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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 环 评 乙 字 第 2301 号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编 制 单 位 :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建 设 单 位 :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〇 一 五 年 八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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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 录 1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目 的 及 原 则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内 容 和 重 点 评 价 等 级 时 段 范 围 控 制 污 染 与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工 程 概 况 项 目 名 称 性 质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内 容 产 品 方 案 及 规 模 平 面 布 置 主 体 工 程 公 用 及 辅 助 工 程 劳 动 定 员 及 劳 动 制 度 工 程 施 工 方 案 土 石 方 及 临 时 堆 土 场 规 划 项 目 占 地 工 程 进 度 工 程 分 析 工 艺 流 程 原 辅 材 料 主 要 设 备 主 要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营 运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晋 宁 县 特 色 工 业 园 区 概 况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和 重 点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风 险 识 别 源 项 分 析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146

4 7.6 小 结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运 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风 险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环 保 投 资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 清 洁 生 产 排 污 总 量 控 制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工 程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与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分 析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目 的 及 原 则 公 众 参 与 的 方 法 及 调 查 对 象 公 众 参 与 小 结 产 业 政 策 与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与 相 关 规 划 协 调 性 分 析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平 面 布 局 合 理 性 分 析 小 结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监 理 规 范 排 污 口 竣 工 验 收 内 容 结 论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结 论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产 业 政 策 与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结 论 结 论...194

5 附 件 附 件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 附 件 2: 晋 宁 县 发 展 改 革 和 经 济 贸 易 局 出 具 的 关 于 本 项 目 的 投 资 备 案 证, 证 号 为 , ; 附 件 3: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关 于 本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条 件, 晋 工 委 建 规 条 (2014)007 号, ; 附 件 4: 建 设 单 位 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管 委 会 签 订 的 污 水 接 纳 协 议,2015.4; 附 件 5: 玉 溪 华 恒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环 境 现 状 的 监 测 报 告 ( 华 环 监 字 [2015] 第 125 号 ), ; 附 件 6: 晋 宁 县 环 保 局 关 于 本 项 目 评 价 标 准 确 认 函 ; 附 件 7: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初 审 意 见 ; 附 件 8: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同 意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名 峰 中 药 提 取 及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和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项 目 入 园 批 复 ; 附 件 9: 晋 宁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的 复 函 ; 附 件 10: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 附 件 11: 送 审 前 全 文 本 公 示 截 图

6 附 图 附 图 1: 交 通 位 置 图 附 图 2: 周 边 关 系 图 及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图 附 图 3: 大 气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图 附 图 4: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附 图 5: 项 目 建 成 后 效 果 图 附 图 6: 周 边 水 系 图 附 图 7: 项 目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图 附 图 8: 区 域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规 划 图 图 2-0: 提 取 制 剂 楼 负 一 层 平 面 布 置 图 图 2-1: 提 取 制 剂 楼 一 层 平 面 布 置 图 图 2-2: 提 取 制 剂 楼 二 层 平 面 布 置 图 图 2-3: 提 取 制 剂 楼 三 层 平 面 布 置 图 图 2-4: 提 取 制 剂 楼 四 层 平 面 布 置 图 附 表 附 表 : 审 批 登 记 表

7 前 言 1 项 目 背 景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拟 建 设 的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规 划 建 设 用 地 内, 根 据 2015 年 5 月 13 日 现 场 踏 勘, 项 目 地 块 上 已 建 设 有 4 栋 建 筑, 均 为 未 完 工 状 态 根 据 建 设 方 提 供 资 料 : 该 地 块 上 原 项 目 名 称 为 : 晋 宁 县 国 辉 振 兴 酒 厂 年 产 2000 吨 白 酒 及 中 草 药 药 用 成 分 提 取 技 改 迁 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为 晋 宁 县 国 辉 振 兴 酒 厂, 属 技 改 迁 建 项 目 由 晋 宁 县 昆 阳 镇 宝 峰 集 镇 韩 家 营 村 委 会 搬 迁 至 宝 峰 工 业 园 区 内, 同 时 进 行 了 扩 产, 在 原 有 450 吨 生 产 线 的 基 础 上, 技 改 升 级 为 年 产 白 酒 2000 吨 优 级 白 酒 及 2000 吨 露 酒 生 产 线, 建 设 内 容 为 :3 座 厂 房, 功 能 分 别 为 原 料 车 间 白 酒 车 间 露 酒 车 间, 并 配 套 建 设 储 存 室 办 公 楼 生 活 区 实 验 楼 污 水 处 理 站 等 ; 该 项 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 取 得 了 由 晋 宁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的 关 于 晋 宁 县 国 辉 振 兴 酒 厂 年 产 2000 吨 白 酒 及 中 草 药 药 用 成 分 提 取 技 改 迁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晋 环 保 复 [2011]143 号 ), 后 又 对 施 工 图 纸 进 行 优 化 ( 建 构 筑 物 的 布 局 与 本 项 目 一 致 ), 并 于 2014 年 2 月 动 土 施 工 随 着 国 内 药 品 的 现 实 消 费 市 场 由 城 市 居 民 进 一 步 扩 大 到 农 村, 医 药 市 场 容 量 还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中 药 包 括 中 成 药 中 药 材 中 药 饮 片, 其 中 成 药 是 最 重 要 的 组 成 部 分 据 年 中 国 中 药 行 业 深 度 调 研 与 投 资 战 略 规 划 分 析 报 告 数 据 统 计, 我 国 有 80% 以 上 的 城 市 居 民 自 行 购 买 过 中 成 药 巨 大 的 需 求 为 国 内 中 药 行 业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提 供 了 巨 大 的 空 间 并 且 随 着 中 国 人 口 老 龄 化 情 况 加 剧,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Alzheimer s disease, AD: 是 一 种 老 年 慢 性 进 展 性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退 行 性 疾 病 ) 已 成 为 引 起 人 口 死 亡 的 第 四 大 疾 病, 严 重 影 响 老 年 人 的 身 心 健 康 与 生 命 质 量 所 以 早 期 研 究 早 期 防 控 对 症 治 疗 药 物 的 研 发 有 着 很 大 的 意 义 因 此, 公 司 决 定 舍 弃 晋 宁 县 国 辉 振 兴 酒 厂 年 产 2000 吨 白 酒 及 中 草 药 药 用 成 分 提 取 技 改 迁 建 项 目, 就 原 施 工 设 计 方 案 重 新 布 置 建 筑 物 的 功 能 和 内 容, 为 新 项 目 所 用, 并 注 册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于 该 地 块 上 开 展 本 项 目 原 项 目 已 于 2015 年 2 月 全 面 停 工, 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 获 得 晋 宁 县 环 保 局 关 于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的 复 函 ( 附 件 9), 函 复 : 同 意 原 晋 宁 县 国 辉 振 兴 酒 厂 年

8 产 2000 吨 白 酒 及 中 草 药 药 用 成 分 提 取 技 改 迁 建 项 目 终 止 实 施, 并 撤 销 2011 年 12 月 20 日 下 发 的 关 于 对 < 晋 宁 县 国 辉 振 兴 酒 厂 年 产 2000 吨 白 酒 及 中 草 药 药 用 成 分 提 取 技 改 迁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的 批 复 ( 晋 环 保 复 [2011]143 号 ); 另 同 意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办 理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手 续 新 项 目 已 经 于 2014 年 12 月 28 日 取 得 由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关 于 本 项 目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条 件 ( 附 件 3), 晋 工 委 建 规 条 (2014)007 号 ; 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 取 得, 由 晋 宁 县 发 展 改 革 和 经 济 贸 易 局 出 具 的 关 于 本 项 目 投 资 备 案 证, 证 号 为 ( 附 件 2) 根 据 晋 宁 县 发 展 改 革 和 经 济 贸 易 局 出 具 的 投 资 备 案 证 本 项 目 属 于 技 改 项 目 但 根 据 本 项 目 建 设 情 况, 原 项 目 正 在 土 建 过 程 中 被 叫 停, 尚 未 完 成 施 工 投 产, 直 接 进 行 撤 销 并 且 两 个 项 目 的 发 展 方 向 及 产 品 均 不 同, 建 设 单 位 亦 不 同, 不 存 在 技 术 改 造, 因 此, 本 项 目 属 于 新 建 项 目 另 项 目 投 资 备 案 中 : 口 服 液 生 产 规 模 为 5000 万 瓶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生 产 过 程 中 根 据 处 方 批 次 生 产 口 服 液 的 量 为 瓶, 年 生 产 556 批 次, 因 此, 生 产 规 模 按 照 5004 万 瓶 计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总 用 地 面 积 m2( 亩 ), 总 建 筑 面 积 m2 本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 综 合 g 楼 实 验 楼 ( 投 资 备 案 证 上 为 质 检 楼 ) 研 究 楼 ( 投 资 备 案 证 上 为 实 验 楼 ) 库 房 厂 房 提 取 制 剂 楼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相 关 配 套 设 施 等 以 上 内 容 分 两 期 建 设 : 一 期 包 含 有 实 验 楼 研 究 楼 综 合 楼 提 取 制 剂 楼 并 建 设 相 关 配 套 设 施 ; 二 期 建 设 一 幢 厂 房 和 1 幢 库 房 供 未 来 发 展 使 用 项 目 建 成 后 产 品 主 要 有 消 结 安 胶 囊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调 经 止 痛 片 鱼 鳔 保 肾 丸 胃 肠 宁 颗 粒 等 5 种 产 品 2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为 切 实 做 好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实 施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使 经 济 建 设 与 环 境 保 护 相 协 调 发 展, 确 保 项 目 工 程 的 顺 利 进 行,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承 担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接 受 委 托 后, 我 单 位 与 建 设 方 密 切 配 合, 对 项 目 进 行 了 解, 收 集 了 有 关 项 目 的 资 料, 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 2015 年 5 月 13 日 先 后 两 次 对 项 目 地 进 行 踏 勘, 获 取 了 有 关 现 场 资 料 以 及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社 会 经 济 现 状 资 料 等 ;2015 年 5 月 委 托 监

9 测 单 位 对 项 目 区 及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状 况 进 行 监 测, 获 得 了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监 测 资 料 项 目 组 根 据 建 设 方 提 供 的 技 术 资 料 和 评 价 单 位 获 取 资 料,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 HJ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制 药 建 设 项 目 (HJ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等 的 要 求 以 及 项 目 本 身 的 环 境 影 响 特 点, 确 定 了 本 项 目 环 评 的 内 容 评 价 特 点 评 价 深 度 和 技 术 方 法 在 此 基 础 上 编 制 完 成 了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供 建 设 单 位 提 交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为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进 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3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晋 宁 县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在 采 取 一 定 措 施 后,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特 性 及 产 污 特 点 本 项 目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营 运 期 水 环 境 大 气 以 及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因 素 4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结 论 本 工 程 通 过 采 取 合 理 有 效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控 制 本 项 目 生 产 所 产 生 的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符 合 国 家 和 云 南 省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政 策 和 法 规,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总 量 满 足 相 应 排 放 标 准 和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要 求 因 此, 本 评 价 认 为, 在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各 项 环 保 规 章 制 度, 全 面 贯 彻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原 则, 并 切 实 落 实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各 项 污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保 证 环 保 设 施 正 常 运 转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的 条 件 下, 从 环 保 的 角 度 来 看,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10 1.1 评 价 目 的 1 总 则 通 过 本 次 评 价 工 作, 了 解 项 目 建 设 前 的 环 境 现 状, 预 测 拟 建 工 程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从 环 保 角 度 对 该 项 目 选 址 处 理 工 艺 及 环 境 经 济 可 行 性 进 行 评 价, 提 出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和 减 缓 工 程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的 可 行 措 施, 为 项 目 的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及 运 行 管 理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使 工 程 建 设 达 到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统 一 的 目 的 1.2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5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2003 年 9 月 1 日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2008 年 2 月 修 订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实 施 细 则,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2000 年 第 284 号,2000 年 3 月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2000 年 9 月 1 日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1997 年 3 月 1 日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2005 年 4 月 1 日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2012 年 7 月 1 日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2008.4); 10)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改 本 ) ( 国 家 发 改 委 第 21 号 令, 2013 年 2 月 16 日 ); 11)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发 布 并 施 行 ); 1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3 号,2015 年 6 月 1 日 起 执 行 ;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发 布, 施 行 ); 14)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号 ); 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1 15)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号 ); 16)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暂 行 办 法,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第 16 号,2004 年 10 月 18 日 ; 17)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目 录 ( 起 施 行 ); 18)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录 (2015 版 ), 2015 年 5 月 1 日 ; 19)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环 发 [2001]199 号 ; 20)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第 5 号,1999 年 10 月 1 日 ; 21)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344 号 ; 22) 废 弃 危 险 化 学 品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办 法,2005 年 10 月 ; 23)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管 理 办 法,2004 年 5 月 ; 24)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2006 年 1 月 ; 25) 工 业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控 制 指 标 ( 试 行 ), 国 土 资 发 号 ; 26)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环 发 [2005]152 号,2005 年 12 月 16 日 ; 27)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 国 家 [2011]42 号 ) 28)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2010 版 ),2011 年 01 月 17 日 ; 29)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2 年 第 18 号 实 施 ); 30) 国 食 药 监 安 号 药 品 GMP 认 证 检 查 评 定 标 准 ( 修 订 ) (2008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云 南 省 和 昆 明 市 地 方 环 保 法 规 规 章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1)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4 年 6 月 修 正 ; (2) 云 南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 云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05 号, 2001 年 10 月 16 日 发 布,2002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3)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的 目 录 (2013 年 本 ) 的 通 知, 云 环 发 [2013]151 号,2013 年 12 月 31 日 ; (4) 云 南 省 滇 池 保 护 条 例 (2013 年 1 月 1 日 ); 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2 (5) 云 南 省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年 ) ; (6) 滇 池 流 域 水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年 ); (7) 昆 明 市 高 污 染 燃 料 禁 燃 区 管 理 规 定,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81 号 令,2008 年 11 月 1 日 ; (8)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 一 湖 两 江 " 流 域 水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若 干 规 定,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告 第 29 号,2008 年 10 月 12 日 施 行 ; (9) 昆 明 市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72 号, 于 2007 年 3 月 13 日 通 过, 自 2007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0)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41 号 昆 明 市 预 拌 商 品 混 凝 土 管 理 办 法, ; (11)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昆 明 市 建 设 工 地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 昆 政 办 号 ), ; (12) 昆 明 市 城 市 管 理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局 昆 明 市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昆 政 办 号 ; (13) 昆 明 市 城 市 垃 圾 管 理 办 法 (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58 号 令,2005 年 9 月 14 日 通 过,2005 年 11 月 20 日 起 施 行 ); (14)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云 环 发 [2007]287 号,2007 年 8 月 7 日 ; (15) 昆 明 市 城 市 节 约 用 水 管 理 条 例,2006 年 5 月 1 日 ; (16) 昆 明 市 城 市 雨 水 收 集 利 用 的 规 定,2009 年 9 月 22 日 ; (17) 昆 明 市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 ) ; (18) 昆 明 市 城 市 节 约 用 水 管 理 条 例,2006 年 5 月 1 日 ; (19) 云 南 省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分 ( 复 审 ),2005 年 10 月 12 日 技 术 文 件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3 (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制 药 建 设 项 目 (HJ ); (8)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9)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10) 云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用 水 定 额 (DB53/T ); (11)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12) 常 用 化 学 危 险 品 贮 存 通 则 (GB ) 有 关 规 划 (1) 晋 宁 县 城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年 ) ; (2) 云 南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 (3) 晋 宁 特 色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 (4) 云 南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2013 年 4 月 其 他 资 料 (1)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编 制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委 托 书, ; (2) 晋 宁 国 辉 振 兴 酒 厂 年 产 2000 吨 白 酒 及 中 草 药 药 用 成 分 提 取 技 改 迁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3) 关 于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备 案 的 通 知 及 备 案 证, 晋 发 改 经 贸 发 [2015]6 号,( 备 案 证 号 ), ; (4)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规 划 建 设 局 签 订 的 晋 宁 县 工 业 园 区 污 水 接 纳 协 议 书, ; (5)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用 地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条 件, 晋 工 委 建 规 条 (2014) 007 号, ; (6)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 (7)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药 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处 方 说 明 ; (8)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4 1.3 评 价 原 则 (1) 项 目 建 设 应 符 合 国 家 及 云 南 省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 (2) 项 目 建 设 应 符 合 云 南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 (3) 施 工 期 营 运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尽 量 减 轻 对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影 响 的 原 则 ; (4) 符 合 公 众 参 与 的 原 则 : 项 目 的 建 设 必 须 充 分 与 当 地 社 会 团 体 居 民 进 行 协 商, 取 得 当 地 政 府 与 居 民 的 支 持 ; (5) 符 合 风 险 防 范 原 则 ; (6)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总 量 控 制 原 则 ; (7) 不 改 变 当 地 环 境 功 能 1.4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识 别 根 据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拟 建 设 内 容 及 现 场 考 察 的 情 况, 分 析 并 描 述 项 目 可 能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详 细 的 环 境 影 响 参 数 描 述 见 表 1-1 表 1-1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参 数 表 影 响 因 子 工 程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阶 段 大 气 环 境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固 废 就 业 居 民 收 入 地 方 经 济 施 工 期 -M -S -S -M -S +L +S +M 运 行 期 -S -M -S -S -S +L +M +M 注 : 符 号 表 示 :S 轻 度 影 响 M 中 度 影 响 L 重 度 影 响 ; + 正 影 响, - 负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本 着 评 价 因 子 既 能 反 映 当 地 的 环 境 特 征, 又 能 代 表 工 程 污 染 源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征 的 原 则, 确 定 的 评 价 因 子 如 下 : 1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为 SO 2 NO 2 TSP PM 10,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SO 2 NO 2 TSP PM 10 乙 醇 异 味 2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为 ph COD SS TP 氨 氮 石 油 类 等,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COD BOD5 氨 氮 TP SS 3 声 环 境 评 价 因 子 为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评 价 因 子 详 见 表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5 表 1-2 评 价 因 子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影 响 因 子 地 表 水 ph COD SS TP 氨 氮 石 油 类 COD BOD5 氨 氮 总 磷 SS 环 境 空 气 SO2 NO2 TSP PM10 SO2 NO2 PM10 乙 醇 异 味 TSP 声 环 境 Leq Leq 1.5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晋 宁 县 环 境 保 护 局 对 本 项 目 的 标 准 确 认 回 函 ( 附 件 6), 本 项 目 执 行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如 下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位 于 晋 宁 县 工 业 园 宝 峰 基 地 内 根 据 云 南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该 区 域 属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的 二 类 区, 因 此,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GB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乙 醇 参 照 前 苏 联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具 体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1-3 表 1-3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nm 3 序 号 污 染 物 浓 度 限 值 1 小 时 平 均 24 小 时 平 均 年 平 均 1 TSP / PM10 / SO NO 乙 醇 5(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晋 宁 县 工 业 园 宝 峰 基 地 片 区 内 地 表 水 体 有 新 沙 河 八 街 子 河 双 龙 水 库 和 大 春 河 水 库 新 沙 河 为 双 龙 水 库 上 游 来 水 双 龙 水 库 及 大 春 河 水 库 均 属 晋 宁 县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其 中 双 龙 水 库 位 于 项 目 西 北 侧 2.7km 处, 大 春 河 水 库 位 于 项 目 东 北 侧 3.2km 处, 本 项 目 距 离 两 水 库 均 较 远, 并 不 在 其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并 且 根 据 宝 峰 基 地 地 势 为 东 西 高, 中 间 低, 双 龙 水 库 和 大 春 河 水 库 分 别 位 于 项 目 东 西 两 处 高 地 上, 与 本 项 目 没 有 水 力 联 系 与 本 项 目 有 水 力 联 系 的 河 流 为 八 街 子 河, 属 滇 池 流 域 东 大 河 一 级 支 流, 于 宝 峰 基 地 北 侧 注 入 东 大 河 内, 最 终 注 入 滇 池 外 海 根 据 云 南 省 地 表 水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年 ), 东 大 河 ( 双 龙 水 库 入 滇 外 海 口 ) 为 一 般 鱼 类 保 护 区, 按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标 准 进 行 保 护 八 街 子 河 东 大 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6 河 和 滇 池 外 海 均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标 准 污 染 物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1-4 表 1-4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项 目 BOD5 CODCr TN TP 氨 氮 ph( 无 量 纲 ) 八 街 子 河 东 大 河 4 20 / 滇 池 外 海 (3)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的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1-5 表 1-5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标 准 限 值 标 准 来 源 1 ph 6.5~8.5 2 总 硬 度 ( 以 CaCO3 计 )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氨 氮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挥 发 酚 类 ( 以 苯 酚 计 )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8 亚 硝 酸 盐 ( 以 N 计 ) 阴 离 子 合 成 洗 涤 剂 总 大 肠 菌 群 ( 个 /L) 3.0 (4)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云 南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工 业 用 地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 本 项 目 及 其 评 价 范 围 位 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的 宝 峰 基 地, 声 环 境 执 行 GB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3 类 标 准, 另 项 目 北 侧 临 进 宝 路, 道 路 等 级 为 城 市 主 干 道, 道 路 一 侧 25m 范 围 内 噪 声 执 行 GB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4a 类 标 准, 标 准 限 值 列 于 表 1-6 表 1-6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摘 录 ) 单 位 :db(a) 时 段 昼 间 夜 间 GB 中 3 类 标 准 GB 中 4a 类 标 准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7 (5) 水 土 流 失 控 制 标 准 水 土 流 失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SL 土 壤 侵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中 的 水 力 侵 蚀 强 度 分 级 标 准, 水 力 侵 蚀 强 度 分 级 标 准 表 见 表 1-7 表 1-7 水 力 侵 蚀 强 度 分 级 指 标 级 别 侵 蚀 模 数 t/km 2 年 Ⅰ 微 度 侵 蚀 ( 无 明 显 侵 蚀 ) <500 Ⅱ 轻 度 侵 蚀 Ⅲ 中 度 侵 蚀 Ⅳ 强 度 侵 蚀 Ⅴ 极 强 度 侵 蚀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废 水 的 排 放 标 准 施 工 期 : 项 目 施 工 废 水 经 施 工 场 地 低 洼 地 带 截 留 沉 淀 后 全 部 用 于 项 目 场 地 洒 水 降 尘, 不 外 排 施 工 期 设 置 有 项 目 部,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废 水 通 过 收 集 后 经 预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区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内 运 营 期 :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有 提 取 工 艺 提 取 工 段 废 水 排 放 应 执 行 提 取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相 应 标 准, 中 成 药 制 取 部 分 应 执 行 中 药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相 应 标 准 提 取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和 中 药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规 定 的 是 企 业 向 环 境 水 体 排 放 的 要 求 当 企 业 向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城 镇 排 水 系 统 排 放 废 水 时, 有 毒 污 染 物 总 汞 总 砷 在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监 控 位 置 执 行 相 应 的 排 放 限 值 ; 其 他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控 制 要 求 由 企 业 与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根 据 其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商 定 或 执 行 相 关 标 准, 并 报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不 含 有 毒 污 染 物 汞 砷 ; 生 产 和 生 活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外 排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管 委 会 签 订 的 污 水 接 纳 协 议 ( 附 件 4),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产 及 生 活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最 终 进 入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并 且 取 得 晋 宁 县 环 保 局 确 认 回 函 ( 附 件 6) 有 关 浓 度 限 值 详 见 表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8 污 染 物 名 表 1-8 废 水 排 放 限 值 单 位 :mg/l(ph 除 外 ) ph COD BOD5 SS 氨 氮 ( 水 温 小 于 12 ) TP 标 称 准 限 值 6~ (2) 废 气 的 排 放 标 准 1 施 工 期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施 工 粉 尘 执 行 GB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标 准 中 无 组 织 颗 粒 物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1.0mg/m³ 2 运 营 期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锅 炉 房 内 设 置 3 台 8t/h 蒸 汽 锅 炉 ( 两 用 一 备 ), 燃 料 为 天 然 气, 锅 炉 烟 气 执 行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燃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限 值 ; 工 艺 粉 尘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和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 臭 气 浓 度 排 放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中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限 值 列 于 表 1-9 污 染 源 燃 气 锅 炉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限 值 (mg/m 3 ) 表 1-9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排 放 速 率 排 气 筒 控 浓 度 (kg/h) 高 度 (m) (mg/m 3 ) / SO2 50 / 颗 粒 物 20 / / 32.5 NOX 200 / / 烟 气 黑 度 ( 林 格 曼 黑 度 ) 1 / / 粉 尘 粉 尘 车 间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执 行 标 准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限 值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排 放 标 准 和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恶 臭 浓 度 / / / 20( 无 量 纲 ) (GB ) 表 1 中 二 级 标 准 (3) 噪 声 的 排 放 标 准 1 施 工 期 噪 声 施 工 期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标 准, 噪 声 限 值 见 表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9 表 1-10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标 准 昼 间 夜 间 GB 营 运 期 噪 声 项 目 位 于 工 业 园 区 内, 并 且 北 侧 进 宝 路 属 于 主 干 道, 营 运 期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3 类 和 4 类 标 准, 标 准 限 值 详 见 表 1-11 表 1-11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厂 界 外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类 别 时 段 昼 间 夜 间 北 侧 厂 界 4 类 其 余 厂 界 3 类 (4) 固 体 废 物 1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2 危 险 废 物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1.6 评 价 内 容 和 重 点 评 价 内 容 (1) 调 查 分 析 项 目 范 围 污 染 源 现 状, 调 查 和 监 测 项 目 影 响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进 行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 (2) 论 证 工 程 选 址 的 合 理 性 所 选 工 艺 的 可 靠 性 和 尾 水 排 放 的 合 理 性 ; (3) 分 析 项 目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预 测 其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空 气 声 环 境 等 方 面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影 响 ; (4) 根 据 项 目 影 响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控 制 目 标 和 环 境 管 理 的 要 求, 分 析 并 提 出 减 缓 不 利 影 响 的 措 施 和 方 案 ; (5)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主 要 为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生 态 损 益 分 析 和 社 会 损 益 分 析 ; (6) 拟 定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测 计 划 ; (7) 公 众 参 与 1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0 1.6.2 评 价 重 点 (1) 论 述 工 程 选 址 的 合 理 性 及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的 可 靠 性 (2) 运 营 期 锅 炉 烟 气 噪 声 废 水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及 范 围 (3) 预 防 和 减 缓 二 次 污 染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1.7 评 价 等 级 时 段 范 围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刚 (HJ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 HJ/T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评 价 工 作 的 分 级 规 定, 即 综 合 考 虑 本 项 目 主 要 生 态 环 境 因 子 的 阈 值 及 其 变 化 程 度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等, 对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进 行 了 判 别 地 表 水 评 价 等 级 由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冷 凝 水 设 备 清 洗 水 地 面 清 洗 水 和 生 活 用 水, 废 水 排 放 量 74.6m³/d,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BOD 5 SS 氨 氮 和 总 磷, 废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单 本 项 目 废 水 全 部 经 厂 区 内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预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后, 经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有 园 区 统 一 规 划 回 用 因 此, 本 报 告 对 地 表 水 进 行 简 要 评 价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宝 峰 基 地 工 业 片 区 从 属 于 昆 阳 ~ 宝 峰 集 镇 盆 地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处 于 地 下 水 补 给 - 径 流 区, 补 给 来 源 多 元 化, 但 受 粘 性 土 层 阻 隔, 孔 隙 水 富 水 性 弱 ~ 中 等, 地 下 水 资 源 较 贫 乏 盆 地 区 地 形 平 缓, 水 力 坡 度 平 缓, 地 下 水 交 替 循 环 较 弱 宝 峰 基 地 片 区 范 围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简 单, 岩 土 体 防 污 染 性 较 好, 地 下 水 不 敏 感 本 项 目 不 采 用 地 下 水 作 为 供 水 水 源, 生 产 过 程 不 与 地 下 水 产 生 直 接 联 系 项 目 所 在 地 非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不 敏 感 ; 且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有 妥 善 的 去 向 和 处 置 方 式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以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T )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作 影 响 分 析 1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1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有 关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的 要 求, 本 次 评 价 选 择 乙 醇 粉 尘 (TSP) 烟 尘 (PM 10 ) SO 2 和 NO 2 分 别 计 算 所 含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Pi 污 染 物 地 面 浓 度 达 标 准 限 值 10% 时 所 对 应 的 最 远 距 离 D10%, 其 中 Pi 的 定 义 : P i C i C i o 式 中 :P i 第 i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C i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的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mg/m³; C o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mg/m³ C oi 一 般 选 用 GB3096 中 1 小 时 平 均 取 样 时 间 的 二 级 标 准 的 浓 度 限 值 ; 对 于 GB3096 中 没 有 小 时 浓 度 限 值 的 污 染 物, 可 取 日 平 均 浓 度 限 值 的 三 倍 值 ; 对 该 标 准 中 未 包 含 的 污 染 物, 可 参 照 TJ36 中 的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的 一 次 浓 度 限 值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判 定 依 据 见 表 1-12 表 1-12 大 气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一 级 P max 80%, 且 D 10% 5km 二 级 其 他 三 级 P max <10% 或 D 10% <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同 一 项 目 有 多 个 ( 两 个 以 上, 含 两 个 ) 污 染 源 排 放 同 一 种 污 染 物 是, 则 按 各 污 染 源 分 别 确 定 其 评 价 等 级, 并 取 评 价 级 别 最 高 者 作 为 项 目 的 评 价 等 级 排 放 方 式 有 组 织 排 放 估 算 模 式 的 参 数 选 取 及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1-13 排 放 源 提 取 车 间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乙 醇 污 染 物 乙 醇 气 体 乙 醇 气 体 表 1-13 估 算 模 式 中 采 用 的 计 算 参 数 一 览 表 污 染 物 出 口 内 径 (m) 排 气 筒 高 度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kg/h 标 准 mg/m 3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mg/m 3 占 标 率 Pmax% 车 间 粉 尘 TSP 烟 尘 锅 炉 烟 气 SO ( 燃 气 ) NO X 注 : 项 目 提 取 制 剂 楼 单 个 排 气 筒 的 排 放 内 径 为 1.5m, 因 提 取 车 间 和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各 使 用 2 个 排 气 筒 外 排, 且 排 气 筒 紧 邻, 因 此, 内 径 等 效 为 3.0m 进 行 预 测 根 据 从 计 算 结 果 可 知, 本 项 目 Pmax 是 NO 2 =7.9%<10% 对 照 大 气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依 据, 本 项 目 大 气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1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2 噪 声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晋 宁 工 业 园 宝 峰 基 地 内, 北 侧 临 近 进 宝 路, 道 路 等 级 为 主 干 道,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和 4a 类 标 准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风 机 电 机 各 种 泵 等 设 备 噪 声, 能 实 现 噪 声 的 厂 界 达 标 本 项 目 属 于 GB 规 定 的 3 类 区 内, 敏 感 点 噪 声 增 加 值 小 于 3dB(A)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的 要 求,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按 照 项 目 所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特 点 及 可 能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范 围 程 度 分 析,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进 行 判 别, 本 项 目 工 程 占 地 面 积 约 0.041km 2 <2k m2, 且 项 目 位 于 工 业 园 区, 不 属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和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因 此, 本 项 目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到 危 险 化 学 品 主 要 是 乙 醇, 易 燃 物 质 天 然 气 项 目 乙 醇 最 大 储 存 量 9t, 天 然 气 为 管 道 输 送, 不 在 厂 区 内 储 存 经 识 别, 乙 醇 天 然 气 的 临 界 量 及 其 加 权 值 均 小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中 的 临 界 量, 不 属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本 项 目 选 址 不 属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中 规 定 的 敏 感 区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物 质 危 险 性 功 能 单 元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定 结 果, 以 及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等 因 素 按 照 HJ/T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等 级 划 分 基 本 原 则, 确 定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二 级 评 价 时 段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特 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时 段 分 为 施 工 期 和 运 营 期 两 个 阶 段 由 于 项 目 属 于 工 业 项 目, 评 价 重 点 主 要 是 运 营 期 评 价 范 围 (1)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后, 排 入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本 次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为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口 至 市 政 管 网 段 1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3 (2)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工 程 影 响 区, 重 点 在 厂 区 所 在 的 昆 阳 ~ 宝 峰 集 镇 盆 地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3)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项 目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最 远 影 响 范 围 确 定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即 以 排 放 源 为 中 心 点, 以 D10% 为 半 径 的 圆 或 2 D10% 为 边 长 的 矩 形 作 为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而 且 评 价 范 围 的 直 径 或 边 长 一 般 不 应 小 于 5km 通 过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项 目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未 达 标 准 限 值 10% 因 此, 该 项 目 的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污 染 源 为 中 心, 直 径 5km 的 圆 (4)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厂 界 外 200m 范 围 内 (5)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本 项 目 位 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生 态 环 境 一 般, 周 边 均 是 已 建 成 厂 房, 项 目 建 设 主 要 影 响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内 的 生 态 环 境, 因 此, 本 次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项 目 用 地 红 线 以 内 区 域 (6)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属 二 级 以 本 项 目 乙 醇 储 存 区 为 中 心, 半 径 3km 的 圆 形 范 围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及 周 边 关 系 详 见 附 图 2( 噪 声 评 价 范 围 及 周 边 关 系 图 ) 附 图 3 ( 大 气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图 ) 1.8 控 制 污 染 与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污 染 控 制 目 标 控 制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及 其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必 须 满 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控 制 锅 炉 烟 气 中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浓 度, 使 燃 气 锅 炉 烟 气 排 放 满 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燃 气 烟 气 标 准 ; 工 艺 粉 尘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 控 制 臭 气 浓 度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臭 气 无 量 纲 20 的 要 求 ; 设 备 噪 声 必 须 加 以 治 理, 确 保 北 侧 厂 界 噪 声 控 制 在 工 1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4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4 类, 其 余 厂 界 控 制 在 3 类 标 准 以 内 固 体 废 物 必 须 妥 善 处 置, 防 止 给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位 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内 根 据 现 场 勘 踏, 项 目 占 地 不 涉 及 名 胜 古 迹 风 景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根 据 以 上 评 价 范 围, 以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敏 感 点 作 为 保 护 目 标, 则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1-14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声 环 境 风 险 社 会 保 护 目 标 表 1-14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保 护 对 象 方 位 距 离 (m) 规 模 清 水 河 村 NE 580 村 落 约 有 200 户 上 万 古 城 村 W 1010 村 落 约 有 600 户 昌 家 营 村 N 1450 村 落 约 有 500 户 八 街 子 N 2350 村 落 约 有 300 户 宝 峰 水 厂 E 300 规 模 :3.38 万 m³/d 环 境 功 能 (GB ) 二 级 标 准 八 街 子 河 NW 1300 沟 渠 (GB 东 大 河 NW 4500 小 河 002)Ⅲ 类 标 准 无 清 水 河 村 NE 592 村 落 约 有 200 户 上 万 古 城 村 W 1080 村 落 约 有 600 户 昌 家 营 村 N 1500 村 落 约 有 500 户 八 街 子 N 2400 村 落 约 有 300 户 / 小 河 口 村 NW 2570 村 落 约 有 200 户 双 龙 水 库 NW 2770 饮 用 水 源 宝 泉 寺 W 亩, 有 圣 城 宝 泉 寺 之 称 昆 明 邦 泰 绿 色 农 产 品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E 紧 邻 自 有 蔬 菜 食 品 速 冻 深 加 工 厂 昆 明 宏 宝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E 107 速 冻 食 用 菌 类 加 工 云 南 星 威 啤 酒 厂 W 20 啤 酒 厂 佳 宁 娜 食 品 厂 N 50 糕 饼 加 工 小 键 哥 食 品 厂 NW 85 果 味 饮 料 宝 泉 寺 W 亩, 有 圣 城 宝 泉 寺 之 称, 座 落 于 晋 宁 宝 峰 七 珍 山, 始 建 于 明 代, 文 化 大 革 命 期 间 被 毁 2005 年, 在 崇 化 大 和 尚 的 主 导 下, 宝 泉 寺 按 照 4A 级 旅 游 景 区 标 准 恢 复 重 建, 建 成 后 将 突 出 三 大 亮 点 : 全 国 最 高 的 檀 香 观 音, 全 国 最 大 的 室 内 铜 佛, 全 国 最 高 的 曼 陀 罗 风 格 石 塔 / 15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5 1.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见 下 图 1-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1 研 究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划 等 2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类 型 第 一 阶 段 1 研 究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和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2 进 行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3 开 展 初 步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环 境 影 响 因 数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重 大 变 化 1 明 确 评 价 重 点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 确 定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标 准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公 众 参 与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监 测 与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第 二 阶 段 各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各 专 题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第 三 阶 段 1.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2.