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 1 章 总 则 项 目 由 来 评 价 目 的 原 则 及 依 据 产 业 政 策 与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及 选 址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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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北 京 中 环 国 宏 环 境 资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6 月
2 目 录 第 1 章 总 则 项 目 由 来 评 价 目 的 原 则 及 依 据 产 业 政 策 与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及 选 址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内 容 重 点 评 价 因 子 及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价 时 段 评 价 工 作 程 序...22 第 2 章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概 况 建 设 内 容 和 项 目 组 成 情 况 劳 动 定 员 及 工 作 制 度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溶 剂 平 衡 及 工 艺 水 平 衡 污 染 物 排 放 及 治 理 措 施 清 洁 生 产 论 述 第 3 章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评 简 介 第 4 章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声 环 境 质 量 第 5 章 施 工 期 环 境 预 测 与 评 价 施 工 期 对 水 大 气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第 6 章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地 表 水 影 响 分 析 地 下 水 影 响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和 预 测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固 体 废 弃 物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I
3 6.7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第 7 章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评 价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总 量 控 制 第 8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和 重 点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及 社 会 关 注 点 风 险 识 别 事 故 源 项 分 析 事 故 后 果 预 测 与 分 析 风 险 管 理 及 防 范 措 施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投 资 事 故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处 理 应 急 预 案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第 9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论 证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分 析 固 体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分 析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投 资 清 单 项 目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价 结 论 第 10 章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的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的 方 法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社 会 效 益 损 益 分 析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结 论 第 11 章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II
4 第 12 章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和 意 义 公 众 参 与 范 围 方 式 及 调 查 内 容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分 析 调 查 结 论 第 13 章 结 论 与 建 议 结 论 建 议 和 要 求 III
5 附 图 附 件 目 录 附 图 : 附 图 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附 图 2 邛 崃 市 羊 安 镇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图 附 图 3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功 能 分 区 图 附 件 : 附 件 1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通 知 书, 邛 崃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附 件 2 关 于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标 准 批 复,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附 件 3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三 同 时 备 案 意 见 书, 邛 崃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附 件 4 项 目 水 保 批 复 IV
6 第 1 章 总 则 1.1 项 目 由 来 医 药 行 业 是 关 系 人 类 生 命 健 康 的 重 要 产 业, 是 相 伴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朝 阳 产 业 中 国 是 世 界 第 二 大 医 药 生 产 国, 但 是 中 国 的 医 药 均 较 少 有 自 主 创 新 产 品, 而 且 产 品 结 构 极 不 合 理, 影 响 了 产 品 附 加 值 的 提 高, 从 而 严 重 制 约 了 中 国 医 药 经 济 的 发 展 和 融 入 全 球 性 医 药 经 济 的 步 伐 因 此 坚 持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企 业 为 主 体 产 学 研 联 合 提 高 自 主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将 是 今 后 中 国 医 药 工 业 重 要 的 战 略 任 务 面 对 一 个 全 球 化 激 烈 竞 争 的 市 场, 努 力 提 高 中 国 新 药 研 制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增 强 中 国 医 药 工 业 的 国 际 竞 争 能 力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四 川 百 利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位 于 成 都 海 峡 两 岸 科 技 产 业 园 区, 注 册 资 金 人 民 币 万 元, 占 地 200 余 亩, 是 按 国 家 GMP 标 准 设 计 建 造, 集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为 一 体 的 现 代 化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集 团 公 司 现 有 生 产 基 地 均 有 原 料 药 生 产, 根 据 集 团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的 要 求, 各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为 了 实 现 集 约 化 规 模 化 生 产, 需 建 设 专 业 的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从 而 降 低 集 团 公 司 制 剂 生 产 成 本, 提 高 制 剂 竞 争 优 势, 提 高 原 料 药 质 量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四 川 百 利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位 于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占 地 40 亩, 成 立 于 2014 年 9 月, 注 册 资 金 人 民 币 100 万 元, 是 集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为 一 体 的 现 代 化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主 要 从 事 原 料 药 的 生 产, 并 将 为 集 团 公 司 提 供 质 量 稳 定 有 成 本 优 势 的 制 剂 生 产 用 原 料 药, 同 时, 将 发 展 成 为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原 料 药 生 产 企 业 因 此, 为 了 响 应 国 家 提 出 的 医 药 企 业 资 源 优 化 配 置 企 业 做 大 做 强 促 进 产 业 集 中 度 提 高 降 低 用 药 成 本 和 医 药 产 业 升 级 的 指 导 思 想 和 发 展 要 求, 经 集 团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决 定, 在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新 建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主 要 生 产 集 团 公 司 的 化 学 原 料 药 生 产 品 种 共 21 种, 包 括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丙 泊 酚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消 旋 卡 多 曲 利 福 昔 明 利 奈 唑 胺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托 伐 普 坦 伊 拉 地 平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L- 苹 果 酸 他 达 拉 非 磷 酸 二 氢 钾 依 地 酸 铁 钠 安 立 生 坦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醋 酸 锌 英 加 韦 林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四 川 省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内, 占 地 约 m 2 (40 亩 ), 总 投 资 万 元, 主 要 生 磷 1
7 酸 二 甲 啡 烷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丙 泊 酚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消 旋 卡 多 曲 利 福 昔 明 利 奈 唑 胺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托 伐 普 坦 伊 拉 地 平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L- 苹 果 酸 他 达 拉 非 磷 酸 二 氢 钾 依 地 酸 铁 钠 安 立 生 坦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醋 酸 锌 英 加 韦 林 邛 崃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 以 备 案 号 : 号, 同 意 了 本 项 目 备 案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本 项 目 属 国 家 允 许 类, 项 目 的 设 立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发 展 要 求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该 项 目 应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为 此,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委 托 北 京 中 环 国 宏 环 境 资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接 受 委 托 后, 评 价 单 位 立 即 组 织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调 查, 在 当 地 有 关 部 门 协 作 下 开 展 该 项 环 评 工 作, 经 过 现 场 踏 勘 资 料 收 集 类 比 调 研 工 程 分 析 公 众 调 查 环 境 监 测 及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等 项 工 作, 按 环 评 导 则 和 相 关 要 求 编 制 完 成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现 上 报 审 批 1.2 评 价 目 的 原 则 及 依 据 评 价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的, 是 对 项 目 实 施 后 可 能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预 测 和 评 估, 提 出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针 对 本 项 目 而 言, 评 价 的 目 的 具 体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是 否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 (2) 对 项 目 的 选 址 规 划 布 局 设 计 等 方 面 进 行 环 境 可 行 性 论 证 ; 从 环 保 角 度 对 工 程 建 设 提 出 要 求 和 建 议 ; (3) 通 过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监 测, 弄 清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地 表 水 环 境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并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质 量 水 平 给 出 明 确 的 结 论 ; (4)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分 析, 掌 握 工 程 的 生 产 工 艺 特 征 和 污 染 特 征, 通 过 调 研 监 测 和 物 料 平 衡 等 手 段, 弄 清 三 废 的 排 放 部 位, 分 析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种 类 及 排 放 源 强 ; 2
8 (5) 分 析 预 测 该 项 目 施 工 期 和 建 成 后 营 运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可 能 产 生 的 影 响, 确 定 影 响 的 来 源 因 素 途 径 方 式 强 度 时 限 和 范 围,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防 范 措 施, 对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和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 (6) 提 出 清 洁 生 产 和 末 端 污 染 防 治 等 减 轻 环 境 污 染 的 措 施 和 总 量 控 制 目 标 建 议 值, 为 工 程 设 计 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通 过 以 上 多 方 面 的 分 析, 明 确 给 出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的 可 行 性 结 论, 为 该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建 设 及 生 产 中 的 环 境 管 理 等 提 供 依 据 评 价 原 则 (1) 贯 彻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和 达 标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并 符 合 国 家 的 有 关 法 律 和 法 规 ; (2) 坚 持 环 评 工 作 为 优 化 设 计 服 务, 为 环 境 管 理 服 务 的 方 针 ; (3) 在 保 证 环 评 工 作 质 量 的 前 提 下,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数 据, 满 足 工 程 需 要 ; (4) 评 价 内 容 力 求 主 次 分 明, 重 点 突 出, 数 据 准 确 可 靠, 污 染 防 治 及 环 境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结 论 明 确 可 信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政 策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2014 年 4 月 24 日 修 订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 年 9 月 1 日 实 施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2008 年 6 月 1 日 施 行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1997 年 3 月 1 日 施 行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05 年 4 月 1 日 施 行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2002 年 10 月 1 日 施 行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1998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2002 年 6 月 29 日 起 实 施 ) (11)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5]39 号 文 ); (12)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05]22 号 文 ); 3
9 (13)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7]15 号 文 ); (14)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订 版 ( 国 家 发 改 委 第 21 号 令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1998 年 11 月 29 日 ); (1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591 号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11 年 2 月 16 日 ); (1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2008 年 10 月 1 日 施 行 ); (18)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年 8 月 1 日 起 实 施 ) (19) 印 发 关 于 加 强 工 业 节 水 工 作 的 意 见 的 通 知, 国 经 贸 资 源 [2000]1015 号 文 (20) 国 土 资 源 部 国 土 资 发 [2004]232 号 关 于 发 布 和 实 施 工 业 建 设 用 地 控 制 指 标 ( 试 行 ) 的 通 知 ; (21)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5]152 号,2005 年 12 月 ); (2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6[28 号 ],2006 年 3 月 18 日 起 施 行 ); (23) 关 于 西 部 大 开 发 中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若 干 意 见 ( 国 环 发 [2001]4 号 文 件 );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政 策 法 规 (1) 四 川 省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实 施 办 法 (2007 年 12 月 ); (2) 川 府 发 号 文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印 发 四 川 省 地 面 水 水 域 环 境 功 能 划 类 管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 (3)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的 实 施 意 见 (2005 年 12 月 ); (4)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贯 彻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的 实 施 意 见 ; 4
10 (5) 四 川 省 环 保 局 文 件 川 环 发 [2006]1 号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依 法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则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8)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9)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辩 识 (GB ); (10)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 ) 项 目 相 关 文 件 及 资 料 (1) 企 业 投 资 备 案 通 知 书, 备 案 号 : 邛 崃 市 发 展 与 改 革 局 (2)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执 行 环 境 标 准 的 批 复,( 成 环 建 复 [2015]20 号 ); (3) 邛 崃 市 规 划 管 理 局 关 于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D-4-7 号 地 块 规 划 情 况 说 明 (4) 邛 崃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关 于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D-4-7 号 地 块 拟 用 地 情 况 说 明 (5)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及 技 术 文 件 1.3 产 业 政 策 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符 合 性 分 析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本 项 目 不 属 国 家 鼓 励 类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项 目, 属 于 允 许 类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已 向 邛 崃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申 请 备 案, 并 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 取 得 备 案 通 知 书 ( 备 案 号 : ) 因 此, 项 目 的 设 立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发 展 要 求 5
11 1.3.2 与 成 都 市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成 都 市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医 药 产 业 发 展 趋 势 : 未 来 10 年 传 统 化 学 药 物 市 场 依 然 庞 大, 约 占 整 个 医 药 市 场 的 70% 左 右 ; 其 发 展 重 点 包 括 : 重 点 发 展 活 性 化 合 物 高 效 合 成 技 术, 天 然 活 性 产 物 单 体 成 分 分 离 纯 化 技 术, 缓 控 释 药 系 统 技 术, 药 效 学 研 究 技 术 等 重 点 开 发 治 疗 恶 性 肿 瘤 心 脑 血 管 疾 病 神 经 退 行 性 疾 病 糖 尿 病 精 神 性 疾 病 自 身 免 疫 性 疾 病 耐 药 性 病 原 菌 感 染 肺 结 核 病 毒 感 染 性 疾 病 等 重 大 常 见 多 发 疾 病 以 及 老 年 病 罕 见 病 的 新 药 重 大 仿 制 药 以 及 大 品 种 药 物 等 同 时, 重 点 加 强 载 体 建 设, 包 括 重 点 加 强 高 新 区 都 江 堰 市 邛 崃 市 和 双 流 县 主 要 载 体 建 设 本 项 目 属 于 原 料 药 生 产, 位 于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医 药 产 业 区, 项 目 与 成 都 市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相 符 与 邛 崃 市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 )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四 川 省 邛 崃 市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 ), 规 划 产 业 范 围 主 要 包 括 现 代 中 药 中 药 材 种 植 化 学 药 生 物 制 药 药 材 包 装 及 医 疗 器 械 等 产 业 目 标 为 构 建 邛 崃 以 中 药 材 种 植 为 基 础 以 现 代 中 药 为 重 点 以 医 药 包 材 为 亮 点 以 化 学 药 医 疗 器 械 和 养 生 保 健 为 补 充 的 现 代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体 系 其 中, 四 重 点 项 目 规 划,(5) 化 学 药 制 剂 和 化 学 原 料 药 : 发 展 目 标 : 依 托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与 临 邛 工 业 园 区 开 展 化 学 药 品 生 产, 重 点 发 展 科 技 含 量 高 结 构 合 理 的 多 剂 型 多 品 种 的 化 学 药 品 制 剂 和 原 料 药 生 产 本 项 目 属 于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与 四 川 省 邛 崃 市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 ) 相 符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地 方 产 业 行 业 规 划 1.4 与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及 选 址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本 项 目 拟 选 址 于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点 是 成 都 市 市 委 市 政 府 成 委 发 号 文 关 于 加 快 重 点 镇 建 设 的 意 见 中 明 确 的 成 都 市 30 个 重 点 镇 之 一 ; 也 是 经 成 府 发 号 文 成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切 实 做 好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和 工 业 点 布 局 落 实 工 作 的 通 知 中 明 确 确 定 的 成 都 市 工 业 布 局 点 的 10 个 重 点 镇 之 一, 根 据 成 都 市 经 济 委 员 会 2009 年 9 月 16 日 关 于 邛 崃 市 6
12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产 业 布 局 有 关 核 定 意 见 的 回 复 中 明 确 了 羊 安 镇 工 业 点 到 2012 年 总 规 模 为 3.8 km 2 根 据 邛 崃 市 人 民 政 府 邛 府 函 号 文 件 邛 崃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我 市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羊 安 工 业 点 拓 展 区 规 划 的 通 知, 明 确 了 羊 安 工 业 点 规 划 面 积 在 原 规 划 区 3.8 km 2 的 基 础 上, 实 施 规 划 区 的 扩 区, 扩 展 后 的 羊 安 工 业 点 的 范 围 为 : 北 至 新 邛 路 南 至 来 龙 社 区 东 至 羊 安 与 新 津 交 界 处 西 至 羊 安 新 城, 规 划 区 总 面 积 为 16 km 2 根 据 成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成 都 市 汽 车 产 业 集 群 发 展 规 划 ( 年 ) 等 10 个 产 业 集 群 发 展 规 划 的 通 知 ( 成 办 发 [2008]71 号 ) 中 成 都 市 石 化 产 业 集 群 发 展 规 划 ( 年 ) 精 神 和 成 都 市 一 区 一 主 业 产 业 布 局 优 化 方 案, 羊 安 工 业 区 产 业 定 位 为 : 家 具 制 造 ( 原 规 划 的 3.8 km 2 ) 盐 气 和 精 细 化 工 : 园 区 分 为 4 个 功 能 区 : 精 品 家 具 区 家 具 园 区 盐 气 及 精 细 化 工 区 氯 碱 化 工 区 随 着 园 区 建 设 的 不 断 深 入, 成 都 市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集 群 发 展 规 划 ( 年 ) 的 出 台 和 实 施, 四 川 省 石 化 产 业 规 划 的 调 整, 园 区 规 划 需 要 进 一 步 调 整, 基 于 此, 邛 崃 羊 安 园 区 管 委 会 按 照 变 化 对 规 划 进 行 了 调 整 规 划 调 整 后 规 划 区 总 面 积 保 持 不 变 为 16 km 2, 产 业 定 位 调 整 为 家 具 制 造 盐 气 和 精 细 化 工 医 药 ( 化 学 原 料 药 及 仿 制 药 ), 分 4 个 功 能 区 : 综 合 配 套 产 业 区 精 细 化 工 产 业 区 盐 气 化 工 区 医 药 产 业 区 (1) 规 划 调 整 概 况 规 划 时 段 :2012~2020 年 规 划 范 围 : 北 至 新 邛 路 南 至 来 龙 社 区 东 至 羊 安 与 新 津 交 界 处 西 至 羊 安 新 城, 规 划 面 积 16km 2 与 原 规 划 一 致, 保 持 不 变 产 业 定 位 : 家 具 及 配 套 产 业 精 品 家 具 制 造 业 盐 气 及 精 细 化 工 产 业 氯 碱 工 业 医 药 产 业 在 原 规 划 基 础 上 取 消 苯 产 业 链, 新 增 医 药 行 业 用 地 布 局 规 划 : 规 划 区 设 置 : 综 合 配 套 产 业 区 (6.19km 2, 较 原 规 划 增 加 2.39 km 2 ); 盐 气 化 工 及 精 细 化 工 区 (5.81km 2, 较 原 规 划 削 减 6.39km 2 ); 医 药 园 区 (4 km 2, 新 增 4km 2 ) 基 础 设 施 规 划 :1 供 水 工 程 规 划 : 目 前 羊 安 镇 有 一 座 2 万 m 3 /d 的 水 厂, 采 用 地 下 水 做 水 源, 规 划 新 建 一 座 万 2m 3 /d 的 水 厂, 位 于 邛 崃 市 冉 义 镇, 水 厂 取 水 7
13 以 斜 江 河 地 表 水 为 主, 地 下 水 作 为 备 用 水 源 2 排 水 规 划 : 实 施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雨 水 根 据 地 形 地 势 条 件 就 近 排 入 斜 江 河, 污 水 经 预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三 级 标 准 后 通 过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分 别 排 入 园 区 两 座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斜 江 河 原 规 划 处 理 规 模 : 斜 江 河 东 岸 10 万 m 3 /d, 西 岸 2 万 m 3 /d, 规 划 环 评 提 出 的 优 化 方 案 : 斜 江 河 东 岸 2 万 m 3 /d, 西 岸 1 万 m 3 /d 能 源 规 划 : 规 划 区 域 能 源 以 天 然 气 电 为 主, 在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允 许 部 分 企 业 燃 煤 (2) 本 项 目 相 关 概 况 本 项 目 为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拟 建 场 址 位 于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内 的 D-4-7 地 块, 属 于 规 划 的 医 药 产 业 区 范 围 根 据 邛 崃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关 于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D-4-7 号 地 块 拟 用 地 情 况 说 明 及 邛 崃 市 规 划 管 理 局 关 于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D-4-7 号 地 块 规 划 况 说 明 可 知, 该 地 块 属 于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羊 安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年 ) 因 此, 项 目 从 用 地 规 划 角 度 均 符 合 入 园 要 求 与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调 整 后 的 工 业 区 产 业 定 位 为 : 家 具 及 配 套 产 业 精 品 家 具 制 造 业 盐 气 及 精 细 化 工 产 业 氯 碱 工 业 医 药 产 业 成 都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编 制 的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园 规 划 调 整 环 境 影 响 补 充 报 告 经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以 川 环 建 函 (2012)158 号 出 具 了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园 规 划 调 整 环 境 影 响 补 充 报 告 审 查 意 见 结 合 园 区 规 划 环 评 报 告 以 及 审 查 意 见 中 提 出 的 相 关 环 保 要 求, 项 目 符 合 性 分 析 见 下 表 : 表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园 入 园 企 业 类 型 要 求 一 览 表 产 业 定 位 污 染 治 理 要 求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审 查 意 见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项 目 为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发 展 家 具 及 配 套 产 业 精 品 家 具 制 造 目, 属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业 盐 气 及 精 细 化 工 产 业 氯 碱 工 业 (2011 年 本 ) ( 修 正 ) 中 允 许 符 合 医 药 产 业 类, 属 园 区 重 点 发 展 产 业 符 合 园 区 产 业 定 位 入 取 企 业 优 先 使 用 天 然 气 作 燃 料, 确 实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设 置 3 台 需 要 使 用 燃 煤 的 企 业, 其 锅 炉 须 采 用 环 2t/h 的 燃 气 锅 炉 供 应 项 目 所 需 流 化 床 锅 炉, 必 须 配 套 严 格 的 除 尘 脱 蒸 汽, 使 用 天 然 气 作 燃 料 不 采 硫 脱 硝 设 施, 除 尘 效 率 大 于 99.5%, 用 燃 煤 锅 炉 脱 硫 效 率 大 于 90%, 规 划 区 二 氧 化 硫 符 合 8
14 清 洁 生 产 门 槛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审 查 意 见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必 须 满 足 园 区 许 可 排 放 总 量 及 邛 崃 市 下 达 的 目 标 总 量 斜 江 河 以 东 的 0.93 km 2 的 医 药 园 区 分 本 项 目 为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为 两 块, 区 块 一 内 只 能 引 入 原 料 药 的 项 目, 位 于 斜 江 河 以 东 的 医 药 园 精 烘 包 及 制 剂 项 目, 禁 止 引 入 原 料 区, 拟 用 地 块 D-4-7 位 于 医 药 园 药 生 产 项 目 ; 区 块 二 内 可 引 入 化 学 合 成 区 的 区 块 二 药, 禁 止 引 入 发 酵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符 合 尽 可 能 实 现 一 水 多 用 和 循 环 使 用, 强 化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厂 区 自 建 的 污 水 企 业 内 部 及 各 企 业 的 中 水 循 环 使 用 ; 不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能 回 用 的 废 水, 需 经 预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厂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 补 充 污 进 水 标 准 后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水 处 理 工 艺 ) 理 符 合 入 驻 规 划 区 企 业 必 须 采 用 国 际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的 生 产 工 艺 设 备 及 污 染 治 理 技 经 分 析, 项 目 工 艺 采 用 目 前 国 内 术, 能 耗 物 耗 水 耗 等 均 应 达 到 相 应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和 技 术 设 备 行 业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二 级 以 上 或 国 内 符 合 同 类 企 业 先 进 水 平 综 上 可 见, 本 项 目 符 合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准 入 条 件 及 规 划 环 评 审 查 意 见 提 出 的 环 保 要 求 项 目 与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为 贯 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防 治 环 境 污 染, 保 障 生 态 安 全 和 人 体 健 康, 促 进 制 药 工 业 生 产 工 艺 和 污 染 治 理 技 术 的 进 步, 环 境 保 护 部 于 2012 年 制 定 了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对 照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本 项 目 与 其 符 合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本 项 目 与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的 符 合 性 序 号 制 药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1 原 药 车 间 设 置 进 料 间, 液 体 料 通 生 产 过 程 中 应 密 闭 式 操 作, 采 用 设 备 过 隔 膜 泵 送 入 反 应 釜 进 料 间 设 原 料 输 送 管 道 ; 投 料 宜 采 用 放 料 泵 料 置 抽 风 机 将 下 料 过 程 挥 发 有 机 或 压 料 技 术, 不 宜 采 用 真 空 抽 料, 以 减 废 气 引 入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进 少 有 机 溶 剂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行 有 组 织 排 放 符 合 2 采 用 冷 凝 或 减 压 浓 缩 + 冷 凝 工 艺 有 机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应 选 用 密 闭 高 效 的 对 有 机 溶 剂 进 行 回 收, 设 置 溶 剂 工 艺 和 设 备, 提 高 溶 剂 回 收 率 精 馏 回 收 系 统 进 一 步 提 高 溶 剂 符 合 回 收 效 率 3 有 机 溶 剂 废 气 优 先 采 用 冷 凝 吸 附 - 冷 凝 离 子 液 吸 收 等 工 艺 进 行 回 收, 不 能 回 收 的 应 采 用 燃 烧 法 等 进 行 处 理 本 项 目 溶 剂 采 用 冷 凝 工 艺 进 行 回 收, 不 凝 气 采 用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吸 附 处 理 符 合 9
15 企 业 向 工 业 园 区 的 公 共 污 水 处 理 厂 或 城 本 项 目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对 废 水 4 镇 排 水 系 统 排 放 废 水, 应 进 行 处 理, 并 进 行 预 处 理 达 到 接 管 标 准 后 排 符 合 按 法 律 规 定 达 到 国 家 或 地 方 规 定 的 排 放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有 机 溶 剂 废 气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本 项 目 废 气 处 理 采 用 低 温 等 离 5 炭 纤 维 等 吸 附 过 滤 物 及 载 体, 应 作 为 危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不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符 合 险 废 物 处 置 炭 纤 维 制 药 工 业 产 生 的 列 入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的 废 物, 应 按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包 括 : 高 浓 度 釜 残 液 基 因 工 程 药 物 过 程 中 的 本 项 目 过 滤 残 渣 精 馏 残 液 反 6 母 液 生 产 抗 生 素 类 药 物 和 生 物 工 程 类 药 物 产 生 的 菌 丝 废 渣 报 废 药 品 过 期 应 母 液 第 一 道 水 洗 液 危 废 包 装 材 料 等 作 为 危 废 交 有 资 质 的 符 合 原 料 废 吸 附 剂 废 催 化 剂 和 溶 剂 含 单 位 处 理 有 或 者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废 包 装 材 料 废 滤 芯 ( 膜 ) 等 通 过 对 照 可 知,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控 制 污 染 物 治 理 等 方 面 均 采 取 有 效 的 保 障 和 控 制 措 施, 严 格 落 实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的 要 求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性 分 析 项 目 选 址 与 外 环 境 关 系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拟 选 址 于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位 于 成 都 市 西 南, 处 于 大 邑 新 津 蒲 江 等 五 县 交 汇 处, 距 成 都 市 区 45km 成 都 双 流 国 际 机 场 30km 乐 山 港 115km 普 兴 火 车 站 13km 现 有 成 雅 高 速 公 路 国 道 108 线 成 新 邛 大 件 路 成 新 蒲 快 速 通 道 等 公 路 通 达 园 区 正 在 规 划 建 设 的 川 藏 铁 路 货 车 联 络 线 将 途 经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并 在 园 区 设 有 吞 吐 量 为 万 吨 的 货 站, 以 方 便 园 区 物 流 运 输 园 区 道 路 四 通 八 达, 区 位 优 势 明 显, 属 成 都 市 半 小 时 经 济 圈 项 目 周 边 均 为 规 划 的 园 区 工 业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及 配 套 园 区 道 路 等, 东 面 约 110m 为 临 时 商 业 用 房 华 宁 广 场 ( 已 建 成 ), 隔 道 路 项 目 为 园 区 引 入 的 家 具 生 产 企 业 ( 约 200m, 已 建 成 ), 南 面 紧 邻 为 成 都 海 亚 特 有 限 公 司 医 药 中 间 体 基 地 (10m, 拟 建 ) 新 越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120m, 在 建 ), 西 面 相 邻 依 次 为 待 建 空 地 成 都 市 森 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约 120m, 拟 建 ) 引 入 的 化 工 企 业 (250m 拟 建 ); 西 北 面 目 前 为 空 地, 北 面 约 为 奥 邦 药 业 (150m, 拟 建 ) 本 项 目 周 围 500m 范 围 内 无 住 户, 周 围 不 涉 及 搬 迁 事 宜, 无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区 名 胜 古 迹 和 其 它 需 要 特 别 保 护 的 敏 感 目 标 因 此, 本 项 目 选 址 与 外 环 境 相 容, 无 明 显 制 约 因 子 项 目 选 址 与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符 合 性 10
16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和 资 料 收 集, 本 项 目 拟 选 址 南 面 120m 为 成 都 新 越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该 项 目 于 2013 年 4 月 取 得 环 评 批 复 ( 川 环 审 批 [2013]252 号 ), 该 项 目 将 4 个 车 间 作 为 一 个 整 体 边 界 设 置 1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以 污 水 处 理 站 边 界, 设 置 5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同 时 要 求 在 此 范 围 内 不 得 新 建 永 久 性 居 住 及 对 大 气 环 境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建 筑 本 项 目 厂 界 距 新 越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厂 界 约 120m, 不 属 于 对 大 气 环 境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建 筑, 因 此 新 越 医 药 生 产 基 地 对 本 项 目 影 响 较 小, 无 制 约 关 系 ; 东 面 130m 处 为 已 建 成 的 润 年 名 品 成 都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 家 具 制 造 企 业 ), 项 目 产 生 的 油 漆 废 气 采 用 水 旋 式 喷 雾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进 行 排 放, 木 屑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报 告 中 未 设 置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对 本 项 目 影 响 较 小, 无 制 约 关 系 ; 项 目 东 南 面 400m 处 为 已 投 产 的 成 都 市 祥 木 林 家 具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产 生 的 木 屑 采 用 中 央 吸 尘 系 统 以 及 吸 尘 打 磨 台 处 理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进 行 排 放, 有 机 废 气 进 入 水 旋 喷 漆 房 处 理 后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进 行 排 放, 报 告 中 未 设 置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对 本 项 目 影 响 较 小, 无 制 约 关 系 ; 其 它 周 边 企 业 未 定 根 据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及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均 良 好, 无 相 关 污 染 因 子 超 标 因 此,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适 宜 选 址 项 目 选 址 与 GMP 相 关 要 求 的 符 合 性 根 据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2010 年 修 订 ) 中 第 三 十 八 条 三 十 九 条 厂 房 的 选 址 设 计 布 局 建 造 改 造 和 维 护 必 须 符 合 药 品 生 产 要 求, 应 当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避 免 污 染 交 叉 污 染 混 淆 和 差 错, 便 于 清 洁 操 作 和 维 护 应 当 根 据 厂 房 及 生 产 防 护 措 施 综 合 考 虑 选 址 厂 房 所 处 的 环 境 应 当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的 降 低 物 料 或 产 品 遭 受 污 染 的 风 险 本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中 规 划 的 医 药 产 业 区, 项 目 临 近 企 业 东 面 的 润 年 名 品 成 都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 已 建 成 ) 南 面 的 成 都 海 亚 特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医 药 中 间 体 生 产 基 地 ( 拟 建 ) 成 都 新 越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 在 建 ) 西 面 的 森 美 化 工 项 目 ( 拟 建 ) 各 拟 建 在 建 项 目 均 提 出 并 采 取 相 关 的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等 相 关 有 效 措 施,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的 目 的 根 据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11
17 境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能 够 最 大 限 度 的 避 免 周 边 项 目 对 本 项 目 的 污 染, 同 时, 本 项 目 的 物 料 和 产 品 遭 受 外 环 境 污 染 的 风 险 也 较 低 因 此, 本 项 目 选 址 符 和 GMP 相 关 选 址 要 求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可 行 1.5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成 都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执 行 环 境 标 准 的 批 复 ( 成 环 建 复 [2015]20 号 )( 执 行 标 准 函 见 附 件 ), 本 次 评 价 执 行 的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如 下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地 表 水 区 域 地 表 水 为 斜 江 河, 属 于 Ⅲ 类 水 域 成 都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执 行 环 境 标 准 的 批 复, 评 价 河 段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水 域 标 准 中 表 1 的 Ⅲ 类 标 准 表 2 标 准 限 值 和 表 3 标 准 限 值 具 体 标 准 值 详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项 目 Ⅲ 类 项 目 Ⅲ 类 ph 6~9 石 油 类 0.05 COD Cr 20 DO 5 BOD5 4 总 磷 ( 以 P 计 ) 0.2 NH3-N 1.0 挥 发 酚 标 准 来 源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基 本 项 目 标 准 限 制 Ⅲ 类 氯 化 物 ( 以 Cl - 计 ) 250 硝 酸 盐 ( 以 N 计 ) 10 标 准 来 源 : 集 中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地 表 水 水 源 地 补 充 项 目 标 准 限 制 二 氯 甲 烷 0.02 甲 苯 0.7 (2) 地 下 水 标 准 来 源 : 集 中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地 表 水 水 源 地 特 定 项 目 标 准 限 制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评 价 因 子 ph( 无 量 纲 ) 总 硬 度 (( 以 CaCO3, 计 ) 标 准 限 值
18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3.0 NH 总 磷 氯 化 物 250 硝 酸 盐 20 总 大 肠 菌 群 3 (3)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前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2016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对 应 标 准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主 要 指 标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污 染 物 浓 度 限 值,mg/Nm 3 年 平 均 日 平 均 1 小 时 平 均 执 行 时 间 SO PM / 2015 年 12 月 NO 日 前 TSP / SO PM / PM / 2016 年 1 月 1 NO 日 起 TSP / NOx 标 准 来 源 GB 二 级 标 准 GB 二 级 标 准 表 居 住 区 大 气 特 殊 污 染 因 子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单 位 :mg/m 3 序 号 名 称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mg/m 3 一 次 标 准 1 乙 醇 5 2 甲 苯 0.6 前 苏 联 居 住 区 标 准 CH 氯 化 氢 0.05( 一 次 ); 0.015( 日 平 均 ) 5 甲 醇 3.0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 氨 丙 酮 TVOC 0.6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9 非 甲 烷 总 烃 2.0(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限 值 )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非 甲 烷 总 烃 限 值 (DB 13/ ) 二 级 标 准 (4) 环 境 噪 声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19 表 噪 声 标 准 值 类 别 标 准 值 db(a) 昼 间 夜 间 标 准 来 源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GB 中 3 类 区 (5)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评 价 根 据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HJ/T ), 区 域 开 发 建 设 应 以 不 使 该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等 级 下 降 为 标 准 ;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分 级 见 表 表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分 级 表 级 别 优 良 一 般 较 差 差 指 数 EI EI<75 35 EI<55 20 EI<35 EI<20 状 态 植 被 覆 盖 度 高, 植 被 覆 盖 度 中 等, 生 物 植 被 覆 盖 较 差, 严 植 被 覆 盖 度 较 条 件 较 恶 生 物 多 样 性 丰 多 样 性 一 般 水 平, 较 适 重 干 旱 少 雨, 物 种 高, 生 物 多 样 性 劣, 人 类 生 富, 生 态 系 统 稳 合 人 类 生 存, 但 有 不 适 较 少, 存 在 着 明 显 较 丰 富, 基 本 适 存 环 境 恶 定, 最 适 合 人 类 人 类 生 存 的 制 约 性 因 限 制 人 类 生 存 的 合 人 类 生 存 劣 生 存 子 出 现 因 素 EI 为 生 态 环 境 状 况 指 数 (Ecological Index), 其 计 算 方 法 为 :EI=0.25 生 物 丰 度 指 数 +0.2 植 被 说 明 覆 盖 指 数 +0.2 水 网 密 度 指 数 +0.2 土 地 退 化 指 数 环 境 质 量 指 数, 公 式 中 相 关 指 数 定 以 及 计 算 参 见 (HJ/T ) (6) 水 土 流 失 控 制 标 准 水 土 流 失 根 据 土 壤 侵 蚀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SL ), 项 目 开 发 建 设 应 以 不 加 重 土 壤 侵 蚀 等 级 类 型 现 状 为 标 准, 土 壤 水 力 侵 蚀 强 度 分 级 标 准 见 表 表 土 壤 水 力 侵 蚀 强 度 分 级 标 准 等 级 侵 蚀 模 数 (t/km 2 a) 平 均 流 失 厚 度 (mm/a) 微 度 <200,<500,<1000 <0.15,<0.37,<0.74 轻 度 200,500,1000~ ,0.37,0.74~1.9 中 度 2500~ ~3.7 强 度 5000~ ~5.9 极 强 度 8000~ ~11.1 剧 烈 15000> >11.1 注 : 本 表 流 失 厚 度 系 按 土 的 干 密 度 1.35g/cm 2 折 算, 各 地 可 按 当 地 土 壤 干 密 度 计 算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外 排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邛 崃 市 第 三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根 据 成 都 市 环 保 局 关 于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执 行 环 境 标 准 的 批 复,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执 行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 生 活 废 水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14
20 准 (GB ) 三 级 标 准 根 据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企 业 向 设 置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城 镇 排 水 系 统 排 放 废 水 时, 有 毒 污 染 物 总 镉 烷 基 汞 六 价 铬 总 砷 总 铅 总 镍 总 汞 在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监 控 位 置 执 行 相 应 的 排 放 限 值 ; 其 他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控 制 要 求 由 企 业 与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根 据 其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商 定 或 执 行 相 关 标 准, 并 报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应 保 证 排 放 污 染 物 达 到 相 关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与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邛 崃 市 第 三 污 水 处 理 厂, 成 都 市 邦 洁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污 水 排 放 协 议, 项 目 预 处 理 后 的 水 质 应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三 级 标 准 表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主 要 指 标 值 表 ( 单 位 :mg/l,ph 为 无 量 纲 ) 处 理 标 准 污 染 物 浓 度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COD BOD 5 NH 3-N 氯 化 物 ph (GB ) 三 级 ~9 * 氨 氮 氯 化 物 执 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2) 废 气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燃 气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类 区 Ⅱ 时 段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污 染 物 排 放 高 最 高 允 许 排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度 放 速 率 kg/h 浓 度 mg/m 3 浓 度 限 值 mg/m 3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颗 粒 物 氯 化 氢 非 甲 烷 总 烃 标 准 来 源 GB 二 级 氮 氧 化 物 / 200 mg/m 3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二 氧 化 硫 / 50 mg/m 3 颗 粒 物 / 20 mg/m 3 排 放 标 准 烟 气 黑 度 ( 林 格 (GB ) / 1 曼 黑 度, 级 ) 15
21 表 其 它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污 染 物 排 放 高 度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kg/h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mg/m 3 参 考 标 准 来 源 乙 酸 乙 酯 TVOC 厦 门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35/ )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DB44/ )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3) 厂 界 噪 声 施 工 期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的 噪 声 限 值, 运 营 期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 表 表 施 工 期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表 营 运 期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db(a) 类 别 单 位 昼 间 夜 间 3 类 db(a) (4) 固 体 废 物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 ); 危 险 废 物 执 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1.6 评 价 等 级 与 评 价 范 围 大 气 环 境 (1)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通 过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工 程 分 析, 该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有 机 废 气,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的 有 关 规 定, 按 照 如 下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其 落 地 浓 度 P i = C C i 0i 100 % 16
22 式 中 :Pi- 第 i 个 污 染 物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Ci- 经 过 估 算 模 式 估 算 的 第 i 个 污 染 物 最 大 地 面 浓 度,mg/m 3 ; C0i- 第 i 个 污 染 物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mg/m 3 本 项 目 选 择 评 价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征 如 表 表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源 参 数 及 排 放 源 强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速 率 出 口 内 径 源 类 (mg/m 3 ) (kg/h) (m) He(m) 生 产 车 间 石 油 醚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甲 醇 TVOC 点 源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据 见 表 1.6-2, 根 据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的 结 果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Pmax 80%, 且 D10% 5km 其 他 Pmax<10% 或 D10%<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污 染 源 生 产 车 间 表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和 污 染 负 荷 评 价 表 污 染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离 源 最 大 落 排 放 速 率 最 大 落 地 浓 浓 度 标 准 度 占 标 率 地 浓 度 的 距 (kg/h) 度 (mg/m 3 ) (mg/m 3 ) (%) 离 (m)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甲 醇 TVOC 由 上 表 估 算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污 染 因 子 Pmax 为 0.17%, 小 于 10%, 根 据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地 形 简 单, 确 定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2)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本 项 目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区 域 敏 感 点 分 布 情 况 以 及 项 目 污 染 源 高 度 等 综 17
23 合 分 析, 确 定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为 : 以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为 中 心, 以 主 导 风 向 为 主 轴, 边 长 5km 的 正 方 形 作 为 评 价 范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1)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生 产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等, 废 水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CODcr 氨 氮 石 油 类 等 本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生 产 废 水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三 级 标 准 限 值 ( 与 邛 崃 市 第 三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协 议 排 放 值 ) 要 求 后 排 入 邛 崃 市 第 三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排 入 斜 江 河 生 活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三 级 标 准 限 值, 经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根 据 受 纳 水 体 斜 江 河 主 要 功 能 为 排 洪, 水 质 执 行 Ⅲ 类 水 域 标 准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中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确 定, 本 项 目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定 为 三 级 评 价 等 级 判 别 依 据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评 价 等 级 判 别 依 据 表 判 定 内 容 对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面 水 环 境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量 (m 3 /d) <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水 地 面 水 水 地 面 水 水 质 工 作 质 复 杂 程 度 域 规 模 要 求 等 级 简 单 小 河 Ⅰ-Ⅳ 三 级 本 项 目 593 简 单 小 河 Ⅲ 类 三 级 (2) 评 价 范 围 本 次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为 项 目 排 水 进 入 受 纳 水 体 斜 江 河 的 排 放 口 上 游 500m 至 下 游 3000m 地 下 水 环 境 (1)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为 原 料 药 生 产, 生 产 过 程 主 要 包 括 洗 涤 过 滤 浓 缩 干 燥 等,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产 生 污 染 本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综 合 仓 库 固 废 暂 存 场 所 污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事 故 应 急 池 等 均 进 行 地 面 硬 化 防 渗 防 腐 处 理, 外 排 废 水 均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18
24 境 (HJ ), 属 于 地 下 水 导 则 中 建 设 项 目 分 类 中 的 Ⅰ 类 项 目, 水 排 放 量 < 1000m 3 /d, 排 污 量 小, 水 质 简 单 项 目 建 设 地 属 于 地 下 水 不 敏 感 区 故 而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按 照 三 级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表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判 别 依 据 表 序 号 划 分 依 据 本 项 目 情 况 判 定 结 果 场 地 地 下 水 主 要 为 孔 隙 潜 水, 主 要 含 水 层 为 砂 卵 石 1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层,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1.0m, 渗 透 系 数 25m/d, 强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各 层 砂 岩 厚 度 较 大, 构 成 相 对 独 立 的 含 水 层, 水 力 联 2 不 易 征 系 较 差 ; 不 存 在 地 下 水 污 染 问 题 的 地 区 不 属 于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准 保 护 区 及 其 以 外 的 补 给 径 3 不 敏 感 感 区 4 污 水 排 放 强 度 污 水 排 放 总 量 1000m 3 /d 小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5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2,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中 等 - 简 单 度 工 作 等 级 三 级 (2)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厂 址 周 围 20km 2 范 围 内 声 环 境 (1)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拟 选 址 位 于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内, 所 在 地 属 于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地 区, 本 项 目 运 行 后 通 过 降 噪 措 施 后 对 区 域 的 声 环 境 的 改 变 值 预 计 可 控 制 在 3.0dB(A) 以 内, 影 响 人 数 较 小 依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的 技 术 要 求, 确 定 本 次 声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2) 评 价 范 围 本 次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为 厂 界 及 厂 界 外 200m 以 内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环 境 风 险 (1)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结 果 及 环 境 敏 感 性,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的 规 定,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按 表 划 分, 因 本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非 环 境 敏 感 区 域, 但 项 目 使 用 的 溶 剂 如 石 油 醚 丙 酮 甲 苯 乙 醇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流 区 ; 不 属 于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及 其 以 外 的 分 布 程 度 区 分 散 居 民 饮 用 水 源 等 其 他 列 入 敏 感 分 级 的 环 境 敏 19
25 甲 醇 等 种 类 较 多, 原 辅 料 甲 醇 钠 氢 化 钠 氢 气 九 水 硝 酸 铁 硼 氢 化 钾 多 聚 甲 醛 硝 酸 等 均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根 据 项 目 危 险 源 识 别 参 数 计 算 :q1/q1 + q2/q2 + q27/q27=0.6<1 故 本 项 目 该 项 目 危 险 化 学 品 存 在 量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因 此,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项 目 涉 及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种 类 较 多, 大 部 分 属 于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因 此, 本 报 告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按 一 级 进 行 表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 一 二 级 ) 判 定 标 准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2) 评 价 范 围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按 一 级 进 行,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的 有 关 规 定,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厂 区 为 中 心, 半 径 5km 的 区 域 内 1.7 评 价 内 容 重 点 评 价 因 子 及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价 内 容 (1)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及 评 价 (2) 分 析 工 程 运 行 后, 废 气 废 水 废 渣 等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排 放 量 (3) 分 析 项 目 投 产 后 产 生 的 废 水 废 气 及 固 体 废 物 对 评 价 区 域 内 各 环 境 要 素 造 成 的 影 响 范 围 及 程 度, 预 测 工 业 噪 声 对 附 近 声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4) 评 价 该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提 出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5) 对 项 目 采 用 的 环 保 措 施, 特 别 是 对 工 业 废 气 的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分 析 论 证 (6) 项 目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结 论 评 价 重 点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排 放 的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以 及 厂 址 的 地 理 位 置 气 象 因 素, 确 定 重 点 为 生 产 过 程 中 排 放 的 废 气 废 水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并 提 出 可 行 的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及 措 施, 使 其 达 标 排 放 20
26 1.7.3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对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与 排 污 特 点 以 及 对 国 内 同 类 型 生 产 线 的 调 查 分 析, 结 合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特 征 和 要 求, 经 分 析 筛 选 确 定 的 环 境 评 价 因 子 如 下 : (1)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地 表 水 : 水 温 ph BOD5 CODcr DO 悬 浮 物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氯 化 物 甲 苯 地 下 水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磷 氯 化 物 环 境 空 气 :TSP PM10 SO2 NO2 非 甲 烷 总 烃 甲 苯 氯 化 氢 TVOC 声 环 境 : 厂 界 本 底 环 境 噪 声 Leq (A ) (2) 预 测 评 价 因 子 地 表 水 :CODcr NH3-N 环 境 空 气 :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丙 酮 TVOC 噪 声 : 厂 界 噪 声 Leq (A ) 外 环 境 关 系 与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通 过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的 调 查 及 监 测 污 染 源 调 查 及 监 测 工 程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研 究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并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把 污 染 控 制 在 最 小 范 围 内, 以 保 护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地 表 水 水 质 等, 使 本 项 目 在 产 生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的 同 时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周 边 均 为 规 划 的 园 区 工 业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及 配 套 园 区 道 路 等, 东 面 为 临 时 临 时 商 业 用 房 华 宁 广 场, 隔 道 路 为 园 区 引 入 的 家 具 生 产 企 业 ( 已 建 成 ), 南 面 紧 邻 为 新 越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 在 建 ), 西 面 相 邻 依 次 为 成 都 市 森 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拟 建 ) 引 入 的 化 工 企 业 ( 拟 建 ); 西 北 面 目 前 为 空 地, 北 面 为 奥 邦 药 业 ( 拟 建 ) 项 目 周 边 500m 范 围 内 无 住 户, 厂 址 周 围 不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游 览 名 胜 古 迹 区 生 态 脆 弱 敏 感 区, 排 污 口 下 游 10km 范 围 内 无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本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无 明 显 制 约 因 素 本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和 附 图 4 表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表 序 号 保 护 要 素 目 标 名 称 相 对 位 置 方 位 距 离 /m 环 境 保 护 级 别 数 量 1 地 表 水 斜 江 河 NW 1800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条 21
27 (GB )Ⅲ 类 标 准 表 2 标 准 限 值 和 表 3 标 准 限 值 羊 安 中 学 NW 1900 约 1500 人 2 环 境 空 气 羊 安 镇 NW 2100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约 人 二 级 标 准 华 宁 广 场 ( 临 E 110 约 50 人 时 商 业 用 房 ) 3 声 环 境 厂 界 外 1m 至 200m 范 围 内 无 敏 感 目 标 4 地 下 水 厂 区 及 周 边 2km 2 的 范 围 5 生 态 环 境 厂 区 范 围 水 土 流 失 和 植 被 恢 复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3 类 区 域 标 准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 / / / 1.8 评 价 时 段 本 报 告 的 评 价 时 段 为 项 目 建 设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两 个 时 段 1.9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将 工 作 程 序 划 分 为 准 备 阶 段, 调 查 测 试 阶 段 和 报 告 书 编 制 阶 段, 见 图 准 备 阶 段 :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为 研 究 有 关 文 件, 进 行 初 步 的 工 程 分 析 和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筛 选 重 点 评 价 项 目, 确 定 各 单 项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拟 定 工 作 计 划 和 技 术 路 线, 初 步 确 定 主 要 评 价 参 数 调 查 测 试 阶 段 :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为 进 一 步 做 工 程 分 析 和 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确 定 的 评 价 因 子 进 行 详 细 调 查 和 监 测 报 告 书 编 制 阶 段 :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是 分 析 第 二 阶 段 工 作 所 得 各 种 资 料 数 据, 进 行 现 状 评 价 和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提 出 不 利 影 响 的 对 策 措 施 以 及 环 境 监 测 管 理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概 算, 并 完 成 编 写 22
28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2 建 设 项 目 依 据 文 件 1 研 究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划 2 依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类 型 第 一 阶 段 1 研 究 建 设 项 目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和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2 开 展 初 步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3 进 行 初 步 的 工 程 分 析 1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2 确 定 评 价 重 点 和 专 项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3 明 确 各 专 项 评 价 范 围 和 保 护 目 标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质 量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第 二 阶 段 现 状 监 测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1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3 选 址 选 线 和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论 证 分 析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划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第 三 阶 段 1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评 价 结 论 2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与 建 议 3 编 制 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程 序 方 框 图 23
29 2.1 项 目 概 况 第 2 章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名 称 :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性 质 : 新 建 建 设 地 点 :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单 位 :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投 资 : 万 元 占 地 面 积 : m 2 (40 亩 ) 建 设 期 :2.5 年 生 产 规 模 和 产 品 方 案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共 生 产 21 中 原 料 药, 包 括 :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丙 泊 酚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消 旋 卡 多 曲 利 福 昔 明 利 奈 唑 胺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托 伐 普 坦 伊 拉 地 平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L- 苹 果 酸 他 达 拉 非 磷 酸 二 氢 钾 依 地 酸 铁 钠 安 立 生 坦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醋 酸 锌 英 加 韦 林 产 品 方 案 见 表 由 于 在 同 一 车 间 内 设 备 是 共 享 的, 所 以 在 同 一 车 间 内 的 产 品 生 产 是 轮 流 进 行 的 表 生 产 规 模 及 产 品 方 案 序 号 1 生 产 车 间 原 药 名 称 年 产 能 (kg) 药 物 性 能 包 装 方 式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提 供 能 量 和 必 需 脂 肪 酸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2 丙 泊 酚 6500 全 身 麻 醉 的 诱 导 维 持 ; 镇 静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3 车 间 一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1 全 麻 镇 静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4 消 旋 卡 多 曲 800 腹 泻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5 利 福 昔 明 2000 对 利 福 昔 明 敏 感 的 病 原 菌 引 起 的 肠 道 感 染,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6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75 心 力 衰 竭 引 起 的 体 液 潴 留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7 硝 酸 异 康 唑 3000 外 阴 阴 道 念 珠 菌 感 染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8 利 奈 唑 胺 300 革 兰 氏 阳 性 菌 感 染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9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500 中 枢 性 镇 痛 药 物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车 间 二 10 托 伐 普 坦 50 低 钠 血 症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11 伊 拉 地 平 300 高 血 压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12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1500 流 感 病 毒 感 染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13 他 达 拉 非 50 治 疗 男 性 勃 起 功 能 障 碍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14 L- 苹 果 酸 300 治 疗 水 肿 高 血 压 和 脂 肪 积 聚 等 症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车 间 三 15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3500 镇 咳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24
