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天源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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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委 托 单 位 :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苏 州 科 太 环 境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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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 录 1 前 言 项 目 由 来 项 目 特 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编 制 目 的 与 原 则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与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相 关 规 划 及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概 况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物 料 能 源 消 耗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公 用 及 贮 运 设 备 项 目 组 成 及 原 材 料 产 品 废 物 的 储 运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营 运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污 染 物 排 放 三 本 帐 核 算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自 然 环 境 状 况 社 会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地 下 水 及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评 价 目 的 评 价 内 容 项 目 建 设 对 人 群 健 康 的 影 响 对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项 目 与 周 边 环 境 协 调 性 I
4 6.6 社 会 稳 定 性 分 析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防 范 降 低 和 消 除 措 施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源 项 分 析 后 果 计 算 风 险 管 理 应 急 预 案 与 工 业 集 中 区 应 急 预 案 联 动 性 分 析 风 险 投 资 估 算 小 结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营 运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和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清 单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和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区 位 优 势 政 策 相 符 性 分 析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环 境 影 响 环 境 容 量 项 目 建 设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对 西 氿 备 用 饮 用 水 源 地 影 响 分 析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的 确 定 建 设 项 目 排 污 总 量 核 算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后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申 报 量 总 量 平 衡 途 径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项 目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环 保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小 结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II
5 13.2 环 境 监 控 计 划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管 理 要 求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和 作 用 公 开 环 境 信 息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方 式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四 性 符 合 性 说 明 公 众 参 与 建 议 与 结 论 结 论 评 价 结 论 与 要 求 评 价 结 论 要 求 III
6 附 件 : 1 市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设 立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化 工 监 测 点 的 批 复 2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专 题 会 议 纪 要 3 宜 兴 市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建 设 项 目 联 合 会 审 纪 要 4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前 期 咨 询 联 系 单 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申 报 ( 登 记 ) 表 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审 批 现 场 勘 查 表 7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8 污 水 纳 管 意 见 书 9 宜 兴 市 西 郊 工 业 园 环 评 批 复 10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环 评 批 复 11 徐 丰 路 南 侧 地 块 规 划 设 计 要 点 及 红 线 图 12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意 向 协 议 及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营 业 执 照 危 废 经 营 许 可 证 13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14 现 场 环 境 监 察 意 见 书 15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书 16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书 17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审 批 申 请 18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承 诺 书 19 建 设 项 目 合 同 IV
7 1 前 言 1.1 项 目 由 来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光 阻 剂 是 一 种 用 于 工 业 制 程 的 光 敏 材 料, 广 泛 应 用 于 TFT LCD 液 晶 显 示 屏 印 刷 电 路 和 集 成 电 路 的 制 造 以 及 印 刷 制 版 等 2015 年 全 球 光 阻 剂 市 场 规 模 约 为 150 亿 元, 国 内 市 场 约 为 60 亿 元, 且 随 着 电 子 产 品 的 普 及, 光 阻 剂 市 场 正 在 扩 大, 光 阻 剂 生 产 项 目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前 景 由 于 其 制 造 工 艺 的 技 术 壁 垒 过 高, 全 球 较 有 竞 争 力 的 光 阻 剂 开 发 制 造 企 业 仅 数 家, 分 别 是 日 本 的 JSR 东 洋 油 墨 DFS MCC TOK 以 及 韩 国 的 LG 化 学 中 国 国 内 光 阻 剂 供 应 商 主 要 为 MCC 和 TOK 近 年 来 中 国 国 内 企 业 陆 续 开 始 投 资 光 阻 剂 生 产, 但 由 于 技 术 水 平 未 达 到 要 求, 国 内 尚 无 企 业 能 实 现 光 阻 剂 的 量 产 在 此 背 景 下,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抓 住 机 遇, 从 日 本 韩 国 引 进 了 多 名 掌 握 光 阻 剂 成 熟 配 方 及 先 进 生 产 技 术 的 专 家, 打 造 了 世 界 一 流 研 发 团 队, 同 时 引 进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及 包 含 狭 缝 涂 覆 仪 曝 光 机 显 影 机 在 内 的 整 条 产 品 原 材 料 评 价 工 艺 及 设 备, 在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新 征 土 地 并 新 建 厂 房, 建 设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项 目 建 成 后 可 在 国 内 外 形 成 较 强 的 产 品 竞 争 力, 填 补 了 国 内 在 光 阻 剂 行 业 的 技 术 空 白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选 址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总 投 资 3.5 亿 元 人 民 币, 共 新 征 土 地 m 2 光 阻 剂 共 有 透 明, 红, 蓝, 绿, 黑 等 颜 色, 各 种 颜 色 对 生 产 工 艺 设 备 要 求 均 不 同, 故 光 阻 剂 生 产 项 目 分 两 期 建 设 本 项 目 为 一 期 工 程, 只 生 产 黑 色 光 阻 剂, 总 投 资 1.2 亿 元 人 民 币, 利 用 征 用 土 地 的 西 侧 部 分 新 建 办 公 楼 1 栋 生 产 车 间 2 栋 仓 库 1 间,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22610m 2, 占 地 面 积 24322m 2 ; 透 明 红 蓝 绿 等 颜 色 的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均 在 二 期 工 程 中 实 施 本 次 环 评 只 对 一 期 工 程 进 行 评 价 根 据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 锡 政 复 [2015]28 号 ) 市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设 立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化 工 监 测 点 的 批 复,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将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设 为 化 工 监 测 点 建 设 光 阻 剂 生 产 项 目 化 工 监 测 点 四 至 范 围 为 东 至 潞 安 卓 泰 祥 和 有 限 公 司, 南 至 芜 申 运 河, 西 至 大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至 徐 丰 路 同 时 1
8 本 项 目 已 经 无 锡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同 意, 并 出 具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前 期 咨 询 联 系 单, 同 意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在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投 资 1.2 亿 元, 一 期 新 征 土 地 24322m 2,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22610m 2, 建 设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以 及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国 家 环 保 部 第 33 号 ) 等 规 定, 本 项 目 须 编 写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阐 明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及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可 靠 性 和 稳 定 性, 以 确 保 社 会 经 济 与 环 境 同 步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战 略 目 标 1.2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行 业 类 别 为 C2669 其 他 专 用 化 学 产 品 制 造, 属 于 化 工 生 产 项 目, 光 阻 剂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为 常 温 物 理 混 合 过 程, 无 化 学 反 应 发 生 ; 项 目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多 为 树 脂 及 溶 剂, 不 涉 及 剧 毒 化 学 品 的 使 用, 生 产 过 程 不 涉 及 高 温 高 压 ; 同 时 厂 内 不 设 储 罐, 主 要 溶 剂 (PGMEA 溶 剂 ) 以 200kg 铁 皮 桶 包 装 形 式 储 存 于 恒 温 仓 库 中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6 月 委 托 苏 州 科 太 环 境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评 价 单 位 接 受 委 托 后 通 过 对 该 公 司 周 边 环 境 状 况 进 行 实 地 踏 勘 ; 与 该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就 环 评 工 作 的 展 开 进 行 了 交 流 ; 收 集 了 当 地 环 境 现 状 背 景 与 工 程 等 相 关 资 料 在 上 述 大 量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评 价 单 位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 HJ/T2.3-93,HJ , HJ ) 所 规 定 的 原 则 方 法 并 根 据 相 关 部 门 对 项 目 的 预 审 要 求, 编 制 完 成 了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
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1. 研 究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划 等 2.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类 型 第 一 阶 段 1. 研 究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和 其 他 文 件 2. 进 行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3. 开 展 初 步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1. 明 确 评 价 重 点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 确 定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标 准 第 二 阶 段 有 重 大 变 化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监 测 与 评 价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各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各 专 题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第 三 阶 段 1.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2.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评 价 结 论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图 3
10 1.4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1)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位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该 地 属 于 太 湖 流 域 二 级 保 护 区, 重 点 关 注 本 项 目 废 气 ( 粉 尘 VOC S ) 废 水 (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初 期 雨 水 ) 固 废 排 放 ( 生 活 垃 圾 一 般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并 论 证 其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可 靠 性 和 稳 定 性, 并 且 做 到 生 产 性 含 氮 磷 废 水 零 排 放 ; (2)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表 水 体 水 质 指 标 中 COD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TP 类 超 标, 说 明 其 已 受 到 了 污 染 ; (3) 本 项 目 为 化 工 生 产 项 目, 本 次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项 目 建 设 与 国 家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国 家 产 业 规 划 导 向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准 入 条 件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划 的 相 符 性 1.5 主 要 结 论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选 址 符 合 当 地 规 划, 项 目 建 设 基 本 符 合 当 前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较 高 ; 通 过 采 取 有 效 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可 以 确 保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均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和 安 全 处 置, 对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接 受, 环 境 风 险 可 控 ; 项 目 建 设 具 有 良 好 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总 量 将 在 区 域 内 平 衡, 公 众 表 示 支 持 因 此, 从 环 保 角 度 考 虑, 在 进 一 步 落 实 本 项 目 新 增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平 衡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在 拟 建 地 址 建 设 可 行 4
11 2 总 则 2.1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第 9 号, 修 订 通 过, 起 实 施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第 87 号, 修 订 通 过, 起 施 行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第 32 号, 修 订 通 过, 施 行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77 号, 通 过, 施 行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第 31 号, 修 订 通 过, 施 行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第 77 号, 通 过, 施 行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 年 修 正 版 ),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第 77 号,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 国 家 主 席 令 第 4 号, 通 过, 施 行 ; (1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 (11)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国 发 [2013]37 号, ; (12)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节 能 工 作 的 决 定, 国 发 [2006]28 号, ; (13)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国 发 [2011]26 号 ; (14)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604 号, 通 过, 施 行 ; (15)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国 家 环 保 部 第 33 号, 施 行 ; (16)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2013 年 修 正 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第 21 号 令, ; - 5 -
12 (17) 关 于 简 化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批 程 序 的 通 知, 国 家 环 保 部, 环 办 [2004]65 号 ; (18) 国 土 资 源 部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关 于 发 布 实 施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的 通 知, 2012 年 5 月 23 日 施 行 ; (19)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 (20) 化 学 品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十 二 五 规 划, 环 发 [2013]20 号,2013.1; (21) 重 点 环 境 管 理 危 险 化 学 品 目 录, 环 办 [2014]33 号, ; (22) 重 点 监 管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录 (2013 完 整 版 ); (23) 重 点 监 管 的 危 险 化 工 工 艺 目 录 (2013 完 整 版 ); (24)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GB ); (25) 高 毒 物 品 目 录, 卫 法 监 发 [2003](142) 号 ; (26) 危 险 化 学 品 目 录 (2015 年 版 ); (2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监 控 化 学 品 管 理 条 例,2011 年 修 订 ; (28)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445 号 ; (29)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备 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环 发 [2015]4 号 ; (30)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环 境 保 护 部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第 1 号 令, 起 施 行 ; (31)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指 南 ( 试 行 ), 环 办 [2014]34 号 ; (32)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环 发 [2001]199 号 ; (33)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印 发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工 业 节 水 工 作 的 意 见, 工 信 部 节 [2010]218 号 ; (34)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规 定,[89] 环 管 字 第 201 号 ; (35)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环 发 [2012]77 号, ; (36)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2]98 号, ; (3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环 发 2006[28 号 ], ; (38) 部 分 工 业 行 业 淘 汰 落 后 生 产 工 艺 装 备 和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0 年 本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公 告, 工 产 业 [2010] 第 122 号 ; - 6 -
13 (39)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环 发 [2012]130 号 ; (40) 环 境 空 气 颗 粒 物 污 染 综 合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59 号 ; (41) 关 于 落 实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准 入 的 通 知, 环 办 [2014]30 号, ; (42)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环 办 [2013]104 号 文, ; (43)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环 保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1 号 ; (44)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环 发 [2010]113 号 ; (45)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2011 年 度 ) 省 级 地 方 法 规 与 政 策 (1)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修 订, 施 行 ; (2)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苏 政 复 [2003]29 号 ; (3)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12 年 修 订 ),2012 年 1 月 12 日 江 苏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 2012 年 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4) 江 苏 省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江 苏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08 号, ; (5) 江 苏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条 例, 江 苏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29 号, ; (6) 江 苏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 苏 政 发 [2014]1 号 ),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7) 江 苏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江 苏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公 告 第 2 号 ), 2015 年 3 月 1 日 起 实 施 ; (8)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烟 粉 尘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准 入 审 核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4]148 号 ),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9)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公 布 江 苏 省 太 湖 流 域 三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的 通 知, 苏 政 办 发 [2012]221 号, (10)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政 治 管 理 办 法, 苏 环 控 [97]122 号 ; (11) 江 苏 省 排 放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暂 行 规 定, ; - 7 -
14 (12)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2013 年 修 正 版 ), 苏 政 办 发 [2013]9 号 文 ; (13) 江 苏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苏 环 管 [2002]46 号 文, ; (14)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的 若 干 规 定, 苏 环 委 [98]1 号 文 ; (15) 关 于 切 实 做 好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苏 环 管 [2006]98 号 ; (16) 江 苏 省 政 府 关 于 推 进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若 干 政 策 措 施,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苏 政 发 [2006]92 号, ; (17)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治 理 工 作 方 案,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苏 政 发 [2007]97 号, ; (18) 江 苏 省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苏 政 发 [2012]24 号, ; (19) 关 于 贯 彻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强 化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的 通 知,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苏 环 管 [2008]148 号 ; (20) 关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全 省 开 发 区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的 工 作 方 案, 苏 环 管 [2008]56 号 文 ; (21) 江 苏 省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区 域 平 衡 方 案 审 核 管 理 办 法 ( 苏 环 办 [2011]71 号 ),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 (22)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关 于 江 苏 省 禁 止 建 设 排 放 致 癌 致 畸 致 突 变 物 质 和 恶 臭 气 体 的 项 目 名 录 ( 第 一 批 ) 的 通 知, 苏 环 办 [2009]248 号 ; (23)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全 省 化 工 园 区 ( 园 区 ) 和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批 工 作 的 通 知, 苏 环 办 [2009]199 号 ; (24) 全 省 深 入 开 展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方 案, 苏 政 办 发 [2010]9 号 ; (25)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关 于 化 工 园 区 ( 集 中 区 )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苏 政 办 发 [2011]108 号 ; (26) 关 于 印 发 进 一 步 加 强 化 工 园 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苏 环 委 办 [2012]23 号 ; (27) 全 省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苏 政 办 发 [2012]121 号 ; - 8 -
15 (28) 关 于 开 展 江 苏 省 重 点 环 境 风 险 企 业 环 境 安 全 达 标 建 设 工 作 的 通 知, 苏 环 办 号 ; (29) 关 于 进 一 步 严 格 产 生 危 险 废 物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审 批 的 通 知, 苏 环 办 号 ; (30)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化 工 行 业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的 通 知, 苏 政 办 [2014]3 号 ; (31)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苏 政 发 [2013]113 号, ; (32) 江 苏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强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的 决 定, 江 苏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46 号 ; (33)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的 意 见, 苏 环 规 [2012]4 号, ; (34) 江 苏 省 大 气 颗 粒 物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91 号,2013 年 8 月 1 日 起 施 行 ; (35) 省 环 保 厅 转 发 环 保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同 意 将 江 苏 省 列 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试 点 省 份 函 的 通 知, 苏 环 办 [2011]250 号 ; (36)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批 转 市 经 贸 委 等 部 门 关 于 设 立 化 工 监 测 点 的 若 干 意 见 的 通 知, 锡 政 办 发 (2008)2 号 ; (37)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加 强 无 锡 市 化 工 园 区 和 化 工 监 测 点 企 业 管 理 的 意 见, 锡 政 办 发 号 ; (38)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化 工 行 业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4]3 号 ); (39) 无 锡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蓝 天 工 程 实 施 方 案 ( ), 无 锡 市 政 府, 锡 发 号, ; (40) 市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锡 政 发 [2010]148 号 ; (41) 无 锡 市 水 环 境 保 护 条 例,2008 年 12 月 11 日 ; (42) 中 共 无 锡 市 委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高 起 点 规 划 高 标 准 建 设 无 锡 太 湖 保 护 区 的 决 定, 锡 委 发 [2008]31 号 ; (43) 无 锡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规 定,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2011 年 11 月 5 日 ; - 9 -
16 (44) 无 锡 市 制 造 业 转 型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锡 政 办 发 [2013]54 号, ; (45)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全 市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的 通 知, 锡 政 办 发 [2013]30 号 ; (46) 无 锡 市 办 公 室 关 于 化 工 项 目 管 理 暂 时 按 第 三 轮 化 工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实 施 的 通 知, 锡 政 办 发 [2015]66 号 ; (47) 无 锡 市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办 法, 政 府 令 第 95 号 ; (48) 宜 兴 市 化 工 行 业 整 合 整 治 两 年 ( ) 行 动 计 划, 宜 政 办 发 (2013)154 号 ; (49) 宜 兴 市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宜 政 办 发 号 ; (50) 宜 兴 市 产 业 导 向 目 录 制 造 业 部 分 (2010 年 修 订 ), 宜 政 办 发 [2010]130 号, 环 评 技 术 导 则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 );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7) 江 苏 省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内 容 编 制 要 求,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2005 年 5 月 ; (8) 区 域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中 关 于 循 环 经 济 内 容 的 编 制 要 求 ( 试 行 ),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苏 环 便 管 [2004]22 号, ; (9)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三 同 时 检 查 一 览 表 ( 试 行 ) 和 环 评 报 告 现 状 监 测 情 况 表 ( 试 行 ) 的 通 知, 苏 环 管 [2008]50 号 ; (10)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固 体 废 弃 物 内 容 编 制 的 通 知, 苏 环 办 [2013]283 号 项 目 技 术 文 件 与 工 作 文 件 (1)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前 期 咨 询 联 系 单 ( 无 锡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17 (2)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3)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地 方 规 划 与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1) 宜 兴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 (2) 宜 兴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纲 要 ; (3)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总 体 规 划 (2007~2020); (4)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2.2 编 制 目 的 与 原 则 编 制 目 的 评 价 目 的 在 于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论 证 工 程 和 其 选 址 的 可 行 性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可 靠 性 及 其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实 施 环 境 监 管 监 测 要 求 与 公 众 信 任 度, 反 馈 于 工 程 建 设, 以 促 进 清 洁 生 产 循 环 经 济 和 三 同 时 高 效 益 的 统 一, 维 护 生 态 平 衡, 实 施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并 为 今 后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发 展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本 项 目 评 价 目 的 为 : (1)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分 析, 确 定 污 染 源 排 放 特 征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以 及 实 施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后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 (2)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提 出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和 建 议, 以 进 一 步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 (3) 针 对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产 生 特 征, 提 出 控 制 和 降 低 污 染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并 论 证 本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的 技 术 可 行 性 和 经 济 合 理 性 ; (4) 通 过 环 境 监 测 和 区 域 污 染 源 调 查, 掌 握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和 社 会 环 境 特 征 以 及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水 平, 了 解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观 点 和 要 求 ; (5) 对 项 目 营 运 期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以 确 定 本 项 目 对 周 边 主 要 环 境 要 素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 (6) 对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并 预 测 项 目 事 故 状 况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提 出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 ; (7) 结 合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区 域 环 境 容 量 和 公 众 意 见 等 方 面, 确 定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为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工 程 建 设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18 2.2.2 编 制 原 则 (1) 评 价 工 作 总 的 原 则 是 坚 持 政 策 性 针 对 性 科 学 性 和 公 正 性, 在 工 作 分 析 中 贯 彻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节 能 减 排 的 原 则 (2) 通 过 工 程 分 析 水 平 衡 和 物 料 平 衡 分 析, 核 算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及 排 放 量 情 况 ; 针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及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保 问 题, 提 出 技 术 可 行 经 济 合 理 的 环 保 措 施, 并 在 达 标 排 放 及 总 量 控 制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的 明 确 结 论 (3) 充 分 利 用 近 年 来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取 得 的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成 果, 进 行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4) 评 价 结 果 客 观 真 实, 为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坚 持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服 从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规 划 和 以 人 为 本 保 护 重 要 生 态 环 境 的 原 则 2.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本 报 告 书 通 过 工 程 分 析, 核 实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水 气 声 固 废 等 污 染 物 特 性, 结 合 项 目 地 区 自 然 环 境 条 件 和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确 定 本 项 目 的 评 价 因 子 见 表 表 评 价 因 子 确 定 表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总 量 考 核 因 子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环 境 PM 10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ph COD NH 3 -N SS TP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PM 10 VOC S VOC S PM 接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COD NH 3 -N TP* 声 环 境 LAeq LAeq 固 体 废 弃 物 -- 综 合 利 用 率 / 处 理 处 置 率 工 业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土 壤 ph 铅 镍 铜 锌 镉 砷 汞 铬 地 下 水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 注 : 根 据 宜 兴 市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工 作 计 划, 总 磷 (TP) 指 标 也 增 设 为 地 方 特 征 污 染 物 控 制 因 子 评 价 时 段 评 价 时 段 包 括 项 目 建 设 期 运 营 期, 重 点 关 注 运 营 期 SS
19 2.4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区 属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类 功 能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及 其 他 参 考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类 别 项 目 和 取 值 时 间 单 位 标 准 限 值 标 准 来 源 1 小 时 平 均 500 SO 2 24 小 时 平 均 150 年 平 均 60 1 小 时 平 均 μg/m NO 2 24 小 时 平 均 80 大 气 环 境 年 平 均 40 PM 小 时 平 均 150 年 平 均 70 非 甲 烷 总 烃 1 小 时 平 均 2.0 mg/m 3 VOC S 8h 平 均 地 表 水 环 境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表 1 二 级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科 技 标 准 司 )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 )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及 初 期 雨 水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尾 水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未 受 污 染 的 雨 水 经 雨 水 管 网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根 据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芜 申 运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III 类 标 准 环 境 要 素 地 表 水 环 境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主 要 指 标 值 (mg/l,ph 除 外 ) 保 护 对 象 芜 申 运 河 执 行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备 注 :*SS 参 照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噪 声 取 值 表 号 及 标 准 级 别 表 1 III 类 指 标 浓 度 (mg/l) ph ( 无 量 纲 ) 6~9 COD 20 SS* 30 氨 氮 1.0 总 磷 0.2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6 本 项 目 拟 选 厂 址 位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内,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表 1 中 的 3 类 区 标 准 执 行, 详 见 表
20 类 别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和 限 值 标 准 单 位 :LeqdB(A) 昼 间 标 准 限 值 3 类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地 下 水 环 境 夜 间 项 目 所 在 区 地 下 水 质 量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的 水 质 标 准, 具 体 指 标 见 表 表 部 分 地 下 水 质 量 分 类 指 标 值 序 号 项 目 类 别 I 类 II 类 III 类 IV 类 V 类 1 ph( 无 量 纲 ) 6.5~ ~6.5,8.5~9 <5.5,>9 2 高 锰 酸 盐 指 数,mg/L >10 3 氨 氮,mg/L >0.5 4 总 硬 度 ( 以 CaCO 3 计 ), mg/l >550 5 溶 解 性 总 固 体,mg/L > 土 壤 环 境 土 壤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详 见 下 表 表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监 测 项 目 一 级 土 壤 二 级 土 壤 三 级 土 壤 ph 自 然 背 景 < ~7.5 >7.5 >6.5 镉 汞 铬 ( 水 田 ) 锌 镍 铜 ( 农 田 ) 铅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粉 尘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颗 粒 物 排 放 二 级 标 准 ; 主 要 有 机 废 气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属 于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的 测 定 固 相 吸 附 - 热 脱 附 / 气 相 色 谱 - 质 谱 法 (HJ ) 中 确 定 的 24 中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之 一, 以 VOC S 计, 其 排 放 标 准 参 照 执 行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 ) 表 2 及 表 5 中 其 他 行 业 VOC S 的 标 准 限 值 具 体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21 建 设 期 营 运 期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最 高 允 许 排 率 ( 二 放 浓 度 级 ) mg/m 3 kg/h 1) 排 放 高 度 m 无 组 织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mg/m 3 颗 粒 物 VOC S 标 准 来 源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 ) 主 要 废 气 污 染 物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嗅 阈 值 参 照 化 学 与 物 理 学 手 册 中 的 数 据, 详 见 表 表 主 要 污 染 物 嗅 阈 值 主 要 污 染 物 嗅 阈 值 mg/m 3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职 工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产 生 的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以 及 初 期 雨 水, 排 入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经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接 管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中 三 级 标 准 及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表 1 中 要 求 污 水 厂 尾 水 排 放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规 定 的 一 级 标 准 的 A 标 准 及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表 2 的 排 放 限 值,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排 放 口 名 称 区 内 厂 排 口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口 表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取 值 表 号 及 级 别 执 行 标 准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污 染 物 指 标 单 位 标 准 限 值 ph - 6~9 COD mg/l 500 SS mg/l 400 TP mg/l 8 表 1B 级 氨 氮 mg/l 45 一 级 A 注 :* 括 号 内 数 值 为 水 温 12 时 的 控 制 指 标 ph - 6~9 COD mg/l 50 SS mg/l 10 * 氨 氮 mg/l 5(8) TP mg/l
22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位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表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类 别 执 行 标 准 标 准 级 别 指 标 标 准 限 值 营 运 期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3 类 标 准 昼 间 夜 间 65dB(A) 55dB(A) 固 废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危 险 固 废 的 暂 存 场 所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及 修 改 单 (GB ) 一 般 固 废 的 暂 存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及 修 改 单 (GB )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化 学 有 害 因 素 (GB ) 中 表 1 中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有 毒 物 质 容 许 浓 度 值 ;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执 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附 录 A 表 1 中 标 准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所 示 类 别 有 毒 物 质 LD 50 ( 大 鼠 经 口 ) mg/kg 表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LD 50 ( 大 鼠 经 皮 ) mg/kg LC 50 ( 小 鼠 吸 入,4h)mg/kg 1 LD 50 <5 LD 50 <10 LC 50 < <LD 50 <25 10<LD 50 <50 0.1<LD 50 < <LD 50 <200 50<LD 50 < <LD 50 <2 1 可 燃 气 体 在 常 压 下 以 气 态 存 在 并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可 燃 混 合 物 ; 其 沸 点 ( 常 压 下 ) 是 20 或 20 以 下 的 物 质 易 燃 物 质 2 易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21, 沸 点 高 于 20 物 质 3 可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55, 压 力 下 保 持 液 态, 在 实 际 操 作 条 件 下 ( 如 高 温 高 压 ) 可 以 引 起 重 大 事 故 的 物 质 爆 炸 性 物 质 在 火 焰 影 响 下 可 以 爆 炸, 或 者 对 冲 击 摩 擦 比 硝 基 苯 更 为 敏 感 的 物 质 2.5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与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征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的 地 形 特 点 和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所 规 定 的 方 法, 确 定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等 级 表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表 类 别 大 气 地 表 水 声 地 下 水 土 壤 固 体 废 物 生 态 风 险 评 价 评 价 等 级 三 级 三 级 三 级 三 级 现 状 评 价 影 响 分 析 三 级 二 级
23 详 细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如 下 ; (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评 价 等 级 判 据 见 表 , 采 用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估 算 模 式 Screen3, 对 建 设 项 目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影 响 进 行 预 测, 各 污 染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Pmax 及 最 远 出 现 距 离 D 10%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表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据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Pmax 80% 且 D10% 5km 其 它 Pmax<10% 或 D10%<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表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计 算 污 染 源 名 称 污 染 物 名 称 Pmax(%) D 10% (m) 等 级 有 组 织 排 放 无 组 织 生 产 车 间 一 (1# 排 气 筒 ) 生 产 车 间 二 (2# 排 气 筒 )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粉 尘 三 级 VOC S 三 级 粉 尘 三 级 VOC S 三 级 粉 尘 三 级 VOC S 三 级 粉 尘 三 级 VOC S 三 级 由 上 表 看 出, 各 种 污 染 因 子 P max 均 小 于 10%, 项 目 选 址 区 为 二 类 功 能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现 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较 好, 对 照 表 , 本 项 目 的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2)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初 期 雨 水 一 并 接 入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尾 水 排 放 芜 申 运 河 本 项 目 最 大 日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m 3 /d,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单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规 定, 确 定 本 项 目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采 用 三 级 评 价, 重 点 对 项 目 营 运 后 废 水 接 管 可 行 性 进 行 评 述 (3)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位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为 规 划 的 工 业 用 地, 属 于 噪 声 3 类 功 能 区,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敏 感 目 标 因 此,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中 声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方 法, 确 定 噪 声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4)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24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 ), 本 项 目 属 于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水 质 污 染 的 I 类 建 设 项 目 I 类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划 分, 应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性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污 水 排 放 量 与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等 指 标 确 定 1 本 项 目 场 地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0.5m Mb 1.0m, 渗 透 系 数 K 10-7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因 此,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等 级 为 : 中 ; 2 参 考 相 关 资 料, 项 目 场 地 下 多 含 水 层 系 统 且 层 间 水 力 联 系 较 密 切 的 地 区, 场 地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性 属 于 : 中 ; 3 项 目 场 地 不 属 于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准 保 护 区 及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也 不 属 于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准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补 给 径 流 区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分 布 区 及 分 散 式 居 民 饮 用 水 水 源 等 其 他 未 列 入 上 述 敏 感 分 级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分 级 为 : 不 敏 感 ; 4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34.99m 3 /d, 远 小 于 1000m 3 /d,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 小 ; 5 项 目 污 水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2,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为 : 中 等 ; 综 上, 根 据 导 则, 确 定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评 价 等 级 判 据 见 表 : 评 价 级 别 三 级 表 地 下 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据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包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含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地 下 建 设 项 目 污 建 设 项 目 水 质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水 排 放 量 复 杂 程 度 中 简 单 弱 不 易 不 敏 感 小 中 等 - 简 单 易 不 敏 感 小 简 单 中 简 单 中 不 敏 感 小 中 等 - 简 单 中 中 简 单 较 敏 感 小 中 等 - 简 单 不 易 大 中 等 - 简 单 不 敏 感 中 - 小 复 杂 - 简 单 较 敏 感 小 简 单 易 强 小 复 杂 - 简 单 大 简 单 不 敏 感 中 中 等 - 简 单 中 中 简 单 较 敏 感 小 中 等 - 简 单 不 敏 感 大 中 等 - 简 单
25 评 价 级 别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不 易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地 下 建 设 项 目 污 建 设 项 目 水 质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水 排 放 量 复 杂 程 度 中 - 小 复 杂 - 简 单 大 中 等 - 简 单 较 敏 感 中 - 小 复 杂 - 简 单 不 敏 感 大 - 小 复 杂 - 简 单 (6) 土 壤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本 项 目 废 水 物 料 不 直 接 与 土 壤 接 触, 对 土 壤 基 本 无 影 响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土 壤 评 价 等 级 为 现 状 评 价 (7)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小 于 2km 2, 所 处 位 置 为 一 般 区 域, 根 据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确 定 本 次 生 态 评 价 为 三 级 (8)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推 荐 的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划 分 方 法 以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别 (GB ), 本 项 目 未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项 目 所 在 地 不 属 于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因 此 确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根 据 项 目 排 污 特 点 及 周 围 地 区 环 境 特 征, 确 定 工 程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和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风 险 评 价 总 量 控 制 为 评 价 重 点 2.6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点 及 拟 建 项 目 水 气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和 导 则 的 要 求, 确 定 各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项 目 不 同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工 作 范 围 见 表 表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范 围 环 境 因 素 评 价 工 作 范 围 环 境 空 气 以 本 项 目 为 中 心, 半 径 为 2.5km 的 圆 形 范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1500m 河 段 声 环 境 厂 界 向 外 200m 范 围 地 下 水 环 境 以 本 项 目 为 中 心, 周 围 20km 2 以 内 的 区 域 环 境 风 险 以 厂 址 为 中 心, 半 径 为 3km 的 圆 形 范 围
26 2.6.2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环 境 要 素 空 气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生 态 环 境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确 定 各 环 境 要 素 敏 感 目 标 见 表 , 具 体 见 图 表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距 选 址 边 界 方 位 目 标 距 离 (m) 规 模 ( 户 / 人 ) 长 圩 NE /200 富 家 圩 S /150 万 家 圩 N /70 东 村 SE /350 南 塍 E /100 长 福 NE /150 尖 圩 W /40 仇 圩 S /130 洴 浰 SE /140 王 家 坝 NE /150 后 潘 N /200 洴 浰 S /400 杨 家 桥 NW /250 仇 圩 下 圩 S /180 王 家 桥 N /200 骆 家 兜 N /100 新 河 头 W /100 岳 头 圩 SW /40 美 东 村 NW /500 徐 家 N /250 和 让 圩 SW /300 下 圩 E /120 徐 舍 镇 区 W /20000 洴 浰 SE /160 翔 云 花 园 SW /500 清 水 桥 N /300 氿 河 圩 SW /180 下 淡 圩 SW /40 亚 溪 村 SW /500 钱 家 南 塍 SW /150 美 栖 村 NW /600 江 舍 圩 N /100 田 庄 圩 NE /70 西 塍 村 SW /70 吴 圩 SW /200 福 田 圩 N /100 芜 申 运 河 S 30 小 河 宜 丰 河 E 2000 小 河 钟 张 运 河 S 750 小 河 西 氿 E 3330 备 用 饮 用 水 源 地 / 厂 界 厂 界 外 200m / 三 氿 重 要 湿 地 E 3330 宜 兴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S 二 级 管 控 区 ( 西 氿 水 域 ) 一 级 管 控 区 ( 铜 官 山 和 蒿 山 山 头 ) 环 境 功 能 GB 二 类 区 GB III 类 GB 类 苏 政 发 号 及 宜 政 办 发 号 中 规 定 的 宜 兴 市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27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备 用 饮 用 水 源 地 方 位 2.7 相 关 规 划 及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宜 兴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一 ) 规 划 期 限 E 距 选 址 边 界 距 离 (m) 规 模 ( 户 / 人 ) 5300 二 级 管 控 区 5000 准 保 护 区 取 水 口 环 境 功 能 江 苏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强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的 决 定 规 定 的 保 护 区 宜 兴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期 限 近 期 为 2008~2013 年 ; 远 期 为 2014~2020 年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以 苏 政 复 [2009]1 号 对 宜 兴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进 行 了 批 复, 批 复 时 间 为 ( 二 ) 规 划 目 标 环 境 保 护 总 目 标 : 宜 兴 市 域 环 境 保 护 的 总 体 目 标 : 近 期 环 境 污 染 状 况 有 所 减 轻, 生 态 环 境 破 坏 趋 势 得 到 遏 制, 环 境 质 量 得 到 改 善, 逐 步 使 环 境 与 经 济 协 调 发 展 ; 远 期 环 境 污 染 状 况 得 到 根 本 改 善, 生 态 系 统 良 性 循 环, 环 境 质 量 优 良, 将 宜 兴 市 建 成 经 济 快 速 发 展 环 境 清 洁 优 美 生 态 良 性 循 环 的 现 代 化 城 市 环 境 质 量 目 标 :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目 标 : 远 期 宜 兴 市 域 内 自 然 保 护 区 宜 兴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龙 池 山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区 域 达 到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一 级, 市 域 其 它 地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总 体 上 保 持 在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城 镇 各 功 能 区 均 达 到 各 功 能 区 划 标 准 (2) 水 环 境 质 量 目 标 : 远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均 能 达 到 相 应 功 能 区 划 标 准,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相 应 标 准 ; 横 山 水 库 水 质 稳 定 控 制 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Ⅱ 类 标 准 (3) 声 环 境 质 量 目 标 : 近 期 和 远 期 城 区 镇 区 各 环 境 功 能 区 噪 声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各 功 能 区 相 应 标 准 (4) 固 体 废 弃 物 目 标 : 近 期 和 远 期 工 业 固 体 废 弃 物 综 合 利 用 及 处 置 率 100%,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100%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总 体 规 划 规 划 概 述 (1) 规 划 期 限 范 围
28 近 期 为 2007~2012 年 ; 远 期 为 2012~2020 年 规 划 范 围 : 北 以 现 104 国 道 为 界 ; 东 至 规 划 宜 归 路 - 新 104 国 道 - 徐 张 公 路 一 线 ; 南 至 规 划 鲸 南 路, 西 至 规 划 联 合 大 道 (2) 规 划 目 标 根 据 徐 舍 在 宜 兴 市 乃 至 更 大 区 域 所 处 的 位 置, 结 合 现 状 特 点, 并 充 分 分 析 未 来 的 发 展 趋 势, 将 城 镇 性 质 确 定 为 : 宜 兴 市 域 西 部 以 工 业 物 流 为 特 色 的 现 代 化 小 城 市 工 业 物 流 互 动 : 把 工 业 强 镇 物 流 强 镇 作 为 战 略 重 点, 扩 大 经 济 规 模, 调 整 行 业 结 构, 增 强 经 济 实 力 把 增 量 高 效 优 质 作 为 工 业 经 济 发 展 新 坐 标, 切 实 转 变 工 业 增 长 方 式, 加 快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形 成 以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为 主 导 以 先 进 适 用 技 术 为 支 撑 以 优 势 传 统 产 业 为 主 体 的 徐 舍 产 业 新 体 系 充 分 发 挥 徐 舍 的 区 位 优 势 和 区 域 的 产 业 优 势, 大 力 构 筑 物 流 运 输 和 物 流 信 息 两 大 平 台, 促 进 全 市 大 运 输 量 生 产 生 活 资 料 产 品 运 输 向 徐 舍 集 中, 形 成 现 代 物 流 与 工 业 互 融 布 局 合 理 配 置 高 效 功 能 齐 备 的 专 业 化 社 会 化 现 代 化 的 现 代 物 流 体 系 产 业 特 色 化 : 发 挥 比 较 优 势, 促 进 特 色 行 业 的 发 展, 延 伸 产 业 链 发 展 新 兴 业 态, 提 高 优 势 产 业 的 整 体 市 场 竞 争 力, 增 强 经 济 发 展 质 量 空 间 集 聚 : 促 进 工 业 向 园 区 集 中 人 口 向 中 心 镇 区 集 中, 居 住 向 社 区 集 中 强 化 中 心 镇 区 居 住 服 务 和 生 产 功 能, 改 善 中 心 镇 区 环 境, 优 化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落 实 各 项 配 套 改 革 措 施, 吸 引 农 民 和 外 来 人 口 在 中 心 镇 区 安 居 乐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 节 约 资 源, 保 护 环 境 转 变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使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进 步 真 正 建 立 在 科 技 不 断 进 步 资 源 永 续 利 用 生 态 平 衡 环 境 清 洁 的 基 础 上, 将 徐 舍 建 设 成 为 生 态 型 城 镇 (3) 功 能 布 局 规 划 采 用 双 组 团 一 主 一 副 布 局 结 构 以 改 造 旧 镇 区 建 设 新 镇 区 完 善 功 能 分 区 突 现 环 境 特 色 为 总 体 思 路, 合 理 组 织 各 类 用 地, 徐 舍 片 区 跨 南 溪 河 两 侧 拓 展, 形 成 生 活 用 地 主 要 徐 张 路 以 西, 新 104 国 道 以 北 布 置, 生 产 用 地 主 要 居 徐 张 路 以 东, 新 104 国 道 以 南 布 置 的 格 局, 保 留 改 造 现 状 旧 镇 区 沿 路 的 公 共 设 施, 新 增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主 要 随 着 行 政 中 心 的 南 进 在 新 区 形 成 集 中 的 区 域, 并 在 府 前 大 道 通 盛 路 和 云 溪 路 两 侧 布 置 鲸 塘 片 区 工 业 向 北 拓 展, 居 住 用 地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改 造, 形 成 北 工 南 居 的 格 局
29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徐 舍 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近 期 按 二 类 区 建 设, 执 行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远 期 空 气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按 更 高 标 准 要 求 来 建 设 (2)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据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徐 舍 镇 主 要 水 体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水 质 目 标 如 下 表 : 表 宜 兴 徐 舍 镇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水 质 目 标 河 流 名 称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水 质 目 标 2010 年 2020 年 西 氿 水 源 渔 业 景 观 Ⅲ Ⅲ 南 溪 河 ( 芜 申 运 河 ) 景 观 工 业 农 业 Ⅳ Ⅲ 西 溪 河 景 观 工 业 农 业 Ⅳ Ⅲ 北 溪 河 景 观 工 业 农 业 Ⅳ Ⅲ 邮 芳 河 景 观 工 业 农 业 Ⅳ Ⅲ 钟 张 运 河 景 观 工 业 农 业 Ⅳ Ⅲ 宜 丰 河 景 观 工 业 农 业 Ⅳ Ⅲ 其 它 水 体 按 照 景 观 水 体 标 准, 远 期 不 低 于 Ⅳ 类 标 准 (3)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国 家 城 市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标 准 (GB ), 徐 舍 镇 农 村 居 民 点 城 镇 综 合 居 住 区 为 噪 声 环 境 1 类 区 ; 居 住 行 政 商 业 中 心 区 及 与 其 它 功 能 区 的 混 杂 区 为 噪 声 环 境 2 类 区 ; 工 业 区 为 噪 声 环 境 3 类 区 ; 交 通 干 线 道 路 两 侧 铁 路 两 侧 及 穿 越 徐 舍 镇 的 内 河 航 道 两 侧 为 噪 声 环 境 4 类 区 环 境 规 划 目 标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目 标 : 徐 舍 镇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总 体 上 保 持 在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各 环 境 功 能 区 全 面 达 标 2 水 环 境 质 量 目 标 : 徐 舍 镇 内 主 要 河 流 的 水 质 达 到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规 定 的 目 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应 至 少 达 到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其 它 地 表 水 环 境 均 应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其 它 景 观 功 能 区 水 质 达 到 Ⅳ 类 水 质 标 准 3 噪 声 环 境 质 量 目 标 : 达 到 国 家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GB/T ) 规 定 的 各 功 能 区 标 准,1 类 区 噪 声 平 均 等 效 声 级 昼 间 不 高 于 55dB(A), 夜 间 不 高 于 45dB(A);2 类 区 昼 间 不 高 于 60dB(A), 夜 间 不 高 于 50dB(A); 3 类 区 昼 间 不 高 于 65dB(A), 夜 间 不 高 于 55dB(A);4 类 区 昼 间 不 高 于 70dB(A), 夜 间 不 高 于 55dB(A)
30 4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目 标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综 合 利 用 及 处 置 率 100%,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100%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水 环 境 工 业 污 染 源 的 治 理 : 强 化 现 有 重 点 源 的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稳 定 达 标 对 重 点 污 染 源 的 排 放 口 要 逐 步 安 装 在 线 自 动 检 测 设 备, 随 时 检 测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各 企 业 内 部 污 水 处 理 站 应 有 专 人 负 责, 确 保 重 点 工 业 企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稳 定 达 标 率 100% 同 时 对 重 点 工 业 污 染 源 的 治 理 还 要 结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技 术 改 造, 走 新 型 工 业 化 道 路,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从 末 端 治 理 向 生 产 全 过 程 控 制 转 变, 减 污 增 效 严 格 控 制 新 生 污 染 源 在 发 展 经 济 的 同 时, 把 排 污 总 量 控 制 在 允 许 指 标 范 围 以 内 对 于 新 改 扩 项 目, 严 格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国 务 院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要 加 强 三 同 时 执 行 情 况 的 监 督 和 落 实, 切 实 执 行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严 格 遵 照 市 委 市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工 业 向 开 放 园 区 和 工 业 集 中 区 集 中 工 作 的 意 见, 今 后 所 有 新 办 企 业 新 建 项 目 只 有 进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一 条 路, 落 实 绿 色 招 商 和 绿 色 准 入 制 度, 形 成 工 业 布 局 园 区 化 产 业 发 展 特 色 化 园 区 建 设 生 态 化 的 良 性 发 展 格 局 建 立 节 水 型 工 业 工 业 集 中 区 内 拟 建 企 业, 均 应 积 极 采 用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采 取 循 环 利 用 和 节 水 技 术, 建 立 节 水 型 工 业, 实 现 增 产 不 增 污, 节 水 减 污 在 积 极 治 理 老 污 染 源 的 同 时, 对 所 有 新 改 扩 建 项 目 严 格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从 根 本 上 控 制 新 的 污 染 源 出 现 同 时 严 禁 采 用 国 家 明 令 禁 止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设 备, 积 极 推 广 清 洁 生 产 鼓 励 企 业 进 行 ISO14000 认 证, 规 范 企 业 的 活 动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环 境 行 为 加 大 污 水 处 理 力 度 徐 舍 镇 区 工 业 集 中 区 内 排 水 管 网,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加 快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管 网 等 污 水 处 理 配 套 设 施 建 设, 全 面 实 施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及 工 业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率 均 达 到 90% 以 上 结 合 污 水 集 中 收 集 系 统 建 设, 将 现 状 排 污 口 进 行 归 并 调 整 为 推 进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在 农 村 逐 步 开 展 小 型 农 村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系 统 的 建 设 达 到 清 洁 家 园 和 生 态 村 的 目 标 (2) 大 气 环 境
31 积 极 调 整 工 业 布 局 和 产 业 结 构 : 通 过 合 理 布 局, 逐 步 实 现 工 业 生 产 区 域 化 和 规 模 化, 以 利 于 减 少 污 染 以 及 合 理 充 分 利 用 资 源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重 点 引 进 高 新 技 术 和 轻 污 染 项 目, 采 用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和 先 进 的 技 术 设 备 推 行 节 能 降 耗,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 重 点 企 业 积 极 推 行 节 能 节 水 和 降 耗 工 作, 在 镇 区 推 行 气 化 工 程, 限 制 使 用 原 煤 量, 鼓 励 采 用 轻 油 和 液 化 气 天 然 气 等 清 洁 能 源 为 燃 料, 逐 步 改 变 目 前 采 用 传 统 方 式 直 接 燃 烧 原 煤 的 状 况, 改 善 能 源 结 构, 提 高 清 洁 能 源 利 用 率 提 高 企 业 的 生 态 效 应 对 于 发 展 迅 速 的 三 产 服 务 业, 重 点 治 理 烟 尘 和 油 烟 污 染 问 题, 加 快 推 广 清 洁 能 源 和 强 制 安 装 净 化 设 备 积 极 进 行 炉 灶 改 造, 提 高 能 源 利 用 率, 结 合 当 地 实 际, 采 用 经 济 适 用 的 农 作 物 秸 秆 综 合 利 用 措 施, 提 高 秸 秆 综 合 利 用 率, 控 制 焚 烧 秸 秆 造 成 的 大 气 污 染 坚 持 工 业 入 园 进 区 原 则, 抓 好 工 业 区 大 气 污 染 治 理 工 作 : 坚 持 工 业 入 园 进 区 原 则, 实 行 热 电 冷 联 供, 提 高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严 格 执 行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等 污 染 物 的 达 标 排 放, 并 且 对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实 行 目 标 管 理, 总 量 控 制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 1 根 据 合 理 布 局 的 原 则, 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的 分 布 进 行 合 理 的 规 划, 减 少 对 环 境 特 别 是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2 严 格 控 制 入 驻 工 业 区 项 目 的 条 件 ; 入 驻 企 业 要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优 化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使 用 清 洁 能 源, 实 行 集 中 供 热, 对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进 行 全 程 控 3 推 行 ISO14000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提 高 整 个 工 业 区 的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4 工 业 区 周 边 建 设 防 护 林 带 改 善 能 源 结 构, 推 广 清 洁 能 源 : 在 镇 区 推 行 气 化 工 程, 限 制 使 用 原 煤 量, 鼓 励 采 用 轻 油 和 液 化 气 天 然 气 等 清 洁 能 源 为 燃 料, 逐 步 改 变 目 前 采 用 传 统 方 式 直 接 燃 烧 原 煤 的 状 况, 改 善 能 源 结 构, 提 高 清 洁 能 源 利 用 率 积 极 进 行 炉 灶 改 造, 提 高 能 源 利 用 率, 结 合 当 地 实 际, 采 用 经 济 适 用 的 农 作 物 秸 秆 综 合 利 用 措 施, 提 高 秸 秆 综 合 利 用 率, 控 制 焚 烧 秸 秆 造 成 的 大 气 污 染 (3) 固 体 废 弃 物 1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的 处 理 : 降 低 万 元 产 值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 加 强 粉 煤 灰 炉 渣 等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的 综 合 利 用, 拓 宽 利 用 领 域, 变 废 为 宝 ; 强 化 固 体 废 物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研 究 和 应 用, 安 全 处 置 有 害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的 技 术 路 线 概 括 为 四 化 : 即 容 器 化 无 害 化 减 量 化 资 源 化
32 2 生 活 垃 圾 的 处 理 : 实 行 无 害 化 减 量 化 资 源 化 3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措 施 完 善 收 集 系 统 : 工 业 企 业 全 面 开 展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危 险 废 物 和 生 活 垃 圾 的 识 别 与 分 类 工 作, 工 业 区 要 集 中 设 置 固 体 废 物 回 收 站 有 毒 有 害 危 险 废 物 采 用 专 用 车 辆, 委 托 专 业 公 司 进 行 收 集 根 据 镇 区 居 民 的 居 住 密 度 和 单 位 元 分 布, 设 置 垃 圾 收 集 点 ( 站 ),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时 定 点 统 一 收 集 后 及 时 送 至 垃 圾 转 运 站 或 垃 圾 处 理 场 安 全 处 理, 回 收 利 用 完 善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设 施 : 改 造 完 善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设 施 : 对 工 业 企 业 自 身 拥 有 的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设 施, 应 加 强 设 施 维 护 和 运 行 管 理, 其 余 分 类 集 中 收 集 后 送 宜 兴 市 垃 圾 厂 焚 烧 ; 完 善 危 险 废 弃 物 的 安 全 处 置 系 统, 危 险 废 弃 物 的 安 全 处 置 率 必 须 达 到 100% (4) 噪 声 合 理 规 划 工 业 布 局, 对 工 业 发 展 用 地 进 行 规 划 时, 要 充 分 考 虑 工 业 生 产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选 择 各 种 积 极 手 段 限 制 污 染, 力 争 把 污 染 程 度 降 到 最 小 对 于 新 建 企 业 要 严 格 审 批, 认 真 做 到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强 调 绿 化 美 化 厂 区 环 境, 提 高 绿 化 覆 盖 率, 在 道 路 两 侧 以 及 厂 区 之 间 种 植 绿 化 带, 减 少 噪 声 污 染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规 划 概 述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原 为 宜 兴 市 西 郊 工 业 区, 成 立 于 2001 年, 位 于 徐 舍 镇 东 侧 西 郊 工 业 区 规 划 环 评 已 于 2001 年 11 月 取 得 批 复 ( 见 附 件 ) 西 郊 工 业 区 规 划 范 围 为 北 起 宁 杭 公 路 南 至 南 溪 河, 西 起 官 张 公 路 冬 至 民 长 村 西, 规 划 占 地 面 积 133.5hm 2 该 区 域 主 要 包 括 传 统 工 业 区 和 市 政 公 共 设 施 带 西 郊 工 业 区 后 更 名 为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于 2013 年 6 月 编 制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及 修 编, 并 于 2014 年 5 月 取 得 立 项 批 复 批 复 文 件 : 宜 兴 市 人 民 政 府 常 务 会 议 纪 要 ( 宜 政 纪 号 ) 以 及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明 确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四 址 范 围 的 通 知 ( 宜 政 办 发 号 ) 修 编 后 的 规 划 环 评 :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正 在 编 制 过 程 中, 目 前 处 于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阶 段, 尚 未 报 批 (1) 规 划 目 标
33 力 求 把 工 业 集 中 区 建 设 成 为 新 人 才 集 聚 区 新 产 业 领 跑 区 新 城 市 样 板 区 新 机 制 示 范 区 全 面 提 升 园 区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圆 满 完 成 各 项 规 划 指 标, 进 入 区 域 工 业 集 中 区 的 先 进 行 列 (2) 规 划 期 限 范 围 规 划 期 限 2011~2020 年, 基 础 年 为 2010 年 规 划 范 围 : 东 至 宜 丰 河, 西 至 徐 张 路, 北 至 老 104 国 道, 南 至 芜 申 运 河, 北 至 摆 布 潭 南 侧 300 米 一 线, 总 规 划 面 积 公 顷 (3) 产 业 定 位 根 据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详 细 控 制 性 规 划 ( ),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产 业 定 位 为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 电 子 元 器 件 制 造 电 子 仪 器 制 造 软 件 产 业 ) 现 代 机 械 制 造 业 ( 五 金 加 工 机 械 加 工 机 电 设 备 制 造 ) 轻 纺 加 工 业 ( 合 成 革 系 列 产 品 加 工 ) 新 材 料 ( 能 源 材 料 汽 车 材 料 纳 米 材 料 与 技 术 ) 生 物 产 业 ( 化 学 医 药 中 医 药 生 物 医 药 工 业 生 物 技 术 ) (4) 用 地 布 局 1 工 业 用 地 优 先 发 展 工 业 用 地, 创 造 有 自 身 特 色 的 工 业 用 地 组 织 结 构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面 积 hm 2 工 业 以 现 状 老 104 国 道 宜 归 路 为 界 分 成 三 期 进 行 开 发 建 设 一 期 : 老 104 以 南 宜 归 路 以 西, 依 托 现 有 工 业, 进 行 园 区 投 资 环 境 的 改 造 升 级 ; 二 期 : 老 104 以 南 宜 归 路 以 东, 整 合 内 部 零 散 工 业, 同 时 成 为 近 期 用 地 的 主 要 投 放 区 ; 三 期 : 老 104 以 北, 近 期 进 行 基 础 设 施 和 拆 迁 安 置 区 的 建 设, 远 期 考 虑 优 先 引 进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在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的 同 时 发 展 地 方 经 济 2 村 庄 建 设 用 地 保 留 老 104 与 徐 张 线 交 叉 口 东 北 侧 的 美 东 居 民 点, 并 依 托 美 东 建 设 新 农 村, 在 周 边 新 建 村 民 公 寓 住 宅, 接 纳 工 业 集 中 区 内 部 搬 迁 的 村 民 3 绿 地 充 分 利 用 原 有 河 流 在 基 地 外 围 水 域 所 形 成 的 大 生 态 背 景 下, 同 时 结 合 由 道 路 和 水 体 分 割 出 的 零 星 地 块 布 罝 街 旁 绿 地, 构 成 一 环 两 廊 三 轴 多 核 的 绿 化 景 观 框 架 一 环 : 环 绕 在 基 地 周 边 的 水 域, 维 持 其 生 态 功 能, 保 持 其 生 态 背 景 ; 两 廊 : 由 老 104 道 路 绿 化 和 南 侧 东 西 向 河 流 构 成 的 景 观 廊 道 ; 三 轴 : 纵 向 的 三 条 河 流, 分 别 联 系 多 个 绿 地 节 点, 使 集 中 区 内 部 多 个 节 点 与
