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图 : 附 图 1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流 域 水 系 图 附 图 2 工 程 总 布 置 图 附 图 3 施 工 总 布 置 图 附 图 4 环 境 敏 感 点 分 布 示 意 图 附 图 5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分 布 示 意 图 附 图 6 桂 平 市 总 体 规 划 图 附 图 7 工 程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附 图 8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图 附 图 9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示 意 图 附 图 10 工 程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图 附 图 11 弃 渣 场 运 输 路 线 示 意 图 附 图 12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船 闸 设 施 及 运 行 方 式 示 意 图 附 件 : 附 件 1 委 托 书 附 件 2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能 源 局 关 于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扩 机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意 见 的 函 附 件 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扩 机 工 程 环 评 问 题 的 函 附 件 4 环 评 一 次 公 示 附 件 5 环 评 二 次 公 示 附 件 6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 个 人 和 单 位 ) 附 件 7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附 件 8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批 复 附 件 9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专 家 审 查 意 见 附 表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i
ii
0 前 言 0.1 建 设 项 目 特 点 广 西 西 江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西 江 集 团 ) 投 资 建 设 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郁 江 干 流 综 合 利 用 规 划 开 发 方 案 中 的 最 下 游 梯 级, 上 距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约 110km, 下 离 黔 江 干 流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约 158km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位 于 浔 江 支 流 郁 江 上, 距 离 黔 郁 两 江 汇 合 口 约 3.7km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包 括 船 闸 和 水 电 站 两 部 分, 一 线 船 闸 于 1984 年 11 月 开 工 建 设,1989 年 2 月 建 成 通 航, 通 航 建 筑 物 为 单 线 单 级 Ⅲ 级 船 闸, 设 计 通 航 能 力 为 1100 万 t/a; 二 线 船 闸 位 于 一 线 船 闸 外 侧, 于 2008 年 9 月 开 始 扩 建,2011 年 6 月 建 成 投 产, 引 航 道 按 Ⅱ 级 船 闸 引 航 道 标 准 布 置, 设 计 通 航 能 力 为 2700 万 t/a 水 电 站 于 1989 年 开 工 建 设,1993 年 建 成 全 部 投 产, 现 状 装 置 3 台 灯 泡 贯 流 式 水 轮 发 电 机 组, 总 装 机 容 量 46.5MW; 设 计 总 库 容 2.51 亿 m³, 调 节 库 容 为 0.34 亿 m³, 水 库 具 有 日 调 节 性 能 (1)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建 成 运 行 至 2007 年 时 存 在 水 轮 机 叶 片 空 蚀 严 重, 振 动 和 噪 音 加 大, 装 机 容 量 偏 小 机 组 台 数 偏 少, 未 能 满 足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和 机 组 检 修 要 求 等 问 题 ; 为 此, 2008 年 广 西 西 江 集 团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西 江 集 团 ) 对 水 电 站 实 施 了 技 改 -- 更 换 水 轮 机 转 轮 由 于 该 电 站 技 改 并 不 增 加 容 量, 目 前 仍 然 存 在 装 机 容 量 偏 小 机 组 台 数 偏 少, 未 能 满 足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和 机 组 检 修 要 求 等 问 题, 尤 其 是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2005 年 底 投 产 后 2006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10 年 春 季 枯 水 期 间, 百 色 水 库 的 调 节 使 得 枯 水 季 节 上 游 来 水 量 较 大, 为 了 充 分 利 用 水 能,2009 年 2010 年 枯 水 季 节 期 间 该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没 有 安 排 机 组 检 修 为 了 能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同 时 能 解 决 机 组 检 修 问 题, 有 必 要 在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场 地 内 进 行 扩 建 (2) 项 目 概 况 1 水 电 站 现 有 工 程 :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于 1992 年 4 月 中 旬 第 一 台 机 组 开 始 发 电, 1993 年 下 半 年 全 部 机 组 投 产 水 电 站 建 筑 物 包 括 非 溢 流 坝 段 溢 流 坝 段 和 厂 房 左 岸 非 溢 流 坝 段 长 50m, 溢 流 坝 段 长 264.6m, 设 有 15 个 开 敞 式 溢 流 孔, 堰 顶 高 程 为 19.5m, 设 有 平 板 钢 闸 门 挡 水, 空 口 尺 寸 为 14m 12m, 右 岸 河 床 式 厂 房 坝 段 长 75.14m 共 装 有 1
3 台 15.5MW 的 灯 泡 贯 流 式 水 轮 发 电 机 组, 总 装 机 容 量 为 46.5MW, 电 站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为 31027 万 kw h, 其 中 枯 水 期 发 电 量 16484 万 kw h 占 全 年 发 电 量 的 53.1% 2005 年 底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投 产 后, 春 季 枯 水 期 间, 上 游 来 水 量 较 大 弃 水 较 多, 水 资 源 浪 费 严 重 2 扩 机 工 程 :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系 在 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左 岸 重 力 坝 位 置 扩 建 1 台 装 机 容 量 为 25MW 的 机 组, 安 装 间 布 置 在 扩 建 厂 房 主 机 间 的 左 侧, 副 厂 房 在 主 机 间 的 下 游 侧 扩 建 部 分 主 要 由 进 水 渠 厂 房 尾 水 渠 及 护 坡 等 建 筑 物 组 成 扩 建 厂 房 左 右 方 向 长 51m ( 主 机 间 长 25m 安 装 间 长 26m), 上 下 游 方 向 宽 76.51m, 机 组 安 装 高 程 12.30m 升 压 站 与 原 升 压 站 共 用, 但 需 对 原 升 压 站 扩 建 和 改 造 扩 机 后, 装 机 容 量 为 71.5MW, 预 计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6421 万 kw h, 其 中 枯 水 期 发 电 量 2496 万 kw h 0.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于 2008 年 至 2010 年 对 机 组 实 施 了 技 改, 但 增 加 的 装 机 容 量 有 限, 电 站 技 改 增 容 后 装 机 容 量 仍 然 偏 小, 水 能 未 能 充 分 有 效 分 利 用 另 外, 受 具 有 多 年 调 节 性 能 的 郁 江 龙 头 梯 级 百 色 水 库 的 调 节 影 响, 枯 水 季 节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来 水 量 增 加, 电 站 为 了 增 加 发 电 量 枯 水 季 节 没 有 安 排 检 修, 而 洪 水 期 上 下 游 水 位 较 高, 下 闸 检 修 风 险 较 大, 扩 机 将 能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并 便 于 兼 顾 安 排 机 组 检 修 因 此, 为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兼 顾 机 组 检 修 需 要, 拟 对 电 站 进 行 再 一 次 扩 机 2012 年 4 月, 根 据 西 江 集 团 的 委 托, 广 西 水 电 院 承 担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的 初 步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工 作 接 受 西 江 集 团 的 委 托 后, 广 西 水 电 院 立 即 开 展 设 计 工 作, 主 要 设 计 工 作 内 容 : 论 证 工 程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 收 集 水 文 资 料 并 核 算 水 能 经 过 项 目 组 全 体 人 员 的 努 力 和 业 主 的 积 极 配 合, 于 2012 年 8 月 完 成 了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初 稿 2012 年 10 月 18 日 西 江 集 团 主 持 了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技 改 扩 建 工 程 初 步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初 稿 审 查 会, 会 议 达 成 的 主 要 意 见 : (1) 完 善 投 资 收 益 经 济 指 标 项 目 改 造 的 总 收 益 机 组 年 度 利 用 小 时 率 机 组 技 改 扩 建 台 数 和 容 量 的 相 关 数 据 和 材 料, 为 方 案 提 供 有 利 依 据 ; (2) 提 交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应 包 含 有 两 个 方 案 : 一 是 左 岸 增 加 一 台 机 组, 二 是 左 岸 右 岸 各 增 加 一 台 机 组 的 方 案 ; (3) 完 善 和 细 化 方 案 的 材 料 和 数 据, 综 合 比 较 两 个 方 案 的 可 行 性, 提 出 最 优 最 合 理 的 方 案 针 对 审 查 会 意 见, 编 制 单 位 对 初 步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进 行 修 改 补 充 定 稿 2012 年 11 月 编 制 了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技 改 扩 建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 以 下 简 2
称 可 研 报 告 2012 年 12 月 15 日 西 江 集 团 主 持 召 开 了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技 改 扩 建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评 审 会, 会 议 形 成 了 会 议 纪 要 ( 桂 西 投 纪 要 2013 15 号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技 改 扩 建 工 程 初 步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评 审 会 议 纪 要 ) 2014 年 3 月 21 日 西 江 集 团 召 集 设 计 单 位 召 开 商 议 优 化 可 研 报 告 会 议, 结 合 会 议 纪 要 达 成 了 优 化 的 意 见 : (1) 增 加 正 常 蓄 水 位 30.7m( 黄 海 基 面, 水 头 损 失 0.2m, 相 当 于 30.9m) 电 能 计 算 ; (2) 优 化 电 站 厂 房 土 建 工 程 核 算 土 建 工 程 量 和 投 资 ; 复 核 电 站 机 电 设 备 投 资 ; (3) 按 不 同 的 上 网 电 价 0.36 元 /kw h( 含 增 值 税, 税 率 17%, 下 同 ) 0.40 元 /kw h 和 优 化 后 的 技 改 扩 建 工 程 投 资 进 行 财 务 分 析 2014 年 4 月, 广 西 水 电 院 编 制 完 成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补 充 材 料 并 提 交 业 主 同 年 10 月, 广 西 水 电 院 综 合 上 述 成 果, 完 成 了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2015 年 12 月, 西 江 集 团 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能 源 局 申 请 扩 建 立 项,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能 源 局 以 桂 能 新 能 函 2015 96 号 文 关 于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扩 机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意 见 的 函 复 函 : 我 局 认 为 扩 建 有 利 于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满 足 已 建 机 组 检 修 要 求,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的 规 定,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应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015 年 5 月, 西 江 集 团 委 托 广 西 水 电 院 开 展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任 务 广 西 水 电 院 接 受 委 托 后 立 即 组 织 有 关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查 勘 和 初 步 调 查, 收 集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资 料,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针 对 工 程 的 环 境 影 响 特 点,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环 境 地 质 的 影 响 社 会 经 济 及 人 群 健 康 的 影 响 风 险 源 管 理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等 进 行 评 价 和 设 计, 并 全 过 程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于 2015 年 8 月 编 制 完 成 了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2016 年 4 月 15 日, 贵 港 市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中 心 在 桂 平 市 主 持 召 开 了 环 评 报 告 书 的 技 术 审 查 会 议, 并 形 成 审 查 意 见 我 院 根 据 审 查 意 见 对 报 告 书 进 行 了 修 改, 主 要 修 改 内 容 见 表 0-2-1 报 告 编 制 过 程 得 到 了 业 主 西 江 集 团 以 及 贵 港 市 环 保 局 桂 平 市 环 保 局 桂 平 市 水 利 局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等 相 关 单 位 的 大 力 支 持, 在 此 表 示 感 谢! 3
0.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根 据 本 工 程 特 点,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会 对 当 地 环 境 要 素 造 成 各 方 面 的 影 响, 工 程 运 行 对 拦 水 坝 下 游 水 环 境 及 生 态 环 境 也 会 产 生 影 响, 本 次 评 价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有 : (1) 对 现 有 工 程 进 行 回 顾 性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评 价 ; (2) 工 程 施 工 对 涉 及 的 河 段 水 文 情 势 水 质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及 防 治 措 施 ; (3) 工 程 施 工 对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防 治 措 施 ; (4) 工 程 建 设 对 航 运 的 影 响 评 价 及 防 治 措 施 ; (5) 工 程 建 设 对 周 围 居 民 生 产 生 活 的 影 响 评 价 及 防 治 措 施 ; (6) 工 程 建 设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及 防 治 措 施 ; (7) 工 程 建 设 方 案 及 选 址 合 理 性 分 析 ; (8) 工 程 运 行 对 涉 及 的 河 段 水 环 境 及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及 防 治 措 施 0.4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水 力 发 电 属 于 国 家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5 本 ) 中 鼓 励 类 产 业 项 目,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是 利 用 水 力 发 电, 对 电 站 实 施 扩 机 能 提 供 更 多 的 清 洁 能 源, 与 规 划 建 设 的 火 核 电 工 程 相 比 具 有 较 强 的 优 势,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的 规 定 工 程 施 工 建 设 会 对 当 地 的 水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以 及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因 此 必 须 采 取 各 种 有 效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将 工 程 建 设 运 行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控 制 在 环 境 可 承 受 的 范 围 内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而 言, 在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治 措 施 后, 工 程 建 设 可 行 4
表 0-2-1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及 修 改 内 容 清 单 一 览 表 序 号 审 查 意 见 修 改 内 容 对 应 页 码 完 善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依 据 已 按 照 审 查 要 求 完 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详 见 1.1 编 制 依 据 P4~6 1 2 3 4 5 6 7 核 实 声 环 境 等 级 判 据 已 核 实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并 重 新 确 定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详 见 1.3.1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P11~12 核 实 地 下 水 等 级 判 据 按 照 2016 新 标 准 要 求 重 新 确 定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详 见 1.3.1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P11~12 核 实 评 价 执 行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分 类 方 法, 确 定 工 程 区 域 的 声 环 境 属 2 类 区, 详 见 1.2.2 评 价 标 准 P8~9 完 善 敏 感 目 标 调 查 已 重 新 进 行 现 场 踏 勘, 进 一 步 调 查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P14~15 补 充 完 善 流 域 规 划 成 果 及 回 顾 性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已 进 一 步 完 善 流 域 规 划 成 果 及 回 顾 性 评 价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1.2 流 域 水 能 开 发 概 况 ; 内 容 5.1.1 流 域 回 顾 性 评 价 P20~21,P117~124 完 善 项 目 一 期 工 程 环 保 情 况 调 查, 补 充 完 善 一 期 已 进 一 步 调 查 一 期 工 程 的 环 保 措 施 存 在 的 环 保 问 题, 并 提 出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见 3.5.1 工 程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提 出 以 新 带 老 的 环 保 措 现 有 环 保 工 程 措 施 3.5.2 存 在 问 题 及 对 策 和 3.5.3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施 P63~73 枢 纽 主 辅 工 程 或 配 套 设 施 情 况 以 及 相 关 工 程 依 托 情 况 枢 纽 电 站 现 有 工 程 扩 建 工 程 依 托 工 程 见 2.3 工 程 内 容 及 规 模 P23~30 完 善 钢 套 围 堰 施 工 工 艺 工 艺 包 括 安 装 样 架, 拼 装 板 桩, 打 桩, 回 填 填 料, 拆 除 样 架 等 5 部 分, 详 见 2.4.2.3 导 流 施 工 工 艺 P34~35 明 确 水 炸 礁 情 况 位 置 水 下 炸 礁, 实 为 施 工 后 期 围 堰 拆 除 时 的 水 下 爆 破, 即 围 堰 位 置, 详 见 3.4.1.1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P36 骨 料 冲 洗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所 采 购 的 骨 料 均 为 市 场 购 买 成 品, 无 需 冲 洗 P56~57 补 充 电 站 枢 纽 运 行 调 度 情 况 见 2.3.1.4 电 站 的 运 行 调 度 P24 完 善 方 案 环 境 比 选 内 容 已 按 照 会 议 专 家 要 求 进 一 步 完 善 方 案 比 选, 详 见 3.3.1.1 方 案 比 选 P54~55 完 善 入 河 排 污 口 调 查 已 根 据 广 西 入 河 排 污 口 调 查 资 料 完 善 入 河 排 污 口 调 查, 详 见 4.2.4 流 域 水 污 染 源 调 查 与 评 价 P84 通 过 查 阅 桂 平 市 饮 用 水 水 源 划 分 技 术 报 告 桂 平 市 乡 镇 饮 用 水 水 源 划 分 技 术 报 告 相 区 域 饮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调 查 关 批 复 文 件 以 及 咨 询 了 桂 平 市 环 保 局 等 方 式 进 行 调 查, 结 果 见 4.2.4 区 域 饮 用 水 水 源 P14 保 护 区 调 查 评 价 完 善 生 态 现 状 调 查 ( 珍 稀 保 护 鱼 类 鱼 类 资 源 已 根 据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提 供 的 资 料,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 广 西 水 产 局 的 调 查 报 告 鱼 类 三 场 洄 游 鱼 类 鱼 类 增 殖, 水 生 生 物 的 变 等 资 料 完 善 生 态 现 状 调 查, 详 见 4.6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评 价 化 情 况 ) P97~111 1
序 号 审 查 意 见 修 改 内 容 对 应 页 码 补 充 河 流 底 泥 监 测 评 价 已 委 托 广 西 绿 保 环 境 监 测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底 泥 监 测, 详 见 4.5 底 泥 现 状 调 查 评 价 P92~94 8 核 实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现 状 调 查 数 据 引 用 的 合 理 性 现 状 调 查 数 据 引 用 的 合 理 性 见 4.2.3.5 和 4.3.4 P83 P89 9 补 充 完 善 水 生 生 物 影 响 分 析 及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对 水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分 析 主 要 表 现 在 施 工 期, 详 见 5.7.1.3 施 工 期 对 水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详 见 7.5.2.2 P151~153,P181~183 10 补 充 完 善 地 下 水 现 状 调 查, 完 善 地 下 水 影 响 分 析 地 下 水 现 状 调 查 详 见 4.7 地 下 水 现 状 调 查 ; 地 下 水 影 响 分 析 和 防 治 措 施 分 别 见 5.3 地 P112,P140~141, 及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和 7.1.3 地 下 水 保 护 措 施 与 对 策 P175~176 11 完 善 施 工 场 地 布 置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提 出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施 工 场 地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见 3.3.2 P56 12 完 善 空 气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提 出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空 气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见 5.4 5.5; 相 应 措 施 见 7.2 7.3 P142~145,P176~179 13 补 充 弃 渣 场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 临 时 弃 渣 场 弃 渣 已 调 查 核 实 弃 渣 场 可 用, 剩 余 容 量 满 足 要 求, 已 补 充 弃 渣 场 环 境 合 理 性 分 析, 见 3.3.2; 场 情 况 及 有 关 协 议 ) 弃 渣 协 议 在 水 土 保 持 阶 段 进 一 步 完 善 P55 完 善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见 5.2.1.2 P128 14 运 营 期 含 油 废 水 的 处 理 处 置 环 保 措 施 运 营 期 含 油 废 水 依 托 现 有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进 行 处 理, 措 施 见 7.1.2.3 P175 完 善 环 境 风 险 预 案 分 析 已 完 善 环 境 风 险 源 分 析, 详 见 10.4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P205~207 15 补 充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已 进 一 步 完 善, 详 见 8.4.2 P194~195 完 善 环 境 监 理 表, 补 充 施 工 监 理 要 求 环 境 简 监 理 表 见 8.2.1 环 境 监 理 计 划 表 和 8.3.4 监 理 方 案 P189 P192~193 完 善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环 保 投 资 已 进 一 步 核 算, 详 见 9.1.2 投 资 估 算 P196~197 16 完 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内 容 ( 补 充 团 体 单 位 敏 感 点 公 众 调 查 ) 17 补 充 相 关 附 件 图 件 增 加 对 相 关 部 门 的 调 查, 详 见 11 章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团 体 调 查 表 见 附 件 P208~217 船 闸 相 关 设 施 布 置 图 见 附 图 12 / 工 程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图 见 附 图 10 / 相 关 依 据 文 件 附 件 / 2
1 总 则 1.1 编 制 依 据 1.1.1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 年 修 订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2 修 订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2002 年 修 订,2009 年 修 订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 年 修 订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15 年 8 月 修 订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15 年 5);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6 年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防 洪 法 (2015 年 修 正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2010 年 修 订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2004 年 修 订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渔 业 法 (2004 年 8 月 修 订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法 (2004 修 正,2009 年 修 正 ) 1.1.2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地 方 性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野 生 植 物 保 护 条 例 (1996); (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1998.11);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河 道 管 理 条 例 (1988 年 发 布,2011 年 修 订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生 野 生 动 物 保 护 实 施 条 例 (1993 年 9 月 实 施 ); (5)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动 物 名 录 (1989 年 1 月 ); (6)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2015 年 本 );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环 保 部 第 33 号 部 令,2015 年 6 月 实 施 ); (8)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生 态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 环 发 [2007]37 号 ); (9)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水 电 建 设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2]4 号 ); (10)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办 法 (2015); 5
(11) 关 于 加 强 水 电 站 建 设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环 发 [2005]13 号,2005.1); (12)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主 体 功 能 区 区 划 的 通 知 ( 桂 政 发 [2012]89 号 ); (1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的 通 知 ( 桂 政 办 发 [2008]8 号 ); (14) 全 国 重 要 江 河 湖 泊 水 功 能 区 划 (2012); (15)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04 年 修 正,2010 年 修 正 ); (16)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准 入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桂 政 办 发 2012 103 号 ); (17)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水 功 能 区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2005); (18)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和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通 知 ( 桂 环 发 [2014]26 号 ); (19)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监 察 办 法 ( 试 行 ) ( 桂 环 发 [2010]106 号 ); (20)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2015 年 修 订 ) ; (21) 贵 港 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管 理 办 法 (2015 年 修 订 ); (22) 贵 港 市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 贵 港 市 人 民 政 府,2011 年 12 月 ); (23) 贵 港 市 水 功 能 区 划 修 订 报 告 及 批 复 (2013); (24) 贵 港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2014.5); (25) 桂 平 市 生 态 市 建 设 规 划 ; (26) 其 它 有 关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及 地 方 法 规 1.1.3 技 术 规 范 依 据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2.1-2011);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2.4-2009);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6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HJ/T88-2003); (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6); (8)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91-2002); (9)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手 工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194-2005); (10)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GBT15190-2014); (11)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92-2002); (12)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规 划 设 计 规 范 (SL290-2009); (13)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SL492-2011); (14)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水 能 资 源 和 小 水 电 开 发 利 用 管 理 的 通 知 ( 桂 政 办 发 2008 37 号 ) (15) 水 电 水 利 建 设 项 目 河 道 生 态 用 水 低 温 水 和 过 鱼 设 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指 南 ( 试 行 ) ( 环 评 函 [2006]4 号 ); (16)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HJ/T192-2015); (17)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概 估 算 编 制 规 程 (SL359-2006); (18)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水 文 计 算 规 范 (SL278-2002); (19)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评 价 技 术 规 程 (SL395-2007) 1.1.4 项 目 相 关 文 件 及 技 术 报 告 (1)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水 利 电 力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2014 年 10 月 ); (2) 西 江 航 运 建 设 第 一 期 工 程 ( 广 西 段 )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贵 港 市 中 转 港 通 信 竣 工 验 收 证 书 ; (3)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006 年 9 月 ) (4)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2015 年 3 月 ); (5)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关 于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环 审 2006 545 号 ; (6)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申 请 的 批 复 桂 环 验 2015 61 号 ; (7) 广 西 西 江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与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签 订 的 关 于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鱼 类 保 护 措 施 实 施 补 偿 协 议 书 ; 7
(8) 广 西 西 江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与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签 订 的 关 于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鱼 类 保 护 措 施 实 施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补 充 协 议 书 ; (9) 桂 平 市 渔 业 增 殖 站 扩 建 和 完 善 实 施 方 案 ; (10) 桂 平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关 于 桂 平 市 渔 业 增 殖 基 地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建 议 书 的 批 复 浔 发 改 计 2014 37 号 ; (11) 桂 平 市 城 区 总 体 规 划 (2012~2030), 广 西 城 乡 规 划 设 计 院 ; (12) 桂 平 市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二 期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 (13)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1.2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1.2.1 评 价 因 子 1.2.1.1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1 施 工 导 流 对 坝 区 水 库 及 下 游 河 流 水 文 情 势 的 影 响 ;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对 水 环 境 和 下 游 用 水 户 的 影 响 ; 2 工 程 施 工 对 库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3 施 工 土 石 开 挖 爆 破 机 械 燃 油 及 车 辆 运 输 产 生 的 空 气 污 染 物 对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 4 施 工 土 石 开 挖 爆 破 机 械 振 动 和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对 区 域 声 环 境 及 居 民 点 的 影 响 ; 5 工 程 施 工 土 石 挖 填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 6 工 程 弃 渣 及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弃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 7 工 程 施 工 对 航 运 枢 纽 二 坑 口 排 污 口 的 影 响 ; 8 工 程 施 工 及 用 地 对 生 态 环 境 及 周 围 景 观 的 影 响 ; 9 工 程 施 工 对 社 会 环 境 和 人 群 健 康 的 影 响 (2)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1 电 站 扩 机 对 库 区 水 文 情 势 的 影 响 ; 电 站 扩 机 对 水 库 水 温 结 构 的 影 响 ; 2 工 程 扩 机 后 水 库 上 游 居 民 生 活 及 农 业 生 产 排 污 工 程 管 理 站 人 员 工 作 排 污 等 对 电 站 库 区 及 坝 址 下 游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3 工 程 运 行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 8
4 扩 机 工 程 对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 5 工 程 用 地 及 土 石 开 挖 等 工 序 产 生 的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 6 水 库 管 理 所 工 作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 7 扩 机 工 程 对 航 运 交 通 的 影 响 ; 8 扩 机 后 对 社 会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污 染 物 特 征 分 析 见 表 1-2-1 表 1-2-1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特 征 表 阶 段 种 类 来 源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位 置 污 染 程 度 特 点 噪 声 土 石 开 挖 爆 破 车 辆 运 输 施 工 机 械 振 动 噪 声 施 工 地 段 严 重 间 断 性 空 气 土 石 开 挖 爆 破 混 凝 土 拌 和 车 辆 运 输 机 械 燃 油 TSP PM 10 SO 2 NO 2 施 工 地 段 扬 尘 严 重 面 污 染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BOD 5 COD 施 工 营 地 轻 微 间 歇 性 施 工 期 废 水 混 凝 土 拌 和 冲 洗 废 水 SS ph 值 施 工 营 地 轻 微 间 歇 性 施 工 机 械 冲 洗 废 油 废 水 设 备 停 放 场 轻 微 间 歇 性 基 坑 废 水 SS 施 工 区 轻 微 间 歇 性 含 油 废 水 石 油 类 施 工 区 轻 微 间 歇 性 运 行 期 固 体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营 地 轻 微 间 歇 性 施 工 废 物 施 工 场 地 中 度 间 歇 性 运 输 散 落 运 输 路 段 中 度 间 歇 性 噪 声 发 电 机 发 电 噪 声 厂 房 轻 微 间 断 性 废 水 含 油 废 水 废 油 机 修 车 间 轻 度 间 歇 性 固 体 废 物 滤 渣 含 油 毡 布 机 修 车 间 轻 微 间 歇 性 1.2.1.2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通 过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现 状 和 预 测 评 价 因 子, 见 表 1-2-2 9
表 1-2-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一 览 表 环 境 要 素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预 测 评 价 因 子 地 表 水 环 境 水 温 ph 值 溶 解 氧 化 学 需 氧 量 (CODcr)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BOD5) 悬 浮 物 (SS) 氨 氮 总 磷 和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类 等 COD BOD 5 SS 等 地 下 水 环 境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地 下 水 类 型 等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环 境 空 气 TSP PM 10 SO 2 NO 2 TSP SO 2 NO 2 声 环 境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 施 工 设 备 场 界 噪 声 敏 感 点 噪 声 ) 固 体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工 程 弃 渣 生 活 垃 圾 生 态 环 境 及 景 观 社 会 经 济 人 群 健 康 生 态 环 境 一 般 性 调 查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资 源 农 业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等 卫 生 条 件 主 要 流 行 病 种 类 主 要 评 价 运 行 期 生 态 环 境 及 景 观 影 响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农 业 居 民 生 产 生 活 等 流 行 病 皮 肤 病 呼 吸 道 疾 病 外 伤 等 1.2.2 评 价 标 准 1.2.2.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位 于 桂 平 市 浔 江 支 流 郁 江 上, 根 据 全 国 重 要 江 河 湖 泊 水 功 能 区 划 (2012) 成 果, 本 工 程 涉 及 邕 江 郁 江 南 宁 贵 港 开 发 利 用 区 ( 一 级 水 功 能 区 ) 和 郁 江 桂 平 饮 用 工 业 用 水 区 郁 江 桂 平 工 业 用 水 区 ( 二 级 水 功 能 区 ), 水 质 目 标 为 Ⅲ 类 水 体, 因 此 评 价 河 段 水 质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的 Ⅲ 类 标 准, 相 关 标 准 值 见 表 1-2-3 表 1-2-3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部 分 ) 单 位 :mg/l( 除 ph 外 )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标 准 值 (mg/l,ph 值 除 外 ) ph 值 6-9 DO 5 COD 20 GB3838-2002 BOD 5 4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SS 30 量 标 准 Ⅲ 类 氨 氮 1.0 总 磷 0.2( 湖, 库 0.05)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0.2 石 油 类 0.05 注 :SS( 悬 浮 物 ) 参 照 SL63-94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标 准 限 制 执 行 10
(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工 程 所 在 地 位 于 桂 平 市 城 区, 桂 平 市 城 区 尚 未 进 行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环 境 功 能 区 分 类, 工 程 区 属 居 住 区 商 业 交 通 居 民 混 合 区 文 化 区 工 业 区 和 农 村 地 区, 为 二 类 区, 因 此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及 其 修 改 单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的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1-2-4 表 1-2-4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部 分 ) 环 境 要 素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取 值 时 间 标 准 值 ( 单 位 :μg/m 3 ) TSP 年 平 均 200 24 小 时 平 均 300 年 平 均 40 空 气 环 境 NO 2 24 小 时 平 均 80 GB3095-2012 1 小 时 平 均 200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年 平 均 70 二 级 PM 10 24 小 时 平 均 150 年 平 均 60 SO 2 24 小 时 平 均 150 1 小 时 平 均 500 (3) 声 环 境 质 质 量 标 准 本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位 于 桂 平 市 城 区, 桂 平 市 城 区 尚 未 进 行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根 据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以 及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GBT15190-2014) 中 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分 类, 工 程 区 域 为 居 住 商 业 混 合 区, 且 城 市 用 地 现 状 已 经 形 成 一 定 商 业 住 宅 规 模, 属 于 2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但 扩 机 工 程 西 侧 30m 为 规 划 的 滨 江 路 ( 正 在 施 工 ), 根 据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技 术 规 范 (GBT15190-2014), 相 邻 区 域 为 2 类 功 能 区, 两 侧 35±5m 范 围 内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4a 类 标 准, 因 此, 项 目 工 程 区 域 靠 近 滨 江 路 的 东 侧 约 10m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4a 类 标 准, 工 程 其 他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中 的 2 类 标 准 其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1-2-5 11
表 1-2-5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部 分 ) 环 境 要 素 声 环 境 标 准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4a 类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2 类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db(a)] 昼 间 夜 间 70 55 60 50 适 用 区 域 滨 江 路 两 侧 35± 5m 范 围 内 滨 江 路 两 侧 35± 5m 以 外 区 域 ;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1.2.2.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施 工 期 生 产 废 水 经 沉 淀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 扩 机 工 程 运 行 期 无 新 增 生 活 污 水, 新 增 少 量 含 油 废 水, 集 中 收 集, 隔 油 处 理, 与 现 有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表 4 第 二 类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中 的 三 级 标 准 后 由 吸 污 车 拉 运 至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具 体 见 表 1-2-6 表 1-2-6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部 分 )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标 准 值 (mg/l) GB8978-1996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三 级 SS 400 COD 500 BOD 5 300 氨 氮 / 石 油 类 20 (2)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位 于 桂 平 市 城 区, 所 处 区 域 为 2 类 区,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表 2 标 准 值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具 体 的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1-2-7 表 1-2-7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6297-1996)( 部 分 ) 序 号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监 控 点 浓 度 (mg/m 3 ) 1 SO 2 场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0.40 2 NO X 场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0.12 3 颗 粒 物 场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1.0 12
(3) 噪 声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1 项 目 工 程 西 侧 为 在 建 的 滨 江 路, 因 此 距 离 滨 江 路 35±5m 的 工 程 区 域 属 于 4a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其 他 区 域 属 于 2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本 工 程 距 离 滨 江 路 35±5m 内 的 区 域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4 类 区 标 准, 其 他 区 域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 中 2 类 区 标 准, 详 见 表 1-2-8 表 1-2-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限 值 ( 摘 录 ) 执 行 标 准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db(a)] 昼 间 夜 间 4 类 标 准 70 55 2 类 标 准 60 50 2 施 工 噪 声 参 照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昼 间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限 值 为 70dB(A), 夜 间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限 值 为 55dB(A), 具 体 见 表 1-2-9 表 1-2-9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表 昼 间 夜 间 70 55 (4)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库 区 底 质 暂 未 有 统 一 的 评 价 标 准, 本 次 评 价 参 照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15618 1995) 二 级 ( 旱 作 ) 标 准 对 水 电 站 库 区 底 质 进 行 评 价 见 表 1-2-10 表 1-2-10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kg 序 号 污 染 物 二 级 ( 旱 作 ) 标 准 <6.5 6.5~7.5 >7.5 1 镉 0.30 0.30 0.60 2 汞 0.30 0.50 1.0 3 砷 40 30 25 4 铜 150 200 200 5 铅 250 300 350 6 铬 150 200 250 7 锌 200 250 300 8 镍 40 50 60 13
(5) 其 它 控 制 标 准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固 废 参 照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储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排 放 标 准 (GB 18599-2011) 其 修 改 单 (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号 ) 项 目 运 行 期 产 生 的 废 油 为 危 险 废 物,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7-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2013 年 ) 规 定 的 要 求 处 置 1.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重 点 1.3.1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为 日 调 节 性 能 电 站, 现 状 装 机 容 量 为 46.5MW(3 15.5MW) 为 了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资 源 和 保 证 设 备 的 检 修, 提 高 电 站 的 发 电 效 益,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拟 在 坝 区 左 岸 增 加 一 台 容 量 25MW 的 发 电 机 组, 扩 机 后 电 站 总 装 机 容 量 达 到 71.5MW 参 照 有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导 则, 拟 定 各 单 项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如 表 1-3-1 序 号 1 2 3 表 1-3-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表 评 价 要 素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工 作 等 级 不 定 级 三 三 4 声 环 境 二 5 生 态 环 境 三 分 级 依 据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本 工 程 污 水 排 放 主 要 集 中 在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污 根 据 HJ/T2.3-93, 污 水 排 放 量 小 于 200m 3 水 排 放 量 约 60m 3 /d<200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d,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为 中 等, 涉 及 PH 值 SS COD BOD 水 域 为 大 中 河, 地 面 水 水 质 标 准 要 求 为 5,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为 中 等, 涉 及 水 库 及 地 表 河 流 属 大 河, 地 面 水 Ⅰ~Ⅳ 类 水 质 标 准 要 求 为 Ⅲ 类 根 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行 业 分 类 表 水 利 根 据 HJ 610-2016, 水 利 发 电 属 Ⅲ 类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不 敏 感,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根 据 HJ2.2-2008,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主 要 污 染 物 TSP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Pmax[%] <10% 或 D 10% <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发 电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属 Ⅲ 类 项 目, 且 地 下 水 环 境 不 敏 感, 根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表 本 工 程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主 要 在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排 放 的 废 气, 施 工 开 挖 及 交 通 运 输 等 产 生 的 扬 尘 等, 其 污 染 物 排 放 具 有 分 散 及 不 确 定 性, 均 属 于 无 组 织 排 放, 等 标 排 放 量 很 小 运 行 期 无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根 据 HJ2.4-2009, 二 级 评 价 适 用 情 况 为 : 处 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扩 机 工 程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2 4 类 标 准, 扩 机 中 规 定 的 1 2 类 标 准 地 区, 或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噪 声 变 化 量 不 大, 根 据 HJ2.4-2009, 建 设 前 后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目 标 噪 声 级 增 本 建 设 项 目 应 进 行 二 级 评 价 高 量 在 3~5dB(A) 之 间, 或 受 噪 声 影 响 人 口 数 量 增 加 较 多 时 根 据 HJ 19-2011, 影 响 区 域 的 生 态 敏 感 性 本 工 程 属 扩 机 工 程, 无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工 程 影 和 项 目 的 工 程 占 地 范 围 进 行 分 级 ( 面 积 2km 2 响 区 域 的 生 态 敏 感 性 为 一 般 ; 或 长 度 50km) 1.3.2 评 价 重 点 本 工 程 的 环 境 负 效 益 主 要 在 施 工 期, 环 境 正 效 益 主 要 在 运 行 期, 正 效 益 主 要 在 于 工 14
程 建 成 后 对 当 地 的 社 会 环 境 及 生 活 质 量 的 突 出 影 响 根 据 筛 选 结 果, 确 定 本 工 程 评 价 内 容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施 工 期 : 地 表 水 质 地 表 水 文 扬 尘 噪 声 固 体 废 弃 物 生 态 环 境 水 土 流 失 ; 运 行 期 : 地 表 水 质 地 表 水 文 生 态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根 据 评 价 内 容, 本 次 评 价 设 定 以 下 10 个 专 题 :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性 评 价 ;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 固 体 废 弃 物 影 响 分 析 ;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及 人 群 健 康 的 影 响 分 析 ; 对 航 运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 对 二 坑 口 排 污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其 中, 评 价 的 重 点 为 : (1) 对 现 有 工 程 进 行 回 顾 性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评 价 ; (2) 工 程 施 工 期 水 文 情 势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防 治 措 施 ; (3) 工 程 施 工 对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水 生 态 的 影 响 评 价 及 防 治 措 施 ; (4) 工 程 运 行 对 工 程 建 设 对 坝 址 上 下 游 水 文 情 势 水 环 境 水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 (5) 工 程 建 设 运 行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评 价 ; (6) 工 程 建 设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及 防 治 措 施 ; (7) 工 程 建 设 对 航 运 影 响 评 价 及 防 治 措 施 1.4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1.4.1 评 价 时 段 评 价 时 段 为 项 目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两 个 时 段 1.4.2 评 价 范 围 本 次 评 价 工 作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1-4-1 15
表 1-4-1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评 价 范 围 表 序 号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1 地 表 水 环 境 浔 江 支 流 郁 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3.7km 三 江 口 处 河 段 2 地 下 水 环 境 发 电 厂 房 及 厂 界 周 边 受 项 目 影 响 的 区 域 3 大 气 环 境 扩 建 工 程 施 工 区 及 施 工 区 周 围 外 延 300m 4 声 环 境 施 工 区 围 线 外 200m 的 范 围 及 施 工 道 路 两 侧 各 100m 范 围 运 行 期 发 电 站 周 围 200m 范 围 内 5 生 态 环 境 扩 建 工 程 施 工 区 及 施 工 区 周 围 外 延 200m; 施 工 期 道 路 两 侧 各 200m 6 人 群 健 康 工 程 周 边 1km 范 围 内 7 社 会 经 济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供 电 区 域 桂 平 市 城 区 1.4.3 环 境 敏 感 点 (1)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点 主 要 有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桂 平 市 艺 术 学 校 桥 南 派 出 所 桂 平 市 机 械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以 及 下 游 三 江 汇 合 口 浔 江 上 的 鱼 类 产 卵 场 以 及 白 肌 银 鱼 鳗 鲡 七 丝 鲚 的 洄 游 通 道, 各 敏 感 点 及 与 本 工 程 的 相 对 位 置 详 见 表 1-4-2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分 布 示 意 图 见 附 图 4 表 1-4-2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统 计 表 序 号 环 境 敏 感 点 性 质 与 航 运 枢 纽 厂 界 的 方 位 及 最 近 距 离 与 扩 机 工 程 方 位 及 最 近 距 离 1 现 代 豪 庭 住 宅 小 区 南 190m 南 190m 规 模 人 数 约 3000 人 影 响 因 子 大 气 噪 声 2 桂 平 市 艺 术 学 校 学 校 东 北 150m 东 北 540m / 噪 声 3 桥 南 派 出 所 单 位 东 北 200m 东 北 720m / 噪 声 4 桂 平 市 机 械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学 校 东 北 230m 东 北 750m / 噪 声 5 西 山 二 中 学 校 西 250m 西 北 250m 师 生 人 数 约 3000 人 6 西 山 镇 居 民 村 庄 西 250m 西 北 250m 500 人 噪 声 7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鱼 类 产 卵 场 下 游 3.7km 处 浔 江 上 下 游 3.7km 8 鱼 类 洄 游 通 道 洄 游 通 道 郁 江 郁 江 常 规 鱼 类 产 卵 场 白 肌 银 鱼 鳗 鲡 七 丝 鲚 噪 声 水 水 (2)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区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位 于 桂 平 市 城 区, 不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森 林 公 园 等 保 16
护 区 ; 根 据 桂 平 市 市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技 术 报 告 及 桂 环 函 2011 229 号 关 于 桂 平 市 市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定 方 案 的 批 复, 桂 平 市 现 有 1 个 水 厂 取 水 口 和 规 划 取 水 口, 分 别 是 新 安 取 水 口 和 江 北 取 水 口, 均 位 于 桂 平 市 城 区 北 面 的 黔 江 上, 不 在 郁 江 上 根 据 桂 平 市 乡 镇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分 技 术 报 告 及 桂 环 函 2015 913 号 文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贵 港 市 乡 镇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定 方 案 的 审 查 意 见, 桂 平 市 23 个 乡 镇 共 有 23 个 现 用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其 中 位 于 郁 江 上 的 乡 镇 有 白 沙 镇 和 西 山 镇, 白 沙 镇 和 西 山 镇 取 水 口 均 位 于 桂 平 市 航 运 枢 纽 上 游 49km 和 6.2km 因 此, 本 工 程 不 涉 及 桂 平 市 市 区 和 乡 镇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1.4.4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地 表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保 护 对 象 为 水 电 站 库 区 和 郁 江 下 游 河 段 ; 保 护 评 价 河 段 水 质 在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2)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保 护 对 象 为 施 工 区 周 边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防 止 工 程 施 工 影 响 地 下 水 水 质 水 位 流 场 等, 确 保 工 程 沿 线 地 下 水 环 境 在 工 程 建 设 前 后 不 发 生 明 显 变 化 (3) 空 气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保 护 评 价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在 项 目 建 设 前 后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类 标 准, 确 保 工 程 建 设 前 后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不 发 生 明 显 变 化 (4) 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保 护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敏 感 点 和 声 环 境 质 量 满 足 GB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2 4 类 标 准 (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西 侧 厂 界 往 东 约 10m 区 域 执 行 4 类, 其 他 区 域 执 行 2 类 ), 确 保 工 程 建 设 前 后 声 环 境 质 量 不 发 生 明 显 变 化 (5)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尽 量 减 轻 工 程 建 设 对 工 程 区 域 周 边 生 态 景 观 等 环 境 影 响, 减 少 生 物 量 损 失, 避 免 生 物 多 样 性 和 生 态 完 整 性 因 工 程 建 设 而 遭 受 影 响 ; 尽 量 保 护 项 目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动 植 物 资 源 减 轻 工 程 建 设 对 周 边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保 护 区 域 动 植 物 资 源 (6) 社 会 环 境 及 人 群 健 康 保 护 目 标 : 保 护 工 程 区 及 周 边 居 民 的 健 康 状 况 和 生 产 生 活 水 平 不 至 于 因 工 程 的 建 设 和 运 行 而 下 降 (7) 水 土 保 持 目 标 : 保 护 对 象 为 工 程 影 响 区 域 根 据 工 程 建 设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情 况, 提 出 相 应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最 大 限 度 地 控 制 由 于 工 程 建 设 所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17
1.5 工 程 建 设 相 关 规 划 1.5.1 主 体 功 能 区 划 广 西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于 2012 年 11 月 发 布 了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主 体 功 能 区 划 ( 桂 政 发 [2012]89 号 ), 以 促 使 广 西 空 间 开 发 格 局 清 晰, 推 进 空 间 结 构 优 化 和 利 用 效 率 提 高, 缩 小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差 距, 增 强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主 体 功 能 区 划, 本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为 农 产 品 主 产 区, 功 能 区 定 位 为 : 提 供 生 态 产 品 保 护 环 境 的 重 要 区 域, 保 障 国 家 和 地 方 生 态 安 全 的 重 要 屏 障, 人 与 自 然 和 谐 相 处 的 示 范 区 发 展 方 向 为 : 以 保 护 和 修 复 生 态 环 境 提 供 生 态 产 品 为 首 要 任 务, 不 宜 进 行 大 规 模 高 强 度 工 业 化 城 镇 化 开 发, 可 实 行 保 护 性 开 发, 因 地 制 宜 发 展 资 源 环 境 可 承 载 的 适 宜 产 业 和 旅 游 业 等 服 务 业, 引 导 部 分 人 口 逐 步 有 序 转 移, 根 据 不 同 地 区 的 生 态 系 统 特 征, 增 强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形 成 重 要 的 生 态 功 能 区 能 源 和 矿 产 资 源 丰 富 的 地 区, 按 照 点 状 开 发 面 上 保 护 原 则, 适 度 开 发 能 源 和 矿 产 资 源, 发 展 当 地 资 源 环 境 可 承 载 的 特 色 优 势 产 业 按 照 国 家 和 自 治 区 综 合 交 通 网 络 建 设 规 划 布 局, 统 筹 规 划 建 设 交 通 基 础 设 施 1.5.2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1) 广 西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广 西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于 2008 年 2 月 发 布 了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 桂 政 办 发 [2008]8 号 ), 为 区 域 产 业 布 局 资 源 利 用 和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指 导 区 域 生 态 保 护 与 生 态 建 设, 促 进 社 会 经 济 和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的 协 调 发 展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生 态 系 统 的 自 然 属 性 和 所 具 有 的 主 导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类 型, 将 全 区 划 分 为 生 态 调 节 产 品 提 供 和 人 居 保 障 等 3 类 一 级 生 态 功 能 区 在 一 级 生 态 功 能 区 的 基 础 上, 依 据 生 态 功 能 重 要 性 划 分 为 6 类 二 级 生 态 功 能 区 本 工 程 属 于 农 林 产 品 提 供 功 能 区 中 的 郁 江 平 原 - 浔 江 平 原 农 林 产 品 提 供 功 能 区 生 态 保 护 主 要 方 向 与 措 施 : 调 整 农 业 产 业 和 农 村 经 济 结 构, 合 理 组 织 农 业 生 产 和 农 村 经 济 活 动 ; 坚 持 保 护 基 本 农 田 ; 加 强 农 田 基 本 建 设, 增 强 抗 自 然 灾 害 的 能 力 ; 推 行 农 业 标 准 化 和 生 态 化 生 产, 发 展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绿 色 食 品 和 有 机 食 品 ; 加 快 农 村 沼 气 建 设, 推 广 养 殖 - 沼 气 - 种 果 生 态 农 业 模 式 ; 协 调 木 材 生 产 与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的 关 系, 科 学 布 局 和 种 植 速 生 丰 产 林 区, 合 理 采 伐, 实 现 采 育 平 衡 ; 加 快 城 镇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加 强 城 乡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18
(2) 贵 港 市 生 态 市 建 设 规 划 根 据 环 保 部 制 订 的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暂 行 规 程 和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对 贵 港 市 的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性 和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重 要 性 进 行 了 综 合 评 价, 以 此 为 依 据, 把 贵 港 市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分 为 3 类 一 级 生 态 功 能 区 7 类 二 级 生 态 功 能 区 和 43 个 三 级 生 态 功 能 区 根 据 贵 港 生 态 市 建 设 规 划 (2010-2020) 及 贵 港 市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图, 工 程 属 人 居 保 障 功 能 区 ( 一 级 区 ) 城 市 功 能 区 ( 二 级 区 ) 桂 平 城 市 功 能 区 ( 三 级 区 ), 城 市 功 能 区 总 面 积 211.14 平 方 公 里, 包 括 贵 港 中 心 城 市 桂 平 城 市 和 平 南 县 城 3 个, 范 围 包 括 建 成 区 及 规 划 区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为 城 市 居 民 居 住 环 境 保 障 主 要 生 态 问 题 : 城 镇 环 保 设 施 滞 后, 部 分 城 镇 水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较 为 突 出, 城 镇 生 态 功 能 不 完 善 该 区 域 要 推 进 生 态 城 市 建 设, 改 善 生 态 人 居,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弘 扬 生 态 文 化 ; 合 理 规 划 布 局 城 市 功 能 组 团, 完 善 城 市 功 能 ; 以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指 导 产 业 发 展, 加 快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推 广 应 用 清 洁 能 源,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 加 强 城 市 园 林 绿 地 系 统 建 设, 保 护 城 市 自 然 植 被 水 域 ; 深 化 城 市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加 快 城 市 环 保 设 施 建 设, 减 少 环 境 污 染 (3) 桂 平 市 生 态 市 建 设 规 划 根 据 环 保 部 制 订 的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技 术 暂 行 规 程, 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以 及 贵 港 市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的 框 架 下, 以 桂 平 市 自 然 地 理 条 件 生 态 敏 感 性 和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等 为 基 础, 结 合 目 前 桂 平 市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以 及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状 况 等, 将 桂 平 市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分 为 3 类 一 级 生 态 功 能 区 6 个 二 级 生 态 功 能 区 及 38 个 三 级 生 态 功 能 区 根 据 桂 平 市 生 态 市 建 设 规 划 及 其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图, 工 程 属 人 居 保 障 功 能 区 ( 一 级 区 ) 中 的 中 心 城 区 功 能 区 ( 二 级 区 ) 中 的 西 山 镇 中 心 城 区 功 能 区 ( 三 级 区 ) 中 心 城 区 功 能 区 总 面 积 约 45 平 方 公 里, 范 围 涉 及 西 山 镇 南 木 镇 和 寻 旺 乡, 包 括 中 心 城 区 建 成 区 及 规 划 期 内 发 展 需 要 所 控 制 的 区 域 范 围 主 要 生 态 问 题 : 城 市 环 保 设 施 建 设 滞 后 于 城 市 经 济 发 展 的 进 程, 工 业 的 迅 速 发 展 导 致 环 境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进 一 步 增 加, 城 市 生 产 生 活 污 水 的 任 意 排 放, 加 上 各 种 废 气 废 水 和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收 集 转 运 和 处 理 系 统 缺 少, 导 致 区 域 环 境 恶 化, 大 气 环 境 和 水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较 为 突 出, 公 共 绿 地 面 积 少, 覆 盖 率 较 低, 城 市 生 态 环 境 面 临 的 压 力 日 趋 增 大 生 态 保 护 主 要 方 向 与 措 施 : 加 快 城 市 建 设 和 发 展 生 态 工 业 是 该 功 能 区 发 展 的 主 导 方 19
向 推 进 生 态 城 市 建 设, 改 善 生 态 人 居,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弘 扬 生 态 文 化 ; 合 理 规 划 布 局 城 市 功 能 组 团, 完 善 城 市 功 能, 推 进 城 乡 一 体 化 建 设 ; 以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指 导 产 业 发 展, 推 进 循 环 型 生 产 模 式, 加 快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优 化 产 业 布 局, 要 求 工 业 进 园, 产 业 入 区, 对 企 业 实 行 有 效 的 资 源 配 置 和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加 快 生 态 工 业 发 展,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 对 生 活 生 产 用 水 实 行 科 学 配 置 统 一 管 理, 保 护 饮 用 水 安 全 ; 推 广 应 用 清 洁 能 源,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 加 强 城 市 园 林 绿 地 系 统 建 设, 保 护 城 市 自 然 植 被 水 域 1.5.3 水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全 国 重 点 江 河 湖 泊 水 功 能 区 划 (2012) 成 果, 本 工 程 涉 及 邕 江 郁 江 南 宁 贵 港 开 发 利 用 区 ( 一 级 水 功 能 区 ) 和 郁 江 桂 平 饮 用 工 业 用 水 区 和 郁 江 桂 平 工 业 用 水 区 ( 二 级 水 功 能 区 ), 水 质 目 标 为 Ⅲ 类 水 体 本 工 程 涉 及 水 功 能 区 划 情 况 及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详 见 表 1-5-1 表 1-5-1 本 工 程 涉 及 的 水 功 能 区 情 况 表 序 号 功 能 区 名 称 范 围 一 级 功 能 区 二 级 功 能 区 起 始 断 面 终 止 断 面 郁 江 桂 平 饮 用 工 业 1 桂 平 市 西 山 镇 起 村 邕 江 郁 江 南 宁 用 水 区 贵 港 开 发 利 用 区 马 骝 滩 坝 址 ( 桂 平 2 郁 江 桂 平 工 业 用 水 区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 马 骝 滩 坝 址 (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 长 度 (km) 8 水 质 目 标 Ⅲ 现 状 用 途 饮 用 工 业 黔 郁 江 汇 合 口 5 工 业 1.5.4 桂 平 市 城 总 体 规 划 (2012~2030) (1) 桂 平 市 城 区 发 展 目 标 加 快 中 心 城 区 建 设, 突 出 打 造 西 江 沿 岸 城 市 难 过 宗 教 文 化 以 及 生 态 环 境 优 异 三 大 城 市 特 色, 强 化 其 辐 射 带 动 功 能 ; 大 力 发 展 优 势 产 业, 积 极 承 接 产 业 专 业, 将 桂 平 建 设 成 为 西 江 黄 金 水 道 枢 纽 难 过 宗 教 文 化 山 水 旅 游 城 市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示 范 基 地 以 及 现 代 化 农 业 产 业 化 示 范 基 地 (2) 市 域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基 本 实 现 城 乡 环 境 优 美 生 态 良 性 循 环 的 目 标 全 是 环 境 污 染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逐 步 消 减 和 控 制 工 业 及 生 活 污 染, 农 业 面 源 污 染 和 农 村 环 境 污 染 得 到 整 治, 生 态 环 境 恶 化 趋 势 的 全 面 遏 制, 城 乡 饮 用 水 安 全 得 到 保 障, 环 境 政 策 法 规 体 系 更 加 完 善, 环 境 管 理 与 执 法 能 力 进 一 步 加 强, 资 源 节 约 环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基 本 显 现 20
(3) 环 境 保 护 总 体 目 标 保 持 良 好 的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环 境 污 染 得 到 充 分 控 制, 城 市 空 气 清 新, 水 质 清 澈, 宁 静 舒 适, 实 现 资 源 与 环 境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规 划 期 内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保 持 在 二 级 标 准 以 上, 地 表 水 质 要 达 到 类 标 准, 交 通 干 道 环 境 噪 声 和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平 均 值 要 分 别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桂 平 市 城 区 总 体 规 划 示 意 图 详 见 附 图 5 21
2 工 程 概 况 2.1 流 域 概 况 2.1.1 流 域 概 况 郁 江 为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最 大 支 流, 地 理 位 置 在 东 经 104 40 ~110 02, 北 纬 21 30 ~24 38 跨 越 滇 桂 两 省 ( 区 ) 及 越 南 社 会 主 义 共 和 国, 全 流 域 面 积 89357km 2, 其 中 云 南 省 9723km 2, 广 西 区 68055km 2, 越 南 境 内 11579km 2 右 江 为 郁 江 上 游 主 源, 发 源 于 云 南 省 文 山 州 广 南 县 杨 梅 山 源 头 段 称 达 良 河, 向 北 流 与 达 央 河 汇 合 后 称 驮 娘 江, 至 云 南 省 广 南 县 底 先 乡 进 入 广 西 ; 由 北 折 向 东 南 流 经 广 西 西 林 田 林 两 县, 至 西 林 县 百 嘎 村 与 云 南 汇 入 的 西 洋 江 汇 合 后 称 右 江 ( 亦 称 驮 娘 江 ), 流 经 田 林 县 弄 瓦 乡 周 马 村 后 向 南 流 入 云 南 境 内, 经 云 南 省 富 宁 县 剥 隘 镇, 有 支 流 剥 隘 河 从 右 侧 汇 入, 转 东 流 纳 支 流 普 厅 河 后 复 入 广 西 ; 在 百 色 市 支 流 澄 碧 河 汇 入 后 折 向 南 东 南 流, 经 田 阳 田 东 平 果 隆 安 等 县 城, 在 南 宁 市 上 游 市 郊 宋 村 处 与 郁 江 最 大 支 流 左 江 汇 合 始 称 郁 江, 折 向 东 流, 经 南 宁 市 区 邕 宁 横 县 贵 港 市, 于 桂 平 市 注 入 西 江 干 流 浔 江 郁 江 干 流 自 分 水 岭 至 桂 平 汇 合 口, 全 长 1179km, 总 落 差 1800m, 河 道 平 均 坡 降 1.53 流 域 水 系 情 况 详 见 附 图 1 2.1.2 流 域 水 资 源 开 发 概 况 根 据 原 珠 江 流 域 规 划 办 公 室 编 制 完 成 的 珠 江 流 域 开 发 与 治 理 方 案 (1959) ( 草 案 ), 文 件 对 郁 江 干 流 梯 级 布 置 提 出 了 5 个 开 发 方 案, 分 别 是 揽 滩 西 津 老 口 百 林 和 瓦 村 梯 级 开 发 任 务 以 航 运 为 主, 结 合 发 电 灌 溉 和 供 水 等 综 合 利 用 1982 年 12 月 广 西 水 电 厅 勘 测 设 计 院 编 制 完 成 的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郁 江 综 合 利 用 规 划 报 告, 郁 江 流 域 的 开 发 任 务 为 百 色 以 上 河 段 以 防 洪 发 电 为 主, 兼 顾 航 运 供 水, 百 色 以 下 河 段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灌 溉 本 次 流 域 规 划 共 规 划 开 发 梯 级 为 8 级, 分 别 是 桂 平 贵 县 ( 贵 港 ) 西 津 老 口 思 林 田 阳 百 色 和 瓦 村 ; 国 家 计 委 1985 年 11 月 15 日, 以 计 土 [1985]1075 号 文 作 对 规 划 报 告 进 行 批 复, 并 进 行 了 调 整 : 郁 江 流 域 应 以 防 洪 航 运 发 电 为 主, 兼 顾 灌 溉 供 水 水 产 及 其 它 方 面 的 需 要, 进 行 综 合 开 发, 综 合 治 理, 并 同 意 了 郁 江 干 流 梯 级 的 10 级 开 发 方 案, 即 从 定 安 至 桂 平 共 布 置 瓦 村 百 色 东 笋 那 吉 鱼 梁 金 鸡 滩 老 口 西 津 贵 港 桂 平 ( 马 骝 滩 ) 1986 年 水 利 22
电 力 部 珠 江 水 利 委 员 会 提 出 珠 江 流 域 综 合 利 用 规 划 报 告, 与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郁 江 综 合 利 用 规 划 报 告 中 的 开 发 方 案 一 致 1993 年, 国 务 院 以 国 函 1993 70 号 文 批 复 同 意 珠 江 流 域 综 合 利 用 规 划 报 告 2007 年 8 月, 广 西 珠 委 南 宁 勘 测 设 计 院 广 西 百 色 水 利 电 力 设 计 院 联 合 编 制 了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郁 江 上 游 右 江 那 拉 至 弄 瓦 河 段 梯 级 补 充 规 划 报 告, 珠 委 水 利 委 员 会 以 珠 水 计 审 函 2007 409 号 关 于 发 送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上 游 那 拉 ~ 弄 瓦 河 段 梯 级 补 充 规 划 报 告 评 审 意 见 的 函 下 发 了 评 审 意 见, 评 审 意 见 认 为 将 该 河 段 干 流 的 开 发 任 务 调 整 为 以 水 力 发 电 为 主, 兼 顾 航 运 及 其 他 是 合 适 的, 符 合 该 河 段 的 实 际 情 况 2007 年, 水 利 部 珠 江 委 西 江 局 广 西 珠 委 南 宁 勘 测 设 计 院 编 制 了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郁 江 干 流 老 口 西 津 梯 级 补 充 规 划 报 告, 提 出 在 老 口 和 西 津 梯 级 之 间 新 增 邕 宁 梯 级 工 程, 报 告 认 为 邕 宁 梯 级 正 常 蓄 水 位 以 65~67m 较 合 适 规 划 报 告 于 2007 年 通 过 水 利 部 珠 江 水 利 委 员 会 组 织 的 技 术 审 查 2013 年, 珠 江 流 域 综 合 规 划, 郁 江 开 发 任 务 以 航 运 为 主, 结 合 发 电 灌 溉 供 水 本 次 规 划 共 布 置 威 后 母 湖 者 甲 斗 皇 那 维 那 劳 那 宾 那 沙 弄 南 八 新 渨 密 那 拉 那 读 瓦 村 百 色 东 笋 那 吉 鱼 梁 金 鸡 滩 老 口 邕 宁 西 津 贵 港 和 桂 平 等 24 个 梯 级 总 装 机 容 量 为 171 万 kw, 年 发 电 量 68 亿 kw.h, 保 证 出 力 39.4 万 kw 调 节 性 能 较 好 的 电 站 仅 有 百 色 ( 不 完 全 多 年 调 节 ) 威 后 ( 不 完 全 年 调 节 ) 瓦 村 ( 季 调 节 ) 西 津 ( 季 调 节 ), 其 他 均 为 低 水 头 径 流 式 水 电 站 其 中 百 色 梯 级 以 防 洪 为 主 的 大 型 水 电 站, 本 次 规 划 增 加 其 水 资 源 配 置 功 能 郁 江 干 流 瓦 村 以 下 均 有 航 运 任 务, 规 划 梯 级 中, 那 吉 鱼 梁 贵 港 和 桂 平 是 以 航 运 为 主 的 航 电 枢 纽 目 前 郁 江 已 正 开 发 纵 装 机 容 量 为 130 万 kw, 年 发 电 量 53.8 亿 kw.h, 规 划 未 建 的 有 瓦 村 和 邕 宁 2 个 梯 级, 在 建 的 梯 级 有 老 口 郁 江 梯 级 开 发 方 案 主 要 成 果 见 表 2-1-1 23