30 16 磷 酸 二 氢 钾 3500 配 制 缓 冲 液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17 依 地 酸 铁 钠 5000 缺 铁 性 贫 血, 尤 其 适 用 于 儿 童 ; 及 对 其 它 口 服 形 式 的 铁 制 剂 不 能 耐 受 的 孕 妇, 以 及 类 风 湿 性 关 节 炎 引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起 的 贫 血 18 安 立 生 坦 5 治 疗 有 WHO II 级 或 III 级 症 状 的 肺 动 脉 高 压 患 者 (WHO 组 1), 用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以 改 善 运 动 能 力 和 延 缓 临 床 恶 化 19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100 高 血 压 低 肾 素 型 高 血 压 患, 对 肾 功 能 已 损 伤 者 也 适 用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20 醋 酸 锌 20 复 方 醋 酸 锌 电 解 质 注 射 液 的 电 解 质 补 充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21 英 加 韦 林 700 治 疗 流 感 病 毒, 也 用 于 免 疫 调 节 及 抗 炎 性 反 应 聚 乙 烯 袋 / 纸 板 桶 根 据 业 主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生 产 的 21 中 原 料 药 产 品 中, 其 中,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硝 酸 异 康 唑 利 奈 唑 胺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伊 拉 地 平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L- 苹 果 酸 他 达 拉 非 磷 酸 二 氢 钾 依 地 酸 铁 钠 安 立 生 坦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醋 酸 锌 英 加 韦 林 等 15 种 原 料 药 已 取 得 药 品 注 册 申 请 受 理 通 知 书 ( 四 川 省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 另 外,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丙 泊 酚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消 旋 卡 多 曲 利 福 昔 明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和 托 伐 普 坦 七 种 原 料 药 属 于 仿 制 药, 根 据 药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 局 令 第 28 号 ): 第 五 章 仿 制 药 的 申 报 与 审 批 第 七 十 三 条 中 申 请 的 药 品 应 当 与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载 明 的 生 产 范 围 一 致 可 知, 仿 制 药 注 册 申 请 的 前 提 是 企 业 已 取 得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而 生 产 企 业 应 先 具 备 生 产 条 件 后 才 能 申 请 药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仿 制 药 目 前 暂 未 申 请 注 册, 需 具 备 生 产 条 件 后 方 可 申 请 药 品 注 册 2.2 建 设 内 容 和 项 目 组 成 情 况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内 容 为 : 新 建 原 料 药 标 准 车 间 3 座 ( 分 别 为 原 料 药 标 准 车 间 ( 一 ) ( 二 ) ( 三 )) 原 料 药 标 准 氢 化 车 间 1 座 原 料 药 标 准 甲 类 库 房 1 座 原 料 药 标 准 丙 类 库 房 1 座 质 检 办 公 综 合 楼 1 座 公 用 工 程 楼 1 座 污 水 处 理 站 及 消 防 水 池 等 配 套 设 施, 购 买 并 安 装 年 产 200 吨 原 料 药 生 产 线 项 目 建 成 后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19000m 项 目 组 成 本 建 设 项 目 的 组 成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见 表
31 表 建 设 项 目 的 组 成 及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分 类 主 体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生 产 车 间 一 生 产 车 间 二 生 产 车 间 三 氢 化 车 间 供 水 供 电 循 环 水 系 统 建 设 内 容 建 设 情 况 :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1816m 2, 单 层 框 架 结 构, 高 度 12m; 局 部 采 用 砖 墙 和 硬 质 吊 顶, 其 余 尽 可 能 采 用 彩 钢 板 和 玻 璃 等 轻 质 材 质 ; 洁 净 区 洁 净 度 为 D 级 ( 达 10 万 级 ), 采 用 PVC 卷 材 地 板 地 面, 并 设 置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一 套 ; 非 洁 净 区 采 用 豆 石 地 面, 内 墙 采 用 乳 胶 漆 涂 料 生 产 能 力 :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160t/a, 丙 泊 酚 6.5t/a 消 旋 卡 多 曲 0.7t/a 利 福 昔 明 2t/a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1.2kg/a; 主 要 设 备 : 反 应 釜 蒸 馏 釜 结 晶 釜 冷 凝 器 离 心 机 储 罐 ( 搪 瓷 不 锈 钢 ) 干 燥 箱 高 位 滴 加 罐 循 环 水 系 统 纯 水 系 统 等 建 设 情 况 :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1816m 2, 单 层 框 架 结 构, 高 度 12m, 局 部 采 用 砖 墙 和 硬 质 吊 顶, 其 余 尽 可 能 采 用 彩 钢 板 和 玻 璃 等 轻 质 材 质, 洁 净 区 洁 净 区 洁 净 度 为 D 级 (10 万 级 ), 采 用 PVC 卷 材 地 板 地 面, 并 设 置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一 套 ; 非 洁 净 区 采 用 豆 石 地 面, 内 墙 采 用 乳 胶 漆 涂 料 生 产 能 力 : 硝 酸 异 康 唑 3t/a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75kg/a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1.5t/a 托 伐 普 坦 70kg/a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0.5t/a 利 奈 唑 胺 0.3t/a 伊 拉 地 平 0.325t/a 他 达 拉 非 50kg/a 主 要 设 备 : 反 应 釜 蒸 馏 釜 结 晶 釜 冷 凝 器 离 心 机 储 罐 ( 搪 瓷 不 锈 钢 ) 干 燥 箱 高 位 滴 加 罐 循 环 水 系 统 纯 水 系 统 等 建 设 情 况 :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1816m 2, 单 层 框 架 结 构, 高 度 12m; 局 部 采 用 砖 墙 和 硬 质 吊 顶, 其 余 尽 可 能 采 用 彩 钢 板 和 玻 璃 等 轻 质 材 质 ; 洁 净 区 洁 净 区 洁 净 度 为 D 级 ( 达 10 万 级 ), 采 用 PVC 卷 材 地 板 地 面, 并 设 置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一 套 ; 非 洁 净 区 采 用 豆 石 地 面, 内 墙 采 用 乳 胶 漆 涂 料 生 产 能 力 :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3.5t/a L- 苹 果 酸 3t/a 磷 酸 二 氢 钾 3.5t/a 依 地 酸 铁 钠 5t/a 安 立 生 坦 5kg/a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0.1t/a 醋 酸 锌 20kg/a 英 加 韦 林 0.7t/a 主 要 设 备 : 反 应 釜 蒸 馏 釜 结 晶 釜 冷 凝 器 离 心 机 储 罐 ( 搪 瓷 不 锈 钢 ) 干 燥 箱 高 位 滴 加 罐 循 环 水 系 统 纯 水 系 统 等 建 设 情 况 : 单 层 框 架 结 构, 高 度 12m,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500m 2, 外 墙 全 部 为 砖 墙, 并 贴 白 色 瓷 砖 局 部 采 用 砖 墙 和 硬 质 吊 顶, 其 余 尽 可 能 采 用 彩 钢 板 和 玻 璃 等 轻 质 材 质 生 产 能 力 : 生 产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中 间 体 1t/a 主 要 是 设 备 : 反 应 釜 离 心 机 暂 存 罐 高 压 釜 高 位 罐 干 燥 箱 等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取 园 区 自 来 水 项 目 在 公 用 工 程 楼 设 置 变 配 电 房 和 高 压 配 电 房, 由 园 区 所 辖 电 网 接 入 配 电 房, 设 1 台 1000kVA 变 压 器 建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1 套, 循 环 水 量 为 35m 3 /h, 包 括 1 个 100m 3 循 环 水 池,1 台 冷 却 塔 等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噪 声 水 土 流 失 营 运 期 少 量 含 甲 苯 甲 醇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石 油 醚 丙 酮 等 的 有 机 废 气 及 其 它 有 机 气 体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排 放, 工 艺 废 水 设 备 清 洗 水 车 间 冲 洗 水 纯 水 设 备 软 水 设 备 定 期 排 水 ; 设 备 噪 声 ; 溶 剂 回 收 残 液 蒸 馏 残 渣 等 废 气 : 乙 醇 氢 气 等 营 运 期 拟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废 气 :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系 统 ( 处 理 效 率 95%, 每 个 车 间 各 设 置 1 套 ); 废 水 :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接 管 标 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固 废 : 反 应 釜 残 液 过 滤 残 渣 等 危 废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单 位 处 置 噪 声 : 噪 声 采 取 优 化 总 图 隔 声 降 噪 措 施 废 气 :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系 统 ( 处 理 效 率 95%, 设 置 1 套 ); / / / / 备 注 新 建 26
32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分 类 建 设 内 容 施 工 期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营 运 期 营 运 期 拟 采 取 环 保 措 施 备 注 制 软 水 设 备 厂 区 共 设 置 1 台 制 软 水 设 备, 用 于 燃 气 锅 炉 软 化 用 水, 采 用 混 合 式 离 子 交 换 床 工 艺,6t/h / / 燃 气 锅 炉 房 共 设 置 3 台 2 t/h 燃 气 锅 炉, 对 本 项 目 和 成 都 海 亚 特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生 产 提 供 蒸 汽 SO 2 烟 尘 NO X 噪 声 15m 高 排 气 筒 直 接 排 放 泵 房 乙 二 醇 冷 却 水 系 统 机 修 在 公 用 工 程 楼 共 安 装 2 水 泵, 用 于 厂 区 和 成 都 海 亚 特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中 间 体 生 产 厂 区 供 水 项 目 共 设 置 三 套 乙 二 醇 冷 却 水 系 统, 用 于 常 温 或 低 温 反 时 反 应 釜 降 温, 每 个 生 产 车 间 各 设 置 一 套 用 于 厂 区 内 设 备 维 修, 维 修 区 设 有 防 雨 设 施, 地 面 做 防 渗 处 理 / / / / 供 热 厂 区 共 设 置 2 套 电 加 热 导 热 油 循 环 系 统 / / 环 保 设 施 储 运 工 程 溶 剂 回 收 装 置 事 故 应 急 池 消 防 水 池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废 气 处 理 固 废 处 理 标 准 甲 类 库 房 原 料 药 综 合 仓 库 蒸 馏 釜 冷 凝 器 及 其 他 配 套 装 置 釜 底 残 液 不 凝 气 釜 底 残 液 送 危 废 单 位 处 置, 不 凝 气 经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由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厂 区 共 建 一 座 事 故 池, 位 于 综 合 楼 南 侧 地 下, 容 积 约 1500m 3 消 防 池 位 于 应 急 池 右 侧, 容 积 为 240m 3 / / 拟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一 座, 其 设 计 规 模 为 90m 3 /d, 综 合 处 理 全 厂 生 产 废 水 废 水 采 用 多 维 微 电 解 + 芬 顿 氧 化 混 凝 沉 淀 + 厌 氧 + 好 氧 +MBR 生 物 反 应 工 艺 3 套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 每 个 车 间 各 设 一 套 ) 项 目 固 废 有 一 般 固 废 和 危 险 废 物, 实 现 分 区 贮 存, 其 中 危 废 暂 存 点 设 置 在 厂 区 的 甲 类 仓 库, 占 地 约 20m 2, 及 时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1 层 框 架 结 构, 高 度 4.5m,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749m 2, 外 墙 全 部 为 砖 墙, 并 贴 白 色 瓷 砖 采 用 防 腐 防 渗 地 面, 内 墙 采 用 乳 胶 漆 涂 料 主 要 存 放 甲 类 原 辅 料 和 危 废 3 层 框 架 结 构, 高 度 12m, 建 筑 面 积 约 为 1801m 2, 外 墙 全 部 为 砖 墙, 并 贴 白 色 瓷 砖 主 要 存 放 一 般 原 辅 料 成 品 以 及 成 品 包 装 材 料 污 泥 恶 臭 污 泥 属 于 危 废, 收 集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恶 臭 通 过 绿 化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减 小 影 响 废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 统 危 废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蒸 馏 残 渣 浓 理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与 缩 残 渣 等 ; 生 处 置 ; 项 目 生 活 垃 圾 送 活 垃 圾 等 市 政 环 卫 设 施 统 一 收 集, 清 运 危 化 物 泄 露 风 险 设 置 围 堰 和 导 流 设 置 ; 以 库 房 边 界 为 界 划 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规 范 操 作 加 强 管 理, 防 雨 防 渗 漏 防 爆 / / 办 公 及 生 活 设 施 项 目 建 设 办 公 综 合 楼 一 座, 共 四 层 设 置 办 公 区 生 活 区 ( 食 堂 和 住 宿 ) 质 检 区 生 活 废 水 生 活 垃 圾 质 检 废 水 等 生 活 废 水 : 食 堂 废 水 隔 油 后 同 一 般 生 活 废 水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 生 活 垃 圾 :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处 理 ; 质 检 废 水 :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达 接 管 标 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27
33 表 主 要 建 ( 构 ) 筑 物 一 览 表 序 号 单 体 名 称 层 数 基 地 面 积 m² 建 筑 面 积 m² 建 筑 高 度 耐 火 等 级 生 产 类 别 备 注 1 综 合 楼 二 级 生 产 配 套 / 办 公 生 活 / / 1461 / 二 级 办 公 配 套 办 公 生 活 质 检 / / 2504 / 二 级 生 产 配 套 质 量 检 测 地 下 泵 房 / / 234 / 二 级 生 产 配 套 设 备 2 公 用 工 程 楼 二 级 丙 类 厂 房 公 用 设 施 3 原 料 药 生 产 车 间 一 2/ 二 级 甲 类 厂 房 4 原 料 药 生 产 车 间 二 2/ 二 级 甲 类 厂 房 5 原 料 药 生 产 车 间 三 2/ 二 级 甲 类 厂 房 原 料 药 生 产 6 氢 化 车 间 2/ 二 级 甲 类 厂 房 7 甲 类 仓 库 二 级 甲 类 仓 库 危 化 品 存 放 8 原 料 药 综 合 仓 库 二 级 丙 类 仓 库 一 般 原 料 产 品 存 放 9 门 房 二 级 办 公 配 套 / 10 门 房 二 级 办 公 配 套 / 11 应 急 事 故 池 / 1500 / / / 构 筑 物 12 消 防 水 池 / 240 / / / 构 筑 物 13 污 水 处 理 池 / 612 / / / 构 筑 物 14 室 外 管 架 / 620 / / / 构 筑 物 15 车 棚 一 / / / 构 筑 物 16 车 棚 二 / / / 构 筑 物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厂 区 分 为 生 产 区 办 公 生 活 区 库 房 区 及 污 水 处 理 区 等 四 个 功 能 区 根 据 平 面 布 置 图 可 知, 办 公 生 活 区 位 于 项 目 地 块 北 侧, 包 括 综 合 楼 一 座 ( 集 办 公 质 检 食 宿 一 体 ); 生 产 区 位 于 场 地 中 央 偏 东 侧, 由 北 向 南 依 次 为 原 料 药 生 产 车 间 一 原 料 药 生 产 车 间 二 和 原 料 药 生 产 车 间 三 ; 库 房 区 位 于 厂 区 西 侧, 由 北 向 南 依 次 为 原 料 药 综 合 仓 库 ( 丙 类 ) 氢 化 车 间 甲 类 仓 库 ; 污 水 处 理 区 位 于 西 北 侧 ( 综 合 楼 西 侧, 地 下 ) 另 外, 应 急 事 故 池 消 防 水 池 位 于 综 合 楼 南 侧 地 下 生 产 区 根 据 产 品 线 的 生 产 工 艺 特 点 进 行 划 分, 同 时 考 虑 环 保 以 及 消 防 和 厂 内 管 网 铺 设 28
34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内 部 根 据 生 产 流 水 线 的 需 要 进 行 布 置, 各 区 域 严 格 划 分, 互 不 干 扰, 能 够 以 最 短 的 物 料 输 送 路 径, 形 成 各 区 域 良 好 的 协 作 关 系 仓 储 区 位 于 生 产 区 西 侧 紧 邻, 缩 短 了 物 料 运 距, 便 于 生 产 办 公 生 活 区 位 于 污 水 处 理 区 和 生 产 区 的 上 风 向, 可 避 免 污 水 处 理 区 生 产 区 产 生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设 置 的 两 个 入 口, 分 别 为 物 流 入 口 和 人 流 入 口, 分 别 位 于 场 区 的 西 北 侧 和 东 北 侧 所 有 从 厂 外 运 进 的 物 料 或 从 厂 内 运 出 的 物 料 均 采 用 汽 车 运 输, 从 物 流 入 口 进 入 厂 区 库 房 与 车 间 之 间 及 车 间 内 部 的 物 料 采 用 小 推 车 运 输 厂 区 通 过 设 置 不 同 的 入 口, 实 现 物 流 人 流 分 流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区 位 于 厂 区 中 部 靠 东 侧 项 目 的 东 面 110m 处 为 园 区 配 套 临 时 商 业 用 房 华 宁 广 场 ( 已 建 成 ), 隔 路 约 200m 为 投 产 的 家 具 制 造 企 业 润 年 名 品 成 都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 已 建 成 ), 南 面 紧 邻 依 次 为 成 都 海 亚 特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医 药 中 间 体 基 地 ( 拟 建 ) 新 越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 在 建 ), 西 面 相 邻 依 次 为 待 建 空 地 森 美 化 工 ( 拟 建 ); 西 北 面 目 前 为 空 地, 北 面 为 奥 邦 药 业 ( 拟 建 ) 该 地 区 的 主 导 风 向 为 东 北 风, 项 目 周 边 企 业 均 位 于 生 产 区 的 侧 风 向, 并 且 周 边 企 业 产 生 的 废 气 均 采 取 相 应 的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因 此 周 边 企 业 对 本 项 目 影 响 很 小, 并 且 本 项 目 采 取 相 应 的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后 对 周 边 企 业 影 响 不 大 本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总 体 布 局 较 合 理, 功 能 分 区 明 确, 生 产 工 艺 合 理 和 物 流 顺 畅, 满 足 项 目 生 产 的 环 境 要 求, 及 城 市 规 划 环 保 消 防 安 全 卫 生 等 有 关 规 范 的 要 求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附 图 项 目 与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2010 年 修 订 ) 符 合 性 项 目 与 药 品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2010 年 修 订 ) 的 符 合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与 GMP 要 求 的 符 合 性 分 区 GMP 要 求 本 项 目 情 况 符 合 性 本 项 目 厂 房 只 生 产 目 前 的 21 种 药 品 生 产 厂 房 不 得 生 产 对 药 品 质 量 不 利 影 响 原 料 药, 不 生 产 其 他 的 非 药 用 产 的 非 药 用 产 品 品 符 合 生 产 区 和 贮 存 区 应 当 有 足 够 的 空 间, 确 保 有 序 根 据 项 目 车 间 平 面 布 置, 各 个 原 生 地 存 放 设 备 物 料 中 间 产 品 待 包 装 产 品 和 药 生 产 车 间 均 设 一 条 生 产 线, 相 产 成 品, 避 免 不 同 产 品 或 物 料 的 混 淆 交 叉 污 染, 应 设 备 安 装 物 料 存 放 均 预 留 较 符 合 区 避 免 生 产 或 质 量 控 制 操 作 发 生 遗 漏 或 差 错 大 空 间 洁 净 区 的 内 表 面 ( 墙 壁 地 面 天 棚 ) 应 当 平 项 目 洁 净 区 地 面 采 用 PVC 卷 材 整 光 滑 无 裂 缝 接 口 严 密 无 颗 粒 物 脱 落, 地 板 地 面, 天 棚 墙 壁 采 用 无 机 避 免 积 尘, 便 于 有 效 清 洁, 必 要 时 应 当 进 行 消 预 涂 装 饰 板, 该 类 面 材 均 为 满 足 符 合 毒 平 整 光 滑 无 裂 缝 接 口 严 密 等 29
35 要 求 应 当 根 据 药 品 品 种 生 产 操 作 要 求 及 外 部 环 境 状 况 等 配 置 空 调 净 化 系 统, 使 生 产 区 有 效 通 风, 并 有 温 度 湿 度 控 制 和 空 气 净 化 过 滤, 保 证 药 品 的 生 产 环 境 符 合 要 求 项 目 各 生 产 车 间 均 设 置 空 调 系 统, 并 在 车 间 洁 净 区 设 置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洁 净 区 洁 净 度 为 D 级 符 合 仓 储 区 应 当 有 足 够 的 空 间, 确 保 有 序 存 放 待 本 项 目 设 置 甲 类 仓 库 ( 危 化 品 仓 储 区 验 合 格 不 合 格 退 货 或 召 回 的 原 辅 料 包 装 材 料 中 间 产 品 待 包 装 产 品 和 成 品 等 各 类 物 料 和 产 品 仓 储 区 的 设 计 和 建 造 应 当 确 保 良 好 的 仓 储 条 件, 并 有 通 风 和 照 明 设 施 仓 储 区 应 当 能 够 满 足 物 料 或 产 品 的 贮 存 条 件 ( 如 温 湿 度 避 光 ) 和 安 全 贮 存 的 要 求, 并 进 行 检 查 和 监 控 库 ) 丙 类 仓 库 ( 综 合 仓 库 ) 各 一 个, 原 辅 料 包 装 材 料 产 品 待 包 装 产 品 均 分 类 存 放 本 项 目 仓 储 设 置 通 风 照 明 设 施, 设 计 满 足 个 物 料 产 品 的 贮 存 条 件 符 合 符 合 质 量 控 制 区 质 量 控 制 实 验 室 通 常 应 当 与 生 产 区 分 开 生 物 检 定 微 生 物 和 放 射 性 同 位 素 的 实 验 室 还 应 当 彼 此 分 开 实 验 室 的 设 计 应 当 确 保 其 适 用 于 预 定 的 用 途, 并 能 够 避 免 混 淆 和 交 叉 污 染, 应 当 有 足 够 的 区 域 用 于 样 品 处 置 留 样 和 稳 定 性 考 察 样 品 的 存 放 以 及 记 录 的 保 存 项 目 质 检 室 设 置 在 办 公 综 合 楼 内 (3 4F), 与 生 产 区 分 开 项 目 质 检 室 包 括 : 试 剂 试 药 标 液 室 微 生 物 检 测 室 阳 性 对 照 室 常 温 留 样 室 等, 各 检 测 室 均 满 足 其 预 定 用 途, 各 检 测 过 程 分 开 进 行 符 合 符 合 休 息 室 的 设 置 不 应 当 对 生 产 区 仓 储 区 和 质 量 控 制 区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项 目 休 息 室 设 置 在 办 公 综 合 楼 (1F), 与 生 产 区 仓 储 区 质 量 控 制 区 分 开 符 合 辅 助 区 更 衣 室 和 盥 洗 室 应 当 方 便 人 员 进 出, 并 与 使 用 人 数 相 适 应 盥 洗 室 不 得 与 生 产 区 和 仓 储 区 直 接 相 通 想 更 衣 室 和 盥 洗 室 均 不 予 生 产 区 仓 储 区 相 通 符 合 维 修 间 应 当 尽 可 能 远 离 生 产 区 存 放 在 洁 净 区 内 的 维 修 用 备 件 和 工 具, 应 当 放 置 在 专 门 的 房 间 或 工 具 柜 中 项 目 维 修 间 设 置 在 公 用 工 程 楼, 位 于 生 产 区 北 侧 符 合 2.3 劳 动 定 员 及 工 作 制 度 劳 动 定 员 :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初 步 拟 定 厂 区 总 劳 动 定 员 为 50 人 工 作 制 度 : 每 个 车 间 内 各 生 产 线 交 替 运 行, 两 班 制, 每 班 工 作 8 小 时, 日 工 作 16 小 时, 全 年 有 效 工 作 日 330 天 各 产 品 生 产 线 生 产 批 次 情 况 表 见 表
36 表 项 目 各 产 品 生 产 线 批 次 情 况 表 序 号 原 料 药 生 产 线 名 称 批 次 产 量 (kg/ 批 ) 年 产 量 (kg/a) 年 生 产 批 次 ( 批 /a) 批 次 生 产 周 期 (d/ 批 ) 年 生 产 天 数 (d/a) 年 生 产 时 数 (h/a) 1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丙 泊 酚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消 旋 卡 多 曲 利 福 昔 明 利 奈 唑 胺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托 伐 普 坦 伊 拉 地 平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L- 苹 果 酸 他 达 拉 非 磷 酸 二 氢 钾 依 地 酸 铁 钠 安 立 生 坦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醋 酸 锌 英 加 韦 林 工 程 分 析 主 要 原 辅 料 主 辅 原 料 消 耗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年 用 量 表 见 2.4-1, 项 目 原 辅 料 中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性 质 详 见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章 节 31
37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的 理 化 性 质 项 目 主 要 物 料 的 物 化 毒 理 性 质 如 下 : 1 浓 盐 酸 化 学 式 :HCl, 分 子 量 35.5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或 微 黄 色 发 烟 液 体, 有 刺 鼻 的 酸 味 熔 点 , 沸 点 108.6, 相 对 密 度 ( 水 =1)1.20 与 水 混 溶, 溶 于 碱 液 物 质 浓 度 :12mol/L 密 度 1.179g/cm 3, 是 一 种 共 沸 混 合 物 浓 盐 酸 在 空 气 中 极 易 挥 发, 且 对 皮 肤 和 衣 物 有 强 烈 的 腐 蚀 性 浓 盐 酸 反 应 生 成 氯 气 氯 化 物 水 毒 性 毒 理 : 接 触 其 蒸 气 或 烟 雾, 可 引 起 急 性 中 毒, 出 现 眼 结 膜 炎, 鼻 及 口 腔 粘 膜 有 烧 灼 感 齿 龈 出 血, 气 管 炎 等 危 害 特 性 : 第 8.1 类 酸 性 腐 蚀 品 危 编 号 : 氢 氧 化 钠 化 学 式 :NaOH, 分 子 量 40 物 化 性 质 : 白 色 具 吸 湿 性 固 体 沸 点 1388, 蒸 气 压 1mmHg/739, 熔 点 323, 具 强 烈 的 腐 蚀 性, 相 对 密 度 2.13/25, 无 生 物 富 集 性, 易 溶 于 水, 可 溶 于 乙 醇 甲 醇 及 甘 油, 水 中 辨 别 值 0.003mol/L 毒 理 毒 性 : 对 皮 肤 眼 睛 及 组 织 具 有 强 烈 的 腐 蚀 性, 接 触 眼 睛 可 以 损 害 角 膜 结 膜 及 巩 膜, 也 可 损 坏 视 网 膜, 粉 尘 可 以 刺 激 上 呼 吸 道, 长 期 接 触 可 以 引 起 鼻 子 通 道 溃 疡, 食 入 可 以 引 起 消 化 道 腐 蚀, 吞 咽 困 难, 呕 吐, 呕 吐 物 呈 血 糊 状, 并 拌 有 粘 膜 碎 物, 可 因 休 克 及 间 发 性 感 染 等 因 素 而 死 亡 LD50 小 鼠 腹 腔 注 射 40 mg/kg 危 害 特 性 : 第 8 类 腐 蚀 品 危 编 号 :82001 接 触 极 限 :GBZ 工 业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2 mg/m 3 3 甲 醇 钠 分 子 式 :CH3ONa, 分 子 量 :54 分 子 结 构 : 物 化 性 质 : 白 色 无 定 形 流 动 性 粉 末, 无 臭, 工 业 上 一 般 为 甲 醇 溶 液 纯 品 沸 点 >450, 熔 点 127, 相 对 密 度 1.1, 蒸 气 压 50 mmhg/20 毒 理 毒 性 : 甲 醇 钠 一 般 为 甲 醇 溶 液, 遇 水 会 急 速 水 解, 呈 强 碱 性, 具 有 腐 蚀 性, 接 触 32
38 时 会 灼 烧 相 关 部 位, 如 眼 睛 皮 肤 呼 吸 道 消 化 道 等 并 具 有 甲 醇 所 有 的 一 切 毒 性 参 见 甲 醇 食 入 会 刺 激 口 腔 及 胃 吸 入 其 粉 末 会 刺 激 鼻 子 及 喉 咙, 对 眼 睛 及 皮 肤 也 会 引 起 严 重 的 刺 激 LD50 大 鼠 经 口 2037 mg/kg, 未 见 有 致 癌 作 用 的 报 告 安 全 特 性 : 干 粉 与 湿 空 气 接 触 会 点 燃 或 爆 炸, 与 水 剧 烈 反 应, 自 燃 点 88, 爆 炸 极 限 7.30~36.00% 4 柠 檬 酸 分 子 式 :C6H8O7; 分 子 量 : 结 构 式 :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半 透 明 结 晶, 无 嗅, 味 甜 熔 点 153, 相 对 密 度 1.655/20 /4,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P (oct): -1.72, 不 溶 于 苯, 水 中 溶 解 度 59.2%/20,64.3%/30, 溶 于 水, 醇, 醚 毒 理 毒 性 : 基 本 无 毒, 高 浓 度 的 柠 檬 酸 溶 液 溅 入 眼 睛 可 以 引 起 角 膜 溃 疡, 长 期 过 量 摄 入 柠 檬 酸 可 以 引 起 牙 齿 侵 蚀 过 量 食 入 柠 檬 酸 钠 盐 可 以 引 起 腹 泻, 恶 心 及 呕 吐, 呼 吸 过 度 及 抽 搐 过 量 食 入 柠 檬 酸 可 以 引 起 代 谢 性 酸 毒 症 柠 檬 酸 粉 末 可 以 引 起 鼻 子 及 咽 喉 刺 激 LD50 大 鼠 经 口 3000 mg/kg, 或 5040 mg/kg, 腹 腔 注 射 290 mg/kg, 皮 下 5500 mg/kg, 小 鼠 经 口 5040 mg/kg, 腹 腔 注 射 900 mg/kg, 皮 上 2700 mg/kg, 静 脉 注 射 42 mg/kg, 未 见 有 致 癌 作 用 的 报 告 5 L-(+) 酒 石 酸 分 子 式 :C4H6O6; 分 子 量 :150 结 构 式 : 物 化 性 质 : 单 斜 晶 体 ( 无 水 ) 熔 点 , 密 度, 溶 于 水 丙 酮 乙 醇 毒 理 毒 性 : 低 毒, 其 酸 性 较 强, 对 牙 齿 有 腐 蚀 性 33
39 6 氢 化 钠 分 子 式 :NaH; 分 子 量 :24 物 化 性 质 : 白 色 或 棕 灰 色 结 晶 或 粉 末 800 分 解, 相 对 密 度 0.92, 溶 于 熔 融 的 氢 氧 化 钠 中, 不 溶 于 二 硫 化 碳 四 氯 化 碳 及 苯 强 还 原 剂, 与 水 剧 烈 作 用 或 爆 炸 并 可 产 生 可 燃 性 氢 气, 可 引 燃 毒 理 毒 性 : 对 眼 睛 眼 睛 及 呼 吸 道 具 有 高 度 腐 蚀 性 及 刺 激 作 用, 与 潮 气 或 水 剧 烈 作 用 可 以 产 生 氢 氧 化 钠 强 碱 性 物 质, 碱 性 可 刺 激 及 腐 蚀 眼 睛 呼 吸 道 及 粘 膜, 可 导 致 死 亡 或 永 久 性 伤 害 7 硝 酸 化 学 结 构 式 :HNO3, 分 子 量 :63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透 明 发 烟 液 体, 常 含 氮 氧 化 物 呈 红 棕 色, 有 酸 味 沸 点 86, 蒸 气 压 51 mmhg/25, 熔 点 -42, 相 对 密 度 1.55, 蒸 气 相 对 密 度 2.17, 溶 于 水 及 醚, 嗅 阈 值 0.75 mg/m 3, 刺 激 浓 度 mg/m 3 强 氧 化 剂, 与 还 原 性 物 质 接 触 或 与 一 些 化 合 物 反 应 时 易 发 生 燃 烧 爆 炸 等 现 象 毒 理 毒 性 : 对 眼 睛 皮 肤 粘 膜 及 呼 吸 道 具 有 强 烈 的 灼 伤 作 用, 液 体 直 接 接 触 眼 睛 可 以 引 起 致 盲 或 永 久 性 眼 损 害, 吸 入 可 以 引 起 急 性 肺 水 肿 或 慢 性 障 碍 性 肺 疾 病, 接 触 皮 肤 可 以 引 起 深 度 穿 透 性 溃 疡, 浓 硝 酸 与 皮 肤 接 触 可 以 使 皮 肤 染 黄, 食 入 可 以 引 起 肠 胃 道 严 重 的 永 久 性 伤 害, 可 使 消 化 道 穿 孔, 吸 入 可 以 引 起 痉 挛 炎 症 喉 及 支 气 管 水 肿 化 学 性 肺 炎 及 肺 水 肿 窒 息 因 水 肿 而 导 致 上 呼 吸 道 阻 塞 长 期 接 触 可 以 腐 蚀 牙 齿, 特 别 是 尖 牙 及 门 牙 LD50 大 鼠 经 口 >90 ml/kg, 未 被 IARC 等 机 构 列 为 致 癌 物 质 8 氢 氧 化 钾 化 学 结 构 式 :KOH, 分 子 量 :56 物 化 性 质 : 白 色 固 体 沸 点 1327, 熔 点 380, 相 对 密 度 2.044, 不 溶 于 醚, 易 溶 于 乙 醇 及 水, 水 中 溶 解 度 1120g/L 水 /20,1780 g/l 水 /100 毒 理 毒 性 : 食 入 可 以 引 起 剧 痛 呕 吐 腹 泻 虚 脱, 呕 吐 物 含 血 及 粘 膜 组 织 剥 落 物 强 碱 性, 可 以 造 成 皮 肤 及 眼 睛 严 重 灼 伤, 吸 入 可 以 引 起 上 呼 吸 道 严 重 损 害,LD50 大 鼠 经 口 1230 mg/kg 或 273 mg/kg 未 被 IARC 列 为 致 癌 物 质 9 马 来 酸 分 子 式 :C4H4O4, 分 子 量 :116 34
40 COOH 结 构 式 : COOH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棱 状 结 晶, 具 有 淡 的 酸 味 沸 点 135 并 分 解, 熔 点 138~139 ( 水 中 重 结 晶 ),130~131 ( 醇 及 苯 中 重 结 晶 ), 蒸 气 压 mmhg/25, 蒸 气 密 度 4.0, 具 有 腐 蚀 性, 相 对 密 度 1.590/20,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Kow= -0.48, 溶 于 醇 丙 酮 冰 醋 酸, 稍 溶 于 醚, 实 际 上 不 溶 于 苯 水 中 溶 解 度 mg/L/25 毒 理 毒 性 : 慢 性 中 毒 对 肾 有 损 害, 可 以 通 过 食 入 或 皮 肤 吸 收 而 引 起 中 毒, 可 以 引 起 严 重 的 眼 睛 刺 激, 并 灼 伤 眼 睛, 对 呼 吸 道 及 消 化 道 也 可 造 成 灼 伤 LD50 大 鼠 经 口 708 mg/kg, 小 鼠 经 口 2400 mg/kg,lc50 大 鼠 吸 入 >720 mg/m 3 /1hr, 未 被 IARC 等 机 构 列 为 致 癌 物 质 10 硼 氢 化 钾 分 子 式 :BH4K; 分 子 量 :53.94 物 化 性 质 : 白 色 疏 松 粉 末 或 晶 体 相 对 密 度 熔 点 585, 在 真 空 中 约 500 开 始 分 解, 在 空 气 中 稳 定, 不 吸 湿 性 硼 氢 化 钾 易 溶 于 水, 水 溶 液 加 热 至 100 时, 完 全 释 放 出 氢 溶 于 液 氨, 微 溶 于 甲 醇 和 乙 醇, 几 乎 不 溶 于 乙 醚 苯 四 氢 呋 喃 甲 醚 及 其 他 碳 氢 化 合 物 在 碱 性 环 境 中 稳 定, 遇 无 机 酸 分 解 而 放 出 氢 气 强 还 原 性 安 全 特 性 : 遇 明 火 高 热 或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有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的 危 险 遇 水 或 酸 发 生 反 应 放 出 氢 气 及 热 量, 能 引 起 燃 烧 11 多 聚 甲 醛 分 子 式 :(CH2O)n, 分 子 量 :(30.03) n 物 化 性 质 : 白 色 粉 末, 具 有 甲 醛 的 气 味 熔 点 C (85%), C (91%), 175 C (95%), 并 分 解, 相 对 密 度 1.46/15, 溶 于 碱 金 属 氢 氧 化 物 中, 不 溶 于 醇, 醚 及 其 它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中 水 中 溶 解 度 mg/L/18, 蒸 气 压 10.5mmHg/25 闪 点 70 闭 杯, 自 燃 点 300, 爆 炸 极 限 7.0~73% 毒 理 毒 性 : 其 毒 性 与 甲 醛 水 溶 液 相 似, 甲 醛 对 实 验 动 物 具 有 致 癌 作 用, 为 人 类 可 疑 致 癌 物 质,IARC 将 其 归 为 2A 类 致 癌 物 质 接 触 皮 肤 可 以 引 起 皮 肤 上 发 生 棕 色 斑 点, 风 疹, 浓 度 高 时 可 以 使 皮 肤 坏 死 与 眼 睛 接 触 可 以 发 生 流 泪, 结 膜 炎, 角 膜 浑 浊 及 失 明 LD50 大 鼠 经 口 800 mg/kg 35
41 12 甲 胺 结 构 式 :CH3NH2; 分 子 量 31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气 体 或 液 体 具 有 强 烈 的 类 似 鱼 腥 胺 味 沸 点 -6.3, 熔 点 -93.5, 蒸 气 压 2650 mmhg/25, 相 对 密 度 /25 ( 液 体 ), 常 压 下 为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Kow = -0.57,12.5 时 1 体 积 水 可 以 溶 解 1154 体 积 一 甲 胺,25 时 可 以 溶 解 959 体 积 一 甲 胺, 易 溶 于 苯 乙 醇 丙 酮 及 醚 中 嗅 阈 值 0.021ppm, 或 ~12.0mg/m 3 毒 理 毒 性 : 当 浓 度 为 2~60ppm 时, 易 发 生 过 敏 及 化 学 性 支 气 管 炎, 极 易 发 生 嗅 觉 疲 劳, 对 眼 睛 皮 肤 及 呼 吸 道 具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作 用 碱 性 物 质, 水 溶 液 对 眼 睛 具 强 烈 的 腐 蚀 作 用, 可 以 引 起 角 膜 损 伤 食 入 会 引 起 恶 心 呕 吐 及 腹 泻, 吸 入 可 以 引 起 延 时 性 肺 水 肿 LC50 小 鼠 吸 入 2400 mg/m 3 /2 hr,ld50 大 鼠 经 口 盐 酸 盐 1600 mg/kg, 未 被 ACGIH, IARC, NTP 等 机 构 列 为 致 癌 物 质 13 氨 基 钠 化 学 式 :NaNH2; 分 子 量 :39 物 化 性 质 :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或 绿 色 固 体 沸 点 400, 熔 点 210, 相 对 密 度 1.39, 液 氨 中 20 时 的 溶 解 度 约 为 0.1%, 遇 水 及 乙 醇 分 解 与 水 反 应 剧 烈, 易 燃 毒 理 毒 性 : 与 水 反 应 剧 烈, 强 碱 性, 对 眼 睛 皮 肤 呼 吸 道 及 消 化 道 具 有 刺 激 及 腐 蚀 作 用, 可 以 灼 伤 皮 肤 及 眼 睛, 食 入 可 以 灼 伤 肠 胃 道, 引 起 恶 心 呕 吐 及 腹 泻, 并 严 重 烧 伤, 吸 入 可 以 引 起 严 重 刺 激 呼 吸 道 灼 痛 鼻 子 和 咽 喉 咳 嗽 气 喘 呼 吸 急 促 肺 水 肿 化 学 性 肺 炎 痉 挛 喉 及 支 气 管 水 肿, 并 可 致 死 未 被 IARC 等 机 构 列 为 致 癌 物 质 14 间 硝 基 苯 甲 醛 分 子 式 :C7H5NO3, 分 子 量 :151 结 构 式 : 物 化 性 质 : 淡 黄 色 结 晶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易 板 结 熔 点 ( ):58; 沸 点 ( ): 164(3.07kPa) 相 对 密 度 ( 水 =1):1.28 不 溶 于 水, 溶 于 乙 醇 乙 醚 氯 仿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遇 明 火 高 热 可 燃 受 高 热 分 解, 放 出 腐 蚀 性 刺 激 性 的 烟 雾 毒 理 毒 性 :LD50:50~400 mg/kg( 大 鼠 经 口 );500 mg/kg( 小 鼠 腹 腔 );1000 mg/kg( 豚 鼠 经 皮 ) 36
42 15 3- 氨 基 巴 豆 酸 甲 酯 分 子 式 :C5H9NO2; 分 子 量 115 结 构 式 : 物 化 性 质 : 类 白 色 结 晶 粉 末 熔 点 :83-89, 闪 点 :91, 溶 解 度 :58 g/l 16 戊 二 酸 酐 分 子 式 :C5H6O3; 分 子 量 ;114 结 构 式 : 物 化 性 质 : 针 状 晶 体, 密 度 :1.26g/cm 3 ; 熔 点 :55-57 ; 沸 点 :287 C at 760 mmhg; 闪 点 :120.9 C; 蒸 汽 压 : mmHg at 25 C; 溶 解 性 : 可 溶 于 乙 醚 乙 醇 和 四 氢 呋 喃 主 要 用 于 生 产 和 制 取 橡 胶 塑 料 树 脂 医 药 等, 用 于 合 成 化 工 医 药 原 料 生 物 制 药 的 中 间 体 毒 理 毒 性 : 急 性 毒 性 : 大 鼠 经 口 LD50:540mg/kg; 兔 子 经 皮 肤 接 触 LD50:1780mg/kg 17 利 福 霉 素 O 分 子 式 :C39H47NO14, 分 子 量 : 结 构 式 : 用 途 : 用 于 利 福 昔 明 中 间 体 氨 基 -4- 甲 基 吡 啶 分 子 式 :C6H8N2, 分 子 量 : 结 构 式 :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至 浅 棕 色 结 晶, 叶 状 结 晶 缓 慢 加 热 能 升 华 熔 点 :96-99 C(lit.), 沸 点 :230 C(lit.), 闪 点 :118 C 溶 于 水 和 低 碳 醇 和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微 溶 于 石 油 醚 和 脂 肪 族 碳 氢 化 合 物 37
43 急 性 毒 性 : 大 鼠 ( 口 服 )LD50: 200 mg/kg; 大 鼠 ( 皮 下 )LD50: 160 mg/kg 小 鼠 ( 皮 下 )LD50:64 mg/kg; 小 鼠 ( 静 脉 )LD50: 39 mg/kg; 豚 鼠 ( 皮 上 )LD50: 500 mg/kg; 由 于 食 盐 的 LD50 是 3,000 mg/kg,bpa 的 急 性 毒 性 程 度 与 食 盐 同 危 险 特 性 : 危 险 运 输 编 码 : UN /PG 2; 危 险 品 标 志 : 有 毒 19 甲 苯 分 子 式 :C7H8, 分 子 量 结 构 式 :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液 体 沸 点 110.6, 熔 点 -94.9, 蒸 气 压 28.4 mmhg/25, 相 对 密 度 /20 /4,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Kow= 2.73, 与 醇, 氯 仿, 醚, 丙 酮, 冰 醋 酸 等 有 机 溶 剂 互 溶, 水 中 溶 解 度 526 mg/l/25, 蒸 气 密 度 3.1, 嗅 阈 值 2.14ppm 闪 点 4 闭 杯, 自 燃 点 480, 爆 炸 极 限 1.27~7% 易 燃,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极 易 燃 烧 爆 炸 毒 理 毒 性 : 属 低 毒 类 毒 性 小 于 苯, 但 刺 激 作 用 较 强 接 触 甲 苯 会 引 起 红 血 球 计 数 减 少 血 红 素 平 均 血 球 体 积, 平 均 血 球 血 色 素 增 高, 还 有 报 导 可 以 引 起 白 血 球 减 少 症 嗜 中 性 白 血 球 减 少 症, 对 皮 肤 具 有 脱 脂 作 用, 使 皮 肤 干 燥, 皲 烈 及 二 次 感 染 高 浓 度 的 吸 入 可 以 导 致 心 律 不 齐 及 心 肌 受 损 而 导 致 突 然 死 亡 长 期 吸 入 而 引 起 脑 中 毒, 对 眼 睛 也 有 刺 激 可 以 引 起 代 谢 性 酸 中 毒 对 肝 肾 及 神 经 系 统 均 有 影 响 除 高 剂 量 吸 入 可 以 导 致 共 济 失 调, 意 识 不 清 及 死 亡 外, 低 剂 量 吸 入 可 以 导 致 头 昏 欣 快 思 维 混 乱 等 现 象 LD50 大 鼠 经 口 2600~7500 mg/kg,5000 mg/kg, 腹 腔 注 射 ( 雌 )1640 mg/kg,1320 mg/kg, 静 脉 注 射 1960 mg/kg, 小 鼠 腹 腔 注 射 1150 mg/kg,59 mg/kg,640 mg/kg, 皮 下 注 射 2250 mg/kg,lc50 小 鼠 吸 入 400 ppm/24 hr, 非 人 类 致 癌 物 质 第 3.2 类 中 闪 点 易 燃 液 体, 危 编 号 : 甲 醇 化 学 结 构 式 :CH3OH, 分 子 量 32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液 体 沸 点 64.7, 熔 点 -97.8, 蒸 气 压 92 mmhg/20, 蒸 气 压 127 mmhg/25, 相 对 密 度 /0 /4, 蒸 气 相 对 密 度 1.11,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Kow= -0.77, 与 水 乙 醇 醚 苯 及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及 酮 等 互 溶 嗅 阈 值 141ppm 爆 炸 极 限 6.0~36%, 自 燃 点 464, 闪 点 12, 闭 杯 38
44 毒 理 毒 性 : 属 低 毒 毒 性, 慢 性 反 复 接 触 甲 醇 蒸 气 会 导 致 结 膜 炎 头 痛 眼 花 失 眠 视 觉 模 糊 失 明 类 似 乙 醇 的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抑 制 代 谢 可 形 成 甲 酸 而 引 起 酸 毒 症 严 重 时 可 因 呼 吸 停 止 而 死 亡 约 4mL 甲 醇 可 导 致 失 明, 致 死 量 约 80~150mL 最 小 致 死 剂 量 约 为 0.3 and 1 g/kg,ld50 大 鼠 经 口 5628 mg/kg, 静 脉 注 射 2131 mg/kg, 小 鼠 经 口 7300 mg/kg, 腹 腔 注 射 mg/kg, 皮 下 9800 mg/kg, 静 脉 注 射 4710 mg/kg,lc50 大 鼠 吸 入 64000ppm/4hr 微 生 物 致 突 变 : 啤 酒 酵 母 菌 12pph DNA 抑 制 : 人 类 淋 巴 细 胞 300mmol/L 21 乙 醇 化 学 结 构 式 :C2H5OH, 分 子 量 :46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流 动 性 液 体, 具 有 愉 快 的 酒 香, 具 有 灼 烧 感, 熔 点 沸 点 :78.3, 蒸 气 压 59.3 mmhg/25, 相 对 密 度 ( 水 =1)0.79, 相 对 密 度 ( 空 气 =1)1.59, 与 水 醚 氯 仿 及 甘 油 等 溶 剂 互 溶,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Kow= -0.31, 嗅 觉 阈 10 ppm 或 50ppm 爆 炸 极 限 3.3~19% 闪 点 13 ( 闭 杯 ), 自 燃 点 363 毒 理 毒 性 : 属 低 毒 类, 可 以 通 过 吸 入, 食 入 或 皮 肤 吸 收 而 进 入 人 体, 系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抑 制 剂, 先 引 起 兴 奋, 随 后 发 生 抑 制 主 要 以 食 入 引 起 伤 害 为 主 急 性 中 毒 一 般 发 生 在 饮 入, 会 产 生 醉 意 麻 醉 昏 迷 呼 吸 衰 竭, 还 可 发 生 体 温 下 降 血 压 下 降 心 动 过 速 血 糖 过 低 酸 毒 症 电 解 质 失 衡, 对 肝 肾 及 心 脏 有 损 害 作 用 量 大 时 可 发 生 兴 奋 抑 制 麻 醉 窒 息 严 重 时 意 识 不 清 瞳 孔 放 大 体 克, 最 后 因 心 力 循 环 衰 竭, 呼 吸 停 止 而 死 亡 慢 性 中 毒 常 见 于 酗 酒, 可 引 起 慢 性 胃 炎, 脂 肪 肝, 肝 硬 化, 心 肌 损 害 等 未 被 列 为 人 类 致 癌 物 质 LD50 小 鼠 经 口 3450 mg/kg, 腹 腔 注 射 528 mg/kg, 皮 下 8285 mg/kg, 静 脉 注 射 1973 mg/kg, 大 鼠 经 口 9000 mg/kg,7060mg/kg, 或 13.7 ml/kg, 静 脉 注 射 1440 mg/kg, LC50 小 鼠 39g/m 3 /4hr, 大 鼠 20000ppm/10hr 22 丙 酮 化 学 式 :CH3COCH3; 分 子 量 :58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液 体, 熔 点 -94.6, 沸 点 56.48, 蒸 气 相 对 密 度 : 2.0, 蒸 气 压 : 231 mmhg/25, 400 mmhg/39.5, 溶 于 苯 水 醇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醚 氯 仿 及 多 数 油 互 溶 相 对 密 度 0.79 ( 水 =1), 蒸 汽 密 度 2.00( 空 气 =1), 嗅 阈 值 水 中 20 mg/l ( 或 20 ppm, W/V); 空 气 中 13 ul/l ( 或 13 ppm, V/V),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Kow= 毒 理 毒 性 : 急 性 毒 性 吸 入 小 鼠 LC50 = mg/m 3 /4h; 大 鼠 LD50 = 5800 mg/kg; 吸 入, 大 鼠 : LC50 = mg/m 3 /8H; 经 口, 小 鼠 : LD50 = 3000 mg/kg; 经 口, 兔 子 : LD50 = 39
45 5340 mg/kg; 可 以 引 起 呼 吸 道 眼 睛 刺 激, 吸 入 蒸 气 可 经 引 起 嗜 睡 头 昏 长 期 及 反 复 接 触 可 以 引 起 皮 肤 干 燥 并 引 起 刺 激, 对 中 枢 神 经 有 抑 制 作 用 无 三 致 作 用 23 石 油 醚 结 构 式 : 烃 类 化 合 物 的 混 合 物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液 体 沸 点 60~110, 蒸 气 压 40 mmhg/20, 熔 点 <-73, 与 无 水 乙 醇 苯 氯 仿 乙 醚 二 硫 化 碳 及 四 氯 化 碳 互 溶 闪 点 <-32, 自 燃 点 288 毒 理 毒 性 :60 ~110 烃 类 化 合 物 的 混 合 物 食 入 可 以 引 起 化 学 性 肺 炎, 对 眼 睛 皮 肤 及 呼 吸 道 具 有 刺 激 和, 大 量 吸 入 可 以 引 起 脑 水 肿, 神 经 系 统 可 以 发 生 麻 醉 精 神 欣 快 眩 晕 四 肢 麻 木 及 感 觉 异 常,LC50 大 鼠 吸 入 3400 ppm/4 hr,ld50 小 鼠 静 脉 注 射 40 mg/kg 对 人 类 无 致 癌 作 用,IARC 将 其 归 类 为 3 24 二 氯 甲 烷 化 学 式 :CH2Cl2, 分 子 量 :85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芳 香 气 味 熔 点 -96.7, 沸 点 :39.8, 蒸 气 压 435 mmhg/25, 相 对 密 度 ( 水 =1)1.33, 蒸 气 相 对 密 度 2.93, 可 与 醇 醚 DMF 互 溶, 溶 于 四 氯 化 碳, 水 中 溶 解 度 mg/l/25,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Kow= 1.25, 嗅 阈 值 205~ 307 ppm 自 燃 点 556, 爆 炸 极 限 13~23%( 体 积 ) 毒 理 毒 性 : 二 氯 甲 烷 可 以 吸 入 并 由 肺 气 泡 吸 收 而 进 入 循 环 系 统, 也 可 以 通 过 食 入 或 皮 肤 吸 收 而 进 入 体 内 急 性 中 毒 可 见 头 痛 眼 花 兴 奋 麻 痹 中 枢 神 经 抑 制 等 实 验 动 物 有 充 分 的 致 癌 证 据, 但 对 人 类 的 致 癌 作 用 不 明 确,IARC 将 其 归 类 为 2B,ACGIH 将 其 归 类 为 A3,LD50 大 鼠 经 口 1600 mg/kg, 腹 腔 注 射 916 mg/kg, 小 鼠 腹 腔 注 射 437 mg/kg, 皮 下 注 射 6460 mg/kg,lc50 大 鼠 吸 入 52 gm/m 3, 小 鼠 吸 入 ppm/7h 25 异 丙 醇 化 学 式 :(CH3)2CHOH; 分 子 量 :60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液 体 沸 点 82.5, 熔 点 -88.5, 蒸 气 压 45.4mmHg/25, 相 对 密 度 /20 /4,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Kow= 0.05, 溶 于 氯 仿 苯 及 其 它 有 机 溶 剂 中, 不 溶 于 盐 的 溶 液 中, 与 水 互 溶 蒸 气 相 对 密 度 2.1, 嗅 阈 值 90mg/m 3, 或 7.84~49090mg/m 3 或 22ppm 或 40ppm 毒 理 毒 性 : 异 丙 醇 具 有 较 乙 醇 更 好 的 脂 溶 性, 所 以 反 复 接 触 对 皮 肤 具 有 干 燥 作 用 可 以 引 起 头 昏 头 痛 昏 迷, 食 入 会 引 起 恶 心 咯 血 腹 泻 低 血 压 循 环 衰 竭, 持 续 昏 迷 可 以 引 起 体 温 下 降, 可 以 因 呼 吸 衰 竭 而 死 亡, 还 可 引 起 吸 入 性 肺 炎, 肾 及 肝 脏 损 害, 特 别 40
46 是 肾 脏 的 损 害 更 大 LD50 大 鼠 经 口 5045 mg/kg, 腹 腔 注 射 2736 mg/kg, 静 脉 注 射 1099 mg/kg, 小 鼠 经 口 3600 mg/kg, 腹 腔 注 射 4477 mg/kg, 静 脉 注 射 1509 mg/kg 对 人 类 无 致 癌 作 用,IARC 将 其 归 类 为 3 26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DMF) 化 学 式 :HCON(CH3)2, 分 子 量 :73 物 化 性 质 : 无 色 或 淡 黄 色 液 体, 具 有 淡 的 胺 味, 具 有 吸 湿 性 沸 点 153, 熔 点 -61, 蒸 气 压 4.9mmHg/20, 蒸 气 相 对 密 度 2.5, 与 水 互 溶, 可 以 溶 于 醇 醚 丙 酮 苯 及 氯 仿 等 相 对 密 度 ,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Kow = -1.01, 空 气 中 饱 和 浓 度 为 12 g/m 3 /20, 嗅 阈 值 300 mg/m 3 闪 点 57, 自 燃 点 445, 爆 炸 极 限 2.2~15.2% 毒 理 毒 性 : 可 以 引 起 呼 吸 道 及 消 化 道 刺 激, 导 至 恶 心 呕 吐 及 腹 泻 对 眼 睛 及 皮 肤 具 有 中 等 程 度 的 刺 激 可 以 引 起 肝 及 肾 损 害 对 实 验 动 物 具 有 致 癌 作 用 LC50 小 鼠 吸 入 9400 mg/m 3 /2H,LD50 小 鼠 经 口 2900mg/kg, 腹 腔 注 射 650 mg/kg, 皮 下 4500mg/kg 静 脉 2500mg/kg, 肌 肉 3900mg/kg 大 鼠 经 口 2800mg/kg, 腹 腔 注 射 1400mg/kg, 皮 下 3800mg/kg, 静 脉 2gm/kg, 兔 子 经 口 5gm/kg, 皮 肤 4720mg/kg 未 被 IARC,ACGIH 列 入 致 癌 物 质 名 单 中 能 源 动 力 消 耗 本 项 目 主 要 能 源 及 动 力 消 耗 情 况 见 表 表 主 要 能 源 及 动 力 消 耗 序 号 能 源 种 类 计 量 单 位 年 用 量 来 源 1 电 KW 园 区 变 电 站 2 天 然 气 m 园 区 天 然 气 管 网 3 压 缩 空 气 m 空 压 机 4 氮 气 m 外 购, 瓶 装 氮 气 5 全 厂 总 用 水 m 园 区 供 水 管 网 公 用 工 程 及 配 套 设 施 给 水 (1) 给 水 水 源 本 项 目 以 园 区 给 水 管 网 作 为 供 水 水 源, 由 工 业 园 区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供 给, 能 够 满 足 厂 区 生 产 生 活 和 消 防 用 水 需 求 项 目 给 水 管 网 采 用 生 产 生 活 和 消 防 共 用 给 水 系 统 : 为 保 证 供 水 的 可 靠 性, 沿 厂 区 主 干 道 上 的 给 水 干 管 布 置 成 环 状 网, 在 进 水 总 管 设 总 水 表, 各 子 项 设 水 表 用 于 计 量 用 水 量 (2) 循 环 水 系 统 为 了 节 约 用 水, 降 低 生 产 用 水 成 本, 将 装 置 内 生 产 设 备 所 需 的 冷 却 用 水 采 用 循 环 冷 却 41
47 使 用, 尽 量 减 少 工 艺 直 流 水 用 量 本 项 目 工 艺 及 空 调 系 统 均 要 求 提 供 冷 却 水, 循 环 水 量 约 为 m 3 /a, 采 用 在 公 用 工 程 楼 集 中 设 置 方 式 该 系 统 由 泵 房 冷 却 塔 吸 水 池 循 环 水 泵 过 滤 器 水 质 稳 定 加 药 装 置 循 环 水 池 及 输 水 管 线 等 组 成 该 系 统 主 要 是 将 换 热 升 温 后 的 循 环 回 水 依 靠 余 压 上 冷 却 塔 冷 却 后 入 吸 水 池, 再 由 泵 加 压 分 送 各 用 水 点 本 项 目 总 用 水 量 为 m 3 /a, 其 中 新 鲜 用 水 量 为 m 3 /a, 循 环 水 量 为 m 3 /a, 循 环 水 利 用 率 约 为 91% 排 水 本 项 目 排 水 系 统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项 目 将 新 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配 套 的 管 网 系 统 厂 区 排 水 管 网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的 分 流 制 排 水 系 统, 其 中 污 水 管 网 根 据 总 图 规 划 布 置 在 拟 建 建 筑 周 围, 厂 区 雨 水 管 网 沿 厂 内 主 干 道 布 置, 并 根 据 总 图 规 划 预 留 雨 水 检 查 井 (1) 生 产 废 水 : 园 区 内 排 水 系 统 完 善,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制 厂 区 生 产 废 水 ( 包 括 工 艺 废 水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真 空 泵 废 水 质 检 废 水 车 间 冲 洗 水 等 )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三 级 标 准 限 值 ( 与 邛 崃 市 第 三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协 议 排 放 值 ) 要 求 后 排 入 邛 崃 市 第 三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排 入 斜 江 河 (2) 生 活 废 水 : 食 堂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与 一 般 生 活 废 水 一 同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邛 崃 市 第 三 污 水 处 理 厂 ) 处 理 达 标, 最 终 排 入 斜 江 河 (3) 清 下 水 及 雨 水 : 清 下 水 ( 纯 化 水 站 定 期 排 水 循 环 水 系 统 定 期 排 水 等 ) 雨 水 收 集 后 排 入 厂 区 雨 水 管 道, 最 终 排 入 斜 江 河 供 电 本 项 目 主 要 用 电 负 荷 为 工 艺 生 产 设 备 用 电 通 讯 设 备 用 电 等, 工 程 供 电 电 源 由 园 区 所 辖 电 网 接 入 配 电 房, 设 1 台 1000kVA 变 压 器, 可 满 足 本 工 程 用 电 需 要 供 热 1 蒸 汽 供 热 本 项 目 设 置 3 台 燃 气 锅 炉 对 生 产 过 程 供 热, 每 台 锅 炉 蒸 发 量 为 2t/h, 燃 料 为 天 然 气 生 产 过 程 中 均 采 用 蒸 汽 间 接 加 热 的 方 式, 利 用 蒸 汽 加 热 反 应 釜, 从 而 使 反 应 釜 内 温 度 升 高, 实 现 加 热 效 果 另 外, 在 溶 剂 回 收 时 采 用 蒸 汽 加 热 方 式 提 供 热 动 力 产 污 : 燃 气 锅 炉 工 作 过 程 中 主 要 产 生 天 然 气 燃 烧 废 气, 运 行 噪 声 2 导 热 油 系 统 供 热 42
48 项 目 全 厂 共 设 置 2 台 电 加 热 导 热 油 热 炉, 供 原 料 药 生 产 合 成 工 序 导 热 油 炉 介 质 为 导 热 油, 温 度 产 污 : 导 热 油 炉 工 作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噪 声 乙 二 醇 冷 却 系 统 乙 二 醇 冷 却 系 统 主 要 用 于 较 低 温 反 应 (10-20 ), 本 项 目 主 要 用 于 产 品 精 制 工 序 重 结 晶 过 程 的 冷 却 析 晶 步 骤 厂 区 共 设 置 三 套 乙 二 醇 冷 却 系 统, 分 别 位 于 各 个 生 产 车 间, 供 原 料 药 生 产 过 程 使 用 纯 水 制 备 系 统 本 项 目 在 3 个 车 间 之 间 各 设 置 一 组 纯 水 制 备 装 置, 设 备 产 能 为 10t/h, 为 间 歇 式 使 用, 采 用 机 械 过 滤 + 二 级 反 渗 透 原 理 处 理 自 来 水 制 备 纯 水, 为 车 间 的 生 产 提 供 生 产 用 水 纯 化 水 采 用 二 级 反 渗 透 工 艺 制 备 纯 化 水, 工 艺 过 程 为 : 软 化 水 多 介 质 过 滤 活 性 碳 过 滤 水 质 调 整 ( 阻 垢 剂 注 入 ) 一 级 反 渗 透 PH 调 节 二 级 反 渗 透 0.2μ 过 滤 紫 外 消 毒 纯 化 水 其 中, 软 水 制 备 和 纯 化 水 制 备 集 中 设 置 在 动 力 站, 通 过 厂 区 内 部 的 管 架 架 空 输 送 到 车 间 纯 化 水 储 罐 纯 化 水 系 统 主 要 设 备 为 进 口, 全 自 动 微 机 控 制 纯 化 水 站 设 有 紫 外 消 毒 器 纯 化 水 采 用 循 环 供 水 方 式, 保 证 纯 化 水 水 质 纯 化 水 的 贮 罐 及 输 送 设 备 管 道 的 材 质 均 用 304 卫 生 级 不 锈 钢 纯 化 水 输 送 管 道 焊 接 采 用 自 动 氩 弧 焊, 安 装 后 酸 洗 钝 化 处 理 洁 净 区 内 连 接 全 部 采 用 卡 箍 连 接 产 污 : 纯 水 系 统 定 期 排 水, 主 要 为 酸 碱 废 水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见 图 :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图 纯 水 系 统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三 套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每 个 车 间 设 置 一 套, 采 用 真 空 浓 缩 工 艺 回 收 溶 剂 主 要 设 备 包 括 反 应 釜 卧 式 水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冷 凝 器 缓 冲 罐 溶 剂 接 收 罐 等 43
49 真 空 浓 缩 工 艺 即 将 盛 有 含 有 机 溶 液 反 应 母 液 的 反 应 釜 加 热 ( 根 据 不 同 溶 剂 沸 点 不 同 设 置 温 度 ), 用 卧 式 水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对 反 应 釜 抽 真 空, 使 釜 中 气 压 降 低, 使 溶 剂 ( 溶 媒 ) 沸 点 降 低, 反 应 釜 中 气 压 维 持 在 一 定 数 值, 溶 剂 ( 溶 媒 ) 不 断 的 蒸 发 变 成 气 态 由 于 反 应 釜 和 真 空 机 组 存 在 气 压 差, 反 应 釜 内 的 气 态 溶 剂 通 过 管 道 进 入 冷 凝 器, 冷 凝 后 进 入 溶 媒 接 收 罐, 气 态 溶 剂 部 分 冷 凝 变 为 液 态 在 溶 媒 接 收 罐 中 汇 集, 不 凝 气 和 部 分 未 冷 凝 的 气 态 溶 剂 随 管 道 进 入 第 二 个 冷 凝 器 中, 再 进 入 缓 冲 罐, 气 态 溶 剂 部 分 冷 凝 变 为 液 态 后 汇 集 在 缓 冲 罐 中, 剩 下 的 不 凝 气 体 进 入 卧 式 水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的 循 环 水 中 循 环, 之 后 通 过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后 排 空 卧 式 水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中 的 循 环 水 定 期 外 排 溶 媒 接 收 罐 和 缓 冲 罐 汇 集 的 有 机 溶 剂, 全 部 回 到 生 产 工 艺 中, 循 环 利 用 产 污 情 况 : 废 水 : 主 要 为 浓 缩 溶 剂 后 残 余 废 水 送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置 达 相 关 标 准 后 排 放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气 :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挥 发 性 有 机 气 体 少 量 的 不 凝 气 固 废 :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蒸 馏 釜 残 液 残 渣, 均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后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空 压 真 空 系 统 (1) 空 压 系 统 根 据 生 产 需 要, 压 缩 空 气 制 备 集 中 设 置 在 公 用 工 程 楼 的 空 压 机 房, 为 生 产 用 气 点 提 供 合 格 气 源 压 缩 空 气 的 处 理 流 程 如 下 : 螺 杆 式 空 压 机 贮 气 罐 前 置 过 滤 器 冷 冻 式 压 缩 空 气 干 燥 机 油 份 过 滤 器 精 过 滤 器 超 精 过 滤 器 用 气 点 通 过 以 上 工 艺 处 理, 压 缩 空 气 质 量 可 达 到 : 含 水 压 力 露 点 2, 油 份 0.03PPM, 粒 子 0.01um, 脱 臭 率 99.5%, 能 达 到 GMP 的 有 关 要 求 产 污 : 主 要 为 空 压 机 产 生 的 噪 声 (2) 真 空 系 统 项 目 设 置 三 套 卧 式 水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用 于 原 料 药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减 压 浓 缩 减 压 干 燥 及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的 减 压 浓 缩 产 污 : 真 空 系 统 循 环 水 定 期 排 放, 排 放 量 约 为 198m 3 /a 氮 气 制 备 根 据 生 产 需 要, 氮 气 制 备 集 中 设 置 在 动 力 站, 为 生 产 用 气 点 提 供 合 格 氮 气 气 源 氮 气 的 处 理 流 程 如 下 : 44
50 压 缩 空 气 制 氮 机 精 密 过 滤 器 用 气 点 通 过 以 上 工 艺 处 理, 氮 气 质 量 可 达 到 达 到 GMP 的 有 关 要 求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本 项 目 在 每 个 车 间 都 设 置 洁 净 度 为 D 级 的 洁 净 区, 即 静 态 空 气 悬 浮 粒 子 的 级 别 为 ISO8 各 个 产 品 的 精 制 和 内 包 装 工 序 都 在 洁 净 区 中 进 行 在 每 个 车 间 设 置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一 套, 本 项 目 共 3 个 车 间, 全 厂 共 设 置 3 套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处 理 工 艺 为 新 风 初 效 过 滤 器 中 效 过 滤 器 高 效 过 滤 器 洁 净 风 新 风 通 过 过 滤 器 过 滤 后 变 为 洁 净 风 再 通 过 管 道 进 入 车 间 各 个 工 作 间 工 作 间 废 气 通 过 负 压 收 集 后 通 过 通 风 管 道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排 至 室 外 初 效 中 效 和 高 效 过 滤 器 使 用 的 过 滤 材 料 均 为 玻 璃 纤 维, 玻 璃 纤 维 定 期 一 年 更 换 一 次 不 使 用 溶 剂 的 洁 净 车 间 部 分 气 体 作 为 回 风, 通 过 管 道 回 到 中 效 过 滤 器 重 新 过 滤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消 防 事 故 池 图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消 防 池 : 项 目 设 置 一 座 消 防 水 池, 位 于 办 公 综 合 楼 南 侧 地 下 ( 应 急 事 故 池 右 侧 ), 容 积 为 240m 3 事 故 池 : 项 目 设 置 应 急 事 故 池 一 座, 容 积 为 1500m 3, 容 纳 装 置 区 事 故 排 放 污 水 和 事 故 雨 水 量 同 时 用 于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应 急 事 故 池 贮 存 设 施 (1) 危 险 品 库 储 罐 区 危 险 品 库 主 要 为 易 燃 易 爆 品 腐 蚀 性 物 品 储 存 区, 同 时 设 置 临 时 的 危 废 暂 存 点, 主 要 45
51 存 放 易 燃 易 爆 品 腐 蚀 性 物 品 桶 装 液 体 物 料 及 暂 存 一 定 量 的 危 废 等 ; 溶 剂 储 罐 区 : 本 项 目 溶 剂 储 罐 区 依 托 成 都 海 亚 特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储 罐 区, 主 要 存 放 溶 剂 石 油 醚 甲 苯 甲 醇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等 有 机 溶 剂 根 据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生 产 类 别 为 甲 类 危 险 品 库 及 桶 装 库 储 罐 区 存 放 了 较 大 量 的 有 机 溶 剂 及 易 燃 易 爆 品, 在 布 置 上 将 该 部 分 区 域 与 其 它 腐 蚀 性 物 品 ( 固 体 ) 腐 蚀 性 物 品 ( 液 体 ) 等 存 放 区 域 以 防 爆 墙 相 隔 离, 以 便 于 安 全 生 产 和 消 防 疏 散 (2) 原 辅 料 成 品 库 : 主 要 存 放 产 品 包 装 材 料 等, 按 照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原 辅 料 成 品 库 为 丙 类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料 溶 剂 产 品 贮 存 情 况 见 下 表 主 要 设 备 项 目 采 购 的 设 备 清 单 详 见 下 表 生 产 工 艺 及 产 污 情 况 生 产 车 间 一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一 设 置 一 条 生 产 线, 共 生 产 五 种 产 品, 即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丙 泊 酚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消 旋 卡 多 曲 利 福 昔 明 同 时, 设 置 一 套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 一 ) 生 产 规 模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160t, 批 次 产 量 为 1t,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160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淡 黄 色 澄 明 液 体, 无 味 或 几 乎 无 味, 本 品 可 与 正 己 烷 或 氯 仿 混 溶, 在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成 分 中 链 甘 油 三 酯 和 长 链 甘 油 三 酯 经 交 酯 化 反 应 而 成 的 甘 油 三 酯 混 合 物 2 类 别 营 养 药 3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不 皂 化 物 1% 4 检 水 分 0.2% 查 重 金 属 百 万 分 之 十 微 生 物 限 度 每 1g 检 出 细 菌 数 不 得 过 100 个 霉 菌 及 酵 母 菌 数 不 得 过 10 个 46
52 中 链 甘 油 三 酯 中 链 百 分 比 应 为 5%~15% 混 合 链 甘 油 三 酯 中 链 百 分 比 5 含 量 测 定 应 为 70%~80% 长 链 甘 油 三 酯 中 链 百 分 比 应 为 10%~20%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1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粗 品 的 制 备 : 使 大 豆 油 与 中 链 甘 油 三 酯 在 甲 醇 钠 的 催 化 下 进 行 酯 交 换, 利 用 柠 檬 酸 终 止 反 应 并 中 和 加 水 洗 涤 后 干 燥 即 得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粗 品 2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成 品 制 备 : 将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粗 品 溶 于 石 油 醚, 利 用 硅 胶 吸 附 杂 质 ( 主 要 为 碳 当 量 长 度 大 于 42 的 甘 油 三 酯 ), 过 滤, 然 后 蒸 馏 除 去 石 油 醚 即 得 产 品 将 初 步 纯 化 产 品 进 行 分 子 蒸 馏, 进 行 进 一 步 纯 化, 即 得 成 品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及 产 污 (4) 产 污 情 况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干 燥 箱 G101-1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离 心 机 G101-2 过 滤 废 气 石 油 醚 反 应 釜 W101-1 水 洗 废 水 甲 醇 水 反 应 釜 L101-1 浓 缩 废 液 柠 檬 酸 钠 柠 檬 酸 离 心 机 S101-1 过 滤 固 废 硅 胶 杂 质 油 蒸 馏 釜 S101-2 分 子 蒸 馏 固 废 杂 质 油 ( 含 大 豆 油 ) 蒸 馏 釜 Gb101-1 冷 凝 不 凝 气 石 油 醚 车 间 无 组 织 Gu101 跑 冒 漏 滴 废 气 石 油 醚 废 气 : G101-1 为 有 组 织 废 气 甲 醇 水 蒸 气 : 减 压 干 燥 产 生 的 少 量 甲 醇 蒸 汽 水 蒸 气, 根 据 估 算, 水 蒸 气 产 生 的 量 约 为 2.25kg/ 批, 进 入 真 空 泵 的 循 环 水 中 ; 甲 醇 废 气 产 生 量 为 0.1kg/ 批, 通 过 真 空 系 统,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101-2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将 有 一 定 量 的 石 油 醚 挥 发, 产 生 量 约 为 50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101-1 石 油 醚 回 收 不 凝 气 : 浓 缩 过 程 甲 苯 经 二 次 冷 凝 后 进 入 溶 剂 储 存 罐 该 过 程 中 会 有 少 量 的 不 凝 气 产 生, 按 照 冷 凝 效 率 为 95% 计, 不 凝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12.5kg/ 批, 通 过 真 空 系 统 进 入 厂 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kg/a 47
53 Gu101 为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石 油 醚 : 由 于 车 间 生 产 线 均 为 密 闭 系 统, 车 间 无 组 织 气 体 仅 考 虑 设 备 极 少 量 的 跑 冒 滴 漏 产 生 的 石 油 醚 废 气 根 据 估 算, 车 间 一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石 油 醚 废 气 为 2.5kg/ 批 2 废 水 W101-1 水 洗 废 水 : 粗 品 制 备 工 序 中 和 步 骤 后, 产 生 的 副 产 物 甲 醇 柠 檬 酸 钠 均 溶 于 水 将 废 水 进 行 浓 缩, 经 冷 凝 得 到 废 水 含 少 量 乙 醇,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kg/ 批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3 固 废 ( 废 液 ) L101-1 水 洗 废 水 蒸 馏 残 液 : 水 洗 废 水 经 浓 缩 后 得 到 的 残 液 主 要 含 柠 檬 酸 钠 柠 檬 酸 等,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22.03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S101-1 过 滤 固 废 : 成 品 制 备 过 程 过 滤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为 硅 胶 和 硅 胶 吸 附 的 杂 质 油, 根 据 核 算, 其 产 生 量 为 415.5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收 集 处 理 S101-2 蒸 馏 固 废 : 主 要 为 成 品 制 备 分 子 蒸 馏 过 程 产 生 釜 底 残 余 物 质, 根 据 估 算 产 生 量 约 为 79.5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物 料 平 衡 见 下 表 丙 泊 酚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一 丙 泊 酚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6.5 吨, 批 次 产 量 为 100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65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丙 泊 酚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无 色 或 淡 黄 色 澄 清 液 体 有 特 异 臭 遇 光 逐 渐 变 成 黄 色, 遇 高 温 很 快 变 成 黄 色 2 结 构 3 含 量 测 定 含 C12H18O 应 不 少 于 98.0%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48
54 (1) 工 艺 原 理 将 丙 泊 酚 粗 品 溶 于 甲 苯 溶 剂 中, 依 次 采 用 氢 氧 化 钠 盐 酸 纯 化 水 进 行 洗 涤, 洗 涤 完 毕 后 浓 缩, 最 后 进 行 减 压 蒸 馏 即 得 丙 泊 酚 成 品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丙 泊 酚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丙 泊 酚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反 应 釜 W102-1 洗 涤 废 水 盐 酸 水 甲 苯 反 应 釜 S102-1 浓 缩 残 渣 氯 化 钠 3,5- 二 异 丙 基 -4- 羟 基 苯 甲 酸 钠 蒸 馏 釜 S102-2 蒸 馏 固 废 杂 质 蒸 馏 釜 Gb102-1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苯 车 间 无 组 投 料 跑 冒 Gu102 织 滴 漏 废 气 甲 苯 废 气 : Gb102-1 甲 苯 回 收 不 凝 气 : 减 压 浓 缩 步 骤, 甲 苯 蒸 汽 经 冷 凝 回 收 按 照 冷 凝 效 率 为 90% 计, 产 生 的 甲 苯 不 凝 气 量 约 为 2kg/ 批, 真 空 系 统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102 为 无 组 织 废 气 甲 苯 : 本 产 品 在 洁 净 区 生 产, 车 间 生 产 线 均 密 闭, 无 组 织 考 虑 生 产 线 的 跑 冒 滴 漏 产 生 的 少 量 的 有 机 废 气 逸 散 根 据 甲 苯 的 挥 发 性 估 算, 其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甲 苯 约 为 0.2kg/ 批, 通 过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将 含 有 机 废 气 的 空 气 抽 至 屋 顶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排 放 2 废 水 W102-1 洗 涤 废 水 : 洗 涤 废 水 主 要 含 过 量 的 盐 酸 副 产 物 氯 化 钠 3,5- 二 异 丙 基 -4- 羟 基 苯 甲 酸 钠 水 甲 苯 等, 经 浓 缩 后, 主 要 含 盐 酸 甲 苯 水,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213.6kg/ 批,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3 固 废 : S102-1 废 水 浓 缩 残 渣 : 洗 涤 废 水 经 浓 缩 后 得 到 的 残 渣, 主 要 含 氯 化 钠 3,5- 二 异 丙 基 -4- 羟 基 苯 甲 酸 钠 等, 产 生 量 约 为 10.2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S102-2 蒸 馏 固 废 : 减 压 蒸 馏 产 生 的 蒸 馏 釜 底 残 液,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1.5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丙 泊 酚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kg/a 49
55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一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1kg, 批 次 产 量 为 1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1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品 为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 有 引 湿 性 本 品 在 水 中 极 易 溶 解, 在 乙 醇 或 三 氯 甲 烷 中 易 溶, 在 乙 醚 中 几 乎 不 溶 2 化 学 名 (+)-4-(S)-[1-(2,3- 二 甲 基 苯 基 ) 乙 基 ]-1H- 咪 唑 盐 酸 盐 3 结 构 式 4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熔 点 155~158 5 检 查 比 旋 度 至 酸 度 ph 值 应 为 3.5~4.5 重 金 属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十 6 含 量 测 定 含 C13H16N2 HCl 不 得 少 于 99.0%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1) 工 艺 原 理 1 盐 酸 美 托 咪 定 的 拆 分 : 盐 酸 美 托 咪 定 溶 于 水, 加 入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游 离 后 得 美 托 咪 定 自 由 碱 消 旋 体, 利 用 二 氯 甲 烷 萃 取, 浓 缩 二 氯 甲 烷 后, 加 入 L-(+) 酒 石 酸, 消 旋 体 经 与 入 L-(+) 酒 石 酸 成 盐 后 产 生 不 溶 于 甲 醇 的 L-(+) 酒 石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盐 而 实 现 与 左 美 托 咪 定 的 分 离, 成 盐 后 经 过 滤, 干 燥 即 得 L-(+) 酒 石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盐 2 成 品 的 制 备 : 将 L-(+) 酒 石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盐 溶 于 水 中, 用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中 和 后 用 二 氯 甲 烷 萃 取 减 压 浓 缩 除 去 二 氯 甲 烷 后, 溶 于 乙 醇 中, 并 加 入 盐 酸 搅 拌 成 盐 得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粗 品, 粗 品 经 乙 醇 溶 解 结 晶 干 燥 后 得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成 品 (2)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50
56 表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103-1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干 燥 箱 G103-2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离 心 机 G103-3 过 滤 废 气 二 氯 甲 烷 离 心 机 G103-4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干 燥 箱 G103-5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反 应 釜 W103-1 萃 取 废 水 氯 化 钠 水 氢 氧 化 钠 离 心 机 W103-2 过 滤 废 水 酒 石 酸 钠 氢 氧 化 钠 水 酒 石 酸 左 美 托 咪 定 盐 反 应 釜 真 空 泵 车 间 无 组 织 L103-1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L103-2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酒 石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酒 石 酸 甲 醇 乙 醇 盐 酸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kg/a Gb103-1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Gb103-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Gb103-3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Gb103-4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Gu103 1 废 气 : 投 料 跑 冒 滴 漏 废 气 二 氯 甲 烷 甲 醇 乙 醇 G103-1 G103-3 G103-4 过 滤 废 气 : 各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将 有 一 定 量 的 有 机 溶 剂 挥 发, 分 别 为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乙 醇, 其 产 生 量 分 别 约 为 0.03 kg/ 批 0.6 kg/ 批 0.08kg/ 批, 均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103-2 G103-5 为 干 燥 废 气 : 生 产 过 程 中, 干 燥 均 采 用 减 压 干 燥 方 式, 产 生 的 干 燥 废 气 均 通 过 真 空 泵 抽 排 根 据 核 算,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的 甲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0.02kg/ 批, 乙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0.04 kg/ 批, 均 通 过 真 空 泵 抽 排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103-1~ Gb103-4 为 二 氯 甲 烷 甲 醇 乙 醇 不 凝 气 : 生 产 过 程 中 减 压 浓 缩 过 程 过 滤 后 滤 液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均 采 用 二 次 冷 凝 方 式 回 收 溶 剂 按 照 冷 凝 效 率 为 90% 计, 产 生 的 二 氯 甲 烷 不 凝 气 量 约 为 0.66kg/ 批, 甲 醇 不 凝 气 量 约 为 0.03 kg/ 批, 乙 醇 不 凝 气 量 约 为 0.07 kg/ 批 不 凝 气 均 通 过 真 空 系 统 抽 排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103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投 料 离 心 及 生 产 线 走 料 过 程 的 跑 冒 滴 漏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二 氯 甲 烷 废 气 量 约 为 0.1kg/ 批, 甲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0.01 kg/ 批, 乙 醇 废 气 两 为 0.01kg/ 批 51
57 2 废 水 W103-1 萃 取 废 水 : 含 氯 化 钠 水 氢 氧 化 钠, 产 生 量 为 5.69kg/ 批,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W103-2 离 心 废 水 : 含 酒 石 酸 钠 氢 氧 化 钠 水, 产 生 量 为 3.86kg/ 批,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3 废 液 L103-1 L103-2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的 釜 底 废 液,L103-1 主 要 含 酒 石 酸 左 美 托 咪 定 盐 酒 石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酒 石 酸 甲 醇, 产 生 量 约 为 1.65 kg/ 批 ;L103-2 乙 醇 盐 酸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产 生 量 约 为 0.47 kg/ 批 此 类 废 液 均 属 于 危 废, 收 集 后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消 旋 卡 多 曲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一 消 旋 卡 多 曲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800kg, 批 次 产 量 为 200kg, 年 产 4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消 旋 卡 多 曲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微 有 特 殊 臭 本 品 在 氯 仿 中 极 易 溶 解, 在 丙 酮 中 易 溶, 在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2 化 学 别 名 N-[(R,S)-3- 乙 酰 巯 基 -2- 苄 基 丙 酰 基 )] 甘 氨 酸 苄 酯 3 结 构 4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取 本 品, 以 五 氧 化 二 磷 为 干 燥 剂, 在 60 减 压 干 燥 至 恒 重, 减 失 的 重 量 干 重 失 重 不 得 超 过 0.5% 5 检 查 炽 灼 残 渣 依 法 检 测, 残 渣 不 得 过 0.1% 重 金 属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二 十 6 含 量 测 定 7 制 剂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C 21H 23NO 4S 不 得 少 于 99.0% 消 旋 卡 多 曲 颗 粒 52
58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1) 工 艺 原 理 粗 品 精 制 ( 重 结 晶 ) 消 旋 卡 多 曲 粗 品 在 乙 醇 溶 剂 中 进 行 重 结 晶, 利 用 其 溶 于 热 乙 醇 (50-60 ) 而 不 溶 于 冷 乙 醇 (10-20 ) 的 性 质 实 现 纯 化 的 目 的 析 出 的 晶 体 通 过 过 滤 干 燥 后 即 得 消 旋 卡 多 曲 成 品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消 旋 卡 多 曲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消 旋 卡 多 曲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104-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干 燥 箱 G104-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5 20 反 应 釜 S104-1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消 旋 卡 多 曲 2 8 真 空 泵 Gb104-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车 间 无 组 织 Gu104 跑 冒 滴 漏 废 气 乙 醇 废 气 : G104-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将 有 一 定 量 的 乙 醇 挥 发,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10 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104-2 为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根 据 估 算, 产 生 量 约 为 5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104-1 乙 醇 不 凝 气 : 乙 醇 回 收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根 据 估 算, 其 产 生 量 为 约 10kg/ 批, 真 空 泵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104 为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乙 醇 : 本 产 品 在 洁 净 区 生 产, 生 产 线 密 闭, 仅 管 线 可 能 跑 冒 漏 滴 有 机 废 气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乙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1.5kg/ 批 通 过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换 气 抽 排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排 放 2 固 废 S104-1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 溶 剂 回 收 后 釜 底 残 渣, 主 要 为 消 旋 卡 多 曲,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2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kg/a 53