34 外 围 水 域 形 成 联 系, 构 成 以 点 带 线 的 绿 化 轴 线 ; 多 核 : 零 星 的 街 旁 绿 地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规 划 用 地 平 衡 见 表 表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规 划 用 地 平 衡 表 序 号 用 地 代 码 大 类 小 类 用 地 性 质 用 地 面 积,ha 所 占 比 例,% 建 设 用 地 H H14 村 庄 建 设 用 地 H22 公 路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M M1 一 类 工 业 用 地 M2 二 类 工 业 用 地 Ma 生 产 科 研 用 地 W 物 流 仓 储 用 地 W3 三 类 物 流 仓 储 用 地 S 道 路 与 交 通 设 施 用 地 S1 城 市 道 路 用 地 公 用 设 施 用 地 U U12 供 电 用 地 0.28 U21 排 水 用 地 2.18 U22 环 卫 用 地 0.24 公 园 绿 地 G G1c 街 旁 绿 地 G2 防 护 绿 地 非 建 设 用 地 E E1 水 域 E2 农 林 用 地 合 计 规 划 总 用 地 化 工 企 业 整 治 工 作 进 展 情 况 2013 年 4 月, 根 据 全 省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 苏 政 办 发 [2012]121 号 ),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全 市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的 通 知 ( 锡 政 办 发 [2013]30 号 ) 及 宜 兴 市 化 工 行 业 整 合 整 治 两 年 ( ) 行 动 计 划 ( 宜 政 办 发 (2013)154 号 ) 的 要 求, 徐 舍 镇 人 民 政 府 与 宜 兴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宜 兴 市 化 治 办 在 省 无 锡 市 宜 兴 市 政 府 统 一 部 署 下, 对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化 工 企 业 开 展 了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区 内 化 工 企 业 主 要 为 无 锡 市 嘉 龙 涂 料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丹 帝 龙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蓝 遥 净 水 剂 有 限 公 司 三 家 企 业, 均 在 工 业 集 中 区 内, 不 属 于 城 市 主 城 区 居 民 集 中 区 等 重 点 区 域 投 资 规 模 较 大, 生 产 技 术 水 平 安 全 水 平 较 高,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较 完 善, 不 属 于 小 散 低 类 型 企 业, 不 在 关 停 并 转 重 点 区 域 内 化 工 企 业 的 范 围 内
35 整 治 期 间, 企 业 投 入 大 量 资 金, 按 照 整 治 要 求 进 行 了 技 术 装 备 升 级 和 环 保 安 全 措 施 的 升 级 改 造 使 企 业 的 污 染 物 能 够 达 标 排 放,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长 期 稳 定 运 行, 安 全 生 产 体 系 得 到 加 强 并 于 2013 年 9 月 通 过 了 徐 舍 镇 人 民 政 府 与 宜 兴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宜 兴 市 化 治 办 的 验 收 基 础 设 施 规 划 (1) 给 水 工 程 规 划 规 划 区 内 用 水 由 横 山 水 库 引 水 工 程 直 接 供 水, 在 老 104 国 道 宜 归 路 和 徐 丰 路 设 DN300 给 水 管 网, 与 城 市 主 干 管 ( 徐 张 公 路 ) 形 成 规 划 区 域 内 的 大 环 网 同 时 在 其 他 道 路 布 置 DN200 或 DN150 的 支 管 网, 区 内 给 水 管 呈 网 状 布 置, 局 部 位 置 采 用 枝 状 管 网, 给 水 引 至 本 次 规 划 区 域 要 求 给 水 压 力 不 低 于 0.3MPa 区 内 消 防 采 用 低 压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消 防 给 水 量 及 消 防 消 防 栓 布 置 按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执 行 室 外 消 防 栓 沿 道 路 布 置, 间 距 不 大 于 120 米, 道 路 宽 度 大 于 60 米 时, 两 侧 布 置 室 外 消 防 栓 (2) 排 水 工 程 规 划 1 排 水 体 制 规 划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排 水 体 制 2 雨 水 管 网 规 划 规 划 区 内 河 网 密 布, 雨 水 以 自 流 分 散, 就 近 排 放 为 原 则 雨 水 管 道 单 侧 布 置, 原 则 上 布 置 在 路 北 或 路 西 3 污 水 工 程 规 划 规 划 区 污 水 由 企 业 各 自 处 理 达 到 排 放 要 求, 经 管 道 收 集 至 工 业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再 行 处 理 达 到 排 放 标 准, 最 终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沿 东 西 向 主 干 道 徐 丰 路 敷 设 主 干 管, 接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管 网 采 用 单 侧 布 置, 每 过 120~150 米 预 留 过 路 管 (3) 电 力 工 程 规 划 现 状 在 徐 丰 路 与 长 福 路 交 界 处 有 一 座 110KV/10KV 的 临 津 变 向 工 业 区 所 有 用 电 负 荷 提 供 10KV 电 源 10KV 系 统 采 用 环 网 接 线, 以 提 高 供 电 可 靠 性 区 内 10KV 线 路 均 架 空 敷 设, 线 路 穿 越 道 路 时 均 应 穿 铜 管 保 护 (4) 燃 气 工 程 规 划
36 由 位 于 徐 张 公 路 与 新 104 国 道 交 叉 口 的 徐 舍 燃 气 高 中 压 调 压 站 统 一 调 供 气 管 网 布 置 采 用 环 状 为 主 环 枝 结 合 的 方 式, 部 分 中 压 支 管 布 置 成 放 射 状, 深 入 用 户 (5) 污 水 处 理 厂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芜 申 运 河 北 侧, 徐 丰 路 与 长 福 路 交 叉 口 东 南 角 收 水 范 围 包 括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徐 舍 镇 区 鲸 塘 吴 圩 宜 丰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规 模 为 m 3 /d 生 活 污 水 及 工 业 污 水 接 管 比 例 为 1:2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采 用 改 良 型 C-A 2 /O 工 艺 其 出 水 水 质 标 准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中 一 级 标 准 的 A 标 准 及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表 2 的 排 放 限 值 尾 水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基 础 设 施 实 际 建 设 现 状 (1) 给 水 工 程 建 设 现 状 规 划 区 内 用 水 由 横 山 水 库 引 水 工 程 直 接 供 水, 目 前 区 内 沿 徐 丰 路 宜 归 路 DN300 给 水 主 管 网 已 敷 设 到 位, 与 老 104 国 道 城 市 主 干 管 相 连 接, 给 水 压 力 不 低 于 0.3MPa 区 内 污 水 支 管 网 尚 在 建 设 完 善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徐 丰 路 南 侧, (2) 排 水 工 程 建 设 现 状 工 业 集 中 区 现 状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排 水 体 制 雨 水 以 自 流 分 散, 就 近 排 放 为 原 则, 排 入 附 近 河 流 工 业 集 中 区 已 沿 立 通 路 长 福 路 文 东 路 D400 污 水 管 网, 沿 徐 丰 路 D1000 ( 局 部 D800) 污 水 管 网 已 建 设 完 成, 沿 路 企 业 可 实 现 污 水 接 管 污 水 由 企 业 各 自 处 理 达 到 排 放 要 求, 经 管 道 收 集 至 工 业 集 中 区 内 的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再 行 处 理 达 到 排 放 标 准, 最 终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沿 东 西 向 主 干 道 徐 丰 路 敷 设 主 干 管, 接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管 网 采 用 单 侧 布 置, 每 过 120~150 米 预 留 过 路 管 (3) 电 力 工 程 建 设 现 状 现 状 在 徐 丰 路 与 长 福 路 交 界 处 有 一 座 110KV/10KV 的 临 津 变 向 工 业 区 所 有 用 电 负 荷 提 供 10KV 电 源 10KV 系 统 采 用 环 网 接 线, 线 路 均 架 空 敷 设, 已 实 现 全 区 的 电 力 供 应 (4) 燃 气 工 程 建 设 现 状
37 工 业 集 中 区 已 沿 立 通 路 长 福 路 文 东 路 徐 丰 路 燃 气 中 压 管 网 已 建 设 完 成, 燃 气 来 自 西 气 东 输 天 然 气, 由 宜 兴 港 华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5) 污 水 处 理 厂 现 状 工 业 集 中 区 内 污 水 均 通 过 污 水 官 网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规 模 为 1 万 m 3 /d, 目 前 总 处 理 规 模 约 为 0.4 万 m 3 /d, 尚 有 处 理 余 量 污 水 处 理 厂 已 于 2006 年 通 过 宜 兴 市 环 保 局 审 批, 由 于 污 水 处 理 量 一 直 未 达 总 处 理 量 的 75%, 故 一 直 未 进 行 三 同 时 验 收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水 质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中 一 级 标 准 的 A 标 准 及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表 2 的 排 放 限 值 尾 水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6) 固 废 处 置 现 状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送 宜 兴 市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厂 焚 烧 处 置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综 合 利 用 危 险 废 物 委 外 处 理, 较 近 的 处 置 单 位 有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宜 兴 市 运 达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等
38 3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3.1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 建 设 单 位 :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性 质 : 新 建 ; 行 业 类 别 :C2669 其 他 专 用 化 学 产 品 制 造 ; 拟 建 地 址 :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 法 人 代 表 : 李 志 巍 ; 投 资 总 额 : 总 投 资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104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的 0.87%; 占 地 面 积 : 总 占 地 面 积 m 2, 本 项 目 为 一 期 工 程, 占 地 24322m 2 ; 工 作 制 度 : 年 工 作 300d, 办 公 室 及 实 验 室 人 员 实 行 白 班 制, 工 作 时 间 段 为 8:30~17:00, 每 班 8 小 时, 年 工 作 2400h; 生 产 人 员 实 行 两 班 制, 每 班 8 小 时, 白 班 工 作 时 间 段 为 7:00~15:00, 夜 班 为 15:00~23:00, 年 工 作 4800h; 劳 动 定 员 : 本 项 目 拟 新 增 员 工 100 人, 其 中 新 增 办 公 室 及 化 验 室 人 员 80 人, 新 增 生 产 人 员 20 人 ; 拟 投 产 日 期 : 预 计 2016 年 6 月 进 行 试 生 产 建 设 生 产 规 模 及 产 品 方 案 光 阻 剂 共 有 透 明, 红, 蓝, 绿, 黑 等 颜 色, 本 项 目 为 一 期 工 程, 只 生 产 黑 色 光 阻 剂, 透 明 红 蓝 绿 等 颜 色 的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均 在 二 期 工 程 中 实 施 在 现 代 液 晶 显 示 器 面 板 制 造 过 程 中, 彩 色 滤 光 片 是 液 晶 显 示 能 够 彩 色 化 的 关 键 零 组 件, 而 光 阻 剂 是 彩 色 滤 光 片 的 关 键 材 料, 其 性 能 好 坏 直 接 影 响 了 彩 色 滤 光 片 的 性 能, 如 色 饱 和 度 色 纯 度 透 过 率 和 耐 候 性 能 本 项 目 所 产 光 阻 剂 是 应 用 于 TFT LCD 液 晶 显 示 屏 彩 色 滤 光 片 中 黑 色 矩 阵 刻 蚀 的 黑 色 BM 光 阻 材 料, 其 使 用 过 程 类 似 于 光 刻 技 术 其 结 构 如 下 图 所 示 : 图 彩 色 滤 光 片 结 构
39 光 阻 剂 分 为 正 光 阻 剂 与 负 光 阻 剂 负 光 阻 剂 是 曝 光 部 分 经 交 联 硬 化 后 变 得 不 溶 于 显 影 液, 使 用 时 将 未 被 曝 光 部 分 溶 解, 留 下 被 曝 光 部 分 ; 正 光 阻 剂 使 用 显 影 液, 将 被 曝 光 部 分 溶 解, 留 下 未 被 曝 光 部 分, 本 项 目 生 产 的 光 阻 剂 为 负 光 阻 剂 使 用 时 将 材 料 涂 覆 于 基 片 上, 再 在 材 料 上 按 照 一 定 图 案 形 状 进 行 曝 光, 曝 光 后 被 曝 光 部 分 内 部 交 联 固 化, 变 得 不 可 溶 于 光 阻 显 影 液, 再 使 用 光 阻 显 影 液 洗 去 未 被 曝 光 部 分 留 下 图 案 本 项 目 所 产 光 阻 剂 为 黑 色 粘 稠 液 体, 使 用 10kg 或 20kg 塑 料 桶 装 序 号 本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产 品 方 案 见 表 : 工 程 名 称 ( 车 间 或 生 产 线 ) 表 主 体 工 程 及 产 品 方 案 产 品 名 称 及 规 格 设 计 生 产 能 力 t/a 年 运 行 时 数 h/a 1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光 阻 剂 ( 黑 色 ) 各 产 品 规 格 指 标 见 表 , 产 品 中 主 要 成 分 及 含 量 见 表 表 光 阻 剂 性 能 指 标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值 1 光 透 射 密 度 基 本 特 性 粘 度 cps 表 面 阻 抗 Ω/ 线 幅 分 辨 率 μm 性 能 解 析 度 μm 5/5/6 6 成 型 角 度 μm 46 7 耐 化 学 性 可 靠 性 热 稳 定 性 粘 着 力 N 213 表 光 阻 剂 主 要 成 分 及 其 含 量 序 号 主 要 成 分 含 量 % 1 树 脂 2 单 体 3 PGMEA 溶 剂 4 光 引 发 剂 5 色 浆 建 设 内 容 及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本 项 目 在 宜 兴 市 徐 舍 工 业 集 中 区 新 征 土 地 m 2, 分 为 占 地 面 积 24322m 2 的 空 地 和 占 地 面 积 48579m 2 的 江 苏 福 瑞 森 塑 木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及 厂 房 本 项 目 为 一 期 工 程, 利 用 新 征 土 地 的 24322m 2 空 地 新 建 办 公 楼 1 栋 生 产 车 间 2 栋 仓 库 1 间 进 行 黑 色 光 阻 剂 的 生 产 ; 二 期 工 程 主 要 生 产 透 明 红 蓝 绿 等 颜 色 的 光 阻 剂, 待 福 瑞 森 塑 木 科 技 搬 迁 后 再 实 施 一 期 项 目 ( 本 项 目 ) 新 建 办 公 楼 1 栋, 共 5 层, 位 于 地 块 东 北 侧, 建 筑 面 积 3250m 2, 作 为 本 项 目 及 待 建 二 期 项 目 的 办 公 用 房
40 生 产 车 间 一 共 2 层, 位 于 办 公 楼 南 侧, 紧 邻 西 厂 界, 建 筑 面 积 3650m 2 其 中 生 产 区 域 建 筑 面 积 2174m 2, 为 恒 温 洁 净 车 间, 放 置 3 条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 化 验 室 一 位 于 生 产 车 间 一 北 侧, 建 筑 面 积 1476m 2, 共 2 层, 一 层 用 于 生 产 车 间 一 所 产 光 阻 剂 的 性 能 检 测, 二 层 用 于 化 验 人 员 办 公 生 产 车 间 二 共 2 层, 位 于 地 块 最 南 侧, 建 筑 面 积 15130m 2, 生 产 区 域 建 筑 面 积 12890m 2, 为 无 尘 恒 温 车 间, 放 置 5 条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 化 验 室 二 位 于 生 产 车 间 二 北 侧, 建 筑 面 积 2240m 2, 共 2 层, 一 层 用 于 全 厂 原 材 料 质 检 及 生 产 车 间 二 所 生 产 光 阻 剂 的 性 能 检 测, 二 层 用 于 化 验 人 员 办 公 仓 库 共 1 层, 位 于 办 公 楼 南 侧 厂 房 一 东 侧, 分 为 原 材 料 仓 库 产 品 仓 库 及 危 废 暂 存 间, 各 1 间, 其 中 原 材 料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248m 2, 为 恒 温 仓 库, 恒 定 温 度 23±2, 产 品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72m 2, 为 冷 藏 库, 温 度 设 定 0~5 ; 危 废 暂 存 间 60m 2 配 电 室 1 间, 建 筑 面 积 140m 2 ; 门 卫 1 间, 建 筑 面 积 60m 2 项 目 办 公 楼 布 置 在 厂 区 北 侧, 位 于 主 导 风 向 的 侧 风 向, 生 产 仓 库 区 布 置 在 厂 区 南 侧, 实 现 办 公 生 产 仓 库 区 的 分 离 仓 储 区 位 于 生 产 车 间 一 东 侧, 生 产 车 间 二 北 侧, 确 保 原 材 料 产 品 贮 存 运 输 的 便 利, 通 畅 事 故 池 位 于 办 公 楼 南 侧, 处 于 办 公 区 与 生 产 仓 储 区 之 间, 能 有 效 截 留 事 故 废 水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详 见 图 , 生 产 车 间 一 平 面 布 局 见 图 , 生 产 车 间 二 平 面 布 局 见 图 项 目 建 设 工 程 情 况 如 下 : 表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内 容 以 及 与 规 划 设 计 要 点 相 符 性 分 析 序 单 规 划 设 计 要 相 符 性 项 目 数 值 号 位 点 分 析 备 注 1 总 占 地 面 积 m / / 2 二 期 占 地 面 积 m / / 目 前 为 福 瑞 森 塑 木 科 技 厂 房, 待 福 瑞 森 搬 其 中 迁 后 再 实 施 3 一 期 ( 本 项 目 ) 占 地 面 积 m / / / 3 总 建 筑 面 积 m / / / 4 办 公 楼 1 栋 m / / 5F 用 于 日 常 办 公 5 生 产 车 间 一 m / / 2F 化 验 室 一 建 筑 面 积 1476m 2, 生 产 区 域 建 筑 面 积 2174m 2 一 期 2F 化 验 室 二 建 筑 面 ( 本 6 生 产 车 间 二 m 项 目 ) / 积 2240m 2, 生 产 区 域 建 筑 面 积 12890m 2 7 仓 库 m / 1F 含 原 材 料 仓 库 248m 2, 产 品 仓 库 72m 2, 危 废 暂 存 间 60m
41 8 配 电 室 m / 1F 安 置 变 配 电 设 备 9 门 卫 m 2 60 / / 10 建 筑 密 度 % 44 不 大 于 50% 符 合 / 11 容 积 率 / 1.03 不 小 于 1.0 符 合 / 12 绿 化 率 % 15 不 小 于 15% 符 合 一 期 绿 化 面 积 m 2 项 目 用 地 性 质 为 工 业 用 地, 本 项 目 为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规 划 设 计 要 点 要 求 同 时, 由 表 可 知, 各 项 建 筑 指 标 均 符 合 徐 舍 镇 徐 丰 路 南 侧 地 块 规 划 设 计 要 点 ( 宜 村 规 设 字 [2015] 第 15 号 ) 要 求 评 价 厂 界 范 围 及 周 围 状 况 图 项 目 选 址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根 据 徐 舍 徐 丰 路 南 侧 地 块 规 划 设 计 要 点 市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设 立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化 工 监 测 点 的 批 复, 拟 建 项 目 征 地 范 围 及 化 工 监 测 点 确 定 范 围 为 东 至 潞 安 卓 泰 祥 和 有 限 公 司, 南 至 芜 申 运 河, 西 至 大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至 徐 丰 路, 该 范 围 已 包 含 一 期 及 二 期 工 程 用 地 项 目 二 期 用 地 上 的 福 瑞 森 塑 木 科 技 尚 未 搬 迁, 仍 在 生 产, 二 期 工 程 需 等 福 瑞 森 塑 木 科 技 搬 迁 后 再 实 施, 故 本 报 告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厂 界 范 围 为 一 期 用 地 范 围, 即 东 至 福 瑞 森 塑 木 科 技, 南 至 芜 申 运 河, 西 至 大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至 徐 丰 路 注 : 由 于 项 目 土 地 始 征 于 2012 年, 当 时 地 块 东 侧 土 地 被 德 龙 钢 机 征 用, 后 德 龙 钢 机 项 目 未 实 施, 土 地 被 潞 安 卓 泰 祥 和 征 用, 故 当 时 出 具 的 规 划 设 计 要 点 确 定 的 四 至 范 围 中 东 至 德 龙 钢 机, 后 更 换 规 划 设 计 要 点 时 该 处 未 改 项 目 厂 界 西 侧 为 江 苏 大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 厂 界 南 侧 为 芜 申 运 河 农 田 ; 厂 界 东 侧 为 福 瑞 森 塑 木 科 技 潞 安 卓 泰 祥 和 金 属 科 技 宜 兴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达 虹 电 缆 有 限 公 司 ; 厂 界 北 侧 为 徐 丰 路 宜 兴 市 新 生 辉 环 保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无 锡 市 大 华 风 机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华 纳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鸿 尧 合 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联 为 鼓 风 机 有 限 公 司 ; 厂 界 东 北 侧 246 米 处 为 长 圩 60 户 居 民 项 目 周 围 状 况 图 见 图 建 设 进 度 项 目 所 在 地 办 公 楼 已 开 工 建 设, 且 已 开 始 实 施 生 产 车 间 一 的 地 基 工 程, 生 产 车 间 二 仓 库 等 建 筑 均 尚 未 开 始 建 设 根 据 宜 兴 市 环 境 监 察 局 出 具 的 现 场 环 境 监 察 意 见 书, 建 设 项 目 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得 到 批 准 前 就 开 始 建 设 办 公 楼 及 厂 房, 已 涉 及 未 批 先 建, 建 设 单 位 应 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违 法 项 目 责 任 追 究 的 通 知 ( 环 办 函 [2015]389 号 ) 的 要 求, 立 即 停 止 施 工 建 设, 履 行 相 关 手 续 后 再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报 批 工 作 待 最 终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经 批 准 后 方 可 动 工 建 设
42 3.2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光 阻 剂 生 产 工 艺 光 阻 剂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PGMEA 溶 剂 树 脂 单 体 投 料 TVOC G 1-1 BS 罐 搅 拌 TVOC G 1-2 色 浆 1 次 过 滤 滤 渣 S 1-1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MT 罐 1 次 搅 拌 TVOC G 1-3 TVOC G 1-4 称 量 投 料 MT 罐 2 次 搅 拌 粉 尘 G 1-5 粉 尘 G 1-6 TVOC G 次 过 滤 滤 渣 S 1-2 不 合 格 产 品 灌 装 TVOC G 1-8 包 装 废 包 装 材 料 S 1-3 静 置 检 验 TVOC G 1-9 产 品 图 光 阻 剂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43 项 目 光 阻 剂 生 产 过 程 中 树 脂 的 主 要 作 用 是 在 光 固 化 时 分 子 之 间 发 生 交 联 反 应, 提 高 光 阻 剂 对 玻 璃 基 板 的 附 着 并 提 供 机 械 强 度 ; 光 引 发 剂 的 作 用 是 在 光 照 时 快 速 形 成 自 由 基, 为 分 子 间 发 生 交 联 反 应 提 供 条 件 ; 色 浆 是 光 阻 剂 内 的 着 色 剂, 它 使 光 阻 剂 实 现 彩 色 化 ; 单 体 为 光 阻 剂 交 联 固 化 时 提 供 大 分 子 之 间 联 接 的 单 体 分 子 ; 溶 剂 可 以 调 整 光 阻 剂 的 黏 度, 使 光 阻 剂 内 部 物 料 混 合 均 匀, 同 时 便 于 使 用 时 光 阻 剂 涂 覆 均 匀, 形 成 厚 度 一 致 的 薄 膜 光 阻 剂 生 产 是 将 树 脂 单 体 光 引 发 剂 色 浆 溶 剂 纯 物 理 均 匀 混 合, 生 产 过 程 不 含 任 何 化 学 反 应 生 产 均 在 无 尘 洁 净 车 间 内 进 行, 车 间 照 明 全 使 用 防 紫 外 线 黄 色 安 全 灯, 以 防 止 生 产 过 程 光 引 发 剂 受 紫 外 线 照 射 造 成 分 解, 产 生 自 由 基, 从 而 引 发 混 合 物 的 交 联 固 化 待 生 产 完 成 产 品 应 用 于 液 晶 显 示 器 等 电 子 产 品 时 受 紫 外 线 照 射 光 引 发 剂 分 解, 使 产 品 光 阻 剂 交 联 固 化, 变 得 不 可 溶 于 显 影 液 该 生 产 技 术 引 进 自 韩 国 三 星 集 团 历 经 数 十 年 的 发 展, 运 用 该 生 产 技 术 生 产 的 光 阻 剂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全 球 各 液 晶 显 示 屏 生 产 厂 商 的 显 示 屏 生 产, 生 产 技 术 成 熟 同 时 该 生 产 技 术 使 用 低 毒 或 无 毒, 低 蒸 汽 压 物 质 作 为 原 料, 生 产 条 件 为 常 温 常 压, 具 有 安 全 性 高 的 特 点 流 程 说 明 : 1 投 料 : 生 产 时 由 仓 库 备 料, 运 送 至 投 料 区 其 中 PGMEA 溶 剂 为 200kg 铁 皮 桶 装, 树 脂 为 50kg 塑 料 桶 装 单 体 为 50kg 塑 料 桶 装, 投 料 时 按 照 28.4:2.2: 1 的 比 例 投 料 溶 剂 树 脂 单 体 投 料 时 使 用 提 升 车, 将 包 装 桶 开 盖, 由 提 升 车 提 升 至 BS 罐 投 料 口 缓 缓 提 升 桶 身 进 行 投 料 BS 罐 罐 身 与 提 升 车 均 设 有 称 量 系 统, 进 行 双 重 校 准 计 量, 以 提 高 投 料 精 度 投 料 后 未 倒 完 原 材 料 桶 运 至 原 材 料 仓 库 待 下 次 使 用 单 体 树 脂 投 料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VOC S (G 1-1 ) 2 BS 罐 搅 拌 : 物 料 投 入 直 径 1.8m, 高 2.1m 的 BS 罐 后 用 BS 罐 自 带 的 搅 拌 机 在 常 温 常 压 下 进 行 搅 拌 混 合, 搅 拌 时 合 上 投 料 口 盖 ( 非 密 闭, 留 缝 隙 以 供 抽 风 机 抽 风 所 需 的 空 气 进 入 ), 持 续 搅 拌 2h, 使 其 形 成 均 匀 稳 定 的 混 合 液 混 合 后 直 接 将 物 料 抽 至 下 一 工 序 在 搅 拌 过 程 中 产 生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VOC S (G 1-2 ) 3 1 次 过 滤 :BS 罐 搅 拌 结 束 后 将 物 料 通 过 隔 膜 泵 经 过 滤 器 抽 至 MT 罐, 过 滤 流 速 1.5m/s 过 滤 器 为 密 闭 盒 状 结 构, 内 设 孔 径 0.1μm 的 PTFE 材 质 过 滤 网, 将 初 步 混 合 物 料 中 的 大 颗 粒 杂 质 滤 出 过 滤 时 产 生 少 量 滤 渣 (S 1-1 ) 4 MT 罐 1 次 搅 拌 : 初 步 混 合 物 料 用 隔 膜 泵 抽 至 规 格 为 4t 的 MT 罐, 加 入 色 浆 色 浆 为 50kg 塑 料 桶 装, 加 料 时 将 包 装 桶 开 盖, 由 提 升 车 提 升 至 BS 罐 投 料
44 口 缓 缓 提 升 桶 身 进 行 投 料 MT 罐 罐 身 与 提 升 车 亦 均 设 有 称 量 系 统, 进 行 双 重 校 准 计 量, 以 提 高 投 料 精 度 投 料 完 成 后 盖 上 盖 子 ( 非 密 闭 ), 在 常 温 常 压 下 使 用 搅 拌 机 对 物 料 进 行 搅 拌, 持 续 搅 拌 1h 色 浆 投 料 过 程 重 产 生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VOC S (G 1-3 ), 搅 拌 过 程 中 产 生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VOC S (G 1-4 ) 5 MT 罐 2 次 搅 拌 : 待 MT 罐 中 物 料 搅 拌 1h 时 在 物 料 继 续 搅 拌 的 情 况 下 打 开 投 料 口 盖, 投 入 称 量 好 的 光 引 发 剂 称 量 时 用 勺 将 包 装 桶 中 的 光 引 发 剂 适 量 挖 取 置 于 称 量 用 塑 料 桶 中, 在 电 子 称 上 计 量 投 料 时 将 称 量 用 塑 料 桶 前 端 置 于 MT 罐 投 料 口, 倾 斜 桶 身 实 施 投 料, 加 料 时 边 搅 拌 边 缓 慢 加 料, 使 物 料 混 合 均 匀 投 料 后 合 上 盖 子 再 继 续 搅 拌 2h 此 工 段 光 引 发 剂 称 量 产 生 少 量 粉 尘 (G 1-5 ),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产 生 少 量 粉 尘 (G 1-6 ),MT 罐 2 次 搅 拌 过 程 中 产 生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VOC S (G 1-7 ) 6 2 次 过 滤 : 将 物 料 通 过 隔 膜 泵 经 过 滤 器 打 至 出 料 口 进 行 灌 装, 过 滤 流 速 1.8m/s 过 滤 网 材 质 为 PP, 孔 径 0.1μm, 将 较 大 颗 粒 杂 质 滤 出 此 工 段 产 生 少 量 滤 渣 (S 1-2 ) 7 灌 装 :2 次 过 滤 后 的 初 步 成 品 打 至 灌 装 车 间 出 料 口, 人 工 将 10kgPP 桶 或 20kgPP 桶 置 于 电 子 称 上 打 开 灌 装 口 阀 门, 将 产 品 挤 入 上 端 敞 开 的 PP 桶 中, 后 合 上 桶 盖 灌 装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VOC S (G 1-8 ) 8 包 装 : 将 灌 装 后 的 20kg 桶 装 光 阻 剂 或 10kg 桶 装 光 阻 剂 用 推 车 运 至 包 装 区 工 作 台, 人 工 贴 上 标 签, 缠 上 缠 绕 膜, 捆 绑 绷 带, 运 至 产 品 仓 库 在 0~5 温 度 下 冷 藏 保 存 产 生 废 包 装 材 料 (S 1-3 ) 9 静 置 : 将 桶 装 产 品 运 至 0~5 产 品 仓 库 静 置 48h, 以 让 光 阻 剂 逐 步 形 成 稳 定 均 匀 的 混 合 溶 液 体 系 每 批 次 取 部 分 静 置 后 的 产 品 进 行 检 验 10 检 验 :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产 品 即 可 出 售 光 阻 剂 生 产 各 原 材 料 配 比 均 为 经 过 多 次 小 试 中 试 后 等 试 验 后 形 成 的 成 熟 配 方,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技 术 人 员 在 韩 日 同 类 型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验, 废 次 品 主 要 出 现 在 工 作 人 员 加 料 不 准 确 或 者 称 量 系 统 有 误 的 时 候, 由 于 项 目 原 材 料 均 昂 贵, 为 提 高 原 材 料 利 用 率, 企 业 定 期 对 生 产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并 对 生 产 设 备 进 行 定 期 检 修, 可 将 成 品 率 控 制 在 99.5% 以 上, 遇 到 不 合 格 产 品 则 将 废 次 品 回 罐 重 新 搅 拌 产 品 废 次 品 回 罐 产 生 废 气 (G 1-9 ) 11 设 备 清 洗 : 项 目 只 生 产 单 一 产 品, 平 时 设 备 不 用 清 洗, 每 月 用 溶 剂 对 设 备 清 洗 一 次 BS 罐 自 带 清 洗 系 统, 清 洗 时 通 过 泵 及 管 道 将 包 装 桶 中 的 PGMEA 溶 剂 抽 至 罐 内 的 喷 洒 口, 实 现 溶 剂 对 罐 壁 的 冲 刷, 冲 掉 罐 壁 附 着 的 少 量 杂 质 即 可,
45 再 将 溶 剂 用 隔 膜 泵 经 管 道 过 滤 器 打 至 MT 罐, 实 现 对 管 道 与 过 滤 器 的 清 洗, 溶 剂 打 至 MT 罐 时 同 样 以 高 速 流 体 的 状 态 实 现 对 MT 罐 罐 壁 的 冲 刷, 最 后 经 过 管 道 及 过 滤 器 在 出 料 口 收 集 废 溶 剂 设 备 清 洗 时 产 生 设 备 清 洗 废 气 (VOC S ) 注 : 由 于 光 阻 剂 生 产 为 批 次 生 产, 平 均 每 条 线 年 生 产 100 批 次 实 际 生 产 过 程 中 批 次 安 排 根 据 生 产 任 务 及 设 备 情 况 有 所 调 整, 本 报 告 按 照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最 大 的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即 每 批 次 8 条 生 产 线 同 时 生 产, 各 工 序 同 步 进 行 生 产 过 程 生 产 设 备 与 产 能 匹 配 性 见 表 , 各 工 段 耗 时 见 表
46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与 产 能 匹 配 性 分 析 见 表 : 表 生 产 设 备 与 产 能 匹 配 性 分 析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所 在 车 间 生 产 线 数 量 ( 条 ) 产 能 (t/ 批 ) 工 作 时 间 (h/ 批 ) 运 行 时 间 (h) 生 产 批 次 ( 批 /a) 产 品 产 量 1 光 阻 剂 生 产 车 间 一 光 阻 剂 生 产 车 间 二 小 计 / / 8 / / / 各 生 产 工 段 耗 时 见 表 表 生 产 过 程 各 工 序 耗 时 工 艺 流 程 原 料 检 验 投 料 BS 罐 搅 拌 过 滤 MT 罐 1 次 搅 拌 MT 罐 2 次 搅 拌 过 滤 灌 装 静 置 * 产 品 检 验 小 计 每 批 次 耗 时 (h) 年 耗 时 (h) 注 : 产 品 的 静 置 在 产 品 仓 库 中 进 行, 其 耗 时 包 含 生 产 时 间 与 非 生 产 时 间, 故 其 耗 时 不 计 入 单 批 次 生 产 耗 时 其 中 光 引 发 剂 称 量 每 次 耗 时 10min, 年 用 时 16.7h;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每 次 耗 时 20min, 年 用 时 33.3h; 色 浆 投 料 每 次 耗 时 15min; 年 用 时 25h, 均 与 上 表 中 工 序 同 步 进 行 每 次 设 备 清 洗 耗 时 30min, 年 用 时 6h (t/a)
47 3.2.2 化 验 室 评 价 流 程 化 验 室 原 材 料 及 产 品 评 价 流 程 如 下 : 溶 剂 树 脂 单 体 自 来 水 材 料 性 能 检 测 合 格 化 验 废 物 S 2-1 浓 水 W 2-1 反 冲 洗 水 W 2-2 纯 水 制 备 生 产 产 品 废 碱 液 S 2-2 玻 璃 清 洗 涂 覆 显 影 液 纯 水 前 烘 TVOC G 2-1 溶 液 配 制 显 影 废 显 影 液 S 2-3 后 烘 TVOC G 2-2 产 品 性 能 检 测 化 验 废 物 S 2-4 S 2-4 图 化 验 室 原 材 料 及 产 品 评 价 流 程 流 程 说 明 : 1 材 料 性 能 检 测 : 项 目 外 购 每 批 次 PEMEA 溶 剂 树 脂 单 体 时 需 在 化 验 室 检 测 其 各 项 质 量 性 能 指 标 检 测 项 目 包 括 原 材 料 分 子 量 异 物 颗 粒 数 量 水 分 含 量 检 测 前 物 品 的 称 量 在 通 风 橱 内 进 行 检 测 结 束 产 生 化 验 室 废 物 (S 2-1 ) 2 玻 璃 准 备 : 将 外 购 的 4% 氢 氧 化 钾 碱 溶 液 用 自 制 纯 水 稀 释 至 2%, 加 入 玻 璃 清 洗 机 碱 液 槽 中, 同 时 后 两 个 清 水 槽 中 加 入 纯 水 首 先 将 上 批 次 产 品 评 价 产 生 的 已 刮 除 废 光 阻 剂 的 10cm 10cm 玻 璃 片 置 于 玻 璃 清 洗 机 中, 清 洗 机 自 带 输 送 辊 以 及 毛 刷 辊 玻 璃 片 分 别 经 过 碱 液 槽 清 水 槽 1 清 水 槽 2 清 洗 后 经 自 带 烘 干 机 烘 干 即 可 使 用 此 步 骤 纯 水 制 备 产 生 浓 水 (W 2-1 ), 产 生 反 冲 洗 水 (W 2-2 ), 玻 璃 清 洗 产 生 废 碱 液 (S 2-2 )
48 3 涂 覆 : 使 用 狭 缝 涂 覆 机 或 旋 转 涂 覆 仪 将 光 阻 剂 均 匀 涂 覆 在 玻 璃 片 表 面 4 前 烘 :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置 于 加 热 板 上 在 80 温 度 下 加 热 2h, 使 产 品 光 阻 剂 中 大 部 分 溶 剂 挥 发 出 来, 使 光 阻 剂 干 化, 以 方 便 后 续 操 作 此 步 骤 产 生 有 机 废 气 VOC S (G 2-1 ) 5 曝 光 : 使 用 曝 光 机 按 照 一 定 的 图 形 对 玻 璃 片 上 的 光 阻 剂 进 行 曝 光, 使 负 光 阻 剂 中 被 曝 光 部 分 不 可 溶 于 显 影 液 曝 光 过 程 中 光 阻 剂 交 联 聚 合 固 化 反 应 如 下 : 6 显 影 : 将 外 购 的 4% 显 影 液 用 纯 水 稀 释 至 0.04%, 将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浸 入 显 影 液,5min 以 后 取 出, 显 影 液 定 期 更 换 此 步 骤 产 生 废 显 影 液 (S 2-3 ) 7 后 烘 : 显 影 后 的 玻 璃 片 置 于 烘 箱 中 在 150~200 温 度 下 烘 烤 1h, 将 溶 剂 完 全 烘 干 此 步 骤 产 生 有 机 废 气 VOC S (G ) 8 产 品 性 能 检 测 : 烘 干 的 光 阻 剂 在 化 验 室 中 分 析 检 测 其 线 幅 厚 度 光 透 射 密 度 表 面 电 阻 表 面 粗 糙 度 附 着 力 弹 性 立 体 形 貌 截 面 形 貌 与 水 滴 接 触 角 粘 度 转 化 温 度 表 面 张 力 溶 剂 含 量 等 指 标 使 用 后 的 玻 璃 片 将 表 面 废 光 阻 剂 刮 至 废 液 缸 中, 玻 璃 片 暂 存 备 用 检 测 前 产 品 的 称 量 在 通 风 橱 内 进 行 性 能 检 测 技 术 产 生 化 验 废 物 (S 2-4 ) 化 验 室 主 要 化 验 项 目 情 况 如 下 :
49 表 化 验 室 主 要 化 验 项 目 情 况 汇 总 表 序 类 别 检 测 项 目 使 用 设 备 每 次 化 验 使 用 原 材 料 及 试 剂 号 1 玻 璃 板 上 光 阻 的 线 幅 光 学 显 微 镜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2 玻 璃 板 上 光 阻 的 厚 度 膜 厚 仪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玻 璃 板 上 光 阻 光 透 射 密 光 透 射 密 度 测 3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度 定 仪 4 玻 璃 板 上 光 阻 表 面 电 阻 高 阻 抗 测 定 仪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玻 璃 板 上 光 阻 的 表 面 粗 5 原 子 力 显 微 镜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糙 度 玻 璃 板 上 光 阻 与 玻 璃 之 6 EZ 测 试 仪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间 的 粘 着 力 纳 米 硬 度 测 试 7 玻 璃 板 上 光 阻 的 弹 性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仪 产 品 8 玻 璃 板 上 光 阻 立 体 形 貌 激 光 显 微 镜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评 价 玻 璃 板 上 光 阻 的 截 面 形 9 扫 描 电 镜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貌 玻 璃 板 光 阻 与 水 滴 的 接 10 接 触 角 测 定 仪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纯 水 触 角 11 玻 璃 板 上 光 阻 表 面 张 力 表 面 张 力 计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12 光 阻 剂 粘 度 粘 度 计 光 阻 剂 13 光 阻 剂 14 光 阻 剂 溶 剂 含 量 气 相 色 谱 仪 光 阻 剂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15 清 洗 液 中 光 阻 剂 残 留 量 废 清 洗 液 四 氢 呋 喃 醋 酸 光 度 计 凝 胶 渗 透 色 谱 PGMEA 溶 剂 树 脂 单 体 四 16 原 材 料 的 分 子 量 原 材 仪 氢 呋 喃 醋 酸 料 检 液 体 粒 子 计 数 17 原 材 料 的 异 物 颗 粒 数 量 PGMEA 溶 剂 树 脂 单 体 测 器 18 原 材 料 含 水 量 水 分 测 试 仪 PGMEA 溶 剂 树 脂 单 体 光 阻 剂 由 液 态 转 化 为 玻 热 重 - 差 热 分 璃 态 温 度 析 仪
50 生 产 及 评 价 过 程 产 污 环 节 见 表 : 工 段 污 染 物 表 工 程 产 污 环 节 一 览 表 名 称 及 编 号 性 质 主 要 成 分 投 料 投 料 废 气 G 1-1 VOC S BS 罐 搅 拌 BS 罐 搅 拌 废 气 G 1-2 VOC S MT 罐 色 浆 投 料 色 浆 投 料 废 气 G 1-3 VOC S 有 MT 罐 1 次 搅 拌 MT 罐 搅 拌 废 气 G 1-4 VOC S 组 MT 罐 2 次 搅 拌 MT 罐 搅 拌 废 气 G 1-7 VOC S 织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废 气 G 废 气 1-6 粉 尘 化 验 室 烘 箱 废 气 烘 干 废 气 G 2-1 G 2-2 VOC S 灌 装 灌 装 废 气 G 1-8 VOC S 无 废 次 品 回 罐 回 罐 废 气 G 1-9 组 光 引 发 剂 称 量 搅 光 引 发 剂 称 量 废 气 G 1-5 织 粉 尘 拌 1 次 过 滤 滤 渣 S 1-1 有 机 物 杂 质 2 次 过 滤 滤 渣 S 1-2 有 机 物 杂 质 设 备 清 洗 废 溶 剂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及 有 机 物 过 滤 网 溶 剂 过 滤 网 更 换 废 过 滤 网 有 机 物 危 原 材 料 包 装 废 包 装 桶 溶 剂 及 包 装 桶 险 车 间 地 面 清 洁 废 拖 把 拖 把 及 有 机 物 固 有 机 废 气 治 理 废 活 性 炭 活 性 炭 及 有 机 物 废 化 验 室 评 价 过 程 废 光 阻 剂 及 废 化 化 验 室 废 物 S 2-1 S 2-4 产 生 的 固 废 固 废 学 试 剂 化 验 室 评 价 过 程 光 阻 剂 清 洗 产 生 废 显 影 液 S 2-3 显 影 液 及 光 阻 剂 的 废 显 影 液 化 验 室 玻 璃 清 洗 废 碱 液 S 2-2 碱 液 及 光 阻 剂 治 理 措 施 及 排 放 去 向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15 米 高 排 气 筒 2 套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经 空 气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系 统 排 放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职 工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一 生 活 垃 圾 般 包 装 废 包 装 材 料 S 1-3 固 废 绷 带 塑 料 薄 膜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出 售 废 品 回 收 站 除 尘 系 统 除 尘 器 废 渣 光 引 发 剂 回 用 生 产 纯 水 制 备 反 冲 洗 水 W 2-2 / COD SS 浓 水 W 2-1 / COD SS 初 期 雨 水 废 水 初 期 雨 水 / COD SS 职 工 生 活 生 活 污 水 / COD SS NH 3 -H TP 接 管
51 3.3 物 料 能 源 消 耗 类 别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化 验 室 评 价 线 资 源 能 源 (1)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与 资 源 能 源 消 耗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与 资 源 消 耗 量 详 见 表 表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与 资 源 能 源 消 耗 一 览 表 最 大 名 称 重 要 组 分 规 格 及 指 标 年 耗 量 单 耗 存 储 性 状 包 装 方 式 量 PGMEA 0.35t/a 130t 液 态 200kg 铁 皮 溶 剂 产 品 桶 树 脂 0.05t/t 产 品 10t 液 态 50kg 塑 料 桶 单 体 0.02t/t 产 品 5t 液 态 50kg 塑 料 桶 色 浆 0.27t/t 产 品 50t 液 态 50kg 塑 料 桶 光 引 发 剂 0.012t/t 2.5t 粉 状 20kg 内 衬 塑 产 品 料 袋 纸 桶 绷 带 塑 0.006t/t 塑 料 布 15t 料 薄 膜 产 品 3t 固 体 袋 装 四 氢 呋 喃 分 析 纯, 含 量 99.9% 20kg -- 10kg 液 态 10kg 不 锈 钢 显 影 液 清 洗 液 显 影 液 保 存 剂 促 进 剂 抑 制 剂 等 氢 氧 化 钾 4%; 其 他 助 剂 含 量 1%; 水 95% 罐 10kg -- 5kg 液 态 5kgPE 桶 1010kg kg 液 态 20kgPE 桶 醋 酸 分 析 纯, 含 量 99.5% 10kg -- 2kg 液 态 500g 棕 色 玻 璃 瓶 160 万 电 kwh 自 来 水 3276m 3 /a 纯 水 461m 3 /a 来 源 及 运 输 外 购, 车 运 区 域 电 网 区 域 自 来 水 管 网
52 (2)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理 化 毒 理 性 质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料 理 化 毒 理 性 质 见 表 序 号 类 别 物 质 名 称 分 子 式 树 脂 主 要 成 分 单 体 主 要 成 分 PGMEA 溶 剂 4 光 引 发 剂 5 THF 6 醋 酸 表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理 化 毒 理 性 质 一 览 表 外 观 性 状 熔 点 沸 点 闪 点 饱 和 蒸 汽 压 kpa/ 溶 解 性 不 溶 于 水 溶 于 有 机 溶 剂 爆 炸 极 限 % 可 / 易 燃 / 易 爆 毒 性 -- 可 燃 -- 不 溶 于 水 -- 可 燃 -- 溶 于 水 对 极 性 和 非 极 性 的 物 质 均 有 很 强 的 溶 解 能 力 不 溶 于 水 微 溶 于 有 机 溶 剂 溶 于 水 乙 醚 乙 醇 丙 酮 苯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溶 于 水 醚 甘 油 1.5~7.0 易 燃 LD50:>8532 mg/kg( 大 鼠 经 口 ) -- 可 燃 ~12.4 易 燃 4~17 易 燃 LD50:> 2816mg/kg( 大 鼠 经 口 ) LD50:> 3530mg/kg( 大 鼠 经 口 )
53 3.4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公 用 及 贮 运 设 备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公 用 及 化 验 室 评 价 设 备 见 表 表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类 别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数 量 备 注 1 BS 搅 拌 釜 直 径 1.8m, 高 2.1m 3 国 产 2 MT 搅 拌 釜 直 径 1.8m, 高 2.1m 3 国 产 3 生 产 车 间 一 隔 膜 泵 6661A3-322-C 6 美 国 进 口 4 过 滤 器 滤 径 0.1μm 6 国 产 5 空 压 机 组 VT 国 产 6 BS 搅 拌 釜 直 径 1.8m, 高 2.1m 5 国 产 7 MT 搅 拌 釜 直 径 1.8m, 高 2.1m 5 国 产 8 生 产 车 间 二 隔 膜 泵 6661A3-322-C 10 美 国 进 口 9 过 滤 器 滤 径 0.1μm 10 国 产 10 空 压 机 组 VT 国 产 11 烘 箱 DH 日 本 进 口 12 纯 水 机 组 超 纯 水 电 阻 15MΩ 1 国 产 13 狭 缝 涂 覆 机 TZ14200M 1 日 本 进 口 化 验 室 一 ( 生 14 旋 转 涂 覆 仪 MS-A200 1 日 本 进 口 产 车 间 一 内 ) 15 加 热 板 日 本 进 口 16 曝 光 机 UX-1200SM 1 日 本 进 口 17 显 影 机 SSP 韩 国 进 口 18 纯 水 机 组 超 纯 水 电 阻 15MΩ 1 国 产 19 玻 璃 清 洗 机 WOF (J) 1 日 本 进 口 20 狭 缝 涂 覆 机 TZ14200M 1 日 本 进 口 21 旋 转 涂 覆 仪 MS-A200 1 日 本 进 口 22 加 热 板 日 本 进 口 23 曝 光 机 UX-1200SM 1 日 本 进 口 24 显 影 机 SSP 韩 国 进 口 25 烘 箱 DH 日 本 进 口 26 光 学 显 微 镜 BX51 1 日 本 进 口 27 激 光 显 微 镜 S-NEOX 1 西 班 牙 进 口 28 粘 度 计 R 日 本 进 口 29 膜 厚 仪 Dektak XT 1 美 国 进 口 30 化 验 室 二 ( 生 接 触 角 测 定 仪 DM 日 本 进 口 31 产 车 间 二 内 ) 高 阻 抗 测 定 仪 MCP-HT800 1 日 本 进 口 32 光 透 射 密 度 测 定 仪 美 国 进 口 33 EZ 测 试 仪 EZ-SX 1 日 本 进 口 34 纳 米 硬 度 测 试 仪 HM 德 国 进 口 35 水 分 测 试 仪 CA 日 本 进 口 36 气 相 色 谱 仪 GC 日 本 进 口 37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UV 日 本 进 口 38 凝 胶 渗 透 色 谱 仪 HLC-8320GPC 1 日 本 进 口 39 热 重 - 差 热 分 析 仪 TG-DTA/S 1 日 本 进 口 41 液 体 粒 子 计 数 器 KS-42B 1 日 本 进 口 42 自 动 表 面 张 力 计 DY 日 本 进 口 43 扫 描 电 镜 SU 日 本 进 口 44 原 子 力 显 微 镜 AFM5400L 1 日 本 进 口
54 45 空 气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净 化 等 级 : 百 级 及 万 级 4 国 产 公 用 辅 助 工 程 46 冷 冻 机 组 冷 藏 温 度 0~5 1 国 产 47 风 机 风 量 6000m³/h 1 国 产 48 风 机 风 量 10000m³/h 1 国 产 50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LDMC-36 1 国 产 环 保 工 程 51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LDMC-54 1 国 产 52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LDHXT-30 1 国 产 53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LDHXT-50 1 国 产 3.5 项 目 组 成 及 原 材 料 产 品 废 物 的 储 运 项 目 组 成 本 项 目 组 成 详 见 表 所 示 表 本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公 用 辅 助 工 程 一 览 表 项 目 建 设 名 称 设 计 能 力 备 注 主 体 生 产 车 间 一 建 筑 面 积 3650m 2 新 建 二 层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生 产 车 间 二 建 筑 面 积 15130m 2 新 建 二 层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辅 助 工 程 办 公 楼 建 筑 面 积 3250m 2 新 建 五 层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贮 运 原 材 料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248m 2 新 建 一 层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产 品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72m 2 新 建 一 层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公 用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给 水 3276m 3 /a 集 中 区 自 来 水 管 网 供 给 排 水 11215m 3 /a 接 入 徐 丰 路 污 水 主 管 网 供 冷 供 电 纯 水 制 备 空 气 处 理 系 统 72m 2 冷 藏 库 1 间 冷 冻 机 组 1 台 制 冷 能 力 100kw 160 万 kwh/a 1m 3 /h 纯 水 制 品 设 备 2 套 空 气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4 台 废 水 处 理 / 风 机 +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废 气 处 理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15 米 排 气 筒 2 套 危 废 暂 存 间 60m 2 一 般 固 废 临 时 堆 场 生 产 车 间 一 内 80m 2 生 产 车 间 二 内 100m 2 隔 声 设 备 隔 声 罩 减 振 垫 隔 声 门 窗 消 防 水 池 675m 3 事 故 池 1200m 3 压 缩 机 采 用 风 冷 工 业 集 中 区 临 津 变 引 出 10KV 电 压 电 线 供 给 新 增 生 产 车 间 设 置 恒 温 恒 湿 百 级 及 万 级 洁 净 环 境 经 污 水 管 网 入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有 机 废 气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处 理 粉 尘 新 建 一 层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分 别 位 于 生 产 车 间 一 及 生 产 车 间 二 内 降 噪 贮 存 消 防 用 水 事 故 废 水 暂 存
55 3.5.2 原 材 料 产 品 的 储 运 建 设 项 目 设 置 原 材 料 仓 库 产 品 仓 库 各 1 间 原 材 料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248m 2, 内 设 立 式 空 调, 恒 定 温 度 23±2, 储 存 PGMEA 溶 剂 单 体 树 脂 色 浆 光 引 发 剂 以 及 化 验 室 所 用 四 氢 呋 喃 醋 酸 等 物 质 仓 库 内 四 氢 呋 喃 醋 酸 存 储 于 试 剂 柜 中, 其 他 各 生 产 用 原 材 料 分 区 存 放, 并 使 用 PVC 板 隔 断 产 品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72m 2, 为 冷 藏 库, 温 度 设 定 0~5 用 于 临 时 存 放 包 装 后 的 光 阻 剂 产 品, 待 光 阻 剂 产 品 静 置 满 48h 时 即 可 外 运 出 售, 不 做 长 久 存 储 固 废 的 储 运 本 项 目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于 危 废 暂 存 间, 危 废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60m 2, 与 其 他 仓 库 单 独 隔 断, 地 坪 采 用 硬 化 防 渗 地 面, 地 表 无 裂 隙, 防 渗 层 为 1 米 厚 粘 土 层 ( 渗 透 系 数 10-7 厘 米 / 秒 ), 用 于 临 时 存 放 铁 皮 桶 包 装 的 滤 渣 废 过 滤 网 化 验 室 废 物, 塑 胶 桶 密 封 包 装 的 废 溶 剂 废 显 影 液 废 碱 液 废 活 性 炭, 废 包 装 桶, 塑 料 袋 包 装 的 废 拖 把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 生 产 车 间 一 一 般 固 废 临 时 堆 场 面 积 80m 2, 生 产 车 间 二 一 般 固 废 临 时 堆 场 面 积 100m 2, 用 于 临 时 存 放 一 般 固 废 废 包 装 材 料 使 用 塑 料 编 织 袋 包 装, 定 期 外 运 出 售 废 品 回 收 站 ; 除 尘 器 废 渣 暂 存 于 塑 料 桶, 回 用 于 生 产 生 活 垃 圾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交 通 运 输 建 设 项 目 厂 区 道 路 采 用 环 形 路 网 结 构, 能 满 足 厂 区 物 流 运 输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产 品 及 一 般 固 废 运 送 均 由 社 会 车 辆 完 成 ; 危 废 运 输 由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负 责 实 施 3.6 公 用 工 程 给 排 水 (1) 给 排 水 1 给 水 项 目 供 水 由 宜 兴 市 氿 滨 水 厂 通 过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供 水 管 网 供 水, 宜 兴 市 氿 滨 水 厂 总 供 水 规 模 30 万 m 3 /d, 水 源 来 自 横 山 水 库 建 设 项 目 北 侧 徐 丰 路 供 水 主 管 网 已 建 成, 管 径 DN300, 项 目 总 用 水 量 2999m 3 /a, 工 业 集 中 区 给 水 管 网 能 满 足 本 项 目 用 水 需 求
56 2 纯 水 本 项 目 自 备 纯 水 机 组 制 造 纯 水 用 于 化 验 室 溶 液 配 制 以 及 玻 璃 片 清 洗, 分 别 在 化 验 室 一 与 化 验 室 二 设 置 1t/h 纯 水 机 组 各 1 套 自 来 水 经 石 英 砂 过 滤 器 活 性 炭 过 滤 器 1 级 RO 反 渗 透 2 级 RO 反 渗 透 EDI 装 置 处 理, 以 去 除 水 中 的 细 菌 胶 质 有 机 物 等, 使 水 净 化 具 体 制 备 工 艺 见 图 自 来 水 原 水 箱 石 英 砂 过 滤 器 活 性 炭 过 滤 器 1 级 RO 反 渗 透 2 级 RO 反 渗 透 EDI 装 置 纯 水 图 纯 水 制 备 工 艺 制 备 工 艺 说 明 : 将 自 来 水 打 入 原 水 箱 中 ( 假 定 水 量 约 为 1m 3 ), 送 至 石 英 砂 过 滤 器 以 去 除 自 来 水 中 的 较 大 杂 质, 再 经 活 性 炭 过 滤 器 过 滤, 以 进 一 步 去 除 杂 质 初 步 过 滤 的 水 进 入 1 级 RO 反 渗 透 装 置 通 过 反 渗 透 膜 去 除 部 分 离 子 初 步 反 渗 透 后 的 水 ( 水 量 0.7m 3 ) 再 进 入 二 级 RO 反 渗 透 装 置, 进 一 步 制 成 初 级 纯 水 ( 即 RO 淡 水, 水 量 0.49m 3 ) 后, 贮 存 于 RO 纯 水 箱 该 部 分 水 最 终 经 EDI 电 去 离 子 装 置 处 理 后 形 成 纯 水 (0.35m 3 ) 纯 水 制 备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浓 水, 其 中 一 级 反 渗 透 浓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0.3m 3 /h, 二 级 反 渗 透 浓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0.21m 3 /h,edi 装 置 浓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0.14m 3 /h, 其 中 一 级 浓 水 直 接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二 级 EDI 装 置 浓 水 回 用 于 纯 水 制 备 系 统 纯 水 制 备 系 统 中 的 过 滤 器 运 行 一 定 时 间 后, 各 单 元 吸 附 了 一 定 的 无 机 盐 有 机 物 各 种 离 子, 系 统 需 用 纯 水 分 别 对 各 单 元 进 行 冲 洗 项 目 纯 水 用 量 较 小, 平
57 均 每 月 对 装 置 冲 洗 一 次, 单 台 每 次 耗 水 量 约 为 5m 3, 则 2 台 纯 水 机 组 产 生 反 冲 废 水 约 120m 3 /a, 反 冲 洗 废 水 直 接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3 排 水 厂 内 排 水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制 污 水 主 要 为 厂 内 职 工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系 统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以 及 厂 区 初 期 雨 水, 污 水 排 放 量 共 计 11215m 3 /a, 项 目 北 侧 徐 丰 路 D800 污 水 主 管 网 已 铺 设 到 位, 建 设 项 目 在 厂 内 建 设 污 水 支 管 网 接 入 污 水 主 管 网 排 入 厂 区 西 侧 300 米 处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后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未 经 污 染 的 雨 水 经 雨 水 管 网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图 见 图 供 汽 建 设 项 目 无 用 汽 设 备, 无 需 使 用 蒸 汽 仅 化 验 室 玻 璃 片 烘 干 使 用 电 加 热 烘 箱 供 电 建 设 项 目 供 电 由 项 目 西 侧 110KV 临 津 变 引 出 10KV 电 压 电 线, 沿 徐 丰 路 南 侧 架 空 铺 设 至 厂 区 变 配 电 室 高 压 进 线 柜, 由 变 压 器 降 压 至 0.4KV, 再 通 过 0.4KV 低 压 系 统 供 给 全 厂 各 个 用 电 设 备 使 用 项 目 年 用 电 160 万 kwh 供 冷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无 需 设 置 冷 却 水 装 置, 空 调 制 冷 采 用 直 膨 式 压 缩 机, 亦 无 冷 却 水 系 统 ( 详 见 章 节 3.6.5) 产 品 车 间 设 置 冷 藏 库 1 间, 建 筑 面 积 72m 2, 用 来 存 储 光 阻 剂 产 品 冷 藏 库 温 度 设 定 0~5 冷 冻 机 组 使 用 R134a 作 为 制 冷 剂, 盐 水 作 为 载 冷 剂, 制 冷 能 力 100kw 制 冷 工 艺 如 下 : 制 冷 剂 (R404A) 高 压 储 液 器 蒸 发 式 冷 凝 器 风 冷 制 冷 剂 (R404A) 制 冷 压 缩 主 机 组 载 冷 剂 ( 盐 水 ) 载 冷 剂 ( 盐 水 ) 冷 藏 库 图 冷 藏 库 制 冷 工 艺 图
58 工 艺 说 明 : 利 用 温 度 较 低 的 液 态 制 冷 剂 的 蒸 发, 吸 收 贮 藏 环 境 中 的 热 量, 从 而 使 库 温 下 降 压 缩 机 将 汽 化 后 的 制 冷 剂 吸 回 并 加 压, 在 冷 凝 器 中 制 冷 剂 将 吸 收 的 热 量 传 递 给 介 质, 使 自 身 温 度 得 以 降 低 冷 凝 成 液 体, 然 后 再 进 行 蒸 发 吸 热, 如 此 循 环 实 现 连 续 制 冷 制 冷 系 统 包 括 4 个 主 要 部 分 : 压 缩 主 机 组 冷 凝 器 膨 胀 节 流 阀 蒸 发 器 整 个 制 冷 系 统 由 循 环 管 路 连 接, 构 成 一 个 密 闭 的 回 路 制 冷 剂 为 R134a 中 低 温 环 保 制 冷 剂, 作 为 目 前 国 际 公 认 的 CFC-12 最 佳 的 环 保 替 代 品 R134a 不 含 氯 原 子, 对 臭 氧 层 不 起 破 坏 作 用, 具 有 良 好 的 安 全 性 能 ( 不 易 燃 不 爆 炸 无 毒 无 刺 激 性 无 腐 蚀 性 ) R134a 属 于 HCFC 类 制 冷 剂, 属 过 渡 性 替 代 CFC-12 R502, 按 蒙 特 利 尔 议 定 书 哥 本 哈 根 修 正 案 要 求 在 2016 年 我 国 HCFCs 类 物 质 生 产 和 消 费 需 冻 结 在 2015 年 水 平 上, 到 2040 年 将 停 止 使 用 因 此, 本 项 目 制 冷 机 组 使 用 R134a 制 冷 剂 可 行 项 目 冷 藏 库 冷 冻 机 组 由 供 应 商 负 责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载 冷 剂 与 制 冷 剂 更 换 均 由 供 应 商 实 施 空 气 处 理 系 统 (1) 洁 净 室 本 项 目 生 产 的 光 阻 剂 广 泛 应 用 于 TFT LCD 液 晶 显 示 屏 印 刷 电 路 集 成 电 路 以 及 印 刷 制 版 各 类 型 电 子 产 品, 产 品 中 不 允 许 混 有 颗 粒 状 杂 质, 故 生 产 过 程 需 在 恒 温 恒 湿 及 洁 净 条 件 下 进 行 无 尘 净 化 级 别 主 要 是 根 据 每 立 方 米 空 气 中 粒 子 直 径 大 于 划 分 标 准 的 粒 子 数 量 来 规 定, 将 空 气 中 粒 子 数 量 控 制 在 一 个 非 常 微 量 的 单 位 上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中 生 产 区 灌 装 区 要 求 洁 净 度 为 百 级, 局 部 区 域 如 包 装 区 化 验 室 为 万 级 洁 净 室 具 体 设 计 参 数 见 表 ~ 所 示 表 百 级 无 尘 室 ( 单 向 流 洁 净 室 ) 具 体 参 数 一 览 表 项 目 具 体 参 数 洁 净 室 等 级 ISO5 级 ([email protected]μm )( 静 态 ) ULPA 过 滤 器 速 度 0.45m/s±20%( 过 滤 器 下 方 300 毫 米 处 ) 过 滤 器 效 率 99%(MPPS) 过 滤 器 满 布 率 约 为 62% 洁 净 室 温 度 23 ±2 相 对 湿 度 50±5% 洁 净 室 照 明 在 高 度 1.5m 处, 设 备 安 装 之 前, 该 区 平 均 有 500 勒 的 黄 光 覆 盖 噪 声 水 平 65dB(A)( 空 态 ) 正 压 15Pa( 相 对 室 外 大 气 压 力 )
59 表 万 级 无 尘 室 ( 单 向 流 洁 净 ) 具 体 参 数 一 览 表 项 目 具 体 参 数 洁 净 室 等 级 ISO7 级 ([email protected]μm ) ( 静 态 ) ULPA 过 滤 器 速 度 0.45m/s±20%( 过 滤 器 下 方 300 毫 米 处 ) 过 滤 器 效 率 90%(MPPS) 过 滤 器 满 布 率 约 为 12% 洁 净 室 温 度 23 ±2 相 对 湿 度 50±5% 洁 净 室 照 明 在 高 度 1.5m 处, 设 备 安 装 之 前, 该 区 区 平 均 有 500 勒 的 黄 光 覆 盖 噪 声 水 平 65dB(A)( 空 态 ) 正 压 15Pa ( 相 对 室 外 大 气 压 力 ) (2) 生 产 车 间 空 气 处 理 系 统 生 产 车 间 一 及 生 产 车 间 二 均 为 无 尘 洁 净 恒 温 区 域 采 用 组 合 式 空 气 处 理 机 组, 控 制 室 内 温 度 23±2, 控 制 相 对 湿 度 45~65% 其 中 灌 装 区 由 于 产 品 与 空 气 直 接 接 触, 洁 净 要 求 最 高, 为 百 级, 生 产 区 域 及 化 验 室 为 万 级, 照 明 全 采 用 防 紫 外 线 黄 色 安 全 灯 包 装 车 间 不 设 洁 净 室 温 度 控 制 系 统 : 车 间 内 温 度 控 制 采 用 中 央 空 调, 整 个 系 统 由 室 外 主 机 和 室 内 送 风 系 统 组 成 室 外 主 机 由 室 外 侧 换 热 器 直 膨 式 压 缩 机 和 其 他 附 件 构 成, 直 膨 式 压 缩 机 冷 却 方 式 为 风 冷, 使 用 R134a 制 冷 剂 制 冷 时 进 风 经 过 进 风 口 中 效 过 滤 器 滤 除 空 气 中 的 杂 质 后 再 经 直 膨 式 压 缩 机 直 接 冷 却 后 进 入 车 间 内 进 行 循 环, 以 对 车 间 内 空 气 进 行 制 冷, 无 需 使 用 冷 却 水 制 热 时 系 统 切 换 为 电 加 热, 将 经 过 滤 处 理 的 进 风 电 加 热 后 进 入 车 间 进 行 循 环, 以 达 到 给 室 内 加 热 的 效 果, 无 需 使 用 循 环 热 水 湿 度 控 制 系 统 : 中 央 空 调 送 风 管 上 设 置 露 点 湿 度 传 感 器 以 调 节 送 风 含 湿 量, 从 而 控 制 洁 净 室 内 的 相 对 湿 度 加 湿 采 用 电 极 式 加 湿 方 式 定 期 在 加 湿 器 中 补 充 厂 内 纯 水 机 组 制 备 的 纯 水, 经 电 极 加 热 并 雾 化 后 通 过 送 风 系 统 送 至 车 间 空 气 中 送 风 系 统 : 车 间 内 由 中 央 空 调 送 风, 进 风 口 在 位 于 车 间 屋 顶 的 室 外 主 机 处 进 入 风 通 过 室 外 主 机 经 处 理 ( 冷 却 / 加 热 或 加 湿 / 减 湿 ) 后 送 入 各 洁 净 区 域, 各 区 域 进 风 处 根 据 室 外 洁 净 度 要 求 设 置 中 效 袋 式 过 滤 器, 以 严 格 控 制 进 车 间 空 气 的 杂 质 含 量, 确 保 室 内 达 到 相 应 的 洁 净 度 中 央 空 调 送 风 系 统 送 风 管 上 设 置 静 压 传 感 器 对 新 风 空 调 机 组 送 风 机 进 行 变 频 控 制, 实 现 送 风 量 调 节, 使 室 内 形 成 相 对 于 室 外 15Pa 的 正 压, 以 确 保 室 外 达 不 到 室 内 洁 净 度 要 求 的 空 气 通 过 建 筑 物 缝 隙 处 进 入 室 内 同 时 车 间 不 设 置 出 风 口, 在 正 压 条 件 下, 车 间 内 空 气 经 过 建 筑 物 缝 隙 扩 散 至 车 间 外 大 气 中 生 产 车 间 一 及 生 产 车 间 二 空 气 处 理 系 统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如 下 :
60 位 置 车 间 一 车 间 二 数 量 1 1 形 式 卧 式 左 右 式 方 式 袋 式 袋 式 表 空 气 处 理 系 统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中 效 过 滤 段 滤 径 万 级 0.5μm 百 级 0.1μm 万 级 0.5μm 百 级 0.1μm 过 滤 效 率 90% 99% 90% 99% 加 湿 器 加 湿 量 风 机 最 大 出 风 量 直 膨 式 压 缩 机 制 冷 量 直 膨 式 压 缩 机 制 热 量 70kg/h 40000m 3 /h 300kw 260kw 200kg/h m 3 /h 1000kw 800kw 车 间 内 需 控 制 相 对 湿 度 45~65% 加 湿 器 采 用 电 极 式 加 湿, 需 补 充 厂 内 纯 水 机 组 制 备 的 纯 水 宜 兴 地 区 气 候 温 暖 湿 润, 室 外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达 82%, 全 年 仅 冬 季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较 低, 且 空 气 经 空 调 系 统 加 热 后 相 对 湿 度 下 降, 故 需 加 湿 则 加 湿 器 年 使 用 时 间 1200h, 纯 水 使 用 量 324m 3 /a, 平 均 日 用 水 量 4.32m 3 (3) 其 他 区 域 空 气 处 理 系 统 办 公 楼 及 原 材 料 仓 库 采 用 普 通 立 式 或 台 式 空 调 一 般 通 风 系 统 主 要 应 用 于 换 鞋 间 变 配 电 室 包 装 车 间, 以 维 持 适 当 的 通 风 换 气 量 各 类 站 房 的 一 般 通 风 系 统, 采 用 自 然 进 气 与 机 械 排 风 相 结 合 的 通 风 方 式 换 鞋 间 的 通 风 系 统, 采 取 机 械 排 风, 由 空 调 区 域 进 行 补 风 其 他 需 要 通 风 的 区 域 采 用 墙 壁 式 轴 流 风 机 式 机 械 排 风, 防 雨 百 叶 进 风 化 验 室 一 及 化 验 室 二 各 设 置 通 风 橱 1 个, 规 格 均 为 m, 各 设 风 机 1 个, 风 量 500m 3 /a, 用 于 原 材 料 产 品 检 测 时 称 量 过 程 中 挥 发 的 极 少 量 废 气 的 处 理, 废 气 经 通 风 橱 抽 至 室 外 10 米 高 处 排 放 口 排 放 自 动 控 制 拟 建 项 目 自 控 系 统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主 体 工 程 及 公 辅 工 程 等 的 控 制 在 确 保 工 艺 指 标 稳 定 及 安 全 生 产 的 前 提 下, 根 据 工 艺 操 作 条 件 生 产 特 点 及 介 质 特 征, 对 关 键 重 要 的 工 艺 参 数 采 用 自 动 调 节 系 统 控 制 采 用 分 散 型 DCS 控 制 系 统, 系 统 包 括 操 作 站 辅 助 操 作 台 打 印 机 显 示 器 PC 机 控 制 站 ( 远 程 控 制 站 )I/O 单 元 ( 远 程 I/O) 过 渡 接 线 柜 辅 助 仪 表 柜 电 源 / 配 电 柜 及 网 络 设 备 等 生 产 过 程 采 用 就 地 集 中 控 制 方 式, 对 主 要 的 工 艺 参 数 进 行 远 距 离 检 测 报 警 记 录 调 节 联 锁 等 控 制 ; 现 场 仪 表 选 用 隔 爆 型 或 本 安 型 仪 表 ;DCS 系 统 中 设 有 紧 急 停 车 程 序, 以 保 证 事 故 状 态 下 可 靠 停 车 所 有 随 设 备 成 套 的 PLC 系 统 都 应 和 对 应 装 置 的 DCS 系 统 通 讯, 以 实 现 DCS 系 统 对 PLC 的 监 视 和 必 要 的 控 制
61 生 产 过 程 中 DCS 具 体 控 制 流 程 如 下 : 1 电 磁 阀 1 自 动 打 开,BS 罐 开 始 投 料 ; 2BS 罐 投 料 至 目 标 重 量 后, 重 量 计 1 给 出 信 号, 电 磁 阀 1 自 动 关 闭, 投 料 结 束 ; 3 搅 拌 器 1 自 动 按 照 设 定 转 速 开 始 搅 拌 ; 4 按 照 设 定 搅 拌 时 间 搅 拌 完 成 后, 搅 拌 器 1 自 动 停 止 ; 5 电 磁 阀 2 自 动 打 开, 隔 膜 泵 1 开 始 自 动 运 行,MT 罐 投 料 开 始 ; 6MT 罐 投 料 至 目 标 重 量 后, 重 量 计 2 给 出 信 号, 电 磁 阀 2 自 动 关 闭, 投 料 结 束 ; 7 搅 拌 器 2 自 动 按 照 设 定 转 速 开 始 搅 拌 ; 8 按 照 设 定 搅 拌 时 间 搅 拌 完 成 后, 搅 拌 器 2 自 动 停 止 ; 9 电 磁 流 量 阀 自 动 打 开, 隔 膜 泵 2 开 始 自 动 运 行, 匀 速 灌 装 开 始 ; 10 灌 装 至 目 标 重 量 后, 重 量 计 3 给 出 信 号, 电 磁 流 量 阀 自 动 关 闭, 投 料 结 束 ; 图 DCS 控 制 系 统 示 意 图 通 过 以 上 可 知, 项 目 通 过 DCS 系 统 实 现 生 产 过 程 的 自 动 化 精 密 化, 以 减 少 人 力 消 耗,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成 品 率 维 修 公 司 内 设 置 仪 修 电 修 和 机 修 等 中 小 型 维 修 设 备, 维 持 厂 内 日 常 维 修 及 检 验 大 型 维 修 由 设 备 供 应 厂 商 负 责
62 3.7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本 项 目 在 新 征 地 块 新 建 办 公 楼 1 栋 生 产 车 间 2 栋 仓 库 1 间, 总 建 筑 面 积 22610m 2 施 工 中 将 会 产 生 噪 声, 同 时 会 排 放 废 水 废 气 和 建 筑 垃 圾 等 各 种 固 体 废 弃 物, 工 程 开 挖 占 地 和 材 料 运 输 等 活 动 亦 会 对 所 在 区 域 的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流 程 简 述 (1) 基 础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基 础 工 程 主 要 护 围 挖 土 基 础 工 程 本 项 目 包 括 地 基 管 道 等 的 土 方 挖 掘, 使 用 的 主 要 工 程 机 械 是 挖 掘 机 和 重 型 运 输 卡 车 在 开 挖 过 程 中, 宜 保 存 好 表 土, 作 为 绿 化 用 土 回 填, 该 过 程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挖 掘 出 的 土 方,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噪 声 粉 尘 和 排 放 的 尾 气 ( 主 要 是 NOx CO 和 HC 等 ), 工 人 的 生 活 污 水 开 挖 后 做 好 地 下 基 础 然 后 进 行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拟 建 项 目 基 础 采 用 PHC 管 桩 和 部 分 混 凝 土 预 制 方 桩, 打 桩 时 采 用 静 压 桩 机, 可 大 大 减 小 噪 声 污 染 也 不 会 产 生 因 夯 扩 桩 或 灌 注 桩 基 础 带 来 的 大 量 泥 浆 和 水 土 流 失 (2)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主 要 为 钻 孔 灌 注, 现 浇 钢 砼 柱 梁, 砖 墙 砌 筑 利 用 钻 孔 设 备 进 行 钻 孔 后,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浇 灌 浇 灌 时 注 入 预 先 拌 制 均 匀 的 混 凝 土, 随 灌 随 振, 振 捣 均 匀, 防 止 混 凝 土 不 实 和 素 浆 上 浮 然 后 根 据 施 工 图 纸, 进 行 钢 筋 的 配 料 和 加 工, 安 装 于 架 好 的 模 板 之 处, 及 时 连 续 灌 注 混 凝 土, 并 捣 实 使 混 凝 土 成 型 建 筑 工 人 在 砌 筑 砖 墙 时, 首 先 进 行 水 泥 砂 浆 的 调 配, 然 后 再 挂 线 砌 筑 该 工 段 工 期 较 长,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搅 拌 机 产 生 的 噪 声 尾 气, 搅 拌 砂 浆 时 的 砂 浆 水 碎 砖 和 废 砂 等 固 废 (3) 装 饰 工 程 利 用 各 种 加 工 机 械 对 木 材 塑 钢 等 按 图 进 行 加 工, 同 时 进 行 屋 面 制 作, 然 后 采 用 浅 色 环 保 型 涂 料 喷 刷, 最 后 对 外 露 的 铁 件 进 行 油 漆 施 工, 本 工 段 时 间 较 短, 且 使 用 的 涂 料 和 油 漆 量 较 少, 有 少 量 的 有 机 废 气 挥 发 为 防 止 减 少 施 工 的 污 染, 建 筑 方 应 做 到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施 工 阶 段 采 用 砂 石 砖 商 品 混 凝 土 预 制 构 件 和 新 型 墙 体 材 料 等, 其 放 射 性 指 标 限 量 应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室 内 用 人 造 木 板 饰 面 人 造 木 板, 必 须 测 定 游
63 离 甲 醛 含 量 或 游 离 甲 醇 释 放 量 达 到 标 准 要 求 涂 料 胶 粘 剂 阻 燃 剂 防 水 剂 防 腐 剂 等 的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VOC S ) 和 游 离 甲 醛 含 量 应 符 合 规 定 的 要 求 2 进 行 室 内 装 修 时, 应 采 用 无 污 染 的 绿 色 装 修 材 料 和 生 态 装 修 材 料, 使 其 对 人 类 的 生 存 空 间 生 活 环 境 无 污 染 (4) 设 备 安 装 包 括 电 梯 道 路 自 来 水 及 雨 污 水 管 网 铺 设 等 施 工,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噪 声 尾 气 等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见 表 , 选 用 的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见 表 ,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和 排 污 特 征 见 表 表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用 量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总 消 耗 (t) 1 钢 筋 I 级 II 级 III 级 Q 焊 条 E43 xx 预 拌 砂 浆 / 若 干 4 砖 红 砖 74 万 块 5 石 子 涂 料 / 5 7 油 漆 防 锈 漆 调 和 漆 外 墙 涂 料 / 8 商 品 混 凝 土 C15 C25 C 立 方 米 阶 段 土 石 方 打 桩 结 构 装 修 表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表 设 备 名 称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压 路 机 打 夯 机 钻 孔 机 静 压 式 打 桩 机 电 锯 塔 吊 吊 车 升 降 机 表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产 物 环 节 和 排 污 特 征 产 生 特 类 别 产 生 点 污 染 物 去 向 征 施 工 过 程 粉 尘 ( 扬 尘 ) 间 断 无 组 织 排 放 施 工 期 废 运 输 车 辆 及 施 工 气 CO NO 2 HC 连 续 无 组 织 排 放 机 械 COD SS 石 油 经 隔 油 池 和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施 工 过 程 间 断 施 工 期 废 类 施 工 用 水 水 COD SS 氨 氮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生 活 污 水 间 断 总 磷 污 水 管 网
64 类 别 产 生 点 污 染 物 产 生 特 征 去 向 设 置 隔 音 屏 障 几 何 发 散 衰 施 工 期 噪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连 续 减 声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连 续 限 速 禁 鸣 施 工 期 固 施 工 过 程 建 筑 垃 圾 间 断 及 时 进 行 清 运 填 埋 或 回 填 废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间 断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施 工 期 产 污 环 节 (1) 施 工 期 废 气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1) 扬 尘 1 主 要 污 染 源 扬 尘 是 项 目 建 设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因 子, 主 要 来 自 于 露 天 堆 场 和 裸 露 场 地 的 风 力 扬 尘, 土 石 方 和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所 产 生 的 道 路 扬 尘 对 于 整 个 施 工 期 而 言, 施 工 产 生 的 扬 尘 主 要 集 中 在 土 建 施 工 阶 段, 由 于 主 要 采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则 起 尘 的 原 因 主 要 为 风 力 起 尘, 即 露 天 堆 放 的 建 材 ( 如 黄 沙 水 泥 等 ) 及 裸 露 的 施 工 区 表 层 浮 尘 由 于 天 气 干 燥 及 大 气 产 生 风 力 扬 尘 2 粉 尘 源 强 预 测 因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及 扬 尘 污 染 量 主 要 取 决 于 施 工 作 业 方 式 材 料 堆 放 及 风 力 等 因 素 A. 露 天 堆 场 和 裸 露 场 地 的 风 力 扬 尘 一 般 来 说, 静 态 起 尘 主 要 与 堆 放 材 料 粒 径 及 其 表 面 含 水 率 地 面 粗 糙 程 度 和 地 面 风 速 等 关 系 密 切, 其 堆 场 风 蚀 起 尘 系 数 与 风 速 堆 场 表 面 湿 度 的 关 系 如 下 : Q 1 =α U 2.56 е ω 式 中 :Q 1 堆 场 起 尘 系 数 (kg/t); α 试 验 系 数, 与 材 料 及 地 面 粗 糙 度 等 有 关 ; U 平 均 风 速 (m/s); ω 堆 场 表 面 湿 度 (%) 起 尘 量 可 按 堆 场 起 尘 经 验 公 式 计 算 : 其 中 :Q 起 尘 量,kg/t a; Q=2.1(V 50 -V 0 ) 3 e w V 50 距 地 面 50m 高 处 风 速,m/s; V 0 起 尘 风 速,m/s;
65 w 尘 粒 的 含 水 率,% 由 上 式 可 知, 起 尘 量 与 露 天 堆 放 量 尘 粒 性 质 尘 粒 含 水 率 有 关, 可 见, 减 少 露 天 堆 放 和 裸 露 场 地 保 持 尘 粒 含 水 率 可 有 效 控 制 起 尘 量 ; 而 尘 粒 在 空 气 中 的 传 播 扩 散 与 风 速 尘 粒 本 身 的 沉 降 速 度 有 关 ( 见 表 ), 粒 径 越 大 沉 降 越 快 当 粒 径 为 250μm 时, 沉 降 速 度 为 1.005m/s, 扬 尘 可 在 短 时 间 内 沉 降 到 地 面, 因 此 可 以 认 为 当 尘 粒 大 于 250μm 时, 主 要 影 响 范 围 在 扬 尘 点 下 风 向 近 距 离 范 围 内, 而 真 正 对 外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是 一 些 微 小 尘 粒, 其 影 响 范 围 随 现 场 的 气 候 情 况 也 有 所 不 同 表 不 同 粒 径 尘 粒 的 沉 降 速 度 粒 径 (μm) 沉 降 速 度 (m/s) 粒 径 (μm) 沉 降 速 度 (m/s) 粒 径 (μm) 沉 降 速 度 (m/s) B. 车 辆 行 驶 的 动 力 起 尘 动 力 起 尘 与 材 料 粒 径 环 境 风 速 装 卸 高 度 装 卸 强 度 等 密 切 相 关, 其 中 受 风 力 因 素 的 影 响 最 大, 根 据 有 关 试 验 结 果, 风 速 4m/s 时 装 卸 相 对 起 尘 量 约 为 0.05~0.4 其 动 态 起 尘 规 律 表 征 为 : Q 2 = U 2.05 H 1.23 β 式 中 :Q 2 起 尘 系 数 (kg/t); H 装 卸 落 差 (m); U 平 均 风 速 (m/s); β 试 验 系 数, 与 装 卸 强 度 等 有 关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的 扬 尘, 在 完 全 干 燥 情 况 下, 可 按 下 列 经 验 公 式 计 算 : Q = 0.123( V /5)( W /6.8) ( P/0.5) 式 中 :Q 汽 车 行 驶 的 扬 尘,kg/km 辆 ; V 汽 车 速 度,km/h; W 汽 车 载 重 量,t; P 道 路 表 面 粉 尘 量,kg/m 2 表 为 一 辆 10t 卡 车, 通 过 一 段 长 度 为 1km 的 路 面 时, 不 同 路 面 清 洁 程 度, 不 同 行 驶 速 度 情 况 下 的 扬 尘 量 由 此 可 见, 在 同 样 路 面 清 洁 程 度 条 件 下,
66 车 速 越 快, 扬 尘 量 越 大 ; 而 在 同 样 车 速 情 况 下, 路 面 越 脏, 则 扬 尘 量 越 大, 应 要 求 限 速 行 驶 并 保 持 路 面 的 清 洁 车 速 P 表 在 不 同 车 速 和 地 面 清 洁 程 度 的 汽 车 扬 尘 单 位 :kg/km 辆 0.1(kg/m 2 ) 0.2(kg/m 2 ) 0.3(kg/m 2 ) 0.4(kg/m 2 ) 0.5(kg/m 2 ) 1(kg/m 2 ) 5(km/h) (km/h) (km/h) (km/h) 由 此 可 见, 在 同 样 路 面 清 洁 程 度 条 件 下, 车 速 越 快, 扬 尘 量 越 大 ; 而 在 同 样 车 速 情 况 下, 路 面 越 脏, 扬 尘 量 越 大 因 此, 限 速 行 驶 及 保 持 路 面 清 洁 是 减 少 汽 车 扬 尘 的 有 效 办 法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起 尘 环 节 较 多, 根 据 同 类 项 目 类 比 资 料 及 现 场 调 查 结 果, 施 工 作 业 场 地 近 地 面 粉 尘 浓 度 一 般 为 1.5~30mg/m 3 天 气 干 燥 及 风 速 较 大 时 更 为 明 显, 粉 尘 的 产 生 量 与 天 气 温 度 风 速 施 工 文 明 程 度 和 管 理 水 平 等 因 素 有 关 2) 尾 气 施 工 期 频 繁 使 用 机 动 车 运 送 原 材 料 设 备 和 建 筑 机 械 设 备, 临 时 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供 电, 这 些 车 辆 及 设 备 的 运 行 会 排 放 一 定 量 的 CO NOx 以 及 HC( 碳 氢 化 合 物 ) 等 机 动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见 表 表 机 动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污 染 物 以 汽 油 为 燃 料 (g/l) 以 柴 油 为 燃 料 (g/l) 小 汽 车 载 重 车 机 车 CO NO X 烃 类 以 黄 河 重 型 车 为 例, 其 额 定 燃 油 率 为 30.19L/100km, 按 上 表 排 放 系 数 计 算, 单 车 污 染 物 平 均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CO g/100km,NO X g/100km,HC 134.0g/100km (2) 施 工 期 水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施 工 期 废 水 主 要 有 建 筑 工 人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冲 洗 施 工 机 械 工 具 地 面 等 冲 洗 水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养 护 水 以 及 水 泥 砂 浆 石 灰 浆 等 废 水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COD SS 等 1 工 程 废 水
67 施 工 期 间 各 类 机 械 汽 车 在 冲 洗 或 者 跑 冒 滴 漏 的 油 污 露 天 机 械 受 雨 水 冲 刷 以 及 砂 石 冲 洗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含 石 油 类 SS 污 染 物 的 冲 洗 废 水 ; 混 凝 土 构 件 养 护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含 COD SS 的 养 护 废 水 ; 地 基 开 挖 的 地 下 水 渗 出 以 及 灌 装 阶 段 会 产 生 部 分 含 大 量 SS 的 泥 浆 水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这 几 类 废 水 往 往 偏 碱 性, ph 值 约 为 10,COD 浓 度 一 般 低 于 50mg/L,SS 约 1000~2000mg/L, 石 油 类 15mg/L 该 部 分 废 水 产 生 量 往 往 随 着 施 工 工 艺 施 工 人 员 操 作 水 平 当 地 施 工 期 降 雨 量 变 化, 较 难 估 算 本 次 评 价 根 据 江 苏 省 城 市 生 活 及 公 共 用 水 定 额 (2012 年 修 订 ) 房 屋 和 土 木 工 程 建 筑 业 ( 商 品 混 凝 土 ) 用 水 标 准, 单 位 建 筑 面 积 废 水 产 生 量 按 0.35t/m 2 计, 本 项 目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m 2, 施 工 期 施 工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m 3 (65.9m 3 /d), 经 隔 油 池 和 沉 淀 池 处 理 后 全 部 回 用 于 建 筑 施 工 2 生 活 污 水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一 处, 位 于 建 设 项 目 北 侧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同 时 施 工 的 人 员 最 多 时 约 为 50 人 参 照 环 境 统 计 手 册, 施 工 人 员 用 水 量 以 40L/ 人 d 计, 则 施 工 期 的 最 高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2m 3 /d 生 活 污 水 以 用 水 量 的 80% 计, 则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的 最 大 产 生 量 为 1.6m 3 /d 生 活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悬 浮 物 (SS)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和 氨 氮 (NH 3 -N), 经 类 比 分 析, 此 类 污 水 中 SS COD NH 3 -N 的 浓 度 一 般 为 200mg/L 200mg/L 和 30mg/L, 具 体 如 表 表 施 工 期 废 水 源 强 分 析 结 果 废 水 种 类 废 水 产 生 量 (m 3 /d)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源 强 (kg/d) 用 水 量 废 水 量 COD NH 3 -N SS COD NH 3 -N SS 工 程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合 计 自 来 水 施 工 用 水 回 用 65.9 隔 油 沉 淀 经 临 时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污 生 活 用 水 化 粪 池 水 处 理 处 理 图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期 水 平 衡 图 (m 3 /d) (3)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分 为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和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由 施 工 机 械 所 造 成, 如 挖 土 机 静 压 式 打 桩 机 升 降 机 等, 多 为 点 声 源 ;
68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主 要 指 一 些 零 星 的 敲 打 声 装 卸 建 材 的 撞 击 声 施 工 人 员 的 吆 喝 声 拆 装 模 板 的 撞 击 声 等, 多 为 瞬 间 噪 声 ; 运 输 车 辆 的 噪 声 属 于 交 通 噪 声 在 这 些 施 工 噪 声 中 对 声 环 境 影 响 最 大 的 是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施 工 期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当 多 台 机 械 设 备 同 时 作 业 时, 产 生 噪 声 叠 加,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叠 加 后 的 噪 声 增 加 3~8dB(A), 一 般 不 会 超 过 10dB(A) 施 工 阶 段 土 石 方 阶 段 底 板 与 结 构 阶 段 表 施 工 期 噪 声 声 源 强 度 表 声 源 声 源 强 度 声 源 强 度 施 工 阶 段 声 源 [db(a)] [d B(A)] 挖 掘 机 电 钻 冲 击 机 95 电 锤 空 压 机 手 工 钻 静 压 式 打 桩 机 无 齿 锯 105 卷 扬 机 多 功 能 木 工 刨 压 缩 机 装 修 安 装 混 凝 土 搅 拌 阶 段 ( 沙 浆 混 合 用 )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云 石 机 振 捣 器 角 向 磨 光 机 电 锯 电 焊 机 空 压 机 物 料 运 输 车 辆 类 型 及 其 声 级 值 见 表 表 交 通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施 工 阶 段 运 输 内 容 车 辆 类 型 声 源 强 度 [db(a)] 基 础 工 程 弃 土 外 运 大 型 载 重 车 主 体 工 程 钢 筋 商 品 混 凝 土 混 凝 土 罐 车 载 重 车 装 饰 工 程 各 种 装 修 材 料 及 必 备 设 备 轻 型 载 重 卡 车 对 此, 在 施 工 期 间 向 周 围 排 放 噪 声 必 须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规 定, 严 格 按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进 行 控 制 施 工 期 高 噪 声 设 备 应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夜 间 禁 止 使 用 高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杜 绝 深 夜 施 工 噪 声 扰 民, 另 外, 对 施 工 场 地 平 面 布 局 时 应 将 施 工 机 械 产 噪 设 备 尽 量 置 于 场 地 南 侧, 进 行 合 理 布 设,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对 民 众 的 污 染 影 响 对 因 生 产 工 艺 要 求 和 其 它 特 殊 需 要, 确 需 在 夜 间 进 行 超 过 噪 声 标 准 施 工 的, 施 工 前 建 设 单 位 应 向 有 关 部 门 申 请, 经 批 准 后 方 可 进 行 夜 间 施 工 (4) 施 工 期 固 废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69 施 工 期 的 固 废 主 要 有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和 各 种 建 筑 垃 圾 等 生 活 垃 圾 的 产 生 以 0.5kg/ 人 d 计 算, 施 工 人 数 50 人, 则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约 3t, 统 一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建 筑 垃 圾 主 要 有 开 挖 土 地 产 生 的 土 方 建 材 损 耗 产 生 的 垃 圾 装 修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等, 包 括 砂 土 石 块 水 泥 碎 木 料 锯 木 屑 废 金 属 钢 筋 铁 丝 等 杂 物 经 类 比 分 析, 以 一 般 房 屋 建 设 项 目 土 建 阶 段 碎 砖 过 剩 混 凝 土 等 建 筑 垃 圾 的 产 生 量 为 4kg/m 2 计, 预 计 项 目 整 个 土 建 施 工 期 建 筑 垃 圾 的 产 生 量 约 为 90.44t( 不 包 括 回 填 土 ) 部 分 可 作 为 填 路 材 料, 部 分 可 以 回 收 利 用, 其 他 的 统 一 收 集 后 由 市 政 环 卫 部 门 清 理 施 工 过 程 中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情 况 统 计 见 表 表 施 工 阶 段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状 况 固 废 种 类 日 均 产 生 量 整 个 土 建 施 工 期 (kg/d) 产 生 量 (t)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25 3 其 它 建 筑 垃 圾 总 计 处 置 方 式 施 工 单 位 在 交 纳 卫 生 费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集 中 处 理 施 工 期 产 生 垃 圾 的 成 分 较 简 单, 数 量 很 大, 应 集 中 处 理, 及 时 清 运, 根 据 不 同 的 成 分 采 用 不 同 的 处 理 方 式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尽 管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区 域 不 大, 地 势 坡 度 较 小, 地 形 效 应 较 为 简 单, 但 由 于 本 地 区 雨 量 雨 势 较 大, 在 地 基 开 挖 过 程 中 仍 容 易 造 成 土 壤 侵 蚀, 引 起 水 土 流 失, 因 此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采 取 积 极 有 效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尽 量 避 开 雨 季 施 工 如 尽 量 缩 短 土 地 裸 露 时 间, 加 快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 制 订 施 工 计 划 时, 施 工 进 度 安 排 避 开 在 降 雨 量 大 的 6~9 月 份 大 面 积 开 挖 和 堆 填 ; 地 面 应 压 实 等 主 体 工 程 基 本 完 成 后, 应 及 时 补 种 适 合 当 地 条 件 生 长 的 乔 灌 草 相 结 合 的 绿 化 植 被 3.8 营 运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物 料 平 衡 溶 剂 平 衡 及 水 平 衡 物 料 平 衡 各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见 章 节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线 总 物 料 平 衡 详 见 图 及 表 ,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见 图 及 表 (1)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总 物 料 平 衡
70 (2)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单 批 次 物 料 平 衡 表 单 批 次 光 阻 剂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 单 位 :t) 溶 剂 平 衡 (VOC S 平 衡 ) 氮 平 衡 (1)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溶 剂 平 衡 ( 即 VOC S 平 衡 ) 详 见 图 及 表 表 光 阻 剂 生 产 溶 剂 平 衡 (VOC S 平 衡 ) ( 单 位 :t/a) (2)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氮 平 衡 详 见 图 及 表 表 光 阻 剂 生 产 溶 剂 平 衡 ( 单 位 :t/a) 注 : 项 目 各 原 辅 材 料 中 仅 光 引 发 剂 含 氮, 其 含 氮 量 为 6.79%
