项 目 的 用 地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评 估 报 告 做 好 施 工 设 计 工 作, 减 小 对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的 影 响, 并 依 据 国 土 部 门 的 批 复 和 矿 产 资 源 法 对 压 覆 的 矿 产 资 源 进 行 赔 偿 (4) 文 物 资 源 概 况 项 目 所 在 县 文 物 资 源 丰 富 根 据 遵 义 市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建 设 工 程 文 物 考 古 调 查 勘 探 暨 保 护 规 划 报 告, 在 项 目 改 扩 建 工 程 建 设 用 地 范 围 内 发 现 文 物 点 2 处 :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景 福 寺 和 习 水 县 隆 兴 镇 立 石 摩 崖 石 刻, 均 为 习 水 县 文 物 保 护 单 根 据 文 物 考 古 调 查 报 告, 线 路 沿 线 各 文 物 均 未 划 定 保 护 范 围, 现 对 各 文 物 资 源 分 述 如 下 : 习 水 县 隆 兴 镇 立 石 摩 崖 石 刻 位 于 习 水 县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西 1.5 公 里 处 的 立 石 庙 旁, 位 于 工 程 主 线 K 中 心 线 右 侧 6m 地 理 坐 标 为 N ,E , 海 拔 高 度 米 该 摩 崖 石 刻 凿 刻 于 赤 水 河 东 岸 的 一 块 石 壁 上, 长 2.9 米, 宽 1.2 米, 离 地 3.8 米, 每 字 90 50cm, 右 起 横 书 威 靖 萑 苻 四 字, 篆 书 阴 刻 正 文 两 侧 有 款 识 刘 公 纯 武 德 政 商 人 恭 刻, 中 华 民 国 该 石 刻 字 体 俊 逸, 具 有 一 定 的 艺 术 价 值 和 历 史 研 究 价 值, 现 为 习 水 县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景 福 寺 为 千 年 古 刹, 历 史 上 有 名 的 土 城 两 寺 一 阁 其 中 一 寺 就 是 景 福 寺 位 于 今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方 家 坝 龙 潭 嘴, 即 渔 溪 对 面 处 在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MXK 左 侧 6m 2015 年 4 月 11 日, 袁 世 明 五 世 孙 袁 绍 祖 ( 明 代 儒 溪 关 巡 检 使 唐 朝 坝 长 官 司 长 官 节 义 将 军 ) 后 裔 代 表 三 百 余 人 在 袁 绍 祖 墓 前 ( 小 坝 瓮 溪 坝 上 将 军 墓 ) 进 行 清 明 祭 祖 活 动, 并 参 观 了 景 福 寺 袁 氏 宗 祠 遗 址 决 定 2015 年 于 景 福 寺 原 址 重 建 景 福 寺 袁 氏 宗 祠, 与 本 工 程 同 时 施 工, 项 目 定 位 为 纯 公 益 文 化 项 目, 兼 具 宗 祠 孔 庙 祠 庙 文 第 148 页

160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化 陈 列 馆 功 能 同 时, 在 保 持 原 有 建 筑 及 风 格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增 加 平 南 王 袁 世 明 陈 列 馆 工 程 与 各 文 物 相 对 位 置 关 系 图 详 见 图 小 结 ⑴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增 长 势 头 ⑵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交 通 运 输 主 要 以 公 路 为 主, 区 域 已 基 本 形 成 了 以 国 道 主 干 线 国 道 以 及 西 部 开 发 省 际 通 道 为 主 骨 架, 以 省 道 县 乡 道 支 撑 连 接 的 层 次 分 明 脉 络 清 晰 的 公 路 网 从 规 划 目 标 上 看,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近 期 实 现 现 有 国 道 二 级 及 以 上 公 路 比 重 达 到 80% 现 有 省 道 二 级 及 以 上 公 路 比 重 达 到 70%, 迫 切 需 要 实 施 道 路 改 造 提 高 公 路 等 级, 方 便 出 行 ⑶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旅 游 资 源 丰 富, 开 发 价 值 较 大, 具 有 良 好 的 发 展 前 景, 旅 游 业 的 发 展 相 当 迅 速 4.7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项 目 区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概 况 地 层 岩 性 根 据 区 域 地 质 调 查 和 地 质 测 绘, 项 目 大 区 域 范 围 内 地 层 多 达 8 个 地 层 单 元, 除 缺 失 泥 盆 系 石 炭 系 地 层 外, 从 下 古 生 界 寒 武 至 中 生 界 白 垩 系 地 层 皆 有 出 露 就 项 目 走 廊 带 内 地 层 从 新 到 老 简 述 如 下 : 第 四 系 : 以 冲 洪 积 卵 石 夹 砂 砾 为 主, 分 布 于 赤 水 河 床 及 两 岸 阶 地 上, 开 阔 河 段 阶 地 上 可 见 二 元 结 构, 总 厚 6~8.0 米 残 坡 积 层 分 布 的 岸 边 山 坡 下, 一 般 以 残 坡 积 亚 粘 土 亚 砂 土 为 主, 一 般 厚 度 1~3.0 米 硬 质 石 英 砂 岩 与 泥 页 岩 互 层 岩 层 构 成 的 陡 崖 下, 常 有 崩 塌 堆 积 存 在 白 垩 系 : 白 垩 系 为 砖 红 色 砾 岩, 含 砾 砂 岩 入 紫 红 色 泥 岩 侏 罗 系 : 上 统 上 部 蓬 来 镇 组 石 英 砂 岩, 砂 质 钙 质 泥 岩 及 岩 屑 砂 岩 及 岩 屑 砂 岩 : 下 部 遂 宁 组 钙 质 砂 质 泥 岩 夹 石 英 砂 岩, 钙 质 砂 岩 及 透 镜 状 灰 岩, 见 于 项 目 末 段 习 水 土 城 附 近 中 统 沙 溪 庙 组 为 泥 岩 粉 砂 岩 与 石 英 砂 岩 或 长 石 砂 岩 互 层, 中 下 统 自 流 井 群 为 杂 色 砂 页 岩 夹 灰 岩 泥 灰 岩 黄 绿 色 泥 页 岩 三 迭 系 : 上 统 以 石 英 砂 岩 为 主 夹 少 量 粘 土 岩 粉 砂 岩 ; 中 统 上 部 为 灰 岩, 白 云 质 灰 岩 ; 下 部 为 阿 色 页 岩 泥 质 灰 岩 和 白 云 页 岩, 下 统 一 部 灰 岩, 泥 灰 岩 为 主 夹 页 岩 上 部 灰 岩 及 砂 页 岩 泥 灰 岩 组 成 二 迭 系 : 上 部 为 海 陆 交 互 相 与 浅 海 相 灰 岩 砂 页 岩 粘 土 岩 夹 煤, 下 部 为 生 物 悄 灰 岩 隧 石 灰 岩 砂 页 岩 夹 煤 志 留 系 : 自 上 而 下 为 炭 质 泥 岩 夹 黑 色 砂 质, 钙 泥 岩 与 黄 绿 色 泥 岩 砂 质 泥 岩 等 第 149 页

161 奥 陶 系 : 为 瘤 状 泥 灰 岩 生 物 屑 灰 岩 灰 岩 夹 页 岩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寒 武 系 : 为 粘 土 岩 碳 酸 盐 岩 及 碎 屑 岩 但 针 对 本 项 目 沿 线 范 围 而 言, 沿 线 地 层 内 缺 失 灰 岩 白 云 质 灰 岩, 一 般 出 露 多 为 泥 岩 和 砂 岩 地 质 构 造 路 线 区 地 处 扬 子 准 地 台 黔 北 台 隆 遵 义 断 拱 毕 节 北 东 向 构 造 变 形 区 ( 四 川 盆 地 南 缘 ) 在 漫 长 的 地 质 历 程 中, 由 于 长 期 地 应 力 作 用 及 各 种 边 界 条 件 的 影 响, 经 多 次 构 造 运 动, 使 路 线 区 内 构 造 复 杂 线 路 区 由 一 系 列 长 轴 褶 皱 和 压 性 压 扭 性 断 裂 组 成, 呈 北 度 东 的 方 位 斜 贯 全 区, 以 长 轴 状 对 称 不 对 称 的 褶 皱 为 其 主 要 特 征, 断 裂 多 发 育 在 背 斜 轴 部 附 近, 并 常 受 先 成 构 造 体 系 牵 制 路 线 经 过 的 褶 皱 构 造 有 桑 木 场 背 斜 太 平 渡 向 斜 大 田 坝 背 斜 等 断 裂 多 配 置 于 背 斜 轴 部 附 近, 由 一 系 列 北 东 南 西 走 向 的 压 性 压 扭 性 断 裂 组 成 与 其 配 套 成 分 的 北 西 南 东 向 二 序 次 张 性 断 裂 或 横 张 裂 隙 北 东 南 西 向 二 序 次 纵 张 裂 隙 较 为 发 育, 常 呈 互 为 截 接, 在 背 斜 轴 面 构 成 了 似 棋 盘 格 式 构 造, 如 桑 木 场 断 裂 等 与 路 线 走 廊 带 有 关 的 断 层 有 向 家 场 断 层 (F1) 沙 井 断 层 (F2) 二 郎 滩 断 层 (F3) 及 F4 F5 F6 断 层 等, 现 分 述 如 下 : (1) 背 向 斜 构 造 桑 木 场 背 斜 : 分 布 于 桑 木 场 水 洞 上 石 碑 上 胡 家 沟 一 带, 总 体 轴 向 北 东 50-60, 轴 长 大 于 60km 核 部 为 震 旦 寒 武 系, 两 翼 为 奥 陶 志 留 二 叠 三 叠 系 核 部 倾 角 7-10, 两 翼 倾 角 背 斜 核 部 次 级 横 张 断 裂 及 裂 隙 发 育, 北 东 与 南 西 向 两 组 断 层 形 成 棋 盘 式 构 造, 受 断 层 影 响, 背 斜 二 次 褶 曲 发 育, 岩 层 产 状 变 化 较 大 为 一 基 本 对 称 的 长 轴 背 斜 太 平 渡 向 斜 : 位 于 习 水 县 城 回 龙 坪 太 平 渡 一 带, 轴 向 北 东 40-60, 轴 长 大 于 30km 核 部 为 侏 罗 系 上 统 蓬 莱 镇 组 (J3p), 倾 角 为 8-15, 翼 部 为 侏 罗 系 中 - 下 统 (J1-2) 三 叠 系 (T) 南 东 翼 倾 角 一 般 为 15-25, 北 西 翼 10-30, 中 部 轴 线 被 回 龙 坪 断 层 破 坏, 为 一 狭 窄 基 本 对 称 向 斜 大 田 坝 背 斜 : 位 于 木 担 坝 南 大 田 坝 南 西 一 带, 轴 向 北 东 45, 轴 长 约 20km 核 部 为 二 迭 系 下 统 栖 霞 组 (P1q), 南 东 翼 为 二 叠 下 统 茅 口 组 (P1m) 上 二 叠 统 (P2) 及 下 三 迭 统 夜 郎 组 (T1y), 北 西 翼 为 下 二 叠 统 茅 口 组 (P1m) 上 二 叠 统 (P2) 三 迭 (T) 侏 罗 系 (J) 核 部 倾 角 10-25, 南 东 翼 倾 角 10-25, 北 西 翼 倾 角 22-40, 核 部 裂 隙 发 育 为 北 西 陡 南 东 缓 的 不 对 称 短 轴 背 斜 (2) 断 层 构 造 向 家 场 断 层 (F1): 从 北 往 南 经 沙 井 向 家 场 李 家 寨 等 地, 交 于 李 家 寨 断 层, 切 断 第 150 页

162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黄 泥 坡 刘 家 沟 断 层, 长 大 于 10 公 里, 走 向 北 东 30, 倾 向 南 东, 倾 角 70-75, 断 距 大 于 100 米 切 割 二 叠 (P) 志 留 (S) 奥 陶 系 (O), 为 一 正 断 层 沙 井 断 层 (F2): 从 南 往 北 经 沙 井 等 地, 交 于 二 郎 滩 断 层, 长 大 于 8 公 里, 走 向 北 东 30, 倾 向 南 东, 倾 角 75, 水 平 断 距 250 米 切 割 二 叠 (P) 志 留 (S) 奥 陶 系 (O) 为 一 正 断 层 二 郎 滩 断 层 (F3): 从 北 往 南 经 石 碑 上 纸 场 胡 家 沟 二 郎 滩 等 地, 长 大 于 15 公 里, 走 向 北 东 50-70, 倾 向 南 东 或 北 西, 倾 角 50-75, 工 作 区 断 层 倾 向 北 西 (330 ), 倾 角 50, 上 盘 出 露 地 层 为 寒 武 系 中 上 统 娄 山 关 群 (Є2-3ls) 奥 陶 系 下 统 湄 潭 组 (O1m) 桐 梓 和 红 花 园 组 (O1t+h), 下 盘 出 露 地 层 主 要 为 寒 武 系 中 上 统 娄 山 关 群, 两 盘 岩 层 具 错 动 缺 失 现 象, 岩 层 产 状 较 乱, 为 压 扭 性 断 层 F4 F5 F6 断 层 : 分 布 于 大 田 坝 背 斜 南 倾 没 端, 雁 行 式 排 列, 长 3-5 公 里, 走 向 北 东 37, 断 距 小, 切 割 侏 罗 (J) 三 叠 系 (T), 为 一 组 性 质 不 明 断 层 工 程 沿 线 含 水 层 组 的 划 分 及 地 下 水 类 型 根 据 区 内 地 下 水 赋 存 的 地 层 岩 性 含 水 介 质 特 征 和 地 下 水 水 动 力 条 件, 将 区 内 地 下 水 类 型 划 分 为 碳 酸 盐 岩 岩 溶 水 碎 屑 岩 孔 隙 裂 隙 水 基 岩 裂 隙 水 松 散 堆 积 层 孔 隙 水 四 大 类 其 中 碳 酸 盐 岩 岩 溶 水 根 据 岩 性 组 合 及 地 下 水 类 型 又 细 分 为 碳 酸 岩 岩 类 裂 隙 岩 溶 水 碎 屑 岩 及 碳 酸 岩 岩 溶 裂 隙 水 两 个 含 水 岩 组 ( 一 ) 碳 酸 盐 岩 岩 溶 水 含 水 岩 组 1. 碳 酸 岩 岩 类 裂 隙 岩 溶 水 以 岩 溶 发 育 强 度 分 级, 通 过 岩 溶 泉 点 暗 河 出 口 流 量 划 分 为 富 水 性 强 的 以 及 富 水 性 中 等 的 其 中 富 水 性 强 的 包 括 : 寒 武 系 上 统 毛 田 组 ( 3m) 奥 陶 系 下 统 桐 梓 至 红 花 园 组 (O1t+h) 二 叠 系 中 统 栖 霞 茅 口 组 (P2q+m) 三 叠 系 下 统 茅 草 铺 组 (T1m); 富 水 性 中 等 的 包 括 : 寒 武 系 上 统 后 坝 组 ( 3h) 中 统 平 井 组 ( 2p) 该 含 水 岩 组 岩 性 为 中 至 厚 层 灰 岩 白 云 岩 泥 灰 岩 及 白 云 质 灰 岩 地 下 水 赋 存 于 白 云 岩 的 溶 孔 溶 蚀 裂 隙 和 石 灰 岩 的 岩 溶 管 道 中, 在 白 云 岩 岩 层 中 含 水 较 均 一, 地 下 水 在 溶 蚀 裂 隙 中 运 移, 一 般 有 较 统 一 的 地 下 水 位 ; 而 在 石 灰 岩 岩 层 中 含 水 不 均 一, 地 下 水 多 以 岩 溶 管 道 流 的 形 式 运 移 项 目 区 枯 季 迳 流 模 数 3.17~8.79l/s.km 2, 富 水 等 级 为 中 等 至 丰 富 地 貌 形 态 多 呈 岩 溶 洼 地 断 块 山 地 及 峰 丛 山 地, 岩 溶 发 育 有 落 水 洞 溶 洞 暗 河 等, 岩 溶 密 度 为 10~20 个 / 平 方 公 里, 岩 溶 裂 隙 率 5% 左 右 地 下 水 多 以 管 道 状 大 泉 及 暗 河 为 主, 泉 水 流 量 差 异 较 大, 出 露 高 程 高 于 暗 河 水, 受 季 节 影 响 较 大 第 151 页

163 2. 碎 屑 岩 及 碳 酸 岩 岩 溶 裂 隙 水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包 括 志 留 系 中 上 统 韩 家 店 组 (S2-3hn) 下 统 石 牛 栏 组 (S1sh) 龙 马 溪 组 (S1l) 以 及 奥 陶 系 下 统 湄 潭 组 (O1m) 岩 性 为 页 岩 泥 岩 粉 砂 岩 夹 灰 岩 白 云 岩, 构 造 上 多 位 于 这 周 的 翼 部 之 单 斜 地 层, 地 貌 上 多 为 坪 状 及 垄 脊 状 条 形 中 ~ 低 山 暗 河 溶 洞 不 发 育, 以 岩 溶 裂 隙 水 为 主 碳 酸 岩 中 泉 水 流 量 一 般 为 1~10L/s, 最 大 达 到 36 L/s, 枯 季 迳 流 模 数 0.08~1.1l/s.km 2, 富 水 等 级 为 贫 乏 ( 二 ) 碎 屑 岩 孔 隙 裂 隙 水 仅 指 沉 积 稳 定 岩 性 变 化 不 大, 具 有 连 续 分 布 的 三 叠 系 上 统 须 家 河 组 (T3x) 地 层, 岩 性 主 要 为 岩 屑 石 英 砂 岩, 夹 少 量 泥 质 粉 砂 岩 页 岩 及 煤 线 地 形 上 多 为 单 面 山, 地 表 泉 点 稀 少, 流 量 小 于 1L/s, 单 孔 出 水 量 一 般 在 100~1000 吨 / 日, 多 具 有 自 流 条 件, 枯 季 迳 流 模 数 0.3l/s.km 2, 平 均 迳 流 模 数 14l/s.km 2, 不 同 构 造 部 位 富 水 等 级 有 丰 富 中 等 之 别 ( 三 ) 基 岩 裂 隙 水 含 水 岩 组 该 含 水 岩 组 包 括 侏 罗 系 上 统 蓬 莱 镇 组 (J3p) 中 统 沙 溪 庙 组 (J2x) 下 至 中 统 自 流 井 组 (J1 2zl) 含 水 岩 组 岩 性 为 石 英 砂 岩 砂 岩 页 岩 粉 砂 岩 泥 岩 就 该 区 岩 石 本 身 而 言, 含 水 性 较 差, 赋 存 地 下 水 的 能 力 较 弱 据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普 查 报 告 资 料, 枯 季 迳 流 模 数 0.76~ 2.19l/s.km 2, 富 水 等 级 为 贫 乏 ~ 中 等 ( 四 )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含 水 岩 组 赋 存 于 第 四 系 (Q) 残 坡 积 层 的 孔 隙 内, 流 量 小, 动 态 变 化 大, 一 般 分 布 于 谷 地 槽 谷 中, 含 水 微 弱, 富 水 等 级 为 贫 乏 地 下 水 补 给 径 流 及 排 泄 特 征 地 下 水 补 径 排 主 要 受 降 水 地 形 地 貌 岩 性 地 质 构 造 等 因 素 控 制, 既 有 区 域 性 的 统 一 规 律, 又 有 随 地 段 变 化 的 明 显 差 异 地 表 水 大 气 降 雨 是 区 内 地 下 水 主 要 的 补 给 来 源, 降 雨 补 给 期 集 中 在 每 年 雨 季 岩 溶 水 补 给 方 式 为 降 水 通 过 坡 面 流 流 入 洼 地 落 水 洞 等 岩 溶 个 体 形 态 及 岩 石 中 的 溶 蚀 裂 隙 风 化 裂 隙 及 构 造 裂 隙 等 形 式 渗 入 地 下, 补 给 地 下 水, 在 地 下 岩 溶 管 道 汇 集 迳 流 ; 基 岩 裂 隙 水 则 通 过 风 化 裂 隙 构 造 节 理 裂 隙 渗 入 地 下, 沿 裂 隙 密 集 带 及 层 间 裂 隙 径 流, 以 附 近 地 表 河 溪 为 当 地 排 泄 基 准 面, 从 地 势 高 处 向 低 处 径 流, 在 河 谷 地 形 低 凹 处 以 泉 的 形 式 排 泄, 最 终 排 入 地 表 河 流 地 下 水 饮 用 水 源 调 查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和 有 关 部 门 收 集 资 料, 本 工 程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均 以 地 表 水 作 为 饮 用 水 源, 无 地 下 水 饮 用 水 源 第 152 页

164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本 工 程 全 线 不 涉 及 地 下 水 饮 用 水 源, 根 据 线 路 全 线 现 场 踏 勘, 线 路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未 发 现 地 下 水 出 露 点, 线 路 全 线 不 具 备 地 下 水 监 测 条 件, 因 此 本 次 未 进 行 地 下 水 现 场 监 测 4.8 景 观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公 路 景 观 包 括 公 路 本 身 形 成 的 景 观 ( 即 内 部 景 观 ), 也 包 括 其 沿 线 的 自 然 景 观 和 人 文 景 观 ( 即 外 部 景 观 ), 它 是 公 路 与 其 周 围 景 观 的 综 合 景 观 体 系, 即 公 路 景 观 可 划 分 为 公 路 内 部 景 观 与 外 部 景 观 本 报 告 书 中 景 观 环 境 评 价 专 题 仅 对 项 目 的 外 部 景 观 进 行 评 价, 并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运 营 对 外 部 景 观 的 影 响 方 式 和 强 度, 提 出 景 观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和 建 议 景 观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以 项 目 中 心 线 为 视 点, 两 侧 人 眼 可 视 范 围 之 内 的 区 域 为 调 查 与 评 价 的 范 围 景 观 类 型 构 成 及 分 布 概 况 根 据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气 候 地 貌 植 被 及 人 类 活 动 的 影 响 特 点, 区 域 景 观 可 划 分 为 河 流 景 观 农 田 景 观 山 林 景 观 集 镇 与 村 落 景 观 等 4 个 景 观 类 型 各 景 观 类 型 分 布 见 表 表 项 目 沿 线 景 观 类 型 及 其 分 布 情 况 景 观 类 型 河 流 景 观 分 布 路 段 赤 水 河 及 沿 线 小 支 流 农 田 景 观 沿 线 各 地 沿 项 目 均 有 分 布, 以 旱 地 分 布 较 广 山 林 景 观 以 马 尾 松 柏 木 竹 林 咯 为 主 的 森 林 景 观, 以 黄 荆 构 树 盐 肤 木 芒 蕨 为 主 的 灌 丛 景 观 集 镇 与 村 落 景 观 点 状 分 布 于 公 路 沿 线, 包 括 线 路 沿 线 习 水 县 的 乡 镇 农 村 居 民 点 景 观 类 型 识 别 公 路 建 设 重 要 景 观 识 别 的 目 的 在 于 识 别 和 发 现 公 路 沿 线 最 具 有 保 护 意 义 即 最 具 有 美 学 意 义 观 赏 价 值 文 化 价 值 科 学 价 值 以 及 潜 在 经 济 价 值 的 自 然 景 观 资 源 和 人 文 景 观 资 源, 评 价 公 路 建 设 对 景 观 环 境 的 破 坏 和 影 响 程 度, 以 便 合 理 的 保 护 和 利 用 公 路 沿 线 景 观 资 源, 防 止 公 路 修 筑 过 程 中 破 坏 这 些 资 源 或 使 资 源 的 观 赏 价 值 受 到 影 响 (1) 景 观 敏 感 性 分 析 公 路 景 观 敏 感 度 是 公 路 周 围 环 境 景 观 被 人 们 所 注 意 的 程 度 的 量 度, 是 环 境 景 观 的 可 见 性 清 晰 性 以 及 醒 目 程 度 等 多 方 面 的 综 合 反 映 根 据 项 目 沿 线 景 观 资 源 构 成 特 点 和 现 场 调 查 结 果, 选 用 视 距 相 对 坡 度 特 殊 性 相 融 性 以 及 出 现 几 率 等 五 个 指 标, 采 用 专 家 打 分 法, 对 公 路 沿 线 景 观 资 源 的 五 个 指 标 得 分 进 行 加 权 平 均, 评 价 结 果 按 差 值 百 分 比 分 级 法 将 景 观 敏 感 程 度 分 为 高 度 敏 感 中 等 敏 感 低 敏 感 三 个 等 级 (2) 景 观 阈 值 分 析 景 观 阈 值 是 景 观 对 外 界 干 扰 的 忍 受 能 力 同 化 能 力 和 遭 到 破 坏 后 的 自 我 恢 复 能 力 的 量 度 项 目 沿 线 景 观 阈 值 在 敏 感 性 分 析 的 基 础 之 上, 针 对 公 路 景 观 敏 感 目 标, 依 据 地 形 地 貌 第 153 页

165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稳 定 度 景 观 资 源 的 丰 富 度 珍 稀 度 以 及 公 路 建 设 对 其 的 破 坏 程 度 等 因 素, 通 过 专 家 打 分 法 将 公 路 沿 线 景 观 阈 值 区 划 分 为 三 个 等 级, 其 阈 值 按 从 小 到 大 的 顺 序 代 表 了 景 观 对 公 路 建 设 干 扰 的 忍 受 能 力 由 强 到 弱 其 中 : 一 级 阈 值 区 为 地 势 平 缓 土 地 开 垦 程 度 高 人 口 密 集, 景 观 资 源 少, 且 多 数 为 常 见 景 观, 能 够 容 忍 公 路 建 设 所 造 成 的 破 坏 活 动 的 区 域 ; 二 级 阈 值 区 为 地 势 相 对 平 缓, 土 地 开 垦 程 度 较 高, 区 内 保 留 有 部 分 自 然 植 被, 但 面 积 较 小, 公 路 建 设 活 动 会 带 来 局 部 水 土 流 失 的 区 域 ; 具 有 较 多 的 景 观 资 源, 景 观 较 独 特, 公 路 建 设 所 造 在 的 破 坏 活 动 对 景 观 影 响 较 大 ; 三 级 阈 值 区 为 目 前 保 留 有 较 完 好 的 自 然 植 被 面 积, 但 坡 度 较 陡, 一 旦 植 被 破 坏, 在 生 态 上 和 视 觉 上 都 会 带 来 较 大 的 冲 击 的 区 域 ; 或 景 观 资 源 丰 富, 且 独 特 稀 有, 景 观 一 旦 被 破 坏 将 无 法 恢 复 项 目 沿 线 景 观 阈 值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3) 景 观 质 量 评 价 公 路 景 观 具 有 构 成 要 素 的 多 元 性 人 类 作 用 的 主 导 性 和 景 观 空 间 的 多 维 性 等 特 点, 景 观 质 量 评 价 为 多 因 子 评 价,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将 在 敏 感 性 分 析 和 阈 值 评 价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采 用 毛 文 永 编 著 的 建 设 项 目 景 观 影 响 评 价 一 书 中 公 路 景 观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和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法, 以 景 观 美 学 质 量 评 估 为 重 点, 通 过 专 家 打 分 法 计 算 出 公 路 景 观 综 合 评 价 指 数 法, 并 由 该 指 数 差 值 百 分 比 将 景 观 质 量 分 为 好 较 好 一 般 差 四 个 等 级 评 价 结 果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沿 线 景 观 重 要 性 判 定 表 景 观 类 型 评 价 指 标 敏 感 度 阈 值 景 观 质 量 河 流 景 观 高 三 级 好 农 田 景 观 中 一 级 较 好 山 林 景 观 高 三 级 好 集 镇 与 村 落 景 观 低 一 级 一 般 根 据 表 , 采 用 专 家 咨 询 法 识 别 出 项 目 沿 线 的 重 要 景 观 有 : 河 流 景 观 和 山 林 景 观, 这 些 景 观 类 型 的 敏 感 性 高 阈 值 低 景 观 质 量 较 好, 是 项 目 建 设 中 应 重 点 保 护 的 景 观 类 型 第 154 页

166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1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路 建 设 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大 部 分 发 生 在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和 破 坏 的 途 径 主 要 是 主 体 工 程 占 用 和 分 割 土 地, 改 变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使 沿 线 耕 地 减 少 植 被 覆 盖 率 降 低 林 地 面 积 减 少 耕 地 利 用 压 力 增 大 ; 路 基 的 填 筑 与 开 挖 弃 渣 场 等 的 施 工, 破 坏 了 地 表 植 被 和 地 形 地 貌, 在 一 定 时 段 和 一 定 区 域 将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土 壤 肥 力 和 团 粒 结 构 发 生 改 变 ; 工 程 活 动 打 破 了 原 有 的 自 然 生 态 和 环 境, 还 会 对 评 价 区 的 动 植 物 生 长 分 布 栖 息 和 活 动 产 生 一 定 不 利 的 影 响 公 路 占 地 对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的 影 响 分 析 (1) 工 程 用 地 指 标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分 为 主 线 工 程 和 慢 行 系 统, 地 处 山 岭 重 丘 区, 主 线 工 程 按 2 车 道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主 线 工 程 K50+323~ K 路 基 宽 度 8.5m,K82+300~K 路 基 宽 度 15m; 慢 行 系 统 路 基 宽 4.0m, 设 计 车 速 20km/h 项 目 主 线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69.16hm 2, 其 中 K50+323~ K 路 段 永 久 占 地 65.74hm 2, K82+300~K 永 久 占 地 3.42hm 2 K50+323~K 路 段 除 去 习 酒 隧 道 480m 路 段 后, 平 均 每 公 里 占 地 hm 2, 小 于 公 路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2011 年 ) 中 总 体 指 标 Ⅲ 类 地 形 区 二 级 公 路 二 车 道 8.5m 路 基 宽 的 用 地 参 考 值 为 hm 2 ;K82+300~K 平 均 每 公 里 占 地 hm 2, 小 于 公 路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2011 年 ) 中 总 体 指 标 Ⅲ 类 地 形 区 二 级 公 路 二 车 道 15m 路 基 宽 的 用 地 参 考 值 为 hm 2 慢 行 系 统 由 于 没 有 占 地 指 标, 参 照 公 路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2011 年 ) 评 价, 公 路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2011 年 ) 中 总 体 指 标 Ⅲ 类 地 形 区 四 级 公 路 单 车 道 4.5m 宽 用 地 指 标 为 hm 2, 按 路 基 宽 度 增 减 1m 占 地 增 减 hm 2 计 算, 单 车 道 4.0m 宽 用 地 指 标 为 hm 2 慢 行 系 统 永 久 占 地 28.48hm 2, 平 均 每 公 里 占 地 hm 2, 低 于 单 车 道 路 基 断 面 宽 4.0m 的 用 地 指 标 hm 2 综 上, 本 项 目 满 足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中 用 地 指 标 的 要 求 (2)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合 理 性 分 析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97.65hm 2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比 例 见 表 表 工 程 永 久 占 用 各 类 土 地 的 比 例 第 155 页

167 项 目 旱 地 水 田 菜 地 苗 圃 林 地 灌 木 林 竹 林 草 地 河 流 宅 基 地 原 公 路 其 他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面 积 (hm 2 ) 占 永 久 占 地 面 积 比 重 (%) 占 评 价 区 总 面 积 比 重 (%) 第 156 页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原 路 利 用 本 项 目 工 可 用 地 总 数 量 97.65hm 2, 符 合 指 标 的 规 定, 不 存 在 搭 车 征 地 多 征 少 用 等 情 况 从 表 可 知, 公 路 建 设 征 用 的 土 地 仅 为 评 价 区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4.71%, 对 评 价 区 土 地 利 用 的 总 面 积 影 响 不 大 在 工 程 占 地 中, 占 灌 木 林 地 面 积 最 大, 占 评 价 区 面 积 的 41.96%, 其 次 分 别 为 旱 地 水 田 林 地 和 草 地 等 总 体 来 说, 公 路 建 设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 1 公 路 建 设 占 用 耕 地 ( 旱 地 水 田 和 菜 地 ) 在 面 积 数 量 和 比 例 上 少 于 灌 木 林, 公 路 建 成 后, 将 使 评 价 区 的 耕 地 面 积 减 少 35.5hm 2, 是 影 响 较 大 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因 此, 公 路 建 设 征 地 后, 将 对 评 价 区 的 耕 地 面 积 和 分 布 格 局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须 作 相 应 的 补 偿 或 赔 偿 2 林 地 是 评 价 区 的 主 要 用 地 类 型, 公 路 建 设 后 占 用 林 地 ( 有 林 地 )6.55 hm 2, 灌 木 林 hm 2 竹 林 1.21 hm 2, 三 者 分 别 占 总 占 地 的 6.71% 41.96% 和 1.24% 但 公 路 建 成 后, 评 价 区 林 地 的 减 少 面 积 为 hm 2, 主 要 以 灌 木 林 地 为 主, 仅 占 评 价 局 林 地 植 被 的 3.65% 因 此, 由 于 项 目 建 设 导 致 林 地 带 来 的 分 布 面 积 和 格 局 的 变 化 较 小, 占 主 要 面 积 的 灌 木 林 地 生 态 功 能 较 弱, 项 目 建 设 对 评 价 区 的 林 地 结 构 影 响 不 大, 不 会 引 起 评 价 区 生 态 系 统 的 不 可 逆 转 变 化 对 沿 线 植 被 及 植 物 资 源 的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对 沿 线 植 被 的 影 响 主 要 有 : 路 基 桥 梁 隧 道 等 占 地 减 少 了 沿 线 的 植 被 面 积 与 生 物 量 ; 施 工 机 械 碾 压 施 工 人 员 践 踏 粉 尘 等 对 周 围 地 表 植 被 的 生 长 也 带 来 一 定 影 响 (1)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本 公 路 修 建 永 久 占 地 面 积 97.65hm 2, 其 中, 自 然 植 被 面 积 54.59hm 2, 占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的 55.90%; 占 用 的 人 工 植 被 共 35.50hm 2, 占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的 36.35% 评 价 区 永 久 占 地 生 物 量 损 失 为 t, 占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的 3.53%, 损 失 较 小 其 中, 占 用 的 自 然 植 被 包 括 占 用 以 马 尾 松 柏 木 榕 树 刺 桐 构 树 硬 头 黄 竹 等 为 主 的 森 林 植 被, 以 及 以 黄 荆 构 树 盐 肤 木 中 华 蚊 母 树 长 叶 水 麻 等 为 主 的 灌 丛 植 被, 其 生 物 量 损 失 分 别 为 t t, 分 别 占 评 价 区 各 植 被 类 型 生 物 量 的 1.62% 6.40%, 合 计 占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的 2.81% 见 表 表 本 工 程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对 评 价 区 植 被 的 影 响 合 计

168 植 被 类 型 永 久 占 地 (hm 2 ) 单 位 面 积 生 物 量 (t/hm 2 ) 生 物 量 损 失 (t)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t) 占 评 价 区 各 植 被 类 型 生 物 量 比 重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占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比 重 (%) 森 林 植 被 ( 有 林 地 竹 林 ) % 1.01% 灌 丛 植 被 ( 灌 木 林 园 地 ) % 1.80% 灌 草 丛 植 被 ( 草 地 未 利 用 地 ) % 0.09% 水 田 植 被 % 0.33% 旱 地 植 被 ( 旱 地 和 菜 地 ) % 0.30% 水 域 0.08 建 设 用 地 7.47 合 计 % 3.53% 综 上 所 述, 公 路 建 设 需 要 占 用 一 定 的 植 被 面 积, 但 其 生 物 量 所 占 比 重 较 小, 而 且 所 涉 及 的 植 被 类 型 在 附 近 地 区 广 泛 分 布, 因 此, 公 路 建 设 对 评 价 区 植 被 的 类 型 面 积 生 物 量 影 响 有 限 (2) 对 植 物 的 影 响 在 工 程 建 设 活 动 中, 如 原 材 料 堆 放 弃 渣 施 工 人 员 的 活 动 公 路 桥 梁 修 建 等 都 将 给 施 工 区 内 的 环 境 造 成 巨 大 影 响, 其 中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对 植 物 的 影 响 最 为 显 著 对 评 价 区 内 植 被 的 直 接 破 坏, 这 使 得 其 上 生 活 着 的 植 物 全 部 死 亡, 但 所 受 影 响 的 植 物 物 种 都 是 习 水 当 地 的 常 见 种 广 布 种 和 外 来 种, 如 马 尾 松 柏 木 榕 树 刺 桐 构 树 硬 头 黄 竹 黄 荆 盐 肤 木 中 华 蚊 母 树 长 叶 水 麻 牛 尾 蒿 青 蒿 荩 草 类 芦 五 节 芒 等, 并 且 工 程 影 响 到 的 是 植 物 种 群 的 部 分 个 体, 种 群 的 大 部 分 个 体 在 影 响 区 域 以 外 广 泛 分 布, 不 会 导 致 物 种 灭 绝, 也 不 会 改 变 评 价 区 域 的 区 系 性 质, 不 会 造 成 较 大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流 失 同 时 评 价 区 域 内 热 量 丰 富, 降 雨 量 较 多, 植 物 生 长 速 度 快, 植 被 恢 复 力 强 因 此 经 过 一 定 时 间, 工 程 对 植 被 及 植 物 的 影 响 将 逐 步 减 弱, 公 路 的 施 工 不 会 对 区 域 植 物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造 成 影 响 (3) 对 野 生 保 护 植 物 古 树 名 木 的 影 响 通 过 现 状 调 查, 本 项 目 左 右 300m 范 围 内 未 见 受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评 价 区 分 布 6 株 黄 葛 树 古 树,6 株 黄 葛 树 古 树 均 不 在 永 久 征 地 范 围, 亦 不 在 项 目 临 时 用 地 范 围 内, 且 这 些 古 树 均 位 于 村 寨 周 边 或 内 部, 受 到 村 民 的 关 注 与 保 护, 因 此 项 目 不 会 对 其 产 生 影 响 为 了 保 护 这 些 古 树, 项 目 仍 对 这 些 古 树 进 行 挂 牌 保 护 第 157 页

169 序 号 植 物 名 称 黄 葛 树 黄 葛 树 黄 葛 树 黄 葛 树 黄 葛 树 黄 葛 树 株 数 胸 径 (cm) 树 高 / 冠 幅 (m) 表 树 龄 ( 年 ) 保 护 等 级 140 三 级 160 三 级 130 三 级 110 三 级 100 三 级 160 三 级 (4) 隧 道 工 程 对 地 表 植 被 的 影 响 项 目 古 树 名 木 保 护 措 施 一 览 表 分 布 地 点 / 海 拔 / 经 纬 度 岔 角 ;332m; N 28 9'58.76";E 106 8'1.09" 岔 角 ;338m; N 28 9'58.47";E 106 8'2.93" 岔 角 滩 ;357m; N 28 9'53.82";E 106 8'4.08" 太 平 镇 丁 家 洞 ;332m; N 28 9'57.65";E106 6'28.23" 鸡 扒 坎 ;330m; N28 9'56.78";E106 5'43.98" 儒 溪 ;307m; N 28 15'11.86";E105 59'50.72"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与 线 路 关 系 K52+500m 左 侧 140m,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K52+500m 左 侧 185m,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K53+350m 左 侧 300m,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K56+200m 左 侧 160m,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K57+300m 左 侧 155m,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K82+300m 左 侧 265m,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保 护 措 施 挂 牌 保 护 挂 牌 保 护 挂 牌 保 护 挂 牌 保 护 挂 牌 保 护 挂 牌 保 护 隧 道 开 挖 修 建 可 能 造 成 局 部 地 表 水 流 失 和 地 下 水 下 降, 对 地 表 植 被 的 生 长 会 可 能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关 于 隧 道 施 工 漏 水 对 地 表 植 被 的 影 响, 本 地 区 内 尚 未 见 系 统 的 研 究 报 道, 但 鉴 于 区 域 内 的 植 被 属 于 亚 热 带 暖 性 植 被, 优 势 植 物 种 类 均 为 中 生 植 物, 在 形 态 结 构 上 及 既 有 旱 生 结 构, 同 时 又 具 有 湿 生 结 构, 其 生 理 特 性 也 是 介 于 旱 生 植 物 和 湿 生 植 物 之 间, 所 以 对 生 境 的 适 应 能 力 强, 偏 于 干 燥 或 偏 于 潮 湿 一 方 面 的 时 候, 它 们 的 水 分 条 件 温 度 条 件 营 养 条 件 空 气 条 件 等 也 随 之 偏 于 那 一 方 面 所 以, 隧 道 地 表 植 被 的 生 长 不 会 受 到 明 显 影 响 根 据 我 院 对 西 部 地 区 5 个 省 市 20 余 座 公 路 隧 道 顶 部 植 被 的 监 测 研 究 表 明, 未 发 现 公 路 隧 道 的 修 建 对 隧 道 顶 部 的 植 被 有 明 显 影 响, 究 其 原 因 可 能 主 要 一 方 面 植 物 都 有 一 定 的 适 应 能 力, 另 一 方 面 是 一 般 隧 道 都 埋 深 较 大, 隧 道 顶 部 植 被 生 长 主 要 靠 降 雨 补 给 本 项 目 主 线 工 程 于 K52+530~K 处 设 置 了 长 480m 的 习 酒 隧 道, 隧 道 最 大 埋 深 为 58m, 隧 道 所 在 位 置 远 在 地 表 植 被 补 给 水 源 之 外, 隧 道 地 表 没 有 河 流 和 池 塘, 没 有 湿 地 植 被 存 在, 也 没 有 珍 稀 濒 危 物 种 和 古 树 名 木, 地 表 植 被 主 要 是 一 些 草 灌, 因 此, 项 目 习 酒 隧 道 的 修 建 除 隧 道 进 出 口 距 离 地 表 较 近 可 能 对 地 表 植 被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外, 隧 道 其 他 路 段 不 会 对 地 表 植 被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公 路 隧 道 出 渣 量 较 大, 若 不 及 时 运 走 利 用, 将 形 成 临 时 的 堆 放 渣 场, 临 时 压 覆 地 表 植 被,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破 坏 在 隧 道 施 工 开 挖 过 程 中, 采 取 超 前 探 水 和 防 堵 水 措 施, 防 止 地 下 水 流 失, 保 护 地 表 植 第 158 页

170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被 隧 道 出 渣 应 及 时 清 运 利 用, 无 法 及 时 运 出 时 应 尽 量 利 用 路 基 永 久 占 地 作 为 临 时 堆 放 场 所, 避 免 过 多 的 破 坏 植 被 (5) 施 工 活 动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施 工 活 动 中 如 果 管 理 不 善, 将 给 评 价 范 围 永 久 占 地 之 外 的 林 地 林 间 结 构 带 来 破 坏, 甚 至 导 致 其 消 失, 这 将 造 成 林 地 群 落 的 层 次 缺 失, 使 林 地 群 落 的 垂 直 结 构 发 生 较 大 改 变, 群 落 的 稳 定 性 下 降, 在 这 些 路 段 必 须 严 格 控 制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范 围, 避 免 干 扰 破 坏 用 地 范 围 外 的 植 被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扬 尘, 施 工 过 程 挥 洒 的 石 灰 和 水 泥, 施 工 人 员 与 机 械 的 碾 压 都 会 对 周 围 植 物 的 生 长 带 来 直 接 的 影 响 尘 土 降 落 到 植 物 的 叶 面 上, 会 堵 塞 毛 孔, 影 响 植 物 的 光 合 作 用, 从 而 使 之 生 长 减 缓 甚 至 死 去 石 灰 和 水 泥 若 被 雨 水 冲 刷 渗 入 地 下, 会 导 致 土 壤 板 结, 影 响 植 物 根 系 对 水 分 和 矿 物 质 的 吸 收 另 外, 原 材 料 的 堆 放 沥 青 和 车 辆 漏 油, 还 会 污 染 土 壤, 从 而 间 接 影 响 植 物 的 生 长 虽 然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不 再 产 生 扬 尘, 情 况 会 有 所 好 转, 但 是 这 些 影 响 并 不 会 随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得 到 解 决, 它 们 的 影 响 将 持 续 较 长 一 段 时 间 因 此 施 工 过 程 中, 一 定 要 处 理 好 原 材 料 和 废 弃 料, 对 于 运 输 车 辆, 也 要 尽 量 走 固 定 的 路 线, 将 影 响 减 小 到 最 少 范 围 营 运 期 若 公 路 穿 越 密 集 林 地, 公 路 建 成 后 会 使 原 来 整 片 的 林 地 切 出 一 条 带 状 空 地, 使 群 落 产 生 林 缘 效 应, 从 林 地 边 缘 向 林 内, 光 辐 射 温 度 湿 度 风 等 因 素 都 会 发 生 改 变, 而 这 种 小 气 候 的 变 化 会 导 致 林 地 边 缘 的 植 物 动 物 和 微 生 物 等 沿 林 缘 林 内 的 梯 度 发 生 不 同 程 度 的 变 化 研 究 认 为, 边 缘 效 应 对 小 气 候 的 影 响 可 从 林 缘 延 伸 至 林 内 15-60m 处 项 目 经 过 密 集 林 地 较 少, 现 有 林 地 的 群 落 结 构 均 较 简 单, 因 此 边 缘 效 应 不 会 很 明 显 对 生 态 公 益 林 的 影 响 项 目 所 在 的 习 水 县 公 顷 林 业 用 地 中 : 生 态 公 益 林 ( 地 ) 公 顷, 占 53.79%; 商 品 林 ( 地 ) 公 顷, 占 46.21% 生 态 公 益 林 ( 地 ) 中 有 林 地 公 顷, 占 61.65%; 疏 林 地 公 顷, 占 0.68%; 灌 木 林 地 公 顷, 占 29.27%; 未 成 林 造 林 地 公 顷, 占 2.94%; 无 立 木 林 地 公 顷, 占 2.14%; 宜 林 地 公 顷, 占 3.32% 生 态 公 益 林 ( 地 ) 中, 重 点 公 益 林 ( 地 ) 公 顷, 一 般 公 益 林 ( 地 ) 公 顷 项 目 沿 线 区 域 生 态 公 益 林 情 况 见 表 第 159 页

171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生 态 公 益 林 一 览 表 单 位 :hm 2 市 ( 县 ) 生 态 公 益 林 重 点 公 益 林 一 般 公 益 林 小 计 商 品 林 习 水 县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生 态 公 益 林 类 型 按 林 种 分 包 括 水 源 涵 养 林 水 土 保 持 林 和 护 路 林 等, 沿 线 的 生 态 公 益 林 主 要 为 护 路 林 和 水 土 保 持 林 项 目 沿 线 主 要 在 K K K K K K K K K K K K K K K K K K 等 路 段 分 布 生 态 公 益 林 咨 询 主 管 部 门 和 查 询 相 关 资 料, 项 目 共 占 用 生 态 公 益 林 hm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第 十 八 条 规 定 : 进 行 勘 查 开 采 矿 藏 和 各 项 建 设 工 程, 必 须 占 用 或 者 征 收 征 用 林 地 的, 经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后, 依 照 有 关 土 地 管 理 的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办 理 建 设 用 地 审 批 手 续, 并 由 用 地 单 位 依 照 国 务 院 有 关 规 定 缴 纳 森 林 植 被 恢 复 费 森 林 植 被 恢 复 费 专 款 专 用, 由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统 一 安 排 植 树 造 林, 恢 复 森 林 植 被, 植 树 造 林 面 积 不 得 少 于 因 占 用 征 收 征 用 林 地 而 减 少 的 森 林 植 被 面 积 生 态 公 益 林 管 理 办 法 十 八 条 规 定 确 因 建 设 需 要 征 用 或 占 用 生 态 公 益 林 林 地 的, 应 当 向 林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经 林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按 法 定 权 限 和 程 序 审 核 同 意 后, 按 照 土 地 管 理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办 理 建 设 用 地 审 批 手 续 项 目 需 占 用 公 益 林, 必 须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实 施 条 例 国 家 林 业 局 占 用 征 用 林 地 审 核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和 生 态 公 益 林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报 批 林 地 占 用 手 续 目 前, 项 目 林 地 占 用 包 括 公 益 林 占 用 的 文 件 已 经 上 报, 等 待 审 批 项 目 对 公 益 林 的 占 用 都 是 不 连 续 的, 在 山 脚 处 林 缘 区 和 桥 梁 桩 基 下 方 等 区 域, 而 且 全 线 占 用 比 例 较 小, 不 会 损 害 公 益 林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的 持 续 发 挥, 对 沿 线 生 态 公 益 林 整 体 的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施 工 中 需 对 项 目 占 用 生 态 公 益 林 区 内 中 的 树 木 尽 量 进 行 移 栽 保 护 及 补 偿, 且 后 期 须 对 区 域 生 内 态 公 益 林 需 要 采 取 补 偿 措 施 以 降 低 影 响 经 占 一 补 一 后, 区 域 生 态 公 益 林 面 积 将 保 持 不 变 对 植 被 和 植 物 的 影 响 结 论 (1) 公 路 建 设 需 要 占 用 一 定 的 植 被 面 积, 所 涉 及 的 植 被 类 型 在 附 近 地 区 广 泛 分 布, 因 此, 公 路 建 设 对 评 价 区 的 类 型 和 面 积 影 响 有 限 (2) 工 程 建 设 对 植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对 生 境 的 影 响, 所 涉 及 到 的 植 物 种 类 在 评 价 区 广 泛 分 布, 公 路 建 设 对 其 数 量 和 种 类 的 影 响 甚 微 (3)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有 6 株 黄 葛 树 古 树, 公 路 的 修 建 不 会 对 其 生 存 不 会 产 生 影 响, 但 仍 需 采 取 挂 牌 保 护 的 措 施 第 160 页

172 5.1.3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路 的 修 建 会 影 响 或 改 变 动 物 生 存 繁 衍 的 生 态 环 境, 这 已 引 起 人 们 越 来 越 多 的 关 注 公 路 建 成 后, 对 动 植 物 的 影 响 较 为 复 杂, 不 仅 限 于 公 路 侵 占 了 动 物 的 栖 息 地 和 改 变 了 动 物 栖 息 地 的 环 境, 还 存 在 阻 隔 种 质 交 流 ; 也 影 响 动 物 的 活 动 迁 徙 等 施 工 期 对 陆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栖 息 地 改 变 和 施 工 噪 声 对 其 影 响 两 个 方 面 (1) 栖 息 地 改 变 的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工 程 临 时 占 地 缩 小 了 野 生 动 物 的 栖 息 空 间, 阻 隔 了 部 分 野 生 动 物 的 活 动 区 域 迁 移 途 径 觅 食 范 围 等, 从 而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生 存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内 穴 居 动 物 等 由 于 其 洞 穴 可 能 被 破 坏, 遇 到 缺 食 天 敌 等 的 机 会 变 大, 受 到 的 影 响 也 较 大 由 于 评 价 区 植 被 类 型 变 化 不 大, 在 大 尺 度 上 具 有 相 同 的 生 境, 因 此 评 价 区 有 许 多 动 物 的 替 代 生 境, 动 物 比 较 容 易 找 到 栖 息 场 所 另 外, 公 路 施 工 范 围 较 小, 工 程 建 设 影 响 的 范 围 不 大 且 影 响 时 间 短, 因 此 对 野 生 动 物 不 会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当 植 被 恢 复 后, 它 们 仍 可 回 到 原 来 的 领 域 两 栖 动 物 主 要 栖 息 在 公 路 沿 线 的 河 流 池 塘 稻 田 水 库 湖 泊 中, 在 公 路 建 设 期 间 由 于 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 及 大 桥 的 建 设 可 能 导 致 水 质 的 变 化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由 于 施 工 材 料 的 堆 放, 随 雨 水 冲 刷 进 入 水 域, 造 成 水 质 的 污 染 ;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废 水 如 直 接 排 入 河 道 也 会 造 成 水 域 的 污 染, 由 于 施 工 会 导 致 水 域 附 近 的 生 境 发 生 变 化 : 施 工 过 程 会 使 该 区 域 的 人 口 密 度 增 加, 人 为 活 动 频 繁, 如 不 加 强 管 理 施 工 人 员 可 能 捕 食 一 些 蛙 类, 使 该 种 群 数 量 暂 时 减 少, 另 外 如 果 夜 间 施 工, 施 工 照 明 也 会 对 两 栖 类 的 觅 食 活 动 产 生 影 响 爬 行 动 物, 由 于 施 工 爆 破 施 工 便 道 的 建 设 施 工 人 员 的 进 入, 必 然 受 到 惊 扰, 由 于 原 分 布 区 被 破 坏 导 致 这 些 动 物 迁 徙 到 工 程 影 响 区 外 的 相 似 生 境 内, 工 程 影 响 区 植 被 覆 盖 率 相 对 较 高, 环 境 状 况 良 好, 爬 行 动 物 能 够 比 较 容 易 找 到 新 的 栖 息 场 所, 由 于 爬 行 动 物 具 有 较 强 的 运 动 迁 徙 能 力, 对 外 界 环 境 的 适 应 能 力 较 强, 工 程 建 设 可 能 会 使 一 部 分 爬 行 动 物 迁 徙 栖 息 地, 但 对 种 群 数 量 影 响 较 小 总 之, 由 于 公 路 建 设 影 响 的 范 围 有 限, 只 要 采 取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工 程 对 爬 行 动 物 的 影 响 轻 微, 且 主 要 是 施 工 期 间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对 兽 类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对 动 物 栖 息 觅 食 地 所 在 生 态 环 境 的 破 坏, 包 括 对 施 工 区 森 林 植 被 的 破 坏 和 林 木 的 砍 伐, 爆 破 所 产 生 噪 声, 弃 渣 场 采 石 取 土 点 等 作 业, 各 种 施 工 人 员 以 及 施 工 机 械 的 干 扰 等, 使 评 价 区 及 其 周 边 环 境 发 生 改 变, 受 影 响 的 主 要 是 适 生 于 灌 草 丛 的 小 型 兽 类, 如 田 鼠 大 足 鼠 云 南 兔 等, 将 迁 移 至 附 近 受 干 扰 小 的 区 域, 在 施 工 区 附 近, 上 述 兽 类 栖 息 适 宜 度 降 低, 种 类 和 数 量 将 相 应 减 少, 而 伴 随 人 类 生 活 的 一 些 啮 齿 目 食 虫 目 其 种 群 数 量 会 有 所 增 加, 与 之 相 应, 主 要 以 鼠 类 为 食 的 黄 鼬 等 种 群 数 量 将 也 会 第 161 页

173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所 增 加 工 程 建 成 后, 随 着 植 被 的 逐 渐 恢 复, 生 态 环 境 的 好 转, 人 为 干 扰 减 少, 许 多 外 迁 的 兽 类 会 陆 续 回 到 原 来 的 栖 息 地 施 工 期 间 对 鸟 类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沿 线 人 为 活 动 的 增 加 路 基 的 开 挖 开 山 放 炮 产 生 的 震 动 巨 响 以 及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产 生 的 惊 吓 干 扰, 但 这 些 鸟 类 可 以 通 过 迁 徙 和 飞 翔 来 避 免 施 工 对 其 栖 息 和 觅 食 的 影 响 项 目 沿 线 分 布 的 雀 形 目 鸟 类 等 多 在 浅 水 中 觅 食, 在 水 域 附 近 的 草 丛 灌 丛 或 高 大 乔 木 上 营 巢 繁 殖 由 于 施 工 的 干 扰, 可 能 会 导 致 这 些 鸟 类 向 邻 近 地 区 迁 移, 远 离 施 工 区 范 围, 因 此 施 工 对 鸟 类 不 会 带 来 影 响 总 之, 施 工 期 对 野 生 动 物 影 响 是 必 然 的, 也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但 这 种 影 响 由 于 只 涉 及 在 施 工 区 域, 影 响 范 围 较 小, 而 且 整 个 施 工 区 的 环 境 与 施 工 区 以 外 的 环 境 十 分 相 似, 施 工 区 范 围 内 的 野 生 动 物 较 容 易 就 近 找 到 新 的 栖 息 场 所, 这 些 野 生 动 物 不 会 因 为 工 程 的 施 工 扰 动 栖 息 场 所 而 死 亡, 种 群 数 量 也 不 会 有 大 的 变 化, 但 施 工 区 两 侧 的 野 生 动 物 密 度 会 有 明 显 降 低 (2) 施 工 机 械 和 施 工 方 式 对 动 物 的 影 响 施 工 人 员 及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的 噪 声 将 迫 使 评 价 区 野 生 动 物 离 开 项 目 附 近 区 域, 施 工 人 员 集 中 爆 破 和 机 械 噪 声 对 森 林 动 物 中 的 林 栖 鸟 类 产 生 影 响 较 大, 如 强 噪 声 可 使 鸟 类 羽 毛 脱 落, 不 产 卵, 甚 至 会 使 其 内 出 血 和 死 亡, 这 些 动 物 在 施 工 期 间 将 被 迫 向 远 离 施 工 范 围 的 林 间 迁 移 营 运 期 对 陆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营 运 期 对 陆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交 通 噪 声 和 夜 间 车 辆 行 驶 时 灯 光 对 动 物 的 栖 息 和 繁 殖 有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例 如 影 响 动 物 的 交 配 和 产 卵 道 路 交 通 产 生 很 多 干 扰 因 子 ( 噪 声 污 染 视 觉 污 染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 其 中 噪 声 污 染 影 响 显 著, 动 物 选 择 生 境 和 建 立 巢 区 时 通 常 会 回 避 和 远 离 公 路 (1) 对 动 物 阻 隔 影 响 分 析 由 于 项 目 为 改 建 工 程, 同 时 公 路 为 二 级 公 路, 未 封 闭, 因 此, 对 公 路 沿 线 的 两 栖 爬 行 动 物 的 原 有 生 境 和 生 存 活 动 的 分 离 和 阻 隔 作 用 较 小 同 时, 在 工 程 设 计 时 已 经 考 虑 到 这 些 因 素, 虽 没 有 设 置 专 门 的 兽 道, 但 是 全 线 设 置 了 多 处 桥 梁 涵 洞 和 隧 道 等 (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合 计 268 处 ), 平 均 1km 就 有 约 3.95 处 通 行 设 施 或 结 构 物 可 供 沿 线 两 栖 爬 行 及 兽 类 动 物 出 入 公 路 两 侧 所 以, 总 体 上 公 路 建 成 后 对 沿 线 野 生 动 物 的 分 离 和 阻 隔 影 响 较 小 (2) 环 境 污 染 对 动 物 的 影 响 公 路 营 运 中 产 生 的 噪 声 废 气 路 面 径 流 等 将 对 路 侧 动 物 的 生 存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 交 通 噪 声 车 辆 灯 光 等 则 会 对 动 物 栖 息 与 繁 殖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使 部 分 动 物 在 选 择 第 162 页

174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生 境 和 建 立 巢 区 时 回 避 路 侧 区 域, 造 成 评 价 范 围 内 动 物 种 类 和 数 量 的 减 少, 这 种 影 响 与 动 物 种 类 和 其 习 性 有 关, 一 般 公 路 的 影 响 区 域 在 200m 范 围 内 (3) 交 通 运 行 对 动 物 的 影 响 项 目 营 运 近 期, 野 生 动 物 通 过 路 面 横 穿 公 路 的 情 况 较 多, 尤 其 对 于 爬 行 类 动 物 而 言, 因 此 而 死 亡 的 几 率 较 大 ; 但 经 一 定 时 间 后, 野 生 动 物 可 逐 渐 熟 悉 经 由 涵 洞 通 道 等 穿 越 公 路, 使 因 交 通 致 死 的 野 生 动 物 数 量 和 几 率 大 大 降 低 ; 总 体 而 言, 交 通 致 死 导 致 评 价 范 围 内 野 生 动 物 数 量 减 少 是 有 限 的, 不 构 成 重 大 威 胁 对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评 价 区 内 国 家 二 级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3 种, 均 为 鸟 类, 包 括 为 鸢 红 隼 松 雀 鹰 由 于 贵 州 省 政 府 将 所 有 蛙 类 蛇 类 杜 鹃 啄 木 鸟 黄 鹂 均 列 为 省 级 保 护 动 物, 因 此, 涉 及 贵 州 省 级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共 计 27 种, 其 中, 蛙 类 12 种 蛇 类 8 种 鸟 类 7 种 ( 黑 枕 黄 鹂 Oriolus chinensis, 大 山 雀 Parus major, 四 声 杜 鹃 Cuculus micropterus, 大 杜 鹃 Cuculus caorus, 戴 胜 Upupaepops saturata, 斑 啄 木 鸟 Dendrocopos major, 星 头 啄 木 鸟 Dendrocopos canicapillus) 整 体 上 讲, 不 论 是 公 路 永 久 占 地 区 临 时 施 工 占 地 区 还 是 整 个 评 价 区, 施 工 区 域 空 间 范 围 较 小 ; 且 10 种 重 点 保 护 鸟 类 分 布 范 围 较 广, 运 动 能 力 较 强, 食 物 来 源 多, 受 影 响 仅 仅 限 于 施 工 阶 段 的 影 响,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影 响 即 能 消 失 因 此, 工 程 对 国 家 或 贵 州 省 保 护 的 10 种 鸟 类 的 影 响 是 小 范 围 的 和 暂 时 的 贵 州 省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的 12 种 蛙 类 8 种 蛇 类, 现 状 调 查 表 明 区 域 现 有 蛇 类 数 量 已 呈 现 明 显 的 逐 年 下 降 趋 势, 均 是 区 域 广 布 种 工 程 施 工 对 动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施 工 噪 声 光 等 的 影 响, 迫 使 绝 大 多 数 动 物 的 成 体 通 过 迁 移 方 式 远 离 施 工 区, 但 当 施 工 结 束 后, 施 工 区 域 内 或 施 工 区 附 近 的 植 被 逐 渐 恢 复, 远 离 家 园 的 这 些 动 物 又 会 逐 渐 返 回 对 于 保 护 动 物 禁 止 人 为 的 捕 捉 和 食 用 总 体 而 言, 项 目 修 建 对 评 价 区 的 野 生 保 护 动 物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只 要 采 取 较 有 效 的 保 护 措 施,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动 物 保 护 法 规, 本 公 路 的 建 设 不 会 对 它 们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对 野 生 动 物 影 响 的 评 价 结 论 在 公 路 建 设 过 程 中 及 公 路 建 成 初 期, 由 于 修 筑 道 路 的 施 工 和 运 营 将 破 坏 占 地 附 近 陆 栖 脊 椎 动 物 原 有 的 栖 息 环 境 取 食 地 和 巢 穴 等, 公 路 建 设 及 运 营 初 期 对 陆 栖 脊 椎 动 物 有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大 多 数 陆 栖 脊 椎 动 物 具 有 趋 避 的 本 能, 只 要 评 价 区 或 评 价 区 以 外 的 环 境 不 遭 破 坏, 施 工 人 员 不 对 它 们 直 接 捕 杀, 公 路 施 工 及 运 营 对 当 地 陆 栖 脊 椎 动 物 的 多 样 性 及 各 动 物 种 群 均 不 会 有 明 显 的 影 响 它 们 会 选 择 适 宜 的 生 境 继 续 生 存 和 生 活 评 价 区 的 陆 栖 脊 椎 第 163 页

175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动 物 的 组 成 以 灌 木 草 丛 草 地 - 农 田 动 物 群 为 主 体, 且 多 数 动 物 表 现 对 人 类 干 扰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适 应 公 路 建 设 对 陆 栖 脊 椎 动 物 有 一 定 影 响, 从 整 体 上 说, 公 路 建 设 将 使 动 物 的 栖 息 和 活 动 场 所 缩 小, 如 小 型 穴 居 兽 类 和 爬 行 类 的 洞 穴 鸟 类 巢 区 的 生 境 遭 到 破 坏 后, 少 数 动 物 的 繁 殖 将 有 可 能 受 到 一 定 影 响 结 果 迫 使 原 栖 息 在 这 一 带 的 动 物 迁 往 其 他 生 境 适 宜 的 地 区, 但 不 会 导 致 任 何 物 种 的 消 失 两 栖 类 动 物 也 会 受 到 一 定 影 响, 种 群 在 一 段 时 间 内 将 会 有 大 的 波 动, 最 后 随 着 工 程 建 设 的 结 束, 生 态 环 境 逐 渐 恢 复, 种 群 又 会 得 以 恢 复 或 略 有 增 长 从 总 体 上, 公 路 施 工 和 运 营 对 陆 栖 脊 椎 动 物 的 影 响 十 分 有 限, 对 陆 栖 野 生 动 物 的 多 样 性 和 种 群 数 量 均 不 产 生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对 农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1) 占 地 对 农 作 物 产 量 的 影 响 项 目 沿 线 地 区 农 业 开 发 历 史 悠 久, 土 地 利 用 率 较 高, 后 备 农 业 土 地 资 源 较 为 紧 缺, 随 着 人 口 的 增 长 和 城 镇 化 建 设 的 日 益 加 强, 农 业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矛 盾 日 益 突 出 项 目 永 久 性 占 用 耕 地 面 积 35.5hm 2, 其 中 水 田 20.89hm 2, 旱 地 13.52hm 2, 菜 地 1.09hm 2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直 接 影 响 区 耕 地 总 量 比 例 很 小, 从 沿 线 各 县 总 面 积 范 围 上 来 说, 对 农 业 生 产 影 响 不 大, 但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部 分 行 政 村 或 自 然 村 的 影 响 较 大, 对 行 政 村 或 自 然 村 的 农 作 物 产 量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因 而 需 要 做 好 补 偿 措 施 根 据 评 价 区 域 内 作 物 ( 籽 粒 ) 的 平 均 产 量 ( 玉 米 :3750 kg/ hm 2 ; 水 稻 : 7500kg/ hm 2 ),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一 年 损 失 的 粮 食 生 物 量 达 t, 永 久 占 地 时 间 按 20 年 运 营 期 计 算, 粮 食 生 物 量 共 达 t 被 占 用 耕 地 丧 失 了 原 有 的 农 业 产 出 能 力, 从 而 对 当 地 农 民 的 收 入 和 生 活 质 量 有 一 定 影 响 综 合 以 上 分 析 可 以 看 出, 为 减 少 因 工 程 建 设 而 导 致 的 粮 食 作 物 产 量 损 失, 耕 地 的 占 补 平 衡 问 题 是 不 容 忽 视 的 (2) 对 基 本 农 田 的 影 响 项 目 公 路 共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的 长 度 约 为 5035m, 详 见 表 表 桩 号 项 目 公 路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路 段 一 览 表 长 度 (m) K55+880~K K56+200~K K57+200~K K57+520~K K58+815~K 第 164 页

176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桩 号 长 度 (m) K59+440~K K60+160~K K60+360~K K60+500~K K60+750~K K67+900~K K76+025~K K77+200~K K79+700~K 合 计 5035 项 目 公 路 共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的 长 度 约 为 5035m 根 据 习 水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习 水 县 的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率 为 80.42%, 项 目 占 用 习 水 县 的 耕 地 面 积 约 为 35.5hm 2 因 此, 经 初 步 估 算, 项 目 可 研 阶 段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的 面 积 约 为 28.55hm 2 表 项 目 公 路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统 计 表 地 区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面 积 (hm 2 )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面 积 (hm 2 ) 习 水 县 项 目 公 路 建 设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对 沿 线 习 水 县 的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的 压 力 较 小, 但 对 评 价 区 内 部 分 行 政 村 或 自 然 村 的 影 响 较 大 基 本 农 田 的 占 用, 无 疑 会 对 项 目 区 的 农 业 生 产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土 地 使 用 政 策 办 理 土 地 使 用 手 续, 特 别 是 基 本 农 田 占 用 的 批 准 手 续, 协 助 沿 线 土 地 管 理 部 门 做 好 土 地 占 用 的 补 偿 工 作 和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工 作, 并 应 做 好 施 工 结 束 后 临 时 用 地 的 复 垦 工 作 目 前, 项 目 土 地 占 用 包 括 基 本 农 田 占 用 的 文 件 已 经 上 报, 等 待 审 批 (3) 工 程 临 时 占 地 与 施 工 活 动 对 农 业 生 态 的 影 响 工 程 临 时 占 地 如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弃 土 场 等 占 用 了 15.32hm 2 耕 地, 临 时 占 地 未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临 时 占 地 虽 可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恢 复, 但 车 辆 辗 压 施 工 人 员 踩 踏 等 都 将 影 响 临 时 占 地 区 农 作 物 的 当 季 产 量, 若 可 以 避 免 则 尽 量 不 要 占 用 农 地, 被 占 用 的 农 地 要 采 取 恢 复 植 被 或 复 耕 等 措 施 营 运 期 公 路 建 成 后, 过 往 机 动 车 数 量 将 会 明 显 增 多, 尾 气 排 放 量 也 将 明 显 增 大 据 有 关 资 料, 机 动 车 辆 的 排 放 物 是 微 小 粒 子 的 主 要 来 源 存 在 于 空 气 中 的 各 种 气 体 和 固 体 形 态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是 气 体 与 农 作 物 发 生 联 系, 气 体 以 及 一 般 直 径 小 于 1mm 的 污 染 物 质, 通 过 农 作 物 叶 面 的 气 孔 吸 收 后 经 细 胞 间 隙 抵 达 导 管, 而 后 运 转 至 其 他 部 分 因 此, 农 作 物 受 污 染 物 危 害 的 程 度 与 其 气 孔 的 活 动 规 律 有 密 切 关 系, 所 以 大 多 数 农 作 物 在 夜 间 对 污 染 物 的 抗 性 强 于 白 天 ; 农 作 物 的 生 长 过 程 有 出 苗 拔 节 开 花 抽 穗 四 个 时 期, 其 中 开 花 期 对 外 界 最 为 第 165 页

