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名 称 :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交 通 运 输 法 定 代 表 人 : 边 兴 玉 ( 签 章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 签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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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环 评 单 位 :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环 评 证 书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402 号 二 〇 一 六 年 二 月 济 南
2 项 目 名 称 :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适 用 的 评 价 范 围 : 交 通 运 输 法 定 代 表 人 : 边 兴 玉 ( 签 章 )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 签 章 )
3 前 言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起 点 (K ) 位 于 汀 水 河 西 岸 莒 南 县 与 莒 县 交 界 处, 路 线 一 直 沿 旧 路 布 设, 经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青 松 岭 村 西 夹 古 哨 村, 终 点 位 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与 莒 南 县 交 界 处 的 河 东 区 永 盛 肉 联 厂 处, 与 拟 建 的 G206 威 汕 线 莒 南 官 西 坡 至 河 东 刘 店 子 段 顺 接, 路 线 全 长 km 本 项 目 按 照 交 通 部 颁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JTG B ) 的 规 定, 综 合 考 虑 改 建 工 程 在 路 网 中 的 功 能 布 局 以 及 沿 线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等 因 素, 确 定 本 项 目 采 用 一 级 公 路 标 准, 为 双 向 四 车 道, 设 计 速 度 80 公 里 / 小 时, 路 基 宽 度 25.5 米 本 项 目 路 线 全 长 km, 土 石 方 数 量 为 km 3, 防 护 排 水 数 量 为 km 3 共 设 小 桥 1 座, 长 25m, 涵 洞 6 道, 设 置 平 面 交 叉 7 处 ;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hm 2, 其 中 新 增 用 地 hm 2 本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临 沂 市 十 二 五 期 间 干 线 公 路 发 展 提 出 了 形 成 三 纵 三 横 贯 鲁 南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和 六 带 五 纵 四 横, 三 环 畅 绕 沂 蒙 的 普 通 干 线 公 路 网 的 目 标 本 工 程 是 其 中 六 带 中 的 第 二 带 G206 临 沂 城 区 至 日 照 界, 路 线 走 向 符 合 临 沂 市 干 线 公 路 网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G206 北 连 日 照, 南 接 枣 庄, 是 临 沂 市 连 接 烟 台 潍 坊 枣 庄 徐 州 的 主 要 通 道 之 一 本 项 目 是 G206 在 莒 南 县 境 石 莲 子 镇 内 的 一 段, 起 于 汀 水 河 西 岸 莒 南 县 与 莒 县 交 界 处, 与 G206 日 照 段 公 路 顺 接 ; 终 于 莒 南 县 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交 界 处, 与 拟 建 的 G206 威 汕 线 莒 南 官 西 坡 至 河 东 刘 店 子 段 顺 接, 路 线 总 体 呈 东 北 西 南 走 向 根 据 临 沂 市 交 通 发 展 规 划, 从 改 善 该 地 区 交 通 条 件, 加 快 区 域 经 济 的 发 展 出 发, 对 该 路 段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势 在 必 行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完 善 临 沂 公 路 骨 架 网, 提 高 整 个 公 路 网 的 服 务 水 平 通 行 能 力, 为 全 市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的 良 好 局 面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基 础 支 持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该 项 目 必 须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莒 南 县 城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承 担 该 工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我 院 接 受 委 托 后 立 即 组 织
4 人 员 对 工 程 沿 线 进 行 了 实 地 调 查 工 作, 走 访 了 项 目 所 在 地 各 级 相 关 部 门 以 及 周 围 村 庄 等 在 收 集 本 项 目 相 关 资 料, 现 状 监 测 基 础 上, 编 制 完 成 了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送 审 稿 在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过 程 中 得 到 了 各 级 环 保 部 门 设 计 单 位 的 热 情 指 导 和 大 力 支 持, 在 此 表 示 衷 心 的 感 谢 由 于 水 平 有 限, 报 告 书 中 的 不 妥 之 处, 敬 请 专 家 批 评 指 正 项 目 组 2016 年 2 月 济 南
5 总 论 1 总 论 1.1 项 目 背 景 建 设 必 要 性 及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情 况 项 目 背 景 临 沂 市 为 全 面 提 高 干 线 公 路 综 合 服 务 水 平, 拟 定 了 三 纵 三 横 贯 鲁 豫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和 六 带 五 纵 四 横 三 环 绕 沂 蒙 的 普 通 干 线 公 路 网 的 十 二 五 干 线 公 路 发 展 目 标 积 极 拓 宽 山 东 海 陆 发 展 空 间, 融 入 山 东 半 岛 蓝 色 经 济 区 的 建 设, 利 用 蓝 色 经 济 区 的 诸 多 优 势 来 发 展 临 沂 经 济 G206 北 连 日 照, 南 接 枣 庄, 是 临 沂 市 连 接 烟 台 潍 坊 枣 庄 徐 州 的 主 要 通 道 之 一 本 项 目 是 G206 在 莒 南 县 境 石 莲 子 镇 内 的 一 段, 起 于 汀 水 河 西 岸 莒 南 县 与 莒 县 交 界 处, 与 G206 日 照 段 公 路 顺 接 ; 终 于 莒 南 县 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交 界 处, 与 拟 建 的 G206 威 汕 线 莒 南 官 西 坡 至 河 东 刘 店 子 段 顺 接, 路 线 总 体 呈 东 北 西 南 走 向 根 据 临 沂 市 交 通 发 展 规 划, 从 改 善 该 地 区 交 通 条 件, 加 快 区 域 经 济 的 发 展 出 发, 对 该 路 段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势 在 必 行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完 善 临 沂 公 路 骨 架 网, 提 高 整 个 公 路 网 的 服 务 水 平 通 行 能 力, 为 全 市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的 良 好 局 面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基 础 支 持 本 项 目 作 为 G206 临 沂 城 区 至 日 照 界 段 的 一 部 分, 是 临 沂 市 十 二 五 规 划 中 六 带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对 加 强 了 市 区 与 各 县 区 及 周 边 地 区 的 经 济 文 化 交 流, 实 现 一 小 时 生 活 圈 起 到 至 关 重 要 作 用 为 了 配 合 临 沂 市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实 施, 完 善 临 沂 市 与 周 边 县 市 的 交 通 连 接, 推 进 临 沂 的 城 市 化 建 设, 拟 对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段 进 行 改 建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和 目 的 1 是 利 用 蓝 色 经 济 区 的 诸 多 优 势 发 展 临 沂 经 济 的 需 要 在 黄 三 角 和 蓝 色 经 济 区 两 大 区 域 规 划 上 升 为 国 家 战 略 后, 周 边 城 市 同 样 迎 来 重 要 的 发 展 契 机 为 避 免 被 边 缘 化, 济 南 临 沂 等 城 市 要 积 极 融 入 山 东 半 岛 蓝 色 经 济 区 的 建 设, 紧 紧 抓 住 产 业 链 的 配 套, 力 争 在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等 方 面 与 蓝 色 经 济 区 靠 近, 利 用 蓝 色 经 济 区 的 诸 多 优 势 发 展 临 沂 经 济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为 有 利 扩 大 城 市 规 模, 提 高 经 济 和 人 口 集 聚 能 力, 有 利 于 发 展 临 沂 与 蓝 色 经 济 的 配 套 产 业, 为 临 沂 市 利 用 蓝 色 经 济 的 优 势 发 展 独 特 的 临 沂 经 济 产 业 奠 定 基 础 2 是 改 善 区 域 路 网 等 级 结 构, 提 高 通 达 深 度 和 服 务 功 能, 全 面 提 高 交 通 网 络 的 整 体 水 平 和 综 合 服 务 功 能 的 需 要 1-1
6 总 论 目 前,G206 在 临 沂 境 内 除 本 项 目 与 本 项 目 终 点 顺 接 的 G206 莒 南 官 西 坡 至 河 东 刘 店 子 段 外, 其 余 路 段 均 已 修 建 为 一 级 公 路 而 且 日 照 已 完 成 日 照 境 内 提 升 改 造 的 前 期 工 作, 本 段 老 路 成 为 全 线 的 瓶 颈 路 段, 该 路 段 交 通 量 已 大 大 超 过 二 级 公 路 的 最 大 通 行 能 力, 严 重 制 约 了 G206 的 整 体 运 输 水 平 因 此, 根 据 临 沂 市 交 通 发 展 规 划, 从 改 善 该 地 区 交 通 条 件, 加 快 区 域 经 济 的 发 展 出 发, 对 该 路 段 进 行 改 造 不 仅 势 在 必 行, 而 且 也 非 常 迫 切 3 是 促 进 区 域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和 带 动 旅 游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G206 临 沂 段 具 有 得 天 独 厚 的 地 热 优 势, 具 有 中 国 地 热 城 之 殊 荣 利 用 地 热 资 源, 临 沂 市 充 分 发 展 温 泉 休 闲 文 化, 建 立 起 以 知 春 湖 度 假 村 汤 头 观 唐 苑 温 泉 度 假 区 等 为 代 表 的 突 出 温 泉 文 化 特 色 的 旅 游 区, 推 动 了 临 沂 地 热 资 源 的 合 理 开 发 与 保 护, 提 升 了 城 市 整 体 形 象, 促 进 了 当 地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另 外, 临 沂 自 然 风 光 秀 美, 历 史 人 文 厚 重, 旅 游 资 源 分 布 广 泛, 类 型 齐 全 近 年 来, 临 沂 市 围 绕 着 " 绿 色 沂 蒙 红 色 风 情 文 韬 武 略 地 质 奇 观 " 四 大 主 题 建 设 了 一 批 特 色 旅 游 景 区 和 精 品 线 路 " 红 色 风 情 " 是 临 沂 的 最 大 优 势, 以 " 红 色 风 情 " 为 主 题, 建 设 了 孟 良 崮 战 役 纪 念 地 沂 蒙 革 命 历 史 博 物 馆 八 路 军 115 师 司 令 部 旧 址 暨 省 政 府 成 立 纪 念 地 旅 游 区 新 四 军 军 部 旧 址 等 红 色 旅 游 景 区 10 家 ; 临 沂 被 纳 入 全 国 三 十 条 红 色 旅 游 精 品 线 路, 被 列 为 全 国 8 个 红 色 旅 游 重 点 城 市 之 一 本 项 目 的 改 建, 将 促 进 沿 线 旅 游 资 源 的 开 发, 从 而 带 动 临 沂 市 旅 游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4 符 合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关 于 下 达 2015 年 普 通 国 省 道 瓶 颈 路 段 改 造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计 划 的 通 知 根 据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文 件 ( 鲁 交 规 划 [2015]71 号 ), 省 厅 编 制 了 2015 年 普 通 国 道 瓶 颈 路 段 改 造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计 划, 共 37 个 项 目 1071 公 里, 总 投 资 约 313 亿 元, 本 项 目 为 临 沂 市 公 路 局 上 报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的 普 通 国 省 道 瓶 颈 路 段 改 造 项 目, 目 建 设 符 合 2015 年 普 通 国 道 瓶 颈 路 段 改 造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计 划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第 一 类 鼓 励 类 : 二 十 四 2 国 省 干 线 改 造 升 级 该 项 目 为 国 道 干 线 的 改 建 升 级, 为 鼓 励 类,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要 求 1-2
7 总 论 与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符 合 性 分 析 为 了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确 保 治 污 减 排 任 务 的 完 成 和 生 态 环 境 的 进 一 步 好 转,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以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的 形 式 发 布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根 据 该 文 件, 本 小 节 着 重 论 述 本 项 目 建 设 与 之 相 对 应 的 符 合 性, 具 体 见 表 表 改 建 项 目 建 设 与 131 号 文 符 合 性 一 览 表 一 是 否 符 合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原 则 选 项 ( 一 ) 是 否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 是 否 ( 二 ) 是 否 符 合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生 态 保 护 规 划 和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是 否 ( 三 ) 是 否 无 污 染 物 排 放 或 者 污 染 物 排 放 不 影 响 当 地 治 污 减 排 任 务 的 完 成 是 否 ( 四 ) 污 染 物 是 否 能 够 达 标 排 放 是 否 ( 五 ) 项 目 选 址 选 线 是 否 不 在 禁 批 和 限 批 的 范 围 之 内 是 否 二 是 否 存 在 企 业 限 批 情 况 是 否 三 是 否 在 省 环 保 厅 规 定 的 局 部 禁 批 或 限 批 范 围 之 内 选 项 ( 二 ) 是 否 属 于 毗 邻 居 民 区 的 化 工 等 有 环 境 风 险 的 项 目 是 否 ( 四 ) 是 否 处 于 南 水 北 调 和 小 清 河 大 堤 两 侧 5 公 里 之 内 ; 是 否 有 污 水 排 放 是 否 是 否 ( 五 ) 是 否 处 在 因 执 行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存 在 问 题 而 被 限 批 的 园 区 是 否 ( 六 ) 是 否 处 在 全 省 重 点 河 流 水 环 境 质 量 未 达 到 省 环 保 厅 确 定 的 年 度 改 善 目 标 的 河 流 两 侧 5 公 里 之 内 ; 是 否 有 污 水 排 放 是 否 是 否 四 是 否 在 省 环 保 厅 规 定 的 区 域 限 批 范 围 之 内 选 项 ( 一 ) 是 否 建 在 连 续 2 年 未 完 成 治 污 减 排 任 务 的 县 ( 市 区 ) 是 否 ( 二 ) 是 否 建 在 严 重 违 反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县 ( 市 区 ) 是 否 ( 三 ) 是 否 建 在 2008 年 上 半 年 仍 未 完 成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的 县 ( 市 区 ) 是 否 ( 四 ) 是 否 建 在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成 后 1 年 内 污 水 处 理 率 达 不 到 60% 的 县 ( 市 区 ) 是 否 ( 五 ) 是 否 建 在 污 染 严 重 防 治 不 力 的 设 区 市 或 县 ( 市 区 ) 是 否 由 表 可 见,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属 于 企 业 限 批, 不 属 于 局 部 禁 批 或 限 批, 亦 不 属 于 区 域 限 批 本 项 目 满 足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原 则 的 要 求 与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文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山 东 省 环 保 厅 下 发 了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 本 项 目 与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文 件 的 符 合 性 见 表
8 总 论 表 本 项 目 与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文 件 相 符 性 分 析 原 则 具 体 要 求 改 建 工 程 情 况 符 合 性 一 基 本 原 则 ( 一 ) 实 施 主 体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作 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主 体, 应 按 照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要 求, 公 开 公 正 客 观 规 范 地 开 展 工 作 受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不 得 再 委 托 任 何 第 三 方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建 设 单 位 按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要 求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符 合 已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在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 二 ) 调 查 方 案 时, 要 按 照 办 法 要 求 制 定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方 案, 并 征 得 当 地 县 级 以 上 环 保 部 门 同 意 后 实 施 法 制 定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方 案, 并 征 得 区 符 合 县 环 保 局 同 意 后 实 施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在 作 公 众 调 查 时, 要 做 到 公 众 调 查 表 发 放 的 代 表 性 和 覆 盖 性, 对 于 搬 迁 范 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涉 及 的 所 有 住 户 应 逐 户 进 行 调 查 ; 对 于 评 价 本 次 问 卷 发 放 涵 盖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村 庄,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 三 ) 调 查 范 围 范 围 内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的 公 众, 按 不 少 于 当 地 常 住 人 口 的 10% 比 例 进 行 调 查 ; 被 征 求 意 见 的 对 象 必 须 包 括 可 能 受 到 建 设 项 目 影 响 的 内 共 有 582 户, 本 次 调 查 问 卷 发 放 100 符 合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代 表 份, 占 17.2%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应 包 括 以 下 基 本 内 容 : ( 一 )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了 解 程 度 ; ( 二 ) 对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 ( 三 )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 ( 四 )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 ( 五 ) 对 声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 ( 六 ) 对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 ( 七 ) 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 ( 四 ) 调 查 内 容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问 卷 已 涵 盖 所 述 内 容 符 合 ( 八 ) 对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措 施 的 认 可 程 度 ; ( 九 ) 对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的 认 可 程 度 ; ( 十 ) 对 搬 迁 占 用 土 地 经 济 补 偿 的 接 受 程 度 ; ( 十 一 ) 对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的 认 可 程 度 ; ( 十 二 ) 对 项 目 建 设 最 关 心 的 问 题 ; ( 十 三 ) 是 否 同 意 项 目 建 设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应 按 照 办 法 规 定, 在 环 评 工 作 开 展 前 和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报 送 环 保 部 门 审 批 前, 除 按 规 定 在 建 评 价 范 围 内 所 有 的 村 委 会 ( 社 区 居 委 会 )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主 要 媒 体 分 别 发 布 公 告 外, 还 应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所 有 的 村 委 会 ( 社 区 居 委 会 ) 公 告 栏 处 张 贴 信 息 公 告, 设 立 公 众 意 见 公 告 栏 处 均 已 张 贴 信 息 公 告 ; 公 告 时 间 严 ( 五 ) 信 息 公 告 调 查 资 料 发 放 点 信 息 公 告 必 须 包 含 办 法 第 八 条 第 九 条 要 求 的 全 部 内 容 每 次 公 告 时 间 不 少 于 10 天, 确 保 受 影 响 的 公 众 全 面 获 悉 建 设 项 目 信 息 第 二 次 公 告 期 间, 应 对 第 一 次 公 告 时 公 格 按 照 规 定 进 行 符 合 众 所 关 注 的 问 题 和 有 关 意 见 建 议 进 行 反 馈, 作 出 解 释 和 说 明 1-4
9 总 论 ( 六 ) 调 查 意 见 使 用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应 将 两 次 征 求 的 公 众 意 见 纳 入 环 评 报 告 书 公 众 参 与 章 节 中, 并 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原 始 资 料 存 档 备 查 征 求 的 公 众 意 见 已 纳 入 第 13 章 公 众 参 与 章 节 符 合 省 环 保 厅 审 批 的 建 设 项 目, 须 由 县 级 以 上 环 保 部 门 对 其 公 众 参 与 ( 七 ) 调 查 意 见 的 核 查 调 查 问 卷 真 实 性 进 行 核 查, 并 出 具 核 查 证 明 文 件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审 核 受 理 中 心 在 建 设 项 目 评 估 过 程 中 应 随 机 抽 取 不 少 于 10 份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核 查 其 真 实 性 经 核 实, 凡 与 实 际 调 查 情 况 一 致 性 低 于 80% 的, 必 须 重 新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莒 南 县 环 保 局 已 对 本 项 目 调 查 问 卷 真 实 性 进 行 核 实 符 合 与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为 增 加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的 规 范 性, 提 高 行 政 服 务 效 能, 山 东 省 环 保 厅 制 定 了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本 项 目 与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件 的 符 合 性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与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件 相 符 性 分 析 原 则 具 体 要 求 改 建 工 程 情 况 符 合 性 一 基 本 原 则 ( 一 ) 建 设 项 目 1. 实 行 审 批 制 的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必 须 取 得 发 展 改 革 等 项 目 审 批 部 门 立 项 和 环 评 审 批 程 序 规 的 项 目 建 议 书 批 复 2. 实 行 核 准 制 的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可 直 接 申 请 办 理 改 建 工 程 属 于 审 批 制 的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符 合 定 3. 实 行 备 案 制 的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必 须 取 得 备 案 手 续 ( 二 )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的 必 备 条 件 认 真 落 实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改 建 工 程 满 足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要 求 符 合 1. 实 施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与 规 划 环 评 联 动 机 制 ( 三 ) 项 目 建 设 与 规 划 环 评 相 协 调 的 要 求 2. 各 类 园 区 必 须 依 法 开 展 规 划 环 评 工 作, 并 将 规 划 环 评 结 论 及 审 查 意 见 要 求 作 为 审 批 入 园 建 设 项 目 的 重 要 依 据 3. 行 业 或 园 区 规 划 变 更 应 及 时 履 行 规 划 环 评 手 续 4. 重 点 行 业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进 入 工 业 园 区 5. 已 建 成 的 上 述 重 点 行 业 项 目 未 进 入 园 区 的, 应 尽 快 迁 入, 否 则 对 属 于 公 路 改 建 基 础 设 施 项 目, 符 合 要 求 符 合 其 改 扩 建 项 目 不 予 审 批 1. 所 有 新 扩 改 建 设 项 目, 均 应 在 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中 设 置 环 本 次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评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专 题 章 节 价 章 节 包 含 项 目 的 环 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要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对 新 扩 改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境 风 险 源 识 别 环 境 ( 四 ) 加 强 环 境 险 源 识 别 环 境 风 险 预 测 选 址 及 敏 感 目 标 防 范 措 施 等 如 实 做 出 风 险 预 测 选 址 及 敏 风 险 管 理 的 评 价, 提 出 科 学 的 预 警 监 测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感 目 标 防 范 措 施 等 符 合 要 求 3. 凡 未 按 规 定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或 预 警 监 测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和 如 实 做 出 评 价, 提 出 应 急 预 案 经 审 查 部 符 合 要 求 的, 环 保 部 门 不 得 审 批 该 建 设 项 目 了 科 学 可 行 的 预 警 监 4. 所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储 存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必 须 在 依 法 规 划 的 专 测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措 门 区 域 内, 方 可 进 行 相 关 环 评 工 作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1-5
10 总 论 1. 对 国 家 明 令 淘 汰 禁 止 建 设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坚 决 杜 绝 已 被 淘 汰 的 项 目 以 所 谓 技 术 改 造 拉 动 内 需 为 名 义 上 项 目 2. 对 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大, 高 能 耗 高 物 耗 高 水 耗 项 目, 其 环 评 文 件 必 须 在 产 业 规 划 环 评 通 过 后 方 可 进 行 环 评 审 查 工 作, 污 染 物 不 能 改 建 工 程 属 于 产 业 结 达 标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予 审 批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中 鼓 ( 五 ) 建 设 项 目 3. 对 于 环 境 质 量 不 能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区 要 求 没 有 完 成 减 排 任 务 的 企 励 类 行 业 审 批 的 限 制 业 的 建 设 项 目 没 有 总 量 指 标 的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项 目 建 设 位 置 不 在 饮 符 合 性 要 求 4. 对 于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缓 冲 区 内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自 用 水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与 供 水 设 施 和 保 护 水 源 无 关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有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区 内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准 保 护 区 内 新 建 扩 建 可 能 污 染 水 体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改 建 迁 建 建 设 项 目 不 得 增 加 排 污 量 其 他 涉 及 到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以 及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区 的 建 设 项 目 要 从 严 把 握 ( 六 ) 区 域 流 域 和 企 业 限 批 要 求 1. 区 域 限 批 或 从 严 审 批 2. 流 域 限 批 或 从 严 审 批 3. 企 业 从 严 审 批 改 建 工 程 不 属 于 上 述 限 批 范 围 内 符 合 1. 南 水 北 调 核 心 保 护 区 外 延 15 公 里 之 内 有 污 水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15 公 里 之 外 有 污 水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通 过 治 用 保 实 现 区 域 污 水 资 源 化 并 做 到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有 所 削 减 ( 七 ) 南 水 北 调 2.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涉 及 重 金 属 排 放 危 险 化 学 品 等 对 水 源 地 改 建 工 程 不 在 南 水 北 流 域 的 有 关 造 成 严 重 安 全 隐 患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调 核 心 保 护 区 外 延 15 符 合 要 求 3. 沿 线 区 域 内 不 得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污 染 严 重 的 项 目 公 里 之 内 4. 南 水 北 调 流 域 其 行 政 辖 区 内 的 重 点 河 流 水 环 境 质 量 未 达 到 省 环 保 厅 确 定 的 年 度 改 善 指 标 的, 对 增 加 废 水 排 放 及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的 新 上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二 重 点 行 业 其 它 原 则 1. 涉 及 重 金 属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项 目 必 须 按 照 国 家 和 省 重 金 属 污 染 综 合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要 求 严 格 把 关, 必 须 有 市 一 级 区 域 产 业 布 局 规 划, 重 点 区 域 还 必 须 有 市 一 级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其 规 划 必 须 通 过 规 划 环 评 审 批 ( 一 ) 涉 及 重 金 属 排 放 2. 遵 循 按 照 以 大 代 小 以 新 带 老 以 及 新 增 产 能 与 淘 汰 产 能 等 量 置 换 或 减 量 置 换 原 则, 明 确 具 体 的 重 金 属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的 替 代 来 不 涉 及 符 合 源, 并 经 省 环 保 厅 确 认 指 标, 实 现 非 重 点 区 域 重 金 属 污 染 物 新 增 排 放 量 零 增 长, 重 点 区 域 重 金 属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减 排 达 到 规 划 目 标 要 求 3. 要 科 学 确 定 涉 及 重 金 属 排 放 项 目 的 环 境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4. 对 涉 及 铅 等 重 金 属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项 目 选 址, 市 县 环 保 部 门 应 出 1-6
11 总 论 具 预 审 意 见 5. 对 废 弃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实 行 集 中 处 理 制 度, 废 弃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集 中 处 理 场 应 当 符 合 全 省 废 弃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收 集 与 处 理 发 展 规 划 和 当 地 工 业 区 设 置 规 划 ( 二 ) 造 纸 等 高 耗 水 行 业 造 纸 行 业 必 须 符 合 省 级 造 纸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和 规 划 环 评 不 属 于 符 合 1. 原 则 上 不 再 审 批 未 列 入 已 颁 布 行 业 专 项 规 划 且 未 通 过 专 项 规 划 环 评 的 项 目 ( 三 )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2. 项 目 涉 及 消 耗 臭 氧 层 物 质 的 生 产 销 售 使 用 和 进 出 口 等 活 动 的, 在 建 设 单 位 取 得 生 产 或 者 使 用 配 额 许 可 证 前, 不 得 审 批 其 环 评 文 件 不 属 于 符 合 3. 搬 迁 项 目 应 对 原 址 进 行 污 染 清 除 和 生 态 恢 复 4. 不 得 审 批 1,1,1- 三 氯 乙 烷 四 氯 化 碳 和 甲 基 溴 生 产 装 置 ( 四 ) 印 染 及 染 必 须 实 行 集 中 供 热 和 污 染 物 的 集 中 处 理 不 属 于 料 行 业 ( 五 ) 农 药 行 业 原 则 上 不 再 审 批 未 列 入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项 目 不 属 于 符 合 符 合 1. 新 建 涉 煤 项 目 逐 步 试 行 煤 炭 等 量 替 代, 火 电 行 业 的 总 量 指 标 实 行 行 业 控 制, 全 省 统 一 调 配 使 用 ( 六 ) 热 电 行 业 2. 项 目 建 设 应 符 合 市 级 以 上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编 制 的 热 电 联 产 和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发 电 专 项 规 划 ; 在 已 有 热 电 厂 的 供 热 范 围 内, 不 重 复 不 属 于 符 合 规 划 建 设 企 业 自 备 热 电 厂 ; 除 大 型 石 化 化 工 钢 铁 和 造 纸 等 企 业 外, 限 制 为 单 一 企 业 服 务 的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建 设 1.2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规 及 政 策 依 据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实 施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实 施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 实 施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法 ( 实 施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 实 施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洪 法 ( 实 施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渔 业 法 ( 第 二 次 修 正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乡 规 划 法 ( 实 施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 实 施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修 订 ); 1-7
12 总 论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修 订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实 施 );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实 施 细 则 ( 修 订 );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实 施 细 则 ( 修 订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路 法 ( 修 订 ); (1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法 ( 修 订 ); (1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森 林 法 ( 修 订 ); (1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 修 订 ); (1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矿 产 资 源 法 ( 修 订 后 实 施 ); (2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 修 订 ); (2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 物 保 护 法 ( 修 订 ); (2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 颁 布 ); (2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洪 法 ( 修 订 ); (2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河 道 管 理 条 例 (1988 年 6 月 5 日 国 务 院 第 七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实 施 ); (2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自 然 保 护 区 条 例 (1994 年 10 月 9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167 号 发 布 ); (26) 全 国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纲 要 国 发 [2000]38 号 ; (27) 全 国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规 划 国 发 [1998]36 号 ; (28) 基 本 农 田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257 号 ( 修 订 ); (29)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规 定 水 保 [2001]12 号 文 ( 实 施 ); (30) 关 于 公 路 铁 路 ( 含 轻 轨 ) 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环 境 噪 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环 发 [2003]94 号 ( 实 施 ); (31) 公 路 安 全 保 护 条 例 国 务 院 第 593 号 令 ( 实 施 ); (32) 关 于 加 强 公 路 规 划 和 建 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发 [2007]184 号 ; (33) 全 国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 环 境 保 护 部 和 中 国 科 学 院 联 合 编 制 2008 年 7 月 18 日 正 式 发 布 ); (34) 交 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交 通 部 2003 第 5 号 令 ( 实 施 ); (35) 关 于 在 公 路 建 设 中 实 行 最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的 若 干 意 见 ( 交 公 路 发 [2004]
13 总 论 号 ); (3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1998]253 号 ( 实 施 ); (3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实 施 ); (38)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的 若 干 意 见 国 务 院 发 [2005]22 号 文 (2005.7); (39)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国 发 [2005]39 号 文 ( ); (40)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环 发 2006[28 号 ]( ); (41)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及 2013 修 订 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第 9 号 ; (42)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环 发 [2010]7 号 ( 实 施 ); (43)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改 善 城 乡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指 导 意 见 环 发 [2010]144 号 文 ( 实 施 ); (44)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45)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46)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国 土 资 源 部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国 土 资 发 [2012]98 号 ; (47) 山 东 省 水 利 厅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审 批 管 理 的 意 见 鲁 水 政 字 [2012]7 号 ( 实 施 ) 山 东 省 及 临 沂 市 有 关 政 策 等 依 据 (1) 山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修 订 ); (2)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 ); (3) 山 东 省 农 业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 ); (4) 山 东 省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与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 ); (5) 山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物 污 染 防 治 法 > 办 法 ( 山 东 省 第 九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20 次 会 议 通 过 ); (6) 山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办 法 (2002 年 9 月 28 日 山 东 省 第 九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 (7) 山 东 省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00 年 10 月 26 日 山 东 省 第 九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17 次 会 议 通 过 ); 1-9
14 总 论 (8) 山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办 法 ( 实 施 ) (9)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贯 彻 国 发 [2005]39 号 文 件 进 一 步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发 [2006]72 号 ); (10)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三 同 时 管 理 通 知 ( 鲁 政 办 发 [2006]60 号 ); (11)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鲁 政 发 [2007]39 号 ); (12)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的 具 体 操 作 程 序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2007]147 号 ); (13)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 (14)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2007]108 号 ); (15) 山 东 省 地 面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方 案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2000 年 3 月 21 日 以 鲁 政 字 [2000]86 号 文 批 准 ); (16) 山 东 省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实 施 ); (17)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的 通 知 鲁 环 发 [2010]42 号 ; (18) 关 于 从 严 审 批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通 知 (2010 年 5 月 26 日, 鲁 环 发 [2010]50 号 ); (19)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 (20) 关 于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2009 年 11 月 23 日, 鲁 环 发 [2009]80 号 ); (21) 关 于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审 批 管 理 的 意 见 ( 鲁 水 政 字 [2012]7 号 ); (22)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 (23)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2]509 号 ); (24) 山 东 省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条 例 (2004 年 7 月 1 日 起 实 施 ); (25)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 (26)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 山 东 生 态 省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 的 通 知 ( 鲁 政 发 [2003]119 号 ); (27) 关 于 调 整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预 申 报 范 围 的 通 知 (2010 年 5 月 20 日, 鲁 环 发 [2010]47 号 ); 1-10
15 总 论 (28)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工 程 山 东 段 水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 (29) 山 东 省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水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 (30) 山 东 省 公 路 水 路 交 通 运 输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31) 山 东 省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2012 年 3 月 1 日 ; (32)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 山 东 省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鲁 环 发 [2010] 32 号 ; (33)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山 东 省 征 地 区 片 综 合 地 价 标 准 的 批 复 鲁 政 字 [2012]288 号 ; (34)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林 地 保 护 利 用 规 划 ( 年 ) 的 通 知 鲁 政 发 号 ; (35) 山 东 省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规 划 ; (36)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和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一 期 ( 年 )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鲁 政 发 号 ); (37)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 鲁 政 发 号 ); (38)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生 态 省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的 通 知 ( 鲁 政 发 号 ); (39)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立 项 计 划 的 通 知 鲁 交 规 划 [2014]7 号 ; (40) 山 东 省 公 路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 (41) 年 临 沂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42) 临 沂 市 干 线 公 路 网 十 二 五 规 划 及 远 景 目 标 规 划 ; (43) 年 莒 南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44) 莒 南 县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45) 莒 南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十 二 五 交 通 运 输 发 展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规 范 和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技 术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总 纲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 ); 1-11
16 总 论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8)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JTG B ); (9)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JTG B ); (10) 公 路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JTG B ); (11) 关 于 批 准 发 布 <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指 标 > 的 通 知 建 标 [2011]124 号 ; (12) 水 土 保 持 综 合 治 理 技 术 规 范 (GB/T ); (13)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护 方 案 技 术 规 范 (GB ); (14)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技 术 规 范 - 公 路 (HJ )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文 件 (1)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2) 地 质 灾 害 危 险 性 评 估 报 告 ; (3)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 (4)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委 托 书 ( 附 件 一 ); (5) 环 评 内 容 确 认 的 承 诺 函 ( 附 件 二 ); (6) 莒 南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的 关 于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 附 件 三 ); (7) 莒 南 县 规 划 局 出 具 的 关 于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选 址 的 审 查 意 见 ( 附 件 四 ); (8) 莒 南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出 具 的 取 土 场 利 用 证 明 ( 附 件 五 ); (9) 公 众 参 与 证 明 ( 附 件 六 ); (10) 北 京 建 达 道 桥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交 通 量 ( 附 件 七 ); (11) 莒 南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的 关 于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问 卷 真 实 性 的 核 查 证 明 ( 附 件 八 ); (12)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关 于 下 达 2015 年 普 通 国 省 道 瓶 颈 路 段 改 造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计 划 的 通 知 ( 附 件 九 ); 1-12
17 总 论 (13)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关 于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 附 件 十 ); (14)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技 术 评 估 会 专 家 名 单 ( 附 件 十 一 ) 1.3 评 价 目 的 通 过 本 环 评 工 作, 拟 达 到 如 下 目 的 : ( 一 ) 通 过 对 改 建 工 程 评 价 区 现 场 调 研 和 资 料 收 集, 全 面 的 和 系 统 的 掌 握 评 价 区 自 然 地 理 社 会 经 济 和 环 境 概 况, 了 解 莒 南 县 发 展 规 划 情 况 ( 二 ) 以 现 状 环 境 监 测 为 依 据, 了 解 评 价 区 大 气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噪 声 生 态 环 境 等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 三 ) 以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为 评 价 时 段, 采 用 规 范 的 评 价 方 法, 分 别 分 析 改 建 工 程 各 时 段 对 评 价 区 各 类 环 境 要 素 的 影 响 程 度, 重 点 作 好 沿 线 敏 感 点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 四 ) 将 改 建 工 程 建 设 特 征 与 评 价 区 环 境 现 状 有 机 结 合,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污 染 防 治 和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或 建 议, 结 合 预 测 评 价 结 果, 明 确 对 敏 感 点 应 采 取 的 保 护 措 施 ( 五 ) 广 泛 开 展 改 建 工 程 沿 线 的 公 众 参 与, 使 项 目 建 设 的 决 策 过 程 更 加 民 主, 避 免 因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 含 运 营 ) 产 生 不 可 逆 的 环 境 和 社 会 问 题, 同 时, 将 改 建 工 程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置 于 公 众 的 有 效 监 督 之 下, 有 利 于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 六 ) 从 政 策 地 方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和 环 境 保 护 等 角 度, 综 合 分 析 改 建 工 程 选 线 的 合 理 性, 为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和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管 理 提 供 必 要 的 依 据 1.4 评 价 工 作 原 则 评 价 重 点 1 评 价 工 作 原 则 按 照 线 路 走 向, 结 合 沿 线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结 果 遥 感 解 译 结 果 和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确 定 环 境 敏 感 点, 贯 穿 以 点 为 主 点 线 结 合 再 反 馈 全 线 的 原 则,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2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1) 以 施 工 期 影 响 评 价 为 重 点 ; (2) 以 工 程 建 设 对 占 用 以 耕 地 及 生 态 恢 复 等 为 重 点 的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3) 以 运 营 期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评 价 为 重 点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5 评 价 程 序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主 要 划 分 为 三 个 阶 段, 第 一 阶 段 为 资 料 收 集 分 类 和 筛 选, 1-13
18 总 论 第 二 阶 段 为 环 境 现 状 调 研 和 监 测, 第 三 阶 段 为 资 料 分 析 预 测 评 价 编 制 报 告 书 改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见 图 接 受 委 托 收 集 资 料 分 类 筛 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山 东 省 地 方 法 规 条 例 公 路 建 设 有 关 规 定 规 范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第 一 阶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公 众 参 与 明 确 评 价 因 子 等 级 范 围 工 程 分 析 等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研 大 气 地 表 水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等 级 等 确 定 改 建 公 路 分 析 第 二 阶 段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结 论 报 告 书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预 测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预 测 噪 声 现 状 评 价 预 测 主 要 结 论 第 三 阶 段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预 测 减 缓 或 防 治 影 响 的 措 施 建 议 编 制 报 告 书 提 交 审 查 图 改 建 公 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示 意 图 1-14
19 总 论 1.6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和 评 价 因 子 的 筛 选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通 过 对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沿 线 现 状 的 踏 勘 调 研 初 测 和 对 已 建 成 的 公 路 建 设 施 工 过 程 中 和 通 车 运 营 后 对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的 类 比 调 查 和 分 析, 对 该 工 程 建 设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如 下 : (1) 工 程 设 计 期 改 建 工 程 线 位 的 布 设 将 涉 及 永 久 性 和 临 时 性 占 用 主 要 有 耕 地 林 地 拆 迁 水 泥 坪 等, 对 土 地 利 用 居 民 生 活 及 自 然 景 观 将 有 一 定 影 响 (2)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有 施 工 机 械 及 运 输 筑 路 材 料 废 土 等 车 辆 的 噪 声 影 响 ; 施 工 机 械 柴 油 燃 烧 沥 青 烟 和 运 输 车 辆 的 扬 尘 对 空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 冲 洗 机 械 设 备 和 物 料 的 废 水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废 水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 施 工 车 辆 还 会 打 破 原 来 公 路 的 交 通 秩 序, 使 交 通 不 便, 事 故 可 能 性 增 加, 桥 梁 施 工 可 能 引 起 河 流 水 质 变 化 ; 改 建 工 程 本 身 对 现 有 土 壤 植 被 的 影 响 ; 因 工 程 建 设 用 地 对 社 会 环 境 的 影 响 等 方 面 在 这 几 方 面 的 影 响 中 有 暂 时 的, 也 有 永 久 的, 有 可 恢 复 的, 也 有 不 可 恢 复 的, 影 响 的 程 度 也 不 尽 相 同 (3) 工 程 建 成 营 运 期 营 运 期 主 要 环 境 污 染 源 为 道 路 上 行 驶 的 各 种 机 动 车 辆,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过 往 车 辆 的 噪 声 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汽 车 尾 气 对 空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桥 梁 径 流 污 水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危 险 品 运 输 可 能 发 生 的 风 险 事 故 对 环 境 也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见 表 1.6-1~ 表
20 总 论 环 评 因 素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选 线 桥 位 桥 型 选 线 路 基 设 计 选 线 通 道 设 置 表 影 响 性 质 长 期 不 可 逆 不 利 长 期 不 可 逆 不 利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长 期 不 可 逆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改 建 工 程 设 计 期 主 要 环 境 因 素 识 别 环 境 影 响 简 析 路 线 穿 越 村 庄, 靠 近 多 个 村 庄 重 要 环 境 敏 感 点, 从 而 使 其 受 到 交 通 噪 声 及 汽 车 尾 气 的 污 染 线 位 上 跨 越 一 条 河 沟, 跨 河 桥 梁 桥 位 桥 型 施 工 方 式 的 选 择 和 桥 梁 排 水 构 筑 物 的 设 计 将 可 能 对 上 述 水 体 功 能 产 生 影 响 项 目 沿 线 分 布 有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选 线 路 基 设 计 等 将 导 致 耕 地 经 济 园 林 等 的 数 量 损 失 征 地 拆 迁, 影 响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通 道 数 量 不 足 或 通 道 位 置 形 式 设 置 不 合 理, 不 利 于 减 缓 由 公 路 带 来 的 阻 隔 影 响, 影 响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环 评 因 素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水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及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扬 尘 及 沥 青 烟 气 施 工 生 活 及 生 产 废 水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水 土 流 失 拆 迁 阻 隔 影 响 增 加 就 业 表 影 响 性 质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短 期 可 逆 不 利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短 期 不 利 可 逆 长 期 短 期 不 利 可 逆 有 利 短 期 可 逆 改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环 境 影 响 简 析 1 本 项 目 施 工 中 机 械 较 多,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等 施 工 噪 声 属 突 发 性 非 稳 态 噪 声 源,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 2 工 程 几 乎 所 有 的 筑 路 材 料 将 通 过 汽 车 运 输, 其 交 通 噪 声 将 影 响 沿 线 声 环 境 1 粉 状 物 料 的 运 输 装 卸 堆 放 等 过 程 中 有 大 量 粉 尘 散 逸 到 周 围 大 气 中 ;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在 施 工 道 路 上 行 驶 导 致 的 扬 尘 ; 2 沥 青 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沥 青 烟 气 中 含 有 THC 苯 并 芘 等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1 桥 梁 建 设 施 工 工 艺 不 当 或 施 工 管 理 不 强, 产 生 的 施 工 弃 渣 机 械 油 污 泥 浆 施 工 物 料 等 受 雨 水 冲 刷 入 河 等 情 况 将 影 响 水 质 ; 2 施 工 现 场 砂 石 材 料 的 冲 洗 废 水 1 工 程 临 时 用 地 减 少 了 当 地 的 耕 地 总 量 林 地 数 量, 公 路 的 施 工 管 理 不 当, 将 破 坏 用 地 范 围 外 的 植 被, 对 当 地 的 农 业 生 态 造 成 影 响 ; 2 改 建 工 程 施 工 将 增 加 区 域 的 水 土 流 失 量 1 被 征 地 居 民 的 生 活 和 生 产 会 受 到 一 定 程 度 的 干 扰, 如 果 安 置 不 当 还 会 造 成 其 生 活 质 量 下 降, 并 长 期 受 到 影 响 ; 2 施 工 影 响 沿 线 群 众 的 出 行 和 安 全 ; 3 增 加 沿 线 群 众 的 就 业 机 会 1-16
21 总 论 表 营 运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环 境 因 素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影 响 性 质 环 境 影 响 简 析 声 环 境 交 通 噪 声 长 期 不 可 逆 不 利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沿 线 一 定 范 围 内 居 民 区, 影 响 人 群 健 康, 干 扰 正 常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环 境 空 气 汽 车 尾 气 路 面 扬 尘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长 期 不 利 不 可 逆 短 期 不 利 可 逆 l 汽 车 尾 气 中 二 氧 化 氮 排 放 量 较 大, 是 汽 车 尾 气 影 响 公 路 沿 线 空 气 质 量 的 主 要 因 子 ; 2 项 目 营 运 后 路 面 扬 尘 比 较 轻 微 ; 3 装 载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因 交 通 事 故 泄 漏 滴 漏 危 险 品 后 产 生 严 重 的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但 事 故 概 率 较 低 水 环 境 路 面 桥 面 径 流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长 期 不 可 逆 不 利 短 期 不 利 可 逆 l 降 雨 冲 刷 路 面 桥 面 产 生 的 道 路 径 流 污 水 排 入 河 流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 2 装 载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因 交 通 事 故 泄 漏 滴 漏 或 翻 入 河 流 后 产 生 严 重 的 水 污 染, 但 事 故 概 率 极 低 社 会 环 境 提 高 运 输 效 率 促 进 公 路 经 济 发 展 长 期 有 利 不 可 逆 l 改 善 区 域 交 通 现 状, 便 于 产 品 交 换 和 经 济 贸 易, 用 于 促 进 文 化 交 流 和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 2 可 能 由 于 通 道 设 置 不 足 对 沿 线 群 众 产 生 阻 隔 影 响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的 确 定 按 照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 试 行 ) ( JTJ005-96) 的 要 求, 对 相 关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进 行 筛 选, 详 见 表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的 矩 阵 筛 选, 本 项 目 主 要 是 对 公 路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及 环 境 空 气 和 水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不 利 影 响, 同 时 也 对 社 会 环 境 和 公 众 生 活 有 一 定 的 有 利 影 响 由 筛 选 结 果 确 定 的 评 价 内 容 和 评 价 因 子 见 表 表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矩 阵 施 工 行 为 前 期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占 地 拆 迁 取 路 路 桥 材 料 机 械 运 输 绿 复 桥 涵 环 境 资 源 安 置 土 基 面 涵 运 输 作 业 行 驶 化 垦 边 沟 社 会 发 展 就 业 服 务 社 会 经 济 旅 游 开 发 农 业 生 产 水 利 设 施 土 地 利 用 生 态 土 质 水 文 1-17
22 总 论 资 源 地 表 水 质 水 土 保 持 陆 地 植 被 陆 栖 动 物 生 活 质 量 声 学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居 住 美 学 注 : / : 长 期 / 短 期 ( 有 利 影 响 ) / : 长 期 / 短 期 ( 不 利 影 响 ) 空 白 : 相 互 作 用 不 明 显 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内 容 和 评 价 因 子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因 子 社 会 环 境 通 行 交 往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分 析 基 础 设 施 资 源 利 用 ( 包 括 土 地 利 用 等 ) 的 补 偿 大 气 环 境 施 工 期 车 辆 道 路 扬 尘 施 工 粉 尘 及 沥 青 烟 气 的 影 响 TSP 沥 青 烟 气 营 运 期 公 路 交 通 汽 车 尾 气 CO NO 2 生 态 环 境 施 工 期 水 土 流 失 与 土 壤 植 被 破 坏 情 况 水 土 流 失 量 植 被 破 坏 量 营 运 期 沿 线 农 业 生 态 景 观 影 响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变 化 情 况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桥 涵 施 工 危 险 品 运 输 石 油 类 COD SS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机 械 噪 声 营 运 期 交 通 噪 声 L Aeq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1.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各 环 境 要 素 相 关 导 则 规 定, 本 项 目 各 环 评 要 素 的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如 表 表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及 依 据 环 境 因 素 依 据 等 级 声 环 境 依 据 HJ , 沿 线 声 敏 感 点 3 处, 工 程 全 长 6.127km, 属 于 中 型 改 扩 建 工 程, 所 属 地 区 为 4a 和 2 类 区 根 据 第 五 章 节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一 级 项 目 实 施 前 后 声 级 变 化 在 5dB(A) 以 上 环 境 空 气 依 据 HJ , 改 建 工 程 不 存 在 集 中 式 排 放 源,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汽 车 尾 气 及 扬 尘, 影 响 的 区 域 局 限 在 道 路 两 侧 影 响 分 析 生 态 环 境 依 据 HJ , 本 项 目 依 托 老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长 度 6.127m 50km, 占 地 面 积 为 hm 2, 其 中 新 增 占 地 面 积 hm 2, 评 价 等 级 定 为 三 三 级 级 地 表 水 降 雨 所 致 公 路 桥 面 地 表 径 流, 入 双 侧 防 渗 排 水 沟, 区 域 地 表 水 执 行 Ⅳ 类 标 准 影 响 分 析 1-18
23 总 论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范 围 将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并 结 合 改 建 工 程 沿 线 的 自 然 生 态 景 观 等 环 境 状 况 进 行 确 定 具 体 见 表 表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范 围 声 环 境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 施 工 期 适 当 扩 大 至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地 表 水 跨 河 桥 位 上 游 200m~ 下 游 1000m 以 内 水 域 环 境 空 气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以 内 范 围 社 会 环 境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200m 以 内, 调 查 研 究 范 围 适 当 扩 大 至 改 建 公 路 直 接 影 响 区 生 态 环 境 路 线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300 米 以 内, 公 路 沿 线 动 土 范 围 1.8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依 据 莒 南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 莒 南 环 评 函 [2016]09), 现 将 本 次 评 价 环 境 质 量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列 述 如 下 : (1) 环 境 空 气 改 建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 非 甲 烷 总 烃 参 考 环 境 保 护 部 标 准 认 可 的 以 色 列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短 期 浓 度 限 值 公 路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执 行 标 准 情 况 见 表 表 改 建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执 行 标 准 单 位 :mg/m 3 标 准 名 称 NO 2 TSP CO PM 10 PM 2.5 小 时 日 均 小 时 日 均 小 时 日 均 日 均 日 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以 色 列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短 期 浓 度 限 值 非 甲 烷 总 烃 2.0 (2) 地 表 水 环 境 公 路 沿 线 跨 越 河 流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Ⅳ 类 标 准 1-19
24 总 论 表 改 建 工 程 沿 线 评 价 区 地 表 水 执 行 标 准 (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 评 价 因 子 ph COD BOD 5 氨 氮 石 油 类 Ⅳ 类 标 准 6~ (3) 声 环 境 道 路 红 线 外 35m 内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4a 类 标 准 ; 道 路 红 线 外 35m 范 围 外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2 类 标 准 ( 注 : 若 临 街 建 筑 以 高 于 三 层 楼 房 以 上 ( 含 三 层 ) 的 建 筑 为 主, 第 一 排 建 筑 物 面 向 道 路 一 侧 的 区 域 执 行 4a 类 标 准 ; 公 路 两 侧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学 校 医 院 等 特 殊 敏 感 建 筑 物, 其 室 外 昼 间 按 60 分 贝 夜 间 按 50 分 贝 执 行 ) 声 环 境 执 行 标 准 情 况 见 表 表 改 建 工 程 声 环 境 执 行 标 准 单 位 :db(a) 标 准 名 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4a 类 2 类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废 气 施 工 期 评 价 区 内 的 沥 青 加 热 搅 拌 设 施 执 行 山 东 省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 37/ ) 表 3 中 排 放 限 值 ; 运 营 期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表 废 气 执 行 标 准 情 况 单 位 :mg/m 3 污 染 物 名 称 施 工 期 沥 青 加 热 搅 拌 设 施 标 准 名 称 排 放 限 值 沥 青 烟 山 东 省 工 业 炉 窑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 37/ ) 5.0 (2) 废 水 运 营 期 废 水 执 行 山 东 省 南 水 北 调 沿 线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 ) 中 重 点 保 护 区 ( 修 改 单 ) 标 准 表 改 建 工 程 沿 线 评 价 区 废 水 执 行 标 准 情 况 (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 评 价 因 子 ph SS COD BOD 5 氨 氮 石 油 类 评 价 标 准 6~ (3) 噪 声 1-20
25 总 论 施 工 期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施 工 期 噪 声 执 行 标 准 情 况 见 表 表 主 要 噪 声 源 施 工 期 噪 声 执 行 标 准 噪 声 限 值 (L Aeq ) 昼 间 夜 间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打 桩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电 锯 吊 车 升 降 机 等 (4) 固 体 废 物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1.9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价 所 涉 及 主 要 社 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包 括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旅 游 资 源 文 物 资 源, 以 及 被 征 地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两 侧 居 民 的 日 常 交 往 等 具 体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分 布 见 图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改 建 项 目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包 括 公 路 沿 线 耕 地 动 植 物 等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表 改 建 项 目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保 护 目 标 特 征 相 关 关 系 主 要 影 响 及 时 段 土 地 本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hm 2, 其 中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hm 2, 临 时 占 地 面 积 3.03hm 2 永 久 征 地 中 农 用 地 hm 2, 其 中 耕 地 1.452hm 2 林 地 9.461hm 2 临 时 征 地 中 荒 地 3.03 hm 2 沿 线 主 要 是 路 两 侧 行 道 树 农 业 植 被 为 主 占 用 本 项 目 占 用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等, 影 响 时 段 为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植 被 占 用 无 国 家 和 地 方 保 护 类 植 物 种 将 造 成 植 被 的 损 失 影 响 时 段 为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动 物 评 价 区 内 无 国 家 及 省 级 珍 稀 濒 危 保 护 动 物 物 种 沿 线 分 布 工 程 施 工 将 破 坏 动 物 活 动 和 觅 食 场 所 影 响 时 段 为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评 价 所 涉 及 地 表 水 主 要 有 线 路 跨 越 的 河 沟 ( 无 名 称 ),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Ⅳ 类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桥 梁 位 置 跨 越 河 流 水 质 要 求 1 K 河 沟 ( 无 名 称 ) Ⅳ 1-21
26 总 论 声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保 护 目 标 改 建 工 程 推 荐 方 案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涉 及 3 个 村 庄, 分 别 是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项 目 建 设 前 3 个 村 庄 敏 感 点 均 位 于 声 环 境 4a 类 和 2 类 功 能 区, 改 建 工 程 沿 旧 路 拓 宽, 项 目 建 成 后 敏 感 目 标 和 敏 感 目 标 声 环 境 功 能 无 变 化 ; 改 建 工 程 推 荐 方 案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点 敏 感 点 具 体 见 表 和 图