59 (4) 物 料 平 衡 消 旋 卡 多 曲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利 福 昔 明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一 本 项 目 生 产 利 福 昔 明,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2t, 批 次 产 量 为 100kg, 年 产 20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利 福 昔 明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橙 红 色 至 暗 红 色 的 结 晶 性 粉 末 ; 无 臭 本 品 在 甲 醇 乙 腈 或 三 氯 甲 烷 中 易 溶, 在 乙 醇 中 溶 解, 在 0.1mol/L 盐 酸 溶 液 或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2 化 学 名 4- 脱 氧 -4'- 甲 基 吡 啶 并 [1',2'-1,2] 咪 唑 并 [5,4-C] 利 福 霉 素 SV 3 结 构 4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5 干 重 失 重 取 本 品 适 量, 在 105 干 燥 至 恒 重, 减 失 重 量 不 得 过 4.5% 检 取 本 品, 加 水 制 成 每 1ml 中 含 10mg 的 混 悬 液, 依 法 测 定 PH 值 应 为 查 酸 碱 度 4.5~7.5 6 含 量 测 定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C43H51N3O11 不 得 少 于 95.0% 7 制 剂 利 福 昔 明 片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1) 工 艺 原 理 粗 品 精 制 ( 重 结 晶 ) 将 消 利 福 昔 明 粗 品 在 乙 醇 溶 剂 中 进 行 重 结 晶, 粗 品 在 热 乙 醇 中 溶 解 后 加 入 一 定 量 的 纯 化 水, 利 用 其 溶 于 热 乙 醇 (60 ~70 ) 而 不 溶 于 乙 醇 水 溶 液 的 性 质 实 现 纯 化 的 目 的 析 出 的 晶 体 通 过 过 滤 干 燥 后 即 得 利 福 昔 明 成 品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利 福 昔 明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54
60 表 利 福 昔 明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105-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干 燥 箱 G105-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4 80 反 应 釜 S105-1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利 福 昔 明 1 20 反 应 釜 W105-1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采 出 水 真 空 泵 Gb105-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车 间 无 组 织 Gu105 过 滤 跑 冒 滴 漏 废 气 乙 醇 废 气 : G105-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将 有 一 定 量 的 乙 醇 挥 发,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8kg/ 批,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真 空 抽 排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105-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根 据 估 算, 乙 醇 产 生 量 约 为 4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105-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乙 醇 回 收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根 据 估 算, 其 产 生 量 8kg/ 批, 真 空 泵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105 为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乙 醇 : 本 产 品 在 洁 净 区 内 生 产, 生 产 线 均 密 闭 考 虑 管 线 可 能 跑 冒 漏 滴 挥 发 的 有 机 废 气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乙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1.2kg/ 批 通 过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换 气 抽 排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排 放 2 废 水 W105-1 均 溶 剂 回 收 采 出 水 :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340 kg/ 批, 经 冷 凝 后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3 固 废 S105-1 溶 剂 回 收 釜 底 残 渣 : 主 要 含 利 福 昔 明, 产 生 量 约 为 1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利 福 昔 明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车 间 一 溶 剂 平 衡 车 间 一 生 产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丙 泊 酚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消 旋 卡 多 曲 和 利 福 昔 明, 主 要 溶 剂 为 石 油 醚 乙 醇 甲 苯 甲 醇 和 二 氯 甲 烷, 各 溶 剂 平 衡 如 下 ; (1) 石 油 醚 石 油 醚 主 要 是 在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精 制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石 油 醚 回 收 率 为 98.5%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kg/a 55
61 (2) 乙 醇 乙 醇 主 要 是 在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消 旋 卡 多 曲 利 福 昔 明 合 成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另 外, 本 车 间 使 用 的 设 备 ( 主 要 包 括 反 应 釜 蒸 馏 釜 等 ) 采 用 乙 醇 作 为 第 一 次 清 洗 的 清 洗 溶 剂, 由 于 本 车 间 一 条 生 产 线 由 多 种 产 品 生 产 共 同 使 用, 并 连 续 生 产, 物 料 转 移 后 均 要 进 行 清 洗 根 据 业 主 提 供 资 料, 每 一 批 次 产 品 所 需 的 清 洗 溶 剂 乙 醇 的 量 约 为 56L( 反 复 利 用 3~4 次 ) 按 100% 折 纯 计, 乙 醇 回 收 率 为 96.77%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3) 甲 苯 甲 苯 主 要 是 在 丙 泊 酚 精 制 溶 解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甲 苯 回 收 率 为 98.8%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4) 甲 醇 甲 醇 主 要 是 在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粗 品 成 盐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甲 醇 回 收 率 为 97.4%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4) 二 氯 甲 烷 二 氯 甲 烷 主 要 是 在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合 成 自 由 碱 消 旋 体 游 离 碱 制 备 过 程 作 萃 取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甲 醇 回 收 率 为 %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生 产 车 间 二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二 设 置 一 条 生 产 线, 共 生 产 八 种 产 品, 即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利 奈 唑 胺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托 伐 普 坦 伊 拉 地 平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他 达 拉 非 同 时, 设 置 一 套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二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75kg, 批 次 产 量 为 3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25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淡 黄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 无 臭 本 品 在 水 中 易 溶, 在 甲 醇 乙 醇 中 微 溶, 在 丙 酮 中 极 微 溶 解, 56
62 在 三 氯 甲 烷 中 几 乎 不 溶 ; 在 0.1mol/L 盐 酸 溶 液 中 易 溶, 在 0.1mol/L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中 几 乎 不 溶 2 化 学 名 6-[[N-(2- 羟 乙 基 )-N-(4- 硝 基 苯 基 丙 基 ) 氨 基 ] 乙 基 氨 基 ]-1,3- 二 甲 基 -2,4- 嘧 啶 二 酮 3 结 构 4 类 别 抗 心 率 失 常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6 检 查 酸 度 干 重 失 重 重 金 属 取 本 品, 加 水 制 成 每 1ml 中 含 10mg 的 溶 液,pH 值 应 为 3.5~5.5 取 本 品, 在 105 干 燥 至 恒 重, 减 失 重 量 不 得 过 1.0% 百 万 分 之 十 7 含 量 测 定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C19H27N5O5 HCl 不 得 少 于 99.0% 8 制 剂 注 射 用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1 尼 非 卡 兰 碱 基 的 制 备 :3- 二 甲 基 -6-[2-( 对 甲 基 苯 磺 酰 氧 基 ) 乙 基 胺 ]-2,4(1H, 3H)- 嘧 啶 双 酮 ( 中 间 体 A ) 和 N-(2- 羟 乙 基 )-N-(3- 对 硝 基 苯 基 ) 丙 基 胺 ( 中 间 体 B) 在 甲 醇 溶 剂 中 在 氢 氧 化 钠 和 对 甲 苯 磺 酸 的 催 化 下 发 生 烃 化 反 应, 生 成 尼 非 卡 兰, 浓 缩 除 去 甲 醇 后 加 入 水, 用 二 氯 甲 烷 进 行 提 取, 提 取 液 经 浓 缩 回 收 二 氯 甲 烷 后 即 得 尼 非 卡 兰 碱 基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表 产 生 种 类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产 污 情 况 表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201-1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干 燥 箱 G201-2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对 甲 苯 磺 酸 钠 氢 氧 反 应 釜 萃 取 废 水 化 钠 碱 基 二 氯 甲 L201-1 烷 水 反 应 釜 L201-2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甲 醇 盐 酸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Gb201-1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醇 真 空 泵 Gb201-2 冷 凝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Gb201-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车 间 无 组 甲 醇 Gu201 跑 冒 滴 漏 废 气 织 二 氯 甲 烷 kg/a 57
63 1 废 气 : G201-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将 会 有 一 定 量 的 甲 醇 挥 发, 其 产 生 量 为 0.2kg/ 批,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1-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主 要 含 甲 醇 氯 化 氢 根 据 估 算, 甲 醇 产 生 量 约 为 0.04kg/ 批, 氯 化 氢 产 生 量 约 为 0.01kg/ 批 干 燥 废 气 通 过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201-1~ Gb201-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Gb201-1 Gb201-2 为 减 压 浓 缩 工 序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蒸 汽 冷 凝 过 程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0.16kg/ 批 0.39kg/ 批 Gb201-3 为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的 甲 醇 不 凝 气,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0.08kg/ 批 以 上 废 气 均 通 过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尾 气 处 理 系 统 Gu201 为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 由 于 反 应 釜 为 密 闭 设 备, 仅 考 虑 原 料 加 料 离 心 过 滤 及 生 产 线 的 跑 冒 滴 漏 时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逸 散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甲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0.028kg/ 批, 二 氯 甲 烷 废 气 量 约 为 0.05kg/ 批 2 废 液 L201-1 萃 取 废 液 ; 萃 取 过 程 分 层 后 产 生 的 萃 取 残 液, 主 要 含 对 甲 苯 磺 酸 钠 氢 氧 化 钠 碱 基 二 氯 甲 烷 水, 其 产 生 量 为 6.02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L201-2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 主 要 含 甲 醇 盐 酸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产 生 量 约 为 2.25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硝 酸 异 康 唑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二 硝 酸 异 康 唑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3t, 批 次 产 量 为 120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25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硝 酸 异 康 唑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在 甲 醇 中 溶 解, 在 乙 醇 中 微 溶, 在 水 中 极 微 溶 解 熔 点 :178~182 比 旋 度 : 比 旋 度 为 ~
64 2 化 学 名 1-[2-(2,4- 二 氯 苯 基 )-2-[(2,6- 二 氯 苯 基 ) 甲 氧 基 ] 乙 基 ]-1H- 咪 唑 硝 酸 盐 3 结 构 4 类 别 抗 真 菌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6 检 查 干 重 失 重 炽 灼 残 渣 重 金 属 取 本 品, 在 105 干 燥 至 恒 重, 减 失 重 量 不 得 过 0.5% 取 本 品, 依 法 检 查 遗 留 残 渣 不 得 过 0.1%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二 十 7 含 量 测 定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C 18H 14Cl 4N 2O HNO 3 不 得 少 于 99.0% 8 制 剂 硝 酸 异 康 唑 阴 道 软 胶 囊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1 异 康 唑 碱 基 的 制 备 : 常 压 下 加 热 条 件 下 (80 ~100 ),α-(2,4- 二 氯 苯 基 )- 咪 唑 -1- 乙 醇 和 2,6- 二 氯 氯 苄 在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溶 剂 中 氢 化 钠 的 催 化 下, 发 生 烃 化 反 应, 生 成 异 康 唑 自 由 碱 反 应 完 毕, 采 用 甲 苯 对 异 康 唑 自 由 碱 进 行 萃 取, 有 机 相 减 压 浓 缩 后 即 得 异 康 唑 碱 基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硝 酸 异 康 唑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硝 酸 异 康 唑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破 碎 机 G202-1 破 碎 废 气 粉 尘 反 应 釜 G202-2 烃 化 废 气 氢 气 DMF 离 心 机 G202-3 过 滤 废 气 丙 酮 3 75 干 燥 箱 G202-4 干 燥 废 气 丙 酮 离 心 机 G202-5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干 燥 箱 G202-6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3 75 L202-1 萃 取 废 液 异 康 唑 DMF NaOH NaCl 水 2,6- 二 氯 氯 苄 反 应 釜 甲 苯 W202-1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水 S202-1 溶 剂 回 收 残 渣 NaNO3 NaOH L202-2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甲 醇 杂 质 真 空 泵 Gb202-1 冷 凝 不 凝 气 甲 苯 kg/a 59
65 Gb202-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丙 酮 3 75 Gb202-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丙 酮 车 间 无 组 Gu202 跑 冒 滴 漏 废 气 甲 苯 织 甲 醇 废 气 : G202-1 破 碎 粉 尘 : 固 体 原 料 经 破 碎 机 破 碎 时, 产 生 粉 尘 经 估 算, 粉 尘 产 生 量 为 0.3kg/ 批, 由 风 机 引 至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G202-2 反 应 废 气 氢 气 反 应 釜 排 气 DMF: 异 康 唑 碱 基 制 备 时, 烃 化 反 应 将 产 生 少 量 氢 气, 同 时, 加 热 反 应 导 致 少 量 DMF 受 热 挥 发 经 核 算 氢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0.8kg/ 批,DMF 产 生 量 约 为 0.2kg/ 批, 由 真 空 系 统 引 至 厂 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2-3 G202-5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步 骤 将 会 有 少 量 有 机 溶 剂 挥 发, 其 中 丙 酮 废 气 产 生 量 约 3 kg/ 批, 甲 醇 废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6 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2-4 G202-6 干 燥 废 气 : 在 粗 品 干 燥 过 程 将 产 生 干 燥 废 气 丙 酮, 粗 品 精 制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根 据 估 算, 其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1.5kg/ 批 3kg/ 批, 通 过 真 空 系 统 排 至 厂 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202 为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 生 产 线 均 为 密 闭, 仅 考 虑 投 料 走 料 过 程 的 跑 冒 漏 滴 有 少 量 有 机 废 气 逸 散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甲 苯 废 气 量 约 为 0.5kg/ 批, 丙 酮 废 气 量 约 为 0.6kg/ 批, 甲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0.6kg/ 批 2 废 水 W202-1 溶 剂 回 收 采 出 水 : 溶 剂 丙 酮 回 收 过 程 采 出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19.57kg/ 批,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3 废 液 残 渣 L202-1 萃 取 废 水 ; 异 康 唑 碱 基 萃 取 过 程 产 生 的 萃 取 废 水, 主 要 含 异 康 唑 DMF NaOH NaCl 水 2,6- 二 氯 氯 苄 甲 苯, 其 产 生 量 为 kg/ 批, 该 废 水 浓 度 较 高, 作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L202-2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 溶 剂 甲 醇 回 收 产 生 的 釜 底 废 液, 主 要 含 甲 醇 杂 质,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1.8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S202-1 溶 剂 回 收 釜 底 残 渣 : 主 要 含 氢 氧 化 钠 硝 酸 钠, 产 生 量 约 为 19.53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60
66 硝 酸 异 康 唑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利 奈 唑 胺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二 利 奈 唑 胺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300kg, 批 次 产 量 为 50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6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利 奈 唑 胺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 无 臭 在 乙 腈 三 氯 甲 烷 中 易 溶, 在 乙 醇 中 溶 解, 在 甲 醇 中 略 溶, 在 水 中 微 溶, 在 正 己 烷 中 几 乎 不 溶 熔 点 :176~180 C 比 旋 度 :-9.0 至 化 学 名 (S)-N-{[3-[3- 氟 -4-(4- 吗 啉 基 ) 苯 基 ]-2- 氧 代 -5- 噁 唑 烷 基 ] 甲 基 } 乙 酰 胺 3 结 构 4 类 别 抗 生 素 类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含 氟 量 取 本 品 约 35mg, 精 密 称 定, 照 氟 检 查 法 测 定,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氟 量 6 应 为 5.3%~5.8% 检 干 重 失 重 取 本 品 1.0g, 在 105 C 干 燥 至 恒 重, 减 失 重 量 不 得 过 1.0% 查 炽 灼 残 渣 取 本 品 1.0g, 置 铂 坩 埚 中, 依 法 检 查, 遗 留 残 渣 不 得 过 0.2% 重 金 属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十 7 含 量 测 定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C16H20FN3O4 应 为 98.0%~102.0% 8 制 剂 利 奈 唑 胺 注 射 液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1 粗 品 的 制 备 常 温 常 压 下,N- 苄 氧 羰 基 -3- 氟 -4- 吗 啡 啉 基 苯 胺 与 2- 氨 基 -4- 甲 基 吡 啶 在 甲 醇 溶 剂 中 氢 氧 化 钾 的 催 化 下 发 生 缩 合 反 应, 生 成 利 奈 唑 胺 反 应 完 全 后 加 水 终 止 反 应, 同 时 加 入 乙 酸 乙 酯 进 行 萃 取, 减 压 浓 缩 后 即 得 利 奈 唑 胺 粗 品 61
67 2 粗 品 制 备 ( 重 结 晶 ) 将 上 一 步 骤 得 到 的 利 奈 唑 胺 粗 品 溶 于 甲 醇 中, 常 压 40 ~50 的 条 件 下 反 应 1h, 待 全 部 溶 解 后 冷 却 析 晶 (10-20 ), 通 过 离 心 机 过 滤 后 进 入 干 燥 箱, 于 40 ~50 条 件 下 减 压 干 燥 即 得 利 奈 唑 胺 成 品 本 工 序 得 到 的 产 品 纯 度 大 于 99%, 收 率 大 于 99%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利 奈 唑 胺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利 奈 唑 胺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203-1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7 42 干 燥 箱 G203-2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2 12 反 应 釜 W203-1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水 反 应 釜 L203-1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乙 酸 苯 甲 醇 氯 化 钾 氢 氧 化 钾 中 间 体 B 利 奈 唑 胺 反 应 釜 S203-1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杂 质 Gb203-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3 18 真 空 泵 Gb203-2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酸 乙 酯 1 6 Gb203-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4 24 车 间 无 组 Gu203 跑 冒 滴 漏 废 气 织 1 废 气 : kg/a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G203-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有 机 溶 剂 甲 醇 挥 发, 废 气 量 约 为 7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3-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根 据 估 算, 产 生 量 约 为 2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203-1 Gb203-3 甲 醇 不 凝 气 :Gb203-1 Gb203-3 分 别 为 粗 品 制 备 精 制 过 程 中 溶 剂 甲 醇 回 收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根 据 估 算, 其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约 3kg/ 批 4kg/ 批, 真 空 泵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203-2 乙 酸 乙 酯 不 凝 气 : 粗 品 制 备 的 减 压 浓 缩 步 骤, 产 生 少 量 的 乙 酸 乙 酯 不 凝 气, 经 估 算,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1kg/ 批, 真 空 泵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203 为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 在 利 奈 唑 胺 粗 品 制 备 溶 解 萃 取 和 精 制 过 程 的 溶 解 过 程 中, 考 虑 投 料 车 间 跑 冒 滴 漏 产 生 的 少 量 溶 剂 挥 发, 主 要 为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量 约 为 0.8kg/ 批 62
68 2 废 水 W203-1 溶 剂 回 收 采 出 水 : 含 少 量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产 生 量 约 为 51.5kg/ 批,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3 废 液 固 废 L203-1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 含 乙 酸 苯 甲 醇 氯 化 钾 氢 氧 化 钾 中 间 体 B 利 奈 唑 胺 粗 品, 产 生 量 约 为 54.5kg/ 批 ;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S203-1 溶 剂 回 收 残 渣 : 产 品 精 制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的 釜 底 残 渣 为 利 奈 唑 胺, 产 生 量 约 为 0.5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利 奈 唑 胺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二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500kg, 批 次 产 量 为 50kg, 年 生 产 批 次 10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二 甲 基 亚 砜 中 易 溶, 在 甲 醇 中 略 溶, 在 无 水 乙 醇 乙 腈 三 氯 甲 烷 中 微 溶, 在 水 中 极 微 溶 解, 在 异 丙 醇 中 几 乎 不 溶 熔 点 :174~180, 熔 融 时 同 时 分 解 2 化 学 名 2- 氨 基 -6-[(4- 氟 苄 基 ) 氨 基 ]-3- 吡 啶 氨 基 甲 酸 乙 酯 马 来 酸 盐 3 结 构 4 类 别 消 炎 镇 痛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6 干 重 失 重 取 本 品, 在 80 下 减 压 干 燥 至 恒 重, 减 失 重 量 不 得 过 1.0% 检 炽 灼 残 渣 取 本 品 1.0g, 置 铂 坩 埚 中, 依 法 检 查, 遗 留 残 渣 不 得 过 0.1% 查 重 金 属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十 7 含 量 测 定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C15H17FN4O2 C4H4O4 应 为 98.0%~102.0% 8 制 剂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胶 囊 63
69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粗 品 精 制 ( 重 结 晶 ): 将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粗 品 在 甲 醇 溶 剂 中 进 行 重 结 晶, 利 用 其 在 热 甲 醇 (50-60 ) 中 的 溶 解 度 高 于 在 冷 甲 醇 (10-20 ) 中 的 溶 解 度 的 性 质 实 现 纯 化 的 目 的 析 出 的 晶 体 通 过 过 滤 干 燥 后 即 得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成 品 本 工 序 的 产 品 纯 度 大 于 99%, 收 率 约 为 99%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204-1 过 滤 废 气 异 丙 醇 4 40 干 燥 箱 G204-2 干 燥 废 气 异 丙 醇 2 20 反 应 釜 S204-1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杂 质 真 空 泵 Gb204-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异 丙 醇 4 40 车 间 无 组 织 Gu204 跑 冒 滴 漏 废 气 异 丙 醇 废 气 : G204-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将 会 少 量 异 丙 醇 挥 发,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4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4-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根 据 估 算, 异 丙 醇 产 生 量 约 为 2kg/ 批, 均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204-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异 丙 醇 回 收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根 据 估 算,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4kg/ 批, 真 空 泵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204 为 无 组 织 废 气 丙 醇 : 本 产 品 在 洁 净 区 内 生 产, 考 虑 车 间 管 线 可 能 产 生 的 少 量 的 跑 冒 漏 滴,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异 丙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0.4kg/ 批 通 过 车 间 空 气 净 化 系 统 换 气 抽 排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排 放 2 固 废 S204-1 异 丙 醇 回 收 废 渣 : 主 要 含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的 杂 质,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0.5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kg/a 64
70 托 伐 普 坦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二 托 伐 普 坦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50kg, 批 次 产 量 为 50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1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托 伐 普 坦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在 甲 醇 中 溶 解, 在 无 水 乙 醇 中 略 溶, 在 乙 酸 乙 酯 中 微 溶, 在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2 化 学 名 N-[4-[7- 氯 -5- 羟 基 -2,3,4,5- 四 氢 -5- 苯 并 氮 杂 -1- 甲 酰 基 ]-3- 甲 基 苯 基 ]-2- 甲 基 苯 甲 酰 胺 3 结 构 4 类 别 抗 低 钠 血 症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6 检 查 干 重 失 重 炽 灼 残 渣 重 金 属 取 本 品, 在 105 干 燥 至 恒 重, 减 失 重 量 不 得 过 0.5% 取 本 品 1.0g, 依 法 检 查, 遗 留 残 渣 不 得 过 0.1%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二 十 7 含 量 测 定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C26H25ClN2O3 应 在 98.0%~102.0% 的 范 围 内 8 制 剂 利 奈 唑 胺 注 射 液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1 粗 品 的 制 备 常 压 0 ~10 条 件 下,7- 氯 -1-[4-[(2- 甲 基 苯 甲 酰 基 ) 胺 基 ]-2- 甲 基 苯 甲 酰 基 ]-5- 氧 代 -2,3,4,5- 四 氢 -1H-1- 苯 并 氮 杂 ( 中 间 体 A) 与 硼 氢 化 钾 在 甲 醇 溶 剂 中 发 生 还 原 反 应, 生 成 托 伐 普 坦 反 应 结 束, 加 入 纯 化 水 和 盐 酸 作 为 反 应 后 处 理, 再 利 用 二 氯 甲 烷 对 托 伐 普 坦 进 行 萃 取, 浓 缩, 除 去 二 氯 甲 烷, 即 得 托 伐 普 坦 粗 品 2 粗 品 制 备 ( 重 结 晶 ) 将 上 一 步 骤 得 到 的 托 伐 普 坦 粗 品 溶 于 甲 醇 中, 常 压 50 ~60 的 条 件 下 反 应 1h, 待 全 部 溶 解 后 冷 却 析 晶 (10-20 ), 利 用 托 伐 普 坦 粗 品 在 热 甲 醇 中 的 溶 解 度 高 于 在 冷 甲 醇 中 的 特 性 进 行 托 伐 普 坦 精 制 再 经 过 滤 干 燥 后 即 得 托 伐 普 坦 成 品 65
71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托 伐 普 坦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托 伐 普 坦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反 应 釜 G205-1 还 原 废 气 氢 气 离 心 机 G205-2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2 2 二 氯 甲 烷 5 5 离 心 机 G205-3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4 4 干 燥 箱 G205-4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2 2 W205-1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甲 醇 盐 酸 水 反 应 釜 S205-1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硼 酸 氯 化 钾 托 伐 普 坦 粗 品 S205-2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托 伐 普 坦 Gb205-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2 2 真 空 泵 Gb205-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5 5 Gb205-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4 4 车 间 无 甲 醇 Gu205 跑 冒 滴 漏 废 气 组 织 二 氯 甲 烷 废 气 : G205-1 还 原 反 应 废 气 : 粗 品 制 备 还 原 反 应 过 程, 副 产 物 氢 气 产 量 约 0.7kg/ 批, 有 组 织 稀 释 抽 排 G205-2 G205-3 为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将 会 有 少 量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挥 发, 甲 醇 产 生 量 约 为 6kg/ 批, 二 氯 甲 烷 产 生 量 约 为 5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5-4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根 据 估 算, 产 生 量 约 为 2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205-1 Gb205-3 甲 醇 不 凝 气 :Gb205-1 Gb205-3 分 别 为 粗 品 制 备 精 制 过 程 中 溶 剂 甲 醇 回 收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根 据 估 算, 其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约 2kg/ 批 4kg/ 批, 真 空 泵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205-2 二 氯 甲 烷 不 凝 气 : 粗 品 制 备 的 减 压 浓 缩 步 骤, 产 生 少 量 的 二 氯 甲 烷 不 凝 气, 经 估 算,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5kg/ 批, 真 空 泵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205 为 无 组 织 废 气 : 生 产 过 程 中, 物 料 转 移 等 过 程 均 会 有 少 量 溶 剂 挥 发, 主 要 为 溶 剂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同 时 考 虑 生 产 线 的 跑 冒 滴 漏,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甲 醇 约 为 0.6kg/ 批, 二 氯 甲 烷 为 0.25kg/ 批 kg/a 66
72 2 废 水 W205-1 溶 剂 回 收 釜 底 残 液 : 含 甲 醇 盐 酸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214.6kg/ 批 ;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3 固 废 S205-1 溶 剂 回 收 残 渣 : 主 要 含 硼 酸 氯 化 钾 托 伐 普 坦 粗 品, 产 生 量 约 为 16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S205-2 溶 剂 回 收 残 渣 : 产 品 精 制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的 釜 底 残 渣 为 托 伐 普 坦, 产 生 量 约 为 0.5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托 伐 普 坦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伊 拉 地 平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二 伊 拉 地 平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300kg, 批 次 产 量 为 50kg, 年 生 产 批 次 6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伊 拉 地 平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淡 黄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 无 臭 无 味 ; 遇 光 不 稳 定 在 丙 酮 中 易 溶, 在 甲 醇 中 溶 解, 在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熔 点 :166~170 2 化 学 名 4-(4- 苯 并 呋 咱 基 )-2,6- 二 甲 基 -1,4- 二 氢 -3,5- 吡 啶 二 羧 酸 甲 酯 1- 甲 基 乙 酯 3 结 构 4 类 别 钙 通 道 阻 滞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6 检 查 7 干 重 失 重 炽 灼 残 渣 重 金 属 取 本 品, 在 105 干 燥 4 小 时, 减 失 重 量 不 得 过 0.2% 取 本 品 1.0g, 依 法 检 查, 遗 留 残 渣 不 得 过 0.1%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二 十 8 含 量 测 定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C19H21N3O5 应 为 98~102% 9 制 剂 伊 拉 地 平 胶 囊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67
73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1 粗 品 的 制 备 常 压 75 ~80 条 件 下,2- 乙 酰 基 -3- 苯 并 呋 咱 -4- 基 - 丙 烯 酸 甲 酯 ( 中 间 体 A) 与 (Z) -3- 氨 基 -2- 丁 烯 酸 异 丙 酯 ( 中 间 体 B) 在 异 丙 醇 溶 剂 中 发 生 缩 合 反 应, 生 成 不 溶 于 异 丙 醇 的 伊 拉 地 平 粗 品 调 整 温 度 和 压 强, 在 50 ~ MPa 条 件 下 进 行 浓 缩, 去 除 部 分 异 丙 醇, 再 经 过 滤 干 燥 后 得 到 伊 拉 地 平 粗 品 2 粗 品 制 备 ( 重 结 晶 ) 将 上 一 步 骤 得 到 的 伊 拉 地 平 粗 品 溶 于 甲 醇 中, 常 压 40 ~50 的 条 件 下 反 应 1h, 待 全 部 溶 解 后 冷 却 析 晶 (10-20 ), 利 用 伊 拉 地 平 粗 品 在 热 乙 醇 中 的 溶 解 度 高 于 在 冷 乙 醇 中 的 特 性 进 行 伊 拉 地 平 精 制, 经 分 离 干 燥 后 得 伊 拉 地 平 成 品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伊 拉 地 平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伊 拉 地 平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离 心 机 干 燥 箱 反 应 釜 真 空 泵 车 间 无 组 织 1 废 气 :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G206-1 过 滤 废 气 异 丙 醇 2 12 G206-3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3 18 G206-2 干 燥 废 气 异 丙 醇 G206-4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L206-1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伊 拉 地 平 粗 品 水 中 间 体 B S206-1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伊 拉 地 平 杂 质 Gb206-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异 丙 醇 1 6 Gb206-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异 丙 醇 1 6 Gb206-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3 18 Gu206 投 料 过 滤 异 丙 醇 废 气 跑 冒 滴 漏 乙 醇 G206-1 G206-3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将 会 少 量 异 丙 醇 乙 醇 挥 发, 其 产 生 量 分 别 约 为 2kg/ 批 3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6-2 G206-4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异 丙 醇 乙 醇 根 据 估 算, 异 丙 醇 产 生 量 约 为 0.5kg/ 批, 乙 醇 产 生 量 约 为 1.5kg/ 批 均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进 kg/a 68
74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206-1 Gb206-2 异 丙 醇 不 凝 气 :Gb206-1 为 减 压 浓 缩 过 程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1kg/ 批 ;Gb206-2 为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1kg/ 批, 均 采 用 真 空 泵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206-3 乙 醇 不 凝 气 :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3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206 为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投 料 过 滤 和 走 料 时 均 会 有 少 量 溶 剂 挥 发, 同 时 考 虑 车 间 跑 冒 滴 漏,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异 丙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0.2kg/ 批, 乙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0.2kg/ 批 2 固 废 L206-1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 粗 品 制 备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含 伊 拉 地 平 粗 品 中 间 体 B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5.3kg/ 批 ;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S12-1 溶 剂 回 收 残 渣 : 粗 品 精 制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的 釜 底 残 渣 为 伊 拉 地 平 杂 质, 产 生 量 约 为 0.5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伊 拉 地 平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二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1.5t, 批 次 产 量 为 150kg, 年 生 产 批 次 10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无 臭, 味 苦 在 甲 醇 中 溶 解, 在 乙 醇 氯 仿 中 略 溶, 在 丙 酮 中 极 微 溶 解,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在 乙 醚 中 不 溶 吸 收 系 数 :404.4~ 化 学 名 6- 溴 -5- 羟 基 -4- 二 甲 氨 甲 基 -1- 甲 基 -2- 苯 硫 甲 基 吲 哚 -3- 羧 酸 乙 酯 盐 酸 盐 一 水 合 物 3 结 构 69
75 4 类 别 抗 病 毒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6 水 分 取 本 品 约 0.3g, 照 水 分 测 定 法 检 查, 含 水 分 应 为 3.4~5.0% 检 炽 灼 残 渣 取 本 品 1.0g, 依 法 检 查, 遗 留 残 渣 不 得 过 0.1% 查 重 金 属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十 7 含 量 测 定 按 无 水 物 计 算, 本 品 含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C22H25BrN2O3S HCl) 不 得 少 于 99.0% 8 制 剂 (1)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片 (2)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胶 囊 (3)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颗 粒 (4)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分 散 片 (5)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滴 丸 (6)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干 混 悬 剂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1 粗 品 的 制 备 常 压 条 件 下,6- 溴 -5- 羟 基 -1- 甲 基 -2- 苯 基 硫 甲 基 -1H- 吲 哚 -3- 羧 酸 乙 酯 ( 中 间 体 A) 与 多 聚 甲 醛 盐 酸 二 甲 胺 在 乙 醇 溶 剂 中 发 生 甲 胺 化 反 应 (5h), 反 应 结 束 后 加 入 盐 酸, 使 之 加 速 成 盐, 生 成 不 溶 于 冷 乙 醇 的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经 浓 缩 一 部 分 乙 醇 后 冷 却 析 晶, 经 离 心 机 过 滤 得 到 粗 品, 然 后 再 经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得 到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粗 品 2 粗 品 的 精 制 ( 重 结 晶 ) 将 上 一 步 骤 得 到 的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粗 品 溶 于 乙 醇 中, 同 时 加 入 丙 酮, 利 用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粗 品 在 热 乙 醇 中 的 溶 解 度 高, 在 丙 酮 中 不 溶 在 冷 乙 醇 中 溶 解 度 小 的 特 性 进 行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精 制, 经 分 离 干 燥 后 得 伊 拉 地 平 成 品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207-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干 燥 箱 G207-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离 心 机 G207-3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6 60 丙 酮 5 50 干 燥 箱 G207-4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3 30 丙 酮 多 聚 甲 醛 盐 酸 二 甲 反 应 釜 L207-1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胺 盐 酸 乙 醇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粗 品 S207-1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杂 质 kg/a 70
76 真 空 泵 车 间 无 组 织 1 废 气 : Gb207-1 浓 缩 不 凝 气 乙 醇 Gb207-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Gb207-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6 60 丙 酮 5 50 Gu207 投 料 过 滤 乙 醇 废 气 跑 冒 滴 漏 丙 酮 G207-1 G207-3 为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有 少 量 有 机 溶 剂 挥 发, 其 中 乙 醇 产 生 量 约 为 7.5kg/ 批, 丙 酮 产 生 量 约 为 5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7-2 G207-4 干 燥 废 气 : 粗 品 制 备 精 制 工 序,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主 要 为 乙 醇 丙 酮 根 据 估 算, 乙 醇 废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4.5kg/ 批, 丙 酮 废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2.5kg/ 批, 均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207-1 浓 缩 不 凝 气 : 粗 品 制 备 工 序, 减 压 浓 缩 过 程 乙 醇 蒸 汽 冷 凝 回 收, 产 生 少 量 不 凝 气, 根 据 估 算,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1.5kg/ 批, 真 空 泵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207-2 ~Gb207-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乙 醇 丙 酮 溶 剂 均 采 用 减 压 浓 缩 方 式 回 收, 产 生 少 量 的 不 凝 气, 经 估 算, 其 产 生 量 分 别 为 乙 醇 约 6.5kg/ 批, 丙 酮 约 5kg/ 批, 真 空 泵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207 为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考 虑 车 间 的 跑 冒 滴 漏,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乙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1.8kg/ 批, 丙 酮 废 气 量 约 为 0.5kg/ 批 2 废 液 L207-1 溶 剂 回 收 残 液 : 粗 品 制 备 工 序, 乙 醇 回 收 后 产 生 的 釜 底 残 液, 含 多 聚 甲 醛 盐 酸 二 甲 胺 盐 酸 乙 醇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粗 品, 产 生 量 约 为 69.7kg/ 批 ;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3 固 废 S207-1 溶 剂 回 收 残 渣 : 产 品 精 制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的 釜 底 残 渣 为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杂 质, 产 生 量 约 为 1.5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他 达 拉 非 1 批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二 他 达 拉 非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50kg, 批 次 产 量 为 50kg, 年 生 产 批 次 71
77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他 达 拉 非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粉 末 在 二 甲 亚 砜 中 极 易 溶 解, 在 乙 腈 和 二 氯 甲 烷 中 微 溶, 在 甲 醇 和 异 丙 醇 中 极 微 溶 解, 在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解 比 旋 度 :+78 至 化 学 名 (6R-12aR)-6-(1,3- 苯 并 二 噁 茂 -5- 基 )-2- 甲 基 -2,3,6,7,12,12a- 六 氢 化 吡 嗪 并 [1',2':1,6]- 吡 啶 并 [3,4-b] 吲 哚 -1,4- 二 酮 3 结 构 4 类 别 肺 动 脉 高 压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6 干 燥 失 重 取 本 品 1.0 g, 在 105 下 真 空 干 燥 3 小 时, 减 失 重 量 不 得 过 0.5% 检 炽 灼 残 渣 取 本 品 1.0g, 依 法 检 查, 遗 留 残 渣 不 得 过 0.1% 查 重 金 属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十 7 含 量 测 定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C22H19N3O4 不 得 少 于 98.0% 8 制 剂 他 达 拉 非 片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1 粗 品 制 备 在 乙 醇 溶 剂 中,(1R,3R)-1,2,3,4- 四 氢 -1-(3,4- 亚 甲 基 二 氧 苯 基 )-2-(2- 氯 - 乙 酰 基 )-9H 吡 啶 并 [3,4-B] 吲 哚 -3- 羧 酸 甲 酯 (TD-1) 在 50 ~70 条 件 下 与 甲 胺 环 合, 生 产 他 达 拉 非 加 入 纯 化 水, 利 用 他 达 拉 非 不 溶 于 水 的 特 性, 他 达 拉 非 析 出, 经 过 滤 干 燥 即 得 他 达 拉 非 粗 品 2 精 品 制 备 常 压 下, 将 他 达 拉 非 粗 品 乙 醇 在 50 ~70 下 搅 拌 溶 解, 利 用 他 达 拉 非 溶 于 热 乙 醇 而 不 溶 于 乙 醇 水 溶 液 的 性 质 实 现 对 其 纯 化, 溶 解 完 全 后 加 入 一 定 量 的 纯 化 水, 搅 拌 后 过 滤 干 燥 包 装 即 得 他 达 拉 非 成 品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他 达 拉 非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72
78 表 他 达 拉 非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208-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5 5 干 燥 箱 G208-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离 心 机 G208-3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5 5 干 燥 箱 G208-4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真 空 泵 Gb208-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5 5 真 空 泵 Gb208-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5 5 甲 醇 反 应 釜 W208-1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水 氯 化 氢 反 应 釜 S208-1 溶 剂 回 收 残 渣 他 达 拉 非 粗 品 反 应 釜 W208-2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水 反 应 釜 S208-2 溶 剂 回 收 残 渣 杂 质 车 间 无 组 织 Gu208 跑 冒 滴 漏 废 气 乙 醇 废 气 : G208-1 G208-3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有 少 量 乙 醇 溶 剂 挥 发,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10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8-2 G208-4 干 燥 箱 有 组 织 废 气 : 干 燥 采 用 减 压 干 燥 方 式, 将 产 生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其 产 量 约 1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 Gb208-1,Gb208-2 不 凝 气 : 溶 剂 回 收 产 生 乙 醇 不 凝 气 的 量 为 10kg/ 批, 甲 醇 不 凝 气 约 0.4kg/ 批, 均 由 真 空 系 统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208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乙 醇 : 生 产 过 程 中, 考 虑 车 间 跑 冒 滴 漏,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乙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1.8kg/ 批 2 废 水 W208-1 W208-2 均 为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 W208-1 主 要 含 水 HCl, 产 生 量 为 373.4kg/ 批 ;W208-2 主 要 为 采 出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300kg/ 批 废 水 均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3 固 废 S208-1 溶 剂 回 收 残 渣 : 含 他 达 拉 非 粗 品, 产 生 量 约 为 10.5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S208-2 溶 剂 回 收 残 渣 : 主 要 为 未 析 出 杂 质, 产 生 量 约 为 9.5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kg/a 73
79 (4) 物 料 平 衡 他 达 拉 非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车 间 二 溶 剂 平 衡 车 间 二 生 产 八 种 产 品, 分 别 为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利 奈 唑 胺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托 伐 普 坦 伊 拉 地 平 盐 酸 阿 比 多 尔 他 达 拉 非, 主 要 溶 剂 为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乙 醇 甲 苯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异 丙 醇 和 DMF, 各 溶 剂 平 衡 如 下 ; (1)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乙 酯 主 要 是 在 利 奈 唑 胺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萃 取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乙 酸 乙 酯 回 收 率 为 97.99%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2) 丙 酮 丙 酮 主 要 是 在 硝 酸 异 康 唑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丙 酮 回 收 率 为 98.37%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3) 乙 醇 乙 醇 主 要 是 在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伊 拉 地 平 他 达 拉 非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另 外, 本 车 间 使 用 的 设 备 ( 主 要 包 括 反 应 釜 蒸 馏 釜 等 ) 采 用 乙 醇 作 为 第 一 次 清 洗 的 清 洗 溶 剂, 由 于 本 车 间 一 条 生 产 线 由 多 种 产 品 生 产 共 同 使 用, 并 连 续 生 产, 物 料 转 移 后 均 要 进 行 清 洗 根 据 业 主 提 供 资 料, 每 一 批 次 产 品 所 需 的 清 洗 溶 剂 乙 醇 的 量 约 为 56L( 反 复 利 用 3~4 次 ) 按 100% 折 纯 计, 乙 醇 回 收 率 为 95.2%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4) 甲 苯 甲 苯 主 要 是 在 硝 酸 异 康 唑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萃 取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甲 苯 回 收 率 为 97.99%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5) 甲 醇 甲 醇 主 要 是 在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利 奈 唑 胺 托 伐 普 坦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甲 醇 回 收 率 为 96.5%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6) 二 氯 甲 烷 二 氯 甲 烷 主 要 是 在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托 伐 普 坦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萃 取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二 氯 甲 烷 回 收 率 为 97.12%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7) 异 丙 醇 异 丙 醇 主 要 是 在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托 伐 普 坦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萃 取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异 丙 醇 回 收 率 为 98.6%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74
80 (7)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DMF) DMF 主 要 是 在 硝 酸 异 康 唑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萃 取 溶 剂 使 用, 溶 剂 DMF 属 于 有 毒 物 质, 含 DMF 的 废 液 均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不 予 回 收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生 产 车 间 三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三 设 置 一 条 生 产 线, 共 生 产 八 种 产 品, 即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L- 苹 果 酸 磷 酸 二 氢 钾 依 地 酸 铁 钠 安 立 生 坦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醋 酸 锌 英 加 韦 林 同 时, 设 置 一 套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磷 酸 二 钾 啡 烷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三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3.5t, 批 次 产 量 为 100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35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至 微 黄 色 结 晶 或 结 晶 性 粉 末 在 水 或 甲 醇 中 略 溶, 在 乙 醇 中 微 溶, 在 乙 醚 中 几 乎 不 溶 比 旋 度 :+25.0 至 化 学 名 (9α,13α,14α)-3,17- 二 甲 基 吗 啡 喃 磷 酸 盐 3 结 构 4 类 别 镇 咳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6 检 查 酸 度 干 重 失 重 重 金 属 取 本 品 0.1g, 加 水 10ml 使 溶 解, 依 法 测 定,pH 值 应 为 4.0~5.0 取 本 品, 在 105 干 燥 3 小 时, 减 失 重 量 不 得 过 0.5%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二 十 7 含 量 测 定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C18H25N H3PO4 不 得 少 于 98.5% 8 制 剂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片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 1 游 离 碱 制 备 将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中 间 体 (Ⅳ)-L-(+) 酒 石 酸 盐 溶 于 水 中, 加 入 氨 水 中 和 后 用 乙 酸 乙 酯 75
81 萃 取, 酯 层 浓 缩 至 干 即 得 本 反 应 利 用 氨 水 的 弱 碱 性 而 中 和 除 去 L(+) 酒 石 酸 从 而 得 到 游 离 的 D-(4- 甲 基 苄 基 ) -2- 甲 基 -1,2,3,4,5,6,7,8- 八 氢 异 喹 啉, 利 用 L(+) 酒 石 酸 铵 溶 于 水 而 不 溶 于 乙 酸 乙 酯 D- (4- 甲 基 苄 基 )-2- 甲 基 -1,2,3,4,5,6,7,8- 八 氢 异 喹 啉 溶 于 乙 酸 乙 酯 而 不 溶 于 水 的 性 质, 故 用 乙 酸 乙 酯 萃 取 而 达 到 两 者 分 离 的 目 的 ; 本 工 序 所 得 产 品 为 D-(4- 甲 基 苄 基 )-2- 甲 基 -1,2,3,4,5,6,7,8- 八 氢 异 喹 啉, 油 状 物 2 二 甲 啡 烷 制 备 ( 环 合 反 应 ) 游 离 碱 加 入 磷 酸 中, 加 热 反 应 至 结 束 加 入 冰 水, 并 用 氨 水 中 和 后, 用 乙 酸 乙 酯 萃 取, 酯 层 用 水 洗 涤 后 浓 缩 至 干, 减 压 蒸 馏 收 集 馏 分, 所 得 馏 分 加 入 丙 酮 溶 解 冷 却 析 晶, 过 滤 干 燥 即 得 利 用 高 浓 度 的 磷 酸 在 高 温 时 将 异 喹 啉 环 和 苯 环 进 行 关 环 形 成 吗 啡 喃 环 化 合 物 ( 即 二 甲 啡 烷 自 由 碱 ); 高 浓 度 磷 酸 为 关 环 催 化 剂, 并 与 二 甲 啡 烷 成 盐, 加 入 氨 水 即 中 和 二 甲 啡 烷 磷 酸 盐 得 游 离 二 甲 啡 烷, 同 时 用 乙 酸 乙 酯 进 行 萃 取, 并 用 丙 酮 重 结 晶, 以 达 到 纯 化 产 品 的 目 的 ; 本 工 序 所 得 产 品 为 二 甲 啡 烷, 白 色 粉 末 状 固 体 3 成 品 的 制 备 将 二 啡 甲 烷 乙 醇 和 磷 酸 加 热 搅 拌 成 盐 后 冷 却 析 晶, 过 滤 干 燥 即 得 二 甲 啡 烷 为 生 物 碱, 具 有 弱 碱 性, 在 乙 醇 溶 剂 中 与 磷 酸 成 盐 即 得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 根 据 工 艺 资 料, 本 工 序 所 得 产 品 为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白 色 粉 末 状 固 体 (2)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及 产 污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产 污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301-1 过 滤 废 气 丙 酮 干 燥 箱 G301-2 干 燥 废 气 丙 酮 离 心 机 G301-3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干 燥 箱 G301-4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1 35 反 应 釜 W301-1 萃 取 废 水 酒 石 酸 铵 氨 水 水 乙 酸 乙 酯 氨 水 磷 酸 铵 偏 磷 酸 W301-2 萃 取 废 水 反 应 釜 铵 水 乙 酸 乙 酯 W301-3 洗 涤 废 水 乙 酸 乙 酯 氨 水 水 蒸 馏 釜 S301-1 减 压 蒸 馏 固 废 异 喹 啉 kg/a 76
82 蒸 馏 釜 真 空 泵 车 间 无 组 织 1 废 气 L301-1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磷 酸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杂 质 S301-2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二 甲 啡 烷 Gb301-1 冷 凝 废 气 乙 酸 乙 酯 Gb301-2 冷 凝 废 气 乙 酸 乙 酯 Gb301-3 溶 剂 回 收 废 气 丙 酮 Gb301-4 溶 剂 回 收 废 气 乙 醇 废 气 氨 气 1 35 Gu301 跑 冒 滴 漏 废 气 乙 酸 乙 酯 废 气 丙 酮 废 气 乙 醇 G301-1 G301-3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有 一 定 量 的 有 机 溶 剂 挥 发, 其 中 丙 酮 产 生 量 为 1.2kg/ 批 ; 乙 醇 产 生 量 为 5 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1-2 G301-4 干 燥 废 气 丙 酮 乙 醇 : 产 生 于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丙 酮 产 生 量 约 为 0.6kg/ 批, 乙 醇 磷 酸 混 合 气 产 生 量 约 1kg/ 批 通 过 真 空 系 统 抽 排, 通 过 厂 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Gb301-1 Gb301-2 为 乙 酸 乙 酯 不 凝 气 : 有 机 相 减 压 浓 缩 过 程, 乙 酸 乙 酯 经 冷 凝 回 收 按 照 冷 凝 效 率 90% 计, 不 凝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12 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301-3 Gb301-4 分 别 为 丙 酮 乙 醇 不 凝 气 :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减 压 浓 缩 蒸 汽 经 冷 凝 回 收 其 中, 产 生 的 丙 酮 不 凝 气 量 约 为 1.2 kg/ 批, 乙 醇 不 凝 气 量 约 为 5kg/ 批 均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301 为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 主 要 为 氨 气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乙 醇 反 应 釜 为 密 闭 设 备, 仅 考 虑 车 间 跑 冒 滴 漏, 根 据 各 物 质 的 挥 发 性 估 算 可 得,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氨 气 废 气 为 1kg/ 批, 乙 酸 乙 酯 约 为 1.2 kg/ 批, 丙 酮 约 为 1.2 kg/ 批, 乙 醇 约 为 0.5 kg/ 批 ; 2 废 水 W301-1 W301-2 为 萃 取 废 水 :W301-1 主 要 含 少 量 酒 石 酸 铵 氨 水 水 乙 酸 乙 酯, 产 生 量 为 245.6kg/ 批 ;W301-2 主 要 含 氨 水 磷 酸 铵 偏 磷 酸 铵 乙 酸 乙 酯, 产 生 量 约 为 317.5kg/ 批, 均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W301-3 洗 涤 废 水 : 主 要 含 乙 酸 乙 酯 氨 水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102kg/ 批,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3 固 废 S301-1 蒸 馏 残 渣 : 主 要 为 未 反 应 的 异 喹 啉, 产 生 量 约 为 1.1 kg/ 批 ; L301-1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 主 要 含 磷 酸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杂 质, 产 生 量 约 为 172 kg/ 批 77
83 S301-1 溶 剂 回 收 残 渣 : 主 要 为 二 啡 甲 烷, 产 生 量 约 为 0.7 kg/ 批 以 上 固 废 均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L- 苹 果 酸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三 L- 苹 果 酸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3t, 批 次 产 量 为 500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6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L- 苹 果 酸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结 晶 或 结 晶 性 粉 末 ; 无 臭, 无 味 在 水 乙 醇 丙 酮 中 易 溶, 在 三 氯 甲 烷 乙 醚 中 几 乎 不 溶 比 旋 度 :-1.6 至 化 学 名 L- 羟 基 丁 二 酸 3 结 构 4 类 别 原 料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氯 化 物 硫 酸 盐 取 本 品 1.0g, 依 法 检 查, 与 标 准 氯 化 钠 溶 液 5.0ml 制 成 的 对 照 液 比 较, 不 得 更 浓 (0.005%) 取 本 品 1.0g, 依 法 检 查, 与 标 准 硫 酸 钾 溶 液 3.0ml 制 成 的 对 照 液 比 较, 不 得 更 浓 (0.03%) 6 水 分 取 本 品, 照 水 分 测 定 法 第 一 法 测 定, 含 水 不 得 过 2.0% 检 炽 灼 残 渣 不 得 过 0.1% 查 重 金 属 取 本 品 1.0g,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二 十 砷 盐 细 菌 内 毒 素 取 本 品 1.0g, 加 盐 酸 5ml, 加 水 3ml, 依 法 检 查, 应 符 合 规 定 (0.0002%) 取 本 品, 依 法 检 查, 每 1mgL- 苹 果 酸 中 含 内 毒 素 不 得 过 3.0EU 7 含 量 测 定 按 无 水 物 计 算, 含 C 4H 6O 5 应 为 98.0%~102.0%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常 压 加 热 条 件 下, 将 L- 苹 果 酸 粗 品 加 入 乙 酸 乙 酯 中, 加 热 搅 拌 溶 解 后, 冷 却 析 晶, 过 滤 干 燥 包 装 即 得 L- 苹 果 酸 成 品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L- 苹 果 酸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78
84 表 L- 苹 果 酸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302-1 过 滤 废 气 乙 酸 乙 酯 8 48 干 燥 箱 G302-2 干 燥 废 气 乙 酸 乙 酯 5 30 反 应 釜 S302-1 溶 剂 回 收 废 渣 L- 苹 果 酸 粗 品 真 空 泵 Gb302-1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酸 乙 酯 8 48 车 间 无 组 织 Gu302 跑 冒 滴 漏 废 气 乙 酸 乙 酯 废 气 : G302-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又 少 量 乙 酸 乙 酯 挥 发,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8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2-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主 要 为 乙 酸 乙 酯 根 据 估 算, 产 生 量 约 为 5kg/ 批, 采 用 真 空 泵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302-1 乙 酸 乙 酯 不 凝 气 : 溶 剂 回 收 产 生 不 凝 气 的 量 为 8kg/ 批, 采 用 真 空 泵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302 为 无 组 织 废 气 乙 酸 乙 酯 : 由 于 反 应 釜 为 密 闭 设 备, 仅 考 虑 车 间 跑 冒 滴 漏 有 少 量 的 有 机 废 气 逸 散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乙 酸 乙 酯 废 气 量 约 为 0.8kg/ 批 2 废 渣 ( 液 ) 溶 剂 回 收 釜 底 残 渣 ;L- 苹 果 酸 粗 品, 产 生 量 为 20 kg/ 批 属 于 危 废, 收 集 后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L- 苹 果 酸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磷 酸 二 氢 钾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三 磷 酸 二 氢 钾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3.5t, 批 次 产 量 为 500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7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kg/a 表 磷 酸 二 氢 钾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无 色 结 晶 或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或 颗 粒 或 块 状 物 ; 无 臭 本 品 在 水 中 易 溶, 在 乙 醇 中 几 乎 不 溶 2 化 学 名 磷 酸 二 氢 钾 3 化 学 式 K 3H 2PO 4 79
85 4 类 别 电 解 质 补 充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酸 度 氯 化 物 ph 值 应 为 4.2~4.5 取 本 品 5.0g, 依 法 检 查 与 标 准 氯 化 钠 溶 液 5.0ml 制 成 的 对 照 液 比 较, 不 得 更 浓 (0.001%) 6 检 硫 酸 盐 取 本 品 5.0g, 依 法 检 查 与 标 准 硫 酸 钾 溶 液 1.5ml 制 成 的 对 照 液 比 较, 不 得 更 浓 (0.003%) 查 干 燥 失 重 取 本 品, 在 105 干 燥 至 恒 重, 减 失 重 量 不 得 过 0.2% 重 金 属 砷 盐 取 本 品 2.0g,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十 取 本 品 1.0g, 加 水 23ml 溶 解 后, 加 盐 酸 5ml, 依 法 检 查 应 符 合 规 定 (0.0002%) 7 含 量 测 定 本 品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KH 2PO 4 不 得 少 于 99.5%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常 压 下, 将 磷 酸 二 氢 钾 粗 品 加 入 纯 化 水 中, 加 热 搅 拌 溶 解, 加 入 乙 醇, 冷 却 利 用 磷 酸 二 氢 钾 溶 于 热 水 而 不 溶 于 乙 醇 的 性 质, 在 10 ~20 条 件 下 析 出 晶 体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磷 酸 二 氢 钾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磷 酸 二 氢 钾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303-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6 42 干 燥 箱 G303-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真 空 泵 Gb303-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6 42 反 应 釜 W301-1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水 磷 酸 二 氢 钾 车 间 无 组 织 1 废 气 Gu303 投 料 过 滤 跑 冒 滴 漏 kg/a 废 气 乙 醇 G303-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有 一 定 量 的 乙 醇 挥 发,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6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3-2 干 燥 箱 废 气 : 干 燥 采 用 减 压 干 燥 方 式, 将 产 生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其 产 量 约 5kg/ 批,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厂 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 系 统 Gb303-1 不 凝 气 : 溶 剂 回 收 产 生 乙 醇 不 凝 气 的 量 为 6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Gu303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 由 于 反 应 釜 为 密 闭 设 备, 但 在 投 料 过 滤 走 料 过 程 有 少 量 的 跑 冒 滴 漏, 有 机 废 气 逸 散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乙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0.1kg/ 批 80
86 2 废 水 W303-1 溶 剂 回 收 釜 底 废 水 ; 成 品 制 备 反 应 液 经 减 压 蒸 馏 出 乙 醇 后 主 要 含 水 磷 酸 二 氢 钾, 总 产 生 量 约 为 kg/ 批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4) 物 料 平 衡 磷 酸 二 氢 钾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依 地 酸 铁 钠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三 依 地 酸 铁 钠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5t, 批 次 产 量 为 500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10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依 地 酸 铁 钠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黄 色 或 黄 褐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在 水 中 溶 解, 在 甲 醇 中 极 微 溶 解, 在 无 水 乙 醇 乙 酸 中 几 乎 不 溶 2 化 学 名 乙 二 胺 四 乙 酸 铁 钠 一 水 合 物 3 结 构 4 类 别 电 解 质 补 充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6 酸 度 ph 值 应 为 4.0~6.5 检 水 分 取 本 品, 照 水 分 测 定 法 测 定, 含 水 分 应 为 4.0%~13.5% 查 重 金 属 取 本 品 2.0g,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二 7 含 量 测 定 按 无 水 物 计 算, 含 C19H19N3O6 应 为 98.0%~102.0% 8 制 剂 依 地 酸 铁 钠 口 服 液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1 粗 品 的 制 备 常 压 下, 将 乙 二 胺 四 乙 酸 二 钠 二 水 合 物 九 水 硝 酸 铁 加 入 纯 化 水 中, 搅 拌 溶 解 后, 再 加 入 碳 酸 氢 钠, 在 室 温 条 件 下 搅 拌 乙 二 胺 四 乙 酸 二 钠 逐 渐 与 铁 离 子 钠 离 子 络 合 生 成 不 溶 于 冷 水 中 的 依 地 酸 铁 钠 反 应, 反 应 结 束 后 过 滤 即 得 依 地 酸 铁 钠 粗 品 81