177 敏 感, 也 最 易 受 到 影 响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此 外, 项 目 通 车 后 将 刺 激 城 镇 区 域 的 扩 展 及 农 村 向 城 镇 化 的 发 展, 导 致 公 路 沿 线 农 业 用 地 非 农 业 化, 使 其 街 道 化 或 城 镇 化 ; 公 路 建 成 后 也 可 促 进 当 地 的 土 地 利 用 和 开 发, 加 速 引 进 先 进 的 农 业 技 术, 进 一 步 改 善 农 田 生 态 环 境, 优 化 农 业 种 植 结 构, 提 高 作 物 单 产 和 农 民 收 益, 实 现 土 地 资 源 价 值 在 形 式 上 的 转 化 同 时 在 公 路 施 工 时, 部 分 原 地 方 机 耕 道 路 ( 宽 度 约 2m) 作 为 施 工 辅 道 而 整 修 改 造, 使 地 方 道 路 网 结 构 得 到 进 一 步 优 化, 更 能 满 足 当 地 居 民 生 产 生 活 的 需 要 对 生 态 完 整 性 的 影 响 分 析 (1)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生 产 力 的 变 化 本 工 程 线 路 工 程 评 价 区 永 久 占 地 总 97.65hm 2 旱 地 植 被 主 要 指 旱 地 部 分 ( 评 价 区 菜 地 分 布 较 为 零 星, 多 为 旱 地 改 变 耕 作 方 式 而 来, 保 留 了 旱 地 的 特 点, 因 此 此 处 植 被 面 积 生 物 量 统 计 中 将 其 并 入 旱 地 类 型 ), 水 田 植 被 指 水 田, 森 林 植 被 主 要 指 有 林 地 用 材 林 和 经 济 林 部 分 ; 灌 丛 植 被 主 要 指 灌 木 林 地 薪 炭 林 ; 荒 草 地 裸 地 河 滩 地 等 未 利 用 地 归 入 灌 草 丛 植 被 进 行 统 计 工 程 的 实 施 将 对 部 分 植 被 分 布 现 状 造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从 而 改 变 评 价 区 植 被 现 状, 进 而 影 响 评 价 区 内 植 被 的 生 物 量, 使 其 生 物 总 量 相 应 减 少, 但 是 却 不 会 影 响 本 区 土 地 的 生 产 力 ( 单 位 时 间 单 位 土 地 面 积 有 机 物 质 的 产 量 ), 相 反 由 于 与 工 程 建 设 配 套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实 施 等, 将 会 使 评 价 区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得 到 一 定 改 善, 土 地 的 生 产 力 将 有 所 提 高 植 被 类 型 表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建 设 影 响 区 域 生 产 量 损 失 统 计 占 地 面 积 (hm 2 ) 平 均 净 生 产 力 (t/hm² a) 森 林 植 被 灌 丛 植 被 灌 草 丛 植 被 水 田 植 被 旱 地 植 被 生 产 量 损 失 (t/a) 第 166 页 总 净 生 产 量 (t/a) 年 减 少 量 占 评 价 区 各 总 量 的 比 重 (%) 年 减 少 量 占 评 价 区 总 量 的 比 重 (%) 水 域 0.08 建 设 用 地 7.47 合 计 从 表 可 以 看 出,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施 工 建 设 后, 评 价 区 的 不 同 植 被 类 型 的 总 净 生 产 量 ( 总 净 生 产 力 ) 会 受 到 一 定 损 失, 总 损 失 量 为 t/a, 仅 占 评 价 区 总 净 生 产 量 的 6.44% 其 中 以 灌 丛 植 被 净 生 产 量 损 失 的 数 量 最 多, 为 t/a, 减 少 的 总 净 生 产 量 占 评 价 区 总 量 的 2.12% 综 上 所 述,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的 实 施 对 评 价 区 内 生 产 力 的 影 响 较 小, 不

178 会 对 区 内 生 态 体 系 的 稳 定 性 和 质 量 产 生 明 显 的 改 变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景 观 的 生 物 恢 复 能 力 是 由 高 亚 稳 定 性 元 素 能 否 占 主 导 地 位 来 决 定 的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建 成 前 和 建 成 后, 高 亚 稳 定 性 元 素 为 以 刺 桐 硬 头 黄 竹 马 尾 松 柏 木 黄 荆 构 树 等 为 主 的 自 然 植 被, 其 在 景 观 功 能 上 起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该 元 素 所 占 面 积 和 发 展 动 向 对 该 区 域 景 观 质 量 的 维 护 具 有 决 定 作 用 在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修 建 前 后, 均 应 加 强 评 价 区 的 退 耕 还 林 工 作, 加 大 对 森 林 植 被 的 培 育, 促 进 区 域 的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的 进 一 步 改 善 (2) 对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稳 定 状 况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工 程 对 自 然 体 系 稳 定 状 况 的 影 响 可 以 从 恢 复 稳 定 性 和 阻 抗 稳 定 性 两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恢 复 稳 定 性 的 度 量 通 常 采 取 对 植 被 生 物 量 进 行 度 量 的 方 法 进 行 度 量 线 路 工 程 的 建 设, 会 使 区 内 自 然 生 态 体 系 的 植 被 生 物 量 总 量 减 少, 每 年 减 少 量 占 原 来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生 产 量 的 比 重 较 小, 是 评 价 区 域 内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可 以 承 受 的 而 整 个 生 态 体 系 的 生 产 力 却 不 会 降 低, 由 于 与 工 程 建 设 配 套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实 施 等, 将 会 使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得 到 一 定 改 善, 土 地 的 生 产 力 将 会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有 所 提 高 对 自 然 生 态 体 系 阻 抗 稳 定 性 的 度 量, 是 通 过 的 景 观 异 质 性 程 度 的 改 变 程 度 来 度 量 的 本 评 价 区 域 的 各 类 斑 块 在 工 程 建 设 后 所 发 生 的 变 化 主 要 是 斑 块 面 积 以 及 斑 块 数 量 ( 密 度 ) 的 变 化 较 大, 而 斑 块 频 率 等 要 素 特 征 上 发 生 变 化 较 小 根 据 卫 片 遥 感 解 译 结 果, 对 区 内 各 景 观 类 型 的 优 势 度 值 进 行 计 算,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实 施 前 后, 各 斑 块 的 优 势 度 值 的 变 幅 不 大 ( 表 ) 表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建 设 后 后 各 类 斑 块 优 势 度 值 及 其 变 幅 景 观 优 势 度 Do 斑 块 类 型 密 度 Rd(%) 频 率 Rf(%) 景 观 比 例 Lp(%) (%) 第 167 页 变 幅 (%) 森 林 斑 块 灌 丛 斑 块 草 地 斑 块 水 域 斑 块 建 设 用 地 斑 块 水 田 斑 块 旱 地 斑 块 从 表 可 知, 灌 丛 斑 块 在 项 目 实 施 后 优 势 度 出 现 了 下 降, 变 幅 为 %, 但 仍 然 是 各 种 景 观 类 型 中 优 势 度 值 最 大 的 斑 块 森 林 灌 草 丛 水 田 旱 地 均 出 现 下 降, 建 设 用 地 斑 块 优 势 度 出 现 明 显 增 加, 这 与 本 工 程 线 路 对 景 观 斑 块 的 切 割 有 重 要 的 关 系, 其 中 建 设 用 地 斑 块 在 项 目 实 施 后 优 势 度 为 %, 增 幅 为 1.06 %, 这 是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所 致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森 林 灌 丛 斑 块 均 为 评 价 区 的 模 地 斑 块, 对 评 价 区 生 态 环 境 的 稳 定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因 此, 工 程 的 建 设 没 有 改 变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生 态 完 整 性

179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综 上 所 述, 工 程 施 工 造 成 的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的 变 化, 将 对 评 价 范 围 景 观 自 然 体 系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通 过 工 程 涉 及 区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体 系 的 自 我 调 节, 以 及 施 工 完 成 后 进 行 绿 化, 在 工 程 运 行 一 段 时 间 后, 工 程 影 响 区 自 然 体 系 的 性 质 和 功 能 将 得 到 恢 复 另 外, 在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生 态 系 统 的 保 护, 使 受 到 影 响 的 生 态 系 统 的 自 然 生 产 力 尽 快 得 到 恢 复 针 对 评 价 区 域 陆 生 生 物 现 状 特 点, 结 合 线 路 工 程 可 能 对 陆 生 生 物 及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需 要 在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工 程 建 设 进 行 的 同 时 采 取 一 系 列 切 实 可 行 的 保 护 措 施 和 恢 复 措 施, 以 减 小 由 于 工 程 建 设 带 来 的 对 陆 生 生 物 和 生 态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从 而 达 到 对 评 价 区 域 的 陆 生 生 物 资 源 和 生 态 环 境 起 到 积 极 的 保 护 恢 复 及 改 善 作 用 高 填 深 挖 路 段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工 程 沿 线 无 高 填 深 挖 路 段 工 程 三 场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工 程 三 场 选 址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已 在 3.3 节 中 进 行 详 细 论 述,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3.3 施 工 布 置 及 临 时 占 地 合 理 性 分 析 5.2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废 渣 岩 浆 淤 泥 废 油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工 程 施 工 不 可 避 免 的 会 对 水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污 染 源 主 要 有 建 筑 材 料 的 运 输 和 堆 放 桥 梁 隧 道 施 工 和 施 工 租 住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等 对 地 表 水 体 水 质 的 污 染 影 响 (1)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及 堆 放 的 影 响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的 路 基 填 筑 以 及 各 种 建 筑 材 料 的 运 输 等, 均 会 引 起 扬 尘, 施 工 产 生 的 扬 尘 影 响 是 难 免 的 而 这 些 扬 尘 会 随 风 飘 落 到 路 侧 的 水 体 中, 尤 其 是 对 靠 路 较 近 的 水 体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一 些 建 筑 材 料 如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品 物 质 等 在 其 堆 放 处 若 管 理 不 善, 被 雨 水 冲 刷 而 进 入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2) 施 工 废 渣 岩 浆 淤 泥 废 油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共 新 建 桥 梁 25 座, 利 旧 桥 梁 3 座 ; 新 建 桥 梁 主 要 跨 越 低 洼 地 或 溪 沟, 新 建 跨 越 水 体 的 桥 梁 主 要 是 主 线 及 慢 行 系 统 新 建 的 2 座 跨 马 岩 沟 的 桥 梁 ( 主 线 桥 长 70m, 慢 行 系 统 桥 长 70m, 分 开 建 设 ) 项 目 新 建 跨 越 水 系 的 桥 梁 见 表 表 项 目 沿 线 新 建 跨 越 水 系 的 主 要 桥 梁 情 况 表 序 号 位 置 中 心 桩 号 桥 梁 孔 数 - 孔 径 桥 长 (m) 涉 水 情 况 1 主 线 K 跨 马 岩 沟, 河 面 宽 约 10m, 无 涉 水 桥 墩 2 慢 行 系 统 MXK 跨 马 岩 沟, 河 面 宽 约 10m, 第 168 页

180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序 号 位 置 中 心 桩 号 桥 梁 孔 数 - 孔 径 桥 长 (m) 涉 水 情 况 无 涉 水 桥 墩 本 工 程 大 中 桥 梁 桥 型 上 部 结 构 主 要 采 用 现 烧 混 凝 土 连 续 箱 梁, 下 部 结 构 桥 墩 及 基 础 主 要 采 用 采 用 矩 形 双 柱 式 墩 桩 基 础, 下 部 桥 台 及 基 础 主 要 采 用 U 型 桥 台 桩 承 式 基 础 本 项 目 新 建 桥 梁 均 无 涉 水 桥 墩, 线 路 全 线 未 新 建 跨 越 赤 水 河 桥 梁 桥 梁 的 基 础 工 程 形 式 为 灌 注 桩 基 础, 施 工 期 安 排 在 枯 水 季 节, 施 工 工 艺 为 : 场 地 平 整 测 量 定 位 基 础 开 挖 基 底 验 证 ( 地 基 验 证 ) 基 坑 封 底 扎 底 板 筋 关 模 扎 柱 插 筋 浇 筑 砼 养 护 回 填 验 收,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严 格 施 工 程 序, 提 高 施 工 效 率, 避 免 施 工 事 故 的 发 生 场 地 平 整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表 土 弃 渣, 产 生 的 弃 渣 和 施 工 废 水 若 处 理 不 当 进 入 河 流 水 体, 将 会 影 响 沿 线 水 体 水 质, 因 此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将 弃 渣 运 去 渣 场 存 放 并 采 取 一 定 的 防 护 措 施 钻 孔 泥 浆 水 主 要 产 生 在 跨 河 桥 梁 ( 桥 墩 位 于 河 滩 地 ) 桩 基 施 工 过 程, 施 工 废 水 含 有 大 量 SS, 若 进 入 河 中, 会 使 得 河 流 SS 浓 度 增 加, 影 响 水 质, 为 避 免 和 减 小 桩 基 施 工 现 场 地 面 径 流 形 成 的 悬 浮 物 污 染, 在 桩 基 施 工 现 场 修 筑 截 水 沟, 将 施 工 产 生 的 污 水 引 至 临 时 沉 淀 池 沉 淀 后 尽 量 回 用, 剩 余 部 分 抽 取 用 于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和 冲 洗 车 辆, 不 外 排 在 施 工 中 应 在 施 工 区 域 和 水 体 之 间 设 置 编 织 土 袋 或 修 建 挡 渣 墙 对 废 渣 进 行 有 效 拦 挡, 以 减 少 施 工 开 挖 及 填 筑 过 程 对 沿 线 水 体 水 质 的 影 响, 严 禁 土 石 滚 落 进 入 河 道 运 送 存 放 过 程 需 要 有 专 门 环 保 人 员 监 督, 严 禁 随 意 丢 弃 渣, 以 便 最 大 程 度 上 保 护 河 流 水 体 和 周 围 水 体 水 质, 防 止 渣 堆 弃 对 防 洪 的 不 利 影 响 (3) 施 工 期 混 凝 土 拌 和 场 及 构 件 生 产 废 水 的 影 响 混 凝 土 拌 和 场 及 构 件 厂 的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混 凝 土 转 筒 和 料 罐 的 冲 洗, 废 水 排 放 具 有 悬 浮 物 浓 度 高 水 量 小 间 歇 性 集 中 排 放 等 特 点 由 有 关 资 料, 混 凝 土 拌 和 场 每 次 冲 洗 废 水 量 约 0.5m 3, 废 水 中 悬 浮 物 浓 度 约 5000mg/L,pH 值 在 12 左 右 生 产 废 水 不 得 直 接 排 入 河 流, 应 对 生 产 废 水 采 用 自 然 沉 降 法 进 行 处 理 施 工 工 区 各 设 1 座 平 流 式 自 然 沉 淀 池,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由 沉 淀 池 收 集, 经 酸 碱 中 和 沉 淀 隔 油 除 渣 等 简 单 处 理 后, 主 要 污 染 物 SS 去 除 率 控 制 到 80%,pH 值 调 节 至 中 性 或 弱 酸 性, 油 类 等 其 它 污 染 物 浓 度 减 小 施 工 废 水 应 经 沉 淀 池 后 回 用 (4) 施 工 租 住 地 生 活 污 水 的 影 响 为 了 减 少 每 天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量, 保 护 周 边 的 水 环 境, 应 采 用 控 制 生 活 用 水 的 措 施, 取 生 活 用 水 标 准 为 100L/( 人 d), 本 工 程 共 设 置 5 个 施 工 租 住 地, 每 个 租 住 地 施 工 人 数 为 80 人, 按 0.9 的 排 放 系 数 进 行 计 算, 每 个 施 工 租 住 地 污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7.2t/d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工 程 施 工 租 住 地 的 COD BOD5 SS 等 水 质 指 标 浓 度 均 远 远 超 第 169 页

181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出 了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如 果 这 类 生 活 污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就 将 成 为 水 体 长 期 稳 定 的 污 染 源, 将 会 导 致 水 体 质 量 下 降, 特 别 是 对 于 那 些 容 量 小 流 速 低 自 我 净 化 能 力 差 的 支 流, 这 种 影 响 更 为 明 显 本 工 程 施 工 租 住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利 用 隔 油 池 和 沉 淀 池 进 行 收 集 处 理 后, 定 期 由 当 地 农 民 收 集 后 用 作 农 肥, 不 外 排 (5) 路 基 施 工 对 沿 河 路 段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全 线 基 本 上 都 沿 赤 水 河 东 侧 布 线, 路 线 距 赤 水 河 15~200 米 根 据 调 查, 施 工 过 程 中 地 势 较 平 缓 路 段 ( 坡 度 小 于 5 度 ) 开 挖 土 石 方 滚 落 范 围 一 般 为 下 边 坡 5 米 范 围 内, 地 势 陡 峭 路 段 开 挖 土 石 方 滚 落 范 围 一 般 为 下 边 坡 10~50 米 范 围, 本 项 目 沿 河 路 段 一 般 坡 度 达 到 了 25 度, 根 据 调 查 施 工 过 程 中 若 不 采 取 一 定 的 防 护 措 施, 开 挖 的 土 石 滚 落 范 围 可 达 到 50 米 及 以 上, 就 有 可 能 进 入 沿 线 水 体, 将 会 使 水 体 悬 浮 物 固 体 (SS), 总 溶 解 性 固 体 (DS) 大 量 增 加, 水 体 浊 度 大 大 增 加, 对 水 质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所 以, 本 项 目 路 基 施 工 必 须 首 先 施 工 挡 墙 及 护 脚, 然 后 才 能 进 行 路 基 土 石 方 开 挖 施 工, 施 工 时 在 距 离 河 流 水 体 距 离 小 于 50 米 且 地 面 坡 度 大 于 25 度 的 施 工 区 域 和 水 体 之 间 设 置 编 织 土 袋 对 废 渣 进 行 有 效 拦 挡, 以 减 少 施 工 开 挖 及 填 筑 过 程 对 沿 线 水 体 水 质 的 影 响, 严 禁 土 石 滚 落 进 入 河 道 (6) 降 雨 产 生 的 面 源 流 失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裸 露 的 开 挖 及 填 筑 边 坡 较 多, 在 当 地 强 降 雨 条 件 下, 产 生 大 量 的 水 土 流 失 而 进 入 周 围 水 体, 对 水 环 境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甚 至 淤 塞 泄 水 通 道 及 掩 埋 农 田 所 以 在 施 工 期 间 要 注 意 对 这 些 裸 露 边 坡 的 防 护 项 目 在 施 工 时 考 虑 了 用 塑 料 薄 膜 对 开 挖 和 填 筑 的 未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的 边 坡 表 土 堆 积 地 预 制 场 等 进 行 覆 盖, 在 表 土 堆 积 地 周 围 用 编 织 土 袋 拦 挡 在 桥 梁 施 工 区 设 置 沉 淀 池 等 措 施 采 取 这 些 措 施 后 大 大 地 减 少 了 表 土 的 裸 露 及 被 雨 水 的 冲 刷, 且 设 置 的 沉 淀 池 对 含 泥 污 水 也 有 一 定 的 沉 淀 作 用, 在 强 降 雨 条 件 下 所 产 生 的 面 源 流 失 量 也 较 小,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也 很 小 (7) 隧 道 施 工 废 水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隧 道 施 工 采 用 施 工 废 水 与 隧 道 涌 水 分 开 排 放 的 原 则 隧 道 施 工 工 序 包 括 岩 石 打 孔 松 动 爆 破 碎 石 清 理 隧 道 壁 修 整 衬 砌 和 锚 固 其 中 在 岩 石 打 孔 隧 道 壁 修 整 衬 砌 和 锚 固 过 程 中, 有 施 工 废 水 的 产 生 隧 道 施 工 废 水 由 地 下 出 水 和 施 工 浆 液 混 合 后 形 成, 径 流 中 含 带 有 炸 药 爆 炸 后 的 残 余 或 残 留 物, 出 水 一 般 呈 浑 浊 态, 实 验 证 明, 由 于 隧 道 出 水 含 有 水 泥 成 份, 其 中 所 含 CaO SiO2 第 170 页

182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具 有 混 凝 效 果, 在 静 止 态 会 很 快 沉 淀, 且 沉 淀 后 出 水 效 果 良 好, 目 前 公 路 施 工 一 般 采 用 干 法 喷 浆, 这 样, 项 目 隧 道 施 工 过 程 中 洞 内 不 会 出 现 隧 道 施 工 废 水 或 产 生 较 小 的 施 工 废 水 在 隧 道 施 工 中, 衬 护 用 料 的 选 取 和 处 理 过 程 中 可 能 产 生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ph SS NH3-N TP COD 石 油 类 以 及 少 量 的 炸 药 残 留 物, 具 体 浓 度 情 况 见 表 对 于 隧 道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中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长 安 大 学 曾 于 2006 年 7 月 和 11 月, 分 别 对 施 工 中 的 小 河 至 安 康 公 路 秦 岭 包 家 山 隧 道 ( 长 1100m) 和 商 州 至 陕 豫 界 公 路 秦 岭 州 河 北 隧 道 ( 长 490m) 施 工 放 炮 作 业 期 间 的 水 样 进 行 了 采 样 监 测, 监 测 因 子 为 爆 破 前 后 出 水 中 COD SS 石 油 类 硝 基 苯 和 硝 酸 盐 ( 水 质 分 析 工 作 分 别 由 安 康 市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 和 西 安 市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 完 成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2 处 隧 道 的 硝 基 苯 未 检 出, 硝 酸 盐 浓 度 为 mg/L, 废 水 中 仍 有 少 许 的 炸 药 残 留 物, 而 隧 道 施 工 所 采 用 的 炸 药 产 生 的 毒 性 污 染 物 数 量 微 小 可 见, 隧 道 施 工 过 程 中 采 用 安 全 无 毒 炸 药 施 工,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基 本 不 产 生 毒 性 物 质 影 响 根 据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本 项 目 仅 布 置 有 1 座 长 480m 的 短 隧 道, 隧 道 洞 身 岩 性 主 要 为 灰 岩 泥 岩 砂 岩 等, 地 质 沿 线 与 秦 岭 包 家 山 隧 道 稍 有 不 同, 采 用 硝 酸 盐 炸 药 爆 破, 爆 破 后 产 生 的 硝 基 苯 类 毒 性 物 质 对 环 境 无 不 利 影 响, 爆 破 后 施 工 出 水 中 硝 酸 盐 SS 石 油 类 浓 度 较 高, 大 于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限 值, 对 隧 道 施 工 废 水 采 用 自 然 沉 降 法 进 行 处 理 隧 道 施 工 工 区 ( 进 出 口 处 ) 各 设 1 座 平 流 式 自 然 沉 淀 池,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由 沉 淀 池 收 集, 经 酸 碱 中 和 沉 淀 隔 油 除 渣 等 简 单 处 理 后, 主 要 污 染 物 SS 去 除 率 控 制 到 80%,pH 值 调 节 至 中 性 或 弱 酸 性, 油 类 等 其 它 污 染 物 浓 度 减 小 施 工 废 水 尽 量 回 用 于 项 目 路 基 及 施 工 便 道 等 施 工 洒 水 抑 尘 使 用, 严 禁 直 接 外 排 营 运 期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后, 随 着 交 通 量 逐 年 增 多, 沉 落 在 路 面 的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物 车 辆 溢 洒 的 油 类 以 及 散 落 在 路 面 上 的 其 它 有 害 物 质 也 会 逐 年 增 加 上 述 污 染 物 一 旦 随 降 雨 径 流 进 入 附 近 水 体, 对 水 体 的 水 质 将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另 外, 驿 站 露 营 地 污 水 排 放 也 会 对 周 边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路 面 及 桥 面 径 流 影 响 营 运 期 路 ( 桥 ) 面 径 流 对 地 表 水 体 的 污 染 主 要 表 现 在 跨 河 路 段 桥 面 径 流 对 跨 越 河 流 水 质 的 影 响, 许 多 研 究 表 明, 在 桥 面 污 染 负 荷 比 较 一 致 的 情 况 下, 降 雨 初 期, 桥 面 径 流 污 染 一 般 随 降 雨 量 的 增 加 而 增 大, 降 雨 一 段 时 间 后, 污 染 会 逐 渐 降 低 (1) 桥 面 径 流 量 预 测 本 项 目 降 雨 期 间 桥 面 产 生 的 径 流 量 由 下 式 计 算 : W =A H φ 10-3 第 171 页

183 式 中 :W 1h 最 大 降 雨 量 桥 面 径 流 量 (m 3 /h);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A 桥 面 面 积 (m 2 ); H 降 雨 强 度, 鉴 于 降 雨 1h 后 基 本 无 污 染, 取 1h 最 大 降 雨 量 (mm/h); φ 径 流 系 数, 取 0.9 桥 面 径 流 量 决 定 于 降 水 量, 通 过 计 算, 项 目 沿 线 涉 水 大 桥 初 期 1h 最 大 桥 面 径 流 量 估 算 值 见 表 (2)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分 析 本 评 价 拟 采 用 类 比 方 法 预 测 桥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对 水 域 的 影 响 根 据 长 安 大 学 的 测 定 结 果, 降 雨 初 期 到 形 成 径 流 的 30 分 钟 内, 雨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和 油 类 物 质 的 浓 度 比 较 高,30 分 钟 后, 其 浓 度 随 降 雨 历 时 的 延 长 下 降 较 快, 雨 水 中 BOD5 随 降 雨 历 时 的 延 长 下 降 速 度 稍 慢, ph 值 相 对 较 稳 定 降 雨 5~20 分 钟 内, 路 面 径 流 SS 石 油 类 浓 度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三 级 标 准,pH BOD5 浓 度 达 一 级 标 准 ; 降 雨 历 时 40 分 钟 后, 污 染 物 浓 度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一 级 标 准 降 雨 对 公 路 周 边 水 质 造 成 影 响 的 主 要 是 降 雨 初 期 lh 内 形 成 的 路 面 径 流 (3) 桥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总 量 预 测 桥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总 量 采 用 如 下 公 式 计 算 : W s Q C s s W 式 中 : s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总 量,g/s; Q s 积 雨 路 面 平 均 流 量,m 3 /s; C s 污 染 物 平 均 浓 度,mg/L 由 上 式 可 以 看 出, 路 面 径 流 量 取 决 于 降 水 量 根 据 气 象 资 料, 项 目 区 多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mm,1h 最 大 降 雨 量 约 59.6mm, 径 流 系 数 取 0.9 经 采 用 上 式 进 行 计 算, 项 目 沿 线 涉 水 桥 梁 初 期 1h 最 大 桥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量 估 算 值 见 表 第 172 页

184 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跨 水 桥 梁 初 期 1h 最 大 桥 面 径 流 及 污 染 物 浓 度 估 算 表 序 号 跨 越 水 体 名 称 桥 名 桥 长 (m) 桥 面 总 面 积 (m 2 ) 20 年 一 遇 最 大 桥 面 径 流 量 (m 3 /h) 初 期 1h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kg) SS BOD 5 石 油 类 1 马 岩 沟 顺 江 铺 中 桥 赤 水 河 方 家 坝 大 桥 降 雨 期 间, 桥 面 径 流 所 挟 带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成 分 为 悬 浮 物 及 少 量 石 油 类, 多 发 生 于 一 次 降 水 初 期,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污 染 物 量 远 较 最 大 估 算 量 轻 微 根 据 第 三 章 的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在 路 面 污 染 负 荷 比 较 一 致 的 情 况 下, 降 雨 近 期 桥 面 径 流 污 染 一 般 随 着 降 雨 量 的 增 加 而 增 大, 降 雨 一 段 时 间 后, 污 染 会 逐 渐 降 低 但 是, 路 桥 面 径 流 污 染 源 强 的 测 定 值 只 是 一 个 损 失 值, 在 实 际 降 雨 过 程 中, 其 通 过 路 面 横 坡 自 然 散 排 漫 流 到 排 水 沟 或 边 沟 中, 或 通 过 边 坡 急 流 槽 集 中 排 入 排 水 沟 的 过 程 伴 随 着 雨 水 稀 释 泥 沙 对 污 染 物 的 吸 附 泥 沙 沉 降 等 各 种 作 用, 路 桥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到 达 水 体 时 浓 度 已 大 大 降 低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项 目 跨 河 桥 梁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1000m 水 域 范 围 内 无 集 中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取 水 口 分 布 因 此, 项 目 桥 面 径 流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附 属 设 施 污 水 排 放 本 项 目 沿 线 设 置 4 处 驿 站 2 处 露 营 地, 不 设 收 费 站 服 务 区 管 理 站 等 设 施 各 附 属 设 施 规 模 和 污 水 排 放 情 况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附 属 设 施 规 模 和 污 水 排 放 情 况 服 务 设 施 生 活 污 水 量 (m 3 /d) 污 染 因 子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kg/d) 排 放 去 向 BOD COD 氨 氮 每 处 驿 站 17.3 SS 动 植 物 油 TP 处 驿 站 小 计 69.2 / / /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BOD COD 氨 氮 每 处 露 营 地 17.3 SS 动 植 物 油 TP 处 驿 站 小 计 34.6 / / / 合 计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第 173 页

185 (1)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表 , 本 工 程 公 路 驿 站 露 营 地 的 污 水 中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的 污 染 因 子 均 超 过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根 据 咨 询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本 工 程 沿 线 共 有 污 水 处 理 厂 1 处, 分 布 在 本 工 程 K 处, 目 前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已 建 成 投 运, 根 据 周 边 管 网 布 置 情 况, 本 工 程 的 驿 站 及 露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无 法 接 入 其 中 由 于 驿 站 露 营 地 有 餐 饮 商 店 公 厕 住 宿, 因 此, 本 工 程 需 自 行 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污 水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2) 附 属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根 据 项 目 沿 线 辅 助 设 施 的 规 模 污 水 产 生 量 沿 线 水 体 的 要 求 以 及 辅 助 设 施 周 围 的 环 境 状 况 等 因 素, 依 照 交 通 部 环 办 [2003]1 号 文 精 神, 项 目 设 计 单 位 采 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方 式, 具 体 见 表 服 务 设 施 驿 站 露 营 地 表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拟 采 用 的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和 污 水 排 放 去 向 污 水 处 理 方 式 和 效 果 建 议 采 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污 水 处 理, 出 水 水 质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处 理 工 艺 参 见 第 10 章 节 的 相 应 内 容 5.3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路 基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的 环 境 影 响 本 公 路 工 程 的 主 线 路 基 段 占 全 长 的 95.8%, 慢 行 系 统 路 基 段 占 全 长 的 95.0%, 区 段 岩 性 上 部 主 要 为 粘 性 土, 含 砾 石 碎 石, 下 部 为 含 粘 性 土 碎 石, 渗 透 系 数 一 般 在 10-3 ~10-5 cm/s 之 间, 含 水 性 高, 透 水 性 差, 厚 度 为 20~50cm 以 上, 防 污 性 能 强 据 研 究 资 料 ( 刘 长 礼,2006), 天 然 型 粘 性 土 渗 透 系 数 在 10E -4 量 级 左 右, 且 当 粘 土 层 厚 度 达 到 1.5m 时,COD 等 有 机 污 染 便 能 被 吸 附 过 滤 到 安 全 水 平, 据 此 可 认 为,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只 要 做 好 废 污 水 收 集 处 理, 对 地 下 水 现 状 水 质 不 会 产 生 影 响, 即 使 有 一 定 量 的 污 水 排 放,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带 来 恶 化 影 响 也 很 小 由 于 项 目 沿 线 无 高 填 深 挖 路 段, 涉 及 地 下 水 较 少, 施 工 期 可 能 会 导 致 短 时 间 施 工 区 域 范 围 内 地 下 水 水 位 有 所 下 降, 但 停 止 施 工 后 很 快 就 可 恢 复 从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文 献 和 经 验 来 看, 尚 未 见 有 路 基 工 程 施 工 造 成 地 下 水 大 量 流 失 和 造 成 大 的 危 害 的 案 例 因 此, 项 目 路 基 的 施 工 不 会 造 成 地 下 水 大 的 流 失, 项 目 路 基 挖 方 对 地 下 水 影 响 微 小 桥 梁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主 线 推 荐 方 案 全 线 共 设 置 桥 梁 930 米 /15 座, 其 中 新 建 大 桥 110/1 座 新 建 中 桥 540 米 /8 座 新 建 小 桥 60 米 /5 座, 利 用 大 桥 220 米 /1 座 ; 慢 行 系 统 全 线 新 建 桥 梁 1706 米 /11 座, 利 用 桥 梁 146 米 /2 座, 其 中 新 建 大 桥 1160 米 /4 座 新 建 中 桥 546 米 /7 座 利 用 第 174 页

186 大 桥 116 米 /1 座 利 用 中 桥 30 米 /1 座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桥 梁 段 施 工 采 用 桩 结 构 基 础, 桥 梁 桩 基 钻 孔 泥 浆 废 渣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SS; 施 工 中 应 做 好 泥 浆 废 水 和 废 渣 的 抽 排, 大 部 分 污 染 物 可 伴 随 抽 排 过 程 排 出 地 表, 然 后 设 置 沉 淀 池 处 理, 干 化 后 将 废 渣 运 至 弃 渣 场 处 置 ; 因 此, 桥 梁 桩 基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影 响 较 小 隧 道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隧 道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影 响 概 述 本 工 程 共 设 置 一 处 隧 道 : 习 酒 隧 道, 隧 道 长 480m, 位 于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隧 道 施 工 对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是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破 坏, 隧 道 开 挖 将 破 坏 区 域 内 的 地 下 水 系 统, 地 下 水 系 统 经 过 长 期 演 变 逐 渐 稳 定, 有 其 自 身 的 水 流 规 律, 隧 道 的 出 现 必 将 改 变 地 下 水 赋 存 状 况, 并 成 为 新 的 地 下 水 排 泄 基 准 面, 造 成 地 下 水 的 大 量 流 失, 并 且 隧 道 施 工 过 程 中, 可 能 会 由 于 水 文 地 质 的 难 以 预 料 或 调 查 不 够 清 楚, 打 穿 地 下 含 水 层, 造 成 掘 进 过 程 中 的 涌 突 水 现 象, 从 而 对 工 程 区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两 个 方 面 : 1 打 穿 的 含 水 层 水 量 较 小, 水 头 较 低 时, 涌 水 量 较 少, 强 度 不 大, 可 采 用 封 堵 的 方 式 进 行 处 理, 一 般 影 响 不 大, 但 当 含 水 层 水 头 较 高 时, 涌 水 量 较 大, 且 强 度 较 大 时, 大 量 的 涌 水 将 可 能 挟 带 开 挖 施 工 产 生 的 废 渣 由 隧 道 洞 口 沿 坡 面 下 泄, 造 成 下 游 河 道 的 淤 塞 或 农 田 的 压 埋, 对 项 目 区 的 水 利 行 洪 和 农 业 生 产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2 如 果 打 穿 的 含 水 层 为 隧 道 山 体 上 部 赖 以 生 存 的 水 源, 且 涌 水 后 又 难 以 封 堵 时, 将 可 能 造 成 植 被 生 长 用 水 大 量 流 失, 从 而 可 能 造 成 山 顶 植 被 因 水 分 不 足 而 死 亡, 对 项 目 区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破 坏 (2) 隧 道 涌 水 量 预 测 隧 道 的 涌 水 预 测 是 长 期 以 来 困 扰 生 产 实 践 的 难 题, 其 原 因 主 要 是 : 评 价 区 下 水 赋 存 不 均 一, 主 要 呈 独 立 的 管 道 流, 很 难 确 定 隧 道 内 确 切 涌 水 部 位 及 水 量 大 小 ; 勘 察 精 度 不 够, 无 动 态 观 测 资 料 及 试 验 资 料 较 少, 不 能 正 确 描 述 地 质 条 件 及 水 动 力 场 特 征 因 此 合 理 的 计 算 方 法 和 参 数 难 以 确 定 本 次 涌 水 预 测 是 根 据 调 查 区 地 下 水 补 径 排 特 点 及 各 含 水 岩 组 富 水 性 等 特 征, 采 用 大 气 降 水 渗 入 量 法 计 算 地 下 径 流 量 Q 补 =2.74α.A.W 式 中 :Q 为 涌 水 量, 单 位 m 3 /d; a 为 降 雨 入 渗 系 数, 无 量 纲 ; 可 溶 岩 降 雨 入 渗 系 数 经 验 值 一 般 取 0.3 W 为 年 降 雨 量, 单 位 mm/a; 根 据 区 域 气 象 资 料, 工 程 区 多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为 1101mm; A 为 隧 道 集 雨 面 积, 单 位 m 2, 根 据 本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隧 道 工 程 左 侧 为 赤 水 河, 右 侧 为 山 地, 降 雨 入 渗 主 要 通 过 隧 道 右 侧 补 给, 根 据 隧 址 区 地 形 地 貌 特 征, 以 及 隧 道 高 程, 取 第 175 页

187 最 大 补 给 面 积 m 2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上 式 习 酒 隧 道 最 大 涌 水 量 为 3747m 3 /d (3) 隧 道 建 设 引 起 的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区 域 半 径 的 确 定 隧 道 工 程 属 于 狭 长 坑 道 线 性 类 建 设 项 目,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附 录 C, 狭 长 坑 道 线 性 类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下 水 水 位 变 化 半 径 是 以 该 工 程 中 心 线 为 中 心 的 影 响 宽 度, 适 用 于 附 录 C 的 公 式 C.14, 具 体 公 式 如 下 : 式 中 :R 为 影 响 宽 度, 单 位 m; H 为 潜 水 含 水 层 厚 度, 单 位 m, 本 工 程 为 55m; K 为 含 水 层 渗 透 系 数, 单 位 m/d; W 为 降 雨 补 给 强 度, 单 位 m/d; 根 据 区 域 气 象 资 料, 工 程 区 多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为 mm, 即 3.04mm/d; t 为 抽 排 水 时 间, 单 位 d; 本 评 价 以 抽 排 水 半 年 施 工 时 间 即 180d 为 例 进 行 计 算 ; μ 为 给 水 度, 无 量 纲 ; 本 评 价 取 经 验 值 0.2 代 入 以 上 数 据 计 算 评 价 区 习 酒 隧 道 影 响 范 围 196m (4) 隧 道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对 工 程 经 过 的 隧 道 地 下 水 环 境 调 查, 工 程 沿 线 隧 道 隧 址 区 地 下 水 类 型 主 要 为 裂 隙 岩 溶 水 ; 从 隧 道 穿 越 岩 层 来 看, 以 可 溶 岩 为 主 ; 隧 址 区 域 富 水 性 中 等 ~ 强, 裂 隙 岩 溶 水 主 要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以 地 势 较 低 的 河 谷 为 侵 蚀 基 准 面 排 泄 ; 工 程 沿 线 隧 道 施 工 多 将 揭 露 以 上 含 水 层 地 层, 隧 道 施 工 放 炮 震 动 也 是 导 致 裂 隙 贯 通 的 主 导 因 素, 隧 道 涌 水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的 水 量 流 失 水 位 下 降, 本 评 价 按 暴 雨 期 最 不 利 条 件 下 计 算 工 程 沿 线 各 重 点 隧 道 最 大 涌 水 量 为 3747m 3 /d 工 程 沿 线 隧 道 施 工 排 水 疏 干 影 响 半 径 的 计 算 范 围 为 196m, 影 响 较 小 经 过 调 查 可 知, 隧 道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点, 工 程 建 设 对 居 民 饮 水 无 影 响 工 程 沿 线 隧 道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具 体 见 表 第 176 页

188 表 习 酒 隧 道 建 设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一 览 表 第 177 页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习 酒 隧 道 起 迄 桩 号 K52+530~K 地 层 P1q+m P2l 长 度 (m) 480 岩 性 灰 岩 泥 岩 地 下 水 类 型 隧 道 工 程 地 质 特 征 裂 隙 岩 溶 水, 富 水 性 中 等 ~ 强 隧 道 区 内 出 露 及 钻 孔 揭 露 的 地 层 有 : 覆 盖 层 为 块 石 土 回 填 土, 稍 密, 成 分 灰 岩 基 岩 为 二 叠 系 下 统 栖 霞 茅 口 组 (P1q+m) 灰 白 色 深 灰 色 厚 层 至 块 状 灰 岩 ; 上 统 龙 潭 组 (P2l) 灰 绿 色 薄 至 中 厚 层 状 泥 岩 按 风 化 程 度 分 强 风 化 中 风 化 两 层 强 风 化 灰 岩 : 灰 白 色, 碎 裂 结 构, 节 理 裂 隙 极 发 育 隧 道 沿 线 居 民 饮 水 情 况 隧 道 顶 部 及 沿 线 无 地 下 水 饮 用 水 取 水 口 隧 道 对 地 下 水 影 响 措 施 隧 道 施 工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隧 道 施 工 对 地 表 植 被 的 影 响 隧 址 区 地 下 水 以 裂 隙 岩 溶 水 为 主, 赋 水 性 较 好, 地 下 水 较 丰 富, 工 程 施 工 中 可 能 会 产 生 涌 水 和 渗 水 现 象, 对 施 工 安 全 易 造 成 危 害 当 隧 道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生 涌 突 水 危 险 时, 需 在 封 堵 隧 洞 之 前 将 其 涌 突 水 引 回, 保 证 地 下 水 水 量 的 稳 定, 之 后 再 进 行 封 堵 隧 道 开 挖 修 建 可 能 造 成 局 部 地 表 水 流 失 和 地 下 水 下 降, 对 地 表 植 被 的 生 长 会 可 能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隧 道 施 工 对 地 表 植 被 影 响 分 析 详 见 节 隧 道 施 工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隧 道 施 工 期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爆 破 噪 声 对 野 生 动 物 产 生 惊 扰, 根 据 估 算, 每 千 克 炸 药 当 其 密 度 在 1.5g/cm 3 时, 爆 破 时 产 生 的 能 量 约 erg, 采 用 震 级 和 震 源 发 出 的 总 能 量 关 系 换 算, 震 级 相 当 于 小 于 里 氏 2.5 级 的 地 震, 因 此, 施 工 期 应 做 好 爆 破 方 式 数 量 和 时 间 的 计 划, 尽 量 减 少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隧 道 弃 渣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估 算, 工 程 全 线 隧 道 弃 渣 量 约 2.3 万 m 3, 隧 道 出 渣 除 部 分 能 用 于 填 筑 路 基 外, 大 部 分 废 渣 需 要 进 入 弃 渣 场 处 置, 由 于 地 形 条 件 所 限, 本 项 目 隧 道 弃 渣 布 置 于 K 处 弃 渣 场, 该 处 弃 渣 场 位 于 溪 沟 处, 不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敏 感 区, 利 用 既 有 道 路 及 施 工 便 道 运 输, 弃 渣 完 成 后 植 被 恢 复 因 此 隧 道 弃 渣 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隧 道 施 工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习 酒 隧 道 位 于 工 程 主 线 K52+530~K53+010, 长 480m, 隧 道 位 于 赤 水 河 右 侧, 与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边 界 最 近 距 离 为 40m( 隧 道 进 口 处 ), 高 差 为 54m, 赤 水 河 主 要 补 给 来 源 为 地 表 水 及 降 水, 本 工 程 隧 道 施 工 位 于 赤 水 河 径 流 补 给 区 内 根 据 本 次 预 测 可 知, 本 工 程 暴 雨 期 隧 道 最 大 涌 水 量 为 3747 m 3 /d, 施 工 期 涌 水 量 较 小, 其 施 工 不 会 造 成 河 流 补 给 量 的 明 显 减 少, 隧 道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施 工 废 水 出 水 一 般 呈 浑 浊 态, 实 验 证 明, 由 于 隧 道 出 水 含 有 水 泥 成 份,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施 工 废 水 如 不 及 时 收 集 处 理, 进 入 赤 水 河 内 会 对 赤 水 河 内 的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废 水 所 含 CaO

189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SiO2 等 具 有 混 凝 效 果, 在 静 止 态 会 很 快 沉 淀, 且 沉 淀 后 出 水 效 果 良 好, 因 此 施 工 废 水 可 沉 淀 后 回 用 本 次 环 评 要 求, 隧 道 施 工 期 间 不 得 排 弃 任 何 废 弃 物 和 倾 倒 生 产 生 活 废 ( 污 ) 水 进 入 赤 水 河 及 其 支 流, 施 工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及 弃 渣 表 土 堆 放 等 三 场 设 施 应 进 行 合 理 选 址, 并 做 好 挡 护 措 施, 避 免 砂 石 滚 落 进 入 河 中, 如 遇 雨 天 开 工 应 提 前 做 好 防 渗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物 质 通 过 降 雨 入 渗 至 地 下, 由 于 本 工 程 习 酒 隧 道 较 短, 工 程 量 较 小, 施 工 期 结 束 后, 采 取 相 应 封 堵 措 施 后 营 运 期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较 小 运 营 期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初 期 雨 水 形 成 的 路 面 径 流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初 期 雨 水 形 成 的 路 面 径 流 的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是 SS 和 石 油 类, 路 面 径 流 不 设 置 渗 坑 渗 井 排 入 地 下 水, 不 会 直 接 对 地 下 水 质 造 成 影 响, 路 面 径 流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SS 和 石 油 类 均 为 难 溶 性 物 质, 不 能 随 水 渗 入 地 下, 路 面 径 流 会 对 地 下 水 质 造 成 影 响 (2) 沿 线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水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在 运 营 远 期, 沿 线 驿 站 露 营 地 采 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方 式, 出 水 水 质 必 须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因 此 工 程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不 会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及 水 量 造 成 影 响 因 此 工 程 附 属 设 施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不 会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及 水 量 造 成 影 响 (3) 隧 道 衬 砌 排 水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通 常 地 下 隧 道 都 会 有 严 格 的 止 水 措 施, 隧 道 的 防 水 结 构 采 用 复 合 式 衬 砌, 其 初 期 支 护 和 二 次 衬 砌 采 用 等 级 不 低 于 S8 的 防 水 混 凝 土 或 防 水 钢 筋 混 凝 土, 二 次 衬 砌 的 沉 降 缝 衬 砌 类 型 变 化 处 及 施 工 缝 设 橡 胶 止 水 带, 结 构 不 允 许 漏 水, 表 面 有 少 量 偶 见 的 湿 渍, 按 设 计 要 求, 隧 道 结 构 以 防 水 为 本, 采 用 有 效 措 施 增 强 混 凝 土 的 抗 渗 抗 裂 性, 减 少 地 下 水 对 混 凝 土 的 渗 透 性, 同 时 对 接 缝 防 水 灌 浆 系 统 附 加 防 水 层 等 都 做 了 严 格 规 定 隧 洞 全 段 经 过 复 合 式 衬 砌 封 闭 后, 预 留 的 排 水 通 道 和 排 水 沟 排 出 的 水 量 非 常 小, 通 过 一 段 时 间 的 地 表 降 雨 入 渗 补 给 后, 区 域 内 隧 洞 开 挖 时 沉 降 的 地 下 水 位 逐 渐 恢 复 直 至 到 达 平 衡, 隧 道 运 行 稳 定 后, 区 域 内 地 下 水 位 恢 复 至 初 始 水 平 5.4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评 价 道 路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1)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源 及 其 特 点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采 用 如 下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计 算 : 第 178 页

190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Li=L0 20lg(ri/r0)- L 式 中 :Li 距 声 源 ri 处 的 声 级 db(a); L0 距 声 源 r0 处 的 声 级 db(a); L 其 它 因 素 引 起 的 噪 声 衰 减 量 db(a) 各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合 成 声 级 采 用 以 下 计 算 模 式 : L TP 10 lg n i Lpi (2) 预 测 结 果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源 由 施 工 作 业 机 械 产 生, 根 据 常 用 机 械 的 实 测,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值 序 号 机 械 类 型 型 号 测 点 距 施 工 机 械 距 离 (m) 最 大 声 级 Lmax[dB(A)] 1 轮 式 装 载 机 XL40 型 轮 式 装 载 机 XL50 型 平 地 机 PY16A 型 振 动 式 压 路 机 YZJ10B 型 双 轮 双 振 压 路 机 CC21 型 三 轮 压 路 机 轮 胎 压 路 机 ZL16 型 推 土 机 T140 型 轮 胎 式 液 压 挖 掘 机 W4-60C 型 发 电 机 组 (2 台 ) FKV 冲 击 式 钻 井 机 22 型 锥 形 反 转 出 料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JZC350 型 1 79 根 据 表 中 施 工 机 械 满 负 荷 运 行 单 机 噪 声 值, 采 用 上 述 公 式, 计 算 得 到 施 工 期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满 负 荷 运 行 时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序 号 表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Leq[dB(A)] 距 施 工 点 距 离 (m) 机 械 类 型 轮 式 装 载 机 轮 式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振 动 式 压 路 机 双 轮 双 振 压 路 机 三 轮 压 路 机 第 179 页

191 序 号 机 械 类 型 距 施 工 点 距 离 (m)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轮 胎 压 路 机 推 土 机 轮 胎 式 液 压 挖 掘 机 发 电 机 组 (2 台 ) 冲 击 式 钻 井 机 搅 拌 机 注 :5m 处 为 监 测 值 施 工 期 间,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使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的 组 合 形 式 是 不 同 的 其 中 路 基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噪 声 的 影 响 范 围 相 对 较 大, 按 路 基 施 工 期 间,1 台 挖 掘 机 1 台 推 土 机 1 台 装 载 机 组 合 施 工 考 虑,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 路 基 施 工 期 间 居 民 点 在 3 台 机 械 同 时 作 业 情 况 下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施 工 形 式 3 台 机 械 同 时 施 工 表 路 基 施 工 期 间 机 械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Leq[dB(A)] 距 施 工 点 距 离 (m) 表 路 基 施 工 期 间 居 民 点 施 工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Leq[dB(A)] 序 号 敏 感 点 地 名 桩 号 与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标 准 施 工 噪 声 预 测 值 1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村 黄 金 湾 K 路 左 a 类 77.1 路 右 a 类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村 水 队 K 路 右 类 习 酒 镇 岩 寨 村 岔 角 滩 K 习 酒 镇 顺 山 村 顺 山 铺 K 路 左 a 类 80.2 路 左 类 61.1 路 左 7 0 4a 类 91.3 路 右 a 类 隆 兴 镇 陶 罐 村 鸡 爬 坎 K 路 右 7 0 4a 类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园 滩 子 K 路 右 a 类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煤 滩 子 K 路 右 a 类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2 组 河 嘴 K 两 侧 6 0 4a 类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老 屋 宕 K 路 左 6 0 4a 类 92.6 路 右 a 类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黄 泥 坡 K 路 右 a 类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瓢 儿 滩 K 路 左 a 类 80.2 路 右 6 0 4a 类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坪 上 K 两 侧 6 0 4a 类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皂 角 坝 K 路 左 a 类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淋 滩 K 路 左 6 0 4a 类 92.6 第 180 页

192 第 181 页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序 号 敏 感 点 地 名 桩 号 与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标 准 施 工 噪 声 预 测 值 路 右 a 类 淋 滩 小 学 K 路 右 教 类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大 屋 宕 K 路 右 a 类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新 田 湾 K 路 左 a 类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堡 寨 K 路 右 6 5 4a 类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4 组 方 家 坝 K 路 右 a 类 土 城 镇 新 阳 村 K 路 右 7 5 4a 类 85.3 (3) 影 响 分 析 1 单 机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昼 间 最 大 在 距 源 35m 以 外 可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 夜 间 最 大 在 150m 以 外 可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2 昼 间 多 种 施 工 机 械 同 时 作 业, 噪 声 在 距 源 50m 以 外 可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 夜 间 在 200m 以 外 可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根 据 实 际 调 查 资 料, 项 目 施 工 主 要 集 中 在 昼 间, 夜 间 基 本 不 施 工, 因 此 夜 间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有 限 3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除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村 水 队 淋 滩 小 学 外 其 余 所 有 敏 感 点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都 在 50m 以 内, 且 主 要 分 布 在 现 有 道 路 两 侧, 本 项 目 主 线 主 要 为 现 有 道 路 改 扩 建, 慢 行 系 统 主 要 沿 现 有 道 路 新 建, 主 线 道 路 仅 局 部 路 段 进 行 平 纵 面 优 化 建 设 施 工, 存 在 一 定 的 土 石 方 施 工, 但 部 分 路 段 仅 仅 进 行 路 面 工 程 改 造 施 工, 大 型 挖 掘 机 压 路 机 钻 井 机 等 在 主 线 施 工 很 少, 主 要 在 慢 行 系 统 施 工, 慢 行 系 统 施 工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将 会 对 居 民 的 休 息 产 生 较 大 的 干 扰, 所 以 应 严 格 控 制 作 业 时 间 必 须 连 续 施 工 作 业 的 工 点, 施 工 单 位 应 视 具 体 情 况 及 时 与 环 保 部 门 取 得 联 系, 按 规 定 申 领 夜 间 施 工 证, 同 时 发 布 公 告 最 大 限 度 地 争 取 民 众 支 持 公 路 施 工 噪 声 是 社 会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短 期 污 染 行 为, 一 般 居 民 能 够 理 解 和 接 受 但 为 了 保 护 沿 线 居 民 的 正 常 生 活 和 休 息, 施 工 单 位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降 低 施 工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桥 梁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主 线 推 荐 方 案 新 建 大 桥 110 米 /1 座 新 建 中 桥 540 米 /8 座 新 建 小 桥 60 米 /5 座 ; 慢 行 系 统 全 线 新 建 桥 梁 1706 米 /11 座, 其 中 新 建 大 桥 1160 米 /4 座 新 建 中 桥 546 米 /7 座 桥 梁 施 工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桥 梁 下 部 桩 基 础 施 工, 在 下 部 施 工 时,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选 用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尽 量 选 用 低 噪 声 或 带 隔 声 消 声 的 施 工 机 械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目 前 主 线 新 建 桥 梁 基 础 采 用 的 是 低 噪 声 的 钻 孔 灌 注 桩, 慢 行 系 统 主 要 采 用 的 是 钻 孔 灌 注 桩 及 部 分 人 工 挖 孔 灌 注 桩,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工 艺 相 对 冲 击 式 打 桩 机 施 工 工 艺 而 言, 具 有 噪 声 小, 震 动 小, 无 地 面 隆 起 和 侧 移 的 优 点, 因 此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工 程 中 产 生 噪 声 相 对

193 较 小, 但 仍 须 采 取 一 定 措 施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大 量 高 噪 声 设 备 同 时 施 工 ; 2 合 理 布 局 施 工 现 场, 避 免 在 同 一 地 点 安 排 大 量 高 噪 声 设 备, 以 避 免 局 部 声 级 过 高 ; 3 降 低 设 备 声 级,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和 工 艺, 可 从 根 本 上 降 低 源 强, 同 时 要 加 强 检 查 维 护 和 保 养 机 械 设 备, 保 持 润 滑, 紧 固 各 部 件, 减 少 运 行 震 动 噪 声 ; 4 减 少 施 工 交 通 噪 声, 施 工 期 间 运 输 车 辆 均 为 大 型 重 车, 限 制 大 型 载 重 车 的 车 速, 运 输 路 线 安 排 上 应 尽 量 避 绕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隧 道 施 工 噪 声 及 振 动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存 在 480m/1 座 新 建 ( 习 酒 隧 道 ) 施 工, 隧 道 施 工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隧 道 口 施 工 爆 破 及 振 动 对 附 近 居 民 点 等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产 生 影 响 爆 破 噪 声 的 特 点 表 现 为 无 规 则 的 突 发 噪 声, 噪 声 大 但 持 续 时 间 短 暂, 项 目 隧 道 两 侧 的 居 民 点 距 离 隧 道 进 口 出 口 最 近 的 居 民 点 距 离 分 别 为 700m 100m 因 此, 隧 道 口 施 工 所 产 生 的 爆 破 噪 声 也 必 须 得 到 重 视 爆 破 噪 声 的 分 贝 值 与 其 爆 破 工 艺 和 装 药 量 密 切 相 关, 爆 破 工 艺 越 先 进 单 孔 装 药 量 越 少 则 爆 破 噪 声 越 小, 采 取 一 定 的 控 制 措 施 后, 在 隧 道 进 行 的 爆 破 作 业 噪 声 对 沿 线 居 民 电 的 影 响 可 控 制 在 居 民 的 接 受 范 围 内 爆 破 振 动 是 一 种 瞬 间 的 短 周 期 的 冲 击 作 用, 为 一 天 中 不 常 出 现 的 振 动 源, 其 振 源 能 量 来 自 炸 药 爆 炸 炸 药 的 大 部 分 能 量 用 于 破 碎 岩 石 或 松 动 土 层 作 功, 另 外 一 小 部 分 能 量 转 化 为 岩 石 等 介 质 中 的 应 力 波, 应 力 波 随 传 播 距 离 增 加 而 衰 减, 在 地 表 或 地 下 洞 室 表 面 反 射 时, 将 导 致 介 质 面 振 动, 即 转 变 为 地 震 波, 其 特 点 是 离 爆 源 较 近 外, 高 频 振 动 成 分 较 丰 富, 且 持 续 时 间 短, 随 着 传 播 距 离 的 增 加, 高 频 成 分 逐 渐 被 介 质 吸 收, 传 到 远 处 后, 无 论 是 质 量 速 度, 还 是 加 速 度 的 值 都 很 小, 因 此 一 般 爆 破 所 引 起 的 振 动 在 一 定 距 离 以 外 振 动 影 响 很 小 根 据 国 家 爆 破 安 全 规 程 中 规 定, 爆 破 地 震 安 全 距 离 中 规 定 的 建 筑 物 地 面 质 点 的 安 全 振 动 速 度 : 一 般 砖 房, 非 抗 震 的 大 型 砌 块 建 筑 物 为 2~3cm/s; 钢 筋 混 凝 土 框 架 房 屋 为 5cm/s 根 据 重 庆 轨 道 交 通 二 号 线 一 期 工 程 较 场 口 站 ( 暗 挖 ) 及 折 返 线 土 建 施 工 爆 破 影 响 监 控, 其 6 个 起 爆 孔 数, 齐 爆 药 量 0.90kg, 距 离 震 点 30m 处, 最 大 垂 向 震 速 为 0.38cm/s 所 以 在 采 取 严 格 控 制 炸 药 用 量, 采 用 微 差 挤 压 爆 破 法 进 行 施 工, 同 时 夜 间 尽 量 不 安 排 爆 破 施 工 作 业 情 况 下, 爆 破 振 动 对 一 般 砖 房 非 抗 震 性 建 筑 物 影 响 较 小 本 项 目 需 采 取 爆 破 的 习 酒 隧 道 根 据 调 查, 距 离 隧 道 进 口 出 口 最 近 的 居 民 点 距 离 分 别 为 700m 100m 所 以 各 隧 道 爆 破 工 程 在 采 用 微 差 爆 破 后 对 建 筑 物 振 动 速 度 影 响 应 在 1cm/s 以 内, 可 满 足 建 筑 物 的 小 于 2~3cm/s) 安 全 震 速, 对 其 影 响 较 小 第 182 页

194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对 于 持 续 性 振 动 超 过 0.2cm/s 后, 人 们 就 有 显 著 感 觉 ; 当 震 速 超 过 0.6cm/s 后, 就 会 感 到 不 愉 快 对 施 工 爆 破 用 药 量 进 行 从 严 控 制, 以 0.2cm/s 和 0.6cm/s 分 别 作 为 一 般 地 区 震 速 控 制 指 标, 每 次 齐 发 爆 破 的 总 炸 药 量 ( 微 差 或 秒 差 爆 破 的 最 大 一 段 药 量 ) 见 表 条 件 表 爆 破 施 工 炸 药 量 的 控 制 值 震 速 0.2cm/s 震 速 0.6cm/s 炸 药 量 (kg) 距 离 (m) K=150 K=250 K=150 K=250 α=1.5 α=1.8 α=1.5 α= 经 以 上 分 析, 施 工 作 业 爆 破 振 动, 在 根 据 爆 破 区 域 建 筑 物 状 况, 敏 感 区 ( 点 ) 的 具 体 情 况, 选 取 相 应 的 允 许 安 全 震 速, 计 算 施 工 炸 药 量, 同 时 在 采 取 可 行 的 爆 破 振 动 控 制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预 计 其 对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此 外 施 工 过 程 中 需 加 强 管 理, 合 理 安 排 爆 破 作 业 时 间, 尽 量 在 昼 间 进 行 集 中 爆 破, 以 免 影 响 沿 线 居 民 的 正 常 生 活 和 工 作, 将 爆 破 振 动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减 小 到 最 低 程 度 营 运 期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及 影 响 评 价 预 测 模 式 选 择 ⑴ 第 i 类 车 等 效 声 级 的 预 测 模 式 L eq ( h) i Ni ( L0 ) 10lg E i 101g 101g L 16 ViT r 式 中 : L ( h) 第 i 类 车 的 小 时 等 效 声 级,dB(A); eq L 0 E i i 第 i 类 车 速 度 为 V i,km/h; 水 平 距 离 为 7.5 米 处 的 能 量 平 均 A 声 级,dB(A); N i 昼 间, 夜 间 通 过 某 个 预 测 点 的 第 i 类 车 平 均 小 时 车 流 量, 辆 /h; r 从 车 道 中 心 线 到 预 测 点 的 距 离,m; 适 用 于 r 7. 5m 预 测 点 的 噪 声 预 测 V i 第 i 类 车 的 平 均 车 速,km/h; T 计 算 等 效 声 级 的 时 间,1h; 1 2 预 测 点 到 有 限 长 路 段 两 端 的 张 角, 弧 度 ; L 由 其 他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第 183 页

195 L L 1 L2 L3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L 1 L坡 度 L 路 面 L 2 A atm A gr A bar A misc 式 中 : L 1 线 路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L 坡 度 L 路 面 公 路 纵 坡 修 正 量,dB(A); 公 路 路 面 材 料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L 2 声 波 传 播 途 径 中 引 起 的 衰 减 量,dB(A); L 3 由 反 射 等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⑵ 总 车 流 量 等 效 声 级 ( L eq ) 交 = 10lg[10 0.1( LAeq ) 大 0.1( LAeq ) 中 0.1( LAeq ) 小 ⑶ 预 测 点 昼 间 或 夜 间 的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 应 按 下 式 计 算 ( L eq ) 预 = 10lg ( L Aeq ) 0.1( L Aeq ) 交 + 式 中 :(Leq) 预 预 测 点 昼 间 或 夜 间 的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dB; (Leq) 背 预 测 点 预 测 时 的 环 境 噪 声 背 景 值,dB 预 测 模 式 中 参 数 确 定 ( L ) (1) 车 辆 辐 射 平 均 噪 声 级 0 E 10 车 辆 行 驶 辐 射 噪 声 级 ( 源 强 ) 与 车 速 车 辆 类 型 及 路 面 特 性 有 关,7.5m 处 的 车 辆 行 驶 辐 射 平 均 噪 声 级 与 车 速 关 系 式 进 行 计 算 (2) 小 时 车 流 量 (Ni) 根 据 项 目 工 可 报 告 提 供 的 交 通 量, 推 算 各 评 价 年 的 昼 夜 小 时 车 流 量 见 表 背 ] 路 段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表 项 目 各 路 段 小 时 车 流 量 预 测 值 单 位 : 辆 /h 近 期 (2017 年 ) 中 期 (2023 年 ) 远 期 (2031 年 ) 车 型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3) 附 加 衰 减 量 ( S) 第 184 页

196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传 播 途 中 的 附 加 衰 减 量 因 各 路 段 的 路 基 形 式 路 面 与 地 面 的 相 对 高 差 路 基 两 侧 的 地 形 地 物 等 不 同 而 各 异, 根 据 敏 感 点 状 况 逐 段 逐 点 计 算 (4) 线 路 因 素 引 起 的 修 正 量 ( L 1 ) 1 纵 坡 修 正 量 ( L 坡 度 ) 大 型 车 : L 坡 度 =98 β 中 型 车 : L 坡 度 =73 β 小 型 车 : L 坡 度 =50 β db(a) db(a) db(a) 式 中 :β 公 路 纵 坡 坡,% 2 路 面 修 正 量 ( L 路 面 ) 不 同 路 面 的 噪 声 修 正 量 见 表 表 不 同 路 面 的 噪 声 修 正 量 路 面 类 型 不 同 行 驶 速 度 修 正 量 km/h 沥 青 混 凝 土 水 泥 混 凝 土 (4) 声 波 传 播 途 径 中 衰 减 量 ( L2)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传 播 途 中 的 附 加 衰 减 量 因 各 路 段 的 路 基 形 式 路 面 与 地 面 的 相 对 高 差 路 基 两 侧 的 地 形 地 物 等 不 同 而 各 异, 根 据 敏 感 点 状 况 逐 段 逐 点 计 算 1 障 碍 物 衰 减 (Abar) A bar L 树 林 L 农 村 房 屋 L 声 影 区 a) 林 带 引 起 的 障 碍 衰 减 量 (L 树 林 ) 绿 化 林 带 的 附 加 衰 减 与 树 种 林 带 结 构 和 密 度 等 因 素 有 关 在 声 源 附 近 的 绿 化 林 带, 或 在 预 测 点 附 近 的 绿 化 林 带, 或 两 者 均 有 的 情 况 都 可 以 使 声 波 衰 减, 见 图 图 通 过 树 和 灌 木 时 噪 声 衰 减 示 意 图 通 过 树 叶 传 播 造 成 的 噪 声 衰 减 随 通 过 树 叶 传 播 距 离 df 的 增 长 而 增 加, 其 中 df=d1+d2, 为 了 计 算 d1 和 d2, 可 假 设 弯 曲 路 径 的 半 径 为 5km 第 185 页

197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中 的 第 一 行 给 出 了 通 过 总 长 度 为 10m 到 20m 之 间 的 密 叶 时, 由 密 叶 引 起 的 衰 减 ; 第 二 行 为 通 过 总 长 度 20m 到 200m 之 间 密 叶 时 的 衰 减 系 数 ; 当 通 过 密 叶 的 路 径 长 度 大 于 200m 时, 可 使 用 200m 的 衰 减 值 项 目 表 倍 频 带 噪 声 通 过 密 叶 传 播 时 产 生 的 衰 减 传 播 距 离 df(m) 倍 频 带 中 心 频 率 HZ 衰 减 (db) 10 d f< 衰 减 系 数 (db/m) 20 d f< b)l 农 村 房 屋 为 农 村 房 屋 的 障 碍 衰 减 量 农 村 房 屋 衰 减 量 参 照 GB/T 附 录 A 进 行 计 算 一 般 农 村 民 房 比 较 分 散, 它 们 对 噪 声 的 附 加 衰 减 量 估 算 按 表 取 值 在 噪 声 预 测 时, 接 受 ( 预 测 ) 点 设 在 第 一 排 房 屋 的 窗 前, 随 后 建 筑 的 环 境 噪 声 级 按 表 及 图 进 行 估 算 表 建 筑 物 噪 声 衰 减 量 估 算 值 房 屋 状 况 衰 减 量 ΔL 备 注 第 一 排 房 屋 占 地 面 积 40~60% 第 一 排 房 屋 占 地 面 积 70~90% 每 增 加 一 排 房 屋 注 : 本 表 仅 适 用 于 平 路 堤 路 侧 的 建 筑 物 行 车 线 -3 db -5 db -1.5 db 最 大 绝 对 衰 减 量 10dB 房 屋 占 地 面 积 按 图 计 算 第 一 排 S 1 S S 2 S 3 S n P( 计 算 点 ) 图 c) 声 影 区 衰 减 ( L 声 影 区 ) 房 屋 占 地 面 积 S=S 1+S 2+ +S n 接 受 点 对 房 屋 张 角 至 行 车 线 三 角 形 的 总 面 积 S 0=S S 房 屋 占 地 面 积 百 分 比 = 100% SO 第 一 排 房 屋 占 地 面 积 计 算 示 意 图 L 声 影 区 为 预 测 点 在 路 堤 或 路 堑 两 侧 声 影 区 引 起 的 绕 射 声 衰 减 量 当 预 测 点 处 于 声 照 区, L 声 影 区 =0 当 预 测 点 位 于 声 影 区, L 声 影 区 主 要 取 决 于 声 程 差 δ 在 计 算 绕 射 声 衰 减 量 时 使 用 菲 涅 耳 数 Nmax 菲 涅 耳 数 定 义 为 : N 2 max 式 中 : Nmax 菲 涅 耳 数 ; λ 声 波 波 长,m; δ 声 程 差,m; 由 图 计 算 δ,δ=a+b-c 第 186 页