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评 价 结 论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图 1-1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1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6 2.1 项 目 名 称 性 质 建 设 地 点 2 工 程 概 况 项 目 名 称 :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地 点 : 项 目 选 址 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地 理 坐 标 : 北 纬 , 东 经 项 目 周 边 分 布 有 已 建 成 的 园 区 主 次 道 路, 另 还 临 近 昆 玉 铁 路, 昆 玉 高 速, 国 道 213 等 交 通 要 道, 项 目 区 交 通 较 便 利 项 目 交 通 位 置 见 附 图 1 项 目 性 质 : 新 建 占 地 面 积 : m 2 ( 合 亩 ) 总 投 资 :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1.3% 2.2 建 设 内 容 产 品 方 案 及 规 模 建 设 内 容 项 目 建 设 实 验 楼 研 发 楼 综 合 楼 提 取 制 剂 楼 厂 房 ( 二 期 ) 库 房 ( 二 期 ) 并 配 套 建 设 锅 炉 房 乙 醇 储 罐 区 循 环 水 站 污 水 处 理 站 值 班 室 等 项 目 区 内 不 设 置 食 堂 和 住 宿 楼 项 目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2-1 建 设 内 容 组 成 见 表 2-2 表 2-1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项 目 征 地 面 积 m 约 亩 2 建 构 筑 物 占 地 面 积 m 建 筑 物 总 建 筑 面 积 m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m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m 道 路 及 硬 化 地 面 占 地 面 积 m 绿 化 面 积 m 行 政 办 公 及 生 活 服 务 设 施 用 地 面 积 所 占 比 重 % 建 筑 密 度 % 容 积 率 厂 区 绿 地 率 % 序 号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占 地 面 积 建 筑 面 积 层 数 高 度 m 1 综 合 楼 m F 其 中 地 上 m F 地 下 m2 / F / 2 实 验 楼 m F 研 发 楼 m F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7 4 库 房 ( 二 期 ) m F 其 中 地 上 m F 地 下 m2 / F / 5 厂 房 ( 二 期 ) m F 其 中 地 上 m F 地 下 m2 / F / 6 提 取 制 剂 楼 m F 其 中 地 上 m F 地 下 m2 / F / 7 变 配 电 站 m F 锅 炉 房 m F( 局 部 2F) 消 防 水 池 m / / / 10 污 水 处 理 站 m / / / 11 乙 醇 储 罐 区 m / / / 12 事 故 水 池 m / / / 13 循 环 水 站 m / / / 表 2-2 建 设 项 目 内 容 组 成 一 览 表 项 目 名 称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规 模 楼 层 布 局 内 容 功 能 -1F 原 料 库 ( 图 2-0) 提 取 制 剂 楼 内 所 需 原 辅 材 料 储 存 库 用 于 中 药 提 取 及 提 取 前 的 预 处 理 ( 预 处 理 包 1F 主 要 设 置 有 药 材 预 处 理 车 间 括 : 挑 选 切 制 粗 碎 粉 碎 等 ), 其 中 冷 库 冷 库 提 取 生 产 线 ( 见 图 2-1) 用 于 半 成 品 暂 存, 保 证 有 效 成 分 活 性 使 用 的 制 冷 剂 为 R404a 1 提 取 制 剂 楼 2F 主 要 设 置 有 干 混 生 产 区 口 服 用 于 中 药 饮 料 剂 的 混 合 包 装 ( 口 服 液 生 产 液 生 产 区 ( 图 2-2), 配 套 设 置 线 ); 其 中, 乙 醇 暂 存 间 用 于 暂 时 存 放 消 毒 使 了 空 压 站 空 调 机 房 提 取 药 用 乙 醇, 存 量 少 ; 检 验 室 仅 作 感 官 检 验, 主 材 暂 存 间 乙 醇 暂 存 间 检 验 要 质 量 控 制 实 验 在 实 验 楼 内 完 成 室 3F 设 置 有 纯 水 站 空 调 机 房 固 主 要 用 于 颗 粒 胶 囊 丸 剂 片 剂 等 固 体 剂 体 制 剂 生 产 区 域 ( 图 2-3) 型 的 成 型 生 产 (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线 ) 4F 设 置 有 辅 助 包 装 区 和 外 包 区 主 要 用 于 药 品 的 包 装, 其 中 辅 助 包 装 区 用 于 ( 图 2-4), 另 配 套 有 纯 水 站 和 说 明 书, 生 产 日 期 名 字 等 信 息 内 容 的 打 印 空 调 机 房 内 设 置 研 发 人 员 办 公 室 资 料 2 研 发 楼 1F-4F 室 反 馈 数 据 中 心 仪 器 室 主 要 用 于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药 品 研 发 研 发 室 会 议 室 等 3 实 验 楼 1F-4F 均 设 置 实 验 室 和 仪 器 室 主 要 用 于 对 成 品 半 成 品 药 品 的 质 量 检 测, 包 括 物 理 检 验 和 化 学 检 验 4 综 合 楼 -1F 设 置 有 停 车 位 和 设 备 间 地 下 停 车 库 和 公 用 设 备 间 1F 2F-4F 5F 设 置 有 洽 谈 区 接 待 区 休 闲 主 要 用 于 接 待 业 务 往 来 人 员 区 设 置 有 休 闲 区 独 立 办 公 室 并 厂 内 员 工 休 息 办 公 场 所 且 每 间 办 公 室 内 设 置 有 衣 帽 间 设 置 有 公 共 办 公 室, 大 小 会 用 于 行 政 人 员 工 办 公 使 用, 大 会 议 室 用 于 区 议 室 内 员 工 业 务 学 习 5 厂 房 ( 二 期 ) 7F/-2F 作 为 后 期 建 设 内 容, 目 前 未 进 预 留, 根 据 后 期 市 场 效 益, 作 为 扩 大 生 产 线 1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8 辅 助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储 运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行 布 局 或 增 加 生 产 线 预 留 厂 房 ( 由 于 厂 房 内 内 容 尚 不 确 定,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仅 对 其 土 建 进 行 影 响 评 价, 待 未 来 确 定 生 产 内 容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 拟 设 置 3 台 8t/h 额 定 蒸 发 量 的 蒸 汽 锅 1 锅 炉 房 炉, 两 用 一 备, 燃 料 为 天 然 气, 并 配 套 用 于 项 目 区 生 产 热 源 的 提 供 设 置 软 水 制 备 系 统, 作 为 锅 炉 用 水 项 目 共 设 置 3 个 出 入 口, 其 中 2 个 物 流 厂 区 出 入 人 流 物 流 管 理 2 值 班 室 出 入 口 一 个 人 流 出 入 口, 共 设 置 3 个 值 班 室 3 循 环 水 站 紧 邻 锅 炉 房 设 置, 位 于 项 目 区 中 部 位 设 备 冷 却 水, 循 环 使 用 置, 占 地 面 积 m2 给 水 : 接 至 园 区 供 水 管 网 1 给 排 水 工 程 排 水 : 项 目 生 活 和 生 产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至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内, 最 终 由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由 园 区 统 一 规 划 回 用 厂 区 内 厂 房 储 库 按 照 相 应 的 防 火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并 且 建 设 消 防 水 池, 供 减 灾 使 用 2 消 防 消 防 水 池 设 置 于 综 合 楼 北 侧, 占 地 面 积 m2, 池 深 3.5m, 蓄 水 约 m³, 闲 时 作 为 景 观 水 池, 并 保 证 池 内 蓄 水 量 3 供 电 系 统 本 工 程 采 用 10KV 双 回 路 供 电 电 源 由 城 市 电 力 网 引 入, 引 入 方 式 采 用 电 缆 沿 电 缆 沟 引 入 10KV 变 配 电 站, 再 分 流 至 各 个 用 电 环 节 4 供 热 系 统 项 目 生 产 供 热 使 用 蒸 汽 锅 炉 进 行 供 热, 燃 料 采 用 天 然 气, 办 公 生 活 则 主 要 使 用 电 和 太 阳 能 5 绿 化 厂 区 绿 化 面 积 m 2, 绿 化 率 15.89% 预 留, 作 为 二 期 厂 房 建 设 配 套 原 辅 材 料 库 房, 但 未 来 存 储 量 及 物 质 属 性 尚 不 能 确 定, 1 库 房 ( 二 期 ) 无 法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仅 针 对 其 土 建, 待 未 来 确 定 存 储 量 及 物 质 属 性 后 另 行 办 理 相 关 环 保 手 续 项 目 设 置 1 个 储 量 为 9t 的 立 式 乙 醇 储 罐 和 1 个 5t 的 备 用 储 罐, 用 于 区 内 乙 醇 存 储, 2 乙 醇 储 罐 设 置 于 项 目 东 南 角, 备 用 储 罐 的 功 能 为 若 发 生 泄 漏 将 围 堰 内 的 乙 醇 迅 速 抽 至 储 罐 内 减 少 经 济 损 失 场 外 运 输 : 项 目 原 料 由 厂 家 或 经 销 商 送 货 到 场, 产 品 则 由 订 购 方 进 行 接 送 利 3 运 输 用 园 区 道 路 厂 内 运 输 : 新 建 道 路 区 内 道 路 布 置 为 方 格 网 环 行 道 路 形 式, 厂 区 主 干 道 宽 6m, 次 干 道 宽 5m, 场 外 运 输 利 用 园 区 道 路 项 目 于 提 取 制 剂 楼 内 1 层 设 置 两 个 冷 库, 总 面 积 约 为 120 m2, 用 于 存 放 提 取 过 4 冷 库 后 产 生 的 活 性 药 物 即 流 浸 膏 生 药 粉 干 浸 膏 等, 保 存 药 物 活 性 制 冷 剂 拟 采 用 R404a 1 消 防 水 池 ( 景 占 地 面 积 m2, 池 深 3.5m, 蓄 水 约 m³ 观 水 池 ) 2 事 故 池 设 置 于 综 合 楼 南 侧, 占 地 面 积 m2, 池 深 4m, 能 容 纳 1558m³ 事 故 水 6 套, 药 材 预 处 理 车 间 1 套 除 尘 风 机 风 量 为 3000m³/h; 压 片 间 胶 囊 填 充 间 各 设 置 一 台 除 尘 器 (3000m³/h), 丸 剂 混 粉 间 及 抛 光 间 共 用 一 台 除 尘 器 (3000m³/h), 3 布 袋 除 尘 设 施 另 项 目 还 在 粉 碎 筛 分 间 及 总 混 间 内 各 设 置 一 台 移 动 式 吸 尘 器 (1800m³/h), 以 上 除 尘 设 施 除 尘 后 废 气 由 车 间 内 置 排 气 管 道 引 至 提 取 制 剂 楼 1# 2# 号 排 气 筒 集 中 排 放 占 地 面 积 m 2, 处 理 规 模 120m 3 /d, 配 套 建 设 调 节 池 可 用 于 污 水 处 置 时 均 质, 3 污 水 处 理 站 亦 可 供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失 效 等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污 水 的 收 纳, 调 节 池 容 积 建 议 不 小 于 100m³ 4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完 善 的 雨 污 分 流 管 网, 雨 水 沉 淀, 调 蓄 池 5 储 罐 区 防 渗 防 乙 醇 储 罐 存 处 应 做 好 地 面 防 渗 措 施, 并 设 置 围 堰, 围 堰 底 面 积 应 大 于 储 罐 垂 漏 工 程 直 立 面 投 影 面 积, 围 堰 体 积 与 备 用 储 罐 容 积 之 和 应 大 于 乙 醇 储 罐 体 积, 因 此, 1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9 建 议 围 堰 的 体 积 不 小 于 5m³ 提 取 制 剂 楼 共 设 置 4 个 排 气 筒, 均 位 于 提 取 制 剂 楼 中 部 位 置, 编 号 分 别 为 1# 2# 3# 4# 号 其 中 提 取 车 间 乙 醇 废 气 由 编 号 为 3# 4#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两 个 排 气 筒 为 紧 邻 状 态 视 为 1 个 排 气 筒 ;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及 乙 醇 废 气 由 6 烟 气 排 放 系 统 编 号 为 1# 2#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 原 料 预 处 理 车 间 内 产 生 的 粉 尘 由 1# 2#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两 个 排 气 筒 相 距 约 2m 亦 视 为 1 个 排 气 筒 4 个 排 气 筒 均 高 于 提 取 制 剂 楼 楼 顶 1.5m 排 放, 有 效 高 度 25.5m 锅 炉 房 排 气 筒 1 根, 有 效 高 度 32.5m 7 危 废 暂 存 间 拟 设 置 于 实 验 楼 内 8 化 粪 池 项 目 拟 设 置 化 粪 池, 对 员 工 生 活 废 水 进 行 预 处 理, 建 议 总 体 积 不 小 于 10m³ 生 产 垃 圾 如 药 渣 中 药 材 废 弃 物 收 集 粉 尘 经 过 袋 装 后 放 置 于 区 内 渣 斗 车 内 9 垃 圾 收 集 系 统 直 接 由 车 辆 运 走, 不 做 堆 存 ; 其 余 一 般 固 废 则 统 一 设 置 垃 圾 收 集 点 进 行 收 储, 垃 圾 收 集 点 做 好 防 渗 防 雨 工 作 产 品 方 案 及 规 模 本 项 目 拟 设 有 3 条 生 产 线 : 中 药 前 处 理 及 提 取 生 产 线 口 服 液 生 产 线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线 产 品 主 要 有 : 消 结 安 胶 囊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消 结 安 颗 粒 物 等 5 个 品 种 产 品 方 案 及 规 模 详 见 表 2-3 表 2-3 产 品 方 案 及 规 模 一 览 表 剂 型 产 品 名 称 规 格 年 产 量 合 计 胶 囊 消 结 安 胶 囊 0.38g/ 粒 1.5 亿 粒 / 年 1.5 亿 粒 / 年 口 服 液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50ml/ 瓶 5004 万 瓶 / 年 5004 万 瓶 / 年 片 剂 调 经 止 痛 片 片 芯 重 0.4g 1 亿 片 / 年 1 亿 片 / 年 丸 剂 鱼 鳔 补 肾 丸 9g/ 丸 20 万 丸 / 年 20 万 丸 / 年 颗 粒 胃 肠 宁 颗 粒 每 袋 重 8g 10 万 袋 / 年 10 万 袋 / 年 产 品 主 要 性 能 各 产 品 主 要 性 能 及 作 用 详 见 表 2-4 表 2-4 项 目 主 要 产 品 性 能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性 状 功 能 主 治 ( 适 应 症 ) 1 消 结 安 胶 囊 2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3 胃 肠 宁 颗 粒 4 鱼 鳔 补 肾 丸 胶 囊 剂 : 棕 色 至 棕 褐 色 颗 粒 和 粉 末 ; 味 苦 微 涩 用 于 气 滞 血 瘀 所 致 乳 癖, 乳 腺 小 叶 增 生, 卵 巢 囊 肿, 子 宫 肌 瘤 口 服 液 : 淡 黄 色 至 浅 棕 黄 色 澄 明 液 体, 气 清 凉, 味 降 血 糖, 抗 糖 尿 病 新 辅 助 降 血 糖 的 功 能 食 品 初 辛 后 凉 微 苦 颗 粒 : 棕 褐 色 颗 粒, 味 甜 微 苦 清 热 祛 湿, 健 胃 止 泻 用 于 泄 泻 及 小 儿 消 化 不 良 丸 剂 : 黑 褐 色 大 蜜 丸 味 补 肾 益 精 用 于 肾 阳 虚 弱, 肾 精 亏 损 所 致 的 头 昏, 甜 微 苦 略 麻 眼 花, 耳 鸣, 腰 痛 膝 软 2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30 5 调 经 止 痛 片 片 剂 : 糖 衣 片, 除 去 包 衣 后, 显 浅 棕 色 至 棕 褐 色 ; 味 甜 微 麻 涩 生 产 线 和 产 品 的 转 换 制 度 益 气 活 血, 调 经 止 痛 用 于 气 虚 血 於 所 致 的 月 经 不 调, 痛 经, 产 后 恶 露 不 绝, 症 见 经 行 后 错, 经 水 量 少 有 血 块 行 经 小 腹 疼 痛 产 后 恶 露 不 净 本 项 目 拟 设 3 条 生 产 线 : 中 药 前 处 理 及 提 取 生 产 线 口 服 液 生 产 线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线 ( 含 胶 囊 剂 颗 粒 剂 片 剂 丸 剂 ) 1 中 药 前 处 理 及 提 取 生 产 线 : 项 目 原 料 药 均 购 置 已 经 经 过 加 工 过 的 中 药 饮 片, 其 前 处 理 主 要 挑 选 去 除 霉 烂 部 分, 经 切 片 粉 碎 后, 利 用 恰 当 的 溶 媒 将 原 材 料 中 有 效 成 分 最 大 限 度 浸 出, 同 时 最 大 限 度 去 除 无 效 成 分 ; 本 项 目 的 溶 媒 为 纯 水 和 乙 醇 2 口 服 液 生 产 线 : 将 提 取 后 的 有 效 成 分 汇 兑 一 定 的 纯 水, 制 成 口 服 液 主 要 工 序 有 : 配 制 灌 封 外 包 装 三 个 工 序 项 目 口 服 液 产 品 目 前 仅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因 此, 在 每 批 次 生 产 完 后 仅 需 简 单 的 清 洗, 便 可 开 始 下 个 批 次 的 生 产 3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线 ( 含 胶 囊 剂 颗 粒 剂 片 剂 丸 剂 ): 利 用 提 取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干 浸 膏 以 及 部 分 直 接 粉 碎 药 用 的 药 材 混 合 后 制 成 不 同 的 剂 型 主 要 工 序 有 : 配 料 混 合 制 粒 干 燥 整 粒 总 混 内 包 外 包 装 等 工 序 生 产 品 种 有 消 结 安 胶 囊 调 经 止 痛 片 鱼 鳔 补 肾 丸 胃 肠 宁 颗 粒 以 上 品 种 同 在 一 个 洁 净 区 域 内, 为 避 免 交 叉 污 染, 按 不 同 剂 型 或 类 别 分 开 生 产 4 产 品 的 转 换 制 度 : 口 服 液 生 产 线 目 前 仅 生 产 一 个 品 种, 其 设 备 在 进 行 下 一 批 次 生 产 时 可 以 进 行 简 单 的 清 洗 即 可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线 中 配 料 混 合 制 粒 干 燥 等 设 备 可 共 用, 其 余 设 备 根 据 不 同 剂 型 分 开 使 用 但 每 条 生 产 线 同 一 时 段 仅 生 产 一 个 品 种, 不 能 进 行 交 叉 生 产 ; 每 个 品 种 生 产 完 后, 需 进 行 清 场, 每 种 设 备 均 需 清 洗 洁 净 后 方 可 进 行 另 一 品 种 的 生 产 提 取 车 间 每 个 批 次 提 取 完 成 后 同 种 药 品 简 单 清 洗 即 可, 若 不 同 药 种 需 要 进 行 大 清 洗 2.3 平 面 布 置 项 目 用 地 面 积 m2, 建 构 筑 物 占 地 面 积 m2, 道 路 及 广 场 用 地 面 积 m2, 绿 化 占 地 面 积 m2 总 建 筑 面 积 m2, 建 筑 密 度 37.31%, 计 容 积 率 1.86, 绿 地 率 15.89% 主 要 建 设 有 实 验 楼 研 发 楼 综 合 楼 提 取 制 剂 楼 锅 炉 房 厂 房 库 房, 并 配 套 建 设 值 班 室 污 水 处 理 站 乙 醇 储 罐 区 等 配 套 公 辅 设 施 其 中 项 目 建 筑 布 局 由 北 向 南 分 为 5 排 向 布 局, 其 中 最 北 侧 设 置 3 个 出 入 口 及 其 值 班 室 为 第 一 排 ; 2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31 第 二 排 设 置 实 验 楼 综 合 楼 研 发 楼, 其 中 实 验 楼 与 研 发 楼 以 综 合 楼 对 称 ; 第 三 个 排 设 置 提 取 制 剂 楼 和 锅 炉 房 ; 第 四 排 为 二 期 厂 房 ; 第 五 排 为 库 房 及 乙 醇 储 罐 区 公 辅 设 施 中, 消 防 池 设 置 于 项 目 北 侧, 位 于 第 一 排 与 第 二 排 之 间, 占 地 面 积 m2, 即 作 为 消 防 水 池 亦 作 为 景 观 水 池 ; 事 故 水 池 设 置 于 综 合 楼 南 侧 第 二 排 和 第 三 排 之 间, 占 地 面 积 为 m2; 变 配 电 室 设 置 于 研 发 楼 南 侧, 占 地 面 积 m2; 污 水 处 理 站 和 循 环 水 站 设 置 于 提 取 制 剂 楼 东 侧 锅 炉 房 西 侧, 其 中 污 水 处 理 站 占 地 面 积 m2, 循 环 水 站 占 地 面 积 m2 项 目 区 道 路 以 5 个 排 向 间 设 置 横 向 交 通, 以 厂 房 与 厂 界 间 隔 设 置 纵 向 交 通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附 图 4, 效 果 图 见 附 图 主 体 工 程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主 要 包 含 提 取 制 剂 楼 研 发 楼 实 验 楼 综 合 楼 以 及 二 期 建 设 的 厂 房 提 取 制 剂 楼 提 取 制 剂 楼 设 置 于 项 目 中 间 位 置, 是 整 个 项 目 生 产 运 行 的 核 心 部 分, 其 占 地 面 积 为 m2, 建 筑 面 积 为 m2 的 5 层 建 筑 ( 地 下 一 层, 地 上 4 层 ) 负 一 层 主 要 功 能 为 中 药 材 储 存 库, 设 置 有 配 电 室 和 原 料 库 房 ; 一 层 功 能 为 原 料 预 处 理 及 提 取, 分 为 原 料 预 处 理 车 间 提 取 车 间, 并 配 套 设 置 空 调 机 房 冷 库 等 配 套 设 施 ; 二 层 功 能 为 口 服 液 生 产 区, 主 要 用 于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口 服 液 生 产, 并 配 套 设 置 空 压 站 空 调 机 房 原 辅 料 储 存 处 ; 三 层 功 能 为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区, 主 要 用 于 胃 肠 宁 颗 粒 剂 调 经 止 痛 片 剂 鱼 鳔 保 肾 丸 剂 以 及 消 结 安 颗 粒 剂 的 成 品 生 产, 并 配 套 设 置 空 调 机 房,1 个 纯 水 站 四 层 功 能 为 包 装, 主 要 用 于 各 中 成 药 的 包 装, 设 置 有 辅 助 包 装 区 外 包 间, 辅 助 包 装 区 主 要 用 于 药 品 说 明 书 的 折 叠 生 产 日 期 打 印 等 ; 配 套 设 置 空 调 机 房 1 个 纯 水 站 综 合 楼 项 目 综 合 楼 设 置 于 项 目 中 部 偏 北 位 置, 占 地 m2, 总 建 筑 面 积 m2, 共 6 层 ( 地 上 5 层 地 下 一 层 ) 综 合 楼 主 要 功 能 为 商 务 及 办 公 区, 供 来 往 客 户 洽 谈 事 宜, 供 场 内 员 工 办 公 使 用, 项 目 区 内 不 设 置 宿 舍 和 食 堂 研 发 楼 研 发 楼 位 于 项 目 东 北 侧 主 要 功 能 为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究 中 心, 中 心 占 地 面 积 2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32 m2, 建 筑 面 积 m2 目 前 还 未 布 局,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拟 设 置 研 发 人 员 办 公 室 资 料 室 反 馈 数 据 中 心 仪 器 室 研 发 室 会 议 室 等 计 划 引 进 药 品 研 发 人 员 共 计 15 人, 于 现 有 社 会 科 技 阿 尔 兹 海 默 症 研 究 成 果 上, 研 究 出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患 者 适 用 药 项 目 内 不 涉 及 临 床 试 验, 药 品 委 托 有 资 格 的 医 院 进 行 临 床 试 验 新 药 研 发 主 要 以 中 医 药 传 统 理 论 为 指 导, 在 现 有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成 果 上 模 仿 创 新, 涉 及 的 提 取 分 离 技 术, 与 药 品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相 似, 其 设 备 为 实 验 型, 主 要 有 小 型 粉 粹 机 超 临 界 流 体 萃 取 设 备, 气 液 相 色 谱 仪 等 实 验 楼 项 目 实 验 楼 位 于 项 目 西 北 侧 与 研 发 楼 对 称, 主 要 用 于 对 项 目 区 内 每 批 次 半 成 品 成 品 质 量 的 检 验 控 制, 即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中 对 于 药 物 的 重 量 有 效 成 分 的 释 放 度 等 质 量 指 标 进 行 检 测 项 目 涉 及 的 药 品 均 为 结 肠 靶 向 制 剂 药 物, 其 检 验 主 要 涉 及 硬 度 脆 碎 度 重 度 以 及 有 效 成 分 浓 度 及 释 放 度 等, 主 要 涉 及 的 设 备 有 分 析 型 高 效 液 相 系 统 药 品 强 光 稳 定 性 试 验 箱 片 剂 硬 度 测 试 仪 脆 碎 度 仪 溶 出 自 动 取 样 系 统 等 厂 房 ( 二 期 ) 项 目 厂 房 位 于 项 目 南 侧, 占 地 面 积 m2, 建 筑 面 积 m2, 共 9 层, 其 中, 地 上 7 层 地 下 2 层 根 据 后 期 市 场 效 益, 作 为 扩 大 生 产 线 或 增 加 生 产 线 预 留 厂 房 ( 由 于 厂 房 内 内 容 尚 不 确 定,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仅 对 其 土 建 进 行 影 响 评 价, 待 未 来 确 定 生 产 内 容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 2.5 储 运 工 程 项 目 储 运 工 程 主 要 有 二 期 建 设 的 库 房 及 乙 醇 储 罐 区, 另 还 包 括 提 取 制 剂 楼 内 冷 库 及 原 辅 材 料 暂 存 区 二 期 库 房 项 目 二 期 库 房 位 于 项 目 最 南 侧, 占 地 面 积 m2, 总 建 筑 面 积 m2, 共 6 层, 其 中, 地 上 5 层 地 下 1 层 作 为 二 期 厂 房 配 套 原 辅 材 料 库 房 ( 由 于 库 房 内 内 容 尚 不 确 定,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仅 对 其 土 建 进 行 影 响 评 价, 待 未 来 确 定 生 产 内 容 另 行 办 理 环 保 手 续 ) 乙 醇 储 罐 区 乙 醇 储 罐 区 位 于 项 目 东 南 角, 占 地 面 积 m2, 设 置 一 个 存 储 量 为 9t 的 2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33 立 式 乙 醇 储 罐 和 一 个 5t 的 备 用 储 罐 冷 库 项 目 于 提 取 制 剂 楼 内 1 层 设 置 两 个 冷 库, 总 面 积 约 为 120 m2, 用 于 存 放 提 取 过 后 产 生 的 活 性 药 物 即 流 浸 膏 生 药 粉 干 浸 膏 等, 保 存 药 物 活 性 制 冷 剂 拟 采 用 R404a 制 冷 剂 为 R404A 商 品 名 称 有 SUVA HP62 SUVA 404A Genetron 404A 等, 由 于 R404A 属 于 HFC 型 非 共 沸 环 保 制 冷 剂 ( 完 全 不 含 破 坏 臭 氧 层 的 CFC HCFC), 得 到 目 前 世 界 绝 大 多 数 国 家 的 认 可 并 推 荐 的 主 流 低 温 环 保 制 冷 剂, 广 泛 用 于 新 冷 冻 设 备 上 的 初 装 和 维 修 过 程 中 的 再 添 加, 符 合 美 国 环 保 组 织 EPA SNAP 和 UL 的 标 准, 符 合 美 国 采 暖 制 冷 空 调 工 程 师 协 会 (ASHRAE) 的 A1 安 全 等 级 类 别 ( 对 人 身 体 无 害 ) 其 它 项 目 提 取 制 剂 楼 内 还 设 置 有 原 辅 料 暂 存 区, 主 要 用 于 从 提 取 制 剂 楼 负 一 层 中 药 库 内 领 料 后 的 暂 时 存 放 方 便 生 产 2.6 公 用 及 辅 助 工 程 供 电 工 程 电 源 由 城 市 电 力 网 10kV 双 回 路 引 入, 引 入 方 式 采 用 电 缆 沿 电 缆 沟 引 入 项 目 区 内 变 配 电 站 10kV 配 电 室, 以 满 足 项 目 区 内 各 环 节 用 电 负 荷 要 求 供 热 供 气 锅 炉 房 拟 安 装 3 台 WNS Q 型 燃 气 锅 炉 ( 锅 炉 额 定 蒸 发 量 为 8 t/h, 额 定 工 作 压 力 为 1.25MPa, 锅 炉 效 率 为 92.29%), 锅 炉 房 和 配 套 辅 机 一 次 建 成,2 用 1 备 设 计 总 容 量 为 24t/h, 燃 料 为 天 然 气, 目 前 宝 峰 基 地 内 天 然 气 气 化 站 已 建 设 完 毕, 根 据 建 设 方 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天 然 气 供 应 站 运 营 公 司 晋 宁 华 润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的 沟 通 结 果, 本 项 目 若 需 天 然 气 只 需 提 前 两 个 月 说 明, 晋 宁 华 润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将 在 两 个 月 内 铺 设 天 然 气 管 道 至 项 目 区, 并 对 项 目 区 内 的 天 然 气 管 道 指 导 施 工, 保 证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天 然 气 的 使 用 锅 炉 年 运 行 约 300 天, 日 运 行 时 间 约 为 8 小 时 根 据 项 目 锅 炉 使 用 情 况 项 目 年 耗 天 然 气 量 124 万 m³, 由 宝 峰 基 地 天 然 气 气 化 站 供 应 2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34 根 据 了 解 中 缅 天 然 气 管 道 建 成 前, 液 化 天 然 气 供 应 是 通 过 槽 车 将 液 化 天 然 气 运 至 宝 峰 基 地 天 然 气 气 化 站, 将 液 态 天 然 气 气 化 后 通 过 中 压 管 网 输 送 到 各 用 户, 气 源 选 择 四 川 液 化 天 然 气 液 化 厂 ( 华 油 天 然 气 广 安 有 限 公 司 LNG 工 厂 ) 远 期, 中 缅 天 然 气 管 道 建 成 后, 采 用 中 缅 天 然 气 管 道 供 气 根 据 四 川 省 气 体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站 出 具 的 液 化 天 然 气 监 测 报 告 (NO: ), 华 油 天 然 气 广 安 有 限 公 司 LNG 工 厂 生 产 的 液 化 天 然 气 成 分 见 表 2-5 所 示 表 2-5 华 油 天 然 气 广 安 有 限 公 天 然 气 成 分 一 览 表 监 测 指 标 % (V/V) 监 测 指 标 % (V/V) 甲 烷 氮 气 乙 烷 低 位 发 热 量 (MJ/m 3 ) 丙 烷 高 位 发 热 量 (MJ/m 3 ) 异 丁 烷 气 化 率 (m 3 / 吨 )(LNG-162, 气 化 后 20 ) 1477 正 丁 烷 气 体 相 对 密 度 异 戊 烷 气 体 密 度 (kg/m 3 ) 氧 气 / / 本 项 目 锅 炉 后 期 采 用 中 缅 天 然 气 管 道 输 送 的 天 然 气, 目 前 暂 无 天 然 气 成 分 资 料 根 据 云 南 省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编 制 的 云 南 华 能 滇 东 能 源 楚 雄 天 然 气 热 电 联 产 项 目 新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其 天 然 气 来 源 也 为 中 缅 天 然 气 管 道 输 送 的 天 然 气 根 据 该 环 评 报 告 资 料, 天 然 气 成 分 按 天 然 气 (GB ) 的 二 类 天 然 气 标 准 计 算, 其 成 分 及 低 位 发 热 量 参 考 如 表 2-6 所 示 本 项 目 全 年 耗 天 然 气 量 124 万 m³/a 表 2-6 中 缅 天 然 气 管 道 输 送 天 然 气 的 组 分 及 物 性 序 号 组 分 MoL% 1 C C C ic C H2O CO N 合 计 水 露 点 -5 在 10MPa 下 11 烃 露 点 -5 在 6.9MPa 下 12 高 位 发 热 值 mJ/m 3 13 低 位 发 热 值 mJ/m 3 14 硫 化 氢,mg/m 总 硫 ( 以 硫 计 ),mg/m 注 :1 天 然 气 气 质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GB 二 类 气 的 技 术 标 准 ; 25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35 2 气 体 体 积 的 参 比 条 件 是 kPa,20 由 于 中 缅 天 然 气 管 道 建 成 后, 本 项 目 主 要 采 用 中 缅 天 然 气 管 道 供 气, 因 此, 本 评 价 在 计 算 SO 2 排 放 量 时, 根 据 中 缅 天 然 气 管 道 输 送 的 天 然 气 中 总 硫 含 量 进 行 计 算 给 排 水 供 水 (1) 供 水 水 源 项 目 厂 区 总 新 鲜 水 的 用 水 量 为 t/a 项 目 水 源 主 要 来 自 宝 峰 水 厂 ( 日 供 水 量 为 3.38 万 m³/ 日, 供 水 水 压 为 m 折 合 20Mpa, 水 源 为 大 春 河 水 库 和 双 龙 水 库 ) 由 DN300 供 水 管 道, 接 入 项 目 区 供 水 管 内 (2) 输 配 水 系 统 1 生 产 生 活 给 水 管 网 项 目 距 离 水 厂 较 近, 水 压 较 大, 并 且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标 高 高 出 项 目 区 设 计 标 高 5m 左 右, 因 此, 项 目 区 内 局 部 采 用 市 政 直 供, 部 分 则 采 用 加 压 供 水 2 室 外 消 火 栓 系 统 给 水 管 网 市 政 给 水 为 单 路 供 水, 全 厂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采 用 临 时 高 压 给 水 系 统, 室 内 外 消 防 供 水 水 压 均 由 室 外 消 防 给 水 管 网 保 证 主 管 管 径 为 DN200 (3) 厂 区 给 水 系 统 给 水 系 统 采 用 分 流 制, 分 为 一 般 生 产 生 活 给 水 软 水 系 统 纯 化 水 系 统 循 环 给 水 系 统 消 防 给 水 系 统 等 5 个 系 统 1 一 般 生 产 生 活 给 水 采 用 生 产 生 活 供 水 与 消 防 供 水 分 开 供 给 在 各 建 筑 入 户 管 各 工 段 入 水 管 上 均 设 置 水 表, 以 计 量 监 测 用 水 量 2 软 水 系 统 项 目 使 用 软 水 作 为 锅 炉 供 水 软 水 制 备 工 艺 流 程 为 : 市 政 管 网 供 自 来 水 经 过 砂 滤 塔 过 滤 和 活 性 炭 塔 吸 附 后, 除 去 细 小 微 粒 ; 然 后 进 入 Na+ 交 换 塔, 并 加 入 盐 水 进 Na+ 交 换 塔, 自 来 水 在 Na+ 交 换 塔 内 经 过 反 洗 再 生 吸 盐 置 换 和 正 洗 等 过 程, 用 钠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吸 附 水 中 的 钙 镁 离 子, 释 放 钠 离 子, 使 水 质 得 到 软 化 制 备 好 的 软 水 先 储 存 到 水 箱 内, 再 通 过 水 泵 送 至 锅 炉 加 热 成 蒸 汽 ; 失 效 后 的 树 脂 2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36 用 再 生 液 进 行 再 生, 再 生 废 液 经 中 和 后 外 排 至 循 环 水 系 统 软 化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2-1 盐 水 新 鲜 水 砂 滤 塔 活 性 炭 塔 Na + 交 换 塔 软 水 池 图 2-1 软 水 处 理 流 程 图 3 纯 化 水 系 统 项 目 中 成 药 生 产 采 用 的 均 为 纯 水, 于 提 取 制 剂 楼 三 层 四 层 西 侧 各 设 置 一 个 纯 水 制 备 系 统, 采 用 的 工 艺 为 RO 反 渗 透 膜 技 术, 制 备 工 艺 流 程 为 : 经 粗 滤 ( 石 英 砂 过 滤 器 过 滤 活 性 炭 过 滤 器 ) 保 安 过 滤 器 反 渗 透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后 供 车 间 制 药 用 水 纯 水 制 备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2-2 新 鲜 水 粗 滤 精 滤 离 子 交 换 灌 装 臭 氧 消 毒 RO 中 空 过 滤 图 2-2 纯 化 水 制 备 工 艺 流 程 图 4 循 环 水 系 统 项 目 区 于 提 取 制 剂 楼 与 锅 炉 房 之 间 建 设 一 个 占 地 面 积 m2 循 环 水 站, 供 项 目 区 内 空 压 机 空 气 冷 却 系 统 冷 存 库 车 间 回 流 药 液 等 设 备 的 冷 却, 循 环 水 量 约 为 200m³/h, 冷 却 水 使 用 后 送 至 冷 却 塔, 降 温 后 再 次 用 于 空 压 机 等 设 备 的 冷 却 但 由 于 蒸 发 损 失, 并 保 证 循 环 水 质 不 恶 化 需 补 充 约 2.5m³ 的 水 量, 每 天 外 排 0.5m³ 废 水, 以 达 到 节 水 节 能 与 设 备 安 全 运 行 的 可 持 续 性 发 展, 主 要 设 备 是 冷 却 塔 和 水 泵 等 5 消 防 水 系 统 消 防 用 水 量 按 本 厂 消 防 需 水 量 最 大 的 建 筑 物 生 产 车 间 计 算 根 据 建 筑 物 的 高 度 体 积 耐 火 等 级 和 生 产 的 火 灾 危 险 性 类 别 按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得 知, 本 27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37 厂 最 大 建 筑 消 防 用 水 量 : 室 内 消 火 栓 用 水 量 为 10L/s, 室 外 消 火 栓 用 水 量 为 25L/s, 火 灾 延 续 时 间 为 3 小 时, 水 幕 消 防 系 统 用 水 量 为 10L/s, 火 灾 延 续 时 间 为 3 小 时 消 防 防 水 池 设 置 于 综 合 楼 北 侧, 占 地 面 积 m2, 池 深 3.5m, 蓄 水 约 m³, 闲 时 作 为 景 观 水 池, 并 保 证 池 内 蓄 水 量 排 水 本 项 目 采 用 清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的 方 式 进 行 排 水 (1) 雨 水 雨 水 经 屋 面 地 面 硬 化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后 初 期 雨 水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期 雨 水 通 过 沉 淀 后 主 要 回 用 于 消 防 用 水 绿 化 浇 灌 道 路 清 扫 等 ; 多 余 的 则 由 储 水 池 调 蓄 排 放 至 周 边 雨 水 管 网 内 (2) 污 水 项 目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统 一 收 集 后, 经 厂 区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后, 排 入 园 区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 经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由 园 区 统 筹 规 划 实 现 园 区 零 排 放 目 标 通 排 风 本 项 目 提 取 制 剂 楼 内 提 取 车 间 口 服 液 车 间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内 均 需 满 足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2010 年 修 订 ) 附 录 1 中 无 菌 药 品 D 级 洁 净 度 要 求, 其 要 求 值 详 见 表 2-6 表 2-6 D 级 洁 净 度 悬 浮 粒 子 要 求 悬 浮 粒 子 最 大 允 许 数 / 立 方 米 洁 净 度 级 别 静 态 动 态 0.5μm 5.0μm 0.5μm 5.0μm A 级 B 级 C 级 D 级 不 作 规 定 不 作 规 定 因 此, 项 目 于 提 取 制 剂 楼 2-4 层 各 设 置 有 空 调 机 房 及 4 个 排 气 筒, 对 洁 净 车 间 内 循 环 气 流 洁 净 度 进 行 控 制, 项 目 净 化 系 统 采 用 集 中 式 净 化 空 调 系 统 并 配 套 是 指 送 风 口 根 据 生 产 工 艺 的 不 同 要 求, 采 用 不 同 的 空 气 洁 净 度 等 级, 按 GMP 要 求 有 A B C D 的 洁 净 要 求 所 有 净 化 空 调 系 统 均 按 需 要 设 有 粗 中 高 三 级 过 滤, 保 证 净 化 要 求, 净 化 空 调 系 统 处 理 流 程 如 下 : 2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38 新 风 粗 效 过 滤 减 焓 减 湿 ( 或 加 热 加 湿 ) 中 效 过 滤 一 次 回 风 洁 净 房 间 高 效 过 滤 排 风 图 2-3 净 化 空 调 系 统 处 理 流 程 图 2.5 劳 动 定 员 及 劳 动 制 度 本 项 目 劳 动 定 员 365 人 ( 制 药 工 作 人 员 350 人 + 研 发 楼 15 人 ), 年 运 行 300 天, 每 天 8 小 时 制 厂 区 内 不 设 置 员 工 宿 舍 不 设 置 食 堂, 员 工 食 宿 问 题 通 过 租 用 周 边 廉 租 房 解 决 2.6 工 程 施 工 方 案 项 目 建 设 分 两 期 进 行, 由 于 晋 宁 县 国 辉 振 兴 酒 厂 年 产 2000 吨 白 酒 及 中 草 药 药 用 成 分 提 取 技 改 迁 建 项 目 最 终 优 化 后 的 施 工 方 案 建 筑 形 式 及 厂 区 布 局 与 本 项 目 一 致, 因 此, 前 期 已 施 工 建 筑 亦 作 为 本 项 目 一 期, 已 于 2014 年 2 月 以 开 工,2015 年 2 月 正 式 停 工, 办 理 本 项 目 前 期 行 政 许 可 施 工 手 续, 预 计 一 期 于 2015 年 8 月 再 次 开 工, 二 期 拟 于 2017 年 2 月 开 工 建 设 施 工 布 置 根 据 工 程 建 设 的 特 点, 项 目 在 建 设 场 地 北 侧 设 置 占 地 面 积 约 300 m2 的 活 动 板 房, 主 要 作 为 临 时 办 公 和 监 理 用 房 另 有 15 名 长 期 驻 守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食 宿, 设 置 厨 房 和 宿 舍 其 余 施 工 人 员 多 为 周 边 村 庄 内 人 员, 因 此, 不 在 项 目 区 内 食 宿 同 时 施 工 场 地 统 一 设 置 现 场 仓 库 临 时 围 栏 等 设 施 施 工 区 内 设 置 1 个 厕 所 配 套 建 设 1 个 3m³ 化 粪 池 项 目 施 工 期 交 通 运 输 主 要 依 托 北 侧 进 宝 路 施 工 工 序 分 期 建 设, 基 本 工 序 为 基 础 施 工 主 体 施 工 架 子 工 程 砌 体 工 程 屋 面 工 2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39 程 装 修 工 程 水 电 安 装 和 机 械 设 备 安 装 目 前, 一 期 已 经 完 成 基 础 施 工, 正 在 进 行 主 体 施 工 ; 二 期 则 完 全 未 动 工 建 筑 材 料 项 目 所 需 的 砂 石 和 土 料 在 当 地 向 已 在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办 理 了 合 法 开 采 手 续 的 土 料 石 料 厂 购 买 混 凝 土 直 接 购 买 商 品 混 凝 土 其 他 建 筑 材 料 就 近 购 买 2.7 土 石 方 及 临 时 堆 土 场 规 划 土 石 方 本 项 目 一 期 基 坑 已 完 成 开 挖, 根 据 调 查 土 石 方 产 生 量 约 2.6 万 立 方, 已 运 送 至 合 法 弃 渣 场 内, 未 在 厂 区 内 进 行 堆 存 二 期 厂 房 需 进 行 地 下 2 层 开 挖, 仓 库 进 行 地 下 一 层 开 挖 还 将 产 生 约 5.5 万 立 方 废 弃 土 石 方, 亦 由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运 送 至 合 法 弃 渣 场 临 时 堆 土 场 规 划 由 于 项 目 基 坑 开 挖 方 式 为 局 部 开 挖, 开 挖 后 的 土 方 暂 放 于 基 坑 周 围 由 渣 土 车 及 时 清 运, 因 此, 项 目 不 设 置 临 时 弃 渣 场, 另 项 目 区 内 目 前 剩 余 土 方 均 为 较 深 土 层, 不 适 合 用 于 绿 化, 绿 化 覆 土 均 靠 外 购 2.8 项 目 占 地 本 工 程 总 占 地 m2 折 合 约 亩, 用 地 性 质 为 M- 工 业 用 地, 均 为 永 久 占 地, 无 临 时 占 地 2.9 工 程 进 度 晋 宁 县 国 辉 振 兴 酒 厂 年 产 2000 吨 白 酒 及 中 草 药 药 用 成 分 提 取 技 改 迁 建 项 目 在 最 终 确 定 施 工 方 案 后 土 建 已 于 2014 年 2 月 开 始 建 设, 最 终 确 定 建 设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属 于 新 建 项 目, 环 保 手 续 尚 未 完 善, 已 于 2015 年 2 月 全 线 停 工, 项 目 分 2 期 建 设, 预 计 一 期 于 2015 年 9 月 再 次 开 工,2016 年 9 月 建 设 完 工 ; 二 期 于 2017 年 2 月 至 2018 年 1 月, 总 建 设 工 期 为 2 年 3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40 3.1 工 艺 流 程 3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拟 设 有 3 条 生 产 线, 其 中 :1 条 是 中 药 前 处 理 及 提 取 生 产 线, 中 药 前 处 理 包 括 所 有 原 材 料 的 前 处 理 ;1 条 是 口 服 液 生 产 线, 主 要 为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生 产 ;1 条 是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线 ( 含 胶 囊 剂 颗 粒 剂 片 剂 丸 剂 ) 拟 生 产 5 个 药 种, 其 中 包 含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消 结 安 胶 囊 胃 肠 宁 颗 粒 鱼 鳔 补 肾 丸 调 经 止 痛 片 以 下 分 别 对 每 种 药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进 行 介 绍, 另 项 目 配 套 有 研 究 楼 用 于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的 研 究 其 研 究 流 程 亦 见 图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项 目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主 要 涉 及 两 条 生 产 线 : 中 药 前 处 理 及 提 取 生 产 线 和 口 服 液 生 产 线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半 成 品 ( 流 浸 膏 ) 中 药 前 处 理 及 提 取 又 可 分 为 3 个 步 骤 : 提 取 挥 发 油 浸 提 混 合, 其 工 艺 流 程 详 见 图 提 取 挥 发 油 : 提 取 挥 发 油 主 要 针 对 的 是 薄 荷, 薄 荷 为 外 购 合 格 饮 片, 储 存 于 材 料 库 内 领 取 材 料 后 对 薄 荷 饮 片 进 行 挑 选, 挑 选 出 药 材 内 非 药 用 部 分 杂 质 霉 变 药 材, 挑 选 时 药 材 的 平 铺 厚 度 不 得 超 过 5cm 挑 选 完 成 后 称 取 75kg, 投 入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中, 加 入 450L 纯 化 水, 进 行 浸 润 后 加 热 蒸 馏, 蒸 馏 时 间 为 3 小 时, 得 到 含 挥 发 油 的 蒸 馏 水, 再 经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自 带 油 水 分 离 器, 便 可 得 到 挥 发 油 约 0.75L, 在 挥 发 油 中 加 入 0.75L 纯 化 水 制 成 约 1.5L 的 流 浸 膏, 便 于 保 存 其 余 药 水 混 合 物 经 渣 液 分 离 2 浸 提 : 对 桑 叶 苦 瓜 进 行 浸 提 桑 叶 苦 瓜 为 购 买 的 饮 片, 经 挑 选 后, 各 称 取 75kg 投 入 提 取 罐 中, 第 一 次 加 入 750L 的 乙 醇 (50%) 第 二 次 加 入 750L 的 乙 醇 (50%) 在 常 温 下 进 行 醇 提, 将 两 次 提 取 液 进 行 合 并, 加 热 蒸 馏 对 提 取 液 进 行 浓 缩, 同 时 进 行 乙 醇 回 收 最 后 将 浓 缩 液 冷 却 后 过 滤 去 除 药 渣 并 加 入 纯 化 水 得 到 约 550L 流 浸 膏 3 混 合 : 将 含 挥 发 油 的 里 浸 膏 和 浸 提 流 浸 膏 进 行 混 合 后 过 滤 除 菌, 最 后 加 入 L 纯 化 水, 得 到 约 4500L 的 成 品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成 品 规 格 为 50ml/ 瓶, 每 批 次 生 产 瓶, 全 年 生 产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41 个 批 次, 一 共 5004 万 瓶 薄 荷 挑 选 桑 叶 苦 瓜 称 量 备 料 75kg 挑 选 纯 水 450L 蒸 馏 (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 蒸 汽 称 量 备 料 ( 各 75kg) 含 水 药 渣 含 油 蒸 汽 50% 乙 醇 750L 浸 提 过 滤 冷 凝 50% 乙 醇 750L 浸 提 二 次 油 水 分 离 过 滤 合 并 浸 提 液 挥 发 油 ( 约 0.75L) 蒸 汽 浓 缩 回 收 乙 醇 纯 水 0.75L 流 浸 膏 1.5L 冷 却 超 滤 流 浸 膏 550L 图 例 混 合 固 废 :S 废 气 :G 废 水 :W 虚 线 箭 头 : 热 源 L 纯 水 除 菌 流 浸 膏 4500L 检 验 注 : 图 中 涉 及 到 的 量 均 为 批 次 量 图 3-1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提 取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3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42 根 据 图 3-1 可 知,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提 取 工 艺 中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原 材 料 挑 选 过 程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 挥 发 油 提 取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药 渣 和 废 滤 液 ; 醇 提 超 滤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废 药 渣 和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成 品 ( 口 服 液 ) 口 服 液 的 成 品 工 艺 较 为 简 单, 利 用 灌 封 机 将 提 取 工 艺 半 成 品 注 入 瓶 内, 封 盖, 包 装 入 库 瓶 子 瓶 盖 均 需 要 在 项 目 区 内 进 行 清 洗, 项 目 购 置 了 全 自 动 直 管 瓶 洗 涤 机, 对 瓶 进 行 清 洗, 瓶 盖 则 由 浸 泡 清 洗 成 品 检 验 主 要 针 对 灌 封 后 的 药 品 密 封 性 检 验 领 料 ( 半 成 品 ) 盖 子 清 洗 瓶 子 理 瓶 洗 瓶 灌 封 成 品 检 验 印 字 包 材 包 装 入 库 图 3-2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盈 饮 料 口 服 液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根 据 图 3-2,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成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瓶 子 盖 子 清 洗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清 洗 废 水 以 及 包 装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包 材 另 瓶 子 清 洗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操 作 噪 声, 灌 封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设 备 噪 声 胃 肠 宁 颗 粒 胃 肠 宁 颗 粒 生 产 主 要 涉 及 两 条 生 产 线 : 中 药 前 处 理 及 提 取 生 产 线 和 固 体 制 剂 ( 颗 粒 物 ) 生 产 线 胃 肠 宁 颗 粒 半 成 品 ( 干 浸 膏 ) 胃 肠 宁 颗 粒 流 浸 膏 步 骤 主 要 为, 对 原 材 料 进 行 切 制 或 破 碎 后 称 取 批 次 投 药 量, 投 入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内, 加 入 一 定 量 的 纯 化 水 进 行 浸 润, 时 间 为 小 时 3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43 加 入 纯 水 至 2500L 的 水 进 行 煎 煮 2 小 时 后 渣 液 分 离, 再 加 入 2000L 水 进 行 2 次 煎 煮, 时 间 为 1 小 时, 再 次 渣 液 分 离, 对 两 次 滤 液 进 行 合 并 浓 缩 浓 缩 液 中 加 入 95% 乙 醇 搅 拌 45 分 钟 后, 静 置 24 小 时, 取 上 清 液, 两 次 浓 缩 回 收 乙 醇, 得 到 胃 肠 宁 颗 粒 物 流 浸 膏, 用 不 锈 钢 钢 桶 进 行 分 装 入 库 其 工 艺 流 程 详 见 图 3-3 胃 肠 宁 颗 粒 成 品 规 格 为 8g/ 袋, 每 批 次 生 产 袋, 全 年 生 产 10 个 批 次, 一 共 10 万 袋 3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44 布 渣 叶 辣 蓼 番 石 榴 叶 火 炭 母 挑 选 功 劳 木 挑 选 切 制 (2-10cm) 破 碎 ( 小 于 0.5*3.0cm) 浸 润 (10-16h) 加 纯 水 至 2500L 第 一 次 煎 煮 蒸 汽 过 滤 蒸 汽 加 纯 水 2000L 药 材 二 次 煎 煮 煎 液 过 滤 合 并 煎 液 煎 液 加 热 浓 缩 蒸 汽 95% 醇 沉 24h 上 清 液 浓 缩 回 收 乙 醇 蒸 汽 干 浸 膏 精 馏 回 收 乙 醇 蒸 汽 分 装 入 库 图 3-3 胃 肠 宁 颗 粒 物 提 取 工 艺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由 图 3-3 可 知, 胃 肠 宁 颗 粒 物 提 取 过 程 中 原 材 料 切 制 和 破 碎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粉 尘 和 噪 声 ; 药 渣 过 滤 及 醇 沉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固 废 废 弃 物, 另 醇 沉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35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45 胃 肠 宁 颗 粒 成 品 ( 颗 粒 剂 ) 胃 肠 宁 颗 粒 成 品 生 产 工 艺 为 : 蔗 糖 通 过 粉 碎 至 无 蔗 糖 颗 粒 状, 称 取 约 176kg 与 提 取 工 艺 生 产 的 干 浸 膏 混 合 制 粒, 即 干 浸 膏 与 粉 状 蔗 糖 经 槽 式 混 合 机 充 分 混 合 后, 加 入 55% 的 乙 醇 约 6kg 至 轻 握 成 团 轻 压 则 散 的 状 态, 通 过 摇 摆 式 颗 粒 机 制 粒, 用 热 风 循 环 箱 内 进 行 干 燥, 颗 粒 水 分 控 制 在 3.0% 以 下 将 干 燥 后 的 颗 粒 物 通 过 整 粒 - 整 合 成 均 匀 颗 粒, 提 高 颗 粒 的 流 动 性 和 可 压 性, 最 终 在 三 维 运 动 混 合 机 内 进 行 总 混 后 内 包 外 包 100 目 粉 碎 蔗 糖 预 处 理 称 量 备 料 干 浸 膏 混 合 55% 乙 醇 6kg 制 软 材 制 粒 ( 过 14 目 筛 ) 电 热 源 干 燥 操 作 人 员 自 检 水 分 3% 整 粒 (12 目 40 目 筛 ) 总 混 中 间 产 品 检 验 复 合 膜 内 包 装 成 品 检 验 印 字 包 材 说 明 书 打 印 折 说 明 书 装 盒 装 箱 包 装 外 观 检 查 打 包 入 库 图 3-4 胃 肠 宁 颗 粒 成 品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3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46 根 据 图 3-4 可 知, 胃 肠 宁 颗 粒 成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制 软 材 过 程 中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整 粒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以 及 包 装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包 装 材 料, 以 及 在 包 装 和 辅 助 包 装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设 备 噪 声 因 蔗 糖 属 于 粘 性 材 质 在 粉 碎 过 程 中 不 会 产 生 粉 尘 消 结 安 胶 囊 消 结 安 胶 囊 生 产 过 程 中 主 要 涉 及 两 条 生 产 线 : 中 药 前 处 理 及 提 取 生 产 线 和 固 体 制 剂 ( 胶 囊 剂 ) 生 产 线 消 结 安 胶 囊 半 成 品 ( 干 浸 膏 ) 对 原 材 料 进 行 挑 选 去 除 药 材 内 非 药 用 部 分 杂 质 霉 变 药 材, 挑 选 时 药 材 的 平 铺 厚 度 不 得 超 过 5cm 挑 选 后 对 三 叉 苦 连 翘 进 行 粗 碎, 规 格 分 别 不 大 于 0.5*3.0cm 0.5*0.5cm ; 功 劳 木 鸡 血 藤 土 茯 苓 进 行 破 碎 规 格 为 不 大 于 0.5*3.0cm; 益 母 草 切 制, 规 格 为 2-10cm 称 取 批 量 投 药 量 后 置 于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中, 加 入 一 定 量 的 纯 化 水 ( 药 材 覆 盖 为 宜 ) 进 行 浸 润, 时 间 为 小 时 再 加 入 纯 水 至 2200L 的 水 进 行 煎 煮 2 小 时 后 渣 液 分 离, 再 加 入 2000L 水 进 行 2 次 煎 煮, 时 间 为 1.5 小 时, 静 置 1 小 时 后, 再 次 渣 液 分 离, 对 两 次 滤 液 进 行 合 并 浓 缩 得 到 流 浸 膏, 对 流 浸 膏 喷 雾 干 燥 后 制 得 干 浸 膏, 用 洁 净 袋 对 干 浸 膏 半 成 品 进 行 暂 时 收 装 消 结 安 胶 囊 成 品 规 格 为 0.38g/ 粒, 每 批 次 产 生 的 粒, 全 年 共 生 产 1875 批 次, 一 共 生 产 1.5 亿 粒 其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详 见 图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47 益 母 草 功 劳 木 鸡 血 藤 土 茯 苓 三 叉 苦 连 翘 挑 选 挑 选 挑 选 切 制 (2-10cm) 破 碎 ( cm) 粗 碎 ( cm) 称 量 备 料 浸 润 (10-16h) 加 纯 化 水 至 2200L 第 一 次 煎 煮 蒸 汽 过 滤 加 入 纯 化 水 2200L 药 材 ( 二 次 煎 煮 ) 蒸 汽 煎 液 过 滤 煎 液 合 并 煎 液 浓 缩 蒸 汽 半 成 品 检 验 流 浸 膏 喷 雾 干 燥 电 热 源 入 库 混 合 包 装 干 浸 膏 图 3-5 消 结 安 胶 囊 半 成 品 ( 干 浸 膏 ) 生 产 工 艺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根 据 图 3-5 可 知, 消 结 安 胶 囊 半 成 品 生 产 工 艺 中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主 要 来 自 于 原 材 料 挑 选 过 程 中 的 固 废, 前 处 理 过 程 中 的 粉 尘, 过 滤 产 生 的 药 渣 以 及 包 装 产 生 的 3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48 废 包 装 另 破 碎 切 制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设 备 噪 声 消 结 安 胶 囊 成 品 胶 囊 剂 生 产 原 辅 料 经 粉 碎 筛 分 后, 按 配 比 称 量 配 方, 然 后 送 入 一 步 制 粒 机 湿 法 制 粒, 完 成 后 送 入 干 燥 制 粒 机 干 燥 处 理 出 来 的 干 颗 粒 经 整 粒 总 混 后 进 入 颗 粒 分 装 机 分 装, 外 包 装 后 即 为 成 品 3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49 干 浸 膏 淀 粉 称 量 备 料 混 合 75% 乙 醇 1.6kg 制 软 材 制 粒 (16 目 筛 ) 电 热 源 干 燥 ( 水 分 小 于 3%) 整 粒 (20 目 筛 ) 滑 石 粉 硬 脂 酸 镁 总 混 1 号 胶 囊 壳 充 填 抛 光 PVC 铝 箔 铝 塑 包 装 理 板 复 合 膜 枕 式 包 装 印 字 包 材 说 明 书 打 印 折 说 明 书 装 盒 装 箱 打 包 入 库 图 3-6 消 结 安 胶 囊 成 品 ( 胶 囊 剂 ) 生 产 工 艺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根 据 图 3-6 可 知, 在 进 行 消 结 安 胶 囊 成 品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 整 粒 和 混 合 产 生 的 粉 尘 废 气, 制 软 材 挥 发 的 乙 醇 气 体 ; 胶 囊 填 充 抛 光 过 程 中 吸 尘 4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50 机 收 集 的 粉 尘 固 废, 胶 囊 填 充 抛 光 过 程 未 达 到 标 准 的 胶 囊 剂, 理 板 过 程 中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板 以 及 外 包 装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包 装 材 料 另 颗 粒 机 自 动 胶 囊 填 充 机 胶 囊 抛 光 机 包 装 机 等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设 备 噪 声 鱼 鳔 补 肾 丸 鱼 鳔 补 肾 丸 生 产 过 程 中 不 涉 及 提 取, 主 要 是 生 药 粉 的 制 造 和 丸 剂 的 制 造 鱼 鳔 补 肾 丸 半 成 品 ( 生 药 粉 ) 鱼 鳔 补 肾 丸 处 方 原 料 种 类 较 多, 主 要 有 : 鱼 鳔 胶 ( 蛤 粉 炒 ) 狗 机 子 莲 须 肉 苁 蓉 巴 戟 天 ( 盐 炙 ) 杜 仲 ( 盐 炙 ) 当 归 菟 丝 子 ( 盐 炙 ) 补 骨 脂 ( 盐 炙 ) 茯 苓 淫 羊 藿 ( 羊 油 炙 ) 肉 桂 沙 苑 子 ( 盐 炙 ) 牛 膝 ( 炒 ) 附 片 ( 砂 炒 ) 等, 均 购 置 饮 片 在 项 目 区 内 存 储, 在 进 行 生 药 粉 加 工 时 可 直 接 领 取 挑 选 后 破 碎, 不 用 进 行 清 洗 其 工 艺 流 程 为 : 原 材 料 挑 选 去 除 非 药 用 部 分 杂 质 霉 变 药 材 后 送 热 风 循 环 烘 箱 内 烘 干, 水 分 比 重 控 制 在 8% 以 下 烘 干 后 的 饮 片 各 自 进 行 粗 碎 ( 规 格 为 长 0.5cm, 厚 3-8mm), 并 称 重 分 装, 包 装 规 格 以 1 批 次 投 料 量 包 装 入 库 待 用 待 所 有 原 料 均 完 成 粗 碎 预 处 理 后 按 照 生 产 处 方 进 行 配 料, 统 一 进 行 粉 碎, 粉 碎 规 格 为 <120 目, 粉 碎 后 放 入 安 瓿 检 漏 灭 菌 柜 内 进 行 为 期 8 小 时 的 蒸 汽 灭 菌, 最 后 混 合 分 装, 送 入 半 成 品 库 内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51 原 料 ( 各 原 料 单 独 处 理 ) 拣 选 电 热 源 干 燥 ( 水 分 小 于 8%) 粗 碎 ( 长 小 于 0.5cm, 厚 3-8mm) 定 额 包 装 净 药 材 库 领 料 配 料 粉 碎 灭 菌 8h 混 合 分 装 入 半 成 品 库 半 成 品 检 验 图 3-7 鱼 鳔 补 肾 丸 半 成 品 ( 生 药 粉 ) 加 工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根 据 图 3-7 可 知, 鱼 鳔 补 肾 丸 半 成 品 ( 生 药 粉 ) 加 工 过 程 中 主 要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为 粗 碎 粉 碎 混 合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和 噪 声, 材 料 挑 选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4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52 鱼 鳔 补 肾 丸 成 品 ( 丸 剂 ) 鱼 鳔 补 肾 丸 成 品 ( 丸 剂 )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为 : 取 蜂 蜜 于 炼 蜜 罐 内 加 水, 通 过 电 加 热 过 滤 炼 制 合 格 中 蜜 ( 加 热 温 度 , 含 水 量 在 14-16%, 相 对 密 度 为 1.37, 粘 性 中 等 ) 待 用 取 半 成 品 生 药 粉 进 行 搅 拌 混 合 以 达 到 均 匀 的 目 的, 称 取 4000g 于 槽 式 混 合 机 内, 加 入 5000g 中 蜜, 均 匀 合 坨, 药 坨 外 观 色 泽 均 匀, 加 入 芝 麻 油 蜂 蜡 于 全 自 动 中 药 制 丸 机 内 进 行 制 丸, 丸 重 9g/ 粒, 为 避 免 药 坨 粘 附 设 备 在 制 丸 过 程 中 加 入 芝 麻 油 和 蜂 蜡 将 大 蜜 丸 扣 入 药 丸 壳 内, 用 白 石 蜡 凡 士 林 蓖 麻 油 熬 制 的 蜡 液 进 行 蜡 封, 检 验 后 外 包 鱼 鳔 补 肾 丸 成 品 规 格 为 9g/ 丸, 生 产 过 程 中 不 含 提 取 工 艺, 因 此, 对 于 生 粉 年 加 工 3 批 次, 并 进 行 存 储, 再 称 量 进 行 丸 剂 的 制 造, 丸 剂 批 次 生 产 量 为 1000 丸, 年 生 产 200 批 次, 一 共 生 产 20 万 丸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详 见 图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53 蜂 蜜 生 药 粉 纯 化 水 电 热 源 炼 蜜 ( 中 蜜 ) 混 合 过 滤 称 量 备 料 称 量 备 料 合 坨 检 验 芝 麻 油 蜂 蜡 电 热 源 药 丸 油 炼 制 制 丸 检 验 药 丸 壳 扣 丸 白 石 蜡 凡 士 林 蓖 麻 油 电 热 源 熔 蜡 蜡 封 检 验 印 字 包 材 说 明 书 印 字 折 说 明 书 装 盒 装 箱 检 验 打 包 入 库 图 3-8 鱼 鳔 补 肾 丸 成 品 ( 丸 剂 ) 生 产 工 艺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由 鱼 鳔 补 肾 丸 成 品 生 产 工 艺 可 知, 该 工 段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炼 中 蜜 过 程 外 包 装 过 程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 生 药 粉 混 合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 以 及 制 丸 机 混 合 机 外 包 装 机 等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调 经 止 痛 片 调 经 止 痛 片 的 生 产 主 要 涉 及 中 药 提 取 和 固 体 制 剂 ( 片 剂 ) 两 条 生 产 线 4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54 调 经 止 痛 片 半 成 品 ( 干 粉 ) 调 经 止 痛 片 半 成 品 ( 干 粉 )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分 为 三 个 部 分 : 1 粉 碎 : 对 川 穹 香 附 ( 炒 ) 饮 片 挑 选 去 除 非 药 用 部 分 杂 质 霉 变 药 材 后 粗 碎, 粗 碎 规 格 为 <0.5cm*0.5cm, 对 泽 兰 饮 片 挑 选 后 切 制 为 2-10cm 规 格 后 分 别 进 行 粉 碎, 粉 碎 规 格 为 100 目, 粉 碎 完 成 后 放 入 安 瓿 检 漏 灭 菌 柜 内 进 行 为 期 8 小 时 的 灭 菌, 分 装 入 库 待 用 2 提 取 : 参 与 提 取 的 原 材 料 主 要 有 当 归 党 参 益 母 草 大 红 袍, 经 挑 选 后 当 归 党 参 粗 碎 至 <0.5cm*0.5cm, 益 母 草 切 制 至 2cm-10cm, 称 取 批 量 投 药 量 后 置 于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中, 加 入 一 定 量 的 纯 化 水 进 行 浸 润, 时 间 为 小 时 加 入 约 2300L 的 水 进 行 煎 煮 2 小 时 后 渣 液 分 离 ; 再 加 入 2300L 水 进 行 2 次 煎 煮, 时 间 为 2 小 时, 渣 液 分 离 ; 第 三 次 加 入 2300L 水, 煎 煮 2 小 时 后, 最 后 渣 液 分 离, 对 三 次 滤 液 进 行 合 并, 经 两 次 浓 缩 得 到 流 浸 膏 3 混 合 : 将 流 浸 膏 置 于 槽 型 混 合 机 内, 称 取 批 量 粉 碎 会 后 的 川 穹 泽 兰 香 附 ( 炒 ) 粉, 进 行 拌 合, 拌 合 时 间 20 分 钟, 拌 合 后 真 空 干 燥, 后 进 行 粉 碎 和 混 合, 最 终 分 装 待 用 调 经 止 痛 片 成 品 规 格 为 0.4g/ 片, 每 批 次 产 生 的 40 万 片, 全 年 共 生 产 250 批 次, 一 共 生 产 1 亿 片 其 具 体 的 工 艺 流 程 详 见 图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55 当 归 党 参 益 母 草 大 红 袍 挑 选 川 穹 泽 兰 香 附 ( 炒 ) 当 归 党 参 益 母 草 挑 选 粗 碎 ( 小 于 0.5*0.5cm) 切 制 (2-10cm) 川 穹 香 附 ( 炒 ) 泽 兰 大 红 袍 浸 润 10-16h 粗 碎 ( 小 于 0.5*0.5cm) 切 制 (2-10cm) 加 纯 水 至 2300L 蒸 汽 第 一 次 煎 煮 过 滤 粉 碎 (100 目 ) 加 纯 水 2300L 蒸 汽 药 材 ( 第 二 次 煎 煮 ) 煎 液 灭 菌 过 滤 包 装 纯 水 2300L 蒸 汽 药 材 ( 第 三 次 煎 煮 ) 煎 液 合 并 煎 煮 液 检 验 细 度 过 滤 浓 缩 蒸 汽 煎 液 真 空 减 压 二 次 浓 缩 蒸 汽 检 验 流 浸 膏 拌 膏 真 空 干 燥 电 热 源 粉 碎 总 混 洁 净 袋 分 装 入 库 半 成 品 检 验 图 3-9 调 经 止 痛 片 半 成 品 ( 干 粉 ) 生 产 工 艺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4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56 根 据 调 经 止 痛 片 半 成 品 ( 干 粉 ) 生 产 工 艺, 该 工 艺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原 材 料 切 制 破 碎 过 程, 干 粉 总 混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 原 材 料 挑 选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 煎 液 浓 缩 产 生 的 冷 凝 废 水 以 及 提 取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药 渣 另 在 破 碎 切 制 粉 碎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设 备 噪 声 调 经 止 痛 片 成 品 ( 片 剂 ) 调 经 止 痛 片 成 品 片 剂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为 称 取 批 量 药 粉 混 合 后 加 入 10% 的 淀 粉 浆, 拌 合 后 通 过 16 目 的 筛 网 制 成 同 等 大 小 的 湿 粒, 送 入 热 风 循 环 风 箱 内 干 燥 至 水 分 4%-8%, 进 入 20 目 筛 的 摇 摆 颗 粒 机 内 整 粒, 以 增 强 药 粒 的 流 动 性 和 粒 径 均 匀 性 将 整 粒 后 的 药 粒 送 入 三 维 运 动 混 合 机 内 进 行 均 匀 混 合, 为 了 保 证 混 合 过 程 中 对 药 粒 不 造 成 缺 损, 在 混 合 机 内 加 入 硬 脂 酸 镁, 混 合 后 用 旋 转 式 压 片 机 进 行 压 片 对 压 片 后 的 片 剂 进 行 包 衣, 包 衣 分 为 隔 离 层 粉 衣 层 糖 衣 层, 其 中 隔 离 层 涉 及 到 的 辅 料 为 虫 蜡 和 明 胶, 粉 衣 层 涉 及 到 的 辅 料 为 滑 石 粉, 糖 衣 层 涉 及 到 的 辅 料 为 蔗 糖 浆 对 包 衣 后 的 药 片 进 行 晾 片, 时 间 10h-20h, 最 终 得 到 成 品 片 剂, 对 其 进 行 分 装, 材 料 为 PE 瓶, 最 终 外 包 入 库 其 工 艺 流 程 详 见 图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57 半 成 品 ( 干 粉 ) 称 量 备 料 混 合 10% 淀 粉 浆 制 软 材 制 粒 ( 过 16 目 筛 ) 干 燥 ( 水 分 4%-8%) 电 热 源 整 粒 (20 目 筛 ) 硬 脂 酸 镁 总 混 检 验 蔗 糖 滑 石 粉 明 胶 虫 白 蜡 压 片 包 衣 检 验 晾 片 (10-20h) PE 瓶 盖 装 瓶 印 字 包 材 说 明 书 印 字 折 说 明 书 贴 签 装 盒 装 箱 检 验 检 验 打 包 入 库 图 3-10 调 经 止 痛 成 品 加 工 工 艺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研 发 工 艺 流 程 项 目 研 发 中 心 主 要 针 对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进 行 药 品 研 发, 新 药 研 发 主 要 以 中 医 药 传 统 理 论 为 指 导, 在 现 有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成 果 上 模 仿 创 新 其 理 论 工 艺 流 程 包 括 : 对 4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58 医 院 患 者 走 访 数 据 收 集 和 统 计 研 究 讨 论 分 析 现 有 成 果 和 工 艺 确 定 研 发 方 案 药 品 研 发 医 院 临 床 试 验 方 案 改 进 药 品 申 报 理 论 研 发 流 程 详 见 图 3-11 医 院 患 者 走 访 反 馈 数 据 收 集 数 据 分 析 讨 论 现 有 研 究 成 果 和 工 艺 调 查 确 定 研 究 方 案 配 方 研 究 委 托 医 院 临 床 试 验 方 案 改 进 药 品 申 报 图 3-11 研 发 工 艺 流 程 其 中 配 方 研 究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工 艺 与 药 品 生 产 无 异, 主 要 有 提 取 分 离 纯 化 等, 较 之 生 产 工 艺 规 模 小 精 确 度 高 涉 及 的 原 辅 材 料 暂 不 确 定,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可 能 涉 及 到 化 学 试 剂 有 乙 醇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盐 酸 磷 酸 乙 腈 丙 酮 等 涉 及 设 备 主 要 有 小 型 粉 碎 机 萃 取 仪 离 心 机 杀 菌 干 燥 机 等 实 验 楼 质 检 流 程 实 验 楼 主 要 用 于 对 项 目 区 内 每 批 次 半 成 品 成 品 质 量 的 检 验 控 制, 即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典 中 对 于 药 物 的 重 量 有 效 成 分 的 释 放 度 等 质 量 指 标 进 行 检 测 检 验 主 要 涉 及 硬 度 脆 碎 度 重 度 以 及 有 效 成 分 浓 度 及 释 放 度 等, 主 要 涉 及 的 设 备 有 分 析 型 高 效 液 相 系 统 药 品 强 光 稳 定 性 试 验 箱 片 剂 硬 度 测 试 仪 脆 碎 度 仪 溶 出 自 动 取 样 系 统 等 其 中 硬 度 脆 碎 度 重 度 为 直 接 由 设 备 完 成 即 可, 有 效 成 分 浓 度 和 释 放 度 则 与 研 发 中 提 取 萃 取 相 似, 因 此, 实 验 楼 和 研 究 楼 使 用 的 试 剂 4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59 基 本 一 致, 项 目 区 内 实 验 楼 试 剂 和 研 究 楼 试 剂 统 一 管 理, 需 要 时 登 记 领 取, 因 此, 研 究 楼 和 实 验 楼 溶 剂 年 使 用 量 统 一 计 量, 详 见 表 原 辅 材 料 项 目 涉 及 的 处 方 原 辅 材 料 见 表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60 表 3-1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处 方 (g) 批 次 投 料 量 (kg) 批 次 制 成 成 品 量 年 生 产 批 次 ( 次 ) 年 消 耗 量 (t) 桑 叶 饮 片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50ml/ 瓶 ) 5004 万 瓶 / 年 消 结 安 胶 囊 (0.38g/ 粒 ) 1.5 亿 粒 / 年 原 料 辅 料 原 料 辅 料 苦 瓜 饮 片 薄 荷 小 计 饮 片 L/ 批 次 瓶 / 批 次 纯 水 / / 瓶 及 盖 50ml / / 5004 万 个 功 劳 木 