71 水 平 衡 (1) 全 年 用 水 及 排 水 平 衡 拟 建 项 目 用 水 及 排 水 情 况 详 见 章 节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项 目 用 水 及 排 水 水 平 衡 情 况 见 下 图 : 876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回 用 一 级 RO 反 渗 透 浓 水 415 自 来 水 二 级 RO 反 渗 透 645 EDI 装 置 浓 水 277 浓 水 184 浓 水 461 纯 461 水 0.99 显 影 液 配 制 1.01 清 洗 液 配 制 17 进 入 固 废 15 玻 璃 清 洗 120 反 冲 洗 水 加 湿 器 324 进 入 大 气 损 耗 职 工 生 活 8760 初 期 雨 水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芜 申 运 河 图 项 目 全 年 用 水 及 排 水 平 衡 图 单 位 m 3 /a 由 上 图 可 见, 建 设 项 目 年 自 来 水 用 量 3276m 3, 年 污 水 产 生 量 11215m
72 (2) 项 目 最 大 日 用 水 及 排 水 平 衡 项 目 平 均 每 三 天 生 产 一 个 批 次, 每 批 次 生 产 结 束 清 洗 玻 璃 以 对 产 品 进 行 评 价, 按 照 每 次 8 条 生 产 线 同 步 生 产 计, 故 年 清 洗 玻 璃 次 数 为 100 次, 最 大 日 玻 璃 清 洗 用 水 量 0.15m 3 /d; 纯 水 机 组 每 月 清 洗 一 次, 年 清 洗 12 次, 最 大 日 反 冲 洗 用 水 量 10m 3 /d; 加 湿 器 仅 冬 季 使 用, 使 用 天 数 75d, 则 加 湿 器 最 大 日 用 水 量 4.32m 3 /d 项 目 最 大 日 用 水 及 排 水 水 平 衡 情 况 见 下 图 :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回 用 一 级 RO 反 渗 透 浓 水 自 来 水 二 级 RO 反 渗 透 EDI 装 置 浓 水 8.69 浓 水 5.79 浓 水 461 纯 水 0.01 显 影 液 配 制 清 洗 液 配 制 0.16 进 入 固 废 0.15 玻 璃 清 洗 10 反 冲 洗 水 加 湿 器 4.32 进 入 大 气 损 耗 职 工 生 活 483 初 期 雨 水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芜 申 运 河 图 项 目 全 年 用 水 及 排 水 平 衡 图 单 位 m 3 /d 由 上 图 可 见, 建 设 项 目 最 大 日 自 来 水 用 量 36.96m 3, 最 大 日 污 水 产 生 量 m
73 3.8.2 污 染 源 强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分 析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投 入 生 产 后,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生 产 过 程 中 有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 S ) 及 粉 尘 产 生 由 于 光 阻 剂 生 产 为 分 批 次 生 产, 平 均 每 条 线 年 生 产 100 批 次 实 际 生 产 过 程 中 批 次 安 排 根 据 生 产 任 务 及 设 备 情 况 有 所 调 整, 本 报 告 按 照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最 大 的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即 每 批 次 8 条 生 产 线 同 时 生 产 生 产 过 程 中 全 厂 ( 包 含 生 产 车 间 一 及 生 产 车 间 二 )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如 下 : (1) 有 组 织 废 气 1 粉 尘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 建 设 项 目 共 8 条 生 产 线, 生 产 车 间 一 3 条, 生 产 车 间 二 5 条 生 产 车 间 一 设 置 变 频 控 制 风 机 一 套, 风 量 6000m 3 /h, 每 条 生 产 线 BS 罐 及 MT 罐 内 均 设 置 抽 风 管 道 ; 生 产 车 间 二 设 置 变 频 控 制 风 机 一 套, 风 量 10000m 3 /h, 每 条 线 BS 罐 及 MT 罐 内 均 设 置 抽 风 管 道, 单 罐 风 量 2000m 3 /h, 通 过 风 机 将 罐 中 废 气 抽 至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光 引 发 剂 在 投 料 之 前 需 在 电 子 称 上 称 量, 称 量 时 用 勺 将 包 装 桶 中 的 光 引 发 剂 适 量 挖 取 置 于 称 量 用 塑 料 桶 中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时 有 粉 尘 产 生 根 据 企 业 技 术 人 员 在 国 外 同 类 型 厂 家 滤 筒 除 尘 器 粉 尘 收 集 量 反 推, 投 料 粉 尘 产 生 量 约 为 投 料 总 量 的 0.1%, 则 粉 尘 产 生 量 0.03t/a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粉 尘 捕 集 效 率 90% 收 集 到 的 粉 尘 量 0.027t/a,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处 理 效 率 99%, 则 粉 尘 最 终 排 放 量 t/a, 通 过 15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2VOC S 废 气 溶 剂 树 脂 投 料 :BS 罐 溶 剂 树 脂 投 料 时 将 原 料 包 装 桶 前 沿 对 准 BS 罐 投 料 口 倾 斜 桶 底 缓 慢 投 料 投 料 过 程 中 有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挥 发 ( 主 要 成 分 为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以 VOC S 计 ) BS 罐 搅 拌 : 溶 剂 树 脂 单 体 在 BS 罐 中 需 在 常 温 常 压 下 持 续 搅 拌 2h 物 料 搅 拌 过 程 中 有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 主 要 成 分 为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以 VOC S 计 ) 挥 发, MT 罐 1 次 搅 拌 : 物 料 在 MT 罐 中 常 温 常 压 下 持 续 搅 拌 1h, 此 过 程 有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 主 要 成 分 为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以 VOC S 计 ) 挥 发,
74 色 浆 投 料 :1 次 搅 拌 满 1h 时, 停 止 搅 拌, 进 行 色 浆 投 料 MT 罐 色 浆 投 料 时 将 原 料 包 装 桶 前 沿 对 准 MT 罐 投 料 口 倾 斜 桶 底 缓 慢 投 料 投 料 过 程 中 有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挥 发 ( 主 要 成 分 为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以 VOC S 计 ) MT 罐 2 次 搅 拌 : 加 完 色 浆 后 MT 罐 中 物 料 在 常 温 常 压 下 持 续 搅 拌 2h, 此 过 程 有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 主 要 成 分 为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以 VOC S 计 ) 挥 发 设 备 清 洗 : 项 目 只 生 产 单 一 产 品, 平 时 设 备 不 用 清 洗, 每 月 用 溶 剂 对 设 备 清 洗 一 次 BS 罐 自 带 清 洗 系 统, 清 洗 时 通 过 泵 及 管 道 将 包 装 桶 中 的 溶 剂 抽 至 罐 内 的 喷 洒 口, 实 现 溶 剂 对 罐 壁 的 冲 刷, 冲 掉 罐 壁 附 着 的 少 量 杂 质 即 可, 再 将 溶 剂 用 隔 膜 泵 经 管 道 过 滤 器 打 至 MT 罐, 实 现 对 管 道 与 过 滤 器 的 清 洗, 溶 剂 打 至 MT 罐 时 同 样 以 高 速 流 体 的 状 态 实 现 对 MT 罐 罐 壁 的 冲 刷, 最 后 经 过 管 道 及 过 滤 器 在 出 料 口 收 集 废 溶 剂 清 洗 过 程 有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VOC S ) 挥 发 废 次 品 回 罐 : 光 阻 剂 生 产 成 品 率 控 制 在 99.5% 以 上, 则 每 年 平 均 有 4 个 批 次 约 12.5t 的 废 次 品 需 倒 回 搅 拌 罐 按 照 正 常 生 产 流 程 重 新 搅 拌 过 滤, 同 时 根 据 检 测 情 况 适 量 添 加 原 材 料 由 于 废 次 品 产 生 多 是 由 原 材 料 加 料 不 准 确 引 起, 故 废 次 品 回 罐 时 各 原 材 料 的 补 充 具 有 不 确 定 性 本 次 评 价 仅 考 虑 废 次 品 回 罐 时 仅 考 虑 废 次 品 在 BS 罐 及 MT 罐 内 搅 拌 时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有 机 废 气 挥 发 源 强 采 用 环 境 统 计 手 册 P70 有 害 物 质 敞 露 存 放 散 发 量 计 算 公 式 计 算 G S =( V)P H F 其 中 :G S 有 害 物 质 的 散 发 量 (g/h); V 车 间 或 室 内 风 速 (m/s), 以 实 例 数 据 为 准, 无 条 件 实 测 时 一 般 取 0.2~0.5m/s, 考 虑 本 项 目 抽 风 系 统 的 影 响, 取 0.5m/s; P H 有 害 气 体 在 室 温 时 的 饱 和 蒸 汽 压 (mmhg),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在 23 时 饱 和 蒸 汽 压 为 3.7mmHg; F 有 害 物 质 的 敞 露 面 积 (m 2 ); 各 工 序 中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敞 露 面 积 核 算 情 况 见 下 表 :
75 序 号 1 工 序 溶 剂 树 脂 投 料 表 单 批 次 有 害 物 质 敞 露 面 积 核 算 单 批 次 单 条 生 产 线 敞 露 面 积 核 算 方 式 简 化 模 型, 以 液 态 原 料 投 料 时 进 入 罐 中 形 成 的 液 态 圆 柱 体 表 面 积 以 及 罐 体 横 向 截 面 积 之 和 计 圆 柱 体 平 均 高 总 敞 露 面 积 m m, 平 均 直 径 0.06m, 表 面 积 m 2, 罐 体 横 向 截 2 色 浆 投 料 面 积 m 2 则 总 敞 露 面 积 2.826m , 3 BS 罐 搅 拌 4 5 MT 罐 1 次 搅 拌 MT 罐 2 次 搅 拌 6 设 备 清 洗 以 罐 体 横 向 截 面 积 计, 则 敞 露 面 积 m 以 单 罐 罐 体 内 表 面 积 计 单 罐 内 表 面 积 m 2, 有 效 面 积 * 以 罐 内 表 面 积 的 40% 计, 则 敞 露 面 积 4.069m 废 次 品 回 罐 以 MT 罐 横 向 截 面 积 计, 则 敞 露 面 积 m 注 : 实 际 清 洗 过 程 只 需 对 罐 内 表 面 用 溶 剂 冲 刷 一 遍, 冲 刷 后 溶 剂 汇 集 在 罐 底 再 打 开 隔 膜 泵, 溶 剂 流 经 管 道 对 管 道 及 过 滤 器 进 行 冲 洗 故 敞 露 有 效 面 积 以 罐 内 表 面 积 的 40% 计 序 号 M 有 害 物 质 的 分 子 量 :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为 132 各 项 参 数 及 计 算 结 果 见 下 表 : 表 单 批 次 生 产 废 气 产 生 速 率 计 算 参 数 及 计 算 结 果 汇 总 工 序 V(m/s) P H (mmhg) F(m 2 ) M Gs(g/h) Gs(kg/h) 1 溶 剂 树 脂 投 料 色 浆 投 料 BS 罐 搅 拌 MT 罐 1 次 搅 拌 MT 罐 2 次 搅 拌 设 备 清 洗 废 次 品 回 罐 溶 剂 树 脂 色 浆 投 料 时 将 桶 前 沿 对 准 罐 投 料 口 倾 斜 桶 底 缓 慢 投 料 有 机 废 气 主 要 在 物 料 进 入 罐 内 时 形 成 的 液 态 长 圆 柱 时 有 机 废 气 挥 发 BS 罐 及 MT 罐 内 设 抽 风 装 置, 风 量 达 2000m 3 /h, 全 罐 仅 留 投 料 口 一 个 出 口, 在 风 机 持 续 的 抽 气 下, 罐 内 形 成 负 压, 维 持 罐 内 压 力 平 衡 所 需 的 空 气 均 从 投 料 口 进 入, 可 将 罐 外 产 生 的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带 入 罐 内, 该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的 废 气 收 集 效 率 可 达 90% 由 于 BS 罐 及 MT 罐 内 在 风 机 大 风 量 抽 风 作 用 下 形 成 负 压 状 态, 且 搅 拌 时 罐 盖 合 上 ( 非 密 闭, 以 保 持 空 气 进 气 量, 确 保 罐 内 外 压 力 平 衡 ), 则 BS 罐 搅 拌
76 MT 罐 1 次 搅 拌 MT 罐 2 次 搅 拌 设 备 清 洗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可 全 部 被 抽 至 处 理 装 置 中 处 理, 捕 集 效 率 以 100% 计 收 集 到 的 有 机 废 气 经 抽 风 机 抽 至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对 VOC S 处 理 效 率 90%, 处 理 后 的 VOC S 通 过 15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综 合 废 气 捕 集 率 操 作 时 间, 各 工 序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量 如 下 表 产 生 环 节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全 厂 各 工 序 废 气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产 生 速 率 kg/h 操 作 时 间 h/ 次 总 批 次 产 生 量 t/a 废 气 捕 集 率 % 处 理 措 施 处 理 效 率 % 排 放 量 (t/a) 溶 剂 树 VOC S 脂 投 料 色 浆 投 料 VOC S BS 罐 搅 VOC S 拌 活 性 MT 罐 1 VOC S 炭 吸 次 搅 拌 附 MT 罐 VOC S 次 搅 拌 设 备 清 洗 VOC S 废 次 品 回 罐 VOC S (2) 无 组 织 废 气 光 引 发 剂 称 量 : 光 引 发 剂 在 投 料 之 前 需 在 电 子 称 上 称 量, 称 量 时 用 勺 将 包 装 桶 中 的 光 引 发 剂 适 量 挖 取 轻 轻 置 于 称 量 用 塑 料 桶 中, 在 电 子 称 上 计 量 称 量 过 程 中 有 少 量 粉 尘 产 生, 产 生 量 取 经 验 系 数 0.05%, 则 粉 尘 产 生 量 0.015t/a, 在 生 产 车 间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时 少 量 粉 尘 未 被 捕 集 到, 通 过 投 料 口 逸 出 进 入 车 间 空 气, 排 放 量 0.003t/a, 在 生 产 车 间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溶 剂 树 脂 投 料 : 溶 剂 树 脂 单 体 投 料 时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未 被 捕 集 到, 通 过 投 料 口 逸 出 进 入 车 间 空 气, 排 放 量 0.143t/a, 在 生 产 车 间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色 浆 投 料 : 色 浆 投 料 时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未 被 捕 集 到, 通 过 投 料 口 逸 出 进 入 车 间 空 气, 排 放 量 0.018t/a, 在 生 产 车 间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灌 装 : 成 品 光 阻 剂 灌 装 时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挥 发 出 来, 挥 发 量 亦 采 用 环 境 统 计 手 册 P70 有 害 物 质 敞 露 存 放 散 发 量 计 算 公 式 计 算 灌 装 时 灌 装 口 紧 靠 桶 内 液 面 由 于 8 条 生 产 线 同 时 灌 装, 敞 露 面 积 以 8 个 20kgPP 桶 横 截 面 积 计, 风 速 以 车 间 内 灌 装 区 静 风 条 件 (0.2m/s) 计 其 计 算 参 数 及 结 果 见 下 表 :
77 序 号 1 工 序 灌 装 表 有 害 物 质 敞 露 面 积 核 算 V(m/s) P H (mmhg) F(m 2 ) M Gs(g/h) Gs(kg/h) 操 作 时 间 h/a 产 生 量 t/a 由 上 表 可 知, 灌 装 工 序 有 机 废 气 (VOC S ) 产 生 量 0.074t/a, 在 车 间 内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化 验 室 烘 干 : 化 验 室 中 产 品 性 能 检 测 时 需 将 光 阻 剂 涂 覆 在 玻 璃 片 上, 每 片 玻 璃 涂 覆 光 阻 剂 10g, 化 验 室 一 及 化 验 室 二 每 次 涂 覆 玻 璃 片 共 计 30 片, 然 后 将 载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置 于 烘 箱 中 烘 干, 使 光 阻 剂 中 有 机 废 气 (VOC S ) 全 部 挥 发 出 来 项 目 年 生 产 100 批 次, 则 需 烘 干 的 光 阻 剂 量 为 30kg, 其 中 含 溶 剂 (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26kg, 则 VOC S 产 生 量 26kg,0.026t/a, 在 化 验 室 直 接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建 设 项 目 单 个 产 排 污 单 元 ( 生 产 车 间 一 及 生 产 车 间 二 ) 各 工 序 废 气 污 染 物 有 组 织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
78 产 生 环 节 车 生 产 生 产 工 序 间 线 数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溶 剂 树 脂 投 料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3 5 排 气 筒 编 号 废 气 量 m 3 /h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项 目 各 车 间 各 工 序 大 气 污 染 物 有 组 织 产 生 及 排 放 状 况 浓 度 mg/m 3 产 生 情 况 速 率 kg/h 产 生 量 t/a 6000 粉 尘 治 理 措 施 去 除 率 %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执 行 标 准 排 放 参 数 速 率 排 放 量 浓 度 速 率 高 度 内 径 kg/h t/a mg/m 3 kg/h m m 浓 度 mg/m VOC S 色 浆 投 料 6000 VOC S 脉 冲 滤 BS 罐 搅 拌 6000 VOC S 筒 除 尘 MT 罐 1 次 1# 器 + 活 6000 VOC S 搅 拌 性 炭 吸 MT 罐 2 次 附 装 置 6000 VOC S 搅 拌 设 备 清 洗 6000 VOC S 废 次 品 回 罐 2000 VOC S 小 计 / VOC S / / / / /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粉 尘 溶 剂 树 脂 投 料 VOC S 色 浆 投 料 VOC S 脉 冲 滤 BS 罐 搅 拌 VOC S 筒 除 尘 MT 罐 1 次 2# 器 + 活 VOC S 搅 拌 性 炭 吸 MT 罐 2 次 附 装 置 VOC S 搅 拌 设 备 清 洗 VOC S 废 次 品 回 罐 2000 VOC S 小 计 VOC S / / / / 温 度 方 式 间 歇 间 歇
79 项 目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以 生 产 车 间 一 及 生 产 车 间 二 为 排 放 单 元 其 中 化 验 室 一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包 含 在 生 产 车 间 一 中, 化 验 室 二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包 含 在 生 产 车 间 二 中 具 体 源 强 见 表 : 表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产 生 源 强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面 源 面 积 面 源 高 度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污 染 源 位 置 t/a kg/h m 2 m 1 粉 尘 生 产 车 间 一 VOC S 粉 尘 生 产 车 间 二 VOC S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分 析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无 需 设 置 冷 却 水 装 置, 空 调 制 冷 采 用 直 膨 式 压 缩 机, 无 冷 却 水 系 统, 冷 库 载 冷 剂 为 盐 水, 由 生 产 厂 家 负 责 更 换 与 处 理, 故 项 目 无 冷 却 水 产 生 与 排 放 同 时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内 洁 净 服 均 委 托 厂 外 专 业 清 洗 厂 家 清 洗 厂 区 内 不 设 清 洗 房, 无 洁 净 服 清 洗 废 水 产 生 与 排 放 厂 区 内 光 阻 剂 10kg 及 20kg 包 装 桶 均 由 生 产 厂 家 清 洗 至 符 合 要 求 的 洁 净 程 度 后 运 至 厂 区 使 用, 本 项 目 厂 内 不 进 行 产 品 包 装 桶 的 清 洗, 无 洗 桶 废 水 产 生 与 排 放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为 职 工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与 初 期 雨 水 (1) 生 活 用 水 本 项 目 拟 新 增 员 工 100 人, 根 据 江 苏 省 城 市 生 活 与 公 共 用 水 定 额 (2012 年 修 订 ) 中 城 市 居 民 苏 南 及 沿 江 城 市 平 均 用 水 定 额 按 160L/ 人 d 计, 本 项 目 为 两 班 制 (8h/ 班 ), 不 提 供 住 宿, 则 平 均 用 水 定 额 按 80L/ 人 d, 则 日 用 水 量 为 8m 3, 按 每 年 生 产 300d 计,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2400m 3 /a(8m 3 /d), 排 污 系 数 以 0.8 计, 则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1920m 3 /a (6.4m 3 /d),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2) 纯 水 机 组 用 水 项 目 化 验 室 需 将 4% 显 影 液 稀 释 至 0.04%, 显 影 液 用 量 10L/a, 则 显 影 液 配 制 用 纯 水 量 990L/a,0.99m 3 /a(0.003m 3 /d); 化 验 室 玻 璃 清 洗 需 用 纯 水 将 4% 清 洗 液 ( 主 要 成 分 为 KOH) 稀 释 至 2%, 清 洗 液 用 量 1010L/a, 则 纯 水 使 用 量 1.01m 3 /a(0.003m 3 /d); 玻 璃 清 洗 机 玻 璃 清 洗 需 使 用 纯 水 15m 3 /a(0.05m 3 /d); 生 产 车 间 空 气 处 理 系 统 加 湿 器 纯 水 使 用 量 324m 3 /a(1.08m 3 /d),2 台 纯 水 机 组 各 单 元 反 冲 洗 共 消 耗 纯 水 120m 3 /a(0.4m 3 /d), 则 建 设 项 目 纯 水 使 用 量 共 计 461m 3 /a 由 章 节 可 知, 纯 水 机 组 制 备 461m 3 /a 纯 水 产 生 一 级 RO 反 渗 透 浓 水 415m 3 /a, 二 级 RO 反 渗 透 浓 水 277m 3 /a,edi 浓 水 产 生 量 184m 3 /a, 其 中 二 级 RO 浓 水 及 EDI 浓 水 回 用 于 纯 水 制 备, 则 纯 水 制 备 消 耗 自 来 水 1337m 3, 由 于 二 级 RO 浓 水 及 EDI 浓 水 回 73
80 用 于 纯 水 制 备, 则 自 来 水 消 耗 量 为 876m 3 /a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需 制 备 纯 水 461m 3 /a (1.536m 3 /d), 则 浓 水 产 生 量 415m 3 /a, 需 消 耗 自 来 水 876m 3 /a 则 建 设 项 目 纯 水 机 组 纯 水 制 备 量 461m 3 /a, 消 耗 自 来 水 量 876m 3 /a(2.92m 3 /d), 产 生 浓 水 415m 3 /a(1.38m 3 /d), 反 冲 洗 水 120m 3 /a(0.4m 3 /d), 反 冲 洗 废 水 与 浓 水 直 接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3) 初 期 雨 水 化 工 项 目 生 产 原 料 最 终 成 品 均 为 化 学 品 企 业 生 产 贮 存 运 输 化 学 品 过 程 中 不 可 避 免 发 生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化 学 品 以 气 态 ( 散 逸 在 空 气 中 ) 液 态 ( 液 滴 ) 固 态 ( 颗 粒 ) 形 式 存 在 于 环 境 中 降 雨 初 期, 一 方 面 雨 水 喷 淋 吸 收 了 企 业 排 放 在 空 气 中 的 各 类 废 气 等 污 染 性 气 体, 另 一 方 面 雨 水 降 落 在 屋 顶 路 面 等 下 垫 面 时 将 化 学 品 冲 刷 携 带 进 入 地 表 径 流, 使 得 初 期 雨 水 中 含 有 大 量 污 染 物 建 设 项 目 厂 区 不 设 储 罐,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考 虑 生 产 区 及 仓 储 区, 不 包 含 办 公 区 域 及 生 产 区 域 中 的 绿 化 带, 则 雨 水 收 集 面 积 17503m 2 设 计 雨 水 流 量 Q(L/s)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Q = ψ q F 式 中 :ψ 设 计 径 流 系 数, 取 0.9; q 按 设 计 降 雨 重 现 期 与 历 时 所 算 出 的 降 雨 强 度 (L/s 10 4 m 2 ),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地 理 位 置 和 历 史 暴 雨 情 况, 雨 量 计 算 采 用 无 锡 市 暴 雨 强 度 公 式 : q 10579( lg = ( t ) p ) 式 中 :q 暴 雨 强 度,L/s hm 2 ; p 重 现 期,a 按 p=2 计 ; t 地 面 集 水 时 间,3min 计 算 得 q=278.17l/s 10 4 m 2 ; F 设 计 汇 水 面 积 (10 4 m 2 ), 按 生 产 及 仓 储 区 总 面 积 17503m 2 计 计 算 得 Q=496.4L/s, 则 初 期 雨 水 产 生 量 为 438m 3 / 次, 间 歇 降 雨 频 次 按 20 次 /a 计, 则 受 污 染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量 为 8760m 3 /a(24m 3 /d), 经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81 表 水 污 染 物 处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来 源 生 活 污 水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初 期 雨 水 汇 总 废 水 产 生 量 m 3 /a 拟 采 最 终 排 放 产 生 量 废 水 排 接 管 量 接 管 标 污 染 物 取 的 量 放 量 准 名 称 浓 度 产 生 量 处 理 m 3 浓 度 接 管 量 浓 度 排 放 量 /a mg/l mg/l t/a 方 式 mg/l t/a mg/l t/a COD SS 接 管 1920 NH 3 -N TP COD 接 管 415 SS COD 接 管 120 SS COD 接 管 8760 SS COD / SS / 接 管 NH 3 -N / TP / 排 放 方 式 与 去 向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注 : 本 项 目 废 水 汇 总 中 总 的 TP 及 NH 3 -N 为 生 活 污 水 中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生 产 废 水 中 无 N P 排 放 噪 声 产 生 及 治 理 情 况 分 析 根 据 建 设 方 提 供 的 噪 声 源 设 备 型 号 规 格, 采 用 类 比 方 法 确 定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主 要 的 噪 声 源 为 隔 膜 泵 BS 罐 以 及 MT 罐 自 带 的 搅 拌 机 纯 水 机 组 空 压 机 及 风 机 等, 其 余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均 小 于 70dB(A) 具 体 噪 声 源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表 本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单 台 源 强 db(a) 叠 加 源 强 db (A) 频 率 特 性 搅 拌 机 3(6)* 间 歇 治 理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距 厂 界 最 小 距 离 (m) W25 隔 膜 泵 3(6)* 间 歇 W25 空 压 机 组 间 歇 W30 生 产 车 纯 水 机 组 间 歇 W30 间 一 风 机 间 歇 W30 空 气 净 化 间 歇 隔 声 减 W15 空 调 机 组 -20 振 搅 拌 机 5(10)* 间 歇 E35 生 产 车 空 压 机 组 间 歇 E40 间 二 隔 膜 泵 5(10)* 间 歇 E35 纯 水 机 组 间 歇 E35 风 机 间 歇 E35 空 气 净 化 间 歇 E15 预 计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标 准 限 值 db(a) 昼 间 :65 夜 间 :
82 设 备 名 称 空 调 机 组 数 量 单 台 源 强 db(a) 叠 加 源 强 db (A) 频 率 特 性 治 理 措 施 降 噪 效 果 距 厂 界 最 小 距 离 (m) 仓 库 冷 冻 机 组 连 续 E15 预 计 厂 界 噪 声 注 : 括 号 中 为 车 间 内 该 类 型 设 备 总 的 数 量, 但 生 产 时 该 类 设 备 不 同 时 使 用, 括 号 外 为 建 设 项 目 8 条 生 产 线 同 时 生 产 时 同 类 型 设 备 同 时 使 用 的 最 大 数 量 固 体 废 弃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分 析 (1) 一 般 固 废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按 0.5kg/ 人.d 计, 项 目 新 增 职 工 100 人,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15t/a( 按 公 司 年 生 产 300d 计 ), 由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后 统 一 处 理 标 准 限 值 db(a) 废 包 装 材 料 : 光 阻 剂 打 入 10kg 或 20kg 塑 料 桶 中 以 后 运 至 包 装 车 间 缠 上 缠 绕 膜, 捆 绑 绷 带 在 此 过 程 中 有 少 量 废 包 装 材 料 产 生,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的 对 同 类 型 企 业 的 调 查 经 验, 废 包 装 材 料 产 生 量 约 为 1t/a, 出 售 废 品 回 收 站 除 尘 器 废 渣 : 建 设 项 目 废 气 捕 集 系 统 收 集 到 粉 尘 0.027t/a, 有 组 织 排 放 量 t/a, 则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收 集 到 废 渣 t/a, 粉 尘 均 为 光 引 发 剂, 收 集 后 可 回 用 于 生 产 (2) 危 废 废 物 滤 渣 : 生 产 过 程 中 MT 罐 1 次 搅 拌 前, 灌 装 之 前 都 要 使 用 0.1μm 孔 径 的 过 滤 网 对 物 料 进 行 过 滤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同 类 型 企 业 生 产 数 据, 平 均 每 批 次 每 条 生 产 线 滤 渣 产 生 量 1.25kg, 则 滤 渣 产 生 量 共 计 1t/a, 密 闭 装 于 塑 料 桶 中, 定 期 委 托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废 过 滤 网 : 生 产 过 程 中 每 次 过 滤 均 需 更 换 过 滤 网, 单 张 使 用 后 的 废 过 滤 网 为 0.5kg, 则 废 过 滤 网 产 生 量 0.8t/a, 密 闭 装 于 塑 料 桶 中, 定 期 委 托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废 溶 剂 : 生 产 设 备 需 每 月 清 洗 一 次, 每 条 生 产 线 每 次 清 洗 使 用 溶 剂 300kg, 年 清 洗 12 次, 则 清 洗 溶 剂 用 量 共 计 28.8t/a, 溶 剂 挥 发 量 0.062t/a, 则 废 溶 剂 产 生 量 t/a, 密 闭 装 于 原 盛 装 溶 剂 的 200kg 铁 皮 桶 中, 定 期 委 托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废 包 装 桶 : 建 设 项 目 树 脂 用 量 125t/a,50kg 塑 料 桶 装, 则 产 生 废 塑 料 桶 2500 个 ; 单 体 用 量 t/a,50kg 塑 料 桶 装, 则 产 生 废 塑 料 桶 1120 个 ; 色 浆 用 量 670t/a,50kg 塑 料 桶 装, 则 产 生 废 塑 料 桶 个 ; 光 引 发 剂 用 量 30t/a,20kg 内 衬 塑 料 袋 纸 桶 装, 则 产 生 废 桶 1500 个 ; 则 建 设 项 目 废 包 装 桶 产 生 量 个, 由 于 沾 有 化 学 品, 该 类 包 装 材 料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定 期 委 托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废 铁 皮 桶 : 项 目 PGMEA 溶 剂 用 量 t/a, 均 为 200kg 铁 皮 桶 装, 则 废 铁 皮 桶 产 生 量 8269 个 其 中 废 溶 剂 需 使 用 144 个 废 铁 皮 桶 盛 装, 则 剩 余 的 废 铁 皮 桶 8125 个
83 根 据 关 于 用 于 原 始 用 途 的 含 有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是 否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问 题 的 复 函 ( 环 函 [2014]126 号 ), 用 于 原 始 用 途 的 含 有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不 属 于 固 体 废 物, 也 不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本 项 目 废 铁 皮 桶 由 溶 剂 供 应 商 回 收 并 重 新 用 作 溶 剂 包 装, 属 于 用 于 原 始 用 途 的 范 畴 因 此, 废 铁 皮 桶 由 供 应 商 回 收, 不 计 入 固 体 废 物 及 危 险 废 物 废 拖 把 : 项 目 车 间 为 洁 净 室, 地 面 平 时 不 冲 洗 其 中 包 装 车 间 只 需 使 用 吸 尘 器 对 地 面 做 除 尘 处 理, 生 产 区 域 每 2 批 次 生 产 结 束 后 用 拖 把 清 理 一 次 拖 把 为 可 活 动 拖 把, 每 次 清 理 只 需 将 拖 把 头 沾 湿, 拖 完 地 后 不 对 拖 把 进 行 清 洗, 直 接 将 拖 把 头 置 换, 废 拖 把 头 由 于 沾 染 了 地 面 有 机 物, 作 为 危 废 处 理 平 均 每 个 拖 把 头 可 拖 50m 2 面 积,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区 域 共 计 4500m 2, 每 个 废 拖 把 头 2kg, 则 废 拖 把 产 生 量 9t/a, 密 闭 装 于 外 购 可 密 封 的 铁 皮 桶 中, 定 期 委 托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废 活 性 炭 : 建 设 项 目 有 机 废 气 收 集 后 通 入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活 性 炭 对 VOC S (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 吸 附 容 量 以 25g/100g 活 性 炭 计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由 于 活 性 炭 会 逐 步 吸 附 饱 和, 活 性 炭 吸 附 能 力 会 逐 步 降 低, 当 吸 附 有 机 废 气 量 超 过 吸 附 容 量 的 80% 时, 则 必 须 对 活 性 炭 进 行 更 换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一 VOC S 吸 附 量 1.572t/a, 需 使 用 活 性 炭 7.86t/a, 由 于 生 产 车 间 一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活 性 炭 装 填 量 为 300kg, 则 需 使 用 活 性 炭 8.1t/a, 平 均 2 周 更 换 一 次, 废 活 性 炭 产 生 量 9.672t/a; 生 产 车 间 二 VOC S 吸 附 量 2.665t/a, 需 使 用 活 性 炭 t/a, 生 产 车 间 二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活 性 炭 装 填 量 为 500kg, 则 需 使 用 活 性 炭 13.5t/a, 平 均 2 周 更 换 一 次, 废 活 性 炭 产 生 量 t/a 建 设 项 目 废 活 性 炭 产 生 量 共 计 t/a, 闭 装 于 外 购 可 密 封 的 铁 皮 桶 中, 定 期 委 托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废 显 影 液 : 化 验 室 需 将 4% 显 影 液 稀 释 至 0.04% 后 对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进 行 显 影, 显 影 液 用 量 10L/a, 溶 液 配 制 用 水 990L/a, 则 废 显 影 液 产 生 量 1t/a, 闭 装 于 外 购 可 密 封 的 铁 皮 桶 中, 定 期 委 托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废 碱 液 : 化 验 室 玻 璃 清 洗 需 用 纯 水 将 4% 清 洗 液 ( 主 要 成 分 为 KOH) 稀 释 至 2%, 清 洗 液 用 量 1010L/a, 纯 水 使 用 量 1.01m 3 /a, 则 碱 液 用 量 2.02t/a 经 清 洗 液 清 洗 后 的 玻 璃 片 含 有 碱 液, 需 用 15m 3 /a 的 纯 水 再 次 进 行 清 洗, 该 部 分 清 洗 后 的 废 水 ph 可 达 10~11, 与 碱 液 一 起 作 为 危 废 处 置, 则 化 验 室 废 碱 液 产 生 量 共 计 17.02t/a, 闭 装 于 外 购 可 密 封 的 铁 皮 桶 中, 委 托 无 锡 中 天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化 验 废 物 : 建 设 项 目 化 验 室 产 品 及 样 品 主 要 性 能 检 测 项 目 各 原 料 试 剂 用 量 及 化 验 废 物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84 表 化 验 室 主 要 化 验 项 目 情 况 汇 总 表 序 年 化 验 单 次 实 验 产 生 废 检 测 项 目 每 次 化 验 原 材 料 及 试 剂 用 量 号 次 数 物 及 数 量 1 玻 璃 片 上 光 阻 的 线 幅 10g 光 阻 剂 废 光 阻 剂 2kg 2 玻 璃 片 上 光 阻 的 厚 度 10g 光 阻 剂 废 光 阻 剂 2kg 3 玻 璃 片 上 光 阻 的 光 透 射 密 度 10g 光 阻 剂 废 光 阻 剂 2kg 4 玻 璃 片 上 光 阻 表 面 电 阻 10g 光 阻 剂 废 光 阻 剂 4kg 5 玻 璃 片 上 光 阻 的 表 面 粗 糙 度 10g 光 阻 剂 片 废 光 阻 剂 2kg 6 玻 璃 片 上 光 阻 与 玻 璃 之 间 的 粘 着 力 10g 光 阻 剂 废 光 阻 剂 4kg 7 玻 璃 片 上 光 阻 的 弹 性 10g 光 阻 剂 废 光 阻 剂 4kg 8 玻 璃 片 上 光 阻 立 体 形 貌 10g 光 阻 剂 废 光 阻 剂 2kg 9 玻 璃 片 上 光 阻 的 截 面 形 貌 10g 光 阻 剂 废 光 阻 剂 2kg 10 玻 璃 片 上 光 阻 与 水 滴 的 接 触 角 10g 光 阻 剂 2 纯 水 100 废 光 阻 剂 2kg 11 玻 璃 片 上 光 阻 表 面 张 力 10g 光 阻 剂 废 光 阻 剂 4kg 12 光 阻 剂 粘 度 光 阻 剂 50g 废 光 阻 剂 5kg 13 光 阻 剂 由 液 态 转 化 为 玻 璃 态 温 度 光 阻 剂 10g 废 光 阻 剂 1kg 14 光 阻 剂 溶 剂 含 量 光 阻 剂 10g 废 光 阻 剂 1kg 15 原 材 料 的 分 子 量 PGMEA 溶 剂 30g 树 脂 30g 单 体 30g 四 氢 呋 喃 120g 醋 酸 60g 12 化 验 废 物 3.24kg 16 原 材 料 中 的 异 物 颗 粒 数 量 PGMEA 溶 剂 10g 树 脂 10g 单 体 10g 12 化 验 废 物 0.36kg 17 清 洗 液 中 光 阻 剂 残 留 量 废 清 洗 液 100g 四 氢 呋 喃 80g 醋 酸 40g 12 化 验 废 物 2.64kg 18 原 材 料 含 水 量 PGMEA 溶 剂 20g 树 脂 20g 单 体 20g 12 化 验 废 物 0.72kg 小 计 / / 43.96kg 由 上 表 可 知, 化 验 室 主 要 检 测 项 目 化 验 废 物 产 生 量 约 0.044t/a, 闭 装 于 外 购 可 密 封 的 铁 皮 桶 中, 定 期 委 托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序 号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固 废 名 称 属 性 产 生 工 序 形 态 表 主 要 成 分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情 况 危 险 特 性 鉴 别 方 法 危 险 特 性 废 物 类 别 废 物 代 码 估 算 产 生 量 (t/a) 1 滤 渣 危 险 固 废 过 滤 固 有 机 物 杂 质 名 录 鉴 别 T HW 危 险 设 备 清 2 废 溶 剂 液 PGMEA 溶 剂 及 名 录 鉴 别 固 废 洗 有 机 物 I T HW 废 过 滤 危 险 过 滤 网 有 机 杂 过 滤 固 名 录 鉴 别 网 固 废 质 T HW 废 包 装 危 险 原 材 料 有 机 物 塑 料 及 固 名 录 鉴 别 T/C/In/R/I HW 桶 固 废 包 装 纸 包 装 桶 个 危 险 车 间 地 5 废 拖 把 固 拖 把 及 有 机 物 名 录 鉴 别 T/C/In/R/I HW 固 废 面 清 洁 9 6 废 活 性 危 险 废 气 处 活 性 炭 及 有 机 固 炭 固 废 理 系 统 物 名 录 鉴 别 T HW 原 料 及 化 验 废 危 险 有 机 试 剂 及 光 产 品 评 固 物 固 废 阻 剂 价 名 录 鉴 别 T HW 废 显 影 危 险 产 品 评 固 显 影 液 及 光 阻 名 录 鉴 别 T HW
85 序 号 固 废 名 产 生 工 形 属 性 主 要 成 分 称 序 态 液 废 物 价 剂 危 险 产 品 评 9 废 碱 液 废 物 价 废 包 装 一 般 产 品 包 10 材 料 固 废 装 除 尘 器 一 般 除 尘 系 11 废 渣 固 废 统 生 活 垃 一 般 职 工 生 12 圾 固 废 活 非 正 常 工 况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危 险 特 性 鉴 别 方 法 危 险 特 性 废 物 类 别 废 物 代 码 估 算 产 生 量 (t/a) 液 碱 液 及 光 阻 剂 名 录 鉴 别 C HW 固 布 塑 料 / / / 99 1 固 光 引 发 剂 / / / 固 垃 圾 / /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非 正 常 包 括 点 火 开 炉 设 备 检 修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达 不 到 应 有 效 率 工 艺 设 备 运 转 异 常 等 在 某 些 非 正 常 生 产 工 况 时, 污 染 源 强 会 发 生 很 大 的 变 化, 致 使 装 置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在 短 期 内 大 幅 增 加 根 据 本 项 目 工 程 特 性, 非 正 常 工 况 主 要 为 开 停 车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达 不 到 应 有 效 率 (1) 开 停 车 非 正 常 排 放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批 次 生 产, 开 停 车 时 排 污 情 况 与 正 常 生 产 时 大 致 相 同, 不 会 大 于 正 常 生 产 时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水 平 (2)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故 障 非 正 常 排 放 分 析 为 了 及 时 发 现 与 控 制 废 气 非 正 常 排 放, 项 目 对 各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防 范 应 急 措 施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防 止 出 现 活 性 炭 吸 附 饱 和 而 穿 透, 在 项 目 运 行 初 期, 要 增 强 对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的 监 测 频 次, 确 定 活 性 炭 效 率 曲 线 和 饱 和 时 间, 根 据 相 关 设 局, 制 定 活 性 炭 定 期 更 换 计 划 严 格 环 保 管 理, 建 立 环 保 装 置 台 账, 将 活 性 炭 更 换 周 期 作 为 环 保 设 施 管 理 制 度, 保 留 活 性 炭 更 换 记 录 备 查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 为 了 能 及 时 发 现 滤 筒 穿 孔 出 现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设 置 压 差 监 控 仪, 当 滤 筒 穿 孔 时 通 过 压 差 监 控 仪 可 及 时 发 现, 及 时 更 换 滤 筒 本 项 目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故 障 引 起 的 非 正 常 工 况 排 放, 主 要 是 活 性 炭 吸 附 饱 和 穿 透 或 滤 筒 穿 孔 导 致 污 染 物 得 不 到 有 效 处 理, 废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即 为 排 放 量 其 中 VOC S 非 正 常 排 放 工 况 以 VOC S 排 放 速 率 最 大 的 情 况 考 虑, 即 以 MT 罐 2 次 搅 拌 时 挥 发 的 VOC S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量 计 各 废 气 污 染 源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如 下 :
86 排 放 源 生 产 车 间 一 (1# 排 气 筒 ) 生 产 车 间 二 (2# 排 气 筒 ) 表 非 正 常 工 况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排 放 情 况 排 气 筒 参 数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速 率 浓 度 废 气 量 高 度 直 径 温 度 t/a kg/h mg/m 3 m 3 /h m m 粉 尘 VOC S 粉 尘 VOC S 在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故 障 时 废 气 污 染 物 出 现 超 标 排 放, 排 放 量 及 浓 度 也 大 幅 上 升, 因 而 企 业 必 须 加 强 管 理 对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尽 量 避 免 出 现 非 正 常 排 放, 一 旦 发 生 非 正 常 排 放, 应 停 止 生 产 运 行, 待 环 保 装 置 正 常 后 恢 复 生 产 3.9 污 染 物 排 放 三 本 帐 核 算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污 染 排 放 量 汇 总 详 见 表 表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三 本 帐 汇 总 单 位 :t/a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接 管 量 外 排 量 生 活 污 废 水 量 11215m 3 /a m 3 /a 11215m 3 /a 水 纯 水 COD 4.349t/a t/a 0.561t/a 制 备 浓 SS 2.46t/a t/a 0.112t/a 水 反 冲 NH 3 -N 0.048t/a t/a 0.048t/a 洗 水 初 期 雨 水 TP 0.008t/a t/a 0.006t/a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粉 尘 VOC S 粉 尘 VOC S 危 险 废 物 个 个 0 一 般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87 4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1 自 然 环 境 状 况 地 理 位 置 宜 兴 市 处 于 北 纬 ~31 37 东 经 ~120 03, 是 我 国 著 名 的 陶 都 和 太 湖 风 景 游 览 城 市, 地 处 苏 浙 皖 三 省 交 界, 介 于 沪 宁 杭 三 大 城 市 的 几 何 中 心 宜 兴 市 总 面 积 km 2 ( 不 含 太 湖 水 面 ), 人 口 万, 经 济 综 合 实 力 位 于 全 国 县 ( 市 ) 的 前 列 徐 舍 镇 位 于 宜 兴 市 西 部 中 心 地 区, 地 处 东 经 120º57', 北 纬 31º30', 西 邻 溧 阳 市, 北 接 官 林 杨 巷 镇, 南 接 张 渚 西 渚 镇, 东 靠 新 街 高 塍 镇, 总 面 积 约 180 平 方 公 里 徐 舍 镇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水 陆 交 通 发 达 通 过 104 国 道 宁 杭 高 速 公 路 与 宜 兴 南 京 杭 州 无 锡 上 海 等 城 市 相 接, 距 宜 兴 城 区 18 公 里, 距 离 省 会 南 京 100 公 里, 距 南 京 禄 口 国 际 机 场 70 公 里 左 右, 距 上 海 190 公 里 本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徐 舍 鲸 塘 南 部 为 烟 山 山 地, 地 势 由 东 西 北 向 中 南 部 逐 渐 趋 高, 其 余 均 属 太 湖 平 原 西 部 圩 区, 地 面 高 程 平 均 在 4.6 米 ( 吴 淞 高 程 ) 由 于 特 殊 的 地 理 位 置 和 水 文 条 件, 徐 舍 的 防 洪 压 力 较 重 境 内 具 有 多 种 土 壤 类 型, 圩 区 一 般 由 圩 边 到 圩 心 依 次 为 乌 沙 土 乌 泥 土 乌 泥 筋, 山 地 一 般 为 红 壤, 山 前 平 原 多 为 黄 砂 土 和 小 粉 土, 谷 地 上 冲 一 般 为 黄 马 肝 土, 中 冲 为 马 肝 土, 下 冲 为 青 马 肝 土 工 程 地 质 土 体 有 两 种, 圩 区 多 为 一 般 性 粘 土, 地 基 允 许 承 载 力 为 吨 / 平 方 米, 烟 山 山 地 为 老 粘 性 土, 地 基 允 许 承 载 力 吨 / 平 方 米, 是 良 好 的 工 程 地 质 层 气 候 气 象 概 况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地 处 于 中 纬 度, 春 夏 多 东 南 风, 秋 冬 多 西 北 风 该 地 区 四 季 分 明, 寒 暑 变 化 显 著, 冬 夏 季 较 长, 春 秋 季 较 短, 属 北 亚 热 带 湿 润 性 季 风 气 候 一 般 冬 季 在 冷 空 气 的 控 制 下, 以 干 燥 寒 冷 晴 天 天 气 为 主, 盛 行 偏 北 风 ; 夏 季 常 在 低 气 压 的 控 制 下, 温 度 高 湿 度 大, 会 出 现 大 暴 雨, 盛 行 东 南 风 主 要 气 象 特 征 见 表
88 表 宜 兴 地 区 近 十 年 主 要 气 象 要 素 均 值 编 号 项 目 数 值 及 单 位 年 平 均 气 温 气 温 年 最 高 温 度 38.5 年 最 低 温 度 6 2 风 速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3.1m/s 最 大 风 速 20m/s 3 气 压 年 平 均 大 气 压 hPa 4 空 气 湿 度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82% 最 大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86% 5 降 雨 量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1180mm 年 最 大 降 水 量 1750mm 6 积 雪 最 大 积 雪 深 度 80mm 全 年 主 导 风 向 SE 7 风 向 冬 季 主 导 风 向 NW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SE 水 文 地 质 特 征 本 地 属 苏 南 水 乡, 地 势 坦 荡, 河 网 密 布, 纵 横 交 汇, 形 成 一 大 水 乡 特 色, 是 太 湖 流 域 水 网 地 区 境 内 河 道 有 215 条, 总 长 1058km, 总 面 积 万 亩, 其 中 主 干 河 14 条,5km 以 上 的 68 条 ; 荡 20 多 个, 水 域 面 积 亩 有 水 库 20 座, 总 库 容 1.26 亿 m 3 徐 舍 境 内 河 荡 密 布, 主 要 河 道 有 南 溪 河 西 溪 河 邮 芳 河 钟 张 运 河 鲸 溪 河 屋 溪 河 堰 径 河 等 河 流 南 溪 河 西 溪 河 和 邮 芳 河 是 宜 兴 上 游 水 过 境 的 洪 水 走 廊, 其 中 南 溪 河 沟 通 固 城 湖 与 太 湖, 也 是 芜 申 运 河 的 组 成 部 分 ; 屋 溪 河 位 于 西 南, 为 横 山 水 库 主 要 溢 洪 河, 经 堰 径 河 汇 入 西 氿 ; 钟 张 运 河 和 鲸 溪 河 是 桃 溪 水 系 的 主 要 河 道, 主 要 承 泄 茗 岭 山 区 来 水, 与 堰 径 河 会 合 后 入 西 氿, 其 中 钟 张 运 河 是 苏 南 内 河 骨 干 航 道 锡 溧 漕 运 河 的 组 成 部 分 (1) 西 氿 西 氿 团 氿 和 东 氿, 俗 称 三 氿, 地 处 太 湖 以 西, 滆 湖 以 南, 铜 官 山 北 麓, 宜 镇 两 侧 三 氿 相 邻, 彼 此 相 连, 呈 东 西 向 串 珠 状, 是 长 江 三 角 洲 南 缘 的 小 型 淡 水 湖 泊, 以 汛 期 水 位 计, 西 氿 面 积 为 10.7km 2, 据 近 50 多 年 积 累 的 水 文 资 料 统 计, 西 氿 水 文 站 多 年 平 均 水 位 为 3.20m, 历 史 最 高 水 位 5.13m, 最 低 水 位 1.46m; 西 氿 历 年 最 低 水 位 平 均 值 为 2.59m (2) 芜 申 运 河 芜 申 运 河 是 跨 越 安 徽 江 苏 上 海 二 省 一 市 的 省 际 航 道, 全 长 400 多 km, 是 江 苏 省 内 河 干 线 航 道 网 规 划 二 纵 三 横 里 的 一 横, 也 是 长 江 三 角 洲 航 道 网 中 的 骨 干 航 道 之 一
89 芜 申 运 河 宜 兴 段 航 道 是 芜 申 运 河 江 苏 段 的 中 间 段, 起 自 与 溧 阳 交 界 的 徐 舍 镇 丰 台 村, 经 徐 舍 镇 宜 城 街 道 大 浦 镇 至 太 湖, 全 长 45.5km 先 行 建 成 通 航 的 宜 兴 绕 城 段 自 西 氿 大 桥 绕 过 团 氿 和 宜 兴 城 区, 经 洋 荡 河 红 塍 河, 到 王 婆 桥 南 入 东 氿, 全 长 13.1km, 工 程 按 照 国 家 内 河 四 级 航 道 标 准 设 计,( 三 级 预 留 ), 河 面 宽 70m, 设 计 水 深 2.5m, 桥 梁 通 航 将 宽 大 于 45m, 净 高 7m, 通 航 500t 级 驳 船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文 水 系 见 图 自 然 资 源 (1) 土 壤 植 被 宜 兴 市 境 南 部 西 南 部 的 低 山 丘 陵 区, 蕴 藏 着 丰 富 的 野 生 植 物 资 源 20 世 纪 以 来, 除 局 部 地 区 受 到 一 定 保 护 外, 绝 大 部 分 地 区 都 遭 到 人 为 因 素 不 同 程 度 的 破 坏, 因 此, 群 落 演 替 同 时 存 在 着 原 生 和 次 生 两 种 趋 向 近 几 年 中, 采 取 了 各 种 积 极 有 效 的 措 施, 开 展 植 被 改 造 工 作, 植 物 群 落 渐 渐 发 生 演 替 (2)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徐 舍 镇 地 处 我 国 北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 周 边 土 地 肥 沃, 耕 地 多 为 沉 积 湖 相 湖 沼 相 粘 土 和 亚 粘 土, 具 有 层 次 分 明, 有 机 质 含 量 高 团 粒 结 构 好 表 土 层 深 厚 保 水 透 气 排 灌 条 件 良 好 等 特 点, 十 分 适 宜 农 作 物 生 长, 连 续 多 年 实 现 水 稻 亩 产 超 千 斤 的 好 收 成 当 地 粮 食 作 物 主 要 为 小 麦 水 稻 蚕 豌 豆 玉 米 大 豆 薯 类 等, 经 济 作 物 有 油 菜 茶 叶 棉 花 甘 蔗, 其 它 农 作 物 还 有 各 种 蔬 菜 瓜 类 等 (3) 湿 地 水 生 生 态 系 统 宜 兴 滨 临 太 湖, 湖 氿 河 港 渠 交 织 成 网 水 源 充 足, 水 位 稳 定, 水 质 适 宜, 水 生 植 物 繁 茂, 浮 游 动 物 众 多, 故 鱼 类 种 类 较 多 宜 兴 市 处 于 北 亚 热 带 常 绿 落 叶 混 交 林 地 带 的 南 部, 植 物 种 类 较 丰 富 本 地 区 湿 地 基 本 上 为 单 优 草 本 群 落, 植 被 覆 盖 度 较 高 4.2 社 会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社 会 经 济 结 构 徐 舍 镇 东 濒 西 氿, 南 连 张 渚, 西 邻 溧 阳, 北 接 官 林, 镇 域 面 积 180 平 方 公 里, 下 辖 23 个 行 政 村 1 个 社 区 居 委, 人 口 人 境 内 有 104 国 道 芜 申 运 河 及 宁 杭 高 速 道 口 徐 舍 镇 现 有 企 业 400 多 家, 其 中 年 销 售 1000 万 元 以 上 的 规 模 企 业 80 多 家 2014 年 完 成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55.7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8.5%; 工 业 应 税 销 售 收 入 亿 元 流 通 应 税 销 售 收 入 亿 元, 分 别 比 上 年 增 长 19.86% 30.33%; 工 业
90 利 税 总 额 13.1 亿 元, 工 业 后 劲 投 入 18 亿 元, 财 政 可 支 配 收 入 2.33 亿 元,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元 全 镇 耕 地 面 积 9493 公 顷, 粮 食 总 产 量 9.39 万 吨, 农 业 总 产 值 7.96 亿 元 教 育 文 化 徐 舍 镇 区 现 有 一 所 省 级 重 点 中 学 徐 舍 中 学, 位 于 镇 区 虹 新 路 与 徐 张 公 路 交 叉 口 西 南 角, 教 学 质 量 较 好 ; 小 学 一 所, 徐 舍 小 学 位 于 临 丰 路 南 侧, 办 学 条 件 较 好,; 幼 儿 园 一 所, 位 于 临 丰 路 北 鲸 塘 片 区 现 有 初 级 中 学 一 所, 位 于 学 鲸 路 北 侧 ; 小 学 一 所, 位 于 徐 张 公 路 西 侧 ; 中 心 幼 儿 园 位 于 鲸 塘 路 南 侧 在 芳 庄 潘 家 坝 堰 头 和 宜 丰 四 个 农 村 居 民 点 各 保 留 1 所 小 学, 规 模 均 为 6 班, 其 余 村 办 小 学 逐 步 取 消 农 村 居 民 点 的 小 学 生 就 学 除 在 这 四 个 小 学 就 读 外, 其 余 在 镇 区 解 决 徐 舍 片 区 内 零 星 分 布 有 歌 舞 厅 游 艺 厅 茶 室 等 设 施, 面 貌 均 较 差, 无 集 中 的 体 育 用 地, 居 民 健 身 主 要 利 用 学 校 和 绿 地 鲸 塘 片 区 现 状 文 化 设 施 主 要 为 办 事 处 文 化 站 和 居 民 活 动 中 心, 还 零 星 分 布 有 歌 舞 厅 游 艺 厅 茶 室 等 设 施 镇 区 无 专 用 社 会 体 育 场 馆 自 然 保 护 区 和 名 胜 古 迹 状 况 徐 舍 镇 距 今 约 5000 年 历 史 的 堰 头 良 渚 文 化 遗 址 位 于 鲸 塘, 距 今 约 7000 年 左 右 的 马 家 浜 文 化 时 期 的 一 处 大 型 落 遗 址 西 溪 遗 址 位 于 芳 庄 镇 邮 堂 村, 同 时 还 有 于 2002 年 10 月 公 布 为 江 苏 省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的 鲸 塘 桥 一 座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无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以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91 4.3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一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1) 调 查 与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本 项 目 大 气 评 级 的 等 级 ( 三 级 )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的 有 关 要 求, 确 定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的 范 围 为 : 以 项 目 建 设 地 址 为 中 心, 半 径 2.5km 的 范 围 (2) 调 查 与 评 价 项 目 确 定 监 测 的 项 目 为 :PM 10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及 气 象 资 料 (3)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次 委 托 江 苏 力 维 检 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8.23 连 续 7 天 进 行 现 场 监 测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每 天 采 样 4 次 ( 具 体 为 时 ), 每 次 采 样 60 分 钟 ;PM 10 每 天 采 集 一 个 样, 测 日 均 值 (4) 监 测 点 位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布 设 3 个 监 测 点 位 详 见 表 和 图 表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一 览 表 监 测 点 编 号 名 称 方 位 距 离 (m) 监 测 项 目 所 在 环 境 功 能 G1 美 东 村 西 北 1440 G2 项 目 所 在 地 / / G3 东 村 东 南 770 (5) 采 样 和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采 样 和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所 示 表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PM 10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及 气 象 资 料 二 类 区 序 最 低 检 出 浓 度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依 据 标 准 号 (mg/m 3 ) 1 SO 2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 NO 2 Satlzman 法 GB/T PM 10 重 量 法 HJ 非 甲 烷 总 烃 气 相 色 谱 法 HJ/T 二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及 标 准 值 见 节 表 (2) 评 价 方 法
92 如 下 : 采 用 标 准 指 数 法 对 各 单 项 评 价 因 子 进 行 评 价 单 项 环 境 质 量 指 数 的 计 算 方 法 I i,j =C i,j /S j 式 中 :I i,j 为 i 污 染 物 在 第 j 点 的 单 项 环 境 质 量 指 数 ; C i,j 为 i 污 染 物 在 第 j 点 的 一 次 浓 度 实 测 值,mg/m 3 ; S i 为 i 污 染 物 一 次 浓 度 评 价 标 准 的 限 值,mg/m 3 如 指 数 I 小 于 等 于 1, 表 示 污 染 物 浓 度 达 到 评 价 标 准 要 求, 而 大 于 1 则 表 示 该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已 超 标 (3)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资 料 见 表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 单 项 环 境 质 量 指 数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监 测 期 间 气 象 资 料 采 样 日 期 时 间 天 气 风 向 风 速 气 压 (m/s) (kpa) 气 温 ( ) 湿 度 (%) 2:00 晴 E :00 晴 E :00 晴 E :00 晴 E :00 晴 E :00 晴 E :00 晴 E :00 晴 E :00 晴 NE :00 晴 NE :00 晴 NE :00 晴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00 多 云 NE
93 监 测 因 子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PM 10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mg/m 3 ) 小 时 浓 度 日 均 浓 度 标 监 测 最 大 准 超 标 率 标 准 超 标 率 点 位 范 围 超 标 范 围 限 (%) 限 值 (%) 倍 数 值 G1 0.02~ ~ G2 0.02~ ~ G3 0.02~ ~ G ~ ~ G ~ ~ G3 0.02~ ~ G ~ / / / / G ~ / / / / G ~ / / / / G1 / / / / 0.098~ G2 / / / / 0.089~ G3 / / / / 0.095~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注 :SO 2 NO 2 的 日 均 浓 度 值 为 根 据 其 监 测 的 小 时 浓 度 值 按 照 日 均 浓 度 与 小 时 浓 度 1:3 的 比 例 换 算 而 来 类 别 小 时 值 日 均 值 监 测 点 编 号 表 单 项 环 境 质 量 指 数 计 算 结 果 评 价 指 数 Pi 值 SO 2 NO 2 PM 10 非 甲 烷 总 烃 G1 0.04~ ~0.21 / 0.469~0.695 G2 0.04~ ~0.22 / 0.458~0.645 G3 0.04~ ~0.21 / 0.378~0.625 G1 0.06~ ~ ~0.91 / G ~ ~ ~0.91 / G ~ ~ ~0.87 / 根 据 表 及 表 可 以 看 出, 监 测 因 子 PM 10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在 各 监 测 点 小 时 浓 度 及 日 均 浓 度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由 上 表 可 知, 评 价 区 域 内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符 合 当 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 的 要 求, 即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具 有 一 定 的 环 境 承 载 力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一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与 评 价 范 围
94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根 据 本 地 区 河 道 的 水 文 特 征, 确 定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范 围 为 :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口 上 游 500 米 至 排 口 下 游 1500 米 (2) 监 测 因 子 ph COD NH 3 -N SS TP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3) 断 面 设 置 本 项 目 污 水 经 污 水 管 网 接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尾 水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本 项 目 雨 水 口 设 在 芜 申 运 河 上 监 测 布 点 详 见 表 图 表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分 布 监 测 断 面 河 流 断 面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时 段 W1 W2 W3 W4 小 河 芜 申 运 河 断 面 1 小 河 与 立 通 路 交 界 处 断 面 2 小 河 与 芜 申 运 河 交 界 处 断 面 3: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口 下 游 1500 米 断 面 4: 芜 申 运 河 与 小 河 交 界 处 上 游 500m ph COD NH 3 -N SS TP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及 水 文 资 料 连 续 3d, 每 天 监 测 1 次 (4) 监 测 时 间 与 频 次 委 托 江 苏 力 维 检 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8 月 17~19 日 连 续 监 测 3 天 进 行 现 场 监 测, 每 天 1 次 (5)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采 样 和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所 示 表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序 号 名 称 分 析 方 法 备 注 最 低 检 出 浓 度 (mg/l) 1 ph 玻 璃 电 极 法 GB / 2 COD 重 铬 酸 盐 法 GB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的 测 定 GB/T NH 3 -N 纳 氏 试 剂 光 度 法 HJ TP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GB 二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及 标 准 值 见 节 表 (2) 评 价 方 法
95 采 用 标 准 指 数 法 对 各 单 项 评 价 因 子 进 行 评 价,pH 值 采 用 单 项 水 质 标 准 指 数 法 单 项 环 境 质 量 指 数 计 算 方 法 分 别 如 下 : I i,j =C i,j /S j 式 中 :I i,j 为 i 污 染 物 在 第 j 点 的 单 项 环 境 质 量 指 数 ; C i,j 为 i 污 染 物 在 第 j 点 的 ( 日 均 ) 浓 度 实 测 值,mg/m 3 ; S i 为 i 污 染 物 ( 日 均 ) 浓 度 评 价 标 准 的 限 值,mg/m 3 如 指 数 I 小 于 等 于 1, 表 示 污 染 物 浓 度 达 到 评 价 标 准 要 求, 而 大 于 1 则 表 示 该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已 超 标 单 项 水 质 标 准 指 数 法 评 价 公 式 如 下 : S ij =C ij /C si S phj =(7.0-pH j )/ (7.0-pH sd ) (ph j 7.0 时 ); S phj =( ph j -7.0)/ (ph su -7.0) (ph j >7.0 时 ); 式 中 : S ij 为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i 在 第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C ij 为 污 染 物 在 监 测 点 j 的 浓 度,mg/L; C si 为 水 质 参 数 i 的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mg/L; S phj 为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在 第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ph sd 为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下 限 ; ph su 为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3)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根 据 江 苏 力 维 检 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监 测 报 告, 地 表 水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汇 总 见 表 ,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汇 总 (mg/l) 监 测 断 面 项 目 ph COD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磷 SS W1 W2 W3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平 均 值 III 类 水 质 标 准 6~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平 均 值 III 类 水 质 标 准 6~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平 均 值 III 类 水 质 标 准 6~
96 监 测 断 面 项 目 ph COD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磷 SS W4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平 均 值 III 类 水 质 标 准 6~ 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计 算 结 果 断 面 Pi ph COD 氨 氮 W1 0.19~ ~ ~0.64 W2 0.28~ ~ ~1.14 W3 0.29~ ~ ~0.63 W4 0.22~ ~ ~0.56 断 面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Pi 总 磷 SS W1 1.45~ ~ ~5.30 W2 1.58~ ~ ~0.63 W3 0.85~ ~ ~0.50 W4 0.90~ ~ ~0.93 由 表 可 知, 小 河 评 价 河 段 COD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超 标, 芜 申 运 河 评 价 河 段 COD 总 磷 超 标 其 中 W1 W2 W3 W4 断 面 COD 全 部 超 标, 数 据 表 明 小 河 与 芜 申 运 河 上 游 来 水 水 质 COD 已 超 标, 经 过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口 后 河 流 水 质 中 COD 增 量 不 明 显, 表 明 上 游 来 水 中 COD 含 量 较 高 从 而 导 致 评 价 河 段 COD 超 标 其 中 W1 W4 断 面 中 氨 氮 含 量 较 小, 未 超 标, 小 河 上 游 流 水 经 过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口 后 氨 氮 增 加,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中 含 有 一 定 量 氨 氮, 导 致 排 口 下 游 中 氨 氮 超 标, 但 进 入 芜 申 运 河 后 水 面 开 阔, 水 流 流 速 增 大, 污 染 物 得 到 稀 释, 故 排 口 下 游 1500 米 处 未 超 标 其 中 W1 断 面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超 标,W4 断 面 未 超 标, 表 明 小 河 上 游 来 水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较 高, 导 致 排 口 下 游 ( 小 河 与 芜 申 运 河 交 汇 处 ) 水 流 中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超 标, 但 进 入 芜 申 运 河 后 水 面 开 阔, 水 流 流 速 增 大, 污 染 物 得 到 稀 释, 故 排 口 下 游 1500 米 处 未 超 标 其 中 W1 与 W2 断 面 总 磷 均 未 超 标, 表 明 小 河 及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中 总 磷 含 量 均 较 小 W3 W4 断 面 总 磷 超 标, 说 明 芜 申 运 河 上 游 来 水 中 总 磷 含 量 较 高, 导 致 芜 申 运 河 下 游 中 总 磷 超 标 综 上 所 述, 小 河 上 游 来 水 COD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含 量 较 高, 芜 申 运 河 上 游 来 水 COD 总 磷 含 量 较 高, 导 致 了 评 价 河 段 COD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磷 超 标
97 超 标 原 因 : 近 几 年 来 当 地 各 级 政 府 在 区 域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做 了 大 量 工 作, 如 加 强 水 资 源 保 护 法 制 建 设, 严 格 控 制 新 的 污 染 项 目, 建 设 垃 圾 处 理 场, 清 理 水 浮 莲, 积 极 探 索 治 理 农 村 面 源 污 染 的 新 路 子 等, 一 定 程 度 上 遏 制 了 水 环 境 的 进 一 步 恶 化 但 水 环 境 问 题 仍 然 突 出, 主 要 表 现 在 如 下 几 个 方 面 : (1) 高 投 入 低 效 率 高 污 染 的 粗 放 型 工 业 对 水 环 境 带 来 压 力 芜 申 运 河 上 游 有 少 量 规 模 以 下 企 业, 分 布 零 散, 生 产 工 艺 落 后,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跟 不 上, 对 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2) 环 境 意 识 及 环 境 管 理 能 力 亟 待 提 高 与 加 强 全 民 的 环 保 意 识 仍 较 淡 薄, 一 些 企 业 主 缺 乏 公 德 心, 认 为 水 环 境 水 资 源 保 护 是 公 共 的, 赚 钱 才 是 自 己 的, 闲 置 污 染 治 理 设 备, 一 些 群 众 对 水 污 染 防 治 漠 不 关 心, 超 标 排 放 废 水 或 偷 排 废 水 的 情 况 时 有 发 生, 加 剧 了 水 环 境 恶 化 (3) 投 入 不 足 污 染 控 制 设 施 建 设 滞 后 城 市 生 活 污 染 负 荷 较 重, 徐 舍 镇 区 居 民 区 及 各 单 位 均 已 实 现 生 活 污 水 接 管, 但 周 边 农 村 地 区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滞 后, 污 水 接 管 率 尚 不 理 想, 广 大 农 村 地 区 生 活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环 境 农 村 垃 圾 收 集 处 理 设 施 滞 后, 部 分 农 村 地 区 大 量 垃 圾 堆 放 于 河 堤 河 滩 河 坡 及 近 岸 土 地 上, 不 仅 影 响 景 观 发 出 恶 臭, 最 严 重 的 是 垃 圾 渗 滤 液 流 入 水 体,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 暴 雨 过 后, 垃 圾 随 径 流 进 入 水 体, 对 河 流 造 成 直 接 污 染 (4) 农 村 面 源 污 染 逐 渐 突 出 由 于 目 前 农 业 生 产 少 使 用 有 机 肥, 大 量 使 用 化 肥 农 药 农 田 大 量 施 用 化 肥 农 药 对 地 表 水 体 造 成 严 重 的 污 染 区 域 水 环 境 整 治 方 案 : 根 据 太 湖 流 域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及 江 苏 省 太 湖 流 域 水 环 境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对 太 湖 流 域 水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的 相 关 要 求, 并 与 当 地 的 发 展 规 划 相 结 合, 针 对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地 表 水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地 方 政 府 已 陆 续 出 台 了 区 域 水 环 境 整 治 方 案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工 业 水 污 染 整 治 城 镇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及 处 置 农 村 污 染 整 治 河 段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1) 工 业 污 染 整 治 工 业 污 染 整 治 要 优 化 工 业 结 构,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积 极 推 进 清 洁 生 产, 努 力 提 高 工 业 水 回 用 率, 加 快 推 进 产 业 结 构 优 化 升 级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产 业 政 策, 坚 决 淘 汰 落 后 工 艺, 坚 决 淘 汰 十 五 小 和 新 五 小 企 业, 从 源 头 上 控 制 住 工 业 水 污 染 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准 入 把 关 中 严 格 落 实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98 按 照 谁 污 染, 谁 治 理 的 原 则, 实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加 强 对 重 点 污 染 企 业 集 中 监 控, 对 达 不 到 排 放 标 准 的 企 业 实 施 限 期 治 理, 不 能 限 期 完 成 治 理 任 务 的, 依 法 予 以 停 业 关 闭 对 排 污 量 大 的 企 业 进 行 重 点 监 控, 督 促 其 在 限 定 时 间 内 按 生 产 旺 季 最 大 污 水 量 规 模 完 成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并 保 证 其 长 期 稳 定 运 行 合 理 规 划 工 业 布 局, 新 改 扩 建 企 业 必 须 进 入 工 业 园, 优 先 考 虑 企 业 集 中 控 制, 污 染 物 集 中 处 理 实 行 有 偿 服 务 同 时 依 法 建 设 工 业 园, 规 范 工 业 园 区 环 境 管 理 工 业 园 内 的 工 业 污 水 采 取 集 中 处 理 的 方 式, 处 理 达 标 废 水 尽 量 回 用 于 生 产, 提 高 水 的 重 复 利 用 率, 减 少 废 水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2) 城 镇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厂 是 控 制 城 镇 水 污 染 的 根 本 措 施, 是 改 善 水 环 境 最 主 要 的 工 程 手 段 区 域 已 建 成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加 快 配 套 管 网 建 设 进 度, 保 证 污 水 处 理 厂 充 分 发 挥 功 用 同 时 按 照 水 环 境 整 治 目 标 要 求, 加 快 地 区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农 村 地 区 人 口 分 布 比 较 集 中, 多 为 群 落 式 聚 居, 人 口 密 度 较 高,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较 大, 集 中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具 备 一 定 基 础 但 农 村 地 区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滞 后, 设 施 共 享 率 低, 经 济 承 受 能 力 低 在 人 口 聚 居 地 村 落, 有 计 划 有 步 骤 地 施 行 一 池 ( 沼 气 池 ) 三 改 ( 改 厨 改 厕 改 圈 ), 改 造 现 有 的 排 水 沟, 大 力 推 行 沼 气 池 建 设, 集 中 处 理, 集 中 供 气, 资 源 化 利 用 包 括 生 活 污 水 和 禽 畜 粪 便 在 内 的 农 村 有 机 废 物,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3)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及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最 终 都 要 达 到 减 量 化 无 害 化 和 资 源 化 的 目 的 目 前 徐 舍 镇 区 生 活 垃 圾 已 全 部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针 对 农 村 地 区 人 口 众 多, 聚 居 程 度 较 高 的 特 点,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处 理 也 可 借 鉴 城 镇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处 理 的 经 验, 全 面 推 行 户 集 村 收 镇 ( 乡 ) 运 县 处 置 的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处 理 方 式 并 建 立 应 的 垃 圾 处 理 收 费 补 偿 机 制 由 村 委 会 组 织, 在 各 村 开 展 卫 生 文 明 教 育, 推 广 使 用 环 保 垃 圾 袋, 改 变 垃 圾 零 散 暴 露 不 便 清 理 的 现 状 村 民 将 袋 装 后 的 生 活 垃 圾 投 放 在 村 内 指 定 地 点, 各 村 组 织 专 人 收 集, 再 由 镇 城 建 办 集 中 外 运 处 理, 通 过 镇 村 户 三 级 联 动, 实 现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一 条 龙 收 集 一 站 式 处 理 一 体 化 运 作, 达 到 垃 圾 日 产 日 清, 解 决 农 村 垃 圾 污 染 问 题 (4)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控 制
99 发 展 生 态 农 业, 采 用 科 学 的 耕 种 灌 溉 方 法, 实 现 经 济 和 生 态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对 农 业 废 弃 物 实 行 综 合 利 用, 实 现 资 源 化 处 理, 可 以 使 其 对 环 境 的 不 良 影 响 减 少 到 最 小 具 体 措 施 : 1 优 化 农 业 生 产 结 构 : 把 农 业 生 产 的 环 境 保 护 与 土 地 区 划 工 作 结 合 起 来 根 据 当 地 水 环 境 保 护 的 敏 感 性 土 壤 特 性 耕 作 条 件 等 决 定 农 业 发 展 计 划, 科 学 地 建 立 农 业 生 产 结 构 2 科 学 施 肥, 减 少 化 肥 流 失 : 推 广 有 机 肥, 变 废 为 宝,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蔬 菜 作 物 施 用 有 机 肥 替 代 40% 的 化 肥 合 理 施 用 肥 料, 倡 导 精 准 农 业, 进 行 配 方 施 肥, 提 高 肥 料 利 用 率, 蔬 菜 作 物 减 少 氮 肥 用 量 30%, 磷 肥 用 量 20% 推 广 科 学 施 肥 技 术, 区 别 对 待 水 田 旱 田, 采 用 相 适 应 的 施 肥 技 术, 有 机 肥 和 无 机 肥 相 结 合, 多 途 径 推 广 秸 秆 还 田 采 用 水 旱 轮 作 的 耕 种 方 式, 减 少 氮 肥 用 量 20%, 磷 肥 用 量 10%, 施 用 有 机 肥 替 代 20% 的 化 肥 合 理 灌 溉, 实 行 合 理 有 控 制 的 灌 溉, 建 立 定 额 灌 溉 制 度, 通 过 水 量 平 衡 原 理 计 算 灌 溉 定 额 3 实 施 病 虫 害 综 合 防 治, 合 理 使 用 农 药 : 宏 观 上 应 尽 量 减 少 化 学 合 成 农 药 用 量, 选 择 合 适 于 绿 色 食 品 生 产 的 农 药, 降 低 农 药 的 危 险 性 农 药 施 用 过 程 中, 应 提 高 农 药 使 用 技 术, 降 低 农 作 物 上 的 农 药 残 留 量, 使 之 控 制 在 允 许 范 围 内 (5) 河 段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集 中 力 量 对 芜 申 运 河 宜 丰 河 等 重 点 污 染 河 段 进 行 综 合 整 治, 有 计 划 有 步 骤 地 采 取 清 淤 截 污 生 态 河 堤 建 设 涵 化 清 障 等 措 施, 彻 底 清 理 河 道 两 岸 50 米 范 围 内 堆 放 的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和 生 活 垃 圾, 拆 除 影 响 水 环 境 质 量 的 违 章 建 筑, 并 严 格 禁 止 在 河 道 两 岸 200 米 范 围 内 堆 放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和 生 活 垃 圾, 从 而 改 善 重 点 河 段 的 水 环 境 质 量, 逐 步 恢 复 这 些 流 域 段 的 水 质 功 能 通 过 采 取 以 上 整 治 措 施, 区 域 内 地 表 水 水 质 将 逐 步 得 到 改 善 声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一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1) 调 查 及 评 价 范 围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的 范 围 是 该 项 目 厂 界 周 围 1~200 米 (2) 监 测 项 目 及 点 位 监 测 厂 界 噪 声 连 续 等 效 A 声 级 根 据 厂 区 平 面 设 计 情 况, 选 择 项 目 厂 界 外 6 个 典 型 位 置 进 行 噪 声 监 测, 具 体 监 测 点 位 见 表 和 图
100 表 噪 声 监 测 布 点 表 点 位 编 号 点 位 名 称 方 位 直 线 距 离 环 境 功 能 N1 厂 界 外 北 侧 N 1m 3 类 N2 厂 界 外 东 侧 E 1m 3 类 N3 厂 界 外 东 侧 E 1m 3 类 N4 厂 界 外 南 侧 S 1m 3 类 N5 厂 界 外 西 侧 W 1m 3 类 N6 厂 界 外 西 侧 W 1m 3 类 (3) 监 测 时 间 与 监 测 频 次 江 苏 力 维 检 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8 月 17~18 日 昼 夜 各 监 测 一 次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昼 间 是 指 06:00 至 22:00 之 间 的 时 段 ; 夜 间 是 指 22:00 至 次 日 06:00 之 间 的 时 段 (4) 监 测 方 法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的 相 关 要 求 二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及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标 准 见 节 表 厂 界 周 围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采 用 与 评 价 标 准 对 比 的 评 价 方 法 (2)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db(a) 监 测 标 准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状 监 测 时 间 点 级 别 监 测 值 标 准 限 值 状 况 监 测 值 标 准 限 值 况 N1 3 类 达 标 达 标 N2 3 类 达 标 达 标 N3 3 类 达 标 达 标 N4 3 类 达 标 达 标 N5 3 类 达 标 达 标 N6 3 类 达 标 达 标 N1 3 类 达 标 达 标 N2 3 类 达 标 达 标 N3 3 类 达 标 达 标 N4 3 类 达 标 达 标 N5 3 类 达 标 达 标 N6 3 类 达 标 达 标 由 上 表 可 知, 各 厂 界 昼 间 噪 声 在 53.1~57.2dB(A) 之 间, 夜 间 噪 声 在 44.0~48.3dB(A) 之 间, 各 厂 界 昼 间 夜 间 噪 声 监 测 值 均 达 标
101 4.3.4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1) 监 测 布 点 根 据 评 价 区 内 地 下 水 环 境 功 能 及 水 文 特 征, 在 项 目 周 边 共 布 设 3 个 潜 水 地 下 水 监 测 井, 分 别 在 地 块 上 游 地 块 范 围 内 和 地 块 下 游 各 布 设 1 个 监 测 点 T1~T3, 详 见 表 及 图 表 地 下 水 监 测 布 点 表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T1 项 目 所 在 地 上 游 1400m( 新 河 头 浅 水 井 )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T2 项 目 所 在 地 一 次 取 样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T3 项 目 所 在 地 下 游 1600m( 东 村 浅 水 井 ) (2) 监 测 项 目 本 项 目 所 取 样 为 浅 层 井 水, 监 测 项 目 为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所 示 (3)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率 委 托 江 苏 力 维 检 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在 现 场 监 测 1 天, 共 监 测 1 次 (4) 评 价 标 准 及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标 准 见 节 表 采 用 综 合 评 价 法 对 地 下 水 进 行 评 价,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首 先 对 单 向 组 分 评 价, 划 分 组 分 所 属 质 量 类 别, 类 别 划 分 规 定 对 照 表 表 单 项 组 分 划 分 规 定 表 类 别 I II III IV V Fi F = n F = F n i= 1 2 Fi + F 2 2 mac 式 中 : 各 单 向 组 分 评 价 分 值 Fi 的 平 均 值 ; Fmax 单 项 组 分 评 价 分 值 Fi 的 最 大 值 ; n 项 数 根 据 F 值, 按 照 规 定 ( 详 见 表 ) 划 分 地 下 水 质 量 级 别, 再 将 细 菌 学 指 标 评 价 类 别 注 在 级 别 定 名 之 后, 如 优 良 (II 类 ) 较 好 (III 类 ) 表 地 下 水 质 量 级 别 划 分 规 定 表
102 级 别 优 良 良 好 较 好 较 差 极 差 F < ~< ~< ~<7.20 >7.20 (5)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监 测 数 据 见 表 , 监 测 结 果 评 价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mg/l)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时 间 ph 总 硬 度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T T T Ⅲ 类 标 准 值 6.5~ 表 地 下 水 质 量 评 价 结 果 监 测 项 目 ph 总 硬 度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T Fi T T T1 2.6 F T2 2.6 T3 2.6 由 上 表 可 知, 目 前 评 价 区 的 地 下 水 质 指 标 均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限 值, 根 据 评 价, 各 监 测 断 面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均 为 较 好, 说 明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下 水 水 质 较 好 土 壤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1) 调 查 及 评 价 范 围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块 范 围 (1)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项 目 地 布 设 1 个 采 样 点 详 见 图 (2) 监 测 项 目 ph 铅 镍 铜 锌 镉 汞 铬 (3) 监 测 时 间 及 频 次 委 托 江 苏 力 维 检 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 监 测 一 次 (4)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本 次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土 壤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mg/kg) 项 目 ph 镍 铅 铜 锌 镉 汞 铬
103 项 目 地 二 级 标 准 > 三 级 标 准 >6.5 / / / / / / / 由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土 壤 现 状 各 因 子 均 达 到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项 目 地 土 壤 环 境 现 状 质 量 良 好
104 5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5.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施 工 期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在 施 工 阶 段,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废 气 粉 尘 污 染 1 粉 尘 ⑴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源 特 征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特 征 : 建 设 过 程 中,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源 自 施 工 扬 尘, 如 挖 土 建 设 垃 圾 及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施 工 期 扬 尘 污 染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 Ⅰ. 流 动 性 : 扬 尘 点 不 固 定, 多 发 于 料 土 堆 放 处 物 料 搬 运 通 道 物 料 装 卸 地 等 处 ; Ⅱ. 瞬 时 性 : 扬 尘 过 程 持 续 时 间 短 阵 发 性, 直 接 受 天 气 情 况 影 响 大 风 干 燥 天 气 扬 尘 大, 雨 天 扬 尘 小 ; Ⅲ. 无 组 织 排 放 : 扬 尘 点 大 多 数 敞 露, 点 多 面 广, 难 以 采 取 排 风 集 尘 措 施, 扬 尘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 此 外, 还 有 建 筑 机 械 排 放 的 废 气 和 进 出 工 地 的 大 型 运 输 车 辆 排 放 的 汽 车 尾 气 和 运 输 扬 尘 2 污 染 源 分 析 Ⅰ. 在 整 个 施 工 期, 产 生 扬 尘 的 作 业 有 土 地 平 整 打 桩 开 挖 回 填 道 路 浇 注 建 材 运 输 露 天 堆 放 装 卸 和 搅 拌 等 过 程, 如 遇 干 旱 无 雨 季 节, 加 上 大 风, 施 工 扬 尘 更 严 重 Ⅱ. 施 工 扬 尘 的 另 一 种 情 况 是 露 天 堆 放 和 搅 拌 作 业, 这 类 扬 尘 主 要 受 作 业 时 风 速 的 影 响, 因 此, 禁 止 在 大 风 天 气 进 行 作 业, 减 少 建 材 的 露 天 堆 放 是 抑 制 这 类 扬 尘 的 有 效 手 段 Ⅲ. 另 外, 由 于 道 路 和 扬 尘 量 与 车 辆 的 行 驶 速 度 有 关, 速 度 愈 快, 其 扬 尘 量 势 必 愈 大 所 以 在 施 工 场 地, 对 施 工 车 辆 必 须 实 施 限 速 行 驶 3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图 可 知, 项 目 周 边 较 近 的 有 街 上 孙 家 村 南 湾 小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在 整 个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扬 尘 的 作 业 主 要 有 土 地 平 整 打 桩 开 挖 回 填 道 路 浇 注 建 材 运 输 露 天 堆 放 装 卸 和 搅 拌 等 过 程, 其 中 车 辆 运 输 装 卸 及 施 工 开 挖 造 成 的 扬 尘 最 为 严 重 本 项 目 施 工 场 地 进 出 车 辆 预 计 每 天 30 辆 以 上, 据 有 关 调 查 显 示, 施 工 地 的 扬 尘 主