198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a 声 源 与 路 基 边 缘 ( 或 路 堑 顶 部 ) 距 离,m; b 接 受 ( 预 测 ) 点 至 路 基 边 缘 ( 或 路 堑 顶 部 ) 距 离,m; c 声 源 与 接 受 ( 预 测 ) 点 间 的 直 线 距 离,m 图 线 源 绕 射 声 衰 减 量 的 计 算 模 式 如 下 式 : 声 程 差 δ 计 算 示 意 图 L 其 中 :t=20 Nmax/3 声 影 区 2 空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衰 减 (Aatm) 3 10 lg( 4 tan 3 10 lg( 2 ln( t 空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衰 减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A atm - r ) (r (1 t ) ) (1 t) (1 t) 2 ( t 1) ) 2 ( t 1)) ( 当 t 1时 ) ( 当 t 1时 ) 式 中 :a 为 温 度 湿 度 和 声 波 频 率 的 函 数, 预 测 计 算 中 一 般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常 年 平 均 气 温 和 湿 度 选 择 相 应 的 空 气 吸 收 系 数, 见 表 温 度 ( ) 相 对 湿 度 (%) 表 倍 频 带 噪 声 的 大 气 吸 收 衰 减 系 数 α 大 气 吸 收 衰 减 系 数 α,db/km 倍 频 带 中 心 频 率 HZ 第 187 页

199 温 度 ( ) 相 对 湿 度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大 气 吸 收 衰 减 系 数 α,db/km 倍 频 带 中 心 频 率 HZ 地 面 效 应 衰 减 (Agr) 当 声 波 越 过 疏 松 地 面 传 播 时, 或 大 部 分 为 疏 松 地 面 的 混 合 地 面, 且 在 接 受 点 仅 计 算 A 声 级 前 提 下,Agr 可 用 下 式 计 算 Agr=4.8-(2hm/d)[17+(300/d)] 式 中 Agr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衰 减 值,dB; d 声 源 到 接 受 点 的 距 离,m; hm 传 播 路 径 的 平 均 离 地 高 度,m;hm=F/d, 可 按 估 计 平 均 高 度 hm 的 图 计 算, 见 图 若 Agr 计 算 出 负 值,Agr 可 用 0 代 替 其 他 情 况 可 参 照 声 学 户 外 声 传 播 的 衰 减 第 2 部 分 一 般 计 算 方 法 (GB/T1747.2) 进 行 计 算 图 估 计 平 均 高 度 hm 的 方 法 (5) 由 反 射 等 引 起 的 修 正 量 ( L3) 本 公 路 涉 及 的 修 正 主 要 为 两 侧 建 筑 物 的 反 射 声 修 正 量 当 线 路 两 侧 建 筑 物 间 距 小 于 总 计 算 高 度 30% 时, 其 反 射 声 修 正 量 为 : 两 侧 建 筑 物 是 反 射 面 时 : L 反 射 4H b w 两 侧 建 筑 物 是 一 般 吸 收 性 表 面 : L 反 射 两 侧 建 筑 物 为 全 吸 收 性 表 面 : L反 射 0 2H b w 第 188 页

200 式 中 :w 为 线 路 两 侧 建 筑 物 反 射 面 的 间 距,m;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Hb 为 构 筑 物 的 平 均 高 度, 取 线 路 两 侧 较 低 一 侧 高 度 平 均 值 代 入 计 算,m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项 目 不 同 时 间 不 同 距 离 的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 在 营 运 期 各 时 段 不 同 标 准 的 达 标 估 算 距 离 ( 长 路 段 预 测, 未 考 虑 障 碍 物 等 的 影 响 ) 见 表 项 目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区 路 段 噪 声 等 值 线 分 别 见 图 至 图 路 段 营 运 期 表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 平 路 堤 ) 单 位 :db 预 测 点 距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时 段 10m 20m 30m 40m 50m 60m 80m 100m 120m 160m 200m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昼 间 近 期 夜 间 昼 间 中 期 夜 间 昼 间 远 期 夜 间 表 交 通 噪 声 4a 类 2 类 标 准 的 达 标 距 离 ( 平 路 堤, 距 路 中 心 线 ) 近 期 (m) 中 期 (m) 远 期 (m) 路 段 标 准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2 类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4a 类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 a. 按 4a 类 标 准, 营 运 期 各 时 段 昼 间 在 路 肩 外 即 可 达 标, 营 运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夜 间 达 标 距 离 分 别 为 公 路 中 心 线 外 6m 10m 15m b. 按 2 类 标 准, 营 运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昼 间 达 标 距 离 分 别 为 道 路 中 心 线 外 11m 14m 17m, 夜 间 达 标 距 离 分 别 为 公 路 中 心 线 外 19m 25m 31m 表 可 以 作 为 道 路 沿 线 乡 镇 建 筑 规 划 的 依 据, 建 议 不 要 在 距 离 公 路 路 中 心 线 25m 的 范 围 内 规 划 直 接 面 对 公 路 的 学 校 等 声 敏 感 建 筑 敏 感 点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项 目 营 运 期 公 路 两 侧 红 线 外 35m 以 内 的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4a 类 标 准, 但 学 校 等 特 殊 敏 感 点, 执 行 2 类 标 准 ; 公 路 两 侧 红 线 外 35m 以 外 区 域 执 行 2 类 标 准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考 虑 其 所 处 的 路 段 及 所 对 应 的 地 面 覆 盖 状 况 道 路 结 构 路 堤 或 路 堑 高 度 公 路 有 限 长 声 源 地 形 地 物 等 因 素 修 正, 由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迭 加 相 应 的 声 环 境 第 189 页

201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背 景 值 得 到 对 于 学 校 教 学 楼 夜 间 不 进 行 预 测 评 估, 学 生 宿 舍 昼 间 不 进 行 预 测 评 估, 有 教 室 住 宿 的 对 教 师 宿 舍 进 行 昼 间 夜 间 的 预 测 评 估 项 目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营 运 期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 各 敏 感 点 达 标 分 类 分 析 情 况 见 表 , 沿 线 敏 感 点 达 标 情 况 汇 总 见 表 第 190 页

202 序 号 敏 感 点 地 名 桩 号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村 黄 金 湾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村 水 队 习 酒 镇 岩 寨 村 岔 角 滩 习 酒 镇 顺 山 村 顺 山 铺 隆 兴 镇 陶 罐 村 鸡 爬 坎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园 滩 子 K 与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表 执 行 标 准 路 左 a 类 路 左 类 路 右 a 类 路 右 类 K 路 右 类 K K 路 左 a 类 路 左 类 路 左 7 0 4a 类 路 右 a 类 K 路 右 7 0 4a 类 K 路 右 a 类 路 右 类 时 段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表 背 景 值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 (db)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db) 环 境 噪 声 超 标 量 (db)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K 路 右 a 类 昼 间 第 191 页

203 序 号 敏 感 点 地 名 桩 号 与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执 行 标 准 时 段 背 景 值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 (db)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db) 环 境 噪 声 超 标 量 (db)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煤 滩 子 夜 间 路 右 类 昼 间 夜 间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2 组 河 嘴 K 两 侧 6 0 4a 类 昼 间 夜 间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老 屋 宕 K 路 左 6 0 4a 类 路 右 a 类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黄 泥 坡 K 路 右 a 类 昼 间 夜 间 路 左 a 类 昼 间 夜 间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瓢 儿 滩 K 路 右 6 0 4a 类 昼 间 夜 间 路 右 类 昼 间 夜 间 路 左 6 0 4a 类 昼 间 夜 间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坪 上 K 路 右 6 7 4a 类 昼 间 夜 间 路 右 类 昼 间 夜 间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皂 角 坝 K 路 左 a 类 昼 间 夜 间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K 路 左 6 0 4a 类 昼 间 第 192 页

204 序 号 敏 感 点 地 名 桩 号 与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高 差 (m) 执 行 标 准 时 段 背 景 值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 (db)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db) 环 境 噪 声 超 标 量 (db)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淋 滩 夜 间 路 右 a 类 路 右 类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淋 滩 小 学 K 路 右 教 类 昼 间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大 屋 宕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新 田 湾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堡 寨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4 组 方 家 坝 K 路 右 a 类 K 路 左 a 类 K 路 右 6 5 4a 类 K 土 城 镇 新 阳 村 K 路 右 a 类 路 右 类 路 右 7 5 4a 类 路 右 类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第 193 页

205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营 运 时 段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超 标 声 级 表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噪 声 达 标 情 况 表 既 有 4a 类 区 又 有 2 类 区 (9 个 ) 4a 区 2 类 区 2 类 区 (2 个 ) 4a 类 区 (9 个 )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超 标 个 数 < 最 大 超 标 (db) 超 标 个 数 < 最 大 超 标 (db) 超 标 个 数 < 最 大 超 标 (db) 超 标 点 合 计 预 测 时 段 营 运 近 期 营 运 中 期 营 运 远 期 超 标 情 况 不 超 标 超 标 <3dB 表 沿 线 敏 感 点 达 标 情 况 汇 总 表 敏 感 点 名 称 统 计 习 酒 镇 ( 黄 金 坪 村 黄 金 湾 黄 金 坪 村 水 队 岩 寨 村 岔 角 滩 ) 隆 兴 镇 ( 滨 江 村 园 滩 子 滨 江 村 煤 滩 子 江 村 黄 泥 坡 淋 滩 村 皂 角 坝 淋 滩 小 学 淋 滩 村 大 屋 宕 淋 滩 村 新 田 湾 ) 土 城 镇 ( 黄 金 湾 村 堡 寨 黄 金 湾 村 4 组 方 家 坝 新 阳 村 ) 习 酒 镇 ( 顺 山 村 顺 山 铺 ) 隆 兴 镇 ( 陶 罐 村 鸡 爬 坎 滨 江 村 2 组 河 嘴 滨 江 村 老 屋 宕 滨 江 村 瓢 儿 滩 淋 滩 村 坪 上 淋 滩 村 淋 滩 ) 敏 感 点 数 量 ( 20 个 ) 超 标 3dB 0 不 超 标 超 标 <3dB 习 酒 镇 ( 黄 金 坪 村 黄 金 湾 黄 金 坪 村 水 队 岩 寨 村 岔 角 滩 ) 隆 兴 镇 ( 滨 江 村 园 滩 子 滨 江 村 煤 滩 子 江 村 黄 泥 坡 淋 滩 村 皂 角 坝 淋 滩 小 学 淋 滩 村 大 屋 宕 淋 滩 村 新 田 湾 ) 土 城 镇 ( 黄 金 湾 村 4 组 方 家 坝 ) 习 酒 镇 ( 顺 山 村 顺 山 铺 ) 隆 兴 镇 ( 陶 罐 村 鸡 爬 坎 滨 江 村 2 组 河 嘴 滨 江 村 老 屋 宕 滨 江 村 瓢 儿 滩 淋 滩 村 坪 上 淋 滩 村 淋 滩 ) 土 城 镇 ( 黄 金 湾 村 堡 寨 新 阳 村 ) 超 标 3dB 0 不 超 标 习 酒 镇 ( 黄 金 坪 村 黄 金 湾 黄 金 坪 村 水 队 岩 寨 村 岔 角 滩 ) 隆 兴 镇 ( 滨 江 村 园 滩 子 滨 江 村 煤 滩 子 江 村 黄 泥 坡 淋 滩 村 皂 角 坝 淋 滩 小 学 淋 滩 村 大 屋 宕 淋 滩 村 新 田 湾 ) 土 城 镇 ( 黄 金 湾 村 4 组 方 家 坝 ) 超 标 <3dB 土 城 镇 ( 黄 金 湾 村 堡 寨 新 阳 村 ) 2 习 酒 镇 ( 顺 山 村 顺 山 铺 ) 隆 兴 镇 ( 陶 罐 村 鸡 爬 坎 滨 江 村 2 组 超 标 3dB 河 嘴 滨 江 村 老 屋 宕 滨 江 村 瓢 儿 滩 淋 滩 村 坪 上 淋 滩 村 淋 滩 ) 通 过 表 表 和 表 可 看 出 : 1 沿 线 的 20 处 环 境 敏 感 点 中, 营 运 近 期 不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13 处, 营 运 中 期 不 超 标 的 敏 第 194 页

206 感 点 11 处, 营 运 远 期 不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有 11 处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2 营 运 近 期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有 7 处, 超 标 量 均 小 于 1dB, 且 均 为 夜 间 超 标 ; 营 运 中 期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有 9 处, 超 标 量 均 小 于 3dB, 且 均 为 夜 间 超 标 ; 营 运 远 期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有 9 处, 超 标 量 小 于 3dB 的 有 2 处, 大 于 3dB 的 有 7 处, 且 均 为 夜 间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量 为 3.4dB 3 敏 感 点 超 标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距 离 公 路 较 近, 均 为 直 接 面 向 公 路 且 距 路 肩 距 离 小 于 3m 的 敏 感 点, 且 这 些 敏 感 点 与 路 面 基 本 无 高 差 敏 感 点 噪 声 贡 献 值 分 析 根 据 表 各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以 及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分 析, 项 目 各 敏 感 点 运 营 近 期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昼 间 为 0~10.5dB, 夜 间 为 0.1~14.6dB; 运 营 中 期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昼 间 为 0~11.6dB, 夜 间 为 0.1~16.2dB; 营 运 远 期 交 通 噪 声 贡 献 值 昼 间 为 0~12.9dB, 夜 间 为 0.1~17.4dB 对 于 部 分 与 拟 改 扩 建 公 路 距 离 较 远, 高 差 大 于 10m 的 居 民 点, 交 通 噪 声 对 其 声 环 境 贡 献 值 一 般 低 于 3dB 但 对 于 公 路 两 侧, 距 离 小 于 15m, 且 高 差 相 对 较 小 的 居 民 点, 交 通 噪 声 对 其 声 环 境 贡 献 值 一 般 大 于 5dB 项 目 对 2 处 敏 感 点 进 行 了 现 状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及 1 处 敏 感 点 进 行 了 24h 连 续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通 过 监 测 及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部 分 敏 感 点 交 通 噪 声 增 加 值 统 计 如 下 表 表 项 目 部 分 敏 感 点 交 通 噪 声 增 加 值 分 析 表 单 位 :db(a) 环 境 噪 声 背 景 值 现 状 交 通 噪 声 近 期 预 测 交 通 噪 声 增 加 值 敏 感 点 备 注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河 嘴 原 线 位 堡 寨 原 线 位 淋 滩 村 原 线 位 通 过 分 析, 项 目 在 原 线 位 基 础 上 改 建 后 沿 线 各 敏 感 点 中 昼 间 夜 间 噪 声 均 有 增 加, 其 中 昼 间 增 加 2.6~5.9dB, 夜 间 增 加 6.8~12.1dB 分 析 原 因 主 要 是 道 路 改 建 后 吸 引 了 周 边 道 路 的 交 通, 交 通 流 量 有 所 增 加, 同 时 道 路 等 级 提 高 后 车 辆 的 行 驶 速 度 加 快, 敏 感 点 前 排 建 筑 距 道 路 边 缘 距 离 更 近, 导 致 临 路 前 排 建 筑 物 受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相 对 加 大 同 时 本 次 进 行 交 通 噪 声 监 测 时, 项 目 沿 线 路 段 由 于 地 质 滑 坡, 多 处 道 路 不 能 通 行, 沿 线 车 流 量 较 平 时 小 很 多, 所 以 交 通 噪 声 现 状 值 监 测 偏 低, 导 致 通 车 后 预 测 交 通 噪 声 增 加 值 偏 大 总 体 来 说, 项 目 改 扩 建 优 化 了 沿 线 道 路 线 形, 路 面 采 用 了 吸 声 更 好 的 沥 青 路 面, 虽 交 通 噪 声 有 所 增 加, 但 项 目 改 扩 建 后 改 善 了 当 地 的 交 通 条 件, 通 过 预 测 分 析, 采 取 一 定 的 措 施 后 对 沿 线 的 声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是 可 接 受 的 第 195 页

207 5.5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区 气 象 条 件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亚 热 带 湿 润 季 风 气 候, 四 季 分 明 夏 季 高 温 多 伏 旱 ; 秋 季 温 度 下 降 快, 多 绵 绵 阴 雨 ; 冬 季 多 低 温 阴 雨 ; 春 季 气 温 回 升 不 稳 定, 多 夜 雨 ; 多 阴 雨 少 日 照 湿 度 大 ; 局 地 小 气 候 明 显 ; 气 候 的 垂 直 差 异 十 分 显 著 项 目 所 经 过 的 习 水 县 年 均 气 温 13.1, 年 均 降 水 mm,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84.0%,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1.35 米 / 秒, 最 大 风 速 13.0m/s,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ENE 风, 频 率 为 14.66%, 四 季 主 导 风 向 与 年 度 主 导 风 向 基 本 一 致, 静 风 频 率 最 大, 年 均 为 12.0% 施 工 期 空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污 染 源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是 扬 尘 粉 尘 和 沥 青 烟 扬 尘 和 粉 尘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运 输 筑 路 机 械 作 业 等 施 工 环 节 沥 青 烟 主 要 产 生 于 路 面 铺 装 环 节 另 外 施 工 前 的 部 分 路 段 存 在 需 要 拆 迁 的 建 筑, 在 拆 除 这 些 建 筑 物 的 过 程 中 也 会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尘 污 染 (2)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TSP 影 响 可 类 比 分 析, 成 渝 快 速 公 路 施 工 过 程 中 TSP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从 表 中 可 看 出, 施 工 期 TSP 污 染 严 重, 但 影 响 周 期 短 表 施 工 现 场 TSP 监 测 结 果 施 工 内 容 起 尘 因 素 风 速 (m/s) 距 离 (m) 浓 度 (mg/m 3 ) 土 方 装 卸 运 输 现 场 施 工 灰 土 装 卸 混 合 运 输 1.2 石 料 运 输 2.4 在 路 基 施 工 阶 段, 道 路 沿 线 有 路 基 开 挖 以 及 土 石 方 的 运 输, 会 产 生 大 量 的 扬 尘, 如 果 不 采 取 严 格 的 防 治 措 施, 会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在 施 工 现 场 产 生 的 颗 粒 性 空 气 污 染 物 粒 径 较 大, 所 含 PM10 的 比 重 相 对 较 低 这 些 污 染 物 质 由 于 其 自 身 重 量 较 大, 容 易 沉 降, 因 此 其 污 染 范 围 相 对 较 小 从 类 比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施 工 场 地 150m 范 围 内 TSP 浓 度 严 重 超 标 通 过 调 查, 项 目 拟 设 置 的 5 处 施 工 场 地 有 2 处 距 离 沿 线 居 民 点 距 离 在 150~190m 之 间, 其 中 岩 寨 村 岔 角 滩 距 施 工 场 地 距 离 约 为 190m, 黄 金 湾 村 方 家 坝 距 施 工 场 地 距 离 约 为 150m, 其 余 所 有 村 庄 学 校 等 敏 感 点 距 设 置 的 场 地 距 离 均 超 过 300m 施 工 期 扬 尘 的 产 生 量 与 施 工 方 法 土 壤 湿 度 气 象 条 件 等 有 关 施 工 机 械 化 程 度 高, 扬 尘 的 产 生 量 少 ; 土 第 196 页

208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壤 湿 度 大 则 有 利 于 控 制 尘 土 飞 扬 ; 雨 季 与 旱 季 施 工 产 尘 量 也 大 不 一 样, 雨 季 扬 尘 对 附 近 影 响 小 ; 风 速 大 小 对 尘 也 有 显 著 影 响, 干 季 湿 度 低, 有 风 易 扬 尘, 尤 其 是 午 后 风 比 较 大 因 此, 施 工 期 对 尘 的 影 响 不 确 定 因 子 较 多, 但 只 要 采 取 适 当 措 施, 比 如 晴 天 路 面 定 期 洒 水, 杨 尘 的 污 染 是 可 以 降 到 最 低 限 度 的 修 路 造 成 的 粉 尘 污 染 将 随 着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另 外 在 筑 路 材 料 和 废 渣 的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运 输 车 辆 的 密 封 性, 同 时 在 运 输 途 中 应 加 强 覆 盖, 防 止 灰 土 料 的 散 落 另 外, 在 装 卸 现 场 开 挖 现 场 和 灰 土 混 合 现 场 应 定 时 洒 水, 防 止 尘 土 飞 扬 施 工 期, 沥 青 的 熬 制 搅 拌 过 程 中 将 会 有 沥 青 烟 和 苯 并 [a] 芘 的 排 出 其 排 放 浓 度 可 按 不 同 的 拌 和 设 备 类 比 京 津 塘 大 羊 坊 沥 青 搅 拌 站 的 情 况 大 羊 坊 沥 青 搅 拌 站 采 用 先 进 设 备 ( 意 大 利 MV2V) 沥 青 烟 排 放 浓 度 为 22.7mg/m 3, 可 满 足 GB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为 80~150mg/m 3 ), 苯 并 [a] 芘 满 足 GB (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为 0.01μg/m 3 ); 其 下 风 向 100m 处,TSP 满 足 GB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0.30mg/m 3 ) 从 上 述 类 比 可 知, 当 本 工 程 采 用 上 述 同 类 型 设 备, 生 产 规 模 也 大 致 相 当 时, 在 下 风 向 100m 将 能 达 到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要 求 在 路 面 铺 装 过 程 中, 沥 青 烟 的 产 生 量 相 对 较 小, 同 时 应 采 取 水 冷 措 施, 可 使 沥 青 烟 的 产 生 量 明 显 减 少 本 工 程 沥 青 拌 合 站 位 置 距 离 居 民 300m 以 外, 对 周 边 的 居 民 点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注 意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则 沿 线 各 个 敏 感 点 处 的 沥 青 烟 浓 度 均 可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要 求 营 运 期 空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计 算 采 用 下 列 模 式 计 算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 Q j 3 i 1 A E i ij 式 中 :Qj j 类 气 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度 (mg/s m); Ai i 型 车 预 测 年 的 小 时 交 通 量 ( 辆 / 小 时 ); Eij i 型 车 j 类 排 放 物 在 预 测 年 的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g/ 辆 km) NO2 单 车 排 放 因 子 及 项 目 各 段 车 辆 的 排 放 源 强, 计 算 结 果 参 见 表 (2) 扩 散 模 式 和 参 数 选 择 1 本 次 预 测 NO2 采 用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推 荐 的 扩 散 模 式 : a. 当 风 向 与 线 源 夹 角 为 0< <90, 扩 散 预 测 模 式 为 : C PR 2 Q y 2 j B 1 z h z h U exp exp A exp 2 y z 2 y z Z 2 2 第 197 页 2 dl

209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式 中 :CPR 公 路 线 源 AB 段 对 预 测 点 R0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mg/m 3 ); U 预 测 路 段 有 效 排 放 源 高 处 的 平 均 风 速 (m/s); Qj 气 态 j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度 (mg/ 辆 m); y, z 水 平 横 风 向 和 垂 直 扩 散 参 数 (m), y= y(x), z= z(x); x 线 源 微 元 中 点 至 预 测 点 的 下 风 向 距 离 (m); y 线 源 微 元 中 点 至 预 测 点 的 横 风 向 距 离 (m); z 预 测 点 至 地 面 高 度 (m); h 有 效 排 放 源 高 度 (m); A,B 线 源 起 点 及 终 点 b. 当 风 向 与 线 源 垂 直 时, 扩 散 预 测 模 式 为 : C 垂 直 式 中 符 号 意 义 同 前 Q j 2 h exp 2 U 2 Z c. 当 风 向 与 线 源 平 行 时, 扩 散 预 测 模 式 为 : Z C 平 行 Q U Z j r 2 式 中 : r y 2 z 2 e 2 1 e z y 其 余 符 号 意 义 同 前 (3) 项 目 沿 线 大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预 测 根 据 预 测 交 通 量, 分 别 预 测 项 目 建 成 后 营 运 近 期 中 期 和 远 期 NO2 的 日 均 和 高 峰 小 时 浓 度 计 算 日 均 浓 度 高 峰 小 时 浓 度 考 虑 的 条 件 是 典 型 气 象 条 件 各 路 段 NO2 日 均 浓 度 分 布 见 表 , 各 路 段 NO2 高 峰 小 时 浓 度 分 布 见 表 时 段 表 项 目 沿 线 NO2 日 均 浓 度 预 测 表 单 位 :mg/m 3 与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时 段 表 项 目 沿 线 NO2 高 峰 小 时 浓 度 预 测 表 单 位 :mg/m 3 与 路 中 心 线 距 离 (m) 第 198 页

210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本 项 目 沿 线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从 各 路 段 NO2 的 日 均 预 测 浓 度 及 高 峰 小 时 预 测 浓 度 结 果 可 知 : 在 营 运 期 各 时 段, 全 线 NO2 日 均 浓 度 及 高 峰 小 时 浓 度 距 离 路 中 心 线 10m 外 可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分 析 其 原 因, 项 目 因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本 身 较 好, 大 气 环 境 容 量 较 大 本 项 目 交 通 量 相 对 较 低, 由 于 对 环 保 的 重 视 技 术 的 进 步 和 清 洁 能 源 的 广 泛 应 用, 机 动 车 辆 单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将 逐 渐 降 低,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项 目 区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4) 敏 感 点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敏 感 点 环 境 空 气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敏 感 点 计 算 均 考 虑 路 线 的 纵 坡 高 差 和 地 形 条 件 的 影 响 并 叠 加 了 背 景 值 通 过 预 测, 各 敏 感 点 NO2 浓 度 分 布 见 表 项 目 沿 线 的 20 个 敏 感 点 营 运 期 各 时 段 NO2 日 均 浓 度 NO2 高 峰 小 时 浓 度 均 达 标 分 析 其 原 因, 项 目 因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本 身 较 好, 本 项 目 交 通 量 相 对 较 低, 由 于 对 环 保 的 重 视 技 术 的 进 步 和 清 洁 能 源 的 广 泛 应 用, 机 动 车 辆 单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将 逐 渐 降 低,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项 目 周 边 乡 镇 及 居 民 点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第 199 页

211 序 号 敏 感 点 表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大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中 心 桩 号 与 公 路 关 系 日 均 浓 度 高 峰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超 标 高 峰 浓 度 超 标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1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村 黄 金 湾 K 两 侧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村 水 队 K 路 右 习 酒 镇 岩 寨 村 岔 角 滩 K 路 左 习 酒 镇 顺 山 村 顺 山 铺 K 两 侧 隆 兴 镇 陶 罐 村 鸡 爬 坎 K 路 右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园 滩 子 K 路 右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煤 滩 子 K 路 右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2 组 河 嘴 K 两 侧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老 屋 宕 K 两 侧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黄 泥 坡 K 路 右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瓢 儿 滩 K 两 侧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坪 上 K 两 侧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皂 角 坝 K 路 左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淋 滩 K 两 侧 淋 滩 小 学 K 路 右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大 屋 宕 K 路 右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新 田 湾 K 路 左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堡 寨 K 路 右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4 组 方 家 坝 K 路 右 土 城 镇 新 阳 村 K 路 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200 页

212 5.5.4 隧 道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分 析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过 程 对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隧 道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三 个 方 面 : 凿 岩 挖 掘 爆 破 等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以 及 汽 车 及 其 它 行 驶 的 机 械 设 备 在 运 行 的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燃 油 产 生 的 尾 气 ; 爆 破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N S 等 有 害 气 体 化 合 物 (1) 施 工 粉 尘 本 项 目 隧 道 施 工 主 要 采 用 钻 爆 法 进 行, 隧 道 施 工 中 在 隧 道 钻 孔 爆 破 隧 道 弃 碴 装 运 喷 射 混 凝 土 现 场 钢 筋 焊 接 防 水 层 焊 接 衬 砌 混 凝 土 施 工 等 施 工 工 序 中 会 产 生 大 量 粉 尘 污 染, 有 关 资 料 表 明, 在 隧 道 施 工 中 爆 破 产 尘 和 工 艺 产 尘 ( 如 喷 射 混 凝 土 ) 是 粉 尘 的 主 要 来 源, 约 占 总 产 尘 量 的 80%~90%, 而 其 他 尘 源 产 尘 量 仅 占 10%~20% 粉 尘 污 染 对 隧 道 内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具 有 较 大 影 响, 如 果 不 进 行 治 理 会 对 隧 道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身 体 健 康 产 生 严 重 危 害 因 此,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需 采 取 相 关 措 施, 尽 量 减 少 粉 尘 的 产 生 并 缩 小 粉 尘 的 影 响 范 围 本 项 目 隧 道 施 工 将 采 取 水 封 爆 破 技 术 湿 式 凿 岩 湿 喷 混 凝 土 自 动 化 水 幕 降 尘 技 术 或 喷 淋 抑 尘 技 术 等 减 降 排 除 尘 技 术, 施 工 人 员 戴 防 尘 口 罩 将 大 大 降 低 隧 道 粉 尘 内 的 浓 度 和 危 害 性 (2) 施 工 设 备 燃 油 废 气 隧 道 施 工 过 程 使 用 的 机 械 设 备 主 要 以 柴 油 作 为 燃 料, 使 用 以 柴 油 机 作 动 力 的 设 备 主 要 有 : 钻 爆 设 备 ( 凿 岩 台 车 ), 装 渣 设 备 ( 正 装 侧 卸 式 装 载 机 挖 掘 机 ), 运 渣 设 备 ( 拖 拉 机 柴 油 自 卸 汽 车 ) 等 柴 油 机 排 放 的 有 害 物 主 要 有 : 碳 氢 化 合 物 (HC) CO 氮 氧 化 合 物 (NO) 氧 化 硫 及 颗 粒 物 质 等 由 于 隧 道 内 空 间 小, 独 头 掘 进 通 风 条 件 差, 工 程 机 械 在 隧 道 内 作 业, 柴 油 机 排 放 的 大 量 废 气 难 以 排 净, 对 隧 道 形 成 长 时 间 污 染, 危 害 施 工 人 员 的 身 体 健 康 (3) 爆 破 施 工 产 生 的 主 要 气 体 有 N2 NO NO2 NH3 H2S SO2 SO3 等,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随 爆 破 强 度 变 化 较 大, 随 爆 破 强 度 增 大 而 增 大 主 要 对 隧 道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因 此, 隧 道 施 工 过 程 应 采 取 一 定 的 防 护 措 施, 以 减 小 施 工 产 生 的 粉 尘 有 害 气 体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和 对 施 工 人 员 健 康 的 威 胁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全 线 有 1 座 隧 道, 隧 道 长 度 约 480m, 为 短 隧 道 隧 道 内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来 自 于 机 动 车 尾 气 成 份 中 的 一 氧 化 碳 (CO) 和 氮 氧 化 物 (NOX), 其 中,CO 具 有 极 大 的 毒 性 ;NOX 危 害 呼 吸 系 统, 是 光 化 学 烟 雾 形 成 的 主 要 因 素 隧 道 内 CO 和 NOX 有 害 气 体 浓 度 过 高, 将 对 隧 道 检 修 维 护 人 员 及 隧 道 行 车 安 全 产 生 一 定 程 第 201 页

213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度 影 响 根 据 公 路 隧 道 设 计 规 范 (JTGD ), 隧 道 内 一 氧 化 碳 允 许 浓 度 如 表 所 示 本 评 价 选 用 CO 作 为 评 价 因 子 表 隧 道 内 一 氧 化 碳 允 许 浓 度 项 目 单 位 第 202 页 L 1000m 允 许 浓 度 L 3000m 正 常 营 运 Ppm 250(312.5mg/m 3 ) 200(250mg/m 3 ) CO 发 生 事 故,20 分 钟 内 Ppm 300(375mg/m 3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 小 时 值 ) 10mg/m 3 注 :1.L 指 隧 道 长 度 ;2. 隧 道 长 度 在 1000m~3000m 的 标 准 值 可 采 用 插 入 法 对 于 单 向 行 驶 自 然 通 风 隧 道, 隧 道 内 不 同 距 离 处 CO 的 浓 度 由 风 进 口 向 出 口 呈 线 性 增 加, 并 容 易 推 导 出 以 下 浓 度 预 测 模 式 : C( x) qx su 式 中 :C(x) 距 隧 道 进 风 口 xm 处 污 染 物 浓 度,mg/m 3 ; q 机 动 车 气 态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mg/s.m; x 距 隧 道 进 风 口 的 距 离,m; s 隧 道 横 断 面 面 积,m 2 ; u 隧 道 内 风 速,m/s 对 于 隧 道 单 洞, 因 车 流 引 起 的 空 气 流 动, 风 速 可 达 0.5m/s, 因 此, 假 定 各 隧 道 内 在 自 然 通 风 状 态 下 风 速 度 分 别 为 0.5m/s 采 用 上 述 浓 度 预 测 模 式 计 算, 习 酒 隧 道 不 同 位 置 CO 污 染 物 浓 度 结 果 见 表 隧 道 净 空 面 积 来 源 于 隧 道 内 轮 廓 设 计 图, 并 且 吹 入 隧 道 的 空 气 中 CO 浓 度 忽 略 不 计 预 测 年 风 速 交 通 状 况 2017 年 2023 年 2031 年 表 习 酒 隧 道 不 同 位 置 的 CO 浓 度 预 测 单 位 :mg/m 3 至 洞 口 不 同 距 离 位 置 处 的 CO 浓 度 50m 100m 150m 200m 300m 400m 480m 0.5 日 均 高 峰 日 均 高 峰 日 均 高 峰 从 中 可 知, 在 正 常 营 运 条 件 下, 当 隧 道 内 风 速 为 0.5m/s( 不 采 取 机 械 通 风 ), 运 营 近 期 中 期 和 远 期, 习 酒 隧 道 不 同 位 置 CO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达 标 (2) 隧 道 出 口 附 近 空 气 污 染 物 影 响

214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长 安 大 学 邓 顺 熙 教 授 采 用 流 体 力 学 和 质 量 守 恒 原 理 对 我 国 目 前 最 长 的 公 路 隧 道 秦 岭 终 南 山 特 长 隧 道 ( 长 18.02km) 洞 口 外 污 染 物 浓 度 场 进 行 了 扩 散 分 析 和 数 值 分 析 求 解, 得 出 结 论 : 公 路 隧 道 洞 口 排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分 布 由 洞 口 中 心 处 的 最 高 浓 度 随 平 面 距 离 的 增 加 而 衰 减, 尤 其 是 在 无 地 形 阻 挡 的 情 况 下 衰 减 显 著 ; 大 气 稳 定 度 对 公 路 隧 道 洞 口 外 污 染 物 浓 度 分 布 影 响 很 大, 在 大 气 处 于 稳 定 时, 污 染 物 扩 散 能 力 受 到 抑 制, 当 大 气 不 稳 定 时, 湍 流 运 动 加 强, 从 洞 口 排 出 的 污 染 物 扩 散 迅 速, 洞 口 周 围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低 ; 模 拟 大 气 稳 定 度 分 布 为 B D E 三 种 情 况 下 隧 道 洞 口 外 CO 浓 度 分 布 可 知, 隧 道 洞 口 外 60m 及 90m 处 最 大 CO 浓 度 分 别 不 超 过 10.0mg/m 3 和 8.5mg/m 3 可 见 隧 道 口 排 污 对 60m 外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不 大 本 项 目 设 置 的 短 隧 道 1 座 为 习 酒 隧 道, 采 用 自 然 通 风, 空 气 流 通 好, 隧 道 出 口 污 染 物 浓 度 比 秦 岭 终 南 山 特 长 隧 道 低 根 据 调 查, 本 项 目 隧 道 进 出 口 处 居 民 点 与 隧 道 口 距 离 均 大 于 60m, 因 此, 项 目 隧 道 进 出 口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不 会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5.6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产 业 政 策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项 目 的 建 设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2013 年 修 正 ) 中 公 路 及 道 路 运 输 ( 含 城 市 客 运 ) 类 国 省 干 线 改 造 升 级 属 于 鼓 励 类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与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项 目 与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已 在 节 进 行 详 细 分 析, 本 节 仅 进 行 结 论 介 绍 根 据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总 体 规 划 ( ), 项 目 主 线 K50+250~K51+100, 慢 行 系 统 MXK49+700~MXK 在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规 划 区 内 走 线, 主 线 占 地 类 型 为 农 林 用 地, 由 于 该 路 段 主 线 主 要 以 新 建 桥 梁 形 式 走 线, 对 农 林 用 地 占 用 较 少, 慢 行 系 统 占 地 类 型 为 道 路 用 地, 项 目 路 线 走 向 与 原 规 划 路 线 走 向 有 一 定 的 优 化, 对 当 地 的 规 划 影 响 很 小, 习 水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以 选 字 第 贷 号 选 址 意 见 书 同 意 本 工 程 线 路 走 线 根 据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总 体 规 划 ( ), 项 目 主 线 K81+150~K83+823, 慢 行 系 统 MXK79+900~MXK 在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规 划 区 内 走 线, 占 地 类 型 为 道 路 用 地,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当 地 规 划 对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是 加 快 黔 北 经 济 协 作 区 建 设 的 一 项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建 成 以 后, 将 促 进 土 地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使 影 响 区 内 的 产 业 布 局 进 一 步 趋 于 合 理 同 时, 交 通 条 件 的 改 善 为 赤 水 河 沿 线 旅 游 事 业 的 发 展 奠 定 了 基 础, 并 加 快 了 公 路 沿 线 白 酒 产 业 的 发 展 这 无 疑 对 公 路 沿 线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和 产 业 结 构 的 合 理 调 整 产 生 积 极 的 影 响, 在 加 快 增 第 203 页

215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长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的 同 时, 第 二 第 三 产 业 在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的 比 重 也 会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促 使 沿 线 地 区 的 产 业 结 构 趋 向 合 理 随 着 各 项 产 业 的 兴 起 和 发 展, 产 业 结 构 以 及 社 会 劳 动 者 构 成 比 例 将 会 发 生 变 化, 工 业 和 建 筑 业 为 主 体 的 第 二 产 业 将 大 力 发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旅 游 服 务 业 信 息 业 为 重 点 的 第 三 产 业 在 三 种 产 业 中 的 比 重 将 会 提 高, 职 工 和 城 镇 个 体 劳 动 者 人 数 将 有 更 多 增 长, 农 村 劳 动 者 人 数 将 会 有 所 下 降, 三 种 产 业 的 从 业 人 数 构 成 比 例 将 会 进 一 步 得 到 合 理 的 调 整, 从 而 有 利 地 促 进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对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的 建 成 与 投 入 运 营 将 使 沿 线 交 通 条 件 得 到 改 善, 加 快 乡 镇 间 贸 易 流 通, 另 外, 由 于 交 通 条 件 的 改 善, 也 将 促 进 沿 线 第 三 产 业 的 兴 起 和 资 源 的 开 发 利 用, 使 企 业 的 经 济 效 益 不 断 提 高, 地 区 的 经 济 将 会 得 到 长 足 发 展 经 济 的 发 展 为 社 会 提 供 大 量 的 就 业 机 会, 增 加 沿 线 人 民 收 入 水 平, 帮 助 解 决 农 村 劳 动 力 过 剩 的 矛 盾 随 着 人 民 物 质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对 卫 生 教 育 通 讯 文 化 娱 乐 等 精 神 生 活 的 要 求 日 益 强 烈, 将 更 好 地 促 进 公 路 沿 线 市 县 的 社 会 医 疗 卫 生 文 化 教 育 事 业 的 发 展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会 提 高 当 地 居 民 的 生 活 质 量 但 公 路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不 可 避 免 的 会 对 公 路 沿 线 居 民 的 生 活 带 来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如 : 施 工 车 辆 的 进 出, 对 沿 线 现 有 道 路 的 占 用, 将 影 响 沿 线 居 民 出 行 ; 施 工 车 辆 扬 尘 将 影 响 附 近 居 民 的 生 活 质 量 ; 施 工 噪 声 将 会 影 响 居 民 休 息 和 学 校 的 正 常 教 学 活 动 ; 施 工 租 住 地 的 污 水 生 活 垃 圾 和 生 产 废 物 的 排 放 对 沿 线 河 流 水 质 造 成 影 响, 施 工 人 员 的 文 明 程 度 都 可 能 会 影 响 当 地 村 民 的 日 常 生 活 施 工 期 受 影 响 的 主 要 是 公 路 两 侧 距 离 公 路 较 近 的 居 民 点 和 学 校,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应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以 减 缓 其 对 沿 线 居 民 的 影 响 对 资 源 利 用 的 影 响 (1) 对 旅 游 资 源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可 促 进 各 县 区 的 旅 游 业 发 展 赤 水 河 沿 线 旅 游 每 年 都 吸 引 大 量 的 国 内 外 游 客, 旅 游 业 呈 上 升 态 势, 发 展 旅 游 业 离 不 开 便 利 的 交 通, 项 目 的 建 成 将 形 成 更 方 便 快 捷 的 旅 游 交 通 网 络, 将 极 大 的 改 善 公 路 沿 线 各 乡 镇 的 道 路 交 通 条 件, 游 客 可 以 快 速 的 到 达 各 旅 游 景 点, 从 而 能 更 好 的 挖 掘 当 地 旅 游 资 源 的 潜 力, 提 升 旅 游 的 品 质, 促 进 旅 游 业 的 发 展 (2) 对 文 物 资 源 的 影 响 根 据 遵 义 市 赤 水 河 谷 旅 游 公 路 建 设 工 程 文 物 考 古 调 查 勘 探 暨 保 护 规 划 报 告 : 工 程 施 工 范 围 内 有 2 处 文 物 资 源, 均 为 习 水 县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工 程 沿 线 文 物 均 未 划 定 保 护 范 围 各 文 物 资 源 与 工 程 线 路 位 置 关 系 详 见 表 ,2 处 文 物 均 为 地 面 文 物, 地 面 文 物 原 第 204 页

216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则 上 均 原 址 保 护, 公 路 线 路 需 要 进 行 避 让, 工 程 在 建 设 阶 段, 施 工 开 挖 对 其 周 围 景 观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工 程 在 经 过 文 物 单 位 处 无 临 时 占 地, 无 高 填 深 挖 路 段, 工 程 施 工 期 较 短, 施 工 结 束 后 及 时 进 行 恢 复,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文 物 影 响 较 小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建 设 方 须 加 强 现 场 管 理, 防 止 施 工 作 业 中 对 其 造 成 破 坏 表 地 面 文 物 与 线 路 位 置 关 系 一 览 表 序 号 文 物 名 称 桩 号 与 线 路 位 置 关 系 ( 距 离 中 心 线 ) 1 习 水 县 隆 兴 镇 立 石 摩 崖 石 刻 K 主 线 右 侧 6m 2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景 福 寺 MXK 慢 行 系 统 左 侧 6m (3) 对 矿 产 资 源 的 影 响 公 路 所 处 的 项 目 区 矿 产 资 源 丰 富, 在 习 水 县 境 内 多 次 通 过 二 叠 系 煤 层, 公 路 与 矿 产 资 源 的 相 互 影 响 无 法 避 免 据 现 场 调 查 和 工 可 报 告, 公 路 涉 及 国 家 矿 产 地 1 个 涉 及 整 装 勘 查 区 1 各 涉 及 已 有 采 矿 权 4 个 ( 具 体 见 表 ) 公 路 建 设 对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由 于 习 水 县 境 内 采 矿 权 分 布 较 为 密 集, 且 本 工 程 为 旅 游 公 路, 主 要 沿 赤 水 和 走 线, 无 较 多 线 路 选 择, 不 可 避 免 会 压 覆 部 分 矿 产 资 源 公 路 的 建 成 将 为 沿 线 地 区 提 供 便 利 的 交 通 设 施, 改 善 运 输 条 件, 是 有 利 于 矿 产 资 源 的 开 发 与 利 用 的 同 时,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对 分 布 在 项 目 所 经 区 域 内 的 矿 产 资 源 给 予 了 充 分 的 重 视, 积 极 与 国 土 部 门 联 系, 并 按 照 相 应 程 序 委 托 相 关 单 位 进 编 制 了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调 查 报 告, 目 前 该 报 告 正 在 编 制 完 善 过 程 中, 环 评 建 议 在 下 阶 段 工 作 中 应 结 合 本 项 目 的 用 地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评 估 报 告 做 好 施 工 设 计 工 作, 减 小 对 压 覆 矿 产 资 源 的 影 响, 并 依 据 国 土 部 门 的 批 复 和 矿 产 资 源 法 对 压 覆 的 矿 产 资 源 进 行 赔 偿 对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景 群 的 影 响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景 群 为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独 立 景 群, 根 据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布 局 图, 以 及 咨 询 主 管 部 门, 项 目 不 涉 及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保 护 范 围 ( 距 离 保 护 范 围 最 近 距 离 为 25km), 距 离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独 立 景 群 内 景 点 最 近 距 离 为 300m 本 次 对 工 程 建 设 对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独 立 景 群 产 生 的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线 路 与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位 置 关 系 详 见 图 第 205 页

217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工 程 线 路 图 本 工 程 线 路 与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位 置 关 系 图 第 206 页

218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中 总 体 规 划 布 局 图, 以 及 咨 询 主 管 部 门,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土 城 景 群 按 独 立 景 点 对 待 项 目 主 线 终 点 路 段 距 离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景 群 中 的 土 城 渡 口 遗 址 边 缘 1050m, 距 离 四 渡 赤 水 纪 念 馆 红 军 总 司 令 部 遗 址 占 地 范 围 约 1.9km, 慢 行 系 统 终 点 距 离 土 城 渡 口 遗 址 边 缘 300m( 中 间 有 赤 水 河 相 隔 ), 距 离 四 渡 赤 水 纪 念 馆 红 军 总 司 令 部 遗 址 占 地 范 围 边 缘 约 740m( 中 间 有 水 狮 河 相 隔 ), 工 程 距 离 土 城 长 征 文 化 景 群 景 点 均 较 远 由 于 项 目 距 离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土 城 景 群 景 点 最 近 距 离 为 300m, 中 间 有 河 流 相 隔, 且 主 线 距 离 景 点 较 近 段 (K82+300~K83+823) 完 全 利 用 原 来 道 路 和 桥 梁, 因 此, 公 路 的 建 设 不 会 对 习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土 城 景 群 土 城 渡 口 遗 址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相 反, 旅 游 公 路 的 建 设 将 促 进 景 点 的 开 发 和 利 用 但 是, 项 目 建 设 中 仍 应 加 强 管 理, 严 禁 在 景 点 处 设 置 施 工 生 活 区 取 弃 土 场 等 临 时 占 地, 以 免 对 景 点 造 成 破 坏 和 影 响 第 207 页

219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慢 行 系 统 终 点 主 线 系 统 终 点 对 沿 线 重 要 设 施 的 影 响 图 项 目 与 水 风 景 名 胜 区 土 城 景 群 的 位 置 关 系 图 (1) 对 等 级 公 路 的 交 叉 干 扰 影 响 第 208 页

220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沿 线 的 平 面 交 叉 13 处, 通 过 这 些 交 叉 工 程, 项 目 与 附 近 公 路 道 路 构 成 区 域 骨 架, 为 沿 线 主 要 城 镇 毗 邻 地 区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交 通 环 境, 对 于 连 接 沿 线 重 要 城 镇 ( 习 酒 镇 隆 兴 镇 土 城 镇 ), 方 便 路 网 及 沿 途 车 辆 的 出 入 有 重 要 作 用 (2) 对 水 利 排 灌 设 施 的 影 响 改 建 工 程 沿 线 经 多 年 的 精 耕 细 作, 已 形 成 较 系 统 的 排 灌 设 施, 公 路 通 过 时 应 尽 量 保 持 原 系 统 不 受 破 坏 或 改 变 ; 已 改 变 或 破 坏 的, 应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本 项 目 推 荐 线 全 线 设 置 有 本 项 目 主 线 推 荐 方 案 全 线 共 设 置 桥 梁 930 米 /15 座, 慢 行 系 统 全 线 新 建 桥 梁 1706 米 /11 座, 利 用 桥 梁 146 米 /2 座, 工 程 全 线 设 置 涵 洞 240 道, 其 中 主 线 122 道, 平 均 每 公 里 3.6 道, 慢 行 系 统 118 道, 平 均 每 公 里 3.4 道 可 见, 公 路 建 成 后 基 本 上 不 会 改 变 原 有 的 灌 溉 系 统 和 水 利 设 施, 对 原 水 利 排 灌 设 施 影 响 不 大, 能 确 保 沿 线 水 利 排 灌 设 施 的 通 畅 和 群 众 的 正 常 生 产 生 活 (3) 对 电 力 电 讯 设 施 的 影 响 工 程 建 设 共 拆 迁 拆 迁 电 力 电 讯 线 合 计 km, 对 沿 线 的 电 力 电 讯 设 施 有 影 响, 建 设 部 门 应 在 拆 迁 前 与 通 讯 电 力 部 门 协 商 解 决, 经 与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协 商 重 新 布 线 后, 对 沿 线 地 域 电 力 输 送 和 通 讯 方 面 不 会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4) 公 路 畅 通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路 线 在 施 工 期 施 工 车 辆 的 进 出 及 对 现 有 道 路 的 占 用 将 不 可 避 免 的 造 成 交 通 阻 隔, 给 沿 线 居 民 点 的 居 民 出 行 带 来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 特 别 是 在 学 校 附 近 施 工 时, 若 施 工 管 理 不 当, 还 可 能 导 致 交 通 安 全 事 故 因 此,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加 强 施 工 的 管 理, 从 最 大 限 度 上 避 免 这 种 事 故 的 发 生, 使 对 沿 线 居 民 学 校 的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同 时 施 工 行 为 是 短 期 的, 当 施 工 结 束 后, 这 种 不 利 影 响 将 不 再 存 在 目 前 老 路 主 要 为 乡 村 机 耕 道, 交 通 量 较 小,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只 要 进 行 半 幅 保 通 就 可 满 足 通 行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未 设 置 保 通 便 道 营 运 期 由 于 本 项 目 为 非 封 闭 式, 不 会 明 显 影 响 公 路 两 侧 居 民 的 正 常 交 往 及 生 产 运 输 反 而 由 于 本 项 目 的 改 建, 方 便 了 沿 线 车 辆 和 居 民 的 出 来, 提 高 沿 线 地 区 的 交 通 条 件 施 工 期 保 通 影 响 分 析 为 了 最 大 程 度 保 证 交 通 安 全, 改 建 工 程 建 设 必 须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路 网,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加 强 交 通 组 织, 以 保 证 施 工 期 间 不 中 断 交 通 整 个 改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交 通 不 能 中 断 是 本 项 目 的 一 大 特 点, 依 据 边 扩 建 边 通 车 的 指 导 原 则, 选 择 合 理 的 实 施 方 案 是 改 建 工 程 能 否 顺 利 实 施 的 基 本 保 障 实 施 方 案 包 括 两 部 分, 一 是 项 目 本 身 的 实 施 技 术 方 案, 二 是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交 通 组 第 209 页

221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织 方 案 实 施 技 术 方 案 已 结 合 改 建 方 案 进 行 了 论 证, 本 章 重 点 进 行 交 通 组 织 方 案 的 研 究, 但 是 两 个 方 案 本 身 又 是 相 互 紧 密 联 系 和 不 可 分 割 的 ⑴ 交 通 组 织 方 案 选 择 应 遵 循 的 原 则 : 1 遵 守 边 通 车 边 施 工, 不 中 断 交 通 原 则 要 求 施 工 期 间 不 中 断 主 线 的 交 通, 保 证 各 个 时 段 主 线 的 通 行 边 坡 爆 破 拆 除 吊 装 过 程 需 要 短 时 间 中 断 主 线 交 通 的 宜 进 行 集 中 安 排, 分 区 段 实 施 2 少 影 响 原 则 要 将 对 现 有 公 路 交 通 的 影 响 程 度 减 少 到 最 小, 包 括 影 响 强 度 最 小 和 影 响 时 间 最 短, 除 了 减 少 对 现 有 道 路 的 影 响 外, 也 要 尽 可 能 减 少 对 被 交 道 交 通 的 影 响 3 安 全 原 则 : 改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必 须 保 障 运 营 车 辆 的 行 驶 安 全, 同 时 也 必 须 保 障 施 工 车 辆 和 施 工 人 员 的 安 全 4 畅 通 原 则 : 改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确 保 施 工 过 程 社 会 车 辆 能 够 以 一 定 的 速 度 顺 利 通 过, 保 证 一 定 的 服 务 水 平, 减 少 因 施 工 带 来 的 公 路 运 营 损 失 5 确 保 施 工 进 度 原 则 : 扩 建 工 程 是 在 原 有 公 路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的, 确 保 施 工 进 度 尽 量 减 短 施 工 周 期 是 非 常 必 要 的 6 效 益 最 佳 原 则 : 扩 建 工 程 作 为 一 项 经 济 活 动, 对 各 项 设 施 的 要 求 是 在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的 前 提 下 选 择 最 经 济 的 方 案 7 宏 观 理 念 交 通 组 织 全 线 统 筹 安 排, 统 一 协 调, 均 衡 各 路 段 交 通 压 力 和 通 行 能 力, 平 衡 区 域 路 网 的 交 通 流 量, 控 制 各 路 段 的 最 大 拥 挤 度 ⑵ 施 工 组 织 遵 循 的 原 则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特 点, 施 工 组 织 遵 循 以 下 基 本 原 则 : 1 单 侧 拼 宽 的 路 基 工 程 ( 含 软 基 处 理 土 方 涵 洞 通 道 接 长 ) 及 桥 梁 基 础 下 构 上 构 ( 与 老 桥 拼 接 部 分 除 外 ) 采 用 多 个 作 业 面 同 时 施 工 ; 2 新 建 的 路 基 和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时 基 本 不 影 响 现 有 道 路 的 通 行, 可 多 个 作 业 面 同 时 进 行 ; 3 桥 梁 拼 接 和 桥 面 铺 装 以 及 路 面 等 需 交 替 封 闭 一 幅 施 工 的, 应 结 合 分 流 做 好 交 通 组 织, 分 步 实 施 4 路 网 分 流 强 化 管 理, 降 低 交 通 组 织 难 度 ⑶ 实 施 对 策 根 据 实 施 方 案 的 三 个 基 本 原 则, 研 究 表 明 施 工 组 织 中 需 要 采 取 以 下 对 策 : 第 210 页

222 1 同 步 实 施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a 全 线 同 步 施 工, 确 保 工 期 b 工 程 初 期 的 软 基 处 理 土 石 方 工 程 桥 梁 下 构 涵 洞 通 道 接 长 等 施 工 时 基 本 不 影 响 现 有 道 路 的 通 行, 可 在 左 右 两 个 工 作 面 上 同 时 开 工 c 新 建 单 幅 分 离 及 单 侧 加 宽 路 段 施 工 时 对 现 有 道 路 的 通 行 影 响 较 小, 可 连 续 施 工 2 分 幅 通 行 根 据 交 通 组 织 的 需 要, 路 面 工 程 和 桥 梁 上 部 构 造 连 接 施 工 需 分 两 幅 先 后 施 工 3 局 部 绕 行 桥 梁 工 程 上 部 构 造 连 接 及 路 面 施 工 需 要 分 段 半 幅 中 断 交 通, 此 时 应 制 定 绕 行 方 案,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绕 行 至 另 半 幅 路 段 通 车 4 改 建 工 程 中 有 很 多 拆 除 重 建 工 作, 这 些 工 作 直 接 影 响 到 老 路 及 周 边 地 方 道 路 的 正 常 通 行, 合 理 设 置 临 时 工 程 是 减 少 影 响 的 有 力 措 施 地 质 灾 害 影 响 分 析 路 线 经 过 区 域 地 形 地 貌 复 杂, 地 质 条 件 变 化 大, 不 良 地 质 的 其 形 成 与 发 展 受 控 于 地 层 岩 性 地 质 构 造 地 形 地 貌 水 动 力 条 件, 其 中 地 层 岩 性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构 造 是 主 控 因 素, 水 动 力 条 件 的 变 化 是 诱 发 因 素, 沿 线 的 不 良 地 质 现 象 主 要 是 局 部 崩 塌 溶 洞 等 因 此 必 须 对 区 内 工 程 建 设 可 能 引 发 遭 受 的 地 质 灾 害 采 取 切 实 可 靠 的 工 程 防 治 措 施, 消 除 地 质 灾 害 隐 患 确 保 工 程 建 设 和 附 近 村 寨 住 户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工 程 方 才 适 宜 建 设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根 据 地 质 灾 害 评 估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进 一 步 做 好 公 路 沿 线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及 地 质 灾 害 专 项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工 作, 重 点 对 路 线 经 过 的 高 切 坡 顺 层 岩 质 边 坡 及 现 有 不 良 地 质 作 用 地 段 进 行 勘 察, 做 好 地 基 处 理 边 坡 支 护 填 挖 高 度 调 整 以 及 不 良 地 质 和 地 质 灾 害 的 防 治 拆 迁 与 再 安 置 工 程 占 地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总 占 地 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97.65hm 2, 临 时 占 地 hm 2 占 用 林 地 hm 2, 菜 地 3.22hm 2, 旱 地 32.03hm 2, 灌 木 林 hm 2, 草 地 14.30hm 2, 水 田 15.56hm 2, 竹 林 2.48 hm 2 路 线 所 经 地 区 耕 地 是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主 要 来 源 之 一, 对 当 地 居 民 的 生 活 有 着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被 永 久 占 用 的 耕 地 将 丧 失 所 有 农 业 生 产 功 能, 人 均 耕 地 面 积 的 下 降, 会 对 公 路 沿 线 乡 镇 的 农 业 生 产 带 来 一 定 的 影 响, 对 于 这 种 局 部 的 不 平 衡, 只 要 政 府 部 门 及 时 进 行 土 地 调 整 或 利 用 占 地 补 偿 经 费 开 发 新 产 业 或 提 高 单 位 面 积 的 生 物 产 量 等 措 施, 会 逐 步 得 到 解 决 的 临 时 占 地 在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时, 由 于 机 械 碾 压 施 工 人 员 践 踏 等, 施 工 作 业 周 第 211 页

223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围 的 农 作 物 和 植 被 将 遭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破 坏, 造 成 农 作 物 和 林 地 资 源 的 减 少, 但 临 时 占 地 对 植 被 的 破 坏 影 响 是 短 期 的 可 恢 复 的, 在 施 工 便 道 可 以 采 取 恢 复 植 物 措 施, 弃 渣 场 可 采 取 复 耕 措 施, 尽 量 恢 复 所 占 土 地 以 前 的 使 用 功 能 因 此, 临 时 占 地 将 不 会 改 变 沿 线 土 地 的 使 用 性 质 拆 迁 安 置 影 响 分 析 ⑴ 工 程 拆 迁 安 置 方 案 及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拟 拆 迁 的 主 要 是 公 路 沿 线 部 分 农 民 的 房 屋, 拆 迁 房 屋 类 型 主 要 为 砖 瓦 房 和 砖 混 房, 根 据 设 计 资 料, 工 程 沿 线 为 改 扩 建 项 目, 拟 拆 迁 人 口 为 100 户 约 300 人 本 项 目 根 据 国 家 地 方 的 有 关 补 偿 规 定 并 结 合 当 地 农 村 生 活 水 平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拆 迁 和 占 地 补 偿 办 法 ( 一 ) 一 次 性 货 币 补 偿 安 置 1 根 据 被 搬 迁 房 屋 的 区 位 性 质 用 途 结 构 面 积 等 因 素, 按 评 估 机 构 确 定 的 评 估 结 果 计 算 补 偿 费 用 ; 2 集 体 土 地 上 的 房 屋 按 照 重 置 评 估 价 给 予 一 次 性 货 币 补 偿 安 置 主 体 占 地 面 积 按 当 年 当 地 商 住 用 地 评 估 价 给 予 一 次 性 货 币 补 偿 ; 3 国 有 土 地 上 的 房 屋 按 照 市 场 评 估 价 给 予 一 次 性 货 币 补 偿 ; 4 选 择 一 次 性 货 币 补 偿 安 置 的, 不 得 在 另 行 选 址 建 房, 经 调 查 确 属 无 房 居 住 的 有 限 申 购 廉 租 房 或 经 济 适 用 房 ( 二 ) 本 村 居 分 散 自 选 宅 基 地 补 偿 安 置 1 按 照 城 乡 规 划 法 土 地 管 理 法 贵 州 省 土 地 管 理 条 例 和 线 路 沿 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的 有 关 规 定, 被 搬 迁 人 在 本 村 范 围 内 自 选 宅 基 地 建 房 安 置, 被 搬 迁 人 在 符 合 规 划 的 前 提 下, 办 理 完 相 关 手 续 后 方 能 动 工 建 设 2 被 搬 迁 人 搬 迁 主 体 房 屋 以 栋 为 单 位, 占 地 面 积 不 足 130m 2 可 按 130m 2 另 行 选 址, 面 积 为 130m 2 或 大 于 130m 2 的 可 按 原 主 体 房 屋 占 地 面 积 另 行 选 址 搬 迁 建 房 3 地 上 构 筑 物 按 重 置 评 估 价 补 偿 标 准 进 行 补 偿 安 置 4 主 体 占 地 面 积 按 当 年 当 地 商 住 用 地 评 估 价 给 予 一 次 性 货 币 补 偿 安 置 ⑵ 拆 迁 安 置 方 案 的 环 保 合 理 性 分 析 根 据 向 公 路 设 计 部 门 咨 询, 公 路 选 线 时 已 经 最 大 程 度 的 考 虑 了 避 免 房 屋 拆 迁, 尽 量 绕 避 了 沿 线 居 民 密 集 区, 根 据 向 当 地 政 府 咨 询, 建 设 方 与 遵 义 市 市 政 府 和 习 水 县 政 府 已 共 同 成 立 征 地 拆 迁 小 组, 采 用 货 币 补 偿 就 地 安 置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对 被 占 用 土 地 的 拆 迁 户 将 安 排 就 业, 让 农 民 有 稳 定 的 收 入 来 源, 充 分 考 虑 农 民 切 身 的 需 要 和 以 后 的 发 展 安 置 地 在 遵 循 被 拆 迁 户 愿 意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就 近 安 置, 便 于 居 民 的 土 地 耕 种 和 社 会 交 流, 且 保 证 当 地 第 212 页

224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安 置 地 具 有 良 好 的 生 活 环 境 和 方 便 的 生 产 生 活 条 件 同 时 项 目 进 行 拆 迁 安 置 时, 应 将 拆 迁 的 建 筑 垃 圾 统 一 运 往 当 地 市 政 垃 圾 堆 放 场 地, 拆 迁 时 要 对 场 地 进 行 洒 水 作 业, 确 保 不 产 生 新 的 环 境 问 题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拆 迁 安 置 时 需 严 格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及 省 市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土 地 管 理 规 定 土 地 征 用 管 理 办 法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条 例 等 政 策 法 规 制 定 项 目 的 征 地 补 偿 和 拆 迁 再 安 置 计 划, 拆 迁 安 置 方 案 从 环 保 角 度 是 合 理 的 ⑶ 工 程 征 地 与 拆 迁 安 置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工 程 征 地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针 对 征 地 可 能 存 在 的 不 利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在 尊 重 当 地 群 众 意 见 的 情 况 下, 协 调 相 关 部 门 采 取 一 系 列 的 减 缓 措 施, 将 这 些 不 利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 1 建 设 方 应 与 遵 义 市 习 水 县 政 府 共 同 成 立 征 地 拆 迁 小 组,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及 省 市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土 地 管 理 规 定 土 地 征 用 管 理 办 法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条 例 等 政 策 法 规 制 定 项 目 的 征 地 补 偿 和 拆 迁 再 安 置 计 划 2 政 府 有 关 监 管 部 门 要 加 大 对 征 地 拆 迁 安 置 补 偿 资 金 的 监 督 检 查 力 度, 完 善 监 督 管 理 机 制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在 征 迁 工 作 启 动 的 时 候 就 介 入 开 展, 实 行 事 前 事 中 事 后 相 结 合 的 全 过 程 监 督 方 式 同 时 还 要 发 挥 群 众 的 监 督 作 用, 赋 予 群 众 知 情 权 和 监 督 权 3 设 计 单 位 在 施 工 图 设 计 阶 段 对 局 部 路 段 进 行 优 化, 尽 量 少 占 耕 地, 特 别 是 水 田, 尽 量 减 少 耕 地 分 隔, 保 证 土 地 的 耕 种 率 4 当 地 政 府 要 严 格 论 证, 合 理 征 地, 同 时 也 要 应 尽 快 给 占 用 耕 地 的 农 户 重 新 配 置 土 地, 减 缓 因 占 地 对 他 们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 5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尽 量 选 择 在 征 地 范 围 内, 如 拌 合 场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驻 地 等, 没 有 随 意 占 用 水 田 旱 地,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要 及 时 清 理 整 治, 采 取 绿 化 复 耕 措 施 6 当 地 政 府 应 支 持 并 指 导 村 委 会 创 办 集 体 的 第 三 产 业, 安 排 失 去 土 地 的 剩 余 劳 动 力 就 业, 提 高 他 们 的 收 入 公 路 施 工 或 运 营 期 的 公 路 养 护 招 工 可 优 先 雇 佣 失 去 土 地 的 当 地 村 民, 以 解 决 他 们 的 生 活 经 济 来 源 7 多 途 径 补 偿 安 置 公 路 的 现 状 用 地 决 定 了 公 路 征 地 拆 迁 工 作 的 复 杂 性, 但 不 可 因 此 而 忽 视 农 民 未 来 的 生 活 来 源 和 保 障, 依 然 要 井 然 有 序 对 被 征 地 农 民 进 行 合 理 的 补 偿 安 置, 以 保 持 社 会 的 稳 定 和 发 展 可 以 应 用 适 合 于 当 地 实 际 和 农 民 发 展 需 要 的 多 种 补 偿 方 式, 如 土 地 换 社 保 土 地 换 就 业 等, 让 农 民 享 受 医 疗 养 老 保 险, 享 受 城 市 的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线, 让 农 民 有 稳 定 的 收 入 来 源, 充 分 考 虑 农 民 切 身 的 需 要 和 以 后 的 发 展 2 工 程 拆 迁 安 置 影 响 的 减 缓 措 施 第 213 页

225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公 路 建 设 部 门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落 实 补 偿, 补 偿 费 确 保 按 时 发 到 群 众 手 中, 没 有 截 留 或 挪 用, 确 保 民 众 利 益 不 受 损 失 ; 合 理 安 排 拆 迁 安 置 时 间 使 之 不 至 于 影 响 居 民 正 常 生 产 生 活, 坚 持 先 安 置 后 拆 迁 的 原 则 2 拆 迁 安 置 的 地 点 均 在 受 影 响 居 民 和 安 置 地 原 居 民 双 方 愿 意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就 近 安 置, 便 于 居 民 的 土 地 耕 种 和 社 情 交 往, 且 保 证 当 地 安 置 地 具 有 良 好 的 生 活 环 境 和 方 便 的 生 产 生 活 条 件 3 拆 迁 安 置 对 新 建 宅 基 地 的 安 排 要 做 到 一 步 规 划 到 位, 以 便 于 后 期 乡 村 发 展 建 设 ; 尽 量 统 一 规 划 拆 迁 户 的 建 房 地 点, 以 免 各 家 各 户 乱 占 地, 有 利 于 土 地 利 用 4 地 方 政 府 应 切 实 维 护 广 大 拆 迁 户 的 合 法 利 益 另 外 建 设 部 门 加 大 拆 迁 工 作 的 宣 传 工 作, 使 拆 迁 户 充 分 了 解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积 极 配 合 拆 迁 工 作, 有 利 于 拆 迁 工 作 的 进 行 同 时, 在 拆 迁 安 置 中 注 意 对 弱 势 群 体 的 援 助 安 排 弱 势 群 体 包 括 老 弱 病 残 贫 困 家 庭 及 女 性 单 亲 家 庭, 各 级 安 置 办 和 各 级 政 府 应 采 取 特 殊 措 施 予 以 帮 助 并 妥 善 做 好 安 置 工 作 在 土 地 和 安 置 地 的 选 择 方 面, 优 先 让 弱 势 群 体 选 择 土 地 和 安 置 地, 使 他 们 今 后 的 生 产 生 活 更 为 方 便 ; 在 房 屋 重 建 和 搬 迁 方 面, 由 乡 ( 镇 ) 村 委 会 组 织 人 员 给 予 援 助, 帮 助 弱 势 群 体 完 成 重 建 和 搬 迁 新 房 ; 在 经 济 和 实 物 上 分 别 根 据 不 同 情 况 给 予 弱 势 群 体 适 当 补 助, 使 他 们 的 基 本 生 活 有 可 靠 保 障 ; 在 税 费 的 减 免 小 孩 上 学 民 政 部 门 的 补 助 等 方 面 视 不 同 情 况 给 予 弱 势 群 体 更 优 惠 的 帮 助 通 过 采 取 以 上 各 项 措 施 后, 当 地 征 迁 居 民 的 生 活 水 平 不 会 因 本 项 目 的 征 地 拆 迁 受 到 较 大 影 响 5.7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对 景 观 环 境 的 影 响 项 目 沿 线 主 要 有 集 镇 与 村 落 人 工 农 田 山 地 森 林 河 流 谷 地 等, 公 路 路 基 工 程 ( 特 别 是 ) 填 挖 将 破 坏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地 表 植 被, 形 成 与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环 境 反 差 较 大 不 相 融 的 裸 地 景 观, 从 而 对 施 工 场 所 周 围 人 群 的 视 觉 产 生 极 大 冲 击 更 为 严 重 的 是, 由 于 对 地 表 植 被 的 完 全 破 坏 和 工 程 区 土 壤 的 扰 动, 在 雨 季 松 散 裸 露 的 坡 面 易 形 成 水 土 流 失, 导 致 区 域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增 大, 对 下 游 植 被 和 水 体 产 生 影 响, 从 而 对 区 域 景 观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而 在 旱 季, 松 散 的 地 表 在 有 风 和 车 辆 行 驶 时 容 易 形 成 扬 尘, 扬 尘 覆 盖 在 施 工 场 所 以 外 植 被 表 面, 使 周 围 景 观 的 美 景 度 大 大 降 低 根 据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可 知, 项 目 沿 线 经 过 地 区 多 为 河 流 山 地 森 林 人 工 农 田 景 观, 大 量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人 员 进 驻 给 原 有 景 观 增 添 了 不 和 谐 的 景 色 (2) 弃 渣 场 对 景 观 环 境 的 影 响 第 214 页