27 总 论 表 改 建 工 程 沿 线 村 镇 敏 感 点 情 况 一 览 表 桩 号 敏 感 点 名 称 与 线 路 的 位 置 关 系 首 排 房 屋 临 路 长 度 (m) 首 排 距 红 线 (m) 首 排 距 中 心 线 (m) 两 地 面 高 差 (m) 4a 类 ( 红 线 外 35m 内 ) 户 数 / 人 数 2 类 ( 红 线 外 35m 外 ) 敏 感 目 标 情 况 说 明 卫 星 图 1 K476+50~K 王 家 沟 路 东 ~ / / 1630 现 有 420 户, 约 1682 人 平 房, 砖 瓦 结 构, 南 北 朝 向, 房 屋 分 布 较 集 中 村 南 侧 和 一 条 村 路, 住 户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二 层 商 户 厂 房 现 有 环 境 噪 声 主 要 为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和 现 有 交 通 噪 声 2 K ~ K 汀 水 东 村 路 西 ~ / 7 89 / 364 现 有 91 户, 约 371 人 平 房, 砖 瓦 结 构, 南 北 朝 向, 侧 向 公 路, 有 围 墙, 房 屋 分 布 较 集 中, 村 庄 与 道 路 有 厂 房 和 二 层 商 住 两 用 楼 遮 挡 现 有 环 境 噪 声 主 要 为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和 现 有 交 通 噪 声 3 K ~ K 官 西 坡 村 路 南 ~ / / 1021 现 有 277 户, 约 1108 人 平 房, 砖 瓦 结 构, 南 北 朝 向, 村 庄 与 道 路 之 间 有 绿 植 遮 挡 现 有 环 境 噪 声 主 要 为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和 现 有 交 通 噪 声 注 : 建 后 数 据 为 工 程 拆 迁 后 的 数 据,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环 保 拆 迁 1-23
28 总 论 1.10 评 价 预 测 年 限 评 价 时 段 综 合 考 虑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施 工 期 评 价 年 限 为 施 工 期 间, 共 12 个 月 营 运 期 选 择 2017 年 2025 年 2035 年 代 表 营 运 近 中 远 期 1.11 评 价 方 法 本 项 目 为 线 形 开 发 项 目, 具 有 敏 感 点 多 和 影 响 面 广 等 特 点 改 建 工 程 沿 线 实 地 调 研 踏 勘 结 果 表 明 : 改 建 工 程 除 少 数 路 段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较 高 外, 其 余 多 数 路 段 的 沿 线 环 境 状 况 基 本 相 似 因 此, 本 评 价 采 用 以 点 和 代 表 性 区 段 为 主 点 段 结 合 反 馈 全 线 的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中 社 会 环 境 生 活 质 量 的 评 述 主 要 采 用 调 查 分 析 对 比 方 法, 营 运 期 危 险 品 运 输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采 用 概 率 分 析 和 敏 感 地 段 水 环 境 分 析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 营 运 期 的 交 通 噪 声 采 用 模 式 分 析 计 算 法 ;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主 要 采 用 现 场 勘 察 和 卫 星 遥 感 结 合 类 比 和 分 析 法 进 行 ; 对 水 环 境 则 采 用 类 比 分 析 方 法 进 行 1.12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本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见 图
29 总 论 评 价 任 务 的 提 出 公 众 参 与 公 示 Ⅰ 现 场 踏 勘 调 研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与 筛 选 占 用 土 地 引 起 的 环 境 影 响 减 少 耕 地 拆 迁 安 置 破 坏 原 有 自 然 环 境 改 变 水 文 状 况 破 坏 农 业 环 境 新 增 人 造 景 观 地 价 涨 落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填 方 边 坡 的 水 土 流 失 废 弃 物 和 尘 土 污 染 施 工 噪 声 妨 碍 现 有 交 通 施 工 人 员 健 康 安 全 事 故 有 害 物 逸 漏 污 染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交 通 噪 声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路 ( 桥 ) 面 径 流 污 染 公 路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逸 漏 风 险 沿 线 居 民 出 行 不 便 生 活 质 量 变 化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确 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Ⅱ 环 评 执 行 标 准 生 态 环 境 水 土 保 持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野 生 动 植 物 种 类 保 护 级 别 农 业 区 划 植 被 状 况 土 壤 种 类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流 失 类 型 侵 蚀 模 数 治 理 措 施 水 土 保 持 规 划 沿 线 河 流 水 系 水 功 能 区 划 水 文 水 质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气 象 特 征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有 污 染 源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点 分 布 及 类 型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现 有 噪 声 源 分 布 及 类 型 噪 声 敏 感 点 分 布 及 类 型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资 源 开 发 条 件 生 活 质 量 土 地 利 用 产 业 结 构 替 代 方 案 比 选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预 测 模 式 及 评 价 标 准 生 态 环 境 水 土 保 持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动 植 物 生 境 破 坏 农 业 生 态 土 地 占 用 恢 复 补 偿 土 地 利 用 有 肥 力 土 层 保 护 水 土 流 失 发 生 区 域 面 积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效 果 桥 涵 施 工 影 响 路 ( 桥 ) 面 径 流 灌 溉 格 局 污 染 风 险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TSP NO 2 环 境 噪 声 施 工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劳 动 力 就 业 拆 迁 安 置 经 济 发 展 资 源 开 发 公 众 参 与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建 议 环 境 对 策 及 损 益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Ⅱ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图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图 1-25
30 工 程 分 析 2.1 工 程 概 况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G206 威 汕 线 是 一 条 重 要 的 国 家 骨 干 公 路 G206 北 连 日 照, 南 接 枣 庄, 是 临 沂 市 连 接 烟 台 潍 坊 枣 庄 徐 州 的 主 要 通 道 之 一 本 项 目 是 G206 在 莒 南 县 境 石 莲 子 镇 内 的 一 段, 起 于 汀 水 河 西 岸 莒 南 县 与 莒 县 交 界 处, 与 G206 日 照 段 公 路 顺 接 ; 终 于 莒 南 县 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交 界 处, 与 拟 建 的 G206 威 汕 线 莒 南 官 西 坡 至 河 东 刘 店 子 段 顺 接, 路 线 总 体 呈 东 北 西 南 走 向 根 据 临 沂 市 交 通 发 展 规 划, 从 改 善 该 地 区 交 通 条 件, 加 快 区 域 经 济 的 发 展 出 发, 对 该 路 段 进 行 升 级 改 造 势 在 必 行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完 善 临 沂 公 路 骨 架 网, 提 高 整 个 公 路 网 的 服 务 水 平 通 行 能 力, 为 全 市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的 良 好 局 面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基 础 支 持 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区 域 公 路 网 现 状 临 沂 市 干 线 公 路 网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对 临 沂 市 十 二 五 期 间 干 线 公 路 发 展 提 出 了 形 成 三 纵 三 横 贯 鲁 南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和 六 带 五 纵 四 横, 三 环 畅 绕 沂 蒙 的 普 通 干 线 公 路 网 的 目 标 全 市 每 个 县 区 通 高 速 公 路, 市 区 至 各 县 都 有 一 条 便 捷 的 一 级 公 路 和 高 速 公 路 相 连, 县 与 县 之 间 均 由 高 标 准 的 二 级 以 上 公 路 相 接, 实 现 市 与 县 相 邻 县 与 县 之 间 一 小 时 生 活 圈 2-1
31 工 程 分 析 三 条 纵 线 : 1 长 深 高 速 临 沂 段 是 G25 长 深 高 速 和 山 东 省 五 纵 连 四 横 一 环 绕 山 东 高 速 公 路 网 之 纵 二 的 组 成 部 分 临 沂 市 境 内 路 线 长 约 144 km, 双 向 六 车 道, 设 计 时 速 120km 2 京 沪 高 速 临 沂 段 全 长 约 km, 双 向 四 车 道, 设 计 时 速 120km 3 莱 新 高 速 南 延 段 由 蒙 阴 平 邑 费 县 苍 山, 双 向 四 车 道, 设 计 时 速 120km 三 条 横 线 : 1 青 莱 高 速 临 沂 段 是 G22 青 兰 高 速 和 山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东 西 横 线 的 组 成 部 分, 长 48.7 km, 双 向 四 车 道, 设 计 时 速 120km 2 日 东 高 速 临 沂 段 是 G15 沈 海 高 速 和 山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四 条 横 线 的 组 成 部 分, 长 约 km, 双 向 四 车 道, 设 计 时 速 120km 3 枣 临 岚 高 速 临 沂 段 由 苍 山 罗 庄 临 沭 莒 南, 长 约 140 km, 双 向 四 车 道, 设 计 时 速 120km 六 带 是 指 G205 临 沂 城 区 至 蒙 阴 ( 途 径 兰 山 费 县 沂 南 蒙 阴 ) 本 项 目 所 属 G206 临 沂 城 区 至 日 照 界 ( 途 径 河 东 沂 南 莒 南 ) G206 临 沂 城 区 至 枣 庄 界 ( 途 径 罗 庄 苍 山 ) G327 临 沂 城 区 至 江 苏 界 ( 途 径 河 东 经 济 开 发 区 临 沭 ) G327 临 沂 城 区 至 济 宁 界 ( 途 径 兰 山 费 县 平 邑 ) 岚 济 路 临 沂 城 区 至 日 照 界 ( 途 径 河 东 莒 南 ) 五 纵 是 指 东 红 路 ( 贯 穿 沂 水 沂 南 市 区 及 郯 城 全 境 ) 沂 台 路 ( 途 径 蒙 阴 费 县 苍 山 ) 莒 阿 路 ( 贯 穿 莒 南 及 临 沭 全 境 ) 博 沂 沂 邳 路 ( 纵 贯 沂 水 沂 南 费 县 市 区 苍 山 ) 泉 重 路 ( 经 院 东 头 依 汶 双 堠 方 城 沂 堂 磨 山 至 郯 城 ) 四 横 是 指 岚 济 路 西 段 和 河 东 区 经 杨 河 相 沟 洙 边 至 壮 岗 段 公 路 ( 贯 穿 市 区 中 部, 东 达 日 照 西 接 济 宁 ) G206 苍 山 段 及 汤 庄 至 临 沭 公 路 ( 联 接 苍 山 与 临 沭, 西 达 枣 庄 东 到 江 苏 ) 绕 城 北 线 东 西 延 线 ( 贯 穿 市 区 中 部, 联 接 莒 南 与 费 县 ) 莒 界 路 及 西 延 ( 联 接 平 邑 与 沂 南 ) 2-2
32 工 程 分 析 三 环, 一 环 是 城 区 外 环, 二 环 是 指 绕 城 快 速 通 道 外 环 ( 方 城 新 桥 朱 保 马 厂 湖 沂 堂 傅 庄 梅 埠 重 沟 八 湖 刘 店 子 李 官 汪 沟 方 城 ), 三 环 是 指 绕 临 沂 市 的 高 等 级 干 线 公 路 大 外 环 ( 蒙 阴 平 邑 郑 城 梁 邱 石 井 尚 岩 兰 陵 胜 利 泉 源 南 古 临 沭 莒 南 石 莲 子 杨 家 坡 蒲 汪 四 十 里 铺 沂 水 蒙 阴 ) G206 现 状 1 路 线 本 项 目 利 用 原 有 道 路 G206, 其 中 K ~K 段 原 路 为 一 级 公 路, 其 余 路 段 原 路 为 二 级 公 路 (1) 原 路 为 一 级 公 路 段 (K ~K ) 路 线 K ~K 段 利 用 汀 水 东 村 内 G206 道 路 现 状 路 面 宽 25m, 双 向 四 车 道, 断 面 组 成 为 4.8m( 硬 路 肩 ) m( 行 车 道 )+0.4m( 中 间 带 ) m( 行 车 道 )+4.8m( 硬 路 肩 ), 路 面 外 两 侧 均 设 置 3 米 宽 绿 化 带 ; 路 基 填 高 小 于 0.5m, 边 坡 稳 定 性 好, 两 侧 均 设 有 排 水 设 施, 排 水 设 施 位 于 绿 化 带 下, 排 水 设 施 淤 积 严 重, 排 水 不 畅 无 不 良 地 质 病 害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原 路 沥 青 路 面 损 坏 严 重 后 经 过 多 次 补 强 根 据 当 地 公 路 部 门 提 供 的 检 测 数 据, 路 面 评 定 结 果 (PQI) 为 91, 路 面 状 况 (PCI) 为 88, 行 驶 质 量 (RQI) 为 95 根 据 弯 沉 检 测 结 果, 弯 沉 代 表 值 为 63.75(0.01mm) 根 据 调 查, 现 状 G206 路 线 平 面 最 小 圆 曲 线 半 径 为 740m, 纵 断 面 最 大 纵 坡 2%, 最 小 凸 曲 线 半 径 为 14000m, 最 小 凹 曲 线 半 径 为 20000m, 均 能 满 足 一 级 公 路 设 计 时 速 80km/h 的 技 术 指 标 要 求 ; 在 原 路 面 上 新 铺 4cm 改 性 沥 青 玛 蹄 脂 碎 石 +6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20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2) 原 路 为 二 级 公 路 段 路 线 K ~K 和 K ~K 段 利 用 G206 现 状 路 面 宽 度 10.5m, 双 向 两 车 道, 断 面 组 成 为 1.5m( 硬 路 肩 )+3.75m( 行 车 道 )+3.75m ( 行 车 道 )+1.5m( 硬 路 肩 ), 路 面 外 两 侧 均 设 置 3 米 宽 绿 化 带 ; 路 基 填 高 小 于 5m, 边 坡 稳 定 性 好, 边 坡 防 护 为 植 草 防 护, 两 侧 均 设 有 排 水 设 施, 排 水 设 施 有 淤 积, 排 水 不 畅 无 不 良 地 质 病 害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原 路 沥 青 路 面 损 坏 严 重 后 2-3
33 工 程 分 析 经 过 多 次 补 强 根 据 当 地 公 路 部 门 提 供 的 检 测 数 据, 路 面 评 定 结 果 为 94, 路 面 状 况 为 92, 行 驶 质 量 为 96 根 据 弯 沉 检 测 结 果, 弯 沉 代 表 值 为 32.96(0.01mm) 根 据 调 查, 现 状 G206 路 线 平 面 最 小 圆 曲 线 半 径 为 740m, 纵 断 面 最 大 纵 坡 2%, 最 小 凸 曲 线 半 径 为 14000m, 最 小 凹 曲 线 半 径 为 20000m, 均 能 满 足 一 级 公 路 设 计 时 速 80km/h 的 技 术 指 标 要 求 对 原 有 道 路 进 行 两 侧 拓 宽, 在 原 路 面 上 新 铺 4cm 改 性 沥 青 玛 蹄 脂 碎 石 +6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16 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拓 宽 部 分 新 建 路 面 结 构 2 公 路 横 向 布 置 (1) 道 路 起 点 至 王 家 坡 (K ~K ), 长 km, 路 面 宽 度 为 10.5m( )m (2) 王 家 坡 至 官 西 坡 村 (K ~K ), 长 1.3 km, 路 面 宽 度 为 25m ( 人 行 道 双 黄 线 人 行 道 4.8)m (3) 官 西 坡 村 (K ~350), 长 0.05 km, 车 道 渐 变 (4) 官 西 坡 村 至 终 点 (K ~K ), 长 km, 路 面 宽 度 为 10.5m ( )m 图 2.1-1:G206 现 状 照 片 2-4
34 工 程 分 析 3 原 有 道 路 污 染 源 分 析 (1) 汽 车 尾 气 道 路 沿 线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是 汽 车 运 行 过 程 中 排 放 的 汽 车 尾 气, 主 要 为 CO THC NOx 等 污 染 物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的 大 小 与 交 通 量 成 比 例 地 增 加, 且 和 车 辆 的 类 型 以 及 汽 车 运 行 的 工 况 有 关 由 于 现 有 部 分 道 路 较 狭 窄, 且 路 面 被 破 坏 严 重, 现 有 运 力 有 限 (2) 扬 尘 另 外, 原 有 道 路 路 面 破 损 严 重, 公 路 上 汽 车 行 驶 时 会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在 运 送 散 装 含 尘 物 料 时, 由 于 散 落 风 吹 等 原 因, 也 会 使 物 料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在 天 气 晴 朗 大 风 的 情 况 下, 扬 尘 污 染 严 重 (3) 初 期 雨 水 降 雨 时 雨 水 冲 刷 路 面 形 成 的 路 面 径 流 在 初 期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大 国 内 外 研 究 表 明, 机 动 车 路 面 雨 水 中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与 路 面 行 驶 机 动 车 流 量 机 动 车 类 型 降 水 强 度 降 雨 周 期 道 路 性 质 及 机 动 车 燃 料 性 质 等 多 项 因 素 有 关, 一 般 较 难 估 算 (4) 交 通 噪 声 现 有 噪 声 源 主 要 是 道 路 行 驶 的 各 种 车 辆 在 行 驶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交 通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的 大 小 与 车 速 车 流 量 机 动 车 类 型 道 路 结 构 道 路 表 面 覆 盖 物 道 路 两 侧 建 筑 物 地 形 等 多 因 素 有 关 本 项 目 由 于 路 面 状 况 较 差 使 得 车 辆 行 驶 时 噪 声 较 大 现 状 道 路 存 在 的 问 题 目 前 道 路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 1) 由 于 现 有 公 路 建 成 时 间 久, 两 侧 城 镇 化 较 严 重, 路 况 差, 路 面 多 处 龟 裂, 原 路 沥 青 路 面 损 坏 严 重 后 经 过 多 次 补 强 (2) 两 侧 均 设 有 排 水 设 施, 排 水 设 施 有 淤 积, 排 水 不 畅 (3) 边 沟 老 化 稳 定 性 较 差, 雨 水 冲 刷 后 表 土 裸 露, 易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4) 道 路 拥 堵, 噪 声 过 大 的 车 辆 上 路, 道 路 无 交 通 管 理 2.2 路 线 方 案 主 要 控 制 点 及 建 设 规 模 路 线 起 终 点 及 走 向 (1) 起 点 2-5
35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起 点 (K ) 位 于 汀 水 河 西 岸 莒 南 县 与 莒 县 交 界 处, 与 G206 日 照 段 公 路 顺 接 (2) 终 点 本 项 目 终 点 位 于 (K ) 莒 南 县 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交 界 处, 与 拟 建 的 G206 威 汕 线 莒 南 官 西 坡 至 河 东 刘 店 子 段 顺 接 (3) 线 路 走 向 本 项 目 起 点 (K ) 位 于 汀 水 河 西 岸 莒 南 县 与 莒 县 交 界 处, 路 线 一 直 沿 旧 路 布 设, 经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青 松 岭 村 西 夹 古 哨 村, 终 点 位 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与 莒 南 县 交 界 处 的 河 东 区 永 盛 肉 联 厂 处, 与 拟 建 的 G206 威 汕 线 莒 南 官 西 坡 至 河 东 刘 店 子 段 顺 接, 路 线 全 长 km (4) 主 要 控 制 点 : 公 路 : 旧 路 G206 威 汕 线 汀 水 大 街 汀 大 路 良 沂 路 ; 乡 镇 : 石 莲 子 镇 ; 村 庄 :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青 松 岭 村 西 夹 古 哨 村 ;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 莒 南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图 ; 其 它 : 加 油 站 华 兴 建 安 公 司 液 化 气 站 改 建 工 程 路 线 平 面 图 见 建 设 情 况 及 规 模 本 项 目 是 对 G206 威 汕 线 莒 南 县 段 的 改 建 工 程, 汀 大 路 良 沂 路 与 本 项 目 通 过 平 面 交 叉 相 接, 通 过 G206 威 汕 线 进 一 步 与 日 兰 高 速 长 深 高 速 东 红 路 (S227) 327 国 道 岚 济 路 (S342) 莒 阿 路 (S225) 等 通 过 G206 威 汕 线 进 一 步 相 接 本 项 目 路 线 全 长 km, 土 石 方 数 量 为 km 3, 防 护 排 水 数 量 为 km 3 共 设 小 桥 1 座, 长 25m, 涵 洞 6 道, 设 置 平 面 交 叉 7 处 本 项 目 全 段 采 用 一 级 公 路 标 准, 全 线 设 计 速 度 80km/h, 双 向 四 车 道 路 基 宽 度 为 25.5m, 断 面 组 成 为 :0.75( 土 路 肩 )+3.00m( 硬 路 肩 ) m ( 行 车 道 )+0.5m( 路 缘 带 )+2.0m( 中 央 分 隔 带 )+0.5m( 路 缘 带 ) m ( 行 车 道 )+3.00m( 硬 路 肩 )+0.75( 土 路 肩 ); 在 填 方 坡 脚 ( 或 坡 脚 排 水 沟 外 边 缘 ) 外 侧 1.0 米 以 内 为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hm 2, 永 久 占 地 hm 2, 其 中 新 增 用 地 hm 2, 2-6
36 工 程 分 析 临 时 占 地 3.03hm 2 工 程 计 划 于 2016 年 2 月 开 工,2017 年 1 月 建 成 通 车, 总 工 期 12 个 月 总 投 资 万 元 投 资 来 源 除 申 请 省 级 财 政 补 助 外, 其 余 部 分 由 地 方 政 府 筹 措 项 目 法 人 为 临 沂 市 公 路 局 本 工 程 不 涉 及 环 保 拆 迁 和 工 程 拆 迁 建 设 内 容 序 号 一 建 设 内 容 具 体 见 表 表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一 览 表 内 容 项 目 内 容 备 注 主 体 工 程 1 线 路 2 桥 涵 线 路 里 程 :6.127km, 利 用 原 有 道 路 段 拓 宽 ; 路 基 宽 度 :25.5m 拆 除 新 建 :1 座 小 桥, 长 25m, 宽 25.5m 改 造 涵 洞 : 新 建 2 道 通 道,4 道 排 水 涵 平 面 交 叉 :7 处 二 辅 助 设 施 无 三 四 1 2 大 临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小 桥 施 工 废 水 3 固 废 五 其 他 施 工 营 地 : 不 新 建, 施 工 单 位 办 公 及 住 宿 场 所 租 用 沿 线 村 庄 民 房 ; 施 工 料 场 : 用 于 修 路 材 料 堆 放, 在 道 路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内 结 合 具 体 情 况 设 置 ; 混 凝 土 沥 青 搅 拌 站 : 不 新 设, 依 托 社 会 现 有 设 施 ; 施 工 便 道 : 利 用 既 有 G206 永 久 占 地, 另 外 还 有 部 分 利 用 乡 村 道 路 取 土 场 及 运 土 道 路 : 取 土 场 占 地 2.48hm 2, 运 土 道 路 利 用 现 有 村 路 ; 在 沿 线 噪 声 超 标 的 200 户 民 居 设 置 隔 声 门 窗, 确 保 室 内 噪 声 达 标 生 活 废 水 依 托 村 内 现 有 旱 厕, 村 民 定 期 清 运 施 肥, 不 外 排 ; 桥 梁 施 工 现 场 设 沉 淀 池, 泥 浆 循 环 利 用, 钻 渣 定 期 运 输 到 相 关 部 门 允 许 的 指 定 地 点 干 化 处 置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依 托 当 地 卫 生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全 程 为 改 建 工 程 项 目 不 设 弃 土 场 1 项 目 占 地 1 工 程 量 总 占 地 面 积 hm 2, 永 久 占 地 hm 2, 其 中 新 增 用 地 hm 2, 临 时 占 地 3.03hm 2 土 石 方 量 : 本 工 程 全 线 土 石 方 总 量 km 3 ; 防 护 排 水 : 总 工 程 量 km 3 ; 拆 迁 量 : 水 泥 坪 1200 m 2, 无 房 屋 拆 迁 项 目 现 状 及 改 造 情 况 2-7
37 工 程 分 析 新 建 及 利 用 路 段 具 体 桩 号 及 里 程 明 细 详 见 表 序 号 县 市 莒 南 县 合 计 表 项 目 现 状 及 改 造 情 况 一 览 表 设 计 桩 号 范 围 长 度 路 基 (km) 宽 度 利 用 类 型 现 状 情 况 改 建 情 况 (m) 两 侧 加 宽 原 一 级 公 路, 挖 除 原 路 面 后 K 路 面 宽 度 为 加 铺 拓 宽 改 造, ~ m, 4cm 沥 青 碎 石 新 建 路 面 K 弯 沉 代 表 值 为 +6cm 沥 青 混 63.75(0.01mm) 凝 土 +20cm 水 泥 碎 石 K 两 侧 加 宽 ~ 原 二 级 公 路, 加 铺 K 路 面 宽 度 为 拓 宽 改 造, 4cm 沥 青 碎 和 m, 新 建 路 面 石 +6cm 沥 青 K 弯 沉 代 表 值 为 混 凝 土 +16 cm ~ 32.96(0.01mm) 水 泥 碎 石 K 双 侧 加 宽 路 段 : (1) 双 侧 加 宽 原 则 : 在 原 路 通 行 的 前 提 下, 以 先 拼 宽 后 统 一 铺 筑 面 层 的 原 则 进 行 拼 宽 部 分 的 路 基 施 工 时 两 侧 同 时 进 行, 车 辆 在 原 路 面 行 车 道 正 常 通 行 铺 筑 上 面 层 施 工 时, 设 过 渡 路 面, 半 幅 通 行, 半 幅 封 闭 施 工 (2) 双 侧 加 宽 实 施 步 骤 : 1 路 基 两 侧 以 挖 台 阶 的 方 式 进 行 路 基 加 宽, 挖 除 原 有 土 路 肩 硬 路 肩 进 行 加 宽 部 分 的 路 面 底 基 层 基 层 施 工, 沥 青 面 层 暂 不 铺 施 工 期 间, 老 路 开 放 交 通 并 设 置 限 速 标 志 2 封 闭 左 幅, 车 辆 通 行 右 幅, 施 工 沥 青 面 层 沥 青 面 层 完 工 后, 封 闭 右 幅, 车 辆 通 行 左 幅, 施 工 右 幅 沥 青 面 层 3 施 工 交 通 工 程 及 其 他 辅 助 设 施 2.3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按 照 交 通 部 颁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JTG B ) 的 规 定, 综 合 考 虑 改 2-8
38 工 程 分 析 建 工 程 在 路 网 中 的 功 能 布 局 以 及 沿 线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等 因 素, 确 定 本 项 目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序 号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一 基 本 指 标 1 公 路 等 级 一 级 公 路 2 设 计 速 度 km/h 80 3 永 久 占 地 公 顷 新 增 用 地 总 投 资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拆 迁 面 积 m 全 部 为 水 泥 坪 二 路 线 7 路 线 总 长 km 最 大 纵 坡 % 2 9 平 曲 线 最 小 半 径 m 最 大 纵 坡 % 最 小 坡 长 m 竖 曲 线 最 小 半 径 (1) 凸 形 m (2) 凹 形 m 8000 三 路 基 路 面 13 路 基 宽 度 m 行 车 道 宽 度 m 双 向 四 车 道 15 桥 涵 宽 度 m 25.5 与 路 基 同 宽 16 桥 面 净 宽 m 25.5 与 路 基 同 宽 四 桥 梁 涵 洞 17 小 桥 m/ 座 25/1 拆 除 新 建 18 涵 洞 及 通 道 道 6 五 路 线 交 叉 19 平 面 交 叉 处 7 六 沿 线 设 施 20 防 护 与 排 水 km 七 其 他 工 程 21 无 2.4 交 通 流 量 预 测 特 征 年 交 通 量 根 据 可 研 统 计 调 查, 公 路 昼 夜 车 流 量 比 例 为 63.4%:36.6%, 昼 间 以 16h 计 夜 间 以 8h 计 昼 间 小 中 大 三 种 车 型 的 车 型 比 为 71.6%:15.6%:12.8%, 夜 2-9
39 工 程 分 析 间 小 中 大 三 种 车 型 的 车 型 比 为 53.0%:21.8%:25.2% 根 据 各 种 车 型 比 折 算 拟 建 公 路 运 营 初 中 远 期 年 份 各 种 车 型 交 通 量 情 况 见 表 和 表 改 建 公 路 运 营 近 中 远 期 交 通 量 预 测 表 ( 单 位 : 辆 /d) 路 段 起 点 汀 水 东 村 昼 间 (6:00-22:00) 夜 间 (22:00-6:00) 昼 夜 年 份 合 计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总 数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总 数 总 数 汀 水 东 村 终 点 表 改 建 公 路 运 营 近 中 远 期 交 通 量 预 测 表 ( 单 位 : 辆 /h) 路 段 年 份 昼 间 (6:00-22:00) 夜 间 (22:00-6:00)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总 数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总 数 起 点 汀 水 东 村 汀 水 东 村 终 点 工 程 建 设 方 案 路 基 工 程 本 项 目 全 段 采 用 一 级 公 路 标 准 (K ~K , 长 6.127km), 全 线 设 计 速 度 80km/h, 双 向 四 车 道 路 基 横 向 布 置 为 :0.75m 土 路 肩 +3.0m 硬 路 肩 m 行 车 道 +0.5m 路 缘 带 +2m 中 央 分 隔 带 +0.5m 路 缘 带 m 行 车 道 +2.5m 硬 路 肩 +0.75m 土 路 肩, 路 基 宽 度 25.5m, 如 图 所 示 2-10
40 工 程 分 析 图 路 基 标 准 横 断 面 图 路 基 边 坡 坡 率 : 填 方 路 基 边 坡 高 度 均 小 于 8 米, 采 用 直 线 型 边 坡, 坡 率 取 1:1.5 路 基 排 水 : 填 方 路 基 坡 脚 护 坡 道 外 侧 设 的 梯 形 边 沟, 将 水 流 排 入 沟 渠 河 流 中 路 基 排 水 由 涵 洞 边 沟 组 成 综 合 排 水 体 系, 对 水 流 进 行 控 制 分 流 和 疏 导, 使 路 基 不 受 侵 害 ; 又 不 影 响 农 田 排 灌, 全 线 排 水 边 沟 一 律 采 用 浆 砌 片 石 铺 砌 路 基 防 护 : 当 边 坡 高 度 3.0m 时, 边 坡 防 护 进 行 植 草 防 护 ; 当 边 坡 高 度 >3.0m 时, 采 用 拱 形 骨 架 + 植 草 防 护 当 自 然 地 面 横 截 坡 较 陡 或 占 地 有 所 限 制 时, 设 置 挡 土 墙 防 护 沿 塘 河 流 浸 泡 路 段 采 用 M7.5 浆 砌 片 石 护 坡 防 护 路 面 工 程 地 面 路 改 建 工 程 路 面 结 构 见 表 和 图
41 工 程 分 析 表 路 面 结 构 位 置 原 一 级 公 路 段 (K ~ K ) 路 面 结 构 原 二 级 公 路 段 (K ~ K 和 K ~ K ) 路 面 结 构 路 面 路 面 现 状 : 宽 25m, 双 向 四 车 道 4.8m( 硬 路 肩 ) m( 车 行 道 )+0.4m( 中 间 带 ) m( 车 行 道 )+4.8m( 硬 路 肩 ) 路 面 评 定 结 果 (PQI) 为 91 路 面 状 况 (PCI) 为 88 行 驶 质 量 (RQI) 为 95 弯 沉 代 表 值 为 63.75(0.01mm) 拓 宽 路 基 宽 度 为 25.5m, 挖 除 原 路 面 后 加 铺 : 4cm 改 性 沥 青 玛 蹄 脂 碎 石 (SMA-13) 6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20C) 20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路 面 总 厚 度 30cm 路 面 现 状 : 宽 10.5m, 双 向 两 车 道 1.5m( 硬 路 肩 )+3.75m( 车 行 道 )+3.75m( 车 行 道 )+1.5m( 硬 路 肩 ) 路 面 评 定 结 果 (PQI) 为 94 路 面 状 况 (PCI) 为 92 行 驶 质 量 (RQI) 为 96 弯 沉 代 表 值 为 32.96(0.01mm) 拓 宽 路 基 宽 度 为 25.5m 拓 宽 新 建 部 分 : 4cm 改 性 沥 青 玛 蹄 脂 碎 石 (SMA-13) 6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20C) 36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16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路 面 总 厚 度 62cm 原 二 级 路 路 面 加 铺 : 4cm 改 性 沥 青 玛 蹄 脂 碎 石 (SMA-13) 6cm 中 粒 式 沥 青 混 凝 土 (AC-20C) 16cm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路 面 总 厚 度 26cm 2-12
42 工 程 分 析 图 路 面 结 构 桥 梁 结 构 全 线 拆 除 新 建 小 桥 1 座, 位 于 主 线 K 处, 小 桥 采 用 1 13m 现 浇 钢 筋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长 25m, 桥 台 采 用 重 力 式 桥 台 接 扩 大 基 础,2 座 拱 涵,1 座 盖 板 涵 K 小 桥 桥 面 全 宽 :0.5m( 防 撞 护 栏 )+11.5( 行 车 道 )+ 0.5m( 防 撞 护 栏 )+0.5 ( 分 隔 带 )+ 0.5m( 防 撞 护 栏 ) +11.5( 行 车 道 )+ 0.5m( 防 撞 护 栏 )=25.5m 改 建 工 程 桥 面 结 构 见 图 图 桥 面 结 构 涵 洞 全 线 共 设 涵 洞 及 通 道 6 座, 其 中 新 建 2 道 通 道,4 道 排 水 涵, 孔 径 1 6m, 涵 长 220.5m 涵 洞 结 构 型 式 一 般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圆 管 涵 钢 筋 混 凝 土 盖 板 涵 交 叉 工 程 根 据 野 外 踏 勘 调 查, 结 合 当 地 政 府 群 众 的 意 见,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平 面 交 叉 7 处, 均 采 用 加 铺 转 角 方 式 进 行 处 理 2-13
43 工 程 分 析 表 交 叉 工 程 位 置 被 交 叉 路 改 建 标 准 序 交 叉 交 叉 叉 心 桩 号 被 交 叉 路 设 计 路 基 号 等 级 形 式 角 度 时 速 宽 度 备 注 1 K 通 村 路 3.5 十 字 型 75 土 路 2 K 汀 大 路 二 级 十 字 型 90 沥 青 3 K 通 村 路 四 级 十 字 型 80 水 泥 路 4 K 通 村 路 二 级 T 型 90 沥 青 5 K 通 村 路 四 级 十 字 型 75 水 泥 路 6 K 通 村 路 5.0 十 字 型 75 水 泥 路 7 K 通 村 路 四 级 T 型 90 水 泥 路 交 通 工 程 (1) 在 国 省 道 及 主 要 道 路 前 后 设 置 指 路 标 志, 标 明 道 路 编 号 及 行 驶 方 向 地 点, 在 主 线 方 向 设 置 道 路 编 号 标 志, 标 明 道 路 名 称 (2) 村 庄 前 后 设 置 村 庄 警 告 标 志, 大 的 村 镇 设 置 地 名 标 志 及 限 速 标 志 (3) 一 般 平 面 交 叉 口 前 后 设 置 交 叉 口 警 告 标 志 (4) 交 通 标 线 : 中 央 分 隔 带 两 侧 及 道 路 两 侧 为 车 行 道 边 缘 线 ( 白 色 实 线, 平 面 交 叉 口 为 白 色 虚 线, 划 2 米 空 4 米 ), 车 行 道 之 间 为 车 行 道 分 界 线 ( 白 色 虚 线, 划 6 米 空 9 米 ) 重 要 路 口 进 行 路 面 标 线 渠 化 设 计 (5) 中 央 分 隔 带 设 置 波 形 梁 护 栏, 构 造 物 立 交 匝 道 临 水 路 段 高 填 方 大 于 3m 路 段 设 置 防 撞 护 栏 (6) 沿 线 根 据 管 理 需 要 在 危 险 路 段 设 置 监 控 设 施, 全 线 共 设 置 7 处 监 控 (7) 在 王 家 沟 官 西 坡 村 等 人 口 密 集 的 村 镇 设 置 隔 离 设 施 施 工 便 道 拟 建 公 路 所 经 区 域 交 通 发 达, 县 乡 公 路 及 乡 村 道 路 网 络 密 布, 为 施 工 队 伍 施 工 机 械 的 进 场 转 移 和 地 方 性 材 料 及 外 购 材 料 的 运 输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运 输 条 件, 离 取 土 场 较 远 的 路 段 可 通 过 施 工 便 道 来 解 决 路 施 工 便 道 依 托 并 利 用 既 有 G206 道 路 永 久 占 地, 另 外 还 有 部 分 利 用 乡 村 道 项 目 临 时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占 地 面 积 约 0.55hm 2, 计 入 本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2-14
44 工 程 分 析 2.6 路 基 土 石 方 方 案 路 基 土 石 方 概 况 (1) 主 线 路 路 基 土 石 方 挖 填 情 况 根 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分 析, 本 工 程 全 线 土 石 方 总 量 万 m³, 其 中 挖 方 万 m³, 填 方 万 m³ 本 工 程 土 石 方 总 调 配 汇 总 表 见 表 表 土 石 方 调 配 汇 总 表 单 位 : 万 m³ 类 别 挖 方 填 方 利 用 借 方 备 注 路 基 均 为 自 然 方 桥 梁 均 为 自 然 方 合 计 (2) 借 方 及 砂 石 料 来 源 本 项 目 路 线 所 经 区 域 为 剥 蚀 丘 陵 区, 路 基 填 方 大 于 挖 方, 路 基 填 料 首 先 充 分 利 用 边 沟 挖 出 的 土 方, 借 方 利 用 取 土 场 开 挖 土 方, 项 目 拟 设 置 1 个 取 土 场, 根 据 临 沂 市 关 于 2015 年 普 通 国 省 道 瓶 颈 路 改 造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计 划 的 计 划, 该 项 目 的 取 土 事 宜 委 托 莒 南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理, 莒 南 县 人 民 政 府 在 综 合 考 虑 了 运 输 条 件 成 本 土 质 相 关 政 策 后, 考 虑 在 临 沂 市 莒 南 县 石 莲 子 镇 凤 凰 家 园 社 区 村 民 委 员 会 西 南 侧 土 丘 (K 南 侧 ) 设 置 1 处 取 土 场, 取 土 场 现 状 为 低 坡 缓 丘, 取 土 场 占 地 类 型 为 旱 地 和 允 许 建 设 地, 土 丘 高 度 约 为 3~4m, 要 求 取 土 后 地 面 高 程 与 周 边 高 程 基 本 持 平, 并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土 方 运 输 过 程 中 需 密 闭 蓬 盖, 避 免 洒 落 及 风 蚀 取 土 面 积 为 2.48 万 m 2, 取 土 平 均 高 度 为 6.5m, 可 供 取 土 量 为 16 万 m 3, 可 满 足 拟 建 项 目 万 m 3 土 方 的 缺 口, 因 此 工 程 用 土 是 有 保 证 的 取 土 场 位 置 见 图 临 沂 市 莒 南 县 石 料 产 量 丰 富, 料 场 较 多, 规 模 较 大, 规 格 齐 全, 质 量 稳 定, 运 输 便 利, 可 供 该 工 程 沥 青 混 凝 土 面 层 基 层 及 桥 涵 结 构 物 使 用 工 程 用 砂 主 要 从 泰 安 莱 芜 砂 场 购 买, 砂 质 优 良 级 配 良 好, 可 供 沥 青 混 凝 土 及 水 泥 混 凝 土 使 用 水 泥 生 石 灰 可 从 周 边 水 泥 厂 购 入 工 程 所 需 地 方 料 材 须 在 具 有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批 复 的 合 格 料 场 购 买, 相 应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在 合 同 中 加 以 明 确, 且 报 当 地 水 土 保 持 监 督 及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不 得 零 星 采 购 2-15
45 工 程 分 析 材 料 名 称 表 料 场 位 置 改 建 工 程 筑 路 材 料 料 场 调 查 表 与 本 项 目 距 离 (km) 平 均 运 距 (km) 储 量 开 采 方 式 运 输 方 式 中 粗 砂 沂 河 沿 岸 丰 富 外 购 汽 车 表 面 碎 石 马 站 镇 圈 里 村 丰 富 外 购 汽 车 碎 石 刘 官 庄 镇 齐 家 庄 村 丰 富 外 购 汽 车 块 片 石 浮 来 山 镇 邢 家 庄 村 丰 富 外 购 汽 车 沥 青 淄 博 沥 青 站 丰 富 外 购 汽 车 水 泥 临 沂 中 联 水 泥 丰 富 外 购 汽 车 水 沿 线 水 井 - 3 丰 富 外 购 水 车 挖 方 处 置 方 案 本 工 程 共 挖 方 万 m 3, 主 要 为 剥 离 表 土 拆 除 桥 梁 等 建 筑 物 其 中, 拆 除 桥 梁 等 主 要 用 于 软 弱 不 良 地 质 的 路 基 处 理 剥 离 表 土 主 要 用 于 路 基 回 填 中 央 绿 化 带 回 填 土 路 基 边 坡 包 边 植 被 土 等 其 中 中 央 绿 化 带 每 米 回 填 土 约 1.1 立 方 米, 总 计 约 万 m 3 ; 路 基 边 坡 通 过 植 草 防 护, 边 坡 需 采 植 被 土 厚 0.5 米 挖 方 利 用 情 况 见 表 表 挖 方 利 用 一 览 表 中 央 绿 化 路 基 边 坡 包 桥 梁 回 填 带 回 填 边 植 被 土 利 用 方 向 一 般 路 基 回 填 软 弱 不 良 路 基 回 填 合 计 数 量 ( 万 立 方 米 ) 工 程 挖 方 中, 一 般 路 基 回 填 软 弱 路 基 回 填 在 土 方 开 挖 后 直 接 利 用 填 方 ; 中 央 绿 化 带 回 填 土 临 时 堆 放 在 不 影 响 施 工 的 老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待 路 面 完 成 后 回 填 用 土 方 案 及 合 理 分 析 本 工 程 路 基 填 土 需 借 方 万 m³, 经 建 设 单 位 征 询 当 地 政 府 意 见, 利 用 取 土 场 挖 方 解 决 本 工 程 共 设 1 处 取 土 场, 位 于 K 处 官 西 坡 村 以 西, 临 时 占 地 2.48 hm 2, 新 建 施 工 便 道 1km, 临 时 用 地 0.55hm 2, 取 土 场 周 边 公 路 网 密 集, 运 输 条 件 良 好, 方 量 可 以 满 足 本 项 目 使 用 且 经 济 合 理 取 土 场 和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占 地 均 为 荒 地 旧 路 材 料 循 环 利 用 根 据 鲁 路 计 [2013]18 号 的 要 求 对 于 普 通 国 省 道 改 建 大 中 修 项 目, 路 面 旧 料 2-16
46 工 程 分 析 回 收 率 应 达 到 95%, 循 环 利 用 率 应 达 到 70% 以 上 本 工 程 路 面 材 料 开 挖 万 m 3, 回 收 利 用 万 m 3, 循 环 利 用 率 达 100% 具 体 利 用 方 案 如 下 : (1)K ~K 原 一 级 公 路 段 将 原 路 面 面 层 及 上 基 层 铣 刨 回 收 后 经 筛 选 部 分 厂 拌 作 为 路 面 底 基 层, 厂 拌 水 泥 稳 定 铣 刨 料 底 基 层 是 将 旧 沥 青 路 面 的 面 层 和 基 层 经 过 铣 刨 运 输 存 放 然 后 与 水 泥 矿 料 按 一 定 比 例 重 新 拌 合 成 具 有 一 定 路 用 性 能 的 水 泥 稳 定 混 合 料, 水 泥 稳 定 铣 刨 料 基 层 可 显 著 降 低 成 本,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破 坏, 保 护 环 境 和 资 源, 减 少 了 新 料 的 开 采 (2) 剩 余 废 料 作 为 路 面 垫 层 使 用 2.7 工 程 占 地 及 拆 迁 工 程 占 地 (1)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根 据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的 占 地 情 况,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hm 2, 永 久 占 地 hm 2, 其 中 新 增 用 地 hm 2, 临 时 占 地 3.03 hm 2 项 目 临 时 占 地 主 要 为 新 建 施 工 便 道 临 时 用 地 0.55 hm 2 ; 取 土 场 临 时 用 地 2.48 hm 2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按 照 项 目 组 成 划 分 情 况 统 计 表 见 表 表 改 建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统 计 表 单 位 :hm 2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新 征 地 已 征 地 小 计 临 时 占 地 合 计 路 基 工 程 取 土 场 施 工 便 道 合 计 (2) 占 地 类 型 根 据 可 研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项 目 永 久 占 地 中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主 要 包 括 耕 地 ( 旱 地 ) 林 地 ( 有 林 地 ) 建 设 用 地 等, 临 时 占 地 中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全 部 为 荒 地 经 分 析, 该 项 目 永 久 征 地 中 耕 地 hm 2 林 地 hm 2 建 设 用 地 hm 2 临 时 征 地 中 荒 地 3.03 hm 2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占 地 按 照 占 地 利 用 类 型 划 分 见 表
47 工 程 分 析 表 改 建 工 程 占 地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统 计 表 单 位 :hm 2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项 目 耕 地 ( 旱 地 ) 永 久 占 地 林 地 建 设 水 域 ( 有 林 地 ) 用 地 ( 沟 渠 ) 小 计 耕 地 ( 旱 地 ) 林 地 ( 有 林 地 ) 临 时 占 地 建 设 水 域 用 地 ( 沟 渠 ) 允 许 建 设 地 小 计 合 计 路 基 工 程 施 工 便 道 取 土 场 合 计 工 程 拆 迁 本 工 程 对 原 有 道 路 进 行 改 造, 不 涉 及 建 筑 物 拆 迁, 工 程 拆 迁 工 程 全 部 为 水 泥 坪 拆 迁, 总 拆 迁 面 积 1200m 工 程 依 拖 (1) 用 水 用 电 工 程 及 生 活 用 水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选 用 无 污 染 的 地 表 水 或 地 下 水 ; 运 营 期 用 水 由 市 政 供 水 点 供 应, 能 够 满 足 工 程 用 水 工 程 用 电 : 区 域 电 力 网 较 完 善, 施 工 用 电 可 考 虑 经 电 力 部 门 从 当 地 供 电 系 统 直 接 接 入, 部 分 路 段 距 离 村 镇 较 远, 需 适 当 架 设 临 时 电 力 设 施 从 当 地 供 电 系 统 中 引 电 至 施 工 区 附 近 (2) 拌 和 站 由 于 本 项 目 位 于 城 区 间,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必 须 使 用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根 据 建 设 方 确 定 的 供 应 方 案, 预 拌 水 泥 沥 青 混 凝 土 依 拖 拌 合 站 位 于 岭 泉 镇 镇 政 府 以 西 1km 处 路 南, 距 离 本 项 目 约 18km 这 一 处 拌 合 站 均 具 备 沥 青 水 泥 混 凝 土 拌 合 能 力 100 吨 / 小 时, 水 泥 拌 合 能 力 为 50 吨 / 小 时 拌 和 站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48 工 程 分 析 2.9 实 施 进 度 及 施 工 方 案 图 拌 和 站 地 理 位 置 图 实 施 进 度 工 程 计 划 于 2016 年 2 月 开 工,2017 年 1 月 建 成 通 车, 总 工 期 12 个 月 主 要 工 程 施 工 工 艺 道 路 主 要 由 路 基 路 面 桥 涵 及 附 属 工 程 等 组 成, 工 程 施 工 一 般 按 照 先 桥 涵 后 路 基 最 后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的 程 序 进 行 施 工 采 用 机 械 化 作 业, 个 别 不 适 宜 机 械 施 工 的 情 况 使 用 人 工 施 工, 主 要 材 料 集 中 供 应 一 般 而 言, 公 路 工 程 的 施 工 流 程 为 : 定 线 征 地 机 械 作 业 材 料 运 输 原 路 基 开 挖 路 基 填 筑 桥 涵 工 程 路 基 防 护 施 工 路 面 工 程 施 工 附 属 设 施 交 通 工 程 等 1 路 基 及 防 护 工 程 (1) 场 地 清 理 路 基 施 工 前 首 先 要 对 场 地 进 行 清 理, 其 中 包 括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水 泥 坪 的 拆 迁 及 临 时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内 施 工 场 地 的 清 理 拆 除 和 挖 掘, 以 及 必 要 的 平 整 场 地 等 有 关 作 业 (2) 路 基 填 筑 路 基 填 筑 通 常 采 用 分 层 填 筑 方 式, 按 照 横 断 面 全 宽 分 成 水 平 层 次 向 上 填 筑 2-19
49 工 程 分 析 路 堤 基 底 应 清 理 和 压 实 路 基 强 度 稳 定 性 不 足 时, 应 进 行 处 理 部 分 地 下 水 位 较 高 的 路 段, 采 用 填 前 冲 击 压 实 (3) 路 基 防 护 当 路 基 土 石 方 施 工 时 或 完 毕 后, 应 及 时 进 行 路 基 防 护 措 施 在 低 洼 地 段, 桥 头 两 侧 及 涵 洞 进 出 口, 护 坡 道, 排 水 沟 等 处, 为 防 止 洪 水 或 雨 水 形 成 集 中 冲 刷, 设 置 浆 砌 片 石 防 护 其 余 路 段 根 据 路 基 填 土 高 度 路 面 排 水 方 式 和 周 围 环 境 美 观 需 要 采 用 植 草 浆 砌 衬 砌 拱 防 护 当 路 基 填 土 高 度 H 3.0 米 时, 采 用 浆 砌 片 石 拱 型 防 护 和 植 草 防 护, 当 H<3.0 米 时, 边 坡 用 植 草 防 护 道 路 路 基 填 筑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图 路 基 填 筑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物 环 节 示 意 图 2 路 面 工 程 2-20
50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采 用 改 性 沥 青 玛 蹄 脂 碎 石 混 合 料 路 面 表 面 层, 下 面 层 采 用 中 粒 式 改 性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基 层 底 基 层 采 用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路 面 施 工 选 择 机 械 化 程 度 较 高 的 施 工 队 伍 进 行 施 工, 以 保 证 路 面 质 量 沥 青 路 面 施 工 中 应 严 格 控 制 拌 和 摊 铺 及 碾 压 的 混 合 料 温 度, 保 证 面 层 的 施 工 质 量 对 于 面 层 施 工 主 要 分 为 施 工 前 的 准 备 工 作 沥 青 混 合 料 的 拌 合 与 运 输 摊 铺 压 实 等 过 程 路 面 上 下 基 层 要 求 拌 和 站 集 中 拌 和, 路 面 全 宽 一 次 铺 筑 成 型, 以 确 保 其 强 度 和 稳 定 性, 并 严 格 控 制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基 层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物 环 节 示 意 图 见 图 检 查 底 基 层 施 工 放 样 运 送 混 合 料 混 合 料 摊 铺 人 工 辅 助 找 平 备 料 噪 声 扬 尘 噪 声 扬 尘 混 合 料 拌 和 场 混 合 料 拌 和 分 层 碾 压 噪 声 扬 尘 废 水 压 实 度 检 测 扬 尘 噪 声 噪 声 扬 尘 植 被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选 料 技 术 指 标 检 配 合 比 控 制 养 生 接 缝 调 头 处 理 整 修 噪 声 扬 尘 扬 尘 图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基 层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物 环 节 示 意 图 3. 桥 梁 工 程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现 浇 钢 筋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梁, 涵 洞 采 用 盖 板 涵 根 据 建 设 方 提 供 的 可 研 资 料, 本 项 目 桥 梁 工 程 主 线 桥 梁 工 程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现 浇 工 厂 化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及 吊 装 基 础 施 工 根 据 根 据 所 处 河 道 情 况 进 行 K 处 小 桥 跨 越 的 河 沟 目 前 属 于 枯 水 期, 沟 内 水 量 较 少, 水 深 约 0.2m, 为 冰 雪 融 水, 清 理 基 础 作 业 面, 采 用 旋 挖 钻 钻 孔, 泥 浆 护 壁 工 程 所 用 砼 全 部 采 用 商 品 砼, 砼 搅 拌 罐 车 运 输, 泵 送 入 模 桥 梁 施 工 均 在 一 侧 设 置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便 道 采 用 碎 石 路 面, 道 路 纵 坡 满 足 大 型 车 辆 通 行, 宽 度 7 米 满 足 双 向 错 车 需 要 2-21
51 工 程 分 析 由 于 项 目 地 处 乡 镇, 施 工 时 进 行 封 闭, 并 保 证 原 有 车 辆 通 行 畅 通 充 分 利 用 周 边 路 网, 以 满 足 交 通 分 流 要 求, 保 证 施 工 期 间 的 有 序 交 通 组 织 预 留 现 有 的 非 机 动 车 道 作 为 两 侧 机 动 车 道 使 用, 对 现 有 的 两 侧 人 行 道 进 行 贯 通 处 理, 并 做 好 安 全 防 护 及 警 示, 为 非 机 动 车 及 行 人 提 供 方 便 施 工 现 场 周 边 设 置 围 挡, 在 大 风 天 气 须 停 止 作 业 ; 建 筑 垃 圾 及 挖 出 的 土 石 方 应 及 时 回 填 或 清 运 施 工 现 场 道 路 作 业 区 等 进 行 地 面 硬 化 施 工 现 场 四 周 设 置 畅 通 的 排 水 沟, 设 置 沉 淀 池, 确 保 雨 期 洪 水 不 污 染 城 市 道 路 堵 塞 管 道 施 工 中 混 凝 土 沥 青 等 及 时 碾 铺,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2.10 产 污 因 素 分 析 公 路 建 设 工 程 对 沿 线 环 境 影 响 的 程 度 和 范 围 与 工 程 建 设 各 个 阶 段 的 实 际 进 展 密 切 相 关, 不 同 的 工 程 行 为 对 环 境 各 要 素 的 影 响 也 不 尽 相 同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可 按 照 勘 察 设 计 期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三 个 阶 段 进 行 分 析 勘 察 设 计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勘 察 设 计 阶 段 的 主 要 工 作 是 路 线 走 向 与 总 体 布 局 方 案 的 选 择, 其 本 身 不 会 产 生 环 境 污 染 与 生 态 破 坏, 但 直 接 决 定 了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如 对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的 社 会 经 济 城 镇 规 划 土 地 利 用 居 民 生 活 自 然 生 态 及 景 观 等 均 会 产 生 影 响 本 阶 段 潜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如 下 : (1) 路 线 的 走 向 和 线 位 的 布 设 与 临 沂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沿 线 莒 南 县 总 体 规 划 临 沂 市 城 市 道 路 网 规 划 工 程 区 域 国 土 资 源 的 开 发 规 划 以 及 工 程 附 近 城 市 居 民 和 村 庄 人 群 生 活 质 量 等 密 切 相 关 (2) 线 位 的 布 设 涉 及 到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等 土 地 类 型 的 永 久 性 或 临 时 性 占 用 问 题, 从 而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影 响 农 林 业 生 产, 并 可 能 对 区 域 植 被 覆 盖 度 生 物 量 保 护 物 种 以 及 区 域 主 要 生 态 环 境 问 题 产 生 影 响 (3) 线 位 的 布 设 可 能 会 遇 到 野 生 保 护 动 植 物 以 及 古 树 名 木, 也 可 能 破 坏 野 生 保 护 动 物 生 境 (4) 工 程 总 体 布 局 直 接 决 定 了 施 工 扰 动 原 地 表 损 坏 土 地 及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的 面 积, 将 对 区 域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产 生 影 响 (5) 线 位 的 布 设 可 能 会 对 沿 线 地 下 文 物 保 护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6) 线 位 的 布 设 关 系 到 居 民 的 拆 迁 问 题, 从 而 影 响 居 民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质 量 (7) 大 型 桥 梁 以 及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的 设 计 涉 及 到 与 周 围 景 观 的 协 调 性 问 题 2-22
52 工 程 分 析 (8) 线 位 布 设 及 设 计 方 案 选 择 会 影 响 河 流 水 文 农 田 灌 溉 水 利 设 施 防 洪 水 土 保 持 以 及 路 线 两 侧 居 民 通 行 交 往 等 由 于 本 项 目 路 线 基 本 沿 旧 路 G206 威 汕 线 进 行 加 宽, 路 线 方 案 唯 一, 勘 察 设 计 阶 段 不 会 决 定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工 程 征 地 涉 及 到 永 久 性 和 临 时 性 占 地 根 据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的 占 地 情 况, 该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hm 2, 永 久 占 地 hm 2, 其 中 新 增 用 地 hm 2, 临 时 占 地 3.03hm 2 新 增 永 久 征 地 中 有 部 分 耕 地 林 地 等 影 响 到 当 地 农 林 业 生 产 的 土 地 性 质 (2) 在 施 工 准 备 期, 工 程 征 地 将 引 起 部 分 道 路 周 边 水 泥 坪 拆 迁, 在 短 期 内 会 对 周 边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出 行 和 生 产 产 生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 拆 迁 水 泥 坪 面 积 约 1200m 2 ) (3) 受 地 形 条 件 所 限, 工 程 各 类 填 挖 作 业 将 对 沿 线 自 然 植 被 及 野 生 动 物 的 生 境 造 成 破 坏, 并 可 能 导 致 沿 线 野 生 保 护 动 植 物 的 生 境 破 坏 同 时, 路 基 工 程 开 挖 与 填 筑 将 破 坏 地 表 原 有 植 被, 形 成 的 裸 露 松 散 的 地 表 和 边 坡, 在 雨 水 的 作 用 下 极 易 形 成 水 土 流 失, 从 而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 在 天 气 干 旱 季 节, 又 容 易 引 起 扬 尘, 对 附 近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产 生 影 响 (4) 桥 梁 的 施 工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生 产 废 水 (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SS 和 石 油 类 ) 和 钻 孔 灌 注 桩 产 生 的 废 弃 泥 浆 和 泄 漏 的 混 凝 土 以 及 钻 渣, 都 可 能 会 对 沿 线 水 体 的 水 质 和 沿 线 农 田 产 生 影 响 (5) 路 基 路 面 施 工 过 程 中, 容 易 产 生 粉 尘 污 染, 并 有 少 量 沥 青 烟 气 ; 各 种 构 件 预 制 场 及 运 输 散 体 建 材 或 废 渣, 以 及 施 工 营 地 管 理 不 当, 会 对 沿 线 水 环 境 产 生 负 面 影 响 (6) 施 工 营 地 材 料 加 工 场 地 等 施 工 期 临 时 工 程 将 占 用 一 定 数 量 的 土 地, 因 此, 施 工 期 临 时 工 程 也 将 对 当 地 耕 地 资 源 和 农 业 生 产 产 生 短 期 影 响 同 时, 土 石 方 弃 渣 等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易 产 生 粉 尘 (7) 施 工 机 械 的 运 转 和 运 输 车 辆 将 产 生 噪 声 和 废 气 污 染, 会 影 响 施 工 人 员 身 心 健 康 沿 线 居 民 区 和 学 校 的 正 常 教 学 居 民 生 活 和 公 共 健 康, 并 对 现 有 公 用 设 施 和 陆 地 运 输 产 生 影 响 2-23
53 工 程 分 析 (8) 工 程 施 工 会 影 响 现 有 公 路 正 常 的 交 通 环 境, 对 沿 线 居 民 生 产 和 生 活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工 程 施 工 会 影 响 原 有 水 利 排 灌 防 洪 设 施, 其 土 方 工 程 会 导 致 一 定 量 的 水 土 流 失 (9) 项 目 建 设 会 使 局 部 地 形 地 貌 发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改 变, 部 分 地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短 期 内 发 生 轻 微 的 影 响, 且 项 目 为 旧 线 改 造 不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不 会 引 起 地 下 水 的 排 泄, 导 致 影 响 范 围 内 地 下 水 水 位 的 变 化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交 通 量 的 增 长 与 项 目 影 响 区 的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状 况 资 源 开 发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密 切 相 关 (2) 随 着 交 通 量 的 增 加, 交 通 噪 声 将 影 响 邻 近 公 路 的 居 民 和 学 校 的 正 常 工 作 学 习 和 休 息 环 境 ; 汽 车 尾 气 中 所 含 的 多 种 污 染 物, 如 CO NOx 和 烃 类 物 质, 会 对 道 路 沿 线 的 环 境 空 气 造 成 一 定 污 染 (3) 突 发 性 交 通 事 故 会 影 响 公 路 的 正 常 营 运 和 公 共 安 全 ;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事 故 易 引 发 水 污 染 环 境 空 气 以 及 土 壤 污 染 等 事 件, 从 而 危 害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4) 由 于 局 部 工 程 防 护 稳 定 和 植 被 恢 复 需 一 定 的 时 间, 水 土 流 失 在 工 程 营 运 初 期 可 能 存 在 (5) 各 类 环 境 工 程 和 土 地 复 垦 工 程 的 实 施 将 恢 复 植 被 改 善 被 破 坏 的 生 态 环 境,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减 轻 汽 车 尾 气 交 通 噪 声 生 活 污 水 和 固 体 废 物 等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以 及 对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的 负 面 影 响 (6) 公 路 的 通 车 运 营, 对 促 进 沿 线 旅 游 资 源 的 开 发 交 通 通 行 便 利 以 及 地 方 经 济 的 发 展 将 产 生 积 极 的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根 据 改 建 工 程 的 特 点 沿 线 环 境 特 征 工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要 素 分 析 和 识 别, 筛 选 出 主 要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具 体 见 表
54 工 程 分 析 表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筛 选 表 环 境 要 素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声 环 境 施 工 噪 声 : 等 效 A 声 级 L Aeq 交 通 噪 声 : 等 效 A 声 级 L Aeq 环 境 空 气 TSP 汽 车 尾 气 :NO x CO 植 被 破 坏 植 被 恢 复 生 态 环 境 野 生 ( 保 护 ) 动 物 及 生 境 野 生 ( 保 护 ) 动 物 及 生 境 土 地 占 用 农 林 业 生 产 防 护 工 程 及 农 业 土 地 复 垦 土 壤 及 地 貌 景 观 土 壤 整 治 及 景 观 恢 复 景 观 施 工 活 动 与 自 然 景 观 的 和 谐 工 程 与 自 然 景 观 的 和 谐 水 土 保 持 水 土 流 失 水 土 防 护 工 程 水 环 境 桥 梁 结 构 施 工 施 工 现 场 及 营 地 产 生 的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ph SS COD BOD 5 NH 3 -N 等 桥 面 路 面 径 流 污 水 沿 线 附 属 设 施 的 生 活 污 水 : SS 动 植 物 油 COD 交 通 运 输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交 通 运 输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城 镇 公 路 运 输 水 利 等 规 划 城 镇 公 路 运 输 水 利 等 规 划 防 洪 社 会 环 境 土 地 占 用 土 地 占 用 土 地 利 用 价 值 文 物 景 点 旅 游 业 水 泥 坪 拆 迁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交 通 事 故 和 施 工 风 险 交 通 事 故 和 危 险 品 泄 漏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噪 声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1. 施 工 期 施 工 过 程 中 需 要 使 用 许 多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这 些 设 备 会 产 生 噪 声, 对 附 近 居 民 的 正 常 生 活 产 生 影 响 其 中 施 工 机 械 主 要 有 打 桩 机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装 载 机 压 路 机 等, 运 输 车 辆 包 括 各 种 卡 车 自 卸 车 等, 其 在 作 业 中 产 生 的 噪 声, 贯 穿 于 整 个 施 工 过 程,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是 施 工 噪 声,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运 行 噪 声 见 表
55 工 程 分 析 表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和 车 辆 的 噪 声 级 设 备 名 称 测 距 (m) 声 级 (db) 备 注 打 桩 机 15 95~105 不 同 类 型 打 桩 机 噪 声 差 异 很 大 挖 掘 机 5 84 液 压 式 装 载 机 5 90 轮 式 压 路 机 5 86 振 动 式 推 土 机 5 86 平 地 机 5 90 摊 铺 机 5 87 搅 拌 机 2 90 铲 土 机 5 93 振 捣 机 夯 土 机 自 卸 车 5 82 卡 车 卡 车 的 载 重 量 越 大 噪 声 越 大 移 动 式 吊 车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对 附 近 居 民 的 影 响 工 程 沿 线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较 少, 道 路 施 工 噪 声 将 影 响 到 沿 线 居 住 生 活 的 村 民 但 也 应 该 注 意 到, 由 于 工 程 施 工 期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的 不 连 续 性, 工 程 建 设 时 间 虽 然 较 长, 但 道 路 施 工 一 般 分 段 进 行, 每 段 的 噪 声 影 响 都 是 短 期 的, 对 固 定 路 段 而 言 施 工 时 间 要 短 得 多, 其 造 成 的 影 响 也 是 有 限 的 上 述 新 增 的 噪 声 影 响 均 会 随 着 施 工 过 程 的 结 束 而 降 低 或 消 失 根 据 工 程 施 工 特 点, 并 结 合 周 边 敏 感 点 分 布, 通 过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禁 止 夜 间 施 工 设 置 临 时 降 噪 声 屏 障 加 强 管 理 等 措 施 后, 施 工 期 噪 声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其 影 响 距 离 也 将 进 一 步 缩 小 2. 营 运 期 营 运 期 噪 声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车 辆 在 道 路 上 行 驶 产 生 的 噪 声 噪 声 源 来 自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在 道 路 上 行 驶 的 机 动 车 辆 噪 声 源 为 非 稳 态 源 运 营 后, 车 辆 的 发 动 机 冷 却 系 统 传 动 系 统 等 部 件 均 会 产 生 噪 声 另 外, 行 驶 中 引 起 的 气 流 湍 动 排 气 系 统 轮 胎 与 路 面 的 磨 擦 等 也 会 产 生 噪 声 2 由 于 道 路 路 面 平 整 度 等 原 因 而 使 行 驶 中 的 汽 车 产 生 整 车 噪 声 3 运 营 期 交 通 量 的 增 大 会 提 高 道 路 沿 线 昼 夜 的 交 通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居 民 的 正 常 生 产 生 活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且 随 着 营 运 期 交 通 量 的 增 大,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也 随 之 增 大 道 路 进 入 营 运 期 后, 对 声 环 境 的 2-26
56 工 程 分 析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于 交 通 噪 声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1. 施 工 期 (1) 污 染 源 强 施 工 阶 段 对 空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工 地 扬 尘 及 路 面 铺 浇 沥 青 的 烟 气, 主 要 的 污 染 物 为 CO NO 2 TSP THC 1 扬 尘 在 整 个 施 工 期 间, 道 路 的 挖 掘 打 桩 铺 浇 路 面 材 料 运 输 装 卸 等 施 工 过 程 都 存 在 着 扬 尘 污 染, 久 旱 无 雨 的 季 节 ( 冬 季 ) 就 更 加 严 重 另 外, 还 有 汽 车 行 驶 的 风 吹 等 引 起 的 二 次 扬 尘 污 染 根 据 国 内 公 路 施 工 现 场 汽 车 运 输 引 起 的 扬 尘 现 场 监 测 结 果, 车 辆 下 风 向 150m 处 TSP 的 浓 度 约 为 5mg/m 3, 超 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2 沥 青 烟 气 沥 青 路 面 施 工 阶 段 空 气 污 染 除 扬 尘 以 外, 沥 青 烟 气 是 主 要 污 染 源 本 工 程 施 工 阶 段 的 沥 青 烟 气 主 要 出 现 路 面 铺 设 过 程 中, 其 中 沥 青 排 放 量 较 小 沥 青 铺 浇 路 面 时 所 排 放 的 烟 气 污 染 物 影 响 距 离 一 般 约 为 下 风 向 100m 左 右,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THC CO NO 2 (2)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施 工 期 间, 应 该 严 格 按 照 山 东 省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等 的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施 工 管 理, 以 减 轻 施 工 期 的 扬 尘 污 染, 具 体 详 见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章 节 的 分 析, 此 处 不 再 赘 述 施 工 阶 段 对 正 在 施 工 的 路 段 及 主 要 运 输 道 路 要 进 行 经 常 性 的 洒 水 ( 每 天 4-5 次 ), 可 以 使 空 气 中 的 扬 尘 量 减 少 70% 左 右, 收 到 较 好 的 降 尘 效 果, 扬 尘 造 成 的 TSP 污 染 超 标 距 离 可 缩 小 到 20-50m 范 围 内 此 外 应 注 意 避 免 在 大 风 日 施 工, 路 基 材 料 破 碎 筛 分 时 应 适 当 遮 挡 合 理 分 段 在 采 取 上 述 防 治 措 施 后 项 目 施 工 期 废 气 对 周 边 居 民 影 响 很 小 2. 运 营 期 (1) 污 染 源 分 析 1 来 自 曲 轴 箱 漏 气 燃 油 系 统 挥 发 和 排 气 管 等 排 放 的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车 2-27
57 工 程 分 析 辆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主 要 是 汽 车 尾 气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其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NO 2 类 比 全 国 已 建 成 高 速 公 路 的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的 结 果, 日 交 通 量 辆 时 NO 2 和 TSP 均 不 超 标 根 据 改 建 项 目 各 特 征 年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 各 预 测 年 各 路 段 交 通 量 均 小 于 辆 小 客 车 / 日 本 项 目 的 交 通 量 小 于 类 比 项 目, 且 沿 线 扩 散 条 件 较 好,NO 2 和 TSP 不 会 超 标 2 公 路 上 行 驶 汽 车 的 轮 胎 接 触 路 面 而 使 路 面 积 尘 扬 起, 产 生 二 次 扬 尘 污 染 (2)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1 路 边 植 树 绿 化, 采 用 一 些 具 有 良 好 空 气 净 化 作 用 的 植 物 作 为 两 侧 的 绿 化 带 以 吸 收 尾 气, 保 护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2 加 强 道 路 管 理 及 路 面 养 护, 保 持 道 路 良 好 运 营 状 态, 减 少 塞 车 现 象 3 加 强 运 输 散 装 物 资 如 煤 水 泥 砂 石 材 料 及 简 易 包 装 的 化 肥 农 药 等 车 辆 的 管 理, 运 送 上 述 物 品 需 加 盖 蓬 布 4 执 行 运 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地 表 水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1.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间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生 产 和 生 活, 包 括 混 凝 土 搅 拌 系 统 冲 洗 废 水 施 工 机 械 和 车 辆 的 冲 洗 废 水 混 凝 土 养 护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等 ; 污 染 物 以 悬 浮 物 为 主, 以 施 工 机 械 和 车 辆 的 冲 洗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居 多 (1)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本 工 程 采 用 预 拌 混 凝 土 和 预 拌 砂 浆, 不 单 独 设 置 拌 和 设 施, 避 免 了 拌 和 系 统 废 水 的 影 响 ; 水 泥 混 凝 土 浇 筑 养 护 废 水 量 少, 大 多 被 吸 收 或 蒸 发, 所 以 此 部 分 废 水 可 忽 略 不 计 ; 因 此,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污 染 源 主 要 包 括 : 桥 梁 施 工 作 业 开 挖 结 构 施 工 产 生 的 部 分 泥 浆 水 ; 施 工 机 械 和 车 辆 冲 洗 废 水 及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 污 水 中 成 分 较 为 简 单, 一 般 为 悬 浮 物 和 少 量 的 石 油 类 桥 梁 施 工 要 求 开 钻 前 挖 好 沉 砂 池, 泥 浆 进 入 沉 砂 池 进 行 沉 淀 后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定 期 清 理 沉 砂 池 废 泥 浆 和 淤 泥 用 于 填 筑 道 路 或 者 使 用 专 门 的 车 辆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弃 置, 防 止 遗 洒 后 污 染 工 地 区 域 水 源 对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和 流 动 机 械 冲 洗 主 要 集 中 在 每 天 晚 上 进 行 1 次, 施 工 高 峰 期 平 均 每 天 需 要 冲 洗 的 各 种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和 流 动 机 械 以 15 辆 ( 台 ) 计, 每 次 每 辆 ( 台 ) 运 输 车 辆 和 流 动 机 械 平 均 冲 洗 废 水 量 约 为 0.8m 3, 则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和 流 动 2-28
58 工 程 分 析 机 械 冲 洗 废 水 量 为 12t/d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悬 浮 物 和 石 油 类 物 质,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施 工 工 地 内 应 当 设 置 车 辆 冲 洗 设 施 和 排 水 隔 油 沉 淀 设 施, 运 输 车 辆 和 流 动 机 械 集 中 维 修 或 清 洗 干 净 后 出 场, 严 禁 在 施 工 场 地 随 意 清 洗 隔 油 沉 淀 池 做 防 渗 漏 砌 护, 在 池 上 设 隔 油 栏 板, 含 油 污 水 经 沉 淀 隔 油 除 渣 等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绿 化 及 洒 水 抑 尘, 施 工 结 束 后 将 沉 淀 池 覆 土 掩 埋 表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量 冲 洗 废 水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项 目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最 大 污 染 源 强 (kg/d) 产 生 排 放 产 生 排 放 SS 石 油 类 污 水 量 12t/d( 次 ) 排 放 去 向 废 水 沉 淀 后 循 环 利 用, 废 油 禁 止 随 意 丢 弃, 集 中 外 运 至 附 近 具 备 含 油 废 物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对 于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首 先 应 尽 量 选 用 先 进 的 设 备 机 械, 以 有 效 地 减 少 跑, 冒 滴 漏 的 数 量 及 机 械 维 修 次 数, 从 而 减 少 含 油 污 水 的 产 生 量 ; 在 不 可 避 免 冒 滴 漏 油 的 施 工 过 程 中, 尽 量 采 用 固 体 吸 油 材 料 ( 如 棉 纱 木 屑 等 ) 将 废 油 收 集 转 化 到 固 体 物 质 中 对 收 集 的 浸 油 废 料 采 取 打 包 密 封 后 外 运, 外 运 地 点 选 择 附 近 具 备 含 油 废 物 处 置 资 质 的 处 置 场 (2) 施 工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相 对 比 较 集 中, 施 工 周 期 较 长,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量 较 小,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是 ph SS COD 和 氨 氮 等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定 额 取 60L/( 人 d) 本 项 目 集 中 施 工 人 员 按 100 人 /d 计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以 下 式 计 算 : Q s =(Kq 1 V 1 )/1000 式 中 :Q s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t; q 1 每 人 每 天 生 活 污 水 量 定 额, 取 60 L/( 人 d); V 1 施 工 人 日 数, 取 100 人 / 日 ; K 排 放 系 数, 取 0.8 经 计 算, 集 中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总 量 约 4.8t/d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是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就 餐 和 洗 涤 所 产 生 的 污 水 及 粪 便 污 水, 主 要 含 油 脂 食 2-29
59 工 程 分 析 物 残 渣 等 各 类 有 机 物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表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项 目 SS CODcr BOD 5 氨 氮 TP 动 植 物 油 排 放 浓 度 (mg/l) 施 工 人 员 日 排 放 量 (kg) 为 防 止 临 时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对 沿 线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应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临 时 施 工 营 地 内 设 置 环 保 厕 所, 与 当 地 农 户 协 商, 及 时 进 行 清 理 并 用 作 农 肥 2 设 立 临 时 洗 漱 间, 废 水 集 中 收 集, 并 全 部 用 于 地 表 抑 尘 喷 洒 3 严 禁 将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环 境 在 有 污 水 管 网 区 域,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排 入 附 近 的 污 水 管 网 在 无 污 水 管 网 区 域, 采 取 设 置 环 保 厕 所 临 时 洗 漱 间, 废 水 集 中 收 集, 并 全 部 用 于 地 表 抑 尘 喷 洒 等 措 施, 防 治 污 水 汇 入 沿 线 地 表 水 环 境 因 此, 对 其 附 近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轻 微 2. 营 运 期 道 路 在 运 营 期 间 对 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主 要 因 素 为 路 面 桥 面 雨 水 径 流 (1) 路 面 桥 面 径 流 主 要 污 染 物 因 子 有 ph SS COD 和 石 油 类 等 在 汽 车 保 养 状 况 不 良 发 生 故 障 出 现 事 故 时, 都 可 能 泄 漏 汽 油 和 机 油 污 染 路 面, 在 遇 降 雨 后, 雨 水 经 公 路 桥 梁 泄 水 道 口 流 入 附 近 的 水 域, 造 成 石 油 类 和 COD 的 污 染 影 响 污 染 物 浓 度 受 限 于 多 种 因 素, 如 车 流 量 车 辆 类 型 降 雨 强 度 灰 尘 沉 降 量 和 前 期 干 旱 时 间 等 等, 因 此 具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不 确 定 性 国 内 一 些 高 速 道 路 的 监 测 实 验 结 果 也 相 差 较 远, 长 安 大 学 曾 用 人 工 降 雨 的 方 法 在 西 安 ~ 三 原 道 路 上 形 成 桥 面 径 流, 在 车 流 量 和 降 雨 量 已 知 的 情 况 下, 降 雨 历 时 一 小 时, 降 雨 强 度 为 81.6mm, 在 一 小 时 内 按 不 同 时 间 采 集 水 样, 测 定 结 果 见 表 降 雨 初 期 到 形 成 桥 面 径 流 的 30 分 钟 内, 雨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和 油 类 物 质 的 浓 度 比 较 高,30 分 钟 后, 其 浓 度 随 降 雨 历 时 的 延 长 下 降 较 快, 雨 水 中 生 化 需 氧 量 随 降 雨 历 时 的 延 长 下 降 速 度 稍 慢,pH 值 相 对 较 稳 定, 降 雨 历 时 40 分 钟 后, 桥 面 基 2-30
60 工 程 分 析 本 被 冲 洗 干 净 表 路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测 定 值 项 目 5~20 分 钟 20~40 分 钟 40~60 分 钟 平 均 值 ph 7.0~ ~ ~ SS(mg/L) ~ ~ ~ BOD 5 (mg/l) 7.34~ ~ ~ 油 (mg/l) 22.30~ ~ ~ 固 体 废 物 1.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施 工 人 员 按 100 人 计, 垃 圾 按 1kg/ 人 d 计, 则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量 为 100kg/d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置 生 活 垃 圾 桶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进 行 收 集,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进 行 清 运 本 工 程 全 线 土 石 方 总 量 万 m³, 其 中 挖 方 万 m³, 填 方 万 m³ 工 程 挖 方 全 部 利 用, 利 用 方 万 m³, 借 方 万 m³, 无 弃 方 借 方 设 置 1 个 取 土 场 解 决 2. 营 运 期 项 目 营 运 期 无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3.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本 工 程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见 表 表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类 别 废 物 产 生 源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措 施 及 排 放 去 向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地 面 扬 尘 沥 青 烟 气 等 遮 挡 措 施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通 过 设 置 环 保 厕 所 临 时 洗 生 活 污 水 废 水 收 集 处 理 后 用 于 地 表 抑 尘 喷 废 水 漱 间 将 废 水 集 中 收 集 处 理 洒, 厕 所 污 泥 与 当 地 农 民 协 商 利 施 工 废 水 设 沉 淀 池, 回 用 不 外 排 用 或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理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依 托 当 地 环 卫 定 期 清 运, 不 外 排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81~105dB(A) 低 噪 音 设 备,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汽 车 尾 气 扬 尘 加 强 绿 化 清 洁 能 源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为 噪 声 超 标 的 敏 感 建 筑 安 装 隔 声 门 窗, 室 内 噪 声 达 标 2-31