表 2-1-1 郁 江 梯 级 开 发 方 案 主 要 指 标 成 果 表 序 号 梯 级 电 站 集 水 面 积 (km 2 ) 正 常 蓄 水 位 (m) 1 威 后 1929 685 调 节 性 能 不 完 全 年 装 机 容 量 ( 万 kw) 年 发 电 量 ( 现 状 / 联 合 ) 亿 kw.h 工 程 任 务 建 设 情 况 所 属 河 流 3.2 1.17 发 电 已 建 驮 娘 江 2 母 湖 2071 585 日 0.4 0.166 发 电 已 建 驮 娘 江 3 者 甲 2103 574 日 0.56 0.212 发 电 已 建 驮 娘 江 4 斗 皇 2136 555 日 1.26 0.541 发 电 已 建 驮 娘 江 5 那 维 2244 521 日 1.1 0.482 发 电 已 建 驮 娘 江 6 那 劳 2999 496 日 0.8 0.342 发 电 已 建 驮 娘 江 7 那 宾 3179 476 日 0.64 0.264 发 电 已 建 驮 娘 江 8 那 沙 3239 463 日 0.64 0.263 发 电 已 建 驮 娘 江 9 弄 南 3281 452 日 1.26 0.533 发 电 已 建 驮 娘 江 10 八 新 3627 430 日 1.2 0.501 发 电 已 建 驮 娘 江 11 渨 密 4390 409 日 1.6 0.518 发 电 已 建 驮 娘 江 12 那 拉 4780 378 无 0.52 0.29 发 电 已 建 驮 娘 江 13 那 读 4860 339.3 日 0.75 0.339 发 电 已 建 驮 娘 江 14 瓦 村 11600 307 季 23 6.8 发 电 航 运 规 划 驮 娘 江 15 百 色 19600 228 不 完 全 多 年 54 17.01 16 东 笋 19648 112.5 日 2.4 0.816 17 那 吉 23573 115 日 6.6 2.53 防 洪 发 电 灌 溉 航 运, 供 水 水 资 源 配 置 航 运 发 电 灌 溉 航 运 发 电 灌 溉 18 鱼 梁 29243 99.5 日 6 2.308 航 运 发 电 在 建 右 江 19 金 鸡 滩 32506 88.6 日 7.2 3.343 20 老 口 72368 75.5 日 15 6.40 21 邕 宁 76794 65 日 2.73 1.00 22 西 津 80900 62.1 季 23.44 10.93/13.6 23 贵 港 85148 43.1 日 12 6.107 航 运 发 电 灌 溉 航 运 防 洪 发 电 改 善 水 环 境 水 景 观 航 运 发 电 发 电 航 运 灌 溉 航 运 发 电 灌 溉 已 建 已 建 已 建 已 建 在 建 规 划 已 建 已 建 右 江 右 江 右 江 右 江 邕 江 邕 江 郁 江 干 流 郁 江 干 流 24 桂 平 89335 30.9 日 4.65 2.474 航 运 发 电 已 建 郁 江 干 流 本 工 程 涉 及 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郁 江 干 流 综 合 利 用 规 划 开 发 方 案 中 的 最 下 游 梯 级, 是 一 座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24
2.2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技 改 工 程 位 于 浔 江 支 流 郁 江 上, 距 郁 江 黔 江 汇 合 口 约 3.7km, 地 处 桂 平 市 城 区 桂 平 市 位 于 广 西 东 南 部, 介 于 北 纬 22 52 ~ 23 48 与 东 经 109 41 ~110 22 之 间, 北 回 归 线 横 贯 市 境 中 部 大 瑶 山 盘 亘 于 西 北 部, 郁 江 黔 江 在 境 内 交 汇, 浔 江 从 此 起 点, 顺 浔 江 可 至 梧 州 广 州 以 及 港 澳 ; 溯 郁 江 黔 江 可 达 南 宁 柳 州 ; 郁 江 浔 江 沿 岸, 是 广 西 最 大 的 冲 积 平 原, 为 重 要 的 糖 粮 基 地 ; 市 区 内 交 通 发 达, 南 梧 二 级 公 路 横 贯 桂 平 市, 可 直 达 南 宁, 进 入 广 东 正 在 建 设 的 南 宁 至 梧 州 高 速 公 路 玉 林 至 柳 州 玉 林 至 桂 平 二 级 公 路, 把 桂 平 和 柳 州 玉 林 梧 州 连 接 起 来, 使 桂 平 市 成 为 广 西 南 部 重 要 的 交 通 枢 纽 工 程 距 南 宁 陆 地 255km, 水 路 438km, 距 北 部 湾 188km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详 见 附 图 1 2.3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及 规 模 2.3.1 现 有 工 程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以 航 运 为 主, 在 保 证 通 航 的 前 提 下 综 合 利 用, 以 电 养 航 的 枢 纽 电 站 是 西 江 主 要 支 流 郁 江 下 游 的 最 后 一 个 梯 级, 位 于 广 西 桂 平 县 城 上 游 1km 处 2.3.1.1 工 程 规 模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于 1992 年 4 月 中 旬 第 一 台 机 组 开 始 发 电,1993 年 下 半 年 全 部 机 组 投 产 电 站 现 有 装 机 容 量 为 46.5MW, 装 置 有 3 台 灯 泡 贯 流 式 水 轮 发 电 机 组, 电 站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为 31027 万 kw h, 其 中 枯 水 期 发 电 量 16484 万 kw h 占 全 年 发 电 量 的 53.1%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库 总 库 容 2.51 亿 m³, 属 大 (2) 型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为 30.9m, 对 应 的 库 容 是 3.01 亿 m³, 死 水 位 是 28.6m, 对 应 的 库 容 是 2.17 亿 m³, 调 节 库 容 为 0.34 亿 m³, 水 库 具 有 日 调 节 性 能 2.3.1.2 水 库 水 位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设 计 正 常 蓄 水 位 31.5m, 最 终 批 复 正 常 蓄 水 位 29.6m, 死 水 位 为 28.6m; 二 线 船 闸 建 设 之 前 (2007 年 ) 实 际 运 行 的 正 常 蓄 水 位 约 为 30.5m, 二 线 船 闸 建 设 以 后 实 际 运 行 的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略 有 提 高, 为 30.9m, 枢 纽 水 库 水 位 与 库 容 关 系 见 表 2.3-1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原 设 计 的 设 计 洪 水 位 为 43.49m(p=1%) 校 核 洪 水 位 45.04m(p=0.2%) 25
表 2.3-1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库 水 位 ~ 库 容 关 系 曲 线 表 水 位 (m) 25.0 26.0 27.0 28.0 29.0 29.6 30.0 30.5 31.0 库 容 ( 亿 m 3 ) 1.07 1.37 1.68 1.99 2.32 2.52 2.65 2.83 3.01 水 位 (m) 31.5 32.0 34.0 36.0 38.0 40.0 42.0 44.0 45.0 库 容 ( 亿 m 3 ) 3.18 3.36 4.10 4.87 5.70 6.65 7.80 9.20 10.0 2.3.1.3 工 程 等 别 和 标 准 根 据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等 级 划 分 及 洪 水 标 准 SL252-2000 规 定, 枢 纽 为 Ⅲ 等 工 程, 拦 河 坝 船 闸 电 站 厂 房 等 主 要 永 久 建 筑 物 为 3 级, 其 他 次 要 建 筑 物 为 4 级 其 设 计 洪 水 标 准 为 100 年 一 遇, 校 核 洪 水 标 准 为 500 百 年 一 遇 根 据 中 国 地 震 动 参 数 区 划 图 (GBl8306-2001), 本 区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为 0.05g, 反 应 谱 特 征 周 期 为 0.35s,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为 Ⅵ 度 2.3.1.4 电 站 运 行 调 度 方 式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低 水 头 综 合 利 用 枢 纽, 水 库 回 水 至 贵 港 枢 纽 坝 址 处 全 长 为 110km, 库 区 淹 没 标 准 为 : 农 村 居 民 点 的 搬 迁 按 10 年 一 遇 洪 水 标 准, 耕 地 淹 没 洪 水 标 准 为 2 年 一 遇 二 线 航 闸 建 设 之 前 为 了 减 少 库 区 淹 没, 洪 水 期 (5 月 ~ 10 月 ) 设 计 洪 水 流 量 大 于 2800m 3 /s 时 限 制 运 行 水 位 在 28.6m 运 行, 枯 水 期 (11 月 ~ 次 年 4 月 ) 水 库 运 行 水 位 可 在 正 常 蓄 水 位 ~ 死 水 位 之 间 运 行 ; 二 线 航 闸 建 设 之 后 全 年 水 库 水 位 均 可 在 正 常 蓄 水 位 ~ 死 水 位 之 间 运 行 为 保 证 通 航 要 求, 水 库 水 位 应 不 低 于 28.6m, 在 发 电 与 通 航 矛 盾 时, 发 电 应 服 从 通 航 的 要 求 坝 址 上 游 设 计 最 高 通 航 水 位 为 39.25m,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为 28.6m; 下 游 最 高 通 航 水 位 为 38.93m,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为 19.87m 2.3.1.5 工 程 总 布 置 及 主 要 建 筑 物 (1) 工 程 总 布 置 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由 拦 河 坝 船 闸 电 站 厂 房 升 压 站 及 护 坡 等 建 筑 物 组 成 船 闸 及 引 航 道 布 置 在 右 岸 阶 地 上 ; 坝 轴 线 上, 从 左 到 右 依 次 布 置 :52m 长 的 左 岸 重 力 坝 ( 由 25m 长 的 闸 门 检 修 间 和 27m 长 的 沉 井 组 成 ) 261m 长 的 溢 流 坝 75.16m 长 的 河 床 式 厂 房 20m 长 的 右 岸 支 墩 坝 和 48m 长 的 右 岸 悬 臂 式 挡 土 墙 ; 升 压 站 绝 缘 油 库 和 机 修 车 间 分 26
别 布 置 在 右 坝 端 坝 轴 线 的 下 游 和 上 游 由 回 填 土 在 阶 地 上 填 筑 至 45m 高 程 的 平 台 上 (2) 主 要 建 筑 物 1 厂 房 : 电 站 厂 房 为 河 床 式 厂 房, 布 置 于 右 岸 重 力 坝 段, 与 溢 流 坝 段 相 连 厂 房 由 主 机 间 安 装 间 组 成 厂 房 为 枢 纽 挡 水 建 筑 物 的 一 部 分, 厂 内 机 组 纵 轴 线 与 坝 轴 线 平 行, 由 于 厂 房 上 下 游 水 位 较 高, 厂 房 型 式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半 封 闭 式 结 构 厂 房 内 安 装 3 台 容 量 15.5MW 的 灯 泡 贯 流 式 水 轮 发 电 机 组 厂 房 采 用 水 平 进 场, 从 安 装 间 防 洪 门 进 出 2 主 机 间 : 主 机 间 段 由 进 口 段 机 组 段 及 尾 水 管 段 组 成 进 口 段 主 要 布 置 有 拦 污 栅 入 口 渐 变 段 进 口 检 修 门 槽 及 交 通 桥 等 交 通 桥 面 与 溢 流 坝 工 作 桥 面 同 高 程, 为 47.8m 拦 污 栅 采 用 直 线 直 立 式 布 置 ; 尾 水 管 段 主 要 布 置 有 尾 水 管 尾 水 检 修 闸 门 副 厂 房 及 闸 门 启 闭 设 备 等 2.3.2 扩 建 工 程 2.3.2.1 工 程 任 务 本 次 扩 机 的 任 务 为 : 增 加 电 站 的 装 机 容 量,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资 源, 提 高 电 站 的 发 电 效 益 2.3.2.1 工 程 规 模 (1) 水 库 水 位 本 次 扩 建 工 程 维 持 原 有 的 水 位 不 变, 即 正 常 蓄 水 位 按 30.9m, 水 库 死 水 位 28.6m, 校 核 洪 水 位 与 原 有 设 计 水 位 一 致, 即 设 计 洪 水 位 为 43.49m(p=1%) 校 核 洪 水 位 45.04m (p=0.2%) (2) 电 站 扩 机 方 案 推 荐 扩 机 方 案 为 增 加 一 台 机 组 容 量 25MW, 电 站 总 装 机 容 量 达 到 71.5MW 扩 机 后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总 量 为 31027 万 kw h, 其 中 枯 水 期 发 电 量 16484 万 kw h 占 全 年 发 电 量 的 53.1% 扩 机 方 案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6421 万 kw h, 其 中 枯 水 期 发 电 量 2496 万 kw h 2.3.2.3 工 程 等 别 和 标 准 本 扩 机 工 程 系 在 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左 岸 增 加 一 台 机 组, 扩 机 工 程 的 等 级 取 与 原 枢 纽 相 同, 即 工 程 等 别 为 Ⅲ 等, 电 站 扩 建 厂 房 为 3 级 建 筑 物, 按 100 年 一 遇 洪 水 设 计,500 年 一 遇 洪 水 校 核 27
2.3.2.4 电 站 运 行 调 度 方 式 扩 建 工 程 与 现 有 工 程 的 运 行 方 式 一 致, 即 保 证 满 足 通 航 要 求, 水 库 水 位 应 不 低 于 28.6m, 在 发 电 与 通 航 矛 盾 时, 发 电 应 服 从 通 航 的 要 求 坝 址 上 游 设 计 最 高 通 航 水 位 为 39.25m,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为 28.6m; 下 游 最 高 通 航 水 位 为 38.93m,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为 19.87m 2.3.2.5 工 程 总 布 置 及 主 要 建 筑 物 (1) 工 程 总 体 布 置 本 次 扩 机 方 案 采 用 左 岸 增 大 机 方 案, 即 在 原 左 岸 重 力 坝 位 置 扩 机 1 台 装 机 容 量 为 25MW 的 机 组, 安 装 间 布 置 在 扩 机 厂 房 主 机 间 的 左 侧, 副 厂 房 在 主 机 间 的 下 游 侧 扩 建 部 分 主 要 由 进 水 渠 厂 房 尾 水 渠 及 护 坡 等 建 筑 物 组 成 扩 建 厂 房 左 右 方 向 长 51m( 主 机 间 长 25m 安 装 间 长 26m), 上 下 游 方 向 宽 76.51m, 机 组 安 装 高 程 12.30m 升 压 站 与 原 升 压 站 共 用, 但 需 对 原 升 压 站 扩 建 和 改 造 (2) 主 要 建 筑 物 本 次 扩 机 方 案 主 要 由 进 水 渠 厂 房 尾 水 渠 及 护 坡 等 建 筑 物 组 成 1 厂 房 电 站 厂 房 为 河 床 式 厂 房, 布 置 于 左 岸 重 力 坝 段, 右 侧 与 左 6 孔 溢 流 坝 段 相 连 起 止 桩 号 为 0+001.000m~0+052.000m 厂 房 由 主 机 间 安 装 间 组 成, 其 中 主 机 间 段 长 25m, 安 装 间 长 26m 厂 房 为 枢 纽 挡 水 建 筑 物 的 一 部 分, 厂 内 机 组 纵 轴 线 与 坝 轴 线 平 行, 由 于 厂 房 上 下 游 水 位 较 高, 厂 房 型 式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半 封 闭 式 结 构 厂 房 内 安 装 1 台 容 量 25MW 的 灯 泡 贯 流 式 水 轮 发 电 机 组 厂 房 采 用 水 平 进 场, 从 安 装 间 防 洪 门 进 出 主 机 间 基 础 位 于 微 风 化 中 厚 ~ 厚 层 状 白 云 岩 泥 质 灰 岩 白 云 质 灰 岩 上 ; 安 装 间 上 游 段 基 础 置 于 原 沉 井 上, 中 部 及 下 游 段 采 用 长 26m 宽 35.79m 的 框 格 结 构 砼 基 础, 基 础 置 于 粘 土 层 上 2 主 机 间 主 机 间 段 由 进 口 段 机 组 段 及 尾 水 管 段 组 成, 长 25m, 宽 76.51m 进 口 段 主 要 布 置 有 拦 污 栅 入 口 渐 变 段 进 口 检 修 门 槽 及 交 通 桥 等 交 通 桥 面 与 溢 流 坝 工 作 桥 面 同 高 程, 为 47.8m 拦 污 栅 采 用 直 线 直 立 式 布 置, 孔 口 尺 寸 15.66 24( 宽 高 ); 进 口 检 修 门 孔 口 尺 寸 15.66 20( 宽 高 ), 闸 门 启 闭 采 用 坝 顶 2 1250kN 双 向 门 机 启 闭 机 组 段 顶 部 高 程 为 63m, 建 基 面 最 低 高 程 为 -2.00m, 最 大 高 度 65m 机 组 安 装 高 程 为 12.30m, 运 行 层 高 程 27m,2000kN/500kN/50kN 桥 式 起 重 机 轨 顶 高 程 为 56.80m 尾 水 管 段 主 要 布 置 有 28
尾 水 管 尾 水 检 修 闸 门 副 厂 房 及 闸 门 启 闭 设 备 等 其 中 尾 水 管 底 高 程 5.51m, 顶 高 程 19.09m, 尾 水 闸 墩 顶 部 高 程 34.5m, 其 上 设 置 钢 筋 混 凝 土 启 闭 机 排 架, 排 架 顶 为 工 作 桥, 桥 面 高 程 47.8m, 尾 水 检 修 闸 门 孔 口 尺 寸 为 16.10m 13.58m( 宽 高 ) 集 水 井 及 其 上 排 水 泵 房 布 置 在 主 机 间 下 游 侧 的 尾 水 管 底 板 以 下, 集 水 井 底 高 程 -6.700m, 排 水 泵 房 底 高 程 22.5m 3 安 装 间 安 装 间 位 于 主 机 间 左 侧, 长 26m, 宽 42.01m 为 了 减 少 左 岸 开 挖, 同 时 考 虑 大 件 设 备 运 输 需 要, 安 装 间 地 面 高 程 为 40m, 比 主 机 间 运 行 层 高 13m 桥 机 轨 道 顶 高 程 与 主 机 间 一 致, 为 56.80m 安 装 间 平 面 尺 寸 22.0 37.0m, 安 装 间 前 端 垂 直 运 输 井 及 交 通 桥 部 分 顶 高 程 为 47.8m, 其 余 部 分 屋 顶 高 程 与 主 机 间 一 致, 为 63m 安 装 间 上 游 挡 水 坝 段 采 用 原 枢 纽 结 构 ( 即 下 部 为 沉 井 上 部 为 实 体 重 力 坝 相 结 合 的 结 构 型 式 ), 沉 井 建 基 面 高 程 18m 安 装 间 左 侧 设 防 洪 门, 大 件 可 从 左 侧 防 洪 门 直 接 进 入 安 装 间 安 装 间 上 游 侧 设 垂 直 运 输 井, 位 于 坝 顶 门 机 两 轨 道 范 围 内, 电 站 运 行 时 设 备 可 从 垂 直 运 输 井 进 入 安 装 间 安 装 间 可 满 足 一 台 机 组 安 装 检 修 的 要 求 4 副 厂 房 副 厂 房 位 于 主 机 间 下 游 侧, 净 宽 11m 副 厂 房 共 3 层, 顶 高 程 为 46.3m, 主 要 布 置 水 泵 室 厂 用 变 励 磁 变 电 缆 和 母 线 廊 道 厂 用 盘 室 主 风 机 室 等 5 进 出 口 段 厂 房 上 游 进 水 渠 底 宽 19m, 长 110m, 渠 底 最 低 处 高 程 5.21m, 用 1:5 的 底 坡 过 渡 到 18m 高 程 后 与 上 平 段 相 接, 进 水 渠 底 用 0.5m 厚 混 凝 土 衬 护 为 防 止 推 移 质 砂 进 入 流 道, 在 进 水 渠 前 设 拦 砂 坎 一 道, 右 端 连 接 厂 坝 导 墙, 左 端 插 入 左 岸 岸 坡, 坎 顶 高 程 21m 厂 坝 导 墙 墙 顶 高 程 31m 厂 房 下 游 尾 水 渠 底 宽 17m, 长 120m, 渠 底 最 低 处 高 程 5.51m, 用 1:4 的 底 坡 过 渡 到 15m 高 程 后 再 接 一 平 段 后 用 1:8 的 底 坡 过 渡 到 17.5m 高 程 后 再 接 一 平 段 后 再 与 河 床 相 接, 尾 水 渠 底 用 0.5m 厚 混 凝 土 衬 护 右 侧 设 厂 坝 导 墙, 顶 高 程 为 28m 为 避 免 本 扩 机 电 站 尾 水 对 下 游 船 厂 斜 坡 滑 道 运 行 影 响, 尾 水 平 段 与 河 床 采 用 圆 弧 连 接, 半 径 为 100m 6 开 关 站 本 技 改 扩 建 工 程 的 开 关 站 与 原 枢 纽 开 关 站 共 用, 且 对 原 开 关 站 电 气 部 分 进 行 改 造 技 改 扩 建 厂 房 的 母 线 通 过 原 枢 纽 的 厂 坝 顶 部 到 达 右 岸 的 开 关 站 即 新 增 4# 机 组 与 原 3 29
# 机 组 采 用 扩 大 单 元 接 线, 更 换 原 2# 主 变 压 器, 由 原 来 双 绕 组 变 更 换 为 容 量 为 50000kVA,121/38.5/6.3kV 的 三 绕 组 变 压 器 ; 增 加 1 回 110kV 出 线,110kV 出 线 采 用 变 压 器 - 线 路 接 线 由 于 原 变 电 站 场 地 的 限 制, 取 消 原 35kV 单 母 线 分 段 间 隔,35kV 侧 接 线 方 式 为 单 母 线 接 线 (3) 排 污 管 道 原 二 坑 口 排 污 管 ( 桂 平 市 糖 厂 排 污 口 ) 全 长 586m, 管 径 1m, 排 污 管 道 沿 二 坑 口 小 河 沟 左 侧 布 设, 在 汇 入 郁 江 处 转 向 下 游 沿 郁 江 左 岸 布 置, 管 道 在 穿 过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左 岸 重 力 坝 后 排 向 下 游 河 道 原 排 污 管 道 穿 越 左 岸 重 力 坝 处 就 是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主 机 间 的 布 置 位 置, 根 据 扩 机 工 程 和 排 污 管 道 的 布 置, 原 排 污 管 道 的 部 分 管 路 需 要 拆 除 改 建, 拟 将 穿 越 枢 纽 重 力 坝 的 管 道 左 移 下 埋, 布 置 在 扩 机 厂 房 主 机 间 左 侧 的 安 装 间 之 下, 排 污 管 道 出 口 设 在 坝 下 105m 处, 需 要 改 建 原 排 污 管 道 长 220m, 增 加 管 道 长 80m 项 目 工 程 各 主 要 建 筑 物 工 程 量 详 见 下 表 2-3-2 表 2-3-2 主 要 建 筑 物 项 目 及 工 程 量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土 方 开 挖 万 m 3 12.6 2 土 方 填 筑 万 m 3 0.8 3 工 程 弃 渣 ( 含 拆 除 量 ) 万 m 3 11.8 4 混 凝 土 万 m 3 5.54 5 钢 筋 制 安 t 2469 6 钢 材 t 223 2.3.3 依 托 工 程 设 备 本 次 工 程 的 依 托 工 程 主 要 是 开 关 站 管 理 站 污 水 处 理 站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和 机 修 2.3.3.1 开 关 站 原 枢 纽 电 站 开 关 站 位 于 右 岸 接 头 坝 下 游 侧, 距 电 站 安 装 间 右 侧 墙 约 29m 处, 地 面 高 程 为 45m, 高 于 百 年 一 遇 下 游 设 计 洪 水 位 43.35m, 场 地 面 积 为 56 47m 2 开 关 站 包 括 110kV 及 35kV 两 部 分, 两 台 主 变 均 布 置 在 开 关 站 内, 一 台 为 110kV40MVA 三 卷 变 置 于 30
上 游 侧, 一 台 为 35kV20MVA 双 卷 变 置 于 下 游 侧 由 厂 内 开 关 柜 顶 引 出 的 铝 母 线 经 34m 层 40m 层 之 副 厂 房 母 线 道 及 厂 外 之 母 线 廊 道 进 入 开 关 站 主 变 低 压 侧 开 关 站 置 于 回 填 地 基 上, 回 填 厚 度 为 2~3m 开 关 站 架 构 除 立 柱 采 用 水 泥 杆 外, 其 余 出 线 架 及 支 架 横 梁 等 均 采 用 钢 结 构 架 构 基 础 采 用 单 个 砼 杯 形 基 础 整 个 开 关 站 场 地 往 厂 房 侧 倾 斜, 坡 度 为 0.5%, 以 利 排 水, 集 水 通 过 电 缆 沟 及 排 水 沟 排 出 场 地 外 紧 靠 开 关 站 周 边 设 置 围 墙, 进 站 大 门 面 向 上 游, 站 内 交 通 主 道 路 宽 3.5m 本 扩 机 工 程 的 开 关 站 与 原 枢 纽 开 关 站 共 用, 且 对 原 开 关 站 电 气 部 分 进 行 改 造 扩 机 厂 房 的 母 线 通 过 原 枢 纽 的 厂 坝 顶 部 到 达 右 岸 的 开 关 站 2.3.3.2 管 理 站 管 理 站 位 于 右 岸 接 头 坝 下 游 侧, 与 电 站 安 装 间 连 接 场 地 面 积 为 930 m2; 管 理 站 包 括 中 控 室 检 修 室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与 现 有 管 理 站 共 用, 扩 机 工 程 的 录 像 数 据 等 信 息 通 过 溢 流 坝 顶 部 到 达 管 理 站 2.3.3.3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水 处 理 站 位 于 右 岸 管 理 站 右 侧, 污 水 处 理 站 为 三 级 化 粪 池, 主 要 处 理 管 理 站 工 作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不 新 增 管 理 工 作 人 员 2.3.3.4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主 要 用 于 处 理 机 器 维 修 产 生 的 含 油 废 水, 主 要 的 工 艺 是 分 离 油 和 水 处 理 ; 处 理 后 废 油 经 过 再 生 处 理 后 回 收 利 用, 废 水 排 入 化 粪 池 处 理 由 于 一 期 工 程 产 生 的 含 油 废 水 不 多, 处 理 量 不 大, 故 扩 机 工 程 产 生 的 含 油 废 水 可 依 托 现 有 工 程 的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进 行 处 理, 但 是 需 配 套 建 设 排 油 管 道 2.3.3.5 机 修 设 备 一 期 工 程 电 站 已 经 配 备 了 机 械 维 修 设 备, 待 每 月 每 季 度 每 年 检 修 时 使 用 由 于 现 有 工 程 和 扩 机 工 程 的 机 组 检 修 属 轮 流 检 修 制 度, 因 此, 扩 机 工 程 可 以 依 托 现 有 工 程 的 机 械 维 修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处 理 31
2.3.4 扩 机 前 后 工 程 量 对 比 表 2-3-3 扩 机 前 后 工 程 量 项 目 组 成 表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性 质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扩 建 桂 平 市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内 广 西 西 江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体 工 程 依 托 工 程 总 投 资 项 目 现 有 工 程 扩 机 工 程 工 程 规 模 水 库 水 位 工 程 等 别 运 行 调 度 方 式 主 要 建 筑 物 开 关 站 3 台, 装 机 容 量 分 别 为 15.5MW 正 常 蓄 水 位 按 30.9m, 水 库 死 水 位 28.6m 工 程 等 别 为 Ⅲ 等, 电 站 厂 房 为 3 级 建 筑 物 全 年 水 库 水 位 均 可 在 正 常 蓄 水 位 ~ 死 水 位 之 间 运 行 由 进 水 渠 厂 房 尾 水 渠 护 坡 管 理 楼 开 关 站 拦 河 大 坝 等 建 筑 物 组 成 23906.41 万 元 扩 机 后 总 体 工 程 1 台,25MW 4 台,71.5MW 与 原 有 工 程 一 致 与 原 有 工 程 等 级 一 致 与 原 有 工 程 一 致 由 进 水 渠 厂 房 尾 水 渠 及 护 坡 等 建 筑 物 组 成 正 常 蓄 水 位 按 30.9m, 水 库 死 水 位 28.6m 工 程 等 别 为 Ⅲ 等, 电 站 扩 建 厂 房 为 3 级 建 筑 物 全 年 水 库 水 位 均 可 在 正 常 蓄 水 位 ~ 死 水 位 之 间 运 行 由 进 水 渠 厂 房 尾 水 渠 护 坡 管 理 楼 开 关 站 拦 河 大 坝 等 建 筑 物 组 成 扩 机 工 程 依 靠 原 有 的 开 关 站, 但 需 要 进 行 改 扩 建 备 注 现 有 工 程 3 台 机 组 于 1992~1993 年 已 投 入 使 用 水 库 水 位 库 容 均 不 变 扩 建 前 后 工 程 别 一 致 扩 机 前 后 运 行 方 式 一 致, 水 库 水 位 应 不 低 于 28.6m, 在 发 电 与 通 航 矛 盾 时, 发 电 应 服 从 通 航 的 要 求 大 坝 左 岸 增 加 进 水 渠 厂 房 尾 水 渠 及 左 岸 护 坡 等 建 筑 物 扩 机 后, 开 关 站 容 量 变 大 管 理 楼 与 原 有 管 理 楼 共 用 扩 机 前 后 不 变 污 水 处 理 站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与 原 有 污 水 处 理 站 共 用 与 现 有 工 程 共 用, 需 配 套 建 设 排 油 管 道 扩 机 前 后 不 变 扩 机 后 不 增 加 设 备 机 修 设 备 与 现 有 工 程 共 用, 轮 流 检 修 扩 机 前 后 不 变 32
表 2-3-4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装 机 容 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表 指 标 单 位 原 方 案 扩 机 方 案 备 注 装 机 容 量 MW 46.5 46.5+25 电 站 额 定 流 量 m 3 /s 736.8 736.8+442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万 kw h 24605 31027 装 机 年 利 用 小 时 h 5004 4339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差 万 kw h 6421.84 静 态 总 投 资 差 万 元 22084 增 加 单 位 容 量 投 资 元 /kw 8834 增 加 单 位 电 能 投 资 元 /kw h 3.44 静 态 投 资 差 额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1 % 7.06 上 网 电 价 采 用 0.40 元 /kw h ( 含 17% 增 值 税 ) 表 2-3-5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扩 机 方 案 发 电 量 情 况 表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大 湟 江 口 受 百 色 龙 滩 水 库 调 节 影 响 后 水 位 查 桂 平 坝 址 下 游 水 位 原 方 案 扩 机 方 案 增 减 备 注 实 际 运 行 正 常 蓄 水 位 m 30.9 30.9 0 黄 海 基 面 死 水 位 m 28.6 28.6 0 装 机 容 量 MW 46.5 71.5 25 电 站 额 定 流 量 m 3 /s 736.8 1178.8 442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万 kw h 24606 31027 6421 枯 水 期 发 电 量 万 kw h 13988 16484 2496 11 月 ~ 次 年 4 月 装 机 利 用 小 时 h 5292 4339 保 证 出 力 (P=80%) MW 25.02 加 权 平 均 水 头 m 7.10 6.91 枯 水 期 加 权 平 均 水 头 m 7.85 7.76 汛 期 加 权 平 均 水 头 m 6.12 5.95 水 量 利 用 率 % 35.3 45.0 多 年 平 均 不 发 电 天 数 天 44.8 40.2 33
2.4 工 程 施 工 2.4.1 施 工 条 件 2.4.1.1 对 外 交 通 运 输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位 于 浔 江 支 流 郁 江 上, 地 处 桂 平 市 城 区 左 岸 距 离 左 坝 头 约 1km 有 桂 贵 公 路 通 过, 穿 过 在 建 的 滨 江 路 即 可 到 达 左 坝 头 对 外 交 通 便 利 2.4.1.2 场 内 主 要 交 通 干 线 布 置 本 工 程 场 内 运 输 任 务 主 要 包 括 土 方 开 挖 运 输 渣 骨 料 混 凝 土 运 输, 各 施 工 工 厂 及 生 活 区 间 的 物 资 运 输 等 场 内 交 通 结 合 场 内 永 久 公 路 和 进 场 道 路 的 布 置, 以 连 接 各 施 工 辅 助 工 厂 加 工 厂 弃 渣 场 等 形 成 场 内 交 通 网 系 场 内 主 要 交 通 干 线 布 置 如 下 : 进 基 坑 道 路 从 郁 江 大 桥 左 桥 头 转 入 滨 江 路 即 可 下 江, 沿 着 江 边 下 降 进 入 基 坑, 长 度 约 500m 施 工 场 地 主 要 布 置 在 废 弃 的 桂 平 船 厂 的 空 地 上 本 枢 纽 地 处 丘 陵 平 原 区, 两 岸 地 形 平 坦, 河 谷 为 开 阔 的 U 型 谷 地 带 枢 纽 左 岸 重 力 坝 左 侧 属 桂 平 市 造 船 厂 厂 区, 地 面 高 程 约 40.00~45.00m 高 程, 场 地 比 较 平 坦 施 工 期 临 时 租 用 船 厂 厂 区 作 为 施 工 工 厂 和 施 工 道 路 即 可 具 有 良 好 的 施 工 布 置 场 地 2.4.1.3 工 程 布 置 特 点 扩 机 工 程 的 厂 房 布 置 于 原 枢 纽 的 左 岸 重 力 坝 段 主 要 由 主 机 间 安 装 间 等 组 成 拆 除 原 左 岸 重 力 坝 段 的 右 坝 段 (0+027~0+052m) 重 力 坝, 开 挖 基 抗, 新 建 主 机 间 主 机 间 左 侧 布 置 安 装 间, 利 用 保 留 的 原 左 坝 段 (0+000~0+027m) 重 力 坝 段 作 为 安 装 间 上 游 挡 水 墙 新 建 厂 房 宽 66.5m( 沿 水 流 方 向 ), 长 48m, 最 大 高 度 为 59.70m 扩 建 机 组 是 在 原 有 枢 纽 工 程 布 置 中 扩 建 的 建 筑 物, 故 施 工 受 到 一 定 的 约 束, 如 进 场 道 路 布 置 困 难, 施 工 需 要 考 虑 塔 吊 垂 直 运 输 及 公 路 运 输 配 合 出 渣, 出 渣 较 困 难 基 础 开 挖 大 部 分 为 灰 岩 开 挖, 且 基 础 左 右 两 侧 均 受 现 有 建 筑 物 影 响, 不 能 进 行 大 面 积 爆 破, 基 础 开 挖 较 困 难 厂 房 主 体 施 工 受 枢 纽 通 航 最 低 水 位 为 维 持 发 电 效 益 需 要 的 上 游 水 位 的 限 制, 围 堰 挡 水 水 位 高, 工 程 量 大, 施 工 强 度 大 较 有 利 的 是 有 现 成 的 水 电 系 统 和 仓 库 可 用 项 目 施 工 布 置 详 见 附 图 3 2.4.1.4 建 筑 材 料 水 电 供 应 条 件 (1) 建 材 来 源 : 工 程 建 设 所 需 的 建 筑 材 料 主 要 为 混 凝 土 骨 料, 需 要 方 量 约 6.2 万 m 3 由 于 工 程 位 置 天 然 砂 砾 石 料 比 较 缺 乏, 因 此 建 议 用 人 工 骨 料, 人 工 骨 料 场 位 于 蒙 圩 34
镇 附 近, 料 场 地 形 平 坦, 为 岩 溶 盆 地, 要 往 地 下 才 能 开 采, 面 积 约 26.9 万 m 2, 有 用 层 为 厚 层 状 灰 岩, 灰 色, 岩 石 坚 硬, 岩 体 较 完 整, 天 然 密 度 为 2.67g/cm 3, 单 轴 饱 和 抗 压 强 度 为 50MPa, 厚 度 大 于 10.0m 现 有 多 家 采 石 场 在 开 采 并 加 工 成 碎 石 或 块 石, 建 议 直 接 向 采 石 场 购 买 碎 石 料 和 块 石 料, 质 量 和 储 量 能 满 足 要 求, 运 输 距 离 约 17km 水 泥 钢 材 木 材 油 料 炸 药 等 建 筑 材 料 及 物 资, 可 就 近 从 桂 平 市 建 筑 材 料 市 场 购 买, 用 汽 车 运 至 工 地 现 场 (2) 水 源 条 件 : 郁 江 水 质 良 好, 可 作 为 施 工 生 产 用 水 水 源, 生 活 用 水 可 就 近 从 原 枢 纽 自 来 水 公 司 供 水 管 网 接 引 供 水 管 路 至 工 地 现 场 使 用 (3) 施 工 电 源 : 施 工 用 电 可 就 近 从 原 枢 纽 10kV 供 电 线 路 接 电 引 至 施 工 现 场, 并 自 备 柴 油 发 电 机 作 为 应 急 供 电 电 源 (4) 修 配 加 工 条 件 : 工 程 点 位 于 城 区 内, 施 工 机 械 维 修 加 工 可 委 托 市 内 相 关 修 理 厂 进 行 (5) 当 地 劳 动 力 及 生 活 物 资 供 应 : 当 地 剩 余 劳 动 力 较 多, 劳 动 力 可 就 近 解 决, 生 活 物 资 主 要 从 城 区 采 购 供 应 2.4.2 施 工 导 流 2.4.2.1 导 流 标 准 及 导 流 时 段 由 于 扩 机 工 程 是 在 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工 程 上 进 行, 工 程 等 级 与 原 枢 纽 相 同 为 Ⅲ 等 工 程, 主 要 建 筑 物 级 别 按 3 级 设 计, 临 时 建 筑 物 为 5 级 根 据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规 范 (SL303-2004) 的 规 定, 导 流 建 筑 物 按 5 级 建 筑 物 设 计 根 据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规 范 (SL303-2004) 的 有 关 规 定,5 级 钢 板 桩 围 堰 洪 水 标 准 为 重 现 期 10~5 年 结 合 本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导 流 建 筑 物 洪 水 标 准 选 择 枯 水 期 5 年 一 遇 导 流 时 段 为 枯 水 期 10 月 下 旬 ~ 次 年 4 月 中 旬 共 6 个 月, 施 工 导 流 水 位 采 用 上 游 水 位 30.9m, 下 游 水 位 25.35m 2.4.2.2 导 流 方 式 及 程 序 (1) 主 体 工 程 导 流 洪 水 标 准 采 用 枯 水 期 10 月 下 旬 ~ 次 年 4 月 中 旬 共 6 个 月 的 5 年 一 遇 洪 水, 上 下 游 水 位 分 别 为 30.90m 和 25.35m 35
根 据 厂 房 主 体 工 程 布 置 靠 岸 边 的 布 置 特 点, 为 了 减 少 围 堰 占 用 范 围, 不 影 响 溢 流 坝 正 常 泄 洪, 采 用 钢 板 桩 圆 形 格 体 围 堰 施 工 导 流 方 式 施 工 导 流 程 序 为 : 在 现 状 拦 河 坝 左 侧 溢 流 坝 段 修 建 上 下 游 钢 板 桩 圆 形 格 体 围 堰 在 一 个 枯 水 期 内 利 用 围 堰 挡 水, 基 坑 施 工, 在 汛 前 把 厂 房 混 凝 土 浇 筑 到 32.5m 高 程 以 上, 在 汛 期 厂 房 上 下 游 检 修 门 临 时 下 闸 挡 水, 保 证 汛 期 正 常 施 工 余 下 工 程 (2) 进 水 渠 尾 水 渠 及 护 岸 工 程 工 程 包 括 上 下 游 进 水 渠 尾 水 渠 底 板 岸 坡 及 上 游 拦 砂 坎 等 的 施 工 在 进 行 基 坑 主 体 工 程 混 凝 土 浇 筑 的 同 时 进 行 进 水 渠 尾 水 渠 等 项 目 的 施 工 利 用 围 堰 挡 水, 在 汛 前 需 完 成 32.5m 高 程 以 下 部 分 的 施 工 在 汛 期 进 行 水 上 部 分 的 施 工 2.4.2.3 导 流 工 程 施 工 施 工 程 序 为 : 安 装 样 架, 拼 装 板 桩, 打 桩, 回 填 填 料, 拆 除 样 架 等 (1) 安 装 样 架 使 用 架 设 在 驳 船 上 面 的 浮 式 打 桩 机 先 将 4~6 根 立 柱 打 入 河 底 一 定 深 度 作 为 固 定 样 架 之 用, 样 架 呈 鸟 笼 形, 支 承 在 这 些 立 柱 上 (2) 拼 装 板 桩 格 体 连 接 桩 先 安 装, 就 位 准 确 钢 板 桩 拼 插 由 导 桩 处 开 始 沿 内 导 向 环 依 次 进 行, 可 采 用 单 根 或 成 组 钢 板 桩 的 型 式 拼 插, 每 两 根 导 桩 之 间 作 为 一 个 拼 插 闭 合 段, 钢 板 桩 拼 插 时, 宜 自 重 下 沉, 不 宜 采 取 压 锤 或 锤 击 等 助 沉 措 施 (3) 打 桩 打 插 板 桩 必 须 在 同 一 格 体 的 板 桩 全 部 拼 插 完 毕, 邻 接 格 体 安 装 2~5 块 板 桩 之 后 进 行 打 到 基 岩 时, 当 板 桩 同 岩 石 接 触 后, 用 汽 锤 将 板 桩 轻 轻 打 入 岩 石 约 0.5m (4) 回 填 填 料 格 体 板 桩 插 打 完 毕 后, 为 避 免 倒 塌 和 发 生 变 形, 必 须 立 即 回 填 渣 料 填 筑 渣 料 前, 为 避 免 形 成 沿 钢 板 桩 与 岩 石 接 触 缝 隙 的 渗 漏 通 道, 可 对 格 体 底 部 约 0.5m 高 度 范 围 内 水 下 浇 筑 一 层 素 混 凝 土, 混 凝 土 浇 筑 完 成 后 采 用 渣 料 回 填 格 体 回 填 应 及 时, 迅 速 和 均 匀 抛 填, 并 采 用 振 冲 密 实, 振 冲 后 的 密 实 度 需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施 工 采 用 工 效 高, 抗 风 浪 能 力 强, 能 灵 活 操 作 的 船 机, 并 不 得 碰 撞 格 体 (5) 拆 除 样 架 在 完 成 圆 形 格 体 钢 板 桩 围 堰 施 工 后, 即 可 对 基 坑 抽 水, 基 坑 施 工 永 久 工 程 施 工 结 36
束, 拆 除 围 堰 2.4.3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2.4.3.1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主 体 工 程 包 括 电 站 厂 房 及 开 关 站 等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以 机 械 施 工 为 主, 人 工 施 工 为 辅 电 站 厂 房 与 开 关 站 分 别 位 于 枢 纽 左 岸 和 右 岸, 主 要 工 程 量 : 土 方 开 挖 6.76 万 m 3, 石 方 开 挖 7.95 万 m 3, 混 凝 土 及 浆 砌 石 拆 除 1.14 万 m 3, 混 凝 土 浇 筑 5.66 万 m 3 (1) 混 凝 土 拆 除 和 土 石 方 开 挖 混 凝 土 及 浆 砌 石 拆 除 量 1.14 万 m 3, 土 石 开 挖 总 量 约 15.8 万 m 3 ( 含 水 下 爆 破 0.52 万 m 3, 安 排 在 后 期 施 工 ), 施 工 的 主 要 特 点 为 前 期 工 期 短, 施 工 强 度 高 (3.06 万 m 3 / 月 ), 工 期 延 迟 将 会 影 响 整 个 厂 房 混 凝 土 浇 筑 根 据 施 工 场 内 道 路 布 置 规 划, 通 过 左 岸 临 时 施 工 道 路 直 入 基 坑 由 于 基 坑 范 围 受 周 围 建 筑 物 影 响, 左 岸 进 基 坑 道 路 受 进 水 渠 前 部 高 程 影 响, 只 能 下 到 进 水 渠 前 部 高 程 18.00m, 以 此 为 基 点 按 基 坑 道 路 最 大 纵 坡 8% 继 续 放 坡 下 基 坑, 此 范 围 以 上 的 土 石 方 出 渣 均 通 过 装 载 机 直 接 将 渣 料 装 上 运 渣 车 运 出 基 坑, 此 范 围 以 下 土 石 方 出 渣 将 增 加 一 道 垂 直 出 渣 工 序, 即 通 过 装 载 机 将 渣 料 装 上 渣 料 仓 后, 再 通 过 塔 吊 将 渣 仓 进 行 一 次 转 运 至 运 渣 车 后 再 运 渣 出 基 坑 原 建 筑 物 混 凝 土 拆 除 采 用 手 风 钻 潜 孔 钻 分 层 预 裂 爆 破, 配 合 人 工 凿 除,3m 3 挖 掘 机 挖 装,20t 自 卸 汽 车 运 输 至 指 定 弃 渣 场 土 石 方 开 挖 主 要 为 岸 坡 开 挖 和 厂 房 基 础 开 挖 两 部 分, 厂 房 基 础 开 挖 采 用 自 上 而 下, 先 左 后 右, 先 岸 坡 后 河 床 的 开 挖 次 序, 岸 坡 开 挖 在 截 流 前 即 可 开 始, 围 堰 抽 水 后 即 可 进 行 基 坑 开 挖 厂 房 基 础 土 方 开 挖 采 用 74kW 推 土 机 集 堆,3m 3 装 载 机 装 20t 自 卸 汽 车 运 输 至 指 定 弃 渣 场 石 方 开 挖 主 要 为 基 础 石 方 明 挖, 采 用 手 风 钻 钻 孔, 岩 石 硝 氨 炸 药 爆 破, 并 应 预 留 1.5m 左 右 的 保 护 层, 保 护 层 采 用 100 型 潜 孔 钻 钻 孔 爆 破, 利 用 74kW 推 土 机 集 渣,3m 3 挖 掘 机 挖 装,20t 自 卸 汽 车 运 输 至 指 定 弃 渣 场 土 石 方 开 挖 受 原 有 建 筑 物 的 限 制, 为 不 影 响 原 有 建 筑 物 安 全, 建 筑 物 周 围 区 域 内 的 土 石 方 开 挖 应 采 用 分 层 梯 段 开 挖, 相 应 采 用 延 长 药 包 爆 破 法 进 行 浅 孔 爆 破 等, 由 于 开 挖 后 基 坑 底 高 程 与 已 有 建 筑 物 高 差 大, 约 20 多 米, 因 此 在 开 挖 过 程 中 需 采 取 开 挖 面 支 护 措 施, 采 用 预 应 力 锚 索 等 对 开 挖 面 进 行 防 护 37
为 减 少 围 堰 工 程 量, 格 型 钢 板 桩 围 堰 并 没 有 把 下 游 尾 水 渠 出 口 局 部 围 进 基 坑 故 在 拆 除 围 堰 后, 需 要 对 上 述 部 位 进 行 水 下 爆 破 采 用 船 作 为 钻 孔 平 台, 套 管 护 孔, 钻 孔, 潜 水 员 装 药, 爆 破, 捞 砂 船 抓 捞, 运 到 岸 边,20t 自 卸 汽 车 运 输 至 指 定 弃 渣 场 (2) 混 凝 土 浇 筑 主 体 工 程 混 凝 土 浇 筑 施 工 安 排 在 第 2 年 2 月 ~ 第 2 年 11 月 底 完 成 第 2 年 5 月 厂 房 混 凝 土 浇 筑 到 32.5m 高 程 以 上, 然 后 在 汛 期 继 续 进 行 混 凝 土 浇 筑 混 凝 土 浇 筑 量 为 5.66 万 m 3, 工 程 量 大, 在 郁 江 大 桥 右 岸 下 游 至 开 关 站 之 间 的 台 地 上 或 租 用 附 近 空 房, 布 置 3 0.8m 3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一 座 建 筑 材 料 从 右 岸 运 进, 拌 和 后 厂 房 混 凝 土 由 原 坝 顶 从 右 向 左 用 12t 自 卸 汽 车 水 平 运 输 ( 装 卧 罐 ), 门 机 垂 直 吊 运 入 仓 ; 门 机 控 制 不 到 的 部 位, 采 用 30t 履 带 起 重 机 辅 助 施 工 吊 配 3m 3 卧 罐 入 仓, 人 工 平 仓, 2.2kW 插 入 式 振 捣 器 振 捣, 人 工 洒 水 养 护, 基 础 混 凝 土 浇 筑 前 应 先 铺 一 层 水 泥 沙 浆, 厚 度 10 厘 米, 基 础 约 束 区 混 凝 土 采 取 薄 层 浇 筑, 厚 度 不 大 于 1m 钢 筋 加 工 厂 模 板 厂 租 用 左 岸 造 船 厂 的 空 闲 仓 库, 加 工 后 由 履 带 吊 吊 运 入 仓, 人 工 配 合 就 位 开 关 站 混 凝 土 主 要 是 设 备 基 础, 预 制 混 凝 土 构 架 等, 工 程 量 很 小, 可 采 用 机 动 翻 斗 车 运 输 构 架 按 设 计 要 求 因 地 制 宜 采 用 先 预 制 后 吊 装 开 关 站 可 作 为 调 节 工 程, 插 空 安 排 施 工 (3) 基 础 处 理 基 础 固 结 灌 浆 是 在 基 础 混 凝 土 浇 筑 一 层 后, 以 此 为 盖 重 进 行 固 结 灌 浆 采 用 150 型 地 质 钻 机 钻 孔, 自 上 而 下 灌 浆, 固 结 灌 浆 与 混 凝 土 浇 筑 穿 插 进 行, 不 影 响 整 体 工 期 基 础 帷 幕 灌 浆 布 置 在 进 水 口 底 板, 安 排 在 基 础 底 板 混 凝 土 浇 筑 和 基 础 固 结 灌 浆 完 成 后 进 行, 与 上 部 混 凝 土 浇 筑 平 行 作 业 采 用 150 型 地 质 钻 机 钻 孔, 自 上 而 下 灌 浆 ; 对 于 闸 墩 部 位, 为 了 不 影 响 上 部 混 凝 土 施 工, 则 采 用 预 埋 灌 浆 管 解 决 (4) 机 电 设 备 及 金 属 结 构 安 装 1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本 扩 机 工 程 厂 房 内 安 装 一 台 贯 流 式 灯 泡 水 轮 发 电 机 组, 主 要 机 电 设 备 总 重 730t, 埋 件 从 混 凝 土 浇 筑 过 程 中 配 套 安 装, 采 用 常 规 方 法 施 工 水 轮 发 电 机 应 于 第 3 年 1 月 开 始 安 装, 安 装 工 期 4 个 月, 利 用 桥 式 起 重 机 吊 运 故 要 求 厂 房 土 建 工 程 于 第 2 年 10 月 封 顶, 轨 道 梁 应 在 11 月 前 安 装 完 成, 桥 式 起 重 机 在 11 月 初 开 始 安 装, 于 12 月 底 完 成 安 装 调 试 投 入 运 行, 以 便 安 装 主 机 机 电 设 备 大 件 由 安 装 间 防 洪 门 进 入 厂 房 安 装 间, 厂 内 桥 机 吊 38
运 安 装 ; 小 件 设 备 可 通 过 安 装 间 上 游 侧 垂 直 运 输 井 利 用 坝 顶 门 机 垂 直 进 入 安 装 场 2 金 属 结 构 安 装 金 属 结 构 ( 含 防 洪 门 ) 总 重 500t, 其 中 检 修 闸 门 安 装 时 间 为 第 2 年 3 月 ~ 当 年 4 月, 电 站 进 口 栏 污 珊 和 尾 水 闸 门 安 装 时 间 为 第 3 年 2 月 ~ 当 年 4 月 2.4.3.2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主 体 工 程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见 表 2-4-1 表 2-4-1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表 序 号 名 称 及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一 土 石 方 机 械 1 液 压 挖 掘 机 3m 3 台 3 2 装 载 机 3m 3 台 2 3 推 土 机 74kW 台 2 4 柴 油 打 桩 机 8t 台 2 5 150 型 地 质 钻 机 台 4 6 手 持 式 风 钻 机 台 6 二 混 凝 土 机 械 1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3 0.8m 3 座 1 2 插 入 式 振 捣 器 2.2kW 台 6 3 平 板 式 振 捣 器 2.2kW 台 12 三 起 重 运 输 机 械 1 履 带 起 重 机 30t 台 1 2 汽 车 起 重 机 15t 台 1 3 载 重 汽 车 ( 汽 油 型 )4~8t 辆 4 4 自 卸 汽 车 5t 辆 5 5 自 卸 汽 车 20t 辆 6 四 辅 助 设 备 1 油 驳 30t 艘 2 2 移 动 式 空 压 机 6m 3 / min 台 1 3 水 泵 40~55kW 台 4 2.4.3.3 施 工 总 布 置 空 压 机 房 在 左 岸 坝 头 附 近 的 空 地 上 临 时 搭 建 ; 钢 筋 加 工 厂 模 板 厂 施 工 临 时 生 活 区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布 置 在 郁 江 大 桥 左 岸 下 游 桂 平 市 船 厂 内 ; 弃 渣 场 利 用 枢 纽 上 游 玉 桂 二 级 公 路 边 上 的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39
2.4.3.4 土 石 方 平 衡 及 弃 渣 场 规 划 (1) 土 石 方 平 衡 工 程 的 土 石 方 开 挖 ( 拆 除 量 ) 总 量 9.47 万 m 3 ( 自 然 方 ), 合 松 方 12.6 万 m 3, 除 用 于 土 石 方 填 筑 约 0.8 万 m 3 ( 松 方 ) 外, 尚 需 弃 渣 约 11.8 万 m 3 ( 松 方 ) (2) 弃 渣 场 规 划 弃 渣 场 规 划 布 置 在 枢 纽 上 游 玉 桂 二 级 公 路 边 上 的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弃 渣 场 占 地 面 积 为 6 万 m 2, 堆 渣 平 均 高 度 为 3.5~4.0m, 弃 渣 场 容 量 24 万 m 3, 可 满 足 工 程 弃 渣 要 求 2.4.4 施 工 总 进 度 工 程 施 工 总 工 期 为 24 个 月 ( 不 含 工 程 筹 建 期 ), 其 中 工 程 筹 建 期 2 个 月, 施 工 准 备 期 为 1 个 月,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期 为 22 个 月, 工 程 完 建 期 为 1 个 月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安 排 如 下 : (1) 工 程 筹 建 期 筹 建 期 工 作 的 主 要 内 容 有 : 完 成 施 工 供 电 和 通 信 系 统 征 地 以 及 招 标 评 标 签 约 等 工 作, 为 承 包 商 进 场 创 造 必 要 的 条 件 (2) 工 程 准 备 期 工 程 准 备 工 期 为 1 个 月, 从 第 1 年 8 月 ~ 第 1 年 9 月 主 要 关 键 是 完 成 场 内 各 主 要 施 工 道 路, 风 水 电 及 通 讯 系 统, 施 工 辅 助 企 业 布 置 系 统 和 导 流 工 程 等 导 流 工 程 : 从 第 1 年 9 月 中 旬 ~ 第 一 年 11 月 中 旬, 要 求 在 2 个 月 内 完 成 围 堰 施 工 ( 包 括 基 坑 抽 水 ) (3)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期 工 期 22 个 月, 这 是 控 制 工 程 总 工 期 的 主 要 部 分 其 中, 以 基 坑 开 挖 和 32.5m 高 程 以 下 混 凝 土 浇 筑 为 关 键 厂 房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等 工 程 应 按 计 划 进 度 协 调 进 行 施 工, 使 机 组 早 日 运 行 发 电 本 工 程 施 工 受 洪 水 影 响 相 对 较 大 故 在 一 个 枯 水 期 内 需 要 完 成 基 坑 开 挖 和 混 凝 土 浇 筑 到 32.5m 高 程 原 建 筑 物 混 凝 土 拆 除 和 基 坑 开 挖 从 第 1 年 10 月 开 始,5 个 月 内 完 成 第 2 年 1 月 中 旬 开 始 进 行 混 凝 土 浇 筑, 同 年 5 月 底 以 前 达 到 渡 汛 高 程 32.5m 以 上 6 月 汛 期 到 来 后, 此 时 厂 房 上 部 建 筑 物 在 常 水 位 以 上, 可 采 用 汽 车 吊 从 左 右 两 岸 进 行 辅 助 施 工, 受 洪 水 影 响 较 小, 可 全 年 不 间 断 施 工 到 第 3 年 6 月 底, 完 成 机 组 安 装 调 试 40
(4) 工 程 完 建 期 : 工 期 1 个 月, 机 组 试 运 行 并 完 成 其 它 收 尾 工 作 按 照 上 述 安 排, 各 主 要 施 工 项 目 高 峰 强 度 : 土 石 方 开 挖 为 3.08 万 m 3 / 月, 混 凝 土 浇 筑 为 0.82 万 m 3 / 月 施 工 控 制 进 度 计 划 见 表 2-4-2 表 2-4-2 施 工 控 制 进 度 计 划 表 序 号 工 程 项 目 开 工 时 间 完 成 时 间 施 工 历 时 ( 月 ) 1 工 程 筹 建 期 第 1 年 7 月 初 第 1 年 8 月 底 2 2 施 工 准 备 期 第 1 年 8 月 初 第 1 年 8 月 底 1 3 钢 板 桩 围 堰 施 工 第 1 年 9 月 初 中 旬 第 1 年 11 月 中 旬 3 4 砼 拆 除 和 基 坑 土 石 方 开 挖 第 1 年 10 月 底 第 2 年 2 月 底 5 5 砼 浇 筑 ( 到 32.50m 高 程 ) 第 2 年 1 月 中 旬 第 2 年 5 月 底 4.5 6 砼 浇 筑 第 2 年 5 月 底 第 2 年 11 月 底 6 7 机 电 设 备 及 金 属 结 构 安 装 第 2 年 8 月 初 第 3 年 6 月 底 11 2.5 工 程 占 地 2.5.1 占 地 范 围 本 项 目 工 程 用 地 总 面 积 9.24hm 2, 其 中 永 久 用 地 面 积 1.95hm 2, 全 部 为 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附 属 土 地 ; 临 时 用 地 面 积 7.29 hm 2 ( 弃 渣 场 6.0 hm 2 为 长 安 工 业 园 专 门 弃 渣 土 地,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临 时 用 地 有 0.29hm 2 为 原 枢 纽 附 属 土 地 ) 工 程 用 地 实 际 仅 涉 及 临 时 用 地 1.0hm 2 各 工 程 点 分 区 用 地 汇 总 情 况 详 见 表 2-5-1 表 2-5-1 土 地 面 积 分 区 汇 总 表 序 号 项 目 面 积 (hm 2 ) 备 注 一 永 久 用 地 1.95 1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1.95 在 原 枢 纽 范 围 内, 均 为 已 有 建 筑 物 二 临 时 征 用 7.29 1 弃 渣 场 6.00 长 安 工 业 园 内 专 门 弃 渣 土 地 2 施 工 临 时 生 产 生 活 区 0.20 3 临 时 施 工 道 路 0.11 4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临 时 用 地 0.98 有 0.29 hm 2 在 原 枢 纽 范 围 内 三 合 计 9.24 41
本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实 物 量 详 见 表 2-5-2 表 2-5-2 工 程 用 地 实 物 汇 总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临 时 征 用 一 农 村 部 分 ( 一 ) 土 地 hm 2 0.99 1 草 地 hm 2 0.31 (1) 其 他 草 地 hm 2 0.31 2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hm 2 0.65 (1) 河 流 水 面 hm 2 0.65 3 其 他 土 地 hm 2 0.03 (1) 空 闲 地 hm 2 0.03 ( 三 ) 房 屋 及 附 属 建 筑 物 1 附 属 设 施 (1) 围 墙 m 2 314.00 二 企 事 业 单 位 ( 一 ) 土 地 hm 2 0.01 1 工 矿 仓 储 用 地 hm 2 0.01 (1) 工 业 用 地 hm 2 0.01 ( 二 ) 房 屋 及 附 属 建 筑 物 1 房 屋 m 2 55.48 (1) 主 房 m 2 55.48 1 砖 木 m 2 55.48 2 附 属 设 施 (1) 厕 所 m 2 3.00 (2) 围 墙 m 2 131.00 2.5.2 移 民 安 置 经 调 查, 本 工 程 不 涉 及 永 久 征 收 耕 地,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对 其 本 地 农 村 群 众 生 产 生 活 影 响 程 度 很 小, 本 项 目 不 考 虑 农 村 移 民 生 产 安 置 规 划 ; 本 工 程 建 设 不 涉 及 农 村 房 屋 征 收, 不 涉 及 农 村 搬 迁 人 口,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考 虑 农 村 移 民 搬 迁 安 置 规 划 2.5.3 工 业 企 业 专 项 设 施 复 ( 改 ) 建 规 划 本 工 程 影 响 工 业 企 业 主 要 是 桂 平 船 厂, 涉 及 该 船 厂 的 部 分 场 地 1 间 房 屋 及 一 间 厕 所 因 对 船 厂 生 产 经 营 影 响 不 大, 本 次 拟 一 次 性 补 偿 船 厂 损 失 本 项 目 工 程 用 地 区 不 涉 及 任 何 专 业 项 目 42
2.6 工 程 管 理 2.6.1 管 理 机 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目 前 由 广 西 西 江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分 公 司 管 理 本 扩 机 工 程 为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应 由 原 枢 纽 管 理 单 位 管 理, 原 有 枢 纽 管 理 单 位 位 于 右 岸 下 游 约 1km 处 根 据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单 位 编 制 定 岗 标 准 ( 试 点 ) 水 办 [2004]307 号 有 关 规 定, 本 着 高 效 精 简 满 足 生 产 需 要 的 原 则, 由 原 枢 纽 管 理 单 位 解 决 生 产 和 辅 助 人 员 2.6.2 工 程 管 理 范 围 和 保 护 范 围 扩 机 工 程 的 管 理 范 围 : 左 岸 以 船 厂 围 墙 往 河 床 范 围, 右 岸 按 原 枢 纽 确 定 的 范 围 不 变 水 库 保 护 范 围 按 原 枢 纽 确 定 的 范 围 不 变 2.7 工 程 特 性 桂 平 市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工 程 特 性 详 见 下 表 2-7-1 表 2-7-1 项 目 工 程 特 性 表 一 水 文 1. 流 域 面 积 序 号 及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坝 址 以 上 流 域 面 积 km 2 89335 2. 利 用 水 文 系 列 年 限 年 60 1953~2012 3. 多 年 平 均 年 径 流 量 亿 m 3 455.69/455.06 4. 代 表 性 流 量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m 3 /s 1455/1443 天 然 / 百 色 水 库 调 节 及 郁 江 调 水 后 天 然 / 百 色 水 库 调 节 及 郁 江 调 水 后 实 测 最 大 流 量 m 3 /s 12800 实 测 日 期 1968 年 8 月 20 日 实 测 最 小 流 量 m 3 /s 96.9 实 测 日 期 1958 年 5 月 9 日 调 查 历 史 最 大 流 量 m 3 /s 19000 发 生 日 期 1881 年 设 计 洪 水 流 量 (P=1%) m 3 /s 9640 校 核 洪 水 流 量 (P=0.2%) m 3 /s 10900 施 工 洪 水 (P=20%) m 3 /s 3480 二 水 库 1. 水 库 水 位 校 核 洪 水 位 (P=0.2%) m 45.040 43
44 序 号 及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设 计 洪 水 位 (P=1%) m 43.490 正 常 蓄 水 位 m 31.5/29.60/30.90 设 计 / 批 复 / 近 年 运 行 最 高 通 航 水 位 (P=20%) m 39.25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m 28.60 十 年 一 遇 洪 水 位 m 36.94 两 年 一 遇 洪 水 位 m 36.55 2. 水 库 容 积 总 库 容 ( 正 常 蓄 水 位 31.5m 以 下 ) 死 库 容 (28.6m 以 下 ) 亿 m 3 2.17 亿 m 3 3.19 29.6m 以 下 2.52 亿 m 3 /2.97 亿 m 3 3. 调 节 特 性 日 调 节 三 下 泄 流 量 及 相 应 下 游 水 位 1. 设 计 洪 水 位 时 最 大 泄 量 m 3 /s 9640 相 应 下 游 水 位 m 43.35 2. 校 核 洪 水 位 时 最 大 泄 量 m 3 /s 10920 相 应 下 游 水 位 m 44.88 四 工 程 效 益 指 标 1. 发 电 效 益 装 机 容 量 MW 71.5 扩 机 一 台 25MW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亿 kw h 3.1027 扩 机 工 程 发 电 量 0.6421 亿 kw h 其 中 枯 水 期 电 量 亿 kw h 1.6484 年 利 用 小 时 h 4339 2. 航 运 效 益 渠 化 上 游 航 道 km 110 过 船 吨 位 t 2-2x1000 设 计 通 过 能 力 万 t 670 五 主 要 建 筑 物 及 设 备 扩 机 工 程 枯 水 期 电 量 0.2496 亿 kw h 1. 挡 水 建 筑 物 形 式 重 力 式 闸 坝 地 基 岩 性 坝 顶 高 程 m 47.800 最 大 坝 高 m 38.800 坝 顶 长 度 m 333 泥 质 白 云 岩 白 云 质 灰 岩 泥 质 灰 岩 2. 泄 水 建 筑 物 形 式 WES 型 溢 流 堰 堰 顶 高 程 m 19.500 溢 流 段 长 度 m 261 溢 流 孔 口 ( 孔 数 - 宽 高 ) m 15-14x12.5 单 宽 流 量 m 3 /(s m) 52 校 核 标 准
消 能 方 式 闸 门 型 式 序 号 及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台 数 台 15 启 闭 机 形 式 启 闭 能 力 kn 2 1000 底 流 消 能 平 面 定 轮 钢 闸 门 固 定 卷 扬 机 3. 厂 房 形 式 河 床 式 地 基 岩 性 泥 质 白 云 岩 白 云 质 灰 岩 泥 质 灰 岩 右 岸 厂 房 尺 寸 ( 长 宽 高 ) m 75.15x64.00x44.00 左 岸 扩 机 厂 房 尺 寸 ( 长 宽 高 ) m 51 76.51 65 右 岸 水 轮 机 安 装 高 程 m 14.870 左 岸 扩 机 水 轮 机 安 装 高 程 m 12.300 4. 开 关 站 形 式 户 外 式 地 基 岩 性 面 积 ( 长 宽 ) m 56 47 5. 主 要 机 电 设 备 水 轮 机 台 数 ( 右 / 左 ) 台 3/1 右 岸 水 轮 机 型 号 左 岸 水 轮 机 型 号 额 定 出 力 ( 右 / 左 ) kw 16046/25773 额 定 转 速 ( 右 / 左 ) r/min 90.9/75 最 大 工 作 水 头 ( 右 / 左 ) m 11.5/10.6 最 小 工 作 水 头 ( 右 / 左 ) m 2.5/2.0 额 定 水 头 ( 右 / 左 ) m 7.5/6.4 额 定 流 量 ( 右 / 左 ) m 3 /s 239.4/445 右 岸 发 电 机 型 号 左 岸 发 电 机 型 号 台 数 ( 右 / 左 ) 台 3/1 额 定 容 量 ( 右 / 左 ) kw 15500/25000 额 定 功 率 因 数 ( 右 / 左 ) 0.95/0.92 额 定 电 压 ( 右 / 左 ) kv 6.3/6.3 主 变 压 器 回 填 土 石 渣 GZ(959)-WP-550 GZ1182-WP-760 SFG-15.5-66/5600 SFWG25-80/7850 台 数 ( 右 / 左 ) 台 2 左 岸 扩 机 利 用 右 岸 变 压 器 容 量 ( 右 / 左 ) kva 40000 厂 内 起 重 机 形 式 跨 度 ( 右 / 左 ) m 16.5/17.3 起 吊 能 力 kn 1250/320/50 6. 输 电 线 路 电 动 双 梁 单 小 车 桥 式 起 重 机 45
46 序 号 及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电 压 kv 110,110 原 枢 纽 为 110,35 回 路 数 回 路 1, 5 原 枢 纽 为 1,5( 含 近 区 用 电 ) 输 电 目 的 地 设 步 22kV 变 电 站 南 津 领 头 变 输 电 距 离 km 2 110kV 线 路 ( 新 增 ) 7. 通 航 建 筑 物 形 式 单 级 船 闸 主 要 尺 寸 m 190x23x3.5 通 航 吨 位 t 2-2x1000 设 计 水 头 六 施 工 ( 技 改 扩 建 部 分 ) 1. 主 体 工 程 数 量 m 土 方 开 挖 万 m 3 12.6 松 方 土 石 方 回 填 万 m 3 0.8 松 方 弃 渣 万 m 3 11.8 松 方 拆 除 混 凝 土 及 浆 砌 石 万 m 3 1.14 混 凝 土 和 钢 筋 混 凝 土 万 m 3 5.54 钢 筋 制 安 t 2469 帷 幕 灌 浆 m 378 固 结 灌 浆 m 867 2. 主 要 建 筑 材 料 木 材 万 m 3 0.08 水 泥 万 t 1.6 钢 筋 及 钢 材 万 t 0.33 3. 所 需 劳 动 力 总 工 日 万 工 日 186.9 平 均 人 数 高 峰 人 数 4. 施 工 导 流 方 式 型 式 5. 施 工 总 工 期 月 24 七 经 济 指 标 ( 扩 机 部 分 ) 人 人 一 次 性 导 流 钢 板 桩 圆 形 格 体 围 堰 1. 静 态 总 投 资 万 元 22494.06 ( 含 送 出 工 程 万 元 ) 2. 总 投 资 万 元 23906.41 ( 含 送 出 工 程 万 元 ) 建 筑 工 程 万 元 6578.46 机 电 设 备 及 安 装 工 程 万 元 7261.96 金 属 结 构 设 备 及 安 装 工 程 万 元 1342 临 时 工 程 万 元 2092.96
序 号 及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其 它 费 用 万 元 224.84 基 本 预 备 费 万 元 1995.47 建 设 期 还 贷 利 息 万 元 1412.34 3. 综 合 利 用 经 济 指 标 水 电 站 单 位 千 瓦 投 资 元 /kw 8834 采 用 静 态 总 投 资 计 算 发 电 成 本 ( 静 态 ) 元 /(kw h) 3.44 采 用 静 态 总 投 资 计 算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7.06/6.36 税 前 / 税 后 上 网 电 价 元 /(kw h) 0.40 含 17% 增 值 税 贷 款 偿 还 年 限 a 15.17 税 后 47
3.1 工 程 建 设 必 要 性 3 工 程 分 析 3.1.1 电 力 需 求 量 分 析 3.1.1.1 工 程 供 电 范 围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位 于 黔 郁 两 江 汇 合 口 上 游 3.7km 的 郁 江 上, 在 桂 平 县 城 附 近, 电 站 现 有 装 机 容 量 46.5MW, 属 广 西 电 网 统 调 电 源, 增 机 后 装 机 容 量 71.5MW 按 其 地 理 位 置,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主 要 是 向 桂 平 市 送 电 桂 平 电 网 位 于 广 西 电 网 东 南 部 贵 港 电 网 中 部, 桂 平 市 电 网 与 贵 港 市 电 网 桂 平 市 电 网 与 广 西 主 电 网 贵 港 市 电 网 与 广 西 电 网 都 是 紧 紧 相 连 而 相 对 独 立 电 网 因 此 原 则 上 说 其 供 电 市 场 空 间 及 可 选 性 较 大, 但 本 次 属 电 站 增 机 扩 建 项 目, 方 案 实 施 后 增 加 的 容 量 和 电 量 都 很 有 限, 因 此 供 电 范 围 确 定 为 桂 平 市 3.1.1.2 桂 平 市 电 力 系 统 现 状 桂 平 市 用 电 主 要 由 广 西 主 网 及 地 方 电 源 联 合 供 电, 至 2011 年 底, 桂 平 电 网 最 高 电 压 等 级 为 220kV, 桂 平 电 网 主 要 通 过 社 步 长 望 社 步 来 宾 社 步 大 安 3 回 220kV 线 路 以 及 木 乐 桥 头 1 回 110kV 线 路 与 广 西 主 网 相 连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全 年 发 电 量 分 别 为 29056 万 kw h 23545 万 kw h 26833 万 kw h 25206 万 kw h 2012 年 桂 平 市 地 方 水 电 站 主 要 有 : 金 田 ( 装 机 容 量 8.1MW) 同 心 (1.2 MW) 马 坪 ( 装 机 容 量 0.72MW) 木 山 ( 装 机 容 量 0.525MW) 达 开 (5.2MW) 及 其 它 小 水 电 站, 水 电 站 总 装 机 容 量 21.651MW,2011 年 总 发 电 量 2188 万 kw h, 地 方 小 火 电 为 金 田 糖 业 自 备 机 组 容 量 12.5MW;2012 年 桂 平 市 水 电 站 总 装 机 21.65MW, 总 发 电 量 4999 万 kw h;2013 年 桂 平 市 水 电 站 总 装 机 22.92MW, 总 发 电 量 4311 万 kw h 2012 年 桂 平 市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为 144592 万 kw h, 比 上 年 增 长 6.87%, 最 大 负 荷 约 135MW 其 中 主 网 趸 售 电 量 43310 万 kw h( 包 括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的 发 电 量 20183 万 kw h), 地 方 电 源 发 电 量 11990 万 kw h( 其 中 地 方 小 水 电 发 电 量 为 7264 万 kw h, 地 方 小 火 电 发 电 量 为 473 万 kw h) 从 上 述 分 析 数 据 来 看, 桂 平 市 电 网 现 状 是 缺 电 的, 缺 电 额 为 23127 万 kw h 48
3.1.1.3 电 力 市 场 预 测 (1) 电 力 负 荷 预 测 桂 平 市 用 电 负 荷 发 展 与 电 网 负 荷 发 展 的 趋 势 基 本 保 持 一 致 八 五 期 间 随 着 经 济 快 速 增 长, 桂 平 市 用 电 量 年 均 增 长 11.2%, 增 长 速 度 较 快 ; 九 五 期 间 受 国 际 经 济 环 境 疲 软 及 国 内 宏 观 经 济 调 控 影 响, 桂 平 市 用 电 量 增 长 放 缓, 平 均 增 长 率 为 6.9%; 十 五 期 间 桂 平 市 电 量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8.1%, 十 一 五 期 间 电 量 年 间 增 长 率 为 20.3%; 桂 平 电 网 规 划 (2005 2015) 预 测 桂 平 市 十 二 期 末 需 电 量 将 达 到 19.91 亿 kw h, 按 照 全 广 西 十 三 五 十 四 五 电 量 平 均 增 长 预 测 桂 平 市 2020 年 需 电 量 将 达 到 25.29 亿 kw h 32.12 亿 kw h (2) 电 源 建 设 桂 平 市 地 方 小 水 电 资 源 不 多, 且 调 节 性 能 较 差, 投 资 效 益 差, 在 今 后 的 发 展 计 划 中, 不 再 考 虑 新 增 小 水 电 桂 平 市 现 有 小 火 电 均 为 糖 厂 自 备 机 组, 主 要 用 于 厂 内 生 产 用 电 本 次 设 计 桂 平 市 电 力 系 统 电 源 建 设 考 虑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增 加 一 台 装 机 容 量 25MW 机 组, 扩 机 后 电 站 总 装 机 容 量 为 71.5MW, 扩 机 工 程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为 6422 万 kw h (3) 电 力 市 场 分 析 考 虑 目 前 桂 平 市 现 状 的 用 电 情 况, 新 增 电 源 目 前 只 有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增 机 工 程, 而 新 增 电 源 的 发 电 量 远 远 不 够 预 测 的 需 求 量 因 此, 未 来 十 三 五 十 四 五 期 间 桂 平 市 仍 然 是 缺 电 的, 仍 需 要 广 西 电 网 电 源 补 给 3.1.2 水 电 站 现 状 问 题 及 扩 机 的 必 要 性 2007 年 水 轮 机 叶 片 空 蚀 严 重, 振 动 和 噪 音 加 大, 装 机 容 量 偏 小 且 机 组 台 数 偏 少 ;2008 年 后 西 江 集 团 对 电 站 实 施 了 技 改 更 换 水 轮 机 转 轮 由 于 电 站 技 改 并 不 增 加 容 量, 目 前 仍 然 存 在 装 机 容 量 偏 小 机 组 台 数 偏 少, 未 能 满 足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和 机 组 检 修 要 求 等 问 题, 尤 其 是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2005 年 底 投 产 后 2006 年 冬 至 2007 年 2009 年 至 2010 年 这 两 春 这 个 枯 水 季 节, 由 于 百 色 水 库 的 调 节 使 枯 水 季 节 的 来 水 量 较 大, 而 电 站 为 了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2009 年 2010 年 枯 水 季 节 没 有 安 排 检 修, 即 使 现 状 3 台 发 电 机 不 检 修, 也 用 不 完 枯 水 期 上 游 来 水, 仍 有 弃 水 浪 费 水 资 源 的 现 象, 为 此 对 水 电 站 进 行 扩 机 是 必 要 的 因 此, 为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并 解 决 机 组 检 修 问 题, 西 江 集 团 拟 对 水 电 站 进 行 扩 建, 即 增 加 1 台 灯 泡 贯 49
流 式 机 组 3.2 工 程 与 相 关 政 策 区 划 及 规 划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3.2.1 工 程 建 设 与 国 家 有 关 产 业 政 策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本 ), 水 力 发 电 属 于 鼓 励 类 项 目, 无 下 泄 生 态 流 量 的 引 水 式 水 力 发 电 属 于 限 制 类 项 目 本 扩 机 工 程 发 电 后 尾 水 通 过 电 站 尾 水 渠 流 至 河 流 中, 发 电 前 后 水 量 与 上 游 来 水 一 致, 水 量 无 减 少, 因 此, 项 目 属 于 鼓 励 类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3.2.2 工 程 建 设 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 桂 政 办 发 2012 89 号 ), 桂 平 市 属 于 广 西 限 制 开 发 区 域 的 农 产 品 主 产 区, 功 能 定 位 为 重 要 的 商 品 粮 食 生 产 基 地, 保 障 农 产 品 供 给 安 全 的 重 要 区 域, 现 代 化 农 业 发 展 和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的 示 范 区 本 工 程 扩 机 在 现 有 厂 区 内 建 设, 不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临 时 占 地 不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没 有 削 减 粮 食 播 种 面 积 ; 本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对 库 区 和 下 游 河 道 无 污 染, 可 保 证 农 业 用 水 安 全, 保 证 农 产 品 的 供 给 安 全, 此 外,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能 保 障 对 农 业 产 品 生 产 加 工 用 电, 是 现 代 化 农 业 发 展 的 必 备 条 件 之 一 可 见, 本 次 工 程 与 广 西 主 体 功 能 区 划 不 冲 突 3.2.3 工 程 建 设 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规 划 ( 桂 政 办 发 2008 8 号 ), 本 工 程 位 于 所 属 的 桂 平 市 属 郁 江 平 原 浔 江 平 原 农 林 产 品 提 供 功 能 区 发 展 方 向 为 : 调 整 农 业 产 业 和 农 村 经 济 结 构, 合 理 组 织 农 业 生 产 和 农 村 经 济 活 动 ; 坚 持 保 护 基 本 农 田 ; 加 强 农 田 基 本 建 设, 增 强 抗 自 然 灾 害 的 能 力 ; 推 行 农 业 标 准 化 和 生 态 化 生 产, 发 展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绿 色 食 品 和 有 机 食 品 ; 加 快 农 村 沼 气 建 设, 推 广 养 殖 - 沼 气 - 种 果 生 态 农 业 模 式 ; 协 调 木 材 生 产 与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的 关 系, 科 学 布 局 和 种 植 速 生 丰 产 林 区, 合 理 采 伐, 实 现 采 育 平 衡 ; 加 快 城 镇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加 强 城 乡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本 次 工 程 在 现 有 厂 区 内 建 设, 不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不 占 用 农 林 产 品 用 地 ; 不 新 增 蓄 水, 50
不 新 增 淹 没 地, 没 有 削 减 粮 食 播 种 面 积 ; 本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下 游 河 道 流 量 没 有 减 少, 不 削 减 下 游 的 农 业 用 水, 可 保 证 农 业 生 产 的 基 本 水 量 可 见, 本 扩 机 工 程 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不 冲 突 3.2.4 与 贵 港 市 生 态 市 建 设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贵 港 市 生 态 市 建 设 规 划 (2010-2020) 及 贵 港 市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图, 工 程 属 人 居 保 障 功 能 区 ( 一 级 区 ) 城 市 功 能 区 ( 二 级 区 ), 该 区 域 要 推 进 生 态 城 市 建 设, 改 善 生 态 人 居,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弘 扬 生 态 文 化 ; 合 理 规 划 布 局 城 市 功 能 组 团, 完 善 城 市 功 能 ; 以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指 导 产 业 发 展, 加 快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推 广 应 用 清 洁 能 源,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 加 强 城 市 园 林 绿 地 系 统 建 设, 保 护 城 市 自 然 植 被 水 域 ; 深 化 城 市 环 境 综 合 整 治, 加 快 城 市 环 保 设 施 建 设, 减 少 环 境 污 染 本 次 工 程 在 现 有 厂 区 内 建 设, 不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不 占 用 城 市 绿 化 用 地 ; 不 新 增 蓄 水, 不 新 增 淹 没 地, 不 会 对 桂 平 市 城 市 植 被 和 绿 化 产 生 新 的 影 响 ; 本 工 程 为 水 能 发 电, 属 清 洁 能 源, 且 扩 机 工 程 主 要 利 用 弃 水 进 行 发 电, 提 高 了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可 见, 本 扩 机 工 程 与 贵 港 市 生 态 市 建 设 规 划 不 冲 突 3.2.5 与 桂 平 市 生 态 市 建 设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桂 平 市 生 态 市 建 设 规 划 (2011-2020) 及 桂 平 市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图, 属 人 居 保 障 功 能 区 ( 一 级 区 ) 中 的 中 心 城 区 功 能 区 ( 二 级 区 ) 中 的 西 山 镇 中 心 城 区 功 能 区 ( 三 级 区 ), 加 快 城 市 建 设 和 发 展 生 态 工 业 是 该 功 能 区 发 展 的 主 导 方 向 本 工 程 为 水 能 发 电, 属 清 洁 能 源, 且 扩 机 工 程 主 要 利 用 弃 水 进 行 发 电, 提 高 了 能 源 利 用 效 率 ;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能 为 城 市 的 发 展 提 供 电 力 支 持, 有 利 于 城 市 快 速 发 展 可 见, 本 扩 机 工 程 与 桂 平 市 生 态 市 建 设 规 划 不 冲 突 3.2.6 与 水 功 能 区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全 国 重 要 江 河 湖 泊 水 功 能 区 划 (2012) 成 果 和 桂 平 市 城 区 总 体 规 划 (2012~2030)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工 程 位 于 邕 江 郁 江 南 宁 贵 港 开 发 利 用 区 ( 一 级 水 功 能 区 ) 中 的 郁 江 桂 平 饮 用 工 业 用 水 区 和 郁 江 桂 平 工 业 用 水 区 ( 二 级 水 功 能 区 ), 水 质 目 标 为 Ⅲ 类,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由 吸 污 车 拉 运 处 理, 不 外 排 ;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由 吸 污 车 拉 运 处 理,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很 小 ; 本 工 程 属 扩 机 工 程, 51
仅 在 郁 江 左 岸 新 增 一 台 机 组, 充 分 利 用 枯 水 期 上 游 水 库 调 节 产 生 的 弃 水 发 电, 扩 机 后 不 需 要 重 新 蓄 水, 不 形 成 新 的 淹 没 区, 发 电 后 除 发 电 机 少 量 损 耗 外, 其 余 水 量 均 回 归 下 游 河 道, 因 此, 对 上 下 游 用 水 的 影 响 较 小, 不 影 响 水 质 目 标 的 实 现 综 上 所 述, 本 扩 机 工 程 建 成 后 不 消 耗 水 资 源, 本 身 也 无 污 染 产 生, 不 会 改 变 工 程 所 在 河 段 的 水 功 能, 不 影 响 水 质 目 标 的 实 现, 能 满 足 流 域 水 功 能 的 要 求 3.2.7 工 程 建 设 与 广 西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准 入 管 理 办 法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准 入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桂 政 办 发 2012 103 号 ), 凡 在 广 西 境 内 新 建 改 建 和 扩 建 的 建 设 项 目 需 满 足 广 西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准 入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规 定 根 据 管 理 办 法 第 二 章 第 四 条 建 设 项 目 要 符 合 国 家 和 自 治 区 发 展 规 划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准 入 条 件, 不 得 新 建 属 于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的 涉 及 重 金 属 和 高 排 放 高 耗 能 建 设 项 目 本 项 目 扩 机 工 程 符 合 国 家 和 自 治 区 发 展 规 划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准 入 条 件, 不 属 于 限 制 类 建 设 项 目, 满 足 相 关 规 定 及 要 求 根 据 管 理 办 法 第 八 条 水 电 开 发 行 业 应 编 制 专 项 发 展 规 划, 组 织 进 行 行 业 专 项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对 开 发 历 史 较 早, 未 开 展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流 域, 应 开 展 流 域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性 评 价 由 于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建 设 较 早, 所 在 流 域 未 开 展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流 域, 因 此, 本 次 环 评 设 置 流 域 回 顾 性 评 价 内 容, 满 足 管 理 办 法 要 求 综 上, 本 扩 机 工 程 满 足 管 理 办 法 相 关 要 求 3.2.8 与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水 电 建 设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水 电 建 设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2 4 号 ), 积 极 发 展 水 电 要 在 生 态 优 先 统 筹 考 虑 适 度 开 发 确 保 底 线 的 原 则 指 导 下, 全 面 落 实 水 电 开 发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 并 做 好 流 域 水 电 开 发 的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 完 善 水 电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重 点 论 证 和 落 实 生 态 流 量 水 温 恢 复 鱼 类 保 护 陆 生 珍 稀 动 植 物 保 护 等 措 施 ; 加 强 水 电 项 目 建 设 的 全 过 程 监 管 等 本 工 程 属 于 扩 机 工 程, 本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广 西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且 发 电 后 水 量 不 减 少, 在 保 证 下 游 河 段 生 态 环 境 的 前 提 下 合 理 开 发 利 用 水 力 资 源, 项 目 建 设 在 地 区 生 态 环 境 可 承 受 范 围 内 因 此, 只 要 做 好 项 目 建 设 各 项 前 期 工 作, 加 强 施 工 及 运 行 期 管 理, 工 程 建 设 及 运 行 是 符 合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水 电 建 设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通 知 要 求 的 52
3.2.9 与 桂 平 市 城 区 总 体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桂 平 市 城 区 总 体 规 划 (2012~2030), 桂 平 市 环 保 目 标 为 : 保 持 良 好 的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环 境 污 染 得 到 充 分 控 制, 城 市 空 气 清 新, 水 质 清 澈, 宁 静 舒 适, 实 现 资 源 与 环 境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规 划 期 内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保 持 在 二 级 标 准 以 上, 地 表 水 质 要 达 到 类 标 准, 交 通 干 道 环 境 噪 声 和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平 均 值 要 分 别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本 工 程 属 于 水 利 发 电 清 洁 能 源 项 目, 扩 机 后, 将 引 进 新 设 备, 充 分 利 用 枯 水 期 弃 水 进 行 水 能 发 电, 同 时, 发 挥 水 利 枢 纽 的 防 洪 减 灾 航 运 水 资 源 配 置 生 态 保 护 等 综 合 效 应, 且 水 力 发 电 不 产 生 污 染, 不 会 改 变 区 域 水 功 能 区 划, 符 合 桂 平 市 城 区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3.2.10 与 流 域 规 划 的 协 调 性 分 析 根 据 2013 年 珠 江 流 域 综 合 规 划, 郁 江 开 发 任 务 以 航 运 为 主, 结 合 发 电 灌 溉 供 水 本 次 规 划 共 布 置 威 后 母 湖 者 甲 斗 皇 那 维 那 劳 那 宾 那 沙 弄 南 八 新 渨 密 那 拉 那 读 瓦 村 百 色 东 笋 那 吉 鱼 梁 金 鸡 滩 老 口 邕 宁 西 津 贵 港 和 桂 平 等 24 个 梯 级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郁 江 综 合 利 用 规 划 开 发 方 案 中 的 最 下 游 梯 级, 上 距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约 110km, 下 离 黔 江 干 流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约 158km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下 游 的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位 于 浔 江 干 流 上 ( 目 前 已 建 成 发 电 ), 上 距 郁 江 与 黔 江 汇 合 口 158km, 是 西 江 下 游 河 段 广 西 境 内 的 最 后 一 个 规 划 梯 级, 枢 纽 电 站 为 径 流 式 电 站, 正 常 蓄 水 位 20.6m, 汛 期 运 行 水 位 18.6m, 装 机 容 量 为 630MW 西 江 在 桂 平 市 以 下 河 道 平 缓, 浔 江 干 流 段 总 长 172km, 天 然 落 差 约 18m, 河 道 平 均 坡 降 0.1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建 成 后 将 按 其 正 常 蓄 水 位 20.6m 蓄 水, 而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下 游 设 计 发 电 最 低 水 位 仅 为 19.87m, 水 库 运 行 时 回 水 将 对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下 游 有 一 定 的 顶 托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下 游 浔 江 干 流 ( 红 水 河 干 流 ) 已 先 后 建 成 龙 滩 岩 滩 大 化 百 龙 滩 乐 滩 等 水 电 站 ; 其 中 龙 滩 电 站 水 库 是 多 年 调 节 水 库, 对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下 游 的 大 湟 江 口 水 文 站 的 径 流 洪 水 有 一 定 的 调 节 作 用, 设 计 中 考 虑 龙 滩 水 库 的 调 节 影 响, 其 余 电 站 水 库 如 岩 滩 大 化 百 龙 滩 乐 滩 等 虽 占 大 湟 江 口 水 文 站 集 雨 面 积 比 重 较 大, 但 其 调 节 能 力 较 小, 不 考 虑 其 调 节 影 响 本 工 程 充 分 利 用 枯 水 期 水 能 发 电, 不 需 要 蓄 水, 不 会 对 上 下 梯 级 造 成 影 响, 因 此, 53
本 工 程 扩 机 与 流 域 规 划 不 冲 突 3.3 方 案 比 选 3.3.1 厂 址 比 选 3.3.1.1 方 案 介 绍 受 具 有 多 年 调 节 性 能 的 郁 江 龙 头 梯 级 百 色 水 库 的 调 节 影 响, 枯 水 季 节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来 水 量 增 加, 水 电 站 为 了 增 加 发 电 量 枯 水 季 节 没 有 安 排 检 修, 而 洪 水 期 上 下 游 水 位 较 高, 下 闸 检 修 风 险 较 大 因 此, 为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兼 顾 机 组 检 修 需 要, 拟 对 电 站 进 行 再 一 次 扩 机, 扩 建 比 选 方 案 如 下 : 方 案 一 : 左 岸 增 大 机 方 案, 拟 考 虑 在 左 岸 增 加 一 台 25MW 的 机 组 ; 方 案 二 : 左 右 岸 同 时 扩 机 方 案, 拟 考 虑 在 左 右 岸 同 时 各 增 一 台 15.5MW 的 机 组 3.3.1.2 方 案 一 : 左 岸 增 大 机 方 案 (1) 地 形 地 貌 新 增 发 电 机 组 厂 房 拟 布 置 于 左 岸 原 闸 门 检 修 间 位 置 及 下 游 约 20m 范 围 内, 其 上 下 游 分 别 为 进 水 渠 和 尾 水 渠 道 ; 安 装 间 布 置 在 原 闸 门 检 修 间 左 侧 厂 址 左 岸 为 一 级 阶 地, 地 面 高 程 为 38.7~41.4m 主 要 水 工 建 筑 有 坝 体 闸 门 检 修 间 等 坝 顶 高 程 为 47.8m 地 形 地 貌 条 件 满 足 厂 址 要 求 (2) 工 程 布 置 及 工 程 量 左 岸 厂 房 布 置 方 案, 即 在 原 左 岸 重 力 坝 段 扩 机 1 台, 装 机 容 量 为 25MW, 安 装 间 布 置 在 扩 机 厂 房 主 机 间 的 左 侧, 副 厂 房 在 主 机 间 的 下 游 侧 扩 建 部 分 主 要 由 进 水 渠 厂 房 尾 水 渠 及 护 坡 等 建 筑 物 组 成 扩 建 厂 房 左 右 方 向 长 51m( 主 机 间 长 25m 安 装 间 长 26m), 上 下 游 方 向 宽 76.51m, 机 组 安 装 高 程 12.30m 能 满 足 左 岸 增 机 工 程 布 置 要 求 工 程 开 挖 产 生 的 土 方 6.67 万 立 方, 石 方 7.94 万 m³, 拆 迁 产 生 的 混 凝 土 及 浆 砌 石 1.14 万 m³, 工 程 开 挖 量 相 对 较 小 工 程 弃 渣 运 至 航 运 枢 纽 上 游 玉 桂 二 级 公 路 边 上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进 行 填 筑 处 理 (3) 工 程 占 地 及 库 容 水 位 情 况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用 地 总 面 积 9.24hm 2, 其 中 永 久 占 地 面 积 1.95hm 2, 全 部 位 于 现 有 工 程 用 地 范 围 内 ; 涉 及 临 时 用 地 1hm 2 扩 机 后, 坝 区 库 容 和 水 位 维 持 不 变, 不 涉 及 搬 迁 和 54
移 民 安 置 问 题, 不 影 响 航 运 交 通 (4) 发 电 量 及 投 资 增 机 工 程 发 电 量 为 6422 万 kw h, 工 程 总 投 资 19486 万 元 (5)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工 程 施 工 周 边 200m 范 围 内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主 要 是 现 代 豪 庭 施 工 道 路 较 短, 施 工 道 路 两 侧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现 代 豪 庭 3.3.1.3 方 案 二 : 左 右 岸 同 时 扩 机 方 案 (1) 地 形 地 貌 新 增 发 电 机 组 厂 房 副 厂 房 拟 布 置 在 右 岸 原 接 头 坝 位 置, 其 上 下 游 分 别 为 进 水 渠 和 尾 水 渠 道 ; 安 装 间 则 利 用 原 有 的 安 装 间 厂 址 右 岸 为 一 级 阶 地, 地 面 高 程 为 41.1~43.3m 主 要 水 工 建 筑 有 安 装 间 副 厂 房 及 开 关 站 等 厂 房 位 置 地 形 较 高, 进 水 渠 尾 水 渠 开 挖 及 边 坡 支 护 工 作 量 较 大, 坝 下 游 右 侧 离 开 关 站 非 常 近, 对 开 关 站 的 稳 定 有 较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且 高 边 坡 支 护 费 用 较 高 (2) 工 程 布 置 及 工 程 量 左 岸 厂 房 置 方 案 即 在 原 左 岸 重 力 坝 位 置 扩 机 1 台, 安 装 间 布 置 在 扩 机 厂 房 主 机 间 的 左 侧, 副 厂 房 在 主 机 间 的 下 游 侧 扩 建 部 分 主 要 由 进 水 渠 厂 房 尾 水 渠 及 护 坡 等 建 筑 物 组 成 扩 建 厂 房 左 右 方 向 长 48m( 主 机 间 长 22m 安 装 间 长 26m), 上 下 游 方 向 宽 66.5m, 机 组 安 装 高 程 14.5m 升 压 站 与 原 升 压 站 共 用 右 岸 厂 房 布 置 方 案 即 在 右 岸 接 头 坝 段 扩 机 1 台, 充 分 利 用 原 厂 房 的 安 装 间 副 厂 房 和 开 关 站, 拆 除 右 岸 接 头 坝, 修 建 进 水 渠 厂 房 主 机 间 尾 水 渠 及 护 坡 等 建 筑 物, 并 对 安 装 间 副 厂 房 和 开 关 站 进 行 扩 建 或 改 造 扩 建 厂 房 紧 靠 原 厂 房 安 装 间 右 侧 布 置, 扩 建 厂 房 左 右 方 向 长 20m, 上 下 游 方 向 宽 59.805m, 机 组 安 装 高 程 14.87m 河 岸 可 利 用 范 围 较 小, 其 枢 纽 布 置 较 为 拘 谨, 施 工 期 对 通 航 枢 纽 厂 房 电 站 运 行 以 及 开 关 站 工 作 人 员 有 影 响 工 程 开 挖 产 生 的 土 方 10.74 万 立 方, 石 方 14.77 万 m³, 拆 迁 产 生 的 混 凝 土 及 浆 砌 石 1.93 万 m³, 工 程 弃 渣 运 至 航 运 枢 纽 上 游 玉 桂 二 级 公 路 边 上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进 行 填 筑 处 理 (3) 工 程 占 地 及 库 容 水 位 情 况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用 地 总 面 积 9.94hm 2, 全 部 位 于 现 有 工 程 用 地 范 围 内 ; 涉 及 临 时 用 地 55
0.8hm 2 扩 机 后, 坝 区 库 容 和 水 位 维 持 不 变, 不 涉 及 搬 迁 和 移 民 安 置 问 题, 不 影 响 航 运 交 通 (4) 发 电 量 及 投 资 增 机 工 程 发 电 量 为 6834 万 kw h, 工 程 总 投 资 28417 万 元 (5)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工 程 左 岸 施 工 周 边 200m 范 围 内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主 要 是 现 代 豪 庭, 涉 及 人 数 近 3000 人 ; 工 程 右 岸 施 工 周 边 200m 范 围 内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主 要 是 桂 平 市 艺 术 学 院 桂 平 市 机 械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桥 南 派 出 所 施 工 道 路 较 长, 施 工 道 路 两 侧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桂 平 市 艺 术 学 院 桂 平 市 机 械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桥 南 派 出 所 等 3.3.1.4 方 案 的 选 择 本 工 程 为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库 区 库 容 和 水 位 不 发 生 变 化, 不 增 加 淹 没 土 地, 不 涉 及 搬 迁 人 口 本 次 从 环 境 影 响 的 角 度 出 发, 对 厂 址 方 案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比 较, 详 见 表 3-3-1 表 3-3-1 工 程 选 址 方 案 比 较 表 序 号 项 目 方 案 一 方 案 二 一 地 形 地 貌 满 足 地 形 地 貌 要 求 二 工 程 布 置 及 工 程 量 1 工 程 布 置 2 工 程 量 三 工 程 占 地 库 容 和 水 位 能 满 足 左 岸 增 机 工 程 布 置 要 求 开 挖 量 较 小, 弃 渣 得 到 充 分 利 用 1 工 程 占 地 总 用 地 面 积 9.24hm 2 满 足 地 形 地 貌 要 求, 厂 房 位 置 地 形 较 高, 进 水 渠 尾 水 渠 开 挖 及 边 坡 支 护 工 作 量 较 大, 坝 下 游 右 侧 离 开 关 站 非 常 近, 对 开 关 站 的 稳 定 有 较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右 侧 河 岸 可 利 用 范 围 较 小, 其 枢 纽 布 置 较 为 拘 谨, 施 工 期 对 通 航 枢 纽 厂 房 电 站 运 行 以 及 开 关 站 工 作 人 员 有 影 响 开 挖 量 较 大, 弃 渣 得 到 充 分 利 用 总 用 地 面 积 9.94hm 2 2 库 容 变 化 不 变 不 变 3 水 位 不 变 不 变 四 发 电 及 投 资 1 发 电 量 增 加 6422 万 kw h 增 加 6834 万 kw h 2 总 投 资 19486 万 元 28417 万 元 56