饮 片 三 叉 苦 饮 片 益 母 草 饮 片 鸡 血 藤 饮 片 土 茯 苓 饮 片 连 翘 饮 片 小 计 批 粒 / 批 次 药 用 乙 醇 75% / 药 用 淀 粉 粉 状 / 硬 脂 酸 镁 粉 状 / 滑 石 粉 粉 状 / 药 用 空 心 胶 囊 壳 / / 粒 1.5 亿 粒 铝 箔 / / 药 用 PVC / /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61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处 方 (g) 批 次 投 料 量 (kg) 批 次 制 成 成 品 量 年 生 产 批 次 ( 次 ) 年 消 耗 量 (t) 当 归 饮 片 党 参 饮 片 川 芎 饮 片 原 料 香 附 ( 炒 ) 饮 片 调 经 止 痛 片 (0.4g/ 片 ) 1 亿 片 / 年 益 母 草 饮 片 泽 兰 饮 片 大 红 袍 饮 片 万 片 / 批 次 小 计 药 用 淀 粉 粉 状 / 硬 脂 酸 镁 粉 状 / 辅 料 蔗 糖 固 态 / 滑 石 粉 粉 状 / 明 胶 粉 粒 / 虫 白 蜡 胶 状 / 鱼 鳔 补 肾 丸 (9g/ 丸 ) 20 万 丸 / 年 原 料 鱼 鳔 胶 ( 蛤 粉 炒 ) 饮 片 鱼 鳔 补 肾 丸 制 作 工 序 分 为 : 半 成 枸 杞 子 饮 片 品 生 药 粉 加 工 和 莲 须 饮 片 丸 剂 加 工 两 种 工 生 药 粉 加 工 :3 批 序, 生 粉 加 工 完 肉 苁 蓉 饮 片 成 后 存 储 于 半 成 丸 剂 加 工 :200 批 巴 戟 天 ( 盐 炙 ) 饮 片 品 库 内, 定 量 称 取 加 工 为 丸 剂 杜 仲 ( 盐 炙 ) 饮 片 若 按 照 生 药 粉 投 当 归 饮 片 药 量 则 每 批 次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62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处 方 (g) 批 次 投 料 量 (kg) 批 次 制 成 成 品 量 年 生 产 批 次 ( 次 ) 年 消 耗 量 (t) 菟 丝 子 ( 盐 炙 ) 饮 片 粒 / 批 补 骨 脂 ( 盐 炙 ) 饮 片 若 按 照 丸 剂 加 工 则 每 批 1000 粒 茯 苓 饮 片 淫 羊 藿 ( 羊 油 炙 ) 饮 片 肉 桂 饮 片 沙 苑 子 ( 盐 炙 ) 饮 片 牛 膝 ( 炒 ) 饮 片 附 片 ( 砂 炒 ) 饮 片 小 计 辅 料 中 蜜 胶 体 / 350 纯 水 液 体 / 105 芝 麻 油 液 体 / 3 蜂 蜡 胶 体 / 0.3 白 石 蜡 胶 体 / 100 凡 士 林 半 固 态 / 16 蓖 麻 油 液 态 / 2 布 渣 叶 饮 片 胃 肠 宁 颗 粒 (8g/ 袋 ) 10 万 袋 / 年 原 料 辣 蓼 饮 片 番 石 榴 叶 饮 片 袋 / 批 次 火 炭 母 饮 片 功 劳 木 饮 片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63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处 方 (g) 批 次 投 料 量 (kg) 批 次 制 成 成 品 量 年 生 产 批 次 ( 次 ) 年 消 耗 量 (t) 小 计 辅 料 药 用 乙 醇 55% / 蔗 糖 固 态 / 研 究 楼 和 实 验 楼 序 号 名 称 收 存 和 管 理 理 化 性 质 年 消 耗 量 1 乙 醇 2 甲 醇 3 乙 酸 乙 酯 4 盐 酸 5 磷 酸 6 乙 腈 7 丙 酮 统 一 收 存 于 研 究 楼 试 剂 室 内, 需 要 是 登 记 领 取, 严 格 按 照 实 验 室 试 剂 管 理 制 度 进 行 管 理 俗 称 酒 精, 它 在 常 温 常 压 下 是 一 种 易 燃 易 挥 发 的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 本 品 为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抑 制 剂, 急 性 中 毒 多 发 生 于 口 服 一 般 可 分 为 兴 奋 催 眠 麻 醉 窒 息 四 阶 段 是 一 种 无 色 透 明 易 燃 易 挥 发 的 有 毒 液 体, 化 学 式 为 CH3OH; 甲 醇 有 较 强 的 毒 性, 对 人 体 的 神 经 系 统 和 血 液 系 统 影 响 最 大, 它 经 消 化 道 呼 吸 道 或 皮 肤 摄 入 都 会 产 生 毒 性 反 应, 甲 醇 蒸 气 能 损 害 人 的 呼 吸 道 粘 膜 和 视 力 乙 酸 乙 酯 是 无 色 易 燃 易 挥 发 的 液 体 ; 有 特 殊 香 味 ; 微 溶 于 水, 易 溶 于 有 机 溶 剂, 对 眼 鼻 咽 喉 有 刺 激 作 用 ; 高 浓 度 吸 入 可 引 进 行 性 麻 醉 作 用, 急 性 肺 水 肿, 肝 肾 损 害 ; 持 续 大 量 吸 入, 可 致 呼 吸 麻 痹 无 色 液 体 ( 工 业 用 盐 酸 会 因 有 杂 质 三 价 铁 盐 而 略 显 黄 色 ), 有 腐 蚀 性, 为 氯 化 氢 的 水 溶 液, 具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一 般 实 验 室 使 用 的 盐 酸 为 0.1mol/L,pH=1 常 见 的 无 机 酸, 是 中 强 酸, 不 易 挥 发, 不 易 分 解, 几 乎 没 有 氧 化 性, 无 强 腐 蚀 性, 属 于 较 为 安 全 的 酸, 属 低 毒 类, 有 刺 激 性 又 称 甲 基 氰 氰 甲 烷 ; 易 燃,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或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有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的 危 险 乙 腈 急 性 中 毒 主 要 症 状 为 衰 弱 无 力 面 色 灰 白 恶 心 呕 吐 腹 痛 腹 泻 胸 闷 胸 痛 又 名 二 甲 基 酮 是 一 种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特 殊 的 辛 辣 气 味 易 燃 易 挥 发, 化 学 性 质 较 活 泼 急 性 中 毒 主 要 表 现 为 对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的 麻 醉 作 用, 出 现 乏 力 恶 心 头 痛 头 晕 易 激 动 表 格 中 年 消 耗 量 为 处 方 消 耗 量, 中 药 材 为 饮 片 规 格, 以 上 饮 片 中 除 香 附 ( 炒 ) 鱼 鳔 胶 ( 蛤 粉 炒 ) 巴 戟 天 ( 盐 炙 ) 杜 仲 ( 盐 炙 ) 菟 丝 子 ( 盐 炙 ) 淫 羊 藿 ( 羊 油 炙 ) 沙 苑 子 ( 盐 炙 ) 牛 膝 ( 炒 ) 附 片 ( 砂 炒 ) 等 需 要 特 殊 炮 制 的 中 药 材 由 厂 家 直 接 购 买 成 品 饮 片, 其 余 则 通 过 收 购 原 药 材 进 行 简 单 净 制 后 作 为 处 方 饮 片, 由 于 药 材 在 进 行 预 处 理 过 程 中 有 一 定 的 损 耗, 因 此, 耗 量 大 于 处 方 量, 300L/a 200L/a 30L/a 30L/a 20L/a 10L/a 10L/a 5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64 具 体 耗 量 见 表 3-5; 表 中 乙 醇 纯 水, 属 产 品 组 成 成 分, 其 中 乙 醇 总 用 量 为 3.06t/a(75%3.0t/a,55%0.06t/a), 纯 水 用 量 为 t/a; 项 目 提 取 工 艺 中 采 取 乙 醇 作 为 提 取 剂, 则 项 目 提 取 涉 及 到 的 乙 醇 耗 量 见 表 3-3; 另 提 取 工 艺 中 还 涉 及 到 纯 水, 其 中 纯 水 的 耗 量 见 表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65 表 3-3 提 取 工 艺 中 涉 及 乙 醇 的 耗 量 序 号 名 称 工 段 规 格 单 批 次 用 量 L 年 生 产 批 次 年 耗 m³ 备 注 1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2 胃 肠 宁 颗 粒 第 一 次 浸 提 50% 可 回 收 再 第 二 次 浸 提 50% 750 使 用 醇 沉 95% 回 收 再 利 用 表 3-4 提 取 工 艺 中 涉 及 纯 水 的 耗 量 序 号 名 称 工 段 单 批 次 用 量 L 年 生 产 批 次 年 耗 m³ 合 计 m³ 1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提 取 挥 发 油 胃 肠 宁 颗 粒 物 第 一 次 煎 煮 第 二 次 煎 煮 2000 调 经 止 痛 片 第 一 次 煎 煮 第 二 次 煎 煮 2300 第 三 次 煎 煮 消 结 安 胶 囊 第 一 次 煎 煮 第 二 次 煎 煮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66 3.2 主 要 设 备 项 目 涉 及 的 主 要 设 备 见 表 3-2 表 3-2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 规 格 ) 数 量 备 注 一 预 处 理 车 间 1 粗 碎 机 WF 台 / 2 强 力 破 碎 机 TDP 台 / 3 万 能 切 药 机 WQ 台 / 4 万 能 粉 碎 机 40B 1 台 / 5 热 风 循 环 烘 箱 TG-Z-IV 1 套 / 6 洗 药 机 XY / 二 提 取 车 间 ( 胃 肠 宁 颗 粒 流 浸 膏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流 浸 膏 消 结 安 胶 囊 干 浸 膏 ) 1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3t TQ 台 其 中 2 台 为 预 留 使 用 6t TQ 台 / 2 双 联 过 滤 器 输 送 泵 / 6 台 其 中 2 台 为 预 留 使 用 3 提 取 液 储 罐 5t 3 台 其 中 1 台 为 预 留 使 用 10t 2 台 / 3 双 效 真 空 蒸 发 器 2t SJN 台 / 4 单 效 真 空 蒸 发 器 1t WZN 台 其 中 2 台 预 留 5 醇 沉 罐 2t CCG 台 / 6 喷 雾 干 燥 机 ZPG-25 2 台 / 7 真 空 减 压 浓 缩 罐 / 3 台 收 膏 间 8 酒 精 蒸 馏 塔 高 15m 1 套 酒 精 回 收 车 间 9 冷 凝 水 回 流 泵 KLW0425A 1 台 药 渣 药 液 回 收 10 洁 净 收 膏 车 YJS-980A 三 合 剂 生 产 区 (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 1 配 料 罐 1t 1 台 2 自 吸 泵 BOSP3-120B 1 台 3 储 罐 1t 2 台 设 置 于 配 液 间 内 4 卫 生 泵 BOZP3-140V 2 台 5 物 料 过 滤 器 XDL 套 6 直 管 瓶 洗 涤 机 ZX-10/20 1 套 设 置 于 洗 瓶 间 7 口 服 液 灌 装 轧 盖 机 DGK-40/50 1 套 设 置 于 灌 封 间 四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区 1 滚 筒 式 混 合 机 / 3 台 设 置 在 总 混 间 内, 共 用 2 槽 型 混 合 机 / 1 套 拌 膏 收 膏 间, 共 用 3 CH 槽 型 混 合 机 / 1 套 4 热 风 循 环 烘 箱 / 2 套 制 粒 间, 共 用 5 摇 摆 式 颗 粒 机 YK160A 1 台 6 三 维 运 动 混 合 机 SYH 台 总 混 间 消 结 安 胶 囊 成 品 1 自 动 铝 塑 泡 罩 机 DPP250D 1 台 2 铝 塑 泡 罩 包 装 机 DPP-250DII 1 台 内 包 装 间 57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67 铝 塑 包 装 药 品 剔 除 机 DPW 1 台 3 胶 囊 抛 光 机 YDJ(YPJ-III) 1 台 胶 囊 抛 光 间 4 全 自 动 硬 胶 囊 充 填 机 NJP-3500B 2 台 胶 囊 填 充 间 调 经 止 痛 片 成 品 1 全 自 动 旋 转 式 压 片 机 ZPT17 1 台 压 片 间, 配 有 收 尘 器 2 无 级 变 速 糖 衣 机 BQW 台 包 衣 间 3 化 糖 罐 HTG 台 制 浆 间 鱼 鳔 补 肾 丸 成 品 1 微 粉 机 / 1 台 粉 碎 筛 分 间 2 炼 蜜 罐 / 一 台 炼 中 蜜 方 形 真 空 干 燥 机 / 1 台 丸 剂 混 粉 间 3 滚 筒 式 混 合 机 HG 槽 型 混 合 机 CH 台 合 坨 间 5 三 辊 蜜 丸 机 ZTM 台 制 丸 间 6 电 加 热 夹 层 锅 / 1 套 熔 蜡 间 7 挂 蜡 池 / 4 个 扣 丸 蜡 封 间 8 高 效 中 药 精 炼 机 GYL 套 合 坨 间 9 中 药 自 动 制 丸 机 WZ 台 10 滚 筒 式 布 粉 机 GF 台 11 筛 丸 机 SWJ-I 1 台 制 丸 间 12 离 心 自 动 选 丸 机 XW-I 1 台 胃 肠 宁 颗 粒 成 品 1 自 动 颗 粒 包 装 机 DXDK80C 1 套 颗 粒 包 装 间 五 外 包 车 间 ( 共 用 ) 1 高 速 自 动 分 页 机 YG-2002A 1 台 2 自 动 折 纸 机 ZE-9 1 台 3 激 光 喷 码 机 V 台 4 喷 码 机 43S 1 台 5 多 功 能 全 自 动 高 速 枕 式 包 装 机 DZP-250D 1 套 6 捆 扎 机 KZB-1 2 套 7 口 服 液 灯 检 机 DJ-10 1 台 8 远 红 外 收 缩 包 装 机 BS 台 五 检 测 设 备 1 2 分 析 型 高 效 液 相 系 统 药 品 强 光 稳 定 性 试 验 箱 辅 助 包 装 间 外 包 装 间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柱 的 系 统 由 储 液 器 泵 进 样 器 色 谱 柱 检 测 器 记 录 仪 等 几 部 分 组 成 主 要 用 于 组 分 分 离 药 品 强 光 稳 定 试 验 箱 是 以 科 学 的 方 法 创 造 一 个 对 药 品 失 效 评 测 所 需 3 智 能 崩 解 仪 胶 囊 剂, 片 剂, 微 丸 剂 等 崩 解 时 限 检 测 的 机 电 一 体 药 检 仪 器 4 片 剂 硬 度 测 试 仪 片 剂 硬 度 测 试 仪, 是 测 试 片 剂 硬 度 值 的 检 测 仪 器 5 脆 碎 度 仪 片 剂 受 到 震 动 或 摩 擦 之 后 容 易 引 起 碎 片 顶 裂 破 裂 等, 称 为 脆 碎 度 片 剂 脆 碎 度 反 映 片 剂 的 抗 磨 损 震 动 能 力, 也 是 片 剂 质 量 标 准 检 查 的 重 要 项 目 5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68 6 溶 出 自 动 取 样 系 统 主 要 是 代 替 人 工 繁 琐 的 操 作 过 程, 对 药 品 进 行 溶 出 取 样 稀 释 检 测 和 计 算, 对 溶 出 度 释 放 度 等 进 行 计 算 六 研 究 设 备 1 粉 碎 机 实 验 型, 原 材 料 粉 碎 2 萃 取 仪 用 于 组 分 的 高 纯 度 提 取 3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提 取 4 浓 缩 器 组 分 浓 缩 富 集 5 离 心 机 组 分 分 离 纯 化 6 杀 菌 干 燥 机 药 材 或 浸 膏 杀 菌 干 燥 7 超 滤 系 统 组 分 分 离 七 其 它 设 备 1 空 压 站 / 1 个 提 取 制 剂 楼 第 二 层 2 空 调 机 房 / 提 取 制 剂 楼 内, 第 一 层 设 2 个, 其 余 各 设 置 1 5 个 个 3 纯 水 站 / 2 个 RO 反 渗 透 膜 4 天 然 气 蒸 汽 锅 炉 8t/h 3 台 两 用 一 备 5 软 水 系 统 / 1 套 / 6 电 子 称 台 称 电 子 天 平 / 若 干 / 7 紫 外 消 毒 灯 / 若 干 领 料 过 程 中 8 吸 尘 器 XCJ700 1 台 压 片 间 9 吸 尘 器 XGB220 1 台 丸 剂 混 粉 间 及 抛 光 间 共 用 10 吸 尘 机 AS 台 胶 囊 填 充 间 11 移 动 式 除 尘 器 YC 台 粉 碎 筛 分 间 总 混 间 12 移 动 式 除 尘 器 YC 台 药 材 预 处 理 车 间 3.3 主 要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主 要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用 量 及 产 排 污 量, 拟 建 厂 区 主 要 原 材 料 平 衡 如 表 3-5 所 示, 平 衡 图 见 图 3-11 表 3-5 本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物 料 平 衡 表 输 入 (t/a) 输 出 (t/a) 名 称 耗 量 产 品 带 走 干 渣 预 处 理 粉 尘 成 品 生 产 粉 尘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消 结 安 胶 囊 调 经 止 痛 片 鱼 鳔 补 肾 丸 胃 肠 宁 颗 粒 合 计 总 药 材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69 3.3.2 全 厂 水 平 衡 全 年 使 用 新 鲜 水 为 t/a, 污 水 排 放 t/a,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t/a 项 目 区 内 循 环 水 平 衡 详 见 图 3-12, 全 厂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3-13, 雨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3-14 软 水 制 备 树 脂 再 生 反 冲 洗 清 净 下 水 软 水 21.6 锅 炉 蒸 汽 管 道 设 备 清 净 下 水 12.1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循 环 水 站 循 环 水 泵 间 冷 开 式 冷 却 系 统 2 清 净 下 水 循 环 水 泵 图 3-12 项 目 区 内 循 环 水 平 衡 图 单 位 :t/d 6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70 纯 水 纯 水 制 备 清 净 下 水 宝 峰 基 地 园 区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景 观 ( 消 防 ) 道 路 浇 洒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口 服 液 瓶 盖 清 洗 1 胃 肠 宁 颗 粒 375 消 结 安 胶 囊 25 调 经 止 痛 片 设 备 清 洗 60 药 材 前 处 理 336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实 验 楼 420 员 工 办 公 生 活 宝 峰 基 地 园 区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336 研 究 楼 30 真 空 循 环 泵 6480 锅 炉 废 水 600 循 环 冷 却 水 图 绿 化 用 水 宝 峰 基 地 园 区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全 厂 水 平 衡 图 ( 单 位 t/a) 6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71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降 雨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后 期 雨 水 沉 淀 调 蓄 回 用 于 绿 化 道 路 浇 洒 ; 或 外 排 至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乙 醇 平 衡 图 3-14 项 目 区 内 雨 水 水 平 衡 图 项 目 区 内 涉 及 乙 醇 使 用 的 工 段 主 要 有 提 取 车 间 (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提 取 胃 肠 宁 颗 粒 醇 沉 ),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 胃 肠 宁 颗 粒 制 剂 制 软 材 消 结 安 胶 囊 制 软 材 ) 以 及 公 用 消 毒 剂 (1) 提 取 车 间 本 项 目 提 取 车 间 内 涉 及 到 乙 醇 使 用 的 是 :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醇 提 和 胃 肠 宁 颗 粒 醇 沉 ; 其 中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批 次 加 入 乙 醇 的 量 为 1.5m³, 年 使 用 量 为 834m³ 胃 肠 宁 颗 粒 醇 沉 批 次 使 用 0.5m³, 年 使 用 量 为 5m³ 提 取 使 用 设 备 为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提 取 抽 料 过 滤 等 均 在 密 闭 设 备 内 进 行, 通 过 各 功 能 阀 门 控 制, 以 便 控 制 乙 醇 的 挥 发 量 醇 提 或 醇 沉 后 需 进 行 乙 醇 的 回 收 本 项 目 的 乙 醇 回 收 分 两 步 进 行 :1 醇 提 或 醇 沉 后, 将 醇 沉 药 液 或 醇 沉 上 清 液 置 于 浓 缩 器 中, 蒸 汽 加 热 分 离, 再 经 冷 凝 后 得 到 乙 醇 液 体, 该 乙 醇 液 体 浓 度 较 低 <90% 2 将 第 一 次 回 收 的 稀 乙 醇 加 入 乙 醇 回 收 塔 中 进 行 精 馏, 可 使 乙 醇 浓 度 提 高 至 93% 以 上 乙 醇 回 收 塔 位 于 提 取 车 间 南 侧, 高 15m 并 按 照 在 提 取 过 滤 分 离 渣 液 时, 乙 醇 存 在 于 药 液 中 与 存 在 药 渣 中 的 比 例 为 9:1 另 药 液 在 进 行 醇 沉 静 置 过 程 中 乙 醇 挥 发 量 按 照 0.5% 进 行 计 算 以 上 乙 醇 回 收 和 精 馏 的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乙 醇 蒸 气 经 冷 凝 器 进 行 两 次 冷 却, 绝 大 部 份 乙 醇 气 态 完 全 转 换 为 液 态 被 收 集 入 容 器 中 ( 减 压 蒸 馏 精 馏 过 程 乙 醇 不 凝 性 气 体 按 3% 估 算, 减 压 蒸 馏 产 生 的 不 凝 性 气 体 由 水 环 真 空 泵 吸 收, 精 馏 过 程 产 生 的 不 凝 性 气 体 由 精 馏 塔 平 衡 口 排 出 后 单 独 由 管 道 引 至 排 气 筒 外 排, 其 管 道 引 风 动 6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72 力 来 自 车 间 内 循 环 系 统 ) 药 渣 中 的 乙 醇 在 药 液 全 部 放 出 后, 直 接 通 蒸 气 进 行 回 收 乙 醇 至 馏 出 液 基 本 无 醇 味 ( 醇 浓 度 5%) 为 止, 方 可 袋 装 外 运 其 他 未 能 回 收 的 乙 醇 将 以 提 取 液 带 出 药 渣 带 出 及 排 压 损 失 的 方 式 带 出 根 据 配 方, 有 部 分 含 乙 醇 提 取 液 将 直 接 进 入 制 剂 车 间, 起 到 润 湿 粘 合 和 赋 形 的 作 用 (2) 制 剂 车 间 制 剂 车 间 使 用 乙 醇 的 工 序 在 消 结 安 胶 囊 胃 肠 宁 颗 粒 制 软 材 过 程 中 加 入 乙 醇 作 为 半 成 品 及 辅 料 的 粘 合 剂 润 湿 剂 赋 形 剂 随 着 进 入 沸 腾 干 燥 工 序 或 烘 箱 内 烘 干 工 序 时, 乙 醇 随 之 挥 发, 随 车 间 排 风 系 统 排 出 公 共 消 毒 剂 按 每 天 平 均 使 用 20L, 年 使 用 6m³/a 项 目 内 乙 醇 使 用 及 消 耗 情 况 见 表 3-6, 乙 醇 年 平 衡 详 见 图 3-15, 批 次 平 衡 示 意 图 详 见 图 3-16 表 3-6 项 目 乙 醇 平 衡 一 览 表 ( 单 位 :m³/a) 序 号 提 取 车 间 制 剂 车 间 项 目 出 方 总 用 循 环 量 投 入 进 入 循 环 真 空 乙 醇 量 精 馏 回 收 挥 发 药 渣 带 出 产 品 泵 水 吸 收 1 桑 叶 苦 瓜 饮 料 胃 肠 宁 颗 粒 醇 沉 小 计 胃 肠 宁 颗 粒 制 软 材 消 结 安 胶 囊 制 软 材 小 计 消 毒 全 厂 合 计 注 : 制 剂 车 间 乙 醇 体 积 根 据 原 材 料 消 耗 质 量 换 算 得 6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73 62.63 乙 醇 提 取 车 间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设 备 消 毒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提 取 0.73 胃 肠 宁 颗 粒 醇 沉 胃 肠 宁 颗 粒 制 软 材 3.8 消 结 安 胶 囊 制 软 材 药 液 药 渣 药 液 药 渣 减 压 蒸 馏 回 收 蒸 馏 回 收 减 压 蒸 馏 回 收 蒸 馏 回 收 精 馏 塔 回 收 药 渣 带 出 精 馏 塔 回 收 药 渣 带 出 图 3-15 区 内 年 乙 醇 平 衡 示 意 图 ( 单 位 :m³/a) 6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74 乙 醇 提 取 车 间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75% 乙 醇 ) 容 器 消 毒 93.64(50% 乙 醇 )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提 取 胃 肠 宁 颗 粒 醇 沉 (55% 乙 醇 ) 2(75% 乙 醇 ) 胃 肠 宁 颗 粒 制 软 材 消 结 安 胶 囊 制 软 材 药 液 药 渣 药 液 药 渣 减 压 蒸 馏 回 收 蒸 馏 回 收 减 压 蒸 馏 回 收 蒸 馏 回 收 精 馏 塔 回 收 药 渣 带 出 精 馏 塔 回 收 药 渣 带 出 图 3-15 区 内 乙 醇 批 次 平 衡 示 意 图 ( 单 位 :L/d) 蒸 汽 平 衡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需 要 蒸 气, 作 用 于 提 取 罐 浓 缩 器 及 乙 醇 回 收 塔, 最 大 用 汽 负 荷 为 约 16 t/h 每 天 蒸 汽 提 供 时 间 为 8 小 时 ( 由 于 各 设 备 批 次 生 产, 不 可 能 同 时 使 用, 因 此 蒸 汽 使 用 量 按 照 锅 炉 满 负 荷 使 用 4.5h 计 算 ) 则 设 备 蒸 汽 使 用 量 见 表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75 表 3-7 锅 炉 供 热 系 统 蒸 气 平 衡 表 序 号 设 备 数 量 蒸 汽 耗 量 t/d 1 6t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t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t/h 双 效 浓 缩 器 t/h 单 效 浓 缩 器 t 真 空 减 压 浓 缩 器 酒 精 回 收 塔 管 道 损 耗 合 计 72 从 上 表 各 设 备 的 蒸 汽 使 用 情 况, 项 目 选 用 3 台 8t/h(2 用 一 备 ) 天 然 气 蒸 汽 锅 炉 锅 炉 产 生 的 蒸 汽 引 至 蒸 汽 分 配 器, 再 由 蒸 汽 分 配 器 分 别 引 至 各 设 备 内, 经 减 压 后 供 生 产 用 汽, 建 项 目 锅 炉 蒸 汽 平 衡 见 图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废 水 项 目 建 成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有 : 生 产 废 水 ( 包 括 蒸 馏 冷 凝 残 液 药 材 前 处 理 废 水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 实 验 楼 废 水 及 研 发 楼 废 水 办 公 生 活 废 水 纯 水 制 备 下 水 锅 炉 废 水 循 环 冷 却 废 水 等 生 产 废 水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各 环 节 产 生 的 废 水, 另 项 目 在 进 行 乙 醇 回 收 过 程 中 采 用 真 空 减 压 浓 缩 器 进 行 浓 缩, 其 过 程 中 部 分 乙 醇 蒸 汽 (3%) 会 进 入 到 水 环 真 空 泵 内, 由 真 空 泵 内 循 环 水 吸 收 后 随 废 液 外 排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废 水 (1)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W1-W3)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工 艺 废 水 主 要 有 薄 荷 挥 发 油 提 取 过 程 中 产 生 滤 液 (W1), 油 水 分 离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分 离 液 (W2), 灌 装 瓶 盖 的 清 洗 废 水 (W3) 其 中 薄 荷 挥 发 油 提 取 工 艺 用 水 总 量 为 450kg/ 批,250.2t/a, 中 药 渣 经 过 滤 后 含 水 率 约 为 30%, 则 药 渣 带 走 32kg/ 批 次 水, 则 挥 发 油 提 取 过 程 中 产 生 滤 液 (W1) 和 油 水 分 离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分 离 液 (W2)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418kg/ 批,232.41t/a 每 批 次 进 行 个 瓶 盖 清 洗, 用 纯 水 进 行 清 洗, 用 水 量 约 为 12t/ 批 ( 瓶 子 9t+ 盖 子 3t),6672t/a 按 照 废 水 产 生 率 为 90% 计, 则 该 部 分 废 水 瓶 (W3) 产 生 6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76 量 为 10.8t/ 批,6004.8t/a (2) 胃 肠 宁 颗 粒 (W4) 胃 肠 宁 颗 粒 生 产 过 程 中 废 水 的 产 生 主 要 来 自 于 浓 缩 工 艺, 浓 缩 液 中 含 有 乙 醇 和 纯 化 水, 其 中 乙 醇 经 过 二 次 浓 缩 回 收, 纯 化 水 则 通 过 浓 缩 后 冷 凝 为 废 液 (W4), 纯 水 使 用 量 为 4.5t/ 批,45t/a 根 据 药 渣 含 水 率 为 30%( 批 次 产 生 干 浸 膏 约 10kg, 则 药 渣 带 走 水 分 约 100kg), 则 批 量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4.4t/ 批,44t/a (3) 消 结 安 胶 囊 (W5) 消 结 安 生 产 过 程 过 程 中, 水 提 浓 缩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浓 缩 废 液 W5, 该 部 分 废 液 主 要 来 自 煎 煮 使 用 的 纯 水, 纯 水 使 用 量 为 4.2t/ 批,7875t/a, 其 中 部 分 被 药 渣 带 走, 部 分 则 由 流 浸 膏 带 走 烘 干 蒸 发, 根 据 药 渣 含 水 率 30%, 则 该 部 分 废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4.0t/ 批,7500t/a (4) 鱼 鳔 补 肾 丸 鱼 鳔 补 肾 丸 的 工 艺 主 要 为 生 粉 混 合 制 丸, 不 涉 及 提 取, 因 此, 不 会 产 生 工 艺 废 水 (5) 调 经 止 痛 片 (W6) 调 经 止 痛 片 生 产 工 艺 中, 部 分 药 材 ( 当 归 党 参 益 母 草 ) 需 要 提 取 出 流 浸 膏 后 与 其 它 药 材 生 粉 进 行 混 合 干 燥 后 制 得 干 粉 其 中 提 取 采 用 纯 化 水 用 量 为 6.9t/ 批,1725t/a, 浓 缩 过 程 中 部 分 被 药 渣 带 走, 部 分 经 冷 凝 后 产 生 废 液, 根 据 药 渣 含 水 率 30% 计 算, 则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6.8t/ 批,1700t/a (6) 真 空 水 环 浓 缩 泵 废 水 (W7) 项 目 在 进 行 乙 醇 回 收 过 程 中 采 用 真 空 水 环 减 压 浓 缩 器 进 行 浓 缩, 其 过 程 中 部 分 乙 醇 蒸 汽 (3%) 会 进 入 到 真 空 泵 内, 由 真 空 泵 内 循 环 水 吸 收 后 在 泵 内 循 环 使 用, 定 期 外 排 该 部 分 用 水 量 约 为 600t/a, 产 废 率 按 照 95% 计 算, 则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570t/a 间 歇 性 排 放 以 上 生 产 废 水 中 (W1-W7)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COD BOD 悬 浮 颗 粒 物 以 及 氨 氮 和 总 磷, 类 比 同 类 型 生 产 厂 家, 以 上 废 水 平 均 浓 度 为 CODcr:12000mg/L BOD5: 6000mg/L,SS:2000mg/L,NH3-N:45mg/L, 磷 酸 盐 10mg/L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达 标 外 排 至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6) 药 材 前 处 理 废 水 (W8) 本 项 目 处 方 所 需 药 材 规 格 均 为 饮 片 除 香 附 ( 炒 ) 鱼 鳔 胶 ( 蛤 粉 炒 ) 巴 戟 天 67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77 ( 盐 炙 ) 杜 仲 ( 盐 炙 ) 菟 丝 子 ( 盐 炙 ) 淫 羊 藿 ( 羊 油 炙 ) 沙 苑 子 ( 盐 炙 ) 牛 膝 ( 炒 ) 附 片 ( 砂 炒 ) 等 需 要 特 殊 炮 制 的 中 药 材 由 厂 家 直 接 购 买 成 品 饮 片, 其 余 则 通 过 收 购 原 药 材 进 行 简 单 净 制 后 作 为 处 方 饮 片 中 药 材 收 购 前 已 经 经 过 一 定 的 清 洗, 收 购 后 由 厂 家 再 次 清 洗 后 干 燥 入 库, 生 产 时 领 取 挑 选 后 方 称 量 投 入 生 产 线, 因 此, 本 项 目 在 药 材 前 处 理 车 间 设 有 清 洗 设 施 使 用 自 来 水 进 行 药 材 清 洗, 清 洗 水 按 300t/a 估 算, 废 水 产 生 系 数 按 80% 估 算, 即 清 洗 废 水 量 约 为 240t/a, 药 材 清 洗 水 中 污 染 物 为 COD BOD 5 SS, 为 间 歇 式 排 放 (8)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W9) 本 项 目 每 一 批 次 生 产 完 后 须 进 行 简 易 冲 洗 ; 各 种 产 品 更 换 时, 设 备 需 进 行 大 清 洗, 清 洗 全 部 采 用 纯 化 水 进 行 清 洗 根 据 企 业 提 供 资 料 可 知, 设 备 简 易 清 洗 用 水 约 1t/ 次, 大 清 洗 用 水 约 3t/ 次 本 项 目 各 类 产 品 生 产 共 约 2891 批 次, 设 大 清 洗 100 次 / 年 据 此 估 算, 本 项 目 设 备 及 清 洗 水 用 量 约 3091t/a, 废 水 产 生 系 数 按 90% 计 算, 即 清 洗 废 水 量 约 为 t/a, 为 间 歇 式 排 放 以 上 生 产 废 水 中 (W8-W9)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COD BOD 悬 浮 颗 粒 物 以 及 氨 氮 和 总 磷, 类 比 同 类 型 生 产 厂 家, 以 上 废 水 平 均 浓 度 为 CODcr:1000mg/L BOD5: 500mg/L,SS:1000mg/L,NH3-N:35mg/L, 磷 酸 盐 :8mg/L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达 标 外 排 至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研 究 楼 和 实 验 楼 废 水 (1) 实 验 楼 废 水 项 目 实 验 楼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m2, 主 要 为 质 量 检 测 实 验 实 验 楼 废 水 主 要 为 实 验 器 具 清 洗 废 水 实 验 操 作 台 清 洗 废 水 实 验 废 液 等 实 验 器 具 清 洗 废 水 和 实 验 操 作 台 清 洗 用 水, 按 照 平 均 每 平 方 米 用 水 量 为 1L/(m2 d) 计 算, 则 用 水 量 为 2.8t/d, 该 部 分 废 水, 蒸 发 量 较 大, 废 水 产 生 系 数 按 60% 计 算, 则 实 验 楼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504t/a, 为 间 歇 式 排 放 另 项 目 在 进 行 成 分 分 析 实 验 过 程 中 会 涉 及 到 一 定 的 危 险 化 学 试 剂, 如 乙 腈 丙 酮 盐 酸 甲 醇 等, 则 项 目 实 验 废 液 属 危 险 废 物, 需 经 废 液 桶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200kg/a (2) 研 究 楼 废 水 研 究 楼 功 能 为 研 究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适 用 药 种, 研 究 楼 的 主 要 废 水 与 实 验 楼 一 致 主 要 为 实 验 器 具 清 洗 废 水 实 验 操 作 台 清 洗 废 水 实 验 废 液, 实 验 器 具 清 洗 废 水 和 6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78 实 验 操 作 台 清 洗 用 水, 按 照 平 均 每 平 方 米 用 水 量 为 1L/(m2 d) 计 算, 则 用 水 量 为 2.8t/d, 该 部 分 废 水, 蒸 发 量 较 大, 废 水 产 生 系 数 按 60% 计 算, 则 实 验 楼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504t/a, 为 间 歇 式 排 放 另 研 发 实 验 实 验 过 程 中 会 涉 及 到 一 定 的 危 险 化 学 试 剂, 如 乙 腈 丙 酮 盐 酸 甲 醇 等, 则 项 目 实 验 废 液 属 危 险 废 物, 需 经 废 液 桶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600kg/a 以 上 研 究 楼 和 实 验 楼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COD BOD 悬 浮 颗 粒 物 以 及 氨 氮 和 总 磷, 类 比 同 类 型 项 目, 以 上 废 水 平 均 浓 度 为 CODcr:3000mg/L BOD5:1500mg/L, SS:800mg/L,NH3-N:50mg/L, 磷 酸 盐 :15mg/L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达 标 外 排 至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办 公 生 活 废 水 项 目 区 内 人 员 约 有 365 人, 不 设 置 食 堂 及 宿 舍, 其 用 水 量 按 照 25L/ 人 d 进 行 计 算, 则 该 部 分 用 水 量 为 9.1t/d,2730t/a, 按 照 废 水 产 生 率 为 85% 计 算, 则 生 活 废 水 的 产 生 量 为 7.7t/d,2310t/a 该 部 分 废 水 为 生 活 废 水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COD BOD 悬 浮 颗 粒 物 以 及 氨 氮 和 总 磷, 类 比 同 类 型 项 目, 以 上 废 水 平 均 浓 度 为 CODcr: 300mg/L BOD5:200mg/L,SS:250mg/L,NH3-N:30mg/L, 磷 酸 盐 :7mg/L 与 生 产 废 水 一 起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达 标 外 排 至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纯 水 制 备 废 水 本 项 目 生 产 用 水 需 用 纯 水 21854t/a 项 目 拟 在 提 取 制 剂 楼 3 层 4 层 各 配 备 1 个 纯 水 制 备 站, 工 艺 为 RO 反 渗 透 装 置, 自 来 水 制 备 纯 化 水 的 合 格 率 为 60% 则 纯 水 制 备 产 生 t/a 废 水, 纯 水 制 备 产 生 废 水 属 于 清 净 下 水, 可 用 于 项 目 区 景 观 补 水 ( 消 防 ) 和 道 路 浇 洒, 用 量 分 别 为 369.6t/a 和 t/a, 剩 余 t/a 接 入 园 区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内 锅 炉 废 水 锅 炉 废 水 排 水 主 要 分 为 两 部 分 : 锅 炉 定 期 排 污, 软 水 制 备 过 程 排 水 项 目 设 置 有 3 台 8t/h 的 天 然 气 蒸 汽 锅 炉 (2 用 1 备 ), 为 生 产 工 序 中 方 提 取 提 供 蒸 汽 热 源 锅 炉 每 天 满 负 荷 运 行 约 4.5h, 每 天 用 水 量 为 72t/d 由 于 软 水 产 生 率 约 为 90%(10% 用 作 树 脂 再 生 及 反 冲 洗 水 ), 因 此, 项 目 制 备 72t 软 水 需 要 80t 新 鲜 水, 则 软 水 制 备 系 统 保 有 水 量 为 80t 锅 炉 提 供 的 蒸 汽 全 部 被 消 耗 并 以 冷 凝 水 的 形 式 排 出, 冷 凝 水 的 产 生 率 约 为 6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79 70%, 其 余 30% 以 蒸 汽 形 式 散 逸 至 空 气 中 冷 凝 水 产 生 量 为 50.4t/d 该 部 分 冷 凝 水 收 集 后 作 为 锅 炉 用 水 循 环 使 用, 不 外 排, 其 余 不 够 软 水 则 补 充 制 取 锅 炉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由 于 不 断 地 蒸 发 浓 缩, 炉 水 的 含 盐 量 不 断 地 增 加 为 了 保 持 炉 水 的 质 量 和 排 除 锅 炉 底 部 的 泥 渣 水 垢 等 杂 质 必 须 连 续 和 定 期 从 炉 内 排 出 一 部 分 炉 水, 即 定 期 排 污, 排 污 率 取 5%, 则 锅 炉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3.6t/d,1080t/a 锅 炉 排 水 中 主 要 为 无 机 盐, 属 清 洁 净 下 水, 呈 间 歇 性 排 放, 清 净 下 水 是 指 装 置 区 排 出 的 未 被 污 染 废 水 项 目 采 用 清 污 分 流, 该 废 水 直 接 排 入 厂 区 雨 水 管, 进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综 上, 项 目 区 内 软 水 制 备 第 一 次 加 入 新 鲜 水 量 为 80t, 制 得 软 水 72t, 制 备 的 软 水 在 锅 炉 中 循 环 使 用, 由 于 管 道 损 耗, 以 后 每 天 需 要 使 用 28t 的 新 鲜 水 制 得 软 水 25.2t 进 行 补 充 ( 并 且 产 生 2.8t/d 下 水,840t/a), 因 此 该 部 分 年 用 新 鲜 水 量 为 8400t/a 6480t/a 由 于 由 管 道 及 设 备 损 耗 蒸 发 至 空 气 中, 其 余 1920t( 软 水 制 备 反 冲 洗 水 840t+ 锅 炉 排 放 1080t) 则 为 下 水 直 排 循 环 冷 却 废 水 项 目 区 于 提 取 制 剂 楼 与 锅 炉 房 之 间 建 设 一 个 占 地 面 积 m2 循 环 水 站, 供 项 目 区 内 空 压 机 空 气 冷 却 系 统 冷 存 库 车 间 回 流 药 液 等 设 备 的 冷 却, 循 环 水 量 约 为 200m³/h, 通 过 循 环 水 泵 实 现 冷 却 水 通 过 管 道 在 冷 却 设 备 侧 立 外 表 面 流 动 进 行 热 交 换, 属 间 冷 式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蒸 发 损 失 及 时 进 行 补 充, 根 据 工 业 循 环 冷 却 水 处 理 设 计 规 范 中 规 定 间 冷 开 式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的 浓 缩 倍 率 取 值 为 不 应 小 于 5, 按 照 蒸 发 率 为 1% 计 算, 则 蒸 发 量 为 2t/d, 在 满 足 浓 缩 倍 率 的 情 况 下, 项 目 的 补 水 量 为 2.5t/d, 为 保 证 循 环 水 池 不 外 溢, 每 天 需 外 排 0.5t/d 循 环 水, 年 排 放 60t/a 为 清 净 下 水, 直 接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内 项 目 区 内 循 环 水 站 第 一 次 加 入 200t 水, 由 于 蒸 发 以 后 每 天 往 水 站 内 补 充 2.5t/d, 并 排 出 0.5t/a, 则 循 环 水 站 每 年 使 用 的 新 鲜 水 量 为 750t/a, 排 出 水 量 为 150t/a, 蒸 发 水 量 为 600t/a 公 辅 用 水 (1) 绿 化 用 水 项 目 地 块 内 绿 化 面 积 m2, 绿 化 用 水 量 按 照 云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用 水 定 额 DB53/T 中 绿 化 用 水 量 0.003m³/(m2 次 ) 计, 为 19.4m³/d,3589m³/a 绿 化 旱 季 (185 天 / 年 ) 一 天 实 施 一 次, 用 水 量 为 绿 化 用 水 经 土 地 吸 收 渗 滤 植 物 7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80 吸 收 和 蒸 发 后, 无 废 水 外 排 绿 化 用 水 采 用 新 鲜 水 (2) 道 路 浇 洒 地 块 内 道 路 广 场 面 积 约 m2, 用 水 量 按 云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用 水 定 额 DB53/T 中 场 地 浇 洒 用 水 量 0.002m ³ /( m2 d) 计, 为 33.7m ³ /d, m³/a, 道 路 浇 洒 也 为 旱 季 每 天 一 次, 道 路 浇 洒 用 水 采 用 采 用 纯 水 制 备 的 清 净 下 水 (3) 景 观 水 景 ( 消 防 水 池 ) 景 观 水 池 设 置 于 综 合 楼 北 侧, 亦 作 为 消 防 水 池, 占 地 面 积 m2, 池 深 3.5m, 蓄 水 约 m³, 随 时 保 证 池 内 蓄 水 量 根 据 昆 明 各 月 蒸 发 量 的 多 年 平 均 值 计 算 得 知, 昆 明 各 月 的 平 均 蒸 发 量 为 97.8mm 昆 明 各 月 蒸 发 量 的 多 年 平 均 值 详 见 表 3-8 表 3-8 昆 明 各 月 蒸 发 量 的 多 年 平 均 值 表 单 位 :mm 月 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平 均 值 蒸 发 量 根 据 以 上 数 据 计 算 可 得 项 目 的 景 观 用 水, 第 一 次 注 水 为 m 3, 之 后 每 个 月 加 水 约 为 30.8m 3 (1.03m 3 /d), 年 用 水 量 为 369.6m 3 景 观 水 全 部 蒸 发 景 观 用 水 补 水 来 自 纯 水 制 备 下 水 综 上, 项 目 总 新 鲜 水 的 用 水 量 为 t/a, 最 终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为 t/a,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t/a, 回 用 量 为 t/a( 道 路 浇 洒 t/a+369.6t/a) 具 体 产 生 情 况 详 见 表 3-9 表 3-9 项 目 废 水 产 排 情 况 一 览 表 单 位 :t/a 序 号 项 目 入 水 出 水 新 鲜 水 纯 水 损 耗 排 水 薄 荷 挥 发 油 提 取 滤 液 W1 薄 荷 挥 发 油 提 取 油 水 分 离 液 W 口 服 液 瓶 盖 清 洗 废 水 W 胃 肠 宁 提 取 浓 缩 液 W 生 产 废 消 结 安 提 取 浓 缩 液 W 水 调 经 止 痛 片 提 取 浓 缩 液 W 真 空 泵 循 环 废 水 W 药 材 前 处 理 废 水 W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W 小 计 研 究 楼 研 究 楼 废 水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81 和 实 验 实 验 楼 废 水 楼 废 水 小 计 办 公 生 活 废 水 员 工 生 活 废 水 合 计 ( 纯 水 ) 4 纯 水 制 备 下 水 ( 景 观 ) ( 直 排 ) ( 道 路 浇 洒 ) 5 锅 炉 废 水 ( 直 排 ) 6 循 环 冷 却 废 水 ( 直 排 ) 合 计 绿 化 用 水 总 计 ( 污 水 管 ) ( 雨 水 管 ) 项 目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详 见 表 3-10 废 水 来 源 生 产 废 水 研 究 楼 和 实 验 楼 废 水 办 公 生 活 废 水 污 水 产 生 量 (m 3 /a) (W1-W7) (W8-W9) 总 计 清 净 下 水 雨 水 表 3-10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一 览 表 项 目 COD BOD5 SS 氨 氮 总 磷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其 中 t/a 用 于 园 区 道 路 浇 洒,369.6 用 于 景 观 补 水, 其 余 t/a 直 接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内, 不 计 入 总 量 控 制, 对 此 不 进 行 量 的 核 算 根 据 昆 明 城 市 雨 水 收 集 利 用 规 定, 民 用 建 筑 工 业 建 筑 的 建 ( 构 ) 筑 物 占 地 与 路 面 硬 化 面 积 之 和 在 1500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应 当 按 照 节 水 " 三 同 时 " 的 要 求 同 期 配 套 建 设 雨 水 收 集 利 用 设 施 因 此, 项 目 应 同 期 配 套 建 设 雨 水 收 集 利 用 设 施, 以 期 达 到 防 治 城 市 洪 涝 和 节 约 水 资 源 的 目 的 项 目 区 属 于 制 药 行 业, 其 道 路, 屋 顶 有 一 定 的 药 材 粉 尘 附 着, 因 此,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后 经 过 沉 淀 后, 排 至 周 边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内, 后 期 雨 水 则 通 过 沉 淀 后 回 用 于 消 防 用 水 绿 化 浇 灌 道 路 清 扫 等 ; 多 余 的 则 由 储 水 池 调 蓄 排 放 至 周 边 雨 水 管 网 7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82 内 针 对 雨 水 收 集 的 具 体 设 计 方 案 由 详 细 规 划 后 另 行 确 定 初 期 雨 流 量 根 据 以 下 公 式 进 行 计 算 : W i =10 δ F 式 中 W i 硬 化 屋 面 或 路 面 初 期 雨 水 弃 流 量,m 3 ; δ 弃 流 径 流 厚 度,mm, 屋 面 取 2~3, 路 面 取 3~5; F 弃 流 汇 水 面 积,m 2 通 过 计 算, 硬 化 屋 面 及 道 路 弃 流 量 分 别 为 : Q 屋 面 = m m 3 Q 道 路 = m m 3 初 期 雨 流 总 量 为 :Q 弃 总 =85.3m 3,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后 进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外 排 固 废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有 生 产 固 废 生 活 固 废 研 发 楼 和 实 验 楼 产 生 的 危 险 固 废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污 泥 生 产 固 废 为 了 便 于 统 一 分 析 和 表 述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产 生 及 影 响 情 况, 将 全 场 药 材 挑 选 固 废 和 包 装 固 废 进 行 统 一 的 估 算 其 余 则 按 照 工 艺 节 点 进 行 估 算 (1) 药 材 挑 选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S1 项 目 在 进 行 药 材 加 工 之 前 需 对 其 进 行 挑 选, 去 除 药 材 内 非 药 用 部 分 杂 质 霉 变 药 材 本 项 目 药 材 均 为 购 买 饮 片, 并 在 项 目 区 内 进 行 妥 善 的 贮 存 因 此, 该 部 分 废 弃 物 产 生 的 量 较 小, 按 照 使 用 原 料 的 2% 进 行 计 算, 根 据 项 目 规 模 年 消 耗 中 药 材 t/a, 则 药 材 挑 选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量 为 20.56t/a (2)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S2 S3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生 产 过 程 中 在 进 行 薄 荷 挥 发 油 提 炼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废 弃 药 渣 (S2) 薄 荷 的 批 次 投 药 量 为 75kg( 产 品 带 出 0.36kg), 在 蒸 馏 过 程 中 加 入 纯 水 浸 润, 因 此, 过 滤 后 药 渣 内 含 有 一 定 的 水 分 按 照 药 渣 的 含 水 率 为 30% 计 算, 提 炼 挥 发 油 过 程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量 为 106.6kg/ 批, 年 产 生 量 为 59.3t/a 另 桑 叶 苦 瓜 提 取 流 浸 膏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药 渣 (S3), 根 据 两 种 药 材 的 投 药 量 各 为 75kg/ 批 ( 产 品 带 出 11.26kg), 另 含 30% 的 水 分, 则 该 部 分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产 生 量 为 198.1kg/ 批, 年 产 生 110.2t/a 7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83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中 弃 渣 量 为 169.5t/a (3) 废 弃 包 装 材 料 S4 在 药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到 的 包 装 材 质 包 括 内 包 用 的 玻 璃 瓶 PE 瓶 袋 铝 箔 药 用 PVC 胶 囊 壳 药 丸 壳 等, 外 包 装 用 的 纸 盒 纸 箱 等, 全 年 废 弃 产 生 量 约 为 10t/a (4) 胃 肠 宁 颗 粒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S5) 胃 肠 宁 颗 粒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水 提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药 渣 和 醇 沉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滤 渣 其 中 根 据 生 产 处 方 批 次 产 生 干 浸 膏 约 10kg, 并 且 过 滤 过 程 中 药 渣 含 水 率 为 30%, 药 渣 产 生 量 为 343kg/ 批,3.4t/ 年 (5) 消 结 安 胶 囊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S6) 消 结 安 提 取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废 药 渣 (S6), 提 取 药 材 批 量 投 放 的 量 为 400kg/ 批, 最 终 干 浸 膏 产 生 量 约 为 28.8kg, 并 考 虑 过 滤 过 程 中 药 渣 的 含 水 率 约 30%, 则 该 部 分 废 渣 产 生 量 为 530.3kg/ 批, 年 产 生 量 为 994.3t/a 另 在 胶 囊 剂 生 产 过 程 中 充 填 抛 光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粉 尘, 该 粉 尘 通 过 吸 尘 机 直 接 进 行 收 纳 作 为 原 料 返 回 使 用, 回 收 量 为 0.56t/a (6) 鱼 鳔 补 肾 丸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S7) 鱼 鳔 补 肾 丸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炼 蜜 时 去 除 蜂 蜜 中 含 的 杂 质 所 产 生 的 固 废 (S8), 产 量 较 小 每 批 次 约 为 0.1kg, 丸 剂 生 产 批 次 为 200 批 次 / 年, 则 产 生 的 蜂 蜜 废 渣 量 20kg/a (7) 调 经 止 痛 片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S8) 调 经 止 痛 片 在 进 行 水 提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药 渣 (S9), 其 中 提 取 涉 及 的 药 材 有 当 归 党 参 益 母 草 大 红 袍, 批 次 投 入 总 量 为 383.6kg, 最 终 产 出 干 浸 膏 的 量 为 60.2kg, 药 渣 水 率 为 30%, 则 该 部 分 固 体 废 弃 物 产 生 量 为 462kg/ 批, 115.5t/a 另 在 药 粉 混 粉 压 片 过 程 中 由 吸 尘 机 收 集 约 0.386t/a, 为 保 证 处 方 药 效 全 部 返 还 至 生 产 过 程 中 (8) 预 处 理 车 间 除 尘 设 备 收 集 的 固 体 粉 尘 (S9) 预 处 理 车 间 切 制 粗 碎 粉 碎 过 程 中 产 生 粉 尘 为 8.84t/a, 通 过 设 置 的 吸 尘 机 收 集 后 约 1%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其 余 99%(8.75t/a), 为 防 止 二 次 扬 尘 污 染 则 作 为 固 废 由 袋 装 收 集 后 与 药 渣 一 同 交 晋 宁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7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84 处 置 (9) 软 水 及 纯 水 制 备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废 (S10 S11) 项 目 软 水 制 备 及 纯 水 制 备 中 均 涉 及 砂 滤 和 活 性 炭 过 滤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废 弃 石 英 砂 和 饱 和 活 性 炭 (S10), 产 生 量 约 为 0.1t/a, 该 部 分 废 弃 物 属 于 一 般 废 弃 物 由 厂 家 回 收 再 造 另 项 目 纯 水 制 备 过 程 中 用 树 脂 进 行 离 子 交 换 会 产 生 一 定 饱 和 废 弃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 S11 ), 产 生 量 约 为 10kg/a, 该 部 分 废 弃 物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 ), 需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置 生 活 固 废 项 目 共 有 员 工 365 人 ( 药 品 生 产 350+ 医 护 人 员 15), 按 照 每 人 产 生 垃 圾 量 为 1kg/d, 则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365kg/d,109.5t/a 研 发 楼 实 验 楼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1) 研 发 楼 危 险 固 废 研 发 实 验 实 验 过 程 中 会 涉 及 到 一 定 的 危 险 化 学 试 剂, 如 乙 腈 丙 酮 盐 酸 甲 醇 等, 则 项 目 实 验 废 液 属 危 险 废 物, 需 经 废 液 桶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600kg/a (2) 实 验 楼 产 生 的 危 险 固 废 项 目 实 验 楼 的 功 能 是 主 要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成 品 半 成 品 进 行 质 量 控 制, 会 涉 及 到 药 物 的 蹦 解 溶 出 等 产 生 一 定 的 废 弃 药 品, 属 危 险 废 物 (HW03 废 药 物 药 品, ,T), 估 计 年 产 生 量 为 2.5t/a, 该 部 分 废 弃 物 与 研 发 楼 医 疗 固 废 统 一 收 存, 最 终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清 运 处 置 另 项 目 在 进 行 成 分 分 析 实 验 过 程 中 会 涉 及 到 一 定 的 危 险 化 学 试 剂, 如 乙 腈 丙 酮 盐 酸 甲 醇 等, 则 项 目 实 验 废 液 属 危 险 废 物, 需 经 废 液 桶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200kg/a 则 实 验 楼 产 生 危 险 废 弃 物 总 量 为 2.7t/a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泥 项 目 生 活 废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与 工 艺 废 水 一 同 排 入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其 化 粪 池 产 生 的 污 泥 约 30t/a,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产 生 量 约 50t/a, 以 上 固 体 废 弃 物 均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综 上,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产 生 情 况 详 见 表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85 名 称 性 状 数 量 (t/a) 药 材 挑 选 固 废 S1 干 渣 挥 发 油 提 炼 药 渣 S 流 浸 膏 提 取 药 渣 S 表 3-11 固 体 废 弃 物 产 生 情 况 一 览 表 属 性 一 般 固 废 废 包 装 材 料 S4 湿 渣 10 一 般 固 废 拟 采 用 的 处 置 方 式 收 集 于 密 封 袋 中, 及 时 送 至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外 售, 不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胃 肠 宁 提 取 药 渣 S5 3.4 消 结 安 提 取 药 渣 S 工 鱼 鳔 补 肾 丸 炼 蜜 杂 液 态 0.02 业 质 S7 一 般 固 废 收 集 于 密 封 袋 中, 及 时 送 至 二 街 基 地 固 调 经 止 痛 片 提 取 药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湿 渣 废 渣 S8 预 处 理 车 间 收 集 粉 尘 S9 粉 状 8.75 废 弃 石 英 砂 和 废 弃 饱 和 活 性 炭 S10 固 体 0.1 一 般 固 废 由 厂 家 回 收 再 造 饱 和 废 弃 活 离 子 交 收 集 于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间 内, 最 终 委 托 固 体 0.01 危 险 固 废 换 树 脂 S11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置 小 计 / / / 生 活 垃 圾 / 一 般 固 废 由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处 置 研 发 楼 实 验 楼 实 验 废 由 桶 罐 收 集 后 暂 存 于 危 废 暂 存 间, / 3.3 危 险 固 废 液 及 医 疗 废 物 最 终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置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 80 一 般 固 废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总 计 / / / 废 气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有 药 材 预 处 理 过 程 中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醇 提 醇 沉 乙 醇 回 收 设 备 消 毒 固 体 制 剂 制 软 材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乙 醇 废 气, 锅 炉 烟 气 以 及 厂 区 内 中 药 异 味 等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G1 G2 乙 醇 为 易 挥 发 的 有 机 溶 剂, 项 目 提 取 车 间 内 在 进 行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提 取 胃 肠 宁 颗 粒 醇 沉 过 程 以 及 乙 醇 蒸 馏 回 收 过 程 中 会 有 少 量 挥 发 乙 醇 气 体 (G1), 另 在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内 胃 肠 宁 颗 粒 制 剂 制 软 材 消 结 安 胶 囊 制 软 材 使 用 乙 醇 作 为 辅 料 的 粘 合 剂 润 湿 剂 赋 形 剂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乙 醇 挥 发 性 气 体 (G2) (1) 提 取 车 间 内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G1: 根 据 提 取 车 间 乙 醇 的 平 衡 可 知 : 提 取 车 间 内 乙 醇 的 中 使 用 量 为 839m³/a, 循 环 量 为 m³/a 年 消 耗 量 为 m³/a( 合 41.62t), 其 中 m³/a 在 第 一 次 真 空 浓 缩 时 由 泵 内 水 环 吸 收, 最 终 排 至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由 于 管 道 均 为 密 封 系 统, 排 水 过 程 中 溶 于 水 中 的 乙 醇 基 本 不 会 再 挥 发 ;21.83 m³/a 在 二 次 7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86 精 馏 中 呈 不 凝 性 气 体 由 精 馏 塔 平 衡 口 排 出, 由 管 道 引 至 3# 4#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不 单 独 设 置 风 机, 其 动 力 由 车 间 内 循 环 系 统 提 供 ;3.77m³/a 由 于 设 备 阀 门 加 投 料 过 程 中 挥 发 通 过 车 间 空 气 循 环 系 统 送 入 3 4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 另 4.2m³/a 随 药 渣 吸 附 带 走, 还 有 3.0m³ 为 设 备 消 毒 挥 发 ( 消 毒 乙 醇 使 用 量 按 照 提 取 车 间 和 制 剂 车 间 各 3.0m³ 的 使 用 量 计 ) 除 药 渣 带 走 的 部 分 和 水 环 真 空 泵 吸 收 的 部 分, 其 余 26.02m³ 另 加 上 车 间 设 备 消 毒 产 生 的 3.0m³ 共 29.02m³( 合 22.9t) 均 通 过 车 间 排 风 系 统 排 放, 项 目 提 取 车 间 拟 建 设 为 D 级 洁 净 度 车 间, 其 通 排 风 受 严 格 控 制, 形 成 完 整 的 循 环 系 统, 车 间 内 的 气 体 最 终 全 部 由 3 4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根 据 其 洁 净 度 的 要 求 其 静 态 时 换 气 次 数 一 般 不 小 于 15 次 /h, 并 统 一 由 提 取 车 间 排 风 系 统 排 放 提 取 制 剂 楼 内 设 置 4 个 排 气 筒, 位 于 整 栋 楼 中 部 位 置, 其 中 提 取 车 间 排 风 通 过 靠 东 侧 3 4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提 取 操 作 面 积 约 为 1490 m2, 高 度 为 4.8m, 则 车 间 排 风 量 为 m³/h 东 侧 2 个 排 气 筒 为 紧 邻, 等 效 为 1 个 排 气 筒, 排 气 筒 排 放 高 度 为 高 于 自 身 建 筑 1.5m, 则 排 气 筒 的 有 效 高 度 为 25.5m 由 于 醇 提 醇 沉 的 周 期 相 对 较 长, 而 浓 缩 时 间 相 对 较 短, 则 统 一 按 照 每 天 6 小 时 内 集 中 排 放, 则 提 取 车 间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的 排 放 速 率 为 12.7kg/h, 排 放 浓 度 为 118.4mg/m³ (2)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内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G2: 根 据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平 衡 可 知 :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内 乙 醇 的 使 用 量 为 3.06t/a, 其 中 全 部 挥 发, 另 加 上 设 备 消 毒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3.0m³ 乙 醇, 则 共 同 挥 发 的 量 为 5.43t/a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亦 属 于 D 级 洁 净 度 控 制 车 间, 废 气 最 终 由 提 取 制 剂 楼 内 1# 2# 号 两 个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气 筒 排 放 高 度 为 高 于 自 身 建 筑 1.5m, 则 排 气 筒 的 有 效 高 度 为 25.5m 固 体 制 剂 操 作 面 积 为 1800 m2, 高 度 为 4.8m, 则 车 间 换 气 量 为 m³/h, 西 侧 两 个 排 气 筒 距 离 约 2m, 等 效 为 1 个 排 气 筒, 由 于 固 体 制 剂 楼 内 乙 醇 挥 发 较 快, 因 此, 按 照 每 天 集 中 1 小 时 内 排 放, 则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内 乙 醇 挥 发 性 气 体 的 排 放 速 率 为 18.1kg/h, 排 放 浓 度 为 mg/m³ 药 材 预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G3 在 中 药 材 前 处 理 车 间 对 原 材 料 中 药 材 进 行 粗 碎 粉 碎 切 制 时 将 产 生 粉 尘 G3, 根 据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可 知, 本 项 目 药 材 预 处 理 会 产 生 粉 尘 的 主 要 有 消 结 安 胶 囊 调 经 止 痛 品 鱼 鳔 补 肾 丸 胃 肠 宁 颗 粒 77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87 1 消 结 安 胶 囊 预 处 理 粉 尘 主 要 来 自 益 母 草 的 切 制, 功 劳 木 鸡 血 藤 土 茯 苓 破 碎, 三 叉 苦 连 翘 粗 碎, 按 照 原 材 料 的 1% 计 算 产 尘 量 则, 该 部 分 粉 尘 的 产 生 量 为 7.5t/a 2 调 经 止 痛 片 原 料 药 材 中 当 归 党 参 益 母 草 进 行 切 制 粗 碎 预 处 理 后 用 于 提 取, 其 粉 尘 的 产 生 量 原 材 料 的 1% 计 算, 则 该 部 分 粉 尘 的 产 生 量 为 0.8t/a, 另 川 芎 泽 兰 香 附 在 进 行 预 碎 处 理 后 还 需 进 一 步 粉 碎 为 生 药 粉, 其 粉 尘 按 照 原 材 料 的 2% 进 行 计 算, 则 该 部 分 产 生 的 粉 尘 量 为 0.5t/a 因 此, 在 调 经 止 痛 片 药 材 预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总 量 为 1.3t/a 3 鱼 鳔 补 肾 丸 在 进 行 药 材 前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粉 尘 量 为 0.01t/a 4 胃 肠 宁 颗 粒 在 进 行 药 材 前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粉 尘 量 为 0.03t/a 综 上, 项 目 药 材 预 处 理 车 间 产 生 粉 尘 总 量 为 8.84t/a 药 材 预 处 理 车 间 ( 生 粉 粉 碎 区 ) 位 于 提 取 制 剂 楼 1 层, 设 置 1 台 万 能 切 药 机 1 台 万 能 粉 碎 机 1 台 不 锈 钢 强 力 破 碎 机,1 台 粗 碎 机, 均 在 密 闭 状 况 下 工 作, 并 在 产 尘 点 设 置 局 部 集 尘 罩, 统 一 送 至 预 处 理 车 间 内 除 尘 机 房 内 净 化 处 理 按 照 粉 尘 日 排 放 时 间 为 6 小 时 计 算, 则 粉 尘 产 生 的 速 率 为 4.9kg/h, 对 产 生 的 粉 尘 采 用 密 闭 袋 式 除 尘 器 进 行 抽 风 除 尘 处 理, 除 尘 效 率 以 99% 计, 建 议 小 时 排 风 量 计 为 3000m³/h, 计 算 得 该 项 目 粉 尘 排 放 源 强 及 排 放 浓 度 如 下 : 排 放 源 强 =4.9kg/h (1-99%)=0.05kg/h, 年 排 放 量 90kg/a; 排 放 浓 度 =0.05kg/h /3000m³/h=16.67mg/m³ 则 预 处 理 车 间 粉 尘 产 生 速 率 为 4.9kg/h, 产 生 浓 度 为 mg/m³; 排 放 速 率 为 0.05kg/h, 排 放 浓 度 16.67mg/m³, 除 尘 废 气 通 过 车 间 靠 1# 2#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气 筒 高 于 楼 顶 1.5m, 有 效 高 度 25.