61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3.1 地 理 位 置 莒 南 县 位 于 山 东 省 临 沂 市, 地 处 鲁 苏 交 界 处, 地 理 坐 标 东 经 ~ , 北 纬 ~ , 东 与 新 兴 港 城 日 照 市 相 邻, 紧 靠 岚 山 港, 南 与 新 亚 欧 大 陆 桥 东 桥 头 堡 江 苏 省 连 云 港 市 接 壤, 西 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毗 邻, 北 与 日 照 市 莒 县 相 接 莒 南 县 地 处 交 通 要 冲 : 兖 ( 州 ) 石 ( 臼 ) 铁 路 岚 ( 山 ) 济 ( 宁 ) 公 路 横 穿 东 西, 莒 ( 县 ) 新 ( 浦 ) 莒 ( 县 ) 阿 ( 湖 ) 公 路 纵 贯 南 北,G206 在 境 内 西 北 部 穿 过, 全 县 公 路 通 车 里 程 达 km, 实 现 了 乡 乡 通 柏 油 路, 形 成 了 四 通 八 达 的 交 通 网 络 ; 距 青 岛 港 200km, 距 岚 山 港 15km, 日 照 港 35km, 连 云 港 70km, 临 沂 机 场 40km, 青 岛 机 场 200km; 海 陆 空 运 输 十 分 方 便 本 项 目 位 于 山 东 省 临 沂 市 莒 南 县 境 内, 介 于 东 经 ~119 11, 北 纬 ~ 之 间 本 项 目 路 线 为 山 东 省 临 沂 市 莒 南 县 管 辖 本 项 目 起 点 (K ) 位 于 汀 水 河 西 岸 莒 南 县 与 莒 县 交 界 处, 路 线 一 直 沿 旧 路 布 设, 经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青 松 岭 村 西 夹 古 哨 村, 终 点 位 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与 莒 南 县 交 界 处 的 河 东 区 永 盛 肉 联 厂 处, 与 拟 建 的 G206 威 汕 线 莒 南 官 西 坡 至 河 东 刘 店 子 段 顺 接, 路 线 全 长 6.127km, 工 程 在 山 东 省 地 域 中 的 位 置 见 图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地 形 地 貌 1. 地 形 莒 南 县 地 处 鲁 东 南 丘 陵 区 的 南 部 苏 鲁 交 界 处 总 体 地 势 北 高 南 低, 北 部 及 东 北 部 位 山 地, 中 部 及 南 部 为 丘 陵, 西 部 为 平 原 低 山 丘 陵 区 约 占 全 线 总 面 积 的 49.5%, 平 原 分 布 在 沭 河 等 河 流 两 侧, 总 体 上 地 势 北 高 南 低, 并 向 西 南 和 东 南 倾 斜 莒 南 县 境 内 共 有 大 小 山 头 421 个, 主 要 分 布 在 十 字 路 涝 坡 文 疃 大 店 等 乡 镇, 海 拔 高 程 一 般 在 150~ 600m 之 间, 分 布 属 五 龙 山 脉 望 海 楼 山 脉 蝙 山 山 脉 黄 山 山 脉 和 甲 子 山 脉, 其 中 最 高 峰 为 马 元 山, 海 拔 高 程 662.2m, 最 低 点 在 壮 岗 镇 陈 家 河 村 前, 海 拔 高 度 19.9m 县 内 山 岭 起 伏, 沟 壑 纵 横 2. 地 貌 3-1
62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县 内 地 貌 以 大 店 十 字 路 至 相 沟 为 界, 分 为 东 西 两 部 分 : 东 部 低 山 丘 陵 区, 西 部 平 原 区 大 致 分 为 低 山 丘 陵 区 剥 蚀 浅 切 割 丘 陵 区 岭 下 平 地 和 冲 积 - 洪 积 平 原 区 四 种 地 貌 类 型 以 低 山 丘 陵 为 主, 其 它 类 型 地 貌 分 布 面 积 较 小 低 山 丘 陵 区 分 布 于 县 境 十 字 路 至 厉 家 寨 以 北, 大 店 至 十 字 路 以 东 的 县 境 北 部 和 东 北 部 地 区, 部 分 分 布 于 南 部 和 东 南 部, 朱 芦 厉 家 寨 文 疃 柳 沟 涝 坡 陡 山 等 乡 ( 镇 ) 的 大 部 分 地 区, 大 店 十 字 路 筵 宾 坊 前 相 邸 相 沟 及 洙 边 等 乡 ( 镇 ) 的 部 分 地 区, 属 于 低 山 丘 陵 区 海 拔 高 度 在 100m 以 上, 坡 度 大 于 8 的 低 山 丘 陵 区 约 为 526~700 平 方 公 里, 占 全 线 总 面 积 的 30~ 40% 其 特 点 为 北 部 山 峻 陡 峭, 沟 深 谷 狭, 岩 石 裸 露, 土 层 较 薄 ; 东 部 及 东 南 部 山 低 岭 缓, 土 层 较 厚 剥 蚀 丘 陵 区 主 要 分 布 在 县 境 南 部 和 东 南 部, 局 部 分 布 于 西 北 部, 相 邸 坊 前 坪 上 团 林 壮 岗 演 马 洙 边 相 沟 官 坊 王 家 沟 等 乡 ( 镇 ) 的 部 分 地 区, 属 于 剥 蚀 丘 陵 区 境 内 海 拔 高 度 低 于 100 米, 坡 度 低 于 3 至 5 的 剥 蚀 丘 陵 区 约 526~613 平 方 公 里, 占 全 县 总 面 积 的 30~35% 该 区 特 点 为 丘 低 坡 缓, 阜 岗 浑 圆, 沟 宽 谷 阔, 起 伏 如 波, 十 字 路 至 坪 上 间 的 九 岭 十 八 坡 即 为 这 种 地 貌 的 典 型 特 征 该 类 地 貌 基 岩 的 风 化 剥 蚀 程 度 严 重 基 岩 类 型 主 要 以 胶 南 群 变 质 岩 系 为 主 其 次 为 泰 山 群 变 质 岩, 部 分 地 段 为 燕 山 期 花 岗 岩 类 和 白 垩 系 陆 相 碎 屑 岩 红 色 砂 砾 岩 基 岩 之 上 形 成 厚 风 化 壳 地 表 多 被 残 坡 土 覆 盖, 土 层 较 厚, 以 白 浆 化 棕 壤 为 主, 县 内 多 垦 为 耕 地 岭 下 平 地 县 境 东 部 的 山 前 平 地 岭 间 平 地 及 沿 河 谷 地, 为 岭 下 平 地 区, 多 与 低 山 丘 陵 和 剥 蚀 丘 陵 相 间 分 布 特 点 为 谷 宽 而 平, 地 块 大, 阶 差 小 成 土 母 质 为 洪 积 物 冲 积 物 及 残 坡 物 土 壤 类 型 为 潮 棕 壤 河 潮 土 水 稻 土, 局 部 为 白 浆 化 棕 壤, 是 县 内 粮 油 耕 作 区 冲 积 ~ 洪 积 平 原 分 布 于 境 内 西 部 沿 沭 河 及 其 支 流 的 各 乡 ( 镇 ) 大 店 石 莲 子 道 口 岭 泉 筵 宾 刘 家 庄 板 泉 等 乡 ( 镇 ) 的 大 部 分 区 域 属 于 这 种 地 貌 类 型 约 平 方 公 里, 占 县 境 总 面 积 的 25-30% 土 壤 类 型 为 河 潮 土 水 稻 土 湿 潮 土, 部 分 为 潮 棕 土 壤 项 目 区 位 于 莒 南 县 西 北 部 河 东 区 北 部, 路 线 起 点 位 于 206 国 道 莒 县 莒 南 县 交 界 处, 路 线 奔 向 南, 经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青 松 岭 村 西 夹 古 哨 村, 终 点 位 3-2
6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与 莒 南 县 交 界 处 的 河 东 区 永 盛 肉 联 厂 处, 地 势 总 体 中 间 高 两 端 低, 海 拔 一 般 在 100~150 米 之 间 项 目 区 地 貌 主 要 分 为 剥 蚀 浅 切 割 丘 陵 地 貌 自 西 南 向 东 北 随 着 切 割 程 度 减 弱, 坡 度 趋 于 平 缓, 地 形 起 伏 小, 丘 低 坡 缓, 阜 岗 浑 圆, 沟 宽 谷 阔, 起 伏 如 波 的 特 征 相 对 高 度 较 小, 土 壤 砂 性 大, 适 耕 性 好, 但 保 水 保 肥 能 力 差 局 部 沟 深 谷 狭 岩 石 裸 露, 土 层 较 薄 图 剥 蚀 浅 切 割 丘 陵 地 貌 区 域 地 层 参 考 区 域 地 质 图, 结 合 本 次 现 场 调 查, 本 项 目 区 域 地 层 根 据 地 形 地 貌 构 造 和 岩 土 体 的 工 程 地 质 特 征, 项 目 区 主 要 分 为 剥 蚀 浅 切 割 丘 陵 地 质 区, 而 新 生 代 第 四 系 地 层 境 内 出 露 较 齐 全, 岩 性 以 第 三 系 上 更 新 统 (Q3) 冲 积 层 泥 质 粉 砂 夹 砾 中 粗 砂, 砂 砾 等 为 主, 起 点 汀 水 河 内 分 布 有 中 粗 砂 卵 石 层 等 ; 以 厚 度 小 面 积 广 为 特 点, 多 为 耕 地 项 目 区 丘 陵 区 地 带 均 为 第 四 系 沉 积 物 覆 盖, 地 层 发 育 主 要 有 : 白 垩 系 (K1b), 主 要 分 布 于 官 西 坡 西 夹 古 哨 村 至 终 点 一 带, 岩 性 以 火 山 熔 岩 和 火 山 碎 屑 岩 类 为 主 ; 加 里 东 期 (γη2), 主 要 分 布 于 起 点 至 汀 水 村 北 部 一 带, 岩 芯 以 二 长 花 岗 岩 为 主 ; 上 元 古 界 土 门 群 组 (Pt3tm), 仅 在 起 点 至 汀 水 村 北 部 东 侧 地 带 分 布, 岩 性 主 要 以 砂 岩 页 岩 石 灰 岩 为 主, 区 域 地 质 见 图
64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本 项 目 图 区 域 地 质 图 地 质 构 造 项 目 区 在 大 地 构 造 上 自 东 至 西 分 别 为 浮 来 山 断 层 组 沂 水 -- 汤 头 断 裂 及 鄌 郚 -- 葛 沟 断 裂, 均 属 沂 沭 断 裂 带 鄌 郚 -- 葛 沟 断 裂 规 模 大, 活 动 时 间 长, 贯 穿 全 境, 是 山 东 构 造 活 动 的 主 导 因 素, 走 向 10 ~30, 倾 向 南 东, 倾 角 60 ~80, 属 压 扭 左 行 特 征 其 西, 亦 发 育 一 系 列 走 向 大 致 与 其 平 行 但 规 模 较 小 的 断 裂 境 内 自 太 古 代 至 新 生 代 地 层 均 有 出 露 中 生 代 以 来 构 造 运 动 显 著, 断 裂 及 岩 浆 活 动 发 育, 显 示 活 化 地 台 型 特 征 二 元 结 构, 基 底 为 太 古 界 泰 山 群, 盖 层 由 震 旦 系 土 门 组 古 生 界 寒 武 系 奥 陶 系 石 炭 系 中 生 代 侏 罗 系 白 垩 系 和 新 生 代 第 三 系 第 四 系 构 成 因 构 造 及 岩 体 的 侵 入, 盖 层 出 露 不 够 连 续 本 区 处 于 多 种 大 地 构 造 单 元 的 复 合 部 位, 各 种 应 力 复 杂 集 中, 在 漫 长 的 地 质 年 代 里, 经 历 过 数 次 构 造 变 动, 形 成 各 种 不 同 类 型 的 构 造 单 元, 隆 起 凹 陷 褶 皱 断 裂 彼 此 交 织 复 合 依 据 构 造 地 质 观 点, 按 其 构 造 形 迹 性 质 空 间 展 布 及 其 组 合 关 系, 本 区 可 分 为 : 东 西 向 构 造 带 南 北 向 构 造 带 北 西 向 旋 卷 构 造 带 北 北 东 向 构 造 带 未 归 属 构 造 ( 临 西 北 西 向 褶 皱 沂 沭 断 裂 带 内 北 东 向 褶 皱 七 级 山 -- 马 陵 山 北 西 向 构 造 ) 项 目 区 新 构 造 运 动 极 不 活 跃, 断 裂 褶 皱 构 造 均 不 发 育 3-4
65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图 山 东 省 大 地 构 造 单 元 划 分 简 图 境 内 主 要 分 布 有 以 下 构 造 单 元 : 安 丘 莒 县 大 断 裂 : 是 临 沭 断 裂 带 四 条 主 要 断 裂 带 之 一, 该 断 裂 北 自 王 家 岭 向 南 延 至 板 泉 镇 的 龙 窝 出 境 断 裂 走 向 10-30, 倾 向 东, 倾 角 在 75 以 上, 显 压 性, 由 于 在 境 内 多 为 第 四 系 覆 盖, 其 位 置 及 特 征 均 据 邻 县 出 露 情 况 而 推 断 昌 邑 大 店 断 裂 : 为 临 沭 断 裂 的 东 界 断 裂, 该 断 裂 规 模 大, 切 割 深, 将 两 侧 分 成 两 个 Ⅲ 级 构 造 单 元 该 断 裂 北 从 大 店 镇 的 多 居 官 庄 进 入 境 内, 经 大 店 筵 宾 镇 的 金 沟 官 庄 刘 庄 乡 的 西 于 家 湖 板 泉 镇 的 武 阳 街 进 入 临 沭 境 内 断 裂 走 向 断 裂 走 向 10-30, 西 倾, 倾 角 左 右, 挤 压 破 碎 较 厉 害, 多 期 活 动 明 显, 与 其 伴 生 的 北 北 西 向 ( 大 义 山 式 ) 断 裂 较 发 育 黄 墩 石 门 断 裂 : 自 文 疃 镇 的 孙 家 顶 附 近 入 境, 经 柳 沟 相 邸 和 洙 边 的 书 院 岫 务, 在 相 沟 乡 的 石 河 出 境, 境 内 全 长 约 45km 断 裂 走 向 35, 倾 角 60-70, 断 裂 两 盘 为 基 底 变 形 侵 入 岩 及 中 生 代 岩 体, 宽 m, 岩 石 发 育 破 碎 岩 化, 有 时 见 断 层 泥 挤 压 片 理, 主 断 面 发 育 倾 向 擦 痕 莒 南 坪 上 断 裂 : 自 莒 南 以 西 经 水 泉 头 坊 前 北 至 坪 上, 全 长 约 20km, 近 东 西 走 向, 倾 向 北, 倾 角 60, 宽 300m 左 右, 断 面 具 垂 直 和 水 平 两 组 擦 痕 并 发 育 断 层 泥 3-5
66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孙 家 街 西 书 院 断 裂 : 断 裂 自 莒 南 县 板 泉 镇 东 南 孙 家 街 洙 边 至 书 院, 在 石 山 子 南 侧 断 裂 分 叉 为 两 支, 全 长 约 20km, 近 东 西 走 向, 倾 向 北, 倾 角 大 于 80 根 据 本 次 工 程 地 质 调 绘 及 参 考 项 目 区 区 域 地 质 构 造 资 料 综 合 分 析 可 知 线 位 区 内 未 见 有 断 层 分 布, 莒 南 县 城 境 内 分 布 的 断 裂 均 未 与 线 位 交 叉, 对 线 路 无 明 显 影 响 总 体 属 于 构 造 相 对 较 稳 定 区 域, 适 宜 工 程 建 设 水 文 地 质 本 区 地 下 水 主 要 受 到 区 域 地 质 含 水 地 层 岩 性 等 因 素 控 制 项 目 区 水 系 不 发 育, 属 干 旱 少 水 区 ( 贫 水 区 ), 尤 其 是 丘 陵 区 表 现 明 显 项 目 位 置 图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图 项 目 区 天 然 地 表 水 化 学 性 质 较 稳 定, PH 值 6~8, 属 弱 酸 性 -- 弱 碱 性 水, 大 都 符 合 人 畜 饮 用 和 工 农 业 用 水 标 准 区 内 还 有 较 丰 富 的 矿 泉 水 ( 分 为 饮 用 矿 泉 水 医 疗 矿 泉 水 和 地 下 热 水 ) 资 源 松 散 层 中 的 孔 隙 水 : 包 括 第 四 系 冲 洪 积 堆 积 物 以 及 全 风 化 岩 中 赋 存 的 地 下 水 第 四 系 冲 洪 积 物 主 要 分 布 在 剥 蚀 丘 陵 地 貌 形 成 的 低 洼 沟 河 谷 河 谷 阶 地 等 地 段 3-6
67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冲 洪 积 物 的 地 下 水 : 这 类 赋 存 于 砂 砾 层 层 的 地 下 孔 隙 潜 水, 含 水 层 较 均 一, 其 接 受 大 气 降 水 和 地 表 径 流 的 补 给, 在 连 通 性 较 好 的 孔 隙 中 径 流, 有 的 下 渗 补 给 下 伏 基 岩 的 裂 隙 水, 有 的 直 接 排 泄 于 地 表 基 岩 裂 隙 水 : 基 岩 为 一 般 富 水 区, 沂 沭 河 中 间 地 带 的 沂 水 莒 南 境 内 出 露 地 层 为 太 古 代 黑 云 母 变 粒 岩 和 角 闪 片 岩, 风 化 裂 隙 成 为 地 下 水 的 主 要 储 存 空 间, 加 之 所 处 地 形 比 较 平 坦, 有 利 于 地 下 水 的 补 给 但 由 于 风 化 裂 隙 多 在 浅 部 发 育, 深 部 发 育 较 弱 临 沂 市 八 湖 黑 墩 等 地, 为 第 四 纪 沉 积 地 层, 由 于 地 处 河 流 的 中 下 游, 河 谷 宽 阔, 沉 积 物 变 细, 形 成 多 元 结 构 的 复 杂 地 层, 含 水 层 为 较 细 颗 粒 的 砂 层, 含 水 情 况 较 好 地 表 水 莒 南 县 地 表 水 体 地 表 水 系 较 发 育, 河 流 主 要 分 西 南 东 南 两 大 水 系, 沭 河 是 西 南 水 系 的 主 干, 支 流 众 多, 有 浔 河 汀 水 河 鲁 沟 河 鸡 龙 河 武 阳 河, 东 南 水 系 有 洙 溪 河 龙 王 河 沭 河 是 莒 南 县 境 内 最 大 的 一 条 河 流, 发 源 于 沂 水 县 沂 山 南 麓 太 薄 顶, 由 莒 县 入 境, 经 莒 南 县 境, 后 入 临 沭 县, 在 莒 南 县 内 长 35km, 流 域 面 积 892km 2, 接 受 支 流 及 地 下 水 的 侧 向 补 给 量 较 大, 是 常 流 河, 据 水 文 站 资 料, 丰 水 年 最 大 洪 峰 流 量 6850m 3 /s(1981 年 ), 枯 水 期 流 量 在 0.1m 3 /s 以 上 沂 河 是 区 内 最 大 的 河 流, 属 山 洪 河 道 常 年 性 河 发 源 于 沂 源 县 鲁 山 南 麓, 在 下 河 村 东 南 入 沂 水 县 境, 流 经 沂 水 沂 南 兰 山 河 东 罗 庄 郯 城, 进 入 江 苏 境 内 流 域 最 上 游 以 鲁 山 背 斜 与 淮 弥 河 分 水, 东 以 沂 山 背 斜 余 脉 与 沭 河 分 水, 地 形 西 北 高, 向 东 南 部 倾 斜, 自 河 源 至 东 汶 河 口, 大 部 为 山 区, 海 拔 高 程 300 至 800 米 ; 斜 午 青 驼 茶 山 西 北 多 为 低 山 丘 陵 及 高 地, 地 面 高 程 在 200 至 400 米 之 间 ; 蒙 山 前 半 程 以 南 地 势 变 缓 向 平 原 过 渡, 在 临 沂 城 北 与 其 支 流 祊 河 汇 流 后 进 入 中 游 临 郯 苍 平 原 平 原 坡 缓 1/3000-1/2000 河 道 在 沂 水 城 至 东 汶 河 口, 河 口 宽 250 至 800 米, 临 沂 城 东 河 口 宽 600 至 1530 米, 堤 距 700 至 1930 米, 沂 河 在 山 东 境 内 流 域 面 积 平 方 公 里, 源 头 至 省 界 长 公 里 1957 年 7 月 19 日, 临 沂 站 出 现 建 国 以 来 最 大 洪 峰, 流 量 达 立 方 米 / 秒 主 要 支 流 有 东 汶 河 蒙 河 祊 河, 其 次 是 涑 河 柳 青 河 白 马 河 等 该 区 地 表 水 总 体 不 发 育, 主 要 为 沟 塘 河 谷 内 积 水, 受 季 节 影 响 较 大 3-7
68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区 内 地 表 水 体 主 要 有 汀 水 河, 线 路 两 侧 分 布 有 较 多 用 于 灌 溉 农 田 的 水 塘, 位 于 线 路 起 点 段, 莒 南 县 境 内 主 要 河 流 为 汀 水 河, 境 内 总 面 积 97.4 km 2, 境 内 长 23.5 km, 发 源 于 莒 南 县 汀 水 村, 出 口 地 点 为 道 口 乡 泱 沟 村 本 项 目 跨 越 小 桥 1 座, 桩 号 为 K , 为 1-13m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桥 莒 南 县 地 表 水 系 图 见 图 3.2-2; 莒 南 县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图 见 图 气 象 条 件 根 据 公 路 自 然 区 划 分 标 准, 项 目 所 在 区 属 于 Ⅱ5a 山 东 丘 陵 副 区, 潮 湿 系 数 (K): 0.75~1.25, 雨 型 为 夏 雨 秋 雨 莒 南 县 属 暖 温 带 季 风 区 半 湿 润 过 度 性 气 候, 四 季 分 明, 气 候 温 和, 雨 量 集 中 由 于 受 大 陆 性 气 候 和 海 洋 性 气 候 交 替 作 用 的 影 响, 形 成 春 来 迟 夏 湿 热 冬 干 长 的 气 候 特 点 常 年 最 热 月 为 7 月 和 8 月, 平 均 气 温 为 25.5, 年 际 变 动 在 之 间,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为 38.9 (1988 年 7 月 8 日 ); 常 年 最 冷 月 为 1 月, 平 均 气 温 为 -1.9, 年 际 变 动 在 之 间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为 (1969 年 2 月 5 日 ) 当 地 有 冷 在 三 九, 热 在 中 伏 之 谚 降 水 量 的 地 区 分 布 历 年 降 水 量 分 布 中 间 少, 东 西 多, 由 东 西 部 向 中 间 递 减 多 年 平 均 降 水 最 多 的 地 区 为 东 部 朱 芦 一 带 (898.0mm), 最 少 为 北 部 陡 山 一 带 (773.9mm) 各 月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以 5 6 月 份 最 多, 分 别 为 小 时 和 小 时 最 少 是 2 月 和 7 月, 分 别 为 小 时 和 小 时 ; 全 年 无 霜 期 194 天, 初 冻 期 在 12 月 中 旬, 解 冻 期 在 3 月 中 旬, 最 大 冻 结 深 度 37cm; 多 年 (1971~2006 年 ) 平 均 降 水 量 为 816.5mm, 年 平 均 最 大 降 水 量 mm(1974 年 ), 年 平 均 最 小 降 水 量 481.0mm(2002 年 ), 日 最 大 降 雨 量 300.1mm(1974 年 8 月 13 日 ), 年 暴 雨 平 均 次 数 2 次 / 年 受 大 气 环 流 季 风 和 地 形 条 件 影 响, 降 水 量 时 空 变 化 较 大, 主 要 表 现 为 : 一 是 降 水 量 年 内 分 配 不 均, 主 要 集 中 在 汛 期 6~9 月 份, 约 占 全 年 降 水 量 的 74.9%, 汛 期 降 水 又 多 集 中 在 几 场 暴 雨 之 内 ; 二 是 降 水 量 年 际 间 变 化 较 大, 最 大 年 份 的 降 水 量 比 降 水 最 小 年 份 大 4 倍 以 上 ; 三 是 降 水 具 有 连 丰 连 枯 交 替 出 现 的 特 点 多 年 平 均 蒸 发 量 1000~1100mm, 平 均 日 照 2459h, 平 均 风 速 2.4m/s, 最 大 风 速 22m/s 项 目 区 矿 产 分 布 莒 南 县 矿 产 资 源 较 丰 富, 现 已 探 明 可 供 开 采 的 矿 产 有 金 银 铁 铜 重 晶 石 氟 3-8
69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石 明 矾 石 石 墨 紫 砂 岩 白 云 石 花 岗 石 石 英 石 等 30 多 种, 且 品 位 高, 储 量 大, 易 开 采 ; 其 中 重 晶 石 氟 石 储 量 为 山 东 省 之 冠, 石 墨 为 省 内 稀 有, 优 质 紫 砂 岩 储 量 1 亿 多 立 方 米, 花 岗 石 储 量 10 亿 多 立 方 米, 且 品 种 多 质 量 好, 深 受 国 内 外 用 户 青 睐 根 据 可 研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显 示 : 项 目 区 范 围 内 未 有 探 矿 采 矿 区 分 布, 未 见 有 采 空 区 等 不 良 地 质 分 布 地 震 在 全 国 地 震 区 的 划 分 上, 本 项 目 沿 线 属 于 华 北 地 震 区, 处 于 沂 沭 断 裂 带 郯 城 至 莲 花 山 大 断 层 区 间 及 延 伸 地 带 这 些 断 裂 带 皆 属 活 动 断 裂 带, 对 应 了 中 国 东 部 地 区 三 条 重 要 的 地 震 活 动 带 本 区 域 沂 沭 断 裂 带 是 地 应 力 集 中 和 释 放 带, 是 重 要 的 地 震 带 项 目 区 内 地 震 活 动 的 强 度 频 度 相 对 比 较 高, 属 中 强 发 震 区, 虽 然 近 年 没 有 直 接 发 生 过 6.0 级 以 上 地 震, 但 是 地 质 的 演 变 及 1668 年 6 月 25 日 郯 城 8.5 级 地 震 的 波 及 程 度, 根 据 中 国 地 震 动 参 数 区 划 图 (GB ) 本 区 场 地 为 中 硬 场 地,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区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f 为 0.20g, 动 加 速 度 反 应 谱 特 征 周 期 为 0.40s, 对 应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为 Ⅷ 度 路 线 设 计 一 般 构 筑 物 可 按 Ⅷ 度 设 计, 特 大 桥 等 控 制 性 重 大 构 筑 物 按 Ⅸ 度 设 防 项 目 区 总 体 属 于 构 造 相 对 较 稳 定 区 域, 适 宜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区 地 震 动 参 数 区 划 图 见 图 和 本 项 目 本 项 目 图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区 划 图 图 地 震 动 反 应 谱 特 征 周 期 区 划 图 不 良 地 质 和 特 殊 性 岩 土 项 目 区 地 形 绝 大 部 分 较 平 缓 低 平, 坡 降 小, 阶 差 小, 总 体 地 形 利 于 布 线, 路 线 走 3-9
70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廊 带 内 的 主 要 不 良 地 质 现 象 为 浸 水 路 段 ( 软 弱 地 基 ) 浸 水 路 段 : 本 项 目 路 线 穿 越 的 低 洼 地 段 因 雨 季 降 水 而 易 形 成 积 水 全 线 浸 水 路 段 软 弱 地 基 主 要 分 布 于 剥 蚀 浅 浅 割 丘 陵 区 的 低 洼 平 坦 地 段 分 布 里 程 : K ~ K , 约 占 K 线 全 线 2.0%; 针 对 季 节 性 积 水 低 洼 地 段 道 路 采 取 以 下 处 理 措 施 : 清 表 后 适 当 提 高 路 基 填 筑 高 度, 基 底 填 垫 层 ( 砂 砾 石 渣 或 卵 石 ), 路 基 填 料 采 用 砾 类 土 填 筑, 并 做 好 边 坡 防 护, 防 止 积 水 侵 蚀 路 段 土 壤 莒 南 县 总 面 积 1752 平 方 公 里, 占 临 沂 土 地 面 积 的 10.2% 全 县 共 定 5 个 土 类,11 个 亚 类,13 个 土 属,44 个 土 种 5 个 土 类 分 别 为 棕 壤 潮 土 褐 土 水 稻 土 砂 姜 黑 土 全 县 面 积 最 大 的 土 类 是 棕 壤, 有 万 亩, 占 全 县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75.98% 棕 壤 全 县 均 有 分 布, 但 集 中 在 山 丘 地 区, 分 为 棕 壤 性 土 典 型 棕 壤 白 浆 化 棕 壤 潮 棕 壤 4 个 亚 类, 分 别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40.72% 20.51% 10.88% 2.87% 褐 土 土 类 面 积 9.69 万 亩,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4.99% 主 要 分 布 于 岭 泉 道 口 筵 宾 大 店 路 镇 石 莲 子 町 水 等 地 褐 土 土 类 有 三 个 亚 类, 分 别 为 褐 土 性 土 淋 溶 褐 土 褐 土, 分 别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2.26% 2.79% 1.44% 潮 土 土 类 面 积 万 亩, 主 要 分 布 在 沭 河 锈 针 河 龙 王 河 等 沿 河 一 带,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12.19% 共 分 两 个 亚 类, 为 潮 土 湿 潮 土, 分 别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10.98% 2.21% 水 稻 土 类 主 要 分 布 在 路 镇 板 泉 洙 边 大 店 岭 泉 筵 宾 道 口 石 莲 子 町 水 等 地, 多 数 在 涝 洼 地 区, 共 有 面 积 8.54 万 亩,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4.4% 砂 姜 黑 土 是 夹 杂 分 布 在 潮 土 区 域 内 的 一 个 土 类 它 出 现 的 部 位 较 低, 成 土 母 质 是 河 流 沉 积 物 全 县 共 有 砂 姜 黑 土 2.8 万 亩, 集 中 分 布 在 岭 泉 筵 宾 大 店 道 口 石 莲 子 等 冲 积 平 原 的 低 洼 地 处, 占 可 利 用 面 积 的 1.44% 植 被 莒 南 县 属 于 温 暖 带 夏 绿 林 带 这 里 生 长 的 植 物 绝 大 部 分 为 中 生 或 旱 中 生 类 型 常 见 的 乔 木 是 针 叶 林 落 叶 阔 叶 林 两 个 植 被 型 迄 今, 境 内 已 无 原 生 植 被, 现 有 植 被 以 农 作 物 为 主, 约 占 全 县 总 面 积 的 66%, 其 余 多 为 次 生 稀 疏 乔 木 灌 木 丛 和 草 本 植 物 群 落, 林 木 覆 盖 率 为 21.3% 3-10
71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常 见 的 乔 木 有 赤 松 加 杨 毛 白 杨 小 叶 杨 刺 槐 柳 榆 泡 桐 臭 椿 等 果 树 有 苹 果 梨 栗 花 椒 桑 等 此 外 还 有 水 杉 毛 竹 等 在 山 丘 地 带 常 见 的 灌 木 有 紫 穗 槐 胡 枝 子 酸 枣 荆 条 山 兰 芫 花 葛 木 通 茶 树 等 ; 平 原 地 带 还 有 腊 条 绵 柳 等 草 木 植 物 经 常 见 到 的 有 : 山 丘 荒 坡 主 要 生 长 着 黄 背 草 白 羊 草 霞 草 卷 柏 结 楼 草 羊 胡 子 草 马 唐 蟋 蟀 草 等 ; 平 原 地 堰 多 被 剪 刀 股 独 行 菜 米 口 袋 紫 花 地 丁 马 唐 等 覆 盖 ; 浅 水 沟 塘 多 生 长 苇 获 蒲 等 ; 河 岸 排 水 沟 旁 多 被 白 茅 柳 叶 箬 等 群 落 覆 盖 ; 水 生 植 物 有 莲 菱 荸 荠 黑 藻 浮 萍 等 ; 粮 食 作 物 主 要 有 小 麦 玉 米 地 瓜 大 豆 谷 子 高 粮 水 稻 等 ; 经 济 作 物 主 要 有 花 生 黄 烟 和 蔬 菜 药 材 等 全 县 草 本 群 落 覆 盖 度 较 大, 多 在 0.7~1.0 之 间, 夏 季 生 长 旺 盛, 水 土 保 持 能 力 很 强 而 山 丘 地 区 的 盖 度 较 低, 有 的 山 岭 甚 至 还 是 荒 山 秃 岭, 对 水 土 保 持 极 为 不 利 项 目 区 土 地 利 用 情 况 莒 南 县 地 表 总 面 积 为 万 亩 ( 1752 平 方 公 里 ), 其 中 可 利 用 面 积 万 亩, 约 占 总 面 积 的 73.9% 全 县 实 有 耕 地 面 积 万 亩, 约 占 总 面 积 的 41%; 果 园 面 积 万 亩, 占 总 面 积 的 11.9%; 林 地 万 亩, 占 总 面 积 的 19.6%; 居 民 住 地 及 工 矿 用 地 26.5 万 亩, 占 总 面 积 的 10.1%; 交 通 用 地 7.62 万 亩, 占 总 面 积 的 2.9%; 水 域 面 积 万 亩, 占 总 面 积 的 6.9%; 未 利 用 土 地 万 亩, 占 总 面 积 的 7.6% 全 县 未 利 用 的 土 地 中, 山 丘 荒 草 地 7.75 万 亩, 平 洼 荒 草 地 亩, 裸 岩 石 砾 地 1.38 万 亩, 田 坎 万 亩, 其 它 4600 亩 全 县 农 业 人 口 人 均 耕 地 1.17 亩 项 目 沿 线 耕 地 较 多, 其 中 耕 地 以 旱 地 田 为 主, 林 地 主 要 以 用 材 林 为 主 3.3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行 政 区 划 及 人 口 状 况 莒 南 县 地 处 鲁 东 南 鲁 苏 交 界 处, 总 面 积 1388 平 方 公 里, 辖 12 个 镇 街 和 1 个 省 级 经 济 开 发 区,242 个 行 政 村 ( 社 区 ), 万 人 口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莒 南 县 物 产 资 源 十 分 丰 富,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初 具 规 模 莒 南 县 属 暖 温 带 季 风 区 半 湿 润 大 陆 性 气 候, 适 宜 农 作 物 生 长, 是 全 国 重 要 的 粮 油 生 产 基 地, 现 已 建 立 起 花 生 黄 烟 3-11
72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桑 蚕 柳 条 蔬 菜 苹 果 板 栗 茶 叶 生 猪 牛 羊 兔 等 十 大 特 色 产 业, 其 中 花 生 单 产 总 产 分 别 居 全 国 第 一 和 第 二 位, 兴 办 了 300 多 家 农 字 号 工 商 企 业, 农 业 产 业 化 进 程 不 断 加 快 先 后 被 评 为 全 国 商 品 粮 大 县, 油 料 果 品 肉 类 生 产 百 强 县, 花 生 生 产 出 口 基 地 县 和 全 省 苹 果 桑 蚕 茶 叶 生 产 重 点 县, 是 中 国 花 生 之 乡 板 栗 之 乡 茶 叶 之 乡 2014 年, 莒 南 县 实 现 生 产 总 值 (GDP) 亿 元, 按 可 比 价 格 计 算, 同 比 增 长 11.2%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3.8%;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2.5%;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2.0% 三 次 产 业 比 例 为 12.8: 40.6:46.6, 第 一 二 产 业 比 重 下 降 个 百 分 点, 第 三 产 业 比 重 提 高 1.1 个 百 分 点 人 均 生 产 总 值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0.7% 文 物 古 迹 莒 南 县 历 史 悠 久, 文 化 灿 烂, 风 光 秀 美 据 考 证, 早 在 旧 石 器 时 代 就 有 人 类 在 这 里 繁 衍 生 息 现 已 发 现 旧 石 器 遗 址 8 处, 新 石 器 遗 址 24 处, 商 周 以 来 的 文 化 遗 址 50 处 自 汉 代 起 这 里 就 不 断 发 生 农 民 反 抗 封 建 统 治 的 斗 争, 赤 眉 军 红 袄 军 红 巾 军 捻 军 幅 军 都 曾 活 动 在 莒 南 一 带 莒 南 是 革 命 老 区 抗 战 时 期, 莒 南 有 山 东 小 延 安 之 称, 刘 少 奇 罗 荣 桓 陈 毅 谷 牧 等 老 一 辈 无 产 阶 级 革 命 家 都 曾 在 这 里 工 作 战 斗 过 1945 年 8 月,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下 的 第 一 个 省 政 府 山 东 省 政 府 在 县 大 店 镇 成 立, 山 东 省 第 一 个 青 年 团 支 部 也 在 这 里 创 建 经 调 查, 项 目 建 设 沿 线 1km 范 围 区 域 内 无 受 保 护 的 文 物 古 迹 和 重 要 的 人 文 景 观 分 布 3.4 相 关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临 沂 市 新 型 城 镇 化 规 划 ( 年 ), 十 三 五 期 间, 临 沂 市 公 路 网 建 设 的 主 要 目 标 是 : 加 快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建 设, 规 划 形 成 临 沂 市 域 县 级 以 上 城 市 高 速 公 路 全 覆 盖 三 横 三 纵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络 布 局 三 横 包 括 青 兰 (G22) 高 速 公 路 日 兰 (G1511) 高 速 公 路 日 临 枣 高 速 公 路 ; 三 纵 包 括 莱 邳 高 速 公 路 京 沪 (G2) 高 速 公 路 长 深 (G25) 高 速 公 路 提 升 干 线 公 路 网 服 务 能 力, 一 级 公 路 形 成 半 环 + 两 横 + 八 放 射 布 局 ; 二 级 公 3-12
73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路 要 加 密 公 路 网, 提 升 路 网 整 体 通 达 性 ; 三 级 公 路 作 为 核 心 城 市 联 系 一 般 镇 农 村 新 型 社 区, 重 点 镇 联 系 一 般 镇 特 色 旅 游 景 区, 以 及 一 般 乡 镇 之 间 的 联 系 ; 四 级 公 路 为 重 点 镇 一 般 镇 联 系 农 村 新 型 社 区 村 庄, 及 农 村 新 型 社 区 和 村 庄 之 间 联 系 的 公 路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区 域 路 网 的 布 局, 促 进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符 合 临 沂 市 新 型 城 镇 化 规 划 中 提 升 干 线 公 路 网 服 务 能 力, 初 步 形 成 一 级 公 路 形 成 半 环 + 两 横 + 八 放 射 布 局 的 规 划 路 网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1) 山 东 省 公 路 网 规 划 十 二 五 期 间, 山 东 省 公 路 网 规 划 的 主 要 目 标 是 : 完 善 提 升 五 纵 四 横 一 环 八 连 高 速 公 路 网, 加 快 一 般 公 路 改 造 升 级, 基 本 形 成 现 代 化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畅 通 的 干 线 公 路 网 和 便 捷 的 农 村 公 路 网 围 绕 推 进 区 域 交 通 一 体 化, 加 快 一 批 国 高 网 省 际 间 通 道 区 域 高 速 公 路 和 疏 港 通 道 项 目 建 设, 集 中 实 施 千 公 里 生 态 示 范 滨 海 大 通 道 建 设 工 程, 加 快 普 通 国 省 道 升 级 改 造, 不 断 提 高 农 村 公 路 等 级 水 平 和 通 达 能 力 到 2015 年, 公 路 通 车 里 程 由 23 万 公 里 增 加 到 24.5 万 公 里, 高 速 公 路 通 车 里 程 由 4285 公 里 增 加 到 6000 公 里, 完 成 一 般 国 省 道 升 级 改 造 4000 公 里, 新 增 农 村 公 路 公 里 十 二 五 期 间, 重 点 建 设 工 程 有 : 长 深 线 青 州 至 临 沭 段 高 青 至 广 饶 段, 青 兰 线 泰 安 至 聊 城, 荣 乌 线 荣 成 至 文 登 段 威 海 至 文 登 段 等 国 高 网 项 目, 适 时 开 展 京 沪 青 银 高 速 公 路 扩 容 改 造 滨 州 至 德 州 乐 陵 至 济 南 德 州 至 聊 城 济 南 至 徐 州 高 唐 至 临 清 岚 山 至 菏 泽 省 际 高 速 通 道 建 设 济 南 - 滨 州 - 东 营 烟 台 至 海 阳 龙 口 至 青 岛 潍 坊 至 日 照 文 登 至 莱 阳 等 重 点 区 域 高 速 公 路 网 项 目 建 设 青 岛 烟 台 日 照 滨 州 等 疏 港 公 路 积 极 推 进 渤 海 海 峡 跨 海 通 道 前 期 论 证 改 建 工 程 属 于 普 通 国 省 道 升 级 改 造, 提 高 农 村 公 路 等 级 水 平 和 通 达 能 力, 符 合 山 东 省 公 路 网 规 划 (2) 临 沂 市 干 线 公 路 网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临 沂 市 十 二 五 期 间 干 线 公 路 发 展 提 出 了 形 成 三 纵 三 横 贯 鲁 南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和 六 带 五 纵 四 横, 三 环 畅 绕 沂 蒙 的 普 通 干 线 公 路 网 的 目 标 全 市 每 个 县 区 通 高 速 公 3-13
74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路, 市 区 至 各 县 都 有 一 条 便 捷 的 一 级 公 路 和 高 速 公 路 相 连, 县 与 县 之 间 均 由 高 标 准 的 二 级 以 上 公 路 相 接, 实 现 市 与 县 相 邻 县 与 县 之 间 一 小 时 生 活 圈 本 工 程 是 其 中 六 带 中 的 第 二 带 G206 临 沂 城 区 至 日 照 界, 路 线 走 向 符 合 临 沂 市 干 线 公 路 网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3) 十 三 五 期 间 莒 南 县 公 路 发 展 规 划 十 三 五 期 间, 莒 南 县 公 路 网 发 展 的 主 要 目 标 是 到 2020 年 底, 莒 南 县 公 路 通 车 里 程 达 到 公 里, 县 道 公 路 全 部 达 到 二 级 以 上, 乡 道 公 路 全 部 达 到 三 级 以 上, 三 级 以 上 公 路 里 程 达 到 公 里 莒 南 县 基 本 形 成 以 高 速 公 路 和 干 线 公 路 为 依 托, 以 农 村 公 路 为 补 充, 干 支 相 连 城 乡 结 合 乡 乡 贯 通 村 村 相 连 的 公 路 网 络 本 项 目 为 干 线 公 路 升 级 改 造, 符 合 莒 南 县 公 路 发 展 规 划, 见 图 临 沂 市 及 莒 南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临 沂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根 据 临 沂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鉴 于 对 临 沂 发 展 总 体 情 况 和 城 镇 体 系 发 展 现 状 的 分 析, 结 合 对 临 沂 市 域 城 市 化 发 展 水 平 的 预 测, 确 定 未 来 临 沂 城 镇 体 系 空 间 组 织 的 方 案 为 : 强 化 中 心, 发 展 两 带, 建 设 三 个 次 中 心 的 区 域 一 体 化 城 镇 空 间 发 展 格 局 改 建 项 目 是 临 沂 北 跨 重 要 枢 纽, 建 设 符 合 规 划 莒 南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城 市 总 体 用 地 布 局 规 划 在 保 护 北 部 天 佛 风 景 名 胜 区 的 前 提 条 件 下, 坚 持 走 集 约 紧 凑 的 布 局 模 式, 沿 十 泉 路 向 西 作 为 城 市 发 展 主 轴, 拓 展 城 市 空 间, 形 成 两 核 三 轴 四 区 四 楔 的 城 市 布 局 结 构 城 区 道 路 系 统 规 划 将 城 市 道 路 分 为 四 个 等 级 : 外 环 路 主 干 路 次 干 路 支 路 规 划 形 成 七 横 七 纵 加 一 环 的 主 干 交 通 路 网 骨 架 改 建 项 目 距 离 莒 南 县 城 城 市 规 划 范 围 西 北 边 界 约 22km, 项 目 建 设 与 城 市 规 划 不 冲 突 莒 南 县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见 图 与 莒 南 县 土 地 使 用 现 状 相 符 性 改 建 工 程 沿 旧 路 拓 宽, 不 设 弃 土 场, 项 目 占 地 为 公 路 用 地, 改 建 工 程 完 成 后, 沿 线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功 能 与 现 状 情 况 无 变 化, 符 合 莒 南 县 土 地 使 用 现 状 规 划 要 求 莒 南 县 3-14
75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土 地 使 用 现 状 见 图 3.4-3, 莒 南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见 图
76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4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路 线 较 短, 且 不 跨 越 具 有 环 境 功 能 的 水 体, 本 次 评 价 不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监 测 和 评 价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本 项 目 为 改 建 三 级 以 上 等 级 公 路, 为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Ⅳ 类 项 目, 不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监 测 和 评 价 4.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布 点 及 监 测 项 目 根 据 工 程 概 况 及 地 区 环 境 特 征, 在 公 路 沿 线 有 代 表 性 的 敏 感 点 布 设 1 个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点, 以 了 解 公 路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本 底 情 况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点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和 图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点 一 览 表 监 测 点 名 称 监 测 因 子 与 改 建 公 路 关 系 功 能 意 义 1# 王 家 沟 NO 2 CO TSP PM 10 PM 2.5 NMHC 穿 过 敏 感 点 (2)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局 规 定 执 行, 详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方 法 依 据 检 出 下 限 (mg/m 3 ) NO 2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 小 时 :0.005 日 均 :0.003 TSP 重 量 法 GB/T PM 10 重 量 法 HJ PM 2.5 重 量 法 HJ NMHC 气 相 色 谱 法 HJ/T CO 非 分 散 红 外 法 GB (3) 监 测 时 间 青 岛 谱 尼 测 试 有 限 公 司 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 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 对 评 价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进 行 了 监 测, 连 续 监 测 7 天, 每 天 采 样 4 次 NO 2 监 测 小 时 浓 度 和 日 均 浓 度,TSP PM 10 PM 2.5 和 CO 监 测 日 均 浓 度 非 甲 烷 总 烃 监 测 一 次 值 4-1
77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小 时 浓 度 监 测 具 体 时 间 为 02:00 08:00 14:00 和 20:00 时, 每 次 监 测 时 间 1 小 时 NO 2 日 均 浓 度 采 样 时 间 大 于 18 小 时,TSP 日 均 浓 度 采 样 时 间 大 于 12 小 时 监 测 时 同 步 进 行 气 温 气 压 风 速 风 向 总 云 量 低 云 量 等 气 象 要 素 的 观 测 (4)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期 间 的 气 象 参 数 见 表 4.1-3,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1-4, 为 了 解 各 测 点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对 监 测 数 据 进 行 了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和 日 均 浓 度 的 统 计 计 算,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78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日 期 时 间 表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参 数 一 览 表 气 温 ( ) 气 压 (kpa) 风 向 风 速 (m/s) 总 云 量 低 云 量 02: NE : NE : NE : N : NW : NW : NW : NW : NW : N : NW : NW : W : NW : W : W : NW : W : W : NW : SE : SE : NE : E : NE : NE : E : E
79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监 测 位 置 王 家 沟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mg/m 3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时 间 NO 2 NMHC TSP PM 10 PM 2.5 CO 02:00 08:00 14:00 20:00 日 均 值 02:00 08:00 14:00 20:00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监 测 位 置 王 家 沟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mg/m 3 统 计 结 果 监 测 项 目 小 时 值 日 均 值 NO ~ ~0.057 NMHC 0.52~ TSP ~0.308 PM ~0.187 PM ~0.117 CO ~
80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因 子 和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确 定 为 NO 2 NMHC TSP PM 10 PM 2.5 CO,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 非 甲 烷 总 烃 参 考 环 境 保 护 部 标 准 认 可 的 以 色 列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短 期 浓 度 限 值,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标 准 名 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以 色 列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短 期 浓 度 限 值 (2) 评 价 方 法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单 位 :mg/m 3 NO 2 TSP CO PM 10 PM 2.5 小 时 日 均 小 时 日 均 小 时 日 均 日 均 日 均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评 价 指 数 计 算 公 式 为 : P i =C i /S i 式 中 :P i i 种 污 染 因 子 的 评 价 指 数 C i 某 污 染 物 的 实 测 浓 度,mg/m 3 ; S i 某 污 染 物 的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mg/m 3 (3) 评 价 结 果 评 价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监 测 结 果 单 因 子 指 数 表 监 测 位 置 项 目 小 时 浓 度 评 价 日 均 浓 度 评 价 王 家 沟 非 甲 烷 总 烃 2.0 超 标 率 (%)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NO ~ ~ NMHC 0.26~ TSP ~ PM ~ PM ~ CO ~ NO 2 : 评 价 区 监 测 点 NO 2 小 时 浓 度 及 日 均 浓 度 单 因 子 指 数 均 低 于 1, 小 时 值 的 指 数 范 围 为 0.18~0.34, 日 均 值 的 指 数 范 围 为 0.6~0.713, 不 超 标 4-5
81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NMHC: 评 价 区 监 测 点 NMHC 小 时 浓 度 单 因 子 指 数 均 低 于 1, 小 时 值 的 指 数 范 围 为 0.26~0.48, 不 超 标 TSP: 评 价 区 监 测 点 TSP 日 均 浓 度 单 因 子 指 数 范 围 在 0.813~1.027 之 间, 日 均 值 最 高 超 标 倍, 超 标 率 为 14.3% PM 10 : 评 价 区 监 测 点 PM 10 日 均 浓 度 单 因 子 指 数 范 围 在 0.947~1.247 之 间, 日 均 值 最 高 超 标 倍, 超 标 率 为 85.7% PM 2.5 : 评 价 区 监 测 点 PM 2.5 日 均 浓 度 单 因 子 指 数 范 围 在 1.107~1.56 之 间, 日 均 值 最 高 超 标 0.56 倍, 超 标 率 为 100% CO: 评 价 区 监 测 点 CO 日 均 浓 度 单 因 子 指 数 均 低 于 1, 小 时 值 的 指 数 范 围 为 0.425~0.575, 不 超 标 由 现 状 监 测 可 见,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一 般, NO 2 小 时 及 日 均 浓 度 CO 日 均 浓 度 均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NMHC 小 时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以 色 列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短 期 浓 度 限 值 ;TSP PM 10 PM 2.5 均 有 不 同 程 度 超 标 超 标 原 因 与 乡 镇 开 发 建 设 及 道 路 扬 尘 等 有 关 4.2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调 查 道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 米 内 为 评 价 范 围,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范 围 内 3 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包 括 :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监 测 布 点 情 况 见 图 主 要 噪 声 污 染 源 由 于 公 路 是 在 现 有 公 路 基 础 上 的 改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噪 声 敏 感 点 均 分 布 在 现 有 公 路 两 侧, 在 邻 近 路 的 带 形 区 域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是 主 要 噪 声 源 在 敏 感 点 远 离 公 路 的 内 部 区 域, 社 会 生 活 噪 声 是 主 要 噪 声 源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布 点 道 路 是 在 现 有 公 路 基 础 上 改 建 的, 因 此 噪 声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应 包 括 两 类 测 点 : 一 类 是 靠 近 现 有 道 路 的 测 点, 以 了 解 现 有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的 污 染 程 度 ; 另 一 类 是 远 离 现 有 道 路 敏 感 点 内 部 的 测 点, 以 了 解 敏 感 点 内 部 的 声 环 境 现 状 并 作 为 改 建 道 路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时 的 背 景 噪 声 值 由 于 敏 感 点 距 离 较 近, 环 境 条 件 类 似 的 敏 感 点 选 取 代 表 进 行 监 4-6
82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测 为 了 解 敏 感 点 情 况 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 对 敏 感 点 噪 声 进 行 了 监 测 监 测 点 位 置 如 表 所 示, 车 流 量 数 据 具 体 见 表 表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点 设 置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位 置 与 中 心 线 相 对 距 离 (m) 功 能 代 替 情 况 N1 王 家 沟 路 南 临 路 房 面 前 1 米 路 南 村 庄 里, 距 现 有 公 路 160m 处 了 解 现 状 值 监 测 不 受 当 前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的 本 底 值 汀 水 东 村 N2 官 西 坡 村 路 南 临 路 房 面 前 1 米 路 南 村 庄 里, 距 现 有 公 路 170m 处 了 解 现 状 值 监 测 不 受 当 前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的 本 底 值 注 : 汀 水 东 村 与 王 家 沟 相 对, 分 别 位 于 公 路 南 北 两 侧, 本 次 现 状 噪 声 监 测 值 以 王 家 沟 数 据 替 代 注 : A 为 点 位 临 路 第 一 排 住 宅 房 前 ;B 为 点 位 为 规 定 距 离 内 不 受 当 前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的 地 方 监 测 项 目 与 方 法 监 测 项 目 :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 eq 监 测 方 法 : 测 量 方 法 按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及 有 关 测 量 规 范 规 定 执 行, 监 测 时 间 分 别 在 昼 间 (14:00~17:00) 和 夜 间 (22:00~24:00) 进 行, 测 量 期 间 无 雨, 风 力 小 于 四 级, 传 声 器 加 戴 防 风 罩 监 测 频 率 和 时 间 监 测 1 天, 每 天 昼 间 ( 时 间 10:00~18:00) 监 测 1 次, 夜 间 ( 时 间 22:00~00: 00) 监 测 1 次, 每 次 监 测 20 分 钟 监 测 单 位 与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单 位 为 青 岛 谱 尼 测 试 有 限 公 司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评 价 标 准 一 般 敏 感 点 : 道 路 红 线 35 米 范 围 内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4a 类 标 准 ( 昼 70dB, 夜 55 db);35 米 范 围 外 用 地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2 类 标 准 ( 昼 60dB, 夜 50 db) 学 校 教 室 等 特 别 敏 感 建 筑 物 : 不 区 分 距 离,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2 类 标 准 ( 昼 60dB, 夜 50 db)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超 标 值 法, 计 算 公 式 为 4-7
83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P = Leq-L b 式 中 :P- 超 标 值,dB(A); Leq- 测 点 等 效 A 声 级 监 测 值,dB(A); L b - 声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值,dB(A)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1) 敏 感 点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车 流 量 ( 辆 /20min)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车 流 量 见 表 表 中 负 值 表 示 现 状 监 测 值 低 于 标 准 值 表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结 果 单 位 :db(a) 序 号 N1 N2 敏 感 点 王 家 沟 官 西 坡 村 监 测 点 位 A B A B L eq L L L L b P L eq L L L L b P 检 测 时 段 15:47~16:07 22:27~22:47 18:22~18:42 23:35~23:55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注 (1): 汀 水 东 村 本 次 现 状 噪 声 监 测 值 以 王 家 沟 监 测 数 据 替 代 在 4a 类 声 功 能 区 共 有 3 个 敏 感 点, 分 别 是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由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得 出 :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等 3 个 敏 感 点 昼 间 环 境 噪 声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4a 类 标 准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等 3 个 敏 感 点 夜 间 环 境 噪 声 超 过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4a 类 标 准,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超 标 12.9 db(a), 官 西 坡 村 超 标 12.8 db(a) 4-8
84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对 于 B 点 在 2 类 声 功 能 区 的 不 临 路 全 部 监 测 点 昼 夜 间 环 境 噪 声 均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2 类 标 准 4-9
85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5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5.1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将 进 行 大 量 的 土 方 填 挖 筑 路 材 料 的 运 输 等 作 业 工 作 施 工 期 的 主 要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是 扬 尘 粉 尘 沥 青 烟, 还 有 少 量 苯 并 [a] 芘 施 工 期 主 要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是 扬 尘 和 粉 尘 主 要 来 源 于 材 料 运 输 撒 落, 此 外, 路 面 铺 装 过 程 也 会 产 生 沥 青 烟 和 苯 并 [a] 芘 本 报 告 参 考 相 关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空 气 污 染 物 监 测 结 果 进 行 类 比 分 析 (1) 扬 尘 污 染 的 影 响 分 析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前 期 路 基 填 筑 过 程, 以 施 工 道 路 车 辆 运 输 引 起 的 扬 尘 ( 尤 其 是 运 输 粉 状 物 料, 如 粉 煤 灰 产 生 的 扬 尘 ) 为 主 道 路 扬 尘 主 要 是 由 于 施 工 车 辆 在 运 输 施 工 材 料 而 引 起, 引 起 道 路 扬 尘 的 因 素 较 多, 主 要 跟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风 速 路 面 积 尘 量 和 路 面 积 尘 湿 度 有 关, 其 中 风 速 还 直 接 影 响 到 扬 尘 的 传 输 距 离 项 目 区 材 料 运 输 利 用 乡 间 道 路, 多 为 土 路, 路 面 含 尘 量 很 高, 尤 其 遇 到 干 旱 少 雨 季 节, 道 路 扬 尘 较 为 严 重, 未 完 工 路 段 的 路 面 积 尘 数 量 与 湿 度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速 度 风 速 等 有 关, 此 外 风 速 和 风 向 还 直 接 影 响 道 路 扬 尘 的 污 染 范 围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科 学 研 究 所 对 京 津 塘 高 速 公 路 施 工 期 车 辆 扬 尘 的 监 测, 在 下 风 向 150m 处,TSP 浓 度 为 5.093mg/Nm 3, 远 远 超 过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0.30mg/Nm 3, 超 标 倍 数 高 达 17 倍,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污 染 较 大, 对 周 围 居 民 的 生 活 外 出 和 健 康 等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施 工 路 段 洒 水 降 尘 实 验 结 果 显 示, 通 过 对 路 面 定 时 洒 水, 可 有 效 抑 制 扬 尘, 实 验 结 果 见 表 从 表 中 数 据 可 见, 离 路 边 越 近, 洒 水 的 降 尘 效 果 越 好,200 米 外 可 达 标 表 施 工 路 段 洒 水 降 尘 试 验 结 果 距 路 边 距 离 TSP(mg/Nm 3 不 洒 水 ) 洒 水 降 尘 率 (%) 芘 (2) 沥 青 烟 和 α- 苯 并 芘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路 面 采 用 沥 青 混 凝 土, 因 此, 路 面 铺 装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微 量 的 沥 青 烟 和 苯 并 [a] 5-1
8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根 据 公 路 院 在 京 津 塘 大 洋 坊 沥 青 拌 和 站 测 定, 如 采 用 先 进 的 沥 青 混 凝 土 拌 和 设 备 ( 意 大 利 MV2A), 在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时, 沥 青 烟 排 放 浓 度 为 22.7mg/m 3, 完 全 符 合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沥 青 烟 排 放 限 值 (80~150mg/m 3 )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很 小 而 本 工 程 不 单 独 设 置 沥 青 搅 拌 站, 仅 路 面 铺 装 过 程 中 产 生 微 量 的 沥 青 烟 和 苯 并 [a] 芘, 浓 度 远 远 小 于 拌 合 设 备, 因 此 路 面 铺 装 过 程 中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很 小 营 运 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后, 主 要 的 大 气 污 染 源 是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以 下 以 NO 2 作 为 代 表 性 污 染 指 标 对 改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进 行 估 算, 并 对 项 目 汽 车 尾 气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简 要 的 类 比 分 析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部 2011 年 9 月 受 理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和 调 查 结 果 公 示 的 通 告, 吉 林 至 延 吉 高 速 公 路 阿 荣 旗 至 深 圳 国 家 重 点 公 路 湖 北 省 北 段 沪 瑞 国 道 主 干 线 支 线 溧 水 至 南 京 公 路 等 公 路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的 结 果, 除 服 务 区 有 锅 炉 的 工 程 外, 不 对 公 路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验 收 或 者 认 为 绿 化 后 均 达 标 根 据 改 建 项 目 各 特 征 年 交 通 量 预 测 结 果,2037 年 各 路 段 交 通 量 均 小 于 辆 小 客 车 / 日 由 此 看 来, 本 项 目 的 交 通 量 小 于 类 比 项 目, 且 沿 线 扩 散 条 件 较 好,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良 好, 环 境 容 量 较 大, 所 以 不 会 对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很 大 影 响 由 此 类 比 得 出, 项 目 营 运 期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能 够 达 标 本 项 目 不 设 置 收 费 站 服 务 区 等, 因 此, 不 存 在 其 他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除 营 运 期 汽 车 尾 气 外, 不 会 对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不 利 的 影 响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小 结 (1) 改 建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是 扬 尘 粉 尘 沥 青 烟, 还 有 少 量 苯 并 [a] 芘 施 工 期 主 要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是 扬 尘 和 粉 尘, 主 要 来 源 于 材 料 运 输 撒 落, 通 过 对 路 面 定 时 洒 水, 可 有 效 抑 制 扬 尘 此 外, 路 面 铺 装 过 程 也 会 产 生 微 量 的 沥 青 烟 和 苯 并 [a] 芘,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很 小 (2) 营 运 期 汽 车 排 放 的 尾 气 会 对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通 过 类 比 分 析 可 见, 公 路 运 营 不 会 对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很 大 影 响 5-2
87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5.2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改 建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地 表 水 体 主 要 为 公 路 跨 越 的 河 流 有 济 齐 河 以 及 部 分 农 灌 沟 渠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沿 线 地 表 水 体 的 影 响 主 要 包 括 跨 河 桥 梁 施 工 及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与 堆 放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等 (1) 桥 梁 施 工 对 水 质 的 影 响 1 桥 梁 概 况 改 建 项 目 全 线 拆 除 新 建 小 桥 1 座, 长 25m 2 桥 梁 施 工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A. 在 施 工 初 期, 由 于 围 堰, 在 作 业 场 地 周 围 将 会 局 部 的 扰 动 河 底, 故 而 会 使 局 部 水 体 中 泥 沙 等 悬 浮 物 增 加, 根 据 国 内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监 测 经 验, 一 般 在 采 用 围 堰 法 等 环 保 的 施 工 工 艺 下, 水 下 构 筑 物 周 围 约 100 米 范 围 内 的 水 体 中 悬 浮 物 将 有 较 为 显 著 的 增 加, 随 着 距 离 的 增 大, 这 一 影 响 将 逐 渐 减 小, 在 距 施 工 点 200~300 米 外, 悬 浮 泥 沙 的 影 响 基 本 很 小, 且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这 一 影 响 将 很 快 消 失 B. 在 桥 梁 上 部 结 构 施 工 中, 一 些 建 筑 垃 圾 和 粉 尘 不 可 避 免 的 掉 入 水 体, 影 响 水 体 水 质 C. 施 工 废 油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在 桥 梁 下 部 结 构 现 场 浇 注 工 艺 过 程 中, 要 使 用 大 量 模 板 和 机 械 油 料, 如 机 械 油 料 泄 漏 或 将 使 用 后 的 废 油 直 接 弃 入 水 体, 会 使 水 环 境 中 石 油 类 等 水 质 指 标 值 增 加, 造 成 水 体 水 质 下 降 因 此, 在 施 工 作 业 时 应 避 免 将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废 油 废 水 等 弃 入 水 体 同 时, 桥 梁 施 工 作 业 完 毕 后, 要 清 理 好 施 工 现 场, 以 防 止 施 工 废 料 等 垃 圾 随 雨 水 进 入 水 体 综 上 所 述, 桥 梁 施 工 对 地 表 水 体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于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废 油 废 水 等 进 入 水 体 而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如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施 工 机 械 和 施 工 材 料 加 强 现 场 管 理, 规 范 废 渣 废 水 排 放, 可 避 免 和 减 缓 桥 梁 施 工 对 沿 线 地 表 水 体 的 污 染 (2) 河 道 段 施 工 对 河 流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需 跨 越 河 沟, 桥 梁 基 础 为 桩 基 础 钻 孔 桩 机 械 作 业 时, 由 于 操 作 不 善 或 管 理 不 严, 一 些 机 械 设 备 中 的 机 油 或 废 油 会 进 入 河 道, 影 响 水 体 水 质 钻 孔 桩 机 械 作 业 时, 还 会 扰 动 河 床, 使 少 量 底 泥 发 生 再 悬 浮, 悬 浮 的 底 泥 物 质 在 水 流 扩 散 等 因 素 的 作 用 下, 在 一 定 范 围 内 将 导 致 水 质 泥 沙 含 量 增 大, 水 体 浑 浊 度 相 应 5-3
88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增 加 ; 根 据 国 内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和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经 验, 一 般 在 水 下 构 筑 物 周 围 50m 范 围 内 的 水 体 中 悬 浮 物 将 有 较 为 显 著 的 增 加, 约 2000mg/L 左 右, 随 着 距 离 的 增 大, 这 一 影 响 将 逐 渐 减 少,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这 一 影 响 将 很 快 消 失 总 之, 在 河 道 段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按 照 桥 梁 施 工 规 范 施 工, 水 下 施 工 时 尽 量 减 少 底 泥 扰 动, 基 础 开 挖 的 泥 土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应 统 一 堆 放 集 中 外 运 对 施 工 机 械 和 施 工 材 料 加 强 现 场 管 理, 可 有 效 避 免 和 减 缓 桥 梁 施 工 对 沿 线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污 染 (3)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与 堆 放 对 水 体 环 境 的 影 响 路 基 的 填 筑 以 及 各 种 筑 路 材 料 的 运 输 等 均 会 引 起 扬 尘, 这 些 尘 埃 会 随 风 飘 落 到 路 侧 的 水 体 中, 将 会 对 水 体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此 外, 如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品 物 质 等 施 工 材 料 如 保 管 不 善, 被 雨 水 冲 刷 而 进 入 水 体 将 会 产 生 水 环 境 污 染 因 此, 在 施 工 中 应 根 据 不 同 筑 路 材 料 和 特 点, 有 针 对 性 的 加 强 保 护 管 理 措 施, 尽 量 减 小 其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堆 料 场 应 设 在 距 河 100m 以 外 特 别 应 该 注 意 施 工 期 对 路 基 及 时 压 实, 避 免 冲 蚀 在 路 面 施 工 时, 首 先 避 免 雨 期 或 逆 季 节 施 工 造 成 沥 青 固 体 废 物, 再 者 施 工 中 应 及 时 碾 铺,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严 禁 将 沥 青 固 体 废 物 冲 入 水 体 (4) 施 工 机 械 漏 油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含 油 污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施 工 机 械 的 修 理 维 护 过 程 及 作 业 过 程 中 的 跑 冒 滴 漏 其 成 分 主 要 是 润 滑 油 柴 油 汽 油 等 石 油 类 物 质, 这 类 物 质 一 旦 进 入 水 体 则 漂 浮 于 水 面, 阻 碍 气 水 界 面 的 物 质 交 换, 使 水 体 溶 解 氧 得 不 到 补 给, 给 水 体 生 物 的 生 命 活 动 造 成 威 胁 因 此, 为 了 保 护 沿 线 水 体 水 质, 在 施 工 场 地 及 机 械 维 修 场 地 应 设 临 时 沉 淀 池, 沉 淀 池 四 周 做 防 渗 漏 砌 护, 池 底 铺 设 沙 子 起 到 截 留 作 用, 油 类 物 质 被 沙 子 截 留 后 定 期 清 运 沙 子 沉 淀 池 底 部 不 断 补 充 沙 子, 用 于 净 化 含 油 污 水 临 时 沉 淀 池 待 施 工 结 束 后 覆 土 掩 埋 营 运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改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水 环 境 的 污 染 主 要 来 自 于 桥 面 污 染 物 随 雨 水 径 流 对 地 表 水 造 成 的 污 染, 辅 助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水, 以 及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在 水 域 地 段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导 致 的 突 发 性 水 污 染 改 建 项 目 路 面 以 沥 青 混 凝 土 为 主, 属 不 透 水 区 域, 对 径 流 雨 水 有 汇 流 作 用 影 响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的 因 素 较 多, 包 括 降 雨 量 降 雨 时 间 与 车 流 量 有 关 的 路 面 及 大 气 污 染 程 度 5-4
89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两 场 降 雨 之 间 的 间 隔 时 间 桥 面 宽 度 长 度 等 由 于 各 种 因 素 随 机 性 强, 偶 然 性 大, 所 以 典 型 的 路 面 径 流 雨 水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难 确 定 一 些 单 位 进 行 了 实 测, 得 出 的 路 面 径 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的 120min 均 值 见 表 表 路 面 径 流 污 染 物 浓 度 测 定 值 污 染 物 ph COD(mg/L) SS(mg/L) 石 油 类 (mg/l) 径 流 120min 内 平 均 值 本 项 目 拆 除 新 建 小 桥 1 座 ; 根 据 莒 南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标 准 批 复, 区 域 地 表 水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Ⅳ 类 标 准 改 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多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为 816.5mm, 本 项 目 桥 梁 年 径 流 总 量 为 m 3 表 本 工 程 桥 面 径 流 量 统 计 表 序 号 中 心 桩 号 桥 梁 名 称 宽 度 m 桥 长 m 桥 梁 年 径 流 量 m 3 1 K 小 桥 桥 面 径 流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见 表 表 本 工 程 桥 面 径 流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污 染 指 标 COD 石 油 类 SS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桥 面 径 流 量 (m 3 ) 污 染 物 总 量 (t) 考 虑 到 路 面 径 流 是 短 时 排 放 行 为, 而 且 跨 河 桥 梁 的 桥 面 径 流 设 计 通 过 设 置 桥 面 竖 向 排 水 系 统 直 接 排 出 至 路 基 排 水 沟 当 桥 面 径 流 较 大 或 排 水 沟 阻 塞 时, 径 流 可 能 会 进 入 水 体, 这 种 排 水 特 征 类 似 于 水 力 学 上 的 沿 程 泄 流, 桥 面 径 流 在 采 用 多 处 分 散 的 方 式 排 入 水 体 后, 将 在 径 流 落 水 点 附 近 的 小 范 围 内 造 成 污 染 物 瞬 时 浓 度 的 增 加, 但 在 向 下 游 游 动 的 过 程 中 随 着 水 体 的 搅 浑 将 很 容 易 在 整 个 断 面 上 迅 速 混 合 均 匀, 混 合 段 长 度 预 计 约 在 200m 以 内, 也 即 在 桥 位 下 游 200m 外, 桥 面 径 流 与 河 水 即 可 完 全 混 合 均 匀 相 对 于 河 流 水 体 流 量, 路 面 径 流 携 带 污 染 物 对 水 体 水 质 的 影 响 甚 微, 而 且 相 对 于 河 流 水 体 流 量, 路 面 径 流 量 很 小, 其 携 带 的 污 染 物 对 水 体 水 质 的 影 响 甚 微 工 程 跨 越 的 无 名 河 沟 为 Ⅳ 类 水 体, 需 要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用 于 收 集 桥 面 径 流, 桥 梁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时 的 桥 面 径 流 不 会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因 此, 营 运 期 路 面 径 流 对 沿 线 地 表 水 体 功 能 影 响 很 小 5-5
90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水 环 境 评 价 小 结 (1) 改 建 项 目 沿 线 跨 越 一 道 河 沟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来 源 主 要 有 跨 河 桥 梁 施 工 及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与 堆 放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等 (2) 本 工 程 桥 梁 建 设 的 过 程 中, 桥 梁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废 油 废 水 等 可 能 进 入 水 体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施 工 机 械 和 施 工 材 料 加 强 现 场 管 理, 规 范 固 体 废 物 废 水 排 放, 可 避 免 和 减 缓 桥 梁 施 工 对 水 体 的 污 染 (3) 营 运 期 降 雨 期 间 路 面 径 流 所 夹 带 的 污 染 物 成 分 主 要 为 悬 浮 物 及 少 量 石 油 类, 多 发 生 在 一 次 降 雨 初 期, 径 流 经 收 集 后 排 放 至 路 基 排 水 沟, 对 地 表 水 体 水 质 影 响 很 小 5.3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源 及 其 特 点 道 路 施 工 噪 声 的 特 点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点 : (1) 施 工 机 械 种 类 繁 多, 不 同 的 施 工 阶 段 有 不 同 的 施 工 机 械, 同 一 施 工 阶 段 投 入 的 施 工 机 械 也 有 多 有 少,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程 度 不 同 (2) 不 同 设 备 的 噪 声 源 特 性 不 同, 其 中 有 些 设 备 噪 声 呈 脉 冲 特 性 的, 对 人 的 影 响 较 大 ; 有 些 设 备 ( 如 搅 拌 机 ) 频 率 较 低, 不 易 衰 减, 而 且 使 人 感 觉 烦 躁 ; 施 工 机 械 的 噪 声 均 较 大, 但 它 们 之 间 声 级 相 差 仍 很 大, 有 些 设 备 的 运 行 噪 声 可 高 达 90dB 以 上 (3) 施 工 噪 声 源 与 一 般 的 固 定 噪 声 源 有 所 不 同, 既 有 固 定 噪 声 源, 又 有 流 动 噪 声 源, 施 工 机 械 往 往 都 是 暴 露 在 室 外 的, 而 且 它 们 会 在 某 段 时 间 内 在 一 定 的 小 范 围 内 移 动, 这 与 固 定 噪 声 源 相 比 增 加 了 这 段 时 间 内 的 噪 声 污 染 范 围, 但 与 流 动 噪 声 源 相 比 施 工 噪 声 污 染 还 是 在 局 部 范 围 内 的 (4) 施 工 设 备 的 尺 寸 与 其 影 响 到 的 范 围 相 比 较 而 言 很 小, 因 此,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基 本 上 可 以 算 作 是 点 声 源 (5) 对 具 体 路 段 的 道 路 或 桥 梁 而 言, 施 工 噪 声 污 染 仅 发 生 于 一 段 时 期 内 噪 声 源 强 鉴 于 施 工 噪 声 的 复 杂 性, 以 及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的 区 域 性 和 阶 段 性, 本 报 告 书 针 对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计 算 出 不 同 施 工 设 备 的 噪 声 污 染 范 围 据 调 查, 国 内 目 前 常 用 的 筑 路 机 械 主 要 的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装 载 机 平 地 机 拌 合 站 压 路 机 等 运 输 车 辆 包 括 各 种 卡 车 自 卸 车 这 些 设 备 的 运 行 噪 声 级 见 表
91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表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和 车 辆 的 噪 声 级 机 械 设 备 测 距 (m) 声 级 (db) 备 注 打 桩 机 15 95~105 不 同 类 型 打 桩 机 噪 声 差 异 很 大 挖 掘 机 5 84 液 压 式 推 土 机 5 86 装 载 机 5 90 轮 式 搅 拌 机 2 90 推 铺 机 5 87 铲 土 机 5 93 平 地 机 5 90 压 路 机 5 86 振 动 式 卡 车 卡 车 的 载 重 量 越 大 噪 声 越 高 振 捣 机 夯 土 机 自 卸 车 5 82 移 动 式 吊 车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源 均 按 点 声 源 计, 其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为 : L i Ri = L0 20 lg R 0 L 式 中 :L i 和 L 0 分 别 为 R i 和 R 0 处 的 设 备 噪 声 级 ; ΔL 为 障 碍 物 植 被 空 气 等 产 生 的 附 加 衰 减 量 对 于 多 台 施 工 机 械 对 某 个 预 测 点 的 影 响, 应 进 行 声 级 迭 加 : L = 10 lg Σ L i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计 算 和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前 述 的 预 测 方 法 和 预 测 模 式,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种 设 备 噪 声 进 行 计 算, 得 到 其 不 同 距 离 下 的 噪 声 级 见 表 5.3-2, 建 筑 施 工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见 表 表 考 虑 噪 声 距 离 衰 减 施 工 机 械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级 单 位 :db(a) 机 械 名 称 10m 20m 40m 60m 80m 100m 150m 200m 300m 打 桩 机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装 载 机 搅 拌 机 推 铺 机 铲 土 机 平 地 机 压 路 机
92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卡 车 振 捣 机 夯 土 机 自 卸 车 移 动 式 吊 车 所 有 机 械 同 时 施 工 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单 位 :db(a) 昼 间 由 表 和 表 可 知 : 夜 间 (1) 公 路 施 工 噪 声 因 不 同 的 施 工 机 械 影 响 的 范 围 相 差 很 大, 昼 夜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标 准 不 同, 夜 间 施 工 噪 声 的 影 响 范 围 比 昼 间 大 得 多 在 实 际 施 工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多 台 施 工 机 械 同 时 在 一 起 作 业, 则 此 时 施 工 噪 声 的 影 响 范 围 比 预 测 值 大 道 路 施 工 场 地 相 对 较 小, 仅 为 道 路 永 久 占 地 内 的 范 围, 因 此 道 路 施 工 厂 界 不 能 够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为 防 止 施 工 噪 声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禁 止 夜 间 施 工, 在 距 离 村 庄 较 近 的 地 方 施 工 时, 需 设 置 移 动 声 屏 障,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2) 施 工 噪 声 将 对 沿 线 声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建 议 施 工 单 位 为 保 护 沿 线 居 民 的 正 常 生 活 和 休 息, 应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敏 感 点 路 段 应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昼 间 施 工 期 间 采 取 必 要 的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 如 设 置 声 屏 障 等 ), 降 低 施 工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营 运 期 评 价 量 与 评 价 时 段 期 采 用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L d 和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L n 作 为 评 价 量 ; 评 价 时 段 选 取 2017 年 2025 年 2035 年, 他 们 分 别 代 表 道 路 营 运 近 期 中 期 和 远 预 测 方 法 与 参 数 1 环 境 噪 声 计 算 方 法 预 测 点 环 境 噪 声 为 拟 建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噪 声 级 与 环 境 背 景 噪 声 级 叠 加 值, 即 式 中 : Aeq L =10 lg( Aeq 0.1L 交 0.1L Aeq 背 ) L Aeq 交 预 测 点 的 拟 建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等 效 声 级,dB(A); 5-8