87 2 粗 品 的 精 制 常 压 下, 将 依 地 酸 铁 钠 粗 品 在 热 水 (80 ~100 ) 中 充 分 溶 解, 降 温 至 60 以 下, 再 加 入 乙 醇, 利 用 依 地 酸 铁 钠 溶 于 热 水 而 不 溶 于 乙 醇 的 性 质 实 现 对 其 纯 化, 依 地 酸 铁 钠 于 10 ~20 的 条 件 下 搅 拌 析 晶, 过 滤 干 燥 即 得 依 地 酸 铁 钠 成 品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依 地 酸 铁 钠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依 地 酸 铁 钠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304-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8 80 干 燥 箱 G304-2 减 压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5 50 真 空 泵 Gb304-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8 80 离 心 机 W304-1 过 滤 废 水 水 硝 酸 钠 反 应 釜 W304-2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水 反 应 釜 S304-1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依 地 酸 铁 钠 车 间 无 组 织 Gu304 投 料 过 滤 跑 冒 滴 漏 废 气 乙 醇 废 气 G304-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会 有 一 定 量 的 乙 醇 挥 发, 其 产 生 量 为 8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4-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采 用 减 压 干 燥 方 式, 将 产 生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其 产 量 约 5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 统 Gb304-1 不 凝 气 : 溶 剂 回 收 产 生 乙 醇 不 凝 气 的 量 为 8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Gu304 无 组 织 挥 发 乙 醇 : 由 于 反 应 釜 为 密 闭 设 备, 考 虑 车 间 的 跑 冒 滴 漏, 有 少 量 的 有 机 废 气 逸 散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乙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0.8kg/ 批 2 废 水 W304-1 离 心 过 滤 废 水 : 粗 品 制 备 反 应 液 离 心 过 滤 收 集 产 品 后, 产 生 的 离 心 废 水 主 要 含 水 硝 酸 钠, 产 生 量 约 为 kg/ 批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W304-2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 精 制 过 程 中 离 心 废 液 经 减 压 浓 缩 回 收 乙 醇 后, 继 续 浓 缩,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采 出 水,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400kg/ 批,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3 固 废 kg/a 82
88 S304-1 溶 剂 回 收 残 渣 : 主 要 为 依 地 酸 铁 钠 残 渣, 产 生 量 约 为 10.2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依 地 酸 铁 钠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安 立 生 坦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三 安 立 生 坦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5kg, 批 次 产 量 为 5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1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安 立 生 坦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在 甲 醇 氯 仿 四 氢 呋 喃 N,N- 二 甲 基 酰 胺 中 易 溶, 在 无 水 乙 醇 中 溶 解, 在 乙 酸 乙 酯 和 乙 腈 中 略 溶, 在 异 丙 醇 中 微 溶, 在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2 化 学 名 (+)-(2S)-2-[(4,6- 二 甲 基 嘧 啶 -2- 基 ) 氧 基 ]-3- 甲 氧 基 -3,3- 二 苯 基 丙 酸 3 结 构 4 类 别 抗 肺 动 脉 高 压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6 酸 度 ph 值 应 为 3.5~5.5 检 炽 灼 残 渣 取 本 品 1.0g, 依 法 检 查, 遗 留 残 渣 不 得 过 0.1 % 查 重 金 属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十 7 含 量 测 定 按 无 水 物 计, 含 C22H22N2O4 不 得 少 于 98.5% 8 制 剂 安 立 生 坦 片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1 粗 品 制 备 常 温 常 压 下,(S)-2- 羟 基 -3- 甲 氧 基 -3,3- 二 苯 基 丙 酸 4,6 - 二 甲 基 -2- 甲 磺 酰 基 嘧 啶 在 DMF 溶 剂 中 氨 基 钠 的 催 化 下, 发 生 缩 合 反 应, 生 成 安 立 生 坦 水 洗 后 采 用 乙 酸 乙 酯 进 行 萃 取, 浓 缩 有 机 层 即 得 安 立 生 坦 粗 品 2 粗 品 精 制 常 压 下, 将 安 立 生 坦 进 行 重 结 晶, 利 用 安 立 生 坦 溶 于 热 乙 醇 而 不 溶 于 冷 乙 醇 的 性 质 实 83
89 现 对 其 纯 化 再 经 过 滤 干 燥 即 得 安 立 生 坦 成 品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安 立 生 坦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安 立 生 坦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305-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干 燥 箱 G305-2 减 压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反 应 釜 W305-1 萃 取 废 水 水 氨 水 甲 烷 亚 磺 酸 钠 DMF 乙 酸 乙 酯 (S)-2- 羟 基 -3- 甲 氧 基 ,3- 二 苯 基 丙 酸 真 空 泵 Gb305-1 冷 凝 不 凝 气 乙 酸 乙 酯 Gb305-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反 应 釜 S305-1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安 立 生 坦 车 间 无 投 料 过 滤 乙 酸 乙 酯 Gu305 废 气 组 织 跑 冒 滴 漏 乙 醇 废 气 G305-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会 有 少 量 乙 醇 挥 发,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0.1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5-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主 要 为 乙 醇 根 据 估 算, 产 生 量 约 为 0.25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厂 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305-1 乙 酸 乙 酯 不 凝 气 : 减 压 浓 缩 步 骤, 乙 酸 乙 酯 蒸 汽 经 冷 凝 收 集 回 用 根 据 冷 凝 效 率,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的 量 约 为 0.3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305-2 乙 醇 不 凝 气 : 乙 醇 溶 剂 经 减 压 浓 缩 后 冷 凝 回 收, 根 据 估 算 该 过 程 产 生 不 凝 气 的 量 约 为 0.1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305 为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 车 间 生 产 线 均 为 密 闭 设 备, 考 虑 车 间 跑 冒 滴 漏, 有 少 量 有 机 气 体 挥 发, 主 要 为 乙 酸 乙 酯 和 乙 醇 根 据 类 比 估 算, 乙 酸 乙 酯 废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0.015kg/ 批, 乙 醇 废 气 量 约 为 0.003kg/ 批 2 废 液 L305-1 萃 取 废 液 : 粗 品 制 备 过 程 中 粗 品 采 用 乙 酸 乙 酯 萃 取 后, 液 相 与 有 机 相 分 层 萃 取 后 的 液 相 主 要 含 DMF 氨 水 甲 烷 亚 磺 酸 钠 乙 酸 乙 酯 (S)-2- 羟 基 -3- 甲 氧 基 -3,3- kg/a 84
90 二 苯 基 丙 酸, 产 生 量 约 为 62.84kg/ 批, 属 于 危 废, 收 集 后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3 废 渣 S305-1 釜 底 废 渣 : 粗 品 精 制 过 程 中, 重 结 晶 母 液 经 减 压 浓 缩 回 收 乙 醇 后, 产 生 的 釜 底 残 渣 主 要 为 未 析 出 的 产 品,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0.1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安 立 生 坦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三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100kg, 批 次 产 量 为 20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5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化 学 名 (±)-1,4- 二 氢 -2,6- 二 甲 基 -4- 间 硝 基 苯 基 -3,5- 吡 啶 二 羧 酸 甲 酯 - 2-(4- 二 苯 甲 基 -1- 哌 嗪 基 ) 乙 酯 二 盐 酸 盐 2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至 浅 黄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或 粉 末, 在 二 甲 基 亚 砜 中 易 溶, 在 甲 醇 中 略 溶, 在 无 水 乙 醇 中 微 溶, 在 水 中 几 乎 不 溶 熔 点 :205~210 3 结 构 4 类 别 降 压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6 水 分 取 本 品, 照 水 分 测 定 法 测 定, 含 水 分 不 得 过 1.5% 检 炽 灼 残 渣 取 本 品 1.0g, 依 法 检 查, 遗 留 残 渣 不 得 过 0.2% 查 重 金 属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十 7 含 量 测 定 按 无 水 物 计 算, 含 C35H38N4O6 2HCl 不 得 少 于 98.5% 8 制 剂 地 拉 普 利 马 尼 地 平 片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1 粗 品 制 备 常 压 下,2-(4- 二 苯 甲 基 -1- 哌 嗪 基 ) 乙 基 乙 酰 乙 酸 酯 间 硝 基 苯 甲 醛 和 3- 氨 基 巴 豆 酸 甲 酯 在 异 丙 醇 溶 剂 中, 加 热 条 件 下 ( 温 度 为 60 ~80 ) 发 生 缩 合 反 应, 生 成 马 尼 地 平 85
91 自 由 碱, 水 洗 后 采 用 乙 酸 乙 酯 进 行 萃 取, 然 后 在 乙 酸 乙 酯 层 中 加 入 甲 醇 和 盐 酸, 生 成 略 溶 于 甲 醇 不 溶 于 乙 酸 乙 酯 的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再 经 过 滤 干 燥 即 得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粗 品 2 粗 品 精 制 常 压 下, 将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粗 品 进 行 重 结 晶, 利 用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溶 于 热 甲 醇 而 不 溶 于 冷 甲 醇 的 性 质 实 现 对 其 纯 化 再 经 过 滤 干 燥 即 得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成 品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离 心 机 G306-1 过 滤 废 气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kg/a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3 15 离 心 机 G306-3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5 25 甲 醇 G306-2 干 燥 废 气 干 燥 箱 乙 酸 乙 酯 G306-4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反 应 釜 W306-1 萃 取 废 水 水 原 料 杂 质 乙 酸 乙 酯 反 应 釜 W306-2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盐 酸 (12.7%) 乙 酸 乙 酯 Gb306-1 冷 凝 不 凝 气 异 丙 醇 4 20 真 空 泵 Gb306-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酸 乙 酯 3 15 甲 醇 Gb306-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5 25 反 应 釜 S306-1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车 间 无 组 织 1 废 气 : Gu306 投 料 过 滤 跑 冒 滴 漏 废 气 异 丙 醇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氯 化 氢 G306-1 G306-3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会 有 少 量 有 机 溶 剂 挥 发, 其 中 甲 醇 产 生 量 约 为 5.5kg/ 批, 乙 酸 乙 酯 产 生 量 约 为 3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6-2 干 燥 废 气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 粗 品 制 备 过 程 中,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主 要 为 乙 酸 乙 酯 和 甲 醇, 由 真 空 泵 抽 排 根 据 估 算, 甲 醇 产 生 量 为 0.01kg/ 批, 乙 酸 乙 酯 产 生 量 分 别 约 为 0.125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6-4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 粗 品 精 制 过 程 中, 干 燥 箱 的 干 燥 废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0.25kg/ 批, 86
92 由 真 空 系 统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306-1 异 丙 醇 不 凝 气 : 减 压 浓 缩 步 骤, 异 丙 醇 蒸 汽 经 冷 凝 收 集 回 用 根 据 冷 凝 效 率,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的 量 约 为 4kg/ 批 Gb306-2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不 凝 气 : 粗 品 制 备 离 心 过 滤 步 骤, 滤 液 减 压 浓 缩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和 甲 醇 根 据 估 算, 该 过 程 产 生 的 乙 酸 乙 酯 不 凝 气 的 量 约 为 3kg/ 批, 甲 醇 不 凝 气 量 约 为 0.5kg/ 批 Gb306-3 甲 醇 不 凝 气 : 粗 品 精 制 过 程 中, 重 结 晶 母 液 经 过 滤 后 滤 液 进 入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回 收 甲 醇, 根 据 估 算,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5kg/ 批 不 凝 气 均 由 真 空 泵 抽 排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306 为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 主 要 有 异 丙 醇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氯 化 氢, 产 生 于 车 间 跑 冒 滴 漏,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1.44kg/ 批 2 废 水 W306-1 萃 取 废 水 : 粗 品 制 备 过 程 中 水 洗 步 骤 主 要 洗 去 原 料 中 为 参 加 反 应 的 杂 质 根 据 核 算,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kg/ 批, 排 至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W306-2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 过 滤 后 滤 液 经 回 收 乙 酸 乙 酯 和 甲 醇 后, 剩 余 废 水 主 要 为 盐 酸 (12.7%) 乙 酸 乙 酯, 产 生 量 约 为 15.05kg/ 批, 排 至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3 废 渣 S306-1 釜 底 废 渣 : 粗 品 精 制 过 程 中, 重 结 晶 母 液 经 减 压 浓 缩 回 收 乙 醇 后, 产 生 的 釜 底 残 渣 主 要 为 未 析 出 的 粗 品,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1.02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醋 酸 锌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三 醋 酸 锌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20kg, 批 次 产 量 为 20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1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醋 酸 锌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成 分 醋 酸 锌 的 二 水 合 物 2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或 片 状 物 ; 微 带 醋 酸 臭 本 品 在 水 中 易 溶 87
93 3 结 构 4 类 别 补 锌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酸 度 ph 值 应 为 6.0~7.0 6 检 氯 化 物 与 标 准 氯 化 钠 溶 液 5.0ml 制 成 的 对 照 液 比 较, 不 得 更 浓 (0.005%) 查 硫 酸 盐 与 标 准 硫 酸 钾 溶 液 1.0ml 制 成 的 对 照 液 比 较, 不 得 更 浓 (0.010%) 砷 盐 依 法 检 查, 含 砷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三 7 含 量 测 定 含 醋 酸 锌 (C4H6O4Zn 2H2O) 应 为 98.0%~102.0% 8 制 剂 复 方 醋 酸 锌 电 解 质 注 射 液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常 压 下, 醋 酸 锌 粗 品 在 纯 化 水 中 加 热 (60 ~75 ) 溶 解, 再 进 行 冷 却 析 晶 (10 ~20 ), 再 经 过 滤 干 燥 后 得 醋 酸 锌 成 品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醋 酸 锌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醋 酸 锌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307-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干 燥 箱 G307-2 减 压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真 空 泵 Gb307-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反 应 釜 W307-1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水 反 应 釜 S307-1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醋 酸 锌 粗 品 5 5 车 间 无 组 织 Gu307 跑 冒 滴 露 废 气 乙 醇 废 气 : G307-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有 少 量 乙 醇 挥 发, 产 生 量 约 为 2.7kg/ 批,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7-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主 要 为 乙 醇 根 据 估 算, 产 生 量 约 为 0.2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307-1 乙 醇 不 凝 气 : 乙 醇 溶 剂 经 减 压 浓 缩 后 冷 凝 回 收, 根 据 估 算 该 过 程 产 生 不 凝 气 的 量 约 为 0.6kg/ 批, 真 空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307 车 间 无 组 织 : 考 虑 车 间 跑 冒 滴 露, 无 组 织 乙 醇 废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0.27kg/ 批 kg/a 88
94 2 废 液 W307-1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 过 滤 废 液 经 减 压 浓 缩 回 收 乙 醇 后, 继 续 浓 缩, 采 出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60kg/ 批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3 固 废 S307-1 溶 剂 回 收 残 渣 : 主 要 为 醋 酸 锌 残 渣, 产 生 量 约 为 5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醋 酸 锌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英 加 韦 林 ( 一 ) 生 产 规 模 车 间 三 英 加 韦 林 生 产,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产 量 为 700kg, 批 次 产 量 为 100kg, 年 生 产 批 次 为 7 批 ( 二 )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表 英 加 韦 林 质 量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1 化 学 名 5-((2-(1 氢 - 咪 唑 -4- 基 ) 乙 基 ) 氨 基 )-5- 氧 代 戊 酸 2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或 类 白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 无 臭, 味 微 苦 ; 在 水 中 易 溶, 在 甲 醇 乙 醇 三 氯 甲 烷 乙 醚 或 丙 酮 中 几 乎 不 溶 熔 点 :193 C~196 C 3 结 构 4 类 别 抗 病 毒 药 5 鉴 别 符 合 规 定 酸 度 ph 值 应 为 5.2~6.2 6 氯 化 物 与 标 准 氯 化 钠 溶 液 5.0ml 制 成 的 对 照 液 比 较, 不 得 更 浓 (0.01%) 取 本 品, 检 干 燥 失 重 在 105 C 干 燥 至 恒 重, 减 失 重 量 不 得 过 1.0% 查 炽 灼 残 渣 取 本 品 1.0g, 依 法 检 查, 遗 留 残 渣 不 得 过 0.2% 重 金 属 取 炽 灼 残 渣 项 下 遗 留 的 残 渣, 依 法 检 查 含 重 金 属 不 得 过 百 万 分 之 十 7 含 量 测 定 按 干 燥 品 计 算, 含 C10 H15N3O3 应 为 98.0~102.0% 8 制 剂 英 加 韦 林 颗 粒 注 : 标 准 来 源, 中 国 药 典 2010 年 版 二 部 ( 三 ) 工 艺 描 述 及 产 污 分 析 (1) 工 艺 原 理 1 粗 品 的 制 备 89
95 常 压 下, 组 胺 二 盐 酸 盐 和 戊 二 酸 酐 在 溶 剂 DMF 中 加 热 条 件 下 发 生 酰 化 反 应, 生 成 溶 于 DMF 的 英 加 韦 林, 反 应 结 束 后 加 入 甲 醇, 则 英 加 韦 林 析 出, 过 滤 干 燥 即 得 英 加 韦 林 粗 品 2 英 加 韦 林 的 精 制 常 压 下, 英 加 韦 林 粗 品 在 甲 醇 溶 解 中 进 行 重 结 晶, 利 用 英 加 韦 林 溶 于 热 甲 醇 而 不 溶 于 冷 甲 醇 的 性 质 实 现 对 其 纯 化, 经 过 滤 干 燥 得 到 英 加 韦 林 成 品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英 加 韦 林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英 加 韦 林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离 心 机 G308-1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4 28 干 燥 箱 G308-2 减 压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DMF 离 心 机 G308-3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5 35 干 燥 箱 G308-4 减 压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3 21 真 空 泵 Gb308-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4 28 Gb308-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5 35 DMF 英 加 韦 林 粗 品 L308-1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反 应 釜 等 S308-1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英 加 韦 林 粗 品 车 间 无 组 织 1 废 气 Gu308 投 料 过 滤 跑 冒 滴 漏 kg/a 废 气 甲 醇 G308-1 G308-3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会 有 少 量 的 甲 醇 溶 剂 挥 发,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9kg/ 批,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8-2 G308-4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主 要 为 甲 醇 和 DMF 根 据 估 算, 产 生 量 约 为 8kg/ 批 ( 其 中 DMF 为 2.5kg/ 批, 甲 醇 为 5.5kg/ 批 ), 采 用 真 空 泵 抽 排,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b308-1 Gb308-2 甲 醇 不 凝 气 : 甲 醇 溶 剂 经 减 压 浓 缩 后 冷 凝 回 收, 根 据 估 算 该 过 程 产 生 不 凝 气 的 总 量 约 为 9kg/ 批,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u308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 反 应 釜 密 闭 及 相 关 设 备 均 为 密 闭, 考 虑 车 间 跑 冒 滴 漏, 经 类 比 核 算 可 知,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0.9kg/ 批 90
96 2 废 液 L308-1 溶 剂 回 收 废 液 : 粗 品 制 备 过 程, 过 滤 废 液 经 减 压 浓 缩 回 收 甲 醇 后, 产 生 的 废 液 含 少 量 英 加 韦 林 粗 品 DMF, 产 生 量 约 为 868.7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3 固 废 S308-1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 粗 品 精 制 过 程, 溶 剂 甲 醇 回 收 产 生 的 釜 底 残 渣 主 要 为 析 晶 工 序 为 析 出 的 英 加 韦 林, 产 生 量 约 为 5.5kg/ 批, 属 于 危 废,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物 料 平 衡 英 加 韦 林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车 间 三 溶 剂 平 衡 车 间 三 生 产 八 种 产 品, 分 别 为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L- 苹 果 酸 磷 酸 二 氢 钾 依 地 酸 铁 钠 安 立 生 坦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醋 酸 锌 英 加 韦 林, 主 要 溶 剂 为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乙 醇 甲 醇 异 丙 醇 DMF (1)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乙 酯 主 要 是 在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L- 苹 果 酸 安 立 生 坦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产 过 程 中 作 萃 取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乙 酸 乙 酯 回 收 率 为 98.14%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2) 丙 酮 丙 酮 主 要 是 在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重 结 晶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丙 酮 回 收 率 为 96.5%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3) 乙 醇 乙 醇 主 要 是 在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磷 酸 二 氢 钾 依 地 酸 铁 钠 安 立 生 坦 醋 酸 锌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另 外, 本 车 间 使 用 的 设 备 ( 主 要 包 括 反 应 釜 蒸 馏 釜 等 ) 采 用 乙 醇 作 为 第 一 次 清 洗 的 清 洗 溶 剂, 由 于 本 车 间 一 条 生 产 线 由 多 种 产 品 生 产 共 同 使 用, 并 连 续 生 产, 物 料 转 移 后 均 要 进 行 清 洗 根 据 业 主 提 供 资 料, 每 一 批 次 产 品 所 需 的 清 洗 溶 剂 乙 醇 的 量 约 为 56L( 反 复 利 用 3~4 次 ) 按 100% 折 纯 计, 乙 醇 回 收 率 为 97%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4) 甲 醇 甲 醇 主 要 是 在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英 加 韦 林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重 结 晶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甲 醇 回 收 率 为 97.3%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5) 异 丙 醇 异 丙 醇 主 要 是 在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异 丙 醇 回 收 率 为 98.99%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91
97 (6)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DMF) DMF 主 要 是 在 安 立 生 坦 英 加 韦 林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由 于 DMF 属 于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最 终 产 生 的 含 DMF 的 废 液 均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不 予 回 收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氢 化 车 间 本 项 目 设 置 标 准 氢 化 车 间 一 座, 供 海 亚 特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医 药 中 间 体 基 地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中 间 体 所 需 原 料 2,3- 二 氨 基 -6- 对 氟 苄 胺 基 吡 啶 (DNFP) 生 产 使 用 根 据 医 药 中 间 体 项 目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中 间 体 生 产 规 模 年 产 量 为 1 吨, 批 次 产 量 为 100kg, 年 产 10 批 可 知,DNFP( 乙 醇 溶 液 ) 需 求 量 为 266.4kg/ 批 (1) 工 艺 原 理 常 温 常 压 下, 乙 醇 溶 剂 中,2- 氨 基 -3- 硝 基 -6- 对 氟 苄 胺 基 吡 啶 (ANFP) 在 雷 尼 镍 的 催 化 下 与 氢 气 发 生 还 原 反 应, 生 成 2,3- 二 氨 基 -6- 对 氟 苄 胺 基 吡 啶 (DNFP);DNFP 与 氯 甲 酸 乙 酯 反 应, 生 成 氟 吡 汀 自 由 碱 氟 吡 汀 自 由 碱 再 与 马 来 酸 反 应 生 成 不 溶 于 水 的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经 过 滤 干 燥 即 得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粗 品 根 据 工 艺 资 料, 本 工 序 粗 品 纯 度 大 于 98.5% (2)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简 述 (3)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氢 化 车 间 生 产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氢 化 车 间 产 污 情 况 表 产 生 点 位 编 号 产 生 单 元 产 生 种 类 污 染 物 组 成 产 生 量 kg/ 批 年 排 放 量 反 应 釜 Gq1 还 原 废 气 氢 气 离 心 机 Gq2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废 气 Gq1 为 反 应 废 气 氢 气 : 在 粗 品 制 备 的 还 原 阶 段, 多 余 的 氢 气 有 组 织 稀 释 抽 排,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0.6kg/ 批 Gq2 过 滤 废 气 : 过 滤 过 程 会 有 少 量 乙 醇 挥 发, 有 机 废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2kg/ 批,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真 空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4) 物 料 平 衡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中 间 体 产 品 总 物 料 平 衡 如 下 本 车 间 溶 剂 平 衡 计 入 成 都 海 亚 特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医 药 中 间 体 项 目 溶 剂 平 衡 中 kg/a 92
98 2.4.6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工 艺 及 产 污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工 艺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三 套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每 个 车 间 设 置 一 套, 采 用 真 空 浓 缩 工 艺 回 收 溶 剂 主 要 设 备 包 括 反 应 釜 卧 式 水 喷 射 真 空 机 组 冷 凝 器 缓 冲 罐 溶 剂 接 收 罐 等 车 间 一 涉 及 5 种 产 品 5 股 含 溶 媒 料 液 ; 车 间 二 涉 及 8 中 产 品 7 种 含 溶 媒 料 液 ; 车 间 三 涉 及 8 种 产 品 5 种 含 溶 媒 料 液 各 个 车 间 产 品 合 成 工 艺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含 同 种 溶 剂 的 母 液 首 先 由 暂 存 罐 收 集, 达 到 一 定 的 量 之 后, 用 泵 送 入 蒸 馏 釜, 通 过 减 压 浓 缩 ( 蒸 汽 加 热, 真 空 度 MPa) 二 次 冷 凝 回 收 溶 媒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通 入 厂 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蒸 馏 残 渣 收 集 后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溶 剂 回 收 工 艺 及 产 污 位 置 图 如 下 : 图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工 艺 及 产 污 流 程 图 93
99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产 污 分 析 溶 媒 回 收 系 统 污 染 物 核 算 见 下 表 : 表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产 污 分 析 车 间 车 间 一 车 间 二 车 间 三 产 品 回 收 方 式 主 要 物 质 含 溶 媒 料 液 每 年 排 放 量 回 收 率 废 液 ( 固 回 收 量 废 气 废 水 批 排 放 量 (kg/b) (t/a) (%) 废 )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减 压 浓 缩 甲 醇 乙 醇 消 旋 卡 多 曲 减 压 浓 缩 乙 醇 利 福 昔 明 减 压 浓 缩 乙 醇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减 压 浓 缩 甲 醇 硝 酸 异 康 唑 减 压 浓 缩 丙 酮 甲 醇 利 奈 唑 胺 减 压 浓 缩 甲 醇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减 压 浓 缩 异 丙 醇 托 伐 普 坦 减 压 浓 缩 甲 醇 伊 拉 地 平 减 压 浓 缩 异 丙 醇 乙 醇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减 压 浓 缩 乙 醇 乙 醇 丙 酮 他 达 拉 非 减 压 浓 缩 甲 醇 乙 醇 乙 醇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减 压 浓 缩 丙 酮 乙 醇 L- 苹 果 酸 减 压 浓 缩 乙 酸 乙 酯 磷 酸 二 氢 钾 减 压 浓 缩 乙 醇 依 地 酸 铁 钠 减 压 浓 缩 乙 醇 安 立 生 坦 减 压 浓 缩 乙 醇 甲 醇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减 压 浓 缩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100 其 他 醋 酸 锌 减 压 浓 缩 乙 醇 英 加 韦 林 减 压 浓 缩 甲 醇 / 设 备 清 洗 减 压 浓 缩 乙 醇 / / 车 间 一 小 计 / 车 间 二 小 计 / 车 间 三 小 计 / 设 备 清 洗 / /
101 (1) 不 凝 气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生 产 过 程 中, 只 有 少 量 不 凝 汽 产 生, 由 管 道 输 送 到 溶 剂 回 收 车 间 碳 纤 维 吸 附 系 统 处 置 (2) 废 水 溶 剂 回 收 废 水 : 含 溶 媒 料 液 进 入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后, 减 压 浓 缩 回 收 溶 剂, 产 生 的 釜 底 废 液 大 部 分 为 水, 浓 度 较 低 此 类 废 水 直 接 排 至 项 目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设 备 的 清 洗 水 : 回 收 车 间 的 设 备 洗 水 量 与 回 收 系 统 的 洗 涤 次 数 和 设 备 的 数 量 有 关 ; 根 据 企 业 具 体 的 生 产 安 排 情 况 和 回 收 系 统 的 数 量,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三 套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分 别 位 于 三 个 原 料 药 合 成 车 间, 每 套 装 置 使 用 一 次 清 洗 一 次 若 有 回 收 溶 剂 更 换, 则 大 洗 一 次 回 收 车 间 的 回 收 系 统 中, 每 套 设 备 的 一 次 洗 涤 用 水, 根 据 设 备 的 数 量 和 设 备 的 大 小 来 定 根 据 本 项 目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的 设 备 数 量 大 小 及 溶 剂 回 收 种 类 核 算, 每 套 装 置 每 天 使 用 清 洗 水 5.4t, 则 项 目 每 天 平 均 使 用 约 清 洗 水 16.2t/d, 即 5346t/a 设 备 清 洗 废 气 送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置 达 相 关 标 准 后 排 放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3) 固 废 ( 废 液 )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蒸 馏 釜 残 液 残 渣, 均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生 产 条 件 及 系 统 密 闭 情 况 本 项 目 在 各 产 品 生 产 技 术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反 应 过 程 各 时 段 的 工 艺 特 征, 设 计 成 结 构 不 同 性 能 各 异 的 多 个 反 应 釜, 并 选 用 能 源 利 用 率 高, 密 封 性 好 的 的 设 备, 实 行 半 连 续 化 生 产 加 料 方 式 : 根 据 项 目 生 产 规 模, 项 目 部 分 液 体 物 料 采 用 200kg 桶 装, 生 产 车 间 设 置 进 料 间 ( 每 个 生 产 车 间 设 置 一 个 进 料 间 ), 液 体 桶 装 原 料 通 过 叉 车 由 库 房 运 到 生 产 车 间 液 体 进 料 间 非 酸 碱 性 液 体 料 通 过 隔 膜 泵 送 入 反 应 釜, 酸 碱 性 液 态 物 料 ( 硝 酸 盐 酸 氨 水 磷 酸 氢 氧 化 钠 等 通 过 ) 隔 膜 泵 打 入 高 位 罐 加 入 反 应 釜 另 外, 用 量 较 大 的 溶 剂 ( 包 括 乙 醇 石 油 醚 甲 苯 等 ) 均 采 用 输 料 管 正 压 送 料 ( 储 罐 区 输 料 管 道 反 应 釜 ) 全 程 密 闭, 不 通 过 进 料 间 进 料 进 料 间 设 置 抽 风 机 将 下 料 过 程 挥 发 的 废 气 引 入 车 间 集 气 总 管 进 入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通 过 各 车 间 的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固 体 物 料 采 用 人 工 拆 包, 由 进 料 斗 加 料 的 方 式 ; 需 要 破 碎 的 原 料 通 过 破 碎 机 破 碎 后 加 入, 破 碎 产 生 的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收 集 处 理 后 经 排 气 筒 排 放 96
102 反 应 温 度 控 制 方 式 : 项 目 各 种 原 药 生 产 过 程 中 涉 及 多 个 反 应 过 程, 除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中 的 酯 交 换 反 应 外, 均 在 常 压 条 件 下 进 行 各 生 产 过 程 涉 及 溶 剂 的 减 压 浓 缩 ( 蒸 馏 )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均 采 用 蒸 汽 加 热, 真 空 泵 抽 负 压 以 达 到 减 压 目 的 部 分 产 品 精 制 过 程 均 采 用 重 结 晶 工 艺 ( 加 热 溶 解 冷 却 析 晶 ), 加 热 方 式 均 采 用 蒸 汽 加 热 方 式, 冷 却 方 式 采 用 乙 二 醇 冷 却 系 统 另 外,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均 采 用 减 压 浓 缩 工 艺, 加 热 方 式 采 用 蒸 汽 加 热 项 目 共 涉 及 15 个 反 应 过 程, 其 中 加 热 反 应 9 个, 分 别 通 过 导 热 油 系 统 蒸 汽 电 加 热 等 方 式 进 行 温 控, 各 反 应 过 程 反 应 条 件 一 览 表 如 下 : 表 合 成 过 程 各 反 应 条 件 名 称 生 产 装 置 名 称 过 程 名 称 装 置 内 反 应 温 度 和 压 力 温 控 方 式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反 应 釜 环 合 反 应 170~180, 常 压 导 热 油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反 应 釜 酯 交 换 反 应 70-80,0.1MPa 蒸 汽 热 水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反 应 釜 中 和 反 应 常 温 常 压 /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反 应 釜 烃 化 反 应 80~100, 常 压 导 热 油 反 应 釜 成 盐 反 应 60~70, 常 压 导 热 油 硝 酸 异 康 唑 反 应 釜 成 盐 反 应 常 温, 常 压 / 利 奈 唑 胺 反 应 釜 缩 合 反 应 常 温 常 压 / 托 伐 普 坦 反 应 釜 还 原 反 应 0-10, 常 压 乙 二 醇 系 统 伊 拉 地 平 反 应 釜 缩 合 反 应 80~85, 常 压 蒸 汽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反 应 釜 缩 合 反 应 60-75, 常 压 蒸 汽 他 达 拉 非 反 应 釜 环 合 反 应 50~70, 常 压 蒸 汽 依 地 酸 铁 钠 反 应 釜 络 合 反 应 常 温 常 压 / 安 立 生 坦 反 应 釜 缩 合 反 应 常 温 常 压 /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反 应 釜 缩 合 反 应 60~80, 常 压 蒸 汽 英 加 韦 林 反 应 釜 酰 化 反 应 常 温 常 压 / 搅 拌 方 式 : 复 式 搅 拌 系 统 封 闭 情 况 : 项 目 各 工 序 均 在 密 闭 条 件 下 进 行, 各 反 应 容 器 排 气 均 为 有 组 织 排 放 在 生 产 过 程 控 制 中 尽 量 做 到 密 闭 转 移, 通 过 重 力 流 真 空 泵 等 转 料 方 式, 减 少 物 料 损 失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使 用 到 多 种 易 挥 发 有 机 溶 剂, 在 物 料 储 存 下 料 出 料 中 转 及 管 道 跑 冒 滴 漏 的 状 况 下 仍 然 有 一 定 挥 发 性 物 质 产 生, 主 要 为 乙 酸 乙 酯 乙 醇 甲 醇 丙 酮 甲 苯 等 挥 发 性 溶 剂, 通 过 划 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来 减 轻 其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设 备 清 洗 方 式 : 各 车 间 生 产 系 统 内 各 类 反 应 容 器 釜 等 均 采 用 乙 醇 进 行 第 一 次 清 洗, 乙 醇 清 洗 后 再 采 用 纯 化 水 清 洗 乙 醇 具 有 挥 发 性, 清 洗 过 程 中 会 有 部 分 乙 醇 经 无 组 织 挥 发, 清 洗 废 液 最 终 收 集 送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回 收, 循 环 使 用, 清 洗 废 水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97
103 2.5 项 目 溶 剂 平 衡 及 工 艺 水 平 衡 项 目 溶 剂 平 衡 汇 总 石 油 醚 平 衡 石 油 醚 主 要 是 在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精 制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石 油 醚 回 收 率 为 98.5%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表 石 油 醚 平 衡 情 况 表 ( 单 位 :t/a) 入 方 出 方 工 段 投 入 量 回 收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1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合 计 乙 醇 平 衡 乙 醇 主 要 是 在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消 旋 卡 多 曲 利 福 昔 明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伊 拉 地 平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他 达 拉 非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磷 酸 二 氢 钾 依 地 酸 铁 钠 安 立 生 坦 醋 酸 锌 合 成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同 时, 各 生 产 车 间 设 备 的 第 一 次 清 洗 均 采 用 乙 醇 作 为 清 洗 剂, 清 洗 后 的 乙 醇 经 减 压 浓 缩 后 回 收, 循 环 利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乙 醇 回 收 率 为 96%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入 方 表 乙 醇 平 衡 情 况 表 ( 单 位 :t/a) 投 入 工 段 投 入 量 回 收 废 气 废 水 废 液 固 废 出 方 1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消 旋 卡 多 曲 利 福 昔 明 伊 拉 地 平 盐 酸 阿 比 多 尔 他 达 拉 非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磷 酸 二 氢 钾 依 地 酸 铁 钠 安 立 生 坦 醋 酸 锌 设 备 清 洗 甲 苯 平 衡 合 计 甲 苯 主 要 是 在 丙 泊 酚 硝 酸 异 康 唑 精 制 溶 解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甲 苯 回 收 率 为 98%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98
104 入 方 表 甲 苯 平 衡 情 况 表 ( 单 位 :t/a) 出 方 工 段 投 入 量 回 收 废 气 废 水 废 液 固 废 1 丙 泊 酚 硝 酸 异 康 唑 甲 醇 平 衡 合 计 甲 醇 主 要 是 在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利 奈 唑 胺 托 伐 普 坦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英 加 韦 林 合 成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甲 醇 回 收 率 为 96.6%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入 方 表 甲 醇 平 衡 情 况 表 ( 单 位 :t/a) 出 方 工 段 投 入 量 回 收 废 气 废 水 废 液 固 废 1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3.16* * * *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利 奈 唑 胺 托 伐 普 坦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英 加 韦 林 合 计 异 丙 醇 平 衡 异 丙 醇 主 要 是 在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伊 拉 地 平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异 丙 醇 回 收 率 为 97.2%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入 方 表 异 丙 醇 平 衡 情 况 表 ( 单 位 :t/a) 出 方 工 段 投 入 量 回 收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1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伊 拉 地 平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合 计 二 氯 甲 烷 平 衡 二 氯 甲 烷 主 要 是 在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合 成 自 由 碱 消 旋 体 游 离 碱 制 备 过 程 作 萃 取 剂 使 用, 在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托 伐 普 坦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萃 取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二 氯 甲 烷 回 收 率 为 95.9%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105 入 方 表 二 氯 甲 烷 平 衡 情 况 表 ( 单 位 :t/a) 出 方 工 段 投 入 量 回 收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1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66.5* * *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托 伐 普 坦 合 计 乙 酸 乙 酯 平 衡 乙 酸 乙 酯 主 要 是 在 利 奈 唑 胺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L- 苹 果 酸 安 立 生 坦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萃 取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乙 酸 乙 酯 回 收 率 为 98.2%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表 乙 酸 乙 酯 平 衡 情 况 表 ( 单 位 :t/a) 入 方 出 方 工 段 投 入 量 回 收 废 气 废 水 废 液 固 废 1 利 奈 唑 胺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L- 苹 果 酸 安 立 生 坦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丙 酮 平 衡 合 计 丙 酮 主 要 是 在 硝 酸 异 康 唑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按 100% 折 纯 计, 丙 酮 回 收 率 为 97%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入 方 表 丙 酮 平 衡 情 况 表 ( 单 位 :t/a) 出 方 投 入 工 段 投 入 量 回 收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1 硝 酸 异 康 唑 盐 酸 阿 比 多 尔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合 计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DMF) 平 衡 DMF 主 要 是 在 硝 酸 异 康 唑 安 立 生 坦 英 加 韦 林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溶 剂 使 用, 溶 剂 DMF 属 于 有 毒 物 质, 含 DMF 的 废 液 均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不 予 回 收 其 平 衡 情 况 如 下 : 入 方 16.7 表 DMF 平 衡 情 况 表 ( 单 位 :t/a) 投 入 工 段 投 入 量 回 收 废 气 废 水 废 液 固 废 出 方 100
106 1 硝 酸 异 康 唑 安 立 生 坦 英 加 韦 林 合 计 项 目 工 艺 水 平 衡 项 目 工 艺 水 平 衡 汇 总 详 见 下 表 表 工 艺 水 平 衡 情 况 表 ( 单 位 :t/a) 序 号 产 品 入 方 出 方 类 别 数 量 回 用 废 气 废 水 危 废 其 它 1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新 鲜 水 丙 泊 酚 3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新 鲜 水 13 原 料 带 入 水 ( 浓 盐 酸 ) 0.61 新 鲜 水 原 料 带 入 水 ( 浓 盐 酸 ) 反 应 生 产 水 消 旋 卡 多 曲 反 应 生 成 水 利 福 昔 明 新 鲜 水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7 硝 酸 异 康 唑 新 鲜 水 原 料 带 入 水 ( 浓 盐 酸 ) 反 应 生 成 水 新 鲜 水 5 原 料 带 入 水 ( 浓 硝 酸 ) 利 奈 唑 胺 新 鲜 水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10 托 伐 普 坦 新 鲜 水 0.4 反 应 生 成 水 新 鲜 水 0.28 原 料 带 入 水 ( 浓 盐 酸 ) 伊 拉 地 平 反 应 生 成 水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原 料 带 入 水 ( 浓 盐 酸 ) 他 达 拉 非 14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新 鲜 水 0.5 原 料 带 入 水 ( 甲 胺 溶 液 ) 新 鲜 水 10.5 反 应 生 成 水 0.35 原 料 带 入 水 ( 氨 水 磷 酸 ) 磷 酸 二 氢 钾 新 鲜 水 依 地 酸 铁 钠 新 鲜 水 12 反 应 生 成 水 安 立 生 坦 新 鲜 水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新 鲜 水 1 原 料 带 入 水 ( 浓 盐 酸 ) 反 应 生 成 水 醋 酸 锌 新 鲜 水
107 2.5.3 项 目 蒸 汽 平 衡 合 计 本 项 目 设 置 3 台 2t/h 的 蒸 汽 锅 炉 为 本 项 目 及 成 都 海 亚 特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医 药 中 间 体 基 地 提 供 蒸 汽, 根 据 业 主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总 蒸 汽 平 衡 见 下 图 项 目 全 厂 水 平 衡 图 项 目 蒸 汽 平 衡 图 (t/a) 本 项 目 总 用 水 量 为 m 3 /a, 其 中 新 鲜 用 水 量 为 m 3 /a, 循 环 水 量 为 m 3 /a, 循 环 水 利 用 率 约 为 91% 项 目 新 鲜 水 用 水 情 况 见 下 表 : 表 项 目 新 鲜 水 用 水 情 况 表 序 号 用 水 类 型 新 鲜 水 用 水 量 (m 3 /a) 生 产 工 艺 用 水 纯 水 设 备 设 备 清 洗 用 水 ( 含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 真 空 系 统 用 水 软 水 制 备 系 统 循 环 冷 却 用 水 ( 补 充 水 ) 质 检 室 车 间 冲 洗 水 办 公 生 活 用 水 2772 合 计 项 目 全 厂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2.5-1: 102
108 图 全 厂 水 平 衡 图 (m 3 /a) 103
109 2.6 污 染 物 排 放 及 治 理 措 施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及 治 理 措 施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本 项 目 废 水 包 括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2 种 (W1~W2)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2 种 (W3~W4) 公 辅 工 程 废 水 4 种 (W5~W9) 办 公 生 活 污 水 W10 以 及 清 下 水 ( 纯 水 站 排 水 W11 循 环 水 站 排 水 W12) (1)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W1~W2)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主 要 是 原 料 药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相 的 洗 涤 废 水 W1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的 采 出 水 W2 根 据 核 算, 工 艺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t/a, 属 于 有 机 含 盐 废 水, COD 含 量 可 达 10000~20000mg/L 1 洗 涤 废 水 W1: 生 产 过 程 中, 部 分 产 品 需 要 使 用 有 机 萃 取 剂 进 行 萃 取, 萃 取 后 有 机 相 洗 涤 废 水 主 要 含 甲 苯 二 氯 甲 烷 乙 酸 乙 酯 等 有 机 物, 另 外 含 有 少 量 的 盐 类 等, 其 产 生 量 约 为 m 3 /a 2 溶 剂 回 收 采 出 W2: 生 产 过 程 中 含 溶 媒 料 液 均 送 至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项 目 主 要 经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回 收 的 溶 剂 为 乙 醇 甲 醇 异 丙 醇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等 根 据 各 溶 剂 的 性 质 可 知, 以 上 5 溶 剂 沸 点 均 小 于 水, 溶 剂 采 用 减 压 浓 缩 工 艺 回 收 后, 继 续 浓 缩, 该 过 程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采 出 水 根 据 核 算,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釜 底 废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m 3 /a, 主 要 含 盐 类 和 少 量 有 机 溶 剂 (2)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W3~W4) 1 生 产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W3 本 项 目 生 产 的 反 应 装 置 和 设 备 均 采 用 有 机 溶 剂 清 洗 后, 再 用 纯 化 水 进 行 清 洗 由 于 同 一 车 间 生 产 药 品 设 备 共 用, 因 此, 每 一 批 次 生 产 完 成 均 要 进 行 设 备 清 洗 ( 反 复 清 洗 3 次 ) 根 据 项 目 原 料 药 生 产 批 次 及 设 备 数 量 估 算, 生 产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产 生 量 约 m 3 /a 2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清 洗 废 水 溶 剂 回 收 装 置 的 设 备 在 每 批 溶 剂 回 收 后 也 采 用 纯 化 水 清 洗, 根 据 企 业 具 体 的 生 产 安 排 情 况 和 回 收 系 统 的 数 量, 厂 区 共 设 置 三 套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使 用 一 次 清 洗 一 次, 若 有 回 收 溶 剂 更 换, 则 大 洗 一 次 每 套 设 备 的 一 次 洗 涤 用 水, 根 据 设 备 的 数 量 和 设 备 的 大 小 来 定, 根 据 估 算, 溶 剂 回 收 设 备 清 洗 水 为 5346 m 3 /a, 废 水 产 生 量 按 用 水 量 的 85% 计, 约 为 m 3 /a 104
110 综 上,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总 产 生 量 为 同 生 产 工 艺 废 水,CODcr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高,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有 机 物 和 SS, 废 水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3) 公 辅 工 程 废 水 1 真 空 泵 废 水 W5 真 空 循 环 系 统 废 水 3 个 月 更 换 一 次, 产 生 量 198m 3 /a 该 部 分 废 水 在 循 环 使 用 中 会 有 部 分 可 溶 于 水 的 有 机 气 体 以 及 部 分 粘 附 于 水 中 的 有 机 物 进 入, 其 中 主 要 含 有 乙 醇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石 油 醚 二 氯 甲 烷 丙 酮 等 物 质 2 车 间 冲 洗 废 水 W6 车 间 地 坪 冲 洗 废 水 产 生 量 约 为 m 3 /a, 主 要 污 染 物 CODCr NH3-N SS 等 3 质 检 中 心 废 水 W7 质 检 中 心 废 水 产 生 量 m 3 /a, 主 要 污 染 物 CODCr BOD5 ph 等 4 软 水 设 备 再 生 废 水 W8 项 目 软 水 站 采 用 离 子 交 换 工 艺, 制 备 过 程 中 树 脂 再 生 酸 碱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72m 3 /a, 主 要 污 染 物 ph 等 5 废 气 喷 淋 系 统 废 水 W9 项 目 喷 淋 水 半 年 更 换 一 次, 产 生 量 100m 3 /a,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ph Cl - NH3-N 等 (4) 办 公 生 活 污 水 W10 本 项 目 综 合 楼 设 置 员 工 食 堂 和 宿 舍 根 据 业 主 提 供 资 料, 项 目 运 营 后 员 工 总 人 数 为 50 人, 均 在 厂 区 食 宿 同 时, 成 都 海 亚 特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另 有 20 名 员 工 也 依 托 本 项 目 的 食 宿 设 施 因 此, 项 目 生 活 用 水 以 0.12m 3 /d 人 计, 用 水 量 约 为 8.4m 3 /d(2772 m 3 /a), 排 水 系 数 按 0.85 计, 则 本 项 目 生 活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7.14m 3 /d(2356.2m 3 /a) 生 活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ph COD BOD SS, 氨 氮, 生 活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5) 清 下 水 (W11~W12) 纯 水 站 排 水 W11: 纯 化 水 站 项 目 采 用 二 级 反 渗 透 设 备, 废 水 产 生 量 550m 3 /a; 循 环 水 站 排 水 W12: 循 环 系 统 定 期 排 污 水 产 生 量 280m 3 /a; 上 述 部 分 废 水 属 于 清 下 水, 水 质 简 单, 直 接 接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排 放 (6) 初 期 雨 水 W13 105
111 项 目 一 般 采 用 历 年 最 大 暴 雨 的 前 15 分 钟 雨 量 为 初 期 雨 水 量, 根 据 当 地 气 象 资 料, 小 时 最 大 降 水 量 取 最 大 日 降 水 量 的 10%, 本 项 目 厂 内 生 产 区 面 积 约 m 2 可 计 算 得 到 年 需 收 集 的 初 期 雨 水 量 约 为 m 3 /a, 平 均 每 天 0.32m 3 /d( 以 330 天 计 ) 经 统 计 的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见 下 表 装 置 名 称 表 序 号 废 水 来 源 及 名 称 主 要 污 染 物 项 目 各 类 废 水 产 生 排 放 及 治 理 情 况 表 产 生 量 (m 3 /a) 排 放 规 律 处 理 措 施 及 排 放 去 向 生 产 线 其 它 W1 洗 涤 废 水 有 机 溶 剂 盐 类 等 间 断 W2 溶 剂 回 收 采 出 水 有 机 溶 剂 Cl - 等 间 断 W3~W4 设 备 清 洗 水 CODCr BOD5 NH3-N 间 断 W5 真 空 泵 废 水 CODCr BOD5 NH3-N 198 间 断 W6 车 间 冲 洗 水 SS CODCr NH3-N 间 断 W7 质 检 中 心 废 水 CODCr BOD5 NH3-N Cl- ph 间 断 W8 软 水 设 备 再 生 废 水 ph 72 间 断 W9 废 气 喷 淋 废 水 NH3-N Cl- ph 等 100 间 断 W13 初 期 雨 水 SS 间 断 送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中 三 级 标 准 及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中 相 关 标 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其 它 W10 生 活 污 水 CODCr BOD5 NH3-N 连 续 经 隔 油 预 处 理 池 处 理 后 直 接 接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清 下 W11 纯 化 水 站 外 排 水 550 间 断 清 下 水, 水 质 简 单 水 W12 循 环 水 系 统 排 水 280 间 断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项 目 属 于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项 目, 废 水 具 有 污 染 物 成 份 复 杂, 污 染 浓 度 较 高 含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特 点 项 目 废 水 实 行 清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清 水 回 用 及 分 类 收 集 分 类 治 理 的 原 则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为 含 盐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水,CODcr 可 达 20000mg/L 左 右, 氯 化 物 浓 度 可 达 1640mg/L 如 不 经 过 有 效 的 物 化 处 理 来 降 低 废 水 的 CODcr 和 毒 性, 会 对 后 续 生 化 系 统 的 微 生 物 带 来 致 命 伤 害, 同 时 部 分 有 机 物 质 本 身 很 难 进 行 生 物 降 解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方 案 根 据 项 目 废 水 水 质 分 析,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采 用 多 维 微 电 解 + 芬 顿 氧 化 混 凝 沉 淀 + 厌 氧 + 好 氧 +MBR 生 物 膜 工 艺,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中 三 级 标 准 及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B 等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106
112 产 生 情 况 : 名 称 排 放 量 (m 3 /a) 表 项 目 废 水 污 染 源 统 计 表 主 要 污 染 物 (mg/l) ph CODcr BOD5 NH3-N SS Cl - 排 放 规 律 萃 取 洗 涤 废 水 W 间 断 溶 剂 回 收 采 出 水 W ~ / / 3117 间 断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W3~ W ~ / 连 续 真 空 泵 废 水 W ~ / / / 间 断 车 间 冲 洗 水 W ~ / 间 断 治 理 措 施 质 检 中 心 废 水 W ~ 间 断 软 水 再 生 设 备 废 水 W8 72 9~ / / / 80 间 断 废 气 系 统 喷 淋 水 W ~ / 40 间 断 初 期 雨 水 ( 生 产 区 )W min 产 生 的 初 期 雨 水 量,48h 内 限 流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间 断 处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 处 理 前 处 理 后 综 合 废 水 综 合 废 水 ~9 6~ / / / 经 多 维 电 解 + 芬 顿 氧 化 混 凝 沉 淀 + 厌 氧 + 好 氧 +MBR 厌 氧 处 理 达 到 接 收 标 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生 活 污 水 W ~ / / 连 续 预 处 理 池 处 理 后 直 接 接 管 清 下 水 W11 W 水 质 简 单 间 断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注 : 综 合 废 水 水 质 根 据 项 目 年 排 水 量 平 均 水 质 核 算 ( 未 计 初 期 雨 水 ) 107
113 2.6.2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及 治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包 括 工 艺 废 气 两 种 G1 G2(G1: 生 产 过 程 废 气 ( 无 组 织 除 外 ); G2 溶 剂 回 收 废 气 ),G3 加 料 间 废 气,G4 锅 炉 燃 烧 废 气,G5 食 堂 油 烟,G6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项 目 共 设 置 5 个 排 气 筒, 即 原 药 合 成 车 间 共 三 个 ( 各 车 间 设 置 一 个,1#~3# 排 气 筒 ), 锅 炉 房 设 置 1 个,4# 排 气 筒 ; 食 堂 设 置 一 个,5# 排 气 筒 工 艺 废 气 治 理 及 排 放 项 目 工 艺 废 气 G1 G2 产 生 情 况 见 下 表 2.6-3: 表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有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汇 总 表 车 间 产 品 序 号 物 料 名 称 车 间 一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每 批 产 生 放 量 (kg/ 批 ) 年 产 生 放 量 (t/a) 备 注 G101-1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G101-2 过 滤 废 气 50 8 石 油 醚 Gb101-1 浓 缩 不 凝 气 石 油 醚 丙 泊 酚 Gb102-1 浓 缩 不 凝 气 甲 苯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消 旋 卡 多 曲 利 福 昔 明 G103-1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G103-2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G103-3 过 滤 废 气 二 氯 甲 烷 G103-4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G103-5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Gb103-1 浓 缩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Gb103-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Gb103-3 浓 缩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Gb103-4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G104-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G104-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Gb104-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G105-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G105-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Gb105-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设 备 清 洗 乙 醇 回 收 Gbw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0.13 乙 醇 车 间 二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G201-2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干 燥 废 气 氯 化 氢 G201-1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Gb201-1 浓 缩 不 凝 气 甲 醇 Gb201-2 浓 缩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Gb201-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G202-1 破 碎 粉 尘 粉 尘 氢 气 G202-2 烃 化 废 气 DMF G202-3 过 滤 废 气 丙 酮 G202-4 干 燥 废 气 丙 酮 G202-5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108
114 利 奈 唑 胺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G202-6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Gb202-1 浓 缩 不 凝 气 甲 苯 Gb202-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丙 酮 Gb202-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G203-1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G203-2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Gb203-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Gb203-2 浓 缩 不 凝 气 乙 酸 乙 酯 Gb203-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G204-1 过 滤 废 气 异 丙 醇 G204-2 干 燥 废 气 异 丙 醇 Gb204-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异 丙 醇 G205-1 还 原 废 气 氢 气 G205-2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过 滤 废 气 二 氯 甲 烷 托 伐 普 坦 G205-3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G205-4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Gb205-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Gb205-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二 氯 甲 烷 Gb205-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G206-1 过 滤 废 气 异 丙 醇 G206-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G206-3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伊 拉 地 平 G206-4 干 燥 废 气 异 丙 醇 Gb206-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异 丙 醇 Gb206-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异 丙 醇 Gb206-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G207-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G207-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G207-3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盐 酸 阿 比 朵 G207-4 干 燥 废 气 丙 酮 尔 Gb207-1 浓 缩 不 凝 气 乙 醇 Gb207-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Gb207-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丙 酮 G208-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G208-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G208-3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他 达 拉 非 G208-4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Gb208-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Gb208-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设 备 清 洗 乙 醇 回 收 Gbw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乙 醇 G301-1 过 滤 废 气 丙 酮 G301-2 干 燥 废 气 丙 酮 车 间 磷 酸 二 甲 啡 G301-3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三 烷 G301-4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Gb301-1 浓 缩 不 凝 气 乙 酸 乙 酯 109
115 Gb301-2 浓 缩 不 凝 气 乙 酸 乙 酯 Gb301-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丙 酮 Gb301-4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G302-1 过 滤 废 气 乙 酸 乙 酯 L- 苹 果 酸 G302-2 干 燥 废 气 乙 酸 乙 酯 Gb302-1 浓 缩 不 凝 气 乙 酸 乙 酯 G303-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磷 酸 二 氢 钾 G303-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Gb303-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G304-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依 地 酸 铁 钠 G304-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Gb304-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G305-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安 立 生 坦 G305-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Gb305-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酸 乙 酯 Gb305-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G306-2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G306-1 过 滤 废 气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盐 酸 马 尼 地 G306-3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平 G306-4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Gb306-1 浓 缩 不 凝 气 异 丙 醇 Gb306-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酸 乙 酯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Gb306-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G307-1 过 滤 废 气 乙 醇 醋 酸 锌 G307-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Gb307-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乙 醇 G308-2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干 燥 废 气 DMF 英 加 韦 林 G308-1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G308-3 过 滤 废 气 甲 醇 G308-4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Gb308-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甲 醇 设 备 清 洗 乙 醇 回 收 Gbw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0.04 乙 醇 合 计 (1)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G101-1 为 干 燥 废 气 : 主 要 含 甲 醇 有 机 废 气 和 水 蒸 气, 根 据 估 算, 水 蒸 气 产 生 的 量 约 为 2.25kg/ 批 ; 甲 醇 废 气 产 生 量 为 0.1kg/ 批 干 燥 为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4~6 小 时 有 机 废 气 收 集 后, 经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后, 由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101-2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将 有 一 定 量 的 石 油 醚 挥 发, 过 滤 为 间 断 排 放, 通 过 离 心 机 上 的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110
116 Gb101-1 石 油 醚 回 收 不 凝 气 : 浓 缩 过 程 甲 苯 经 二 次 冷 凝 后 进 入 溶 剂 储 存 罐 该 过 程 中 会 有 少 量 的 不 凝 气 产 生, 按 照 冷 凝 效 率 为 95% 计, 不 凝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12.5kg/ 批, 经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由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2) 丙 泊 酚 Gb102-1 甲 苯 回 收 不 凝 气 : 减 压 浓 缩 步 骤, 甲 苯 蒸 汽 经 冷 凝 回 收 按 照 冷 凝 效 率 为 90% 计, 产 生 的 甲 苯 不 凝 气 量 约 为 2kg/ 批, 真 空 系 统 抽 排, 经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由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3)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G103-1 G103-3 G103-4 过 滤 废 气 : 主 要 含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乙 醇, 均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103-2 G103-5 为 干 燥 废 气 : 生 产 过 程 中, 干 燥 均 采 用 减 压 干 燥 方 式, 每 批 干 燥 2~4 小 时, 产 生 的 干 燥 废 气 均 通 过 真 空 泵 抽 排, 经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由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103-1~ Gb103-4 为 二 氯 甲 烷 甲 醇 乙 醇 不 凝 气 : 生 产 过 程 中 减 压 浓 缩 过 程 过 滤 后 滤 液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均 采 用 浓 缩 二 次 冷 凝 方 式 回 收 溶 剂 不 凝 气 均 通 过 真 空 系 统 抽 排, 与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送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由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4) 消 旋 卡 多 曲 G104-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将 有 一 定 量 的 乙 醇 挥 发,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104-2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为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真 空 抽 排, 由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由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104-1 乙 醇 不 凝 气 : 乙 醇 回 收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真 空 泵 抽 排, 由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由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5) 利 福 昔 明 G105-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将 有 一 定 量 的 乙 醇 挥 发, 过 滤 废 气 间 断 产 生,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真 空 抽 排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105-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乙 醇, 干 燥 废 气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通 过 真 空 抽 排, 经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由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105-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乙 醇 回 收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与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111