序 号 项 目 方 案 一 方 案 二 五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 工 程 占 地 2 工 程 弃 渣 3 对 水 体 扰 动 4 声 环 境 5 施 工 道 路 6 是 否 涉 及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不 新 增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需 要 拆 除 左 岸 坝 头, 且 涉 水 面 积 较 小 左 岸 施 工, 弃 渣 量 为 11.8 万 m³ 在 左 岸 围 堰 施 工, 涉 及 左 岸 水 体 噪 声 影 响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及 少 量 村 民 住 宅 较 短, 涉 及 的 现 代 豪 庭, 敏 感 点 较 少 不 涉 及 不 新 增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但 需 要 拆 除 左 右 岸 坝 头, 对 原 有 的 右 岸 厂 房 主 机 间 扩 建, 涉 水 面 积 较 大 左 右 岸 施 工, 弃 渣 量 较 方 案 1 大 1 倍 左 右 岸 均 需 要 进 行 围 堰 施 工, 涉 及 左 右 岸 水 体, 对 水 文 情 势 影 响 较 大, 对 水 质 影 响 较 大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包 括 左 岸 和 右 岸 左 岸 施 工 涉 及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少 量 村 民 住 宅 ; 右 岸 施 工 涉 及 桂 平 市 艺 术 学 院 桂 平 市 机 械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及 一 定 量 的 村 民 住 宅 较 长, 左 岸 进 场 涉 及 现 代 豪 庭 ; 右 岸 进 场 涉 及 桂 平 市 艺 术 学 院 桂 平 市 机 械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桥 南 派 出 所 及 一 定 量 村 民 住 宅, 敏 感 点 较 多 不 涉 及 六 是 否 推 荐 是 否 3.3.1.5 方 案 比 选 结 果 由 表 3-3-1 可 以 看 出, 两 个 比 选 厂 址 均 未 涉 及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点 ; 两 个 方 案 均 能 满 足 建 设 要 求, 虽 然 方 案 2 的 发 电 量 较 大, 但 是 方 案 2 厂 房 位 置 地 形 较 高, 进 水 渠 尾 水 渠 开 挖 及 边 坡 支 护 工 作 量 较 大, 坝 下 游 右 侧 离 开 关 站 非 常 近, 对 开 关 站 的 稳 定 有 较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且 高 边 坡 支 护 费 用 较 高 ; 施 工 期 工 程 布 置 较 为 拘 谨, 施 工 期 对 通 航 枢 纽 厂 房 电 站 运 行 以 及 开 关 站 工 作 人 员 有 一 定 影 响 ; 施 工 区 及 施 工 进 场 道 路 两 侧 敏 感 点 较 多, 投 资 和 占 地 均 大 于 方 案 1 而 方 案 1 工 程 占 地 小, 对 水 体 的 扰 动 相 对 较 小, 环 境 影 响 相 对 较 小, 涉 及 的 敏 感 点 少 因 此, 通 过 进 行 综 合 比 较, 本 次 方 案 比 选 推 荐 方 案 1 3.3.2 弃 渣 场 施 工 场 地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1) 弃 渣 场 合 理 性 分 析 工 程 的 土 石 方 开 挖 ( 含 拆 除 量 ) 总 量 9.47 万 m 3 ( 自 然 方 ), 合 松 方 12.6 万 m 3, 除 用 于 土 石 方 填 筑 约 0.8 万 m 3 ( 松 方 ) 外, 尚 需 弃 渣 约 11.8 万 m 3 ( 松 方 ) 工 程 弃 渣 临 时 堆 放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每 天 由 渣 土 拉 运 车 辆 运 至 指 定 的 弃 渣 场 处 理 临 时 渣 场 位 于 施 工 场 地 内, 根 据 工 程 施 工 需 要 机 动 布 设 57
工 程 弃 渣 规 划 用 于 枢 纽 上 游 玉 桂 二 级 公 路 边 上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内 的 填 筑, 弃 渣 综 合 利 用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占 地 面 积 为 6 万 m 2, 能 容 纳 弃 渣 24 万 m 3, 可 满 足 工 程 弃 渣 要 求 ; 且 弃 渣 在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被 充 分 利 用 于 低 洼 处 填 埋, 实 现 工 程 弃 渣 的 综 合 利 用, 变 废 为 零 ;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周 边 主 要 是 荒 地 在 建 建 筑, 周 边 200m 内 无 环 境 敏 感 点 ; 规 划 弃 渣 场 距 离 施 工 区 约 7km, 玉 桂 二 级 公 路 可 以 到 达, 交 通 方 便, 距 离 合 理 由 此 可 见, 弃 渣 场 的 选 址 较 合 理 (2) 施 工 场 地 合 理 性 分 析 根 据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钢 筋 加 工 厂 模 板 厂 布 置 在 枢 纽 左 岸 上 游 空 地 上 ; 空 压 机 房 在 左 岸 坝 头 附 近 的 空 地 上 临 时 搭 建 ; 施 工 临 时 生 活 区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布 置 在 郁 江 大 桥 左 岸 下 游 桂 平 市 船 厂 内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钢 筋 加 工 厂 模 板 厂 规 划 布 置 的 空 地 为 规 划 的 滨 江 路, 已 开 工 建 设, 已 不 能 再 用 作 加 工 场 地 经 业 主 与 桂 平 市 船 厂 负 责 人 协 商, 临 时 租 用 桂 平 市 船 厂 作 为 钢 筋 加 工 厂 模 板 厂 堆 放 场 桂 平 市 船 厂, 为 已 经 废 弃 的 旧 船 厂, 位 于 郁 江 左 岸, 与 扩 机 工 程 相 邻 现 状 因 规 划 的 滨 江 路 施 工 而 被 平 整, 目 前 空 置, 可 临 时 堆 放 工 程 材 料 附 近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有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及 少 量 西 山 镇 村 民 住 宅 施 工 场 地 临 时 租 用 桂 平 市 废 弃 船 厂 作 为 临 时 加 工 厂, 充 分 利 用 周 边 可 利 用 的 资 源, 交 通 便 利, 与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距 离 在 300m 左 右, 为 减 少 工 程 施 工 噪 声 扬 尘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工 程 开 工 前 应 在 施 工 场 地 周 边 建 设 临 时 挡 墙, 噪 声 大 的 设 备 应 安 装 减 振 垫 和 隔 声 罩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后, 施 工 场 地 选 址 合 理 3.4 工 程 影 响 分 析 3.4.1 施 工 期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大 量 土 石 方 开 挖 混 凝 土 拌 和 及 浇 筑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的 作 业 以 及 工 地 人 员 的 活 动 等, 将 给 施 工 区 带 来 不 同 程 度 的 三 废 影 响 和 噪 声 污 染 影 响, 对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破 坏, 并 对 社 会 经 济 人 群 健 康 等 社 会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3.4.1.1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水 质 的 影 响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两 个 方 面, 其 中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混 凝 土 拌 和 废 水 基 坑 废 水 和 机 械 冲 洗 含 油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人 员 的 日 常 58
生 活 本 次 工 程 所 使 用 的 砂 石 料 从 市 场 购 买, 购 买 的 产 品 可 直 接 使 用, 不 需 要 进 行 清 洗, 故 本 次 工 程 不 涉 及 砂 石 料 冲 洗 废 水 (1) 混 凝 土 拌 和 系 统 冲 洗 废 水 由 于 本 工 程 混 凝 土 浇 筑 量 大 (4.09 万 m 3 ), 工 程 布 置 在 桂 平 船 厂 内, 设 3 0.8m 3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一 座 工 程 所 需 混 凝 土 主 要 用 于 电 站 厂 房 浇 注,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生 产 用 水 绝 大 部 分 随 混 凝 土 的 变 性 而 消 耗,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砼 转 筒 冲 洗 产 生 的 少 量 碱 性 废 水, 废 水 产 生 量 约 40m 3 /d, 水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和 ph 值 根 据 类 似 工 程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冲 洗 废 水 SS 监 测 结 果,SS 浓 度 高 达 5000mg/L,pH 值 约 为 12 若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冲 洗 废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入 河 道, 将 对 工 程 涉 及 河 段 水 质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因 此 应 采 取 合 理 措 施 对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冲 洗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2) 基 坑 废 水 根 据 主 体 工 程 布 置, 为 了 减 少 围 堰 占 用 范 围, 不 影 响 溢 流 坝 正 常 泄 洪, 采 用 钢 板 桩 圆 形 格 体 围 堰 施 工 导 流 方 式 围 堰 修 建 和 拆 除 的 过 程 会 对 水 体 造 成 较 大 的 扰 动, 且 本 工 程 的 基 坑 开 挖 和 石 方 的 水 下 爆 破, 会 使 得 水 中 的 悬 浮 物 增 加, 类 比 国 内 规 模 相 似 的 同 类 工 程, 基 坑 废 水 排 放 强 度 一 般 为 60m 3 /d 左 右, 废 水 中 悬 浮 物 浓 度 一 般 为 650mg/L, 高 时 可 达 1000mg/L,pH 一 般 在 10 以 下 在 基 坑 初 期 排 水 期 间, 会 出 现 局 部 河 水 短 暂 混 浊 (3) 含 油 废 水 本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及 运 输 车 辆 检 修 均 送 至 桂 平 市, 施 工 区 内 不 设 检 修 站, 施 工 期 的 含 油 废 水 主 要 为 各 施 工 区 内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及 运 输 车 辆 冲 洗 产 生 的 废 水, 预 计 每 天 产 生 的 冲 洗 废 水 量 约 为 8.0m 3 /d 废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和 石 油 类,SS 浓 度 一 般 为 400mg/L~ 500mg/L, 石 油 类 在 10mg/L~30mg/L, 经 处 理 后 用 作 道 路 喷 洒 降 尘 用 水 等, 不 外 排 (4)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高 峰 人 数 为 200 人,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每 人 每 天 150L 计, 污 水 产 生 量 按 用 水 量 的 80% 计, 则 生 活 污 水 日 产 生 量 为 24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为 COD 400mg/L BOD 5 250mg/L SS 90mg/L NH 3 -N 25mg/L, 产 生 量 为 COD 9.6kg/d BOD 5 6kg/d SS 2.16kg/d NH 3 -N 0.6kg/d 各 类 废 污 水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3-4-1 59
表 3-4-1 施 工 期 废 污 水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表 污 染 物 类 型 废 水 产 生 或 排 放 特 性 废 污 水 量 混 凝 土 拌 和 废 水 间 歇 冲 洗 废 水 :40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SS:5000mg/L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200kg/d ph 值 :11~12 基 坑 废 水 间 歇 60m 3 /d SS:1000mg/L 60kg/d 含 油 废 水 间 歇 8.0m 3 /d 石 油 类 :10~ 30mg/L NH 3 -N:25mg/L 0.08~0.24kg/d 0.6 kg/d 排 放 情 况 不 外 排 处 理 后, 排 入 郁 江 不 外 排 生 活 污 水 间 歇 24.0m 3 /d SS:90 mg/l BOD 5 :250mg/L 2.16 kg/d 6 kg/d 不 外 排 COD:400mg/L 9.6 kg/d (5) 水 下 爆 破 产 生 的 悬 浮 物 污 染 根 据 主 体 报 告, 本 工 程 施 工 后 期 围 堰 拆 除 后 尾 水 渠 出 口 局 部 分 区 域 需 进 行 水 下 爆 破, 水 下 爆 破 悬 浮 物 的 产 生 量 与 水 下 工 程 施 工 的 工 程 量 施 工 方 式 施 工 强 度 底 质 组 成 有 关 本 次 爆 破 主 要 是 针 对 下 游 尾 水 渠 出 口 局 部 分 区 域, 工 艺 包 括 钻 孔 平 台 ( 船 ) 套 管 护 孔 钻 孔 潜 水 员 装 药 爆 破 捞 砂 船 抓 捞 清 渣 等 工 序 由 于 爆 破 面 积 不 大, 爆 破 对 象 主 要 是 扩 机 工 程 尾 水 渠 部 分 区 域, 因 此 炸 药 量 使 用 的 很 少 但 爆 破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悬 浮 物, 对 郁 江 水 体 有 一 定 的 污 染 尾 水 渠 出 口 区 域 ( 水 下 爆 破 点 ) 60 图 3-4-2 水 下 爆 破 工 程 点 示 意 图
3.4.1.2 大 气 污 染 源 (1)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期, 施 工 机 械 包 括 挖 掘 机 夯 实 机 振 捣 器 等 排 放 的 废 气 ; 混 凝 土 拌 和 公 路 运 输 及 临 时 堆 料 等 引 起 的 粉 尘 和 飘 尘, 其 中 材 料 废 土 石 运 输 车 辆 在 装 卸 及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扬 尘 是 施 工 阶 段 影 响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的 主 要 污 染 源 类 比 分 析, 在 不 采 取 任 何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扬 尘 点 下 风 向 100m 范 围 内 TSP 浓 度 超 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 而 在 采 取 防 尘 措 施 ( 如 洒 水 降 尘 ) 情 况 下, 扬 尘 的 影 响 范 围 基 本 上 在 50m 内,50m 以 外 TSP 浓 度 将 在 1.0mg/m 3 以 下 (2) 混 凝 土 加 工 系 统 扬 尘 施 工 区 粉 尘 浓 度 较 高 的 地 点 是 混 凝 土 拌 和 系 统, 根 据 同 类 工 程 比 较, 无 除 尘 器 的 拌 和 楼 TSP 浓 度 一 般 大 于 200mg/m 3 混 凝 土 拌 和 设 备 应 有 较 好 的 密 闭 和 除 尘 措 施 ; 大 风 时, 停 止 灰 土 及 混 凝 土 拌 和 作 业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混 凝 土 拌 合 系 统 产 生 的 TSP 浓 度 为 10mg/m 3 ~20mg/m 3 (3) 施 工 机 械 燃 油 废 气 施 工 场 地 内 燃 油 机 械 设 备 和 运 输 车 辆 使 用 的 燃 料 是 柴 油 汽 油,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氮 氧 化 物 一 氧 化 碳 烃 类 等 项 目 大 多 数 设 备 为 移 动 式 作 业, 作 业 时 间 较 短, 且 项 目 场 地 较 为 开 阔, 空 气 流 通 速 度 快, 废 气 能 在 较 短 时 间 内 扩 散 根 据 有 关 资 料, 每 燃 烧 1t 柴 油 释 放 NO 2 48.3kg CO29.3kg SO 2 3.5kg; 燃 烧 1t 汽 油 释 放 NO 2 5kg CO62.5kg; 每 吨 炸 药 爆 炸 时 产 生 NO 2 3.5kg CO44.7kg 项 目 施 工 期 柴 油 汽 油 炸 药 的 消 耗 量 分 别 为 521.7t 50t,52.1t, 由 此 估 算 施 工 期 NO 2 CO SO 2 总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25.63t CO20.72t SO 2 1.82t 3.4.1.3 噪 声 污 染 源 项 目 施 工 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车 辆 交 通 噪 声 及 爆 破 噪 声 (1)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土 石 方 开 挖 机 械 如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推 土 机 打 桩 机 钻 机 等, 混 凝 土 机 械 如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插 入 式 振 捣 器 和 平 板 式 振 捣 器 等, 起 重 运 输 机 械 如 汽 车 起 重 机 履 带 式 起 重 机 自 卸 汽 车 等, 以 上 大 型 机 械 设 备 和 运 输 车 辆 的 运 行 都 会 产 生 较 高 的 噪 声,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大 参 考 同 类 型 的 大 型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声 压 级 及 类 比 调 查 资 料 显 示,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在 不 同 距 离 的 噪 声 值 见 表 3-4-2 61
表 3-4-2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在 不 同 距 离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单 位 :db(a) 施 工 机 械 距 离 (m) 1 15 50 80 100 150 200 250 300 400 挖 掘 机 110 86.5 76 72 70 66.5 64 62 60.5 58 装 载 机 109 85.5 75 71 69 65.5 63 61 59.5 57 推 土 机 90 66.5 56 52 50 46.5 44 42 40.5 38 打 桩 机 104 80.5 70 66 64 60.5 58 56 54.5 52 自 卸 汽 车 106 82.5 72 68 66 62.5 60 58 56.5 54 起 重 机 95 71.5 61 57 55 51.5 49 47 45.5 43 振 捣 机 97 73.5 63 59 57 53.5 51 49 47.5 45 砼 拌 和 机 93 69.5 59 55 53 49.5 47 45 43.5 41 (2) 交 通 噪 声 项 目 交 通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物 质 运 输 砂 石 料 运 输 及 弃 渣 运 输 车 辆 运 行 噪 声, 噪 声 源 强 在 80~90dB(A) 之 间 (3) 爆 破 噪 声 厂 房 基 坑 开 挖 工 序 爆 破 噪 声 属 间 歇 性 噪 声 源, 具 有 音 频 高 传 播 距 离 远 影 响 范 围 大 等 特 点, 噪 声 值 一 般 可 达 100~120dB(A), 如 有 多 个 钻 孔 同 时 爆 破, 噪 声 值 可 达 130dB(A) 以 上 3.4.1.4 固 体 废 物 (1) 工 程 土 石 方 平 衡 分 析 及 弃 渣 量 估 算 工 程 的 土 石 方 开 挖 ( 包 括 左 岸 坝 体 拆 除 的 建 筑 垃 圾 ) 总 量 9.47 万 m 3 ( 自 然 方 ), 合 松 方 12.6 万 m 3, 除 用 于 土 石 方 填 筑 约 0.8 万 m 3 ( 松 方 ) 外, 尚 需 弃 渣 约 11.8 万 m 3 ( 松 方 ) 弃 渣 规 划 用 于 枢 纽 上 游 玉 桂 二 级 公 路 边 上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的 低 洼 处 填 埋, 工 程 弃 渣 全 部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2) 生 活 垃 圾 工 地 高 峰 施 工 人 数 200 人,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以 0.5kg/ 人.d 计, 则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为 100kg/d 生 活 垃 圾 如 不 妥 善 处 理,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人 群 健 康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3.4.1.5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源 (1) 陆 生 植 物 本 项 目 属 于 扩 机 工 程, 工 程 永 久 占 地 位 于 原 有 工 程 预 留 的 用 地 范 围 内, 不 新 增 占 地 62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临 时 占 用 少 量 的 草 地, 将 暂 时 改 变 用 地 的 性 质, 使 原 有 植 被 遭 到 破 坏 因 此, 临 时 用 地 对 陆 生 植 被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2) 陆 生 动 物 工 程 施 工 期 基 础 开 挖 修 路 和 爆 破, 扰 动 了 常 规 动 物 环 境, 导 致 这 些 受 影 响 的 常 规 动 物 向 周 边 迁 移 (3) 水 生 生 物 工 程 钢 套 围 堰 初 期 水 下 施 工 工 序 将 会 使 郁 江 局 部 水 体 悬 浮 物 浓 度 大 大 增 加, 对 该 处 的 水 生 生 物 生 境 鱼 类 索 食 等 都 将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施 工 后 期 尾 水 渠 区 域 需 进 行 水 下 爆 破, 爆 破 产 生 的 冲 击 波 对 水 生 生 物 尤 其 是 鱼 类 资 源 影 响 较 大, 可 导 致 爆 破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水 生 生 物 被 杀 伤 或 死 亡 (4) 水 土 流 失 施 工 期, 土 石 方 开 挖 交 通 道 路 修 建 工 程 弃 渣 等 活 动 对 原 土 地 及 其 植 被 造 成 扰 动, 将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3.4.1.6 移 民 及 生 产 安 置 本 扩 机 工 程 用 地 总 面 积 9.24hm 2, 其 中 永 久 用 地 面 积 1.95hm 2, 全 部 为 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附 属 土 地 ; 临 时 占 用 河 岸 草 地 面 积 7.30hm 2 本 次 工 程 不 涉 及 新 增 占 地 和 居 民 拆 迁 安 置 3.4.1.7 人 群 健 康 本 项 目 施 工 高 峰 人 数 200 人, 由 于 大 批 人 员 进 驻, 流 动 人 员 增 加, 且 居 住 较 集 中, 受 生 活 垃 圾 及 生 活 污 水 传 染 病 传 染 源 传 播 途 径 和 易 感 人 群 增 多 等 方 面 因 素 影 响, 对 施 工 区 人 群 及 周 边 村 民 健 康 产 生 一 定 不 利 影 响 3.4.1.8 其 它 (1) 对 航 运 交 通 的 影 响 :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围 堰 施 工, 导 致 水 位 变 化 可 能 对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船 闸 产 生 影 响 ; (2) 对 二 坑 口 排 污 管 道 的 影 响 : 原 二 坑 口 排 污 管 ( 桂 平 市 糖 厂 ) 全 长 586m, 管 径 1m, 排 污 管 道 沿 二 坑 口 小 河 沟 左 侧 布 设, 在 汇 入 郁 江 处 转 向 下 游 沿 郁 江 左 岸 布 置, 管 道 在 穿 过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左 岸 重 力 坝 后 排 向 下 游 河 道 原 排 污 管 道 穿 越 左 岸 重 力 坝 处 就 是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主 机 间 的 布 置 位 置, 根 据 扩 机 工 程 和 排 污 管 道 的 布 置, 原 排 污 管 道 的 部 分 管 63
路 需 要 拆 除 改 建 可 见, 工 程 施 工 将 导 致 二 坑 口 排 污 管 道 改 建, 对 二 坑 口 排 污 产 生 影 响 3.4.2 运 行 期 工 程 分 析 3.4.2.1 水 文 输 沙 情 势 本 扩 机 工 程 建 成 后, 枯 水 期 利 用 上 游 弃 水 发 电, 不 新 增 蓄 水, 不 形 成 新 的 淹 没 区, 因 此, 区 段 的 水 文 情 势 与 扩 机 前 一 样, 不 产 生 新 的 水 文 输 沙 情 势 变 化 3.4.2.2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根 据 主 体 设 计, 本 扩 机 工 程 运 营 后, 工 作 人 员 从 原 工 程 内 部 调 节, 不 新 增 工 作 人 员, 故 运 营 期 无 新 增 生 活 废 水 ; 项 目 运 行 期 间 无 生 产 性 废 水 排 放 另 外, 机 组 检 修 排 水 与 厂 房 渗 漏 排 水 等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含 油 废 水, 类 比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现 有 运 行 情 况 来 看, 产 生 的 废 油 量 不 大, 但 是, 若 直 接 排 入 郁 江, 会 对 水 体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3.4.2.3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源 项 目 运 营 期 无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3.4.2.4 噪 声 污 染 源 项 目 运 行 期, 噪 声 源 主 要 有 电 站 厂 房 水 轮 发 电 机 组 运 行 产 生 的 噪 声, 厂 房 主 机 间 新 增 1 台 水 轮 机 ( 型 号 为 GZ(1182)-wp-760),1 台 发 动 机 ( 型 号 为 SFWG25-80/7850), 类 比 实 测 现 有 电 站, 发 电 机 厂 房 外 1m 处 实 测 噪 声 值 见 表 3-4-3 表 3-4-3 水 电 站 噪 声 实 测 结 果 表 设 备 名 称 发 电 机 房 工 况 正 常 工 况 下 LeqdB(A) 厂 房 外 1m 东 46.3~54.6 南 46.6~55.7 西 51.0~57.3 北 51.0~56.0 由 表 3-4-3 可 知, 发 电 厂 房 ( 车 间 ) 外 1m 处 噪 声 值 在 46.3~57.3dB(A), 噪 声 值 不 大, 对 厂 区 外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影 响 有 限 3.4.2.5 固 体 废 物 本 次 工 程 运 行 期 的 无 新 增 生 活 垃 圾 扩 机 工 程 检 修 车 间 产 生 的 含 油 滤 渣 及 含 油 毡 布, 64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3.4.2.6 生 态 环 境 (1) 工 程 运 行 期, 坝 址 库 区 不 新 增 蓄 水, 水 面 面 积 保 持 不 变, 对 周 围 的 陆 生 动 植 物 无 新 增 影 响 ; 运 行 期 坝 址 下 游 水 量 不 改 变, 对 下 游 的 水 生 生 物 亦 无 新 增 影 响 (2) 生 态 保 护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水 资 源 论 证 导 则 ( 试 行 )(SL/Z322 2005) 的 有 关 规 定, 生 态 需 水 量 取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的 10%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以 航 运 为 主, 在 保 证 通 航 的 前 提 下 综 合 利 用, 兼 顾 发 电 本 扩 机 工 程 主 要 利 用 上 游 弃 水 进 行 发 电, 发 电 后 的 水 经 过 电 站 尾 水 渠 归 河 道 内, 且 水 库 具 有 日 调 节 电 站 性 能, 库 区 下 游 流 量 与 上 游 来 水 量 保 持 一 致 因 此 坝 址 下 游 不 会 造 成 明 显 的 减 水 现 象, 能 保 证 坝 址 下 游 正 常 生 态 用 水 3.4.2.7 农 业 生 产 用 水 和 居 民 用 水 本 扩 机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库 区 不 新 增 淹 没 区 ; 发 电 后 水 量 通 过 尾 水 渠 回 归 到 河 流 当 中, 下 游 水 量 不 减 少, 即 库 区 水 面 区 域 下 游 河 流 水 量 与 技 改 前 一 致, 不 发 生 变 化 故 本 工 程 运 营 对 上 下 游 农 业 生 产 用 水 居 民 用 水 不 产 生 新 的 影 响 3.4.2.8 其 他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郁 江 干 流 综 合 利 用 规 划 开 发 方 案 中 的 最 下 游 梯 级, 上 距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约 110km, 下 离 黔 江 干 流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约 158km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位 于 浔 江 支 流 郁 江 上, 距 离 黔 郁 两 江 汇 合 口 约 3.7km 坝 址 以 上 集 水 面 积 为 89335km 2 枢 纽 设 计 正 常 蓄 水 位 31.5m, 批 复 正 常 蓄 水 位 29.6m, 汛 期 运 行 水 位 28.6m, 下 游 设 计 发 电 最 低 水 位 为 19.87m, 是 一 座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用 水 冲 突 时, 应 优 先 考 虑 航 运 因 此, 本 次 工 程 的 运 行 不 影 响 航 道 运 行 3.5 环 保 措 施 分 析 3.5.1 现 有 工 程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现 有 工 程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如 下 : 65
3.5.1.1 水 量 保 证 措 施 水 电 站 发 电 的 尾 水 经 尾 水 渠 回 流 至 郁 江 河 道 中, 河 道 上 下 游 流 量 基 本 保 持 一 致 ; 汛 期, 电 站 开 闸 泄 洪, 坝 址 上 下 游 流 量 一 致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综 合 工 程 工 程 运 行 期 间 需 确 保 航 运 的 最 低 水 位 28.6m, 因 此, 坝 址 下 游 不 会 出 现 明 显 的 减 水 现 象, 坝 址 下 游 可 以 保 证 有 足 够 的 生 态 基 流 3.5.1.2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1) 现 有 工 程 管 理 人 员 共 30 人, 分 三 班 制, 每 班 工 作 人 员 约 18 人 根 据 调 查, 现 有 工 程 用 水 量 2.5m³/d, 污 水 排 放 量 按 照 80%, 则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2m³/d 管 理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经 三 级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定 期 由 吸 污 车 拉 运 至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桂 平 市 城 区, 一 期 设 计 处 理 规 模 为 3 万 m³/d, 于 2000 年 建 成 投 入 使 用, 二 期 设 计 处 理 规 模 为 2 万 m³/d, 计 划 于 2016 年 开 工 建 设, 建 设 时 间 为 2 年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处 理 工 艺 为 MSBR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出 水 水 质 标 准 为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的 一 级 B 标 准 污 水 处 理 厂 现 状 处 理 污 水 量 为 2.7 万 m³/d, 占 设 计 处 理 水 量 的 90%, 剩 余 10% 的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 现 状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排 污 管 网 已 覆 盖 整 个 桂 平 市 城 区 郁 江 左 岸 区 域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3-5-1 图 3-5-1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艺 流 程 图 现 有 工 程 管 理 楼 位 于 郁 江 右 岸, 右 岸 尚 未 有 污 水 管 网 覆 盖 因 此, 现 有 工 程 管 理 楼 的 生 活 污 水 需 由 吸 污 车 拉 运 至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现 有 工 程 距 离 污 水 处 理 厂 约 8km, 66
有 公 路 直 达 污 水 处 理 厂, 交 通 便 利, 因 此, 现 有 工 程 产 生 的 少 量 生 活 污 水 拉 运 至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可 行 (2) 含 油 废 水 现 有 电 站 已 设 置 全 套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即 运 行 期 机 械 检 修 等 产 生 的 含 油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隔 油 处 理 后, 油 经 过 滤 处 理 后 回 收 利 用, 水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拉 运 处 理 3.5.1.3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现 有 工 程 将 机 组 设 置 在 地 下, 并 采 取 设 备 底 安 装 减 振 垫 处 理 措 施, 噪 声 经 过 地 形 墙 体 隔 声 后, 厂 界 外 噪 声 可 达 标 3.5.1.4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措 施 机 修 车 间 滴 漏 在 地 面 的 少 量 油 污 经 油 毡 吸 收 后, 与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过 滤 产 生 的 滤 渣, 产 生 量 约 30kg/a, 交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但 尚 未 与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签 订 合 同 ; 3.5.1.5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措 施 现 有 工 程 管 理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由 桂 平 市 西 山 镇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统 一 处 理 3.5.1.6 水 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建 成 初 期 的 水 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989 年 广 西 交 通 厅 投 资 200 万 元 在 白 沙 镇 建 立 鱼 类 增 殖 站, 占 地 8.67hm 2, 增 殖 站 管 理 人 员 10 人, 每 年 经 费 为 16 万 元 从 1989 年 开 始, 前 5 年 放 30 万 尾 鱼, 以 后 基 本 每 年 放 20-40 万 尾 鱼 根 据 对 水 产 畜 牧 局 的 走 访 调 查,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局 的 工 作 人 员 表 示, 鱼 类 增 殖 站 早 已 建 成, 并 且 能 按 照 协 议 的 要 求, 每 年 坚 持 放 养 约 40 万 尾 鱼 (2)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近 期 的 水 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扩 建 造 成 一 定 鱼 类 资 源 的 损 失, 为 了 补 偿 损 失, 西 江 集 团 投 资 扩 建 鱼 类 增 殖 站 和 进 一 步 补 充 完 善 放 流 费 用 2013 年 3 月 广 西 西 江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签 订 了 鱼 类 保 护 措 施 实 施 补 偿 协 议 书, 该 协 议 主 要 内 容 是 为 扩 建 和 完 善 桂 平 市 现 有 鱼 类 增 殖 站, 其 中 鱼 类 增 殖 站 的 扩 建 和 完 善 费 用 300 万 元, 目 前 扩 建 工 程 费 用 已 经 支 付, 增 殖 站 扩 建 工 作 已 基 本 完 成 ;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费 500 万 元, 分 20 年 支 付, 每 年 支 付 25 万 元 67
1 增 殖 放 流 措 施 2013 年 3 月 29 日 上 午 10 时, 由 桂 平 市 人 民 政 府 主 办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承 办, 在 桂 平 市 黔 江 旅 游 码 头 举 行 了 2013 年 江 河 鱼 类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仪 式 活 动 参 加 活 动 仪 式 有 桂 平 市 人 民 政 府 广 西 西 江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贵 港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渔 政 站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机 关 全 体 领 导 干 部 职 工 以 及 局 有 关 单 位 领 导 干 部 等 共 70 多 人 活 动 中 共 投 放 鱼 种 53.3 万 尾 : 其 中 通 过 政 府 采 购 放 流 53 万 尾, 包 含 规 格 为 8-12cm 的 草 鱼 8 万 尾 鲢 鱼 25 万 尾 鳙 鱼 7 万 尾,5-8cm 的 鲤 鱼 4 万 尾 鲮 鱼 9.3 万 尾 ; 圆 满 完 成 了 桂 平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第 一 次 放 流 任 务 此 次 增 殖 放 流 活 动 所 有 放 流 鱼 苗 比 往 次 规 格 大, 大 部 份 苗 种 达 到 8 一 12cm 且 增 殖 放 流 选 择 在 禁 渔 期 ( 桂 平 毎 年 定 4 月 1 日 至 6 月 1 日 为 江 河 禁 止 捕 捞 时 间 ) 前 进 行, 一 是 气 候 温 和 江 水 适 温, 使 投 放 鱼 苗 成 活 率 高 ; 二 是 投 放 鱼 苗 后, 在 禁 渔 期 内 没 有 渔 民 捕 捞, 让 投 放 后 的 鱼 苗 得 到 生 生 息 息 2014 年 10 月 24 日 上 午 9 时 至 12 时, 桂 平 市 在 白 沙 镇 江 边 码 头 举 行 江 河 鱼 类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活 动 此 次 放 流 活 动 得 到 广 西 区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广 西 贵 港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桂 平 市 人 民 政 府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和 桂 平 二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线 船 闸 等 单 位 的 大 力 支 持 本 次 放 流 共 投 入 资 金 45 万 元, 投 放 鱼 苗 150 多 万, 鱼 苗 种 类 和 数 量 分 别 是 青 鱼 16 万 胡 子 鲶 35 万 斑 鳢 15 万 草 鱼 17 万 鲢 鱼 19 万 鳙 鱼 18 万 土 鲮 14 万 鲤 鱼 20 万, 鱼 苗 规 格 为 5 至 8 厘 米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从 2014 年 开 始, 每 年 一 次, 将 持 续 20 年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前 由 桂 平 市 渔 业 增 殖 站 做 好 放 流 苗 种 采 购, 由 专 家 小 组 会 同 桂 平 市 水 产 技 术 推 广 站 做 好 对 放 流 苗 种 的 检 验 检 疫 工 作, 桂 平 市 渔 政 监 督 管 理 站 对 放 流 区 域 内 的 有 害 渔 具 清 理, 确 保 放 流 苗 种 质 量 放 流 后 实 施 禁 渔 区 禁 渔 期 由 桂 平 市 渔 政 监 督 管 理 站 会 同 市 公 安 局 水 上 派 出 所 对 放 流 区 域 内 的 有 害 渔 具 清 理 和 水 上 巡 逻 执 法 检 查, 确 保 放 流 效 果 和 质 量 68
图 3-5-1 鱼 类 放 流 现 状 2 扩 建 增 殖 站 ⑴ 白 沙 镇 桂 平 渔 业 增 殖 站 因 建 设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船 闸 工 程 的 需 要, 项 目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渔 业 法 的 要 求 建 设 了 渔 业 增 殖 站,1989 年 由 广 西 省 交 通 厅 投 资 200 万 元 在 白 沙 镇 建 立 了 广 西 第 一 个 增 殖 站 即 桂 平 渔 业 增 殖 站, 该 站 占 地 8.67hm 2 (130 亩 ), 增 殖 站 10 人, 每 年 的 经 费 为 16 万 元 从 1989 年 开 始, 前 5 年 放 30 万 尾 鱼, 以 后 基 本 上 每 年 放 40 万 尾 鱼 苗, 投 放 了 鲤 鱼 草 鱼 魭 鱼 青 鲢 鳙 赤 眼 鳟 野 鲮 等 品 种 白 沙 镇 鱼 类 增 殖 站 一 期 工 程 平 面 布 置 见 图 3-5-2 69
图 3-5-2 白 沙 镇 桂 平 渔 业 增 殖 站 一 期 工 程 平 面 布 置 图 2013 年 3 月 5 日 广 西 西 江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签 订 了 郁 江 航 运 干 线 鱼 类 保 护 措 施 实 施 补 偿 协 议 书, 该 协 议 主 要 内 容 之 一 为 扩 建 和 完 善 桂 平 市 现 有 鱼 类 增 殖 站, 双 方 商 定 费 用 为 300 万 元, 由 甲 方 广 西 西 江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一 次 性 将 费 用 支 付 给 乙 方 目 前 这 笔 费 用 已 经 支 付 给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鱼 类 增 殖 站 扩 建 内 容 包 括 实 验 楼 育 苗 车 间 育 苗 池 产 卵 池 修 建 池 塘 修 建 等 等, 根 据 桂 平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提 供 的 资 料 显 示, 渔 业 增 殖 站 扩 建 工 作 已 基 本 完 成 投 入 使 用 扩 建 增 殖 站 平 面 图 见 图 3-5-3 70
图 3-5-3 扩 建 后 渔 业 增 殖 站 平 面 布 置 示 意 图 截 止 至 2015 年 12 月, 桂 平 市 渔 业 增 殖 基 地 扩 建 工 程 已 经 建 设 内 容 为 : 扩 建 养 殖 面 积 34 亩, 建 育 苗 车 间 一 座 900 平 方 米 储 水 池 一 座 育 苗 池 11 个 重 修 产 卵 池 2 个 重 修 环 道 池 4 个, 建 综 合 实 验 楼 600 平 方 米, 新 建 大 门 一 座, 建 防 盗 围 墙 200 米 硬 化 地 面 2100 平 方 米 ; 池 塘 改 造 40 亩 进 水 沟 改 造 875 米 排 水 沟 改 造 180 米, 打 水 井 一 口 ; 购 置 仪 器 及 工 作 设 备 一 批, 新 增 鱼 类 种 质 研 发 等 3-5-4 改 造 鱼 塘 现 状 71
3-5-5 新 建 育 苗 区 鱼 池 和 产 卵 孵 化 区 3-5-6 新 建 鱼 塘 现 状 3 人 工 鱼 巢 工 程 20l3 年 3 月 广 西 西 江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与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达 成 协 议, 在 桂 平 上 游 建 设 人 工 鱼 巢,2014 年 6 月 26 日,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经 自 治 区 水 产 科 学 研 究 院 专 家 多 次 实 地 调 研 勘 探, 并 征 得 桂 平 市 环 保 财 政 交 通 水 利 航 道 海 事 航 港 所 等 部 门 的 同 意, 项 目 工 程 拟 在 马 骝 滩 航 运 枢 纽 附 近 所 涉 水 域 的 郁 江 浔 江 黔 江 各 选 一 个 点 建 设 人 工 鱼 巢, 共 三 处, 分 别 为 : 郁 江 选 建 地 址 为 : 郁 江 全 村 至 福 心 靠 左 岸 水 域 ( 北 纬 23 19 17, 东 经 110 3 45, 高 速 公 路 大 桥 下 游 ), 选 建 浮 排 式 人 工 鱼 巢, 约 2300 m2 浔 江 选 建 地 址 为 : 桂 平 东 塔 对 面 浔 江 左 岸 水 域 ( 北 纬 23 23 40, 东 经 110 4 52 ), 选 建 鱼 笼 ( 沉 ) 式 人 工 鱼 巢, 由 1000 个 鱼 笼 设 在 靠 近 沿 岸 水 深 2~5m 水 域 黔 江 建 设 地 址 为 : 黔 江 大 桥 附 近 飞 凤 阁 大 板 石 水 域 ( 北 纬 23 25 11, 东 经 110 3 44 ), 选 建 构 件 式 人 工 鱼 礁, 用 1200 个 水 泥 通 心 体 依 次 抛 填 铺 设 成 鱼 岛 形 72
3-5-7 人 工 鱼 巢 的 点 位 示 意 图 2014 年 10 月 30 日 已 全 部 完 成 了 郁 江 浔 江 黔 江 三 个 点 人 工 鱼 巢 设 置 工 作, 并 组 织 自 治 区 渔 政 处 自 治 区 水 产 研 究 所 专 家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财 政 局 市 环 保 局 海 事 航 道 水 上 派 出 所 港 航 所 等 25 名 领 导 坐 船 到 人 工 鱼 巢 三 个 点 进 行 现 场 观 摩 和 验 收, 桂 平 市 广 电 局 记 者 全 程 跟 踪 拍 摄 鱼 巢 安 放 现 场 见 图 3-5-8 2014 年 12 月 3 日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出 具 了 桂 渔 牧 函 [2014]424 号, 同 意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人 工 鱼 巢 建 设 项 目 通 过 竣 工 验 收 2016 年 4 月, 通 过 调 查 方 式 向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了 解 到, 人 工 鱼 巢 已 经 运 行 1 年 多, 鱼 巢 内 鱼 类 的 出 入 较 多, 已 经 有 少 量 鱼 类 进 入 鱼 巢 进 行 产 卵 可 见, 人 工 鱼 巢 起 到 一 定 的 效 果 73
3-5-8 人 工 鱼 巢 ( 作 为 浮 排 式, 右 为 沉 笼 式 ) 4 其 他 形 式 的 保 护 措 施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为 径 流 式 日 调 节 枢 纽, 超 过 设 定 水 位 即 往 下 游 泄 流, 丰 水 期, 枢 纽 基 本 畅 流, 能 保 证 生 态 系 统 中 物 质 交 流 可 见, 在 汛 期 水 电 站 坝 址 上 下 游 水 位 连 通, 鱼 类 可 以 通 过 连 通 水 位 到 郁 江 上 游 区 或 者 进 入 郁 江 下 游, 且 汛 期 时 间 较 长, 通 常 为 4 月 ~10 月, 可 见, 大 坝 阻 隔 对 鱼 类 影 响 有 限 此 外, 上 下 游 鱼 类 可 以 通 过 船 闸 进 行 交 流 据 调 查,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一 二 线 船 闸 24 小 时 通 航, 每 天 平 均 过 船 量 为 150 艘, 平 均 开 闸 次 数 为 24 次, 开 闸 时 间 间 隔 不 得 超 过 3h 鱼 类 可 以 通 过 船 闸 运 行 进 行 上 下 游 交 流 由 此 可 见, 枢 纽 的 建 设 对 鱼 类 的 阻 隔 影 响 有 限 3.5.2 现 有 工 程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及 对 策 建 议 3.5.2.1 现 有 工 程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1)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过 滤 产 生 的 滤 渣 及 含 油 抹 布,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但 尚 未 与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签 订 合 同, 危 险 废 物 去 向 不 明 确 (2) 鱼 类 增 殖 站 增 殖 鱼 类 主 要 是 鲤 鱼 草 鱼 魭 鱼 青 鲢 鳙 赤 眼 鳟 野 鲮 等 常 见 品 种, 而 受 影 响 的 地 方 品 种 鱼 类 和 保 护 鱼 类 不 能 够 增 殖, 可 见, 鱼 类 增 殖 补 偿 效 果 不 理 想 ; 此 外, 对 鱼 类 的 生 境 鱼 类 的 种 类 及 数 量 监 测 调 查 不 够 3.5.2.2 对 策 建 议 (1)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与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签 订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协 议, 明 确 危 险 废 物 的 去 向, 确 保 危 险 废 物 的 安 全 处 理 74
(2) 建 议 加 强 对 鱼 类 生 境 种 群 数 量 的 监 测, 确 保 鱼 类 生 境 安 全 现 有 鱼 类 种 群 数 量 不 减 少 ; 同 时 建 议 增 加 资 金 对 保 护 鱼 类 的 研 究 3.5.3 扩 机 工 程 以 新 带 老 环 保 措 施 现 有 工 程 已 按 照 环 评 和 环 保 部 门 要 求 落 实 环 保 措 施, 有 效 减 免 工 程 建 设 对 区 域 环 境 的 影 响, 运 行 至 今 未 发 生 事 故, 未 接 到 环 保 投 诉 扩 机 后, 本 工 程 应 一 如 既 往 的 落 实 环 评 及 环 保 部 门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确 保 工 程 安 全 环 保 运 营 针 对 本 扩 机 工 程, 提 出 以 新 带 老 的 措 施 : (1) 与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资 质 单 位 签 订 危 险 废 物 协 议, 明 确 危 险 废 物 去 向 ; (2) 采 用 更 先 进 的 设 备, 采 取 较 先 进 的 隔 声 减 振 措 施, 降 低 噪 声 ; (3) 加 强 对 水 质 鱼 的 种 数 的 监 测, 确 保 鱼 类 的 生 长 环 境 不 低 于 扩 建 前, 鱼 类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不 差 于 扩 建 前 ; 增 加 资 金 投 入, 加 强 对 保 护 鱼 类 的 研 究 以 及 地 方 鱼 类 品 种 的 增 殖 (4) 与 当 地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一 起, 保 护 好 工 程 区 及 周 围 的 生 态 环 境, 避 免 工 程 区 上 下 游 水 质 遭 到 破 坏 通 过 采 取 具 有 针 对 性 可 行 性 操 作 性 的 以 新 带 老 环 保 措 施, 可 有 效 减 免 工 程 建 设 对 区 域 环 境 的 影 响 及 破 坏, 实 现 经 济 环 境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75
4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4.1 自 然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1.1 气 候 气 象 桂 平 市 地 处 低 纬 度 地 带, 属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 气 候 特 点 是 夏 季 高 温 湿 热, 盛 吹 偏 南 风, 暴 雨 频 繁 ; 秋 季 常 受 台 风 入 侵 影 响 ; 冬 季 也 少 有 严 寒 天 气 (1) 气 温 桂 平 市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21.5,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9.4 (2003 年 7 月 23 日 ),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3.3 (1955 年 1 月 11 日 ) 最 热 月 是 7 月, 月 平 均 气 温 28.7 最 冷 月 是 1 月, 月 平 均 气 温 12.4 (2) 降 雨 据 桂 平 气 象 站 资 料 统 计,1953~2002 年 多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为 1732.0mm, 年 最 大 降 雨 量 2484.7mm(1981 年 ), 年 最 小 降 雨 量 1032.6mm(1989 年 ) 降 雨 量 季 节 分 配 不 均, 多 集 中 在 汛 期 (4~9 月 ), 总 雨 量 为 1294.0mm, 占 年 降 雨 量 的 75% 左 右 ; 冬 半 年 雨 量 偏 少,10~3 月 总 雨 量 仅 有 438.0mm, 占 年 降 雨 量 的 25% 左 右 (3) 蒸 发 年 均 蒸 发 量 为 1383.6mm, 最 大 年 蒸 发 量 为 1597.9mm(1963 年 ), 最 小 年 蒸 发 量 为 1097.2mm(1976 年 ) 最 大 蒸 发 量 发 生 在 5~7 月, 每 月 均 超 过 100mm; 历 年 月 最 大 蒸 发 量 为 7 月 为 197mm (4) 湿 度 年 均 相 对 湿 度 为 80%, 除 11 12 两 个 月 以 外, 各 月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都 超 过 75%, 最 大 为 4 月, 达 85% (5) 风 桂 平 市 属 低 纬 度 地 区, 风 向 随 季 节 明 显 变 化, 盛 吹 西 北 风 和 东 南 风, 夏 季 多 为 偏 南 风, 冬 季 为 偏 北 风, 多 年 平 均 风 速 1.2m/s, 多 年 平 均 年 最 大 风 速 14.1m/s, 实 测 最 大 风 速 为 40m/s( 瞬 时 风 速 ), 相 应 风 向 为 SE 本 工 程 气 象 要 素 统 计 以 桂 平 市 气 象 站 为 依 据 站, 具 体 特 征 值 统 计 见 表 4-1-1 76
表 4-1-1 桂 平 气 象 站 主 要 气 象 特 征 表 项 目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年 降 雨 (mm) 64.6 79.0 103.6 189.9 286.1 282.4 215.6 204.4 115.5 85.1 59.4 46.4 1732.0 蒸 发 (mm) 57.7 46.1 60 84 135.7 151.4 196.9 77.8 165.2 136.8 96.5 75.8 1383.6 气 压 (mb) 1016 1014 1010.6 1006.8 1002.9 999.6 998.9 999.4 1004.2 1009.8 1014.1 1016.1 1007.7 湿 度 (%) 77 83 84 85 83 82 79 80 77 75 74 74 80 气 平 均 12.4 13.3 17 21.4 25.5 27.4 28.7 28.3 27 23.5 18.7 14.4 21.5 温 最 高 28.9 33.9 33.2 34.9 35.9 37 39.4 38.9 38.4 35.4 33 29.9 39.4 ( ) 最 低 -3.3 0.9 3.3 9 14.4 18.6 21.4 19.4 16.8 9.3 4.6 0.6-3.3 风 速 平 均 1.1 1.2 1.1 1.1 1.2 1.2 1.5 1.2 1.1 1.0 1.0 1.1 1.2 (m/s) 最 大 6.3 7.7 10 12 11.7 11 11.3 11.7 10 7.7 7.0 6.0 12.0 备 注 : 表 中 蒸 发 量 为 Φ20cm 蒸 发 皿 观 测 的 蒸 发 量 4.1.2 水 文 4.1.2.1 径 流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径 流 分 天 然 径 流 受 百 色 水 库 调 节 及 郁 江 调 水 影 响 后 的 径 流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上 下 游 干 支 流 主 要 控 制 水 文 站 有 梧 州 水 文 站 大 湟 江 口 水 文 站 桂 平 水 库 站 贵 港 水 文 站 百 色 水 文 站 和 天 峨 水 文 站 根 据 水 文 计 算, 采 用 水 文 比 拟 法 搬 用 贵 港 水 文 站 径 流 成 果, 计 算 得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1953~2012 年 共 60 年 天 然 径 流 系 列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为 1455m 3 /s, 多 年 月 平 均 流 量 见 表 4-1-2, 各 频 率 日 径 流 量 成 果 见 表 4-1-3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的 入 库 径 流 受 到 百 色 水 库 调 节 的 影 响, 同 时, 十 一 五 期 间 实 施 的 郁 江 调 水 工 程 及 郁 江 沿 途 耗 水 量 的 增 加 将 影 响 桂 平 电 站 坝 址 径 流 根 据 百 色 水 库 坝 址 历 年 逐 月 平 均 出 库 流 量 变 化 和 郁 江 调 水 工 程 多 年 平 均 逐 月 调 水 量 成 果, 计 算 得 百 色 水 库 调 节 及 郁 江 调 水 影 响 后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1953 年 ~2012 年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为 1443m 3 /s, 历 年 逐 月 平 均 流 量 见 表 4-1-2, 各 频 率 日 径 流 量 成 果 见 表 4-1-3 表 4-1-2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年 内 分 配 表 单 位 :m 3 /s 项 目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年 均 天 然 流 量 437 397 437 632 1137 2419 3143 3546 2588 1305 832 504 1455 百 色 水 库 调 节 郁 江 调 水 影 响 后 539 505 562 807 1138 2341 2990 3462 2278 1229 796 589 1443 77
表 4-1-3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多 年 各 频 率 日 径 流 量 成 果 表 单 位 :m 3 /s 项 目 频 率 5% 10% 15% 20% 50% 85% 90% 95% 天 然 流 量 (m 3 /s) 5174 3498 2628 2111 771 323 285 237 百 色 水 库 调 节 郁 江 调 水 影 响 后 流 量 (m 3 /s) 4984 3337 2474 1971 799 416 377 322 4.1.2.2 洪 水 (1) 坝 址 设 计 洪 峰 流 量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洪 峰 流 量 直 接 采 用 贵 港 站 洪 峰 流 量 值 采 用 1936~1980 年 共 45 年 连 续 系 列 加 入 1881 1913 1915 年 历 史 洪 水 进 行 频 率 分 析 计 算, 用 数 学 期 望 公 式 计 算 经 验 频 率, 矩 法 估 算 参 数 初 值,P-Ⅲ 型 理 论 频 率 曲 线 适 线, 其 计 算 成 果 详 见 表 4-1-4 表 4-1-4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年 最 大 洪 峰 流 量 及 设 计 洪 水 位 频 率 计 算 成 果 表 项 目 连 续 系 列 年 限 均 值 Cv Cs 各 级 频 率 设 计 值 Qp 0.10% 0.20% 0.50% 1% 2% 5% 10% 20% 50% 最 大 洪 峰 流 量 (m 3 /s) 设 计 洪 水 位 (m, 黄 海 基 面 ) 1936~1980 9710 0.3 3.5Cv 23100 21800 20000 18700 17200 15300 13600 11900 9230 / 45.54 44.88 44.02 43.35 42.56 41.57 40.36 38.88 36.22 (2) 施 工 洪 水 根 据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的 洪 水 特 性 和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施 工 进 度 安 排, 施 工 时 段 在 枯 水 季 节 选 择, 本 次 设 计 在 10~ 次 年 4 月 选 择, 共 分 10 月 下 旬 ~ 次 年 4 月 中 旬 11 月 上 旬 ~ 次 年 4 月 上 旬 11 月 下 旬 ~ 次 年 4 月 上 旬 共 3 个 时 段 ; 施 工 洪 水 标 准 为 P =20%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施 工 洪 水 按 天 然 洪 水 和 上 游 水 库 调 蓄 影 响 两 种 工 况 进 行 分 析 计 算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天 然 洪 水 以 贵 港 水 文 ( 四 ) 站 作 为 依 据 站, 受 调 蓄 影 响 后 的 施 工 洪 水 按 百 色 水 文 ( 三 ) 站 ~ 贵 港 水 文 ( 四 ) 站 同 时 段 洪 水 推 求 按 年 最 大 值 法 统 计 贵 港 站 1953~ 2006 年 共 54 年 的 资 料 系 列, 采 用 独 立 样 本 法 计 算 系 列 的 经 验 频 率, 采 用 矩 法 公 式 计 算 统 计 参 数, 用 P-Ⅲ 曲 线 进 行 配 线, 得 到 桂 平 枢 纽 坝 址 受 影 响 前 后 施 工 期 设 计 洪 水 如 表 4-1-5 78
表 4-1-5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施 工 设 计 洪 水 计 算 成 果 表 施 工 时 段 频 率 20%(m 3 /s) 天 然 百 色 水 库 调 节 后 10 月 下 旬 ~ 次 年 4 月 中 旬 3100 3480 11 月 上 旬 ~ 次 年 4 月 上 旬 2750 3230 11 月 下 旬 ~ 次 年 4 月 上 旬 2200 2950 本 工 程 推 荐 施 工 导 流 时 段 为 10 月 下 旬 ~ 次 年 4 月 中 旬, 共 6 个 月, 相 应 坝 址 5 年 一 遇 洪 峰 流 量 为 3480m 3 /s 经 现 状 施 工 时 段 实 际 运 行 水 位 30.9m 方 案 和 降 低 至 死 水 位 28.6m 方 案 分 析, 降 低 水 位 运 行 电 量 损 失 过 大, 远 大 于 增 高 围 堰 投 资, 因 此 施 工 期 推 荐 采 用 正 常 运 行 方 式 根 据 溢 流 坝 泄 流 能 力 及 运 行 方 式, 当 洪 峰 达 到 3480m 3 /s 时, 蓄 水 位 可 以 降 至 30.9m 以 下, 因 此 施 工 设 计 洪 水 位 采 用 30.9m 方 案 (3) 坝 址 设 计 洪 水 位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处 于 黔 江 郁 江 两 江 汇 合 口 附 近, 坝 址 洪 水 主 要 受 大 湟 江 口 流 量 控 制, 经 水 文 计 算, 在 坝 址 水 位 流 量 关 系 曲 线 上 查 得 坝 址 设 计 洪 水 位, 成 果 见 表 4-1-6 表 4-1-6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设 计 洪 水 位 成 果 表 流 量 单 位 :m 3 /s, 水 位 单 位 :m, 黄 海 基 面 P(%) 0.1 0.2 0.5 1 2 5 10 20 50 大 湟 江 口 Qd 57400 54600 51000 48200 45100 40900 37500 33600 27200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Q=0.2Qd 11500 10900 10200 9640 9020 8180 7500 6720 5440 H(a=0.2) 45.54 44.88 44.02 43.35 42.56 41.57 40.36 38.88 36.22 4.1.3 地 质 4.1.3.1 区 域 地 质 概 况 工 程 区 附 近 山 区 海 拔 高 度 一 般 为 500~1000m, 郁 江 两 岸 均 为 冲 积 平 原, 地 势 较 平 坦, 海 拔 高 度 一 般 为 42~45m 本 区 主 要 出 露 的 地 层 有 : 寒 武 系 砂 泥 岩 奥 陶 系 砂 岩 及 粉 砂 岩 泥 盆 系 砂 岩 及 灰 岩 侏 罗 系 白 垩 系 砂 岩 及 泥 岩 第 三 系 砂 泥 岩 及 第 四 系 粘 土 砂 卵 砾 石 等 地 层 本 区 属 于 西 江 流 域, 水 系 发 育 ; 地 下 水 以 松 散 覆 盖 层 孔 隙 水 及 基 岩 裂 隙 水 为 主, 埋 深 一 般 为 10~15m, 主 要 向 附 近 的 河 流 排 泄, 主 要 由 大 气 降 水 补 给 工 程 区 位 于 广 西 山 字 型 构 造 体 系 前 弧 东 翼 外 侧, 属 镇 龙 山 ~ 大 容 山 复 背 斜 与 郁 79
江 向 斜 构 造 盆 地 内 的 过 渡 地 带, 区 域 构 造 线 为 北 东 向 受 地 质 构 造 的 影 响, 工 程 区 内 岩 体 节 理 裂 隙 发 育, 闪 长 玢 岩 中 节 理 多 呈 网 络 状, 灰 岩 中 多 呈 X 状, 主 要 以 以 下 几 组 节 理 裂 隙 为 主 郁 江 向 斜 为 复 式 向 斜, 具 有 多 期 次 构 造 层 叠 加 之 特 征, 轴 部 宽 缓, 两 翼 对 称 工 程 区 较 大 范 围 内 处 于 北 东 向 ~ 大 黎 断 裂 带 和 灵 山 ~ 藤 县 断 裂 中 间 地 块, 构 造 相 对 稳 定 区, 未 发 现 第 四 纪 全 新 活 动 断 裂, 根 据 历 时 记 载 和 现 代 仪 器 记 录, 后 一 断 裂 带 两 端 的 灵 山 腾 县 地 震 活 动 较 为 频 繁, 震 级 一 般 为 3~4 级,1644~1911 年 间, 桂 平 市 共 发 生 过 2 次 3~ 4 级 地 震 (1857 年 8 月 20 日 1873 年 6 月 22 日 ) 1 次 4~5 级 地 震 (1797 年 4 月 24 日 ), 其 发 震 的 构 造 部 位 多 为 浸 入 岩 和 沉 积 岩 的 接 触 带, 距 离 本 工 程 约 4~5km 1983 年 4 月 广 东 省 地 震 科 学 研 究 所 对 广 西 桂 平 马 骝 滩 枢 纽 的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作 出 了 鉴 定, 表 明 根 据 本 区 地 震 地 质 资 料, 地 震 活 动 特 征 及 今 后 百 年 内 地 震 发 生 趋 势, 马 骝 滩 枢 纽 的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以 Ⅵ 度 为 宜 根 据 中 国 地 震 动 参 数 区 划 图 (GBl8306-2001), 本 区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为 0.05g, 反 应 谱 特 征 周 期 为 0.35s 4.1.3.2 工 程 区 地 质 概 况 (1) 地 形 地 貌 新 增 发 电 机 组 厂 房 拟 布 置 于 原 闸 门 检 修 间 位 置 及 下 游 约 20m 范 围 内, 其 上 下 游 分 别 为 进 水 渠 和 尾 水 渠 道 ; 安 装 间 布 置 在 原 闸 门 检 修 间 左 侧 厂 址 左 岸 为 一 级 阶 地, 地 面 高 程 为 38.7~41.4m, 为 烤 烟 厂 船 厂 厂 区 坝 上 400m 至 坝 下 1000m 河 岸 已 经 全 部 采 用 浆 砌 石 护 坡, 水 库 运 行 十 几 年, 未 见 破 损 现 象 河 岸 岸 坡 高 约 19.0m, 设 置 了 2 级 马 道, 马 道 宽 约 2.0m; 坝 上 游 第 一 级 马 道 高 程 25.3m, 第 二 级 马 道 高 程 为 33.0m, 坝 下 游 第 一 级 马 道 高 程 26.0m, 第 二 级 马 道 高 程 为 32.0m 坝 上 游 上 部 边 坡 坡 比 1:2.3, 中 部 坡 比 1:2.5, 下 部 坡 比 1:2.8; 坝 下 游 上 部 中 部 边 坡 坡 比 1:2.3, 下 部 坡 比 1:3.5 这 一 带 主 要 水 工 建 筑 有 坝 体 闸 门 检 修 间 等 坝 顶 高 程 为 47.8m (2) 地 层 岩 性 左 岸 的 地 层 岩 性 主 要 有 印 支 期 白 云 石 化 闪 长 玢 岩, 泥 盆 系 应 堂 阶 东 岗 岭 阶 灰 岩 白 云 岩 及 泥 质 白 云 岩 等, 第 四 系 冲 积 层 粘 土 淤 泥 质 粘 土, 冲 洪 积 砂 卵 砾 石 层, 填 土 等 泥 盆 系 中 统 应 堂 阶 (D 2 i) 主 要 分 布 在 尾 水 渠 尾 部 一 带 ; 泥 盆 系 中 统 东 岗 岭 阶 第 一 大 层 (D 2 d 1 ) 层 厚 约 81.0m, 分 布 在 厂 址 上 下 游 大 部 分 地 带 ; 泥 盆 系 中 统 东 岗 岭 阶 第 二 大 层 (D 2 d 2 ) 总 厚 度 51m, 主 要 分 布 在 进 水 渠 进 口 一 带 ; 印 支 期 (δμ) 灰 色 白 云 石 化 闪 长 80
玢 岩, 灰 色 闪 长 玢 岩 安 山 玢 岩 及 安 山 玢 岩 岩 脉 主 要 出 露 在 坝 下 游 一 带 ;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冲 积 层 (Q al ) 主 要 分 布 在 左 岸 及 岸 坡 下 部 一 带 ; 第 四 系 全 新 统 近 代 河 流 冲 洪 积 层 (Q apl ) 以 砂 卵 砾 石 层 为 主, 主 要 分 布 在 河 床 上 下 游 一 带 ; 第 四 系 填 土 (Q s ) 以 粘 土 混 凝 土 等 为 主, 河 岸 岸 坡 一 带 表 层 为 混 凝 土 浆 砌 石, 下 部 为 粘 土 灰 岩 碎 块 等, 大 坝 位 置 主 要 为 坝 体 钢 筋 混 凝 土 (3) 地 质 构 造 厂 址 上 下 游 一 带 为 岩 层 为 单 斜 构 造, 主 要 构 造 线 方 向 为 北 东 向, 岩 层 走 向 一 般 为 3~ 38, 倾 角 12~53, 倾 向 上 游 偏 右 岸 由 于 受 构 造 变 动 和 多 期 火 山 活 动 的 影 响, 小 断 层 节 理 裂 隙 比 较 发 育 根 据 坝 基 开 挖 编 录 图, 在 大 坝 建 基 面 上 ( 高 程 约 18.03m) 可 见 断 层 F 25 及 大 量 节 理 发 育 F 25 发 育 于 左 坝 基 桩 号 0+33.5m 一 带, 由 上 游 往 下 游 发 育, 产 状 为 N45~53 W,NE 13~35, 为 压 扭 性 断 层, 水 平 断 距 4.3m, 断 层 破 碎 带 0.1~ 0.35m 大 坝 经 过 多 年 运 行, 未 见 断 层 对 大 坝 稳 定 有 明 显 的 影 响, 可 见 断 层 对 岩 体 整 体 强 度 影 响 不 大 节 理 裂 隙 以 北 西 向 切 层 方 向 的 构 造 裂 隙 为 主, 裂 隙 一 般 连 续 性 差, 长 度 较 短, 宽 度 和 密 度 小, 由 于 受 断 裂 构 造 挤 压 的 影 响, 局 部 形 成 裂 隙 密 集 带, 如 拟 建 发 电 机 组 部 位 的 节 理 密 集 带, 发 育 北 西 组 和 北 东 组 节 理, 节 理 密 集 带 对 岩 体 整 体 强 度 影 响 不 大 建 筑 物 场 地 节 理 裂 隙 发 育 主 要 方 向 有 四 组 : 1 北 北 东 组 2 北 东 东 组 3 北 西 组 4 北 西 西 组 N0~30 E,NW 或 SE 70~80 N70~90 E,NW 70~84 N30~50 W,SW 57~87 N70~90 W,NE 60~83 (4)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左 岸 拟 建 建 筑 物 场 地 上 游 一 带 钻 孔 均 揭 露 了 承 压 水, 承 压 水 头 高 程 在 29.82~ 30.448m, 涌 水 量 1.8~20.4L/min 上 下 游 弱 微 风 化 岩 体 透 水 率 一 般 小 于 5Lu, 渗 透 性 等 级 为 微 透 水 厂 房 一 带 受 断 层 影 响, 建 基 面 上 下 岩 体 透 水 率 为 6.24~13.0Lu, 为 弱 ~ 中 等 透 水 体 地 下 水 的 变 化 受 库 水 位 及 下 游 郁 江 水 位 涨 落 的 影 响 左 岸 地 下 水 位 坡 降 7~ 8%, 地 下 水 位 变 幅 3.4~8.0m 工 程 区 地 下 水 地 表 水 PH 值 大 于 7.0, 为 弱 碱 性 4.1.4 土 壤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于 全 国 植 被 分 区 中 的 华 南 西 南 热 带 雨 林 季 雨 林 区, 分 布 着 有 林 地 81
灌 木 林 地 等 林 种 桂 平 市 林 草 覆 盖 率 为 39.93%, 植 被 生 长 良 好 全 市 共 分 水 稻 土 红 壤 赤 红 壤 黄 壤 石 灰 ( 岩 ) 土 紫 色 土 冲 积 土 草 甸 等 8 个 土 类 水 稻 土 主 要 分 布 在 沿 江 两 岸 平 原 地 区, 适 宜 种 植 水 稻 花 生 甘 蔗 和 蔬 菜 等 红 壤 赤 红 壤 主 要 分 布 在 山 区 和 丘 陵 地 带, 宜 种 松 杉 油 茶 油 桐 和 热 带 果 树 4.2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2.1 水 质 目 标 根 据 全 国 重 要 江 河 湖 泊 水 功 能 区 划 (2011-2030 年 ) 成 果, 工 程 所 在 郁 江 河 段 属 于 邕 江 郁 江 南 宁 贵 港 开 发 利 用 区 ( 一 级 水 功 能 区 ) 中 的 郁 江 桂 平 饮 用 工 业 用 水 区 和 郁 江 桂 平 工 业 用 水 区 ( 二 级 水 功 能 区 ),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均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标 准 4.2.2 历 史 水 质 监 测 资 料 分 析 根 据 2012 年 2013 年 广 西 水 资 源 公 报 中 公 布 的 郁 江 流 域 水 质 情 况,2012 年 郁 江 1641.6km 的 水 质 评 价 河 段 中,Ⅲ 类 水 质 以 上 河 段 占 评 价 总 河 长 的 96.34%,Ⅳ 类 水 占 总 评 价 河 长 的 3.65%;2013 年 郁 江 Ⅲ 类 水 质 以 上 河 段 占 评 价 总 河 长 的 100%, 其 中 Ⅰ 类 水 占 20.66%,Ⅱ 类 水 占 67.01%,Ⅲ 类 水 占 12.34%, 郁 江 流 域 水 质 现 状 总 体 较 好 根 据 桂 平 市 环 境 质 量 报 告,2015 年 度 桂 平 市 境 内 重 要 水 体 交 接 断 面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地 水 质 的 枯 水 期 丰 水 期 平 水 期 三 个 水 期 和 全 年 水 质 均 符 合 Ⅲ 类 水 质 功 能 区 目 标 要 求, 水 质 达 标 率 均 为 100%, 黔 江 浔 江 和 郁 江 三 条 河 流 的 总 体 水 质 处 于 良 好 状 况 此 外, 根 据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 中 交 第 二 航 务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2014), 贵 港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已 于 2012 年 9 月 1 日 ~9 月 3 日 对 郁 江 进 行 了 水 质 监 测, 监 测 断 面 为 郁 江 施 村 ( 本 工 程 上 游 约 4km) 下 渡 村 ( 本 工 程 下 游 约 2.5km) 和 浔 江 下 塔 村 ( 本 工 程 下 游 约 5.5km), 监 测 项 目 为 : 水 温 ph 值 SS DO 总 磷 氨 氮 总 氰 化 物 总 砷 粪 大 肠 菌 群 石 油 类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各 监 测 断 面 所 有 监 测 项 目 均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 Ⅲ 类 标 准, 郁 江 水 质 现 状 较 好 82
4.2.3 现 状 水 质 监 测 资 料 分 析 4.2.3.1 监 测 断 面 描 述 监 测 时 间 根 据 鑫 炎 凤 凰 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 广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2014), 广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已 委 托 广 西 蓝 海 洋 环 境 工 程 监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 ~2013 年 11 月 30 日 开 展 郁 江 桂 平 段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其 监 测 断 面 位 置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项 目 等 满 足 本 项 目 现 状 水 质 评 价 要 求, 因 此 本 次 不 对 工 程 涉 及 的 地 表 水 ( 郁 江 ) 另 行 开 展 现 状 监 测 现 有 资 料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断 面 特 征 见 表 4-2-1 表 4-2-1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特 征 表 编 号 断 面 名 称 监 测 时 间 断 面 位 置 与 本 项 目 位 置 关 系 1# 对 照 断 面 2# 控 制 断 面 3# 衰 减 断 面 2013.11.28~30 桂 平 市 大 坑 口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排 放 口 上 游 500m 断 面 桂 平 市 大 坑 口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排 放 口 下 游 500m 断 面 桂 平 市 大 坑 口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排 放 口 下 游 1500m 断 面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上 游 200m, 本 工 程 上 游 围 堰 起 点 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下 游 800m, 本 工 程 下 游 围 堰 终 点 下 游 650m 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下 游 1800m 4.2.3.2 监 测 项 目 及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项 目 包 括 水 温 ph 值 溶 解 氧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cr )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BOD 5 ) 悬 浮 物 (SS) 氨 氮 总 磷 和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共 9 项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国 家 环 保 局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中 规 定 的 标 准 进 行, 各 监 测 因 子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4-2-2 表 4-2-2 地 表 水 监 测 因 子 分 析 方 法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检 出 限 1 水 温 温 度 计 法 (GB13195-91) 0.1 2 ph 值 玻 璃 电 极 法 (GB6920-1986) 0.01pH 3 溶 解 氧 电 化 学 探 头 法 (HJ506-2009) 0~14mg/L 4 化 学 需 氧 量 快 速 密 闭 催 化 消 解 法 (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第 四 版,2002 年 ) 10mg/L 5 生 化 需 氧 量 稀 释 与 接 种 法 (HJ505-2009) 2mg/L 6 悬 浮 物 重 量 法 (GB11901-89) 4mg/L 7 氨 氮 纳 氏 试 剂 光 度 法 (HJ535-2009) 0.025mg/L 8 总 磷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GB11893-89) 0.01mg/L 9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亚 甲 基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GB7494-87) 0.05mg/L 83
4.2.3.3 评 价 方 法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1993) 中 推 荐 的 方 法, 除 DO 和 ph 值 外, 其 他 指 标 均 采 用 单 项 质 量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1) 单 项 质 量 指 数 法, 公 式 为 : P i =C i /S i 式 中 : P i i 污 染 物 的 标 准 指 数,P i 1,i 污 染 物 达 标,P i >1,i 污 染 物 超 标 ; C i i 污 染 物 的 实 测 浓 度,mg/L; S i i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标 准,mg/L (2)DO 的 标 准 指 数, 公 式 为 : DOf DOi S DO = (DO i DO s ) DOf DOs DOi S DO =10-9 (DO i <DO s ) DOs DO f =468/(31.6+T) 式 中 : S DO 溶 解 氧 的 标 准 指 数 ; DO i 溶 解 氧 的 实 测 浓 度,mg/L; DO s 溶 解 氧 的 浓 度 标 准,mg/L; DO f 饱 和 溶 解 氧 的 浓 度,mg/L; T 水 温, (3)pH 值 的 标 准 指 数, 公 式 为 : S ph = ph ph i su 7.0 7.0 (ph i >7.0) S ph = 7.0 ph 7.0 ph i sd (ph i 7.0) 式 中 : S ph ph 值 的 标 准 指 数 ; ph i ph 值 的 实 测 值 ; ph su 地 表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 84 ph sd 地 表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下 限
4.2.3.4 评 价 标 准 及 评 价 结 果 工 程 涉 及 郁 江 河 段 为 郁 江 桂 平 饮 用 工 业 用 水 区 和 郁 江 桂 平 工 业 用 水 区, 水 质 保 护 目 标 均 为 Ⅲ 类 因 此 本 次 水 质 现 状 采 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标 准 进 行 评 价, 评 价 标 准 及 结 果 见 表 4-2-3 表 4-2-3 水 质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结 果 表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值 Ⅲ 类 评 价 指 数 1# 断 面 2# 断 面 3# 断 面 标 准 值 1# 断 面 2# 断 面 3# 断 面 1 ph 值 ( 无 量 纲 ) 7.47~7.50 7.38~7.53 7.40~7.43 6~9 0.22~0.25 0.19~0.27 0.20~0.22 2 溶 解 氧 5.9~6.1 5.8~5.9 5.6~5.7 5 0.73~0.78 0.78~0.83 0.85~0.88 3 COD 15~17 19 17~19 20 0.75~0.85 0.95 0.85~0.95 4 BOD 5 1.6~1.8 1.2~1.3 1.4~1.6 4 0.40~0.45 0.30~0.33 0.35~0.40 5 悬 浮 物 22~23 22~25 23~26 30 0.73~0.77 0.73~0.83 0.77~0.87 6 氨 氮 0.14~0.17 0.14~0.17 0.15~0.24 1.0 0.14~0.17 0.14~0.17 0.15~0.24 7 总 磷 0.22~0.24 0.21~0.24 0.22~0.24 0.2 1.10~1.20 1.05~1.20 1.10~1.20 8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0.05L 0.05L 0.05 0.2 0.12 备 注 :1 未 检 出 项 在 方 法 检 出 限 后 加 注 L, 测 试 结 果 低 于 检 出 限 的, 不 进 行 评 价 ; 2 悬 浮 物 浓 度 标 准 参 照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1994) 中 三 级 标 准 ( 30mg/L); 3 除 注 明 外, 监 测 项 目 单 位 均 为 mg/l 由 表 4-2-3 可 知, 郁 江 3 个 监 测 断 面 除 总 磷 超 标 外 ( 其 中 1# 断 面 超 标 倍 数 为 0.1~0.2 倍,2# 断 面 超 标 倍 数 为 0.05~0.2 倍,3# 断 面 超 标 倍 数 为 0.1~0.2 倍 ), 其 余 常 规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值 均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限 值, 水 质 现 状 尚 可, 磷 超 标 的 主 要 原 因 可 能 是 由 于 郁 江 上 游 生 活 污 染 源 及 沿 江 农 田 施 肥 等 农 业 面 源 造 成 的 污 染 4.2.3.5 现 状 数 据 引 用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根 据 桂 平 市 水 利 局 入 河 排 污 口 调 查 资 料,2013~2015 年,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内 入 河 排 污 口 数 量 不 变, 污 水 入 河 量 变 小, 主 要 原 因 是 : 随 着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排 污 管 网 的 逐 渐 完 善, 城 区 生 活 污 水 已 基 本 进 入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 一 级 B 标 准 后 排 入 郁 江 ; 污 水 管 网 的 完 善 有 利 于 的 改 善 了 郁 江 桂 平 段 的 水 质 工 程 引 用 了 桂 平 市 2013 年 11 月 底 的 水 质 监 测 资 料, 水 质 监 测 时 间 在 3 年 内, 且 近 3 年 内, 工 程 评 价 范 围 的 排 污 口 数 量 不 变, 污 染 源 的 入 河 量 变 少, 水 85
质 较 之 前 变 好 ; 同 时, 根 据 桂 平 市 环 境 质 量 报 告,2013 年 ~2015 年, 郁 江 桂 平 段 枯 平 丰 三 期 的 水 质 均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限 值,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认 为 评 价 河 段 现 状 水 质 变 化 不 大, 数 据 引 用 合 理 4.2.4 流 域 水 污 染 源 调 查 及 评 价 根 据 广 西 入 河 排 污 口 登 记 资 料, 桂 平 市 境 内 的 郁 江 流 域 入 河 排 污 口 共 有 11 个, 其 中 工 业 排 污 口 5 个, 生 活 排 污 口 5 个, 混 合 排 污 口 1 个 总 的 入 河 污 水 排 放 量 2721.76 万 t/a, 其 中 工 业 废 水 入 河 排 放 量 315.76 万 t/a, 生 活 污 水 入 河 排 放 量 1676.00 万 t/a, 混 合 污 水 入 河 排 放 量 730.00 万 t/a, 主 要 污 染 项 目 为 ph 值 化 学 需 氧 量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氨 氮 总 磷 及 挥 发 酚, 入 河 排 污 口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4-2-4 表 4-2-4 桂 平 市 境 内 郁 江 流 域 入 河 排 污 口 情 况 表 单 位 : 万 t/a 序 号 排 污 口 名 称 性 质 2011 年 入 河 湖 废 污 水 量 与 本 工 程 位 置 关 系 1 广 西 桂 平 市 巴 帝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排 污 口 工 业 废 水 6.07 工 程 上 游 约 5.7km 2 广 西 金 源 生 物 化 工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排 口 工 业 废 水 201.36 工 程 上 游 约 6.0km 3 金 田 糖 业 有 限 公 司 1 号 排 污 口 工 业 废 水 100.00 工 程 上 游 约 2.4km 4 金 田 糖 业 有 限 公 司 2 号 排 污 口 工 业 废 水 215.76 工 程 上 游 约 2.4km 5 二 坑 口 排 污 口 生 活 污 水 480.00 工 程 上 游 约 500m 6 桂 平 人 寿 桥 排 污 口 生 活 污 水 70.00 工 程 下 游 约 2.0km 7 桂 平 市 下 洁 塘 排 污 口 生 活 污 水 570.00 工 程 下 游 约 2.5km 8 桂 平 市 糖 厂 排 污 口 生 活 污 水 0.00 工 程 下 游 约 150m 9 桂 平 市 官 冲 口 排 污 口 生 活 污 水 556.00 工 程 下 游 约 2.5km 10 桂 平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混 合 废 污 水 730.00 工 程 下 游 约 400m 11 长 安 工 业 集 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 未 启 用 ) 工 业 废 水 0.00 工 程 下 游 约 2.0km 工 业 污 水 入 河 排 放 量 合 计 工 业 315.76 生 活 污 水 入 河 排 放 量 合 计 生 活 1676.00 混 合 污 水 入 河 排 放 量 合 计 混 合 730.00 总 计 2721.76 由 表 4-2-4 可 以 看 出, 桂 平 市 境 内 的 郁 江 流 域 入 河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混 合 污 染 源 和 生 活 污 染 源, 其 中 生 活 污 水 入 河 排 放 量 稍 大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已 于 2000 年 正 式 投 入 运 行, 建 议 加 强 排 污 口 整 治 工 作, 建 立 健 全 完 善 的 污 水 管 网, 缓 解 郁 江 流 域 水 质 污 染 问 题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桂 平 市 城 区, 一 期 设 计 处 理 规 模 为 3 万 m³/d, 于 2000 年 86
建成投入使用 二期设计处理规模为 2 万 m³/d 计划于 2016 年开工建设 建设时间为 2 年 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为 MSBR 处理工艺 处理出水水质标准为 城市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的一级 B 标准 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污水量为 2.7 万 m³/d 占设计处理水量的 90% 剩余 10%的污水处理能力 据污水处理厂工作人 员介绍 现状污水处理厂的排污管网已覆盖整个桂平市城区郁江左岸区域 桂平市污水 处理工程平面布置图见 4-2-1 污水处理厂 本工程 图 4-2-1 4.3 桂平市污水处理工程平面布置图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 桂平市环境质量报告 2015 年度桂平市城区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可吸入 颗粒物年均值分别为 0.007mg/m3 0.008mg/m3 0.048mg/m3 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 值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达标率均为 100%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均符合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达标率为 94%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94.6% 从空 气污染综合污染指数值来看 2015 年度环境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为 0.69 环境空气质量综 合评价为一级 空气环境质量状况优良 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 4.3.1 监测点描述 监测时间 本次参照 鑫炎 凤凰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 87
司,2014) 中 的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成 果 对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的 大 气 环 境 进 行 评 价 鑫 炎 凤 凰 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中 的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点 位 与 本 工 程 最 近 距 离 为 1.8km, 监 测 公 司 为 广 西 蓝 海 洋 环 境 工 程 监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时 间 为 2013 年 11 月 28 日 ~12 月 04 日, 风 向 条 件 及 周 边 污 染 源 情 况 与 本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情 况 类 似, 其 监 测 成 果 基 本 满 足 本 项 目 现 状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要 求 现 有 资 料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点 位 特 征 见 表 4-3-1 表 4-3-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点 位 特 征 表 编 号 监 测 点 位 置 监 测 时 间 与 本 项 目 位 置 关 系 1# 新 岗 村 本 工 程 东 面 约 1.8km 处 2# 鑫 炎 凤 凰 城 项 目 场 址 2013.11.28~12.4 本 工 程 东 面 偏 北, 与 工 程 最 近 距 离 约 1.9km 3# 岭 头 村 本 工 程 东 北 面 约 2.3km 处 4.3.2 监 测 项 目 及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项 目 包 括 SO 2 NO 2 和 PM 10, 连 续 监 测 7 天, 其 中 SO 2 NO 2 监 测 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和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1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每 天 采 样 4 次 ( 分 别 为 每 天 的 2:00 8:00 14:00 20:00), 每 次 采 样 45 分 钟,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每 日 连 续 采 样 20 小 时 ; PM 10 监 测 24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每 日 连 续 采 样 24 小 时 同 步 监 测 风 向 风 速 气 温 气 压 等 气 象 参 数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各 监 测 因 子 分 析 方 法 见 表 4-3-2 表 4-3-2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因 子 分 析 方 法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检 出 限 1 二 氧 化 硫 环 境 空 气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小 时 值 :7μg/m 3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482-2009) 24 小 时 值 :4μg/m 3 2 二 氧 化 氮 环 境 空 气 氮 氧 化 物 ( 一 氧 化 氮 和 二 氧 化 氮 ) 的 测 定 小 时 值 :5μg/m 3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479-2009) 24 小 时 值 :3μg/m 3 3 PM 10 环 境 空 气 PM 10 的 测 定 重 量 法 (HJ618-2011) 10μg/m 3 4.3.3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公 式 如 下 : C Pi S 88 i i