93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L Aeq 背 预 测 点 的 背 景 噪 声 等 效 声 级,dB(A) 交 通 噪 声 采 用 小 时 等 效 声 级 当 预 测 点 受 到 多 条 道 路 影 响 时, 交 通 噪 声 值 为 各 条 路 贡 献 值 的 叠 加 值 在 立 交 桥 区 域, 除 主 道 外, 还 应 叠 加 匝 道 的 交 通 噪 声 值 背 景 噪 声 采 用 现 状 监 测 值 在 环 境 噪 声 计 算 时, 假 定 各 敏 感 点 背 景 噪 声 不 随 预 测 点 位 置 变 化, 也 不 随 评 价 年 不 同 而 变 化 敏 感 点 附 近 的 其 他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已 包 含 在 背 景 噪 声 值 中, 不 再 叠 加 计 算 2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方 法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有 多 种 方 法, 主 要 为 模 式 计 算 法 和 计 算 机 模 拟 计 算 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附 录 中 的 公 路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预 测 方 法 是 模 式 计 算 法, 基 本 模 式 为 : 将 机 动 车 根 据 总 质 量 (GVM) 分 为 大 中 小 车 a) 第 i 类 车 在 预 测 点 的 交 通 噪 声 等 效 声 级 为 N 7.5 ψ + ψ L h L L i 1 2 eq ( ) i = ( 0E ) i + 10lg( ) + 10lg( ) + 10lg( ) + 16 VT i r π 式 中 : L ( h ) 第 i 类 车 的 小 时 等 效 声 级,dB(A); eq i ( L ) 0E i 第 i 类 车 速 度 为 V i,km/h; 水 平 距 离 为 7.5 米 处 的 能 量 平 均 A 声 级, db(a); N i 昼 间, 夜 间 通 过 某 个 预 测 点 的 第 i 类 车 平 均 小 时 车 流 量, 辆 /h; r 从 车 道 中 心 线 到 预 测 点 的 距 离,m; V i 第 i 类 车 的 平 均 车 速,km/h; T 计 算 等 效 声 级 的 时 间,1h; ψ1, ψ 2 预 测 点 到 有 限 长 路 段 两 端 的 张 角, 弧 度 ; L 声 波 传 播 中 除 发 散 衰 减 外 的 其 他 衰 减 量 和 由 于 线 路 坡 度 路 面 材 料 等 线 路 因 素, 反 射 体 等 引 起 的 修 正 量,dB(A) b) 总 车 流 在 预 测 点 的 交 通 噪 声 等 效 声 级 0.1 ( ) 0.1 ( ) 0.1 ( ) ( ) 10 lg 10 Leq h 大 10 Leq h 中 L 10 Leq h 小 eq T = + + 式 中 : L( T) 预 测 点 接 收 到 的 交 通 噪 声 声 级 值,dB(A); eq 5-9
94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L ( h) L ( h) L ( h) 分 别 为 大 中 小 类 型 车 辆 在 预 测 点 的 交 eq 大 eq 中 eq 小 通 噪 声 值,dB(A) 计 算 机 模 拟 计 算 法 是 直 接 利 用 计 算 机 模 拟 软 件 进 行 计 算 的 方 法, 这 种 计 算 方 法 与 人 工 的 模 式 计 算 法 有 许 多 差 别 : 在 模 式 计 算 法 中, 需 要 逐 个 计 算 各 型 车 的 源 强, 声 传 播 中 各 种 附 加 衰 减 量 ( 如 高 路 堤 和 低 路 堑 声 影 区 附 加 衰 减 量 房 屋 附 加 衰 减 量 等 ), 需 要 确 定 各 种 因 素 修 正 量 ( 如 路 面 材 料 修 正 量 路 面 坡 度 修 正 量 等 ); 而 利 用 计 算 机 模 拟 软 件 计 算 时, 并 不 需 要 事 先 进 行 各 型 车 的 源 强, 声 传 播 中 各 个 附 加 衰 减 量 计 算 和 确 定 各 种 因 素 修 正 量, 只 需 将 与 行 车 有 关 的 车 流 量 车 型 比 车 速 路 宽 路 面 高 度 等 参 数, 道 路 位 置 和 敏 感 点 房 屋 计 算 机 模 型 等 输 入 计 算 机, 计 算 机 便 可 完 成 计 算, 并 可 直 接 提 供 交 通 噪 声 值 和 绘 制 等 声 级 线 因 此 具 有 计 算 速 度 快 计 算 精 度 高 等 声 级 线 观 感 好 等 优 点, 能 更 好 地 满 足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要 求 本 报 告 书 采 用 计 算 机 模 拟 计 算 法, 声 学 软 件 为 Cadna/A 噪 声 模 拟 软 件 系 统 该 软 件 源 自 德 国, 应 用 实 践 证 明 该 软 件 在 我 国 是 适 用 的, 并 正 在 我 国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得 到 广 泛 应 用 3 噪 声 预 测 参 数 在 噪 声 预 测 中, 车 速 道 路 宽 度 等 技 术 指 标, 车 流 量 与 车 型 比 道 路 路 面 与 敏 感 点 地 面 的 高 度 差 等 技 术 参 数, 道 路 红 线 及 道 路 与 敏 感 点 平 面 图, 均 依 据 工 可 研 报 告 编 制 单 位 及 有 关 部 门 提 供 的 资 料, 其 中 主 线 : 技 术 标 准 : 一 级 公 路, 双 向 四 车 道 ; 道 路 设 计 车 速 :80km/h; 道 路 宽 度 : 路 基 宽 度 25.5 米 ; 房 屋 高 度 : 平 房 高 度 取 4m, 楼 房 层 高 取 3.0m 车 流 量 与 车 型 比 : 各 预 测 年 各 路 段 各 型 车 小 时 预 测 交 通 量 见 表 5.3-4, 车 型 比 可 由 各 型 车 的 车 流 量 算 出 ; 院 5-10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95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路 段 起 点 - 汀 水 东 村 汀 水 东 村 - 终 点 表 改 建 公 路 各 运 营 期 交 通 量 预 测 表 单 位 : 辆 / 小 时 年 份 昼 间 (6:00-22:00) 夜 间 (22:00-6:00)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总 数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总 数 噪 声 敏 感 点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1 空 旷 地 域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在 没 有 房 屋 或 其 他 地 面 构 筑 物 的 空 旷 地 域, 用 Cadna/A 噪 声 模 拟 软 件 计 算 了 各 路 段 各 评 价 年 的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如 表 所 示 路 段 起 点 - 汀 水 东 村 汀 水 东 村 - 终 点 表 各 评 价 年 各 路 段 空 旷 地 域 噪 声 衰 减 一 览 表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db(a) 到 道 路 边 缘 初 期 (2017 年 ) 中 期 (2025 年 ) 远 期 (2035 年 ) 距 离 (m)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用 Cadna/A 软 件 还 计 算 了 空 旷 地 域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在 不 计 背 景 噪 声 情 况 下, 各 路 段 不 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达 标 距 离, 表 中 数 据 为 空 旷 地 域 的 达 标 距 离, 在 有 房 屋 群 植 被 及 其 他 障 碍 物 的 情 况 下, 由 于 前 排 房 屋 等 障 碍 物 对 噪 声 的 衰 减 作 用, 达 标 距 离 将 小 于 表 中 所 列 数 值 表 可 供 城 乡 规 划 时 参 考 院 5-11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9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表 各 评 价 年 各 路 段 空 旷 地 域 噪 声 达 标 距 离 一 览 表 (m) 路 段 起 点 - 汀 水 东 村 汀 水 东 村 - 终 点 评 价 年 4a 类 标 准 2 类 标 准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2017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根 据 表 可 知,2035 年 声 环 境 2 类 标 准 达 标 距 离 为 540m, 除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东 村 和 官 西 坡 村 外, 改 建 工 程 沿 线 540m 范 围 内 无 其 他 村 庄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2 噪 声 敏 感 点 1.2m 水 平 面 噪 声 预 测 与 评 价 各 噪 声 敏 感 点 在 各 评 价 年 1.2m 水 平 面 交 通 噪 声 等 声 级 线 如 图 5.3-1~ 图 所 示, 包 括 昼 间 夜 间 等 声 级 线 图 等 声 级 线 上 的 数 字 表 示 该 等 声 级 线 的 等 效 A 声 级 值 ; 为 显 示 清 晰, 图 中 以 不 同 颜 色 表 示 了 不 同 噪 声 水 平 区 域 ; 图 中 白 色 小 条 块 表 示 的 是 房 屋 图 中 35 米 线 为 环 境 噪 声 4a 类 标 准 与 2 类 标 准 的 界 线, 在 该 线 与 公 路 红 线 间 区 域 应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4a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70dB(A), 夜 间 55dB(A); 在 该 线 以 外 区 域 应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2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60dB(A), 夜 间 50dB(A) 各 噪 声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值 由 交 通 噪 声 等 效 声 级 与 背 景 噪 声 等 效 声 级 叠 加 后 得 到 背 景 噪 声 等 效 声 级 取 值 方 法 见 前 说 明 各 噪 声 敏 感 点 各 评 价 年 1.2m 水 平 面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值 如 表 和 表 所 示, 表 中 数 值 为 该 区 域 最 不 利 位 置 房 屋 的 噪 声 值, 其 他 位 置 的 噪 声 低 于 此 值 最 不 利 位 置 房 屋 通 常 是 该 区 域 最 靠 近 拟 建 道 路, 且 不 在 其 他 建 筑 物 声 影 区 的 房 屋 对 农 村 住 宅 而 言, 由 于 各 户 院 落 布 置 方 式 相 对 拟 建 道 路 的 方 位 院 落 中 配 房 高 度 等 不 同, 因 此 不 能 逐 户 计 算 院 落 对 噪 声 的 衰 减 作 用, 预 测 时 只 计 算 到 住 宅 围 墙 外 1m 处 3 小 结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有 3 个 村 庄 敏 感 点, 全 部 跨 4a 类 和 2 类 2 个 声 功 能 区 在 4a 类 声 功 能 区, 昼 间 环 境 噪 声 :2017 评 价 年,3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超 标 范 围 0.4~1.7dB(A);2025 评 价 年,3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超 标 范 围 1.2~2.5dB(A) 之 间 ;2035 评 价 年,3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超 标 范 围 1.9~3.2dB(A) 之 间 夜 间 环 境 噪 声 : 2017 年,2025 年 2035 年 3 个 评 价 年,3 个 敏 感 点 均 超 标 ;2017 院 5-12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97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评 价 年, 超 标 范 围 16.4~19.0dB(A);2025 评 价 年, 超 标 范 围 17.4~19.9dB(A);2035 评 价 年, 超 标 范 围 17.8~20.3dB(A) 在 2 类 区, 昼 间 环 境 噪 声 :2017 评 价 年, 有 2 个 敏 感 点 不 超 标,1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超 标 1.0dB(A);2025 评 价 年, 有 3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超 标 范 围 0.7~1.8dB(A) 之 间 ;2035 评 价 年, 有 3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超 标 范 围 0.6~2.6dB(A) 之 间 夜 间 环 境 噪 声 : 2017 年,2025 年 2035 年 3 个 评 价 年,3 个 敏 感 点 均 超 标 ;2017 评 价 年, 超 标 范 围 11.2~13.3dB(A);2025 评 价 年, 超 标 范 围 12.1~14.3dB(A);2035 评 价 年, 超 标 范 围 11.7~14.7dB(A) 从 上 述 结 果 可 知, 改 建 道 路 的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夜 间 重 于 昼 间, 且 随 时 间 推 移 和 车 流 量 的 加 大,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日 益 严 重, 多 数 敏 感 点 晚 间 噪 声 值 明 显 增 加 敏 感 点 名 称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北 官 西 坡 南 表 a 类 声 功 能 区 超 标 敏 感 点 数 量 统 计 时 段 4a 类 区 评 价 年 昼 夜 贡 献 值 背 景 值 预 测 值 标 准 值 超 标 值 2017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年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由 表 中 数 据 可 知, 对 于 4a 类 声 功 能 区 : 夜 间 噪 声 污 染 重 于 昼 间, 且 随 时 间 推 移, 噪 声 污 染 在 加 重 院 5-13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98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表 类 声 功 能 区 超 标 敏 感 点 数 量 统 计 敏 感 点 名 称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北 官 西 坡 南 时 段 2 类 区 评 价 年 昼 夜 贡 献 值 背 景 值 预 测 值 标 准 值 超 标 值 2017 年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年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年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年 昼 间 夜 间 由 表 中 数 据 可 知, 对 于 2 类 声 功 能 区 : 夜 间 噪 声 污 染 重 于 昼 间, 且 随 时 间 推 移, 噪 声 污 染 在 加 重 院 5-14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99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0 50 图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近 期 昼 间 噪 声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图 0 50 图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近 期 夜 间 噪 声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图 >-99dB >35dB >40dB >45dB >50dB >55dB >60dB >65dB >70dB >75dB >80dB >85dB 图 例 院 5-15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100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0 50 图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中 期 昼 间 噪 声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图 0 50 图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中 期 夜 间 噪 声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图 >-99dB >35dB >40dB >45dB >50dB >55dB >60dB >65dB >70dB >75dB >80dB >85dB 图 例 院 5-16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101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图 官 西 坡 村 近 期 昼 间 噪 声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图 图 官 西 坡 村 近 期 夜 间 噪 声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图 >-99dB >35dB >40dB >45dB >50dB >55dB >60dB >65dB >70dB >75dB >80dB >85dB 图 例 院 5-17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102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0 50 图 官 西 坡 村 中 期 昼 间 噪 声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图 0 50 图 官 西 坡 村 中 期 夜 间 噪 声 贡 献 值 等 值 线 图 >-99dB >35dB >40dB >45dB >50dB >55dB >60dB >65dB >70dB >75dB >80dB >85dB 图 例 院 5-18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103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营 运 期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噪 声 控 制 是 综 合 性 工 程, 依 据 国 家 环 保 部 [2010]7 号 文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和 [2010]144 号 文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改 善 城 乡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指 导 意 见 精 神, 针 对 拟 建 道 路 特 点, 经 过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提 出 交 通 噪 声 控 制 的 管 理 和 技 术 两 方 面 对 策 本 次 评 价 提 出 了 包 括 交 通 管 理 城 乡 规 划 鼓 励 沿 路 建 设 商 铺 等 非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物, 为 环 境 境 噪 声 超 标 房 屋 设 置 隔 声 窗 等 项 措 施 1 交 通 管 理 措 施 管 理 措 施 是 降 低 交 通 噪 声 的 重 要 方 面, 可 收 到 事 半 功 倍 的 成 效 管 理 措 施 主 要 指 交 通 管 理 措 施 和 城 乡 规 划 控 制 措 施 拟 建 道 路 为 开 放 式 道 路, 与 封 闭 的 公 路 相 比, 交 通 管 理 措 施 更 显 重 要 在 城 市 路 段 及 村 镇 聚 集 区, 应 重 点 管 理 车 辆 鸣 笛 与 禁 止 超 载 车 辆 行 驶 限 制 大 型 车 辆 夜 间 超 速 行 驶, 需 要 在 噪 声 敏 感 点 处 设 置 村 庄 等 标 志, 完 善 道 路 行 车 标 志 线 路 标, 安 装 路 口 信 号 灯, 设 置 必 要 隔 离 设 施, 防 止 行 人 任 意 穿 越 道 路 ; 设 置 禁 鸣 喇 叭 标 志 ; 限 制 车 速 限 制 大 型 车 辆 夜 间 超 速 行 驶 ; 加 强 公 路 巡 视 管 理 等 2 城 乡 规 划 控 制 措 施 有 关 部 门 应 尽 早 对 道 路 两 侧 区 域 做 出 控 制 性 规 划, 并 严 格 管 理, 防 止 无 序 建 设, 在 不 同 区 域 应 采 取 不 同 的 控 制 措 施 1 严 格 控 制 道 路 两 侧 用 地 性 质, 在 4 类 声 功 能 区 宜 进 行 绿 化 或 作 为 交 通 服 务 设 施 仓 储 物 流 设 施 等 非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用 地 ; 2 住 宅 区 原 则 上 也 应 尽 量 远 离 道 路 建 设, 需 要 临 路 建 设 时, 应 沿 路 的 方 向 布 置 商 铺 餐 饮 健 身 娱 乐 等 非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3 在 住 宅 区 平 面 布 局 上, 邻 路 不 应 布 置 高 层 建 筑, 而 宜 布 置 低 层 建 筑, 以 尽 量 减 少 受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人 口 数 量 ; 4 有 声 环 境 控 制 要 求 的 建 筑 应 进 行 噪 声 控 制 设 计, 包 括 总 图 设 计 平 面 设 计 剖 面 设 计 中 的 噪 声 控 制 设 计 临 路 一 侧 不 宜 布 置 卧 室, 临 路 一 侧 房 屋 宜 设 双 层 窗 或 隔 声 窗, 阳 台 宜 设 计 为 封 闭 式 阳 台 保 证 室 内 声 环 境 达 到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要 求 在 农 村 地 区 : 1 严 格 控 制 村 庄 跨 道 路 发 展 村 庄 位 于 公 路 一 侧, 有 利 于 噪 声 控 制 和 交 通 安 全, 应 严 格 控 制 村 庄 跨 道 路 发 展 院 5-19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104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2 禁 止 在 道 路 近 邻 区 域 新 建 学 校 医 院 敬 老 院 等 对 噪 声 特 别 敏 感 建 筑 物 ; 3 禁 止 紧 靠 道 路 新 建 单 纯 用 于 居 住 的 房 屋, 鼓 励 建 造 商 业 用 房 或 商 住 房 沿 道 路 新 建 的 商 业 用 房 宜 不 低 于 两 层, 如 果 房 屋 下 层 当 商 店, 上 层 住 人, 则 需 要 在 住 人 楼 层 设 封 闭 外 廊 在 拟 建 道 路 所 通 过 的 几 个 乡 镇, 沿 路 已 有 较 多 商 业 用 房 或 商 住 房, 再 建 新 房 时 应 优 先 安 排 到 原 有 房 间 空 隙 位 置,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这 些 房 屋 的 屏 障 降 噪 作 用 3 隔 声 窗 的 设 置 国 家 环 保 部 [2010]7 号 文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指 出 : 地 面 交 通 设 施 的 建 设 或 运 行 造 成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物 室 外 环 境 超 标, 如 采 取 室 外 达 标 技 术 手 段 不 可 行, 应 考 虑 对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物 采 取 被 动 防 护 措 施 ( 如 隔 声 窗 通 风 消 声 窗 等 ), 对 室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合 理 保 护 依 此 规 定, 考 虑 到 拟 建 道 路 无 论 是 在 村 庄 路 段, 还 是 城 市 路 段 都 不 具 备 建 声 屏 障 条 件, 也 不 具 备 大 量 搬 迁 临 路 居 民 条 件, 而 公 路 其 他 降 噪 措 施 能 起 到 的 效 果 也 有 限, 因 此 将 设 隔 声 窗 作 为 拟 建 道 路 敏 感 点 超 标 建 筑 噪 声 控 制 的 主 要 措 施 隔 声 窗 和 隔 声 门 是 经 过 专 门 设 计 的 窗 户 和 门, 降 噪 效 果 明 显 设 置 隔 声 窗 时 必 须 考 虑 到 房 间 通 风 问 题, 可 设 计 带 自 然 通 风 或 强 制 通 风 装 置 的 隔 声 窗 为 满 足 室 内 标 准 要 求, 建 议 隔 声 量 为 25 RW 的 隔 声 窗 本 次 评 价 设 置 隔 声 窗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 2025 年,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东 村 和 官 西 坡 村, 夜 间 标 量 为 3dB 以 上, 采 用 计 权 隔 声 量 为 25 RW 的 隔 声 窗 其 中 村 庄 每 户 按 10 平 米 计 算, 每 平 方 米 按 600 元 计, 每 户 需 要 0.6 万 元 房 屋 隔 声 措 施 具 体 实 施 有 一 定 难 度, 特 别 是 住 宅 涉 及 到 一 家 一 户 的 利 益, 需 要 公 路 建 设 部 门 协 同 当 地 政 府 共 同 深 入 细 致 地 进 行 落 实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扩 建 道 路 营 运 期 对 噪 声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已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针 对 超 标 敏 感 点 采 取 的 措 施 具 体 见 表 预 计 需 资 金 万 元 院 5-20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105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表 G206 改 建 工 程 隔 声 窗 设 置 一 览 表 首 排 距 序 桩 号 敏 感 点 方 位 中 心 线 号 (m) 降 噪 措 施 1 K476+50~K 王 家 沟 路 东 35 为 预 计 超 标 的 114 户 居 民 设 置 隔 声 窗, 每 户 0.6 万 元, 共 计 68.4 万 元 2 K ~K 汀 水 东 村 路 西 24 为 预 计 超 标 的 40 户 居 民 设 置 隔 声 窗, 每 户 0.6 万 元, 共 计 24 万 元 3 K ~K 官 西 坡 村 路 南 17 为 预 计 超 标 的 103 户 居 民 设 置 隔 声 窗, 每 户 0.6 万 元, 共 计 61.8 万 元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噪 声 变 化 综 合 现 状 检 测 和 预 测 结 果, 项 目 建 成 前 后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值 变 化 情 况 见 表 表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值 变 化 统 计 敏 感 点 名 时 段 4a 类 区 2 类 区 称 现 状 值 评 价 年 昼 夜 预 测 值 变 化 值 预 测 值 变 化 值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北 官 西 坡 南 4a 类 区 昼 间 66.3 夜 间 类 区 昼 间 43.3 夜 间 a 类 区 昼 间 66.3 夜 间 类 区 昼 间 43.3 夜 间 a 类 区 昼 间 68.7 夜 间 类 区 昼 间 41.5 夜 间 a 类 区 昼 间 68.7 夜 间 类 区 昼 间 41.5 夜 间 年 2025 年 2035 年 2017 年 2025 年 2035 年 2017 年 2025 年 2035 年 2017 年 2025 年 2035 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根 据 上 表 可 知, 项 目 建 成 后 敏 感 点 噪 声 值 均 高 于 项 目 建 成 前, 其 中 4a 类 区 : 近 期 2017 评 价 年 项 目 建 成 后 昼 间 噪 声 值 升 高 0.4~5.4 db(a), 夜 间 噪 声 值 升 高 3.6~6.1 db(a); 中 期 2025 年 昼 间 噪 声 值 升 高 1.3~6.2 db(a), 夜 间 噪 声 值 升 高 4.6~7.1 db(a); 远 期 2035 院 5-21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10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年 昼 间 噪 声 值 升 高 2.0~6.9 db(a), 夜 间 噪 声 值 升 高 5.0~7.5 db(a) 2 类 区 : 近 期 2017 评 价 年 项 目 建 成 后 昼 间 噪 声 值 升 高 16.6~19.5 db(a), 夜 间 噪 声 值 升 高 18.8~21.6 db(a); 中 期 2025 年 昼 间 噪 声 值 升 高 17.4~20.3 db(a), 夜 间 噪 声 值 升 高 19.3~22.6 db(a); 远 期 2035 年 昼 间 噪 声 值 升 高 18.0~21.1 db(a), 夜 间 噪 声 值 升 高 19.8~23.0 db(a) 院 5-22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107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6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6.1 概 述 改 建 项 目 主 要 生 态 影 响 是 由 公 路 及 桥 梁 施 工 引 起 的 本 章 在 对 施 工 前 改 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给 出 客 观 评 价 的 基 础 上, 对 公 路 施 工 及 营 运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预 测 与 评 价, 并 对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可 能 造 成 的 生 态 影 响 提 出 可 行 的 生 态 保 护 与 恢 复 措 施 生 态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识 别 改 建 项 目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对 当 地 环 境 生 态 的 影 响 性 质 和 影 响 程 度, 以 便 有 针 对 性 地 开 展 生 态 影 响 的 评 价 工 作 根 据 改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内 容 工 艺 特 点 以 及 沿 线 地 区 的 生 态 现 状 及 环 境 特 点, 对 改 建 项 目 的 生 态 影 响 因 子 进 行 识 别 与 筛 选, 见 表 表 环 境 生 态 影 响 识 别 与 因 子 筛 选 矩 阵 序 号 影 响 因 子 影 响 行 为 影 响 时 间 影 响 范 围 影 响 程 度 1 地 貌 变 化 平 整 土 地 长 期 评 价 区 较 大 2 生 物 量 清 除 植 被, 绿 化 长 期 评 价 区 较 小 3 植 被 类 型 清 除 植 被, 绿 化 长 期 评 价 区 较 小 4 动 物 栖 息 人 类 活 动, 交 通 等 长 期 评 价 区 及 其 周 围 较 小 5 景 观 公 路 建 设 长 期 评 价 区 较 大 6 地 下 水 涵 养 不 透 水 地 面 增 加 长 期 评 价 区 较 小 7 水 土 流 失 地 貌 变 化, 植 被 覆 盖 变 化 短 期 长 期 评 价 区 较 大 由 表 可 见, 改 建 项 目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方 式 和 影 响 程 度 有 所 不 同 工 程 施 工 期 的 影 响 主 要 通 过 施 工 扰 动 产 生, 属 于 直 接 影 响, 而 且 影 响 性 质 属 于 负 面 的 根 据 识 别, 公 路 施 工 期 对 生 态 的 各 个 方 面 均 会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其 中 对 土 地 利 用 植 被 覆 盖 度 水 土 流 失 景 观 方 面 的 影 响 尤 为 突 出, 即 工 程 建 设 将 会 降 低 植 被 覆 盖 度, 加 剧 水 土 流 失, 改 变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和 景 观 工 程 进 入 营 运 期 后, 沿 线 生 物 受 噪 声 和 车 辆 废 气 污 染 ; 由 于 工 程 施 工 时 期 的 主 要 区 域 已 由 公 路 所 取 代, 并 在 公 路 沿 线 及 临 时 占 地 区 域 按 要 求 进 行 绿 化, 所 以 对 环 境 生 态 的 负 面 影 响 已 经 显 著 减 轻, 生 态 环 境 得 以 恢 复 改 善 影 响 方 式 根 据 改 建 项 目 的 工 程 特 点 和 所 处 的 自 然 与 社 会 环 境 的 特 点, 在 不 同 的 工 程 阶 段, 不 同 类 型 的 工 程 活 动 对 生 态 环 境 中 各 主 要 环 境 因 子 的 影 响 方 式 列 于 表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08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影 响 类 型 有 利 影 响 不 利 影 响 可 逆 影 响 不 可 逆 影 响 近 期 影 响 远 期 影 响 一 次 影 响 累 积 影 响 明 显 影 响 潜 在 影 响 局 部 影 响 区 域 影 响 表 公 路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主 要 影 响 方 式 影 响 方 式 营 运 期 改 善 交 通 条 件, 有 利 于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初 期 的 占 地 植 被 破 坏 和 水 土 流 失 加 重, 营 运 期 沿 线 的 地 面 动 物 迁 移 受 阻, 生 物 和 人 类 受 交 通 尾 气 和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期 的 临 时 占 地 及 其 植 被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加 大 永 久 占 地, 沿 线 生 物 和 人 类 受 交 通 尾 气 和 噪 声 污 染 占 用 土 地, 植 被 破 坏 和 水 土 流 失 加 重 地 面 动 物 迁 移 受 阻, 沿 线 生 物 和 人 类 受 交 通 尾 气 和 噪 声 污 染 占 用 土 地 交 通 噪 声 和 尾 气 对 生 物 和 人 体 健 康 的 不 利 影 响 施 工 期 占 地 植 被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加 大, 营 运 期 的 绿 化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条 件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影 响 ( 如 可 能 妨 碍 行 洪 ) 并 存, 如 果 及 时 采 取 恢 复 生 态 措 施 可 改 善 沿 线 的 生 态 环 境, 否 则 会 恶 化 沿 线 的 生 态 环 境, 也 不 利 于 公 路 营 运 效 益 的 发 挥 生 态 环 境 从 施 工 期 的 破 坏 到 营 运 期 的 恢 复 为 改 善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提 供 有 利 条 件 由 表 可 见, 改 建 项 目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主 要 不 利 影 响 是 施 工 期 的 占 用 土 地 植 被 破 坏 和 水 土 流 失 加 重, 营 运 期 的 沿 线 生 物 受 噪 声 和 车 辆 废 气 污 染 其 中 施 工 期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不 利 的 一 次 性 的 明 显 的 局 部 的 影 响, 而 营 运 期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长 期 的 累 积 的 影 响, 是 以 有 利 和 不 利 明 显 与 潜 在 局 部 与 区 域 可 逆 与 不 可 逆 影 响 并 存 为 特 点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拟 定 的 主 要 评 价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土 地 利 用 生 物 量 和 物 种 多 样 性 景 观 水 土 流 失 及 生 态 系 统 功 能 等 改 建 项 目 的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为 改 建 项 目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300m 范 围 和 涉 及 的 临 时 占 地 范 围, 总 面 积 约 为 3.97km 2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中 对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的 规 定 及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规 范 ( 试 行 )(JTJ005-96), 该 项 目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应 为 三 级 评 价 6.2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调 查 范 围 与 方 法 调 查 的 重 点 为 项 目 区 及 周 边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基 本 组 成 结 构 基 本 状 态 主 要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及 项 目 建 设 时 应 注 意 保 护 的 主 要 敏 感 目 标 生 态 现 状 评 价 在 生 态 制 图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生 态 现 状 评 价 包 括 物 种 数 量 植 被 情 况 物 种 密 度 生 物 量 6-2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09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土 壤 侵 蚀 程 度 等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重 要 生 物 植 被 土 地 利 用 农 业 生 态 环 境 景 观 类 型 与 格 局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和 土 壤 侵 蚀 程 度 重 要 生 物 调 查 : 重 要 生 物 调 查 内 容 包 括 物 种 名 称 科 学 分 类 保 护 级 别 或 其 重 要 特 性 分 布 食 性 与 生 态 习 性 栖 息 地 特 征 及 生 存 资 源 情 况 历 史 变 迁 所 受 主 要 威 胁 及 种 群 动 态 等 调 查 采 用 现 场 踏 勘 典 型 调 查 与 资 料 收 集 专 家 调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进 行 植 被 类 型 与 特 征 : 内 容 包 括 植 被 类 型 分 布 面 积 盖 度 物 种 基 本 组 成 优 势 物 种 物 种 优 势 度 或 重 要 值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调 查 中, 土 地 用 途 是 指 调 查 当 时 的 实 际 用 途, 一 般 按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分 类 表 中 的 主 要 项 目 进 行 划 分, 体 现 景 观 生 态 的 思 想, 区 分 耕 地 林 地 水 域 建 设 用 地 等 类 型, 并 绘 制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景 观 : 对 景 观 现 状 等 进 行 调 查 与 评 价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调 查 : 调 查 与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文 物 ( 考 古 ) 保 护 区 生 活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供 水 远 景 规 划 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以 及 重 要 生 物 及 其 生 境 等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调 查, 包 括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的 类 别 规 划 保 护 范 围 和 需 要 的 保 护 范 围 调 查 方 法 重 要 生 物 调 查 : 主 要 通 过 实 地 调 查 结 合 相 关 文 献, 建 立 物 种 数 目 及 名 录, 如 发 现 珍 稀 物 种, 则 重 点 提 出 保 护 措 施 从 农 林 牧 渔 业 资 源 管 理 部 门 专 业 研 究 机 构 收 集 生 态 和 资 源 方 面 的 资 料, 包 括 生 物 物 种 清 单 和 动 物 群 落, 植 物 区 系 等 形 式 的 资 料 植 被 调 查 : 以 查 阅 相 关 文 献 为 主, 结 合 卫 片 解 译 和 文 献 查 阅 的 方 式, 利 用 现 有 资 料 进 行 调 查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调 查 : 收 集 遥 感 资 料, 建 立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并 进 行 野 外 定 位 验 证 采 集 到 大 区 域 最 新 最 准 确 的 信 息 采 用 遥 感 解 译 与 实 际 调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以 景 观 生 态 学 中 的 空 间 异 质 性 理 论 为 指 导, 区 分 耕 地 林 地 水 域 建 设 用 地 等 类 型, 绘 制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6-3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10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景 观 格 局 与 美 学 分 析 : 以 缀 块 - 廊 道 - 基 底 模 式 的 空 间 景 观 理 论 为 基 础, 区 分 各 种 类 型 的 缀 块 的 数 量 几 何 特 征 性 质, 注 意 河 流 廊 道 与 其 它 形 式 的 廊 道 的 协 调 关 系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调 查 : 在 野 外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收 集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有 关 土 地 利 用 自 然 资 源 自 然 保 护 区 珍 稀 和 濒 危 物 种 保 护 的 规 划 或 规 定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生 态 功 能 规 划 及 国 内 国 际 确 认 的 有 特 殊 意 义 的 栖 息 地 和 珍 稀 濒 危 物 种 等 资 料, 并 收 集 国 际 有 关 规 定 等 资 料 区 域 整 体 生 态 现 状 整 个 评 价 区 以 旱 地 农 田 为 基 质, 以 河 流 道 路 为 廊 道, 以 园 地 林 地 村 镇 工 业 为 斑 块 的 景 观 生 态 系 统 从 结 构 和 功 能 分 析, 评 价 区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主 要 由 农 田 景 观 建 筑 ( 构 ) 物 景 观 ( 包 括 居 民 点 工 业 道 路 等 ) 园 地 水 域 景 观 林 地 共 五 种 景 观 组 成 (1)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所 占 比 例 为 49.12%, 是 受 人 类 干 扰 较 为 严 重 的 类 型, 是 对 评 价 区 环 境 质 量 起 主 要 动 态 控 制 作 用 的 类 型, 也 是 评 价 区 内 最 主 要 的 生 态 系 统, 形 成 了 以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为 背 景 的 评 价 区 生 态 景 观 农 田 生 态 景 观 系 统 的 生 产 力 水 平 相 对 最 高, 生 产 者 主 要 为 种 植 的 农 作 物, 如 小 麦 和 玉 米 等, 经 济 作 物 主 要 有 大 豆 花 生 棉 花 消 费 者 主 要 为 农 田 中 的 土 壤 动 物 和 各 种 鸟 类 (2) 建 筑 ( 构 ) 物 生 态 系 统 以 居 民 地 和 工 业 生 态 系 统 以 及 道 路 为 主 的 建 设 用 地 生 态 系 统, 占 32.49%, 是 受 人 类 干 扰 最 强 烈 的 景 观 组 成 部 分, 为 人 造 生 态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评 价 区 内 的 村 庄 工 业 企 业 道 路 等 其 中, 居 民 地 占 15.11%, 工 业 设 施 等 占 17.38% 该 类 生 态 系 统 中 作 为 生 产 者 的 绿 色 植 被 覆 盖 率 较 低, 消 费 者 主 要 是 村 镇 居 民 村 庄 生 态 系 统 以 居 住 和 经 济 生 产 为 主 体, 呈 小 块 状 独 立 分 布 于 评 价 区 内, 各 级 公 路 是 其 主 要 的 联 系 通 道, 该 生 态 系 统 的 典 型 特 征 是 相 对 独 立 分 布 居 住 人 群 密 集 工 业 经 济 活 动 发 达 整 体 生 产 力 水 平 较 高 (3) 水 域 生 态 系 统 水 域 生 态 系 统 属 于 环 境 资 源 型, 包 括 河 流 水 库 坑 洼 水 面 等, 占 2.02% 主 要 是 河 流 水 面 6-4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11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4) 园 地 生 态 系 统 果 园 生 态 系 统 在 评 价 区 内 面 积 较 小, 此 类 生 态 系 统 属 于 环 境 资 源 型 拼 块 类 型, 以 苹 果 葡 萄 桃 为 主, 该 类 生 态 系 统 在 评 价 区 各 类 拼 块 中 占 1.51% 果 园 生 态 系 统 的 生 产 者 主 要 是 栽 培 的 苹 果 桃 葡 萄 为 主 的 树 种, 消 费 者 主 要 为 一 些 鸟 类 和 土 壤 动 物 果 园 生 态 系 统 对 于 改 善 局 地 气 候 保 持 水 土 绿 化 美 化 环 境 等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同 时 也 为 当 地 居 民 带 来 一 定 的 经 济 效 益 (5) 林 地 生 态 系 统 此 类 生 态 系 统 属 于 环 境 资 源 型, 主 要 包 括 城 市 绿 地 成 林 幼 林 灌 木 林 和 荒 草 地, 面 积 占 14.86% 主 要 是 杨 树 柳 树 松 树 等 阔 叶 林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评 价 土 地 利 用 分 类 系 统 耕 地 : 包 括 一 般 耕 地 菜 地 等 ; 园 地 : 以 苹 果 桃 葡 萄 为 主 ; 建 设 用 地 : 包 括 居 民 点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交 通 用 地 等 ; 水 面 : 包 括 河 流 坑 塘 低 洼 水 面 等 ; 林 地 : 包 括 城 市 绿 地 成 林 幼 林 灌 木 林 和 荒 草 地 等 图 像 处 理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野 外 调 查 与 室 内 分 析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首 先 通 过 野 外 实 地 考 察, 运 用 GPS 定 位 技 术, 对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和 各 种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进 行 采 点 记 录, 然 后 在 室 内 利 用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软 件 对 土 地 利 用 数 据 进 行 分 类, 得 到 评 价 区 的 土 地 利 用 图, 同 时 获 得 评 价 区 土 地 利 用 的 主 要 拼 块 类 型 和 特 征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根 据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和 现 状 调 查, 以 及 景 观 单 元 受 人 类 影 响 的 程 度, 将 改 建 项 目 中 心 线 两 侧 各 300m 范 围 及 区 外 临 时 占 地 组 成 的 评 价 区 的 用 地 类 型 分 为 旱 地 园 地 居 民 地 工 也 设 施 水 域 林 地 草 地 等 类 型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6.2-1,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具 体 见 图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12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表 评 价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序 号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面 积 ( 平 方 公 里 ) 百 分 比 1 水 域 居 民 地 工 业 设 施 农 业 设 施 公 共 设 施 交 通 用 地 旱 地 园 地 林 地 城 市 绿 地 总 计 3.97 由 表 和 图 可 以 看 出, 评 价 区 土 地 总 面 积 3.97 km 2, 其 中 旱 地 为 1.95 km 2, 占 总 面 积 的 49.12%; 水 域 占 地 为 0.08 km 2, 占 2.02%; 居 民 地 占 地 0.60 km 2, 占 15.11%; 工 业 设 施 占 地 0.52 km 2, 占 13.10%; 农 业 设 施 占 地 0.01 km 2, 占 0.25%; 公 共 设 施 占 地 0.07 km 2, 占 1.76%; 交 通 用 地 占 地 0.09 km 2, 占 2.27%; 城 市 绿 地 占 地 0.01 km 2, 占 0.25%; 园 地 占 地 0.06 km 2, 占 1.51%; 林 地 占 地 0.58 km 2, 占 14.61% 旱 地 林 地 居 民 地 是 最 主 要 的 三 类 土 地 单 元 野 生 生 物 资 源 动 物 多 样 性 评 价 区 所 在 地 区 开 发 较 早, 农 耕 历 史 悠 久, 境 内 野 生 动 物 的 种 类 组 成 区 系 成 分 及 主 要 生 态 类 群 的 特 征, 不 仅 受 区 域 自 然 环 境 条 件 影 响, 也 受 人 为 经 济 活 动 的 影 响 大 面 积 农 田 的 开 发, 为 一 些 适 应 于 农 耕 环 境 的 动 物 群, 如 农 田 鼠 类 草 地 蝗 等 扩 大 了 栖 境 范 围, 成 为 评 价 区 内 优 势 动 物 群 在 陆 栖 野 生 动 物 中, 哺 乳 类 主 要 由 啮 齿 类 翼 手 类 食 虫 类 和 一 些 小 型 肉 食 兽 类 所 组 成, 评 价 区 及 周 边 地 区 无 大 型 兽 类 及 稀 有 种 评 价 区 内 动 物 群 属 暖 温 带 林 灌 草 地 农 田 动 物 群, 野 生 动 物 资 料 不 丰 富, 没 有 大 型 野 生 动 物 存 在 主 要 有 麻 雀 喜 鹊 布 谷 鸟 等 北 方 地 区 常 见 的 鸟 类 以 及 各 种 昆 虫 ( 如 蝶 蟀 蝗 虫 ) 爬 行 类 动 物 ( 如 蜥 蜴 蛇 ) 小 型 哺 乳 动 物 ( 如 野 兔 田 鼠 黄 鼠 狼 ) 等, 均 为 常 见 物 种 区 域 主 要 动 物 资 源 情 况 见 表 公 路 沿 线 没 有 国 家 省 市 级 重 点 保 护 6-6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13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的 稀 有 动 植 物 种 群, 也 无 相 应 的 自 然 保 护 区 表 区 域 主 要 动 物 资 源 情 况 鸟 类 喜 鹊 大 山 雀 布 谷 鸟 等 ; 兽 类 黄 鼠 狼 野 兔 刺 猬 田 鼠 野 猫 等 ; 鱼 类 鲤 鱼 鲫 鱼 草 鱼 鲢 鱼 鲶 鱼 泥 鳅 等 两 栖 动 物 青 蛙 蟾 蜍 等 爬 行 动 物 蜥 蜴 壁 虎 蛇 等 蠕 动 动 物 蚯 蚓 水 蛭 等 节 肢 动 物 蜜 蜂 蜻 蜒 螳 螂 蚱 蜢 蝉 蚊 蝴 蝶 萤 火 虫 臭 虫 三 化 螟 黄 蜂 等 植 物 多 样 性 评 价 区 位 于 暖 温 带 半 湿 润 大 陆 性 季 风 气 候 区, 植 被 属 于 山 东 省 典 型 的 暖 温 带 针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带, 属 于 山 东 省 植 被 分 区 中 的 鲁 中 南 低 山 丘 陵 区 生 物 资 源 种 类 较 多, 全 市 有 高 等 植 物 151 科 1043 种 ( 包 括 变 型 或 亚 种 ) 其 中 木 本 植 物 65 科 367 种, 主 要 有 油 松 赤 松 侧 柏 刺 槐 板 栗 柿 子 核 桃 山 楂 梨 苹 果 桃 杏 花 椒 杨 柳 泡 桐 马 尾 松 水 杉 毛 竹 茶 树 紫 穗 槐 胡 枝 子 酸 枣 白 蜡 荆 条 等 ; 药 用 植 物 830 多 种 ( 含 药 用 农 作 物 及 木 本 植 物 ), 主 要 有 金 银 花 玄 参 太 子 参 丹 参 枣 仁 灵 芝 杜 仲 等 ; 主 要 农 作 物 品 种 923 个, 其 中 小 麦 27 个 品 种, 玉 米 8 个 品 种, 地 瓜 6 个 品 种, 谷 子 11 个 品 种, 大 豆 10 个 品 种, 花 生 22 个 品 种, 棉 花 7 个 品 种, 蔬 菜 200 个 品 种, 稀 有 作 物 有 香 稻 小 米 豌 豆 蚕 豆 等 10 余 种 无 国 家 和 省 级 保 护 的 野 生 植 物 物 种 生 物 群 落 现 状 分 析 综 合 分 析 生 物 群 落 调 查 现 状, 区 内 生 物 群 落 可 分 为 4 种 类 型, 分 别 为 小 麦 玉 米 等 农 作 物 群 落, 苹 果 葡 萄 桃 等 经 济 林 群 落, 杨 树 柳 树 松 树 等 群 落, 城 镇 群 落 等, 详 见 植 被 分 布 图 其 中 面 积 最 大 的 为 农 业 生 物 群 落, 占 49.24%, 其 次 是 建 筑 物, 水 域 面 积 在 区 内 的 分 布 面 积 较 少 各 群 落 面 积 与 组 成 百 分 比 见 表 表 生 物 群 落 面 积 及 组 成 情 况 序 号 植 被 分 类 面 积 ( 平 方 公 里 ) 百 分 比 1 水 域 建 筑 物 工 业 设 施 农 业 设 施 公 共 设 施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14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6 道 路 交 通 小 麦 玉 米 等 旱 地 农 作 物 苹 果 桃 葡 萄 等 果 树 杨 树 柳 树 松 树 等 城 市 绿 地 总 计 3.96 从 生 物 群 落 的 空 间 分 布 格 局 来 看, 以 农 业 生 物 群 落 和 居 民 群 落 占 绝 对 优 势, 果 林 次 之, 再 次 是 林 地 生 物 量 生 物 量 是 指 一 定 面 积 内 某 个 时 期 生 存 着 的 活 有 机 体 的 质 量, 以 t/hm 2 表 示, 它 又 称 现 有 量 由 于 动 物 生 物 量 的 测 定 困 难, 且 动 物 生 物 量 比 植 物 生 物 量 要 小 得 多, 因 此 常 常 用 植 物 生 物 量 来 代 表 生 物 量 测 定 方 法 常 用 样 方 法 测 定 生 物 量, 但 森 林 与 草 地 的 测 定 方 法 不 同 (1) 乔 木 生 物 量 通 常 乔 木 样 方 的 大 小 一 般 为 20m 20m 或 10m 10m, 测 定 其 种 类 株 数 树 高 胸 径 覆 盖 面 积 然 后 根 据 调 查 数 据 计 算 各 样 方 的 干 物 质 量, 即 : B=π N D 2 H α β η/4 式 中,B 是 各 样 方 的 生 物 量 ( 干 重 ); N 是 样 方 内 树 木 的 数 量 ( 株 ); D 是 树 干 的 平 均 胸 径 ; H 是 树 的 平 均 枝 下 高 度 ; α 是 生 物 折 算 系 数, 即 将 体 积 的 单 位 换 算 成 重 量 单 位 的 系 数 (t/m 3 ); β 是 树 干 和 整 棵 树 的 重 量 ( 包 括 根 茎 叶 ) 折 算 系 数 ; η 是 干 物 质 ( 除 去 水 分 后 ) 与 整 棵 树 的 鲜 重 比 例 得 到 各 样 方 的 生 物 量 后, 用 下 式 推 算 调 查 区 域 的 乔 木 生 物 量 : B = A ( B P ) / S m 式 中,B m 是 调 查 区 域 单 位 面 积 的 平 均 乔 木 生 物 量 ;B i 是 第 i 个 样 方 乔 木 生 物 量,S i 是 第 i 个 样 方 的 面 积 ;P i 是 调 查 区 域 与 第 i 个 样 方 乔 木 生 物 量 相 类 似 的 区 域 占 总 面 积 的 比 例 ;A 是 单 位 换 算 系 数 i i i 6-8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15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2) 草 地 生 物 量 草 本 样 方 的 大 小 一 般 为 1m 1m, 对 其 全 部 收 割 后 烘 干, 称 重, 可 得 到 草 本 样 方 的 生 物 量 根 据 各 样 方 在 样 地 内 所 占 的 比 例, 计 算 得 到 调 查 区 域 草 本 生 物 量 (3) 农 田 生 物 量 农 田 生 物 量 可 根 据 农 田 的 经 济 产 量 推 算, 即 B m = G /η 式 中,B m 是 农 田 的 经 济 产 量 ;η 是 经 济 系 数 在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中 一 般 选 用 标 定 相 对 生 物 量 的 概 念, 它 是 各 级 生 物 量 与 标 定 生 物 量 的 比 值, 是 生 态 学 评 价 的 又 一 个 分 指 数 P = B 式 中 :B m 为 生 物 量 ;B m0 为 标 定 生 物 量 主 要 生 态 系 统 的 植 物 产 力 见 表 b m / Bm0 表 现 状 主 要 生 态 系 统 的 植 物 生 产 力 ( 干 重 kg/m 2 ) 生 态 系 统 植 物 生 物 量 草 地 1.2 建 设 用 地 0.5 林 业 用 地 12.0 农 业 用 地 现 状 生 态 系 统 生 产 力 计 算 结 果 水 域 1.0 园 地 0.6 按 现 状 生 态 系 统 生 产 能 力 计 算, 评 价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的 现 状 总 生 物 量 为 t, 其 中 林 业 用 地 的 生 物 量 最 大 为 696 t, 其 次 是 农 业 用 地 为 195 t, 最 小 为 草 地 的 生 物 量 为 1.2 t, 详 见 下 表 表 现 状 生 态 系 统 生 产 力 生 物 量 测 算 植 物 生 物 量 kg/m 2 现 状 面 积 (km 2 ) 现 状 生 物 量 (t) 草 地 建 设 用 地 林 业 用 地 农 业 用 地 水 域 园 地 合 计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16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景 观 现 状 评 价 景 观 生 态 现 状 评 价 改 建 项 目 沿 线 以 自 然 景 观 耕 地 和 建 设 用 地 为 主, 构 成 了 整 个 评 价 区 域 的 景 观 格 局 的 基 质, 在 此 基 础 上 叠 加 了 人 为 现 代 生 产 生 活 要 素, 使 这 一 景 观 背 景 更 加 多 样 性 生 产 景 观 单 元 主 要 分 布 于 村 镇 附 近, 村 镇 居 民 点 以 农 田 景 观 单 元 为 依 托, 零 星 分 布, 各 道 路 网 状 分 布 于 整 个 区 域 内 上 述 景 观 单 元 共 同 组 成 评 价 区 景 观 的 主 体 框 架 概 括 的 讲, 耕 地 和 果 园 构 成 的 景 观 是 评 价 区 景 观 的 主 体, 乔 木 林 灌 木 林 及 荒 草 地 等 景 观 呈 现 出 相 对 的 一 致 性, 村 镇 居 民 点 和 道 路 等 人 文 景 观 单 元 点 缀 分 布 于 农 田 景 观 基 底 上, 其 对 景 观 主 体 的 异 质 性 影 响 十 分 有 限 景 观 整 体 水 平 评 价 区 域 内 景 观 生 态 体 系 的 质 量 现 状 因 区 域 内 的 自 然 环 境 生 物 及 人 类 社 会 之 间 复 杂 的 相 互 作 用 而 决 定 本 工 程 评 价 区 内 果 园 草 地 和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连 通 程 度 高, 是 明 显 带 有 人 类 长 期 干 扰 痕 迹 的 区 域, 其 所 构 成 的 景 观 生 态 完 整 性 水 平 较 高 水 土 流 失 因 素 分 析 水 土 流 失 因 素 分 析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将 开 挖 大 量 的 土 石 方, 产 生 严 重 的 水 土 流 失, 其 中 以 下 是 水 土 流 失 敏 感 单 元 分 析 : (1) 本 公 路 线 路 位 于 临 沂 市 莒 南 县 境 内, 根 据 公 路 线 型 要 求, 由 于 路 基 开 挖 回 填 大 量 土 方, 产 生 的 裸 露 边 坡 较 长, 是 工 程 建 设 水 土 流 失 发 生 和 防 治 的 重 点 单 元 (2) 桥 梁 工 程 的 桥 台, 桥 墩 基 础 的 开 挖 都 会 对 一 定 范 围 的 地 表 产 生 扰 动, 地 表 植 被 和 土 壤 结 构 将 会 遭 到 破 坏, 土 壤 抗 侵 蚀 能 力 降 低, 同 时 开 挖 的 清 运 将 产 生 大 量 的 易 侵 蚀 土 ( 渣 ) 源, 为 新 的 水 土 流 失 创 造 了 条 件 (3) 本 公 路 建 设 过 程 中, 临 时 及 永 久 占 地 行 为 也 将 对 占 地 范 围 内 的 植 被 和 地 表 土 壤 产 生 破 坏, 同 时 成 为 水 土 流 失 加 剧 的 条 件 和 发 源 地 所 以 在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过 程 中 同 样 不 能 忽 视 临 时 占 地 区 的 水 土 流 失 状 况, 必 须 加 以 防 护 水 土 流 失 类 型 及 分 布 在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由 于 工 程 取 土 修 筑 路 基 桥 梁 等 施 工 活 动, 不 仅 形 成 有 人 工 边 坡 的 再 塑 地 貌, 而 且 对 原 地 貌 和 自 然 植 被 造 成 严 重 破 坏, 降 低 或 丧 失 了 6-10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17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其 原 有 的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加 剧 了 原 地 貌 水 土 流 失 的 发 生 和 发 展, 并 产 生 了 新 的 人 为 水 土 流 失 公 路 建 设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主 要 为 水 力 侵 蚀, 主 要 分 布 在 路 基 及 两 侧 占 地 区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等 路 基 区 : 路 基 施 工 过 程 中, 其 路 面 及 边 坡 虽 然 边 回 填 边 压 实, 但 路 基 边 坡 表 面 结 构 较 松 散, 土 壤 固 结 能 力 低, 必 然 会 产 生 水 蚀 在 路 基 两 侧 占 地 区 域 内, 由 于 施 工 车 辆 来 往 频 繁 和 剥 离 表 土 临 时 堆 放, 破 坏 占 压 地 表 植 被, 影 响 了 植 被 生 长 并 降 低 了 区 域 内 的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易 发 生 水 蚀 桥 涵 区 :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及 交 叉 工 程 施 工, 侵 蚀 形 式 为 围 堰 施 工 桥 涵 区 临 时 钻 渣 的 水 蚀, 交 叉 工 程 施 工 及 碾 压 造 成 的 水 蚀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 该 地 区 包 括 材 料 场 等 设 施 生 产 场 地, 分 布 在 道 路 两 侧 的 平 缓 地 上, 在 施 工 期 间, 由 于 碾 压 和 扰 动 破 坏 了 原 地 面 的 植 被 和 土 壤, 降 低 了 土 体 的 抗 蚀 能 力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评 价 区 位 于 暖 温 带 半 湿 润 大 陆 性 季 风 气 候 区, 植 被 属 于 山 东 省 典 型 的 暖 温 带 针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带, 属 于 山 东 省 植 被 分 区 中 的 鲁 中 南 丘 陵 区 评 价 区 域 内 缺 乏 天 然 森 林 植 被, 由 于 人 类 长 期 从 事 农 业 生 产 活 动 以 及 其 他 经 济 活 动 的 影 响, 区 内 自 然 植 被 较 少, 木 本 植 物 少, 草 本 植 物 多, 植 物 区 系 的 特 点 是 植 被 类 型 少, 结 构 简 单, 组 成 单 纯 评 价 区 内 动 物 群 属 暖 温 带 林 灌 草 地 农 田 动 物 群, 野 生 动 物 资 料 不 丰 富, 没 有 大 型 野 生 动 物 存 在 主 要 有 麻 雀 喜 鹊 布 谷 鸟 等 北 方 地 区 常 见 的 鸟 类 以 及 各 种 昆 虫 ( 如 蝶 蟀 蝗 虫 ) 爬 行 类 动 物 ( 如 蜥 蜴 蛇 ) 小 型 哺 乳 动 物 ( 如 野 兔 田 鼠 黄 鼠 狼 ) 等, 均 为 常 见 物 种 粮 食 作 物 主 要 有 小 麦 玉 米 花 生 地 瓜 等 ; 经 济 作 物 主 要 有 棉 花 大 蒜 黄 烟 地 黄 等 ; 蔬 菜 主 要 有 白 菜 芹 菜 马 铃 薯 菠 菜 韭 菜 大 葱 蒜 等 人 工 栽 培 林 木 有 侧 柏 杨 柳 榆 刺 槐 等, 经 济 林 以 苹 果 葡 萄 桃 玫 瑰 花 和 干 杂 果 为 主 野 生 灌 木 有 酸 枣 黄 荆 胡 枝 子 锦 鸡 儿 等 ; 野 生 草 本 植 物 有 黄 草 荩 草 白 草 狗 尾 草 香 附 草 车 前 苦 卖 菜 地 柏 等 无 国 家 和 省 级 保 护 的 野 生 植 物 物 种 6-11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18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改 建 项 目 沿 线 生 态 完 整 性 构 成 的 主 体 要 素 是 耕 地 和 果 园, 所 构 成 生 态 完 整 性 水 平 较 高 本 项 目 涉 及 区 域 不 属 于 山 东 省 水 土 流 失 三 区 公 告 中 的 重 点 预 防 保 护 区 重 点 防 治 区 亦 不 属 于 重 点 治 理 区 土 壤 侵 蚀 类 型 为 水 力 侵 蚀 6.3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动 植 物 水 土 流 失 景 观 生 态 生 态 系 统 功 能 及 土 壤 等 方 面 土 地 利 用 影 响 评 价 施 工 期, 改 建 项 目 新 增 占 地 范 围 内 原 有 的 各 种 土 地 利 用 将 发 生 根 本 变 化, 原 有 的 部 分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等 将 逐 步 消 失,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公 路 路 面 和 桥 涵 等 推 荐 方 案 路 线 全 长 公 里, 道 路 采 用 老 路 加 宽 处 理 本 方 案 本 着 合 理 避 让 的 原 则, 原 路 拓 宽 路 段 采 用 多 利 用 老 路 少 占 用 农 田 的 处 理 方 式, 拓 宽 后 路 基 宽 度 为 25.5 米 平 均 每 公 里 永 久 占 地 为 公 顷, 与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建 标 [2011]124 号 中 I 类 地 形 一 级 公 路 的 用 地 总 体 指 标 公 顷 / 公 里 相 比, 为 78.96% 在 满 足 工 程 用 土 料 的 前 提 下, 为 了 将 取 土 场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控 制 到 最 小, 从 源 头 控 制 取 土 对 地 表 植 被 土 壤 结 构 地 形 地 貌 以 及 自 然 景 观 等 的 不 利 影 响 本 项 目 取 土 场 合 理 性 分 析 如 下 : Ⅰ 项 目 沿 线 所 经 区 域 主 要 为 耕 地, 因 此 在 取 土 场 位 置 的 选 择 上 有 一 定 难 度 但 项 目 充 分 利 用 周 边 荒 地, 尽 可 能 少 的 占 用 了 耕 地 Ⅱ 取 土 场 的 选 择 需 考 虑 交 通 运 输 的 方 便, 拟 建 项 目 取 土 场 施 工 便 道 较 短,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减 少 了 农 田 的 临 时 占 用 Ⅲ 取 土 后 进 行 场 地 平 整, 回 填 剥 离 的 表 土 后 复 耕, 并 做 好 拦 挡 及 覆 盖 措 施, 尽 可 能 降 低 水 土 流 失 因 此, 取 土 场 的 选 择 是 合 理 的, 在 落 实 相 应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生 物 多 样 性 和 生 物 量 影 响 评 价 (1) 对 陆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6-12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19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1 对 陆 域 植 被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间, 将 破 坏 改 建 项 目 占 地 区 域 内 原 有 植 被 施 工 过 程 中, 特 别 是 路 面 施 工 会 有 大 量 的 人 流 和 车 流 进 入, 如 果 施 工 管 理 不 善, 对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的 植 被 破 坏 较 大, 甚 至 导 致 其 消 失 施 工 场 地 如 果 靠 近 果 园, 容 易 对 果 园 群 落 产 生 以 下 不 利 影 响 : 使 果 园 群 落 对 环 境 的 抵 抗 能 力 下 降, 易 感 染 病 害 和 遭 受 风 折, 使 整 个 果 园 生 态 系 统 对 环 境 的 适 应 能 力 和 调 节 能 力 降 低, 群 落 的 稳 定 性 略 有 下 降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扬 尘 施 工 过 程 中 洒 落 的 石 灰 和 水 泥 会 对 周 围 植 被 的 生 长 带 来 直 接 的 影 响 这 些 尘 土 降 落 到 植 物 的 叶 面 上, 会 堵 塞 毛 孔, 影 响 植 物 的 光 合 作 用, 从 而 使 之 生 长 减 缓 甚 至 死 去 石 灰 和 水 泥 若 被 雨 水 冲 刷 渗 入 地 下, 会 导 致 土 壤 板 结, 影 响 植 物 根 系 对 水 分 和 矿 物 质 的 吸 收 另 外, 原 材 料 的 堆 放 沥 青 和 车 辆 漏 油 还 会 污 染 土 壤, 从 而 间 接 影 响 植 物 的 生 长 虽 然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不 再 产 生 扬 尘 后 情 况 会 有 所 好 转, 但 是 这 些 影 响 不 会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得 到 解 决, 它 们 的 影 响 将 持 续 一 段 时 间 因 此 施 工 过 程 中, 一 定 要 处 理 好 原 材 料 和 废 弃 料 的 处 理, 对 于 运 输 车 辆, 也 要 尽 量 走 固 定 路 线, 将 影 响 减 小 到 最 小 范 围 这 一 时 期 由 于 占 地 损 失 的 植 被 无 法 就 地 恢 复, 只 能 通 过 强 化 可 绿 化 区 域 的 植 被 功 能 进 行 异 地 补 偿, 也 可 以 通 过 加 强 垂 直 绿 化 和 隙 地 绿 化 适 当 补 偿, 关 键 是 补 偿 植 被 减 少 造 成 的 生 态 功 能 损 失 2 对 陆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间 对 爬 行 动 物 的 活 动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它 们 会 迁 移 到 非 施 工 区, 对 其 生 存 不 会 造 成 威 胁 施 工 期 间, 征 地 区 域 的 鸟 类 和 兽 类 将 被 迫 离 开 原 来 的 领 域, 邻 近 领 域 的 鸟 类 和 兽 类, 由 于 受 施 工 噪 声 的 惊 吓 也 将 远 离 原 来 的 栖 息 地, 当 临 时 征 地 区 域 的 植 被 恢 复 后, 它 们 仍 可 回 到 原 来 的 领 域 施 工 期 间 由 于 施 工 人 员 多, 施 工 人 员 有 可 能 会 乱 砍 乱 伐, 破 坏 野 生 动 物 的 生 境, 甚 至 会 直 接 捕 猎 野 生 动 物, 从 而 对 动 物 产 生 严 重 威 胁 这 种 破 坏 是 短 暂 的, 可 逆 的, 待 施 工 结 束 后 将 予 以 恢 复 由 于 改 建 项 目 占 地 仅 为 评 价 区 现 有 土 地 面 积 的 少 部 分, 因 此, 改 建 项 目 建 设 对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将 是 微 弱 的 (2) 对 水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改 建 项 目 对 水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由 桥 梁 工 程 的 建 设 引 起 的, 对 河 流 水 生 生 物 的 直 接 影 响 在 于 施 工 期 对 水 域 水 文 条 件 的 改 变, 这 种 改 变 的 规 模 越 大 则 对 水 生 6-13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20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生 物 的 直 接 影 响 越 严 重 改 建 项 目 以 不 影 响 汇 水 区 域 内 径 流 畅 通 和 水 文 现 状 为 基 本 原 则, 在 设 计 上 充 分 考 虑 地 表 径 流 对 桥 梁 过 水 断 面 的 需 求, 拆 除 新 建 小 桥 跨 越 的 河 沟 属 于 枯 水 期, 沟 内 水 量 较 少, 水 深 约 0.2m, 为 冰 雪 融 水, 为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采 取 了 对 应 的 措 施, 将 桥 梁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对 跨 越 河 流 水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降 至 最 小 1 对 浮 游 生 物 底 栖 生 物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部 分 作 业 场 邻 近 水 体, 桥 梁 桥 基 的 开 挖 扰 动 局 部 水 体, 路 面 开 挖 施 工 材 料 等 在 雨 水 冲 刷 下 形 成 路 面 径 流 也 会 进 入 水 体, 导 致 水 体 浑 浊, 破 坏 浮 游 底 栖 生 物 的 生 长 环 境, 浮 游 底 栖 生 物 会 因 水 质 的 变 化 而 死 亡 ; 同 时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机 械 机 修 及 工 作 时 油 污 跑 冒 滴 漏 产 生 的 含 油 污 水 也 会 对 水 质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污 染, 导 致 水 中 氮 磷 含 量 增 加, 造 成 浮 游 生 物 种 类 组 成 和 优 势 度 的 变 化, 使 得 局 部 的 浮 游 生 物 尤 其 是 蓝 藻 绿 藻 会 增 加 由 于 改 建 项 目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区 域 生 产 废 水 均 统 一 处 理, 不 排 入 河 流 水 体, 因 此 只 要 采 取 必 要 的 环 保 措 施, 加 强 桥 梁 建 设 点 的 管 理, 对 浮 游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影 响 不 会 很 大 施 工 结 束 后, 随 着 稀 释 和 水 体 的 自 净 作 用, 水 质 逐 渐 改 良, 浮 游 生 物 可 基 本 恢 复 到 施 工 前 的 水 平 施 工 区 域 水 生 底 栖 动 物 在 附 近 其 它 地 区 相 似 的 环 境 中 亦 有 分 布, 并 非 是 本 地 区 的 特 有 种, 从 物 种 保 护 的 角 度 看, 工 程 的 建 设 不 会 导 致 这 些 物 种 的 消 亡 2 对 鱼 类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水 质 的 破 坏, 饵 料 的 减 少 将 改 变 原 有 河 流 中 鱼 类 的 生 存 生 长 和 繁 衍 条 件, 鱼 类 将 择 水 而 栖 迁 到 其 它 地 方 施 工 期 在 作 业 时, 搅 动 水 体 和 河 床 底 泥, 局 部 范 围 内 破 坏 鱼 类 的 栖 息 地, 对 鱼 类 有 驱 赶 作 用, 也 会 使 鱼 类 远 离 施 工 现 场 鱼 类 等 水 生 生 物 生 存 空 间 的 减 少 导 致 食 物 竞 争 加 剧, 致 使 种 间 和 种 内 竞 争 加 剧, 鱼 类 的 种 群 结 构 和 数 量 都 会 发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变 化 而 趋 于 减 少 人 为 破 坏 也 会 对 鱼 类 资 源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改 建 项 目 的 施 工 行 为 会 造 成 局 部 范 围 水 体 透 明 度 下 降, 对 经 济 鱼 类 的 生 长 等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这 种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将 随 着 施 工 结 束 而 结 束 同 时 采 取 以 下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的 措 施 : 第 一,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在 保 证 施 工 质 量 的 前 提 下 6-14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21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尽 可 能 缩 短 作 业 时 间 ; 第 二, 加 强 科 学 管 理, 严 格 限 制 工 程 施 工 区 域 在 其 占 用 河 道 范 围 内, 划 定 施 工 作 业 水 域 范 围, 避 免 任 意 扩 大 施 工 范 围, 以 减 小 施 工 作 业 对 鱼 类 的 影 响 范 围 通 过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可 将 施 工 对 鱼 类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由 于 鱼 类 择 水 而 栖 迁 到 其 它 地 方, 改 建 项 目 对 鱼 类 的 影 响 只 局 限 于 施 工 区 域, 不 会 改 变 跨 越 河 流 的 水 量 水 质, 原 有 的 鱼 类 资 源 及 其 生 息 环 境 不 会 有 太 大 的 变 化, 因 此 对 该 流 域 鱼 类 种 类 数 量 的 影 响 不 大 景 观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改 建 项 目 施 工 期 由 于 临 时 建 筑 及 工 程 活 动 频 繁, 对 作 业 区 景 观 环 境 影 响 较 大 由 于 施 工 作 业 区 集 中 于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内, 工 程 直 接 影 响 范 围 较 小, 但 临 时 占 地 施 工 场 地 及 作 业 活 动 可 能 产 生 视 觉 污 染, 主 要 表 现 为 对 地 貌 形 态 的 影 响 项 目 区 位 于 临 沂 市 莒 南 县 境 内, 全 长 km 由 于 项 目 是 在 原 有 道 路 基 础 上 的 改 造,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改 建 项 目 基 本 不 会 改 变 境 内 的 基 本 态 势 ; 沿 线 跨 河 桥 梁 的 建 设, 在 保 证 地 表 径 流 通 畅 和 现 状 基 本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不 会 改 变 现 有 地 表 径 流 汇 水 区 域 的 基 本 格 局 通 过 上 述 分 析 来 看, 改 建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改 变 其 沿 线 的 地 貌 类 型 构 成, 也 不 会 由 此 产 生 新 的 地 貌 单 元, 因 此 不 会 对 沿 线 地 貌 整 体 形 态 产 生 影 响 农 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施 工 期 对 农 灌 水 体 土 壤 和 农 作 物 的 影 响 路 基 两 侧 开 挖 易 造 成 两 侧 农 田 的 冲 刷 及 沿 线 灌 溉 沟 渠 淤 积, 特 别 是 路 基 施 工 中 的 石 灰 土 路 基 垫 层 施 工 中, 如 遇 暴 雨 可 能 将 石 灰 等 冲 入 沿 线 灌 溉 水 体 和 农 田 ; 施 工 材 料 堆 场 如 果 不 采 取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也 可 能 会 被 风 吹 或 者 被 雨 水 冲 入 附 近 水 体 和 农 田 ; 粉 状 施 工 材 料 运 输 过 程 中 如 果 不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也 会 被 风 吹 到 沿 线 的 农 田 所 有 这 些 因 素 都 可 能 对 沿 线 水 体 和 土 壤 产 生 影 响 特 别 是 石 灰 和 水 泥 等 材 料 一 旦 进 入 水 体 会 改 变 水 体 ph 值, 进 入 土 壤 会 使 土 壤 板 结, 造 成 土 壤 质 量 的 下 降, 进 而 影 响 农 作 物 的 生 长 产 量 与 质 量 公 路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落 到 农 作 物 的 叶 片 上, 聚 集 到 一 定 厚 度 时 将 影 响 其 光 合 作 用, 特 别 是 在 作 物 的 扬 花 期, 将 会 影 响 到 作 物 的 品 质 和 产 量, 遇 降 雨 即 把 叶 片 上 的 尘 土 冲 洗 掉, 因 此, 扬 尘 的 影 响 主 要 在 旱 季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期 间 (2016 年 2 月 至 2017 年 1 月 ) 有 1 个 雨 季, 因 此, 公 路 6-15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22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路 基 施 工 应 编 制 雨 季 施 工 实 施 计 划, 采 取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同 时 对 物 料 堆 场 采 取 临 时 防 风 防 雨 措 施, 对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采 取 遮 挡 措 施, 尽 量 避 免 施 工 期 对 农 田 土 壤 和 灌 溉 水 体 的 影 响 (2) 水 土 流 失 对 农 田 的 影 响 公 路 施 工 所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对 农 田 的 影 响 有 两 种, 一 是 在 通 过 农 田 路 段, 特 别 是 路 堤 桥 梁 或 交 叉 点, 降 雨 冲 刷 下 来 的 大 量 泥 沙 会 直 接 排 往 工 程 区 域 外 的 农 田 ; 二 是 泥 沙 中 细 小 的 部 分 会 随 水 流 淌, 以 黄 泥 水 的 形 式 进 入 农 田, 对 远 处 的 农 田 产 生 进 一 步 的 影 响 对 土 壤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土 壤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对 土 壤 的 占 压 和 扰 动 破 坏 公 路 占 压 的 耕 地, 其 土 壤 耕 作 层 的 团 粒 结 构 遭 到 破 坏 ; 土 壤 层 次 土 壤 质 地 也 会 发 生 根 本 性 的 变 化 ; 公 路 对 原 有 土 体 构 型 势 必 扰 动 和 占 压, 使 土 壤 养 分 状 况 受 到 影 响, 严 重 者 使 土 壤 性 质 恶 化 这 些 均 彻 底 改 变 了 土 壤 的 用 途, 使 耕 地 彻 底 改 变 为 建 设 用 地 施 工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施 工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以 及 焊 渣 废 弃 外 涂 层 涂 料 等 废 物 这 些 固 体 垃 圾 可 能 含 有 难 于 分 解 的 物 质, 如 不 妥 善 管 理, 回 填 入 土, 将 影 响 土 壤 质 量 若 在 农 田 中, 将 影 响 土 壤 耕 作 和 农 作 物 生 长 另 外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种 机 器 设 备 的 燃 油 滴 漏 也 可 能 对 沿 线 土 壤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随 着 施 工 结 束, 通 过 采 取 一 定 的 措 施, 土 壤 质 量 将 逐 渐 得 到 恢 复 因 此,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只 要 做 好 回 收 工 作, 就 可 将 其 对 土 壤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程 度 由 于 上 述 土 壤 理 化 性 质 和 土 体 构 型 的 改 变, 使 土 壤 中 的 微 生 物 原 生 动 物 及 其 它 节 肢 动 物 环 节 动 物 软 体 动 物 的 栖 息 环 境 改 变 对 矿 产 资 源 的 影 响 根 据 可 研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显 示 : 项 目 区 范 围 内 未 有 探 矿 采 矿 区 分 布, 未 见 有 采 空 区 等 不 良 地 质 分 布 施 工 便 道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临 时 占 地 中 施 工 便 道 占 地 比 例 较 小, 占 临 时 用 地 总 量 的 18.2% 本 工 程 在 设 计 阶 段 考 虑 了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的 交 通 设 施, 并 与 当 地 合 作 改 造 不 便 的 乡 村 道 路 本 项 目 施 工 便 道 占 地 0.55hm 2, 依 托 并 利 用 G206 永 久 占 地 进 行 改 扩 建 6-16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23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根 据 以 往 环 评 经 验, 初 步 判 定 施 工 便 道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 对 现 有 道 路 进 行 改 扩 建 多 数 现 状 道 路 需 要 进 行 适 当 扩 宽 整 修, 必 然 会 对 沿 线 的 植 被 带 来 影 响 由 于 现 有 道 路 旁 边 植 物 基 本 上 是 常 见 的 阳 生 植 物, 因 而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有 限, 但 在 对 现 有 山 区 道 路 进 行 整 修 时 应 特 别 注 意 保 证 切 坡 时 边 坡 的 稳 定 性, 防 止 滑 坡,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取 土 场 设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工 程 沿 线 共 设 置 1 处 取 土 场 1 取 土 场 设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1) 取 土 场 选 取 的 原 则 与 要 求 取 土 场 应 设 置 集 中 取 土, 尽 量 减 少 取 土 场 的 个 数 取 土 场 应 尽 量 选 择 在 荒 地 劣 质 地, 避 免 占 用 耕 地 ; 取 土 场 应 远 离 河 道 水 域, 以 减 少 取 土 场 水 土 流 失 和 对 水 质 的 影 响 ; 取 土 场 应 交 通 便 利, 避 免 运 距 过 长, 减 少 施 工 便 道 的 修 建 (2) 本 项 目 取 土 场 设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项 目 拟 设 置 1 个 取 土 场, 根 据 临 沂 市 关 于 2015 年 普 通 国 省 道 瓶 颈 路 改 造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计 划 的 计 划, 该 项 目 的 取 土 事 宜 委 托 莒 南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理, 莒 南 县 人 民 政 府 在 综 合 考 虑 了 运 输 条 件 成 本 土 质 相 关 政 策 后, 考 虑 在 临 沂 市 莒 南 县 石 莲 子 镇 凤 凰 家 园 社 区 村 民 委 员 会 西 南 侧 土 丘 (K 南 侧 ) 设 置 1 处 取 土 场, 总 占 地 面 积 2.48 hm 2, 可 供 取 土 量 约 16 万 m 3 取 土 场 现 状 为 低 坡 缓 丘, 取 土 场 占 地 类 型 为 旱 地 和 允 许 建 设 地, 土 丘 高 度 约 为 3~4m, 取 土 场 周 边 多 为 旱 地, 取 土 场 现 场 照 片 见 图 图 本 工 程 取 土 场 现 场 照 片 6-17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24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要 求 取 土 后 地 面 高 程 与 周 边 高 程 基 本 持 平, 并 进 行 植 被 恢 复 根 据 分 析 结 果 可 知, 现 阶 段 推 荐 的 1 处 取 土 场 设 置 基 本 合 理, 取 土 场 的 位 置 不 涉 及 重 要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区 或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取 土 场 需 在 施 工 阶 段 做 好 防 护 措 施, 加 强 防 护 扬 尘 控 制 及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控 制, 采 取 有 效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取 土 完 毕 后 及 时 绿 化, 避 免 对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营 运 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由 于 原 有 路 面 已 在 境 内 形 成 阻 隔, 本 工 程 是 在 原 有 路 面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改 造, 因 此, 不 会 另 外 对 动 物 迁 徙 产 生 阻 隔 效 应 改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主 要 不 利 影 响 主 要 是 是 公 路 沿 线 的 生 物 受 到 交 通 噪 声 和 机 动 车 废 气 的 污 染 土 地 利 用 影 响 和 生 物 量 的 损 失 已 经 在 施 工 期 的 影 响 中 进 行 了 分 析, 在 营 运 期 的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中 不 再 赘 述 对 动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营 运 期, 交 通 噪 声 是 影 响 沿 线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生 存 的 主 要 因 素 之 一, 但 据 类 比 观 察, 由 于 蛇 蜥 蜴 鼠 猫 头 鹰 喜 鹊 野 兔 等 动 物 