105 要 是 由 运 输 车 辆 行 驶 产 生, 与 道 路 路 面 及 车 辆 行 驶 速 度 有 关, 约 占 扬 尘 总 量 的 60% 在 完 全 干 燥 情 况 下, 可 按 经 验 公 式 计 算 : 式 中 :Q 汽 车 行 驶 的 扬 尘,kg/km 辆 ; v 汽 车 速 度,km/h; w 汽 车 载 重 量,t; p 道 路 表 面 粉 尘 量,kg/m 2 一 辆 载 重 5t 的 卡 车, 通 过 一 段 长 度 为 500m 的 路 面 时, 不 同 表 面 清 洁 程 度, 不 同 行 驶 速 度 情 况 下 产 生 的 扬 尘 见 表 : 表 不 同 车 速 和 地 面 清 洁 程 度 时 汽 车 扬 尘 由 表 可 见, 在 同 样 路 面 清 洁 情 况 下, 车 速 越 快, 扬 尘 量 越 大 ; 而 在 同 样 车 速 情 况 下, 路 面 清 洁 度 越 差, 则 扬 尘 量 越 大 因 此, 限 制 车 速 及 保 持 路 面 清 洁 是 减 少 汽 车 扬 尘 的 有 效 手 段 施 工 扬 尘 的 另 一 个 主 要 原 因 是 露 天 堆 场 和 裸 露 场 地 的 风 力 扬 尘 由 于 施 工 的 需 要, 一 些 建 材 需 露 天 堆 放, 一 些 施 工 点 表 层 土 壤 需 人 工 开 挖 堆 放, 在 气 候 干 燥 又 有 风 的 情 况 下, 也 会 产 生 扬 尘 扬 尘 量 与 距 地 面 50m 处 风 速 起 尘 风 速 尘 粒 的 含 水 率 有 关, 因 此, 减 少 露 天 堆 放 和 保 证 一 定 的 含 水 率 及 减 少 裸 露 地 面 是 减 少 风 力 起 尘 的 有 效 手 段 通 过 查 阅 资 料 和 类 此 分 析, 项 目 施 工 场 地 在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防 尘 措 施 前 后 的 影 响 范 围 见 下 表 表 施 工 场 地 扬 尘 治 理 前 后 TSP 浓 度 对 比 单 位 :mg/m 3 产 尘 位 置 产 尘 因 素 治 理 前 后 运 输 沿 线 料 场 开 挖 现 场 开 挖 建 材 弃 土 运 输 装 卸 距 离 施 工 场 地 距 离 (m) 治 理 前 / / 治 理 后 / / 由 上 表 看 出, 项 目 在 采 取 扬 尘 抑 制 措 施 以 后, 可 以 有 效 抑 制 扬 尘 的 影 响 范 围, 且 降 低 了 TSP 的 浓 度, 防 尘 措 施 效 果 明 显 本 项 目 周 边 距 离 较 近 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为 项 目 地 东 北 侧 246 米 处 的 长 圩 采 取 防 尘 措 施 后 项 目 施 工 扬 尘 在 长 圩 的 浓 度 在 0.4~0.45mg/m 3 之 间,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106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严 格 落 实 本 环 评 提 出 的 扬 尘 抑 制 措 施, 有 效 抑 尘 扬 尘, 使 其 对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本 项 目 在 采 取 以 上 扬 尘 抑 制 措 施 后, 对 周 边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较 小 具 体 扬 尘 抑 制 措 施 见 章 节 尾 气 尾 气 污 染 产 生 的 主 要 决 定 因 素 为 燃 料 油 种 类 机 械 性 能 作 业 方 式 和 风 力 等, 其 中 机 械 性 能 作 业 方 式 影 响 最 大 运 输 车 辆 和 部 分 施 工 机 械 在 怠 速 减 速 和 加 速 时 产 生 的 污 染 最 为 严 重 类 比 分 析, 在 一 般 气 象 条 件 下, 平 均 风 速 2.7m/s 时, 建 筑 工 地 的 CO NO x 以 及 未 完 全 燃 烧 的 碳 氢 化 合 物 HC 为 其 上 风 向 的 倍, 其 CO NO x 以 及 碳 氢 化 合 物 HC 影 响 范 围 在 其 下 风 向 可 达 100m, 影 响 范 围 内 CO NO x 以 及 碳 氢 化 合 物 HC 浓 度 均 值 分 别 为 10.03mg/Nm mg/Nm 3 和 1.05mg/Nm 3 CO NO x 浓 度 值 分 别 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值 的 2.6 倍 和 2.2 倍, 碳 氢 化 合 物 HC 不 超 标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风 速 相 对 较 小, 只 有 在 大 风 及 干 燥 天 气 施 工, 施 工 现 场 及 其 下 风 向 将 有 CO NO x 以 及 碳 氢 化 合 物 HC 存 在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较 长, 通 过 密 闭 施 工, 设 置 围 栏, 在 同 等 气 象 条 件 下, 其 影 响 距 离 可 缩 短 30%, 即 影 响 范 围 为 70m, 预 计 施 工 产 生 的 尾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通 过 以 上 预 测, 施 工 单 位 在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施 工 粉 尘 及 汽 车 尾 气 排 放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细 颗 粒 物 污 染 综 合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江 苏 省 大 气 颗 粒 物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中 防 治 扬 尘 污 染 要 求 对 周 边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程 度 较 小 综 上 分 析, 施 工 扬 尘 对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的 这 些 不 利 影 响 是 短 暂 的 局 部 的, 也 是 施 工 中 不 可 避 免 的, 其 将 随 施 工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日 常 生 活 会 排 放 一 定 量 的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场 地 也 有 建 筑 废 水 的 排 放 若 处 置 不 当, 会 对 附 近 的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故 必 须 控 制 生 活 污 水 建 筑 废 水 的 排 放 状 态 排 放 方 式 和 排 放 浓 度 根 据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要 求 加 强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杜 绝 人 为 浪 费 的 同 时, 在 低 洼 地 设 置 临 时 污 水 收 集 和 简 易 处 理 设 施, 将 建 筑 废 水 全 部 收 集 经 隔 油 池 (100m 3 ) 沉 淀 池 (300m 3 ) 预 处 理 后, 可 回 用 部 分 作 为 施 工 用 水 重 复 使 用 严 禁 废 水 直 排 或 经 简 易 处 理 后 排 入 周 边 河 流, 以 消 除 施 工 期 废 水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施 工 营 地 位 于 项 目 中 部,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现 场 设 置 临 时 厕 所,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20m 3 /d) 处 理 后 经 临 时 管 道 接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项 目 所 在 地 污 水 主 管 网 已
107 铺 设 到 位, 本 项 目 由 施 工 单 位 修 建 一 条 接 自 项 目 北 侧 徐 丰 路 的 临 时 污 水 管 网, 将 位 于 项 目 中 部 的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的 生 活 污 水 接 入 污 水 管 网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1920t(3.2t/d),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现 有 总 处 理 规 模 1 万 t/d, 目 前 日 处 理 量 为 0.4 万 t/d, 尚 有 0.6 万 t/d 的 余 量, 完 全 可 接 纳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水, 且 项 目 污 水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能 达 到 接 管 要 求, 污 水 排 放 不 会 对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造 成 冲 击 ; 污 水 经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32/ ) 表 2 中 的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标 准 及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水 质 标 准 (GB ) 表 1 中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放, 其 COD SS NH 3 -N TP 和 动 植 物 油 等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为 50mg/L 10mg/L 5mg/L 0.5mg/L 1mg/L, 达 标 后 的 尾 水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根 据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的 预 测 结 果, 正 常 情 况 下 污 水 处 理 厂 达 标 后 的 尾 水 排 放 不 会 对 芜 申 运 河 水 质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污 水 收 集 后 经 简 易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全 部 回 用 且 随 着 施 工 期 结 束, 该 废 水 也 就 不 再 产 生, 不 会 对 项 目 周 围 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预 测 计 算 方 法 噪 声 户 外 传 播 衰 减 预 测 公 式 为 : Lp ( r ) = Lp( r0 ) - ( Adiv + Aatm + Abar + Agr + A 式 中 :L p (r) 距 声 源 r 处 的 A 声 级, db(a); misc L p (r 0 ) 参 考 位 置 r 0 处 的 A 声 级,dB(A); A div 声 波 几 何 发 散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dB(A); A bar 遮 挡 物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dB(A); A atm 空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dB(A); A exc 附 加 A 声 级 衰 减 量,dB(A) 固 定 源 噪 声 的 几 何 发 散 预 测 采 用 近 似 点 源 扩 散 模 式, 即 : LA( r ) = LAw -( 20lg( r )-11 当 声 源 靠 近 地 面 时, LA( r ) = LAw -( 20lg( r ) - 8 各 类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值 与 背 景 值 叠 加 分 式 为 : 0 1L 0. 1L L L总 = 10lg( N 0. 1LP 0 式 中 :L 21 L 22 L 2n 为 距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源 2 m 处 各 类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值,dB(A); ) +10 )
108 江苏博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光阻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Lp0 为背景噪声值 db(a) 预测结果分析 夜间禁止施工 无施工噪声的产生 故无需预测夜间噪声值 另外 施工期并不是 所有施工设备同时使用 预测状态选择最不利情况 即噪声源强较大的打桩机和混凝土 振捣器同时使用 预测施工噪声值随距离衰减的结果见表 表 施工噪声值随距离衰减的关系 单位 db(a) 距离/m L/dB(A) 由表 可看出 本项目建筑施工时 离开本项目距离越远 施工机械噪声衰 减值越大 对周围的影响也就越小 而在靠近项目边界处 受施工噪声影响最大 对该 点噪声贡献值也最大 还会引起这些点的噪声值超标 在施工现场 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 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 叠加后 的噪声值增加 3~8 db(a) 而噪声在传播过程中随距离而衰减 表 为主要设备噪 声随距离的衰减情况 由表 可知 这类机械噪声在空旷地带传播距离较远 表 施工机械噪声衰减距离(m) 机械类型 噪声衰减效果 5m 10m 20m 40m 50m 100m 150m 200m 300m 400m 推土机 静压式打桩机 混凝土振捣器 挖掘机 钻孔式灌注桩机 由上表可看出 昼间单台施工机械的辐射噪声在距施工场地 100m 外可达到 建筑 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中的相应标准限值 夜间不施工 但在施工现场 往往是多种施工机械共同作业 因此施工现场噪声是各种不同施工 机械辐射噪声以及进出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辐射噪声共同作用的结果 其噪声达标距离 要远远超过昼间 100m 的范围 据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的规定 施工阶段昼间 的噪声限值为 70dB(A) 夜间不施工 如果存在多台设备同在一处施工 则噪声的影响 范围将大大增加 如路基施工阶段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同时作业 其噪声影响范围 详见表
109 表 施 工 期 间 多 台 机 械 噪 声 影 响 机 械 名 称 5m 10m 20m 40m 60m 80m 100m 150m 200m 300m 挖 掘 机 + 装 载 机 + 推 土 机 本 项 目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各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叠 加 对 长 圩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贡 献 值 见 表 表 各 施 工 阶 段 设 备 噪 声 叠 加 对 敏 感 目 标 贡 献 值 对 敏 感 目 标 贡 献 值 db(a) 序 号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长 圩 距 离 (m) 噪 声 值 1 基 础 工 程 挖 掘 机 打 桩 机 冲 击 机 主 体 工 程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振 捣 器 电 锯 空 压 机 装 饰 工 程 电 钻 电 锤 角 磨 机 由 表 及 表 可 知, 当 多 台 机 械 处 理 同 一 施 工 区 域 时,80m 处 可 达 到 昼 间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周 边 最 近 的 敏 感 目 标 在 246 米 处, 达 到 施 工 期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昼 间 施 工 时, 可 以 采 取 在 施 工 场 界 处 设 置 实 心 围 挡 措 施, 作 为 声 屏 障 阻 挡 施 工 噪 声 的 传 播, 实 心 围 挡 的 降 噪 量 可 以 达 到 12dB(A), 可 以 满 足 昼 间 施 工 区 域 附 近 敏 感 点 噪 声 达 标 夜 间 施 工 对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处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产 生 显 著 影 响, 特 别 是 夜 间 睡 眠 的 影 响 较 大 因 此, 施 工 期 间 应 采 取 禁 止 夜 间 (22:00-6:00)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噪 声 污 染, 以 减 轻 施 工 对 沿 线 居 民 生 活 的 不 利 影 响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高 噪 声 设 备 的 使 用 时 间 相 对 更 短, 在 科 学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合 理 布 局 施 工 机 械 并 加 强 维 护 积 极 采 取 防 振 降 噪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施 工 噪 声 影 响 将 在 可 控 范 围 之 内, 对 周 围 居 民 的 影 响 也 会 降 至 最 低 本 项 目 必 须 按 第 8 章 节 采 取 有 效 的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夜 间 不 施 工, 避 免 对 敏 感 目 标 及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另 外, 各 种 施 工 车 辆 的 运 行 也 将 引 起 道 路 沿 线 噪 声 超 标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车 辆 运 输 路 线 宜 走 右 侧 徐 丰 路, 尽 量 避 免 途 经 敏 感 目 标 聚 集 的 区 域, 以 减 少 对 沿 线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地 基 施 工 将 会 产 生 一 定 土 方 量, 土 方 尽 可 能 做 到 挖 填 平 衡 施 工 表 土 用 作 绿 化 带 填 土, 开 挖 地 基 挖 出 的 土 方 用 于 建 设 地 块 标 高 的 填 埋, 挖 出 的 多 余 土 方 可 外 运 铺 路, 减 轻 了 污 染, 降 低 了 成 本, 使 宝 贵 的 土 地 资 源 得 到 了 充 发 的 利 用 施 工 过 程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建 筑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建 筑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各 种 建 筑 材 料 如 砂 石 水 泥 砖 瓦 等 工 程 完 工 后, 会 残 留 部 分 废 弃 的 建 筑 材 料, 若 处 置 不 当, 遇 暴 雨 降 水 等 会 冲 刷 流 失 到 水 环 境 中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建 筑 单 位 应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规 范 运 输, 不 能 随 路 洒 落, 不 能 随 意 倾 倒 堆 放 这 些 建 筑 垃 圾 主 要 由 碎 砖 头 石 块 混 凝 土 和 砂 土 组 成, 无 有 机 成 份, 也 无 有 毒 有 害 和 放 射 性 物 质 ; 施 工 结 束 后, 施 工 单 位 应 在 缴 纳 一 定 的
110 运 输 费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外 运 填 埋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如 不 及 时 进 行 清 理, 则 会 腐 烂 变 质, 滋 生 蚊 虫 苍 蝇, 产 生 恶 臭, 传 染 疾 病, 从 而 对 周 围 环 境 和 作 业 人 员 健 康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故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应 定 点 存 放 及 时 收 集, 回 收 可 利 用 物 质, 将 生 活 垃 圾 的 减 量 化 资 源 化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集 中 处 置, 管 理 得 当 收 集 清 运 及 时 则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111 5.2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污 染 气 象 特 征 (1) 风 向 对 宜 兴 市 气 象 站 2014 年 的 地 面 观 测 风 资 料 进 行 整 理 分 析 统 计, 绘 制 了 全 年 及 代 表 月 的 平 均 风 频 玫 瑰 图, 详 见 图 N NNW NNE NNW NW NE NW WNW ENE WNW W E W WSW ESE WSW SW SE SW SSW SSE SSW S NNW NW WNW W WSW SW SSW 一 月 N S 七 月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NNW NW WNW W WSW SW SSW N S 全 年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NNW NW WNW W WSW SW SSW N S 四 月 N S 十 月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图 年 宜 兴 市 全 年 及 代 表 月 份 风 频 玫 瑰 图 由 该 图 可 见 : 本 地 区 全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SE 风, 出 现 频 率 为 20.95%; 次 主 导 风 向 为 SSE, 出 现 频 率 为 11.74%; 全 年 静 风 频 率 为 6.28%
112 (2) 风 速 各 稳 定 度 下 的 平 均 风 速 见 表 表 各 稳 定 度 下 平 均 风 速 稳 定 度 B B C C C D D E F 平 均 风 速 m/s (3) 大 气 稳 定 度 根 据 导 则 中 推 荐 的 稳 定 度 分 类 法, 统 计 评 价 区 各 级 大 气 稳 定 度 出 现 的 频 率, 本 地 区 全 年 及 代 表 月 稳 定 度 出 现 的 频 率 见 表 表 各 季 各 类 稳 定 度 出 现 频 率 (%) 季 稳 定 度 春 夏 秋 冬 全 年 B B-C C C-D D E F (4) 风 向 风 速 大 气 稳 定 度 联 合 频 率 风 向 风 速 大 气 稳 定 度 联 合 频 率 见 表 由 该 表 可 知 : 全 年 以 SE 向 D 类 稳 定 度 风 速 3~5m/s 出 现 的 频 率 最 高
113 表 宜 兴 市 风 向 风 速 大 气 稳 定 度 联 合 频 率 表 (%) 稳 定 度 风 速 m/s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Total B < ~ B-C 3~ C 1.5~ ~ C-D 5~ < ~ D 3~ ~ > < E 1.5~ ~ F < ~
11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判 断 本 项 目 大 气 属 于 三 级 评 价, 三 级 评 价 可 不 进 行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工 作, 直 接 以 估 算 模 式 的 计 算 结 果 作 为 预 测 与 分 析 依 据 本 项 目 采 用 环 安 科 技 的 大 气 估 算 工 具 (Screen3System)1.0 版 本 的 界 面 软 件 进 行 估 算 预 测 本 次 预 测 针 对 全 厂 有 组 织 及 无 组 织 的 废 气 对 环 境 的 贡 献 值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分 析 的 主 要 内 容 及 涉 及 的 参 数 如 下 : (1) 预 测 分 析 因 子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粉 尘 VOC S 以 及 生 产 车 间 一 及 生 产 车 间 二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粉 尘 VOC S (2) 污 染 源 参 数 由 于 光 阻 剂 生 产 为 分 批 次 生 产, 平 均 每 条 线 年 生 产 100 批 次 实 际 生 产 过 程 中 批 次 安 排 根 据 生 产 任 务 及 设 备 情 况 有 所 调 整, 本 报 告 按 照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最 大 的 情 况 进 行 评 价, 即 每 批 次 8 条 生 产 线 同 时 生 产 同 时, 由 于 各 工 序 耗 时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不 同, 导 致 每 批 次 中 各 工 序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不 同, 本 次 1# 及 2#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排 放 VOC S 落 地 浓 度 预 测 按 照 VOC S 排 放 速 率 最 大 工 序, 即 MT 罐 2 次 搅 拌 工 序 产 生 的 VOC S 速 率 进 行 预 测 假 定 8 条 生 产 线 同 时 进 行 MT 罐 2 次 搅 拌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参 数 见 表 和 表
115 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大 气 有 组 织 污 染 源 参 数 表 点 源 编 号 排 气 筒 高 度 排 气 筒 内 径 烟 气 排 放 速 率 烟 气 出 口 温 度 年 排 放 小 时 数 排 放 工 况 评 价 因 子 源 强 符 号 Code H D V T Hr Cond 粉 尘 VOC S 单 位 / m m m/s K h / Kg/h 1# 排 气 筒 6000m 3 /h 正 常 ( 最 大 值 ) 非 正 常 评 价 标 准 (mg/m 3 ) 数 据 2# 排 气 筒 m 3 /h 表 全 厂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面 源 参 数 表 Cond 粉 尘 VOC S / Kg/h 正 常 ( 最 大 值 ) 非 正 常 评 价 标 准 (mg/m 3 ) 面 源 名 称 面 源 长 度 面 源 宽 度 与 正 北 夹 角 面 源 初 始 排 放 高 度 年 排 放 小 时 数 排 放 工 况 评 价 因 子 源 强 符 号 Name L 1 L W Arc H Hr Cond 粉 尘 VOC S 单 位 m m m H / kg/h 数 据 生 产 车 间 一 / 12 50/1025 正 常 评 价 标 准 (mg/m 3 ) 符 号 Name L 1 L W Arc H H Cond 粉 尘 VOC S 单 位 m m M H / kg/h 数 据 生 产 车 间 二 / 12 50/1025 正 常 评 价 标 准 (mg/m 3 ) 注 : 上 表 中 粉 尘 年 排 放 时 间 50h,VOC S 年 排 放 时 间 1025h
116 预 测 分 析 结 果 (1) 有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正 常 排 放 影 响 表 # 排 气 筒 大 气 污 染 物 有 组 织 正 常 排 放 影 响 估 算 结 果 表 1# 排 气 筒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粉 尘 VOC S C P C P (mg/m 3 ) (%) (mg/m 3 ) (%)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最 大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322(m)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 10% P max <10% 由 上 表 估 算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建 成 后, 在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1#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粉 尘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322m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 3, 相 应 占 标 率 为 0.02%;1#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VOC 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322m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 3, 相 应 占 标 率 为 1.5%; 由 此 可 见, 项 目 建 成 后,1#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均 小 于 其 相 应 标 准 值 的 10% 且 在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各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在 项 目 厂 界 均 可 达 到 相 应 的 质 量 标 准 因 此,1# 排 气 筒 废 气 粉 尘 及 VOC S 有 组 织 正 常 排 放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改 变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117 表 # 排 气 筒 大 气 污 染 物 有 组 织 正 常 排 放 影 响 估 算 结 果 表 2# 排 气 筒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粉 尘 VOC S C P C P (mg/m 3 ) (%) (mg/m 3 ) (%) E E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最 大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303(m)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 10% P max <10% 由 上 表 估 算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建 成 后, 在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2#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粉 尘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303m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 3, 相 应 占 标 率 为 0.04%;2#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VOC 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303m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 3, 相 应 占 标 率 为 1.9%; 由 此 可 见, 项 目 建 成 后,2#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均 小 于 其 相 应 标 准 值 的 10% 且 在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各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在 项 目 厂 界 均 可 达 到 相 应 的 质 量 标 准 因 此,2# 排 气 筒 废 气 粉 尘 及 VOC S 有 组 织 正 常 排 放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改 变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118 (2) 有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非 正 常 排 放 影 响 全 厂 有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非 正 常 排 放 影 响 考 虑 活 性 炭 吸 附 饱 和 穿 透 或 滤 筒 穿 孔 导 致 污 染 物 得 不 到 有 效 处 理, 废 气 污 染 物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表 有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非 正 常 排 放 影 响 估 算 结 果 表 1# 排 气 筒 2# 排 气 筒 距 源 中 心 粉 尘 VOC 下 风 向 距 S 粉 尘 VOC S 离 D(m) C P C P C P C P (mg/m 3 ) (%) (mg/m 3 ) (%) (mg/m 3 ) (%) (mg/m 3 ) (%) E E E E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最 大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322(m) 322(m) 303(m) 303(m)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 10% P max <10% 3020(m) 980(m) 3400(m) 由 估 算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建 成 后,1# 排 气 筒 非 正 常 排 放 的 粉 尘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322m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 3, 相 应 占 标 率 为 8.32%;1#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VOC 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322m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 3, 相 应 占 标 率 为 15.04%; 2#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粉 尘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303m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 3, 相 应 占 标 率 为 10.62%;2#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VOC 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303m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 3, 相 应 占 标 率 为 18.85%; 由 此 可 见,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1# 排 气 筒 排
119 放 的 VOC S 2#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粉 尘 及 VOC S 的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超 过 了 10%,1#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粉 尘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并 未 超 过 10%, 但 是 浓 度 明 显 加 大, 可 见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废 气 的 排 放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为 了 及 时 发 现 与 控 制 废 气 非 正 常 排 放, 本 次 评 价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对 各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范 应 急 措 施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防 止 出 现 活 性 炭 吸 附 饱 和 而 穿 透, 在 项 目 运 行 初 期, 要 增 强 对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的 监 测 频 次, 确 定 活 性 炭 效 率 曲 线 和 饱 和 时 间, 根 据 相 关 设 局, 制 定 活 性 炭 定 期 更 换 计 划 严 格 环 保 管 理, 建 立 环 保 装 置 台 账, 将 活 性 炭 更 换 周 期 作 为 环 保 设 施 管 理 制 度, 保 留 活 性 炭 更 换 记 录 备 查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 为 了 能 及 时 发 现 滤 筒 穿 孔 出 现 的 非 正 常 排 放, 设 置 压 差 监 控 仪, 当 滤 筒 穿 孔 时 通 过 压 差 监 控 仪 可 及 时 发 现, 及 时 更 换 滤 筒
120 (3) 无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影 响 表 全 厂 无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影 响 估 算 结 果 表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距 源 中 心 下 粉 尘 VOC 风 向 距 离 D S 粉 尘 VOC S (m) C P C P C P C P (mg/m 3 ) (%) (mg/m 3 ) (%) (mg/m 3 ) (%) (mg/m 3 ) (%)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最 大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137(m) 253(m) 距 源 最 远 距 离 D 10% P max <10% 由 估 算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建 成 后, 生 产 车 间 一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粉 尘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137m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 3, 相 应 占 标 率 为 6.32%;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VOC 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137m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 3, 相 应 占 标 率 为 3.25%; 生 产 车 间 二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粉 尘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253m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 3, 相 应 占 标 率 为 7.68%;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VOC 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253m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 3, 相 应 占 标 率 为 4.16%; 全 厂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粉 尘 VOC 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均 小 于 其 相 应 环 境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小 时 浓 度 标 准 值, 对 环 境 影
121 响 较 小 全 厂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在 厂 区 边 界 处 浓 度 也 可 满 足 其 相 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不 会 改 变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4) 废 气 排 放 对 敏 感 目 标 叠 加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美 东 村 及 东 村 敏 感 目 标 的 综 合 影 响 如 下 : 表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典 型 敏 感 点 的 综 合 影 响 单 位 :mg/m 3 敏 感 点 长 圩 美 东 村 东 村 无 组 织 贡 献 值 有 组 织 贡 献 值 占 标 污 染 环 境 质 量 标 叠 加 值 率 源 生 产 车 间 生 产 车 间 1# 排 气 2# 排 气 筒 准 限 值 一 二 筒 (%) 粉 尘 VOC S 粉 尘 VOC S 粉 尘 VOC S 根 据 全 厂 有 组 织 污 染 物 和 无 组 织 污 染 物 对 敏 感 点 的 叠 加 影 响 分 析 可 知, 全 厂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敏 感 点 影 响 叠 加 后 均 未 超 出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可 见, 项 目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经 叠 加 后 对 各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影 响 敏 感 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现 状 (5) 嗅 阈 值 评 价 从 发 生 源 向 大 气 扩 散 的 恶 臭 物 质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使 环 境 气 体 的 组 成 发 生 变 化, 从 而 引 起 人 们 对 恶 臭 的 嗅 觉 感 觉 恶 臭 的 污 染 发 生 过 程 一 般 包 括 臭 气 发 生 过 程 大 气 扩 散 过 程 感 觉 意 识 过 程 三 部 分 其 中, 恶 臭 发 生 过 程 的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为 不 同 发 生 源 恶 臭 产 生 的 工 艺 产 生 的 形 态 ( 烟 源 条 件 排 气 特 征 ) 产 生 模 式 等, 产 生 的 恶 臭 物 质 对 应 不 同 的 气 象 条 件 地 形 条 件 在 大 气 中 扩 散, 在 感 觉 意 识 过 程 中 人 的 身 体 状 况 心 理 状 态 对 恶 臭 的 关 心 程 度 环 境 意 识 的 不 同 等 为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恶 臭 污 染 评 价 的 目 的 就 是 针 对 这 三 个 过 程, 对 可 能 造 成 的 恶 臭 污 染 加 以 分 析, 并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措 施, 以 保 证 人 们 有 一 个 舒 适 的 空 气 环 境 本 项 目 恶 臭 污 染 源 主 要 是 溶 剂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其 嗅 觉 阈 值 为 0.82mg/m 3 本 次 嗅 阈 值 评 价 以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嗅 觉 阈 值 为 评 价 标 准, 采 用 环 安 科 技 的 大 气 估 算 工 具 (Screen3System)1.0 版 本 的 界 面 软 件 进 行 估 算 预 测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恶 臭 污 染 排 放 对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程 度,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有 组 织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见 表 :
122 项 目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表 恶 臭 污 染 排 放 影 响 估 算 结 果 一 览 表 嗅 阈 值 标 准 有 组 织 及 无 组 织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mg/m 3 占 标 率 % 1# 排 气 筒 # 排 气 筒 生 产 车 间 一 无 组 织 排 放 生 产 车 间 二 无 组 织 排 放 由 上 表 可 知,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有 组 织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远 低 于 嗅 觉 阈 值,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周 边 影 响 较 小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及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1)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的 相 关 要 求, 本 项 目 采 用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模 式 计 算 无 组 织 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环 境 质 量 模 拟 重 点 实 验 室 发 布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模 式 软 件 计 算 无 组 织 排 放 计 算 参 数 和 结 果 见 表 表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参 数 和 结 果 生 产 车 排 放 速 面 源 高 度 面 源 长 度 面 源 宽 污 染 物 名 称 评 价 标 准 (mg/nm 3 ) 间 率 kg/h (m) (m) 度 (m)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计 算 结 果 粉 尘 无 超 标 点 VOC S 无 超 标 点 粉 尘 无 超 标 点 VOC S 无 超 标 点 根 据 软 件 计 算 结 果, 全 厂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在 厂 界 范 围 内 无 超 标 点, 即 在 项 目 厂 界 处, 各 污 染 物 浓 度 不 仅 满 足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浓 度 要 求, 同 时 也 达 到 其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本 项 目 不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2) 工 业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各 类 工 业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按 下 式 计 算 : 式 中 : Qc 1 c 2 5 ) 0. C m C m 标 准 浓 度 限 值,mg/Nm 3 ( BL A 0.25r L 工 业 企 业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指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所 在 的 生 产 单 元 ( 生 产 区 车 间 或 工 段 ) 与 居 住 区 之 间 的 距 离,m; r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所 在 生 产 单 元 等 效 半 径,m L D
123 A B C D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无 因 次, 根 据 工 业 企 业 所 在 地 区 近 五 年 平 均 风 速 及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构 成 类 别 从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表 5 中 查 取 ; Q c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可 达 到 的 控 制 水 平,kg/h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所 用 参 数 和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面 源 名 称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表 平 均 风 速 C 污 染 物 名 称 A B C D m r Q c Li (m/s) (mg/nm 3 ) (m) (kg/h) (m) 粉 尘 VOC S 粉 尘 VOC S 由 上 表 可 知, 本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一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值 为 10.81m, 根 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差 规 定, 需 设 置 5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VOC S 无 组 织 排 放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值 为 4.9m, 需 设 置 5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GB/T 的 规 定, 如 果 有 两 种 及 两 种 以 上 污 染 物, 单 独 计 算 并 确 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相 同, 则 提 一 级 由 此 确 定 本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一 需 以 车 间 边 界 向 外 设 置 100 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同 理, 生 产 车 间 二 需 以 车 间 边 界 为 中 心 向 外 设 置 半 径 为 100 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项 目 位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最 近 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为 厂 界 东 北 侧 的 长 圩, 距 离 生 产 车 间 一 320 米 建 设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点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符 合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今 后 在 此 范 围 内 也 不 得 建 设 居 民 点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项 目 拟 建 项 目 属 于 化 工 生 产 项 目, 企 业 已 被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设 立 为 化 工 监 测 点 设 立 化 工 监 测 点 是 化 工 专 项 整 治 期 间 的 过 渡 性 措 施, 化 工 监 测 点 企 业 条 件 成 熟 时 应 当 向 化 工 园 区 迁 移 建 议 本 项 目 在 实 际 管 理 时 应 参 照 化 工 园 的 管 理 要 求, 即 参 照 边 界 与 居 住 区 之 间 设 置 不 小 于 500 米 宽 的 隔 离 带 的 要 求 进 行 管 理, 以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企 业 生 产 对 周 边 居 民 带 来 的 影 响 根 据 现 场 勘 查, 厂 界 周 边 500 米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主 要 为 项 目 东 北 侧 246 米 的 长 圩 由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建 设 的 需 要, 处 于 集 中 区 内 的 长 圩 2014 年 已 开 始 拆 迁, 目 前 已 有 40% 的 居 民 完 成 了 拆 迁 工 作, 其 他 居 民 预 计 将 于 2016 年 底 前 完 成 拆 迁 工 作 同 时 今 后 厂 界 周 边 500 米 范 围 内 不 宜 设 置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由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 (1) 在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经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Screen3System 估 算 模 式 估 算, 全 厂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小 于 其 相
124 应 环 境 质 量 二 级 标 准 小 时 浓 度 标 准 值 的 10%,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定 为 三 级, 项 目 正 常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改 变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2) 在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全 厂 1#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VOC S 废 气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超 过 了 10%,2#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粉 尘 及 VOC S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超 过 了 10% 可 见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废 气 的 排 放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3)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中 工 业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方 法 计 算, 本 项 目 需 为 生 产 车 间 一 与 生 产 车 间 二 各 以 车 间 边 界 为 中 心 向 外 设 置 半 径 100 米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点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符 合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今 后 在 此 范 围 内 也 不 得 建 设 居 民 点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项 目 建 议 本 项 目 在 实 际 管 理 时 应 参 照 化 工 园 的 管 理 要 求, 即 参 照 边 界 与 居 住 区 之 间 设 置 不 小 于 500 米 宽 的 隔 离 带 的 要 求 进 行 管 理, 以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企 业 生 产 对 周 边 居 民 带 来 的 影 响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若 能 正 常 运 行,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地 区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不 明 显, 不 会 造 成 这 些 区 域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超 标 现 象 及 环 境 功 能 的 改 变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排 水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制 度,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年 排 放 生 活 污 水 1920m 3 /a 纯 水 制 备 产 生 的 浓 水 415m 3 /a, 反 冲 洗 水 120m 3 /a, 初 期 雨 水 8760m 3 /a, 废 水 总 量 11215m 3 /a, 经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尾 水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根 据 宜 兴 市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 日 处 理 规 模 吨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评 价 结 论 可 知,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放 COD 在 350m 范 围 内 可 降 至 本 底 值 以 下 污 水 处 理 厂 采 用 投 资 和 运 行 费 用 低 处 理 性 能 高 具 有 优 异 脱 氮 除 磷 功 能 的 改 良 型 C A 2 /O 工 艺 ( 生 化 池 与 沉 淀 池 合 建 ) 组 合 工 艺 处 理 污 水, 废 水 处 理 满 足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32/ ) 表 2 中 的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标 准 及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水 质 标 准 (GB ) 表 1 中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可 减 少 污 染 物 直 接 排 放 对 周 围 水 体 的 影 响, 经 预 测, 正 常 状 况 下, 废 水 排 放 对 纳 污 水 体 影 响 有 限, 不 会 改 变 水 体 功 能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主 要 噪 声 源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主 要 产 噪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表 主 要 产 噪 设 备 参 数
125 位 置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台 / 套 叠 加 源 强 db(a) 距 各 厂 界 的 最 近 距 离 m 1 搅 拌 机 3(6)* 84.8 E40,S188,W25,N100 2 隔 膜 泵 3(6)* 89.8 E50,S185,W25,N103 3 空 压 机 组 1 90 E55,S180,W30,N110 生 产 车 4 纯 水 机 组 1 85 E55,S210,W30,N90 间 一 5 风 机 1 90 E55,S180,W30,N110 6 空 气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2 88 E35,S170,W15,N120 7 搅 拌 机 5(10)* 86.9 E35,S85,W40,N210 8 隔 膜 泵 5(10)* 91.9 E35,S88,W40,N205 9 空 压 机 组 1 90 E40,S93,W45,N210 生 产 车 10 纯 水 机 组 1 85 E40,S140,W45,N155 间 二 11 风 机 1 90 E40,S93,W45,N 空 气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2 88 E15,S95,W15,N210 仓 库 13 冷 冻 机 组 1 85 E15,S175,W15,N130 降 噪 措 施 隔 声 减 震 降 噪 效 果 db(a) 注 : 括 号 中 为 车 间 内 该 类 型 设 备 总 的 数 量, 但 生 产 时 该 类 设 备 不 同 时 使 用, 括 号 外 为 建 设 项 目 8 条 生 产 线 同 时 生 产 时 同 类 型 设 备 同 时 使 用 的 最 大 数 量 由 于 搅 拌 与 过 滤 工 序 亦 不 同 时 进 行, 故 噪 声 预 测 时 仅 以 噪 声 值 较 大 的 隔 膜 泵 所 产 噪 声 值 计 预 测 内 容 预 测 项 目 各 噪 声 源 在 厂 界 的 昼 夜 噪 声 值 (A 声 功 率 级 ) 预 测 方 法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声 场 为 非 自 由 声 场, 将 所 有 的 声 源 视 为 点 声 源, 选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附 录 A.1 工 业 噪 声 预 测 计 算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1) 点 声 源 衰 减 公 式 L ( A r ) L( A r0 ) A div A atm A bar A gr A misc 式 中 :L A(r 0 ) 距 声 源 r 0 距 离 上 的 A 声 压 级 ; A div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公 式 :A div =20lg(r/r 0 ) a( r r0 A atm 空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衰 减, 公 式 : A ) atm, 其 中 a 为 大 气 吸 收 1000 衰 减 系 数 A bar 屏 障 引 起 的 衰 减 在 单 绕 射 ( 即 薄 屏 障 ) 情 况, 衰 减 最 大 取 20dB(A); 在 双 绕 射 ( 即 厚 屏 障 ) 情 况, 衰 减 最 大 取 25dB(A) 2hm 300 A gr 地 面 效 应 衰 减, 公 式 : Agr 4.8 ( )[17 ( )], 其 中 h m 为 传 播 r r 路 径 的 平 均 离 地 高 度 (m) A misc 其 他 多 方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
126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第 A.1.2 款 规 定 A 可 选 择 A 声 级 影 响 最 大 的 倍 频 带 计 算, 一 般 可 选 择 中 心 频 率 为 500HZ 的 倍 频 带 进 行 估 算, 同 时 若 只 考 虑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而 不 考 虑 其 他 衰 减, 根 据 实 际 声 场 其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模 式 可 采 用 修 正 模 式, 则 以 上 预 测 模 式 可 修 正 为 : Lp(r) L p(r0 ) 15lg(r / r0 ) 以 中 心 频 率 500HZ 进 行 估 算, 则 上 式 表 达 为 : Lp(r) (L p(r0 ) 3.2) 15lg(r / r0 ) 单 位 :d B 再 将 其 结 果 换 标 成 db(a), 则 上 式 修 正 为 : Lp( r) ( Lp( r0 ) 3.2) 15lg( r / r0 ) 3.2 Lp( r0 ) 15lg( r / r0 ) (2) 车 间 引 起 的 隔 声 量 计 算 车 间 隔 声 量 采 用 HJ 中 A.1.3 的 公 式 进 行 计 算 : L Lp ( TL 6) p2 1 式 中 :Lp 1 靠 近 门 窗 处 室 内 的 声 压 级,dB; Lp 2 靠 近 门 窗 处 室 外 的 声 压 级,dB; TL 隔 声 构 件 ( 墙 门 窗 孔 等 ) 的 隔 声 量,dB; 1 TL 10lg Si i S 式 中 :τ 透 射 系 数 ; (3) 声 级 的 计 算 上 式 中 各 符 号 的 意 义 和 单 位 见 HJ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等 效 声 级 贡 献 值 (L eqg ) 计 算 公 式 : L 1 0.1L i 10 lg 10 A T i eqg t i 式 中 :L eqg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等 效 声 级 贡 献 值,dB(A); L Ai i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A 声 级,dB(A); T 预 测 计 算 的 时 间 段,s; t i i 声 源 在 T 时 段 内 的 运 行 时 间,s 声 源 与 预 测 点 的 距 离 各 声 源 与 预 测 点 间 的 距 离 见 表 表 各 设 备 与 预 测 点 间 的 距 离 (m) i
127 车 间 设 备 距 各 测 点 距 离 (m) 序 号 名 称 名 称 东 南 西 北 1 隔 膜 泵 空 压 机 组 生 产 车 间 一 3 纯 水 机 组 风 机 空 气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隔 膜 泵 空 压 机 组 生 产 车 间 二 8 纯 水 机 组 风 机 空 气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仓 库 11 冷 冻 机 组 预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综 合 考 虑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和 车 间 隔 声 后, 并 将 所 有 声 源 视 为 点 声 源, 各 声 源 对 各 预 测 点 的 贡 献 值 见 表 表 综 合 考 虑 几 何 发 散 和 建 筑 隔 声 后 各 预 测 点 贡 献 值 (db(a)) 车 间 名 称 设 备 名 称 东 南 西 北 隔 膜 泵 空 压 机 组 生 产 车 间 一 纯 水 机 组 30.2 / 风 机 空 气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隔 膜 泵 / 空 压 机 组 / 生 产 车 间 二 纯 水 机 组 风 机 / 空 气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 仓 库 冷 冻 机 组 本 项 目 影 响 值 背 景 值 (db(a))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叠 加 值 (db(a))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由 上 表 可 见, 本 项 目 高 噪 声 设 备 在 采 取 有 效 的 减 震 降 噪 措 施 之 后, 可 保 证 在 叠 加 本 底 值 后 各 厂 界 声 环 境 达 标, 项 目 营 运 期 噪 声 对 区 域 声 环 境 影 响 小 固 体 废 弃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废 来 源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分 为 危 险 废 物 和 一 般 废 物 其 中 危 险 废 物 主 要 为 滤 渣 废 溶 剂 废 过 滤 网 废 包 装 桶 废 拖 把 废 活 性 炭 废 光 阻 剂 及 化 学 试 剂 废 显 影 液 废 碱 液 ; 一 般 固 废 包 括 废 包 装 材 料 除 尘 器 废 渣 以 及 生 活 垃 圾
128 序 号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1 滤 渣 过 滤 2 废 溶 剂 设 备 清 洗 3 废 过 滤 网 过 滤 4 废 包 装 桶 5 废 拖 把 6 废 活 性 炭 7 化 验 废 物 表 建 设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利 用 处 置 方 式 评 价 表 产 生 工 序 属 性 废 物 代 码 原 材 料 包 装 车 间 地 面 清 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原 料 及 产 品 评 价 8 废 显 影 液 产 品 评 价 9 废 碱 液 产 品 评 价 废 包 装 材 料 除 尘 器 废 渣 产 品 包 装 除 尘 系 统 12 生 活 垃 圾 职 工 生 活 危 险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固 废 一 般 固 废 一 般 固 废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措 施 及 影 响 分 析 (1) 分 类 收 集 对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HW HW HW HW HW HW HW HW HW 产 生 量 (t/a) 个 利 用 处 置 方 式 焚 烧 处 置 回 收 利 用 利 用 处 置 单 位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无 锡 中 天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99 1 回 收 利 用 废 品 回 收 站 回 收 利 用 厂 内 焚 烧 处 置 宜 兴 市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厂 建 设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分 类 管 理,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按 特 性 分 类 收 集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均 单 独 收 集 处 理 通 过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能 避 免 将 危 险 废 物 与 一 般 工 业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混 合 贮 存, 造 成 相 互 污 染, 增 加 处 置 风 险 (2) 包 装 运 输 过 程 中 散 落 泄 漏 对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包 装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管 理, 事 前 检 查 包 装 是 否 完 好 是 否 存 在 发 生 跑 冒 滴 漏 的 潜 在 风 险, 如 果 运 输 中 有 洒 落 泄 漏, 若 处 置 不 当, 会 造 成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并 危 害 到 土 壤 甚 至 地 下 水 评 价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建 立 严 格 的 固 废 管 理 制 度, 通 过 采 取 加 强 监 管 避 免 固 废 散 落 泄 漏 的 发 生 (3) 堆 放 贮 存 场 所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堆 放 贮 存 场 所 应 做 好 防 渗 防 风 防 雨 防 止 废 液 泄 漏 使 污 染 范 围 扩 大 ; 固 体 废 弃 物 应 按 照 规 范 要 求 及 时 对 其 进 行 处 理 处 置, 减 少 堆 放 贮 存 过 程 中 的 异 味 产 生, 降 低 贮 存 场 所 本 身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拟 建 设 危 废 暂 存 间 1 间, 建 筑 面 积 60m 2, 危 废 暂 存 间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建 设, 与 其 他 仓 库 单 独 隔
129 断, 地 坪 采 用 硬 化 防 渗 地 面, 地 表 无 裂 隙, 防 渗 层 为 1 米 厚 粘 土 层 ( 渗 透 系 数 10-7 厘 米 / 秒 ), 并 设 有 堵 截 泄 漏 的 裙 脚, 并 按 规 定 设 置 了 警 示 标 志 (4) 委 托 利 用 处 置 的 影 响 分 析 危 险 固 废 定 期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外 运 处 置, 在 转 移 运 输 过 程 中, 严 格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 不 同 危 险 废 物 单 独 运 输 并 注 意 容 器 的 密 封 ;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均 出 售 给 相 关 单 位 综 合 利 用, 不 自 行 处 置 ;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故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仅 在 厂 内 密 封 贮 存, 不 进 行 处 理 处 置, 不 会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所 有 固 废 均 完 全 处 理 处 置, 完 全 实 现 零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不 会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5.3 地 下 水 及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区 域 地 下 水 及 土 壤 情 况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所 在 地 为 太 湖 水 网 平 原 水 文 地 质 亚 区 该 区 北 依 长 江, 东 南 接 浙 江 上 海, 西 连 茅 山 山 前 波 状 平 原 地 势 平 均 开 阔, 区 内 湖 荡 河 流 密 布 区 内 地 形 西 北 高, 东 南 低, 地 面 标 高 在 2~7m 在 地 貌 上 分 属 太 湖 高 亢 水 网 平 原, 东 部 低 洼 湖 荡 平 原 和 北 部 新 三 角 洲 平 原 环 太 湖 带 及 中 部 腹 地 地 区, 分 布 孤 山 残 丘, 主 要 分 布 出 露 有 古 生 代 泥 盆 系 砂 岩, 局 部 分 布 有 石 炭 系 二 叠 系 三 叠 系 灰 岩 和 碎 屑 岩 区 内 第 四 纪 松 散 层 广 泛 分 布 发 育, 沉 积 厚 度 自 西 向 东 80~250m, 期 间 发 育 有 四 个 含 水 层 组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类 型 主 要 为 孔 隙 潜 水 孔 隙 潜 水 主 要 赋 存 在 层 土 及 以 浅 土 体 中, 砂 性 土 透 水 性 富 水 性 较 好 孔 隙 潜 水 补 给 来 源 以 大 气 降 水 入 渗 和 附 近 水 体 侧 向 补 给 为 主, 排 泄 以 蒸 发 和 侧 向 排 泄 为 主, 地 下 水 与 附 近 水 体 水 力 联 系 密 切 污 染 途 径 分 析 在 通 常 情 况 下 潜 水 补 给 地 表 水, 洪 水 期 则 地 表 水 补 充 潜 水, 因 此, 潜 水 受 到 污 染 时 会 影 响 地 表 水 ; 地 表 水 受 到 污 染, 对 潜 水 也 会 有 影 响 由 于 潜 水 含 水 层 以 上 无 隔 水 层 保 护, 包 气 带 厚 度 又 小, 潜 水 水 质 的 防 护 能 力 很 差 若 污 水 管 线 及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没 有 专 门 的 防 渗 措 施 或 防 渗 措 施 不 到 位, 必 然 会 导 致 一 些 渗 滤 液 渗 入 地 下 而 污 染 潜 水 层, 因 此, 污 水 管 线 危 废 暂 存 间 仓 库 及 事 故 池 可 能 发 生 垂 直 渗 漏, 将 是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地 下 水 的 最 主 要 污 染 途 径 防 渗 防 污 染 措 施 分 析 该 项 目 重 点 污 染 区 防 渗 措 施 为 : 生 产 装 置 区 危 废 暂 存 间 原 料 仓 库 产 品 仓 库,
130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设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并 铺 环 氧 树 脂 防 渗 ; 事 故 池 均 用 水 泥 硬 化, 四 周 壁 用 砖 砌 再 用 水 泥 硬 化 防 渗, 全 池 涂 环 氧 树 脂 防 腐 防 渗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可 使 重 点 污 染 区 各 单 元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10-10cm/s 一 般 污 染 区 防 渗 措 施 : 公 用 工 程 区 路 面 一 般 物 料 仓 库 等 地 面 采 取 粘 土 铺 底, 再 在 上 层 铺 10~15cm 的 水 泥 进 行 硬 化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可 使 一 般 污 染 区 各 单 元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10-7cm/s 由 污 染 途 径 及 对 应 措 施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对 可 能 产 生 地 下 水 影 响 的 各 项 途 径 均 进 行 有 效 预 防, 在 确 保 各 项 防 渗 措 施 得 以 落 实, 并 加 强 维 护 和 作 业 区 环 境 管 理 的 前 提 下, 可 有 效 控 制 作 业 区 内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下 渗 现 象, 避 免 污 染 地 下 水, 因 此, 在 落 实 各 项 防 渗 措 施 后, 项 目 不 会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新 增 的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初 期 雨 水 均 经 污 水 管 网 直 接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污 水 产 生 量 小, 污 染 物 浓 度 小, 在 厂 区 停 留 时 间 短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来 源 简 单 产 生 量 小, 地 下 水 保 护 措 施 预 防 为 主, 减 少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水 含 水 层 的 几 率 和 途 径, 通 过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项 目 建 设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5.4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对 照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 苏 政 发 号 ) 及 宜 兴 市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 宜 政 办 发 号 ), 项 目 周 边 最 近 的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为 三 氿 重 要 湿 地 及 宜 兴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三 氿 重 要 湿 地 二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为 西 氿 团 氿 东 氿 的 水 域 部 分, 本 项 目 厂 界 距 离 最 近 的 西 氿 水 域 3.3km( 详 见 图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图 ), 不 在 三 氿 重 要 湿 地 限 制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范 围 内 宜 兴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一 级 管 控 区 为 铜 官 山 和 蒿 山 山 头, 二 级 管 控 区 为 北 部 铜 官 山 和 南 部 蒿 山 除 一 级 管 控 区 外 部 分, 本 项 目 距 离 二 级 管 控 区 北 边 界 5km, 不 在 宜 兴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二 级 管 控 区 内 本 项 目 亦 不 在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其 他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范 围 内 故 项 目 生 态 影 响 主 要 为 项 目 征 地 对 土 地 利 用 造 成 的 影 响 建 设 过 程 对 植 被 / 生 物 造 成 的 影 响 以 及 营 运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土 地 利 用 影 响 分 析 土 地 资 源 是 不 可 再 生 资 源 建 设 项 目 本 期 永 久 占 地 面 积 约 24322m 2 ( 约 合 亩 ) 征 用 地 为 预 留 工 业 用 地, 一 直 处 于 闲 置 待 开 发 状 态, 故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未 改 变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未 引 起 土 地 原 使 用 功 能 的 丧 失 和 地 表 植 被 的 破 坏
131 5.4.2 营 运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营 运 期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和 固 废 等, 营 运 期 产 生 的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固 废 采 取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后, 均 可 满 足 相 应 的 环 保 要 求,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但 对 区 域 植 被 鸟 类 等 动 物 会 产 生 轻 微 的 影 响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植 物 生 长 的 微 小 变 化 上, 从 对 项 目 的 水 气 声 评 价 的 结 果 分 析 来 看, 评 价 区 整 体 植 被 不 会 受 到 影 响, 不 会 改 变 群 落 的 类 型 结 构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综 上 所 述, 在 落 实 各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的 建 成 投 产 不 会 造 成 保 护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和 当 地 生 态 功 能 改 变
132 6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1 评 价 目 的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能 使 一 部 分 人 受 益, 而 另 一 部 分 人 受 损 通 过 对 项 目 进 行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可 以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确 定 项 目 建 设 对 当 地 社 会 环 境 所 带 来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影 响, 针 对 不 利 因 素, 通 过 采 取 措 施 以 减 少 项 目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和 受 损 人 群, 也 可 以 进 一 步 明 确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有 利 影 响 是 否 可 维 持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可 持 续 性 发 展 6.2 评 价 内 容 本 项 目 位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内, 不 涉 及 征 地 拆 迁 移 民 安 置 生 态 破 坏 等 因 素 从 周 边 环 境 来 看, 建 设 项 目 周 边 最 近 的 居 民 点 约 为 距 离 厂 区 246 米 项 目 所 排 放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可 能 会 对 其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存 在 着 一 定 的 制 约, 因 此, 本 次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重 点 关 注 对 附 近 居 民 的 影 响 和 周 围 环 境 协 调 性 影 响 等 内 容 6.3 项 目 建 设 对 人 群 健 康 的 影 响 建 设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粉 尘 有 机 废 气,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影 响 周 围 居 民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根 据 大 气 导 则 (HJ )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采 用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模 式 计 算 无 组 织 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经 计 算 本 项 目 各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均 无 超 标 点, 即 在 厂 界 均 可 达 标, 故 本 项 目 无 需 设 置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一 及 生 产 车 间 二 各 需 设 置 以 车 间 边 界 为 中 心 半 径 100 米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现 场 调 查 表 明, 项 目 距 离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距 离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6.4 对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给 水 排 水 供 电 等 基 础 设 施 完 善, 可 满 足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需 求 建 设 项 目 的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的 产 生 量 均 较 小, 其 中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可 达 标 排 放 ; 各 类 废 水 经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不 会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产 生 冲 击 和 影 响 ; 固 体 废 物 可 达 到 零 排 放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周 围 基 础 设 施 的 影 响 较 小 6.5 项 目 与 周 边 环 境 协 调 性 项 目 位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该 区 域 为 规 划 的 工 业 集 中 区, 区 内 基 础 设 施 完 善, 供 电 给 排 水 供 热 电 信 等 设 施 配 套 齐 全, 交 通 便 利, 适 合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因 此,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周 边 环 境 不 存 在 明 显 冲 突, 是 相 协 调 的
133 6.6 社 会 稳 定 性 分 析 (1) 正 面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可 促 进 徐 舍 地 区 经 济 的 发 展 及 为 地 区 提 供 就 业 机 会 和 增 加 国 民 收 入, 同 时 也 为 本 厂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2) 负 面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废 气 及 废 水 固 废, 经 预 测, 项 目 建 成 后,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以 及 初 期 雨 水 接 管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尾 水 达 标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 厂 界 噪 声 影 响 值 符 合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要 求 ;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不 会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可 见 建 设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造 成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负 面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6.7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防 范 降 低 和 消 除 措 施 企 业 应 落 实 的 防 范 措 施 及 责 任 ⑴ 强 化 生 产 运 行 管 理, 生 产 全 过 程 建 立 严 格 的 规 章 制 度 和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 ⑵ 应 严 格 禁 止 消 防 废 水 对 外 排 放 ; ⑶ 严 格 按 操 作 规 程 处 理 项 目 废 气, 及 时 检 查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确 保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 ⑷ 严 格 落 实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事 故 发 生 后 采 取 有 效 的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及 时 启 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控 制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及 延 续 排 放 时 间 ⑸ 项 目 污 染 防 治 装 置 若 发 生 故 障, 必 须 立 即 停 止 生 产, 待 装 置 修 复 后 方 可 投 入 生 产 ⑹ 认 真 落 实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评 价 报 告 和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污 染 防 控 措 施, 保 障 职 工 健 康, 防 范 职 业 病 的 发 生 ⑺ 积 极 落 实 环 境 污 染 损 害 赔 偿, 及 时 取 得 利 益 受 损 人 的 谅 解, 并 给 予 利 益 受 损 人 合 理 赔 偿 管 理 部 门 应 落 实 的 防 范 措 施 及 责 任 ⑴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切 实 维 护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及 其 他 有 关 单 位 在 项 目 建 设 及 管 理 过 程 中 要 始 终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尽 量 避 免 和 减 轻 对 群 众 可 能 带 来 的 不 利 影 响 倾 听 群 众 声 音 加 强 组 织 引 导 强 化 服 务 意 识, 努 力 维 护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⑵ 把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工 作 列 入 项 目 建 设 重 要 议 事 日 程, 定 期 听 取 有 关 单 位 社 会 稳 定 工 作 汇 报 ; 认 真 研 究 群 众 反 映 的 新 情 况, 分 析 可 能 出 现 的 重 大 问 题 研 究 对 策
134 ⑶ 要 设 立 维 稳 工 作 岗 位, 配 备 专 兼 职 维 稳 工 作 人 员, 建 立 维 稳 首 问 负 责 制 加 强 维 稳 工 作 人 员 知 识 技 能 培 训, 不 断 提 高 维 稳 接 待 和 处 置 能 力, 解 决 引 导 社 会 稳 定 问 题 通 过 正 常 途 径 反 映 和 解 决 问 题 ⑷ 落 实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责 任 制, 明 确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工 作 的 重 点 部 位 重 点 问 题 对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工 作 实 行 目 标 管 理, 并 对 各 责 任 部 门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工 作 进 行 考 核 ⑸ 坚 持 走 访 调 研 工 作 制 度, 转 变 工 作 方 法, 由 群 众 反 映 变 为 走 访, 深 入 工 程 现 场 社 区, 倾 听 群 众 意 见 建 议, 有 针 对 性 地 研 究 和 解 决 问 题 ⑹ 坚 持 信 息 通 报 预 测 排 查 制 度, 对 群 众 反 映 的 普 遍 性 突 出 性 问 题, 研 究 制 定 解 决 办 法, 发 现 群 体 性 事 件 苗 头, 要 及 时 就 地 化 解 ⑺ 信 访 部 门 集 中 区 管 委 会 和 环 保 部 门 应 建 立 联 动 工 作 机 制, 要 加 大 有 关 政 策 和 法 律 法 规 的 宣 传 力 度, 认 真 听 取 群 众 意 见, 按 照 群 众 利 益 无 小 事 实 事 求 是 和 谁 损 害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进 行 处 理, 启 动 快 速 处 理 机 制 6.8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综 上 所 述,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社 会 影 响 评 估, 该 项 目 在 拟 建 地 建 设, 引 发 社 会 矛 盾 的 可 能 性 极 小 本 项 目 在 严 格 落 实 环 评 报 告 中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可 降 低 本 项 目 对 周 边 社 会 环 境 的 影 响, 最 大 程 度 上 实 现 本 项 目 的 正 面 影 响, 可 达 到 经 济 社 会 环 境 效 益 的 共 存, 对 社 会 环 境 的 是 具 有 促 进 作 用 的
135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和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以 及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办 公 厅 关 于 检 查 化 工 石 化 等 新 建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办 [2006]4 号 )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有 关 内 容 和 技 术 方 法 的 规 定, 本 环 评 进 行 了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排 查 工 作 和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章 节 的 编 写 从 物 料 贮 存 生 产 工 艺 各 操 作 单 元 全 过 程 和 设 备 等 方 面 因 素, 分 析 本 项 目 潜 在 的 事 故 环 境 风 险, 预 测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对 环 境 可 能 的 影 响 程 度, 提 出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 力 求 将 环 境 风 险 减 至 最 低 程 度 7.1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识 别 的 范 围 和 类 型 ( 一 )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包 括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和 生 产 过 程 所 涉 及 的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1) 项 目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指 厂 区 内 部 的 主 要 生 产 装 置 贮 运 系 统 公 用 工 程 系 统 及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主 要 有 :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三 废 处 理 设 施 等 (2) 根 据 本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主 要 原 辅 料 产 品 以 及 生 产 过 程 排 放 的 三 废 污 染 物 情 况, 确 定 生 产 过 程 中 所 涉 及 的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为 :PGMEA 溶 剂 树 脂 色 浆 单 体 ( 二 ) 风 险 类 型 化 工 行 业 生 产 过 程 中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有 机 械 故 障 设 备 损 坏 交 通 事 故 有 毒 物 质 泄 漏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有 毒 物 质 排 放 等 因 此, 本 次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和 管 理 的 主 要 研 究 对 象 是 :1 重 大 火 灾 ;2 重 大 爆 炸 ;3 重 大 有 毒 物 泄 漏, 如 有 毒 气 体 液 体 的 释 放 等 ;4 可 以 产 生 多 米 诺 效 应 的 重 大 事 件 产 生 的 伴 生 或 次 生 环 境 影 响, 如 爆 炸 引 起 有 毒 物 质 泄 露 等 项 目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1) 物 质 危 险 性 判 定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附 录 A1 表 1~ 表 4)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职 业 性 接 触 毒 物 危 害 程 度 分 析 (GB ) 等 相 关 标 准, 对 公 司 运 输 储 运 物 质 的 有 毒 有 害 性 易 燃 易 爆 性 进 行 识 别 物 质 危 险 性 判 定 标 准 见 下 表
136 表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LC 物 质 类 别 等 级 LD 50 ( 大 鼠 经 口 ) mg/kg LD 50 ( 大 鼠 经 皮 )mg/kg 50 ( 小 鼠 吸 入,4 小 时 ) mg/l 1 <5 <1 <0.01 有 毒 物 质 2 5<LD 50 <25 10<LD 50 <50 0.1<LC 50 < <LD 50 <200 50<LD 50 < <LC 50 <2 1 可 燃 气 体 _ 在 常 压 下 以 气 态 存 在 并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可 燃 混 合 物 ; 其 沸 点 ( 常 压 下 ) 是 20 或 20 以 下 的 物 质 易 燃 物 质 2 易 燃 液 体 _ 闪 点 低 于 21, 沸 点 高 于 20 的 物 质 3 可 燃 液 体 _ 闪 点 低 于 55, 压 力 下 保 持 液 态, 在 实 际 操 作 条 件 下 ( 如 高 温 高 压 ) 可 以 引 起 重 大 事 故 的 物 质 爆 炸 性 物 质 在 火 焰 影 响 下 可 以 爆 炸, 或 者 对 冲 击 摩 擦 比 硝 基 苯 更 为 敏 感 的 物 质 备 注 :(1) 有 毒 物 质 判 定 标 准 序 号 为 1 2 的 物 质, 属 于 剧 毒 物 质 ; 符 合 有 毒 物 质 判 定 标 准 序 号 3 的 属 于 一 般 毒 物 (2) 凡 符 合 表 中 易 燃 物 质 和 爆 炸 性 物 质 标 准 的 物 质, 均 视 为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物 质 (2)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是 指 由 于 物 质 的 化 学 物 理 或 毒 性 特 性, 使 其 具 有 易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或 中 毒 的 危 险 项 目 涉 及 的 主 要 危 险 性 物 质 如 下 : 1 根 据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辨 识 :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 溶 剂 主 要 成 分 ) 属 于 乙 类 火 灾 危 险 ; 2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目 录 (2015 年 版 ) 辨 识,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PGMEA 溶 剂 树 脂 色 浆 单 体 等 均 不 在 此 名 录 中 ; 3 根 据 高 毒 物 品 目 录 2003 版 分 析, 本 项 目 无 高 毒 物 品 ; 4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监 控 化 学 品 管 理 条 例, 本 项 目 无 监 控 化 学 品 ; 5 根 据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管 理 条 例 本 项 目 无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 6 根 据 重 点 监 管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录 (2013 版 ), 项 目 无 重 点 监 管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物 质 名 称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本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主 要 原 辅 料 物 质 危 险 性 判 别 见 表 毒 性 LD50:>8532 mg/kg( 大 鼠 经 口 ) 表 主 要 物 质 危 险 性 判 别 易 燃 特 性 爆 炸 极 限 1.5~ 7.0%, 闪 点 42 按 (GB ) 生 产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分 类 乙 类 按 (GB ) 危 害 程 度 分 级 Ⅳ 轻 度 危 害 危 害 性 质 判 定 结 果 可 燃 液 体 易 燃 物 质 轻 度 危 害 由 上 表 可 知,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属 于 可 燃 液 体 ( 闪 点 低 于 55 ), 因 此,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物 料 存 在 火 灾 爆 炸 化 学 灼 伤 等 危 险 有 害 特 性, 存 在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等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化 验 室 涉 及 的 化 学 物 质 具 有 不 确 定 性, 且 使 用 量 极 少, 基 本 不 构 成 危 险 性 结 合 物 质 危 害 性 本 项 目 用 量 储 存 情 况 等 因 素 进 行 筛 选, 选 取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作 为 本 次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因 子