式 中 :Pi 某 污 染 物 指 数 ; Ci 某 污 染 物 实 测 浓 度,mg/m 3 ; Si 某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mg/m 3 Pi>1 为 超 标, 否 则 为 未 超 标 4.3.4 评 价 标 准 及 评 价 结 果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为 二 类 区,SO 2 NO 2 PM 10 按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及 其 修 改 单 二 级 标 准 进 行 评 价, 评 价 标 准 及 结 果 见 表 4-3-3~4-3-5 表 4-3-3 SO 2 监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监 测 日 均 小 时 监 测 日 期 点 位 浓 度 值 (mg/m 3 ) 评 价 指 数 (P i ) 浓 度 值 (mg/m 3 ) 评 价 指 数 (P i ) 2013.11.28 0.056 0.37 0.046 ~ 0.070 0.092 ~ 0.140 2013.11.29 0.052 0.35 0.051 ~0.067 0.102 ~ 0.134 2013.11.30 0.061 0.41 0.049 ~ 0.062 0.098 ~ 0.124 1# 新 岗 村 2013.12.01 0.066 0.44 0.053 ~0.071 0.106 ~ 0.142 2013.12.02 0.053 0.35 0.046 ~ 0.061 0.092 ~ 0.122 2013.12.03 0.051 0.34 0.041 ~ 0.068 0.082 ~ 0.136 2013.12.04 0.063 0.42 0.055 ~ 0.076 0.110 ~ 0.152 2013.11.28 0.060 0.40 0.048 ~ 0.075 0.096 ~ 0.150 2013.11.29 0.056 0.37 0.046 ~ 0.071 0.092 ~ 0.142 2013.11.30 0.054 0.36 0.050 ~ 0.067 0.100 ~ 0.134 2# 凤 凰 城 2013.12.01 0.060 0.40 0.053 ~ 0.071 0.106 ~ 0.142 2013.12.02 0.059 0.39 0.054 ~ 0.070 0.108 ~ 0.140 2013.12.03 0.061 0.41 0.053 ~ 0.073 0.106 ~ 0.146 2013.12.04 0.063 0.42 0.055 ~ 0.076 0.110 ~ 0.152 2013.11.28 0.052 0.35 0.042 ~ 0.064 0.084 ~ 0.128 2013.11.29 0.056 0.37 0.046 ~ 0.071 0.092 ~ 0.142 2013.11.30 0.053 0.35 0.042 ~ 0.060 0.084 ~ 0.120 3# 岭 头 村 2013.12.01 0.062 0.41 0.042 ~ 0.069 0.084 ~ 0.138 2013.12.02 0.052 0.35 0.043 ~ 0.063 0.086 ~ 0.126 2013.12.03 0.055 0.37 0.043 ~ 0.066 0.086 ~ 0.132 2013.12.04 0.050 0.33 0.046 ~ 0.067 0.092 ~ 0.134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 44.0 15.2 89
表 4-3-4 NO 2 监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日 期 日 均 小 时 浓 度 值 (mg/m 3 ) 评 价 指 数 (P i ) 浓 度 值 (mg/m 3 ) 评 价 指 数 (P i ) 2013.11.28 0.042 0.35 0.034 ~ 0.051 0.142~0.213 2013.11.29 0.043 0.36 0.032 ~ 0.060 0.133~0.250 2013.11.30 0.041 0.34 0.032 ~ 0.064 0.133~0.267 1# 新 岗 村 2013.12.01 0.042 0.35 0.033 ~ 0.060 0.138~0.250 2013.12.02 0.040 0.33 0.035 ~ 0.065 0.146~0.271 2013.12.03 0.041 0.34 0.032 ~0.064 0.133~0.267 2013.12.04 0.042 0.35 0.033 ~ 0.060 0.138~0.250 2013.11.28 0.049 0.41 0.043 ~ 0.063 0.179~0.263 2013.11.29 0.047 0.39 0.033 ~ 0.065 0.138~0.271 2013.11.30 0.039 0.33 0.037 ~ 0.062 0.154~0.258 2# 凤 凰 城 2013.12.01 0.037 0.31 0.033 ~ 0.052 0.138~0.217 2013.12.02 0.037 0.31 0.033 ~ 0.062 0.138~0.258 2013.12.03 0.039 0.33 0.037 ~ 0.062 0.154~0.258 2013.12.04 0.037 0.31 0.033 ~ 0.052 0.138~0.217 2013.11.28 0.046 0.38 0.033 ~ 0.059 0.138~0.246 2013.11.29 0.046 0.38 0.035 ~ 0.064 0.146~0.267 2013.11.30 0.041 0.34 0.042 ~ 0.061 0.175~0.254 3# 岭 头 村 2013.12.01 0.043 0.36 0.043 ~ 0.060 0.179~0.250 2013.12.02 0.042 0.35 0.040 ~ 0.068 0.167~0.283 2013.12.03 0.041 0.34 0.042 ~ 0.061 0.175~0.254 2013.12.04 0.043 0.36 0.043 ~ 0.060 0.179~0.250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 61 34 90
表 4-3-5 PM 10 监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日 期 PM 10 日 均 浓 度 值 (mg/m 3 ) 评 价 指 数 (P i ) 2013.11.28 0.064 0.43 2013.11.29 0.068 0.45 2013.11.30 0.066 0.44 1# 新 岗 村 2013.12.01 0.065 0.43 2013.12.02 0.068 0.45 2013.12.03 0.066 0.44 2013.12.04 0.065 0.43 2013.11.28 0.076 0.51 2013.11.29 0.072 0.48 2013.11.30 0.074 0.49 2# 凤 凰 城 2013.12.01 0.071 0.47 2013.12.02 0.072 0.48 2013.12.03 0.074 0.49 2013.12.04 0.071 0.47 2013.11.28 0.062 0.41 2013.11.29 60.03 0.42 2013.11.30 60.03 0.42 3# 岭 头 村 2013.12.01 0.053 0.35 2013.12.02 0.063 0.42 2013.12.03 0.063 0.42 2013.12.04 0.063 0.42 最 大 浓 度 占 标 率 (%) 50.67 从 表 4-3-3~4-3-5 可 以 看 出, 上 述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点 的 SO 2 NO 2 PM 10 监 测 值 均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及 其 修 改 单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本 工 程 与 上 述 监 测 点 位 的 最 近 距 离 为 1.8~2.3km, 风 向 条 件 及 周 边 污 染 源 情 况 类 似, 因 此 经 类 比 可 知, 本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质 量 较 好 4.3.5 现 状 数 据 引 用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工 程 位 于 桂 平 市 城 区, 根 据 桂 平 市 环 境 质 量 报 告,2013 年 ~2015 年, 桂 平 市 城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均 能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近 3 年 桂 平 市 城 区 环 境 质 量 情 况 见 表 4-3-6 91
表 4-3-6 2013~2015 年 桂 平 市 城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情 况 一 览 表 单 位 :mg/m³ 监 测 项 目 2013 年 平 均 值 2014 年 平 均 值 2015 年 平 均 值 二 氧 化 硫 0.012 0.013 0.007 二 氧 化 氮 0.019 0.015 0.008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0.088 0.060 0.048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从 2013 年 到 2015 年 桂 平 市 城 区 二 氧 化 硫 二 氧 化 氮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的 年 均 值 来 看, 各 项 监 测 指 标 值 呈 下 降 趋 势,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越 来 越 好 本 次 工 程 引 用 鑫 炎 凤 凰 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2013 年 12 月 的 监 测 数 据, 监 测 时 间 在 3 年 内 从 桂 平 市 环 保 局 处 了 解, 近 3 年 内, 桂 平 市 城 区 没 有 新 增 大 中 型 大 气 污 染 型 项 目, 污 染 源 变 化 不 大 同 时 根 据 近 3 年 的 桂 平 市 环 境 质 量 报 告, 桂 平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均 能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其 中 2015 年 的 二 氧 化 硫 和 二 氧 化 氮 浓 度 可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一 级 标 准 要 求 随 着 市 民 的 环 保 意 识 增 强 和 环 保 部 门 的 加 强 管 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将 会 越 来 越 好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认 为,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变 化 不 大, 数 据 引 用 合 理 4.4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4.4.1 监 测 点 布 置 本 次 监 测 在 现 有 发 电 机 厂 房 四 周 布 设 4 个 监 测 点 及 西 南 面 190m 处 现 代 豪 庭 小 区 布 置 1 个 监 测 点 监 测 点 位 置 见 表 4-4-1 表 4-4-1 噪 声 监 测 布 点 点 位 编 号 名 称 方 位 备 注 1 发 电 站 厂 房 厂 界 东 面 1m 环 境 质 量 噪 声 2 发 电 站 厂 房 厂 界 西 面 1m 环 境 质 量 噪 声 发 电 站 厂 房 外 3 发 电 站 厂 房 厂 界 南 面 1m 环 境 质 量 噪 声 4 发 电 站 厂 房 厂 界 北 面 1m 环 境 质 量 噪 声 5 现 代 豪 庭 工 程 西 南 侧 190m 环 境 质 量 噪 声 92
4.4.2 监 测 项 目 及 方 法 监 测 项 目 :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采 样 日 期 :2015 年 7 月 23 日 ~2015 年 7 月 24 日 监 测 频 率 : 昼 夜 间 噪 声 各 监 测 1 次, 连 续 监 测 2 天 检 测 单 位 : 广 西 科 测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设 备 : 多 功 能 声 级 计 AWA6228 监 测 方 法 及 检 出 限 : 参 照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12348-2008) 中 相 应 监 测 方 法, 检 出 限 为 30.0dB(A) 4.4.3 监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用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标 准 对 比 对 评 价 区 声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评 价 噪 声 评 价 以 等 效 声 级 为 评 价 量, 环 境 噪 声 按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1 4a 类 标 准 评 价, 其 中 发 电 厂 房 执 行 1 类, 位 于 在 建 滨 江 路 西 侧 约 30m 处 的 现 代 豪 庭 监 测 点, 执 行 4a 类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4-2 表 4-4-2 声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监 测 点 位 发 电 站 厂 房 外 - 东 侧 发 电 站 厂 房 外 - 西 侧 发 电 站 厂 房 外 - 南 侧 发 电 站 厂 房 外 - 北 侧 现 代 豪 庭 监 测 结 果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达 标 情 况 监 测 日 期 昼 间 Leq[dB 夜 间 Leq[dB (GB3096-2008) 昼 间 Leq[dB 夜 间 Leq[dB (A)] (A)] 1 4a 类 标 准 值 (A)] (A)] 7 月 23 日 54.6 47.0 达 标 达 标 7 月 24 日 54.6 46.3 达 标 达 标 7 月 23 日 57.3 53.7 达 标 达 标 7 月 24 日 57.1 51.0 昼 间 55Leq[dB(A)] 达 标 达 标 7 月 23 日 55.7 47.8 夜 间 45 Leq[dB(A)] 达 标 达 标 7 月 24 日 54.2 46.6 达 标 达 标 7 月 23 日 55.0 53.3 达 标 达 标 7 月 24 日 56.0 51.0 达 标 达 标 7 月 23 日 53.2 45.7 昼 间 70Leq[dB(A)] 达 标 达 标 7 月 24 日 51.9 44.3 夜 间 55 Leq[dB(A)] 达 标 达 标 由 表 4-4-2 可 知, 现 有 发 电 站 厂 房 噪 声 值 昼 间 在 54.2~57.3dB(A), 夜 间 在 46.3~53.7dB(A), 发 电 机 厂 房 与 航 运 枢 纽 厂 界 距 离 约 100m, 经 距 离 衰 减 后, 衰 减 后 噪 声 值 为 40dB(A), 则 发 电 机 噪 声 经 墙 体 隔 声 距 离 衰 减 后 到 达 航 运 枢 纽 厂 界, 昼 间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能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1 类 标 准 要 求 ; 现 代 豪 庭 第 一 93
排 建 筑 位 于 在 建 滨 江 路 西 侧 30m, 其 噪 声 值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4a 类 标 准, 监 测 点 噪 声 值 昼 间 在 51.9~53.2dB(A), 夜 间 在 44.7~45.7 db(a), 可 以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4.5 底 泥 现 状 调 查 评 价 4.5.1 监 测 目 的 为 了 更 全 面 的 了 解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库 底 表 层 沉 积 物 中 的 累 积 情 况, 本 次 评 价 对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库 区 的 底 泥 进 行 了 采 样 监 测 分 析 4.5.2 底 泥 现 状 监 测 4.5.2.1 监 测 断 面 本 次 共 设 置 2 个 监 测 断 面, 分 别 是 库 区 和 坝 址 下 游, 具 体 见 表 4-5-1 表 4-5-1 底 泥 监 测 断 面 一 览 表 序 号 点 位 编 号 名 称 方 位 1 1# 坝 址 上 游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库 区 2 2# 坝 址 下 游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大 坝 下 游 500m 处 4.5.2.2 监 测 项 目 铜 锌 铅 镉 汞 铬 镍 砷 等 共 8 项 4.5.2.3 监 测 频 率 2016 年 4 月 27 日 各 监 测 断 面 取 样 一 次 4.5.2.4 采 样 和 分 析 方 法 按 国 家 环 保 局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及 相 关 规 范 进 行 具 体 监 测 方 法 见 表 4.5-2 94
表 4.5-2 监 测 方 法 及 标 准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测 定 下 限 1 铜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1.0 mg/kg 2 锌 GB/T17138-1997 0.5 mg/kg 3 铅 KI-MIBK 萃 取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0.05 mg/kg 4 镉 光 度 法 GB/T17140-1997 0.2 mg/kg 5 汞 原 子 荧 光 法 GB/T22105-2008 0.002mg/kg 6 铬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HJ491-2009 5.0 mg/kg 7 镍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5.0 mg/kg 8 砷 原 子 荧 光 法 B/T22105.2-2008 0.01 mg/kg 4.5.2.5 评 价 标 准 和 方 法 (1) 评 价 标 准 目 前 暂 无 河 流 底 质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 本 次 以 GB15618 1995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第 二 级 标 准 值 ( 旱 作 ) 作 为 考 核 评 价 (2)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评 价 公 式 : Pi=Ci/ COi 式 中 Pi 土 壤 中 i 污 染 物 的 污 染 指 数 ; Ci 土 壤 中 i 污 染 物 的 实 测 含 量 ; COi I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 土 壤 污 染 因 子 的 标 准 指 数 >1, 表 明 该 污 染 物 超 过 了 规 定 的 标 准 限 值, 标 准 指 数 越 大, 说 明 超 标 越 严 重 95
4.5.3 评 价 结 果 表 4-5-3 底 泥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kg,ph 除 外 监 测 项 目 二 级 标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结 果 准 值 1# 2# 1# 2# 铜 200 31 31 0.151 0.151 锌 250 196 188 0.784 0.752 铅 300 61.1 53.3 0.203 0.178 镉 0.30 0.20 0.25 0.667 0.833 汞 0.50 0.156 0.291 0.312 0.582 铬 200 46 62 0.23 0.31 镍 50 17 11 0.34 0.22 砷 30 19.4 16.7 0.647 0.557 PH 值 / 6.92 6.80 / / 库 区 底 质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4.5-3, 由 表 4.5-3 可 知 郁 江 监 测 断 面 的 各 个 监 测 项 目 均 低 于 GB15618 1995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第 二 级 标 准 值 ( 旱 作 ) 中 浓 度 限 值, 未 出 现 污 染 现 象 4.6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6.1 陆 生 生 态 环 境 桂 平 市 植 被 属 南 亚 热 带 季 风 常 绿 阔 叶 林, 主 要 有 樟 科 的 广 东 琼 楠 网 脉 琼 楠 华 南 樟 阴 香 樟 树 野 黄 桂 等 ; 壳 斗 科 的 水 椎 栲 罗 浮 栲 铁 锥 栲 东 京 栲 等 ; 茶 科 的 尾 叶 山 茶 红 花 油 茶 心 叶 船 柄 茶 猪 血 木 等 ; 金 缕 梅 科 的 半 边 枫 枫 香 红 芭 木 等 ; 冬 青 科 的 棱 枝 冬 青 广 东 冬 青 大 果 冬 青 等 ; 杜 英 科 的 乌 口 果 薯 豆 杜 英 毛 叶 杜 英 等 ; 木 兰 科 的 桂 南 木 莲 广 西 木 莲 深 山 含 笑 等 ; 还 有 杜 鹃 花 科 灰 木 科 等 亚 热 带 树 种 组 成 此 外, 属 热 带 的 树 种 有 桑 科 的 榕 树 ; 大 戟 科 的 黄 桐 千 年 桐 秋 桐 白 楸 ; 山 茱 萸 科 的 单 室 茱 萸 ; 棕 榈 科 的 鱼 尾 葵 山 槟 郎 以 及 桃 金 娘 油 甘 子 岗 松 树 蕨 野 芭 蕉 等 林 下 植 物 在 深 谷 的 局 部 地 方 还 具 有 一 定 的 热 带 沟 谷 雨 林 特 色 的 林 分 桂 平 市 人 工 植 被 种 类 繁 多, 粮 食 作 物 以 双 季 稻 为 主, 红 薯 玉 米 豆 类 小 麦 次 之 经 济 作 物 有 甘 蔗 黄 红 麻 花 生 烤 烟 木 薯 等 经 济 果 木 有 荔 枝 龙 眼 芭 蕉 柑 橙 木 瓜 茶 叶 药 材 等 林 木 以 松 为 主, 杉 樟 桉 楝 油 茶 油 桐 红 椎 ( 黎 木 ) 次 之 96
桂 平 市 境 内 野 生 动 物 有 25 目,56 科 约 200 种 ( 不 包 括 虫 类 ) 珍 禽 异 兽 也 不 少, 列 为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的 有 猕 猴 穿 山 甲 林 麝 黑 颈 长 尾 雉 猫 头 鹰 锦 鸡 白 鹇 苏 门 羚 小 灵 猫 ( 香 狸 ) 大 壁 虎 虎 纹 蛙 等 工 程 建 设 用 地 位 于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左 岸, 工 程 西 面 为 桂 平 市 造 船 厂 ( 已 废 弃 ) 和 现 代 豪 庭 小 区, 本 工 程 所 在 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上 下 游 两 侧 均 修 建 了 防 护 工 程, 防 护 形 式 主 要 为 混 凝 土 护 坡 和 浆 砌 石 护 坡, 植 被 类 型 以 荒 草 地 为 主, 植 被 覆 盖 率 一 般 ; 经 调 查, 工 程 区 附 近 生 态 环 境 一 般, 适 合 动 物 栖 息 的 林 地 较 少, 工 程 区 内 无 大 型 野 生 动 物, 以 常 见 的 鼠 类 鸟 类 和 蛙 类 为 主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区 域 内 未 发 现 国 家 和 地 方 重 点 保 护 的 植 物 种 类 和 珍 稀 物 种 野 生 动 物 及 珍 稀 野 生 动 物, 地 表 植 被 主 要 为 次 生 植 被, 陆 生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不 属 于 敏 感 区 4.6.2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根 据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 中 交 第 二 航 务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2014),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水 产 研 究 所 2011 年 5 月 ~7 月 在 郁 江 相 关 水 域 布 设 2 个 断 面 进 行 水 生 生 态 调 查, 调 查 内 容 包 括 浮 游 生 物 底 栖 生 物 和 水 生 维 管 植 物 ; 鱼 类 资 源 调 查 则 以 历 史 资 料 为 主, 同 时 走 访 附 近 渔 民 和 收 集 有 关 水 产 管 理 部 门 的 资 料 上 述 2 个 水 生 生 态 调 查 断 面 位 置 ( 详 见 表 4-6-1) 分 别 位 于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上 下 游, 相 关 水 生 生 态 调 查 成 果 满 足 本 次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要 求 表 4-6-1 水 生 生 态 调 查 断 面 基 本 情 况 表 编 号 名 称 地 理 位 置 现 场 描 述 与 本 工 程 位 置 关 系 1# 桂 平 坝 上 N23 21 34.3 E110 04 37.7 在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上 2km 处 库 区 采 样, 水 清, 河 宽 400m, 水 深 15~20m; 底 质 : 泥 沙, 河 床 与 河 岸 高 差 约 10m; 右 岸 为 农 田 台 地, 左 岸 为 桂 平 糖 厂 本 工 程 上 游 约 2km 2# 桂 平 东 塔 N23 25 22.7 E110 06 53.0 在 三 江 汇 合 口 下 游 1km 河 段 采 样, 水 较 混, 河 宽 400m, 水 深 20m; 底 质 : 左 岸 卵 石, 右 岸 砂 泥 本 工 程 下 游 约 3km 97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图 4-6-2 水 生 生 态 调 查 断 面 4.6.2.1 浮 游 植 物 调 查 区 内 浮 游 植 物 现 存 量 平 均 值 是 46.9703 104ind./L( 密 度 ) 和 0.7760mg/L( 生 物 量 ), 处 在 较 低 水 平, 表 现 出 以 绿 藻 甲 藻 和 硅 藻 占 优 势 的 浮 游 植 物 组 成 特 点 各 采 样 点 浮 游 植 物 现 存 量 差 异 明 显, 主 要 表 现 为 流 水 水 域 浮 游 植 物 现 存 量 较 低, 缓 流 水 域 浮 游 植 物 现 存 量 较 高, 甲 藻 硅 藻 绿 藻 为 优 势 种 群 4.6.2.2 浮 游 动 物 调 查 区 内 桂 平 枢 纽 坝 上 采 样 点 共 检 出 浮 游 动 物 18 种, 其 中 原 生 动 物 4 种, 轮 虫 8 种, 枝 角 类 3 种, 桡 足 类 3 种 ; 桂 平 东 塔 采 样 点 共 检 出 浮 游 动 物 10 种, 其 中 原 生 动 物 4 种, 轮 虫 3 种, 枝 角 类 1 种, 桡 足 类 2 种 与 一 般 河 流 浮 游 动 物 组 成 比 较, 轮 虫 和 枝 角 类 的 种 数 相 对 较 少 根 据 水 库 渔 业 营 养 类 型 划 分 标 准, 船 闸 上 下 游 断 面 水 质 均 属 贫 营 养 型 4.6.2.3 底 栖 动 物 桂 平 坝 上 断 面 种 类 组 成 上 以 软 体 动 物 腹 足 类 中 的 圆 田 螺 福 寿 螺 和 瓣 鳃 类 中 的 淡 水 壳 菜 蚬 以 及 节 肢 动 物 中 的 虾 类 居 多, 多 毛 类 中 的 疣 吻 沙 蚕 亦 较 突 出, 以 腹 足 类 为 优 势 种 群 ; 桂 平 东 塔 断 面 种 类 组 成 上 以 圆 田 螺 疣 螺 为 主 的 腹 足 类 是 其 最 大 的 优 势 种 群, 甲 98
壳 动 物 的 虾 类 亦 较 突 出, 该 采 样 点 以 水 生 昆 虫 蜻 蜓 幼 虫 和 多 毛 类 的 疣 吻 沙 蚕 较 多 本 项 目 整 个 评 价 江 段 的 底 栖 动 物 暂 未 检 出 国 家 级 保 护 物 种 4.6.2.4 水 生 维 管 束 植 物 郁 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库 区 水 生 维 管 束 植 物 的 资 源 较 丰 富, 主 要 有 挺 水 植 物 沉 水 植 物 和 漂 浮 植 物 三 种 生 态 类 别 的 植 物 均 有 分 布 挺 水 植 物 主 要 有 莲 子 草 喜 旱 莲 子 草 水 蓼 水 竹 叶 鳢 肠, 春 季 开 始 生 长, 夏 季 旺 长, 两 岸 河 滩 都 有, 呈 点 状 或 小 连 片, 秋 冬 季 逐 渐 枯 败 ; 漂 浮 植 物 在 库 湾 缓 流 区 域 固 定 生 长, 形 成 漂 浮 植 物 群 落, 特 别 是 在 桂 平 坝 前 水 域, 两 岸 消 落 区 形 成 大 薸 和 凤 眼 莲 的 植 物 带, 枢 纽 放 水 发 电 通 航 时, 大 薸 和 凤 眼 莲 在 坝 前 和 船 闸 处 堆 积, 形 成 大 的 群 落 ;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库 区 河 段 多 为 泥 沙 底 质, 沉 水 植 物 丰 富, 在 水 深 1~3m 沿 岸 水 域 有 沉 水 植 物 生 长, 主 要 有 菹 草 苦 草 轮 叶 黑 藻 金 鱼 藻 和 马 来 眼 子 菜 4.6.2.5 鱼 类 (1) 黔 江 桂 平 段 鱼 类 调 查 现 状 2011 年 5 月, 广 西 水 产 研 究 所 聘 请 了 5 位 专 业 渔 民 及 5 艘 渔 船 在 黔 江 桂 平 东 塔 江 段 分 别 放 置 拦 网 钓 具 笼 具 三 种 渔 具 进 行 捕 捞 作 业 采 样 种 类 按 数 量 和 生 物 量 汇 总, 共 采 集 到 渔 获 物 种 类 30 种, 以 渔 获 物 个 体 数 量 计 算, 黔 浔 江 桂 平 东 塔 江 段 两 天 的 优 势 种 群 为 银 鮈, 其 次 是 斑 鳠 赤 眼 鳟 粗 唇 鮠 鯽 蟹 虾 银 鲴 鲤 海 南 鲌 等 以 渔 获 生 物 量 计 算, 排 前 十 位 的 依 次 为 赤 眼 鳟 鲤 斑 鳠 海 南 鲌 鲢 鲇 银 鲴 银 鮈 鲮 粗 唇 鮠, 各 优 势 种 群 按 数 量 和 生 物 量 所 占 比 例 见 表 4-6-2 99
表 4-6-2 黔 浔 江 桂 平 段 鱼 类 组 成 表 生 态 影 响 调 查 桂 平 东 塔 江 段 主 要 经 济 鱼 类 为 鲤 赤 眼 鳟 斑 鳠 鲇 海 南 鲌 鲢 银 鲴 鲮 粗 唇 鮠, 这 些 种 类 占 总 渔 获 物 数 的 21.15%, 占 渔 获 物 生 物 量 的 79.5% 由 于 调 查 统 计 受 网 具 渔 船 条 数 水 域 环 境 捕 捞 周 期 的 限 制, 本 次 调 查 为 期 两 天, 但 各 个 栖 息 水 层 各 种 食 性 的 种 类 均 有 捕 获 采 用 拦 网 捕 捞 到 的 主 要 种 类 为 海 南 鲌 鲢 草 鱼 等 中 上 层 鱼 类, 种 类 少 ; 采 用 钓 具 捕 捞 到 的 主 要 种 类 为 海 南 鲌 鲤 大 眼 鳜 赤 眼 鳟 鲇 斑 鳠 粗 唇 鮠 鳊 瓦 氏 黄 颡 鱼 银 鲴 大 刺 鳅 等 中 下 层 底 层 杂 食 性 或 肉 食 性 鱼 类, 种 类 多 ; 采 用 笼 具 捕 捞 到 的 主 要 种 类 为 银 鮈 虾 蟹 海 南 华 鳊 斑 鳢 日 本 鳗 鲡 泥 鳅 等 小 型 底 层 种 类, 种 类 较 少 100
本 次 采 样 渔 获 物 中 鲤 体 长 分 布 主 要 在 140mm~420mm, 并 且 125mm~180mm 最 多 占 50%,125mm 以 下 总 共 占 30%, 体 长 在 180mm 以 上 的 总 共 占 20% 赤 眼 鳟 体 长 分 布 主 要 在 155mm~290mm, 并 且 200mm~250mm 最 多 占 53.9%, 体 长 在 200mm 以 下 的 总 共 占 30.8%, 体 长 在 250mm 以 上 的 总 共 占 15.4% 斑 鳠 体 长 分 布 主 要 在 65mm~195mm, 并 且 120mm~150mm 最 多 占 54%,120mm 以 下 总 共 占 26%, 体 长 在 150mm 以 上 的 总 共 占 20% 鲇 体 长 分 布 主 要 在 105mm~ 370mm, 并 且 200mm~300mm 最 多 占 57.1%,200mm 以 下 总 共 占 28.6%, 体 长 在 300mm 以 上 总 共 占 14.3% 海 南 鲌 体 长 分 布 主 要 在 65mm~360mm, 150mm~220mm 150mm 以 下 以 及 体 长 在 220mm 以 上 各 占 33.3% 银 鲴 体 长 分 布 主 要 在 140mm~205mm, 并 且 160mm~190mm 最 多 占 60%,160mm 以 下 总 共 占 20%, 体 长 在 190mm 以 上 总 共 占 20% 粗 唇 鮠 体 长 分 布 主 要 在 75mm~155mm, 并 且 100mm~140mm 最 多 占 61.1%, 100mm 以 下 总 共 占 33.3%, 体 长 在 140mm 以 上 总 共 占 5.6% (2) 鱼 类 资 源 根 据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提 供 的 调 查 资 料, 调 查 显 示 : 桂 平 三 江 口 江 段 共 有 鱼 类 117 种 鱼 类 生 活 或 洄 游 通 过, 隶 属 于 14 目 28 科 91 属 ;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上 游 郁 江 鱼 类 共 有 74 种, 隶 属 于 7 目 16 科 58 属, 主 要 经 济 鱼 类 有 青 鱼 草 鱼 鲢 鱼 鳙 鱼 鲤 鱼 鲮 鱼 罗 非 鱼 七 丝 蛴 餐 条 太 湖 新 银 鱼 ; 坝 下 浔 江 水 域 共 有 鱼 类 76 种, 分 隶 11 目 22 科 63 属, 常 见 的 经 济 鱼 类 有 草 鱼 青 鱼 鲢 鱼 鳙 鱼 鲤 鱼 鲮 鱼 卷 口 鱼 赤 眼 鳟 斑 耯 长 臀 鮠 鳊 鱼 鳡 鱼 等 12 种 (3) 鱼 类 组 成 桂 平 三 江 口 河 段 鱼 类 有 117 种, 鲤 形 目 鱼 类 最 多, 共 71 种, 占 总 数 的 60.68%; 其 次 为 鲇 形 目 16 种, 占 总 数 的 13.68%; 鲈 形 目 15 种, 占 总 数 的 12.82%; 鲱 形 目 3 种, 占 2.56%; 鳗 鲡 目 鲑 形 目 各 2 种, 占 1.71%; 鲼 形 目 鲟 形 目 脂 鲤 目 颌 针 鱼 目 鳉 形 目 合 鳃 鱼 目 鲽 形 目 鲀 形 目 各 1 种, 各 占 0.85% 鲤 形 目 鱼 类 和 鲇 形 目 鱼 类 组 成 的 骨 鳔 鱼 类 共 计 87 种, 占 74.36% 鲤 形 目 鱼 类 中 以 鲤 科 鱼 类 占 比 重 最 大, 共 有 56 种 和 亚 种, 占 总 数 的 47.86% 在 我 国 鲤 科 鱼 类 12 个 亚 科 中, 浔 江 生 活 或 洄 游 通 过 的 鱼 类 有 11 个 亚 科, 其 中 鮈 亚 科 鱼 类 最 多, 有 11 种, 占 该 河 段 鲤 科 鱼 类 的 19.64%; 其 次 为 鲌 亚 科 和 野 鲮 亚 科 10 种, 各 占 101
17.86%; 雅 罗 鱼 亚 科 5 种, 占 8.93%; 鱼 丹 亚 科 鲃 亚 科 和 鲤 亚 科 各 4 种, 占 7.14%; 鱊 亚 科 3 种, 占 5.36%; 鲴 亚 科 鲢 亚 科 各 2 种, 占 3.57%; 鳅 鮀 亚 科 1 种, 占 1.79% (4) 鱼 类 区 系 分 析 工 程 上 下 游 水 域 除 洄 游 的 12 种 和 9 个 移 入 种 外 的 纯 淡 水 种 有 96 种, 由 5 个 区 系 复 合 体 组 成 1 热 带 平 原 复 合 体, 为 起 源 于 南 岭 以 南 的 南 亚 热 带 亚 热 带 平 原 区 的 鱼 类 包 括 鲃 亚 科 4 种 和 野 鲮 亚 科 的 6 种, 鳅 科 的 沙 鳅 属 6 种, 鲿 科 8 种, 胡 鲇 科 的 胡 子 鲇, 长 臀 鮠 科 的 长 臀 鮠, 黄 鳝, 食 蚊 鱼, 鰕 虎 鱼 科 2 种, 叉 尾 斗 鱼 鳢 科 3 种, 刺 鳅 科 1 种, 共 35 种, 约 占 全 部 纯 淡 水 鱼 类 的 36.46% 2 江 河 平 原 鱼 类 区 系 复 合 体, 为 第 三 纪 在 我 国 长 江 黄 河 流 域 为 主 的 平 原 区 形 成 的 鱼 类 包 括 鲤 科 鱼 丹 亚 科 2 种, 雅 罗 鱼 亚 科 5 种, 鲌 亚 科 10 种, 鲴 亚 科 2 种, 鲢 亚 科 2 种, 鮈 亚 科 10 种, 鳅 鮀 亚 科 1 种, 和 鮨 科 5 种, 共 37 种, 占 38.54% 3 中 印 山 区 鱼 类 区 系 复 合 体, 起 源 于 南 方 热 带 亚 热 带 急 流 中, 包 括 鲤 科 的 东 方 墨 头 鱼 四 须 盘 鮈 和 多 线 盘 鮈, 鳅 科 的 美 丽 小 条 鳅 和 横 纹 南 鳅, 平 鳍 鳅 科 4 种, 鮡 科 1 种, 共 10 种, 占 10.42% 4 上 第 三 纪 鱼 类 区 系 复 合 体, 为 第 三 纪 早 期 在 北 半 球 温 热 带 地 区 形 成, 并 变 冷 后 残 留 下 来 的 鱼 类 包 括 鲤 科 的 鲤 亚 科 4 种, 鱊 亚 科 3 种, 鮈 亚 科 的 麦 穗 鱼, 鳅 科 的 泥 鳅 和 鲇 科 鱼 类 3 种, 共 12 种, 占 12.5% 5 北 方 平 原 鱼 类 区 系 复 合 体, 原 在 北 半 球 亚 寒 带 平 原 在 区 形 成, 只 有 鳅 科 的 中 华 花 鳅 沙 花 鳅 2 种, 占 2.08% 依 中 国 淡 水 鱼 类 分 布 区 划 ( 李 思 忠,1981), 浔 江 鱼 类 属 华 南 区 (5) 特 有 鱼 类 特 有 的 鱼 类 有 1 种, 为 大 眼 卷 口 鱼 Ptychidio macrops, 大 眼 卷 口 鱼 在 中 国 仅 广 西 红 水 河 柳 江 郁 江 左 江 有 分 布, 广 东 鲂 除 广 西 浔 江 以 外, 广 东 的 西 江 中 下 游 为 主 要 分 布 区 调 查 区 域, 大 眼 卷 口 鱼 主 要 分 布 于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坝 下 至 桂 平 市 白 沙 镇 的 郁 江 江 段, 该 物 种 发 现 至 今 的 三 十 多 年 以 来, 种 群 密 度 一 直 非 常 稀 少, 数 量 呈 逐 年 递 减 趋 势, 目 前 面 临 的 威 胁 主 要 是 水 域 环 境 改 变 影 响 致 危 (6) 地 方 主 要 经 济 鱼 类 历 史 上, 及 至 今 天, 浔 江 是 西 江 流 域 的 主 要 渔 业 功 能 区, 盛 产 多 种 大 中 型 经 济 鱼 类 及 珍 稀 名 贵 鱼 类, 更 是 广 西 江 河 鱼 苗 装 捞 的 主 要 采 集 地 郁 江 也 是 广 西 江 河 鱼 苗 装 捞 的 102
主 要 采 集 地 郁 江 浔 江 的 主 要 经 济 鱼 类 为 广 东 鲂 鲮 赤 眼 鳟 鳊 鲤 草 鲢 鳙 鳡 鲇 海 南 鲌 黄 颡 鱼 卷 口 鱼 斑 鳠 大 刺 鳅 等 (7) 鱼 类 产 卵 场 根 据 历 史 资 料, 桂 平 附 近 主 要 产 卵 场 是 与 本 项 目 距 离 为 3.7km 的 铜 鼓 滩 桂 平 三 江 口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铜 鼓 滩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位 于 桂 平 市 浔 江 黔 江 郁 江 三 江 口 段, 自 铜 鼓 滩 仁 寿 滩 头 起 至 寻 旺 乡 东 塔 村 止, 长 约 7km 地 理 坐 标 为 (N:23 24 11.4,E: 110 06 55.7 ) (8) 浔 江 国 家 和 地 方 重 点 保 护 及 濒 危 鱼 类 浔 江 的 洄 游 鱼 类 中 华 鲟 Acipenser sinensis 属 于 国 家 一 级 保 护 动 物, 花 鳗 鲡 Anguilla marmorata 属 于 国 家 二 级 保 护 动 物 列 入 中 国 物 种 红 色 名 录 名 录 的 鱼 类 有 5 种, 分 别 是 赤 魟 Dasyatis akajei( 濒 危 等 级 : 濒 危 ) 鲥 Tenualosa reevesii( 濒 危 等 级 : 濒 危 ) 长 臀 鮠 Cranoglanis bouderius bouderius( 濒 危 等 级 : 易 危 ), 大 眼 卷 口 鱼 Ptychidio macrops ( 濒 危 等 级 : 濒 危 ) 乌 原 鲤 Procypris merus( 濒 危 等 级 : 易 危 ) 仅 郁 江 有 分 布 无 自 治 区 重 点 保 护 鱼 类 在 以 上 2 种 国 家 保 护 鱼 类 5 种 濒 危 鱼 类 和 25 种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经 济 鱼 类 中, 除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的 品 种 草 鲢 鳙 鲤 赤 眼 鳟 和 在 静 水 水 域 正 常 繁 殖 的 斑 鳢 黄 鳝 鲫 翘 嘴 鲌 等 种 群 密 度 数 量 保 持 稳 定 外, 其 余 保 护 品 种 的 种 群 密 度 和 数 量 呈 逐 年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原 因 是 :1 酷 渔 烂 捕 ;2 大 坝 蓄 水 阻 隔 鱼 类 洄 游 通 道, 同 时 淹 没 鱼 类 产 卵 场, 改 变 鱼 类 产 卵 所 需 的 水 文 条 件 ;3 炸 礁 疏 浚 完 全 破 坏 鱼 类 产 卵 场 ;4 工 业 污 水 生 活 废 水 对 江 河 的 污 染 4.6.2.6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及 鱼 类 三 场 调 查 根 据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 中 交 第 二 航 务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2014),2008 年 9 月 至 2011 年 5 月, 广 西 水 产 研 究 所 对 郁 江 浔 江 和 西 江 鱼 类 三 场 进 行 了 调 查 本 次 主 要 针 对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附 近 的 鱼 类 三 场 进 行 叙 述 ⑴ 桂 平 东 塔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桂 平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市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位 于 浔 江 流 域, 范 围 从 黔 江 西 山 镇 弩 滩 (E110 01 N23 28 ) 至 浔 江 石 咀 镇 蓑 衣 滩 (E110 09 N23 29 ) 止 保 护 区 所 涉 江 段 总 长 33km, 是 以 产 卵 场 的 鱼 类 及 其 生 活 的 自 然 生 态 环 境 为 主 要 保 护 对 象 的 江 河 市 103
级 自 然 保 护 区, 由 贵 港 市 人 民 政 府 2006 年 2 月 14 日 以 贵 政 函 (2006)23 号 文 件 批 准 建 立 保 护 区 保 护 了 以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为 核 心 的 东 塔 前 进 大 藤 峡 ( 弩 滩 ) 三 个 产 卵 场, 为 江 河 鱼 类 产 卵 提 供 了 充 足 稳 定 的 水 域 环 境 桂 平 东 塔 鱼 类 市 级 保 护 区 距 离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约 3.7km, 贵 政 函 [2006]213 号 文 将 该 保 护 区 范 围 调 整, 项 目 建 设 不 在 该 保 护 区 范 围 内 2009 年 贵 港 市 人 民 政 府 以 贵 政 函 [2009]239 号 文 关 于 撤 销 桂 平 市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批 复 将 该 保 护 区 撤 销, 因 此, 目 前 工 程 上 下 游 河 段 不 存 在 鱼 类 产 卵 场 自 然 保 护 区 桂 平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是 我 国 第 二 大 广 西 第 一 大 淡 水 鱼 类 天 然 产 卵 场, 系 珠 江 水 系 西 江 段 最 大 的 草 青 鲢 鳙 鲮 鳊 鲥 等 鱼 类 天 然 产 卵 场 历 史 调 查 数 据 显 示, 桂 平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年 产 卵 量 约 4.5 亿, 其 中 青 草 鲢 鳙 鲮 鳊 卷 口 鱼 鲥 鱼 等 经 济 鱼 类 鱼 卵 3 亿 粒 以 上, 小 型 鱼 类 产 卵 数 约 达 到 1.5 亿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的 每 年 产 卵 江 汛 共 发 生 六 次, 最 主 要 的 产 卵 鱼 类 是 草 鱼 青 鱼 鲢 鳙 鲮 和 鳊, 以 青 鱼 草 鱼 纯 度 最 高 ⑵ 郁 江 鱼 类 三 场 调 查 说 明 ( 桂 平 枢 纽 上 游 ) 2008 年 9 月 至 2010 年 7 月, 广 西 水 产 研 究 所 对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以 下 至 桂 平 三 江 口 的 郁 江 江 段 所 涉 及 的 鱼 类 产 卵 场 越 冬 场 索 饵 场 进 行 了 重 新 调 查, 现 对 项 目 区 仍 有 一 定 功 能 的 鱼 类 三 场 进 行 简 单 介 绍 郁 江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以 下 江 段 主 要 鱼 类 产 卵 场 详 细 位 置 详 见 图 4-6-1 104
图 4-6-1 郁 江 ( 贵 港 - 桂 平 ) 鱼 类 三 场 位 置 示 意 图 1 苏 湾 沙 岗 滩 鱼 类 产 卵 场 苏 湾 沙 岗 滩 鱼 类 产 卵 场 位 于 贵 港 市 区 铁 路 桥 下 500m 处 (N:23 05 41.8,E: 109 39 19.8 ), 该 处 水 面 宽 约 500m 水 流 急, 流 速 0.5m/s, 水 深 10~15m 右 岸 以 岩 石 为 主, 下 面 为 深 潭, 左 岸 泥 质, 底 质 大 部 分 卵 石 渔 民 以 刺 网 为 捕 捞 工 具, 渔 获 以 斑 鱯 长 臀 鮠 为 主 产 卵 季 节 在 每 年 的 5~7 月 因 过 度 捕 捞 及 船 只 航 行 对 产 卵 场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2 越 冬 场 东 津 鱼 类 越 冬 场 东 津 鱼 类 越 冬 场 位 于 贵 港 市 东 津 镇 渡 口 下 行 400m 处 (N:23 04 44.9,E:109 48 45.2 ), 为 一 锅 底 形 状 深 潭, 该 潭 规 模 较 大, 四 周 由 礁 石 组 成, 长 约 150m~160m, 宽 110m~120m 左 右, 深 40m 左 右 在 此 越 冬 的 鱼 类 主 要 有 鲤 青 草 三 角 鲤 倒 刺 鲃 斑 鱯 等 浪 滩 潭 鱼 类 越 冬 场 浪 滩 潭 鱼 类 越 冬 场 位 于 桂 平 市 下 湾 镇 下 湾 圩 边 ( N : 23 14 36.7, E :110 00 21.8 ), 在 一 个 大 弯 的 转 弯 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蓄 水 前, 汹 涌 的 江 水 在 此 受 到 大 弯 的 105
阻 挡, 将 该 处 冲 刷 成 一 个 长 约 深 40 多 m 近 似 圆 形 的 深 潭, 潭 底 和 四 周 均 为 岩 礁, 在 此 越 冬 的 鱼 类 主 要 有 斑 鱯 长 臀 鮠 青 卷 口 鱼 等 欧 村 湾 鱼 类 越 冬 场 欧 村 湾 鱼 类 越 冬 场 位 于 桂 平 市 福 山 村 的 欧 村 湾 ( N : 23 16 55.9, E :110 02 47.6 ), 在 一 个 大 弯 的 转 弯 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蓄 水 前, 汹 涌 的 江 水 在 此 受 到 大 弯 的 阻 挡, 将 该 处 冲 刷 成 一 个 长 约 深 30m~35m 之 间 一 个 近 似 圆 形 的 深 潭, 潭 底 和 四 周 均 为 岩 礁, 在 此 越 冬 的 鱼 类 主 要 有 斑 鱯 大 眼 鳜 长 臀 鮠 黄 颡 鱼 卷 口 鱼 等 3 索 饵 场 项 目 区 为 郁 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库 区, 经 调 查, 没 有 较 大 的 支 流 与 库 区 交 汇, 没 有 发 现 鱼 类 索 饵 场 ⑶ 浔 江 西 江 鱼 类 三 场 调 查 说 明 ( 桂 平 枢 纽 下 游 ) 1 产 卵 场 根 据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提 供 的 历 史 调 查 资 料 以 及 2008 年 ~2011 年 间 广 西 水 产 研 究 所 对 浔 江 西 江 广 西 江 段 的 调 查 资 料, 确 定 了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蓄 水 前 后, 浔 江 流 域 仍 有 一 定 功 能 产 卵 场 的 详 细 情 况, 它 们 是 青 草 鲢 鳙 鳡 赤 眼 鳟 鲮 广 东 鲂 鳊 卷 口 鱼 鲇 黄 颡 鱼 斑 鳠 等 经 济 鱼 类 的 主 要 产 卵 场 主 要 产 卵 场 有 : 铜 鼓 滩 桂 平 三 江 口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盆 龙 鱼 类 产 卵 场 观 音 阁 鱼 类 产 卵 场 盐 蛇 滩 鱼 类 产 卵 场 登 洲 尾 鱼 类 产 卵 场 褟 洲 头 鱼 类 产 卵 场 泗 洲 尾 鱼 类 产 卵 场 西 江 系 笼 洲 鱼 类 产 卵 场 浔 江 主 要 鱼 类 产 卵 场 详 细 位 置 详 见 图 4-6-2 106 图 4-6-2 浔 江 西 江 鱼 类 产 卵 场 位 置 示 意 图
铜 鼓 滩 桂 平 三 江 口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铜 鼓 滩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位 于 桂 平 市 浔 江 黔 江 郁 江 三 江 口 段, 自 铜 鼓 滩 仁 寿 滩 头 起 至 寻 旺 乡 东 塔 村 止, 长 约 7km 地 理 坐 标 为 (N:23 24 11.4,E:110 06 55.7 ) 桂 平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是 我 国 第 二 大 广 西 第 一 大 淡 水 鱼 类 天 然 产 卵 场, 系 珠 江 水 系 西 江 段 最 大 的 草 青 鲢 鳙 鲮 鳊 鲥 等 鱼 类 天 然 产 卵 场 据 调 查 监 测, 桂 平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年 产 卵 量 约 4.5 亿, 其 中 青 草 鲢 鳙 鲮 鳊 卷 口 鱼 鲥 鱼 等 经 济 鱼 类 鱼 卵 3 亿 粒 以 上, 小 型 鱼 类 产 卵 数 约 达 到 1.5 亿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的 每 年 产 卵 江 汛 共 发 生 六 次, 最 主 要 的 产 卵 鱼 类 是 草 鱼 青 鱼 鲢 鳙 鲮 和 鳊, 占 产 卵 总 量 的 97.45%, 各 自 又 分 别 占 17.66% 48.33% 2.11% 1.76% 15.49% 12.19%, 且 以 青 鱼 草 鱼 纯 度 最 高 盆 龙 鱼 类 产 卵 场 盆 龙 鱼 类 产 卵 场 位 于 平 南 县 城 上 游 3000m 处 ( N : 23 32 35.6, E :110 20 07.3 ), 为 一 大 河 湾 宽 1000m, 水 深 约 20m 河 中 间 靠 右 岸 有 一 大 洲 岛, 河 底 为 卵 石 底 主 要 产 卵 鱼 类 为 草 青 鲢 鳊 鲮 鱼 产 卵 季 节 5~7 月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建 坝 后 水 位 上 涨 约 5 ~6m, 此 处 渔 获 减 少, 不 见 鱼 类 产 卵 观 音 阁 鱼 类 产 卵 场 观 音 阁 鱼 类 产 卵 场 位 于 平 南 县 城 浔 江 大 桥 上 游 500m 处 (N:23 32 20.1,E: 110 23 12.7 ) 有 一 大 沙 洲, 称 将 军 滩 底 质 为 砂 石 河 宽 1000m, 长 洲 未 建 坝 前, 沙 洲 暴 露, 只 在 汛 期 淹 没 现 在 沙 洲 水 深 2m 平 南 县 城 浔 江 大 桥 下 游 500m 处 为 观 音 阁, 观 音 阁 为 鱼 苗 装 捞 场 所 装 捞 季 节 为 5 月 ~9 月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建 设 后 完 全 丧 失 生 态 功 能 盐 蛇 滩 鱼 类 产 卵 场 盐 蛇 滩 鱼 类 产 卵 场 位 于 平 南 县 武 林 镇 下 游 2000m 处 (N:23 25 52.8,E:110 32 51 ), 滩 长 2000m, 宽 约 500 m~800m, 岩 石 卵 石 滩 水 深 10m 河 床 底 质 为 岩 石 主 要 产 卵 鱼 类 为 鲢 鱼 草 鱼 和 青 鱼, 产 卵 季 节 4 月 ~7 月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建 坝 后 水 位 上 涨 约 5 m~8m, 盐 蛇 滩 沙 洲 被 淹 没 部 分 丧 失 生 态 功 能 登 洲 尾 鱼 类 产 卵 场 登 洲 尾 鱼 类 产 卵 场 位 于 登 洲 尾 下 行 800m, 民 生 至 丽 新 (N:23 21 49.3,E: 110 50 52.0 ) 库 区 江 段, 此 段 库 区 长 约 2.5km, 宽 在 1000m 左 右, 此 处 为 一 急 转 弯, 江 水 在 此 有 一 定 的 流 速, 河 床 为 乱 礁 石, 形 成 错 综 复 杂 的 水 下 小 生 境, 此 段 库 区 洪 107
水 期 间 水 流 较 急, 江 水 在 乱 石 礁 间 形 成 回 旋 水, 具 备 一 些 鱼 类 产 卵 的 基 础 条 件,2008 年 鱼 类 产 卵 季 节 发 现 有 赤 眼 鳟 鳊 鲤 在 此 产 卵 褟 洲 头 鱼 类 产 卵 场 褟 洲 头 鱼 类 产 卵 场 位 于 狮 子 洲 下 行 500m 处, 褟 洲 洲 头 (N:23 24 48.0,E: 110 57 27.0 ) 此 处 库 区 江 面 宽 阔, 长 约 1000m, 宽 约 2000m, 2008 年 鱼 类 产 卵 季 节 发 现 有 黄 颡 鱼 在 此 产 卵 产 卵 场 所 在 地 蓄 水 前 为 卵 石 河 滩, 蓄 水 后 河 滩 全 部 淹 没, 有 轻 微 水 流, 洪 水 季 节 有 一 定 流 速, 该 处 蓄 水 前 主 要 为 四 大 家 鱼 产 卵 场, 具 备 鱼 类 产 卵 所 需 的 部 分 条 件 泗 洲 尾 鱼 类 产 卵 场 泗 洲 尾 鱼 类 产 卵 场 位 于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坝 下 800m 处, 泗 洲 的 洲 尾 至 龙 须 冲 码 头, 全 长 约 500m 地 理 坐 标 为 (N:23 23 35.2,E:111 13 22.2 ) 该 产 卵 场 是 2008 年 新 发 现 的 以 广 东 鲂 赤 眼 鳟 为 主 的 鱼 类 产 卵 场, 该 产 卵 场 刚 好 处 在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外 江 和 中 江 之 间 的 交 汇 处 目 前 外 江 大 坝 以 航 运 泄 洪 发 电 为 主, 坝 下 水 流 较 为 迅 猛, 中 江 封 闭, 水 流 静 止 因 中 江 水 不 流 动, 外 江 水 流 到 交 汇 处 时 向 中 江 产 生 大 的 回 旋 该 产 卵 场 底 质 为 小 块 岩 石 和 礁 石 系 笼 洲 鱼 类 产 卵 场 系 笼 洲 鱼 类 产 卵 场 位 于 系 笼 洲 尾 至 白 沙 角 这 段 长 2km 左 右 的 西 江 江 段 上 地 理 坐 标 为 (N:23 28 22.7,E:111 20 58.9 ) 产 卵 场 上 游 西 江 大 桥 处 河 道 较 窄, 水 流 较 急, 此 处 河 面 开 阔, 加 上 此 处 河 床 以 岩 礁 为 主, 江 水 在 此 处 形 成 大 的 泡 旋 水, 同 时 桂 江 在 丰 水 期 又 有 大 量 新 水 注 入, 河 况 水 文 十 分 复 杂, 汛 期 是 上 下 游 鱼 类 比 较 集 中 产 卵 的 地 方 主 要 是 鲢 鳙 鱤 赤 眼 鳟 鲮 在 此 产 卵 2 越 冬 场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蓄 水 前, 浔 江 藤 县 江 段 江 面 宽 阔, 水 位 较 浅, 常 年 平 均 水 位 不 到 10m, 则 深 水 区 域 就 成 了 鱼 类 越 冬 的 理 想 场 所 根 据 本 次 实 地 调 查, 结 合 当 地 渔 家 提 供 多 年 来 捕 鱼 经 验, 浔 江 桂 平 江 段 有 东 塔 瓜 棚 石 石 境 坑 牛 屎 湾 木 山 角 3 个 鱼 类 越 冬 场 所, 平 南 江 段 有 大 成 鱼 类 越 冬 场, 藤 县 段 主 要 有 登 洲 潭 大 顶 潭 龙 母 潭 和 龙 潭 4 个 鱼 类 越 冬 场 所 由 于 原 浔 江 各 段 江 面 宽 阔, 水 位 浅,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蓄 水 后 水 位 也 在 19m 左 右, 这 8 个 鱼 类 越 冬 场 仍 起 到 使 各 种 鱼 类 安 全 越 冬 的 作 用 浔 江 主 要 鱼 类 越 冬 场 详 细 位 置 详 见 图 4-6-3 108
图 4-6-3 浔 江 西 江 鱼 类 越 冬 场 位 置 示 意 图 东 塔 瓜 棚 石 石 境 坑 鱼 类 越 冬 场 东 塔 瓜 棚 石 石 境 坑 鱼 类 越 冬 场 位 于 桂 平 三 江 口 东 塔 瓜 棚 石 (N:23 24 56.8,E: 110 06 44.9 ) 和 石 境 坑 (N:23 25 51.2,E:110 07 23.0 ) 的 浔 江 上, 该 越 冬 场 处 于 羊 栏 滩 滩 尾, 船 闸 的 建 设 没 对 该 水 域 的 水 文 条 件 基 本 没 有 变 化, 江 面 狭 小, 水 流 湍 急, 长 期 被 汹 涌 的 江 水 冲 出 2 个 深 约 50m 左 右 的 深 潭,2 潭 前 后 距 离 约 2000m, 周 围 河 床 均 为 岩 礁 组 成 该 越 冬 场 与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东 塔 石 咀 鱼 类 索 饵 场 同 址, 故 该 江 段 鱼 类 众 多, 在 此 越 冬 的 鱼 类 主 要 有 斑 鱯 青 长 臀 鮠 黄 颡 鱼 卷 口 鱼 花 鳗 鲡 等 109
图 4-6-4 东 塔 瓜 棚 石 石 境 坑 鱼 类 越 冬 场 位 置 示 意 图 牛 屎 湾 鱼 类 越 冬 场 牛 屎 湾 鱼 类 越 冬 场 位 于 桂 平 市 石 咀 镇 上 湾 村 牛 屎 湾 的 左 边 (N:23 31 57.3,E: 110 11 02.4 ), 在 一 个 大 弯 的 转 弯 处,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蓄 水 前, 汹 涌 的 江 水 在 此 受 到 大 弯 的 阻 挡, 将 该 处 冲 刷 成 一 个 面 积 4 亩 ~5 亩, 深 约 110m 的 深 潭, 潭 底 和 四 周 均 为 岩 礁, 在 此 越 冬 的 鱼 类 主 要 有 斑 鱯 青 长 臀 鮠 卷 口 鱼 等 木 山 角 鱼 类 越 冬 场 木 山 角 鱼 类 越 冬 场 位 于 桂 平 市 江 口 镇 大 朗 村 木 山 角 处 (N:23 32 51.8,E: 110 12 10.0 ), 该 越 冬 场 为 天 然 形 成, 长 约 100m, 宽 60m 左 右, 深 约 60m 的 深 潭, 潭 底 和 四 周 均 为 岩 礁 结 构, 在 此 越 冬 的 鱼 类 主 要 有 斑 鱯 青 长 臀 鮠 卷 口 鱼 等 大 成 鱼 类 越 冬 场 大 成 鱼 类 越 冬 场 位 于 平 南 县 大 成 镇 大 成 圩 渡 口 处 (N:23 28 49.3,E:110 27 37.1 ), 在 一 个 大 弯 的 转 弯 处,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蓄 水 前, 汹 涌 的 江 水 在 此 受 到 大 弯 的 阻 挡, 将 该 处 冲 刷 成 一 个 深 约 50m 的 深 潭, 潭 底 和 四 周 均 为 岩 礁, 在 此 越 冬 的 鱼 类 主 要 有 斑 鱯 青 长 臀 鮠 花 鳗 鲡 等 登 洲 潭 鱼 类 越 冬 场 登 洲 潭 位 于 登 洲 头 的 左 边 (N:23 23 34.2,E:110 50 37.2 ), 这 里 蓄 水 110
前 既 是 鱼 类 产 卵 场 又 是 良 好 的 鱼 类 越 冬 场, 该 潭 面 积 在 4 个 潭 中 最 大, 沿 河 道 呈 椭 圆 形, 长 约 1200m 左 右, 宽 700m 左 右, 深 25m~30m 之 间, 潭 底 和 四 周 全 为 岩 礁, 在 此 越 冬 的 鱼 类 主 要 有 鲤 鲮 鳊 黄 颡 鱼 赤 眼 鳟 斑 鱯 等 大 顶 潭 鱼 类 越 冬 场 大 顶 潭 位 于 杏 江 村 ( 英 台 庙 ) 边 藤 县 水 厂 上 500m 的 地 方 (N:23 21 52.3,E: 110 52 04.6 ), 这 里 距 离 上 游 的 登 洲 潭 很 近, 大 约 4.5km, 是 一 个 大 弯 的 尾 部, 汹 涌 的 江 水 在 此 受 到 大 弯 的 阻 挡, 将 该 处 冲 刷 成 一 个 长 约 30m~40m, 宽 30m~40m 左 右, 深 70m~80m 之 间 一 个 近 似 圆 形 的 深 潭, 潭 底 和 四 周 全 为 岩 礁, 形 成 复 杂 的 水 下 乱 石 区, 有 利 于 鱼 类 躲 藏 栖 息 在 此 越 冬 的 鱼 类 与 登 洲 潭 相 同, 主 要 有 鲤 鲮 鳊 黄 颡 鱼 赤 眼 鳟 斑 鱯 等 龙 母 潭 鱼 类 越 冬 场 龙 母 潭 位 于 藤 县 县 城 西 江 大 桥 正 下 方 (N:23 23 15.4,E:110 54 48.0 ), 是 一 个 由 礁 石 形 成 的 略 呈 圆 形 的 深 潭, 长 宽 约 为 30m 左 右, 蓄 水 后 深 20m~25m 据 渔 民 反 映, 蓄 水 前 该 潭 不 是 很 深, 大 桥 的 桥 墩 就 建 在 潭 边 上, 在 此 越 冬 的 鱼 类 逐 渐 减 少, 蓄 水 后 该 潭 是 否 有 更 多 鱼 类 在 此 越 冬 有 待 观 察 主 要 越 冬 品 种 有 鲤 鲮 斑 鱯 等 龙 潭 鱼 类 越 冬 场 龙 潭 位 于 藤 县 境 内 托 洲 下 500m 处 (N:23 26 49.8,E:111 05 07.1 ), 该 潭 处 在 一 个 峡 口 上 游 500m 处, 大 水 由 于 在 此 受 到 峡 口 的 阻 挡, 猛 烈 冲 刷 此 处 并 上 下 翻 滚 而 形 成 该 潭 龙 潭 为 长 条 形, 长 约 1000m 左 右, 宽 150m 左 右, 深 50m~60m, 潭 底 及 四 周 均 为 岩 礁 每 到 冬 季 均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鱼 类 在 此 越 冬, 主 要 越 冬 品 种 有 鲤 鲮 鳊 黄 颡 鱼 赤 眼 鳟 等 3 索 饵 场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蓄 水 前 浔 江 的 鱼 类 索 饵 场 主 要 有 6 个 :1 东 塔 石 咀 鱼 类 索 饵 场 ;2 濛 江 鱼 类 索 饵 场 ;3 登 洲 - 丽 新 鱼 类 索 饵 场 ;4 南 安 鱼 类 索 饵 场 ;5 赤 水 鱼 类 索 饵 场 : 6 桂 江 口 至 鸡 笼 洲 鱼 类 索 饵 场 蓄 水 前 每 年 这 里 都 是 主 要 渔 捕 区, 各 种 鱼 类 在 此 栖 息 索 饵, 濛 江 鱼 类 索 饵 场 和 登 洲 - 丽 新 鱼 类 索 饵 场 同 时 也 是 鱼 类 繁 殖 的 主 要 场 所 蓄 水 后, 水 位 迅 速 升 高, 原 来 的 河 道 成 了 库 区, 水 文 状 况 完 全 改 变, 鱼 类 索 饵 产 卵 场 所 也 随 之 改 变, 渔 民 在 原 有 的 捕 鱼 地 点 捕 不 到 鱼 因 此, 库 区 鱼 类 原 有 的 索 饵 场 失 去 了 功 能, 不 受 影 响 的 目 前 仅 存 东 塔 石 咀 鱼 类 索 饵 场 和 桂 江 口 至 鸡 笼 洲 鱼 类 索 饵 场, 新 的 鱼 类 索 饵 111
场 有 待 进 一 步 发 现 东 塔 石 咀 鱼 类 索 饵 场 始 于 郁 江 黔 江 汇 合 口 下 2.5km 处 至 石 咀 长 约 3km 的 浔 江 江 段 上 (N:23 25 01.6,E:110 06 45.0 ) 至 (N:23 26 26.9,E:110 07 35.8 ), 由 于 两 江 交 汇, 同 时 又 有 排 入 郁 江 的 大 量 生 活 污 水, 带 来 大 量 营 养 物 质, 在 该 江 段 形 成 沉 积 区 域, 滋 生 了 许 多 鱼 类 生 长 需 要 的 生 物 饵 料 该 处 江 面 突 然 宽 阔, 水 流 较 为 平 缓, 水 位 稳 定, 左 岸 为 浅 水 区, 右 岸 为 以 礁 石 为 主 的 深 水 区, 方 便 不 同 生 态 类 型 的 鱼 类 在 此 栖 息 觅 食, 从 而 成 为 鱼 类 主 要 索 饵 区 域, 许 多 渔 民 长 期 在 此 放 网 捕 鱼 图 4-6-5 东 塔 石 咀 鱼 类 索 饵 场 位 置 示 意 图 (4) 洄 游 鱼 类 该 江 段 主 要 的 洄 游 鱼 类 有 : 白 肌 银 鱼 鳗 鲡 七 丝 鲚 白 肌 银 鱼 : 为 溯 核 洄 游 性 鱼 类, 平 时 生 活 在 近 海, 分 布 于 东 海 与 南 海, 每 年 6~8 月 溯 河 洄 游 至 郁 江 横 县 一 带 产 卵 鳗 鲡 : 为 降 江 入 海 产 卵 的 洄 游 鱼 类 成 鱼 栖 息 于 江 河 湖 泊 及 水 库 底 层 秋 冬 季 在 近 海 产 卵, 卵 在 海 中 发 育 成 全 体 透 明 的 柳 叶 状 仔 鱼 ( 叶 状 体 ), 经 过 变 态 成 为 线 状 幼 鱼, 于 112
春 季 进 入 江 河, 后 在 淡 水 中 生 长 育 肥, 到 达 一 定 年 龄 降 河 产 卵 七 丝 鲚 : 地 方 名 凤 尾 鱼, 为 洄 游 性 鱼 类, 但 习 性 不 明, 仅 知 分 布 于 南 海 沿 海, 可 进 入 郁 江 内 河, 自 梧 州 向 上 至 南 宁 均 可 见 到 4.6.2.7 枢 纽 建 设 前 后 渔 获 情 况 鱼 类 资 源 变 化 对 比 (1) 渔 获 情 况 对 比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建 设 前,1990 年 代 以 前 江 河 成 鱼 获 产 量 最 高 年 在 1971 年, 渔 获 量 约 3305t, 其 次 是 1970 年 为 1729.5t,1972 年 以 后 总 产 量 又 逐 年 下 降,1981 年 成 鱼 产 获 量 只 有 1971 年 的 43%, 约 1421.5t;1989 年 降 至 最 低, 仅 286t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为 了 保 持 水 生 生 物 平 衡, 设 立 了 桂 平 市 渔 业 增 殖 站 为 了 充 分 发 挥 渔 业 增 殖 站 的 功 能 作 用, 从 1990 年 开 始, 通 过 渔 业 增 殖 站 自 繁 自 育 各 种 鱼 苗 鱼 种, 并 逐 年 向 江 河 实 施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各 种 大 规 格 鱼 种 至 2015 年 已 连 续 26 年 坚 持 实 施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每 年 坚 持 向 江 河 放 流 各 种 鱼 类 约 40 万 尾, 总 投 放 鱼 种 1500 多 万 尾, 投 放 鱼 品 种 有 : 青 鱼 草 鱼 鳙 鱼 鲢 鱼 鲤 鱼 土 鲮 鱼 胡 子 鲶 斑 鳢 赤 眼 鳟 等 由 于 坚 持 每 年 实 施 江 河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江 河 捕 捞 量 得 以 快 速 恢 复 和 逐 年 递 增, 至 2015 年 江 河 捕 捞 量 已 达 到 4200T (2) 鱼 类 资 源 变 化 对 比 根 据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对 郁 江 黔 江 浔 江 的 鱼 类 资 源 调 查 结 果 知, 桂 平 市 有 较 大 数 量 的 渔 业 社 专 业 渔 民 和 渔 农, 他 们 捕 鱼 的 渔 具 种 类 繁 多, 有 刺 网 拖 网 抛 网 罾 网 延 绳 钓 虾 笼 罩 网 等 等, 他 们 渔 获 物 主 要 品 种 有 : 青 鱼 草 鱼 鳙 鱼 鲢 鱼 鲤 鱼 土 鲮 鱼 胡 子 鲶 斑 鳢 赤 眼 鳟 露 斯 塔 野 鲮 鲮 鱼 鲫 鱼 鳊 鱼 长 臀 鮠 卷 口 鱼 东 方 墨 头 鱼 江 黄 黄 颡 等 每 年 桂 平 水 产 局 均 对 渔 民 们 的 捕 获 物 进 行 统 计 分 析, 分 析 结 果 如 下 : 根 据 统 计 数 据,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建 设 前, 即 上 世 纪 的 5-60 年 代, 年 捕 获 各 类 河 鱼 3-5 亿 尾, 鱼 类 比 例 较 均 衡 ;7-80 年 代, 由 于 捕 鱼 的 人 数 增 多, 且 捕 鱼 的 工 具 先 进 性, 各 类 河 鱼 的 捕 获 总 数 均 有 较 大 程 度 的 下 降, 但 捕 获 鱼 类 比 例 均 衡 ; 到 了 90 年 代,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建 设 后, 增 殖 站 的 建 设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鱼 类, 且 放 流 后 实 施 了 禁 渔 期 和 禁 渔 区 等 一 系 列 保 护 鱼 类 措 施, 渔 民 们 捕 获 的 鱼 类 较 7-80 年 代 有 所 增 加, 但 是 捕 获 的 鱼 类 以 常 见 113
的 青 鱼 草 鱼 鳙 鱼 鲢 鱼 鲤 鱼 为 主, 土 著 鱼 种 较 少, 鱼 类 比 例 不 均 衡 最 近 几 年, 河 鱼 的 捕 捞 量 较 多, 但 仍 然 是 以 常 见 种 为 主, 地 方 种 保 护 种 较 少 4.7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拟 建 建 筑 物 场 地 地 下 水 类 型 以 岩 溶 - 裂 隙 水 为 主, 下 面 将 说 明 岩 体 透 水 性 地 下 水 动 态 及 其 分 布 特 征 及 地 下 水 腐 蚀 性 等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1) 岩 体 透 水 性 拟 建 建 筑 物 场 地 地 层 以 泥 盆 系 应 堂 阶 (D 2 i) 及 东 岗 岭 组 下 部 (D 2 d 1 D 2 d 2 ) 为 主, 岩 层 含 泥 较 多, 并 有 泥 灰 岩 和 泥 岩 夹 层 分 布, 致 使 岩 溶 发 育 受 到 明 显 的 限 制, 岩 体 的 含 水 性 则 以 裂 隙 水 为 主, 并 有 层 状 或 承 压 的 特 点 上 游 一 带 钻 孔 均 揭 露 了 承 压 水, 承 压 水 头 高 程 在 29.82~30.448m, 涌 水 量 1.8~20.4L/min 上 下 游 弱 微 风 化 岩 体 透 水 率 一 般 小 于 5Lu, 渗 透 性 等 级 为 微 透 水, 但 根 据 钻 孔 试 验, 高 程 0~-15m 段 岩 体 透 水 率 突 然 增 大, 为 14.3~54.7Lu, 为 中 等 透 水 体 厂 房 一 带 受 断 层 影 响, 建 基 面 上 下 岩 体 透 水 率 为 6.24~ 13.0Lu, 为 弱 ~ 中 等 透 水 体 (2) 地 下 水 动 态 及 其 分 布 特 征 地 下 水 的 变 化 受 库 区 水 位 及 下 游 郁 江 水 位 涨 落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源 于 大 气 降 水 左 岸 地 下 水 位 坡 降 7~8%, 地 下 水 位 变 幅 3.4~8.0m 由 于 存 在 隔 水 岩 组, 地 下 水 有 循 层 流 和 承 压 特 点, 见 于 D 2 d 1 岩 层 顶 部 和 底 部 根 据 钻 孔 试 验, 承 压 水 头 高 出 地 面 2.4~5.8m, 涌 水 量 1.8~2.6L/min (3) 水 的 腐 蚀 性 本 次 勘 察 采 库 区 水 和 地 下 水 的 水 样 进 行 了 工 程 水 分 析 试 验 按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规 范 (GB 50021-2001 ), 试 验 结 果 表 明 地 下 水 地 表 水 PH 值 大 于 7.0, 为 弱 碱 性, 对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腐 蚀 性 比 弱 腐 蚀 等 级 更 低, 对 钢 结 构 的 腐 蚀 等 级 为 弱, 河 水 地 下 水 检 测 试 验 成 果 见 表 4-7-1 114
表 4-7-1 河 水 地 下 水 检 测 试 验 成 果 阳 离 子 离 子 ρ B /(mg.l -1 ) C B /(mmol.l-1) 项 目 河 水 地 下 水 河 水 地 下 水 河 水 地 下 水 Ca 2+ 43.59 48.71 2.18 2.43 总 硬 度 (CaCo 3 ) 123.84 136.18 Mg 2+ 3.62 3.52 0.30 0.29 游 离 CO 2 6.42 8.56 NH 4 + 0.04 0.04 0 0 侵 蚀 CO 2 0 0 Cl - 4.45 5.34 0.13 0.15 PH 7.31 7.21 阴 离 子 SO 4 - HCO 3 - CO 3 2-15.07 19.29 0.31 0.40 133.28 151.79 2.18 2.49 0 0 0 OH - 0 0 0 4.8 区 域 污 染 源 调 查 根 据 现 场 查 勘, 项 目 周 边 居 民 点 为 工 程 西 南 方 向 190m 处 的 现 代 豪 庭 小 区, 主 要 污 染 源 为 生 活 噪 声 交 通 噪 声 和 汽 车 尾 气 ; 本 工 程 下 游 105m 处 桂 平 市 糖 厂 排 污 口 及 下 游 400m 处 为 大 坑 口 污 水 处 理 厂 市 政 污 水 排 污 口, 原 设 计 污 水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480 万 t/a 和 730 万 t/a, 但 2015 年 下 半 年 至 今, 桂 平 市 糖 厂 已 停 产 ; 此 外, 项 目 周 围 200m 范 围 内 没 有 基 站 变 电 站 加 油 站 高 压 线 和 垃 圾 中 转 站 等 污 染 源 4.9 社 会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4.9.1 社 会 经 济 概 况 桂 平 市 位 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东 南 部, 东 边 与 平 南 县 相 接, 南 边 与 容 县 北 流 市 玉 林 市 兴 业 县 相 连, 西 边 毗 邻 贵 港 市, 北 面 接 壤 武 宣 县 金 秀 瑶 族 自 治 县 桂 平 市 辖 21 个 镇 和 5 个 乡, 市 人 民 政 府 驻 西 山 镇, 行 政 区 域 面 积 4074km 2 2013 年 末 桂 平 市 总 人 口 195.02 万 人, 其 中 农 村 人 口 168.66 万 人, 有 壮 瑶 等 少 数 民 族 12.57 万 人, 人 口 自 然 增 长 率 为 0.84 桂 平 市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15.6 亿 kw h 桂 平 市 地 处 大 西 南 地 区 出 海 通, 东 邻 经 济 发 达 的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区, 市 区 内 交 通 发 达, 南 梧 二 级 公 路 横 贯 桂 平 市, 可 直 达 南 宁 和 进 入 广 东 郁 江 和 黔 江 在 市 内 交 汇, 沿 水 路 溯 江 而 上 可 达 贵 港 南 宁 柳 州 ; 顺 浔 江 而 下 通 梧 州 广 州 及 港 澳 正 在 建 设 的 南 宁 至 梧 州 高 速 公 路 玉 林 至 柳 州 玉 林 至 桂 平 二 级 公 路, 把 桂 平 和 柳 州 玉 林 梧 州 连 接 起 来, 115
使 桂 平 市 成 为 广 西 南 部 重 要 的 交 通 枢 纽 桂 平 市 自 然 条 件 优 越, 盛 产 多 种 农 作 物 及 经 济 作 物, 农 业 发 达, 在 产 业 结 构 中 占 主 导 地 位, 著 名 地 方 农 产 品 有 乳 泉 井 酒 西 山 茶 荔 枝 龙 眼 西 山 香 米 罗 秀 米 粉 腐 竹 八 角 肉 桂 沙 姜 竹 笋 等, 金 田 淮 山 是 国 家 登 记 的 地 理 标 志 保 护 产 品 桂 平 市 主 要 旅 游 景 区 ( 点 ) 有 西 山 龙 潭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太 平 天 国 金 田 起 义 遗 址 大 藤 峡 白 石 洞 天 罗 丛 岩 东 塔 北 回 归 线 标 志 公 园 紫 荆 天 王 谷 漂 流 区 桂 平 国 家 地 质 公 园 等, 其 中 西 山 龙 潭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为 国 家 4A 级 旅 游 景 区, 太 平 天 国 金 田 起 义 遗 址 为 国 家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和 全 国 红 色 经 典 旅 游 景 区 桂 平 市 重 要 矿 产 资 源 有 锰 锡 铝 锌 重 晶 石 和 大 理 石, 其 中 锰 矿 储 量 3000 万 t 桂 平 市 工 业 以 农 副 产 品 加 工 业 为 主, 经 过 改 革 开 放 和 结 构 调 整, 桂 平 市 乡 镇 企 业 蓬 勃 发 展, 产 业 产 品 结 构 日 趋 合 理, 成 为 了 经 济 发 展 的 生 力 军 近 年 来, 随 着 桂 平 市 培 育 和 形 成 了 有 地 方 特 色 的 工 业 体 系, 逐 步 形 成 了 制 药 建 材 纺 织 制 品 食 品 制 糖 铸 造 编 织 工 艺 品 五 金 出 口 等 优 势 产 品, 培 植 了 源 安 堂 药 业 华 联 集 团 等 一 批 在 国 内 有 一 定 规 模 和 知 名 度 的 企 业, 第 三 产 业 也 随 之 较 快 发 展 2013 年 桂 平 市 全 市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247.78 亿 元, 其 中 第 一 二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分 别 为 53.76 亿 元 129.52 亿 元 ( 其 中 工 业 增 加 值 117.46 亿 元 ) 64.5 亿 元 ; 桂 平 市 人 均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16237 元 ; 市 财 政 收 入 10.3 亿 元, 其 中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收 入 6.15 亿 元,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支 出 40.47 亿 元 ; 全 社 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完 成 额 135.39 亿 元,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96.3 亿 元, 外 贸 出 口 总 额 26.98 亿 美 元 ;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20565 元, 人 均 消 费 性 支 出 7134 元 ;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7828 元, 人 均 生 活 费 支 出 5380 元 ; 城 乡 居 民 年 末 储 蓄 存 款 余 额 189.44 亿 元 4.9.2 电 力 系 统 现 状 桂 平 市 用 电 主 要 由 广 西 主 网 及 地 方 电 源 联 合 供 电, 至 2011 年 底, 桂 平 电 网 最 高 电 压 等 级 为 220kV, 桂 平 电 网 主 要 通 过 社 步 ~ 长 望 社 步 ~ 来 宾 社 步 ~ 大 安 3 回 220kV 线 路 以 及 木 乐 桥 头 1 回 110kV 线 路 与 广 西 主 网 相 连 桂 平 市 境 内 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属 广 西 电 网 统 调 电 源, 是 一 座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水 电 站 电 站 装 机 为 3 15.5MW, 通 过 1 回 桂 平 电 站 南 津 110kV 线 路 及 桂 平 电 站 南 津 桂 平 电 站 石 龙 2 回 35kV 线 路 接 入 广 西 电 网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全 年 发 电 量 分 别 为 29056 万 kw h 23545 万 kw h 26833 万 kw h 25206 万 kw h 2012 年 桂 平 市 地 方 电 源 水 电 站 主 要 有 : 金 田 ( 装 机 容 量 8.1MW) 同 心 (1.2 MW) 116
马 坪 ( 装 机 容 量 0.72MW) 木 山 ( 装 机 容 量 0.525MW) 达 开 (5.2MW) 及 其 它 小 水 电 站, 水 电 站 总 装 机 容 量 21.651MW,2011 年 总 发 电 量 2188 万 kw h, 地 方 小 火 电 为 金 田 糖 业 自 备 机 组 容 量 12.5MW;2012 年 桂 平 市 水 电 站 总 装 机 21.65MW, 总 发 电 量 4999 万 kw h;2013 年 桂 平 市 水 电 站 总 装 机 22.92MW, 总 发 电 量 4311 万 kw h 2012 年 桂 平 市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为 144592 万 kw h, 比 上 年 增 长 6.87%, 最 大 负 荷 约 135MW 其 中 主 网 趸 售 电 量 43310 万 kw h( 包 括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的 发 电 量 20183 万 kw h), 地 方 电 源 发 电 量 11990 万 kw h( 其 中 地 方 小 水 电 发 电 量 为 7264 万 kw h, 地 方 小 火 电 发 电 量 为 473 万 kw h) 根 据 电 量 平 衡 计 算, 桂 平 电 网 现 状 是 缺 电 的, 缺 电 额 为 23127 万 kw h 4.9.3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工 程 用 地 总 面 积 9.24hm 2, 其 中 永 久 用 地 面 积 1.95hm 2, 全 部 为 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附 属 土 地 ; 临 时 用 地 面 积 7.29hm 2 ( 其 中 弃 渣 场 6.00hm 2 为 长 安 工 业 园 专 门 弃 渣 土 地,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临 时 用 地 有 0.29hm 2 为 原 枢 纽 附 属 土 地 ), 工 程 用 地 实 际 仅 涉 及 临 时 用 地 1.00hm 2, 合 计 占 桂 平 市 土 地 总 面 积 (359858.10hm 2 ) 的 0.0003% 工 程 涉 及 桂 平 市 现 状 各 类 土 地 面 积 及 所 占 比 例 详 见 表 4-6-1 表 4-6-1 桂 平 市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分 类 面 积 构 成 表 序 号 地 类 名 称 土 地 面 积 (hm 2 ) 工 程 用 地 面 积 (hm 2 ) 工 程 涉 及 土 地 所 占 比 例 (%) 1 农 用 地 359858.10 (1) 耕 地 137113.23 (2) 园 地 20914.70 0.31 0.0015 (3) 林 地 170412.47 (4) 牧 草 地 9317.50 (5) 河 流 水 面 22100.20 0.65 0.0029 2 建 设 用 地 29638.08 (1) 居 民 点 及 独 立 工 矿 用 地 23107.29 0.01 0.00004 (2) 交 通 用 地 3615.72 (3) 水 利 设 施 2915.07 3 未 利 用 地 17954.37 0.03 0.0002 合 计 407450.55 1.00 0.0003 117
4.9.4 景 观 及 文 物 (1) 桂 平 西 山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桂 平 西 山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位 于 桂 平 市 区 内, 与 本 工 程 最 近 距 离 约 2.6km, 以 桂 平 市 城 郊 1km 处 的 西 山 名 胜 为 主 体, 包 括 太 平 天 国 金 田 起 义 遗 址 太 平 山 动 植 物 自 然 保 护 区 紫 荆 山 壮 村 瑶 寨 风 情 天 南 福 地 洞 天 罗 丛 岩 及 白 石 洞 天 麻 洞 荔 枝 之 乡 和 浔 州 古 城 风 光 北 回 归 线 标 志 等 景 观 景 点 组 成 的 集 锦 式 大 型 风 景 名 胜 区 名 胜 区 总 面 积 约 2000km 2, 以 石 奇 树 秀 茶 香 泉 甘 著 名 (2) 桂 平 东 塔 桂 平 东 塔 为 广 西 自 治 区 级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位 于 桂 平 市 寻 旺 乡 东 塔 村 东 塔 小 学 旁, 与 本 工 程 最 近 距 离 约 4km 桂 平 东 塔 为 明 万 历 年 ( 公 元 1573 年 ) 知 县 刘 万 安 介 建, 初 建 成 时 为 二 层, 明 崇 祯 年 间 ( 公 元 1628~1644 年 ) 由 御 史 李 仲 熊 浔 州 知 府 葛 元 飞 增 建 至 九 层 东 塔 为 八 角 形 厚 壁 空 筒 楼 阁 式 砖 塔, 占 地 面 积 178m 2, 底 径 12m, 壁 厚 4m, 通 高 50m, 外 观 9 层, 内 有 14 层 楼, 通 体 无 任 何 雕 饰, 唯 以 朱 白 色 相 间, 使 塔 显 得 简 洁 稳 重 壮 观 桂 平 东 塔 是 我 区 目 前 保 存 最 好 的 砖 塔 之 一, 享 有 广 西 第 一 塔 之 誉, 登 塔 极 目 桂 平 风 光 尽 收 眼 底 1981 年 8 月 25 日 东 塔 被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公 布 为 自 治 区 级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118
5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5.1 回 顾 性 分 析 评 价 5.1.1 流 域 回 顾 性 影 响 评 价 5.1.1.1 流 域 概 况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郁 江 干 流 综 合 利 用 规 划 开 发 方 案 中 的 最 下 游 梯 级, 是 一 座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位 于 浔 江 支 流 郁 江 上, 距 离 郁 江 口 约 3.7km, 近 黔 郁 两 江 汇 合 口, 坝 址 以 上 集 水 面 积 为 89335km 2 郁 江 干 流 自 分 水 岭 至 桂 平 汇 合 口, 全 长 1179km, 总 落 差 1800m, 河 道 平 均 坡 降 1.53 流 域 水 系 情 况 详 见 附 图 1 5.1.1.2 流 域 开 发 利 用 情 况 (1) 流 域 规 划 及 梯 级 开 发 概 况 对 郁 江 流 域 的 综 合 利 用 开 发, 珠 江 水 利 委 员 会 西 江 局 于 1982 年 12 月 提 出 了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郁 江 综 合 利 用 规 划 报 告, 后 来 又 进 行 了 一 些 补 充 工 作, 并 于 1984 年 提 出 了 郁 江 综 合 利 用 规 划 报 告 提 要 国 家 计 委 1985 年 11 月 15 日, 以 计 土 [1985]1075 号 文 作 了 : 郁 江 流 域 应 以 防 洪 航 运 发 电 为 主, 兼 顾 灌 溉 供 水 水 产 及 其 它 方 面 的 需 要, 进 行 综 合 开 发, 综 合 治 理 的 批 复, 并 同 意 了 郁 江 干 流 梯 级 的 10 级 开 发 方 案, 即 从 定 安 至 桂 平 共 布 置 瓦 村 百 色 东 笋 那 吉 鱼 梁 金 鸡 滩 老 口 西 津 贵 港 桂 平 ( 马 骝 滩 )10 个 梯 级 2007 年 8 月, 广 西 珠 委 南 宁 勘 测 设 计 院 广 西 百 色 水 利 电 力 设 计 院 联 合 编 制 了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郁 江 上 游 右 江 那 拉 至 弄 瓦 河 段 梯 级 补 充 规 划 报 告, 珠 委 水 利 委 员 会 以 珠 水 计 审 函 2007 409 号 关 于 发 送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上 游 那 拉 ~ 弄 瓦 河 段 梯 级 补 充 规 划 报 告 评 审 意 见 的 函 下 发 了 评 审 意 见, 评 审 意 见 认 为 将 该 河 段 干 流 的 开 发 任 务 调 整 为 以 水 力 发 电 为 主, 兼 顾 航 运 及 其 他 是 合 适 的, 符 合 该 河 段 的 实 际 情 况 2007 年, 水 利 部 珠 江 委 西 江 局 广 西 珠 委 南 宁 勘 测 设 计 院 编 制 了 珠 江 流 域 西 江 水 系 郁 江 干 流 老 口 西 津 梯 级 补 充 规 划 报 告, 提 出 在 老 口 和 西 津 梯 级 之 间 新 增 邕 宁 梯 级 工 程, 报 告 认 为 邕 宁 梯 级 正 常 蓄 水 位 以 65~67m 较 合 适 规 划 报 告 于 2007 年 通 过 水 利 部 珠 江 水 利 委 员 会 组 织 的 技 术 审 查 根 据 珠 江 流 域 综 合 规 划 2013, 郁 江 开 发 任 务 以 航 运 为 主, 结 合 发 电 灌 溉 供 119
水 本 次 规 划 共 布 置 威 后 母 湖 者 甲 斗 皇 那 维 那 劳 那 宾 那 沙 弄 南 八 新 渨 密 那 拉 那 读 瓦 村 百 色 东 笋 那 吉 鱼 梁 金 鸡 滩 老 口 邕 宁 西 津 贵 港 和 桂 平 等 24 个 梯 级, 其 中 威 后 ~ 瓦 村 之 间 的 14 个 梯 级 位 于 驮 娘 江 上 ; 百 色 ~ 金 鸡 滩 之 间 的 5 个 梯 级 在 右 江 上, 老 口 和 邕 宁 2 个 梯 级 在 邕 江 上, 西 津 贵 港 和 桂 平 3 个 梯 级 在 郁 江 上 郁 江 规 划 总 装 机 容 量 为 171 万 kw, 年 发 电 量 68 亿 kw.h, 保 证 出 力 39.4 万 kw 规 划 梯 级 中 调 节 性 能 较 好 的 电 站 仅 有 百 色 ( 不 完 全 多 年 调 节 ) 威 后 ( 不 完 全 年 调 节 ) 瓦 村 ( 季 调 节 ) 西 津 ( 季 调 节 ), 其 他 均 为 低 水 头 径 流 式 水 电 站 郁 江 干 流 瓦 村 以 下 均 有 航 运 任 务, 规 划 梯 级 中, 那 吉 鱼 梁 贵 港 和 桂 平 是 以 航 运 为 主 的 航 电 枢 纽 目 前 郁 江 已 正 开 发 的 梯 级 有 威 后 母 湖 者 甲 斗 皇 那 维 那 劳 那 宾 那 沙 弄 南 八 新 渨 密 那 拉 那 读 百 色 东 笋 那 吉 鱼 梁 金 鸡 滩 老 口 西 津 贵 港 和 桂 平 等 22 个 梯 级, 总 装 机 容 量 为 130 万 kw, 年 发 电 量 53.8 亿 kw.h, 规 划 未 建 的 有 瓦 村 和 邕 宁 2 个 梯 级 (2) 航 运 干 线 概 况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是 国 家 水 运 建 设 重 点 一 纵 两 横 两 网 主 通 道 中 一 横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上 接 右 江 红 水 河 柳 黔 江 直 溯 云 贵, 下 达 广 东 连 通 港 澳, 是 广 西 骨 干 航 道 一 线 三 通 道 中 的 主 干 线, 是 我 国 西 南 水 运 出 海 通 道 以 及 西 煤 东 运 的 交 通 要 道 同 时 还 处 于 国 家 西 部 大 开 发 泛 珠 三 角 泛 北 部 湾 大 湄 公 河 次 区 域 合 作 等 大 区 域 战 略 及 中 国 东 盟 自 由 贸 易 区 的 交 汇 地 带 随 着 西 江 航 道 的 开 发 和 整 治 以 及 沿 江 城 市 经 济 的 整 合, 西 江 航 运 将 日 益 融 入 多 区 域 合 作 并 发 挥 越 来 越 重 要 的 作 用 郁 江 是 西 江 水 系 的 一 级 支 流, 始 于 广 西 左 右 江 汇 合 处 宋 村 三 江 口, 至 桂 平 三 江 口 止, 河 流 全 长 423.8km, 区 间 流 域 面 积 6.81 万 km 2 其 中 宋 村 三 江 口 至 南 宁 段 长 38.8km, 南 宁 至 桂 平 三 江 口 段 长 385km 沿 途 流 经 南 宁 邕 宁 横 县 贵 港 桂 平 等 市 县 南 宁 至 西 津 枢 纽 长 168.6km, 航 道 尺 度 ( 水 深 宽 度 弯 曲 半 径 ) 为 2.3 50 500(m) 西 津 枢 纽 至 贵 港 枢 纽 长 104.3km, 在 贵 港 枢 纽 正 常 挡 水 位 43.1m 时, 航 道 尺 度 ( 水 深 宽 度 弯 曲 半 径 ) 为 2.3 50 500(m) 贵 港 枢 纽 至 桂 平 枢 纽 长 109.5km, 目 前 已 完 成 Ⅱ 级 航 道 整 治, 航 道 尺 度 为 3.5 80 550(m)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下 游 浔 江 是 西 江 河 流 的 干 流, 始 于 郁 江 黔 江 汇 合 点 桂 平 三 江 口, 止 于 梧 州 市 桂 江 河 口, 航 道 全 长 173.3km, 区 间 流 域 面 积 20236km 2, 自 西 向 东 流 经 桂 平 120
平 南 藤 县 苍 梧 梧 州 等 市 县, 贵 港 至 梧 州 段 目 前 已 基 本 达 到 Ⅱ 级 航 道 标 准 西 江 是 珠 江 水 系 下 段, 始 于 梧 州 市 桂 江 与 浔 江 汇 合 口, 在 广 州 汇 入 珠 江 三 角 洲, 全 长 300km, 区 间 流 域 面 积 25085.5km 2, 属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下 段 其 中 广 西 境 内 ( 梧 州 至 界 首 ) 全 长 11.7km 西 江 为 广 西 乃 至 大 西 南 腹 地 通 往 粤 港 澳 等 经 济 发 达 地 区 的 主 要 水 上 通 道, 被 誉 为 广 西 的 水 上 门 户, 目 前 梧 州 至 界 首 段 航 道 已 达 到 Ⅱ 级 航 道 标 准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 广 西 段 ) 共 规 划 建 设 4 个 枢 纽, 自 上 游 至 下 游 分 别 是 西 津 水 利 枢 纽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及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目 前 上 述 航 运 枢 纽 均 已 建 成 5.1.1.3 流 域 回 顾 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郁 江 流 域 规 划 开 发 的 24 个 梯 级, 除 瓦 村 和 邕 宁 水 电 站 外, 其 余 梯 级 已 基 本 建 成 投 产 位 于 郁 江 干 流 上 的 梯 级 电 站 主 要 是 西 津 贵 港 和 桂 平, 因 此 本 次 回 顾 评 价 以 郁 江 上 的 梯 级 电 站 ( 西 津 贵 港 桂 平 ) 和 郁 江 流 域 上 的 重 点 工 程 ( 百 色 枢 纽 ) 为 主 本 次 主 要 依 据 右 江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 环 境 保 护 部 华 南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珠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监 测 中 心,2012) 和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 中 交 第 二 航 务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2014), 结 合 郁 江 流 域 环 境 现 状, 进 行 流 域 环 境 回 顾 性 评 价 (1) 水 文 情 势 及 水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性 评 价 1 生 态 流 量 郁 江 流 域 已 建 梯 级 中, 除 百 色 水 库 为 多 年 调 节 型 水 库 西 津 水 库 为 季 调 节 外, 其 他 梯 级 ( 贵 港 桂 平 ) 多 为 日 调 节 型, 电 站 则 以 径 流 式 电 站 为 主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百 色 水 库 作 为 龙 头 梯 级, 其 下 泄 流 量 能 够 满 足 生 态 流 量 要 求, 此 外, 百 色 水 库 下 游 的 各 梯 级 均 具 有 一 定 的 调 节 和 反 调 节 作 用, 既 能 保 证 枯 水 期 各 梯 级 上 下 游 河 道 不 脱 水, 亦 能 减 缓 各 水 电 站 发 电 调 峰 造 成 下 泄 水 量 急 剧 变 化 带 来 的 水 文 情 势 影 响 ; 由 于 径 流 式 电 站 发 电 尾 水 直 接 下 放 原 河 道 中, 因 此 除 百 色 水 库 外, 各 梯 级 下 游 尚 未 出 现 过 减 水 和 脱 水 河 段, 而 正 是 由 于 百 色 水 库 的 调 节 作 用, 郁 江 流 域 枯 水 期 流 量 较 天 然 来 水 量 大, 不 仅 能 使 郁 江 流 域 流 量 满 足 生 态 流 量 和 通 航 流 量 要 求, 又 能 使 各 梯 级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发 电 综 上 所 述, 郁 江 干 流 各 梯 级 开 发 运 行 后, 各 梯 级 电 站 优 先 考 虑 通 航, 再 进 行 发 电, 通 航 水 位 和 发 电 下 放 的 水 量 远 大 于 生 态 流 量 要 求 2 泥 沙 泥 沙 来 源 主 要 是 洪 水 对 流 域 内 表 土 的 冲 刷 及 侵 蚀 造 成 的, 但 流 域 内 植 被 条 件 较 好, 121
土 壤 结 构 密 实, 水 土 流 失 轻 微, 河 流 含 沙 量 较 少 根 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郁 江 流 域 重 心 处 的 多 年 平 均 年 输 沙 模 数 为 200t/km 2, 桂 平 坝 址 以 上 集 水 面 积 为 89335km 2, 坝 址 多 年 平 均 输 沙 量 为 1786.7 万 t 由 于 梯 级 电 站 建 设 时 往 往 设 有 拦 砂 坎 的 阻 挡, 河 水 流 经 拦 砂 坎 时, 泥 沙 会 被 拦 截 并 经 过 冲 砂 孔, 将 淤 泥 排 泄 到 坝 下, 因 此 水 库 不 会 出 现 因 大 量 泥 沙 淤 积 而 影 响 运 行 情 况, 坝 址 下 游 泥 沙 不 会 有 较 明 显 的 减 少 可 见 梯 级 建 设 前 后, 流 域 泥 沙 变 化 不 大 3 水 温 除 百 色 水 库 外, 郁 江 流 域 各 开 发 梯 级 多 数 坝 体 不 高, 且 发 电 溢 洪 泄 水 量 较 大, 上 下 游 水 体 交 换 频 繁, 很 少 出 现 水 温 分 层 现 象 况 且, 河 流 郁 江 为 大 江, 发 电 回 归 水 流 入 郁 江 与 河 流 水 体 混 合, 水 温 与 天 然 河 道 相 近 ; 不 会 出 现 下 泄 低 温 水 现 象 根 据 右 江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百 色 水 库 为 水 温 稳 定 分 层 型 结 构, 但 水 库 下 泄 水 温 及 下 游 沿 程 水 温 均 超 过 15, 满 足 水 稻 等 作 物 和 生 态 植 被 生 长 所 需 的 最 低 要 求, 因 此 百 色 水 库 下 泄 低 温 水 对 下 游 农 业 生 产 及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有 限 4 水 质 郁 江 流 域 各 梯 级 建 成 后, 由 于 多 数 梯 级 以 径 流 式 电 站 为 主, 其 对 郁 江 流 域 的 天 然 流 态 影 响 不 大, 根 据 右 江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和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等 相 关 资 料, 除 百 色 水 库 库 区 总 磷 总 氮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超 标 现 象 外, 郁 江 流 域 其 他 河 段 水 质 并 未 因 梯 级 的 建 设 运 行 发 生 明 显 的 变 化 根 据 2013 年 广 西 水 资 源 公 报 中 相 关 水 质 资 料,2013 年 郁 江 流 域 水 质 评 价 河 长 为 1641.6km, 其 中 全 年 评 价 河 段 基 本 达 到 Ⅲ 类 以 上 水 质 标 准, 其 中 汛 期 Ⅲ 类 以 上 水 质 占 评 价 总 河 长 的 92.3%, 非 汛 期 Ⅲ 类 以 上 水 质 占 评 价 总 河 长 的 97.5%, 郁 江 流 域 水 质 总 体 较 好, 大 部 分 河 段 达 到 其 水 功 能 区 水 质 目 标 要 求, 仅 有 少 数 河 段 的 水 质 断 面 超 标, 主 要 原 因 与 流 域 两 岸 城 镇 发 展 水 平 有 关, 河 道 水 质 受 两 岸 工 业 污 染 源 生 活 污 染 源 及 农 业 面 源 的 影 响 为 主 (2) 大 气 及 声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性 评 价 郁 江 流 域 各 梯 级 为 非 污 染 生 态 影 响 型 项 目, 运 行 期 基 本 不 排 放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郁 江 流 域 的 空 气 质 量 基 本 无 影 响 ; 郁 江 流 域 各 已 建 梯 级 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仅 为 电 站 运 行 产 生 的 噪 声, 根 据 百 色 梯 级 试 运 行 和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期 间 的 监 测 数 据, 电 站 场 界 及 职 工 生 活 区 噪 声 可 以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1 类 标 准 限 值, 对 周 122