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对 照 GB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2: 颗 粒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为 120mg/m³, 用 内 差 法 计 算 25.5m 高 排 气 筒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为 15.1kg/h, 该 项 目 粉 尘 最 大 排 放 源 强 及 排 放 浓 度 均 远 低 于 标 准 限 值, 粉 尘 排 放 达 到 GB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总 混 粉 碎 粉 尘 G4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过 程 中 车 间 产 生 粉 尘 的 主 要 有 : 消 结 安 胶 囊 混 合 填 充 抛 光 过 程 中, 调 经 止 痛 片 干 浸 膏 和 药 粉 混 合 过 程 中, 以 及 鱼 鳔 补 肾 丸 生 药 粉 混 合 过 程 中 根 据 产 尘 量 为 原 材 料 的 1% 计 算, 则 以 上 过 程 中 分 别 产 尘 量 为 0.57t/a,0.39t/a, 7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88 0.01t/a 则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粉 尘 的 总 产 生 量 为 0.97t/a 针 对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区 域 产 尘 治 理, 企 业 拟 在 压 片 间 胶 囊 填 充 间 各 设 置 一 台 除 尘 器 (3000m³/h), 丸 剂 混 粉 间 及 抛 光 间 共 用 一 台 除 尘 器 (3000m³/h), 另 项 目 还 在 粉 碎 筛 分 间 及 总 混 间 内 各 设 置 一 台 移 动 式 吸 尘 器 (1800m³/h), 以 上 除 尘 器 均 为 小 型 除 尘 器, 除 尘 原 理 均 为 布 袋 过 滤 除 尘, 除 尘 效 率 能 达 到 99.99%, 净 化 后 的 尾 气 通 过 车 间 内 置 排 气 管 道 引 至 提 取 制 剂 楼 1# 2# 号 排 气 筒 统 一 排 放 由 于 项 目 内 固 体 制 剂 的 剂 型 均 不 相 同, 因 此, 除 总 混 间 需 共 用 外, 其 余 均 单 独 使 用, 因 此, 粉 尘 产 生 的 时 间 较 为 集 中, 按 照 每 天 2 小 时 集 中 排 放, 则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粉 尘 产 生 速 率 为 1.62kg/h, 产 生 浓 度 为 128.6mg/m³, 按 照 除 尘 效 率 为 99% 计 算, 则 粉 尘 排 放 速 率 为 0.02kg/h, 排 放 浓 度 为 1.6mg/m³ 其 中 为 保 证 生 产 药 品 处 方 效 果 消 结 安 胶 囊 及 调 经 止 痛 片 将 批 次 收 集 下 粉 尘 用 于 本 批 次 药 品 生 产 中 锅 炉 烟 气 本 项 目 拟 新 建 3 台 8t/h 燃 气 蒸 汽 锅 炉 (2 用 1 备 ) 锅 炉 房 总 设 计 容 量 为 24t/h, 使 用 为 16t/h, 锅 炉 年 运 行 约 300 天, 根 据 建 设 方 提 供 的 蒸 汽 平 衡 可 知, 按 照 项 目 内 所 有 蒸 汽 使 用 设 备 每 日 使 用 蒸 汽 量, 锅 炉 需 满 负 荷 运 行 时 间 为 4.5 小 时 /d( 实 际 运 行 过 程 中 由 于 各 蒸 汽 使 用 设 备 不 可 能 同 时 开 启, 根 据 项 目 药 种 生 产 批 次 看 锅 炉 房 运 行 时 间 约 为 8 小 时 / 天, 其 蒸 汽 的 流 量 通 过 阀 门 控 制 ) 锅 炉 使 用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目 前 宝 峰 基 地 天 然 气 气 化 站 点 已 基 本 建 设 完 毕, 待 项 目 需 要 是 便 可 对 项 目 区 供 气, 根 据 建 设 方 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天 然 气 供 应 站 运 营 公 司 晋 宁 华 润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的 沟 通 结 果, 本 项 目 若 需 天 然 气 只 需 提 前 两 个 月 说 明, 晋 宁 华 润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将 在 两 个 月 内 铺 设 天 然 气 管 道 至 项 目 区 ( 市 政 管 道 由 供 气 公 司 出 资 建 设, 项 目 区 内 管 道 由 企 业 出 资 供 气 公 司 建 设 ), 并 对 项 目 区 内 的 天 然 气 管 道 指 导 施 工, 保 证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天 然 气 的 使 用 根 据 锅 炉 提 供 蒸 汽 量 及 回 用 水 温 度 等 考 虑 从, 约 年 耗 天 然 气 124 万 立 方 米, 516 立 方 米 /h 在 燃 料 燃 烧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烟 尘 SO2 和 NOX 等 污 染 物 由 第 一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业 污 染 源 产 排 污 系 数 手 册 (2010 年 修 订 ) 可 知 锅 炉 中 产 污 系 数 为 : 锅 炉 废 气 产 污 系 数 为 Nm³/ 万 m³,so2 产 污 系 数 为,0.02S kg/ 万 m³,nox 产 污 系 数 为 18.71kg/ 万 m³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实 用 数 据 手 册 ( 胡 名 操 ) 一 文 中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烟 尘 产 污 系 数 为 2.4kg/ 万 m³ 7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89 企 业 采 用 天 燃 气 为 燃 料, 根 据 企 业 提 交 资 料 可 知, 锅 炉 年 耗 天 然 气 124 万 立 方 米 估 算 可 知, 锅 炉 烟 气 量 约 7045Nm³/h SO2 产 生 量 0.5t/a, 产 生 速 率 0.21kg/h, 产 生 浓 度 为 29.8mg/m ³ ; NOX 产 生 量 2.3t/a, 产 生 速 率 0.96kg/h, 产 生 浓 度 136.3mg/m³ 天 然 气 较 为 洁 净, 燃 烧 过 程 中 烟 尘 量 很 少, 烟 尘 产 生 量 为 0.3t/a, 产 生 速 率 0.12kg/h, 产 生 浓 度 为 17.6mg/m³ 锅 炉 烟 气 中 SO2 NOX 烟 尘 排 放 浓 度 均 可 达 GB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根 据 GB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中 对 燃 气 锅 炉 排 气 筒 的 要 求 不 小 于 8m, 并 且 新 建 锅 炉 房 烟 囱 周 围 半 径 200m 距 离 内 有 建 筑 物 时, 其 烟 囱 应 高 出 最 高 建 筑 3m 以 上 根 据 调 查 本 项 目 锅 炉 房 烟 囱 周 围 半 径 200m 范 围 内, 最 高 建 筑 为 本 项 目 5 层 综 合 楼 高 为 29.3m( 本 项 目 内 拟 建 二 期 厂 房 最 高 为 7 层 约 41m, 但 本 项 目 锅 炉 房 建 设 时 完 成 时, 二 期 厂 房 还 未 动 工, 考 虑 到 二 期 厂 房 未 来 建 设 的 不 定 因 素, 锅 炉 房 烟 囱 设 置 高 度 仅 考 虑 现 有 建 筑 ) 因 此, 建 议 锅 炉 烟 气 最 终 经 32.5 米 高 烟 囱 高 空 排 放 本 项 目 锅 炉 烟 气 产 生 情 况 详 见 表 3-12 表 3-12 锅 炉 烟 气 ( 燃 气 ) 排 放 情 况 项 目 浓 度 (mg/m 3 ) 产 生 情 况 排 放 情 况 排 放 标 准 产 生 速 率 产 生 量 浓 度 排 放 速 率 排 放 量 (mg/m 3 ) (kg/h) (t/a) (mg/m 3 ) (kg/h) (t/a) 烟 气 量 (m 3 /h) / 7045 / / 7045 / -/ SO NOX 烟 尘 浓 度 均 达 到 GB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注 : 每 天 按 8h 每 年 按 2400h(300 天 ) 计 异 味 项 目 异 味 主 要 由 原 料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过 程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原 料 药 提 取 过 程 中 煮 提 浓 缩 工 序 有 异 味 产 生, 为 中 草 药 味, 随 煮 提 浓 缩 产 生 的 蒸 汽 排 出 制 剂 车 间 生 产 过 程 异 味 主 要 由 含 药 粉 颗 粒 物 的 废 气 和 乙 醇 挥 发 无 组 织 散 逸 产 生, 浓 缩 工 序 异 味 主 要 为 乙 醇 挥 发 无 组 织 散 逸 产 生 项 目 制 剂 车 间 将 建 设 为 封 闭 的 GMP 厂 房,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粉 尘 均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同 时, 项 目 均 在 乙 醇 挥 发 产 生 点 设 置 集 气 罩, 乙 醇 挥 发 废 气 经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再 经 水 溶 处 理, 有 效 地 减 少 了 乙 醇 挥 发 的 无 组 织 散 逸 量, 并 对 收 集 的 废 气 进 行 了 处 理, 经 处 理 后 的 废 气 中 药 粉 颗 粒 物 和 乙 醇 挥 发 废 气 含 量 将 大 大 降 低, 也 减 小 了 该 过 程 异 味 浓 度 8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90 同 时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对 废 水 的 处 理 也 会 产 生 少 量 的 臭 气 依 据 同 类 型 企 业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看 厂 周 界 外 臭 气 浓 度 一 般 低 于 20( 无 量 纲 ) 噪 声 本 项 目 高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空 压 机 风 机 冷 水 塔 及 水 泵 等, 噪 声 值 一 般 小 于 95dB(A) 类 设 备 噪 声 值 见 表 3-13 表 3-13 主 要 产 噪 声 设 备 一 览 表 单 位 db(a) 编 号 名 称 单 台 设 备 噪 声 值 单 位 数 量 声 源 位 置 1 切 药 机 台 2 药 材 前 处 理 车 间 2 破 碎 机 台 3 药 材 前 处 理 车 间 3 粉 碎 机 台 2 预 处 理 车 间 4 微 粉 机 台 1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5 真 空 泵 台 6 提 取 车 间 6 卫 生 泵 台 2 合 剂 生 产 车 间 7 自 吸 泵 台 1 8 空 压 机 组 套 1 提 取 车 间 9 风 机 台 1 锅 炉 房 10 压 片 机 台 1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11 包 装 机 台 2 12 捆 扎 机 台 2 包 装 车 间 13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套 1 污 水 处 理 站 14 锅 炉 系 统 套 1 锅 炉 房 15 循 环 水 系 统 套 1 循 环 水 站 3.5 营 运 期 污 染 物 排 放 汇 总 表 3-14 工 程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表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排 放 情 况 浓 度 年 产 浓 度 年 排 削 减 量 (t/a) 处 理 方 法 水 污 染 物 大 气 锅 炉 污 染 ( 燃 气 ) 物 水 量 m 3 /a m 3 /d 0 COD 8903mg/l t/a 450 mg/l 10.08t/a BOD5 4457mg/l 99.79t/a 300 mg/l 6.72t/a SS 1631 mg/l t/a 200 mg/l 4.48t/a NH3-N 43mg/l 0.95 t/a 42mg/l 0.94 t/a 0.01 TP 9.8mg/l 0.22 t/a 7mg/l 0.16 t/a 0.06 厌 氧 处 理 + 好 氧 处 理 烟 气 量 万 m 3 /a 万 m 3 /a 0 直 接 通 过 有 烟 尘 17.6mg/m 3 0.3t/a 17.6mg/m 3 0.3t/a 0 效 高 度 高 SO2 29.8mg/m 3 0.5t/a 29.8mg/m 3 0.5t/a m 的 排 气 NOX 136.3mg/m 3 2.3t/a 136.3mg/m 3 2.3t/a 0 筒 外 排 8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91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提 取 车 间 挥 发 乙 醇 215.5mg/m G t/a 118.4mg/m t/a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挥 发 乙 mg/m 醇 G t/a mg/m t/a 0 水 循 环 真 空 泵 循 环 水 吸 收 后 通 过 25.5m 高 度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外 排 通 过 25.5m 高 度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外 排 预 处 理 切 碎 粉 尘 G mg/m t/a 16.67mg/m t/a 8.75 布 袋 除 尘 并 通 过 25.5m 高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粉 尘 128.6mg/m 度 排 气 筒 有 G t/a 1.6mg/m t/a 0.87 组 织 外 排 设 备 噪 声 dB(A) <50dB(A) /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减 振 处 理, 厂 房 阻 隔 药 材 挑 选 固 废 收 集 最 终 送 S1(t/a) 二 街 基 地 生 挥 发 油 提 炼 药 渣 活 垃 圾 资 源 S2(t/a) 化 综 合 利 用 流 浸 膏 提 取 药 渣 厂 处 置 S3(t/a) 废 包 装 材 料 S4(t/a) 外 售 胃 肠 宁 提 取 药 渣 S5(t/a) 消 结 安 提 取 药 渣 收 集 最 终 送 S6(t/a) 二 街 基 地 生 鱼 鳔 补 肾 丸 炼 蜜 杂 活 垃 圾 资 源 质 S7(t/a) 化 综 合 利 用 调 经 止 痛 片 提 取 药 厂 处 置 渣 S8(t/a) 预 处 理 车 间 收 集 粉 尘 S9(t/a) 软 水 及 纯 水 制 备 过 由 厂 家 回 收 程 中 废 弃 石 英 砂 和 再 处 理 活 性 炭 S10 纯 水 制 备 过 程 中 废 弃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生 活 垃 圾 (t/a)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置 由 环 卫 部 门 收 集 处 置 研 发 楼 危 险 固 废 (t/a) 实 验 楼 危 险 固 废 (t/a) 收 集 于 废 液 桶 内, 暂 存 于 危 废 间 内 最 终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化 粪 池 污 泥 (t/a) 委 托 环 卫 部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门 清 运 8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92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4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及 交 通 晋 宁 县 位 于 云 南 省 中 部 滇 池 西 南 岸, 地 处 东 经 至 , 北 纬 至 24 28, 属 滇 中 高 原 浅 割 的 晋 宁 县 地 带, 地 势 南 高 北 低, 县 境 由 湖 滨 盆 地 丘 陵 晋 宁 县 峡 谷 山 地 四 种 地 貌 组 成, 其 中 盆 地 平 坝 占 全 县 总 面 积 的 30% 左 右, 河 流 由 南 向 北 流 入 滇 池 项 目 选 址 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地 理 坐 标 : 北 纬 , 东 经 用 地 总 体 呈 梯 形 状, 北 侧 为 34m 宽 园 区 主 干 道 进 宝 路, 西 侧 隔 园 区 规 划 道 路 为 云 南 津 威 啤 酒 厂, 南 侧 隔 园 区 规 划 道 路 为 包 装 厂, 东 侧 为 昆 明 宏 宝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周 边 分 布 有 已 建 成 的 园 区 主 次 道 路, 另 还 临 近 昆 玉 铁 路, 昆 玉 高 速, 国 道 213 等 交 通 要 道, 项 目 区 交 通 较 便 利 项 目 交 通 地 理 位 置 见 附 图 地 形 地 貌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本 项 目 用 地 呈 呈 梯 形 状 分 布, 原 始 地 表 高 程 范 围 为 m m, 最 大 相 对 高 差 9.59m, 总 体 地 势 较 为 平 坦, 微 呈 东 高 西 低 之 势, 为 盆 地 平 坝 地 貌, 原 始 占 地 以 草 地 和 园 地 为 主 地 质 及 地 震 (1) 地 质 晋 宁 县 地 质 构 造 较 为 复 杂, 地 处 亚 欧 板 块 和 印 度 板 块 碰 撞 带 边 缘, 扬 子 板 块 西 部 各 地 质 时 代 基 岩 出 露 齐 全 层 次 清 晰, 生 物 化 石 丰 富, 县 境 内 有 目 前 世 界 上 己 知 的 唯 一 标 准 地 质 中 国 震 旦 系 寒 武 系 梅 树 村 剖 面, 以 及 中 国 闻 名 的 夕 阳 中 华 双 峭 龙 化 石 境 内 出 露 地 层 有 元 古 界 昆 阳 群 震 旦 系 下 统 古 生 代 寒 武 系 下 统 筇 竹 寺 组 中 生 代 三 叠 系 上 统 一 平 浪 群 侏 罗 系 及 白 垩 系 新 生 代 第 三 系 及 第 四 系 冲 积 湖 积 层 项 目 区 位 于 晋 宁 县 宝 峰 基 地 内, 地 貌 上 属 于 盆 地 平 坝 地 貌 受 构 造 影 响, 昆 明 盆 地 长 轴 与 构 造 线 一 致, 底 部 具 断 块 型 地 堑 地 垒 本 项 目 场 内 出 露 地 层 简 单, 近 地 面 未 发 现 明 显 的 地 质 构 造 迹 象 地 质 情 况 较 好, 从 未 发 生 过 浅 层 滑 坡 地 裂 塌 陷 暗 塘 等 不 良 地 质 现 象, 场 地 稳 定 8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93 (2) 地 震 根 据 中 国 地 震 震 动 参 数 区 划 图 (GB ), 规 划 范 围 内 在 50 年 内 都 没 有 发 生 对 人 们 生 活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的 较 大 规 模 的 地 震 根 据 中 国 地 震 动 参 数 区 划 图 GB 和 建 筑 抗 震 设 计 规 范 GB , 本 区 的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为 Ⅷ 度, 设 计 基 本 地 震 加 速 度 值 为 0.20g, 地 震 动 参 数 反 应 谱 特 征 周 期 为 0.45s, 设 计 地 震 分 组 为 第 二 组 气 候 项 目 区 位 于 昆 明 市 晋 宁 县, 属 北 亚 热 带 高 原 季 风 气 候, 具 有 夏 无 酷 暑 冬 无 严 寒 干 湿 分 明 四 季 如 春 的 气 候 特 点 根 据 晋 宁 县 气 象 站 观 测 资 料 统 计,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14.8, 平 均 最 高 气 温 21.6, 平 均 最 低 气 温 9.7,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1.6,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6.2, 最 热 月 7 月, 平 均 气 温 仅 有 19.5, 最 冷 月 为 1 月, 平 均 气 温 也 有 7.8, 平 均 无 霜 期 达 240 天, 年 气 温 变 化 平 稳 ; 多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75%; 多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小 时 ; 多 年 平 均 蒸 发 量 为 mm;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西 南 风, 静 风 频 率 为 25%, 年 内 平 均 最 大 风 速 出 现 在 春 季,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2.6m/s, 多 年 平 均 年 最 大 风 速 15m/s 多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899.9mm, 最 多 为 mm, 最 少 为 608mm; 每 年 5~10 月 为 雨 季, 降 雨 平 均 值 780mm, 占 全 年 降 雨 量 的 85.9%,11 月 ~ 次 年 4 月 为 旱 季, 降 雨 平 均 值 为 120mm, 占 全 年 降 雨 量 的 14.1% 根 据 云 南 省 水 文 手 册 推 算, 项 目 区 20 年 一 遇 最 大 小 时 的 降 雨 量 分 别 为 53.6mm 80mm 116.4mm 项 目 区 气 象 特 征 见 表 4-1 项 目 区 年 最 高 表 4-1 项 目 涉 及 县 区 气 象 特 性 值 表 气 温 ( ) 年 均 降 雨 量 (mm) 5~10 月 年 多 年 最 小 多 年 降 雨 量 最 大 量 最 低 平 均 量 平 均 (mm) 无 霜 期 (d) 年 均 日 照 时 数 (h)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m/s) 晋 宁 县 河 流 水 系 周 边 地 表 水 体 有 为 新 沙 河 双 龙 水 库 和 大 春 河 水 库 新 沙 河 为 双 龙 水 库 上 游 来 水, 大 春 河 水 库 接 引 水 管 至 双 龙 水 库 供 县 城 生 活 用 水 与 项 目 有 水 利 联 系 的 河 流 为 八 街 子 河, 属 滇 池 流 域 东 大 河 一 级 支 流 双 龙 水 库 : 位 于 宝 峰 乡 双 龙 村 后 双 龙 河 河 谷 之 中, 距 县 城 8km, 离 昆 明 市 70km 河 谷 形 状 肚 大 口 小, 周 围 地 质 系 页 岸, 谷 口 板 岩 水 库 库 容 量 8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94 1224 万 m³, 年 产 水 量 1200 万 m³, 径 流 面 积 54 k m2, 海 拔 位 于 m 之 间, 水 源 丰 富, 河 谷 两 旁 森 林 覆 盖 较 好, 目 前 是 县 城 区 主 要 供 水 源 之 一 大 春 河 水 库 : 小 一 型 水 库, 总 库 容 343 万 m³, 兴 利 库 容 276 万 m³, 径 流 面 积 10.8 k m2, 晋 宁 县 临 时 用 泵 站 将 酸 水 塘 箐 常 流 水 提 到 大 春 河 水 库 内, 再 接 引 水 管 至 双 龙 水 库 供 县 城 生 活 用 水 东 大 河 : 属 长 江 流 域 金 沙 江 水 系, 是 滇 池 的 主 要 入 湖 河 道 之 一, 发 源 于 东 南 面 的 海 孜 白 泥 箐, 经 清 水 沟 昌 家 营 韩 家 营 中 和 铺 乌 龙 普 达 南 村 堡 孜 储 英 墩 子 兴 旺 河 嘴 村 流 入 滇 池, 全 长 21 km, 径 流 面 积 k m2 八 街 子 河 自 南 向 北 流, 经 过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西 面, 在 距 污 水 处 理 厂 北 侧 厂 界 约 770m 处 汇 入 东 大 河, 其 功 能 为 宝 峰 基 地 部 分 区 域 及 八 街 子 村 内 雨 水 收 集 排 涝 的 沟 渠, 属 于 泄 洪 沟 本 项 目 生 活 及 工 业 用 水 取 自 园 区 市 政 自 来 水, 园 区 市 政 自 来 水 水 源 近 期 以 大 春 河 水 库 供 水 水 源 ; 远 期 以 大 春 河 水 库 双 龙 水 库 为 供 水 水 源 宝 峰 基 地 区 域 地 势 呈 东 南 侧 西 北 侧 高, 中 间 较 低, 双 龙 水 库 位 于 西 北 侧 高 地 以 北, 本 项 目 处 于 东 南 侧 地 带,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不 属 于 双 龙 水 库 的 汇 水 区, 不 在 水 源 地 保 护 范 围 内, 位 于 双 龙 水 库 东 南 部 1.6km, 项 目 区 域 排 水 不 涉 及 新 沙 河 和 双 龙 水 库, 而 经 宝 峰 基 地 由 南 至 北 汇 入 八 街 子 河, 进 入 东 大 河 项 目 地 表 水 系 图 见 附 图 土 壤 晋 宁 县 因 地 处 低 纬 高 原, 地 势 高 耸, 气 候 湿 润, 风 化 作 用 强 烈, 土 壤 呈 红 色, 为 红 壤 地 带 土 壤 类 型 分 布 大 体 是 : 昆 阳 宝 峰 一 带 为 板 岩 发 育 的 红 壤 ; 二 街 菜 子 山 与 中 和 大 黑 山 海 拔 2370 m 以 上 较 高 部 位 为 黄 棕 壤 ; 二 街 晋 城 为 石 灰 岩 发 育 的 红 壤 ; 六 街 一 带 为 砂 岩 砾 岩 发 育 的 红 壤 ; 化 乐 夕 阳 为 紫 色 土 ; 双 河 一 带 为 冲 积 土 ; 雨 孜 雾 一 带 玄 武 岩 形 成 的 红 壤 ; 古 城 中 和 晋 城 新 街 等 湖 滨 盆 地 属 早 二 叠 系 晚 期 海 水 退 出 昆 明 地 槽 形 成 的 大 片 陆 地, 到 中 生 代 多 为 红 色 海 屑 沉 积, 经 过 千 百 年 的 农 耕 活 动 逐 步 形 成 的 水 稻 土 ; 海 拔 m 之 间 的 化 乐 六 街 双 河 等 红 壤 性 地 带, 局 部 为 黄 棕 壤 全 县 中 性 土 壤 占 总 面 积 的 35.1%, 碱 性 土 壤 占 11.1%; 酸 性 土 壤 占 53.9 % 旱 地 以 酸 性 微 酸 性 为 主 动 植 物 晋 宁 县 属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地 域 性 的 森 林 植 被 类 型 为 半 湿 性 常 绿 阔 叶 林, 植 被 水 平 和 垂 直 分 布 差 异 亦 不 明 显, 植 被 名 类 约 167 科,900 多 种 按 地 理 特 点 自 然 气 候, 全 85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95 县 划 分 为 4 个 分 区, 一 分 区 为 环 湖 面 山 近 山, 主 要 树 种 为 桉 树 国 槐 圆 柏 栎 类 旱 冬 瓜 云 南 松 黑 荆 树 ; 二 分 区 为 海 拔 m 之 间 的 环 湖 远 山 水 源 林 水 果 经 济 林 三 分 区 为 县 内 西 南 部 松 杉 用 材 林, 山 楂 核 桃 经 济 林 区 四 分 区 为 海 拔 m, 为 县 域 西 南 部 沟 谷 水 源 林 柑 橘 类 经 济 林 区, 主 要 有 元 江 栲 苦 栎 无 患 子 红 椿 麻 栎 全 皮 栎 晋 宁 县 内 动 物 种 类 较 多, 约 120 多 种, 野 兽 有 豺 狼 兔 狐 狸 豹 鼠 獐 狗 獾 野 猪 豪 猪 穿 山 甲 等, 因 山 林 砍 伐 矿 藏 开 采, 野 兽 减 少, 有 的 已 绝 迹 飞 禽 有 燕 子 喜 鹊 乌 鸦 斑 鸠 啄 木 鸟 鹰 猫 头 鹰 麻 雀 等 水 栖 动 物 有 鲤 鲫 鳝 泥 鳅 草 鱼 虾 蚌 青 蛙 等 昆 虫 类 有 蜘 蛛 蚂 蚁 蝉 蝗 蝇 螳 螂 蟋 蟀 蝴 蝶 蜻 蜓 等 规 划 区 域 为 工 业 开 发 地 带, 受 人 类 活 动 影 响, 区 域 内 现 状 动 植 物 较 少, 区 域 内 无 珍 稀 野 生 动 植 物 项 目 区 域 内 为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周 边 工 业 用 地 基 本 开 发 完 毕, 无 野 生 动 植 物 分 布 矿 产 资 源 及 风 景 名 胜 (1) 矿 产 资 源 晋 宁 县 矿 产 资 源 有 磷 铁 煤 铜 硅 铝 锰 铅 锌 铀 泥 炭 粘 土 石 灰 石 白 云 岩 玄 武 岩 高 岭 土 建 材 石 料 和 矿 泉 水 等 18 个 矿 产 其 中 : 以 磷 矿 储 量 最 为 丰 富, 主 要 分 布 在 二 街 乡 上 蒜 乡 及 古 城 镇, 现 已 探 明 磷 矿 储 量 为 8.4 亿 吨, 是 三 大 磷 矿 之 一, 故 晋 宁 县 素 有 磷 都 之 称 铁 矿 主 要 分 布 在 双 河 夕 阳 两 乡, 储 量 为 760 万 吨 硅 矿 为 375 万 吨 铅 矿 260 万 吨 大 理 石 450 万 m3 石 灰 石 矿 约 7 亿 吨, 沿 滇 池 一 带 还 有 丰 富 的 地 下 草 煤 全 县 矿 床 规 模 为 大 型 7 个 中 型 13 个, 小 型 矿 床 37 个, 矿 点 21 个 矿 泉 水 4 处, 地 下 热 水 5 处, 总 流 量 升 / 秒, 水 温 20ºC~30ºC 项 目 区 用 地 无 矿 产 资 源 的 分 布 (2) 风 景 名 胜 及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1 郑 和 公 园 晋 宁 是 郑 和 故 里 伟 大 的 航 海 家 外 交 家 和 平 使 者 郑 和 生 于 斯 长 于 斯 为 弘 扬 郑 和 文 化, 晋 宁 创 办 了 中 国 昆 明 郑 和 国 际 文 化 旅 游 节, 规 划 了 郑 和 故 里 文 化 旅 游 项 目, 修 建 了 郑 和 公 园 郑 和 文 化 广 场, 国 务 院 于 1988 年 命 名 郑 和 公 园 为 滇 池 国 家 重 点 风 景 名 胜 区 8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96 2 盘 龙 寺 盘 龙 寺 是 滇 中 第 一 佛 教 宝 刹, 云 南 省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国 家 重 点 旅 游 景 区, 是 一 座 释 儒 道 兼 容, 以 佛 教 为 主 的 山 林 式 庙 宇, 是 云 南 三 大 寺 庙 之 一 3 宝 泉 寺 宝 泉 寺 座 落 于 晋 宁 宝 峰 七 珍 山, 始 建 于 明 代, 文 化 大 革 命 期 间 被 毁 2005 年, 在 崇 化 大 和 尚 的 主 导 下, 宝 泉 寺 按 照 4A 级 旅 游 景 区 标 准 恢 复 重 建, 建 成 后 将 突 出 三 大 亮 点 : 全 国 最 高 的 檀 香 观 音, 全 国 最 大 的 室 内 铜 佛, 全 国 最 高 的 曼 陀 罗 风 格 石 塔, 不 属 于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本 项 目 涉 及 到 的 风 景 名 胜 主 要 为 宝 泉 寺, 位 于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及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内 4.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晋 宁 县 位 于 云 南 省 中 部 滇 池 西 南 岸, 地 处 东 经 至 , 北 纬 至 24 28, 辖 1 街 道 5 个 镇 2 个 民 族 乡, 即 昆 阳 街 道 晋 城 镇 二 街 镇 上 蒜 镇 六 街 镇 双 河 彝 族 乡 夕 阳 彝 族 乡, 县 域 面 积 k m2 耕 地 面 积 亩, 人 均 耕 地 面 积 0.62 亩 2014 年 末 全 县 常 住 总 人 口 为 万 人, 比 上 年 末 增 加 0.3 万 人, 其 中, 城 镇 常 住 人 口 为 万 人, 占 总 人 口 比 重 为 39.1%, 比 上 年 末 提 高 1 个 百 分 点 全 年 常 住 人 口 出 生 率 为 10.44, 死 亡 率 为 4.72, 自 然 增 长 率 为 5.72 全 县 年 末 户 籍 人 口 为 万 人 ; 其 中, 非 农 业 人 口 9.07 万 人, 占 32.3%; 少 数 民 族 人 口 3.24 万 人, 占 11.6% 2014 年 全 年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6.7%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7.4%;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5.5%;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9.0% 三 次 产 业 结 构 比 为 18.8:53.3:27.9 人 均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加 1821 元, 增 长 5.7% 全 年 完 成 工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5.5%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增 加 值 完 成 亿 元, 增 长 5.9%; 在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中, 分 经 济 类 型 看, 国 有 及 国 有 控 股 企 业 下 降 4.9%; 外 商 及 港 澳 台 商 投 资 企 业 增 长 7.8%; 其 他 企 业 增 长 29.5% 分 门 类 看, 采 矿 业 下 降 7.4%, 制 造 业 增 长 24.4%, 电 力 热 力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 业 增 长 33.7% 全 县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经 济 增 速 继 2013 年 二 季 度 以 来 呈 持 续 走 低 的 态 势 87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97 4.3 晋 宁 县 特 色 工 业 园 区 概 况 2008 年 5 月 晋 宁 县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委 托 云 南 大 学 编 制 了 晋 宁 县 特 色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008 年 7 月 项 目 取 得 了 昆 明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对 晋 宁 县 特 色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函 ( 昆 环 保 函 号 ) 2012 年 2 月 晋 宁 县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对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总 进 规 划 进 行 了 修 编, 并 委 托 云 南 大 学 编 制 云 南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014 年 4 月 项 目 取 得 云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云 南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的 函 ( 云 环 函 号 ) 新 修 编 的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简 介 如 下 : 规 划 概 况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由 二 街 上 蒜 晋 城 青 山 宝 峰 镇 乌 龙 六 个 工 业 基 地 组 成 ( 一 园 六 基 地 ) 总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92.69k m2 规 划 性 质 定 为 云 南 乃 至 中 国 面 向 东 南 亚 南 亚 地 区 的 产 品 出 口 加 工 中 心 精 细 磷 化 工 基 地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有 色 金 属 产 业 有 主 导 产 业, 以 生 物 资 源 加 工 家 具 制 造 建 材 产 业 商 贸 物 流 为 辅 助 和 配 套 产 业 的, 具 有 新 型 工 业 化 特 征 的 现 代 化 综 合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年 限 为 年 规 划 范 围 1 二 街 工 业 基 地 规 划 区 以 二 街 集 镇 为 界 分 为 南 北 两 片 其 中 北 片 南 至 老 高 村 东 至 香 条 冲 北 接 安 宁 西 至 朱 家 营 锁 溪 渡 一 线 南 片 北 至 二 街 集 镇 及 半 山 腰 一 线, 南 至 山 脚, 东 接 青 山 工 业 基 地, 西 至 东 大 沟 西 侧 山 脚 呈 谷 状 走 向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为 平 方 公 里 2 上 蒜 工 业 基 地 东 起 杨 户 村 村 边, 南 至 柴 河, 西 至 宝 兴 公 路, 紧 邻 宝 兴 火 车 站, 北 至 昆 玉 高 速 公 路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为 4.11 平 方 公 里 3 晋 城 工 业 基 地 ( 泛 亚 家 具 及 汽 车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园 轨 道 交 通 产 业 园 ) 晋 城 工 业 基 地 由 泛 亚 家 具 及 汽 车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园 轨 道 交 通 产 业 园 两 部 分 构 成 1 泛 亚 家 具 及 汽 车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园 南 起 化 乐 村 及 东 南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北 接 新 8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98 昆 明 南 城, 抵 昆 玉 高 速 公 路, 东 临 凤 凰 山, 西 临 规 划 中 的 晋 江 高 速 公 路 2 轨 道 交 通 产 业 园 北 至 南 北 大 道, 南 至 南 城 片 区 规 划 南 外 环 路, 西 靠 晋 城 工 业 品 商 贸 中 心, 东 至 本 母 山 晋 城 工 业 基 地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为 平 方 公 里 4 青 山 工 业 基 地 东 至 环 湖 南 路 及 安 晋 高 速 部 分 路 段, 西 北 临 昆 阳 磷 矿 三 采 区 东 侧 山 体, 西 南 接 二 街 工 业 基 地, 南 至 古 城 镇 梅 树 村 南 侧, 北 抵 西 山 区 海 口 镇 交 界 处 青 山 工 业 基 地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为 9.12 平 方 公 里 5 宝 峰 工 业 基 地 东 起 昆 玉 高 速 公 路, 南 至 宝 泉 寺, 西 至 双 龙 水 库, 北 至 韩 家 营 宝 峰 工 业 基 地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为 平 方 公 里 6 乌 龙 工 业 基 地 北 以 安 晋 高 速 公 路 为 界, 东 以 昆 玉 铁 路 为 界, 西 至 鸡 头 山 和 登 高 山 乌 龙 工 业 基 地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为 2.88 平 方 公 里 空 间 布 局 结 构 空 间 布 局 结 构 一 园 六 基 地, 和 谐 促 发 展 的 总 体 格 局 一 园 即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 六 基 地 即 二 街 工 业 基 地 上 蒜 工 业 基 地 晋 城 工 业 基 地 青 山 工 业 基 地 宝 峰 工 业 基 地 乌 龙 工 业 基 地 六 个 工 业 基 地 共 同 构 成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它 们 各 自 独 具 产 业 特 色, 又 相 互 依 赖 相 互 支 撑 形 成 特 色 鲜 明 集 聚 效 应 显 著 的 新 型 工 业 园 区 各 个 基 地 依 托 昆 玉 高 速 安 晋 高 速 等 干 线 相 连 接, 相 互 间 联 系 紧 密, 形 成 一 园 多 基 地 园 中 有 园 分 区 定 位 组 团 开 发 的 结 构 模 式 工 业 园 区 结 构 体 系 工 业 园 区 结 构 体 系 则 采 用 工 业 园 区 工 业 基 地 产 业 组 团 三 级 结 构 体 系, 即 由 六 个 工 业 基 地 组 成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各 工 业 基 地 又 包 含 有 多 个 产 业 组 团 1 二 街 片 区 按 照 二 街 工 业 基 地 功 能 要 求 和 产 业 发 展 需 求, 规 划 确 定 二 街 工 业 基 地 的 功 能 结 构 为 一 心 两 轴 五 组 团 的 空 间 布 局 结 构 一 心 即 园 区 级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二 街 集 镇 处 在 二 街 工 业 基 地 中 部, 规 划 依 托 其 商 业 服 务 及 居 住 功 能, 形 成 片 区 级 的 服 务 中 心 两 轴 即 发 展 主 轴 是 指 穿 过 整 个 工 业 基 地 的 沿 南 北 向 主 干 道 和 沿 东 8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99 西 向 连 接 县 城 的 主 干 道 形 成 的 发 展 主 轴 它 们 都 位 于 规 划 区 的 中 部, 连 接 各 级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一 起 推 动 基 地 的 发 展 五 组 团 即 五 个 工 业 组 团 分 别 是 布 置 在 北 片 的 冶 金 及 磷 化 工 组 团 冶 金 组 团, 布 置 在 南 片 的 磷 化 工 组 团 钢 铁 及 磷 化 工 组 团 高 新 产 业 组 团 2 上 蒜 片 区 按 照 上 蒜 工 业 基 地 功 能 要 求 和 产 业 布 局, 规 划 确 定 上 蒜 工 业 基 地 的 功 能 结 构 为 一 核 两 轴 四 组 团 的 空 间 布 局 结 构 一 核 规 划 将 规 划 区 中 部 山 体 局 部 保 留, 加 强 绿 化, 作 为 规 划 区 绿 化 景 观 核 心 两 轴 即 发 展 主 轴 是 指 以 宝 兴 公 路 新 规 划 连 接 上 蒜 集 镇 至 上 六 公 路 的 主 干 道 为 两 条 联 系 各 组 团 的 发 展 主 轴 四 组 团 建 材 加 工 组 团 新 型 建 材 加 工 组 团 新 型 材 料 加 工 组 团 休 闲 服 务 组 团 共 四 个 不 同 产 业 集 聚 的 组 团 3 晋 城 工 业 基 地 按 照 晋 城 工 业 基 地 泛 亚 家 具 及 汽 车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园 功 能 要 求 和 产 业 发 展 需 求, 规 划 确 定 泛 亚 家 具 及 汽 车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园 的 功 能 结 构 为 一 主 四 次 七 组 团 的 空 间 布 局 结 构 一 主 依 托 规 划 南 北 向 贯 穿 整 个 规 划 区 的 主 干 道 形 成 规 划 区 发 展 主 轴 ; 四 次 依 托 东 西 向 四 条 主 次 干 道 形 成 规 划 区 发 展 次 轴 ; 七 组 团 即 规 划 区 内 的 驾 驶 培 训 产 业 组 团 建 材 加 工 组 团 汽 配 装 备 及 机 械 制 造 组 团 家 具 产 业 组 团 商 贸 组 团 以 及 两 个 综 合 居 住 组 团 4 青 山 工 业 基 地 按 照 青 山 工 业 基 地 功 能 要 求 和 产 业 发 展 需 求, 规 划 确 定 规 划 区 的 功 能 结 构 为 一 心 三 轴 四 片 区 的 空 间 布 局 结 构 一 心 以 中 谊 村 铁 路 货 场 区 为 核 心, 由 周 边 的 公 铁 联 运 平 台 公 路 货 运 枢 纽 站 场 综 合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等 功 能 所 组 成, 是 整 个 物 流 基 地 的 中 转 联 运 中 心, 也 是 管 理 信 息 商 务 服 务 中 心 三 轴 分 别 为 沿 铁 路 南 北 向 发 展 的 多 式 联 运 仓 储 发 展 轴 ; 沿 环 湖 南 路 南 北 向 发 展 的 商 贸 物 流 发 展 轴 ; 沿 安 晋 高 速 南 北 向 发 展 的 公 路 货 运 发 展 轴 9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00 四 片 区 : 物 流 仓 储 区 : 临 近 铁 路 货 场, 多 数 利 用 磷 矿 的 弃 置 地, 分 为 多 级 台 地 加 以 利 用, 并 根 据 仓 储 货 物 的 不 同 类 型 及 存 放 要 求, 细 分 为 堆 场 大 宗 物 资 仓 储 危 险 品 仓 储 等 中 心 商 务 区 : 位 于 环 湖 路 与 安 晋 高 速 公 路 之 间, 环 湖 南 路 从 西 侧 穿 过, 交 通 条 件 便 利, 为 物 流 园 区 及 周 边 居 住 区 提 供 各 类 商 贸 服 务, 包 括 各 种 商 业 服 务 酒 店 专 业 市 场 等 北 部 加 工 物 流 区 : 主 要 依 托 物 流 基 地 发 展 相 关 原 料 加 工 储 存 产 品 组 装 等 加 工 工 业 南 部 加 工 区 : 以 加 工 类 工 业 及 物 流 商 贸 业 为 主 的 工 业 组 团 5 宝 峰 工 业 基 地 规 划 确 定 宝 峰 工 业 基 地 的 功 能 结 构 为 一 心 五 轴 两 片 区 十 组 团 的 空 间 布 局 结 构 一 心 结 合 规 划 中 部 山 头 形 成 的 中 央 公 园, 在 周 边 布 局 服 务 于 整 个 园 区 的 公 共 服 务 中 心, 配 套 以 办 公 管 理 商 业 金 融 教 育 培 训 商 务 接 待 等 核 心 服 务 功 能 用 地, 是 整 个 基 地 的 商 务 服 务 区 五 轴 两 条 主 要 轴 线 分 别 为 沿 铁 路 南 北 向 发 展 联 系, 联 系 昆 阳 方 向 的 交 通 发 展 轴 ; 以 及 以 昆 玉 高 速 公 路 下 口 为 主 要 联 系 方 式 的 东 西 向 交 通 发 展 轴 ; 以 三 条 园 区 主 要 交 通 干 线 形 成 的 发 展 次 轴 线 五 条 发 展 轴 线 串 连 了 各 个 产 业 发 展 组 团 两 片 区 规 划 保 留 昆 玉 铁 路 两 侧 两 个 大 的 村 庄 居 住 区, 西 部 为 宝 峰 老 镇 区 居 住 综 合 片 区, 东 部 为 昌 家 营 清 水 河 社 区 居 住 综 合 片 区, 配 套 完 善 的 商 业 教 育 医 疗 行 政 文 体 等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并 结 合 产 业 园 区 统 筹 布 局, 便 于 村 民 就 业 安 置 与 园 区 建 设 的 协 调 发 展 十 组 团 结 合 规 划 产 业 定 位 形 成 的 十 个 大 的 产 业 组 团, 体 现 农 副 产 品 食 品 加 工 环 保 科 技 创 意 产 业 生 态 观 光 农 业 种 植 有 机 农 产 品 精 深 加 工 商 贸 物 流 等 产 业 特 征 6 乌 龙 工 业 基 地 规 划 功 能 结 构 为 : 一 带 一 轴, 两 片 两 心 一 带 中 央 发 展 带, 延 续 西 城 核 心 区 轴 线 概 念, 完 善 北 面 滇 池 到 南 面 9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01 山 体 的 中 央 发 展 带 一 轴 永 乐 大 街 南 复 线 发 展 轴, 延 续 西 城 核 心 区 永 乐 大 街 的 重 要 地 位, 以 道 路 为 依 托, 作 为 规 划 地 段 发 展 的 重 要 轴 线 两 片 以 纬 三 路 为 界, 分 为 南 北 两 个 片 区 纬 三 路 以 北 用 地, 以 居 住 和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为 主, 形 成 居 住 片 区 纬 三 路 以 南 用 地, 以 市 场 工 业 用 地 为 主, 形 成 商 贸 工 业 片 区 两 心 商 业 配 套 中 心, 为 周 边 居 民 服 务, 形 成 集 中 性 的 商 业 中 心 市 场 商 贸 中 心, 集 中 汽 车 修 理 零 配 件 及 五 金 销 售 等 市 场 一 体 化 发 展, 服 务 整 个 晋 宁 县 城 产 业 结 构 晋 宁 特 色 工 业 园 区 的 产 业 发 展 方 向 为 : 形 成 以 精 细 磷 化 工 产 业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有 色 金 属 产 业 为 主 导 产 业, 以 生 物 资 源 加 工 家 具 制 造 建 材 产 业 商 贸 物 流 为 辅 助 和 配 套 产 业 的 格 局, 重 点 发 展 壮 大 优 势 产 业, 改 造 提 升 传 统 产 业, 加 快 发 展 新 兴 产 业 (1) 二 街 工 业 基 地 : 云 南 乃 至 中 国 西 南 的 国 家 重 点 磷 化 工 产 业 园 有 色 金 属 产 业 园 (2) 上 蒜 工 业 基 地 : 新 型 建 材 产 业 基 地 (3) 晋 城 工 业 基 地 : 云 南 省 重 要 的 装 备 制 造 及 相 关 产 业 基 地 (4) 青 山 工 业 基 地 : 以 大 宗 生 产 资 料 和 生 活 原 料 生 产 储 运 为 重 点 的 国 际 公 铁 联 运 平 台 综 合 性 物 流 产 业 及 加 工 制 造 工 业 园 区 (5) 宝 峰 工 业 基 地 : 以 发 展 生 物 资 源 加 工 商 贸 物 流 产 业 为 主 的 现 代 化 产 业 基 地 (6) 乌 龙 工 业 基 地 : 以 光 学 仪 器 服 装 加 工 汽 车 销 售 为 核 心 产 业 的 轻 工 业 基 地 近 期 入 园 项 目 产 业 控 制 及 环 评 要 求 1 项 目 入 园 要 求 为 了 从 源 头 上 降 低 本 规 划 区 建 设 对 周 边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统 筹 经 济 发 展 与 环 境 保 护, 实 施 规 划 区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根 据 本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提 出 规 划 区 项 目 入 驻 原 则 与 要 求 9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02 2 项 目 入 驻 原 则 (1) 符 合 国 家 及 云 南 省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原 则 : 规 划 区 引 进 的 项 目, 其 工 艺 规 模 及 产 品 应 符 合 国 家 及 云 南 省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 (2) 有 利 于 实 现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产 业 结 构 的 原 则 : 引 进 的 项 目, 应 有 利 于 实 现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产 业 结 构, 有 利 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目 标 的 达 成 ; (3) 资 源 节 约 原 则 : 引 进 的 项 目 应 能 够 满 足 资 源 节 约 的 原 则,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应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以 上 ; (4) 环 境 友 好 原 则 : 引 进 的 项 目 应 符 合 环 境 友 好 的 原 则, 优 先 引 进 无 污 染 或 少 污 染 企 业 ; (5) 协 调 发 展 原 则 : 引 进 的 项 目 应 有 利 于 统 筹 城 乡 协 调 发 展, 有 利 于 改 善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引 进 项 目 应 在 综 合 考 虑 上 述 原 则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上 述 五 个 方 面 的 原 则 是 相 互 联 系 的 统 一 整 体, 不 应 被 人 为 分 割 开 来 3 入 驻 项 目 环 保 要 求 (1) 项 目 必 须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同 时 满 足 规 划 区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 (2) 入 驻 项 目 应 采 取 满 足 达 标 排 放 要 求 运 行 稳 定 技 术 先 进 经 济 效 益 好 的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措 施 ; (3) 对 排 放 相 同 特 征 污 染 物 的 企 业, 应 鼓 励 企 业 之 间 建 设 联 合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以 降 低 污 染 治 理 成 本 ; (4) 入 驻 企 业 产 生 的 各 种 工 业 固 体 废 弃 物, 应 满 足 减 量 化 资 源 化 无 害 化 要 求, 实 现 废 物 的 零 排 放 ; (5) 限 制 发 展 高 耗 水 高 排 水 产 业 (6) 应 鼓 励 各 入 驻 企 业 积 极 参 与 和 本 企 业 有 关 的 环 保 技 术 的 研 发, 并 尽 快 形 成 生 产 力 (7) 企 业 选 址 应 符 合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一 湖 两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若 干 规 定 ; (8) 入 驻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应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以 上 (9) 滇 池 流 域 不 得 引 进 违 反 云 南 省 滇 池 保 护 条 例 (2013 年 1 月 1 日 执 行 ) 限 制 或 禁 止 建 设 的 项 目, 即 : 严 禁 在 滇 池 盆 地 区 ( 上 蒜 晋 城 青 山 宝 峰 乌 龙 基 地 ) 新 建 钢 铁 有 色 冶 金 基 础 化 工 石 油 化 工 化 肥 农 药 电 镀 造 纸 9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03 制 浆 制 革 印 染 石 棉 制 品 土 硫 磺 土 磷 肥 和 染 料 等 污 染 严 重 的 企 业 和 项 目 4.4 公 共 设 施 建 设 概 况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概 况 (1)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情 况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 含 配 套 管 网 ) 位 于 宝 峰 任 家 营, 占 地 约 60 亩, 纳 污 范 围 为 晋 宁 县 工 业 园 宝 峰 基 地 片 区 规 划 区 域 内 的 企 业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废 水 以 及 园 区 内 的 村 镇 生 活 废 水, 总 纳 污 面 积 12.63k m2, 本 次 一 期 的 纳 污 面 积 7.11 k m2,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34.5km, 配 套 中 水 回 用 管 网 一 套, 中 水 回 用 供 水 系 统 一 套, 高 位 水 池 一 个, 容 积 60000m³, 回 用 管 道 18.9km 设 计 处 理 规 模 为 3 万 m³/d, 一 期 1.0 万 m³/d 二 期 增 加 2 万 m³/d 设 计 出 水 水 质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一 级 A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中 水 回 用 目 前, 一 期 工 程 已 经 投 入 运 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的 尾 水 通 过 水 泵 提 升 到 中 水 调 节 水 池 ( 高 位 水 池 ), 通 过 高 位 水 池 的 液 位 差 重 力 回 流 到 园 区 中 水 调 节 水 池 ( 高 位 水 池 ) 拟 利 用 宝 峰 清 水 河 收 费 站 旁 的 水 库 ( 王 冲 坝 塘 ), 位 于 项 目 东 南 面 约 0.4km 处, 容 积 为 60000m³ (2) 宝 峰 污 水 管 网 建 设 情 况 项 目 内 管 网 包 括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和 中 水 管 线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长 度 34.5 km 中 水 管 线 总 长 度 为 18.9km 中 水 回 用 管 线 仅 为 主 管 的 建 设, 中 水 回 用 的 支 次 管 将 另 外 立 项 目 前, 已 铺 设 中 水 管 网 长 约 5000 米, 管 径 为 DN1000, 污 水 管 网 长 约 2900 米, 管 径 为 DN500, 中 水 管 网 和 污 水 管 网 已 铺 设 到 项 目 场 地 外 宝 峰 基 地 天 然 气 气 化 站 (1) 宝 峰 基 地 燃 气 供 应 情 况 中 缅 天 然 气 管 道 建 成 前, 液 化 天 然 气 供 应 是 通 过 槽 车 将 液 化 天 然 气 运 至 宝 峰 基 地 天 然 气 气 化 站, 将 液 态 天 然 气 气 化 后 通 过 中 压 管 网 输 送 到 各 用 户, 气 源 选 择 四 川 液 化 天 然 气 液 化 厂 ( 华 油 天 然 气 广 安 有 限 公 司 LNG 工 厂 ) 远 期, 中 缅 天 然 气 管 道 建 成 后, 采 用 中 缅 天 然 气 管 道 供 气 (2) 宝 峰 基 地 天 然 气 气 化 站 天 然 气 气 化 站 位 于 宝 峰 基 地 东 南 部, 由 晋 宁 华 润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占 地 15 亩, 设 计 供 气 规 模 : 前 期 设 计 建 设 LNG( 液 化 天 然 气 ) 储 配 量 120Nm³, 小 时 9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04 气 化 供 气 2500 Nm³, 日 气 化 供 气 60000Nm³ 后 期 依 据 园 区 用 气 企 业 用 气 需 求 调 整 供 气 规 模, 保 障 供 气 宝 峰 基 地 天 然 气 气 化 站 位 于 项 目 东 南 侧 约 300m 处, 根 据 现 状 调 查, 目 前 站 点 已 基 本 建 设 完 毕 ( 见 图 4-1), 待 项 目 需 要 时 便 可 对 项 目 区 供 气, 根 据 建 设 方 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天 然 气 供 应 站 运 营 公 司 晋 宁 华 润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的 沟 通 结 果, 本 项 目 若 需 天 然 气 只 需 提 前 两 个 月 说 明, 晋 宁 华 润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将 在 两 个 月 内 铺 设 天 然 气 管 道 至 项 目 区 ( 市 政 管 道 由 供 气 公 司 出 资 建 设, 项 目 区 内 管 道 由 企 业 出 资 供 气 公 司 建 设 ), 并 对 项 目 区 内 的 天 然 气 管 道 指 导 施 工, 保 证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天 然 气 的 使 用 图 4-1 宝 峰 基 地 天 然 气 气 化 站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晋 宁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理 规 模 为 100t/d, 日 生 产 垃 圾 复 合 肥 37t, 日 生 产 木 塑 产 品 6.9t, 日 生 产 RDF 燃 料 20.4t 项 目 占 地 35 亩, 主 要 有 垃 圾 暂 存 预 处 理 车 间 垃 圾 分 选 车 间 垃 圾 水 解 车 间 制 肥 车 间 木 塑 产 品 生 产 车 间 RDF 燃 料 生 产 车 间 等 95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05 5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5.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本 项 目 位 于 宝 峰 工 业 基 地 内, 本 项 目 废 水 全 部 自 行 预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放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后, 排 入 园 区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经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一 级 A 标 后 于 整 个 片 区 回 用 本 项 目 周 边 地 表 水 主 要 为 东 大 河, 根 据 2014 年 昆 明 市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公 报 东 大 河 水 质 类 别 为 Ⅳ 类, 污 染 程 度 有 所 加 重, 不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水 标 准 主 要 超 标 原 因 为 沿 河 周 围 农 村 生 活 面 源 污 染 5.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为 了 解 项 目 区 域 附 近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建 设 方 委 托 玉 溪 华 恒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对 项 目 区 及 下 风 向 敏 感 点 清 水 河 村 进 行 了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监 测 报 告 详 见 附 件 5( 华 环 监 字 [2015] 第 125 号 ) (1) 监 测 点 设 置 根 据 本 次 环 境 评 价 的 等 级 范 围 保 护 目 标 及 当 地 主 要 气 象 地 形 特 征 综 合 考 虑, 本 次 采 用 功 能 分 区 原 则, 评 价 监 测 共 布 设 2 个 代 表 性 大 气 采 样 点 具 体 位 置 及 方 位 详 见 表 5-1 和 附 图 7 表 5-1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布 点 序 号 监 测 点 名 称 监 测 点 方 位 监 测 点 功 能 监 测 因 子 1# 项 目 区 内 / 背 景 浓 度 TSP NO2 SO2 PM10 H2S 氨 气 2# 清 水 河 村 东 北 下 风 向 TSP NO2 SO2 PM10 H2S 氨 气 (2) 监 测 点 监 测 项 目 与 频 率 1 监 测 项 目 :TSP PMl0 SO2 NO2 H2S NH3 2 监 测 周 期 和 频 率 : 连 续 监 测 7 天,TSP 日 均 浓 度 每 天 采 样 24 小 时,PM10 SO2 NO2 日 均 浓 度 每 天 采 样 20 小 时,SO2 NO2 H2S NH3 小 时 浓 度 每 日 4 个 时 段, 每 个 时 段 采 样 时 间 为 1 个 小 时 3 监 测 及 分 析 方 法 按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执 行 (3)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表 达 式 : 9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06 Pi Ci Coi 式 中 : Pi i 类 污 染 物 单 因 子 指 数 ; Ci i 类 污 染 物 实 测 浓 度 ; Coi i 类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 值 根 据 污 染 物 单 因 子 指 数 计 算 结 果,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论 证 其 是 否 满 足 功 能 规 划 的 要 求, 为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提 供 依 据 2 执 行 标 准 TSP PMl0 SO2 NO2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NH3 H2S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住 区 大 气 有 害 物 质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限 值 3 监 测 统 计 及 评 价 结 果 玉 溪 华 恒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8 日 年 5 月 14 日 对 监 测 点 进 行 了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采 样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及 评 价 指 数 见 表 点 位 时 间 1# 项 目 区 域 内 表 5-2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日 均 浓 度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监 测 项 目 TSP PM10 SO2 NO2 评 价 标 准 ( 二 级 ) # 清 水 河 村 平 均 平 均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07 表 5-3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小 时 浓 度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监 测 项 目 日 期 时 段 NO2 SO2 评 价 标 准 ( 二 级 ) :00~03: :00~09: :00~15: :00~21: 平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平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平 均 值 :00~03: :00~09: # 项 目 区 :00~15: :00~21: 平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平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平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平 均 值 # 清 水 河 村 :00~0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08 08:00~09: :00~15: :00~21: 平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平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平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平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平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平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平 均 值 由 表 可 见,2 个 监 测 点 的 TSP PMl0 SO2 NO2 超 标 率 均 为 0, 污 染 指 数 均 小 于 1, 表 明 区 域 内 的 环 境 空 气 良 好 由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好 于 清 水 河 村, 其 原 因 主 要 在 于 本 项 目 为 停 工 状 态, 并 且 本 项 目 位 于 上 风 方 向,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较 好 ; 而 清 水 河 村 则 是 因 为 其 位 于 下 风 方 向, 并 且 村 内 人 为 活 动 频 繁, 废 气 9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09 测 点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产 生 源 较 多, 均 呈 无 组 织 排 放, 因 此,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相 较 之 项 目 区 监 测 点 差 5.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点 布 设 : 本 评 价 在 厂 址 东 ( 1) 厂 址 南 ( 2) 厂 址 西 ( 3) 厂 址 北 ( 4) 项 目 中 部 ( 5) 共 布 设 5 个 监 测 点 数 据 (2) 监 测 周 期 : 监 测 2 天, 昼 间 和 夜 间 各 测 一 次 噪 声 监 测 按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监 测 方 法 (GB ) 执 行 2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及 方 法 厂 界 声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3 类 区 标 准 和 4a 类 标 准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的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 与 所 执 行 的 环 境 标 准 相 比 较, 评 价 区 周 围 声 环 境 质 量 (2)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玉 溪 华 恒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日 进 行 了 声 环 境 监 测, 分 昼 夜 两 个 时 段 监 测,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时 段 表 5-4 主 要 声 源 除 北 侧 厂 界 声 环 境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一 览 表 5 月 8 日 5 月 9 日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GB 中 3 类 标 准 生 活 其 它 生 活 其 它 工 业 生 活 其 它 时 表 5-5 段 测 点 标 准 值 db(a) 序 号 测 点 名 称 时 间 4 北 侧 厂 界 声 环 境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一 览 表 测 值 db(a) 大 型 车 车 流 量 ( 辆 /20min) 中 型 车 机 动 车 小 型 车 昼 间 项 目 北 侧 夜 间 边 界 昼 间 夜 间 由 表 5-4 可 知 : 项 目 所 在 地 东 南 西 厂 界 声 环 境 噪 声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值 昼 间 夜 间 均 低 于 所 执 行 的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3 类 标 准 ; 由 5-5 可 知, 北 侧 临 摩 托 车 10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合 计