226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弃 渣 场 的 设 置 将 直 接 破 坏 选 址 的 原 地 形 地 貌 及 植 被 ; 弃 渣 场 弃 渣 形 成 突 兀 不 规 则 的 堆 状 物, 与 周 围 景 观 形 成 反 差 同 时, 弃 渣 及 运 输 作 业 过 程 中, 旱 季 易 形 成 扬 尘, 雨 季 易 产 生 土 壤 侵 蚀, 对 周 围 景 观 产 生 破 坏 和 影 响 (3) 临 时 工 程 设 施 对 景 观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临 时 工 程 设 施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和 表 土 临 时 堆 放 场 根 据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项 目 沿 线 村 庄 居 民 点 较 多, 施 工 营 地 均 租 用 当 地 民 房, 可 以 减 轻 新 建 施 工 营 地 对 景 观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便 道 对 景 观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施 工 期 易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 预 制 场 施 工 期 间 排 放 出 的 生 产 污 水 若 不 经 处 置 而 直 接 排 放, 易 对 水 体 形 成 污 染, 影 响 水 体 景 观 环 境 质 量 ; 拌 和 站 施 工 期 间 排 放 出 烟 尘 和 沥 青 烟, 对 区 域 景 观 环 境 形 成 不 和 谐 的 空 气 污 染, 施 工 期 表 土 堆 放 影 响 施 工 期 景 观 视 觉 效 果 运 营 期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路 基 工 程 对 自 然 景 观 的 切 割 影 响 项 目 完 成 后, 新 建 路 段 特 别 是 慢 行 系 统 路 基 工 程 对 沿 线 原 本 连 续 的 自 然 景 观 环 境 形 成 切 割, 使 其 空 间 连 续 性 被 破 坏, 最 严 重 的 是 切 割 山 坡 林 地, 使 绿 色 的 背 景 呈 现 出 明 显 的 人 工 痕 迹 本 工 程 景 观 类 型 主 要 为 河 流 景 观 山 地 森 林 景 观 与 人 工 农 田 景 观, 而 河 流 景 观 山 地 森 林 景 观 的 敏 感 性 较 高, 阀 值 较 低, 公 路 路 基 工 程 对 其 切 割 影 响 较 显 著 新 建 路 段 施 工 后 应 尽 量 恢 复 开 挖 回 填 边 坡 的 植 被, 将 新 建 路 段 工 程 对 沿 线 自 然 景 观 的 切 割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由 于 本 工 程 主 要 为 改 扩 建 工 程, 线 路 主 线 改 扩 建 段 原 线 路 已 经 对 沿 线 景 观 形 成 切 割 影 响, 本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新 建 线 路 与 主 线 在 同 一 走 廊 带 并 行 走 线, 新 增 影 响 较 小 (2) 弃 渣 场 对 景 观 的 影 响 项 目 地 处 山 岭 重 丘 区, 全 线 工 程 土 石 方 量 较 大, 将 不 可 避 免 地 在 公 路 沿 线 两 侧 一 定 范 围 内 设 置 弃 渣 场 弃 渣 场 的 土 壤 较 为 贫 瘠 保 水 保 肥 能 力 差, 植 被 完 全 恢 复 需 要 较 长 的 时 间 因 此, 在 营 运 近 期, 弃 渣 与 周 围 景 观 环 境 在 色 彩 形 态 质 感 等 方 面 差 别 较 大, 对 行 车 者 的 视 觉 冲 击 较 大 景 观 距 离 视 点 的 距 离 越 近 相 对 坡 度 越 高, 景 观 的 敏 感 性 就 越 高, 对 人 的 视 觉 冲 击 就 越 大 为 减 缓 运 营 期 弃 渣 场 对 公 路 景 观 的 影 响, 弃 渣 场 应 尽 量 设 置 在 近 景 带 以 外, 即 设 置 在 距 离 公 路 中 心 线 400 米 以 外, 否 则 需 加 强 弃 渣 场 的 植 被 恢 复 或 复 耕 ; 为 降 低 弃 土 场 与 行 车 者 视 点 的 相 对 坡 度, 可 选 择 公 路 两 侧 的 自 然 箐 沟 作 为 弃 土 场, 用 弃 渣 来 填 平 箐 沟, 降 低 箐 沟 对 行 车 者 视 觉 的 冲 击 力, 同 时 降 低 弃 土 场 对 周 围 环 境 景 观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K K K K 弃 渣 场 位 于 公 路 可 视 范 围 内, 其 恢 复 的 景 观 效 果 应 多 加 考 量, 恢 复 后 应 做 到 和 周 围 环 境 协 调 第 215 页

227 (3) 公 路 构 筑 物 对 景 观 环 境 的 影 响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建 成 后, 公 路 路 线 桥 梁 隧 道 等 构 筑 物 将 改 变 沿 线 传 统 的 视 觉 环 境, 使 沿 线 居 民 的 景 观 环 境 受 到 影 响 由 于 项 目 尚 处 于 工 可 研 究 阶 段, 无 详 细 资 料 来 评 价 这 些 构 筑 物 对 景 观 环 境 的 具 体 影 响 程 度 建 议 在 下 一 阶 段 设 计 中, 针 对 研 究 公 路 桥 梁 隧 道 周 围 的 景 观 环 境 现 状, 开 展 景 观 设 计, 使 这 些 构 筑 物 形 状 色 彩 质 感 体 量 与 周 围 环 境 相 协 调, 使 公 路 内 部 景 观 融 入 外 部 景 观, 降 低 对 周 围 景 观 环 境 的 影 响 对 沿 线 重 要 景 观 类 型 的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景 观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结 果, 本 工 程 沿 线 重 要 景 观 为 河 流 景 观 和 山 地 森 林 景 观 由 于 区 域 人 口 众 多 农 业 垦 殖 历 史 悠 久, 线 路 沿 线 分 布 较 多 农 田, 公 路 线 位 与 森 林 景 观 之 间 的 高 差 较 大, 项 目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线 路 路 基 及 桥 梁 型 式 色 彩 等 对 河 流 景 观 的 影 响 较 大, 因 此 工 程 景 观 设 计 阶 段 应 充 分 利 用 水 体 景 观, 使 公 路 使 用 者 能 够 在 路 上 欣 赏 到 美 丽 的 水 景, 同 时 又 使 公 路 与 水 体 景 观 较 好 的 融 合 5.8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分 析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人 员 在 施 工 中 避 免 不 了 要 产 生 固 体 废 弃 物, 固 体 废 弃 物 是 多 种 污 染 物 的 最 终 形 态, 成 分 十 分 复 杂, 固 体 废 弃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首 先 表 现 在 侵 占 土 地 破 坏 地 貌 和 植 被, 如 果 对 固 体 废 物 不 加 以 合 理 处 置, 堆 存 在 某 一 个 地 方, 必 然 要 占 用 一 定 数 量 的 土 地, 需 要 堆 存 的 数 量 越 大, 占 用 的 土 地 就 会 越 多, 原 可 以 用 来 种 粮 植 树 种 植 花 草 等 的 土 地, 由 于 堆 放 了 大 量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失 去 了 原 有 的 功 能, 从 资 源 保 护 的 角 度 看, 不 仅 占 用 了 有 限 的 土 地 资 源, 而 且 对 生 活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同 时 造 成 了 资 源 的 浪 费 其 次 是 污 染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由 于 土 体 废 弃 物 长 期 在 露 天 堆 放, 其 中 一 部 分 有 害 物 质 会 随 着 渗 滤 液 浸 出 来, 渗 入 地 下, 使 周 围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受 到 污 染, 若 有 毒 有 害 固 体 废 弃 物 堆 放 在 一 个 地 方, 还 会 影 响 当 地 微 生 物 和 动 植 物 的 正 常 繁 殖 和 生 长, 对 当 地 的 生 态 平 衡 构 成 威 胁 三 是 污 染 地 表 水, 一 旦 固 体 废 物 及 其 有 害 物 质 进 入 河 流 水 体, 可 以 造 成 河 道 淤 积 堵 塞 及 地 表 水 污 染, 后 果 也 是 很 严 重 的 四 是 污 染 大 气, 固 体 废 弃 物 中 含 有 大 量 的 粉 尘 等 其 它 细 小 颗 粒 物, 这 些 粉 尘 和 细 小 颗 粒 物 不 仅 含 有 对 人 体 有 害 物 质 和 致 病 细 菌, 还 会 四 处 飞 扬, 污 染 空 气, 并 进 而 危 害 人 体 的 健 康 五 是 影 响 工 程 队 所 在 地 居 民 点 的 景 观 在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各 类 施 工 人 员 较 为 集 中,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按 1.0kg/ 人 日 计,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总 量 约 为 400kg/ 日, 其 中 可 分 为 可 降 解 和 不 可 降 解 固 体 废 弃 物 若 不 对 这 些 垃 圾 采 取 处 理 措 施, 将 会 对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及 河 流 等 水 环 境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施 工 车 辆 维 修 还 可 能 有 废 油 废 含 油 手 套 废 油 桶 等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估 算 每 第 216 页

228 年 产 生 量 约 18.2 吨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4 处 驿 站,2 处 露 营 地,1 处 观 景 台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由 于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发 生 在 距 公 路 较 近 的 区 域, 与 人 的 生 活 密 切 相 关, 若 不 妥 善 处 置, 则 会 影 响 景 观, 污 染 空 气, 传 播 疾 病, 危 害 人 体 健 康 每 处 驿 站 露 营 地 按 常 驻 人 口 65 人, 每 处 观 景 台 按 常 驻 人 口 40 人 计 算, 合 计 营 运 期 各 附 属 设 施 将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日 产 量 是 430kg/d 根 据 营 运 期 主 要 站 点 的 布 设 情 况, 营 运 期 的 生 活 垃 圾 在 各 服 务 设 施 点 集 中 收 集 后 由 垃 圾 车 定 期 运 送 至 附 近 县 城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统 一 处 理 处 置,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第 217 页

229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全 线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赤 水 河 该 河 段 均 是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 宽 度 为 赤 水 河 10 年 一 遇 最 高 水 位 线 以 下 的 水 域 和 滩 涂 ), 工 程 全 线 新 建 及 改 建 段 线 路 均 不 涉 及 保 护 区 范 围, 仅 在 K 处 完 全 利 用 既 有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赤 水 河 ( 方 家 坝 大 桥 4 处 桥 墩 进 入 保 护 区 范 围 ), 项 目 沿 线 伴 河 路 段 工 程 距 离 赤 水 河 距 离 为 15~200m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依 托 已 建 的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方 家 坝 大 桥 属 于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并 在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中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目 前 该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正 在 编 制 中, 本 次 环 评 不 包 含 方 家 坝 大 桥 建 设 及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评 价 如 下 6.1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以 下 内 容 引 自 贵 州 省 特 种 水 产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编 制 的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 报 批 稿 ), 相 关 批 复 见 附 件 8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包 含 G212 习 酒 厂 至 茅 台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G546 土 城 至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三 个 子 项 目, 根 据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 报 批 稿 ),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主 线 公 路 和 慢 行 系 统 ( 自 行 车 道 + 人 行 步 道 ) 工 程 项 目 起 点 位 于 茅 台 镇 S208 线 K 处 ( 茅 台 国 际 酒 店 门 口 ), 终 点 位 于 赤 水 市 河 滨 西 路 (X382 线 ) 与 赤 水 市 人 民 西 路 相 交 位 置 ( 左 侧 为 赤 水 大 桥 ), 主 线 公 路 ( 主 线 ) 全 长 km( 桩 号 K0+000~K ) 慢 行 系 统 线 路 设 于 主 线 与 赤 水 河 之 间, 基 本 沿 主 线 公 路 布 置, 全 长 km( 桩 号 MK0+000~MK ), 项 目 全 部 位 于 遵 义 市 境 内 的 赤 水 河 谷 本 项 目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为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中 的 一 段, 桩 号 为 主 线 K50+250~ K83+823, 慢 行 系 统 MXK49+800~MXK83+665, 与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桩 号 完 全 对 应 自 然 保 护 区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和 范 围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跨 越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重 庆 四 省 市, 位 于 四 川 盆 地 南 部 丘 陵 区, 以 及 云 贵 高 原 区 的 黔 北 山 地 区 域 范 围 内, 具 体 位 于 金 沙 江 下 游 第 218 页

230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向 家 坝 至 重 庆 珞 璜 镇 地 维 大 桥 的 长 江 干 流 河 段, 赤 水 河 云 南 境 内 干 支 流 赤 水 河 贵 州 境 内 干 流 赤 水 河 四 川 境 内 干 流, 岷 江 下 游 及 越 溪 河 河 口 区 域, 长 江 支 流 南 广 河 永 宁 河 沱 江 和 长 宁 河 的 河 口 区, 保 护 区 河 流 总 长 度 km, 总 面 积 公 顷 保 护 区 功 能 区 划 分 根 据 保 护 区 功 能 区 划 分 原 则, 结 合 长 江 上 游 实 际 情 况,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划 分 为 三 大 功 能 区, 即 核 心 区 缓 冲 区 和 实 验 区 (1) 核 心 区 其 中 核 心 区 由 5 个 河 段 组 成, 金 沙 江 下 游 的 横 江 口 至 南 溪 镇, 长 江 上 游 合 江 的 弥 陀 镇 至 永 川 的 松 溉 镇, 赤 水 河 云 南 的 鱼 洞 河 至 白 车 村 贵 州 仁 怀 市 的 五 马 河 口 至 赤 水 市 的 大 同 河 口, 以 及 赤 水 河 河 口 区 以 上 核 心 区 总 长 km, 总 面 积 公 顷, 占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的 34.07% (2) 缓 冲 区 由 20 段 河 段 构 成, 即 金 沙 江 下 游 横 江 出 口 至 三 块 石 以 上 500 米, 长 江 上 游 南 溪 镇 至 沙 沱 子 沱 江 口 至 弥 陀 镇 松 溉 镇 至 石 门 镇, 赤 水 河 支 流 扎 西 河 巷 沟 至 马 家 呦 斑 鸠 井 村 至 何 家 寨 倒 流 河 老 盘 地 至 渡 口 倒 流 河 河 口 至 巴 茅 镇 妥 泥 河 雨 河 至 大 湾 镇 妥 泥 河 牛 滚 逑 至 妥 泥 铜 车 河 中 寨 至 打 蕨 坝 铜 车 河 文 笔 山 至 天 生 桥 铜 车 河 胡 家 寨 至 湾 沟, 赤 水 河 干 流 河 源 段 一 碗 水 坪 子 至 鱼 洞, 赤 水 河 干 流 湾 潭 至 五 马 河 口 大 同 河 口 至 习 水 河 口, 岷 江 干 流 新 房 子 至 岷 江 河 口 支 流 越 溪 河 码 头 上 至 新 房 子, 长 江 支 流 南 广 河 落 角 星 至 南 广 镇, 长 宁 河 古 河 镇 至 江 安 县 以 上 缓 冲 区 总 长 km, 总 面 积 公 顷, 占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的 33.30% (3) 实 验 区 试 验 区 由 7 段 河 段 构 成, 即 金 沙 江 下 游 向 家 坝 坝 轴 线 下 1.8 km 至 横 江 出 口, 长 江 上 游 沙 沱 子 至 沱 江 河 口 石 门 镇 至 珞 璜 镇 地 维 大 桥, 赤 水 河 干 流 水 潦 至 湾 潭, 岷 江 干 流 月 波 至 新 房 子, 长 江 支 流 沱 江 胡 市 镇 至 沱 江 河 口 永 宁 河 渠 坝 至 永 宁 河 口 以 上 试 验 区 总 长 km, 总 面 积 公 顷, 占 保 护 区 总 面 积 的 32.63% 保 护 区 重 点 保 护 生 境 及 其 特 点 保 护 区 地 处 长 江 上 游 向 四 川 盆 地 南 缘 和 云 贵 高 原 向 四 川 盆 地 的 过 渡 区, 河 流 四 周 由 一 系 列 低 中 山 环 绕, 主 要 河 流 类 型 包 括 峡 谷 型 丘 陵 平 原 型, 由 于 海 拔 高 度 地 形 地 貌 河 流 底 质 水 文 情 势 局 部 气 候 等 差 异, 长 江 干 流 上 游 和 赤 水 河 流 域 形 成 了 多 样 化 的 生 境 其 中 : 赤 水 河 流 域 包 括 溪 泉 生 境 急 流 河 流 生 境 缓 流 生 境 及 众 多 的 浩 潭 滩 河 湾 等 保 护 区 干 流 江 段 是 三 峡 库 区 与 向 家 坝 之 间 保 持 河 流 生 态 环 境 的 主 要 河 段, 赤 水 河 及 其 它 支 第 219 页

231 流 则 作 为 河 流 生 态 系 统 的 补 充 和 组 成 部 分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保 护 区 的 保 护 对 象 与 目 标 1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是 达 氏 鲟 白 鲟 胭 脂 鱼 等 70 种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以 及 大 鲵 和 水 獭 及 其 生 存 的 重 要 生 境, 属 于 珍 稀 鱼 类 有 38 种 其 中,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一 级 种 类 2 种 ( 达 氏 鲟 白 鲟 ) 二 级 保 护 种 类 1 种 ( 胭 脂 鱼 ), 列 入 IUCN 红 色 目 录 (1996)3 种, 列 入 CITES(1997) 附 录 二 (Ⅱ)2 种, 列 入 中 国 濒 危 动 物 红 皮 书 (1998)10 种, 列 入 中 国 物 种 红 色 名 录 25 种, 列 入 保 护 区 相 关 省 市 保 护 鱼 类 名 录 15 种 2 保 护 区 主 要 保 护 目 标 补 偿 三 峡 工 程 和 金 沙 江 水 电 梯 级 开 发 对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种 群 结 构 及 其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恢 复 它 们 的 种 群 数 量, 使 它 们 资 源 衰 退 趋 势 得 以 遏 制, 种 群 数 量 有 所 增 加, 维 护 水 生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存 长 江 上 游 河 流 生 态 系 统 的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合 理 持 续 利 用 鱼 类 资 源 保 护 区 水 生 生 物 资 源 (1) 保 护 区 鱼 类 资 源 据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科 学 考 察 报 告 ( 危 起 伟 等 ), 在 保 护 区 共 发 现 鱼 类 199 种, 其 中 有 长 江 上 游 特 有 鱼 类 70 种, 外 来 鱼 类 5 种 保 护 区 赤 水 河 段 共 分 布 鱼 类 135 种 ( 亚 种 ), 占 据 了 长 江 鱼 类 种 类 数 近 1/3, 特 有 鱼 类 占 受 三 峡 工 程 影 响 的 上 游 特 有 鱼 类 种 类 的 59% 保 护 区 鱼 类 区 系 组 成 包 括 古 代 上 第 三 纪 早 期 鱼 类 区 系 数 类 群 (14.9%) 中 国 江 河 平 原 区 系 类 群 (55.7%) 南 方 ( 热 带 ) 平 原 类 型 (14.7%) 中 亚 高 原 山 区 类 和 中 印 山 区 类 群 (7.0%) (2) 浮 游 植 物 据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科 学 考 察 报 告 ( 危 起 伟 等,2012), 保 护 区 河 流 有 浮 游 植 物 9 门 107 属 403 种, 主 要 种 类 为 硅 藻 门 绿 藻 门 和 蓝 藻 门,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mg/l 赤 水 河 有 7 门 71 属 243 种, 生 物 量 平 均 为 mg/l, 变 幅 在 0.324~ mg/l (3) 浮 游 动 物 保 护 区 内 有 浮 游 动 物 431 种, 平 均 密 度 为 ind./l,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mg/l 大 型 浮 游 动 物 均 为 世 界 广 布 性 种 类 赤 水 河 有 294 种, 平 均 密 度 为 ind./l,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mg/l (4) 大 型 水 生 高 等 植 物 保 护 区 内 大 型 水 生 高 等 植 物 有 28 种 赤 水 河 有 2 种, 水 生 植 物 偶 见, 没 有 生 物 量 的 第 220 页

232 统 计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 底 栖 动 物 保 护 区 内 底 栖 动 物 有 296 种, 常 见 种 为 耳 萝 卜 螺 水 蚯 蚓 圆 田 螺 背 角 无 齿 蚌 赤 水 河 有 222 种, 平 均 生 物 密 度 为 ind./l, 平 均 生 物 量 18.11g/ m 2 保 护 区 内 有 141 种 ( 变 种 ) 周 丛 生 物, 隶 属 于 6 门 43 属, 平 均 密 度 为 ind./m 2 其 中 赤 水 河 有 5 门 27 属 92 种 保 护 区 主 要 功 能 评 价 1 保 护 区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物 种 及 生 物 多 样 性 保 护 区 丰 富 的 水 生 生 物 多 样 性 不 仅 为 渔 业 的 引 种 驯 化 以 及 遗 传 育 种 等 提 供 丰 富 的 材 料, 为 渔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了 物 种 基 础, 而 且 还 具 有 巨 大 的 科 学 研 究 价 值 保 护 区 内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为 生 物 地 理 学 遗 传 学 和 生 物 进 化 学 等 学 科 研 究 提 供 了 丰 富 的 材 料, 保 护 区 也 为 开 展 相 关 学 科 研 究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基 础 和 平 台 2 保 护 区 成 为 具 有 典 型 意 义 的 生 态 环 境 在 保 护 区 区 域 内, 由 长 江 干 流 赤 水 河 及 岷 江 等 支 流 组 成 了 一 个 较 为 完 整 的 具 有 长 江 上 游 河 流 典 型 特 征 的 小 流 域 生 态 系 统, 该 系 统 不 仅 水 生 生 物 物 种 丰 富, 类 型 多 样, 而 且 涵 盖 了 独 特 的 河 流 地 质 地 貌 和 水 文 动 力 学 环 境, 具 有 非 常 典 型 的 代 表 意 义 由 于 地 形 地 貌 以 及 海 拔 高 度 的 差 异, 区 域 内 出 现 高 度 多 样 化 的 小 生 境 实 施 对 该 区 域 的 保 护, 对 于 保 护 鱼 类 种 群 时 空 分 布 食 物 链 和 营 养 级 等 生 态 系 统 的 结 构 和 完 整 性, 促 进 生 态 过 程 的 顺 利 完 成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3 促 进 区 域 内 物 质 和 文 化 遗 产 的 保 护 保 护 区 内 人 文 和 自 然 景 观 资 源 丰 富, 是 我 国 乃 至 世 界 宝 贵 的 文 化 和 自 然 遗 产 保 护 区 独 特 的 地 质 和 水 质, 孕 育 了 中 国 的 美 酒 长 河, 茅 台 五 粮 液 泸 州 老 窑 郎 酒 习 酒 等 国 内 外 名 酒 均 产 自 该 区 域, 保 护 区 的 建 立 将 极 大 的 促 进 对 这 些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的 保 护, 提 高 当 地 的 旅 游 产 业 价 值 评 价 区 域 水 生 生 物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水 生 生 物 调 查 结 果 (1) 浮 游 植 物 2015 年 4 月 对 工 程 影 响 水 域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调 查 河 段 为 赤 水 河 干 流 茅 台 至 赤 水 河 段, 调 查 河 段 水 生 生 物 共 设 7 个 采 样 断 面, 分 别 位 于 茅 台 二 合 罐 子 口 岔 角 林 滩 土 城 赤 水 采 样 断 面 分 布 图 详 见 附 图 6 本 工 程 属 于 茅 台 -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的 一 部 分, 其 中 岔 角 林 滩 两 个 断 面 位 于 本 工 程 建 设 线 路 沿 线, 其 水 生 生 态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可 以 代 表 反 映 第 221 页

233 本 工 程 水 生 生 态 情 况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次 调 查 共 检 出 浮 游 植 物 计 7 门 75 种 其 中 硅 藻 门 47 种, 占 检 出 总 数 的 58.33%; 绿 藻 门 12 种, 占 检 出 总 数 的 15.27% 蓝 藻 门 7 种, 占 检 出 总 数 的 12.5%; 甲 藻 门 裸 藻 门 3 种, 占 检 出 总 数 的 5.56%; 隐 藻 门 2 种, 占 检 出 总 数 的 2.67%; 金 藻 门 1 种, 占 检 出 总 数 的 1.33% 调 查 河 段 浮 游 植 物 平 均 密 度 为 (0.9614~2.6976) 10 4 ind./l 其 中 硅 藻 门 平 均 密 度 为 ind./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61.1%; 蓝 藻 门 平 均 密 度 为 ind./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17.8%; 绿 藻 门 平 均 密 度 为 ind./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18.31%; 隐 藻 门 平 均 密 度 为 ind./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1.24%; 甲 藻 门 平 均 密 度 为 ind./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1.35% 调 查 河 段 浮 游 植 物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0.71~1.0407) mg/l 其 中 硅 藻 门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mg/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66.38%; 蓝 藻 门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mg/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8.38%; 绿 藻 门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mg/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12.31%; 隐 藻 门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mg/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1.44%; 甲 藻 门 平 均 生 物 量 为 mg/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10.45% 调 查 河 段 浮 游 植 物 名 录 附 录 6 (2) 浮 游 动 物 浮 游 动 物 在 水 生 态 系 统 结 构 功 能 和 生 物 生 产 力 研 究 中 占 有 重 要 地 位, 一 般 分 为 原 生 动 物 轮 虫 枝 角 类 和 桡 足 类 四 大 类 通 过 室 内 镜 检,7 个 采 样 断 面 共 检 出 浮 游 动 物 4 门 81 种 其 中, 原 生 动 物 33 种, 占 检 出 总 数 的 40.74%; 轮 虫 31 种, 占 检 出 总 数 的 38.27%; 枝 角 类 11 种, 占 检 出 总 数 的 13.58%; 桡 足 类 6 种, 占 检 出 总 数 的 7.41% 浮 游 动 物 中 原 生 动 物 比 例 最 大, 其 次 是 轮 虫, 枝 角 类 和 桡 足 类 较 少 检 出 浮 游 动 物 的 种 类 数 的 顺 序 排 列 为 原 生 动 物 > 轮 虫 > 枝 角 类 > 桡 足 类 调 查 河 段 各 断 面 浮 游 动 物 密 度 平 均 为 ind./L 其 中 原 生 动 物 密 度 平 均 为 ind./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96.61%; 轮 虫 密 度 平 均 为 ind./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3.36%; 枝 角 类 密 度 平 均 为 0.25 ind./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0.02%; 桡 足 类 密 度 平 均 为 0.01ind./L, 所 占 比 例 很 小 调 查 河 段 浮 游 动 物 生 物 量 平 均 为 mg/L 其 中 原 生 动 物 生 物 量 平 均 为 mg/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52.24%; 轮 虫 生 物 量 平 均 为 mg/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43.63%; 枝 角 类 生 物 量 平 均 为 /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3.97%; 桡 足 类 生 物 量 平 均 为 mg/L,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0.17% 调 查 河 段 浮 游 动 物 名 录 附 录 7 第 222 页

234 (3) 底 栖 动 物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调 查 河 段 共 检 出 底 栖 动 物 3 门 29 种 其 中, 软 体 动 物 9 种, 占 总 数 的 31.03%; 节 肢 动 物 12 种, 占 41.38%; 环 节 动 物 各 8 种, 分 别 占 总 数 的 27.59% 检 出 底 栖 动 物 的 种 类 数 由 多 到 少 排 序 为 : 节 肢 动 物 > 软 体 动 物 > 环 节 动 物 调 查 河 段 各 断 面 底 栖 动 物 密 度 平 均 为 15.72ind./m 2, 软 体 动 物 密 度 为 3.43ind./m 2,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21.82%; 节 肢 动 物 密 度 为 5.43ind./m 2,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34.54%; 环 节 动 物 密 度 为 6.86ind./m 2,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43.64% 调 查 河 段 各 断 面 底 栖 动 物 生 物 量 平 均 为 3.297g/m 2, 软 体 动 物 生 物 量 为 1.852g/m 2,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56.17%; 节 肢 动 物 生 物 量 为 1.249g/m 2,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37.88%; 环 节 动 物 生 物 量 为 0.178g/m 2,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5.4% 调 查 河 段 底 栖 动 物 名 录 附 录 8 (4) 水 生 维 管 束 植 物 水 生 维 管 束 植 物 是 水 体 中 的 生 产 者, 能 直 接 利 用 太 阳 能, 通 过 光 合 作 用 制 造 有 机 质 营 养 物 质, 使 之 变 成 可 供 生 物 生 长 繁 殖 的 能 量, 是 水 生 生 态 系 统 中 的 基 本 环 节 本 次 调 查 河 段 内, 采 集 到 喜 旱 莲 子 草 (Alternanthera philoxeroides) 水 蓼 (Polygonum hydropiper) 牛 毛 毡 (Eleocharis yokoscensis) 蓖 齿 眼 子 菜 (P.pectinatus) 等 种 类 由 于 调 查 区 域 内 存 在 的 水 生 维 管 束 植 物 分 布 均 较 分 散, 没 有 集 中 的 丛 生 分 布, 所 以 没 有 做 生 物 量 统 计 鱼 类 资 源 调 查 河 段 分 布 鱼 类 应 有 102 种, 隶 属 于 鲤 形 目 鲇 形 目 鱂 形 目 鲈 形 目 和 合 鳃 鱼 目 等 5 目 13 科 67 属, 其 中 : 鲤 形 目 有 3 科 54 属 79 种, 占 种 类 总 数 的 77.5%; 鲇 形 目 4 科 7 属 15 种, 占 总 数 的 14.7%; 鲈 形 目 4 科 4 属 6 种, 占 总 数 的 5.9%; 鳉 形 目 1 科 1 属 1 种 和 合 鳃 鱼 目 1 科 1 属 1 种, 分 别 占 总 数 的 1.0% 调 查 河 段 分 布 的 102 种 鱼 类 中, 有 长 江 上 游 特 有 鱼 类 27 种, 其 中 鲤 形 目 鳅 科 4 属 7 种, 鲤 科 13 属 17 种, 平 鳍 鳅 科 2 属 3 种 调 查 河 段 分 布 的 102 种 鱼 类 中, 没 有 列 入 国 家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的 鱼 类 ; 列 入 中 国 濒 危 动 物 红 皮 书 ( 鱼 类 ) 的 有 易 危 种 (VU) 胭 脂 鱼 长 薄 鳅 岩 原 鲤 3 种 ; 列 入 中 国 物 种 红 色 名 录 ( 第 一 卷 红 色 名 录 ) 的 有 胭 脂 鱼 白 缘 鱼 央 长 薄 鳅 岩 原 鲤 方 氏 鲴 等 5 种, 均 为 易 危 种 (VU) 项 目 河 段 分 布 的 102 种 鱼 类 中, 有 长 江 上 游 特 有 鱼 类 27 种, 即 胭 脂 鱼 宽 体 沙 鳅 短 体 副 鳅 双 斑 副 沙 鳅 贝 氏 高 原 鳅 长 薄 鳅 红 唇 薄 鳅 四 川 华 鳊 高 体 近 红 鲌 汪 氏 近 红 鲌 黑 尾 近 红 鲌 半 䱗 张 氏 䱗 厚 颌 鲂 方 氏 鲴 圆 口 铜 鱼 圆 第 223 页

235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筒 吻 鮈 长 鳍 吻 鮈 裸 腹 片 唇 鮈 短 身 鳅 鮀 异 鳔 鳅 鮀 宽 口 光 唇 鱼 华 鲮 岩 原 鲤 短 身 金 沙 鳅 四 川 华 吸 鳅 西 昌 华 吸 鳅 等 调 查 河 段 鱼 类 资 源 名 录 附 录 重 点 保 护 鱼 类 三 场 及 洄 游 通 道 分 布 产 卵 场 1 产 粘 沉 性 卵 鱼 类 产 卵 场 调 查 河 段 ( 茅 台 ~ 赤 水 段 ) 的 适 合 产 粘 性 卵 鱼 类 产 卵 生 境 较 为 普 遍, 繁 殖 季 节, 鱼 类 在 许 多 河 段 有 产 卵 现 象 调 查 河 段 没 有 鱼 类 大 量 集 中 产 卵 的 大 型 产 卵 场, 但 在 一 些 河 段 产 卵 相 对 集 中, 在 岩 滩 先 下 土 滩 大 石 头 滩 烧 火 滩 麻 地 滩 沙 滩 新 街 马 家 井 茶 跃 园 等 河 段 有 鱼 类 产 卵 场 ( 本 次 调 查 产 卵 场 均 位 于 茅 台 ~ 习 水 河 段, 不 在 本 项 目 主 要 影 响 河 段 内 ),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表 赤 水 河 旅 游 公 路 鱼 类 产 卵 场 情 况 表 位 置 产 卵 鱼 类 备 注 朱 旺 沱 中 华 倒 刺 鲃 鲤 鲫 等 岩 滩 与 马 渡 口 滩 之 间, 长 约 1000m 三 岔 河 中 华 倒 刺 鲃 鲤 鲫 等 先 下 土 滩, 长 约 1000m 荷 包 土 岩 原 鲤 鲤 白 甲 鱼 等 大 石 头 滩, 长 约 800m 茶 跃 园 鲤 鲫 白 甲 鱼 等 烧 火 滩, 长 约 400m 麻 地 滩 鲤 鲫 白 甲 鱼 等 长 约 400m 新 街 鲤 鲫 白 甲 鱼 等 沙 滩, 长 约 800m 马 家 井 岩 原 鲤 鲤 鲇 等 蚂 蚁 滩, 长 约 800m 2 产 漂 流 性 卵 鱼 类 产 卵 场 调 查 河 段 ( 茅 台 ~ 赤 水 ) 涉 及 河 段 产 漂 流 性 卵 鱼 类 产 卵 场 主 要 有 复 兴 丙 安 葫 市 元 厚 土 城 镇 太 平 二 郎 等 7 处, 本 项 目 主 要 影 响 河 段 内 产 漂 流 性 卵 鱼 类 产 卵 场 有 1 处 ( 太 平 ), 产 漂 流 性 卵 鱼 类 主 要 有 银 鮈 紫 薄 鳅 中 华 金 沙 鳅 犁 头 鳅 花 斑 副 沙 鳅 飘 鱼 等 根 据 现 状 调 查, MXK 左 侧 外 存 在 太 平 产 卵 场, 该 产 卵 场 距 离 慢 行 系 统 最 近 距 离 为 120m, 距 离 主 线 最 近 距 离 为 130m 项 目 与 赤 水 河 沿 线 产 漂 流 性 卵 鱼 类 产 卵 场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见 附 图 索 饵 场 调 查 河 段 分 布 有 喜 急 流 性 鱼 类, 如 蛇 鮈 宽 鳍 鱲 马 口 鱼 白 甲 鱼 福 建 纹 胸 鮡 中 华 纹 胸 鮡 犁 头 鳅 长 薄 鳅 红 尾 副 鳅 短 体 副 鳅 白 缘 鱼 央 等, 索 饵 区 多 为 礁 石 林 立 的 险 滩 和 平 缓 的 砾 石 长 滩, 水 流 比 较 湍 急 ; 缓 流 水 或 静 水 性 鱼 类, 如 鲤 鲫 银 鲴 寡 鳞 飘 鱼 黑 鳍 鳈 翘 嘴 鲌 鲇 瓦 氏 黄 颡 鱼 粗 唇 鮠 鳜 等, 往 往 在 险 滩 间 水 流 平 缓 的 顺 直 深 第 224 页

236 潭 河 段 河 湾 洄 水 区 开 阔 平 缓 河 段 索 饵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据 了 解, 项 目 主 要 影 响 河 段 无 大 规 模 索 饵 场 分 布, 但 在 习 酒 镇 下 游 太 平 等 河 段 零 星 分 散 鱼 类 索 饵 生 境 越 冬 场 鱼 类 越 冬 场 位 于 干 流 的 河 床 深 处 或 坑 穴 中, 多 为 河 沱 河 槽 湾 沱 回 水 或 微 流 水 或 流 水, 底 质 多 为 乱 石 或 礁 石, 凹 凸 不 平 调 查 河 段 部 分 鱼 类 进 入 下 游 深 水 区 或 长 江 越 冬, 一 些 鱼 类 则 在 河 流 的 深 槽 湾 沱 等 深 水 区 越 冬, 线 路 沿 线 河 段 范 围 内 无 越 冬 场 分 布 重 点 保 护 物 种 种 类 数 量 及 分 布 (1) 国 家 级 保 护 鱼 类 调 查 河 段 没 有 发 现 国 家 级 保 护 鱼 类 (2) 珍 稀 濒 危 鱼 类 调 查 河 段 列 入 中 国 濒 危 动 物 红 皮 书 ( 鱼 类 ) 易 危 种 2 种 : 长 薄 鳅 岩 原 鲤 列 入 中 国 物 种 红 色 名 录 ( 第 一 卷 红 色 名 录 ) 易 危 种 3 种 : 白 缘 鱼 央 长 薄 鳅 岩 原 鲤 (3) 省 级 保 护 鱼 类 调 查 河 段 列 入 四 川 省 级 保 护 鱼 类 有 鳡 岩 原 鲤 共 2 种 贵 州 省 尚 未 制 定 省 级 保 护 鱼 类 名 录 鱤 在 赤 水 河 有 分 布 记 载, 主 要 分 布 中 下 游 河 段, 在 岔 角 以 上 河 段 没 有 分 布 记 录, 这 与 中 游 调 查 河 段 河 谷 深 切 狭 窄, 落 差 相 对 较 大, 流 量 相 对 较 小 等 有 关 岩 原 鲤 在 赤 水 河 干 流 中 捕 获 量 已 明 显 减 少 据 了 解, 在 荷 包 土 马 家 井 等 河 段 ( 位 于 茅 台 ~ 习 水 河 段, 不 在 本 项 目 主 要 影 响 河 段 内 ) 有 岩 原 鲤 产 卵 场, 产 卵 规 模 不 大 有 关 部 门 曾 在 沙 滩 乡 马 家 井 附 近 河 段 发 现 尾 产 卵 亲 鱼 繁 殖 (4) 长 江 上 游 特 有 鱼 类 项 目 河 段 有 长 江 上 游 特 有 鱼 类 27 种, 其 中 鳅 科 4 属 7 种, 鲤 科 13 属 17 种, 平 鳍 鳅 科 2 属 3 种, 占 赤 水 河 长 江 上 游 特 有 鱼 类 总 数 (40 种 ) 的 67.5% (5) 经 济 鱼 类 赤 水 河 中 游 经 济 鱼 类 的 种 类 较 多, 主 要 经 济 鱼 类 有 鳜 斑 鳜 南 方 鲶 鲶 瓦 氏 黄 颡 鱼 鲤 岩 原 鲤 长 薄 鳅 光 泽 黄 颡 鱼 草 鱼 飘 鱼 宜 昌 鳅 鮀 高 体 近 红 鲌 唇 鱼 骨 大 鳍 鱯 翘 嘴 红 鲌 蒙 古 红 鲌 棒 花 鱼 鲫 厚 颌 鲂 中 华 倒 刺 鲃 等 37 种 鱼 类 (6) 其 他 重 要 水 生 动 物 大 鲵 水 獭 属 国 家 二 级 保 护 动 物 据 了 解, 项 目 河 段 极 少 发 现 大 鲵, 未 发 现 水 獭, 龟 中 华 鳖 等 地 方 保 护 动 物 也 基 本 未 发 现 第 225 页

237 6.1.5 项 目 与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项 目 与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本 项 目 全 线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赤 水 河 该 河 段 均 是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 宽 度 为 赤 水 河 10 年 一 遇 最 高 水 位 线 以 下 的 水 域 和 滩 涂 ), 工 程 全 线 新 建 及 改 建 段 线 路 均 不 涉 及 保 护 区 范 围, 仅 在 K 处 完 全 利 用 既 有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赤 水 河 ( 方 家 坝 大 桥 4 处 桥 墩 进 入 保 护 区 范 围 ), 项 目 沿 线 伴 河 路 段 工 程 距 离 赤 水 河 距 离 为 15~200m 方 家 坝 大 桥 已 在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中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报 告 不 对 其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工 程 公 路 与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见 附 图 5 根 据 现 状 调 查,MXK 左 侧 外 存 在 太 平 产 卵 场, 该 产 卵 场 距 离 慢 行 系 统 最 近 距 离 为 120m, 距 离 主 线 最 近 距 离 为 130m 项 目 与 赤 水 河 沿 线 产 漂 流 性 卵 鱼 类 产 卵 场 位 置 关 系 示 意 见 附 图 6 (2) 临 时 占 地 与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本 项 目 设 置 了 8 处 弃 渣 场, 弃 渣 场 的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 核 实 表 明 8 处 弃 渣 场 均 不 占 用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8 处 弃 渣 场 中 2# 3# 4# 5# 7# 8# 弃 渣 场 位 于 主 线 的 右 侧 ( 与 赤 水 河 有 工 程 主 线 相 隔 ),1# 6# 弃 渣 场 位 于 路 线 的 左 侧, 需 做 好 拦 挡 设 施,8 处 弃 渣 场 距 离 赤 水 河 岸 最 近 的 为 K 弃 渣 场 距 离 赤 水 河 河 岸 35m, 距 离 河 岸 35m, 需 做 好 拦 挡 措 施 项 目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情 况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5 处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均 不 在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建 设 项 目 对 保 护 区 影 响 评 价 对 水 质 水 文 情 势 地 形 地 貌 等 的 影 响 评 价 (1) 对 水 质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对 水 质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施 工 期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等 项 目 对 水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在 施 工 期, 所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分 为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其 中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含 SS ph 值, 此 类 废 水 通 过 沉 淀 处 理 后 大 部 分 可 循 环 使 用, 施 工 的 各 种 废 水 严 禁 直 接 排 入 自 然 受 纳 水 体, 对 水 质 影 响 不 大 ; 工 程 全 线 租 用 当 地 居 民 既 有 房 屋 作 为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通 过 既 有 隔 油 池 沉 淀 池 等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收 集 处 理 后 做 农 肥 使 用, 严 禁 直 接 排 放 本 项 目 全 线 基 本 上 都 沿 赤 水 河 东 侧 布 线, 路 线 距 赤 水 河 15~200 米 根 据 调 查, 施 工 过 程 中 地 势 较 平 缓 路 段 ( 坡 度 小 于 5 度 ) 开 挖 土 石 方 滚 落 范 围 一 般 为 下 边 坡 5 米 范 围 内, 地 势 陡 峭 路 段 开 挖 土 石 方 滚 落 范 围 一 般 为 下 边 坡 10~50 米 范 围, 本 项 目 沿 河 路 段 一 般 坡 第 226 页

238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度 达 到 了 25 度, 根 据 调 查 施 工 过 程 中 若 不 采 取 一 定 的 防 护 措 施, 开 挖 的 土 石 滚 落 范 围 可 达 到 50 米 及 以 上, 就 有 可 能 进 入 沿 线 水 体, 将 会 使 水 体 悬 浮 物 固 体 (SS), 总 溶 解 性 固 体 (DS) 大 量 增 加, 水 体 浊 度 大 大 增 加, 对 水 质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项 目 设 置 弃 土 场 8 处, 距 离 河 道 最 近 的 约 35m, 根 据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弃 渣 场 的 建 设 将 先 拦 后 弃, 采 取 下 游 设 置 挡 土 墙, 周 围 设 置 截 排 水 沟, 弃 土 完 成 后 进 行 植 被 或 复 耕 等 防 护 措 施, 防 止 弃 渣 场 出 现 垮 塌, 避 免 弃 渣 进 入 河 道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本 工 程 现 施 工 阶 段 使 用 的 2 处 弃 渣 场 无 拦 挡 及 排 水 设 施, 现 阶 段 使 用 弃 渣 场 存 在 部 分 弃 土 滚 落 入 河 的 现 象, 对 赤 水 河 水 质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本 次 环 评 要 求 下 阶 段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增 加 弃 渣 场 拦 挡 工 作, 避 免 弃 土 滚 落 现 象 发 生 本 项 目 沿 线 设 置 4 处 驿 站 2 处 露 营 地, 不 设 收 费 站 服 务 区 管 理 站 等 设 施 在 运 营 远 期, 沿 线 驿 站 露 营 地 采 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方 式, 出 水 水 质 必 须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不 对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2) 对 保 护 区 地 形 地 貌 的 影 响 项 目 不 占 用 保 护 区 河 道, 项 目 共 计 挖 方 万 m 3, 填 方 万 m 3, 弃 方 万 m 3, 不 对 外 借 方, 设 立 8 处 弃 渣 场 项 目 线 路 长 约 33.5km, 弃 渣 场 采 取 先 拦 后 弃, 下 游 设 置 挡 土 墙, 周 围 设 置 截 排 水 沟, 表 面 植 被 或 复 耕, 弃 渣 进 入 保 护 区 机 率 较 小 项 目 沿 线 工 程 高 于 河 道, 距 河 道 较 近 的 路 段 施 工 时, 可 能 有 少 量 沙 石 泥 土 等 可 能 掉 入 河 道, 根 据 水 保 方 案 的 要 求, 在 部 分 路 段 临 河 侧 设 立 临 时 拦 挡 等 措 施 项 目, 在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土 石 方 的 施 工 对 保 护 区 影 响 有 限 (3) 对 水 文 情 势 的 影 响 项 目 除 K 以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赤 水 河 外, 其 余 均 未 有 跨 越 赤 水 河 的 路 段, 而 且 方 家 坝 大 桥 为 完 全 利 用 因 此, 本 项 目 在 赤 水 河 河 道 中 无 新 建 建 筑 物,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改 变 赤 水 河 流 态, 不 会 造 成 水 文 情 势 发 生 的 改 变 对 水 生 生 物 多 样 性 和 鱼 类 资 源 影 响 评 价 (1) 对 鱼 类 饵 料 生 物 的 影 响 项 目 全 线 不 涉 及 新 建 涉 水 建 筑 物, 营 运 期 不 涉 及 未 处 理 污 水 排 放, 项 目 的 建 设 营 运 不 会 对 赤 水 河 水 体 水 质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因 此, 项 目 的 建 设 营 运 也 不 会 对 鱼 类 饵 料 生 物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2) 振 动 的 影 响 研 究 结 果 表 明, 钻 井 噪 声 与 振 动 对 草 鱼 生 长 有 显 著 影 响, 其 临 界 等 效 噪 声 和 振 动 级 约 第 227 页

239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为 84.4dB 和 90.2dB, 影 响 域 径 约 为 8.5m; 污 染 持 续 时 间 和 体 重 等 生 态 因 素 能 显 著 改 变 钻 井 噪 声 与 振 动 对 草 鱼 生 长 的 污 染 效 应 ; 由 于 在 污 染 消 失 后 草 鱼 生 长 率 能 迅 速 恢 复, 这 说 明 钻 井 噪 声 与 振 动 对 草 鱼 的 影 响 是 可 逆 的, 并 未 对 其 产 生 器 质 性 损 伤 本 项 目 赤 水 河 中 无 新 增 构 造 物 及 桥 墩, 工 程 桥 基 钻 孔 灌 注 桩 主 要 为 旱 地 施 工, 施 工 产 生 的 震 动 传 播 至 水 面 已 急 剧 下 降, 工 程 施 工 震 动 对 水 生 生 物 影 响 较 小 (3) 噪 声 的 影 响 1 施 工 期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施 工 产 生 的 噪 声 可 能 对 鱼 类 栖 息 繁 殖 等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影 响 水 域 鱼 类 受 到 惊 吓 和 干 扰 而 逃 离, 资 源 数 量 将 减 少 由 于 施 工 时 间 有 限, 鱼 类 对 车 辆 噪 声 震 动 等 具 有 一 定 适 应 能 力, 从 已 建 道 路 桥 梁 运 行 对 鱼 类 影 响 来 看, 相 关 影 响 应 有 限, 施 工 噪 声 的 影 响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将 消 失 2 营 运 期 水 下 噪 声 对 水 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营 运 期 间 车 辆 通 行 引 发 的 噪 声 可 以 直 接 经 空 气 / 水 界 面 耦 合 传 导, 以 及 桥 面 交 通 震 动 经 过 桥 体 / 桥 墩 / 水 底 传 导 耦 合 两 种 渠 道 导 入 水 下 形 成 水 下 噪 声 研 究 表 明, 桥 面 上 的 交 通 噪 声 和 震 动 传 入 水 域 中 的 能 量 较 小, 水 下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有 限, 对 水 域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原 因 : a. 由 于 空 气 水 介 质 声 阻 抗 的 巨 大 差 异, 总 体 上 空 气 / 水 界 面 的 声 波 耦 合 效 率 是 很 低 的, 和 空 气 中 相 比, 桥 面 交 通 造 成 的 水 下 噪 声 声 压 级 较 低 b. 桥 面 交 通 噪 声 中 只 有 小 部 分 能 量 可 以 通 过 直 接 透 射 横 向 流 体 动 力 学 耦 合 及 散 射 等 方 式 传 导 入 水 下 形 成 水 下 噪 声 据 类 比 分 析, 在 桥 面 交 通 噪 声 耦 合 到 水 下 的 过 程 中, 大 桥 的 封 闭 桥 面 使 得 直 接 透 射 至 距 桥 梁 中 心 线 约 20m 范 围 内 达 到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在 此 区 域 外, 空 气 噪 声 主 要 通 过 横 向 流 体 动 力 学 耦 合 方 式 传 导 至 水 下, 产 生 的 噪 声 有 限, 所 造 成 的 水 下 辐 射 噪 声 处 于 较 低 水 平 c. 交 通 噪 声 是 由 空 气 中 耦 合 入 水 后 从 上 向 下 传 播, 从 桥 梁 附 近 向 远 端 传 输, 在 同 一 垂 直 测 量 断 面, 随 着 深 度 的 增 加, 水 下 噪 声 级 急 剧 下 降 随 着 与 桥 梁 距 离 的 增 加, 水 下 噪 声 级 下 降, 因 此, 鱼 类 可 通 过 向 深 处 远 处 活 动 等 行 为 主 动 躲 避 水 下 噪 声 带 来 的 影 响, 但 影 响 水 域 鱼 类 数 量 可 能 减 少 d. 由 公 路 桥 的 类 比 监 测 表 明 : 营 运 期 由 于 汽 车 运 行 所 产 生 的 水 下 噪 声 值 增 加 约 20~ 30dB(f=2kHz), 但 赤 水 河 水 下 总 的 噪 声 级 较 低, 随 着 距 离 和 深 度 的 增 加, 噪 声 强 度 逐 渐 衰 减, 因 此 不 会 对 桥 附 近 水 域 渔 业 资 源 带 来 大 的 影 响 5) 类 比 各 公 路 大 桥 边 常 有 的 垂 钓 活 动 或 其 它 渔 业 活 动 就 很 生 动 的 表 明, 路 桥 交 通 噪 第 228 页

240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声 对 水 域 生 态 的 影 响 很 小 由 此 可 以 预 计, 营 运 期 桥 梁 交 通 噪 声 和 振 动 对 水 域 生 态 不 会 有 明 显 的 累 积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运 营 期 噪 声 具 有 一 定 突 发 性, 许 多 鱼 类 对 噪 声 震 动 较 人 类 敏 感, 运 营 产 生 的 噪 声 震 动 仍 可 能 对 鱼 类 栖 息 繁 殖 等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影 响 水 域 鱼 类 受 到 惊 吓 和 干 扰 而 逃 离, 资 源 数 量 将 减 少 由 于 鱼 类 对 车 辆 噪 声 震 动 等 具 有 一 定 适 应 能 力, 从 许 多 公 路 大 桥 边 常 有 的 垂 钓 活 动 或 其 它 渔 业 活 动 等 现 象 看, 路 桥 交 通 噪 声 对 水 域 生 态 的 影 响 有 限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车 辆 通 行 的 噪 声 对 鱼 类 影 响 有 限 对 鱼 类 三 场 和 洄 游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线 路 全 长 约 33.5km, 基 本 沿 赤 水 河 布 置, 由 于 本 项 目 没 有 新 增 跨 赤 水 河 桥 梁, 项 目 无 新 增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内 的 建 造 物, 项 目 距 离 河 道 有 一 定 距 离 (15~200m), 施 工 和 运 行 期 噪 声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对 鱼 类 栖 息 繁 殖 洄 游 影 响 有 限 赤 水 河 中 游 适 宜 鱼 类 产 卵 生 境 广 泛 分 布, 本 项 目 MXK 左 侧 外 存 在 太 平 产 卵 场, 但 是 该 产 卵 场 距 离 慢 行 系 统 最 近 距 离 为 120m, 距 离 主 线 最 近 距 离 为 130m,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占 用 和 扰 动 该 产 卵 场, 不 会 对 该 产 卵 场 产 生 直 接 影 响 对 保 护 区 功 能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基 本 沿 赤 水 河 布 设, 项 目 无 新 增 跨 赤 水 河 桥 梁, 项 目 全 线 不 涉 及 新 建 涉 水 建 筑 物, 项 目 距 离 赤 水 河 距 离 15~200m 沿 线 赤 水 河 为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主 要 保 护 鱼 类 栖 息 生 境 洄 游 通 道 等, 尤 其 是 大 型 特 有 鱼 类 的 产 卵 场 如 前 所 述,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震 动 生 产 生 活 废 水, 以 及 营 运 期 生 活 废 水 不 会 对 赤 水 河 水 质 和 鱼 类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对 于 施 工 期 的 影 响, 施 工 结 束 后 相 关 影 响 消 失 项 目 主 要 在 现 有 道 路 基 础 上 进 行 改 造, 项 目 不 占 用 保 护 区 河 道, 对 保 护 区 地 形 地 貌 没 有 直 接 影 响 ;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改 变 赤 水 河 流 态, 不 会 造 成 水 文 情 势 发 生 的 改 变 车 辆 运 行 通 过 桥 面 道 路 时 的 震 动 噪 声 对 鱼 类 栖 息 繁 殖 洄 游 等 活 动 有 一 定 干 扰, 由 于 车 速 较 慢, 其 影 响 有 限 项 目 MXK 左 侧 外 存 在 太 平 产 卵 场, 但 是 该 产 卵 场 距 离 慢 行 系 统 最 近 距 离 为 120m, 距 离 主 线 最 近 距 离 为 130m,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占 用 和 扰 动 该 产 卵 场, 不 会 对 该 产 卵 场 产 生 直 接 影 响 工 程 部 分 路 段 邻 近 河 道, 施 工 可 能 存 在 植 被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砂 石 落 入 河 道 等 现 象, 存 在 局 部 河 段 河 床 地 形 改 变,SS 等 含 量 增 加, 并 存 在 垮 塌 进 入 河 道 的 威 胁 由 于 工 程 邻 近 河 道 基 本 布 置 慢 行 系 统, 对 基 础 强 度 等 要 求 远 低 于 主 线 公 路, 施 工 产 生 的 挖 方 多 数 用 于 路 基 填 方, 剩 余 弃 渣 全 部 进 入 指 定 弃 渣 场, 且 弃 渣 场 采 取 先 拦 后 弃 拦 挡 和 绿 化 等 防 护 措 施 后, 对 保 护 区 威 胁 将 降 低 第 229 页

241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综 上, 项 目 建 设 运 行 对 河 道 影 响 有 限, 保 护 区 生 态 功 能 基 本 能 够 保 持 不 变 生 态 环 境 事 故 风 险 评 价 (1) 风 险 预 测 除 自 然 灾 害 风 险 不 良 地 质 等 引 起 的 风 险 外, 项 目 施 工 和 运 行 产 生 的 事 故 风 险 ( 如 施 工 机 械 倾 覆 车 辆 掉 入 河 中 等 ) 将 对 保 护 区 造 成 潜 在 威 胁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涉 及 石 油 类 等 物 料, 储 存 物 料 的 箱 体 储 罐 焊 缝 包 装 物 等 发 生 破 损, 或 设 备 设 施 损 坏 和 人 为 原 因 泄 漏 ( 如 误 操 作 违 章 操 作 等 ), 导 致 的 泄 漏 和 因 不 可 预 知 的 事 故 而 导 致 的 泄 漏, 可 能 对 保 护 区 造 成 危 害 在 运 营 期 风 险 主 要 为 交 通 事 故 造 成 的 危 险 物 料 泄 漏 车 辆 及 货 物 落 入 保 护 区 等, 对 保 护 区 存 在 潜 在 威 胁 由 于 项 目 主 线 公 路 为 二 级 公 路, 道 路 弯 道 视 线 路 面 质 量 标 志 标 识 等 指 标 将 明 显 改 善, 设 计 时 速 V=40km/h, 跨 河 大 桥 设 计 限 速 为 V=30km/h, 速 度 较 慢, 总 之, 道 路 标 准 的 提 高 安 全 设 施 的 提 升, 有 利 于 减 少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机 率 根 据 节 事 故 风 险 分 析 可 知, 公 路 营 运 期 运 输 化 学 危 险 品 车 辆 在 沿 线 敏 感 路 段 发 生 引 起 化 学 污 染 的 事 故 风 险 概 率 较 小, 即 使 在 2031 年, 全 线 风 险 概 率 最 大 仅 为 次 / 年 但 由 概 率 理 论, 这 种 小 概 率 事 件 的 发 生 是 随 机 的 (2) 石 油 类 泄 漏 事 故 的 风 险 后 果 预 测 据 资 料, 石 油 类 污 染 带 瞬 时 高 浓 度 排 放 ( 即 事 故 性 排 放 ) 可 导 致 急 性 中 毒 死 鱼 事 故 ; 此 外, 当 油 在 水 面 形 成 油 膜 后, 影 响 氧 气 进 入 水 体, 对 鱼 类 和 水 生 生 物 造 成 危 害 : 1 石 油 类 在 鱼 体 中 的 积 累 和 残 留 可 引 起 鱼 类 慢 性 中 毒 而 带 来 长 效 应 的 污 染 影 响, 这 种 影 响 不 仅 可 引 起 鱼 类 资 源 的 变 动, 甚 至 会 引 起 鱼 类 种 质 的 变 异 2 石 油 类 会 破 坏 浮 游 植 物 细 胞, 损 坏 叶 绿 素 及 干 扰 气 体 交 换, 从 而 妨 碍 它 们 的 光 合 作 用 这 种 破 坏 作 用 程 度 取 决 于 油 的 类 型 浓 度 及 浮 游 植 物 的 种 类 一 般 浮 游 植 物 石 油 急 性 中 毒 致 死 浓 度 为 mg/L, 一 般 为 1.0~3.6mg/L, 对 于 更 敏 感 的 种 类, 油 浓 度 低 于 0.1mg/L 时, 也 会 妨 碍 细 胞 的 分 裂 和 生 长 的 速 率 浮 游 动 物 石 油 急 性 中 毒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一 般 为 mg/L, 而 且 通 过 不 同 浓 度 的 石 油 类 环 境 对 桡 足 类 幼 体 的 影 响 实 验 表 明, 永 久 性 ( 终 生 性 ) 浮 游 动 物 幼 体 的 敏 感 性 大 于 阶 段 性 ( 临 时 性 ) 的 底 栖 生 物 幼 体, 而 它 们 各 自 的 幼 体 的 敏 感 性 又 大 于 成 体 综 上 所 述, 一 旦 发 生 溢 油 事 故, 石 油 类 可 能 导 致 就 近 河 道 区 域 内 鱼 类 的 急 性 中 毒 在 鱼 体 内 蓄 积 残 留 和 或 致 突 变 性, 对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的 负 面 影 响, 故 必 须 对 工 程 区 油 料 储 存 机 械 和 管 理 操 作 人 员 进 行 严 格 管 理 (3)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泄 漏 事 故 影 响 分 析 第 230 页

242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沿 线 河 段 为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河 段, 如 在 项 目 路 段 ( 尤 其 是 大 桥 路 段 ) 发 生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及 车 辆 直 接 落 入 保 护 区 等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将 对 保 护 区 水 生 生 境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鱼 类 及 其 他 水 生 生 物 可 能 出 现 大 量 死 亡, 下 游 产 卵 场 索 饵 场 和 越 冬 场 等 受 到 破 坏, 有 些 物 质 可 能 在 保 护 区 内 缓 慢 释 放, 从 而 在 鱼 体 内 长 期 积 累, 形 成 长 期 有 害 影 响, 因 此, 应 坚 决 避 免 此 类 事 故 的 发 生 赤 水 河 中 游 河 谷 及 周 边 主 要 以 白 酒 酿 造 食 品 及 农 产 品 加 工 煤 矿 开 采 等 产 业 为 主, 工 业 原 料 产 品 等 主 要 通 过 已 建 的 仁 ( 怀 ) 赤 ( 水 ) 高 速 公 路 岔 角 ~ 合 江 段 Ⅴ 级 航 道 等 运 输, 因 此, 通 过 主 线 公 路 长 途 运 输 工 业 原 料 产 品 的 数 量 有 限,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了 事 故 时 的 威 胁, 但 仍 存 在 一 定 潜 在 威 胁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减 少 生 产 废 水 及 污 染 物 发 生 量 : 项 目 建 设 中 生 产 废 水 污 染 物 等 发 生 量 主 要 取 决 于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方 法 土 石 质 量 和 粒 度 等 因 素 施 工 中 应 采 用 先 进 的 施 工 技 术 和 设 备, 优 化 施 工 设 计 方 案, 避 免 下 雨 时 作 业, 避 免 雨 污 水 进 入 河 道 ; 加 强 施 工 组 织 和 管 理,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范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防 止 事 故 发 生, 尽 量 减 少 生 产 废 水 悬 浮 泥 砂 等 的 发 生 量 2 陆 域 施 工 在 作 业 区 下 方 设 置 废 水 收 集 沉 淀 池, 生 产 废 水 沉 淀 后 回 收 使 用, 禁 止 进 入 保 护 区 3 陆 域 施 工 要 控 制 作 业 区 面 积, 降 低 水 土 流 失 程 度 4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采 用 小 型 隔 油 池 对 废 油 水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用 于 洒 水 降 尘 5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租 住 地 现 有 隔 油 池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定 期 清 掏 用 于 农 田 施 肥, 严 禁 直 接 排 入 保 护 区 河 道 6 施 工 期 间 对 在 沿 河 布 线 的 路 段, 在 距 离 河 流 水 体 距 离 小 于 50 米 且 地 面 坡 度 大 于 25 度 的 施 工 区 域 和 水 体 之 间 设 置 编 织 土 袋 或 修 建 挡 渣 墙 对 废 渣 进 行 有 效 拦 挡, 以 减 少 施 工 开 挖 及 填 筑 过 程 对 沿 线 水 体 水 质 的 影 响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1) 在 距 离 河 流 水 体 距 离 小 于 50 米 且 地 面 坡 度 大 于 25 度 的 施 工 区 域 修 建 临 时 拦 挡 措 施 (2) 禁 止 从 赤 水 河 河 道 采 砂 取 石 等 破 坏 保 护 区 及 周 边 河 岸 稳 定 的 作 业 (3) 加 强 道 路 ( 尤 其 靠 近 赤 水 河 路 段 ) 两 旁 植 被 种 植, 包 括 边 坡 喷 播 植 草 防 护, 防 止 边 坡 的 水 土 流 失, 以 符 合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要 求 第 231 页

243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4) 不 在 保 护 范 围 内 设 置 弃 渣 场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便 道 和 表 土 堆 放 场 等 临 时 用 地 悬 浮 物 防 治 措 施 (1) 在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修 建 排 水 沟 沉 砂 池, 施 工 废 水 经 沉 砂 后 回 收 利 用 或 排 放, 以 减 轻 SS 的 污 染 (2) 加 强 桥 基 岸 坡 植 被 绿 化 和 维 护,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固 体 废 弃 物 防 治 措 施 (1) 本 项 目 施 工 挖 方 主 要 用 于 陆 基 填 筑, 弃 渣 数 量 有 限, 弃 方 全 部 置 于 沿 线 弃 土 场, 弃 土 场 位 于 主 线 公 路 远 离 河 道 一 侧, 并 建 设 挡 土 墙, 防 止 进 入 河 道 (2) 对 工 程 拦 挡 设 施 拦 阻 的 砂 石 泥 土 等, 应 及 时 进 行 整 理, 种 植 树 木 花 草 等,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由 于 现 有 拦 挡 设 施 为 临 时 性 设 施, 容 易 损 坏, 在 砂 石 较 多 数 量 较 大 容 易 垮 塌 不 宜 采 取 绿 化 防 护 的 路 段, 应 在 下 方 建 设 挡 土 墙 进 行 防 护, 建 设 网 格 化 防 护 墙, 或 清 运 至 弃 渣 场 掉 落 于 靠 近 河 床 位 于 保 护 区 范 围 的 土 石 方 等 必 须 全 部 清 理, 禁 止 影 响 保 护 区 地 形 地 貌 (3) 临 时 材 料 或 弃 渣 堆 放 场 地 应 远 离 河 道, 并 修 建 拦 渣 堤 拦 挡 (4) 施 工 前 做 好 陆 域 用 地 地 表 的 清 理 工 作, 清 理 的 各 种 垃 圾 禁 止 排 入 河 流 (5) 生 活 垃 圾 均 通 过 垃 圾 桶 或 收 集 袋 收 集 后 统 一 送 往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填 埋 场 填 埋 处 理 噪 声 及 振 动 控 制 对 策 1 施 工 机 械 要 采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加 强 设 备 的 日 常 维 修 保 养, 使 施 工 机 械 保 持 良 好 状 态, 避 免 超 过 正 常 噪 声 运 转 对 高 噪 声 设 备, 应 在 其 附 近 加 设 可 移 动 的 简 单 围 障, 以 降 低 其 噪 音 辐 射 2 加 强 施 工 区 附 近 交 通 管 理, 避 免 交 通 堵 塞 而 增 加 车 辆 噪 声 3 合 理 布 置 机 械 作 业 通 道 车 辆 运 行 通 道 设 置 标 志 信 号 等, 以 使 施 工 区 作 业 高 效 有 序, 减 少 鸣 笛 风 险 事 故 防 治 措 施 (1) 由 近 年 来 发 生 的 农 村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人 车 争 道 大 型 家 畜 进 入 道 路 避 让 不 及 是 造 成 交 通 事 故 的 主 要 因 素, 应 加 强 周 边 群 众 交 通 安 全 知 识 宣 传, 提 高 交 通 公 众 安 全 意 识, 消 除 潜 在 安 全 隐 患, 减 少 相 关 事 故 发 生 的 机 率 (2) 加 强 提 高 方 家 坝 大 桥 等 跨 河 大 桥 相 邻 路 段 标 志 标 识 强 制 减 速 带 等 设 施 的 设 置 及 管 理, 防 止 超 速 和 人 为 操 作 失 误 等 交 通 事 故 的 发 生 (3) 建 立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和 保 护 区 管 理 部 门 对 珍 稀 鱼 类 意 外 伤 害 联 合 应 急 救 护 机 制, 并 制 定 相 应 预 案, 指 定 相 关 渔 民 和 渔 船 作 为 紧 急 救 护 船, 对 于 因 交 通 事 故 造 成 的 该 江 段 水 域 第 232 页

244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事 件 应 及 时 报 告 保 护 区 相 关 机 构 并 采 取 紧 急 救 护 措 施 鱼 类 保 护 专 项 措 施 1 繁 殖 期 避 让 措 施 项 目 河 段 鱼 类 繁 殖 季 节 主 要 在 3~7 月, 由 于 项 目 工 程 紧 邻 河 道, 为 减 轻 工 程 建 设 活 动 对 鱼 类 繁 殖 的 影 响, 鱼 类 繁 殖 期 间, 应 避 免 进 行 开 山 平 基 钻 勘 等 有 较 大 噪 声 震 动 的 作 业, 减 少 对 鱼 类 的 影 响 2 珍 稀 鱼 类 救 护 及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针 对 因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营 造 成 的 保 护 区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意 外 伤 害, 特 别 是 对 岩 原 鲤 长 薄 鳅 等 珍 稀 鱼 类 的 意 外 伤 害, 应 制 定 相 应 应 急 预 案 对 该 江 段 珍 稀 鱼 类 意 外 伤 害 事 件 及 时 报 告, 并 对 其 采 取 紧 急 救 护 措 施 项 目 救 护 预 案 见 图 珍 稀 鱼 类 伤 害 事 故 受 伤 鱼 预 处 理 报 告 保 护 区 管 理 部 门 伤 鱼 转 移 诊 治 恢 复 图 回 归 保 护 区 珍 稀 鱼 类 救 护 方 案 流 程 图 根 据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 报 批 稿 ), 为 使 救 护 预 案 在 发 生 珍 稀 鱼 类 意 外 伤 害 事 故 时 能 够 顺 利 启 动, 建 议 业 主 方 预 留 20 万 元 作 为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制 定 及 实 施 重 要 鱼 类 意 外 伤 害 救 护 资 金 由 于 本 项 目 无 新 建 涉 水 工 程, 本 工 程 不 是 影 响 鱼 类 的 主 要 路 段, 本 项 目 该 费 用 按 6.25 万 元 计 列 第 233 页