137 7.1.3 生 产 过 程 潜 在 风 险 识 别 序 号 1 2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潜 在 危 险 识 别 见 表 风 险 源 生 产 设 施 贮 运 设 施 3 其 他 潜 在 风 险 表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潜 在 危 险 识 别 风 险 描 述 设 备 设 备 物 料 泄 漏 造 成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接 口 管 道 泄 漏 系 统 中 接 口 或 管 道 因 受 腐 蚀 或 外 力 后 损 坏, 导 致 物 料 的 泄 漏,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人 员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设 备 泄 漏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受 腐 蚀 或 外 力 后 损 坏, 物 料 的 泄 漏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故 障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出 现 故 障, 废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未 经 处 理 就 直 接 排 放, 对 厂 区 及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贮 存 包 装 袋 包 装 桶 等 受 腐 蚀 或 外 力 后 损 坏, 会 发 生 泄 漏, 泄 漏 出 来 的 物 料 可 能 带 来 水 污 染 和 大 气 污 染, 对 周 边 环 境 和 人 群 产 生 危 害 运 输 原 料 产 品 等 装 罐 和 运 输 过 程 中, 因 接 口 泄 漏 或 交 通 事 故, 会 引 起 物 料 的 泄 漏, 对 环 境 和 人 群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控 制 系 统 由 于 仪 器 仪 表 失 灵, 导 致 设 备 超 温 超 压, 从 而 引 起 生 产 设 备 中 物 料 泄 漏 电 气 设 备 的 主 要 危 险 是 触 电 事 故 和 超 负 荷 引 起 的 火 灾 或 者 因 电 气 设 备 公 用 工 程 损 坏 或 失 灵, 突 然 停 电, 致 使 各 类 设 备 停 止 工 作, 由 此 可 能 引 发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失 效 造 成 废 气 污 染 物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责 任 因 素 因 工 程 结 构 设 计 不 合 理 设 备 制 造 和 检 验 不 合 格 作 业 人 员 误 操 作 或 玩 忽 职 守 维 修 过 程 违 反 规 定 等, 以 及 人 为 破 坏 都 有 可 能 造 成 事 故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选 择 生 产 装 置 泄 漏 事 故 贮 运 设 施 泄 漏 事 故 等 作 为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重 点 分 析 对 象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识 别 与 判 定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划 分 功 能 单 元 凡 生 产 加 工 运 输 使 用 或 贮 存 危 险 性 物 质, 且 危 险 性 物 质 的 数 量 等 于 或 超 过 临 界 量 的 功 能 单 元,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的 要 求, 经 下 式 计 算 成 立 的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q1 q2 qn... 1 Q Q Q 1 2 N 式 中 :q 1,q 2 q n 每 种 危 险 物 质 实 际 存 在 量,t Q1,Q2 Qn 与 各 危 险 物 质 相 对 应 的 生 产 场 所 或 贮 存 区 的 临 界 量,t 项 目 厂 区 不 设 储 罐, 本 次 评 价 以 厂 内 生 产 区 仓 储 区 ( 即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原 料 仓 库 产 品 仓 库 危 废 暂 存 间 所 在 区 域 ) 划 为 一 个 功 能 单 元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各 主 要 原 材 料 理 化 毒 理 性 质 见 下 表 :
138 序 号 类 别 树 脂 主 要 成 分 单 体 主 要 成 分 PGMEA 溶 剂 光 引 发 剂 表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理 化 毒 理 性 质 一 览 表 物 质 名 称 9.9- 双 [4(2- 羟 基 -3- 甲 基 ) 苯 基 ] 芴 聚 合 物 双 季 戊 四 醇 六 丙 烯 酸 酯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1-[9- 乙 基 -6-(2- 甲 基 苯 甲 酰 基 )-9H- 咔 唑 -3- 基 ] 乙 酮 1-(O- 乙 酰 肟 ) 性 状 液 体 液 体 液 体 粉 末 沸 点 闪 点 饱 和 蒸 汽 压 kpa/ / /20 爆 炸 极 限 % 可 燃 / 易 燃 / 易 爆 /20 1.5~7.0 易 燃 毒 性 无 数 据 无 数 据 LD50:> 8532 mg/kg ( 大 鼠 经 口 ) 无 数 据 由 上 表 可 见, 同 时 对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附 录 A.1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表 2, 单 体 树 脂 光 引 发 剂 等 物 质 均 不 在 (GB ) 目 录 内, 化 验 室 涉 及 的 化 学 品 具 有 不 确 定 性, 且 使 用 量 极 少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23 闪 点 <61, 属 于 易 燃 液 体, 临 界 量 为 5000t 仓 库 中 最 大 储 存 量 的 树 脂 含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1t, 色 浆 含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37.5t, PGMEA 含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130t, 共 86.1t; 生 产 车 间 中 以 8 条 生 产 线 罐 中 正 在 生 产 的 光 阻 剂 中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含 量 计, 共 21.5t; 产 品 仓 库 以 储 存 8 条 生 产 线 一 次 生 产 的 光 阻 剂 所 含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含 量 计, 为 21.5t; 危 废 暂 存 间 以 废 溶 剂 储 存 量 计, 为 2.4t 具 体 判 别 依 据 见 表 序 号 1 物 质 名 称 Q 临 界 量 (t) 表 危 险 物 质 名 称 及 临 界 量 原 材 料 仓 库 储 存 量 (t) 产 品 仓 库 储 存 量 (t) 贮 存 量 q 危 废 暂 存 间 储 存 量 (t) 车 间 暂 存 量 (t) 小 计 (t)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合 计 0.04 根 据 计 算 结 果 可 知 q/q=0.04<1, 本 项 目 危 险 物 质 的 存 在 量 未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对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根 据 项 目 的 物 质 危 险 性 和 功 能 单 元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定 结 果, 结 合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等 因 素, 判 定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应 为 二 级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见 表 q/q
139 表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别 表 类 别 剧 毒 一 般 毒 性 可 燃 易 燃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危 险 物 质 危 险 性 物 质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规 定, 环 境 风 险 二 级 评 价 的 评 价 范 围 距 离 源 强 不 低 于 3km 本 项 目 以 厂 区 为 源 点 半 径 3km 界 定 为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识 别 根 据 确 定 的 评 价 范 围, 本 次 环 评 对 项 目 周 围 3km 内 居 民 学 校 和 医 院 主 要 河 流 等 环 境 敏 感 点 进 行 了 现 场 调 查, 识 别 了 大 气 环 境 和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表 项 目 周 边 3km 范 围 内 环 境 风 险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距 选 址 边 界 距 离 (m) 规 模 ( 户 / 人 ) 长 圩 NE /200 富 家 圩 S /150 万 家 圩 N /70 东 村 SE /350 南 塍 E /100 长 福 NE /150 尖 圩 W /40 仇 圩 S /130 洴 浰 SE /140 王 家 坝 NE /150 后 潘 N /200 洴 浰 S /400 杨 家 桥 NW /250 仇 圩 下 圩 S /180 王 家 桥 N /200 骆 家 兜 N /100 新 河 头 W /100 岳 头 圩 SW /40 美 东 村 NW /500 徐 家 N /250 和 让 圩 SW /300 下 圩 E /120 徐 舍 镇 区 W /20000 洴 浰 SE /160 翔 云 花 园 SW /500 清 水 桥 N /300 氿 河 圩 SW /180 下 淡 圩 SW /40 亚 溪 村 SW /500 钱 家 南 塍 SW /
140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距 选 址 边 界 距 离 (m) 规 模 ( 户 / 人 ) 美 栖 村 NW /600 江 舍 圩 N /100 田 庄 圩 NE /70 西 塍 村 SW /70 吴 圩 SW /200 福 田 圩 N /100 曲 西 S /60 袁 家 村 E /100 儒 家 桥 E /150 东 谈 家 圩 S /110 芜 申 运 河 S 30 小 河 宜 丰 河 E 2000 小 河 钟 张 运 河 S 750 小 河 西 氿 E 3330 备 用 饮 用 水 源 地 项 目 周 边 3km 范 围 内 主 要 涉 及 长 圩 洴 浰 仇 圩 徐 舍 镇 区 等 居 民 点 ;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芜 申 运 河 宜 丰 河 钟 张 运 河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根 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程 序, 结 合 该 项 目 的 特 点, 技 术 工 作 程 序 大 体 包 括 风 险 识 别 源 项 分 析 后 果 计 算 风 险 评 价 风 险 管 理 和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计 划 等 内 容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见 图
141 步 骤 对 象 方 法 目 标 风 险 识 别 评 价 系 统 原 料 辅 料 中 间 产 品 和 最 终 产 品 工 厂 综 合 评 价 法 检 查 表 法 评 分 法 概 率 评 价 法 确 定 危 险 因 素 和 风 险 类 型 类 比 法 源 项 分 析 已 识 别 的 危 险 因 素 和 风 险 类 型 定 性 定 量 加 权 法 指 数 法 概 率 法 事 故 数 法 确 定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及 其 概 率 后 果 计 算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大 气 扩 散 计 算 水 体 扩 散 计 算 综 合 损 害 计 算 确 定 危 险 程 度 及 危 害 范 围 风 险 评 价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风 险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体 系 外 推 法 等 级 评 价 法 确 定 风 险 值 和 可 接 受 水 平 风 险 可 接 受 水 平 否 是 可 接 受 风 险 水 平 不 可 接 受 风 险 水 平 代 价 利 益 分 析 确 定 减 少 风 险 的 措 施 风 险 管 理 应 急 措 施 事 故 现 场 周 围 影 响 区 类 比 法 模 拟 事 故 损 失 减 至 最 少 图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流 程 图 7.2 源 项 分 析 风 险 事 故 的 特 征 及 其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包 括 火 灾 爆 炸 液 ( 气 ) 体 化 学 品 泄 漏 等 几 个 方 面, 根 据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各 个 工 序 的 工 程 分 析 结 果 及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的 调 查 了 解, 本 评 价 主 要 考 虑 火 灾 爆 炸 风 险
142 7.2.1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 一 ) 事 故 类 型 可 能 危 害 及 向 环 境 转 移 途 径 1 潜 在 事 故 类 型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危 险 性 物 质 主 要 为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所 用 化 学 品 的 毒 性 均 大 于 3 级, 属 于 低 毒 物 质 储 运 设 施 的 风 险 事 故 主 要 为 危 险 品 仓 库 和 各 类 运 输 车 等, 因 各 种 因 素 引 起 物 料 泄 漏, 甚 至 发 生 火 灾 或 爆 炸 2 可 能 危 害 及 向 环 境 转 移 途 径 项 目 如 发 生 泄 漏 火 灾 或 爆 炸, 事 故 后 果 主 要 为 : 物 料 跑 损 人 员 伤 亡 停 产 人 员 中 毒 造 成 严 重 经 济 损 失 等 本 项 目 发 生 物 料 泄 漏 后 的 危 害 及 转 移 途 径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部 分 物 料 具 有 易 燃 易 爆 性 质, 遇 到 明 火 高 热 氧 化 剂 都 容 易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若 存 放 容 器 遇 到 高 温 高 热, 出 现 大 量 放 热 现 象, 可 引 发 容 器 破 裂 和 爆 炸 事 故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后, 事 故 后 果 主 要 为 :1 泄 漏 引 发 火 灾 或 爆 炸 对 厂 内 构 筑 物 设 备 造 成 破 坏, 同 时 对 附 近 的 人 员 造 成 伤 亡 等 事 故 ;2 燃 烧 产 物 主 要 为 一 氧 化 碳 二 氧 化 碳 等 ;3 在 燃 烧 时 释 放 的 大 量 烟 尘 对 周 围 局 部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4 挥 发 的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对 局 部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超 标 影 响 概 率 分 析 本 项 目 从 事 故 的 类 型 来 分, 一 是 火 灾 或 爆 炸, 二 是 物 料 的 泄 漏 从 事 故 的 严 重 性 和 损 失 后 果 可 分 为 重 大 事 故 和 一 般 事 故 国 际 化 工 界 将 重 大 事 故 定 义 为 : 导 致 反 应 装 置 及 其 他 经 济 损 失 超 过 2.5 万 美 元, 或 者 造 成 严 重 人 员 伤 亡 的 事 故 火 灾 或 爆 炸 事 故 常 常 属 于 此 类 事 故 一 般 事 故 是 指 没 有 造 成 重 大 经 济 损 失 和 人 员 伤 亡 的 事 故, 但 此 类 事 故 如 不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加 以 控 制, 将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物 料 泄 漏 事 故 常 常 属 于 一 般 性 的 事 故 A 重 大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本 项 目 重 大 事 故 拟 定 为 重 大 泄 漏 火 灾 和 爆 炸 重 大 泄 漏 事 故 主 要 是 指 储 存 容 器 生 产 设 备 等 破 裂 引 起 的 物 质 大 孔 泄 漏 ; 发 生 火 灾 和 爆 炸 事 故 的 潜 在 因 素 分 为 物 质 因 素 和 诱 发 因 素, 其 中 物 质 因 素 主 要 设 计 物 质 的 危 险 性 物 质 系 数 以 及 危 险 物 质 是 否 达 到 一 定 的 规 模, 它 们 是 事 故 发 生 的 内 在 因 素, 而 诱 发 因 素 是 引 起 事 故 的 外 在 动 力, 包 括 生 产 装 置 设 备 的 工 作 状 态, 以 及 环 境 因 素 认 为 因 素 和 管 理 因 素 发 生 火 灾 和 爆 炸 的 主 要 原 因 见 表 :
143 表 火 灾 和 爆 炸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序 号 事 故 原 因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焊 接 和 切 割 动 火 作 业 现 场 吸 烟 机 动 车 辆 喷 烟 排 火 等, 1 明 火 为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最 常 见 最 直 接 的 原 因 违 章 指 挥 违 章 操 作 误 操 作 擅 离 工 作 岗 位 纪 律 松 弛 及 思 想 麻 痹 等 2 违 章 作 业 行 为 是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的 重 要 原 因, 违 章 作 业 直 接 或 间 接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占 全 部 事 故 的 60% 以 上 设 备 设 施 : 选 用 不 当 不 满 足 防 火 要 求, 存 在 质 量 缺 陷 设 备 设 施 质 量 储 运 设 备 设 施 : 设 施 主 体 选 材 制 造 安 装 中 存 在 质 量 缺 陷 或 受 腐 蚀 3 缺 陷 或 故 障 老 化 极 不 正 常 操 作 而 引 起 大 量 泄 漏, 附 件 和 安 全 装 置 存 在 质 量 缺 陷 和 被 损 坏 建 筑 物 布 局 不 合 理, 防 火 间 距 不 够 工 程 技 术 和 设 建 筑 物 的 防 火 等 级 达 不 到 要 求 4 计 缺 陷 消 防 设 施 不 配 套 装 卸 工 艺 及 流 程 不 合 理 物 料 在 装 卸 输 送 作 业 中, 由 于 流 动 和 被 搅 动 冲 击 易 产 生 和 积 聚 静 5 静 电 放 电 电, 人 体 携 带 静 电 雷 击 及 杂 散 电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施 不 齐 全 或 防 雷 接 地 措 施 不 足 6 流 杂 散 电 流 窜 入 危 险 作 业 场 所 7 其 他 原 因 撞 击 摩 擦 交 通 事 故 人 为 蓄 意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等 B 一 般 泄 漏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一 般 泄 漏 事 故 主 要 为 垫 圈 破 损 仪 表 失 灵 连 接 密 封 不 良 泵 故 障 人 为 原 因 引 起 的 管 道 阀 门 输 送 泵 反 应 设 备 等 泄 漏 事 故 C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统 计 根 据 有 关 资 料 对 化 工 行 业 关 于 对 重 大 事 故 概 率 的 介 绍 以 及 资 料 收 集, 主 要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统 计 见 表 表 主 要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与 事 故 发 生 的 频 率 事 故 名 称 发 生 概 率 ( 次 / 年 ) 发 生 频 率 对 策 反 应 输 送 管 输 送 泵 阀 门 槽 车 等 损 坏 泄 漏 事 故 10-1 可 能 发 生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贮 槽 贮 罐 反 应 釜 等 破 裂 泄 漏 事 故 10-2 偶 尔 发 生 需 要 采 取 措 施 雷 击 或 火 灾 引 发 严 重 泄 漏 事 故 10-3 偶 尔 发 生 采 取 措 施 贮 罐 等 出 现 重 大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10-3 ~10-4 极 少 发 生 关 心 和 防 范 重 大 自 然 灾 害 引 起 事 故 10-5 ~10-6 很 难 发 生 注 意 关 心 从 上 表 可 见, 输 送 管 输 送 泵 阀 门 槽 车 等 损 坏 泄 漏 事 故 的 概 率 相 对 较 大, 发 生 概 率 为 10-1 次 / 年, 即 每 年 大 约 发 生 一 次 贮 槽 贮 罐 反 应 釜 等 破 裂 泄 漏 事 故 的 概 率 为 10-2 次 / 年 ; 而 贮 罐 等 出 现 重 大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概 率 10-3 ~10-4 次 / 年, 属 于 极 少 发 生 的 事 故 D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确 定 及 其 发 生 概 率 估 算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所 造 成 的 危 害 在 所 有 预 测 的 事 故 中 最 严 重 根 据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物 料 性
144 质 等 方 面 考 虑,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设 定 为 : 物 料 包 装 桶 泄 漏, 并 引 发 火 灾 结 合 项 目 特 点, 预 测 项 目 物 料 储 存 桶 泄 漏 引 发 火 灾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概 率 为 10-1 次 / 年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源 强 (1)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包 装 桶 泄 漏 及 源 强 确 定 本 项 目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采 用 桶 装 储 存, 以 1 只 桶 完 全 泄 漏 计, 泄 漏 量 为 200kg (2) 泄 漏 后 蒸 发 量 核 算 发 生 泄 漏 后, 首 先 汇 集 在 仓 库 围 堰 内 ( 单 个 围 堰 面 积 40m 2 ), 在 风 力 蒸 发 下, 会 挥 发 至 大 气 环 境 中, 对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其 质 量 蒸 发 速 度 Q 3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Q 3 P 其 中 :Q 3 质 量 蒸 发 速 率,kg/s; u 风 速,m/s; P 物 品 蒸 汽 压,Pa; R 气 体 常 数 ; T 0 环 境 温 度,K; M RT 0 u ( 2-n) (2 n) r ( 4 n) (2 n) r 等 效 半 径,m; r S / S 等 效 面 积,m 2 ; M 分 子 量 表 液 池 蒸 发 模 式 参 数 大 气 稳 定 度 n 不 稳 定 (A,B) 中 性 (D) 稳 定 (E,F) 储 罐 区 和 仓 库 安 排 专 人 定 期 巡 检, 在 日 常 维 护 妥 善, 设 备 工 作 正 常 的 情 况 下, 危 险 物 质 的 泄 漏 也 可 以 较 快 的 发 现 并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假 设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后,5 分 钟 内 发 现 泄 漏 发 生,10 分 钟 内 处 理 完 毕 事 故 泄 漏 物 质, 即 事 故 全 程 为 15 分 钟 取 静 风 条 件, 挥 发 源 项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预 测 因 子 表 泄 漏 挥 发 源 项 计 算 结 果 计 算 参 数 排 放 参 数 风 速 n P r T 0 M 源 强 排 放 高 度 持 续 时 间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kg/s <8m <15min 注 : 由 于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是 在 仓 库 内 泄 漏, 风 速 仅 考 虑 静 风 条 件 (0.5m/s)
145 7.3 后 果 计 算 危 害 源 产 生 形 式 及 转 移 途 径 (1) 物 料 泄 漏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考 虑 池 火 所 产 生 的 热 辐 射 危 害 ; (2) 物 料 泄 漏 挥 发 以 及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未 完 全 燃 烧 的 物 料 向 周 围 扩 散 对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 (3) 物 料 泄 漏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未 完 全 燃 烧 的 物 料 进 入 消 防 尾 水 中 由 于 本 项 目 事 故 废 水 先 导 入 事 故 池,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物 料 和 消 防 尾 水 经 收 集 系 统 进 入 事 故 池 暂 存, 根 据 实 际 水 质 情 况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对 水 体 环 境 造 成 的 污 染 影 响 很 小 热 辐 射 危 害 预 测 池 火 是 一 种 常 见 的 火 灾 形 式, 是 可 燃 液 体 面 上 的 自 然 燃 烧 泄 漏 到 地 面 上 堤 坝 内 液 体 的 火 灾 敞 开 的 容 器 内 液 体 的 燃 烧 等 均 称 为 池 火 池 火 模 型 一 般 按 圆 形 液 面 计 算, 所 以 其 他 形 状 的 液 池 应 换 算 为 等 面 积 的 圆 池 (1) 燃 烧 速 率 下 面 是 广 泛 采 用 的 液 体 单 位 面 积 燃 烧 速 率 的 计 算 公 式 当 液 体 沸 点 高 于 环 境 温 度 时 : 0.001H c m f C ( T T ) H 当 液 体 的 沸 点 低 于 环 境 温 度 时, 其 单 位 面 积 的 燃 烧 速 度 m f 为 : p b ch m f H 式 中 :mf 液 体 单 位 表 面 积 燃 烧 速 度,kg/(m 2 s); Hc 液 体 燃 烧 热,J/kg; Cp 液 体 的 比 定 压 热 容 ;J/(kg K); Tb 液 体 的 沸 点,K; Ta 环 境 温 度,K; H V 液 体 在 常 压 沸 点 下 的 蒸 发 热 ( 气 化 热 ),J/kg (2) 燃 烧 时 间 v a c v 池 火 持 续 时 间 按 下 式 计 算 : W t Sm f
146 式 中 :t 池 火 持 续 时 间,s; W- 液 池 液 体 的 总 质 量,kg; S 液 池 的 面 积,m 2 ; m f - 液 体 单 位 面 积 燃 烧 速 率,kg/m 2 s; (3) 确 定 火 焰 高 度 Thomas 给 出 的 计 算 池 火 焰 高 度 的 经 验 公 式 在 文 献 中 被 广 泛 使 用 为 简 化 计 算, 仅 考 虑 无 风 时 的 情 况 : 式 中 :L 火 焰 高 度,m; D 液 池 直 径,m; f 42 m L D 0 gd m f 液 体 单 位 面 积 燃 烧 速 率,kg/ m 2 s; 0 空 气 密 度,kg/ m 3 ; g 重 力 加 速 度,9.8m/s (4) 火 焰 表 面 热 通 量 的 计 算 假 定 能 量 由 圆 柱 形 火 焰 侧 面 和 顶 部 向 周 围 均 匀 辐 射, 则 可 以 用 下 式 计 算 火 焰 表 面 的 热 通 量 : E 0.25 D 2 2 式 中 :E 池 火 表 面 的 热 通 量,W/m 2 ; H C 液 体 燃 烧 热,J/kg; π 圆 周 率,3.14; f 热 辐 射 系 数 ; m f 燃 烧 速 率,kg/m 2 s; L 火 焰 高 度 其 它 符 号 同 前 (5) 目 标 接 收 到 的 热 通 量 的 计 算 0.25 D fm f H 0.6 c DL 目 标 接 收 到 的 热 通 量 q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q E( ln x) V 式 中 :q 目 标 接 收 到 的 热 通 量,W/m 2 E 池 火 表 面 的 热 通 量,W/m 2 ;
147 x 目 标 到 池 火 中 心 的 水 平 距 离,m; V 视 角 系 数, 按 Rai&Kalelkar(1974) 提 供 的 方 法 计 算 (6) 预 测 结 果 和 评 价 考 虑 物 料 泄 漏 发 生 池 火 灾 事 故 时, 及 时 发 现 火 情 并 及 时 予 以 风 险 排 除, 则 发 生 池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时 灾 害 评 估 结 果 见 表 表 火 灾 爆 炸 灾 害 损 坏 估 算 结 果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桶 火 灾 1 燃 烧 速 率 kg/(m 2 s) 持 续 时 间 s 火 焰 高 度 m 表 面 热 辐 射 通 量 KW/m 死 亡 半 径 m 重 伤 半 径 m 轻 伤 半 径 m 财 产 损 失 半 径 m 3.30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 发 生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桶 的 火 灾 事 故 时, 在 半 径 3.3m 范 围 内 有 死 亡 或 重 伤 的 危 险, 在 半 径 5.44m 的 范 围 内 有 轻 伤 损 害 危 险, 在 半 径 3.3m 范 围 内 的 建 筑 物 将 受 到 损 坏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时, 通 过 及 时 疏 散 厂 内 职 工 和 消 防 灭 火, 对 仓 库 内 其 它 原 料 桶 采 取 喷 淋 降 温 措 施, 可 将 危 害 降 低 到 最 低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时, 死 亡 重 伤 的 危 险 主 要 发 生 在 距 离 事 故 源 6m 范 围 内, 属 于 厂 区 内 部 区 域, 因 此 火 灾 爆 炸 主 要 是 对 位 于 事 故 现 场 附 近 的 职 工 造 成 影 响, 对 厂 区 外 环 境 中 的 居 民 区 则 不 会 造 成 显 著 影 响 但 未 完 全 燃 烧 的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在 大 气 中 扩 散 会 对 大 气 环 境 和 保 护 目 标 内 的 居 民 造 成 较 严 重 影 响 作 为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我 们 更 关 心 火 灾 发 生 时 对 外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影 响 化 学 物 质 泄 漏 危 害 预 测 (1) 预 测 模 式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可 知, 对 于 瞬 时 或 短 时 间 事 故, 采 取 下 述 变 天 条 件 下 多 烟 团 模 式 : ' 2 i 2 i i ( 2Q H e ( x xw ) ( y yw ) Cw x, y,0, t w ) exp( ) exp{ 3 / (2 ) , eff y, eff z, eff i 式 中 : C x, y,0, t ) 第 i 个 烟 团 在 t w 时 刻 在 点 (x,y,0) 产 生 的 地 面 浓 度 ; w ( w ' Q 烟 团 排 放 量 (mg), x, eff x, eff ' Q =Q t;q 为 释 放 率 (mg s -1 ), t 为 时 段 长 度 (s);, eff y, eff z, eff y, eff 烟 团 在 w 时 段 沿 x y 和 z 方 向 的 等 效 扩 散 参 数 (m); 2 }
148 i i x w 和 y w 第 w 时 段 结 束 时 第 i 烟 团 质 心 的 x 和 y 坐 标 各 个 烟 团 对 某 个 关 心 点 t 小 时 的 浓 度 贡 献,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C( x, y,0, z) n i 1 C ( x, y,0) i 式 中 n 为 需 要 跟 踪 的 烟 团 数, 可 由 Cn 1( x, y,0, t) f Ci ( x, y,0, t) 确 定, 这 里 假 设 每 30s 释 放 一 个 沿 团, 事 故 期 间 (30min) 共 释 放 60 个 烟 团 (2) 预 测 结 果 a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桶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在 小 风 情 况 下,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落 地 浓 度 最 大 值 为 16.52mg/m 3, 出 现 短 时 超 标 范 围 分 别 为 下 风 向 0-245m, 区 域 达 标 所 需 时 间 分 别 为 24min, 超 过 LD50 的 浓 度 范 围 最 远 为 0m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泄 漏 后 影 响 范 围 项 目 标 准 内 容 D/0.5m/s / 最 大 浓 度 (mg/m 3 ) 超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m) 0 危 害 人 数 0 超 STEL 值 20mg/m 3 超 标 范 围 (m) 0 区 域 达 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所 需 要 时 间 约 23min 区 域 达 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最 远 距 离 398m *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标 准 选 取 在 工 作 场 所 需 要 选 取 的 限 值 550mg/m 3 ( 短 期 ) b.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桶 火 灾 伴 生 泄 漏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桶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后, 燃 烧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为 CO 2 和 H 2 O, 对 大 气 环 境 和 周 边 保 护 目 标 影 响 不 大, 但 由 于 部 分 未 燃 烧 的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进 入 大 气 环 境 中, 对 大 气 环 境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假 设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时 10% 的 液 体 蒸 发 未 及 燃 烧 池 火 燃 烧 持 续 时 间 约 4min, 在 有 风 和 小 风 情 况 下,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落 地 浓 度 最 大 值 为 0.69mg/m 3 1.4mg/m 3,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分 别 为 1.2 倍 2.3 倍 ; 但 一 般 不 会 超 过 LC 50 浓 度 范 围, 不 会 对 周 边 人 群 生 命 安 全 造 成 影 响 ;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火 灾 伴 生 泄 漏 的 醋 酸 的 影 响 范 围 项 目 标 准 内 容 D/3.1m/s D/ 0.5m/s / 最 大 浓 度 (mg/m 3 ) 超 半 致 死 浓 度 超 标 范 围 (m) 0 0 危 害 人 数 0 0 超 STEL 值 20mg/m 3 超 标 范 围 (m) 0 0 区 域 达 标 所 需 要 时 间 约 5min 约 6min n i
149 (2) 泄 漏 后 对 保 护 目 标 的 影 响 由 以 上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在 发 生 醋 酸 泄 漏 后 挥 发 事 故 或 醋 酸 桶 火 灾 伴 生 泄 漏 后, 对 下 风 向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居 民 会 有 短 期 影 响, 从 环 境 标 准 角 度 考 虑, 局 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在 短 时 间 内 会 超 出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但 一 般 不 会 对 生 活 在 这 些 保 护 目 标 内 的 人 群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不 会 因 此 造 成 厂 外 环 境 居 住 人 员 的 中 毒 死 亡 由 此 可 见, 只 要 采 取 有 效 的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和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控 制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及 延 续 排 放 时 间, 污 染 持 续 时 间 均 较 短, 事 故 发 生 后 不 会 造 成 大 面 积 的 人 员 伤 亡, 在 事 故 消 除 后 1h 内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将 逐 步 恢 复 原 有 正 常 水 平 火 灾 爆 炸 次 生 危 害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泄 漏 和 燃 烧 产 生 的 CO 气 体 持 续 进 入 大 气, 事 故 后 果 采 用 多 烟 团 扩 散 模 型 计 算 事 故 后 整 个 仓 库 内 均 有 物 料 发 生 燃 烧, 燃 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CO 参 考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2009 版 ), 火 灾 伴 生 / 次 生 中 CO 产 生 量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G CO =2330 Q C 式 中 :G CO 一 氧 化 碳 的 产 生 量,g/kg; C 物 质 中 碳 的 质 量 百 分 比 含 量,%;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为 55%; Q 化 学 不 完 全 燃 烧 值,%, 根 据 经 验 取 值 5% 计 算 得 G CO 为 64g/kg 假 设 经 燃 爆 事 故 后, 仓 库 内 物 料 还 剩 50% 继 续 燃 烧, 燃 烧 持 续 时 间 为 232.2s, 火 焰 高 度 为 5.3m,( CO 释 放 高 度 取 其 0.8), 池 火 单 位 面 积 燃 烧 速 率 为 0.023kg/(m 2 /s), 则 CO 释 放 速 率 为 0.056kg/s 表 燃 爆 事 故 产 生 的 CO 源 强 物 质 名 称 排 放 时 间 产 生 速 率 kg/s 面 源 面 积 m 2 排 放 高 度 m CO 根 据 预 测 计 算 结 果, 对 应 污 染 物 不 同 危 害 浓 度 对 人 体 影 响 程 度 进 行 事 故 后 果 分 析, 具 体 结 果 如 下 : 表 CO 不 同 浓 度 阈 值 对 应 的 危 害 物 质 名 称 限 值 数 值 意 义 来 源 30mg/m 3 工 作 场 所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GBZ CO 1500mg/m 3 30min 内 立 即 威 胁 生 命 或 健 康 的 浓 度 IDLH / 2069mg/m 3 LC 50 吸 入 半 致 死 浓 度 MSDS
150 表 不 同 浓 度 阈 值 对 应 的 范 围 影 响 后 果 F 稳 定 度, 不 同 风 速 0.5m/s 1.5m/s 3.1m/s 出 现 吸 入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m 出 现 IDLH 浓 度 范 围 出 现 工 作 场 所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由 上 表 可 见, 燃 爆 事 故 后 产 生 的 CO, 出 现 LC 50 浓 度 的 最 大 范 围 为 0, 出 现 IDLH 浓 度 最 大 范 围 为 0m, 该 范 围 内 无 敏 感 目 标 ; 出 现 工 作 场 所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为 372m, 该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为 长 圩, 因 此 一 旦 发 生 燃 爆 事 故, 长 圩 村 居 民 可 能 会 暴 露 在 高 浓 度 CO 环 境 中, 应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措 施, 将 危 害 降 到 最 低 事 故 风 险 值 根 据 导 则, 事 故 的 风 险 值 计 算 为 R=P C, 其 中 P 为 事 故 发 生 概 率,C 为 致 死 人 数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泄 漏 后 未 出 现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因 此 风 险 值 计 算 结 果 为 0 燃 爆 后 6m 外 的 人 体 基 本 无 影 响, 该 范 围 内 没 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风 险 值 为 0 燃 爆 后 次 生 污 染 事 故 CO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为 0m, 风 险 值 为 0 综 上,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处 于 可 接 受 水 平 水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风 险 识 别 受 污 染 的 初 期 雨 水,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消 防 废 水 存 在 经 雨 水 管 网 排 出 地 表 水 体, 造 成 厂 区 外 的 地 表 水 体 污 染 的 可 能 性 本 项 目 水 环 境 事 故 类 型 主 要 表 现 为 : (1) 厂 内 装 卸 区 跑 冒 滴 漏 的 化 学 品 经 初 期 雨 水 排 放 至 厂 区 雨 水 排 放 系 统, 经 雨 水 管 网 排 入 地 表 水 系 统, 污 染 地 表 水 环 境 (2)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等 事 故 时, 泄 漏 的 化 学 品 或 被 污 染 的 消 防 废 水 排 放 到 雨 水 排 放 系 统,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造 成 地 表 水 水 体 污 染 防 范 措 施 为 防 止 事 故 废 水 废 液 及 火 灾 消 防 后 消 防 废 水 进 入 周 围 水 环 境, 企 业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收 集 防 范 措 施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废 水 排 放, 通 过 各 区 域 围 堰 截 流, 送 入 厂 内 事 故 池 暂 存 事 故 状 态 下, 由 于 管 理 和 误 操 作 等 原 因, 可 能 会 导 致 物 料 的 泄 漏, 消 防 污 染 水 通 过 雨 水 排 放 系 统 从 雨 水 管 网 扩 散, 从 而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本 项 目 未 受 污 染 雨 水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最 终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为 防 止 消 防 废 水 经 雨 水 排 放 系 统 进 入 地 表 水 环 境, 厂 内 生 产 区 域 ( 办 公 楼 以 南 区 域 ) 设 置 雨 水 截 流 系 统, 并 在 该 雨 水 截 流 系 统 汇 入 厂 区 雨 / 污 水 管 网 处 设 置 切 换 阀 正 常 状 态 下 初 期 雨 水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事 故 状 态 下 雨 水 消 防 废 水
151 废 液 等 进 入 事 故 池 暂 存, 并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对 水 质 进 行 检 测, 若 符 合 纳 管 标 准, 则 纳 管 进 入 宜 兴 市 徐 舍 建 邦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 若 达 不 到 纳 管 标 准, 则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有 资 质 的 处 理 单 位 外 运 处 置 依 据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同 一 时 间 内 火 灾 次 数 为 1 次, 厂 区 内 设 置 消 防 水 池 1 座,15 9 3m, 容 积 675m 3, 有 效 蓄 水 量 可 达 405m 3, 用 于 室 内 外 消 防 设 备 的 消 防 取 水 源 事 故 最 大 消 防 用 水 量 为 : 室 外 消 火 栓 用 水 量 为 25l/s, 室 内 消 火 栓 用 水 量 为 10l/s, 则 全 部 消 防 用 水 量 为 室 内 外 消 防 用 水 量 之 和 35l/s, 则 最 大 用 水 量 为 126m 3 /h, 火 灾 延 续 时 间 为 3h, 则 事 故 消 防 水 用 量 为 378m 事 故 池 有 效 容 积 核 算 为 将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导 流 拦 截 在 厂 区 内,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池 应 有 足 够 的 有 效 容 积 以 收 集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废 水 可 按 照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GB ), 核 算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设 施 的 有 效 容 积 (1) 事 故 废 水 有 效 容 积 核 算 公 式 V 总 =(V 1 +V 2 -V 3 ) max +V 4 +V 5 其 中 V 1 收 集 系 统 范 围 内 发 生 事 故 的 一 个 罐 或 一 套 装 置 的 物 料 量 ; V 2 发 生 事 故 的 储 罐 或 装 置 的 消 防 水 量,m 3 ;V 2 =Q t Q 发 生 事 故 同 时 使 用 的 消 防 设 施 给 水 流 量,m 3 /h; t 消 防 设 施 对 应 的 设 计 消 防 历 时,h; V 3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以 转 输 到 其 他 其 他 储 存 或 处 理 设 施 的 物 料 量,m 3 ; V 4 发 生 事 故 时 仍 需 进 入 该 收 集 系 统 的 生 产 废 水 量,m 3 ; V 5 发 生 事 故 时 可 能 进 入 该 收 集 系 统 的 降 雨 量,m 3 ; (2) 事 故 池 容 积 核 算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池 容 积 按 各 风 险 单 元 进 行 核 算 表 事 故 池 容 积 核 算 单 位 :m 3 区 域 V 1 V 2 V 3 V 4 V 5 V 总 事 故 池 容 积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原 料 仓 库 产 品 仓 库 危 废 暂 存 间 注 : 计 算 时, 装 置 区 及 贮 存 区 事 故 不 作 同 时 发 生 考 虑, 取 其 中 最 大 值 从 计 算 结 果 可 知, 项 目 在 厂 内 设 置 1200m 3 ( m 3 ) 事 故 池 一 座 事 故 池 位 于 办 公 楼 南 侧, 位 于 地 下 该 事 故 池 仅 作 为 一 期 工 程 事 故 废 水 暂 存 池, 二 期 工 程 事 故 废 水 不 在 本 项 目 考 虑 范 围 内
152 7.4 风 险 管 理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总 图 布 置 和 建 筑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本 项 目 为 化 工 生 产 项 目, 厂 区 的 选 址 总 图 布 置 和 建 筑 安 全 等 设 计 要 求 严 格 按 照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化 工 企 业 安 全 卫 生 设 计 规 范 (HG ) 等 国 家 有 关 的 法 规 标 准 执 行 本 风 险 评 价 专 题 仅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特 点, 对 相 关 内 容 做 简 要 的 分 析 ( 一 ) 总 平 面 布 置 (1) 在 总 平 面 布 置 方 面, 严 格 执 行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等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原 材 料 仓 库 产 品 仓 库 危 废 暂 存 间 火 灾 危 险 性 均 为 乙 类 所 有 建 构 筑 物 之 间 或 与 其 它 场 所 之 间 留 有 足 够 的 防 火 间 距, 防 止 在 火 灾 或 爆 炸 时 相 互 影 响 ; 严 格 按 工 艺 处 理 物 料 特 性, 对 厂 区 进 行 危 险 区 划 分,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按 照 其 性 质 特 点 以 及 储 存 要 求 设 置 储 存 车 间, 不 得 混 放 ; (2) 厂 区 道 路 实 行 人 货 流 分 开 ( 划 分 人 行 区 域 和 车 辆 行 驶 区 域 不 重 叠 ), 划 出 专 用 车 辆 行 驶 路 线 限 速 标 志 等 并 严 格 执 行 ; 在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中 配 套 建 设 应 急 救 援 设 施 救 援 通 道 应 急 疏 散 避 难 所 等 防 护 设 施 按 安 全 标 志 规 定 在 装 置 区 设 置 有 关 的 安 全 标 志 ( 二 ) 建 筑 工 程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1) 厂 房 建 设 及 总 体 布 局 应 严 格 按 照 工 业 企 业 总 平 面 设 计 规 范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规 及 技 术 标 准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高 处 作 业 平 台 高 空 走 廊 楼 梯 钢 爬 梯 上 要 按 规 范 要 求 设 计 围 栏 踢 脚 板 或 防 护 栏 杆, 围 栏 高 度 不 应 低 于 1.05 米, 脚 板 应 使 用 防 滑 板 在 楼 板 操 作 及 检 修 平 台 有 孔 洞 的 地 方 设 有 盖 板 (2) 根 据 火 灾 危 险 性 等 级 和 防 火 防 爆 要 求, 建 筑 物 的 防 火 等 级 均 应 采 用 国 家 现 行 规 范 要 求 耐 火 等 级 设 计, 满 足 建 筑 防 火 要 求 凡 禁 火 区 均 设 置 明 显 标 志 牌 易 燃 易 爆 物 料 均 储 存 在 阴 凉 通 风 处, 远 离 火 源, 避 免 与 强 氧 化 剂 接 触 ; 安 放 易 发 生 爆 炸 设 备 的 房 间, 不 允 许 任 何 人 员 随 便 入 内, 操 作 全 部 在 控 制 室 进 行 安 全 出 口 及 安 全 疏 散 距 离 应 符 合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的 要 求 (3) 根 据 生 产 装 置 的 特 点, 在 生 产 车 间 按 物 料 性 质 和 人 身 可 能 意 外 接 触 到 有 害 物 质 而 引 起 烧 伤 刺 激 或 伤 害 皮 肤 的 区 域 内, 均 设 置 紧 急 淋 浴 和 洗 眼 器, 并 加 以 明 显 标 记 并 在 装 置 区 设 置 救 护 箱 工 作 人 员 配 备 必 要 的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153 (4) 生 产 车 间 和 各 物 料 储 存 仓 库 设 计 有 通 风 系 统, 通 风 量 视 控 制 空 间 大 小, 按 每 小 时 至 少 换 气 六 次 进 行 设 计 根 据 化 学 品 的 性 质, 对 化 学 品 存 储 仓 库 考 虑 防 火 防 爆 及 排 风 的 要 求, 所 有 的 化 学 品 容 器 使 用 点 都 设 有 局 部 排 风 以 保 证 室 内 处 于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5) 为 了 防 止 泄 漏 事 故 造 成 重 大 人 身 伤 亡 和 设 备 损 失, 设 计 有 完 整 高 效 的 消 防 报 警 系 统, 整 个 系 统 包 括 感 烟 系 统 应 急 疏 散 系 统 室 内 外 消 防 装 置 系 统 排 烟 系 统 和 应 急 照 明 及 疏 散 指 示 系 统 在 选 址 总 平 面 布 置 和 建 筑 安 全 防 范 上 采 取 上 述 一 系 列 安 全 和 预 防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地 控 制 或 缓 解 危 险 化 学 品 对 周 围 环 境 风 险 储 运 设 施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严 格 按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的 要 求, 加 强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管 理 ; 制 定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要 求 操 作 人 员 严 格 按 操 作 规 程 作 业 ; 对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作 业 人 员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培 训 教 育 ; 经 常 性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作 业 场 所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2) 设 立 专 用 库 区, 使 其 符 合 储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相 关 条 件 ( 如 防 晒 防 潮 通 风 防 雷 防 静 电 等 ), 实 施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储 存 和 使 用 ; 在 危 化 品 库 房 设 置 了 防 止 液 体 泄 漏 流 失 和 扩 散 到 环 境 的 设 施 按 照 危 化 品 不 同 性 质 灭 火 方 法 等 进 行 了 严 格 的 分 区 分 类 和 分 库 存 放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规 程 及 值 勤 制 度, 设 置 通 讯 报 警 装 置, 确 保 其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 对 储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容 器, 应 经 有 关 检 验 部 门 定 期 检 验 合 格 后, 才 能 使 用, 并 设 置 明 显 的 标 识 及 警 示 牌 ; 对 使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名 称 数 量 进 行 严 格 登 记 ; 凡 储 存 使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岗 位, 都 应 配 置 合 格 的 防 毒 器 材 消 防 器 材, 并 确 保 其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 所 有 进 入 储 存 使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人 员, 都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危 险 化 学 品 管 理 制 度 (3) 采 购 危 险 化 学 品 时, 应 到 已 获 得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企 业 进 行 采 购, 并 要 求 供 应 商 提 供 技 术 说 明 书 及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 采 购 人 员 必 须 进 行 专 业 培 训 并 取 证 ;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必 须 有 专 业 检 测 机 构 检 验 合 格 才 能 使 用 ;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押 运 人 员, 应 经 有 关 培 训 并 取 证 后 才 能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押 运 工 作 ;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车 船 应 悬 挂 危 险 化 学 品 标 志 不 得 在 人 口 稠 密 地 停 留 ;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运 输 押 运 人 员, 应 配 置 合 格 的 防 护 器 材 工 艺 技 术 设 计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1) 制 定 各 岗 位 工 艺 安 全 措 施 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并 教 育 职 工 严 格 执 行 必 须 做 到 : 建 立 完 整 的 工 艺 规 程 和 操 作 法, 工 艺 规 程 中 除 了 考 虑 正 常 的 开 停 车 正 常 操 作 外, 还 应 考 虑 异 常 操 作 处 理 及 紧 急 事 故 处 理 的 安 全 措 施 和 设 施 (2) 生 产 装 置 的 供 电 供 水 供 风 供 汽 等 公 用 设 施 必 须 满 足 正 常 生 产 和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要 求
154 (3) 所 有 管 道 系 统 均 必 须 按 有 关 标 准 进 行 良 好 设 计 制 作 及 安 装, 必 须 由 当 地 有 关 质 检 部 门 进 行 验 收 并 通 过 后 方 能 投 入 使 用 物 料 输 送 管 线 要 定 期 试 压 检 漏 (4) 加 强 设 备 的 日 常 管 理, 杜 绝 跑 冒 滴 漏, 对 事 故 漏 下 的 物 料 应 及 时 清 除 维 护 设 备 卫 生, 加 强 设 备 管 理 自 动 控 制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1) 消 防 水 泵 对 消 防 水 池 设 置 液 位 显 示 装 置 ; 高 低 水 位 时 发 出 声 光 报 警 信 号 ; 低 水 位 时 开 补 水 阀 中 水 位 时 关 补 水 阀 (2)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在 全 厂 废 水 总 排 口 处 设 置 流 量 水 质 ( 如 COD) 在 线 监 测 仪, 当 废 水 水 量 及 水 质 数 据 发 生 异 常 变 化 时 能 及 时 响 应, 并 对 监 测 下 限 自 动 报 警 电 气 电 讯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应 根 据 危 险 区 域 的 等 级, 正 确 选 择 相 应 类 型 的 级 别 和 组 别 的 电 气 设 备 电 气 设 备 的 组 级 别 只 能 高 于 环 境 组 级 别, 不 能 随 意 降 低 标 准 设 计 安 装 运 行 维 修 电 气 设 备 线 路 仪 表 等 应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规 程 和 规 范 的 要 求, 并 要 求 达 到 整 体 防 爆 性 的 要 求 ; 电 气 控 制 设 备 及 导 线 尽 可 能 远 离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采 用 三 相 五 线 制 加 漏 电 保 护 体 制 将 中 性 线 与 接 地 线 分 开, 中 性 线 对 地 绝 缘, 接 地 线 ( 保 护 零 线 ) 专 用 接 地, 以 减 少 对 地 产 生 火 花 的 可 能 性 安 装 漏 电 保 护 应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范 要 求 执 行 禁 止 使 用 临 时 线 路, 尽 可 能 少 用 移 动 式 电 具 如 必 须 使 用, 要 有 严 格 的 安 全 措 施 建 立 和 健 全 电 气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并 严 格 执 行 加 强 对 电 气 设 施 进 行 维 护 保 养 检 修, 保 持 电 气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 包 括 保 持 电 气 设 备 的 电 压 电 流 温 升 等 参 数 不 超 过 允 许 值, 保 持 电 气 设 备 足 够 的 绝 缘 能 力, 保 持 电 气 连 接 良 好 等 企 业 应 按 规 定 定 期 进 行 防 雷 检 测, 保 持 完 好 状 态, 使 之 有 可 靠 的 保 护 作 用, 尤 其 是 每 年 雷 雨 季 节 来 临 之 前, 要 对 接 地 系 统 进 行 一 次 检 查, 发 现 有 不 合 格 现 象 进 行 整 改, 确 保 接 地 线 无 松 动 无 断 开 无 锈 蚀 现 象 做 好 配 电 室 电 气 线 路 和 单 相 电 气 设 备 电 动 机 电 焊 机 手 持 电 动 工 具 临 时 用 电 的 安 全 作 业 和 维 护 保 养 ;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杜 绝 三 违 对 职 工 进 行 电 气 安 全 教 育, 掌 握 触 电 急 救 方 法, 严 禁 非 电 工 进 行 电 气 操 作 消 防 及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建 立 健 全 各 种 有 关 消 防 与 安 全 生 产 的 规 章 制 度, 建 立 岗 位 责 任 制
155 仓 库 生 产 车 间 严 禁 明 火 根 据 建 筑 灭 火 器 配 置 设 计 规 范 (GBJ140-90) 和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的 规 定, 生 产 车 间 公 用 工 程 仓 库 等 场 所 应 配 置 足 量 的 抗 溶 泡 沫 泡 沫 干 粉 等 灭 火 器, 并 保 持 完 好 状 态 (2)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设 置 事 故 沟, 事 故 沟 与 事 故 池 相 连 厂 内 建 立 事 故 池, 主 要 用 于 发 生 事 故 时 泄 漏 液 体 的 收 集 消 防 水 的 收 集 (3) 消 防 水 排 水 系 统 与 事 故 池 相 通, 且 与 雨 水 排 放 管 事 故 沟 收 集 系 统 之 间 应 设 置 转 换 开 关 厂 区 内 的 雨 水 管 道 污 水 管 网 事 故 沟 收 集 系 统 要 严 格 分 开 环 保 设 施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提 高 事 故 缓 冲 能 力 为 了 保 证 事 故 状 态 下 迅 速 恢 复 处 理 工 程 的 正 常 运 行, 主 要 水 工 构 筑 物 必 须 留 有 足 够 的 缓 冲 余 地, 并 配 备 相 应 的 处 理 设 备 ( 如 泵 管 道 仪 表 及 阀 门 等 ) 2 配 备 流 量 水 质 自 动 分 析 监 测 仪 器 操 作 人 员 及 时 调 整 运 行 参 数, 使 设 备 处 于 最 佳 工 况, 以 确 保 处 理 效 果 最 佳 3 选 用 优 质 设 备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各 种 机 械 电 器 仪 表, 必 须 选 择 质 量 优 良 故 障 率 低 便 于 维 修 的 产 品 关 键 设 备 一 备 一 用, 易 损 配 件 应 有 备 用, 保 证 在 出 现 故 障 时 尽 快 更 换 4 加 强 事 故 苗 头 监 控 主 要 操 作 人 员 上 岗 前 严 格 进 行 理 论 和 实 际 操 作 培 训, 定 期 巡 查 调 节 保 养 维 修, 及 时 发 现 有 可 能 引 起 的 事 故 异 常 运 行 苗 头 2)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由 专 人 负 责 日 常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制 订 了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职 责 和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制 度, 加 强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2 加 强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及 设 备 的 定 期 检 修 和 维 护 工 作, 发 现 事 故 隐 患, 及 时 解 决, 一 旦 不 能 及 时 解 决, 立 即 停 止 生 产 3 引 进 技 术 先 进 处 理 效 果 好 的 废 气 治 理 设 备 和 设 施, 保 证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3)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场 所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过 程 中 如 储 存 不 当, 管 理 不 善, 容 易 发 生 泄 漏 火 灾 等 风 险 事 故, 其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如 下 : 1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场 所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标 准 和 规 范 进 行 设 置, 必 须 设 置 防 渗 防 漏 防 腐 防 雨 等 防 范 措 施
156 2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场 所 应 设 置 一 定 的 围 堰 高 度, 以 便 于 危 险 废 物 泄 漏 的 处 理 ; 3 在 暂 存 场 所 内, 各 危 险 废 物 种 类 必 须 分 类 储 存, 并 设 置 相 应 的 标 签, 标 明 危 废 的 来 源, 具 体 的 成 分, 主 要 成 分 的 性 质 和 泄 漏 火 灾 等 处 置 方 式, 不 得 混 合 储 存, 各 储 存 分 区 之 间 必 须 设 置 相 应 的 防 护 距 离, 防 止 发 生 连 锁 反 应 4 危 险 废 物 必 须 在 密 封 容 器 内 暂 存, 不 得 敞 开 堆 放 ; 储 存 容 器 材 质 必 须 根 据 危 险 废 物 的 性 质 进 行 选 择, 应 防 止 发 生 危 险 废 物 腐 蚀 锈 蚀 储 存 容 器 的 情 况, 防 止 泄 漏 事 故 的 发 生 5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场 所 应 设 置 浓 烟 感 应 器 可 燃 气 体 监 控 仪 等 设 施, 监 控 燃 烧 过 程 中 浓 烟 和 可 燃 气 体 的 浓 度, 以 便 于 及 时 对 火 灾 事 故 进 行 防 范 和 处 理 防 止 事 故 污 染 物 向 环 境 转 移 的 防 范 措 施 防 止 液 态 污 染 物 向 环 境 转 移 的 防 范 措 施 对 于 泄 漏 出 的 液 态 物 料, 首 先 采 取 回 收 的 方 式, 将 液 态 物 料 回 收 对 于 已 进 入 消 防 水 的 液 态 污 染 物,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配 置 完 整 的 消 防 水 排 水 收 集 系 统 ( 即 事 故 池 ), 消 防 尾 水 经 检 测 符 合 接 管 标 准 后 接 管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若 排 水 水 质 超 标, 则 另 行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处 理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故 障 预 防 措 施 1 用 质 量 合 格 管 线 钢 材 等, 并 请 专 业 施 工 单 位 精 心 安 装 ; 2 合 理 选 用 防 腐 材 料, 保 证 焊 缝 质 量 及 连 接 密 封 性 ; 3 严 格 管 理, 保 证 活 性 炭 吸 附 塔 的 吸 附 效 果 ; 4 严 格 岗 位 管 理, 保 证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正 常 运 行 ; 5 当 尾 气 处 理 装 置 出 现 异 常 应 立 即 检 查, 必 要 情 况 下 停 止 生 产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时, 采 取 措 施 如 下 : 1 值 班 人 员 发 现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故 障 时, 应 当 联 系 值 班 的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紧 急 的 故 障 排 除 2 在 技 术 人 员 排 除 故 障 的 同 时, 企 业 安 排 人 员 对 排 气 筒 采 取 水 雾 喷 淋 等 临 时 性 的 减 轻 污 染 措 施 3 如 果 故 障 一 时 无 法 排 除, 则 由 应 急 救 援 总 指 挥 下 达 紧 急 停 车 指 令, 停 止 生 产, 停 止 对 外 排 放 废 气 4 通 告 邻 近 企 业 及 居 住 区 关 于 本 厂 的 事 故 情 况, 防 止 对 其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157 其 他 预 防 措 施 (1) 厂 区 防 渗 本 项 目 污 染 区 主 要 为 生 产 车 间 物 料 储 存 区 固 废 暂 存 区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等, 其 它 公 用 工 程 和 办 公 生 活 区 等 均 属 非 污 染 区 非 污 染 区 : 对 于 非 污 染 区 进 行 地 基 加 固, 地 面 设 置 排 水 沟 渠, 将 排 水 送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防 止 造 成 对 地 下 水 及 土 壤 污 染 污 染 区 : 对 污 染 区 铺 设 防 漏 膜, 地 面 整 体 防 漏, 通 过 采 用 基 础 整 板, 设 备 配 筋 防 止 混 凝 土 开 裂 渗 透, 相 关 构 筑 物 做 相 关 防 腐 防 渗 透 处 理 其 中, 特 别 要 重 点 关 注 对 污 水 管 线 事 故 池, 其 池 底 施 工 可 采 取 多 种 防 渗 措 施, 具 体 如 下 : 池 底 板 垫 层 压 光 后 刷 冷 底 子 油 一 遍, 热 沥 青 两 遍, 其 上 做 池 底 板 水 池 内 壁 和 底 板 均 采 用 花 岗 岩 贴 面 防 腐 池 外 壁 冷 底 子 油 一 遍, 热 沥 青 两 遍 预 埋 件 油 漆 做 法 为 刷 两 道 环 氧 富 锌 底 漆, 刷 两 道 醇 酸 磁 漆 面 漆 (2) 其 他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废 水 依 托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现 有 管 网, 排 放 实 现 雨 污 分 流, 废 水 经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尾 水 通 过 管 道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雨 水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道 产 生 的 消 防 尾 水 不 排 入 周 围 水 系, 经 收 集 后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本 项 目 根 据 原 料 性 质 采 用 桶 装 或 袋 装 进 行 运 输, 可 有 效 防 止 原 料 进 入 外 环 境 中 7.5 应 急 预 案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须 按 江 苏 省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导 则 ( 试 行 ) (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版 ) 的 要 求, 编 制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并 根 据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备 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 环 发 [2015]4 号 ) 的 要 求, 报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预 案 中 应 包 括 了 成 立 指 挥 机 构 职 责 分 工 ; 危 险 目 标 的 确 定 及 潜 在 危 险 评 估 救 援 队 伍 和 外 援 队 伍 救 援 步 骤 装 备 器 材 和 联 络 规 定 事 故 处 理 应 注 意 的 问 题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等 内 容 注 意 与 区 域 已 有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对 接 与 联 动 一 旦 发 生 重 特 大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应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严 格 分 级 响 应 应 急 预 案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58 7.5.1 全 厂 应 急 计 划 区 本 项 目 全 厂 应 急 计 划 区 的 危 险 目 标 为 生 产 车 间 以 及 仓 库,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厂 界 周 围 企 业 的 工 人 和 附 近 居 民 等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职 责 及 分 工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是 应 付 紧 急 事 故 发 生 后 进 行 事 故 求 援 处 理 的 体 系, 该 系 统 对 事 故 发 生 后 作 出 迅 速 反 应, 及 时 处 理 事 故, 果 断 决 策, 减 少 事 故 损 失 是 十 分 必 要 的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包 括 工 厂 组 织 机 构 和 上 级 组 织 机 构 ( 救 援 队 伍 ) (1) 工 厂 组 织 机 构 工 厂 成 立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由 厂 长 有 关 副 厂 长 及 生 产 安 全 设 备 保 卫 卫 生 环 保 等 部 门 领 导 组 成, 下 设 应 急 救 援 办 公 室 ( 设 在 安 全 防 火 处 ), 日 常 工 作 由 安 全 防 火 处 兼 管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时, 以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为 基 础, 即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厂 长 任 总 指 挥, 有 关 副 厂 长 任 副 总 指 挥, 负 责 全 厂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的 组 织 和 指 挥, 指 挥 部 设 在 生 产 调 度 室 注 : 若 厂 长 和 副 厂 长 不 在 工 厂 时, 由 安 全 防 火 处 处 长 为 临 时 总 指 挥 和 副 总 指 挥, 全 权 负 责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2) 职 责 及 分 工 1 指 挥 机 构 职 责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 负 责 本 单 位 预 案 的 制 定 修 订 ; 组 建 应 急 救 援 专 业 队 伍, 组 织 实 施 和 演 练 ; 检 查 督 促 做 好 重 大 事 故 的 预 防 措 施 和 应 急 救 援 的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通 过 对 污 染 事 故 的 风 险 评 价, 各 有 关 企 业 单 位 应 制 定 防 止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的 工 作 计 划,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的 实 施 及 突 发 性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办 法 等 指 挥 部 :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时, 由 指 挥 部 发 布 和 解 除 应 急 救 援 命 令 信 号 ; 组 织 指 挥 救 援 队 伍 实 施 救 援 行 动 ; 向 上 级 汇 报 和 向 友 邻 单 位 通 报 事 故 情 况, 必 要 时 向 有 关 单 位 发 出 救 援 请 求 ; 组 织 事 故 调 查, 总 结 应 急 救 援 经 验 教 训 2 指 挥 部 人 员 分 工 总 指 挥 : 组 织 指 挥 全 厂 的 应 急 救 援 ; 副 总 指 挥 : 协 助 总 指 挥 负 责 应 急 救 援 的 具 体 指 挥 工 作 指 挥 部 成 员 : 保 卫 组 长 : 负 责 灭 火 警 戒 治 安 保 卫 疏 散 道 路 管 制 工 作 ; 负 责 现 场 医 疗 救 护 指 挥 及 中 毒 受 伤 人 员 分 类 抢 救 和 护 送 转 院 工 作 ;
159 生 产 组 长 : 负 责 事 故 处 置 时 生 产 系 统 开 停 车 调 度 工 作 ; 事 故 现 场 通 讯 联 络 和 对 外 联 系 ; 协 助 总 指 挥 负 责 工 程 抢 险 抢 修 工 作 的 现 场 指 挥 ; 负 责 抢 救 受 伤 中 毒 人 员 的 生 活 必 需 品 供 应 ; 安 保 组 长 : 协 助 总 指 挥 做 好 事 故 报 警 情 况 通 报 及 事 故 处 置 工 作 ; 负 责 事 故 现 场 及 有 害 物 质 扩 散 区 域 内 的 洗 消 监 测 工 作 ; 必 要 时 代 表 指 挥 部 对 外 发 布 有 关 信 息 2 区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 各 主 管 单 位 在 接 到 事 故 报 警 后, 应 迅 速 组 织 一 个 应 急 救 援 专 业 队, 各 救 援 队 伍 在 做 好 自 身 防 护 的 基 础 上, 快 速 实 施 救 援, 控 制 事 故 发 展, 并 将 伤 员 救 出 危 险 区 域 和 组 织 群 众 撤 离 疏 散, 做 好 清 除 工 作 表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组 成 及 主 要 职 责 表 序 号 组 成 主 要 职 责 1 抢 险 抢 救 组 负 责 紧 急 状 态 下 的 现 场 抢 救 作 业 : 泄 漏 控 制 泄 漏 物 处 理 ; 设 备 抢 修 作 业 ; 恢 复 生 产 的 检 修 作 业 2 安 全 警 戒 组 布 置 安 全 警 戒, 保 证 现 场 井 然 秩 序 ; 实 行 交 通 管 制, 保 证 现 场 及 厂 区 道 路 畅 通 ; 加 强 保 卫 工 作, 禁 止 无 关 人 员 车 辆 通 行 3 抢 救 疏 散 组 负 责 现 场 周 围 人 员 和 器 材 物 资 的 抢 救 疏 散 工 作 4 医 疗 救 护 组 组 织 救 护 车 辆 及 医 务 人 员 器 材 进 入 指 定 地 点 ; 组 织 现 场 抢 救 伤 员 ; 进 行 防 化 防 毒 处 理 5 物 资 供 应 组 通 知 有 关 库 房 准 备 好 沙 袋 锨 镐 泡 沫 水 泥 等 消 防 物 资 及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 备 好 车 辆, 将 所 需 物 资 供 应 现 场 6 环 境 监 测 组 负 责 事 故 现 场 及 周 围 环 境 中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分 析, 为 指 挥 部 门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等 待 急 救 队 或 外 界 的 援 助 会 使 微 小 事 故 变 成 大 灾 难, 因 此 每 个 工 人 都 应 按 应 急 计 划 接 受 基 本 培 训, 使 其 在 发 生 事 故 时 采 取 正 确 的 行 动 预 案 分 级 响 应 条 件 当 事 故 发 生 后, 为 了 迅 速 准 确 做 好 事 故 等 级 预 报, 减 少 伤 害 和 损 失, 首 先 应 确 定 应 急 状 态 类 别 及 报 警 响 应 程 序 当 事 故 发 生 后, 车 间 领 导 小 组 在 积 极 组 织 人 员 进 行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同 时, 应 立 即 上 报 上 级 指 挥 中 心 由 指 挥 中 心 根 据 事 故 等 级 确 定 报 警 范 围 报 警 范 围 及 方 式 : 全 面 报 警, 指 挥 中 心 发 出 紧 急 动 员 令, 协 调 一 切 人 员 和 器 材 设 备 药 品 等 急 救 物 资, 积 极 有 效 的 投 入 抢 修 抢 救 工 作, 首 先 保 证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人 员 伤 亡 并 迅 速 向 工 业 集 中 区 管 委 会 以 至 市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迅 速 向 周 边 地 区 各 单 位 和 社 区 发 出 警 报, 向 各 级 主 管 部 门 直 接 请 求 支 援
160 7.5.4 应 急 救 援 保 障 出 规 定 为 保 证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及 时 有 效, 事 先 必 须 配 备 应 急 和 救 援 的 装 备 器 材, 并 对 信 号 做 (1) 企 业 必 须 针 对 危 险 目 标 并 根 据 需 要, 将 抢 险 抢 修 个 体 防 护 医 疗 救 援 通 讯 联 络 等 装 备 器 材 配 备 齐 全 平 时 要 专 人 维 护 保 管 检 验, 确 保 器 材 始 终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保 证 能 有 效 使 用 (2) 信 号 规 定 : 对 各 种 通 讯 工 具 警 报 及 事 故 信 号, 平 时 必 须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 报 警 方 法 联 络 号 码 和 信 号 使 用 规 定 要 置 于 明 显 位 置, 使 每 一 位 值 班 人 员 熟 练 掌 握 报 警 通 讯 联 络 方 式 报 警 通 讯 方 式 : 厂 救 援 信 号 主 要 使 用 电 话 报 警 联 络, 项 目 建 成 后 厂 内 应 设 置 厂 内 报 警 电 话, 并 告 知 各 部 门 号 码 外 部 相 关 单 位 通 讯 联 络 方 式 如 下 : 表 相 关 单 位 通 讯 联 络 方 式 相 关 单 位 相 关 人 员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宜 兴 市 环 保 局 朱 良 平 政 府 部 门 宜 兴 市 安 监 局 / 徐 舍 镇 环 保 办 吴 科 环 保 热 线 / 火 警 / 119 消 防 公 安 / 110 宜 兴 市 公 安 消 防 大 队 / 无 锡 市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 卫 生 急 救 中 心 / 120 咨 询 专 家 宜 兴 市 环 保 局 / 报 警 通 知 方 式 : 事 故 报 警 的 及 时 与 正 确 是 能 否 及 时 实 施 应 急 救 援 的 关 键 当 发 生 突 发 性 泄 漏 或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时, 事 故 单 位 或 现 场 人 员, 除 了 积 极 组 织 自 救 外, 必 须 及 时 将 事 故 向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现 场 报 警 与 反 应 系 统 见 图 报 警 内 容 应 包 括 事 故 时 间 地 点 及 单 位 ; 化 学 品 名 称 和 泄 漏 量 ; 事 故 性 质 ( 外 溢 爆 炸 火 灾 ); 危 险 程 度 及 有 无 人 员 伤 亡 ; 报 警 人 姓 名 及 联 系 电 话
161 目 击 者 或 自 动 报 警 报 警 现 场 应 急 队 伍 周 围 的 企 业 : 危 险 的 扩 散 提 供 援 助 报 警 工 厂 事 故 控 制 者 报 警 报 警 报 警 警 告 工 厂 工 人 公 共 机 构 : 消 防 队 救 护 站 公 安 部 门 企 业 其 他 关 键 人 员 警 告 / 疏 散 可 能 的 话 当 地 居 民 图 现 场 报 警 与 反 应 系 统 图 交 通 保 障 管 制 : 根 据 事 故 情 况, 建 立 警 戒 区 域, 危 险 区 边 界 警 戒 线, 为 黄 黑 带, 警 戒 哨 佩 带 臂 章, 救 护 车 鸣 灯 事 故 发 生 后, 应 根 据 化 学 品 泄 漏 的 扩 散 情 况 或 火 焰 辐 射 热 所 涉 及 到 的 范 围 建 立 警 戒 区, 警 戒 区 一 般 设 定 以 事 故 源 为 中 心, 半 径 由 具 体 泄 漏 物 和 泄 漏 量 而 定 并 在 通 往 事 故 现 场 的 主 要 干 道 上 实 行 交 通 管 制 同 时 注 意 以 下 几 点 : 1 警 戒 区 域 的 边 界 应 设 警 示 标 志 并 有 专 人 警 戒 2 消 防 及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外, 其 他 人 员 禁 止 进 入 警 戒 区 3 漏 溢 出 的 化 学 品 为 易 燃 品 时, 区 域 内 应 严 禁 火 种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抢 险 救 援 及 控 制 措 施 ⑴ 由 专 业 队 伍 ( 宜 兴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派 出 的 监 测 小 组 ) 负 责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监 测, 查 明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和 扩 散 情 况, 根 据 当 时 风 向 风 速, 判 断 扩 散 的 方 向 和 速 度, 并 对 泄 漏 下 风 扩 散 区 域 进 行 监 测, 确 定 结 果, 监 测 情 况 及 时 向 指 挥 部 报 告, 必 要 时 根 据 指 挥 部 决 定 通 知 扩 散 区 域 内 的 群 众 撤 离 或 指 导 采 取 简 易 有 效 的 控 制 保 护 措 施 厂 内 环 境 监 测 人 员 协 助 专 业 队 伍 完 成 ⑵ 现 场 急 救 : 在 事 故 现 场, 化 学 品 对 人 体 可 能 造 成 的 伤 害 为 : 中 毒 窒 息 化 学 灼 伤 烧 伤 等 必 须 对 受 伤 员 人 进 行 紧 急 救 护, 减 少 伤 害 一 般 急 救 原 则 : 对 受 到 化 学 伤 害 的 人 员 进 行 急 救 时, 几 项 首 先 要 做 的 紧 急 处 理 是 : 1 置 神 志 不 清 的 病 员 于 侧 位, 防 止 气 道 梗 阻, 呼 吸 困 难 时 给 予 氧 气 吸 入 ; 呼 吸 停 止 时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 心 脏 停 止 者 立 即 进 行 胸 外 心 脏 挤 压 2 皮 肤 污 染 时,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服, 用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 头 面 部 灼 伤 时, 要 注 意 眼 耳 鼻 口 腔 的 清 洗 3 眼 睛 污 染 时, 立 即 提 起 眼 脸,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min
162 4 当 人 员 发 生 烧 伤 时, 应 迅 速 将 患 者 衣 服 脱 去, 用 水 冲 洗 降 温, 用 清 洁 布 覆 盖 创 伤 面, 避 免 伤 面 污 染 ; 不 要 任 意 把 水 疱 弄 破 患 者 口 渴 时, 可 适 量 饮 水 或 含 盐 饮 料 5 口 服 者, 可 根 据 物 料 性 质, 对 症 处 理 ; 有 必 要 进 行 洗 胃 6 经 现 场 处 理 后, 应 迅 速 护 送 至 医 院 救 治 现 场 急 救 注 意 事 项 : 1 进 行 急 救 时, 不 论 患 者 还 是 救 援 人 员 都 需 要 进 行 适 当 的 防 护 2 应 将 受 伤 人 员 小 心 地 从 危 险 的 环 境 转 移 到 安 全 的 地 点 3 应 至 少 2~3 人 为 一 组 集 体 行 动, 以 便 互 相 监 护 照 应, 所 用 的 救 援 器 材 必 须 是 防 爆 的 4 急 救 处 理 程 序 化, 可 采 取 如 下 步 骤 : 先 除 去 伤 病 员 污 染 衣 物 然 后 冲 洗 共 性 处 理 个 性 处 理 转 送 医 院 5 处 理 污 染 物 要 注 意 对 伤 员 污 染 衣 物 的 处 理, 防 止 发 生 继 发 性 损 害 6 急 救 时 需 注 意 口 对 口 的 人 工 呼 吸 及 冲 洗 污 染 的 皮 肤 或 眼 睛 时 要 避 免 进 一 步 受 伤 应 急 监 测 防 护 措 施 清 除 泄 漏 措 施 和 器 材 企 业 应 配 备 适 当 的 环 境 监 测 设 备, 环 境 监 测 小 组 配 合 市 环 境 监 测 站 派 出 的 监 测 小 组 对 事 故 源 及 邻 近 区 域 和 保 护 目 标 处 进 行 加 密 监 测 采 样 分 析, 随 时 关 注 事 故 的 处 理 控 制 情 况 采 样 分 析 时 需 注 意 自 身 的 防 护 企 业 应 备 有 足 够 的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空 气 呼 吸 器 氧 气 呼 吸 器 耐 酸 碱 防 护 服, 橡 胶 耐 酸 碱 手 套 等 人 员 紧 急 撤 离 疏 散, 应 急 剂 量 控 制 撤 离 组 织 计 划 在 发 生 重 大 化 学 事 故, 可 能 对 厂 区 内 外 人 群 安 全 构 成 威 胁 时, 必 须 在 指 挥 部 统 一 指 挥 下, 对 与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无 关 的 人 员 进 行 紧 急 疏 散 企 业 在 最 高 建 筑 物 上 设 立 风 向 标 疏 散 的 方 向 距 离 和 集 中 地 点, 必 须 根 据 不 同 事 故, 做 出 具 体 规 定, 总 的 原 则 是 疏 散 安 全 点 处 于 当 时 的 上 风 向 对 可 能 威 胁 到 厂 外 居 民 ( 包 括 友 邻 单 位 人 员 ) 安 全 时, 指 挥 部 应 立 即 和 地 方 有 关 部 门 联 系, 引 导 居 民 迅 速 撤 离 到 安 全 地 点 紧 急 疏 散 时 应 注 意 : 1 如 事 故 物 质 有 毒 时, 需 要 佩 戴 个 体 防 护 用 品, 并 有 相 应 的 监 护 措 施 2 应 向 上 风 方 向 转 移 ; 明 确 专 人 引 导 和 护 送 疏 散 人 员 到 安 全 区, 并 在 疏 散 或 撤 离 的 路 线 上 设 立 哨 位, 指 明 方 向 4 不 要 在 低 洼 处 滞 留 5 要 查 清 是 否 有 人 留 在 污 染 区 与 着 火 区
163 7.5.8 应 急 物 资 装 备 保 障 (1) 消 防 设 施 公 司 消 防 系 统 包 括 : 消 防 报 警 装 置 灭 火 器 事 故 应 急 池 感 烟 感 温 系 统 消 防 应 急 照 明 疏 散 指 示 标 志 消 防 广 播 系 统 等 消 防 设 备 配 置 见 表 表 消 防 设 备 配 置 表 消 防 设 备 配 备 区 域 器 材 名 称 系 统 配 套 器 材 配 置 方 式 消 防 报 警 装 置 各 生 产 单 元 报 警 系 统 ( 气 体 泄 漏 报 警 仪 消 火 栓 喷 淋 ) / 全 厂 灭 火 器 各 生 产 单 元 灭 火 器 干 粉 灭 火 器 全 厂, 按 照 建 筑 灭 火 器 配 置 设 计 规 范 进 行 事 故 池 生 产 区 1200m 3 / 满 足 要 求 采 用 独 立 稳 高 压 供 水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各 生 产 单 元 系 统, 提 供 室 内 室 外 全 厂, 按 照 建 筑 设 计 防 消 防 设 施 水 量 分 别 是 消 火 栓 火 规 范 进 行 15L/s,10L/s; 消 防 水 池 675m 3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中 央 控 制 室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 / 消 防 应 急 照 明 全 厂 消 防 应 急 照 明 灯 消 防 应 急 照 明 灯 全 厂 疏 散 指 示 标 志 全 厂 指 示 牌 指 示 牌 全 厂 (2) 应 急 通 信 照 明 整 个 公 司 的 电 信 电 缆 线 路 包 括 扩 音 对 讲 电 话 线 路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与 消 防 联 动 系 统 线 路, 各 系 统 的 电 缆 均 各 自 独 立, 自 成 系 统 公 司 各 办 公 地 点 装 有 固 定 电 话, 并 配 置 了 一 定 数 量 的 对 讲 机, 公 司 消 防 主 机 中 配 置 了 应 急 通 讯 系 统 整 个 公 司 的 报 警 系 统 采 用 消 防 报 警 系 统 手 动 报 警 和 电 话 报 警 系 统 相 结 合 方 式 整 个 公 司 的 照 明 依 照 工 业 企 业 照 明 设 计 标 准 (GB ) 设 计 正 常 环 境 采 用 普 通 灯, 生 产 区 域 等 部 分 区 域 使 用 防 紫 外 黄 光 灯 (3) 救 援 设 备 物 质 及 药 品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消 防 及 个 人 防 护 等 物 资 情 况 见 表 公 司 需 加 强 巡 查, 保 证 在 发 生 第 一 时 间 发 现 事 故, 通 知 领 导 同 时, 企 业 需 派 专 人 对 应 急 物 资 进 行 管 理, 及 时 对 短 缺 过 期 物 资 进 行 补 充 表 应 急 物 资 储 备 表 类 型 类 别 分 类 名 称 数 量 位 置 PH 计 2 应 急 监 测 设 备 氨 氮 测 定 仪 2 化 验 室 COD 快 速 测 定 仪 2 应 急 装 对 讲 机 30 只 员 工 备 应 急 通 讯 设 备 电 话 机 20 只 岗 位 应 急 急 救 设 备 医 用 急 救 箱 1 箱 应 急 柜 内 应 急 供 电 设 备 2 套 UPS 室 内
164 类 型 类 别 分 类 名 称 数 量 位 置 应 急 照 明 设 备 5 套 车 间 移 动 式 可 燃 气 体 报 警 仪 3 套 车 间 及 仓 库 预 警 装 置 防 爆 电 器 及 工 具 3 套 车 间 仓 库 引 风 装 置 1 套 车 间 搅 拌 釜 上 方 沙 包 沙 袋 10 袋 围 堵 物 资 堵 漏 垫 5 套 水 处 理 围 油 栏 2 捆 吸 液 体 材 料 吸 收 棉 5 捆 仓 库 车 间 干 粉 40 只 各 车 间 应 急 处 置 物 消 火 栓 17 只 车 间 仓 库 资 灭 火 剂 消 防 泵 3 台 消 防 泵 稳 压 泵 2 台 消 防 泵 应 急 物 资 个 人 防 护 类 物 资 呼 吸 类 防 护 物 资 防 尘 口 罩 300 只 各 车 间 仓 库 防 毒 面 具 6 只 染 料 车 间 4 只, 制 冰 车 间 2 只 空 气 呼 吸 器 8 只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防 护 服 类 物 资 阻 燃 防 护 服 2 套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安 全 帽 20 只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手 足 头 部 防 护 耐 酸 碱 工 作 服 2 套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物 资 耐 酸 碱 鞋 靴 2 双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防 护 手 套 20 双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眼 面 部 防 护 物 资 防 腐 蚀 液 护 目 镜 10 只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供 电 照 明 设 备 2 套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后 勤 保 障 物 资 防 寒 保 暖 防 暑 降 温 保 障 装 备 3 套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关 闭 程 序 与 恢 复 措 施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或 泄 漏 事 故 得 以 消 除, 确 定 事 故 现 场 不 会 有 二 次 事 故 发 生, 经 监 测 事 故 现 场 和 邻 近 地 区 环 境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区 要 求, 不 会 对 人 群 身 体 健 康 造 成 伤 害, 事 故 现 场 警 戒 解 除,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结 束, 规 定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通 知 邻 近 区 域 解 除 事 故 警 戒, 撤 离 和 疏 散 人 员 可 返 回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善 后 处 理, 对 于 事 故 处 理 的 收 容 物 和 泄 漏 物 送 至 危 废 中 心 处 置 抢 修, 恢 复 生 产 同 时, 召 开 例 会, 分 析 事 故 原 因, 总 结 事 故 教 训, 防 止 类 似 事 件 再 次 发 生 应 急 培 训 计 划 企 业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应 建 立 各 种 不 脱 产 的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包 括 抢 险 抢 修 队 医 疗 救 护 队 义 务 消 防 队 通 讯 保 障 队 治 安 队 等, 救 援 队 伍 是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的 骨 干 力 量, 担 负 企 业 各 类 重 大 化 学 事 故 的 处 置 任 务 企 业 的 医 务 室 应 承 担 中 毒 伤 员 的 现 场 和 院 内 抢 救 治 疗 任 务 现 场 医 疗 救 护 : 及 时 有 效 的 现 场 医 疗 救 护 是 减 少 伤 亡 的 重 要 一 环
165 1 车 间 应 建 立 抢 救 小 组, 每 个 职 工 都 应 学 会 心 肺 复 苏 术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出 现 伤 员, 首 先 要 做 好 自 救 互 救 ; 发 生 化 学 灼 伤, 要 立 即 在 现 场 用 清 水 进 行 足 够 时 间 的 冲 洗 2 对 发 生 中 毒 的 病 人, 应 在 注 射 特 效 解 毒 剂 或 进 行 必 要 的 医 学 处 理 后 才 能 根 据 中 毒 和 受 伤 程 度 转 送 各 类 医 院 3 在 医 院 和 厂 内 卫 生 所 抢 救 室 应 有 抢 救 程 序 图, 每 一 位 医 务 人 员 都 应 熟 练 掌 握 每 一 步 抢 救 措 施 的 具 体 内 容 和 要 求 应 急 计 划 制 定 后, 要 加 强 对 各 救 援 队 伍 的 培 训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要 从 实 际 出 发, 针 对 危 险 目 标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一 次 模 拟 演 习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指 挥 机 构 能 正 确 指 挥, 各 救 援 队 伍 能 根 据 各 自 任 务 及 时 有 效 地 排 除 险 情 控 制 并 消 灭 事 故 抢 救 伤 员, 做 好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公 众 教 育 和 信 息 经 常 对 工 厂 临 近 地 区 发 放 一 些 相 关 化 学 危 险 品 相 关 知 识 手 册 或 传 单, 同 时 手 册 或 传 单 应 说 明 本 厂 主 要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称 理 化 性 质 和 危 害 特 性 等 同 时 也 要 指 出 如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和 泄 漏 事 故 时 如 何 自 救 和 撤 离, 并 定 期 开 展 公 众 教 育 培 训 和 发 布 有 关 事 故 风 险 的 一 些 信 息 7.6 与 工 业 集 中 区 应 急 预 案 联 动 性 分 析 应 急 预 案 的 联 动 (1) 与 政 府 部 门 应 急 预 案 的 衔 接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应 急 预 案 与 工 业 集 中 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宜 兴 市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无 锡 市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等 相 衔 接 当 博 砚 电 子 发 生 重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超 出 企 业 处 理 能 力 时, 由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启 动 本 级 应 急 预 案 (2)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人 员 的 衔 接 当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时, 公 司 通 讯 联 络 组 应 及 时 承 担 起 与 当 地 区 域 或 各 职 能 管 理 部 门 的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的 联 系 工 作, 及 时 将 事 故 发 生 情 况 及 最 新 进 展 向 有 关 部 门 汇 报, 并 将 上 级 指 挥 机 构 的 命 令 及 时 向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部 汇 报 ; 环 境 应 急 组 企 业 技 术 组 共 同 编 制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报 告, 并 将 报 告 向 上 级 部 门 汇 报 (3) 预 案 分 级 响 应 的 衔 接 1 重 大 污 染 事 故 : 应 急 指 挥 部 在 接 到 事 故 报 警 后, 及 时 向 集 中 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宜 兴 市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无 锡 市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报 告, 并 请 求 支 援 ; 上 级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部 进 行 紧 急 动 员, 适 时 启 动 本 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迅 速 调 集 救 援 力 量, 指 挥 各 成 员 单 位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根 据 本 级 应