围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郁 江 流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主 要 受 当 地 工 业 交 通 及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根 据 郁 江 流 域 各 地 市 环 保 局 网 站 公 布 的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郁 江 流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总 体 良 好, 各 地 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基 本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 船 舶 运 输 会 给 郁 江 流 域 两 岸 沿 线 带 来 一 定 的 噪 声 影 响, 但 由 于 船 舶 运 输 相 对 于 道 路 交 通 运 输 量 来 说 要 小 得 多, 且 为 间 歇 性 声 源, 因 此 船 舶 运 输 不 至 于 给 郁 江 流 域 的 整 体 声 环 境 质 量 带 来 明 显 的 变 化 (3)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性 评 价 1 对 陆 生 生 态 影 响 郁 江 流 域 已 建 梯 级 已 对 施 工 区 域 植 被 进 行 了 一 定 程 度 的 恢 复,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弥 补 了 工 程 占 地 损 失 的 生 物 量 ; 淹 没 造 成 的 林 地 生 物 量 的 损 失 也 会 因 异 地 造 林 而 得 到 补 偿, 对 于 淹 没 的 珍 稀 保 护 植 物 已 经 得 到 了 异 地 迁 移 培 育 因 此, 已 建 工 程 区 域 内 绝 大 部 分 的 植 物 覆 被 面 积 和 植 被 类 型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区 域 的 生 态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和 生 态 系 统 完 整 性 没 有 因 工 程 的 建 设 施 工 而 受 到 较 大 的 影 响 2 对 水 生 生 态 的 影 响 经 对 郁 江 河 段 鱼 类 及 底 栖 动 物 监 测 调 查 表 明, 多 数 水 库 大 部 分 时 段 水 质 处 于 轻 污 染 或 无 污 染 状 态, 水 生 生 态 结 构 良 好 ; 但 由 于 建 坝 后 河 流 渠 化, 淹 没 了 坝 上 部 分 洲 滩, 使 江 河 生 态 环 境 趋 同, 多 样 性 丧 失, 导 致 一 些 急 流 型 鱼 类 和 底 栖 动 物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丧 失 ; 建 坝 后 鱼 类 及 底 栖 动 物 种 类 逐 年 递 减 的 趋 势 明 显, 由 于 大 坝 阻 隔, 一 些 洄 游 性 鱼 类 的 数 量 逐 年 降 低 根 据 调 查, 郁 江 贵 港 ~ 桂 平 河 段 渔 业 产 量 每 年 多 寡 不 一, 但 均 能 相 对 保 持 稳 产 高 产, 主 要 原 因 为 当 地 水 产 部 门 人 工 增 殖, 坝 上 坝 下 河 鱼 产 量 大 幅 度 增 长 此 外, 由 于 建 坝 后 坝 上 郁 江 河 段 流 速 变 缓, 自 净 能 力 减 弱,20 世 纪 末 90 年 代 贵 港 糖 厂 发 生 两 次 严 重 污 染 事 故, 导 致 几 十 公 里 河 段 每 次 死 鱼 数 万 公 斤, 加 之 大 坝 阻 隔 了 鱼 类 的 洄 游 通 道, 该 河 段 原 有 鱼 类 补 充 群 体 严 重 不 足, 亦 加 重 了 该 河 段 鱼 类 和 底 栖 动 物 遗 传 多 样 性 和 物 种 多 样 性 的 锐 减, 如 今 贵 港 ~ 桂 平 河 段 的 主 要 渔 获 物 90% 为 人 工 增 殖 投 放 品 种, 天 然 名 优 鱼 类 极 少 (4)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性 评 价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的 建 设 具 有 防 洪 供 水 灌 溉 发 电 航 运 经 济 等 多 方 面 效 益, 综 合 123
效 益 作 用 明 显, 对 促 进 郁 江 流 域 地 区 经 济 发 展 起 到 了 巨 大 的 推 动 作 用 郁 江 流 域 梯 级 多 为 径 流 式 电 站, 水 库 淹 没 及 工 程 用 地 相 对 其 他 大 型 水 利 工 程 较 少, 工 程 建 设 时 已 妥 善 落 实 好 生 产 安 置 和 移 民 安 置 措 施, 当 地 受 影 响 的 居 民 不 因 工 程 的 建 设 而 导 致 生 活 质 量 的 降 低, 社 会 矛 盾 程 度 较 低, 同 时 对 移 民 安 置 区 的 调 查 发 现, 安 置 区 内 的 生 产 生 活 配 套 设 施 已 基 本 完 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也 相 应 落 实, 移 民 安 置 区 现 状 的 环 境 质 量 和 人 群 健 康 状 况 均 较 好, 郁 江 各 梯 级 的 开 发 未 对 社 会 环 境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5) 流 域 各 水 电 站 的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为 了 缓 解 工 程 建 设 对 水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部 分 梯 级 已 委 托 地 方 水 产 部 门 进 行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措 施, 并 建 设 了 鱼 类 增 殖 站 人 工 鱼 巢 等 一 系 列 的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 1 郁 江 流 域 重 点 工 程 百 色 枢 纽 定 期 开 展 环 境 监 测 措 施 : 自 2007 年 开 始, 业 主 单 位 委 托 珠 江 流 域 水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开 展 水 生 生 物 和 生 物 残 毒 监 测, 监 测 项 目 包 括 浮 游 动 植 物 底 栖 等 8 项 ; 根 据 右 江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以 上 措 施 已 落 实 鱼 类 保 护 措 施 : 自 2007 年 开 始, 每 年 组 织 2 次 增 殖 放 流 活 动 每 年 向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库 区 及 下 游 投 放 100 万 优 质 大 规 格 鱼 种, 措 施 基 本 落 实 生 态 基 流 : 水 库 水 位 在 最 低 发 电 水 位 195m 以 上 时, 水 电 机 组 正 常 发 电, 单 台 机 组 运 行 额 定 流 量 为 173m 3 /s, 可 满 足 30.6m 3 /s 的 生 态 用 水 量 ; 水 库 水 位 在 188~195m 之 间 时, 电 站 停 止 运 行, 采 用 永 久 水 管 下 放 生 态 基 流 ; 水 库 水 位 在 170.5~188m 时, 采 用 中 孔 下 放 生 态 基 流 生 态 基 流 措 施 已 按 要 求 落 实 下 泄 低 温 水 : 百 色 水 库 为 水 温 稳 定 分 层 型 结 构, 但 水 库 下 泄 水 温 及 下 游 沿 程 水 温 均 超 过 15, 满 足 水 稻 等 作 物 和 生 态 植 被 生 长 所 需 的 最 低 要 求 2 郁 江 干 流 上 梯 级 电 站 西 津 水 电 站 鱼 类 保 护 措 施 : 在 鱼 类 洄 游 季 节 产 卵 季 节 划 定 禁 渔 期 和 禁 渔 区 ; 加 强 渔 政 执 法 管 理, 严 禁 电 鱼 毒 鱼 和 非 法 排 污 等 行 为, 对 违 法 或 者 不 当 行 使 行 政 执 法 职 权 的, 要 追 究 责 任 生 态 基 流 : 西 津 水 电 站 是 一 座 低 水 头 径 流 式 水 电 站, 工 程 任 务 以 发 电 为 主, 兼 有 航 运 灌 溉 功 能 的 综 合 效 益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根 据 西 津 水 电 站 的 运 行 调 度 方 式, 发 电 下 放 的 水 量 和 通 航 水 位 远 大 于 生 态 流 量 要 求, 下 游 不 会 出 现 减 水 脱 水 现 象 ;2007 年,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建 成, 受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影 响, 郁 江 流 域 枯 水 期 来 水 量 大 于 发 电 需 水 量, 通 常 出 现 弃 124
水 现 象 可 见, 西 津 水 电 站 运 行 和 通 航 水 量 能 满 足 生 态 基 流 要 求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认 为 工 程 无 需 专 门 设 生 态 基 流 孔 但 是, 为 了 进 一 步 保 证 生 态 基 流 下 放, 本 工 程 建 议 : 建 立 河 流 生 态 流 量 预 警 管 理 制 度, 实 行 河 流 生 态 用 水 危 机 管 理, 对 生 态 流 量 的 满 足 程 度 进 行 不 同 等 级 的 预 警, 当 枯 水 期 河 流 流 量 低 于 最 小 生 态 流 量 时, 取 水 管 理 进 入 应 急 状 态, 采 用 限 制 取 水 量 应 急 调 度 等 措 施, 保 障 流 域 生 态 需 水 下 泄 低 温 水 : 西 津 水 电 站 坝 体 不 高, 不 会 出 现 水 温 分 层 现 象, 况 且, 河 流 郁 江 为 大 江, 发 电 回 归 水 流 入 郁 江 与 河 流 水 体 混 合, 水 温 与 天 然 河 道 相 近 ; 不 会 出 现 下 泄 低 温 水 现 象 3 郁 江 干 流 上 梯 级 电 站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鱼 类 保 护 措 施 :1999 年, 业 主 ( 广 西 西 江 航 运 建 设 二 期 工 程 指 挥 部 ) 投 资 217 万 进 行 贵 港 渔 业 增 殖 站 的 建 设,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鱼 塘 蓄 水 池 产 卵 池 孵 化 道 增 氧 机 及 工 作 人 员 办 公 设 施 等, 增 殖 站 于 1999 年 年 底 建 成 运 行 自 2000 年 开 始, 增 殖 站 每 年 组 织 1~2 次 增 殖 放 流, 每 年 向 库 区 及 下 游 投 放 10~30 万 优 质 大 规 格 鱼 种 此 外, 在 鱼 类 洄 游 季 节 产 卵 季 节 划 定 禁 渔 期 和 禁 渔 区 ; 加 强 渔 政 执 法 管 理, 严 禁 电 鱼 毒 鱼 和 非 法 排 污 等 行 为, 对 违 法 或 者 不 当 行 使 行 政 执 法 职 权 的, 要 追 究 责 任 ; 加 强 日 常 监 管, 建 立 健 全 执 法 巡 查 制 度 生 态 基 流 :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工 程 任 务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有 发 电 灌 溉 功 能 的 综 合 效 益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工 程 运 行 应 优 先 考 虑 通 航, 再 进 行 发 电, 通 航 水 位 和 发 电 下 放 的 水 量 远 大 于 生 态 流 量 要 求 ;2007 年,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建 成, 受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影 响, 郁 江 流 域 枯 水 期 来 水 量 大 于 发 电 需 水 量, 通 常 出 现 弃 水 现 象, 为 了 充 分 利 用 弃 水,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有 增 机 计 划 可 见,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运 行 和 通 航 水 量 能 满 足 生 态 基 流 要 求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认 为 工 程 无 需 专 门 设 生 态 基 流 孔 下 泄 低 温 水 : 贵 港 水 电 站 为 径 流 式 日 调 节 电 站, 坝 体 不 高, 不 会 出 现 水 温 分 层 现 象, 况 且, 河 流 郁 江 为 大 江, 发 电 回 归 水 流 入 郁 江 与 河 流 水 体 混 合, 水 温 与 天 然 河 道 相 近 ; 不 会 出 现 下 泄 低 温 水 现 象 4 郁 江 干 流 上 梯 级 电 站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是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枢 纽 电 站, 为 了 缓 解 工 程 建 设 对 水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业 主 已 委 托 地 方 水 产 部 门 进 行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措 施, 并 建 设 了 鱼 类 增 殖 站 人 工 鱼 巢 等 一 系 列 的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具 体 措 施 见 3.5.1.6 125
通 过 走 访 调 查 和 咨 询 知, 为 了 缓 解 工 程 建 设 对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郁 江 干 流 上 的 已 建 梯 级 电 站 ( 西 津 贵 港 和 桂 平 ) 均 采 取 了 一 定 的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包 括 生 态 基 流 和 鱼 类 保 护 措 施, 并 且 取 得 一 定 的 效 果 由 此 可 见, 工 程 的 建 设 对 郁 江 干 流 的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采 取 相 应 的 保 护 措 施 后, 影 响 有 限 5.1.2 工 程 回 顾 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位 于 浔 江 支 流 郁 江 上, 距 离 黔 浔 汇 合 口 约 3.7km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于 1992 年 4 月 中 旬 第 一 台 机 组 开 始 发 电, 1993 年 下 半 年 全 部 机 组 投 产, 并 于 1993 年 10 月 17 日 通 过 国 家 验 收 委 员 会 验 收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于 2008 年 至 2010 年 对 机 组 实 施 了 技 改, 更 换 水 轮 机 转 轮, 但 不 增 加 容 量 因 此, 本 次 主 要 根 据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的 建 设 运 行 情 况, 并 结 合 实 地 调 查 开 展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性 评 价 本 工 程 水 电 站 已 运 行 20 多 年,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短 期 影 响 已 经 完 全 恢 复, 因 此, 本 次 仅 针 对 电 站 运 行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长 期 影 响 进 行 回 顾 性 评 价 5.1.2.1 水 文 情 势 及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坝 区 上 游 河 段 由 于 蓄 水 使 电 站 库 区 河 段 水 深 增 加, 河 道 水 面 增 大, 使 得 在 相 同 的 流 量 条 件 下, 库 区 流 速 较 建 设 前 有 所 减 小 受 坝 区 上 游 库 区 蓄 水 的 影 响, 坝 区 上 游 库 区 河 段 由 河 流 变 为 水 库, 设 计 正 常 蓄 水 位 31.5m, 最 终 批 复 正 常 蓄 水 位 29.6m, 投 产 以 来 二 线 船 闸 建 设 之 前 (2007 年 ) 实 际 运 行 的 正 常 蓄 水 位 约 为 30.5m, 二 线 船 闸 建 设 以 后 实 际 运 行 的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略 有 提 高,2012 年 ~2013 年 约 为 30.9m, 水 库 死 水 位 28.6m, 水 体 水 温 不 分 层 参 照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中 的 6.3-2 施 工 期 郁 江 水 环 境 监 测 统 计 表 数 据,2010 年 1 月 ~2011 年 7 月 间 在 航 运 枢 纽 上 游 3km, 上 游 100m 处 对 ph 值 SS 水 温 DO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BOD 5 NH 3 -N 总 磷 总 氰 化 物 总 砷 石 油 类 粪 大 肠 菌 群 阳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等 13 项 指 标 进 行 监 测, 各 项 监 测 指 标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质 标 准 要 求 总 体 来 说, 电 站 的 建 设 改 变 了 库 区 河 段 的 水 位 及 流 速, 对 坝 区 上 游 库 区 河 段 的 水 文 情 势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对 水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不 大 (2) 坝 区 下 游 河 段 126
1 蓄 水 初 期, 坝 区 下 游 河 段 由 于 水 电 站 大 坝 截 留 阻 隔, 河 道 水 量 减 少, 使 得 坝 下 河 段 出 现 明 显 减 水 段, 因 此, 蓄 水 初 期, 对 坝 下 河 段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蓄 水 结 束, 发 电 站 进 入 发 电 阶 段, 河 水 被 拦 截 经 主 机 间 发 电 后, 河 流 水 量 除 少 部 分 损 耗 外, 其 余 的 部 分 将 回 流 至 河 流 中, 下 游 水 量 与 上 游 来 水 基 本 一 致, 水 量 远 大 于 环 境 基 流 流 量 要 求, 不 会 出 现 减 水 或 断 流 情 况, 因 此 发 电 站 运 行 后, 对 坝 区 下 游 河 段 水 文 情 势 影 响 很 小 2 参 照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中 的 6.3-2 施 工 期 郁 江 水 环 境 监 测 统 计 表 数 据,2010 年 1 月 ~2011 年 7 月 间 在 航 运 枢 纽 下 游 3km 处 对 ph 值 SS 水 温 DO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BOD 5 NH 3 -N 总 磷 总 氰 化 物 总 砷 石 油 类 粪 大 肠 菌 群 阳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等 13 项 指 标 进 行 监 测, 各 项 监 测 指 标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质 标 准 要 求 ; 同 时 根 据 桂 平 市 环 境 质 量 报 告 2013~2015, 近 3 年, 郁 江 桂 平 段 水 质 均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质, 可 见 郁 江 水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3 现 有 电 站 已 设 置 全 套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即 运 行 期 机 械 检 修 等 产 生 的 含 油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隔 油 处 理 后, 油 经 过 滤 处 理 后 回 收 利 用, 水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拉 运 处 理 (3) 综 合 结 论 总 体 来 说,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的 建 成 后 投 入 运 营, 对 坝 址 下 游 的 水 文 情 势 和 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5.1.2.2 大 气 及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运 营 期 不 产 生 废 气, 对 周 围 的 大 气 环 境 无 影 响 ; 同 时 根 据 桂 平 市 环 境 质 量 报 告 2013~2015, 近 3 年, 桂 平 市 城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均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的 二 类 标 准 要 求, 桂 平 市 城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总 体 良 好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运 行 期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发 电 机 发 电 的 噪 声, 电 机 安 装 在 地 下, 且 采 取 了 隔 声 减 振 措 施 根 据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广 西 科 测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 ~24 日 对 现 有 发 电 机 厂 房 进 行 了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显 示 : 昼 间 噪 声 值 在 54.2~57.3dB(A), 夜 间 噪 声 值 在 46.3~53.7dB(A) 现 有 发 电 机 厂 房 与 航 运 枢 纽 厂 界 距 离 约 100m, 经 距 离 衰 减 后, 噪 声 衰 减 了 为 40 db(a), 则 发 电 机 噪 声 经 墙 体 隔 声 距 离 衰 减 后 到 达 航 运 枢 纽 厂 界 时, 对 厂 界 的 贡 献 值 在 10~17dB (A), 贡 献 值 较 小, 对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最 近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几 乎 无 影 响, 因 此 电 机 发 电 噪 声 对 附 近 声 环 境 及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有 限 127
5.1.2.3 固 体 废 物 水 电 站 运 营 期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是 管 理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以 及 设 备 维 修 间 的 含 油 毡 布 管 理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交 桂 平 市 西 山 镇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 维 修 车 间 产 生 的 含 油 毡 布 及 油 再 生 设 备 产 生 的 含 油 滤 渣,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集 中 收 集, 保 存 在 机 修 车 间 内, 有 相 应 的 防 渗 措 施, 定 期 交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但 未 签 订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协 议 5.1.2.4 生 态 影 响 评 价 (1) 陆 生 生 态 环 境 从 目 前 调 查 结 果 来 看, 除 永 久 占 地 范 围 以 外, 主 体 工 程 周 边 植 被 环 境 已 经 基 本 得 到 恢 复,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对 生 物 量 的 影 响 已 经 基 本 得 到 恢 复, 工 程 建 设 及 运 行 没 有 对 周 边 物 种 及 生 物 多 样 性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经 访 问 周 边 群 众,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周 边 陆 生 动 物 种 类 数 量 等 与 建 设 前 相 比 有 所 减 少, 以 往 能 见 的 大 型 陆 生 动 物 已 基 本 消 失, 表 明 人 类 活 动 对 陆 生 动 物 产 生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经 调 查, 本 工 程 所 在 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上 下 游 两 侧 均 修 建 了 防 护 工 程, 防 护 形 式 主 要 为 混 凝 土 护 坡 和 浆 砌 石 护 坡, 植 被 类 型 以 荒 草 地 为 主, 植 被 覆 盖 率 一 般 ; 工 程 区 附 近 生 态 环 境 一 般, 适 合 动 物 栖 息 的 林 地 较 少, 工 程 区 内 无 大 型 野 生 动 物, 以 常 见 的 鼠 类 鸟 类 和 蛙 类 为 主 (2)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郁 江 干 流 自 分 水 岭 至 桂 平 汇 合 口, 全 长 1179km, 总 落 差 1800m, 河 道 平 均 坡 降 1.53 ; 全 流 域 面 积 89357km 2, 其 中 云 南 省 9723km 2, 广 西 68055km 2, 国 外 ( 越 南 )11579km 2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坝 址 以 上 集 水 面 积 为 89335km 2,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1953 年 ~2010 年 共 58 年 天 然 径 流 系 列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为 1430m 3 /s 由 于 流 域 集 雨 面 积 大 水 量 大, 天 然 河 道 宽 等 因 素, 河 流 域 内 分 布 有 较 丰 富 的 水 生 生 物 根 据 西 江 航 运 干 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二 线 船 闸 工 程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调 查 结 果, 郁 江 水 域 和 浔 江 水 域 内 检 出 的 浮 游 植 物 有 84 属 ( 种 ) 和 75 属 ( 种 ), 分 别 检 出 浮 游 动 物 112 种 和 89 种, 分 别 检 出 底 栖 动 物 61 属 ( 种 ) 和 26 属 ( 种 ), 水 生 维 管 束 植 物 均 为 单 子 叶 水 生 植 物 ; 评 价 区 内 河 段 未 发 现 国 家 和 自 治 区 重 点 保 护 的 水 生 野 生 动 物, 鱼 类 均 属 于 河 道 性 鱼 类 和 溪 流 型 鱼 类, 未 发 现 特 有 鱼 种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库 有 鱼 类 78 种, 隶 属 9 目 17 科 受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蓄 水 和 阻 隔 影 响, 一 定 程 度 上 改 变 了 水 生 生 物 的 生 境 和 阻 隔 了 水 生 生 物 的 觅 食 产 卵 和 上 下 游 交 流, 对 水 生 生 物 的 生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128
响 为 了 减 缓 大 坝 阻 隔 的 影 响, 西 江 集 团 已 修 建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站, 每 年 下 放 一 定 数 量 的 鱼 类, 且 2014 年 桂 平 二 线 船 闸 已 对 鱼 类 增 殖 站 进 行 了 规 模 扩 建, 增 加 鱼 类 放 流 的 数 量 ; 同 时 为 了 保 证 鱼 类 生 境, 西 江 集 团 近 期 在 郁 江 上 游 浔 江 上 设 置 了 人 工 鱼 巢, 此 外 汛 期 开 闸 泄 洪 上 下 游 连 通 船 闸 运 行 调 度 均 可 一 定 程 度 上 缓 解 阻 隔 的 影 响 可 见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的 建 设 对 水 生 生 态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有 限 5.1.2.5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对 下 游 用 水 的 影 响 分 析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为 日 调 节 电 站, 郁 江 水 经 过 水 轮 发 电 机 后, 除 了 少 量 耗 损 外, 其 余 的 均 回 流 至 河 道 中, 不 会 造 成 河 段 明 显 的 减 水 和 脱 水 现 象 因 此,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的 建 设 不 会 影 响 下 游 的 取 水 和 用 水 (2) 对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分 析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现 有 装 机 容 量 46.5MW,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24606 万 kw h, 其 中 枯 水 期 发 电 量 13988 万 kw h, 占 桂 平 市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全 年 发 电 量 的 56.8% 扩 机 前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发 电 量 占 桂 平 市 总 用 电 量 的 17%, 很 大 程 度 上 缓 解 桂 平 电 力 市 场 电 力 电 量 短 缺 问 题, 促 进 了 桂 平 市 工 业 和 市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3) 对 当 地 土 地 资 源 及 农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建 设 时 工 程 用 地 和 水 库 淹 没 占 用 了 一 定 数 量 的 林 地 和 耕 地, 对 当 地 土 地 资 源 和 农 业 生 产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由 于 水 库 建 成 时 期 较 早, 对 当 地 土 地 资 源 及 农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已 经 形 成 多 年 经 对 水 库 周 边 居 民 生 活 及 收 入 调 查 分 析, 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工 程 建 设 带 动 了 周 边 地 区 的 经 济 建 设, 大 大 提 高 了 当 地 居 民 的 生 活 水 平, 对 当 地 居 民 生 产 生 活 的 影 响 较 小 5.2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5.2.1 施 工 期 5.2.1.1 施 工 期 水 文 情 势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水 文 情 势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导 流 工 程 的 影 响 本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进 水 渠 尾 水 渠 及 护 岸 工 程 施 工 需 进 行 施 工 导 流, 导 流 建 筑 物 有 上 游 钢 板 桩 围 堰 下 游 钢 板 桩 围 堰, 本 阶 段 初 选 导 流 时 段 为 枯 水 期 10 月 下 旬 ~ 次 年 4 月 中 旬 共 6 个 月, 相 应 坝 址 5 年 129
一 遇 的 洪 峰 流 量 为 3480m 3 /s, 相 应 的 上 下 游 水 位 分 别 为 30.9m 和 25.35m 工 程 施 工 导 流 程 序 为 : 枯 水 期 内 利 用 围 堰 挡 水 进 行 基 坑 施 工, 把 厂 房 混 凝 土 浇 筑 到 32.5m 高 程 以 上, 并 完 成 进 水 渠 尾 水 渠 底 板 岸 坡 及 上 游 拦 砂 坎 等 水 下 部 分 的 施 工 ; 在 汛 期 厂 房 上 下 游 检 修 门 临 时 下 闸 挡 水, 完 成 余 下 部 分 的 施 工 工 程 导 流 会 占 用 部 分 河 床 面 积, 但 不 会 截 断 河 流, 只 是 束 窄 河 面, 使 得 河 水 流 速 较 快, 部 分 河 段 水 力 流 态 改 变 且 本 次 工 程 采 用 钢 板 桩 圆 形 格 体 围 堰 施 工 导 流 方 式, 不 但 可 以 减 少 围 堰 占 用 范 围, 而 且 较 其 他 的 围 堰 方 式 ( 如 土 石 方 围 堰 等 ), 扰 动 水 体 更 少, 施 工 方 式 更 环 保 施 工 结 束 后, 围 堰 拆 除, 河 宽 基 本 可 以 恢 复 到 工 程 建 设 前 的 宽 度, 工 程 区 上 下 游 河 道 的 水 文 情 势 也 将 随 之 恢 复 综 上 所 述, 施 工 对 河 道 水 文 情 势 影 响 不 大, 且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将 恢 复 原 有 状 态 5.2.1.2 施 工 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施 工 布 置, 临 时 加 工 场 地 包 括 施 工 机 械 临 时 停 放 场, 钢 筋 加 工 厂 和 木 材 加 工 厂, 位 于 原 桂 平 市 船 厂 内 ;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主 要 是 混 凝 土 拌 合 区 和 临 时 生 活 区, 位 于 原 桂 平 市 船 厂 内 施 工 场 地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如 下 : (1) 临 时 加 工 场 地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根 据 主 体 布 置, 临 时 加 工 厂 包 括 施 工 机 械 临 时 停 放 场, 钢 筋 加 工 厂 和 木 材 加 工 厂, 钢 筋 加 工 厂 和 木 材 加 工 厂 不 产 生 废 水, 不 会 对 坝 址 上 游 库 区 水 体 造 成 影 响 ; 施 工 机 械 临 时 停 放 场 不 设 置 机 械 设 备 及 运 输 车 辆 检 修, 故 施 工 期 的 含 油 废 水 主 要 为 各 施 工 区 内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及 运 输 车 辆 冲 洗 产 生 的 废 水, 预 计 每 天 产 生 的 冲 洗 废 水 量 约 为 8.0m 3 /d 废 水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和 石 油 类,SS 浓 度 一 般 为 400mg/L~500mg/L, 石 油 类 在 10mg/L~ 30mg/L 虽 然 此 类 废 水 排 放 量 较 小, 若 直 接 排 入 郁 江, 含 油 物 质 将 在 水 体 表 面 形 成 油 膜, 会 阻 隔 空 气 中 的 氧 气 进 入 水 中, 使 得 水 中 溶 解 氧 不 易 恢 复, 从 而 影 响 水 体 水 质 (2)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根 据 施 工 布 置, 本 工 程 混 凝 土 拌 合 区 和 临 时 生 活 区 位 于 坝 区 下 游, 施 工 区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若 不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将 对 坝 区 下 游 郁 江 水 质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1 基 坑 废 水 水 电 站 厂 房 基 坑 开 挖 混 凝 土 浇 筑 冲 洗 养 护 及 水 泥 灌 浆 等, 会 使 基 坑 水 的 悬 浮 物 和 ph 值 增 高, 其 浓 度 受 降 水 地 下 岩 隙 渗 水 等 因 素 影 响 类 比 国 内 规 模 相 似 的 同 类 130
工 程, 基 坑 废 水 排 放 强 度 一 般 为 60m 3 /d 左 右, 废 水 中 悬 浮 物 浓 度 值 一 般 1000mg/L ph 一 般 在 10 以 下, 最 高 可 达 到 12 基 坑 排 水 对 河 段 水 质 的 影 响, 在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是 不 同 的 在 基 坑 开 挖 阶 段, 主 要 影 响 因 子 是 悬 浮 物 ; 在 混 凝 土 大 量 浇 筑 阶 段, 影 响 因 子 主 要 是 酸 碱 度, 如 废 水 不 经 处 理 直 接 外 排, 将 对 河 段 水 质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 混 凝 土 拌 和 系 统 废 水 混 凝 土 拌 和 系 统 生 产 用 水 量 绝 大 部 分 随 混 凝 土 变 性 而 消 耗, 仅 每 日 下 午 第 二 班 收 工 前 的 砼 转 筒 和 料 罐 冲 洗 产 生 少 量 清 洗 废 水, 日 排 放 量 约 为 40m 3 拌 和 系 统 清 洗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PH 值 为 10, 在 不 进 行 处 理 的 情 况 下 SS 排 放 浓 度 可 达 5000mg/L 左 右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冲 洗 废 水 若 不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将 对 坝 下 游 河 段 局 部 水 质 有 所 影 响 3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高 峰 人 数 为 200 人,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每 人 每 天 150L 计, 污 水 产 生 量 按 用 水 量 的 80% 计, 则 生 活 污 水 日 产 生 量 为 24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为 COD400mg/L BOD 5 250mg/L SS90mg/L NH 3 -N25mg/L, 产 生 量 为 COD9.6kg/d BOD 5 6kg/d SS2.16kg/d NH 3 -N0.6kg/d 若 不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将 对 坝 下 游 河 段 局 部 水 质 有 所 影 响 临 时 生 活 区 施 工 场 地 污 水 ( 基 坑 废 水 混 凝 土 拌 合 冲 洗 废 水 ) 排 放 会 对 下 游 3.7km 处 鱼 类 产 卵 场 的 水 质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因 此 本 次 拟 从 达 标 排 放 和 最 不 利 角 度 考 虑, 预 测 污 水 排 放 对 三 江 汇 合 口 处 水 质 的 影 响 本 次 拟 采 用 模 型 对 BOD COD 和 SS 进 行 预 测,SS 为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选 用 二 维 稳 态 混 合 模 式 中 的 岸 边 排 放 模 式 ;BOD COD 为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河 流 的 弯 曲 系 数 小 于 1.3, 因 此 选 用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平 直 河 流 混 合 过 程 段 二 维 稳 态 衰 减 模 式 中 的 岸 边 排 放 模 式 (1) 预 测 模 式 1 河 流 二 维 稳 态 混 合 模 式 ( 岸 边 排 放 ) 式 中 : x 往 下 游 方 向 的 距 离,m; y 往 河 流 宽 度 方 向 的 距 离,m; 131
C p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mg/L; Q p 污 水 排 放 量,m 3 /s; C h 上 游 河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mg/l; u 河 流 平 均 流 速,m/s; 取 0.27m/s; H 水 深,m;18~20m, 取 19m; M y 横 向 混 合 系 数,m 2 /s; M y =(0.058H+0.0065B)(gHI) 1/2 ; B 河 流 宽 度,m; 评 价 河 段 河 宽 220~340m 之 间, 平 均 宽 度 约 280m; g 重 力 加 速 度,m 2 /s;; I 河 流 坡 降,m/m; 平 均 坡 降 取 1.53 2 二 维 稳 态 衰 减 模 式 ( 岸 边 排 放 ) 2 2 x cq p p uy u(2 B y) Cxy (, ) exp K1 Ch exp exp 86400u H M 4M yx 4M yxu yx 式 中 : x 往 下 游 方 向 的 距 离,m; y 往 河 流 宽 度 方 向 的 距 离,m; C p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mg/L; Q p 污 水 排 放 量,m 3 /s; C h 上 游 河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mg/l; u 河 流 平 均 流 速,m/s; 取 0.27m/s; H 水 深,m;18~20m, 取 19m; M y 横 向 混 合 系 数,m 2 /s; M y =(0.058H+0.0065B)(gHI) 1/2 B 河 流 宽 度,m; 评 价 河 段 河 宽 220~340m 之 间, 平 均 宽 度 约 280m; g 重 力 加 速 度,m 2 /s;; I 河 流 坡 降,m/m; 平 均 坡 降 取 1.53 ; x 往 下 游 方 向 的 距 离,m; (2)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及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次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因 子 为 COD BOD 5 SS, 采 用 的 上 游 河 段 各 污 染 物 浓 度 以 及 事 故 排 放 情 况 下 污 水 排 放 量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量 见 表 5-2-1 132
表 5-2-1 污 水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污 染 因 子 COD BOD 5 SS 上 游 河 段 来 水 浓 度 (mg/l) 19 1.2 23 基 坑 废 水 60m³/d 未 经 处 理 废 水 浓 度 (mg/l) / / 1000 处 理 后 废 水 浓 度 (mg/l) / / 70 混 凝 土 拌 合 系 统 冲 洗 废 水 40m³/d 未 经 处 理 废 水 浓 度 (mg/l) / / 5000 处 理 后 废 水 浓 度 (mg/l) / / 70 生 活 污 水 污 水 排 放 量 24m³/d 未 经 处 理 废 水 浓 度 (mg/l) 400 250 90 处 理 后 废 水 浓 度 (mg/l) 100 20 70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一 级 标 准 值 (mg/l)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水 体 标 准 100 20 70 20 4 30* 注 :SS 浓 度 标 准 参 照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1994) 三 级 标 准 标 准 值 预 测 施 工 期 施 工 生 活 污 水 混 凝 土 拌 合 冲 洗 废 水 在 未 经 处 理 的 情 况 下 直 接 排 入 郁 江, 对 郁 江 COD BOD 5 SS 浓 度 的 影 响 计 算 结 果 具 体 见 表 5-2-2 表 5-2-2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前 后 排 放 对 郁 江 及 三 江 口 的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mg/l 施 工 区 坝 区 施 工 区 废 水 类 型 基 坑 废 水 混 凝 土 拌 和 冲 洗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污 染 物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mg/l) 预 测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3700m 达 标 (mg/l) 500m 1000m 2000m 3000m ( 三 江 情 况 口 ) SS 未 处 理 1000 23.04 23.02 23.02 23.01 23.01 达 标 SS 70 23.00 23.00 23.00 23.00 23.00 达 标 SS 未 处 理 5000 23.13 23.09 23.06 23.05 23.04 达 标 SS 70 23.00 23.00 23.00 23.00 23.00 达 标 COD 未 处 理 400 18.98 18.89 18.73 18.60 18.49 达 标 COD 100 18.93 18.85 18.70 18.56 18.47 达 标 BOD 5 未 处 理 250 1.4 1.39 1.38 1.37 1.36 达 标 BOD 5 20 1.4 1.39 1.38 1.37 1.36 达 标 SS 未 处 理 90 23.00 23.00 23.00 23.00 23.00 达 标 SS 70 23.00 23.00 23.00 23.00 23.00 达 标 133
1 基 坑 废 水 : 采 用 河 流 二 维 稳 态 混 合 岸 边 排 放 模 式 对 废 水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5-2-1 由 上 表 可 知, 基 坑 废 污 水 在 不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下, 坝 址 施 工 区 下 游 各 河 道 的 SS 浓 度 维 持 在 23mg/L 左 右, 达 到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1994) 三 级 标 准 ; 基 坑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一 级 标 准 后 排 放, 坝 址 施 工 区 下 游 各 河 道 的 SS 浓 度 维 持 在 23mg/L 左 右, 可 达 到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1994) 三 级 标 准 由 此 可 见, 经 河 水 稀 释 后, 污 染 物 浓 度 几 乎 接 近 本 底 值, 对 下 游 河 段 几 乎 没 影 响 2 混 凝 土 拌 合 冲 洗 废 水 : 采 用 河 流 二 维 稳 态 混 合 岸 边 排 放 模 式 对 废 水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5-2-1 由 上 表 可 知, 混 凝 土 拌 合 冲 洗 废 水 在 不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下, 坝 址 施 工 区 下 游 各 河 道 的 SS 浓 度 维 持 在 23mg/L 左 右, 达 到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1994) 三 级 标 准 ; 混 凝 土 拌 合 冲 洗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一 级 标 准 后 排 放, 坝 址 施 工 区 下 游 各 河 道 的 SS 浓 度 维 持 在 23mg/L 左 右, 可 达 到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1994) 三 级 标 准 由 此 可 见, 施 工 区 混 凝 土 拌 合 冲 洗 废 水 经 河 水 稀 释 后, 污 染 物 浓 度 几 乎 接 近 本 底 值, 对 下 游 河 段 几 乎 没 影 响 3 临 时 生 活 区 生 活 污 水 : 采 用 河 流 二 维 稳 态 衰 减 岸 边 排 放 模 式 对 生 活 废 水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5-1-1 由 表 可 知, 生 活 废 污 水 在 不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下, 坝 址 施 工 区 下 游 各 河 道 的 COD BOD 5 SS 浓 度 维 持 在 18mg/L 1.3mg/L 和 23.00mg/L 左 右, 可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的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和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1994) 三 级 标 准 ; 施 工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一 级 标 准 后 排 放, 坝 址 施 工 区 下 游 各 河 道 的 COD BOD 5 SS 浓 度 维 持 在 18mg/L 1.3mg/L 和 23.00mg/L 左 右, 可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的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和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1994) 三 级 标 准 临 时 生 活 区 生 活 污 水 经 河 水 稀 释 和 衰 减 后, 下 游 河 段 水 质 较 上 游 监 测 点 水 质 好, 由 此 可 见, 临 时 生 活 区 生 活 污 水 对 下 游 的 影 响 有 限 4 对 三 江 口 影 响 分 析 : 采 用 二 维 稳 态 模 式 对 施 工 区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废 水 对 下 游 郁 江 浔 江 黔 江 汇 合 处 鱼 类 产 卵 场 的 影 响 根 据 表 5-1-1, 基 坑 废 水 混 凝 土 拌 合 冲 洗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和 达 标 排 放 下, 三 江 口 处 SS 浓 度 预 测 值 均 为 23mg/L, 达 到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1994) 三 级 标 准, 对 鱼 类 产 卵 场 影 响 有 限 临 时 生 活 区 施 工 生 活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和 达 标 排 放 的 情 况 下,COD BOD 5 SS 浓 度 预 测 值 均 为 18mg/L 1.3mg/L 和 23.00mg/L, 可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134
的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和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1994) 三 级 标 准 由 此 可 见, 施 工 废 水 及 临 时 生 活 区 生 活 污 水 对 三 江 口 水 质 影 响 影 响 有 限 (3) 水 下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主 体 报 告, 水 下 施 工 主 要 是 施 工 后 期 围 堰 拆 后 尾 水 渠 局 部 区 域 水 下 爆 破 水 下 爆 破 的 施 工 工 艺 主 要 是 采 用 船 作 为 钻 孔 平 台, 套 管 护 孔, 钻 孔, 潜 水 员 装 药, 爆 破, 清 渣 本 次 工 程 选 用 多 钻 孔 少 药 量 的 微 型 爆 破 方 式, 爆 破 的 范 围 小, 同 时 爆 破 后, 采 用 捞 砂 船 配 合 清 理 水 下 弃 渣, 这 样 可 有 效 减 轻 悬 浮 物 对 水 质 的 影 响 ; 况 且 水 下 爆 破 主 要 在 施 工 后 期, 施 工 时 间 较 短 可 见 水 下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有 限 (4) 对 下 游 用 水 的 影 响 分 析 对 下 游 水 量 影 响 : 根 据 主 体 设 计, 主 体 施 工 将 设 置 钢 板 桩 圆 形 格 体 围 堰, 上 游 来 水 通 过 以 外 河 道 下 泄, 不 会 减 少 水 量 或 造 成 河 道 断 流, 即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为 1443 m 3 /s 因 此, 对 下 游 水 量 无 影 响 ; 对 下 游 水 质 影 响 : 厂 房 基 础 开 挖 设 置 围 堰 等 施 工 过 程 可 能 会 造 成 下 游 河 水 浑 浊, 从 而 影 响 当 地 居 民 用 水 但 本 次 工 程 采 用 对 水 质 影 响 较 小 的 钢 板 桩 圆 形 格 体 围 堰 施 工 导 流 方 式 ; 施 工 期 选 在 枯 水 期, 按 计 划 施 工, 施 工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不 能 直 接 排 入 河 道 对 挖 掘 基 坑 清 理 河 道 等 产 生 的 废 土 石 方 要 及 时 清 运, 不 能 堆 放 于 河 道 内 或 河 岸 ; 开 挖 后 不 能 及 时 清 运 的 废 土 石 方 要 用 遮 雨 布 遮 挡, 防 止 下 雨 时 雨 水 冲 刷 后 流 入 河 道 ; 可 见, 本 次 工 程 施 工 对 下 游 河 段 水 质 影 响 有 限 综 上 所 述, 下 游 水 量 与 施 工 前 一 样, 且 施 工 会 造 成 下 游 河 段 水 质 浑 浊, 对 水 质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通 过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处 理 后, 对 水 质 影 响 有 限, 可 见, 施 工 期 对 下 游 用 水 影 响 有 限 5.2.2 运 行 期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位 于 郁 江 上 游 右 江 上, 坝 址 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百 色 市 上 游 22km 的 平 圩 村 附 近, 坝 址 以 上 集 雨 面 积 为 19542km 2,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正 常 蓄 水 位 为 228.0m, 初 期 运 行 死 水 位 195.0m( 通 航 建 筑 物 未 建 ), 正 常 运 行 期 死 水 位 203m, 水 库 调 节 库 容 为 26.2 亿 m 3 ( 死 水 位 203m), 属 多 年 调 节 性 能 水 库 ; 防 洪 汛 限 水 位 214m, 防 洪 高 水 位 228m, 预 留 防 洪 库 容 16.4 亿 m 3 ; 在 防 洪 航 运 发 电 灌 溉 供 水 等 方 面 都 给 下 游 带 来 巨 大 效 益 百 色 水 利 枢 纽 2005 年 8 月 26 日 水 库 下 闸 蓄 水,2006 年 11 月 26 日 4 台 发 电 机 组 全 部 投 产 发 电, 此 后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的 入 库 径 流 受 到 百 色 水 库 调 节 的 影 响 135
百 色 水 库 建 库 前 后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年 内 分 配 对 比 情 况 见 表 5-2-3 表 5-2-3 百 色 水 库 调 节 前 后 多 年 平 均 下 泄 流 量 年 内 分 配 对 比 表 单 位 :m 3 /s 项 目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年 平 均 建 库 前 65.8 54.4 48.8 52.6 114 350 494 634 429 226 146 84.8 226 建 库 后 178 171 184 230 123 283 353 559 132 160 123 179 224 变 化 量 113 117 135 177 8.7-67.0-141 -75-296 -65.5-23.3 94.3-2.35 由 表 5-2-3 可 以 看 出, 通 过 百 色 水 库 调 节,1953 年 5 月 ~2012 年 4 月 年 百 色 水 库 供 水 期 12~ 次 年 5 月 多 年 平 均 增 加 下 泄 流 量 107m 3 /s, 相 应 蓄 水 期 6 月 ~11 月 减 少 111m 3 /s; 整 体 表 现 为 枯 水 期 下 放 水 量 变 大 年 平 均 流 量 减 少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 建 库 后, 库 区 水 面 面 积 增 大, 库 区 的 蒸 发 量 增 大 考 虑 受 百 色 水 库 调 节 及 郁 江 调 水 影 响 后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1953 年 ~2012 年 历 年 逐 月 平 均 流 量 成 果 见 表 5-2-4,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为 1443m 3 /s 表 5-2-4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受 影 响 前 后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年 内 分 配 对 比 表 单 位 :m 3 /s 项 目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年 平 均 天 然 437 397 437 632 1137 2419 3143 3546 2588 1305 832 504 1455 调 节 调 水 影 响 539 505 562 807 1138 2341 2990 3462 2278 1229 796 589 1443 后 变 化 量 102.0 107.2 126 174 0.6-78.7-153 -84-310 -76.0-35.6 85.0-12.3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为 日 调 节 性 能, 坝 下 流 量 和 上 游 来 水 量 一 致 但 由 于 受 上 游 百 色 水 库 调 节 的 影 响, 目 前 坝 址 上 下 游 各 月 流 量 发 生 了 变 化 由 表 5-1-2 知, 枯 水 期 (12 月 ~4 月 ) 水 量 增 加, 增 加 量 在 85m³/s~174m³/s 之 间 ; 而 丰 水 期 平 水 期 (6 月 ~11 月 ) 水 量 减 少, 减 少 量 在 35m³/s~310m³/s, 水 量 变 化 较 大 5.2.2.1 对 水 文 泥 沙 的 影 响 (1) 水 文 情 势 影 响 1 库 区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位 于 浔 江 支 流 郁 江 上, 距 离 黔 江 汇 合 口 约 3.7km 枢 纽 设 计 正 常 蓄 水 位 31.5m, 批 复 正 常 蓄 水 位 29.6m, 汛 期 运 行 水 位 28.6m, 下 游 设 计 发 电 最 低 水 位 为 19.87m 电 站 为 日 调 节 性 能 电 站 根 据 广 西 桂 平 136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主 要 是 利 用 枯 水 期 上 游 弃 水 发 电, 不 改 变 水 库 运 行 水 位, 不 形 成 新 的 淹 没 区, 对 上 游 水 文 情 势 影 响 不 大 2 坝 址 下 游 本 次 工 程 技 改 投 入 运 营 后, 上 游 来 水 通 过 发 电 机 或 者 溢 流 坝 溢 流 的 形 式 回 流 至 郁 江 河 道 中 下 游, 河 段 流 量 与 现 状 保 持 一 致, 故 本 扩 机 工 程 对 厂 房 下 游 水 文 情 势 的 影 响 不 大 (2) 泥 沙 情 势 影 响 分 析 水 电 站 所 处 区 域 水 土 流 失 较 轻, 泥 沙 来 源 主 要 是 洪 水 对 流 域 内 表 土 的 冲 刷 及 侵 蚀 造 成 的, 但 流 域 内 植 被 条 件 较 好, 土 壤 结 构 密 实, 水 土 流 失 轻 微, 河 流 含 沙 量 较 少 根 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流 域 重 心 处 的 多 年 平 均 年 输 沙 模 数 为 200t/km 2, 坝 址 以 上 集 水 面 积 为 89335km 2, 坝 址 多 年 平 均 输 沙 量 为 1786.7 万 t 由 于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的 库 容 较 大 ( 约 3.18 亿 m³), 且 有 拦 砂 坎 的 阻 挡, 河 水 流 经 拦 砂 坎 时, 泥 沙 会 被 拦 截 并 经 过 冲 砂 孔, 将 淤 泥 排 泄 到 坝 下, 因 此 水 库 不 会 出 现 因 大 量 泥 沙 淤 积 而 影 响 运 行 情 况, 坝 址 下 游 泥 沙 不 会 有 较 明 显 的 减 少 5.2.2.2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水 温 分 层 情 况 分 析 1 水 温 分 层 状 况 预 测 水 库 水 温 分 为 混 合 型 稳 定 分 层 型 和 过 渡 型 三 种 类 型 混 合 型 ( 等 温 型 ): 库 内 水 温 分 布 均 匀, 梯 度 小 于 1, 库 表 面 与 库 底 有 明 显 的 热 交 换, 水 库 调 节 能 力 较 低 ; 稳 定 分 层 型 升 温 期 库 表 面 的 水 温 明 显 高 于 中 下 层 而 出 现 温 度 分 层, 水 库 调 节 能 力 较 高 ; 过 渡 型 兼 前 二 者 特 性 水 库 的 水 温 结 构 受 水 库 的 形 状 库 容 当 地 气 象 水 库 运 行 方 式 等 因 素 影 响, 水 温 结 构 采 用 径 流 - 库 容 比 数 法 判 别,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α=w/v β=w C /V 式 中 :α β 径 流 库 容 比 指 数 ; W 多 年 平 均 入 库 径 流 量,m³; W C 一 次 洪 水 总 量,m³; V 正 常 蓄 水 位 时 库 容,m³ 当 α 10 时, 水 库 水 温 结 构 为 稳 定 分 层 型 ; 当 α 20 时, 水 库 水 温 结 构 为 混 合 型 ; 当 137
10<α<20 时, 水 库 水 温 结 构 为 过 渡 型 对 于 分 层 型 水 库, 当 β 0.5 时, 一 次 洪 水 对 水 温 分 层 无 多 大 影 响 ; 当 0.5<β<1 时, 洪 水 对 水 温 结 构 有 一 定 影 响, 但 未 破 坏 水 温 的 分 层 结 构 ; 当 β 1 时, 说 明 水 体 热 交 换 强 烈, 破 坏 了 水 库 分 层 结 构, 形 成 暂 时 的 混 合 型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前 水 温 分 层 状 况 预 测 结 果 表 5-2-5 表 5-2-5 扩 机 前 后 水 温 分 层 状 况 预 测 表 坝 址 多 年 来 水 一 次 洪 水 量 (5 年 一 正 常 蓄 水 位 库 量 ( 亿 m 3 ) 遇 )( 亿 m 3 ) 容 ( 亿 m 3 α β 水 温 分 层 结 构 ) 技 改 前 3.01 15.1 0.34 过 渡 型 45.5 1.03 技 改 后 3.01 15.1 0.34 过 渡 型 由 表 5-2-5 可 知, 坝 区 正 常 蓄 水 位 相 应 库 容 为 3.01 亿 m 3 ( 相 应 水 深 约 21.9m), 求 得 10<α=15.1<20 β=0.34 0.5, 技 改 后 正 常 蓄 水 位 不 变, 库 容 不 改 变 由 此 可 知, 水 库 水 温 结 构 为 过 渡 型, 一 次 洪 水 对 水 温 分 层 无 大 影 响 2 水 库 表 面 水 温 与 坝 前 水 温 垂 向 结 构 预 测 本 次 采 用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水 文 计 算 规 范 (SL278-2002) 推 荐 的 水 温 分 析 计 算 模 式 对 拟 扩 机 后 的 水 电 站 库 区 水 温 进 行 预 测, 垂 向 水 温 分 布 采 用 的 经 验 公 式 如 下 : T y ( T 0 Tb ) e n ( y / x) T b n 15 2 m 2 m 35 2 40 m x m 2.37 (1 0.1m) T b T b K N 式 中, T y 表 示 从 库 水 面 计 水 深 为 y 处 的 月 平 均 水 温 ( ); T 0表 示 表 面 月 平 均 水 温 ( ); T b表 示 库 底 月 平 均 水 温 ( ), 对 于 分 层 型 水 库, 各 月 库 底 水 温 与 其 年 值 差 别 甚 小, 可 用 年 值 替 代 坝 区 水 库 表 层 水 温 计 算 成 果 见 表 5-2-6, 各 月 的 垂 向 水 温 分 布 预 测 结 果 见 图 5-2-1 表 5-2-7 138
表 5-2-6 电 站 水 库 水 体 表 面 月 平 均 水 温 表 单 位 : 月 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岸 上 气 温 12.4 13.3 17 21.4 25.5 27.4 28.4 28.3 27 23.5 18.7 14.4 水 面 水 温 15.6 16.5 17.6 22.2 26.4 28.3 29.3 29.2 27.9 26.5 21.8 17.6 5.0 10.0 15.0 20.0 25.0 30.0 水 温 0 水 深 (m) 5 10 15 20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图 5-1-2 坝 区 水 库 各 月 水 深 水 温 结 构 图 表 5-2-7 电 站 水 库 水 温 垂 向 分 布 表 单 位 : 水 深 (m)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0 16.4 17.6 18.8 23.2 27.0 28.7 29.5 29.0 27.7 26.5 21.9 18.1 1 16.4 17.6 18.8 23.2 27.0 28.7 29.5 29.0 27.7 26.5 21.9 18.1 2 16.4 17.6 18.7 22.9 26.5 28.4 29.4 28.9 27.7 26.5 21.9 18.1 3 16.4 17.6 18.6 22.6 26.0 28.2 29.2 28.8 27.7 26.5 21.9 18.1 4 16.4 17.6 18.4 22.2 25.4 27.9 29.0 28.7 27.6 26.5 21.9 18.1 5 16.4 17.6 18.2 21.8 24.8 27.6 28.7 28.6 27.6 26.4 21.9 18.1 6 16.4 17.6 17.9 21.5 24.3 27.2 28.4 28.4 27.5 26.4 21.9 18.1 7 16.4 17.5 17.6 21.1 23.7 26.9 28.1 28.2 27.4 26.3 21.9 18.1 8 16.4 17.5 17.3 20.7 23.1 26.5 27.8 27.9 27.3 26.3 21.9 18.1 9 16.4 17.4 17.0 20.3 22.6 26.2 27.4 27.7 27.1 26.2 21.9 18.1 139
水 深 (m)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0 16.4 17.3 16.7 20.0 22.1 25.9 27.0 27.4 27.0 26.1 21.8 18.1 11 16.4 17.2 16.3 19.6 21.6 25.5 26.7 27.1 26.8 25.9 21.8 18.1 12 16.4 17.1 16.0 19.3 21.1 25.2 26.3 26.7 26.6 25.7 21.8 18.1 13 16.4 16.9 15.7 19.0 20.7 24.9 26.0 26.4 26.4 25.5 21.8 18.1 14 16.4 16.7 15.4 18.7 20.3 24.7 25.6 26.1 26.1 25.3 21.7 18.0 15 16.4 16.4 15.1 18.4 19.9 24.4 25.3 25.7 25.9 25.1 21.7 18.0 16 16.4 16.1 14.8 18.1 19.5 24.1 25.0 25.4 25.7 24.8 21.6 18.0 17 16.4 15.8 14.5 17.9 19.2 23.9 24.6 25.1 25.4 24.5 21.6 18.0 18 16.4 15.5 14.2 17.7 18.9 23.7 24.3 24.8 25.1 24.2 21.5 17.9 19 16.4 15.1 14.0 17.5 18.6 23.4 24.1 24.5 24.9 23.9 21.4 17.9 20 16.4 14.8 13.8 17.3 18.3 23.3 23.8 24.2 24.6 23.6 21.3 17.8 21 16.4 14.4 13.6 17.1 18.1 23.1 23.6 23.9 24.3 23.2 21.3 17.8 22 16.4 14.0 13.4 17.0 17.8 22.9 23.3 23.6 24.1 22.9 21.2 17.7 由 图 5-1-1 和 表 5-1-6 可 以 看 出 : 电 站 水 库 表 层 水 温 随 着 气 温 的 升 高 而 不 断 升 高 由 于 该 水 库 为 过 渡 型 水 库, 水 温 随 水 深 逐 渐 发 生 变 化, 呈 逐 渐 缓 慢 的 下 降 趋 势, 但 水 温 变 化 不 明 显, 没 有 出 现 明 显 的 分 层 现 象 桂 平 市 夏 季 时 间 较 长, 冬 季 时 间 较 短 水 库 水 温 随 季 节 变 化 明 显, 从 表 格 上 看,11 月 ~1 月, 库 底 水 温 与 表 层 水 温 变 化 在 0~0.7 之 间, 水 温 变 化 不 明 显 ;2 月 ~10 月, 水 温 缓 慢 下 降, 每 下 降 1m, 水 温 降 低 0.1~0.4, 水 温 变 化 规 律 ; 库 底 温 度 与 表 层 温 度 变 化 在 3.6~9.2 之 间, 水 温 有 小 变 化 3 坝 区 水 库 下 泄 水 温 及 影 响 预 测 坝 区 水 库 下 泄 水 温 对 下 游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下 泄 低 温 水 的 影 响, 其 主 要 影 响 为 : 深 水 层 中 温 度 较 低, 易 于 形 成 还 原 环 境, 将 引 起 底 部 沉 积 物 中 污 染 物 的 分 解 和 释 放, 导 致 下 游 水 质 变 坏 ; 其 次, 水 温 变 冷, 水 体 的 溶 氧 量 和 水 化 学 成 分 将 发 生 变 化, 影 响 下 游 鱼 类 和 饵 料 生 物 的 衍 生 ; 再 者, 低 温 水 还 会 导 致 植 被 生 长 缓 慢, 若 用 于 农 业 灌 溉, 将 对 作 物 的 质 量 和 产 量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根 据 电 站 水 库 运 行 方 式, 水 库 下 泄 流 量 主 要 通 过 两 种 途 径 : 一 是 通 过 电 站 发 电 ; 二 是 通 过 坝 区 溢 流 口 溢 流 下 放 根 据 主 体 报 告, 电 站 发 电 用 水 通 过 引 水 渠 引 水 进 入 电 站, 引 水 渠 进 水 水 位 为 21m, 140
即 水 深 10m 处 根 据 表 5-1-5, 水 深 10m 处 的 水 温 在 16.4~27.4 之 间, 与 河 道 表 层 水 温 相 比, 变 化 在 0~4.9 之 间, 水 温 变 化 不 大, 况 且, 项 目 所 在 的 河 流 郁 江 为 大 江, 发 电 回 归 水 流 入 郁 江 与 河 流 水 体 混 合, 水 温 与 天 然 河 道 相 近 ; 根 据 主 体 报 告, 溢 流 坝 堰 顶 高 程 为 19.5m, 正 常 蓄 水 位 为 30.9m, 即 水 深 11.4m, 根 据 表 5-1-5, 水 深 11m 处 的 水 温 在 16.4~27.1 之 间, 与 河 道 表 层 水 温 相 比, 变 化 在 0~5.4 之 间, 水 温 变 化 不 大 溢 流 河 水 流 入 郁 江 与 河 流 水 体 混 合, 水 温 与 天 然 河 道 相 近 ; 此 外, 本 次 工 程 为 扩 机 工 程, 技 改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并 没 有 改 变 现 有 工 程 的 运 行 方 式 和 增 加 库 容, 不 会 改 变 水 库 的 水 温 分 层 结 构, 下 泄 水 量 水 温 基 本 保 持 原 有 状 态, 因 此 工 程 扩 机 后 下 泄 水 温 对 下 游 环 境 的 影 响 与 现 有 工 程 一 致, 不 存 在 新 增 影 响 (2) 水 体 富 营 养 化 分 析 根 据 水 电 工 程 的 特 点, 工 程 运 营 期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氮 磷 等 营 养 物 质 排 入 库 区 而 引 发 的 水 体 富 营 养 化 根 据 主 体 设 计, 扩 机 工 程 工 作 人 员 在 现 有 人 员 中 调 配, 不 新 增 加 人 员, 故 运 营 期 不 新 增 生 活 污 水 本 工 程 运 营 后 主 要 利 用 上 游 弃 水 发 电, 不 新 增 水 库 容 量, 其 水 位 维 持 与 扩 机 前 一 样, 无 新 增 淹 没 实 物, 无 新 增 工 业 农 业 污 染 源, 库 区 内 氮 磷 排 入 量 无 变 化 因 此, 库 区 周 边 污 染 源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库 区 水 体 富 营 养 化 现 象 将 维 持 原 样 5.2.2.3 含 油 废 水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机 组 检 修 排 水 与 厂 房 渗 漏 排 水 等 会 产 生 少 量 的 含 油 废 水, 含 油 废 水 中 主 要 含 石 油 类, 属 难 降 解 物 质 若 直 接 排 入 郁 江, 含 油 物 质 将 在 水 体 表 面 形 成 油 膜, 会 阻 隔 空 气 中 的 氧 气 进 入 水 中, 使 得 水 中 溶 解 氧 不 易 恢 复, 从 而 影 响 水 体 水 质 类 比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现 有 工 程 运 行 情 况 产 生 的 废 油 量 不 大, 含 油 废 水 经 油 再 生 设 备 处 理 后, 油 回 收 利 用, 水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拉 运 处 理, 对 郁 江 水 体 影 响 不 大 故 本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产 生 的 含 油 废 水 依 托 现 有 工 程 的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含 油 废 水, 含 油 废 水 不 排 入 郁 江, 则 新 增 工 程 对 郁 江 水 体 影 响 不 大 根 据 主 体 工 程, 现 有 电 站 已 经 设 有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且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的 剩 余 的 处 理 能 力 可 以 处 理 扩 机 工 程 的 废 油, 因 此, 本 次 工 程 不 需 重 新 设 置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可 依 托 现 有 工 程 进 行, 仅 需 设 置 专 门 的 排 油 管 道 将 含 油 废 水 排 至 右 岸 的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内 即 可 根 据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二 期 ( 规 划 ) 污 水 管 网 布 置 情 况,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管 141
网 仅 在 左 岸 布 置, 右 岸 暂 没 有 建 设 污 水 管 网 的 规 划 ; 枢 纽 水 电 站 产 生 的 污 水 量 不 大, 经 与 业 主 协 商, 本 次 扩 机 后 水 电 站 生 活 污 水 维 持 原 有 的 处 理 方 式 拉 运 至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 因 此, 枢 纽 水 电 站 不 考 虑 新 建 通 过 坝 址 的 污 水 管 网, 通 过 坝 址 排 污 进 入 滨 江 路 城 市 污 水 管 网 不 可 行 5.2.2.4 运 营 期 对 下 游 河 段 工 农 业 用 水 影 响 本 工 程 属 于 扩 机 工 程, 工 程 建 成 后, 发 电 机 主 要 利 用 上 游 弃 水 发 电, 电 站 引 水 全 部 经 过 电 站 尾 水 渠 回 归 河 道, 电 站 厂 房 下 游 段 流 量 与 现 状 保 持 一 致, 因 此, 工 程 建 设 不 会 影 响 下 游 河 段 工 业 农 业 5.3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5.3.1 施 工 期 本 工 程 位 于 西 山 以 东 郁 江 边 上,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主 要 由 西 向 东 流, 区 域 降 雨 是 地 下 水 主 要 补 给 源, 地 下 水 的 变 化 受 库 水 位 及 下 游 郁 江 水 位 涨 落 的 影 响 根 据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的 水 文 地 质 图 及 可 研 阶 段 地 质 钻 孔 资 料, 地 下 水 以 松 散 覆 盖 层 孔 隙 水 及 基 岩 裂 隙 水 为 主, 埋 深 一 般 为 10~15m, 主 要 向 附 近 的 河 流 排 泄 ; 厂 房 一 带 受 断 层 影 响, 建 基 面 上 下 岩 体 透 水 率 为 6.24~13.0Lu, 为 弱 ~ 中 等 透 水 体 ; 左 岸 地 下 水 位 坡 降 7~8%, 地 下 水 位 变 幅 3.4~8.0m 承 压 水 头 高 出 地 面 2.4~5.8m, 涌 水 量 1.8~2.6L/min (1) 厂 房 施 工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根 据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厂 房 施 工 需 要 进 行 基 坑 开 挖, 开 挖 深 度 在 26~28m, 而 地 下 水 埋 深 一 般 为 10~15m 因 此, 施 工 过 程 中, 会 出 现 地 下 水 浸 没 现 象, 特 别 在 雨 季, 在 场 地 周 边 排 水 条 件 不 畅 时 地 下 水 位 可 能 还 会 上 升, 但 厂 房 施 工 ( 基 坑 开 挖 和 浇 筑 )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因 此 出 现 地 下 水 浸 没 现 象 不 明 显 同 时, 为 了 保 证 施 工, 工 程 施 工 须 采 取 防 排 截 堵 相 结 合 的 措 施, 但 采 取 措 施 后, 会 对 地 下 水 局 部 的 流 速 流 向 有 影 响 (2) 废 水 处 理 不 当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施 工 废 水 如 果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泄, 在 以 洞 轴 线 为 中 心 的 一 定 范 围 内 会 污 染 地 下 水, 根 据 水 文 地 质 资 料, 建 基 面 上 下 岩 体 透 水 率 为 6.24~13.0Lu, 为 弱 ~ 中 等 透 水 体, 对 地 下 水 质 有 一 定 的 污 染 程 度, 但 不 大 ; 此 外 工 程 区 域 属 构 造 活 动 相 对 稳 定 地 区, 施 工 工 期 也 较 短, 施 工 中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后, 不 会 地 下 水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3) 地 下 水 用 户 影 响 情 况 142
本 工 程 位 于 桂 平 市, 工 程 周 边 已 形 成 较 成 熟 的 城 市 规 模, 根 据 桂 平 市 城 区 总 体 规 划 (2012~2030) 给 水 工 程 规 划 图, 工 程 周 边 已 有 较 完 善 的 给 水 系 统, 周 边 居 民 和 企 业 均 依 靠 城 市 供 水, 不 存 在 规 模 性 地 下 水 开 采 利 用 因 此, 工 程 施 工 对 地 下 水 用 户 影 响 有 限 5.3.2 运 营 期 本 扩 机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工 程 周 边 地 质 条 件 未 发 生 改 变, 根 据 地 质 调 查, 工 程 周 边 不 存 在 库 区 渗 漏 问 题, 本 工 程 拟 采 用 帷 幕 灌 浆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因 此, 本 工 程 运 行 期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很 小 5.4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5.4.1 施 工 期 (1)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期, 项 目 厂 房 等 工 程 开 挖, 各 类 运 输 车 辆 及 施 工 机 械 作 业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施 工 扬 尘, 其 中 材 料 废 土 石 运 输 车 辆 在 装 卸 及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扬 尘 是 施 工 阶 段 影 响 周 边 大 气 环 境 的 主 要 污 染 源 由 于 厂 房 基 坑 开 挖 位 于 地 下, 因 此 其 产 生 的 粉 扬 尘 对 外 空 气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对 照 类 似 工 程 的 现 场 监 测 结 果, 厂 房 开 挖 产 生 的 扬 尘 点 TSP 浓 度 为 11mg/m 3 在 不 采 取 任 何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扬 尘 点 下 风 向 100m 范 围 内 TSP 浓 度 超 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 而 在 采 取 防 尘 措 施 ( 如 洒 水 降 尘 ) 情 况 下, 扬 尘 的 影 响 范 围 基 本 上 在 50m 内,50m 以 外 TSP 浓 度 将 在 1.0mg/m 3 以 下 施 工 区 与 环 境 保 护 区 的 距 离 见 表 5-4-1, 表 5-4-1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与 施 工 区 的 距 离 各 施 工 区 名 称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桂 平 市 艺 术 学 校 桥 南 派 出 所 桂 平 市 机 械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混 凝 土 拌 合 区 东 南 200m 西 200m 东 北 590m 东 北 770m 东 北 800m 厂 房 施 工 区 南 190m 西 250m 东 北 540m 东 北 720m 东 北 750m 查 阅 桂 平 市 气 象 气 候, 桂 平 市 的 主 导 风 向 为 北 风, 由 表 5-4-1 知, 除 现 代 豪 庭 位 于 施 工 区 的 下 风 向 外, 其 他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均 位 于 主 导 风 向 的 上 风 向 和 侧 风 向 因 此, 在 不 采 取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施 工 区 产 生 的 扬 尘 对 下 风 向 的 现 代 豪 庭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143
(2) 混 凝 土 加 工 系 统 扬 尘 施 工 扬 尘 中 影 响 较 大 的 为 混 凝 土 拌 和 站, 据 对 相 似 规 模 水 电 站 的 类 比 实 测, 在 不 采 取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拌 和 楼 TSP 浓 度 一 般 大 于 200mg/m 3, 施 工 区 外 300m 范 围 内 的 TSP 浓 度 超 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 而 拌 和 系 统 采 用 密 闭 除 尘 措 施 后, 拌 和 楼 TSP 浓 度 为 10mg/m 3 ~20mg/m 3, 施 工 区 100m 外 TSP 浓 度 可 达 到 二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根 据 主 体 设 计, 在 郁 江 大 桥 左 岸 下 游 桂 平 船 厂 空 地 上 设 置 混 凝 土 拌 合 系 统 1 座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混 凝 土 拌 合 楼 与 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关 系 见 表 5-4-1, 从 表 5-4-1 知, 300m 以 内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有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现 代 豪 庭 位 于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西 山 二 中 位 于 侧 风 向 因 此, 在 不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混 凝 土 拌 合 扬 尘 对 现 代 豪 庭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3) 施 工 机 械 燃 油 废 气 施 工 场 地 内 燃 油 机 械 设 备 和 运 输 车 辆 使 用 的 燃 料 是 柴 油 汽 油, 运 行 时 产 生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氮 氧 化 物 一 氧 化 碳 烃 类 等 项 目 大 多 数 设 备 为 固 定 式 作 业, 施 工 场 地 较 为 开 阔, 空 气 流 通 速 度 快, 废 气 能 在 较 短 时 间 内 扩 散, 对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施 工 过 程 中, 主 要 是 以 使 用 柴 油 为 主 的 载 重 汽 车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等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燃 油 尾 气 污 染 环 境 空 气 根 据 有 关 资 料, 每 燃 烧 1t 柴 油 释 放 NO 2 48.3kg CO29.3kg SO 2 3.5kg; 燃 烧 1t 汽 油 释 放 NO 2 5kg CO62.5kg; 每 吨 炸 药 爆 炸 时 产 生 NO 2 3.5kg CO44.7kg 项 目 施 工 期 柴 油 汽 油 炸 药 的 消 耗 量 分 别 为 521.7t 50t,52.1t, 由 此 估 算 施 工 期 NO 2 CO SO 2 总 排 放 量 分 别 为 25.63t CO20.72t SO 2 1.82t 本 工 程 规 模 小, 柴 油 汽 油 及 炸 药 消 耗 量 不 大,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不 多, 且 施 工 区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所 在 地 开 阔, 易 于 污 染 物 扩 散 因 此, 预 计 工 程 施 工 期, 车 辆 及 施 工 机 械 燃 油 及 炸 药 爆 炸 排 放 的 废 气 污 染 物 NO 2 CO SO 2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施 工 期 采 用 有 效 的 降 尘 及 卫 生 防 护 措 施 后, 施 工 期 废 气 排 放 对 区 域 空 气 环 境 及 施 工 人 员 健 康 影 响 不 大 5.4.2 运 行 期 运 行 期 工 程 无 废 气 污 染 源, 无 废 气 排 放, 不 会 对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影 响 144
5.5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5.5.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主 要 噪 声 源 分 析 施 工 噪 声 与 振 动 主 要 来 自 土 石 方 开 挖 工 程 施 工 爆 破, 施 工 营 地 内 混 凝 土 拌 和 浇 注 钢 材 加 工 等 以 及 交 通 运 输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点 主 要 是 施 工 区 施 工 道 路 沿 线 的 现 代 豪 庭 和 西 山 二 中 土 石 方 开 挖 所 采 用 的 钻 机, 如 多 台 同 时 作 业, 噪 声 可 达 90dB(A)~110dB(A), 混 凝 土 拌 和 浇 筑 可 产 生 85dB(A)~105dB(A) 的 噪 声, 对 施 工 作 业 区 有 较 大 影 响, 但 上 述 噪 声 为 阵 发 性, 音 频 高, 主 要 对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影 响 大, 离 开 作 业 区 一 定 距 离 衰 减 较 快 本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主 要 的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详 见 表 5-5-1 表 5-5-1 施 工 机 械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推 土 机 打 桩 机 自 卸 汽 车 起 重 机 振 捣 器 砼 拌 和 机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强 一 览 表 高 负 荷 状 态 下 源 强 110dB(A) 109dB(A) 90 db(a) 104dB(A) 106dB(A) 95dB(A) 97dB(A) 93 db(a) 交 通 运 输 系 统 主 要 是 材 料 运 输 及 弃 渣 运 输, 噪 声 源 主 要 集 中 在 坝 区 施 工 区 及 交 通 道 路 沿 线, 在 运 输 线 路 两 侧 噪 声 可 达 80dB(A)~85dB(A), 影 响 范 围 较 小, 主 要 影 响 作 业 区 及 沿 线 附 近 居 民 厂 房 基 坑 开 挖 采 用 手 风 钻 潜 孔 钻 分 层 预 裂 爆 破, 爆 破 会 产 生 强 烈 的 噪 声 和 振 动, 此 噪 声 及 振 动 具 有 突 发 性 冲 击 性 和 不 连 续 性 等 特 点 爆 破 噪 声 排 放 强 度 大, 在 无 山 体 阻 隔 情 况 下, 其 强 度 在 100m 远 处 可 超 过 80dB(A), 并 能 感 觉 到 一 定 的 振 动 冲 击, 爆 破 影 响 范 围 一 般 可 达 500m 左 右 (2)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1 固 定 噪 声 源 施 工 期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参 照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145
(GB12523-2011), 详 见 表 5-5-2 表 5-5-2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单 位 :db(a) 标 准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噪 声 限 值 昼 间 夜 间 70 55 机 械 噪 声 为 固 定 噪 声 源, 可 采 用 下 列 公 式 预 测 噪 声 源 的 衰 减 情 况 : Lp=Lp 0-20lg(r/r 0 ) 式 中 :Lp- 距 声 源 r 米 处 的 施 工 噪 声 预 测 值,dB(A); Lp 0 - 距 声 源 r 0 米 处 的 参 考 声 级,dB(A); r- 测 点 与 声 源 的 距 离,m 经 计 算, 各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在 不 同 距 离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详 见 表 5-5-3 表 5-5-3 施 工 机 械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在 不 同 距 离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单 位 :db(a) 距 离 (m) 1 15 50 80 100 150 200 250 300 400 500 600 挖 掘 机 110 86.5 76 72 70 66.5 64 62 60.5 58 56 54.4 装 载 机 109 85.5 75 71 69 65.5 63 61 59.5 57 55 53.4 推 土 机 90 66.5 56 52 50 46.5 44 42 40.5 38 36 34.4 打 桩 机 104 80.5 70 66 64 60.5 58 56 54.5 52 50 48.4 自 卸 汽 车 106 82.5 72 68 66 62.5 60 58 56.5 54 52 50.4 起 重 机 95 71.5 61 57 55 51.5 49 47 45.5 43 41 39.4 振 捣 机 97 73.5 63 59 57 53.5 51 49 47.5 45 43 41.4 砼 拌 和 机 93 69.5 59 55 53 49.5 47 45 43.5 41 39 37.4 由 表 5-5-3 的 预 测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在 各 施 工 机 械 100m 范 围 以 外 的 噪 声 值 可 达 到 70dB(A) 以 下,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昼 间 排 放 标 准 ; 但 在 各 施 工 机 械 500~600m 范 围 以 外 的 噪 声 值 方 能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11) 夜 间 排 放 标 准 (55dB(A)) 据 调 查, 项 目 周 边 的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有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桂 平 市 艺 术 学 校 桂 平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和 桥 南 派 出 所, 与 施 工 区 的 距 离 见 表 5-5-5, 以 上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所 属 区 域 为 2 类 区, 但 现 代 豪 庭 位 于 正 在 修 建 的 滨 江 路 的 西 侧 30m, 因 此 现 代 豪 庭 第 146
一 排 建 筑 噪 声 环 境 限 值 采 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4a 类, 其 他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西 山 二 中 桂 平 市 艺 术 学 校 桂 平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和 桥 南 派 出 所 噪 声 环 境 限 值 采 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2 类 标 准, 环 境 噪 声 限 值 详 见 表 5-5-4, 各 敏 感 点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详 见 表 5-5-5 表 5-5-4 环 境 噪 声 限 值 单 位 :db(a)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时 段 昼 间 夜 间 2 类 60 50 4a 类 70 55 表 5-5-5 本 扩 机 工 程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区 噪 声 值 预 测 表 序 号 敏 感 点 评 价 标 准 噪 声 源 1 现 代 豪 庭 4a 厂 房 施 工 区 190m 混 凝 土 拌 合 区 200m 距 噪 声 源 距 离 预 测 噪 声 值 超 标 情 况 (m) db(a) 昼 间 夜 间 190~200 47~64.5 超 标 超 标 2 西 山 二 中 厂 房 施 工 区 250m 混 凝 土 拌 合 区 200m 200~250 45~64 超 标 超 标 桂 平 市 艺 术 3 学 校 4 桥 南 派 出 所 2 类 厂 房 施 工 区 540m 混 凝 土 拌 合 区 590m 厂 房 施 工 区 720m 混 凝 土 拌 合 区 770m 540~590 37.6~54.4 720~770 35.3~52.9 达 标 超 标 达 标 超 标 桂 平 市 职 业 5 技 术 学 校 厂 房 施 工 区 750m 混 凝 土 拌 合 区 800m 750~800 35~52.5 达 标 超 标 从 表 5-5-5 可 以 看 出, 在 施 工 工 程 影 响 区 内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主 要 是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桂 平 市 艺 术 学 校 桂 平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和 桥 南 派 出 所, 由 于 上 述 居 民 点 距 离 施 工 场 地 较 近, 噪 声 经 距 离 衰 减 后,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昼 间 噪 声 超 标, 其 他 敏 感 点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施 工 所 有 敏 感 点 均 超 过 标 准 限 值, 但 一 般 情 况 下, 夜 间 不 安 排 施 工, 因 此, 夜 间 超 标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由 此 可 知,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的 施 工 噪 声 将 影 响 生 活 小 区 的 居 民 学 校 师 生 的 正 常 工 作 和 生 活 但 上 述 的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通 过 时 间 调 节 控 制, 例 如, 针 对 昼 间 西 山 二 中 噪 声 值 超 标, 施 工 单 位 可 将 噪 声 大 的 设 备 施 工 安 排 在 寒 暑 假 节 假 日 和 周 六 周 日 ; 针 对 夜 间 超 标 现 象, 施 工 单 位 可 进 行 夜 间 限 制 施 工, 禁 止 在 作 息 时 间 内 施 工 等 此 外, 施 工 对 上 述 147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这 些 影 响 将 会 消 失, 原 有 的 声 环 境 将 得 以 恢 复 2 流 动 噪 声 源 交 通 噪 声 源 为 流 动 噪 声 源, 其 衰 减 模 式 与 车 流 量 车 型 车 速 以 及 道 路 状 况 有 关, 预 测 计 算 公 式 为 : Lr=10 lg(n/r)+30 lg(v/50)+64 式 中 :Lr- 距 声 源 r 米 处 的 声 级,dB(A); N- 车 流 量, 辆 /h; r- 预 测 点 与 声 源 距 离,m; V- 车 速, 白 天 取 20km/h, 夜 间 取 15km/h 计 算 得 不 同 距 离 的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如 表 5-5-6 表 5-5-6 不 同 距 离 交 通 噪 声 预 测 值 单 位 :db(a) 时 间 车 流 量 车 速 预 测 点 与 声 源 距 离 (m) ( 辆 /h) (km/h) 5 10 10.5 20 21.5 50 100 昼 间 20 20 58.08 55.07 54.86 52.06 51.75 48.08 45.07 夜 间 10 15 51.32 48.3 51.85 45.3 44.99 41.3 38.3 由 表 5-5-6 的 预 测 结 果, 在 运 输 线 路 两 侧 5m 以 外 的 昼 间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能 达 到 4a 类 声 工 程 区 的 标 准 要 求 ; 但 在 运 输 线 路 两 侧 5m 以 外 的 昼 间 噪 声 值 20m 以 外 的 夜 间 噪 声 值 方 可 达 到 2 类 声 功 能 区 的 标 准 要 求 根 据 调 查, 受 本 工 程 施 工 交 通 噪 声 影 响 的 居 民 点 主 要 为 现 代 豪 庭, 其 中 现 代 豪 庭 第 一 排 建 筑 执 行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4a 类 标 准, 第 一 排 建 筑 后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2 类 标 准, 据 调 查, 施 工 进 场 道 路 与 现 代 豪 庭 第 一 排 建 筑 的 距 离 在 20m 左 右, 对 照 表 5-5-6 的 预 测 结 果,20m 处 的 昼 夜 噪 声 值 分 别 为 52.06dB(A) 45.3 db (A),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4a 类 标 准, 故 本 工 程 施 工 运 输 对 现 代 豪 庭 的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有 限, 而 且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均 为 间 歇 性 声 源, 其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工 程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工 程 施 工 对 敏 感 点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有 限 3 爆 破 振 动 噪 声 本 工 程 厂 房 基 坑 开 挖 采 用 爆 破 会 产 生 一 定 噪 声 及 振 动 影 响, 容 易 引 起 人 的 烦 躁, 甚 至 造 成 某 些 危 害 本 次 爆 破 采 用 潜 孔 钻 分 层 预 裂 爆 破, 根 据 同 类 工 程 的 声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爆 破 瞬 时 噪 声 值 可 达 120dB(A), 并 可 感 觉 到 冲 击 振 动, 其 强 度 在 100m 远 处 可 超 过 80dB 148