245 序 号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珍 稀 鱼 类 救 护 及 风 险 应 急 处 理 经 费 预 算 茅 台 赤 水 本 项 目 分 摊 项 目 公 路 工 程 预 预 算 性 质 估 算 依 据 计 列 算 ( 万 元 ) 1 方 案 编 制 运 行 成 本 调 研 2 清 漂 船 舶 租 用 运 行 成 本 调 研 3 清 漂 工 具 围 油 栏 吸 油 毡 等 固 定 资 产 调 研 4 救 护 及 应 急 处 理 基 金 准 备 金 类 比 3 鱼 类 资 源 监 测 合 计 由 于 项 目 对 保 护 区 影 响 长 期 存 在, 相 关 生 态 环 境 变 化 可 能 与 本 次 影 响 分 析 预 测 存 在 差 异, 相 关 保 护 措 施 的 实 施 效 果 也 需 要 长 期 监 测, 以 针 对 出 现 的 变 化 调 整 已 有 措 施, 因 此, 在 运 营 期 针 对 性 地 开 展 水 域 环 境 和 鱼 类 资 源 监 测 十 分 必 要 1 监 测 内 容 及 范 围 : 主 要 监 测 鱼 类 早 期 资 源 种 类 组 成 洄 游 三 场 等 变 化 根 据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 报 批 稿 ), 主 要 监 测 茅 台 ~ 赤 水 市 约 153km 河 段, 本 项 目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为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中 的 一 段, 由 于 本 项 目 无 新 建 涉 水 工 程, 本 工 程 不 是 鱼 类 监 测 的 重 点 路 段 2 监 测 时 间 及 濒 次 : 工 程 剩 余 施 工 期 12 个 月, 建 议 半 年 监 测 1 次, 计 2 次, 监 测 时 间 以 4~6 月 和 10~12 月 为 宜 ; 鉴 于 项 目 运 行 对 保 护 区 的 长 期 影 响, 参 照 建 设 项 目 对 国 家 级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 ( 淡 水 ) 影 响 专 题 论 证 报 告 编 制 指 南 (2014 年 ), 建 议 运 营 期 监 测 5 年, 自 竣 工 后 第 1 年 开 始, 每 年 监 测 1 次, 计 5 次, 监 测 时 间 以 每 年 4~6 月 为 宜 3 监 测 机 构 : 由 于 该 项 监 测 专 业 性 强, 应 委 托 有 专 业 技 术 水 平 的 单 位 按 照 相 关 规 范 和 标 准 进 行 项 目 监 测 承 担 单 位 应 及 时 将 监 测 结 果 反 馈 到 管 理 部 门, 以 便 及 时 安 排 和 调 整 保 护 工 作 4 监 测 经 费 : 根 据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 报 批 稿 ), 本 项 目 施 工 和 运 行 期 共 监 测 7 次,10 万 元 / 次, 计 70 万 元 由 于 本 项 目 无 新 建 涉 水 工 程, 本 工 程 不 是 鱼 类 监 测 的 重 点 路 段, 因 此 本 项 目 鱼 类 监 测 经 费 按 15 万 元 计 列 4 鱼 类 资 源 损 害 补 偿 根 据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 报 批 稿 ), 工 程 的 建 设 造 成 会 造 成 一 定 量 的 鱼 类 资 源 量 的 损 失, 鱼 类 资 源 量 直 接 损 失 及 繁 殖 力 损 失 货 币 化 后 共 计 487 万 元, 鱼 类 资 源 损 害 补 偿 主 要 用 于 当 地 渔 第 234 页

246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民 转 产 转 业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管 理 装 备 建 设 等, 其 中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92 万 元, 渔 民 转 产 转 业 300 万 元, 管 理 及 装 备 建 设 95 万 元 任 公 司 (1)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主 体 实 施 单 位 为 本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遵 义 市 通 途 公 路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1 放 流 种 类 针 对 项 目 主 要 影 响 河 段 鱼 类 组 成 特 点, 建 议 近 期 岩 原 鱼 中 华 倒 刺 鲃 花 鱼 骨 种 鱼 类 作 为 放 流 对 象 放 流 的 幼 鱼 应 是 由 赤 水 河 河 野 生 亲 鱼 繁 殖 的 子 一 代 放 流 苗 种 应 无 伤 病 体 格 健 壮 2 放 流 鱼 规 格 数 量 及 经 费 根 据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 报 批 稿 ), 建 议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沿 线 河 段 近 期 放 流 岩 原 鱼 中 华 倒 刺 鲃 花 鱼 骨 种 鱼 类 5000 尾 /a, 放 流 数 量 可 根 据 监 测 情 况 适 当 调 整 放 流 鱼 种 体 长 3~ 6cm 为 宜 建 议 每 年 放 流 1 次, 近 期 连 续 放 流 20 年, 平 均 每 年 放 流 约 需 经 费 2.8 万 元,20 年 放 流 共 需 92 万 元 具 体 见 表 本 项 目 为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中 的 一 段,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经 费 按 23 万 元 计 列 序 号 种 类 及 内 容 数 量 ( 尾 ) 表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经 费 估 算 表 规 格 单 价 本 项 目 分 摊 计 金 额 (cm) ( 元 / 尾 ) 列 数 量 ( 尾 ) 第 235 页 本 项 目 分 摊 计 列 金 额 1 岩 原 鲤 ~ 万 元 / 年 万 元 / 年 2 中 华 倒 刺 鲃 ~ 万 元 / 年 万 元 / 年 3 花 [ 鱼 骨 ] ~ 万 元 / 年 万 元 / 年 小 计 万 元 / 年 万 元 / 年 放 流 20 年 合 计 92 万 元 23 万 元 (2) 开 展 渔 民 转 产 转 业 根 据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 报 批 稿 ), 目 前, 仁 怀 习 水 赤 水 3 地 共 有 渔 民 约 200 人, 合 法 捕 捞 渔 船 约 200 艘 为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人 工 捕 捞 的 影 响, 应 开 展 启 动 渔 民 转 产 转 业 工 作, 促 进 渔 民 放 弃 捕 捞 生 产, 从 事 其 他 行 业 建 议 从 项 目 对 渔 业 资 源 损 害 补 偿 经 费 中 预 算 300 万 元, 用 于 渔 民 转 产 转 业 中 相 关 情 况 调 研 工 作 方 案 制 定 捕 捞 工 具 处 置 渔 民 转 岗 培 训 补 贴 渔 民 短 期 过 渡 费 补 偿 及 相 关 工 作 协 调 处 理 等 本 项 目 为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中 的 一 段, 开 展 渔 民 转 产 转 业 费 按 100 万 元 计 列 (3) 管 理 及 装 备 设 备

247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保 护 区 管 理 部 门 应 加 强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对 保 护 区 的 管 理, 积 极 监 督 施 工 期 现 场 管 理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等, 掌 握 水 环 境 污 染 水 文 情 势 及 沿 岸 生 态 环 境 变 化, 加 强 河 段 巡 逻, 并 预 留 河 段 装 备 购 置 费 共 计 95 万 元, 包 含 土 城 管 理 码 头 修 复 70 万 元 及 线 路 沿 线 管 理 装 备 配 置 25 万 元, 本 项 目 不 包 含 土 城 码 头 管 理 修 复 内 容, 项 目 分 摊 管 理 及 装 备 设 备 12.5 万 元 6 建 立 重 要 河 段 监 视 系 统 针 对 项 目 建 设 对 保 护 区 的 长 期 影 响, 建 议 利 用 本 项 目 在 主 线 公 路 沿 线 建 立 闭 路 监 视 系 统 有 利 条 件, 同 步 建 立 针 对 保 护 区 河 道 的 监 视 系 统, 为 避 免 和 及 时 处 置 突 发 性 污 染 事 件 创 造 条 件 监 视 探 头 重 点 设 置 在 跨 河 大 桥 ( 包 括 已 建 和 新 建 大 桥 ) 沿 岸 观 景 台 沿 河 主 要 乡 镇 和 旅 游 景 点 邻 河 露 营 地 主 要 旅 游 接 待 点 主 要 排 污 口 等 地, 重 要 河 段 可 适 当 提 高 探 头 密 度, 远 离 保 护 区 路 段 可 减 少 探 头, 监 视 点 具 体 设 置 位 置 由 保 护 区 管 理 站 人 员 与 建 设 单 位 具 体 确 定 根 据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 报 批 稿 ), 在 仁 怀 习 水 赤 水 3 地 保 护 区 管 理 站 建 立 实 时 监 视 中 心 初 步 按 平 均 每 1000m 设 置 监 视 探 头 1 个, 约 153 个, 加 上 监 视 中 心 相 关 设 备 购 置 安 装 等, 预 计 需 要 经 费 300 万 元 本 工 程 路 段 长 33.5km, 按 万 元 计 列 保 护 区 生 态 补 偿 及 保 护 总 投 资 本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营 用 于 保 护 区 生 态 损 害 补 偿 和 保 护 的 直 接 投 资 共 计 万 元, 该 投 资 应 应 全 部 纳 入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预 算, 列 入 项 目 建 设 成 本 表 保 护 区 生 态 系 统 补 偿 投 资 序 号 项 目 实 施 或 组 织 实 施 部 门 投 资 预 算 ( 万 元 ) 1 鱼 类 意 外 伤 害 救 护 鱼 类 资 源 监 测 15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23 保 护 区 管 理 部 门 3 资 源 损 害 补 偿 渔 民 转 产 转 业 100 管 理 及 装 备 建 设 沿 河 监 视 系 统 合 计 项 目 对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评 价 结 论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工 程 全 长 约 33.5km, 无 新 建 跨 保 护 区 河 道 桥 梁 和 构 造 物,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会 阻 断 河 道, 对 水 文 情 势 生 境 影 响 较 小 施 工 噪 声 震 动 对 鱼 类 栖 息 繁 殖 洄 游 造 成 干 扰, 但 影 响 微 小, 保 护 区 整 体 结 构 生 态 功 能 能 够 基 本 保 持 通 过 繁 殖 期 避 让 加 第 236 页

248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强 渔 政 监 管 鱼 类 资 源 监 测 鱼 类 资 源 损 害 补 偿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以 及 对 水 污 染 固 体 废 弃 物 噪 声 风 险 事 故 处 理 鱼 类 伤 害 救 护 帮 助 渔 民 转 产 转 业 等 一 系 列 保 护 措 施, 可 进 一 步 降 低 工 程 对 保 护 区 功 能 和 保 护 对 象 的 影 响 综 合 分 析 项 目 作 为 改 善 群 众 出 行 条 件 的 重 要 工 程, 对 促 进 特 色 优 势 资 源 开 发 和 流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重 要 意 义, 结 合 项 目 对 保 护 区 影 响 程 度 和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在 相 关 保 护 措 施 得 到 切 实 落 实 的 前 提 下, 本 工 程 可 行 环 评 报 告 对 评 价 专 题 批 复 的 执 行 情 况 管 理 部 门 意 见 根 据 农 业 部 长 江 流 域 渔 政 监 督 管 理 办 公 室 2015 年 6 月 29 日 关 于 遵 义 市 茅 台 -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评 价 专 题 报 告 意 见 的 复 函 ( 农 长 ( 资 环 ) 便 号 ) 农 业 部 长 江 流 域 渔 政 监 督 管 理 办 公 室 原 则 同 意 修 改 后 的 报 告, 就 该 报 告 和 工 程 项 目 对 保 护 区 影 响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 一 遵 义 市 茅 台 -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主 线 系 统 和 慢 行 系 统 工 程, 公 路 起 于 茅 台 镇 S208 线 K 处 ( 茅 台 国 际 酒 店 门 口 ), 在 合 马 镇 土 城 镇 先 后 两 次 跨 越 赤 水 河, 终 点 位 于 赤 水 市 河 滨 西 路 (X382 线 ) 与 赤 水 市 人 民 西 路 相 交 处, 全 长 km, 为 V=40km/h 二 级 公 路 ; 慢 行 系 统 线 路 位 于 主 线 与 赤 水 河 之 间, 基 本 沿 主 线 公 路 布 置, 全 长 km, 设 计 速 度 20km/h 二 工 程 新 建 合 马 大 桥 和 罐 子 口 大 桥 将 跨 越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赤 水 河 核 心 区 河 段, 合 马 大 桥 桥 型 布 置 为 m, 罐 子 口 大 桥 桥 型 布 置 为 m, 两 座 大 桥 各 有 两 个 桥 墩 位 于 自 然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占 用 保 护 区 河 道 面 积 约 m 2 三 工 程 位 于 保 护 区 的 核 心 区,2015 年 4 月 1 日, 贵 州 省 渔 业 局 专 项 检 查 发 现 该 工 程 存 在 违 规 建 设 情 况, 责 成 遵 义 市 农 业 委 员 会 核 实 工 程 进 展, 并 要 求 停 工 整 顿 2015 年 4 月 10 日, 遵 义 市 农 业 委 员 会 下 达 了 整 改 通 知 ( 遵 市 农 函 [2015]39 号 ) 四 工 程 建 设 对 保 护 对 象 及 保 护 区 结 构 和 功 能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报 告 对 不 利 影 响 进 行 了 分 析, 并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补 救 措 施 五 建 设 单 位 要 严 格 执 行 生 态 保 护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使 用 的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制 度, 严 格 落 实 工 程 各 项 保 护 措 施,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工 程 对 保 护 区 水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切 实 保 护 好 水 生 生 物 资 源 及 生 态 环 境 施 工 期 间, 你 局 要 自 觉 接 受 当 地 渔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保 护 区 管 理 机 构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严 禁 违 规 施 工 或 擅 自 变 更 建 设 内 容 在 施 工 前 要 确 保 生 态 补 偿 资 金 按 补 偿 协 议 认 定 的 方 式 按 期 足 额 到 位 工 程 开 工 须 经 省 级 渔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未 经 批 准 不 得 开 工 第 237 页

249 6 工 程 对 生 态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六 渔 业 资 源 保 护 和 补 偿 方 案 及 措 施, 报 农 业 部 长 江 流 域 渔 政 监 督 管 理 办 公 室 办 备 案 执 行 情 况 本 工 程 为 遵 义 市 茅 台 -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的 一 部 分, 本 工 程 不 包 含 合 马 大 桥 和 罐 子 口 大 桥 的 建 设, 本 次 环 评 已 将 遵 义 市 茅 台 -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评 价 专 题 报 告 中 针 对 本 段 工 程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在 项 目 环 评 中 作 出 同 样 要 求, 并 将 生 态 补 偿 经 费 列 入 环 保 投 资 当 中, 详 见 相 应 的 措 施 章 节 第 238 页

250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本 项 目 包 括 道 路 包 括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两 部 分 内 容, 主 线 主 要 功 能 为 通 车 道 路, 慢 行 系 统 主 要 功 能 为 自 行 车 道 和 人 行 道 营 运 期 由 于 慢 行 系 统 为 自 行 车 道 和 人 行 道, 不 通 车, 因 此 慢 行 系 统 基 本 无 环 境 风 险 产 生 ; 主 线 通 车 公 路 上 运 输 可 能 会 携 带 毒 有 害 或 易 燃 易 爆 等 危 险 品, 其 风 险 主 要 表 现 在 因 交 通 事 故 和 违 反 危 险 品 运 输 及 道 路 禁 运 的 有 关 规 定, 使 被 运 送 的 危 险 品 在 运 输 途 中 突 发 性 发 生 逸 漏 爆 炸 燃 烧 等, 一 旦 出 现 将 在 很 短 的 时 间 内 造 成 一 定 面 积 的 恶 性 污 染 事 故, 对 当 地 环 境 造 成 较 大 危 害, 给 国 家 财 产 造 成 巨 大 的 损 失 因 此, 本 项 目 主 要 分 析 主 线 可 能 产 生 的 的 环 境 风 险 及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依 托 已 建 的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方 家 坝 大 桥 属 于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并 在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中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目 前 该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正 在 编 制 中, 本 次 环 评 不 包 含 方 家 坝 大 桥 建 设 及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除 此 之 外, 本 项 目 主 线 以 桥 梁 形 式 在 K 跨 马 岩 沟, 同 时, 线 路 全 线 伴 赤 水 河 走 线 项 目 建 成 后, 运 输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车 辆 在 水 体 路 段 可 能 发 生 运 输 车 辆 翻 车 事 故, 存 在 潜 在 的 事 故 风 险 和 环 境 风 险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5]152 号 文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和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90) 环 管 字 057 号 关 于 对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隐 患 进 行 风 险 评 价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导 则 技 术 要 求, 通 过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分 析 和 风 险 后 果 计 算 等 开 展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为 工 程 设 计 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资 料 和 依 据, 以 达 到 降 低 危 险, 减 少 危 害 的 目 的 7.1 本 项 目 依 托 的 方 家 坝 大 桥 拟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依 托 已 建 的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根 据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方 家 坝 大 桥 已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如 表 所 示 第 239 页

251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表 方 家 坝 大 桥 已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中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防 撞 栏 原 设 计 基 础 上 加 宽 加 固 事 故 应 急 池 桥 梁 两 侧 各 一 个, 事 故 池 容 量 为 50 m 3, 事 故 废 水 经 收 集 运 至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禁 止 将 事 故 废 水 直 接 排 入 赤 水 河 桥 面 收 集 系 统 桥 面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 即 管 道 ) 将 桥 面 径 流 或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进 入 桥 头 事 故 应 急 池, 不 得 直 接 排 入 赤 水 河 由 建 设 单 位 于 入 桥 处 统 一 设 立 警 示 牌, 共 设 2 处 警 示 牌, 提 示 危 险 品 运 输 警 示 牌 车 辆 减 速 缓 行 在 严 格 执 行 上 述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可 有 效 降 低 环 境 风 险 概 率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可 知, 方 家 坝 大 桥 桥 面 桥 身 已 基 本 建 成, 两 侧 加 固 防 撞 栏 已 设 立, 但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事 故 池 和 警 示 牌 尚 未 安 装, 建 议 方 家 坝 大 桥 建 设 单 位 应 加 快 方 家 坝 大 桥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施 工, 有 效 降 低 营 运 期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7.2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因 素 分 析 施 工 期 环 境 风 险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涉 及 石 油 类 等 物 料, 储 存 物 料 的 箱 体 储 罐 焊 缝 包 装 物 等 发 生 破 损, 或 设 备 设 施 损 坏 和 人 为 原 因 泄 漏 ( 如 误 操 作 违 章 操 作 等 ) 导 致 的 泄 漏 和 因 不 可 预 知 的 事 故 而 导 致 的 泄 漏, 可 能 对 赤 水 河 内 水 体 造 成 危 害, 同 时 本 工 程 沿 赤 水 河 施 工, 施 工 沿 线 公 路 较 窄, 可 能 会 出 现 施 工 期 危 险 化 学 品 ( 主 要 是 工 程 施 工 使 用 的 油 料 )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因 交 通 事 故 倾 泄 入 输 水 渠 道 或 河 流 造 成 水 体 严 重 污 染 的 环 境 风 险 的 概 率 营 运 期 环 境 风 险 危 险 品 识 别 公 路 运 输 过 程 中 风 险 事 故 造 成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对 沿 线 水 体 和 居 民 的 影 响, 化 学 危 险 品 的 泄 漏 落 水 将 造 成 水 体 的 严 重 污 染, 危 险 品 散 落 于 陆 域, 也 对 土 地 的 正 常 使 用 功 能 带 来 影 响, 破 坏 陆 域 的 生 态 环 境 根 据 工 可 报 告, 本 项 目 所 运 输 危 险 品 主 要 为 过 境 车 辆 携 带 的 石 油 以 及 农 药 等 (1) 危 险 品 来 源 大 量 的 研 究 成 果 表 明, 公 路 的 水 污 染 事 故 主 要 来 源 于 交 通 事 故 当 公 路 跨 过 水 体 或 沿 水 域 经 过 时, 车 辆 发 生 事 故 将 可 能 对 水 体 产 生 污 染, 水 污 染 事 故 类 型 主 要 有 : 1) 在 桥 面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汽 车 连 带 货 物 坠 入 河 流 2) 化 学 危 险 品 的 运 输 车 辆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后, 化 学 危 险 品 发 生 泄 漏,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3) 车 辆 本 身 携 带 的 汽 油 ( 柴 油 ) 和 机 油 泄 漏,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公 路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与 司 机 有 很 大 的 关 系, 一 般 事 故 的 发 生 多 数 是 由 于 汽 车 超 载 和 司 机 疲 劳 驾 驶 导 致, 事 故 发 生 后 又 有 多 数 司 机 因 害 怕 不 敢 报 案 而 延 误 处 理, 导 致 事 故 影 响 范 第 240 页

252 围 扩 大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按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别 (GB18218,2000) 职 业 性 接 触 毒 物 危 害 程 度 分 级 (GBZ )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涉 及 的 危 险 性 物 质 为 油 品 及 运 输 的 农 业 化 学 危 险 品 (2) 危 险 性 物 质 毒 理 性 质 危 险 性 物 质 毒 理 以 油 品 为 例 进 行 分 析, 以 柴 油 为 个 案, 其 油 品 的 危 险 特 性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易 燃 易 爆,2 易 挥 发,3 易 流 动,4 热 膨 涨 性,5 易 积 聚 静 电,6 毒 性 柴 油 的 理 化 毒 理 性 质 见 表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对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有 毒 有 害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进 行 危 险 性 识 别,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标 准 见 表 表 柴 油 的 理 化 和 毒 理 性 质 类 别 项 目 柴 油 外 观 及 性 质 稍 有 粘 性 的 棕 色 液 体 熔 点 / 沸 点 ( ) -18/ 理 化 性 质 相 对 密 度 对 水 , 对 空 气 >1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性 融 解 性 不 溶 于 水, 易 溶 于 苯 二 流 化 碳 醇 可 混 溶 于 脂 肪 闪 点 / 引 燃 温 度 ( ) 50/ 爆 炸 极 限 (vol%) 稳 定 性 建 规 火 险 分 级 爆 炸 危 险 组 别 类 别 危 险 特 性 灭 火 方 法 稳 定 丙 A 类 T3/ⅡA 高 闪 点 易 燃 液 体 遇 明 火 高 热 或 氧 化 剂 接 触, 有 引 燃 爆 炸 的 危 险, 遇 高 热, 容 器 内 压 增 大, 有 开 裂 和 爆 炸 的 危 险 灭 火 剂 种 类 : 二 氧 化 碳 泡 沫 干 粉 沙 土 表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类 别 等 级 LD50( 大 鼠 经 口 ) LD50( 大 鼠 经 皮 ) LD50( 大 鼠 吸 入 4 小 时 ) mg/kg mg/kg mg/kg 1 <5 <1 <0.01 有 毒 物 质 2 5<LD50<25 10<LD50<50 0.1<LD50< <LD50<200 50<LD50< <LD50<2 1 可 燃 气 体 在 常 压 下 以 气 态 存 在 并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可 燃 混 合 物 ; 其 沸 点 ( 常 压 下 ) 是 20 或 20 以 下 的 物 质 易 燃 物 质 2 易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21, 沸 点 高 于 20 的 物 质 3 可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55, 压 力 下 保 持 液 态, 在 实 际 操 作 条 件 下 ( 如 高 温 高 压 ) 可 以 引 起 重 大 事 故 的 物 质 爆 炸 性 物 质 在 火 焰 影 响 下 可 以 爆 炸, 或 者 对 冲 击 摩 擦 比 硝 基 苯 更 为 敏 感 的 物 质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的 规 定, 项 目 本 身 不 存 在 物 质 危 险 性 和 功 能 性 危 险 源, 风 险 概 率 的 发 生 由 间 接 行 为 导 致, 但 本 项 目 全 线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赤 水 河 该 河 段 为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属 于 环 境 敏 感 区 因 此,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一 级 第 241 页

253 环 境 风 险 因 素 识 别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1) 自 然 因 素 本 项 目 沿 线 地 形 地 质 气 候 条 件 极 其 较 为 复 杂, 存 在 滑 坡 等 自 然 灾 害 因 素, 这 些 是 潜 在 自 然 风 险 因 素 (2) 人 为 因 素 驾 驶 人 员 不 按 规 章 制 度 操 作 1 疲 劳 驾 驶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驾 驶 员 应 当 按 时 休 息 一 般 危 险 品 运 输 多 为 长 途 运 输, 需 要 长 时 间 的 保 持 注 意 力 集 中, 很 容 易 导 致 精 神 疲 劳, 很 多 交 通 事 故 都 是 由 于 驾 驶 员 疲 劳 驾 驶 在 行 驶 过 程 中 出 现 瞌 睡 致 使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2 超 载 超 载 是 产 生 交 通 事 故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尤 其 是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多 为 重 型 车, 在 超 载 的 状 况 下, 车 速 比 较 高 或 下 坡 滑 行 的 时 候 容 易 导 致 刹 车 失 灵, 使 车 辆 失 去 控 制, 从 而 导 致 追 尾 或 冲 出 公 路 的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3 酒 后 驾 驶 运 输 危 险 品 需 要 驾 驶 员 精 力 高 度 集 中, 始 终 保 持 高 度 的 警 觉, 酒 后 则 不 能 使 驾 驶 员 注 意 力 集 中, 而 且 紧 急 情 况 下 反 应 迟 钝, 是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的 人 为 风 险 因 素 本 段 公 路 沿 线 以 中 低 山 为 主, 整 体 线 性 较 直, 容 易 导 致 驾 驶 员 麻 痹 大 意,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4 超 速 车 辆 超 速 行 驶 也 是 发 生 车 祸 的 一 个 重 要 因 素 在 大 风 天 气 或 傍 晚 能 见 度 低 的 情 况 下, 驾 驶 员 视 线 不 好, 超 速 行 驶 如 果 遇 到 前 方 有 违 章 停 车 车 辆 或 慢 速 行 驶 的 重 型 货 车 等 紧 急 情 况 容 易 发 生 事 故, 导 致 危 险 品 泄 漏 5 无 证 驾 驶 车 辆 驾 驶 也 不 是 一 项 简 单 的 工 作, 是 需 要 掌 握 相 应 技 术 并 按 规 则 要 求 进 行 的, 无 证 驾 驶 主 要 是 由 于 驾 驶 员 没 有 经 过 驾 驶 技 术 培 训, 对 驾 驶 技 术 不 熟 悉, 经 验 少, 缺 乏 处 理 紧 急 情 况 的 能 力, 往 往 容 易 导 致 交 通 事 故 的 发 生 6 客 观 因 素 除 了 主 观 因 素 外 还 存 在 很 多 客 观 因 素, 如 遭 遇 违 章 车 辆 或 躲 避 穿 越 公 路 的 行 人 或 动 物 等, 这 些 都 是 诱 发 风 险 事 故 的 因 素 (3) 运 输 车 辆 缺 陷 1 运 输 车 辆 本 身 设 计 上 存 在 问 题, 行 驶 过 程 中 易 导 致 刹 车 失 灵 等 问 题 ; 第 242 页

254 2 运 输 车 辆 的 年 代 过 久, 部 门 零 件 老 化 ;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3 对 运 输 车 辆 没 有 进 行 充 分 的 检 查 ; 4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无 运 输 危 险 品 资 质 7.3 环 境 风 险 预 测 评 述 本 节 主 要 分 析 项 目 营 运 期 运 输 危 险 品 等 有 害 货 物 的 车 辆 在 跨 越 河 流 等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重 要 路 段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后, 对 地 表 水 体 及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破 坏 性 污 染 的 可 能 性 事 故 风 险 预 测 (1) 计 算 公 式 项 目 建 成 通 车 后,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车 辆 的 交 通 事 故 概 率 估 算 主 要 依 据 贵 州 省 境 内 现 有 运 营 的 公 路 交 通 量 交 通 事 故 率 从 事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所 占 比 重 预 测 年 交 通 量 和 考 核 路 段 长 度 等 参 数 在 项 目 上 某 预 测 年 全 路 段 或 其 大 桥 段,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可 能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次 数, 即 概 率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式 中 : A B C D E Pij F 次 / 百 万 车 公 里 ; Pij 在 项 目 全 段 或 某 特 定 路 段 上 预 测 年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交 通 事 故 概 率, 次 / 年 A 交 通 事 故 率, 次 / 百 万 车 公 里, 类 比 该 区 域 其 它 公 路 的 事 故 发 生 率 :A=0.218 B 从 事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比 重, 根 据 工 可 B=2.06%; C 预 测 年 项 目 全 路 段 年 均 交 通 量, 百 万 辆 / 年 ; D 考 核 路 段 ( 敏 感 路 段 ) 长 度,m; E 在 可 比 条 件 下, 二 级 公 路 可 能 降 低 交 通 事 故 的 比 重,E=0.5 F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交 通 安 全 系 数,F=1.5 本 项 目 危 险 品 运 输 敏 感 路 段 长 度 及 事 故 风 险 概 率 见 表 , 事 故 风 险 概 率 汇 总 见 表 表 危 险 品 运 输 敏 感 路 段 长 度 及 事 故 风 险 概 率 表 敏 感 路 段 长 类 别 序 号 路 段 2017 年 2023 年 2031 年 度 (m) 跨 河 路 段 沿 河 路 段 1 1 顺 江 铺 中 桥 马 岩 沟 方 家 坝 大 桥 赤 水 河 主 线 K54+000~ K 沿 赤 水 河 一 侧 布 线 第 243 页

255 7.3.2 事 故 风 险 分 析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本 路 段 危 险 品 运 输 主 要 有 石 油 以 及 农 业 化 学 品 等,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风 险 主 要 表 现 为 因 交 通 事 故 或 违 反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有 关 规 定, 使 被 运 送 的 危 险 品 在 途 中 发 生 爆 炸 燃 烧 或 逸 漏, 并 对 当 地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从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项 目 全 线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概 率 较 小 总 之, 从 事 危 险 品 货 物 运 输, 车 辆 在 项 目 上 一 旦 出 现 交 通 事 故 而 给 公 路 沿 线, 特 别 是 河 流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计 算 结 果 表 明 危 险 品 货 物 运 输 车 辆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率 不 为 零, 所 以 不 能 排 除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等 意 外 事 件 的 发 生 为 了 防 止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污 染 风 险, 必 须 采 取 有 效 地 预 防 和 应 急 措 施, 方 家 坝 大 桥 已 在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环 评 报 告 内 容, 方 家 坝 大 桥 需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设 施 一 套, 因 此 本 工 程 主 要 考 虑 其 余 跨 河 桥 梁 路 段 及 沿 线 距 离 赤 水 河 较 近 路 段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小 结 (1) 本 项 目 在 运 营 过 程 中, 由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造 成 的 各 种 风 险 具 有 一 定 的 潜 在 危 险 性 (2) 根 据 模 拟 预 测, 本 项 目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概 率 非 常 小 本 项 目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主 要 为 运 输 油 料 和 农 用 化 学 品 的 车 辆 由 于 事 故 造 成 化 学 品 泄 漏 对 沿 线 群 众 的 生 活 安 全 和 生 命 健 康 造 成 威 胁 (3) 事 故 处 理 按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实 施, 可 在 最 大 限 度 上 减 轻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对 社 会 环 境 和 自 然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7.4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工 程 防 范 措 施 (1) 本 项 目 新 建 跨 河 桥 梁, 均 应 采 用 加 强 型 防 撞 栏 设 计 同 时 在 设 计 阶 段 加 强 桥 梁 交 通 设 施 的 设 计, 确 保 行 车 安 全, 防 止 发 生 事 故 的 车 辆 落 入 水 中, 对 于 利 用 的 1 座 大 桥 ( 方 家 坝 大 桥 ),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该 桥 梁 已 设 计 有 加 强 型 防 撞 栏 避 免 营 运 期 车 辆 车 辆 落 水 事 故 的 发 生 (2) 危 险 品 运 输 风 险 防 范 设 置 纵 向 排 水 及 沉 砂 事 故 池 本 项 目 利 用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的 赤 水 河 河 段 为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方 家 坝 大 桥 风 险 防 范 设 施 已 在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中 考 虑, 因 此 本 工 程 不 进 行 重 新 设 计 同 时 线 路 在 K K 两 处 距 离 赤 水 河 最 近 (15m), 需 设 置 相 应 的 径 流 收 集 沉 砂 池 处 置 系 统, 为 避 免 危 险 品 运 输 风 险, 需 设 置 径 流 收 集 沉 砂 池 处 置 措 施 ( 沉 淀 隔 油 等 ) 本 项 目 设 置 的 路 面 径 流 收 集 处 置 措 施 ( 沉 淀 隔 油 等 ) 工 程 结 合 项 目 危 险 品 运 输 风 第 244 页

256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险 防 治 措 施 统 一 设 置, 纵 向 排 水 系 统 及 设 置 沉 砂 事 故 池 的 工 程 数 量 位 置 具 体 见 表 序 号 1 2 桩 号 K K 与 赤 水 河 最 近 距 离 距 离 赤 水 河 最 近 距 离 15m 表 本 项 目 沿 线 纵 向 排 水 及 沉 砂 事 故 池 估 算 表 收 集 径 流 长 度 (m) 收 集 路 段 K54+400~ K K74+500~ K 初 期 30min 最 大 路 面 径 流 量 (m 3 ) 一 般 油 罐 车 事 故 泄 漏 量 (m 3 ) 沉 砂 事 故 池 个 数 ( 个 ) 沉 砂 事 故 池 容 积 (m 3 ) 排 水 管 长 度 (m) 排 水 管 内 径 (cm) 投 资 估 算 ( 万 元 ) 注 : 项 目 所 在 地 小 时 最 大 降 雨 量 为 59.6mm, 线 路 沿 线 径 流 收 集 路 段 根 据 线 路 建 成 后 纵 断 面 图 进 行 统 计, 事 故 池 布 设 位 置 位 于 地 势 最 低 处 路 基 纵 向 排 水 管 安 装 见 图 , 沉 砂 事 故 池 池 结 构 具 体 见 图 第 245 页

257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图 纵 向 排 水 管 安 装 示 意 图 第 246 页

258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图 沉 砂 事 故 池 结 构 示 意 图 ( 尺 寸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设 置 ) 第 247 页

259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沉 淀 事 故 池 由 格 栅 井 沉 淀 池 冲 洗 集 砂 槽 隔 油 挡 板 出 水 池 及 相 应 的 控 制 阀 门 等 组 成, 其 工 作 原 理 类 似 于 滞 留 池 储 水 池 主 要 用 来 储 存 水 对 沉 淀 池 底 部 进 行 冲 洗 沉 淀 池 用 于 正 常 情 况 下 降 雨 初 期 桥 面 径 流 的 污 染 物 沉 淀, 上 清 液 经 隔 油 后 排 入 水 体, 沉 淀 物 沉 入 池 底, 经 冲 洗 进 入 冲 洗 集 砂 槽, 由 清 理 车 抽 吸 外 运 处 置 若 出 现 事 故 情 况 则 关 闭 出 水 管 用 来 蓄 纳 事 故 泄 漏 物 及 冲 洗 废 液 并 注 意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平 常 未 出 现 事 故 的 情 况 下, 也 要 对 事 故 池 加 强 管 理, 雨 后 及 时 清 空 其 中 沉 砂 缓 冲 池 的 具 体 尺 寸 在 进 行 环 保 设 计 时 根 据 具 体 地 形 位 置 进 行 设 置 沉 砂 事 故 池 在 不 同 工 况 下 的 运 行 方 式 具 体 见 表 表 沉 砂 缓 冲 池 运 行 方 式 序 号 工 况 运 行 方 式 1 晴 天, 无 危 险 品 泄 露 池 空 待 用 2 晴 天, 有 危 险 品 泄 露 设 计 泄 流 量 小 于 池 容, 危 险 品 储 于 池 内, 待 专 业 人 员 处 置 3 雨 天, 无 危 险 品 泄 露 4 雨 天, 有 危 险 品 泄 露 (3) 沿 河 路 段 的 防 范 措 施 雨 水 流 入 池 中 沉 淀 隔 油 后 排 至 周 围 溪 沟 安 全 地 带, 每 次 降 雨 后 打 开 放 空 管, 及 时 排 出 雨 水, 保 持 池 内 有 充 足 的 容 积 管 理 人 员 接 到 泄 露 警 报, 及 时 关 闭 出 水 阀 门, 利 用 池 体 内 的 调 蓄 容 量 储 存 危 险 品, 待 专 业 人 员 处 置 线 路 主 线 路 段 (K54+000~k82+300) 基 本 沿 赤 水 河 一 侧 布 线, 且 距 离 赤 水 河 较 近, 建 议 这 些 路 段 针 对 性 的 采 用 加 固 加 强 型 防 撞 栏 设 计, 避 免 发 生 事 故 车 辆 坠 入 河 流 (4) 线 路 沿 线 警 示 牌 在 线 路 沿 线 距 离 赤 水 河 较 近 处 K K 设 立 减 速 行 驶 安 全 驾 驶 警 示 牌 提 醒 过 往 车 辆 注 意 行 驶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应 加 强 危 险 品 运 输 管 理, 严 格 控 制 危 险 品 运 输 路 线 (1) 强 化 有 关 危 险 品 运 输 法 规 的 教 育 和 培 训 对 从 事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驾 驶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应 严 格 遵 守 有 关 危 险 品 运 输 安 全 技 术 规 定 和 操 作 规 程, 学 习 和 掌 握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颁 布 实 施 的 相 关 法 规 相 关 法 规 主 要 有 : 1 国 务 院 发 布 的 化 学 危 险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 汽 车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规 则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爆 炸 品 管 理 条 例 ;4 贵 州 省 政 府 发 布 的 有 关 公 路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安 全 管 理 办 法 等 (2) 加 强 区 域 内 危 险 品 运 输 管 理 1 由 地 方 交 通 局 建 立 本 地 区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调 度 和 货 运 代 理 网 络 ; 2 对 货 运 代 理 和 承 运 单 位 实 行 资 格 认 证 ; 3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实 行 准 运 证 驾 驶 证 和 押 运 员 制 度, 从 事 危 第 248 页

260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险 货 物 运 输 的 车 辆 要 使 用 统 一 的 专 用 标 志, 实 行 定 点 检 测 制 度 4 在 危 险 品 运 输 途 中, 司 乘 人 员 应 严 禁 吸 烟, 停 车 时 不 准 靠 近 明 火 和 高 温 场 所 驾 驶 员 在 运 输 途 中 必 须 集 中 精 力, 要 注 意 观 察 路 标, 中 途 不 得 随 意 停 车 等 ;5 如 运 送 剧 毒 化 学 品 应 按 公 安 机 关 核 发 的 剧 毒 化 学 品 公 路 运 输 通 行 证 的 规 定 实 施 运 输 ;6 在 天 气 不 良 的 状 况 下, 例 如 大 风 天 气 条 件 应 禁 止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进 入 ;7 在 进 入 居 民 集 中 区 和 学 校 等 敏 感 处 设 置 明 显 的 标 志, 以 唤 起 从 事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驾 驶 员 注 意 在 发 生 油 料 危 险 化 学 品 有 毒 有 害 物 品 泄 漏 紧 急 情 况 下, 应 关 闭 该 路 段, 启 动 应 急 计 划, 进 行 泄 漏 处 理 ;8 发 生 事 故 后 司 机 押 运 人 应 及 时 报 案 并 说 明 所 有 重 要 的 相 关 事 项 ;9 交 管 部 门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接 受 报 案 后 及 时 向 沿 线 各 市 ( 县 ) 政 府 办 公 部 门 报 告, 并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3) 对 从 事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驾 驶 员 有 关 部 门 应 定 期 进 行 排 除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交 通 事 故 的 业 务 培 训, 以 使 从 业 人 员 增 强 忧 患 意 识, 将 危 险 品 运 输 所 产 生 的 事 故 风 险 降 为 最 低 (4) 突 发 性 事 故 有 毒 有 害 物 品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虽 不 大, 但 必 须 引 起 高 度 重 视, 此 类 事 故 一 旦 发 生, 引 起 的 危 害 和 损 失 往 往 很 大, 有 时 甚 至 无 法 挽 回 因 此, 应 积 极 采 取 措 施 减 少 危 险 品 运 输 风 险, 制 定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污 染 风 险 减 缓 措 施 及 应 急 措 施, 从 公 路 设 计 阶 段, 到 运 营 期 上 路 检 查 途 中 运 输 停 车, 直 到 事 故 处 理 等 各 个 环 节, 都 要 加 强 管 理, 以 预 防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发 生 和 控 制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事 态 的 扩 大 (5)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控 制 指 挥 系 统 建 议 增 加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控 制 的 指 挥 功 能 (6) 制 定 应 急 计 划 严 格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针 对 公 路 运 输 实 际 制 定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管 理 计 划 计 划 包 括 指 挥 机 构 的 职 责 和 任 务 ; 应 急 技 术 和 处 理 步 骤 的 选 择 ; 设 备 器 材 的 配 置 和 布 局 ; 人 力 物 力 的 保 证 和 调 配 ; 事 故 的 动 态 监 测 制 度 等 (7) 加 强 危 险 品 储 存 管 理 根 据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危 险 品 储 存 管 理 需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施 工 期 危 险 品 应 选 取 专 门 的 构 筑 物 进 行 存 放, 存 放 地 点 应 位 于 居 民 区 800m 以 外, 地 表 水 域 150m 外, 并 安 排 专 人 值 守 2) 危 险 品 储 存 当 使 用 符 合 标 准 的 容 器 盛 装, 装 载 的 容 器 内 须 留 有 足 够 空 间, 容 器 顶 部 与 液 体 表 面 之 间 保 留 100mm 以 上 空 间 3) 危 险 品 储 存 转 运 均 需 要 进 行 记 录, 并 备 注 危 险 品 名 称 数 量 特 征 和 包 装 容 器 的 类 别 入 库 日 期 存 放 库 位 出 库 日 期 和 接 受 单 位 名 称 4) 禁 止 将 不 相 容 的 危 险 废 物 在 同 一 容 器 内 混 装 第 249 页

261 7.4.3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近 年 来, 随 着 危 险 品 货 物 运 输 量 逐 年 增 多, 公 路 承 担 载 有 燃 料 和 化 学 品 等 危 险 品 车 辆 的 运 输 任 务 十 分 艰 巨, 危 险 品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露 爆 炸 等 危 害 的 机 率 大 大 增 加 为 了 加 强 对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有 效 控 制,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事 故 危 害 程 度, 保 证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保 护 环 境, 应 制 定 危 险 品 运 输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指 导 思 想 和 原 则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的 指 导 思 想 : 体 现 以 人 为 本, 将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方 针 落 到 实 处 一 旦 发 生 危 害 环 境 的 交 通 事 故, 能 以 最 快 的 速 度 最 大 的 效 能, 有 序 地 实 施 救 援,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把 事 故 危 害 降 到 最 低 点, 维 护 沿 线 群 众 的 生 活 安 全 和 稳 定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原 则 : 快 速 反 应 统 一 指 挥 分 级 负 责 和 社 会 救 援 相 结 合 运 输 危 险 品 基 本 情 况 根 据 危 险 货 物 品 名 表 所 列 品 种, 主 要 常 用 的 危 险 品 涉 及 到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纺 织 轻 工 冶 金 铁 路 民 航 公 路 物 资 农 业 环 保 地 质 航 空 航 天 军 工 建 筑 教 育 等 各 个 领 域 按 照 危 险 货 物 分 类 和 品 名 编 号 (GB ) 涉 及 爆 炸 品 压 缩 气 体 和 液 化 气 体 易 燃 液 体 易 燃 固 体 自 燃 物 品 和 遇 湿 易 燃 物 品 氧 化 剂 和 有 机 过 氧 化 物 毒 害 品 感 染 性 物 品 放 射 性 物 品 和 腐 蚀 品 十 大 类 由 于 危 险 品 的 性 质 复 杂 以 及 具 有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有 害 的 特 点, 使 得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稍 有 不 当 或 疏 漏, 就 会 引 发 泄 漏 爆 炸 和 火 灾 等 连 锁 式 事 故, 就 会 对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生 态 环 境 和 社 会 安 定 造 成 重 大 危 害, 后 果 会 十 分 严 重 危 险 品 运 输 隐 患 的 特 性 如 下 : 1 复 杂 性 : 危 险 品 运 输 往 往 会 经 过 人 口 密 度 大 资 产 集 中 环 境 特 殊 等 特 点 的 地 区, 它 的 事 故 后 果 更 加 严 重, 它 的 预 防 和 控 制 更 为 复 杂 2 分 散 性 :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具 有 分 散 性, 危 险 品 的 种 类 运 输 时 间 和 线 路 都 不 确 定, 发 生 事 故 产 生 的 影 响 程 度 也 不 同, 难 于 进 行 控 制 3 运 动 性 : 危 险 品 运 输 具 有 运 动 性, 从 一 个 地 点 到 达 另 一 个 地 点 4 广 泛 性 : 伴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各 种 物 资 能 量 转 换 日 趋 频 繁, 各 种 危 险 品 的 运 输 密 度 越 来 越 高, 而 且 运 输 的 危 险 品 种 类 比 较 复 杂, 已 成 为 社 会 生 活 中 广 泛 分 布 的 危 险 源 5 污 染 性 :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往 往 伴 随 着 严 重 的 环 境 污 染, 有 时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时 间 会 很 长, 潜 在 危 害 更 严 重 第 250 页

262 7.4.6 事 故 类 别 及 处 置 措 施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主 要 有 泄 漏 火 灾 ( 爆 炸 ) 两 大 类 针 对 事 故 不 同 类 型, 采 取 不 同 的 处 置 措 施 其 中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 灭 火 点 火 隔 绝 堵 漏 拦 截 稀 释 中 和 覆 盖 泄 压 转 移 收 集 等 一 事 故 现 场 区 域 划 分 根 据 危 险 品 事 故 的 危 害 范 围 危 害 程 度 与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源 的 位 置 划 分 事 故 中 心 区 域 事 故 波 及 区 及 事 故 可 能 影 响 区 域 (1) 事 故 中 心 区 域 : 中 心 区 即 距 事 故 现 场 0~500m 的 区 域 此 区 域 危 险 化 学 品 浓 度 指 标 高,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扩 散, 并 伴 有 爆 炸 火 灾 发 生, 建 筑 物 设 施 及 设 备 损 坏, 人 员 急 性 中 毒 事 故 中 心 区 的 救 援 人 员 需 要 全 身 防 护, 并 佩 戴 隔 绝 式 面 具 救 援 工 作 包 括 切 断 事 故 源 抢 救 伤 员 保 护 和 转 移 其 它 危 险 品 清 除 渗 漏 液 态 毒 物 进 行 局 部 的 空 间 洗 消 及 封 闭 现 场 等 非 抢 险 人 员 撤 离 到 中 心 区 域 以 外 后 应 清 点 人 数, 并 进 行 登 记 事 故 中 心 区 域 边 界 应 有 明 显 警 戒 标 志 (2) 事 故 波 及 区 域 : 事 故 波 及 区 即 距 事 故 现 场 500~1000m 的 区 域 该 区 域 空 气 中 危 险 品 浓 度 较 高, 作 用 时 间 较 长, 有 可 能 发 生 人 员 或 物 品 的 伤 害 或 损 坏 该 区 域 的 救 援 工 作 主 要 是 指 导 防 护 监 测 污 染 情 况, 控 制 交 通, 组 织 排 除 滞 留 危 险 品 气 体 视 事 故 实 际 情 况 组 织 人 员 疏 散 转 移 事 故 波 及 区 域 人 员 撤 离 到 该 区 域 以 外 后 应 清 点 人 数, 并 进 行 登 记 事 故 波 及 区 域 边 界 应 有 明 显 警 戒 标 志 (3) 受 影 响 区 域 : 受 影 响 区 域 是 指 事 故 波 及 区 外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区 域, 该 区 可 能 有 从 中 心 区 和 波 及 区 扩 散 的 小 剂 量 危 险 化 学 品 危 害 该 区 救 援 工 作 重 点 放 在 及 时 指 导 群 众 进 行 防 护, 对 群 众 进 行 有 关 知 识 的 宣 传, 稳 定 群 众 的 思 想 情 绪, 做 基 本 应 急 准 备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及 职 责 从 事 危 险 品 货 物 运 输 的 车 辆, 在 项 目 上 一 旦 出 现 交 通 事 故, 给 公 路 沿 线, 特 别 是 河 流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但 是,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危 险 品 货 物 运 输 车 辆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率 不 为 零, 所 以 不 能 排 除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等 意 外 事 件 的 发 生 根 据 新 环 保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 和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的 规 定, 做 好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风 险 控 制 应 急 准 备 应 急 处 置 和 事 后 恢 复 等 工 作 业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报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和 有 关 部 门 备 案 在 发 生 或 者 可 能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时,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处 理, 及 时 通 报 可 能 受 到 危 害 的 单 位 和 居 民, 并 向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第 251 页

263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和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为 了 防 止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污 染 风 险, 项 目 建 设 方 必 须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采 取 有 效 的 预 防 和 应 急 措 施, 并 把 跨 河 桥 梁 路 段 及 距 离 赤 水 河 较 近 路 段 应 作 为 重 点 防 范 路 段 参 考 贵 州 省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建 议 增 加 道 路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应 急 预 案 1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分 级 按 照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严 重 性 和 紧 急 程 度, 预 警 信 息 分 为 一 般 (Ⅳ 级 ) 较 大 (Ⅲ 级 ) 严 重 (Ⅱ 级 ) 和 特 别 严 重 (Ⅰ 级 ) 四 级, 分 别 以 蓝 色 黄 色 橙 色 红 色 标 识 2 组 织 机 构 贵 州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遵 义 市 公 路 建 设 公 司 习 水 县 公 路 管 理 公 司 成 立 三 级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全 面 负 责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的 管 理 工 作 3 预 测 预 警 发 布 和 报 告 a. 预 测 各 级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日 常 机 构 应 建 立 科 学 的 监 测 预 报 体 系 有 计 划 地 定 期 组 织 事 故 演 练, 增 强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对 突 发 事 故 现 场 的 应 变 能 力 对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各 环 节 事 先 编 制 预 控 方 案, 加 强 对 重 点 部 位 的 监 控,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检 查 落 实 情 况, 把 事 故 隐 患 消 灭 b. 预 警 按 照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严 重 性 和 紧 急 程 度, 分 为 四 级 : 一 般 (Ⅳ 级 ) 较 大 (Ⅲ 级 ) 严 重 (Ⅱ 级 ) 和 特 别 严 重 (Ⅰ 级 ) 四 级 各 级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应 根 据 不 同 的 预 警 级 别 做 出 相 应 的 响 应 c. 报 告 健 全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突 发 事 件 的 报 告 制 度, 明 确 信 息 报 送 渠 道 时 限 范 围 和 程 序, 明 确 相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义 务 和 要 求, 严 格 执 行 24 小 时 值 班 制 度, 保 障 信 息 渠 道 畅 通 运 转 有 序 对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发 生 地 县 ( 市 ) 区 环 保 局 必 须 在 接 报 后 1 小 时 内 将 有 关 情 况 报 市 环 保 局 和 市 人 民 政 府 ; 市 环 保 局 和 市 人 民 政 府 应 在 2 小 时 内 向 省 人 民 政 府 和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报 告 事 故 发 生 地 监 管 单 位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应 立 即 向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报 警 值 班 电 话 报 警, 最 迟 不 得 超 过 1 小 时,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报 警 值 班 电 话 为 110 或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发 现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也 要 立 即 向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报 警 值 班 电 话 报 警,110 和 报 警 电 话 接 警 后 立 即 向 市 环 境 应 急 指 挥 部 报 告, 市 环 境 应 急 指 挥 部 下 令, 由 市 环 境 应 急 办 公 室 立 即 通 知 相 关 预 案 责 任 部 门 负 责 人 员 和 有 关 专 家 赶 赴 现 场 4 应 急 处 置 第 252 页

264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预 案 启 动 与 终 止 : 由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人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判 断 预 警 级 别, 发 布 启 动 预 警 命 令 预 案 启 动 后,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的 所 有 成 员 立 即 进 入 工 作 岗 位, 各 项 抢 险 设 施 物 质 必 须 立 即 进 入 待 命 状 态 事 件 处 置 完 毕 后, 也 应 当 由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人 发 布 终 止 命 令 基 层 单 位 接 到 报 告 后, 在 应 急 预 案 启 动 前, 依 据 事 件 的 严 重 性 紧 急 性 可 控 性, 必 须 立 即 进 行 人 员 救 助 及 其 他 必 要 措 施, 防 止 事 故 向 附 近 蔓 延 和 扩 大, 必 要 时 可 以 越 权 指 挥 应 急 处 置 5 事 故 救 援 行 动 要 点 监 控 部 门 : 各 监 控 分 中 心 监 控 员 接 到 信 息 应 及 时 向 基 层 突 发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报 告, 并 实 时 跟 踪 记 录 ( 电 话 摄 像 录 像 ) 按 突 发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指 令 向 有 关 路 段 的 可 变 情 报 板 可 变 限 速 标 志 牌 等 发 布 信 息, 当 交 通 恢 复 正 常 时, 恢 复 这 些 装 置 的 正 常 显 示 内 容 如 在 隧 道 区 域 发 生 事 故, 监 控 员 应 根 据 监 控 录 像, 及 时 启 动 隧 道 广 播 系 统, 引 导 隧 道 内 人 员 向 安 全 地 点 疏 散 路 政 部 门 : 事 发 地 基 层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应 将 事 件 情 况 按 规 定 及 时 向 上 级 汇 报, 并 按 要 求 启 动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根 据 事 件 情 况 采 取 先 期 处 置 措 施, 按 规 定 做 好 事 发 现 场 安 全 布 控, 积 极 抢 救 伤 员, 紧 急 疏 散 人 员, 转 移 重 要 物 资, 维 护 现 场 秩 序 根 据 事 发 状 态 通 知 安 监 环 保 港 航 交 通 水 利 农 业 渔 业 等 相 关 部 门, 按 危 险 品 的 类 型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其 中, 由 武 警 部 队 防 化 连 具 体 负 责 现 场 残 留 物 的 清 理 和 喷 洒 工 作, 残 留 物 的 具 体 处 理 方 案 由 卫 生 防 疫 站 和 公 安 局 具 体 提 供, 由 环 保 部 门 进 行 应 急 监 测 同 时, 做 好 相 关 记 录, 及 时 上 报 事 态 进 展 情 况 6 后 期 处 置 本 公 路 危 险 品 运 输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程 序 详 见 图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控 制 的 指 挥 系 统 参 见 图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处 置 设 施 及 处 置 方 法 应 急 处 理 设 施 在 工 程 沿 线 设 置 监 控 装 置 密 切 监 控, 确 保 运 输 车 辆 事 故 及 早 发 现 并 进 行 信 息 快 速 传 递 ; 设 置 应 急 电 话 亭, 在 监 控 中 心 设 置 通 讯 网 络 机 构 在 沿 线 驿 站 设 置 一 间 材 料 库, 配 备 一 定 数 量 事 故 应 急 装 置 和 材 料, 控 制 河 流 路 段 等 发 生 重 大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设 备 具 体 配 置 可 参 照 图 第 253 页

265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危 险 品 运 输 突 发 事 件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组 织 专 家 现 场 察 看 启 动 预 案 应 急 响 应 环 保 部 门 制 定 调 整 方 案 采 取 措 施 组 织 救 援 善 后 处 理 工 作 总 结 上 报 报 告 上 级 领 导 机 构 和 大 政 响 府 应 及 级 有 别 关 部 门, 请 求 支 援 或 扩 图 危 险 品 运 输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程 序 框 图 第 254 页

266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公 众 信 息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事 故 领 导 小 组 通 知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相 邻 公 路 监 控 通 信 收 费 分 中 心 管 理 所 紧 急 电 话 公 路 信 息 管 理 中 心 可 变 限 速 标 志 ( 控 制 命 令 ) 大 型 可 变 情 报 板 巡 逻 车 或 排 障 车 车 辆 检 测 器 基 层 单 位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领 导 小 组 及 路 政 部 门 通 知 ( 天 气 交 通 状 况 控 制 命 令 ) ( 交 通 量 速 度 等 ) 各 相 关 公 路 交 通 情 况 现 场 情 况 气 象 检 测 ( 气 象 台 ) 天 气 情 况 养 护 工 区 ( 路 况 施 工 )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环 保 部 门 车 主 单 位 医 院 医 药 物 资 消 防 队 交 警 大 队 交 通 部 门 出 动 出 动 出 动 出 动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故 现 场 控 制 与 处 置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现 场 勘 察 确 定 污 染 源 及 控 制 ( 通 知 报 告 ) 技 术 调 查 ( 采 样 监 测 技 术 鉴 定 ) 危 险 货 物 视 需 过 载 出 动 交 通 事 故 现 场 处 理 消 防 救 护 伤 员 疏 散 居 民 保 护 现 场 事 故 处 理 排 除 阻 塞 恢 复 交 通 故 障 车 援 助 散 落 物 排 除 交 通 设 施 维 修 日 常 工 作 出 动 报 告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地 方 环 保 局 依 法 处 置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图 项 目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控 制 指 挥 系 统 示 意 图 第 255 页

267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表 应 急 设 备 配 置 一 览 表 ( 每 处 ) 资 金 ( 万 元 ) 用 途 1 细 沙 吨 吸 附 洒 漏 在 路 面 上 的 废 液 放 置 地 点 2 石 灰 吨 用 石 灰 中 和 污 染 的 地 面 3 防 化 服 套 处 理 有 毒 有 害 的 洒 漏 液 体 4 防 毒 面 具 个 处 理 有 毒 有 害 的 挥 发 性 液 体 驿 站 所 在 地 5 灭 火 器 个 扑 灭 燃 烧 的 洒 漏 液 体 6 围 油 栏 m 阻 止 油 类 扩 散 7 应 急 车 辆 出 现 突 发 环 境 事 故, 及 时 赶 赴 现 场 8 合 计 危 险 品 泄 漏 事 故 及 处 置 措 施 ⑴ 一 旦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在 跨 越 赤 水 河 路 段 发 生 事 故 时, 应 急 队 伍 的 应 急 响 应 时 间 必 须 控 制 在 20min 之 内, 保 证 有 足 够 的 施 救 时 间 投 放 围 油 栏 采 用 拦 截 和 诱 导 溢 油 的 方 式 清 除 油 污 ⑵ 进 入 泄 漏 现 场 进 行 处 理 时, 应 注 意 安 全 防 护 1 进 入 现 场 救 援 人 员 必 须 配 备 必 要 的 个 人 防 护 器 具 2 如 果 泄 漏 物 是 易 燃 易 爆 的, 事 故 中 心 区 应 严 禁 火 种 切 断 电 源 禁 止 车 辆 进 入 立 即 在 边 界 设 置 警 戒 线 根 据 事 故 情 况 和 事 故 发 展, 确 定 事 故 波 及 区 人 员 的 撤 离 3 如 果 泄 漏 物 是 有 毒 的, 应 使 用 专 用 防 护 服 隔 绝 式 空 气 面 具 为 了 在 现 场 上 能 正 确 使 用 和 适 应, 平 时 应 进 行 严 格 的 适 应 性 训 练 立 即 在 事 故 中 心 区 边 界 设 置 警 戒 线 根 据 事 故 情 况 和 事 故 发 展, 确 定 事 故 波 及 区 人 员 的 撤 离 4 应 急 处 理 时 严 禁 单 独 行 动, 要 有 监 护 人, 必 要 时 用 水 枪 水 炮 掩 护 ⑶ 泄 漏 源 控 制 堵 漏, 采 用 合 适 的 材 料 和 技 术 手 段 堵 住 泄 漏 处 ⑷ 泄 漏 物 处 理 1 围 堤 堵 截 : 筑 堤 堵 截 泄 漏 液 体 或 者 引 流 到 安 全 地 点 贮 罐 发 生 液 体 泄 漏 时, 要 及 时 堵 住 泄 漏 处, 防 止 物 料 外 流 污 染 环 境 2 稀 释 与 覆 盖 : 向 有 害 物 蒸 汽 云 喷 射 雾 状 水, 加 速 气 体 向 高 空 扩 散 对 于 可 燃 物, 也 可 以 在 现 场 施 放 大 量 水 蒸 汽 或 氮 气, 破 坏 燃 烧 条 件 对 于 液 体 泄 漏, 为 降 低 物 料 向 大 气 中 的 蒸 发 速 度, 可 用 泡 沫 或 其 它 覆 盖 物 品 覆 盖 外 泄 的 物 料, 在 其 表 面 形 成 覆 盖 层, 抑 制 其 蒸 发 3 收 容 ( 集 ): 将 泄 漏 出 的 物 料 抽 入 容 器 内 或 槽 车 内 ; 当 泄 漏 量 小 时, 可 用 沙 子 吸 附 第 256 页

268 材 料 中 和 材 料 等 吸 收 中 和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4 废 弃 : 将 收 集 的 泄 漏 物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用 消 防 水 冲 洗 剩 下 的 少 量 物 料, 冲 洗 水 排 入 污 水 系 统 处 理 危 险 品 火 灾 事 故 及 处 置 措 施 ⑴ 先 控 制, 后 消 灭 针 对 危 险 品 火 灾 的 火 势 发 展 蔓 延 快 和 燃 烧 面 积 大 的 特 点, 积 极 采 取 统 一 指 挥 以 快 制 快 ; 堵 截 火 势 防 止 蔓 延 ; 重 点 突 破 排 除 险 情 ; 分 割 包 围 速 战 速 决 的 灭 火 战 术 ⑵ 扑 救 人 员 应 占 领 上 风 或 侧 风 阵 地 ⑶ 进 行 火 情 侦 察 火 灾 扑 救 火 场 疏 散 人 员 应 有 针 对 性 地 采 取 自 我 防 护 措 施 如 佩 戴 防 护 面 具, 穿 戴 专 用 防 护 服 等 ⑷ 应 迅 速 查 明 燃 烧 物 品 及 其 周 围 物 品 的 品 名 和 主 要 危 险 特 性 火 势 蔓 延 的 主 要 途 径, 燃 烧 的 危 险 品 及 燃 烧 产 物 是 否 有 毒 ⑸ 正 确 选 择 最 适 合 的 灭 火 剂 和 灭 火 方 法 火 势 较 大 时, 应 先 堵 截 火 势 蔓 延, 控 制 燃 烧 范 围, 然 后 逐 步 扑 灭 火 势 ⑹ 对 有 可 能 发 生 爆 炸 爆 裂 喷 溅 等 特 别 危 险 需 紧 急 撤 退 的 情 况, 应 按 照 统 一 的 撤 退 信 号 和 撤 退 方 法 及 时 撤 退 撤 退 信 号 应 格 外 醒 目, 能 使 现 场 所 有 人 员 全 部 看 到 或 听 到, 并 应 经 常 演 练 ⑺ 火 灾 扑 灭 后, 仍 然 要 派 人 监 护 现 场, 消 灭 余 火 起 火 单 位 应 当 保 护 现 场, 接 受 事 故 调 查, 协 助 公 安 消 防 监 督 部 门 和 上 级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调 查 火 灾 原 因, 核 定 火 灾 损 失, 查 明 火 灾 责 任, 未 经 公 安 监 督 部 门 和 上 级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的 同 意, 不 得 擅 自 清 理 火 灾 现 场 压 缩 气 体 和 液 化 气 体 火 灾 事 故 及 处 置 措 施 ⑴ 扑 救 气 体 火 灾 切 忌 盲 目 灭 火, 即 便 在 扑 救 周 围 火 势 以 及 冷 却 过 程 中 不 小 心 把 泄 漏 处 的 火 焰 扑 灭 了, 在 没 有 采 取 堵 漏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也 必 须 立 即 用 长 点 火 棒 将 火 点 燃, 使 其 恢 复 稳 定 燃 烧 否 则, 大 量 可 燃 气 体 泄 漏 出 来 与 空 气 混 合, 遇 着 火 源 就 会 发 生 爆 炸, 后 果 将 不 堪 设 想 ⑵ 首 先 应 扑 灭 外 围 被 火 源 引 燃 的 可 燃 物 火 势, 切 断 火 势 蔓 延 途 径, 控 制 燃 烧 范 围, 并 积 极 抢 救 受 伤 和 被 困 人 员 ⑶ 堵 漏 工 作 准 备 就 绪 后, 即 可 用 水 扑 救 火 势, 也 可 用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但 仍 需 用 水 冷 却 烧 烫 的 罐 火 扑 灭 后, 应 立 即 用 堵 漏 材 料 堵 漏 ⑷ 一 般 情 况 下 完 成 了 堵 漏 也 就 完 成 了 灭 火 工 作, 但 有 时 一 次 堵 漏 不 一 定 能 成 功, 如 果 一 次 堵 漏 失 败, 再 次 堵 漏 需 一 定 时 间, 应 立 即 用 长 点 火 棒 将 泄 漏 处 点 燃, 使 其 恢 复 稳 定 第 257 页

269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燃 烧, 以 防 止 较 长 时 间 泄 漏 出 来 的 大 量 可 燃 气 体 与 空 气 混 合 后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从 而 存 在 发 生 爆 炸 的 危 险, 并 准 备 再 次 灭 火 堵 漏 ⑸ 如 果 确 认 泄 漏 口 很 大, 根 本 无 法 堵 漏, 只 需 冷 却 着 火 容 器 及 其 周 围 容 器 和 可 燃 物 品, 控 制 着 火 范 围, 一 直 到 燃 气 燃 尽, 火 势 自 动 熄 灭 易 燃 液 体 火 灾 事 故 及 处 置 措 施 易 燃 液 体 不 管 是 否 着 火, 如 果 发 生 泄 漏 或 溢 出, 都 将 顺 着 地 面 流 淌 或 水 面 漂 散, 而 且, 易 燃 液 体 还 有 比 重 和 水 溶 性 等 涉 及 能 否 用 水 和 普 通 泡 沫 扑 救 的 问 题 以 及 危 险 性 很 大 的 沸 溢 和 喷 溅 问 题 ⑴ 首 先 应 切 断 火 势 蔓 延 的 途 径, 冷 却 和 疏 散 受 火 势 威 胁 的 密 闭 容 器 和 可 燃 物, 控 制 燃 烧 范 围, 并 积 极 抢 救 受 伤 和 被 困 人 员 如 有 液 体 流 淌 时, 应 筑 堤 ( 或 用 围 油 栏 ) 拦 截 漂 散 流 淌 的 易 燃 液 体 或 挖 沟 导 流 ⑵ 及 时 了 解 和 掌 握 着 火 液 体 的 品 名 比 重 水 溶 性 以 及 有 无 毒 害 腐 蚀 沸 溢 喷 溅 等 危 险 性, 以 便 采 取 相 应 的 灭 火 和 防 护 措 施 ⑶ 扑 救 毒 害 性 腐 蚀 性 或 燃 烧 产 物 毒 害 性 较 强 的 易 燃 液 体 火 灾, 扑 救 人 员 必 须 佩 戴 防 护 面 具,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对 特 殊 物 品 的 火 灾, 应 使 用 专 用 防 护 服 考 虑 到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防 毒 范 围 的 局 限 性, 在 扑 救 毒 害 品 火 灾 时 应 尽 量 使 用 隔 绝 式 空 气 面 具 为 了 在 火 场 上 能 正 确 使 用 且 相 适 应, 平 时 应 进 行 严 格 的 适 应 性 训 练 珍 稀 鱼 类 救 护 及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根 据 遵 义 市 茅 台 赤 水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影 响 专 题 评 价 报 告 ( 报 批 稿 ), 工 程 施 工 及 营 运 期 间 如 发 生 危 险 品 泄 漏 事 故, 危 险 品 进 入 赤 水 河 中, 将 不 可 避 免 对 赤 水 河 内 保 护 的 珍 稀 鱼 类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1) 石 油 类 泄 漏 事 故 的 生 态 环 境 风 险 后 果 预 测 据 资 料, 石 油 类 污 染 带 瞬 时 高 浓 度 排 放 ( 即 事 故 性 排 放 ) 可 导 致 急 性 中 毒 死 鱼 事 故 ; 此 外, 当 油 在 水 面 形 成 油 膜 后, 影 响 氧 气 进 入 水 体, 对 鱼 类 和 水 生 生 物 造 成 危 害 : 1) 石 油 类 在 鱼 体 中 的 积 累 和 残 留 可 引 起 鱼 类 慢 性 中 毒 而 带 来 长 效 应 的 污 染 影 响, 这 种 影 响 不 仅 可 引 起 鱼 类 资 源 的 变 动, 甚 至 会 引 起 鱼 类 种 质 的 变 异 2) 石 油 类 会 破 坏 浮 游 植 物 细 胞, 损 坏 叶 绿 素 及 干 扰 气 体 交 换, 从 而 妨 碍 它 们 的 光 合 作 用 这 种 破 坏 作 用 程 度 取 决 于 油 的 类 型 浓 度 及 浮 游 植 物 的 种 类 一 般 浮 游 植 物 石 油 急 性 中 毒 致 死 浓 度 为 mg/L, 一 般 为 1.0~3.6mg/L, 对 于 更 敏 感 的 种 类, 油 浓 度 低 于 0.1mg/L 时, 也 会 妨 碍 细 胞 的 分 裂 和 生 长 的 速 率 浮 游 动 物 石 油 急 性 中 毒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一 般 为 mg/L, 而 且 通 过 不 同 浓 度 的 石 油 类 环 境 对 桡 足 类 幼 体 的 影 响 实 验 表 明, 永 久 性 第 258 页