166 急 预 案 组 成 各 个 应 急 行 动 小 组, 按 照 各 自 的 职 责 和 现 场 救 援 具 体 方 案 开 展 抢 险 救 援 工 作, 厂 内 各 小 队 听 从 上 级 现 场 指 挥 部 的 领 导 当 污 染 事 故 有 进 一 步 扩 大 发 展 趋 势, 或 因 事 故 衍 生 问 题 造 成 重 大 社 会 不 稳 定 事 态, 上 级 现 场 指 挥 将 根 据 事 态 发 展, 及 时 向 上 汇 报 以 及 时 调 整 应 急 响 应 级 别 2 较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应 急 指 挥 部 应 在 接 报 后 立 即 向 园 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宜 兴 市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无 锡 市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上 报, 启 动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必 要 时 向 固 定 机 构 或 其 他 单 位 请 求 援 助, 实 时 进 行 事 故 处 理 动 态 情 况 续 报, 事 故 处 置 完 毕 后 及 时 进 行 总 结, 将 事 故 处 理 结 果 进 行 上 报 3 一 般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 立 即 启 动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在 污 染 事 故 现 场 处 置 妥 当 后, 经 应 急 指 挥 部 研 究 确 定 后,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处 理 结 果 (4) 应 急 救 援 保 障 的 联 动 1 单 位 互 助 体 系 : 建 设 单 位 和 周 边 企 业 建 立 良 好 的 应 急 互 助 关 系, 在 重 大 事 故 发 生 后, 相 互 支 援 2 公 共 援 助 力 量 : 厂 区 需 要 外 部 援 助 时 可 第 一 时 间 向 集 中 区 公 安 派 出 所 求 助, 还 可 以 联 系 宜 兴 市 无 锡 市 公 共 消 防 队 医 院 公 安 交 通 安 监 局 以 及 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请 求 救 援 力 量 设 备 的 支 持 3 专 家 援 助 : 企 业 建 立 风 险 事 故 救 援 安 全 专 家 库,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可 以 联 系 获 取 救 援 支 持 (5) 应 急 培 训 计 划 的 衔 接 企 业 在 开 展 应 急 培 训 计 划 的 同 时, 还 应 积 极 配 合 集 中 区 宜 兴 市 无 锡 市 开 展 的 应 急 培 训 计 划, 在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时, 及 时 与 上 级 应 急 组 织 取 得 联 系 (6) 信 息 通 报 系 统 建 设 畅 通 的 信 息 通 道 公 司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部 必 须 与 周 边 企 业 村 庄 村 委 会 保 持 24 小 时 的 电 话 联 系 一 旦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可 在 第 一 时 间 通 知 相 关 单 位 组 织 居 民 疏 散 撤 离 (7) 公 众 教 育 的 衔 接 企 业 对 单 位 员 工 开 展 教 育 培 训 时, 应 对 周 边 公 众 和 相 邻 单 位 进 行 环 境 应 急 基 本 知 识 的 宣 传, 如 发 生 事 故, 可 以 更 好 的 疏 散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的 联 动 (1)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的 衔 接 当 风 险 事 故 废 水 超 过 企 业 能 够 处 理 范 围 后, 应 及 时 向 集 中 区 宜 兴 市 相 关 单 位 请 求
167 援 助, 帮 助 收 集 处 理 事 故 废 水, 以 免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扩 大 (2) 消 防 及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的 衔 接 1 厂 内 消 防 设 施 与 宜 兴 市 公 安 消 防 大 队 配 套 建 设 ; 厂 内 采 用 电 话 报 警, 火 灾 报 警 信 号 报 送 至 公 司 值 班 室, 当 应 急 能 力 不 足 时, 上 报 至 宜 兴 市 公 安 消 防 大 队 2 公 司 及 时 将 所 使 用 的 化 学 品 种 类 及 数 量 上 报 集 中 区 应 急 响 应 中 心, 并 将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类 型 及 对 应 的 救 援 方 案 纳 入 园 区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园 区 救 援 中 心 应 建 立 企 业 事 故 类 型 应 急 物 资 数 据 库, 一 旦 园 区 内 某 一 家 企 业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可 立 即 调 配 其 余 企 业 的 同 类 型 救 援 物 资 进 行 救 援, 构 筑 一 家 有 难, 集 体 联 动 的 防 范 体 系 (3) 应 急 救 援 物 资 的 衔 接 当 企 业 应 急 救 援 物 资 不 能 满 足 事 故 现 场 需 求 时, 可 在 应 急 指 挥 部 或 园 区 应 急 中 心 协 调 下 向 邻 近 企 业 请 求 援 助, 以 免 风 险 事 故 的 扩 大, 同 时 应 服 从 上 级 部 门 或 相 邻 企 业 的 调 度, 对 其 他 单 位 援 助 请 求 进 行 帮 助 7.7 风 险 投 资 估 算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列 入 三 同 时 检 查, 具 体 内 容 和 投 资 估 算 见 表 表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投 资 估 算 类 别 序 号 措 施 名 称 措 施 内 容 经 费 估 算 ( 万 元 ) 1 物 料 泄 漏 防 范 措 施 导 流 沟 报 警 系 统 等 m 3 事 故 池 消 防 系 统 消 防 水 收 集 系 统 事 故 池 2 火 灾 防 范 措 施 环 境 的 关 闭 阀 和 药 品 投 加 设 备 风 险 等 防 范 3 爆 炸 防 范 措 施 消 防 泡 沫 灭 火 器 等 10 措 施 应 急 监 测 系 统 4 急 救 措 施 救 援 人 员 设 备 药 品 等 5 其 它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设 置 安 全 标 志, 开 展 安 全 教 育 等 5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6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7 厂 级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及 与 区 域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配 套 措 施 事 故 求 援 指 挥 决 策 系 统 指 挥 小 组, 应 急 物 资 等 指 挥 中 心 专 业 救 援 应 急 监 测 应 急 物 资 等 8 其 它 职 工 培 训 公 众 教 育 等 合 计 / / 完 成 时 间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设 计 同 步 施 工 同 步 投 入 运 行 本 项 目 风 险 投 资 经 费 估 算 为 35 万 元 7.8 小 结 该 公 司 为 化 工 企 业, 生 产 及 储 运 过 程 中 存 在 众 多 危 险 性 因 素, 包 括 危 险 物 料 和 危 险 工 艺 过 程 等, 企 业 应 针 对 不 同 环 节 的 事 故 和 风 险, 从 运 输 储 运 生 产 全 过 程 及 末 端 治
168 理 进 行 全 面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防 范 公 司 应 建 设 事 故 池 (1200m 3 ) 事 故 沟 火 灾 报 警 装 置 消 防 设 施 等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设 施 可 满 足 本 项 目 的 需 要 项 目 的 事 故 在 自 控 系 统 和 相 应 的 备 用 设 备 齐 全 以 及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169 8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8.1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 一 )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1) 洒 水 抑 尘 装 运 土 方 时 控 制 车 内 土 方 高 度 低 于 车 厢 挡 板, 减 少 途 中 撒 落, 对 施 工 现 场 抛 洒 的 砂 石 水 泥 等 物 料 应 及 时 清 扫, 砂 石 堆 施 工 道 路 应 定 时 洒 水 抑 尘, 以 防 止 土 方 装 运 过 程 中 产 生 扬 尘 影 响 周 边 居 民 正 常 生 活 表 为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试 验 结 果 经 试 验 表 明 : 在 晴 天 干 燥 天 气, 每 天 洒 水 4-5 次, 可 使 扬 尘 量 减 少 70% 左 右, 扬 尘 造 成 的 TSP 污 染 距 离 可 缩 小 到 20-50m 范 围, 因 此 本 项 目 施 工 现 场 应 制 定 洒 水 降 尘 制 度, 配 备 洒 水 设 备 及 指 定 专 人 负 责 施 工 现 场 洒 水 在 易 产 生 扬 尘 的 季 节 进 行 洒 水 降 尘 ; 在 拆 除 房 屋 和 旧 有 建 筑 时, 随 时 洒 水, 抑 制 扬 尘 污 染 表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抑 尘 试 验 结 果 距 离 (m) TSP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不 洒 水 (mg/nm 3 ) 洒 水 TSP 标 准 限 值 (mg/m 3 ) 0.30 (2) 封 闭 施 工 施 工 期 间, 土 建 工 地 边 界 应 设 置 1.8 米 以 上 围 挡 以 上 围 挡 高 度 可 视 地 方 管 理 要 求 适 当 增 加 围 挡 底 端 应 设 置 防 溢 座, 围 挡 之 间 以 及 围 挡 与 防 溢 座 之 间 无 缝 隙 对 于 特 殊 地 点 无 法 设 置 围 挡 围 栏 及 防 溢 座 的, 应 设 置 警 示 牌 (3) 土 石 方 工 程 防 尘 措 施 土 方 工 程 包 括 土 的 开 挖 运 输 和 填 筑 等 施 工 过 程, 有 时 还 需 进 行 排 水 降 水 土 壁 支 撑 等 准 备 工 作 遇 到 干 燥 易 起 尘 的 土 方 作 业 时, 应 辅 以 洒 水 压 尘, 尽 量 缩 短 起 尘 操 作 时 间 遇 到 四 级 或 四 级 以 上 的 大 风 天 气, 应 停 止 土 方 作 业, 同 时 作 业 处 覆 以 防 尘 网 (4) 进 出 工 地 的 车 辆 防 尘 措 施 施 工 场 地 的 扬 尘, 大 部 分 来 自 施 工 车 辆 在 同 样 清 洁 程 度 的 条 件 下, 车 速 越 慢, 扬 尘 量 越 小 本 场 地 施 工 车 辆 在 进 入 施 工 场 地 后, 需 减 速 行 驶, 并 对 施 工 场 地 地 面 做 硬 化 处 理, 以 减 少 施 工 场 地 扬 尘, 建 议 行 驶 车 速 不 大 于 5km/h 此 时 的 扬 尘 量 可 减 少 为 一 般 行 驶 速 度 (15km/h 计 ) 情 况 下 的 1/3 进 出 工 地 的 物 料 渣 土 垃 圾 运 输 车 辆, 应 尽 可 能 采 用 密 闭 车 斗, 并 保 证 物 料 不 遗 洒 外 漏 (5) 设 置 洗 车 平 台, 完 善 排 水 设 施
170 为 了 减 少 施 工 扬 尘, 必 须 保 持 施 工 场 地 进 出 道 路 以 及 施 工 车 辆 的 清 洁, 可 通 过 及 时 清 扫, 对 施 工 车 辆 及 时 清 洗, 禁 止 超 载, 防 止 洒 落 等 有 效 措 施 来 保 持 场 地 路 面 的 清 洁, 减 少 施 工 扬 尘, 防 止 泥 土 粘 带 车 辆 驶 离 工 地 前, 应 在 洗 车 平 台 清 洗 轮 胎 及 车 身, 不 得 带 泥 上 路 洗 车 平 台 四 周 应 设 置 防 溢 座 废 水 导 流 渠 废 水 集 中 池 沉 砂 池 及 其 他 防 治 设 施, 收 集 洗 车 施 工 以 及 降 水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和 泥 浆 工 地 出 口 处 道 路 上 可 见 泥 土 带 不 得 超 过 10 米, 并 及 时 清 扫 冲 洗 (6) 施 工 工 地 道 路 防 尘 措 施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工 地 内 及 工 地 出 口 至 铺 装 道 路 间 的 车 行 道 路, 应 采 取 铺 设 钢 板 铺 设 水 泥 混 凝 土 铺 设 沥 青 混 凝 土, 铺 设 礁 渣 细 石 或 其 他 功 能 相 当 的 材 料 等 措 施 (7) 避 免 大 风 天 气 作 业 建 设 项 目 需 根 据 中 国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二 000 至 二 00 一 年 度 工 程 建 设 国 家 标 准 制 订 修 订 计 划 的 通 知 ( 建 标 [2001]8 号 ) 的 要 求, 如 : 避 免 在 大 风 天 气 进 行 水 泥 黄 砂 等 的 装 卸 作 业, 使 用 散 装 水 泥 和 商 品 混 凝 土 时 不 应 露 天 堆 放, 即 使 必 须 露 天 堆 放, 也 要 注 意 加 盖 防 雨 布, 减 少 大 风 造 成 的 施 工 扬 尘 建 设 单 位 在 工 程 概 算 中 应 包 括 用 于 施 工 过 程 扬 尘 控 制 的 专 项 资 金, 施 工 单 位 要 保 证 此 专 项 资 金 专 款 专 用, 并 配 套 环 境 监 理 ( 二 ) 汽 车 尾 气 (1) 燃 油 机 械 废 气 的 消 减 和 控 制 对 于 燃 油 类 的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车 辆 在 选 用 上 选 择 环 保 型 废 气 达 标 的 机 械 设 备 及 车 辆 ; 对 于 大 型 的 燃 油 机 械 设 备 安 装 尾 气 净 化 器 (2) 选 用 低 能 耗 低 污 染 排 放 的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对 于 排 放 废 气 较 多 的 车 辆, 应 安 装 尾 气 净 化 装 置 另 外,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尽 量 选 用 清 洁 燃 料 加 强 机 械 车 辆 的 管 理 和 维 修, 减 少 因 机 械 车 辆 状 况 不 佳 造 成 的 空 气 污 染 ( 三 ) 装 修 废 气 1 所 有 装 修 工 程 装 修 材 料 需 放 在 装 修 户 室 内 ; 2 装 修 垃 圾 必 须 袋 装 ( 必 须 与 生 活 垃 圾 分 开 ) 清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不 得 随 意 堆 放 严 禁 将 垃 圾 油 漆 涂 料 橡 胶 水 水 泥 砂 浆 等 倒 入 下 水 管 道 ; 3 严 格 控 制 装 修 时 间, 禁 止 夜 间 进 行 装 修 作 业, 以 免 影 响 他 人 休 息 ; 4 要 求 使 用 环 保 油 漆 和 水 性 涂 料 等 环 保 涂 料, 避 免 使 用 含 苯 甲 苯 二 甲 苯 和 甲 醛 等 污 染 物 涂 料, 以 减 轻 施 工 中 的 环 境 污 染 经 实 践 多 次 检 验, 上 述 治 理 措 施 是 有 效 的, 也 是 可 靠 的
171 8.1.2 施 工 期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日 常 生 活 会 排 放 一 定 量 的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场 地 也 有 建 筑 废 水 的 排 放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现 场 建 设 临 时 污 水 管 网, 并 设 置 临 时 厕 所,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经 临 时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污 水 厂 集 中 处 理 施 工 场 地 周 界 设 置 蓄 水 池, 将 收 集 的 建 筑 废 水 经 沉 淀 消 化 处 理 后 回 用, 严 禁 废 水 未 经 处 理 便 排 入 本 项 目 周 围 水 体, 以 消 除 施 工 期 废 水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接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 目 前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污 水 主 干 管 已 经 铺 设 到 位, 本 项 目 污 水 接 入 北 侧 徐 丰 路 污 水 主 管 网,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由 宜 兴 市 公 用 事 业 管 理 局 负 责 实 施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设 置 的 临 时 化 粪 池 由 施 工 单 位 铺 设, 经 预 处 理 后 的 污 水 经 临 时 管 网 接 入 污 水 管 网, 经 提 升 可 直 接 进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故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接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由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是 可 行 的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局 关 于 贯 彻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的 通 知 ( 环 控 [1997]066 号 的 规 定 ), 建 设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前 应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申 请 登 记, 除 抢 修 抢 险 作 业 和 因 生 产 工 艺 要 求 或 者 特 殊 要 求 必 须 连 续 作 业 外, 禁 止 夜 间 进 行 产 生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的 建 筑 施 工 作 业 ; 因 特 殊 要 求 必 须 连 续 作 业 的, 必 须 有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或 者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证 明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污 染 防 治 法 ) 第 三 十 条 ), 并 且 必 须 公 告 附 近 公 民 针 对 本 项 目 而 言,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有 :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进 度 和 作 业 时 间, 对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应 采 取 相 应 的 限 时 作 业, 并 尽 量 避 开 居 民 休 息 时 间, 一 般 晚 10 点 到 次 日 早 6 点 之 间 停 止 施 工 ; 2)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机 械 安 放 位 置, 施 工 机 械 应 尽 可 能 放 置 于 场 地 中 间 或 对 场 界 外 造 成 影 响 最 小 的 地 点 ; 3) 优 先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如 以 液 压 工 具 代 替 气 压 工 具, 将 高 频 混 凝 土 振 动 器 改 为 低 频 混 凝 土 振 动 器, 以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尤 其 是 对 离 居 民 区 等 敏 感 目 标 较 近 的 打 桩 施 工 应 用 液 压 打 桩 机 混 凝 土 振 动 选 用 低 频 振 动 器 ; 4) 对 高 噪 声 设 备 采 取 隔 声 隔 振 或 消 声 措 施, 如 在 声 源 周 围 设 置 掩 蔽 物 加 隔 振 垫 安 装 消 声 器 等, 可 降 低 噪 声 源 强 30~50dB(A); 5) 运 输 车 辆 限 速 行 驶 ( 在 居 民 区 附 近 一 般 不 超 过 15km/h), 并 尽 量 压 缩 施 工 区 汽 车 数 量 和 行 车 密 度, 控 制 汽 车 鸣 笛 ;
172 6) 日 常 应 注 意 对 施 工 设 备 的 维 修 保 养, 使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保 持 良 好 的 运 行 状 态 ; 7) 钢 制 模 板 在 使 用 拆 卸 装 卸 等 过 程 中, 应 尽 可 能 地 轻 拿 轻 放, 以 免 模 板 相 互 碰 撞 产 生 噪 声 ; 材 料 不 准 从 车 上 往 下 扔, 采 用 人 扛 下 车 和 吊 车 吊 运, 钢 管 堆 放 不 发 生 大 的 声 响 ; 8)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场 进 行 文 明 施 工 教 育, 施 工 中 或 生 活 中 不 准 大 声 喧 哗, 特 别 是 晚 10 点 之 后, 不 准 发 生 人 为 噪 声 ; 9) 施 工 单 位 应 处 理 好 与 施 工 场 界 周 围 居 民 的 关 系, 避 免 因 噪 声 污 染 引 发 纠 纷,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 10) 有 关 施 工 现 场 声 环 境 保 护 的 其 它 措 施 按 照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基 本 标 准 执 行 ; 经 采 取 上 述 有 效 措 施 后, 可 大 大 降 低 本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周 围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包 括 建 筑 垃 圾 和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以 及 装 修 垃 圾 为 彻 底 消 除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要 求 : 1) 生 活 垃 圾 要 集 中 定 点 收 集, 纳 入 生 活 垃 圾 清 运 系 统, 不 得 任 意 堆 放 和 丢 弃 ; 2) 建 筑 垃 圾 中 有 一 些 金 属 材 料, 故 对 建 筑 垃 圾 应 首 先 分 拣 回 收 可 利 用 材 料, 然 后 将 剩 余 物 定 点 堆 放, 集 中 到 一 定 量 后, 及 时 清 运 ; 3) 在 整 个 施 工 过 程 中, 所 有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均 应 集 中 定 点 储 存,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集 中 处 理, 严 禁 擅 自 堆 放 和 倾 倒 到 附 近 河 沟 及 水 域 8.2 营 运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生 产 工 艺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废 气 主 要 为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的 粉 尘 及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 以 VOC S 计 ) 项 目 共 有 2 个 生 产 车 间, 生 产 车 间 一 布 置 3 条 生 产 线, 生 产 车 间 二 布 置 5 条 生 产 线, 每 条 生 产 线 工 艺 废 气 产 生 环 节 与 污 染 物 的 种 类 相 同 建 设 方 拟 根 据 车 间 生 产 线 数 量, 在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各 设 置 一 套 废 气 收 集 处 理 系 统 生 产 车 间 一 共 3 条 生 产 线, 设 置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1 套, 风 量 6000m 3 /h 的 变 频 控 制 风 机 1 台 每 条 生 产 线 BS 罐 及 MT 罐 在 罐 顶 均 设 置 抽 风 管 道, 将 罐 内 废 气 抽 至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中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173 生 产 车 间 二 共 5 条 生 产 线, 设 置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1 套, 风 量 10000m 3 /h 的 变 频 控 制 风 机 1 台 每 条 生 产 线 BS 罐 及 MT 罐 在 罐 顶 均 设 置 抽 风 管 道, 将 罐 内 废 气 抽 至 脉 冲 布 袋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中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2# 排 气 筒 排 放 项 目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由 江 苏 蓝 晨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设 计 制 造 安 装 该 公 司 位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具 有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产 业 协 会 颁 发 的 江 苏 省 环 境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设 计 能 力 评 价 证 书, 评 价 级 别 为 乙 级, 证 书 编 号 :SJ-14094, 评 价 业 务 范 围 为 工 业 废 水 治 理 生 活 污 水 治 理 有 机 废 气 治 理 异 味 控 制 项 目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结 构 图 如 下 :
174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简 述 单 条 生 产 线 BS 罐 及 MT 罐 不 同 时 使 用, 单 罐 抽 风 管 道 上 设 有 阀 门 故 同 一 时 间 风 机 最 多 只 收 集 3(5) 个 罐 中 的 废 气 项 目 光 引 发 剂 树 脂 溶 剂 色 浆 需 从 罐 体 投 料 口 进 行 加 料 操 作 投 料 时 将 原 料 桶 前 沿 对 准 罐 投 料 口 倾 斜 桶 底 缓 慢 投 料 BS 罐 及 MT 罐 内 均 设 抽 风 装 置, 风 量 达 2000m 3 /h, 全 罐 仅 留 投 料 口 一 个 出 口, 由 于 风 机 持 续 的 抽 气, 罐 内 部 形 成 负 压, 维 持 罐 内 压 力 平 衡 所 需 的 空 气 均 从 投 料 口 进 入, 可 将 罐 外 产 生 的 少 量 废 气 带 入 罐 内, 与 罐 内 产 生 的 废 气 一 起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废 气 捕 集 系 统 及 投 料 方 式 见 下 图 : 图 罐 体 结 构 废 气 捕 集 系 统 及 投 料 方 式 示 意 图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时 粉 尘 主 要 在 光 引 发 剂 进 入 罐 内, 落 入 罐 底 与 其 他 物 料 碰 撞 时 产 生, 产 生 量 约 为 粉 尘 总 产 生 量 的 90%, 投 料 时 桶 内 由 于 物 料 振 动 产 生 少 量 粉 尘, 约 占 粉 尘 总 产 生 量 的 10% 罐 内 产 生 的 粉 尘 均 在 抽 风 系 统 作 用 下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罐 外 产 生 的 少 量 粉 尘 部 分 可 被 吸 入 罐 内, 进 入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少 量 未 被 吸 入 的 粉 尘 散 逸 至 车 间 内 形 成 无 组 织 排 放 光 引 发 剂 粉 尘 补 集 率 达 90% 是 可 行 的 溶 剂 树 脂 色 浆 投 料 时 将 桶 前 沿 对 准 罐 投 料 口 倾 斜 桶 底 缓 慢 投 料 有 机 废 气 主 要 在 物 料 进 入 罐 内 时 形 成 的 液 态 长 圆 柱 时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挥 发 时 产 生 罐 内 产 生 的 有 机
175 废 气 均 被 抽 风 系 统 收 集 至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投 料 口 物 料 挥 发 的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部 分 被 吸 入 罐 中,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少 量 散 逸 至 车 间 内, 形 成 无 组 织 排 放 溶 剂 树 脂 色 浆 投 料 有 机 废 气 补 集 率 90% 是 可 行 的 BS 罐 搅 拌 MT 罐 1 次 搅 拌 MT 罐 2 次 搅 拌 时, 罐 盖 均 为 闭 合 状 态, 全 罐 仅 留 缝 隙 作 为 空 气 进 入 口, 以 维 持 罐 内 压 力 平 衡 搅 拌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均 可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搅 拌 时 罐 内 有 机 废 气 100% 收 集 处 理 是 可 行 的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与 苏 环 办 号 文 等 文 件 的 相 符 性 (1) 生 产 工 艺 及 设 备 控 制 的 先 进 性 拟 建 项 目 各 装 置 首 先 均 选 用 先 进 成 熟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先 进 的 控 制 技 术, 以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废 气 的 产 生 : 1 光 阻 剂 生 产 装 置 及 工 艺 项 目 引 进 韩 国 三 星 集 团 最 先 进 黑 色 光 阻 剂 生 产 技 术, 生 产 装 置 设 计 参 数 标 准 均 参 照 韩 国 三 星 集 团 同 类 产 品 生 产 线 生 产 装 置 该 光 阻 剂 生 产 技 术 流 程 简 单, 条 件 温 和, 流 程 较 短, 产 品 纯 度 高 无 副 产 品, 不 使 用 有 毒 有 害, 易 爆 致 畸 等 原 料, 因 而,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了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降 低 了 危 害 性 ; 在 工 程 设 计 上 采 用 了 连 续 化 自 动 化 半 密 闭 化 生 产 工 艺 ; 物 料 输 送 采 用 隔 膜 泵 ; 搅 拌 釜 采 用 负 压 操 作,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有 机 废 气 的 散 逸, 减 少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产 生 2 生 产 装 置 中 的 物 料 转 移 拟 建 项 目 各 单 元 操 作 设 备 间 物 料 的 转 移 或 者 直 接 通 过 隔 膜 泵 管 道, 不 设 中 间 储 罐, 以 防 止 储 罐 大 小 呼 吸 产 生 废 气 同 时 采 用 密 封 性 能 高 的 阀 门 和 输 送 泵, 有 效 地 减 少 了 原 料 和 产 品 在 输 送 过 程 中 的 逸 散 ; 输 送 管 道 设 有 自 动 阀 门 控 制 系 统, 压 力 发 生 变 化 后 会 自 动 关 闭, 以 减 少 泄 漏 3 储 运 系 统 项 目 所 有 原 料 储 存 均 不 设 储 罐 原 材 料 仓 库 为 冷 藏 仓 库, 温 度 较 低, 且 原 料 包 装 桶 为 密 闭 状 态, 有 效 杜 绝 了 物 料 在 储 存 过 程 中 的 挥 发 4 清 洁 能 源 拟 建 项 目 不 设 锅 炉, 所 用 能 源 皆 为 电,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了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2)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的 先 进 性 拟 建 项 目 各 生 产 装 置 均 为 半 密 闭, 唯 一 出 口 为 在 风 机 大 风 量 抽 风 过 程 中 维 持 罐 内 压 力 平 衡 的 空 气 入 口, 使 罐 内 形 成 负 压, 能 有 效 杜 绝 搅 拌 过 程 中 废 气 的 散 逸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气 均 通 过 管 道 送 往 脉 冲 滤 筒 式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统 一 处 理
176 设 备 清 洗 产 生 的 废 液 直 接 储 存 于 密 闭 铁 皮 桶 中, 外 运 处 置, 减 少 卸 放 储 存 运 输 等 过 程 的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和 储 运 的 环 境 风 险 (3) 末 端 治 理 技 术 的 有 效 性 拟 建 项 目 产 生 废 气 种 类 较 少, 主 要 为 粉 尘 与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粉 尘 经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粉 尘 浓 度 <5mg/m 3, 再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VOC S )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因 此,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脉 冲 滤 筒 式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对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废 气 统 一 处 理, 符 合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化 工 行 业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号 ) 的 要 求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技 术 可 行 性 分 析 (1) 方 案 比 选 目 前, 针 对 有 机 废 气 的 工 业 化 处 理 方 法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三 种 : 活 性 炭 吸 附 催 化 燃 烧 UV 光 解 氧 化 活 性 炭 吸 附 催 化 燃 烧 UV 光 解 氧 化 在 处 理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气 方 面 的 技 术 比 较 详 见 下 表 : 表 活 性 炭 吸 附 催 化 催 化 燃 烧 UV 光 解 氧 化 优 缺 点 对 比 方 案 优 点 缺 点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1) 适 合 低 浓 度 大 风 量 或 高 浓 度 间 歇 排 放 废 气 的 作 业 环 (1) 活 性 炭 需 经 常 更 (1) 技 术 成 熟 ; 境 ; 活 性 炭 换 ; (2) 设 备 投 资 少, 单 套 一 (2) 运 行 过 程 不 产 生 二 次 污 吸 附 (2) 废 活 性 炭 的 回 收 次 性 投 资 约 20~80 万 元 ; 染 ; 处 理 (3) 运 行 费 用 低 (3) 性 能 稳 定, 可 同 时 处 理 多 种 混 合 气 体 (1) 处 理 浓 度 要 求 (1) 适 用 于 高 浓 度 小 气 量 3000mg/m 3 以 上 ; 催 化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 (2) 能 耗 高 ; (1) 一 次 性 投 资 大 ; 燃 烧 (2) 原 理 简 单 ; (3) 设 备 复 杂 ; (2) 运 行 费 用 高 (3) 分 解 彻 底 (4) 运 行 条 件 苛 刻 ; (5) 易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UV 光 (1) 适 用 于 恶 臭 气 体 处 理 ; (1) 技 术 不 稳 定 ; (1) 技 术 不 稳 定 ; 解 氧 化 (2) 分 解 彻 底 (2) 操 作 难 度 高 ; (2) 成 本 投 入 适 中 比 选 结 果 推 荐 不 推 荐 不 推 荐 综 上 优 缺 点, 本 项 目 将 采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工 艺 进 行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2) 处 理 设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建 设 方 拟 采 用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 活 性 炭 吸 附 的 方 式 对 收 集 的 废 气 进 行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1 脉 冲 式 滤 筒 除 尘 器
177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工 作 原 理 由 三 个 方 面 组 成, 一 个 是 过 滤 原 理, 另 一 个 是 清 灰 原 理 和 最 后 粉 尘 的 清 理 脉 冲 式 滤 筒 除 尘 器 设 有 进 风 口 滤 筒 出 风 口 气 包 脉 冲 控 制 仪 喷 吹 阀 喷 吹 管 等, 滤 筒 是 由 聚 脂 纤 维 折 叠 卷 制 而 成, 其 下 端 封 闭, 上 端 中 心 正 对 喷 吹 管 下 口. 含 尘 气 体 由 进 风 口 进 入 除 尘 器 后, 气 流 速 度 减 慢, 粗 颗 粒 脱 离 气 流 沉 降 到 集 尘 室 内, 细 微 粉 尘 随 气 流 穿 过 滤 筒 时 被 阻 于 滤 筒 外 表 面, 洁 净 气 体 由 出 风 口 排 出 ; 当 滤 筒 表 面 灰 层 较 厚 时, 脉 冲 控 制 仪 发 出 指 令 开 启 喷 吹 阀, 气 包 内 的 压 缩 空 气 经 喷 吹 管 高 速 喷 出, 同 时 诱 导 数 倍 于 喷 射 气 量 的 周 围 空 气 进 入 滤 筒, 并 由 内 向 外 快 速 射 出, 将 滤 筒 外 表 面 的 粉 尘 吹 下 落 入 集 尘 室 内, 最 后 由 放 灰 斗 排 出 除 尘 器 清 灰 采 用 脉 冲 喷 吹 方 式, 既 做 到 了 彻 底 清 灰, 又 不 伤 害 滤 筒, 使 滤 筒 使 用 寿 命 得 以 保 障 清 灰 过 程 由 脉 冲 控 制 仪 自 动 控 制, 可 采 用 压 力 差 控 制 或 时 间 控 制 脉 冲 除 尘 器 采 用 是 新 式 防 油 防 水 褶 皱 式 垂 直 滤 筒, 过 滤 介 质 材 质 为 聚 酯 纤 维, 滤 材 表 面 覆 有 一 层 溶 剂 膜, 具 有 抗 油 水 性 能 ; 同 时 还 具 有 过 滤 面 积 大 精 度 高, 粉 尘 不 易 粘 附 滤 材 表 面 以 及 脉 冲 清 灰 更 容 易 等 优 点 滤 材 及 除 尘 器 图 如 下 : 滤 材 除 尘 器 照 片 图 滤 材 及 除 尘 器 样 品 图 项 目 选 择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脉 冲 喷 吹 类 袋 式 除 尘 器 (HJ/T ) 要 求 的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其 具 体 设 计 参 数 如 下 :
178 位 置 过 滤 面 积 m 2 处 理 风 量 m 3 /h 表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设 计 参 数 入 口 浓 度 g/m 3 过 滤 风 速 m/min 脉 冲 阀 数 量 出 口 浓 度 mg/m 3 滤 筒 滤 径 μm 生 产 车 间 一 ~ ~1.2 6 <50 10 生 产 车 间 二 ~ ~1.2 8 <50 10 建 设 项 目 粉 尘 主 要 为 光 引 发 剂, 为 大 分 子 有 机 物 粒 径 在 5~10μm 之 间,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滤 筒 过 滤 滤 径 为 10μm, 能 有 效 截 留 住 颗 粒 物, 故 除 尘 效 率 可 达 99% 以 上 项 目 粉 尘 经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处 理 后 的 尾 气 进 入 到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对 有 机 废 气 进 行 吸 附 处 理, 最 终 实 现 粉 尘 的 达 标 排 放 是 可 行 的 2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活 性 炭 是 一 种 很 细 小 的 炭 粒, 具 有 有 很 大 的 表 面 积, 丰 富 的 微 孔 以 及 很 强 的 吸 附 能 力 由 于 炭 粒 的 表 面 积 很 大, 所 以 能 与 大 气 污 染 物 充 分 接 触, 大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被 微 孔 吸 附 捕 集, 从 而 起 到 净 化 大 气 的 作 用 项 目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选 用 活 性 炭 作 为 吸 附 介 质, 装 置 内 铺 设 三 层 活 性 炭 炭 层, 单 层 的 面 积 大 于 40m 2, 以 控 制 气 体 流 速 低 于 0.15m/s, 根 据 其 它 企 业 有 机 废 气 采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的 运 行 效 果 来 看, 其 有 机 废 气 的 去 除 效 率 可 达 到 90% 以 上, 符 合 吸 附 法 工 业 有 机 废 气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HJ ) 要 求, 最 终 尾 气 通 过 1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达 标 排 放 吸 附 过 滤 装 置 需 安 装 饱 和 度 监 控 装 置, 当 监 控 装 置 提 示 饱 和 度 超 过 规 定 值 时 应 及 时 更 换 材 料 工 作 人 员 应 根 据 计 划 定 期 检 查 维 护 和 更 换 必 要 的 部 件 和 材 料, 维 护 人 员 应 做 好 相 关 记 录, 废 气 治 理 设 备 的 维 护 应 纳 入 全 厂 的 设 备 维 护 计 划 中 更 换 下 来 的 活 性 炭 厂 内 不 再 生, 而 是 装 入 密 封 容 器 内, 防 止 活 性 炭 吸 附 的 有 机 废 气 解 析 挥 发 出 来, 按 照 危 废 暂 存 要 求 做 好 防 雨 防 渗 漏 等 措 施, 于 厂 内 暂 存 后, 委 托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外 运 处 置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应 设 置 在 车 间 内, 防 治 受 雨 淋 造 成 去 除 率 下 降 位 置 车 间 一 车 间 二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的 设 计 情 况 见 表 罐 体 直 径 Φ170 0 Φ220 0 风 量 m 3 /h 表 活 性 炭 纤 维 吸 附 主 要 技 术 规 格 吸 入 浓 度 mg/m 3 净 化 效 率 % 吸 附 温 度 活 性 炭 填 量 kg 孔 隙 率 % 活 性 炭 纤 维 规 格 比 表 面 积 微 孔 容 积 m 2 /g cm 3 /g ~92 < ~ ~ ~ ~92 < ~ ~ ~
179 由 此 可 见, 本 项 目 有 机 废 气 (VOC S ) 使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能 达 到 90% 的 处 理 效 率, 选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VOC S 是 可 行 的 车 间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产 生 环 节 生 产 线 数 3 5 生 产 工 序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溶 剂 树 脂 投 料 色 浆 投 料 BS 罐 搅 拌 MT 罐 1 次 搅 拌 MT 罐 2 次 搅 拌 设 备 清 洗 废 次 品 回 罐 光 引 发 剂 投 料 溶 剂 树 脂 投 料 色 浆 投 料 BS 罐 搅 拌 MT 罐 1 次 搅 拌 MT 罐 2 次 搅 拌 设 备 清 洗 废 次 品 回 罐 排 气 污 染 物 筒 编 名 称 号 1# 2# 表 废 气 处 理 达 标 性 分 析 产 生 情 况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去 治 理 速 率 产 生 除 浓 度 速 率 措 施 kg/h 量 t/a 率 mg/m 3 kg/h % 浓 度 mg/m 3 粉 尘 排 放 量 t/a 执 行 标 准 速 浓 度 mg/m 3 率 kg/h VOC S VOC S VOC S VOC S VOC S VOC S VOC S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 活 性 粉 尘 炭 吸 附 装 置 VOC S VOC S VOC S VOC S VOC S VOC S VOC S 由 上 表 可 见, 建 设 项 目 粉 尘 经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排 放 浓 度 及 速 率 能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粉 尘 最 高 排 放 浓 度 120mg/m 3, 排 放 速 率 3.5kg/h 的 限 值, 能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 同 时 有 机 废 气 (VOC S )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后 能 满 足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 ) 表 2 及 表 5 中 VOC S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80mg/m 3, 排 放 速 率 2.0kg/h 的 限 值, 达 标 排 放
180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使 用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粉 尘 和 有 机 废 气 (VOC S ) 从 技 术 角 度 上 来 说 是 可 行 的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工 程 废 气 治 理 运 行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 电 费 设 备 折 旧 维 修 费 药 剂 费 等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废 气 治 理 运 行 费 用 一 览 表 类 别 消 耗 量 单 价 年 费 用 ( 万 元 ) 备 注 电 费 约 20 万 kwh/a 0.83 元 /kwh 16.6 / 活 性 炭 21.6t/a 元 /t 32.4 年 补 充 量 设 备 折 旧 维 修 费 按 直 接 投 资 的 5% 计 2 / 合 计 / / 21 / 从 表 中 可 见, 本 项 目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年 运 行 费 用 共 约 51 万 元 /a, 公 司 产 品 年 利 润 总 额 约 3000 万 元 /a, 废 气 治 理 运 行 费 用 占 公 司 总 利 润 的 1.7% 可 见, 公 司 有 能 力 维 持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长 期 稳 定 运 行, 能 做 到 废 气 污 染 物 长 期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工 艺 废 气 处 理 后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从 经 济 角 度 分 析 是 可 靠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高 度 合 理 性 论 证 本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各 设 置 1 根 排 气 筒, 排 气 筒 均 位 于 车 间 中 部, 生 产 车 间 一 为 m, 生 产 车 间 二 为 m, 车 间 面 积 较 大, 且 车 间 之 间 间 距 较 大, 1# 排 气 筒 及 2# 排 气 筒 间 直 线 距 离 达 130 米 不 作 合 并 处 理 各 排 气 筒 高 度 符 合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 ) 的 排 气 筒 设 置 要 求, 经 第 节 大 气 环 境 预 测, 对 地 面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较 小, 排 气 筒 设 置 比 较 合 理 因 此, 本 项 目 排 气 筒 设 置 合 理 无 组 织 排 放 工 艺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工 艺 废 气 主 要 包 括 : (1)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投 料 工 序 产 生 粉 尘 及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 以 VOC S 计 ), 因 收 集 不 完 全 而 产 生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2)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灌 装 工 序 产 生 的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 以 VOC S 计 )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3) 化 验 室 涂 覆 有 光 阻 剂 的 玻 璃 片 烘 干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少 量 的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 以 VOC S 计 ) 产 生 量 较 小,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4) 化 验 室 光 阻 剂 及 原 材 料 称 量 在 通 风 橱 内 进 行, 废 气 产 生 量 极 小, 本 次 评 价 不 作 定 量 分 析 废 气 经 通 风 橱 中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后 经 附 壁 10 米 高 管 道 以 无 组 织 形 式 排 放
181 生 产 车 间 为 洁 净 室, 采 用 中 央 空 调 送 风, 进 风 处 设 置 中 效 袋 式 过 滤 器, 以 严 格 控 制 进 车 间 空 气 的 颗 粒 物 含 量, 确 保 室 内 达 到 相 应 的 洁 净 度 中 央 空 调 送 风 系 统 送 风 管 上 设 置 静 压 传 感 器 对 新 风 空 调 机 组 送 风 机 进 行 变 频 控 制, 实 现 送 风 量 调 节, 确 保 室 内 形 成 相 对 于 室 外 15Pa 的 正 压, 以 确 保 室 外 达 不 到 室 内 洁 净 度 要 求 的 空 气 通 过 建 筑 物 缝 隙 处 进 入 室 内 同 时 车 间 不 设 置 出 风 口, 在 正 压 条 件 下, 车 间 内 空 气 经 过 建 筑 物 缝 隙 扩 散 至 车 间 外 大 气 中,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亦 随 车 间 空 气 经 建 筑 物 缝 隙 扩 散 进 入 室 外 大 气, 排 放 高 度 以 车 间 高 度 计, 为 12 米 为 了 减 少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的 产 生, 本 项 目 采 用 以 下 措 施 : (1) 采 用 密 封 性 能 高 的 阀 门 和 输 送 泵, 有 效 地 减 少 了 原 料 和 产 品 在 输 送 过 程 中 的 逸 散 ; 输 送 管 道 设 有 自 动 阀 门 控 制 系 统, 压 力 发 生 变 化 后 会 自 动 关 闭, 以 减 少 泄 漏 量 并 定 期 对 设 备 ( 包 括 管 道 和 阀 门 ) 检 修 维 护, 将 化 学 品 在 装 卸 过 程 中 的 跑 冒 滴 漏 减 至 最 小 (2) 管 道 设 计 采 用 玻 璃 钢 或 不 锈 钢 等 防 腐 蚀 性 能 较 好 的 管 道, 并 尽 量 减 少 管 道 连 接 法 兰 (3) 尽 量 缩 短 物 料 装 卸 过 程, 减 少 中 间 环 节, 控 制 无 组 织 挥 发 的 量 (4) 生 产 车 间 和 仓 库 加 强 车 间 通 风, 减 小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5) 拟 建 项 目 新 建 仓 库 所 储 存 化 学 原 料 均 采 用 密 闭 包 装, 减 少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产 生, 并 通 过 空 调 系 统 采 用 强 制 通 风 的 措 施, 防 止 气 体 堆 积, 加 强 废 气 物 质 的 扩 散 (6) 拟 建 项 目 内 部 执 行 严 格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制 度, 厂 区 内 对 无 组 织 排 放 污 染 物 进 行 定 期 监 测, 确 保 主 要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及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 ) 规 定 的 相 关 排 放 要 求 综 上 所 述, 在 采 用 上 述 无 组 织 排 放 治 理 措 施 后, 可 有 效 地 减 少 物 料 在 贮 存 和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使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降 低 到 很 低 的 水 平 地 表 水 污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雨 污 分 流 项 目 厂 区 布 置 时 充 分 考 虑 实 现 雨 污 分 流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经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初 期 雨 水 经 厂 内 雨 水 管 网 的 切 换 装 置 控 制 进 入 污 水 管 网, 再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后 尾 水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污 水 排 放 口 设 置 COD 在 线 监 控 仪 未 受 污 染 的 达 标 雨 水 排 入 雨 水 管 网 厂 内 污 水 雨 水 管 网 分 布 见 图
182 污 水 接 管 可 行 性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初 期 雨 水 产 生 量 共 计 11215m 3 /a (37.4m 3 /d), 最 大 日 排 水 量 为 m 3 /d 本 项 目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指 标 接 管 浓 度 与 接 管 浓 度 限 值 见 表 表 污 染 物 接 管 浓 度 与 接 管 浓 度 限 值 一 览 表 项 目 COD SS NH 3 -N TP 接 管 浓 度 mg/l 接 管 标 准 mg/l 由 上 表 可 看 出, 本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水 质 可 完 全 满 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中 三 级 标 准 及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表 1 中 要 求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芜 申 运 河 北 侧, 徐 丰 路 与 长 福 路 交 叉 口 东 南 角 收 水 范 围 包 括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徐 舍 镇 区 鲸 塘 吴 圩 宜 丰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规 模 为 m 3 /d 生 活 污 水 及 工 业 污 水 接 管 比 例 为 1:2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采 用 改 良 型 C-A 2 /O 工 艺 其 出 水 水 质 标 准 执 行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中 一 级 标 准 的 A 标 准 及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表 2 的 排 放 限 值 尾 水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见 下 图 : 图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183 根 据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实 际 运 行 记 录 数 据,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各 主 要 单 元 的 处 理 效 果 见 下 表 指 标 表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系 统 单 元 实 际 处 理 效 果 污 染 物 进 厂 水 质 平 均 浓 度 总 平 均 去 除 率 出 厂 水 质 平 均 浓 度 (mg/l) (mg/l) (%) COD BOD NH 3 -N SS TP 根 据 以 上 数 据 可 见,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水 质 基 本 可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规 定 的 一 级 标 准 的 A 标 准 及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表 2 的 排 放 限 值 (1) 污 水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可 行 性 根 据 宜 兴 市 公 用 事 业 管 理 局 出 具 的 污 水 纳 管 意 向 书,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污 水 主 管 网 已 建 设 到 位, 最 近 的 污 水 主 管 网 为 项 目 地 北 侧 徐 丰 路 D800 污 水 主 管 网, 项 目 建 成 后 可 实 现 污 水 接 入 区 域 污 水 主 管 网, 实 现 污 水 纳 管 (2) 水 质 相 符 性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设 计 中 接 入 生 活 污 水 和 企 业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为 以 生 化 为 主 的 改 良 型 C-A 2 /O 工 艺 本 项 目 纳 管 废 水 为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初 期 雨 水, 污 染 因 子 主 要 为 COD SS 氨 氮 TP, 水 质 简 单,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后 能 得 到 有 效 治 理, 不 会 对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工 艺 造 成 冲 击 (3) 接 管 余 量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目 前 日 处 理 污 水 1 万 m 3, 已 接 管 0.4 万 m 3 /d 左 右, 现 有 余 量 约 为 0.6 万 m 3 /d,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产 生 量 共 计 11215m 3 /a(37.4m 3 /d), 最 大 日 排 水 量 为 m 3 /d, 分 别 占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剩 余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的 0.65% 8.5%, 污 水 处 理 厂 有 余 量 接 收 本 项 目 废 水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会 对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常 运 行 造 成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建 设 项 目 排 放 的 污 水 经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达 标 后 尾 水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同 时, 根 据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的 预 测 结 果, 正 常 情 况 下 污 水 处 理 厂 达 标 后 的 尾 水 排 放 不 会 对 芜 申 运 河 水 质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不 会 改 变 芜 申 运 河 水 环 境 功 能 级 别, 不 会 对 芜 申 运 河 水 环 境 容 量 造 成 冲 击
184 8.2.3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噪 声 源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生 产 装 置 的 生 产 设 备 运 行 噪 声 以 及 公 用 工 程 的 空 压 机 风 机 水 泵 等 以 及 一 些 机 械 传 动 设 备 的 运 行 噪 声, 源 强 约 80~90dB(A) 降 噪 措 施 设 计 中 将 噪 声 源 设 备 集 中 布 置 在 厂 房 内, 采 取 建 筑 隔 声 措 施, 这 些 措 施 均 可 有 效 地 降 低 噪 声 本 项 目 噪 声 治 理 方 案, 分 析 评 述 如 下 : (1) 控 制 设 备 噪 声 : 采 购 设 备 时 对 供 应 商 提 出 噪 音 控 制 要 求, 尽 可 能 选 用 低 噪 音 设 备 ; 提 高 机 械 设 备 装 配 精 度, 加 强 维 护 和 检 修, 提 高 润 滑 度, 减 少 机 械 振 动 和 摩 擦 产 生 的 噪 声 等 (2) 采 取 适 用 技 术 降 噪 : 根 据 工 艺 特 点,1 将 主 要 设 备 安 装 于 室 内 操 作, 纯 水 机 组 的 水 泵 以 及 生 产 装 置 的 隔 膜 泵 均 在 室 内, 利 用 建 筑 物 隔 声 屏 蔽 通 常, 普 通 建 筑 物 隔 声 量 在 10~20dB(A); 若 用 不 同 吸 声 材 料, 隔 声 量 可 达 15~40dB(A);2 对 噪 音 较 大 的 设 备 如 空 压 机 与 风 机 等 加 装 消 音 器 降 噪, 资 料 表 明 在 空 压 机 风 机 等 配 套 安 装 消 音 器 可 有 效 降 低 进 排 气 口 产 生 的 空 气 动 力 性 噪 声, 其 阻 损 小 于 200Pa, 消 音 量 25dB(A) (3) 合 理 布 局, 充 分 利 用 距 离 衰 减 : 在 厂 区 总 图 设 计 上 科 学 规 划, 合 理 布 局, 尽 可 能 将 噪 声 设 备 集 中 布 置 集 中 管 理, 使 之 远 离 办 公 区 厂 界, 以 充 分 利 用 距 离 衰 减, 以 减 小 项 目 运 行 对 外 界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其 降 噪 情 况 见 表 建 设 项 目 噪 声 控 制 措 施 可 行,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设 备 名 称 表 采 取 降 噪 隔 声 措 施 后 降 噪 效 果 分 析 单 台 源 强 db (A) 搅 拌 机 80 间 歇 频 率 特 降 噪 效 治 理 措 施 性 果 距 厂 界 最 小 距 离 (m) W25 隔 膜 泵 85 间 歇 W25 空 压 机 组 90 间 歇 W30 纯 水 机 组 85 间 歇 W30 风 机 90 间 歇 隔 声 减 W30-20 空 气 净 化 空 振 85 间 歇 W15 调 机 组 搅 拌 机 80 间 歇 E35 隔 膜 泵 85 间 歇 E35 空 压 机 组 90 间 歇 E40 预 计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标 准 限 值 db(a) 昼 间 :65 夜 间 :
185 设 备 名 称 单 台 源 强 db (A) 频 率 特 降 噪 效 治 理 措 施 性 果 距 厂 界 最 小 距 离 (m) 纯 水 机 组 85 间 歇 E35 风 机 90 间 歇 E35 空 气 净 化 空 调 机 组 85 间 歇 E15 仓 库 冷 冻 机 组 85 连 续 E15 预 计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限 值 db(a) 对 各 类 噪 声 源 采 取 上 述 防 治 措 施 后, 经 章 节 的 预 测, 厂 界 噪 声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即 昼 间 65dB(A), 夜 间 55dB(A) 固 废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危 险 固 废 处 置 方 式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分 类 定 义,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滤 渣 废 溶 剂 废 过 滤 网 废 包 装 桶 废 拖 把 废 活 性 炭 化 验 废 物 废 显 影 液 均 为 危 险 废 物, 交 由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 废 碱 液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序 号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危 废 见 下 表 : 固 体 废 物 名 称 1 滤 渣 过 滤 2 废 溶 剂 设 备 清 洗 3 废 过 滤 网 过 滤 4 废 包 装 桶 5 废 拖 把 6 废 活 性 炭 7 化 验 废 物 表 产 生 工 序 属 性 废 物 代 码 原 材 料 包 装 车 间 地 面 清 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原 料 及 产 品 评 价 8 废 显 影 液 产 品 评 价 9 废 碱 液 产 品 评 价 危 险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及 处 置 方 式 HW HW HW HW HW HW HW HW HW 产 生 量 (t/a) 利 用 处 置 方 式 焚 烧 处 置 回 收 利 用 利 用 处 置 单 位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无 锡 中 天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1) 本 项 目 滤 渣 废 溶 剂 废 过 滤 网 废 包 装 桶 废 拖 把 废 活 性 炭 化 验 废 物 废 显 影 液 委 托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理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致 力 于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无 害 化 处 理 及 循 环 综 合 利 用 的 公 司, 位 于 宜 兴 市 官 林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C 区, 是 经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审 查 批 准 取 得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186 的 单 位,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编 号 :JS0282OOI366-4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方 案 为 不 具 有 放 射 性 和 易 爆 类 等 特 殊 类 别 的 可 焚 烧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主 要 来 源 于 宜 兴 市 区 域 相 关 企 业, 该 公 司 一 期 处 理 3975t/a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项 目 已 于 2009 年 通 过 了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审 批, 批 文 号 : 苏 环 审 [2009]119 号, 并 于 2011 年 5 月 通 过 了 三 同 时 验 收 各 类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情 况 见 表 处 置 方 法 焚 烧 表 危 险 废 物 分 类 处 置 情 况 固 体 废 物 类 别 焚 烧 处 置 医 疗 废 物 (HW02) 废 药 物 药 品 (HW03) 农 药 废 物 (HW04) 木 材 防 腐 剂 药 物 (HW05) 有 机 溶 剂 废 物 (HW06) 废 矿 物 油 (HW08) 废 乳 化 液 (HW09) 新 化 学 药 品 废 物 (HW14) 精 ( 蒸 ) 馏 残 渣 (HW11) 染 料 涂 料 废 物 (HW12) 有 机 树 脂 类 废 物 (HW13) 新 化 学 药 品 废 物 (HW14) 感 光 材 料 废 物 (HW16) 表 面 处 理 废 物 (HW17) 含 金 属 羰 基 化 合 物 废 物 (HW19) 有 机 氰 化 合 物 (HW38) 含 酚 化 合 物 (HW39) 含 醚 化 合 物 (HW40) 废 有 机 溶 剂 (HW42) 其 他 废 物 (HW49, , , , , , , , ) 处 置 规 模 t/a 现 处 置 量 t/a 去 向 热 解 炉 渣 飞 灰 送 无 锡 市 固 废 环 保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固 化 填 埋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一 期 3975t/a 热 解 炉 焚 烧 废 气 采 用 冷 却 + 急 冷 + 脱 酸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滤 筒 除 尘 器 的 半 干 法 烟 气 净 化 系 统 进 行 处 理, 废 气 通 过 1 根 35 米 高 烟 囱 排 放 根 据 江 苏 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于 2010 年 对 一 期 项 目 进 行 的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的 监 测 结 果,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热 解 炉 排 口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一 氧 化 碳 烟 尘 氟 化 氢 镉 汞 氯 化 氢 铅 烟 气 黑 度 镍 砷 锑 锰 铬 铜 锡 二 噁 英 等 排 放 浓 度 均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表 3 标 准 要 求, 监 测 数 据 见 表 表 热 解 炉 废 气 排 放 验 收 监 测 结 果 污 染 因 子 浓 度 范 围 (mg/m 3 ) 日 均 值 (mg/m 3 ) 标 准 (mg/m 3 ) 备 注 二 氧 化 硫 2.86L 2.86L 300 达 标 氮 氧 化 物 达 标 一 氧 化 碳 达 标 烟 尘 达 标 氟 化 氢 达 标 镉 达 标 汞 0.08L 达 标 氯 化 氢 3.4L 达 标 铅 达 标 烟 气 林 格 曼 黑 度 <1 级 / 1 级 达 标 镍 / / / 砷 / / / 砷 + 镍 达 标
187 污 染 因 子 浓 度 范 围 (mg/m 3 ) 日 均 值 (mg/m 3 ) 标 准 (mg/m 3 ) 备 注 锑 / / / 锰 / / / 铬 / / / 铜 / / / 锡 未 检 查 未 检 查 / / Cr+Sn+Sb+Cu+Mn 达 标 二 噁 英 TEQng/m TEQng/m 3 0.5TEQng/m 3 达 标 本 项 目 送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的 危 废 均 采 用 焚 烧 处 置 的 方 式 目 前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危 废 处 理 量 2360 吨, 尚 有 1615 吨 的 余 量, 本 项 目 危 废 吨, 废 包 装 桶 个, 凌 霞 固 废 有 余 量 处 置 本 项 目 的 危 险 废 物 由 表 可 知,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将 本 项 目 固 废 焚 烧 处 置 后 焚 烧 废 气 能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根 据 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结 论, 废 气 排 放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由 此 可 见 本 项 目 危 险 废 物 送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是 可 行 的 (2) 本 项 目 废 碱 液 委 托 无 锡 中 天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无 锡 中 天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致 力 于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无 害 化 处 理 及 循 环 综 合 利 用 的 公 司, 位 于 无 锡 市 新 区 鸿 山 镇 环 鸿 东 路 9 号, 是 经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审 查 批 准 取 得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编 号 :JS0200OOD379-1 其 经 营 范 围 主 要 为 处 置 利 用 废 矿 物 油 (HW08) 油 / 水 烃 / 水 混 合 物 或 乳 化 液 (HW09) 染 料 涂 料 废 液 (HW12) 废 显 影 液 定 影 液 废 胶 片 (HW16) 表 面 处 理 废 液 (HW17) 废 酸 (HW34) 废 碱 (HW35) 有 机 磷 化 合 物 废 液 (HW37) 含 酚 废 液 (HW39) 含 醚 废 液 ( HW40) 废 卤 化 有 机 溶 剂 (HW41) 废 有 机 溶 剂 (HW42) 废 有 机 卤 化 物 废 液 (HW45) 吨 / 年, 处 理 废 线 路 板 (HW49) 含 ( 铜 镍 锌 铅 锡 硒 ) 的 电 子 元 器 件 6000 吨 / 年, 清 洗 处 置 含 (HW ) 的 包 装 桶 (HW49)60000 只 / 年 目 前 无 锡 中 天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70000t/a, 尚 有 30000t/a 的 容 量 本 项 目 废 碱 液 17.02t/a, 无 锡 中 天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有 容 量 处 置 本 项 目 的 废 碱 液 项 目 废 碱 液 处 理 工 艺 如 下 : 图 废 碱 液 预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188 图 废 水 生 化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流 程 说 明 : 公 司 接 收 的 废 酸 (HW34) 与 废 碱 (HW35) 有 机 磷 化 合 物 (HW37) 汇 集 进 入 集 水 池, 然 后 进 入 反 应 槽, 通 过 调 节 ph 并 加 入 絮 凝 剂 助 凝 剂, 去 掉 部 分 污 染 物 后 进 入 中 间 水 池, 与 其 他 废 水 一 起 进 行 生 化 处 理 深 度 厌 氧 处 理 : 厌 氧 池 是 一 种 非 常 高 效 的 厌 氧 生 化 处 理 法 它 主 要 利 用 水 中 的 厌 氧 微 生 物 菌 胶 团 在 水 池 中 与 废 水 进 行 充 分 接 触, 对 水 中 污 染 物 进 行 有 效 吸 附 和 氧 化 从 而 对 废 水 进 行 初 步 降 解 好 氧 池 : 经 厌 氧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COD 降 低, 生 化 性 提 高, 该 废 水 再 进 入 好 氧 池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后 部 分 水 回 流 至 厌 氧 池 继 续 处 理, 达 到 脱 氮 除 磷 的 目 的, 一 部 分 水 处 置 达 标 后 接 管 排 放 根 据 无 锡 市 工 业 废 物 安 全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6 月 通 过 的 危 废 焚 烧 处 置 设 施 技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可 知,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废 气 各 污 染 因 子 均 能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本 项 目 危 险 废 物 送 无 锡 中 天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是 可 行 的 一 般 固 废 处 置 方 式 本 项 目 一 般 固 废 处 置 方 式 见 下 表
189 染 表 一 般 固 废 处 置 方 式 序 号 名 称 固 废 编 号 性 状 产 生 量 t/a 含 水 率 % 拟 采 取 处 置 措 施 1 废 包 装 材 料 85 固 态 1 出 售 废 品 回 收 站 2 生 活 垃 圾 99 固 态 15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3 除 尘 器 废 渣 85 固 态 回 用 生 产 由 上 表 可 知, 本 项 目 一 般 固 废 都 得 到 处 理, 固 废 处 置 率 为 100%, 不 会 造 成 二 次 污 固 废 处 置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根 据 企 业 与 宜 兴 市 凌 霞 固 废 处 置 有 限 公 司 协 议, 本 项 目 危 废 处 置 价 格 3.6 元 /kg, 项 目 危 废 量 共 计 t, 塑 料 桶 约 为 t, 则 处 置 费 用 共 计 46 万 元 /a 危 废 处 置 费 用 较 少, 企 业 有 能 力 接 受 危 废 暂 存 管 理 措 施 为 避 免 危 险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危 害, 建 议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 一 ) 管 理 制 度 (1)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并 报 送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计 划 意 外 事 故 的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完 善 申 报 登 记 手 续 (2) 建 立 规 划 的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计 划 制 度, 建 立 危 险 废 物 台 帐, 如 实 记 载 产 生 危 险 废 物 的 种 类 数 量 利 用 贮 存 处 置 流 向 等 信 息 (3) 应 将 危 险 废 物 提 供 或 者 委 托 给 有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单 位 从 事 收 集 贮 存 利 用 处 置 的 经 营 活 动 批 (4) 跨 行 政 区 域 转 移 危 险 废 物 的, 应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 依 法 报 (5) 对 危 险 废 物 的 容 器 和 包 装 物 以 及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危 险 废 物 的 设 施 场 所, 必 须 设 置 危 险 废 物 识 别 标 志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的 警 告 图 形 符 号 样 式 见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 场 (GB ) 盛 装 危 险 废 物 的 容 器 必 须 粘 贴 的 标 签 样 式 见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6) 贮 存 危 险 废 物 必 须 采 取 符 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的 防 护 措 施, 并 不 得 超 过 一 年 ; 禁 止 将 危 险 废 物 混 入 非 危 险 废 物 中 贮 存 ; 禁 止 混 合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处 置 性 质 不 相 容 而 未 经 安 全 性 处 置 的 危 险 废 物 ( 二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场 所 的 具 体 要 求 (1) 危 险 固 废 暂 存 场 所 的 应 设 置 按 照 2013 年 修 改 版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190 及 修 改 单 (GB ) 要 求 进 行 ; 一 般 工 业 固 暂 存 场 所 的 设 置 按 照 2013 年 修 改 版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所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及 修 改 单 (GB ) 要 求 进 行 建 设 (2) 项 目 滤 渣 废 过 滤 网 废 溶 剂 废 活 性 炭 废 碱 液 废 显 影 液 废 光 阻 剂 废 化 学 试 剂 废 拖 把 分 类 收 集 分 类 存 放 在 密 闭 桶 中 ; 废 包 装 桶 单 独 密 闭 存 放, 防 止 有 机 废 气 挥 发 溢 出 堆 放 废 物 的 地 坪 采 用 硬 化 防 渗 地 面, 地 表 无 裂 隙, 防 渗 层 为 1 米 厚 粘 土 层 ( 渗 透 系 数 10-7 厘 米 / 秒 ), 以 符 合 防 腐 防 渗 要 求, 确 保 液 态 污 染 物 不 会 渗 透 进 入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而 造 成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污 染 危 废 暂 存 点 位 于 综 合 仓 库 危 废 暂 存 间 内, 仓 库 顶 部 做 好 防 雨 防 渗 防 风 工 作, 避 免 产 生 渗 透 雨 水 淋 溶 及 大 风 吹 扬 等 二 次 污 染, 应 能 满 足 防 风 防 雨 防 晒 等 要 求 并 应 有 专 人 看 管, 做 好 防 盗 工 作 (3) 项 目 各 危 废 单 独 存 放, 各 存 放 点 之 间 用 水 泥 板 隔 断, 贮 存 场 所 不 混 合 使 用, 并 须 设 置 危 险 废 物 识 别 标 志 其 贮 存 容 量 不 得 小 于 危 险 废 物 月 产 生 量 (4) 固 废 委 外 处 理 时 应 由 专 用 车 进 行 运 输, 并 做 好 密 闭 措 施, 防 止 泄 漏 污 染 (5) 对 于 存 放 危 废 的 容 器 应 定 期 检 查, 发 现 容 器 破 损 时 及 时 更 换 综 上 所 述, 建 设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分 类 处 理 存 放, 不 被 风 吹 雨 淋, 专 人 看 管, 专 车 运 输, 全 厂 固 废 实 现 零 排 放, 对 环 境 不 会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 固 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可 行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论 述 源 头 控 制 措 施 (1) 从 资 源 能 源 的 综 合 利 用 入 手, 通 过 企 业 管 理 技 术 改 造 三 废 资 源 化 减 量 化 再 利 用 等, 尽 可 能 把 污 染 物 控 制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采 用 无 排 或 少 排 工 艺, 做 到 一 水 多 用, 串 级 使 用, 闭 路 循 环, 污 水 回 用, 以 达 到 最 大 限 度 压 缩 排 污 量 (2) 工 艺 管 道 设 备 污 水 储 存 及 预 处 理 构 筑 物 应 有 防 泄 漏 措 施 及 应 急 处 理 设 施, 防 止 污 染 物 的 跑 冒 滴 漏, 将 污 染 物 泄 漏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降 到 最 低 限 度 分 区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污 染 源 主 要 是 危 废 暂 存 间 原 料 仓 库 及 产 品 仓 库 本 项 目 车 间 地 面 应 统 一 进 行 防 腐 防 渗 处 理, 应 使 用 高 标 号 水 泥, 防 止 车 间 地 坪 出 现 裂 缝, 提 高 水 泥 地 坪 的 防 腐 防 渗 能 力 本 项 目 在 废 水 产 生 点 管 线 及 预 处 理 处 应 做 好 防 腐 防 渗 危 险 废 物 应 采 用 防 漏 容 器 盛 装 并 及 时 交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191 物 料 仓 库 固 废 堆 场 应 做 好 地 面 防 腐 防 渗 处 理, 物 料 仓 库 应 加 强 管 理, 及 时 发 现 并 处 理 泄 漏 的 物 料 ; 固 废 产 生 后 应 及 时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减 少 在 车 间 内 堆 放 的 时 间 和 数 量 加 强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管 理 和 维 护, 确 保 其 正 常 运 行, 减 少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减 少 气 态 污 染 物 沉 降 造 成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污 染 加 强 车 间 生 产 管 理 和 自 动 化 控 制, 减 少 跑 冒 滴 漏 及 非 正 常 工 况 事 件 的 发 生 雨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事 故 池 及 其 他 可 能 有 物 料 或 废 水 泄 漏 的 区 域 应 做 好 管 线 及 水 池 的 防 渗 漏 防 腐 蚀 处 理, 并 应 做 闭 水 试 验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响 应 严 格 管 理, 确 保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做 好 污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水 量 计 量 工 作, 跟 踪 水 量 变 化 情 况, 及 时 发 现 污 水 水 量 变 化 情 况 制 定 地 下 水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响 预 案, 风 险 事 故 状 态 下 应 采 取 的 封 闭 截 流 等 措 施, 防 止 设 施 故 障 造 成 废 水 外 溢 污 染 土 壤 和 地 下 水
192 8.3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和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清 单 本 项 目 建 成 运 营 后,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处 理 效 果 及 三 同 时 验 收 备 案 一 览 表 见 下 表 项 目 名 称 类 别 废 水 废 气 污 染 源 生 活 污 水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初 期 雨 水 生 产 车 间 表 本 项 目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三 同 时 一 览 表 年 产 2500t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治 理 措 施 处 理 效 果 COD SS 氨 氮 TP COD SS COD SS COD SS 粉 尘 VOC S 接 管 至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6000m 3 /h 风 机 +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15 米 排 气 筒 1 套 以 及 10000m 3 /h 风 机 +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15 米 排 气 筒 1 套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一 级 的 A 标 准 及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表 2 的 排 放 限 值 后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粉 尘 排 放 限 值 以 及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 ) 表 2 及 表 5 中 VOC S 排 放 限 值 无 组 织 排 放 经 空 气 处 理 系 统 排 放 / 噪 声 生 产 /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公 辅 噪 声 隔 声 罩 减 振 垫 隔 声 门 窗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要 求 设 备 12 生 产 车 间 一 内 临 时 堆 场 面 积 80m 2, 生 产 车 一 般 固 废 生 产 间 二 内 临 时 堆 场 面 积 100m 2 固 废 暂 存 场 所 满 足 相 关 要 求, 废 物 100% 处 置 5 危 险 固 废 危 废 暂 存 间 建 筑 面 积 60m 2 生 活 生 活 垃 圾 合 理 处 理 处 置 绿 化 绿 化 树 种 草 坪 花 卉 等 新 建, 绿 化 面 积 m 2 8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新 增 洗 眼 器 喷 淋 设 施 消 防 设 施 报 警 器 1200m 3 事 故 池 675m 3 消 防 水 池 最 大 限 度 防 止 事 故 发 生 以 及 降 低 事 故 危 害 18 投 资 额 / 万 元 完 成 时 间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入 运 行
193 环 境 管 理 ( 机 构 监 测 能 力 等 ) 雨 污 分 流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 流 量 计 在 线 监 测 仪 等 ) 以 新 代 老 措 施 总 量 平 衡 具 体 方 案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设 置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 / 雨 污 分 流,1 个 雨 水 排 口 1 个 污 水 接 管 口, 均 安 装 流 量 计 在 线 监 测 仪 并 与 当 地 环 保 局 联 网, 排 气 筒 废 水 排 放 口 固 废 堆 场 标 识 等 满 足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 / 污 水 最 终 排 放 量 在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已 批 复 的 总 量 中 解 决 废 气 污 染 物 由 宜 兴 市 环 保 局 在 宜 兴 市 区 域 内 平 衡 为 生 产 车 间 一 与 生 产 车 间 二 各 以 车 间 边 界 为 中 心 向 外 设 置 半 径 100 米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 合 计 104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经 费 初 步 估 算 共 计 104 万 元, 占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0.87% 6 /
194 江苏博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光阻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分析 9.1 清洁生产 原料的清洁性和产品的先进性 项目主要原料为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树脂 单体 色浆 光引发剂 产品为光阻剂 以上原材料及产品均为低毒或无毒物质 常温下蒸汽压较低 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且除 溶剂为易燃 其他均为可燃物质 无易爆物质 安全性较高 总体而言 本项目所使用 原料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项目生产技术由韩国引进 研发出来的成熟配方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根据小试出 来的产品性能评价 其配方设计生产的光阻剂其光透射密度 表面阻抗 线幅分辨率 解析度等基本性能已达到优良性能 部分指标超出日本 台湾等地的同类产品 项目光 阻剂小试样品与国外同类型企业性能对比情况见下表 表 小试样品与三菱化学指标对比情况 评价内容 粘度 光透射密度 表面阻抗 线幅 线幅分辨率 膜厚 形貌角度 直线性 表面粗糙度 热稳定性 粘着力 单位 cps Ω μm μm μm nm % N 博砚电子小试样品性能 / 三菱化学光阻剂产品性能 / 评价方式 -越大越好 越大越好 越小越好 越小越好 越小越好 越大越好 -越小越好 越大越好 越大越好 由上表可见 项目小试样品中线幅分辨率 形貌角度两个重要指标已超过三菱化学 同类产品 其余指标均已达到或略优于三菱化学同类 项目产品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打破了国外对该液晶显示器用光阻剂的长期垄断 填补了国内空白 生产工艺先进性分析 光阻剂研发 生产 评价技术由于其技术壁垒极高 目前国内尚无企业能独立生产 江苏博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韩国聘请日本专家内河喜代司以及韩国专家安暻源 内河 喜代司作为全球首批光阻剂开发的科研人员 在韩国三星集团的化工公司第一毛织聘作 为专门研究最先进的黑色光阻剂技术开发部的负责人成功开发出全球第一款应对大尺 寸液晶面板黑色光阻剂 并被被台湾 韩国 日本国内各大厂家广泛应用 所开发的产 品全球市场占有量曾一度达到 40-50% 安暻源自 2010 年以来一直担任三星 SDI BM 项 目部主管 在韩国三星 SDI 的 5 年里持续专注对 LCD CF 用黑色光阻剂的开发 本项目
195 光 阻 剂 生 产 技 术 即 是 由 内 河 喜 代 司 与 安 暻 源 带 来 的 韩 国 三 星 最 先 进 黑 色 光 阻 剂 生 产 技 术 配 方 成 熟 可 靠, 由 节 可 知, 光 阻 剂 小 试 样 品 两 项 重 要 指 标 已 超 过 三 菱 化 学 同 类 产 品, 其 余 指 标 均 已 达 到 或 略 优 于 三 菱 化 学 同 类 项 目 产 品 已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生 产 装 备 生 产 装 备 由 引 进 的 韩 日 技 术 专 家 设 计, 委 托 国 内 制 造 商 制 造, 能 做 到 精 密 控 制, 提 高 混 合 效 率, 从 而 提 高 原 料 利 用 率 同 时 企 业 还 从 日 本 聘 请 自 2004 年 即 任 职 于 东 京 应 化 株 式 会 社 工 业 品 质 保 证 部 的 小 川 宙 志, 负 责 产 品 评 价 工 作 为 此, 博 砚 电 子 不 惜 成 本 地 从 国 外 引 进 了 整 条 产 品 评 价 线, 拥 有 了 世 界 最 先 端 的 研 发 设 备, 为 我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提 供 了 硬 件 保 障 其 中 狭 缝 涂 覆 仪 曝 光 机 显 影 机 等 评 价 设 备 性 能 卓 越, 大 大 提 高 了 公 司 产 品 先 行 评 价 效 率, 而 扫 描 电 镜 原 子 力 显 微 镜 微 纳 米 硬 度 仪 等 分 析 为 同 类 产 品 中 世 界 最 高 精 度 设 备, 大 大 增 强 了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测 试 能 力 及 评 价 信 赖 性 生 产 及 评 价 线 先 进 性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1 项 目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采 用 DCS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保 证 装 置 操 作 指 标 处 于 最 佳 状 态, 同 时 又 利 于 安 全 操 作 生 产 设 备 自 动 连 锁 控 制, 提 高 机 械 化 自 动 化 程 度 2 使 用 全 自 动 空 调 洁 净 控 制 系 统, 保 证 生 产 环 境 的 高 洁 净 度 及 高 精 确 温 湿 度 3 使 用 世 界 上 最 先 进 的 称 量 系 统, 称 量 精 度 可 以 达 到 0.001g, 保 证 生 产 配 方 的 精 确 性 4 使 用 世 界 上 最 高 精 度 的 质 量 检 测 设 备 ( 电 子 显 微 镜 GC GPC 等 ), 且 全 部 为 国 外 进 口, 以 保 证 我 公 司 将 最 优 质 的 产 品 送 交 给 客 户 工 艺 控 制 水 平 先 进 性 分 析 项 目 所 有 机 电 设 备 产 品 优 先 选 用 行 业 前 沿 的 能 耗 低 效 率 高 的 节 能 型 机 电 设 备, 按 工 艺 生 产 运 行 实 际 情 况 合 理 配 置 设 备 大 小, 减 少 设 备 空 耗 设 备 选 用 新 型 材 质, 不 仅 保 证 稳 定 生 产, 而 且 减 少 检 修 次 数, 减 少 开 停 车 时 间 和 开 停 车 时 生 产 不 稳 定 带 来 的 物 耗 损 失 拟 建 项 目 采 用 分 散 型 控 制 系 统 (DCS), 结 合 PLC SIS ESD 等 其 它 控 制 系 统 除 了 完 成 装 置 的 基 本 过 程 控 制 操 作 监 视 管 理 之 外, 同 时 还 完 成 顺 序 控 制 批 量 控 制 工 艺 联 锁 以 及 部 分 先 进 控 制 策 略 拟 建 项 目 DCS 将 采 用 最 先 进 的 技 术, 关 键 模 件 如 中 央 处 理 器 (CPU) 卡 控 制 及 关 键 I/O 卡 通 讯 卡 及 网 络 现 场 总 线 接 口 卡 电 源 卡 等 将 采 用 冗 余 结 构 DCS 系 统 由 操 作 站 辅 助 操 作 台 打 印 机 显 示 器 PC 机 控 制 站 ( 远 程 控 制 站 )I/O 单 元 ( 远 程 I/O) 过 渡 接 线 柜 辅 助 仪 表 柜 电 源 / 配 电 柜 及 网 络 设 备 等 组 成
196 拟 建 项 目 DCS 具 有 开 放 性 网 络 结 构 支 持 OPC 技 术 标 准 拟 建 项 目 自 控 系 统 还 包 括 : 安 全 仪 表 系 统 (SIS) 气 体 检 测 系 统 (GDS) 机 组 控 制 系 统 ( 包 括 压 缩 机 控 制 系 统 (CCS) 转 动 设 备 在 线 状 态 监 测 系 统 (MMS)) 过 程 控 制 计 算 机 系 统 (PCCS) 仪 表 设 备 管 理 系 统 (AMS) 在 线 分 析 仪 表 系 统 (PAS) 紧 急 停 车 系 统 (ESD) 原 辅 材 料 回 收 利 用 由 于 项 目 生 产 对 原 材 料 有 着 极 高 的 纯 净 度 要 求, 故 清 洗 产 生 的 废 溶 剂 无 法 回 用 于 生 产 项 目 粉 尘 较 为 单 一, 均 为 光 引 发 剂, 粉 尘 经 滤 筒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产 生 的 除 尘 器 废 渣 全 部 回 用 于 生 产, 可 经 过 滤 器 滤 掉 其 中 的 大 颗 粒 污 染 排 放 控 制 本 项 目 针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均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 (1) 废 气 : 对 于 粉 尘, 采 用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其 效 率 可 达 99%; 对 于 有 机 废 气 (VOC S ), 采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的 方 式 处 理, 可 使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2) 废 水 : 项 目 废 水 为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初 期 雨 水, 水 质 简 单, 产 生 量 少, 经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放 (3) 固 废 : 项 目 根 据 固 废 的 性 质 分 类 处 理, 全 部 实 现 安 全 合 理 处 置 或 综 合 利 用, 使 固 废 排 放 量 为 零, 避 免 了 固 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分 析 产 业 能 效 指 标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章 节 本 项 目 的 能 耗 和 水 耗, 项 目 能 耗 指 标 如 下 : 表 项 目 能 耗 指 标 年 消 耗 量 年 能 耗 标 煤 序 号 项 目 数 量 单 位 数 量 标 煤 折 算 系 数 t 标 煤 /a 1 水 t/a kg 标 煤 /t 电 万 kwh/a kg 标 煤 /kwh 合 计 无 锡 市 工 业 能 效 指 南 (2012 版 ) 整 理 汇 总 了 无 锡 市 32 个 大 类 151 个 中 类 行 业 产 值 能 耗 平 均 水 平, 并 以 此 作 为 衡 量 不 同 行 业 的 能 效 水 平 本 项 目 属 于 其 中 的 专 用 化 学 品 制 造 行 业, 建 成 后 工 业 产 值 约 万 元, 产 值 能 效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 表 本 项 目 能 效 与 无 锡 市 工 业 能 效 指 南 对 比 表 指 标 单 位 本 项 目 能 效 指 南 中 的 能 效 水 平 产 值 能 耗 吨 标 准 煤 / 万 元
197 由 上 表 可 见, 项 目 产 值 能 耗 低 于 指 南 中 专 用 化 学 品 制 造 行 业 平 均 值, 说 明 本 项 目 能 效 水 平 符 合 无 锡 市 相 关 能 效 要 求 与 同 类 企 业 产 业 能 效 比 较 本 项 目 产 业 能 效 与 同 类 产 品 生 产 企 业 ( 三 菱 化 学 ) 进 行 对 比 分 析, 结 果 如 下 : 表 本 项 目 与 同 类 企 业 ( 三 菱 化 学 ) 产 业 能 效 对 比 表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本 项 目 三 菱 化 学 1 原 料 t/t 产 品 水 t/t 产 品 电 kwh/t 产 品 综 合 能 耗 t 标 煤 /t 产 品 根 据 表 中 对 比 结 果, 本 项 目 生 产 物 耗 能 耗 等 各 项 指 标 与 三 菱 化 学 同 类 产 品 相 比, 均 有 所 下 降 本 项 目 采 用 了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生 产 工 艺 不 使 用 水, 无 生 产 性 废 水 产 生, 不 排 放 含 磷 含 氮 废 水, 从 源 头 减 少 或 降 低 污 染 物 产 生 源 强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同 时 设 计 施 工 采 用 切 实 可 行 的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固 废 地 下 水 等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以 保 证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较 好 的 贯 彻 了 清 洁 生 产 的 思 想 节 能 措 施 本 项 目 在 具 体 运 行 过 程 中 要 充 分 地 考 虑 供 电 供 气 等 设 施 的 供 给 能 力, 提 高 运 行 效 率, 节 约 能 源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拟 采 用 的 节 能 措 施 主 要 有 : 一 设 备 节 能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化 验 室 生 产 车 间 内 有 多 种 用 电 设 备, 如 搅 拌 机 空 压 机 等 关 于 设 备 的 选 型 既 要 考 虑 技 术 先 进 性, 也 要 考 虑 设 备 的 运 行 效 率, 节 约 能 源, 绝 不 使 用 国 家 已 公 布 淘 汰 的 机 电 设 备 和 超 过 能 耗 标 准 的 设 备 在 产 品 不 断 更 新 的 情 况 下, 不 选 用 老 产 品, 尽 量 选 用 新 产 品 要 根 据 计 算 负 载 的 大 小 选 择 配 套, 将 单 位 产 品 耗 电 量 作 为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之 一 进 行 比 较, 以 达 到 节 约 用 电 的 目 的 不 允 许 变 压 器 低 负 载 运 行 建 议 建 立 厂 级 能 源 管 理 网 络 和 能 源 计 量 体 系, 生 产 和 生 活 用 能 计 量 分 开, 各 种 能 源 消 耗 要 建 立 台 帐, 建 立 公 司 装 置 生 产 班 组 三 级 能 源 管 理 网 络, 制 定 出 能 耗 指 标, 按 指 标 进 行 考 核, 建 立 奖 惩 制 度 二 照 明 节 能 措 施 (1) 除 生 产 车 间 采 用 满 足 生 产 需 求 的 防 紫 外 黄 光 灯 外, 电 光 源 选 用 要 满 足 使 用 场 所 的 照 明 需 求 ; 获 得 好 的 光 效, 保 证 节 能 和 环 保 效 果 ; 合 适 的 色 温 ; 稳 定 的 发 光, 包 括 频 闪 电 压 波 动 光 通 量 变 化 等 ; 良 好 的 启 动 性 能 ; 寿 命 长 ; 性 能 价 格 比 较 好