117 (6)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G201-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将 会 有 一 定 量 的 甲 醇 挥 发, 过 滤 废 气 间 断 产 生, 采 用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1-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主 要 含 甲 醇 氯 化 氢 干 燥 废 气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干 燥 废 气 通 过 真 空 抽 排, 经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201-1~ Gb201-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Gb201-1 Gb201-2 为 减 压 浓 缩 工 序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蒸 汽 冷 凝 过 程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Gb201-3 为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的 甲 醇 不 凝 气 以 上 废 气 均 通 过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7) 硝 酸 异 康 唑 G202-1 破 碎 粉 尘 : 固 体 原 料 经 破 碎 机 破 碎 时, 产 生 粉 尘 破 碎 机 只 在 运 行 过 程 产 生 粉 尘, 每 天 运 行 约 1h, 经 估 算, 粉 尘 产 生 量 为 t/a 拟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15m 排 气 筒 处 理, 其 净 化 效 率 达 95% 以 上, 排 放 量 为 t/a, 净 化 后 的 废 气 排 放 浓 度 小 10mg/Nm 3,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标 准 要 求 G202-2 反 应 废 气 氢 气 反 应 釜 排 气 DMF: 异 康 唑 碱 基 制 备 时, 烃 化 反 应 将 产 生 少 量 氢 气, 同 时, 加 热 反 应 导 致 少 量 DMF 受 热 挥 发 反 应 废 气 间 断 产 生, 每 批 反 应 时 间 约 3~5 小 时 反 应 废 气 由 真 空 系 统 引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由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202-3 G202-5 过 滤 废 气 : 主 要 为 丙 酮 乙 醇,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2-4 G202-6 干 燥 废 气 : 在 粗 品 干 燥 过 程 将 产 生 干 燥 废 气 丙 酮, 粗 品 精 制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干 燥 废 气 间 断 产 生,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通 过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8) 利 奈 唑 胺 G203-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有 机 溶 剂 甲 醇 挥 发, 过 滤 废 气 为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3-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干 燥 废 气 由 真 空 系 统 引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由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203-1 Gb203-3 甲 醇 不 凝 气 :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与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由 真 空 系 统 引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由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203-2 乙 酸 乙 酯 不 凝 气 : 粗 品 制 备 的 减 压 浓 缩 步 骤, 产 生 少 量 的 乙 酸 乙 酯 不 凝 气, 112
118 每 批 浓 缩 时 间 为 2~3 小 时 通 过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9)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G204-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将 会 少 量 异 丙 醇 挥 发,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4-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异 丙 醇, 干 燥 废 气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均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204-1 异 丙 醇 不 凝 气 : 异 丙 醇 回 收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由 真 空 系 统 引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由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10) 托 伐 普 坦 G205-1 还 原 反 应 废 气 : 粗 品 制 备 还 原 反 应 过 程, 生 成 副 产 物 氢 气, 每 批 还 原 反 应 时 间 为 2 小 时 氢 气 均 有 组 织 稀 释 抽 排 G205-2 G205-3 为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将 会 有 少 量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挥 发, 均 为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5-4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甲 醇, 干 燥 废 气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205-1 Gb205-3 甲 醇 不 凝 气 : 溶 剂 甲 醇 回 收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真 空 抽 排, 与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205-2 二 氯 甲 烷 不 凝 气 : 粗 品 制 备 的 减 压 浓 缩 步 骤, 产 生 少 量 的 二 氯 甲 烷 不 凝 气, 真 空 泵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11) 伊 拉 地 平 G206-1 G206-3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将 会 少 量 异 丙 醇 乙 醇 挥 发, 均 为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6-2 G206-4 干 燥 废 气 : 含 异 丙 醇 乙 醇, 干 燥 废 气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均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206-1 Gb206-2 异 丙 醇 不 凝 气 :Gb206-1 为 减 压 浓 缩 过 程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Gb206-2 为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 均 采 用 真 空 泵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206-3 乙 醇 不 凝 气 :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真 空 抽 排, 与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113
119 (12)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G207-1 G207-3 为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有 少 量 有 机 溶 剂 挥 发, 主 要 为 乙 醇 丙 酮, 均 为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7-2 G207-4 干 燥 废 气 : 粗 品 制 备 精 制 工 序,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干 燥 废 气 为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每 步 骤 干 燥 时 间 为 2 小 时, 主 要 为 乙 醇 丙 酮 均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207-1 浓 缩 不 凝 气 : 粗 品 制 备 工 序, 减 压 浓 缩 过 程 乙 醇 蒸 汽 冷 凝 回 收, 产 生 少 量 不 凝 气, 真 空 泵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207-2 ~Gb207-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乙 醇 丙 酮 溶 剂 均 采 用 减 压 浓 缩 方 式 回 收, 产 生 少 量 的 不 凝 气 采 用 真 空 泵 抽 排, 与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13) 他 达 拉 非 G208-1 G208-3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有 少 量 乙 醇 溶 剂 挥 发,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208-2 G208-4 干 燥 废 气 : 含 乙 醇, 干 燥 废 气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干 燥 废 气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 Gb208-1,Gb208-2 不 凝 气 : 溶 剂 回 收 产 生 不 凝 气 乙 醇, 与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14)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G301-1 G301-3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有 一 定 量 的 有 机 溶 剂 挥 发, 主 要 为 丙 酮 乙 醇, 均 为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1-2 G301-4 干 燥 废 气 : 含 丙 酮 乙 醇, 产 生 于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干 燥 废 气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通 过 真 空 系 统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301-1 Gb301-2 为 乙 酸 乙 酯 不 凝 气 : 有 机 相 减 压 浓 缩 过 程, 乙 酸 乙 酯 经 冷 凝 回 收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301-3 Gb301-4 为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含 丙 酮 乙 醇 与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15)L- 苹 果 酸 G302-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又 少 量 乙 酸 乙 酯 挥 发,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114
120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2-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主 要 为 乙 酸 乙 酯 干 燥 废 气 为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采 用 真 空 泵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302-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含 乙 酸 乙 酯, 采 用 真 空 泵 抽 排, 与 车 间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16) 磷 酸 二 氢 钾 G303-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有 一 定 量 的 乙 醇 挥 发, 间 断 排 放,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3-2 干 燥 废 气 : 含 乙 醇, 干 燥 废 气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 Gb303-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乙 醇 回 收 不 凝 气, 真 空 抽 排, 与 车 间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17) 依 地 酸 铁 钠 G304-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会 有 一 定 量 的 乙 醇 挥 发,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4-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采 用 减 压 干 燥 方 式, 干 燥 废 气 为 乙 醇,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304-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不 凝 气 为 乙 醇, 与 车 间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18) 安 立 生 坦 G305-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会 有 少 量 乙 醇 挥 发,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5-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废 气 为 乙 醇,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305-1 乙 酸 乙 酯 不 凝 气 : 减 压 浓 缩 步 骤, 乙 酸 乙 酯 蒸 汽 经 冷 凝 收 集 回 用 不 凝 气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305-2 乙 醇 不 凝 气 : 乙 醇 溶 剂 经 减 压 浓 缩 后 冷 凝 回 收, 不 凝 气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115
121 (19)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G306-1 G306-3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会 有 少 量 有 机 溶 剂 挥 发, 主 要 为 甲 醇 和 乙 酸 乙 酯, 均 为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6-2 干 燥 废 气 : 含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干 燥 废 气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由 真 空 泵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306-3 干 燥 废 气 : 含 甲 醇, 干 燥 废 气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2-4 小 时, 由 真 空 泵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306-1 不 凝 气 : 减 压 浓 缩 步 骤, 异 丙 醇 蒸 汽 经 冷 凝 收 集 回 用 不 凝 气 由 真 空 泵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306-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含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由 真 空 泵 抽 排, 与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306-3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含 甲 醇, 由 真 空 泵 抽 排, 与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20) 醋 酸 锌 G307-1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有 少 量 乙 醇 挥 发, 间 断 产 生, 集 气 罩 收 集 后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7-2 干 燥 废 气 : 干 燥 箱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产 生 少 量 干 燥 废 气, 主 要 为 乙 醇 干 燥 废 气 为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为 1-2 小 时 干 燥 废 气 真 空 泵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307-1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乙 醇 溶 剂 经 减 压 浓 缩 后 冷 凝 回 收, 由 真 空 泵 抽 排, 与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21) 英 加 韦 林 G308-1 G308-3 过 滤 废 气 : 离 心 过 滤 过 程 中 会 有 少 量 的 甲 醇 溶 剂 挥 发, 间 断 产 生, 通 过 集 气 罩 收 集 抽 至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G308-2 G308-4 干 燥 废 气 : 含 甲 醇 和 DMF 干 燥 废 气 间 断 排 放, 每 批 干 燥 时 间 2-4 小 时, 采 用 真 空 泵 抽 排,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Gb308-1 Gb308-2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气 : 不 凝 气 为 甲 醇, 与 工 艺 废 气 一 并 送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通 过 车 间 排 气 筒 排 放 (22) 设 备 清 洗 溶 剂 乙 醇 回 收 不 凝 气 各 生 产 车 间 设 备 的 第 一 次 清 洗 均 采 用 乙 醇 作 为 清 洗 剂, 清 洗 后 的 乙 醇 经 减 压 浓 缩 后 回 116
122 收, 循 环 利 用, 回 收 过 程 产 生 的 不 凝 气 共 约 0.218t/a 进 料 间 废 气 根 据 项 目 生 产 规 模, 项 目 部 分 液 体 物 料 采 用 200kg 桶 装, 生 产 车 间 设 置 进 料 间 ( 每 个 生 产 车 间 设 置 一 个 进 料 间 ), 液 体 桶 装 原 料 通 过 叉 车 由 库 房 运 到 生 产 车 间 液 体 进 料 间 非 酸 碱 性 液 体 料 通 过 隔 膜 泵 送 入 反 应 釜, 酸 碱 性 液 态 物 料 ( 硝 酸 盐 酸 氨 水 磷 酸 氢 氧 化 钠 等 通 过 ) 隔 膜 泵 打 入 高 位 罐 加 入 反 应 釜 另 外, 用 量 较 大 的 溶 剂 ( 包 括 乙 醇 石 油 醚 甲 苯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 均 采 用 输 料 管 正 压 送 料 ( 储 罐 区 输 料 管 道 反 应 釜 ) 全 程 密 闭, 不 通 过 进 料 间 进 料 进 料 间 设 置 抽 风 机 将 下 料 过 程 挥 发 的 废 气 引 入 车 间 集 气 总 管 进 入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 水 喷 淋 +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 通 过 各 车 间 的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消 旋 卡 多 曲 固 体 原 料 需 破 碎 后 加 入,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经 1# 排 气 筒 排 放 三 个 车 间 各 设 置 一 个 进 料 间, 各 车 间 进 料 间 废 气 产 生 情 况 如 下 : 表 进 料 间 废 气 产 生 情 况 车 间 产 品 序 号 名 称 批 排 放 量 年 产 批 次 年 运 行 小 年 排 放 量 排 放 速 率 (kg/ 批 ) 批 次 周 期 时 数 (t/a) (kg/h) 车 间 丙 泊 酚 氯 化 氢 一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G3-1 二 氯 甲 烷 车 间 二 车 间 三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氯 化 氢 二 氯 甲 烷 硝 酸 硝 酸 异 康 唑 丙 酮 粉 尘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G3-2 异 丙 醇 托 伐 普 坦 二 氯 甲 烷 氯 化 氢 伊 拉 地 平 异 丙 醇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氯 化 氢 丙 酮 氨 气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丙 酮 G3-3 氯 化 氢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异 丙 醇 燃 气 锅 炉 废 气 治 理 及 排 放 项 目 设 置 3 台 2t/h 燃 气 锅 炉, 为 生 产 过 程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提 供 高 温 蒸 汽 锅 炉 采 用 清 洁 能 源 天 然 气, 尾 气 通 过 15m 高 4# 排 气 筒 排 放 天 然 气 的 热 值 约 为 8600 大 卡,25 度 水 变 180 度 饱 和 蒸 汽 需 要 吸 热 650 大 卡,2T 燃 气 蒸 汽 锅 炉 理 论 上 每 小 时 大 约 用 154 方 天 然 气, 考 虑 到 锅 炉 的 效 率 和 锅 炉 的 实 际 利 用 率, 取 2t 燃 气 蒸 汽 锅 炉 每 小 时 实 际 用 天 然 气 应 该 在 180m 3 左 右, 本 项 目 3 台 2t/h 锅 炉 每 小 时 实 117
123 际 用 天 然 气 约 540m 3 根 据 第 一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业 污 染 源 产 排 污 系 数 手 册 : 产 品 名 称 蒸 汽 / 热 水 / 其 它 原 料 名 称 表 工 艺 名 称 天 然 气 室 燃 炉 工 业 锅 炉 ( 热 力 生 产 和 供 应 行 业 ) 产 排 污 系 数 表 - 燃 气 工 业 锅 炉 规 模 等 级 所 有 规 模 污 染 物 指 标 工 业 废 气 量 单 位 标 立 方 米 / 万 立 方 米 - 原 料 产 污 系 数 末 端 治 理 技 术 名 称 排 污 系 数 136, 直 排 136,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审 核 及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14]197 号 ) 要 求 : 燃 油 燃 气 机 组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绩 效 值,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所 用 燃 料 对 应 的 单 位 发 电 量 烟 气 排 放 情 况 及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予 以 核 定 本 项 目 锅 炉 SO2 NOx 的 排 放 绩 效 如 下 项 目 废 气 量 (m 3 /h) 表 燃 气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产 生 情 况 SO2 NOx mg/m 3 kg/h mg/m 3 kg/h 3 台 2t/h 锅 炉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Ⅱ 时 段 食 堂 油 烟 治 理 及 排 放 50 / 200 / 项 目 食 堂 设 置 在 综 合 楼, 食 堂 油 烟 设 置 油 烟 净 化 器 进 行 处 理, 净 化 后 尾 气 引 至 屋 顶 5# 排 气 筒 排 放 无 组 织 废 气 治 理 及 排 放 无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为 液 态 物 料 在 储 运 投 放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少 量 挥 发 性 溶 媒 气 体, 以 及 各 个 装 置 的 阀 门 管 线 泵 等 在 运 行 中 因 跑 冒 滴 漏 等 散 逸 到 大 气 中 的 废 气, 其 泄 漏 量 与 操 作 管 理 水 平 设 备 状 况 有 很 大 关 系 各 产 品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强 已 在 前 面 的 各 产 品 的 相 关 分 析 中 给 出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汇 总 情 况 见 下 表 2.6-7: 表 项 目 无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状 况 表 车 间 车 间 一 产 品 序 号 名 称 批 排 放 量 (kg/ 批 ) 年 产 批 次 批 次 周 期 年 运 行 小 时 数 年 排 放 量 (t/a) 排 放 速 率 (kg/h)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Gu101 石 油 醚 丙 泊 酚 Gu102 甲 苯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Gu103 二 氯 甲 烷 甲 醇 乙 醇
124 消 旋 卡 多 曲 Gu104 乙 醇 利 福 昔 明 Gu105 乙 醇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Gu201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丙 酮 硝 酸 异 康 唑 Gu202 甲 苯 甲 醇 车 利 奈 唑 胺 Gu203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间 乙 醇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Gu204 异 丙 醇 二 甲 醇 托 伐 普 坦 Gu205 二 氯 甲 烷 伊 拉 地 平 Gu206 异 丙 醇 乙 醇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Gu207 乙 醇 丙 酮 他 达 拉 非 Gu208 乙 醇 氨 气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Gu301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乙 醇 L- 苹 果 酸 Gu302 乙 酸 乙 酯 车 磷 酸 二 氢 钾 Gu303 乙 醇 依 地 酸 铁 钠 Gu304 乙 醇 间 乙 酸 乙 酯 安 立 生 坦 Gu305 三 乙 醇 异 丙 醇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Gu306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氯 化 氢 醋 酸 锌 Gu307 乙 醇 英 加 韦 林 Gu308 甲 醇 车 间 一 溶 剂 回 收 挥 发 性 有 机 气 体 / / / 车 间 二 溶 剂 回 收 挥 发 性 有 机 气 体 / / / 车 间 三 溶 剂 回 收 挥 发 性 有 机 气 体 / / / 设 备 清 洗 Guw 乙 醇 / /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汇 总 废 气 产 生 量 : 氯 化 氢 / / / / / 氨 / / / / / (1) 车 间 生 产 废 气 (G1 G2): 有 机 废 气 :13.85t/a; 进 料 间 废 气 G3: 无 机 废 气 t/a, 有 机 废 气 t/a (2)3 台 2t/h 燃 气 锅 炉 废 气 G4: 二 氧 化 硫 :1.17t/a,0.22kg/h; 氮 氧 化 物 5.44t/a,1.03kg/h (3)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G5:TVOC:1.25t/a; 氯 化 氢 :0.0065t/a; 氨 :0.175t/a 119
125 表 废 气 污 染 源 汇 总 表 运 行 废 气 数 污 染 物 产 生 污 染 物 排 放 排 气 筒 废 气 来 源 时 间 量 废 气 污 染 物 高 度 h/a (m 3 /h) kg/h t/a mg/m 3 mg/m 3 kg/h t/a (m)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甲 醇 石 油 醚 丙 泊 酚 甲 苯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套 数 净 化 效 率 车 间 有 机 气 体 (G 1 G2) 车 间 一 车 间 二 车 间 三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甲 醇 乙 醇 二 氯 甲 烷 消 旋 卡 多 曲 乙 醇 利 福 昔 明 乙 醇 设 备 清 洗 剂 回 收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乙 醇 甲 醇 氯 化 氢 二 氯 甲 烷 甲 醇 丙 酮 甲 苯 DMF 利 奈 唑 胺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乙 醇 异 丙 醇 托 伐 普 坦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伊 拉 地 平 乙 醇 异 丙 醇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乙 醇 丙 酮 他 达 拉 非 乙 醇 甲 醇 设 备 清 洗 剂 回 收 乙 醇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L- 苹 果 酸 乙 酸 乙 酯 磷 酸 二 氢 钾 乙 醇 依 地 酸 铁 钠 乙 醇 安 立 生 坦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异 丙 醇 # 排 气 筒,15m 2# 排 气 筒,15m 3# 排 气 筒,15m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水 喷 淋 +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1 95% 1 95% 1 95% 醋 酸 锌 乙 醇
126 英 加 韦 林 甲 醇 DMF 设 备 清 洗 剂 回 收 乙 醇 车 间 粉 尘 G3 车 间 二 : 硝 酸 异 康 唑 粉 尘 # 排 气 筒,15m 布 袋 除 尘 器 1 99% 进 料 间 废 气 G 3 车 间 一 车 间 二 车 间 三 丙 泊 酚 氯 化 氢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二 氯 甲 烷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氯 化 氢 二 氯 甲 烷 硝 酸 异 康 唑 硝 酸 丙 酮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异 丙 醇 托 伐 普 坦 氯 化 氢 二 氯 甲 烷 伊 拉 地 平 异 丙 醇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氯 化 氢 丙 酮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氨 气 丙 酮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氯 化 氢 异 丙 醇 # 排 气 筒,15m 2# 排 气 筒,15m 3# 排 气 筒,15m 水 喷 淋 +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水 喷 淋 +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水 喷 淋 +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1 95% 1 95% 1 95% 燃 气 锅 炉 G 二 氧 化 硫 / / / 30 / 1.17 / / 4# 排 气 筒, 直 排 氮 氧 化 物 / / / 140 / 5.44 / / 无 组 织 排 放 G6 / / / / / / / / / / / / 废 气 处 理 后 排 放 合 计 : 有 组 织 排 放 TVOC:0.761t/a 粉 尘 : t/a 二 氧 化 硫 :1.17t/a 氮 氧 化 物 :5.44t/a; 无 组 织 TVOC:1.25t/a, 无 组 织 氯 化 氢 :0.0065t/a, 无 组 织 氨 :0.175t/a 121
127 2.6.3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产 生 和 处 理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年 产 生 总 量 t/a, 包 括 一 般 废 物 和 危 险 废 物 两 类 (1) 危 险 废 物 主 要 包 括 :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溶 剂 回 收 废 物 S1, 主 要 为 浓 缩 产 生 釜 底 残 液 釜 底 残 渣 ; 原 料 废 包 装 材 料 S2, 主 要 为 废 包 装 内 袋 等, 污 水 处 理 站 生 化 污 泥 S3, 产 生 总 量 约 : t/a; 危 险 废 物 均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业 主 已 与 成 都 市 兴 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合 同 处 置 项 目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具 体 见 附 件 (2) 一 般 废 物 包 括 : 产 品 废 包 装 材 料 S4; 厂 区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S5; 其 产 生 总 量 10.75t/a, 包 括 废 产 品 包 装 材 料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废 包 装 材 料 送 废 品 收 购 处 理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的 统 计 及 处 置 情 况 见 表 表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情 况 统 计 表 车 间 产 品 序 号 名 称 批 次 产 量 年 排 放 是 否 (kg/ 批 ) 量 (t/a) 危 废 S1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溶 剂 回 收 废 物 S101-1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S101-2 硅 胶 杂 质 油 是 L101-1 残 渣 是 车 间 一 车 间 二 车 间 三 丙 泊 酚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S102-1 残 渣 S102-2 残 渣 是 L103-1 残 液 是 L103-2 残 液 是 消 旋 卡 多 曲 S104-1 残 渣 是 利 福 昔 明 S105-1 残 液 是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L201-1 L201-2 残 液 是 L202-1 硝 酸 异 康 唑 L202-2 残 液 是 S202-1 残 渣 是 利 奈 唑 胺 L203-1 残 液 是 S203-1 残 渣 是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S204-1 残 渣 是 托 伐 普 坦 S205-1 残 渣 是 伊 拉 地 平 L206-1 残 液 是 S206-1 残 渣 是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L207-1 残 液 是 S207-1 残 渣 是 S301-1 残 液 是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L301-1 残 液 是 S301-2 残 渣 是 L- 苹 果 酸 S302-1 残 渣 是 依 地 酸 铁 钠 S304-1 残 渣 是 安 立 生 坦 S305-1 残 渣 是 L305-1 残 液 是 盐 酸 马 尼 地 平 S306-1 残 渣 是 英 加 韦 林 L308-1 残 液 是 废 物 代 码 HW02 医 药 废 物 ( ) 处 理 方 式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122
128 S308-1 残 渣 是 S2 原 料 废 包 装 内 袋 车 间 一 二 三 / 原 料 包 装 材 料 / 7.2 是 S3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污 水 处 理 站 / 生 化 污 泥 15 是 HW49 其 他 废 物 ( ) HW49 其 他 废 物 ( )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交 由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S4 产 品 废 包 装 材 料 车 间 一 二 三 / 产 品 包 装 材 料 / 2.5 不 是 废 品 收 购 处 理 S5 厂 区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厂 区 范 围 / 生 活 垃 圾 / 8.25 不 是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各 类 危 险 固 体 废 弃 物 根 据 其 性 质 不 同, 分 别 设 置 暂 存 点, 所 有 的 暂 存 场 所 均 必 须 按 相 关 规 定 采 取 防 晒 防 雨 和 防 渗 措 施, 并 对 专 用 暂 存 点 均 设 置 明 渠 的 标 识 噪 声 产 生 及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涉 及 的 噪 声 设 备 有 离 心 机 粉 碎 机 冷 水 机 组 冷 却 水 泵 冷 冻 水 泵 真 空 系 统 锅 炉 房 以 及 车 间 设 置 的 抽 风 设 备 该 类 设 备 噪 声 声 级 为 75-90dB(A), 噪 声 产 生 情 况 见 下 表, 经 采 取 措 施 治 理 后, 厂 界 噪 声 低 于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GB )3 类 区 的 标 准 表 项 目 噪 声 产 生 治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表 噪 声 源 位 置 噪 声 源 设 备 噪 排 放 治 理 后 室 外 声 采 取 措 施 声 值 规 律 级 (db(a)) 离 心 机 85 间 断 合 理 布 置 总 图, 减 振 80 粉 碎 机 间 断 合 理 布 置 总 图, 减 振 70 生 产 装 置 冷 却 系 统 合 理 布 置 总 图, 隔 声, 80~85 间 断 ( 泵 机 组 ) 减 振 70 喷 射 真 空 系 统 75 间 断 厂 房 隔 声, 消 声, 减 振 65 锅 炉 房 风 机 燃 气 锅 炉 90 间 断 优 化 总 图, 加 装 吸 声 材 料, 厂 房 隔 声, 消 声 75 污 水 处 理 站 水 泵 风 机 等 85~90 连 续 消 声 减 振 隔 声 70 本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机 械 设 备 较 多, 产 生 的 噪 声 较 大, 因 此 生 产 设 备 在 设 备 选 型 上 应 充 分 注 意 选 择 低 噪 声 设 备 对 真 空 泵 离 心 泵 等 应 加 垫 橡 胶 或 弹 簧 防 震 垫, 采 取 有 效 的 隔 声 消 声 减 振 等 降 噪 措 施 在 场 地 四 周 生 产 功 能 区 之 间 种 植 绿 化 隔 离 带 加 强 设 备 的 日 常 维 修 更 新, 确 保 所 有 设 备 尤 其 是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设 备 处 于 正 常 工 况, 防 止 设 备 故 障 形 成 的 非 正 常 生 产 噪 声 确 保 厂 界 外 1m 处 测 得 噪 声 值 应 低 于 65dB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 (1) 优 化 平 面 布 置 将 真 空 泵 离 心 泵 等 高 噪 声 设 备 置 于 厂 房 内 部, 且 厂 房 内 衬 吸 123
129 声 材 料 充 分 利 用 建 筑 物 的 屏 蔽 作 用 和 吸 声 材 料 的 吸 声 性 并 对 各 类 泵 体 加 橡 胶 底 座 进 行 减 震 处 理 (2) 锅 炉 房 噪 声 : 修 建 封 闭 式 锅 炉 房, 采 用 隔 声 门 窗 ; 在 燃 烧 器 鼓 风 机 进 风 口 安 装 微 穿 孔 板 消 声 器 (3) 冷 却 系 统 作 为 项 目 主 要 产 噪 设 备, 针 对 其 产 噪 特 性, 拟 对 其 安 装 不 锈 钢 消 声 垫, 并 在 其 周 围 用 消 音 百 叶 进 行 围 合 (4) 在 厂 界 四 周 生 产 功 能 区 之 间 种 植 绿 化 隔 离 带 在 采 取 减 振 隔 声 吸 声 等 措 施 后, 经 建 筑 隔 声 和 距 离 衰 减 后, 厂 界 外 等 效 声 级 应 不 高 于 65dB(A), 确 保 厂 界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3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地 下 水 保 护 及 防 渗 措 施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的 原 则 :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坚 持 源 头 控 制 末 端 防 治 污 染 监 控 应 急 响 应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即 采 取 主 动 控 制 和 被 动 控 制 相 结 合 的 措 施 1 主 动 控 制 即 从 源 头 控 制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在 储 存 罐 区 管 道 设 备 污 水 储 存 及 处 理 构 筑 物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防 止 和 降 低 污 染 物 跑 冒 滴 漏, 将 污 染 物 泄 漏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 2 被 动 控 制 即 末 端 控 制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厂 内 污 染 区 地 面 的 防 渗 措 施 和 泄 漏 渗 漏 污 染 物 收 集 措 施, 即 在 污 染 区 地 面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防 止 洒 落 地 面 的 污 染 物 渗 入 地 下, 并 把 滞 留 在 地 面 的 污 染 物 收 集 起 来, 集 中 送 回 工 艺 中 ; 3 应 急 响 应 措 施, 包 括 一 旦 发 现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故,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控 制 地 下 水 污 染, 并 使 污 染 得 到 治 理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控 制 措 施 :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控 制 措 施 即 为 地 面 防 渗 工 程 地 面 防 渗 工 程 设 计 原 则 : 1 采 用 国 内 先 进 的 防 渗 材 料 技 术 和 实 施 手 段, 杜 绝 项 目 对 区 域 内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确 保 不 因 项 目 运 行 而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造 成 任 何 污 染 影 响, 确 保 现 有 地 下 水 水 体 功 能 2 坚 持 分 区 管 理 和 控 制 原 则, 根 据 场 址 所 在 地 的 工 程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和 全 厂 可 能 发 生 泄 漏 的 物 料 性 质, 参 照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有 针 对 性 的 分 区, 并 分 别 设 计 地 面 防 渗 层 结 构 3 坚 持 可 视 化 原 则, 在 满 足 工 程 和 防 渗 层 结 构 标 准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在 地 表 面 实 施 防 渗 措 施, 便 于 泄 漏 物 质 的 收 集 和 及 时 发 现 破 损 的 防 渗 层 124
130 4 实 施 防 渗 的 区 域 均 设 置 检 漏 装 置, 其 中 可 能 泄 漏 危 险 废 物 的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和 特 殊 污 染 防 治 区 的 防 渗 设 置 自 动 检 漏 装 置 5 防 渗 层 上 渗 漏 污 染 物 和 防 渗 层 内 渗 漏 污 染 物 收 集 系 统 与 全 厂 三 废 处 理 措 施 统 筹 考 虑, 统 一 处 理 防 渗 材 料 选 取 和 层 设 计 方 案 : 防 渗 材 料 拟 选 取 环 氧 树 脂 和 水 泥 基 渗 透 结 晶 型 防 渗 材 料, 根 据 不 同 分 区 采 用 一 种 材 料 单 独 使 用 或 多 种 材 料 结 合 使 用 的 方 法, 渗 透 系 数 K cm/s 总 图 布 置 上 应 严 格 区 分 为 非 防 渗 区 一 般 防 渗 区 重 点 防 渗 区 非 防 渗 区 主 要 包 括 停 车 场 绿 化 等 区 域 ; 一 般 防 渗 区 主 要 包 括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间 综 合 楼 ( 质 检 中 心 除 外 ) 除 重 点 防 渗 区 外 的 其 余 部 分 地 面, 包 括 厂 区 运 输 公 路 区 域 等 ; 重 点 防 渗 区 主 要 包 括 原 药 合 成 车 间 综 合 库 房 危 化 品 库 质 检 中 心 污 水 处 理 站 ( 含 事 故 池 ) 及 收 集 管 线 危 废 暂 存 间 真 空 系 统 等 项 目 按 非 污 染 防 治 区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和 特 殊 污 染 防 治 区 分 别 采 取 不 同 等 级 的 防 渗 措 施 : 防 渗 层 尽 量 在 地 表 铺 设, 按 照 污 染 防 治 分 区 采 取 不 同 的 设 计 方 案, 具 体 如 下 : 1 非 污 染 防 治 区 : 采 取 非 铺 砌 地 坪 或 普 通 混 凝 土 地 坪, 不 设 置 防 渗 层 ; 2 污 染 防 治 区 首 先 设 围 堰, 切 断 泄 漏 物 料 流 入 非 污 染 区 的 途 径, 围 堰 采 用 防 渗 钢 筋 混 凝 土, 围 堰 高 度 不 低 于 15cm, 污 染 防 治 区 的 地 面 坡 向 排 水 口, 最 小 排 水 坡 度 不 得 小 于 5, 在 此 基 础 上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和 特 殊 污 染 防 治 区 分 别 采 取 不 同 的 防 渗 层 铺 设 方 案 ; 3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参 照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l ) 中 II 类 场 的 要 求 设 计 防 渗 方 案 一 般 污 染 防 治 区 铺 设 配 筋 混 凝 土 加 防 渗 剂 的 防 渗 地 坪, 切 断 污 染 地 下 水 途 径 ; 4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和 特 殊 污 染 防 治 区 参 照 危 险 废 物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l ) 中 的 要 求 设 计 防 渗 方 案, 防 渗 材 料 拟 选 取 环 氧 树 脂 和 水 泥 基 渗 透 结 晶 型 防 渗 材 料, 渗 透 系 数 K cm/s 本 项 目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为 原 料 储 罐 区 生 产 车 间 危 废 暂 存 区 三 废 排 放 统 计 本 项 目 废 水 废 气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见 下 表 125
131 废 水 表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表 类 别 名 称 产 生 量 m 3 /a 产 生 源 强 排 放 源 强 备 注 W1 萃 取 洗 涤 废 水 W2 溶 剂 回 收 采 出 水 W3~W4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W5 真 空 泵 废 水 198 W6 车 间 冲 洗 废 水 W7 质 检 中 心 废 水 W8 软 水 设 备 再 生 废 水 W9 废 气 系 统 喷 淋 水 100 W13 初 期 雨 水 ( 生 产 区 ) W10 生 活 污 水 CODCr:20000mg/L,BOD:3200mg/L, Cl - :1948mg/L,NH3-N:60mg/L CODCr:600mg/L,BOD:200mg/L, Cl - :3117mg/L CODCr:10000mg/L,BOD:1500mg/L,SS: 550mg/L,NH3-N:60mg/L COD Cr:5000mg/L,BOD:600mg/L,NH 3-N: 60mg/L m 3 /a; CODCr:2500mg/L,BOD:600mg/L,SS: CODCr:500mg/L,BOD: 200mg/L, NH3-N:60mg/L 300mg/L,Cl - :50mg/L, CODCr:8000mg/L,BOD:1000mg/L,SS: NH3-N:45mg/L; 500mg/L, NH3-N:60mg/L,Cl - :100 mg/l 72 CODCr:100mg/L, Cl - :80mg/L CODCr:5000mg/L,BOD:600mg/L,Cl - : 40mg/L, NH3-N:70mg/L SS m 3 /a; CODCr:500mg/L,BOD:300mg/L,NH3-N: CODCr:500mg/L,BOD: 20mg/L 300mg/L,NH3-N:20mg/L 经 多 维 电 解 + 芬 顿 氧 化 混 凝 沉 淀 + 厌 氧 +MBBR 好 氧 处 理 达 到 接 收 标 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预 处 理 池 处 理 后 直 接 接 管 废 气 W11 纯 化 水 站 外 排 水 550 W12 循 环 水 站 排 水 280 G1 工 艺 过 程 冷 凝 不 凝 气 干 燥 G1 G2 废 气 ; G2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不 凝 气 G3 进 料 间 废 气 / / TVOC:13.85t/a 氯 化 氢 : t/a 氨 :0.035 t/a 硝 酸 雾 : t/a TVOC:0.761t/a 氯 化 氢 : t/a 氨 : t/a 硝 酸 雾 : t/a 清 下 水, 水 质 简 单,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采 用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后 处 理, 引 至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水 喷 淋 +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吸 附 后, 引 至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126
132 固 废 类 别 名 称 产 生 量 m 3 /a 产 生 源 强 排 放 源 强 备 注 进 料 间 粉 尘 0.075t/a t/a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引 至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G4 锅 炉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1.17t/a,30mg/m 3 二 氧 化 硫 :1.17t/a,30mg/m 3 氮 氧 化 物 :5.44t/a,140 mg/m 3 氮 氧 化 物 :5.44t/a,140 mg/m 3 引 至 15m 排 气 筒 排 放 TVOC:1.48t/a TVOC:1.48t/a G6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无 组 织 氯 化 氢 :0.0065t/a 无 组 织 氯 化 氢 :0.0065t/a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无 组 织 氨 :0.175t/a 无 组 织 氨 :0.175t/a G5 食 堂 油 烟 5000Nm 3 /h;6mg/m Nm 3 /h; 油 烟 净 化 设 备 处 理 后, 引 至 屋 1.5 mg/m 3 顶 屋 顶 排 气 筒 直 排 S1 工 艺 过 程 溶 剂 回 收 固 废 t/a 0 委 托 有 资 质 公 司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S2 原 料 包 装 内 袋 7.2t/a 0 置 S3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15t/a 0 S4 产 品 包 装 材 料 2.5t/a 0 外 售 废 品 收 购 站 S5 生 活 垃 圾 8.25t/a 0 环 卫 统 一 清 运 127
133 2.6.7 总 量 控 制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污 染 物 因 子 确 定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部 的 相 关 要 求, 结 合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征, 本 评 价 确 定 的 总 量 控 制 污 染 物 为 SO2 NOX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和 CODCr 氨 氮, 共 计 5 项 其 中 废 水 中 CODCr 氨 氮, 废 气 中 SO2 NOX 是 国 家 要 求 控 制 的 总 量 指 标 ; 废 气 中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是 项 目 的 特 征 污 染 物 指 标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及 环 境 容 量 支 撑 现 状 监 测 表 明,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达 标, 满 足 GB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和 相 关 标 准 经 预 测,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不 会 改 变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不 会 导 致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的 任 何 一 项 污 染 物 超 标, 即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环 境 容 量 可 支 撑 项 目 项 目 总 量 指 标 建 议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污 染 物 指 标 量 见 下 表 本 环 评 建 议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按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进 行 下 达 表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建 议 指 标 (t/a)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SO 大 气 污 NOX 7.77 染 物 HCl NH3 0.2 项 目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排 放 CODcr 8.05 的 总 量 NH3-N 0.67 水 污 染 物 2.7 清 洁 生 产 论 述 清 洁 生 产 目 的 本 项 目 经 园 区 污 水 厂 处 理 后 的 排 放 总 量 CODcr 0.8 NH3-N 0.08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采 用 能 耗 物 耗 小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少 的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合 理 利 用 自 然 资 源, 防 止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清 洁 生 产 在 不 同 的 历 史 发 展 阶 段 及 不 同 的 国 度 有 不 同 的 叫 法, 例 如 废 物 最 小 化 无 废 工 艺 污 染 预 防 等, 但 其 基 本 内 涵 是 一 致 的, 即 对 产 品 和 产 品 的 生 产 过 程 采 用 预 防 污 染 的 策 略 来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清 洁 生 产 的 目 的 就 是 通 过 采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工 艺 设 备 以 及 清 洁 原 料,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实 现 节 省 能 源, 降 低 原 材 料 消 耗, 从 源 头 控 制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并 降 低 末 端 污 染 控 制 投 资 和 128
134 运 行 费 用, 实 现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全 过 程 控 制, 有 效 地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采 用 清 洁 生 产 可 最 大 限 度 地 利 用 资 源 能 源, 使 原 材 料 最 大 限 度 地 转 化 为 产 品, 把 污 染 消 除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以 达 到 保 护 自 然 资 源 和 环 境 的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 污 染 预 防 ) 已 被 证 明 是 优 于 污 染 末 端 控 制 且 需 优 先 考 虑 的 一 种 环 境 保 护 战 略 采 用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可 减 轻 建 设 项 目 的 末 端 处 理 负 担 提 高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可 靠 性 提 高 建 设 项 目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并 降 低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责 任 风 险 公 司 结 合 多 年 医 药 生 产 经 验, 本 着 先 进 适 用 的 原 则 选 购 设 备, 部 分 产 品 在 原 有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优 化 设 计 合 理 布 局 (1) 该 项 目 严 格 按 严 格 科 学 设 计 进 行 建 设, 做 到 人 流 物 流 分 开, 各 工 段 紧 密 衔 接, 以 减 少 物 料 中 间 运 输 导 致 的 物 料 流 失, 减 少 物 料 消 耗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成 熟, 其 工 艺 优 选 严 格, 要 求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顺 畅 短 捷 先 进 可 靠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2) 设 备 的 选 用 安 装 检 验 和 管 道 连 接 均 严 格 执 行 我 国 现 行 技 术 标 准 规 范 对 关 键 性 设 备 采 取 冗 余 设 计, 并 在 相 关 管 道 阀 门 设 立 旁 路 歧 管 和 缓 冲 设 施, 以 减 少 物 料 泄 漏 可 能 各 物 料 输 送 管 线 专 管 专 用, 一 般 不 需 切 换 和 清 洗 (3) 尽 可 能 采 用 液 泵 和 管 道 加 料, 避 免 粗 放 操 作, 以 有 效 减 少 物 料 的 跑 冒 滴 漏 管 线 设 计 均 使 用 无 缝 管, 外 层 涂 上 防 腐 材 料 然 后 再 用 聚 合 材 料 封 包, 所 有 管 线 尽 可 能 减 少 连 接 的 法 兰 个 数 (4) 反 应 器 储 罐 等 设 备 的 温 度 液 位 等 均 采 用 仪 器 仪 表 显 示, 生 产 系 统 相 对 封 闭, 增 强 物 料 的 循 环 利 用,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污 染 物 产 生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采 用 多 维 微 电 解 + 芬 顿 氧 化 混 凝 沉 淀 + 厌 氧 + 好 氧 +MBR 生 物 反 应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三 级 标 准 后, 再 经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处 理 后 达 到 GB III 类 水 域 限 值 后, 通 过 园 区 已 建 关 系 排 入 斜 江 河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残 液 及 废 渣 均 进 行 有 效 治 理 和 处 置, 做 到 污 染 物 的 达 标 排 放, 并 使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降 至 较 低 水 平 对 危 险 废 物 分 类 收 集, 交 由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公 司 处 理 以 利 于 焚 烧 废 气 的 处 理 和 废 气 处 理 产 物 的 综 合 利 用, 相 对 于 将 这 些 危 险 废 物 送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可 以 避 免 危 险 废 物 运 输 带 来 的 环 境 风 险 129
135 2.7.3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有 机 溶 剂 的 用 量 均 较 多, 使 用 后 的 废 溶 剂 经 回 收 后 回 用, 其 回 收 率 均 达 到 95% 以 上 ( 具 体 见 前 述 分 析 ), 溶 剂 回 收 水 平 为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既 节 约 了 物 料 又 减 少 了 废 溶 剂 排 放 带 来 的 环 境 污 染, 符 合 节 能 减 排 要 求 相 对 于 将 这 些 危 险 废 物 送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单 位 处 理, 可 以 避 免 危 险 废 物 运 输 带 来 的 环 境 风 险 节 能 措 施 加 强 企 业 用 电 管 理, 在 厂 区 照 明 设 备 用 电 等 各 方 面 做 到 节 约 用 电, 合 理 安 全 使 用 电 能 工 艺 上 尽 量 采 用 高 效 率 低 耗 能 的 设 备 电 气 设 备 选 用 低 损 耗 防 渗 漏 不 吊 芯 免 维 护 全 密 封 节 能 变 压 器 变 电 所 尽 量 靠 近 负 荷 中 心, 减 少 电 能 损 耗 照 明 选 用 高 效 节 能 型 灯 具 低 压 配 电 采 用 电 容 自 动 补 偿 装 置 进 行 无 功 补 偿 在 厂 房 设 计 中 充 分 利 用 自 然 采 光 自 然 通 风, 以 达 到 建 筑 节 能 的 要 求 为 了 加 强 用 电 管 理, 应 建 立 必 要 的 机 构 和 用 电 管 理 制 度, 以 便 于 考 核 并 进 行 必 要 的 奖 惩 制 度 并 按 实 际 情 况 安 装 电 表, 以 便 于 检 查 管 理, 切 实 做 到 节 电 的 作 用 通 过 以 上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完 全 能 实 现 所 有 外 排 污 染 物 达 标, 满 足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130
136 第 3 章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3.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邛 崃 市 位 于 四 川 盆 地 西 南 边 缘, 成 都 平 原 西 南 边 缘 至 川 西 龙 门 山 脉 前 沿 的 过 渡 带, 东 连 新 津 彭 山, 南 与 眉 山 蒲 江 名 山 雅 安 接 壤, 西 界 芦 山, 北 邻 大 邑, 东 西 长 68.5km, 南 北 宽 35.5km, 幅 员 面 积 km 2 地 理 位 置 东 经 ' 至 ', 北 纬 30 12' 至 30 33' 市 政 府 驻 临 邛 镇, 东 距 成 都 75km, 南 距 雅 安 71km 项 目 位 于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内, 园 区 规 划 面 积 为 16km 2, 北 至 新 邛 路 南 至 来 龙 社 区 东 至 羊 安 与 新 津 交 界 处, 西 至 羊 安 新 城 地 理 位 置 见 附 图 地 形 地 貌 地 质 邛 崃 西 倚 龙 门 山 系 中 南 段 的 邛 崃 山 脉, 东 临 成 都 平 原, 山 区 与 平 原 间 为 过 渡 的 丘 陵 地 带 山 地 占 总 面 积 30.8%, 除 了 一 小 部 分 属 于 长 丘 山 ( 总 岗 山 ) 外, 其 余 均 属 邛 崃 山 脉 中 段 山 体 为 红 色 砂 页 岩 组 成, 山 峦 起 伏, 峻 峭 壮 丽, 海 拔 一 般 在 1200m 左 右, 玉 林 山 为 本 市 最 高 峰, 海 拔 2000m 以 上 ; 丘 陵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的 31%, 海 拔 一 般 为 500~800m, 相 对 高 度 50~200m, 深 丘 和 浅 丘 都 有, 因 受 长 期 剥 蚀 作 用, 山 顶 多 呈 浑 圆 型, 丘 陵 区 亦 分 布 有 较 为 丰 富 的 红 色 砂 岩 和 页 岩 平 原 占 总 面 积 的 22.64%, 海 拔 一 般 为 450~500m, 为 成 都 平 原 的 一 部 分, 由 河 流 冲 积 而 成, 地 势 平 坦, 土 壤 多 属 砂 壤 土 区 内 山 丘 坝 兼 有 市 之 东 部 及 东 北 部 为 平 坝, 大 地 形 平 坦 开 阔, 略 有 起 伏 面 积 km 2,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的 22.64%, 区 内 人 均 耕 地 1.07 亩, 土 壤 肥 沃, 宜 种 性 广, 灌 溉 便 利, 劳 力 集 中, 为 市 之 粮 油 稻 麦 区 南 部 五 面 山 长 丘 山 区, 浅 丘 连 绵, 塘 库 棋 布, 面 积 km 2,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的 18.08%, 人 均 耕 地 1.5 亩, 气 候 近 似 平 坝 区, 灌 溉 条 件 略 逊 平 坝, 荒 坡 多, 宜 林 果 牧, 塘 库 宜 渔, 为 市 之 粮 油 果 渔 林 牧 区 中 部 西 北 缘 为 深 丘, 是 浅 丘 与 西 部 山 区 间 的 过 渡 带, 面 积 km 2,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的 17.88% 区 内 气 候 温 凉, 盛 产 茶 叶, 为 市 之 粮 茶 林 桑 牧 区 西 部 为 龙 门 山 南 段 延 伸 山 系, 地 势 起 伏 较 大, 山 峦 重 叠, 沟 壑 纵 横 面 积 km 2,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的 41.4%, 是 发 展 林 茶 牧 药 材 及 多 种 土 特 产 的 好 地 方 境 内 农 耕 地 亩 131
137 3.1.3 地 表 水 系 及 水 文 境 内 河 道 纵 横, 河 流 落 差 大, 水 利 资 源 丰 富 南 河 绌 ( 音 ) 江 河 斜 江 河 蒲 江 河 玉 溪 河 流 经 境 内, 全 长 共 km 南 河 发 源 于 邛 崃 正 西 山 天 台 山, 流 长 91km, 年 平 均 流 量 40m 3 ; 绌 ( 音 ) 江 河 和 斜 江 河 都 从 大 邑 流 入 市 境, 境 内 长 度 分 别 为 15 km 和 25 km; 蒲 江 由 蒲 江 县 流 入 境 内, 境 内 流 长 5 km 这 些 河 流 皆 系 山 溪 河, 夏 涨 冬 枯, 易 涨 易 退, 联 系 着 区 内 数 百 条 渠 系, 形 成 自 流 灌 溉 系 统, 是 本 市 灌 溉 主 要 水 源 各 河 汇 入 蒲 江 后 于 市 境 东 部 流 入 新 津 县 注 入 岷 江 区 内 地 表 水 年 径 流 量 9.91 亿 m 3, 其 中 可 利 用 量 亿 m 3, 加 上 从 外 区 引 来 的 可 利 用 水 量 亿 m 3, 共 计 11.6 亿 m 3, 为 全 市 工 农 业 需 水 量 的 3.1 倍 地 下 水 年 用 量 在 1.06 亿 m 3 以 上 可 养 殖 水 域 总 计 6.1 万 亩 项 目 纳 污 水 体 为 斜 江 河, 斜 江 河 发 源 于 大 邑 县 山 区 斜 源 乡 雄 黄 岩 东 麓, 主 峰 高 程 1903m 主 源 经 大 邑 县 城 西, 在 官 渡 河 纳 粗 石 河, 向 南 流 经 苏 场 纳 干 溪 河, 在 唐 场 以 下 左 岸 张 湃 缺 右 岸 白 糖 房 处 入 邛 崃 市 境, 经 冉 义 羊 安 到 牟 礼 镇 郭 河 镇 河 坝 纳 小 南 河, 至 羊 安 镇 合 江 寺 注 入 南 河, 全 长 81.4km, 流 域 面 积 821km 2 邛 崃 市 境 河 段 长 23.4km, 流 域 面 积 194km 河 面 宽 m, 河 床 比 降 在 斜 江 渡 槽 以 下 3.5 斜 江 河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为 9.4m 3 /s, 平 均 枯 水 量 为 2.4 m 3 /s 斜 江 河 属 灌 排 兼 用 河 道, 邛 崃 段 现 有 引 水 堰 5 条, 灌 溉 邛 崃 市 农 田 7.3 万 亩 斜 江 河 项 目 评 价 河 段 为 纳 污 和 泄 洪, 项 目 排 污 口 下 游 10km 范 围 内 无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源 取 水 点 地 下 水 项 目 区 域 覆 盖 有 第 四 纪 上 更 新 统 (Q3 fgl ) 层, 为 成 都 粘 土 - 粉 砂 质 粘 土 层, 厚 3~5m 成 都 粘 土 - 粉 砂 质 粘 土 层 透 水 性 较 差, 渗 透 系 数 在 10-6 cm/s 以 下, 为 相 对 隔 水 层, 对 埋 藏 其 下 的 地 下 水 起 着 阻 挡 作 用 故 项 目 所 在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中 等 该 区 无 统 一 的 地 下 水 面, 地 下 水 径 流 方 向 随 地 形 变 化 而 不 尽 相 同, 但 总 的 地 下 水 分 水 岭 与 地 表 分 水 岭 具 有 一 致 性 区 域 第 四 系 松 散 堆 积 层 局 部 弱 含 水, 只 可 钢 管 井 开 采, 供 分 散 农 户 生 活 用 水 地 下 水 的 补 给 来 源 主 要 有 降 雨, 农 灌 渠 系 等 补 给 地 下 水 ( 潜 水 ) 水 化 学 类 型 以 HC03-Ca 型 和 HCO3 Ca Mg 型 为 主 地 下 水 的 物 理 性 能 较 好, 水 温 多 在 15~19 之 间,pH 值 在 6.7~7.8 之 间, 丰 水 期 多 属 中 性, 枯 水 期 为 弱 碱 性, 矿 化 度 多 数 小 于 1 克 / 升, 硬 度 普 遍 在 25 ( 德 度 ) 以 下, 水 化 学 类 型 以 重 碳 酸 盐 钙 为 主 132
138 3.1.5 气 象 条 件 邛 崃 市 属 亚 热 带 湿 润 季 风 气 候, 受 盆 地 地 形 及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季 风 气 候 明 显, 冬 无 严 寒 ; 夏 无 酷 暑, 四 季 分 明, 秋 短 夏 长 ; 全 年 风 速 小, 阴 天 多, 日 照 少, 气 压 低, 湿 度 大 年 均 温 16.5, 一 月 均 温 5.8, 七 月 均 温 25.8 全 年 无 霜 期 294 天, 年 降 水 量 mm, 比 较 集 中 在 6~9 月 份 山 区 年 均 温 较 平 原 区 低 5, 降 水 量 较 多 春 季 气 温 回 升 快, 但 不 够 稳 定 ; 夏 季 雨 水 集 中, 常 有 局 部 洪 涝 ; 秋 季 降 温 快, 阴 雨 天 气 偏 多 ; 冬 季 霜 冻 较 少, 干 冻 现 象 较 普 遍 ; 此 外, 境 内 还 偶 有 寒 潮 暴 雨 侵 袭, 部 分 山 区 还 有 大 风 冰 雹 危 害 静 风 频 率 高, 逆 温 活 动 频 繁, 不 利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扩 散 稀 释 ; 区 域 内 降 水 较 丰 富 ;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北 北 东 风 北 风 和 北 东 风 生 态 环 境 邛 崃 境 内 绿 野 无 垠, 青 山 连 绵 林 业 用 地 亩, 其 中 有 林 地 亩, 森 林 覆 盖 率 为 21.64%, 森 林 面 积 km 2, 主 要 分 布 在 山 区, 多 以 杉 树 桦 树 为 主 该 区 生 态 环 境 以 农 田 生 态 系 统 为 主, 土 壤 有 机 质 含 量 较 高, 土 质 肥 沃, 适 宜 农 业 耕 作, 水 稻 小 麦 玉 米 蔬 菜 种 植 面 积 大, 家 属 家 禽 饲 养 比 较 普 遍 该 区 人 工 种 植 树 木 及 自 生 杂 草 覆 盖 度 较 大, 水 土 流 失 不 严 重 3.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行 政 区 划 邛 崃 市 是 四 川 省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位 于 成 都 平 原 西 南 部, 全 市 幅 员 面 积 km 2, 辖 21 镇 12 乡 485 个 行 政 村 24 个 居 委 会, 总 人 口 65 万, 是 全 国 生 态 示 范 区 建 设 试 点 地 区 1994 年 6 月 6 日,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撒 县 设 市 市 委 市 政 府 所 在 地 临 邛 镇, 距 成 都 75km,2008 年 市 区 常 住 人 口 14 万, 建 成 区 面 积 11 km 基 础 设 施 全 市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共 投 入 资 金 万 元, 完 成 土 石 方 240 万 m 3, 浆 砌 长 度 48.18km, 改 造 中 低 产 田 1067 公 顷, 改 善 灌 溉 面 积 1667 公 顷 公 路 建 设 共 投 入 资 金 1.9 亿 元, 完 成 新 改 建 县 乡 村 公 路 总 里 程 511km,9 个 乡 镇 实 现 了 村 村 通, 通 达 行 政 村 136 个,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率 达 100% 投 资 1200 万 元 建 成 占 地 1.6 公 顷 的 邛 崃 市 客 运 中 心 一 座 能 源 通 信 等 其 他 基 础 设 施 得 到 进 一 步 完 善 工 农 业 发 展 概 况 工 业 紧 紧 抓 住 以 邛 酒 为 龙 头 的 食 品 工 业, 大 力 壮 大 医 药 化 工 这 两 个 支 柱 在 机 制 创 133
139 新 和 产 品 升 级 换 代 上 下 功 夫, 发 展 以 白 酒 肉 食 品 加 工 医 药 天 然 气 化 工 为 龙 头 的 年 销 售 收 入 500 万 元 以 上 的 规 模 企 业 约 100 家, 工 业 经 济 整 体 效 益 明 显 提 高 2011 年, 全 市 工 业 总 产 值 实 现 约 150 亿 邛 崃 在 加 快 农 业 产 业 化 进 程 中, 形 成 了 以 茶 叶 竹 业 畜 牧 蚕 桑 为 主 的 四 大 特 色 产 业 现 有 茶 叶 5 万 亩, 蚕 桑 3 万 亩, 竹 林 22 万 亩, 年 出 栏 生 猪 达 60 多 万 头 科 教 文 卫 邛 崃 市 目 前 已 有 较 完 善 的 中 等 教 育 系 统, 基 本 可 以 满 足 九 年 义 务 教 育 需 要, 在 校 学 生 数 达 8.2 万 人 2008 年 教 育 事 业 财 政 投 入 8476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加 40.3%, 实 施 农 村 中 小 学 学 生 营 养 餐 改 善 计 划, 大 力 提 高 学 校 装 备 水 平, 完 成 16 所 学 校 标 准 化 改 造, 成 功 通 过 教 育 部 全 国 义 务 教 育 发 展 基 本 均 衡 县 评 估 验 收 全 市 医 疗 卫 生 系 统 完 善, 共 有 各 类 卫 生 机 构 252 个, 卫 生 机 构 病 床 数 1339 张,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1727 人, 各 乡 镇 均 有 卫 生 院 ( 所 ), 村 有 医 疗 站 2002 年 卫 生 事 业 财 政 投 入 117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5% 深 入 推 进 医 疗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全 面 实 施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顺 利 通 过 国 家 血 吸 虫 病 传 播 阻 断 达 标 验 收 资 源 邛 崃 市 域 内 分 布 有 石 油 天 然 气 芒 硝 钾 盐 卤 水 石 膏 饮 用 矿 泉 水 医 疗 用 热 矿 泉 水 建 筑 用 砂 石 陶 瓷 高 岭 土 砖 瓦 用 页 岩 等 矿 产 目 前 开 发 利 用 的 矿 产 以 矿 泉 水 及 建 材 类 矿 产 为 主 页 岩 主 要 分 布 于 市 域 中 部 及 东 部 丘 陵 区, 分 布 面 积 达 90 余 km 2, 蕴 藏 的 资 源 量 达 9 亿 m 3, 砂 岩 主 要 分 布 于 西 部 山 区 和 中 部 丘 陵 区, 分 布 面 积 达 30 余 km 2, 蕴 藏 的 资 源 量 达 3 亿 m 3 邛 崃 市 境 内 有 金 铜 菱 铁 煤 钙 芒 硝 等 矿 产 资 源, 天 然 气 和 石 油 储 量 尤 为 丰 富 邛 崃 是 世 界 上 最 早 发 现 和 使 用 天 然 气 的 地 方, 川 西 地 区 最 大 天 然 气 供 气 基 地, 目 前 已 探 明 储 量 400 亿 m 3, 并 伴 生 丰 富 的 石 油 和 钾 盐, 承 担 着 向 成 都 及 周 边 区 ( 市 ) 县 供 气 任 务, 日 供 应 量 达 250 万 m 3 境 内 山 丘 坝 各 占 三 分 之 一, 气 候 温 和, 适 宜 种 植 各 种 蔬 菜, 是 成 都 市 无 公 害 蔬 菜 二 线 生 产 基 地, 国 家 级 瘦 肉 型 猪 生 产 基 地, 年 出 栏 生 猪 200 万 头 ; 国 家 级 秸 秆 氨 化 肉 牛 生 产 示 范 县, 年 出 栏 肉 牛 3.5 万 头 ; 邛 崃 还 跻 身 成 都 市 优 质 羊 生 产 基 地 和 肉 鸭 生 产 加 工 基 地 邛 崃 林 木 葱 郁, 生 态 优 良, 森 林 覆 盖 率 达 42%, 为 成 都 市 最 大 的 竹 源 基 地, 面 积 达 28 万 亩 ; 邛 崃 种 植 中 药 材 更 是 历 史 悠 久, 品 种 繁 多, 药 材 公 司 常 年 收 购 的 就 有 250 多 种 ; 邛 崃 是 巴 蜀 最 早 的 栽 桑 养 蚕 生 产 丝 绸 的 地 方 之 一, 我 国 古 代 远 通 西 亚 南 亚 各 国 的 南 方 134
140 丝 绸 之 路 的 起 点, 还 享 有 万 担 茶 乡 的 美 誉, 拥 有 茶 园 5 万 多 亩, 年 产 干 茶 1800 多 吨 交 通 运 输 邛 崃 市 境 内 交 通 便 利,108 国 道 和 318 国 道 成 温 邛 高 速 邛 名 高 速 成 雅 高 速 106 省 道 和 107 省 道 等 高 等 级 公 路 过 境 ;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位 于 成 都 市 西 南, 处 于 大 邑 新 津 蒲 江 等 五 县 交 汇 处, 距 成 都 市 区 45km 成 都 双 流 国 际 机 场 30km 乐 山 港 115km 普 兴 火 车 站 13km 现 有 成 雅 高 速 公 路 国 道 108 线 成 新 邛 大 件 路 成 新 蒲 快 速 通 道 等 公 路 通 达 园 区 文 物 与 景 观 邛 崃 市 境 内 旅 游 资 源 丰 富, 主 要 有 天 台 山 竹 溪 湖 瓮 亭 公 园 隋 唐 古 窑 遗 址 等 天 台 山 是 大 熊 猫 栖 息 地 世 界 自 然 遗 产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国 家 AAAA 级 景 区, 位 于 文 君 故 里 四 川 省 邛 崃 市 西 南 端, 属 邛 崃 山 脉, 距 成 都 110km, 距 邛 崃 45km, 景 区 面 积 达 192 km 2, 主 峰 玉 霄 峰 海 拔 1812m; 竹 溪 湖 是 一 座 人 工 水 库, 建 在 邛 崃 市 南 河 一 级 支 流 竹 溪 沟 上, 距 邛 崃 市 区 8km, 湖 似 妆 镜, 山 如 眉 黛 处 于 佛 教 丛 林 鹤 林 禅 院 与 密 宗 福 地 盘 陀 寺 之 间, 有 省 级 保 护 文 物 单 位 唐 代 的 花 置 寺 摩 崖 造 像 等 宋 代 陆 游 文 同 在 邛 时 常 游 于 此 ; 瓮 亭 公 园 位 于 邛 崃 市 中 区 中 心 地 带, 占 地 面 积 2792m 2 早 在 西 汉 时 代 即 为 临 邛 巨 富 卓 王 孙 私 家 园 林 具 史 志 载, 唐 代 为 驻 邛 镇 饯 别 筵 会 之 地 ; 隋 唐 古 窑 遗 址 位 于 今 邛 崃 市 固 驿 镇 瓦 窑 山 西 河 乡 西 江 村 尖 山 子 白 鹤 乡 大 渔 村 和 南 河 乡 什 方 堂 村 等 4 处, 邛 窑 是 我 国 古 代 的 著 名 瓷 窑 之 一 ; 洄 谰 塔 坐 落 于 成 都 市 的 邛 崃 市 城 东 南 3km 的 镇 江 塔, 是 成 都 市 境 内 最 高 的 古 塔, 亦 是 中 国 现 存 最 高 的 风 水 古 塔 这 座 高 达 75.48m 的 雄 伟 古 塔, 修 建 在 南 河 河 心 的 沙 碛 上, 经 历 了 无 数 次 风 洪 地 震 灾 害 的 严 峻 考 验, 至 今 仍 然 巍 然 屹 立, 是 我 们 今 天 研 究 古 代 建 筑 史 和 古 代 高 层 建 筑 不 可 多 得 的 实 物 资 料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内 无 需 保 护 的 文 物 古 迹 风 景 名 胜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等 生 态 敏 感 点 羊 安 镇 简 介 羊 安 镇 地 处 邛 崃 市 东 大 门, 东 距 成 都 市 区 50km, 西 至 邛 崃 市 区 25km, 距 双 流 西 南 航 空 港 30km, 距 成 昆 线 青 龙 站 20km 镇 域 西 接 高 埂 镇, 南 邻 牟 礼 镇, 西 与 新 津 县 交 界, 北 与 冉 义 镇 接 壤, 东 西 宽 4km, 南 北 长 9.5km, 全 镇 幅 员 面 积 46.55km 2 下 辖 10 个 行 政 村,3 个 社 区 居 委 会 全 镇 总 人 口 人, 其 中 非 农 业 人 口 3237 人 目 前, 全 镇 GDP 值 5.8 亿 元,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1.2l 亿 元, 占 总 值 的 20.86%;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2.75 亿 元, 占 总 值 的 47.41%: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1.84 亿 元, 占 总 值 的 31.73% 135
141 全 镇 已 形 成 二 三 一 的 结 构 羊 安 镇 是 邛 崃 市 的 工 业 大 镇, 是 邛 崃 市 的 化 工 工 业 点, 全 镇 范 围 有 大 小 企 业 约 300 个, 主 要 工 业 项 目 有 化 工 食 品 酿 酒 建 材 日 用 品 等, 其 中 大 型 企 业 有 四 川 省 高 宇 集 团, 成 都 四 能 稀 土 有 限 公 司 拥 有 A 级 烟 花 生 产 资 格 及 泉 水 花 炮 厂 等 羊 安 城 镇 区 域 内 水 域 面 积 约 为 公 顷, 主 要 由 雷 堰 沟 崔 沟 汤 堰 及 溪 沐 河 四 条 水 系 构 成, 以 上 河 流 均 源 自 区 域 西 部 的 斜 江 河 雷 堰 沟 在 区 域 东 北 角 外 自 北 向 南 流 经 区 域 西 部 ; 崔 沟 从 北 向 南 流 经 羊 安 镇 中 部 区 域, 流 经 区 域 内 长 度 为 3500m, 宽 2.5m, 流 量 为 1.5m 3 /s; 汤 堰 自 西 北 向 东 南 流 经 区 域 东 部 地 区, 流 经 区 域 内 长 度 为 4000m, 宽 5m, 流 量 为 2.5m 3 /s 羊 安 镇 域 交 通 便 利, 新 邛 公 路 ( 新 津 邛 崃 ) 自 东 向 西 横 穿 镇 域, 路 宽 22m, 为 水 泥 路 面, 县 道 羊 付 路 由 北 向 南 穿 越 镇 北, 另 有 泉 牟 ( 泉 水 牟 礼 ) 水 泥 公 路 南 北 纵 贯 全 镇 ; 乡 道 羊 仁 路 檀 同 路 羊 来 路 双 王 路 纵 横 交 错 连 通 各 村, 构 成 了 镇 域 对 外 对 内 联 系 方 便 快 速 的 交 通 道 路 网 络 镇 域 建 有 35kV 变 电 站, 各 村 及 城 镇 均 设 有 10kV 变 配 设 施, 农 网 改 造 已 实 施 完 工 城 镇 建 有 邮 政 支 局, 电 信 支 局 并 建 有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电 信 小 灵 通 基 站, 实 现 了 村 村 通 电 话, 村 村 通 光 纤 电 视, 通 讯 条 件 较 优 越 羊 安 镇 的 主 干 道 均 设 有 排 水 沟, 污 水 经 排 水 沟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中, 各 村 均 无 完 善 的 排 污 系 统 城 镇 垃 圾 为 集 中 堆 放 定 点 定 时 到 垃 圾 处 理 场 进 行 处 理 3.3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评 简 介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原 名 羊 安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点, 于 2006 年 开 始 建 设, 位 于 羊 安 镇, 东 至 界 碑 村 ( 五 十 公 桩 ), 西 至 羊 安 客 运 站, 南 至 檀 荫 村 12 组, 北 至 新 邛 路, 原 规 划 面 积 为 3.8km 2 邛 崃 市 政 府 于 2009 年 七 月 依 据 成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成 办 发 [2008]71 号 文 成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成 都 市 汽 车 产 业 集 群 发 展 规 划 ( 年 ) 等 10 个 产 业 集 群 发 展 规 划 的 通 知 中 的 成 都 市 石 化 产 业 集 群 发 展 规 划 ( 年 ) 以 及 成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成 府 发 [2008]13 号 文 件, 对 羊 安 工 业 点 实 施 扩 区 工 作, 将 该 工 业 点 的 规 划 面 积 由 原 来 的 3.8km 2 调 整 至 16km 2, 调 整 后 规 划 区 的 四 至 范 围 为 : 北 至 新 邛 路 南 至 来 龙 社 区 东 至 羊 安 与 新 津 交 界 处, 西 至 羊 安 新 城 成 都 市 工 业 园 区 及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 点 的 管 理 机 构 成 都 市 经 济 委 员 会 成 经 [2010]58 号 文 件 成 都 市 经 济 委 员 会 关 于 邛 崃 市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空 间 布 局 有 关 事 项 的 批 复 中 对 羊 安 工 业 点 的 规 划 面 积 予 以 确 认 规 划 的 产 业 定 位 为 : 家 具 制 造 ( 原 规 划 的 3.8km 2 ) 盐 气 和 精 细 化 工 136
142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环 评 已 于 2010 年 完 成, 省 环 保 厅 于 2010 年 3 月 下 达 了 规 划 环 评 审 查 意 见 ( 川 环 函 [2010]205 号 ) 污 水 处 理 厂 基 本 情 况 : 园 区 污 水 厂 已 于 2014 年 5 月 基 本 建 成, 主 体 设 施 已 竣 工 设 计 污 水 处 理 处 置 规 模 为 2 万 m 3 /d, 采 用 A 2 /O 工 艺, 出 水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排 入 斜 江 河 A 2 /O 工 艺 为 厌 氧 - 缺 氧 - 好 氧 法, 生 物 脱 氮 除 磷 工 艺 简 称 该 工 艺 是 流 程 最 简 单, 应 用 最 广 泛 的 脱 氮 除 磷 工 艺 该 工 艺 BOD5 和 SS 处 理 效 率 达 90%~95%, 总 氮 达 70% 以 上, 磷 为 90% 左 右, 一 般 适 用 于 要 求 脱 氮 除 磷 的 大 中 型 城 市 污 水 厂 该 工 艺 抗 冲 击 负 荷 较 强 本 项 目 综 合 废 水 水 量 仅 约 30m 3 /d, 只 占 该 园 区 废 水 处 理 厂 目 前 实 际 处 理 规 模 0.15%, 比 例 较 小 ; 且 项 目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三 级 标 准 的 要 求, 水 质 情 况 :CODCr: 500mg/L NH3-N:25 mg/l,ss:400mg/l, 可 生 化 性 较 高 ; 完 全 满 足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本 项 目 废 水 不 会 对 园 区 污 水 厂 造 成 冲 击 负 荷, 不 会 影 响 园 区 污 水 厂 正 常 运 行 项 目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厂 处 置 是 可 行 的 137
143 第 4 章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位 于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西 侧 紧 邻 森 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涂 料 及 水 性 木 器 漆 系 列 石 化 化 工 产 品 生 产 项 目, 南 侧 为 新 越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本 报 告 大 气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部 分 引 用 成 都 市 森 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涂 料 及 水 性 木 器 漆 系 列 石 化 化 工 产 品 生 产 项 目 监 测 数 据 和 成 都 新 越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监 测 数 据 (2012 年 6 月 28 日 至 7 月 4 日 ) 同 时, 本 项 目 委 托 四 川 京 诚 锦 美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25~31 日 进 行 了 项 目 大 气 特 征 因 子 氨 和 环 境 噪 声 的 监 测 本 项 目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述 如 下 4.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引 用 监 测 点 位 设 置 本 次 空 气 环 境 评 价 引 用 6 个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点, 监 测 点 位 置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点 位 编 号 监 测 点 位 距 离 方 位 功 能 监 测 指 标 1 森 美 化 工 厂 区 / 2 羊 安 镇 保 护 目 标 SO2 NO2 TSP PM10 PM2.5 森 美 化 工 厂 区 及 周 3 仁 和 社 区 保 护 目 标 甲 苯 二 甲 苯 非 甲 烷 总 烃 围 4 方 兴 镇 保 护 目 标 VOC 5 牟 礼 镇 保 护 目 标 6 新 越 医 药 基 地 上 风 向 新 越 医 药 厂 区 及 周 / SO2 NO2 TSP PM10 非 甲 7 新 越 医 药 基 地 下 风 向 围 / 烷 总 烃 甲 苯 丙 酮 氯 化 氢 引 用 监 测 项 目 和 方 法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本 项 目 引 用 SO2 NO2 PM10 PM2.5 非 甲 烷 总 烃 甲 苯 VOC( 该 8 项 因 子 引 至 森 美 化 工 ) 氯 化 氢 丙 酮 ( 该 2 项 引 至 新 越 医 药 ) 等 10 项 本 底 值 补 充 监 测 特 征 因 子 氨 监 测 方 法 按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大 气 部 分 ) 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等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执 行 引 用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率 SO2 NO2 共 测 7 天, 每 天 采 样 4 次, 每 次 采 样 时 间 为 1 小 时, 各 小 时 频 率 为 :2:00~3:00 8:00~9:00 14:00~15:00 20:00~21:00 甲 苯 非 甲 烷 总 烃 VOC(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 共 测 7 天, 每 天 采 样 1 次, 采 用 一 138
144 次 值 氯 化 氢 丙 酮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每 天 监 测 4 次, 采 样 时 间 是 7:00 11:00 14:00 18:00, 监 测 45min 以 上 PM10 PM2.5 氨 共 测 7 天, 采 用 日 均 值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因 子 :SO2 NO2 PM10 PM2.5 甲 苯 非 甲 烷 总 烃 VOC 氯 化 氢 丙 酮 氨, 共 计 11 项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P i C i = C 0i 100 % 式 中 :Pi 单 因 子 指 数 ; Ci 实 测 值 ; C0 单 因 子 标 准 值 当 Pi 值 大 于 1.0 时, 表 明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已 受 到 该 项 评 价 因 子 所 表 征 的 污 染 物 的 影 响,Pi 值 愈 大, 受 污 染 程 度 愈 重, 反 之 亦 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因 子 为 SO2 NO2 PM2.5 PM10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及 其 2000 年 修 改 单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引 用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结 果 引 用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采 样 点 项 目 所 在 地 羊 安 镇 监 测 项 目 采 样 天 数 样 品 数 日 均 值 标 准 值 小 时 均 值 或 一 次 值 日 均 值 小 时 均 值 或 一 次 值 浓 度 范 围 (mg/m 3 ) 超 标 率 % 浓 度 范 围 (mg/m 3 ) PM / / / 0.061~ PM / / / 0.084~ SO / ~ / / NO / ~ / / 甲 苯 7 7 / 0.2 未 检 出 0 / / 非 甲 烷 总 烃 7 7 / ~ / / VOC 7 7 / / 0.01~ / PM / / / 0.063~ PM / / / 0.087~ SO / / / NO / / / 超 标 率 % 139