270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 终 生 性 ) 浮 游 动 物 幼 体 的 敏 感 性 大 于 阶 段 性 ( 临 时 性 ) 的 底 栖 生 物 幼 体, 而 它 们 各 自 的 幼 体 的 敏 感 性 又 大 于 成 体 综 上 所 述, 一 旦 发 生 溢 油 事 故, 石 油 类 可 能 导 致 就 近 河 道 区 域 内 鱼 类 的 急 性 中 毒 在 鱼 体 内 蓄 积 残 留 和 或 致 突 变 性, 对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的 负 面 影 响, 故 必 须 对 工 程 区 油 料 储 存 机 械 和 管 理 操 作 人 员 进 行 严 格 管 理 (2)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泄 漏 生 态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无 营 运 期 如 在 项 目 路 段 ( 尤 其 是 大 桥 路 段 ) 发 生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及 车 辆 直 接 落 入 保 护 区 等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将 对 保 护 区 水 生 生 境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鱼 类 及 其 他 水 生 生 物 可 能 出 现 大 量 死 亡, 下 游 产 卵 场 索 饵 场 和 越 冬 场 等 受 到 破 坏, 有 些 物 质 可 能 在 保 护 区 内 缓 慢 释 放, 从 而 在 鱼 体 内 长 期 积 累, 形 成 长 期 有 害 影 响, 因 此, 应 坚 决 避 免 此 类 事 故 的 发 生 赤 水 河 中 游 河 谷 及 周 边 主 要 以 白 酒 酿 造 产 业 为 主, 工 业 原 料 产 品 等 主 要 通 过 已 建 的 仁 ( 怀 ) 赤 ( 水 ) 高 速 公 路 S208 省 道 S308 省 道 等 运 输, 因 此, 通 过 主 线 公 路 长 途 运 输 工 业 原 料 产 品 的 数 量 有 限,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了 事 故 时 的 威 胁 (3) 对 策 措 施 针 对 因 工 程 建 设 和 运 营 造 成 的 保 护 区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意 外 伤 害, 特 别 是 对 岩 原 鲤 长 薄 鳅 等 珍 稀 鱼 类 的 意 外 伤 害, 应 制 定 相 应 应 急 预 案 对 该 江 段 珍 稀 鱼 类 意 外 伤 害 事 件 及 时 报 告, 并 对 其 采 取 紧 急 救 护 措 施 拟 定 救 护 预 案 见 图 珍 稀 鱼 类 伤 害 事 故 受 伤 鱼 预 处 理 报 告 保 护 区 管 理 部 门 伤 鱼 转 移 诊 治 恢 复 回 归 保 护 区 图 珍 稀 鱼 类 救 护 方 案 流 程 图 渣 场 垮 塌 对 赤 水 河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 报 批 本 ), 本 工 程 共 设 置 8 处 渣 场,8 处 弃 渣 场 中,1# 4# 6# 渣 场 距 离 赤 水 河 较 远 ( 均 大 于 1km), 不 存 在 渣 第 259 页

271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场 垮 塌 对 河 流 影 响 的 风 险 问 题,2# 3# 5# 7# 8# 弃 渣 场 位 于 主 线 的 右 侧 ( 与 赤 水 河 有 工 程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相 隔 ),1# 6# 弃 渣 场 位 于 路 线 的 左 侧, 需 做 好 拦 挡 设 施,8 处 弃 渣 场 距 离 赤 水 河 岸 最 近 的 为 K 弃 渣 场 距 离 赤 水 河 河 岸 35m, 距 离 河 岸 35m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尤 其 是 在 雨 季 期 间, 若 遇 到 强 降 雨 将 造 成 弃 渣 场 开 挖 土 石 方 顺 坡 流 失, 可 能 会 造 成 面 蚀 沟 蚀, 严 重 可 能 造 成 滑 坡 坍 塌 等 水 土 流 失 危 害 由 于 本 项 目 沿 赤 水 河 河 谷 布 线, 赤 水 河 为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鱼 类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如 不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渣 场 塌 陷 产 生 的 渣 土 进 入 赤 水 河, 对 赤 水 河 水 质 及 水 生 生 境 有 较 大 影 响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要 求, 工 程 弃 渣 场 必 须 遵 守 先 挡 后 弃 的 原 则, 弃 渣 场 首 先 要 修 筑 挡 渣 墙, 弃 渣 前 在 弃 渣 场 堆 渣 下 边 坡 布 设 挡 渣 墙 对 弃 渣 进 行 挡 拦, 然 后 清 理 场 地, 并 开 挖 台 阶, 为 弃 渣 做 准 备, 挡 墙 高 5m, 宽 5m( 在 K 挡 墙 应 加 宽 加 固 尺 寸 为 高 7m, 宽 7m), 可 起 到 对 弃 渣 的 有 效 拦 截, 各 弃 渣 场 应 进 行 详 细 地 质 勘 察, 并 依 据 弃 渣 场 地 质 勘 察 成 果 资 料 复 核 弃 渣 场 挡 渣 墙 稳 定 性, 必 要 时 应 提 高 挡 渣 墙 防 护 等 级, 确 保 弃 渣 场 安 全 运 行 同 时, 弃 渣 场 四 周 应 根 据 排 水 需 要 布 设 排 水 沟, 以 汇 集 堆 积 平 台 自 然 坡 面 或 上 游 来 水, 排 水 陡 坡 段 布 设 急 流 槽, 排 水 沟 接 入 自 然 水 系 前 进 入 沉 沙 池 处 理, 大 型 沟 道 弃 渣 场 底 部 布 设 碎 石 盲 沟 ; 弃 渣 堆 积 过 程 中 采 取 分 层 碾 压, 为 保 证 弃 渣 稳 定, 压 实 度 应 大 于 85% 以 上 考 虑 到 堆 置 物 以 无 粘 性 渣 料 为 主, 弃 渣 堆 置 时, 应 尽 可 能 将 质 量 好 体 积 大 的 废 弃 石 方 堆 置 在 弃 渣 场 最 下 层 弃 渣 体 采 用 分 级 堆 放, 弃 渣 堆 积 边 坡 坡 比 控 制 在 l:1.5, 每 8~10m 堆 高 设 置 一 2.0m 平 台 ; 弃 渣 完 成 后,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包 括 弃 渣 场 场 地 平 整, 表 土 回 填 土 地 整 治 完 成 之 后 对 弃 渣 场 顶 部 复 耕 或 植 被 恢 复, 对 于 弃 渣 边 坡 采 用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表 土 回 覆 标 准, 植 被 恢 复 覆 土 20cm, 复 耕 覆 土 40cm 堆 放 过 程 中, 遇 到 雨 季 采 用 无 纺 布 苫 盖 综 上 所 述, 本 工 程 线 路 沿 线 赤 水 河 为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鱼 类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因 此 线 路 沿 线 弃 渣 场 应 严 格 进 行 防 护 措 施 设 计, 根 据 地 勘 情 况 进 行 详 细 论 证, 进 行 必 要 时 提 高 防 护 等 级, 确 保 弃 渣 场 安 全 稳 定 第 260 页

272 8 水 土 保 持 8 水 土 保 持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已 委 托 招 商 局 重 庆 交 通 科 研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目 前 报 告 书 已 获 得 水 利 部 门 批 复, 本 章 内 容 均 摘 自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报 批 稿 8.1 水 土 流 失 及 水 土 保 持 现 状 根 据 水 利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全 国 水 土 保 持 规 划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预 防 区 和 重 点 治 理 区 复 核 划 分 成 果 的 通 知 ( 水 利 部 办 水 保 [2013]188 号 ) 文 件,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 习 水 县 ) 属 于 乌 江 赤 水 河 上 中 游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治 理 区 根 据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划 分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的 公 告 ( 黔 府 发 [1998]52 号 ) 文 件, 项 目 所 经 过 的 地 区 属 于 贵 州 省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治 理 区 根 据 土 壤 侵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SL ), 项 目 沿 线 地 区 属 于 以 水 力 侵 蚀 为 主 的 西 南 土 石 山 区, 水 土 流 失 容 许 值 为 500t/(km 2.a) 根 据 第 一 次 全 国 水 利 普 查 贵 州 省 水 土 保 持 情 况 普 查 公 告 ( 贵 州 省 水 利 厅 2013 年 5 月 ), 项 目 沿 线 地 区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具 体 见 下 表 项 目 沿 线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见 附 图 11 行 政 区 划 占 地 总 面 积 土 壤 侵 蚀 面 积 表 项 目 沿 线 地 区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轻 度 中 度 强 烈 极 强 烈 剧 烈 比 例 (%)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t/(km 2 a)] 平 均 土 壤 侵 蚀 模 模 数 [t/(km 2 a)] 习 水 县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预 测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土 壤 流 失 总 量 37173t, 背 景 土 壤 流 失 总 量 为 7288t, 新 增 土 壤 流 失 总 量 为 29886t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发 生 的 重 点 时 段 在 施 工 期,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区 域 为 主 线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弃 渣 场 及 施 工 便 道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8.2-1, 各 防 治 分 区 新 增 土 壤 流 失 量 所 占 比 例 见 表 第 261 页

273 预 测 时 段 项 目 单 位 背 景 水 土 流 失 量 水 土 流 失 量 施 工 期 挖 方 路 基 路 基 工 程 填 方 路 基 表 项 目 土 壤 流 失 量 预 测 汇 总 表 主 线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弃 渣 场 小 计 桥 梁 工 程 隧 道 表 土 堆 工 程 放 场 合 计 挖 方 路 基 路 基 工 程 填 方 路 基 小 计 桥 梁 工 程 表 土 合 计 弃 渣 场 小 计 堆 放 场 8 水 土 保 持 施 工 施 工 生 产 便 道 生 活 区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hm 侵 蚀 模 数 t/(km 2 a ) 年 水 土 流 失 量 t/a 预 测 年 限 a 水 土 流 失 量 t 流 失 面 积 hm 侵 蚀 模 数 t/(km 2 a ) 年 水 土 流 失 量 t/a 预 测 年 限 a 水 土 流 失 量 t 流 失 面 积 hm 侵 蚀 模 数 t/(km 2 a ) 自 然 年 水 土 流 失 量 t/a 恢 复 期 预 测 年 限 a 水 土 流 失 量 t 合 计 t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t 总 计 第 262 页

274 防 治 区 表 项 目 各 防 治 分 区 新 增 土 壤 流 失 量 所 占 比 例 水 土 流 失 量 背 景 水 土 流 失 量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t) (t) (t) 第 263 页 8 水 土 保 持 新 增 所 占 比 例 主 线 工 程 % 慢 行 系 统 % 弃 渣 场 % 施 工 便 道 %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 合 计 % 8.3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方 案 方 案 编 制 目 标 根 据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GB ), 确 定 本 项 目 执 行 建 设 类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一 级 防 治 标 准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目 标 计 算 见 下 表 指 标 扰 动 土 地 整 治 率 (%) 水 土 流 失 总 治 理 度 (%) 土 壤 流 失 控 制 比 拦 渣 率 (%) 时 段 表 标 准 规 定 ( 一 级 标 准 ) 降 水 量 ( 年 降 水 量 986~1110mm)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目 标 标 准 值 修 正 参 数 土 壤 侵 蚀 强 度 地 形 ( 轻 度 侵 蚀 为 主 ) ( 低 山 河 谷 ) 采 用 标 准 施 工 期 * * 试 运 行 期 施 工 期 * * 试 运 行 期 施 工 期 试 运 行 期 施 工 期 试 运 行 期 林 草 植 被 施 工 期 * * 恢 复 率 (%) 试 运 行 期 林 草 覆 施 工 期 * * 盖 率 (%) 试 运 行 期 注 : * 根 据 批 准 的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措 施 实 施 进 度, 通 过 动 态 监 测 获 得, 并 作 为 竣 工 验 收 的 依 据 之 一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总 面 积 为 hm 2, 其 中 项 目 建 设 区 为 hm 2, 直 接 影 响 区 为 56.09hm 2 根 据 工 程 布 局 与 施 工 特 点, 项 目 可 划 分 为 主 线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弃 渣 场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等 5 个 一 级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区 根 据 工 程 组 成, 主 线 工 程 防 治 区 划 分

275 8 水 土 保 持 为 路 基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等 3 个 二 级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区 ; 慢 行 系 统 防 治 区 划 分 为 路 基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等 2 个 二 级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区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1 主 线 工 程 防 治 区 (1) 路 基 工 程 防 治 区 未 施 工 路 段 路 基 征 地 范 围 进 行 表 土 剥 离, 剥 离 表 土 集 中 堆 放 于 征 地 范 围 内 布 设 的 表 土 堆 放 场 施 工 过 程 中, 结 合 永 久 排 水 工 程 位 置 开 挖 临 时 截 ( 排 ) 水 沟, 临 时 截 ( 排 ) 水 沟 接 入 自 然 水 系 前 进 入 临 时 沉 沙 池 处 理 ; 路 基 下 边 坡 采 用 编 织 土 袋 临 时 拦 挡, 路 基 边 坡 遇 到 雨 季 采 用 无 纺 布 苫 盖, 边 坡 植 草 后 重 复 利 用 无 纺 布 苫 盖 路 基 排 水 包 括 截 水 沟 边 沟 排 水 沟 急 流 槽 等, 排 水 沟 最 后 接 入 自 然 水 系 施 工 后 期, 施 工 扰 动 区 可 绿 化 区 域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及 绿 化 美 化, 对 适 宜 绿 化 的 路 基 边 坡 采 取 植 被 护 坡 方 案 新 增 表 土 剥 离 施 工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1 工 程 措 施 : 拱 形 骨 架 护 坡 5.38hm 2 ; 排 水 工 程 38425m; 土 地 整 治 17.94hm 2 ; 表 土 剥 离 5.31 万 m 3 2 植 物 措 施 : 边 坡 绿 化 17.94hm 2 3 临 时 防 护 工 程 : 临 时 拦 挡 12376m; 临 时 排 水 沟 46110m; 临 时 沉 沙 池 62 座 ; 无 纺 布 临 时 覆 盖 17.94hm 2 (2) 桥 梁 工 程 防 治 区 施 工 过 程 中, 结 合 永 久 排 水 工 程 位 置 开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临 时 排 水 沟 接 入 自 然 水 系 前 进 入 临 时 沉 沙 池 处 理 ; 旱 桥 桥 台 桥 墩 下 边 坡 布 设 编 织 土 袋 临 时 拦 挡 ; 边 坡 采 用 无 纺 布 临 时 苫 盖 ; 涉 水 桥 墩 采 用 临 时 围 堰 施 工, 汛 期 前 完 成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桥 墩 施 工 完 毕 后 立 即 拆 除 临 时 围 堰 施 工 后 期, 对 旱 桥 桥 下 区 域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可 绿 化 区 域 实 施 撒 播 草 籽 绿 化 方 案 新 增 施 工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1 工 程 措 施 : 排 水 工 程 890m; 土 地 整 治 0.69hm 2 2 植 物 措 施 : 撒 播 植 草 0.69hm 2 3 临 时 防 护 工 程 : 临 时 拦 挡 560m; 临 时 排 水 沟 1068m; 临 时 沉 沙 池 28 座 ; 无 纺 布 临 时 覆 盖 0.69hm 2 (3) 隧 道 工 程 防 治 区 1 工 程 措 施 : 排 水 工 程 216m; 土 地 整 治 0.08hm 2 2 植 物 措 施 : 边 坡 植 草 0.08hm 2 3 临 时 防 护 工 程 : 临 时 拦 挡 112m; 临 时 排 水 沟 264m; 临 时 沉 沙 池 2 座 ; 无 纺 布 临 时 覆 盖 0.08hm 2 2 慢 行 系 统 防 治 区 (1) 路 基 工 程 防 治 区 第 264 页

276 8 水 土 保 持 未 施 工 路 段 路 基 征 地 范 围 进 行 表 土 剥 离, 剥 离 表 土 集 中 堆 放 于 征 地 范 围 内 布 设 的 表 土 堆 放 场 施 工 过 程 中, 结 合 永 久 排 水 工 程 位 置 开 挖 临 时 截 ( 排 ) 水 沟, 临 时 截 ( 排 ) 水 沟 接 入 自 然 水 系 前 进 入 临 时 沉 沙 池 处 理 ; 路 基 下 边 坡 采 用 编 织 土 袋 临 时 拦 挡, 路 基 边 坡 遇 到 雨 季 采 用 无 纺 布 苫 盖, 边 坡 植 草 后 重 复 利 用 无 纺 布 苫 盖 路 基 排 水 包 括 截 水 沟 边 沟 排 水 沟 急 流 槽 等, 排 水 沟 最 后 接 入 自 然 水 系 施 工 后 期, 施 工 扰 动 区 可 绿 化 区 域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及 绿 化 美 化, 对 适 宜 绿 化 的 路 基 边 坡 采 取 植 被 护 坡 方 案 新 增 表 土 剥 离 施 工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1 工 程 措 施 : 排 水 工 程 33537m; 土 地 整 治 12.66hm 2 ; 表 土 剥 离 1.58 万 m 3 2 植 物 措 施 : 边 坡 绿 化 3.74hm 2 ; 路 侧 绿 化 5.47hm 2 ; 生 态 边 沟 3.45hm 2 3 临 时 防 护 工 程 : 临 时 拦 挡 12776m; 临 时 排 水 沟 10061m; 临 时 沉 沙 池 106 座 ; 无 纺 布 临 时 覆 盖 12.66hm 2 (2) 桥 梁 工 程 防 治 区 施 工 过 程 中, 结 合 永 久 排 水 工 程 位 置 开 挖 临 时 排 水 沟, 临 时 排 水 沟 接 入 自 然 水 系 前 进 入 临 时 沉 沙 池 处 理 ; 旱 桥 桥 台 桥 墩 下 边 坡 布 设 编 织 土 袋 临 时 拦 挡 ; 边 坡 采 用 无 纺 布 临 时 苫 盖 ; 涉 水 桥 墩 采 用 临 时 围 堰 施 工, 汛 期 前 完 成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桥 墩 施 工 完 毕 后 立 即 拆 除 临 时 围 堰 施 工 后 期, 对 旱 桥 桥 下 区 域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可 绿 化 区 域 实 施 撒 播 草 籽 绿 化 方 案 新 增 施 工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1 工 程 措 施 : 排 水 工 程 1452m; 土 地 整 治 0.80hm 2 2 植 物 措 施 : 撒 播 植 草 0.80hm 2 3 临 时 防 护 工 程 : 临 时 拦 挡 400m; 临 时 排 水 沟 1742m; 临 时 沉 沙 池 40 座 ; 无 纺 布 临 时 覆 盖 0.80hm 2 3 弃 渣 场 防 治 区 堆 渣 前, 对 征 地 范 围 可 剥 离 表 土 进 行 剥 离 并 集 中 堆 放 在 弃 渣 场 内, 弃 渣 场 沟 口 布 设 挡 渣 墙, 周 边 设 截 排 水 沟, 陡 坡 段 设 急 流 槽, 排 水 沟 出 口 与 自 然 水 系 前 进 入 沉 沙 池 ; 堆 渣 过 程 中, 弃 渣 采 取 分 层 压 实 分 级 堆 放 ;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弃 渣 场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复 耕 或 植 被 恢 复 方 案 新 增 表 土 剥 离 及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1 工 程 措 施 : 挡 渣 墙 1002m; 截 排 水 沟 7324m; 急 流 槽 286m; 沉 沙 池 8 座 ; 盲 沟 708m; 土 地 整 治 18.37hm 2 ; 表 土 剥 离 1.86 万 m 3 2 植 物 措 施 : 山 杨 5163 株 ; 紫 穗 槐 株 ; 撒 播 草 籽 13.77hm 2 ; 幼 林 抚 育 (1 年 )13.77hm 2 3 临 时 防 护 工 程 : 临 时 拦 挡 408m; 临 时 排 水 沟 681m; 临 时 沉 沙 池 8 座 ; 无 纺 布 临 时 覆 盖 0.46hm 2 ; 撒 播 草 籽 临 时 防 护 0.46hm 2 4 施 工 便 道 防 治 区 第 265 页

277 8 水 土 保 持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提 出 施 工 便 道 规 划 面 积, 无 相 应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本 方 案 补 充 施 工 便 道 两 侧 布 设 临 时 排 水 沟, 临 时 排 水 沟 接 入 自 然 水 系 前 进 入 临 时 沉 沙 池 处 理, 开 挖 边 坡 撒 播 草 籽 护 坡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不 留 用 地 方 道 路 的 施 工 便 道 进 行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复 耕 或 植 被 恢 复 1 工 程 措 施 : 土 质 排 水 沟 51429m; 土 地 整 治 31.84hm 2 2 植 物 措 施 : 山 杨 6830 株 ; 紫 穗 槐 株 ; 撒 播 草 籽 10.93hm 2 ; 幼 林 抚 育 (1 年 )10.93hm 2 3 临 时 防 护 工 程 : 临 时 拦 挡 6750m; 临 时 沉 沙 池 103 座 ; 无 纺 布 临 时 覆 盖 4.78hm 2 ; 撒 播 草 籽 临 时 防 护 4.78hm 2 5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防 治 区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提 出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规 划 面 积, 无 相 应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本 方 案 补 充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平 场 边 坡 采 用 撒 播 草 籽 防 护, 场 内 布 设 临 时 排 水 沟, 临 时 排 水 沟 接 入 自 然 水 系 前 进 入 临 时 沉 沙 池 处 理 ; 施 工 期, 对 堆 料 场 四 周 采 用 编 织 土 袋 临 时 拦 挡, 顶 部 防 雨 布 苫 盖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复 耕 或 植 被 恢 复 1 工 程 措 施 : 土 地 整 治 2.70hm 2 2 植 物 措 施 : 山 杨 1500 株 ; 紫 穗 槐 4500 株 ; 撒 播 草 籽 2.40hm 2 ; 幼 林 抚 育 (1 年 )2.40hm 2 3 临 时 防 护 工 程 : 临 时 拦 挡 1096m; 临 时 排 水 沟 1827m; 临 时 沉 沙 池 5 座 ; 防 雨 布 临 时 覆 盖 0.27hm 2 6 拆 迁 安 置 及 专 项 设 施 改 建 区 本 方 案 作 水 土 保 持 要 求, 将 其 纳 入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由 地 方 政 府 和 地 方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项 目 涉 及 的 拆 迁 安 置 及 改 还 建 等 工 作 及 联 带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工 作 第 266 页

278 8 水 土 保 持 表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工 程 数 量 表 防 治 区 工 程 措 施 植 物 措 施 临 时 防 护 工 程 一 级 区 二 级 区 措 施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措 施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措 施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路 基 工 程 主 线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隧 道 工 程 长 度 m 喷 播 植 草 hm 长 度 m 临 时 拦 挡 排 水 工 程 砌 石 圬 工 m 迎 春 ( 枝 长 50cm) 丛 编 织 土 袋 m 混 凝 土 圬 工 m 边 坡 绿 化 三 角 梅 ( 冠 幅 60cm) 株 长 度 m 临 时 排 水 沟 场 地 平 整 hm 美 丽 胡 枝 子 ( 冠 幅 80cm) 株 开 挖 量 m 土 地 整 治 覆 土 万 m 常 春 藤 ( 枝 长 50cm) 丛 数 量 座 62 表 土 剥 离 万 m 临 时 沉 沙 池 挖 方 m 拱 形 骨 架 护 坡 排 水 工 程 土 地 整 治 排 水 工 程 土 地 整 治 面 积 万 m 土 工 布 m M7.5 浆 砌 片 石 万 m 无 纺 布 面 积 hm 长 度 m 890 撒 播 植 草 hm 长 度 m 560 临 时 拦 挡 砌 石 圬 工 m 编 织 土 袋 m 场 地 平 整 hm 长 度 m 1068 临 时 排 水 沟 覆 土 万 m 开 挖 量 m 数 量 座 28 临 时 沉 沙 池 挖 方 m 土 工 布 m 无 纺 布 hm 长 度 m 216 边 坡 植 草 hm 长 度 m 112 临 时 拦 挡 砌 石 圬 工 m 编 织 土 袋 m 场 地 平 整 hm 长 度 m 264 临 时 排 水 沟 覆 土 万 m 开 挖 量 m 3 84 数 量 座 2 临 时 沉 沙 池 挖 方 m 3 16 土 工 布 m 2 39 无 纺 布 hm 慢 行 系 统 路 基 工 程 排 水 工 程 长 度 m 边 坡 绿 化 喷 播 植 草 hm 临 时 拦 挡 长 度 m 第 267 页

279 8 水 土 保 持 防 治 区 工 程 措 施 植 物 措 施 临 时 防 护 工 程 一 级 区 二 级 区 措 施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措 施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措 施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砌 石 圬 工 m 迎 春 ( 枝 长 50cm) 丛 编 织 土 袋 m 土 地 整 治 场 地 平 整 hm 三 角 梅 ( 冠 幅 60cm) 株 长 度 m 临 时 排 水 沟 覆 土 万 m 美 丽 胡 枝 子 ( 冠 幅 80cm) 株 开 挖 量 m 表 土 剥 离 万 m 常 春 藤 ( 枝 长 50cm) 丛 数 量 座 106 铺 植 草 皮 ( 马 尼 拉 草 ) hm 临 时 沉 沙 池 挖 方 m 紫 穗 槐 ( 两 年 生 ) 株 土 工 布 m 路 侧 绿 化 银 合 欢 ( 胸 径 2-3cm) 株 8602 无 纺 布 面 积 hm 刺 槐 ( 胸 径 2-3cm) 株 5269 木 槿 ( 冠 幅 100cm) 株 小 冠 花 ( 冠 幅 30cm) 株 1387 生 态 边 沟 铺 植 草 皮 ( 马 尼 拉 草 ) hm 排 水 工 程 长 度 m 1452 撒 播 植 草 hm 长 度 m 400 临 时 拦 挡 砌 石 圬 工 m 编 织 土 袋 m 场 地 平 整 hm 长 度 m 1742 土 地 整 治 临 时 排 水 沟 覆 土 万 m 开 挖 量 m 桥 梁 工 程 数 量 座 40 临 时 沉 沙 池 挖 方 m 土 工 布 m 无 纺 布 hm 挡 渣 墙 长 度 m 1002 植 被 恢 复 面 积 hm 长 度 m 408 临 时 拦 挡 浆 砌 片 石 m 山 杨 ( 胸 径 2-3cm) 株 8608 编 织 土 袋 m 长 度 m 7324 紫 穗 槐 ( 两 年 生 ) 株 长 度 m 681 截 排 水 沟 临 时 排 水 沟 弃 渣 场 浆 砌 片 石 m 撒 播 植 草 hm 开 挖 量 m 急 流 槽 长 度 m 286 幼 林 抚 育 (1 年 ) hm 数 量 座 8 浆 砌 片 石 m 临 时 沉 沙 池 挖 方 m 3 63 沉 沙 池 个 数 座 8 土 工 布 m 第 268 页

280 8 水 土 保 持 防 治 区 工 程 措 施 植 物 措 施 临 时 防 护 工 程 一 级 区 二 级 区 措 施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措 施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措 施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浆 砌 片 石 m 3 13 无 纺 布 hm 长 度 m 708 撒 播 草 籽 临 时 防 护 hm 盲 沟 碎 石 m 土 工 布 m 整 地 hm 土 地 整 治 覆 土 万 m 复 耕 hm 剥 离 表 土 万 m 土 质 排 水 沟 长 度 m 植 被 恢 复 面 积 hm 长 度 m 6750 临 时 拦 挡 挖 方 量 m 山 杨 ( 胸 径 2-3cm) 株 编 织 土 袋 m 整 地 hm 紫 穗 槐 ( 两 年 生 ) 株 数 量 座 103 土 地 整 治 施 工 便 道 覆 土 万 m 撒 播 植 草 hm 临 时 沉 沙 池 挖 方 m 幼 林 抚 育 (1 年 ) hm 土 工 布 m 无 纺 布 万 m 撒 播 草 籽 临 时 防 护 hm 整 地 hm 植 被 恢 复 面 积 hm 长 度 m 1096 临 时 拦 挡 土 地 整 治 覆 土 万 m 山 杨 ( 胸 径 2-3cm) 株 1500 编 织 土 袋 m 复 耕 hm 紫 穗 槐 ( 两 年 生 ) 株 4500 长 度 m 1827 临 时 排 水 沟 撒 播 植 草 hm 挖 方 量 m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幼 林 抚 育 (1 年 ) hm 数 量 座 5 临 时 沉 沙 池 挖 方 m 3 39 土 工 布 m 2 99 防 雨 布 临 时 覆 盖 hm 第 269 页

281 8.4 水 土 保 持 投 资 估 算 和 效 益 分 析 8 水 土 保 持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概 算 总 投 资 万 元 ( 主 体 工 程 已 列 万 元, 方 案 新 增 万 元 ), 占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8.01%, 其 中 工 程 措 施 万 元, 植 物 措 施 万 元, 施 工 临 时 措 施 万 元, 独 立 费 用 万 元 ( 包 括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费 万 元, 水 土 保 持 监 理 费 万 元 ), 水 土 保 持 补 偿 费 万 元 本 方 案 实 施 后 可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83.59hm 2, 整 治 扰 动 土 地 面 积 hm 2, 建 设 植 被 面 积 69.57hm 2,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量 29886t 如 果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本 方 案 落 实 相 应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至 设 计 水 平 年, 其 扰 动 土 地 整 治 率 可 能 达 到 100%, 水 土 流 失 总 治 理 度 可 能 达 到 100%, 土 壤 流 失 控 制 比 可 能 达 到 1.0, 拦 渣 率 可 能 达 到 99.53%, 林 草 植 被 恢 复 率 可 能 达 到 100%, 林 草 覆 盖 率 可 能 达 到 46.22%, 满 足 水 土 保 持 竣 工 验 收 要 求 8.5 结 论 和 建 议 1 总 体 结 论 项 目 选 线 工 程 建 设 方 案 符 合 水 土 保 持 法 律 法 规 技 术 标 准 的 要 求, 实 施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后 能 达 到 控 制 水 土 流 失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的 目 的 ; 从 水 土 保 持 角 度, 项 目 是 可 行 的 2 建 议 (1)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单 位 在 后 续 设 计 中, 将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制 定 的 防 治 措 施 内 容 及 投 资 纳 入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2) 主 体 设 计 单 位 应 进 一 步 优 化 路 线 方 案, 采 取 加 大 桥 隧 比 例 调 整 路 线 平 纵 面 挖 填 结 合 等 措 施, 尽 量 减 少 土 石 方 开 挖 量, 提 高 土 石 方 利 用 率, 减 少 弃 渣 量 (3) 施 工 单 位 应 优 化 施 工 方 法, 加 强 施 工 组 织 工 作, 重 视 施 工 中 的 水 土 保 持 临 时 措 施, 预 防 施 工 中 的 水 土 流 失 已 开 路 段 尽 快 落 实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将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第 270 页

282 9 公 众 参 与 9 公 众 参 与 9.1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是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评 价 单 位 与 人 民 群 众 之 间 的 一 种 双 向 交 流 为 了 充 分 了 解 项 目 沿 线 社 会 各 界 的 意 见, 切 实 保 障 受 影 响 人 群 的 正 当 权 益, 本 项 目 环 评 小 组 专 门 进 行 了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走 访 了 路 线 经 过 的 乡 镇, 通 过 采 访 座 谈 和 发 放 问 卷 调 查 表 的 方 式, 收 集 沿 线 乡 镇 群 众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特 别 是 本 项 目 对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9.2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方 式 调 查 范 围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的 对 象 是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所 涉 及 的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隆 兴 镇 土 城 镇 等 各 个 乡 镇 的 居 民 和 沿 线 企 事 业 单 位, 调 查 对 象 包 括 县 乡 干 部 和 公 务 员 村 干 部 沿 线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个 体 工 商 户 等 在 踏 勘 过 程 中, 环 评 小 组 人 员 还 走 访 了 遵 义 市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土 城 镇 等 政 府 部 门 事 业 单 位 和 社 会 团 体, 了 解 公 路 建 设 对 城 市 及 地 方 城 镇 发 展 规 划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的 影 响 及 上 述 部 门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及 建 议 调 查 形 式 走 访 咨 询 问 卷 调 查 网 上 调 查 调 查 内 容 表 公 众 参 与 与 调 查 对 象 与 形 式 调 查 对 象 受 建 设 工 程 影 响 的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代 表 政 府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等 受 建 设 工 程 影 响 的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代 表 等 受 建 设 工 程 影 响 的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代 表 等 社 会 各 界 人 士 本 次 调 查 着 重 对 以 下 13 个 方 面 的 问 题 征 询 了 政 府 及 公 众 的 意 见 : ⑴ 对 该 工 程 的 了 解 程 度 ; ⑵ 对 目 前 交 通 现 状 满 意 程 度 ; ⑶ 是 否 赞 同 修 建 该 工 程 ; ⑷ 是 否 同 意 该 工 程 的 选 线 走 向 ; ⑸ 修 建 该 工 程 是 否 有 利 于 本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 ⑹ 该 项 目 对 当 地 居 民 脱 贫 致 富 是 否 有 利 ; ⑺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 ⑻ 是 否 了 解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 ⑼ 修 建 该 工 程 要 占 部 份 田 地 要 拆 迁 一 些 住 房, 你 对 此 有 无 意 见 ; 第 271 页

283 ⑽ 建 设 期 间 对 您 影 响 较 大 的 是 ; 9 公 众 参 与 ⑾ 营 运 期 对 您 影 响 较 大 的 是 ; ⑿ 建 议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影 响 ; ⒀ 你 希 望 工 程 尽 快 建 成 吗 调 查 方 法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主 要 采 用 了 以 下 2 种 方 式 : ⑴ 填 写 公 众 意 愿 调 查 表 ( 包 括 公 路 沿 线 政 府 机 构 企 事 业 单 位 及 社 会 团 体 医 院 和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 ⑵ 通 过 传 播 媒 体 进 行 公 示 调 查 过 程 (1) 第 一 次 网 上 公 示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评 价 单 位 在 接 受 委 托 后, 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 ~2015 年 5 月 11 日 期 间 在 遵 义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网 站 ( 中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网 ( 将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的 简 介 工 程 实 施 可 能 带 来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及 其 联 系 方 式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及 其 联 系 方 式 公 众 意 见 反 馈 方 式 等 内 容 通 过 对 社 会 予 以 公 示, 为 公 众 提 供 查 询 查 阅 及 咨 询 解 疑 服 务 (2)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评 价 单 位 编 制 完 成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初 稿 后, 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 ~2015 年 7 月 13 日 期 间 将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的 查 阅 方 式 和 期 限,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和 主 要 事 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具 体 形 式, 建 设 单 位 及 其 联 系 方 式,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及 其 联 系 方 式 等 内 容 通 过 遵 义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网 站 ( 中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网 ( 对 社 会 予 以 公 示, 为 公 众 提 供 查 询 查 阅 及 咨 询 解 疑 服 务 (3) 第 三 次 网 上 公 示 评 价 单 位 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 在 习 水 县 环 保 局 网 站 ( 上 将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全 文 进 行 了 公 示, 截 图 见 图 第 272 页

284 9 公 众 参 与 图 第 一 次 公 示 网 络 截 屏 第 273 页

285 9 公 众 参 与 图 第 二 次 公 示 网 络 截 屏 第 274 页

286 9 公 众 参 与 图 第 三 次 公 示 网 络 截 屏 (4)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在 项 目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后, 环 评 小 组 人 员 发 放 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对 沿 线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进 行 调 查 公 众 调 查 表 发 放 到 被 调 查 对 象 手 中 后, 首 先 由 环 评 小 组 工 作 人 员 向 他 们 介 绍 本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然 后 被 调 查 者 根 据 调 查 表 设 计 的 问 题 填 写 表 格 第 275 页

287 9.3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9 公 众 参 与 机 构 调 查 结 果 评 价 单 位 在 业 主 的 积 极 支 持 和 配 合 下, 走 访 了 遵 义 市 习 水 县 的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及 相 关 单 位 共 计 7 家 单 位 各 单 位 代 表 在 认 真 听 取 了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发 表 了 各 自 的 意 见 和 看 法, 并 填 写 了 意 见 调 查 表, 调 查 问 卷 收 回 7 份, 回 收 率 100% 具 体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表 政 府 机 构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参 与 名 单 统 计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所 在 地 区 单 位 人 数 ( 人 ) 1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人 民 政 府 习 水 县 92 2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中 心 小 学 习 水 县 40 3 习 水 县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委 会 习 水 县 4 4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村 委 会 习 水 县 6 5 习 水 县 隆 兴 镇 陶 罐 村 村 委 会 习 水 县 5 6 贵 州 习 水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管 理 局 习 水 县 32 7 贵 州 习 水 大 自 然 生 态 旅 游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习 水 县 130 根 据 调 查 结 果, 沿 线 政 府 机 构 企 事 业 单 位 及 社 会 团 体 的 意 见 与 建 议 归 纳 如 下 : ⑴ 对 修 建 该 工 程 的 看 法 和 态 度 全 部 的 单 位 的 代 表 表 示 支 持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⑵ 修 建 该 工 程 对 本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全 部 的 单 位 的 代 表 认 为, 修 建 该 公 路 对 本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有 利 和 有 促 进 作 用 ⑶ 修 建 该 工 程 对 本 地 区 社 会 公 共 事 业 的 影 响, 如 能 源 交 通 教 育 文 化 娱 乐 卫 生 教 育 等 全 部 的 单 位 都 认 为,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当 地 社 会 公 共 事 业 产 生 有 利 影 响 ⑷ 修 建 该 工 程 对 民 众 生 活 质 量 的 影 响 全 部 的 单 位 代 表 认 为 项 目 的 修 建 对 民 众 生 活 质 量 有 提 高 和 改 善 作 用, 便 于 民 众 出 行 ⑸ 修 建 该 工 程 对 本 地 区 文 物 古 迹 旅 游 景 点 有 何 影 响 部 分 单 位 代 表 认 为 会 促 进 本 地 区 文 物 的 发 掘 工 作 及 促 进 旅 游 业 的 发 展, 部 分 单 位 认 为 在 修 建 该 工 程 应 当 绕 避 文 物 古 迹 和 景 点, 对 发 现 的 文 物 古 迹 进 行 保 护 ⑹ 对 修 建 该 工 程 的 具 体 要 求 建 议 及 其 他 需 说 明 的 问 题 调 查 的 单 位 代 表 们 认 为 在 修 建 工 程 时 应 当 注 重 保 证 施 工 质 量 和 安 全, 对 占 房 群 众 做 好 安 置 工 作, 同 时 应 加 强 对 生 态 景 观 的 保 护 和 建 设 力 度, 保 护 赤 水 河 群 众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评 价 单 位 在 沿 线 乡 ( 镇 ) 政 府 大 力 协 助 下, 对 项 目 沿 线 村 镇 部 分 居 民 和 一 些 受 影 响 居 民 进 行 了 随 机 抽 样 调 查, 共 发 放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110 份, 收 回 105 份, 回 收 率 为 95.45% 第 276 页

288 公 众 调 查 对 象 情 况 统 计 表 见 表 公 众 参 与 表 工 程 沿 线 公 众 调 查 对 象 情 况 统 计 序 号 分 类 人 数 ( 人 ) 比 例 1 性 别 男 % 女 % 2 民 族 汉 % % % 3 年 龄 % % % 70 以 上 % 文 盲 % 小 学 % 4 文 化 程 度 初 中 及 中 专 % 高 中 % 大 专 及 以 上 % 农 民 % 工 人 ( 职 员 ) % 5 职 业 干 部 % 教 师 % 个 体 户 % 根 据 以 上 调 查 结 果 的 统 计 显 示 : 本 次 公 众 调 查 在 男 女 比 例 各 年 龄 段 各 文 化 层 次 及 职 业 组 成 方 面 的 比 例 都 较 均 匀, 调 查 的 区 域 也 基 本 覆 盖 了 项 目 沿 线 所 有 重 大 敏 感 点, 调 查 人 员 中, 拆 迁 人 员 占 总 人 数 的 4.8%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公 众 调 查 是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根 据 沿 线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汇 总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的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工 程 沿 线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项 目 人 数 ( 人 ) 比 例 (%) 开 会 宣 传 / 通 过 媒 体 了 解 对 该 工 程 的 了 解 程 度 听 人 说 过 不 知 道 满 意 对 目 前 交 通 现 状 满 意 程 度 一 般 不 满 意 是 否 赞 同 修 建 该 工 程 赞 同 不 赞 同 是 否 同 意 该 工 程 的 选 线 走 向 同 意 第 277 页

289 第 278 页 10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项 目 人 数 ( 人 ) 比 例 (%) 修 建 该 工 程 是 否 有 利 于 本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该 项 目 对 当 地 居 民 脱 贫 致 富 是 否 有 利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是 否 了 解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修 建 该 工 程 可 能 占 部 分 田 地 拆 迁 一 些 住 房, 你 对 此 有 无 意 见 建 设 期 间 对 您 影 响 较 大 的 是 ( 可 多 选 ) 营 运 期 可 能 对 您 影 响 较 大 的 是 ( 可 多 选 ) 建 议 采 取 何 种 措 施 减 轻 影 响 ( 可 多 选 ) 你 希 望 工 程 尽 快 建 成 吗 不 同 意 不 知 道 有 利 不 利 不 清 楚 有 利 不 利 不 清 楚 较 大 较 小 无 影 响 了 解 了 解 一 些 不 了 解 没 有 有 不 清 楚 噪 声 灰 尘 扬 尘 污 水 植 被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弃 土 弃 渣 景 观 破 坏 交 通 阻 隔 其 它 噪 声 扬 尘 汽 车 尾 气 景 观 破 坏 其 它 公 路 绿 化 声 屏 障 远 离 村 镇 其 它 希 望 不 希 望

290 10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项 目 人 数 ( 人 ) 比 例 (%) 无 所 谓 其 他 意 见 和 建 议 : 望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早 日 完 工 ; 工 程 施 工 期 要 治 理 噪 声 和 扬 尘 ; 征 地 拆 房 应 该 给 予 合 理 的 补 偿 ; ⑴ %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听 人 说 过 本 项 目 的 情 况,50.48 %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对 目 前 交 通 现 状 不 满 意,100%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赞 同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⑵ 100%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同 意 该 工 程 的 选 线 走 向 ⑶ 95.24%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该 工 程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本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4.76%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不 清 楚 工 程 建 设 是 否 有 利 于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⑷ 96.19%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该 工 程 对 当 地 居 民 脱 贫 致 富 是 有 利 的 3.81%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不 清 楚 程 建 设 是 否 有 利 于 当 地 居 民 脱 贫 致 富 ⑸ 80.95%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了 解 一 些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 拆 迁 补 偿 政 策,25.71%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对 修 建 该 工 程 要 占 部 分 田 地 拆 迁 一 些 住 房 无 意 见,65.71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对 占 地 存 在 一 定 看 法 ( 有 条 件 支 持 工 程 占 地 ), 如 果 工 程 修 建 占 用 土 地 需 进 行 合 理 赔 偿 和 安 置, 保 障 农 民 权 益 ⑹ 项 目 建 设 期 间, 多 数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灰 尘 扬 尘 ( 占 总 数 的 %) 是 对 其 生 活 影 响 最 大 的 因 素, 其 他 影 响 因 素 还 包 括 交 通 阻 隔 ( 占 总 数 的 %) 噪 声 ( 占 总 数 的 %) 污 水 ( 占 总 数 的 %) 植 被 破 坏 ( 占 总 数 的 11.43%) 水 土 流 失 ( 占 总 数 的 %) 弃 土 弃 渣 ( 占 总 数 的 %) 景 观 破 坏 ( 占 总 数 的 %) ⑺ 项 目 营 运 期 间, 多 数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噪 声 ( 占 总 数 的 74.29%) 是 对 其 生 活 影 响 最 大 的 因 素, 其 他 影 响 因 素 还 包 括 汽 车 尾 气 ( 占 总 数 的 51.43%) 扬 尘 ( 占 总 数 的 %) 景 观 破 坏 ( 占 总 数 的 37.14%) ⑻ 绝 大 多 数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公 路 绿 化 ( 占 总 数 的 96.19%) 是 减 轻 公 路 建 设 环 境 影 响 的 有 效 措 施,74.29 % 的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上 声 屏 障 可 减 轻 项 目 运 营 期 的 影 响,4.76 % 的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应 远 离 村 镇 才 能 减 轻 项 目 运 营 期 的 影 响 ⑼96.19%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希 望 工 程 尽 快 建 成,3.81%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无 所 谓 从 以 上 调 查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沿 线 所 有 的 乡 镇 政 府 部 门 及 群 众 都 是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综 上, 沿 线 政 府 机 构 企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普 通 群 众 受 影 响 的 绝 大 多 数 居 民 都 拥 护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并 认 为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当 地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有 利 于 促 进 当 地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对 文 物 古 迹 景 观 没 有 不 利 影 响 大 多 数 被 调 查 者 希 望 通 过 增 加 公 路 绿 化 的 方 式 来 减 轻 公 路 运 营 期 噪 声 的 影 响 第 279 页

291 9.4 网 上 公 示 调 查 结 果 10 公 众 参 与 第 一 次 网 上 公 示 结 果 建 设 单 位 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 ~2015 年 5 月 11 日 在 遵 义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网 站 ( ) 中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网 ( 公 示 了 关 于 项 目 建 设 环 境 保 护 等 方 面 的 相 关 信 息, 截 至 2015 年 5 月 11 日, 无 反 馈 意 见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结 果 建 设 单 位 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 ~2015 年 7 月 13 日 期 间 将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查 阅 方 式 和 期 限,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和 主 要 事 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具 体 形 式, 建 设 单 位 及 其 联 系 方 式,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及 其 联 系 方 式 等 内 容 通 过 在 遵 义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网 站 ( 中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网 ( 对 社 会 予 以 公 示, 截 至 2015 年 7 月 13 日, 无 反 馈 意 见 第 三 次 公 示 结 果 建 设 单 位 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 将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全 文 在 习 水 县 环 保 局 网 站 ( 上 进 行 公 示, 截 止 本 项 目 上 报 无 反 馈 意 见 9.5 公 众 意 见 的 采 纳 及 处 理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范 围 广, 调 查 对 象 基 本 覆 盖 了 沿 线 主 要 影 响 村 镇 居 民 点 医 院 等, 人 群 代 表 性 强, 方 法 规 范,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回 收 率 较 高 对 于 公 众 提 出 的 意 见, 本 项 目 环 评 小 组 及 时 跟 业 主 进 行 了 汇 报 和 沟 通, 通 过 与 业 主 设 计 部 门 建 设 单 位 及 当 地 政 府 的 协 商, 结 合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现 将 本 项 目 在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中 反 映 的 主 要 问 题 处 理 如 下 : ⑴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噪 声 和 扬 尘 的 问 题 公 众 要 求 对 工 程 施 工 期 噪 声 和 扬 尘 进 行 治 理 评 价 单 位 向 建 设 单 位 反 馈 了 这 一 信 息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 将 落 实 本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并 督 促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期 间 认 真 执 行 ⑵ 征 地 拆 迁 的 问 题 公 众 要 求 项 目 征 地 一 定 要 按 国 家 政 策 予 以 补 偿 评 价 单 位 向 建 设 单 位 反 馈 了 这 一 信 息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 拆 迁 将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及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土 地 管 理 规 定 土 地 征 用 管 理 办 法 房 屋 拆 迁 管 理 条 例 等 政 策 法 规 制 定 项 目 的 征 地 补 偿 计 划, 尽 量 满 足 拆 迁 户 建 房 的 需 要 ⑶ 水 土 保 持 的 问 题 第 280 页

292 10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要 求 加 强 沿 线 绿 化 建 设 和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评 价 单 位 向 建 设 单 位 反 馈 了 这 一 信 息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 工 程 设 计 已 充 分 考 虑 了 公 路 绿 化 ; 将 落 实 水 土 保 持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各 项 水 保 措 施, 并 督 促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期 间 认 真 执 行 序 号 公 众 提 出 的 主 要 意 见 和 建 议 表 公 众 参 与 采 纳 说 明 评 价 单 位 处 理 意 见 和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处 理 意 见 建 设 单 位 已 经 委 托 地 方 政 府 征 地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和 征 地 拆 迁 工 作 组 认 拆 迁 办 对 征 地 拆 迁 情 况 进 行 调 查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 征 地 拆 迁 真 落 实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征 地 拆 迁 和 宣 传, 同 时 落 实 好 征 地 拆 迁 政 费 用 建 议 按 时 一 次 性 补 偿, 费 用 最 好 按 时 一 次 性 补 偿, 且 直 接 发 1 策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将 依 据 国 并 直 接 发 放 到 受 影 响 人 手 放 到 受 补 偿 者 手 中 另 外, 在 征 地 拆 家 及 贵 州 省 颁 布 的 有 关 政 策, 并 中 迁 补 偿 工 作 中 应 作 好 监 督 工 作, 从 而 参 照 贵 州 省 正 在 建 设 中 的 类 似 公 保 证 征 地 拆 迁 工 作 得 到 较 好 地 落 实 路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标 准 执 行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应 充 分 利 用 各 类 宣 传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 希 望 手 段, 大 力 宣 传 有 关 拆 迁 安 置 和 征 地 建 设 单 位 已 经 委 托 地 方 政 府 征 地 2 有 关 部 门 加 强 对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做 好 拆 迁 户 的 思 想 工 作, 拆 迁 办 对 征 地 拆 迁 情 况 进 行 调 查 补 偿 政 策 的 宣 传 和 讲 解 争 取 广 大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理 解 和 支 和 宣 传 持 噪 声 污 染 控 制 : 为 减 少 营 运 为 减 少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居 民 和 建 设 单 位 同 意 采 纳 该 意 见, 承 诺 期 噪 声 污 染, 路 线 经 过 较 大 师 生 的 影 响, 对 可 能 受 噪 声 污 染 影 响 在 公 路 路 基 基 本 形 成 时 结 合 本 环 3 村 庄 和 学 校 时, 建 议 增 加 隔 的 敏 感 点, 按 本 环 评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要 评 报 告 提 出 的 要 求 开 展 噪 声 污 染 声 措 施 求 进 行 环 境 措 施 的 保 护 控 制 专 项 设 计 交 通 安 全 措 施 : 路 线 在 经 过 较 近 的 村 庄 和 学 校 时, 在 公 建 设 单 位 也 同 意 采 纳 该 意 见, 承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加 强 公 路 的 安 全 设 施 4 路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建 议 设 诺 将 监 督 施 工 单 位 认 真 按 照 交 通 工 作 置 减 速 带 或 减 速 行 驶 的 标 安 全 设 施 的 设 计 实 施 落 实 识 牌 公 路 建 设 时 间 和 质 量 问 题 : 环 评 单 位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应 抓 紧 时 间 公 路 沿 线 的 居 民 和 单 位 大 尽 快 完 工, 同 时, 工 程 的 设 计 施 工 建 设 单 位 也 同 意 采 纳 该 意 见, 并 5 都 希 望 本 项 目 能 够 尽 快 动 监 理 应 按 照 国 家 二 级 公 路 的 相 关 规 保 证 工 程 的 建 设 质 量 工, 保 证 质 量, 早 日 通 车 范 进 行 公 众 提 出 的 对 教 学 环 境 的 影 响, 环 评 报 告 书 前 面 章 节 已 经 提 出 相 关 措 施, 在 学 校 附 近 夜 间 不 进 行 施 工, 白 天 施 工 不 能 影 响 教 学 ; 设 置 警 示 牌, 提 醒 过 往 学 生 注 意 安 全 对 生 态 环 境 破 坏 的 问 题, 环 评 报 告 部 分 章 节 已 经 对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做 了 详 细 的 阐 述 对 文 物 古 迹 的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已 经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做 了 项 目 沿 线 周 边 文 物 古 迹 的 专 题 报 告, 路 线 应 尽 量 避 让 文 物 古 迹 遗 址,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发 掘 文 物 古 迹 应 及 时 告 之 相 关 部 门 公 众 提 出 的 部 分 问 题 并 非 环 保 相 关 问 题, 但 我 单 位 也 向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了 反 馈 建 设 单 位 表 示 下 阶 段 将 会 同 拆 迁 部 门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和 贵 州 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对 沿 线 居 民 进 行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确 保 补 偿 到 户, 责 任 到 人 建 设 单 位 保 证 将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采 取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将 不 利 的 环 境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并 使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程 度, 在 积 极 落 实 环 评 报 告 书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同 时, 结 合 公 众 参 与 的 意 见, 主 要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第 281 页

293 10 公 众 参 与 (1) 施 工 前, 首 先 对 施 工 单 位 和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有 关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宣 传 教 育, 增 强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2) 本 工 程 建 设 将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投 入, 将 环 境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并 加 强 环 境 绿 化 (3) 在 施 工 期, 使 用 性 能 好 的 噪 声 低 的 机 械, 严 禁 夜 间 在 敏 感 地 点 施 工 活 动 (4) 在 施 工 期, 尽 量 减 少 对 居 民 生 活 学 习 工 作 影 响, 禁 止 夜 间 在 村 庄 附 近 施 工 活 动, 合 理 布 设 通 道, 方 便 居 民 出 行 (5) 在 施 工 期, 及 时 洒 水, 防 止 施 工 场 地 便 道 扬 尘, 并 及 时 清 理 施 工 垃 圾 和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完 毕 后, 及 时 恢 复 临 时 用 地 (6) 在 营 运 期, 为 了 减 少 噪 声 影 响, 对 噪 声 超 标 场 所, 将 根 据 实 地 情 况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降 低 噪 声, 如 隔 声 窗 或 绿 化 带 在 村 庄 附 近 设 置 禁 鸣 减 速 行 驶 等 警 示 牌, 并 设 通 道, 减 少 环 境 影 响, 保 障 居 民 来 往 通 行, 加 强 人 身 安 全 保 障 (7) 项 目 跨 越 河 流 处 均 设 置 了 桥 梁, 不 会 切 割 地 区 的 水 网 结 构 (8) 将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再 安 置 政 策 和 规 定, 对 项 目 征 地 拆 迁 进 行 合 理 补 偿, 使 受 影 响 群 众 的 生 活 水 平 不 致 降 低 尽 量 减 少 对 耕 地 的 占 用 (9) 将 采 取 工 程 措 施 与 植 物 措 施 相 结 合 形 式 加 强 水 土 保 持,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10) 建 设 单 位 保 证 本 次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一 步 到 位, 绝 不 拖 欠, 并 表 示 项 目 的 征 地 拆 迁 安 置 青 苗 补 偿 等 均 及 时 解 决 9.6 公 众 参 与 合 法 性 有 效 性 代 表 性 真 实 性 分 析 (1) 合 法 性 在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的 过 程 中, 项 目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部 规 定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通 过 网 上 公 示 和 张 贴 公 告 等 形 式 公 开 本 项 目 的 基 本 信 息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相 关 信 息, 并 通 过 问 卷 调 查 和 广 泛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本 项 目 按 照 国 家 公 众 参 与 要 求 进 行 了 2 次 网 上 公 示 在 项 目 沿 线 各 乡 镇 的 典 型 敏 感 点 张 贴 了 公 告,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发 放 覆 盖 所 有 敏 感 点, 网 上 公 示 及 公 告 时 间 不 少 于 10 天, 各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均 有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总 体 来 说,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程 序 合 法 (2) 有 效 性 2015 年 4 月 至 2015 年 7 月, 多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贯 穿 报 告 书 编 制 全 过 程, 时 效 性 强 ; 调 查 方 式 采 取 符 合 实 际 直 接 易 接 收 参 与 程 度 高 的 网 上 公 示 张 贴 公 告 问 卷 调 查 方 式 进 行, 能 准 确 反 映 周 边 群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态 度, 因 此, 本 次 调 查 在 形 式 上 有 效 (3) 代 表 性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范 围 具 有 一 定 的 代 表 性, 调 查 人 员 中 95.2% 位 于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第 282 页

294 10 公 众 参 与 另 外 被 调 查 对 象 从 男 女 比 例 年 龄 结 构 民 族 职 业 学 历 等 具 有 代 表 性 和 合 理 性, 能 够 反 映 沿 线 人 民 群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态 度 且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深 入 到 村 到 户, 针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团 体 和 个 人 都 专 门 做 了 调 查, 因 此 本 次 选 取 的 调 查 对 象 具 有 一 定 的 代 表 性 (4) 真 实 性 本 次 调 查 中, 调 查 信 息 的 发 布, 调 查 问 卷 的 发 放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公 布 内 容 真 实 有 效, 调 查 结 果 真 实 部 分 调 查 者 留 有 电 话, 便 于 回 访 9.7 调 查 结 论 本 项 目 沿 线 企 事 业 单 位 政 府 机 构 普 通 居 民 受 影 响 居 民 大 都 积 极 拥 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大 部 分 被 调 查 人 员 认 为 本 项 目 有 利 于 本 地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和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提 高 大 多 数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在 得 到 合 理 赔 偿 及 安 置 的 条 件 下, 同 意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征 用 部 分 土 地 拆 迁 部 分 住 房, 绝 大 多 数 被 调 查 者 对 征 地 拆 迁 政 策 不 了 解, 希 望 有 关 部 门 加 强 宣 传 大 部 分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自 己 影 响 较 大 的 环 境 因 素 主 要 是 灰 尘 扬 尘 及 噪 声 问 题 根 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反 映 的 信 息,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提 出 如 下 建 议 : (1)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的 协 助 下, 按 国 家 和 贵 州 省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时 落 实 征 地 拆 迁 的 安 置 和 补 偿 工 作, 将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费 用 按 时 足 额 一 次 性 发 放 到 受 补 偿 者 手 中 建 设 部 门 应 充 分 利 用 各 类 宣 传 手 段, 大 力 宣 传 有 关 拆 迁 安 置 和 征 地 补 偿 政 策, 做 好 拆 迁 户 的 思 想 工 作, 争 取 广 大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2) 对 于 本 环 评 报 告 的 环 境 保 护 章 节 中 提 出 的 具 体 环 保 措 施 和 要 求, 应 在 工 程 设 计 和 施 工 中 予 以 落 实, 在 最 大 限 度 上 降 低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沿 线 水 气 声 生 态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3) 建 议 设 计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在 项 目 设 计 中 和 施 工 前, 进 一 步 征 求 沿 线 地 方 政 府 群 众 意 见, 对 群 众 的 合 理 要 求 应 妥 善 解 决 进 一 步 优 化 完 善 施 工 方 案,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保 证 公 路 按 期 建 成 通 车 第 283 页

295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0.1 方 家 坝 大 桥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依 托 已 建 的 方 家 坝 大 桥 跨 越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方 家 坝 大 桥 属 于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并 在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中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目 前 该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正 在 编 制 中, 本 次 环 评 不 包 含 方 家 坝 大 桥 建 设 及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方 家 坝 大 桥 已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如 表 所 示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表 方 家 坝 大 桥 已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S302 省 道 习 水 土 城 环 线 过 境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中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沉 淀 池 施 工 废 水 收 集 沉 淀 后 回 用 旱 厕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通 过 旱 厕 收 集 处 理 用 作 农 肥 垃 圾 桶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防 撞 栏 原 设 计 基 础 上 加 宽 加 固 事 故 应 急 池 桥 面 收 集 系 统 警 示 牌 桥 梁 两 侧 各 一 个, 事 故 池 容 量 为 50 m 3, 事 故 废 水 经 收 集 运 至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禁 止 将 事 故 废 水 直 接 排 入 赤 水 河 桥 面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 即 管 道 ) 将 桥 面 径 流 或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进 入 桥 头 事 故 应 急 池, 不 得 直 接 排 入 赤 水 河 由 建 设 单 位 于 入 桥 处 统 一 设 立 警 示 牌, 共 设 2 处 警 示 牌, 提 示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减 速 缓 行 据 现 场 踏 勘 可 知, 方 家 坝 大 桥 桥 面 桥 身 已 基 本 建 成, 施 工 过 程 中 未 发 生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现 阶 段 两 侧 加 固 防 撞 栏 已 设 立, 但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事 故 池 和 警 示 牌 尚 未 安 装, 建 议 方 家 坝 大 桥 建 设 单 位 应 加 快 方 家 坝 大 桥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施 工, 有 效 降 低 营 运 期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10.2 设 计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生 态 环 境 减 缓 措 施 一 设 计 阶 段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 (1) 基 本 农 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工 程 设 计 合 理 选 用 具 体 技 术 指 标, 尤 其 是 路 线 平 纵 横 设 计, 在 满 足 交 通 要 求 的 情 况 下, 尽 量 选 用 中 低 值 2 运 用 各 种 先 进 手 段 对 路 线 方 案 做 深 入 细 致 的 研 究, 结 合 用 地 情 况 和 占 用 农 田 情 况 进 行 多 方 案 论 证 比 选, 确 定 合 理 的 线 位 方 案 ; 在 工 程 量 增 加 不 大 的 情 况 下, 优 先 选 择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节 约 土 地 保 护 耕 地 的 方 案, 并 充 分 利 用 荒 山 荒 坡 地 废 弃 地 劣 质 地 ; 同 时 重 视 环 境 保 护, 不 破 坏 原 有 自 然 生 态, 与 周 围 环 境 景 观 相 协 调 第 284 页

296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3 认 真 勘 察 仔 细 计 算, 合 理 调 配 土 石 方, 在 经 济 运 距 内 充 分 利 用 移 挖 作 填, 严 格 控 制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合 理 设 置 弃 土 场, 并 尽 量 不 占 用 农 田, 将 弃 土 和 改 地 造 田 结 合 起 来 (2) 土 壤 耕 作 层 保 护 设 计 要 求 工 程 在 进 行 路 基 开 挖 弃 土 场 临 时 施 工 场 所 等 进 场 前, 对 上 述 场 地 的 表 层 有 肥 力 的 耕 作 层 土 壤 进 行 保 护, 以 便 于 施 工 后 期 的 场 地 绿 化 和 植 被 恢 复 在 路 基 开 挖 和 场 地 清 理 时 应 在 地 表 植 被 清 除 的 同 时, 对 表 层 的 熟 土 也 进 行 剥 离 和 临 时 的 堆 存 在 公 路 边 坡 绿 化 和 临 时 场 地 复 耕 和 恢 复 林 地 时, 应 充 分 利 用 剥 离 的 有 肥 力 的 表 层 土 壤, 避 免 重 新 取 土 (3) 恢 复 及 节 约 耕 地 措 施 要 求 工 程 沿 线 设 置 的 临 时 用 地, 应 在 使 用 前 做 好 表 层 土 剥 离 和 保 存, 临 时 用 地 用 完 后 采 取 复 耕 或 恢 复 植 被 的 措 施 采 取 复 耕 措 施 后 可 以 恢 复 一 定 数 量 的 耕 地 资 源 (4) 农 田 水 网 体 系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桥 涵 布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表 水 系 分 布 广 泛, 项 目 沿 线 地 区 雨 量 较 丰 沛, 季 节 性 降 水 不 均 匀, 雨 季 雨 水 涨 势 大 因 此, 在 设 置 桥 涵 时 考 虑 了 桥 涵 位 置 及 孔 径, 以 利 洪 水 的 渲 泄 和 渍 涝 的 排 除 桥 位 在 符 合 路 线 走 向 和 路 线 设 计 规 范 的 情 况 下, 尽 量 选 择 了 河 流 顺 直 岸 线 稳 定, 地 质 条 件 好 的 河 段 2 农 田 施 肥 设 施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破 坏 部 分 既 有 的 水 利 设 施, 在 工 程 设 计 和 建 设 过 程 中 需 对 这 些 被 破 坏 的 水 利 设 施 进 行 恢 复 和 补 偿 对 于 与 路 线 相 交 的 农 田 排 灌 沟 渠 等 水 利 设 施, 根 据 地 形 条 件 分 别 设 涵 倒 虹 吸 渡 槽 或 采 取 改 沟 改 渠 等 措 施 予 以 恢 复, 以 确 保 农 田 施 肥 沟 渠 原 有 功 能, 保 证 沿 线 地 区 农 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3 路 基 排 水 路 基 排 水 应 汇 集 至 排 水 边 沟 集 中 排 放, 排 放 口 应 设 沉 淀 过 滤 池, 同 时 在 距 进 水 口 0.5m 处 设 挡 板, 使 路 基 排 水 经 沉 砂 过 滤 消 能 后 排 放 于 农 田 施 肥 沟 渠, 减 轻 对 现 有 的 农 田 施 肥 系 统 造 成 影 响 (5) 保 护 植 物 和 古 树 保 护 措 施 对 目 前 已 调 查 在 征 地 范 围 内 的 保 护 植 物 和 古 树 尽 量 避 让, 减 少 对 保 护 植 物 的 影 响 (6) 生 态 公 益 林 保 护 措 施 1 在 占 用 生 态 公 益 林 路 段 施 工 时, 有 能 力 调 整 线 路 则 避 开 公 益 林 区, 对 无 法 调 整 必 须 占 用 的 生 态 公 益 林, 需 经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报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后, 按 有 关 规 定 如 中 第 285 页

297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占 用 征 用 林 地 审 核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等 办 理 用 地 审 核 林 木 采 伐 审 批 手 续, 并 进 行 补 偿 2 在 涉 及 到 生 态 公 益 林 的 路 段, 都 应 严 禁 临 时 占 用 公 益 林 区 二 需 加 强 的 环 保 措 施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可 知, 线 路 沿 线 拦 挡 工 程 不 规 范, 造 成 局 部 路 段 开 挖 土 石 方 滚 落 入 河 的 现 象, 线 路 已 有 弃 渣 场 暂 无 拦 挡 工 程 及 排 水 工 程 设 施, 建 设 单 位 应 加 强 线 路 全 线 拦 挡 工 程 及 弃 渣 场 排 水 工 程 设 计, 减 小 下 阶 段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水 环 境 减 缓 措 施 一 设 计 阶 段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 ⑴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在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已 按 有 关 规 范 明 确 规 定 钻 浆 存 储 设 施, 废 弃 的 钻 渣 严 禁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或 冲 沟 并 明 确 应 将 施 工 中 的 钻 渣 集 中 运 送 至 指 定 的 弃 渣 场 地 进 行 永 久 处 置, 避 免 由 于 水 土 流 失 或 者 可 能 的 有 毒 盐 土 风 化 等 因 素 导 致 农 田 和 水 系 污 染 ⑵ 桥 涵 路 设 计 1 设 置 桥 涵 时 已 考 虑 桥 涵 位 置 及 孔 径, 以 利 洪 水 的 渲 泄 和 渍 涝 的 排 除 桥 涵 布 设 的 主 要 原 则 : 根 据 路 线 走 向 河 流 水 文 地 形 地 质 条 件 综 合 拟 定 桥 涵 布 设 的 位 置 和 长 度 桥 涵 的 型 式 根 据 行 车 泄 洪 灌 溉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本 着 安 全 实 用 经 济 美 观 便 于 施 工 和 养 护 的 原 则 选 用 在 能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采 用 标 准 化 设 计 2 已 优 化 完 善 小 桥 涵 洞 设 计, 凡 是 被 路 基 侵 占 隔 断 的 灌 溉 渠 道, 必 须 采 取 永 久 措 施, 在 不 压 缩 原 有 河 沟 泄 水 断 面, 不 影 响 原 灌 溉 水 渠 的 使 用 功 能 前 提 下 改 移, 并 应 保 证 先 通 后 拆 3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拆 除 既 有 的 部 分 水 利 设 施, 在 工 程 设 计 和 建 设 过 程 中 将 对 这 些 被 拆 除 的 水 利 设 施 进 行 恢 复 和 补 偿 ; 对 与 路 线 相 交 的 农 田 排 灌 沟 渠 等 水 利 设 施, 根 据 地 形 条 件 分 别 设 涵 倒 吸 虹 渡 槽 或 采 取 改 沟 改 渠 等 措 施 予 以 恢 复, 以 确 保 农 田 施 肥 沟 渠 原 有 功 能, 保 证 沿 线 地 区 农 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4 为 尽 量 避 免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造 成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造 成 水 环 境 污 染 危 害, 全 部 跨 河 桥 梁 应 采 用 加 强 型 防 撞 栏 设 计 二 需 加 强 的 环 保 措 施 应 加 强 桥 梁 交 通 设 施 的 设 计, 确 保 行 车 安 全, 防 止 发 生 事 故 的 车 辆 落 入 水 中 声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一 设 计 阶 段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 第 286 页