对 外 环 境 的 适 应 性, 在 营 运 初 期, 因 遭 受 汽 车 行 驶 及 噪 声 的 惊 吓, 上 述 陆 生 动 物 普 遍 采 取 规 避 方 式,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动 物 对 外 环 境 的 适 应 性 使 它 们 逐 步 接 近 或 回 到 其 原 有 的 生 活 环 境, 种 群 结 构 基 本 没 有 变 化 ; 猫 头 鹰 喜 鹊 等 鸟 类 具 有 较 好 的 飞 翔 能 力, 改 建 项 目 对 其 迁 移 不 会 产 生 影 响 ; 昆 虫 具 有 趋 光 性, 夜 间 行 车 对 昆 虫 的 撞 击 杀 伤 较 大, 但 由 于 昆 虫 普 遍 具 有 较 强 的 繁 殖 能 力, 因 此, 改 建 项 目 建 设 对 沿 线 昆 虫 种 群 将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1) 对 不 同 类 型 动 物 的 影 响 两 栖 动 物 : 车 辆 通 行 时 的 噪 音 和 灯 光 可 能 会 对 两 栖 类 造 成 影 响, 喜 安 静 环 境 的 种 类, 如 青 蛙, 可 能 避 开 公 路 受 交 通 噪 声 和 灯 光 影 响 的 区 域 两 栖 类 活 动 能 力 有 限 范 围 较 小, 公 路 的 阻 隔 效 应 对 两 栖 类 影 响 较 小 爬 行 动 物 : 爬 行 类 活 动 能 力 较 强, 活 动 范 围 也 较 大, 因 此 改 建 项 目 的 阻 隔 效 应 对 爬 行 类 动 物 影 响 也 较 大, 如 没 有 横 向 动 物 通 道, 公 路 两 侧 的 爬 行 类 动 物 将 被 人 为 的 隔 离 成 为 两 个 种 群, 这 对 动 物 的 生 存 显 然 是 不 利 的 由 于 公 路 夜 晚 路 灯 的 照 明, 将 使 蛾 类 数 量 增 多, 喜 食 蛾 类 的 蜥 蜴 类 将 会 增 多 鸟 类 :Deijnen(1995) 研 究 了 交 通 噪 声 与 鸟 类 的 繁 殖 密 度 关 系, 经 过 对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25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种 鸟 类 的 观 察 研 究 得 出, 交 通 噪 声 可 能 影 响 鸟 类 的 繁 殖 率, 当 鸟 类 栖 息 地 昼 夜 24 小 时 的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24h) 超 过 50dB(A) 时, 鸟 类 繁 殖 密 度 下 降, 下 降 率 为 20-98% 噪 声 预 测 显 示, 距 公 路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处 昼 夜 24 小 时 的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24h) 基 本 上 可 以 降 至 56dB(A) 以 下, 因 此, 公 路 营 运 期 的 噪 声 可 能 使 这 一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性 鸟 类 迁 往 它 处, 而 在 距 路 中 心 线 200m 至 600m 的 范 围 内, 鸟 类 的 密 度 也 会 低 于 600m 以 外 的 农 田 地 区 鸟 类 具 备 飞 翔 能 力, 公 路 营 运 对 鸟 类 的 其 它 影 响 较 小 兽 类 : 兽 类 活 动 能 力 强 活 动 范 围 大, 公 路 的 阻 隔 效 应 对 兽 类 影 响 也 非 常 明 显 营 运 期 的 噪 音 和 灯 光 会 使 较 大 型 兽 类 远 离 公 路, 小 型 兽 类 如 鼠 类 黄 鼬 等 的 数 量 则 会 增 多 (2) 对 动 物 的 阻 隔 和 接 近 效 应 项 目 为 改 扩 建 项 目, 因 此,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不 会 改 变 境 内 的 基 本 态 势, 不 会 在 境 内 形 成 新 的 地 理 分 界 线, 从 而 不 会 分 割 野 生 动 物 的 栖 息 地, 使 他 们 的 种 群 变 小 而 不 利 于 生 存 不 会 占 用 动 物 的 栖 息 地, 并 影 响 波 及 它 们 的 生 存 环 境 景 观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1) 公 路 景 观 协 调 性 分 析 作 为 一 条 现 代 化 公 路, 公 路 本 身 的 构 筑 物 ( 如 排 水 桥 涵 等 ) 辅 助 设 施 ( 如 标 牌 等 ) 绿 化 以 及 桥 涵 等 都 构 成 公 路 自 身 景 观, 若 人 为 设 计 不 当, 对 公 路 自 身 的 景 观 也 会 带 来 负 面 影 响 从 其 它 已 建 的 公 路 看, 本 项 目 的 自 身 景 观 可 以 达 到 和 谐 统 一 原 有 道 路 属 于 人 为 景 观, 呈 带 状 蜿 蜒 在 成 片 的 农 田 和 果 园 之 间, 已 在 区 域 内 画 上 了 不 可 磨 灭 的 人 工 痕 迹, 产 生 了 永 久 性 的 影 响, 对 原 有 的 景 观 面 貌 产 生 切 割 效 应, 破 坏 其 空 间 的 连 续 性 和 自 然 性 就 目 前 环 境 而 言, 公 路 与 周 围 的 绿 色 在 视 觉 有 一 定 冲 突 ; 公 路 在 空 间 结 构 上 也 给 人 一 定 压 抑 的 感 觉 本 项 目 为 改 扩 建 项 目, 即 在 原 有 路 基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改 造, 对 周 围 现 有 的 景 观 的 影 响 极 小 桥 梁 的 建 造 将 分 割 水 面 的 整 体 性, 尤 其 是 桥 面 高 出 水 面 形 成 一 处 高 大 的 屏 障 ; 而 且 盖 板 式 桥 墩 的 设 置 也 切 割 了 河 水 的 连 续 性 本 工 程 中 桥 梁 建 设 是 对 已 形 成 的 桥 梁 进 行 拆 除 新 建, 不 存 在 对 河 流 的 切 割, 在 桥 梁 设 计 方 面 注 重 对 景 观 的 设 6-19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26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计, 包 括 桥 型 色 彩 等 方 面 的 设 计, 避 免 与 周 围 的 景 观 产 生 强 烈 的 对 比 冲 突, 则 可 能 对 周 围 的 普 通 景 观 起 到 增 色 的 效 果, 并 且 可 能 成 为 当 地 景 观 的 亮 点 (2) 公 路 对 沿 线 景 观 的 影 响 分 析 1 对 沿 线 景 观 的 有 利 影 响 A: 形 成 新 的 人 工 景 观 公 路 及 沿 线 设 施 作 为 有 形 的 实 体 构 成 了 新 的 景 观 因 子, 影 响 着 整 体 景 观 的 生 态 和 美 学 功 能 公 路 景 观 不 同 于 城 市 景 观, 其 组 成 要 素 和 界 面 以 自 然 因 素 为 主, 人 工 因 素 为 辅, 是 大 地 景 观 不 可 分 割 的 组 成 部 分 公 路 在 注 重 自 身 线 形 优 美 的 同 时, 结 合 所 经 地 区 的 自 然 特 征 和 风 格, 充 分 利 用 周 围 环 境 的 风 景 资 源 来 实 施 绿 化, 更 好 地 使 人 工 构 造 物 融 合 于 自 然 环 境 中, 形 成 新 的 景 观, 达 到 视 觉 上 的 和 谐 舒 适 优 美 在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注 意 营 造 良 好 的 公 路 景 观 视 觉 形 象, 使 乘 客 有 人 在 车 中 坐, 车 在 画 中 行 之 感, 为 乘 客 和 沿 线 居 民 带 来 审 美 愉 悦 B: 提 供 了 观 景 通 道 公 路 的 修 建 为 沿 线 的 自 然 景 观 提 供 了 一 条 观 景 通 道, 使 旅 途 中 的 人 们, 在 公 路 走 向 的 引 导 下, 不 断 变 换 视 角 观 赏 沿 途 风 光 2 对 沿 线 景 观 的 不 利 影 响 改 建 项 目 竣 工 营 运 后, 随 着 车 流 量 的 增 加, 机 动 车 废 气 的 排 放 将 对 局 部 地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进 而 影 响 到 周 围 的 生 态 环 境, 沿 线 的 自 然 景 观 也 会 随 着 生 态 环 境 的 变 化 而 发 生 改 变 同 时, 人 工 废 弃 物 也 会 随 着 增 长 (3) 生 态 完 整 性 影 响 分 析 改 建 项 目 沿 线 以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为 主 体, 公 路 南 北 向 展 布, 沿 途 跨 越 河 流 和 分 割 耕 地 果 园 等 改 建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破 坏 原 有 生 态 系 统 的 完 整 性, 它 的 建 设 将 不 会 从 根 本 上 改 变 密 度 (Rd) 频 率 (Rf) 景 观 比 例 (Lp) 优 势 度 (Do) 指 标 在 现 有 项 目 沿 线 的 构 成 现 状, 因 此, 改 建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对 沿 线 生 态 完 整 性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耕 地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hm 2, 永 久 占 地 hm 2, 其 中 利 用 老 路 hm 2, 新 增 用 地 hm 2, 临 时 占 地 3.03hm 2 尽 管 线 路 设 计 时 本 着 尽 量 减 少 占 用 耕 地 的 原 则, 但 是 占 用 农 田 还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耕 地 的 占 用, 将 加 剧 对 剩 余 耕 地 的 压 6-20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27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力, 对 农 业 生 产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虽 然 公 路 所 占 土 地 只 为 各 区 土 地 面 积 的 很 小 一 部 分, 对 局 部 地 区 土 地 承 包 人 来 说 影 响 较 大, 公 路 占 地 将 对 沿 线 被 占 用 土 地 的 农 民 的 经 济 收 入 产 生 短 期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应 该 与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协 商, 对 被 占 用 的 土 地 作 出 补 偿, 且 补 偿 措 施 必 须 得 力 可 行 6.4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评 价 水 土 流 失 危 害 项 目 的 施 工 对 项 目 区 及 其 周 边 的 生 态 环 境 会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破 坏, 尤 其 是 在 施 工 期 间 开 挖 土 方, 形 成 裸 露 开 挖 面 和 松 散 堆 土, 所 以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要 注 重 施 工 管 理 和 防 护 措 施 的 落 实, 使 项 目 建 设 对 沿 线 群 众 生 活 干 扰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的 危 害 降 到 最 低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危 害 的 预 测,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治 措 施, 以 便 有 效 地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1) 对 土 地 资 源 和 生 产 力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项 目 建 设 征 用 土 地, 使 土 地 资 源 数 量 减 少, 特 别 是 项 目 建 设 占 用 耕 地, 施 工 后 使 有 效 土 层 变 薄, 土 壤 肥 力 下 降 ;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土 壤 会 受 到 污 染, 使 土 地 生 产 力 衰 减 或 丧 失, 其 诱 发 的 加 速 侵 蚀 又 使 周 边 的 土 地 可 利 用 性 下 降, 对 土 地 资 源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2) 对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项 目 建 设 破 坏 原 地 貌 占 用 土 地 破 坏 植 被 损 害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面 积, 使 土 地 地 表 耕 作 层 和 植 被 生 长 层 被 挖 损 剥 离 或 压 埋, 使 土 壤 表 皮 失 去 保 护 土 壤 结 构 和 植 被 遭 到 破 坏, 使 区 域 内 原 有 的 生 态 防 御 系 统 不 同 程 度 的 受 到 影 响, 对 当 地 的 农 业 生 产 带 来 不 利 的 因 素 (3) 对 河 道 行 洪 防 洪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填 筑 拆 除 施 工 围 堰 等 活 动 会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扰 动 原 地 貌, 造 成 不 同 程 度 的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围 堰 填 筑 后 不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护 措 施, 施 工 围 堰 拆 除 方 式 不 科 学 合 理, 将 引 发 大 量 的 水 土 流 失, 同 时 淤 积 河 道 以 及 影 响 工 程 的 安 全 建 设 运 行 本 项 目 沿 线 穿 越 的 河 流, 桥 梁 基 础 施 工 时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钻 渣, 不 可 避 免 的 被 冲 入 河 道, 使 河 流 含 沙 量 增 加, 河 流 泄 洪 能 力 下 降, 对 河 道 行 洪 也 会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6-21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28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4) 对 公 路 自 身 安 全 的 影 响 路 基 两 侧 的 裸 露 边 坡, 若 不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 在 暴 雨 作 用 下, 会 形 成 坡 面 细 沟 和 冲 沟 侵 蚀 ; 在 大 风 作 用 下, 形 成 剥 蚀, 从 而 影 响 公 路 自 身 安 全 的 运 行 和 畅 通 预 测 结 果 参 考 水 保 编 制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工 程 建 设 扰 动 表 面 积 hm 2, 损 坏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面 积 hm 2, 项 目 区 建 设 前 每 年 产 生 土 壤 流 失 量 为 301 t; 建 设 期 土 壤 流 失 量 1990 t, 新 增 土 壤 流 失 量 1404 t 综 合 分 析 通 过 以 上 预 测 结 果 的 分 析, 用 于 指 导 防 治 措 施 的 选 择 布 设 和 防 治 措 施 的 进 度 安 排, 指 导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1)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的 重 点 时 段 与 部 位 本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时 段 为 工 程 施 工 期, 重 点 防 治 部 位 为 路 基 区 (2)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项 目 区 内 同 类 项 目 的 防 治 经 验 和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结 果, 本 着 因 地 制 宜, 因 害 设 防 的 原 则, 路 基 区 桥 涵 区 采 取 工 程 植 物 临 时 防 治 措 施 ;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主 要 采 取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以 达 到 水 土 流 失 综 合 治 理 (3)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的 指 导 性 意 见 以 上 预 测 结 果 是 在 不 采 取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可 能 发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的 原 因 很 多, 地 表 扰 动 强 度 地 面 坡 度, 地 表 物 质 和 结 构 及 降 水 强 度 都 是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的 主 导 因 素 以 往 水 力 防 治 措 施 以 工 程 措 施 为 基 础, 结 合 植 物 措 施 在 具 体 实 施 中, 应 针 对 不 同 工 程 的 施 工 地 段 及 坡 度, 不 同 的 施 工 工 艺, 施 工 特 点 及 施 工 季 节, 因 地 制 宜, 因 害 设 防, 制 定 有 效 地 防 治 方 案, 遏 制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的 发 生 和 发 展 (4) 对 施 工 进 度 安 排 的 意 见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施 工 期 是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较 严 重 的 时 期, 建 议 在 施 工 中 加 强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的 紧 凑 安 排, 有 效 缩 短 强 度 流 失 时 段 如 : 在 路 基 和 边 坡 开 挖 应 尽 量 避 开 强 雨 季 节, 难 以 避 开 时 加 强 此 时 段 的 防 治 措 施 在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在 其 他 非 施 工 空 地 段, 考 虑 先 期 进 行 植 物 的 种 植 和 抚 育 植 物 措 施 结 合 主 体 工 程 6-22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29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施 工 进 度 的 安 排, 分 期 分 批 地 实 施 (5) 对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的 指 导 意 见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工 程 施 工 期 的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较 为 突 出, 建 设 期 的 主 要 监 测 内 容 应 包 括 : 各 施 工 场 地 临 时 堆 土 场 道 路 的 土 体 变 化 情 况 水 土 流 失 量 和 植 被 因 素 及 其 他 水 土 流 失 因 子 的 变 化 等 监 测 重 点 点 位 包 括 : 路 基 土 方 开 挖 与 回 填 处 等 (6) 引 用 水 保 结 论 通 过 对 比 各 类 法 律 规 定 的 制 约 性 条 款, 对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条 件 工 艺 进 行 排 查, 对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具 有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的 措 施 进 行 界 定 后,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但 还 应 按 照 方 案 提 出 的 水 土 保 持 要 求 进 一 步 完 善 本 项 目 位 于 临 沂 市 莒 南 县 境 内, 项 目 的 建 设 由 于 人 为 扰 动 地 表 以 及 临 时 堆 土 的 存 在, 会 引 起 一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危 害,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的 诱 发 因 素 较 多, 因 此 编 制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是 非 常 必 要 的 该 项 目 为 建 设 类 项 目, 其 建 设 为 满 足 区 域 经 济 的 发 展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意 义, 但 在 施 工 时 将 造 成 一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通 过 采 取 本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设 计 的 各 种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可 有 效 控 制 项 目 区 内 的 人 为 土 壤 侵 蚀, 将 会 有 效 减 少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改 善 了 区 域 环 境, 保 障 了 工 程 安 全 运 营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效 果 均 达 到 或 超 过 了 确 定 的 目 标 值, 其 生 态 效 益 蓄 水 保 土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均 显 著 从 水 土 保 持 角 度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综 上 所 述, 在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过 程 中, 都 应 加 强 水 土 流 失 的 防 治, 以 有 效 控 制 因 项 目 建 设 而 引 起 的 水 土 流 失, 将 项 目 建 设 对 区 域 产 生 的 负 面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限 度, 以 实 现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的 良 性 循 环 6.5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整 个 地 表 绝 大 部 分 处 于 裸 露 状 态, 再 加 上 施 工 期 排 水 系 统 的 不 完 善, 地 表 径 流 肆 意 冲 刷 施 工 面 和 堆 放 的 土 石 料, 新 筑 的 路 基 或 临 时 堆 放 的 土 方, 因 其 结 构 疏 松, 空 隙 度 大, 在 雨 滴 击 打 和 水 流 的 冲 刷 下, 极 易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因 此, 施 工 期 的 生 态 保 护 主 要 表 现 为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6-23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30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为 了 控 制 和 减 少 工 程 建 设 中 的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保 障 道 路 生 产 和 安 全 营 运, 保 护 水 土 资 源 和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水 利 部 有 关 规 定, 在 全 面 收 集 资 料 和 现 场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针 对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水 土 流 失 特 点 和 防 治 要 求, 提 出 本 工 程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1) 设 计 原 则 1 工 程 措 施 设 计 原 则 拦 挡 设 施 设 计 应 确 保 设 施 自 身 稳 定 和 满 足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对 截 排 水 系 统 的 设 计 应 满 足 设 计 洪 水 的 要 求 2 植 物 措 施 设 计 原 则 根 据 当 地 自 然 环 境 条 件 和 施 工 情 况, 参 考 当 地 水 土 保 持 经 验, 以 立 地 条 件 为 依 据, 选 用 先 进 的 可 行 的 植 被 技 术 进 行 设 计 ; 适 地 适 树 适 地 适 草 因 地 制 宜, 依 据 各 树 种 的 生 态 学 和 生 物 学 特 性, 选 择 当 地 优 良 的 乡 土 树 种 和 草 种, 或 多 年 栽 培 适 应 性 较 强 的 树 种 和 草 种 为 主, 提 高 栽 植 成 活 率, 控 制 水 土 流 失 所 选 草 种 应 具 有 抗 逆 性 强, 保 土 性 好, 生 长 快 的 特 点 ; 植 物 措 施 和 工 程 措 施 相 结 合, 兼 顾 防 护 和 绿 化 美 化 的 要 求, 同 时 考 虑 生 态 效 益 和 景 观 效 益, 以 获 得 最 大 的 水 土 保 持 效 益, 最 大 程 度 的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量 (2)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设 计 根 据 本 项 目 建 设 特 点 及 水 土 保 持 目 标 的 要 求, 在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分 区 的 基 础 上, 统 筹 部 署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做 到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与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相 结 合, 工 程 措 施 与 植 物 措 施 相 结 合, 重 点 治 理 与 综 合 防 护 相 结 合,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和 恢 复 提 高 土 地 生 产 力 相 结 合, 尽 量 减 少 项 目 建 设 期 造 成 的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并 有 效 治 理 项 目 区 原 有 水 土 流 失 本 项 目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综 合 措 施 工 程 量 如 下 : 1 改 建 路 基 区 工 程 措 施 包 括 : 表 土 剥 离 1.14 万 m 3, 表 土 回 填 1.15 万 m 3, 骨 架 防 护 11960m 2, 浆 砌 片 石 排 水 沟, 浆 砌 片 石 矩 形 加 砼 盖 板 边 沟 690m, 急 流 槽 490 道, 排 水 顺 接 工 程 5 个, 土 地 整 治 3.87hm 2 植 物 措 施 包 括 : 路 基 边 坡 植 草 面 积 为 1.86hm 2 ( 投 影 面 积 1.67hm 2 ), 路 基 栽 植 防 护 林 3877 株 栽 植 绿 篱 延 米 撒 播 植 草 0.92hm 2 骨 架 内 植 草 1.02hm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31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 投 影 面 积 0.93hm 2 ) 临 时 措 施 : 临 时 导 流 措 施 铺 塑 料 薄 膜 1283m 2, 采 用 密 目 防 尘 网 面 积 约 14060m 2, 草 袋 装 土 3100m 3, 拆 除 草 袋 3100m 3 2 桥 涵 工 程 区 工 程 措 施 : 表 土 剥 离 0.01 万 m3, 土 地 整 治 面 积 为 0.04hm 2 植 物 措 施 为 撒 播 种 草 面 积 0.04hm 2 临 时 措 施 为 防 尘 网 300m 2, 草 袋 装 土 及 拆 除 96m 3 3 施 工 便 道 区 工 程 措 施 工 程 量 包 括 表 土 剥 离 及 回 填 量 为 0.21 万 m 3, 整 地 工 程 1.04hm2 植 物 措 施 为 撒 播 种 草 面 积 0.76hm 2 临 时 措 施 有 临 时 排 水 沟 长 2.32km, 草 袋 装 土 和 拆 除 拆 除 750m 3, 防 尘 网 5120m 2 4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工 程 措 施 工 程 量 包 括 表 土 剥 离 及 回 填 量 为 0.46 万 m 3, 整 地 面 积 为 2.30hm 2 植 物 措 施 为 撒 播 种 草 1.43hm 2 临 时 措 施 包 括 铺 撒 碎 石 160m 3, 临 时 排 水 沟 800m, 临 时 沉 沙 池 1 座, 彩 钢 板 临 时 拦 挡 1396m 2, 防 尘 网 约 1850m 2 5 取 土 场 区 表 土 剥 离 及 回 填 0.94 万 m 3, 整 地 面 积 4.70hm 2 植 物 措 施 包 括 栽 植 乔 木 2250 株, 撒 播 草 种 5.24hm 2 临 时 措 施 为 铺 防 尘 网 6300m 2, 临 时 排 水 沟 长 600m, 临 时 沉 沙 池 1 座 其 中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 1 工 程 措 施 工 程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河 底 施 工 时, 施 工 区 域 用 沙 袋 进 行 围 挡, 修 筑 泥 浆 池 储 存 钻 机 挖 出 的 泥 浆, 对 泥 浆 池 泥 浆 进 行 严 格 控 制, 定 期 外 运 ; 在 道 路 及 管 道 施 工 时 对 挖 方 用 篷 布 进 行 遮 挡, 防 止 大 风 扬 尘 或 暴 雨 冲 刷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 对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进 行 硬 化, 并 定 期 洒 水 2 植 被 措 施 在 立 交 节 点 范 围 内 桥 下 空 间 和 主 线 桥 跨 越 河 道 等 处 进 行 植 被 绿 化, 绿 化 工 程 结 合 周 边 现 状 情 况, 兼 顾 高 中 低, 乔 灌 草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进 行 植 物 栽 培, 栽 培 时 注 意 增 加 大 乔 木 的 种 植 量 减 少 常 绿 草 坪, 增 加 植 物 根 系 对 土 壤 的 固 着 度, 6-25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32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另 外 对 原 有 长 势 较 好 的 植 物 给 予 保 留 (3)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评 价 1 工 程 措 施 在 施 工 区 域 围 置 沙 袋 能 够 避 免 河 水 及 雨 水 对 施 工 扰 动 的 河 床 地 表 的 冲 刷, 将 河 底 泥 浆 直 接 导 入 泥 浆 池 储 存 能 够 有 效 的 降 低 由 于 泥 浆 随 意 放 置 而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2 植 被 措 施 在 地 面 道 路 施 工 范 围 栽 种 植 被, 增 加 植 物 覆 盖, 避 免 了 地 表 的 直 接 裸 露, 可 以 有 效 的 防 止 裸 露 地 表 遭 受 雨 水 侵 蚀,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 本 工 程 建 设 前, 尽 量 做 好 施 工 规 划 前 期 工 作 ; 施 工 期 间 加 强 取 土 场 防 护,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各 类 卫 生 管 理 ( 如 个 人 卫 生 粪 便 和 生 活 污 水 ), 避 免 生 活 污 水 的 直 接 排 放, 减 少 水 体 污 染 ; 保 护 水 生 生 物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 做 好 工 程 完 工 后 生 态 环 境 的 恢 复 工 作, 以 尽 量 减 少 植 被 破 坏 及 对 水 土 流 失 水 质 和 水 生 生 物 的 不 利 影 响 加 强 管 理 减 少 污 染 ; (2) 根 据 工 程 造 成 的 植 被 损 失 量, 设 计 绿 化 面 积, 绿 化 时 选 择 适 合 当 地 生 存 的 树 种, 在 布 局 上 还 应 考 虑 多 种 树 种 的 交 错 分 布, 提 高 绿 化 区 域 内 植 物 种 类 的 多 样 性, 增 加 抗 病 害 能 力 另 外 树 种 种 苗 的 选 择 应 经 过 严 格 检 疫, 防 止 引 入 病 害 ; (3) 施 工 机 械 活 动 应 严 格 选 择 行 使 线 路 ( 如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 行 使 路 线 的 选 择 要 在 讲 求 效 率 的 基 础 上, 力 求 减 少 对 植 被 的 破 坏 ; (4)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拆 迁 原 有 路 面 刨 除 河 道 开 挖 等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和 弃 土 方 应 采 取 洒 水 覆 盖 等 妥 善 的 防 护 措 施, 避 免 水 土 流 失 及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 (5) 施 工 期 应 采 取 隔 声 罩 临 时 声 屏 障 等 措 施 降 低 施 工 噪 声 对 沿 线 居 民 的 影 响 ; (6) 保 存 永 久 占 地 和 临 时 占 地 的 熟 化 土, 为 植 被 恢 复 提 供 良 好 的 土 壤 ; (7) 土 石 方 的 开 挖 运 输 堆 放 要 采 取 防 止 扬 尘 的 措 施, 譬 如 采 用 覆 盖 形 式 或 洒 水 ; (8) 施 工 竣 工 后,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清 理 驻 地 和 施 工 现 场, 清 除 建 筑 垃 圾, 搬 走 多 余 材 料 及 机 械, 还 场 地 以 洁 净 6-26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33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9) 防 止 水 域 生 态 环 境 污 染 的 措 施 如 下 : a. 跨 河 桥 梁 的 施 工 应 选 择 在 枯 水 期 或 平 水 期 进 行 桥 梁 水 下 部 分 施 工, 施 工 完 毕 及 时 清 理 河 道 中 的 钻 渣 等 ; b. 施 工 废 水 ( 主 要 是 砂 石 材 料 的 冲 洗 废 水 ) 严 禁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砂 石 材 料 的 冲 洗 废 水 尽 量 循 环 使 用, 最 终 的 排 水 必 须 经 过 沉 淀 池 沉 淀 处 理 后 方 可 排 入 沿 线 无 饮 用 养 殖 功 能 的 水 体 ; c. 桥 梁 工 地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物 料 垃 圾 等 尽 量 分 类 收 集, 废 弃 物 应 在 施 工 中 尽 量 回 收 利 用, 其 余 垃 圾 应 分 类 集 中 堆 放, 并 联 系 环 卫 部 门 及 时 清 运 ; d. 桥 梁 施 工 中 挖 出 的 淤 泥 渣 土 等 不 得 抛 入 河 流 沟 渠, 在 征 得 地 方 水 利 部 门 的 同 意 后, 可 选 定 不 影 响 泄 洪 功 能, 不 影 响 沿 线 沿 岸 景 观 的 指 定 地 点, 设 置 围 堰, 在 围 堰 内 吹 填 工 程 结 束 后 若 无 其 它 用 途, 则 必 须 对 堆 放 点 作 绿 化 美 化 处 理 ; e. 施 工 机 械 施 工 船 只 须 严 格 检 查, 防 止 油 料 泄 漏 ; f. 河 流 两 岸 禁 止 堆 放 沥 青 油 类 石 灰 水 泥 等 物 料 ; g. 施 工 中 结 束 后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严 禁 倾 倒 或 抛 入 水 体, 也 不 得 堆 放 在 水 体 旁, 应 由 施 工 单 位 负 责 及 时 清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或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h. 建 材 堆 场 等 应 尽 量 远 离 河 流 沟 渠 等 地 表 水 体 建 材 堆 场 等 应 尽 量 设 置 在 公 路 永 久 征 地 范 围 内 I. 实 施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督 工 作, 抓 好 沿 线 桥 梁 的 施 工 监 理, 做 好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工 作, 提 倡 文 明 施 工 保 护 水 环 境 (10) 取 土 场 防 治 及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如 下 : a. 削 坡 开 级 在 丘 陵 区 取 土 场 一 般 选 取 独 立 的 低 丘 或 山 脚 坡 地, 采 取 削 坡 开 级, 使 开 挖 的 边 坡 处 于 自 然 稳 定 状 态, 削 坡 土 石 方 同 样 计 入 取 土 场 挖 方 中, 不 再 另 外 计 算 相 应 的 工 程 量 b. 整 地 工 程 丘 陵 区 取 土 场 取 土 完 毕 需 要 对 土 地 进 行 相 应 的 整 理, 整 地 要 求 同 平 原 区 取 土 场, 先 将 表 土 回 填, 然 后 进 行 场 地 平 整 和 种 植 c. 边 坡 植 物 防 护 措 施 6-27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34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本 方 案 确 定 对 取 土 场 形 成 的 裸 露 坡 面 削 坡 开 级 后, 采 用 植 被 恢 复 技 术 进 行 绿 化 d.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土 地 整 治 完 成 后, 将 具 备 复 耕 条 件 的 占 地 恢 复 为 耕 地, 不 具 备 耕 作 条 件 的 恢 复 林 草 地 e. 表 土 剥 离 及 回 填 针 对 取 土 场 的 占 地 类 型 情 况, 大 部 分 为 草 和 空 闲 地, 需 要 进 行 耕 地 进 行 表 土 剥 离, 待 取 土 完 毕 后 以 便 复 耕 或 恢 复 林 草 措 施, 保 留 的 表 土 养 分 用 于 提 高 植 被 成 活 率 和 生 长 速 度 f. 临 时 拦 挡 措 施 为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在 临 时 堆 土 的 周 边 采 取 装 土 编 制 袋 进 行 拦 挡 g. 临 时 覆 盖 措 施 取 土 场 内 除 对 剥 离 的 表 土 进 行 防 尘 网 临 时 覆 盖 外, 在 侵 蚀 性 降 雨 或 大 风 日 也 需 对 裸 露 的 地 表 进 行 覆 盖 营 运 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道 路 绿 化 公 路 绿 化 工 程 是 公 路 环 保 工 程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直 接 体 现 了 公 路 形 象 以 往 人 们 没 有 形 成 对 公 路 也 要 进 行 绿 化 美 化 的 概 念, 认 为 修 路 只 要 主 体 程 搞 好 就 好 但 是 近 年 来 了, 国 家 加 大 了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的 投 入, 与 之 相 关 的 公 路 绿 化 也 得 到 了 进 一 步 加 强 (1) 道 路 绿 化 配 置 该 项 目 绿 化 主 要 是 分 车 带 的 绿 化 及 路 侧 绿 化 分 车 绿 带 指 车 行 道 之 间 可 以 绿 化 的 分 隔 带, 分 车 绿 带 宽 度 由 于 道 路 的 不 同 而 各 有 差 异, 在 隔 离 绿 带 上 的 植 物 配 置 除 考 虑 到 增 添 精 致 外, 首 要 要 满 足 交 通 安 全 的 要 求, 不 能 妨 碍 司 机 及 行 人 的 视 线 为 原 则, 种 植 高 度 不 超 过 70cm 低 矮 的 灌 木 及 草 皮, 成 枝 下 较 高 的 乔 木, 如 低 矮 修 剪 整 齐 的 杜 鹃 花 篱, 早 春 开 花 如 火 如 荼, 衬 在 嫩 绿 的 草 坪 上, 既 不 妨 碍 视 线, 又 增 添 景 色 路 侧 绿 带 国 内 常 见 用 地 绵 等 藤 本 植 物 做 垂 直 绿 化, 用 直 立 的 桧 柏 珊 瑚 树 或 女 贞 等 6-28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35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2) 树 种 选 择 道 路 树 种 选 择 应 适 应 当 地 气 候 环 境, 以 乡 土 树 种 为 主 从 当 地 自 然 植 被 中 选 择 优 良 的 树 种, 充 分 体 现 本 土 树 种 的 优 良 特 性 本 项 目 可 选 择 松 树 槐 树 柳 树 杨 树 等 补 偿 措 施 (1) 合 理 制 定 补 偿 制 度 本 项 目 会 新 增 部 分 农 用 地 建 议 采 用 成 本 替 代 法, 即 采 用 农 用 地 减 少 而 增 加 绿 地 面 积 的 相 应 成 本 作 为 农 用 地 生 态 价 格 的 补 偿 额 而 这 种 评 估 方 法 所 确 定 补 偿 价 格 与 农 用 地 真 正 意 义 上 的 生 态 功 能 价 值 缺 失 补 偿 并 非 同 一 概 念, 即 不 是 农 用 地 生 态 功 能 的 直 接 体 现 从 农 用 地 转 用 的 不 可 逆 性 来 说, 农 用 地 的 生 态 功 能 价 值 在 转 用 后 就 不 可 重 获, 单 从 一 次 性 开 发 成 本 补 偿 不 能 从 完 全 意 义 上 对 这 一 生 态 功 能 缺 失 进 行 合 理 测 算 (2) 生 态 补 偿 重 点 从 资 源 价 格 角 度 出 发, 将 用 地 生 态 价 值 纳 入 整 个 用 地 资 源 价 值 核 算 体 系, 对 用 地 的 环 境 效 用 进 行 具 体 的 实 物 量 核 算 和 价 值 量 核 算, 其 中 以 具 体 的 实 物 量 为 基 础, 计 算 出 最 终 的 生 态 价 值 量, 主 要 考 虑 用 地 对 大 气 有 害 气 体 的 吸 收 效 用 ( 主 要 以 CO 2 为 测 算 对 象 ) 在 此 基 础 上, 可 以 将 用 地 比 较 全 面 的 价 值 量 形 式 纳 入 整 个 国 民 资 源 体 系 和 国 民 经 济 核 算 体 系, 使 土 地 资 源 在 参 与 经 济 建 设 过 程 中 所 附 带 的 环 境 生 态 价 值 纳 入 经 济 发 展 的 成 本 之 中, 使 得 转 用 过 程 中 生 态 价 值 这 一 社 会 公 共 权 益 损 失 补 偿 得 到 体 现 (3) 现 有 行 道 树 现 有 道 路 两 侧 各 植 有 一 排 行 道 树, 主 要 树 种 为 法 桐 杨 树 垂 柳 在 办 理 相 关 的 采 伐 手 续 后, 双 侧 加 宽 路 段 两 侧 的 现 有 行 道 树 平 移 或 采 伐 更 新 树 苗 景 观 建 设 方 案 与 措 施 本 项 目 景 观 建 设 采 取 植 物 种 植 措 施, 既 能 美 化 环 境 又 有 利 于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同 时 又 利 于 隔 声 降 噪, 有 助 于 人 的 心 情 镇 静 为 了 减 少 对 主 要 景 观 保 护 目 标 的 不 利 影 响, 建 议 采 取 以 下 保 护 措 施 : (1) 为 减 少 工 程 活 动 对 沿 线 景 观 的 影 响, 改 建 项 目 料 场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营 地 的 场 址 选 择 应 遵 循 环 境 保 护 原 则 6-29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36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2) 施 工 场 地 应 尽 量 布 设 在 距 路 线 较 近 且 植 被 稀 疏 的 荒 地, 施 工 营 地 在 改 建 路 线 附 近 村 庄 内 设 置, 减 小 对 环 境 的 扰 动, 建 议 严 格 执 行 复 垦 整 治 措 施 (3) 建 议 加 大 环 保 宣 传 力 度, 提 高 管 理 人 员 和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意 识, 禁 止 随 意 弃 置 生 活 和 生 产 废 弃 物 建 材 临 时 堆 放 场, 严 格 监 督 在 规 定 区 域 内 作 业, 禁 止 乱 取 乱 弃 而 污 染 景 观 环 境 ; 工 程 完 工 后, 应 及 时 清 理 料 场 施 工 营 地 等 场 地 内 的 油 污 和 垃 圾, 平 整 地 面, 尽 量 恢 复 原 有 地 貌 和 植 被, 使 工 程 建 设 与 周 边 自 然 环 境 相 和 谐 取 土 场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1) 表 土 剥 离 土 场 开 采 完 毕 应 及 时 平 整 覆 土 绿 化 本 项 目 设 置 的 1 个 取 土 场 在 公 路 施 工 的 过 程 中 将 逐 渐 变 为 次 生 裸 地, 原 有 植 被 土 壤 植 被 种 子 和 繁 殖 体 系 都 被 破 坏 因 此, 取 土 过 程 对 项 目 区 域 的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为 了 减 轻 取 土 场 植 被 恢 复 的 难 度, 应 该 先 将 取 土 场 区 的 表 层 土 壤 集 中 堆 放, 取 土 完 成 之 后, 再 将 表 土 层 覆 盖 于 取 土 场 的 表 面, 尽 量 减 少 取 土 场 土 壤 的 变 化 清 表 剥 离 表 土 厚 度 以 30cm 为 宜, 剥 离 数 量 以 覆 土 需 用 量 为 基 准, 并 应 妥 善 堆 放 和 保 护 (2) 取 土 场 生 态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本 项 目 取 土 场 占 地 类 型 为 草 地 和 空 闲 地, 要 采 取 表 土 防 护 措 施, 剥 离 后 表 土 就 地 临 时 堆 放, 四 周 用 编 织 土 袋 临 时 拦 挡 防 护, 作 为 后 期 取 土 场 复 绿 用 土 取 土 前 在 场 地 周 边 设 置 临 时 拦 挡 措 施, 取 土 后 对 取 土 边 坡 及 平 台 采 取 乔 灌 草 结 合 方 式 恢 复 植 被 土 料 开 采 结 束 后, 及 时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实 施 耕 地 复 垦, 必 须 种 植 当 地 适 宜 的 乔 木, 以 恢 复 植 被 绿 化 环 境, 保 护 水 土 管 理 措 施 (1) 严 格 按 相 关 法 律 开 展 工 作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定 : 开 发 利 用 自 然 资 源,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制 定 生 态 保 护 与 建 设 的 规 章 制 度, 保 障 经 费 人 力 和 物 力 投 入 (2) 体 现 全 局 和 时 代 观 念 生 态 环 境 的 保 护 措 施 应 从 流 域 或 区 域 生 态 功 能 的 保 持 来 考 虑, 而 不 仅 公 是 强 6-30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37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调 开 发 建 设 活 动 发 生 点 的 生 态 环 境 原 貌 并 保 持 时 代 性 具 有 一 定 超 前 性, 与 区 域 或 流 域 社 会 经 济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生 态 环 境 要 求 一 致, 积 极 承 担 对 未 来 生 态 环 境 的 改 善 和 建 设 所 应 承 担 的 责 任 (3) 注 重 科 学 性 和 可 行 性 相 结 合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应 满 足 生 态 系 统 环 境 功 能 保 护 的 客 观 需 求, 并 考 虑 在 现 有 技 术 和 经 济 水 平 上 可 能 实 施 的 保 护 措 施 和 所 能 达 到 的 保 护 水 平 (4) 提 高 针 对 性 和 注 重 实 效 充 分 认 识 项 目 对 自 然 半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的 破 坏 性, 加 大 生 态 重 建 与 生 态 补 偿 的 力 度, 注 重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的 落 实 在 建 设 活 动 前 和 活 动 中 注 意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的 原 质 原 貌, 尽 量 减 少 干 扰 与 破 坏 (5) 加 强 监 督 管 理 能 力 建 设 以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建 设 生 态 市 为 指 导, 加 强 生 态 保 护 与 管 理 队 伍 建 设, 将 生 态 保 护 与 建 设 与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有 机 地 结 合 起 来, 实 现 区 域 经 济 的 科 学 发 展 6.6 总 体 结 论 评 价 区 位 于 暖 温 带 半 湿 润 大 陆 性 季 风 气 候 区, 植 被 属 于 山 东 省 典 型 的 暖 温 带 针 叶 阔 叶 混 交 林 带, 评 价 区 域 内 缺 乏 天 然 森 林 植 被, 由 于 人 类 长 期 从 事 农 业 生 产 活 动 以 及 其 他 经 济 活 动 的 影 响, 区 内 自 然 植 被 较 少, 木 本 植 物 少, 草 本 植 物 多, 植 物 区 系 的 特 点 是 植 被 类 型 少, 结 构 简 单, 组 成 单 纯 评 价 区 内 动 物 群 属 暖 温 带 林 灌 草 地 农 田 动 物 群, 野 生 动 物 资 料 不 丰 富, 没 有 大 型 野 生 动 物 存 在 主 要 有 麻 雀 喜 鹊 布 谷 鸟 等 北 方 地 区 常 见 的 鸟 类 以 及 各 种 昆 虫 ( 如 蝶 蟀 蝗 虫 ) 爬 行 类 动 物 ( 如 蜥 蜴 蛇 ) 小 型 哺 乳 动 物 ( 如 野 兔 田 鼠 黄 鼠 狼 ) 等, 均 为 常 见 物 种 粮 食 作 物 主 要 有 小 麦 玉 米 花 生 地 瓜 等 ; 经 济 作 物 主 要 有 棉 花 大 蒜 黄 烟 地 黄 等 ; 蔬 菜 主 要 有 白 菜 芹 菜 马 铃 薯 菠 菜 韭 菜 大 葱 蒜 等 人 工 栽 培 林 木 有 侧 柏 杨 柳 榆 刺 槐 等, 经 济 林 以 苹 果 葡 萄 桃 玫 瑰 花 和 干 杂 果 为 主 野 生 灌 木 有 酸 枣 黄 荆 胡 枝 子 锦 鸡 儿 等 ; 野 生 草 本 植 物 有 黄 草 荩 草 白 草 狗 尾 草 香 附 草 车 前 苦 卖 菜 地 柏 等 无 国 家 和 省 级 保 护 的 野 生 植 物 物 种 按 现 状 生 态 系 统 生 产 能 力 计 算, 评 价 区 域 生 态 系 统 的 现 状 总 生 物 量 为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38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与 水 土 保 持 t, 其 中 林 业 用 地 的 生 物 量 最 大 为 696 t, 其 次 是 农 业 用 地 为 195 t, 最 小 为 草 地 的 生 物 量 为 1.2 t 改 建 项 目 沿 线 生 态 完 整 性 构 成 的 主 体 要 素 是 耕 地 和 果 园, 所 构 成 生 态 完 整 性 水 平 较 高 本 项 目 涉 及 区 域 不 属 于 山 东 省 水 土 流 失 三 区 公 告 中 的 重 点 预 防 保 护 区 重 点 防 治 区 亦 不 属 于 重 点 治 理 区 土 壤 侵 蚀 类 型 为 水 力 侵 蚀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动 植 物 水 土 流 失 景 观 生 态 等 方 面 本 工 程 全 线 永 久 占 地 公 顷, 改 建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内 的 植 物 物 种 都 是 当 地 周 边 常 见 的 普 通 植 物, 因 此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区 域 植 物 多 样 性 的 影 响 甚 微 施 工 后 期, 由 于 逐 步 采 取 绿 化 措 施, 物 种 量 和 生 物 量 都 将 有 所 增 加 因 此 施 工 期 植 物 物 种 量 和 生 物 量 是 变 化 的, 由 急 剧 减 少 到 逐 步 增 加 施 工 结 束 后, 沿 线 的 绿 化 建 设 及 植 被 的 恢 复, 可 逐 渐 弥 补 植 物 物 种 多 样 性 与 生 物 量 的 损 失 改 建 项 目 营 运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主 要 不 利 影 响 是 使 公 路 沿 线 的 生 物 受 到 交 通 噪 声 和 机 车 废 气 的 污 染 改 建 项 目 占 地 对 沿 线 耕 地 果 园 及 其 经 济 产 值 都 会 产 生 影 响, 但 这 种 影 响 均 不 影 响 沿 线 各 区 县 的 农 业 经 济 在 整 个 国 民 经 济 构 成 中 的 比 例 和 地 位 本 项 目 在 严 格 执 行 施 工 期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及 营 运 期 的 植 被 保 护 和 恢 复 及 景 观 协 调 措 施 之 后,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在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6-32 山 东 省 环 境 报 告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13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7 环 境 事 故 风 险 评 价 7.1 评 价 目 的 根 据 环 发 [2012]77 号 文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和 环 发 [2012]98 号 文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导 则 技 术 规 范, 通 过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分 析 和 风 险 后 果 计 算 等 开 展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为 工 程 设 计 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资 料 和 依 据, 以 达 到 降 低 危 险, 减 少 危 害 的 目 的 改 建 公 路 全 线 设 置 小 桥 1 座 运 营 期, 不 可 避 免 的 会 有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从 桥 面 经 过, 比 如 运 送 石 油 制 品 农 药 危 险 化 学 品 等 的 罐 车 事 故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于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在 跨 越 水 体 桥 梁 敏 感 路 段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后, 对 水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本 章 节 环 境 事 故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主 要 围 绕 运 营 期 事 故 风 险 发 生 概 率 进 行 计 算 分 析, 提 出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7.2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源 及 危 险 物 的 识 别 风 险 因 素 识 别 1 自 然 因 素 本 项 目 沿 线 地 势 开 阔 地 质 条 件 对 公 路 建 设 的 不 良 影 响 很 少, 由 自 然 因 素 引 起 事 故 风 险 的 概 率 很 低 2 人 为 因 素 人 为 因 素 主 要 体 现 在 管 理 人 员 和 驾 驶 人 员 没 有 遵 守 相 关 规 章 制 度 对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实 行 申 报 管 理 ;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没 有 经 车 道 疏 导 员 对 证 单 检 验 并 经 安 全 检 查 后 放 行 ; 装 有 雷 管 炸 药 等 烈 性 危 险 品 车 辆 驶 入 本 段 公 路 时, 无 路 政 部 门 派 专 人 护 送 运 输 车 驾 驶 人 员 不 按 规 章 制 度 操 作 疲 劳 驾 驶 :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驾 驶 员 应 当 按 时 休 息 一 般 危 险 品 运 输 多 为 长 途 运 输, 需 要 长 时 间 的 保 持 注 意 力 集 中, 很 容 易 导 致 精 神 疲 劳, 很 多 交 通 事 故 都 是 由 于 驾 驶 员 驾 驶 7-1
14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在 行 使 过 程 中 出 现 瞌 睡 致 使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超 载 : 超 载 是 产 生 交 通 事 故 的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尤 其 是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多 为 重 型 车, 在 超 载 的 状 况 下, 车 速 比 较 高 或 下 坡 滑 行 的 时 候 容 易 导 致 刹 车 失 灵, 使 车 辆 失 去 控 制, 从 而 导 致 追 尾 或 冲 出 公 路 的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酒 后 驾 驶 : 运 输 危 险 品 需 要 驾 驶 员 精 力 高 度 集 中, 始 终 保 持 高 度 的 警 觉, 酒 后 则 不 能 使 驾 驶 员 注 意 力 集 中, 而 且 紧 急 情 况 下 反 应 迟 钝, 是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的 人 为 风 险 因 素 超 速 : 车 辆 超 速 行 驶 也 是 发 生 车 祸 的 一 个 重 要 因 素 在 大 风 天 气 或 傍 晚 能 见 度 低 的 情 况 下, 驾 驶 员 视 线 不 好, 超 速 行 驶 如 果 遇 到 前 方 有 违 章 停 车 车 辆 或 慢 速 行 驶 的 重 型 货 车 等 紧 急 情 况 容 易 发 生 事 故, 导 致 危 险 品 泄 露 无 证 驾 驶 : 车 辆 驾 驶 也 不 是 一 项 简 单 的 工 作, 是 需 要 掌 握 相 应 技 术 并 按 规 则 要 求 进 行 的, 无 证 驾 驶 主 要 是 由 于 驾 驶 员 没 有 经 过 驾 驶 技 术 培 训, 对 驾 驶 技 术 不 熟 悉, 经 验 少, 缺 乏 处 理 紧 急 情 况 的 能 力, 往 往 容 易 导 致 交 通 事 故 的 发 生 客 观 因 素 : 除 了 主 观 因 素 外 还 存 在 很 多 客 观 因 素, 如 遭 遇 违 章 车 辆 或 躲 避 穿 越 公 路 的 行 人 等, 这 些 都 是 诱 发 风 险 事 故 的 因 素 3 运 输 车 辆 缺 陷 运 输 车 辆 本 身 设 计 上 存 在 问 题, 行 使 过 程 中 易 导 致 刹 车 失 灵 等 问 题 ; 运 输 车 辆 的 年 代 过 久, 部 门 零 件 老 化 ; 对 运 输 车 辆 没 有 进 行 充 分 的 检 查 ; 运 输 危 险 品 车 辆 无 运 输 危 险 品 资 质 危 险 品 运 输 特 性 由 于 危 险 品 的 性 质 复 杂 以 及 具 有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有 害 的 特 点, 使 得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稍 有 不 当 或 疏 漏, 就 会 引 发 泄 漏 爆 炸 和 火 灾 等 连 锁 事 故, 会 对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生 态 环 境 和 社 会 安 定 造 成 重 大 危 害, 后 果 会 十 分 严 重 危 险 品 运 输 隐 患 的 特 性 如 下 : (1) 复 杂 性 : 危 险 品 运 输 经 过 人 口 密 度 大 资 产 集 中 环 境 特 殊 等 特 点 的 地 区 时, 它 的 事 故 后 果 会 更 加 严 重, 它 的 预 防 和 控 制 更 为 复 杂 (2) 分 散 性 :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具 有 分 散 性, 危 险 品 的 种 类 运 输 时 间 和 线 路 都 不 7-2
14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确 定, 发 生 事 故 产 生 的 影 响 程 度 也 不 同, 难 以 控 制 (3) 运 动 性 : 危 险 品 运 输 具 有 运 动 性, 从 一 个 地 点 到 达 另 一 个 地 点 (4) 广 泛 性 : 伴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展, 各 种 物 资 能 量 转 换 日 趋 频 繁, 各 种 危 险 品 的 运 输 密 度 越 来 越 高, 而 且 运 输 的 危 险 品 种 类 比 较 复 杂, 已 经 成 为 社 会 生 活 中 广 泛 分 布 的 危 险 源 (5) 污 染 性 :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往 往 伴 随 着 严 重 的 环 境 污 染, 有 时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时 间 会 很 长, 潜 在 危 害 更 严 重 公 路 运 输 过 程 中 风 险 事 故 造 成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运 输 车 辆 本 身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对 沿 线 水 体 的 影 响 水 污 染 事 故 类 型 主 要 有 : 1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汽 车 连 带 货 物 坠 入 水 体 ; 2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后, 危 险 品 发 生 泄 漏, 并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 3 车 辆 本 身 携 带 的 汽 油 ( 柴 油 ) 和 机 油 泄 漏, 并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危 险 性 物 质 毒 理 性 质 危 险 性 物 质 毒 理 以 油 品 为 例 进 行 分 析, 以 柴 油 为 个 案, 其 油 品 的 危 险 特 性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易 燃 易 爆 根 据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和 石 油 库 设 计 规 范 (GB ), 柴 油 属 于 高 闪 点 易 燃 液 体, 火 灾 危 险 类 别 为 丙 A 类 (2) 易 挥 发 柴 油 的 沸 点 较 低, 在 常 温 下 就 能 蒸 发 因 此 在 正 常 作 业 和 储 存 过 程 中, 这 些 物 料 的 挥 发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成 品 油 泄 露 时 产 生 的 蒸 汽 或 正 常 挥 发, 如 果 与 空 气 混 合 达 到 爆 炸 极 限 范 围, 易 发 生 爆 炸 故 应 采 取 措 施 减 少 挥 发, 或 利 用 通 风 等 措 施 降 低 油 气 浓 度 避 免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气 体 (3) 易 流 动 柴 油 为 液 体, 粘 度 低 具 有 好 的 流 动 性 在 储 运 过 程 中, 一 旦 发 生 泄 漏, 不 仅 造 成 经 济 上 的 损 失 和 环 境 污 染, 而 且 易 引 发 燃 烧 爆 炸 事 故 (4) 热 膨 胀 性 7-3
14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油 品 受 热 后, 湿 度 升 高, 体 积 膨 胀, 若 容 器 罐 装 过 满, 超 过 安 全 容 量, 可 能 导 致 容 器 或 管 件 的 损 坏, 引 起 油 品 外 溢 渗 漏, 增 加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性 (5) 易 积 聚 静 电 成 品 油 导 电 性 较 差, 在 流 动 过 滤 混 合 喷 射 冲 洗 充 装 晃 动 过 程 中 产 生 和 积 聚 静 电 荷 在 储 运 过 程 中, 可 燃 液 体 与 可 燃 液 体, 或 可 燃 液 体 与 管 道 容 器 过 滤 介 质 以 及 与 水 杂 质 空 气 等 发 生 碰 撞 摩 擦, 都 有 可 能 造 成 静 电 积 累 而 静 电 放 电 是 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的 一 个 重 要 原 因 (6) 毒 性 石 油 产 品 的 毒 性 表 现, 一 是 有 特 殊 的 刺 激 性 气 体, 二 是 液 体 有 毒 或 蒸 气 有 毒 石 油 产 品 的 蒸 气 可 引 起 眼 及 上 呼 吸 道 刺 激 症 状, 如 浓 度 过 高, 几 分 钟 即 可 引 起 呼 吸 困 难 等 缺 氧 症 状 并 可 通 过 消 化 道 呼 吸 道 皮 肤 侵 入 机 体 对 人 产 生 危 害 柴 油 的 理 化 毒 理 性 质 见 表 表 柴 油 的 理 化 和 毒 理 性 质 类 别 项 目 柴 油 外 观 及 性 质 稍 有 粘 性 的 棕 色 液 体 理 化 性 质 熔 点 / 沸 点 ( ) -18/ 相 对 密 度 对 水 , 对 空 气 >1 融 解 性 不 溶 于 水, 易 溶 于 苯 二 流 化 碳 醇 可 混 溶 于 脂 肪 闪 点 / 引 燃 温 度 ( ) 50/ 爆 炸 极 限 (vol%) 稳 定 性 稳 定 燃 烧 爆 炸 建 规 火 险 分 级 丙 A 类 危 险 性 爆 炸 危 险 组 别 类 别 T3/ⅡA 高 闪 点 易 燃 液 体 危 险 特 性 遇 明 火 高 热 或 氧 化 剂 接 触, 有 引 燃 爆 炸 的 危 险, 遇 高 热, 容 器 内 压 增 大, 有 开 裂 和 爆 炸 的 危 险 灭 火 方 法 灭 火 剂 种 类 : 二 氧 化 碳 泡 沫 干 粉 沙 土 闪 点 / 引 燃 温 度 ( ) 稍 有 粘 性 的 棕 色 液 体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对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有 毒 有 害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进 行 危 险 性 识 别,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标 准 见 表
143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类 别 等 级 LD 50 ( 大 鼠 经 口 ) mg/kg LD 50 ( 大 鼠 经 皮 ) mg/kg LD 50 ( 大 鼠 吸 入 4 小 时 ) mg/kg 有 毒 物 质 1 <5 <1 < <LD 50 <25 10<LD 50 <50 0.1<LD 50 < <LD 50 <200 50<LD 50 < <LD 50 <2 易 燃 物 质 1 可 燃 气 体 : 在 常 压 下 以 气 态 存 在 并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可 燃 混 合 物 ; 其 沸 点 ( 常 压 下 ) 是 20 或 20 以 下 的 物 质 爆 炸 性 物 质 2 易 燃 液 体 : 闪 点 低 于 21, 沸 点 高 于 20 的 物 质 3 可 燃 液 体 : 闪 点 低 于 55, 压 力 下 保 持 液 态, 在 实 际 操 作 条 件 下 ( 如 高 温 高 压 ) 可 以 引 起 重 大 事 故 的 物 质 在 火 焰 影 响 下 可 以 爆 炸, 或 者 对 冲 击 摩 擦 比 硝 基 苯 更 为 敏 感 的 物 质 拟 建 项 目 风 险 识 别 改 建 公 路 建 成 运 营 后, 将 不 可 避 免 的 运 输 化 学 危 险 品 和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由 于 公 路 沿 线 200m 范 围 内 有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共 3 个 敏 感 目 标 ; 线 路 跨 越 河 沟 一 条 如 果 化 学 危 险 品 和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发 生 事 故, 造 成 危 险 品 泄 漏 甚 至 爆 炸, 将 对 公 路 沿 线 的 大 气 和 水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因 此 为 保 证 化 学 危 险 品 运 输 的 安 全, 防 止 事 故 造 成 的 环 境 污 染, 有 必 要 对 本 项 目 公 路 运 营 期 的 危 险 品 运 输 风 险 进 行 评 价 7.3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及 后 果 分 析 根 据 公 路 运 输 危 险 品 发 生 事 故 造 成 影 响 因 素 的 不 同, 分 2 种 情 况 预 测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影 响 大 气 环 境 的 运 输 过 程 事 故 概 率 及 后 果 分 析 就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交 通 事 故 而 言, 运 送 易 爆 易 燃 品 车 辆 发 生 的 交 通 事 故, 主 要 是 引 起 爆 炸 或 化 学 品 泄 露 而 可 能 导 致 的 部 分 有 毒 气 体 污 染 环 境 空 气, 对 周 围 居 民 健 康 产 生 影 响, 此 种 情 况 在 整 个 公 路 沿 线 都 可 能 发 生, 其 事 故 概 率 按 以 下 经 验 公 式 计 算 : n P = Q i= 1 Q Q Q Q n = 式 中 :P- 预 测 危 险 品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 次 / 年 ); Q 5 Q 6 /Q 7 Q 1 - 该 地 区 公 路 车 辆 相 撞 翻 车 等 重 大 事 故 概 率, 次 / 百 万 辆 km, 取 次 / 百 万 辆 km; Q 2 - 危 险 品 车 辆 占 货 车 的 比 例 (%), 根 据 该 项 目 工 可 调 查, 运 输 石 油 类 及 化 7-5
144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肥 农 药 车 辆 占 整 个 货 运 车 辆 的 2 %; Q 3 - 货 车 占 交 通 量 的 比 例 (%), 根 据 该 项 目 工 可 调 查, 取 36.6 %; Q 4 - 预 测 年 的 年 绝 对 交 通 量, 百 万 辆 / 年, 具 体 见 表 7.2-1; Q 5 - 公 路 总 里 程,km,6.127 km; Q 6 - 可 比 条 件 下, 出 于 公 路 的 修 通 可 减 少 交 通 事 故 的 比 重, 通 常 取 50%; Q 7 -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交 通 安 全 系 数, 一 般 该 系 数 取 值 1.5 根 据 预 测 模 式 和 上 述 各 参 数 的 确 定, 公 路 全 线 危 险 品 运 输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可 能 性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由 表 可 知, 在 公 路 运 营 后, 全 线 危 险 品 运 输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很 小 运 营 初 期 改 建 项 目 最 高 大 约 每 年 发 生 次, 运 营 中 远 期 大 约 每 年 发 生 次, 运 营 远 期 大 约 每 年 发 生 次 表 改 建 项 目 全 线 危 险 品 运 输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可 能 性 预 测 年 份 交 通 量 ( 百 万 辆 / 年 ) P( 次 / 年 ) 根 据 调 查, 目 前 在 公 路 上 运 输 的 危 险 品 主 要 包 括 汽 油 液 化 气 农 药 烟 花 爆 竹 炸 药 火 柴 和 化 工 原 料 等 其 中 油 罐 车 辆 约 占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大 多 数 据 统 计 在 2000 年 4 月 至 2001 年 11 月 间, 我 国 共 发 生 化 学 品 泄 露 爆 炸 火 灾 及 中 毒 事 故 364 起, 其 中 运 输 事 故 126 起, 占 事 故 总 数 的 34.6% 品 种 由 高 到 低 依 次 为 油 品 液 化 气 硫 酸 氰 化 物 三 氯 化 磷 煤 气 等 本 次 评 价 收 集 了 2005 年 3 月 29 日 京 沪 高 速 公 路 液 氯 泄 露 事 故 的 有 关 资 料, 该 事 故 是 我 国 建 国 以 来 最 为 严 重 的 一 次 危 险 品 泄 露 造 成 的 恶 性 事 故, 以 此 为 例 说 明 危 险 品 泄 露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该 事 故 是 由 于 一 辆 装 有 40 多 吨 的 液 氯 槽 罐 车 轮 胎 爆 破 方 向 失 控 与 一 量 货 车 相 撞 而 造 成 液 氯 泄 露, 当 时 即 泄 露 了 10 多 吨, 由 于 经 验 不 足, 救 援 工 作 开 展 后 仍 不 断 有 氯 气 从 车 内 泄 露 此 次 事 故 对 附 近 的 空 气 造 成 了 严 重 污 染, 根 据 监 测 资 料, 在 事 故 发 生 的 当 天, 在 下 风 向 500 米 范 围 内, 到 处 弥 漫 着 黄 绿 色 的 氯 气, 在 1000 米 处, 氯 气 浓 度 达 到 0.6mg/m 3, 严 重 超 标 第 二 天, 在 距 事 发 地 点 600 米 处, 氯 气 已 经 达 标 第 三 天, 在 污 染 事 故 的 中 心 区 域 氯 气 才 达 标 另 外, 此 次 事 故 对 事 发 地 点 1000 米 范 围 内 人 员 和 动 物 7-6
145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造 成 了 伤 害, 其 中 500 米 范 围 内 发 生 人 员 和 动 物 死 亡, 共 死 亡 28 人,350 多 人 受 伤, 家 禽 家 畜 死 亡 多 头 ( 只 ), 经 济 损 失 达 2900 多 万 元 从 上 述 资 料 可 以 看 出 危 险 品 泄 露 的 概 率 虽 低, 但 一 旦 发 生 则 会 造 成 十 分 恶 劣 的 影 响, 因 此 必 须 对 危 险 品 运 输 进 行 严 格 管 理, 限 制 超 载 并 从 提 高 驾 乘 人 员 素 质 保 持 良 好 的 车 辆 状 况 等 多 方 面 落 实 预 防 手 段 来 降 低 该 类 事 故 的 发 生 率, 同 时 备 有 应 急 措 施 计 划, 把 事 故 发 生 后 对 环 境 的 危 害 降 低 到 最 低 程 度, 做 到 预 防 和 救 援 并 重 影 响 水 环 境 的 运 输 过 程 事 故 概 率 及 后 果 分 析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交 通 事 故 对 水 环 境 最 大 的 危 害 可 能 是 当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在 江 河 大 桥 发 生 翻 车 事 故 导 致 车 辆 掉 入 河 中, 从 而 使 运 送 的 固 态 或 液 态 危 险 品 如 农 药 汽 油 硫 酸 等 泄 漏 而 污 染 江 河 水 质 因 为 桥 梁 两 边 有 护 栏 阻 挡, 危 险 品 均 用 密 封 桶 装 或 罐 车 运 输, 加 之 出 现 此 类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极 小, 因 此 危 险 品 落 入 水 体 并 发 生 泄 漏 而 污 染 水 质 的 概 率 也 非 常 小 此 种 情 况 在 桥 梁 处 才 可 能 发 生, 其 事 故 概 率 按 以 下 经 验 公 式 计 算 : n P = Q i= 1 式 中 :P Q 1 Q 2 Q 3 Q 6 Q 7 均 同 前 Q Q Q Q n = Q 5 Q 6 /Q 7 Q 4 - 预 测 年 的 年 绝 对 交 通 量, 百 万 辆 / 年, 具 体 见 表 7.3-2; Q 5 - 水 域 路 段 的 长 度,km,0.025 km; 表 项 目 济 齐 河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可 能 性 预 测 概 率 计 算 表 年 份 交 通 量 ( 百 万 辆 / 年 ) P( 次 / 年 ) 由 表 可 知, 改 建 项 目 在 水 域 地 段 发 生 运 输 有 毒 有 害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出 现 交 通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极 小 但 根 据 概 率 论 的 原 理, 这 种 小 概 率 事 件 是 可 能 发 生 的, 而 且 一 旦 此 类 事 件 发 生, 会 对 这 些 水 域 产 生 极 为 严 重 的 破 坏 性 影 响, 如 杀 死 河 流 中 的 鱼 类, 污 染 农 田, 毒 害 有 机 生 物, 并 将 严 重 危 害 周 围 县 市 人 畜 饮 水 安 全 因 此, 应 结 合 桥 梁 设 计, 从 工 程 管 理 等 多 方 面 落 实 预 防 手 段 来 降 低 该 类 事 故 的 发 生 率, 同 时 备 有 应 急 措 施 计 划, 把 事 故 发 生 后 对 水 环 境 的 危 害 降 低 到 最 低 程 度, 做 到 预 防 和 救 援 并 重 7-7
14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7.4 预 防 措 施 及 应 急 预 案 敏 感 目 标 情 况 改 建 项 目 跨 越 河 沟 处 于 枯 水 期, 水 深 约 0.2 km, 为 冰 雪 融 水 预 防 措 施 防 范 危 险 品 运 输 风 险 事 故 的 最 主 要 措 施 是 要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和 行 业 部 门 颁 布 的 危 化 品 运 输 相 关 法 规 相 关 法 规 有 :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道 路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管 理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与 射 线 装 置 放 射 保 护 条 例 等 结 合 公 路 运 输 实 际, 具 体 的 措 施 如 下 : (1) 加 强 对 从 事 危 化 品 运 输 业 主 驾 驶 员 及 押 运 员 的 安 全 教 育 和 运 输 车 辆 的 安 全 检 查, 使 从 业 人 员 具 有 高 度 责 任 感, 使 车 辆 处 于 完 好 的 技 术 状 态 ; (2)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在 进 入 公 路 前, 应 向 当 地 公 路 运 输 管 理 部 门 领 取 申 报 表, 并 在 入 口 处 接 受 公 安 或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的 抽 查, 并 提 交 申 报 表 申 报 表 主 要 报 告 项 目 有 危 化 品 运 输 执 照 号 码 货 物 品 种 等 级 和 编 号 收 发 货 人 姓 名 装 卸 地 点 货 物 特 性 等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一 般 应 安 排 在 交 通 量 较 少 时 段 ( 如 夜 间 ) 通 行, 在 气 候 不 好 的 条 件 下 应 禁 止 其 上 路, 从 而 加 强 对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进 行 有 效 管 理 ; (3) 实 行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的 检 查 制 度, 对 申 报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进 行 准 运 证 驾 驶 员 证 押 运 员 证 和 危 险 品 运 输 行 车 路 单 ( 以 下 简 称 三 证 一 单 ) 检 查, 三 证 一 单 不 全 的 车 辆 将 不 允 许 驶 上 公 路 除 证 件 检 查 外, 必 要 时 应 对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如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证 的 有 效 性 及 检 验 合 格 证 等, 对 有 安 全 隐 患 的 车 辆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在 未 排 除 隐 患 前 不 允 许 进 入 公 路 ; (4) 如 运 输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在 改 建 项 目, 尤 其 是 在 河 ( 渠 ) 大 桥 上 发 生 事 故 导 致 水 体 或 气 体 污 染 时, 应 及 时 利 用 公 路 上 完 善 的 紧 急 电 话 或 移 动 电 话 及 时 向 当 地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或 相 关 路 段 监 控 通 信 所 ( 中 心 ) 汇 报, 并 及 时 与 所 在 市 县 ( 区 ) 公 安 消 防 和 环 保 部 门 取 得 联 系, 以 便 采 取 紧 急 应 救 措 施 ; (5) 桥 梁 路 段 设 置 危 险 品 车 辆 限 速 标 志 和 警 示 牌, 提 请 司 机 谨 慎 驾 驶 ; 桥 梁 防 撞 护 栏 进 行 强 化 加 固 设 计, 设 置 危 险 品 车 辆 限 速 标 志 和 警 示 牌, 提 醒 司 机 谨 慎 驾 驶 ; 桥 面 两 侧 应 设 置 纵 向 排 水 管 道 另 外, 发 生 危 险 品 泄 露 时, 需 将 收 集 的 危 险 品 运 至 专 门 的 污 水 7-8
147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不 得 进 入 地 表 水 体 (6) 距 离 公 路 较 近 的 村 庄 学 校 等 敏 感 点 处 设 置 警 示 牌, 提 请 司 机 减 速 慢 行, 降 低 危 险 品 车 辆 事 故 发 生 率 并 禁 止 鸣 笛 (7) 交 通 公 安 环 保 部 门 要 相 互 配 合, 提 高 快 速 反 应 处 置 能 力, 要 改 善 和 提 高 相 应 的 装 备 水 平 三 级 应 急 防 控 措 施 本 项 目 依 据 鲁 环 发 [2009]80 号 文 关 于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要 求,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的 规 定, 对 新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源 识 别 环 境 风 险 预 测 选 址 及 敏 感 目 标 防 范 措 施 等 如 实 做 出 评 价, 提 出 科 学 可 行 的 预 警 监 测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本 项 目 在 运 营 过 程 中 有 交 通 事 故 的 发 生, 尤 其 是 运 输 危 险 物 品 的 车 辆, 会 对 周 边 村 庄 地 表 水 等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应 设 立 三 级 应 急 防 控 体 系 一 级 防 控 措 施 指 进 行 源 头 控 制, 将 危 险 品 控 制 在 一 定 区 域 内, 防 治 大 范 围 扩 散 ; 二 级 防 控 针 对 不 同 事 故 泄 露 污 染 物 进 行 不 同 方 式 控 制 ; 三 级 防 控 将 污 染 物 控 制 在 终 端, 确 保 运 营 非 正 常 状 态 下 不 发 生 污 染 事 件 (1) 一 级 防 控 措 施 1 对 各 路 段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和 维 修, 防 止 非 正 常 工 况 运 营 2 每 年 雨 季 前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防 止 洪 水 冲 刷, 为 防 范 未 然, 及 时 收 集 气 象 信 息 (2) 二 级 防 控 措 施 为 保 证 及 时 排 除 事 故, 必 须 做 好 机 电 设 备 零 件 和 易 耗 材 料 的 储 备 (3) 三 级 防 控 措 施 1 将 对 事 故 径 流 设 置 切 断 措 施, 防 止 事 故 情 况 下 物 料 经 雨 水 进 入 地 表 水 水 体 3 设 置 防 洪 应 急 小 组, 实 行 岗 位 责 任 制 和 分 级 管 理, 建 立 防 控 体 系 应 急 预 案 为 保 护 沿 线 重 要 环 境 敏 感 点, 应 对 改 建 项 目 跨 河 桥 梁 路 段 的 危 化 品 运 输 风 险 问 题 予 以 足 够 重 视 在 上 述 重 要 环 境 敏 感 路 段 应 设 置 醒 目 的 路 牌, 以 警 示 司 机 谨 慎 驾 驶 7-9
14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建 议 当 地 政 府 将 本 公 路 以 上 路 段 的 运 输 风 险 的 应 急 救 援 问 题 纳 入 到 道 路 化 学 危 化 品 运 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该 应 急 预 案 包 括 组 织 机 构 工 作 职 责 和 制 度 应 急 工 作 规 程 和 处 置 原 则 等 组 织 机 构 由 该 地 区 交 通 局 公 安 局 和 环 保 局 分 管 领 导 联 合 成 立 道 路 化 学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协 调 小 组, 负 责 组 织 协 调 道 路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抢 救 和 处 理 工 作 工 作 职 责 主 要 有 研 究 制 订 本 市 道 路 化 学 危 险 品 运 输 安 全 措 施 和 政 策, 建 立 辖 区 内 化 学 危 险 品 运 输 业 户 和 车 辆 人 员 档 案, 定 期 开 展 对 道 路 化 学 危 险 品 运 输 业 户 的 安 全 检 查, 并 定 期 召 开 协 调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会 议, 通 报 道 路 化 学 品 运 输 事 故 情 况, 定 期 组 织 道 路 化 学 品 运 输 业 户 负 责 人 驾 驶 员 押 运 员 装 卸 人 员 进 行 业 务 培 训 和 开 展 应 急 预 案 的 演 练, 积 极 开 展 各 种 形 式 的 宣 传 活 动, 提 高 市 民 和 从 业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意 识, 做 好 道 路 化 学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的 统 计 与 上 报 工 作 等 应 急 工 作 规 程 及 处 置 原 则 有 以 下 几 点 : (1) 一 旦 事 故 发 生, 任 何 发 现 人 员 应 及 时 通 过 路 侧 紧 急 电 话 或 其 它 通 讯 方 式 向 监 控 中 心 或 当 地 组 建 的 道 路 化 学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协 调 小 组 或 相 关 部 门 报 告 (2) 监 控 中 心 或 协 调 小 组 接 到 事 故 报 告 后, 应 立 即 通 知 就 近 的 公 路 巡 警 前 往 事 故 地 点 控 制 现 场 同 时, 通 知 就 近 的 地 方 消 防 部 门 派 消 防 车 辆 和 人 员 前 往 救 援 (3) 如 果 危 险 品 为 固 态, 可 清 扫 处 置, 并 对 事 故 记 录 备 案 (4) 如 果 危 险 品 为 气 态 且 有 剧 毒, 消 防 人 员 应 戴 防 毒 面 具 进 行 处 理 ; 在 危 险 品 逸 漏 无 法 避 免 的 情 况 下, 需 立 即 通 知 环 保 部 门 公 安 部 门, 必 要 时 对 沿 线 处 于 污 染 范 围 内 的 人 员 进 行 疏 离, 避 免 发 生 人 员 中 毒 伤 亡 (5) 如 果 危 险 品 为 液 态, 并 已 进 入 公 共 水 体, 应 立 即 通 知 水 利 部 门 和 环 保 部 门 水 利 部 门 应 立 即 截 断 下 游 水 闸, 环 保 部 门 接 报 后 立 即 派 环 保 专 家 和 监 测 人 员 到 现 场 进 行 监 测 分 析, 及 时 打 捞 掉 入 水 体 的 危 险 品 容 器 建 议 监 测 点 位 设 在 桥 梁 下 游 处, 主 要 监 测 泄 露 风 险 物 品 的 特 征 因 子 (6)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应 与 水 利 部 门 采 取 联 动 措 施, 一 旦 危 险 品 进 入, 应 采 取 工 程 措 施 进 行 上 下 游 截 流 另 外, 按 危 险 品 在 水 中 的 状 态 以 及 计 算 扩 散 模 型 得 到 的 信 息, 可 选 择 的 水 污 染 控 制 方 法 如 下 : 7-10
14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 可 形 成 气 体 或 蒸 汽 的 物 质, 如 甲 苯 预 计 受 影 响 的 范 围, 撤 离 有 危 险 的 人 员, 监 控 空 气 和 水 中 的 浓 度 通 过 大 气 或 水 消 散 或 稀 释 到 安 全 水 平 2 漂 浮 物 质, 若 为 挥 发 性 的, 如 甲 苯, 可 采 用 1 的 方 法 ; 若 为 非 挥 发 性 的 在 接 近 和 处 理 安 全 的 条 件 下, 可 采 用 围 护 回 收 吸 收 扩 散 燃 烧 等 方 法 处 理 对 可 烧 或 有 毒 的 化 学 品 还 必 须 采 用 限 制 措 施 相 配 合 3 能 溶 解 扩 散 的 物 质, 如 乙 二 醇 等 稀 释 和 扩 散 是 常 用 方 法, 并 且 常 通 过 自 然 运 动 和 水 混 合 来 实 现 但 对 毒 性 物 质, 会 把 毒 性 危 险 区 域 扩 大 因 此, 必 须 采 用 限 制 性 措 施 配 合 由 于 公 路 运 输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种 类 繁 多, 本 次 评 价 仅 列 举 几 种 常 见 的 危 化 品 事 故 处 置 应 急 措 施, 参 见 表 种 类 汽 油 等 易 燃 易 爆 品 液 化 气 等 易 燃 易 爆 气 体 硫 酸 等 强 腐 泄 漏 处 置 消 防 方 法 泄 漏 处 置 消 防 方 法 泄 漏 处 置 表 改 建 项 目 常 运 危 化 品 运 输 事 故 处 置 应 急 措 施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及 方 法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消 防 防 护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进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用 砂 土 蛭 石 或 其 它 惰 性 材 料 吸 收 或 在 保 证 安 全 的 情 况 下, 就 地 焚 烧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灭 火 方 法 :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灭 火 剂 : 泡 沫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用 水 灭 火 无 效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寒 服 有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用 工 业 覆 盖 层 或 吸 附 / 吸 收 剂 盖 住 泄 漏 点 附 近 的 下 水 道 等 地 方, 防 止 气 体 进 入 喷 雾 状 水 稀 释 漏 气 容 器 要 妥 善 处 理, 修 复 检 验 后 再 用 灭 火 方 法 : 切 断 气 源 若 不 能 立 即 切 断 气 源, 则 不 允 许 熄 灭 正 在 燃 烧 的 气 体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灭 火 剂 : 雾 状 水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疏 散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禁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污 染 区,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好 面 罩, 穿 化 学 防 护 服 合 理 通 风,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勿 使 泄 漏 物 与 可 燃 物 质 ( 木 材 纸 油 等 ) 接 触, 在 确 保 安 全 情 况 下 堵 漏 喷 水 雾 减 慢 挥 发 ( 或 扩 散 ), 但 不 要 对 泄 漏 物 或 泄 漏 点 直 接 喷 水 用 沙 土 干 燥 石 灰 或 苏 打 灰 混 合, 然 后 收 集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经 稀 释 的 洗 水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如 大 量 泄 漏, 利 7-11