145 仁 和 社 区 方 兴 镇 牟 礼 镇 甲 苯 7 7 / 0.2 未 检 出 0 / / 非 甲 烷 总 烃 7 7 / ~ / / VOC 7 7 / / 0.01~ / / PM / / / 0.058~ PM / / / 0.097~ SO / ~ / / NO / ~ / / 甲 苯 7 7 / 0.2 未 检 出 0 / / 二 甲 苯 7 7 / 0.3 未 检 出 0 / / 非 甲 烷 总 烃 7 7 / ~ / / VOC 7 7 / / 0.01~ / / PM / / / 0.53~ PM / / / 0.084~ SO / ~ / / NO / ~ / / 甲 苯 7 7 / 0.2 未 检 出 0 / / 二 甲 苯 7 7 / 0.3 未 检 出 0 / / 非 甲 烷 总 烃 7 7 / ~ / / VOC 7 7 / / 0.01~ / / PM / / / 0.055~ PM / / / 0.078~ SO / ~ / / NO / ~ / / 甲 苯 7 7 / 0.2 未 检 出 0 / / 非 甲 烷 总 烃 7 7 / ~ / / VOC 7 7 / / 0.02~ / / 表 丙 酮 氯 化 氢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3 点 位 时 段 1 (02:00-02:45) 2 (08:00-08:45) 3 (14:00-14:45) 4 (20:00-19:45) 均 值 丙 酮 氯 化 氢 7 月 9 日 7 月 10 日 7 月 11 日 7 月 12 日 7 月 13 日 7 月 9 日 7 月 10 日 1 #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 #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 #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 #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 #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 #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 #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 #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 #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 #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 # # # #
146 7 月 11 日 7 月 12 日 7 月 13 日 7 月 14 日 7 月 15 日 1 # # # # # # # # # # 表 氨 的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m 引 用 评 价 结 果 根 据 表 中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按 对 应 的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采 用 单 项 质 量 指 数 评 价 方 法, 计 算 出 监 测 点 各 项 大 气 评 价 因 子 的 单 项 质 量 指 数 值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列 于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Pi 值 ) 引 用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类 别 监 测 点 位 标 准 1# 森 美 化 工 所 在 地 2# 羊 安 镇 3# 仁 和 社 区 4# 方 兴 镇 限 值 PM 2.5 日 均 值 0.20~ ~ ~ ~ PM 10 日 均 值 0.56~ ~ ~ ~ SO 2 小 时 值 0.034~ ~ ~ ~ NO 2 小 时 值 0.11~ ~ ~ ~ 甲 苯 一 次 值 / / / / 0.2 二 甲 苯 一 次 值 / / / / 0.3 非 甲 烷 总 烃 一 次 值 0.77~ ~ ~ ~ VOC 一 次 值 / / / / / 补 充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类 别 监 测 点 位 标 准 1# 森 美 化 工 所 在 地 2# 羊 安 镇 3# 仁 和 社 区 4# 方 兴 镇 5# 牟 礼 镇 限 值 氨 一 次 值 0.1~0.25 0~0.1 0~ ~ 引 用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类 别 监 测 点 位 标 准 新 越 医 药 上 风 向 新 越 医 药 下 风 向 限 值 丙 酮 一 次 值 0( 未 检 出 ) 0( 未 检 出 ) 0.8 氯 化 氢 一 次 值 0.12~ ~ 备 注 执 行 GB 中 2 级 标 准 由 上 表 可 知, 项 目 所 在 地 各 引 用 监 测 因 子 单 项 指 标 评 价 值 Pi 均 小 于 1.0 评 价 表 明, 项 目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各 监 测 点 各 项 监 测 指 标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及 相 关 标 准, 丙 酮 和 氯 化 氢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的 标 准 要 求 141
147 4.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引 用 监 测 断 面 设 置 引 用 地 表 水 监 测 断 面 见 下 表 表 地 表 水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位 置 ( 森 美 化 工 ) 编 号 断 面 位 置 功 能 监 测 因 子 I 斜 江 河 项 目 排 口 上 游 500m 背 景 断 面 Ⅱ 斜 江 河 项 目 排 口 上 游 500m 控 制 断 面 Ⅲ 斜 江 河 项 目 排 口 下 游 3000m 控 制 断 面 表 地 表 水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位 置 ( 新 越 医 药 ) 纳 污 水 体 断 面 编 号 断 面 位 置 断 面 功 能 监 测 因 子 Ⅰ 园 区 污 水 厂 排 口 上 游 500m 对 照 断 面 水 温 ph BOD 5 CODcr 斜 江 河 Ⅱ 园 区 污 水 厂 排 口 下 游 1000m 控 制 断 面 DO 悬 浮 物 氨 氮 总 磷 Ⅲ 区 污 水 厂 排 口 下 游 5000m 削 减 断 面 石 油 类 氯 化 物 甲 苯 引 用 监 测 项 目 和 方 法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的 特 点, 本 项 目 引 用 地 表 水 监 测 的 项 目 为 ph 溶 解 氧 化 学 需 氧 量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氨 氮 总 磷 挥 发 酚 石 油 类 甲 苯 ( 共 9 项 引 至 森 美 化 工 ) 氯 化 物 ( 引 至 新 越 医 药 ) 共 计 10 项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地 表 水 及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 中 有 关 规 定 引 用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率 连 续 监 测 3 天, 每 天 1 次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项 标 准 污 染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其 评 价 公 式 如 下 : ph 溶 解 氧 化 学 需 氧 量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氨 氮 总 磷 挥 发 酚 石 油 类 甲 苯 二 甲 苯 P i C = i S i 式 中 :Pi 为 i 污 染 物 标 准 指 标 数 ; Ci 为 i 污 染 物 实 测 浓 度 值 (mg/l); Si 为 i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 值 (mg/l) 对 于 具 有 上 下 限 标 准 的 ph, 则 按 下 式 计 算 ph 的 Pi 值, 当 ph>7.0 时 式 中 : 的 单 因 子 指 数, 无 量 纲 ;, 当 ph 7.0 时 142
148 所 测 断 面 ph 值, 无 量 纲 ; 地 面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下 限, 无 量 纲 ; 地 面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无 量 纲 溶 解 氧 (DO) 标 准 指 数 计 算 : S S DO, j DO j = DO f - DO ( DO f - DOs ) j,(doj DOs) DO j, = 10-9,(DOj<DOs) DO s 468 DO f = T 式 中 :SDOj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DO 在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DOj 水 质 参 数 DO 在 j 点 的 浓 度 ; DOf 饱 和 溶 解 氧 浓 度 (mg/l); DOs 溶 解 氧 的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mg/l); T 水 温 ( ) 引 用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结 果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地 表 水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水 质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mg/l Ⅰ 断 面 Ⅱ 断 面 Ⅲ 断 面 监 测 斜 江 河 项 目 排 口 上 游 500m 斜 江 河 项 目 排 口 下 游 500m 斜 江 河 项 目 排 水 口 下 游 3000m 指 标 浓 度 范 围 超 标 率 (%) 浓 度 范 围 超 标 率 (%) 浓 度 范 围 超 标 率 (%) 执 行 标 准 ph 7.4~ ~ ~ ~9 溶 解 氧 6.6~ ~ ~ 化 学 需 氧 量 8.4~ ~ ~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2.3~ ~ ~ 量 氨 氮 0.832~ ~ ~ 总 磷 0.070~ ~ ~ 挥 发 酚 未 检 出 0 未 检 出 0 未 检 出 石 油 类 0.01~ ~ ~ 甲 苯 未 检 出 0 未 检 出 0 未 检 出 Ⅰ 断 面 Ⅱ 断 面 Ⅲ 断 面 监 测 园 区 污 水 厂 排 口 上 游 500m 园 区 污 水 厂 排 口 下 游 1000m 园 区 污 水 厂 排 口 下 游 5000m 指 标 浓 度 范 围 超 标 率 (%) 浓 度 范 围 超 标 率 (%) 浓 度 范 围 超 标 率 (%) 执 行 标 准 143
149 氯 化 物 表 地 表 水 质 评 价 结 果 项 目 评 价 标 准 由 评 价 结 果 可 知, 斜 江 河 河 段 水 体 中, 各 断 面 各 监 测 项 目 的 Pi 值 均 小 于 1, 各 监 测 项 目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斜 江 河 评 价 河 段 各 断 面 各 项 指 标 均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Ⅲ 类 水 域 标 准 及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氯 化 物 满 足 集 中 式 生 活 饮 用 水 地 表 水 源 地 补 充 项 目 标 准 限 值 4.3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引 用 监 测 点 位 设 置 本 项 目 引 用 监 测 点 位 见 下 表 单 项 指 数 范 围 (Pi) I 断 面 Ⅱ 断 面 Ⅳ 断 面 ph 6~9 0.2~ ~ ~0.29 溶 解 氧 ~ ~ ~0.55 化 学 需 氧 量 ~ ~ ~0.46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 ~ ~0.68 氨 氮 ~ ~ ~0.841 总 磷 ~ ~ ~0.41 挥 发 酚 / / / 石 油 类 ~ ~ ~0.4 甲 苯 0.7 / / / 氯 化 物 ~ ~ ~0.069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 森 美 化 工 ) 编 号 断 面 位 置 功 能 监 测 因 子 I 项 目 所 在 地 背 景 断 面 Ⅱ 项 目 所 在 地 上 游 控 制 断 面 Ⅲ 项 目 所 在 地 下 游 控 制 断 面 ph 色 度 总 硬 度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石 油 类 六 价 铬 总 铜 总 铅 总 锌 总 镉 甲 苯 二 甲 苯 粪 大 肠 菌 群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 新 越 医 药 ) 编 号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因 子 1#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下 水 潜 水 层 上 游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磷 2#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下 水 潜 水 层 下 游 1# 氯 化 物 3#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下 水 潜 水 层 下 游 2# 引 用 监 测 项 目 和 方 法 监 测 项 目 :ph 色 度 总 硬 度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石 油 类 六 价 铬 总 铜 总 铅 总 144
150 锌 总 镉 甲 苯 粪 大 肠 菌 群 ( 共 13 项 引 至 森 美 化 工 ) 氯 化 物 ( 新 越 医 药 ) 共 计 14 项 监 测 方 法 : 按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 执 行 引 用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率 监 测 频 率 : 监 测 1 天, 每 天 一 次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标 准 指 数 法 评 价, 标 准 指 数 的 计 算 公 式 与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相 同 引 用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结 果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3-3~ 表 地 下 水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4.3-5~ 表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时 间 ph 表 色 度 总 硬 度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项 目 及 结 果 ( 单 位 :mg/l,ph 为 无 量 纲 )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项 目 所 在 地 项 目 所 在 地 上 游 项 目 所 在 地 下 游 石 油 类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六 价 铬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总 铜 总 铅 总 锌 总 镉 甲 苯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二 甲 苯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粪 大 肠 菌 群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地 点 1# 2# 3# 1# 2# 3# 时 间 6 月 28 日 6 月 29 日 项 目 12:00 12:20 12:40 11:00 11:20 11:40 氯 化 物 监 测 点 位 ph 表 色 度 总 硬 度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结 果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石 油 类 Pi 值 六 价 铬 总 铜 总 铅 总 锌 总 镉 甲 苯 项 目 所 在 地 / / / / / / / / / 项 目 所 在 地 上 游 / / / / / / / / / 项 目 所 在 地 下 游 / / / / / / / / / 项 目 执 行 标 准 6.5~ 地 点 时 间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结 果 二 甲 苯 1# 2# 3# 1# 2# 3# 6 月 28 日 6 月 29 日 Pi 值 氯 化 物 粪 大 肠 菌 群 145
151 由 表 4.3-2~ 表 可 知, 区 域 地 下 水 各 项 指 标 均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Ⅲ 类 水 域 标 准 及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4.4 声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点 位 设 置 在 建 设 项 目 厂 界 布 设 4 个 监 测 点, 监 测 等 效 声 级 LeqdB(A) 具 体 位 置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布 点 监 测 点 位 位 置 备 注 1# 拟 建 厂 址 北 厂 界 外 1m 环 境 噪 声 2# 拟 建 厂 址 东 厂 界 外 1m 环 境 噪 声 3# 拟 建 厂 址 南 医 药 中 间 体 厂 界 外 1m 环 境 噪 声 4# 拟 建 厂 址 西 厂 界 外 1m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项 目 和 方 法 各 监 测 点 位 昼 间 及 夜 间 的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根 据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的 规 定 进 行 测 试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率 连 续 2 天 对 评 价 区 内 进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实 测 值 (LAeq) 与 标 准 值 比 较 的 方 法 进 行 评 价 监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结 果 监 测 项 目 表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统 计 及 评 价 结 果 单 位 :db(α) 监 测 时 段 及 结 果 [ 单 位 :db(a)] 监 测 点 位 编 号 监 测 时 间 昼 间 夜 间 环 境 噪 声 备 注 项 目 所 在 地 法 定 厂 界 外 1m # 厂 界 北 侧 # 厂 界 东 侧 # 厂 界 南 侧 # 厂 界 西 侧 GB 中 3 类 昼 间 65dB(A), 夜 间 55dB(A) 由 表 可 知, 项 目 周 围 各 噪 声 监 测 点 昼 夜 间 噪 声 监 测 值 均 满 足 GB 中 3 类 区 标 准 146
152 第 5 章 施 工 期 环 境 预 测 与 评 价 5.1 施 工 期 对 水 大 气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产 污 分 析 本 项 目 工 程 施 工 期 主 要 是 综 合 楼 生 产 车 间 仓 库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等 的 建 设, 以 及 设 备 安 装 等, 包 括 基 础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装 饰 工 程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验 收 等 工 序, 其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噪 声 扬 尘 及 废 气 固 体 废 弃 物 施 工 污 水 等 污 染 物, 其 排 放 量 随 工 序 和 施 工 强 度 不 同 而 变 化 从 总 体 讲, 该 工 程 在 施 工 期 以 施 工 噪 声 施 工 民 工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废 弃 物 ( 废 渣 土 ) 为 主 要 污 染 物 从 污 染 角 度 分 析, 工 程 施 工 期 产 污 流 程 见 图 大 气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回 用 沉 淀 池 生 活 污 水 经 旱 厕 处 理 后 定 期 清 掏 处 理 垃 圾 场 集 中 处 理 噪 声 扬 尘 建 筑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建 筑 垃 圾 基 础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装 饰 工 程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验 收 施 工 期 废 气 (1) 扬 尘 的 产 生 图 施 工 期 工 艺 流 程 与 产 污 环 节 图 概 据 国 内 外 有 关 资 料, 施 工 扬 尘 起 尘 量 与 许 多 因 素 有 关 起 尘 量 主 要 包 括 两 类 : 挖 土 机 开 挖 起 尘 量 和 施 工 渣 土 堆 场 起 尘 量, 属 无 组 织 面 源 排 放, 源 强 不 易 确 定, 主 要 是 通 过 管 理 来 进 行 控 制, 尽 量 减 少 扬 尘 排 放 量, 在 土 壤 湿 度 较 大 的 情 况 下, 其 影 响 区 域 在 100m 范 围 内 (2) 扬 尘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因 素 分 析 施 工 过 程 中 扬 尘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源 于 三 个 方 面 : 挖 土 堆 场 和 运 输, 而 其 中 扬 尘 对 环 境 影 响 最 大 的 环 节 为 挖 土 和 车 辆 运 输 按 照 类 比 资 料, 在 不 同 的 风 速 和 稳 定 度 下, 挖 土 的 扬 尘 对 环 境 的 浓 度 贡 献 都 较 大, 特 别 是 近 距 离 的 TSP 浓 度 超 过 环 境 标 准 几 倍, 个 别 情 况 下 147
153 可 以 达 到 10 倍 但 随 着 距 离 的 增 加, 浓 度 贡 献 衰 减 很 快, 至 100m 左 右 基 本 上 满 足 环 境 标 准 在 土 壤 湿 度 较 大 的 情 况 下, 其 浓 度 贡 献 大 的 区 域 一 般 在 施 工 现 场 50m 以 内 (3) 施 工 扬 尘 对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由 于 本 项 目 施 工 主 要 在 施 工 场 地 内 进 行, 施 工 场 地 周 边 50m 范 围 内 均 无 住 户, 本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点 均 处 在 施 工 现 场 100m 以 外, 因 此 施 工 期 扬 尘 不 会 对 敏 感 点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4) 防 范 措 施 本 环 评 建 议 在 施 工 时 应 采 取 如 下 的 措 施 : 1 场 地 内 道 路 全 部 采 取 现 浇 砼 路 面, 其 它 裸 露 土 地 进 行 临 时 绿 化 或 用 塑 料 薄 膜 覆 盖, 减 少 扬 尘 起 尘 量 2 为 避 免 扬 尘, 建 筑 垃 圾 应 及 时 清 运, 运 到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场 集 中 处 置, 并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严 禁 沿 途 抛 漏 洒, 不 能 及 时 清 运 的, 应 在 施 工 工 地 设 置 临 时 密 闭 性 堆 放 场 地 进 行 保 存, 并 适 时 采 取 洒 水 等 措 施, 使 其 保 持 湿 润 状 态, 减 少 扬 尘 的 产 生 3 运 输 沙 石 水 泥 弃 土 弃 石 以 及 建 筑 垃 圾 等 易 产 生 扬 尘 物 质 的 车 辆, 必 须 封 盖 严 密, 运 输 车 辆 应 保 持 箱 体 完 好 和 整 洁, 做 到 文 明 装 卸, 出 场 车 辆 应 清 洗 轮 胎, 并 用 钢 板 和 草 垫 进 行 覆 盖 防 止 车 辆 夹 泥 进 出 同 时 应 经 常 保 持 和 维 护 施 工 道 路 路 面 的 清 洁 湿 润 以 减 少 车 辆 产 生 的 扬 尘 污 染 4 为 了 减 少 扬 尘 的 产 生, 建 议 施 工 时 尽 量 使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和 散 装 水 泥 5 小 型 项 目 施 工 ( 如 局 部 小 面 积 开 挖 管 道 布 设 等 ) 在 施 工 中 应 采 用 钢 管 与 密 目 安 全 网 搭 设 临 时 围 拦, 尽 量 做 到 封 闭 施 工 6 认 真 做 好 施 工 场 地 管 理 工 作, 对 施 工 现 场 及 其 周 边 采 取 专 人 管 理 每 天 定 时 洒 水 清 扫, 对 绿 化 带 的 花 草 树 木 定 期 洒 水 冲 洗 尘 土 8 做 好 施 工 周 围 道 路 交 通 组 织 工 作, 保 障 周 围 道 路 畅 通, 避 免 因 施 工 而 造 成 交 通 堵 塞 采 用 上 述 措 施 后, 施 工 期 扬 尘 对 环 境 不 会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但 承 建 单 位 必 须 采 取 防 尘 和 防 止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的 环 保 措 施,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严 禁 建 渣 沿 途 洒 落 或 倒 入 河 道 施 工 中 的 冲 洗 设 备 采 用 大 功 率 冲 洗 水 泵 进 行 运 输 车 辆 冲 洗, 所 有 运 输 车 辆 必 须 密 闭 后 才 能 驶 出 工 地 施 工 扬 尘 必 须 按 照 防 止 城 市 扬 尘 污 染 技 术 规 范 (HJ/T ) 和 成 都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53 号 令 成 都 市 大 气 污 染 物 防 治 管 理 规 定 防 止 扬 尘 污 染, 减 少 施 工 粉 尘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148
154 拟 建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必 须 按 照 成 都 市 建 委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市 城 管 局 成 建 委 发 [2008]93 号 关 于 加 强 我 市 建 设 工 程 文 明 施 工 ( 扬 尘 整 治 ) 工 作 的 通 知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各 区 ( 市 ) 县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在 工 地 管 理 中 落 实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六 必 须 六 不 准, 即 : 必 须 湿 法 作 业 必 须 打 围 作 业 必 须 硬 化 道 路 必 须 设 置 冲 洗 设 施 必 须 配 齐 保 洁 人 员 必 须 定 时 清 扫 施 工 现 场 ; 不 准 车 辆 带 泥 出 门 不 准 运 渣 车 辆 冒 顶 装 载 不 准 高 空 抛 洒 建 渣 不 准 现 场 搅 拌 混 凝 土 不 准 场 地 积 水 不 准 现 场 焚 烧 废 弃 物 施 工 场 地 必 须 规 范 管 理 文 明 施 工, 确 保 建 设 工 地 不 制 尘, 减 少 施 工 期 对 区 域 环 境 的 影 响 同 时 施 工 方 还 必 须 按 温 江 区 要 求 对 施 工 场 地 进 行 管 理 :1 施 工 场 地 不 能 有 裸 露 土 ;2 施 工 工 地 实 行 物 业 化 管 理 控 制 施 工 扬 尘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施 工 期 将 会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但 这 些 影 响 随 着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也 会 结 束 因 此, 项 目 施 工 期 不 会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施 工 期 废 水 施 工 期 废 水 主 要 为 工 地 场 地 废 水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1) 工 地 生 活 污 水 建 设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人 员 分 批 进 入 现 场 最 多 合 计 约 100 人 施 工 单 位 不 同 时 进 入 现 场, 而 是 根 据 工 程 安 排, 分 批 入 驻 工 地, 因 此, 一 般 情 况 下 施 工 人 员 及 工 地 管 理 人 员 按 最 大 估 算,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大 约 为 10m 3 /d, 采 用 旱 厕 收 集 后 作 农 肥 使 用 (2) 工 地 施 工 废 水 在 施 工 期 的 打 桩 阶 段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泥 浆 水, 根 据 类 比 监 测 调 查 SS 为 1000~ 3000mg/L, 肆 意 排 放 会 造 成 厂 外 水 塘 和 附 近 地 表 水 水 质 恶 化, 必 须 经 沉 淀 隔 油 除 渣 等 妥 善 处 理 后 再 排 放 由 于 施 工 期 往 往 缺 乏 完 善 的 排 水 设 施, 其 污 水 排 放 将 影 响 施 工 地 表 地 段 的 受 纳 水 体, 使 水 体 中 泥 沙 含 量 有 所 增 加, 尽 管 水 量 不 大, 但 影 响 时 间 较 长, 应 引 起 施 工 单 位 的 重 视 施 工 废 水 工 地 泥 浆 水 以 及 车 辆 冲 洗 水 等 排 入 简 易 沉 淀 池, 经 过 沉 淀 后 回 用, 不 外 排 ; 也 可 考 虑 用 于 堆 场 的 喷 淋 防 止 起 尘, 或 用 于 出 施 工 区 车 辆 轮 胎 的 清 洗, 基 本 上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另 外 :1 散 料 堆 场 四 周 用 石 块 或 水 泥 砌 块 围 出 高 0.5m 的 防 冲 刷 墙, 以 防 止 散 料 被 雨 水 冲 刷 流 失 2 凡 有 机 油 滴 漏 的 施 工 机 械 滴 漏 点 需 备 有 收 集 装 置, 操 作 人 员 还 要 负 责 处 理, 以 防 漏 149
155 油 玷 污 地 坪 3 施 工 现 场 的 弃 土 垃 圾 要 及 时 清 理, 运 至 固 定 地 点 安 放, 防 止 地 面 径 流 将 弃 土 垃 圾 冲 入 施 工 现 场 临 近 的 河 流, 造 成 河 道 的 水 环 境 受 影 响 因 此, 施 工 期 间 加 强 管 理, 废 水 对 当 地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施 工 期 噪 声 (1) 评 价 标 准 工 程 建 设 期 间 的 噪 声 评 价 标 准 采 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该 标 准 对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作 业 所 产 生 的 施 工 噪 声 的 限 值 见 表 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单 位 :db(a) 时 段 昼 间 噪 声 限 值 夜 间 噪 声 限 值 标 准 (2)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强 度 施 工 期 间,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如 混 凝 土 振 捣 器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电 锯 以 及 运 送 建 材 渣 土 的 载 重 汽 车 等, 均 属 强 噪 声 源, 大 多 为 不 连 续 性 噪 声 这 些 设 备 的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大, 其 中 打 桩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等 产 噪 设 备 影 响 范 围 可 达 100~ 170m 另 外, 运 输 建 材 渣 土 的 重 型 卡 车 也 将 增 大 周 围 道 路 的 交 通 噪 声, 这 类 卡 车 近 场 声 级 达 90dB(A) 以 上, 特 别 是 在 夜 间 运 输 时, 如 无 严 格 的 控 制 管 理 措 施, 将 严 重 影 响 周 围 的 声 环 境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的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表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的 噪 声 声 级 序 号 声 源 测 点 距 离 (m) 声 源 强 度 (db)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运 输 车 辆 1 70~95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1 74~84 混 凝 土 振 捣 器 电 锯 1 72~93 木 工 机 械 (3) 施 工 期 噪 声 预 测 施 工 期 各 种 噪 声 源 为 多 点 源, 根 据 点 声 源 噪 声 衰 减 模 式, 可 估 算 其 施 工 期 间 离 噪 声 源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值, 预 测 模 式 如 下 : Lp=Lp0-20Log (r/r0 ) - Loct 式 中 :Lp-- 距 声 源 r m 处 的 施 工 噪 声 预 测 值 db(a); 150
156 Lp0 -- 距 声 源 r m 处 的 参 考 声 级 db(a); r r 0 -- 点 距 离 声 源 (m); L oct -- 各 种 因 素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 包 括 声 障 遮 挡 物 空 气 吸 收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 根 据 表 中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值, 通 过 计 算 可 以 得 出 不 同 类 型 施 工 机 械 在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见 表 表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在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单 位 :db(a) 施 工 阶 段 施 工 机 械 距 机 械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声 压 级 (db) 噪 声 限 值 1m 10 m 20 m 30 m 50 m 100 m 昼 间 夜 间 挖 掘 机 土 石 方 载 重 机 推 土 机 翻 斗 机 打 桩 打 桩 机 混 凝 土 振 捣 器 结 构 木 工 机 械 ( 电 锯 ) 装 修 轮 胎 吊 (4) 施 工 期 噪 声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表 的 预 测 结 果, 在 距 离 本 项 目 的 边 界 100 m 处, 施 工 期 间 敏 感 点 处 的 噪 声 值 在 49~70dB(A), 符 合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昼 间 标 准 的 要 求, 但 部 分 机 械 噪 声 超 出 了 夜 间 标 准, 对 周 围 的 声 环 境 将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因 而 应 避 免 在 夜 间 (22:00~ 次 日 凌 晨 6:00) 施 工 (5)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施 工 期 的 噪 声 影 响 是 短 期 的, 项 目 建 成 后, 施 工 期 噪 声 的 影 响 也 就 此 结 束 但 是 由 于 施 工 机 械 均 为 强 噪 声 源, 施 工 期 间 噪 声 影 响 范 围 较 大, 因 此 必 须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严 格 管 理 : 1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二 十 九 条 规 定 : 施 工 单 位 必 须 在 工 程 开 工 15 日 以 前 向 工 程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申 报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施 工 场 所 和 期 限 建 筑 施 工 机 械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噪 声 值 以 及 所 采 取 的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情 况 151
157 2 严 格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对 施 工 阶 段 的 场 界 限 值 的 规 定 3 施 工 单 位 应 对 施 工 总 平 面 进 行 合 理 布 局, 将 高 噪 声 设 备 尽 可 能 布 置 于 远 离 厂 边 界, 将 施 工 现 场 固 定 噪 声 源, 如 加 工 车 间 搅 拌 机 ( 车 ) 和 料 场 等 相 对 集 中, 以 减 小 噪 声 干 扰 范 围, 选 择 环 境 要 求 低 的 位 置 安 放 强 噪 声 设 备, 以 减 小 噪 声 对 周 围 敏 感 区 的 影 响 4 施 工 车 辆 特 别 是 重 型 运 载 车 辆 的 运 行 线 路 和 时 间, 应 尽 量 避 开 噪 声 敏 感 区 域 和 噪 声 敏 感 时 段 进 出 车 辆 要 合 理 调 度, 明 确 线 路, 使 行 驶 道 路 保 持 平 坦, 减 弱 车 辆 的 颠 簸 噪 声 和 产 生 振 动 加 强 施 工 区 域 交 通 管 理, 避 免 因 交 通 堵 塞 增 加 车 辆 鸣 号 5 在 保 证 施 工 进 度 的 前 提 下, 合 理 安 排 作 业 时 间, 限 制 夜 间 进 行 有 强 噪 声 污 染 的 施 工 作 业 教 育 工 人 文 明 施 工, 尤 其 是 夜 间 施 工 时, 不 要 大 声 喧 哗, 尽 量 减 小 机 具 和 材 料 的 撞 击, 以 降 低 人 为 噪 声 的 影 响 6 如 需 在 夜 间 使 用 机 械 设 备 施 工, 必 须 提 前 十 日 向 区 环 保 局 提 出 申 请, 未 经 批 准 不 得 从 事 夜 间 施 工 作 业 一 般 只 批 准 因 混 凝 土 浇 注 和 钻 孔 灌 注 桩 成 型 等 建 筑 工 艺 特 殊 需 要, 必 须 连 续 作 业 的, 且 只 准 使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批 准 夜 间 施 工 后 应 与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村 民 联 系, 将 环 保 部 门 意 见 通 告 居 民, 接 受 公 众 监 督 7 施 工 期 把 地 块 用 屏 障 围 起 来, 减 弱 噪 声 对 外 幅 射, 在 高 噪 声 设 备 附 近, 加 设 可 移 动 的 简 易 隔 声 屏 8 限 制 打 桩 机 空 压 机 切 割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声 电 锯 电 刨 风 镐 以 及 复 土 压 路 机 声 等 高 噪 声 建 筑 机 械 的 作 业 时 间 9 按 照 关 于 严 格 限 制 夜 间 施 工 作 业 防 治 环 境 污 染 的 通 告 实 施 施 工 操 作, 杜 绝 野 蛮 装 卸 和 车 辆 鸣 号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对 厂 址 施 工 噪 声 进 行 控 制 后, 会 将 本 项 目 施 工 噪 声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影 响 控 制 在 最 低 水 平 施 工 期 固 废 施 工 期 间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为 土 建 施 工 产 生 的 弃 土 建 筑 弃 渣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等 弃 土 在 堆 放 和 运 输 工 程 中, 若 不 妥 善 处 置, 则 会 阻 碍 交 通, 污 染 环 境 ; 开 挖 弃 土 清 运 车 辆 行 走 市 区 道 路, 不 但 会 给 沿 线 地 区 增 加 车 流 量, 造 成 交 通 堵 塞, 尘 土 的 洒 漏 也 会 给 城 市 环 境 卫 生 带 来 危 害 ; 开 挖 弃 土 如 果 无 组 织 堆 放 倒 弃, 遇 暴 雨 冲 刷, 则 会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堵 塞 排 水 沟, 泥 浆 水 直 接 排 入 附 近 地 表 河 流, 增 加 废 水 的 含 沙 量, 造 成 河 床 沉 积, 同 时 泥 浆 水 还 夹 带 施 工 场 地 上 的 水 泥 油 污 等 污 染 物 进 入 水 体,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同 时, 在 弃 土 场 152
158 下 游 区 的 农 田 或 河 流 也 将 会 受 到 水 土 流 失 的 严 重 影 响 (1) 建 筑 弃 土 弃 渣 只 要 合 理 规 划 施 工 方 案, 尽 量 做 到 挖 填 方 量 平 衡, 减 少 弃 土 弃 渣 产 生 量 ; 建 设 单 位 应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规 范 处 理, 首 先 将 建 筑 垃 圾 分 类, 尽 量 回 收 其 中 尚 可 利 用 的 部 分 建 筑 材 料, 对 没 有 利 用 价 值 以 及 不 能 回 填 的 废 弃 物 应 妥 善 堆 放 及 时 处 理, 并 运 送 到 环 卫 部 门 指 定 的 建 筑 垃 圾 堆 埋 场 ; 同 时, 建 议 利 用 周 边 的 洼 地 坡 地, 合 理 规 划 建 筑 弃 土 弃 渣 堆 放 场, 对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弃 土 弃 渣 定 点 堆 放 弃 土 弃 渣 堆 放 场 应 修 建 挡 土 墙 和 完 善 的 排 水 设 施, 避 免 垮 塌 和 水 土 流 失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则 可 将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弃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2)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根 据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施 工 期 间 生 活 垃 圾 的 产 生 量 为 300kg/d, 各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设 施,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经 收 集 后, 定 期 送 至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场 集 中 处 理,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明 显 影 响 项 目 的 施 工 做 到 上 述 要 求 后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对 周 围 外 环 境 不 会 造 成 过 大 的 影 响 5.2 施 工 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用 用 地, 由 园 区 交 净 地 使 用 施 工 建 设 中 不 涉 及 树 木 砍 伐, 因 此, 项 目 对 植 被 影 响 不 明 显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中, 对 场 地 原 有 地 表 进 行 平 整, 从 而 造 成 一 定 面 积 的 地 表 裸 露,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由 于 原 有 地 表 为 规 划 的 工 业 用 地,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施 工 和 营 运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不 明 显 项 目 建 成 后, 厂 区 地 面 变 成 混 凝 土 地 面, 同 时 将 进 行 一 定 程 度 的 绿 化, 可 有 效 防 止 水 土 流 失, 减 小 水 土 流 失 程 度, 增 加 绿 化 面 积, 有 利 于 生 态 保 护 施 工 期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分 析 (1)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根 据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本 工 程 挖 方 0.76 万 m( 3 包 含 表 土 剥 离 0.09 万 m 3 ), 回 填 0.67 万 m 3, 绿 化 覆 土 0.09 万 m 3, 无 弃 方 其 中 表 土 0.09 万 m 3, 堆 放 于 表 土 堆 场, 待 施 工 结 束 后 用 于 景 观 绿 化 区 覆 土 项 目 建 设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主 要 发 生 在 基 础 开 挖 回 填 土 石 方 堆 放 过 程 中,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期 间 会 给 建 设 区 的 地 表 带 来 较 大 的 扰 动, 占 用 和 损 坏 现 有 的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面 积, 增 加 土 153
159 壤 侵 蚀 强 度, 如 果 不 采 取 任 何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盲 目 施 工 将 会 造 成 以 下 危 害 : 1 本 工 程 占 地 2.24hm² 在 工 程 建 成 前, 施 工 活 动 将 破 坏 原 有 地 貌, 损 坏 或 压 埋 原 有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其 结 果 是 在 一 定 时 间 内 使 其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降 低 甚 至 完 全 丧 失, 从 而 产 生 新 的 严 重 人 为 水 土 流 失 2 建 设 期 间 对 地 表 的 开 挖 填 筑 等 施 工 活 动, 都 将 使 地 表 受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响 和 破 坏, 从 而 改 变 原 地 形 坡 度 和 地 表 组 成, 从 而 产 生 新 的 人 为 水 土 流 失 3 本 工 程 的 施 工 使 得 原 地 表 地 面 组 成 物 质 以 及 地 形 地 貌 受 到 扰 动 ; 地 表 裸 露, 土 壤 自 然 稳 定 状 态 受 到 破 坏, 防 冲 刷 抗 蚀 能 力 下 降, 增 大 水 土 流 失 量 (2)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根 据 水 保 方 案, 项 目 在 不 采 取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将 产 生 水 土 流 失 总 量 519t, 其 中 背 景 流 失 量 15t, 工 程 建 设 新 增 流 失 量 504t 施 工 期 流 失 量 516t, 占 流 失 总 量 的 99.4%; 自 然 恢 复 期 流 失 量 3t, 占 流 失 总 量 的 0.6% 工 程 施 工 期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502t, 其 中 建 构 筑 物 区 新 增 218t, 占 新 增 总 量 的 43.4%; 道 路 硬 化 区 新 增 06t, 占 新 增 总 量 的 41%; 绿 化 区 新 增 58t, 占 新 增 总 量 的 11.6%, 施 工 场 地 区 新 增 7t, 占 新 增 总 量 的 1.5%, 表 土 堆 场 区 新 增 13t, 占 新 增 总 量 的 2.5% 从 新 增 水 土 流 失 量 的 分 布 来 看, 建 构 筑 物 区 和 道 路 硬 化 区 是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域 (3)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根 据 水 保 方 案 提 出 措 施 : 在 占 地 区 域 占 地 内 的 建 构 筑 物 等 施 工 区 适 当 增 设 临 时 排 水 沟 沉 沙 池 等 临 时 防 护 措 施, 临 时 措 施 布 设 结 合 道 路 及 广 场 防 治 区 进 行 综 合 考 虑, 确 保 主 体 工 程 施 工 时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为 防 止 雨 水 对 施 工 场 地 开 挖 区 域 的 冲 刷, 在 距 开 挖 边 坡 外 围 1m 处 布 置 土 质 排 水 沟, 将 雨 水 引 向 道 路 硬 化 区 布 设 的 临 时 排 水 措 施 中, 最 终 将 雨 水 排 入 已 建 成 的 园 区 给 排 水 管 网 中 经 估 算, 排 水 沟 长 度 约 700m, 同 时 在 接 入 点 设 置 临 时 沉 沙 池, 共 布 设 3 个 临 时 沉 沙 池, 临 时 排 水 沟 采 取 梯 形 断 面, 底 宽 0.4m, 深 0.4m, 坡 比 2:1, 按 2 年 一 遇 的 设 计 标 准 设 计 临 时 沉 沙 池 断 面 尺 寸 为 正 方 形, 上 口 面 宽 长 各 1.6m, 下 口 面 长 宽 各 1.0m, 池 深 1.0m, 临 时 排 水 沟 挖 成 后 需 夯 实 总 之, 施 工 期 间 局 部 生 态 环 境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均 属 少 量 局 部 暂 时 可 逆 转 的 生 态 影 响, 只 要 在 施 工 中 采 用 以 上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则 项 目 建 设 对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很 小 154
160 5.3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结 论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是 轻 微 且 暂 时 的, 采 取 相 应 环 保 措 施 后, 可 降 至 环 境 和 人 群 可 承 受 的 程 度 ; 在 施 工 期 结 束 后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将 随 之 结 束 155
161 6.1 地 表 水 影 响 分 析 第 6 章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评 价 范 围 内 河 流 分 布 及 水 环 境 条 件 项 目 纳 污 水 体 为 斜 江 河 斜 江 河 枯 水 期 流 量 为 2.4m 3 /s 正 常 生 产 情 况 下,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经 厂 内 预 处 理 后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三 级 标 准 后 由 开 发 区 管 网 送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置 达 标 排 入 斜 江 河 工 程 废 水 排 放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1) 工 程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本 项 目 废 水 包 括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2 种 (W1~W2)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2 种 (W3~W4) 公 辅 工 程 废 水 4 种 (W5~W9) 办 公 生 活 污 水 W10 以 及 清 下 水 ( 纯 水 站 排 水 W11 循 环 水 站 排 水 W12) 其 中, 需 要 处 理 的 污 水 为 W1~W9 (2) 工 程 废 水 处 理 情 况 生 活 污 水 W10 经 厂 区 预 处 理 池 收 集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斜 江 河 ; 清 下 水 W11~W12 则 直 接 通 过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排 放 项 目 需 要 处 理 的 污 水 W1~W9: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设 备 清 洗 公 辅 工 程 废 水 等, 属 于 含 盐 有 机 废 水, 其 中 工 艺 废 水 COD 含 量 可 达 10000~20000mg/L 根 据 项 目 废 水 特 征,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分 为 两 部 分, 预 处 理 工 艺 主 体 工 艺, 预 处 理 工 艺 为 多 维 微 电 解 工 艺, 主 体 工 艺 为 芬 顿 氧 化 混 凝 沉 淀 + 厌 氧 + 好 氧 +MBR 生 物 反 应 工 艺 污 水 经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放 标 准 为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成 都 邦 洁 环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协 定 标 准 :COD 500mg/L,BOD5/CODcr 0.3,TP 3,TN 40, 色 度 20 倍,pH 值 为 6-9, 不 得 含 有 重 金 属 离 子 污 染 因 子 废 水 经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斜 江 河 (3) 外 排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处 理 情 况 项 目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排 水 接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经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后 排 入 斜 江 河 园 区 污 水 厂 已 于 2014 年 5 月 基 本 建 成, 主 体 设 施 已 竣 工 设 计 污 水 处 理 处 置 规 模 为 2 万 m 3 /d, 采 用 A 2 /O 工 艺, 该 工 艺 是 流 程 最 简 单, 应 用 最 广 泛 的 脱 氮 除 磷 工 艺 该 工 艺 BOD5 156
162 和 SS 处 理 效 率 达 90%~95%, 总 氮 达 70% 以 上, 磷 为 90% 左 右, 一 般 适 用 于 要 求 脱 氮 除 磷 的 大 中 型 城 市 污 水 厂, 出 水 达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排 入 斜 江 河 (4) 工 程 废 水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根 据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企 业 向 设 置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城 镇 排 水 系 统 排 放 废 水 时, 有 毒 污 染 物 总 镉 烷 基 汞 六 价 铬 总 砷 总 铅 总 镍 总 汞 在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监 控 位 置 执 行 相 应 的 排 放 限 值 ; 其 他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控 制 要 求 由 企 业 与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根 据 其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商 定 或 执 行 相 关 标 准, 并 报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应 保 证 排 放 污 染 物 达 到 相 关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厂 内 污 水 站 处 理 达 接 管 要 求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最 终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斜 江 河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放 日 最 高 排 放 量 仅 为 55.6m 3 /d( 含 生 活 污 水 ), 仅 为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水 量 的 2.6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水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影 响 不 大 本 项 目 必 须 在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常 运 营 后 方 可 投 入 试 生 产, 经 处 理 后 本 项 目 废 水 对 纳 污 水 体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项 目 事 故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分 析 项 目 污 水 泵 站 污 水 泵 一 用 一 备, 定 期 检 修, 不 存 在 废 水 输 送 隐 患 问 题 项 目 设 置 有 废 水 事 故 应 急 池 利 用 厂 区 的 事 故 池, 其 容 积 1500m 3, 能 容 纳 项 目 24 小 时 的 最 大 废 水 处 理 量 ; 废 水 出 厂 处 设 置 COD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和 连 锁 装 置, 同 时 设 置 应 急 电 源, 出 厂 污 水 管 和 雨 水 管 设 置 切 断 阀, 一 旦 监 测 到 废 水 超 标 则 立 即 关 闭 废 水 出 厂 切 断 阀, 超 标 废 水 通 过 与 事 故 水 池 相 连 的 管 径 足 够 大 的 管 道 自 流 进 入 事 故 水 池, 在 此 期 间 项 目 实 施 限 产 停 产 检 修, 恢 复 生 产 后 事 故 水 池 的 废 水 需 通 过 提 升 泵 送 至 废 水 站 及 时 处 理 正 常 生 产 时 保 持 事 故 水 池 的 空 置 因 此, 项 目 废 水 不 以 任 何 形 式 超 标 出 厂 综 合 以 上 分 析, 项 目 可 能 的 事 故 排 放 假 定 情 况 为 :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站 出 现 事 故,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经 管 道 输 送 至 园 区 污 水 厂 项 目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假 定 源 强 为 : 最 大 废 水 量 1.74m 3 /h,cod 约 10000mg/L( 废 水 综 合 水 质 ) 该 事 故 废 水 水 质 为 生 产 废 水 综 合 水 质 外 排 废 水 水 质 见 下 表 表 项 目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源 强 单 位 :mg/l 废 水 量 COD m 3 /s 10000mg/L 157
163 若 厂 区 废 水 处 理 站 发 生 事 故, 生 产 废 水 未 经 处 理 而 直 接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其 排 放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项 目 事 故 性 排 水 对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分 类 废 水 量 (m 3 /s) CODcr(mg/L)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的 其 它 废 水 混 合 后 废 水 情 况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由 上 表 可 知, 项 目 若 出 现 废 水 事 故 性 排 放,COD 等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将 超 过 GB 中 三 级 标 准, 会 增 加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运 行 负 荷 经 分 析,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时, 该 污 水 厂 的 进 水 水 质 将 达 到 CODCr524mg/L, 略 高 于 该 污 水 厂 进 水 水 质 500mg/L 的 要 求 会 对 该 污 水 厂 生 化 系 统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并 导 致 污 水 厂 出 水 超 标 因 此 企 业 必 须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厂 区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杜 绝 对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以 及 对 地 表 水 造 成 影 响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对 斜 江 河 水 质 的 影 响 项 目 废 水 正 常 排 放 因 园 区 污 水 厂 的 运 行, 对 斜 江 河 下 游 无 明 显 影 响 ; 项 目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不 会 直 接 进 入 斜 江 河, 不 会 影 响 斜 江 河 的 水 环 境 质 量 6.2 地 下 水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文 地 质 概 况 项 目 属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中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主 要 为 生 活 污 水 及 少 量 工 业 废 水, 按 导 则 介 定 为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属 简 单 类 污 水 排 放 量 属 小 类 ; 项 目 所 在 场 地 地 下 水 敏 感 程 度 属 不 敏 感 ;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及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均 属 中 等 本 次 环 评 地 下 水 评 价 级 别 为 三 级 根 据 项 目 所 在 地 南 侧 新 越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岩 土 工 程 勘 查 资 料 及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文 地 质 图, 项 目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相 关 概 况 如 下 : 场 地 地 下 水 主 要 为 孔 隙 潜 水, 主 要 含 水 层 为 砂 卵 石 层 勘 查 时 期 为 平 水 期, 勘 查 期 间 测 得, 静 止 水 位 埋 深 m, 相 应 高 程 m 据 成 都 地 区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自 来 哦, 地 下 水 位 年 变 幅 约 1.50m-2.50m; 预 计 丰 水 期 正 常 水 位 埋 深 应 为 2.00m-3.50m, 多 年 最 高 水 位 埋 深 约 为 1.50m, 高 程 约 m 根 据 新 越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场 地 的 环 境 地 质 条 件 和 水 质 分 析 试 验 成 果, 判 定 场 地 环 境 类 型 为 Ⅱ 类, 地 下 水 对 混 凝 土 和 对 钢 筋 混 凝 土 中 的 钢 筋 具 微 腐 蚀 性 158
164 6.2.2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原 料 药 合 成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有 机 溶 剂 甲 苯 甲 醇 乙 醇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石 油 醚 等 均 属 于 危 化 品, 若 不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治 措 施, 化 工 原 料 跑 冒 滴 漏 及 药 渣 中 的 有 机 物 质 可 能 渗 入 地 下,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本 项 目 可 能 对 所 在 地 地 下 水 产 生 影 响 到 污 染 物 主 要 来 自 生 产 车 间 区 域 溶 剂 类 原 辅 材 料 储 存 场 所 罐 区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暂 存 间 污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等 为 确 保 项 目 所 在 地 不 致 受 到 本 项 目 的 污 染, 针 对 上 述 污 染 源 及 污 染 途 径, 工 程 设 计 对 厂 区 地 面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对 危 险 品 库 ( 甲 类 仓 库 ) 生 产 车 间 及 辅 助 设 施 地 面 采 取 防 渗 措 施 本 项 目 建 议 采 取 以 下 地 下 水 防 治 措 施 如 下 : (1) 重 点 防 渗 区 1 生 产 车 间 区 域 地 面 做 好 混 凝 土 硬 化 防 渗, 且 选 择 使 用 较 为 广 泛 和 防 渗 防 腐 效 果 较 好 的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HDPE) 防 渗 膜, 渗 透 系 数 <10-12 cm/s; 同 时 要 求 设 计 有 堵 截 泄 漏 的 围 堰, 并 对 围 堰 做 相 应 的 防 渗 处 理 2 本 项 目 主 要 有 机 溶 剂 为 有 甲 苯 甲 醇 乙 醇 溶 剂 类 原 辅 材 料 储 存 场 所 作 为 重 点 防 渗 区 域, 地 面 采 用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HDPE) 防 渗 膜, 渗 透 系 数 <10-12 cm/s; 同 时 要 求 设 计 有 堵 截 泄 漏 的 围 堰, 并 对 围 堰 做 相 应 的 防 渗 处 理 3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场 所 要 严 格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的 要 求, 地 面 采 用 坚 固 防 渗 耐 腐 蚀 的 钢 筋 混 凝 土 材 料 铺 设, 同 时 设 计 采 用 防 渗 系 数 较 高 且 效 果 较 好 的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HDPE) 防 渗 膜, 渗 透 系 数 <10-12 cm/s; 同 时 要 求 设 计 有 堵 截 泄 漏 的 围 堰, 并 对 围 堰 做 相 应 的 防 渗 处 理 4 事 故 应 急 池 均 为 钢 筋 混 凝 土 构 筑 物, 同 时 设 计 采 用 防 渗 系 数 较 高 且 效 果 较 好 的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HDPE) 防 渗 膜, 渗 透 系 数 <10-12 cm/s; 同 时, 要 求 合 理 布 设 污 水 管 网, 废 水 收 集 管 线 采 用 耐 腐 蚀 PVC 材 料, 选 择 耐 腐 蚀 的 阀 门 避 免 废 水 废 液 等 跑 冒 滴 漏 5 加 强 对 管 道 的 防 护 : 储 存 盒 输 送 有 毒 有 害 介 质 的 工 艺 管 线 应 地 上 敷 设 ; 含 污 染 物 的 易 燃 易 爆 腐 蚀 性 介 质 的 管 道 和 设 备 日 常 使 用 的 排 净 口 应 配 置 法 兰 盖 ; 官 道 上 所 有 安 装 后 不 需 要 拆 卸 的 螺 纹 连 接 部 位 均 应 密 封 焊 ; 对 场 内 排 水 系 统 及 场 外 管 道 均 应 做 防 渗 处 理 6 加 强 对 设 备 的 防 护 : 对 输 送 易 泄 漏 及 有 毒 介 质 的 离 心 泵 及 回 转 泵, 应 提 高 密 封 等 级, 防 止 机 械 密 封 事 故 时 大 量 有 害 介 质 的 泄 漏 ; 为 防 止 物 料 泄 漏 到 地 面 上, 对 于 输 送 有 毒 有 害 介 质 的 离 心 泵 或 回 转 泵 应 设 置 底 部 排 净 阀, 应 设 为 双 阀 设 计 以 便 有 毒 有 害 介 质 的 收 集 159
165 7 各 生 产 车 间 的 废 水 产 生 源 点, 溶 液 中 转 容 器 及 贮 槽, 废 水 产 生 收 集 槽 ( 池 ), 车 间 地 坪 均 做 防 渗 处 理 原 料 贮 槽 ( 罐 ) 原 料 库 危 废 库 成 品 库 地 坪 均 做 防 渗 处 理 8 各 生 产 车 间 四 周, 原 料 和 成 品 库 房 四 周 必 须 设 置 封 闭 的 排 污 沟, 排 污 沟 做 防 渗 处 理 同 时 在 排 污 沟 外 圈 修 建 雨 水 沟, 避 免 雨 污 混 排, 设 置 初 期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9 在 厂 区 内 外 布 设 例 行 监 测 点 位, 以 便 于 了 解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变 化 情 况,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通 报 并 采 取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所 在 的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正 在 进 行 开 发,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周 边 地 块 已 由 其 它 企 业 征 用, 项 目 近 距 离 内 无 取 用 地 下 水 作 饮 用 水 的 住 户 项 目 区 域 覆 盖 有 第 四 纪 上 更 新 统 (Q3fgl) 层, 为 成 都 粘 土 - 粉 砂 质 粘 土 层, 厚 3~5m 成 都 粘 土 - 粉 砂 质 粘 土 层 透 水 性 较 差, 渗 透 系 数 在 10-6 cm/s 以 下, 为 相 对 隔 水 层, 对 埋 藏 其 下 的 地 下 水 起 着 阻 挡 作 用 故 项 目 所 在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中 等 区 域 地 下 水 流 向 为 自 北 向 南 的 大 方 向, 与 斜 江 河 的 流 向 一 致, 且 具 从 地 下 水 向 地 表 水 补 给 的 大 趋 势 具 体 到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则 项 目 地 下 水 流 向 是 从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向 南 侧 的 斜 江 河 补 给, 不 会 跨 越 斜 江 河 影 响 到 项 目 西 南 侧 的 仁 和 社 区 住 户 的 水 井, 更 不 会 影 响 到 项 目 北 侧 斜 江 河 上 游 区 域 的 羊 安 镇 场 镇 区 域 的 地 下 水 质 量 同 时,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将 进 行 严 格 的 分 区 防 渗 措 施, 对 生 产 装 置 区 溶 剂 回 收 装 置 区, 各 类 水 池 废 水 废 液 产 生 源 点 以 及 对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池, 物 料 储 存 ( 罐 ) 区 废 物 堆 存 区 等 采 取 了 重 点 防 渗 措 施, 项 目 各 废 水 产 排 点 均 进 行 地 面 硬 化 处 理, 同 时 采 取 必 要 的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措 施, 排 水 管 网 定 期 巡 检, 可 有 效 的 杜 绝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件 的 发 生 综 上, 项 目 在 任 何 地 下 水 渗 漏 情 况 下 都 不 会 影 响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不 会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及 地 下 水 保 护 目 标 造 成 影 响, 不 会 改 变 区 域 地 下 水 及 地 表 水 的 环 境 功 能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小 6.3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和 预 测 评 价 区 域 污 染 气 象 常 规 气 象 条 件 (1) 风 向 特 征 项 目 地 处 成 都 平 原, 地 面 风 以 NNE 风 为 主 导 风 向, 年 均 频 率 在 11%; 次 主 导 风 向 为 N 和 NE 风, 年 均 频 率 为 8~9%; 静 风 频 率 高 达 39% 夏 季 除 受 偏 北 风 控 制 外, 还 受 南 来 的 印 度 洋 孟 加 拉 湾 暖 湿 气 流 影 响, 偏 南 及 西 南 风 频 率 也 稍 高 详 见 表 和 风 频 玫 瑰 图
166 统 计 项 目 风 向 频 率 (% ) 平 均 风 速 (m/ s) 污 染 系 数 风 向 季 年 N NN E NE 表 EN E E 当 地 各 季 风 向 频 率 和 平 均 风 速 统 计 ES E SE SS E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年 均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年 均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年 均 S SS W S W W S W W W N W N W NN W C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SW SE S 春 季, 静 风 35.00% N NW NE SW SE S 夏 季, 静 风 42.00% N NW NE W E W E SW SE S 秋 季, 静 风 46.00% N NW NE SW SE S 冬 季, 静 风 46.00% 10.0 N 5.0 W E W E SW SE S 全 年, 静 风 42.00% S 图 例 (%) 图 评 价 区 域 各 季 平 均 风 向 频 率 风 频 玫 瑰 图 由 于 地 区 盛 行 N NE 风, 南 西 南 方 向 受 大 气 污 染 的 几 率 最 高 161
167 (2) 平 均 风 速 地 区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1.0m/s 各 季 平 均 风 速 在 0.8~1.2m/s 之 间, 相 差 不 大 各 方 位 平 均 风 速 比 较, 以 SW 风 风 速 最 大, 为 26m/s 评 价 区 域 各 季 平 均 风 速 玫 瑰 图 见 图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SW SE S 春 季, 平 均 1.80m/s N NW NE SW SE S 夏 季, 平 均 1.80m/s N NW NE W E W E SW SE S 秋 季, 平 均 1.60m/s N NW NE SW SE S 冬 季, 平 均 1.60m/s 2.0 N 1.0 W E W E SW SE S 全 年, 平 均 1.70m/s S 图 例 (m/s) 图 评 价 区 域 各 季 平 均 风 速 玫 瑰 图 地 区 风 速 有 较 大 日 变 化 一 般 来 说, 夜 间 和 凌 晨 风 速 最 小, 多 静 风 和 小 于 1.0m/s 的 风 ; 日 出 后 风 速 逐 渐 增 大, 午 后 达 最 大 值, 日 落 后 又 逐 渐 减 小 总 之, 地 区 地 面 风 速 较 小, 小 风 不 利 于 烟 气 扩 散 (3) 地 区 大 气 稳 定 度 频 率 地 区 各 季 大 气 稳 定 度 均 以 中 性 类 天 气 为 主, 稳 定 类 次 之 ; 稳 定 类 天 气 出 现 频 率 冬 季 高 于 其 它 各 季 见 表 表 地 区 各 季 各 级 大 气 稳 定 度 出 现 频 率 季 年 均 稳 定 度 频 率 (%) 不 稳 定 类 中 性 稳 定 类 春 夏 秋 冬
168 平 均 稳 定 类 天 气 不 利 于 烟 气 扩 散, 易 造 成 近 地 面 污 染 成 都 地 区 冬 季 地 面 大 气 污 染 重 于 其 它 各 季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源 强 项 目 建 成 后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源 点 为 各 反 应 釜 蒸 馏 釜 干 燥 箱 等, 废 气 中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包 括 石 油 醚 甲 苯 乙 醇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异 丙 醇 二 氯 甲 烷 等 有 机 成 分 以 及 HCl 氢 气 等 无 机 成 分 废 气 排 放 工 况 及 源 强 见 前 述 工 程 分 析 章 节 大 气 预 测 污 染 物 因 子 的 确 定 本 次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产 生 多 种 有 机 及 无 机 的 废 气, 其 特 点 是 阵 发 性 排 放 为 主, 这 些 废 气 的 产 生 在 一 定 自 然 条 件 下 易 使 厂 区 周 围 的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受 到 影 响 有 关 大 气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的 选 择 是 以 达 产 时 的 年 产 生 总 量 和 考 虑 小 时 最 大 产 生 量 及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居 民 区 最 大 一 次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予 以 确 认,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因 子 的 排 放 参 数 见 表 表 大 气 污 染 因 子 的 排 放 参 数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年 排 放 量 居 住 区 一 次 最 高 允 许 (t/a) 浓 度 (mg/m 3 )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污 染 物 排 序 1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甲 苯 甲 醇 丙 酮 异 丙 醇 二 氯 甲 烷 石 油 醚 0.5 / / / 9 TVOC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石 油 醚 年 排 放 量 较 大 由 于 目 前 国 内 外 均 没 有 石 油 醚 的 浓 度 标 准, 本 报 告 石 油 醚 计 入 TVOC 根 据 计 算,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最 大 的 污 染 物 为 TVOC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及 甲 醇 根 据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的 计 算 结 果 以 及 SCREEN3 估 算 结 果, 本 评 价 将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的 重 点 目 标 放 在 控 制 TVOC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及 甲 醇 废 气 的 排 放 上 由 于 本 项 目 生 产 产 品 种 类 较 多, 且 各 车 间 多 种 产 品 共 用 一 套 生 产 设 备 因 此, 本 评 价 选 择 重 点 预 测 因 子 排 放 量 最 大 的 工 况 进 行 预 测 项 目 污 染 因 子 预 测 参 数 见 下 表 6.3-4: 163
169 表 污 染 因 子 预 测 参 数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点 位 产 生 工 段 废 气 量 (m 3 /h) 处 理 措 施 最 大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气 筒 高 度 (m) 出 口 内 径 (m) 烟 气 温 度 ( ) 乙 酸 乙 酯 车 间 三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m 0.6 常 温 丙 酮 车 间 二 硝 酸 异 康 唑 100 低 温 等 离 子 m 0.6 常 温 甲 醇 车 间 二 硝 酸 异 康 唑 100 体 处 理 系 统 m 0.6 常 温 TVOC / / m 0.6 常 温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根 据 大 气 污 染 物 性 质 和 排 放 情 况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推 荐 估 算 模 型 SCREEN3, 预 测 污 染 物 分 别 形 成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及 离 排 放 源 的 距 离 估 算 模 式 浓 度 预 测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结 果 见 表 距 离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表 估 算 模 式 预 测 结 果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Cil(mg/m 3 ) TVOC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甲 醇 E E E E E-05 下 风 向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最 大 浓 度 距 离 最 大 占 标 率 % 标 准 值 注 :TVOC 采 用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丙 酮 甲 醇 采 用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乙 酸 乙 酯 采 用 前 苏 联 居 住 区 标 准 CH
170 项 目 在 正 常 运 行 下,TVOC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落 地 距 离 为 138m 处, 浓 度 为 mg/m 3, 仅 占 标 准 的 0.9%; 乙 酸 乙 酯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落 地 距 离 为 132m 处, 浓 度 为 mg/m 3, 仅 占 标 准 的 2.3%; 未 超 过 乙 酸 乙 酯 的 嗅 域 阈 (3.6~1.12mg/m 3 ); 丙 酮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的 落 地 距 离 为 132m, 浓 度 为 mg/m 3, 仅 占 标 准 0.38%, 未 超 过 丙 酮 的 嗅 域 阈 值 (1.2~2.44mg/m 3 ); 甲 醇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出 现 的 落 地 距 离 为 132m, 浓 度 为 mg/m 3, 仅 占 标 准 的 0.12%, 未 超 过 甲 醇 的 嗅 域 阈 值 (140mg/m 3 ) 由 此 可 见, 项 目 正 常 排 放 TVOC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甲 醇 对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不 会 造 成 环 境 空 气 超 标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大 气 污 染 物 影 响 分 析 (1) 源 强 分 析 项 目 生 产 属 于 间 歇 操 作, 废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在 正 常 操 作 时 间 段 产 生, 发 生 故 障 可 能 性 较 小, 因 此 非 正 常 工 况 主 要 考 虑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发 生 故 障 项 目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源 为 原 药 车 间, 假 设 车 间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发 生 故 障, 处 理 效 率 只 有 正 常 工 况 的 85%, 对 TVOC 乙 酸 乙 酯 石 油 醚 丙 酮 甲 醇 进 行 预 测, 项 目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强 见 下 表 表 非 正 常 工 况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污 染 物 种 类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界 定 事 故 排 放 源 强 kg/h TVOC 乙 酸 乙 酯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效 率 低 丙 酮 下, 为 正 常 工 况 的 80% 甲 醇 (2) 预 测 结 果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T ), 对 于 小 于 1 小 时 的 短 期 非 正 常 排 放, 可 选 用 估 算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因 此 选 择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估 算 模 式 SCREEN3 对 项 目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和 预 测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距 离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表 非 正 常 生 产 工 况 下 估 算 模 式 预 测 结 果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Cil(mg/m 3 ) TVOC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甲 醇
171 下 风 向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最 大 浓 度 距 离 最 大 占 标 率 % 标 准 值 由 上 表 可 见, 项 目 在 非 正 常 运 行 下, TVOC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甲 醇 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未 超 过 相 应 的 标 准 值 和 嗅 域 阈 值, 最 大 占 标 率 9.2%( 乙 酸 乙 酯 ), 小 于 10% 因 此,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的 排 放 对 环 境 影 响 甚 微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项 目 2.5km 范 围 内 的 主 要 敏 感 点 为 羊 安 镇 羊 安 中 学, 具 体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情 况 一 览 表 敏 感 点 名 称 方 向 距 污 染 排 放 源 距 离 (m) 人 数 备 注 羊 安 镇 NW 2100 总 人 口 约 人 商 业 交 通 居 民 混 合 区 羊 安 中 学 W 1900 约 1500 人 学 校 项 目 正 常 排 放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见 表 6.3-9: 表 正 常 排 放 污 染 物 浓 度 对 敏 感 点 贡 献 值 情 况 单 位 :mg/m 3 敏 感 点 名 称 污 染 物 标 准 值 最 大 贡 献 值 羊 安 镇 羊 安 中 学 TVOC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甲 醇 TVOC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甲 醇
172 由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TVOC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甲 醇 等 有 机 废 气 正 常 排 放 时 对 敏 感 点 的 贡 献 值 很 小, 未 超 过 相 关 标 准 限 值, 由 此 可 见, 项 目 正 常 排 放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不 大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见 表 : 表 非 正 常 排 放 污 染 物 浓 度 对 敏 感 点 贡 献 值 情 况 单 位 :mg/m 3 敏 感 点 名 称 污 染 物 标 准 值 最 大 贡 献 值 TVOC 羊 安 中 学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甲 醇 TVOC 羊 安 镇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甲 醇 由 预 测 结 果 可 知,TVOC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甲 醇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敏 感 点 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最 大 占 标 率 为 0.8%( 羊 安 中 学, 乙 酸 乙 酯 ), 由 此 可 见, 项 目 非 正 常 排 放 对 环 境 敏 感 点 的 虽 然 有 一 定 影 响, 但 未 超 过 相 关 标 准 和 嗅 阈 值 因 此 企 业 应 该 杜 绝 此 类 非 正 常 排 放 事 故 的 发 生, 加 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的 日 常 维 护 和 管 理, 保 证 其 正 常 运 行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即 可 停 止 生 产, 立 即 进 行 检 修, 并 及 时 通 知 周 边 居 民 疏 散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主 要 是 生 产 系 统 中 存 在 的 跑 冒 滴 漏 散 排 气 体 主 要 来 自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第 一 原 药 生 产 车 间 生 产 系 统 跑 冒 滴 漏 散 排 的 气 体 ; 第 二 设 备 清 洗 过 程 中 清 洗 剂 乙 醇 的 挥 发 ; 第 三 危 化 品 库 暂 存 处 挥 发 性 气 体 的 无 组 织 逸 散 类 比 分 析 源 强 其 源 强 如 下 : 表 项 目 无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状 况 表 车 间 产 品 序 号 名 称 年 排 放 量 排 放 速 率 (t/a) (kg/h)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Gu101 石 油 醚 丙 泊 酚 Gu102 甲 苯 二 氯 甲 烷 车 间 一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Gu103 甲 醇 乙 醇 车 间 二 消 旋 卡 多 曲 Gu104 乙 醇 利 福 昔 明 Gu105 乙 醇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Gu201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丙 酮 硝 酸 异 康 唑 Gu202 甲 苯 甲 醇 利 奈 唑 胺 Gu203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173 车 间 三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Gu204 乙 醇 异 丙 醇 托 伐 普 坦 Gu205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伊 拉 地 平 Gu206 异 丙 醇 乙 醇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Gu207 乙 醇 丙 酮 他 达 拉 非 Gu208 乙 醇 氨 气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Gu301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乙 醇 L- 苹 果 酸 Gu302 乙 酸 乙 酯 磷 酸 二 氢 钾 Gu303 乙 醇 依 地 酸 铁 钠 Gu304 乙 醇 安 立 生 坦 Gu305 乙 酸 乙 酯 乙 醇 异 丙 醇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Gu306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氯 化 氢 醋 酸 锌 Gu307 乙 醇 英 加 韦 林 Gu308 甲 醇 车 间 一 溶 剂 回 收 挥 发 性 有 机 气 体 车 间 二 溶 剂 回 收 挥 发 性 有 机 气 体 车 间 三 溶 剂 回 收 挥 发 性 有 机 气 体 设 备 清 洗 Guw 乙 醇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1)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氯 化 氢 氨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的 规 定,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所 在 的 生 产 单 元 ( 生 产 区 车 间 或 工 段 ) 与 居 住 区 之 间 应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采 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模 式, 计 算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模 式 如 下 : Q C 1 c 2 ) 0. 5 C m ( BL A 式 中 Cm 标 准 浓 度 限 值,mg/m 3 ; 0.25r L 工 业 企 业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m; R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所 在 生 产 单 元 的 等 效 半 径,m 根 据 该 生 产 单 位 占 地 面 积 S(m 2 ) 计 算,r = (S/ ) 0.5 ; A B C D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无 因 次, 根 据 工 业 企 业 所 在 地 区 近 五 年 平 均 风 速 及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类 别 从 表 中 查 取 ; Qc 工 业 企 业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可 达 到 的 控 制 水 平,kg h -1 L D 168