110 进 宝 路 一 侧 声 环 境 质 量 昼 夜 间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中 4a 类 标 准 10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11 6.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施 工 期 回 顾 性 评 价 工 程 建 设 现 状 及 进 展 本 项 目 地 块 原 项 目 名 称 为 晋 宁 县 国 辉 振 兴 酒 厂 年 产 2000 吨 白 酒 及 中 草 药 药 用 成 分 提 取 技 改 迁 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为 晋 宁 县 国 辉 振 兴 酒 厂, 在 办 理 好 相 关 手 续, 并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后 于 2014 年 2 月 投 入 施 工 建 设, 但 在 建 设 期 间 由 于 公 司 研 究 决 定, 改 变 地 块 发 展 方 向, 按 照 原 施 工 图 纸 重 新 布 置 建 筑 物 功 能, 并 注 册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对 新 项 目 ( 本 项 目 ) 进 行 立 项, 并 变 更 该 地 块 上 相 关 手 续 于 项 目 名 下 由 于 新 建 项 目 环 保 手 续 尚 未 齐 全, 因 此, 厂 区 内 已 于 2015 年 2 月 全 面 停 工 目 前 正 在 办 理 环 保 规 划 相 关 手 续 根 据 2015 年 5 月 13 日 对 项 目 现 场 踏 勘, 本 项 目 实 验 楼 研 发 楼 框 架 结 构 建 设 已 完 成, 综 合 楼 提 取 制 剂 楼 则 已 完 成 3 层 框 架 结 构 建 设 设 置 有 项 目 部, 作 为 项 目 施 工 场 地 工 作 指 挥 用, 其 中 约 有 15 人 在 项 目 区 内 食 宿 以 下 为 踏 勘 时 拍 摄 的 现 场 照 片 及 已 实 施 的 环 保 措 施 照 片 : 一 期 施 工 现 场 现 状 二 期 预 留 用 地 10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12 项 目 部 及 厂 区 出 入 口 硬 化 实 验 楼 框 架 及 挡 墙 内 绿 化 施 工 外 部 围 挡 及 内 部 挡 土 墙 施 工 废 水 沉 淀 收 集 池 焊 接 操 作 入 棚 10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13 项 目 部 临 时 化 粪 池 (3m³) 项 目 部 临 时 厨 房 供 15 人 餐 在 项 目 前 期 施 工 过 程 中, 未 收 到 与 环 境 有 关 的 投 诉 电 话 施 工 期 污 染 物 处 置 措 施 1 原 环 评 要 求 采 取 措 施 : 项 目 前 期 施 工 主 要 执 行 晋 宁 县 国 辉 振 兴 酒 厂 年 产 2000 吨 白 酒 及 中 草 药 药 用 成 分 提 取 技 改 迁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所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其 中 原 环 评 提 出 的 施 工 期 污 染 防 治 保 护 措 施 为 : 1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A 运 输 车 辆 密 封 运 输 减 少 抛 洒, 车 辆 进 出 项 目 区 时, 限 速 行 驶 ; B 及 时 清 扫 厂 区 内 运 输 路 面, 保 持 路 面 清 洁 ; C 定 是 对 场 内 运 输 路 面 进 行 洒 水 降 尘, 减 小 扬 尘 污 染 2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A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全 部 进 入 临 时 化 粪 池, 经 集 中 处 理 后 作 为 周 围 植 物 施 肥 用 ; B 施 工 现 场 因 地 制 宜, 建 造 沉 淀 池 等 施 工 废 水 临 时 处 理 设 施,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全 部 回 用 ; C 砂 浆 和 石 灰 浆 废 液 集 中 处 理, 干 化 后 与 固 体 废 弃 物 一 起 进 行 处 置 3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A 施 工 时 通 过 采 取 合 理 布 局, 选 用 低 噪 设 备 ; 10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14 B 项 目 在 进 行 物 料 运 输 时, 应 合 理 安 排 运 输 时 间, 选 择 最 佳 的 进 厂 道 路, 避 免 在 夜 间 及 交 通 拥 挤 时 段 进 行, 减 缓 交 通 噪 声 对 居 民 的 影 响 ; C 在 施 工 现 场 禁 止 大 声 喧 哗 吵 闹 高 声 歌 唱 或 敲 击 工 具 等, 作 业 中 搬 运 物 件, 必 须 轻 拿 轻 放, 港 铁 建 堆 放 不 发 出 大 的 声 响, 严 禁 抛 掷 物 件 而 造 成 噪 声 ; D 在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高 噪 声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必 须 安 排 在 白 天 使 用, 并 布 置 在 远 离 居 民 的 位 置 ; E 严 格 禁 止 进 出 项 目 区 的 所 有 运 输 车 辆 鸣 喇 叭 ; F 禁 止 夜 间 ( 晚 上 22 点 至 早 上 6 点 之 间 ) 进 行 产 生 环 境 污 染 的 建 筑 施 工 作 业 因 抢 修 抢 险 作 业 和 因 生 产 工 艺 上 要 求 或 者 特 殊 需 要 必 须 连 续 作 业 的 除 外 因 特 殊 需 要 必 须 连 续 作 业 的, 是 公 共 单 位 必 须 持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证 明 向 环 境 保 护 局 登 记 备 案, 并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昆 明 市 建 筑 施 工 和 营 业 性 文 化 娱 乐 场 所 管 理 的 通 告 中 的 第 一 条 第 2 点 在 城 市 市 区 县 城 所 在 地, 禁 止 夜 间 进 行 产 生 黄 金 噪 声 污 染 的 建 筑 施 工 作 业 因 抢 修 抢 险 作 业 和 因 生 产 工 艺 上 的 要 求 或 者 特 殊 需 要 连 续 作 业 的 除 外 因 特 殊 需 要 必 须 连 续 作 业 的,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持 有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证 明 向 环 境 保 护 局 登 记 备 案, 并 于 连 续 施 工 之 日 一 天 前 公 告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的 居 民 和 单 位 4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措 施 A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经 收 集 后, 委 托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 B 建 筑 垃 圾 分 类 收 集, 能 回 收 的 尽 量 回 收, 不 能 回 收 的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5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A 加 强 管 理, 文 明 施 工, 尽 量 避 开 雨 季, 严 格 按 设 计 的 施 工 工 艺 及 工 序 施 工,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时 间 ; B 在 施 工 初 期 应 结 合 防 洪 规 划, 在 施 工 厂 界 外 围 设 置 排 洪 沟, 将 区 外 地 表 径 流 及 时 排 出 ; C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严 格 按 规 定 的 范 围 开 挖, 不 得 随 意 取 土 弃 土, 严 禁 乱 倒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图 示 建 筑 垃 圾, 应 将 其 妥 善 处 理 ; D 尽 可 能 避 免 在 大 风 和 大 雨 的 天 气 条 件 下 施 工, 减 少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水 土 流 失 的 发 生 ; 105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15 E 没 完 成 一 项 工 程, 应 立 即 对 其 施 工 场 地 进 行 清 理 整 治, 完 善 排 水 设 施, 及 时 进 行 绿 化, 尽 快 恢 复 植 被,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 F 施 工 工 地 应 建 设 沉 沙 池, 施 工 废 水 应 建 沉 淀 池 沉 淀 处 理 后 回 用, 或 用 于 施 工 场 地 和 道 路 洒 水 降 尘 ; G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程 序, 加 快 施 工 进 度, 缩 短 施 工 时 间 基 础 开 挖 等 易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的 工 程 尽 量 避 开 雨 季 或 雨 天 进 行 2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 项 目 施 工 期 过 程 中 根 据 调 查 采 取 了 以 下 措 施 : 表 6-1 项 目 施 工 期 已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一 览 表 污 染 因 素 环 保 措 施 利 用 现 场 基 础 设 施 对 雨 季 地 表 径 流 及 施 工 废 水 进 行 沉 淀 后, 全 部 用 于 场 地 施 工 废 水 洒 水 降 尘 不 外 排 ; 外 部 建 设 挡 土 墙 和 围 挡 阻 挡 项 目 外 部 雨 水 进 入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期 废 水 内 施 工 人 员 废 水 建 设 临 时 化 粪 池 对 施 工 人 员 废 水 进 行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施 工 期 废 气 扬 尘 场 地 及 时 清 扫, 出 入 口 硬 化, 洒 水 降 尘, 帷 幕 阻 挡 油 烟 废 气 抽 油 烟 机 噪 声 中 午 夜 间 不 施 工, 切 割 设 备 入 棚, 并 合 理 布 局 于 项 目 区 中 部 施 工 期 固 废 建 筑 垃 圾 已 开 挖 土 石 方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运 送 至 合 法 的 弃 渣 场 生 活 垃 圾 设 置 临 时 垃 圾 收 集 桶, 并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水 土 流 失 修 建 施 工 围 挡 及 挡 土 墙, 1 污 水 处 理 本 项 目 一 期 基 础 设 施 已 完 成, 地 下 室 采 取 局 部 开 挖 方 式, 据 了 解 开 挖 过 程 中 未 见 地 下 涌 水 因 此,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废 水 主 要 为 雨 季 地 表 径 流 和 工 程 废 水 其 中 雨 季 地 表 径 流 流 至 施 工 低 洼 地 带, 自 然 沉 淀 后 洒 水 降 尘 或 自 然 蒸 发, 不 外 排 工 程 废 水 则 利 用 地 下 基 础 工 程 进 行 沉 淀 后 洒 水 降 尘 或 自 然 蒸 发, 不 外 排 废 水 产 生 量 很 小 平 均 每 天 不 足 1m³ 项 目 生 活 废 水 产 量 每 天 约 为 1m³, 排 入 临 时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最 终 排 入 园 区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内 2 大 气 处 理 措 施 根 据 了 解, 项 目 基 坑 施 工 阶 段, 施 工 单 位 对 场 内 采 取 了 一 定 的 洒 水 降 尘 措 施, 场 地 及 时 清 扫, 出 入 口 硬 化 等 降 尘 措 施 在 施 工 期 间 对 在 建 建 筑 进 行 帷 幕 施 工 10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16 另 项 目 厨 房 内 安 装 了 油 烟 抽 排 系 统, 有 一 定 的 集 油 效 果 3 噪 声 处 理 措 施 对 钢 材 切 割 设 备 入 棚 操 作, 并 设 置 于 建 筑 中 间, 有 一 定 的 隔 声 降 噪 作 用, 并 且 中 午 和 夜 间 不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等 措 施 4 固 体 废 弃 物 项 目 一 期 基 坑 施 工 已 结 束, 基 础 开 挖 产 生 的 土 石 方 已 运 至 合 法 弃 渣 场, 产 生 的 其 余 建 筑 垃 圾 如 废 弃 钢 筋 木 板 等 还 在 项 目 区 内 堆 存 未 进 行 处 理 二 期 工 程 尚 未 动 工 针 对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固 废, 项 目 内 已 设 置 临 时 垃 圾 收 集 桶, 收 集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4 水 土 流 失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的 措 施 主 要 有 修 建 围 挡 和 挡 土 墙, 对 厂 界 外 雨 季 地 表 进 行 阻 拦 作 用 ; 对 地 势 较 低 的 北 侧 靠 进 宝 路 段 结 合 进 宝 路 道 路 绿 化, 在 挡 墙 以 内 种 植 了 绿 化 带, 并 利 用 施 工 场 地 内 较 低 洼 的 地 带 进 行 施 工 期 废 水 收 集, 避 免 外 溢 综 上, 项 目 现 状 施 工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基 本 能 满 足 晋 宁 县 国 辉 振 兴 酒 厂 年 产 2000 吨 白 酒 及 中 草 药 药 用 成 分 提 取 技 改 迁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所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但 根 据 现 行 的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和 现 下 较 为 普 遍 的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现 状 还 存 在 一 定 的 环 境 问 题 : 1 施 工 期 生 活 废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外 排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但 生 活 废 水 中 包 含 厨 房 废 水, 厨 房 废 水 中 含 动 植 物 油 成 分 较 高, 并 浮 于 废 水 表 面, 化 粪 池 水 解 沉 淀 对 动 植 物 油 没 有 去 除 效 率, 可 能 会 导 致 动 植 物 油 超 标 排 放 现 象 出 现 2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二 期 预 留 空 地 为 完 全 裸 露 地 表, 在 大 风 天 气 易 受 风 力 影 响 造 成 扬 尘 ; 另 在 雨 天 容 易 受 厂 区 地 表 径 流 的 冲 刷 导 致 水 土 流 失 和 造 成 沉 淀 池 污 泥 量 过 高, 影 响 回 用 效 果 3 固 体 废 弃 物 如 废 弃 钢 材 脚 料 废 弃 木 材 等 可 回 收 建 筑 垃 圾, 应 集 中 堆 存, 并 做 好 防 雨 防 潮 工 作, 一 来 减 小 腐 蚀, 再 进 行 金 属 回 收 再 造 过 程 中 减 少 投 入, 节 约 资 源, 二 来 避 免 铁 锈 经 雨 水 冲 刷 下 渗 污 染 地 下 水 4 在 工 程 停 工 期 间, 原 辅 材 料 及 裸 露 土 方 应 进 行 必 要 的 遮 挡, 避 免 二 次 扬 尘 107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17 6.1.2 施 工 期 还 需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影 响 分 析 由 于 项 目 未 来 还 需 进 行 一 期 的 主 体 施 工 架 子 工 程 砌 体 工 程 屋 面 工 程 装 修 工 程 水 电 安 装 和 机 械 设 备 安 装 以 及 二 期 包 括 基 础 工 程 在 内 的 所 有 工 程, 还 会 产 生 施 工 期 污 染, 因 此, 就 未 来 施 工 内 容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并 提 出 施 工 期 还 需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类 别 一 般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施 工 期 扬 尘 会 对 周 围 100m 范 围 内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从 项 目 周 边 现 有 环 境 看, 项 目 周 边 100m 范 围 内 主 要 关 心 点 主 要 是 东 侧 紧 邻 的 昆 明 邦 泰 绿 色 农 产 品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西 侧 20m 处 的 云 南 星 威 啤 酒 厂, 北 侧 50m 佳 宁 娜 食 品 厂 以 及 西 北 侧 85m 处 的 小 键 哥 食 品 厂, 关 心 点 与 项 目 距 离 较 近, 为 控 制 施 工 期 扬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和 关 心 点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应 特 别 注 意 防 尘 问 题, 采 取 的 治 理 措 施 如 下 : 1 建 筑 垃 圾 在 装 车 清 运 前, 应 充 分 洒 水, 避 免 产 生 扬 尘 ; 建 筑 垃 圾 应 尽 快 运 出 场 地, 减 小 扬 尘 产 生 量 ; 2 加 强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控 制 严 禁 从 建 筑 物 高 处 向 下 倾 倒 建 筑 垃 圾 ; 3 加 强 施 工 现 场 运 输 车 辆 管 理 建 筑 垃 圾 二 期 开 挖 弃 土 石 方 在 运 输 出 场 时 应 采 取 封 闭 运 输 方 式, 在 项 目 范 围 内 运 输 的 车 辆 必 须 车 身 整 洁, 装 载 车 厢 完 好, 装 载 货 物 堆 码 整 齐, 不 得 污 染 道 路 ; 4 在 施 工 场 地 安 排 员 工 定 期 对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以 减 少 粉 尘 量, 洒 水 次 数 根 据 天 气 状 况 而 定 一 般 每 天 洒 水 1~2 次 ; 若 遇 到 大 风 或 干 燥 天 气 可 适 当 增 加 洒 水 次 数 ; 5 在 二 期 尚 未 开 工 前, 对 二 期 裸 露 地 表 进 行 遮 盖 或 培 植 草 皮, 防 尘 ; 6 尽 量 避 免 在 大 风 天 气 下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根 据 同 类 项 目 工 程 经 验,4 级 以 上 大 风 天 气 不 宜 实 施 土 方 施 工 ; 7 在 施 工 场 地 上 设 置 专 人 负 责 弃 土 建 筑 垃 圾 建 筑 材 料 的 处 置 清 运 和 堆 放, 及 时 处 理 清 运 以 减 少 占 地, 防 止 粉 尘 污 染, 改 善 施 工 场 地 的 环 境 必 要 时 加 盖 蓬 布, 防 止 二 次 粉 尘 ; 8 二 期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时, 在 建 筑 物 外 立 面 必 须 用 标 准 密 目 网 或 竹 脚 手 片 封 闭 脚 手 架 在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施 工 粉 尘 的 影 响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不 会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10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18 和 周 围 关 心 点 造 成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另 施 工 期 还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燃 油 烟 气 主 要 由 施 工 燃 油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所 含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CO NOx 和 THC 等 由 于 施 工 区 域 较 为 开 阔, 大 气 扩 散 条 件 较 好, 而 燃 油 烟 气 排 放 量 相 对 较 小, 因 此 施 工 燃 油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燃 油 烟 气 在 空 气 中 经 自 然 扩 散 和 稀 释 后, 对 评 价 区 域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和 周 围 关 心 点 的 影 响 较 小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设 置 项 目 部, 约 15 人 在 项 目 区 内 食 宿,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生 活 废 水, 以 及 未 来 施 工 过 程 中 还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施 工 废 水 (1) 施 工 期 生 活 废 水 生 活 废 水 每 日 产 生 量 按 照 60L/ 人 d, 则 产 生 量 为 0.9m³/d, 含 有 一 定 的 餐 饮 废 水 约 0.3m³/d, 该 部 分 废 水 需 要 经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再 排 入 现 有 化 粪 池 内 处 理, 停 留 时 间 大 于 12 小 时 后 外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内 目 前 化 粪 池 有 效 容 积 为 3m³, 能 够 容 纳 未 来 每 日 生 活 废 水, 为 保 证 施 工 期 生 活 废 水 达 标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另 还 需 增 设 隔 油 池, 建 议 隔 油 池 的 容 积 为 不 小 于 0.2m³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较 为 简 单, 与 一 般 生 活 污 水 无 异,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后, 能 够 达 到 GB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表 4) 三 级 和 CJ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全 部 排 入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因 此, 施 工 期 生 活 废 水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没 有 影 响 (2)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建 材 清 洗 混 凝 土 养 护 机 械 设 备 清 洗 另 外 还 有 雨 季 地 表 径 流 和 二 期 地 下 室 开 挖 产 生 的 地 下 涌 水 其 中 建 材 清 洗 混 凝 土 养 护 机 械 设 备 清 洗 水 产 生 量 很 小, 因 地 制 宜 收 集 沉 淀 后 全 部 用 于 厂 区 洒 水 降 尘 并 且 根 据 一 期 基 坑 开 挖 情 况, 二 期 在 进 行 基 坑 开 挖 过 程 中 基 本 不 会 产 生 基 坑 涌 水, 施 工 期 水 污 染 因 素 主 要 为 雨 季 地 表 径 流 针 对 雨 季 地 表 径 流 目 前 已 采 取 了 修 建 围 挡 和 挡 土 墙, 对 厂 界 外 雨 季 地 表 进 行 阻 拦 作 用 ; 对 地 势 较 低 的 北 侧 靠 进 宝 路 段 结 合 进 宝 路 道 路 绿 化, 在 挡 墙 以 内 种 植 了 绿 化 带, 并 利 用 施 工 场 地 内 较 低 洼 的 地 带 进 行 施 工 期 废 水 收 集, 避 免 外 溢 在 以 上 措 施 的 基 础 上 为 进 一 步 避 免 雨 季 径 流 对 周 围 水 体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建 议 项 目 还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1 在 项 目 区 内 设 置 雨 水 引 流 渠, 将 雨 水 导 入 项 目 区 内 收 集 区 内, 防 止 泥 浆 污 污 水 废 水 外 流 或 堵 塞 下 水 道 和 河 道 2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避 免 在 雨 天 进 行 土 方 作 业 ;3 雨 天 对 粉 状 物 料 堆 放 场 所 进 行 必 要 的 遮 蔽, 减 少 雨 水 冲 刷 ; 10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19 4 并 最 终 把 沉 淀 后 的 施 工 期 废 水 全 部 用 于 施 工 期 场 地 内 洒 水 降 尘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雨 季 地 表 径 流 中 的 SS 可 得 到 较 大 程 度 的 降 低, 不 会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体 造 成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施 工 废 水 在 采 取 措 施 治 理 后, 可 完 全 回 用 于 项 目 內 施 工 生 产 路 面 及 裸 露 地 面 的 洒 水, 不 外 排 施 工 期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项 目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各 施 工 阶 段 中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级 在 70~115dB(A) 施 工 噪 声 具 有 阶 段 性 临 时 性 和 不 固 定 性, 不 同 的 施 工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不 同 在 多 台 机 械 设 备 同 时 作 业 时, 各 台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会 产 生 叠 加,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叠 加 后 的 噪 声 增 值 约 为 3~8dB(A) 项 目 周 边 均 为 加 工 企 业, 无 噪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因 此, 项 目 施 工 噪 声 不 会 造 成 扰 民, 但 为 了 尽 量 控 制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噪 声 能 够 做 到 厂 界 达 标 排 放, 保 障 施 工 噪 声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GB , 项 目 还 应 采 取 以 下 施 工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 1 在 进 行 建 筑 垃 圾 运 输 时, 应 合 理 安 排 运 输 时 间, 避 免 在 夜 间 及 交 通 拥 挤 时 段 进 行 ; 同 时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减 短 施 工 的 时 间 ;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管 理,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避 免 人 为 噪 声 的 产 生 ; 2 严 格 遵 守 昆 明 市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72 号 令 ) 及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昆 明 市 建 设 工 地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 昆 政 办 号 ) 关 于 建 筑 施 工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的 相 关 规 定 ; 3 禁 止 在 12 时 至 14 时 22 时 至 次 日 6 时 进 行 建 筑 施 工 作 业, 但 抢 修 抢 险 作 业 和 因 混 凝 土 浇 灌 桩 基 冲 孔 钻 孔 桩 成 型 等 连 续 作 业 必 须 进 行 夜 间 施 工 的,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在 施 工 前 三 日 持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证 明, 到 所 在 地 的 县 ( 市 ) 区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登 记, 并 在 施 工 地 点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附 近 民 众 公 告 ; 4 建 设 管 理 部 门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场 地 的 噪 声 管 理, 施 工 企 业 也 应 对 施 工 噪 声 进 行 自 律,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减 短 施 工 的 施 工 时 间 ;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管 理,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避 免 人 为 噪 声 的 产 生 文 明 施 工, 避 免 因 施 工 噪 声 产 生 纠 纷 ; 5 在 进 行 屋 内 装 修 及 设 备 安 装 前, 应 尽 量 先 进 行 门 窗 安 装, 增 大 噪 声 阻 隔 效 益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影 响 将 随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而 消 除, 因 此, 在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项 目 11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20 施 工 噪 声 对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是 废 弃 土 石 方 建 筑 垃 圾 和 生 活 垃 圾 1 根 据 目 前 的 施 工 情 况 来 看, 未 来 施 工 过 程 中 二 期 厂 房 需 进 行 地 下 2 层 开 挖, 仓 库 进 行 地 下 一 层 开 挖 还 将 产 生 约 5.5 万 立 方 废 弃 土 石 方,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至 合 法 弃 渣 场 内 2 废 弃 建 筑 材 料 应 对 其 进 行 分 类 集 中 堆 存,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部 分, 例 如 木 制 ( 铁 制 ) 材 料 等, 请 回 收 商 进 行 收 购, 重 复 利 用 ; 不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部 分 交 由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及 时 清 运 至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堆 放 场 所 进 行 处 置,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以 上 垃 圾 均 属 于 建 筑 垃 圾, 其 清 运 及 处 置 需 按 照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昆 明 市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昆 政 办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的 规 定 执 行, 以 最 大 限 度 减 缓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建 筑 垃 圾 属 无 毒 无 害 的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只 要 项 目 加 强 管 理, 严 格 按 照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昆 明 市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昆 政 办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置, 杜 绝 乱 堆 乱 倒, 禁 止 乱 堆 乱 倒 土 石 方 和 建 筑 垃 圾, 则 不 会 对 外 环 境 产 生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3 项 目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可 以 集 中 收 集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通 过 综 合 利 用 委 托 相 关 单 位 集 中 收 集 处 置 后 不 会 对 外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施 工 期 生 态 影 响 分 析 (1) 施 工 期 植 被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在 施 工 期, 施 工 过 程 需 对 建 设 场 地 进 行 开 挖 填 筑 和 平 整, 使 原 有 的 植 被 被 铲 除, 改 变 了 土 地 的 原 有 使 用 功 能, 从 而 使 绿 化 面 积 有 所 减 少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生 态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 施 工 期 包 括 清 除 现 场, 土 石 方 开 挖 填 筑 机 械 碾 压 等 施 工 活 动 本 工 程 占 用 的 主 要 为 园 地 和 草 地 工 程 建 设 将 使 这 部 分 土 地 的 农 业 功 能 丧 失, 转 变 为 建 设 用 地, 但 由 于 区 域 主 要 为 人 工 生 态 系 统, 不 涉 及 物 种 的 灭 绝, 对 周 围 生 态 环 境 不 会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11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21 (2) 施 工 期 水 体 流 失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的 措 施 主 要 有 修 建 围 挡 和 挡 土 墙, 对 厂 界 外 雨 季 地 表 进 行 阻 拦 作 用 ; 对 地 势 较 低 的 北 侧 靠 进 宝 路 段 结 合 进 宝 路 道 路 绿 化, 在 挡 墙 以 内 种 植 了 绿 化 带, 并 利 用 施 工 场 地 内 较 低 洼 的 地 带 进 行 施 工 期 废 水 收 集, 避 免 外 溢 另 针 对 施 工 期 废 水 还 提 出 了 :1 在 项 目 区 内 设 置 雨 水 引 流 渠, 将 雨 水 导 入 项 目 区 内 收 集 区 内, 防 止 泥 浆 污 污 水 废 水 外 流 或 堵 塞 下 水 道 和 河 道 2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避 免 在 雨 天 进 行 土 方 作 业 ;3 雨 天 对 粉 状 物 料 堆 放 场 所 进 行 必 要 的 遮 蔽, 减 少 雨 水 冲 刷 ;4 并 最 终 把 沉 淀 后 的 施 工 期 废 水 全 部 用 于 施 工 期 场 地 内 洒 水 降 尘 等 措 施 5 对 二 期 裸 露 用 地 进 行 遮 挡 或 培 植 草 皮 的 措 施 6 施 工 期 建 筑 垃 圾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处 置 按 照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昆 明 市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昆 政 办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的 规 定 执 行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控 制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的 因 素, 水 土 流 失 程 度 将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因 此,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小 6.3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污 染 气 象 特 征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属 典 型 的 低 纬 度 亚 热 带 高 原 季 风 气 候 多 年 平 均 主 导 风 向 为 西 南 南 风,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15.1, 多 年 平 均 年 降 水 量 897.8mm, 多 年 平 均 年 蒸 发 量 mm, 该 区 域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2.6m/s 多 年 气 候 统 计 资 料 见 表 6-2 表 6-2 晋 宁 县 多 年 气 候 统 计 资 料 ( 年 ) 月 份 项 目 全 年 气 压 (hpa) 气 温 ( ) 降 水 量 (mm) 蒸 发 量 (mm) 相 对 湿 度 (%) 平 均 风 速 (m/s) 最 多 风 向 SSW SSW SSW SW SSW SSW SSW S S S C C S SSW SSW SSW 频 率 ,25 21, 日 照 时 数 (h)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22 大 风 日 数 ( 天 ) 阴 天 日 数 ( 天 ) 注 : 表 中 除 日 期 年 份 湿 度 频 率 百 分 率 外, 其 余 数 值 均 精 确 到 小 数 后 一 位, 如 风 速 26 即 为 大 气 污 染 源 强 本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有 挥 发 的 乙 醇 气 体 药 材 粉 尘 锅 炉 烟 气 以 及 车 间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的 异 味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其 产 生 源 强 详 见 表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23 序 号 名 称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G1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G2 药 材 预 处 理 粉 尘 G3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粉 尘 G4 6 异 味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表 6-3 项 目 内 废 气 污 染 源 源 强 一 览 表 产 生 位 置 排 放 方 式 提 取 车 间 内 由 提 取 制 剂 3 4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气 筒 有 效 高 度 为 25.5m, 车 间 换 气 风 量 为 m³/h 由 提 取 制 剂 楼 1# 2#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气 筒 有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效 高 度 为 25.5m, 车 间 换 气 风 量 为 m³/h 药 材 预 处 理 区 域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在 粗 碎 粉 碎 切 制 机 械 产 尘 点 设 置 局 部 集 尘 罩, 将 含 尘 气 体 送 至 预 处 理 车 间 内 除 尘 机 房 内 统 一 处 理, 除 尘 风 机 风 量 为 3000m³/h, 最 终 由 提 取 制 剂 楼 1# 3#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压 片 间 胶 囊 填 充 间 各 设 置 一 台 除 尘 器 (3000m³/h), 丸 剂 混 粉 间 及 抛 光 间 共 用 一 台 除 尘 器 (3000m³/h), 另 项 目 还 在 粉 碎 筛 分 间 及 总 混 间 内 各 设 置 一 台 移 动 式 吸 尘 器 (1800m³/h), 以 上 除 尘 器 均 为 小 型 除 尘 器, 的 除 尘 原 理 均 为 布 袋 过 滤 除 尘, 净 化 后 的 尾 气 通 过 车 间 内 置 排 风 管 道 引 至 提 取 制 剂 楼 1# 2# 号 排 气 筒 统 一 排 放 产 生 量 t/a 产 生 速 率 kg/h 产 生 浓 度 mg/m 3 排 放 量 t/a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浓 度 mg/m 烟 尘 SO 2 锅 炉 房 烟 气 产 生 量 7045m³/h 通 过 32.5m 高 烟 囱 排 放 NO X 提 取 制 剂 楼 厂 房 密 闭 / 污 水 处 理 站 绿 化 吸 附 / 11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2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1) 预 测 方 案 设 计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锅 炉 烟 气 粉 尘 以 及 生 产 车 间 污 水 站 恶 臭 主 要 排 放 污 染 因 子 为 乙 醇 粉 尘 烟 尘 SO2 NOX 恶 臭 其 中 : 锅 炉 天 然 气 充 分 燃 烧 条 件 下 主 要 产 生 NO 约 占 氮 氧 化 物 的 95%, 但 NO 较 活 泼 能 够 被 空 气 中 的 氧 气 氧 化, 从 而 转 化 为 NO2, 因 此 大 气 中 的 氮 氧 化 物 主 要 是 二 氧 化 氮, 因 此, 二 氧 化 氮 产 生 源 强 按 照 氮 氧 化 物 产 生 源 强 计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主 要 产 生 于 提 取 车 间,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内 产 生 量 较 小, 分 别 通 过 提 取 制 剂 楼 3# 4# 号 排 气 筒 和 1# 2# 号 排 气 筒 外 排, 由 于 3# 4# 号 两 个 排 气 筒 紧 邻 等 效 为 一 个 排 气 筒 后 等 效 排 气 筒 位 于 二 者 连 接 线 中 间, 有 效 高 度 为 25.5m; 1# 2# 号 两 个 排 气 筒 距 离 2m, 等 效 为 1 个 排 气 筒 后 等 效 排 气 筒 位 于 二 者 中 间, 有 效 高 度 为 25.5m 两 两 等 效 后, 等 效 排 气 筒 之 间 的 距 离 为 10m, 小 于 二 者 有 效 高 度 之 和, 最 终 等 效 为 一 根 排 气 筒 进 行 计 算, 其 中 排 放 速 率 为 两 者 之 和, 等 效 排 放 高 度 为 25.5m, 等 效 排 气 筒 的 位 置 位 于 两 个 等 效 排 气 筒 直 线 距 离 之 间, 来 估 算 乙 醇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粉 尘 主 要 产 生 于 药 材 预 处 理 区 域 和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车 间, 根 据 两 个 车 间 的 布 局, 含 尘 气 体 均 通 过 提 取 制 剂 楼 西 侧 两 个 排 放 口 排 放,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对 两 种 含 尘 气 体 叠 加 浓 度 影 响, 进 行 估 算 预 测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异 味 主 要 为 车 间 内 药 材 煎 煮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异 味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异 味 无 法 量 化 估 算, 仅 作 影 响 评 价 (2) 预 测 因 子 项 目 的 预 测 因 子 主 要 有 : 乙 醇 TSP PM10 SO2 NO2 (3) 预 测 内 容 乙 醇 TSP PM10 SO2 NO2 等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4) 预 测 模 式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T ), 三 级 评 价 可 不 进 行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工 作, 可 直 接 以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作 为 预 测 与 分 析 依 据 报 告 按 照 导 则 推 荐 模 式 SCREEN3 进 行 预 测 TSP SO2 NO2 PM10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GB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二 级 标 准 :: SO2 0.5 mg/nm³ NO20.2mg/Nm³ 烟 尘 (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 按 该 标 准 的 日 均 浓 度 3 倍 考 核 即 0.45mg/Nm ³, TSP 按 该 标 准 的 日 均 浓 度 3 倍 考 核 即 115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25 0.9mg/Nm³ 考 核 ; 的 乙 醇 参 照 前 苏 联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5.0 mg/nm³ (5) 预 测 参 数 选 取 预 测 过 程 中 参 数 的 选 择 详 见 表 6-4 表 6-4 预 测 参 数 选 取 污 染 源 锅 炉 房 提 取 制 剂 楼 污 染 物 烟 尘 SO2 NO2 污 染 类 型 点 源 扩 散 系 数 农 村 乙 醇 点 源 农 村 地 形 选 项 简 单 地 形 简 单 地 形 简 单 地 形 平 地 平 地 计 算 参 数 参 数 1 烟 囱 高 度 :32.5m 2 烟 囱 出 口 内 径 :1.0m 3 烟 气 温 度 :50 4 近 五 年 平 均 风 速 :2.6m/s 1 烟 囱 高 度 :25.5m 2 烟 囱 出 口 内 径 :3.0m 3 烟 气 温 度 :20 4 近 五 年 平 均 风 速 :2.6m/s 气 象 所 有 气 象 所 有 气 象 (6) 预 测 结 果 输 出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表 6-5 落 地 浓 度 (mg/m 3 ) 锅 炉 烟 气 大 气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烟 尘 SO 2 NO2 占 标 值 (%) 落 地 浓 度 (mg/m 3 ) 占 标 值 (%) 落 地 浓 度 (mg/m 3 ) 占 标 值 (%)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26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表 6-6 落 地 浓 度 (mg/m 3 ) 乙 醇 粉 尘 大 气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乙 醇 ( 叠 加 ) 粉 尘 ( 叠 加 ) 占 标 值 (%) 落 地 浓 度 (mg/m 3 ) E E E ( 最 大 ) 占 标 值 (%) 117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27 大 气 影 响 评 价 (1) 锅 炉 烟 气 由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锅 炉 ( 燃 气 ) 烟 气 排 气 筒 各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轴 线 232m 处, 其 中 : 烟 尘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³, 占 标 率 为 0.44%;SO2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³, 占 标 率 为 0.70%;NO2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³, 占 标 率 为 7.9% 并 且 根 据 锅 炉 烟 气 产 生 源 强, 对 照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锅 炉 烟 气 排 放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 详 见 表 6-7) 表 6-7 锅 炉 烟 气 排 放 达 标 情 况 对 照 表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放 浓 度 mg/m 3 标 准 排 放 浓 度 mg/m 3 达 标 情 况 烟 尘 达 标 氮 氧 化 物 达 标 二 氧 化 硫 达 标 综 上, 锅 炉 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即 能 够 满 足 排 放 标 准 亦 能 满 足 人 体 呼 吸 带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小 (2) 乙 醇 废 气 等 效 排 气 筒 乙 醇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³, 占 标 率 为 3.82% 由 于 乙 醇 无 相 关 的 相 关 的 排 放 标 准, 根 据 GB/T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我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其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限 值 可 按 照 下 式 进 行 计 算 : Q=CmRKe Q 排 气 筒 允 许 排 放 速 率,kg/h; Cm 标 准 浓 度 限 值,mg/Nm³; 本 项 目 取 5.0 mg/nm³; R 排 放 系 数 ; 按 照 大 气 功 能 区 分 类 及 排 气 筒 的 高 度 确 定, 根 据 标 准 表 4 本 项 目 取 22; Ke 地 区 性 经 济 技 术 系 数, 取 值 为 0.5~1.5; 本 项 目 取 1; 则 计 算 得 本 项 目 乙 醇 最 大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限 值 为 110kg/h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可 按 照 下 式 进 行 计 算 : C=Q/QV 10 6 C 排 气 筒 出 口 处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限 值,mg/Nm³; 11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28 Q 排 气 筒 允 许 排 放 速 率,kg/h; QV 排 气 筒 的 排 气 率,mg/Nm³ 则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为 mg/nm³ 本 项 目 乙 醇 废 气 排 放 浓 度 和 速 率 最 大 值 分 别 为 110.9mg/m³,11.9kg/h 能 够 达 到 估 算 标 准 限 值 ;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轴 线 1848m 处, 浓 度 为 mg/m³, 浓 度 占 标 率 为 3.82%, 能 够 满 足 其 空 气 质 量 要 求, 因 此, 废 气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3) 粉 尘 等 效 排 气 筒 中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最 大 为 18.27mg/m³, 最 大 排 放 速 率 约 为 0.1kg/h;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排 放 标 准, 即 排 放 浓 度 120mg/m³, 排 放 速 率 15.1kg/h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显 示, 等 效 排 气 筒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轴 线 265m 处, 落 地 浓 度 为 mg/m³, 占 标 率 为 0.07% 因 此, 粉 尘 亦 能 同 时 满 足 排 放 和 质 量 要 求, 对 外 环 的 影 响 较 小 (4) 异 味 项 目 产 生 的 异 味 主 要 来 自 于 车 间 药 材 煎 煮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异 味 和 污 水 处 理 产 异 味 车 间 药 材 煎 煮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异 味 为 中 草 药 味, 该 异 味 位 于 相 对 密 闭 车 间 内, 并 且 经 内 部 通 风 系 统 由 高 空 抽 排,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散 发 的 异 味 主 要 为 氨 气 和 硫 化 氢 气 体,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规 模 较 小, 产 生 的 废 气 量 较 小, 对 外 环 境 影 响 小, 但 考 虑 项 目 周 边 均 为 食 品 企 业, 针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异 味, 环 评 提 出 : 污 水 处 理 站 周 围 绿 化 需 进 行 重 点 规 划, 在 绿 化 选 种 过 程 中 尽 量 选 择 树 叶 浓 密, 吸 附 能 力 较 好 的 高 大 树 种, 尤 其 对 东 侧 厂 界 栽 种 实 施 绿 化 隔 离 带 由 于 项 目 周 边 食 品 加 工 企 业 较 多, 在 未 来 污 水 处 理 站 工 艺 选 取 过 程 中 应 尽 量 趋 向 于 少 恶 臭 气 体 产 生 工 艺 在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异 味 对 外 环 境 影 响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排 水 方 案 根 据 建 设 方 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管 委 会 签 定 的 污 水 接 纳 协 议, 项 目 内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排 水 体 制, 雨 水 经 雨 水 管 道 收 集 后 进 入 项 目 北 面 的 进 宝 路 的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 生 11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29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站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后, 排 入 园 区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最 终 经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由 园 区 统 一 规 划 回 用 项 目 废 水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建 成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有 : 生 产 废 水 ( 包 括 蒸 馏 冷 凝 废 液 药 材 前 处 理 废 水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 实 验 楼 废 水 及 研 发 楼 废 水 办 公 生 活 废 水 纯 水 制 备 下 水 锅 炉 废 水 循 环 冷 却 废 水 等 本 项 目 工 程 废 水 产 生 量 约 t/a, 平 均 约 74.6t/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ph COD BOD SS TP 氨 氮 色 度 等, 本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详 见 表 3-7 本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浓 度 均 超 过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需 进 行 处 理 达 标 后 方 可 外 排 项 目 排 水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分 析 为 了 确 保 项 目 废 水 能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项 目 内 拟 建 1 个 污 水 处 理 站 一 般 而 言, 提 取 的 原 材 料 中 的 药 物 活 性 组 分 含 量 较 低, 通 常 为 万 分 之 几 在 提 取 过 程 中, 大 量 的 原 材 料 经 过 多 次 以 乙 醇 或 纯 水 等 为 底 液 的 提 取 过 程, 体 积 急 剧 降 低, 药 物 产 量 非 常 小, 废 水 中 含 有 大 量 的 有 机 物,COD 较 高 在 冷 凝 过 程 中 会 继 续 排 放 以 有 机 物 为 主 的 废 水 提 取 类 制 药 废 水 的 可 生 化 性 较 好 采 用 各 类 生 化 处 理 方 法 都 容 易 取 得 较 好 的 有 机 物 去 除 效 果 以 上 废 水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高, 根 据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高 浓 度 的 废 水 先 进 行 厌 氧 生 化 处 理 后 方 可 与 低 浓 度 废 水 进 行 好 氧 生 化 处 理 以 便 更 好 的 削 减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因 此, 为 确 保 本 项 目 废 水 可 达 标 排 放, 环 评 推 荐 企 业 采 用 厌 氧 处 理 + 好 氧 处 理 工 艺, 即 冷 凝 废 水 水 环 真 空 泵 废 水 先 经 厌 氧 处 理 后 与 实 验 楼 及 研 发 楼 废 水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药 材 清 洗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进 行 好 氧 处 理, 最 终 使 废 水 水 质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具 体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详 见 图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30 冷 凝 废 水 水 环 真 空 泵 排 水 调 节 沉 淀 池 厌 氧 池 实 验 楼 及 研 发 楼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药 材 清 洗 废 水 好 氧 池 污 泥 滤 液 二 沉 池 污 泥 浓 缩 池 出 水 泥 饼 外 运 厢 式 压 滤 机 PAM 图 6-4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示 意 图 (1) 调 节 沉 淀 池 : 各 高 浓 度 废 水 ( 冷 凝 废 水 设 备 清 洗 水 水 环 真 空 泵 排 水 ) 进 入 沉 淀 池, 去 除 大 颗 粒 物 及 沉 淀 物, 同 时 有 利 于 均 质 均 量 (2) 厌 氧 池 : 在 厌 氧 池 中 驯 化 培 养 厌 氧 微 生 物, 使 废 水 中 的 高 分 子 有 机 物 降 解 为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和 甲 烷, 降 低 废 水 中 有 机 物 浓 度, 利 于 好 氧 生 化 处 理 厌 氧 池 出 水 自 流 进 入 好 氧 池 (3) 好 氧 池 : 活 性 污 泥 法 处 理 污 水, 是 利 用 活 性 污 泥 在 废 水 中 的 凝 聚 吸 附 氧 化 分 解 和 沉 淀 等 作 用, 去 除 废 水 中 有 机 污 染 物 的 一 种 废 水 处 理 方 法 活 性 污 泥 法 是 向 废 水 中 连 续 通 入 空 气, 经 一 定 时 间 后 因 好 氧 性 微 生 物 繁 殖 而 形 成 的 污 泥 状 絮 凝 物 其 上 栖 息 着 以 菌 胶 团 为 主 的 微 生 物 群, 具 有 很 强 的 吸 附 与 氧 化 有 机 物 的 能 力 目 前 好 氧 活 性 污 泥 法 应 用 最 普 遍, 它 的 优 势 在 于 处 理 效 率 高 投 资 少 使 用 经 验 丰 富 等 将 低 溶 度 废 水 ( 药 材 前 处 理 废 水 地 面 清 洗 水 生 活 污 水 ) 与 经 厌 氧 预 处 理 后 的 高 浓 度 废 水 一 起 由 好 氧 池 进 行 处 理, 使 污 染 物 得 到 降 解 (4) 污 泥 干 化 池 : 沉 淀 池 底 集 泥 斗 内 的 污 泥 采 用 气 提 装 置 将 污 泥 排 入 污 泥 浓 缩 池, 进 行 重 力 浓 缩 处 理 经 浓 缩 后 的 污 泥 利 用 污 泥 泵 加 压 进 入 厢 式 压 滤 机, 12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31 并 投 加 PAM 并 搅 拌, 增 大 污 泥 颗 粒 直 径, 进 行 挤 压 脱 水 处 理 污 泥 浓 缩 池 上 清 液 压 滤 机 的 滤 液 回 流 到 调 节 池 根 据 该 工 艺 在 同 类 型 项 目 中 运 行 经 验,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各 工 序 处 理 效 果 见 表 6-8 表 6-8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各 工 序 处 理 效 果 一 览 表 处 理 单 元 指 标 COD BOD5 氨 氮 SS 总 磷 进 水 <12000 <6000 <50 <1000 <10 调 节 沉 淀 池 出 水 <11000 <6000 <45 <1000 <10 厌 氧 池 出 水 <3000 <1800 <45 <1000 <10 好 氧 池 出 水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量 平 均 为 74.6m³/d, 按 照 废 水 产 生 量 的 1.2 倍 系 数 设 置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规 模, 则 建 议 项 目 区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规 模 不 小 于 90m³/d, 另 项 目 二 期 还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生 产 废 水, 则 最 终 建 议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规 模 不 小 于 120m³/d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全 部 进 入 进 宝 路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内, 由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后 统 一 规 划 调 度, 实 现 工 业 废 水 零 排 放, 预 计 对 周 边 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由 表 6-11 可 知,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厌 氧 + 好 氧 生 物 处 理 处 理 后, 出 水 水 质 能 够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由 于 项 目 设 计 深 度 还 未 达 到 污 水 处 理 站 及 处 理 工 艺 设 计 上, 因 此, 以 上 工 艺 为 环 评 单 位 参 照 一 般 制 药 行 业 运 行 较 多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建 议 使 用 工 艺 具 体 处 置 工 艺 最 终 由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设 计 施 工, 务 必 保 证 项 目 出 水 水 质 能 够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项 目 废 水 排 入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的 可 行 性 和 可 靠 性 分 析 根 据 晋 宁 县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规 划 建 设 局 与 建 设 方 签 订 的 污 水 接 纳 协 议 书 可 知, 晋 宁 县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规 划 建 设 局 同 意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进 入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本 项 目 位 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区 域 排 水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污 水 管 网 沿 主 要 主 干 道 进 行 布 设, 污 水 经 管 网 收 集 后 汇 入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的 北 部, 昆 明 晋 宁 县 工 业 园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 含 配 套 管 网 ) 工 程 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 立 项 ( 云 发 改 办 地 12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32 区 [2012]435 号 ),2013 年 6 月 28 日 取 得 云 南 省 环 保 厅 批 复 ( 云 环 审 [2013]194 号 ) 该 厂 采 用 二 级 生 化 处 理 段 + 深 度 处 理 + 消 毒 段 的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具 体 为 CAST 生 物 处 理 工 艺 + 混 凝 斜 管 双 极 高 效 滤 池 过 程 工 艺 + 二 氧 化 氯 消 毒 工 艺 MSBR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规 模 为 1.0 万 m³/d, 尾 水 排 放 执 行 GB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一 级 A 标 准 目 前, 该 项 目 日 处 理 1.0 万 m³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已 经 建 设 投 产 项 目 已 铺 设 中 水 管 网 长 约 5000 米, 管 径 为 DN1000, 污 水 管 网 长 约 2900 米, 管 径 为 DN500 中 水 管 网 和 污 水 管 网 已 铺 设 到 项 目 场 地 因 此,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入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是 可 行 的 (1) 纳 污 范 围 根 据 昆 明 晋 宁 县 工 业 园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 含 配 套 管 网 )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纳 污 范 围 为 晋 宁 县 工 业 园 宝 峰 基 地 规 划 区 域 内 的 企 业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废 水 以 及 园 区 内 的 村 镇 生 活 废 水, 总 纳 污 面 积 为 12.63k m2, 本 次 一 期 工 程 的 纳 污 面 积 为 7.11k m2 项 目 所 处 位 置 属 于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服 务 范 围, 项 目 排 放 废 水 主 要 为 工 业 废 水, 兼 有 少 量 生 活 废 水, 与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规 划 的 收 集 范 围 和 服 务 对 象 是 相 容 的 (2) 处 置 量 根 据 昆 明 晋 宁 县 工 业 园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 含 配 套 管 网 )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的 废 水 处 理 规 模 为 1.0 万 m³/d 经 调 查 现 有 企 业 日 平 均 污 水 产 生 量 0.2 万 m³/d,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量 74.6m³/d,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仍 有 剩 余 处 理 能 力, 可 满 足 本 项 目 建 设 需 求 (3) 进 水 水 质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生 活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74.6m³/d, 进 入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拟 采 取 厌 氧 + 好 氧 生 物 处 理 处 理 后, 最 终 进 入 园 区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水 质 见 由 表 6-5 可 知,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厌 氧 + 好 氧 生 物 处 理 处 理 后, 出 水 水 质 能 够 达 到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即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因 此, 项 目 的 外 排 的 废 水 对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程 的 进 水 量 不 会 产 生 冲 击 影 响, 污 水 纳 入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不 会 额 外 增 加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负 荷, 对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正 常 运 行 和 处 理 效 果 不 会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12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33 雨 水 及 其 它 用 水 影 响 分 析 (1) 雨 水 本 项 目 的 雨 水 经 收 集 后 拟 采 取 入 渗 回 补 为 主, 调 蓄 排 放 和 储 存 利 用 为 辅, 三 者 相 互 结 合 的 方 式 设 置 项 目 区 属 于 制 药 行 业, 其 道 路, 屋 顶 有 一 定 的 药 材 粉 尘 附 着, 因 此,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后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至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内, 后 期 雨 水 则 通 过 沉 淀 后 回 用 于 消 防 用 水 绿 化 浇 灌 道 路 清 扫 等 ; 多 余 的 则 由 储 水 池 调 蓄 排 放 至 周 边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内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的 影 响 较 小 (2) 其 它 项 目 纯 水 制 备 原 水 为 园 区 供 应 自 来 水, 在 进 行 纯 水 制 备 过 程 中 不 会 产 生 污 染 物, 仅 由 于 纯 水 制 备 中 渗 透 脱 盐, 使 下 水 中 的 无 机 盐 浓 度 增 高, 其 水 质 能 够 满 足 GB/T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绿 化 道 路 清 扫 消 防 用 水 和 GB/T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景 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但 考 虑 到 植 物 在 生 长 过 程 中 虽 对 无 机 盐 的 需 求 较 大, 但 高 浓 度 的 无 机 盐 可 能 会 造 成 植 物 细 胞 脱 水, 而 造 成 植 被 枯 萎 的 现 象, 该 部 分 下 水 仅 回 用 于 道 路 浇 洒 景 观 补 水 项 目 景 观 用 水 兼 做 消 防 用 水, 景 观 用 水 补 充 水 为 软 水 下 水, 根 据 GB/T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消 防 用 水 和 GB/T 城 市 污 水 再 生 利 用 景 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标 准, 景 观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高 于 消 防 用 水 标 准, 因 此, 仅 从 水 质 上 项 目 景 观 水 池 可 兼 做 消 防 水 池, 但 是 此 方 案 需 上 报 消 防 管 理 部 门 认 可 后 方 可 实 施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区 内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较 高, 若 项 目 区 内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失 效, 直 接 排 放 将 对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造 成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将 额 外 增 加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负 荷, 对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正 常 运 行 和 处 理 效 果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故 企 业 必 须 杜 绝 非 正 常 排 放 若 发 生 污 水 站 停 运 等 事 故 时, 企 业 应 暂 停 有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的 工 艺 运 作, 并 将 已 产 生 废 水 的 收 集 管 中 的 废 水 排 入 废 水 污 水 处 理 站 调 节 池 中 暂 存, 建 议 容 积 100m³, 足 够 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抢 修 赢 得 足 够 的 时 间 待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运 行 正 常 后, 再 将 调 节 池 内 废 水 逐 渐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中,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综 上 所 述, 评 价 认 为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有 能 力 接 纳 本 项 目 生 产 生 活 废 水 12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34 此 外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配 套 设 置 调 节 池, 在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时, 及 时 暂 停 有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的 工 艺 运 作, 并 可 将 废 水 收 集 于 调 节 池 内, 防 止 废 水 非 正 常 排 放 对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造 成 冲 击 破 坏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噪 声 产 生 情 况 本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提 取 制 剂 楼 厂 房 ( 厂 房 内 噪 声 参 照 提 取 制 剂 楼 噪 声 处 理 ) 污 水 处 理 站 循 环 水 站 锅 炉 房, 其 余 车 间 噪 声 较 小 因 此, 将 以 上 噪 声 产 生 单 元 视 作 一 个 点 噪 声 源 强 调 查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种 类 ( 包 括 设 备 型 号 ) 与 数 量 各 声 源 的 空 间 位 置 声 源 的 作 用 时 间 等 结 合 各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 表 3-14); 在 厂 房 阻 隔 的 情 况 下, 用 类 比 测 量 法 与 引 用 已 有 的 数 据 相 结 合 确 定 声 源 功 声 率 级 各 噪 声 源 的 噪 声 情 况 及 距 离 厂 界 距 离 见 表 6-9 名 称 厂 房 隔 声 后 噪 声 值 db(a) 表 6-9 项 目 区 内 厂 房 隔 声 后 噪 声 源 情 况 距 离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m 东 南 西 北 提 取 制 剂 楼 厂 房 污 水 处 理 站 循 环 水 站 锅 炉 房 预 测 模 式 根 据 声 环 境 评 价 导 则 的 规 定, 选 用 预 测 模 式, 应 用 过 程 中 将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作 必 要 简 化 (1) 点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a. 某 个 点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L oct ( r) Loct ( r0 ) 201g( r / r0 ) L 式 中 :Loct(r) 点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 Loct(r0) 参 考 位 置 r0 处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 r 预 测 点 距 声 源 的 距 离,m; r0 参 考 位 置 距 声 源 的 距 离,m; oct ΔLoct 各 种 因 素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包 括 声 屏 障 空 气 吸 收 和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衰 减, 其 计 算 方 式 分 别 : 125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35 A oct bar lg 3 20N1 3 20N N Aoct otm=α(r-r0)/100 Aexc=5lg(r-r0) L cot b. 