15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蚀 性 化 学 品 三 氯 化 磷 等 危 险 化 学 品 消 防 方 法 泄 漏 处 置 消 防 方 法 用 围 堤 收 容, 然 后 收 集 转 移 回 收 或 无 害 处 理 后 废 弃 灭 火 方 法 : 砂 土 禁 止 用 水 疏 散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禁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污 染 区,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式 呼 吸 器, 穿 化 学 防 护 服 合 理 通 风,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勿 使 泄 漏 物 与 可 燃 物 质 ( 木 材 纸 油 等 ) 接 触, 在 确 保 安 全 情 况 下 堵 漏 喷 水 雾 减 慢 挥 发 ( 或 扩 散 ), 但 不 要 对 泄 漏 物 或 泄 漏 点 直 接 喷 水 用 沙 土 蛭 石 或 其 它 惰 性 材 料 吸 收, 然 后 收 集 逐 次 以 小 量 加 入 大 量 水 中, 静 置, 稀 释 液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如 果 大 量 泄 漏, 最 好 不 用 水 处 理, 在 技 术 人 员 指 导 下 清 除 废 弃 物 处 置 方 法 : 废 料 用 水 分 解 后, 生 成 磷 酸 和 盐 酸, 用 碱 中 和, 再 用 水 冲 稀, 排 入 下 水 道 灭 火 方 法 :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禁 止 用 水 主 要 应 急 设 备 和 设 施 改 建 项 目 的 危 化 品 运 输 风 险 的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的 配 置, 建 议 由 当 地 相 关 部 门 统 一 考 虑 本 评 价 就 改 建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建 议 配 备 以 下 主 要 应 急 器 材, 参 见 表 表 设 备 类 型 人 员 防 护 设 备 消 防 设 备 牵 引 设 备 电 力 照 明 设 备 指 挥 车 辆 改 建 项 目 危 化 品 运 输 事 故 主 要 应 急 设 备 设 备 名 称 防 毒 面 具 防 护 服 水 罐 消 防 车 泡 沫 消 防 车 抢 险 施 救 车 平 台 作 业 车 越 野 车 等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处 置 措 施 一 旦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应 根 据 危 险 品 种 类, 及 时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水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当 危 险 品 车 辆 翻 入 河 流 中, 盛 载 危 险 品 的 容 器 发 生 泄 露 污 染 水 体 时, 首 先, 现 场 人 员 应 及 时 通 知 水 利 和 环 保 部 门, 并 及 时 疏 散 附 近 群 众 施 救 人 员 应 迅 速 检 查 容 器 的 损 坏 情 况, 视 破 损 的 程 度 采 取 措 施, 务 必 尽 快 控 制 事 态 堵 住 泄 露 抢 修 容 器 如 泄 露 出 的 危 险 品 具 有 腐 蚀 性, 施 救 人 员 还 应 设 法 稀 释 或 中 和, 以 避 免 对 河 流 造 成 更 大 污 染 根 据 事 故 的 实 际 情 况, 对 污 染 河 流 实 施 水 质 预 警 监 测, 准 确 报 告 水 质 监 测 信 息 并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群 众 饮 水 安 全 在 重 大 水 污 染 事 件 处 置 过 程 中, 各 主 管 部 门 要 加 强 与 相 关 部 门 的 合 7-12
15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作, 及 时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控 制 水 污 染 蔓 延, 减 少 水 污 染 损 失 当 危 险 品 车 辆 翻 入 河 流 中, 盛 载 危 险 品 的 容 器 尚 未 发 生 泄 露 时, 施 救 人 员 应 视 情 况 迅 速 确 定 起 吊 方 案 : 在 确 定 容 器 尚 未 发 生 泄 露 的 情 况 下, 可 直 接 使 用 吊 车 处 理 的, 应 迅 速 处 理 : 吊 车 力 矩 不 够 的, 可 采 用 双 吊 车 或 三 吊 车 同 时 起 吊 作 业, 起 吊 时 特 别 要 注 意 保 持 平 衡, 或 是 在 确 保 容 器 不 破 损 的 前 提 下 缓 慢 移 动 车 身, 调 整 力 矩, 再 行 施 吊 ; 如 无 法 确 保 容 器 不 受 损 且 吊 车 无 法 起 吊 的, 可 考 虑 采 用 先 驳 装 后 起 吊 的 方 案 或 是 向 有 空 中 起 吊 能 力 的 单 位 求 援 危 险 品 运 输 突 发 事 件 发 生 危 险 品 运 输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组 织 专 家 现 场 察 看 启 动 预 案 应 急 响 应 电 话 制 定 调 整 方 案 采 取 措 施 组 织 救 援 善 后 处 理 工 作 总 结 上 报 部 报 门 告, 上 请 级 求 领 支 导 援 机 或 构 扩 和 大 政 响 府 应 及 级 有 别 关 图 危 险 品 运 输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程 序 框 图 火 灾 应 急 预 案 事 故 发 生 后, 根 据 现 象 和 发 生 事 故 状 况, 正 确 判 断, 迅 速 处 理 避 免 事 故 扩 大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后 由 第 一 发 现 人 迅 速 拨 打 火 警 电 话, 报 警 时 简 要 说 明 出 事 时 间 地 点 灾 情 现 状 等 : 第 一 发 现 人 拨 打 火 警 电 话 报 警 后, 立 即 向 最 近 值 班 室 报 警 值 班 人 员 接 警 7-13
15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后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反 应 程 序 并 全 面 处 理 现 场 各 种 复 杂 情 况 ; 事 故 发 生 后, 各 岗 位 操 作 人 员 要 听 从 负 责 人 的 统 一 调 动 ; 值 班 人 员 布 置 抢 险 任 务, 调 查 现 场 有 无 人 员 伤 亡, 并 组 织 实 施 初 期 补 救 工 作 ; 值 班 人 员 向 领 导 小 组 汇 报 火 情, 有 无 人 员 伤 亡, 同 时 疏 通 公 路 上 的 车 辆 ; 专 职 消 防 队 伍 抵 达 现 场 后, 由 值 班 人 员 介 绍 火 情 及 扑 救 情 况 协 同 制 定 扑 救 火 灾 方 案, 其 他 人 员 撤 离 扑 救 现 场, 接 受 值 班 人 员 统 一 指 挥 作 好 灭 火 协 助 工 作 : 在 灭 火 过 程 中, 启 动 消 防 水 泵 消 防 泡 沫 泵 消 防 泵 房 岗 位 值 班 人 员 要 及 时 补 充 消 防 水 罐 泡 沫 罐 液 量, 确 保 水 罐 泡 沫 罐 液 量 充 足 ; 火 势 不 能 控 制 时, 人 员 应 迅 速 撤 离 到 火 焰 热 辐 射 伤 害 范 围 以 外 : 应 急 措 施 组 长 在 确 保 火 灾 现 场 得 到 彻 底 控 制 后, 及 时 清 点 人 数, 组 织 清 理 现 场, 解 除 应 急 状 态 危 险 气 体 泄 漏 预 案 一 旦 发 生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泄 漏 中 毒 事 故, 急 救 人 员 不 能 盲 目 去 救, 首 先 应 进 行 个 人 防 护, 戴 好 防 毒 面 具, 或 空 气 呼 吸 器 应 尽 可 能 切 断 发 生 源,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救 助 伤 员 应 按 如 下 程 序 : (1) 离 开 工 作 点, 呼 吸 新 鲜 空 气, 松 开 衣 服 静 卧 (2) 呼 吸 困 难 者 应 做 人 工 呼 吸, 给 氧 气 或 含 二 氧 化 碳 5~7% 的 氧 气 心 跳 停 止 者 应 进 行 体 外 心 脏 按 摩, 并 应 立 即 请 医 生 急 救 (3) 去 污 染, 脱 去 被 有 毒 物 污 染 的 衣 服 ; 用 大 量 清 水 或 肥 皂 水 清 洗 污 染 的 皮 肤 ; 眼 受 毒 物 刺 激 时 可 用 大 量 清 水 清 洗 ; 立 即 送 医 院 治 疗 注 意 事 项 参 加 危 险 品 事 故 现 场 施 救 的 人 员 应 注 意 穿 好 工 作 服 和 使 用 防 护 用 品,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驳 载 货 物 时 应 轻 装 轻 卸 使 用 辅 助 工 具 时, 应 注 意 不 能 损 坏 货 物 的 外 包 装 危 险 品 事 故 现 场 必 须 尽 快 疏 散 围 观 人 群, 严 防 明 火 禁 止 吸 烟 有 不 同 危 险 品 在 同 一 地 点 发 生 事 故 的, 应 看 清 包 装 标 志, 不 能 将 性 质 相 抵 触 的 货 物 拼 装 混 堆 驳 载 剧 毒 危 险 品 货 物 时, 施 救 人 员 应 尽 量 站 在 上 风 口 驳 载 货 物 时 必 须 轻 装 轻 卸, 防 止 包 装 破 漏 施 救 过 程 中 如 闻 有 异 味, 应 高 度 警 惕, 根 据 货 物 的 化 学 性 质 佩 戴 相 应 的 7-14
153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防 护 用 品, 并 及 时 上 报 事 故 现 场 指 挥 小 组 驳 装 爆 炸 品 及 一 级 氧 化 剂 的 车 辆 在 装 载 危 险 品 货 物 前 必 须 清 扫 干 净, 不 得 残 留 煤 渣 粉 末 油 脂 磷 硫 以 及 其 他 易 燃 物 品 施 救 人 员 严 禁 穿 有 带 铁 钉 的 鞋 进 行 作 业, 作 业 过 程 中 必 须 防 止 震 动 与 摩 擦,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随 时 注 意 包 装 动 态 中 途 若 出 现 渗 漏, 应 立 即 采 取 隔 离 措 施 驳 载 腐 蚀 性 危 险 品 货 物 之 前, 首 先 应 根 据 危 险 品 的 性 质 调 配 相 应 的 中 和 剂 备 用 ; 其 次, 应 熟 悉 和 了 解 就 近 的 水 源, 最 好 是 让 消 防 车 或 洒 水 车 蓄 满 水 在 附 近 待 命 一 旦 发 生 泄 露 事 故, 可 以 迅 速 中 和 稀 释 扑 救 化 学 危 险 品 火 灾 时 应 根 据 燃 烧 化 学 品 的 性 质, 选 择 适 当 的 灭 火 剂, 有 序 组 织 施 救 化 学 危 险 品 火 灾 的 处 置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 1 严 禁 使 用 黄 砂 土 块 等 固 体 灭 火 剂 覆 盖 可 能 发 生 爆 炸 的 危 险 品 ; 2 禁 止 用 水 扑 救 活 泼 金 属 过 氧 化 物 硫 酸 等 可 能 与 水 发 生 物 理 或 化 学 反 应 的 危 险 品 火 灾 ; 3 禁 止 用 泡 沫 灭 火 剂 扑 救 氰 化 钠 等 遇 泡 沫 中 的 酸 性 物 质 能 生 成 剧 毒 气 体 氢 化 氰 的 氰 化 物 类 化 学 危 险 品 火 灾 ; 4 扑 救 无 机 毒 品 中 的 氰 化 物 碳 砷 和 硒 的 化 合 物 及 大 部 分 有 机 毒 品, 应 尽 可 能 站 在 上 风 方 向, 并 佩 戴 防 毒 面 具 ; 5 禁 止 用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剂 扑 救 活 泼 金 属 的 化 学 危 险 品 火 灾 ; 6 扑 救 液 体 气 体 化 学 危 险 品 火 灾 时, 应 首 先 关 闭 管 道 和 容 器 的 阀 门, 阻 止 气 体 液 体 继 续 外 逸 扩 张 ; 7 参 与 施 救 的 车 辆 工 具, 在 处 理 完 事 故 后, 必 须 洗 刷 消 毒, 严 防 二 次 污 染 的 产 生 7.5 桥 梁 工 程 设 计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为 保 护 地 表 水 体, 除 上 述 危 险 品 运 输 事 故 防 范 及 处 理 措 施 外, 还 应 从 工 程 设 计 方 面, 对 事 故 风 险 的 源 头 加 以 防 范 对 于 线 路 中 的 跨 河 桥 梁, 要 对 桥 梁 防 撞 护 栏 进 行 强 化 加 固 设 计, 并 设 置 防 侧 翻 设 施, 路 段 两 侧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通 过 上 述 工 程 设 计 措 施 和 营 运 期 危 险 品 运 输 管 理 措 施, 桥 梁 径 流 对 地 表 水 体 的 影 响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7-15
154 路 线 比 选 方 案 8 路 线 方 案 比 选 8.1 路 线 方 案 简 介 考 虑 到 本 项 目 的 道 路 性 质 及 功 能, 本 项 目 不 仅 要 作 为 本 区 域 内 国 省 道 路 网 的 有 效 补 充, 还 连 接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及 莒 南 县, 是 临 沂 市 干 线 公 路 网 六 带 五 纵 四 横, 三 环 畅 绕 沂 蒙 的 快 速 通 道 之 一, 根 据 规 划 该 路 段 G206 基 本 沿 原 路 进 行 拓 宽 本 项 目 是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界 内 的 一 部 分, 交 通 量 较 大, 目 前 G206 临 沂 段 大 部 分 已 经 改 建 为 一 级 公 路,G206 日 照 境 内 段 也 已 完 成 提 升 改 造 的 前 期 工 作, 本 段 老 路 已 成 为 全 线 的 瓶 颈 路 段, 不 能 最 大 限 度 的 发 挥 G206 的 运 输 能 力 现 有 该 路 段 G206 处 于 丘 陵 地 区, 大 部 分 路 线 线 形 指 标 较 顺 畅, 改 建 路 线 可 基 本 顺 从 原 路, 仅 对 局 部 平 面 半 径 较 小 路 段 进 行 优 化 路 线 方 案 的 选 择 内 容 将 主 要 是 起 终 点 设 置 加 宽 方 式 的 选 择, 选 择 方 向 主 要 考 虑 尽 量 避 让 环 境 敏 感 点 减 少 占 用 耕 地 减 少 拆 迁 等 因 素, 从 而 对 各 方 案 进 行 必 选, 综 合 确 定 推 荐 方 案 8.2 路 线 方 案 起 终 点 的 确 定 起 点 的 确 定 本 项 目 系 原 路 改 建, 为 保 证 改 建 工 程 与 G206 威 汕 线 其 他 路 段 交 通 的 连 续 性 通 畅 性, 在 满 足 技 术 标 准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利 用 老 路, 这 同 时 也 会 使 得 该 工 程 少 占 耕 地 降 低 造 价 K 汀 水 东 村 西 岸 莒 南 县 与 莒 县 交 界 处 作 为 该 工 程 的 起 点 终 点 的 确 定 路 线 一 直 沿 旧 路 布 设, 经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青 松 岭 村 西 夹 古 哨 村, 终 点 位 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与 莒 南 县 交 界 处 的 河 东 区 永 盛 肉 联 厂 处, 与 拟 建 的 G206 威 汕 线 莒 南 官 西 坡 至 河 东 刘 店 子 段 顺 接 8.3 建 设 方 案 的 拟 定 建 设 方 案 : 原 一 级 公 路 K ~K , 采 取 挖 除 原 路 面 后 加 铺 路 面, 路 面 总 厚 度 30cm 原 二 级 公 路 K ~K 和 K ~K , 路 面 结 构 不 能 满 足 一 级 公 路 的 要 求, 加 铺 路 面 结 构, 路 面 总 厚 度 26cm; 拓 宽 部 分 新 建 路 面 结 构, 路 面 总 厚 度 62cm 方 案 概 况 全 线 道 路 中 线 基 本 顺 从 原 路 中 线, 采 用 两 侧 加 宽 的 方 式 路 线 长 度 km, 路 基 8-1
155 路 线 比 选 方 案 土 石 方 km 3, 防 护 与 排 水 km 3, 路 面 工 程 千 km 3, 涵 洞 及 通 道 6 道, 平 面 交 叉 7 处, 拆 除 新 建 25m 小 桥 1 座 本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hm 2, 永 久 占 地 hm 2, 其 中 新 增 用 地 hm 2, 临 时 占 地 3.03 hm 2, 拆 迁 水 泥 坪 1200 m 环 境 比 选 本 项 目 方 案 : 1 规 划 符 合 性 与 莒 南 县 交 通 路 网 规 划 基 本 一 致 2 生 态 及 地 下 水 环 境 原 路 拓 宽, 生 态 及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 声 环 境 运 营 期 对 附 近 村 庄 产 生 噪 声 影 响, 采 取 可 行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可 以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4a 类 和 2 类 标 准 4 环 境 风 险 长 度 6127 米, 最 大 纵 坡 3.0%, 后 期 运 营 安 全 性 及 救 援 都 比 较 有 利, 环 境 风 险 较 小 5 社 会 环 境 征 地 拆 迁 较 少, 社 会 影 响 较 小 8.4 比 选 结 论 本 项 目 是 对 旧 路 G206 的 改 建, 路 线 基 本 沿 旧 路 G206 威 汕 线 进 行 加 宽 路 线 方 案 唯 一,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再 进 行 方 案 比 选 8-2
156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9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是 指 与 人 民 群 众 利 益 密 切 相 关 的 重 大 决 策 重 要 政 策 重 大 改 革 措 施 重 大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与 社 会 公 共 秩 序 相 关 的 重 大 活 动 等 重 大 事 项 在 制 定 出 台 组 织 实 施 或 审 批 审 核 前, 对 可 能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的 因 素 开 展 系 统 的 调 查, 科 学 的 预 测 分 析 和 评 估, 制 定 风 险 应 对 策 略 和 预 案 为 有 效 规 避 预 防 控 制 重 大 事 项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产 生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为 更 好 的 确 保 重 大 事 项 顺 利 实 施 根 据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开 展 重 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事 项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13]172 号 ) 和 关 于 开 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办 [2014]10 号 ) 等 文 件 要 求, 为 进 一 步 加 大 环 境 保 护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从 源 头 上 预 防 和 化 解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中 可 能 引 发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问 题, 扩 大 人 民 的 知 情 权, 促 进 社 会 稳 定, 在 项 目 单 位 对 项 目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发 生 可 能 性 的 综 合 分 析 评 估 基 础 上, 由 环 评 单 位 在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时, 独 立 设 置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专 章, 并 对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9.1 风 险 分 析 改 建 工 程 规 范 性 分 析 (1) 工 程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及 2013 修 正 ) 中 鼓 励 类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要 求 (2) 项 目 建 设 满 足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及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件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原 则 的 要 求, 并 符 合 当 地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3) 改 建 工 程 坚 持 严 格 的 审 查 审 批 和 报 批 程 序, 经 过 严 谨 科 学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论 证, 建 设 方 案 具 体, 详 实, 配 套 措 施 完 善 项 目 严 格 按 照 土 地 管 理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务 院 关 于 深 化 改 革 严 格 土 地 管 理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4]28 号 ) 国 土 资 源 部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预 审 管 理 办 法 ( 国 土 资 源 部 第 42 号 令 ) 等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用 地 报 批 手 续, 程 序 合 法, 手 续 齐 全 该 项 目 地 上 附 着 物 补 偿 标 准 拆 迁 补 偿 费 标 准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山 东 省 征 地 区 片 综 合 地 价 标 准 的 批 复 ( 鲁 政 字 [2012]288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高 速 公 路 工 程 征 地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鲁 政 办 字 [2008]49 号 ) 以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耕 地 占 用 税 暂 行 条 例 (2007 年 12 月 1 日 国 务 院 令 第 511 号 ) 等 有 关 法 律 9-1
157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规 定, 分 片 区 计 取 因 此 改 建 工 程 符 合 法 定 程 序 改 建 工 程 相 融 性 分 析 本 次 评 价 对 项 目 中 心 线 两 侧 200m 范 围 内 的 村 庄 企 事 业 单 位 及 政 府 部 门 按 照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文 件 的 要 求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根 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项 目 沿 线 被 调 查 普 通 村 民 均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认 为 该 项 目 建 设 有 利 于 当 地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和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提 高 ; 多 数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公 路 建 设 对 自 己 影 响 较 大 的 环 境 因 素 主 要 是 噪 声, 提 出 以 建 隔 声 门 窗 公 路 绿 化 等 措 施 来 减 轻 影 响 另 外 征 地 补 偿 问 题 施 工 期 有 关 问 题 是 被 调 查 者 比 较 关 注 的 问 题, 这 些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与 当 地 政 府 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确 保 公 众 切 身 利 益 的 解 决 和 落 实 因 此 改 建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大 多 数 群 众 的 意 愿 和 利 益 (3) 改 建 工 程 总 投 资 为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4) 根 据 沿 线 现 场 调 查 显 示, 沿 线 地 区 经 过 多 年 的 经 济 发 展, 各 类 基 础 设 施 正 逐 步 完 善, 现 有 基 础 设 施 如 供 水 供 电 通 讯 交 通 等 基 础 设 施 基 本 能 够 满 足 现 有 建 设 项 目 的 需 求, 而 改 建 工 程 建 成 后 又 将 极 大 的 提 升 沿 线 地 区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水 平, 促 进 沿 线 地 区 与 外 界 的 交 往, 从 而 能 够 满 足 更 大 规 模 的 建 设 需 求 调 查 中, 项 目 沿 线 地 区 负 责 提 供 各 类 建 设 需 求 资 源 的 各 级 部 门 和 组 织 机 构 都 对 改 建 工 程 的 实 施 表 现 出 极 大 的 热 情, 均 表 示 将 尽 最 大 努 力 保 障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因 此 改 建 工 程 所 需 人 力 物 力 在 可 承 受 范 围 内 且 有 保 障 (5) 改 建 工 程 的 建 设 加 强 了 地 区 之 间 的 交 通 经 济 联 系, 完 善 区 域 干 线 公 路 网 络, 促 进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 同 时 缓 解 主 城 区 县 城 区 过 境 交 通 与 城 市 交 通 压 力, 改 善 城 市 对 外 出 行 条 件, 为 对 外 开 放 和 旅 游 开 发 提 供 快 速 安 全 经 济 舒 适 的 交 通 条 件 通 过 以 上 分 析, 改 建 工 程 的 建 设 时 机 条 件 已 成 熟 改 建 工 程 可 控 性 分 析 改 建 工 程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分 析 报 告 制 定 了 详 细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及 预 案, 有 相 应 有 效 的 风 险 规 避 防 范 化 解 措 施, 改 建 工 程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的 矛 盾 隐 患 在 可 控 范 围 内 9.2 风 险 识 别 根 据 改 建 工 程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分 析 报 告, 改 建 工 程 主 要 社 会 风 险 因 素 见 表
158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表 改 建 工 程 风 险 因 素 汇 总 表 序 号 风 险 类 型 发 生 阶 段 风 险 因 素 风 险 影 响 风 险 概 率 程 度 程 度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与 现 行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相 抵 触, 是 否 有 充 分 的 政 策 法 律 依 据 ; 该 项 目 是 否 坚 持 严 格 的 审 查 审 批 和 报 批 程 序 ; 是 否 经 过 严 谨 科 学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论 证 ; 建 设 方 案 是 否 具 体 详 实, 配 套 措 施 是 否 完 善 政 策 规 划 和 1 审 批 程 序 决 策 很 低 可 忽 略 微 小 土 地 房 屋 征 2 收 拆 迁 及 补 偿 准 备 项 目 用 地 是 否 符 合 节 约 利 用 土 地 资 源 的 总 要 求, 群 众 是 否 对 征 地 的 政 策 充 分 理 解 对 房 屋 的 征 收 补 偿 是 否 到 位 很 低 较 小 微 小 项 目 建 设 期 间 的 施 工 噪 声 扬 尘 污 水 交 通 阻 隔 等 会 对 沿 线 居 民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交 通 噪 声 汽 车 尾 气 扬 尘 交 通 事 故 会 对 沿 线 居 民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居 民 以 务 农 为 主, 乡 村 氛 围 浓 厚 项 目 建 设 生 产 期 间, 项 目 驻 地 大 批 施 工 队 伍 进 驻, 施 工 车 辆 进 出 等 将 打 破 当 地 居 民 的 生 存 现 状 施 工 是 否 对 当 地 群 众 正 常 生 产 生 活 造 成 过 多 不 便, 如 施 工 方 案 对 周 边 交 通 保 通 的 考 虑 等 4 环 境 影 响 实 施 运 行 较 低 较 小 较 小 项 目 与 社 会 5 互 适 性 实 施 很 低 很 低 微 小 由 上 表 可 知, 改 建 工 程 主 要 风 险 因 素 为 决 策 阶 段 项 目 合 法 性 合 理 性 遭 质 疑 准 备 阶 段 群 众 抵 制 征 地 风 险 群 众 对 生 活 坏 境 变 化 的 不 适 风 险 和 环 境 污 染 造 成 群 众 上 访 风 险 通 过 分 析 并 确 定 其 风 险 值 均 较 小, 本 次 评 价 重 点 分 析 环 境 污 染 造 成 群 众 上 访 风 险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造 成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分 析 (1) 施 工 噪 声 : 通 过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章 节 可 知, 在 采 取 分 时 段 施 工 设 置 移 动 声 屏 障 等 措 施 后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沿 线 居 民 的 影 响 不 大 而 且 施 工 期 为 短 期 影 响, 随 施 工 期 结 束 而 结 束, 因 此 施 工 噪 声 造 成 群 众 上 访 的 社 会 风 险 较 小 (2) 汽 车 尾 气 : 通 过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章 节 可 知, 在 严 格 执 行 山 东 省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采 取 遮 盖 围 挡 密 闭 喷 洒 冲 洗 绿 化 等 防 尘 措 施 后 对 沿 线 居 民 的 影 响 不 大 因 此 施 工 扬 尘 造 成 群 众 上 访 的 社 会 风 险 较 小 (3) 施 工 污 水 : 改 建 工 程 施 工 污 水 主 要 产 生 在 施 工 营 地, 污 水 产 生 量 较 小, 恶 臭 等 对 居 民 区 的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施 工 污 水 造 成 群 众 上 访 的 社 会 风 险 较 小 (4) 交 通 阻 隔 : 改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设 置 的 临 时 施 工 便 道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道 路 和 改 建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路 基 上, 因 此 不 会 对 沿 线 交 通 造 成 影 响, 因 此 造 成 的 群 众 上 访 的 社 会 风 险 较 小 9-3
159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造 成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分 析 (1) 交 通 噪 声 : 本 次 评 价 用 Cadna/A 对 项 目 营 运 期 各 评 价 年 的 交 通 噪 声 进 行 了 预 测, 并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采 取 了 以 隔 声 门 窗 主 为 的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在 落 实 相 应 措 施 后 可 保 证 沿 线 居 民 声 环 境 质 量 达 标 而 且 本 次 评 价 预 留 了 部 分 噪 声 防 治 经 费, 对 不 满 意 的 居 民 可 进 一 步 采 取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因 此 施 工 噪 声 造 成 群 众 上 访 的 社 会 风 险 较 小 (2) 汽 车 尾 气 扬 尘 : 通 过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章 节 的 类 比 分 析 可 知, 改 建 工 程 营 运 期 汽 车 尾 气 扬 尘 均 可 达 标 排 放, 对 沿 线 居 民 的 影 响 不 大 因 此 汽 车 尾 气 扬 尘 造 成 群 众 上 访 的 社 会 风 险 较 小 (3) 交 通 事 故 风 险 : 本 次 评 价 设 置 了 环 境 风 险 专 题 对 交 通 事 故 风 险 进 行 了 分 析, 并 制 定 了 相 应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在 严 格 执 行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后 可 保 证 项 目 不 会 对 沿 线 居 民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且 交 通 事 故 风 险 具 有 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沿 线 居 民 不 会 将 交 通 事 故 与 项 目 建 设 相 联 系, 因 此 交 通 事 故 风 险 造 成 群 众 上 访 的 社 会 风 险 较 小 因 此 改 建 工 程 因 环 境 影 响 造 成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为 小 9.3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与 应 急 预 案 风 险 防 范 和 化 解 措 施 改 建 工 程 风 险 防 范 和 化 解 措 施 见 表 表 风 险 防 范 和 化 解 措 施 汇 总 表 序 号 风 险 发 生 阶 段 1 准 备 2 实 施 运 行 风 险 因 素 土 地 征 收 与 补 偿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防 范 化 解 措 施 协 调 沿 线 村 庄 召 开 村 民 代 表 会, 通 报 改 建 工 程 征 占 土 地 利 用 情 况 ; 协 商 确 定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补 助 青 苗 补 偿 标 准 ; 征 占 土 地 计 量 及 林 木 计 数 做 到 公 平 公 开 合 理, 让 村 民 无 异 议, 补 偿 金 无 异 议 后 马 上 兑 现 严 格 落 实 本 报 告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和 水 土 保 护 方 案 报 告 书 的 保 护 措 施 切 实 落 实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三 同 时 制 度, 把 工 程 建 设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负 面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建 设 期 间 严 格 要 求 和 监 督 施 工 单 位 文 明 施 工, 减 少 扰 民, 施 工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施 工 噪 声, 扬 尘 等 有 可 能 污 染 周 围 环 境 的, 采 取 相 对 应 措 施 及 时 处 理 严 格 落 实 环 境 监 理 制 度 责 任 主 体 村 委 会 村 委 会 施 工 单 位 协 助 单 位 项 目 单 位 项 目 单 位 施 工 监 理 环 保 等 单 位 项 目 的 立 项 和 相 关 批 复 文 件 等 尽 快 办 理 并 对 村 民 予 以 公 示 3 全 过 程 项 目 与 社 会 互 适 性 项 目 开 工 前 进 行 民 意 调 查, 确 保 知 道 村 民 关 心 的 是 哪 一 事 项, 对 哪 一 事 项 有 疑 虑 针 对 村 民 疑 虑 事 项 进 行 解 答, 并 对 有 关 事 项 向 村 委 会 承 诺 介 绍 项 目 开 工 建 设 及 运 行 生 产 对 村 民 的 影 响 ; 解 答 村 民 对 项 目 的 疑 问 及 听 取 村 民 的 建 议, 做 到 人 人 知 情 事 事 无 疑 问 项 目 组 紧 密 联 系 和 依 靠 当 地 政 府 和 村 委 会, 采 取 以 预 防 为 主 的 治 安 防 范 措 施, 建 设 期 间, 如 有 个 别 村 民 有 异 议, 以 疏 导, 说 服, 化 解 等 为 主, 将 问 题 消 除 在 萌 芽 状 态 维 稳 小 组 街 道 办 村 委 会 信 访 等 部 门 建 立 应 急 预 案, 以 应 对 突 发 状 况 12-4
160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风 险 防 范 应 急 预 案 改 建 工 程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如 下 : (1) 成 立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组 施 工 前, 由 当 地 政 府 牵 头, 有 国 土 村 建 中 心 相 关 社 区 村 镇 干 部 等 有 关 人 员 参 加 组 成 专 门 的 宣 传 教 育 组, 把 该 项 目 的 目 的 意 义 和 建 设 规 划 给 群 众 做 好 宣 传 解 释 工 作, 尽 力 宣 传 好 政 策 法 规, 防 止 过 激 的 行 为 产 生 (2) 群 众 工 作 组 施 工 前, 由 政 府 牵 头 成 立 有 关 村 镇 干 部 和 群 众 组 成 的 群 众 工 作 组, 负 责 向 相 关 村 民 和 老 街 住 户 做 好 宣 传 解 释 工 作, 划 片 包 干 进 行 宣 传 教 育, 取 得 他 们 的 支 持 和 理 解, 达 成 共 识 (3) 情 报 信 息 工 作 组 项 目 部 群 工 办 派 出 所 司 法 所 等 有 关 人 员 参 加 组 成 情 报 信 息 工 作 组 快 速 掌 握 第 一 手 情 报 资 料, 注 意 收 集 掌 握 各 类 可 能 到 现 场 阻 碍 施 工 的 不 安 定 因 素, 及 时 发 现 不 稳 定 因 素, 并 迅 速 报 告 应 急 处 置 指 挥 部, 为 指 挥 人 员 正 确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防 止 酿 成 群 体 事 件 (4) 医 疗 救 护 工 作 组 由 当 地 医 院 卫 生 院 等 医 疗 机 构 有 关 人 员 参 加 组 成 医 疗 救 护 工 作 组, 做 好 现 场 群 众 突 发 伤 病 人 和 现 场 工 作 人 员 的 救 护 工 作 (5) 劝 返 工 作 组 成 立 有 关 人 员 组 成 劝 返 工 作 组, 对 组 织 群 体 性 到 县 市 上 访 人 员 进 行 劝 返 9.4 落 实 措 施 后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等 级 根 据 鲁 环 发 [2013]172 号 文,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等 级 分 为 三 级 : (1) 高 风 险 : 大 部 分 群 众 持 有 强 烈 反 对 意 见, 可 能 引 发 在 规 模 群 体 事 件, 或 者 影 响 到 社 会 稳 定 (2) 中 风 险 : 部 分 群 众 持 有 反 对 意 见, 可 能 引 发 局 部 矛 盾 冲 突, 或 者 产 生 一 定 社 会 负 面 影 响 (3) 低 风 险 : 在 多 数 群 众 理 解 支 持 但 少 部 分 群 众 持 有 不 同 意 见, 但 通 过 实 施 有 效 措 施 可 以 防 范 和 化 解 矛 盾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改 建 工 程 沿 线 群 众 全 部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大 多 数 9-5
161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群 众 的 意 愿 和 利 益 ; 项 目 符 合 中 央 和 部 省 制 订 的 规 范 性 政 策 文 件 符 合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符 合 法 定 程 序 ; 项 目 建 设 所 需 人 力 物 力 和 财 力 在 可 承 受 的 范 围 内 且 有 保 障, 项 目 建 设 时 机 条 件 已 成 熟 ; 项 目 建 设 不 存 在 可 能 引 发 群 众 集 体 上 访 的 不 稳 定 因 素, 其 它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因 素 已 制 订 相 应 有 效 的 风 险 规 避 防 范 化 解 措 施 和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使 可 能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的 矛 盾 隐 患 在 可 控 范 围 内 因 此 改 建 工 程 社 会 风 险 评 估 等 级 为 低 风 险 12-6
16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1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10.1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建 议 在 施 工 前 招 投 标 中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为 确 保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得 到 有 效 实 施, 施 工 前 期 招 投 标 中 应 明 确 环 保 义 务, 具 体 包 括 : (1) 建 设 单 位 在 招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过 程 中, 应 将 审 批 通 过 的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建 议 编 入 相 应 的 条 款 中 ; (2) 承 包 商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应 包 含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及 实 施 计 划 ; (3) 建 设 单 位 议 标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对 投 标 文 件 的 环 保 部 分 进 行 评 估 议 论, 对 中 标 方 的 不 足 之 处 提 出 完 善 要 求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减 缓 对 土 地 不 利 影 响 的 措 施 (1) 项 目 施 工 招 标 时, 应 将 耕 地 保 护 的 有 关 条 款 列 入 招 标 文 件, 合 同 段 划 分 要 以 能 够 合 理 调 配 土 石 方, 减 少 取 弃 土 数 量 和 临 时 用 地 数 量 为 原 则 ; 对 于 占 用 的 一 般 耕 地, 应 进 行 地 表 耕 作 层 剥 离 与 合 理 堆 放, 用 于 重 新 造 地 ; 临 时 占 地 防 护 要 符 合 要 求,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2) 建 设 单 位 要 增 强 耕 地 保 护 意 识, 统 筹 工 程 实 施 临 时 用 地, 加 强 科 学 指 导 ; 监 理 单 位 要 加 强 对 施 工 过 程 中 占 地 情 况 的 监 督, 督 促 施 工 单 位 落 实 土 地 保 护 措 施 在 组 织 交 工 验 收 时, 应 对 土 地 利 用 和 恢 复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3) 施 工 单 位 要 严 格 控 制 临 时 用 地 数 量, 各 种 料 场 预 制 场 要 根 据 工 程 进 度 统 筹 考 虑, 尽 可 能 设 置 在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或 利 用 荒 坡 废 弃 地 解 决, 不 得 占 用 耕 地 施 工 过 程 中 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农 田, 项 目 完 工 后 临 时 用 地 要 按 照 合 同 条 款 要 求 认 真 恢 复 (4) 进 行 公 路 绿 化, 要 认 真 贯 彻 国 务 院 关 于 坚 决 制 止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进 行 植 树 等 行 为 的 紧 急 通 知 ( 国 发 明 电 [2004]1 号 ) 的 有 关 要 求, 对 公 路 沿 线 是 耕 地 的, 要 严 格 控 制 绿 化 带 宽 度 在 切 实 做 好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绿 化 工 作 的 同 时, 要 在 当 地 政 府 的 领 导 下,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绿 色 通 道 建 设 对 不 符 合 规 定 绿 化 带 宽 度 的, 不 得 给 予 苗 木 补 助 等 政 策 10-1
163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性 支 持 (5) 公 路 建 设 中 废 弃 的 旧 路 要 尽 可 能 造 地 复 垦, 不 能 复 垦 的 要 尽 量 绿 化, 避 免 闲 置 浪 费 在 公 路 建 设 中 实 行 最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是 各 级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的 重 要 责 任, 利 在 当 代, 功 在 长 远 建 设 单 位 一 定 要 提 高 认 识,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强 化 监 督 检 查, 做 到 规 范 用 地 科 学 用 地 合 理 用 地 和 节 约 用 地, 以 推 动 公 路 交 通 事 业 的 全 面 协 调 可 持 续 发 展 减 少 施 工 对 居 民 生 活 干 扰 的 措 施 公 路 及 桥 梁 的 建 设 对 社 会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主 要 在 施 工 期, 由 于 施 工 活 动 将 会 造 成 现 有 道 路 通 行 不 畅, 同 时 会 影 响 施 工 路 段 居 民 的 生 活, 但 这 种 不 利 影 响 是 短 暂 的 临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活 动 的 结 束 将 逐 渐 消 失 为 了 减 少 施 工 活 动 对 居 民 生 活 带 来 的 不 便, 建 议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施 工 单 位 应 同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加 强 联 系, 切 实 做 好 交 通 疏 导, 并 在 所 使 用 的 运 输 通 道 交 通 高 峰 时 间 停 止 或 减 少 车 辆 运 输, 以 减 少 车 辆 拥 挤 度, 降 低 噪 声 (2) 对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加 强 管 理, 运 土 方 车 辆 采 取 苫 盖 等 措 施 减 少 遗 洒 和 扬 尘, 对 运 输 道 路 定 时 洒 水 抑 尘 ; 合 理 堆 放 建 筑 材 料 减 缓 工 程 对 资 源 不 利 影 响 措 施 (1) 若 工 程 区 内 覆 存 有 矿 产 资 源, 工 程 建 设 需 经 开 采 权 单 位 同 意 后 方 可 开 公 建 设 (2)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文 物 保 护 宣 传, 如 改 建 公 路 在 施 工 中 发 现 地 下 文 物, 应 及 时 向 当 地 文 物 部 门 汇 报, 并 保 护 好 现 场 减 缓 工 程 对 公 用 设 施 不 利 影 响 措 施 (1) 项 目 设 计 时 尽 量 避 免 对 重 要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如 光 缆 电 缆 等 为 减 少 公 路 建 设 对 电 力 及 通 讯 事 业 的 干 扰, 不 至 于 造 成 严 重 的 停 电 或 通 讯 中 断 事 故, 设 计 单 位 应 与 电 力 邮 电 等 部 门 提 前 协 商, 并 修 建 替 代 设 施 后 再 拆 除 受 影 响 的 基 础 设 施 (2) 公 路 施 工 期 交 通 与 公 安 部 门 充 分 协 商, 进 行 专 门 的 施 工 期 交 通 指 挥 疏 导, 尽 量 减 少 公 路 施 工 对 现 有 公 路 交 通 的 影 响, 同 时 也 有 利 于 工 程 顺 利 进 行 施 工 中 对 地 方 道 路 造 成 损 坏 应 立 即 修 复, 或 将 赔 款 交 给 当 地 公 路 管 理 部 门 修 复 (3) 做 好 公 路 及 桥 梁 综 合 排 水 设 计, 保 证 现 有 水 利 设 施 不 受 破 坏 10-2
164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1)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工 程 施 工 所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应 事 先 对 其 进 行 常 规 工 作 状 态 下 的 噪 声 测 量, 对 超 过 国 家 标 准 的 机 械 应 禁 止 其 入 场 施 工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应 经 常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差 而 导 致 噪 声 增 强 现 象 的 发 生 (2)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相 对 于 营 运 期 来 讲,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是 短 期 行 为, 主 要 为 夜 间 施 工 干 扰 居 民 休 息, 因 此, 施 工 机 械 在 夜 间 (22:00~6:00) 禁 止 施 工 ; 昼 间 施 工 时 也 要 进 行 良 好 的 施 工 管 理 和 采 取 必 要 的 降 噪 措 施 以 符 合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 ) 的 要 求 (3) 高 考 中 考 期 间 应 停 止 高 噪 声 的 施 工 作 业, 以 免 影 响 考 试 (4) 对 于 距 道 路 很 近, 受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严 重 的 敏 感 点,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路 段 施 工 时, 如 果 敏 感 点 监 测 不 能 满 足 相 应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须 采 取 诸 如 设 置 临 时 隔 声 围 墙 或 降 噪 声 屏 障 等 措 施 来 保 护 敏 感 目 标 (5) 运 输 车 辆 要 限 速 行 驶 并 且 尽 量 避 免 鸣 笛, 减 轻 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6) 在 利 用 现 有 的 道 路 用 于 运 输 施 工 物 资 时, 应 合 理 选 择 运 输 路 线, 并 尽 量 在 昼 间 进 行 运 输 由 于 目 前 运 输 路 线 无 法 确 定, 因 此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对 施 工 承 包 商 的 运 输 路 线 提 出 要 求, 要 求 承 包 商 必 须 提 供 建 材 运 输 路 线, 并 请 环 保 监 理 或 环 保 专 业 人 员 确 认 施 工 路 线 在 减 缓 噪 声 影 响 方 面 的 合 理 性 建 设 单 位 根 据 确 定 后 的 运 输 路 线 进 行 监 督, 并 可 联 合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加 强 监 督 力 度 (7) 在 施 工 现 场, 应 按 劳 动 卫 生 标 准, 控 制 工 作 人 员 的 工 作 时 间, 防 止 施 工 人 员 受 噪 声 侵 害, 对 机 械 操 作 者 及 相 关 人 员 应 采 取 戴 上 耳 塞 和 头 盔 等 防 护 措 施 (8)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噪 声 污 染,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监 测 方 案 参 见 噪 声 监 控 计 划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设 计 期 水 环 境 保 护 (1) 为 防 止 车 辆 尤 其 是 危 险 品 运 输 车 辆 失 控 掉 入 沿 线 水 库 等 地 表 水 体, 造 成 水 质 污 染, 应 对 沿 河 路 段 设 置 防 侧 翻 设 施 并 完 善 道 路 排 水 设 施, 路 段 两 侧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2) 营 运 期 设 有 监 控 管 理 部 门 10-3
165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3) 对 桥 梁 设 计 完 善 的 径 流 收 集 措 施, 并 由 建 设 单 位 编 制 相 应 的 应 急 计 划 (4) 必 须 作 防 撞 栏 加 固 和 防 落 网 的 设 计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保 护 本 工 程 的 水 泥 混 凝 土 沥 青 等 物 料 拌 和 均 不 在 现 场 拌 和, 无 拌 和 废 水 产 生 本 工 程 不 单 独 设 置 砂 石 场, 无 砂 石 材 料 冲 洗 废 水 产 生 因 此, 拟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生 活 污 水 和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及 维 修 保 养 产 生 的 含 油 废 水 (1)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是 指 施 工 作 业 开 挖 钻 孔 结 构 施 工 产 生 的 部 分 泥 浆 水, 须 对 其 加 设 临 时 挡 板, 避 免 泥 浆 进 入 水 体 跨 水 库 等 水 体 的 桥 段 下 部 结 构 施 工 应 首 先 选 择 在 枯 水 期 或 平 水 期 进 行, 避 开 雨 天 汛 期 施 工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若 直 接 排 入 城 市 下 水 管 网, 会 影 响 下 水 管 网 的 通 畅 要 求 开 钻 前 挖 好 沉 砂 池, 泥 浆 进 入 沉 砂 池 进 行 沉 淀 后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清 理 沉 砂 池 废 水 不 得 直 接 外 排 另 外, 禁 止 将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在 地 表 水 周 围 区 域 (2) 含 油 污 水 控 制 措 施 尽 量 选 用 先 进 的 设 备 机 械, 以 有 效 地 减 少 跑 冒 滴 漏 的 数 量 及 机 械 维 修 次 数, 从 而 减 少 含 油 污 水 的 产 生 量 ; 施 工 工 地 内 应 设 置 集 中 车 辆 冲 洗 设 施 和 隔 油 沉 淀 池, 机 械 设 备 及 运 输 车 辆 应 集 中 清 洗 或 维 修, 以 方 便 含 油 污 水 的 收 集, 严 禁 在 施 工 场 地 随 意 清 洗 隔 油 沉 淀 池 做 防 渗 漏 砌 护, 在 池 上 设 隔 油 栏 板, 含 油 污 水 经 沉 淀 隔 油 除 渣 等 简 单 处 理 后, 油 类 等 其 它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小, 施 工 结 束 后 将 沉 淀 池 覆 土 掩 埋 在 不 可 避 免 冒 滴 漏 油 的 施 工 过 程 中, 尽 量 采 用 固 体 吸 油 材 料 ( 如 棉 纱 木 屑 等 ) 将 废 油 收 集 转 化 到 固 体 物 质 中 收 集 的 浸 油 废 料 等 经 打 包 密 封 后 外 运 至 附 近 具 备 这 类 废 物 处 置 资 质 的 处 置 场 (3) 生 活 污 水 控 制 措 施 施 工 人 员 的 就 餐 和 洗 涤 采 用 集 中 统 一 形 式 进 行 管 理, 如 集 中 就 餐 洗 涤 等, 尽 量 减 少 生 活 污 水 量 洗 涤 过 程 中 控 制 洗 涤 剂 的 用 量, 采 用 热 水 或 其 它 方 法 替 代, 以 减 少 污 水 中 洗 涤 剂 的 含 量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利 用 既 有 设 施 收 集 处 理, 接 入 附 近 的 污 水 管 网 排 出, 严 禁 直 接 外 排 10-4
166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综 上, 施 工 营 地 利 用 既 有 场 地 设 施, 生 活 污 水 及 生 活 垃 圾 均 依 托 市 政 现 有 设 施 进 行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严 禁 外 排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设 计 期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临 时 设 施 尽 量 利 用 既 有 场 地 和 设 施, 并 设 置 在 远 离 居 民 区 并 距 其 下 风 向 300m 以 外 (2) 合 理 设 计 材 料 运 输 路 线, 尽 量 远 离 居 民 区, 避 免 扬 尘 噪 声 等 影 响 居 民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施 工 现 场 周 边 要 设 置 围 挡, 拆 除 现 有 路 面 和 建 筑 时 应 及 时 洒 水 降 尘, 且 在 大 风 天 气 须 停 止 作 业 ; 建 筑 垃 圾 及 挖 出 的 土 石 方 应 及 时 回 填 或 清 运 2 石 灰 细 砂 等 物 料 以 公 路 运 输 为 主, 注 意 运 输 时 必 须 压 实, 填 装 高 度 禁 止 超 过 车 斗 防 护 栏 ; 散 装 水 泥 运 输 采 用 水 泥 槽 罐 车, 避 免 洒 落 引 起 二 次 扬 尘 ; 土 方 运 送 必 须 采 取 全 覆 盖 的 密 封 措 施, 必 须 装 载 规 范, 保 持 密 闭 运 输 和 车 容 整 洁, 不 得 沿 途 飞 扬 撒 漏 和 带 泥 上 路 3 要 求 本 项 目 每 个 标 段 的 施 工 承 包 单 位 自 备 洒 水 车, 对 沿 线 施 工 道 路 经 常 洒 水 ( 主 要 在 春 季 和 秋 季 的 干 燥 天 气 ), 洒 水 次 数 视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 施 工 现 场 裸 露 地 面 要 进 行 碾 压, 及 时 洒 水, 确 保 无 扬 尘 4 工 程 不 设 沥 青 混 凝 土 拌 合 场, 直 接 外 购 ; 在 路 面 铺 设 过 程 中, 有 微 量 沥 青 烟 散 发, 对 施 工 现 场 人 员 有 一 定 影 响, 因 此 建 议 操 作 人 员 应 采 取 个 人 防 护, 如 戴 防 毒 面 罩 等 5 施 工 中 混 凝 土 沥 青 等 及 时 碾 铺,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6 施 工 现 场 四 周 设 置 畅 通 的 排 水 沟, 确 保 雨 期 洪 水 不 污 染 城 市 道 路 堵 塞 管 道 7 执 行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8 根 据 山 东 省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 本 项 目 为 防 止 扬 尘 污 染,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工 程 施 工 单 位 建 立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责 任 制, 采 取 遮 盖 围 挡 密 闭 喷 洒 冲 洗 绿 化 等 防 尘 措 施, 施 工 工 地 内 车 行 道 路 应 当 采 取 硬 化 等 降 尘 措 施, 裸 露 地 面 铺 设 礁 渣 细 石 或 者 其 他 功 能 相 当 的 材 料, 或 者 采 取 覆 盖 防 尘 布 或 者 防 尘 网 等 措 施, 保 持 施 工 10-5
167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场 所 和 周 围 环 境 的 清 洁 (2) 施 工 时 应 当 对 回 填 的 沟 槽, 采 取 洒 水 覆 盖 等 措 施, 防 止 扬 尘 污 染 (3) 禁 止 工 程 施 工 单 位 从 高 处 向 下 倾 倒 或 者 抛 洒 各 类 散 装 物 料 和 建 筑 垃 圾 (4) 水 泥 砂 石 灰 等 易 洒 落 散 装 物 料 在 装 卸 使 用 运 输 转 运 和 临 时 存 放 等 全 部 过 程 中 时, 必 须 采 取 蓬 盖 密 闭 等 措 施, 防 止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因 物 料 遗 撒 或 者 泄 漏 而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5) 露 天 装 卸 物 料 应 当 采 取 洒 水 喷 淋 等 抑 尘 措 施 ; 密 闭 输 送 物 料 应 当 在 装 料 卸 料 处 配 备 吸 尘 喷 淋 等 防 尘 设 施 (6) 临 时 堆 场 的 场 坪 路 面 应 当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并 保 持 路 面 整 洁 ; 堆 场 周 边 应 当 配 备 高 于 堆 存 物 料 的 围 挡 防 风 抑 尘 网 等 设 施 ; 对 堆 场 物 料 应 当 根 据 物 料 类 别 采 取 相 应 的 覆 盖 喷 淋 和 围 挡 等 防 风 抑 尘 措 施 9 根 据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一 期 ( 年 ) 行 动 计 划, 还 需 严 格 按 照 该 规 定 的 要 求 实 施 : (1) 所 有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必 须 全 封 闭 设 置 围 挡 墙, 严 禁 敞 开 式 作 业 ; (2) 施 工 现 场 道 路 作 业 区 生 活 区 必 须 进 行 地 面 硬 化 ; (3) 工 地 内 应 当 设 置 车 辆 冲 洗 设 施 和 排 水 泥 浆 沉 淀 设 施, 运 输 车 辆 应 当 冲 洗 干 净 后 出 场, 并 保 持 出 入 口 通 道 及 道 路 两 侧 的 整 洁 10.2 营 运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管 理 措 施 (1)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工 程 施 工 所 用 的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应 事 先 对 其 进 行 常 规 工 作 状 态 下 的 噪 声 测 量, 对 超 过 国 家 标 准 的 机 械 应 禁 止 其 入 场 施 工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应 经 常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保 养, 避 免 由 于 设 备 性 能 差 而 导 致 噪 声 增 强 现 象 的 发 生 ; (2) 相 对 于 营 运 期 来 讲,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是 短 期 行 为, 主 要 为 夜 间 施 工 干 扰 居 民 休 息, 因 此, 高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在 夜 间 (22:00~6:00) 严 禁 在 沿 线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附 近 施 工 ; 昼 间 施 工 时 也 要 进 行 良 好 的 施 工 管 理 和 采 取 必 要 的 降 噪 措 施 以 符 合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相 关 标 准 ; 10-6
168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3) 对 于 距 公 路 很 近 而 受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严 重 的 敏 感 点, 在 敏 感 点 附 近 路 段 施 工 时 ( 必 须 在 昼 间 施 工 ), 如 果 敏 感 点 监 测 不 能 满 足 相 应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须 采 取 诸 如 设 置 临 时 降 噪 声 屏 障 等 措 施 来 保 护 敏 感 目 标, 鉴 于 国 内 公 路 施 工 期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还 没 有 较 好 的 经 验 及 方 法, 因 此 还 是 建 议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 (4) 在 利 用 现 有 的 道 路 用 于 运 输 施 工 物 资 时, 应 合 理 选 择 运 输 路 线, 并 尽 量 在 昼 间 进 行 运 输 由 于 目 前 运 输 路 线 无 法 确 定, 因 此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对 施 工 承 包 商 的 运 输 路 线 提 出 要 求, 要 求 承 包 商 必 须 提 供 建 材 运 输 路 线, 并 请 环 保 监 理 或 环 保 专 业 人 员 确 认 施 工 路 线 在 减 缓 噪 声 影 响 方 面 的 合 理 性 建 设 单 位 根 据 确 定 后 的 运 输 路 线 进 行 监 督, 并 可 联 合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加 强 监 督 力 度 ; (5) 加 强 施 工 期 噪 声 监 测, 发 现 噪 声 污 染,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监 测 方 案 参 见 噪 声 监 控 计 划 ; (6) 对 于 本 应 在 营 运 近 期 采 取 设 置 通 风 隔 声 窗 等 降 噪 措 施, 推 荐 措 施 在 施 工 前 就 予 以 实 施, 可 同 时 作 为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7) 城 镇 规 划 控 制 措 施 随 着 经 济 的 发 展, 拟 建 道 路 的 重 要 性 将 日 益 显 现 一 方 面 道 路 车 流 量 的 迅 速 增 加 会 加 重 噪 声 污 染 ; 另 一 方 面, 原 来 离 路 较 远 的 居 住 区 也 有 向 道 路 靠 近 发 展 的 需 求, 从 而 进 一 步 加 重 噪 声 污 染 的 范 围 与 程 度 有 关 部 门 应 尽 早 对 道 路 两 侧 区 域 结 合 城 市 建 设 做 出 控 制 性 规 划, 并 严 格 管 理, 防 止 无 序 建 设 要 特 别 注 意 下 列 方 面 : 1 严 格 控 制 在 紧 邻 道 路 位 置 兴 建 住 宅 医 院 等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住 宅 小 区 的 规 划 设 计 应 进 行 防 噪 声 设 计, 邻 道 路 一 侧 应 顺 路 的 方 向 布 置 商 店 健 身 房 停 车 库 等 非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这 些 建 筑 物 高 度 不 宜 低 于 五 层, 以 利 用 其 声 屏 障 作 用 降 低 道 路 噪 声 影 响 在 房 屋 布 局 上, 不 宜 布 置 成 行 列 式, 宜 错 位 排 列 ; 高 层 住 宅 应 尽 量 远 离 道 路 2 加 强 城 乡 规 划, 合 理 布 局 建 议 距 离 道 路 中 心 线 200 米 范 围 内, 在 无 进 一 步 降 噪 措 施 情 况 下, 不 应 规 划 新 建 学 校 幼 儿 园 医 院 疗 养 院 敬 老 院 等 对 噪 声 特 别 敏 感 建 筑 必 要 时, 也 应 采 取 安 装 隔 声 窗 等 控 噪 措 施 3 在 房 屋 建 筑 设 计 中, 建 筑 设 计 单 位 应 依 据 民 用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规 范 等 有 关 规 范 文 件, 考 虑 周 边 环 境 特 点, 对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物 进 行 建 筑 隔 声 设 计, 以 使 室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10-7
169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符 合 相 应 规 范 要 求 邻 近 道 路 的 噪 声 敏 感 建 筑 物, 设 计 时 注 意 合 理 安 排 房 间 的 使 用 功 能 ( 如 居 民 住 宅 在 面 向 道 路 一 侧 设 计 作 为 厨 房 卫 生 间 等 非 居 住 用 房 ), 注 意 设 计 封 闭 外 廊 或 阳 台, 使 用 双 层 塑 钢 推 拉 窗 等, 对 紧 靠 道 路 的 房 间 宜 设 计 隔 声 窗 工 程 措 施 常 见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见 表 根 据 对 工 程 沿 线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位 置 规 模 的 调 查 结 果, 结 合 公 路 噪 声 对 其 影 响 的 程 度 范 围 及 其 敏 感 程 度 和 保 护 要 求, 以 及 营 运 期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及 部 分 敏 感 点 噪 声 超 标 状 况, 提 出 工 程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噪 声 防 护 措 施 方 案 结 合 房 屋 朝 向 与 路 线 相 对 位 置 等 因 素, 提 出 拟 建 高 速 公 路 沿 线 敏 感 点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建 议 方 案 见 表 报 告 书 所 提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不 应 代 替 工 程 设 计, 具 体 实 施 时, 还 应 进 行 工 程 设 计 措 施 环 境 搬 迁 声 屏 障 绿 化 林 带 隔 声 窗 修 建 围 墙 优 化 线 路 表 常 见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比 较 隔 声 效 果 优 点 缺 点 适 用 情 况 由 于 环 境 敏 感 点 搬 个 别 住 户 超 标 严 重 彻 底 解 费 用 高, 且 对 居 民 生 活 带 来 一 定 影 迁 而 彻 底 消 除 噪 声 和 原 有 拆 迁 规 划 的 决 响, 社 会 影 响 面 较 大, 不 易 操 作 影 响 敏 感 点 效 果 较 好, 易 于 实 投 资 较 高, 需 长 期 维 护, 需 要 一 定 一 般 10 超 标 较 严 重, 靠 近 公 施 且 受 惠 居 民 数 较 的 设 置 条 件, 对 距 离 路 中 心 线 70m db 左 右 路 的 集 中 居 民 点 多 以 外 的 敏 感 点 效 果 不 明 显 0.1dB/m 降 噪, 净 化 空 气, 超 标 不 严 重, 并 有 植 降 噪 量 小 降 噪 效 果 受 季 节 影 响, 美 化 环 境 改 善 生 树 条 件 的 村 庄 或 学 投 资 较 高, 占 用 土 地 态 校 受 噪 声 影 响 严 重 的 25dB 效 果 较 好, 费 用 较 对 安 装 隔 声 窗 房 屋 的 基 础 条 件 要 求 敏 感 点, 距 离 路 较 远 低, 适 用 性 强 较 高 或 分 布 较 分 散 的 居 民 3~5dB 费 用 低 廉 效 果 较 差 超 标 不 多, 没 有 围 墙 的 建 筑 超 标 较 严 重 的 特 殊 彻 底 解 从 工 程 设 计 中 便 于 线 路 优 化 后, 可 能 会 增 加 占 地 数 量, 敏 感 点, 如 学 校 医 决 实 施 并 造 成 工 程 造 价 提 高 院 或 敬 老 院 等 根 据 营 运 期 敏 感 点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公 路 运 营 后 将 使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噪 声 值 明 显 增 加, 绝 大 多 数 敏 感 点 都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噪 声 超 标 问 题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部 [2010]7 10-8
17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号 文 地 面 交 通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相 关 要 求, 对 于 沿 线 噪 声 敏 感 点, 由 于 不 具 备 建 声 屏 障 和 大 量 搬 迁 临 路 居 民 的 条 件, 而 公 路 其 它 降 噪 措 施 能 起 到 的 效 果 也 有 限, 因 此 将 设 隔 声 门 窗 作 为 超 标 敏 感 点 噪 声 控 制 的 主 要 措 施 本 项 目 依 据 以 下 原 则 对 各 噪 声 敏 感 点 采 取 控 制 措 施 : 第 一, 对 离 道 路 较 近 的 敏 感 点, 采 取 在 道 路 沿 线 设 置 声 屏 障 的 方 式, 对 设 置 声 屏 障 后 依 然 不 能 够 达 标 的 近 距 离 敏 感 点 加 装 隔 声 窗 ; 第 二, 对 离 道 路 较 远 的 敏 感 点, 由 于 声 屏 障 能 够 起 作 用 的 范 围 仅 限 于 声 影 区, 则 直 接 采 取 加 装 隔 声 窗 的 方 式 第 三, 在 工 程 占 地 范 围 内 的 用 户 或 者 采 取 声 屏 障 和 隔 声 窗 等 措 施 仍 不 能 保 证 室 内 达 标 的 用 户 将 采 取 搬 迁 或 功 能 置 换 方 式 以 营 运 中 期 (2025 年 ) 环 境 噪 声 超 标 值 为 依 据, 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主 要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见 表 同 时, 考 虑 规 划 及 社 会 发 展 的 不 确 定 性, 噪 声 超 标 范 围 和 影 响 的 居 民 户 数 会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变 化, 因 此, 在 对 噪 声 超 标 的 住 户 采 取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时, 应 根 据 各 敏 感 点 的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噪 声 超 标 范 围 并 据 此 核 算 和 调 整 环 保 投 资 本 次 评 价 确 定 推 荐 措 施 及 投 资 估 算 见 表 表 改 建 项 目 噪 声 敏 感 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一 览 表 序 号 敏 感 点 执 行 2025 年 超 标 情 况 超 标 隔 声 窗 面 积 标 准 昼 间 夜 间 户 数 (m 2 ) 拟 采 取 措 施 4a 类 为 超 标 住 户 设 置 1 王 家 沟 村 隔 声 窗, 共 计 类 万 元 为 超 标 住 户 设 置 4a 类 汀 水 东 村 隔 声 窗, 共 计 24 2 类 万 元 4a 类 为 超 标 住 户 设 置 3 官 西 坡 村 隔 声 窗, 共 计 类 万 元 合 计 万 元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要 求 汽 车 使 用 清 洁 燃 料 ( 如 乙 醇 汽 油 ), 提 倡 使 用 新 型 环 保 汽 车 2 严 格 执 行 尾 气 排 放 车 检 制 度, 禁 止 尾 气 排 放 超 标 的 车 辆 上 路 3 要 求 车 辆 安 装 汽 车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以 减 少 尾 气 有 害 物 质 10-9
171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4 路 边 植 树 绿 化 建 议 根 据 当 地 气 候 和 土 壤 特 点 在 靠 近 道 路 两 侧, 特 别 是 环 境 敏 感 点 附 近, 要 结 合 道 路 绿 化 设 计, 多 种 植 乔 灌 木 这 样 既 可 以 净 化 吸 收 车 辆 尾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衰 减 大 气 中 TSP, 又 可 以 美 化 环 境 和 改 善 道 路 沿 线 景 观 5 加 强 道 路 管 理 及 路 面 养 护, 保 持 道 路 良 好 运 营 状 态, 减 少 塞 车 现 象 6 同 时 要 加 强 管 理, 对 于 运 输 易 产 生 扬 尘 物 品 的 车 辆 必 须 要 求 加 盖 苫 布, 禁 止 散 装 未 加 盖 苫 布 车 辆 上 路 7 执 行 营 运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8 本 项 目 道 路 红 线 50 米 范 围 内 不 宜 规 划 建 设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声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在 未 采 取 进 一 步 降 噪 措 施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道 路 红 线 200 米 范 围 内 不 宜 规 划 建 设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声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严 禁 各 种 泄 漏 散 装 超 载 的 车 辆 上 路 运 行, 以 防 止 道 路 散 失 货 物 造 成 沿 线 水 体 污 染 2 桥 梁 相 邻 路 段 设 防 侧 翻 设 施, 完 善 路 面 排 水 设 施, 并 在 相 应 路 段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3 依 据 批 复 的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落 实 好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防 止 水 环 境 污 染 4 水 源 地 段 施 工 时 除 了 做 好 以 上 工 作 外, 应 进 一 步 做 好 以 下 工 作 : (1) 桥 梁 的 施 工 应 选 择 在 枯 水 期 进 行 桥 梁 水 下 部 分 施 工, 并 应 及 时 清 理 河 道 中 的 钻 渣 等 ; 及 时 清 理 河 道 中 的 施 工 废 料, 清 出 水 源 地 范 围 外 处 理 (2) 施 工 废 水 ( 主 要 是 砂 石 材 料 的 冲 洗 废 水 ) 严 禁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砂 石 材 料 的 冲 洗 废 水 禁 止 外 排 (3) 实 施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督 工 作, 抓 好 桥 梁 的 施 工 监 理 ; 做 好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教 育 工 作, 提 倡 文 明 施 工 保 护 水 源 (4) 穿 水 源 地 面 路 及 两 侧 边 坡 排 水 沟 设 置 防 渗 层, 桥 梁 设 桥 面 径 流 导 排 系 统, 排 入 桥 两 侧 的 路 基 排 水 沟 路 域 生 态 绿 化 方 案 建 议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全 面 绿 化 栽 植, 可 起 到 保 护 路 基 防 止 土 壤 侵 蚀 美 化 路 容 景 观 的 作 用, 同 时 补 偿 因 公 路 征 地 损 失 的 绿 地, 起 到 调 节 沿 线 带 状 地 区 的 生 态 环 境 作 用 因 此 本 10-10
17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项 目 的 绿 化 应 由 专 业 单 位 单 独 设 计, 这 里 仅 对 本 项 目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路 域 生 态 绿 化, 包 括 公 路 两 侧 边 坡 坡 脚 至 路 界 提 出 一 些 绿 化 设 计 原 则 和 建 议 (1) 绿 化 设 计 原 则 公 路 用 地 范 围 内 植 被 恢 复 : 施 工 中 应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对 永 久 征 地 以 外 区 域 的 植 被 应 不 破 坏 或 尽 量 少 破 坏, 公 路 两 侧 植 被 恢 复 除 考 虑 路 基 防 护 水 土 保 持 外, 还 应 考 虑 公 路 景 观 及 环 保 作 用 ( 如 降 噪 防 治 空 气 污 染 等 ) 及 满 足 行 车 安 全 ( 不 得 遮 挡 司 机 视 线, 保 证 车 辆 正 常 行 驶 ), 在 条 件 许 可 时 尽 量 扩 大 绿 化 带 宽 度, 使 水 保 绿 化 美 化 环 保 有 机 的 融 为 一 体 坡 脚 至 排 水 沟 之 间 宜 植 常 绿 小 乔 木 灌 木, 排 水 沟 至 路 界 可 乔 灌 草 结 合 路 堤 路 堑 边 坡 : 路 堤 路 堑 边 坡 草 皮 护 坡 应 选 择 当 地 耐 干 旱, 根 系 发 达, 易 成 活, 生 长 快 固 土 作 用 好 的 多 年 生 矮 草 种 草 皮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区 : 临 时 占 地 深 翻 处 理 后, 对 作 为 农 用 地 以 外 的 部 分 植 树 种 草 恢 复 植 被 在 适 地 适 树 适 地 适 草 的 原 则 下, 树 种 草 种 的 选 择 时 应 对 各 地 区 的 地 形 土 壤 和 气 候 条 件 等 作 详 细 调 查, 优 先 选 用 当 地 物 种, 尽 量 避 免 引 进 外 来 物 种, 以 免 对 当 地 生 态 平 衡 造 成 影 响 (2) 绿 化 工 程 实 施 公 路 绿 化 既 不 同 于 城 市 园 林 绿 化, 又 与 绿 化 造 林 有 别 公 路 绿 化 应 具 有 营 运 期 的 安 全 舒 适, 诱 导 视 线, 防 眩 及 路 容 景 观 等 功 能, 同 时 还 应 具 有 乘 客 在 快 速 运 动 下 观 赏 的 效 果 因 此 公 路 绿 化 应 由 专 业 设 计 单 位 进 行 设 计 绿 化 工 程 设 计 应 在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图 设 计 完 成 后 及 时 进 行, 使 设 计 工 作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以 保 证 设 计 质 量 绿 化 工 程 施 工 实 行 招 投 标 制, 并 实 行 工 程 监 理 制, 以 保 证 施 工 质 量 10-11
173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11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11.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目 标 通 过 制 订 系 统 的 科 学 的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使 本 报 告 书 针 对 拟 建 公 路 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负 面 环 境 影 响 所 提 出 的 防 治 或 减 缓 措 施, 在 该 项 目 的 设 计 施 工 和 营 运 中 逐 步 得 到 落 实, 从 而 使 得 环 境 建 设 和 公 路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同 步 设 计 同 步 实 施 和 同 步 投 产 使 用 的 三 同 时 制 度 要 求 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得 以 有 计 划 的 落 实 和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对 其 进 行 监 督 提 供 依 据 通 过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的 实 施, 将 拟 建 公 路 对 沿 线 环 境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减 缓 到 相 应 法 规 和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之 内, 使 工 程 建 设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得 以 协 调 持 续 和 稳 定 发 展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机 构 及 职 责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组 织 机 构 从 职 能 分 工 上 可 分 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和 管 理 机 构 三 大 部 分, 其 组 成 及 相 应 的 职 责 见 表 ~ 表 所 示 表 环 保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主 要 职 责 组 成 单 位 主 要 职 能 设 计 阶 段 设 计 单 位 将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批 复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到 施 工 图 设 计 中 施 工 期 施 工 承 包 商 在 投 标 书 中 写 入 环 境 保 护 文 明 施 工 的 内 容, 将 环 评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建 议 编 入 相 应 的 条 款 中 ; 承 包 商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包 含 措 施 内 容, 各 承 包 商 设 立 至 少 1 名 专 职 环 保 人 员, 负 责 在 所 承 包 工 程 施 工 时, 严 格 执 行 和 落 实 合 同 与 投 标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环 保 措 施 及 环 保 工 作 ; 配 合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检 查 和 纠 正 施 工 中 对 环 保 不 利 的 行 为 营 运 期 项 目 业 主 单 位 负 责 环 保 设 备 的 使 用 和 维 护, 确 保 其 正 常 运 行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实 施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表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主 要 职 责 组 成 单 位 项 目 业 主 单 位 主 要 职 责 负 责 统 一 协 调 管 理 交 通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交 通 部 各 项 环 保 方 针 政 策 和 法 规, 负 责 管 理 全 省 的 交 通 环 保 工 作, 制 定 交 通 行 业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和 细 则 ; 负 责 环 保 措 施 施 工 设 计 方 案 的 审 查 工 作 ; 严 格 落 实 环 保 措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的 三 同 时 制 度, 监 督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的 使 用 和 维 护 11-1