(A), 并 能 感 觉 到 一 定 的 振 动 冲 击, 爆 破 影 响 范 围 一 般 可 达 500m 左 右 a.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 根 据 调 查, 基 坑 施 工 区 500m 范 围 的 敏 感 点 主 要 为 现 代 豪 庭 和 西 山 二 中, 其 与 基 坑 施 工 区 的 直 线 距 离 为 190m 和 250m 由 于 爆 破 时 间 一 般 选 在 白 天 进 行, 而 爆 破 具 有 瞬 时 性 的 特 点, 只 要 在 爆 破 时 控 制 炸 药 量 采 取 定 向 爆 破, 并 及 时 告 知 当 地, 划 定 一 定 范 围 的 临 时 警 戒 线, 进 行 必 要 的 人 员 疏 散, 则 可 将 基 坑 开 挖 爆 破 的 影 响 控 制 在 可 以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b. 对 建 筑 物 振 动 的 影 响 分 析 我 国 的 爆 破 安 全 规 程 (GB6722-2003) 中 规 定 了 各 式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的 安 全 振 速 判 据, 见 表 5-5-7 爆 破 地 震 烈 度 及 其 与 最 大 振 速 的 关 系 见 表 5-5-8 表 5-5-7 建 ( 构 ) 筑 物 地 面 质 点 的 安 全 振 动 速 度 表 安 全 允 许 振 动 速 度 V(cm/s) 保 护 对 象 类 别 <10Hz 10~50Hz 50~100Hz 土 窑 洞 土 坯 房 毛 石 房 屋 0.5~1.0 0.7~1.2 1.1~1.5 一 般 砖 房 非 抗 震 的 大 型 砌 块 建 筑 物 2.0~2.5 2.3~2.8 2.7~3.0 钢 筋 混 凝 土 框 架 房 屋 3.0~4.0 3.5~4.5 4.2~5.0 表 5-5-8 爆 破 振 动 烈 度 表 烈 度 爆 破 地 震 最 大 振 速 (cm/s) 振 动 标 志 I <0.2 只 有 仪 器 才 能 记 录 到 II 0.2~0.4 个 别 人 静 止 情 况 下 才 能 感 觉 到 III 0.4~0.8 某 些 人 或 知 道 爆 破 的 人 才 能 感 觉 到 IV 0.8~1.5 多 数 人 感 到 振 动, 玻 璃 作 响 V 1.5~3.0 陈 旧 的 建 筑 物 损 坏, 抹 灰 撒 落 VI 3.0~8.0 抹 灰 中 有 细 裂 缝, 建 筑 物 出 现 变 形 注 : 自 VII~X, 建 筑 物 破 坏 程 度 加 剧 根 据 以 上 资 料, 对 基 坑 邻 近 建 ( 构 ) 筑 物 的 安 全 振 速 按 以 下 原 则 计 算 : 钢 筋 混 凝 土 框 架 房 屋 : V 4cm/s 一 般 砖 房 民 房 V 2.5cm/s 根 据 爆 破 安 全 规 程 (GB6722-2003), 爆 破 地 震 安 全 距 离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R k v 1 / a Q m 149
式 中 : R= 爆 破 地 震 安 全 距 离,m; Q= 炸 药 量,kg; 齐 发 爆 破 取 总 炸 药 量 ; 微 差 爆 破 或 秒 差 爆 破 取 最 大 一 段 装 药 量 ; V 地 震 安 全 速 度,cm/s; m 药 量 指 数, 取 20kg; k,α 与 爆 破 点 地 形 地 质 等 条 件 有 关 的 系 数 和 衰 减 指 数 根 据 项 目 可 研 及 设 计 部 门 提 供 的 参 数, 本 项 目 爆 破 施 工 采 用 手 风 钻 潜 孔 钻 分 层 预 裂 爆 破, 配 合 人 工 凿 除, 爆 破 状 况 为 地 下 爆 破 将 有 关 数 据 代 入 上 式, 计 算 出 施 工 区 爆 破 地 震 安 全 距 离 : 对 钢 筋 混 凝 土 房 屋 R=34m; 对 一 般 砖 房 民 房 R=42 m 按 照 目 前 设 计 方 案 的 爆 破 条 件, 距 爆 破 点 34m 以 内 的 钢 筋 混 凝 土 框 架 建 ( 构 ) 筑 物 和 42 m 以 内 的 一 般 砖 房 民 房 在 爆 破 地 震 效 应 下 会 受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破 坏 据 现 场 踏 勘 调 查, 厂 房 基 坑 施 工 区 50m 范 围 内 仍 在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工 程 占 地 范 围 内, 不 存 在 环 境 敏 感 点 与 厂 房 基 坑 施 工 区 最 近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为 现 代 豪 庭, 距 离 大 于 34m, 且 房 屋 结 构 为 砖 混 结 构 的 楼 房 因 此 爆 破 地 震 效 应 对 项 目 西 南 侧 现 代 豪 庭 住 宅 小 区 的 建 筑 物 没 有 破 坏 作 用 但 基 坑 厂 房 施 工 区 与 现 有 水 电 站 溢 流 坝 邻 近, 基 坑 开 挖 爆 破 时 产 生 的 振 动 会 对 现 有 坝 区 建 筑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根 据 本 工 程 的 可 研 报 告, 工 程 所 在 区 地 震 动 峰 值 加 速 度 为 0.05g, 反 应 谱 特 征 周 期 为 0.35s, 地 震 基 本 烈 度 为 Ⅵ 度, 而 本 工 程 的 爆 破 振 动 烈 度 小 于 V 度, 且 本 次 施 工 采 用 的 手 风 钻 潜 孔 钻 分 层 预 裂 爆 破, 配 合 人 工 凿 除 施 工 方 式 因 此, 厂 房 基 坑 开 挖 爆 破 产 生 的 振 动 不 会 对 坝 区 产 生 影 响 但 是, 为 降 低 爆 破 产 生 振 动 对 坝 区 建 筑 的 影 响,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为 : 在 公 安 部 门 的 指 导 下, 严 格 控 制 一 次 爆 破 的 炸 药 使 用 量 及 爆 破 倾 向, 爆 破 面 尽 量 侧 对 坝 区, 靠 近 坝 区 作 业 时 尽 量 选 用 人 工 掘 进 操 作 方 式 在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爆 破 产 生 的 振 动 对 坝 区 建 筑 影 响 不 大 5.5.2 运 行 期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运 营 期 噪 声 污 染 源 主 要 有 厂 房 内 的 发 电 机 组, 噪 声 源 强 在 100dB(A) 左 右 通 过 对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机 现 有 设 备 的 类 比 实 测 得 知, 发 电 机 组 经 加 装 减 振 垫, 并 通 过 厂 房 的 隔 声 降 噪 后, 厂 房 外 1m 处 噪 声 值 为 46.3~57.3dB(A), 噪 声 较 小 根 据 现 150
场 调 查, 项 目 最 近 的 敏 感 点 为 现 代 豪 庭 和 西 山 二 中, 为 了 解 本 次 工 程 对 项 目 对 厂 界 西 侧 的 现 代 豪 庭 和 西 山 二 中 的 影 响, 本 次 采 用 下 列 公 式 进 行 预 测 噪 声 源 衰 减 预 测 : Lp=Lp 0-20lg(r/r 0 ) 式 中 :Lp- 距 声 源 r 米 处 的 施 工 噪 声 预 测 值,dB(A); Lp 0 - 距 声 源 r 0 米 处 的 参 考 声 级,dB(A); r- 测 点 与 声 源 的 距 离,m 经 计 算, 发 电 机 噪 声 对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预 测 值 详 见 表 5-5-9 表 5-5-9 发 电 机 噪 声 对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噪 声 贡 献 值 单 位 :db(a) 设 备 发 电 机 厂 房 外 1m 处 水 电 站 厂 界 (40m) 现 代 豪 庭 (190m) 西 山 二 中 (250m) 发 电 机 46.3~57.3 14.3~25.3 1.3~12.3 0~10.3 由 表 5-5-7 知, 发 电 机 噪 声 经 过 墙 体 隔 声 和 距 离 衰 减 后, 对 厂 界 现 代 豪 庭 和 西 山 二 中 的 贡 献 值 很 小 现 代 豪 庭 的 现 状 监 测 值 为 44.3~53.2dB(A), 与 背 景 值 叠 加 后, 噪 声 值 为 44.3~53.2dB(A), 与 现 状 值 一 致 如 此 类 推, 厂 界 西 山 二 中 贡 献 值 叠 加 背 景 值 后, 与 现 状 值 一 致 可 见, 项 目 运 行 期 对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影 响 不 大 5.6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6.1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包 括 工 程 弃 渣 和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工 程 弃 渣 用 于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的 填 筑, 不 随 意 丢 弃 ; 生 活 垃 圾 每 天 由 桂 平 市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1) 工 程 弃 渣 影 响 分 析 本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弃 渣 包 括 开 挖 的 土 石 方 以 及 拆 除 左 岸 坝 体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开 挖 土 石 方 为 一 般 自 然 方, 部 分 用 于 工 程 回 填 及 砂 石 料 加 工 后, 余 方 全 部 堆 于 弃 渣 场 内 经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平 衡 计 算, 弃 渣 量 为 11.8 万 m 3 弃 渣 规 划 用 于 枢 纽 上 游 玉 桂 二 级 公 路 边 上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的 填 筑 弃 渣 场 位 于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上 游 7km 的 长 安 工 业 园 内, 目 前 长 安 工 业 园 正 在 开 发 建 设, 工 业 园 区 内 土 地 上 已 经 开 始 建 设, 甚 至 部 分 工 业 建 筑 已 经 基 本 建 设 完 毕 ; 一 部 分 土 地 仍 是 荒 地, 高 低 不 平, 需 要 回 填 至 洪 水 位 以 上 方 可 开 工 建 设 因 此, 本 次 工 程 弃 151
渣 可 堆 放 在 工 业 园 区 低 洼 处, 用 于 填 筑 根 据 调 查, 堆 渣 场 没 有 占 用 耕 地, 附 近 没 有 地 表 水 体, 周 围 200m 范 围 内 无 环 境 敏 感 点, 弃 渣 场 周 边 环 境 合 理 (2) 生 活 垃 圾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施 工 期 内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总 量 为 72t, 若 生 活 垃 圾 乱 堆 乱 放 会 引 起 细 菌 蚊 蝇 的 大 量 繁 殖, 可 能 会 导 致 当 地 传 染 病 发 病 率 的 提 高, 垃 圾 带 来 的 恶 臭 气 味 会 影 响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和 健 康, 倾 倒 入 河 会 引 发 水 质 污 染 等 5.6.2 运 行 期 本 项 目 为 扩 机 工 程, 扩 机 工 程 人 员 在 现 有 工 程 中 进 行 人 员 调 配, 不 新 增 人 员, 故 运 营 期 不 新 增 生 活 垃 圾 扩 机 工 程 检 修 车 间 产 生 的 含 油 滤 渣 及 含 油 毡 布,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若 随 意 丢 弃, 将 对 河 流 或 土 壤 造 成 污 染 5.7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7.1 施 工 期 5.7.1.1 施 工 期 对 陆 生 植 物 的 影 响 (1) 工 程 施 工 占 地 的 影 响 本 扩 机 工 程 在 现 有 厂 区 预 留 的 空 地 内 进 行 改 扩 建, 主 体 工 程 不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工 程 施 工 占 地 将 改 变 临 时 用 地 的 性 质, 使 原 有 的 植 被 消 失 施 工 临 时 占 用 的 草 地, 施 工 队 伍 撤 离 前 将 本 单 位 范 围 内 施 工 和 生 活 设 施 一 律 拆 除 干 净, 并 给 予 临 时 占 地 恢 复 费 将 临 时 被 占 用 的 草 地 复 绿, 因 此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不 大 (2) 土 石 料 场 的 影 响 项 目 工 程 所 需 的 土 方 石 料 均 向 采 石 场 购 买, 质 量 和 储 量 能 满 足 要 求, 因 此, 项 目 不 再 另 设 采 石 场 及 取 土 场 (3) 其 它 施 工 活 动 的 影 响 其 它 施 工 如 厂 房 建 设 场 地 平 整 道 路 建 设 运 输 车 辆 对 植 被 的 碾 压 也 会 对 施 工 场 及 其 周 围 的 植 被 造 成 破 坏 项 目 施 工 区 内 的 植 被 大 多 为 常 见 草 种 或 广 布 草 种, 这 些 植 被 在 评 价 区 域 内 广 泛 分 布, 因 此, 只 要 施 工 活 动 在 划 定 的 范 围 内 进 行, 施 工 活 动 对 植 被 的 破 坏 对 区 域 的 植 被 影 响 不 大 152
5.7.1.2 施 工 期 对 陆 生 动 物 的 影 响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位 于 桂 平 市 城 区, 施 工 区 周 围 人 类 活 动 频 繁, 工 程 区 附 近 生 态 环 境 一 般, 适 合 动 物 栖 息 的 林 地 较 少, 工 程 区 内 无 大 型 野 生 动 物, 以 常 见 的 鼠 类 鸟 类 和 蛙 类 为 主 项 目 施 工 对 野 生 动 物 产 生 的 影 响 主 要 有 以 下 方 面 : (1) 施 工 期 间, 将 在 施 工 区 修 建 大 量 施 工 设 施 和 生 活 设 施, 开 挖 大 量 土 石 方, 使 原 栖 息 草 地 上 的 陆 生 动 物 丧 失 家 园, 为 觅 食 和 寻 找 适 宜 的 栖 息 地 而 向 四 周 迁 移 但 施 工 区 内 陆 生 动 物 都 是 普 通 的 常 见 鼠 蛙 鸟 等, 在 施 工 区 外 其 他 地 方 都 普 遍 存 在 因 此 施 工 区 陆 生 动 物 的 迁 移, 不 会 影 响 区 域 陆 生 动 物 区 系 组 成, 对 区 域 内 的 陆 生 动 物 影 响 不 大 (2) 施 工 活 动 车 辆 和 人 员 往 来 的 各 种 噪 声, 对 生 活 在 周 围 地 区 的 陆 生 动 物 也 会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预 计 在 施 工 期 间, 附 近 的 部 分 陆 生 动 物 因 不 能 忍 受 噪 声 干 扰 而 向 远 离 施 工 区 的 方 向 迁 移, 从 而 使 施 工 区 四 周 陆 生 动 物 种 类 和 数 量 减 少, 但 这 种 不 利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一 旦 施 工 结 束, 大 部 分 地 段 可 以 恢 复 到 原 来 的 分 布 状 况 5.7.1.3 施 工 期 对 水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1) 对 浮 游 植 物 的 影 响 浮 游 植 物 主 要 是 藻 类, 是 一 群 具 有 叶 绿 素 和 其 他 光 合 色 素 能 进 行 光 合 作 用 的 低 等 植 物, 是 自 然 水 体 的 原 始 生 产 者 多 数 藻 类 是 鱼 类 或 其 他 水 生 动 物 的 饵 料 工 程 施 工 对 浮 游 植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围 堰 施 工 围 堰 拆 除 和 施 工 废 水 排 放 造 成 局 部 水 域 水 质 浑 浊, 水 质 浑 浊 将 影 响 阳 光 投 射, 使 水 中 浮 游 植 物 光 合 作 用 效 率 暂 时 降 低, 不 利 于 藻 类 生 长 繁 殖, 数 量 减 少 另 外 围 堰 拆 除 时 水 下 爆 破 将 导 致 浮 游 植 物 收 到 影 响, 引 起 局 部 生 物 死 亡 但 工 程 施 工 对 浮 游 植 物 的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施 工 结 束 后, 受 影 响 河 段 的 浮 游 植 物 的 数 量 将 恢 复 到 原 有 水 平 可 见 施 工 对 浮 游 植 物 的 影 响 是 暂 时 (2) 对 浮 游 动 物 的 影 响 水 域 中 的 浮 游 动 物 是 许 多 经 济 鱼 类 和 几 乎 所 有 幼 鱼 的 重 要 饵 料 浮 游 动 物 含 油 丰 富 的 营 养 物 质, 在 水 域 生 态 系 统 的 食 物 链 和 能 量 转 换 中, 浮 游 动 物 与 水 生 植 物 底 栖 动 物 浮 游 植 物 在 一 起, 各 自 占 有 重 要 位 置 施 工 对 浮 游 动 物 的 影 响 与 浮 游 植 物 相 似, 施 工 结 束 后 逐 渐 恢 复 由 于 河 段 的 浮 游 动 物 种 类 和 数 量 相 对 丰 富, 施 工 作 业 不 会 导 致 生 物 种 类 及 生 物 量 发 生 较 大 的 变 化, 对 何 种 浮 游 动 物 的 生 物 量 不 会 有 明 显 的 影 响 (3) 对 底 栖 动 物 的 影 响 底 栖 动 物 是 长 期 在 水 域 底 部 泥 沙 中 石 块 或 其 他 水 底 物 体 上 生 活 的 动 物 自 然 水 体 153
中 底 栖 动 物 的 种 类 和 数 量 与 底 层 杂 食 性 鱼 类 有 着 很 大 的 关 系 施 工 期 对 底 栖 动 物 影 响 较 大 的 是 水 下 爆 破 作 业 水 下 爆 破 作 业 将 直 接 改 变 了 底 栖 动 物 的 生 境, 对 其 产 生 局 部 的 影 响, 但 其 影 响 主 要 在 围 堰 处, 影 响 范 围 相 对 较 小, 对 库 区 和 坝 址 下 游 的 底 栖 动 物 影 响 不 大 (4) 对 渔 业 资 源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对 鱼 类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水 下 爆 破 作 业 直 接 对 对 鱼 类 生 物 资 源 造 成 影 响, 围 堰 区 附 近 鱼 类 影 响 最 为 严 重, 爆 破 产 生 的 冲 击 波 使 得 鱼 类 大 量 死 亡, 并 可 波 及 300~500m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由 于 本 工 程 水 下 爆 破 只 针 对 围 堰, 爆 破 强 度 不 大, 而 且 爆 破 之 前 需 进 行 钻 孔 安 装 炸 药 等 工 序, 对 水 体 扰 动 较 大, 会 起 到 驱 鱼 的 作 用 因 此, 水 下 爆 破 对 鱼 类 的 资 源 的 影 响 有 限 (5) 对 鱼 类 三 场 的 影 响 项 目 的 施 工 期 对 鱼 类 三 场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水 下 爆 破 对 下 游 三 江 交 汇 口 处 原 东 塔 鱼 类 保 护 区 的 影 响 1 破 冲 击 波 的 影 响 根 据 历 史 记 载,4kg 炸 药 在 浅 海 水 下 爆 炸, 据 爆 炸 中 心 20m 以 内, 对 150g 左 右 的 鱼 类 致 死 率 可 达 100%, 而 在 40m 左 右 致 死 率 可 达 33%,50m 以 外 则 是 安 全 区 另 外 根 据 国 家 海 洋 研 究 部 门 对 海 上 石 油 勘 探 表 层 除 泥 对 海 洋 生 物 影 响 的 原 体 实 验 结 果 表 明, 在 水 深 8~20m, 单 次 起 爆 用 药 量 为 8~10kg 的 实 验 条 件 下, 在 距 爆 破 点 50m 范 围 内 出 现 鱼 贝 壳 死 亡, 内 脏 破 裂, 在 50~100m 范 围 内, 鱼 贝 类 出 现 精 神 忧 郁 皮 坏 死 内 脏 损 伤 发 育 慢 或 停 止 等 现 象,100m 范 围 外, 对 鱼 贝 类 生 存 影 响 程 度 相 对 较 轻 工 程 最 近 的 鱼 类 三 场 是 坝 址 下 游 3.7km 处 的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 原 东 塔 鱼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 根 据 调 查,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中 鱼 类 的 产 卵 期 为 2~7 月, 如 产 卵 鱼 类 受 到 爆 破 影 响 而 死 亡, 影 响 下 代 鱼 类 的 繁 殖 增 殖, 对 鱼 类 的 种 类 及 生 物 量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但 由 于 爆 破 波 及 范 围 主 要 是 500m 范 围 内 的 水 域, 而 工 程 与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的 距 离 为 3.7km, 距 离 较 远, 影 响 很 小 2 爆 破 产 生 的 悬 浮 物 的 影 响 爆 破 导 致 水 体 中 的 悬 浮 物 含 量 瞬 间 升 高, 如 果 水 体 悬 浮 物 含 量 中 过 高, 细 小 的 悬 浮 颗 粒 物 会 粘 附 于 鱼 卵 表 面, 妨 碍 鱼 卵 的 呼 吸, 不 利 于 鱼 卵 的 成 活 孵 化, 从 而 影 响 鱼 类 繁 殖 查 阅 相 关 资 料, 一 些 鱼 类 的 鱼 卵 难 以 忍 受 悬 浮 物 含 量 超 过 1000mg/L 的 水 环 境, 154
此 外, 悬 浮 物 含 量 过 高 将 减 缓 鱼 类 的 繁 殖 速 率, 某 些 鱼 类 的 临 界 值 为 75~100mg/L, 超 过 临 界 值 的 繁 殖 速 率 大 大 降 低 根 据 类 似 工 程 的 预 测 结 论 : 水 下 爆 破 作 业 悬 浮 物 浓 度 在 下 游 100m 处 是 150mg/L, 悬 浮 物 浓 度 在 下 游 1500m 处 时 低 于 50 mg/l 如 此 推 测, 悬 浮 物 浓 度 在 下 游 3.7km 处 将 接 近 河 流 本 底 值 由 于 本 工 程 河 道 较 大, 爆 破 产 生 的 高 浓 度 的 悬 浮 物 通 常 指 对 河 道 一 半 宽 度 的 水 体 造 成 影 响, 而 不 是 充 满 河 道, 此 外, 爆 破 作 业 对 水 体 产 生 的 影 响 是 暂 时 性 短 期 的 影 响 可 见 爆 破 产 生 的 悬 浮 物 对 鱼 类 产 卵 场 会 产 生 短 期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是 影 响 有 限 5.7.1.4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水 土 流 失 主 要 发 生 在 施 工 期 项 目 开 发 建 设 中, 由 于 开 挖 土 石 方, 弃 渣 等 活 动,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从 而 使 地 表 裸 露, 不 可 避 免 地 造 成 一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及 影 响 分 析 见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根 据 本 工 程 可 研 报 告 水 土 保 持 章 节,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土 地 被 扰 动 植 被 被 破 坏,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为 4.64hm 2,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为 111.3t, 新 增 的 水 土 流 失 量 为 75.4t 5.7.2 运 行 期 5.7.2.1 对 植 被 和 植 物 资 源 的 影 响 项 目 运 营 期 对 植 被 和 植 物 资 源 的 影 响 可 分 为 坝 区 上 游 河 段 影 响 和 坝 址 下 游 河 段 影 响 (1) 坝 址 上 游 河 段 本 工 程 属 于 扩 机 工 程, 技 改 前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对 坝 址 上 游 河 段 的 影 响 已 经 形 成 技 改 后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仅 利 用 弃 水 进 行 发 电, 故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不 形 成 新 的 淹 没 区, 因 此 本 工 程 扩 机 对 库 区 和 植 被 资 源 及 库 周 陆 生 动 物 的 生 存 环 境 不 存 在 新 增 的 影 响 (2) 坝 址 下 游 河 段 本 扩 机 工 程 利 用 枯 水 期 上 游 弃 水 发 电, 发 电 过 程 中 除 有 少 量 的 水 损 耗 外, 不 会 减 少 上 游 来 水 量, 不 改 变 流 域 水 量 平 衡 根 据 项 目 可 研 报 告, 郁 江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为 1443m³/s, 河 流 经 过 发 电 机 发 电 后, 除 了 少 部 分 损 耗 外, 上 游 来 水 基 本 不 减 少 因 此, 坝 址 下 游 不 会 形 成 明 显 的 减 水 段, 不 会 对 下 游 植 被 和 植 物 资 源 造 成 影 响 155
5.7.2.2 对 水 生 生 态 的 影 响 项 目 运 营 期 对 水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阻 隔 的 影 响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已 运 行 20 多 年, 大 坝 对 郁 江 的 阻 隔 已 形 成, 目 前 建 设 单 位 已 采 取 的 减 缓 措 施 有 :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站 和 人 工 鱼 巢, 且 该 措 施 已 实 行 多 年, 一 定 程 度 上 缓 解 了 阻 隔 的 影 响 (1) 坝 址 上 游 河 段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不 形 成 新 的 淹 没 区, 坝 址 上 游 水 文 情 势 不 变, 对 水 生 生 态 不 新 增 新 的 影 响 (2) 厂 房 下 游 河 段 本 扩 机 电 站 发 电 后, 电 站 引 水 全 部 经 过 电 站 尾 水 渠 回 归 河 道, 电 站 厂 房 下 游 段 流 量 与 现 状 保 持 一 致 类 比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现 状 运 行 情 况, 厂 房 下 游 段 水 环 境 与 工 程 建 设 前 相 差 不 大,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也 相 差 不 大, 厂 房 下 游 河 段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不 会 受 到 太 大 影 响 (3) 对 下 游 鱼 类 产 卵 场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次 工 程 扩 机 后, 无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下 游 水 文 情 势 水 温 不 发 生 改 变 ; 新 增 少 量 来 自 维 护 检 修 等 工 序 产 生 的 废 油, 收 集 后 回 收 利 用, 不 排 入 郁 江 因 此, 项 目 扩 机 不 会 对 下 游 鱼 类 产 卵 场 产 生 新 的 影 响 (4) 对 鱼 类 洄 游 通 道 的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对 洄 游 鱼 类 的 调 查, 郁 江 上 洄 游 性 鱼 类 主 要 有 白 肌 银 鱼 鳗 鲡 七 丝 鲚, 这 些 鱼 类 生 活 在 近 海 沿 海 地 带, 会 随 季 节 性 变 化 洄 游 至 郁 江 进 行 产 卵 或 者 育 肥 等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包 括 水 电 站 和 船 闸 两 部 分, 通 过 对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的 调 查 知,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受 上 游 电 站 的 调 节 影 响, 上 游 来 水 量 较 大, 经 常 性 的 开 闸 泄 洪, 泄 洪 时 间 一 般 在 汛 期 (4~6 月 ), 上 下 游 水 位 基 本 持 平, 鱼 类 可 进 行 上 下 游 交 流 ; 据 了 解,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船 闸 每 天 开 闸 至 少 16 次, 平 均 每 天 开 闸 约 24 次 开 闸 期 间, 鱼 类 可 以 通 过 船 闸 进 行 洄 游 或 者 上 下 游 交 流 由 此 可 见,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工 程 建 设 对 洄 游 鱼 类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影 响 不 大 而 且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在 上 世 纪 90 年 代 已 基 本 建 成, 工 程 对 鱼 类 的 洄 游 通 道 的 影 响 也 基 本 形 成 ; 本 次 工 程 属 扩 机 工 程,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不 会 形 成 新 的 阻 隔 鱼 类 洄 游 的 影 响 总 体 来 说, 本 项 目 属 于 扩 机 工 程,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不 会 加 重 鱼 类 及 水 生 动 植 物 数 量 减 少, 不 会 对 现 状 鱼 类 及 水 生 生 物 产 生 新 的 影 响, 因 此, 本 扩 机 工 程 建 设 运 行 对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156
5.8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对 人 群 健 康 的 影 响 分 析 5.8.1 对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的 影 响 分 析 桂 平 市 用 电 主 要 由 广 西 主 网 及 地 方 电 源 联 合 供 电, 至 2011 年 底, 桂 平 电 网 最 高 电 压 等 级 为 220kV, 桂 平 电 网 主 要 通 过 社 步 长 望 社 步 来 宾 社 步 大 安 3 回 220kV 线 路 以 及 木 乐 桥 头 1 回 110kV 线 路 与 广 西 主 网 相 连 桂 平 市 境 内 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属 广 西 电 网 统 调 电 源, 是 一 座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水 电 站 电 站 装 机 为 3 15.5MW, 通 过 1 回 桂 平 电 站 南 津 110kV 线 路 及 桂 平 电 站 南 津 桂 平 电 站 石 龙 2 回 35kV 线 路 接 入 广 西 电 网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全 年 发 电 量 分 别 为 29056 万 kw h 23545 万 kw h 26833 万 kw h 25206 万 kw h,2012 年 桂 平 市 地 方 电 源 水 电 站 主 要 有 : 金 田 ( 装 机 容 量 8.1MW) 同 心 (1.2 MW) 马 坪 ( 装 机 容 量 0.72MW) 木 山 ( 装 机 容 量 0.525MW) 达 开 (5.2MW) 及 其 它 小 水 电 站, 水 电 站 总 装 机 容 量 21.651MW,2011 年 总 发 电 量 2188 万 kw h, 地 方 小 火 电 为 金 田 糖 业 自 备 机 组 容 量 12.5MW;2012 年 桂 平 市 水 电 站 总 装 机 21.65MW, 总 发 电 量 4999 万 kw h;2013 年 桂 平 市 水 电 站 总 装 机 22.92MW, 总 发 电 量 4311 万 kw h 2012 年 桂 平 市 全 社 会 用 电 量 为 144592 万 kw h, 比 上 年 增 长 6.87%, 最 大 负 荷 约 135MW, 其 中 主 网 趸 售 电 量 43310 万 kw h( 包 括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的 发 电 量 20183 万 kw h), 地 方 电 源 发 电 量 11990 万 kw h( 其 中 地 方 小 水 电 发 电 量 为 7264 万 kw h, 地 方 小 火 电 发 电 量 为 473 万 kw h) 由 此 可 见, 桂 平 电 网 现 状 是 缺 电 的, 即 使 考 虑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的 发 电 量 与 地 方 电 源 的 发 电 量 后 也 还 是 缺 电 的, 缺 电 额 为 23127 万 kw h 本 次 设 计 桂 平 市 电 力 系 统 电 源 建 设 考 虑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增 加 一 台 装 机 容 量 25MW 机 组, 扩 机 后 电 站 总 装 机 容 量 为 71.5MW, 扩 机 工 程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为 6422 万 kw h,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缓 解 桂 平 市 的 电 力 供 需 矛 盾, 对 促 进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起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在 一 定 程 度 和 范 围 内 将 促 进 当 地 经 济 的 发 展 5.8.2 工 程 用 地 及 移 民 安 置 影 响 (1) 工 程 占 地 工 程 用 地 总 面 积 9.24hm 2, 其 中 永 久 用 地 面 积 1.95hm 2, 全 部 为 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附 属 土 地 ; 临 时 用 地 面 积 7.30hm 2 ( 弃 渣 场 6hm 2 为 长 安 工 业 园 专 门 弃 渣 土 地,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157
区 临 时 用 地 有 0.29hm 2 为 原 枢 纽 附 属 土 地 ) 工 程 用 地 实 际 仅 涉 及 临 时 用 地 1.0hm 2 拆 迁 工 业 企 业 房 屋 58.48 m2, 厕 所 3 m2, 围 墙 445 m2 本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实 物 量 详 见 表 5-8-1 表 5-8-1 工 程 用 地 实 物 汇 总 表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临 时 征 用 一 农 村 部 分 ( 一 ) 土 地 hm 2 0.99 1 草 地 hm 2 0.31 (1) 其 他 草 地 hm 2 0.31 2 水 域 及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hm 2 0.65 (1) 河 流 水 面 hm 2 0.65 3 其 他 土 地 hm 2 0.03 (1) 空 闲 地 hm 2 0.03 ( 三 ) 房 屋 及 附 属 建 筑 物 1 附 属 设 施 (1) 围 墙 hm 2 20.94 二 企 事 业 单 位 ( 一 ) 土 地 hm 2 0.01 1 工 矿 仓 储 用 地 hm 2 0.01 (1) 工 业 用 地 0.01 ( 二 ) 房 屋 及 附 属 建 筑 物 55.48 1 房 屋 m2 55.48 (1) 主 房 m2 1 砖 木 m2 55.48 2 附 属 设 施 (1) 厕 所 m2 3.00 (2) 围 墙 m2 131.00 (2) 对 土 地 资 源 及 农 业 生 产 的 影 响 从 表 5-8-1 可 知, 工 程 临 时 占 用 土 地 面 积 1.0hm 2, 征 用 的 土 地 均 为 草 地 水 域 和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无 涉 及 基 本 农 田 项 目 建 设 临 时 占 用 一 定 的 土 地 资 源, 对 农 业 生 产 无 影 响 (3) 移 民 安 置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不 涉 及 永 久 征 收 耕 地,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对 其 本 地 农 村 群 众 生 产 生 活 影 响 程 度 很 小, 本 项 目 不 考 虑 农 村 移 民 生 产 安 置 规 划 ; 本 工 程 建 设 不 涉 及 农 村 房 屋 征 收, 不 涉 及 农 村 搬 迁 人 口,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考 虑 农 村 移 民 搬 迁 安 置 规 划 总 之, 本 扩 机 工 程 临 时 征 用 郁 江 左 岸 少 量 草 地, 占 用 一 定 土 地 资 源, 对 土 地 资 源 有 158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所 占 土 地 均 为 临 时 用, 待 施 工 结 束 后 可 恢 复 原 状 因 此, 本 工 程 的 施 工 影 响 是 临 时 的, 将 随 着 施 工 结 束 而 结 束, 对 土 地 资 源 的 影 响 较 小 5.8.3 对 交 通 的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对 交 通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 施 工 期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导 致 桂 平 城 区 交 通 量 一 定 程 度 上 的 增 加, 对 城 区 的 交 通 量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对 交 通 量 影 响 是 临 时 的, 将 随 着 施 工 结 束 而 结 束, 因 此, 施 工 对 交 通 的 影 响 有 限 5.8.4 对 人 群 健 康 的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施 工 人 员 大 量 集 中, 施 工 高 峰 期 人 数 达 200 人, 由 于 居 住 条 件 简 陋 拥 挤, 加 上 作 业 环 境 艰 苦 施 工 人 员 劳 动 强 度 大, 对 疾 病 的 抵 抗 能 力 下 降, 如 卫 生 防 疫 措 施 不 得 力, 对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污 水 及 粪 便 管 理 不 善 等, 会 造 成 施 工 区 的 蚊 蝇 孽 生, 使 痢 疾 毒 性 肝 炎 伤 寒 等 病 毒 通 过 水 源 和 食 物 传 染 扩 散, 引 起 发 病 率 上 升, 并 可 能 传 染 给 附 近 居 民 同 时, 由 于 施 工 人 员 流 动 性 大, 亦 有 可 能 患 有 流 行 性 感 冒 肺 炎 等 呼 吸 系 统 疾 病 或 新 病 种 的 人 员 进 入 工 区 作 业 和 居 住, 造 成 上 述 疾 病 在 施 工 人 员 中 相 互 传 染 和 流 行, 且 项 目 位 于 桂 平 市, 若 发 生 传 染 性 疾 病, 影 响 范 围 将 更 大 另 外, 工 程 施 工 使 用 机 械 设 备 数 量 和 种 类 较 多, 各 施 工 队 伍 按 各 自 的 施 工 进 度 在 相 对 狭 小 的 施 工 场 地 交 叉 作 业, 机 械 伤 害 和 意 外 事 故 难 以 避 免 5.9 对 航 运 及 涉 水 工 程 的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5.9.1 扩 机 工 程 运 行 期 对 水 库 运 行 方 式 的 影 响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以 通 航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位 于 浔 江 支 流 郁 江 上, 距 离 郁 江 与 黔 江 汇 合 口 约 3.7km 坝 址 以 上 集 水 面 积 为 89335km 2 枢 纽 设 计 正 常 蓄 水 位 31.5m, 相 应 库 容 3.19 亿 m 3, 批 复 正 常 蓄 水 位 29.6m 船 闸 过 闸 最 大 设 计 船 舶 吨 位 1000t, 电 站 现 状 装 机 容 量 46.5MW(3 15.5MW)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扩 机 工 程 是 在 原 航 运 枢 纽 左 岸 增 加 一 台 25MW 机 组, 以 便 充 分 利 用 水 能 和 满 足 机 组 检 修 要 求, 项 目 实 施 后 枢 纽 总 装 机 容 量 为 71.5MW 项 目 实 施 后 不 改 变 水 库 的 特 征 水 位, 不 改 变 水 库 的 运 行 方 式, 即 仍 维 持 原 有 水 库 的 运 行 方 式 即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低 水 头 综 合 利 用 枢 纽, 水 库 回 水 至 贵 港 枢 纽 坝 址 处 全 长 为 110km, 库 区 淹 没 标 准 为 : 农 村 居 民 点 的 搬 迁 按 10 年 一 遇 洪 水 标 准, 耕 地 淹 没 洪 水 159
标 准 为 2 年 一 遇 二 线 航 闸 建 设 之 前 为 了 减 少 库 区 淹 没, 洪 水 期 (5 月 ~10 月 ) 设 计 洪 水 流 量 大 于 2800m 3 /s 时 限 制 运 行 水 位 在 28.6m 运 行, 枯 水 期 (11 月 ~ 次 年 4 月 ) 水 库 运 行 水 位 可 在 正 常 蓄 水 位 ~ 死 水 位 之 间 运 行 ; 二 线 航 闸 建 设 之 后 ( 配 合 库 区 航 道 疏 浚 工 程 ) 全 年 水 库 水 位 均 可 在 正 常 蓄 水 位 ~ 死 水 位 之 间 运 行 5.9.2 扩 机 工 程 运 行 期 对 航 运 的 影 响 5.9.2.1 正 常 运 行 对 航 运 的 影 响 分 析 扩 机 工 程 实 施 后 仍 按 原 水 库 运 行 方 式 运 行, 因 此, 项 目 实 施 后 正 常 运 行 不 改 变 枢 纽 上 游 下 游 航 道 的 最 高 通 航 水 位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即 不 改 变 枢 纽 库 区 航 道 下 游 航 道 的 特 征 水 位 不 改 变 航 道 的 特 性 扩 机 工 程 实 施 后 正 常 运 行 期 不 改 变 枢 纽 的 船 闸 耗 水 量, 因 此, 项 目 实 施 后 不 改 变 船 闸 在 水 量 方 面 的 保 障 5.9.2.2 调 峰 引 起 的 水 位 变 幅 对 航 运 的 影 响 分 析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以 航 运 为 主 结 合 发 电 的 枢 纽, 水 库 设 计 正 常 蓄 水 位 31.5m, 最 终 批 复 正 常 蓄 水 位 29.6m, 投 产 以 来 二 线 船 闸 建 设 之 前 (2007 年 ) 实 际 运 行 的 正 常 蓄 水 位 约 为 30.5m, 二 线 船 闸 建 设 以 后 实 际 运 行 的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略 有 提 高,2012 年 ~2013 年 约 为 30.9m 本 次 分 析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的 正 常 蓄 水 位 按 30.9m 方 案 考 虑, 水 库 死 水 位 28.6m, 正 常 蓄 水 位 30.9m 至 死 水 位 28.6m 之 间 的 调 节 库 容 为 4545 万 m 3, 坝 址 受 上 游 百 色 水 库 调 节 及 郁 江 调 水 影 响 后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为 1443m 3 /s, 库 容 系 数 为 0.099%, 水 库 的 调 节 性 能 为 日 调 节, 电 站 有 一 定 的 调 峰 能 力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现 有 3 台 机 组 的 单 机 额 定 流 量 为 245m 3 /s, 满 机 流 量 为 735m 3 /s, 扩 机 工 程 实 施 增 加 1 台 25MW 新 机 组 的 额 定 流 量 为 445m 3 /s, 电 站 4 台 机 组 满 机 流 量 变 为 1180 m 3 /s, 电 站 调 峰 潜 在 的 流 量 变 化 幅 度 增 大 ( 由 扩 机 前 的 航 运 基 荷 245m 3 /s~735 m 3 /s 增 至 航 运 基 荷 245m 3 /s~1180 m 3 /s) (1) 电 站 调 峰 引 起 的 下 游 最 大 时 变 幅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下 游 浔 江 上 的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上 距 郁 江 汇 合 口 158.4km, 是 西 江 下 游 河 段 广 西 境 内 的 最 后 一 个 规 划 梯 级,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电 站 为 径 流 式 电 站, 正 常 蓄 水 位 20.6m, 160
而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下 游 设 计 发 电 最 低 水 位 为 19.87m, 长 洲 水 库 蓄 水 对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下 游 有 顶 托 影 响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20.6m, 汛 期 限 制 水 位 18.6m, 死 水 位 18.6m 枯 水 期 (11 月 ~ 次 年 4 月 ),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20.6m, 发 电 最 低 消 落 水 位 19.8m, 汛 期 5 月 ~9 月 水 库 水 位 降 至 18.6m 运 行, 汛 末 10 月 份 在 不 增 加 库 区 淹 没 损 失 的 条 件 下, 即 流 量 不 大 于 1180m 3 /s 时 水 库 水 位 可 提 高 至 20.6m 运 行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处 在 郁 江 与 黔 江 汇 合 口 上 游 约 3.7km, 根 据 下 游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蓄 水 发 电 (2009 年 11 月 ) 以 来 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2010 年 ~2013 年 实 测 的 坝 址 下 游 实 测 的 逐 日 日 平 均 水 位 ~ 日 平 均 流 量 资 料 点 绘 的 水 位 流 量 关 系 点 找 一 条 最 下 包 的 曲 线 ( 此 曲 线 即 为 受 下 游 浔 江 流 量 影 响 最 小 水 位 变 幅 最 大 的 曲 线 )( 详 见 表 5-9-1 图 5-9-1) 进 行 电 站 调 峰 在 下 游 产 生 的 最 大 时 变 幅 分 析 的 依 据 表 5-9-1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坝 址 下 游 实 测 水 位 流 量 关 系 ( 下 包 线 ) (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已 建 ) 水 位 19.82 19.93 20.13 20.32 20.52 20.71 20.90 21.08 21.27 21.45 (m 黄 基 ) 流 量 (m 3 /s) 245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1100 水 位 (m 黄 基 ) 21.60 21.63 21.81 21.99 22.16 22.34 22.50 22.67 22.84 23 流 量 (m 3 /s) 118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1900 2000 从 表 5-9-1 可 以 看 出, 即 在 最 不 利 工 况 ( 长 洲 水 库 对 桂 平 坝 下 的 顶 托 最 小 时 ), 电 站 扩 机 前 流 量 变 化 从 245m 3 /s~735m 3 /s( 扩 机 前 满 机 流 量 ) 的 水 位 达 到 0.96m 略 小 于 1.0m ( 目 前 认 为 船 舶 安 全 运 行 的 最 大 时 变 幅 为 1.0m, 在 枢 纽 没 有 泄 洪 的 情 况 最 大 日 变 幅 亦 为 0.96m), 电 站 调 峰 时 可 以 从 航 运 基 荷 1h 内 增 加 至 满 机 负 荷 运 行 电 站 扩 机 后 流 量 变 化 从 245 m 3 /s~1180 m 3 /s( 扩 机 后 满 机 流 量 ) 的 水 位 达 到 1.74m( 在 枢 纽 没 有 泄 洪 的 情 况 最 大 日 变 幅 亦 为 1.74m) 大 于 1.0m; 因 此 认 为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实 施 后 电 站 调 峰 时 不 宜 从 航 运 基 荷 实 然 增 加 到 满 机 负 荷 发 电 为 了 船 舶 航 行 安 全, 减 小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营 运 对 航 运 的 影 响, 在 发 航 运 基 荷 时 建 议 开 旧 机 组 单 机 发 电, 负 荷 增 大 时 增 加 第 2 台 机 组 第 3 台 机 组 新 机 组 发 电 ( 每 增 加 1 台 机 组 的 时 距 不 小 于 0.5h), 以 确 保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营 对 航 运 产 生 的 影 响 最 小, 保 证 电 站 调 峰 在 下 游 产 生 的 时 变 幅 不 超 过 1.0m, 最 大 日 变 幅 为 1.74m, 以 确 保 枢 纽 减 小 船 舶 航 行 安 全 ( 这 样 运 行 下 游 水 位 的 时 变 幅 小 于 1.0 m, 详 见 表 5-3-2.) 水 电 站 161
扩 机 工 程 建 设 前 后 电 站 的 调 度 方 式 详 见 表 5-9-3 表 5-9-2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运 行 后 几 个 特 征 流 量 ~ 水 位 表 流 量 (m 3 /s) 245 445 690 935 1180 水 位 (m 黄 基 ) 19.82 20.21 20.69 21.15 21.60 水 位 差 0.40 0.47 0.46 0.45 (m 黄 基 ) 0.87 0.91 表 5-9-3 电 站 技 改 前 后 电 站 调 度 方 式 比 较 表 (1) 水 库 水 位 Z(m) 30.9 Z 43. 49 28.6 Z 30.9 (2) 入 库 流 量 Q 入 Q 入 1180 (3) 电 网 要 求 电 站 发 电 出 力 N(MW) 0<N 15.5 15.5<N 31.0 31.0<N 46.5 46.5<N 71.0 46.5~71.0 (4) 发 电 流 量 Q 发 (m 3 /s) 0<Q 发 245 1 台 老 机 额 定 出 力 相 应 流 量 <Q 发 490 2 台 老 机 额 定 出 力 相 应 流 量 <Q 发 735 3 台 老 机 额 定 出 力 相 应 流 量 <Q 发 1180 (1) 发 电 水 头 H 2.5m,Q 发 1180; (2)2.0 发 电 水 头 H 2.5m,Q 发 445; (3)H<2.0m, Q 发 =0; (5) 技 改 前 电 站 调 度 方 式 1 台 老 机 组 发 电 2 台 老 机 组 发 电 3 台 老 机 组 发 电 3 台 老 机 组 发 电, 多 余 水 量 从 溢 流 坝 泄 洪 (1)3 台 老 机 组 发 电 ; (2) 不 发 电 ; (3) 不 发 电 (6) 技 改 前 电 站 调 度 方 式 同 (5) 同 (5) 同 (5) 3 台 老 机 组 + 新 机 组 发 电 (1)3 台 老 机 组 发 电 ; (2) 老 机 组 不 发 电, 新 机 组 发 电 ; (3) 不 发 电 备 注 (5) 与 (6) 相 同 (5) 与 (6) 相 同 (5) 与 (6) 相 同 (5) 与 (6) 不 相 同 (5) 与 (6) 不 相 同 水 库 水 位 Z>43.49m 时, 电 站 不 发 电 同 时, 建 议 扩 机 工 程 建 成 运 营 后 应 结 合 枢 纽 下 游 的 水 位 实 测 情 况 下 游 长 洲 水 利 枢 纽 同 时 间 段 的 实 测 上 游 水 位 情 况 进 一 步 研 究 电 站 调 峰 在 下 游 产 生 的 水 位 时 变 幅 与 船 舶 航 行 安 全 问 题, 进 一 步 修 改 断 完 善 电 站 的 调 度 方 式, 以 在 保 证 船 舶 安 全 运 行 的 前 提 下 更 好 的 发 挥 电 站 调 峰 效 益 (2) 电 站 调 峰 引 起 的 上 游 最 大 时 变 幅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库 水 位 ~ 库 容 关 系 曲 线 采 用 原 设 计 成 果, 详 见 表 5-9-4 162
表 5-9-4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库 水 位 ~ 库 容 关 系 曲 线 表 水 位 (m) 25.0 26.0 27.0 28.0 29.0 29.6 30.0 30.5 31.0 库 容 ( 亿 m 3 ) 1.07 1.37 1.68 1.99 2.32 2.52 2.65 2.83 3.01 水 位 (m) 31.5 32.0 34.0 36.0 38.0 40.0 42.0 44.0 45.0 库 容 ( 亿 m 3 ) 3.18 3.36 4.10 4.87 5.70 6.65 7.80 9.20 10.0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30.9m 死 水 位 28.6m,28.6m~29.6m 之 间 的 库 容 为 3200 万 m 3,29.6m~30.6m 之 间 的 库 容 为 3240 万 m 3, 即 水 位 增 加 1m 相 应 库 容 增 加 量 均 大 于 3000 万 m 3, 而 水 电 站 扩 机 后 电 站 调 峰 从 发 航 运 最 小 流 量 245m 3 /s~1180m 3 /s 调 峰 1h 需 要 的 水 量 仅 为 337 万 m 3, 因 此 电 站 调 峰 在 上 游 产 生 的 时 变 幅 是 不 会 超 过 1m( 严 格 说 来 是 不 超 过 0.2m) 对 航 运 影 响 不 大 同 时, 因 为 上 游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的 下 游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为 28.6m 与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上 游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相 同, 所 以, 即 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库 处 在 死 水 位 28.6m 运 行, 同 时 上 游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不 放 水 ( 来 水 都 蓄 在 水 库 中 ) 时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库 区 航 道 也 能 通 航 的 5.9.3 电 站 调 峰 对 下 游 涉 水 工 程 的 影 响 根 据 枢 纽 布 置, 枢 纽 船 闸 是 布 置 在 右 岸 阶 地 上 系 利 用 河 流 弯 道 裁 弯 取 直 布 置 的 ; 而 水 电 站 老 机 组 厂 房 新 机 组 厂 房 是 分 别 布 置 在 原 河 道 的 右 岸 左 岸, 老 机 组 新 机 组 的 发 电 尾 水 均 是 回 到 原 河 道 的 水 电 站 扩 机 前 : 老 机 组 布 置 在 右 岸 厂 房, 老 机 组 发 电 时 发 电 尾 水 是 从 河 道 右 侧 注 入 河 道, 当 来 水 量 较 大 且 水 库 水 位 达 到 了 正 常 蓄 水 位 30.9m 时 超 过 电 站 发 电 水 量 部 分 是 从 溢 流 坝 上 泄 入 下 游 河 道 的 河 道 的 水 位 变 幅 水 流 流 态 变 化 均 由 发 电 流 量 泄 洪 流 量 共 同 影 响 产 生 水 电 站 扩 机 后 : 在 左 岸 布 置 厂 房 安 装 新 机 组 后, 当 水 库 来 水 较 小 或 电 站 发 电 容 量 不 大 于 老 机 组 容 量 时 均 是 考 虑 让 旧 机 组 发 电, 只 有 当 水 库 来 水 量 较 大 或 电 站 调 峰 需 要 发 电 容 量 大 于 老 机 组 容 量 时 才 启 动 新 机 组 发 电 ( 每 增 加 1 台 机 组 的 时 距 不 小 于 0.5h) 新 机 组 发 电 流 量 从 河 道 左 侧 汇 入 河 道, 当 来 水 量 较 大 且 水 库 水 位 达 到 了 正 常 蓄 水 位 30.9m 时 超 过 电 站 发 电 水 量 部 分 是 从 溢 流 坝 上 泄 入 下 游 河 道, 河 道 的 水 位 变 幅 水 流 流 态 变 化 均 由 发 电 流 量 泄 洪 流 量 共 同 影 响 产 生 ; 水 电 站 技 改 前 后 相 比 较, 只 是 当 入 库 流 量 较 大 时 部 分 从 溢 流 坝 泄 入 河 道 的 水 量 转 由 新 机 组 发 电 从 水 轮 机 尾 水 管 排 入 河 道 或 者 电 站 调 峰 时 部 分 流 量 -- 本 可 以 存 在 水 库 再 由 老 机 组 发 电 的 改 由 新 机 组 在 用 电 高 峰 时 发 电 发 电 尾 水 从 左 侧 汇 入 河 道, 而 溢 流 坝 左 侧 了 一 163
个 泄 流 区 共 6 孔 泄 流 闸 泄 洪 时 这 6 孔 是 泄 洪 的, 因 此 认 为 新 机 组 发 电 对 左 岸 下 游 的 造 船 厂 大 关 码 头 等 影 响 是 不 大 的 ; 总 的 说 来 如 果 水 电 站 技 改 容 后 电 站 遵 循 以 上 原 有 水 库 的 运 行 方 式 运 行, 不 仅 可 以 保 证 电 站 下 游 的 时 变 幅 不 超 过 1m 同 时 也 可 以 使 电 站 调 峰 产 生 的 流 态 变 化 也 是 很 小 的, 应 该 说 水 电 站 扩 机 后 对 航 运 的 影 响 对 左 岸 下 游 造 船 厂 大 关 码 头 等 涉 水 工 程 的 影 响 都 将 是 比 较 小 的 5.9.4 扩 机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通 航 供 水 的 影 响 郁 江 为 常 年 通 航 河 道,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只 对 枢 纽 厂 坝 左 岸 岸 边 进 行 部 分 围 堰 施 工, 对 坝 址 上 下 游 水 位 影 响 不 大, 且 一 直 没 有 低 于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船 只 仍 可 通 过 原 航 道 通 航, 因 此 对 航 运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极 小 施 工 围 堰 布 置 及 水 流 控 制 不 会 对 上 下 游 取 水 产 生 影 响, 也 不 存 在 断 流 问 题, 对 下 游 河 道 供 水 影 响 极 微 5.10 对 二 坑 口 排 污 的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间 拟 将 现 有 二 坑 口 排 污 管 改 建 穿 越 枢 纽 重 力 坝 的 管 道 左 移 下 埋, 布 置 在 扩 机 厂 房 主 机 间 左 侧 的 安 装 间 之 下, 排 污 管 道 出 口 设 在 坝 下 105m 处 根 据 主 体 设 计, 厂 房 施 工 需 将 二 坑 口 排 污 管 拆 除, 为 了 使 得 施 工 期 间 废 水 能 顺 利 排 入 下 游 河 段, 拆 除 原 排 污 管 之 前 需 要 先 在 左 岸 临 时 设 置 一 根 排 污 管 线 与 现 有 的 管 道 接 通, 使 得 污 水 通 过 临 时 的 管 线 排 入 下 游 河 道, 然 后 再 对 原 有 的 管 道 进 行 拆 除 厂 房 施 工 同 时 将 排 污 管 埋 设 在 厂 房 主 机 间 左 侧 的 安 装 间 之 下, 待 改 建 二 坑 口 排 污 管 投 入 运 营 后 拆 除 临 时 排 污 管 因 此, 厂 房 施 工 建 设 期 间 对 二 坑 口 排 污 影 响 有 限 164
6 水 土 保 持 6.1 项 目 区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及 治 理 情 况 工 程 区 属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 温 暖 湿 润, 雨 量 充 沛, 夏 长 冬 短 多 年 平 均 气 温 21.5,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9.2,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3.3 ; 多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1740mm, 最 大 年 降 雨 量 为 2485mm(1981 年 ), 最 小 年 降 雨 量 为 1308mm(1974 年 ),4~8 月 份 的 降 雨 量 占 全 年 的 70%; 年 平 均 蒸 发 量 1392mm 项 目 区 地 处 为 丘 陵 平 原 区, 两 岸 地 形 平 坦, 河 谷 为 开 阔 的 U 型 谷 地 带 项 目 区 内 土 壤 以 红 壤 土 和 河 流 冲 积 土 为 主 根 据 土 壤 侵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SL190-2007), 工 程 所 在 的 桂 平 市 在 全 国 土 壤 侵 蚀 类 型 分 区 中 属 于 水 力 侵 蚀 区 中 的 南 方 红 壤 丘 陵 区, 其 水 土 流 失 类 型 主 要 为 水 力 侵 蚀, 侵 蚀 形 态 主 要 为 面 蚀, 其 次 为 沟 蚀, 土 壤 容 许 流 失 量 为 500t/(km 2 a) 根 据 全 国 水 土 保 持 规 划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预 防 区 和 重 点 治 理 区 复 核 划 分 成 果 ( 办 水 保 [2013]188 号 ), 工 程 所 在 的 桂 平 市 不 涉 及 国 家 级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桂 政 发 [2000]40 号 文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划 分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分 区 的 通 知, 工 程 所 在 的 桂 平 市 属 于 广 西 水 土 流 失 的 重 点 治 理 区 据 现 场 踏 勘 结 合 工 程 区 地 形 土 壤 植 被 等 自 然 条 件, 确 定 项 目 区 现 状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约 为 500t/(km 2 a) 根 据 水 利 普 查 成 果, 桂 平 市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624.49km 2, 详 见 表 6-1-1 表 6-1-1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统 计 表 单 位 :km 2 行 政 区 划 水 蚀 面 积 轻 度 中 度 强 烈 极 强 烈 剧 烈 桂 平 市 624.49 316.35 143.85 106.22 54.58 3.49 占 水 土 流 失 比 例 (%) 100 50.7 23.0 17.0 8.7 0.6 自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颁 布 以 后, 项 目 区 涉 及 地 区 的 各 级 政 府 采 取 了 对 现 有 森 林 全 面 禁 伐, 保 护 水 源 林 封 山 育 林 植 树 造 林 修 建 水 平 梯 田 退 耕 还 林, 采 用 工 程 措 施 农 业 措 施 生 物 措 施 相 结 合 的 治 理 措 施, 改 善 了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提 高 了 土 地 利 用 率, 在 保 持 水 土 的 同 时 也 提 高 了 经 济 效 益 据 统 计, 截 至 2012 年, 桂 平 市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27561hm 2 165
6.2 主 体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评 价 按 照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技 术 规 范 (GB50433-2008) 的 要 求, 本 方 案 根 据 主 体 工 程 设 计 资 料 及 实 地 调 查, 对 该 工 程 选 址 进 行 了 水 土 保 持 约 束 性 规 定 的 复 核, 认 为 该 工 程 的 建 设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1) 工 程 选 址 充 分 考 虑 了 水 土 保 持 要 求, 项 目 区 不 属 于 泥 石 流 易 发 区 崩 塌 滑 坡 危 险 区 和 易 引 起 严 重 水 土 流 失 和 生 态 恶 化 的 区 域 ; (2) 工 程 选 址 不 属 于 全 国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网 络 中 的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站 点 和 重 点 试 验 区 没 有 国 家 确 定 的 水 土 保 持 长 期 定 位 观 测 站 ; (3) 工 程 选 址 不 属 于 沙 丘 区 及 国 家 划 定 的 重 点 预 防 保 护 区 和 重 点 治 理 成 果 区, 项 目 区 不 位 于 生 态 脆 弱 区 ; 根 据 工 程 建 设 特 点 和 性 质, 本 工 程 建 设 仅 对 土 壤 和 植 被 造 成 暂 时 不 利 影 响, 不 会 产 生 无 法 治 理 或 破 坏 性 的 现 象, 通 过 采 取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可 有 效 预 防 治 理 工 程 建 设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并 逐 步 改 善 项 目 区 生 态 环 境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对 照 水 土 保 持 法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技 术 规 范 (GB 50433-2008) 及 关 于 严 格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审 查 审 批 工 作 的 通 知 ( 水 保 [2007]184 号 ) 的 限 制 性 规 定, 工 程 建 设 不 涉 及 工 程 选 址 施 工 等 的 严 格 限 制 性 行 为, 从 水 土 保 持 角 度 看 工 程 建 设 不 存 在 制 约 性 因 素,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6.3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6.3.1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界 定 的 原 则 与 依 据 根 据 谁 开 发 谁 保 护, 谁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谁 负 责 治 理 的 原 则 和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技 术 规 范 (GB 50433-2008) 的 要 求, 通 过 对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研 究 与 现 场 查 勘 和 分 析, 确 定 本 工 程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主 要 由 项 目 建 设 区 和 直 接 影 响 区 两 部 分 组 成 项 目 建 设 区 : 指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的 征 地 占 地 使 用 及 管 辖 的 地 域 直 接 影 响 区 : 指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可 能 对 项 目 建 设 区 以 外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危 害 的 地 域 6.3.2 水 土 保 持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界 定 根 据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工 程 用 地 面 积 以 及 工 程 施 工 直 接 影 响 范 围 的 分 析, 初 步 确 定 本 166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为 4.64hm 2, 其 中 项 目 建 设 区 3.25hm 2, 直 接 影 响 区 1.39hm 2 工 程 各 区 域 项 目 建 设 区 及 直 接 影 响 区 面 积 详 见 表 6-3-1 表 6-3-1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面 积 表 单 位 :hm 2 序 号 项 目 行 政 区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项 目 建 设 区 直 接 影 响 区 1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3.71 2.94 0.77 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0.60 0.20 0.40 桂 平 市 3 施 工 道 路 区 0.33 0.11 0.22 合 计 4.64 3.25 1.39 6.4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分 析 与 预 测 6.4.1 工 程 建 设 扰 动 地 表 面 积 预 测 工 程 扰 动 地 表 面 积 预 测 详 见 下 表 6-4-1 表 6-4-1 工 程 建 设 扰 动 地 表 面 积 预 测 表 单 位 :hm 2 序 号 分 区 合 计 草 地 工 矿 仓 储 用 地 水 工 建 筑 用 地 水 域 1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2.94 0.03 0.01 2.09 0.81 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0.20 0.20 3 施 工 道 路 区 0.11 0.11 合 计 3.25 0.34 0.01 2.09 0.81 6.4.2 取 土 量 弃 渣 量 预 测 工 程 的 土 石 方 开 挖 ( 拆 除 量 ) 总 量 9.47 万 m 3 ( 自 然 方 ), 合 松 方 12.6 万 m 3, 除 用 于 土 石 方 填 筑 约 0.8 万 m 3 ( 松 方 ) 外, 尚 需 弃 渣 约 11.8 万 m 3 ( 松 方 ) 弃 渣 规 划 用 于 枢 纽 上 游 玉 桂 二 级 公 路 边 上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的 填 筑, 本 次 不 再 考 虑 布 设 弃 渣 场 6.4.3 工 程 建 设 损 坏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预 测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补 偿 费 和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费 征 收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桂 价 费 [2007]262 号 文 和 关 于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等 若 干 问 题 解 释 的 通 知 桂 水 水 保 [2007]22 号 文 的 有 关 规 定,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是 指 具 有 防 治 水 土 流 失 功 能 的 一 切 设 施 的 总 称 包 括 工 程 设 施 水 土 保 持 植 物 和 原 地 形 地 貌 工 程 设 施 包 括 水 库 鱼 塘 塘 坝 堤 堰 挡 土 墙 167
引 截 水 沟 水 平 梯 田 梯 地 水 田 等 ; 水 土 保 持 植 物 包 括 人 工 种 植 或 野 生 的 林 草 植 被 植 物 群 落 ; 原 地 形 地 貌 : 就 是 自 然 形 成 的 地 形 地 貌 因 此 根 据 上 述 有 关 解 释 和 概 念, 在 进 行 现 场 实 地 调 查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本 工 程 建 设 区 用 地 类 型 等 有 关 资 料 分 析 确 定 因 本 工 程 建 设 损 坏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面 积 为 3.24hm 2, 主 要 有 草 地 水 工 建 筑 用 地 水 域, 详 表 6-4-2 表 6-4-2 工 程 建 设 损 坏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面 积 预 测 表 单 位 :hm 2 序 号 分 区 合 计 草 地 水 工 建 筑 用 地 水 域 1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2.93 0.03 2.09 0.81 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0.20 0.20 3 施 工 道 路 区 0.11 0.11 合 计 3.24 0.34 2.09 0.81 6.4.4 工 程 建 设 中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预 测 本 工 程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预 测 按 施 工 准 备 及 施 工 期 自 然 恢 复 期 分 别 预 测, 预 测 方 法 主 要 采 用 类 比 法 结 合 实 地 调 查 进 行 预 测 类 比 工 程 选 择 贵 港 航 运 枢 纽 工 程, 经 预 测, 因 工 程 建 设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为 111.3t,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75.4t, 其 中 施 工 期 造 成 的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为 69.7t, 自 然 恢 复 期 造 成 的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为 5.7t, 施 工 期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占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的 92.44%, 是 本 工 程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的 主 要 时 段 本 工 程 建 设 造 成 的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中,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的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为 72.4t, 占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的 96.0%; 因 此,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是 本 工 程 的 水 土 保 持 重 点 防 治 区 域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量 预 测 详 见 表 6-4-3 表 6-4-3 工 程 建 设 造 成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预 测 成 果 表 时 段 序 号 项 目 面 积 土 壤 侵 蚀 模 数 t/(km 2 a) 年 限 T 水 土 流 失 量 (t) (hm 2 ) 扰 动 前 扰 动 后 (a) 扰 动 前 扰 动 后 新 增 1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2.94 500 1660 2 29.4 97.6 68.2 施 工 准 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0.20 500 1500 0.4 0.4 1.2 0.8 备 期 及 3 施 工 道 路 区 0.11 500 2020 0.4 0.2 0.9 0.7 施 工 期 小 计 3.25 30.0 99.7 69.7 1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0.85 500 1000 1 4.3 8.5 4.2 自 然 恢 2 施 工 生 产 生 产 区 0.20 500 1000 1 1.0 2.0 1.0 复 期 3 施 工 道 路 区 0.11 500 1000 1 0.6 1.1 0.5 小 计 1.16 5.9 11.6 5.7 合 计 3.25 35.9 111.3 75.4 168
表 6-4-4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汇 总 表 序 号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量 (t) 各 区 域 新 增 流 失 量 占 新 增 水 土 扰 动 前 扰 动 后 新 增 流 失 总 量 的 比 例 (%) 1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33.7 106.1 72.4 96.0 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1.4 3.2 1.8 2.4 3 施 工 道 路 区 0.8 2.0 1.2 1.6 合 计 35.9 111.3 75.4 100.0 6.5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分 区 和 总 体 布 局 6.5.1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目 标 工 程 所 在 的 桂 平 市 属 于 广 西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治 理 区, 但 工 程 建 设 涉 及 的 郁 江 为 重 要 江 河, 根 据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标 准 适 用 条 件 和 工 程 建 设 特 点, 确 定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执 行 建 设 类 项 目 一 级 防 治 标 准, 即 扰 动 土 地 整 治 率 达 到 97%, 水 土 流 失 总 治 理 度 达 到 97%, 土 壤 流 失 控 制 比 达 到 1.0, 拦 渣 率 达 到 95%, 林 草 植 被 恢 复 率 达 到 99%, 林 草 覆 盖 率 达 到 27% 6.5.2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分 区 及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总 体 布 局 (1)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分 区 根 据 工 程 的 特 点, 建 设 时 序 防 治 责 任, 结 合 建 设 活 动 类 别 和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确 定 本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分 区 分 为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防 治 区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防 治 区 施 工 道 路 区 防 治 区 3 个 区,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为 本 工 程 的 重 点 防 治 区 (2)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总 体 布 局 根 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分 区 的 水 土 流 失 特 点 危 害 程 度 和 防 治 目 标, 采 取 治 理 与 防 护 相 结 合 生 物 措 施 与 工 程 措 施 相 结 合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与 重 建 和 提 高 土 地 生 产 力 相 结 合, 统 筹 布 局 各 类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以 形 成 完 整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体 系 在 防 治 措 施 具 体 配 置 中, 要 以 工 程 措 施 为 先 导, 发 挥 其 速 效 性 和 控 制 性, 在 重 点 地 段 布 设 工 程 措 施 的 同 时, 必 须 加 强 林 草 建 设, 保 护 新 生 地 表, 美 容 新 塑 地 貌, 改 善 恢 复 生 态 环 境, 提 高 土 地 生 产 力 和 利 用 率, 充 分 发 挥 生 物 措 施 的 后 效 性 和 生 态 效 应, 实 现 水 土 流 失 的 根 本 治 理, 进 而 使 堤 防 与 其 周 围 的 自 然 景 观 和 人 文 景 观 溶 为 一 体, 促 进 周 边 环 169
境 可 持 续 发 展 6.5.3 各 分 区 防 治 措 施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在 原 左 岸 重 力 坝 位 置 扩 机 1 台, 安 装 间 布 置 在 扩 机 厂 房 主 机 间 的 左 侧, 副 厂 房 在 主 机 间 的 下 游 侧 扩 建 部 分 主 要 由 进 水 渠 厂 房 尾 水 渠 及 护 坡 等 建 筑 物 组 成 工 程 共 弃 渣 约 11.8 万 m 3, 弃 渣 规 划 用 于 枢 纽 上 游 玉 桂 二 级 公 路 边 上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的 填 筑, 本 次 不 再 考 虑 布 设 弃 渣 场 ; 布 设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1 处, 修 建 施 工 道 路 0.51km 其 水 土 流 失 主 要 是 在 工 程 施 工 期, 在 工 程 运 行 期, 厂 房 本 身 具 有 水 保 功 能, 水 土 流 失 渐 趋 微 弱 可 研 阶 段 水 土 保 持 设 计 拟 针 对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的 要 求, 新 增 部 分 防 护 措 施 6.5.3.1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本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布 置 在 左 岸 重 力 坝 位 置, 为 混 凝 土 结 构, 其 本 身 不 会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 主 体 工 程 临 时 占 地 区,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水 土 流 失 新 增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主 要 从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和 增 加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方 面 考 虑 (1) 施 工 管 理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做 好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序, 分 段 施 工, 控 制 施 工 面, 减 少 地 表 裸 露 的 时 间 ; 要 协 调 好 主 体 工 程 开 挖 与 填 筑 的 进 度 关 系, 尽 量 减 少 土 石 方 转 运 倒 运,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 遇 暴 雨 或 大 风 天 气 应 加 强 临 时 防 护, 雨 季 填 筑 土 方 时 应 随 挖 随 运 随 压, 避 免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 边 坡 开 挖 要 控 制 开 挖 面, 开 挖 前 进 行 放 线,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边 坡 进 行 开 挖 ; 工 程 结 束 后, 应 清 理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建 筑 材 料 散 落 体 等 废 弃 物 (2) 工 程 措 施 施 工 前, 对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临 时 占 地 进 行 表 层 土 剥 离, 并 堆 存 在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布 置 的 临 时 堆 土 区 妥 善 堆 存 工 程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主 体 工 程 临 时 占 地 进 行 回 填 表 层 土, 回 填 厚 度 不 得 少 于 0.5m, 并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3) 植 物 措 施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覆 土 整 治 后 的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临 时 占 地 进 行 绿 化, 播 撒 狗 牙 根 草 籽, 170
草 籽 撒 播 密 度 为 60kg/hm 2 (4) 临 时 措 施 在 主 体 工 程 临 时 堆 土 区 四 周 布 置 排 水 沟, 引 走 汇 水, 防 止 冲 刷 排 水 沟 断 面 为 梯 形 断 面, 排 水 沟 底 宽 0.4m, 沟 深 0.4m, 内 侧 边 坡 为 1:0.5; 排 水 沟 出 口 处 设 置 临 时 沉 沙 池 本 区 剥 离 的 表 土 堆 放 在 场 内 不 影 响 施 工 的 一 角, 为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对 表 土 堆 放 场 采 用 装 土 草 袋 进 行 临 时 拦 挡 堆 放 土 料 时, 要 事 先 将 部 分 表 土 填 入 草 袋 做 成 草 袋 装 土 临 时 挡 墙 进 行 拦 挡 挡 墙 为 梯 形 断 面, 其 尺 寸 为 : 顶 宽 0.6m, 底 宽 1.6m, 高 1m, 每 延 米 草 袋 临 时 挡 墙 方 量 为 1.1m 3 待 工 程 结 束 后, 拆 除 草 袋 临 时 挡 墙, 将 草 袋 中 的 表 土 留 作 场 地 整 治 用 6.5.3.2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本 区 域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机 械 停 放 场 仓 库 系 统 及 生 活 福 利 设 施 等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占 地 为 草 地, 施 工 结 束 后 恢 复 植 被 本 区 域 考 虑 场 区 剥 离 回 填 表 土, 临 时 排 水 沉 沙, 施 工 结 束 后 恢 复 植 被 (1) 工 程 措 施 施 工 前, 对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进 行 表 层 土 剥 离, 并 堆 存 在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布 置 的 临 时 堆 土 区 妥 善 堆 存 工 程 施 工 结 束 后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进 行 回 填 表 层 土, 回 填 厚 度 不 得 少 于 0.5m, 并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2) 植 物 措 施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覆 土 整 治 后 的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进 行 绿 化, 播 撒 狗 牙 根 草 籽, 草 籽 撒 播 密 度 为 60kg/hm 2 (3) 临 时 措 施 在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四 周 布 置 排 水 沟, 引 走 汇 水, 防 止 冲 刷 排 水 沟 断 面 为 梯 形 断 面, 排 水 沟 底 宽 0.4m, 沟 深 0.4m, 内 侧 边 坡 为 1:0.5; 排 水 沟 出 口 处 设 置 临 时 沉 沙 池 6.5.3.3 施 工 道 路 区 施 工 道 路 开 挖 前 首 先 清 理 表 层 土 并 临 时 堆 存 于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占 地 范 围 内 ; 道 路 视 汇 水 情 况 设 置 排 水 设 施, 对 于 开 挖 边 坡 应 及 时 做 好 防 护 措 施, 施 工 结 束 后, 施 工 道 路 及 171
时 恢 复 植 被 (1) 工 程 措 施 施 工 前, 对 施 工 道 路 进 行 表 层 土 剥 离, 并 运 至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区 妥 善 堆 存 工 程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施 工 道 路 进 行 回 填 表 层 土, 回 填 厚 度 不 得 少 于 0.5m, 并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2) 植 物 措 施 施 工 结 束 后 对 覆 土 整 治 后 的 施 工 道 路 区 进 行 绿 化, 播 撒 狗 牙 根 草 籽, 草 籽 撒 播 密 度 为 60kg/hm 2 (3) 临 时 措 施 在 施 工 道 路 汇 水 侧 布 置 排 水 沟, 引 走 汇 水, 防 止 冲 刷 路 基 排 水 沟 断 面 为 梯 形 断 面, 排 水 沟 底 宽 0.4m, 沟 深 0.4m, 内 侧 边 坡 为 1:0.5; 排 水 沟 出 口 处 设 置 临 时 沉 沙 池 6.6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6.6.1 监 测 时 段 及 监 测 内 容 根 据 本 工 程 建 设 和 水 土 保 持 防 治 措 施 实 施 进 度 安 排, 监 测 从 施 工 准 备 期 开 始, 至 设 计 水 平 年 结 束, 共 36 个 月 监 测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植 被 破 坏 及 恢 复 情 况, 植 被 成 活 率, 植 被 覆 盖 度, 地 貌 变 化, 水 土 流 失 量 水 土 流 失 强 度 及 危 害, 土 壤 侵 蚀 情 况, 水 土 保 持 效 果 及 拦 渣 率 等 6.6.2 监 测 方 法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主 要 对 影 响 水 土 流 失 的 主 要 因 子 水 土 流 失 量 水 土 保 持 效 益 进 行 监 测, 根 据 工 程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成 果, 本 次 拟 对 项 目 区 进 行 现 场 巡 查 监 测 和 抽 样 调 差 监 测 6.6.3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成 果 要 求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成 果 应 包 括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报 告 监 测 表 格 相 关 的 监 测 图 件 以 及 监 测 影 像 资 料 等 由 于 项 目 范 围 较 小 工 程 较 为 简 单, 业 主 可 自 行 开 展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工 作 172
6.7 水 土 保 持 投 资 本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总 投 资 为 57.41 万 元 6.8 结 论 对 照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技 术 规 范 (GB 50433-2008) 的 限 制 性 规 定, 工 程 建 设 不 存 在 水 土 保 持 方 面 制 约 性 因 素 工 程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实 施 后, 将 有 效 地 控 制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内 的 水 土 流 失, 扰 动 土 地 整 治 率 达 到 97%, 水 土 流 失 总 治 理 度 达 到 97%, 土 壤 流 失 控 制 比 达 到 1.0, 拦 渣 率 达 到 95%, 林 草 植 被 恢 复 率 达 到 99%, 林 草 覆 盖 率 达 到 27% 本 方 案 的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实 施 后, 将 有 效 地 控 制 了 本 工 程 建 设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量, 改 善 了 工 程 责 任 范 围 内 的 生 态 环 境, 减 轻 了 对 下 游 和 周 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为 避 免 工 程 建 设 对 当 地 水 土 流 失 的 不 利 影 响, 改 善 当 地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落 实 本 设 计 中 的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提 出 以 下 建 议 : (1) 在 初 设 阶 段, 应 尽 量 安 排 好 施 工 工 序, 不 断 改 进 施 工 工 艺, 采 用 新 技 术 新 方 法, 尽 量 减 少 对 地 表 的 扰 动 范 围, 减 轻 对 原 地 貌 的 扰 动 程 度 同 时, 进 一 步 优 化 土 石 方 平 衡, 土 料 场 防 护 设 计 要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实 施 (2) 施 工 过 程 中, 施 工 单 位 要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必 要 的 水 土 保 持 知 识 宣 传 和 培 训, 使 施 工 能 够 严 格 按 照 设 计 执 行, 使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能 够 充 分 发 挥 其 水 土 保 持 作 用 在 施 工 招 投 标 文 件 中 必 须 有 水 土 保 持 的 内 容,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中 必 须 遵 守 水 土 保 持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相 关 水 保 设 计 文 件 的 要 求 明 确 水 保 责 任, 从 源 头 上 杜 绝 废 弃 土 石 的 乱 堆 乱 放 和 不 文 明 施 工 现 象 (3) 落 实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监 理 制 度, 建 议 业 主 委 托 具 有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监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承 担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监 理, 对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的 实 施 进 度 质 量 和 资 金 进 行 监 控 管 理,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4) 建 设 单 位 将 以 上 建 议 纳 入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的 招 标 文 件 或 水 土 保 持 单 项 施 工 的 招 标 文 件 中 173
7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7.1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7.1.1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工 程 施 工 期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混 凝 土 拌 和 冲 洗 废 水 基 坑 废 水 施 工 机 械 含 油 废 水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7.1.1.1 混 凝 土 拌 和 冲 洗 废 水 (1) 处 理 方 案 拟 在 桂 平 船 厂 临 时 租 用 场 地 设 置 混 凝 土 拌 合 区, 布 设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1 套 拟 在 施 工 区 修 建 沉 淀 池 清 水 池 和 干 化 池 各 1 座 废 水 自 流 入 沉 淀 池, 沉 淀 废 水 中 的 泥 沙, 必 要 时 可 投 加 絮 凝 剂 ( 明 矾 ) 和 中 和 剂, 经 沉 淀 池 沉 淀 处 理 后 的 清 水 流 进 清 水 池, 经 水 泵 加 压 回 用 ; 剩 余 污 泥 经 干 化 池 干 化 后 运 往 弃 渣 场 填 埋 本 次 设 计 的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7-1-1 混 凝 剂 中 和 剂 冲 洗 废 水 沉 淀 池 清 水 池 泵 抽 回 用 干 化 池 干 泥 弃 渣 场 图 7-1-1 混 凝 土 拌 和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2) 构 筑 物 设 计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本 工 程 混 凝 土 拌 和 冲 洗 废 水 产 生 量 共 40m 3 /d(3 次 /d, 每 次 13.4m³), 则 各 施 工 区 处 理 构 筑 物 尺 寸 见 表 7-1-1 174
表 7-1-1 混 凝 土 拌 和 冲 洗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主 要 构 筑 物 参 数 表 施 工 区 左 岸 施 工 区 构 筑 物 名 称 停 留 时 间 (h) 数 量 ( 个 ) 有 效 尺 寸 ( 长 宽 高 )(m m m) 有 效 容 积 (m 3 ) 沉 淀 池 3 1 3.5 2.8 1.5 14.7 清 水 池 1 3.5 2.8 1.5 14.7 干 化 池 1 3.0 2.0 0.5 3 注 : 最 终 尺 寸 由 施 工 单 位 确 定 7.1.1.2 基 坑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由 于 基 坑 废 水 排 放 时 间 较 短, 排 放 量 较 大, 很 难 对 其 进 行 收 集 和 处 理 根 据 国 内 有 关 水 电 工 程 项 目 对 基 坑 废 水 的 处 理 经 验, 基 坑 废 水 一 般 不 采 用 设 施 处 理, 仅 向 基 坑 中 投 加 絮 凝 剂 进 行 絮 凝 沉 淀, 基 坑 废 水 静 置 沉 淀 2h 后 达 标 排 入 河 流, 剩 余 污 泥 定 期 人 工 清 除 7.1.1.3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1) 处 理 方 案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废 油 应 收 集 处 理, 根 据 施 工 规 划 布 置, 施 工 区 均 设 有 施 工 机 械 停 放 场, 拟 在 施 工 机 械 停 放 场 设 置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1 套 本 处 理 系 统 主 要 设 备 为 小 型 隔 油 池, 基 建 量 小, 连 接 好 管 道 即 可 运 行, 运 行 时 利 用 高 差, 设 备 进 水 出 水 放 油 均 为 自 动 完 成, 且 设 备 基 本 不 需 要 人 员 管 理, 一 般 有 一 人 兼 管 即 可, 含 油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上 清 液 可 作 为 洗 车 道 路 洒 水 等 油 水 分 离 处 理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少 量 的 废 油 渣,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使 用 煤 油 柴 油 清 洗 金 属 零 件 或 引 擎 产 生 的 废 矿 物 油 属 危 险 废 物 为 避 免 清 洗 油 ( 泥 ) 污 染 环 境, 分 离 出 来 的 废 油 渣 应 由 有 资 格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机 构 进 行 最 终 处 理, 不 得 随 意 丢 弃 焚 烧 或 简 单 填 埋, 尤 其 防 止 排 入 水 体 中 (2) 构 筑 物 设 计 隔 油 池 型 号 选 用 GC-201, 有 效 尺 寸 ( 长 宽 高 ) 为 2.0m 1.2m 1.5m, 有 效 容 积 约 3.6m 3, 设 计 停 留 时 间 10min, 污 水 流 速 6mm/s, 污 泥 清 除 周 期 15d, 属 无 覆 土 型, 砖 混 结 构 隔 油 池 的 平 剖 面 图 详 见 国 家 建 筑 标 准 设 计 小 型 排 水 构 筑 物 图 集 (01S519) 7.1.1.4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1) 处 理 方 案 175