198 (2) 采 用 控 制 照 明 线 路 照 明 线 路 加 装 稳 压 装 置, 起 稳 定 电 压 的 作 用 ; 照 明 线 路 加 装 节 电 器, 可 相 应 降 低 灯 具 的 端 电 压 ; 照 明 线 路 加 装 智 能 控 制 装 置, 不 但 可 控 制 电 压, 而 且 可 控 制 灯 的 亮 度 开 关 时 间 等 ; 加 装 声 控 光 控 触 摸 开 关 等 (3) 充 分 利 用 自 然 采 光, 节 约 照 明 用 电 一 般 场 合 下, 人 的 眼 睛 最 适 合 自 然 光, 而 且 自 然 光 的 显 色 性 是 所 有 光 中 最 好 的, 且 取 之 不 尽, 用 之 不 绝 优 先 使 用 自 然 光 不 但 可 减 少 人 工 照 明, 节 约 用 电, 而 且 对 人 们 的 身 心 健 康 有 益 (4) 采 用 照 明 节 电 控 制 系 统 采 用 先 进 的 照 明 控 制 系 统, 用 先 进 的 照 明 控 制 器 具 和 开 关 对 照 明 系 统 进 行 控 制 在 道 路 照 明 系 统, 采 用 道 路 控 制 系 统, 通 过 控 制 电 压 波 动 的 手 段, 克 服 电 压 波 动 对 道 路 照 明 产 品 寿 命 的 影 响, 以 达 到 较 好 的 照 明 及 节 能 效 果 (5) 推 广 使 用 高 效 照 明 节 电 产 品 选 择 有 节 能 认 证 标 志 的 节 能 灯, 光 效 使 用 寿 命 安 全 谐 波 等 各 项 性 能 指 标 有 保 障 另 外, 还 可 以 选 用 紧 凑 型 荧 光 灯 高 压 钠 灯 金 属 卤 化 物 灯 等 提 高 照 明 灯 具 三 综 合 节 能 措 施 提 高 负 载 的 自 然 功 率 因 数,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无 功 功 率, 一 般 来 说, 异 步 电 动 机 额 定 负 荷 时 功 率 因 数 与 负 荷 密 不 可 分, 提 高 自 然 功 率 因 数 可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着 手 : 电 动 机 负 载 应 与 容 量 相 匹 配, 防 止 大 马 拉 小 车 现 象 ; 如 实 际 负 载 只 是 电 动 机 负 载 的 30% 左 右 时, 启 动 运 行 时 应 采 用 减 压 启 动 运 行, 如 三 角 形 与 星 切 换 ; 选 用 高 效 设 备 或 自 身 有 无 功 补 偿 装 置 的 设 备 四 节 能 管 理 措 施 (1) 积 极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审 计, 从 装 置 运 行 过 程 的 各 个 环 节 控 制 物 耗 和 能 耗 (2) 加 强 企 业 内 部 管 理, 实 施 控 制 法, 落 实 控 制 责 任 制, 通 过 提 高 内 部 管 理 水 平 降 低 能 耗 (3) 能 源 管 理 部 门 和 管 理 人 员 对 本 单 位 的 能 源 使 用 计 划, 下 发 各 部 门 执 行, 每 年 定 期 检 查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年 终 以 书 面 形 式 总 结 本 单 位 能 源 使 用 情 况, 并 报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4) 开 展 节 能 教 育,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参 加 节 能 培 训 未 经 节 能 教 育 培 训 的 人 员, 不 能 在 耗 能 岗 位 上 操 作 (5) 建 立 节 能 工 作 责 任 制, 对 节 能 工 作 取 得 成 绩 的 人 员 给 予 奖 励 (6) 建 立 健 全 能 源 消 耗 原 始 记 录 和 统 计 台 帐,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和 其
199 它 有 关 规 定, 定 期 向 上 级 有 关 管 理 机 构 和 企 业 业 务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有 关 能 源 统 计 报 表 (7)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计 量 法 和 有 关 规 定, 配 备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并 定 期 校 验, 加 强 计 量 管 理 (8) 进 行 能 耗 分 析, 并 根 据 需 要 开 展 能 源 平 衡 工 作, 实 行 综 合 能 耗 考 核 和 单 项 消 耗 考 核 制 度 (9) 会 同 能 源 供 应 部 门, 根 据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综 合 能 耗 考 核 定 额 和 单 位 产 品 能 耗 定 额, 定 期 对 本 企 业 主 要 耗 能 产 品 制 定 先 进 合 理 的 能 源 消 耗 定 额, 并 认 真 进 行 考 核 将 各 项 能 源 消 耗 定 额 分 解 落 实 到 装 置 班 组 岗 位 节 水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新 鲜 水 用 量 3276m 3 /a, 由 节 之 图 项 目 全 年 用 水 及 排 水, 拟 建 项 目 消 耗 的 新 鲜 水 主 要 用 于 职 工 生 活, 约 占 全 部 新 鲜 水 消 耗 量 的 73%, 其 次 为 纯 水 制 备 用 水, 用 量 为 876m 3 /a 依 据 新 鲜 水 消 耗 重 点, 拟 建 项 目 采 用 了 如 下 的 节 水 措 施 : (1) 厂 内 办 公 楼 卫 生 间 等 用 水 设 施 减 少 配 管 直 径 安 装 节 流 塞 与 节 流 孔 安 装 减 压 阀 等 ; 减 少 卫 生 器 具 的 无 效 使 用 时 间 采 用 每 次 冲 洗 水 量 为 6L 的 节 水 型 蹲 便 器, 如 ABS 节 水 型 蹲 便 器, 每 次 冲 洗 水 量 仅 为 2~4 升, 且 不 用 水 箱, 直 接 从 自 来 水 管 进 水, 采 用 旋 涡 式 冲 洗, 与 普 通 陶 瓷 坐 便 器 相 比, 节 约 用 水 70% (2) 纯 水 制 备 系 统 二 级 RO 反 渗 透 EDI 装 置 浓 水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低, 将 其 回 用 于 纯 水 制 备, 回 用 量 可 达 纯 水 制 备 补 充 水 量 的 34%, 既 节 约 了 水 资 源, 又 减 少 了 废 水 排 放 9.2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循 环 经 济 要 求 遵 循 3R 原 则 在 生 产 过 程, 要 尽 可 能 地 减 少 自 然 资 源 的 投 入, 延 长 产 品 的 生 命 周 期, 减 少 废 弃 物 的 排 放, 力 争 实 现 资 源 再 循 环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尽 可 能 地 体 现 了 循 环 经 济 的 要 求, 主 要 表 现 在 如 下 方 面 : 1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采 用 节 能 材 料 和 设 备, 以 节 约 能 源, 降 低 无 效 损 耗 ;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优 化 工 艺 水 平, 直 接 减 少 自 然 资 源 的 消 耗 2 加 强 内 部 水 资 源 使 用 的 考 核, 尽 量 使 用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严 格 控 制 水 的 有 效 使 用, 提 高 水 的 重 复 利 用 率, 杜 绝 浪 费 3 生 产 中 注 意 废 弃 物 的 收 集, 本 项 目 对 废 包 装 材 料 等 回 收 外 售, 实 现 资 源 再 利 用 4 总 图 运 输 布 置 和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布 置 充 分 考 虑 了 缩 短 各 种 物 料 运 输 距 离, 以 减 少 运 输 能 耗, 提 高 工 效 因 此, 本 项 目 在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中 贯 穿 了 循 环 经 济 的 理 念, 符 合 节 能 减 排 的 要 求 企 业 内 部 的 清 洁 生 产 和 资 源 循 环 利 用 小 循 环, 实 现 厂 内 废 水 原 料 的 循 环 利 用, 取 得 明 显
200 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9.3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较 为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 项 目 的 物 耗 能 耗 以 及 产 污 情 况 相 对 于 化 工 类 项 目 而 言, 其 消 耗 量 较 低, 处 于 先 进 水 平 项 目 设 计 中 重 视 物 料 能 源 的 循 环 利 用, 废 弃 物 的 回 收 利 用, 基 本 符 合 循 环 经 济 的 精 神 因 此, 该 项 目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201 10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10.1 区 位 优 势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毗 邻 新 旧 104 国 道 宁 杭 高 速 宜 兴 高 铁 站 徐 张 公 路 宜 广 公 路,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交 通 便 利 因 此, 选 择 此 地 建 设 可 有 效 的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10.2 政 策 相 符 性 分 析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相 符 性 分 析 一 产 业 政 策 相 关 内 容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3 年 修 正 )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关 于 化 工 行 业 限 制 类 淘 汰 类 禁 止 类 与 本 项 目 相 关 内 容 如 下 : (1)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3 年 修 正 ) 1 鼓 励 类 : 一 三 大 主 导 产 业 ( 二 ) 化 工 7 新 型 生 物 化 工 产 品 专 用 精 细 化 学 品 和 膜 材 料 生 产 ; 2 限 制 类 及 淘 汰 类 : 无 相 关 内 容 ; (2)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1 鼓 励 类 : 无 相 关 内 容 ; 2 限 制 类 及 淘 汰 类 : 无 相 关 内 容 ; 二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3 年 修 正 ) 中 的 鼓 励 类 以 及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中 的 允 许 类 光 阻 剂 2015 年 全 球 光 阻 剂 市 场 规 模 约 为 150 亿 元, 国 内 市 场 约 为 60 亿 元, 且 随 着 电 子 产 品 的 普 及, 光 阻 剂 市 场 正 急 速 膨 胀, 由 于 其 制 造 工 艺 的 技 术 壁 垒 过 高, 目 前 国 内 尚 无 企 业 能 自 主 研 发 生 产 光 阻 剂, 国 内 需 求 均 购 自 日 本 的 JSR 东 洋 油 墨 DFS MCC TOK 以 及 韩 国 的 LG 化 学 等 企 业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填 补 了 国 内 在 这 一 行 业 的 空 白, 有 利 于 缓 解 我 国 目 前 光 阻 剂 市 场 需 求 紧 缺 的 局 面 综 上 所 述, 建 设 项 目 的 实 施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202 与 国 家 产 业 规 划 导 向 相 容 性 分 析 与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四 重 点 任 务 中 要 求 : 按 照 主 体 功 能 区 定 位 及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结 合 危 险 化 学 品 分 布 及 产 业 特 点, 统 筹 区 域 危 险 化 学 品 发 展 规 划 及 化 工 园 区 或 化 工 集 聚 区 布 局, 与 城 市 发 展 和 环 境 保 护 相 协 调 新 建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必 须 设 置 在 化 工 园 区 等 专 业 工 业 园 区 内, 并 严 格 准 入 条 件 十 二 五 高 端 石 化 化 工 产 品 发 展 重 点, 专 用 化 学 品 : 高 性 能 环 保 型 专 用 化 学 品, 包 括 高 性 能 无 机 颜 料 ( 如 氯 化 法 钛 白 粉 等 ) 环 保 和 特 种 功 能 高 档 涂 料 新 型 含 氟 染 料 安 全 型 高 性 能 食 品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 如 蛋 氨 酸 等 ) 环 保 型 水 处 理 剂 环 保 型 塑 料 添 加 剂 高 性 能 电 子 化 学 品 无 卤 阻 燃 剂 低 汞 / 无 汞 催 化 剂 等 相 容 性 分 析 :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根 据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 锡 政 复 [2015]28 号 ) 市 政 府 关 于 同 意 设 立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化 工 监 测 点 的 批 复,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同 意 在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设 立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化 工 监 测 点, 同 意 其 在 化 工 监 测 点 内 建 设 光 阻 剂 生 产 项 目 化 工 监 测 点 四 至 范 围 为 东 至 潞 安 卓 泰 祥 和 有 限 公 司, 南 至 芜 申 运 河, 西 至 大 恒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至 徐 丰 路 同 时, 由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批 转 市 经 贸 委 等 部 门 关 于 设 立 化 工 监 测 点 的 若 干 意 见 的 通 知 ( 锡 政 办 发 号 ) 文 件 可 知 设 立 化 工 监 测 点 是 化 工 专 项 整 治 期 间 的 过 渡 性 措 施, 化 工 监 测 点 企 业 条 件 成 熟 时 应 当 向 化 工 园 区 迁 移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于 化 工 监 测 点 内, 待 条 件 成 熟 搬 迁 至 化 工 园 区,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该 规 划 对 化 工 园 区 的 具 体 要 求 本 项 目 行 业 类 别 为 C2669 其 他 专 用 化 学 产 品 制 造, 属 于 高 性 能 电 子 化 学 品,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要 求 与 国 家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与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见 表 表 与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政 策 规 范 要 求 本 项 目 符 合 性 三 ( 二 ) 1: 重 点 控 制 区 禁 止 新 改 扩 建 除 上 大 压 小 和 热 电 联 产 以 外 的 燃 煤 电 厂, 严 格 限 制 钢 铁 水 泥 石 化 化 工 有 色 等 行 业 中 的 高 污 染 项 目 城 市 建 成 区 地 级 及 以 上 城 市 市 辖 区 禁 止 新 建 除 热 电 联 产 以 外 的 煤 电 钢 铁 建 材 焦 化 有 色 石 化 化 工 等 行 业 中 的 高 污 染 项 目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污 染 控 制 作 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重 要 内 容, 采 取 严 格 的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新 改 扩 建 项 目 排 放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车 间 有 机 废 气 的 收 集 率 应 大 于 90%, 安 装 废 气 回 收 / 净 化 装 置 本 项 目 属 于 化 工 行 业, 企 业 生 产 存 在 一 定 污 染, 但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不 属 于 城 市 建 成 区 项 目 项 目 工 艺 装 置 有 机 废 气 均 采 用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收 集 率 100%, 投 料 工 序 达 90%, 并 配 备 有 有 机 净 化 装 置
203 与 江 苏 省 相 关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与 江 苏 省 十 二 五 工 业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的 相 容 性 江 苏 省 十 二 五 工 业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要 求 : 十 二 五 时 期, 进 一 步 确 立 我 省 新 材 料 产 业 全 国 领 先 地 位, 重 点 发 展 制 造 业 高 端 化 所 需 的 新 型 功 能 材 料 先 进 结 构 材 料 和 共 性 基 础 材 料 等 新 型 功 能 材 料 大 力 发 展 稀 土 功 能 材 料 新 型 显 示 材 料 功 能 陶 瓷 材 料 高 性 能 膜 材 料 集 成 电 路 及 LED 用 封 装 材 料 等 先 进 结 构 材 料 积 极 发 展 金 属 基 复 合 材 料 高 温 合 金 高 温 耐 蚀 材 料 新 型 工 程 塑 料 高 性 能 纤 维 及 其 复 合 材 料 共 性 基 础 材 料 重 点 开 展 纳 米 超 导 智 能 等 材 料 的 研 发 和 产 业 化, 推 动 纳 米 材 料 膜 材 料 碳 纤 维 及 复 合 材 料 进 入 国 家 战 略 产 品 加 快 建 设 无 锡 微 电 子 材 料 苏 州 纳 米 材 料 昆 山 和 南 京 新 型 显 示 材 料 扬 州 半 导 体 照 明 材 料 镇 江 高 性 能 纤 维 复 合 材 料 等 一 批 国 家 级 战 略 性 产 品 基 地 和 省 级 特 色 产 业 基 地 加 快 提 升 装 备 制 造 电 子 信 息 石 油 化 工 三 大 主 导 产 业 发 展 水 平, 全 面 推 进 实 现 高 端 化 发 展, 提 升 产 业 层 次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相 容 性 分 析 : 本 项 目 属 于 其 他 专 用 化 学 产 品 制 造, 广 泛 应 用 于 电 子 设 备, 符 合 规 划 中 重 点 发 展 制 造 业 高 端 化 所 需 的 新 型 功 能 材 料 的 要 求, 同 时 本 项 目 光 阻 剂 引 进 韩 日 著 名 专 家, 相 关 研 发 评 价 生 产 技 术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属 于 高 端 制 造 业, 符 合 规 划 中 全 面 推 进 实 现 高 端 化 发 展, 提 升 产 业 层 次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要 求 与 环 境 保 护 相 关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与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604 号 ) 第 二 十 八 条 二 十 九 条 三 十 条 规 定 : 第 二 十 八 条 排 污 单 位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不 得 超 过 经 核 定 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并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设 置 便 于 检 查 采 样 的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悬 挂 标 志 牌 ; 不 得 私 设 暗 管 或 者 采 取 其 他 规 避 监 管 的 方 式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禁 止 在 太 湖 流 域 设 置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要 求 的 造 纸 制 革 酒 精 淀 粉 冶 金 酿 造 印 染 电 镀 等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的 生 产 项 目, 现 有 的 生 产 项 目 不 能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的, 应 当 依 法 关 闭 在 太 湖 流 域 新 设 企 业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现 有 的 企 业 尚 未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的, 应 当 按 照 清 洁 生 产 规 划 要 求 进 行 技 术 改 造, 两 省 一 市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204 第 二 十 九 条 新 孟 河 望 虞 河 以 外 的 其 他 主 要 入 太 湖 河 道, 自 河 口 1 万 米 上 溯 至 5 万 米 河 道 岸 线 内 及 其 岸 线 两 侧 各 1000 米 范 围 内,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 一 ) 新 建 扩 建 化 工 医 药 生 产 项 目 ; ( 二 ) 新 建 扩 建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排 污 口 以 外 的 排 污 口 ; ( 三 ) 扩 大 水 产 养 殖 规 模 协 调 性 分 析 : 项 目 不 属 于 太 湖 流 域 禁 止 的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的 生 产 项 目, 同 时 项 目 污 染 物 可 达 标 排 放, 无 生 产 性 含 N P 废 水 排 放 项 目 周 边 芜 申 运 河 钟 张 运 河 均 不 属 于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第 68 条 规 定 的 主 要 入 湖 河 道 项 目 所 在 地 不 在 其 他 主 要 入 太 湖 河 道, 自 河 口 1 万 米 上 溯 至 5 万 米 河 道 岸 线 内 及 其 岸 线 两 侧 各 1000 米 范 围 内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相 关 要 求 与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12 年 修 订 ) 相 符 性 分 析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12 年 修 订 ) 中 第 二 条 : 太 湖 流 域 实 行 分 级 保 护, 划 分 为 三 级 保 护 区 : 太 湖 湖 体 沿 湖 岸 五 公 里 区 域 入 湖 河 道 上 溯 十 公 里 以 及 沿 岸 两 侧 各 一 公 里 范 围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 主 要 入 湖 河 道 上 溯 十 公 里 至 五 十 公 里 以 及 沿 岸 两 侧 各 一 公 里 范 围 为 二 级 保 护 区 ; 其 他 地 区 为 三 级 保 护 区 条 例 第 三 十 七 条 : 对 工 艺 落 后 污 染 严 重 不 能 稳 定 达 标 的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向 水 体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化 工 医 药 冶 金 印 染 造 纸 电 镀 等 重 污 染 企 业, 太 湖 流 域 市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予 以 关 闭 淘 汰 太 湖 流 域 市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太 湖 流 域 水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的 要 求, 制 定 并 实 施 太 湖 流 域 一 级 二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工 业 企 业 关 闭 搬 迁 计 划, 报 省 人 民 政 府 备 案 对 污 染 物 排 放 不 能 稳 定 达 标 或 者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超 过 核 定 指 标 的 企 业 以 及 使 用 有 毒 有 害 原 材 料 排 放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企 业, 实 行 强 制 性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企 业 名 单 和 审 核 结 果 条 例 第 四 十 五 条 : 太 湖 流 域 一 二 三 级 保 护 区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一 )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化 学 制 浆 造 纸 制 革 酿 造 染 料 印 染 电 镀 以 及 其 他 排 放 含 磷 氮 等 污 染 物 的 企 业 和 项 目 ;( 二 ) 销 售 使 用 含 磷 洗 涤 用 品 ;( 三 ) 向 水 体 排 放 或 者 倾 倒 油 类 酸 液 碱 液 剧 毒 废 渣 废 液 含 放 射 性 废 渣 废 液 含 病 原 体 污 水 工 业 废 渣 以 及 其 他 废 弃 物 ;( 四 ) 在 水 体 清 洗 装 贮 过 油 类 或 者 有 毒 有 害 污 染 物 的 车 辆 船 舶 和 容 器 等 ;( 五 ) 使 用 农 药 等 有 毒 物 毒 杀 水 生 生 物 ;( 六 ) 向 水 体 直 接 排 放 人 畜 粪 便 倾 倒 垃 圾 ;( 七 ) 围 湖 造 地 ;( 八 ) 违 法 开 山 采 石, 或 者 进 行 破 坏 林 木 植 被 水 生 生 物 的 活 动 ;( 九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其 他 行 为 第 四 十 七 条 太 湖 流 域 二 级 保 护 区 限 制 下 列 行 为 :
205 ( 一 ) 新 建 扩 建 化 工 医 药 等 企 业 和 项 目 ; ( 二 ) 增 设 排 污 口 ; ( 三 ) 扩 大 水 产 养 殖 规 模 ; ( 四 ) 法 律 法 规 限 制 的 其 他 行 为 相 符 性 分 析 : 根 据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公 布 江 苏 省 太 湖 流 域 三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的 通 知 ( 苏 政 办 发 号 ) 文 件, 本 项 目 位 于 太 湖 流 域 二 级 保 护 区 对 照 条 例 第 三 十 七 条, 本 项 目 采 用 国 内 外 先 进 的 光 阻 剂 生 产 技 术,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污 染 物 均 能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且 厂 内 废 水 均 接 管 污 水 处 理 厂, 无 生 产 性 含 N P 废 水 产 生 与 排 放, 不 新 增 排 污 口, 故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工 艺 落 后 污 染 严 重 不 能 稳 定 达 标 的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向 水 体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化 工 医 药 冶 金 印 染 造 纸 电 镀 等 重 污 染 企 业 对 照 条 例 第 四 十 五 条,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太 湖 流 域 禁 止 的 水 污 染 型 行 业, 污 染 物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无 生 产 性 含 N P 废 水 产 生 与 排 放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化 学 制 浆 造 纸 制 革 酿 造 染 料 印 染 电 镀 以 及 其 他 排 放 含 磷 氮 等 污 染 物 的 企 业 和 项 目, 对 照 条 例 第 四 十 七 条, 太 湖 流 域 二 级 保 护 区 限 制 新 建 扩 建 化 工 项 目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已 被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列 为 化 工 监 测 点, 同 意 其 在 化 工 监 测 点 内 建 设 光 阻 剂 生 产 项 目 项 目 采 用 国 内 外 先 进 的 光 阻 剂 生 产 技 术,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污 染 物 均 能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且 厂 内 废 水 均 接 管 污 水 处 理 厂, 无 生 产 性 含 N P 废 水 产 生 与 排 放, 不 新 增 排 污 口,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相 关 要 求 与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 苏 政 发 [2013]113 号 ),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二 级 管 控 区 内 禁 止 砍 伐 放 牧 狩 猎 捕 捞 采 药 开 垦 烧 荒 开 矿 采 石 捞 沙 等 活 动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另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 严 禁 开 设 与 自 然 保 护 区 保 护 方 向 不 一 致 的 参 观 旅 游 项 目 ; 不 得 建 设 污 染 环 境 破 坏 资 源 或 者 景 观 的 生 产 设 施 ; 建 设 其 他 项 目, 其 污 染 物 排 放 不 得 超 过 国 家 和 地 方 规 定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已 经 建 成 的 设 施, 其 污 染 物 排 放 超 过 国 家 和 地 方 规 定 的 排 放 标 准 的, 应 当 限 期 治 理 ; 造 成 损 害 的, 必 须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协 调 性 分 析 : 对 照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 苏 政 发 号 ), 项 目 周 边 最 近 的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为 三 氿 重 要 湿 地 及 宜 兴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三 氿 重 要 湿 地 二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为 西 氿 团 氿 东 氿 的 水 域 部 分, 本 项 目 厂 界 距 离 最 近 的 西 氿 水 域 3.3km ( 详 见 图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图 ), 不 在 三 氿 重 要 湿 地 限 制 保 护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范 围 内 宜 兴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一 级 管 控 区 为 铜 官 山 和 蒿 山 山 头, 二 级 管 控 区 为 北 部 铜 官 山
206 和 南 部 蒿 山 除 一 级 管 控 区 外 部 分, 本 项 目 距 离 铜 官 山 二 级 管 控 区 北 边 界 5km, 不 在 宜 兴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二 级 管 控 区 内 本 项 目 亦 不 在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其 他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范 围 内, 符 合 文 件 要 求 详 见 图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图 与 相 关 地 方 法 规 或 准 入 条 件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1) 与 全 省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方 案 ( 苏 政 办 发 [2012]121 号 文 )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批 转 市 经 贸 委 等 部 门 关 于 设 立 化 工 监 测 点 的 若 干 意 见 的 通 知 ( 锡 政 办 发 号 ) 文 件 要 求 的 申 报 条 件, 开 展 化 工 监 测 点 企 业 的 设 立 工 作, 严 格 控 制 监 测 点 数 量 设 立 化 工 监 测 点 是 化 工 专 项 整 治 期 间 的 过 渡 性 措 施, 化 工 监 测 点 企 业 条 件 成 熟 时 应 当 向 化 工 园 区 迁 移 同 时 根 据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 锡 政 复 [2015]28 号 ), 以 及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化 工 监 测 点 协 调 会 议 纪 要, 将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为 化 工 监 测 点, 同 意 其 建 设 光 阻 剂 生 产 项 目 本 项 目 即 为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新 建 项 目, 属 于 化 工 生 产 由 于 光 阻 剂 主 要 应 用 于 TFT-LCD 液 晶 显 示 屏, 生 产 须 在 百 级 洁 净 度 环 境 下 进 行 生 产, 以 确 保 空 气 中 杂 质 不 进 入 产 品, 故 其 选 址 对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有 特 殊 的 洁 净 度 要 求, 不 宜 在 化 工 园 区 内 建 设, 同 时 考 虑 到 其 技 术 先 进, 打 破 了 国 外 对 该 产 品 的 长 期 垄 断,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区 域 工 业 经 济 的 转 型 发 展 跨 越 发 展 有 重 要 的 促 进 作 用 在 此 背 景 下,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将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为 化 工 监 测 点, 同 意 其 在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新 建 光 阻 剂 生 产 项 目, 并 严 格 按 照 化 工 企 业 管 理 规 范, 加 强 对 企 业 项 目 建 设 运 行 的 监 管, 确 保 其 不 出 安 全 环 境 污 染 等 事 故 同 时 本 项 目 工 艺 装 置 均 不 属 于 文 件 中 禁 止 投 资 的 项 目, 总 投 资 达 到 1.2 亿, 达 到 不 得 低 于 1 亿 元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全 省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方 案 的 要 求 (2) 与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全 市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的 通 知 ( 锡 政 办 发 号 ) 及 无 锡 市 办 公 室 关 于 化 工 项 目 管 理 暂 时 按 第 三 轮 化 工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实 施 的 通 知 ( 锡 政 办 发 [2015]66 号 )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 锡 政 办 发 号 ): 1. 新 建 ( 含 搬 迁 ) 化 工 项 目, 必 须 进 入 化 工 集 中 区 ( 为 园 区 配 套 的 工 业 气 体 等 需 就 近 供 应 和 安 排 的 项 目 除 外 ), 投 资 额 不 得 低 于 1 亿 元 人 民 币 ( 不 含 土 地 费 用 不 得 分 期 投 入 ) 对 部 分 投 资 规 模 不 大 的 化 工 新 材 料 高 端 精 细 化 工 新 能 源 和 生 物 化 工 类 项 目, 以 及 采 取 化 学 方 法 进 行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投 资 规 模 限 制 可 适 当 放 宽, 并 由 所 在 地 市 ( 县 ) 区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报 经 市 政 府 同 意
207 2. 禁 止 在 重 点 区 域 建 设 化 工 项 目, 限 制 新 建 剧 毒 化 学 品 有 毒 气 体 类 项 目, 不 再 批 准 新 的 光 气 生 产 装 置 和 生 产 点 建 设 项 目, 从 严 审 批 涉 及 重 点 监 管 危 险 化 学 品 涉 及 重 点 监 管 危 险 化 工 工 艺 以 及 构 成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化 工 项 目 ; 从 严 控 制 新 上 监 控 化 学 品 项 目, 尤 其 是 附 表 2 附 表 3 监 控 化 学 品 项 目 禁 止 建 设 排 放 致 癌 致 畸 致 突 变 物 质 和 恶 臭 气 体 的 化 工 项 目 3. 经 市 政 府 批 准 的 化 工 监 测 点 企 业, 允 许 改 扩 建 ( 含 产 业 链 延 伸 项 目 ), 但 原 则 上 不 得 新 增 化 工 生 产 项 目 相 符 性 分 析 : 本 项 目 即 为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新 建 项 目, 属 于 化 工 生 产 由 于 光 阻 剂 主 要 应 用 于 TFT-LCD 液 晶 显 示 屏, 生 产 须 在 百 级 洁 净 度 环 境 下 进 行 生 产, 以 确 保 空 气 中 杂 质 不 进 入 产 品, 故 其 选 址 对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有 特 殊 的 洁 净 度 要 求, 不 宜 在 化 工 园 区 内 建 设, 同 时 考 虑 到 其 技 术 先 进, 打 破 了 国 外 对 该 产 品 的 长 期 垄 断,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区 域 工 业 经 济 的 转 型 发 展 跨 越 发 展 有 重 要 的 促 进 作 用 在 此 背 景 下,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将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为 化 工 监 测 点, 同 意 其 在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新 建 光 阻 剂 生 产 项 目, 并 严 格 按 照 化 工 企 业 管 理 规 范, 加 强 对 企 业 项 目 建 设 运 行 的 监 管, 确 保 其 不 出 安 全 环 境 污 染 等 事 故 并 且 本 项 目 工 艺 装 置 均 不 属 于 文 件 中 禁 止 投 资 的 项 目, 总 投 资 达 到 1.2 亿, 达 到 不 得 低 于 1 亿 元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全 市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3) 与 无 锡 市 制 造 业 转 型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相 符 性 分 析 指 导 目 录 明 确, 除 工 业 园 区 ( 集 中 区 ) 外, 全 市 其 他 地 区 原 则 上 不 再 批 准 新 建 扩 建 工 业 项 目, 园 区 外 的 工 业 企 业 只 能 实 施 节 能 降 耗 减 排 及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技 术 改 造 化 工 项 目 仍 按 市 化 工 项 目 管 理 的 补 充 意 见 的 通 知 办 理 相 符 性 分 析 : 项 目 位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内, 工 业 集 中 区 原 为 宜 兴 市 西 郊 工 业 区, 位 于 徐 舍 镇 东 侧 西 郊 工 业 区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评 已 于 2001 年 11 月 取 得 批 复 ( 见 附 件 ) 西 郊 工 业 区 后 更 名 为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于 2013 年 6 月 编 制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及 修 编, 并 于 2014 年 5 月 取 得 立 项 批 复 同 时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项 目, 属 于 允 许 类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无 锡 市 制 造 业 转 型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的 要 求 (4) 与 地 方 规 律 法 规 相 符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宜 兴 市 政 府 发 布 的 宜 兴 市 产 业 导 向 目 录 制 造 业 部 分 (2010 年 修 订 ) 中 的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属 于 允 许 类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江 苏 省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3 年 本 ) 及 江 苏 省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3 年 本 ) 中 规 定 的 限 制 用 地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208 与 区 域 其 他 相 关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与 徐 舍 镇 总 体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徐 舍 城 镇 性 质 确 定 为 : 宜 兴 市 域 西 部 以 工 业 物 流 为 特 色 的 现 代 化 小 城 市 根 据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总 体 规 划 (2007~2020), 徐 舍 镇 功 能 布 局 为 : 采 用 双 组 团 一 主 一 副 布 局 结 构 徐 舍 片 区 跨 南 溪 河 两 侧 拓 展, 形 成 生 活 用 地 主 要 徐 张 路 以 西, 新 104 国 道 以 北 布 置, 生 产 用 地 主 要 居 徐 张 路 以 东, 新 104 国 道 以 南 布 置 的 格 局, 保 留 改 造 现 状 旧 镇 区 沿 路 的 公 共 设 施, 新 增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主 要 随 着 行 政 中 心 的 南 进 在 新 区 形 成 集 中 的 区 域, 并 在 府 前 大 道 通 盛 路 和 云 溪 路 两 侧 布 置 鲸 塘 片 区 工 业 向 北 拓 展, 居 住 用 地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改 造, 形 成 北 工 南 居 的 格 局 协 调 性 分 析 :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徐 张 路 以 东, 新 104 国 道 以 南 布 置, 符 合 徐 舍 镇 关 于 生 产 用 地 布 局 的 要 求 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详 细 控 制 性 规 划 ( ) 协 调 性 分 析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产 业 定 位 :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 电 子 元 器 件 制 造 电 子 仪 器 制 造 软 件 产 业 ) 现 代 机 械 制 造 业 ( 五 金 加 工 机 械 加 工 机 电 设 备 制 造 ) 轻 纺 加 工 业 ( 合 成 革 系 列 产 品 加 工 ) 新 材 料 ( 能 源 材 料 汽 车 材 料 纳 米 材 料 与 技 术 ) 生 物 产 业 ( 化 学 制 药 中 医 药 生 物 医 药 工 业 生 物 技 术 ) 用 地 布 局 : 规 划 确 定 三 带 四 片 区 三 带 居 住 生 活 带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带 休 闲 景 观 带 ; 四 片 区 传 统 工 业 区 现 代 机 械 电 子 信 息 生 物 产 业 区 新 材 料 产 业 区 科 研 及 高 新 产 业 区 协 调 性 分 析 : 项 目 行 业 类 别 为 专 用 化 学 品 制 造, 是 一 种 广 泛 应 用 于 工 业 制 程 的 光 敏 材 料, 符 合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修 编 后 新 材 料 的 产 业 定 位 同 时 本 项 目 位 于 徐 丰 路 以 南, 新 材 料 产 业 区 以 内, 符 合 工 业 集 中 区 用 地 布 局 规 划 项 目 与 原 西 郊 工 业 园 环 评 批 复 相 符 性 分 析 见 下 表 : 序 号 1 2 表 项 目 建 设 与 园 区 环 评 批 复 相 符 性 分 析 环 评 批 复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园 区 应 做 到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离, 建 设 集 中 污 厂 区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废 水 经 污 水 管 网 排 水 处 理 厂 对 区 域 内 所 有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行 统 一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区 内 应 尽 量 做 到 集 中 供 热, 供 热 锅 炉 油 炉 应 本 项 目 无 需 供 热, 不 建 设 锅 炉, 不 使 用 使 用 低 硫 燃 料, 并 对 烟 尘 二 氧 化 硫 进 行 处 理 燃 料 后 达 标 排 放 相 符 性 / 相 符 相 符
209 区 内 固 废 应 进 行 分 类 收 集 管 理, 危 险 废 物 应 委 3 托 有 资 质 的 范 围 代 为 处 理, 固 废 转 移 应 办 理 相 应 环 保 审 批 手 续 4 小 区 应 加 强 绿 化, 确 保 绿 化 面 积 达 30% 入 园 企 业 ( 项 目 ) 应 按 照 要 求 逐 个 进 行 环 境 影 5 响 评 价, 经 审 批 同 意 后 方 可 开 工 建 设, 建 设 过 程 应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6 噪 声 必 须 经 隔 音 和 衰 减 后 达 标 排 放 7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环 评 报 告 中 所 列 标 准 项 目 固 废 分 类 收 集 管 理, 固 废 妥 善 处 理, 危 废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置, 实 现 固 废 零 排 放 项 目 配 合 园 区 做 好 绿 化 工 作, 厂 区 内 绿 化 面 积 达 m 2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正 在 进 行 中, 目 前 项 目 所 在 地 主 体 工 程 尚 未 建 设 项 目 噪 声 经 隔 音 和 距 离 衰 减 后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根 据 目 前 环 保 要 求,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最 新 的 更 严 格 标 准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相 符 氮 磷 废 水 排 放 及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与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的 相 符 性 (1)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与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与 相 关 VOCs 防 治 政 策 相 符 性 分 析 见 下 表 : 表 拟 建 项 目 与 相 关 VOCs 防 治 政 策 相 符 性 分 析 政 策 规 范 要 求 本 项 目 相 符 性 ( 六 )1: 对 泵 压 缩 机 阀 门 法 兰 等 易 发 生 泄 漏 的 设 备 与 管 线 组 件, 制 定 泄 漏 检 测 与 修 复 (LDAR) 计 划, 定 期 检 测 及 时 修 复, 防 止 或 减 少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 ( 六 )2: 对 生 产 装 置 排 放 的 含 VOCs 工 艺 排 气 宜 优 先 回 收 利 用, 不 能 ( 或 不 能 完 全 ) 回 收 利 用 的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 应 急 情 况 下 的 泄 放 气 可 导 入 燃 烧 塔 ( 火 炬 ), 挥 发 性 有 机 经 过 充 分 燃 烧 后 排 放 ; 物 (VOCs) 污 ( 十 )6: 含 VOCs 产 品 的 使 用 过 程 中, 应 采 取 废 气 收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集 措 施, 提 高 废 气 收 集 效 率, 减 少 废 气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策 与 逸 散, 并 对 收 集 后 的 废 气 进 行 回 收 或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 十 二 ) 在 工 业 生 产 过 程 中 鼓 励 VOCs 的 回 收 利 用, 并 优 先 鼓 励 在 生 产 系 统 内 回 用 ( 十 三 ) 对 于 含 高 浓 度 VOCs 的 废 气, 宜 优 先 采 用 冷 凝 回 收 吸 附 回 收 技 术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并 辅 助 以 其 他 治 理 技 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江 苏 省 重 点 ( 二 ) 鼓 励 对 排 放 的 VOCs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并 优 先 在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生 产 系 统 内 回 用 对 浓 度 形 状 差 异 较 大 的 废 气 应 分 机 物 污 染 控 制 类 收 集, 并 采 用 适 宜 的 方 式 进 行 有 效 处 理, 确 保 VOCs 指 南 总 去 除 率 满 足 管 理 要 求 制 定 设 备 管 线 泵 阀 门 等 设 备 的 定 期 检 修 制 度 对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采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后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设 备 BS 罐 及 MT 罐 中 设 置 抽 风 装 置, 将 罐 内 抽 成 负 压, 实 现 搅 拌 工 序 100% 及 投 料 工 序 90% 的 捕 集 率 项 目 有 机 废 气 产 生 浓 度 较 低, 采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的 处 理 方 式,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项 目 有 机 废 气 产 生 浓 度 较 低, 采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的 处 理 方 式,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由 上 表 可 见, 拟 建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s)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保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1 号 ) 及 江 苏 省 重 点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污 染 控 制 指 南 ( 苏 环
210 办 [2014]128 号 ) 中 的 要 求 (2) 氮 磷 废 水 排 放 与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所 属 行 业 为 专 用 化 学 品 制 造, 不 属 于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化 学 制 浆 造 纸 制 革 酿 造 染 料 印 染 电 镀 以 及 其 他 排 放 含 磷 氮 等 污 染 物 的 企 业 和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废 水 经 管 网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不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不 新 增 污 水 排 放 口, 同 时 无 生 产 性 含 N P 废 水 排 放 通 过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符 合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及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治 理 工 作 方 案 ( 苏 政 发 [2007]97 号 ) 及 无 锡 市 水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的 相 关 规 定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要 求, 不 属 于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要 求 的 造 纸 制 革 酒 精 淀 粉 冶 金 酿 造 印 染 电 镀 等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的 生 产 项 目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经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不 新 增 排 污 口 故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中 要 求 10.3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根 据 宜 兴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以 及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2003), 项 目 周 边 地 表 水 ( 芜 申 运 河 宜 丰 河 西 氿 ) 功 能 区 划 均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标 准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大 气 环 境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类 区 标 准 集 中 区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3 类 区 标 准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芜 申 运 河 水 质 除 COD 总 磷 超 标 外, 均 能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II 类 标 准 要 求 ; 根 据 本 次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周 边 各 因 子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 项 目 周 围 声 环 境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区 标 准 要 求 10.4 环 境 影 响 由 章 节 5.2 估 算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经 采 取 相 应 环 保 措 施 后,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项 目 实 施 后, 产 生 的 废 水 纳 入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排 至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污 水 厂 尾 水 达 标 后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大 厂 界 噪 声 昼 间 夜 间 均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固 体 废 物 均 能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规 范 处 置 10.5 环 境 容 量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表 1 中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区 域 有 一 定 的 环 境 空 气 容 量
211 从 单 因 子 标 准 指 数 看, 芜 申 运 河 水 质 除 COD 总 磷 超 标 外, 其 他 监 测 因 子 均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结 果 表 明 芜 申 运 河 水 质 已 受 到 污 染, 不 能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II 类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3 类 标 准 限 值 的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符 合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III 类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土 壤 环 境 较 好, 均 符 合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10.6 项 目 建 设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分 析 根 据 项 目 现 状 监 测, 项 目 所 在 地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基 本 可 以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且 有 环 境 容 量 项 目 产 生 的 三 废 得 到 有 效 处 理 并 能 达 标 排 放, 经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对 周 边 环 境 和 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不 显 著, 不 会 改 变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级 别, 同 时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无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工 业 集 中 区 产 业 定 位, 选 址 符 合 徐 舍 镇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的 用 地 规 划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值 较 小 为 可 以 接 受 的 水 平,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同 时 本 项 目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满 足 地 方 相 关 规 划,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小, 选 址 是 合 理 的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位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内, 区 内 供 电 供 水 排 水 交 通 供 热 设 施 完 善, 能 够 满 足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需 要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及 相 关 规 划, 选 址 符 合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的 产 业 定 位 和 用 地 规 划,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不 改 变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级 别, 风 险 值 为 可 接 受 水 平, 本 项 目 的 选 址 和 可 行 的, 具 有 环 境 可 行 性 10.7 项 目 建 设 对 西 氿 备 用 饮 用 水 源 地 影 响 分 析 与 江 苏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强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的 决 定 相 符 性 分 析 西 氿 为 宜 兴 市 备 用 饮 用 水 源 地, 位 于 芜 申 运 河 下 游, 距 离 项 目 厂 界 3.3km 宜 兴 市 氿 滨 水 厂 取 水 口 位 于 中 国 宜 兴 环 保 科 技 工 业 园 竹 海 路 ( 西 氿 大 桥 与 西 氿 交 界 处 东 侧 ) 根 据 江 苏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强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的 决 定 ( 江 苏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46 号 ): 对 饮 用 水 源 地 应 当 按 照 不 同 水 域 特 点 和 防 护 要 求, 划 定 部 分 水 域 陆 域 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和 饮 用 水 水 源 准 保 护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包 括 一 级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饮
212 用 水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不 得 小 于 下 列 范 围 :( 一 ) 长 江 干 流 : 取 水 口 上 游 五 百 米 至 下 游 五 百 米 向 对 岸 五 百 米 至 本 岸 背 水 坡 堤 脚 外 一 百 米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和 陆 域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 一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上 溯 一 千 五 百 米 下 延 五 百 米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和 陆 域 为 二 级 保 护 区 ; 二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上 溯 二 千 米 下 延 一 千 米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和 陆 域 为 准 保 护 区 ( 二 ) 其 他 河 道 : 取 水 口 上 游 一 千 米 至 下 游 五 百 米, 及 其 两 岸 背 水 坡 堤 脚 外 一 百 米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和 陆 域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 一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上 溯 二 千 米 下 延 五 百 米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和 陆 域 为 二 级 保 护 区 ; 二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上 溯 二 千 米 下 延 一 千 米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和 陆 域 为 准 保 护 区 ( 三 ) 省 管 湖 泊 大 中 型 水 库 : 以 取 水 口 为 中 心, 半 径 五 百 米 范 围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 一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外 延 一 千 米 范 围 为 二 级 保 护 区 ; 二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外 延 一 千 米 范 围 为 准 保 护 区 ( 四 ) 小 型 水 库 : 整 个 水 域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集 水 区 域 为 二 级 保 护 区 ( 五 ) 与 划 定 的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平 交 的 河 道, 从 交 汇 口 上 溯 二 千 米 及 其 两 岸 背 水 坡 堤 脚 外 一 百 米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和 陆 域 为 二 级 保 护 区 跨 行 政 区 域 的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的 划 定 按 照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及 其 实 施 细 则 执 行 由 此 可 知, 西 氿 属 于 其 他 河 道, 取 水 口 取 水 口 上 游 一 千 米 至 下 游 五 百 米, 及 其 两 岸 背 水 坡 堤 脚 外 一 百 米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和 陆 域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 一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上 溯 二 千 米 下 延 五 百 米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和 陆 域 为 二 级 保 护 区 ; 二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上 溯 二 千 米 下 延 一 千 米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和 陆 域 为 准 保 护 区 本 项 目 拟 建 地 址 距 离 取 水 口 10km, 距 离 准 保 护 区 边 界 5km, 不 在 西 氿 备 用 饮 用 水 源 地 一 级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以 及 准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详 见 图 与 无 锡 市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办 法 相 符 性 分 析 无 锡 市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办 法 ( 政 府 令 第 95 号 ) 中 仅 规 定 宜 兴 地 区 横 山 水 库 饮 用 水 源 地 的 准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未 对 西 氿 备 用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进 行 划 分 参 照 江 苏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加 强 饮 用 水 源 地 保 护 的 决 定, 项 目 所 在 地 不 在 西 氿 备 用 饮 用 水 源 地 的 准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一 级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无 锡 市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办 法 ( 政 府 令 第 95 号 ) 的 要 求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非 水 污 染 型 企 业, 产 生 废 水 主 要 为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和 初 期 雨 水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污 染 物 浓 度 小, 水 质 简 单, 水 量 小, 直 接 纳 管 处 理 项 目 生 产 装 置 均 位 于 室 内, 不 设 储 罐, 故 污 染 物 浓 度 小, 水 质 简 单, 全 部 经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由 章 节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可 知, 项 目 废 水 通 过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正 常 状 况 下, 废 水 排 放 对 纳 污 水 体 影 响 有 限, 不 会 改 变
213 水 体 功 能 项 目 排 放 的 雨 水 均 为 未 受 污 染 的 雨 水, 经 雨 水 管 网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对 水 体 影 响 不 大 为 防 止 事 故 废 水 废 液 及 火 灾 消 防 后 消 防 废 水 进 入 周 围 水 环 境, 企 业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收 集 防 范 措 施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废 水 排 放, 通 过 各 区 域 水 沟 截 流, 送 入 厂 内 事 故 池 暂 存 正 常 状 态 下, 仅 有 未 污 染 雨 水 通 过 雨 水 管 网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为 防 止 事 故 状 态 下 消 防 废 水 经 雨 水 排 放 系 统 进 入 地 表 水 环 境, 厂 内 生 产 区 域 ( 办 公 楼 以 南 区 域 ) 设 置 雨 水 截 流 系 统, 并 在 该 雨 水 截 流 系 统 汇 入 厂 区 雨 / 污 水 管 网 处 设 置 切 换 阀 正 常 状 态 下 初 期 雨 水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事 故 状 态 下 雨 水 消 防 废 水 废 液 等 进 入 事 故 池 暂 存, 并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对 水 质 进 行 检 测, 若 符 合 纳 管 标 准, 则 纳 管 进 入 宜 兴 市 徐 舍 建 邦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 若 达 不 到 纳 管 标 准, 则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有 资 质 的 处 理 单 位 外 运 处 置 同 时, 由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现 状 芜 申 运 河 下 游 ( 距 离 西 氿 1.6km 处 ) 断 面 COD 总 磷 超 标 根 据 太 湖 流 域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及 江 苏 省 太 湖 流 域 水 环 境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对 太 湖 流 域 水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的 相 关 要 求, 并 与 当 地 的 发 展 规 划 相 结 合, 针 对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以 及 附 近 区 域 种 植 业 污 染 分 散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生 活 垃 圾 随 意 丢 弃 等 突 出 环 境 问 题, 按 照 因 地 制 宜 远 近 结 合 技 术 可 行 统 筹 规 划 的 原 则, 进 行 分 类 指 导, 统 一 处 理, 全 面 改 善 区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能 极 大 改 善 区 域 地 表 水 环 境, 使 芜 申 运 河 水 质 达 标, 从 而 确 保 西 氿 备 用 饮 用 水 源 地 水 质 达 标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会 对 西 氿 备 用 饮 用 水 源 地 产 生 影 响, 不 会 改 变 西 氿 的 水 环 境 功 能 级 别, 不 会 影 响 宜 兴 地 区 饮 用 水 的 安 全
214 11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11.1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依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江 苏 省 排 放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暂 行 规 定 等 国 家 省 有 关 规 定, 新 扩 改 建 项 目 必 须 实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必 须 取 得 排 污 指 标 方 可 进 行 建 设 根 据 江 苏 省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规 划 及 宜 兴 市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减 排 工 作 计 划 的 要 求, 结 合 本 项 目 排 污 特 征, 本 项 目 粉 尘 VOC S COD NH 3 -H TP 污 染 物 申 请 总 量 控 制 11.2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的 确 定 根 据 项 目 排 污 特 征 并 结 合 江 苏 省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确 定 本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为 :COD NH 3 -H TP, 废 气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为 粉 尘 VOC S, 总 量 考 核 因 子 为 SS 11.3 建 设 项 目 排 污 总 量 核 算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项 目 实 施 后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状 况 见 表 表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后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t/a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接 管 量 外 排 量 生 活 污 废 水 量 11215m 3 /a m 3 /a 11215m 3 /a 水 纯 水 COD 4.349t/a t/a 0.561t/a 制 备 浓 SS 2.46t/a t/a 0.112t/a 水 反 冲 NH 3 -N 0.048t/a t/a 0.048t/a 洗 水 初 期 雨 水 TP 0.008t/a t/a 0.006t/a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粉 尘 VOC S 粉 尘 VOC S 危 险 废 物 个 个 0 一 般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215 11.4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后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申 报 量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后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申 报 量 见 表 : 表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后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申 报 量 t/a 种 类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预 测 排 放 量 建 议 申 请 量 污 染 物 名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接 管 外 排 接 管 外 排 称 量 量 量 量 废 水 量 m 3 /a COD SS NH 3 -N TP 粉 尘 VOC S 危 险 废 物 个 个 0 0 一 般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区 域 平 衡 替 代 削 减 量 11.5 总 量 平 衡 途 径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分 两 种 类 型 :A 大 气 污 染 物 新 增 的 粉 尘 VOC S (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 分 别 为 t/a 0.475t/a 在 宜 兴 市 范 围 内 通 过 点 对 点 平 衡 ;B 废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新 增 的 COD NH 3 -H TP 分 别 为 0.561t/a 0.048t/a 0.006t/a, 向 宜 兴 市 环 保 局 申 请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烟 粉 尘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准 入 审 核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4]148 号 ) 的 要 求 在 宜 兴 市 范 围 内 平 衡
216 1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2.1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人 民 币 根 据 项 目 的 有 关 资 料, 项 目 投 产 后, 将 会 取 得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见 表 表 项 目 经 济 指 标 序 号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指 标 1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增 值 税 万 元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万 元 总 成 本 费 用 万 元 利 润 总 额 万 元 所 得 税 万 元 净 利 润 万 元 项 目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建 成 投 产 将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产 生 社 会 效 益 : (1) 提 高 企 业 市 场 竞 争 力, 促 进 企 业 整 体 良 性 循 环 随 着 我 国 国 家 产 品 结 构 政 策 的 调 整 和 技 术 改 造 的 不 断 深 化, 本 项 目 所 生 产 出 来 的 产 品 质 量 较 高, 稳 定 性 好, 符 合 当 前 市 场 发 展 需 要, 其 市 场 前 景 极 为 广 阔, 将 满 足 社 会 对 这 类 产 品 的 需 求 同 时 通 过 财 务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各 项 经 济 指 标 良 好, 抗 产 量 波 动 能 力 抗 风 险 能 力 和 适 应 市 场 变 化 能 力 强, 从 而 大 大 提 高 了 企 业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确 保 在 今 后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为 企 业 增 强 活 力, 并 带 来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2) 提 高 企 业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提 高 工 人 的 工 作 环 境, 减 轻 劳 动 强 度 本 项 目 通 过 优 化 生 产 工 艺 加 强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制 定 科 学 合 理 的 管 理 制 度, 以 确 保 提 高 工 人 的 工 作 环 境, 并 减 轻 其 劳 动 强 度 (3) 改 善 社 会 投 资 环 境, 促 进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本 工 程 采 用 先 进 合 理 可 靠 的 工 艺 技 术 和 污 染 治 理 手 段, 大 大 各 类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同 时, 本 工 程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除 上 交 国 家 一 定 利 税 外, 还 能 促 进 本 地 区 相 关 企 业 发 展, 为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做 出 贡 献 本 项 目 定 员 约 100 人, 其 中 20 人 为 来 自 韩 国 日 本 以 及 从 全 国 各 地 招 聘 的 专 业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另 80 人 可 通 过 向 本 地 招 工 招 聘 的 方 式 进 行, 增 加 了 就 业, 促 进 了 当 地 经 济 的 发 展 项 目 可 直 接 使 80 人 左 右 的 当 地 人 受 益, 间 接 收 益 人 数 约 160 人 左 右 同 时 项 目 在 当 地 的 建 设 也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增 强 地 方 经 济 实 力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一 定 的 社 会 效 益
217 12.3 环 保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根 据 本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和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气 固 废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将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因 此, 必 须 采 取 相 应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加 以 控 制, 并 保 证 相 应 环 保 资 金 的 投 入, 以 使 项 目 建 成 后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各 类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据 初 步 估 算, 本 项 目 的 环 保 投 资 如 表 所 示 项 目 工 程 环 保 总 投 资 104 万 元, 占 其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0.87%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项 目 厂 区 排 水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纯 水 制 备 浓 水 反 冲 洗 水 初 期 雨 水 经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后 排 放 ; 未 经 污 染 的 雨 水 经 雨 水 管 网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项 目 工 艺 废 气 采 用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后 完 全 可 以 保 证 其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为 搅 拌 机 风 机 空 压 机 等 通 过 采 取 建 筑 隔 声 的 方 式, 可 以 保 证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排 放 固 体 废 弃 物 中 的 危 险 固 废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处 置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可 回 收 利 用,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 生 活 垃 圾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由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排 入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物 通 过 以 上 各 种 措 施 可 大 大 降 低, 具 有 明 显 的 环 境 效 益 因 此, 本 项 目 在 确 保 环 保 资 金 和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到 位 前 提 下, 项 目 产 生 三 废 的 在 采 取 合 理 的 处 理 处 臵 措 施 后, 可 明 显 减 低 其 对 环 境 的 危 害, 并 取 得 一 定 的 经 济 效 益 由 此 可 见,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具 有 较 好 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12.4 小 结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带 动 地 方 经 济 的 发 展, 并 可 解 决 一 部 分 人 员 的 就 业 问 题, 项 目 具 有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本 项 目 的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的 0.87% 通 过 环 保 设 施 的 有 效 运 行 可 实 现 污 染 物 的 达 标 排 放 有 效 的 削 减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具 有 一 定 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218 13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13.1 环 境 管 理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将 依 据 环 评 提 出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工 程 拟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对 该 项 目 提 出 合 理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有 关 的 规 章 制 度 公 司 将 通 过 制 定 全 公 司 的 环 境 方 针 环 境 管 理 手 册 及 一 系 列 作 业 指 导 书 以 促 进 全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使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规 范 化 和 程 序 化, 通 过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识 别 提 出 持 续 改 进 措 施, 将 全 公 司 环 境 污 染 的 影 响 逐 年 降 低 其 环 境 管 理 手 册 作 业 指 导 书 包 括 : (1) 环 境 管 理 手 册 ;(2) 工 艺 废 渣 处 理 作 业 指 导 书 ;(3) 办 公 室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作 业 指 导 书 ;(4) 化 学 试 剂 管 理 制 度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将 由 公 司 企 管 科 负 责, 共 8 人 其 中 管 理 人 员 2 人 ; 监 测 人 员 6 人, 环 境 监 测 仪 器 配 备 的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表 厂 监 测 站 仪 器 设 备 仪 器 名 称 台 数 ( 件 ) 仪 器 名 称 台 数 ( 件 ) 高 温 炉 2 物 理 天 平 2 电 恒 温 干 燥 箱 2 分 光 光 度 计 1 溶 解 氧 测 定 仪 1 酸 度 计 1 电 热 恒 温 水 浴 锅 2 其 他 化 学 分 析 若 干 分 析 天 平 1 噪 声 声 级 计 环 境 监 控 计 划 营 运 期 监 测 计 划 结 合 厂 区 内 所 有 项 目 情 况, 设 置 污 染 源 监 测 包 括 废 气 污 染 源 废 水 排 放 口 噪 声 污 染 源 监 测 和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废 气 污 染 源 : 监 测 项 目 为 粉 尘 VOC S, 监 测 点 位 为 各 废 气 排 气 筒, 每 季 监 测 1 次 厂 界 监 控 点 : 监 测 项 目 为 粉 尘 VOC S, 监 测 点 位 为 建 设 项 目 厂 界, 设 3 个 点, 每 季 监 测 1 次 厂 区 废 水 排 放 口 : 在 污 水 支 管 口 设 置 1 个 监 测 点, 监 测 项 目 为 : 废 水 量 ph COD NH 3 -N SS TP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除 流 量 COD 在 线 监 测 外, 其 余 指 标 每 月 监 测 1 次 厂 界 布 设 4 个 噪 声 监 测 点, 每 季 监 测 1 次, 每 次 监 测 1 天, 昼 夜 各 测 1 次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 在 厂 区 范 围 内 设 置 1-3 个 监 测 点, 监 测 项 目 为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每 季 监 测 1 次
219 事 故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当 发 生 废 气 事 故 排 放 时, 应 立 即 开 展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在 下 风 向 厂 界 设 一 个 监 测 点, 监 测 项 目 为 粉 尘 VOC S, 事 故 期 间 每 小 时 监 测 1 次, 事 故 后 根 据 影 响 程 度 进 行 适 当 的 环 境 监 测 在 发 生 水 污 染 事 故 后, 应 立 即 在 芜 申 运 河 上 设 一 个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项 目 为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事 故 期 间 每 小 时 监 测 1 次, 事 故 后 根 据 影 响 程 度 进 行 适 当 的 环 境 监 测 上 述 监 测 内 容 若 企 业 不 具 备 监 测 条 件, 需 委 托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站 进 行 监 测 项 目 建 成 后, 宜 兴 市 环 保 局 应 对 该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测 的 具 体 情 况 加 以 监 督 营 运 期 事 故 表 环 境 监 测 项 目 及 监 测 频 率 一 览 表 类 别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率 污 水 接 管 废 水 量 ph COD NH 废 水 3 -N SS 除 流 量 COD 在 线 监 测, 其 口 TP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余 指 标 每 月 一 次 排 气 筒 粉 尘 VOC S (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 每 季 监 测 一 次 废 气 厂 界 无 组 粉 尘 VOC 织 监 控 S 每 季 监 测 一 次 噪 声 厂 界 等 效 A 声 级 每 季 监 测 一 次 地 下 水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硬 度 厂 区 每 季 监 测 一 次 环 境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废 气 事 厂 界 下 风 粉 尘 VOC 故 向 S 每 小 时 监 测 一 次 水 污 染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硬 度 芜 申 运 河 每 小 时 监 测 一 次 事 故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13.3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管 理 要 求 (1) 环 境 工 程 监 理 的 主 要 内 容 环 境 工 程 监 理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建 设 项 目 初 步 设 计 和 施 工 设 计 中 是 否 全 面 落 实 了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其 批 复 文 件 的 要 求 ; 建 设 项 目 的 施 工 过 程 是 否 落 实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其 批 复 文 件 的 要 求 ;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的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措 施 及 生 态 保 护 工 作 的 实 施 与 进 度 ; 施 工 期 间 是 否 制 定 和 落 实 相 应 的 环 保 制 度 ;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是 否 落 实 到 位 等 (2) 环 境 工 程 监 理 的 实 施 本 公 司 应 当 在 收 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批 复 文 件 之 后, 通 过 公 开 招 标 的 方 式, 或 直 接 委 托 具 备 环 境 监 理 条 件 的 机 构 实 施 环 境 工 程 监 理 环 境 监 理 机 构 须 向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现 场 派 驻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或 监 理 人 员, 具 体 负 责 监 理 合 同 的 实 施 环 境 监 理 人 员 组 成 应 满 足 各 专 业 工 作 的 需 要,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组 织 形 式 和 人 员 组 成, 应 根 据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的 规 模
220 内 容 服 务 期 限 及 工 程 类 别 技 术 复 杂 程 度 工 程 环 境 等 因 素 确 定, 每 个 施 工 标 段 或 场 地 不 少 于 1 人 (3) 环 境 监 理 报 告 应 作 为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的 依 据 之 一 环 境 监 理 机 构 应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批 复 工 程 设 计 等 文 件 的 有 关 要 求, 制 定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规 划, 编 制 环 境 工 程 监 理 报 告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时,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向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提 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工 程 监 理 报 告 和 有 关 资 料 13.4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根 据 江 苏 省 排 污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的 第 十 二 条 规 定, 排 污 口 符 合 一 明 显 二 合 理 三 便 于 的 要 求, 即 环 保 标 志 明 显, 排 污 口 设 置 合 理 排 污 去 向 合 理, 便 于 采 集 样 品 便 于 监 测 计 量 便 于 公 众 监 督 管 理,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局 制 定 的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 环 监 [1996]463 号 ) 的 规 定, 对 各 排 污 口 设 立 相 应 的 标 志 牌 (1) 雨 污 水 排 放 口 本 项 目 排 水 系 统 应 按 雨 污 分 流 原 则 设 计 本 项 目 雨 污 水 管 网 是 一 个 整 体, 雨 污 水 分 流, 共 设 置 1 个 污 水 排 放 口,1 个 雨 水 排 放 口 污 水 排 放 口 采 样 点 满 足 采 样 要 求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原 则 上 应 设 在 排 污 口 醒 目 处 (2) 固 定 噪 声 源 扰 民 处 固 定 噪 声 污 染 源 设 置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点, 在 该 处 附 近 醒 目 设 置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3)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 场 所 各 种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设 施 堆 放 场 所 必 须 有 防 火 防 扬 散 防 流 失 防 渗 漏 或 者 其 它 防 止 污 染 环 境 的 措 施, 应 在 醒 目 处 设 置 标 志 牌 (4) 排 污 口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和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对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的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各 排 污 口 应 设 置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具 体 要 求 见 表 表 各 排 污 口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排 放 口 名 称 编 号 图 形 标 志 形 状 背 景 颜 色 图 形 颜 色 污 水 总 排 口 WS-XX 提 示 标 志 正 方 形 边 框 绿 色 白 色 雨 水 排 放 口 YS-XX 提 示 标 志 正 方 形 边 框 绿 色 白 色 排 气 筒 FQ-XX 提 示 标 志 正 方 形 边 框 绿 色 白 色 水 泵 ZS-XX 提 示 标 志 正 方 形 边 框 绿 色 白 色 固 废 暂 堆 场 所 GF-XX 提 示 标 志 正 方 形 边 框 绿 色 白 色