如 果 已 知 声 源 的 倍 频 带 声 功 率 级 w, 且 声 源 可 看 作 是 位 于 地 面 上 的, 则 : 3 L cot L w cot 201gr 0 8 (2) 点 源 噪 声 叠 加 公 式 L TP 10lg n i Lpi 式 中 : L TP 叠 加 后 的 噪 声 级,dB(A); n 点 源 个 数 ; L pi 第 i 个 声 源 的 噪 声 级,dB(A) (3) 噪 声 预 测 值 计 算 公 式 L 预 L 新 L 背 景 L 预 噪 声 预 测 值,dB(A); L 新 声 源 增 加 的 声 级,dB(A); L 背 景 噪 声 的 背 景 值,dB(A) 预 测 结 果 及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项 目 设 备 的 布 置, 利 用 上 述 噪 声 预 测 公 式, 预 测 点 的 昼 间 夜 间 噪 声 的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6-10 表 6-10 厂 界 昼 夜 间 噪 声 在 有 治 理 措 施 情 况 下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db(a)) 厂 界 噪 声 测 点 1 东 2 南 3 西 4 北 贡 献 值 昼 间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夜 间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55 由 表 6-10 可 知, 本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噪 声 对 厂 界 噪 声 的 贡 献 值 为 在 B (A) 之 间, 预 测 噪 声 昼 夜 间 东 南 西 三 侧 厂 界 均 排 放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北 侧 厂 界 满 足 工 业 12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36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4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另 根 据 项 目 车 间 布 置 拟 将 空 压 机 单 独 布 设 空 压 房 内, 空 调 系 统 单 独 设 置 房 间 进 行 安 置 此 外, 环 评 还 建 议 对 于 高 噪 设 备 如 泵 类 粉 碎 机 破 碎 机 等 产 生 振 动 的 设 备 在 底 座 安 装 减 震 片, 减 少 振 动 发 声 ; 对 机 械 设 备 进 行 及 时 维 护, 减 免 设 备 故 障 发 声 等, 以 保 证 项 目 区 内 声 环 境 水 平 达 到 更 优 综 上, 本 项 目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固 体 废 弃 物 分 析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有 生 产 固 废 生 活 固 废 研 发 楼 和 实 验 楼 产 生 的 危 险 固 废 以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污 泥 固 废 产 生 情 况 详 见 表 生 产 固 废 (1) 药 材 挑 选 固 废 前 处 理 产 生 废 药 材 约 为 20.56t/a, 属 于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可 送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2) 药 渣 产 生 量 约 t/a( 其 中 薄 荷 挥 发 油 提 取 药 渣 59.3 t/a 桑 叶 苦 瓜 流 浸 膏 提 取 药 渣 110.2t/a, 胃 肠 宁 提 取 药 渣 3.4 t/a, 消 结 安 提 取 药 渣 t/a, 鱼 鳔 补 肾 丸 过 滤 蜂 蜜 0.02 t/a, 调 经 止 痛 片 提 取 药 渣 t/a) 属 于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由 于 含 有 一 定 的 水 分, 因 此, 收 集 于 防 水 密 封 袋 内, 及 时 运 送 至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对 于 含 酒 精 药 渣, 需 经 蒸 馏 回 收 乙 醇 后, 再 送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因 药 渣 成 批 次 产 生, 即 产 即 运, 项 目 内 不 设 药 渣 池, 药 渣 不 在 项 目 内 长 期 贮 存 (3) 药 材 预 处 理 车 间 除 尘 器 内 收 集 粉 尘 产 生 量 为 8.75t/a, 属 于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粉 状 固 体, 为 避 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对 其 进 行 袋 装, 最 终 送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4) 废 包 材 在 药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到 的 包 装 材 质 包 括 内 包 用 的 玻 璃 瓶 PE 瓶 袋 铝 箔 药 用 PVC 胶 囊 壳 药 丸 壳 等, 外 包 装 用 的 纸 盒 纸 箱 等, 全 年 废 弃 产 生 量 约 为 10t/a 以 上 部 分 能 够 回 收 利 用 的 集 中 收 集 后 外 售, 不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127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37 (5) 软 水 及 纯 水 制 备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废 项 目 软 水 制 备 及 纯 水 制 备 中 均 涉 及 砂 滤 和 活 性 炭 过 滤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废 弃 石 英 砂 和 饱 和 活 性 炭 属 于 一 般 废 弃 物 由 厂 家 回 收 再 造 另 项 目 纯 水 制 备 过 程 中 用 树 脂 进 行 离 子 交 换 会 产 生 一 定 饱 和 废 弃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 ), 需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置 生 活 固 废 项 目 共 有 员 工 一 共 365 人 ( 药 品 生 产 350+ 医 护 人 员 15), 按 照 每 人 产 生 垃 圾 量 为 1kg/d, 则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365kg/d,109.5t/a 该 部 分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研 发 楼 及 实 验 楼 危 险 固 废 (1) 研 发 楼 危 险 固 废 研 发 实 验 实 验 过 程 中 会 涉 及 到 一 定 的 危 险 化 学 试 剂, 如 乙 腈 丙 酮 盐 酸 甲 醇 等, 产 生 量 约 为 600kg/a 实 验 废 液 属 危 险 废 物, 需 经 废 液 桶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2) 实 验 楼 产 生 的 危 险 固 废 项 目 实 验 楼 的 功 能 是 主 要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成 品 半 成 品 进 行 质 量 控 制, 会 涉 及 到 药 物 的 蹦 解 溶 出 等 产 生 一 定 的 废 弃 药 品, 属 危 险 废 物 (HW03 废 药 物 药 品, ,T), 估 计 年 产 生 量 为 2.5t/a; 另 项 目 在 进 行 成 分 分 析 实 验 过 程 中 会 涉 及 到 一 定 的 危 险 化 学 试 剂, 如 乙 腈 丙 酮 盐 酸 甲 醇 等,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200kg/a 则 实 验 楼 产 生 危 险 废 弃 物 总 量 为 2.7t/a 以 上 废 弃 物 均 属 危 废, 经 废 液 桶 集 中 收 集 后 最 终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清 运 处 置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污 泥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污 泥 量 为 80t/a 厂 区 将 配 备 相 应 的 污 泥 压 缩 脱 水 设 施,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剩 余 污 泥 进 行 机 械 压 缩 脱 水, 使 污 泥 含 水 率 低 于 60%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进 行 清 运 处 置 固 体 废 物 的 分 类 收 集 和 贮 存 (1) 危 险 废 物 的 收 集 和 贮 存 1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间 选 址 本 项 目 目 前 尚 未 选 定 危 险 废 弃 暂 存 间 位 置, 根 据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12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38 准 (GB ) 及 环 保 部 2013 年 第 36 号 公 告 : 关 于 发 布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等 3 项 国 家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准 修 改 单 的 公 告 危 险 物 贮 存 库 选 址 需 远 离 地 表 水 域 及 居 民 区, 并 且 还 应 建 在 易 燃 易 爆 等 危 险 品 库 仓 库 高 压 输 电 线 路 防 护 区 域 以 外 2 危 险 固 废 储 存 方 式 根 据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项 目 危 险 废 物 储 存 和 堆 放 方 式 需 遵 循 以 下 规 定 : a 在 常 温 常 压 下 不 水 解 不 挥 发 的 危 险 废 弃 物 可 在 贮 存 设 施 内 分 别 堆 放, 此 外 必 须 将 危 险 废 物 装 入 容 器 内, 无 法 装 入 常 用 容 器 的 可 用 防 漏 胶 带 盛 装 ; b 禁 止 将 不 相 容 ( 相 互 反 应 ) 的 危 险 废 物 在 同 一 容 器 内 混 装 ; c 装 载 液 体 半 固 体 危 险 废 物 的 容 器 内 需 留 足 够 空 间, 容 器 顶 部 与 液 体 表 面 之 间 保 留 100mm 以 上 的 空 间 ; d 盛 装 危 险 废 物 的 容 器 需 贴 上 危 险 废 物 标 签 e 基 础 必 须 防 渗, 防 渗 层 为 至 少 1 m 厚 粘 土 层 (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或 2 mm 厚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或 至 少 2 mm 厚 的 其 它 人 工 材 料, 渗 透 系 数 cm/s f 堆 放 危 险 废 物 的 高 度 应 根 据 地 面 承 载 能 力 确 定 g 衬 里 放 在 一 个 基 础 或 底 座 上 h 衬 里 要 能 够 覆 盖 危 险 废 物 或 其 溶 出 物 可 能 涉 及 到 的 范 围, 衬 里 材 料 与 堆 放 危 险 废 物 相 容 i 在 衬 里 上 设 计 建 造 浸 出 液 收 集 清 除 系 统 j 危 险 废 物 堆 采 取 防 风 防 雨 防 晒 措 施 k 不 相 容 的 危 险 废 物 不 能 堆 放 在 一 起 盛 装 在 容 器 内 的 同 类 危 险 废 物 可 堆 叠 存 放, 但 每 个 堆 间 留 有 一 定 的 搬 运 通 道 3 危 险 固 废 储 存 设 施 要 求 a 地 面 与 裙 脚 用 坚 固 防 渗 的 材 料 建 造, 建 筑 材 料 与 危 险 废 物 相 容 b 有 泄 漏 液 体 收 集 装 置 气 体 导 出 口 及 气 体 净 化 装 置 c 设 施 内 有 安 全 照 明 设 施 和 观 察 窗 口 d 用 以 存 放 装 载 液 体 半 固 体 危 险 废 物 容 器 的 地 方, 有 耐 腐 蚀 的 硬 化 地 面, 且 表 面 无 裂 隙 e 设 计 堵 截 泄 漏 的 裙 脚, 地 面 与 裙 脚 所 围 建 的 容 积 不 低 于 堵 截 最 大 容 器 的 12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39 最 大 储 量 或 总 储 量 的 1/5 f 各 种 危 险 废 物 分 开 存 放, 并 设 隔 离 间 隔 断 应 特 别 重 视 废 物 与 容 器 的 相 容 性 g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周 围 设 置 围 墙 配 备 通 讯 设 备 照 明 设 施 安 全 防 护 服 装 及 工 具, 并 设 有 应 急 防 护 设 施 h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按 GB 的 规 定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暂 存 间 确 保 通 风 良 好 综 上, 项 目 拟 将 危 险 固 废 统 一 收 集 于 实 验 楼 内 单 独 隔 间 内, 即 远 离 地 表 水 体 和 居 民 区, 又 与 研 究 楼 内 试 剂 存 储 库 较 远,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及 环 保 部 2013 年 第 36 号 公 告 : 关 于 发 布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等 3 项 国 家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准 修 改 单 的 公 告 的 选 址 要 求 并 且 实 验 楼 和 研 究 楼 作 为 项 目 主 要 产 生 危 废 位 置, 就 近 设 置 危 废 暂 存 间 可 减 少 危 废 场 内 搬 运 距 离 以 免 造 成 跑 漏 滴 现 象 因 此, 将 危 废 暂 存 间 设 置 于 实 验 楼 内 较 为 合 理 (2) 生 活 固 废 的 收 集 和 贮 存 厂 区 设 多 处 垃 圾 点 ( 桶 ), 生 活 垃 圾 定 时 外 运 市 政 垃 圾 转 运 站, 日 产 日 清 (3) 生 产 固 废 的 收 集 和 贮 存 生 产 固 废 由 当 班 的 员 工 进 行 收 集, 存 放 在 一 般 废 弃 物 的 规 定 位 置, 每 天 工 厂 的 保 全 人 员 负 责 将 生 产 固 废 按 类 打 包, 称 重 后 登 录 在 固 体 废 弃 物 统 计 表 中 尤 其 是 鱼 鳔 补 肾 丸 原 料 中 的 附 片 ( 砂 炒 ) 需 单 独 打 包, 并 粘 贴 有 毒 中 药 渣 标 示, 湿 药 渣 需 要 防 渗 漏 一 般 原 材 料 的 包 装 废 物 集 中 交 废 物 回 收 公 司 回 收 利 用 另 外, 项 目 内 药 渣 经 打 包 后 暂 存 于 车 间 内 渣 斗 车 内, 最 终 运 送 至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项 目 内 不 设 药 渣 池, 要 求 药 渣 日 产 日 清, 不 在 项 目 内 长 期 贮 存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污 泥 及 废 弃 药 材 药 渣 处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23 号 医 疗 用 毒 性 药 品 管 理 办 法 附 录 一 毒 性 中 药 品 种, 包 含 : 砒 石 ( 红 砒 白 砒 ) 砒 霜 水 银 生 马 前 子 生 川 乌 生 草 乌 生 白 附 子 生 附 子 生 半 夏 生 南 星 生 巴 豆 斑 蝥 青 娘 虫 红 娘 虫 生 甘 遂 生 狼 毒 生 藤 黄 生 千 金 子 生 天 仙 子 闹 阳 花 雪 上 一 枝 蒿 红 升 丹 白 降 丹 蟾 酥 洋 金 花 13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40 红 粉 轻 粉 雄 黄 等 28 种 本 项 目 主 要 涉 及 的 药 材 为 鱼 鳔 补 肾 丸 重 使 用 的 一 味 药 : 附 片 ( 砂 炒 ), 附 片 为 生 附 子 经 过 炮 制 得 到 的 饮 片, 本 项 目 附 片 为 购 买 合 格 的 经 砂 炒 后 的 饮 片, 不 涉 及 生 附 子 在 饮 片 制 作 过 程 中 会 对 附 子 进 行 去 毒, 因 此, 饮 片 几 乎 是 无 毒 的, 并 且 鱼 鳔 补 肾 丸 制 作 工 艺 为 原 材 料 粉 碎 制 成 生 药 粉, 直 接 制 作 丸 剂, 不 涉 及 提 取, 因 此,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的 污 泥 不 属 于 危 险 固 废,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处 置 合 理 在 原 材 料 挑 选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附 片 需 要 经 过 单 独 打 包, 并 标 示, 进 行 资 源 化 利 用 前 需 告 知 接 收 单 位 根 据 晋 宁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情 况 : 其 处 理 规 模 为 100t/d, 日 生 产 垃 圾 复 合 肥 37t, 日 生 产 木 塑 产 品 6.9t, 日 生 产 RDF 燃 料 20.4t, 附 片 可 作 为 燃 料 项 目 占 地 35 亩, 主 要 有 垃 圾 暂 存 预 处 理 车 间 垃 圾 分 选 车 间 垃 圾 水 解 车 间 制 肥 车 间 木 塑 产 品 生 产 车 间 RDF 燃 料 生 产 车 间 等 废 弃 附 片 可 作 为 燃 料 资 源 化 利 用 根 据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中 药 提 取 类 药 物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药 渣 鼓 励 作 有 机 肥 料 或 燃 料 利 用,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药 渣 经 过 打 包 袋 装 后 暂 存 于 车 间 渣 斗 车 内, 最 终 送 至 晋 宁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既 便 于 药 渣 厂 内 运 输, 液 方 便 药 渣 场 外 运 输 ; 根 据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处 置 厂 情 况, 项 目 将 废 药 材 及 药 渣 运 送 至 该 厂 处 理 是 合 理 的, 并 且 报 告 还 要 求 在 药 渣 在 收 集 打 包 过 程 中 采 用 防 水 袋, 以 免 药 渣 中 的 含 水 渗 漏 污 染 地 表 水, 因 此, 药 渣 处 置 合 理 综 上,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危 险 废 物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防 治 措 施, 通 过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项 目 产 生 固 体 废 物 基 本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区 内 对 地 下 水 产 生 的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是 雨 季 地 表 径 流 冲 刷 导 致 污 染 物 下 渗 以 及 乙 醇 储 罐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造 成 污 染 物 下 渗 为 防 止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产 生 的 含 污 介 质 的 下 渗 对 厂 区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需 做 到 一 下 措 施 : 1 针 对 雨 水, 项 目 对 厂 房 周 边 进 行 硬 化 收 集, 并 建 设 有 完 善 的 收 集 处 置 设 施, 对 初 期 雨 水 进 行 处 理 后 外 排 ; 并 且 将 药 渣 废 药 材 等 用 防 渗 口 袋 暂 存 于 车 间 内, 及 时 清 运, 不 进 行 露 天 堆 存 ;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入 移 动 式 带 盖 垃 圾 收 集 桶 内 ; 不 会 受 到 雨 季 影 响 13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41 2 对 整 个 厂 区 地 面 硬 化 处 理 边 界 采 取 拦 挡 边 设 计, 切 断 由 硬 化 地 面 雨 季 冲 刷 污 染 物 经 绿 化 用 地 进 入 地 下 水 内 3 防 火 建 筑 包 括 提 取 制 剂 楼 厂 房 库 房 乙 醇 储 区 锅 炉 房 等 建 构 筑 物 外 部 设 置 导 流 沟, 收 集 事 故 废 水, 避 免 事 故 废 水 在 厂 区 内 漫 流 4 乙 醇 储 罐 存 处 应 做 好 地 面 防 渗 措 施, 并 设 置 围 堰, 防 止 泄 漏 后 液 体 外 流 5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事 故 应 急 池 冷 却 循 环 水 池 等 混 凝 土 池 体 内 表 面 涂 刷 水 泥 基 渗 透 结 晶 型 防 渗 涂 材, 保 证 污 染 防 治 区 的 防 渗 层 的 渗 透 系 数 必 须 满 足 相 应 的 防 护 标 准 要 求, 防 止 污 染 地 下 水 6 废 弃 附 片 ( 砂 炒 ) 有 一 定 毒 性 需 与 其 他 药 材 分 开 打 包, 并 进 行 标 示, 妥 善 保 管, 防 止 其 经 雨 水 下 渗 入 地 下 水 中 在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后, 基 本 能 截 断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下 渗 从 而 影 响 地 下 水 体, 因 此,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13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42 7.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和 重 点 7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号 ) 的 要 求, 风 险 评 价 需 识 别 本 项 目 建 设 运 营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环 境 风 险 隐 患, 提 出 改 进 措 施 和 建 议, 消 除 环 境 风 险 隐 患, 防 止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及 次 生 事 故 的 发 生 评 价 重 点 为 分 析 主 要 风 险 源 确 定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预 测 事 故 造 成 的 污 染 影 响 风 险 预 防 和 应 急 措 施 7.2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识 别 的 范 围 和 类 型 (1)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包 括 :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和 生 产 过 程 所 涉 及 的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1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包 括 : 主 要 生 产 装 置 贮 运 系 统 公 用 工 程 系 统 工 程 环 保 设 施 及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等 ; 2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包 括 :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辅 助 材 料 燃 料 中 间 产 品 最 终 产 品 以 及 生 产 过 程 排 放 的 三 废 污 染 物 等 (2) 风 险 类 型 : 根 据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放 散 起 因, 分 为 火 灾 爆 炸 和 泄 漏 三 种 类 型 风 险 识 别 内 容 风 险 物 质 的 识 别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生 产 原 料 乙 醇 和 天 然 气 以 及 实 验 原 料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属 易 燃 化 学 品 ; 实 验 使 用 的 乙 腈 为 有 毒 化 学 品 在 原 料 的 运 输 仓 储 和 使 用 过 程, 如 管 理 操 作 不 当 或 意 外 事 故, 存 在 着 火 灾 爆 炸 泄 漏 等 事 故 风 险 一 旦 发 生 这 类 事 故, 将 造 成 有 化 工 原 料 的 外 泄,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的 污 染 影 响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录 (2015 年 版 ) ( 国 家 安 全 总 局 合 同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公 安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质 检 总 局 铁 路 局 民 航 局 联 合 制 定 发 布 ) 常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分 类 及 标 志 (GB ) 危 险 货 物 品 名 表 (GB ) 等 标 准 规 定 进 行 辨 识,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储 存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涉 及 危 险 物 质 为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乙 腈 乙 醇 天 然 13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43 气 等 (1) 乙 醇 主 要 的 危 险 特 性 见 表 7-1 表 7-1 乙 醇 危 险 特 性 危 险 性 概 述 危 险 性 类 别 : 易 燃 液 体 燃 爆 危 险 : 易 燃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经 皮 吸 收 燃 烧 产 物 : 二 氧 化 碳 水 环 境 危 害 : 主 要 是 挥 发 性 气 体 对 大 气 的 污 染, 以 及 燃 爆 对 生 命 安 全 财 产 的 危 害 理 化 特 性 外 观 及 性 状 : 无 色 液 体 主 要 用 途 : 提 取 溶 剂 闪 点 ( ): 13 相 对 密 度 ( 水 =1): 沸 点 ( ): 78.3 爆 炸 上 限 %(V/V): 19.9 自 燃 点 ( ): 243 爆 炸 下 限 %(V/V): 3.3 溶 解 性 : 与 水 混 溶, 可 混 溶 于 醚 氯 仿 甘 油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稳 定 性 及 化 学 活 性 稳 定 性 : 稳 定 避 免 接 触 的 条 件 : 明 火 高 热 禁 配 物 : 氧 化 剂 聚 合 危 害 : 不 聚 合 分 解 产 物 : 二 氧 化 碳 水 毒 理 学 资 料 急 性 毒 性 : LD507060mg/kg( 免 经 口 );LC mg/m3,10 小 时,( 大 鼠 吸 入 ) 急 性 中 毒 : 慢 性 中 毒 : 刺 激 性 : 急 性 中 毒 多 发 生 于 口 服 一 般 可 分 为 兴 奋 催 眠 麻 醉 窒 息 四 阶 段 在 生 产 中 长 期 接 触 高 浓 度 本 品 可 引 起 鼻 眼 粘 膜 刺 激 症 状, 以 及 头 痛 头 晕 疲 乏 易 激 动 震 颤 恶 心 等 长 期 酗 洒 可 引 起 多 发 性 神 经 病 慢 性 胃 炎 脂 肪 肝 肝 硬 化 心 肌 损 害 及 器 质 性 精 神 病 等 具 有 刺 激 作 用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达 到 1900mg/m 3 (2) 天 然 气 天 然 气 主 要 危 险 特 性 见 表 7-2 表 7-2 天 然 气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危 险 性 概 述 危 险 性 类 别 : 易 燃 气 体 燃 爆 危 险 : 易 燃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有 害 燃 烧 产 物 :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13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44 环 境 危 害 : 该 物 质 对 环 境 的 危 害 主 要 表 现 在 燃 烧 后 的 产 物 对 大 气 的 污 染 理 化 特 性 外 观 及 性 状 : 无 色 无 味 主 要 用 途 : 锅 炉 燃 料 闪 点 ( ): -190 比 重 ( 空 气 =1): 0.65 沸 点 ( ): -162 爆 炸 上 限 %(V/V): 15 着 火 点 ( ): 650 爆 炸 下 限 %(V/V): 5 溶 解 性 : 不 溶 于 水 稳 定 性 及 化 学 活 性 稳 定 性 : 稳 定 避 免 接 触 的 条 件 : 明 火 高 热 禁 配 物 : / 聚 合 危 害 : 不 聚 合 毒 理 学 资 料 (3) 甲 醇 本 身 无 毒, 但 会 引 起 窒 息 缺 氧 中 毒 甲 醇 的 危 险 特 性 见 表 7-3 表 7-3 甲 醇 危 险 特 性 危 险 性 概 述 危 险 性 类 别 : 易 燃 液 体 燃 爆 危 险 : 易 燃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经 皮 吸 收 燃 烧 产 物 : 二 氧 化 碳 水 环 境 危 害 : 主 要 是 挥 发 性 气 体 对 大 气 的 污 染, 以 及 燃 爆 对 生 命 安 全 财 产 的 危 害 理 化 特 性 外 观 及 性 状 : 无 色 液 体 主 要 用 途 : 实 验 试 剂 闪 点 ( ): 11 相 对 密 度 ( 水 =1): 沸 点 ( ): 64.7 爆 炸 上 限 %(V/V): 36.5 自 燃 点 ( ): 436 爆 炸 下 限 %(V/V): 6 溶 解 性 : 溶 于 水, 可 混 溶 与 醇 类 乙 醚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稳 定 性 及 化 学 活 性 稳 定 性 : 稳 定 避 免 接 触 的 条 件 : 明 火 高 热 禁 配 物 : 氧 化 剂 聚 合 危 害 : 不 聚 合 分 解 产 物 : 二 氧 化 碳 水 毒 理 学 资 料 135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45 急 性 毒 性 : 刺 激 性 : LD505628mg/kg( 大 鼠 经 口 );15800mg/kg( 兔 经 皮 );LC mg/kg,4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人 经 口 5~10ml, 潜 伏 期 8~36 小 时, 致 昏 迷 ; 人 经 口 15ml,48 小 时 内 产 生 视 网 膜 炎, 失 明 ; 人 经 口 30~100ml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严 重 损 害, 呼 吸 衰 弱, 死 亡 具 有 刺 激 作 用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达 到 50mg/m 3 (4)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乙 酯 的 危 险 特 性 见 表 7-4 表 7-4 乙 酸 乙 酯 危 险 特 性 危 险 性 概 述 危 险 性 类 别 : 易 燃 液 体 燃 爆 危 险 : 易 燃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经 皮 吸 收 燃 烧 产 物 : 二 氧 化 碳 水 环 境 危 害 : 主 要 是 挥 发 性 气 体 对 大 气 的 污 染, 以 及 燃 爆 对 生 命 安 全 财 产 的 危 害 理 化 特 性 外 观 及 性 状 : 无 色 液 体 主 要 用 途 : 实 验 试 剂 闪 点 ( ): -4 相 对 密 度 ( 水 =1): 沸 点 ( ): 77 爆 炸 上 限 %(V/V): 11.5 自 燃 点 ( ): 爆 炸 下 限 %(V/V): 2.0 溶 解 性 :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醇 酮 醚 氯 仿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稳 定 性 及 化 学 活 性 稳 定 性 : 稳 定 避 免 接 触 的 条 件 : 明 火 高 热 禁 配 物 : 氧 化 剂 聚 合 危 害 : 不 聚 合 分 解 产 物 : 急 性 毒 性 : 刺 激 性 : 毒 理 学 资 料 二 氧 化 碳 水 LD505620mg/kg( 大 鼠 经 口 );4940mg/kg( 兔 经 口 );LC505760mg/m3, 8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人 吸 入 2000ppm 60 分 钟, 严 重 毒 性 反 应 ; 人 吸 入 800ppm, 有 病 症 ; 人 吸 入 400ppm 短 时 间, 眼 鼻 喉 有 刺 激 具 有 刺 激 作 用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达 到 50mg/m 3 (5) 乙 腈 乙 腈 的 危 险 特 性 见 表 7-5 表 7-5 乙 腈 危 险 特 性 危 险 性 概 述 危 险 性 类 别 : 有 毒 易 燃 燃 爆 危 险 : 易 燃 13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46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经 皮 吸 收 燃 烧 产 物 : 二 氧 化 碳 水 环 境 危 害 : 主 要 是 挥 发 性 气 体 对 大 气 的 污 染, 以 及 燃 爆 对 生 命 安 全 财 产 的 危 害 理 化 特 性 外 观 及 性 状 : 无 色 液 体 主 要 用 途 : 实 验 试 剂 闪 点 ( ): 6 相 对 密 度 ( 水 =1): 0.79 沸 点 ( ): 81 爆 炸 上 限 %(V/V): 16 自 燃 点 ( ): 524 爆 炸 下 限 %(V/V): 3 溶 解 性 : 与 水 混 溶, 溶 于 醇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稳 定 性 及 化 学 活 性 稳 定 性 : 稳 定 避 免 接 触 的 条 件 : 明 火 高 热 禁 配 物 : 分 解 产 物 : 氧 化 剂 还 原 剂 酸 类 碱 类 聚 合 危 害 : 二 氧 化 碳 水 不 聚 合 急 性 毒 性 : 刺 激 性 : 毒 理 学 资 料 LD502730mg/kg( 大 鼠 经 口 );1250mg/kg( 兔 经 皮 );LC mg/m3,8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人 吸 入 >500ppm, 恶 心 呕 吐 胸 闷 腹 痛 等 ; 人 吸 入 160ppm 4 小 时,1/2 人 面 部 轻 度 充 血 具 有 刺 激 作 用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达 到 3mg/m 3 (6) 丙 酮 丙 酮 的 危 险 特 性 见 表 7-6 表 7-6 丙 酮 危 险 特 性 危 险 性 概 述 危 险 性 类 别 : 有 毒 易 燃 燃 爆 危 险 : 易 燃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经 皮 吸 收 燃 烧 产 物 : 二 氧 化 碳 水 环 境 危 害 : 主 要 是 挥 发 性 气 体 对 大 气 的 污 染, 以 及 燃 爆 对 生 命 安 全 财 产 的 危 害 理 化 特 性 外 观 及 性 状 : 无 色 液 体 主 要 用 途 : 实 验 试 剂 闪 点 ( ): -20 相 对 密 度 ( 水 =1): 沸 点 ( ): 爆 炸 上 限 %(V/V): 13.0 自 燃 点 ( ): 465 爆 炸 下 限 %(V/V): 2.5 溶 解 性 : 与 水 混 溶, 可 混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氯 仿 油 类 烃 类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稳 定 性 及 化 学 活 性 137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47 稳 定 性 : 较 活 泼 避 免 接 触 的 条 件 : 明 火 高 热 禁 配 物 : 氧 化 剂 还 原 剂 酸 类 碱 类 聚 合 危 害 : 不 聚 合 分 解 产 物 : 二 氧 化 碳 水 毒 理 学 资 料 急 性 毒 性 : LD50: 5800mg/kg( 大 鼠 经 口 );20000mg/kg( 兔 经 皮 ) 刺 激 性 : 具 有 刺 激 作 用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400mg/m 3 ( 皮 )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1) 生 产 过 程 从 本 项 目 各 主 要 生 产 过 程 各 提 取 工 艺 存 在 潜 在 风 险, 见 表 7-3 表 7-3 各 生 产 过 程 潜 在 的 风 险 识 别 序 号 生 产 单 元 潜 在 风 险 后 果 估 计 1 提 取 工 艺 乙 醇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2 装 卸 乙 醇 乙 醇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3 酒 精 储 罐 区 乙 醇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4 天 然 气 泄 漏 锅 炉 火 灾 爆 炸 5 实 验 试 剂 储 存 室 试 剂 泄 漏 吸 入 中 毒 本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主 要 工 艺 装 置 设 备, 其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辨 识 如 下 : 1 工 艺 装 置 设 备 的 选 型 不 符 合 要 求 或 擅 自 改 造 设 备, 都 会 形 成 事 故 隐 患, 如 泄 压 安 全 装 置 发 生 故 障, 则 可 能 因 压 力 过 高 而 导 致 物 质 泄 漏 散 发 或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气 体, 遇 火 源 会 引 发 泄 漏 事 故 2 工 艺 装 置 设 备 如 未 安 装 安 全 附 件 或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如 安 全 阀 压 力 表 温 度 计 放 空 阀 液 位 计 等, 或 安 装 不 符 合 要 求, 或 损 坏 失 效, 超 指 标 运 行, 均 可 能 导 致 泄 漏 事 故 的 发 生 3 工 艺 装 置 设 备 的 设 计 制 造 安 装 调 试 使 用 如 未 取 得 相 应 的 资 质 或 许 可 证 都 会 形 成 事 故 隐 患, 可 能 引 发 各 类 管 道 设 备 事 故 : 工 艺 装 置 设 备 维 护 不 力, 发 生 跑 冒 滴 漏, 可 能 引 发 中 毒 灼 伤 火 灾 和 爆 炸 事 故 工 艺 装 置 设 备 疲 劳 氢 脆 蠕 变 等 原 因, 平 时 检 查 不 力, 可 能 造 成 设 备 破 坏 13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48 (2) 安 全 装 置 安 全 装 置 是 为 了 预 防 事 故 所 设 置 的 各 种 检 测 控 制 联 锁 防 护 报 警 等 仪 表 仪 器 装 置 的 总 称 压 力 表 真 空 计 温 度 计 液 位 计 等 检 测 仪 器 和 安 全 阀 呼 吸 阀 放 空 管 等 防 爆 泄 压 装 置 均 属 安 全 装 置 如 在 应 该 安 装 这 些 安 全 装 置 的 地 方 未 安 装 ; 或 者 所 安 装 的 安 全 装 置 选 型 不 当, 不 能 正 常 发 挥 其 功 能 ; 或 者 安 全 装 置 质 量 低 劣, 未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定 期 检 测 校 验, 存 在 故 障 等 ( 如 温 度 计 压 力 表 显 示 错 误 数 据 ); 还 有 可 能 因 为 误 操 作, 或 在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不 能 发 挥 保 护 作 用 等 ( 如 超 压 时 安 全 阀 不 起 跳 ) 而 酿 成 事 故 (3) 电 气 设 施 在 泄 漏 危 险 场 所, 其 电 气 设 备 仪 表 线 路 和 照 明 设 施 的 配 置 必 须 满 足 易 燃 液 体 或 气 体 泄 漏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的 防 护 要 求 若 使 用 一 般 的 电 气 设 备 不 合 格 的 防 爆 电 气 设 备 选 型 不 当 的 防 爆 电 气 设 备 或 发 生 运 行 故 障 失 修 的 防 爆 电 气 设 备 以 及 操 作 不 当 如 打 开 带 电 的 电 气 设 备 进 行 检 修 等, 都 会 产 生 电 弧 电 火 花 电 热 或 漏 电, 可 能 引 发 电 气 事 故 ; 若 遇 到 燃 烧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就 会 引 起 泄 漏 事 故 电 气 设 备 仪 表 线 路 和 照 明 设 施 的 选 型 未 根 据 作 业 环 境 和 条 件 选 择 安 全 电 压, 或 安 全 电 压 值 和 设 施 不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或 电 气 设 备 安 装 不 符 合 相 关 规 范, 均 可 能 导 致 电 气 伤 害 事 故 的 发 生 对 泄 漏 的 危 险 场 所 内 可 能 产 生 静 电 危 险 的 设 备 管 线 设 施, 若 未 采 取 有 效 地 接 地 或 跨 接 等 消 除 静 电 措 施, 有 可 能 累 积 的 静 电 发 生 放 电 产 生 火 花, 成 为 点 火 源 ( 引 燃 源 ), 若 遇 到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就 会 引 起 泄 漏 事 故 1 电 气 线 路 超 载 引 起 过 热 而 导 致 短 路 或 导 体 间 的 连 接 不 良 而 引 起 发 热 起 火, 有 可 能 导 致 泄 漏 事 故 的 发 生 2 正 常 工 作 时 产 生 高 温 或 电 火 花 的 电 气 设 备 ( 例 如 熔 断 器 ), 如 位 置 不 止 不 当, 其 高 温 或 电 火 花 也 可 引 燃 近 旁 可 燃 物 而 起 火, 甚 至 引 发 泄 漏 事 故 3 防 静 电 防 雷 击 等 电 气 联 接 措 施 不 可 靠 ; 或 所 选 购 的 电 气 设 备 未 取 得 国 家 有 关 机 构 的 安 全 认 证 标 志 ; 或 电 气 仪 表 如 使 用 不 当, 都 将 给 企 业 安 全 造 成 极 大 的 隐 患 4 各 类 仪 表 如 未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校 验, 会 造 成 温 度 压 力 真 空 度 等 工 艺 控 制 参 数 显 示 不 正 常 或 失 真, 也 可 能 导 致 事 故 的 发 生 13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49 (4) 运 输 及 储 存 上 述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及 储 存 过 程 可 以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近 几 年 来, 运 输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由 于 车 祸 发 生 危 险 品 泄 漏 燃 烧 爆 炸 的 事 件 累 见 不 鲜, 其 造 成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车 毁 人 亡, 污 染 环 境, 尤 其 是 污 染 水 体 造 成 这 些 事 故 主 要 是 司 机 大 意 车 况 不 好 和 天 气 交 通 等 原 因 另 外 在 物 料 运 输 灌 装 卸 料 时 操 作 失 误 或 违 章 操 作, 致 使 物 料 泄 漏 本 项 目 采 用 的 天 然 气 来 自 宝 峰 基 地 天 然 气 气 化 站,2 台 8t/h 锅 炉 最 大 耗 气 量 约 124 万 m³/a 本 项 目 采 用 经 净 化 处 理 后 的 天 然 气, 主 要 成 分 为 甲 烷 (CH4) 乙 烷 (C2H6) 丙 烷 (C3H8) 等, 硫 化 氢 含 量 极 低, 为 无 毒 无 味 无 色 气 体, 漏 泄 到 空 气 中 不 易 发 觉 因 此, 通 常 在 天 然 气 管 网 系 统 中, 为 方 便 气 体 泄 漏 时 易 于 察 觉, 有 意 地 加 入 难 闻 的 臭 剂, 即 加 臭 处 理 燃 气 总 管 从 市 政 总 管 接 接 至 调 压 箱, 此 部 分 管 道 包 括 调 压 箱 由 燃 气 公 司 负 责 铺 设, 经 燃 气 调 压 站 ( 箱 ) 调 压 后, 燃 气 经 管 道 送 至 锅 炉 房 在 通 锅 炉 的 支 管 上, 装 有 关 闭 阀 和 快 速 切 断 阀 流 量 调 节 阀 和 压 力 表, 同 时 设 置 了 吹 扫 放 散 管 道 系 统 供 燃 气 管 道 运 行 检 修 时 用 本 工 程 直 接 从 天 然 气 主 管 道 接 管 道 至 本 项 目 厂 址, 不 设 置 门 站 不 设 置 储 气 罐, 仅 在 厂 区 设 置 计 量 室, 计 量 本 项 目 使 用 天 然 气 的 数 量 燃 气 公 司 将 在 天 然 气 管 道 及 阀 门 之 间 设 置 天 然 气 泄 漏 报 警 装 置, 一 旦 发 生 泄 漏, 报 警 系 统 立 即 报 警 天 然 气 主 要 危 险 源 为 输 气 管 道 根 据 生 产 实 际 需 要 量, 本 项 目 拟 在 乙 醇 储 罐 区 需 设 1 个 储 量 约 9t 的 立 式 乙 醇 储 罐 并 配 套 设 置 一 个 5t 的 备 用 储 罐 并 且 储 罐 区 按 照 甲 级 防 火 进 行 设 计 安 装 实 验 试 剂 室 根 据 各 个 实 验 试 剂 的 不 同 理 化 性 质 进 行 储 存, 安 排 专 人 进 行 看 管 因 此 根 据 以 上 分 析,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多 由 泄 漏 引 起, 根 据 对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的 筛 选 和 工 艺 流 程 确 定 风 险 单 位 主 要 为 贮 存 设 备 泄 漏 运 输 设 备 泄 漏 与 反 应 过 程 泄 漏 和 爆 炸 事 故 7.3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如 表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50 分 类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表 7-4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判 定 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中 使 用 的 物 料 被 列 为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化 学 危 险 品 为 乙 醇 天 然 气, 其 临 界 量 执 行 其 中 较 严 格 指 标 如 表 7-5 表 7-5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称 及 临 界 量 序 号 物 质 名 称 临 界 量 /t ( 实 际 ) 贮 存 量 /t ( 实 际 ) 生 产 区 /t 1 乙 醇 500 6( 乙 醇 储 罐 ) 3 2 天 然 气 储 存 量 :10 生 产 场 所 : 甲 醇 存 储 量 :20 生 产 场 所 : (199L) (1L) 4 乙 腈 存 储 量 :100 生 产 场 所 : (9.5L) (0.5L) 5 乙 酸 乙 酯 (30L) 6 丙 酮 (10L) 注 : 临 界 量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中 取 较 小 值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对 单 元 定 义 为 : 一 个 ( 套 ) 生 产 装 置 设 施 或 场 所, 或 同 属 一 个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且 边 缘 距 离 小 于 500m 的 几 个 ( 套 ) 生 产 装 置 设 备 或 场 所 本 项 目 所 有 生 产 车 间 及 仓 库 边 缘 距 离 都 小 于 500m, 故 视 为 同 一 单 元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多 品 种 时, 按 下 式 计 算, 若 满 足 下 面 公 式, 则 划 分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 q1/q1+ q2/q2+ + /Qn 1 式 中 :q1,q2 qn 每 种 危 险 物 质 实 际 存 在 量 (t); Q1,Q2 Qn 与 各 种 物 质 相 对 应 的 生 产 场 所 或 贮 存 区 的 临 界 量 (t) 经 计 算 可 知 各 种 物 质 的 实 际 存 储 量 与 临 界 量 比 值 之 和 约 为 0.50, 小 于 1, 故 确 定 本 项 目 无 重 大 危 险 源 有 毒 物 表 7-6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LD 50 ( 大 鼠 经 口 )mg/kg LD 50 ( 大 鼠 经 皮 )mg/kg LC 50 ( 小 鼠 吸 入,4 小 时 )mg/l 1 < <LD LD LC LD LD LC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51 质 易 燃 物 质 爆 炸 性 物 质 可 燃 气 体 在 常 压 下 以 气 态 存 在 并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可 燃 混 合 物 ; 其 沸 点 ( 常 压 下 ) 是 20 1 或 20 以 下 的 物 质 2 易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21, 沸 点 高 于 20 的 物 质 可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55, 压 力 下 保 持 液 态, 在 实 际 操 作 条 件 下 ( 如 高 温 高 压 ) 可 以 引 起 3 重 大 事 故 的 物 质 在 火 焰 影 响 下 可 以 爆 炸, 或 者 对 冲 击 摩 擦 比 硝 基 苯 更 为 敏 感 的 物 质 本 表 摘 自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附 录 A 表 1 本 项 目 选 址 不 属 于 现 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中 规 定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域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物 质 危 险 性 功 能 单 元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定 结 果, 以 及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等 因 素 按 照 HJ/T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等 级 划 分 基 本 原 则, 确 定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二 级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范 围 以 该 乙 醇 储 罐 区 边 界 向 四 周 扩 展 3km 的 范 围 评 价 范 围 内 及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点 详 见 附 图 源 项 分 析 事 故 源 项 分 析 根 据 项 目 危 险 化 学 品 使 用 情 况 和 贮 存 情 况, 项 目 产 生 事 故 的 原 因 分 述 如 下 : 一 是 乙 醇 : 手 动 阀 门 出 现 故 障, 发 生 乙 醇 泄 漏 火 灾 或 爆 炸 事 故, 手 动 阀 门 泄 漏 孔 径 为 1mm 时, 泄 漏 概 率 取 /a( 数 据 来 源 于 COVO); 手 动 阀 门 泄 漏 孔 径 为 50mm 时, 泄 漏 概 率 取 /a( 数 据 来 源 于 DNV) 二 是 乙 醇 储 罐 : 酒 精 发 生 泄 漏 并 引 发 火 灾 或 爆 炸, 容 器 泄 漏 孔 径 按 10mm 计, 泄 漏 概 率 取 /a 三 是 天 然 气 管 道 泄 漏 : 由 国 内 外 输 气 管 道 风 险 事 故 的 类 比 分 析 结 果 可 知, 天 然 气 (NG) 管 道 破 损 引 起 的 泄 漏 风 险 事 故 中 泄 漏 ( 针 孔 裂 纹, 损 坏 处 的 直 径 20mm)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最 高, 其 次 是 穿 孔 ( 损 坏 处 的 直 径 >20mm, 但 小 于 管 道 的 半 径 ) 事 故, 断 裂 ( 损 坏 处 的 直 径 > 管 道 半 径 )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最 小 导 致 管 道 破 损 的 原 因 包 括 管 材 及 施 工 缺 陷 管 道 腐 蚀 ( 内 腐 蚀 和 外 腐 蚀, 以 外 腐 蚀 为 主 ) 外 部 原 因 ( 操 作 失 误 和 人 为 破 坏 ) 自 然 灾 害 等 综 合 国 内 外 的 事 故 统 计 结 果, 除 自 然 因 素 外, 其 它 几 类 原 因 所 占 的 比 例 均 较 高 发 生 事 故 的 概 率 国 外 为 ~ 次 /km a, 国 内 运 行 时 间 较 长 的 四 川 输 气 管 道 为 次 /km a 14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52 四 是 实 验 室 试 剂 泄 漏 : 其 中 实 验 室 试 剂 存 量 小, 且 严 格 控 制 进 出 量 其 风 险 较 小, 本 项 目 主 要 考 虑 从 乙 醇 和 天 然 气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根 据 前 述 分 析, 本 项 目 易 燃 气 体 液 体 存 储 量 均 低 于 临 界 量, 不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 根 据 事 故 源 项 分 析 及 本 项 目 未 来 运 行 实 际 情 况, 项 目 建 成 后, 乙 醇 阀 门 泄 漏 及 天 然 气 管 道 泄 漏 量 均 小 产 生 的 危 害 较 小,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乙 醇 储 罐 泄 漏, 遇 明 火 燃 爆 的 情 况 规 律 较 小, 因 此,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乙 醇 储 罐 泄 漏 后 果 计 算 泄 漏 1 乙 醇 的 泄 漏 速 率 及 泄 漏 量 用 Bernoulli 流 量 方 程 式 计 算 乙 醇 液 体 从 容 器 中 泄 漏 的 速 率 公 式 如 下 : 2( p1 pu ) 式 中 :Q Q Cd AR 1 2gh 1 液 体 排 放 率,kg/s; Cd 排 放 系 数, 一 般 为 0.6~0.64, 取 0.62; Ar 释 放 面 积,m 2, 按 管 径 (φ10cm) 的 20% 计, 即 m 2 计 ; ρ1 液 体 的 密 度,kg/m 3, 乙 醇 取 790 kg/m 3 ; P1 贮 存 压 力,Pa, 乙 醇 储 罐 压 力 为 Pa; Pu 大 气 压,Pa g 重 力 加 速 度,m/s 2, 取 9.8 m/s 2 ; h 罐 中 液 体 高 出 排 放 点 的 高 度,m, 乙 醇 储 罐 取 4m 经 计 算 得 Q 乙 醇 储 罐 =1.36kg/s, 事 故 持 续 时 间 按 15min 计, 乙 醇 泄 漏 量 为 1.22t 2 乙 醇 泄 漏 后 蒸 发 挥 发 量 计 算 当 发 生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故 时, 泄 漏 液 体 的 蒸 发 分 为 闪 蒸 蒸 发 热 量 蒸 发 和 质 量 蒸 发 三 种, 其 蒸 发 总 量 为 这 三 种 蒸 发 之 和 各 类 蒸 发 量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1) 闪 蒸 量 估 算 过 热 液 体 闪 蒸 量 可 按 下 式 估 算 : Q1=F WT / t1 式 中 :Q1 闪 蒸 量,kg/S; WT 液 体 泄 漏 总 量,kg; 14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53 t1 闪 蒸 蒸 发 时 间,s; F 蒸 发 的 液 体 占 液 体 总 量 的 比 例, 按 下 式 计 算 : F C p T L T H b 式 中 :Cp 液 体 的 定 压 比 热,2.4kJ/(kg K); TL 泄 漏 前 液 体 的 温 度,297.15K; Tb 液 体 在 常 压 下 的 沸 点,351.45K; H 液 体 的 气 化 热,820kJ/kg 经 计 算 得 出 乙 醇 闪 蒸 速 率 约 为 0kg/s (2) 热 量 蒸 发 估 算 当 液 体 闪 蒸 不 完 全, 有 一 部 分 液 体 在 地 面 形 成 液 池, 并 吸 收 地 面 热 量 而 气 化 称 为 热 量 蒸 发 热 量 蒸 发 的 蒸 发 速 度 Q2 按 下 式 计 算 : Q 2 S T0 T b H t 式 中 :Q2 热 量 蒸 发 速 度,kg/s; T0 环 境 温 度,k; Tb 沸 点 温 度 ;k; S 液 池 面 积,m 2 ; H 液 体 气 化 热,J/kg; λ 表 面 热 导 系 数 ( 水 泥 地 取 1.1),W/m k; α 表 面 热 扩 散 系 数 ( 水 泥 地 取 ),m 2 /s; t 蒸 发 时 间,s 经 计 算 得 出 乙 醇 热 量 蒸 发 速 率 约 为 0kg/s (3) 质 量 蒸 发 估 算 当 热 量 蒸 发 结 束, 转 由 液 池 表 面 气 流 运 动 使 液 体 蒸 发, 称 之 为 质 量 蒸 发 质 量 蒸 发 速 度 Q3 按 下 式 计 算 : 3 0 (2 n) /(2 n) (4 n) /(2 n) Q a p M / R T u r 式 中 :Q3 质 量 蒸 发 速 度,kg/s; a,n 大 气 稳 定 度 系 数, 见 表 7-6; p 液 体 表 面 蒸 气 压,Pa; 14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54 R 气 体 常 数 ;J/mol k,; T0 环 境 温 度,k; u 风 速,m/s; r 液 池 半 径,m 液 池 最 大 直 径 取 决 于 泄 漏 点 附 近 的 地 域 构 型 泄 漏 的 连 续 性 或 瞬 时 性 有 围 堰 时, 以 围 堰 最 大 等 效 半 径 为 液 池 半 径, 本 项 目 对 储 罐 四 周 设 置 围 堰, 折 算 出 液 池 半 径 为 2.7m 估 算,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7-7 表 7-7 液 池 蒸 发 计 算 结 果 一 览 表 稳 定 度 条 件 n α 质 量 蒸 发 量 (kg/s) 不 稳 定 (A,B) 中 性 (D) 稳 定 (E,F)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根 据 后 果 计 算 结 果 在 预 测 结 果 下, 乙 醇 储 罐 的 泄 漏 速 率 为 1.36kg/s, 事 故 持 续 时 间 按 15min 计, 乙 醇 泄 漏 量 为 1.22t, 由 乙 醇 储 罐 区 四 周 墙 壁 进 行 收 集, 因 乙 醇 为 挥 发 性 液 体, 其 最 大 蒸 发 量 约 为 0.051kg/s, 通 过 储 罐 区 自 然 排 风 系 统 无 组 织 排 放, 按 照 乙 醇 储 罐 区 每 小 时 自 然 换 气 次 数 为 5 次 /h, 则 乙 醇 排 放 浓 度 约 为 170mg/m³, 折 算 为 体 积 浓 度 为 0.01%, 达 不 到 爆 炸 下 限 根 据 乙 醇 的 蒸 发 量 估 算 出 挥 发 乙 醇 气 体 落 地 浓 度, 其 结 果 详 见 表 7-7 表 7-7 泄 漏 后 挥 发 乙 醇 气 体 落 地 浓 度 估 算 结 果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落 地 浓 度 (mg/m 3 ) 乙 醇 占 标 值 (%) ( 最 大 )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55 由 表 7-7, 可 知 当 乙 醇 储 罐 泄 漏 后, 挥 发 乙 醇 气 体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87m 处, 浓 度 为 3.242, 占 标 率 为 64.84%, 仍 能 达 到 乙 醇 气 体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因 此, 乙 醇 储 罐 泄 漏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在 接 受 范 围 内 并 且 储 罐 区 以 火 灾 危 险 性 甲 类 对 车 间 进 行 密 闭 的 防 爆 设 计, 另 乙 醇 又 是 以 储 罐 形 式 存 放, 因 此, 乙 醇 危 险 品 库 发 生 重 大 泄 漏 事 故 的 概 率 很 小 并 且 储 区 建 设 时 应 对 地 面 进 行 防 渗, 设 置 围 堰, 防 止 乙 醇 外 泄, 也 能 及 时 收 集 到 一 侧 的 应 急 事 故 池 中, 不 会 流 入 到 外 环 境 另 一 方 面, 在 酒 精 储 存 库 建 筑 外 部 设 置 导 流 沟, 用 于 收 集 酒 精 库 发 生 爆 炸 火 灾 事 故 时 的 消 防 废 水 收 集, 排 入 事 故 水 池 内, 避 免 消 防 废 水 在 场 内 漫 流 由 此 可 见, 乙 醇 危 险 品 库 发 生 重 大 泄 漏 事 故 的 概 率 较 小, 事 故 影 响 也 较 低 7.5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为 使 环 境 风 险 减 小 到 最 低 限 度, 必 须 加 强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制 定 完 备 有 限 的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尽 可 能 降 低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1) 企 业 生 产 中 使 用 的 原 料 全 部 由 送 货 单 位 负 责 运 输, 运 送 化 学 危 险 货 物 的 运 输 车 辆 必 须 具 备 加 盖 道 路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专 用 章 的 道 路 运 输 证, 按 照 国 家 标 准 道 路 运 输 危 险 货 物 车 辆 标 志 的 要 求, 悬 挂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标 志 和 标 志 灯 方 可 运 行 (2) 危 险 品 的 装 运 应 做 到 定 车 定 人 定 车 就 是 要 把 装 运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相 对 固 定, 专 车 专 用 凡 用 来 盛 装 危 险 物 质 的 容 器, 包 括 槽 ( 罐 ) 车 不 得 用 来 盛 装 其 它 物 品, 更 不 许 盛 装 食 品 (3) 被 装 运 的 危 险 物 品 必 须 在 其 外 包 装 的 明 显 部 位 按 危 险 货 物 包 装 标 志 (GBl90 90) 规 定 的 危 险 物 品 标 志, 包 装 标 志 要 粘 牢 固 正 确 具 有 易 燃 有 毒 等 多 种 危 险 特 性 的 化 学 品, 则 应 该 根 据 其 不 同 危 险 特 性 而 同 时 粘 贴 相 应 的 几 个 包 装 标 志, 以 便 一 旦 发 生 问 题, 可 以 进 行 多 种 防 护 (4) 乙 醇 罐 车 的 装 运, 必 须 遵 守 以 下 安 全 要 求 : 1 充 装 操 作 工 必 须 经 过 安 全 技 术 防 毒 知 识 教 育, 能 掌 握 防 毒 器 具 的 性 能, 操 作 熟 练 并 考 核 合 格, 否 则 禁 止 上 岗 操 作 2 充 装 必 须 称 重, 充 装 后 应 复 检 充 装 量, 严 禁 超 装 所 用 磅 秤 必 须 定 期 校 验, 14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56 保 证 计 量 准 确 3 乙 醇 罐 车 的 充 装 系 数 不 得 超 过 0.52t/m 3, 且 不 应 超 过 车 辆 最 大 载 重 质 量 4 充 装 所 用 软 管, 必 须 有 合 格 证 软 管 与 两 端 接 头 的 连 接 应 牢 靠 (5) 乙 醇 罐 车 每 次 充 装, 都 应 按 规 定 的 表 格 认 真 填 写 充 装 记 录, 内 容 包 括 : 1 罐 车 编 号 2 进 厂 时 间 和 残 留 乙 醇 数 量 3 进 厂 检 验 情 况, 如 密 封 性 能 试 验 时 间 试 验 压 力 试 验 结 果, 安 全 附 件 是 否 齐 全 可 靠 4 罐 车 容 积 充 装 数 量 复 验 结 果 5 充 装 日 期 封 车 日 期 封 车 压 力 封 车 人 6 充 装 单 位 名 称 充 装 人 (6) 在 危 险 品 运 输 过 程 中, 一 日 发 生 意 外, 在 采 取 应 急 处 理 的 同 时, 迅 速 报 告 公 安 机 关 和 环 保 等 有 关 部 门, 疏 散 群 众, 防 止 事 态 进 一 步 扩 大, 并 积 极 协 助 前 来 救 助 的 公 安 交 通 和 消 防 人 员 抢 救 伤 者 和 物 资, 使 损 失 降 低 到 最 小 范 围 存 贮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1) 密 闭 操 作, 全 面 通 风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专 门 培 训,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建 议 操 作 人 员 佩 戴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半 面 罩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工 作 场 所 严 禁 吸 烟 使 用 防 爆 型 的 通 风 系 统 和 设 备 防 止 蒸 气 泄 漏 到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避 免 与 氧 化 剂 酸 类 碱 金 属 胺 类 接 触 灌 装 时 应 控 制 流 速, 且 有 接 地 装 置, 防 止 静 电 积 聚 配 备 相 应 品 种 和 数 量 的 消 防 器 材 及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倒 空 的 容 器 可 能 残 留 有 害 物 (2) 储 存 于 阴 凉 通 风 的 库 房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库 温 不 宜 超 过 30 保 持 容 器 密 封 应 与 氧 化 剂 酸 类 碱 金 属 胺 类 等 分 开 存 放, 切 忌 混 储 采 用 防 爆 型 照 明 通 风 设 施 禁 止 使 用 易 产 生 火 花 的 机 械 设 备 和 工 具 (3) 项 目 乙 醇 储 罐 区 配 套 设 置 一 个 容 积 为 5t 的 备 用 储 罐, 以 便 发 生 泄 漏 时 能 够 回 收 乙 醇, 减 少 乙 醇 挥 发 量 和 经 济 损 失 在 乙 醇 储 罐 区 设 置 围 堰, 围 堰 的 底 面 积 应 大 于 储 罐 垂 直 里 面 投 影 面 积, 以 便 能 够 将 泄 漏 的 乙 醇 全 部 收 集 ; 围 堰 体 积 与 备 用 储 罐 容 积 之 和 应 大 于 乙 醇 储 罐 体 积, 因 此, 建 议 围 堰 的 体 积 不 小 于 5m³ 物 料 灌 装 规 程 (1) 车 辆 到 位 后, 检 查 物 料 灌 装 车 量 是 否 配 戴 防 火 罩, 并 令 车 辆 熄 火 ; (2) 检 查 车 辆 是 否 具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标 识, 检 查 车 辆 是 否 可 以 安 全 罐 装 ; (3) 在 罐 车 上 找 一 个 合 适 位 置 连 接 导 地 线, 要 求 必 须 连 接 在 确 实 能 导 电 的 部 位 ; 147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57 (4) 将 操 作 平 台 灌 装 口 缓 慢 放 入 待 灌 槽 车 灌 装 口, 注 意 不 要 激 烈 碰 撞 ; (5) 询 问 成 品 库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出 库 事 宜 ; (6) 检 查 储 罐 到 最 后 一 道 阀 门 之 间 是 否 保 持 畅 通, 并 保 证 物 料 无 泄 漏 ; (7) 打 开 屏 蔽 泵 放 空 阀 放 出 屏 蔽 泵 内 放 空, 直 到 有 物 料 液 体 流 出 后, 关 闭 放 空 阀, 开 启 屏 蔽 泵 ; (8) 灌 装 期 间, 应 时 刻 注 视 屏 蔽 泵 压 力 及 槽 车 内 物 料 液 位, 当 槽 车 内 液 位 达 到 90% 左 右 时, 关 闭 屏 蔽 泵 及 出 口 阀, 抽 出 灌 装 平 台 灌 装 口, 撤 除 静 电 导 电 装 置, 罐 装 完 毕 (9) 物 料 罐 装 完 成 后, 必 须 保 证 车 辆 安 全 离 开 后, 并 确 保 罐 装 设 备 安 全 检 查 后 方 可 离 开 应 急 处 理 处 置 方 法 1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流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用 砂 土 或 其 它 不 燃 材 料 吸 附 或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2 乙 醇 泄 漏 后 向 低 洼 处 窨 井 沟 渠 河 流 等 四 处 流 散, 不 仅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而 且 对 沿 途 的 土 地 设 施 路 面 等 造 成 严 重 腐 蚀, 扩 大 灾 害 损 失 因 此, 救 援 人 员 到 场 后, 应 及 时 利 用 沙 石 泥 土 水 泥 粉 等 材 料 筑 堤, 或 用 挖 掘 机 挖 坑, 围 堵 或 聚 集 泄 漏 的 乙 醇, 最 大 限 度 地 控 制 泄 漏 乙 醇 扩 散 范 围, 减 少 灾 害 损 失 3 储 罐 容 器 管 道 壁 发 生 微 孔 泄 漏, 可 用 螺 丝 钉 加 赫 合 剂 旋 人 泄 漏 孔 的 方 法 堵 漏 ; 管 道 发 生 泄 漏, 不 能 采 取 关 阀 止 漏 时, 可 使 用 堵 漏 垫 堵 漏 楔 堵 漏 袋 等 器 具 封 堵, 也 可 用 橡 胶 垫 等 包 裹 捆 扎 等 ; 阀 门 法 兰 盘 或 法 兰 垫 片 损 坏 发 生 泄 漏, 可 用 不 同 型 号 的 法 兰 夹 具, 并 高 压 注 射 密 封 胶 进 行 堵 漏 乙 醇 储 罐 容 器 槽 车 发 生 泄 漏, 在 无 法 实 施 堵 漏 时, 可 采 取 疏 转 倒 罐 的 方 法 处 置 倒 罐 结 束 后, 要 对 泄 漏 设 备 容 器 车 辆 等 及 时 转 移 处 理 4 对 附 近 的 雨 水 口 地 下 管 网 入 口 进 行 封 堵, 防 止 可 燃 物 进 入, 造 成 二 次 事 故 5 应 急 行 动 应 进 行 到 泄 漏 的 液 体 物 料 被 彻 底 清 除 干 净 确 保 厂 区 其 余 建 筑 物 14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58 无 危 险 为 止 泄 漏 事 故 的 应 急 对 策 为 使 环 境 风 险 减 少 到 最 低 限 度, 必 须 加 强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和 环 境 的 管 理 可 以 从 人 物 环 境 和 管 理 四 个 方 面 寻 找 影 响 事 故 的 原 因, 制 定 完 备 有 效 的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尽 可 能 降 低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减 少 事 故 的 损 失 和 危 害 防 范 对 策 和 应 急 措 施 如 下 : (1)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 一 级 防 控 体 系 : 在 酒 精 储 罐 区 做 好 防 渗, 设 置 围 堰 二 级 防 控 体 系 : 在 提 取 制 剂 楼 北 侧 设 置 事 故 水 池 能 容 纳 1558m³ 事 故 废 水, 建 筑 周 围 设 置 导 流 沟, 以 便 收 集 处 理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污 水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 本 项 目 需 在 厂 内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雨 水 排 放 口 处 设 置 总 闸, 在 事 故 情 况 下, 项 目 废 水 和 污 水 均 收 集 进 入 本 项 目 事 故 池 中, 以 防 治 项 目 事 故 废 水 直 接 排 放 对 受 纳 水 体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2) 加 强 设 施 的 维 护 和 管 理, 提 高 设 备 的 完 好 率 对 管 道 破 裂 等 事 故 造 成 污 水 外 流, 须 及 时 组 织 人 员 抢 修 (3) 项 目 一 旦 出 现 生 产 事 故, 导 致 物 料 泄 漏 废 气 事 故 性 排 放, 应 第 一 时 间 告 知 当 地 的 环 保 部 门, 尽 快 通 知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附 近 单 位 和 居 民 事 故 废 水 控 制 措 施 (1) 应 保 证 废 水 处 理 装 置 的 正 常 运 行 若 装 置 无 法 进 行, 应 停 止 生 产, 查 明 原 因, 待 系 统 恢 复 正 常 后 再 行 生 产 (2) 本 项 目 在 在 提 取 制 剂 楼 北 侧 设 置 事 故 水 池 能 容 纳 1558m³ 事 故 废 水,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立 即 停 止 生 产, 在 进 行 应 急 救 援 之 前, 必 须 先 关 闭 污 水 排 放 口 和 雨 ( 清 ) 水 排 放 口 的 应 急 阀 门, 打 开 连 接 事 故 应 急 池 管 道 的 阀 门, 同 时 启 用 事 故 应 急 排 污 泵, 将 废 水 收 集 至 事 故 应 急 池, 确 保 消 防 废 水 和 事 故 废 水 不 会 进 入 外 环 境 (3) 项 目 一 旦 出 现 生 产 事 故, 导 致 物 料 泄 漏 废 气 事 故 性 排 放, 应 第 一 时 间 告 知 当 地 的 环 保 部 门, 尽 快 通 知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附 近 单 位 和 居 民 环 境 应 急 预 测 对 于 较 大 污 染 事 件, 申 请 晋 宁 县 昆 明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的 支 援 (1) 环 境 空 气 应 急 监 测 1 监 测 布 点 14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59 按 照 事 故 实 际 情 况, 大 气 监 测 布 点 应 在 事 故 现 场 附 近 事 故 时 主 导 风 向 下 风 向 2km 范 围 内 轴 线 敏 感 点 布 设 严 格 控 制 事 故 时 气 态 污 染 物 的 扩 散 范 围 和 扩 散 范 围, 以 及 浓 度 变 化 根 据 在 敏 感 点 监 测 点 的 监 测 浓 度 决 定 此 敏 感 点 是 否 进 行 人 员 疏 散 2 监 测 项 目 乙 醇 3 监 测 频 次 事 故 监 测 频 次 应 在 每 个 监 测 点 最 好 进 行 实 时 监 测, 没 有 条 件 的 要 做 到 隔 1 小 时 取 样 分 析, 密 切 注 意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变 化 4 监 测 方 法 按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进 行 (2) 水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1 监 测 点 位 在 排 污 口 周 围 2 监 测 项 目 选 择 ph COD BOD 氨 氮 色 度 等 3 监 测 频 率 每 个 监 测 断 面 应 每 隔 半 小 时 或 者 1 小 时 取 样 分 析, 直 至 水 环 境 质 量 恢 复 到 事 故 前 的 水 平 7.6 小 结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为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泄 漏 火 灾 和 爆 炸 以 及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失 效 时 导 致 的 污 染 物 事 故 性 排 放 乙 醇 装 卸 : 假 设 手 动 阀 门 出 现 故 障, 发 生 乙 醇 泄 漏 火 灾 或 爆 炸 事 故, 手 动 阀 门 泄 漏 孔 径 为 1mm 时, 泄 漏 概 率 取 /a( 数 据 来 源 于 COVO); 手 动 阀 门 泄 漏 孔 径 为 50mm 时, 泄 漏 概 率 取 /a( 数 据 来 源 于 DNV) 二 是 酒 精 储 罐 : 假 设 酒 精 发 生 泄 漏 并 引 发 火 灾 或 爆 炸, 容 器 泄 漏 孔 径 按 10mm 计, 泄 漏 概 率 取 /a 针 对 本 项 目 可 能 发 生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建 设 单 位 拟 采 取 如 下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 : 15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60 1 在 酒 精 储 罐 区 做 好 防 渗, 项 目 乙 醇 储 罐 区 配 套 设 置 一 个 容 积 为 5t 的 备 用 储 罐, 以 便 发 生 泄 漏 时 能 够 回 收 乙 醇, 减 少 乙 醇 挥 发 量 和 经 济 损 失 在 乙 醇 储 罐 区 设 置 围 堰, 围 堰 的 底 面 积 应 大 于 储 罐 垂 直 里 面 投 影 面 积, 以 便 能 够 将 泄 漏 的 乙 醇 全 部 收 集 ; 围 堰 体 积 与 备 用 储 罐 容 积 之 和 应 大 于 乙 醇 储 罐 体 积, 因 此, 建 议 围 堰 的 体 积 不 小 于 5m³ 2 在 厂 区 内 设 置 一 座 事 故 池 1558m 3 乙 醇 储 罐 区 提 取 制 剂 楼 仓 库 厂 房 锅 炉 房 等 防 火 建 筑 物 外 设 置 导 流 渠, 以 便 收 集 处 理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污 水, 排 入 事 故 水 池 中 3 本 项 目 需 在 厂 内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雨 水 排 放 口 处 设 置 总 闸, 在 事 故 情 况 下, 项 目 废 水 和 污 水 均 收 集 进 入 本 项 目 事 故 池 中, 以 防 治 项 目 事 故 废 水 直 接 排 放 对 受 纳 水 体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4 