174 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计 算 系 数 工 业 企 业 所 在 地 区 近 五 年 平 均 风 速 m/s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L,m L <L 2000 L>2000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类 别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 A 2~ > B C D < > < > < > 计 算 采 用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无 组 织 排 放 计 算 采 用 标 准 单 位 mg/m 3 序 号 名 称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一 次 日 均 标 准 1 乙 酸 乙 酯 前 苏 联 居 住 区 标 准 CH 氯 化 氢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 氨 0.2 /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 乙 醇 5 5 前 苏 联 居 住 区 标 准 CH245 5 甲 苯 前 苏 联 居 住 区 标 准 CH245 6 异 丙 醇 前 苏 联 居 住 区 标 准 CH245 7 丙 酮 0.8 /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 8 甲 醇 3 1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 9 TVOC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 石 油 醚 二 氯 甲 烷 目 前 国 内 外 没 有 相 关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本 评 价 以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TVOC 为 控 制 指 标, 执 行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T 中 TOVC 0.6mg/m 3 标 准 依 据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源 强, 以 及 对 应 的 环 境 标 准 和 当 地 气 象 资 料, 按 (GB/T ) 中 规 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划 分 原 则 由 于 项 目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为 有 机 溶 剂 挥 发 产 生, 种 类 较 多, 产 生 量 较 少 且 分 散, 因 此, 本 环 评 选 取 各 车 间 各 产 品 生 产 工 段 排 放 速 率 最 大 的 一 种 污 染 因 子 进 行 预 测, 其 余 ( 包 括 危 化 品 库 ) 及 暂 无 标 准 的 均 以 TVOC 为 控 制 指 标, 进 行 预 测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175 生 产 车 间 一 名 称 表 主 要 污 染 物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一 览 表 排 放 速 率 车 间 面 积 计 算 结 果 取 值 (m) 防 护 距 离 (m) (kg/h) (m 2 ) 乙 醇 TVOC 生 产 车 间 二 乙 醇 *18.6 TVOC 生 产 车 间 三 乙 酸 乙 酯 TVOC 危 化 品 库 房 TVOC * 无 组 织 排 放 多 种 有 害 气 体 的 工 业 企 业, 按 Qc/Cm 的 最 大 值 计 算 其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 但 当 按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的 有 害 气 体 的 Qc/Cm 值 计 算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同 一 级 别 时, 该 类 工 业 企 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别 应 该 高 一 级 通 过 计 算 得 出 原 药 生 产 车 间 一 二 三 危 化 品 库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最 终 确 定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 以 原 药 生 产 车 间 边 界 外 100m 范 围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边 界 外 50m 范 围 的 包 络 区 域 为 项 目 最 终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上 述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无 住 户, 不 涉 及 环 保 搬 迁 本 环 评 提 出 : 在 此 卫 生 防 护 区 域 内 今 后 不 得 迁 入 人 群 居 住 学 校 医 院 等 本 环 评 批 复 后 须 送 达 当 地 相 关 部 门 备 案, 确 保 卫 生 环 境 防 护 要 求 得 以 保 证 (2)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的 规 定, 采 用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模 式 计 算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方 法 为 计 算 离 无 组 织 源 中 心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的 最 大 值 相 关 参 数 取 值 和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kg/h)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面 源 有 效 高 度 (m) 面 源 宽 度 (m) 面 源 长 度 (m) 计 算 结 果 ( 距 离 面 源 中 心,m) 原 药 车 间 一 乙 醇 TVOC 无 超 标 点 原 药 车 间 二 乙 醇 TVOC 无 超 标 点 原 药 车 间 三 乙 酸 乙 酯 TVOC 无 超 标 点 危 化 品 库 TVOC 无 超 标 点 由 上 表 可 知,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TVOC 乙 酸 乙 酯 乙 醇 的 厂 界 浓 度 均 小 于 对 应 质 量 标 准 由 于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小 于 项 目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故 从 对 环 境 最 有 利 的 角 度 取 以 原 药 车 间 边 界 100m 危 化 品 库 边 界 50m 的 距 离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170
176 6.4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噪 声 源 强 分 析 本 项 目 产 噪 设 备 主 要 有 真 空 泵 水 泵 离 心 机 风 机 冷 冻 机 组 燃 气 锅 炉 等, 大 多 数 声 源 都 安 置 在 工 厂 车 间 内 或 相 应 的 设 备 室 内 主 要 车 间 产 噪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车 间 产 噪 情 况 安 装 位 置 混 合 噪 声 与 厂 界 的 距 离 (m) db(a) 东 南 西 北 车 间 一 车 间 二 车 间 三 锅 炉 房 污 水 处 理 站 评 价 方 法 与 预 测 模 式 为 简 化 分 析, 将 本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经 治 理 后 传 至 车 间 外 的 声 级 值 视 为 一 个 点 声 源, 仅 考 虑 距 离 衰 减 假 定 各 噪 声 源 以 自 由 声 场 的 形 式 传 播, 从 最 为 不 利 的 情 况 出 发, 即 当 噪 声 源 同 时 运 行 时, 根 据 设 备 噪 声 强 度, 采 用 距 离 衰 减 模 式 分 析 该 项 目 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据 设 备 噪 声 强 度, 采 用 距 离 衰 减 模 式 分 析 该 项 目 对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1) 噪 声 衰 减 模 式 : LA (r ) =LA (r0 ) -20Lg(r/r0)-ΔL 式 中 : LA (r ) 距 离 声 源 r 处 的 A 声 级,dB(A); LA (r0 ) 距 离 声 源 r0 处 的 A 声 级,dB(A); r0 r 距 声 源 的 距 离,m; ΔL 其 他 衰 减 因 子,dB(A) 影 响 ΔL 取 值 的 因 素 很 多,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主 要 考 虑 厂 房 的 隔 声 影 响, 一 般 厂 房 隔 声 ΔL 取 值 10dB(A), 隔 声 处 理 厂 房 取 值 15~30 db(a) (2) 噪 声 叠 加 公 式 : n 0 1Li lg( ) L = 10 å 10. = i 1 式 中 :L 某 点 噪 声 总 叠 加 值,dB(A); Li 为 第 i 个 噪 声 源 的 声 级,dB(A); N 为 噪 声 源 的 个 数 在 预 测 过 程 中,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把 各 处 复 杂 的 噪 声 源 简 化 为 点 声 源 进 行 计 算, 再 将 其 计 171
177 算 结 果 与 本 底 进 行 能 量 叠 加, 得 到 该 处 噪 声 预 测 值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产 噪 设 备 采 取 相 应 降 噪 措 施 后, 厂 区 周 边 处 噪 声 排 放 情 况 预 测 结 果 见 下 表 表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结 果 编 号 1# 2# 3# 4# 昼 夜 本 底 值 贡 献 值 预 测 值 标 准 值 db(a) 评 价 结 果 db(a) db(a) db(a)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达 标 达 标 32.7 夜 间 达 标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达 标 39.8 夜 间 达 标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达 标 48.8 夜 间 达 标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达 标 50.8 夜 间 达 标 达 标 注 :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从 表 中 可 见 : 由 于 本 项 目 对 产 噪 设 备 和 装 置 采 取 消 声 隔 声 等 降 噪 措 施, 将 使 噪 声 源 的 影 响 降 低, 且 各 噪 声 源 距 厂 界 均 有 一 定 距 离, 噪 声 源 通 过 距 离 衰 减 能 减 轻 对 厂 界 的 影 响, 能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对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6.5 固 体 废 弃 物 影 响 分 析 固 废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包 括 危 险 废 物 和 一 般 废 物 两 类 (1)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量 t/a, 包 括 蒸 馏 残 液 残 渣 药 品 包 装 材 料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等 危 险 废 物 在 厂 内 危 废 暂 存 库 内 暂 存 达 到 一 定 量 后, 交 由 危 废 处 理 公 司 进 行 处 置 企 业 已 与 成 都 市 兴 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协 议, 委 托 处 置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本 项 目 危 废 类 别 主 要 是 HW02 HW42, 成 都 市 兴 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核 准 经 营 类 别 包 括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危 废 类 别, 危 废 处 理 规 模 为 4.14 万 吨 / 年, 远 大 于 本 项 目 产 生 量, 因 此 危 废 委 托 处 置 可 靠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协 议 见 附 件 (2) 一 般 废 物 一 般 废 物 产 生 量 10.75t/a, 包 括 废 包 装 材 料 生 活 垃 圾 等 ; 废 包 装 材 料 定 期 外 售 废 品 回 收 站, 生 活 垃 圾 及 生 活 污 水 隔 油 处 理 池 污 泥 及 办 公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172
178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经 上 述 处 置 措 施 处 置 后, 去 向 合 理 明 确, 不 会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危 险 废 物 储 运 方 式 及 要 求 (1) 设 置 危 险 废 物 临 时 存 放 库 房 为 减 少 废 弃 物 的 储 运 风 险, 防 止 危 废 流 失 污 染 环 境, 本 工 程 拟 在 厂 区 内 建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间, 对 于 有 机 废 液 类 危 险 固 废, 采 用 密 闭 专 用 容 器 收 集 储 存 危 废,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间 地 面 作 防 腐 防 渗 处 理 危 废 暂 存 库 将 严 格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储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的 要 求 设 计, 做 好 防 雨 防 渗 防 止 二 次 污 染 地 面 采 用 坚 固 防 渗 耐 腐 蚀 的 材 料 建 造, 并 设 计 有 堵 截 泄 漏 的 裙 脚 围 堰 等 设 施 (2) 危 险 废 弃 物 的 收 集 和 管 理 对 危 险 废 弃 物 的 收 集 和 管 理, 拟 采 用 以 下 措 施 : 废 有 机 废 液 废 残 渣 等 存 放 于 相 应 的 专 用 容 器 中, 并 贴 上 废 弃 物 分 类 专 用 标 签, 临 时 堆 放 在 危 险 废 弃 物 库 房 中, 累 计 一 定 数 量 后 由 专 用 卡 车 外 运 至 废 弃 物 处 置 单 位 上 述 危 险 废 弃 物 的 收 集 和 管 理, 公 司 将 委 派 专 人 负 责, 各 种 废 弃 物 的 储 存 容 器 都 有 很 好 的 密 封 性, 危 废 临 时 储 存 场 所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防 渗 防 漏 处 理, 安 全 可 靠, 不 会 受 到 风 雨 侵 蚀, 可 有 效 地 防 止 了 临 时 存 放 过 程 中 的 二 次 污 染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344 号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在 危 险 废 弃 物 外 运 至 处 置 单 位 时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以 下 要 求 : 1 做 好 每 次 外 运 处 置 废 弃 物 的 运 输 登 记, 认 真 填 写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 每 种 废 物 填 写 一 份 联 单 ), 并 加 盖 公 司 公 章, 经 运 输 单 位 核 实 验 收 签 字 后, 将 联 单 第 一 联 副 联 自 留 存 档, 将 联 单 第 二 联 交 移 出 地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第 三 联 及 其 余 各 联 交 付 运 输 单 位, 随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运 行 第 四 联 交 接 受 单 位, 第 五 联 交 接 受 地 环 保 局 2 废 弃 物 处 置 单 位 的 运 输 人 员 必 须 掌 握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的 安 全 知 识, 了 解 所 运 载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性 质 危 害 特 性 包 装 容 器 的 使 用 特 性 和 发 生 意 外 时 的 应 急 措 施 运 输 车 辆 必 须 具 有 车 辆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许 可 证 驾 驶 人 员 必 须 由 取 得 驾 驶 执 照 的 熟 练 人 员 担 任 3 处 置 单 位 在 运 输 危 险 废 弃 物 时 必 须 配 备 押 运 人 员, 并 随 时 处 于 押 运 人 员 的 监 管 之 下, 不 得 超 装 超 载, 严 格 按 照 所 在 城 市 规 定 的 行 车 时 间 和 行 车 路 线 行 驶, 不 得 进 入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辆 禁 止 通 行 的 区 域 4 危 险 废 弃 物 在 运 输 途 中 若 发 生 被 盗 丢 失 流 散 泄 漏 等 情 况 时, 公 司 及 押 运 人 员 173
179 必 须 立 即 向 当 地 公 安 部 门 报 告, 并 采 取 一 切 可 能 的 警 示 措 施 5 一 旦 发 生 废 弃 物 泄 漏 事 故, 公 司 和 废 弃 物 处 置 单 位 都 应 积 极 协 助 有 关 部 门 采 取 必 要 的 安 全 措 施, 减 少 事 故 损 失, 防 止 事 故 蔓 延 扩 大 ; 针 对 事 故 对 人 体 动 植 物 土 壤 水 源 空 气 造 成 的 现 实 危 害 和 可 能 产 生 的 危 害, 应 迅 速 采 取 封 闭 隔 离 洗 消 等 措 施, 并 对 事 故 造 成 的 危 害 进 行 监 测 处 置, 直 至 符 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6.6 项 目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符 合 当 地 城 市 规 划 和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影 响 可 接 受 项 目 建 设 中 因 占 用 土 地 开 挖 施 工 等 将 对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一 定 影 响, 但 项 目 不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区 域 现 状 生 态 环 境 较 单 一 生 物 多 样 性 较 低, 无 珍 稀 濒 危 保 护 陆 生 动 物 植 物 的 自 然 分 布, 因 此 在 采 取 占 地 补 偿 措 施 有 效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后, 项 目 建 设 对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明 显 ; 同 时, 经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营 运 后, 废 水 废 气 经 有 效 环 保 措 施 治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不 会 对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经 分 析,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只 要 严 格 遵 守 项 目 水 保 方 案 提 出 的 要 求, 落 实 各 项 水 保 措 施, 可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项 目 建 设 造 成 的 水 体 流 失, 不 会 加 重 区 域 水 体 流 失, 确 保 水 体 流 失 控 制 在 区 域 可 承 受 范 围 内 总 体 而 言, 项 目 建 设 对 当 地 土 地 利 用 区 域 生 物 多 样 性 的 影 响 小, 项 目 的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可 接 受 6.7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小 结 综 合 以 上 分 析, 项 目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均 有 排 放, 固 体 废 物 得 到 综 合 利 用 项 目 废 水 废 气 及 噪 声 有 针 对 性 的 采 取 污 染 治 理 后 均 能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经 预 测, 项 目 各 污 染 源 排 放 强 度 均 对 当 地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小, 不 会 因 项 目 营 运 造 成 区 域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环 境 质 量 明 显 下 降 和 超 标, 不 因 本 项 目 建 设 导 致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发 生 改 变 174
180 7.1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第 7 章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 清 洁 生 产 的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是 世 界 工 业 发 展 的 一 种 大 趋 势, 是 21 世 纪 工 业 生 产 走 新 型 工 业 化 道 路 的 基 本 模 式 坚 持 走 新 型 工 业 化 道 路, 加 快 建 设 循 环 经 济 和 资 源 节 约 型 环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必 须 大 力 推 广 清 洁 生 产 绿 色 工 业 和 绿 色 消 费 模 式 多 年 的 实 践 表 明,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最 终 要 走 清 洁 生 产 道 路 清 洁 生 产 是 以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为 目 标, 以 技 术 管 理 为 手 段, 通 过 对 生 产 全 过 程 的 排 污 审 计, 筛 选 并 实 施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以 消 除 和 减 少 工 业 生 产 对 人 类 健 康 与 生 态 环 境 的 影 响, 达 到 防 治 工 业 污 染 及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双 重 目 的 的 综 合 性 措 施 清 洁 生 产 的 内 涵 ; 一 是 节 省 能 源, 降 低 原 材 料 消 耗, 减 少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和 排 放 量 ; 二 是 改 进 工 艺 技 术, 强 化 企 业 管 理, 最 大 限 度 地 提 高 资 源 能 源 的 利 用 水 平 ; 三 是 通 过 审 计 发 现 排 污 部 位 排 污 原 因, 并 筛 选 消 除 或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措 施 ; 四 是 保 护 人 类 与 环 境 提 高 企 业 的 经 济 效 益 清 洁 生 产 是 一 个 相 对 的 概 念 所 谓 清 洁 的 工 艺 清 洁 的 产 品, 是 和 现 有 的 工 艺 和 产 品 相 比 较 而 言 的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经 济 社 会 的 发 展, 科 学 技 术 的 进 步, 人 们 对 环 境 问 题 的 认 识 和 要 求 会 不 断 提 高 因 此, 人 们 对 清 洁 生 产 也 会 提 出 新 的 更 高 要 求 目 前, 清 洁 生 产 对 工 业 企 业 提 出 了 更 高 更 具 体 的 要 求 生 产 原 料 要 尽 量 选 用 低 污 染 无 污 染 的 原 料, 替 代 有 毒 有 害 原 料 ; 生 产 工 艺 要 清 洁 高 效, 使 物 料 能 源 高 效 率 的 转 化 成 产 品, 减 少 有 害 环 境 的 废 物 排 出 ;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排 放 的 废 物 和 能 源, 实 行 回 收 利 用 ; 完 善 企 业 管 理, 建 立 健 全 保 障 清 洁 生 产 的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 建 设 一 个 厂 容 厂 貌 整 洁 优 美 的 现 代 工 厂 清 洁 生 产 的 原 则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采 用 能 耗 小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少 的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合 理 利 用 自 然 资 源, 防 止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这 体 现 了 清 洁 生 产 的 思 想 清 洁 生 产 是 一 种 新 的 污 染 防 治 战 略 联 合 国 环 境 规 划 署 对 它 的 定 义 为 : 清 洁 生 产 指 将 整 体 预 防 的 环 境 战 略 持 续 应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以 增 加 生 态 效 率 和 减 少 人 类 及 环 境 的 风 险 清 洁 生 产 对 生 产 过 程 要 求 节 约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淘 汰 有 毒 原 材 料, 削 减 所 有 废 物 的 数 量 和 毒 性 ; 对 产 品 要 求 减 少 从 原 材 料 提 炼 到 产 品 最 终 处 置 的 全 生 命 周 期 的 不 利 影 175
181 响 ; 对 服 务 要 求 将 环 境 因 素 纳 入 设 计 和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中 清 洁 生 产 在 单 个 企 业 的 实 施 是 将 环 保 理 念 延 伸 到 企 业 各 个 方 面,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要 通 过 清 洁 生 产 设 计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生 态 设 计 生 命 周 期 评 价 环 境 标 志 和 环 境 管 理 会 计 等 一 系 列 清 洁 生 产 工 具 的 考 核, 将 企 业 的 生 产 营 销 财 务 和 环 保 等 各 个 领 域 连 为 一 体 我 国 于 2003 年 1 月 1 日, 正 式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以 法 律 的 形 式 将 清 洁 生 产 列 入 我 国 工 业 企 业 必 须 实 施 的 内 容 依 据 生 命 周 期 分 析 的 原 则,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应 能 覆 盖 原 材 料 生 产 过 程 和 产 品 的 各 个 主 要 环 节, 尤 其 对 生 产 过 程, 既 要 考 虑 对 资 源 的 使 用, 又 要 考 虑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因 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的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可 分 为 六 大 类 : 生 产 工 艺 与 装 备 要 求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产 品 指 标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指 标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六 类 指 标 既 有 定 性 指 标 也 有 定 量 指 标,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和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属 于 定 量 指 标, 其 余 四 类 指 标 属 于 定 性 指 标 或 者 半 定 量 指 标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从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及 产 品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污 染 物 产 生 等 方 面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清 洁 生 产 评 述 工 艺 技 术 先 进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由 中 国 医 药 集 团 联 合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行 业 甲 级 ) 设 计, 其 中,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为 中 链 油 与 大 豆 油 进 行 酯 交 换 反 应 经 纯 化 而 得, 其 生 产 工 艺 为 我 公 司 与 江 南 大 学 合 作 开 发 并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工 艺, 工 艺 稳 定 可 靠 操 作 安 全 产 品 质 量 好 目 前 正 为 企 业 的 专 利 技 术 申 报 工 艺 ; 其 余 原 料 药 (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除 外 ) 生 产 工 艺 根 据 国 内 外 同 种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自 主 研 发 改 良 并 申 请 国 家 批 准 的 技 术, 各 原 料 药 生 产 工 艺 均 在 国 外 较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基 础 上 进 行 改 良 研 发, 提 高 了 工 艺 的 先 进 性 同 时, 项 目 拟 用 采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设 备, 生 产 技 术 经 过 大 生 产 的 验 证, 工 艺 稳 定 可 靠, 质 量 满 足 市 场 要 求 (1)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合 成 工 艺 简 述 中 长 链 结 构 甘 三 酯 (Medium/long-chains structured triglycerides, MLSTG) 是 通 过 酯 化 或 酯 交 换 方 式 合 成 的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其 甘 油 骨 架 上 连 接 的 脂 肪 酸 中 同 时 含 有 中 碳 链 脂 肪 酸 和 长 碳 链 脂 肪 酸 MLSTG 不 仅 能 够 为 机 体 快 速 的 供 能, 而 且 富 含 多 不 饱 和 脂 肪 酸, 可 以 增 强 氮 平 衡 和 提 高 营 养 成 分 的 生 物 利 用 度, 因 此 被 广 泛 应 用 于 医 药 食 品 等 领 域 目 前, 国 内 销 售 的 MLSTG 产 品 均 为 国 外 进 口, 相 关 生 产 方 法 工 艺 技 术 均 对 我 国 完 全 保 密 本 项 目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为 中 链 油 与 大 豆 油 进 行 酯 交 换 反 应 经 纯 化 而 得, 其 生 产 工 艺 为 我 公 司 与 江 南 大 学 合 作 开 发 并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工 艺, 工 艺 稳 定 可 靠 操 作 安 全 产 品 质 量 好 本 项 目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合 成 原 理 : 176
182 1 粗 品 的 制 备 ( 酯 交 换 ): 使 大 豆 油 与 中 链 甘 油 三 酯 在 甲 醇 钠 的 催 化 下 进 行 酯 交 换, 利 用 柠 檬 酸 终 止 反 应 并 中 和 加 水 洗 涤 后 干 燥 即 得 粗 品 2 成 品 制 备 : 将 粗 品 由 溶 于 石 油 醚, 利 用 硅 胶 吸 附 杂 质, 过 滤, 然 后 蒸 馏 除 去 石 油 醚, 再 经 分 子 蒸 馏 进 一 步 提 纯, 即 得 产 品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国 内 现 有 先 进 工 艺 ( 中 航 ( 铁 岭 )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发 明 专 利 ): 在 成 品 制 备 工 序, 采 用 精 馏 对 得 到 的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用 水 蒸 汽 汽 提 精 馏 的 方 法, 在 温 度 218 ~222, 真 空 度 MPa 的 条 件 下, 精 馏 58 分 钟 ~62 分 钟, 得 到 精 馏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 最 后 通 过 精 滤, 把 得 到 的 精 馏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用 多 级 过 滤 器 精 滤 处 理, 得 到 原 料 药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本 项 目 成 品 工 序 工 艺, 将 得 到 的 成 品 在 90 ~100, 压 力 -0.09MPa 条 件 下, 进 行 分 子 蒸 馏 2h 即 得 产 品 类 比 现 有 工 艺, 本 项 目 在 蒸 馏 工 序 采 用 的 分 子 蒸 馏 工 艺 较 为 先 进, 降 低 了 蒸 馏 所 需 的 温 度, 并 且 减 少 了 精 滤 步 骤, 提 高 了 生 产 效 率 分 子 蒸 馏 是 目 前 较 为 先 进 的 蒸 馏 工 艺, 其 优 点 如 下 : 1 蒸 馏 温 度 低, 分 子 蒸 馏 是 在 远 低 于 沸 点 的 温 度 下 进 行 操 作 的, 只 要 存 在 温 度 差 就 可 以 达 到 分 离 目 的, 这 是 分 子 蒸 馏 与 常 规 蒸 馏 的 本 质 区 别 2 蒸 馏 真 空 度 高, 分 子 蒸 馏 装 置 其 内 部 可 以 获 得 很 高 的 真 空 度, 通 常 分 子 蒸 馏 在 很 低 的 压 强 下 进 行 操 作, 因 此 物 料 不 易 氧 化 受 损 3 物 料 受 热 时 间 短, 受 加 热 的 液 面 与 加 冷 凝 面 之 间 的 距 离 小 于 轻 分 子 的 平 均 自 由 程, 所 以 由 液 面 逸 出 的 轻 分 子 几 乎 未 经 碰 撞 就 达 到 冷 凝 面 因 此, 蒸 馏 物 料 受 热 时 间 短, 在 蒸 馏 温 度 下 停 留 时 间 一 般 几 秒 至 几 十 秒 之 间, 减 少 了 物 料 热 分 解 的 机 会 4 无 毒 无 害 无 污 染 无 残 留 5 产 品 耗 能 小, 由 于 分 子 蒸 馏 整 个 分 离 过 热, 可 得 到 纯 净 安 全 的 产 物, 且 操 作 工 艺 简 单, 设 备 少 损 失 少, 且 由 于 分 子 蒸 馏 装 置 独 特 的 结 构 形 式, 内 部 压 强 极 低, 内 部 阻 力 远 比 常 规 蒸 馏 小, 因 而 可 大 大 节 省 能 耗 因 此, 本 项 目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生 产 工 艺 是 目 前 国 内 较 为 先 进 工 艺, 不 仅 简 化 了 生 产 工 艺 步 骤, 提 高 了 效 率, 而 且 采 用 了 低 能 耗 工 艺,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2) 其 余 原 料 药 合 成 工 艺 本 项 目 产 品 除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外, 其 余 属 于 国 内 已 有 产 品 ( 仿 制 药 ) 和 部 分 新 药, 仿 制 药 生 产 工 艺 较 为 成 熟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均 为 在 已 有 工 艺 的 基 础 上 改 良, 并 自 主 研 发, 形 成 177
183 更 加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并 报 国 家 批 准 生 产 各 产 品 合 成 技 术 路 线 类 似, 其 主 要 合 成 路 线 如 下 : 合 成 萃 取 减 压 浓 缩 粗 品 合 成 过 滤 减 压 干 燥 溶 解 过 滤 减 压 干 燥 粗 品 精 制 ( 重 结 晶 ) 成 品 从 上 图 可 知, 本 项 目 产 品 工 艺 分 两 段 即 : 粗 品 合 成 和 粗 品 精 制 生 产 过 程 较 为 简 单, 步 骤 工 艺 较 为 简 洁, 操 作 所 采 用 的 工 艺 相 对 最 简 单 项 目 采 用 的 工 艺 流 程 没 有 溴 化 酰 氯 化 等 污 染 物 产 生 较 多 的 工 段, 从 源 头 实 现 了 清 洁 生 产 此 外 项 目 采 用 的 中 间 体 原 料 普 遍 易 得 价 格 便 宜, 适 合 工 业 生 产 另 外, 部 分 产 品 如 丙 泊 酚 醋 酸 锌 L- 苹 果 酸 等 产 品 直 接 采 用 以 上 其 原 料 药 粗 品 作 为 原 料 进 行 精 制, 减 少 了 生 产 工 艺 工 序, 降 低 了 物 料 能 量 的 消 耗 和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所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为 无 毒 或 低 毒 的 有 机 溶 剂, 产 品 品 质 较 好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和 产 品 是 较 先 进 的 生 产 设 备 先 进 性 分 析 (1) 设 备 选 型 178
184 项 目 在 设 备 采 购 上 尽 可 能 选 用 国 内 外 先 进 成 熟 的 生 产 设 备 在 反 应 设 备 的 选 取 上 以 密 封 装 置 和 正 压 装 置 为 主, 并 配 有 机 械 搅 拌 先 进 的 合 成 温 控 设 备, 尽 可 能 减 少 物 料 的 挥 发 及 损 耗 由 于 项 目 生 产 规 模 较 小, 大 部 分 溶 剂 采 用 桶 装 溶 剂, 上 料 压 力 管 道 输 送, 避 免 溶 剂 桶 装 进 入 车 间, 减 少 运 输 过 程 的 跑 冒 滴 漏 固 体 投 料 均 采 用 固 体 加 料 器, 密 闭 加 料, 避 免 物 料 粉 尘 产 生 项 目 检 测 采 用 了 不 同 分 子 量 的 多 级 层 析 分 离 高 效 精 密 仪 器 在 线 检 测 和 工 艺 参 数 的 自 动 化 控 制 等 一 系 列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在 项 目 生 产 中, 对 易 挥 发 的 物 料 采 用 了 密 闭 投 加 的 方 法, 有 效 降 低 了 物 料 的 挥 发, 减 少 了 物 料 的 损 失, 最 大 限 度 地 利 用 了 物 料 (2) 过 程 控 制 在 过 程 控 制 上 尽 量 减 少 人 工 操 作 的 中 间 环 节, 机 械 或 自 动 控 制 各 段 流 程 速 度, 以 充 分 发 挥 人 工 设 备 的 潜 在 能 力, 稳 定 工 艺 操 作, 提 高 精 度, 减 少 人 为 误 差, 使 故 障 率 降 低, 一 方 面 有 利 于 加 强 生 产 管 理,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降 低 能 耗, 另 一 方 面 操 作 简 便, 减 轻 操 作 人 员 的 动 强 度 整 个 工 艺 注 重 连 贯 性, 对 产 生 的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进 行 冷 凝 回 收, 减 少 易 挥 发 物 质 排 放 量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本 工 程 优 化 工 艺 流 程, 采 用 先 进 的 工 艺 设 备 和 控 制 系 统, 以 达 到 节 能 降 耗 的 目 的 工 程 能 耗 分 析 见 表 表 能 耗 分 析 表 序 号 项 目 年 消 耗 量 折 标 系 数 单 位 数 量 单 位 换 算 值 综 合 能 耗 tce 1 水 10 4 m kgce/t 电 力 10 4 度 1.24 Kgce/(kW h) 天 然 气 10 4 Nm Kgce/Nm 综 合 能 耗 tce/a 物 料 消 耗 及 三 废 控 制 指 标 原 料 选 择 : 本 次 项 目 合 成 采 用 的 原 材 料 都 是 国 内 常 用 的 原 材 料, 原 料 易 得, 运 输 贮 存 方 便 同 时 项 目 使 用 多 种 类 易 燃 液 体, 须 加 强 易 燃 液 体 的 安 全 管 理 技 改 项 目 使 用 的 清 洁 能 源 各 溶 剂 在 回 收 过 程 均 采 用 多 级 冷 凝, 提 高 了 溶 剂 的 回 收 率, 减 少 了 气 污 染, 提 高 了 原 料 的 利 用 率 冷 却 水 做 到 循 环 使 用, 减 少 了 水 资 源 的 消 耗 量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本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来 源 有 生 产 废 水 员 工 办 公 及 生 活 污 水 粉 尘 有 机 废 气 固 体 废 弃 物 等 179
185 员 工 办 公 及 生 活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再 由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 生 产 废 水 ( 包 括 工 艺 废 水 质 检 废 水 车 间 及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等 )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再 由 邛 崃 市 第 三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污 水 通 过 相 应 的 预 处 理 后, 水 质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要 求, 再 排 入 邛 崃 市 第 三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项 目 有 机 废 气 建 议 在 每 个 生 产 车 间 设 置 一 套 抽 风 系 统 及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其 能 力 为 95%, 废 气 经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由 各 生 产 车 间 设 置 的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本 项 目 粉 尘 建 议 每 个 车 间 设 置 一 套 抽 风 系 统 对 粉 尘 进 行 收 集, 并 设 置 高 效 过 滤 器 一 套 对 粉 尘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粉 尘 由 各 生 产 车 间 设 置 的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车 间 无 组 织 废 气 量 较 小, 采 用 车 间 通 风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等 措 施 降 低 影 响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包 括 一 般 废 物 和 危 险 废 物 两 类 (1) 一 般 固 废 主 要 为 厂 区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及 生 活 污 水 隔 油 处 理 池 污 泥,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集 中 收 集 后 填 埋 处 理 (2) 危 险 废 物 主 要 是 含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溶 剂 回 收 废 物 S1, 主 要 为 浓 缩 产 生 釜 底 残 液 釜 底 残 渣 ; 原 料 废 包 装 材 料 S2, 主 要 为 废 包 装 内 袋 等, 污 水 处 理 站 生 化 污 泥 S3, 送 有 资 质 单 位 统 一 处 置 本 项 目 三 废 经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后, 对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基 本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环 境 管 理 指 标 项 目 在 设 备 采 购 上 尽 可 能 选 用 国 内 外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在 反 应 设 备 的 选 取 上 以 密 封 装 置 为 主, 并 配 有 机 械 搅 拌 和 回 流 式 冷 凝 器, 尽 可 能 的 减 少 有 机 溶 剂 的 挥 发 及 损 耗 在 过 程 控 制 上 减 少 人 工 操 作 中 间 环 节, 机 械 或 自 动 控 制 各 段 流 程 速 度, 以 充 分 发 挥 人 工 设 备 的 潜 在 能 力, 稳 定 工 艺 操 作, 提 高 精 度, 减 少 人 为 误 差, 使 故 障 率 降 低, 一 方 面 有 利 于 强 化 生 产 管 理,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降 低 能 耗, 另 一 方 面 使 操 作 简 便, 减 轻 操 作 人 员 的 劳 动 强 度 同 时 加 强 水 的 循 环 套 用, 减 小 新 鲜 水 消 耗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实 现 了 经 济 运 行 的 低 消 耗 高 利 用 低 废 弃, 最 大 限 度 地 利 用 进 入 系 统 的 物 质 和 能 量, 提 高 资 源 利 用 率 ;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提 升 经 济 运 行 的 质 量 和 效 益, 将 经 济 活 动 对 自 然 环 境 的 破 坏 减 少 到 最 低 程 度 本 项 目 对 三 废 进 行 治 理 并 达 标 排 放 项 目 实 现 了 资 源 的 综 合 利 用 减 轻 了 环 境 污 染,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180
186 7.2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评 价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表 明, 项 目 充 分 利 用 公 司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管 理 经 验, 通 过 购 置 较 先 进 的 生 产 及 检 测 设 备, 提 高 产 品 的 质 量, 降 低 产 品 废 品 率, 选 用 清 洁 原 材 料, 减 小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污 染 物 产 生 ; 通 过 选 购 低 噪 声 设 备, 减 少 噪 声 污 染 ;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等 多 方 面 来 实 现 清 洁 生 产 的 宗 旨 本 项 目 从 工 艺 技 术 管 理 组 织 生 产 各 个 环 节 采 取 有 效 可 行 措 施, 较 好 地 贯 彻 了 以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增 效 为 目 标 的 清 洁 生 产 整 体 来 说,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处 于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项 目 运 行 期 间, 遵 循 环 保 规 章 制 度, 严 格 管 理, 将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上 升 到 更 高 层 次 7.3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从 对 建 设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的 分 析 评 价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尚 可 在 清 洁 生 产 方 面 作 出 更 多 的 改 进, 结 合 本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提 出 如 下 建 议 : (1)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相 关 资 料 和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2) 建 设 项 目 采 用 先 进 的 工 艺 以 及 生 产 控 制 技 术 进 行 生 产, 在 能 耗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量 上 处 于 较 小 水 平, 满 足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3) 项 目 产 品 各 指 标 已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部 分 指 标 接 近 国 外 同 行 业 先 进 水 平, 建 议 建 设 项 目 进 一 步 加 强 清 洁 生 产 全 过 程 控 制, 使 建 设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全 面 达 到 国 外 同 行 业 的 先 进 水 平 (4) 锅 炉 房 采 用 清 洁 能 源 或 采 取 更 有 效 锅 炉 烟 气 处 理 措 施, 以 减 少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5) 生 产 中 产 生 的 乙 醇 等 有 机 溶 剂 的 废 水 废 液 采 用 蒸 汽 加 热 提 纯 回 收, 减 少 成 本 投 入, 减 少 环 境 污 染 (6) 加 强 基 础 管 理, 提 高 企 业 管 理 水 平, 对 原 燃 料 电 生 产 水 等 所 有 物 料 都 进 行 有 效 管 理, 实 行 节 奖 超 罚 等 管 理 手 段, 逐 步 减 少 原 辅 材 料 及 能 源 的 消 耗 降 低 成 本 进 一 步 提 高 回 用 水 率, 减 少 新 水 用 量 (7) 加 强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逐 步 实 现 对 各 个 产 污 环 节 ( 废 水 废 气 固 体 废 物 等 ) 进 行 有 效 的 监 控 (8) 加 强 车 间 现 场 管 理, 逐 步 杜 绝 跑 冒 漏 滴 (9)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环 保 管 理 措 施 及 制 度, 加 强 环 保 知 识 的 宣 传 和 教 育 实 践 证 明, 181
187 工 业 生 产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大 小, 很 大 程 度 上 取 决 于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的 环 境 意 识 和 环 境 管 理, 尤 其 是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维 护 保 养 及 检 查 监 督 制 度 的 严 格 执 行,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10) 在 厂 区 的 绿 化 方 面, 建 设 单 位 可 进 一 步 努 力, 在 厂 界 种 植 高 大 树 木 起 隔 声 降 噪 作 用 ; 进 一 步 提 高 绿 化 面 积, 利 用 树 木 草 地 吸 收 有 害 气 体, 放 出 氧 气, 净 化 环 境, 把 企 业 办 成 花 园 式 企 业 (11) 加 强 对 危 险 废 物 的 管 理, 不 可 以 乱 丢 乱 放, 必 须 收 集 起 来,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定 期 收 集 处 置 收 集 过 程 中, 要 注 意 把 这 些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地 方 的 管 理 为 了 实 施 企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战 略, 对 污 染 物 治 理 采 取 以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尽 量 做 到 节 省 物 耗 能 耗, 根 据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有 关 要 求, 建 议 企 业 在 项 目 建 设 和 建 成 运 营 过 程 中 积 极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审 计 和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加 强 生 产 全 过 程 控 制, 持 续 改 进 和 优 化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装 备, 加 强 物 料 循 环 和 废 物 综 合 利 用, 从 源 头 减 少 排 污, 提 高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率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保 各 类 废 物 得 到 有 效 治 理, 减 轻 对 环 境 的 不 良 影 响,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7.4 总 量 控 制 排 放 总 量 削 减 措 施 为 减 小 各 控 制 指 标 的 排 放 总 量, 建 议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审 计, 将 预 防 和 治 理 污 染 贯 穿 于 整 个 过 程, 把 项 目 的 污 染 削 减 目 标 分 解 到 各 主 要 环 节, 最 大 限 度 减 轻 或 消 除 项 目 建 设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负 面 影 响 (2) 加 强 企 业 管 理, 提 高 员 工 环 保 意 识, 落 实 各 项 清 洁 生 产 内 容, 实 现 最 佳 生 产 状 况 和 最 大 污 染 削 减 量 的 统 一 (3) 加 强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及 环 境 监 测, 确 保 各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及 各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并 落 实 污 染 物 排 放 去 向 的 最 终 处 理, 避 免 造 成 二 次 环 境 污 染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本 环 评 结 合 项 目 排 污 特 征, 建 议 本 工 程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如 下 : 大 气 污 染 物 :SO2 NOx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氨 HCl 水 污 染 物 :CODCr NH3-N 其 中,SO2 NOx CODCr NH3-N 是 国 家 和 四 川 省 要 求 控 制 的 总 量,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氨 HCl 作 为 特 征 污 染 物 而 提 出 另 外, 项 目 产 生 固 废 均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或 外 协 无 害 化 处 置, 不 排 放, 不 将 工 业 固 废 纳 入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182
188 7.4.3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核 算 (1)SO2 NOx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核 算 项 目 设 置 3 台 2t/h 燃 气 锅 炉, 为 生 产 过 程 溶 剂 回 收 过 程 提 供 高 温 蒸 汽 锅 炉 采 用 清 洁 能 源 天 然 气, 尾 气 通 过 15m 高 4# 排 气 筒 排 放 天 然 气 的 热 值 约 为 8600 大 卡,25 度 水 变 180 度 饱 和 蒸 汽 需 要 吸 热 650 大 卡,2T 燃 气 蒸 汽 锅 炉 理 论 上 每 小 时 大 约 用 154 方 天 然 气, 考 虑 到 锅 炉 的 效 率 和 锅 炉 的 实 际 利 用 率, 取 2t 燃 气 蒸 汽 锅 炉 每 小 时 实 际 用 天 然 气 应 该 在 180m 3 左 右, 本 项 目 3 台 2t/h 锅 炉 每 小 时 实 际 用 天 然 气 约 540m 3 根 据 第 一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业 污 染 源 产 排 污 系 数 手 册 : 产 品 名 称 蒸 汽 / 热 水 / 其 它 原 料 名 称 表 工 艺 名 称 天 然 气 室 燃 炉 工 业 锅 炉 ( 热 力 生 产 和 供 应 行 业 ) 产 排 污 系 数 表 - 燃 气 工 业 锅 炉 规 模 等 级 所 有 规 模 污 染 物 指 标 工 业 废 气 量 单 位 标 立 方 米 / 万 立 方 米 - 原 料 产 污 系 数 末 端 治 理 技 术 名 称 排 污 系 数 136, 直 排 136,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审 核 及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14]197 号 ) 要 求 : 燃 油 燃 气 机 组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绩 效 值,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所 用 燃 料 对 应 的 单 位 发 电 量 烟 气 排 放 情 况 及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予 以 核 定 本 项 目 锅 炉 SO2 NOx 的 排 放 绩 效 如 下 项 目 废 气 量 (m 3 /h) 表 燃 气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产 生 情 况 SO2 NOx mg/m 3 kg/h mg/m 3 kg/h 3 台 2t/h 锅 炉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Ⅱ 时 段 50 / 200 / 根 据 上 表 核 算 可 知,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建 议 :SO2:1.94t/a NOx:7.77t/a (2)CODcr NH3-N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核 算 名 称 排 放 量 (m 3 /a) 表 项 目 废 水 污 染 源 统 计 表 主 要 污 染 物 (mg/l) ph COD cr BOD 5 NH 3-N Cl - 排 放 规 律 园 区 污 综 合 废 水 ~ 间 歇 水 管 网 接 口 生 活 污 水 ~ / 连 续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口 ~ / 连 续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生 产 生 活 废 水 经 厂 区 处 理 达 接 管 要 求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经 183
189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斜 江 河 根 据 上 表 可 核 算, 废 水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建 议 :CODcr: 0.8t/a(8.05t/a) NH3-N:0.08t/a(0.67t/a) () 外 数 值 为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青 龙 工 业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出 口 排 放 值,() 内 为 污 水 并 入 园 区 管 网 排 放 值 (3)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HCl 氨 的 核 算 车 间 有 机 气 体 (G1 G2) 废 气 来 源 车 间 一 车 间 二 车 间 三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表 废 气 污 染 物 甲 醇 石 油 醚 有 组 织 污 染 源 及 排 放 参 数 污 染 物 产 生 污 染 物 排 放 kg/h t/a kg/h t/a 丙 泊 酚 甲 苯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甲 醇 乙 醇 二 氯 甲 烷 消 旋 卡 多 曲 乙 醇 利 福 昔 明 乙 醇 设 备 清 洗 剂 回 收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利 奈 唑 胺 乙 醇 甲 醇 氯 化 氢 二 氯 甲 烷 甲 醇 丙 酮 甲 苯 DMF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乙 醇 异 丙 醇 托 伐 普 坦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伊 拉 地 平 乙 醇 异 丙 醇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乙 醇 丙 酮 他 达 拉 非 乙 醇 甲 醇 设 备 清 洗 剂 回 收 乙 醇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L- 苹 果 酸 乙 酸 乙 酯 磷 酸 二 氢 钾 乙 醇 依 地 酸 铁 钠 乙 醇 安 立 生 坦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异 丙 醇 醋 酸 锌 乙 醇 英 加 韦 林 甲 醇 DMF 设 备 清 洗 剂 回 乙 醇 处 理 效 率 95% 95% 184
190 车 间 粉 尘 G3 收 车 间 二 : 硝 酸 异 康 唑 粉 尘 % 进 料 间 废 气 G3 车 间 一 车 间 二 车 间 三 丙 泊 酚 氯 化 氢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二 氯 甲 烷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氯 化 氢 二 氯 甲 烷 硝 酸 异 康 唑 硝 酸 丙 酮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异 丙 醇 托 伐 普 坦 氯 化 氢 二 氯 甲 烷 伊 拉 地 平 异 丙 醇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氯 化 氢 丙 酮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氨 气 丙 酮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氯 化 氢 异 丙 醇 % 表 项 目 无 组 织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状 况 表 车 间 车 间 一 车 间 二 车 间 三 产 品 序 号 名 称 批 排 放 量 (kg/ 批 ) 年 产 批 次 批 次 周 期 年 运 行 小 时 数 年 排 放 量 (t/a) 排 放 速 率 (kg/h)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Gu101 石 油 醚 丙 泊 酚 Gu102 甲 苯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Gu103 二 氯 甲 烷 甲 醇 乙 醇 消 旋 卡 多 曲 Gu104 乙 醇 利 福 昔 明 Gu105 乙 醇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Gu201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丙 酮 硝 酸 异 康 唑 Gu202 甲 苯 甲 醇 利 奈 唑 胺 Gu203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Gu204 乙 醇 异 丙 醇 托 伐 普 坦 Gu205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伊 拉 地 平 Gu206 异 丙 醇 乙 醇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Gu207 乙 醇 丙 酮 他 达 拉 非 Gu208 乙 醇 氨 气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Gu301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乙 醇 L- 苹 果 酸 Gu302 乙 酸 乙 酯
191 磷 酸 二 氢 钾 Gu303 乙 醇 依 地 酸 铁 钠 Gu304 乙 醇 安 立 生 坦 Gu305 乙 酸 乙 酯 乙 醇 异 丙 醇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Gu306 乙 酸 乙 酯 甲 醇 氯 化 氢 醋 酸 锌 Gu307 乙 醇 英 加 韦 林 Gu308 甲 醇 车 间 一 溶 剂 回 收 挥 发 性 有 机 气 体 / / / 车 间 二 溶 剂 回 收 挥 发 性 有 机 气 体 / / / 车 间 三 溶 剂 回 收 挥 发 性 有 机 气 体 / / / 设 备 清 洗 Guw 乙 醇 / / 氯 化 氢 / / / / / 氨 / / / / / 根 据 上 表 可 知 : 废 气 处 理 后 排 放 合 计 : 有 组 织 排 放 TVOC:0.761t/a 粉 尘 : t/a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二 氧 化 硫 :1.17t/a 氮 氧 化 物 :5.44t/a; 无 组 织 TVOC:1.25t/a, 无 组 织 氯 化 氢 :0.0065t/a, 无 组 织 氨 :0.175t/a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核 算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污 染 物 指 标 量 见 下 表 本 环 评 建 议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按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进 行 下 达 表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建 议 指 标 (t/a)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SO 大 气 污 NOX 7.77 染 物 HCl NH3 0.2 项 目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排 放 CODcr 8.05 的 总 量 NH3-N 0.67 水 污 染 物 本 项 目 经 园 区 污 水 厂 处 理 后 的 排 放 总 量 CODcr 0.8 NH3-N
192 第 8 章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T2.1-93) 中 7.44 条 在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由 于 自 然 或 人 为 原 因 所 酿 成 的 爆 炸 火 灾 中 毒 等 后 果 十 分 严 重 的 造 成 人 身 伤 害 或 财 产 损 失 的 事 故, 均 属 风 险 事 故, 是 否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应 该 视 工 程 性 质 规 模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特 征 以 及 事 故 后 果 等 因 素 确 定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原 辅 料 涉 及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甲 苯 石 油 醚 甲 醇 丙 酮 二 氯 甲 烷 DMF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等 多 种 化 学 品, 使 用 不 当 将 造 成 人 体 伤 害 因 此 本 环 评 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有 关 规 定 编 制 了 本 项 目 的 风 险 评 价 8.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和 重 点 风 险 评 价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是 分 析 和 预 测 建 设 项 目 存 在 的 潜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行 期 间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或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人 为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漏,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安 全 与 环 境 影 响 和 损 害 程 度,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以 使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率 损 失 和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关 注 点 是 事 故 对 厂 ( 场 ) 界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风 险 评 价 重 点 本 次 评 价 严 格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重 点 评 价 以 下 内 容 : (1) 分 析 原 辅 材 料 的 物 理 化 学 性 质 毒 理 指 标 和 危 险 性 等 ; (2) 针 对 项 目 运 行 期 间 发 生 事 故 可 能 引 起 的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泄 漏, 或 者 事 故 产 生 的 新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从 水 气 的 环 境 安 全 防 护 等 方 面 考 虑 并 预 测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范 围, 评 估 事 故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和 损 害 ; (3) 提 出 环 境 风 险 预 案 和 事 故 防 范 减 缓 措 施, 特 别 要 针 对 特 征 污 染 物 提 出 有 效 的 防 止 二 次 污 染 的 应 急 措 施 187
193 8.2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录 (2012 版 ),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有 :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氨 水 磷 酸 甲 胺 水 溶 液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石 油 醚 乙 醇 甲 醇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异 丙 醇 二 氯 甲 烷 甲 醇 钠 氢 化 钠 氢 气 九 水 硝 酸 铁 硼 氢 化 钾 多 聚 甲 醛 硝 酸 等, 其 中 列 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中 附 录 A 中 有 毒 有 害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名 录 的 物 质 有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甲 醇 由 于 本 项 目 用 量 较 大 的 危 化 品 均 贮 存 在 储 罐 区, 本 项 目 依 托 成 都 海 亚 特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罐 区 根 据 业 主 提 供 资 料, 本 项 目 用 量 较 大 的 危 化 品 包 括 : 乙 酸 乙 酯 乙 醇 石 油 醚 甲 苯 甲 醇, 以 上 五 种 危 化 品 均 储 存 在 储 罐 区, 项 目 用 料 均 采 用 管 道 送 料, 生 产 区 不 储 存 因 此, 以 上 危 化 品 的 风 险 分 析 均 在 成 都 海 亚 特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医 药 中 间 体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报 告 中 进 行 分 析, 本 报 告 中 不 做 分 析 因 此, 本 项 目 风 险 分 析 涉 及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包 括 :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氨 水 硝 酸 甲 胺 水 溶 液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丙 酮 异 丙 醇 二 氯 甲 烷 甲 醇 钠 氢 化 钠 氢 气 九 水 硝 酸 铁 硼 氢 化 钾 多 聚 甲 醛 硝 酸 有 毒 有 害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名 录 的 物 质 有 其 储 存 情 况 见 下 表 表 本 项 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识 别 表 序 号 物 质 名 称 年 用 量 t/a 最 大 储 存 量 q 临 界 量 Q 危 险 货 物 q/q 物 质 危 险 性 (t) (t) 编 号 1 盐 酸 酸 性 腐 蚀 品 氢 氧 化 钠 / / 8.2 碱 性 腐 蚀 品 氨 水 碱 性 腐 蚀 品 磷 酸 / / 8.1 酸 性 腐 蚀 品 甲 胺 水 溶 液 低 闪 点 液 体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高 闪 点 液 体 丙 酮 低 闪 点 液 体 异 丙 醇 中 闪 点 液 体 二 氯 甲 烷 毒 害 品 甲 醇 钠 自 燃 物 品 氢 化 钠 遇 湿 易 燃 物 品 氢 气 易 燃 气 体 九 水 硝 酸 铁 氧 化 剂 硼 氢 化 钾 遇 湿 易 燃 物 品 多 聚 甲 醛 易 燃 固 体 硝 酸 / / 8.1 酸 性 腐 蚀 品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规 定,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物 质 为 单 一 品 种, 则 按 照 该 物 质 的 数 量 即 为 危 险 物 质 总 量, 若 等 于 或 超 过 相 应 的 临 界 量, 则 为 重 大 188
194 危 险 源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多 品 种 时, 则 按 下 式 计 算, 若 满 足,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q1 / Q1 q2 / Q2 q n / Qn 1 式 中 : q1 q2 qn 每 种 危 险 物 质 实 际 存 在 量,t; Q1 Q2 Qn 与 各 危 险 物 质 相 对 应 的 生 产 场 所 或 贮 存 区 的 临 界 量,t 本 项 目 危 化 品 库 各 生 产 车 间 边 缘 距 离 小 于 500m, 因 此 归 为 一 个 单 元 进 行 风 险 评 价 项 目 危 险 源 识 别 参 数 计 算 如 下 :q1/q1 + q2/q2 + q27/q27=0.6<1 故 本 项 目 该 项 目 危 险 化 学 品 存 在 量 未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8.3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所 提 供 的 方 法, 根 据 项 目 的 物 质 危 险 性 和 功 能 单 元 重 大 危 险 源 判 定 结 果, 以 及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等 因 素 确 定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按 下 表 划 分 表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 一 二 级 ) 判 定 标 准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 二 *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注 :* 判 据 本 项 目 危 险 化 学 品 在 生 产 贮 存 场 所 的 存 在 量 构 成 了 重 大 危 险 源, 项 目 所 在 地 位 于 邛 崃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内, 周 边 主 要 为 工 业 预 留 用 地 及 同 类 企 业 在 建, 不 属 于 环 境 敏 感 区 依 据 导 则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应 为 二 级 考 虑 实 际 情 况, 本 项 目 危 险 化 学 品 种 类 较 多, 且 含 有 毒 有 害 易 燃 易 爆 等 危 险 物 质, 本 报 告 风 险 评 价 按 一 级 进 行 8.4 评 价 范 围 及 社 会 关 注 点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生 产 车 间 危 化 品 库 为 中 心, 半 径 为 5km 的 范 围 内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外 环 境 关 系 及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本 次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社 会 关 注 点 见 表 序 号 目 标 名 称 性 质 表 本 项 目 风 险 社 会 关 注 点 相 对 位 置 方 位 距 离 /m 数 量 1 羊 安 镇 居 民 集 中 地 西 北 2100 约 人 2 羊 安 中 学 居 民 集 中 地 西 北 1900 约 1500 人 189
195 相 对 位 置 序 号 目 标 名 称 性 质 数 量 方 位 距 离 /m 3 斜 江 河 地 表 水 西 南 1800 / 8.5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识 别 是 风 险 管 理 的 第 一 步, 也 是 风 险 管 理 的 基 础 只 有 在 正 确 识 别 出 自 身 所 面 临 的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人 们 才 能 够 主 动 选 择 适 当 有 效 的 方 法 进 行 的 处 理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包 括 : 物 质 风 险 ( 主 要 原 辅 料 燃 料 中 间 产 品 最 终 产 品 排 放 的 三 废 污 染 物 等 ) 和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 主 要 生 产 装 置 贮 运 系 统 公 用 工 程 系 统 工 程 环 保 设 施 及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等 ) 风 险 类 型 根 据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放 散 起 因, 分 火 灾 爆 炸 和 泄 漏 三 类 化 工 行 业 存 在 较 多 危 险 因 素, 风 险 防 范 是 该 行 业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的 前 提 和 保 障, 本 评 价 将 对 本 项 目 化 学 危 险 品 生 产 及 储 运 等 过 程 中 可 能 发 生 的 潜 在 危 险 进 行 分 析, 以 找 出 主 要 危 险 环 节, 认 识 危 险 程 度, 从 而 针 对 性 地 采 取 预 防 和 应 急 措 施, 尽 可 能 将 风 险 可 能 性 和 危 害 程 度 降 至 可 接 受 水 平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本 项 目 为 属 医 药 化 工 类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危 化 品 涉 及 的 易 燃 易 爆 及 有 毒 有 害 物 料 种 类 较 多, 根 据 工 艺 分 析 及 类 比 相 关 企 业 的 安 全 评 价, 本 项 目 主 要 危 险 物 料 特 性 及 判 定 见 下 表 表 盐 酸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盐 酸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HCl UN 编 号 1789 无 色 或 微 黄 色 发 烟 液 体, 有 刺 鼻 的 酸 味 熔 点 , 沸 点 108.6, 相 对 密 度 ( 水 =1)1.20 与 水 混 溶, 溶 于 碱 液 物 质 浓 度 :12mol/L 密 度 1.179g/cm 3, 是 一 种 理 化 性 质 共 沸 混 合 物 浓 盐 酸 在 空 气 中 极 易 挥 发, 且 对 皮 肤 和 衣 物 有 强 烈 的 腐 蚀 性 浓 盐 酸 反 应 生 成 氯 气 氯 化 物 水 健 康 危 害 : 接 触 其 蒸 气 或 烟 雾, 可 引 起 急 性 中 毒, 出 现 眼 结 膜 炎, 鼻 及 口 腔 粘 膜 有 烧 毒 性 毒 理 灼 感 齿 龈 出 血, 气 管 炎 等 急 性 毒 理 :LD50900mg/kg( 兔 经 口 );LC503124ppm,1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能 与 一 些 活 性 金 属 粉 末 发 生 反 应, 放 出 氢 气 与 碱 发 生 中 和 反 应, 并 放 出 大 量 的 热 危 险 特 性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表 氢 氧 化 钠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氢 氧 化 钠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NaOH UN 编 号
196 理 化 性 质 毒 性 毒 理 白 色 具 吸 湿 性 固 体 沸 点 1388, 蒸 气 压 1mmHg/739, 熔 点 323, 具 强 烈 的 腐 蚀 性, 相 对 密 度 2.13/25, 无 生 物 富 集 性, 易 溶 于 水, 可 溶 于 乙 醇 甲 醇 及 甘 油, 水 中 辨 别 值 0.003mol/L 健 康 危 害 : 对 皮 肤 眼 睛 及 组 织 具 有 强 烈 的 腐 蚀 性, 接 触 眼 睛 可 以 损 害 角 膜 结 膜 及 巩 膜, 也 可 损 坏 视 网 膜, 粉 尘 可 以 刺 激 上 呼 吸 道, 长 期 接 触 可 以 引 起 鼻 子 通 道 溃 疡, 食 入 可 以 引 起 消 化 道 腐 蚀, 吞 咽 困 难, 呕 吐, 呕 吐 物 呈 血 糊 状, 并 拌 有 粘 膜 碎 物, 可 因 休 克 及 间 发 性 感 染 等 因 素 而 死 亡 急 性 毒 理 :LD50 小 鼠 腹 腔 注 射 40 mg/kg 表 氨 水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氨 水 氢 氧 化 铵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NH4OH UN 编 号 2672 理 化 性 质 毒 性 毒 理 无 色 液 体 相 对 密 度 ~0.957/25 /25 /10% 溶 液, 蒸 气 压 2160 mmhg/25 健 康 危 害 : 对 眼 睛 皮 肤 呼 吸 道 及 消 化 道 具 有 刺 激 作 用, 具 腐 蚀 性, 液 体 或 蒸 气 可 以 导 致 眼 睛 严 重 灼 伤 并 引 起 不 可 逆 的 眼 睛 损 伤, 刺 激 皮 肤, 高 浓 度 时 可 以 导 致 皮 肤 灼 伤, 引 起 穿 透 性 的 溃 疡, 食 入 可 能 会 导 致 严 重 的 和 永 久 性 的 消 化 道 损 伤, 可 引 起 呕 吐 痉 挛 休 克 吸 入 造 成 严 重 的 上 呼 吸 道 刺 激, 引 起 咳 嗽 灼 伤 呼 吸 困 难, 并 可 能 昏 迷 长 期 吸 入 可 能 导 致 呼 吸 道 炎 症 和 肺 损 伤 长 期 或 多 次 接 触 可 造 成 角 膜 损 伤 和 发 展 白 内 障 和 青 光 眼 急 性 毒 理 :LD50 大 鼠 经 口 350 mg/kg, 未 被 IARC 列 为 致 癌 物 质 表 磷 酸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磷 酸 正 磷 酸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H3PO4 UN 编 号 1805 理 化 性 质 毒 性 毒 理 100% 浓 度 为 白 色 结 晶,85% 溶 液 呈 糖 浆 状 液 体, 具 吸 湿 性 熔 点 42.35, 相 对 密 度 1.834/18, 溶 于 水 及 乙 醇 健 康 危 害 : 强 酸 性, 具 腐 蚀 性, 可 以 灼 伤 人 体 组 织, 接 触 眼 睛 易 造 成 不 可 逆 转 的 损 伤, 造 成 严 重 灼 伤 接 触 皮 肤 可 以 造 成 严 重 的 烧 伤 和 溃 疡 食 入 可 以 灼 伤 消 化 道, 造 成 严 重 的 疼 痛 恶 心 呕 吐 腹 泻 和 休 克 可 能 会 导 致 消 化 道 出 血 可 能 造 成 食 道 和 消 化 道 腐 蚀 和 永 久 性 破 坏 吸 入 可 导 致 化 学 性 肺 炎 和 肺 水 肿 造 成 严 重 的 上 呼 吸 道 刺 激, 引 起 咳 嗽 灼 伤 呼 吸 困 难, 并 可 能 昏 迷 长 期 吸 入 可 能 导 致 呼 吸 道 炎 症 和 肺 损 伤 长 期 或 重 复 皮 肤 接 触 可 能 导 致 皮 炎 急 性 毒 理 :LD50 大 鼠 经 口 1530 mg/kg 接 触 极 限 及 其 GBZ 工 业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 时 间 加 权 平 均 容 许 浓 度 TWA1mg/m 3, 短 他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STEL3 mg/m 3 美 国 TWA OSHA ACGIH NIOSH 1 mg/m 3 表 甲 胺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甲 胺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CH3NH2 UN 编 号
197 无 色 气 体 或 液 体 具 有 强 烈 的 类 似 鱼 腥 胺 味 沸 点 -6.3, 熔 点 -93.5, 蒸 气 压 2650 mmhg/25, 相 对 密 度 /25 ( 液 体 ), 常 压 下 为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理 化 性 质 Kow = -0.57,12.5 时 1 体 积 水 可 以 溶 解 1154 体 积 一 甲 胺,25 时 可 以 溶 解 959 体 积 一 甲 胺, 易 溶 于 苯 乙 醇 丙 酮 及 醚 中 嗅 阈 值 0.021ppm, 或 ~12.0mg/m 3 健 康 危 害 : 当 浓 度 为 2~60ppm 时, 易 发 生 过 敏 及 化 学 性 支 气 管 炎, 极 易 发 生 嗅 觉 疲 劳, 对 眼 睛 皮 肤 及 呼 吸 道 具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作 用 碱 性 物 质, 水 溶 液 对 眼 睛 具 强 烈 的 腐 蚀 作 用, 可 以 引 起 角 膜 损 伤 食 入 会 引 起 恶 心 呕 吐 及 腹 泻, 吸 入 可 以 引 起 延 时 性 肺 水 毒 性 毒 理 肿 急 性 毒 理 :LC50 小 鼠 吸 入 2400 mg/m 3 /2 hr,ld50 大 鼠 经 口 盐 酸 盐 1600 mg/kg, 未 被 ACGIH, IARC, NTP 等 机 构 列 为 致 癌 物 质 危 险 特 性 爆 炸 极 限 4.9~20.7%, 闪 点 0, 自 燃 点 430 表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DMF)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HCON(CH3)2 UN 编 号 2265 理 化 性 质 毒 性 毒 理 危 险 特 性 无 色 或 淡 黄 色 液 体, 具 有 淡 的 胺 味, 具 有 吸 湿 性 沸 点 153, 熔 点 -61, 蒸 气 压 4.9mmHg/20, 蒸 气 相 对 密 度 2.5, 与 水 互 溶, 可 以 溶 于 醇 醚 丙 酮 苯 及 氯 仿 等 相 对 密 度 ,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Kow = -1.01, 空 气 中 饱 和 浓 度 为 12 g/m 3 /20, 嗅 阈 值 300 mg/m 3 健 康 危 害 : 可 以 引 起 呼 吸 道 及 消 化 道 刺 激, 导 至 恶 心 呕 吐 及 腹 泻 对 眼 睛 及 皮 肤 具 有 中 等 程 度 的 刺 激 可 以 引 起 肝 及 肾 损 害 对 实 验 动 物 具 有 致 癌 作 用 可 以 通 过 皮 肤 吸 收, 当 有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存 在 时, 可 以 使 同 时 存 在 的 物 质 也 易 于 被 皮 肤 吸 收 可 以 刺 激 皮 肤, 眼 睛, 当 浓 度 为 3500 ppm 时 会 对 人 类 的 生 命 和 健 康 造 成 危 险 症 状 为 眩 晕, 失 眠, 脸 红, 恶 心, 呕 吐, 肚 痛 及 高 血 压, 还 可 以 引 起 结 膜 炎 急 性 毒 理 :LC50 小 鼠 吸 入 9400 mg/m 3 /2H,LD50 小 鼠 经 口 2900 mg/kg, 腹 腔 注 射 650 mg/kg, 皮 下 4500 mg/kg 静 脉 2500 mg/kg, 肌 肉 3900 mg/kg 大 鼠 经 口 2800 mg/kg, 腹 腔 注 射 1400 mg/kg, 皮 下 3800 mg/kg, 静 脉 2 gm/kg, 兔 子 经 口 5 gm/kg, 皮 肤 4720 mg/kg 未 被 IARC,ACGIH 列 入 致 癌 物 质 名 单 中 闪 点 57, 自 燃 点 445, 爆 炸 极 限 2.2~15.2% 表 丙 酮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丙 酮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CH 3COCH 3 UN 编 号 1090 理 化 性 质 无 色 液 体, 熔 点 -94.6, 沸 点 56.48, 蒸 气 相 对 密 度 : 2.0, 蒸 气 压 : 231 mmhg/25, 400 mmhg/39.5, 溶 于 苯 水 醇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醚 氯 仿 及 多 数 油 互 溶 相 对 密 度 0.79 ( 水 =1), 蒸 汽 密 度 2.00( 空 气 =1), 嗅 阈 值 水 中 20 mg/l ( 或 20 ppm, W/V); 空 气 中 13 ul/l ( 或 13 ppm, V/V),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Kow=
198 毒 性 毒 理 危 险 特 性 健 康 危 害 : 可 以 引 起 呼 吸 道 眼 睛 刺 激, 吸 入 蒸 气 可 经 引 起 嗜 睡 头 昏 长 期 及 反 复 接 触 可 以 引 起 皮 肤 干 燥 并 引 起 刺 激, 对 中 枢 神 经 有 抑 制 作 用 无 三 致 作 用 急 性 毒 理 : 吸 入 小 鼠 LC50 = mg/m 3 /4h; 大 鼠 LD50 = 5800 mg/kg; 吸 入, 大 鼠 : LC50 = mg/m 3 /8H; 经 口, 小 鼠 : LD50 = 3000 mg/kg; 经 口, 兔 子 : LD50 = 5340 mg/kg; 闪 点 -4, 自 燃 点 465, 爆 炸 极 限 2.5~12.8% 表 异 丙 醇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异 丙 醇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CH3)2CHOH UN 编 号 1219 无 色 液 体, 沸 点 82.5, 熔 点 -88.5, 蒸 气 压 45.4mmHg/25, 相 对 密 度 理 化 性 质 /20 /4,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Kow= 0.05, 溶 于 氯 仿 苯 及 其 它 有 机 溶 剂 中, 不 溶 于 盐 的 溶 液 中, 与 水 互 溶 蒸 气 相 对 密 度 2.1, 嗅 阈 值 90mg/m 3, 或 7.84~ 49090mg/m 3 或 22ppm 或 40ppm 健 康 危 害 : 异 丙 醇 具 有 较 乙 醇 更 好 的 脂 溶 性, 所 以 反 复 接 触 对 皮 肤 具 有 干 燥 作 用 可 以 引 起 头 昏 头 痛 昏 迷, 食 入 会 引 起 恶 心 咯 血 腹 泻 低 血 压 循 环 衰 竭, 持 续 昏 迷 可 以 引 起 体 温 下 降, 可 以 因 呼 吸 衰 竭 而 死 亡, 还 可 引 起 吸 入 性 肺 炎, 肾 及 肝 脏 损 毒 性 毒 理 害, 特 别 是 肾 脏 的 损 害 更 大 急 性 毒 理 :LD50 大 鼠 经 口 5045 mg/kg, 腹 腔 注 射 2736 mg/kg, 静 脉 注 射 1099 mg/kg, 小 鼠 经 口 3600 mg/kg, 腹 腔 注 射 4477 mg/kg, 静 脉 注 射 1509 mg/kg 对 人 类 无 致 癌 作 用,IARC 将 其 归 类 为 3 危 险 特 性 爆 炸 极 限 2.0~12.7%, 闪 点 12 闭 杯, 自 燃 点 399 表 二 氯 甲 烷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二 氯 甲 烷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CH2Cl2 UN 编 号 1593 理 化 性 质 毒 性 毒 理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芳 香 气 味 熔 点 -96.7, 沸 点 :39.8, 蒸 气 压 435 mmhg/25, 相 对 密 度 ( 水 =1)1.33, 蒸 气 相 对 密 度 2.93, 可 与 醇 醚 DMF 互 溶, 溶 于 四 氯 化 碳, 水 中 溶 解 度 mg/l/25, 辛 醇 / 水 分 配 系 数 log Kow= 1.25, 嗅 阈 值 205~307 ppm 健 康 危 害 : 二 氯 甲 烷 可 以 吸 入 并 由 肺 气 泡 吸 收 而 进 入 循 环 系 统, 也 可 以 通 过 食 入 或 皮 肤 吸 收 而 进 入 体 内 进 入 体 内 的 二 氯 甲 烷 可 以 通 过 呼 气 从 肺 部 排 出 体 外 急 性 中 毒 可 见 头 痛 眼 花 兴 奋 麻 痹 中 枢 神 经 抑 制 等, 其 它 症 状 还 有 梦 幻 欣 快 兴 奋 疲 惫 虚 弱 神 经 衰 弱 抽 搐 肺 水 肿 恶 心 呕 吐 贫 血, 食 入 可 引 起 出 血, 对 肝 和 肾 也 有 伤 害 在 体 内 经 代 谢 可 产 生 一 氧 化 碳, 导 致 羧 络 血 红 蛋 白 升 高 燃 烧 二 氯 甲 烷 时 会 产 生 氯 化 氢 及 光 气, 也 需 注 意 对 实 验 动 物 有 充 分 的 致 癌 证 据, 但 对 人 类 的 致 癌 作 用 不 明 确 急 性 毒 理 :LD50 大 鼠 经 口 1600 mg/kg, 腹 腔 注 射 916 mg/kg, 小 鼠 腹 腔 注 射