174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项 目 建 设 指 挥 部 项 目 运 营 管 理 单 位 按 环 评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和 建 议 制 定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实 施 计 划 和 管 理 办 法, 并 将 其 编 入 招 标 文 件 和 承 包 合 同 ; 每 个 标 段 设 1 名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负 责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督, 监 理 在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环 保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检 查 和 纠 正 施 工 中 对 环 境 不 利 的 行 为 ; 组 织 开 展 环 境 保 护 宣 传 教 育 和 培 训 工 作, 提 高 施 工 人 员 的 环 保 意 识 和 文 明 施 工 素 质 ; 负 责 施 工 中 突 发 性 污 染 事 故 的 处 理, 及 时 上 报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有 关 单 位 ; 组 织 实 施 使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组 织 全 面 检 查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和 施 工 现 场 的 环 境 恢 复 情 况, 督 促 施 工 单 位 及 时 撤 出 临 时 占 地, 拆 除 临 时 设 施 负 责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依 据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所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和 建 议 编 制 营 运 期 的 环 保 工 作 计 划, 配 置 1 名 环 保 专 职 人 员 负 责 本 项 目 的 环 保 管 理 工 作 ; 组 织 实 施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 组 织 制 定 和 实 施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计 划, 及 时 处 理 污 染 事 故 和 污 染 纠 纷 ; 组 织 开 展 环 保 宣 传 教 育 和 培 训 工 作, 提 高 工 作 人 员 的 环 保 意 识 和 素 质 ;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的 使 用 和 维 护 机 构 名 称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地 方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表 环 境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主 要 职 责 机 构 职 责 全 面 指 导 山 东 省 各 级 环 保 局 执 行 各 项 法 规 ; 负 责 对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工 作 实 施 监 督 管 理 ; 确 认 项 目 应 执 行 的 环 境 法 规 和 标 准 ; 组 织 和 协 调 有 关 机 构 为 项 目 环 保 工 作 服 务 ; 审 查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指 导 市 县 级 环 保 局 对 项 目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 本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监 督 建 设 单 位 实 施 环 境 行 动 计 划, 执 行 有 关 环 境 管 理 法 规 标 准 ; 协 调 各 部 门 之 间 做 好 环 保 工 作 ; 负 责 行 政 管 辖 区 内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的 施 工 竣 工 营 运 情 况 的 检 查 监 督 管 理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计 划 为 使 本 项 目 环 境 问 题 能 及 时 得 到 落 实, 特 制 定 本 项 目 管 理 计 划, 见 表 表 改 建 公 路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问 题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负 责 机 构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设 计 单 位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评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设 计 阶 段 选 线 路 线 方 案 选 择 应 得 到 有 关 部 门 和 地 方 政 府 的 认 可 ; 设 计 单 位 路 线 方 案 应 尽 可 能 减 少 占 地 拆 迁, 尤 其 是 减 少 对 耕 地 的 占 用, 环 评 单 位 适 当 避 绕 大 型 村 庄 及 学 校 等 敏 感 点 ; 建 设 单 位 11-2
175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路 线 应 尽 可 能 避 免 城 市 乡 镇 和 其 它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 土 壤 侵 蚀 公 路 绿 化 工 程 设 计 ; 设 计 单 位 路 基 边 坡 防 护 工 程 排 水 工 程 设 计 ; 环 评 单 位 不 良 地 质 路 段 特 殊 设 计 建 设 单 位 空 气 污 染 施 工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扬 尘 等 问 题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设 计 单 位 环 评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噪 声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分 别 对 噪 声 超 标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采 取 隔 声 门 窗 等 设 计 单 位 措 施, 减 少 营 运 期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环 评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征 地 拆 迁 安 制 定 征 地 拆 迁 安 置 行 动 计 划 置 地 方 政 府 地 方 政 府 景 观 保 护 对 全 线 开 展 景 观 设 计 设 计 单 位 环 评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社 会 干 扰 设 计 通 道 和 道 路 交 叉 口 以 方 便 当 地 群 众 动 物 及 车 辆 通 过 道 路 环 评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营 地 / 施 工 营 地 租 用 当 地 村 庄 房 屋, 以 减 少 对 耕 地 和 林 地 的 占 用 ; 设 计 单 位 施 工 便 道 施 工 便 道 尽 量 利 用 已 有 道 路 环 评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耕 地 保 护 路 线 穿 越 耕 地 集 中 分 布 区 时, 采 取 收 缩 边 坡 等 方 式, 以 节 约 占 设 计 单 位 地 环 评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文 物 古 迹 开 工 前 开 展 文 物 调 查 考 古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期 在 干 旱 季 节 应 采 用 洒 水 措 施, 减 轻 扬 尘 污 染, 特 别 是 靠 近 居 民 点 的 地 方 ; 料 堆 远 离 居 民 区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300m 以 外, 并 须 对 其 进 行 遮 盖 或 洒 水 以 防 止 扬 尘 污 染 运 送 建 筑 材 料 的 货 车 须 用 帆 布 遮 盖, 空 气 污 染 以 减 少 撒 落 ; 承 包 商 监 理 单 位 搅 拌 设 备 需 良 好 密 封 并 安 装 除 尘 装 置, 对 操 作 者 配 备 劳 动 保 护 措 施 ; 施 工 现 场 及 主 要 运 输 道 路 在 无 雨 的 天 气 定 期 洒 水, 减 轻 扬 尘 污 染 路 基 完 工 三 个 月 内 应 进 行 绿 化 如 现 有 的 灌 溉 或 排 水 系 统 已 损 坏, 要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修 复 或 重 建 ; 在 建 造 永 久 性 的 排 水 系 统 前 须 建 造 用 于 灌 溉 和 排 水 的 临 时 性 沟 渠 或 水 管 ; 采 取 合 理 措 施, 如 沉 淀 池 防 止 向 河 流 和 灌 溉 水 渠 直 接 排 放 建 筑 土 壤 侵 蚀 / 污 水 ; 承 包 商 水 污 染 采 用 围 堰 施 工 方 法 防 止 桥 梁 施 工 污 染 河 水, 以 及 施 工 垃 圾 等 掉 监 理 单 位 入 河 中 污 染 水 质 ;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生 活 垃 圾 要 集 中 处 理, 不 得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 生 活 污 水 设 旱 厕 处 置 后 用 于 农 灌 及 用 作 农 肥, 生 活 垃 圾 设 集 中 堆 放 场 ; 泄 漏 的 机 械 油 料 或 废 油 料 严 禁 倾 倒 进 入 水 体,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11-3
176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开 展 环 保 教 育, 防 患 于 未 然 ; 施 工 材 料 如 沥 青 油 料 化 学 品 不 应 堆 放 在 民 用 水 井 及 河 流 水 体 附 近, 并 应 备 有 临 时 遮 挡 的 帆 布, 防 止 大 风 暴 雨 冲 刷 而 进 入 水 体 ; 路 基 工 程 施 工 中, 设 置 临 时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并 做 好 施 工 营 地 临 时 占 用 的 施 工 便 道 等 临 时 设 施 的 水 保 工 作 ; 砂 石 料 外 购 时, 施 工 单 位 应 向 合 法 砂 石 料 场 购 买, 在 外 购 合 同 中 明 确 砂 石 料 场 的 水 土 保 持 责 任 由 卖 方 负 责, 合 同 款 包 含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费 用 噪 声 严 格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噪 声 标 准 以 防 止 建 筑 工 人 受 噪 声 侵 害, 靠 近 强 声 源 的 工 人 配 带 耳 塞 和 头 盔, 并 限 制 工 作 时 间 ; 150m 内 有 居 民 区 的 施 工 场 所, 禁 止 夜 间 (22:00~6:00) 进 行 嘈 承 包 商 监 理 单 位 杂 的 施 工 工 作, 严 禁 夜 间 打 桩 作 业 ; 加 强 对 机 械 和 车 辆 的 维 修 以 使 它 们 保 持 较 低 的 噪 声 ; 施 工 过 程 中, 在 可 能 产 生 雨 水 地 面 径 流 处 开 挖 路 基 时, 应 设 置 临 时 沉 淀 池, 以 拦 截 泥 沙 待 路 建 成 涵 管 铺 设 完 毕, 绿 化 或 复 垦 ; 承 包 商 临 时 占 地 应 尽 可 能 少, 尽 量 少 占 耕 地 ; 监 理 单 位 路 基 与 绿 化 护 坡 排 水 沟 应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交 工 验 收 生 态 资 源 保 护 对 临 时 占 地, 应 将 原 有 表 层 土 推 在 一 旁 堆 放, 待 施 工 完 毕 将 其 推 平, 恢 复 土 地 表 层 以 利 于 生 物 的 多 样 化 ; 杜 绝 任 意 从 路 边 农 田 取 土, 应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方 案 取 土 ; 对 工 人 加 强 教 育, 禁 止 滥 砍 乱 伐 和 破 坏 国 家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 承 包 商 监 理 单 位 将 生 态 保 护 方 案 计 入 招 标 和 合 同 条 款, 作 为 选 用 施 工 单 位 和 对 其 进 行 考 核 的 重 要 指 标 如 发 现 文 物 古 迹 应 立 即 停 止 土 方 挖 掘 工 程, 并 把 有 关 情 况 报 告 文 物 古 迹 给 当 地 文 物 保 护 部 门 在 主 管 部 门 未 结 束 文 物 鉴 定 工 作 及 未 采 取 承 包 商 监 理 单 位 必 要 的 保 护 措 施 前, 挖 掘 工 程 不 得 重 新 进 行 施 工 驻 地 在 施 工 驻 地 远 离 河 道 处 设 置 垃 圾 箱 和 卫 生 处 理 设 施 箱 内 的 垃 圾 和 卫 生 处 理 坑 的 粪 水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油 污 水 不 可 承 包 商 监 理 单 位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中, 设 旱 厕, 应 集 中 定 期 处 理, 用 于 附 近 农 田 施 肥 景 观 保 护 严 格 按 设 计 操 作 恢 复 景 观 质 量 ; 施 工 结 束 后 应 绿 化 承 包 商 监 理 单 位 在 村 庄 附 近 做 强 振 动 施 工, 或 爆 破 施 工 时, 对 临 近 施 工 现 场 的 振 动 监 控 房 屋 进 行 监 控, 防 止 事 故 发 生 对 受 工 程 施 工 振 动 影 响 较 大 的 民 承 包 商 监 理 单 位 房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补 救 措 施 环 境 监 测 按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进 行 环 境 监 测 站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环 境 监 按 施 工 期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进 行, 纳 入 工 程 监 理 范 畴 理 监 理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营 运 期 噪 声 根 据 营 运 期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对 噪 声 超 标 严 重 的 敏 感 点 采 取 合 适 公 路 管 理 处 建 设 单 位 的 降 噪 措 施, 以 减 缓 影 响 11-4
177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空 气 污 染 公 路 两 侧 尤 其 是 敏 感 点 附 近 加 强 乔 灌 木 植 物 种 植 密 度, 以 净 化 公 路 管 理 处 建 设 单 位 和 吸 收 车 辆 尾 气 污 染 物 建 立 危 化 品 运 输 车 辆 事 故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 危 化 品 运 输 交 警 将 为 危 化 品 运 输 车 辆 指 定 专 门 的 行 车 路 线 和 停 车 点 ; 危 化 品 运 输 车 辆 必 须 持 有 公 安 部 门 颁 发 的 证 件 公 路 管 理 处 建 设 单 位 环 境 监 测 按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及 监 测 标 准 方 法 执 行 环 境 监 测 站 建 设 单 位 环 境 保 护 计 划 的 执 行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接 受 沿 线 环 保 部 门 的 监 督, 环 境 管 理 监 督 计 划 见 表 表 拟 建 公 路 环 境 监 督 计 划 阶 段 机 构 监 督 内 容 监 督 目 的 1. 保 证 环 评 内 容 全 面, 专 题 设 置 得 可 行 当, 重 点 突 出 性 研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1. 审 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 保 证 本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重 大 的 潜 究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都 已 得 到 了 反 映 1. 审 核 环 保 初 步 设 计 1.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2. 核 查 环 保 投 资 是 否 落 实 2. 确 保 环 保 投 资 足 额 到 位 3. 检 查 料 场 和 依 托 的 砼 搅 拌 站 位 置 是 否 合 3. 确 保 这 些 场 所 满 足 环 保 要 求 环 理,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是 否 实 施 境 监 测 按 计 划 实 施 4. 检 查 粉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情 况, 决 定 施 工 时 间 4. 减 少 因 工 程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执 行 相 关 环 保 法 规 和 标 准 5. 检 查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装 卸 堆 放 的 管 理 方 5. 减 少 因 工 程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设 计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法 措 施 是 否 可 行, 检 查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影 响, 执 行 相 关 环 保 法 规 和 标 准 和 施 是 否 满 足 相 应 排 放 标 准 工 阶 6. 检 查 施 工 场 所 生 活 废 水 及 废 机 油 的 排 放 段 6. 确 保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不 被 污 染 和 处 理 方 法 是 否 得 当 7. 临 时 占 地 的 恢 复 和 处 理 7. 确 保 景 观 和 土 地 资 源 能 得 到 及 早 恢 复 8.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三 同 时, 确 定 最 终 完 成 期 8. 确 保 环 保 措 施 三 同 时 限 9.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是 否 达 到 设 计 标 准 要 求 9. 验 收 环 保 设 施 文 物 局 10. 检 查 有 无 地 下 文 物 10. 保 护 文 物 资 源 不 受 破 坏 1. 核 查 监 测 计 划 的 实 施 情 况 1. 落 实 监 测 计 划 的 实 施 内 容 2. 核 查 有 无 必 要 采 取 进 一 步 的 环 保 措 施 ( 可 2. 切 实 保 护 环 境, 使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能 出 现 原 来 未 估 计 到 的 环 境 问 题 )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营 运 3. 检 查 环 境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是 否 满 足 其 3.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切 实 保 护 人 群 生 期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活 质 量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4. 加 强 监 督 防 止 突 发 事 故,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4.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避 免 发 生 恶 性 污 及 公 安 消 防 部 预 先 制 定 紧 急 事 故 应 付 方 案,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染 事 件 门 能 及 时 消 除 危 险 确 保 剧 毒 材 料 不 被 泄 漏 11-5
178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11.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目 的 (1) 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拟 改 建 项 目 潜 在 环 境 影 响 的 结 论 加 以 核 实, 确 定 实 际 的 影 响 程 度, 核 实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和 适 当 性, 确 认 和 评 价 预 期 不 利 影 响 的 程 度 范 围 ; (2)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适 时 调 整 环 境 保 护 实 施 方 案, 为 环 保 措 施 的 实 施 时 间 和 实 施 方 案 提 供 依 据 监 测 机 构 由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进 行 监 测 计 划 改 建 公 路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分 为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二 部 分, 具 体 见 表 及 表 表 改 建 公 路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内 容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时 间 环 境 空 气 施 工 场 地 附 近 的 居 民 点 交 通 施 工 场 地 附 近 的 居 噪 声 民 点 TSP L Aeq 1 次 / 半 年 或 随 机 抽 样 监 测 1 次 / 季 度 实 施 机 构 3 天 / 次, 每 天 保 证 有 资 质 12 小 时 采 样 时 间 监 测 单 1 天 / 次, 每 天 昼 间 位 夜 间 各 监 测 1 次 表 改 建 公 路 营 运 期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实 施 机 内 容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时 间 构 环 境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3 天 / 次,24 小 时 连 NO 空 气 村 官 西 坡 村 2 1 次 / 年 有 资 质 续 监 测 监 测 单 交 通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2 天 / 次, 每 天 昼 L Aeq 2 次 / 年 位 噪 声 村 官 西 坡 村 间 夜 间 各 1 次 环 境 监 测 报 告 制 度 负 责 机 构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机 构 建 设 单 位 监 督 机 构 所 辖 县 环 保 局 监 督 机 构 所 辖 县 环 保 局 监 测 报 告 制 度 流 程 见 图 所 示 每 次 监 测 工 作 结 束 后, 监 测 单 位 应 提 交 监 测 报 告, 并 逐 级 上 报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施 工 期 每 半 年 一 次 营 运 期 每 年 一 次 向 临 沂 市 环 保 局 提 交 环 境 监 测 报 告 11-6
179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临 沂 市 环 保 局 公 路 管 理 主 管 部 门 莒 南 县 环 保 局 监 测 机 构 工 程 建 设 指 挥 部 公 路 运 营 管 理 部 门 图 监 测 报 告 程 序 示 意 图 11.3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监 理 依 据 改 建 公 路 开 展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的 主 要 依 据 包 括 : (1) 国 家 与 山 东 省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 (2) 国 家 和 交 通 部 有 关 标 准 规 范 ; (3)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和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书 及 相 关 批 复 ; (4) 本 项 目 施 工 图 设 计 文 件 ; (5) 施 工 监 理 服 务 合 同 和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 (6) 建 设 单 位 认 可 的 有 关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会 议 决 定 电 函 和 文 字 记 载 监 理 阶 段 与 主 体 工 程 监 理 阶 段 划 分 一 致,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阶 段 分 为 施 工 准 备 阶 段 施 工 阶 段 以 及 交 工 验 收 与 缺 陷 责 任 期 三 个 阶 段 监 理 范 围 及 方 式 改 建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范 围 为 公 路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区 与 工 程 直 接 影 响 区 域, 包 括 公 路 主 体 工 程 临 时 工 程 的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营 地 临 时 占 用 的 施 工 便 道 各 类 拌 合 场 站 以 及 承 担 大 量 工 程 运 输 的 当 地 现 有 道 路 ( 国 道 和 省 道 ) 根 据 关 于 开 展 交 通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交 通 部 交 环 发 [2004]314 号 ), 改 建 公 路 的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作 为 工 程 监 理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纳 入 主 体 工 程 监 理 体 系 监 理 工 作 内 容 监 理 内 容 包 括 生 态 保 护 水 土 保 持 地 质 灾 害 防 治 绿 化 污 染 物 防 治 以 及 社 会 环 11-7
180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境 等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所 有 方 面 改 建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的 工 作 内 容 包 括 环 保 达 标 监 理 和 环 保 工 程 监 理 环 保 达 标 监 理 指 对 主 体 工 程 的 施 工 过 程 是 否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进 行 监 理, 如 噪 声 废 气 污 水 等 排 放 应 达 到 有 关 的 标 准 等, 施 工 是 否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和 生 态 环 境 破 坏, 是 否 符 合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等 进 行 监 理 环 保 工 程 监 理 是 指 对 为 保 护 施 工 和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而 建 设 的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 包 括 临 时 工 程 ) 进 行 监 理, 如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声 屏 障 绿 化 工 程 临 时 用 地 的 土 地 复 垦 工 程 ( 包 括 拦 渣 工 程 排 水 工 程 等 ) 等 监 理 组 织 机 构 及 工 作 制 度 改 建 项 目 设 立 环 保 总 监 ( 由 总 监 兼 任 ), 主 管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 环 监 办 ( 由 总 监 办 兼 )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各 环 监 代 表 处 ( 由 总 监 代 表 处 兼 ) 和 环 监 驻 地 办 ( 由 驻 地 办 兼 ) 具 体 承 担 监 理 任 务 现 场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由 驻 地 办 的 路 基 路 面 桥 梁 交 通 工 程 以 及 试 验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兼 任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的 工 作 制 度 主 要 包 括 : 环 境 监 理 会 议 制 度 环 境 监 理 记 录 与 报 告 制 度 人 员 培 训 制 度 函 件 来 往 制 度 环 境 监 理 奖 惩 制 度 以 及 环 境 监 理 资 料 归 档 制 度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重 点 (1) 环 保 达 标 监 理 本 项 目 环 保 达 标 监 理 的 重 点 为 路 基 工 程 路 面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等, 其 监 理 内 容 要 点 见 表 (2) 环 保 工 程 监 理 环 保 工 程 与 其 它 公 路 主 体 工 程 一 样, 实 施 质 量 进 度 和 费 用 监 理, 其 建 立 的 重 点 为 质 量 监 理 环 保 工 程 的 质 量 监 理 内 容 及 方 法 按 交 通 行 业 有 关 标 准 规 范 进 行 11-8
181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表 改 建 公 路 环 保 达 标 监 理 重 点 及 内 容 分 项 监 理 地 点 监 理 方 法 监 理 重 点 内 容 (1) 现 场 旁 站 监 督 检 查 路 基 填 筑 作 业 范 围 控 制 情 况 与 耕 地 植 被 保 护 措 施 ; 耕 地 集 中 旁 站 (2) 监 督 发 现 保 护 植 物 及 动 物 的 处 置 过 程 ; 路 段 声 路 基 工 程 现 场 监 测 (3) 现 场 抽 测 声 环 境 敏 感 路 段 的 场 界 噪 声 达 标 情 况 ; 环 境 敏 感 巡 视 路 段 (4) 检 查 临 时 水 保 措 施 的 实 施 情 况 ; (5) 巡 视 检 查 路 基 土 石 方 的 调 运 情 况 ; (6) 监 督 旱 季 洒 水 措 施 的 实 施 情 况 路 面 工 程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营 地 临 时 材 料 堆 放 场 与 敏 感 区 对 应 的 施 工 路 段 跨 河 桥 梁 路 段 全 路 段 11.4 人 员 培 训 计 划 (1) 现 场 抽 测 声 环 境 敏 感 路 段 的 场 界 噪 声 达 标 情 况 ; 旁 站 (2) 监 督 旱 季 洒 水 措 施 的 实 施 情 况 ; 现 场 监 测 (3) 检 查 石 灰 粉 煤 灰 等 路 用 粉 状 材 料 运 输 和 堆 放 的 遮 盖 措 施, 其 巡 视 混 合 料 拌 和 情 况 (1) 抽 测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的 水 质 达 标 情 况, 检 查 沉 淀 池 的 设 置 以 及 运 转 情 况 ; 旁 站 现 场 监 测 巡 视 现 场 监 测 巡 视 (2) 检 查 钻 孔 灌 注 桩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的 处 置 情 况, 孔 中 污 水 不 得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中 ; 旁 站 监 督 混 凝 土 的 灌 注 施 工, 溢 出 的 泥 浆 应 引 流 至 适 当 地 点 处 理 ; (3) 检 查 泥 浆 是 否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堆 放, 是 否 有 随 意 丢 弃 河 流 中 或 岸 边 的 现 象 (1) 审 批 租 用 的 施 工 营 地 的 选 址 及 规 模 ; (2) 检 查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是 否 合 理 ; (3) 检 查 拌 合 设 备 是 否 采 用 了 密 封 作 业 和 除 尘 设 备 ; (4) 检 查 监 督 旱 季 施 工 定 期 洒 水 情 况 ; (5) 检 查 材 料 仓 库 和 临 时 材 料 堆 放 场 的 防 止 物 料 散 漏 的 措 施 改 建 项 目 的 环 保 培 训 以 国 内 和 省 内 培 训 为 主 施 工 期 环 保 培 训 分 为 建 设 单 位 环 境 管 理 人 员 培 训 施 工 单 位 环 保 人 员 培 训 以 及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上 岗 培 训 等 三 部 分, 营 运 期 培 训 主 要 为 拟 建 公 路 管 理 单 位 环 保 专 职 人 员 培 训, 包 括 环 保 设 施 操 作 运 行 管 理 培 训 绿 化 养 护 管 理 培 训 以 及 营 运 期 危 化 品 车 辆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培 训 等 11-9
182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及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12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及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12.1 公 路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改 建 公 路 全 线 长 km, 总 投 资 万 元, 平 均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12.2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失 公 路 环 境 影 响 损 失 主 要 是 交 通 噪 声 和 汽 车 尾 气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此 外 还 有 扬 尘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以 及 人 们 穿 越 公 路 不 便 和 对 农 业 生 态 的 影 响 等 噪 声 影 响 损 失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是 多 方 面 的, 比 如 : 人 体 健 康 影 响 损 失, 房 地 产 贬 值, 社 会 矛 盾 增 加 等 (1) 人 体 健 康 损 失 噪 声 对 人 体 健 康 影 响 损 失 主 要 表 现 为 医 疗 费 用 增 加, 工 作 效 率 降 低 和 出 勤 率 降 低 据 调 查, 居 住 在 噪 声 70dB(A) 以 上 交 通 干 线 两 侧 的 人 们 约 有 91% 的 人 有 头 昏 头 痛 和 食 欲 减 退 等 症 状, 据 报 道, 长 期 生 活 在 高 分 贝 环 境 的 人 们 甚 至 会 引 起 心 脏 病 高 血 压 病 动 脉 硬 化 等 心 血 管 疾 病 (2) 社 会 与 环 境 等 方 面 的 损 失 噪 声 污 染 引 起 的 损 失 是 多 方 面 的, 除 了 上 述 的 人 体 健 康 和 房 地 产 贬 值 经 济 损 失 外, 噪 声 污 染 导 致 环 境 与 社 会 等 方 面 的 损 失 在 一 定 情 况 下 也 是 比 较 重 要 的 损 失 之 一, 比 如 : 引 起 母 鸡 产 蛋 量 减 少, 奶 牛 奶 羊 产 奶 量 下 降 影 响 附 近 学 校 学 生 的 学 习, 降 低 一 些 旅 游 景 点 的 景 观 价 值, 引 起 人 们 投 诉 事 件 的 增 多, 增 加 社 会 矛 盾 等 由 于 缺 乏 基 础 数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这 些 项 目 的 损 失 目 前 难 以 用 货 币 进 行 估 价 汽 车 尾 气 影 响 经 济 损 失 汽 车 尾 气 所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也 是 多 方 面 的, 归 纳 起 来,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对 农 作 物 生 长 影 响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对 人 体 健 康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对 公 路 两 旁 物 品 ( 包 括 建 筑 物 设 施 等 ) 粉 尘 污 染 引 起 的 经 济 损 失 其 它 12-1
183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及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改 建 公 路 造 成 的 其 它 损 失 有 人 们 穿 越 公 路 与 以 前 相 比 不 方 便, 特 别 是 农 田 被 分 割 于 公 路 两 边 时, 给 农 民 耕 种 带 来 不 方 便 拟 改 建 公 路 可 能 影 响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比 如 : 本 来 在 公 路 通 过 区 有 较 稳 定 的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可 能 因 为 公 路 的 兴 建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影 响 其 系 统 物 流 和 能 流 的 迁 移 公 路 建 设 的 影 响 是 多 方 面 的, 很 多 方 面 的 影 响 目 前 难 以 货 币 化 这 些 环 境 影 响 通 过 采 用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是 可 以 减 少 甚 至 消 除 的, 在 拟 改 建 公 路 建 设 运 营 过 程 中 采 取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是 完 全 必 要 的 拟 改 建 公 路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投 资 意 向 情 况 见 表 表 改 建 公 路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投 资 意 向 情 况 时 段 措 施 环 境 目 的 投 资 意 向 环 保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制 定 并 保 证 项 目 建 设 的 基 本 环 保 要 求 纳 入 工 程 概 算 文 物 普 查 保 护 沿 线 文 物 纳 入 工 程 概 算 施 工 地 质 普 查 保 护 沿 线 矿 产 资 源 的 合 理 利 用 纳 入 工 程 概 算 前 期 占 地 与 补 偿 减 缓 对 沿 线 农 用 经 济 的 影 响 纳 入 工 程 概 算 拆 迁 与 安 置 减 缓 对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纳 入 工 程 概 算 噪 声 防 护 降 低 沿 线 敏 感 点 噪 声 影 响 环 保 投 资 绿 化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防 治 沿 线 水 土 流 失 纳 入 工 程 概 算 施 工 期 路 堤 等 水 土 保 持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纳 入 工 程 概 算 施 工 场 地 粉 尘 防 治 防 治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环 保 投 资 临 时 用 地 恢 复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环 保 投 资 施 工 环 境 监 理 监 督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环 保 投 资 环 境 管 理 检 查 沿 线 环 保 措 施 执 行 情 况 环 保 投 资 运 营 期 环 保 人 员 培 训 提 高 工 作 人 员 业 务 水 平 环 保 投 资 环 境 监 测 加 强 对 主 要 污 染 环 节 的 监 督 和 控 制 环 保 投 资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环 保 投 资 是 指 改 建 公 路 沿 线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全 部 落 实 所 必 须 的 但 未 纳 入 工 程 概 算 的 部 分, 经 估 算, 改 建 公 路 环 保 投 资 为 万 元, 占 其 总 投 资 的 2.58% 改 建 公 路 环 保 投 资 情 况 见 表
184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及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表 改 建 公 路 新 增 环 保 投 资 情 况 估 算 环 保 金 额 措 施 内 容 数 量 项 目 ( 万 元 ) 备 注 噪 声 施 工 期 4 防 治 运 营 期 ( 隔 声 窗 等 防 噪 措 施 ) 地 表 水 环 施 工 期 废 水 收 集 3 境 保 护 措 桥 面 防 撞 栏 加 固 限 速 警 示 标 志 1 座 25 施 桥 面 径 流 导 排 收 集 系 统 1 座 35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施 工 期 洒 水 车 - 0 由 承 包 商 自 备 扰 动 区 域 生 态 恢 复 临 时 边 沟 临 时 排 水 沟 防 护 墙 沉 生 态 环 境 淀 池 等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全 线 20 保 护 措 施 雨 季 水 土 流 失 防 护 材 料, 塑 料 薄 膜 草 包 等 - 20 挡 土 墙 草 皮 桨 砌 片 石 等 防 护 工 程 全 线 0 纳 入 工 程 总 投 资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购 置 应 急 救 援 设 施 - 15 文 物 保 护 勘 察 和 报 告 编 制 全 线 0 已 经 计 入 工 程 总 投 资 环 境 管 理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实 施 1 年 3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1 年 20 环 境 监 测 施 工 期 监 测 实 施 1 年 3 营 运 期 监 测 计 划 实 施 - 3 总 计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改 建 公 路 沿 线 施 工 和 运 营 会 对 沿 线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干 扰, 但 采 取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这 些 干 扰 可 以 得 以 减 轻 或 消 除, 主 要 的 措 施 包 括 在 沿 线 噪 声 超 标 严 重 的 路 段 设 置 声 屏 障 沿 线 绿 化 等, 这 些 措 施 落 实 所 需 的 投 资 在 拟 改 建 公 路 总 投 资 中 的 比 例 较 小, 但 产 生 的 环 境 社 会 效 益 却 是 很 大 的, 因 此,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是 完 全 必 要 的, 也 是 合 理 的 拟 改 建 公 路 环 境 社 会 效 益 定 性 分 析 情 况 见 表
185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及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表 改 建 公 路 环 境 社 会 效 益 定 性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综 合 效 益 防 止 噪 声 影 响 居 民 防 止 地 表 水 受 到 污 染 施 工 期 环 保 防 止 环 境 空 气 受 到 污 染 措 施 维 护 现 有 道 路 农 田 灌 溉 系 统 的 畅 通 防 止 植 物 动 物 遭 受 影 响 美 化 公 路 沿 线 景 观 绿 化 和 临 时 减 缓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用 地 恢 复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噪 声 控 制 工 减 轻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敏 感 点 的 影 程 响 防 止 沿 线 河 流 污 染, 维 护 其 原 有 水 处 理 措 施 水 体 功 能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督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监 理 保 护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节 能 效 益 分 析 减 缓 对 沿 线 居 民 正 常 的 使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到 生 活 生 产 环 境 的 影 响 最 低 保 护 耕 地 植 被 等 生 态 为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更 加 环 境 便 利 方 便 沿 线 居 民 生 产 生 完 善 农 业 设 施, 提 高 活 沿 线 土 地 的 生 产 率 改 善 区 域 景 观, 提 升 旅 提 高 整 体 经 济 流 量 游 价 值 加 快 交 通 运 输 能 力 维 护 生 态 环 境, 增 强 地 优 化 地 方 产 业 格 局 方 经 济 实 力 维 护 沿 线 居 民 的 生 活 环 境 维 护 沿 线 居 民 生 产 生 活 质 量 保 护 水 资 源 维 护 沿 线 经 济 格 局, 促 进 环 境 社 会 和 经 保 护 农 业 发 展 济 协 调 发 展 公 路 建 设 项 目 的 节 能 主 要 体 现 在 车 辆 耗 油 节 约 方 面, 而 影 响 车 辆 耗 油 量 的 因 素 除 车 辆 自 身 的 技 术 性 能 外, 公 路 所 能 提 供 的 道 路 状 况 和 交 通 条 件 也 起 关 键 作 用 道 路 状 况 主 要 指 路 面 平 整 度 和 平 均 纵 坡, 交 通 条 件 是 指 行 车 速 度 及 道 路 的 拥 挤 状 况 拟 改 建 公 路 建 成 后, 不 仅 改 善 了 现 有 道 路 状 况 和 交 通 条 件, 而 且 缩 短 了 行 车 的 里 程, 节 约 了 车 辆 的 耗 油, 具 有 明 显 的 节 能 效 益 12-4
186 公 众 参 与 13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重 要 部 分, 是 建 设 单 位 同 公 众 之 间 的 一 种 双 向 交 流 方 式, 其 目 的 就 是 让 群 众 了 解 改 建 项 目 的 类 型 规 模 建 设 地 点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污 染 物 排 放 状 况 和 拟 采 取 的 治 理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充 分 表 达 自 己 的 建 议 意 见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要 求, 并 将 这 些 意 见 和 建 议 逐 步 落 实 到 具 体 的 评 价 工 作 中, 确 保 改 建 项 目 生 产 的 清 洁 先 进 性 和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可 行 性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使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能 被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公 众 所 了 解, 通 过 各 种 形 式 的 社 会 调 查, 了 解 和 反 馈 项 目 影 响 区 域 各 界 人 士 对 本 项 目 的 意 见 要 求 和 看 法, 以 便 在 环 评 中 反 映 公 众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从 而 切 实 保 护 受 影 响 居 民 的 利 益, 同 时 也 为 建 设 单 位 的 设 计 施 工 提 供 参 考 意 见, 减 缓 公 路 建 设 对 沿 线 居 民 的 影 响, 使 公 路 建 设 与 维 护 群 众 利 益 相 协 调 ; 使 项 目 的 线 路 路 由 更 完 善 和 合 理, 制 定 的 环 保 措 施 更 能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和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的 要 求, 从 而 更 大 限 度 地 发 挥 改 建 项 目 的 综 合 和 长 远 效 益, 促 进 改 建 项 目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13.1 调 查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目 的 是 为 了 正 确 反 映 公 众 对 工 程 建 设 所 关 心 的 问 题 和 要 求, 听 取 公 众 意 见, 收 集 合 理 化 建 议, 使 工 程 在 规 划 设 计 环 保 措 施 工 程 施 工 和 建 成 后 的 运 行 管 理 等 方 面 能 够 更 为 完 善 和 合 理, 从 而 减 轻 工 程 建 设 可 能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不 良 影 响 改 建 公 路 的 建 设 对 于 完 善 区 域 路 网 结 构 改 善 交 通 现 状 推 动 沿 线 经 济 的 发 展 优 化 调 整 沿 线 产 业 结 构 等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另 一 方 面 公 路 工 程 这 类 大 型 项 目 将 对 沿 线 群 众 产 生 各 种 影 响, 如 施 工 期 道 路 堵 塞 施 工 噪 声 施 工 扬 尘 等 问 题, 营 运 期 的 交 通 噪 声 等 问 题 为 切 实 保 护 受 影 响 居 民 的 利 益, 同 时 也 为 建 设 单 位 的 设 计 施 工 提 供 参 考 意 见, 减 缓 公 路 建 设 对 沿 线 居 民 的 影 响, 使 公 路 建 设 与 维 护 群 众 利 益 相 协 调,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环 评 单 位 进 行 了 多 种 形 式 的 调 查 和 征 询 意 见 工 作 2012 年 5 月 8 日, 山 东 省 环 保 厅 发 布 了 鲁 环 评 函 138 号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省 厅 上 述 通 知 的 指 导 意 见 规 范 了 本 次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详 见 表
187 公 众 参 与 表 公 众 参 与 流 程 与 鲁 环 评 函 138 号 符 合 性 分 析 分 类 鲁 环 评 函 138 号 内 容 改 建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实 施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主 体 应 按 照 相 关 法 规 政 主 体 策 要 求, 公 开 公 正 客 观 规 范 地 开 展 工 作 调 查 按 照 办 法 要 求 制 定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方 案, 并 征 得 方 案 项 目 所 在 县 级 环 保 部 门 同 意 后 实 施 做 到 公 众 调 查 表 发 放 的 代 表 性 和 覆 盖 性, 对 于 搬 迁 范 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所 有 住 户 或 单 位 逐 个 调 查 调 查 对 于 环 评 范 围 内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的 公 众, 按 照 不 少 于 范 围 当 地 常 住 人 口 的 10% 进 行 调 查 被 征 求 意 见 的 对 象 必 须 包 括 可 能 受 到 项 目 影 响 的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代 表 按 规 定 在 项 目 所 在 地 主 要 媒 体 发 布 公 告, 应 在 评 价 信 息 范 围 内 所 有 村 委 会 公 告 栏 张 贴 信 息 公 告, 公 告 时 间 公 告 不 少 于 10 天 省 环 保 厅 审 批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有 建 设 单 位 所 在 地 县 调 查 意 级 环 保 部 门 对 其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问 卷 真 实 性 进 行 核 见 核 查 查, 并 提 供 检 查 证 明 文 件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由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完 成, 工 作 过 程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规 和 政 策 符 合 进 行, 保 证 了 公 平 公 证 客 观 和 规 范 已 按 要 求 制 订 了 公 众 意 见 方 案, 并 征 得 符 合 辖 区 环 保 局 同 意 本 次 调 查 对 象 涵 盖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常 驻 居 符 合 民, 拆 迁 住 户 逐 个 征 求 意 见 项 目 选 取 评 价 范 围 内 受 影 响 公 众 的 常 住 人 口 的 10% 进 行 调 查 符 合 本 次 调 查 对 象 涵 盖 沿 线 镇 政 府 村 委 会 等 等 组 织 及 群 众 代 表 符 合 在 莒 南 县 政 府 网 站 和 村 委 公 告 栏 进 行 了 2 次 公 示 符 合 辖 区 环 保 局 出 具 证 明 文 件 符 合 改 建 工 程 沿 线 受 影 响 户 数 582 户, 本 次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100 份, 调 查 比 率 占 17.2%, 符 合 鲁 环 评 函 138 号 13.2 信 息 公 开 及 实 施 程 序 2016 年 1 月 5 日 和 2016 年 1 月 29 日, 按 照 国 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要 求, 进 行 了 两 次 信 息 公 开, 以 便 广 泛 征 询 沿 线 群 众 单 位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的 环 保 意 见 1 第 一 次 信 息 公 示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要 求, 莒 南 县 公 路 局 于 2016 年 1 月 5 日 ~18 日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敏 感 点 张 贴 了 公 告, 并 在 莒 南 县 人 民 政 府 网 站 发 布 2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示 根 据 暂 行 办 法 第 九 条, 建 设 单 位 或 其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在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过 程 中, 应 当 在 报 送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前, 向 公 众 公 示 有 关 环 境 信 息 第 二 次 环 境 信 息 公 示 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 ~2 月 18 日 采 取 了 张 贴 公 告, 并 在 莒 南 县 人 民 政 府 网 站 发 布 本 次 环 境 信 息 公 示 向 公 众 介 绍 了 改 建 项 目 的 概 况, 包 括 建 设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拟 采 取 的 改 善 措 施 预 期 治 理 效 果, 以 及 查 阅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的 13-2
188 公 众 参 与 方 法 与 期 限 等 第 一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照 片 见 图 , 公 示 张 贴 照 片 见 图 图 第 一 二 次 公 示 网 站 截 图 13-3
189 公 众 参 与 官 西 坡 村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东 村 13.3 调 查 方 式 及 内 容 图 公 示 张 贴 照 片 为 充 分 了 解 沿 途 公 众 的 意 见, 切 实 保 护 受 影 响 人 群 的 利 益, 采 用 多 种 公 众 参 与 的 方 式, 包 括 问 卷 调 查 现 场 咨 询 和 媒 体 公 示 等 方 式 在 问 卷 调 查 中, 调 查 组 人 员 首 先 向 被 调 查 对 象 认 真 详 细 地 介 绍 改 建 工 程 的 基 本 情 况, 包 括 工 程 规 模 路 线 走 向 以 及 对 当 地 可 能 带 来 的 有 利 影 响 和 不 利 影 响 等, 再 由 被 调 查 人 自 愿 填 写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发 表 个 人 看 法, 并 由 调 查 人 记 录 备 案, 最 后 通 过 整 理 汇 总 进 行 分 析 调 查 内 容 包 括 : 1 被 调 查 对 象 对 改 建 工 程 所 持 的 态 度 ; 2 被 调 查 对 象 对 改 建 工 程 路 线 走 向, 设 计 的 具 体 要 求 和 意 见 等 ; 3 沿 线 群 众 对 改 建 公 路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对 环 境 的 表 观 影 响 的 识 别 态 度 以 及 希 望 采 13-4
190 公 众 参 与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 4 沿 线 群 众 对 拟 改 建 公 路 建 设 征 地 及 拆 迁 房 屋 的 赔 偿 态 度 及 要 求 ; 5 改 建 公 路 是 否 有 利 于 本 地 区 经 济 的 发 展, 是 否 有 利 于 提 高 本 地 人 民 的 生 活 质 量 13.4 调 查 范 围 及 对 象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和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调 查 了 拟 建 公 路 沿 线 村 庄 居 民, 征 询 他 们 的 意 见, 并 在 项 目 沿 线 广 泛 地 开 展 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调 查 对 象 为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受 影 响 的 群 众, 涉 及 工 程 拆 迁 的 村 庄 (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环 保 拆 迁 ), 均 出 具 了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 具 体 见 附 件 ) 为 更 好 了 解 改 建 公 路 沿 线 的 居 民 特 别 是 受 影 响 居 民 对 该 项 目 基 本 态 度 和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对 沿 线 受 影 响 居 民 进 行 了 随 机 抽 样 调 查, 发 放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形 式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民 意 调 查 的 范 围 主 要 是 选 择 与 本 工 程 直 接 相 关 的 部 分 乡 ( 镇 ) 行 政 村 单 位 的 代 表 和 可 能 受 到 征 地 拆 迁 影 响 的 部 分 村 民, 以 了 解 各 方 面 各 层 次 民 众 对 该 项 目 的 意 见 和 要 求, 其 中 对 于 可 能 搬 迁 的 村 民,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到 户, 均 调 查 了 他 们 是 否 支 持 搬 迁 与 项 目 建 设 ( 具 体 见 报 告 书 附 件 ) 共 发 放 问 卷 100 份, 回 收 100 份, 回 收 率 100% 13.5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公 众 的 基 本 情 况 本 次 参 与 调 查 的 公 众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表 被 调 查 公 众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人 数 占 有 效 问 卷 人 数 的 百 分 比 (%) 20 岁 以 下 2 2 年 龄 岁 岁 岁 以 上 初 中 以 下 文 化 程 度 高 中 或 中 专 大 专 或 本 科 5 5 本 科 以 上
191 公 众 参 与 路 中 心 线 200 米 范 围 内 的 居 民 住 址 路 中 心 线 200 外 范 围 内 的 居 民 2 2 搬 迁 居 民 0 0 受 噪 声 影 响 的 居 民 0 0 工 人 农 民 职 业 教 师 或 机 关 工 作 者 0 0 企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0 0 学 生 0 0 其 它 调 查 结 果 汇 总 对 沿 线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进 行 随 机 抽 样 调 查, 共 发 放 调 查 问 卷 100 份, 全 部 有 效 回 收, 改 建 公 路 沿 线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汇 总 见 表 序 号 表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统 计 表 占 有 效 调 查 内 容 选 项 人 数 问 卷 比 例 (%) A 很 了 解 5 5 B 基 本 了 解 C 都 不 了 解 您 对 本 公 路 建 设 的 前 期 工 作 有 何 认 识? 2 3 您 是 否 了 解 公 路 扩 建 征 地 拆 房 补 偿 和 再 安 置 政 策? 扩 建 该 公 路 占 有 部 分 田 地 拆 迁 一 些 水 泥 坪, 您 有 无 意 见? 4 您 是 否 愿 意 服 从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5 6 对 于 本 公 路 征 用 土 地, 您 认 为 选 择 哪 种 方 式 较 适 宜? 本 公 路 施 工 期 间, 您 最 关 心 的 问 题 是 什 么? ( 可 多 选 ) A 很 了 解 B 基 本 了 解 1 1 C 都 不 了 解 0 0 A 没 有 B 有 C 不 知 道 0 0 A 愿 意 B 有 条 件 服 从 C 不 愿 意 0 0 A 合 理 经 济 补 偿 B 不 能 征 地 0 0 C 异 地 置 换 0 0 A 机 械 噪 声 B 施 工 扬 尘 C 施 工 期 安 全 问 题 1 1 D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192 公 众 参 与 7 您 认 为 项 目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的 程 度? 8 您 认 为 项 目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的 程 度? 9 您 认 为 项 目 对 声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的 程 度? 10 您 认 为 项 目 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的 程 度? 本 公 路 通 车 后, 您 认 为 下 列 哪 些 方 面 对 线 路 周 围 居 民 的 生 活 影 响 最 大?( 可 多 选 ) 对 于 本 公 路 带 来 的 噪 声 影 响, 您 希 望 采 取 以 下 哪 种 措 施 予 以 缓 解? 13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是 否 有 建 设 的 必 要? 14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采 用 配 套 环 保 设 施, 使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减 至 最 小 水 平 如 果 以 上 措 施 得 到 落 实,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15 综 合 利 弊, 您 是 否 赞 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E 施 工 车 辆 造 成 道 路 拥 挤 0 0 F 外 来 施 工 人 员 增 加 1 1 G 增 加 工 作 机 会 2 2 H 其 他 0 0 A 影 响 轻 微 B 影 响 一 般 C 影 响 严 重 1 1 D 不 影 响 0 0 A 影 响 轻 微 B 影 响 一 般 C 影 响 严 重 1 1 D 不 影 响 0 0 A 影 响 轻 微 B 影 响 一 般 C 影 响 严 重 1 1 D 不 影 响 0 0 A 影 响 轻 微 B 影 响 一 般 C 影 响 严 重 1 1 D 不 影 响 0 0 A 汽 车 噪 声 B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C 占 地 后 农 业 收 入 下 降 1 1 D 公 路 阻 隔, 生 活 不 便 2 2 E 生 态 环 境 恶 化 1 1 A 搬 迁 7 7 B 建 声 屏 障 C 房 屋 安 装 隔 声 窗 4 4 D 绿 化 0 0 E 其 它 0 0 A 有 必 要 B 不 必 要 0 0 C 弃 权 0 0 A 可 以 B 不 可 以 0 0 C 弃 权 0 0 A 赞 成 B 不 赞 成 0 0 C 弃 权 是 否 还 有 其 他 要 求 与 意 见 (1)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知 道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人 占 89%, 不 了 解 的 人 占 11%; 13-7
193 公 众 参 与 (2) 关 于 该 项 目 公 路 扩 建 征 地 拆 房 补 偿 和 再 安 置 政 策, 了 解 的 人 占 100%; (3) 关 于 该 项 目 占 有 部 分 田 地 拆 迁 一 些 水 泥 坪,85% 的 人 表 示 没 有 意 见,15% 的 人 表 示 有 意 见 ; (4)85%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愿 意 服 从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15%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有 条 件 服 从 ; (5)100%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认 为 本 公 路 征 用 土 地 应 进 行 合 理 经 济 补 偿 ; (6) 关 于 该 项 目 公 路 施 工 期 间, 被 调 查 公 众 40% 最 关 心 机 械 噪 声,58% 最 关 心 施 工 扬 尘,1% 最 关 心 施 工 期 安 全 问 题,1% 最 关 心 外 来 施 工 人 员 增 加,2% 最 关 心 增 加 工 作 机 会 ; (7) 关 于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状 况, 被 调 查 公 众 23% 认 为 影 响 轻 微,76% 认 为 影 响 一 般,1% 认 为 影 响 严 重 ; (8) 关 于 该 项 目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状 况, 被 调 查 公 众 20% 认 为 影 响 轻 微,79% 认 为 影 响 一 般,1% 认 为 影 响 严 重 ; (9) 关 于 该 项 目 对 声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状 况, 被 调 查 公 众 21% 认 为 影 响 轻 微,78% 认 为 影 响 一 般,1% 认 为 影 响 严 重 ; (10) 关 于 该 项 目 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状 况, 被 调 查 公 众 29% 认 为 影 响 轻 微,70% 认 为 影 响 一 般,1% 认 为 影 响 严 重 ; (11) 关 于 该 项 目 本 公 路 通 车 后, 哪 些 方 面 对 线 路 周 围 居 民 的 生 活 影 响 最 大, 被 调 查 公 众 30% 担 心 汽 车 噪 声,69% 担 心 汽 车 尾 气 污 染,1% 担 心 占 地 后 农 业 收 入 下 降,2% 担 心 公 路 阻 隔, 生 活 不 便 ;1% 担 心 生 态 环 境 恶 化 (12)7%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认 为 应 采 取 搬 迁,89%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认 为 应 采 取 建 声 屏 障 以 缓 解 噪 声 影 响,4% 的 认 为 应 安 装 隔 声 窗 ; (13)100%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认 为 本 项 目 有 必 要 建 设 ; (14) 关 于 本 项 目 配 套 环 保 设 施,100%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认 为 措 施 得 到 落 实 后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 (15) 综 合 利 弊,100% 的 被 调 查 公 众 赞 成 该 公 路 的 建 设 总 之, 被 调 查 者 均 拥 护 该 公 路 建 设, 认 为 该 公 路 的 修 建 有 利 于 当 地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和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提 高 ; 大 多 数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公 路 建 设 对 自 己 影 响 较 大 的 环 境 因 素 主 要 是 噪 13-8
194 公 众 参 与 声 和 安 全 问 题, 提 出 以 设 置 声 屏 障 房 屋 安 装 隔 声 门 窗 等 措 施 来 减 轻 影 响, 保 证 村 民 出 行 安 全 公 众 主 要 意 见 根 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情 况, 本 项 目 沿 线 民 众 主 要 关 注 的 问 题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噪 声 问 题 相 当 一 部 分 公 众 认 为 目 前 道 路 噪 声 已 经 对 其 生 活 造 成 了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改 建 公 路 运 营 后, 希 望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减 小 交 通 噪 声 对 沿 线 居 民 的 影 响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要 有 明 显 的 降 噪 效 果 (2) 施 工 期 有 关 问 题 施 工 繁 忙 时 段 的 安 排 尽 量 避 免 与 农 忙 时 间 冲 突, 如 无 法 避 免, 则 应 采 取 相 应 的 车 辆 和 人 员 管 理 措 施, 保 证 公 路 施 工 不 能 影 响 农 民 的 收 获 ; 施 工 单 位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管 理, 防 止 破 坏 农 作 物 的 现 象 发 生 ; 施 工 期 要 合 理 设 置 施 工 廊 道, 保 证 村 民 出 行 和 学 生 上 学 出 行 安 全 公 众 主 要 意 见 的 解 决 办 法 (1) 拆 迁 补 偿 措 施 本 项 目 需 要 占 用 的 农 田 树 木 和 水 泥 坪, 拆 迁 补 偿 费 标 准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实 施 征 地 片 区 综 合 地 价 标 准 的 通 知 ( 鲁 政 办 发 [2009]20 号 ) 分 片 区 计 取 ; 地 上 附 着 物 补 偿 标 准 按 照 济 宁 市 征 地 地 面 附 着 物 和 青 苗 补 偿 标 准 ( 鲁 价 费 发 [2008]178 号 ) 标 准 执 行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保 证 受 项 目 影 响 人 口 的 生 活 环 境 生 活 标 准 收 入 水 平 及 生 产 能 力 有 所 提 高, 或 至 少 恢 复 到 未 受 本 项 目 实 施 影 响 以 前 的 水 平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项 目 占 用 的 耕 地 已 制 定 占 补 平 衡 方 案, 补 偿 费 用 严 格 按 照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实 施 征 地 片 区 综 合 地 价 标 准 的 通 知 ( 鲁 政 办 发 资 [2008]49 号 ) 的 规 定 执 行 ; 临 时 占 地 以 租 借 方 式 取 得 使 用 权, 按 当 年 市 场 价 格 给 予 土 地 所 有 者 适 当 的 经 济 补 偿 ; 补 偿 费 用 由 当 地 政 府 管 理 和 监 督 使 用, 专 款 专 用, 全 部 用 于 耕 地 改 良 改 造 或 新 垦, 能 有 效 保 证 被 征 地 农 民 的 合 法 权 益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及 各 村 民 委 员 会 应 当 把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费 标 准 补 偿 办 法 等 社 会 公 开 在 征 地 拆 迁 工 作 之 前 应 举 行 广 泛 的 群 众 听 证 会, 让 征 地 拆 迁 户 深 入 了 解 有 关 征 地 拆 迁 和 13-9
195 公 众 参 与 安 置 补 偿 政 策, 把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费 标 准 补 偿 办 法 等 向 被 征 用 土 地 者 公 开 政 府 应 严 格 按 照 公 路 建 设 征 地 拆 迁 补 偿 政 策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等 制 定 征 地 拆 迁 措 施, 严 格 实 施 跟 踪 检 查 征 地 过 程 中 各 环 节 的 工 作, 及 时 落 实 补 偿 资 金 (2) 噪 声 针 对 现 有 道 路 已 经 对 部 分 居 民 生 活 造 成 影 响 的 情 况, 拟 改 建 工 程 应 考 虑 加 强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减 小 噪 声 影 响, 避 免 公 路 噪 声 在 公 众 中 激 发 新 的 矛 盾 根 据 环 评 单 位 踏 勘 现 场 的 资 料, 拟 建 项 目 沿 线 临 街 分 布 部 分 居 民 住 宅, 声 屏 障 将 对 其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 研 究 表 明, 绿 化 林 绿 化 带 对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的 降 噪 效 果 较 差 根 据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和 相 关 项 目 经 验, 环 评 提 出 应 首 先 考 虑 通 过 对 超 标 的 住 户 采 取 安 装 隔 声 门 窗 的 方 式 来 降 低 道 路 交 通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工 程 应 预 留 相 应 的 资 金, 并 从 经 济 合 理 性 技 术 可 行 性 安 装 标 准 效 果 等 多 方 面 进 一 步 提 出 和 论 证 具 体 的 隔 声 门 窗 安 装 方 案 (3) 施 工 期 有 关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应 将 农 民 反 映 的 问 题 纳 入 到 与 施 工 单 位 签 订 的 合 同 中, 将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管 理, 保 护 周 围 环 境 等 责 任 落 实 到 施 工 单 位 ; 施 工 材 料 堆 场 远 离 农 田, 对 运 输 筑 路 材 料 的 车 辆 必 须 采 取 隔 板 或 覆 盖 的 措 施, 减 小 渣 土 扬 尘 对 农 田 的 污 染 ; 注 重 对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农 田 的 保 护, 防 止 人 为 破 坏,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教 育 ; 其 它 水 大 气 污 染 的 问 题 可 参 见 各 环 境 影 响 专 章 中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3.6 政 府 及 相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调 查 本 次 调 查 中 共 对 县 人 民 政 府 规 划 局 环 保 局 镇 政 府 等 部 门 进 行 走 访 调 查, 通 过 对 这 些 职 能 部 门 的 征 询 可 知, 均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有 利 于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主 要 意 见 归 纳 如 下 : (1) 县 人 民 政 府 十 分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并 希 望 项 目 早 日 建 成 为 地 方 经 济 服 务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一 大 契 机 同 时 也 提 出 希 望 公 路 建 设 能 保 证 沿 线 群 众 的 切 身 利 益, 依 法 办 理 征 地 手 续, 合 理 发 放 补 偿 款 (2) 表 示 积 极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希 望 本 项 目 及 早 建 成 通 车, 服 务 当 地 经 济 建 设 (3) 为 保 障 改 建 工 程 的 建 设, 希 望 建 设 单 位 与 施 工 单 位 要 落 实 好 环 评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三 同 时 制 度, 做 好 施 工 与 运 营 期 间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支 持 该 项 目 建 设 13-10
196 公 众 参 与 (4) 该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县 交 通 规 划,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极 大 的 改 善 行 车 条 件, 是 提 高 道 路 通 行 能 力, 加 快 构 建 综 合 运 输 体 系, 充 分 发 挥 综 合 运 输 体 系 整 体 优 势, 促 进 区 域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等 具 有 重 要 作 用 13-11
197 公 众 参 与 附 件 1: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第 一 次 公 众 参 与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由 山 东 省 环 科 院 承 担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现 进 行 信 息 公 示,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一 项 目 概 况 1 起 \ 止 点 本 项 目 起 点 (K ) 位 于 汀 水 河 西 岸 莒 南 县 与 莒 县 交 界 处, 路 线 一 直 沿 旧 路 布 设, 经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村 官 西 坡 村 青 松 岭 村 西 夹 古 哨 村, 终 点 位 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与 莒 南 县 交 界 处 的 河 东 区 永 盛 肉 联 厂 处, 与 拟 建 的 G206 威 汕 线 莒 南 官 西 坡 至 河 东 刘 店 子 段 顺 接, 路 线 全 长 6.127km 2 主 要 控 制 点 公 路 : 旧 路 G206 威 汕 线 汀 水 大 街 汀 大 路 良 沂 路 ; 乡 镇 : 石 莲 子 镇 ; 村 庄 :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村 官 西 坡 村 青 松 岭 村 西 夹 古 哨 村 ;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 莒 南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图 ; 其 它 : 加 油 站 华 兴 建 安 公 司 液 化 气 站 3 建 设 规 模 本 项 目 路 线 全 长 6.127km, 征 用 土 地 亩, 土 石 方 数 量 为 km3, 防 护 排 水 数 量 为 km3 共 设 小 桥 1 座, 长 25m, 涵 洞 3 道, 设 置 平 面 交 叉 7 处 4 项 目 投 资 及 建 设 时 间 本 项 目 投 资 算 总 金 额 为 1.25 亿 元 其 中 建 安 费 0.94 亿 元, 平 均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计 划 2016 年 6 月 开 工 建 设, 拟 于 2016 年 底 建 成 通 车, 工 期 为 6 个 月 二 建 设 单 位 环 评 单 位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及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有 关 要 求, 拟 建 项 目 需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目 前 莒 南 县 城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已 委 托 编 制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文 件 要 求, 现 广 泛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公 众 如 有 任 何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意 见 或 建 议, 可 通 过 以 下 方 式 和 我 们 联 系 : 建 设 单 位 : 莒 南 县 城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杨 继 国 电 话 : 评 价 单 位 : 联 系 人 : 孙 茜 电 话 : [email protected] 13-12
198 公 众 参 与 附 件 2: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示 一 项 目 概 况 1 起 \ 止 点 本 项 目 起 点 (K ) 位 于 汀 水 河 西 岸 莒 南 县 与 莒 县 交 界 处, 路 线 一 直 沿 旧 路 布 设, 经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村 官 西 坡 村 青 松 岭 村 西 夹 古 哨 村, 终 点 位 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与 莒 南 县 交 界 处 的 河 东 区 永 盛 肉 联 厂 处, 在 K 处 与 拟 建 的 G206 威 汕 线 莒 南 官 西 坡 至 河 东 刘 店 子 段 顺 接, 路 线 全 长 km 2 主 要 控 制 点 公 路 : 旧 路 G206 威 汕 线 汀 水 大 街 汀 大 路 良 沂 路 ; 乡 镇 : 石 莲 子 镇 ; 村 庄 :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村 官 西 坡 村 青 松 岭 村 西 夹 古 哨 村 ;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 莒 南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图 ; 其 它 : 加 油 站 华 兴 建 安 公 司 液 化 气 站 3 建 设 规 模 本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路 线 建 设 里 程 km; 本 项 目 土 石 方 数 量 为 km 3, 防 护 排 水 数 量 为 km 3 共 设 小 桥 1 座, 长 25m, 涵 洞 6 道, 设 置 平 面 交 叉 7 处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hm 2, 永 久 占 地 hm 2, 其 中 新 增 用 地 hm 2, 临 时 占 地 3.03 hm 2 4 项 目 投 资 及 建 设 时 间 拟 建 项 目 推 荐 方 案 投 资 估 算 总 金 额 为 万 元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工 期 6 个 月, 计 划 于 2016 年 6 月 开 工,2016 年 12 月 完 成 二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及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在 施 工 期, 工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集 中 于 施 工 准 备 和 路 基 工 程 中 土 石 方 开 挖 引 发 的 水 土 流 失 植 被 破 坏 其 次 为 施 工 噪 声 扬 尘 废 水 和 生 活 垃 圾 排 放 对 局 部 环 境 形 成 短 期 影 响 防 治 对 策 :(1) 依 拖 沥 青 混 凝 土 搅 拌 应 远 离 空 气 敏 感 点 ( 300 米 ) 依 拖 的 沥 青 熬 炼 建 议 采 用 设 有 除 尘 设 备 的 封 闭 式 厂 拌 工 艺, 采 用 无 热 源 式 高 温 容 器 运 输 至 铺 浇 工 地, 应 避 免 下 风 向 正 对 着 敏 感 点 (2) 材 料 堆 场 也 要 远 离 空 气 敏 感 点, 应 有 蓬 布 遮 盖 对 于 扬 土 较 大 的 路 面 和 建 筑 场 地 做 到 勤 奋 洒 水, 尤 其 是 久 旱 无 雨 的 季 节, 对 于 敏 感 区 域 要 定 时 进 行 洒 水 (3) 运 送 土 方 水 泥 石 灰 等 要 袋 装 或 用 封 闭 式 车 辆, 禁 止 超 载, 运 输 车 辆 盖 蓬 布, 运 送 土 方 时 应 适 量 洒 水, 以 减 少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扬 尘 量 (4) 灰 土 拌 合 点 应 远 离 学 校 居 民 区 等 空 气 敏 感 点 施 工 人 员 应 配 备 口 罩 风 镜 等 防 护 用 具 在 采 取 上 述 防 治 措 施 后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废 气 对 周 边 居 民 影 响 很 小 三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是 多 方 面 的 长 期 的, 以 噪 声 影 响 为 主 13-13
199 公 众 参 与 1 噪 声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汽 车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最 为 显 著, 由 于 公 路 的 开 通, 在 汽 车 驶 过 时 段 原 有 声 环 境 有 了 大 的 变 化 防 治 措 施 :(1) 低 噪 音 路 面 ;(2) 对 于 新 建 住 宅, 可 通 过 合 理 的 房 屋 布 局 和 围 护 结 构 隔 声 设 计 来 降 低 公 路 交 通 噪 声 的 影 响 但 对 已 有 房 屋, 能 够 采 取 的 降 噪 措 施 只 有 对 窗 户 和 门 进 行 改 造 : 在 降 噪 要 求 不 高 情 况 下, 可 采 用 双 层 普 通 窗 和 双 层 普 通 门 代 替 普 通 单 层 门 窗 ; 在 降 噪 要 求 较 高 情 况 下, 只 能 采 用 隔 声 窗 和 隔 声 门 隔 声 窗 不 可 开 启, 因 此 必 须 考 虑 到 房 屋 通 风 问 题, 可 设 计 带 强 制 通 风 装 置 的 隔 声 窗 2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 拟 建 公 路 路 面 集 水 面 积 十 分 有 限, 在 雨 季 产 生 的 路 面 径 流 量 也 不 大 ; 加 之, 拟 建 公 路 路 基 两 侧 均 设 置 有 截 水 沟 边 沟 和 排 水 沟 等, 它 们 与 当 地 农 灌 沟 渠 相 连 接, 同 时, 各 跨 河 桥 梁 两 侧 建 有 导 流 槽, 将 桥 面 径 流 引 入 桥 梁 两 端 的 路 基 排 水 沟 内, 不 直 接 排 入 跨 越 河 流 中 3 废 气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对 线 路 两 侧 局 部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将 产 生 不 利 的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制 定 的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标 准, 禁 止 尾 气 超 标 车 辆 上 路 ; 加 强 道 路 管 理 及 路 面 养 护, 保 持 道 路 良 好 运 输 状 态, 减 少 塞 车 现 象 发 生 ; 改 善 收 费 管 理 办 法, 提 高 收 费 效 率, 减 少 车 辆 排 队 滞 留 时 间, 以 减 少 汽 车 尾 气 对 收 费 人 员 和 司 乘 人 员 健 康 的 影 响 ; 执 行 环 境 监 测 制 度, 定 期 对 公 路 沿 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进 行 监 测, 尤 其 是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的 监 测, 并 建 立 环 境 质 量 报 告 制 度, 以 便 根 据 实 际 污 染 状 况,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以 减 少 不 利 影 响 4 生 态 环 境 工 程 对 土 地 利 用 及 沿 线 农 业 生 态 的 影 响 以 及 对 自 然 保 护 区 环 境 的 影 响 生 态 影 响 减 缓 措 施 :(1) 取 土 场 防 护 措 施 : 取 土 场 在 雨 季 开 挖 时 在 其 下 游 布 设 沙 袋 和 开 挖 沉 砂 池, 以 阻 挡 和 沉 积 泥 沙 ; 取 土 完 毕 后 对 不 稳 定 边 坡 做 削 坡 处 理, 同 时 为 防 止 雨 水 的 冲 刷, 修 建 排 水 系 统 (2) 临 时 弃 土 场 防 护 措 施 : 弃 土 场 在 雨 季 开 挖 时 在 其 下 游 布 设 沙 袋 和 开 挖 沉 砂 池, 以 阻 挡 和 沉 积 泥 沙 ; 弃 土 作 业 过 程 中 配 备 喷 水 装 置, 洒 水 降 尘, 周 围 设 立 挡 板 进 行 围 护, 减 少 扬 尘 (3) 临 时 施 工 营 地 在 工 程 结 束 后 清 除 施 工 垃 圾, 平 整 土 地, 恢 复 其 原 有 功 能 (4) 在 运 输 砂 土 水 泥 等 易 产 生 扬 尘 的 建 筑 材 料 时, 运 输 车 辆 应 采 取 加 盖 蓬 布 等 措 施, 防 止 洒 落 ; 施 工 道 路 应 加 强 管 理 养 护, 保 持 路 面 平 整 ; 砂 石 土 路 应 经 常 洒 水, 防 止 运 输 扬 尘 对 沿 线 环 境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施 工 材 料 应 采 用 分 类 堆 放 的 方 式, 粉 质 材 料 堆 放 场 应 有 遮 盖 且 应 设 土 工 布 围 栏 等, 以 防 止 被 雨 水 冲 刷 造 成 污 染 和 损 失 施 工 车 辆 尽 量 依 托 现 有 村 镇 道 路, 临 时 设 施 应 进 行 整 体 部 署, 不 得 随 意 修 建 (5) 此 外 还 有 相 应 的 农 业 动 植 物 绿 化 等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四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要 点 拟 建 工 程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符 合 当 地 城 市 总 体 发 展 规 划 交 通 发 展 规 划 的 要 求 在 对 施 工 和 运 营 过 程 中 对 沿 线 生 态 环 境 声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等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保 护 和 恢 复 措 施 后 均 能 够 减 轻 或 消 除, 使 其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低 至 最 小 程 度, 因 此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分 析, 该 项 13-14