加 强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输 储 存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的 管 理 完 善 企 业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与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制 定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措 施 进 行 防 范 和 应 对 15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61 8.1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施 工 期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施 工 期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有 : 8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与 措 施 表 8-1 项 目 施 工 期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污 染 因 素 环 保 措 施 利 用 现 场 基 础 设 施 对 雨 季 地 表 径 流 及 施 工 废 水 进 行 沉 淀 后, 全 部 用 于 场 地 施 工 废 水 洒 水 降 尘 不 外 排, 外 部 建 设 挡 土 墙 和 围 挡 阻 挡 项 目 外 部 雨 水 进 入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期 废 水 内 施 工 人 员 废 水 建 设 临 时 化 粪 池 对 施 工 人 员 废 水 进 行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施 工 期 废 气 扬 尘 场 地 及 时 清 扫, 出 入 口 硬 化, 洒 水 降 尘, 帷 幕 阻 挡 油 烟 废 气 抽 油 烟 机 噪 声 中 午 夜 间 不 施 工, 切 割 设 备 入 棚, 并 合 理 布 局 于 项 目 区 中 部 施 工 期 固 废 建 筑 垃 圾 已 开 挖 土 石 方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运 送 至 合 法 的 弃 渣 场 生 活 垃 圾 设 置 临 时 垃 圾 收 集 桶, 并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水 土 流 失 修 建 施 工 围 挡 及 挡 土 墙 施 工 期 还 需 采 取 的 环 保 对 策 措 施 项 目 施 工 期 还 需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见 表 8-2 表 8-2 项 目 施 工 期 还 需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一 览 表 名 称 废 气 噪 声 措 施 1 建 筑 垃 圾 在 装 车 清 运 前, 应 充 分 洒 水, 避 免 产 生 扬 尘 ; 建 筑 垃 圾 应 尽 快 运 出 场 地, 减 小 扬 尘 产 生 量 ; 2 加 强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控 制 严 禁 从 建 筑 物 高 处 向 下 倾 倒 建 筑 垃 圾 ; 3 加 强 施 工 现 场 运 输 车 辆 管 理 建 筑 垃 圾 二 期 开 挖 弃 土 石 方 在 运 输 出 场 时 应 采 取 封 闭 运 输 方 式, 在 项 目 范 围 内 运 输 的 车 辆 必 须 车 身 整 洁, 装 载 车 厢 完 好, 装 载 货 物 堆 码 整 齐, 不 得 污 染 道 路 ; 4 在 施 工 场 地 安 排 员 工 定 期 对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以 减 少 粉 尘 量, 洒 水 次 数 根 据 天 气 状 况 而 定 一 般 每 天 洒 水 1~2 次 ; 若 遇 到 大 风 或 干 燥 天 气 可 适 当 增 加 洒 水 次 数 ; 5 在 二 期 尚 未 开 工 前, 对 二 期 裸 露 地 表 进 行 遮 盖 或 培 植 草 皮, 防 尘 ; 6 尽 量 避 免 在 大 风 天 气 下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根 据 同 类 项 目 工 程 经 验,4 级 以 上 大 风 天 气 不 宜 实 施 土 方 施 工 ; 7 在 施 工 场 地 上 设 置 专 人 负 责 弃 土 建 筑 垃 圾 建 筑 材 料 的 处 置 清 运 和 堆 放, 及 时 处 理 清 运 以 减 少 占 地, 防 止 粉 尘 污 染, 改 善 施 工 场 地 的 环 境 必 要 时 加 盖 蓬 布, 防 止 二 次 粉 尘 ; 8 二 期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时, 在 建 筑 物 外 立 面 必 须 用 标 准 密 目 网 或 竹 脚 手 片 封 闭 脚 手 架 1 在 进 行 建 筑 垃 圾 运 输 时, 应 合 理 安 排 运 输 时 间, 避 免 在 夜 间 及 交 通 拥 挤 时 段 进 行 ; 同 时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减 短 施 工 的 时 间 ;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管 理,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避 免 人 为 噪 声 的 产 生 ; 2 严 格 遵 守 昆 明 市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第 72 号 令 ) 及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昆 明 市 建 设 工 地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 昆 政 办 号 ) 关 于 建 筑 施 工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的 相 关 规 定 ; 3 禁 止 在 12 时 至 14 时 22 时 至 次 日 6 时 进 行 建 筑 施 工 作 业, 但 抢 修 抢 险 作 业 和 因 混 凝 土 浇 灌 桩 基 冲 孔 钻 孔 桩 成 型 等 连 续 作 业 必 须 进 行 夜 间 施 工 的,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在 施 工 前 三 日 持 15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62 废 水 固 废 水 土 流 失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证 明, 到 所 在 地 的 县 ( 市 ) 区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登 记, 并 在 施 工 地 点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附 近 民 众 公 告 ; 4 建 设 管 理 部 门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场 地 的 噪 声 管 理, 施 工 企 业 也 应 对 施 工 噪 声 进 行 自 律,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减 短 施 工 的 施 工 时 间 ;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管 理,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避 免 人 为 噪 声 的 产 生 文 明 施 工, 避 免 因 施 工 噪 声 产 生 纠 纷 ; 5 在 进 行 屋 内 装 修 及 设 备 安 装 前, 应 尽 量 先 进 行 门 窗 安 装, 增 大 噪 声 阻 隔 效 益 1 在 项 目 区 内 设 置 雨 水 引 流 渠, 将 雨 水 导 入 项 目 区 内 收 集 区 内, 防 止 泥 浆 污 污 水 废 水 外 流 或 堵 塞 下 水 道 和 河 道 2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避 免 在 雨 天 进 行 土 方 作 业 ; 3 雨 天 对 粉 状 物 料 堆 放 场 所 进 行 必 要 的 遮 蔽, 减 少 雨 水 冲 刷 ; 4 并 最 终 把 沉 淀 后 的 施 工 期 废 水 全 部 用 于 施 工 期 场 地 内 洒 水 降 尘 5 增 设 隔 油 池 对 项 目 部 食 堂 废 水 进 行 隔 油 处 理, 建 议 隔 油 池 的 容 积 为 不 小 于 0.2m³ 1 根 据 目 前 的 施 工 情 况 未 来 施 工 过 程 中 二 期 厂 房 需 进 行 地 下 2 层 开 挖, 仓 库 进 行 地 下 一 层 开 挖 还 将 产 生 约 5.5 万 立 方 废 弃 土 石 方,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至 合 法 弃 渣 场 内 2 废 弃 建 筑 材 料 应 对 其 进 行 分 类 集 中 堆 存,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部 分, 例 如 木 制 ( 铁 制 ) 材 料 等, 请 回 收 商 进 行 收 购, 重 复 利 用 ; 不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部 分 交 由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及 时 清 运 至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堆 放 场 所 进 行 处 置 3 项 目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可 以 集 中 收 集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1 严 格 执 行 施 工 期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2 对 二 期 裸 露 用 地 采 用 遮 挡 或 培 植 草 皮 的 措 施 3 施 工 期 建 筑 垃 圾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处 置 按 照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转 发 昆 明 市 城 市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 昆 政 办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的 规 定 执 行 8.2 运 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项 目 废 气 废 项 目 营 运 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见 表 8-3 提 取 车 间 内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药 材 预 处 理 粉 尘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粉 尘 锅 炉 房 燃 气 烟 气 表 8-3 运 营 期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措 施 一 览 表 措 施 第 一 次 浓 缩 回 收 乙 醇 产 生 的 不 凝 性 气 体 通 过 水 环 真 空 泵 吸 收, 其 余 则 由 车 间 空 气 循 环 系 统 送 至 提 取 制 剂 楼 3 4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气 筒 有 效 高 度 为 25.5m, 车 间 换 气 风 量 为 m³/h 由 车 间 空 气 循 环 系 统 送 至 提 取 制 剂 楼 1# 2#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气 筒 有 效 高 度 为 25.5m, 车 间 换 气 风 量 为 m³/h 在 粗 碎 粉 碎 切 制 机 械 产 尘 点 设 置 局 部 集 尘 罩, 将 含 尘 气 体 送 至 预 处 理 车 间 内 除 尘 机 房 内 统 一 处 理, 除 尘 风 机 风 量 为 3000m³/h, 最 终 由 提 取 制 剂 楼 1# 2#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压 片 间 胶 囊 填 充 间 各 设 置 一 台 除 尘 器 (3000m³/h), 丸 剂 混 粉 间 及 抛 光 间 共 用 一 台 除 尘 器 (3000m³/h), 另 项 目 还 在 粉 碎 筛 分 间 及 总 混 间 内 各 设 置 一 台 移 动 式 吸 尘 器 (1800m³/h), 以 上 除 尘 器 均 为 小 型 除 尘 器, 的 除 尘 原 理 均 为 布 袋 过 滤 除 尘, 净 化 后 的 尾 气 通 过 车 间 空 气 循 环 系 统 由 楼 1# 2# 号 排 气 筒 排 放 烟 气 产 生 量 7045m³/h, 由 风 机 引 至 32.5m 高 烟 囱 排 放 异 味 提 取 制 剂 楼 煎 煮 异 味 通 过 厂 房 密 闭, 并 抽 至 楼 顶 排 放 ; 污 水 处 理 站 周 围 绿 化 需 进 行 重 点 规 划, 在 绿 化 选 种 过 程 中 尽 量 选 择 树 叶 浓 密, 吸 附 能 力 较 好 的 高 大 树 种, 尤 其 对 东 侧 厂 界 栽 种 实 施 绿 化 隔 离 带 由 于 项 目 周 边 食 品 加 工 企 业 较 多, 在 未 来 污 水 处 理 站 工 艺 选 取 过 程 中 应 尽 量 趋 向 于 少 恶 臭 气 体 产 生 工 艺 污 水 生 活 废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 化 粪 池 不 小 于 10m³) 与 其 它 废 水 一 同 收 集 至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经 厌 氧 + 好 氧 生 物 处 理 后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15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63 水 噪 声 固 废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排 放 至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雨 季 地 表 径 流 初 期 雨 水 : 经 过 收 集 后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外 排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初 期 雨 水 的 收 集 量 应 为 85.3m 3 后 期 雨 水 : 则 通 过 沉 淀 后 主 要 回 用 于 消 防 用 水 绿 化 浇 灌 道 路 清 扫 等 ; 多 余 的 则 由 储 水 池 调 蓄 排 放 至 周 边 雨 水 管 网 内 / 1 空 压 机 单 独 布 设 空 压 房 内, 空 调 系 统 单 独 设 置 房 间 进 行 安 置 2 对 高 噪 设 备 如 泵 类 粉 碎 机 破 碎 机 等 产 生 振 动 的 设 备 在 底 座 安 装 减 震 片, 减 少 振 动 发 声 ; 3 对 机 械 设 备 进 行 及 时 维 护, 减 免 设 备 故 障 发 声 等 生 产 固 废 1 废 药 材 废 药 渣 车 间 收 集 粉 尘, 均 通 过 袋 装 后 即 时 运 往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其 中 废 药 渣 需 使 用 防 渗 袋 2 鱼 鳔 补 肾 丸 原 料 中 的 附 片 ( 砂 炒 ) 需 单 独 打 包, 并 粘 贴 标 示 3 一 般 原 材 料 的 包 装 废 物 集 中 交 废 物 回 收 公 司 回 收 利 用 4 项 目 内 药 渣 经 打 包 后 暂 存 于 车 间 内 渣 斗 车 内, 最 终 运 送 至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项 目 内 不 设 药 渣 池, 要 求 药 渣 日 产 日 清, 不 在 项 目 内 长 期 贮 存 4 项 目 软 水 制 备 及 纯 水 制 备 中 废 弃 石 英 砂 和 饱 和 活 性 炭 属 于 一 般 废 弃 物 由 厂 家 回 收 再 造 另 项 目 纯 水 制 备 过 程 中 产 生 饱 和 废 弃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需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置 生 活 固 废 生 活 固 废, 能 回 收 的 收 集 后 外 售, 不 能 回 收 的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于 危 废 暂 存 间 内, 最 终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危 废 暂 存 间 拟 选 址 于 实 验 楼 内, 危 废 的 存 储 方 式 : 根 据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项 目 危 险 废 物 储 存 和 堆 放 方 式 需 遵 循 以 下 规 定 : a 在 常 温 常 压 下 不 水 解 不 挥 发 的 危 险 废 弃 物 可 在 贮 存 设 施 内 分 别 堆 放, 此 外 必 须 将 危 险 废 物 装 入 容 器 内, 无 法 装 入 常 用 容 器 的 可 用 防 漏 胶 带 盛 装 ; b 禁 止 将 不 相 容 ( 相 互 反 应 ) 的 危 险 废 物 在 同 一 容 器 内 混 装 ; c 装 载 液 体 半 固 体 危 险 废 物 的 容 器 内 需 留 足 够 空 间, 容 器 顶 部 与 液 体 表 面 之 间 保 留 100mm 以 上 的 空 间 ; d 盛 装 危 险 废 物 的 容 器 需 贴 上 危 险 废 物 标 签 e 基 础 必 须 防 渗, 防 渗 层 为 至 少 1 m 厚 粘 土 层 (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或 2 mm 厚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或 至 少 2 mm 厚 的 其 它 人 工 材 料, 渗 透 系 数 cm/s f 堆 放 危 险 废 物 的 高 度 应 根 据 地 面 承 载 能 力 确 定 g 衬 里 放 在 一 个 基 础 或 底 座 上 h 衬 里 要 能 够 覆 盖 危 险 废 物 或 其 溶 出 物 可 能 涉 及 到 的 范 围, 衬 里 材 料 与 堆 放 危 险 废 物 相 容 i 在 衬 里 上 设 计 建 造 浸 出 液 收 集 清 除 系 统 j 危 险 废 物 堆 采 取 防 风 防 雨 防 晒 措 施 k 不 相 容 的 危 险 废 物 不 能 堆 放 在 一 起 盛 装 在 容 器 内 的 同 类 危 险 废 物 可 堆 叠 存 放, 但 每 个 堆 间 留 有 一 定 的 搬 运 通 道 危 废 的 储 存 设 施 要 求 : a 地 面 与 裙 脚 用 坚 固 防 渗 的 材 料 建 造, 建 筑 材 料 与 危 险 废 物 相 容 b 有 泄 漏 液 体 收 集 装 置 气 体 导 出 口 及 气 体 净 化 装 置 c 设 施 内 有 安 全 照 明 设 施 和 观 察 窗 口 d 用 以 存 放 装 载 液 体 半 固 体 危 险 废 物 容 器 的 地 方, 有 耐 腐 蚀 的 硬 化 地 面, 且 表 面 无 裂 隙 e 设 计 堵 截 泄 漏 的 裙 脚, 地 面 与 裙 脚 所 围 建 的 容 积 不 低 于 堵 截 最 大 容 器 的 最 大 储 量 或 总 储 量 的 1/5 f 各 种 危 险 废 物 分 开 存 放, 并 设 隔 离 间 隔 断 应 特 别 重 视 废 物 与 容 器 的 相 容 15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64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性 g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周 围 设 置 围 墙 配 备 通 讯 设 备 照 明 设 施 安 全 防 护 服 装 及 工 具, 并 设 有 应 急 防 护 设 施 h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按 GB 的 规 定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暂 存 间 确 保 通 风 良 好 污 水 处 理 站 配 套 设 置 污 泥 脱 水 设 施, 脱 水 后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地 下 水 1 针 对 雨 水, 项 目 对 厂 房 周 边 进 行 硬 化 收 集, 并 建 设 有 完 善 的 收 集 处 置 设 施, 对 初 期 雨 水 进 行 处 理 后 外 排 ; 并 且 将 药 渣 废 药 材 等 用 防 渗 口 袋 暂 存 于 车 间 内, 及 时 清 运, 不 进 行 露 天 堆 存 ; 生 活 垃 圾 统 一 收 集 入 移 动 式 带 盖 垃 圾 收 集 桶 内 ; 不 会 受 到 雨 季 影 响 2 对 整 个 厂 区 地 面 硬 化 处 理 边 界 采 取 拦 挡 边 设 计, 切 断 由 硬 化 地 面 雨 季 冲 刷 污 染 物 经 绿 化 用 地 进 入 地 下 水 内 3 防 火 建 筑 包 括 提 取 制 剂 楼 厂 房 库 房 乙 醇 储 区 锅 炉 房 等 建 构 筑 物 外 部 设 置 导 流 沟, 收 集 事 故 废 水, 避 免 事 故 废 水 在 厂 区 内 漫 流 4 乙 醇 储 罐 存 处 应 做 好 地 面 防 渗 措 施, 并 设 置 围 堰, 防 止 泄 漏 后 液 体 外 流 5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事 故 应 急 池 冷 却 循 环 水 池 等 混 凝 土 池 体 内 表 面 涂 刷 水 泥 基 渗 透 结 晶 型 防 渗 涂 材, 保 证 污 染 防 治 区 的 防 渗 层 的 渗 透 系 数 必 须 满 足 相 应 的 防 护 标 准 要 求, 防 止 污 染 地 下 水 6 废 弃 附 片 ( 砂 炒 ) 有 一 定 毒 性 需 与 其 他 药 材 分 开 打 包, 并 进 行 标 示, 妥 善 保 管, 防 止 其 经 雨 水 下 渗 入 地 下 水 中 废 水 非 正 常 排 放 若 发 生 污 水 站 停 运 等 事 故 时, 企 业 应 暂 停 运 作 有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的 工 艺 运 作, 并 将 已 产 生 废 水 排 入 废 水 污 水 处 理 站 配 套 调 节 池 中 暂 存, 容 积 100m³, 足 够 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抢 修 赢 得 足 够 的 时 间 待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运 行 正 常 后, 再 将 调 节 池 内 废 水 逐 渐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中,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8.3 风 险 环 境 保 护 对 策 措 施 项 目 风 险 环 保 措 施 及 对 策 见 表 8-4 表 8-4 项 目 风 险 事 故 对 策 措 施 一 览 表 名 称 运 输 过 程 措 施 (1) 企 业 生 产 中 使 用 的 原 料 全 部 由 送 货 单 位 负 责 运 输, 运 送 化 学 危 险 货 物 的 运 输 车 辆 必 须 具 备 加 盖 道 路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专 用 章 的 道 路 运 输 证, 按 照 国 家 标 准 道 路 运 输 危 险 货 物 车 辆 标 志 的 要 求, 悬 挂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标 志 和 标 志 灯 方 可 运 行 (2) 危 险 品 的 装 运 应 做 到 定 车 定 人 定 车 就 是 要 把 装 运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相 对 固 定, 专 车 专 用 凡 用 来 盛 装 危 险 物 质 的 容 器, 包 括 槽 ( 罐 ) 车 不 得 用 来 盛 装 其 它 物 品, 更 不 许 盛 装 食 品 (3) 被 装 运 的 危 险 物 品 必 须 在 其 外 包 装 的 明 显 部 位 按 危 险 货 物 包 装 标 志 (GBl90 90) 规 定 的 危 险 物 品 标 志, 包 装 标 志 要 粘 牢 固 正 确 具 有 易 燃 有 毒 等 多 种 危 险 特 性 的 化 学 品, 则 应 该 根 据 其 不 同 危 险 特 性 而 同 时 粘 贴 相 应 的 几 个 包 装 标 志, 以 便 一 旦 发 生 问 题, 可 以 进 行 多 种 防 护 (4) 乙 醇 罐 车 的 装 运, 必 须 遵 守 以 下 安 全 要 求 : 1 充 装 操 作 工 必 须 经 过 安 全 技 术 防 毒 知 识 教 育, 能 掌 握 防 毒 器 具 的 性 能, 操 作 熟 练 并 考 核 合 格, 否 则 禁 止 上 岗 操 作 2 充 装 必 须 称 重, 充 装 后 应 复 检 充 装 量, 严 禁 超 装 所 用 磅 秤 必 须 定 期 校 验, 保 证 计 量 准 确 3 乙 醇 罐 车 的 充 装 系 数 不 得 超 过 0.52t/m³, 且 不 应 超 过 车 辆 最 大 载 重 质 量 4 充 装 所 用 软 管, 必 须 有 合 格 证 软 管 与 两 端 接 头 的 连 接 应 牢 靠 (5) 乙 醇 罐 车 每 次 充 装, 都 应 按 规 定 的 表 格 认 真 填 写 充 装 记 录, 内 容 包 括 : 155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65 贮 存 过 程 事 故 废 水 1 罐 车 编 号 2 进 厂 时 间 和 残 留 乙 醇 数 量 3 进 厂 检 验 情 况, 如 密 封 性 能 试 验 时 间 试 验 压 力 试 验 结 果, 安 全 附 件 是 否 齐 全 可 靠 4 罐 车 容 积 充 装 数 量 复 验 结 果 5 充 装 日 期 封 车 日 期 封 车 压 力 封 车 人 6 充 装 单 位 名 称 充 装 人 (6) 在 危 险 品 运 输 过 程 中, 一 日 发 生 意 外, 在 采 取 应 急 处 理 的 同 时, 迅 速 报 告 公 安 机 关 和 环 保 等 有 关 部 门, 疏 散 群 众, 防 止 事 态 进 一 步 扩 大, 并 积 极 协 助 前 来 救 助 的 公 安 交 通 和 消 防 人 员 抢 救 伤 者 和 物 资, 使 损 失 降 低 到 最 小 范 围 1 密 闭 操 作, 全 面 通 风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专 门 培 训,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建 议 操 作 人 员 佩 戴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半 面 罩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工 作 场 所 严 禁 吸 烟 使 用 防 爆 型 的 通 风 系 统 和 设 备 防 止 蒸 气 泄 漏 到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避 免 与 氧 化 剂 酸 类 碱 金 属 胺 类 接 触 灌 装 时 应 控 制 流 速, 且 有 接 地 装 置, 防 止 静 电 积 聚 配 备 相 应 品 种 和 数 量 的 消 防 器 材 及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倒 空 的 容 器 可 能 残 留 有 害 物 2 储 存 于 阴 凉 通 风 的 库 房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库 温 不 宜 超 过 30 保 持 容 器 密 封 应 与 氧 化 剂 酸 类 碱 金 属 胺 类 等 分 开 存 放, 切 忌 混 储 采 用 防 爆 型 照 明 通 风 设 施 禁 止 使 用 易 产 生 火 花 的 机 械 设 备 和 工 具 3 项 目 乙 醇 储 罐 区 配 套 设 置 一 个 容 积 为 5t 的 备 用 储 罐, 以 便 发 生 泄 漏 时 能 够 回 收 乙 醇, 减 少 乙 醇 挥 发 量 和 经 济 损 失 在 乙 醇 储 罐 区 设 置 围 堰, 围 堰 的 底 面 积 应 大 于 储 罐 垂 直 里 面 投 影 面 积, 以 便 能 够 将 泄 漏 的 乙 醇 全 部 收 集 ; 围 堰 体 积 与 备 用 储 罐 容 积 之 和 应 大 于 乙 醇 储 罐 体 积, 因 此, 建 议 围 堰 的 体 积 不 小 于 5m³ 1 在 乙 醇 储 罐 区 做 好 防 渗, 乙 醇 储 罐 周 围 设 置 围 堰 2 在 厂 区 内 设 置 一 座 事 故 池 1558m³ 乙 醇 储 罐 区 提 取 制 剂 楼 仓 库 厂 房 锅 炉 房 等 防 火 建 筑 物 外 设 置 导 流 渠, 以 便 收 集 处 理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污 水, 排 入 事 故 水 池 中 3 本 项 目 需 在 厂 内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雨 水 排 放 口 处 设 置 总 闸, 在 事 故 情 况 下, 项 目 废 水 和 污 水 均 收 集 进 入 本 项 目 事 故 池 中, 以 防 治 项 目 事 故 废 水 直 接 排 放 对 受 纳 水 体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4 加 强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在 运 输 储 存 和 使 用 过 程 中 的 管 理 完 善 企 业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与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制 定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等 措 施 进 行 防 范 和 应 对 8.4 环 保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安 排 用 于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投 资 约 需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1.3%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详 见 表 8-5 表 8-5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内 容 投 资 ( 万 元 ) 投 资 比 例 % 施 工 期 ( 已 投 ) 废 水 临 时 化 粪 池 (3m³) 废 气 施 工 进 出 口 道 路 硬 化, 帷 幕 抽 油 烟 机 噪 声 设 置 工 棚 固 废 建 筑 垃 圾 外 委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运 输 临 时 垃 10 圾 收 集 桶 2.5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围 挡 挡 土 墙 小 计 施 工 期 ( 还 需 投 资 ) 废 水 项 目 区 内 设 置 雨 水 引 流 渠 隔 油 池 废 气 二 期 裸 露 地 表 遮 盖 或 植 草 皮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66 材 料 堆 场 遮 挡 固 废 建 筑 垃 圾 清 运 小 计 运 营 期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提 取 车 间 及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空 气 循 环 系 统 药 材 预 处 理 粉 局 部 集 尘 罩 布 袋 除 尘 风 机 风 量 为 15 尘 3000m³/h 3.8 废 压 片 间 胶 囊 填 充 间 各 设 置 一 台 除 尘 器 20 气 (3000m³/h), 丸 剂 混 粉 间 及 抛 光 间 共 用 一 固 体 制 剂 粉 尘 台 除 尘 器 (3000m³/h), 另 项 目 还 在 粉 碎 筛 5.1 分 间 及 总 混 间 内 各 设 置 一 台 移 动 式 吸 尘 器 (1800m³/h) 锅 炉 房 废 气 由 32.5m 高 烟 囱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水 化 粪 池 10m³,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规 模 不 80 小 于 120m³/d 20.4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雨 水 收 集 管 道 初 雨 收 集 系 统 雨 水 调 蓄 20 池 5.1 噪 声 减 震 片 空 压 机 单 独 隔 间 空 调 系 统 隔 间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防 渗 收 集 袋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库 生 活 垃 圾 移 动 式 垃 圾 收 集 点 地 下 水 防 渗 工 程 硬 化 拦 水 边 事 故 池 1558m³ 储 罐 区 内 部 防 渗 围 堰 备 用 罐 风 险 防 火 建 筑 周 边 导 流 渠 ( 结 合 雨 水 沟 设 置, / / 设 计 分 流 阀 ) 小 计 合 计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67 9.1 清 洁 生 产 9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 评 价 方 法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是 控 制 工 业 生 产 污 染 的 根 本 途 径, 是 促 进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走 可 持 续 发 展 道 路 的 战 略 措 施 清 洁 生 产 不 同 于 传 统 的 以 末 端 污 染 防 治 或 排 放 浓 度 控 制 机 总 量 控 制 等 概 念, 它 是 指 工 业 生 产 的 全 过 程 污 染 控 制, 是 以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和 综 合 利 用 为 目 标, 以 管 理 和 技 术 为 手 段, 使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和 排 放 量 减 小 到 最 低 的 一 种 综 合 措 施 由 于 中 药 行 业 各 企 业 间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原 材 料 使 用 产 品 等 差 异 十 分 显 著, 以 及 配 方 保 密 和 各 项 专 利 技 术 保 护 等 诸 多 特 殊 因 素, 目 前 暂 无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审 核 横 向 分 析 比 较 指 标 体 系, 本 报 告 将 通 过 原 料 生 产 工 艺 与 设 备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产 品 污 染 物 排 放 综 合 利 用 空 气 洁 净 度 GMP 要 求 等 内 容 对 本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进 行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分 析 工 艺 与 装 备 要 求 (1) 生 产 工 艺 本 项 目 提 取 方 法 有 : 水 蒸 汽 蒸 馏 法 煎 煮 法 乙 醇 提 取 法 等 水 蒸 汽 蒸 馏 提 取 方 法 : 即 把 水 及 药 材 分 别 投 入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内 通 过 蒸 汽 升 温 ( 夹 套 加 热 ) 将 各 中 药 材 的 有 效 成 份 蒸 出 来 ( 即 芳 香 油 ), 挥 发 油 及 水 蒸 气 由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的 油 水 分 离 器 进 行 分 离 煎 煮 法 : 是 将 药 材 加 水 煎 煮 取 汁 的 方 法 乙 醇 提 取 法 : 乙 醇 易 挥 发 的 有 机 溶 剂, 用 来 提 取 原 料 成 份 将 浸 出 液 加 热 蒸 馏, 挥 发 性 溶 剂 馏 冷 却 后 回 用, 釜 底 得 到 有 效 浓 缩 液 本 项 目 根 据 药 材 的 不 同 性 能 采 用 不 同 的 提 取 方 法, 其 中 功 劳 木 番 石 榴 叶 布 渣 叶 火 炭 母 益 母 草 等 采 用 煎 煮 法 提 取 ; 薄 荷 采 用 水 蒸 汽 蒸 馏 提 取 法 ; 桑 叶 苦 瓜 等 采 用 乙 醇 提 取 法 本 项 目 将 根 据 GMP 的 有 关 要 求, 从 其 生 产 工 艺 和 所 使 用 的 生 产 原 材 料 来 分 析, 项 目 会 使 用 更 为 先 进 的 生 产 设 备, 以 减 少 物 料 的 损 失, 对 生 产 物 料 进 行 最 优 化 的 利 用, 避 免 物 料 的 不 必 要 流 失, 按 GMP 要 求 在 生 产 全 过 程 进 行 了 清 洁 生 产 15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68 (2) 技 术 装 备 的 选 择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设 备 主 要 为 含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提 取 液 储 罐 单 效 乙 醇 蒸 发 器 醇 沉 罐 真 空 减 压 浓 缩 罐 等 本 项 目 设 备 选 型 具 备 一 定 的 先 进 性, 在 保 证 质 量 的 前 提 下, 大 部 分 选 用 优 质 国 产 和 进 口 设 备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料 为 中 药 材, 年 需 用 料 为 t/a 主 要 使 用 的 能 源 为 电 能 和 天 然 气 项 目 投 产 后, 年 耗 电 万 kw h, 折 标 煤, 天 然 气 124 万 m³, 折 标 煤 水 吨 全 年 生 产 药 品 总 计 吨, 单 位 产 品 能 耗 分 别 为 : 电 :545 度 电 / 吨 药 品, 煤 :0.63 吨 煤 / 吨 药 品, 水 :21.0 吨 水 / 吨 药 品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1) 废 水 : 项 目 先 通 过 自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本 项 目 废 水 COD 排 放 量 10.1t/a,NH4-N 排 放 量 0.94 t/a, 总 磷 排 放 量 0.16t/a (2) 废 气 : 锅 炉 燃 天 然 气, 烟 气 量 万 m³/a, 锅 炉 废 气 年 排 放 SO2: 0.5t/a,NOX:2.3t/a, 烟 尘 :0.3t/a 年 排 放 粉 尘 0.1/a (3) 固 废 :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置 率 达 100%, 其 中 : 提 取 废 药 渣 t/a 废 弃 药 材 20.56t/a 预 处 理 除 尘 器 收 集 的 粉 尘 8.75t/a 都 由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 废 包 装 材 料 10t/a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收 集 后 外 售, 不 能 回 收 的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 项 目 软 水 制 备 及 纯 水 制 备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石 英 砂 和 饱 和 活 性 炭 属 于 一 般 废 弃 物 由 厂 家 回 收 再 造 ; 纯 水 制 备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饱 和 废 弃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需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置 ; 研 发 楼 实 验 楼 产 生 的 不 合 格 药 品 属 于 于 危 险 废 物, 全 部 交 由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 生 活 垃 圾 109.5t /a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80t/a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符 合 减 量 无 害 资 源 三 化 要 求 产 品 指 标 本 项 目 的 产 品 主 要 为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消 结 安 胶 囊, 胃 肠 宁 颗 粒, 鱼 鳔 补 肾 丸, 调 经 止 痛 片 等 5 个 品 种,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日 后 的 使 用 过 程 中 以 及 使 用 后 不 含 危 害 人 体 健 康 和 破 坏 生 态 环 境 的 因 素, 不 使 用 昂 贵 和 稀 缺 的 原 料, 因 此 在 产 品 的 生 命 周 期 内 实 行 了 清 洁 生 产 空 气 洁 净 度 的 GMP 要 求 按 GMP 要 求, 项 目 的 生 产 过 程 对 车 间 内 的 环 境 空 气 有 一 定 洁 净 度 方 面 的 要 15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69 求 为 控 制 药 品 的 质 量 以 及 生 产 车 间 内 部 生 产 卫 生 环 境, 要 求 生 产 车 间 的 温 湿 度 及 空 气 洁 净 度 符 合 生 产 工 艺 的 要 求, 其 中 空 气 洁 净 度 等 级 从 A 级 至 D 级 分 为 四 等, 本 项 目 的 洁 净 管 理 区 洁 净 度 等 级 按 D 等 级 来 管 理 根 据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2010 版 ) 附 录 1 无 菌 药 品 的 规 定, 空 气 洁 净 等 级 按 表 9-1 划 分 表 9-1 空 气 洁 净 度 等 级 悬 浮 粒 子 最 大 允 许 数 / 立 方 米 洁 净 度 级 别 静 态 动 态 0.5μm 5.0μm (2) 0.5μm 5.0μm ( A 级 B 级 C 级 D 级 不 作 规 定 不 作 规 定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企 业 设 计 中 采 取 了 如 下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 一 ) 节 能 措 施 1 选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设 备, 合 理 地 进 行 设 备 布 置, 按 着 物 料 流 向, 减 少 物 料 往 返 运 输 次 数, 以 达 到 节 能 效 果 2 在 总 图 布 置 上, 力 求 紧 凑, 原 料 贮 存 和 成 品 库 除 靠 近 道 路 外, 还 要 靠 近 车 间, 缩 短 原 材 料 及 成 品 的 输 送 距 离, 尽 量 避 免 大 量 产 品 的 二 次 倒 运 3 合 理 利 用 水 资 源, 减 少 新 鲜 水 用 量, 建 立 循 环 水 系 统, 提 高 水 资 源 的 利 用 率 采 用 节 能 阀 门, 严 防 跑 冒 漏 滴 4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的 电 力 设 备, 减 少 电 能 损 失, 变 压 器 尽 可 能 布 置 在 负 荷 中 心, 以 减 少 线 路 损 失 5 热 力 管 道 保 温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的 岩 棉 保 温 材 料, 以 减 少 管 道 热 损 失 建 筑 物 采 用 热 水 采 暖, 比 蒸 汽 采 暖 节 省 20% 能 源, 选 用 高 效 节 能 型 锅 炉 6 空 调 送 回 风 管 冷 水 管 道 供 热 蒸 汽 管 均 需 保 温 以 减 少 冷 热 损 失, 蒸 汽 按 设 备 最 小 用 汽 压 力 要 求 供 汽, 凝 结 水 尽 量 回 收 至 管 网 后 再 回 至 锅 炉 房 7 在 满 足 工 艺 生 产 的 要 求 下, 尽 可 能 减 少 洁 净 区 和 空 调 区 的 排 风 量, 排 风 系 统 均 设 阀 门 以 调 节 风 量 在 满 足 洁 净 度 要 求 前 提 下, 合 理 布 置 房 间 送 回 风 口, 16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70 合 理 组 织 房 间 气 流 组 织, 使 洁 净 区 净 化 换 气 次 数 在 满 足 规 范 和 洁 净 度 要 求 下, 尽 量 减 少 空 调 系 统 风 量 和 能 量 损 失 8 净 化 空 调 系 统 在 满 足 房 间 正 压 及 卫 生 要 求 前 提 下, 尽 量 加 大 回 风 量, 空 调 机 组 在 夏 季 采 用 二 次 回 风 处 理 空 气, 以 减 少 夏 季 机 组 空 调 再 热 损 失 9 风 管 及 其 它 管 布 置 尽 量 减 少 阻 力, 合 理 选 择 水 泵 扬 程 及 风 机 压 力,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压 力 损 失 10 锅 炉 房 凝 结 水 箱 顶 部 设 有 除 气 器, 以 便 锅 炉 给 水 经 水 处 理 后 利 用 凝 结 水 和 二 次 蒸 汽 的 余 热 11 设 备 冷 却 水 采 用 循 环 冷 却 装 置, 使 冷 却 水 循 环 使 用, 以 节 约 用 水 12 采 用 低 压 电 容 器 自 动 补 偿 装 置, 以 提 高 功 率 因 数 设 置 计 量 监 控 仪 表 系 统, 根 据 规 范 要 求, 安 装 各 种 测 量 表, 以 便 合 理 计 算 用 量, 考 核 各 项 指 标, 为 加 强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以 搞 好 能 源 管 理 ( 二 ) 工 艺 节 能 措 施 1 提 取 车 间 中 药 提 取 选 用 多 功 能 提 取 罐, 可 完 成 对 中 草 药 的 提 取 蒸 馏, 也 可 完 成 回 流 提 取 强 制 循 环 提 取 提 油 和 回 收 残 渣 中 的 酒 精 等 工 艺, 达 到 提 高 效 率, 节 约 能 源 的 目 的 2 提 取 液 浓 缩 选 用 多 效 节 能 蒸 发 浓 缩 装 置, 采 用 三 效 蒸 发, 二 次 蒸 汽 得 到 反 复 利 用, 与 处 理 同 样 数 量 药 液 的 其 它 浓 缩 设 备 相 比, 蒸 汽 耗 量 可 节 约 一 半 以 上, 具 有 十 分 明 显 的 节 能 效 果 3 对 散 发 高 温 的 设 备 采 取 保 温 措 施, 既 改 善 了 操 作 环 境, 又 减 少 了 热 量 散 失, 节 约 了 能 源 4 物 料 输 送 采 用 管 道 输 送, 减 少 了 物 料 的 损 耗, 提 高 了 成 品 率 节 约 了 单 位 产 品 能 耗 ( 三 ) 电 气 设 备 节 能 措 施 1 全 厂 负 荷 采 用 需 用 系 数 法 自 下 而 上 逐 级 计 算, 根 据 计 算 负 荷 大 小 合 理 选 择 各 级 配 线 路 及 开 关 设 备 同 时 根 据 计 算 负 荷 大 小, 考 虑 变 压 的 运 行 经 济 合 理 能 耗 低 的 原 则, 确 定 变 压 器 的 大 小 及 型 号, 使 之 运 行 经 济 合 理 2 全 厂 除 了 用 电 总 计 量 外, 在 各 主 要 用 电 场 所 设 分 计 量, 以 加 强 用 电 的 考 核 与 管 理, 节 约 能 源 3 照 明 灯 是 以 节 能 型 萤 光 灯 具 为 主, 光 效 高,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节 约 能 源 消 16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71 耗 4 相 用 电 设 备 负 荷 均 匀 接 在 三 相 网 络 上, 供 电 网 络 的 电 流 不 平 衡 度 5%, 提 高 了 供 电 供 量, 也 减 少 了 电 能 损 耗 ( 四 ) 节 水 措 施 本 项 目 将 合 理 利 用 水 资 源, 减 少 新 鲜 水 用 量,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 1 采 用 节 能 阀 门, 严 防 跑 冒 漏 滴 相 关 人 员 应 提 高 工 作 责 任 心, 定 期 巡 视, 及 时 检 修, 杜 绝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充 分 利 用 回 收 装 置, 确 保 回 收 水 管 道 畅 通 2 在 各 车 间 入 口 处 设 水 计 量 装 置 对 水 量 进 行 指 标 分 解, 生 产 生 活 供 水 系 统 水 表 配 备 全 部 到 位, 水 的 计 量 检 测 率 达 100%, 为 节 约 用 水 打 下 了 良 好 的 基 础 3 在 本 厂 区 各 生 产 车 间 的 男 女 卫 生 间 设 置 的 高 水 箱 式 蹲 式 大 便 器 拖 布 盆 小 便 器 蹲 等 卫 生 设 备 选 用 节 能 型 卫 生 设 备 结 论 本 项 目 各 污 染 物 经 治 理 后, 全 部 能 达 标 排 放 企 业 采 用 的 生 产 工 艺 属 国 内 常 用 的 较 成 熟 的 生 产 工 艺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在 国 内 同 行 企 业 中 位 于 先 进 水 平, 本 项 目 能 满 足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建 议 清 洁 生 产 是 污 染 控 制 的 新 思 路, 其 实 质 就 是 由 过 去 单 纯 的 末 端 治 理 转 变 成 以 预 防 为 主 的 全 过 程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因 此, 在 工 程 设 计 的 始 终 都 要 贯 彻 清 洁 生 产 设 计 的 指 导 思 想, 选 用 无 废 少 废 的 工 艺 技 术 设 备, 加 强 能 源 资 源 的 综 合 利 用 根 据 国 内 外 清 洁 生 产 的 实 践 经 验, 建 议 厂 方 考 虑 如 下 建 议 : (1) 强 化 企 业 管 理, 提 高 职 工 素 质, 杜 绝 人 为 事 故 发 生 (2) 加 强 废 水 废 气 的 监 控, 严 禁 超 标 排 放 原 料 和 包 装 物 按 规 定 存 放, 禁 止 随 意 存 放, 以 免 造 成 周 围 环 境 污 染 (3) 加 强 设 备 的 检 查 维 修, 杜 绝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防 止 物 料 泄 漏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4) 强 化 企 业 管 理, 提 高 职 工 素 质, 杜 绝 人 为 事 故 发 生 (5) 对 本 工 程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摸 清 污 染 物 产 生 的 具 体 部 位 产 生 的 原 因 及 产 生 量, 制 定 消 除 污 染 物 产 生 的 方 案 16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72 (6) 企 业 应 该 不 断 创 新 工 艺, 从 节 约 物 料, 提 高 反 映 效 率 着 手, 做 到 源 头 抓 好 清 洁 生 产 9.2 排 污 总 量 控 制 总 量 控 制 的 目 的 和 原 则 在 环 境 管 理 方 面 我 国 以 往 的 以 排 放 浓 度 控 制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政 策, 使 环 境 急 剧 恶 化 的 趋 势 得 到 初 步 控 制, 但 这 种 做 法 并 不 能 控 制 污 染 物 质 排 放 总 量 的 增 加, 所 以 我 国 提 出 了 实 施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要 求, 它 对 于 实 现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协 调 统 一 的 目 标 有 重 要 意 义 本 章 通 过 核 定 控 制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分 析 本 项 目 取 得 排 污 指 标 的 途 径, 为 排 污 指 标 申 请 项 目 审 批 提 供 依 据 总 量 控 制 以 区 域 环 境 容 量 为 基 准, 增 加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以 不 影 响 当 地 环 保 目 标 的 实 现, 不 对 周 围 地 区 环 境 造 成 有 害 影 响 为 原 则 总 量 控 制 的 目 标 实 施 总 量 控 制 是 为 了 实 现 昆 明 市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即 近 期 有 效 控 制 城 市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趋 势, 远 期 环 境 污 染 得 到 有 效 治 理, 城 市 生 态 系 统 能 良 性 循 环, 城 市 综 合 环 境 良 好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项 目 有 : 根 据 国 家 规 定 的 需 求 实 施 总 量 控 制 种 类, 本 项 目 需 求 实 施 总 量 控 制 的 污 染 物 水 污 染 物 控 制 指 标 :COD NH3-N TP; 大 气 污 染 物 控 制 指 标 :NOX SO 工 程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本 项 目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经 厌 氧 处 理 + 好 氧 处 理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据 此 核 定 本 项 目 工 程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见 表 9-2 表 9-2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一 览 表 单 位 :t/a 污 染 物 指 标 单 位 产 生 量 (t/a) 本 项 目 排 放 量 (t/a)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t/a) COD t/a 氨 氮 t/a TP t/a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73 SO2 t/a 燃 天 然 气 0.5 燃 天 然 气 0.5 燃 天 然 气 0.5 NOX t/a 燃 天 然 气 2.3 燃 天 然 气 2.3 燃 天 然 气 2.3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该 公 司 加 强 环 保 设 施 的 资 金 投 入 完 善 治 理 设 施 的 日 常 维 护 和 管 理, 确 保 污 染 物 长 期 稳 定 达 标, 则 全 厂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可 以 满 足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对 该 厂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要 求 16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74 10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主 要 是 衡 量 项 目 的 环 保 投 资 所 能 收 到 的 环 境 效 益, 本 项 目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采 用 费 用 效 益 分 析 法 对 该 工 程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效 益 进 行 分 析 10.1 工 程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分 析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资 金 约 万 元 人 民 币, 用 于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环 保 投 资 约 占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1.3% 具 体 环 保 投 资 分 项 估 算 详 见 表 环 保 投 资 与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与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比 例 可 用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HJ ET JT 100% 式 中 :HJ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与 该 工 程 基 建 投 资 的 比 例 ; ET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投 资, 万 元 ; JT 该 工 程 基 建 投 资 费 用, 万 元 本 项 目 中, 环 境 设 施 投 资 费 用 ET=392.5 万 元, 该 工 程 总 投 资 JT=30000 万 元, HJ=1.3% 因 此, 该 新 建 项 目 的 环 保 投 资 约 占 总 投 资 的 1.3% 10.3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项 目 采 取 的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等 污 染 治 理 及 清 洁 生 产 等 措 施, 达 到 了 有 效 控 制 污 染 和 保 护 环 境 的 目 的 本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的 环 境 效 益 表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1) 项 目 排 水 管 网 建 设 本 次 项 目 对 厂 区 管 网 实 行 清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进 行 设 计 施 工, 符 合 相 关 要 求 (2) 废 水 治 理 环 境 效 益 本 项 目 废 水 通 过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后,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低 于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经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一 级 A 标 后 回 用 本 项 目 废 水 不 会 对 纳 污 水 体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3) 废 气 治 理 环 境 效 益 本 项 目 废 气 经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大 气,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165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75 (4) 噪 声 治 理 的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经 预 测 表 明 本 项 目 噪 声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5) 固 废 治 理 的 环 境 效 益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工 业 固 废 妥 善 处 理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10.4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主 要 表 现 为 : (1) 本 项 目 主 要 产 品 为 中 成 药 合 剂, 市 场 对 中 成 药 合 剂 产 品 的 需 求 越 来 越 大, 提 高 了 企 业 自 身 的 经 济 效 益, 另 项 目 还 成 立 了 阿 尔 兹 海 默 症 的 专 项 研 究 和 辅 助 治 疗, 在 日 渐 老 龄 化 的 中 国 有 相 当 大 的 社 会 效 益 (2)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扩 大 社 会 就 业 机 会, 为 当 地 建 筑 施 工 行 业 提 供 发 展 机 会, 提 高 当 地 财 政 收 入, 有 利 于 促 进 本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具 有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16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76 11.1 调 查 目 的 及 原 则 11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份, 是 完 善 决 策 的 一 种 有 效 方 法, 它 有 助 于 加 深 对 拟 建 项 目 潜 在 影 响 的 了 解, 有 助 于 确 定 出 替 代 方 案 和 设 计 方 案 以 及 减 缓 措 施, 有 助 于 广 泛 地 取 得 项 目 周 围 居 民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公 众 对 长 期 居 住 生 活 的 环 境 具 有 亲 身 体 验 和 直 观 感 受,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环 评 调 查, 更 能 客 观 的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保 护 群 众 的 切 身 利 益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目 的 是 让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发 表 意 见, 包 括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项 目 建 设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等 通 过 走 访 和 发 放 调 查 表 的 形 式, 将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意 见 和 态 度 汇 总 于 报 告 书 中, 使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更 具 说 服 力 和 可 行 性, 为 决 策 部 门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调 查 原 则 根 据 环 发 2006[28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管 理 办 法 及 昆 明 市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编 制 阶 段 公 众 参 与 技 术 实 施 细 则 :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在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过 程 中,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在 审 批 或 者 重 新 审 核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过 程 中,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公 开 有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信 息,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11.2 公 众 参 与 的 方 法 及 调 查 对 象 公 众 参 与 的 工 作 目 标 通 过 网 站 信 息 公 示 现 场 黏 贴 告 示 以 及 走 访 问 卷 调 查 等 方 式 对 本 项 目 信 息 进 行 公 开, 主 要 的 目 标 在 于 :1 向 公 众 通 报 项 目 环 境 评 价 实 施 简 况 的 作 用, 保 障 了 公 众 的 知 情 权 ;2 了 解 公 众 对 本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的 意 见 ;3 了 解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4 了 解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最 为 关 心 和 在 意 的 环 境 问 题 ;5 了 解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防 治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调 查 公 众 情 况 公 众 分 布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公 众 主 要 有 东 北 侧 580m 的 清 水 河 村, 约 有 住 户 200 户, 西 侧 的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77 1010m 处 的 上 万 古 城 村 约 有 住 户 600 户, 北 侧 1450m 处 昌 家 营 村, 约 有 住 户 500 户, 北 侧 2350m 处 八 街 子 村 约 有 住 户 300 户 以 及 东 侧 300m 处 的 宝 丰 水 厂 等 另 项 目 周 边 企 业 员 工 共 800 人 左 右 公 众 代 表 组 成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发 布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的 个 人 公 众 为 项 目 周 围 的 居 民 以 及 场 址 周 围 的 工 作 人 员 本 次 共 发 放 团 体 问 卷 15 份, 实 际 回 用 有 效 调 查 表 11 份 : 晋 宁 县 人 民 政 府 昆 阳 街 道 办 事 处 昆 明 晋 宁 红 三 宝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天 力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斌 欢 塑 料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邦 泰 绿 色 农 产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兴 瑞 中 源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龙 腾 生 物 乳 业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星 威 啤 酒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天 虹 祥 农 副 产 品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乐 嘉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小 健 哥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问 卷 回 收 率 为 73%, 其 中 宝 峰 水 厂, 在 经 环 评 单 位 多 次 咨 询, 仅 返 回 意 见 反 馈 未 进 行 盖 章 确 认, 其 余 单 位 不 对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进 行 回 复 本 次 调 查 共 发 放 个 人 问 卷 调 查 表 50 份, 实 际 回 收 有 效 调 查 表 共 50 份, 问 卷 回 收 率 为 100% 问 卷 调 查 的 对 象 主 要 为 上 万 古 城 村 清 水 河 村 为 主, 昌 家 营 八 街 子 为 辅, 问 卷 调 查 的 人 员 结 构 情 况 见 表 个 人 问 卷 调 查 人 员 情 况 统 计 表 性 别 男 女 未 填 人 数 ( 人 ) 比 例 40% 60% 0 职 业 农 民 个 体 职 员 学 生 医 生 工 人 其 他 未 填 人 数 ( 人 ) 比 例 28% 16% 4% 2% 2% 4% 16% 28% 文 化 程 度 博 士 硕 士 大 学 及 大 专 高 中 及 中 专 初 中 小 学 以 下 未 填 人 数 ( 人 ) 比 例 0 0 4% 24% 30% 12% 30% 年 龄 25 岁 26~40 岁 41~60 岁 60 岁 未 填 人 数 ( 人 ) 比 例 26% 38% 32% 4% 0 公 众 参 与 以 当 地 居 民 为 主, 以 基 层 民 众 核 心, 所 调 查 的 群 众 有 一 定 的 文 化 程 度, 他 们 对 情 况 的 反 映 比 较 客 观 透 彻 ; 因 此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的 成 果 是 有 代 表 性 的, 可 信 的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为 了 解 项 目 在 地 周 围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及 周 围 环 境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评 价 单 位 于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78 2015 年 4 月 27-5 月 11 日 在 环 评 爱 好 者 网 站 ( 进 行 网 上 第 一 次 公 示, 同 步 在 项 目 所 在 地 进 了 第 一 次 公 示 张 帖 2015 年 6 月 日 在 环 评 爱 好 者 网 站 ( 进 行 网 上 第 二 次 公 示 并 在 报 告 报 送 审 查 前 在 网 站 上 进 行 了 全 文 本 公 示 另 在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编 制 初 期, 评 价 单 位 设 计 了 调 查 表, 与 建 设 单 位 采 用 抽 样 调 查 的 方 式 进 行 了 公 众 调 查, 调 查 范 围 主 要 为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居 民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79 图 11-1 第 一 次 信 息 公 示 ( 网 站 ) 图 11-2 项 目 区 粘 贴 公 告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80 图 11-3 清 水 河 村 粘 贴 公 告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81 图 11-4 项 目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告 结 果 分 析 信 息 公 示 结 果 在 进 行 的 两 次 信 息 公 示 期 间 和 全 文 本 公 示 期 间, 共 收 到 电 话 关 于 环 境 意 见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82 回 馈 0 通, 电 子 信 息 回 馈 0 封,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公 众 任 何 意 见 团 体 调 查 结 果 本 次 共 发 放 团 体 问 卷 15 份, 实 际 回 用 有 效 调 查 表 11 份 : 晋 宁 县 人 民 政 府 昆 阳 街 道 办 事 处 昆 明 晋 宁 红 三 宝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天 力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斌 欢 塑 料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邦 泰 绿 色 农 产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兴 瑞 中 源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龙 腾 生 物 乳 业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星 威 啤 酒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天 虹 祥 农 副 产 品 有 限 公 司 云 南 乐 嘉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小 健 哥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问 卷 回 收 率 为 73%, 其 中 宝 峰 水 厂, 在 经 环 评 单 位 多 次 咨 询, 仅 返 回 意 见 反 馈 未 进 行 盖 章 确 认, 其 余 佳 宁 娜 食 品 厂 贝 斯 帝 生 物 科 技 及 及 南 侧 包 装 厂 等 三 家 单 位 不 对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进 行 回 复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社 会 团 体 部 分 结 果 统 计 情 况 见 表 11-2 表 11-2 公 众 参 与 社 会 团 体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问 题 选 项 人 数 所 占 比 例 1 贵 单 位 是 否 知 道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2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区 域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如 何? 3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区 域 现 存 主 要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什 么 ( 多 选 )? 4 在 阅 读 以 上 资 料 后 或 自 身 了 解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产 品 及 产 污 情 况 的 了 解 程 度 5 贵 单 位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 可 多 选 )? 6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项 目 对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的 程 度 如 何? 7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有 利 于 本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知 道 % 不 知 道 0 0% 优 % 良 % 中 % 差 0 0% 地 表 水 污 染 % 大 气 污 染 % 噪 声 污 染 % 固 废 污 染 % 其 他 0 0% 已 了 解 % 基 本 了 解 % 不 了 解 0 0% 废 水 % 废 气 % 噪 声 % 固 废 % 风 险 0 0% 其 他 0 0% 可 接 受 % 尚 可 接 受 % 不 知 道 0 0% 不 可 接 受 0 0% 非 常 有 利 % 一 般 %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83 8 贵 单 位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不 知 道 0 0% 不 利 0 0% 赞 同 % 不 赞 同 0 0% 无 所 谓 0 9 其 他 意 见 和 建 议 按 照 国 家 环 评 程 序 办 理 好 相 关 手 续 统 计 结 果 表 明 : 周 边 企 业 主 要 对 项 目 运 营 期 噪 声 关 心 程 度 较 大 占 比 例 37.50% 的 比 例, 废 水 废 气 固 废 关 心 程 度, 比 例 分 别 为 25.00% 20.83% 16.67%; 无 一 反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宝 峰 水 厂 反 馈 意 见 中, 最 关 注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问 题 为 废 水 和 废 气,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无 所 谓 态 度 个 人 调 查 结 果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个 人 部 分 结 果 统 计 情 况 见 表 11-3 表 11-3 公 众 参 与 个 人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问 题 选 项 人 数 ( 人 ) 所 占 比 例 1 您 是 否 知 道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知 道 29 58% 不 知 道 21 42% 优 11 22% 2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区 域 目 前 环 境 质 良 25 50% 量 如 何? 