本 工 程 共 布 置 1 个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拟 在 施 工 生 产 生 活 区 的 公 共 厕 所 后 修 建 1 座 化 粪 池,180 天 清 掏 一 次,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的 出 水 难 以 达 到 污 水 一 级 排 放 标 准, 禁 止 排 入 附 近 水 体, 但 其 肥 效 较 好, 建 议 将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的 出 水 拉 运 处 理 (2) 构 筑 物 设 计 本 工 程 施 工 高 峰 人 数 为 200 人 根 据 国 家 建 筑 标 准 化 设 计 砖 砌 化 粪 池 (02S701), 化 粪 池 设 计 为 有 覆 土 型, 砖 砌 结 构, 清 掏 时 间 为 180 天, 化 粪 池 选 用 型 号 及 尺 寸 见 表 7-1-2 表 7-1-2 选 用 化 粪 池 型 号 及 尺 寸 参 数 表 施 工 区 人 数 ( 人 ) 污 水 排 放 量 (m 3 ) 化 粪 池 型 号 (m 3 ) 化 粪 池 外 形 尺 寸 ( 长 宽 ) (m m) 化 粪 池 池 身 ( 长 宽 ) (m m) 有 效 容 积 (m 3 ) 施 工 生 活 区 200 24 Z9-30SQF 7.12 3.88 6.72 3.48 30 7.1.1.5 施 工 期 对 下 游 三 江 口 水 质 保 护 处 理 措 施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主 要 厂 房 的 建 设, 包 括 主 机 间 安 装 间 副 厂 房 和 进 出 口 间 工 程 建 设 区 下 游 3.7km 处 为 天 然 鱼 类 产 卵 场, 为 减 轻 工 程 施 工 对 三 江 口 水 质 的 影 响, 拟 采 取 以 下 保 护 措 施 : (1) 工 程 应 尽 量 缩 短 施 工 作 业 的 时 间 (2) 施 工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以 防 泥 浆 砂 石 排 入 河 道 中 ; 另 外, 应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严 禁 施 工 废 污 水 和 固 体 废 物 进 入 水 域 内 (3) 混 凝 土 拌 和 冲 洗 废 水 经 收 集 处 理 后 回 收 利 用, 并 禁 止 排 入 河 流 中 (4) 围 堰 施 工 产 生 的 基 坑 废 水 加 絮 凝 剂 进 行 絮 凝 沉 淀, 基 坑 废 水 静 置 沉 淀 2h 后 上 清 液 达 标 方 可 排 入 河 流 (5) 施 工 期 应 定 期 进 行 水 质 监 测, 确 保 郁 江 下 游 三 江 口 的 水 质 不 受 施 工 影 响 7.1.2 运 营 期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7.1.2.1 下 游 河 段 水 量 保 障 措 施 本 次 工 程 主 要 利 用 上 游 弃 水 进 行 发 电, 发 电 后 的 水 经 过 电 站 尾 水 渠 回 归 河 道 内, 且 水 库 具 有 日 调 节 电 站 性 能, 库 区 下 游 流 量 与 上 游 来 水 量 保 持 一 致 下 游 河 段 水 量 远 大 于 坝 址 下 游 所 需 生 态 用 水, 下 游 河 段 水 量 得 到 保 障 176
7.1.2.2 管 理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本 工 程 属 于 扩 机 工 程, 扩 机 工 作 不 新 增 管 理 工 作 人 员, 因 此, 本 次 工 程 无 新 增 生 活 污 水 现 有 水 电 站 管 理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量 很 少, 经 三 级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定 期 由 吸 污 车 拉 运 处 理 7.1.2.3 电 站 运 行 期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机 组 检 修 排 水 与 厂 房 渗 漏 排 水 产 生 含 油 废 水, 排 入 车 间 的 隔 油 池, 再 进 入 油 再 生 设 备 过 滤 处 理, 油 回 收 利 用, 水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拉 运 处 理 隔 油 池 设 置 在 检 修 车 间, 油 再 生 设 备 与 现 有 工 程 共 用 含 油 废 水 隔 油 池 油 再 生 处 理 油 水 回 收 利 用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拉 运 处 理 为 了 防 止 废 油 污 染 郁 江 水 体, 需 保 证 厂 房 内 干 净 清 洁, 以 地 面 无 明 显 油 痕 为 标 准 厂 房 内 禁 止 用 水 冲 洗, 禁 止 废 油 直 接 进 入 水 体 因 检 修 泄 漏 等 产 生 的 少 量 油 污, 需 立 即 采 用 油 毛 毡 吸 取 后 交 有 相 关 资 质 的 部 门 处 理, 不 得 随 意 丢 弃 焚 烧 或 简 单 填 埋, 更 不 得 排 入 水 体 7.1.3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对 策 本 次 厂 房 基 坑 开 挖 工 程 产 生 的 一 定 程 度 渗 水 拟 采 用 沉 淀 法 进 行 沉 淀 处 理, 出 水 用 于 场 地 除 尘 或 浇 灌 (1) 工 程 施 工 前 须 进 一 步 的 进 行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主 要 勘 察 地 下 水 的 分 布 类 型 贮 存 补 给 径 流 排 泄 条 件 及 隧 洞 顶 部 地 表 水 体 情 况, 查 明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联 系 情 况 (2) 厂 房 基 坑 施 工 应 采 用 短 进 尺 快 循 环 弱 爆 破 少 扰 动 紧 封 闭 的 施 工 方 式 为 防 止 基 坑 开 挖 过 程 出 现 高 压 用 水, 施 工 过 程 要 贯 彻 堵 水 防 漏 原 则, 做 到 先 探 水 预 注 浆 后 开 挖 补 注 浆 再 衬 砌 施 工 工 序, 通 过 注 浆 方 式 来 有 效 控 制 隧 洞 涌 水 (3) 施 工 中 加 强 支 护, 做 到 边 采 掘 边 衬 砌, 在 初 期 衬 砌 后 及 时 铺 设 防 水 板, 并 进 177
行 复 合 式 衬 砌 (4) 设 置 完 善 的 工 程 区 及 其 附 近 地 下 水 和 地 表 水 监 测 网 点, 定 期 观 测 地 下 水 水 位 和 采 集 水 样 作 水 质 分 析 (5) 施 工 废 水 应 设 置 沉 沙 池 进 行 处 置 ;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废 机 油 要 统 一 收 集, 不 得 排 入 水 体 ; 施 工 点 设 置 化 粪 池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减 少 污 染 物 对 河 流 水 质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6) 制 定 地 下 水 风 险 或 突 发 事 故 的 应 急 响 应 预 报 预 案, 及 时 采 取 封 闭 截 流 疏 散 地 表 水 体 突 发 性 污 染 处 理 等 措 施 7.2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7.2.1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大 气 污 染 联 防 联 控 改 善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实 施 方 案 ( 桂 政 办 发 [2011]143 号 ) 要 求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大 气 污 染 联 防 联 控 改 善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实 施 方 案 ( 桂 政 办 发 [2011]143 号 ) 要 求, 广 西 十 二 五 期 间 将 对 大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中 的 SO 2 NO X 颗 粒 物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等 进 行 重 点 联 防 联 控 全 区 各 设 区 市 的 城 区 及 其 近 郊 区 域 是 大 气 污 染 联 防 联 控 工 作 的 重 点 区 域 ; 对 大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中 的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颗 粒 物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等 进 行 重 点 联 防 联 控 ; 重 点 加 强 火 电 钢 铁 有 色 石 化 水 泥 化 工 等 行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监 管, 加 强 上 述 行 业 重 点 企 业 的 污 染 物 减 排 工 作 ; 着 重 解 决 重 点 行 业 重 点 企 业 可 能 造 成 的 酸 雨 灰 霾 和 光 化 学 烟 雾 污 染 等 问 题 本 工 程 位 于 桂 平 市 城 区, 属 于 水 电 工 程, 不 属 于 大 气 重 污 染 项 目 工 程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影 响 的 作 业 环 节 有 : 材 料 运 输 和 装 卸 土 石 方 填 挖 施 工 机 械 车 辆 排 放 的 尾 气 和 扬 尘 等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要 严 格 按 照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大 气 污 染 联 防 联 控 改 善 区 域 空 气 质 量 实 施 方 案 ( 桂 政 办 发 [2011]143 号 ) 的 要 求, 做 好 大 气 污 染 防 范 措 施 7.2.2 贵 港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2014.5) 要 求 根 据 贵 港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2014.5) 的 要 求 : 加 强 机 动 车 排 气 管 理, 加 快 落 实 在 用 机 动 车 排 气 年 检 及 环 保 分 类 标 志 核 发 工 作 ; 加 强 道 路 运 输 车 辆 燃 料 消 耗 的 监 督 管 理, 加 强 对 已 进 入 道 路 运 输 市 场 车 辆 燃 料 消 耗 量 指 标 的 管 理, 对 已 达 到 国 家 规 定 的 报 废 标 准 或 者 经 检 测 不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的 车 辆, 不 得 允 许 其 继 续 从 事 道 路 运 输 经 营 活 动 178
本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需 严 格 控 制 道 路 扬 尘 污 染 严 格 执 行 贵 港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2014.5) 的 要 求, 进 行 渣 土 运 输 资 质 管 理 与 备 案 制 度, 城 市 渣 土 运 输 车 辆 实 行 密 闭 运 输, 重 点 地 区 重 点 路 段 要 加 强 对 渣 土 运 输 的 执 法 监 管 大 力 推 广 吸 扫 冲 收 清 扫 保 洁 新 工 艺, 降 低 道 路 积 尘 负 荷 科 学 合 理 进 行 道 路 开 挖 施 工, 及 时 修 复 破 损 道 路 加 强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减 少 裸 露 地 面 严 格 控 制 生 活 垃 圾 废 气 污 染 规 范 生 活 垃 圾 卫 生 填 埋 作 业 程 序, 及 时 覆 盖 作 业 区 域, 缩 小 作 业 面 7.2.3 施 工 扬 尘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在 不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施 工 期 扬 尘 等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大,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将 会 影 响 到 施 工 营 地 施 工 人 员 以 及 周 边 居 民 的 生 活 环 境, 为 保 护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质 量, 避 免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对 周 边 环 境 带 来 污 染 项 目 施 工 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施 工 标 志 牌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单 位 应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规 定 的 规 定 设 置 现 场 平 面 布 置 图 工 程 概 况 牌 环 境 保 护 牌 管 理 人 员 名 单 及 监 督 电 话 牌 等 (2) 土 方 工 程 防 尘 措 施 工 程 土 石 方 开 挖 过 程 中, 遇 到 干 燥 易 起 尘 的 工 程 作 业 时, 应 辅 以 洒 水 压 尘, 尽 量 缩 短 起 尘 操 作 时 间 风 速 过 大 时 应 停 止 施 工 作 业, 并 对 堆 放 的 沙 石 等 建 筑 材 料 进 行 遮 盖 处 理 运 用 产 生 粉 尘 较 少 的 爆 破 技 术, 采 用 湿 法 作 业, 减 少 粉 尘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配 戴 防 尘 口 罩 ( 工 作 服 头 盔 呼 吸 器 眼 镜 ) 等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其 中 爆 破 应 优 化 开 挖 爆 破 方 法 ; 工 程 爆 破 方 式 为 潜 孔 钻 分 层 预 裂 爆 破, 粉 尘 产 生 量 较 少 ; 爆 破 钻 孔 设 备 要 选 用 带 除 尘 器 的 钻 机, 减 少 粉 尘 的 排 放 量 ; 采 用 湿 式 作 业, 爆 破 前 对 预 爆 体 表 面 洒 水, 湿 润 表 面, 以 便 减 少 爆 破 时 产 生 的 粉 尘, 爆 破 后 马 上 进 行 洒 水 喷 雾, 控 制 粉 尘 蔓 延,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粉 尘 的 产 生 量 (3) 建 筑 材 料 的 防 尘 管 理 措 施 施 工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水 泥 石 灰 沙 石 等 易 产 生 扬 尘 的 建 筑 材 料, 应 密 闭 储 存 或 采 用 防 尘 布 遮 盖 (4) 建 筑 垃 圾 的 防 尘 管 理 措 施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弃 料, 应 及 时 清 运 若 不 能 及 时 清 理, 在 工 地 内 堆 置 超 过 一 周 的, 应 覆 盖 防 尘 布 或 防 尘 网, 防 止 风 蚀 起 尘 或 水 蚀 迁 移 (5) 工 程 施 工 区 应 配 备 清 洗 轮 胎 及 车 身 的 混 凝 土 洗 车 平 台 沉 淀 池 和 冲 洗 设 备 ; 场 内 主 要 运 输 通 道 应 定 时 冲 洗, 驶 出 工 地 的 机 动 车 辆 必 须 冲 洗 干 净 以 从 源 头 上 解 决 工 程 弃 渣 运 输 车 辆 轮 胎 及 车 身 带 泥 上 路 引 发 扬 尘 污 染 问 题 (6) 运 输 车 辆 在 公 路 上 行 驶, 特 别 通 过 临 时 性 道 路 或 土 路 时, 会 引 起 扬 尘, 因 此 179
运 输 路 线 应 充 分 利 用 永 久 性 高 规 格 公 路, 实 施 现 场 车 辆 速 度 控 制, 施 工 道 路 应 定 期 养 护 清 扫 洒 水, 并 加 强 道 路 两 侧 绿 化 (7) 除 下 雨 天 外, 项 目 施 工 中 应 定 时 洒 水, 干 燥 炎 热 的 夏 季 或 大 风 天 气, 应 适 当 增 加 洒 水 次 数 (8) 施 工 结 束 后, 应 及 时 对 施 工 临 时 占 用 场 地 恢 复 植 被 绿 化 7.2.4 混 凝 土 搅 拌 防 尘 本 工 程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设 在 郁 江 左 岸 桂 平 船 厂 内 该 地 区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北 风, 混 凝 土 搅 拌 站 周 边 影 响 范 围 内 主 要 居 民 点 是 现 代 豪 庭 住 宅 小 区 和 西 山 二 中, 其 中 现 代 豪 庭 位 于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西 山 二 中 位 于 侧 风 向, 受 影 响 的 主 要 是 现 代 豪 庭 (1) 混 凝 土 搅 拌 系 统 均 自 备 降 尘 或 除 尘 设 施 ; (2) 原 料 通 过 适 度 加 湿 减 少 扬 尘 的 产 生 ; (3) 在 搅 拌 站 周 边 定 期 清 扫 和 定 期 洒 水 降 尘 ; (4) 在 主 导 风 向 下 风 向 侧 风 向 靠 近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一 侧 设 置 挡 板, 挡 板 总 长 约 300m, 高 2m (5) 工 作 人 员 配 备 口 罩 面 罩 等 防 尘 劳 保 用 品 7.2.5 机 械 车 辆 施 工 机 械 尾 气 控 制 (1) 运 输 车 辆 严 禁 超 载 运 输, 避 免 超 过 车 载 负 荷 而 尾 气 排 放 量 呈 几 何 级 数 上 升 (2) 施 工 单 位 通 过 使 用 污 染 物 排 放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的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加 强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的 维 护 保 养, 使 施 工 机 械 和 车 辆 处 于 良 好 的 工 作 状 态 推 行 更 新 报 废 制 度, 对 发 动 机 耗 油 多 效 率 低 尾 气 排 放 超 标 的 老 旧 机 械, 应 及 时 予 以 更 新 (3) 实 施 汽 车 排 污 监 管 办 法 和 汽 车 排 放 监 测 制 度, 严 格 执 行 施 工 区 运 输 车 辆 排 气 监 测 方 法 7.2.6 管 理 措 施 (1) 施 工 期 间, 若 因 具 体 情 况 需 暂 停 施 工 的, 建 筑 工 程 停 工 期 达 1 个 月 以 上 的,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对 工 地 内 的 裸 露 地 面 采 取 硬 化 覆 盖 等 防 止 扬 尘 污 染 的 措 施 ; 若 停 工 期 超 过 6 个 月 的, 应 当 实 施 场 地 临 时 绿 化 措 施 (2) 施 工 场 地 内 应 设 专 员 负 责 扬 尘 控 制 措 施 的 实 施 和 监 督, 应 有 专 人 负 责 逸 散 性 材 料 垃 圾 渣 土 裸 地 等 密 闭 覆 盖 洒 水 作 业 以 及 车 辆 清 洗 作 业 等, 并 监 督 扬 尘 措 180
施 的 实 施 情 况 7.3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7.3.1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控 制 噪 声 污 染 的 有 效 途 径 有 : 降 低 声 源 噪 声 限 制 声 传 播 阻 断 声 接 收 和 加 强 管 理 (1) 对 现 场 施 工 人 员 的 保 护 1 噪 声 源 的 控 制 : 应 尽 可 能 使 用 先 进 的 噪 声 小 的 机 械 设 备 ; 大 型 固 定 施 工 设 备 应 在 其 进 气 排 气 口 设 置 消 声 器 ; 振 动 大 的 设 备 应 配 备 减 振 装 置, 也 可 以 使 用 阻 尼 材 料 ; 加 强 设 备 的 维 护 和 保 养, 减 少 其 工 作 噪 声 施 工 爆 破 时 为 减 少 爆 破 声 及 爆 破 振 动 的 影 响, 建 议 采 用 分 段 延 迟 起 爆 技 术, 减 少 一 次 起 爆 药 包 的 个 数 和 装 药 量, 减 少 爆 破 产 生 的 振 动 强 度 及 噪 声 高 分 贝 的 爆 破 噪 声 会 使 人 心 烦 让 没 有 心 理 准 备 的 人 受 惊 因 此 实 施 爆 破 前 要 在 附 近 区 域 通 报 爆 破 时 间 和 警 示 信 号, 对 影 响 较 大 的 临 近 居 民 进 行 组 织 疏 散 2 传 播 途 径 控 制 : 高 噪 设 备 采 用 封 闭 施 工 等 措 施, 在 其 周 围 尽 可 能 采 用 多 孔 吸 声 材 料 建 立 隔 声 屏 障 隔 声 罩 或 隔 声 间, 并 在 左 岸 靠 近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一 侧 设 置 挡 板, 挡 板 总 长 约 300m, 高 2m 3 受 体 保 护 : 对 操 作 人 员 采 取 有 效 的 保 护 措 施, 如 带 防 声 头 盔 耳 塞 设 隔 音 操 作 室 轮 流 操 作 等, 以 减 轻 噪 声 对 操 作 人 员 的 影 响 对 于 强 噪 声 源, 如 混 凝 土 拌 和 土 石 方 开 挖 等 作 业, 尽 量 提 高 作 业 的 自 动 化 程 度, 实 现 远 距 离 的 监 视 作 业, 既 可 减 少 作 业 人 员, 又 可 使 作 业 人 员 尽 量 远 离 噪 声 源 4 加 强 管 理 : 合 理 的 安 排 工 作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在 周 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休 息 的 时 间 进 行 作 业 ; 加 强 对 工 作 人 员 的 素 质 培 养 ; 加 强 对 机 械 设 备 和 进 出 车 辆 的 维 修 保 养 (2)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防 护 措 施 施 工 噪 声 主 要 影 响 主 要 对 象 是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桂 平 市 艺 术 学 校 桂 平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桥 南 派 出 所 根 据 预 测 分 析 结 果, 施 工 区 噪 声 到 达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处, 西 山 二 中 出 现 昼 夜 超 标 显 现, 其 他 保 护 目 标 昼 间 均 达 标, 夜 间 均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为 了 更 好 的 保 护 施 工 区 周 边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因 此 应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防 护 措 施 1 业 主 在 施 工 前 与 当 地 群 众 进 行 沟 通, 了 解 群 众 的 要 求, 宣 传 工 程 的 必 要 性 和 拟 采 取 的 声 环 境 防 护 措 施 ; 181
2 在 工 程 周 边 受 施 工 影 响 较 大 的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设 立 提 示 牌, 提 醒 告 知 小 区 和 学 校 师 生 施 工 时 间 及 产 生 噪 声 影 响 的 主 要 工 序 等, 并 提 醒 施 工 人 员 注 意 减 小 施 工 噪 声, 减 轻 对 周 边 居 民 正 常 生 活 的 影 响 3 合 理 的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爆 破 和 混 凝 土 施 工 时 间 尽 量 选 择 在 学 校 放 假 的 寒 假 节 假 日 和 周 六 周 日 ; 避 免 夜 间 施 工, 禁 止 作 息 时 间 施 工 4 加 强 施 工 队 伍 中 各 种 车 辆 驾 驶 员 的 教 育, 建 立 扰 民 惩 罚 制 度, 要 求 施 工 队 伍 在 车 辆 行 驶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限 制 车 速, 经 过 居 民 区 时 车 速 昼 间 应 控 制 在 20km/h 以 下, 并 禁 鸣 喇 叭, 夜 间 应 尽 量 减 少 车 辆 运 输, 扰 民 惩 罚 制 度 由 当 地 群 众 监 督 严 格 执 行 7.3.2 运 行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根 据 主 体 设 计, 发 电 机 及 机 房 将 采 取 以 下 环 保 措 施 : (1) 发 电 机 房 设 在 地 下, 利 用 天 然 的 地 势 作 为 噪 声 源 与 保 护 对 象 之 间 的 屏 障, 有 效 的 阻 隔 声 音 传 播 ; (2) 发 电 机 底 部 及 与 墙 体 连 接 部 位 安 装 软 性 连 接 料, 可 有 效 的 减 少 振 动 ; (3) 在 发 电 机 厂 房 墙 面 地 面 顶 棚 灯 涂 布 吸 声 涂 料, 一 般 吸 声 材 料 隔 声 效 果 可 降 噪 达 到 15~40dB(A), 目 前, 所 使 用 的 吸 声 材 料 型 号 还 不 能 确 定, 待 项 目 进 入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方 可 确 定 7.4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工 程 弃 渣 处 理 工 程 弃 渣 及 时 运 往 至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的 填 筑, 严 禁 随 意 堆 放 和 抛 洒 ; 弃 渣 的 堆 放 应 签 订 弃 渣 协 议, 经 与 业 主 西 江 集 团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分 公 司 协 商, 弃 渣 协 议 将 在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阶 段 签 订 (2)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项 目 在 施 工 生 活 内 均 设 有 2 个 垃 圾 桶, 拟 袋 装 收 集 后, 由 西 山 镇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为 防 止 下 雨 时 雨 水 淋 湿 垃 圾 而 产 生 渗 滤 液, 垃 圾 池 采 用 砖 混 结 构, 池 子 内 侧 为 防 渗 面, 并 修 建 有 挡 雨 棚 (3) 运 营 期 在 机 修 车 间 设 置 含 油 毡 布 收 集 点, 含 油 毡 布 收 集 点 做 好 防 渗 处 理 措 施 182
7.5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7.5.1 施 工 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7.5.1.1 陆 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 施 工 期 间, 应 采 取 措 施 尽 量 减 少 施 工 噪 声 和 空 气 中 的 扬 尘, 控 制 爆 破 噪 声 对 动 物 的 惊 扰 (2) 工 程 施 工 完 成 后, 应 尽 快 恢 复 施 工 区 植 被, 采 取 一 些 人 工 辅 助 的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使 临 时 用 地 尽 快 恢 复 到 原 水 平, 以 有 利 于 陆 生 动 物 栖 息 繁 殖 (3) 建 设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单 位 有 责 任 做 好 环 境 及 陆 生 动 物 保 护 的 教 育 宣 传 工 作 (4) 工 程 完 工 施 工 设 施 房 建 拆 除 撤 离 后, 按 水 保 方 案 对 场 地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选 择 当 地 适 生 树 种 或 优 势 经 济 树 种 进 行 绿 化, 恢 复 植 被 (5) 施 工 单 位 应 加 强 对 施 工 队 伍 和 外 来 人 员 的 教 育 及 管 理, 教 育 约 束 施 工 人 员 7.5.1.2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为 避 免 人 为 活 动 干 扰 生 态 环 境, 应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的 各 类 卫 生 管 理 ( 如 粪 便 和 生 活 污 水 ), 生 活 污 水 拉 运 处 理, 不 外 排, 减 少 水 体 污 染 (2) 严 格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渔 业 法, 工 程 水 下 爆 破 作 业 避 开 鱼 类 产 卵 期, 即 每 年 2~7 月, 可 有 效 地 减 少 渔 业 资 源 的 损 失 ; 本 次 工 程 水 下 爆 破 作 业 安 排 在 枯 水 期, 即 10 月 ~ 次 年 3 月, 但 为 了 避 开 产 卵 期, 建 议 水 下 爆 破 作 业 安 排 在 10~12 月 (3) 施 工 期 应 进 行 水 生 生 态 影 响 的 监 理 监 测 或 调 查, 主 要 是 对 施 工 区 域 进 行 监 测 (4) 施 工 期 加 强 管 理, 严 禁 施 工 人 员 炸 鱼 毒 鱼 电 鱼 以 及 其 它 捕 鱼 作 业 等 严 重 损 害 水 产 资 源 的 行 为 (5) 水 下 爆 破 对 鱼 类 影 响 较 大, 需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保 护 鱼 类 资 源 爆 破 前, 需 对 水 下 爆 破 区 及 100m 范 围 的 区 域 安 装 驱 鱼 装 置 驱 赶 鱼 类, 将 鱼 驱 走 后 再 进 行 爆 破 作 业, 保 护 鱼 类 和 水 生 生 物, 驱 赶 鱼 机 推 荐 采 用 HGL-2 型 电 赶 拦 鱼 机 及 相 配 套 的 船 舶 设 备 其 次, 先 装 小 药 量 的 炸 药 进 行 爆 破 驱 赶 周 围 鱼 类, 然 后 再 进 行 爆 破 作 业 电 赶 拦 鱼 机 及 相 配 套 的 船 舶 设 备 投 资 约 15~20 万 元 由 于 工 程 为 扩 机 工 程, 工 程 建 设 会 对 水 生 生 态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响 西 江 集 团 桂 平 分 公 司 已 分 别 投 入 55 万 进 行 人 工 鱼 巢 的 建 设 和 300 万 进 行 原 鱼 类 增 殖 站 的 扩 建, 现 人 工 183
鱼 巢 和 增 殖 站 扩 建 已 基 本 建 设 完 成 具 体 建 设 情 况 如 下 : (1) 人 工 鱼 巢 共 建 设 有 3 处, 分 别 是 郁 江 全 村 至 福 山 靠 左 岸 水 域 桂 平 东 塔 对 面 浔 江 左 岸 水 域 和 黔 江 大 桥 附 近 飞 凤 阁 大 板 石 水 域 根 据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对 人 工 鱼 巢 的 监 测 结 果 :2016 年 3 月 8 日 起 至 3 月 28 日 为 止 共 监 测 到 6 次 产 卵 高 峰, 分 别 为 3 月 8 日 3 月 10 日 3 月 13 日 3 月 18 日 3 月 23 日 3 月 28 日, 每 次 产 卵 高 峰 约 持 续 2-3 天 样 方 检 测 结 果 见 表 1 3 月 28 日 以 后, 没 有 再 监 测 到 产 卵 高 峰, 只 偶 尔 观 察 到 有 零 星 产 卵 情 况 本 次 监 测 期 间 人 工 鱼 巢 累 计 附 卵 率 为 18138 粒 /m 2 表 7-5-1 监 测 期 间 人 工 鱼 巢 附 卵 率 抽 检 结 果 单 位 : 粒 /m 2 抽 样 日 期 样 方 编 号 3 月 8 日 3 月 10 日 3 月 13 日 3 月 18 日 3 月 23 日 3 月 28 日 1 3376 3339 3502 3422 2692 1671 2 2885 3985 3694 3886 1896 1986 3 3537 3678 3489 3187 2860 1342 4 2978 3778 3865 3383 2767 1401 5 3376 3096 3199 3470 2370 1765 6 3601 4187 3671 3226 2543 1671 平 均 值 3292 3687 3570 3429 2521 1639 标 准 差 295 395 229 250 352 238 由 表 7-5-1 的 监 测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人 工 鱼 巢 已 正 常 运 转 并 且 收 获 较 好 的 产 卵 附 卵 效 果 图 7-5-1 人 工 鱼 巢 及 其 产 卵 附 卵 效 果 图 (2) 鱼 类 增 殖 站 扩 建 内 容 包 括 扩 建 渔 业 增 殖 站 实 验 楼 改 造 鱼 圹 设 施 改 造 孵 化 设 施 更 新 亲 鱼 种 在 江 河 建 筑 人 工 鱼 巢 等 目 前 这 些 工 程 已 经 全 部 完 毕 具 体 建 成 情 184
况 见 3.5.1.6 鱼 类 增 殖 站 建 成 后 将 持 续 投 放 鱼 苗, 投 放 量 约 30 万 尾 / 年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和 船 闸 均 隶 属 于 西 江 集 团 桂 平 分 公 司, 二 线 船 闸 扩 建 已 投 入 大 量 的 工 作 进 行 鱼 类 资 源 补 偿, 且 通 过 调 查 和 咨 询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知, 补 偿 已 经 收 获 一 定 的 效 果, 但 是 效 果 距 离 目 标 还 有 一 定 的 差 距 综 上 所 述,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不 要 求 西 江 集 团 桂 平 分 公 司 重 新 补 偿 增 殖 鱼 类, 但 是 建 议 业 主 投 入 一 定 的 资 金 进 行 地 方 种 和 保 护 种 的 研 究 和 实 验, 争 取 早 日 实 现 地 方 种 和 保 护 种 的 鱼 类 增 殖 7.5.2 运 营 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7.5.2.1 陆 生 植 物 保 护 措 施 项 目 位 于 桂 平 市,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植 被 已 被 人 工 草 皮 和 次 生 植 被 取 代, 不 涉 及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珍 稀 濒 危 植 物 及 特 有 植 物 运 营 期 及 时 恢 复 左 岸 的 植 被, 加 强 管 理, 确 保 植 被 的 成 活 率 7.5.2.2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本 扩 机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进 行 发 电 的 尾 水 回 流 至 坝 下 河 段 内, 水 量 与 上 游 来 水 一 致, 可 确 保 下 游 河 流 的 水 量, 能 满 足 生 态 流 量 的 要 求, 不 会 对 下 游 的 鱼 类 产 卵 场 的 水 文 情 势 造 成 影 响 同 时, 运 营 期 建 设 单 位 仍 继 续 加 强 对 管 理 工 作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电 站 维 修 含 油 废 水 的 管 理, 确 保 河 流 水 质 不 会 对 下 游 鱼 类 产 卵 场 造 成 不 利 的 影 响 (2) 根 据 调 查, 工 程 区 下 游 3.7km 处 为 鱼 类 产 卵 场, 考 虑 到 工 程 建 设 对 下 游 产 卵 场 及 该 河 段 水 域 渔 业 资 源 渔 业 生 态 环 境 可 能 会 造 成 影 响, 为 减 小 对 渔 业 资 源 的 影 响 和 对 渔 业 生 态 的 修 复, 西 江 集 团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已 一 次 性 投 资 300 万 进 行 现 有 的 渔 业 增 殖 站 扩 建 和 人 工 鱼 巢 的 建 设, 现 鱼 类 增 殖 站 已 基 本 建 成 投 入 运 行, 人 工 鱼 巢 也 已 建 设 完 成 投 入 使 用 ; 此 外 西 江 集 团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投 资 500 万 元 进 行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每 年 投 入 资 金 25 万 元, 共 20 年 具 体 的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措 施 及 人 工 鱼 巢 措 施 见 3.3.1, 现 有 工 程 已 采 取 的 措 施 (3) 加 强 对 鱼 类 增 殖 站 的 管 理, 由 于 目 前 投 放 的 均 是 普 通 鱼 种 土 著 品 种 特 有 品 种 特 别 是 珍 稀 保 护 鱼 类 的 增 殖 及 投 放 不 足, 需 要 增 加 前 述 品 种 的 鱼 类 投 放 量, 确 保 珍 贵 鱼 类 的 种 群 数 量 鱼 类 保 护 责 任 相 关 费 用 和 实 施 工 作 由 建 设 单 位 承 担 185
7.5.3 景 观 保 护 对 策 及 措 施 (1) 景 观 保 护 设 计 工 程 位 于 桂 平 市,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南 侧 有 郁 江 大 桥 通 过, 工 程 建 筑 物 的 布 局 将 影 响 到 城 市 的 景 观, 因 此, 建 议 在 设 计 施 工 和 维 护 管 理 中 新 增 的 发 电 厂 房 及 其 他 附 属 建 筑 物 进 行 景 观 优 化 设 计 时 应 尽 量 做 到 构 型 体 量 色 彩 质 感 建 筑 风 格 建 筑 物 布 局 等 方 面 与 周 边 的 自 然 环 境 基 本 协 调 与 统 一, 并 加 入 景 观 生 态 的 设 计 理 念, 将 城 郊 -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 库 区 联 成 一 个 统 一 的 景 观 体 系, 使 其 成 为 浔 江 支 流 郁 江 上 的 一 道 风 景 线, 达 到 大 方 赏 心 悦 目 多 自 然 的 效 果, 以 利 于 从 郁 江 上 边 观 景, 产 生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2) 河 道 景 观 保 护 设 计 做 好 郁 江 流 域 内 当 地 居 民 和 游 客 的 环 保 宣 传 和 动 植 物 保 护 宣 传, 不 得 破 坏 河 道 的 景 观, 保 证 人 与 自 然 的 和 谐 相 处 加 强 河 流 上 下 游 污 染 源 处 理, 以 减 少 对 水 体 的 污 染, 保 持 河 流 水 质 的 清 澈 (3) 施 工 期 景 观 保 护 措 施 1 所 有 的 挖 方 弃 渣 不 得 随 地 放 置, 更 加 不 允 许 向 河 中 倾 倒, 应 倾 倒 在 规 划 的 弃 渣 场 2 严 禁 破 坏 郁 江 两 旁 的 植 被, 保 持 其 原 有 的 森 林 景 观 3 做 好 库 区 周 围 的 绿 化 美 化 工 作, 在 工 程 用 地 范 围 内 植 树 种 草 绿 化, 尽 量 选 择 当 地 的 具 有 良 好 观 赏 价 值 的 乡 土 物 种, 使 水 库 与 周 围 的 自 然 景 观 相 和 谐 4 做 好 易 滑 坡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而 影 响 景 观 的 坡 面 的 水 土 保 持 工 作, 建 议 用 工 程 措 施 和 生 物 措 施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杜 绝 水 土 流 失 隐 患 严 禁 对 周 围 景 区 景 观 的 破 坏 7.6 人 群 健 康 保 护 参 照 同 类 已 建 工 程 及 在 建 工 程 施 工 期 疫 情 发 生 的 普 遍 情 况, 对 施 工 区 人 群 采 取 如 下 保 护 措 施 : (1) 施 工 人 员 进 场 前, 应 对 临 时 生 活 区 域 进 行 全 面 清 洁 消 毒 ; 人 员 进 驻 后 应 定 期 消 毒, 防 止 蚊 虫 苍 蝇 鼠 类 和 其 他 有 害 虫 类 的 孽 生 (2) 保 证 施 工 人 员 饮 食 用 水 卫 生 和 安 全, 营 地 食 堂 从 事 餐 饮 业 的 工 作 人 员 必 须 持 健 康 证 上 岗, 厨 具 和 餐 具 定 期 消 毒, 不 购 买 外 来 三 无 食 品, 防 止 病 从 口 入 (3) 施 工 人 员 进 场 前 必 须 进 行 卫 生 检 疫, 建 立 个 人 疫 情 档 案, 严 禁 患 有 传 染 性 疾 病 人 员 进 入 施 工 场 地 施 工 期 间 定 期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健 康 检 查, 在 传 染 病 流 行 季 节 对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预 防 接 种, 施 工 区 设 立 传 染 病 临 时 隔 离 场 所 186
7.7 航 运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1) 扩 机 工 程 实 施 后 仍 原 水 库 运 行 方 式 运 行, 项 目 实 施 后 不 改 变 枢 纽 上 游 下 游 航 道 的 最 高 通 航 水 位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即 不 改 变 枢 纽 库 区 航 道 下 游 航 道 的 特 征 水 位 不 改 变 航 道 的 特 性 (2) 加 强 对 航 道 水 位 的 监 测, 确 保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如 果 低 于 最 低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应 立 即 采 取 相 应 处 理 措 施 (3)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是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综 合 工 程, 因 此, 工 程 应 优 先 确 保 航 运 通 航 的 水 位, 方 可 进 行 发 电 7.8 对 二 坑 口 排 污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为 了 使 得 施 工 期 间 废 水 能 顺 利 排 入 下 游 河 段, 在 拆 除 除 原 排 污 管 之 前, 左 岸 临 时 设 置 一 根 排 污 管 线 与 现 有 的 管 道 接 通, 待 临 时 管 道 投 入 使 用 后 拆 除 现 有 排 污 管 道 ; 拟 建 临 时 管 道 长 约 600m, 管 径 1m, 沿 二 坑 口 小 河 沟 靠 左 岸 铺 设 ; 改 建 的 二 坑 口 排 污 管 道 设 置 在 扩 机 厂 房 主 机 间 左 侧 的 安 装 间 之 下,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施 工 建 设, 待 改 建 管 道 建 好 后 再 拆 除 临 时 管 道 7.9 综 合 结 论 从 以 上 环 评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可 以 看 出 : (1) 施 工 期 规 划 的 环 保 措 施 主 要 以 工 程 措 施 为 主,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技 术 要 求 不 高, 但 效 果 明 显, 在 国 内 类 似 工 程 的 施 工 中 已 得 到 证 实 由 于 施 工 期 比 较 短, 只 要 加 强 管 理 和 监 督,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以 减 轻 到 最 低 的 程 度 (2) 运 行 期, 环 保 措 施 包 括 工 程 措 施 和 非 工 程 措 施 由 于 运 行 期 时 间 较 长, 要 想 保 证 环 保 措 施 能 长 期 有 效 地 发 挥 作 用, 必 须 建 立 一 套 有 效 的 运 行 管 理 和 监 督 机 制 现 有 工 程 的 环 保 措 施 已 经 很 完 善 到 位, 故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较 少, 因 此, 运 行 期 环 保 措 施 重 点 是 : 继 续 做 好 现 有 的 环 保 措 施 的 同 时, 加 强 对 设 备 人 员 的 管 理, 确 保 水 电 站 安 全 环 保 运 营, 同 时, 应 加 强 对 水 质 和 鱼 种 数 的 监 测, 确 保 水 质 不 因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而 变 差, 鱼 种 类 和 数 量 不 变 少 187
8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及 环 境 管 理 8.1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8.1.1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为 了 监 督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种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实 施 情 况 及 运 行 效 果, 及 时 修 改 造 成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措 施, 使 施 工 环 境 管 理 更 具 针 对 性, 必 须 掌 握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施 工 时 段 及 各 施 工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需 要 开 展 施 工 区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监 测 时 段 包 括 整 个 施 工 期, 监 测 的 环 境 因 子 包 括 水 质 大 气 噪 声 水 土 保 持 人 群 健 康 等 监 测 断 面 和 测 点 的 布 设 以 及 测 次 安 排 应 能 够 系 统 地 反 映 施 工 区 从 施 工 开 始 到 完 建 各 个 时 期 的 污 染 源 变 化 及 施 工 区 环 境 质 量 的 变 化 情 况, 监 测 结 果 应 准 确 及 时 并 具 有 较 好 的 代 表 性, 以 便 为 施 工 区 环 境 建 设 及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当 施 工 区 发 生 污 染 事 故 时, 应 尽 快 向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上 报, 并 开 展 追 踪 监 测 ; 对 重 大 水 污 染 事 故, 应 有 书 面 调 查 报 告 本 工 程 环 境 监 测 任 务 应 由 业 主 单 位 广 西 西 江 航 运 建 设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设 置 专 门 部 门 负 责, 监 测 任 务 应 委 托 具 备 环 境 监 测 资 质 的 单 位 承 担 (1) 水 质 监 测 根 据 工 程 施 工 区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类 型 特 点 及 影 响 情 况, 布 设 断 面 进 行 监 测 水 质 监 测 主 要 考 虑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上 游 250m 和 下 游 500m 处, 共 布 设 2 个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方 法 及 项 目 参 照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8978-1996), 具 体 见 表 8-1-1 (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工 程 施 工 活 动 对 大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各 种 粉 尘 扬 尘 燃 油 设 备 及 运 输 车 辆 所 排 放 的 尾 气 根 据 施 工 区 具 体 情 况 及 保 护 对 象 的 要 求, 考 虑 区 域 气 象 条 件, 大 气 监 测 主 要 考 虑 位 于 工 程 坝 区 施 工 区 附 近 的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布 设 2 个 监 测 点 监 测 项 目 及 方 法 参 照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1996)( 若 施 工 期 在 2016 年 1 月 1 日 之 后, 将 执 行 GB3095-2012 标 准 ), 具 体 见 表 8-1-1 (3) 噪 声 监 测 噪 声 监 测 主 要 考 虑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等 受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较 大 的 敏 感 点, 共 布 设 188
2 个 监 测 点 监 测 方 法 及 项 目 参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具 体 见 表 8-1-1 (4)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监 测 方 法 和 监 测 频 次 可 依 据 有 关 专 业 的 规 程 规 范 进 行, 宏 观 控 制 和 微 观 监 测 相 结 合, 以 常 规 方 法 为 主, 利 用 实 地 调 查 和 观 测 手 段, 监 测 水 土 流 失 动 态 变 化 情 况 工 程 建 设 期 拟 在 施 工 区 布 设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专 题 报 告 (5) 人 群 健 康 调 查 本 工 程 共 设 1 个 施 工 区, 施 工 高 峰 人 数 为 200 人, 本 次 考 虑 选 择 在 施 工 高 峰 期 间 调 查 1 次, 随 机 对 施 工 高 峰 人 数 的 20%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身 体 检 查, 主 要 对 施 工 人 员 各 种 传 染 病 和 自 然 疫 源 性 疾 病 定 期 统 计 分 析, 发 现 新 病 种, 及 时 处 理 建 立 疫 情 报 告 制 度, 发 现 法 定 传 染 病 及 时 上 报, 并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控 制 疾 病 发 展 对 接 触 有 毒 废 水 有 害 物 质 或 检 疫 结 果 可 疑 的 高 危 人 群, 针 对 不 同 情 况 进 行 健 康 监 测 表 8-1-1 工 程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位 置 布 设 表 监 测 类 型 序 号 断 面 或 监 测 点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率 水 质 大 气 噪 声 1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上 游 250m 2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下 游 500m 1 现 代 豪 庭 2 西 山 二 中 1 现 代 豪 庭 2 西 山 二 中 水 温 ph 值 SS DO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BOD 5 石 油 类 COD 氨 氮 TSP PM 10 NO 2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施 工 期 每 年 丰 平 枯 水 期 各 监 测 1 次 施 工 期 每 年 夏 冬 季 各 监 测 1 次 施 工 期 每 年 夏 冬 季 各 监 测 1 次 工 程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示 意 详 见 附 图 10 8.1.2 运 行 期 环 境 监 测 (1) 水 质 监 测 掌 握 本 工 程 完 成 后 的 郁 江 水 质 变 化 情 况 监 测 若 如 发 现 污 染 加 重, 有 超 标 现 象 时 应 及 时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反 映, 以 便 采 取 措 施 控 制 污 染 源 排 放, 保 证 郁 江 水 环 境 质 量 本 次 工 程 运 行 期 水 质 数 据 拟 采 用 桂 平 市 水 资 源 公 报 和 环 境 质 量 公 报 数 据 进 行 评 价 (2) 噪 声 监 测 为 掌 握 工 程 建 成 后 电 站 运 行 噪 声 对 周 边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本 次 拟 在 现 代 豪 庭 和 西 189
山 二 中 处 布 设 2 个 声 环 境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方 法 及 项 目 参 照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具 体 见 表 8-1-2 表 8-1-2 工 程 运 行 期 环 境 监 测 位 置 布 置 表 监 测 类 型 序 号 断 面 或 监 测 点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率 噪 声 1 西 山 二 中 2 现 代 豪 庭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运 行 期 前 2 年 每 年 夏 冬 季 各 监 测 1 次 运 行 期 环 境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示 意 见 附 图 10 (2)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主 要 监 测 人 类 活 动 对 工 程 周 区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专 题 报 告 8.2 环 境 管 理 为 对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的 实 施 进 行 有 效 监 督 管 理, 必 须 明 确 该 项 目 的 政 府 环 境 管 理 监 督 机 构 与 建 设 单 位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的 具 体 职 责 和 分 工, 并 建 立 有 关 管 理 制 度 8.2.1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及 职 责 (1) 建 设 期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及 职 责 建 设 期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为 广 西 西 江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具 体 职 责 是 负 责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负 责 组 织 项 目 建 设 的 主 体 报 告, 制 定 项 目 环 保 工 作 计 划, 协 调 各 部 门 之 间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 执 行 各 项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等 (2) 运 行 期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及 其 职 责 针 对 工 程 的 特 点, 为 确 保 工 程 的 安 全, 充 分 发 挥 工 程 的 效 益, 工 程 竣 工 后 由 原 枢 纽 管 理 单 位 广 西 西 江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分 公 司 负 责 本 工 程 的 运 行 管 理 和 综 合 经 营, 根 据 水 利 工 程 管 理 单 位 编 制 定 岗 标 准 ( 试 点 ) 水 办 [2004]307 号 有 关 规 定, 本 着 高 效 精 简 满 足 生 产 需 要 的 原 则, 由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分 公 司 落 实 相 关 生 产 辅 助 人 员 运 行 期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为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分 公 司, 主 要 职 责 是 统 一 指 挥 调 度, 具 体 负 责 郁 江 水 环 境 和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以 及 周 边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保 护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见 表 8-2-1 190
表 8-2-1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阶 段 设 计 阶 段 施 工 期 运 行 期 环 境 问 题 减 缓 措 施 实 施 机 构 方 案 比 选 从 地 质 条 件 工 程 量 投 资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等 考 虑 对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方 案 进 行 比 较, 选 择 推 荐 方 案 环 评 单 位 土 壤 侵 蚀 在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截 水 沟 沉 沙 池, 工 程 完 工 后 植 树 种 草, 建 设 单 位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环 评 单 位 空 气 污 染 在 弃 土 场 废 弃 物 堆 置 场 考 虑 尘 埃 和 其 它 问 题 对 环 境 敏 感 建 设 单 位 点 ( 如 施 工 生 活 区 ) 的 影 响 环 评 单 位 噪 声 污 染 对 评 价 区 域 的 敏 感 点, 根 据 超 标 情 况 采 取 减 噪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环 评 单 位 用 地 移 民 安 置 制 定 相 应 的 工 程 用 地 补 偿 计 划 并 落 实 资 金 地 方 政 府 部 门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废 水 必 须 经 沉 淀 处 理 达 标 后 进 行 回 用, 避 免 直 接 排 入 河 流 施 工 单 位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拉 运 进 入 大 坑 口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活 理 ;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堆 放, 定 期 运 至 指 定 地 点 处 理, 严 禁 乱 倒 垃 施 工 单 位 圾 采 用 合 理 措 施 如 洒 水 等 进 行 降 尘, 特 别 是 靠 近 居 民 区 学 空 气 污 染 校 的 地 区 ; 材 料 运 输 材 料 堆 放 注 意 遮 盖, 防 止 尘 埃 污 染 ; 施 工 单 位 搅 拌 设 备 采 取 安 装 除 尘 装 置 等 降 尘 措 施 加 强 劳 动 保 护, 靠 近 噪 声 源 的 施 工 人 员 戴 上 耳 塞, 并 限 制 噪 声 污 染 工 作 时 间 ; 加 强 对 机 械 车 辆 的 维 护 以 保 持 较 低 噪 声 ; 施 工 单 位 敏 感 点 附 近 的 工 程 段 严 禁 夜 间 施 工 水 土 流 失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减 少 施 工 场 地 的 水 土 流 失 ; 工 程 完 工 后, 临 时 用 地 应 尽 快 恢 复 植 被 施 工 单 位 加 强 绿 化 ; 生 态 保 护 禁 止 大 面 积 开 挖, 施 工 线 路 避 免 长 线 同 时 开 挖 施 工 ; 施 工 单 位 人 群 健 康 施 工 安 全 加 强 施 工 区 卫 生 清 理 ; 加 强 卫 生 检 疫 预 防 免 疫 及 卫 生 防 疫 ; 加 强 食 品 卫 生 管 理 与 监 督, 保 护 饮 用 水 质 采 取 有 效 的 安 全 和 警 告 措 施 ; 实 施 爆 破 要 加 强 安 全 保 卫 工 作, 爆 破 前 进 行 彻 底 检 查, 炸 药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严 格 遵 守 公 安 部 门 的 管 理 规 定 地 方 防 疫 部 门 卫 生 管 理 部 门 施 工 单 位 环 境 监 测 对 地 表 水 大 气 噪 声 等 进 行 监 测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或 机 构 水 环 境 保 护 控 制 污 染 源 的 达 标 处 理 及 排 放 管 理 单 位 生 态 保 护 防 止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恶 化, 建 设 鱼 类 增 殖 站 和 人 工 鱼 巢 管 理 单 位 噪 声 污 染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控 制 和 减 缓 电 站 运 行 对 周 边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管 理 单 位 负 责 机 构 广 西 西 江 开 发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分 公 司 8.2.2 环 境 监 督 机 构 及 职 责 贵 港 市 环 保 局 桂 平 市 环 保 局 贵 港 市 水 利 局 桂 平 市 水 利 局 等 为 项 目 的 环 境 监 督 机 构, 大 体 分 工 如 下 : (1)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督 机 构 及 其 职 责 贵 港 市 环 保 局 : 全 面 负 责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组 织 协 调 与 该 项 目 有 关 机 构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 审 批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指 导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保 局 执 行 各 项 法 规 ; 负 责 各 项 环 保 措 191
施 的 竣 工 验 收, 负 责 对 项 目 施 工 和 运 行 阶 段 的 环 保 工 作 进 行 统 一 监 督 管 理 贵 港 市 水 利 局 桂 平 市 水 利 局 : 负 责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的 审 批, 对 施 工 期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三 同 时 进 行 检 查 督 促 等 贵 港 市 环 保 局 桂 平 市 环 保 局 : 参 与 审 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以 及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对 施 工 期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施 工 竣 工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监 督 管 理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监 测 由 当 地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单 位 承 担 本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应 配 置 1 名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开 展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负 责 对 环 保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理 (2) 运 行 期 环 境 监 督 机 构 及 职 责 贵 港 市 环 保 局 : 全 面 负 责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督 工 作, 负 责 对 项 目 运 行 阶 段 的 环 保 工 作 进 行 统 一 监 督 管 理 桂 平 市 环 保 局 : 对 运 行 期 工 程 的 各 项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监 督 管 理 贵 港 市 水 利 局 桂 平 市 水 利 局 : 定 期 对 运 行 期 的 各 项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及 有 关 的 环 保 管 理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督 促 检 查 环 境 监 督 计 划 见 表 8-2-2 表 8-2-2 环 境 监 督 计 划 阶 段 机 构 监 督 内 容 监 督 目 的 可 研 阶 段 设 计 阶 段 和 建 设 阶 段 运 行 阶 段 贵 港 市 环 保 局 1. 审 核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贵 港 市 环 保 局 贵 港 市 水 利 局 桂 平 市 水 利 局 桂 平 市 环 保 局 贵 港 市 环 保 局 贵 港 市 水 利 局 桂 平 市 水 利 局 桂 平 市 环 保 局 1. 保 证 环 评 内 容 全 面 专 题 设 置 得 当 重 点 突 出 ; 2. 保 证 本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的 重 大 的 潜 在 的 问 题 都 已 得 到 反 映 ; 3. 保 证 减 缓 环 境 影 响 的 措 施 有 具 体 可 靠 的 实 施 计 划 1. 审 核 环 保 初 步 设 计 1.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2. 检 查 环 保 投 资 是 否 落 实 2. 确 保 环 保 投 资 落 实 3. 检 查 搅 拌 站 是 否 合 适 3. 确 保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4. 检 查 粉 尘 和 噪 声 污 染 控 制, 决 定 施 工 时 间 4. 减 少 施 工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5. 检 查 施 工 场 所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的 排 放 和 处 理 情 况 5. 确 保 地 表 水 不 被 污 染 6. 堆 渣 和 弃 土 场 地 恢 复 和 处 理 6. 确 保 景 观 和 土 地 资 源 不 被 严 重 破 坏 7.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三 同 时 情 况 7. 确 保 三 同 时 8.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是 否 达 到 标 准 要 求 8. 验 收 环 保 设 施 1. 检 查 运 行 期 环 保 措 施 的 实 施 1. 落 实 环 保 措 施 2. 检 查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的 实 施 2. 落 实 监 测 计 划 3. 检 查 需 采 取 进 一 步 环 保 措 施 的 敏 感 点 4. 检 查 环 境 敏 感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是 否 满 足 其 相 应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5. 加 强 监 督, 防 止 突 发 事 故, 预 告 制 定 紧 急 事 故 应 急 方 案,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能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消 除 3.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确 保 库 区 及 坝 址 下 游 水 环 境 满 足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4. 保 障 人 群 身 体 健 康 5.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避 免 发 生 恶 性 污 染 环 境 事 件 192
8.2.3 建 立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我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须 建 立 工 程 的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落 实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提 出 的 保 护 措 施,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对 违 规 违 章 行 为 及 时 发 现 并 及 时 处 理 纠 正, 达 到 改 善 环 境 质 量 防 止 环 境 污 染 和 破 坏 的 目 的 主 要 内 容 应 包 括 : 收 集 最 新 的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日 常 现 场 监 理 信 息 群 众 举 报 ;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情 况 检 查 ; 根 据 情 况 做 出 处 理 意 见, 报 告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 定 期 复 查 ; 总 结 归 档 等 8.3 环 境 监 理 建 议 业 主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理 部 门 对 工 程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实 施 情 况 进 行 监 理, 监 理 的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大 气 声 水 固 体 废 物 水 土 保 持 人 群 健 康 等 方 面 的 保 护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运 输 和 施 工 机 械 的 检 修 和 正 常 运 行, 环 境 监 测 制 度 的 落 实 环 境 监 理 可 配 置 1 名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8.3.1 环 境 监 理 主 要 目 标 (1) 以 适 当 的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充 分 发 挥 本 工 程 潜 在 的 效 益 ; (2) 使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所 确 认 的 不 利 影 响 得 到 缓 解 或 消 除 ; (3) 落 实 招 标 文 件 中 环 境 保 护 条 款 及 与 环 境 有 关 的 合 同 条 款 的 顺 利 实 施 ; (4) 施 工 区 没 有 大 规 模 的 传 染 病 暴 发 和 流 行 ; (5) 实 现 工 程 建 设 的 环 境 社 会 与 经 济 效 益 的 统 一 8.3.2 监 理 任 务 (1) 受 业 主 委 托,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全 面 负 责 监 督 检 查 工 程 施 工 区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2) 环 境 监 理 人 员 有 参 加 审 查 会 议 的 资 格, 就 承 包 商 提 出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施 工 技 术 方 案 和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提 出 环 保 方 面 的 改 进 意 见, 以 保 证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和 工 程 的 顺 利 进 行 (3) 审 查 承 包 商 提 出 的 可 能 造 成 污 染 的 材 料 和 设 备 清 单 及 其 所 列 的 环 保 指 标, 审 查 承 包 商 提 交 的 环 境 月 报 告 (4) 协 调 业 主 和 承 包 商 的 关 系, 处 理 合 同 中 有 关 环 保 部 分 的 违 约 事 件 (5) 同 工 程 监 理 一 道 参 加 工 程 的 验 收 对 承 包 商 施 工 过 程 及 竣 工 后 的 现 场 就 环 境 保 护 内 容 进 行 监 督 与 检 查 工 程 质 量 认 可 包 括 环 境 质 量 认 可, 凡 与 环 保 有 关 的 单 元 工 程 的 验 收 必 须 有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字 (6) 对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环 境 问 题, 以 问 题 通 知 单 的 形 式 下 发 给 承 包 商, 要 求 限 期 处 理 193
(7)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每 月 向 业 主 提 交 一 份 月 报 告, 半 年 提 交 一 份 进 度 评 估 报 告, 并 整 理 归 档 有 关 资 料 (8)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有 权 反 对 并 要 求 承 包 商 立 即 更 换 由 承 包 商 提 供 的 而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认 为 是 渎 职 者 或 不 能 胜 任 环 保 工 作 或 玩 忽 职 守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人 员 8.3.3 监 理 工 程 师 岗 位 职 责 (1) 参 加 审 查 承 包 商 提 交 的 开 工 报 告, 就 承 包 商 提 出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施 工 技 术 方 案 等 内 容, 从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提 出 处 理 意 见 (2) 审 查 承 包 商 提 交 的 可 能 造 成 污 染 的 材 料 和 设 备 清 单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3) 审 查 承 包 商 提 交 的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和 卫 生 防 疫 计 划 (4) 定 期 对 施 工 区 红 线 范 围 内 的 影 响 区 域, 如 施 工 现 场 工 作 场 地 生 活 营 地 等 进 行 现 场 检 查, 检 查 影 响 区 域 内 环 境 状 况 和 环 保 设 施 运 转 情 况 并 根 据 检 查 情 况 做 出 现 场 记 录 ( 监 理 日 志 ) (5) 对 监 理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环 境 问 题, 口 头 通 知 承 包 商 ( 问 题 较 大 时 随 后 发 出 书 面 通 知 ), 要 求 承 包 商 限 期 治 理, 并 督 促 检 查 其 处 理 结 果 (6) 检 查 承 包 商 对 合 同 有 关 环 保 条 款 的 执 行 情 况 (7) 参 加 单 元 工 程 的 验 收 和 场 地 移 交 工 作 (8) 督 促 审 查 承 包 商 提 交 的 环 境 月 报, 对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及 时 予 以 处 理 (9) 每 月 定 期 组 织 和 参 加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例 会, 通 报 承 包 商 对 环 境 问 题 通 知 单 的 响 应 情 况, 同 时 提 出 下 月 工 作 计 划 或 建 议 (10) 每 月 向 业 主 提 交 一 份 环 境 月 报, 每 年 向 业 主 提 交 一 份 环 境 监 理 阶 段 工 作 报 告, 对 本 阶 段 内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进 行 全 面 总 结 8.3.4 监 理 内 容 及 方 案 (1) 监 理 内 容 环 境 监 理 部 门 对 工 程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实 施 监 理 制 度, 监 理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水 大 气 声 固 体 废 物 水 土 保 持 人 群 健 康 保 护 等 的 实 施, 运 输 和 施 工 机 械 的 检 修 和 正 常 运 行, 环 境 监 测 制 度 的 落 实 等 ; (2) 监 理 方 案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业 主 根 据 本 次 环 评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由 监 理 单 位 专 门 负 责 本 工 程 的 环 境 监 理 工 作, 分 别 针 对 设 计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和 和 施 工 单 位 提 出 相 应 的 验 收 标 准 194
及 细 则, 并 在 合 同 条 文 中 列 入, 以 保 证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在 工 程 建 设 阶 段 得 以 顺 利 实 施, 保 证 环 保 设 施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1) 施 工 单 位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出 的 验 收 标 准 细 则, 将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内 容 纳 入 施 工 组 织 总 设 计 中, 对 其 实 施 情 况 及 时 自 检 并 随 时 修 正 (2) 设 置 专 职 环 境 保 护 监 理 监 理 单 位 应 具 有 环 境 保 护 监 理 资 质 或 聘 请 注 册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依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出 的 验 收 标 准 细 则 及 施 工 单 位 编 制 的 施 工 组 织 总 设 计, 在 施 工 建 设 各 阶 段 随 时 进 行 质 量 监 督, 将 出 现 的 问 题 及 时 向 业 主 汇 报 (3) 对 水 下 爆 破 弃 渣 及 施 工 噪 声 扰 民 等 作 业 环 节 及 区 域 重 点 监 理, 确 保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8.3.5 环 境 监 理 人 员 设 置 根 据 工 程 规 模, 需 委 托 1 名 环 境 监 理 工 程 师, 负 责 对 环 保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理 8.3.6 环 境 监 理 费 用 元 整 环 境 监 理 费 用 按 施 工 期 12 万 元 /( 年 人 ), 施 工 期 24 个 月, 共 计 环 境 监 理 费 用 24 万 8.4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8.4.1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规 定 根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第 二 十 条 规 定,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后,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向 审 批 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或 者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该 建 设 项 目 需 要 配 套 建 设 的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因 此,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竣 工 后,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分 公 司 应 向 广 西 环 保 厅 申 请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2010 年 修 改 ) 相 关 规 定, 申 请 环 保 验 收 时 应 提 供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申 请 报 告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或 调 查 报 告 等 材 料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 ( 表 ), 由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经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站 或 环 境 放 射 性 监 测 站 编 制 ;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 表 ), 由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经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站 或 环 境 放 射 性 监 测 站, 或 者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编 制 承 担 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195
的 单 位 不 得 同 时 承 担 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调 查 报 告 ( 表 ) 的 编 制 工 作 8.4.2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内 容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管 理 办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技 术 规 范 水 利 水 电 相 关 内 容, 本 工 程 环 保 验 收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验 收 建 设 单 位 的 环 保 管 理 措 施 各 项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环 保 投 资 及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的 落 实 情 况, 以 及 项 目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情 况 检 查 等 建 设 项 目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见 表 8-4-1 表 8-4-1 建 设 项 目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类 别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环 保 对 象 ( 主 要 内 容 ) 土 石 开 挖 汽 车 运 输 设 置 洒 水 设 施 堆 料 场 覆 盖 施 工 材 料 堆 放 等 产 生 物 车 辆 覆 盖 帆 布 等 的 扬 尘 粉 尘 环 保 设 施 或 措 施 验 收 内 容 预 期 处 理 效 果 临 时 沉 淀 池 清 水 池 干 化 池 洒 水 遮 盖 限 速 上 清 液 回 用 于 场 地 降 尘, 污 泥 运 至 弃 渣 场 扬 尘 影 响 较 小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废 水 隔 油 池 化 粪 池 出 水 用 于 场 地 洒 水, 油 污 运 至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拉 运 至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不 外 排 基 坑 废 水 沉 淀 处 理 絮 凝 沉 淀 处 理 排 入 郁 江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临 时 提 示 牌 声 屏 障 使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敏 感 点 提 示 禁 鸣 喇 叭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满 足 声 屏 障, 在 施 工 场 地 周 GB12523-2011 限 值 围, 高 2m 固 体 废 物 控 制 施 工 弃 土 弃 渣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作 业 区 等 临 时 防 护 垃 圾 收 集 装 置 及 时 清 运 至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处 理, 水 土 保 持 评 价 阶 段 补 签 订 弃 渣 协 议 及 时 清 运, 不 随 意 堆 放 定 期 运 往 西 山 镇 垃 圾 中 转 站 处 理 运 行 期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96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生 活 污 水 含 油 废 水 电 站 运 行 噪 声 加 强 监 督 管 理, 明 确 水 下 施 工 时 间 ; 驱 鱼 设 施 的 落 实 加 强 对 施 工 队 伍 和 外 来 人 员 的 教 育 及 管 理 竖 立 临 时 标 志 牌 吸 污 车 拉 运 处 理 排 往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采 用 先 进 的 设 备, 加 强 设 备 维 护 和 检 修, 采 取 有 效 的 减 噪 降 噪 措 施 水 下 施 工 时 间 10~12 月 ; 水 下 施 工 前 采 取 驱 鱼 措 施 标 志 牌 宣 传 教 育 情 况 拉 运 至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不 破 坏 区 域 内 植 被, 尽 量 减 少 对 水 生 生 态 影 响 不 外 排 油 经 处 理 后 回 收 利 扩 机 工 程 建 设 排 油 管 道, 含 用 ; 污 水 与 生 活 污 水 油 废 水 经 管 道 进 入 一 期 工 一 期 进 污 水 处 理 厂 程 的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是 否 落 实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348-2008)4
类 别 环 保 对 象 ( 主 要 内 容 ) 环 保 设 施 或 措 施 验 收 内 容 预 期 处 理 效 果 类 功 能 区 标 准 固 体 废 弃 物 控 制 水 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水 土 保 持 办 公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装 置 定 期 运 往 垃 圾 处 理 场 处 置 及 时 处 理 废 抹 布 油 渣 鱼 类 资 源 堆 放 点 应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增 殖 站 扩 建 人 工 鱼 巢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及 相 关 费 用 的 落 实 防 渗 措 施, 签 订 危 险 废 物 协 议 扩 建 规 模, 人 工 鱼 巢 的 效 果,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的 时 间 放 流 鱼 类 种 类 和 数 量 及 相 关 费 用 落 实 的 凭 证 主 体 工 程 区 施 工 道 剥 离 回 填 表 层 土 土 地 整 治 绿 化 面 积, 覆 土 情 况 截 路 施 工 营 地 等 占 地 的 复 垦 或 者 恢 复 植 被 水 沟 沉 沙 池 等 绿 化 覆 土 情 况 明 确 危 险 废 物 的 去 向 确 保 鱼 类 种 类 和 数 量 不 低 于 扩 建 前 植 被 恢 复 良 好 197
9 环 保 投 资 及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9.1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估 算 9.1.1 估 算 依 据 (1)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概 估 算 编 制 规 程 (SL359-2006); (2)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收 费 标 准 ( 计 价 格 [2002]10 号 ); (3) 水 利 部 开 发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概 算 定 额 ; (4) 关 于 进 一 步 放 行 建 设 项 目 专 业 服 务 价 格 的 通 知 ( 发 改 价 格 2015 299 号 ); (5)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政 策 和 2015 年 物 价 采 用 上 述 标 准 的 同 时, 结 合 本 工 程 实 际 情 况, 参 考 广 西 有 关 已 建 和 在 建 工 程 及 其 有 关 概 算 定 额 进 行 估 算 9.1.2 投 资 估 算 根 据 环 保 措 施,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现 有 环 保 工 程 措 施 包 括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站 人 工 鱼 巢 现 有 发 电 机 机 房 的 隔 声 减 振 措 施 管 理 工 作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及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措 施 现 有 的 环 保 投 资 情 况 见 表 9-1-1 表 9-1-1 现 有 工 程 环 保 投 资 一 览 表 序 号 措 施 类 别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 水 环 境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生 活 污 水 由 吸 污 车 拉 运 处 理 3 废 油 经 油 毛 毡 吸 收 后 交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2.5 2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发 电 厂 房 隔 声 减 振 措 施 8 3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鱼 类 增 殖 放 流 站 扩 建 和 完 善 相 关 设 施 300 人 工 鱼 巢 55 4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措 施 厂 区 内 设 有 垃 圾 桶 若 干 个, 垃 圾 池 1 个 1.5 5 废 油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主 体 已 有 合 计 370 经 估 算, 本 扩 机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为 213.01 万 元, 其 中 环 保 专 项 投 资 费 用 155.6 万 元, 水 土 保 持 专 项 投 资 57.41 万 元 投 资 估 算 详 见 表 9-1-2 198
表 9-1-2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投 资 估 算 总 表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工 程 和 费 用 名 称 内 容 环 保 投 资 第 一 部 分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10.5 1 水 环 境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废 油 经 油 毛 毡 吸 收 后 交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2.5 2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发 电 厂 房 隔 声 减 振 措 施 8 第 二 部 分 环 境 监 测 措 施 8.2 水 质 监 测 点 2 个, 施 工 期 每 年 丰 平 枯 水 期 各 监 测 1 次, 共 监 测 6 点 次 3.0 大 气 监 测 点 2 个, 施 工 期 夏 冬 季 各 监 测 1 次, 1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共 4 点 次 4.0 噪 声 监 测 点 2 个, 施 工 期 夏 冬 季 各 监 测 1 次, 共 4 点 次 0.8 人 群 健 康 调 查, 施 工 期 1 次, 共 1 次 0.4 第 三 部 分 环 境 保 护 仪 器 设 备 及 安 装 第 四 部 分 环 境 保 护 临 时 措 施 46.5 施 工 区 设 混 凝 土 拌 和 冲 洗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1 套 2.0 1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施 工 区 设 机 械 含 油 废 水 处 理 隔 油 池 1 座 1.0 厂 房 施 工 围 堰 基 坑 废 水 处 理 1.5 2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施 工 区 设 化 粪 池 1 座, 由 吸 粪 车 拉 运 处 理 3.0 3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施 工 区 设 置 2 个 垃 圾 箱, 并 请 人 定 期 清 理 1.0 施 工 场 地 及 施 工 道 路 沿 线 洒 水 除 尘 2.0 4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控 制 拌 和 除 尘, 靠 近 敏 感 区 设 置 施 工 挡 板, 具 体 见 噪 声 控 制 2.0 5 水 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前 水 生 生 态 监 测, 安 装 驱 鱼 装 置 15 爆 破 减 振 施 工 作 业 区 及 敏 感 点 隔 声 减 噪 10.0 6 噪 声 控 制 左 岸 靠 近 敏 感 区 施 工 挡 板, 长 约 300m, 高 2m 5.5 施 工 路 口 的 交 通 道 路 临 时 提 示 牌 5 块 0.5 7 人 群 建 康 保 护 预 防 流 行 性 疾 病 的 发 生, 进 行 场 地 消 毒, 施 工 人 员 进 场 前 体 检, 施 工 期 间 定 期 每 季 度 体 检 3.0 第 五 部 分 独 立 费 用 76.3 1 建 设 管 理 费 18.3 (1) 环 境 管 理 人 员 经 常 费 按 一 ~ 四 部 分 投 资 之 和 的 3% 计 算 2.0 (2) 环 境 保 护 宣 传 及 技 术 培 训 费 按 一 ~ 四 部 分 投 资 之 和 的 2% 计 算 1.3 (3) 环 境 保 护 竣 工 验 收 费 根 据 实 际 工 作 量 计 算 15.00 2 环 境 监 理 费 按 环 境 监 理 人 数 和 时 间 计 算 24.00 3 科 研 勘 测 设 计 咨 询 费 35.00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费 25.00 (2) 勘 测 设 计 费 10.00 第 一 至 第 五 部 分 合 计 141.5 基 本 预 备 费 10% 14.1 环 境 保 护 专 项 投 资 155.6 水 土 保 持 投 资 57.41 环 境 保 护 总 投 资 213.01 199
表 9-1-3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费 表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年 运 行 费 ( 万 元 ) 1 声 环 境 监 测 监 测 点 :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频 次 : 运 行 期 前 2 年 每 年 夏 冬 季 各 监 测 1 次, 共 0.8 4 点. 次 2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 每 年 25 万 元, 放 流 20 年, 合 计 500 万 元 ) 25 合 计 25.8 本 工 程 环 保 投 资 共 213.01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23906.41 万 元 的 0.89% 环 保 投 资 包 括 工 程 对 环 境 产 生 直 接 影 响 的 生 态 水 大 气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的 防 治 工 程 投 资,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测 费 和 独 立 费 用 等 本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的 实 施, 可 以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免 工 程 兴 建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其 费 用 产 生 的 环 境 效 果 明 显 因 此, 本 工 程 的 环 境 保 护 费 用 在 经 济 上 具 有 合 理 性 和 可 行 性 9.2 项 目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9.2.1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该 工 程 总 投 资 23906.41 万 元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扩 机 后, 将 增 加 电 站 装 机 容 量 25MW, 增 加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6421 万 kw h 经 测 算, 若 按 常 规 的 资 本 金 比 例 占 总 投 资 ( 不 含 流 动 资 金 )30% 和 银 行 贷 款 70% 资 金 筹 措 方 案 上 网 电 价 为 0.40 元 /kw h 时 测 算 的 项 目 全 部 投 资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分 别 为 7.06%, 大 于 财 务 基 准 内 部 收 益 率 7%; 当 上 网 电 价 为 0.36 元 /kw h 时 测 算 的 项 目 全 部 投 资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5.93%, 小 于 财 务 基 准 内 部 收 益 率 7%, 也 小 于 目 前 银 行 长 期 贷 款 利 率 6.55% 项 目 的 主 要 经 济 数 据 指 标 见 表 9-2-1 本 工 程 自 开 工 建 设 的 第 3 年 机 组 全 部 投 入 运 行, 各 年 发 电 销 售 收 入 均 能 够 满 足 总 成 本 费 用 支 出, 工 程 能 够 维 持 基 本 运 行 投 产 后, 项 目 的 年 盈 余 资 金 均 大 于 0, 正 常 运 行 期 末, 项 目 累 计 盈 余 资 金 达 24759.5 万 元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经 济 合 理, 财 务 可 行, 具 有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200