200 公 众 参 与 目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五 公 众 查 阅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公 众 认 为 必 要 时 可 以 向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查 阅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或 索 取 补 充 信 息, 公 示 时 间 为 10 天, 可 通 过 电 话 的 方 式 联 系 环 评 单 位 :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402 号 地 址 : 济 南 市 历 山 路 50 号, 邮 编 :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孙 茜 建 设 单 位 : 莒 南 县 城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人 : 杨 继 国 电 话 : 六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和 主 要 事 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 公 路 沿 线 各 企 事 业 单 位 及 沿 线 附 近 村 民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 您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持 何 种 态 度, 您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有 什 么 具 体 意 见 请 简 要 说 明 原 因 七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起 止 时 间 公 众 可 在 公 示 发 布 的 10 天 内, 向 环 评 机 构 和 建 设 单 位 提 出 宝 贵 意 见 环 评 机 构 和 建 设 单 位 的 联 系 方 式 见 本 公 示 第 4 条 13-15
201 公 众 参 与 附 件 3: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一 项 目 概 况 1 路 线 起 终 点 路 线 起 点 : 起 点 位 于 汀 水 河 西 岸 莒 南 县 与 莒 县 交 界 处,K 处 路 线 终 点 : 终 点 位 于 莒 南 县 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交 界 处, 在 K 处 与 拟 建 的 G206 威 汕 线 莒 南 官 西 坡 至 河 东 刘 店 子 段 顺 接 2 路 线 及 走 向 本 项 目 起 点 (K ) 位 于 汀 水 河 西 岸 莒 南 县 与 莒 县 交 界 处, 路 线 一 直 沿 旧 路 布 设, 经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村 官 西 坡 村 青 松 岭 村 西 夹 古 哨 村, 终 点 位 于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与 莒 南 县 交 界 处 的 河 东 区 永 盛 肉 联 厂 处, 与 拟 建 的 G206 威 汕 线 莒 南 官 西 坡 至 河 东 刘 店 子 段 顺 接, 路 线 全 长 km 3 主 要 控 制 点 公 路 : 旧 路 G206 威 汕 线 汀 水 大 街 汀 大 路 良 沂 路 ; 乡 镇 : 石 莲 子 镇 ; 村 庄 : 王 家 沟 村 汀 水 村 官 西 坡 村 青 松 岭 村 西 夹 古 哨 村 ; 沿 线 城 镇 规 划 : 莒 南 县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图 ; 其 它 : 加 油 站 华 兴 建 安 公 司 液 化 气 站 4 建 设 规 模 本 项 目 土 石 方 数 量 为 km 3, 防 护 排 水 数 量 为 km 3 共 设 小 桥 1 座, 长 25m, 涵 洞 6 道, 设 置 平 面 交 叉 7 处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和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的 要 求, 该 项 目 需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山 东 省 环 科 院 进 行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特 请 您 提 出 宝 贵 意 见, 以 便 及 时 准 确 地 将 您 的 宝 贵 意 见 反 映 到 环 评 报 告 中 去, 您 真 实 诚 恳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是 对 我 们 环 评 工 作 的 最 好 支 持! 二 调 查 内 容 填 写 说 明 : 请 在 下 列 适 合 您 的 选 项 或 符 合 您 的 意 见 的 选 项 字 母 上 划, 只 可 选 一 项 ( 一 ) 被 调 查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1 您 的 年 龄 : A 20 岁 以 下 B 20~40 岁 C 41~60 岁 D 60 岁 以 上 2 您 的 文 化 程 度 : A 初 中 以 下 B 高 中 或 中 专 C 大 专 或 本 科 D 本 科 以 上 3 您 的 职 业 : 13-16
202 公 众 参 与 A 工 人 B 农 民 C 教 师 或 机 关 工 作 者 D 企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E 学 生 F 其 它 4 您 属 于 下 列 哪 种 情 况 : A 路 中 心 线 200 米 范 围 内 的 农 村 居 民 B 路 中 心 线 200 外 范 围 内 的 农 村 C 搬 迁 居 民 D 受 噪 声 影 响 的 居 民 ( 二 )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看 法 1 您 对 本 公 路 建 设 的 前 期 工 作 有 何 认 识? A 很 了 解 B 基 本 了 解 C 都 不 了 解 2 您 是 否 了 解 公 路 扩 建 征 地 拆 房 补 偿 和 再 安 置 政 策? A 很 了 解 B 基 本 了 解 C 都 不 了 解 3 扩 建 该 公 路 占 有 部 分 田 地 拆 迁 一 些 住 房, 您 有 无 意 见? A 没 有 B 有 C 不 知 道 4 您 是 否 愿 意 服 从 征 地 拆 迁 和 重 新 安 置? A 愿 意 B 有 条 件 服 从 C 不 愿 意 5 对 于 本 公 路 征 用 土 地, 您 认 为 选 择 哪 种 方 式 较 适 宜? A 合 理 经 济 补 偿 B 不 能 征 地 C 异 地 置 换 6 本 公 路 施 工 期 间, 您 最 关 心 的 问 题 是 什 么?( 可 多 选 ) A 机 械 噪 声 B 施 工 扬 尘 C 施 工 期 安 全 问 题 D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E 施 工 车 辆 造 成 道 路 拥 挤 F 外 来 施 工 人 员 增 加 G 增 加 工 作 机 会 H 其 他 7 您 认 为 项 目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的 程 度? A 影 响 轻 微 B 影 响 一 般 C 影 响 严 重 D 不 影 响 8 您 认 为 项 目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的 程 度? A 影 响 轻 微 B 影 响 一 般 C 影 响 严 重 D 不 影 响 9 您 认 为 项 目 对 声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的 程 度? A 影 响 轻 微 B 影 响 一 般 C 影 响 严 重 D 不 影 响 10 您 认 为 项 目 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的 程 度? A 影 响 轻 微 B 影 响 一 般 C 影 响 严 重 D 不 影 响 11 本 公 路 通 车 后, 您 认 为 下 列 哪 些 方 面 对 线 路 周 围 居 民 的 生 活 影 响 最 大?( 可 多 选 ) A 汽 车 噪 声 B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C 占 地 后 农 业 收 入 下 降 D 公 路 阻 隔, 生 活 不 便 E 生 态 环 境 恶 化 12 对 于 本 公 路 带 来 的 噪 声 影 响, 您 希 望 采 取 以 下 哪 种 措 施 予 以 缓 解? A 搬 迁 B 建 声 屏 障 C 房 屋 安 装 隔 声 窗 D 绿 化 E 其 它 13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是 否 有 建 设 的 必 要? A 有 必 要 B 不 必 要 C 弃 权 14 在 工 程 建 设 中 采 用 配 套 环 保 设 施, 使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减 至 最 小 水 平 如 果 以 上 措 施 13-17
203 公 众 参 与 得 到 落 实,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A 可 以 B 不 可 以 C 弃 权 15 综 合 利 弊, 您 是 否 赞 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A 赞 成 B 不 赞 成 C 弃 权 16 是 否 还 有 其 他 要 求 与 意 见 : 13-18
204 公 众 参 与 附 件 4: 被 调 查 人 员 统 计 表 序 号 住 址 姓 名 联 系 方 式 1 杨 ** 2 汲 ** 3 杨 ** 4 杨 ** 5 杨 ** 6 王 ** 7 高 ** 8 汲 ** 9 杨 ** 10 韩 ** 11 杨 ** 12 郭 ** 13 艾 ** 14 杨 ** 15 杨 ** 16 杜 ** 17 艾 ** 18 汀 水 东 村 杨 ** 19 艾 ** 20 王 ** 21 艾 ** 22 杨 ** 23 杨 ** 24 艾 ** 25 李 ** 26 王 ** 27 杨 ** 28 杜 ** 29 主 ** 30 杨 ** 31 杨 ** 32 杨 ** 33 杜 ** 34 杨 ** 35 杨 ** 13-19
205 公 众 参 与 36 杨 ** 37 孙 ** 38 杨 ** 39 杨 ** 40 樊 ** 41 温 ** 42 杜 ** 43 苟 ** 44 苟 ** 45 苟 ** 46 李 ** 47 杜 ** 48 杜 ** 49 杜 ** 50 杜 ** 51 史 ** 52 李 ** 53 李 ** 54 杜 ** 55 温 ** 官 西 坡 56 温 ** 57 藏 ** 58 邵 ** 59 温 ** 60 温 ** 61 李 ** 62 咸 ** 63 李 ** 64 张 ** 65 张 ** 66 张 ** 67 高 ** 68 张 ** 69 高 ** 70 孙 ** 71 王 ** 72 王 ** 王 家 沟 73 孙 ** 74 王 ** 13-20
206 公 众 参 与 75 王 ** 76 王 ** 77 杨 ** 78 高 ** 79 王 ** 80 王 ** 81 王 ** 82 王 ** 83 王 ** 84 王 ** 85 王 ** 86 王 ** 87 王 ** 88 王 ** 89 王 ** 90 王 ** 91 王 ** 92 王 ** 93 王 ** 94 王 ** 95 王 ** 96 王 ** 97 王 ** 98 王 ** 99 王 ** 100 王 ** 13-21
207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14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14.1 项 目 概 况 工 程 概 况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建 设 性 质 属 于 改 建, 路 线 全 长 km, 采 用 双 向 四 车 道 一 级 公 路 标 准, 路 基 宽 度 25.5m 全 线 设 计 速 度 80km/h, 新 建 桥 涵 汽 车 荷 载 等 级 为 公 路 -Ⅰ 级, 设 计 洪 水 频 率 为 1/100 全 线 设 小 桥 25m/1 座, 涵 洞 6 道 ; 平 面 交 叉 7 处 项 目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hm 2, 永 久 占 地 hm 2, 其 中 新 增 占 地 hm 2, 临 时 占 地 3.03 hm 2 根 据 可 研 资 料, 占 地 类 型 为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建 筑 用 地 交 通 用 地 水 域 等 工 程 计 划 于 2016 年 2 月 开 工,2017 年 1 月 建 成 通 车, 总 工 期 12 个 月 总 投 资 万 元 投 资 来 源 除 申 请 省 级 财 政 补 助 外, 其 余 均 由 地 方 政 府 筹 措 项 目 法 人 为 临 沂 市 公 路 局 改 建 公 路 全 线 长 km, 总 投 资 万 元, 平 均 每 公 里 造 价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为 万 元, 占 其 总 投 资 的 2.58%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和 规 划 协 调 性 (1) 改 建 工 程 属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第 9 号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第 一 类 鼓 励 类 : 二 十 四 2 国 省 干 线 改 造 升 级,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要 求 (2) 山 东 省 公 路 网 规 划 十 二 五 期 间, 山 东 省 公 路 网 规 划 的 主 要 目 标 是 : 完 善 提 升 五 纵 四 横 一 环 八 连 高 速 公 路 网, 加 快 一 般 公 路 改 造 升 级, 基 本 形 成 现 代 化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畅 通 的 干 线 公 路 网 和 便 捷 的 农 村 公 路 网 围 绕 推 进 区 域 交 通 一 体 化, 加 快 一 批 国 高 网 省 际 间 通 道 区 域 高 速 公 路 和 疏 港 通 道 项 目 建 设, 集 中 实 施 千 公 里 生 态 示 范 滨 海 大 通 道 建 设 工 程, 加 快 普 通 国 省 道 升 级 改 造, 不 断 提 高 农 村 公 路 等 级 水 平 和 通 达 能 力 到 2015 年, 公 路 通 车 里 程 由 23 万 公 里 增 加 到 24.5 万 公 里, 高 速 公 路 通 车 里 程 由 4285 公 里 增 加 到 6000 公 里, 完 成 一 般 国 省 道 升 级 改 造 4000 公 里, 新 增 农 村 公 路 14-1
208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公 里 十 二 五 期 间, 重 点 建 设 工 程 有 : 长 深 线 青 州 至 临 沭 段 高 青 至 广 饶 段, 青 兰 线 泰 安 至 聊 城, 荣 乌 线 荣 成 至 文 登 段 威 海 至 文 登 段 等 国 高 网 项 目, 适 时 开 展 京 沪 青 银 高 速 公 路 扩 容 改 造 滨 州 至 德 州 乐 陵 至 济 南 德 州 至 聊 城 济 南 至 徐 州 高 唐 至 临 清 岚 山 至 菏 泽 省 际 高 速 通 道 建 设 济 南 - 滨 州 - 东 营 烟 台 至 海 阳 龙 口 至 青 岛 潍 坊 至 日 照 文 登 至 莱 阳 等 重 点 区 域 高 速 公 路 网 项 目 建 设 青 岛 烟 台 日 照 滨 州 等 疏 港 公 路 积 极 推 进 渤 海 海 峡 跨 海 通 道 前 期 论 证 改 建 工 程 属 于 普 通 国 省 道 升 级 改 造, 符 合 山 东 省 公 路 网 规 划 (3) 临 沂 市 干 线 公 路 网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根 据 临 沂 市 三 纵 三 横 贯 鲁 南 的 高 速 公 路 网 和 六 带 五 纵 四 横, 三 环 畅 绕 沂 蒙 的 普 通 干 线 公 路 网 的 目 标, 本 工 程 是 其 中 六 带 中 的 第 二 带, 是 贯 穿 莒 南 县 和 临 沂 市 河 东 区 的 主 要 通 道, 路 线 走 向 符 合 临 沂 市 的 城 市 规 划 (4) 十 三 五 期 间 莒 南 县 公 路 发 展 规 划 十 三 五 期 间, 莒 南 县 公 路 网 发 展 的 主 要 目 标 是 : 计 划 投 资 万 元, 新 建 改 建 县 乡 公 路 公 里, 新 建 改 造 农 村 公 路 760 公 里, 改 造 危 桥 窄 桥 36 座 到 2020 年 底, 莒 南 县 公 路 通 车 里 程 达 到 公 里, 县 道 公 路 全 部 达 到 二 级 以 上, 乡 道 公 路 全 部 达 到 三 级 以 上, 三 级 以 上 公 路 里 程 达 到 公 里 莒 南 县 基 本 形 成 以 高 速 公 路 和 干 线 公 路 为 依 托, 以 农 村 公 路 为 补 充, 干 支 相 连 城 乡 结 合 乡 乡 贯 通 村 村 相 连 的 公 路 网 络, 本 项 目 符 合 莒 南 县 公 路 发 展 规 划,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分 布 情 况 改 建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没 有 自 然 保 护 区 生 态 保 护 区 风 景 旅 游 区 及 文 物 古 迹 等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工 程 两 侧 200 米 范 围 内 共 有 3 个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分 别 为 3 个 村 庄, 无 学 校 医 院 等 敏 感 目 标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情 况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由 现 状 监 测 可 见,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一 般, NO 2 小 时 及 日 均 浓 度 CO 日 14-2
209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均 浓 度 均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NMHC 小 时 浓 度 可 以 满 足 以 色 列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短 期 浓 度 限 值 ;TSP PM 10 PM 2.5 均 有 不 同 程 度 超 标 超 标 原 因 与 城 乡 开 发 建 设 及 道 路 扬 尘 等 有 关 (2)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在 4a 类 声 功 能 区 共 有 3 个 敏 感 点, 分 别 是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由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得 出 : 王 家 沟 汀 水 村 官 西 坡 村 等 3 个 敏 感 点 昼 间 环 境 噪 声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4a 类 标 准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官 西 坡 村 等 3 个 敏 感 点 夜 间 环 境 噪 声 超 过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4a 类 标 准, 王 家 沟 汀 水 东 村 超 标 12.9 db(a), 官 西 坡 村 超 标 12.8 db(a) 对 于 B 点 在 2 类 声 功 能 区 的 不 临 路 全 部 监 测 点 昼 夜 间 环 境 噪 声 均 能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2 类 标 准 (3)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项 目 所 在 地 主 要 植 被 为 农 业 植 被, 主 要 植 被 群 落 类 型 有 农 作 物 建 筑 用 地 及 林 地 果 园 等 沿 线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以 耕 地 为 主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开 发 历 史 久 远, 人 类 活 动 频 繁, 区 域 内 野 生 动 物 稀 少, 调 查 未 发 现 国 家 和 山 东 省 重 点 保 护 的 野 生 动 植 物 项 目 区 整 体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一 般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及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1) 环 境 空 气 施 工 期 : 流 动 性 的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等 排 放 的 废 气 对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小 运 输 车 辆 加 盖 篷 布, 沙 石 运 输 路 线 施 工 路 段 等 易 扬 尘 处 洒 水 抑 尘, 在 施 工 路 段 靠 近 居 民 点 侧 设 置 防 护 挡 板, 粉 状 建 材 ( 水 泥 等 ) 采 用 袋 装 或 罐 装 储 运 ( 袋 装 时 加 盖 篷 布 ) 本 工 程 不 设 置 拌 合 场, 利 用 公 路 系 统 现 有 的 拌 合 站 进 行 拌 合 作 业, 减 轻 沥 青 烟 气 和 扬 尘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路 面 铺 装 过 程 会 产 生 微 量 的 沥 青 烟 和 苯 并 [a] 芘,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很 小 运 营 期 : 线 路 上 运 行 的 汽 车 产 生 排 放 废 气 量 较 少,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呈 间 歇 性 带 状 污 染, 对 沿 线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不 会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14-3
210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2) 水 环 境 施 工 期 : 跨 河 桥 梁 的 施 工 应 尽 量 选 择 在 枯 水 期 或 平 水 期 进 行 桥 梁 水 下 部 分 施 工 ; 桥 墩 施 工 点 设 置 围 堰, 加 设 临 时 挡 板, 避 免 泥 浆 进 入 水 体 ; 禁 止 含 有 害 物 质 的 建 材 油 料 化 学 品 等 堆 放 在 河 流 附 近 以 免 被 雨 水 冲 入 水 体 ; 挖 掘 的 泥 土 及 时 清 运, 不 得 弃 于 河 滩 河 道 ; 施 工 营 地 租 用 当 地 民 房, 营 地 内 设 旱 厕, 生 活 污 水 形 不 成 地 表 径 流 施 工 生 产 污 水 主 要 通 过 设 沉 淀 池 集 中 收 集 后 处 理 通 过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施 工 期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控 制 在 较 低 水 平 运 营 期 : 降 雨 初 期 路 面 径 流 所 夹 带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悬 浮 物 及 少 量 石 油 类, 经 收 集 后 排 放 至 道 路 路 基 的 边 沟 ; 桥 梁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将 雨 水 引 出 排 放, 因 此 工 程 建 设 对 沿 线 河 流 水 质 影 响 较 小 (3) 声 环 境 施 工 期 : 本 项 目 在 路 基 路 面 施 工 过 程 中,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平 地 机 等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和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的 声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必 须 采 取 切 实 有 效 的 降 噪 措 施, 以 保 障 沿 线 居 民 的 身 心 健 康 具 体 为 : 选 用 低 噪 声 施 工 设 备, 加 强 施 工 机 械 的 维 护 管 理, 保 证 施 工 运 输 车 辆 及 施 工 机 械 处 于 良 好 的 工 作 状 态, 并 对 高 噪 声 设 备 采 取 减 振 隔 声 措 施 ; 尽 量 避 开 夜 间 施 工, 因 工 艺 需 要 确 需 夜 间 连 续 作 业 的, 须 经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批 准, 并 在 施 工 机 械 周 围 设 置 临 时 隔 声 围 挡 以 减 轻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噪 声 影 响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不 利 的 影 响 可 得 到 缓 解 沿 线 评 价 范 围 内 共 有 3 个 村 庄 敏 感 点, 全 部 跨 4a 类 和 2 类 2 个 声 功 能 区 在 4a 类 声 功 能 区, 昼 间 环 境 噪 声 :2017 评 价 年,3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超 标 范 围 0.4~1.7dB(A);2025 评 价 年,3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超 标 范 围 1.2~2.5dB(A) 之 间 ;2035 评 价 年,3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超 标 范 围 1.9~3.2dB(A) 之 间 夜 间 环 境 噪 声 : 2017 年 2025 年 2035 年 3 个 评 价 年,3 个 敏 感 点 均 超 标 ;2017 评 价 年, 超 标 范 围 16.4~19.0dB(A);2025 评 价 年, 超 标 范 围 17.4~19.9dB(A);2035 评 价 年, 超 标 范 围 17.8~20.3dB(A) 在 2 类 区, 昼 间 环 境 噪 声 :2017 评 价 年, 有 2 个 敏 感 点 不 超 标,1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超 标 1.0dB(A);2025 评 价 年, 有 3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超 标 范 围 0.7~1.8dB(A) 之 间 ;
211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评 价 年, 有 3 个 敏 感 点 超 标, 超 标 范 围 0.6~2.6dB(A) 之 间 夜 间 环 境 噪 声 : 2017 年 2025 年 2035 年 3 个 评 价 年,3 个 敏 感 点 均 超 标 ;2017 评 价 年, 超 标 范 围 11.2~13.3dB(A);2025 评 价 年, 超 标 范 围 12.1~14.3dB(A);2035 评 价 年, 超 标 范 围 11.7~14.7dB(A) (4) 生 态 环 境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将 导 致 植 被 损 失, 公 路 两 侧 绿 化 又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补 偿 了 部 分 损 失 的 植 被, 不 会 对 区 域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同 时 建 设 单 位 在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均 采 取 切 实 可 行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和 恢 复 措 施, 不 会 破 坏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生 物 多 样 性 和 生 态 完 整 性, 对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的 生 态 环 境 不 会 造 成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5)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及 拆 迁 安 置 工 程 占 用 耕 地 对 沿 线 地 区 的 农 业 生 产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无 明 显 影 响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使 失 地 农 民 失 去 原 有 的 生 活 保 障, 建 设 单 位 和 地 方 政 府 部 门 加 大 失 地 农 民 利 益 的 重 视 力 度, 严 格 执 行 和 落 实 本 项 目 的 土 地 补 偿 政 策, 进 行 合 理 的 征 地 补 偿 和 妥 善 安 置, 可 将 项 目 征 地 对 失 地 农 民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限 度 改 建 工 程 的 拆 迁 任 务 主 要 是 红 线 范 围 内 的 水 泥 坪 拆 迁 (6) 环 境 风 险 本 工 程 主 要 风 险 源 为 运 送 易 爆 易 燃 等 危 险 品 车 辆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可 能 引 起 的 爆 炸 或 化 学 品 泄 露,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很 小 工 程 采 取 的 主 要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为 大 桥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系 统 对 桥 梁 防 撞 护 栏 进 行 强 化 加 固 设 计 等 (7) 公 众 参 与 按 照 国 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要 求, 项 目 组 走 访 了 公 路 沿 线 村 庄 商 铺 工 厂 等, 征 询 他 们 的 意 见, 并 在 项 目 沿 线 广 泛 地 开 展 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调 查 对 象 为 项 目 直 接 影 响 区 受 影 响 的 群 众, 调 查 对 象 基 本 覆 盖 项 目 沿 线 受 影 响 的 村 庄 居 民 及 需 要 搬 迁 安 置 的 全 部 住 户 调 查 表 明, 公 众 对 改 建 工 程 的 建 设 表 示 支 持,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能 对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起 到 积 极 作 用, 同 时 要 求 项 目 在 施 工 和 营 运 期 间 采 取 必 要 的 环 境 保 护 和 管 理 措 施, 以 减 轻 14-5
212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项 目 建 设 对 环 境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100% 的 被 调 查 者 赞 成 本 公 路 的 建 设, 没 有 持 反 对 意 见 的 公 众 沿 线 群 众 最 关 心 的 是 占 地 的 补 偿 标 准 及 是 否 能 按 补 偿 标 准 到 户, 同 时 要 求 采 取 相 应 的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公 路 沿 线 占 地 范 围 内 的 拆 迁 住 户 均 表 示 赞 成 改 建 工 程 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总 结 论 改 建 工 程 路 线 布 设 较 合 理, 工 程 建 设 不 存 在 重 大 的 环 境 制 约 因 素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促 进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改 善 交 通 运 输 状 况, 改 善 投 资 环 境 以 及 促 进 沿 线 地 区 对 外 交 流 都 有 巨 大 的 作 用 项 目 建 设 的 同 时 会 对 沿 线 环 境 带 来 诸 如 丧 失 土 地 资 源, 植 被 破 坏 和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等 影 响, 但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后,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可 以 得 到 减 轻 或 消 除, 开 发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可 为 环 境 所 接 受 因 此, 在 落 实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情 况 下, 从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14.2 措 施 与 建 议 措 施 改 建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具 体 见 表 , 表 表 改 建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一 览 表 时 段 类 别 环 保 措 施 施 工 期 施 工 噪 声 防 治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水 环 境 保 护 选 择 低 噪 音 设 备, 并 注 意 保 养 施 工 机 械, 使 机 械 维 持 最 低 噪 声 水 平, 确 保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 在 居 民 点 附 近, 除 因 工 艺 需 要 的 施 工 机 械 外, 其 他 高 噪 音 机 械 夜 间 禁 止 施 工, 夜 间 施 工 必 须 得 到 环 保 部 门 的 许 可 ; 合 理 选 择 运 输 路 线, 运 输 物 料 的 车 辆 途 经 居 民 点 时 减 速 慢 行 禁 止 鸣 笛, 尽 量 避 免 夜 间 运 输 物 料 运 输 采 取 遮 盖 洒 水 等 措 施, 减 少 运 输 扬 尘 ; 物 料 堆 场 选 在 附 近 居 民 点 下 风 向 300 米 以 外, 在 靠 近 居 民 点 一 侧, 设 置 防 护 挡 板 ; 并 采 取 洒 水 防 风 等 措 施 减 少 堆 场 扬 尘 ; 不 设 施 工 便 道 对 依 托 的 施 工 便 道 和 未 完 工 路 段 的 路 面 定 期 洒 水 降 尘 ; 采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和 沥 青, 混 凝 土 和 沥 青 拌 合 站 均 依 托 沿 线 附 近 现 有 拌 合 站, 不 再 新 建 河 流 边 界 300 米 范 围 禁 止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和 材 料 堆 放 场 地, 以 免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排 入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禁 止 含 有 害 物 质 的 建 材 油 料 化 学 品 等 堆 放 在 河 流 附 近 以 免 被 雨 水 冲 入 水 体 桥 梁 施 工 时 间 选 在 枯 水 期, 施 工 废 水 废 渣 禁 止 排 入 河 流 ; 桥 墩 施 工 点 设 置 围 堰, 加 设 临 时 挡 板, 避 免 泥 浆 进 入 水 体 ; 挖 掘 的 泥 土 及 时 清 运 ; 定 期 维 护 施 工 机 械, 禁 止 将 废 油 施 工 垃 圾 抛 入 水 体 ; 冲 洗 废 水 经 沉 淀 后 回 用 于 喷 洒 抑 尘, 不 外 排 ;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依 托 租 住 村 内 的 处 理 系 统,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农 田 堆 肥, 禁 止 排 入 水 体 14-6
213 评 价 结 论 与 建 议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尽 量 移 挖 作 填, 桥 梁 施 工 产 生 的 弃 渣 禁 止 排 入 水 体, 弃 渣 全 部 用 于 填 筑 路 基 污 染 防 治 生 活 垃 圾 定 期 清 运 保 护 耕 地 和 林 地 等, 减 少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做 好 临 时 占 地 的 恢 复 ; 及 时 恢 复 被 破 坏 的 地 表 植 被 ; 生 态 环 境 采 取 由 工 程 措 施 植 被 措 施 和 临 时 措 施 三 部 分 组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治 理 措 施 体 系, 保 护 做 好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两 侧 行 道 树, 尽 量 保 留, 即 时 补 种 新 的 树 苗 环 境 监 理 实 施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制 度 为 3 个 敏 感 点 预 测 噪 声 超 标 的 居 民 设 置 隔 声 窗, 确 保 不 造 成 噪 声 扰 民 ; 建 设 单 位 应 积 极 配 合 当 地 政 府 或 规 划 部 门 合 理 规 划 沿 线 土 地 的 使 用, 严 格 控 制 在 线 路 两 侧 200 米 内 新 建 学 校 医 院, 建 议 当 地 政 府 对 公 路 沿 线 临 街 建 筑 噪 声 与 空 进 行 规 划, 统 一 建 设 面 朝 公 路 的 二 层 以 上 商 业 用 房, 进 一 步 减 轻 公 路 噪 声 的 气 污 染 防 不 利 影 响 在 城 乡 规 划 时, 将 离 路 中 心 线 200m 作 为 噪 声 防 护 距 离, 在 此 距 治 离 内 禁 止 建 设 学 校 幼 儿 园 医 院 敬 老 院 住 宅 等 对 噪 声 敏 感 的 建 筑 物 加 强 公 路 交 通 管 理, 设 置 禁 止 鸣 笛 标 志 敏 感 点 限 速, 有 效 控 制 交 通 噪 声 ; 经 常 维 护 公 路 路 面 的 平 整 度 ; 加 强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设 置 防 撞 栏, 设 置 限 速 标 志 警 示 牌 减 速 带 以 及 设 置 雷 达 测 速 装 置, 严 禁 车 水 环 境 保 辆 在 此 路 段 超 速 行 驶 ; 桥 梁 及 边 沟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与 当 地 突 发 事 件 总 体 应 护 及 风 险 急 预 案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辆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实 施 应 急 联 动 ; 防 范 措 施 对 小 桥 设 置 桥 面 径 流 收 集 设 施 和 防 撞 护 栏, 设 置 防 侧 翻 设 施 ; 穿 水 域 路 面 及 两 侧 边 坡 排 水 沟 设 置 防 渗 层 检 查 水 保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对 已 损 坏 的 水 保 设 施 进 行 补 救, 主 要 措 施 有 土 地 整 生 态 环 境 治 框 格 护 坡 表 土 剥 离 及 回 填 对 临 时 工 程 设 临 时 覆 盖 围 档 做 好 公 路 保 护 绿 化 的 养 护 工 作 环 境 监 测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监 测 单 位, 按 国 家 相 关 规 范 进 行 监 测 表 规 划 控 制 措 施 规 划 控 制 措 施 本 项 目 道 路 红 线 50 米 范 围 内 不 宜 规 划 建 设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声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在 未 采 取 进 一 步 降 噪 措 施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道 路 红 线 200 米 范 围 内 不 宜 规 划 建 设 住 宅 学 校 医 院 等 声 环 境 敏 感 建 筑 14-7
214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填 表 单 位 ( 盖 章 ): 填 表 人 ( 签 字 ): 项 目 经 办 人 ( 签 字 ):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项 目 名 称 G206 威 汕 线 临 沂 日 照 界 至 莒 南 官 西 坡 段 改 建 工 程 建 设 地 点 山 东 省 临 沂 市 莒 南 县 建 设 内 容 及 规 模 线 路 里 程 6.127km, 路 基 宽 度 :25.5m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行 业 类 别 交 通 运 输 环 境 影 向 评 价 管 理 类 别 编 制 报 告 书 编 制 报 告 表 填 报 登 记 表 总 投 资 ( 万 元 )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 2.58 单 位 名 称 莒 南 县 城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评 价 单 位 名 称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莒 南 县 南 环 路 49 号 邮 政 编 码 单 位 通 讯 地 址 山 东 济 南 历 山 路 50 号 邮 政 编 码 法 人 代 表 联 系 人 王 军 证 书 编 号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402 号 评 价 经 费 环 境 质 量 等 级 环 境 空 气 : 二 级 地 表 水 :IV 类 地 下 水 :Ⅲ 类 环 境 噪 声 : 2 类 4a 类 海 水 : 土 壤 : 其 它 :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沙 化 地 封 禁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地 质 公 园 重 要 湿 地 基 本 草 原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珍 稀 动 植 物 栖 息 地 世 界 自 然 文 化 遗 产 重 点 流 域 重 点 湖 泊 两 控 区 现 有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本 工 程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总 体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排 放 量 及 主 要 污 染 物 实 际 排 放 浓 度 (1)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2) 实 际 排 放 总 量 (3)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4) 预 测 排 放 浓 度 (5)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6) 产 生 量 (7) 自 身 削 减 量 (8)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9)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10)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11) 区 域 平 衡 替 代 本 工 程 削 减 量 废 水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石 油 类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烟 尘 工 业 粉 尘 氮 氧 化 物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它 与 特 项 无 组 织 排 征 目 污 有 放 关 染 的 粉 尘 物 其 (12)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13)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14) 排 放 增 减 量 (15) 注 :1 排 放 增 减 量 :(+) 表 示 增 加,(-) 表 示 减 少 2 (12): 指 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通 过 区 域 平 衡 专 为 本 工 程 替 代 削 减 的 量 3 (9)=(7)-(8),(15)=(9)-(11)-(12),( 13)=(3)-(11)+(9) 4 计 量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废 气 排 放 量 万 标 立 方 米 / 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升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立 方 米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215 施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影 响 及 主 要 措 名 称 级 别 或 种 类 数 量 影 响 程 度 ( 严 重 一 般 小 ) 影 响 方 式 ( 占 用 切 隔 阻 断 或 二 者 均 有 ) 避 让 减 免 影 响 的 数 量 或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的 种 类 数 量 工 程 避 让 投 资 ( 万 元 ) 另 建 及 功 能 区 划 调 整 投 资 ( 万 元 ) 迁 地 增 殖 保 护 投 资 ( 万 元 ) 工 程 防 护 治 理 投 资 ( 万 元 ) 其 它 自 然 保 护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主 重 要 湿 地 要 风 景 名 胜 区 生 世 界 自 然 人 文 遗 产 地 态 珍 稀 特 有 动 物 破 珍 稀 特 有 植 物 坏 控 式 类 别 及 形 基 本 农 田 林 地 园 地 其 它 工 程 占 地 拆 迁 人 口 环 境 影 响 迁 移 人 口 易 地 安 置 后 靠 安 置 其 它 制 指 标 占 用 土 地 (hm 2 )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荒 坡 地 面 积 移 民 及 拆 迁 人 口 数 量 0 人 环 评 后 减 缓 和 恢 复 的 面 积 工 程 治 理 (Km 2 ) 生 物 治 理 (Km 2 )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量 ( 吨 ) 水 土 流 失 治 理 率 (%) 噪 声 治 理 工 程 避 让 ( 万 元 ) 隔 声 屏 障 ( 万 元 ) 隔 声 窗 ( 万 元 ) 绿 化 降 噪 ( 万 元 ) 低 噪 设 备 及 工 艺 ( 万 元 ) 其 它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120
前 言 湖 州 南 太 湖 产 业 集 聚 区 长 兴 分 区 码 头 至 吕 山 公 路 工 程 位 于 长 兴 县 境 内, 是 湖 州 南 太 湖 产 业 集 聚 区 长 兴 分 区 的 重 要 配 套 公 路, 起 点 位 于 长 兴 综 合 物 流 园 区 码 头 东 侧, 路 线 向 南
湖 州 南 太 湖 产 业 集 聚 区 长 兴 分 区 码 头 至 吕 山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文 本 )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杭 州 前 言 湖 州 南 太 湖 产 业 集 聚 区 长 兴 分 区 码 头 至 吕 山 公 路 工 程 位 于 长 兴 县 境 内, 是 湖 州 南 太 湖 产 业 集 聚 区 长 兴 分 区 的 重 要 配 套 公 路, 起 点
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3239 号 苍 溪 县 城 至 寻 乐 书 岩 旅 游 公 路 建 设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苍 溪 县 公 路 养 护 二 段 编 制 单 位 : 四 川 省 国 环 环 境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论 1 1.1 项 目 由 来 及 位 置 1 1.2 评 价 目 的 3 1.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B4BCFE20B1A8C5FAB0E62DB3D8D6DDCAD0B5D8B7BDB9ABC2B7B9DCC0EDBED653333538C7E0D1F4D6C1BAECCAAFB9ABC2B7B8C4BDA8B9A4B3CCB1A8B8E6CAE92E646F63>
目 录 前 言...- 1-1 项 目 背 景...- 1-2 项 目 特 点...- 2-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3-4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3-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结 论...- 3 - 第 一 章 总 论...- 5-1.2 编 制 依 据...- 5-1.3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9-1.4
江西省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3102 号 03.HJ2015-31(1)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遵 义 市 通 途 公 路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招 商 局 重 庆 交 通 科 研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前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 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2 1.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主 要 结 论... 3 2. 总 则... 4 2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980 号 莞 番 高 速 公 路 桥 头 至 沙 田 段 工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建 设 单 位 : 东 莞 市 新 远 高 速 公 路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南 京 科 泓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二 О 一 五 年 八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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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嘉 湖 高 速 公 路 湖 州 鹿 山 至 安 吉 孝 源 段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文 本 ) 二 一 五 年 一 月 杭 州 前 言 申 嘉 湖 高 速 公 路 湖 州 鹿 山 至 安 吉 孝 源 段 工 程 是 浙 江 省 公 路 水 路 民 用 机 场 交 通 运 输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中 的 十 二 五 预 备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之 一, 是 湖 州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A4BDADCFC2D3CEB0B2C7ECBAD3B6CEBABDB5C0D5FBD6CEB6FEC6DAB9A4B3CCB1A8B8E6CAE9D0DE5FC8ABB1BE5F2E646F63>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603 号 长 江 下 游 安 庆 河 段 航 道 整 治 二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长 江 航 道 局 评 价 单 位 : 二 一 五 年 六 月 项 目 名 称 : 长 江 下 游 安 庆 河 段 航 道 整 治 二 期 工 程 评 价 单 位 : 项 目 负 责 人 : 前 言 前 言 长 江 下 游
Microsoft Word - 20141208瑞寻最终版20150511.doc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603 号 济 南 至 广 州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江 西 瑞 金 至 寻 乌 段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委 托 单 位 : 江 西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瑞 金 至 寻 乌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建 设 办 公 室 编 制 单 位 : 中 交 第 二 航 务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四 年 十 二 月 目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1FACAA4C1FABCB9CCDDCCEFB7E7BEB0C3FBCAA4C7F8B4F3D1ADBBB7B9ABC2B7B9A4B3CC2020202020B1A8C5FAB8E52E646F63>
国 环 评 乙 字 第 2920 号 L-2014070 龙 胜 龙 脊 梯 田 风 景 名 胜 区 大 循 环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可 公 示 版 ) 项 目 业 主 : 龙 胜 各 族 自 治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编 制 单 位 : 二 一 四 年 10 月 龙 胜 龙 脊 梯 田 风 景 名 胜 区 大 循 环 公 路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修 改
扬州市鑫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汪审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广 州 路 改 造 工 程 扬 州 市 鑫 源 产 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05 月 14 日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制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广 州 路 改 造 工 程 扬 州 市 鑫 源 产 业 投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D5FDCEC4312020C1ABBBA8C9BDCDA8CDCDB5C0C2B72E646F6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附 施 工 期 及 声 环 境 影 响 专 项 评 价 ) ( 公 示 稿 ) 项 目 名 称 : 莲 花 山 片 区 通 屯 道 路 改 造 工 程 ( 一 期 )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柳 州 市 城 中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 盖 章 ) 编 制 单 位 : 柳 州 柳 环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证 书 编 号 :
<4D F736F F D20BAA3D0E3C2B7D1D3B3A4B6CED2BBC6DAA3A8C4CFBFC6C9EEDBDAD2BDD4BAD2BBC6DA7EBAFEB1F5CEF7C2B7A3A9B9A4B3CCCFEEC4BFBFA2B9A4BBB7BEB3B1A3BBA4D1E9CAD5B5F7B2E9B1A8B8E6A3A8B9ABCABEB8E5A3A9>
1.1 前 言 第 一 章 总 论 海 秀 路 延 长 段 工 程 位 于 宝 安 区 新 安 街 道 内, 呈 西 北 - 东 南 走 向, 西 侧 起 点 处 接 新 建 的 新 安 一 路, 东 侧 终 点 处 接 湖 滨 西 路, 该 路 段 为 II 级 次 干 道, 全 长 约 674.191m 海 秀 路 延 长 段 前 200m 为 改 扩 建, 后 470m 为 新 建, 道 路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现 状... 3 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拟 采 取 的 主 要 措 施 与 效 果... 6 四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7 五 联 系 方 式... 17
芜 湖 市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1 号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建 设 单 位 : 芜 湖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管 理 办 公 室 环 评 单 位 : 中 铁 工 程 设 计 咨 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1 月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现 状... 3 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Microsoft Word - 力昊简本120627.doc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力 昊 气 体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编 制 单 位 : 二 〇 一 二 年 六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论...3 1.1 项 目 的 由 来...3 1.2 评 价 目 的 及 原 则...3 1.3 编 制 依 据...4 1.4 区 域 的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以 及 评 价 标 准...7 1.5 评
一、概述
SFG1827 世 行 贷 款 武 汉 城 市 交 通 ( 二 期 ) 项 目 ----- 道 路 完 善 子 项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 送 审 稿 ) 甲 级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605 号 2009 年 6 月 武 汉,2016 年 1 月 更 新 目 录 1. 前 言...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项 目 组 成... 3 1.3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实
黑嘴子公示版本.doc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I- 西 岗 区 黑 嘴 子 码 头 及 周 边 地 块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II-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V- 西 岗 区 黑 嘴 子 码 头 及 周 边 地 块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china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3232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公 示 本 ) 项 目 名 称 : 新 津 县 杨 柳 河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成 都 市 新 津 县 工 业 投 资 经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11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环评报告书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918 号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城 市 快 速 通 道 一 期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简 本 ) 委 托 单 位 : 苏 州 国 际 物 流 快 速 通 道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江 苏 省 交 通 科 学 研 究 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0 一 三 年 一 月 本 简 本 内 容 由 江 苏 省 交 通 科 学 研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52 号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2014 年 11 月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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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环 评 证 : 甲 字 第 3210 号 青 岛 市 地 铁 4 号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青 岛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中 铁 二 院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9 月 成 都 前 言 青 岛 市 于 1999 年 编 制 完 成 了 青 岛 市 城 市 快 速 轨 道 交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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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年 产 1.2 亿 片 尿 裤 项 目 爱 熙 医 疗 科 技 ( 烟 台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10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1 1 总 则... 2 1.1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2 1.2 编 制 依 据... 2 1.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4 1.4 评 价 标 准... 5 1.5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7 1.6 评
国 电 九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灰 场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JIANGXI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303 号 二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南 昌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1 1 总 则... 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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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河 东 区 大 桥 道 ( 津 塘 路 - 广 瑞 西 路 ) 改 造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天 津 市 河 东 区 市 政 管 理 局 法 人 代 表 联 系 人 丁 奇 通 讯 地 址 天 津 市 河 东 区 东 兴 路 河 沿 街 4 号 联 系 电 话 13820084894 传 真 24126795 邮 编 300182 建 设 地 点 天
佛 ( 山 ) 清 ( 远 ) 从 ( 化 ) 高 速 公 路 南 段 调 整 建 设 规 模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珠 江 水 资 源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SCIENTIFIC INSTITUTE OF PEARL RIVER WATER RESOURCES PROTECTION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805 号 2015 年 12 月 广 州 前
01_总论-f28.doc
1.1 1709 350 1860 1900 1976 1983 7 1988 2000 9 29 2001 12 13 2002 3 28 9 1 2003 8 8 2006 40 101 31.31 m 2 31.60 m 2 18.09 m 2 2 2001 2003 12 2004 2004 6 98-253 2005 4 1 2005 5 3 40 1.2 1.2.1 1 1989 12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12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14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17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修 改 稿 ) 项 目 名 称 : 年 产 20 万 套 大 型 发 电 机 机 架 新 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绍 兴 市 海 尔 曼 斯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编 制 日 期 : 二 一 六 年 七 月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前 言
前 言 1. 建 设 项 目 背 景 及 概 况 广 东 湛 江 与 广 西 玉 林 和 北 海 相 邻, 两 省 高 速 公 路 网 规 划 中 湛 江 只 与 北 海 有 一 条 出 省 通 道, 但 湛 江 与 玉 林 的 边 界 线 更 长, 联 系 更 密 切, 目 前 仅 依 靠 S287 实 现 陆 路 往 来, 无 法 满 足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需 要, 根 据 湛 江 市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福 建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适 用 于 第 三 产 业 建 设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厦 门 思 明 华 医 馆 第 二 中 医 门 诊 部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厦 门 思 明 华 医 馆 第 二 中 医 门 诊 部 法 人 代 表 ( 盖 章 或 签 字 ) 游 爱 和 联 系 人 游 爱 和 联 系 电 话 15985808111 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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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顺 义 区 友 谊 新 街 ( 天 北 路 裕 泰 路 ) 道 路 及 周 边 市 政 配 套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市 政 市 容 建 设 服 务 中 心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5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说 明 一 本 检 测 报 告 涂 改 增 删 无 效 ; 二 本 检 测 报 告 仅 对 当 次 检 测 有 效, 送 检 样 品 仅 对 来 样 负 责 三 未 经 本 公 司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复 制 本 检 测 报 告 经 同 意 复 制 的 复 制 件, 应 由 本 公
161012050340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表 泰 科 环 检 ( 验 ) 字 (2016) 第 (006) 号 项 目 名 称 : 委 托 单 位 :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项 目 江 苏 中 天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泰 科 检 测 科 技 泰 州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六 年 八 月 十 七 日 说 明 一 本 检 测 报 告 涂 改 增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历 下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用 房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济 南 市 公 安 局 交 通 警 察 支 队 编 制 日 期 : 2016 年 6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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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锡 恒 隆 广 场 ( 二 期 )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全 本 公 示 ) 建 设 单 位 : 无 锡 恒 颖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五 年 三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概 述...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1 1.3 项 目 特 点...
<4D F736F F D20B9F0C6BDBABDD4CBCAE0C5A6CBAEB5E7D5BEC0A9BBFAB9A4B3CC2020B1A8B8E6D5FDCEC420B1A8C5FAB8E E352E323320D2BBB4CED0A3BACB5B30305D>
附 图 : 附 图 1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流 域 水 系 图 附 图 2 工 程 总 布 置 图 附 图 3 施 工 总 布 置 图 附 图 4 环 境 敏 感 点 分 布 示 意 图 附 图 5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分 布 示 意 图 附 图 6 桂 平 市 总 体 规 划 图 附 图 7 工 程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附 图 8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图 附 图 9
目 录 引 言... 1 1. 概 论...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2 1.3 研 究 和 评 价 范 围... 3 1.4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4 1.5 评 价 类 别 与 评 价
世 行 贷 款 河 北 清 洁 供 热 示 范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河 北 省 政 府 外 债 项 目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9 月 目 录 引 言... 1 1. 概 论...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2 1.3 研 究 和 评 价 范 围... 3 1.4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丽 东 苑 二 期 天 津 东 丽 区 阳 光 新 城 购 物 广 场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杨 宁 联 系 人 张 家 正 通 讯 地 址 天 津 市 东 丽 区 经 济 开 发 区 联 系 电 话 13388089667 传 真 59661581 邮 政 编 码 300161 建 设 地 点 立 项 审 批 部 门 天 津
<4D F736F F D20B9E3C8C4CFD8B8DFB5EACBAEBFE2D4F6C8DDB9A4B3CCA3A8B9ABCABEB0E6A3A92E646F63>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063 号 广 饶 县 高 店 水 库 增 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北 京 中 科 尚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四 月 前 言 广 饶 县 位 于 麻 湾 引 黄 灌 区 下 游, 小 清 河 支 脉 河 两 大 水 系 流 经 该 区 为 保 证 黄 河 生 态 需 要, 引 用 黄 河 水 的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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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扩 建 住 院 楼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稿 ) 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1 前 言 1.1 项 目 概 况 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张 家 港 市 金 港 镇 天 台 南 路, 创 建 于 198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报 批 稿 ) 项 目 名 称 : 昆 明 市 主 城 区 2014 年 防 汛 排 涝 清 淤 应 急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昆 明 市 城 市 防 汛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编 制 日 期 :2014 年 5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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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 1 1.1 1.1.1 1 1.1.2 97km 59km 51km 8km 2008-2030 2007 2008-20302011 3 [2011]6 2008-2030 2008-2030 100 1.2 1.2.1 1-1 - 2N76 1.2.2 1 2008~2030 2 12.5m 50 m 3 /s 11.3m 30 40 m 3 /s 20.0 m 3 /s 1.2.3
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在 东 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取 得 立 项 同 年 11 月,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油 库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深 圳 市 宗 兴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2014 年 1 月 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高安屯污泥处置中心12.14.doc
北 京 市 高 安 屯 污 泥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委 托 单 位 : 北 京 城 市 排 水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神 州 瑞 霖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编 号 :RLHPZZ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市 高 安 屯 污 泥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第二章
坪 盐 通 道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初 稿 ) 建 设 单 位 : 深 圳 市 交 通 公 用 设 施 建 设 中 心 评 价 单 位 : 深 圳 市 市 政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07 月 I 目 录 T 前 言...I T 第 一 章 总 论... 1 T1.1 编 制 依 据... 1 T1.2 评 价 目 的 及 评 价 原 则... 6 T1.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FC9A3C2B7D2D4C4CFA1A2D3F9C7C5B8DBD2D4CEF7B5D8BFE9CFEEC4BFA3A8B1A8C5FAA3A92E646F63>
镇 江 市 润 州 区 土 地 房 屋 开 发 总 公 司 蚕 桑 路 以 南 御 桥 港 以 西 地 块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镇 江 市 润 州 区 土 地 房 屋 开 发 总 公 司 二 O 一 四 年 十 一 月 目 录 1 前 言...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项 目 主 要 特 点... 2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4B4D6BEC1A6B5E7C6F7D6C6C6B7A3A8BBDDD6DDA3A9D3D0CFDEB9ABCBBEB5E7C6F7D6C6D4ECCFEEC4BF2E646F63>
报 告 表 编 号 年 编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创 志 力 电 器 制 品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电 器 制 造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创 志 力 电 器 制 品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7 月 15 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
i 目 录 前 言... - 1-1 总 则... - 4-1.1 项 目 由 来... - 4-1.2 编 制 依 据... - 5-1.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 7-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 9-1.5 评 价 目 的... - 14-1.6 评 价 重 点 与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 14-1.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郑 州 市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5 号 线 市 政 配 套 工 程 郑 州 市 轨 道 交 通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郭 拥 军 联 系 人 李 振 峰 通 讯 地 址 郑 州 市 郑 东 新 区 熊 耳 河 路 16 号 联 系 电 话 13803821718 传 真 邮 政 编 450006 建 设 地 点 郑 州 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东 湖 高 新 合 肥 创 新 中 心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合 肥 东 湖 高 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国 家 环 保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如 东 进 口 再 生 资 源 加 工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简 本 1 规 划 概 况 1.1 任 务 由 来 如 东 进 口 再 生 资 源 加 工 区 ( 以 下 简 称 为 加 工 区 ) 位 于 大 豫 镇 域 东 南 部,2010 年 7 月 通 过 了 如 东 县 发 改 委 立 项 批 复 ( 东 发 改 委 投 [2010]82 号 ),2011 年 1 月 国 家
目 录
宜 宾 市 翠 屏 区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岷 江 新 区 起 步 区 安 置 房 大 地 花 园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成 都 宁 沣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五 年 四 月 目 录 1 总 则... 1 1.1 评 价 任 务 的 由 来... 1 1.2 评 价 目 的 及 原 则... 3 1.2.1 评 价 目 的...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方 太 子 湾 总 部 商 务 广 场 二 期 (01-08 地 块 ) 建 设 项 目 深 圳 市 蛇 口 海 滨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赵 军 联 系 人 萧 工 通 讯 地 址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工 业 五 路 5 号 宝 耀 大 厦 B101 联 系 电 话 13802288800 传 真 邮 编 建 设 地
慧聪家电城工程建设项目
项 目 负 责 人 资 质 证 书 目 录 前 言... 1 1 总 则... 6 1.1 编 制 依 据... 6 1.2 相 关 规 划 和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2 1.3 评 价 专 题 设 置 及 评 价 重 点... 21 1.4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27 1.5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34 2 原 有 项 目 概 况... 39
会东铅锌矿报告书
四 川 会 东 大 梁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66 万 吨 / 年 铅 锌 矿 采 选 扩 建 技 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目 录 目 录... I 前 言... VI 1 总 则... 1 1.1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 1 1.2 编 制 依 据... 2 1.3 评 价 对 象... 4 1.4 评 价 时 段... 4 1.5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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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1.1 1.1.1 1.2 6 71566m 2 42989m 2 2005 2009[2009]0057 60000 1.2 1.2.1 1 1989 12 26 2 2 2002 10 28 32008 2 42000 3 20 5 2000 4 29 6 2000 4 1.3.2 12005 1 22004 7 3 [2000]8 4 [1997]29 1.3.3 1 [2000]101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编 号 :GHHP-2015-11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南 京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经 济 适 用 住 房 发 展 中 心 葛 塘 5# 6# 地 块 经 济 适 用 房 ( 拆 迁 安 置 房 )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南 京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经 济 适 用 住 房 发 展 中 心 评 价 机 构 : 江 苏 国 恒 安 全 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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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3216 号 成 都 恒 福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米 诺 娃 妇 女 儿 童 医 院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二 一 六 年 五 月 目 录 1. 总 论... 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产 业 政 策 及 规 划 符 合 性... 2 1.3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中 铁 第 四 勘 察 设 计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受 上 海 申 通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开 展 对 上 海 市 轨 道 交 通 18 号 线 一 期 工 程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根 据 国 家 及 上 海 市 法 规 及 规 定, 并 经 上 海 申 通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同 意 向 公 众 进 行 环 评 第 二 次 信 息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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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号 :0339-29/B-2010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燕 山 分 公 司 3 万 吨 / 年 稀 土 / 镍 系 柔 性 顺 丁 橡 胶 装 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二 一 四 年 五 月 此 资 质 证 书 仅 用 于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燕 山 分 公 司 3 万 吨 / 年 稀 土 / 镍 系 柔 性 顺
Microsoft Word - 00 封面.doc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402 号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中 化 弘 润 滨 海 青 州 输 油 管 道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环 评 单 位 :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环 评 证 书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402 号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济 南 项 目 名 称 : 中 化 弘 润 滨 海
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前 言 旅 游 业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产 业, 对 促 进 国 民 经 济 和 整 个 社 会 的 发 展 具 有 重 大 的 作 用 自 2000 年 以 来, 巩 义 市 就 非 常 重 视 旅 游 业 的 发 展, 但 在 其 发 展 过 程 中 存 在 诸 如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深 度 不 够, 宣 传 力 度 不 足, 基 础 设 施 不 完 善 特 色 旅 游 商 品
国家环保总局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市 南 水 北 调 配 套 工 程 河 西 干 渠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北 京 市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建 设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0 日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制 1 2 3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红 旗 河 ( 反 修 河 ~ 波 庄 河 段 ) 整 治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水 务 局 编 制 日 期 :2016 年 4 月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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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海 迅 理 昂 新 能 源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海 安 理 昂 生 物 质 发 电 2 75t/h 次 高 温 次 高 压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配 套 2 15MW 抽 凝 式 汽 轮 发 电 机 组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重 新 报 批 全 本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江 苏 海 迅 理 昂 新 能 源 电 力 有 限 公 司 持 证 编 制 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