221 14 公 众 参 与 14.1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和 作 用 公 众 参 与 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公 众 参 与 的 作 用 和 目 的 主 要 表 现 在 : (1) 让 公 众 了 解 充 分 认 可 项 目, 从 而 使 项 目 发 挥 更 好 的 环 境 和 社 会 效 益 (2) 让 公 共 参 与 是 协 调 工 程 建 设 与 社 会 影 响 的 一 种 重 要 手 段,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这 一 方 式, 确 认 项 目 引 起 或 可 能 引 起 的 所 有 重 大 环 境 问 题 已 在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得 到 分 析 及 论 证 (3) 确 认 环 保 措 施 的 合 理 性 与 可 行 性 (4) 提 出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各 种 看 法 和 意 见, 并 在 制 定 环 保 措 施 是 充 分 考 虑 公 众 要 求 14.2 公 开 环 境 信 息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253 号 令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和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的 意 见 ( 苏 环 规 号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的,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活 动 中 的 公 众 参 与 严 格 按 照 规 范 化 进 行 操 作, 须 向 公 众 公 开 有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信 息 本 项 目 在 接 受 委 托 7 天 内,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本 次 评 价 单 位 苏 州 科 太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于 2015 年 6 月 ~9 月 通 过 宜 兴 环 保 信 息 网 ( 先 后 两 次 进 行 二 次 公 示, 并 设 置 了 相 关 链 接 以 及 时 收 集 公 众 意 见 第 一 次 公 示 的 信 息 包 括 : 建 设 项 目 的 名 称 及 情 况 概 述 ;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 承 担 此 次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的 名 称 和 联 系 方 式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第 一 次 公 示 时 间 2015 年 6 月 11 日 至 2015 年 6 月 25 日, 截 图 如 下 :
222 图 第 一 次 公 示 图 片
223 在 初 稿 完 成 后, 进 行 第 二 次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为 2015 年 8 月 27 日 至 2014 年 9 月 10 日, 截 图 如 下 : 图 第 二 次 公 示 图 片
224 公 示 内 容 包 括 : 建 设 项 目 情 况 简 述 ;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的 概 述 ;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的 要 点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要 点 ; 公 众 查 阅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以 及 公 众 认 为 必 要 时 向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索 取 补 充 信 息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和 主 要 事 项 ;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具 体 形 式 ;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起 止 时 间 为 了 使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情 况 了 解 清 楚, 环 评 第 二 次 公 示 进 行 网 上 公 示 的 同 时, 在 项 目 各 环 境 保 护 敏 感 点 以 张 贴 布 告 的 形 式 实 行 了 第 二 次 公 示 环 评 二 次 公 示 张 贴 情 况 见 如 下 图 所 示 洴 浰 村 村 委 会 长 福 村 村 委 会 徐 舍 镇 人 民 政 府 美 栖 村 通 过 采 取 上 述 二 次 公 示, 并 现 场 解 答 公 众 关 心 的 问 题, 使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概 况 及 项 目 建 成 后 可 能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有 了 一 定 的 了 解, 便 于 公 众 更 深 入 的 参 与 到 环 评 中 来 两 次 公 示 期 间, 没 有 收 到 群 众 反 馈 意 见
225 14.3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方 式 为 了 解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项 目 及 周 围 环 境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在 两 次 公 示 结 束 后, 向 项 目 周 围 的 公 众 发 放 了 公 众 参 与 征 询 意 见 表, 在 公 众 对 有 关 问 题 清 楚 了 解 的 基 础 下, 组 织 公 众 填 写 公 众 参 与 征 询 意 见 表, 向 公 众 征 询 了 对 该 建 设 项 目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公 众 意 见 征 询 表 见 表 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征 徇 表 姓 名 : 居 住 地 : 年 龄 : 性 别 : 联 系 方 式 : 文 化 程 度 研 究 生 本 科 大 专 中 学 小 学 及 以 下 机 关 单 位 文 员 工 人 农 民 职 业 : 科 研 学 生 个 体 户 其 他 项 目 情 况 简 介 : 1 项 目 简 介 公 司 名 称 :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名 称 :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性 质 : 新 建 建 设 地 点 :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项 目 内 容 : 本 期 新 征 土 地 24322m 2, 新 建 办 公 楼 1 栋 车 间 2 间 仓 库 1 间,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22610m 2 总 投 资 :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2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简 介 (1) 废 气 治 理 : 运 营 期 投 料 粉 尘 及 有 机 废 气 经 滤 筒 除 尘 器 +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2) 废 水 治 理 : 生 活 污 水 经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不 会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体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3) 噪 声 : 首 先 选 用 产 噪 小 的 设 备, 合 理 布 局 ; 其 次 在 声 传 播 途 径 上 采 用 消 声 隔 声 减 振 措 施 及 加 强 绿 化 等, 确 保 场 界 噪 声 达 标 (4) 固 体 废 弃 物 : 固 废 均 妥 善 处 置, 不 外 排 您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 如 不 满 意 请 注 明 原 因 ) 很 满 意 较 满 意 不 满 意 很 不 满 意 您 是 否 知 道 / 了 解 在 该 地 区 拟 建 设 的 项 目 不 了 解 知 道 一 点 很 清 楚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程 度 严 重 较 大 一 般 较 小 对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您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大 气 污 染 水 体 污 染 噪 声 污 染 其 它 您 认 为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区 域 经 济 所 产 生 的 影 响 很 大 一 般 很 小 您 对 该 项 目 持 何 种 态 度 坚 决 支 持 有 条 件 赞 成 反 对 您 对 项 目 环 保 方 面 有 何 建 议 要 求? 签 字 ( 盖 章 )
226 调 查 时 间 环 评 单 位 协 助 建 设 单 位 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 ~9 月 15 日 进 行 了 公 众 调 查 调 查 范 围 调 查 范 围 为 拟 建 项 目 厂 址 周 边 可 能 受 到 本 项 目 影 响 的 居 民 和 企 事 业 人 员, 涉 及 农 民 工 人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公 务 员 等 调 查 对 象 本 项 目 共 发 出 公 众 调 查 表 200 份, 实 际 收 回 200 份 本 项 目 调 查 对 象 均 为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目 标 ( 长 圩 富 家 圩 洴 浰 村 美 东 村 徐 舍 中 学 徐 舍 镇 人 民 政 府 以 及 企 业 等 ), 故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符 合 苏 环 规 [2012]4 号 的 要 求 填 写 调 查 表 的 公 众 来 自 各 行 各 业, 代 表 社 会 各 个 不 同 阶 层 的 意 见, 故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真 实 有 效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对 象 名 单 详 见 表 , 企 事 业 单 位 政 府 机 关 调 查 对 象 名 单 见 表 , 基 本 情 况 统 计 见 表 表 公 众 名 单 及 联 系 方 式 表 企 事 业 单 位 政 府 机 关 调 查 对 象 名 单 序 号 调 查 单 位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对 该 项 目 持 何 种 态 度 宜 兴 法 阿 姆 工 业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国 能 合 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潞 安 卓 泰 祥 和 金 属 科 技 宜 兴 有 限 公 司 坚 决 支 持 坚 决 支 持 坚 决 支 持 4 宜 兴 市 徐 舍 中 学 坚 决 支 持 5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人 民 政 府 坚 决 支 持
227 内 容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工 作 单 位 表 居 民 调 查 对 象 结 构 基 本 情 况 男 女 合 计 % % % A. 不 到 20 岁 B 岁 C 岁 D. 超 过 50 岁 % % % % A. 研 究 生 B. 本 科 大 专 C. 中 学 D. 小 学 9 4.5% % % 2 1% % A. 机 关 单 位 B. 工 人 C. 农 民 D. 其 他 % % % % % 14.4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序 号 公 众 参 与 征 询 结 果 见 表 表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征 询 结 果 统 计 表 征 询 内 容 您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 如 不 满 意 请 注 明 原 因 A 很 满 意 B 较 满 意 C 不 满 意 D 很 不 满 意 您 是 否 知 道 或 了 解 本 地 区 拟 建 设 的 本 项 目 情 况? A 不 了 解 B 知 道 一 点 C 很 清 楚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将 对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程 度 A 严 重 B 较 大 C 一 般 D 较 小 对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您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A 大 气 污 染 B 水 体 污 染 C 噪 声 污 染 D 其 他 您 认 为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区 域 经 济 所 产 生 的 影 响 A 很 大 B 一 般 C 很 小 您 对 该 项 目 持 何 种 态 度 A 坚 决 支 持 B 有 条 件 赞 成 C 反 对 公 众 态 度 (%) A B C D 您 对 该 项 目 环 保 方 面 有 何 建 议 和 要 求? 无 表 的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 (1) 调 查 对 象 中,61.3% 的 人 对 该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很 满 意, 较 满 意 的 达 38.7%, 无 人 对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不 满 意, 说 明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很 好 ; (2) 调 查 对 象 中,76.9% 的 人 对 该 地 区 拟 建 项 目 很 清 楚, 知 道 一 点 的 人 占 23.1%, 没 有 不 了 解 的, 说 明 该 项 目 公 众 关 注 率 较 高 ; (3) 调 查 对 象 中, 认 为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所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小 的 占 94%, 一 般 的 占 6%, 无 人 认 为 影 响 较 大 或 严 重, 说 明 民 众 对 企 业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采 取 的 措 施 较 有 信 心 ; (4) 调 查 对 象 中, 大 部 分 的 人 最 关 心 水 体 污 染 的 情 况,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54.3%, 其 次 是 大 气 污 染, 占 调 查 总 数 的 35.2%, 另 外 关 心 噪 声 污 染 的 占 8.0%, 其 他 占 2.5%; (5) 调 查 对 象 中,91.5% 的 人 认 为 工 程 对 区 域 经 济 产 生 的 影 响 很 大,3.5% 的 人 认 为 工 程 对 区 域 经 济 产 生 的 影 响 一 般,5% 的 人 不 清 楚, 说 明 大 部 分 群 众 对 本 工 程 对 区 域 经 济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清 楚 ;
228 (6) 调 查 对 象 中, 从 环 保 角 度 对 该 项 目 持 坚 决 支 持 态 度 的 占 85.9%, 有 条 件 赞 成 的 占 14.1%, 无 人 反 对, 说 明 民 众 非 常 支 持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14.5 公 众 参 与 四 性 符 合 性 说 明 (1) 公 众 参 与 的 程 序 合 法 性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按 环 发 号 文 进 行 了 两 次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均 为 10 个 工 作 日, 公 示 后 采 用 问 卷 调 查 形 式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的 程 序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分 析 见 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号 ) 表 公 众 参 与 的 程 序 合 法 性 分 析 文 件 序 号 要 求 本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符 合 性 确 定 了 承 担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机 接 受 委 托 后 7 日 内 在 宜 兴 环 保 信 构 后 7 日 内 向 公 众 公 告 公 告 项 息 网 上, 按 照 环 发 号 目 名 称 及 概 要 等 信 息 征 求 公 众 文 对 公 告 信 息 的 内 容 进 行 了 公 告, 1 意 见 的 时 限 不 得 少 于 10 日, 并 符 合 公 示 时 间 为 2015 年 6 月 11 日 至 确 保 公 开 的 有 关 信 息 在 整 个 征 2015 年 6 月 25 日, 共 10 个 工 作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期 限 之 内 处 于 公 日 开 状 态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环 发 号 文 江 苏 省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的 意 见 ( 苏 环 规 号 ) (2) 形 式 有 效 性 建 设 单 位 在 报 送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前, 向 公 众 公 告 可 能 造 成 环 境 影 响 的 范 围 程 度 以 及 主 要 预 防 措 施 等 内 容 采 取 以 下 一 种 或 者 多 种 方 式 发 布 信 息 公 告 : 所 在 地 公 共 媒 体 上 发 布 公 告, 公 开 免 费 发 放 包 含 有 关 公 告 信 息 的 印 刷 品, 其 他 便 利 公 众 知 情 的 信 息 公 告 方 式 问 卷 的 发 放 范 围 应 当 与 建 设 项 目 的 影 响 范 围 相 一 致 建 设 单 位 在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过 程 中, 应 当 在 当 地 报 纸 网 站 和 相 关 基 层 组 织 信 息 公 告 栏 中, 向 公 众 公 告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信 息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范 围 不 得 小 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并 涵 盖 项 目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张 贴 公 告 须 公 布 在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所 涉 及 的 镇 政 府 ( 街 道 办 事 处 ) 村 委 会 ( 居 委 会 ) 学 校 医 院 等 处 建 设 单 位 环 评 机 构 应 将 征 求 的 公 众 意 见 纳 入 环 评 报 告 书, 对 未 采 纳 的 公 众 意 见 应 当 作 出 说 明, 并 将 反 对 意 见 的 原 始 资 料 作 为 环 评 报 告 书 的 附 件 按 照 要 求, 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 在 宜 兴 环 保 信 息 网 进 行 了 第 二 次 公 示 在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所 在 地 张 贴 公 告, 如 长 福 村 委 会 洴 浰 村 委 会 等 问 卷 发 放 范 围 为 整 个 评 价 范 围, 涵 盖 了 项 目 影 响 范 围 在 宜 兴 环 保 信 息 网 进 行 了 两 次 公 示 在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长 福 村 洴 浰 村 等 张 贴 公 告 本 次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范 围 覆 盖 整 个 评 价 范 围, 并 涵 盖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在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长 福 村 洴 浰 村 徐 舍 镇 人 民 政 府 等 张 贴 公 告 在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对 公 众 意 见 进 行 了 回 应, 并 在 报 告 书 中 进 行 了 说 明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229 按 照 环 发 号 文, 公 众 参 与 的 组 织 形 式 主 要 有 调 查 公 众 意 见 ( 问 卷 ) 咨 询 专 家 意 见 座 谈 会 论 证 会 听 证 会 等 形 式, 本 次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采 用 了 网 上 公 示 和 问 卷 调 查 的 形 式 进 行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符 合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调 查 中 除 在 问 卷 上 介 绍 建 设 项 目 情 况 外, 也 口 头 对 被 调 查 者 进 行 有 关 问 题 解 答, 被 调 查 者 均 清 晰 知 晓 所 调 查 内 容 (3) 对 象 代 表 性 本 次 评 价 调 查 了 居 民 小 区 ( 村 镇 )23 处, 学 校 1 处, 行 政 主 管 单 位 1 处 涉 及 评 价 范 围 内 大 部 分 敏 感 点 调 查 人 数 分 布 及 比 例 详 见 表 , 调 查 意 见 充 分 代 表 了 受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公 众 意 见 表 各 敏 感 点 调 查 人 数 分 布 情 况 及 比 例 序 号 影 响 性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比 例 敏 感 点 名 称 分 布 人 数 ( 人 ) 质 (%) 1 仇 圩 洴 浰 村 尖 圩 富 家 圩 万 家 圩 长 圩 长 福 村 江 舍 圩 美 东 村 美 栖 村 亚 溪 村 西 塍 大 气 后 潘 吴 圩 骆 家 兜 临 津 花 园 * 新 兴 路 * 聚 合 苑 * 云 溪 路 * 东 虹 路 * 聚 缘 名 居 * 东 虹 路 * 徐 舍 中 学 / / 25 徐 舍 镇 人 民 政 府 / / 26 企 业 / / 小 计 / * 注 : 临 津 花 园 新 兴 路 聚 合 苑 云 溪 路 东 虹 路 聚 缘 名 居 东 虹 路 均 属 于 徐 舍 镇 区 敏 感 目 标 (4) 结 果 真 实 性
230 本 次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均 为 环 评 单 位 与 建 设 单 位 一 起 实 地 入 户 调 查, 并 向 被 调 查 者 清 楚 表 述 了 工 程 内 容 和 可 能 的 环 境 影 响 以 及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调 查 结 果 真 实 反 映 了 公 众 的 真 实 意 见, 问 卷 调 查 中 留 有 被 调 查 者 的 真 实 联 系 方 式, 均 可 验 证 14.6 公 众 参 与 建 议 与 结 论 公 众 参 与 信 息 反 馈 本 项 目 公 示 和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期 间, 对 公 示 现 场 问 卷 调 查 和 期 间 信 息 反 馈 的 主 要 问 题 进 行 总 结, 具 体 如 下 : 被 调 查 人 的 意 见 主 要 集 中 在 对 企 业 废 气 及 其 他 污 染 物 排 放 问 题, 着 重 关 心 大 气 和 水 体 污 染 问 题, 要 求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等 必 须 要 采 取 有 效 的 处 理 措 施, 且 能 达 标 排 放 同 时 要 求 政 府 环 保 部 门 能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严 格 把 关, 项 目 建 成 后 加 强 管 理 监 督, 定 期 监 测 检 查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表 示 支 持 态 度 的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有 利 于 本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为 国 家 和 地 方 增 加 税 收, 并 增 加 当 地 人 员 的 就 业 机 会, 具 有 一 定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持 有 条 件 赞 成 态 度 的 人 担 心 企 业 投 产 后 管 理 不 善, 生 产 废 水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会 对 当 地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 投 产 后 会 排 放 的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可 能 对 企 业 附 近 居 民 身 体 健 康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 投 产 后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危 险 废 物, 担 心 企 业 由 于 管 理 不 善, 而 对 附 件 土 壤 水 体 等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通 过 对 持 有 条 件 态 度 人 详 细 介 绍 本 项 目 所 采 取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最 终 持 有 条 件 支 持 态 度 的 群 众 均 表 示, 如 企 业 能 够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进 行 有 效 的 治 理, 并 保 证 其 达 标 排 放, 则 对 本 项 目 采 取 支 持 态 度 因 此, 建 设 方 必 须 认 真 采 纳 公 众 意 见, 确 保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三 废 能 够 得 到 切 实 有 效 的 治 理, 并 保 证 达 标 排 放 综 上, 被 调 查 者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提 出 了 环 保 方 面 的 建 议 和 要 求, 概 括 如 下 : 1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企 业 应 认 真 落 实 项 目 设 计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规 定 的 三 废 治 理 措 施, 选 用 先 进 的 工 艺 和 环 保 设 施, 强 化 环 保 投 入, 使 三 废 排 放 减 少 到 最 低 程 度, 在 发 展 经 济 的 同 时 保 护 好 当 地 的 环 境 不 能 走 先 污 染 后 治 理 的 弯 路, 更 不 能 以 牺 牲 公 众 的 健 康 污 染 环 境 作 为 经 济 发 展 的 代 价 2 被 调 查 者 要 求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有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防 止 粉 尘 垃 圾 和 噪 声 污 染, 尽 量 减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3 项 目 建 成 后 要 加 大 对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和 固 体 废 物 的 治 理 力 度,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同 时 要 防 止 污 染 事 故 发 生, 确 保 环 保 设 备 正 常 完 好,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小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此 外, 应 定 期 监 测, 并 把 数 据 如 实 地 反 馈 给 周 围 群 众, 保 障 周 围 群 众 的 利 益
231 4 环 保 部 门 应 严 格 按 照 程 序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进 行 审 批, 要 落 实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并 进 行 有 效 的 监 督 管 理 ; 5 项 目 的 建 设 和 招 工 能 够 照 顾 到 当 地 居 民 的 就 业 建 设 单 位 在 听 取 公 众 的 建 议 和 意 见 后 表 示, 对 公 众 提 出 的 宝 贵 意 见 将 积 极 采 纳 并 执 行, 在 项 目 的 建 设 和 今 后 的 运 营 过 程 中, 将 继 续 加 强 与 公 众 的 交 流, 以 便 及 时 了 解 公 众 意 见 本 次 环 评 公 众 调 查 期 间, 就 公 众 反 馈 的 信 息 内 容, 建 设 单 位 保 证 : (1) 本 项 目 采 用 国 内 外 先 进 工 艺 技 术 和 先 进 设 备, 对 操 作 工 进 行 严 格 培 训, 培 训 不 合 格 的 人 员 不 允 许 上 岗 (2) 生 产 中 严 格 控 制 生 产 操 作, 加 强 企 业 自 身 管 理, 建 立 严 格 的 规 章 制 度, 尽 量 杜 绝 事 故 排 放, 在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削 减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以 降 低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3) 环 保 部 门 和 周 围 群 众 对 其 进 行 监 督 和 检 查 14.7 结 论 本 环 评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的 要 求 针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广 大 群 众 对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表 示 满 意, 在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了 简 单 了 解 后, 对 建 设 可 能 造 成 的 环 境 危 害 作 出 了 较 为 客 观 的 评 价, 被 调 查 者 对 本 项 目 在 该 地 区 建 设 绝 大 多 数 表 示 坚 决 支 持, 少 部 分 人 对 建 设 项 目 持 有 条 件 支 持 态 度,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提 出 了 环 保 方 面 的 建 议 和 要 求, 主 要 包 括 企 业 对 环 境 应 重 视 环 境 保 护, 切 实 落 实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要 求 当 地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加 强 管 理, 依 法 办 事, 使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具 有 充 分 可 行 性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反 对 信 息 建 设 单 位 听 取 了 受 调 查 公 众 的 意 见, 将 在 项 目 设 计 建 设 及 运 营 过 程 中,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特 别 是 三 废 处 理 设 施 的 运 营 和 维 护, 确 保 废 水 零 排 放 和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控 制 在 最 低 水 平, 避 免 对 附 近 居 民 的 环 境 影 响
232 15 评 价 结 论 与 要 求 15.1 评 价 结 论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500t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新 征 土 地 面 积 m 2, 本 项 目 为 一 期 工 程, 占 地 24322m 2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104 万 元 ; 年 工 作 日 300d, 两 班 制, 每 班 工 作 8h; 本 项 目 拟 新 增 员 工 100 人, 利 用 新 征 土 地 的 西 侧 部 分 (24322m 2 ) 新 建 办 公 楼 1 栋 生 产 车 间 2 栋 仓 库 1 间, 新 增 建 筑 面 积 22610m 2, 占 地 面 积 24322m 2, 共 建 设 8 条 黑 色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总 产 能 2500t/a 透 明 红 蓝 绿 等 颜 色 的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均 在 二 期 工 程 中 实 施, 本 次 仅 对 一 期 项 目 进 行 评 价 预 计 投 产 时 间 2016 年 6 月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与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本 项 目 建 设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3 年 修 正 ) 中 的 鼓 励 类 以 及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中 的 允 许 类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无 锡 市 制 造 业 转 型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以 及 宜 兴 市 政 府 发 布 的 宜 兴 市 产 业 导 向 目 录 制 造 业 部 分 (2010 年 修 订 ) 中 的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属 于 允 许 类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江 苏 省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3 年 本 ) 及 江 苏 省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3 年 本 ) 中 规 定 的 限 制 用 地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项 目 为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设 立 的 化 工 监 测 点, 属 于 高 性 能 电 子 化 学 品 制 造, 符 合 石 化 和 化 学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项 目 不 在 城 市 建 成 区 建 设, 有 机 废 气 均 得 到 收 集 处 理, 因 此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项 目 属 于 高 端 化 学 品 制 造 业, 符 合 江 苏 省 十 二 五 工 业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即 为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新 建 项 目, 属 于 化 工 生 产 由 于 光 阻 剂 主 要 应 用 于 TFT-LCD 液 晶 显 示 屏, 生 产 须 在 百 级 洁 净 度 环 境 下 进 行 生 产, 以 确 保 空 气 中 杂 质 不 进 入 产 品, 故 其 选 址 对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有 特 殊 的 洁 净 度 要 求, 不 宜 在 化 工 园 区 内 建 设, 同 时 考 虑 到 其 技 术 先 进, 打 破 了 国 外 对 该 产 品 的 长 期 垄 断,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区 域 工 业 经 济 的 转 型 发 展 跨 越 发 展 有 重 要 的 促 进 作 用 在 此 背 景 下,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将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为 化 工 监 测 点, 同 意 其 在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新
233 建 光 阻 剂 生 产 项 目, 并 严 格 按 照 化 工 企 业 管 理 规 范, 加 强 对 企 业 项 目 建 设 运 行 的 监 管, 确 保 其 不 出 安 全 环 境 污 染 等 事 故 同 时 本 项 目 工 艺 装 置 均 不 属 于 文 件 中 禁 止 投 资 的 项 目, 总 投 资 达 到 1.2 亿, 达 到 不 得 低 于 1 亿 元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全 省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方 案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全 市 开 展 第 三 轮 化 工 生 产 企 业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的 通 知 ( 锡 政 办 发 号 ) 及 无 锡 市 办 公 室 关 于 化 工 项 目 管 理 暂 时 按 第 三 轮 化 工 专 项 整 治 方 案 实 施 的 通 知, 锡 政 办 发 [2015]66 号 的 要 求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与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项 目 选 址 基 本 可 行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项 目 行 业 类 别 为 专 用 化 学 品 制 造, 符 合 工 业 集 中 区 新 材 料 的 产 业 定 位 同 时 本 项 目 位 于 徐 丰 路 以 南, 新 材 料 产 业 区 以 内, 符 合 工 业 集 中 区 用 地 布 局 规 划 拟 建 项 目 所 属 行 业 为 专 用 化 学 品 制 造, 不 属 于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化 学 制 浆 造 纸 制 革 酿 造 染 料 印 染 电 镀 以 及 其 他 排 放 含 磷 氮 等 污 染 物 的 企 业 和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废 水 经 管 网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不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不 新 增 污 水 排 放 口, 同 时 无 生 产 性 含 N P 废 水 排 放 通 过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符 合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及 江 苏 省 太 湖 水 污 染 治 理 工 作 方 案 ( 苏 政 发 [2007]97 号 ) 及 无 锡 市 水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的 相 关 规 定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要 求, 不 属 于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要 求 的 造 纸 制 革 酒 精 淀 粉 冶 金 酿 造 印 染 电 镀 等 排 放 水 污 染 物 的 生 产 项 目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经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不 新 增 排 污 口 故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太 湖 流 域 管 理 条 例 中 要 求 对 照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 苏 政 发 号 ), 本 项 目 周 边 涉 及 的 主 要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有 三 氿 重 要 湿 地 及 宜 兴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本 项 目 厂 界 距 离 最 近 的 西 氿 水 域 3.3km, 距 离 铜 官 山 二 级 管 控 区 北 边 界 5km, 不 在 三 氿 重 要 湿 地 及 宜 兴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二 级 管 控 区 范 围 内 本 项 目 亦 不 在 江 苏 省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其 他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范 围 内, 符 合 文 件 要 求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通 过 采 用 国 际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项 目 原 辅 料 及 能 源 单 耗 指 标 较 低 本 项 目 从 工 艺 流 程 设 备 等 方 面 来 看, 建 设 项 目 的 工 艺 先 进, 是 自 动 化 程 度 较 高, 节 约 能 源 较 低 物 耗 的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234 项 目 建 设 不 改 变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及 功 能 (1)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质 量 符 合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本 评 价 通 过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得 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SO 2 NO 2 PM 10 非 甲 烷 总 烃 均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限 值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区 域 地 表 水 体 除 COD 氨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磷 外, 其 他 指 标 满 足 其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Ⅲ 类 水 质 ), 且 随 着 区 域 污 染 治 理 工 作 的 进 展, 区 域 内 的 水 质 将 会 更 好 项 目 所 在 地 声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良 好,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3 类 类 的 规 划 功 能 级 别 要 求 地 下 水 质 指 标 均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限 值,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下 水 水 质 良 好 土 壤 现 状 各 因 子 除 砷 达 到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三 级 标 准, 其 余 各 因 子 均 满 足 二 级 标 准 (2) 项 目 投 产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功 能 的 影 响 较 小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经 过 治 理 后 排 放 浓 度 均 低 于 排 放 限 值,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污 染 物 贡 献 值 ( 最 大 占 标 率 小 于 10%) 小 于 相 应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限 值, 项 目 需 为 生 产 车 间 一 与 生 产 车 间 二 各 以 车 间 边 界 为 中 心 向 外 设 置 半 径 100 米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点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今 后 在 此 范 围 内 也 不 得 建 设 环 境 敏 感 项 目 污 染 物 对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及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影 响 很 小, 项 目 建 成 运 营 后 不 降 低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级 别 本 项 目 排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量 较 小, 水 质 较 简 单, 水 量 较 小, 不 会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常 运 行 产 生 冲 击 负 荷, 不 影 响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水 质, 不 影 响 纳 污 水 体 水 环 境 功 能 级 别 本 项 目 高 噪 设 备 在 采 取 有 效 的 减 噪 措 施 之 后, 可 保 证 在 叠 加 本 底 值 后 厂 界 声 环 境 达 标, 不 存 在 扰 民 现 象, 项 目 运 营 期 噪 声 对 区 域 声 环 境 影 响 小 项 目 运 营 时 固 废 全 部 做 到 无 害 化 处 理 处 置, 在 收 集 贮 存 和 处 置 中 对 周 围 环 境 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因 此, 项 目 投 产 后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基 本 可 维 持 现 状,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功 能 不 会 下 降 项 目 建 成 后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能 长 期 稳 定 运 行,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1) 废 气 治 理
235 项 目 粉 尘 采 用 脉 冲 滤 筒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二 级 排 放 标 准,VOC S (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 采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后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DB12/ ) 表 2 及 表 5 中 相 关 排 放 标 准, 达 标 排 放 (2) 废 水 处 理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接 入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水 质 简 单, 不 会 对 污 水 厂 产 生 冲 击 负 荷 ;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先 进, 可 确 保 尾 水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规 定 的 一 级 标 准 的 A 标 准 及 太 湖 地 区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及 重 点 工 业 行 业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后 排 放 (3) 噪 声 防 治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通 过 建 筑 物 隔 声 采 取 消 音 减 震 等 降 噪 措 施, 从 而 最 大 程 度 的 削 减 噪 声 污 染 同 时 建 设 单 位 将 在 厂 区 内 空 余 场 地 进 行 集 中 绿 化,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可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3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4) 固 废 处 置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后, 各 类 固 废 均 可 以 得 到 有 效 的 处 置, 实 现 固 废 零 排 放 环 境 风 险 可 以 接 受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泄 漏 遇 明 火 导 致 的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其 环 境 风 险 值 为 可 以 接 受 的 水 平 企 业 必 须 严 格 做 好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加 强 工 作 人 员 思 想 意 识 和 应 急 处 理 能 力 的 培 养, 做 好 应 急 演 练 只 要 平 时 重 视 安 全 管 理, 严 格 遵 守 有 关 防 爆 防 火 规 章 制 度, 加 强 岗 位 责 任 制, 严 格 执 行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避 免 失 误 操 作, 并 备 有 应 急 救 灾 计 划 与 物 资, 事 故 发 生 后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与 区 域 应 急 预 案 联 动, 有 组 织 地 进 行 抗 灾 救 灾 和 善 后 恢 复 补 偿 工 作, 能 减 缓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的 危 害 和 影 响 排 污 总 量 符 合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项 目, 项 目 地 点 位 于 宜 兴 市 徐 舍 镇 工 业 集 中 区, 该 地 是 无 锡 市 双 控 区 中 的 酸 雨 控 制 区 和 太 湖 流 域 二 级 保 护 区 拟 建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如 下 : 废 水 : 全 厂 废 水 量 为 11215m 3 /a, 废 水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经 宜 兴 市 建 邦 徐 舍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后, 尾 水 达 标 排 入 芜 申 运 河, 其 纳 管 考 核 量 分 别 为 COD:4.349t/a SS:2.46t/a NH 3 -N:0.048t/a TP:0.008t/a; 其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COD:0.561t/a SS:0.112t/a NH 3 -N: 0.048t/a TP:0.006t/a 向 宜 兴 市 环 保 局 申 请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在 宜 兴 市 范 围 内 平 衡
236 废 气 :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t/a,VOC S (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0.475t/a, 在 宜 兴 市 范 围 内 通 过 点 对 点 平 衡 ;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0.04t/a,VOC S ( 丙 二 醇 甲 醚 醋 酸 酯 ) 0.261t/a, 由 宜 兴 市 环 保 局 作 为 考 核 指 标 固 废 : 固 废 全 部 处 置, 外 排 量 为 项 目 得 到 公 众 支 持 报 告 书 通 过 宜 兴 环 保 信 息 网 ( 公 示 发 放 问 卷 调 查 表 等 形 式 对 工 程 所 在 地 的 企 业 和 群 众 以 及 社 会 各 界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共 发 放 问 卷 调 查 表 200 份, 实 际 收 回 200 份, 坚 决 支 持 率 达 85.9%, 有 条 件 支 持 的 占 14.1%, 无 反 对 意 见 公 众 认 识 到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将 带 会 动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和 就 业, 肯 定 了 其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同 时 也 迫 切 的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加 强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尽 可 能 减 少 对 当 地 环 境 的 污 染 总 体 结 论 本 项 目 符 合 当 前 国 家 及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 本 项 目 选 址 基 本 可 行 ; 本 项 目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 本 项 目 不 改 变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及 功 能 ;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长 期 稳 定 运 行,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可 接 受 本 项 目 排 污 总 量 符 合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 本 项 目 得 到 公 众 支 持 从 以 上 分 析 可 见,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选 址 符 合 当 地 规 划, 项 目 建 设 基 本 符 合 当 前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较 高 ; 通 过 采 取 有 效 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可 以 确 保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均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和 安 全 处 置, 对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接 受, 环 境 风 险 可 控 ; 项 目 建 设 具 有 良 好 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总 量 将 在 区 域 内 平 衡, 公 众 表 示 支 持 因 此, 从 环 保 角 度 考 虑, 在 进 一 步 落 实 本 项 目 新 增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平 衡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在 拟 建 地 址 建 设 可 行 15.2 要 求 (1) 对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和 产 生 的 废 物 必 须 进 行 严 格 管 理, 严 格
237 执 行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控 制 标 准, 对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和 专 业 培 训 (2) 废 水 排 放 口 要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要 求, 制 定 监 测 计 划, 跟 踪 掌 握 项 目 废 水 和 废 气 的 排 放 情 况, 以 确 保 废 水 和 废 气 的 达 标 排 放 (3) 项 目 投 产 后 必 须 确 保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能 够 始 终 有 效 运 行, 并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4) 本 项 目 在 实 际 管 理 时 应 参 照 化 工 园 的 管 理 要 求, 即 参 照 边 界 与 居 住 区 之 间 设 置 不 小 于 500 米 宽 的 隔 离 带 的 要 求 进 行 管 理, 以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企 业 生 产 对 周 边 居 民 带 来 的 影 响 今 后 厂 界 周 边 500 米 范 围 内 不 宜 设 置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5) 严 格 按 照 防 火 防 爆 要 求 落 实 各 项 防 火 防 爆 措 施,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6) 企 业 应 积 极 进 行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7) 关 心 并 积 极 听 取 周 边 居 民 等 人 员 单 位 的 反 映, 定 期 向 项 目 最 高 管 理 者 和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汇 报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情 况, 同 时 接 受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的 监 督 和 管 理 遵 守 有 关 环 境 法 律 法 规, 树 立 良 好 的 单 位 形 象, 实 现 经 济 效 益 与 社 会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相 统 一
目 录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2 1.3 评 级 目 的... 2 1.4 评 价 工 作 原 则... 2 1.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3 1.6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4 1.7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的 主 要 结 论... 5 2 总 则... 7 2.1 编 制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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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目 录 前 言... - 1-1 总 则... - 4-1.1 项 目 由 来... - 4-1.2 编 制 依 据... - 5-1.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 7-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 9-1.5 评 价 目 的... - 14-1.6 评 价 重 点 与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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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特 点... 1 1.2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2 1.3 评 价 目 的 指 导 思 路 和 评 价 重 点... 3 1.4 主 要 结 论... 4 2 总 则... 8 2.1 评 价 依 据... 8 2.2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重 点... 13 2.3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17 2.4 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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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臣配料(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扩产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809 号 企 业 扩 产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公 示 版 ) 建 设 单 位 :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上 海 环 境 节 能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六 年 二 月 企 业 扩 产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改 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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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扩 建 住 院 楼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稿 ) 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1 前 言 1.1 项 目 概 况 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张 家 港 市 金 港 镇 天 台 南 路, 创 建 于 198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同 济 大 学 ( 环 评 机 构 ) 受 上 海 汉 钟 精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单 位 ) 委 托 完 成 了 年 产 12000 台 环 保 节 能 变 频 智 能 空 调 冷 库 压 缩 机,1000 台 变 频 永 磁 无 刷 空 压 机 组, 330 台 余 热 回 收 膨 胀 机 离 心 热 泵 机 组 变 频 离 心 空 压 机 及 15000 台 涡 旋 压 缩
慧聪家电城工程建设项目
项 目 负 责 人 资 质 证 书 目 录 前 言... 1 1 总 则... 6 1.1 编 制 依 据... 6 1.2 相 关 规 划 和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2 1.3 评 价 专 题 设 置 及 评 价 重 点... 21 1.4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27 1.5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34 2 原 有 项 目 概 况... 39
高安屯污泥处置中心12.14.doc
北 京 市 高 安 屯 污 泥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委 托 单 位 : 北 京 城 市 排 水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神 州 瑞 霖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编 号 :RLHPZZ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市 高 安 屯 污 泥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如 东 进 口 再 生 资 源 加 工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简 本 1 规 划 概 况 1.1 任 务 由 来 如 东 进 口 再 生 资 源 加 工 区 ( 以 下 简 称 为 加 工 区 ) 位 于 大 豫 镇 域 东 南 部,2010 年 7 月 通 过 了 如 东 县 发 改 委 立 项 批 复 ( 东 发 改 委 投 [2010]82 号 ),2011 年 1 月 国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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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江 市 润 州 区 土 地 房 屋 开 发 总 公 司 蚕 桑 路 以 南 御 桥 港 以 西 地 块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镇 江 市 润 州 区 土 地 房 屋 开 发 总 公 司 二 O 一 四 年 十 一 月 目 录 1 前 言...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项 目 主 要 特 点... 2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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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锡 恒 隆 广 场 ( 二 期 )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全 本 公 示 ) 建 设 单 位 : 无 锡 恒 颖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五 年 三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概 述...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1 1.3 项 目 特 点...
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恩施市中医医院过渡性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湖北景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I 2016 年 6 月 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目 录 前 言...1 第 1 章 总 论...2 1.1 评 价 目 的 及 指 导 思 想...2 1.2 编 制 依 据...3 1.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5 1.4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1.3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3 1.4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3 1.5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5 2 总 则... 6 2.1 编 制 依 据... 6 2.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800 吨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六 年 一 月 i 目 录 1 前 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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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虹 港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对 苯 二 甲 酸 精 制 提 纯 技 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全 文 公 示 稿 ) 江 苏 虹 港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六 年 一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1.3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2 1.4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前 言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新 成 立 的 民 营 企 业, 拟 选 厂 址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该 企 业 拟 利 用 成 熟 技 术 进 行 利 福 霉 素 S 酸 及 利 福 霉 素 S- 钠 的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rifa
环 评 资 质 等 级 : 乙 级 环 评 证 书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25 号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7 月 前 言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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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号 :0339-29/B-2010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燕 山 分 公 司 3 万 吨 / 年 稀 土 / 镍 系 柔 性 顺 丁 橡 胶 装 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二 一 四 年 五 月 此 资 质 证 书 仅 用 于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燕 山 分 公 司 3 万 吨 / 年 稀 土 / 镍 系 柔 性 顺
Microsoft Word - 戴尔乐专用汽车、新能源汽车及底盘项目报批稿发送打印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959 号 厦 门 市 戴 尔 乐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戴 尔 乐 专 用 汽 车 新 能 源 汽 车 及 底 盘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厦 门 市 戴 尔 乐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江 苏 久 力 环 境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0 一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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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板 卷 材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全 文 公 示 稿 ) 建 设 单 位 :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五 年 十 月 项 目 委 托 单 位 : 乐
目 录 引 言... 1 1. 概 论...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2 1.3 研 究 和 评 价 范 围... 3 1.4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4 1.5 评 价 类 别 与 评 价
世 行 贷 款 河 北 清 洁 供 热 示 范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河 北 省 政 府 外 债 项 目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9 月 目 录 引 言... 1 1. 概 论...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2 1.3 研 究 和 评 价 范 围... 3 1.4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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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示 版 ) 益 海 ( 连 云 港 ) 精 细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4 月 ( 公 示 版 ) 2015 年 4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分 析... 2 1.2.1 是 板 桥 工 业 园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2 1.2.2 是 贯 彻 国 家 能 源 政 策 提 高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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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I- 西 岗 区 黑 嘴 子 码 头 及 周 边 地 块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II-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V- 西 岗 区 黑 嘴 子 码 头 及 周 边 地 块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国环评证乙字第2833号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833 号 四 会 市 科 誉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3.098 万 吨 化 妆 品 原 材 料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四 会 市 科 誉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研 究 设 计 院 2015 年 8 月 项 目 名 称 : 四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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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表 编 号 年 编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创 志 力 电 器 制 品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电 器 制 造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创 志 力 电 器 制 品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7 月 15 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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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力 昊 气 体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编 制 单 位 : 二 〇 一 二 年 六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论...3 1.1 项 目 的 由 来...3 1.2 评 价 目 的 及 原 则...3 1.3 编 制 依 据...4 1.4 区 域 的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以 及 评 价 标 准...7 1.5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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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 山 宏 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多 聚 甲 醛 及 配 套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乐 山 宏 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环 评 单 位 :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二 〇 一 四 年 一 月 本 报 告 为 乐 山 宏 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多 聚 甲 醛 及 配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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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 莱 安 诺 葡 萄 酒 庄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葡 萄 酒 300 吨 综 合 型 酒 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19 号 二 〇 一 五 年 三 月 烟 台 前 言 蓬 莱 市 旅 游 局 发 展 规 划 中 指 出 蓬 莱 市 将 借 助 葡 萄 与 葡 萄 酒 产 业 资 源, 积 极 发 展 葡 萄 酒 文 化 展 葡 萄 酒
目录
广 东 垦 区 红 十 月 农 场 医 院 门 诊 住 院 楼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广 东 省 红 十 月 农 场 评 价 单 位 : 广 州 环 发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0 一 五 年 九 月 目 录 1 前 言...1 1.1 项 目 由 来...1 1.2 评 价 工 作 程 序...4 1.3
1 任务由来和编制依据
阜 宁 世 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0000 吨 氧 化 铁 黄 4000 吨 氧 化 铁 黑 无 机 颜 料 技 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阜 宁 世 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9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2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国家环保总局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市 南 水 北 调 配 套 工 程 河 西 干 渠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北 京 市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建 设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0 日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制 1 2 3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目 录
目 前 言... - 1-1 总 论... - 2-1.1 编 制 目 的... - 2-1.2 编 制 依 据... - 2-1.3 评 价 内 容 及 评 价 重 点... - 3-1.3.1 评 价 内 容... - 3-1.3.2 评 价 重 点... - 4-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4-1.5 评 价 标 准... - 4-1.5.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4-1.5.1.1
目 录 第 1 章 总 则... 1 1.1 项 目 由 来...1 1.2 评 价 目 的 原 则 及 依 据...2 1.3 产 业 政 策...5 1.4 与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及 选 址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6 1.5 评 价 标 准...12 1.6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北 京 中 环 国 宏 环 境 资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6 月 目 录 第 1 章 总 则... 1 1.1 项 目 由 来...1 1.2 评 价 目 的 原 则 及 依 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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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 : 附 图 1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流 域 水 系 图 附 图 2 工 程 总 布 置 图 附 图 3 施 工 总 布 置 图 附 图 4 环 境 敏 感 点 分 布 示 意 图 附 图 5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分 布 示 意 图 附 图 6 桂 平 市 总 体 规 划 图 附 图 7 工 程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附 图 8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图 附 图 9
一 项 目 概 要 及 任 务 由 来 前 言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致 力 于 纳 米 粉 体 材 料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其 于 2012 年 在 佛 山 市 高 明 区 明 城 镇 桥 头 路 1 号 建 设 了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纳 米 磷 酸 铁 锂 三 期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中 山 大 学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一 项 目 概 要 及 任 务 由 来 前 言 佛 山 市 德 方 纳 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致 力 于 纳 米 粉 体 材 料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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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由 来 及 特 点...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3 1.3 项 目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4 1.4 主 要 结 论... 5 2 总 则... 6 2.1 编 制 依 据... 6 2.2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11 2.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前 言 旅 游 业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产 业, 对 促 进 国 民 经 济 和 整 个 社 会 的 发 展 具 有 重 大 的 作 用 自 2000 年 以 来, 巩 义 市 就 非 常 重 视 旅 游 业 的 发 展, 但 在 其 发 展 过 程 中 存 在 诸 如 旅 游 资 源 开 发 深 度 不 够, 宣 传 力 度 不 足, 基 础 设 施 不 完 善 特 色 旅 游 商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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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 1 1 评 价 任 务 由 来... 1 2 项 目 特 点... 1 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2 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主 要 结 论... 3 1 总 则... 4 1.1 评 价 目 的 及 评 价 工 作 原 则... 4 1.2 编 制 依 据... 4 1.3 评 价 内 容 和 评
Microsoft Word - 南京蓝星脂肪醇简本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907 号 南 京 蓝 星 化 工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4.4 万 吨 / 年 THF 转 产 9 万 吨 / 年 脂 肪 醇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本 简 本 仅 供 公 示 查 阅 ) 南 京 蓝 星 化 工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5 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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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1.1 1.1.1 1.2 6 71566m 2 42989m 2 2005 2009[2009]0057 60000 1.2 1.2.1 1 1989 12 26 2 2 2002 10 28 32008 2 42000 3 20 5 2000 4 29 6 2000 4 1.3.2 12005 1 22004 7 3 [2000]8 4 [1997]29 1.3.3 1 [200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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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1 0.1 项 目 由 来...1 0.2 项 目 特 点...1 0.3 评 价 过 程...2 0.4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4 0.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4 1 总 则...5 1.1 编 制 依 据...5 1.2 评 价 因 子 和 标 准...10 1.3 评 价 重 点 和 评 价 等 级...14 1.4 评 价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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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063 号 广 饶 县 高 店 水 库 增 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北 京 中 科 尚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四 月 前 言 广 饶 县 位 于 麻 湾 引 黄 灌 区 下 游, 小 清 河 支 脉 河 两 大 水 系 流 经 该 区 为 保 证 黄 河 生 态 需 要, 引 用 黄 河 水 的 时 间
黄海生物制药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公示版)
前 目 言... IV 1 总 论... 1 1.1 评 价 目 的... 1 1.2 编 制 依 据... 1 1.3 评 价 原 则... 3 1.4 评 价 标 准... 4 1.5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和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9 1.6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重 点 及 评 价 范 围... 10 1.7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5 2 现 有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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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供 环 保 部 门 信 息 公 开 使 用 ) ( 持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203 号 )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目 录 1 目 录 前 言 1 总 则 1.1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4 1.2 编 制 依 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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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 山 三 一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发 动 机 ( 道 路 用 ) 制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简 本 ) 建 设 单 位 : 昆 山 三 一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南 京 大 学 环 境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906 号 二 〇 一 四 年 一 月 本 简 本 内 容 由 南 京 大 学 环 境 规
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一 )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近 年 来 随 着 化 学 制 药 业 生 物 医 药 微 电 子 工 业 国 防 工 业 飞 速 发 展, 药 用 辅 料 诊 断 试 剂 高 纯 试 剂 需 求 量 也 逐 年 大 幅 增 加 在 此 背 景
江 苏 鹏 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医 药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建 设 单 位 : 江 苏 鹏 翔 生 物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淮 安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二 一 二 年 九 月 一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 一 ) 建 设 项 目 的 地 点 及 相 关 背 景 近 年 来 随 着 化 学 制 药 业 生 物 医 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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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锰 新 材 料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人 员 名 单 表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重 庆 市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主 持 人 职 ( 执 ) 业 资 登 记 ( 注 册 证 ) 姓 名 专 业 类 别 格 证 书 编 号 编 号 肖 骏 0008882 B31060080400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类 本 人
1.2 编 制 依 据 1.2.1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5.1.1);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16.1.1);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6.1)
第 一 章 总 论 1.1 项 目 由 来 河 南 佰 利 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中 站 区 西 部, 主 要 产 品 为 钛 白 粉 氯 氧 化 锆 氧 化 锆 和 硫 酸 铝 等, 生 产 能 力 为 钛 白 粉 14 万 t/a, 氯 氧 化 锆 2 万 t/a, 氧 化 锆 3000t/a, 硫 酸 60 万 t/a 氧 化 铁 黑 5 万 t/a, 在 钛 白 粉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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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3216 号 成 都 恒 福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米 诺 娃 妇 女 儿 童 医 院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二 一 六 年 五 月 目 录 1. 总 论... 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产 业 政 策 及 规 划 符 合 性... 2 1.3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1 1 总 则... 2 1.1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2 1.2 编 制 依 据... 2 1.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4 1.4 评 价 标 准... 5 1.5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7 1.6 评
国 电 九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灰 场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JIANGXI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303 号 二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南 昌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1 1 总 则... 2 1.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编 号 :GHHP-2015-11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南 京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经 济 适 用 住 房 发 展 中 心 葛 塘 5# 6# 地 块 经 济 适 用 房 ( 拆 迁 安 置 房 )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南 京 化 学 工 业 园 区 经 济 适 用 住 房 发 展 中 心 评 价 机 构 : 江 苏 国 恒 安 全 评 价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52 号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2014 年 11 月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评 价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徐 立 民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地 址
环 评 证 书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21 号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信 息 公 示 版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六 年 一 月 评 价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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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环 评 证 : 甲 字 第 3210 号 青 岛 市 地 铁 4 号 线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青 岛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中 铁 二 院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9 月 成 都 前 言 青 岛 市 于 1999 年 编 制 完 成 了 青 岛 市 城 市 快 速 轨 道 交 通
会东铅锌矿报告书
四 川 会 东 大 梁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66 万 吨 / 年 铅 锌 矿 采 选 扩 建 技 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目 录 目 录... I 前 言... VI 1 总 则... 1 1.1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 1 1.2 编 制 依 据... 2 1.3 评 价 对 象... 4 1.4 评 价 时 段... 4 1.5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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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环 评 乙 字 第 2301 号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编 制 单 位 :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建 设 单 位 :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〇 一 五 年 八 月 目 录 1 总 则...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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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精 加 工 教 槽 料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江 苏 弘 牧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东 台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编 制 日 期 : 二 一 四 年 七 月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制 47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精 加 工 教 槽 料 项
第一章 总论
陕 西 盛 华 冶 化 有 限 公 司 30000 吨 金 属 钙 ( 一 期 15000 吨 金 属 钙 生 产 线 ) 建 设 项 目 前 言 前 言 一 项 目 由 来 金 属 钙 是 一 种 活 泼 的 轻 有 色 金 属, 在 工 业 领 域 中 的 应 用 广 泛, 随 着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的 不 断 发 展, 其 应 用 范 围 与 应 用 领 域 在 不 断 拓 展, 国 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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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亿 明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亿 明 药 业 入 园 重 建 技 改 扩 能 项 目 ( 公 示 本 ) 删 除 说 明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及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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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嘉 湖 高 速 公 路 湖 州 鹿 山 至 安 吉 孝 源 段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文 本 ) 二 一 五 年 一 月 杭 州 前 言 申 嘉 湖 高 速 公 路 湖 州 鹿 山 至 安 吉 孝 源 段 工 程 是 浙 江 省 公 路 水 路 民 用 机 场 交 通 运 输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中 的 十 二 五 预 备 高 速 公 路 项 目 之 一, 是 湖 州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方 太 子 湾 总 部 商 务 广 场 二 期 (01-08 地 块 ) 建 设 项 目 深 圳 市 蛇 口 海 滨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赵 军 联 系 人 萧 工 通 讯 地 址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工 业 五 路 5 号 宝 耀 大 厦 B101 联 系 电 话 13802288800 传 真 邮 编 建 设 地
法 人 代 表 院 长 项 目 名 称 :5 万 吨 / 年 弹 性 体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项 目 编 号 :HPS20150026
编 号 :HPS20150026 宁 波 金 海 晨 光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 万 吨 / 年 弹 性 体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宁 波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Ningbo Municipal Research&Design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二 O 一 五 年 五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