298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 对 受 影 响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从 公 路 设 计 时 已 考 虑 减 噪 工 程 措 施 及 管 理 措 施 (2) 合 理 设 计 材 料 运 输 路 线, 尽 量 远 离 居 民 区, 避 免 噪 声 影 响 居 民 二 需 加 强 的 环 保 措 施 应 委 托 设 计 单 位 进 行 专 门 的 噪 声 防 护 设 计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一 设 计 阶 段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 (1) 隧 道 位 置 选 择 在 考 虑 符 合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的 同 时 也 考 虑 了 环 境 保 护, 避 免 大 填 大 挖, 尽 可 能 早 进 洞 晚 出 洞, 以 减 少 对 植 被 的 破 坏 (2) 洞 门 设 计 最 大 限 度 的 保 护 了 山 体 自 然 状 态, 有 利 于 与 环 境 协 调 行 车 安 全 和 维 修 保 护, 力 求 避 免 洞 门 前 出 现 高 边 坡 或 深 拉 槽 二 需 加 强 的 环 保 措 施 (1) 进 一 步 优 化 隧 址 区 路 线 横 断 面 设 计, 尽 量 做 到 填 挖 平 衡, 减 少 废 渣 数 量 (2) 下 阶 段 设 计 中, 应 进 一 步 对 隧 道 洞 口 洞 身 围 岩 完 整 性 稳 定 性 作 出 详 细 评 价, 对 隧 道 涌 水 量 进 一 步 校 核, 加 强 水 文 地 质 工 程 地 质 测 绘 工 作, 详 细 查 明 隧 址 区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沥 青 拌 和 站 等 选 址 设 置 尽 量 在 远 离 居 民 区 等 敏 感 点 并 距 其 下 风 向 200m 以 外, 目 前 拟 定 的 5 处 施 工 场 地 是 砂 浆 拌 合 站 预 制 场 等, 沥 青 拌 合 站 选 择 先 进 的 沥 青 熬 制 设 备 (2) 公 路 建 设 期 间, 已 合 理 设 计 材 料 运 输 路 线, 尽 量 远 离 居 民 区, 对 于 无 法 避 绕 远 离 的 村 镇, 施 工 过 程 中 要 进 行 定 时 洒 水, 以 避 免 扬 尘 影 响 居 民 生 产 生 活 景 观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一 设 计 原 则 ⑴ 在 线 形 指 标 和 地 质 条 件 满 足 的 情 况 下, 应 当 适 应 地 形, 避 免 大 填 大 挖, 严 格 遵 循 宁 填 勿 挖 宁 隧 勿 挖 宁 桥 勿 填 的 原 则, 尽 量 减 少 挖 填 对 地 貌 和 植 被 的 破 坏 ⑵ 尽 量 与 周 边 风 景 自 然 地 融 成 一 体, 采 取 措 施 恢 复 其 自 然 的 外 观 ⑶ 桥 梁 挡 土 墙 标 志 牌 等 构 造 物, 在 道 路 画 面 中 应 尽 量 使 其 引 人 注 目, 并 做 适 当 艺 术 的 处 理 ⑷ 在 道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现 有 的 合 乎 需 要 的 植 被 应 尽 量 保 护 好, 公 路 两 侧 区 域 内 应 适 当 布 设 植 物, 有 助 于 使 路 边 带 和 周 围 的 环 境 连 成 一 片, 并 起 到 遮 丑 的 作 用 ⑸ 在 保 证 边 坡 稳 定 的 情 况 下, 对 坡 顶 坡 脚 进 行 圆 弧 型 倒 角, 使 其 与 周 边 地 区 形 成 自 然 过 渡 第 287 页

299 二 设 计 建 议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⑴ 项 目 选 线 及 设 计 建 议 为 美 化 道 路 景 观, 使 项 目 与 沿 线 的 自 然 景 观 相 协 调, 提 高 行 车 的 舒 适 性, 给 道 路 使 用 者 美 观 协 调 的 感 觉, 设 计 单 位 在 进 行 公 路 的 线 形 设 计 时 就 考 虑 到 使 线 形 连 续 均 顺 圆 滑, 与 周 围 环 境 景 观 相 协 调 ⑵ 绿 化 方 案 路 基 边 坡 两 侧 坡 面 作 自 然 生 态 化 处 理, 采 用 当 地 土 生 树 种 草 种, 营 造 与 自 然 环 境 协 调 的 景 观 环 境 路 侧 绿 化 主 要 选 用 开 花 乔 木 和 落 叶 乔 木 相 间 种 植, 采 用 乡 土 树 种, 层 次 感 强 烈, 季 相 变 化 丰 富, 给 驾 驶 员 创 造 一 个 安 全 舒 适 的 行 车 环 境 公 路 追 求 宏 观 效 果, 两 侧 的 行 道 树 以 列 植 形 式 形 成 线 条, 指 示 道 路 的 方 向 同 时, 用 植 物 材 料 在 立 面 上 形 成 竖 线 条, 加 强 视 线 的 诱 导, 反 映 线 性 的 变 化, 以 达 到 良 好 的 视 觉 效 果 依 据 公 路 两 侧 用 地 性 质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形 成 沿 线 多 个 与 周 边 自 然 景 观 相 协 调 的 景 观 环 境, 主 要 栽 植 地 方 特 色 植 物, 与 背 景 景 观 相 连 接, 形 成 路 在 景 中 的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⑶ 隧 道 景 观 绿 化 方 案 1 隧 道 洞 门 造 型 设 计 选 择 适 合 洞 口 周 边 环 境 的 洞 门 造 型, 设 计 遵 循 简 洁 大 方 的 原 则 2 隧 道 洞 口 绿 化 设 计 结 合 洞 门 造 型 和 周 边 环 境, 在 隧 道 洞 口 仰 坡 和 前 区 场 地 配 置 植 物 景 观 和 雕 塑 小 品 ⑷ 服 务 设 施 绿 化 设 计 公 路 沿 线 观 景 台 露 营 地 驿 站 尽 量 采 用 同 一 种 建 筑 风 格, 但 是 各 个 站 点 也 有 自 己 的 特 点 绿 化 环 境 设 计 依 据 建 筑 道 路 等 总 体 布 局, 以 庭 院 绿 化 的 手 法 来 体 现 其 功 能 ; 以 植 物 为 造 园 并 辅 助 划 分 环 境 空 间 ; 以 园 林 构 造 物 点 缀 其 间, 烘 托 气 氛, 同 时 结 合 该 地 区 的 地 域 文 化 特 色, 综 合 采 用 植 物 和 花 坛 人 行 道 庭 院 灯 廊 架 休 息 凳 等 园 林 构 造 物, 满 足 绿 化 的 各 项 功 能 ⑸ 远 离 城 镇 区 域 的 公 路 景 观 设 计 远 离 城 镇 区 域 的 公 路 景 观, 主 要 考 虑 与 自 然 景 观 的 协 调, 强 调 有 优 美 的 三 维 空 间, 要 求 线 条 流 畅, 具 有 连 续 性 并 与 环 境 融 为 一 体 道 路 走 向 需 与 自 然 风 景 资 源 相 结 合, 视 野 应 具 有 多 样 性, 避 免 单 调, 同 时 尽 可 能 保 护 和 利 用 现 有 的 自 然 环 境, 最 大 地 减 少 工 程 对 景 观 的 破 坏, 对 施 工 痕 迹 要 注 意 修 饰, 并 恢 复 其 自 然 景 观 在 公 路 建 设 过 程 中, 已 尽 量 减 少 公 路 对 自 然 景 观 的 破 坏, 对 路 堑 边 坡 和 路 堤 边 坡 应 予 第 288 页

300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以 绿 化 防 护, 规 划 种 植 草 坪, 植 物 的 选 择 应 以 地 方 品 种 为 主, 采 用 自 然 设 计 风 格, 减 轻 人 工 雕 琢 和 修 饰 的 痕 迹, 做 到 与 路 域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相 协 调 绿 化 美 化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在 原 有 景 观 较 好 的 情 况 下, 尊 重 原 有 景 观, 不 系 统 种 植, 只 是 填 补 空 间 ; 在 原 有 景 观 不 理 想 的 情 况 下, 重 新 种 植 植 物 以 适 应 或 改 善 现 有 景 观 ; 绿 化 植 物 选 择 在 当 地 区 域 自 然 条 件 下 发 展 起 来 的 建 群 种 或 优 势 种 等 ; 绿 化 应 构 筑 和 突 出 各 种 交 错 的 风 景 组 ; 利 用 景 观 作 为 路 线 发 生 变 化 的 信 号 来 确 保 使 用 者 的 安 全 ⑹ 跨 河 路 段 景 观 设 计 项 目 所 跨 越 的 赤 水 河 桥 梁 为 完 全 利 用, 其 景 观 设 计 由 该 桥 梁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本 工 程 跨 越 其 它 小 支 流 自 然 水 面 桥 梁 需 进 行 景 观 设 计 跨 河 桥 梁 是 公 路 可 视 范 围 内 宝 贵 风 景 资 源, 充 分 利 用 水 体 与 森 林 景 色, 使 乘 客 在 行 使 过 程 中 感 受 到 大 自 然 美 好 气 息 建 设 单 位 在 设 计 阶 段 已 考 虑 了 如 下 因 素 : 1 线 型 设 计 在 不 影 响 河 道 泻 洪 前 提 下, 大 致 与 河 岸 走 向 保 持 一 致, 以 取 得 相 互 协 调 的 景 观 效 果 2 大 桥 两 侧 绿 化 以 乡 土 树 种 和 灌 木 花 卉 以 及 形 态 较 好 的 常 绿 树 为 主, 使 边 坡 形 成 稳 定 的 生 物 群 落, 种 植 不 可 过 密, 不 宜 遮 挡 欣 赏 沿 河 水 体 景 色 3 桥 梁 等 构 造 物, 因 其 位 置 的 特 殊 性, 应 使 其 成 为 景 观 组 织 的 组 成 部 分, 因 此 在 设 计 沿 河 路 段 的 桥 梁 及 其 它 构 造 物 时, 已 注 意 桥 型 的 美 观 性 与 整 体 性 ⑼ 跨 线 桥 景 观 设 计 1 跨 线 桥 造 型 设 计 选 择 适 合 桥 位 环 境 的 跨 线 桥 造 型, 桥 型 的 选 择 遵 循 简 洁 轻 盈 大 方 的 原 则, 对 桥 墩 的 位 置 大 小 个 数 和 造 型 进 行 严 格 控 制, 尽 量 避 免 在 公 路 中 央 分 隔 带 上 立 柱 2 跨 线 桥 外 观 设 计 选 择 适 合 桥 型 的 桥 梁 涂 装 色 彩, 如 墩 台 梁 体 桥 面 栏 杆 等 的 色 彩 然 后 从 地 域 色 彩 文 化 习 惯 风 俗 特 征 等 多 方 面 调 查 分 析, 对 多 个 色 彩 方 案 进 行 效 果 模 拟, 最 终 讨 论 确 定 桥 梁 外 观 及 色 彩, 突 出 桥 梁 的 特 征 ⑺ 对 杂 乱 和 景 观 不 佳 处 的 景 观 美 化 在 项 目 建 设 后 期, 应 注 意 对 路 线 上 景 观 不 佳 之 处, 如 弃 渣 场 等 恢 复 植 被 覆 盖, 规 划 种 植 草 坪 花 卉 灌 木 和 乔 木 并 尽 量 做 到 美 观, 并 有 计 划 复 耕, 同 时 带 动 和 动 员 全 社 会 有 计 划 的 植 树 造 林, 使 公 路 绿 化 带 与 沿 线 山 脉 的 植 被 融 为 一 体 第 289 页

301 10.3 施 工 期 的 环 保 措 施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农 业 资 源 保 护 措 施 (1) 合 理 规 划, 做 好 土 石 方 的 纵 向 调 运,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2)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环 保 意 识 教 育, 不 乱 砍 伐 树 木, 采 石 弃 土 弃 渣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进 行 沿 河 路 段 路 基 施 工 时, 应 注 意 先 建 拦 渣 设 施, 以 避 免 土 石 方 落 入 水 体 中 (3) 本 项 目 要 占 用 部 分 农 田, 其 中 部 分 为 基 本 农 田 工 程 完 工 后 应 及 时 对 部 分 临 时 用 地 和 部 分 弃 土 场 用 地 进 行 复 耕 以 减 少 对 耕 地 的 占 用, 同 时 切 实 落 实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政 策, 随 着 地 方 实 行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使 农 民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不 低 于 征 地 前 的 水 平 (4) 根 据 1998 年 国 务 院 令 第 257 号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占 用 单 位 应 负 责 开 垦 与 项 目 所 占 基 本 农 田 的 数 量 与 质 量 相 当 的 耕 地, 或 按 照 贵 州 省 的 规 定 缴 纳 耕 地 的 开 垦 费, 专 款 用 于 开 垦 新 的 耕 地 如 果 建 设 单 位 没 有 能 力 开 垦 符 合 要 求 的 等 量 的 耕 地, 则 建 设 单 位 需 缴 纳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的 土 地 开 垦 费 (5)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照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的 要 求, 将 所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耕 作 层 的 土 壤 推 在 一 边 用 于 新 开 垦 耕 地 劣 质 地 或 者 其 他 耕 地 的 土 壤 改 良 (6) 项 目 法 人 要 增 强 耕 地 保 护 意 识, 统 筹 工 程 实 施 临 时 用 地, 加 强 科 学 指 导 ; 监 理 单 位 要 加 强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占 地 情 况 的 监 督, 督 促 施 工 单 位 落 实 土 地 保 护 措 施 项 目 法 人 组 织 交 工 验 收 时, 应 对 土 地 利 用 和 恢 复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7) 施 工 单 位 要 严 格 控 制 临 时 用 地 数 量, 施 工 便 道 各 种 预 制 场 要 根 据 工 程 进 度 统 筹 考 虑, 尽 可 能 设 置 在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或 利 用 荒 坡 废 弃 地 解 决, 不 得 占 用 农 田 施 工 过 程 中 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农 田, 项 目 完 工 后 临 时 用 地 要 按 合 同 条 款 要 求 认 真 恢 复 (8) 建 议 在 施 工 阶 段, 进 一 步 征 求 沿 线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的 意 见, 注 重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在 充 分 论 证 弃 土 场 复 垦 利 用 基 础 上, 合 理 确 定 地 点 数 量 和 弃 土 方 式 表 土 剥 离 措 施 及 建 议 对 占 用 耕 地 应 严 格 按 照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省 农 委 贵 州 省 非 农 业 建 设 占 用 耕 地 耕 作 层 剥 离 利 用 试 点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黔 府 办 [2012]22 号 ) 规 定 执 行, 将 建 设 占 用 的 耕 地 耕 作 层 土 壤 剥 离, 用 于 土 地 开 发 复 垦 中 低 产 填 土 改 造 其 他 农 业 用 地 改 良 及 绿 化 用 土 等 方 面 1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对 项 目 区 的 表 土 进 行 单 独 剥 离, 剥 离 表 土 与 弃 土 弃 石 应 分 类 堆 存 处 置 ; 2 表 土 临 时 堆 放, 应 设 置 围 栏 挡 护 并 加 盖 篷 布 防 治 雨 水 冲 刷 造 成 肥 力 流 失, 同 时 第 290 页

302 防 治 干 旱 大 风 天 气 起 尘 至 表 土 流 失 ;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3 暂 存 的 表 土, 带 施 工 结 束 后 用 于 主 体 工 程 区 绿 化 覆 土, 有 利 于 绿 化 植 被 快 速 适 应 新 环 境 项 目 表 土 剥 离 的 土 方 用 于 覆 土 整 治, 绿 化 表 土 堆 放 区 工 程 建 成 后 将 不 再 占 用 陆 生 植 物 保 护 措 施 植 物 保 护 的 一 般 原 则 为 : 首 先 应 尽 量 保 存 当 地 的 熟 化 土, 对 于 建 设 中 永 久 占 用 地 临 时 占 地 占 用 耕 地 部 分 的 表 层 土 予 以 收 集 保 存, 施 工 结 束 后 及 时 清 理 松 土 覆 盖 耕 作 土, 复 耕 或 选 择 当 地 适 宜 植 物 及 时 恢 复 绿 化 (1) 对 保 护 植 物 和 估 算 提 出 针 对 性 和 有 效 的 保 护 措 施 加 大 宣 传 的 力 度, 并 采 取 各 种 方 式, 如 宣 传 栏 挂 牌 等, 让 施 工 人 员 了 解 保 护 的 重 要 性 通 过 宣 传 植 物 的 显 著 特 征, 使 施 工 人 员 会 识 别 分 布 在 此 地 的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古 树 根 据 调 查 分 析, 本 项 目 左 右 300m 范 围 内 未 见 受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评 价 区 分 布 6 株 黄 葛 树 古 树 6 株 黄 葛 树 古 树 均 不 在 项 目 征 地 范 围, 均 采 取 挂 牌 保 护 的 措 施, 具 体 见 下 表 表 项 目 古 树 名 木 保 护 措 施 一 览 表 序 植 物 名 株 胸 径 * 树 龄 号 称 数 (cm) ( 年 ) 分 布 地 点 / 海 拔 / 经 纬 度 与 线 路 关 系 1 黄 葛 树 岔 角 ;332m; K52+500m 左 侧 140m, N 28 9'58.76";E 106 8'1.09"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2 黄 葛 树 岔 角 ;338m; K52+500m 左 侧 185m, N 28 9'58.47";E 106 8'2.93"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3 黄 葛 树 岔 角 滩 ;357m; K53+350m 左 侧 300m, N 28 9'53.82";E 106 8'4.08"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4 黄 葛 树 太 平 镇 丁 家 洞 ;332m; K56+200m 左 侧 160m, N 28 9'57.65";E106 6'28.23"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5 黄 葛 树 鸡 扒 坎 ;330m; K57+300m 左 侧 155m, N28 9'56.78";E106 5'43.98"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6 黄 葛 树 儒 溪 ;307m; K82+300m 左 侧 265m, N 28 15'11.86";E105 59'50.72"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2) 生 态 公 益 林 保 护 措 施 保 护 措 施 挂 牌 保 护 挂 牌 保 护 挂 牌 保 护 挂 牌 保 护 挂 牌 保 护 挂 牌 保 护 1) 生 态 公 益 林 路 段 划 定 明 显 的 征 地 范 围, 加 强 路 基 清 表 作 业 控 制, 严 禁 跨 越 红 线 施 工 ; 2) 预 制 场 拌 和 站 以 及 施 工 便 道 等 临 时 工 程 设 施 严 禁 占 用 生 态 公 益 林 (3)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确 保 资 源 安 全 对 已 经 发 现 的 保 护 物 种, 环 境 监 理 的 工 作 就 显 得 十 分 重 要, 尤 其 是 在 施 工 期, 施 工 单 位 与 环 保 部 门 要 合 作, 建 立 完 善 的 管 理 体 系, 使 之 有 法 可 依, 执 法 有 效, 确 保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资 源 的 安 全 严 禁 破 坏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植 被, 严 禁 在 生 态 敏 感 区 内 设 置 弃 渣 场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等 临 时 占 地 (3) 森 林 防 火 与 防 火 带 的 构 建 第 291 页

303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在 施 工 期 严 格 管 理 可 能 引 起 林 火 的 施 工 作 业, 对 施 工 人 员 加 强 管 理, 严 禁 一 切 野 外 用 火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沿 山 体 切 割 的 路 段 的 绿 化 应 考 虑 防 火 带 建 设, 在 绿 化 与 防 火 带 之 间 要 按 森 林 防 火 的 要 求 留 出 位 置, 并 配 置 一 些 耐 火 树 种 陆 生 动 物 保 护 措 施 (1) 宣 传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规, 打 击 捕 杀 野 生 动 物 的 行 为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的 保 护 意 识, 严 禁 捕 猎 野 生 动 物 施 工 人 员 必 须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严 禁 在 施 工 区 及 其 周 围 捕 猎 野 生 动 物, 在 施 工 时 严 禁 对 其 进 行 猎 捕,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和 当 地 居 民 捕 杀 两 栖 和 爬 行 动 物 (2) 调 查 工 程 施 工 时 段 和 方 式, 减 少 对 动 物 的 影 响 防 治 爆 破 噪 声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惊 扰 野 生 鸟 类 和 兽 类 大 多 是 早 晨 黄 昏 或 夜 间 外 出 觅 食, 正 午 是 鸟 类 休 息 时 间 为 了 减 少 工 程 施 工 爆 破 噪 声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惊 扰, 应 做 好 爆 破 方 式 数 量 时 间 的 计 划, 并 力 求 避 免 在 早 晨 黄 昏 和 正 午 开 山 放 炮 等 (3) 防 治 动 物 生 境 污 染 施 工 期 间 加 强 弃 渣 场 防 护,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各 类 卫 生 管 理 ( 如 个 人 卫 生 粪 便 和 生 活 污 水 ), 避 免 生 活 污 水 的 直 接 排 放, 减 少 水 体 污 染 ; 保 护 水 生 生 物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 做 好 工 程 完 工 后 生 态 环 境 的 恢 复 工 作 (4) 提 高 动 物 通 行 的 措 施 在 林 区 边 缘 采 用 加 密 绿 化 带, 防 止 灯 光 和 噪 声 对 动 物 的 不 利 影 响, 在 桥 下 植 被 的 自 然 景 观 的 恢 复, 有 利 于 动 物 适 应 新 的 生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管 理 措 施 开 展 施 工 场 所 和 营 地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教 育, 让 施 工 人 员 理 解 水 环 境 保 护 的 重 要 性 ; 特 别 是 在 桥 梁 下 部 结 构 施 工 时, 施 工 尽 量 安 排 在 枯 水 季 节 进 行, 以 减 小 对 桥 位 下 游 水 质 的 影 响 ;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和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防 止 发 生 水 上 交 通 安 全 事 故 ; 严 格 检 查 施 工 机 械, 防 止 油 料 泄 漏 污 染 水 体 施 工 材 料 如 油 料 化 学 品 等 不 宜 堆 放 在 地 表 水 体 附 近, 并 应 备 有 临 时 遮 挡 的 帆 布 ;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泥 土 和 散 体 施 工 材 料 阻 塞 水 渠 或 现 有 的 灌 溉 沟 渠 及 水 管 (2)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施 工 租 住 地 对 水 环 境 的 主 要 影 响 是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程 度 与 施 工 人 员 数 量 有 关, 一 般 每 个 施 工 租 住 地 最 大 污 水 发 生 量 约 30m 3 左 右 施 工 的 各 种 废 水 严 禁 直 接 排 入 自 然 受 纳 水 体 ; 本 工 程 施 工 营 地 租 用 当 地 民 房, 生 活 污 水 通 过 隔 油 池 和 沉 淀 池 进 行 收 集 处 理 的 方 式, 经 处 理 后 做 农 肥 使 用, 严 禁 直 接 排 放 第 292 页

304 (3) 混 凝 土 拌 和 废 水 处 置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混 凝 土 拌 和 将 产 生 少 量 含 SS 的 废 水, 如 果 直 接 排 放 将 会 影 响 受 纳 水 体 水 质, 特 别 是 在 桥 梁 两 侧 进 行 施 工 时, 对 跨 越 水 体 产 生 直 接 影 响 建 议 采 取 自 然 沉 降 法 处 理 本 次 环 评 要 求 工 程 施 工 工 区 各 设 1 座 平 流 式 自 然 沉 淀 池 (3 6 2m 3 ), 在 混 凝 土 拌 和 场 布 置 平 流 式 自 然 沉 淀 池 采 用 自 然 沉 降 法 对 混 凝 土 拌 和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的 少 量 含 SS 的 碱 性 废 水 进 行 收 集 处 理, 混 凝 土 拌 和 废 水 由 沉 淀 池 收 集, 经 酸 碱 中 和 沉 淀 简 单 处 理 后, 主 要 污 染 物 SS 去 除 率 控 制 到 80%, 废 水 应 经 沉 淀 池 后 回 用 (4) 桥 梁 施 工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为 保 护 公 路 跨 越 水 体 的 环 境 质 量, 应 尽 量 选 择 在 枯 水 季 节 施 工, 以 避 免 污 染 水 质 同 时 尽 量 采 用 循 环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方 式, 使 泥 浆 循 环 使 用, 减 少 泥 浆 排 放 量 施 工 完 毕 后 的 泥 浆 经 平 流 式 自 然 沉 淀 池 采 用 自 然 沉 降 处 理 后 覆 土 填 埋 处 理, 挖 出 的 弃 渣 运 至 指 定 的 弃 渣 场 堆 放 为 避 免 和 减 小 桩 基 施 工 现 场 地 面 径 流 形 成 的 悬 浮 物 污 染, 在 桩 基 施 工 现 场 修 筑 截 水 沟, 将 施 工 产 生 的 污 水 引 至 平 流 式 自 然 沉 淀 池 经 自 然 沉 降 处 理 后 回 用 工 程 主 线 部 分 桥 梁 基 础 桩 工 程 部 分 已 开 工 建 设,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跨 河 ( 马 岩 沟 ) 桥 梁 处 已 设 置 有 沉 淀 池, 尺 寸 为 3 6 2m 3, 有 效 减 小 了 桥 梁 施 工 的 水 环 境 影 响 未 开 工 部 分 桥 梁, 均 为 跨 越 旱 地 桥 梁 及 跨 越 小 溪 沟 桥 梁 基 础 桩 远 在 河 流 洪 水 位 之 上, 不 涉 及 河 滩 地, 无 需 设 置 平 流 式 自 然 沉 淀 池 (5) 沿 河 路 段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项 目 路 线 距 河 流 10~200 米 施 工 期 间 对 在 沿 河 布 线 的 路 段, 在 距 离 河 流 水 体 距 离 小 于 50 米 且 地 面 坡 度 大 于 25 度 的 施 工 区 域 和 水 体 之 间 设 置 编 织 土 袋 或 修 建 挡 渣 墙 对 废 渣 进 行 有 效 拦 挡, 以 减 少 施 工 开 挖 及 填 筑 过 程 对 沿 线 水 体 水 质 的 影 响 (6) 隧 道 施 工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隧 道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流 程 如 下 : 首 先 进 行 中 和 处 理 调 节 PH 值, 然 后 利 用 地 形 修 建 多 级 沉 淀 池 去 除 泥 浆 等 杂 质, 沉 淀 池 底 部 的 泥 浆 定 时 清 运, 施 工 废 水 尽 量 回 用 于 项 目 路 基 及 施 工 便 道 等 施 工 洒 水 抑 尘 使 用, 严 禁 直 接 外 排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⑴ 施 工 前 加 强 习 酒 隧 道 的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主 要 勘 察 地 下 水 的 分 布 类 型 贮 存 补 给 径 流 排 泄 条 件 及 隧 道 顶 部 地 表 水 体 情 况, 以 及 地 下 水 地 表 水 的 利 用 情 况 等 ⑵ 施 工 时, 坚 持 以 堵 为 主, 限 量 排 放 的 防 治 水 原 则, 采 取 堵 水 防 漏 保 护 环 境 和 先 探 水 预 注 浆 后 开 挖 补 注 浆 再 衬 砌 的 设 计 施 工 理 念, 达 到 堵 水 防 漏 的 目 的 ⑶ 施 工 期 终 点 关 注 隧 道 开 挖 涌 水 量 记 录, 一 旦 出 现 异 常, 及 时 采 取 堵 水 措 施, 确 保 不 第 293 页

305 会 发 生 大 规 模 涌 水 现 象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⑷ 下 阶 段 应 根 据 详 细 勘 探 施 工 超 前 地 质 预 报 及 开 挖 揭 露 情 况, 针 对 隧 道 的 岩 溶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及 环 保 要 求, 采 取 相 应 的 地 下 水 处 治 原 则 和 措 施 要 求 ⑸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如 果 线 位 局 部 摆 动 导 致 隧 道 评 价 范 围 内 出 现 新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时, 应 按 照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地 下 水 防 治 原 则, 制 定 地 下 水 防 治 措 施 ⑹ 开 展 水 环 境 保 护 教 育, 让 施 工 人 员 理 解 水 源 保 护 的 重 要 性 ; 应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和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严 格 检 查 施 工 机 械, 防 止 油 料 发 生 泄 漏 污 染 地 下 水 水 体 ⑺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在 钻 孔 附 近 设 置 循 环 池, 将 钻 孔 循 环 水 沉 淀 后 使 用, 同 时 沉 砂 不 能 随 意 丢 弃 声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选 用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车 辆,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的 施 工 机 械 和 工 艺, 振 动 较 大 的 固 定 机 械 设 备 应 加 装 减 振 机 座, 固 定 强 噪 声 源 应 考 虑 加 装 隔 音 罩 ( 如 发 电 车 等 ), 同 时 应 加 强 各 类 施 工 设 备 的 维 护 和 保 养, 保 持 其 良 好 的 运 转, 以 便 从 根 本 上 降 低 噪 声 源 强 (2) 为 保 护 施 工 人 员 的 健 康, 施 工 单 位 要 合 理 安 排 人 员 轮 流 操 作 辐 射 高 强 噪 声 的 施 工 机 械, 减 少 接 触 高 噪 声 的 时 间, 对 距 辐 射 高 强 噪 声 源 较 近 的 施 工 人 员, 除 采 取 戴 保 护 耳 塞 或 头 盔 等 劳 保 措 施 外, 还 应 适 当 缩 短 其 劳 动 时 间 (3) 相 对 于 营 运 期 来 讲,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是 短 期 行 为, 主 要 为 夜 间 施 工 干 扰 居 民 休 息, 因 此, 应 禁 止 高 噪 声 机 械 夜 间 (22:00~6:00) 施 工 作 业, 必 须 连 续 施 工 作 业 的 工 点, 施 工 单 位 应 视 具 体 情 况 及 时 与 环 保 部 门 取 得 联 系, 按 规 定 申 领 夜 间 施 工 证, 同 时 发 布 公 告 最 大 限 度 地 争 取 民 众 支 持 (4) 施 工 车 辆 在 经 过 各 敏 感 点 路 段 时 禁 止 鸣 笛 在 施 工 便 道 50m 内 有 成 片 的 居 民 区 时, 夜 间 禁 止 在 该 便 道 运 输 筑 路 材 料 (5) 在 公 路 沿 线 学 校 附 近 施 工 时, 强 噪 声 机 械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应 和 校 方 商 定, 尽 量 避 开 考 试 时 间 (6) 根 据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要 求, 应 合 理 确 定 工 程 施 工 场 界, 由 于 项 目 沿 线 两 侧 部 分 村 庄 距 路 较 近, 应 尽 量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在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200m 附 近 (7) 建 设 单 位 应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现 场 标 明 张 布 通 告 和 投 诉 电 话, 建 设 单 位 在 接 到 报 案 后 应 及 时 与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取 得 联 系, 以 便 及 时 处 理 各 种 环 境 纠 纷 第 294 页

306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 路 基 施 工 时, 应 及 时 分 层 压 实, 并 注 意 洒 水 降 尘, 对 施 工 便 道 及 未 铺 装 的 道 路 必 须 经 常 洒 水, 以 减 少 粉 尘 污 染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招 投 标 时 明 确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对 施 工 便 道 及 未 铺 装 的 道 路 晴 天 洒 水, 且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进 行 一 定 的 抽 查 (2) 粉 状 材 料 ( 如 水 泥 石 灰 等 ) 的 运 输 应 采 用 罐 状 或 袋 状 运 输 其 它 土 料 砂 料 的 运 输 车 辆 应 加 盖 篱 席, 避 免 抛 撒 工 程 完 工 后 必 须 及 时 清 理 现 场 和 平 整 场 地 (3) 运 输 拆 迁 建 筑 垃 圾 和 工 程 弃 渣 的 车 辆 在 施 工 现 场 应 限 定 车 速 在 路 面 铺 设 过 程 中 会 有 一 定 的 沥 青 烟 散 发, 但 在 铺 平 之 后 采 用 水 冷 降 温, 沥 青 烟 很 快 消 失 ; 同 时 在 摊 铺 过 程 中 注 意 施 工 人 员 的 劳 动 保 护 (4) 加 强 管 理, 文 明 施 工, 建 筑 材 料 轻 装 轻 卸 ; 车 辆 驶 出 工 地 前 尽 可 能 清 除 表 面 粘 附 的 泥 土 等 (5) 石 灰 砂 土 等 堆 放 场 尽 可 能 不 露 天 堆 放, 如 不 得 不 敞 开 堆 放, 应 对 其 进 行 洒 水, 提 高 表 面 含 水 率, 也 能 起 到 抑 尘 的 效 果 (6) 建 筑 施 工 工 地 内 道 路 及 材 料 堆 放 场 地 应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7) 在 建 设 项 目 招 投 标 中 增 加 控 制 扬 尘 污 染 指 标 的 内 容 和 责 任 承 诺, 将 所 需 资 金 列 入 工 程 造 价 各 类 工 地 在 施 工 前, 必 须 按 照 文 明 施 工 要 求, 制 订 控 制 扬 尘 污 染 方 案 (8) 拌 和 站 选 址 指 导 性 意 见 1 项 目 设 置 集 中 的 混 凝 土 及 沥 青 拌 和 站, 后 期 采 用 先 进 的 沥 青 混 凝 土 拌 和 设 备, 具 有 密 封 除 尘 装 置, 沥 青 的 熔 化 搅 拌 能 在 密 封 的 容 器 中 作 业, 沥 青 烟 气 有 净 化 和 排 放 设 施 但 是 苯 并 [a] 芘 为 强 致 癌 物, 对 沥 青 混 凝 土 拌 和 设 备 操 作 拌 合 设 备 的 工 人 有 较 大 的 影 响, 要 对 工 人 采 取 劳 动 保 护, 发 放 保 护 装 置, 对 操 作 人 员 进 行 轮 换 等 措 施 2 施 工 阶 段 不 得 在 目 前 拟 定 的 拌 合 站 选 址 以 外 随 意 设 置 拌 合 站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减 少 社 会 干 扰 影 响 的 措 施 ⑴ 在 路 线 经 过 的 主 要 乡 镇 布 设 宣 传 专 栏 进 行 宣 传, 设 立 告 示 牌, 使 项 目 沿 线 居 民 进 一 步 了 解 项 目 建 设 的 重 要 意 义, 向 受 影 响 群 众 宣 传 有 关 建 设 征 地 拆 迁 安 置 政 策 等, 使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更 加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增 加 对 项 目 建 设 带 来 的 暂 时 干 扰 的 理 解 和 体 谅 ⑵ 施 工 现 场 的 入 口 设 置 广 告 牌, 写 明 工 程 承 包 商 施 工 监 理 单 位 以 及 当 地 环 保 局 的 热 线 电 话 号 码 和 联 系 人 的 姓 名, 以 便 群 众 受 到 施 工 带 来 的 噪 声 大 气 污 染 交 通 以 及 其 它 不 利 影 响 时 与 有 关 部 门 进 行 联 系, 并 得 到 解 决 ⑶ 加 强 与 当 地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的 合 作, 同 当 地 政 府 进 行 协 调 以 避 免 现 有 道 路 的 交 通 堵 第 295 页

307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塞 共 同 制 定 合 理 的 运 输 方 案 和 运 输 路 线, 尽 量 减 少 从 村 庄 附 近 经 过, 以 减 少 施 工 车 辆 对 村 民 的 干 扰 和 污 染 影 响 ⑷ 确 保 公 路 施 工 行 为 不 破 坏 沿 线 的 公 众 服 务 设 施 ; 工 程 承 包 商 都 将 配 备 临 时 供 电 通 讯 供 水 以 及 其 它 装 置 ; 在 进 行 管 道 线 路 连 接 前 应 做 好 协 商 工 作 文 物 保 护 措 施 本 工 程 涉 及 2 处 地 面 文 物 资 源, 地 面 文 物 资 源 原 则 上 均 原 址 保 护, 进 行 修 缮 加 固 清 理 等 临 时 保 护 性 措 施, 公 路 线 路 需 要 进 行 避 让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建 设 方 须 加 强 现 场 管 理, 防 止 施 工 作 业 中 对 其 造 成 破 坏 具 体 方 案 如 下 : 隆 兴 镇 淋 滩 立 石 摩 崖 石 刻 : 以 原 址 保 护 为 先, 设 计 线 路 已 进 行 避 让, 并 对 其 进 行 加 固 清 洗 处 理, 测 绘 留 取 资 料, 使 之 能 够 成 为 公 路 沿 线 可 供 游 人 参 观 的 文 化 景 观 景 福 寺 旧 址 : 以 原 址 保 护 为 先, 设 计 线 路 已 进 行 避 让,2015 年 景 福 寺 原 址 重 建 筹 备 工 作 已 启 动, 计 划 于 与 工 程 同 时 施 工, 项 目 定 位 为 纯 公 益 文 化 项 目, 兼 具 宗 祠 孔 庙 祠 庙 文 化 陈 列 馆 功 能 同 时, 在 保 持 原 有 建 筑 及 风 格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增 加 平 南 王 袁 世 明 陈 列 馆, 项 目 建 成 后, 能 够 成 为 公 路 沿 线 可 供 游 人 参 观 的 文 化 景 观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其 他 文 物 应 立 即 停 止 土 方 挖 掘 工 程, 并 上 报 文 物 部 门, 保 护 现 场, 待 文 物 部 门 处 理 后 再 进 行 施 工 在 主 管 部 门 结 束 文 物 鉴 定 工 作 并 采 取 必 要 的 保 护 措 施 前, 挖 掘 工 程 不 得 重 新 进 行 减 少 征 地 拆 迁 影 响 的 措 施 ⑴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贵 州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及 国 土 资 源 厅 文 件, 在 本 项 目 正 式 施 工 前, 公 路 建 设 单 位 和 涉 及 到 拆 迁 的 村 镇 政 府 已 成 立 拆 迁 办 公 室, 正 在 制 定 合 理 有 序 完 备 的 土 地 青 苗 等 补 偿 费 和 安 置 补 助 费 的 安 置 计 划, 在 当 地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的 配 合 下, 从 工 程 建 设 的 整 体 利 溢 出 发, 统 筹 安 排 充 分 协 调 妥 善 安 置 不 留 后 患 ⑵ 建 设 单 位 和 地 方 政 府 严 格 按 照 贵 州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 办 法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认 真 做 好 征 地 调 查 确 定 补 偿 标 准 拟 定 方 案 严 格 实 施 跟 踪 检 查 等 征 地 过 程 中 各 环 节 工 作 ⑶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及 各 村 民 委 员 会 应 当 把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费 标 准 补 偿 办 法 等 向 被 征 用 土 地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公 开 ⑷ 建 立 对 失 地 农 民 的 再 就 业 培 训 机 制 失 地 农 民 在 耕 地 征 用 后, 大 多 数 只 能 从 事 技 术 要 求 不 高 的 体 力 劳 动, 随 着 经 济 的 发 展, 就 业 难 度 越 来 越 大 通 过 职 业 培 训, 提 高 劳 动 者 素 质, 有 利 于 劳 动 者 就 业,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缓 解 失 业 问 题 ⑸ 给 失 地 农 民 留 有 发 展 的 空 间 在 土 地 征 用 后 能 给 他 们 留 出 一 定 的 土 地 来 壮 大 村 集 第 296 页

308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体 经 济, 发 展 二 三 产 业, 通 过 办 市 场 兴 企 业 来 给 失 地 农 民 生 活 提 供 长 远 保 障 ⑹ 对 建 设 中 遭 损 坏 的 水 利 设 施 应 及 时 修 复 因 各 种 建 设 使 当 地 原 有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遭 到 损 坏, 使 未 被 征 用 的 耕 地 无 法 耕 作 农 民 要 求 对 已 毁 坏 的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要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修 复, 使 失 地 农 民 在 本 已 不 多 的 耕 地 上 能 正 常 生 产 ⑺ 建 立 健 全 失 地 农 民 的 社 会 保 障 机 制, 以 解 决 失 地 农 民 的 后 顾 之 忧 政 府 在 采 用 低 价 补 偿 政 策 的 同 时, 应 对 失 地 农 民 的 社 会 保 障 买 单 政 府 出 一 部 分 农 民 出 一 部 分, 建 立 失 地 农 民 保 障 基 金, 享 受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这 有 助 于 降 低 他 们 面 临 的 风 险, 促 进 社 会 稳 定 发 展 ⑻ 确 保 耕 地 总 量 动 态 平 衡 经 批 准 占 用 的 耕 地, 按 照 占 多 少 垦 多 少 的 原 则, 认 真 执 行 耕 地 补 偿 制 度 由 用 地 单 位 或 个 人 负 责 开 垦 与 所 占 耕 地 的 数 量 和 质 量 相 当 的 耕 地 的 要 求, 委 托 设 计 单 位 进 行 测 算 当 地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专 款 专 用 的 原 则, 充 分 利 用 补 偿 的 土 地 费 税 开 垦 新 的 耕 地, 减 少 总 的 耕 地 占 用 量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经 依 法 批 准 后, 遵 义 市 习 水 县 人 民 政 府 应 按 国 务 院 批 准 文 件 修 改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并 补 充 划 入 数 量 和 质 量 相 当 的 基 本 农 田 基 础 设 施 保 护 措 施 ⑴ 对 因 项 目 建 设 占 用 或 损 坏 的 地 方 道 路 进 行 改 移 或 防 护 处 理, 并 进 行 路 面 的 恢 复 及 绿 化 ; 对 毁 坏 的 电 力 系 统 及 时 采 取 改 移 升 高 杆 塔 设 涵 跨 越 或 从 通 道 等 结 构 物 下 通 过 等 措 施 进 行 恢 复 ⑵ 与 本 工 程 交 叉 或 受 到 破 坏 的 农 田 基 础 设 施, 应 及 时 予 以 恢 复 或 改 造, 保 证 其 畅 通, 不 影 响 沿 线 居 民 的 生 产 ⑶ 加 快 工 程 与 现 有 公 路 交 叉 路 段 的 实 施 进 度, 同 时 应 加 强 施 工 中 对 路 基 防 护 及 施 工 临 时 保 护 措 施 其 它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⑴ 施 工 时 先 挖 好 边 沟, 保 证 施 工 泥 浆 水 不 进 入 农 田, 不 影 响 农 田 耕 种 ⑵ 对 施 工 车 辆 车 速 进 行 严 格 管 理 ( 尤 其 在 村 庄 密 集 和 学 校 附 近 路 段 ), 避 免 事 故 发 生 ⑶ 项 目 沿 线 小 学 附 近 的 施 工 最 好 安 排 在 学 生 假 期, 施 工 场 地 最 好 设 围 栏, 并 设 警 示 牌 ⑷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区 应 有 卫 生 医 疗 条 件 保 障, 应 制 定 完 善 的 卫 生 监 督 管 理 措 施 系 统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置 措 施 对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应 采 取 集 中 收 集 分 类 处 理 尽 量 回 用 的 原 则, 其 中 废 弃 土 石 方 在 设 置 的 弃 渣 场 进 行 处 置, 拆 迁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建 筑 垃 圾 部 分 用 于 临 时 占 地 中 场 地 平 整, 生 活 垃 圾 应 集 中 收 集 后 运 往 附 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厂 第 297 页

309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对 施 工 车 辆 维 修 产 生 的 废 油 废 含 油 手 套 废 油 桶 等 危 险 废 物, 应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储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进 行 临 时 储 存, 并 交 由 危 险 品 回 收 及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防 治 措 施 本 工 程 沿 线 不 良 地 质 路 段 主 要 为 崩 塌 和 软 土, 对 不 同 的 地 质 灾 害 及 隐 患 采 取 不 同 的 工 程 防 治 或 避 让 措 施, 保 证 环 境 安 全 对 于 崩 塌 堆 积 体, 采 用 原 位 加 固 清 除 等 方 式 整 治 ; 对 于 路 基 沉 降, 采 用 清 理 软 弱 层 换 填 基 础 等 方 式 进 行 整 治 全 路 段 施 工 时, 要 注 意 高 边 坡 引 起 的 滑 坡 和 崩 塌 路 段, 要 采 取 有 效 的 预 防 监 控 搬 迁 和 工 程 措 施, 防 止 地 质 灾 害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10.4 营 运 期 的 环 保 措 施 生 态 破 坏 防 治 措 施 (1) 应 按 公 路 绿 化 设 计 的 要 求, 完 成 项 目 边 坡 及 公 路 征 地 范 围 内 可 绿 化 地 面 的 植 树 种 草 工 作, 以 达 到 恢 复 植 被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减 少 雨 季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路 侧 水 体 等 目 的 (2) 做 好 弃 渣 场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的 植 被 恢 复 和 绿 化 的 维 护 (3) 落 实 植 被 恢 复 计 划 1 公 路 绿 化 工 程 是 一 项 系 统 工 程, 应 在 主 体 工 程 初 步 竣 工, 边 坡 等 工 程 基 本 完 成 后 进 行 植 被 或 复 耕 2 绿 化 的 具 体 建 议 如 下 : 边 坡 绿 化 应 以 适 应 当 地 生 长 的 草 坪 植 物 或 低 灌 木 为 主, 临 时 用 地 弃 渣 场 及 施 工 场 地 可 种 植 部 分 灌 木 丛 和 亚 乔 木, 草 坪 植 物 采 用 草 种 可 以 选 择 豆 科 或 禾 本 科 草 等, 也 可 种 植 适 合 当 地 生 长 的 经 济 林 木 (4) 外 购 砂 石 料 场 保 护 措 施 项 目 砂 石 料 场 为 外 购, 其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及 生 态 保 护 由 矿 主 负 责, 但 是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到 合 法 的 砂 石 料 场 购 买, 并 到 当 地 国 土 水 利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沿 线 设 置 4 处 驿 站 2 处 露 营 地, 不 设 收 费 站 服 务 区 管 理 站 等 设 施 根 据 咨 询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本 工 程 沿 线 共 有 污 水 处 理 厂 1 处 ( 习 酒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 位 于 K50+400, 目 前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已 建 成 投 运, 根 据 周 边 管 网 布 置 情 况, 本 工 程 的 驿 站 及 露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无 法 接 入 其 中 由 于 驿 站 露 营 地 设 置 有 餐 饮 商 店 公 厕 住 宿, 因 此, 本 工 程 需 自 行 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污 水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第 298 页

310 1)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本 工 程 驿 站 露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中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有 机 污 染 物,BOD5 含 量 较 高, 由 于 本 工 程 建 议 采 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方 式, 出 水 水 质 必 须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本 工 程 设 置 的 4 处 驿 站 2 处 露 营 地 分 别 位 于 6 号 慢 行 驿 站 MXK 号 慢 行 驿 站 MXK 号 慢 行 驿 站 MXK 土 城 慢 行 驿 站 MXK82+600, 以 及 红 军 路 露 营 地 MXK 土 城 露 营 地 MXK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红 军 路 露 营 地 MXK 附 近 有 马 岩 沟, 其 余 4 处 驿 站 1 处 露 营 地 附 近 都 没 有 小 溪 沟, 因 此, 红 军 路 露 营 地 MXK 建 议 生 活 污 水 经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方 式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马 岩 沟 后 再 汇 入 赤 水 河, 其 余 4 处 驿 站 及 1 处 露 营 地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方 式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赤 水 河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方 式 的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为 : 驿 站 生 活 污 水 与 餐 饮 废 水 经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后 输 送 至 调 节 沉 淀 池, 在 调 节 沉 淀 池 前 设 置 格 栅 井, 去 除 污 水 中 较 大 的 漂 浮 物, 防 止 水 泵 堵 塞, 为 后 续 处 理 提 供 安 全 保 证, 污 水 在 厌 氧 池 和 缺 氧 池 内 经 过 两 次 均 质 均 量 后 的 废 水 发 生 物 理 沉 降, 进 行 固 液 分 离, 以 去 除 废 水 中 大 部 分 的 SS 调 节 沉 淀 池 上 清 液 进 入 多 介 质 生 物 滤 池, 在 此 去 除 大 部 分 的 有 机 物 氨 氮 和 石 油 类 生 化 出 水 进 入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脱 氮 除 磷, 有 效 保 证 出 水 水 质 稳 定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及 处 理 能 力 参 见 图 及 表 第 299 页

311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图 A 2 O+ 人 工 湿 地 组 合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表 项 目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及 排 放 去 向 序 号 1 沿 线 设 施 驿 站 露 营 地 污 水 预 测 量 (t/d) 各 17.3 建 议 排 放 去 向 出 水 水 质 必 须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至 附 近 溪 沟 或 赤 水 河 建 议 处 理 工 艺 采 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方 式 处 理 效 果 一 级 A 标 准 排 放 处 理 能 力 (t/ d) 土 建 费 用 ( 万 元 ) 20 每 个 60 排 放 去 向 MXK 驿 站 出 水 排 至 马 岩 沟 其 余 驿 站 露 营 地 出 水 排 至 赤 水 河 3)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项 目 沿 线 驿 站 露 营 地 设 置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方 式 对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进 行 处 理 后 排 放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进 出 水 水 质 见 表 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方 式 进 出 水 水 质 单 位 :mg/l 指 标 进 水 水 质 出 水 水 质 COD 500 <50 BOD <10 SS 220 <10 NH 3-N 90 <5 动 植 物 油 50 <3 TP 驿 站 露 营 地 污 水 处 理 后 的 出 水 水 质 可 以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第 300 页

312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GB ) 一 级 A 标 准 因 此 从 技 术 经 济 角 度 考 虑, 项 目 采 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方 式 处 理 驿 站 露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是 可 行 的 (2) 在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运 行 及 管 理 中, 还 存 在 一 些 需 要 注 意 和 必 须 解 决 的 实 际 问 题, 只 有 解 决 和 处 理 好 这 些 问 题, 才 能 使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达 到 净 化 水 质 的 目 的, 对 本 项 目 附 属 设 施 提 出 如 下 要 求 : 1 建 议 与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供 应 商 签 订 协 议, 委 托 设 备 生 产 厂 家 负 责 营 运 期 的 后 续 服 务 2 设 专 人 负 责 定 期 检 查 设 备 的 运 行 状 况 及 维 修 养 护, 并 对 维 修 养 护 和 检 查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相 关 知 识 的 培 训 3 为 准 确 控 制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处 理 效 果, 建 议 营 运 管 理 单 位 定 期 将 处 理 后 污 水 送 至 有 监 测 资 质 的 机 构 进 行 检 测, 以 便 及 时 掌 握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出 水 的 水 质 情 况, 并 应 建 立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设 备 的 运 行 台 帐 4 应 加 强 公 路 排 水 设 施 的 管 理, 维 持 经 常 性 的 巡 查 和 养 护, 对 跨 河 桥 梁 路 段 进 行 重 点 管 理, 及 时 修 复 被 毁 坏 的 排 水 设 施, 防 止 公 路 路 桥 面 径 流 直 接 排 入 沿 线 河 流 水 体 同 时 本 次 环 评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在 下 阶 段 过 程 中 应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对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优 化 设 计, 保 证 工 程 出 水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声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管 理 措 施 根 据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发 [2010]7 号 ) 相 关 要 求, 在 4a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 距 离 公 路 两 侧 红 线 外 35m 以 内 范 围 ) 邻 近 道 路 的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物, 设 计 时 宜 合 理 安 排 房 间 的 使 用 功 能 ( 如 居 民 住 宅 在 面 向 道 路 一 侧 设 计 作 为 厨 房 卫 生 间 等 非 居 住 用 房 ), 以 减 少 交 通 噪 声 干 扰 ; 加 强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全 面 落 实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物 集 中 区 域 的 路 段 严 格 实 施 禁 鸣 限 速 等 措 施 根 据 报 告 书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严 格 审 批 道 路 两 侧 的 新 建 房 屋, 建 议 不 要 在 距 离 公 路 路 中 心 线 25m 的 范 围 内 规 划 直 接 面 对 公 路 的 学 校 卫 生 院 等 声 敏 感 建 筑 若 在 控 制 距 离 内 建 声 敏 感 建 筑 物 时, 建 设 单 位 与 设 计 单 位 则 需 按 建 筑 隔 声 评 价 标 准 (GB ) 和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GB ) 及 的 要 求, 采 取 建 筑 物 隔 声 围 护, 以 使 之 室 内 声 环 境 满 足 相 应 建 筑 物 的 使 用 功 能 要 求 (2) 工 程 措 施 通 过 预 测 表 明, 沿 线 的 20 个 环 境 敏 感 点 中, 营 运 近 期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有 7 处, 超 标 量 均 小 于 1dB, 且 均 为 夜 间 超 标 ; 营 运 中 期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有 9 处, 超 标 量 均 小 于 3dB, 且 均 为 夜 间 超 标 ; 营 运 远 期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有 9 处, 超 标 量 小 于 3dB 的 有 2 处, 超 标 量 大 于 3dB 第 301 页

313 的 有 5 处, 且 均 为 夜 间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量 为 3.4dB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考 虑 到 本 项 目 经 过 居 民 点 学 校 主 要 为 改 扩 建 路 段, 对 路 基 路 面 进 行 改 造, 改 造 后 对 交 通 噪 声 较 现 状 相 比 有 改 善 的 作 用 公 路 工 程 中 可 供 选 择 的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有 : 公 路 线 位 调 整 声 屏 障 居 民 住 宅 环 保 搬 迁 隔 声 窗 绿 化 降 噪 改 变 建 筑 物 的 使 用 功 能 等 表 主 要 声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比 较 表 序 号 措 施 名 称 降 噪 效 果 投 资 优 缺 点 1 降 噪 绿 化 林 带 2 声 屏 障 3 通 风 隔 声 窗 4 围 墙 5 低 噪 声 路 面 6 改 变 临 路 第 一 排 房 屋 的 使 用 功 能 降 低 车 辆 噪 声 密 植 常 绿 乔 灌, 高 度 在 4.5m 以 上 时, 每 10m 宽 度 可 降 噪 1-1.5dB, 最 多 能 降 噪 10dB 对 距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60m 以 内 的 低 层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效 果 明 显, 一 般 可 降 8-10dB 降 噪 效 果 明 显, 隔 声 量 可 达 为 25dB 以 上 加 高 / 修 建 围 墙, 一 般 可 降 噪 3-8dB 通 车 初 期 可 降 噪 3-5dB, 随 着 时 间 推 移 降 噪 效 果 会 降 低 能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噪 声 扰 民 问 题 第 302 页 公 路 所 在 区 域 不 同, 投 资 也 不 同, 一 般 在 元 /m 元 /m, 具 体 根 据 利 用 的 材 料 的 不 同 而 不 同 元 /m 2, 具 体 根 据 材 料 和 形 式 的 不 同 而 不 同 元 /m 2 约 100 万 元 /km, 与 非 减 噪 路 面 造 价 基 本 相 同 根 据 改 变 的 功 能 的 不 同, 投 资 也 不 同 除 了 隔 声 还 有 防 尘 改 善 环 境 等 效 果, 但 占 地 较 多 节 约 土 地, 目 前 一 些 公 路 采 用 用 金 属 吸 声 棉 夹 胶 玻 璃 组 成 的 观 景 式 声 屏 障 可 定 做, 路 两 侧 砖 混 结 构 的 房 子 均 可 采 用 但 对 于 土 坯 房 及 结 构 性 较 差 的 房 屋 效 果 较 差 要 考 虑 住 宅 与 公 路 之 间 有 无 足 够 建 围 墙 的 位 置 可 保 持 沿 线 原 有 风 貌, 但 耐 久 性 较 差 与 居 民 的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居 民 的 搬 迁 去 向 等 有 关, 难 以 操 作 降 噪 效 果 显 著, 降 到 一 定 噪 7 难 以 控 制, 可 操 作 性 较 差 声 级 值 后 成 本 会 明 显 上 升 1 对 于 新 建 公 路 项 目 对 路 线 线 位 调 整 后 尽 量 远 离 居 民 点 学 校 等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可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但 本 项 目 主 要 为 改 扩 建, 且 位 于 赤 水 河 河 谷 沿 岸 布 线, 由 于 项 目 所 处 的 的 位 置 及 沿 线 地 形 地 貌, 路 线 线 位 可 调 整 范 围 很 小, 所 以 本 项 目 通 过 线 位 调 整 来 减 轻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可 行 性 及 可 实 施 性 较 差 2 建 造 声 屏 障 以 及 围 墙 降 噪 效 果 很 好 ( 可 以 降 噪 5~8dB 以 上 ), 能 满 足 沿 线 敏 感 点 噪 声 超 标 量 大 的 情 况, 但 由 于 本 项 目 为 改 扩 建 道 路, 且 为 非 封 闭 公 路, 沿 线 建 筑 物 大 多 距 离 公 路 边 缘 较 近, 修 建 声 屏 障 或 围 墙 会 影 响 两 侧 居 民 的 出 行 及 生 产 生 活, 不 具 可 操 作 性 3 隔 声 窗 降 噪 效 果 很 好, 且 安 装 后 对 居 民 的 生 活 及 学 校 医 院 的 正 常 运 行 基 本 无 影 响, 对 本 项 目 部 分 居 民 点 及 学 校 宿 舍 在 出 现 声 环 境 超 标 的 情 况 下 可 安 装 隔 声 窗 4 环 保 拆 迁 可 以 一 次 性 解 决 噪 声 污 染, 根 据 调 查, 本 项 目 为 改 扩 建 项 目, 且 位 于 赤 水 河 沿 岸 岸 边, 居 民 点 多 分 布 在 现 有 道 路 两 侧, 环 保 拆 迁 工 作 量 大, 且 拆 迁 后 对 拆 迁 居 民 进 行 安 置 选 址 困 难, 同 时 考 虑 通 行 便 利 性, 环 保 拆 迁 对 本 项 目 难 于 实 施 5 种 植 绿 化 林 带, 既 可 降 低 噪 声, 又 可 美 化 环 境 稳 定 边 坡, 绿 化 降 噪 作 用 与 林 带 宽 度 有 关, 其 降 噪 量 随 林 带 宽 度 的 增 加 而 增 大, 当 林 带 宽 度 为 30m 时, 可 降 噪 3~5dB 因

314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本 项 目 沿 线 敏 感 点 全 部 沿 道 路 两 侧 布 置, 且 距 离 路 沿 距 离 多 数 小 于 10m, 种 植 绿 化 林 带 不 适 合 通 过 调 查, 预 测 营 运 期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均 为 距 公 路 路 沿 外 3~5m 以 内 敏 感 点, 且 均 为 临 路 面 向 公 路 建 设, 修 建 声 屏 障 建 围 墙 建 绿 化 带 都 不 合 适, 路 线 也 无 法 避 让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沿 线 超 标 居 民 点 临 路 第 一 排 建 筑 物 较 多, 改 变 临 路 建 筑 物 使 用 功 能 可 能 性 也 较 小, 项 目 使 用 的 沥 青 路 面 为 低 噪 声 路 面 在 本 项 目 可 采 取 的 措 施 主 要 为 设 置 通 风 隔 声 窗 和 采 取 一 定 的 设 置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因 本 项 目 为 改 扩 建 项 目, 沿 线 居 民 点 距 现 有 公 路 太 近, 且 初 期 中 期 预 测 超 标 敏 感 点 较 多, 针 对 拟 建 工 程 的 具 体 建 设 情 况 和 环 境 特 点, 本 项 目 降 噪 工 程 具 体 设 置 原 则 如 下 : 1 对 于 营 运 初 中 期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均 推 荐 采 取 工 程 降 噪 措 施 2 加 强 交 通 管 理, 严 格 执 行 限 速 和 禁 止 超 载 等 交 通 规 则, 在 通 过 人 口 密 度 较 大 的 村 寨 学 校 路 段 附 近 设 置 禁 鸣 标 志, 以 减 少 交 通 噪 声 扰 民 问 题 3 加 强 项 目 沿 线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跟 踪 监 测 工 作, 对 营 运 远 期 预 测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采 取 跟 踪 监 测, 视 超 标 情 况 及 当 地 居 民 意 见 采 取 相 应 的 降 噪 措 施 4 加 强 项 目 沿 线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对 运 营 远 期 距 公 路 中 心 线 10m 以 内 的 因 交 通 量 增 大 可 能 引 起 较 严 重 污 染 的 敏 感 点 实 行 环 境 噪 声 定 期 监 测 制 度, 根 据 敏 感 点 的 声 环 境 污 染 程 度, 及 时 采 取 相 应 的 减 缓 措 施 所 以 本 次 提 出 对 运 营 近 期 中 期 预 测 超 标 的 7 处 敏 感 点 及 学 校 其 他 距 公 路 较 近 的 2 处 中 期 超 标 的 居 民 点 等 两 侧 设 置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以 及 降 噪 措 施 对 运 营 远 期 距 公 路 中 心 线 10m 及 以 内 的 未 采 取 措 施 的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村 黄 金 湾 左 侧 习 酒 镇 岩 寨 村 岔 角 滩 左 侧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煤 滩 子 右 侧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老 屋 宕 右 侧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黄 泥 坡 右 侧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瓢 儿 滩 左 侧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坪 上 右 侧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皂 角 坝 左 侧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大 屋 宕 右 侧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新 田 湾 左 侧 居 民 点 共 10 处 进 行 跟 踪 监 测 第 303 页

315 序 号 敏 感 点 距 公 路 中 心 线 中 心 桩 号 表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声 环 境 措 施 统 计 表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近 期 预 测 超 标 中 期 预 测 超 标 远 期 预 测 超 标 通 车 前 采 取 措 施 通 车 后 采 夜 间 (db) 夜 间 (db) 夜 间 (db) 限 速 及 禁 鸣 标 志 费 用 通 风 隔 声 窗 费 用 取 措 施 1 习 酒 镇 黄 金 坪 村 黄 金 湾 路 左 9m K 跟 踪 监 测 2 习 酒 镇 岩 寨 村 岔 角 滩 路 左 10m K 跟 踪 监 测 3 习 酒 镇 顺 山 村 顺 山 铺 路 左 7m K 处 0.5 万 30m 万 4 隆 兴 镇 陶 罐 村 鸡 爬 坎 路 右 7m K 处 0.5 万 30m 万 5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煤 滩 子 路 右 10m K 跟 踪 监 测 6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2 组 河 嘴 两 侧 6m K 处 0.5 万 70m 万 7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老 屋 宕 路 左 6m 处 0.5 万 20m 万 K 路 右 10m 跟 踪 监 测 8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黄 泥 坡 路 右 10m K 跟 踪 监 测 9 隆 兴 镇 滨 江 村 瓢 儿 滩 10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坪 上 路 左 10m K 跟 踪 监 测 路 右 6m 处 20m 万 0.5 万 路 左 6m ( 合 并 设 置 ) 20m 万 K 路 右 6m 跟 踪 监 测 11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皂 角 坝 路 左 6m K 跟 踪 监 测 12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淋 滩 路 左 6m K 处 0.5 万 20m 万 13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大 屋 宕 路 右 10m K 跟 踪 监 测 14 隆 兴 镇 淋 滩 村 新 田 湾 路 左 10m K 跟 踪 监 测 15 土 城 镇 黄 金 湾 村 堡 寨 路 右 6m K 处 0.5 万 20m 万 16 土 城 镇 新 阳 村 路 右 7m K 处 0.5 万 60m 万 合 计 16 处 4.0 万 290m 万 备 注 跟 踪 监 测 居 民 点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若 超 标 则 实 施 隔 声 窗 降 噪 措 施, 实 施 前 由 管 理 部 门 征 求 沿 线 居 民 意 见 后 确 定 实 施 方 式 第 304 页

316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减 缓 措 施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1) 道 路 绿 化 区 域 绿 化 树 种 应 选 用 对 NO2 吸 收 效 果 较 好 的 树 种 建 议 结 合 当 地 生 态 建 设 等 规 划, 在 靠 近 公 路 两 侧, 尤 其 是 敏 感 点 附 近 多 种 植 乔 灌 木 这 样 即 可 以 净 化 吸 收 机 动 车 尾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道 路 粉 尘, 又 可 以 美 化 环 境, 改 善 路 容 在 隧 道 出 入 口 周 围 多 种 植 乔 灌 木 ( 如 香 樟 金 叶 女 贞 等 ), 树 种 宜 选 择 吸 烟 滞 尘 植 物, 这 样 即 可 以 净 化 吸 收 机 动 车 尾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道 路 粉 尘, 又 可 以 美 化 环 境 当 由 于 路 线 较 长, 沿 线 区 域 地 理 特 征 变 化 大, 建 议 在 实 际 选 用 植 物 中 应 结 合 当 地 特 点 确 定 (2) 定 期 对 路 面 进 行 清 扫, 由 公 路 养 护 管 理 部 门 加 强 对 道 路 的 清 扫 管 理, 减 少 路 面 扬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3) 加 强 上 路 车 辆 的 达 标 管 理 制 度, 对 于 排 放 不 达 标 的 车 辆 由 车 辆 管 理 部 门 检 查 不 允 许 其 上 路 (4) 在 项 目 设 置 的 驿 站 的 餐 饮 厨 房 须 加 装 油 烟 净 化 设 施, 油 烟 的 排 放 要 求 达 到 国 家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 试 行 ) 规 定 的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为 2.0mg/m 3 净 化 设 施 最 低 去 除 效 率 为 75% 的 基 本 要 求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项 目 沿 线 观 景 台 驿 站 露 营 地 应 设 垃 圾 桶 收 集 固 体 废 物, 集 中 收 集 后 运 往 附 近 习 水 县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统 一 处 理 地 下 水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运 营 期,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将 逐 步 减 小, 地 下 水 水 位 由 于 施 工 期 的 影 响 下 降, 在 运 营 期 由 于 大 气 降 水 以 及 地 表 水 的 补 给 将 逐 渐 恢 复, 但 是 施 工 期 内 产 生 的 影 响 在 短 时 间 内 仍 然 存 在 在 运 营 期 需 要 重 点 关 注 隧 址 区 水 位 及 水 质 变 化, 布 置 长 期 监 测 点, 若 发 现 有 地 下 水 位 持 续 下 降, 则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减 少 地 下 水 的 渗 漏, 以 避 免 隧 道 在 运 营 过 程 中 降 位 漏 斗 逐 渐 扩 大, 导 致 含 水 层 疏 干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沿 线 设 置 4 处 驿 站 2 处 露 营 地, 不 设 收 费 站 服 务 区 管 理 站 等 设 施 在 运 营 远 期, 沿 线 驿 站 露 营 地 采 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方 式, 出 水 水 质 必 须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10.5 基 本 农 田 环 境 保 护 方 案 建 设 项 目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概 况 项 目 建 设 永 久 占 用 耕 地 35.5hm 2, 其 中 基 本 农 田 28.55hm 2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应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贵 州 省 土 地 管 理 条 例 和 贵 州 省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公 路 占 地 补 偿 第 305 页

317 土 地 补 偿 措 施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严 格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及 政 府 有 关 政 策 对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的 有 关 规 定, 对 占 用 的 基 本 农 田 进 行 补 偿 补 偿 款 由 项 目 组 织 机 构 一 次 性 拨 付 给 当 地 县 乡 政 府 统 一 安 排, 并 由 土 地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占 多 少, 垦 多 少 的 原 则 开 垦 与 所 占 耕 地 数 量 和 质 量 相 当 的 耕 地 没 有 条 件 开 垦 或 者 开 垦 的 耕 地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必 须 按 照 规 定 向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的 部 门 缴 纳 或 者 补 足 涉 及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耕 地 造 地 费 修 建 公 路 时, 结 合 当 地 耕 地 情 况, 经 乡 村 政 府 统 一 调 配, 使 被 征 占 土 地 农 户 的 生 产 生 活 不 至 于 受 到 影 响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方 案 (1) 设 计 阶 段 本 工 程 线 路 已 开 工 建 设, 在 下 一 阶 段 设 计 中, 应 重 点 针 对 耕 地 分 布 较 为 集 中 的 路 段 开 展 收 缩 边 坡 措 施, 尽 量 采 用 直 立 式 挡 墙 以 节 省 占 用 耕 地, 同 时, 认 真 勘 察 仔 细 计 算, 合 理 调 配 土 石 方, 在 经 济 运 距 内 充 分 利 用 移 挖 作 填, 严 格 控 制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应 合 理 设 置 弃 土 场, 并 尽 量 不 占 或 少 占 耕 地, 将 取 弃 土 和 改 地 造 田 结 合 起 来 有 条 件 的 地 方, 要 尽 量 采 用 符 合 技 术 标 准 的 工 业 废 料 建 筑 废 渣 填 筑 路 基, 减 少 取 土 用 地 (2) 施 工 阶 段 1) 建 设 单 位 要 增 强 耕 地 保 护 意 识, 统 筹 工 程 实 施 临 时 用 地, 加 强 科 学 指 导 ; 监 理 单 位 要 加 强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占 地 情 况 的 监 督, 督 促 施 工 单 位 落 实 土 地 保 护 措 施 在 组 织 交 工 验 收 时, 应 对 土 地 利 用 和 恢 复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2) 施 工 单 位 要 严 格 控 制 临 时 用 地 数 量, 施 工 便 道 预 制 场 要 根 据 工 程 进 度 统 筹 考 虑, 尽 可 能 设 置 在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或 利 用 荒 坡 废 弃 地 解 决, 不 得 占 用 农 田 施 工 过 程 中 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农 田, 项 目 完 工 后 临 时 用 地 要 按 照 合 同 条 款 要 求 认 真 恢 复 3) 进 行 公 路 绿 化, 要 认 真 贯 彻 国 务 院 关 于 坚 决 制 止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进 行 植 树 等 行 为 的 紧 急 通 知 ( 国 发 明 电 [2004]1 号 ) 的 有 关 要 求, 对 公 路 沿 线 是 耕 地 的, 要 严 格 控 制 绿 化 带 宽 度 在 切 实 做 好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绿 化 工 作 的 同 时, 要 在 当 地 人 民 政 府 的 领 导 下,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配 合 做 好 绿 色 通 道 建 设 对 不 符 合 规 定 绿 化 带 宽 度 的, 不 得 给 予 苗 木 补 助 等 政 策 性 支 持 10.6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根 据 项 目 环 境 特 点 以 及 本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营 运 三 个 时 段 应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及 建 议, 环 保 措 施 直 接 投 资 见 表 第 306 页