表 9-2-1 指 标 桂 平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表 上 网 电 价 0.40 元 //kw h 资 本 金 全 部 投 资 ( 所 得 税 前 ) 上 网 电 价 0.36 元 //kw h 资 本 金 全 部 投 资 ( 所 得 税 前 )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前 )(%) 7.06 5.93 财 务 净 现 值 ( 税 前 ;ic=7%) 124-2105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后 )(%) 5.83 6.36 4.07 5.47 财 务 净 现 值 ( 税 后,ic=7%) -1249-1232 -2850-2882 投 资 回 收 期 ( 年 ) 62.49 15.17( 税 后 ) 78.52 16.50( 税 后 ) 平 均 投 资 利 润 率 (%) 10.56 3.14 6.76 2.01 平 均 投 资 利 税 率 (%) 16.14 4.80 11.79 3.50 9.2.2 项 目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是 一 座 以 航 运 为 主, 结 合 发 电 的 综 合 工 程 项 目 建 成 后 具 有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主 要 体 现 为 : 电 站 扩 机 后, 将 增 加 电 站 装 机 容 量 25MW, 年 均 发 电 量 增 加 6421 万 kw h, 可 以 部 分 缓 解 桂 平 电 力 市 场 电 力 电 量 短 缺 问 题, 区 域 电 源 建 设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 电 站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促 进 相 关 行 业 及 地 方 经 济 的 发 展, 提 高 当 地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和 发 展 社 会 经 济 9.2.3 环 境 影 响 损 失 分 析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的 建 设 如 不 采 取 有 效 保 护 措 施 可 能 造 成 的 环 境 损 失 : (1) 产 生 的 废 土 石 方 受 到 雨 水 侵 蚀 易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现 象 (2) 工 程 施 工 产 生 的 弃 渣 不 妥 善 处 理 将 对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严 重 破 坏, 并 对 河 流 两 岸 绿 化 构 成 威 胁 (3) 施 工 期 废 水 不 经 过 处 理 直 接 外 排, 造 成 河 流 水 质 产 生 的 污 染 其 他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可 通 过 采 取 措 施 来 避 免 或 缓 解, 环 境 损 失 相 当 于 不 利 影 响 保 护 措 施 投 资 和 相 关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监 测 费 用 9.2.3.1 环 保 工 程 投 资 项 目 环 保 工 程 投 资 为 213.01 万 元 投 资 比 例 经 典 公 式 : 201
HJ=(T/JT)100% 式 中 :HJ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占 工 程 投 资 总 额 的 比 例 ; T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额 ; JT 工 程 建 设 投 资 总 额 计 算 得 :HJ=(213.01/23906.41)100%=0.89% 即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0.89%, 表 明 环 保 投 资 在 项 目 总 投 资 中 所 占 比 例 适 中, 与 项 目 建 设 可 带 来 的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相 比 是 合 理 的 9.2.3.2 环 境 经 济 损 失 分 析 环 境 经 济 损 失 包 括 为 避 免 或 减 轻 环 境 损 失 需 投 入 的 资 金 即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和 环 保 设 施 维 护 环 境 管 理 监 测 等 费 用 根 据 本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新 增 电 站 发 电 环 境 经 济 损 失 ( 年 运 行 费 ) 包 括 : 设 备 折 旧 费 设 备 维 护 修 理 费 用 职 工 工 资 和 福 利 费 用 库 区 后 续 扶 持 基 金 相 关 材 料 费 水 资 源 费 和 银 行 贷 款 利 息 等, 总 共 合 计 为 250.05 万 元, 运 行 期 按 30 年 计 算, 年 均 环 境 经 济 损 失 为 8.33 万 元 ; 另 外 考 虑 环 保 投 资 213.01 万 元, 运 行 期 按 30 年 计 算, 年 均 环 保 措 施 费 用 为 7.10 万 元, 运 行 期 的 运 行 费 用 为 25.8 万 元 则 环 境 经 济 损 失 总 费 用 为 45.23 万 元 9.2.3.3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使 用 水 电 可 大 大 减 少 三 废 的 排 放 量, 其 环 境 效 益 可 用 相 当 于 节 约 同 等 发 电 规 模 的 火 力 发 电 厂 环 保 投 资 来 计 算 同 等 规 模 的 火 力 发 电 厂, 按 每 度 电 标 准 煤 耗 0.35kg 计, 每 年 发 电 量 6421 万 kw.h, 则 每 年 消 耗 标 煤 22473.5t, 按 本 地 煤 170 元 /t 计, 年 耗 煤 费 用 382.05 万 元 ; 燃 煤 以 含 硫 量 1.5% 计, 二 氧 化 硫 年 排 放 量 674.2t, 按 每 公 斤 二 氧 化 硫 征 收 0.6 元 排 污 费 计, 每 年 征 收 二 氧 化 硫 排 污 费 40.45 万 元 ; 采 用 水 膜 脱 硫 除 尘 设 备 处 理 烟 气 时, 粗 略 估 算 一 套 水 膜 脱 硫 除 尘 及 配 套 设 备 约 投 资 40 万 元, 冲 灰 水 及 沉 淀 下 来 的 粉 煤 灰 用 汽 车 运 至 储 灰 场, 以 两 辆 6t 自 卸 车 计, 需 投 资 20 万 元 ; 建 灰 场 约 需 投 资 10 万 元 环 保 设 施 寿 命 按 22 计, 每 年 需 环 保 投 资 3.2 万 元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费 用 每 年 约 5 万 元 由 此 推 算, 本 扩 机 工 程 运 行 后 每 年 可 节 约 环 保 投 资 5.0 万 元, 节 约 资 源 费 运 行 费 和 排 污 费 约 113.65 万 元 上 述 各 项 合 计 工 程 带 来 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约 为 118.65 万 元 / 年 202
9.2.3.4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经 济 损 益 比 = 环 境 损 失 值 / 环 境 效 益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总 损 失 值 为 45.23 万 元, 而 年 均 的 环 境 效 益 达 118.65 万 元,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比 为 1:2.62 由 此 可 见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所 带 来 的 经 济 效 益 大 于 环 境 损 失, 同 时 可 带 来 显 著 的 社 会 效 益 综 上 所 述, 从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的 角 度 看, 本 项 目 建 设 具 有 较 高 的 可 行 性 203
10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目 的 是 分 析 和 预 测 建 设 项 目 存 在 的 潜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行 期 间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或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人 为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漏,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安 全 与 环 境 影 响 和 损 害 程 度,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以 使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率 损 失 和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重 点 在 于 风 险 事 故 引 起 厂 界 外 人 群 的 伤 害 环 境 质 量 的 恶 化 及 对 生 态 系 统 的 影 响 的 预 测 和 防 护 对 于 本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来 说, 由 于 工 程 建 设 存 在 许 多 不 确 定 性, 因 此 很 难 计 算 出 其 存 在 环 境 风 险 的 几 率, 只 能 通 过 定 性 分 析 与 经 验 判 断 识 别 评 价 系 统 的 危 险 源 危 险 类 型 可 能 产 生 的 后 果, 最 终 确 定 可 接 受 的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并 给 出 相 应 的 环 境 风 险 减 缓 措 施 和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应 急 预 案, 以 降 低 或 消 除 环 境 风 险 危 害,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轻 事 故 造 成 的 污 染 危 害, 保 护 人 群 健 康 和 生 态 系 统 安 全 10.1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是 以 航 运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主 要 是 在 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左 岸 增 加 一 台 发 电 机 组, 不 改 变 原 拦 河 坝 的 工 程 等 别 和 型 式, 不 新 增 水 库 漫 坝 或 溃 坝 的 风 险,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漫 坝 或 溃 坝 风 险 已 在 原 工 程 设 计 时 进 行 了 评 价, 本 次 主 要 针 对 扩 机 后 的 环 境 风 险 进 行 分 析, 并 采 取 相 应 防 护 和 应 急 措 施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使 用 的 炸 药 油 料 属 易 燃 易 爆 的 危 险 物 品, 在 存 储 运 输 或 使 用 过 程 中 存 在 一 定 的 安 全 风 险 ; 施 工 废 污 水 若 在 非 正 常 工 况 条 件 下 事 故 排 放, 也 有 可 能 导 致 局 部 水 体 的 水 质 超 标 ; 施 工 期 还 存 在 一 些 其 他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有 施 工 质 量 施 工 爆 破 风 险 和 人 群 健 康 风 险 等 本 次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扩 机 工 程 建 成 后, 产 生 的 三 废 污 染 较 少,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很 小, 但 若 电 站 出 现 油 泄 漏 将 对 下 游 水 质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因 此, 电 站 机 组 漏 油 是 运 行 期 的 主 要 环 境 风 险 之 一 ; 此 外, 在 进 行 绿 化 过 程 中, 引 种 外 地 的 树 种 草 种 及 其 所 携 带 的 昆 虫 等 可 能 会 导 致 外 来 物 种 入 侵, 给 当 地 陆 生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风 险 204
10.2 施 工 期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及 防 范 措 施 10.2.1 施 工 炸 药 燃 油 风 险 本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是 人 为 风 险, 即 工 程 建 设 活 动 带 来 的 风 险 施 工 区 内 使 用 的 炸 药 油 料 属 易 燃 易 爆 的 危 险 物 品, 在 存 储 运 输 或 使 用 过 程 如 不 注 意 防 范 风 险, 极 易 造 成 国 家 财 产 的 损 失, 甚 至 危 及 人 员 生 命 存 储 : 本 工 程 现 阶 段 尚 未 考 虑 炸 药 的 存 储 问 题, 所 需 炸 药 拟 向 桂 平 公 安 局 申 请 后 由 直 接 运 至 施 工 场 地, 若 施 工 时 确 实 需 要 设 置 炸 药 库 时, 应 请 安 全 部 门 对 炸 药 库 选 址 进 行 评 价, 以 免 发 生 意 外 事 故 时 造 成 大 的 环 境 危 害 本 工 程 油 料 库 设 在 发 电 厂 区 内, 位 于 郁 江 左 岸, 周 边 200m 范 围 内 无 人 居 住 炸 药 库 和 油 料 库 必 须 严 格 管 理 制 度, 严 防 烟 火, 设 置 避 雷 设 施, 尽 可 能 避 免 事 故 的 发 生 运 输 : 炸 药 和 油 料 运 输 过 程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得 将 炸 药 与 雷 管 混 运 燃 油 运 送 必 须 采 用 密 闭 性 能 优 越 的 储 油 罐 运 送, 确 保 不 造 成 环 境 危 害 使 用 : 炸 药 雷 管 和 燃 油 的 使 用 必 须 按 各 有 关 操 作 规 程 要 求 进 行, 严 格 遵 守 危 险 物 品 使 用 过 程 中 的 劳 动 安 全 防 范 条 例, 杜 绝 操 作 使 用 过 程 中 产 生 危 害 加 强 对 爆 破 作 业 的 安 全 管 理, 设 立 专 职 的 安 全 检 查 人 员, 一 切 爆 破 作 业 应 经 安 检 员 检 查 签 认 后 才 准 进 行 爆 破 对 实 施 电 引 爆 的 作 业 区, 应 采 用 必 要 的 特 殊 安 全 装 置, 以 防 止 暴 风 雨 时 的 大 气 或 邻 近 电 气 设 备 放 电 的 影 响 特 殊 安 全 装 置 应 经 过 试 验 证 明 其 确 保 安 全 可 靠 时 方 可 使 用, 试 验 报 告 应 经 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批 禁 止 夜 间 进 行 爆 破 施 工, 每 次 爆 破 作 业 前 向 周 边 居 民 公 告, 可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对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另 外, 由 于 水 下 炸 礁 工 程 距 离 郁 江 左 岸 护 岸 较 近, 施 工 爆 破 产 生 的 振 动 有 可 能 对 现 有 护 岸 结 构 安 全 产 生 影 响, 影 城 施 工 爆 破 期 前, 应 充 分 对 水 下 炸 礁 的 影 响 进 行 充 分 论 证, 实 时 关 注 护 岸 的 结 构 安 全, 并 采 取 防 范 措 施 10.2.2 生 产 废 污 水 事 故 排 放 风 险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混 凝 土 拌 和 冲 洗 废 水 经 絮 凝 沉 淀 等 处 理 后 经 水 泵 加 压 回 用, 基 坑 废 水 经 絮 凝 沉 淀 和 药 剂 中 和 后 达 标 排 放, 含 油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作 为 洗 车 和 道 路 洒 水 降 尘,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委 托 拉 运 处 理 施 工 废 水 经 上 述 措 施 处 理 后, 经 预 测, 郁 江 河 道 内 的 各 污 染 物 浓 度 均 可 达 到 地 表 水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的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对 郁 江 下 游 水 质 的 影 响 不 大, 亦 不 会 影 响 下 游 3.7km 处 的 鱼 类 产 卵 场 和 越 冬 场 205
但 是 若 上 述 各 污 水 处 理 构 筑 物 出 现 缺 口 或 其 它 事 故 的 情 况 下, 生 产 废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郁 江 将 对 河 流 水 质 产 生 影 响 较 小, 经 预 测, 生 产 废 污 水 事 故 排 放 将 导 致 郁 江 下 游 至 三 江 口 河 段 水 质 均 达 标 因 此,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应 严 格 落 实 好 生 产 废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并 加 强 各 处 理 设 施 的 维 护 和 检 修, 确 保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 施 工 场 地 周 围 应 设 置 导 流 渠, 防 止 暴 雨 对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冲 击 10.2.3 施 工 质 量 风 险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在 溃 坝 风 险 的 成 因 中 也 不 容 忽 视, 近 几 年 我 国 由 于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原 因 造 成 的 事 故 屡 见 不 鲜 此 类 风 险 主 要 是 人 为 造 成 的, 可 通 过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得 以 避 免 10.2.4 施 工 爆 破 风 险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施 工 爆 破 风 险, 本 工 程 溢 洪 道 施 工 输 水 隧 洞 输 水 管 道 施 工 需 要 爆 破, 在 施 工 爆 破 过 程 中, 特 别 要 注 意 来 往 人 员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人 身 安 全 及 来 往 车 辆 的 安 全, 以 免 造 成 误 伤 10.2.5 人 群 健 康 风 险 施 工 期 间, 由 于 工 地 环 境 卫 生 条 件 较 差, 外 来 人 员 进 出 频 繁, 施 工 人 员 相 对 集 中, 人 口 密 度 大, 卫 生 条 件 相 对 较 差, 可 能 会 引 起 某 些 疾 病 的 发 生 流 行 因 此 要 注 意 改 善 施 工 区 的 卫 生 条 件, 保 护 好 水 源, 对 饮 用 水 实 行 严 格 消 毒 ; 加 强 生 活 区 办 公 区 的 卫 生 防 疫 管 理, 处 理 好 生 活 废 水 垃 圾 及 粪 便, 尽 可 能 减 少 或 消 除 疾 病 蚊 媒 孳 生 的 场 所 10.3 运 行 期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及 防 范 措 施 10.3.1 电 站 溢 油 由 于 工 程 建 成 后, 基 本 上 不 产 生 三 废 污 染, 运 行 期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很 小, 但 若 电 站 出 现 油 泄 漏 将 对 下 游 水 质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因 此, 电 站 机 组 漏 油 是 运 行 期 的 主 要 环 境 风 险 之 一 扩 机 工 程 运 行 依 托 现 有 工 程 的 油 罐 贮 存 系 统, 根 据 主 体 报 告, 现 有 工 程 的 206
油 系 统 能 满 足 新 增 机 子 的 要 求 现 有 工 程 油 系 统 包 括 透 平 油 系 统 和 绝 缘 油 系 统, 系 统 储 油 量 各 约 25m³, 两 者 分 开 设 置 贮 油 罐 放 置 在 安 装 间 下 层, 安 装 间 设 有 拦 油 槛 防 止 溢 油 外 流 ; 安 装 间 内 进 行 水 泥 硬 化 防 渗 处 理 防 止 事 故 废 油 外 渗 ; 此 外, 贮 油 车 间 设 有 油 泵 和 一 定 数 量 长 度 的 油 管,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立 刻 将 事 故 溢 油 抽 至 车 间 外 事 故 油 池 或 者 油 罐 车 处 理, 经 处 理 后 的 油 可 回 收 利 用 如 此, 事 故 溢 油 进 入 郁 江 水 体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厂 房 火 灾 危 险 性 为 丙 类, 耐 火 等 级 为 二 级 根 据 规 范, 厂 房 不 设 水 喷 雾 灭 火 系 统, 在 厂 房 内 配 置 一 定 数 量 的 室 内 消 火 栓 箱 灭 火 器 材 和 灭 火 砂 箱 电 站 运 行 产 的 废 油 很 少, 只 是 在 机 械 检 修 期 间 可 能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废 油 厂 房 内 禁 止 用 水 冲 洗, 很 少 有 含 油 废 水 产 生, 电 站 用 油 不 会 直 接 进 入 水 体 废 油 采 用 油 毛 毡 吸 取 后 交 有 资 质 的 部 门 处 理, 不 直 接 排 放, 污 染 水 体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对 水 环 境 的 危 害 较 小 10.3.2 外 来 物 种 入 侵 本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活 动 会 破 坏 地 表 植 被 和 景 观,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通 常 采 取 护 坡 拦 渣 土 地 整 治 等 工 程 措 施 和 绿 化 等 植 物 措 施 在 进 行 绿 化 过 程 中, 引 种 外 地 的 树 种 草 种 及 其 所 携 带 的 昆 虫 等 可 能 会 导 致 外 来 物 种 入 侵, 给 当 地 陆 生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风 险 由 于 外 来 物 种 入 侵, 往 往 对 生 态 环 境 产 生 不 可 逆 转 的 严 重 后 果, 因 此, 必 须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的 方 针, 从 源 头 上 防 止 外 来 物 种 的 入 侵 采 取 植 物 措 施 时, 应 尽 量 使 用 当 地 树 种 草 种, 以 避 免 外 来 物 种 入 侵, 对 当 地 物 种 造 成 危 害, 破 坏 当 地 生 态 环 境 若 需 引 进 外 来 物 种 时, 应 在 有 关 专 家 的 指 导 下 进 行 ; 避 免 外 来 物 种 只 重 引 进 疏 于 管 理 的 情 况 发 生, 广 泛 宣 传 防 治 外 来 入 侵 物 种 的 相 关 知 识, 提 高 全 民 防 范 意 识, 减 少 对 外 来 入 侵 物 种 的 有 意 或 无 意 引 进 10.4 应 急 预 案 10.4.1 制 定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目 的 制 定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在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时, 能 以 最 快 的 速 度 发 挥 最 大 的 效 能, 有 序 的 实 施 救 援, 尽 快 控 制 事 态 的 发 展, 降 低 事 故 造 成 的 危 害, 减 少 事 故 造 成 的 损 失 207
10.4.2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基 本 要 求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基 本 要 求 包 括 : 科 学 性 实 用 性 和 权 威 性 风 险 事 故 的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是 一 项 科 学 性 很 强 的 工 作, 必 须 开 展 科 学 分 析 和 论 证, 制 定 严 密 统 一 完 整 的 应 急 预 案 ; 应 急 预 案 应 符 合 项 目 的 客 观 情 况, 具 有 实 用 简 单 易 掌 握 等 特 性, 便 于 实 施 ; 对 事 故 处 置 过 程 中 职 责 权 限 任 务 工 作 标 准 奖 励 与 处 罚 等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使 之 成 为 企 业 的 一 项 制 度, 确 保 其 权 威 性 10.4.3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1) 应 急 预 案 为 了 应 对 各 种 突 发 的 风 险 事 故,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轻 危 害 及 其 造 成 的 损 失, 保 护 群 众 的 生 命 和 财 产 安 全, 建 设 单 位 应 制 定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明 确 应 急 抢 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和 工 作 机 构, 指 定 了 具 体 的 应 急 领 导 小 组 组 长 副 组 长 及 应 急 人 员, 并 规 定 其 具 体 职 责, 明 确 突 发 性 事 故 事 件 处 置 程 序 等 (2) 培 训 及 演 练 计 划 1 公 司 每 年 应 组 织 至 少 一 次 应 急 预 案 的 培 训, 使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熟 悉 应 急 预 案 及 最 新 的 变 动 情 况, 明 确 他 们 在 应 急 预 案 中 分 派 的 任 务, 确 保 应 急 反 应 组 织 保 持 高 度 的 准 备 性 2 公 司 每 年 应 组 织 一 次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模 拟 事 故 演 练, 并 对 演 练 进 行 评 估, 演 练 结 束 后 对 预 案 中 不 足 的 地 方 进 行 修 改 完 善 (3) 公 众 教 育 和 信 息 发 布 1 向 公 众 宣 传 护 坝 紧 急 状 态 下 的 自 救 环 境 保 护 以 及 护 林 等 安 全 知 识 2 建 立 事 故 发 生 后 的 信 息 发 布 规 程, 并 落 实 事 故 新 闻 发 言 人 10.4.4 电 站 溢 油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1) 建 立 健 全 组 织 指 挥 机 构, 规 定 其 具 体 职 责, 并 建 立 通 畅 有 效 的 指 挥 通 讯 网 络 (2) 建 立 清 污 设 备 器 材 储 备 1 溢 液 拦 截 设 备 : 围 油 栏 浮 筒 锚 锚 绳 等 附 属 设 备 ; 2 溢 液 回 收 设 备 : 吸 油 毯 吸 油 机 等 ; 3 工 作 船 : 配 备 或 利 用 当 地 海 事 部 门 工 作 船, 进 行 围 油 栏 敷 设, 回 收 溢 油 作 业 (3) 加 强 清 污 人 员 训 练 和 事 故 风 险 演 练, 一 旦 发 现 漏 油 事 故, 电 站 值 班 人 员 立 即 208
采 取 隔 油 除 油 措 施, 防 止 郁 江 水 质 受 到 污 染 (4) 加 强 溢 油 跟 踪 监 测, 建 立 科 学 的 溢 油 分 析 决 策 系 统 10.5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小 结 根 据 上 述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相 对 较 小, 但 在 建 设 期 和 运 行 期, 工 程 也 会 存 在 一 些 潜 在 的 危 险 因 素 如 施 工 安 全 水 质 污 染 电 站 溢 油 等, 因 此 在 工 程 建 设 期 和 运 行 期 应 注 意 对 上 述 环 境 风 险 做 好 预 测 防 范 措 施, 只 要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在 事 故 发 生 时 应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并 尽 快 启 动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可 控 制 在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内 209
11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11.1 公 众 参 与 的 方 式 及 对 象 11.1.1 公 众 参 与 目 的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在 于 广 泛 征 求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各 阶 层 人 士 和 社 会 团 体 对 项 目 方 案 的 选 择 建 设 期 的 污 染 影 响 建 成 营 运 后 等 在 环 保 方 面 各 自 的 看 法 意 见 和 建 议, 用 于 提 高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的 环 境 决 策 水 平 该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当 地 的 环 境 和 社 会 经 济 将 产 生 影 响, 因 此 应 该 让 群 众 了 解 项 目 建 设 的 规 模 性 质 以 及 建 成 运 营 可 能 带 来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使 群 众 关 注 和 监 督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同 时 通 过 群 众 参 与 使 管 理 部 门 了 解 群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各 种 看 法 和 意 见, 对 制 定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加 强 监 督 管 理 有 着 重 要 意 义 11.1.2 调 查 方 式 与 内 容 本 次 扩 机 工 程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的 范 围 包 括 现 有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和 扩 建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工 作 采 取 网 上 公 示 问 卷 调 查 2 种 方 式 进 行 11.1.2.1 网 上 公 示 为 了 让 更 广 泛 的 公 众 了 解 拟 建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技 改 扩 机 工 程 ( 后 面 根 据 立 项 已 变 更 为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 以 便 收 集 公 众 意 见 和 建 议, 本 次 评 价 分 别 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 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桂 平 市 人 民 政 府 门 户 网 发 布 项 目 第 一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示,2015 年 8 月 13 日 在 贵 港 市 环 保 局 发 布 项 目 第 二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示 ( 见 附 件 4 附 件 5), 公 示 面 向 对 象 为 贵 港 市 桂 平 市 公 众 公 示 期 间 公 众 可 针 对 拟 建 项 目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以 写 信 发 邮 件 打 电 话 等 形 式 向 建 设 单 位 或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反 映 11.1.2.2 问 卷 调 查 为 收 集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公 众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向 公 众 发 放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 简 称 调 查 表, 见 表 11-1-1 附 件 5), 发 放 时 210
间 为 2015 年 8 月 14 日 ;2016 年 4 月 21~23 日 进 行 补 充 调 查, 主 要 以 单 位 及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为 主 表 11-1-1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姓 名 性 别 男 女 年 龄 30 31~50 51 职 业 文 化 程 度 单 位 或 住 址 调 查 问 题 1 您 居 住 或 工 作 地 与 本 项 目 的 距 离 关 系? 2 您 认 为 该 技 改 扩 建 工 程 的 建 设 是 否 有 利 于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3 该 工 程 的 技 改 扩 建 对 您 的 工 作 就 业 和 生 活 是 否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4 您 认 为 该 工 程 的 技 改 扩 建 对 坝 下 村 民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影 响 程 度? 5 您 认 为 该 工 程 技 改 扩 建 后 对 您 所 在 的 地 区 环 境 会 造 成 哪 方 面 的 影 响? 6 您 认 为 该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 农 民 工 人 教 育 政 府 机 关 商 人 社 会 服 务 职 员 其 他 大 专 及 以 上 中 专 或 高 中 初 中 或 以 下 联 系 方 式 请 您 选 择 200 米 以 内 200~500 米 以 内 500~1000 米 1000 米 之 外 空 气 污 染 很 有 利 有 利 不 利 很 大 影 响 有 一 定 影 响 影 响 很 小 无 较 大 较 小 无 水 污 染 施 工 破 坏 植 被, 引 起 水 土 流 失, 破 坏 生 态 环 境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废 水 对 水 质 的 影 响 生 态 无 影 响 施 工 噪 声 扬 尘 对 环 境 影 响 7 对 于 该 技 改 扩 建 工 程 的 污 染 措 施, 您 认 为 应 怎 样 做? 投 入 足 够 资 金, 保 证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考 虑 经 济 承 受 能 力, 分 阶 段 治 理 污 染 少 投 资, 牺 牲 局 部 环 境 保 证 经 济 利 益 不 知 道 8 基 于 以 上 认 识, 您 对 该 技 改 扩 建 工 程 的 态 度? 支 持 不 支 持 无 所 谓 若 不 支 持 请 说 明 原 因 : 9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在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有 何 补 充 意 见 与 建 议? 211
表 11-1-2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单 位 调 查 表 调 查 问 题 请 您 选 择 1 本 次 调 查 前, 贵 单 位 是 否 知 道 拟 建 项 目? 2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前 该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如 何? 3 贵 单 位 认 为 目 前 该 区 域 内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有 哪 些? 4 项 目 施 工 对 贵 单 位 运 营 造 成 影 响 如 何? 5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贵 单 位 最 关 心 的 影 响 最 大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哪 些? 6 项 目 建 成 后 是 否 会 对 贵 单 位 的 生 活 工 作 产 生 影 响? 7 项 目 建 成 后 贵 单 位 最 关 心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问 题 有 哪 些? 8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有 改 善 作 用? 知 道 () 听 说 过 () 不 知 道 () 好 () 较 好 () 一 般 () 差 () 地 表 水 污 染 () 地 下 水 污 染 () 空 气 污 染 () 噪 声 污 染 ()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 影 响 较 大 () B 影 响 较 小,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内 () 没 有 影 响 () 噪 声 () 垃 圾 () 扬 尘 () 水 土 流 失 () 废 水 () 影 响 较 大 () B 影 响 较 小,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内 () 没 有 影 响 () 噪 声 () 垃 圾 () 扬 尘 () 废 水 () 有 明 显 改 善 () 有 所 改 善 () 没 有 改 善 () 不 清 楚 () 9 贵 单 位 是 否 赞 成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赞 成 () 不 赞 成 () 主 要 原 因 对 本 工 程 建 设 实 施 的 环 保 意 见, 建 议 和 要 求 : 11.1.3 调 查 对 象 公 众 参 与 对 象 包 括 工 程 受 益 区 和 非 受 益 区, 以 非 受 益 区 为 重 点 11.1.3.1 网 上 公 示 对 象 网 上 公 示 对 象 重 点 为 桂 平 市 居 民 及 关 心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群 众 等 11.1.3.2 问 卷 调 查 对 象 问 卷 调 查 重 点 是 工 程 区 附 近 现 代 豪 庭 小 区 以 及 桂 平 市 居 民 以 及 工 程 相 关 的 单 位 由 212
于 工 程 周 边 现 状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较 少, 且 在 调 查 期 间 居 民 大 多 外 出 上 班, 留 在 家 中 的 老 人 和 小 孩, 老 人 均 表 示 不 认 识 字 因 此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难 度 较 大, 调 查 人 数 不 多 调 查 的 相 关 单 位 主 要 有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桂 平 市 水 利 局 西 山 二 中 (1) 个 人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本 次 问 卷 调 查 发 放 问 卷 37 份, 回 收 问 卷 34 份, 回 收 率 为 91.9%, 其 中 有 效 问 卷 32 份, 问 卷 有 效 率 为 94.1% 接 受 调 查 人 员 的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及 年 龄 组 成 见 表 11-1-3,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对 象 信 息 见 表 11-1-4 表 11-1-3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对 象 汇 总 表 序 号 调 查 对 象 情 况 人 数 ( 人 ) 比 例 % 大 专 及 以 上 15 46.9 1 文 化 程 度 中 专 或 高 中 9 28.1 初 中 或 以 下 8 25 合 计 32 100.0 农 民 6 18.8 工 人 6 18.8 教 育 6 18.8 政 府 机 关 5 15.6 2 职 业 分 类 商 人 2 6.3 社 会 服 务 2 6.3 职 员 3 9.1 其 他 2 6.3 合 计 32 100.0 30 岁 2 9.5 3 年 龄 构 成 31~50 岁 25 66.7 50 岁 5 23.8 合 计 32 100.0 213
表 11-1-4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对 象 信 息 一 览 表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单 位 或 住 址 联 系 方 式 与 工 程 距 离 1 谢 光 昕 男 桂 平 市 现 代 豪 庭 181xxxx7001 200m 内 2 吴 榜 金 男 桂 平 市 现 代 豪 庭 137xxxx3380 200m 内 3 梁 仕 军 男 桂 平 市 现 代 豪 庭 135xxxx1742 200m 内 4 杨 州 京 男 桂 平 市 现 代 豪 庭 182xxxx1266 200m 内 5 陈 枝 源 男 西 山 镇 城 北 街 699 号 138xxxx5925 500m 内 6 覃 宇 男 桂 平 市 现 代 豪 庭 137xxxx504 200m 内 7 白 杰 男 桂 平 市 现 代 豪 庭 158xxxx5453 200m 内 8 冯 泽 寿 男 桂 平 市 现 代 豪 庭 187xxxx0633 200m 内 9 韦 业 萍 女 桂 平 市 现 代 豪 庭 138xxxx9667 200m 内 10 沣 锐 明 男 桂 平 市 现 代 豪 庭 0775xxxx274 200m 内 11 黄 炎 女 桂 平 市 现 代 豪 庭 186xxxx3603 200m 内 12 张 志 雄 男 桂 平 市 现 代 豪 庭 182xxxx3396 200m 内 13 蔡 诗 阳 男 桂 平 市 现 代 豪 庭 187xxxx1491 200m 内 14 杨 四 运 男 寻 旺 乡 河 南 村 委 会 138xxxx2957 坝 区 下 游 15 杨 日 财 男 寻 旺 乡 河 南 村 1 队 137xxxx5869 坝 区 下 游 16 何 燕 丽 女 寻 旺 乡 先 锋 村 竹 社 屯 180xxxx2947 坝 区 下 游 17 黄 笑 男 寻 旺 乡 河 南 村 8 队 159xxxx0710 坝 区 下 游 18 李 新 荣 男 寻 旺 乡 南 津 村 19 队 152xxxx8085 坝 区 下 游 19 杨 家 飞 男 寻 旺 乡 河 南 村 下 渡 屯 138xxxx1993 坝 区 下 游 20 徐 林 男 大 藤 峡 水 利 枢 纽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坝 区 下 游 136xxxx9125 司 21 韦 贞 景 男 大 藤 峡 水 利 枢 纽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坝 区 下 游 188xxxx0181 司 22 黄 坚 男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3380213 相 关 单 位 23 陶 柱 进 男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135xxxx5968 相 关 单 位 24 凌 宏 源 男 桂 平 市 水 利 局 3376003 相 关 单 位 25 陈 月 湘 男 桂 平 市 水 政 监 察 大 队 3376003 相 关 单 位 26 莫 志 清 男 桂 平 市 西 山 二 中 3326055 500m 内 27 李 秋 丽 女 桂 平 市 西 山 二 中 137xxxx2116 500m 内 28 黄 利 女 桂 平 市 西 山 二 中 137xxxx6400 500m 内 29 韦 汉 鹏 男 桂 平 市 西 山 二 中 138xxxx9856 500m 内 30 钟 奇 男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159xxxx2748 相 关 单 位 31 梁 承 荣 男 桂 平 市 艺 术 学 校 135xxxx8829 500m 内 32 黄 煜 荣 男 桂 平 市 艺 术 学 校 135xxxx8887 500m 内 214
(2) 单 位 团 体 发 放 单 位 团 体 的 对 象 主 要 是 工 程 相 关 的 部 门, 包 括 桂 平 市 水 产 畜 牧 兽 医 局 桂 平 市 水 利 局 以 及 西 山 二 中, 共 3 个 单 位 团 体, 单 位 公 参 调 查 表 见 附 件 6 11.2 调 查 结 果 及 分 析 11.2.1 调 查 结 果 11.2.1.1 网 上 公 示 截 止 环 评 报 告 完 成 时,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环 评 网 上 公 示 信 息 未 收 到 公 众 与 业 主 或 环 评 单 位 联 系, 未 对 本 工 程 提 出 异 议 11.2.1.2 问 卷 调 查 (1) 调 查 结 果 经 过 统 计 分 析,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11-2-1 表 11-2-1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汇 总 表 序 号 调 查 内 容 人 次 比 例 % 1 您 居 住 或 工 作 地 与 本 项 目 的 距 离 关 系? 2 3 4 5 您 认 为 该 技 改 扩 建 工 程 的 建 设 是 否 有 利 于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该 工 程 的 技 改 扩 建 对 您 的 工 作 就 业 和 生 活 是 否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您 认 为 该 工 程 的 技 改 扩 建 对 坝 下 村 民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影 响 程 度? 您 认 为 该 工 程 技 改 扩 建 后 对 您 所 在 的 地 区 环 境 会 造 成 哪 方 面 的 影 响? 200 米 以 内 15 46.88 200~500 米 以 内 2 6.25 500~1000 米 8 25.00 1000 米 之 外 7 21.88 很 有 利 3 9.38 有 利 29 90.63 不 利 0 0 很 大 影 响 0 0 有 一 定 影 响 6 18.75 影 响 很 小 21 65.63 无 4 12.50 较 大 0 0.00 较 小 24 75.00 无 8 25.00 空 气 污 染 1 3.13 水 污 染 3 9.38 噪 声 15 46.88 固 体 废 物 1 3.13 生 态 7 21.88 无 影 响 9 28.13 215
序 号 调 查 内 容 人 次 比 例 % 6 7 8 您 认 为 该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 对 于 该 技 改 扩 建 工 程 的 污 染 措 施, 您 认 为 应 怎 样 做? 基 于 以 上 认 识, 您 对 该 技 改 扩 建 工 程 的 态 度? 施 工 破 坏 植 被, 引 起 水 土 流 失, 破 坏 生 态 环 境 4 12.50 施 工 废 水 对 水 质 的 影 响 14 43.75 施 工 噪 声 扬 尘 对 环 境 影 响 23 71.88 投 入 足 够 资 金, 保 证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25 78.13 考 虑 经 济 承 受 能 力, 分 阶 段 治 理 污 染 5 15.63 少 投 资, 牺 牲 局 部 环 境 保 证 经 济 利 益 0 0 不 知 道 2 6.25 支 持 31 96.88 不 支 持 0 0 无 所 谓 1 3.13 对 回 收 的 公 众 调 查 表 结 果 分 析 如 下 : 1 由 于 工 程 区 周 边 居 民 点 较 少, 距 离 本 工 程 500m 以 内 的 被 调 查 者 23 名 ( 其 中 200m 以 内 的 15 名 200~500m 范 围 内 的 8 名 ), 占 被 调 查 者 总 人 数 的 53.13%, 被 调 查 者 以 工 程 左 岸 居 民 为 主 工 程 区 500m 范 围 外 的 居 民, 共 19 名, 以 坝 区 下 游 右 侧 的 村 屯 居 民 为 主, 共 计 占 被 调 查 者 总 人 数 的 46.87% 2 本 次 32 名 被 调 查 者 均 认 为 本 次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的 建 设 有 利 于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其 中 3 人 表 示 很 有 利,29 人 表 示 有 利, 无 人 持 反 对 意 见 3 在 工 程 建 设 对 居 民 的 工 作 就 业 和 生 活 是 否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的 调 查 中, 有 3 人 表 示 工 程 建 设 会 对 其 工 作 就 业 和 生 活 有 一 定 影 响, 其 为 居 住 或 工 作 在 本 工 程 200m 范 围 以 内 的 居 民 ; 绝 大 多 数 的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工 程 建 设 对 其 影 响 较 小, 占 被 调 查 者 总 人 数 的 65.63%, 表 明 了 工 程 建 设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影 响 程 度 有 限, 其 影 响 多 为 人 们 可 以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4 由 于 本 次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施 工 和 运 行 过 程 中 不 截 断 河 流, 对 郁 江 的 水 文 情 势 影 响 较 小, 且 工 程 运 行 期 基 本 不 产 生 新 的 水 污 染 物, 本 次 接 受 调 查 的 居 民 均 认 为 工 程 的 扩 机 对 下 游 村 民 的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影 响 较 小, 由 此 可 知,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不 存 在 下 游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等 方 面 的 制 约 性 因 素, 工 程 建 设 的 社 会 反 映 普 遍 较 好 5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后, 基 本 不 新 增 水 大 气 和 固 废 污 染 物, 因 此 仅 有 3 名 被 调 查 者 认 为 工 程 运 行 会 对 当 地 的 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而 全 部 被 调 查 者 均 认 为 工 程 运 行 对 当 地 的 大 气 固 废 等 方 面 的 影 响 较 小 ; 多 数 群 众 关 心 水 电 站 运 行 噪 声 给 当 地 声 环 境 带 来 216
的 不 利 影 响, 其 占 被 调 查 者 总 人 数 的 46.88%, 另 有 21.88% 的 群 众 (7 人 ) 认 为 工 程 建 设 会 对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针 对 群 众 普 遍 关 心 的 问 题,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应 做 好 相 关 的 声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落 实 好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并 尽 快 进 行 生 态 恢 复, 妥 善 解 决 好 群 众 的 疑 虑 6 71.88% 的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噪 声 及 扬 尘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大, 而 部 分 群 众 亦 表 示 工 程 施 工 废 污 水 的 排 放 会 对 郁 江 水 质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其 占 被 调 查 者 总 人 数 的 43.75%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污 水 噪 声 和 扬 尘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但 在 采 取 合 适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其 不 利 影 响 可 大 大 减 缓, 因 此 施 工 单 位 应 严 格 落 实 好 环 保 措 施, 尽 量 将 工 程 施 工 的 不 利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程 度 7 对 于 本 次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的 污 染 措 施,78.5% 的 群 众 表 示 应 投 入 足 够 资 金, 以 保 证 污 染 物 的 达 标 排 放, 另 有 5 名 群 众 认 为 可 适 当 考 虑 经 济 承 受 能 力, 分 阶 段 治 理 污 染, 无 人 表 示 应 减 少 环 保 投 资, 亦 无 人 不 表 态, 表 明 了 受 访 群 众 的 环 保 意 识 较 强, 建 设 单 位 应 落 实 好 环 保 专 项 资 金, 切 实 保 护 好 当 地 环 境 8 所 有 的 受 访 群 众 中, 除 了 1 为 被 调 查 者 表 示 无 所 谓 外, 其 余 的 被 调 查 者 均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见 本 工 程 在 当 地 群 众 之 中 已 基 本 上 取 得 共 识, 也 表 明 了 当 地 人 士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拥 护, 这 为 项 目 建 设 打 下 了 良 好 的 群 众 基 础, 也 有 利 于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各 项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9 此 次 调 查 未 收 到 受 访 群 众 关 于 本 项 目 建 设 环 保 方 面 的 其 他 补 充 意 见 和 建 议 (2) 本 次 团 体 共 发 放 3 份, 回 收 了 3 份, 填 写 公 参 调 查 表 的 3 个 团 体 均 同 意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可 见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已 获 得 相 关 单 位 的 同 意 单 位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主 要 是 : 开 工 建 设 前 必 须 完 善 相 关 手 续, 建 设 过 程 中 必 须 确 保 施 工 安 全 ; 工 程 施 工 时 须 做 好 相 关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综 上 所 述, 大 部 分 群 众 表 示 比 较 关 心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水 大 气 和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问 题 工 程 运 行 期 间 的 声 和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但 只 要 落 实 好 相 关 环 保 措 施,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可 降 低 至 人 们 可 以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已 得 到 大 多 数 公 众 的 认 可,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表 示 可 以 接 受, 此 次 调 查 中, 没 有 表 示 不 赞 成 项 目 的 建 设 的 群 众, 为 项 目 建 设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群 众 基 础 随 着 环 保 宣 传 力 度 的 加 大, 人 们 的 环 保 意 识 得 到 加 强, 越 来 越 多 的 群 众 开 始 关 注 环 境 问 题, 并 提 出 了 宝 贵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环 评 单 位 将 公 众 意 见 和 建 议 向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了 反 馈, 建 设 单 位 对 施 工 期 间 落 实 好 水 大 气 和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运 行 期 间 做 好 相 关 声 217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并 尽 快 进 行 生 态 恢 复 落 实 好 环 保 专 项 资 金 等 建 议 进 行 采 纳, 环 评 单 位 也 在 本 次 环 评 中 提 出 了 具 有 针 对 性 的 环 保 措 施, 详 见 表 11-2-2 表 11-2-2 公 众 建 议 采 纳 情 况 序 号 公 众 意 见 环 评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1 2 施 工 期 间 落 实 好 水 大 气 和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运 行 期 间 做 好 相 关 声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并 尽 快 进 行 生 态 恢 复 3 落 实 好 环 保 专 项 资 金 施 工 期 废 污 水 收 集 处 理 后 回 用 或 运 至 污 水 处 理 厂, 落 实 好 施 工 期 洒 水 除 尘 和 机 械 设 备 降 尘 降 噪 措 施 等, 详 见 7.1.1 7.2 7.3 严 格 落 实 好 环 评 提 出 的 运 行 期 电 站 做 好 减 振 降 噪 工 作, 定 期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并 认 真 开 对 机 械 设 备 进 行 检 修 和 维 护, 工 程 临 时 用 展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理, 环 保 地 结 束 后 应 尽 快 做 好 生 态 恢 复 措 施, 详 见 投 资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7.3 7.5 已 针 对 本 次 环 评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进 行 了 投 资 估 算, 并 要 求 环 保 投 资 专 款 专 用 11.3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与 建 议 11.3.1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本 次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环 评 采 取 网 上 公 示 问 卷 调 查 等 方 式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工 作 调 查 对 象 包 括 工 程 受 益 区 和 非 受 益 区, 涉 及 桂 平 市 居 民 及 关 心 本 工 程 建 设 的 群 众 等, 以 工 程 区 附 近 居 民 及 相 关 单 位 为 调 查 重 点 网 上 发 布 公 示 信 息 未 收 到 公 众 信 息 反 馈 问 卷 调 查 有 效 问 卷 32 份, 被 调 查 者 均 认 为 工 程 建 设 有 利 于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工 程 建 设 重 要 性 被 公 众 所 认 知 ; 拟 建 工 程 得 到 全 部 受 访 群 众 的 支 持, 为 之 后 项 目 建 设 打 下 良 好 的 群 众 基 础 ; 建 设 单 位 对 群 众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进 行 采 纳, 环 评 单 位 也 在 本 次 环 评 中 提 出 了 具 有 针 对 性 的 环 保 措 施 ; 被 调 查 的 单 位 均 认 为 工 程 的 建 设 能 改 善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均 支 持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因 此, 从 公 众 参 与 的 角 度 评 价, 本 工 程 建 设 得 到 了 绝 大 部 分 公 众 单 位 的 支 持, 是 可 行 的 11.3.2 公 众 参 与 建 议 从 拟 建 项 目 周 围 各 阶 层 人 员 的 调 查 情 况 看, 绝 大 部 分 群 众 和 单 位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表 示 支 持, 并 认 为 工 程 建 设 能 够 促 进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针 对 公 众 关 心 的 问 题, 建 议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218
(1) 设 计 单 位 与 业 主 应 该 精 诚 合 作, 加 快 前 期 工 作 的 开 展 ; 当 地 政 府 应 积 极 协 调, 促 使 有 关 部 门 有 效 配 合, 避 免 官 僚 作 风 对 项 目 的 延 误, 推 进 整 个 项 目 的 规 划 设 计 施 工 工 作 进 度 (2) 工 程 设 计 和 施 工 应 该 充 分 考 虑 工 程 安 全,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3) 建 设 单 位 应 严 格 执 行 环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项 目 建 成 后 加 强 管 理, 尽 量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对 周 围 居 民 的 影 响, 以 消 除 公 众 的 顾 虑 (4) 群 众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是 当 地 政 府 和 设 计 部 门 非 常 重 视 的 问 题, 由 于 目 前 本 工 程 还 处 于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相 关 的 宣 传 和 设 计 工 作 还 达 不 到 一 定 的 深 度, 群 众 对 项 目 的 特 性 及 其 环 境 影 响 还 不 是 十 分 了 解, 心 里 有 些 担 心 疑 虑 是 正 常 的 要 求 地 方 政 府 和 设 计 部 门 在 进 行 下 一 阶 段 工 作 的 时 候, 注 意 做 好 以 下 几 点 工 作 : 1 加 强 宣 传 和 解 释 工 作 大 力 宣 传 项 目 建 设 的 重 要 性 和 必 要 性, 将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予 以 客 观 的 说 明 和 解 释, 并 落 实 好 相 关 环 保 措 施, 尽 可 能 消 除 公 众 的 疑 虑, 以 征 得 更 为 广 泛 的 群 众 支 持, 促 进 项 目 的 建 设 2 对 于 大 部 分 群 众 比 较 关 心 的 施 工 期 间 水 大 气 和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问 题 工 程 运 行 期 间 的 声 和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环 评 单 位 已 向 建 设 单 位 进 行 了 反 馈, 建 设 单 位 对 群 众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均 表 示 全 部 采 纳 建 设 单 位 应 严 格 落 实 好 本 次 环 评 提 出 的 各 项 针 对 性 的 环 保 措 施, 切 实 保 护 好 当 地 居 民 生 产 生 活 环 境 2 设 单 位 应 落 实 好 环 保 专 项 投 资, 并 严 格 专 款 专 用 219
12 评 价 结 论 及 建 议 12.1 项 目 概 况 (1)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位 于 浔 江 支 流 郁 江 上, 距 离 郁 江 与 黔 江 汇 合 口 约 3.7km, 是 一 座 以 通 航 为 主, 兼 顾 发 电 的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电 站 现 状 装 机 容 量 46.5MW(3 15.5MW) 工 程 现 状 由 拦 河 坝 船 闸 电 站 厂 房 等 主 要 建 筑 物 组 成 船 闸 及 引 航 道 布 置 在 右 岸 阶 地 上 ; 坝 轴 线 上, 从 左 到 右 依 次 布 置 :52m 长 的 左 岸 重 力 坝 ( 由 25m 长 的 闸 门 检 修 间 和 27m 长 的 沉 井 组 成 ) 261m 长 的 溢 流 坝 75.16m 长 的 河 床 式 厂 房 20m 长 的 右 岸 支 墩 坝 和 48m 长 的 右 岸 悬 臂 式 挡 土 墙 ; 升 压 站 绝 缘 油 库 和 机 修 车 间 分 别 布 置 在 右 坝 端 坝 轴 线 的 下 游 和 上 游 由 回 填 土 在 阶 地 上 填 筑 至 45m 高 程 的 平 台 上 扩 机 工 程 拟 在 原 左 岸 重 力 坝 位 置 扩 机 1 台, 容 量 为 25MW 设 备 安 装 间 布 置 在 扩 机 厂 房 主 机 间 的 左 侧, 副 厂 房 在 主 机 间 的 下 游 侧 扩 建 部 分 主 要 由 进 水 渠 厂 房 尾 水 渠 及 护 坡 等 建 筑 物 组 成 扩 建 厂 房 左 右 方 向 长 51m( 主 机 间 长 25m 安 装 间 长 26m), 上 下 游 方 向 宽 76.51m, 机 组 安 装 高 程 12.3m 升 压 站 与 原 升 压 站 共 用, 但 需 对 原 升 压 站 扩 建 和 改 造 项 目 总 投 资 23906.41 万 元, 总 工 期 为 24 个 月 技 改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增 加 6421 万 kw h, 可 以 缓 解 桂 平 电 力 市 场 电 力 电 量 短 缺 问 题, 此 外, 本 工 程 的 建 设 可 以 解 决 本 枢 纽 电 站 运 行 中 存 在 的 检 修 需 要 问 题, 因 此, 本 水 电 站 扩 机 也 是 非 常 必 要 的 (2) 本 扩 机 工 程 发 电 后 尾 水 通 过 电 站 尾 水 渠 流 至 河 流 中, 发 电 前 后 水 量 与 上 游 来 水 一 致, 水 量 无 减 少, 因 此, 项 目 属 于 鼓 励 类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符 合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本 ) 的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此 外, 工 程 在 现 有 厂 区 内 建 设, 不 新 增 永 久 占 地 可 见 工 程 的 建 设 与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划 贵 港 市 生 态 市 建 设 规 划 等 要 求 不 冲 突, 可 见 工 程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12.2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12.2.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区 域 内 主 要 地 表 径 流 为 郁 江 桂 平 饮 用 工 业 用 水 区 郁 江 桂 平 工 业 用 水 区 本 次 参 照 的 监 测 数, 郁 江 3 个 监 测 断 面 除 总 磷 超 标 外 ( 其 中 1# 断 面 超 标 倍 数 为 0.1~0.2 倍, 2# 断 面 超 标 倍 数 为 0.05~0.2 倍,3# 断 面 超 标 倍 数 为 0.1~0.2 倍 ), 其 余 常 规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值 均 符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限 值, 水 质 现 状 尚 可, 磷 超 220
标 的 主 要 原 因 可 能 是 由 于 郁 江 上 游 生 活 污 染 源 及 沿 江 农 田 施 肥 等 农 业 面 源 造 成 的 污 染 根 据 桂 平 市 环 境 质 量 公 报 2014~2016,2013~2015 年, 郁 江 桂 平 断 面 水 质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Ⅲ 类 标 准 限 值 可 见 郁 江 水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12.2.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本 次 参 照 的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成 果 对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的 大 气 环 境 进 行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点 的 SO 2 NO 2 PM 10 监 测 值 均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要 求, 本 工 程 与 上 述 监 测 点 位 的 最 近 距 离 为 1.8~2.3km, 风 向 条 件 及 周 边 污 染 源 情 况 类 似, 因 此 经 类 比 可 知, 本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质 量 较 好 根 据 桂 平 市 环 境 质 量 公 报 2014~2016,2013~2015 年, 桂 平 市 城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能 达 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综 合 可 见 桂 平 市 城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较 好 12.2.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本 工 程 所 在 区 域 内 主 要 是 学 校 废 弃 厂 房 和 住 宅 小 区, 区 域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现 代 豪 庭 位 于 在 建 滨 江 路 西 侧 30m, 其 噪 声 值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4a 类 标 准, 监 测 点 噪 声 值 昼 间 在 51.9~53.2dB(A), 夜 间 在 44.7~45.7 db(a), 可 以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可 见 评 价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12.2.4 底 泥 质 量 现 状 根 据 对 库 区 底 质 监 测 结 果 知, 郁 江 监 测 断 面 的 各 个 监 测 项 目 均 低 于 GB15618 1995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第 二 级 标 准 值 ( 旱 作 ) 中 浓 度 限 值, 未 出 现 污 染 现 象 12.2.5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1) 陆 生 生 态 环 境 : 评 价 区 域 地 处 亚 热 带 常 绿 阔 叶 林 区 域, 区 域 内 植 被 主 要 以 自 然 植 被 为 主, 其 次 为 人 工 植 被 自 然 植 被 主 要 以 灌 木 丛 植 被 及 杂 草 丛 植 被 为 主, 人 工 植 被 主 要 为 人 工 经 济 林 及 耕 地 植 被, 山 体 植 被 覆 盖 率 一 般 区 域 内 陆 生 动 物 种 类 及 数 量 较 少, 水 生 动 物 数 量 丰 富 但 物 种 较 少, 无 珍 稀 濒 危 动 植 物 分 布 总 体 而 与, 区 域 植 被 群 落 组 成 及 生 物 多 样 性 相 对 简 单,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总 体 一 般 工 程 建 设 用 地 位 于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左 岸, 工 程 西 面 为 桂 平 市 造 船 厂, 本 工 程 所 在 的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上 下 游 两 侧 均 修 建 了 防 护 工 程, 防 护 形 式 主 要 为 混 凝 土 护 坡 和 浆 砌 石 护 坡, 植 被 类 型 以 荒 草 地 为 主, 植 被 覆 盖 率 一 般 ; 经 调 查, 工 程 区 附 近 生 态 环 境 一 般, 适 合 动 221
物 栖 息 的 林 地 较 少, 工 程 区 内 无 大 型 野 生 动 物, 以 常 见 的 鼠 类 鸟 类 和 蛙 类 为 主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区 域 内 未 发 现 国 家 和 地 方 重 点 保 护 的 植 物 种 类 和 珍 稀 物 种 野 生 动 物 及 珍 稀 野 生 动 物, 地 表 植 被 主 要 为 次 生 植 被, 陆 生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不 属 于 敏 感 区 (2)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本 工 程 位 于 浔 江 支 流 郁 江 上, 通 过 查 阅 相 关 资 料 走 访 调 查 和 实 测, 工 程 区 域 内 有 较 丰 富 的 浮 游 植 物 浮 游 动 物 底 栖 动 物 水 生 维 管 束 植 物 和 鱼 类 其 中 调 查 水 域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上 游 郁 江 鱼 类 共 有 74 种, 隶 属 于 7 目 16 科 58 属, 主 要 经 济 鱼 类 有 青 鱼 草 鱼 鲢 鱼 鳙 鱼 鲤 鱼 鲮 鱼 罗 非 鱼 七 丝 蛴 餐 条 太 湖 新 银 鱼 ; 坝 下 浔 江 水 域 共 有 鱼 类 76 种, 分 隶 11 目 22 科 63 属, 常 见 的 经 济 鱼 类 有 草 鱼 青 鱼 鲢 鱼 鳙 鱼 鲤 鱼 鲮 鱼 卷 口 鱼 赤 眼 鳟 斑 耯 长 臀 鮠 鳊 鱼 鳡 鱼 等 12 种 位 于 郁 江 上 的 鱼 类 三 场 主 要 是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苏 湾 沙 岗 滩 鱼 类 产 卵 场 东 津 鱼 类 越 冬 场 浪 滩 潭 鱼 类 越 冬 场 欧 村 湾 鱼 类 越 冬 场 与 工 程 最 近 的 鱼 类 三 场 是 坝 址 下 游 3.7km 处 的 东 塔 鱼 类 产 卵 场 12.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2.3.1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结 论 (1)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1 水 文 情 势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工 程 导 流 会 占 用 部 分 河 床 面 积, 但 不 会 截 断 河 流, 只 是 束 窄 河 面, 使 得 河 水 流 速 较 快, 部 分 河 段 水 力 流 态 改 变 施 工 结 束 后, 围 堰 拆 除, 河 宽 基 本 可 以 恢 复 到 工 程 前 的 宽 度, 工 程 区 上 下 游 河 道 的 水 文 情 势 也 将 随 之 恢 复 综 上 所 述, 施 工 对 河 道 水 文 情 势 影 响 不 大, 且 在 施 工 结 束 后 将 恢 复 原 有 状 态 2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施 工 废 水 : 采 用 河 流 二 维 稳 态 混 合 岸 边 排 放 模 式 对 施 工 废 水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显 示, 未 经 处 理 的 和 处 理 达 标 后 施 工 区 混 凝 土 拌 合 冲 洗 废 水 基 坑 废 水 在 预 测 的 河 段 500m, 1000m,2000m 和 3000m 均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1994) 三 级 标 准, 对 下 游 河 段 影 响 较 小 临 时 生 活 区 生 活 污 水 : 采 用 河 流 二 维 稳 态 衰 减 岸 边 排 放 模 式 对 生 活 废 水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显 示 : 坝 址 施 工 区 下 游 河 道 的 COD BOD 5 浓 度 变 化 不 大, 可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的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由 此 可 见, 临 时 生 活 区 生 活 污 水 对 下 游 222
河 段 影 响 较 小 对 三 江 口 影 响 分 析 : 采 用 二 维 稳 态 模 式 对 施 工 区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结 果 显 示, 三 江 汇 合 口 处 水 质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1994) 三 级 标 准 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的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 可 见 施 工 区 和 临 时 生 活 区 生 活 污 水 事 故 排 放 达 标 排 放 对 三 江 口 影 响 很 小 3 水 下 施 工 的 影 响 分 析 : 本 次 工 程 选 用 多 钻 孔 少 药 量 的 微 型 爆 破 方 式, 爆 破 的 范 围 小, 同 时 爆 破 后, 采 用 捞 砂 船 配 合 清 理 水 下 清 渣, 这 样 可 有 效 减 轻 悬 浮 物 对 水 质 的 影 响 ; 况 且 水 下 爆 破 主 要 在 施 工 后 期, 施 工 时 间 较 短, 施 工 结 束 后 影 响 逐 渐 消 失 可 见 水 下 施 工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有 限 (2) 运 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本 工 程 为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工 程 建 设 运 行 后 库 区 容 量 水 位 以 及 下 游 流 量 不 发 生 改 变, 因 此, 库 区 和 下 游 的 水 文 情 势 不 发 生 变 化 本 扩 机 不 增 加 污 染 源, 不 会 增 加 库 区 水 体 富 营 养 化 现 象 扩 机 工 程 产 生 的 含 油 废 水 依 托 现 有 工 程 的 油 再 生 处 理 设 备 处 理 后 油 回 收 利 用, 水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进 化 粪 池, 最 后 进 桂 平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12.3.2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为 了 保 证 施 工, 工 程 施 工 须 采 取 防 排 截 堵 相 结 合 的 措 施, 但 采 取 措 施 后, 会 对 地 下 水 局 部 的 流 速 流 向 有 影 响 ;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不 当 对 地 下 水 质 有 一 定 的 污 染, 但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12.3.3 空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1)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环 境 大 气 的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是 TSP 受 影 响 的 主 要 是 施 工 区 周 边 ( 现 代 豪 庭 小 区 西 山 二 中 ) 及 施 工 进 场 道 路 两 侧 的 的 居 民 ( 现 代 豪 庭 小 区 ) 以 及 现 场 施 工 人 员, 但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工 程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也 随 之 消 失 (2) 运 行 期 工 程 无 废 气 污 染 源, 无 废 气 排 放, 不 会 对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影 响 12.3.4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1) 施 工 期 据 预 测, 距 离 施 工 场 地 较 近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除 现 代 豪 庭 西 山 二 中 昼 间 噪 声 超 标 外, 其 他 敏 感 点 昼 间 均 达 标, 但 是 夜 间 施 工 所 有 敏 感 点 均 超 过 标 准 限 值 223
本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的 施 工 噪 声 将 影 响 附 近 生 活 小 区 的 居 民 学 校 师 生 的 正 常 工 作 和 生 活 但 上 述 的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通 过 时 间 调 节 控 制, 例 如, 针 对 昼 间 西 山 二 中 噪 声 值 超 标, 施 工 单 位 可 将 噪 声 大 的 设 备 施 工 安 排 在 寒 假 节 假 日 和 周 六 周 日 ; 针 对 夜 间 超 标 现 象, 施 工 单 位 可 进 行 夜 间 限 制 施 工, 禁 止 在 作 息 时 间 内 施 工 等 此 外, 施 工 对 上 述 敏 感 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这 些 影 响 将 会 消 失, 原 有 的 声 环 境 将 得 以 恢 复 工 程 施 工 运 输 对 现 代 豪 庭 的 影 响 有 限, 而 且 交 通 运 输 噪 声 均 为 间 歇 性 声 源, 其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工 程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工 程 施 工 对 敏 感 点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有 限 本 工 程 采 用 较 先 进 的 爆 破 工 艺, 据 预 测, 爆 破 噪 声 经 过 距 离 的 衰 减 后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对 敏 感 点 影 响 不 大 (2) 运 营 期 噪 声 源 主 要 是 贯 流 式 水 轮 发 电 机 组, 类 比 实 测 现 有 发 电 机 组, 噪 声 值 低 于 60dB(A), 对 外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12.3.5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1)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施 工 期 工 程 弃 渣 用 于 长 安 工 业 园 区 的 填 筑, 且 长 安 工 业 园 内 尚 有 足 够 的 低 洼 地 能 够 容 纳 工 程 弃 渣 ; 生 活 垃 圾 每 天 由 桂 平 市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2) 工 程 投 入 运 营 后 不 新 增 加 生 活 垃 圾, 扩 机 工 程 检 修 车 间 产 生 的 含 油 滤 渣 及 含 油 毡 布,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集 中 收 集, 交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12.3.6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1) 施 工 期 施 工 区 陆 生 动 物 的 迁 移, 不 会 影 响 区 域 陆 生 动 物 区 系 组 成, 对 区 域 内 的 陆 生 动 物 影 响 不 大 附 近 的 部 分 陆 生 动 物 因 不 能 忍 受 噪 声 干 扰 而 向 远 离 施 工 区 的 方 向 迁 移, 从 而 使 施 工 区 四 周 陆 生 动 物 种 类 和 数 量 减 少, 但 这 种 不 利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一 旦 施 工 结 束, 大 部 分 地 段 可 以 恢 复 到 原 来 的 分 布 状 况 工 程 施 工 特 别 是 水 下 爆 破 产 生 的 冲 击 波 及 悬 浮 物, 对 水 生 生 物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因 此 水 下 爆 破 前 应 采 取 驱 鱼 措 施, 将 爆 破 区 域 的 鱼 驱 走 后 再 进 行 作 业 ; 由 于 工 程 施 工 是 短 暂 的, 施 工 结 束 对 水 生 生 物 的 影 响 将 逐 渐 减 缓 可 见 水 下 爆 破 作 业 将 产 生 不 利 的 短 暂 的 影 响, 但 影 响 有 限 (2) 运 营 期, 不 形 成 新 的 淹 没 区, 对 库 区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 本 工 程 主 要 利 用 枯 水 期 上 游 调 节 产 生 的 弃 水 发 电, 发 电 后 水 量 经 尾 水 渠 回 归 到 河 道 中, 不 减 少 水 量, 故 对 下 游 水 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此 外, 西 江 集 团 已 投 入 资 金 建 设 鱼 类 增 殖 站 人 工 鱼 巢 和 224
人 工 增 殖 放 流, 这 些 措 施 将 进 一 步 减 小 工 程 对 水 生 生 态 的 影 响 12.3.7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1) 本 工 程 建 成 投 入 运 营 后, 年 均 发 电 量 6421 万 kw,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缓 解 桂 平 市 的 电 力 供 需 矛 盾, 对 促 进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起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2) 本 扩 机 工 程 临 时 征 用 郁 江 左 岸 少 量 草 地, 占 用 土 地 资 源, 对 土 地 资 源 有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所 占 土 地 均 为 临 时 用, 待 施 工 结 束 后 可 恢 复 原 状 因 此, 本 工 程 的 施 工 影 响 是 临 时 的, 将 随 着 施 工 结 束 而 结 束, 对 土 地 资 源 的 影 响 较 小 (3) 对 人 群 健 康 的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施 工 期, 施 工 人 员 大 量 集 中, 流 动 性 大, 可 能 对 当 地 人 群 健 康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拟 采 取 的 措 施 有 :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用 于 周 边 的 浇 灌 ; 加 强 施 工 场 地 的 卫 生 管 理 ; 施 工 人 员 入 场 前 全 部 进 行 体 检, 避 免 流 行 病 的 蔓 延 ; 施 工 现 场 配 备 医 务 人 员, 控 制 疾 病 发 生 在 采 取 这 些 措 施 后, 施 工 期 对 施 工 人 员 及 附 近 居 民 的 健 康 影 响 将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12.3.8 对 航 运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结 论 项 目 实 施 后 不 改 变 枢 纽 上 游 下 游 航 道 的 最 高 通 航 水 位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即 不 改 变 枢 纽 库 区 航 道 下 游 航 道 的 特 征 水 位 不 改 变 航 道 的 特 性 扩 机 工 程 实 施 后 不 改 变 枢 纽 的 船 闸 耗 水 量, 因 此 项 目 实 施 后 船 闸 水 量 得 到 保 障 ; 项 目 实 施 后 按 优 先 安 排 老 机 组 发 电 后 安 排 新 机 组 发 电 的 调 度 方 式 运 行 对 下 游 涉 水 工 程 的 影 响 很 小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只 对 枢 纽 厂 坝 左 岸 岸 边 进 行 部 分 围 堰 施 工, 对 坝 址 上 下 游 水 位 影 响 不 大, 且 一 直 没 有 低 于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船 只 仍 可 通 过 原 航 道 通 航, 对 航 运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极 小 施 工 围 堰 布 置 及 水 流 控 制 不 会 对 上 下 游 取 水 产 生 影 响, 也 不 存 在 断 流 问 题, 对 下 游 河 道 供 水 影 响 极 微 12.3.9 对 二 坑 口 排 污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新 建 临 时 排 污 管 代 替 拟 拆 除 重 建 的 二 坑 口 排 污 管, 原 有 的 二 坑 口 排 污 管 排 放 污 水 通 过 临 时 管 道 排 入 下 游 因 此, 工 程 建 设 对 二 坑 口 排 污 无 影 响 12.4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结 论 12.4.1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结 论 (1)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225
1 施 工 期 采 用 沉 淀 法 处 理 混 凝 土 拌 和 冲 洗 废 水 基 坑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的 混 凝 土 拌 合 冲 洗 废 水 出 水 可 用 泵 加 压 回 用, 基 坑 废 水 经 沉 淀 处 理 后 排 入 河 流 中 2 施 工 机 械 含 油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上 清 液 可 作 为 洗 车 道 路 洒 水 等, 分 离 出 来 的 废 油 渣 交 由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资 格 的 机 构 处 理 3 施 工 期 设 置 化 粪 池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出 水 由 吸 污 车 拉 运 处 理 (2) 运 行 期 机 组 检 修 排 水 与 厂 房 渗 漏 排 水 产 生 含 油 废 水, 排 入 车 间 的 隔 油 池, 再 进 入 一 期 工 程 的 油 再 生 设 备 过 滤 处 理, 油 回 收 利 用, 水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拉 运 处 理 12.4.2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结 论 工 程 施 工 前 应 加 强 对 厂 房 基 坑 的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查 清 施 工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方 式 途 径 和 程 度 ; 基 坑 施 工 应 采 用 短 进 尺 快 循 环 弱 爆 破 少 扰 动 紧 封 闭 的 施 工 方 法, 贯 彻 堵 水 防 漏 原 则 ; 施 工 中 加 强 支 护, 做 到 边 采 掘 边 衬 砌 ; 定 期 观 测 地 下 水 水 位 和 采 集 水 样 作 水 质 分 析 ; 施 工 废 水 应 设 置 沉 沙 池 进 行 处 置 ; 施 工 机 械 产 生 的 废 机 油 要 统 一 收 集, 不 得 排 入 水 体 ; 施 工 点 设 置 化 粪 池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减 少 污 染 物 对 河 流 水 质 及 土 壤 的 影 响 ; 制 定 地 下 水 风 险 或 突 发 事 故 的 应 急 响 应 预 报 预 案 12.4.3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结 论 (1) 施 工 扬 尘 防 治 措 施 : 设 置 施 工 标 志 牌, 采 取 土 方 工 程 防 尘 措 施, 采 取 建 筑 材 料 的 防 尘 管 理 措 施, 采 取 建 筑 垃 圾 的 防 尘 管 理 措 施,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出 入 口 处 理, 采 取 施 工 工 地 道 路 防 尘 措 施, 采 取 弃 土 防 尘 措 施, 项 目 施 工 中 应 定 时 洒 水, 施 工 结 束 后 及 时 对 施 工 占 用 场 地 恢 复 植 被 绿 化 (2) 混 凝 土 搅 拌 防 尘 :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设 降 尘 或 除 尘 设 施, 原 料 可 适 度 加 湿 ; 工 作 人 员 配 备 防 尘 劳 保 用 品 (3) 机 械 车 辆 施 工 机 械 尾 气 控 制 : 运 输 车 辆 严 禁 超 载 运 输, 施 工 单 位 通 过 使 用 污 染 物 排 放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的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加 强 施 工 机 械 运 输 车 辆 的 维 护 保 养 (4) 管 理 措 施 : 施 工 场 地 内 应 设 专 员 负 责 扬 尘 控 制 措 施 的 实 施 和 监 督 12.4.4 声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结 论 (1) 通 过 加 强 对 设 备 的 维 护 管 理, 优 化 施 工 方 案 及 设 备 布 置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以 及 对 施 工 人 员 配 发 劳 保 用 品 等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 同 时 在 左 岸 靠 近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区 域 设 置 施 工 挡 板 ( 声 屏 障 ); 226
(2) 通 过 利 用 天 然 地 势 作 为 声 音 传 播 的 障 碍 ; 将 在 发 电 机 底 部 与 墙 体 连 接 部 位 安 装 软 性 连 接 ; 在 发 电 机 厂 房 墙 面 地 面 顶 棚 灯 涂 布 吸 声 涂 料, 通 过 以 上 减 振 隔 声 措 施, 可 有 效 的 减 少 噪 声 的 传 播 12.4.5 固 体 废 物 防 治 措 施 结 论 (1) 项 目 工 程 施 工 产 生 的 弃 渣 全 部 回 用 于 长 安 工 业 区 厂 区 低 洼 处 填 筑, 弃 渣 综 合 利 用, 不 乱 丢 弃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经 采 用 袋 装 收 集 后 交 西 山 镇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 项 目 临 时 生 活 区 内 建 有 临 时 垃 圾 池, 为 防 止 下 雨 时 雨 水 淋 湿 垃 圾 而 产 生 渗 滤 液, 垃 圾 池 采 用 砖 混 结 构, 池 子 内 侧 为 防 渗 面, 并 修 建 有 挡 雨 棚 (2) 运 营 期 在 厂 区 设 置 若 干 垃 圾 桶 ; 在 机 修 车 间 设 置 含 油 毡 布 收 集 点, 含 油 毡 布 交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机 构 处 理, 收 集 点 做 好 防 渗 处 理 措 施 12.4.6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结 论 (1) 工 程 完 工, 施 工 设 施 房 建 拆 除 撤 离 后, 按 水 保 方 案 对 场 地 进 行 土 地 整 治, 选 择 当 地 适 生 树 种 或 优 势 经 济 树 种 进 行 绿 化, 恢 复 植 被 应 文 明 施 工, 不 得 随 意 堆 放 和 倾 倒 垃 圾 ; 水 下 施 工 作 业 应 选 在 枯 水 期, 建 议 安 排 在 10~12 月 ; 水 下 爆 破 前 应 安 装 驱 鱼 装 置 驱 赶 鱼 类, 将 鱼 驱 赶 走 后 方 可 水 下 爆 破 作 业 合 理 的 处 置 施 工 期 的 施 工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 加 强 对 生 态 影 响 的 监 理 监 测 或 调 查 ; 加 强 对 施 工 人 员 的 施 工 管 理 (2) 合 理 的 处 置 含 油 废 水, 禁 止 排 放 含 油 废 水 ; 西 江 集 团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已 建 设 有 渔 业 增 殖 站 和 人 工 鱼 巢, 每 年 投 入 资 金 进 行 人 工 增 养 殖 放 流 ; 建 议 增 加 保 护 鱼 类 的 研 究 增 殖 放 流 12.4.7 人 群 健 康 保 护 对 施 工 区 进 行 卫 生 清 理 ; 对 施 工 人 员 卫 生 检 疫 防 疫 ; 将 强 食 品 卫 生 管 理 与 监 督 ; 保 护 饮 用 水 质 ; 集 中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12.4.8 对 航 运 枢 纽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结 论 工 程 实 施 后 仍 按 原 水 库 运 行 方 式 运 行 ; 加 强 对 航 道 水 位 的 监 测, 确 保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如 果 低 于 最 低 通 航 水 位, 应 立 即 采 取 相 应 处 理 措 施 227
12.4.9 对 二 坑 口 排 污 影 响 措 施 拆 除 除 原 排 污 管 之 前, 左 岸 临 时 设 置 一 根 排 污 管 线 与 现 有 的 管 道 接 通, 待 临 时 管 道 投 入 使 用 后 拆 除 现 有 排 污 管 道 ; 拟 建 临 时 管 道 长 约 600m, 管 径 1m, 沿 二 坑 口 小 河 沟 靠 左 岸 铺 设 ; 待 改 建 管 道 建 好 后 再 拆 除 临 时 管 道 12.5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结 论 根 据 上 述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相 对 较 小, 但 在 建 设 期 和 运 行 期, 工 程 也 会 存 在 一 些 潜 在 的 危 险 因 素 如 施 工 安 全 水 质 污 染 电 站 溢 油 等, 因 此 在 工 程 建 设 期 和 运 行 期 应 注 意 对 上 述 环 境 风 险 做 好 预 测 防 范 措 施, 只 要 加 强 风 险 管 理, 在 事 故 发 生 时 应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并 尽 快 启 动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可 控 制 在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内 12.6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论 本 次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环 评 采 取 网 上 公 示 问 卷 调 查 等 方 式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工 作 问 卷 调 查 者 均 认 为 工 程 建 设 有 利 于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工 程 建 设 重 要 性 被 公 众 所 认 知 ; 拟 建 工 程 得 到 全 部 受 访 群 众 的 支 持 从 公 众 参 与 的 角 度 评 价, 本 工 程 建 设 得 到 了 公 众 和 相 关 单 位 的 支 持, 是 可 行 的 12.7 综 合 结 论 及 建 议 (1) 综 合 结 论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工 程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桂 平 市 总 体 规 划 及 流 域 规 划, 且 本 工 程 建 设 缓 解 了 桂 平 市 电 力 供 需 矛 盾, 促 进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工 程 建 设 的 影 响 是 短 期 的 可 恢 复 的, 通 过 有 效 措 施 可 得 到 减 免 ; 有 利 影 响 是 长 期 的, 环 境 上 不 存 在 制 约 工 程 建 设 的 重 大 因 素, 总 体 来 说, 有 利 影 响 远 大 于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从 环 境 角 度 来 说, 广 西 桂 平 航 运 枢 纽 水 电 站 扩 机 是 可 行 的 (2) 建 议 建 议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环 保 知 识 教 育, 并 配 备 专 门 的 环 境 保 护 人 员, 负 责 施 工 期 和 运 行 期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落 实 好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将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减 小 至 最 低 程 度 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