中 11 22% 差 3 6% 3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区 域 现 存 主 要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什 么 ( 多 选 )? 4 在 阅 读 以 上 资 料 后 或 自 身 了 解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产 品 及 产 污 情 况 的 了 解 程 度 5 您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 可 多 选 )? 6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对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的 程 度 如 何? 7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有 利 于 本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地 表 水 污 染 % 大 气 污 染 % 噪 声 污 染 % 固 废 污 染 % 其 他 % 已 了 解 8 16% 基 本 了 解 30 60% 不 了 解 12 24% 废 水 % 废 气 % 噪 声 % 固 废 % 风 险 % 其 他 % 可 接 受 5 10% 尚 可 接 受 24 48% 不 知 道 18 36% 不 可 接 受 3 6% 非 常 有 利 14 28% 一 般 26 52% 不 知 道 10 20% 不 利 0 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84 8 您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9 其 他 意 见 和 建 议 赞 同 32 64% 不 赞 同 3 6% 无 所 谓 15 30% 1) 边 建 设 边 绿 化, 做 好 废 水 处 理, 对 农 作 物 的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 2) 主 要 对 水 和 大 气 的 优 化 ; 3) 因 为 污 染 空 气, 所 以 不 赞 同 统 计 结 果 表 明 : (1) 参 与 者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了 解 程 度 及 接 受 程 度 : 1 项 目 的 信 息 普 及 率 不 算 太 高, 被 调 查 50 人 中,58% 人 知 道 本 项 目 的 建 设,42% 人 不 知 道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 主 要 原 因 是 施 工 场 地 大 门 提 字 为 名 峰 露 酒 基 地, 未 知 改 建 事 宜 2 被 调 查 50 人 中,10%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对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可 接 受, 48%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对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尚 可 接 受,36% 人 不 知 道 本 项 目 对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是 否 可 以 接 受,6%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对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不 可 接 受 64% 人 赞 同 本 项 目 的 建 设,6% 人 不 赞 同 本 项 目 的 建 设,30% 人 表 示 无 所 谓 不 赞 同 个 人 意 见 中, 经 过 详 细 的 询 问 不 赞 同 本 想 目 的 建 设 的 主 要 是 因 为 大 气 环 境 因 素, 认 为 目 前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差, 加 之 本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为 废 气, 所 以 不 赞 同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评 审 会 结 束 后 根 据 评 审 意 见 修 改 报 告 中 (2015 年 7 月 28) 对 不 赞 同 群 众 进 行 电 话 回 访, 其 中 1 人 不 接 受 回 访,1 人 因 未 填 写 联 系 方 式 未 进 行 回 访,1 人 表 示 在 采 取 良 好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赞 同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2) 参 与 者 对 当 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及 影 响 的 评 价 22%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区 域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优,50%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区 域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良,22%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区 域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中,6%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区 域 目 前 环 境 质 量 差 (3) 项 目 运 营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28.26% 人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废 气,38.04% 人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废 气, 13.04% 人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噪 声,5.43% 人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固 废,9.80% 人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风 险,5.43% 人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其 他 ( 主 要 体 现 在 地 下 水 ) (4) 其 他 28%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非 常 有 利 于 本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52%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85 设 对 本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的 有 利 程 度 一 般,20% 人 不 知 道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有 利 于 本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0% 的 人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利 于 本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12.3 公 众 参 与 小 结 在 环 评 爱 好 者 网 站 (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公 示 期 间, 未 收 到 任 何 反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抽 样 调 查 中, 被 调 查 者 对 建 设 项 目 发 表 了 看 法 和 建 议 综 合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调 查 意 见, 可 归 纳 如 下 : 公 众 反 馈 意 见 需 项 目 建 设 方 注 意 的 事 项 有 : 绝 大 部 分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会 带 来 一 定 不 良 影 响, 特 别 是 项 目 运 行 期 间 废 气 为 大 部 分 公 众 担 忧 的 问 题, 其 次 为 废 水 在 进 行 调 查 和 报 告 编 制 过 程 中 已 经 将 公 众 意 见 反 馈 给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方 十 分 重 视 公 众 的 意 见, 并 且 及 时 与 环 评 单 位 进 行 环 保 措 施 的 完 善, 并 承 诺 将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防 治 措 施 主 要 采 取 的 措 施 如 下 : 针 对 运 营 期 废 气 问 题, 主 要 采 取 高 空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形 式, 对 粉 尘 采 取 布 袋 除 尘 的 方 式, 做 到 所 有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并 且 在 日 常 生 产 过 程 中 严 格 把 控 生 产 环 节 中 的 节 能 问 题, 减 少 能 源 的 使 用, 选 择 洁 净 能 源, 从 而 控 制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加 大 项 目 区 的 绿 化, 优 化 绿 化 选 种, 厂 区 周 围 栽 种 树 叶 较 为 浓 密 的 灌 木 等 措 施, 对 厂 区 废 气 尽 量 吸 附 阻 隔, 以 减 少 大 气 污 染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在 落 实 本 报 告 中 提 出 的 对 策 措 施 后, 项 目 大 部 分 团 体 及 公 众 赞 同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针 对 公 众 参 与 中 反 应 出 来 的 相 关 建 议 和 意 见, 建 设 单 位 也 做 出 了 回 应 : 会 认 真 落 实 环 评 报 告 中 提 出 的 措 施 及 建 议, 层 层 分 解 落 实 到 各 有 关 部 门, 特 别 是 反 映 环 境 保 护 问 题 的 意 见 建 议 应 认 真 采 纳, 并 将 在 下 一 步 工 作 中 予 以 改 进, 并 做 好 沟 通 协 调 工 作,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86 12.1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12 产 业 政 策 与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中 成 药 生 产 对 照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2013 修 正 ), 本 项 目 不 在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所 属 范 围, 为 允 许 类 项 目 并 且 项 目 已 于 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 取 得, 由 晋 宁 县 发 展 改 革 和 经 济 贸 易 局 出 具 的 关 于 本 项 目 投 资 备 案 证, 证 号 为 因 此,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的 产 业 政 策 12.2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与 云 南 省 滇 池 保 护 条 例 相 符 性 本 项 目 与 滇 池 保 护 区 位 置 关 系 本 项 目 位 于 晋 宁 县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项 目 所 在 位 置 的 坐 标 : 北 纬 , 东 经 , 距 离 滇 池 约 15.0km 2012 年 9 月 28 日 经 云 南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云 南 省 滇 池 保 护 条 例 (2013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该 条 例 中 滇 池 保 护 范 围 是 以 滇 池 水 体 为 主 的 整 个 滇 池 流 域, 涉 及 五 华 盘 龙 官 渡 西 山 呈 贡 晋 宁 嵩 明 7 个 县 ( 区 )2920 k m2 的 区 域 滇 池 保 护 范 围 分 为 一 二 三 级 保 护 区 和 城 镇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 一 级 保 护 区, 指 滇 池 水 域 以 及 保 护 界 桩 向 外 水 平 延 伸 100m 以 内 的 区 域, 但 保 护 界 桩 在 环 湖 路 ( 不 含 水 体 上 的 桥 梁 ) 以 外 的, 以 环 湖 路 以 内 的 路 缘 线 为 界 ; 二 级 保 护 区, 指 一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至 滇 池 面 山 以 内 的 城 市 规 划 确 定 的 禁 止 建 设 区 和 限 制 建 设 区, 以 及 主 要 入 湖 河 道 两 侧 沿 地 表 向 外 水 平 延 伸 50m 以 内 的 区 域 ; 三 级 保 护 区, 指 一 二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滇 池 流 域 分 水 岭 以 内 的 区 域 根 据 云 南 省 滇 池 保 护 条 例,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滇 池 三 级 保 护 区 本 项 目 涉 及 云 南 省 滇 池 保 护 条 例 相 关 的 内 容 第 四 条 滇 池 水 质 适 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外 海 水 质 按 Ⅲ 类 水 标 准 保 护, 草 海 水 质 按 Ⅳ 类 水 标 准 保 护 第 二 十 四 条 滇 池 保 护 范 围 内 实 行 排 污 许 可 制 度 禁 止 无 排 污 许 可 证 或 者 违 反 排 污 许 可 证 的 规 定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向 水 体 排 放 废 177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87 水 污 水 第 二 十 七 条 滇 池 保 护 范 围 内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配 套 建 设 节 水 设 施, 落 实 节 水 措 施 新 建 城 镇 单 位 居 住 小 区 等 应 当 按 照 规 划 及 相 关 规 定 建 设 雨 污 分 流 的 排 水 管 网, 再 生 水 利 用 和 雨 水 收 集 利 用 设 施 ; 已 建 成 的 城 镇 单 位 居 住 小 区 应 当 逐 步 实 施 雨 污 分 流 排 放, 有 条 件 的 应 当 建 设 再 生 水 利 用 和 雨 水 收 集 利 用 设 施 大 中 型 企 业 及 其 他 用 水 量 较 大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建 设 雨 污 分 流 的 排 水 管 网, 采 用 循 环 用 水 的 工 艺 和 设 备, 提 高 水 循 环 利 用 效 率 第 三 十 二 条 滇 池 保 护 范 围 内 禁 止 生 产 销 售 使 用 含 磷 洗 涤 用 品 和 不 可 自 然 降 解 的 泡 沫 塑 料 餐 饮 具 塑 料 袋 禁 止 将 含 重 金 属 难 以 降 解 有 毒 有 害 以 及 其 他 超 过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废 水 排 入 滇 池 保 护 范 围 内 城 市 排 水 管 网 或 者 入 湖 河 道 不 得 引 进 严 重 污 染 环 境 的 项 目 ; 不 得 将 污 染 环 境 的 项 目 转 移 给 无 污 染 防 治 能 力 的 企 业 第 四 十 九 条 不 得 建 设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造 纸 制 革 印 染 染 料 炼 焦 炼 硫 炼 砷 炼 油 炼 汞 电 镀 化 肥 农 药 石 棉 水 泥 玻 璃 冶 金 火 电 以 及 其 他 严 重 污 染 环 境 的 生 产 项 目 第 五 十 三 条 三 级 保 护 区 内 禁 止 下 列 行 为 : ( 一 ) 向 河 道 沟 渠 等 水 体 倾 倒 固 体 废 弃 物, 排 放 粪 便 污 水 废 液 及 其 他 超 过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污 水 废 水, 或 者 在 河 道 中 清 洗 生 产 生 活 用 具 车 辆 和 其 他 可 能 污 染 水 体 的 物 品 ; ( 七 )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向 入 湖 河 道 排 放 氮 磷 污 染 物 的 工 业 项 目 以 及 污 染 环 境 破 坏 生 态 平 衡 和 自 然 景 观 的 其 他 项 目 与 云 南 省 滇 池 保 护 条 例 的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排 水 系 统 : 屋 面 雨 水 经 汇 集 后 排 入 室 外 雨 水 沟, 和 场 地 雨 水 一 道 收 集 后 初 期 雨 水 经 厂 区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外 排, 后 期 雨 水 则 利 用 后 多 余 排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后, 全 部 经 厂 区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经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一 级 A 标 后 回 用 或 排 放 17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88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滇 池 盆 地 区 禁 止 新 建 的 污 染 严 重 的 企 业 和 项 目 项 目 区 排 水 方 式 为 雨 污 分 流, 生 产 及 生 活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云 南 省 滇 池 保 护 条 例 相 关 条 款 的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设 与 云 南 省 滇 池 保 护 条 例 的 要 求 是 相 符 的 区 位 及 交 通 条 件 本 项 目 位 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工 业 基 地,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昆 洛 公 路 和 昆 玉 铁 路 分 别 从 片 区 的 东 西 两 侧 穿 过, 距 昆 明 市 区 60km, 距 离 晋 宁 城 区 10km 随 着 环 滇 高 速 和 安 晋 高 速 的 建 成, 交 通 联 系 将 更 为 便 捷 畅 通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根 据 本 次 评 价 监 测 结 果, 该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 声 环 境 质 量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区 和 4a 类 区 标 准 要 求 本 项 目 与 外 环 境 的 相 容 性 分 析 (1) 本 项 目 对 双 龙 水 库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位 于 宝 峰 工 业 基 地 项 目 西 北 侧 2.7km 为 双 龙 水 库, 双 龙 水 库 为 晋 宁 县 县 城 - 昆 阳 镇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是 县 城 区 主 要 供 水 源 之 一, 水 库 库 容 1224 万 m³, 年 产 水 量 1200 万 m³, 径 流 面 积 54k m2, 海 拔 位 于 m 之 间, 水 库 坝 址 中 心 位 于 东 经 , 北 纬 , 坝 址 海 拔 高 程 米 ( 坝 顶 ) 双 龙 水 库 划 分 了 一 级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和 准 保 护 区 范 围 经 查 阅 资 料,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位 于 宝 峰 基 地, 属 于 宝 峰 盆 地 中 部, 位 于 北 部 的 东 大 河 是 宝 峰 盆 地 的 最 低 海 拔 高 程 点, 地 表 水 体 汇 集 于 盆 地 后 顺 盆 地 中 部 低 洼 处 径 流, 流 入 北 部 东 大 河, 最 后 汇 入 滇 池 经 现 场 踏 勘 和 资 料 查 询, 在 宝 峰 基 地 与 双 龙 水 库 之 间 有 山 体 相 隔, 山 体 的 山 脊 为 双 龙 水 库 区 域 和 宝 峰 基 地 的 分 水 岭, 山 体 西 坡 汇 水 进 入 双 龙 水 库, 山 体 东 坡 汇 水 汇 入 八 街 子 河 综 上 所 述, 拟 建 项 目 位 于 双 龙 水 库 东 南 部 1.6km, 双 龙 水 库 海 拔 m, 拟 建 项 目 海 拔 m, 由 于 分 水 岭 相 隔, 两 者 之 间 无 直 接 水 力 联 系, 项 目 所 在 地 不 属 于 双 龙 水 库 上 游 经 查 晋 宁 县 县 城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双 龙 水 库 和 洛 武 河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 年 ), 以 及 双 龙 水 库 水 源 地 保 护 区 划 图, 本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不 在 水 源 地 保 护 范 围 内, 不 属 于 双 龙 水 库 的 汇 水 区 ; 双 17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89 龙 水 库 行 洪 排 水 流 入 坝 尾 东 部 东 大 河, 最 后 汇 入 滇 池, 项 目 区 域 排 水 不 涉 及 新 沙 河 和 双 龙 水 库, 而 经 宝 峰 基 地 由 南 至 北 汇 入 八 街 子 河, 进 入 东 大 河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双 龙 水 库 的 水 质 和 水 量 均 无 直 接 不 利 影 响 (2) 本 项 目 对 宝 峰 基 地 内 其 他 企 业 的 影 响 项 目 东 侧 紧 邻 的 昆 明 邦 泰 绿 色 农 产 品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西 侧 20m 处 的 云 南 星 威 啤 酒 厂, 北 侧 50m 佳 宁 娜 食 品 厂 以 及 西 北 侧 85m 处 的 小 键 哥 食 品 厂 项 目 周 边 企 业 为 食 品 生 产 企 业 及 食 品 配 套 生 产 企 业, 没 有 有 毒 有 害 物 料 使 用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项 目 另 项 目 东 南 侧 300m 处 为 宝 丰 水 厂, 位 于 项 目 上 风 方 向, 地 势 高 于 本 项 目,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均 对 其 不 会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所 在 片 区 外 环 境 与 项 目 性 质 相 容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位 于 项 目 东 侧, 周 边 种 植 浓 密 的 绿 化 带 进 行 吸 附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厂 界 臭 气 浓 度 能 达 到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对 人 群 造 成 的 影 响 较 小,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恶 臭 影 响 范 围 基 本 位 于 厂 界 范 围 内, 加 之 场 界 周 围 进 行 了 绿 化, 绿 化 带 为 8m, 因 此 对 厂 界 外 的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和 其 它 敏 感 目 标 无 影 响 宝 峰 天 然 气 气 化 站 位 于 项 目 南 侧 约 180m, 距 离 较 远, 并 且 项 目 乙 醇 储 罐 地 势 低 于 天 然 气 气 化 站, 项 目 区 已 设 置 有 约 10m 的 挡 土 墙, 对 冲 击 波 有 一 定 的 阻 挡 作 用, 因 此, 项 目 区 内 及 时 发 生 风 险 爆 炸 不 会 对 气 化 站 造 成 多 米 诺 效 应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无 特 殊 保 护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与 云 南 省 滇 池 保 护 条 例 相 符 ; 并 从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区 位 优 势 及 交 通 条 件 本 项 目 生 产 运 营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外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的 影 响 来 看, 选 址 合 理 可 行 12.3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与 云 南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及 晋 宁 特 色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的 相 符 性 根 据 云 南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总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k m2, 规 划 性 质 定 位 为 云 南 乃 至 中 国 面 向 东 南 亚 南 亚 地 区 的 产 品 出 口 加 工 中 心 精 细 磷 化 工 基 地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有 色 金 属 产 业 为 主 导 产 业, 以 生 物 资 源 加 工 家 具 制 造 建 材 产 业 商 贸 物 流 为 辅 助 和 配 套 产 业 的, 具 有 新 型 工 业 化 特 征 的 现 代 化 综 合 工 业 园 区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由 二 街 上 蒜 晋 城 青 山 宝 峰 乌 龙 六 个 工 业 基 地 组 成 ( 一 园 六 基 地 ) 18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90 本 项 目 所 在 宝 峰 工 业 基 地,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12.63k m2, 以 发 展 生 物 资 源 加 工 商 贸 物 流 业 为 主 的 现 代 化 产 业 基 地 本 项 目 为 中 药 加 工, 属 于 生 物 资 源 加 工 项 目, 符 合 云 南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中 对 宝 峰 工 业 基 地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的 要 求 在 晋 宁 特 色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中, 按 照 宝 峰 基 地 功 能 要 求 和 产 业 发 展 需 求, 规 划 确 定 片 区 的 功 能 结 构 为 一 心 五 轴 两 片 区 十 组 团 的 空 间 布 局 结 构 其 中 十 组 团 为 结 合 规 划 产 业 定 位 形 成 的 十 个 大 的 产 业 组 团, 体 现 农 副 产 品 食 品 加 工 环 保 科 技 创 意 产 业 生 态 观 光 农 业 种 植 有 机 农 产 品 精 深 加 工 等 产 业 特 征 本 项 目 位 于 宝 峰 基 地 按 功 能 结 构 布 局 的 十 个 大 的 产 业 组 团 中 的 农 副 产 品 加 工 综 合 组 团, 根 据 2015 年 7 月 22 日 获 得 的 由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关 于 同 意 本 项 目 的 入 园 批 复 ( 附 件 8), 本 项 目 符 合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产 业 定 位 与 宝 峰 基 地 产 业 功 能 布 局 相 符 合 本 项 目 用 地 性 质 为 二 类 工 业 用 地 (M2),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该 地 块 用 地 性 质 相 符 本 项 目 与 宝 峰 基 地 土 地 利 用 性 质 相 符 合, 见 附 图 与 规 划 条 件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晋 宁 县 工 业 远 期 管 理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用 地 项 目 规 划 条 件, 晋 工 委 建 规 条 (2014)007 号, 项 目 总 用 地 面 积 为 亩, 净 用 地 面 积 为 亩 并 结 合 工 业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控 制 指 标 ( 试 行 ), 国 土 资 发 号,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与 该 地 块 规 划 条 件 的 符 合 性 见 表 13-1 表 13-1 项 目 涉 及 指 标 与 规 划 条 件 对 照 表 指 标 名 称 规 划 条 件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对 照 结 果 用 地 性 质 M- 工 业 用 地 二 类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容 积 率 符 合 建 筑 密 度 50% 37.31% 符 合 绿 地 率 >15%; 20% 15.89% 符 合 建 筑 退 北 面 围 墙 10m, 退 东 南 西 侧 围 墙 各 5m 工 业 项 目 所 需 行 政 办 公 及 生 活 服 务 其 它 设 施 用 地 面 积 不 得 超 过 工 业 项 目 总 用 地 面 积 的 7%, 严 禁 在 工 业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内 建 造 成 套 住 宅 专 家 楼 宾 馆 招 待 所 和 培 训 中 心 等 非 生 产 性 配 套 设 施 综 上,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与 规 划 条 件 相 符 退 北 侧 围 墙 27.75m, 退 东 侧 13.31m 南 侧 7.01m 西 侧 最 近 7.51m 行 政 办 公 及 生 活 服 务 设 施 占 净 用 地 面 积 的 6.99%, 为 办 公 楼 符 合 符 合 18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91 12.4 平 面 布 局 合 理 性 分 析 项 目 用 地 面 积 m2, 建 构 筑 物 占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道 路 及 广 场 用 地 面 积 m2, 绿 化 占 地 面 积 m2 总 建 筑 面 积 m2, 建 筑 密 度 37.31%, 计 容 积 率 1.86, 绿 地 率 15.89% 主 要 建 设 有 实 验 楼 研 发 楼 综 合 楼 提 取 制 剂 楼 锅 炉 房 厂 房 库 房, 并 配 套 建 设 值 班 室 污 水 处 理 站 乙 醇 储 罐 区 等 配 套 公 辅 设 施 其 中 项 目 建 筑 布 局 由 北 向 南 呈 排 布 局, 其 中 最 北 侧 设 置 3 个 出 入 口 及 其 值 班 室 为 第 一 排 ; 第 二 排 设 置 实 验 楼 综 合 楼 研 发 楼, 其 中 实 验 楼 与 研 发 楼 以 综 合 楼 对 称 ; 第 三 排 设 置 提 取 制 剂 楼 和 锅 炉 房 ; 第 四 排 为 厂 房 ; 第 五 排 为 库 房 及 乙 醇 储 罐 区 公 辅 设 施 中, 消 防 池 设 置 于 项 目 北 侧, 位 于 第 一 排 建 筑 和 第 二 排 建 筑 之 间, 占 地 面 积 m2, 即 作 为 消 防 水 池 亦 作 为 景 观 水 池 ; 事 故 水 池 设 置 于 综 合 楼 南 侧 第 二 排 建 筑 和 第 三 排 建 筑 之 间, 占 地 面 积 为 m2; 变 配 电 室 设 置 于 研 发 楼 南 侧, 占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污 水 处 理 站 和 循 环 水 站 设 置 于 提 取 制 剂 楼 东 侧 锅 炉 房 西 侧, 其 中 污 水 处 理 站 占 地 面 积 m2, 循 环 水 站 占 地 面 积 m2 从 环 保 角 度 出 发, 其 平 面 布 置 基 本 可 满 足 要 求 12.5 小 结 分 析 表 明,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 符 合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 符 合 相 关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划 的 要 求, 具 有 环 境 可 行 性 因 此, 本 项 目 选 址 基 本 可 行 18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92 13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建 立 一 套 完 善 而 行 之 有 效 的 环 境 管 理 监 测 制 度 是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之 一, 环 境 管 理 运 用 各 种 手 段 来 组 织 并 管 理 开 发 利 用 自 然 资 源, 控 制 其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与 资 源 破 坏, 确 定 环 境 污 染 的 控 制 对 策, 采 取 有 效 防 治 措 施 把 污 染 影 响 减 少 到 环 境 能 接 受 的 程 度 13.1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管 理 的 基 本 任 务 环 境 管 理 的 基 本 任 务 是 : 控 制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避 免 污 染 物 对 环 境 质 量 的 损 害 为 了 控 制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就 需 要 加 强 计 划 生 产 技 术 质 量 设 备 劳 动 财 务 等 方 面 的 管 理, 把 环 境 管 理 渗 透 到 整 个 企 业 管 理 中, 将 环 境 管 理 溶 合 在 一 起, 以 减 少 从 生 产 过 程 中 各 环 节 排 出 的 污 染 物 项 目 应 该 将 环 境 管 理 作 为 工 业 企 业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建 立 环 境 污 染 管 理 系 统 制 度 环 境 规 划 协 调 发 展 生 产 保 护 环 境 的 关 系, 使 生 产 管 理 系 统 制 度 环 境 污 染 规 划 协 调 生 产 与 保 护 环 境 的 关 系, 使 生 产 目 标 与 环 境 目 标 统 一 起 来, 经 济 效 益 与 环 境 效 益 统 一 起 来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根 据 国 家 政 策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项 目 特 点, 建 议 拟 建 项 目 设 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专 门 机 构 项 目 应 成 立 事 故 防 范 和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小 组 和 环 保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至 少 由 副 总 进 行 日 常 管 理, 由 2-3 名 兼 职 管 理 人 员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的 职 责 (1) 贯 彻 执 行 环 境 污 染 保 护 法 和 标 准 (2) 组 织 制 定 和 修 改 企 业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体 制 规 章 制 度, 并 监 督 执 行 (3)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和 标 准 (4) 检 查 企 业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和 计 划 (5) 建 立 资 料 库 管 理 污 染 源 监 测 数 据 及 资 料 的 收 集 与 存 档 (6)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制 定 定 期 维 修 机 器 设 备 制 度 (7) 开 展 环 保 知 识 教 育, 组 织 开 展 本 企 业 的 环 保 技 术 培 训, 提 高 员 工 的 素 质 水 平 ; 领 导 和 组 织 本 企 业 的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8) 监 督 三 同 时 的 执 行 情 况, 处 理 污 染 事 故 尤 其 重 视 污 染 处 理 措 施 的 运 行 效 果 18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93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和 措 施 (1) 企 业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机 构 对 本 企 业 环 保 工 作 实 行 监 督 管 理, 对 营 运 期 的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全 面 负 责 进 行 处 理 制 度 (2) 做 好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检 查 维 护 等 工 作, 制 定 环 保 设 施 运 转 与 监 督 (3) 建 立 对 重 点 污 染 源 的 监 测 制 度, 发 生 污 染 物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应 立 即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以 控 制 污 染 的 扩 大 和 扩 散 定 期 进 行 污 染 源 监 测 数 据 分 析, 提 出 防 治 污 染 改 善 环 境 质 量 的 建 议 (4) 制 定 和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奖 惩 制 度 13.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内 容 (1) 废 水 监 测 指 标 :ph COD BOD 5 SS 氨 氮 TP; 监 测 频 次 :1 次 / 年,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监 测 ; 采 样 口 位 置 : 污 水 总 排 口 (2) 废 气 监 测 点 位 : 锅 炉 房 烟 囱 ; 通 风 口 ; 厂 界 监 测 指 标 : 流 量 烟 尘 NO X SO 2 ; 粉 尘 乙 醇 ; 无 组 织 监 测 : 臭 气 浓 度 粉 尘 频 率 :1 次 / 季,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监 测 (3)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布 点 : 建 设 地 址 东 南 西 北 各 侧 厂 界 指 标 :LAeq: 频 率 : 昼 夜 间 各 1 次 / 季,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监 测 根 据 企 业 的 排 污 特 点 及 环 境 特 征, 建 议 监 测 计 划 见 表 13-1 表 13-1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测 地 点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率 备 注 废 水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口 流 量 ph COD BOD5 TP NH3-N 1 次 / 季 监 测 报 告 废 气 锅 炉 房 流 量 烟 尘 NOX SO2 粉 尘 1 次 / 季 监 测 报 告 提 取 制 剂 楼 排 气 筒 粉 尘 乙 醇 1 次 / 季 监 测 报 告 厂 界 臭 气 浓 度 粉 尘 1 次 / 季 监 测 报 告 噪 声 厂 界 外 1m 处 等 效 A 声 级 1 次 / 季 监 测 报 告 18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94 13.3 环 境 监 理 为 贯 彻 预 防 为 主 的 方 针, 应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与 审 核, 减 缓 其 在 施 工 和 营 运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负 面 影 响, 以 便 在 将 来 采 取 随 环 境 状 况 变 化 而 改 变 的 保 护 措 施 该 项 目 的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主 要 是 对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监 测 和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组 织 与 实 施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原 则 上 是 在 地 方 环 境 管 理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领 导 监 督 下, 由 受 雇 且 独 立 于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和 承 建 商 的 第 三 家 机 构 环 境 小 组 执 行 环 境 小 组 向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负 责, 执 行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手 册 中 的 有 关 环 境 状 况 监 测 施 工 工 地 巡 视 缓 解 措 施 执 行 情 况 监 督 及 报 告 编 写 工 作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的 组 织 包 括 : (1)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是 在 项 目 施 工 期 实 施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应 由 业 主 委 托 的 具 备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资 质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格 的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单 位 实 施 ; (2)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单 位 应 成 立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小 组 ; (3)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小 组 应 根 据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内 容 及 项 目 建 设 实 际 情 况, 提 出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计 划, 并 报 送 环 境 保 护 局 和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的 实 施 : (1)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将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要 求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纳 入 与 施 工 单 位 签 定 的 施 工 合 同 条 款 中, 并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监 督 施 工 单 位 逐 项 落 实 (2)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小 组 应 设 立 专 门 的 投 诉 热 线 电 话, 并 通 过 适 当 方 式 使 公 众 知 道 该 热 线 电 话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小 组 记 录 其 投 诉 并 及 时 调 查 处 理 (3)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小 组 应 按 照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计 划 内 容, 对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现 场 组 织 定 期 巡 查 和 监 测, 实 地 了 解 施 工 活 动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情 况,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与 建 设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及 各 有 关 部 门 联 系, 提 出 解 决 问 题 的 建 议 并 督 促 落 实 (4) 承 担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的 单 位 须 根 据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情 况, 编 制 每 月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报 告, 项 目 完 工 后 编 制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总 报 告, 并 将 每 月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报 告 和 总 报 告 报 送 环 境 保 护 局 和 建 设 单 位 185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95 13.4 规 范 排 污 口 根 据 国 家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 排 放 口 ( 源 ) 和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要 求 ( 试 行 ) 的 技 术 要 求, 企 业 所 有 排 放 口, 包 括 水 气 声 固 体 废 物, 必 须 按 照 便 于 计 量 监 测 便 于 日 常 现 场 监 督 检 查 的 原 则 和 规 范 化 要 求, 设 置 与 之 相 适 应 的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绘 制 企 业 排 污 口 分 布 图, 同 时 对 污 水 排 放 口 安 装 流 量 计, 对 治 理 设 施 安 装 运 行 监 控 装 置 排 污 口 的 规 范 化 要 符 合 环 境 监 理 部 门 的 有 关 要 求 (1) 废 水 排 放 口 排 放 口 必 须 具 备 方 便 采 样 和 流 量 测 定 条 件 : 一 般 排 放 口 视 排 污 水 流 量 的 大 小 参 照 适 应 排 污 水 口 尺 寸 表 的 有 关 规 格 要 求 设 置, 并 安 装 流 量 计, 污 水 面 低 于 地 面 或 高 于 地 面 超 过 1m 的 应 加 建 采 样 台 阶 或 梯 架 ( 宽 度 不 小 于 800mm), 污 水 直 接 从 暗 渠 排 入 市 政 管 道 的, 应 在 企 业 边 界 内 进 入 市 政 管 道 前 设 置 采 样 口 ( 半 径 大 于 150mm); 有 压 力 的 排 污 管 道 应 安 装 采 样 阀 (2) 废 气 排 放 口 废 气 排 放 口 必 须 符 合 规 定 的 高 度 和 按 污 染 源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便 于 采 样 监 测 的 要 求, 设 置 直 径 不 小 于 75mm 的 采 样 口 如 无 法 满 足 要 求 的, 其 采 样 口 与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共 同 确 认 (3) 固 定 噪 声 源 按 规 定 对 固 定 噪 声 源 进 行 治 理, 并 在 边 界 噪 声 敏 感 点, 且 对 外 界 影 响 最 大 处 设 置 标 志 牌 (4) 固 体 废 物 储 存 场 固 体 废 物 应 设 置 专 用 堆 放 场 地, 采 取 防 止 二 次 扬 尘 措 施, 废 物 的 堆 存 场 必 须 设 置 专 用 堆 放 场 地, 有 防 扬 散 防 流 失 防 渗 漏 等 措 施 (5) 设 置 标 志 牌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按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统 一 规 范 要 求 定 点 制 作, 各 建 设 单 位 排 污 口 分 布 图 由 环 境 监 理 部 门 统 一 绘 制 排 放 一 般 污 染 物 排 污 口 ( 源 ), 设 置 提 示 式 标 志 牌, 排 放 有 毒 有 害 等 污 染 物 的 排 污 口 设 置 警 告 式 标 志 牌 标 志 牌 设 置 位 置 在 排 污 口 ( 采 样 点 ) 附 近 且 醒 目 处, 高 度 为 标 志 牌 上 缘 离 地 面 2 米 排 污 口 附 近 1 米 范 围 内 有 建 筑 物 的, 设 平 面 式 标 志 牌, 无 建 筑 物 的 设 立 式 标 志 牌 186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96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的 有 关 设 置 ( 如 图 形 标 志 牌 计 量 装 置 监 控 装 置 等 ) 属 环 保 设 施, 排 污 单 位 必 须 负 责 日 常 的 维 护 保 养,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擅 自 拆 除, 如 需 变 更 的 需 报 环 境 监 理 部 门 同 意 并 办 理 变 更 手 续 13.5 竣 工 验 收 内 容 竣 工 验 收 内 容 一 览 表 见 表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97 表 13-2 竣 工 验 收 内 容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源 项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治 理 措 施 规 模 验 收 标 准 验 收 监 测 点 1 营 运 期 废 水 ph COD BOD SS TP 氨 氮 厌 氧 处 理 + 好 氧 处 理 色 度 化 粪 池 规 模 大 于 10m³ 污 水 处 理 站 规 模 大 于 120m³/d, 设 一 个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并 应 设 立 明 显 标 志 ; 外 排 水 达 GB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表 4 三 污 水 排 级 标 准 和 CJ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放 口 标 准 ( 表 1 ) 标 准 3 雨 水 系 统 / 雨 污 分 流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池 送 至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 场 区 内 完 全 实 施 雨 污 分 流, 初 雨 处 理 后 方 外 排 / 5 提 取 车 间 内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由 车 间 内 空 气 循 环 系 统 引 至 编 号 为 3# 4# 号 2 个 排 气 筒 排 放 循 环 风 量 不 小 于 m³/h 排 气 筒 有 效 高 度 为 25.5m,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为 mg/m³, 最 大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为 110kg/h 6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由 车 间 内 空 气 循 环 系 统 引 至 编 号 为 1# 2# 号 2 个 排 气 筒 排 放 循 环 风 量 不 小 于 m³/h 7 8 药 材 预 处 理 车 间 粉 尘 固 体 制 剂 车 间 粉 尘 粉 尘 粉 尘 粗 碎 粉 碎 切 制 机 械 产 尘 点 设 置 局 部 集 尘 罩, 将 含 尘 气 体 送 至 预 处 理 车 间 内 除 尘 机 房 内 统 一 处 理,, 最 终 由 提 取 制 剂 楼 1# 2# 号 2 个 排 气 筒 排 放 压 片 间 胶 囊 填 充 间 各 设 置 一 台 除 尘 器 (3000m³/h), 丸 剂 混 粉 间 及 抛 光 间 共 用 一 台 除 尘 器 (3000m³/h), 另 项 目 还 在 粉 碎 筛 分 间 及 总 混 间 内 各 设 置 一 台 移 动 式 吸 尘 器 (1800m³/h), 以 上 除 尘 器 均 为 小 型 除 尘 器, 的 除 尘 原 理 排 气 筒 除 尘 风 机 风 量 为 3000m³ 监 测 口 /h 排 气 筒 有 效 高 度 为 25.5m,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表 2 中 二 级 排 放 标 准, 有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限 值 120mg/m 3, 排 放 速 率 15.1kg/h 188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98 均 为 布 袋 过 滤 除 尘, 净 化 后 的 尾 气 通 过 车 间 空 气 循 环 系 统 引 至 由 楼 内 1# 2# 号 2 个 排 气 筒 排 放 9 10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车 间 锅 炉 异 味 燃 气 车 间 异 味 抽 至 高 空 排 放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加 强 绿 化 种 植 及 选 种 烟 气 产 生 量 7045m³/h, 由 风 机 引 至 32.5m 高 烟 囱 排 放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中 二 级 标 准, 小 于 等 于 20( 无 量 纲 ) 厂 界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燃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限 值, 即 SO2:50(mg/m 3 ) 颗 粒 物 :20(mg/m 3 ) 排 气 筒 NOX:200(mg/m 3 ) 烟 气 黑 度 采 样 口 ( 林 格 曼 黑 度 ) 小 于 等 于 1 11 废 药 材 废 药 渣 预 处 理 车 间 收 集 粉 尘 一 般 固 废 袋 装 收 集, 防 渗 防 漏 即 产 即 清, 及 时 送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废 弃 附 片 ( 砂 炒 ) 单 独 打 包, 标 识 / 12 废 包 材 生 活 垃 圾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废 弃 石 英 砂 和 饱 和 活 性 炭 一 般 固 废 能 回 收 的 收 集 后 外 售, 不 能 回 收 的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置 率 100% / 13 研 发 楼 实 验 楼 废 药 品 饱 和 树 脂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暂 存 于 实 验 楼 内, 最 终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清 运 处 置 防 渗 漏 防 锐 器 穿 透 的 专 用 包 装 物 或 者 密 闭 的 容 器 内, 暂 存 间 设 置 警 示 标 牌, / 14 设 备 及 运 行 噪 声 db(a) 基 础 防 震 厂 房 阻 隔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和 4 类 标 准 厂 界 15 风 险 事 故 废 水 完 善 的 事 故 废 水 导 流 渠, 事 故 池 容 积 不 小 于 1558m 3 事 故 池 内 平 时 为 空 置, 事 故 时 废 水 不 外 溢 消 防 水 池 储 水 量 m 3 随 时 保 证 消 防 水 的 供 应 / 189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199 乙 醇 渗 漏 储 罐 区 建 筑 防 渗, 设 置 围 堰, 设 置 备 用 储 罐 备 用 储 罐 为 5t 容 积, 围 堰 的 底 面 积 应 大 于 储 罐 垂 直 里 面 投 影 面 积, 围 堰 体 积 与 备 用 储 罐 容 积 之 和 应 大 于 乙 醇 储 罐 体 积, 建 议 围 堰 的 体 积 不 小 于 5m³ 保 证 泄 漏 液 体 不 下 渗, 不 外 溢, 190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00 14 结 论 项 目 选 址 于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宝 峰 基 地 地 理 坐 标 : 北 纬 , 东 经 用 地 呈 总 体 呈 梯 形 状, 北 侧 为 34m 宽 园 区 主 干 道 进 宝 路, 西 侧 隔 园 区 次 干 道 为 云 南 津 威 啤 酒 厂, 南 侧 隔 园 区 道 路 为 包 装 厂, 东 侧 为 昆 明 宏 宝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周 边 分 布 有 已 建 成 的 园 区 主 次 道 路, 另 还 临 近 昆 玉 铁 路, 昆 玉 高 速, 国 道 213 等 交 通 要 道, 项 目 区 交 通 较 便 利 项 目 用 地 面 积 m2, 建 总 建 筑 面 积 m2,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1.3% 主 要 建 设 有 实 验 楼 研 发 楼 综 合 楼 提 取 制 剂 楼 锅 炉 房 厂 房 库 房, 并 配 套 建 设 值 班 室 污 水 处 理 站 乙 醇 储 罐 区 等 配 套 公 辅 设 施 其 中 项 目 建 筑 布 局 由 北 向 南 分 为 5 排 向 布 局, 其 中 最 北 侧 设 置 3 个 出 入 口 及 其 值 班 室 为 第 一 排 ; 第 二 排 设 置 实 验 楼 综 合 楼 研 发 楼, 其 中 实 验 楼 与 研 发 楼 以 综 合 楼 对 称 ; 第 三 个 排 设 置 提 取 制 剂 楼 和 锅 炉 房 ; 第 四 排 为 二 期 厂 房 ; 第 五 排 为 库 房 及 乙 醇 储 罐 区 项 目 拟 设 有 3 条 生 产 线 : 中 药 前 处 理 及 提 取 生 产 线 口 服 液 生 产 线 固 体 制 剂 生 产 线 ( 含 胶 囊 剂 颗 粒 剂 片 剂 丸 剂 ), 拟 生 产 5 个 药 中, 其 中 包 含 桑 叶 苦 瓜 植 物 饮 料 5004 万 瓶 / 年, 消 结 安 胶 囊 1.5 亿 粒 / 年, 胃 肠 宁 颗 粒 10 万 袋 / 年, 鱼 鳔 补 肾 丸 20 万 丸 / 年, 调 经 止 痛 片 1 亿 片 / 年 14.1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根 据 本 次 评 价 选 用 的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显 示, 该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 东 大 河 的 COD 不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水 标 准, 最 高 超 标 倍 数 为 0.35 倍 ;2012 年 8 月 10 月 和 11 月 3 个 月 总 氮 达 不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水 标 准, 最 高 超 标 倍 数 为 0.38 倍 ; 除 上 述 之 外 的 其 余 指 标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水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区 和 4a 类 区 标 准 要 求 14.2 环 境 影 响 结 论 (1) 地 表 水 环 境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后, 全 部 经 厂 区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自 行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191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01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经 宝 峰 基 地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一 级 A 标 后 回 用 预 计 不 会 对 周 围 水 体 质 量 造 成 影 响 (2) 大 气 环 境 由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锅 炉 ( 燃 气 ) 烟 气 排 气 筒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在 下 风 向 轴 线 219m 处, 其 中 : 烟 尘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³, 占 标 率 为 0.5%; SO2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³, 占 标 率 为 0.78%;NO2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³, 占 标 率 为 8.95%. 乙 醇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³, 占 标 率 为 3.82%; 粉 尘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为 mg/m³, 占 标 率 为 0.07% 估 算 模 式 已 考 虑 了 最 不 利 的 气 象 条 件, 分 析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锅 炉 烟 气 中 烟 尘 SO2 NO2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不 大, 另 项 目 区 内 乙 醇 挥 发 气 体 及 药 材 处 理 过 程 中 的 粉 尘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大 (3) 声 环 境 本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噪 声 对 厂 界 噪 声 的 影 响 在 29.5dB(A) 之 间 db(a), 噪 声 昼 夜 间 东 南 西 三 侧 厂 界 均 排 放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北 侧 厂 界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4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另 根 据 项 目 车 间 布 置 拟 将 空 压 机 单 独 布 设 空 压 房 内, 空 调 系 统 单 独 设 置 房 间 进 行 安 置 此 外, 环 评 还 建 议 对 于 高 噪 设 备 如 泵 类 粉 碎 机 破 碎 机 等 产 生 振 动 的 设 备 在 底 座 安 装 减 震 片, 减 少 振 动 发 声 ; 对 机 械 设 备 进 行 及 时 维 护, 减 免 设 备 故 障 发 声 等, 以 保 证 项 目 区 内 声 环 境 水 平 达 到 更 优 因 此 本 项 目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4) 固 体 废 物 项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来 源 于 生 产 固 废, 生 活 固 废,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另 还 有 研 发 楼 实 验 楼 产 生 的 医 疗 固 废 其 中 预 处 理 药 渣 及 杂 质 预 处 理 除 尘 器 收 集 的 粉 尘 提 取 后 的 废 药 渣 ( 对 于 含 酒 精 药 渣, 需 先 经 精 馏 塔 回 收 乙 醇 后, 再 送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 收 集 于 防 水 密 封 袋 内, 及 时 运 送 至 二 街 基 地 生 活 垃 圾 资 源 化 综 合 利 用 厂 处 置 因 药 渣 成 批 次 产 生, 即 产 即 运, 项 目 内 不 设 药 渣 池, 药 渣 不 在 项 目 内 长 192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02 期 贮 存 鱼 鳔 补 肾 丸 原 料 中 的 附 片 ( 砂 炒 ) 需 单 独 打 包, 并 粘 贴 标 示, 在 资 源 化 利 用 过 程 中 不 得 作 为 有 机 肥 料 一 般 固 废 能 够 回 收 利 用 的 集 中 收 集 后 外 售, 不 能 回 收 利 用 的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危 险 固 废 收 集 后 暂 存 于 项 目 区 内, 最 终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额 单 位 清 运, 收 集 贮 存 过 程 需 做 到 1 按 照 类 别 置 于 防 渗 漏 防 锐 器 穿 透 的 专 用 包 装 物 或 者 密 闭 的 容 器 内, 并 贴 上 警 示 标 识 说 明 2 应 当 建 立 医 疗 废 物 的 暂 时 贮 存 设 施 设 备, 不 得 露 天 存 放 ; 暂 时 贮 存 的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2 天 3 医 疗 废 物 的 暂 时 贮 存 设 施 设 备, 应 当 远 离 诊 疗 室 和 人 员 活 动 区 以 及 生 活 垃 圾 存 放 场 所, 并 设 置 明 显 的 警 示 标 识 和 防 渗 漏 防 鼠 防 蚊 蝇 防 蟑 螂 防 盗 以 及 预 防 儿 童 接 触 等 安 全 措 施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经 以 上 的 处 理 方 式 处 理 后,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直 接 影 响 14.3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结 论 从 损 益 分 析 来 看, 环 境 经 济 损 失 主 要 为 环 保 措 施 费 用 和 环 境 质 量 损 失, 为 一 次 性 或 短 期 的 环 境 经 济 损 失, 可 以 通 过 项 目 实 施 产 生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削 减 周 边 污 染 源 来 弥 补 损 失, 且 不 存 在 建 设 征 地 等 不 可 逆 环 境 经 济 损 失, 拟 建 项 目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均 较 明 显, 符 合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同 步 增 长 原 则 因 此, 从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上 分 析, 环 境 所 获 得 的 效 益 远 大 于 一 次 性 投 入 的 经 济 损 失, 即 环 境 效 益 显 著 14.4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 (1)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分 析 本 项 目 各 污 染 物 经 治 理 后, 全 部 能 达 标 排 放 企 业 采 用 的 生 产 工 艺 属 国 内 常 用 的 较 成 熟 的 生 产 工 艺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在 国 内 同 行 企 业 中 位 于 中 上 水 平, 本 项 目 能 满 足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2)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 项 目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经 厌 氧 + 好 氧 生 物 处 理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三 级 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193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03 水 质 标 准 (CJ ) 废 水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为 COD:10.1t/a, 氨 氮 0.94t/a, 总 磷 0.16 t/a 锅 炉 烟 气 经 32.5 米 高 烟 囱 高 空 排 放 经 评 价 估 算 锅 炉 燃 天 然 气, 本 项 目 SO2 总 量 控 制 排 放 量 为 0.5t/a 氮 氧 化 物 总 量 控 制 排 放 量 为 2.3t/a 14.5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本 次 公 众 调 查 共 发 放 50 份 调 查 表, 回 收 了 50 份, 回 收 率 100% 公 众 参 与 以 当 地 居 民 为 主, 所 调 查 的 群 众 有 一 定 的 文 化 程 度, 他 们 对 情 况 的 反 映 比 较 客 观 透 彻 ; 因 此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的 成 果 是 有 代 表 性 的, 可 信 的 被 调 查 者 中 仅 6% 人 不 赞 同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主 要 是 因 为 大 气 环 境 因 素, 认 为 目 前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差, 加 之 本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为 废 气, 所 以 不 赞 同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针 对 以 上 意 见, 建 设 方 建 设 方 表 示 十 分 重 视, 并 且 及 时 与 环 评 单 位 进 行 环 保 措 施 的 完 善, 并 承 诺 将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防 治 措 施 主 要 采 取 的 措 施 如 下 : 针 对 运 营 期 废 气 问 题, 主 要 采 取 厂 房 密 闭, 废 气 高 空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形 式, 对 粉 尘 采 取 布 袋 除 尘 的 方 式, 做 到 所 有 废 气 达 标 排 放 并 且 在 日 常 生 产 过 程 中 严 格 把 控 生 产 环 节 中 的 节 能 问 题, 减 少 能 源 的 使 用, 选 择 洁 净 能 源, 从 而 控 制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合 理 规 划 项 目 区 内 绿 化 布 局, 优 化 绿 化 选 种, 厂 区 周 围 栽 种 树 叶 较 为 浓 密 的 灌 木 等 措 施, 对 厂 区 废 气 尽 量 吸 附 阻 隔, 以 减 少 大 气 污 染 经 回 访 后 同 意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由 此 可 见, 项 目 所 在 地 政 府 和 绝 大 多 数 公 众 是 支 持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同 时, 建 议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和 建 成 后 采 取 一 定 措 施 消 除 或 减 缓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14.6 产 业 政 策 与 选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结 论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的 产 业 政 策 ; 符 合 云 南 省 滇 池 保 护 条 例 的 要 求 ; 符 合 云 南 晋 宁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修 编 ( ), 选 址 合 理, 与 周 边 环 境 相 容 14.7 结 论 本 工 程 通 过 采 取 合 理 有 效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控 制 本 项 目 生 产 所 产 生 的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符 合 国 家 和 云 南 省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政 策 和 法 规,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总 量 满 足 相 应 排 放 标 准 和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要 求 因 此 本 评 价 认 为, 在 严 格 执 行 194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204 国 家 各 项 环 保 规 章 制 度, 全 面 贯 彻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原 则, 并 切 实 落 实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各 项 污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保 证 环 保 设 施 正 常 运 转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的 条 件 下, 从 环 保 的 角 度 来 看,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195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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