318 表 环 保 项 目 措 施 内 容 数 量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及 恢 复 噪 声 防 治 地 表 水 污 染 防 治 危 险 品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境 空 气 污 染 防 治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弃 渣 场 及 表 土 临 时 堆 放 场 防 护 措 施 及 植 被 恢 复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便 道 防 护 措 施 及 植 被 恢 复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环 保 措 施 直 接 投 资 估 算 金 额 备 注 ( 万 元 ) 8 处 弃 渣 场 线 路 沿 线 表 土 堆 放 场 5 处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48.98km 施 工 便 道 主 体 工 程 已 列 万 元, 方 案 新 增 万 元 施 工 期 临 时 水 保 措 施 古 树 挂 牌 费 6 处 1.20 按 0.2 万 元 / 处 通 车 前 隔 声 窗 9 处 /290m 估 列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16 处 4.00 估 列 预 制 场 拌 和 场 平 流 式 自 然 沉 淀 池 5 处 按 2 万 元 / 处 隧 道 涌 水 及 桥 梁 施 工 废 水 平 流 式 隧 道 进 出 口 处 各 设 1 处 4 处 8.00 自 然 沉 淀 池 马 岩 沟 大 桥 设 置 2 处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K K75+300) 2 座 事 故 池 ; 配 套 雨 水 径 流 收 集 管 道 估 列 露 营 地 驿 站 设 置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6 套 K54+000~k 路 段 加 强 型 防 撞 墩 在 主 体 投 资 上 增 加 距 离 河 流 较 近 路 段 警 示 牌 每 块 3000 元 估 列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估 列 事 故 应 急 抢 救 设 备 和 器 材 1 套 估 列 旱 季 洒 水 费 用 18 月 旱 季 按 4 个 月 / 年, 签 署 合 同 时 措 施 及 其 费 用 由 施 工 单 位 具 体 负 责 固 体 废 物 营 运 期 附 属 设 施 设 置 垃 圾 桶 集 中 收 集 14 处 2.80 估 列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保 护 区 生 态 补 偿 / 直 接 付 给 保 护 区 主 管 部 门 环 保 工 程 设 计 设 计 期 估 列 环 境 监 理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1 年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1 年 试 营 运 期 环 境 监 测 2 年 项 目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保 验 收 含 会 议 费 编 制 费 监 测 费 等 估 列 合 计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工 程 一 次 性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约 万 元, 全 部 费 用 占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3.15% 第 307 页

319 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监 控 计 划 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监 控 计 划 1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体 系 管 理 机 构 主 要 责 职 是 : 1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内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方 针 政 策 和 法 规 2 负 责 监 督 环 境 实 施 计 划 的 编 写, 负 责 监 督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中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3 组 织 制 订 污 染 事 故 处 置 计 划, 并 对 事 故 进 行 调 查 处 理 4 负 责 本 部 门 的 环 保 科 研 培 训 工 作, 提 高 本 部 门 人 员 的 环 保 技 能 水 平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本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详 见 表 ,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的 监 督 归 口 于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遵 义 市 环 保 局 习 水 县 环 保 局 表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问 题 管 理 内 容 实 施 机 构 一 设 计 阶 段 1 公 路 选 线 合 理 选 择 路 线 方 案, 尽 量 减 少 占 地, 保 护 农 田, 减 轻 居 民 区 大 气 和 噪 声 设 计 单 位 污 染 影 响 尽 可 能 避 让 城 镇 和 居 民 点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2 土 壤 侵 蚀 设 计 时 合 理 选 择 弃 渣 场, 考 虑 在 公 路 边 坡 和 沿 线 植 树 种 草, 并 设 置 挡 土 设 计 单 位 墙 截 水 沟 浆 砌 片 石 等,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3 空 气 污 染 在 确 定 废 弃 物 堆 置 场 和 搅 拌 站 位 置 时, 考 虑 尘 埃 和 其 它 问 题 对 环 境 敏 感 设 计 单 位 地 区 ( 如 居 民 区 ) 的 影 响 4 噪 声 对 噪 声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视 噪 声 超 标 情 况 进 行 减 噪 措 施 设 计, 减 少 营 运 期 设 计 单 位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5 文 物 古 迹 制 订 施 工 期 文 物 保 护 措 施, 避 免 工 程 施 工 可 能 造 成 的 文 物 损 失 文 物 部 门 6 征 地 拆 制 订 并 执 行 公 正 和 适 当 的 安 置 计 划, 给 予 补 偿 少 量 拆 迁 户 实 施 就 近 安 项 目 征 地 迁 安 置 置 的 措 施 拆 迁 部 门 7 景 观 保 护 选 线 应 精 心 研 究, 绿 化 设 计, 减 少 对 沿 线 自 然 景 观 的 影 响 设 计 单 位 8 地 表 水 污 染 露 营 地 驿 站 污 水 等 服 务 设 施 处 理 设 计 设 计 单 位 9 地 下 水 污 染 习 酒 隧 道 路 线 施 工 工 法 等 ; 制 定 施 工 期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设 计 单 位 二 施 工 期 靠 近 居 民 点 的 地 方 采 取 合 理 的 措 施, 包 括 洒 水, 以 降 低 施 工 期 道 路 扬 尘, 减 少 大 气 污 染 洒 水 次 数 视 当 地 土 质 天 气 情 况 决 定 1 空 气 污 染 运 送 建 筑 材 料 的 卡 车 用 采 用 帆 布 等 遮 盖 措 施, 减 少 跑 漏 承 包 商 拌 和 站 等 选 址 设 置 在 远 离 居 民 区 等 敏 感 点 并 距 其 下 风 向 300m 以 外 施 工 现 场 及 运 料 道 路 在 无 雨 的 天 气 定 期 洒 水, 防 止 尘 土 飞 扬 管 理 机 构 遵 义 市 通 途 公 路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遵 义 市 通 途 公 路 建 设 开 第 308 页

320 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监 控 计 划 环 境 问 题 管 理 内 容 管 理 实 施 机 构 机 构 路 基 完 工 三 个 月 内 在 边 坡 和 公 路 沿 线 合 适 处 植 树 种 草 如 现 有 的 灌 溉 或 发 投 排 水 系 统 已 损 坏, 要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修 复 或 重 建 资 有 2 土 壤 侵 蚀 承 包 商 路 基 边 坡 及 时 护 坡,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 集 中 弃 土, 弃 渣 场 完 限 责 工 后 应 及 时 复 垦 或 植 树 种 草,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在 建 造 永 久 性 的 排 水 系 统 同 时, 建 造 用 于 灌 溉 和 排 水 的 临 时 沟 渠 或 水 任 公 司 3 管 防 止 泥 土 和 石 块 进 入 和 阻 塞 河 流 水 渠 或 现 有 的 灌 溉 和 排 水 系 统 采 取 合 理 措 施, 如 沉 淀 池 以 防 向 河 流 直 接 排 放 建 筑 污 水 选 用 先 进 施 工 工 艺 防 止 污 染 河 水 及 施 工 垃 圾 等 掉 入 河 中 对 水 质 造 成 污 染 施 工 场 地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处 理, 不 得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生 活 污 水 地 表 水 污 简 单 处 理 收 集 后 用 于 农 肥, 生 活 垃 圾 设 集 中 堆 放 场 染 机 械 油 料 的 泄 漏 或 废 油 料 的 倾 倒 进 入 水 体 后 将 会 引 起 水 污 染, 所 以 应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开 展 环 保 教 育 在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应 按 有 关 规 范 明 确 规 定 钻 浆 存 储 设 施, 废 弃 的 钻 渣 严 禁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或 冲 沟 施 工 材 料 如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品 不 宜 堆 放 在 河 流 水 体 附 近, 并 应 备 有 临 时 遮 挡 的 帆 布, 防 止 大 风 暴 雨 冲 刷 而 进 入 水 体 承 包 商 4 地 下 水 水 量 及 水 质 的 影 响 5 噪 声 施 工 期 进 行 涌 水 量 记 录, 密 切 关 注 涌 水 动 态 变 化 前 情 况, 如 发 生 大 规 模 涌 水, 及 时 采 取 堵 水 措 施 ; 加 强 隧 道 施 工 管 理, 选 择 有 丰 富 经 验 的 隧 道 施 工 单 位, 委 派 专 业 施 工 监 理, 避 免 因 违 规 施 工 引 发 涌 水 事 故 ; 承 包 商 制 定 施 工 期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若 出 现 施 工 机 械 倾 覆 漏 油 等 风 险 事 故, 须 及 时 对 油 污 进 行 收 集 习 酒 隧 道 施 工 单 位 应 编 制 施 工 期 水 污 染 防 治 方 案, 并 确 定 专 人 负 责 实 施, 加 强 施 工 期 间 管 理, 规 范 施 工 秩 序 严 格 执 行 噪 声 标 准 以 防 止 公 路 施 工 人 员 受 噪 声 侵 害, 靠 近 强 声 源 的 工 人 将 戴 上 耳 塞 和 头 盔, 并 限 制 工 作 时 间 加 强 机 械 和 车 辆 的 维 修 和 保 养, 保 持 其 较 低 噪 声 水 平 禁 止 高 噪 声 机 械 夜 间 (22:00~6:00) 施 工 作 业 ; 必 须 连 续 施 工 作 业 的 工 点, 施 工 单 位 应 视 具 体 情 况 及 时 与 环 保 部 门 取 得 联 系, 按 规 定 申 领 夜 间 施 工 证, 同 时 发 布 公 告 最 大 限 度 地 争 取 民 众 支 持 施 工 车 辆 在 经 过 各 敏 感 点 路 段 时 禁 止 鸣 笛 在 施 工 便 道 50m 内 有 成 片 的 居 民 区 时, 夜 间 禁 止 在 该 便 道 运 输 筑 路 材 料 在 公 路 沿 线 学 校 附 近 施 工 时, 强 噪 声 机 械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应 和 校 方 商 定, 尽 量 避 开 考 试 时 间 承 包 商 遵 义 市 通 途 公 路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6 景 观 保 护 边 坡 绿 化 观 景 台 驿 站 露 营 地 按 景 观 设 计 进 行 与 周 围 环 境 相 协 调 的 绿 化 承 包 商 7 文 物 保 护 施 工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文 物 应 立 即 停 止 土 方 挖 掘 工 程, 并 上 报 文 物 部 门, 保 护 现 场, 待 文 物 部 门 处 理 后 再 进 行 施 工 在 主 管 部 门 结 束 文 物 鉴 定 工 作 并 采 取 必 要 的 保 护 措 施 前, 挖 掘 工 程 不 得 重 新 进 行 承 包 商 第 309 页

321 8 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监 控 计 划 环 境 问 题 管 理 内 容 实 施 机 构 生 态 资 源 保 护 9 施 工 驻 地 施 工 过 程 中, 在 能 产 生 雨 水 地 面 径 流 处 开 挖 路 基 时, 应 设 置 临 时 性 的 土 沉 淀 池, 以 拦 截 泥 沙 待 路 建 成 涵 管 铺 设 完 毕, 将 土 沉 淀 池 推 平, 绿 化 或 还 耕 公 路 两 侧 取 弃 土, 要 与 当 地 农 田 规 划 相 结 合, 取 弃 土 之 前 应 与 当 地 群 众 协 商, 做 好 防 护 设 计 临 时 占 地 应 尽 可 能 少 筑 路 与 绿 化 护 坡 修 排 水 沟 应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交 工 验 收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应 将 原 有 土 地 表 层 耕 作 熟 土 推 在 一 旁 堆 放, 待 施 工 完 毕 将 这 些 熟 土 再 推 平, 回 复 土 地 表 层 以 利 于 生 物 的 多 样 化 加 强 对 施 工 便 道 的 施 工 管 理 和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境 教 育 在 施 工 住 地 应 设 置 垃 圾 箱 和 卫 生 处 理 设 施 工 人 定 期 检 查 身 体, 以 防 工 人 和 当 地 人 群 间 可 能 的 传 染 病 传 播, 需 要 时 及 时 处 理 承 包 商 承 包 商 管 理 机 构 10 施 工 安 全 11 运 输 管 理 为 保 证 施 工 安 全, 施 工 期 间 在 临 时 道 路 上 应 设 置 安 全 标 志 施 工 路 段 设 执 勤 岗, 疏 导 交 通, 保 证 行 人 安 全 施 工 期 间, 为 降 低 事 故 发 生 率,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安 全 和 警 告 措 施 爆 破 时, 承 包 商 应 规 定 信 号 并 加 强 保 卫 工 作 爆 破 前 进 行 彻 底 检 查 在 工 作 繁 忙 期 不 进 行 爆 破, 以 免 交 通 阻 塞 和 人 员 伤 亡 建 筑 材 料 的 运 送 路 线 应 仔 细 选 定, 避 免 长 途 运 输, 应 尽 量 避 免 影 响 现 有 的 交 通 设 施, 减 少 尘 埃 和 噪 声 污 染 咨 询 交 通 和 公 安 部 门, 指 导 交 通 运 行, 施 工 期 间 防 止 交 通 阻 塞 和 降 低 其 运 输 效 率 铺 设 横 穿 现 有 道 路 的 临 时 施 工 道 路 制 订 合 适 的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计 划, 避 开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高 峰 承 包 商 12 振 动 监 控 在 村 庄 附 近 强 振 动 施 工 ( 如 桥 墩 夯 实 振 荡 式 压 路 机 操 作 等 ) 或 爆 破 施 工 时, 对 临 近 施 工 现 场 的 土 坯 民 房 应 进 行 监 控, 防 止 事 故 发 生 对 确 受 工 程 施 工 振 动 影 响 较 大 的 民 房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补 救 措 施 承 包 商 13 施 工 监 理 根 据 审 查 批 复 的 环 评 报 告 书 和 环 境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进 行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监 理 单 位 三 营 运 期 1 噪 声 运 营 近 期 中 期 预 测 超 标 的 7 处 敏 感 点 及 学 校 两 侧 设 置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公 路 管 理 并 对 运 营 近 期 中 期 预 测 超 标 的 7 处 敏 感 点 采 取 通 风 隔 声 窗 降 噪 措 施 或 经 处 济 补 偿 等 2 空 气 污 染 道 路 绿 化 区 域 绿 化 树 种 应 选 用 对 NO 2 吸 收 效 果 较 好 的 树 种 定 期 对 路 面 进 行 清 扫 3 车 辆 管 理 公 路 管 理 处 公 路 管 理 加 强 车 辆 噪 声 和 废 气 排 放 检 查, 如 车 辆 噪 声 和 排 气 不 符 合 规 定 标 准, 车 处 辆 牌 照 将 不 予 发 放 禁 止 低 速 高 噪 声 和 大 耗 油 量 的 旧 车 上 路 营 运 公 安 交 加 强 公 民 教 育, 使 其 认 识 到 车 辆 带 来 的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并 了 解 有 关 法 规 通 管 理 部 门 公 路 管 理 处 第 310 页

322 4 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监 控 计 划 环 境 问 题 管 理 内 容 实 施 机 构 危 险 品 管 理 建 设 单 位 应 成 立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专 门 处 理 危 险 品 溢 出 事 故 运 输 危 险 品 应 持 有 公 安 部 门 颁 发 的 三 张 证 书 即 运 输 许 可 证 驾 驶 员 执 公 路 管 理 照 及 保 安 员 证 书 危 险 品 车 辆 应 配 备 危 险 品 标 志 处 如 发 生 危 险 品 意 外 溢 出 事 件, 应 按 照 应 急 计 划, 立 即 通 知 有 关 部 门, 采 取 应 急 行 动 还 将 成 立 一 个 监 控 组 处 理 类 似 事 故 管 理 机 构 5 水 质 污 染 沿 线 驿 站 露 营 地 采 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方 式, 出 水 水 质 公 路 管 理 必 须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处 标 准 后 排 放 6 公 路 绿 化 加 强 对 公 路 绿 化 的 维 护 环 境 管 理 应 注 意 事 项 : 公 路 管 理 处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施 工 开 始 后 应 配 备 1~2 名 专 职 人 员 负 责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重 点 是 环 境 敏 感 区 路 段 的 环 保 施 工 弃 渣 场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施 工 粉 尘 污 染 和 噪 声 扰 民 等 11.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目 的 通 过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的 实 施, 全 面 及 时 地 掌 握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环 境 状 况, 为 制 定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提 供 依 据 监 测 机 构 公 路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监 测 应 由 符 合 国 家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认 证 资 质 的 单 位 承 担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重 点 为 大 气 水 质 噪 声, 采 用 定 点 和 流 动 监 测, 定 时 和 不 定 时 抽 检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根 据 调 查 了 解 可 知, 本 工 程 已 开 工 部 分 尚 未 进 行 施 工 环 境 监 测, 本 次 环 评 要 求, 后 期 施 工 阶 段 过 程 中, 应 进 行 施 工 环 境 监 测 施 工 期 及 营 运 期 监 测 计 划 见 附 表 监 测 报 告 制 度 本 项 目 监 测 报 告 制 度 如 图 所 示, 每 次 监 测 工 作 结 束 后, 监 测 单 位 提 交 报 告, 并 逐 级 上 报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遵 义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遵 义 环 保 局 建 设 单 位 或 运 营 单 位 图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监 测 报 告 程 序 示 意 图 第 311 页

323 监 测 费 用 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监 控 计 划 本 工 程 不 添 置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由 监 测 单 位 自 备 已 施 工 部 分 未 进 行 施 工 监 测, 剩 余 施 工 期 监 测 费 按 40.0 万 元 估 列 ; 营 运 期 监 测 费 按 30.0 万 元 / 年 估 列 ; 监 测 单 位 根 据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编 制 监 测 报 告, 送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贵 州 省 交 通 厅 习 水 县 环 保 局 及 遵 义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等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11.3 环 境 监 理 根 据 交 环 发 [2004]314 号 文 关 于 开 展 交 通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办 [2012]5 号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和 黔 环 发 [2012]15 号 贵 州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要 求 实 施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方 案 的 确 定 本 项 目 实 施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环 境 监 理 包 括 环 境 质 量 的 监 理 和 环 境 工 程 的 监 理 两 个 部 分 在 实 行 环 境 监 理 前, 监 理 单 位 应 根 据 与 本 工 程 有 关 的 环 保 规 范 和 标 准 工 程 设 计 图 纸 设 计 说 明 及 其 它 设 计 文 件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及 招 投 标 文 件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合 同 及 招 标 文 件 等 编 制 工 程 监 理 方 案, 监 理 方 案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环 境 监 理 范 围 阶 段 环 境 监 理 范 围 :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与 工 程 影 响 区 域 工 作 范 围 : 施 工 现 场 生 活 营 地 施 工 道 路 附 属 设 施 等 以 及 上 述 范 围 内 生 产 施 工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的 区 域 工 作 阶 段 : 剩 余 工 程 施 工 阶 段 工 程 保 修 阶 段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目 标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目 标 : 依 据 国 家 和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颁 发 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技 术 标 准, 以 及 经 批 准 的 设 计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和 依 法 签 订 的 监 理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按 环 境 监 理 服 务 的 范 围 和 内 容, 履 行 环 境 监 理 义 务, 独 立 公 正 科 学 有 效 地 服 务 于 本 工 程, 实 施 全 面 环 境 监 理, 使 工 程 在 设 计 施 工 营 运 等 方 面 达 到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按 照 本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管 理 计 划 中 的 措 施 要 求 进 行 监 理 ⑴ 对 主 体 工 程 和 临 时 工 程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破 坏 进 行 监 理, 对 所 有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的 内 容 检 查 是 否 达 到 设 计 规 定 的 要 求, 弃 渣 按 程 序 和 位 置 进 行 作 业 ; 重 点 监 督 施 工 弃 土 石 方 不 能 抛 向 山 体 边 坡, 避 免 景 观 破 坏, 不 能 倾 倒 入 河 ; 施 工 中 建 造 临 时 沉 淀 池 ; 暴 雨 来 临 前 在 动 土 点 或 其 它 易 于 发 生 水 土 流 失 的 地 点 用 草 垫 塑 料 薄 膜 等 加 以 防 护 ; 线 路 全 线 应 保 持 排 水 系 统 通 畅, 具 备 良 好 的 工 况 ; 杜 绝 泥 土 和 石 块 阻 塞 河 流 ; 对 可 能 出 现 的 山 体 不 稳 定 情 况 要 作 出 评 价 和 提 出 建 议 第 312 页

324 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监 控 计 划 ⑵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的 处 理 措 施 环 境 监 理 : 对 生 产 和 生 活 污 水 的 来 源 排 放 量 水 质 指 标, 处 理 设 施 的 建 设 过 程 和 处 理 效 果 等 进 行 监 理, 检 查 和 监 测 是 否 达 到 了 批 准 的 排 放 要 求 ⑶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环 境 监 理 : 施 工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主 要 来 源 于 施 工 和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和 粉 尘 对 污 染 源 要 求 达 标 排 放, 对 施 工 区 域 及 其 影 响 区 域 应 达 到 规 定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⑷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环 境 监 理 : 为 防 止 噪 声 危 害, 对 产 生 强 烈 噪 声 或 振 动 的 污 染 源,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进 行 防 治, 特 别 是 爆 破 作 业 要 求 施 工 区 域 及 其 影 响 区 域 的 噪 声 环 境 质 量 达 到 相 应 的 标 准 ⑸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措 施 环 境 监 理 :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包 括 生 产 生 活 垃 圾 和 生 产 废 渣 处 理, 达 到 保 证 工 程 所 在 现 场 清 洁 整 齐 的 要 求 ⑹ 人 群 健 康 措 施 环 境 监 理 : 保 证 生 活 饮 用 水 安 全 可 靠 预 防 传 染 疾 病 提 供 必 要 的 福 利 及 卫 生 条 件 等 方 面 的 措 施 ⑺ 环 境 监 测 监 理 : 按 本 报 告 监 测 内 容 监 督 实 施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⑻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的 施 工 安 装 监 理 : 对 本 工 程 污 水 处 理 隔 声 窗 环 境 绿 化 等 工 程 设 施 的 施 工 进 行 监 理 监 理 组 织 机 构 和 人 员 职 责 根 据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计 划 文 件, 明 确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领 导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实 行 工 程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负 责 制, 由 环 境 工 程 监 理 部 独 立 主 持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直 接 对 领 导 小 组 和 工 程 总 监 负 责 工 作 制 度 包 括 工 作 记 录 制 度 人 员 培 训 制 度 报 告 制 度 函 件 来 往 制 度 环 境 例 会 制 度 : 每 月 召 开 一 次 环 保 监 理 会 议 在 环 境 例 会 期 间, 承 包 商 对 近 一 段 时 间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进 行 回 顾 性 总 结,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对 该 月 各 标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进 行 全 面 评 议, 肯 定 工 作 中 的 成 绩, 提 出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整 改 要 求 每 次 会 议 都 要 形 成 会 议 纪 要 人 员 设 备 进 出 现 场 计 划 和 准 备 结 合 项 目 的 工 期 计 划 进 度 及 技 术 特 点 等 实 际 需 要, 对 投 入 本 项 目 的 人 力 资 源 进 行 合 理 配 置, 确 定 派 驻 施 工 现 场 监 理 人 员 ( 技 术 人 员 ), 承 担 工 程 施 工 环 境 监 理 任 务 派 驻 现 场 的 监 理 人 员 应 具 备 丰 富 的 工 程 环 保 管 理 的 实 践 经 验 及 理 论 知 识 监 理 工 程 师 具 有 环 境 工 程 专 业 的 工 程 师 技 术 职 称, 监 测 试 验 及 现 场 旁 站 等 监 理 员 应 具 有 ( 环 境 工 程 专 业 ) 助 理 工 程 师 ( 及 以 上 ) 职 称, 并 经 过 专 业 技 术 培 训 和 监 理 业 务 培 训 第 313 页

325 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监 控 计 划 环 境 监 理 部 所 涉 及 到 办 公 试 验 生 活 用 房 及 相 关 的 设 施 及 设 备 计 划 安 排 : 办 公 室 试 验 室 生 活 用 房 在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所 在 地 附 近 项 目 所 需 的 常 用 试 验 用 具 用 品 进 场, 组 建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工 地 试 验 室, 安 排 环 境 监 理 用 车, 办 公 室 设 备 生 活 设 施 进 场 编 制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规 划, 组 建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部, 在 进 驻 现 场 前 向 领 导 小 组 业 主 提 交 环 境 监 理 机 构 组 成, 环 境 监 理 人 员 名 单 环 境 监 理 人 员, 明 确 岗 位 职 责, 定 时 定 岗 ; 建 立 健 全 严 格 的 监 理 规 章 制 度, 组 织 全 体 环 境 监 理 人 员 熟 悉 合 同 条 件 及 相 应 的 技 术 规 范 ;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对 现 场 地 形 地 物 水 文 地 质 环 境 概 况 全 面 掌 握 在 环 境 监 理 方 案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施 工 图 设 计, 在 环 境 监 理 人 员 进 场 前 提 交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规 划, 并 编 制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规 划 工 作 实 施 细 由 监 理 工 程 师 编 制, 报 业 主 审 批 质 量 控 制 ⑴ 质 量 监 控 的 原 则 对 施 工 进 行 全 过 程 全 方 位 的 检 查 监 督 和 管 理 重 视 事 前 控 制, 及 时 预 防 和 制 止 可 能 产 生 环 境 影 响 的 各 种 不 利 因 素, 防 患 于 未 然 ; 严 格 事 中 控 制, 随 时 消 除 可 能 产 生 环 境 影 响 的 各 种 隐 患 ; 完 善 事 后 控 制, 使 承 包 人 提 交 的 工 程 项 目 符 合 设 计 图 纸 技 术 规 范 满 足 合 同 的 各 项 环 保 要 求 ⑵ 质 量 控 制 的 主 要 方 法 与 措 施 环 境 监 理 部 建 立 以 总 监 为 主 的 完 善 的 质 量 监 控 体 系, 对 承 包 人 的 施 工 方 法 和 施 工 工 艺 等 进 行 全 方 位 的 监 督 与 检 查 组 织 协 调 信 息 汇 总 传 输 及 管 理 环 境 监 理 部 主 要 将 以 会 议 的 形 式 来 做 好 协 调 管 理 工 作 信 息 汇 总 归 档 和 管 理 将 根 据 业 主 要 求, 参 照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部 门 的 规 定, 结 合 本 工 程 特 点 进 行 整 理 分 类 造 册 归 档, 并 经 常 召 开 专 题 会 议, 检 查 督 促 承 包 人 及 时 整 理 合 同 文 件 和 技 术 档 案 资 料, 确 保 工 程 信 息 档 案 分 类 清 楚 完 整 技 术 档 案 图 纸 资 料 与 实 物 同 步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内 容 和 方 法 监 理 工 作 内 容 ⑴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监 督 检 查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是 否 按 环 保 对 策 执 行 环 保 措 施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及 效 果 监 督 检 查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是 否 依 据 有 关 法 规 控 制 噪 声 污 染 监 督 检 查 建 筑 工 地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活 垃 圾 是 否 按 规 定 进 行 妥 善 处 理 处 置 监 督 检 查 施 工 生 活 垃 圾 的 日 常 收 集 分 类 存 储 和 处 理 工 作 第 314 页

326 冲 洗 生 产 废 水 须 经 沉 淀 池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监 控 计 划 监 督 检 查 施 工 现 场 道 路 是 否 畅 通, 排 水 系 统 是 否 处 于 良 好 的 使 用 状 态, 施 工 现 场 是 否 积 水 开 展 施 工 场 所 和 营 地 的 水 环 境 保 护 教 育, 严 格 检 查 施 工 机 械, 防 止 油 料 发 生 泄 漏 污 染 水 体 做 好 施 工 人 员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培 训 工 作, 培 养 大 家 爱 护 环 境 防 止 污 染 的 意 识 做 好 施 工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环 境 监 测 检 查 检 验 工 作 参 与 调 查 处 理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和 环 境 污 染 纠 纷 ⑵ 竣 工 后 的 环 境 恢 复 监 理 监 督 管 理 环 境 恢 复 监 测 和 环 境 恢 复 计 划 的 落 实 情 况 及 环 保 处 理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监 督 竣 工 文 件 的 编 制 ; 组 织 初 验 ; 协 助 业 主 组 织 竣 工 验 收 ; 环 境 监 理 技 术 报 告 ; 整 理 环 境 监 理 竣 工 资 料 ⑶ 现 场 监 理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将 对 承 包 商 的 环 保 方 面 施 工 及 可 能 产 生 污 染 的 环 节 应 进 行 全 方 位 的 巡 视, 对 主 要 污 染 工 序 进 行 全 过 程 的 旁 站 全 环 节 的 监 测 与 检 查 其 工 作 内 容 主 要 有 : 协 调 现 场 施 工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重 点 巡 视 施 工 现 场, 掌 握 现 场 的 污 染 动 态, 督 促 承 包 商 和 监 理 双 方 共 同 执 行 好 环 境 监 理 细 则, 及 时 发 现 和 处 理 较 重 大 的 环 保 污 染 问 题 监 理 工 程 师 对 各 项 工 程 部 位 的 施 工 工 艺 进 行 全 过 程 的 旁 站 监 理, 现 场 监 测 检 查 承 包 人 的 施 工 记 录 监 理 工 程 师 应 指 导 监 理 员 并 示 范 如 何 进 行 现 场 监 测 与 检 查, 注 意 事 项 和 记 录 工 程 的 环 保 状 况 现 场 检 查 监 测 的 内 容 有 : 施 工 是 否 按 环 境 保 护 条 款 进 行, 有 无 擅 自 改 变 ; 通 过 监 测 的 方 式 检 查 施 工 过 程 中 是 否 满 足 环 保 要 求 ; 施 工 作 业 是 否 符 合 环 保 规 范, 是 否 按 环 保 设 计 要 求 进 行 ; 施 工 过 程 中 是 否 执 行 了 保 证 环 保 要 求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监 理 员 应 将 每 天 的 现 场 监 测 和 检 查 情 况 予 以 记 录 并 报 告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应 对 监 理 员 的 工 作 情 况 予 以 督 促 检 查, 及 时 发 现 处 理 存 在 的 问 题 监 理 工 作 方 法 现 场 监 理 采 取 巡 视 旁 站 的 方 式 第 315 页

327 ⑴ 提 示 定 期 对 施 工 现 场 水 气 声 进 行 现 场 监 测 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监 控 计 划 ⑵ 环 境 监 理 人 员 检 查 发 现 环 保 污 染 问 题 时, 应 立 即 通 知 承 包 商 现 场 负 责 人 员 进 行 纠 正 该 通 知 单 同 时 抄 送 监 理 部 和 业 主 代 表 承 包 商 接 到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通 知 后, 应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整 改 环 境 监 理 费 用 完 成 项 目 监 理 工 作 预 计 需 配 备 6 名 监 理 人 员, 按 每 位 监 理 人 员 的 经 费 12 万 元 / 年, 已 施 工 部 分 未 进 行 环 境 监 理, 剩 余 施 工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按 万 元 列 计 11.4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及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 以 及 贵 州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建 设 项 目 三 同 时 监 督 检 查 和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规 程 ( 试 行 ), 本 项 目 应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和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使 用 的 三 同 时 制 度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是 为 了 查 清 本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分 析 已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确 定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实 际 影 响 及 可 能 存 在 的 潜 在 影 响, 全 面 做 好 生 态 恢 复 与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竣 工 环 保 调 查 目 的 如 下 : ⑴ 补 充 因 工 程 内 容 变 化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内 容, 找 出 已 产 生 的 环 境 问 题, 提 出 减 缓 环 境 影 响 的 补 充 措 施 ; ⑵ 调 查 工 程 在 设 计 施 工 运 行 管 理 等 方 面 落 实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所 提 环 保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以 及 存 在 的 问 题, 重 点 调 查 工 程 已 采 取 的 生 态 恢 复 水 土 保 持 与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分 析 其 有 效 性, 对 不 完 善 的 措 施 提 出 改 进 意 见 ; 对 工 程 其 他 实 际 环 境 问 题 及 潜 在 的 环 境 影 响,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补 救 措 施 ; ⑶ 调 查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和 运 行 效 果, 调 查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的 实 施 情 况, 收 集 公 路 运 营 后 的 公 众 意 见, 对 当 地 经 济 的 发 展 对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和 工 作 的 影 响 情 况, 提 出 相 应 的 环 境 管 理 治 理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在 试 生 产 期 内 应 填 报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申 请 表 向 环 保 部 门 申 请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许 可 证, 并 附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或 调 查 报 告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由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经 环 保 部 门 批 准 的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编 制 环 保 部 门 自 收 到 竣 工 验 收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申 请 表 之 日 起 7 个 工 作 日 内 组 织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保 部 门 和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和 审 议, 提 出 第 316 页

328 验 收 意 见 现 场 检 查 后 7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审 批 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及 监 控 计 划 建 设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环 评 单 位 监 测 单 位 或 调 查 报 告 编 制 单 位 应 参 与 验 收 负 责 审 批 机 构 为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等 本 工 程 竣 工 环 保 调 查 计 划 详 见 附 表 4, 时 间 在 整 个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前 完 成 第 317 页

329 1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2.1 项 目 带 来 的 环 境 损 失 公 路 项 目 带 来 的 环 境 损 失 主 要 表 现 在 耕 地 面 积 的 减 少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形 式 的 改 变, 以 及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造 成 的 生 物 量 损 失 生 态 环 境 和 其 它 环 境 的 变 化 ⑴ 耕 地 面 积 减 少 设 计 推 荐 方 案 永 久 占 地 97.65hm 2, 其 中 占 用 耕 地 35.5hm 2 ; 公 路 永 久 占 用 的 耕 地 将 永 久 丧 失 农 业 生 产 功 能, 带 来 相 当 数 量 的 经 济 损 失 另 外 项 目 建 设 不 可 避 免 的 占 用 部 分 耕 地, 对 耕 地 的 占 用 将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沿 线 村 组 的 农 业 生 产, 给 沿 线 农 民 带 来 不 同 程 度 的 经 济 损 失, 局 部 村 组 受 公 路 建 设 的 影 响 更 大 ⑵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形 式 的 改 变 项 目 除 占 用 耕 地 外, 还 将 占 用 一 定 面 积 的 林 地 草 地 等 其 他 类 型 土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将 对 占 用 的 临 时 占 地 进 行 绿 化 或 复 垦, 但 仍 将 占 用 相 当 面 积 的 土 地, 引 起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的 改 变, 项 目 建 设 引 起 的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形 式 的 改 变 是 必 然 的 公 路 建 成 后, 各 种 土 地 类 型 发 生 变 化, 公 路 占 地 造 成 林 地 灌 木 地 耕 地 和 草 地 面 积 减 少, 建 筑 面 积 ( 主 要 是 公 路 占 地 ) 增 加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分 析, 这 种 土 地 资 源 利 用 形 式 的 改 变 将 造 成 原 生 态 环 境 的 切 割 和 破 坏 从 土 地 利 用 经 济 价 值 的 改 变 来 看, 公 路 建 成 后 将 促 进 项 目 沿 线 社 会 经 济 的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公 路 建 设 占 用 的 土 地 资 源 是 增 值 的, 但 这 种 土 地 利 用 价 值 的 提 升 是 通 过 环 境 局 部 或 暂 时 的 损 失 换 来 的 ⑶ 生 物 量 的 损 失 工 程 建 设 后, 将 造 成 评 价 范 围 内 自 然 植 被 生 物 量 损 失 约 t, 约 分 别 占 评 价 范 围 总 生 物 量 的 3.53%, 根 据 公 路 占 用 土 地 类 型 分 析, 公 路 工 程 主 要 占 用 土 地 类 型 为 地 灌 木 地 耕 地 和 草 地 等 公 路 永 久 占 用 这 部 分 土 地, 将 造 成 相 当 数 量 的 农 作 物 损 失 以 及 各 种 类 型 植 被 的 损 失 从 土 地 利 用 经 济 价 值 的 改 变 来 看, 公 路 建 设 占 用 的 土 地 资 源 是 增 值 的, 是 通 过 环 境 的 局 部 或 暂 时 的 损 失 换 来 的 ⑷ 拆 迁 损 失 项 目 全 线 需 拆 迁 建 筑 物 2.64 万 m 2, 拆 迁 电 力 电 讯 线 合 计 km 居 民 房 屋 拆 迁 将 给 受 影 响 者 的 正 常 生 活 习 惯 带 来 一 定 的 影 响, 基 础 设 施 的 拆 迁 还 将 在 一 段 时 间 内 影 响 该 区 域 正 常 的 生 产 生 活 ⑸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影 响 损 失 第 318 页

330 1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和 营 运 期 均 将 造 成 公 路 沿 线 的 环 境 空 气 和 声 环 境 损 失 其 中 环 境 空 气 损 失 较 小, 声 环 境 方 面 将 给 沿 线 部 分 居 民 带 来 一 定 的 损 失 12.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经 济 效 益 计 算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是 遵 义 市 国 省 干 道 改 造 的 重 要 项 目, 同 时 也 是 发 展 黔 北 区 域 经 济 构 建 黔 中 经 济 区 和 成 渝 经 济 区 经 济 走 廊 的 重 要 需 要, 对 促 进 贵 州 省 地 区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经 济 效 益 应 包 括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和 间 接 经 济 效 益 由 于 目 前 对 间 接 经 济 效 益 尚 无 统 一 规 范 的 方 法 进 行 定 量 计 算, 因 此, 在 对 公 路 项 目 进 行 经 济 费 用 效 益 分 析 时, 只 能 计 算 项 目 完 成 预 计 给 公 路 用 户 带 来 的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包 括 : 1. 降 低 营 运 成 本 效 益 : 包 括 项 目 晋 级 效 益 和 原 有 公 路 减 少 拥 挤 效 益 2. 旅 客 时 间 节 约 效 益 : 包 括 使 用 项 目 和 原 有 公 路 旅 客 时 间 节 约 效 益 3. 交 通 事 故 减 少 效 益 : 包 括 项 目 和 原 有 公 路 交 通 事 故 减 少 产 生 的 效 益 三 项 效 益 计 算 的 基 本 方 法 是 有 无 对 比 法, 即 计 算 项 目 存 在 与 项 目 不 存 在 情 况 下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整 个 路 网 上 道 路 使 用 者 的 总 费 用, 两 者 之 差 即 为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带 来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1 降 低 营 运 成 本 效 益 此 部 分 效 益 主 要 指 给 相 关 公 路 使 用 者 所 带 来 的 经 济 效 益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无 疑 将 改 善 现 有 公 路 的 交 通 条 件 由 于 车 速 的 提 高, 必 将 带 来 使 用 该 项 目 用 户 的 汽 车 运 输 成 本 的 降 低 成 本 的 降 低 既 包 括 旅 客 运 输, 又 包 括 货 物 运 输 根 据 客 货 单 位 运 输 成 本 的 降 低 额 交 通 量 预 测 值 和 行 驶 车 辆 的 构 成, 即 可 按 下 列 公 式 分 别 计 算 出 降 低 营 运 成 本 效 益 B 1= B11 + B12 式 中 : B 11 : 项 目 降 低 营 运 成 本 的 效 益 ( 元 / 年 ); B12 : 原 有 相 关 公 路 降 低 营 运 成 本 的 效 益 ( 元 / 年 ); 2 旅 客 时 间 节 约 效 益 由 于 该 项 目 的 建 成, 公 路 旅 客 在 途 时 间 将 大 幅 度 的 缩 短, 从 而 使 得 旅 客 中 的 有 生 产 工 作 能 力 的 人 员 能 够 利 用 部 分 节 约 时 间 进 行 生 产, 从 而 创 造 更 高 的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具 体 计 算 公 式 为 : B2 = B21 + B22 式 中 : B21 : 使 用 项 目 的 旅 客 节 约 时 间 的 效 益 ( 元 / 年 ); 第 319 页

331 1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B22: 使 用 原 有 相 关 公 路 的 旅 客 节 约 时 间 的 效 益 ( 元 / 年 ); 3 交 通 事 故 减 少 效 益 该 项 目 建 成 后, 交 通 事 故 率 比 未 进 行 改 建 时 有 了 一 定 程 度 的 减 少, 从 而 使 由 于 交 通 事 故 所 产 生 的 人 员 车 辆 道 路 的 经 济 损 失 降 低 具 体 计 算 公 式 为 : B3 = B 31+ B32 式 中 : B31 : 项 目 减 少 交 通 事 故 的 效 益 ( 元 / 年 ); B32 : 原 有 相 关 公 路 减 少 交 通 事 故 的 效 益 ( 元 / 年 ); 经 济 费 用 效 益 分 析 指 标 计 算 项 目 经 济 费 用 效 益 分 析 结 果 见 表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经 济 费 用 效 益 分 析 良 好, 经 济 内 部 收 益 率 达 到 11.99%, 高 于 社 会 平 均 折 现 率 8%, 经 济 效 益 费 用 比 为 1.87, 说 明 项 目 国 民 经 济 评 价 指 标 较 好, 项 目 对 国 民 经 济 的 贡 献 率 较 大 表 经 济 费 用 效 益 分 析 结 果 评 价 指 标 结 果 经 济 内 部 收 益 率 EIRR(%) 经 济 净 现 值 ENPV( 万 元 ) 投 资 回 收 期 (EN)( 年 ) 静 态 :11.58; 动 态 :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公 路 建 设 后 带 来 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估 算 见 表 表 项 目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估 算 序 号 影 响 内 容 挽 回 经 济 损 失 ( 万 元 / 年 ) 备 注 1 人 群 健 康 效 益 减 少 交 通 事 故 2 风 险 事 故 265 按 一 次 事 故 危 险 品 损 失 计 3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地 表 裸 露 和 植 被 损 失 4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植 被 防 治 植 被 和 景 观 损 失 合 计 环 境 保 护 年 度 费 用 项 目 建 成 投 入 运 营 后, 环 境 保 护 的 年 度 费 用 支 出 估 算 见 表 第 320 页

332 1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表 年 度 环 保 费 用 估 算 表 序 号 项 目 费 用 ( 万 元 ) 备 注 1 绿 化 维 护 费 3.36 每 公 里 按 0.1 万 元 计 2 环 保 职 工 工 资 人, 月 工 资 标 准 1000 元 3 技 术 改 造 费 4.00 提 高 环 保 技 术 水 平 4 职 工 培 训 学 习 费 人, 每 人 按 1000 元 计 5 不 可 预 见 环 保 项 目 追 加 费 1.52 按 以 上 各 项 的 10% 计 算 6 合 计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环 保 措 施 的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可 由 年 环 保 费 用 的 经 济 效 益 来 表 示,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E=S/H 式 中 :E-- 环 保 费 用 的 经 济 效 益 ; S--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后 每 年 可 挽 回 的 经 济 损 失 ; H-- 年 均 环 保 投 资 费 用 项 目 实 施 可 挽 回 环 境 经 济 损 失 万 元, 每 年 ( 按 10 年 ) 用 于 环 保 的 直 接 费 用 / = 万 元, 环 保 费 用 的 经 济 效 益 为 E=149.05, 工 程 的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是 比 较 明 显 的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带 来 显 著 的 社 会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第 321 页

333 13 评 价 结 论 13 评 价 结 论 13.1 工 程 概 况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起 于 习 水 县 习 酒 镇, 经 隆 兴 镇 最 终 到 达 工 程 终 点 习 水 县 土 城 镇 工 程 分 为 主 线 和 慢 行 系 统 两 部 分 本 项 目 主 线 工 程 全 长 km, 其 中 新 建 段 km, 改 扩 建 段 9.500km, 利 用 段 1.523km, 工 程 采 用 2 车 道 二 级 公 路 标 准 建 设, 设 计 车 速 40km/h, 路 基 宽 8.5m( 部 分 路 段 大 中 桥 梁 宽 9~11.5m,); 慢 行 系 统 全 长 km, 其 中 新 建 段 km, 利 用 段 2.160km, 设 计 车 速 20km/h, 路 基 宽 4m( 桥 梁 宽 4.5m) 项 目 总 占 地 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97.65hm 2, 临 时 占 地 hm 2 本 项 目 挖 方 万 m 3, 填 方 万 m 3, 借 方 7.09 万 m 3, 弃 方 万 m 3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估 算 总 投 资 为 亿 元 13.2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项 目 的 建 设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修 正 ) 中 公 路 及 道 路 运 输 ( 含 城 市 客 运 ) 类 国 省 干 线 改 造 升 级, 属 鼓 励 类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13.3 路 线 方 案 环 境 比 选 根 据 根 据 项 目 建 设 意 图 和 目 的, 以 及 地 形 地 貌 和 地 质 条 件, 本 项 目 总 体 方 案 没 有 可 比 内 容 仅 根 据 局 部 地 段 老 路 实 际 情 况 乡 镇 总 体 规 划 以 及 工 程 规 模 控 制 等 影 响, 路 线 方 案 在 经 过 习 水 县 水 泥 厂 处 存 在 局 部 比 选 方 案 经 过 工 程 社 会 经 济 环 保 等 方 面 因 素 的 综 合 比 选, 对 于 习 水 县 水 泥 厂 过 境 段, 环 保 比 选 与 工 程 比 选 均 认 为 K 方 案 ( 经 习 酒 隧 道 走 线 ) 优 于 A 方 案 ( 沿 赤 水 河 走 线 ) 综 合 工 程 与 环 保 的 比 选 结 果, 环 评 推 荐 K 方 案 13.4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社 会 环 境 2014 年, 习 水 县 全 县 国 民 经 济 实 现 历 史 最 好 最 快 发 展, 经 济 总 量 有 了 显 著 的 提 高 全 县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6.9% 其 中 :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完 成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6.7%;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完 成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9.5%, 其 中 : 工 业 完 成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4%;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完 成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7.3% 三 次 产 业 增 加 值 结 构 由 去 年 的 16.77:45.13:38.1 调 整 为 18.33:46.02:35.65 全 县 人 均 生 产 总 值 为 元, 同 比 增 加 4156 元, 同 比 增 长 16.8%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各 项 经 济 指 标 处 于 健 康 增 长 发 展 趋 势 总 体 而 言,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的 第 322 页

334 经 济 发 展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增 长 势 头 13 评 价 结 论 生 态 环 境 (1)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内 植 被 区 划 属 于 贵 州 高 原 湿 润 性 常 绿 阔 叶 林 地 带, 属 黔 北 山 原 山 地 常 绿 栎 林 马 尾 松 林 柏 木 林 地 区, 赤 水 河 上 游 中 山 峡 谷 常 绿 栎 林 河 谷 季 雨 林 及 柏 木 林 小 区 该 区 域 主 要 植 被 类 型 有 河 谷 季 雨 林 竹 林 针 叶 林 针 阔 混 交 林 等 森 林 植 被, 各 种 灌 丛 和 灌 草 丛 植 被 的 分 布, 以 及 农 田 植 被 评 价 区 域 的 自 然 植 被 4 个 植 被 型 组 5 个 植 被 型 8 个 群 系 ; 人 工 植 被 2 种 类 型 有 维 管 束 植 物 128 科 347 属 521 种 ( 包 括 变 种 ), 其 中 蕨 类 植 物 26 科 43 属 67 种, 裸 子 植 物 6 科 9 属 10 种, 被 子 植 物 96 科 295 属 444 种 评 价 区 内 有 名 木 古 树 1 种 6 株, 均 为 黄 葛 树, 均 不 在 占 地 范 围 内 评 价 区 内 未 见 国 家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2) 项 目 评 价 区 有 评 价 区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隶 属 4 纲 17 目 42 科 96 种, 其 中 两 栖 动 物 1 目 4 科 12 种, 爬 行 动 物 2 目 6 科 13 种, 鸟 类 10 目 25 科 57 种, 哺 乳 纲 有 4 目 7 科 14 种 评 价 区 域 范 围 内 分 布 的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中, 国 家 Ⅱ 级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3 种, 分 别 为 鸢 红 隼 和 松 雀 鹰 ; 贵 州 省 级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共 计 27 种, 其 中, 蛙 类 12 种 蛇 类 8 种 鸟 类 7 种 (3) 评 价 区 的 土 地 利 用 以 灌 木 林 地 所 占 面 积 最 大, 为 hm 2, 约 占 土 地 总 面 积 的 31.31%, 有 林 地 占 面 积 次 之, 为 hm 2, 约 占 评 价 区 域 总 面 积 的 21.62% (4) 本 项 目 涉 及 到 的 生 态 敏 感 区 为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已 编 制 专 题 影 响 报 告, 并 通 过 了 各 主 管 部 门 的 审 批 地 表 水 环 境 (1)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及 调 查, 项 目 未 涉 及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2)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沿 线 赤 水 河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指 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声 环 境 (1)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并 结 合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本 项 目 推 荐 路 线 方 案 两 侧 200m 内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共 有 20 处, 其 中 学 校 1 处, 村 镇 及 居 民 点 19 处, (2)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通 过 对 12 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背 景 值 的 监 测, 各 敏 感 点 昼 间 监 测 值 在 48.3~55.2dB, 夜 间 监 测 值 在 38.6~45.9dB 之 间 各 监 测 点 昼 夜 监 测 值 均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标 准 ; 通 过 对 2 处 执 行 4a 类 标 准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现 状 交 通 噪 声 的 监 测, 监 测 点 昼 夜 监 测 值 均 满 足 4a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 通 过 对 1 处 敏 感 点 交 通 噪 声 24h 连 续 监 测, 监 测 点 全 天 噪 声 的 变 化 趋 势 与 交 通 量 的 总 变 化 趋 势 接 近 一 致, 由 于 交 通 量 较 小, 部 分 时 段 其 噪 声 受 监 测 点 其 他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影 响 较 大 监 测 点 昼 间 交 通 噪 声 为 40.3~62.1dB,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为 56.3dB,15:00~15:20 最 高, 为 62.1dB; 第 323 页

335 13 评 价 结 论 夜 间 交 通 噪 声 为 34.7~49.2dB,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为 43.5dB,4:00~4:20 最 低, 为 34.7dB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位 于 二 类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区 域 的 3 处 现 状 监 测 点 的 NO2 SO2 日 均 值 和 小 时 值 浓 度, 以 及 TSP PM10 PM2.5 日 均 值 均 满 足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总 体 较 好, 监 测 点 空 气 质 量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所 在 环 境 功 能 区 质 量 要 求 地 下 水 环 境 根 据 区 内 地 下 水 赋 存 的 地 层 岩 性 含 水 介 质 特 征 和 地 下 水 水 动 力 条 件,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类 型 可 分 碳 酸 盐 岩 岩 溶 水 碎 屑 岩 孔 隙 裂 隙 水 基 岩 裂 隙 水 松 散 堆 积 层 孔 隙 水 四 大 类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和 有 关 部 门 收 集 资 料, 工 程 全 线 不 涉 及 地 下 水 饮 用 水 源 13.5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及 对 策 措 施 社 会 环 境 (1) 项 目 的 建 设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修 正 ) 中 公 路 及 道 路 运 输 ( 含 城 市 客 运 ) 类 国 省 干 线 改 造 升 级, 属 于 鼓 励 类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2)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进 入 了 沿 线 部 分 乡 镇 规 范 范 围, 习 水 县 规 划 局 已 出 函 同 意 本 工 程 线 路 路 径 走 向, 在 下 阶 段 规 划 修 编 中, 根 据 路 线 位 置, 调 整 规 划 布 局, 从 而 使 公 路 与 当 地 规 划 相 协 调 (3)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会 在 公 路 的 走 廊 内 形 成 一 系 列 产 业 带, 大 力 促 进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白 酒 产 业 的 开 发 和 旅 游 资 源 的 发 展, 带 动 产 业 结 构 的 变 化 和 改 变 三 类 产 业 中 从 业 人 员 的 构 成 比 例, 进 而 对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居 民 的 生 活 质 量 也 会 显 著 提 高 (4) 项 目 建 成 和 运 营 后, 将 会 建 立 各 项 服 务 设 施, 从 而 为 农 村 剩 余 劳 动 力 的 再 就 业 提 供 机 会 (5)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占 用 沿 线 部 分 居 民 的 耕 地 资 源, 对 这 部 分 居 民 的 生 活 造 成 一 定 沿 线, 但 是, 通 过 当 地 政 府 对 周 边 土 地 资 源 的 调 节 可 得 到 缓 解, 尽 管 如 此, 在 工 程 设 计 和 施 工 中 还 是 应 尽 可 能 少 占 用 耕 地 (6) 该 公 路 投 入 运 营 后, 对 原 基 础 设 施 如 交 通 水 利 电 力 电 讯 设 施 的 影 响 不 大 (7) 在 该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进 行 了 妥 善 安 置, 不 会 因 征 地 拆 迁 使 当 地 居 民 的 生 活 水 平 受 到 较 大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1) 项 目 用 地 总 体 指 标 满 足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中 用 地 指 标 的 要 求, 从 第 324 页

336 工 程 的 角 度 项 目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数 量 合 理 13 评 价 结 论 (2) 项 目 征 占 用 的 自 然 植 被 以 灌 木 林 为 主, 评 价 区 永 久 占 地 生 物 量 占 评 价 区 总 生 物 量 的 比 重 很 小, 区 域 现 有 植 被 类 型 组 成 及 分 布 格 局 不 会 因 本 公 路 的 建 设 而 发 生 改 变 ; 受 影 响 的 植 物 物 种 多 广 泛 分 布,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区 域 植 物 物 种 多 样 性 的 影 响 较 小 ; 项 目 建 设 对 评 价 区 名 木 古 树 和 保 护 植 物 无 影 响 (3)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栖 息 环 境 的 破 坏 迁 徙 阻 隔 以 及 种 群 数 量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降 低 区 域 野 生 动 物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 项 目 对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野 生 保 护 物 种 栖 息 地 觅 食 以 及 迁 徙 影 响 较 小 (4)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评 价 区 内 生 产 力 的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对 区 内 生 态 体 系 的 稳 定 性 和 质 量 产 生 明 显 的 改 变 ;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森 林 灌 丛 斑 块 均 为 评 价 区 的 模 地 斑 块, 工 程 的 建 设 没 有 改 变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生 态 完 整 性 (5) 评 价 表 明, 初 步 选 定 的 8 处 弃 渣 场 中 均 不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区, 下 游 也 无 居 民 点, 选 址 都 是 合 理 其 他 临 时 占 地 设 置 合 理 (6) 项 目 建 设 对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产 生 的 影 响 在 可 接 受 的 程 度, 在 采 取 环 评 及 专 题 报 告 提 出 的 各 种 措 施 后, 影 响 可 降 至 最 低,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主 管 单 位 同 意 项 目 路 线 走 向 (7) 施 工 单 位 要 严 格 控 制 临 时 用 地 数 量,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尽 可 能 设 置 在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或 利 用 荒 坡 废 弃 地 解 决 施 工 完 成 后 应 及 时 做 好 临 时 用 地 的 植 被 恢 复 及 复 耕 工 作 禁 止 在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内 设 置 弃 渣 场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等 临 时 用 地 水 环 境 (1) 施 工 场 地 生 产 废 水 混 凝 土 拌 和 场 含 SS 的 碱 性 废 水 等 直 接 排 放, 将 会 导 致 水 体 的 泥 沙 石 油 类 等 污 染 物 含 量 增 加, 对 水 体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本 工 程 租 用 民 房 作 为 施 工 营 地 ; 在 施 工 场 地 布 置 平 流 式 自 然 沉 淀 池, 对 混 凝 土 拌 和 预 制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含 SS 的 碱 性 废 水 进 行 收 集 处 理 (2) 项 目 以 新 建 桥 梁 方 式 跨 越 马 岩 沟 等 水 体 时, 施 工 期 应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 1 跨 越 水 体 路 段 内 不 得 在 河 流 管 理 范 围 内 设 置 任 何 弃 渣 场 地 及 施 工 场 地 营 地 ; 2 施 工 营 地 主 要 租 用 当 地 民 房, 生 活 污 水 利 用 现 有 设 施 处 理, 经 处 理 后 做 农 肥 使 用, 没 有 随 意 外 排 3 桥 梁 施 工 期 将 产 生 少 量 含 SS 的 废 水, 采 取 设 置 平 流 式 自 然 沉 淀 池 (3 6 2m 3 ) 处 理, 处 理 后 全 部 回 用, 严 禁 外 排 跨 河 桥 梁 桥 基 钻 渣 应 及 时 清 运 至 指 定 弃 渣 场, 并 采 取 水 土 保 第 325 页

337 持 措 施 13 评 价 结 论 (3) 隧 道 施 工 出 水 中 硝 酸 盐 SS 石 油 类 浓 度 较 高, 应 采 用 平 流 式 自 然 沉 淀 池 处 理, 对 处 理 后 施 工 废 水 尽 量 回 用 于 项 目 路 基 及 施 工 便 道 等 施 工 洒 水 抑 尘 使 用, 严 禁 直 接 外 排 (4)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后, 路 桥 面 污 染 物 随 路 面 径 流 进 入 附 近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其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为 :ph SS 石 油 类, 但 路 ( 桥 ) 面 上 的 污 染 物 数 量 较 少, 总 体 上 影 响 轻 微 (5) 在 运 营 远 期, 沿 线 驿 站 露 营 地 采 用 A 2 O+ 人 工 湿 地 深 度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方 式, 出 水 水 质 必 须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声 环 境 (1) 声 环 境 预 测 结 果 1 施 工 期 昼 间 多 种 施 工 机 械 同 时 作 业, 噪 声 在 距 源 50m 以 外 可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 夜 间 在 200m 以 外 可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项 目 主 线 主 要 为 现 有 道 路 改 扩 建, 慢 行 系 统 主 要 沿 现 有 道 路 新 建, 主 线 道 路 仅 局 部 路 段 进 行 平 纵 面 优 化 建 设 施 工, 存 在 一 定 的 土 石 方 施 工, 但 部 分 路 段 仅 仅 进 行 路 面 工 程 改 造 施 工, 大 型 挖 掘 机 压 路 机 钻 井 机 等 在 主 线 施 工 很 少, 主 要 在 慢 行 系 统 施 工, 慢 行 系 统 施 工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将 会 对 居 民 的 休 息 产 生 较 大 的 干 扰, 通 过 调 查 夜 间 基 本 不 施 工, 因 此 夜 间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有 限 2 沿 线 的 20 处 环 境 敏 感 点 中, 营 运 近 期 不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13 处, 营 运 中 期 不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11 处, 营 运 远 期 不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有 11 处 3 营 运 近 期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有 7 处, 超 标 量 均 小 于 1dB, 且 均 为 夜 间 超 标 ; 营 运 中 期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有 9 处, 超 标 量 均 小 于 3dB, 且 均 为 夜 间 超 标 ; 营 运 远 期 超 标 的 敏 感 点 有 9 处, 超 标 量 小 于 3dB 的 有 2 处, 大 于 3dB 的 有 7 处, 且 均 为 夜 间 超 标, 最 大 超 标 量 为 3.4dB 4 敏 感 点 超 标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距 离 公 路 较 近, 均 为 直 接 面 向 公 路 且 距 路 肩 距 离 小 于 3m 的 敏 感 点, 且 这 些 敏 感 点 与 路 面 基 本 无 高 差 (2) 拟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施 工 期 对 于 距 离 公 路 50m 以 内 的 居 民 区 敏 感 点, 强 噪 声 的 施 工 机 械 夜 间 (22:00~6 :00) 在 这 些 路 段 应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 施 工 车 辆 在 经 过 各 敏 感 点 路 段 时 禁 止 鸣 笛 ; 混 合 料 拌 和 场 构 件 预 制 场 距 敏 感 点 应 在 200m 以 外 对 运 营 近 期 中 期 预 测 超 标 的 7 处 敏 感 点 及 学 校 医 院 等 两 侧 共 设 置 16 处 限 速 禁 鸣 标 志, 并 对 运 营 近 期 中 期 预 测 超 标 的 7 处 敏 感 点 采 取 通 风 隔 声 窗 的 降 噪 措 施 或 经 济 补 偿 等 第 326 页

338 环 境 空 气 13 评 价 结 论 (1) 预 测 结 果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在 下 风 向 100m 将 能 达 到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要 求 在 路 面 铺 装 过 程 中, 沥 青 烟 的 产 生 量 相 对 较 小, 同 时 应 采 取 水 冷 措 施, 可 使 沥 青 烟 的 产 生 量 明 显 减 少 且 本 项 目 拟 设 置 的 5 处 施 工 场 地 距 离 沿 线 各 敏 感 点 距 离 较 远 因 此,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注 意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则 沿 线 各 个 敏 感 点 处 的 沥 青 烟 浓 度 均 可 满 足 GB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运 行 期 项 目 沿 线 的 敏 感 点 营 运 期 各 时 段 NO2 日 均 浓 度 NO2 高 峰 小 时 浓 度 均 达 标 分 析 其 原 因, 项 目 因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本 身 较 好, 本 项 目 交 通 量 相 对 较 低, 由 于 对 环 保 的 重 视 技 术 的 进 步 和 清 洁 能 源 的 广 泛 应 用, 机 动 车 辆 单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将 逐 渐 降 低,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项 目 周 边 乡 镇 及 居 民 点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拟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施 工 期 拌 合 站 远 离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上 风 向 200m 以 外, 注 意 工 人 的 劳 动 保 护, 对 施 工 道 路 和 运 输 材 料 道 路 洒 水, 及 时 清 扫 路 面, 运 输 筑 路 材 料 的 车 辆 加 盖 蓬 布, 则 其 不 利 影 响 可 得 到 一 定 的 控 制 营 运 期 道 路 绿 化 区 域 绿 化 树 种 应 选 用 对 NO2 吸 收 效 果 较 好 的 树 种 同 时 应 定 期 对 路 面 进 行 清 扫 固 体 废 物 (1) 在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总 量 400kg/d, 建 议 在 各 驻 地 周 围 建 立 小 型 的 垃 圾 临 时 堆 放 点, 采 取 对 生 活 垃 圾 的 分 类 化 管 理, 聘 请 专 人 定 期 清 除 垃 圾 (2) 项 目 沿 线 观 景 台 驿 站 露 营 地 应 设 垃 圾 桶 收 集 固 体 废 物, 集 中 收 集 后 运 往 附 近 县 城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统 一 处 理 地 下 水 环 境 (1) 通 过 解 析 法 预 测, 工 程 沿 线 隧 道 最 大 涌 水 量 为 3747 m 3 /d, 隧 道 施 工 疏 干 影 响 半 径 最 大 196m (2) 本 项 目 隧 道 的 开 挖 和 修 建 会 在 短 期 内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可 能 会 造 成 局 部 地 下 水 水 位 下 降, 需 要 采 取 一 定 的 防 水 措 施 以 降 低 隧 道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根 据 地 下 水 发 育 区 域 的 隧 道 建 设 经 验, 在 施 工 开 挖 过 程 中, 应 采 取 隧 道 超 前 探 水 和 防 堵 水 措 施, 防 止 因 地 下 水 涌 出 而 造 成 地 下 水 水 位 下 降 的 现 象 发 生 第 327 页

339 13.6 水 土 保 持 13 评 价 结 论 (1) 根 据 贵 州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划 分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的 公 告 ( 黔 府 发 [1998]52 号 ) 文 件, 项 目 所 经 过 的 习 水 县 属 于 贵 州 省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治 理 区 根 据 土 壤 侵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SL ), 公 路 沿 线 地 区 属 于 以 水 力 侵 蚀 为 主 的 西 南 土 石 山 区, 水 土 流 失 容 许 值 为 500t/(km 2.a) (2) 根 据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得 到 以 下 结 论 : 施 工 扰 动 地 表 hm 2, 项 目 挖 方 万 m 3 ( 含 表 土 剥 离 8.74 万 m 3 ), 填 方 万 m 3 ( 含 覆 土 万 m 3 ), 借 方 7.09 万 m 3 ( 外 购 覆 土 7.09 万 m 3 ), 弃 方 万 m 3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土 壤 流 失 总 量 37173t, 背 景 土 壤 流 失 总 量 为 7288t, 新 增 土 壤 流 失 总 量 为 29886t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发 生 的 重 点 时 段 在 施 工 期,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区 域 为 主 线 工 程 慢 行 系 统 弃 渣 场 及 施 工 便 道 (3)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概 算 总 投 资 万 元 ( 主 体 工 程 已 列 万 元, 方 案 新 增 万 元 ), 占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8.01%, 其 中 工 程 措 施 万 元, 植 物 措 施 万 元, 施 工 临 时 措 施 万 元, 独 立 费 用 万 元 ( 包 括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费 万 元, 水 土 保 持 监 理 费 万 元 ), 水 土 保 持 补 偿 费 万 元 (4) 本 方 案 实 施 后 可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83.59hm 2, 整 治 扰 动 土 地 面 积 hm 2, 建 设 植 被 面 积 69.57hm 2,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量 29886t 如 果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按 照 本 方 案 落 实 相 应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至 设 计 水 平 年, 其 扰 动 土 地 整 治 率 可 能 达 到 100%, 水 土 流 失 总 治 理 度 可 能 达 到 100%, 土 壤 流 失 控 制 比 可 能 达 到 1.0, 拦 渣 率 可 能 达 到 99.53%, 林 草 植 被 恢 复 率 可 能 达 到 100%, 林 草 覆 盖 率 可 能 达 到 46.22%, 满 足 水 土 保 持 竣 工 验 收 要 求 13.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公 路 营 运 期 运 输 化 学 危 险 品 车 辆 在 沿 线 敏 感 路 段 发 生 引 起 化 学 污 染 的 事 故 风 险 概 率 较 小, 但 由 概 率 理 论, 这 种 小 概 率 事 件 的 发 生 是 随 机 的 虽 然 从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项 目 全 线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概 率 较 小, 但 是 一 旦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翻 车 泄 漏 事 故, 对 河 流 保 护 区 等 将 造 成 污 染 和 破 坏, 因 此,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减 少 危 险 品 运 输 风 险, 制 定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污 染 风 险 防 治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13.8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项 目 实 施 可 挽 回 环 境 经 济 损 失 万 元, 每 年 ( 按 10 年 ) 用 于 环 保 的 直 接 费 用 / = 万 元, 环 保 费 用 的 经 济 效 益 为 E=149.05, 工 程 的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是 比 较 明 显 的 第 328 页

340 13.9 环 保 投 资 13 评 价 结 论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工 程 一 次 性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约 万 元, 全 部 费 用 占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3.15% 公 众 参 与 本 次 评 价 采 取 问 卷 调 查 公 众 座 谈 网 络 公 示 等 形 式 开 展 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1)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共 调 查 了 7 家 单 位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被 调 查 单 位 均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支 持 率 100% (2)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共 发 放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110 份, 收 回 105 份, 回 收 率 为 95.45%, 100% 的 被 调 查 者 赞 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3) 项 目 第 一 次 及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期 间 ( 均 为 10 个 工 作 日 ), 均 未 收 到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综 合 评 价 结 论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是 遵 义 市 国 省 干 道 改 造 的 重 要 项 目, 同 时 也 是 发 展 黔 北 区 域 经 济 构 建 黔 中 经 济 区 和 成 渝 经 济 区 经 济 走 廊 的 重 要 需 要, 对 促 进 贵 州 省 地 区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该 项 目 符 合 贵 州 省 公 路 网 规 划, 穿 越 部 分 乡 镇 规 划 区 已 取 得 相 关 规 划 局 意 见, 涉 及 的 长 江 上 游 珍 稀 特 有 鱼 类 国 家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已 委 托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专 题 编 制 并 取 得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意 见 项 目 开 发 建 设 和 运 营 将 会 对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居 民 生 产 生 活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只 要 认 真 落 实 本 报 告 书 中 所 提 出 的 减 缓 措 施 和 保 护 措 施, 真 正 落 实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的 三 同 时 制 度, 所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并 降 至 环 境 能 接 受 的 最 低 程 度 综 上, 本 评 价 认 为, 在 落 实 本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建 议 后,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第 329 页

341 第 330 页 13 评 价 结 论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 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2 1.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主 要 结 论... 3 2. 总 则... 4 2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 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2 1.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主 要 结 论... 3 2. 总 则... 4 2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980 号 莞 番 高 速 公 路 桥 头 至 沙 田 段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建 设 单 位 : 东 莞 市 新 远 高 速 公 路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南 京 科 泓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二 О 一 五 年 八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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