199 mg/kg, 皮 下 注 射 6460 mg/kg,lc50 大 鼠 吸 入 52 gm/m 3, 小 鼠 吸 入 ppm/7h 危 险 特 性 自 燃 点 556, 爆 炸 极 限 13~23%( 体 积 ) 表 甲 醇 钠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甲 醇 钠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CH3ONa UN 编 号 1431 理 化 性 质 白 色 无 定 形 流 动 性 粉 末, 无 臭, 工 业 上 一 般 为 甲 醇 溶 液 纯 品 沸 点 >450, 熔 点 127, 相 对 密 度 1.1, 蒸 气 压 50 mmhg/20 健 康 危 害 : 甲 醇 钠 一 般 为 甲 醇 溶 液, 遇 水 会 急 速 水 解, 呈 强 碱 性, 具 有 腐 蚀 性, 接 触 时 会 灼 烧 相 关 部 位, 如 眼 睛 皮 肤 呼 吸 道 消 化 道 等 并 具 有 甲 醇 所 有 的 一 切 毒 性 毒 性 毒 理 参 见 甲 醇 食 入 会 刺 激 口 腔 及 胃 吸 入 其 粉 末 会 刺 激 鼻 子 及 喉 咙, 对 眼 睛 及 皮 肤 也 会 引 起 严 重 的 刺 激 急 性 毒 理 :LD50 大 鼠 经 口 2037 mg/kg, 未 见 有 致 癌 作 用 的 报 告 危 险 特 性 干 粉 与 湿 空 气 接 触 会 点 燃 或 爆 炸, 与 水 剧 烈 反 应, 自 燃 点 88, 爆 炸 极 限 7.30~ 36.00% 表 氢 化 钠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氢 化 钠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NaH UN 编 号 1427 理 化 性 质 毒 性 毒 理 白 色 或 棕 灰 色 结 晶 或 粉 末 800 分 解, 相 对 密 度 0.92, 溶 于 熔 融 的 氢 氧 化 钠 中, 不 溶 于 二 硫 化 碳 四 氯 化 碳 及 苯 健 康 危 害 : 对 眼 睛 眼 睛 及 呼 吸 道 具 有 高 度 腐 蚀 性 及 刺 激 作 用, 与 潮 气 或 水 剧 烈 作 用 可 以 产 生 氢 氧 化 钠 强 碱 性 物 质, 碱 性 可 刺 激 及 腐 蚀 眼 睛 呼 吸 道 及 粘 膜, 可 导 致 死 亡 或 永 久 性 伤 害 危 险 特 性 强 还 原 剂, 与 水 剧 烈 作 用 或 爆 炸 并 可 产 生 可 燃 性 氢 气, 可 引 燃 表 九 水 硝 酸 铁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九 水 硝 酸 铁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FeH18N3O18 UN 编 号 1466 理 化 性 质 无 色 至 浅 紫 色 单 斜 结 晶 熔 点 47.2 相 对 密 度 加 热 至 125 时 分 解 易 溶 于 水, 溶 于 乙 醇 和 丙 酮, 微 溶 于 硝 酸 易 潮 解 有 氧 化 性 健 康 危 害 : 对 皮 肤 有 刺 激 作 用, 表 现 为 皮 肤 剧 烈 瘙 痒, 毛 囊 周 围 发 红 吸 入 其 粉 尘 会 毒 性 毒 理 引 起 慢 性 胃 炎 胆 囊 炎 生 产 人 员 操 作 时 要 穿 工 作 服, 戴 防 护 口 罩, 乳 胶 手 套 等 劳 保 用 品 防 止 吸 入 粉 尘, 保 护 呼 吸 器 官 和 皮 肤, 生 产 设 备 要 密 闭, 车 间 通 风 应 良 好 表 硼 氢 化 钾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硼 氢 化 钾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BH4K UN 编 号 1870 理 化 性 质 白 色 疏 松 粉 末 或 晶 体 相 对 密 度 熔 点 585, 在 真 空 中 约 500 开 始 分 解, 在 空 气 中 稳 定, 不 吸 湿 性 硼 氢 化 钾 易 溶 于 水, 水 溶 液 加 热 至 100 时, 完 全 释 放 出 氢 194
200 毒 性 毒 理 危 险 特 性 溶 于 液 氨, 微 溶 于 甲 醇 和 乙 醇, 几 乎 不 溶 于 乙 醚 苯 四 氢 呋 喃 甲 醚 及 其 他 碳 氢 化 合 物 在 碱 性 环 境 中 稳 定, 遇 无 机 酸 分 解 而 放 出 氢 气 强 还 原 性 健 康 危 害 : 该 品 对 粘 膜 上 呼 吸 道 眼 睛 及 皮 肤 有 强 烈 刺 激 性 吸 入 后, 可 因 喉 和 支 气 管 的 痉 挛 炎 症 和 水 肿, 化 学 性 肺 炎 和 肺 水 肿 而 致 死 中 毒 表 现 有 烧 灼 感 咳 嗽 喘 息 喉 炎 气 短 头 痛 恶 心 和 呕 吐 急 性 毒 性 :LD50:3250 mg/kg( 大 鼠 经 口 ) LC50: 无 资 料 遇 明 火 高 热 或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有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的 危 险 遇 水 或 酸 发 生 反 应 放 出 氢 气 及 热 量, 能 引 起 燃 烧 表 多 聚 甲 醛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多 聚 甲 醛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CH2O)n UN 编 号 2213 白 色 粉 末, 具 有 甲 醛 的 气 味 熔 点 80~155 C (85%), 120~175 C (91%),175 C (95%), 理 化 性 质 并 分 解, 相 对 密 度 1.46/15, 溶 于 碱 金 属 氢 氧 化 物 中, 不 溶 于 醇, 醚 及 其 它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中 水 中 溶 解 度 mg/L/18, 蒸 气 压 10.5mmHg/25 健 康 危 害 : 其 毒 性 与 甲 醛 水 溶 液 相 似, 甲 醛 对 实 验 动 物 具 有 致 癌 作 用, 为 人 类 可 疑 致 癌 物 质,IARC 将 其 归 为 2A 类 致 癌 物 质 食 入 后 会 刺 激 口 腔 粘 膜 喉 及 消 化 道, 剧 痛 呕 吐 及 腹 泻 喀 血, 吸 入 后 可 以 引 起 中 枢 神 经 抑 制 鼻 炎 嗅 觉 缺 少 症 咳 嗽 气 管 毒 性 毒 理 炎 支 气 管 炎 肺 水 肿 心 悸 黄 疸 蛋 白 尿 血 尿 无 尿 代 谢 性 酸 中 毒 浓 度 高 时 可 以 引 起 严 重 的 呼 吸 道 刺 激, 导 致 肺 气 肿, 甚 至 死 亡 接 触 皮 肤 可 以 引 起 皮 肤 上 发 生 棕 色 斑 点, 风 疹, 浓 度 高 时 可 以 使 皮 肤 坏 死 与 眼 睛 接 触 可 以 发 生 流 泪, 结 膜 炎, 角 膜 浑 浊 及 失 明 急 性 毒 性 :LD50 大 鼠 经 口 800 mg/kg 危 险 特 性 闪 点 70 闭 杯, 自 燃 点 300, 爆 炸 极 限 7.0~73% 表 硝 酸 理 化 性 和 危 险 特 性 一 览 表 名 称 硝 酸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分 子 式 HNO3 UN 编 号 2031 无 色 透 明 发 烟 液 体, 常 含 氮 氧 化 物 呈 红 棕 色, 有 酸 味 沸 点 86, 蒸 气 压 51 理 化 性 质 mmhg/25, 熔 点 -42, 相 对 密 度 1.55, 蒸 气 相 对 密 度 2.17, 溶 于 水 及 醚, 嗅 阈 值 0.75 mg/m 3, 刺 激 浓 度 155.0mg/m 3 健 康 危 害 : 对 眼 睛 皮 肤 粘 膜 及 呼 吸 道 具 有 强 烈 的 灼 伤 作 用, 液 体 直 接 接 触 眼 睛 可 以 引 起 致 盲 或 永 久 性 眼 损 害, 吸 入 可 以 引 起 急 性 肺 水 肿 或 慢 性 障 碍 性 肺 疾 病, 接 触 皮 肤 可 以 引 起 深 度 穿 透 性 溃 疡, 浓 硝 酸 与 皮 肤 接 触 可 以 使 皮 肤 染 黄, 食 入 可 以 引 起 肠 胃 毒 性 毒 理 道 严 重 的 永 久 性 伤 害, 可 使 消 化 道 穿 孔, 吸 入 可 以 引 起 痉 挛 炎 症 喉 及 支 气 管 水 肿 化 学 性 肺 炎 及 肺 水 肿 窒 息 因 水 肿 而 导 致 上 呼 吸 道 阻 塞 长 期 接 触 可 以 腐 蚀 牙 齿, 特 别 是 尖 牙 及 门 牙 急 性 毒 性 :LD50 大 鼠 经 口 >90 ml/kg, 未 被 IARC 等 机 构 列 为 致 癌 物 质 危 险 特 性 强 氧 化 剂, 与 还 原 性 物 质 接 触 或 与 一 些 化 合 物 反 应 时 易 发 生 燃 烧 爆 炸 等 现 象 对 比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对 其 毒 性 与 危 险 性 进 行 判 定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见 表 , 毒 性 与 危 险 性 进 行 判 定 表 见 表
201 类 别 有 毒 物 质 易 燃 物 质 爆 炸 性 物 质 表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HJ/T 附 录 A.1) 序 LD50( 大 鼠 经 口 ) LD50( 大 鼠 经 皮 ) LC50 ( 小 鼠 吸 入 4h) 号 (mg/kg) (mg/kg) (mg/l) 备 注 1 <5 <1 < <LD 50<25 10<LD 50<50 0.1<LC 50<0.5 剧 毒 物 质 3 25<LD50<200 50<LD50< <LC50<2 一 般 毒 物 1 可 燃 气 体 : 在 常 温 下 以 气 态 存 在 并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可 燃 混 合 物 ; 其 沸 点 ( 常 压 下 ) 是 20 或 20 以 下 的 物 质 2 易 燃 液 体 : 闪 点 低 于 21, 沸 点 高 于 20 的 物 质 3 可 燃 液 体 : 闪 点 低 于 55, 压 力 下 保 持 液 态, 在 实 际 操 作 条 件 下 ( 如 高 温 高 压 ) 可 引 起 重 大 事 故 的 物 质 在 火 焰 影 响 下 可 以 爆 炸, 或 者 对 冲 击 摩 擦 比 硝 基 苯 更 为 敏 感 的 物 质 表 项 目 主 要 物 料 毒 性 及 危 险 性 判 定 表 物 料 沸 点 闪 点 是 否 属 剧 毒 物 是 否 属 是 否 属 易 燃 物 毒 性 名 称 ( ) ( ) 质 一 般 毒 物 质 盐 酸 -85 / LC50:4600mg/m 3 否 否 否 氢 氧 化 钠 1388 / / / / / 氨 水 / / LD50:350 mg/kg 否 否 否 磷 酸 / / LD50:1350 mg/kg 否 否 否 甲 胺 LC50:2400 mg/m 3 否 否 否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LC 50:9400 mg/m 3 否 否 否 丙 酮 LC50:44000 mg/m 3 /4h 否 否 是 异 丙 醇 LD50:5045 mg/kg 否 否 是 二 氯 甲 烷 39.8 / LD50: 1600 mg/kg 否 否 否 甲 醇 钠 450 / LD50: 2037 mg/kg 否 否 否 多 聚 甲 醛 / 70 LD50:800 mg/kg 否 否 否 硝 酸 86 / LD50: >90 ml/kg 否 是 否 从 以 上 各 表 可 知 : 本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主 要 物 料 具 有 易 燃 易 爆 腐 蚀 性 有 毒 物 质 属 于 一 般 毒 物 的 : 硝 酸 ; 属 于 易 燃 物 质 的 有 : 丙 酮 异 丙 醇 ; 属 于 腐 蚀 品 的 是 :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磷 酸 氨 水 从 物 料 特 性 及 生 产 贮 存 量 看, 本 项 目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会 对 环 境 和 人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和 危 害 项 目 物 料 储 运 危 险 因 素 识 别 项 目 设 置 危 化 品 库, 危 险 物 料 分 区 存 放 危 化 品 库 房 涉 及 的 化 学 品 主 要 为 铁 桶 装 玻 璃 瓶 和 袋 装, 项 目 主 要 危 险 物 料 贮 存 及 运 输 情 况 见 表 表 项 目 主 要 危 险 物 料 贮 存 及 运 输 情 况 表 序 号 物 料 名 称 形 态 贮 存 方 式 忌 配 物 贮 存 能 力 (t) 运 输 方 式 年 运 量 (t/a) 1 盐 酸 液 体 200kg/ 钢 瓶 碱 类 活 性 金 属 粉 末 0.5 危 化 运 输 氢 氧 化 钠 固 体 25kg/ 袋 装 强 酸 易 燃 或 可 燃 物 二 氧 化 碳 过 氧 化 物 0.2 危 化 运 输 水 3 氨 水 液 体 200kg/ 钢 桶 酸 类 铝 铜 12 危 化 运 输 35 4 磷 酸 液 体 200kg/ 塑 料 桶 强 碱 活 性 金 属 粉 末 易 燃 或 可 燃 物 3 危 化 运 输 甲 胺 液 体 安 瓿 瓶 + 普 通 木 酸 类 卤 素 酸 酐 强 0.05 危 化 运 输
202 序 号 物 料 名 称 形 态 贮 存 方 式 忌 配 物 贮 存 能 力 (t) 运 输 方 式 年 运 量 (t/a) 箱,200kg/ 桶 氧 化 剂 氯 仿 6 强 氧 化 剂 酰 基 氯 氯 N,N- 二 甲 铁 桶 + 普 通 木 箱, 液 体 仿 强 还 原 剂 卤 素 基 甲 酰 胺 200kg/ 桶 氯 代 烃 3 危 化 运 输 丙 酮 液 体 铁 桶 + 普 通 木 箱, 强 氧 化 剂 强 还 原 剂 200kg/ 桶 碱 5 危 化 运 输 异 丙 醇 液 体 铁 桶 + 普 通 木 箱, 强 氧 化 剂 酸 类 酸 酐 200kg/ 桶 卤 素 2 危 化 运 输 二 氯 甲 烷 液 体 铁 桶 + 普 通 木 箱, 200kg/ 桶 碱 金 属 铝 0.5 危 化 运 输 甲 醇 钠 固 体 25kg/ 袋 装 水 酸 类 氯 代 烃 0.3 危 化 运 输 氢 化 钠 固 体 25kg/ 玻 璃 瓶 酸 类 醇 类 水 二 氧 化 碳 强 氧 化 剂 氧 0.05 危 化 运 输 0.25 卤 素 12 氢 气 气 体 钢 质 气 瓶 强 氧 化 剂 卤 素 危 化 运 输 易 燃 或 可 燃 物 强 还 原 九 水 硝 酸 固 体 25kg/ 袋 装 剂 活 性 金 属 粉 末 硫 铁 磷 2 危 化 运 输 硼 氢 化 钾 固 体 铁 桶 + 普 通 木 箱, 强 氧 化 剂 酸 类 水 200kg/ 桶 醇 类 危 化 运 输 多 聚 甲 醛 固 体 25kg/ 袋 装 强 酸 强 碱 酸 酐 强 氧 化 剂 强 还 原 剂 铜 0.05 危 化 运 输 硝 酸 液 体 铁 桶 + 普 通 木 箱, 200kg/ 桶 还 原 剂 碱 类 醇 类 碱 金 属 铜 胺 类 0.5 危 化 运 输 1.5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本 项 目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多 品 种, 项 目 危 险 源 识 别 参 数 计 算 如 下 :q1/q1 + q2/q2 + q27/q27=0.6<1 故 本 项 目 该 项 目 危 险 化 学 品 存 在 量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项 目 危 化 品 主 要 贮 存 于 危 化 品 库, 实 行 固 液 分 区 贮 存, 危 化 品 库 分 为 酸 类 碱 类 有 毒 类 氧 化 剂 类 还 原 剂 类 易 燃 类 等 五 个 单 元, 共 由 防 火 隔 墙 分 隔 单 间 储 存 项 目 原 料 主 要 从 外 由 汽 车 运 输 采 购, 各 类 原 辅 料 运 输 至 厂 内 后, 分 库 分 区 存 放 到 库 房 内, 再 由 叉 车 等 厂 内 运 输 车 辆 运 至 各 厂 房 内, 存 在 一 定 的 运 输 风 险, 此 外, 物 料 也 需 在 厂 内 贮 存 一 定 时 间, 存 在 贮 存 风 险 隐 患 本 项 目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库 存 放 罐 装 甲 类 溶 剂 乙 类 溶 剂 及 遇 湿 易 燃 物 品 等 物 质, 主 要 存 在 的 风 险 : (1) 夏 天 温 度 过 高, 易 燃 液 体 泄 漏 蒸 发, 若 不 注 意 通 风 和 进 行 可 燃 气 体 检 测, 库 房 内 易 积 聚 大 量 的 易 燃 液 体 蒸 气, 当 达 到 爆 炸 极 限, 遇 上 火 星, 会 有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的 危 险 (2) 若 易 燃 易 爆 原 材 料 或 其 它 原 材 料 露 天 存 放, 在 日 光 下 爆 晒, 或 因 包 装 密 封 不 严, 易 生 成 具 有 爆 炸 性 的 混 合 物, 发 生 爆 炸 的 危 险 ; 由 于 物 质 的 曝 晒 和 接 近 高 温 物 体, 引 发 易 燃 液 体 发 生 爆 炸 的 危 险 该 项 目 所 用 原 料 及 产 品 多 为 易 燃 液 体 有 毒 物 质, 须 密 封 贮 存 于 197
203 阴 凉 干 燥 通 风 的 仓 库 内, 并 要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还 要 防 晒 如 果 保 存 不 当, 引 发 燃 烧 爆 炸 时 还 会 同 时 产 生 二 次 中 毒 事 故 (3) 如 贮 存 库 内 原 材 料 产 品 混 放, 分 区 不 明 确, 出 现 禁 忌 物 混 存 时, 遇 包 装 破 裂 渗 漏, 可 能 发 生 燃 烧 爆 炸 事 故 (4) 仓 库 管 理 不 严, 由 于 意 外 带 入 火 种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 由 于 库 房 内 有 有 毒 物 质 的 蒸 气, 在 库 房 工 作 的 人 员 长 期 吸 入 有 毒 物 质, 会 有 引 起 人 员 中 毒 的 危 险 (5) 建 筑 物 未 做 防 雷 静 电 装 置, 被 雷 击 中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6) 库 房 内 抽 排 风 装 置 的 失 灵 或 未 联 锁, 不 能 迅 速 的 将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气 体 抽 走, 作 业 人 员 操 作 过 程 中 的 吸 入, 可 导 致 中 毒, 甚 至 死 亡 事 故 ; 有 毒 物 品 的 包 装 破 损, 人 员 接 触 吸 入, 致 中 毒 事 故 (7) 剧 毒 化 学 品 的 管 理 未 按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登 记 建 档, 未 实 行 五 双 管 理 制 度, 未 设 置 安 防 设 施, 剧 毒 品 的 遗 失 易 造 成 人 员 中 毒 事 故 和 危 及 公 共 安 全 事 故 (8) 库 区 内 存 在 遇 湿 自 燃 物 质, 一 旦 遇 水 容 易 引 起 火 灾, 特 别 注 意 雨 水 季 节 (9) 在 进 行 装 卸 作 业 时, 人 员 未 穿 戴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未 执 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野 蛮 作 业, 致 使 物 料 泄 漏, 人 员 触 及 可 易 化 学 灼 伤 ; 在 进 行 装 卸 作 业 时, 人 员 穿 戴 化 纤 服 穿 高 跟 鞋 吸 烟 使 用 手 机 等, 遇 易 燃 物 品 泄 漏, 可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10) 仓 库 未 设 置 有 效 的 气 体 报 警 装 置 未 配 置 相 应 型 号 的 防 爆 电 气 也 是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的 重 要 因 素 (11) 存 放 和 装 卸 时 未 按 照 货 物 存 放 装 卸 的 相 关 要 求, 野 蛮 作 业, 任 意 堆 码, 可 致 货 物 包 装 破 损, 发 生 泄 漏, 引 起 火 灾 灼 伤 等 事 故 (12) 性 能 相 互 抵 触 或 灭 火 方 法 不 同 的 物 料 混 存 混 放, 易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生 产 设 施 设 备 风 险 因 素 识 别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设 备 设 施 主 要 包 括 反 应 釜 压 力 容 器 及 压 力 管 道 等 及 其 他 设 备 其 主 要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辨 识 如 下 : (1) 反 应 釜 1 反 应 釜 中 的 物 料 大 多 属 于 危 险 化 学 品 如 果 物 料 属 于 自 燃 点 和 闪 点 较 低 的 物 质, 一 旦 泄 漏 后, 会 与 空 气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到 点 火 源 ( 明 火 火 花 静 电 等 ), 可 能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 如 果 物 料 属 于 毒 害 品, 一 旦 泄 漏, 可 能 造 成 人 员 中 毒 窒 息 2 反 应 釜 设 计 不 合 理 设 备 结 构 形 状 不 连 续 焊 缝 布 置 不 当 等, 可 能 引 起 应 力 集 中 ; 材 质 选 择 不 当, 制 造 容 器 时 焊 接 质 量 达 不 到 要 求, 以 及 热 处 理 不 当 等, 可 能 使 材 料 韧 性 降 198
204 低 ; 容 器 壳 体 受 到 腐 蚀 性 介 质 的 侵 蚀, 强 度 降 低 或 安 全 附 件 缺 失 等, 均 有 可 能 使 容 器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发 生 爆 炸 3 加 氢 反 应 等 为 放 热 反 应, 若 反 应 失 控 或 突 遇 停 电 停 水, 造 成 反 应 热 蓄 积, 反 应 釜 内 温 度 急 剧 升 高 压 力 增 大, 超 过 其 耐 压 能 力, 会 导 致 容 器 破 裂 物 料 从 破 裂 处 喷 出, 可 能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 反 应 釜 爆 裂 导 致 物 料 蒸 气 压 的 平 衡 状 态 被 破 坏, 不 稳 定 的 过 热 液 体 会 引 起 2 次 爆 炸 ( 蒸 汽 爆 炸 ); 喷 出 的 物 料 再 迅 速 扩 散, 反 应 釜 周 围 空 间 被 可 燃 液 体 的 雾 滴 或 蒸 汽 笼 罩, 遇 点 火 源 还 会 发 生 3 次 爆 炸 ( 混 合 气 体 爆 炸 ) 导 致 反 应 失 控 的 主 要 原 因 有 : 反 应 热 未 能 及 时 移 出, 反 应 物 料 没 有 均 匀 分 散 和 操 作 失 误 等 4 与 反 应 容 器 相 连 的 常 压 或 低 压 设 备, 由 于 高 压 物 料 窜 入, 超 过 反 应 容 器 承 压 极 限, 从 而 发 生 物 理 性 容 器 爆 炸 5 如 果 加 热 用 的 水 蒸 气 导 热 油, 或 冷 却 用 的 水 漏 入 反 应 釜 蒸 馏 釜, 可 能 与 釜 内 的 物 料 发 生 反 应, 分 解 放 热, 造 成 温 度 压 力 急 剧 上 升, 物 料 冲 出,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6 反 应 容 器 由 于 外 部 可 燃 物 起 火, 或 受 到 高 温 热 源 热 辐 射, 引 起 容 器 内 温 度 急 剧 上 升, 压 力 增 大 发 生 冲 料 或 爆 炸 事 故 7 很 多 低 闪 点 的 甲 类 易 燃 液 体 通 过 液 泵 或 抽 真 空 的 办 法 从 管 道 进 入 反 应 釜, 这 些 物 料 大 多 数 属 绝 缘 物 质, 导 电 性 较 差, 如 果 物 料 流 速 过 快, 会 造 成 积 聚 的 静 电 不 能 及 时 导 除, 发 生 燃 烧 爆 炸 事 故 (2) 压 力 容 器 项 目 的 反 应 釜 压 缩 空 气 储 气 罐 等 属 压 力 容 器 压 力 容 器 存 在 的 爆 裂 一 般 有 : 韧 性 爆 裂 脆 性 爆 裂 疲 劳 爆 裂 腐 蚀 爆 裂 蠕 变 爆 裂, 下 面 分 别 对 这 几 种 爆 裂 进 行 说 明 1 韧 性 爆 裂 是 压 力 容 器 在 内 部 压 力 下, 器 壁 上 产 生 的 应 力 达 到 材 料 强 度 的 极 限 而 断 裂 的 一 种 破 坏 形 式 引 起 韧 性 爆 裂 的 原 因 大 多 是 : 磨 损 腐 蚀 壁 厚 减 薄 强 度 不 足 仍 继 续 运 行 所 致 2 脆 性 爆 裂 是 容 器 承 受 的 压 力 并 不 高, 负 荷 产 生 的 应 力 远 小 于 材 料 屈 服 极 限 及 明 显 的 变 形 而 突 然 发 生 爆 裂, 其 原 因 是 由 于 温 度 应 力 集 中 冲 击 荷 载 作 用 等 因 素 使 材 料 的 塑 性 和 韧 性 下 降 材 料 变 脆 不 能 抑 制 裂 纹 的 结 果 3 疲 劳 爆 裂 是 容 器 在 反 复 的 加 压 卸 压 后, 壳 体 材 料 长 期 受 到 交 变 载 荷, 如 反 复 的 加 压 和 卸 压 导 致 操 作 压 力 波 动 幅 度 较 大, 工 作 温 度 周 期 性 的 变 化 的 作 用 而 出 现 的 金 属 疲 劳, 从 而 产 生 的 一 种 爆 裂 形 式 199
205 4 腐 蚀 爆 裂 是 容 器 壳 体 由 于 受 到 腐 蚀 介 质 如 天 然 气 中 硫 化 物 会 使 容 器 产 生 的 均 匀 腐 蚀 点 腐 蚀 晶 间 腐 蚀 应 力 腐 蚀 疲 劳 腐 蚀 而 引 起 的 爆 裂 5 安 全 附 件 如 安 全 阀 爆 破 片 等 不 全 或 失 灵, 设 备 超 压 装 料 可 能 导 致 容 器 爆 炸 事 故 6 压 力 容 器 超 负 荷 运 行, 若 压 力 超 过 容 器 的 设 计 压 力, 也 可 能 导 致 压 力 容 器 爆 裂 7 所 购 压 力 容 器 未 经 检 测 或 从 无 资 质 生 产 厂 购 入, 可 能 因 压 力 容 器 本 身 的 缺 陷 而 导 致 爆 裂 (3) 压 力 管 道 生 产 装 置 压 力 管 道 包 括 物 料 输 送 管 道 蒸 汽 管 道 等 压 力 管 道 是 事 故 多 发 部 位, 一 旦 输 送 的 物 料 ( 易 燃 易 爆 物 料 ) 泄 漏 并 发 生 积 聚, 超 过 其 爆 炸 浓 度 极 限, 如 遇 到 明 火 将 会 发 生 爆 炸 事 故, 将 产 生 不 堪 设 想 的 后 果 压 力 管 道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的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设 计 原 因 主 要 包 括 选 用 材 料 不 当 ; 管 道 挠 性 不 足 ; 阀 门 管 件 选 型 不 合 理 ; 应 力 分 析 失 误 ; 未 考 虑 管 道 受 热 膨 胀 ; 系 统 设 施 布 置 不 合 理 等 2 制 造 原 因 主 要 是 指 管 子 管 件 ( 三 通 变 径 管 等 ) 阀 门 制 造 缺 陷 引 起 的 事 故 包 括 制 造 质 量 低 劣 : 管 材 本 身 存 在 的 原 始 缺 陷 ; 焊 接 结 构 中 有 夹 渣 气 孔 裂 纹 等 焊 接 缺 陷 ; 材 料 和 表 面 加 工 粗 糙, 密 封 性 能 差, 引 起 泄 漏 3 安 装 原 因 主 要 是 指 施 工 安 装 质 量 低 劣 和 违 章 施 工 引 发 的 事 故 表 现 为 : 施 工 安 装 焊 接 质 量 低 劣, 存 在 未 焊 透 夹 渣 气 孔 未 熔 合 等 质 量 缺 陷 ; 不 按 设 计 图 纸 要 求 施 工, 错 用 材 料 : 无 损 探 伤 的 比 例 部 位 和 评 判 标 准 不 符 合 有 关 标 准 4 管 理 不 善 主 要 包 括 : 使 用 管 理 混 乱, 无 操 作 规 程, 违 章 操 作 ; 不 按 规 定 进 行 定 期 检 验 等 5 管 道 腐 蚀 主 要 原 因 是 : 年 久 失 修, 管 理 疏 忽 防 腐 措 施 不 善 等 原 因, 及 因 错 用 材 料 致 使 腐 蚀 速 度 加 快 6 在 停 车 检 修 和 开 车 时 厂 未 对 管 道 系 统 进 行 置 换 或 置 换 不 彻 底 ; 检 修 时 在 管 道 上 未 装 盲 板, 使 空 气 与 可 燃 性 气 体 混 合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气 体, 检 修 动 火 时 发 生 爆 炸 ; 或 检 修 完 工 后 忘 记 拆 除 管 道 上 的 盲 板, 开 车 时 因 截 断 气 体 或 水 蒸 汽 的 去 路, 造 成 憋 压 7 管 道 上 的 压 力 表 切 断 阀 逆 止 阀 有 缺 陷 或 不 起 作 用 8 室 内 使 用 地 点 没 有 安 装 强 制 通 风 系 统 或 失 效, 没 有 安 装 报 警 系 统 检 测 系 统 或 失 效, 通 风 系 统 检 测 系 统 报 警 系 统 没 有 实 现 连 锁 9 生 产 过 程 中 操 作 失 误 违 章 操 作 仪 表 或 控 制 系 统 故 障, 使 管 道 被 凝 结 堵 塞, 会 造 成 管 道 内 压 力 升 高, 甚 至 发 生 爆 炸 事 故 200
206 10 管 道 的 支 撑 和 热 补 偿 装 置 设 计 不 当 会 引 起 管 道 破 裂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风 险 识 别 本 项 目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主 要 由 配 比 投 料 合 成 过 滤 结 晶 过 滤 干 燥 包 装 入 库 几 个 流 程 完 成, 工 艺 过 程 使 用 有 较 多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其 中 涉 及 使 用 第 2 类 易 燃 气 体 第 3 类 易 燃 液 体 第 4 类 易 燃 固 体 自 燃 物 品 遇 湿 易 燃 物 第 6 类 毒 害 品 和 感 染 性 物 品 第 8 类 腐 蚀 品 对 工 艺 过 程 中 存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按 工 艺 程 流 进 行 分 析 如 下 : 配 比 投 料 过 程 存 在 的 主 要 危 险 性 分 析 火 灾 爆 炸 : (1) 按 工 艺 要 求 将 乙 醇 丙 酮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等 原 辅 材 料 投 入 反 应 釜 时, 因 输 送 易 燃 液 体 的 管 道 法 兰 阀 门 存 在 设 计 安 装 和 材 料 质 量 问 题, 出 现 物 料 泄 漏 事 件, 遇 明 火 等 激 发 源 引 起 火 灾 和 爆 炸 事 故 (2) 在 添 加 第 4 类 遇 湿 易 燃 物 料 时, 未 按 工 艺 先 后 要 求, 或 投 入 速 度 数 量 过 多, 且 未 采 用 工 艺 保 护 措 施 或 措 施 不 到 位, 致 使 遇 湿 易 燃 物 料 与 水 等 禁 忌 物 接 触, 放 出 氢 气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爆 炸 性 气 体, 遇 明 火 等 激 发 源 引 起 爆 炸 事 故 (3) 易 燃 物 料 在 加 料 时, 速 度 过 快, 会 因 静 电 引 起 燃 烧 (4) 在 投 入 自 燃 物 品 前, 未 事 先 进 行 氮 气 置 换 或 置 换 不 彻 底, 投 入 过 程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中 毒 窒 息 : 人 员 接 触 或 吸 入 有 毒 物 质 或 在 含 氧 量 低 的 环 境 工 作, 引 起 的 中 毒 窒 息 粉 尘 : 投 入 粉 料 时, 作 业 人 员 未 穿 戴 个 人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抽 风 除 尘 装 置 失 效, 受 到 粉 尘 危 害 灼 伤 : 人 员 不 小 心 接 触 腐 蚀 性 物 质, 引 起 的 灼 伤 机 械 伤 害 : 料 输 送 过 程 使 用 有 泵 等 转 动 设 备, 如 作 业 人 员 未 进 行 岗 前 培 训, 不 熟 悉 安 全 操 作 流 程, 且 未 配 戴 个 人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在 接 触 未 设 置 安 全 防 护 罩 的 机 械 转 动 部 位 时, 易 造 成 机 械 伤 害 触 电 : 电 动 设 备 未 进 行 接 地 保 护, 设 备 外 壳 意 外 带 电, 人 员 触 及, 易 致 触 电 事 故 合 成 过 程 存 在 的 主 要 危 险 性 分 析 合 成 过 程 主 要 使 用 大 量 易 燃 液 体 和 部 份 有 毒 物 品, 且 部 份 产 品 工 艺 涉 及 加 热 冷 冻, 主 要 存 在 的 危 险 性 有 : 火 灾 爆 炸 :(1) 选 用 不 合 格 和 不 符 合 工 艺 要 求 的 反 应 釜 或 安 装 不 到 位, 使 用 过 程 中 出 现 泄 漏 事 故, 遇 明 火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2) 部 份 工 艺 过 程 在 反 应 中 会 释 放 氢 气, 因 未 进 行 氮 气 置 换 或 废 气 收 集 失 效,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爆 炸 性 气 体, 遇 明 火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201
207 (3) 安 全 联 锁 装 置 和 工 艺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失 效 而 引 起 的 事 故 中 毒 窒 息 :(1) 工 艺 反 应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少 部 分 废 气 不 能 及 时 收 集 处 理, 人 员 接 触 吸 入 致 中 毒 事 故 (2) 设 备 出 现 泄 漏, 人 员 接 触 吸 入 泄 漏 物 致 中 毒 事 故 (3) 因 作 业 方 式 不 当 或 操 作 条 件 恶 劣, 危 化 品 在 长 期 的 储 存 过 程 中 被 接 触, 易 对 操 作 人 员 的 身 体 健 康 造 成 伤 害 灼 伤 : 人 员 接 触 如 盐 酸 硫 酸 氢 氧 化 钠 等 腐 蚀 性 物 质 引 起 的 化 学 灼 伤 机 械 伤 害 : 作 业 人 员 未 进 行 岗 前 培 训, 不 熟 悉 安 全 操 作 流 程, 且 未 配 戴 个 人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在 接 触 未 设 置 安 全 防 护 罩 的 机 械 转 动 部 位 时, 易 造 成 机 械 伤 害 触 电 : 电 动 设 备 未 进 行 接 地 保 护, 设 备 外 壳 意 外 带 电, 人 员 触 及, 易 致 触 电 事 故 过 滤 过 程 存 在 的 主 要 危 险 性 分 析 火 灾 爆 炸 : 过 滤 离 心 过 程, 有 易 燃 液 体 和 固 体 产 生, 遇 明 火 发 生 事 故 中 毒 : 有 毒 物 质 泄 漏, 人 员 接 触 或 吸 入 有 毒 物 质 引 起 的 中 毒 机 械 伤 害 : 作 业 人 员 未 进 行 岗 前 培 训, 不 熟 悉 安 全 操 作 流 程, 且 未 配 戴 个 人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在 接 触 未 设 置 安 全 防 护 罩 的 机 械 转 动 部 位 时, 易 造 成 机 械 伤 害 结 晶 过 程 存 在 的 主 要 危 险 性 分 析 火 灾 爆 炸 : 部 份 工 艺 在 结 晶 过 程 中, 如 冷 却 不 好, 会 使 溶 剂 挥 发, 遇 激 发 源, 可 致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中 毒 : 人 员 接 触 或 吸 入 有 毒 物 质 引 起 的 中 毒 减 压 干 燥 过 程 存 在 的 主 要 危 险 性 分 析 火 灾 爆 炸 :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 或 蒸 气 ) 的 泄 漏 遇 火 源 静 电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真 空 减 压 装 置 未 控 制 好 温 度, 造 成 温 度 上 升 ; 负 压 过 程 中 突 然 停 电 造 成 压 力 升 高, 导 致 温 度 达 到 物 质 沸 点, 液 体 挥 发 引 起 火 灾 和 中 毒 事 故 烫 伤 : 干 燥 时 发 使 用 蒸 气 进 行 加 温 干 燥, 人 员 触 及 高 温 部 位 导 致 灼 伤 中 毒 : 人 员 接 触 或 吸 入 有 毒 物 质 引 起 的 中 毒 机 械 伤 害 : 作 业 人 员 未 进 行 岗 前 培 训, 不 熟 悉 安 全 操 作 流 程, 且 未 配 戴 个 人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在 接 触 未 设 置 安 全 防 护 罩 的 机 械 转 动 部 位 时, 易 造 成 机 械 伤 害 包 装 入 库 过 程 存 在 的 主 要 危 险 性 分 析 机 械 伤 害 : 包 装 在 洁 净 区 包 装, 使 用 机 械 进 行 包 装, 如 作 业 人 员 未 进 行 岗 前 培 训, 不 熟 悉 安 全 操 作 流 程, 且 未 配 戴 个 人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在 接 触 未 设 置 安 全 防 护 罩 的 机 械 转 动 部 位 时, 易 造 成 机 械 伤 害 202
208 触 电 : 包 装 机 械 采 用 的 电 动 工 具 未 进 行 接 地 保 护, 设 备 外 壳 意 外 带 电, 人 员 触 及, 易 致 触 电 事 故 溶 剂 回 收 装 置 存 在 的 主 要 危 险 性 分 析 该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乙 酸 乙 酯 丙 酮 乙 醇 甲 醇 石 油 醚 二 氯 甲 烷 甲 苯 和 N,N-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等 物 质 均 不 参 与 反 应, 都 经 浓 缩 回 收 利 用, 这 些 物 质 属 于 易 燃 易 爆 有 毒 物 质, 一 旦 回 收 过 程 因 设 备 装 置 损 坏 未 合 理 储 存 人 员 失 误 等 原 因 造 成 泄 漏 遇 火 源 极 易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 作 业 人 员 长 期 接 触, 可 能 发 生 急 性 或 慢 性 中 毒 事 故 ; 回 收 装 置 使 用 到 蒸 汽, 可 能 引 起 灼 烫 伤 害 ; 真 空 减 压 装 置 未 控 制 好 温 度 或 停 电 ( 压 力 上 升 ), 导 致 温 度 达 到 物 质 沸 点, 液 体 挥 发 引 起 火 灾 和 中 毒 事 故 重 点 监 管 的 危 险 化 工 工 艺 的 分 析 本 项 目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的 生 产 涉 及 到 危 险 化 工 工 艺 目 录 中 的 加 氢 工 艺, 存 在 如 下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 (1) 反 应 物 料 具 有 燃 爆 危 险 性, 氢 气 的 爆 炸 极 限 为 4%-75%, 具 有 高 燃 爆 危 险 特 性 ; (2) 加 氢 为 强 烈 的 放 热 反 应, 氢 气 在 高 温 高 压 下 与 钢 材 接 触, 钢 材 内 的 碳 分 子 易 与 氢 气 发 生 反 应 生 成 碳 氢 化 合 物, 使 钢 制 设 备 强 度 降 低, 发 生 氢 脆 ; (3) 加 氢 反 应 尾 气 中 有 未 完 全 反 应 的 氢 气 和 其 他 杂 质 在 排 放 时 易 引 发 着 火 或 爆 炸 (4) 反 应 过 程 时 使 用 乙 醇 氢 气 等, 发 生 泄 漏, 遇 明 火, 容 易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氮 气 制 备 和 制 冷 危 险 性 分 析 (1) 液 氮 储 罐 汽 化 器 等 属 压 力 容 器, 一 旦 存 在 材 质 缺 陷 安 全 附 件 失 效, 可 能 造 成 物 理 爆 炸 事 故 (2) 氮 气 属 于 惰 性 气 体, 有 窒 息 性, 在 密 闭 空 间 内 可 将 人 窒 息 死 亡 如 果 罐 体 发 生 泄 漏, 人 员 吸 入, 也 会 引 起 人 员 窒 息 (3) 液 氮 在 输 送 储 存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容 易 造 成 人 员 冻 伤 (4) 制 冷 采 用 螺 杆 式 冷 盐 水 机 组 进 行 制 冷, 载 冷 剂 为 乙 二 醇 溶 液, 如 果 在 制 冷 过 程 中 发 生 大 量 的 载 冷 剂 泄 漏, 乙 二 醇 蒸 汽 散 发 在 空 气 中 有 可 能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5) 制 冷 剂 泄 漏 将 会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6) 制 冷 机 组 压 缩 机 的 安 全 附 件 失 灵 或 误 操 作 有 可 能 发 生 超 压 爆 炸 事 故 203
209 8.5.5 公 用 工 程 风 险 识 别 空 压 系 统 (1) 润 滑 系 统 不 正 确 的 润 滑 如 缺 油 使 用 不 合 适 的 润 滑 剂 如 润 滑 不 充 分 或 过 度 冷 却 油 压 过 低 等 都 可 能 导 致 排 气 温 度 升 高, 当 连 续 运 转 时 温 度 不 断 升 高, 润 滑 油 有 着 火 危 险 (2) 腐 蚀 : 冷 却 不 充 分 会 使 排 气 温 度 升 高 引 起 事 故 但 过 度 冷 却 形 成 的 冷 凝 液 会 使 润 滑 油 变 质, 引 起 气 缸 内 壁 腐 蚀 (3) 压 缩 机 超 压 超 速, 不 正 确 的 冷 却 和 维 护 不 良 以 及 过 度 振 动 或 受 外 力 作 用 都 会 引 起 机 械 事 故 (4) 人 身 伤 害, 通 常 引 起 人 的 伤 害 的 原 因 是 : 运 动 部 位 防 护 装 置 不 当, 操 作 时 与 人 体 接 触 ; 与 发 热 零 件 接 触 ; 发 生 漏 油 引 起 滑 倒 ; 触 电 ; 润 滑 油 着 火 时 有 毒 的 油 烟 引 起 中 毒 ; 部 件 发 生 爆 炸 或 爆 破 ; 管 道 破 裂 高 压 气 流 会 直 接 打 击 身 体 (5) 噪 声 会 引 起 人 的 情 绪 烦 躁, 身 心 失 调, 压 缩 机 噪 声 原 有 三 个 部 分, 吸 气 噪 声 压 缩 机 表 面 辐 射 及 管 道 系 统 发 出 的 噪 声 (6) 压 缩 空 气 储 罐 主 要 危 险 为 容 器 爆 炸 造 成 容 器 爆 炸 的 原 因 有 储 气 罐 存 在 质 量 缺 陷, 如 设 计 不 当 材 料 有 缺 陷 承 压 能 力 不 够 等, 安 全 阀 压 力 表 等 安 全 附 件 不 全 或 失 效, 出 气 管 道 堵 塞, 而 空 压 设 备 内 气 压 特 别 大 内 部 温 度 特 别 高, 气 流 不 能 从 管 道 送 出, 使 得 空 压 突 然 升 高, 继 而 发 生 爆 炸 锅 炉 房 锅 炉 属 于 特 种 设 备, 涉 及 到 生 命 安 全 危 险 性 较 大, 如 果 不 使 用 定 点 厂 家 合 格 产 品 没 有 进 行 登 记 建 档 专 项 管 理 定 期 检 验 监 控 水 质, 操 作 人 员 没 有 持 证 上 岗, 锅 炉 的 安 全 运 行 将 得 不 到 保 证, 甚 至 会 发 生 爆 炸 事 故 (1) 安 全 附 件, 如 安 全 阀 爆 破 板 水 位 计 或 自 动 给 水 装 置 不 全 或 失 灵, 可 能 造 成 设 备 损 坏, 严 重 情 况 下 可 能 造 成 锅 炉 爆 炸 及 人 员 伤 亡 (2) 材 料 选 用 不 当 焊 接 质 量 差 水 质 不 良 严 重 腐 蚀 结 垢 水 循 环 事 故 还 可 造 成 炉 管 爆 裂 甚 至 爆 炸 等 事 故 发 生 (3) 锅 炉 严 重 缺 水 可 导 致 受 热 面 过 热, 降 低 受 热 面 钢 材 的 承 压 能 力, 炉 管 爆 裂, 甚 至 造 成 锅 炉 爆 炸 (4) 操 作 人 员 没 有 经 过 培 训 取 得 特 种 作 业 上 岗 资 格, 误 操 作 或 违 章 操 作, 也 有 可 能 造 成 设 备 损 坏, 严 重 情 况 下 可 能 造 成 锅 炉 爆 炸 人 员 伤 亡 204
210 (5) 水 质 不 符 合 要 求, 锅 炉 水 含 盐 量 达 到 临 界 量, 或 超 负 荷 运 行, 用 汽 量 突 然 增 加, 压 力 降 低 可 造 成 汽 水 共 沸, 破 坏 水 循 环, 恶 化 蒸 汽 品 质, 水 击 振 动, 影 响 用 汽 设 备 的 安 全 运 行 (6) 运 行 压 力 超 过 锅 炉 最 高 允 许 工 作 压 力, 汽 包 或 管 道 内 压 力 超 过 极 限, 同 时 安 全 阀 与 超 压 联 锁 失 灵 也 将 造 成 超 压 爆 炸 (7) 第 一 次 点 火 时 未 进 行 惰 性 气 体 置 换 或 第 一 次 点 火 失 败 或 故 障 停 火 时, 未 进 行 惰 性 气 体 置 换, 再 次 点 火 时 存 在 的 爆 炸 危 险 性 ; (8) 维 护 保 养 不 当, 锅 炉 无 法 维 持 正 常 运 行 而 被 迫 停 炉 的 事 故, 锅 炉 运 行 过 程 中 常 见 的 事 故 类 型 : a 锅 炉 爆 炸 事 故 ( 超 压 爆 炸 严 重 缺 水 导 致 的 爆 炸 锅 炉 缺 陷 导 致 的 爆 炸 等 );b 缺 水 事 故 ( 锅 炉 水 位 低 于 水 位 表 最 低 安 全 水 位 线 时, 造 成 炉 管 爆 破 ; 或 突 然 上 水 造 成 锅 炉 爆 炸 );c 满 水 事 故 ( 锅 炉 水 位 超 过 最 高 允 许 水 位, 造 成 水 击 );d 汽 水 共 腾 ( 面 发 生 剧 烈 波 动, 造 成 蒸 汽 带 水 和 水 击 事 故 );e 炉 管 爆 炸 ( 由 于 水 处 理 不 良 引 起 炉 管 结 垢 或 腐 蚀, 或 锅 炉 缺 水 造 成 炉 管 爆 炸 );f 水 击 事 故 ( 水 在 管 道 中 流 动 时 因 速 度 突 然 变 化 导 致 压 力 突 然 变 化, 造 成 管 道 等 损 坏 );g 炉 膛 爆 炸 ( 炉 膛 内 可 燃 气 体 或 煤 粉 浓 度 达 到 爆 炸 浓 度 限, 遇 明 火 造 成 炉 膛 爆 炸 );h 尾 部 烟 道 二 次 燃 烧 ( 锅 炉 尾 部 沉 积 的 可 燃 物 质 重 新 着 火 燃 烧 ) (9) 天 然 气 供 应 管 道 破 裂 阀 门 失 效 或 违 章 操 作 可 引 发 泄 漏, 遇 明 火 造 成 燃 烧 爆 炸 伤 害 事 故 ; 蒸 汽 管 网 发 生 泄 漏 可 引 发 灼 烫 事 故 项 目 主 要 风 险 有 害 因 素 辨 识 结 果 及 分 布 情 况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危 害 因 素 有 火 灾 爆 炸 泄 露 锅 炉 及 压 力 容 器 爆 炸 触 电 等, 次 要 危 害 因 素 有 物 体 打 击 起 重 伤 害 高 处 坠 落 机 械 伤 害 车 辆 伤 害 其 他 伤 害 ( 噪 声 粉 尘 冻 伤 危 害 等 ) 表 生 产 过 程 的 主 要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及 分 布 序 号 产 生 场 所 危 险 有 害 物 质 主 要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氨 水 磷 酸 甲 胺 水 溶 液 N,N- 二 甲 1 生 产 车 间 基 甲 酰 胺 石 油 醚 乙 醇 甲 醇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异 ( 一 二 三 ) 丙 醇 二 氯 甲 烷 甲 醇 钠 氢 化 钠 氢 气 九 水 硝 酸 铁 火 灾 爆 炸 泄 露 硼 氢 化 钾 多 聚 甲 醛 硝 酸 2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氨 水 硝 酸 甲 胺 水 溶 液 N,N- 二 甲 危 险 化 学 基 甲 酰 胺 丙 酮 异 丙 醇 二 氯 甲 烷 甲 醇 钠 氢 化 钠 品 库 氢 气 九 水 硝 酸 铁 硼 氢 化 钾 多 聚 甲 醛 硝 酸 火 灾 爆 炸 泄 露 3 供 热 / 火 灾 爆 炸 泄 露 205
211 4 电 力 电 气 / 触 电 电 气 火 灾 5 运 输 过 程 物 体 打 击 起 重 伤 害 机 械 伤 害 车 辆 伤 害 8.6 事 故 源 项 分 析 事 故 概 率 分 析 (1) 事 故 树 及 事 故 树 分 析 项 目 潜 在 事 故 的 事 故 树 分 析 见 图 和 DCS 集 中 控 制 系 统 关 闭 (P B1) 安 全 (P A P B1) DCS 集 中 控 制 系 统 报 警 及 时 处 置 (P C1) 安 全 (P A P B2 P C1) 系 统 异 常 (P B2) 未 及 时 处 置 (P C2) 火 灾 / 爆 炸 中 毒 / 污 染 (P A P B2 P C2) (P A) 及 时 发 现 及 时 处 置 (PD1) 安 全 (P A P B3 P C3 P D1) DCS 集 中 控 制 系 统 故 障 (P B3) (P C3) 未 及 时 处 置 (PD2) 火 灾 / 爆 炸 中 毒 / 污 染 (P A P B3 P C3 P D2) 未 及 时 发 现 (P C4) 火 灾 / 爆 炸 中 毒 / 污 染 (P A P B3 P C4) 图 生 产 贮 存 系 统 故 障 事 故 树 由 上 图 可 见, 如 果 系 统 异 常, 则 后 果 安 全 的 概 率 略 高 于 火 灾 / 爆 炸 中 毒 / 污 染 事 故 概 率 206
212 可 燃 有 毒 气 体 报 警 器 启 动 及 时 处 置 (P C1) 安 全 (PA PB1 PC1) 管 道 / 贮 罐 等 泄 漏 (P A) (P B1) 未 及 时 处 置 (PC2) 及 时 发 现 (P C3) 火 灾 / 爆 炸 污 染 / 中 毒 (P A P B1 P C1) 及 时 处 置 (PD1) 安 全 (PA PB3 PC3 PD1) 可 燃 有 毒 气 体 报 警 器 故 障 (PB2) 未 及 时 处 置 (P D2) 火 灾 / 爆 炸 污 染 / 中 毒 (P A P B2 P C3 P D2) 未 及 时 发 现 (P C4) 火 灾 / 爆 炸 污 染 / 中 毒 (P A P B2 P C4) 图 泄 漏 事 故 的 事 故 树 由 上 图 可 见, 如 果 发 生 贮 罐 管 道 设 备 等 泄 漏, 则 火 灾 / 爆 炸 中 毒 / 污 染 事 故 概 率 高 于 后 果 安 全 概 率 (2) 事 故 概 率 调 查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附 录 A 中 推 荐 的 事 故 概 率, 重 大 危 险 源 定 量 风 险 评 价 的 泄 露 概 率 见 下 表 表 重 大 危 险 源 定 量 风 险 评 价 泄 露 概 率 表 部 件 类 型 泄 漏 模 式 泄 漏 概 率 容 器 内 径 50mm 的 管 道 50mm< 内 径 150mm 的 管 道 内 径 >150mm 的 管 道 离 心 式 泵 体 往 复 式 泵 体 离 心 式 压 缩 机 往 复 式 压 缩 机 内 径 150mm 手 动 阀 门 内 径 150mm 手 动 阀 门 泄 漏 孔 径 1mm 泄 漏 孔 径 10mm 泄 漏 孔 径 50mm 整 体 破 裂 整 体 破 裂 ( 压 力 容 器 ) 泄 漏 孔 径 1mm 全 管 径 泄 漏 泄 漏 孔 径 1mm 全 管 径 泄 漏 泄 漏 孔 径 1mm 全 管 径 泄 漏 泄 漏 孔 径 1mm 整 体 破 裂 泄 漏 孔 径 1mm 整 体 破 裂 泄 漏 孔 径 1mm 整 体 破 裂 泄 漏 孔 径 1mm 整 体 破 裂 泄 漏 孔 径 1mm 泄 漏 孔 径 50mm 泄 漏 孔 径 1mm 泄 漏 孔 径 50mm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m/ 年 ) (m/ 年 ) (m/ 年 ) (m/ 年 ) (m/ 年 ) (m/ 年 )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207
213 内 径 150mm 驱 动 阀 门 泄 漏 孔 径 1mm 泄 漏 孔 径 50mm / 年 / 年 由 上 表 可 知, 容 器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的 概 率 为 ~ 之 间, 管 线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的 概 率 为 ~ 之 间, 泵 体 和 压 缩 机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的 概 率 为 ~ 之 间, 阀 门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的 概 率 为 ~ 之 间 因 此, 项 目 储 罐 或 容 器 物 料 泄 露 事 故 概 率 约 为 ~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中 的 定 义,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是 指 所 造 成 的 危 害 对 环 境 ( 或 健 康 ) 危 害 最 严 重 的 重 大 事 故, 并 且 发 生 该 事 故 的 概 率 不 为 零 本 次 风 险 评 价 不 考 虑 外 部 事 故 风 险 因 素 ( 如 地 震 雷 电 战 争 人 为 蓄 意 破 坏 等 ), 主 要 考 虑 可 能 对 周 围 环 境 和 人 群 造 成 的 污 染 的 危 害 事 故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确 定 的 目 的 是 针 对 典 型 事 故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并 不 意 味 着 其 它 事 故 不 具 环 境 风 险 在 项 目 生 产 贮 存 运 输 等 过 程 中, 存 在 许 多 事 故 风 险 因 素, 风 险 评 价 不 可 能 面 面 俱 到, 只 能 仅 考 虑 对 环 境 危 害 最 大 的 事 故 风 险 本 项 目 涉 及 反 应 工 序 多 危 险 物 料 较 多, 因 此 无 论 在 生 产 区 还 是 在 贮 存 区 均 存 在 一 定 的 风 险 隐 患 一 般 来 说, 物 料 存 储 量 越 大 物 料 对 人 体 或 生 物 的 毒 害 性 越 大,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时 对 环 境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的 几 率 越 大 ; 物 料 在 大 气 中 的 嗅 阈 值 越 低,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时 越 容 易 引 起 周 围 群 众 的 恐 慌 本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主 要 物 料 具 有 易 燃 易 爆 毒 害 性 和 腐 蚀 性 属 于 一 般 毒 物 的 有 : 硝 酸 ; 属 于 易 燃 物 质 的 有 : 丙 酮 异 丙 醇 ; 属 于 腐 蚀 品 的 是 :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磷 酸 氨 水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泄 漏 对 环 境 危 害 性 也 较 大 将 厂 区 各 生 产 装 置 进 行 分 析 并 对 国 内 同 类 企 业 作 类 比 调 查, 厂 区 风 险 因 素 及 事 故 排 放 出 现 的 可 能 性 如 下 : (1) 物 料 储 存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倾 倒 造 成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质 泄 漏, 主 要 污 染 环 境 要 素 为 环 境 空 气 ; 重 点 关 注 储 存 量 较 大 的 易 燃 物 质 氨 水 丙 酮 (2) 各 类 反 应 炉 体 因 停 电 设 备 故 障 操 作 失 误 等 原 因 造 成 炉 内 物 料 作 废 而 外 泄, 重 点 关 注 丙 酮 综 上, 项 目 物 料 泄 漏 是 导 致 事 故 的 主 要 原 因, 综 合 考 虑 原 料 合 成 分 离 或 储 运 过 程 的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按 照 环 境 风 险 特 点, 结 合 项 目 物 料 的 物 化 性 质 和 贮 存 量, 本 评 价 确 定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氨 水 丙 酮 贮 桶 泄 露 导 致 氨 丙 酮 进 入 大 气 事 故 208
214 8.6.3 相 关 事 故 案 例 及 分 析 化 工 行 业 的 突 发 性 事 故 主 要 表 现 为 贮 罐 泄 露 或 燃 爆 反 应 器 的 爆 炸 或 破 裂 管 道 泄 漏, 以 及 原 料 产 品 运 输 途 中 的 泄 漏 交 通 事 故 和 爆 炸 事 故 等 下 面 列 出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几 例 较 为 典 型 的 事 故 案 例 实 例 一 : 丙 酮 泄 露 燃 爆 案 例 2010 年 4 月 11 日 下 午, 北 京 某 印 刷 厂 发 生 爆 炸, 并 引 燃 大 火, 并 持 续 近 5 个 小 时 丙 酮 属 于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其 蒸 气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较 低 处 扩 散 到 相 当 远 的 地 方, 遇 明 火 会 引 着 回 燃 经 过 调 查 分 析, 事 故 直 接 原 因 是 仓 库 丙 酮 泄 露, 引 起 蒸 汽 爆 炸 实 例 二 : 氨 水 泄 露 案 例 2014 年 12 月 27 日 下 午, 江 苏 宿 迁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辖 区 内 一 氨 水 罐 发 生 泄 漏, 空 气 中 顿 时 弥 漫 出 刺 鼻 的 气 味, 周 围 居 民 纷 纷 疏 散 截 至 当 晚 8 时 许, 宿 迁 当 地 环 保 消 防 公 安 仍 在 现 场 处 置 浓 氨 水 极 易 挥 发, 产 生 的 氨 气 对 眼 睛 皮 肤 呼 吸 道 及 消 化 道 具 有 刺 激 作 用, 具 腐 蚀 性, 液 体 或 蒸 气 可 以 导 致 眼 睛 严 重 灼 伤 并 引 起 不 可 逆 的 眼 睛 损 伤, 刺 激 皮 肤 吸 入 造 成 严 重 的 上 呼 吸 道 刺 激, 引 起 咳 嗽 灼 伤 呼 吸 困 难, 并 可 能 昏 迷 由 上 述 案 例 可 见, 生 产 装 置 一 旦 发 生 爆 炸 泄 漏 事 故, 将 会 对 国 家 人 民 的 财 产 和 人 身 安 全 造 成 损 失, 且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教 训 深 刻 以 上 的 事 例 的 发 生 主 要 原 因 是 管 理 不 善, 职 工 素 质 较 低 经 验 不 足 违 规 操 作 安 全 意 识 淡 漠 以 及 设 备 陈 旧 等 问 题, 事 故 后 果 是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与 财 产 损 失 因 此 本 工 程 必 须 严 格 按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的 要 求 制 定 生 产 规 章 和 规 范, 加 强 对 职 工 的 教 育,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完 善 生 产 设 备, 最 大 限 度 的 杜 绝 事 故 的 发 生 事 故 源 强 确 定 (1) 氨 水 泄 漏 氨 水 采 用 200kg 原 料 桶 储 存, 其 泄 漏 仅 考 虑 原 料 受 外 力 作 用 倒 地, 进 料 口 泄 漏, 泄 漏 量 取 总 装 料 量 的 90%, 即 180kg/ 次 (2) 丙 酮 泄 漏 丙 酮 采 用 200kg 原 料 桶 储 存, 其 泄 漏 仅 考 虑 原 料 受 外 力 作 用 倒 地, 进 料 口 泄 漏, 泄 漏 量 取 总 装 料 量 的 90%, 即 180kg/ 次 各 物 质 的 泄 漏 量 详 见 表
215 表 项 目 各 物 质 泄 漏 源 泄 漏 量 表 物 质 氨 水 丙 酮 泄 露 量 (kg) (3) 液 体 泄 漏 蒸 发 量 泄 漏 液 体 的 蒸 发 分 为 闪 蒸 蒸 发 热 量 蒸 发 和 质 量 蒸 发 三 种, 其 蒸 发 总 量 为 这 三 种 蒸 发 之 和 液 体 氨 水 丙 酮 泄 漏 蒸 发 量 主 要 为 质 量 蒸 发 发 质 量 蒸 发 估 算 : 当 热 量 蒸 发 结 束, 转 由 液 池 表 面 气 流 运 动 使 液 体 蒸 发, 称 之 为 质 量 蒸 质 量 蒸 发 速 度 Q3 按 下 式 计 算 : 式 中 :Q3 质 量 蒸 发 速 度,kg/s; a,n 大 气 稳 定 度 系 数 ; p 液 体 表 面 蒸 气 压,Pa; R 气 体 常 数 ;J/mol k; T0 环 境 温 度,k; u 风 速,m/s; r 液 池 半 径,m 氨 水 丙 酮 质 量 蒸 发 系 数 详 见 表 液 池 最 大 直 径 取 决 于 泄 漏 点 附 近 的 地 域 构 型 泄 漏 的 连 续 性 或 瞬 时 性 有 围 堰 时, 以 围 堰 最 大 等 效 半 径 为 液 池 半 径 ; 无 围 堰 时, 设 定 液 体 瞬 间 扩 散 到 最 小 厚 度 时, 推 算 液 池 等 效 半 径 Q 3 a p M / (2 n)/(2 n) (4 n)/(2 n) R T u r 气 象 条 件 的 选 取 : 有 风 时 选 取 风 速 2.0m/s, 静 小 风 时 选 取 风 速 0.3m/s 1.0m/s 参 照 类 比 调 查 相 关 资 料 设 定, 计 算 出 有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源 强 详 见 表 表 液 池 蒸 发 模 式 参 数 稳 定 度 条 件 n α 不 稳 定 (A,B) 中 性 (D) 稳 定 (E,F) 表 各 物 质 质 量 蒸 发 系 数 表 物 质 液 体 表 面 蒸 气 压 气 体 常 数 环 境 温 度 液 池 半 径 (Pa) (J/mol k) ( ) (m) 氨 水 丙 酮
216 氨 水 丙 酮 危 险 物 质 8.7 事 故 后 果 预 测 与 分 析 表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源 强 蒸 发 状 况 事 故 状 况 最 大 蒸 发 速 率 (kg/s) 静 风 在 常 温 下 可 在 极 短 时 间 内 迅 速 转 化 小 风 0.03 气 体 进 入 环 境 空 气 有 风 0.09 静 风 在 常 温 下 可 在 极 短 时 间 内 迅 速 转 化 小 风 0.06 气 体 进 入 环 境 空 气 有 风 0.12 蒸 发 时 间 (min) 预 测 模 式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预 测 发 生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计 算 模 式 采 用 下 列 烟 团 公 式 : C( x, y, o) 2Q ( x x0 ) exp 2 2 x y z 2 x ( y y0 ) exp 2 2 y 2 z 0 exp 2 z 3/ 2 (2 ) 式 中 :C(x,y,o) 下 风 向 地 面 (x,y) 坐 标 处 的 空 气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mg/m 3 ); x0,y0,z0 烟 团 中 心 坐 标 ;(x0=u*t z0=he) Q 事 故 期 间 烟 团 的 排 放 量 ; Kx Ky Kz 为 X Y Z 方 向 的 扩 散 参 数 (m) Kx=Ky 对 于 事 故 无 组 织 逸 散 的 面 源, 采 用 扩 散 参 数 进 行 订 正 后 再 带 入 上 述 模 式 中 计 算 : 2 2 Ky =Ky+ay/4.3 Kz =Kz+H/4.3 表 判 定 危 害 程 度 的 相 关 标 准 限 值 污 染 因 子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mg/m 3 ) LC50/LD50 氨 0.2( 工 业 企 业 卫 生 设 计 标 准 ) 0.35( 前 苏 联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丙 酮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 预 测 结 果 及 评 价 1390 mg/m 3 ( 大 鼠, 吸 入 ) 5800mg/kg( 大 鼠, 经 口 ) 工 业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标 准 (mg/m 3 ) 20(8h 时 间 加 权 ) 200(8h 加 权 平 均 ) 根 据 对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氨 水 丙 酮 泄 漏 事 故 源 强 分 析, 本 次 预 测 中 考 虑 泄 漏 后 最 极 端 情 况 下 的 不 利 影 响, 即 分 别 预 测 氨 水 丙 酮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考 虑 事 故 泄 漏 时, 将 立 即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应 急 措 施 在 3 分 钟 内 启 动, 因 此 事 故 排 放 以 1 小 时 气 象 条 件 下 进 行 预 测, 以 泄 漏 时 间 为 10min 为 例 对 在 事 故 发 生 后 不 211
217 同 时 间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氨 丙 酮 下 风 向 距 离 (m) (1) 氨 水 泄 漏 表 风 险 事 故, 废 气 最 大 环 境 影 响 分 布 单 位 :mg/m 3 静 风 ( 风 速 U=0.5m/s) 小 风 ( 风 速 U=1.0m/s) 有 风 ( 风 速 U=1.5m/s) 不 稳 定 B 中 性 D 稳 定 E 不 稳 定 B 中 性 D 稳 定 E 不 稳 定 B 中 性 D 稳 定 E 表 不 同 气 象 条 件 下 对 厂 区 周 围 5km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单 位 :mg/m 3 风 速 m/s 大 气 稳 定 度 B D E B D E B D E 敏 感 点 距 离 事 故 中 心 距 离 (m) 羊 安 中 学 青 龙 镇 场 镇 根 据 计 算 结 果 : 氨 泄 漏 后, 向 下 风 向 扩 散 浓 度 达 到 LC50 浓 度 值 (1390mg/m 3 ) 的 距 离 约 在 5m 以 内, 即 项 目 厂 区 内 本 项 目 划 定 100m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该 范 围 内 没 有 常 驻 居 民, 项 目 氨 泄 漏 不 会 对 近 距 离 住 户 造 成 伤 亡 影 响 氨 浓 度 扩 散 到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的 短 时 间 接 触 允 许 浓 度 (20mg/m 3 ) 的 最 大 距 离 为 泄 漏 源 下 风 向 150m, 发 生 在 有 风 稳 定 的 气 象 条 件 下 预 测 表 明, 项 目 的 氨 泄 露 污 染 事 故 影 响 范 围 控 制 在 厂 界 以 内, 不 会 造 成 厂 外 人 群 伤 亡, 其 影 响 处 于 环 境 可 承 受 水 平 结 合 区 域 外 环 境 关 系 分 析, 项 目 建 成 后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居 民 等 敏 感 点, 氨 水 泄 漏 事 故 造 成 伤 亡 的 范 围 内 除 厂 内 人 员 外, 无 其 他 住 户 及 敏 感 点 分 布 因 此, 若 发 生 氨 水 泄 漏 事 212
218 故, 不 会 对 厂 区 周 围 近 距 离 群 众 造 成 伤 亡 影 响, 更 不 会 危 害 到 羊 安 中 学 羊 安 镇 等 远 距 离 的 环 境 社 会 关 注 点 ( 均 距 危 险 源 1500m 以 上 ) 此 外, 企 业 必 须 加 强 管 理, 采 取 必 要 的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杜 绝 此 类 事 故 发 生 ; 同 时, 若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则 应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判 断 风 向 及 时 对 下 风 向 的 敏 感 点 发 布 警 报, 并 组 织 群 众 ( 在 5 分 钟 内 按 拟 定 的 逃 生 路 线 进 行 撤 离 ) (2) 丙 酮 泄 漏 表 风 险 事 故, 废 气 最 大 环 境 影 响 分 布 单 位 :mg/m 3 下 风 向 静 风 ( 风 速 U=0.5m/s) 小 风 ( 风 速 U=1.0m/s) 有 风 ( 风 速 U=1.5m/s) 距 离 (m) 不 稳 定 B 中 性 D 稳 定 E 不 稳 定 B 中 性 D 稳 定 E 不 稳 定 B 中 性 D 稳 定 E 表 不 同 气 象 条 件 下 对 厂 区 周 围 5km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的 影 响 单 位 :mg/m 3 风 速 m/s 大 气 稳 定 度 B D E B D E B D E 敏 感 点 距 离 事 故 中 心 距 离 (m) 羊 安 中 学 羊 安 镇 通 过 以 上 计 算 可 见 : 丙 酮 浓 度 扩 散 到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的 短 时 间 接 触 允 许 浓 度 (200mg/m 3 ) 的 最 大 距 离 为 泄 漏 源 下 风 向 20m, 发 生 在 有 风 稳 定 的 气 象 条 件 下, 属 于 厂 界 范 围 内 结 合 区 域 外 环 境 关 系 分 析, 项 目 建 成 后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居 民 等 敏 感 点, 丙 酮 泄 漏 事 213
219 故 造 成 伤 亡 的 范 围 内 除 厂 内 人 员 外, 无 其 他 住 户 及 敏 感 点 分 布 因 此, 若 发 生 丙 酮 泄 漏 事 故, 不 会 危 害 到 羊 安 中 学 羊 安 镇 等 远 距 离 的 环 境 社 会 关 注 点 ( 均 距 危 险 源 1500m 以 上 ) 此 外, 企 业 必 须 加 强 管 理, 采 取 必 要 的 风 险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杜 绝 此 类 事 故 发 生 ; 同 时, 若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则 应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判 断 风 向 及 时 对 下 风 向 的 敏 感 点 发 布 警 报, 并 组 织 群 众 ( 在 5 分 钟 内 按 拟 定 的 逃 生 路 线 进 行 撤 离 ) 以 上 的 事 例 的 发 生 主 要 原 因 是 管 理 不 善, 职 工 素 质 较 低 经 验 不 足 违 规 操 作 安 全 意 识 淡 漠 以 及 设 备 陈 旧 安 全 意 识 淡 薄, 安 全 投 入 匮 乏 等 问 题, 事 故 后 果 是 造 成 厂 内 人 员 伤 亡 与 财 产 损 失, 均 未 造 成 厂 外 人 群 伤 亡 因 此 本 工 程 必 须 严 格 按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的 要 求 制 定 生 产 规 章 和 规 范, 加 强 对 职 工 的 教 育,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完 善 生 产 设 备, 最 大 限 度 的 杜 绝 泄 漏 事 故 的 发 生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只 要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并 定 期 检 修 维 护 设 备 及 管 道 阀 门 等 设 备 的 完 好 率, 出 现 物 料 泄 漏 的 几 率 是 非 常 低 的, 项 目 发 生 有 毒 物 质 泄 漏 的 风 险 隐 患 很 低 风 险 计 算 与 评 价 由 事 故 后 果 预 测 可 知, 本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造 成 物 料 泄 漏 氨 的 半 致 死 面 积 最 大 约 78.5m 2, 波 及 范 围 均 在 厂 区 范 内, 按 照 导 则 推 荐, 使 用 死 亡 人 数 确 定 事 故 危 害 程 度 项 目 全 厂 面 积 为 m 2, 定 员 20 人, 平 均 每 平 方 米 人 员 数 量 为 人, 则 事 故 造 成 的 死 亡 人 数 为 : 事 故 死 亡 人 数 = 半 致 死 面 积 人 口 密 度 / 2 = / 2 =0.12 人 / 次 根 据 风 险 值 定 义 : 后 果 风 险 时 间 概 率 事 故 数 单 位 时 间 危 害 程 度 后 果 每 次 事 故 已 知 发 生 管 道 贮 罐 严 重 泄 漏 事 故 的 概 率 为 10-6 次 / 年, 由 此 可 计 算 出 本 项 目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风 险 值 : Rmax = ( 人 死 亡 / 年 ) 参 考 目 前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可 接 受 风 险 :RL = 年 -1 Rmax< RL 因 此, 本 项 目 风 险 水 平 可 接 受 8.8 风 险 管 理 及 防 范 措 施 安 全 第 一, 预 防 为 主 是 我 国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加 强 预 防 工 作, 从 管 理 入 手, 把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和 影 响 降 到 可 能 的 最 低 限 度 风 险 管 理 分 为 两 个 层 次 : 其 一 是 建 立 各 类 预 214
220 防 事 故 发 生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其 目 的 是 最 大 限 度 的 杜 绝 事 故 发 生 ; 其 二 制 订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其 目 的 是 当 事 故 发 生 后 可 迅 速 而 有 效 地 将 事 故 损 失 减 至 最 小 本 项 目 必 须 进 行 安 全 评 价, 并 严 格 按 安 评 提 出 的 措 施 和 要 求 进 行 建 设 本 工 程 选 择 安 全 的 技 术 路 线, 采 用 安 全 的 设 备 和 仪 表, 增 加 装 置 的 自 动 化 水 平, 认 真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原 则, 要 求 设 计 时 认 真 执 行 我 国 现 行 的 安 全 消 防 标 准 规 范,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安 评 提 出 各 项 措 施 和 要 求, 在 设 计 时 对 风 险 事 故 采 取 预 防 措 施 选 址 总 图 布 置 和 建 筑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拟 建 处 位 于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集 中 发 展 区 工 业 用 地 区 区 内, 距 羊 安 场 镇 区 约 2.1km, 符 合 园 区 总 体 规 划 项 目 总 图 布 置 本 着 满 足 生 产 工 艺 要 求, 确 保 工 艺 生 产 流 程 顺 直, 物 料 管 线 短 捷, 生 产 安 全 可 靠, 运 行 管 理 方 便 的 基 本 原 则 进 行 总 图 布 置 中 主 要 生 产 装 置 危 化 品 库 均 位 于 厂 区 中 部, 最 大 限 度 的 远 离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危 险 物 料 贮 存 和 使 用 相 对 独 立 按 化 工 企 业 安 全 卫 生 设 计 规 定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及 项 目 安 评 的 要 求, 项 目 建 构 筑 物 尽 量 留 足 防 火 间 距 危 化 品 储 库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所 使 用 原 料 大 部 分 为 危 险 化 学 品, 工 程 有 设 专 门 的 危 化 品 库 房, 由 防 火 隔 墙 分 隔 间 项 目 主 要 危 险 性 原 辅 料 中 间 品 及 产 品 贮 存 和 防 范 措 施 如 下 : (1) 本 项 目 不 同 化 学 物 质 物 料, 应 严 格 按 各 自 储 运 要 求, 分 类 隔 离, 分 别 存 放, 严 禁 混 储 混 运 物 质 储 存 分 2 大 类 储 存, 危 化 品 库 为 甲 类 库 房, 储 存 甲 类 危 险 化 学 品, 危 化 品 库 分 为 酸 类 碱 类 有 毒 类 氧 化 剂 类 还 原 剂 类 易 燃 类 等 五 个 单 元, 共 由 防 火 隔 墙 分 隔 单 间 储 存 综 合 库 房 为 乙 类 库 房, 储 存 乙 类 危 险 化 学 品 各 类 储 存 场 所 均 按 相 应 的 标 准 建 设 (2) 对 存 储 设 备 进 行 定 期 检 修, 维 护 保 养, 保 持 其 完 好 状 态, 发 现 设 备 受 到 腐 蚀 裂 口 后 立 即 进 行 修 补 或 更 换 (3) 本 项 目 危 险 品 库 房 应 保 持 阴 凉 干 燥 通 风 良 好,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库 温 不 宜 超 过 25 ; 附 近 应 备 有 用 于 少 量 泄 漏 时 吸 附 或 吸 收 的 材 料 ; 周 围 设 置 截 流 沟 和 导 流 沟, 接 口 接 入 事 故 水 池, 杜 绝 事 故 废 水 进 入 水 体 (4) 厂 内 必 须 建 危 废 暂 存 间 ; 贮 存 中 严 格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分 类 堆 存, 暂 存 库 地 坪 做 重 点 防 渗 防 腐 处 理, 铺 砌 地 坪 地 基 必 须 采 用 粘 土 材 料, 且 厚 度 不 得 低 于 100cm 粘 土 材 料 的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在 无 法 满 足 100cm 厚 粘 土 基 础 垫 层 的 情 况 下, 215
221 可 采 用 30cm 厚 普 通 粘 土 垫 层, 并 加 铺 2mm 厚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或 至 少 2mm 厚 的 其 它 人 工 防 渗 材 料, 渗 透 系 数 cm/s 或 符 合 规 范 的 混 凝 土 地 坪 顶 部 必 须 加 盖 雨 棚 四 周 必 须 设 围 堰, 并 在 库 内 建 导 流 沟 库 外 建 雨 水 沟 (5) 项 目 危 险 物 料 储 存 能 力 应 大 于 日 常 实 际 储 存 量, 应 设 置 事 故 空 桶, 以 备 危 险 物 料 发 生 泄 漏 时 有 备 用 桶 可 以 装 泄 漏 物 料 ; 库 房 四 周 建 围 堰, 围 堰 高 度 为 0.3~0.5m, 有 效 容 积 不 低 于 6m 3, 地 坪 和 围 堰 必 须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6) 项 目 危 险 物 料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必 须 按 危 化 品 运 输 的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保 证 物 料 运 输 安 全 运 输 单 位 和 车 辆 必 须 取 得 公 安 消 防 部 门 的 批 准 ; 运 输 工 具 必 须 设 立 标 志, 按 规 定 的 路 线 车 速 行 驶, 勿 在 居 民 区 和 人 口 稠 密 区 停 留, 运 输 途 中 应 防 曝 晒 雨 淋, 防 高 温 ; 按 要 求 进 行 装 卸, 搬 运 时 轻 装 轻 卸, 防 止 包 装 及 容 器 损 坏 (7) 储 存 与 保 管 过 程 中 严 格 加 强 管 理, 应 专 库, 专 人 保 管, 建 立 健 全 入 库 领 发 退 货 等 登 记 手 续 (8) 项 目 特 殊 岗 位 应 配 备 操 作 人 员 个 人 防 护 用 具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如 防 毒 面 具 防 腐 服 耳 罩 防 尘 口 罩 护 目 镜 车 间 内 应 设 置 应 急 救 援 设 施 及 救 援 通 道 (9) 企 业 应 加 强 操 作 人 员 的 安 全 教 育, 严 格 按 照 操 作 规 范 进 行 生 产, 加 强 生 产 管 理, 定 期 检 查 是 否 有 泄 漏 现 象, 防 止 泄 漏 事 故 排 放 对 水 体 及 土 壤 的 污 染, 确 保 危 化 品 运 输 储 存 使 用 各 环 节 的 生 产 安 全, 确 保 环 境 安 全 项 目 危 险 物 料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必 须 按 危 化 品 运 输 的 相 关 要 求 进 行, 危 化 品 和 危 废 的 运 输 工 具 必 须 设 立 标 志, 按 规 定 的 车 速 行 驶, 运 输 单 位 和 车 辆 必 须 取 得 公 安 消 防 部 门 的 批 准 ; 装 卸 时 尽 量 采 用 机 械 化 装 卸, 保 证 物 料 运 输 安 全 工 艺 技 术 设 计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1) 采 用 先 进 成 熟 可 靠 的 技 术 路 线, 从 根 本 上 提 高 装 置 的 本 质 安 全 性 采 用 DCS 制 控 的 紧 急 联 动 停 车 装 置, 确 保 出 现 泄 漏 时 在 短 时 间 内 完 全 停 止 反 应, 可 有 效 的 保 证 物 料 泄 漏 量 在 可 控 制 范 围 内 (2) 根 据 工 艺 特 点 和 安 全 要 求 制 定 操 作 规 程 和 安 全 规 程 提 高 处 理 易 燃 易 爆 或 有 毒 物 料 的 工 艺 设 备 管 线 上 的 法 兰 与 焊 接 等 连 接 处 和 设 备 动 密 封 处 的 密 封 性 能, 防 止 危 险 物 料 泄 漏 (3) 对 散 发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工 艺 设 备, 应 选 型 合 理, 在 日 常 生 产 中 注 意 加 强 维 护, 保 持 设 备 完 好, 杜 绝 跑 冒 滴 漏 (4) 对 各 种 物 料 的 过 滤 器 进 行 检 查, 其 前 后 的 压 力 降 应 符 合 要 求 216
222 (5) 严 格 控 制 液 体 物 料 输 送 加 料 ( 倾 注 ) 的 速 度 严 格 按 正 确 的 加 料 程 序 和 方 法 加 料, 禁 止 从 高 空 放 料 严 格 按 岗 位 操 作 规 程 操 作, 先 低 速 再 高 速 分 散 (6)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要 认 真 了 解 各 物 料 的 特 性 和 对 工 艺 过 程 中 的 影 响, 严 格 按 照 配 方 规 定 用 量 及 操 作 规 程 投 料 (7) 生 产 场 所 应 配 有 通 风 设 施, 便 于 降 低 生 产 场 所 易 燃 有 毒 物 的 聚 集, 同 时 也 保 证 空 气 新 鲜 (8) 作 业 场 所 应 严 禁 点 火 源, 不 得 用 铁 器 敲 击 设 备 管 路 严 禁 使 用 手 机 动 火 作 业 实 行 动 火 票 制 度, 严 格 控 制 其 明 火 使 用 或 认 真 做 好 防 护 工 作 (9) 机 械 设 备 的 旋 转 部 件 和 相 对 静 止 的 部 件 应 有 间 隙, 防 止 相 对 直 接 碰 撞 和 磨 擦 产 生 火 花 (10) 对 装 有 易 燃 易 爆 物 料 的 设 备 管 道 应 进 行 防 静 电 接 地, 并 对 接 地 电 阻 进 行 定 期 检 测 (11) 甲 类 生 产 场 所 严 格 按 GB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环 境 电 力 装 置 设 计 规 范 要 求 选 用 相 应 等 级 的 防 爆 电 气 消 防 及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本 项 目 设 置 一 套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设 2 台 消 防 水 泵, 按 规 范 设 置 室 外 地 上 式 消 火 栓 ; 厂 区 内 应 设 置 低 压 消 防 水 系 统, 消 火 栓 的 间 距 不 应 大 于 120m; 各 厂 房 建 筑 物 内 应 根 据 有 关 要 求 设 置 室 内 消 火 栓 系 统 ; 另 外 设 泡 沫 站 一 座, 对 有 机 溶 剂 采 用 泡 沫 灭 火 系 统 生 产 车 间 内 设 计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即 在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场 所 设 置 可 燃 气 体 检 测 器, 以 便 对 可 燃 气 体 自 动 检 测 和 报 警 事 故 废 水 池 的 设 计 本 项 目 危 化 品 库 有 发 生 泄 漏 和 火 灾 的 可 能 ; 生 产 区 与 原 料 贮 存 车 间 发 生 火 灾, 消 防 水 可 能 携 带 有 机 溶 剂 等 有 毒 化 学 品, 如 果 产 生 的 消 防 水 直 接 排 入 水 体, 消 防 水 中 携 带 泄 漏 的 液 体 燃 烧 产 物 以 及 灭 火 泡 沫 等 全 部 排 入 水 体, 将 对 受 纳 水 体 水 质 造 成 威 胁 因 此 消 防 废 水 是 一 个 不 容 忽 视 的 二 次 污 染 问 题, 由 于 消 防 水 在 灭 火 时 产 生, 产 生 时 间 短, 产 生 量 巨 大, 不 易 控 制 和 导 向 因 此 需 要 在 厂 区 设 置 消 防 废 水 池, 收 集 生 产 车 间 物 料 储 存 车 间 的 消 防 废 水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J )(2001 版 ) 第 八 章 的 分 析, 从 上 海 无 锡 南 京 武 汉 株 洲 西 安 等 市 火 灾 消 防 用 水 量 统 计, 对 于 生 产 厂 房 和 库 房, 有 效 扑 救 火 灾 ( 一 次 ) 最 小 用 水 量 为 10L/s 平 均 用 水 量 为 39.15L/s 217
223 以 扑 救 火 灾 2h 计, 共 需 消 防 用 水 290m 3, 即 生 产 车 间 危 化 品 库 与 综 合 库 房 等 三 个 区 域 的 净 容 积 不 应 小 于 290m 3 结 合 泄 漏 物 料 及 事 故 废 水 产 生 量, 评 价 要 求 必 须 建 容 量 不 小 于 300m 3 的 事 故 水 池, 同 时 厂 内 雨 污 管 网 必 须 有 通 往 本 池 导 入 口 一 旦 发 生 事 故, 立 即 打 开 通 向 本 池 的 所 有 连 接 口, 将 事 故 废 水 引 入 ; 雨 污 管 道 出 口 设 闸 阀, 发 生 事 故 时 立 即 关 闭 出 厂 雨 污 管 道, 以 杜 绝 事 故 废 水 外 流 企 业 必 须 做 好 事 故 应 急 水 池 的 日 常 维 护 工 作, 保 证 其 基 本 处 于 空 池 状 态 总 之 项 目 必 须 确 保 异 常 状 况 下, 事 故 废 水 只 能 导 入 厂 内 事 故 水 池,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在 无 害 化 处 理 前 排 入 地 表 水 体 事 故 废 水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防 止 废 水 污 染 事 故 采 取 收 集 处 理 和 应 急 三 级 防 治 措 施, 收 机 系 统 收 集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废 水,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出 现 事 故 时 有 事 故 水 池 作 为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可 确 保 正 常 及 事 故 状 态 下 废 水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危 害 表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投 资 估 算 表 装 置 区 按 规 范 设 围 堰, 对 事 故 情 况 泄 露 物 料 及 消 防 废 水 进 行 手 机 控 制, 防 火 堤 采 用 钢 筋 围 堰 混 凝 土 结 构, 内 设 混 凝 土 排 水 沟 装 置 区 设 置 污 水 及 雨 水 排 放 的 切 断 阀, 正 常 及 事 故 情 况 下 针 对 不 同 物 质 实 施 分 流 排 放 控 制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对 有 机 高 浓 度 废 水 进 行 分 类 分 质 处 理, 废 水 处 理 后 达 接 管 标 准 后 排 入 废 水 处 理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出 厂 处 设 置 COD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和 连 锁 装 置, 出 厂 污 水 管 和 雨 水 管 设 站 置 切 断 阀 雨 排 水 系 设 置 雨 水 排 水 系 统, 收 集 初 期 雨 水 和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部 分 事 故 水, 雨 排 水 系 统 排 水 口 设 置 统 集 中 控 制 阀, 防 止 初 期 雨 水 和 事 故 水 通 过 玉 牌 系 统 进 入 外 环 境 新 建 不 小 于 1500m 3 的 事 故 水 池, 能 够 满 足 事 故 污 水 储 存 要 求, 符 合 Q/SY 的 规 事 故 水 池 定, 确 保 事 故 废 水 不 外 排 废 水 经 密 闭 管 网 收 集 输 送, 防 止 废 水 漫 流 或 下 渗, 排 水 管 采 用 PE 排 水 管 废 水 处 理 设 防 渗 处 理 施 及 管 道 均 做 防 腐 处 理 混 凝 土 水 池 外 部 均 做 防 腐 处 理 其 他 防 范 措 施 (1) 各 产 生 车 间 四 周 建 导 流 沟, 用 于 及 时 将 车 间 非 正 常 及 事 故 状 态 下 废 液 导 入 总 事 故 水 池 中 (2) 加 强 操 作 人 员 的 安 全 教 育, 严 格 按 照 操 作 规 范 进 行 生 产 在 人 工 可 能 接 触 腐 蚀 性 物 品 的 地 方 就 近 设 置 事 故 淋 洗 装 置 (3) 生 产 现 场 配 制 有 效 的 防 毒 面 具 耳 罩 防 尘 口 罩 护 目 镜 等 防 护 器 具 厂 区 内 设 立 风 向 标, 便 于 发 生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泄 漏 时 生 产 人 员 辨 认 风 向, 可 立 即 组 织 可 能 受 影 响 附 近 人 群 按 拟 定 的 逃 生 路 线 撤 离 至 上 风 向 安 全 地 区 218
224 (4) 厂 区 内 应 按 照 规 范 的 要 求 配 置 手 提 式 干 粉 灭 火 器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器 等 按 规 范 要 求 配 备 足 够 的 正 压 式 防 毒 面 具 (5) 厂 区 内 设 立 风 向 标, 使 于 发 生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泄 漏 时 生 产 人 员 辨 认 风 向, 立 即 组 织 可 能 受 影 响 附 近 人 群 按 拟 定 的 逃 生 路 线, 撤 离 至 上 风 向 安 全 地 区 并 及 时 报 告 有 关 部 门 (6) 制 定 区 域 防 灾 救 援 方 案, 厂 外 受 影 响 人 群 的 疏 散 撤 离 方 案, 明 确 逃 生 路 线, 与 当 地 政 府 消 防 环 保 和 医 疗 救 助 等 部 门 加 强 联 系, 以 便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时 得 到 及 时 救 援 8.9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投 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投 资 估 算 见 表 表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及 投 资 估 算 表 序 号 主 要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投 资 ( 万 元 ) 备 注 1 设 置 可 燃 有 害 液 体 报 警 系 统, 火 警 报 警 系 统 厂 区 设 置 双 回 路 电 源 及 备 用 电 源, 以 保 证 正 常 生 产 和 事 故 应 急 10 2 采 用 DCS 综 合 停 车 系 统, 必 须 确 保 发 生 泄 露 事 故 后 在 短 时 间 内 停 止 加 料 等 并 迅 速 处 理 设 施 启 动 15 3 安 装 消 防 管 道 设 施, 配 备 干 粉 灭 火 器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器 正 压 式 防 毒 面 具 等 3 4 综 合 库 房 危 化 品 库 房 生 产 车 间 场 地 防 渗, 并 按 行 业 规 范 贮 存, 以 收 集 事 故 废 水 和 消 防 水 至 污 水 系 统 ; 车 间 装 置 区 设 置 高 度 不 小 于 15cm, 宽 度 不 超 过 150mm 的 围 堰 和 导 12 与 项 目 主 体 工 5 流 设 施, 接 口 接 入 事 故 水 池, 杜 绝 事 故 废 水 进 入 水 体 各 生 产 车 间 应 四 周 建 导 流 沟 ; 厂 内 建 容 积 不 小 于 1500m 3 的 事 故 贮 水 池, 厂 内 事 故 池 设 在 全 厂 区 最 低 处, 废 水 出 厂 处 设 置 COD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和 连 锁 装 置, 出 厂 污 水 管 和 雨 水 管 设 置 切 断 阀, 一 旦 监 测 到 废 水 超 标 则 立 即 关 闭 废 水 出 厂 切 断 阀, 超 标 废 水 通 过 与 事 故 水 池 相 连 的 管 径 足 够 大 的 管 道 自 流 进 入 事 故 水 池, 在 此 期 间 项 目 实 施 限 产 停 产 检 修, 恢 复 生 35 程 同 步 完 成 产 后 事 故 水 池 的 废 水 需 通 过 提 升 泵 送 至 废 水 站 及 时 处 理 正 常 生 产 时 保 持 事 故 水 池 的 空 置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管 道 均 做 防 腐 处 理 混 凝 土 水 池 外 部 均 做 防 腐 处 理 6 厂 内 建 危 废 库, 并 按 相 关 要 求 采 取 防 渗 防 腐 防 雨 和 防 流 失 措 施 3 7 应 急 预 案 及 管 理 措 施 建 设 ; 加 强 车 间 的 安 全 管 理, 制 定 严 格 的 岗 位 责 任 制 度, 安 全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等 制 度 / 合 计 事 故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事 故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目 的 事 故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目 的 是 通 过 当 企 业 发 生 事 故 时, 对 污 染 监 测 和 周 围 环 境 的 监 测, 及 时 准 确 掌 握 污 染 状 况, 了 解 污 染 程 度 和 范 围, 分 析 其 变 化 趋 势 和 规 律, 为 加 强 事 故 应 急 环 境 管 理,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提 供 可 靠 的 技 术 依 据 事 故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当 发 生 重 大 特 大 大 气 或 水 域 污 染 事 故 时, 企 业 必 须 配 合 市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周 围 环 境 ( 包 括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和 通 济 堰 ) 的 污 染 情 况 和 恢 复 情 况 进 行 监 测 要 建 立 快 速 反 应 机 制 的 实 施 计 划, 对 污 染 趋 向 污 染 范 围 进 行 跟 踪 监 测, 监 测 数 据 219
225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和 上 级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事 故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表, 见 表 类 别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点 位 表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计 划 表 监 测 项 目 位 置 方 位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VCM 泄 漏 事 故 下 风 向 100m, 厂 界 四 周 TVOC 氨 气 下 风 向 1000m 监 测 频 率 1 次 / 小 时 通 济 堰 项 目 区 下 游 500m COD Cr BOD 5 1 次 /2 小 时 注 : 除 了 上 述 的 固 定 监 测 点 位 外, 应 根 据 事 故 发 生 时 的 风 向 在 下 风 向 的 最 近 农 户 ( 住 户 ) 增 加 一 个 大 气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因 子 应 根 据 事 故 发 生 种 类 而 确 定, 8.11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处 理 应 急 预 案 重 大 事 故 可 能 造 成 人 员 的 严 重 伤 害 或 丧 生 和 引 起 财 产 的 损 失, 它 一 般 要 求 厂 外 紧 急 服 务 部 门 帮 助 进 行 有 效 地 处 理 尽 管 事 故 可 由 许 多 不 同 因 素 引 起, 如 设 备 故 障 人 的 失 误 自 然 灾 害 等, 但 其 主 要 表 现 为 泄 漏 好 的 设 计 操 作 维 护 和 检 查 可 以 用 来 预 防 事 故 减 少 事 故 的 危 险, 但 不 能 消 除 它, 即 绝 对 安 全 是 达 不 到 的, 因 而 重 大 危 险 控 制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如 何 降 低 重 大 事 故 后 果 的 影 响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总 目 标 是 : 将 紧 急 事 故 局 部 化, 若 可 能 并 予 以 消 除 ; 尽 量 缩 小 事 故 对 人 和 财 产 的 影 响 消 除 事 故 一 定 要 求 操 作 人 员 和 工 厂 紧 急 事 故 人 员 迅 速 行 动, 并 使 用 消 防 设 备 紧 急 关 闭 阀 门 等 主 要 物 料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方 法 根 据 有 关 资 料, 本 项 目 主 要 易 燃 爆 有 害 有 毒 物 料 应 急 处 置 方 法 见 表 化 学 名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氨 水 磷 酸 甲 胺 表 主 要 物 料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立 即 进 行 隔 离, 小 泄 漏 时 隔 离 150m, 大 泄 漏 时 隔 离 300m,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化 学 防 护 服 从 上 风 处 进 入 现 场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合 理 通 风, 加 速 扩 散 喷 氨 水 或 其 它 稀 碱 液 中 和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产 生 的 大 量 废 水 如 有 可 能, 将 残 余 气 或 漏 出 气 用 排 风 机 送 至 水 洗 塔 或 与 塔 相 连 的 通 风 橱 内 漏 气 容 器 要 妥 善 处 理, 修 复 检 验 后 再 用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防 尘 面 具 ( 全 面 罩 ), 穿 防 酸 碱 工 作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小 量 泄 漏 : 避 免 扬 尘, 用 洁 净 的 铲 子 收 集 于 干 燥 洁 净 有 盖 的 容 器 中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收 集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酸 碱 工 作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小 量 泄 漏 : 用 砂 土 蛭 石 或 其 它 惰 性 材 料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用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防 尘 面 具 ( 全 面 罩 ), 穿 防 酸 碱 工 作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小 量 泄 漏 : 用 洁 净 的 铲 子 收 集 于 干 燥 洁 净 有 盖 的 容 器 中 大 量 泄 漏 : 收 集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合 理 通 风, 加 速 扩 散 喷 雾 状 水 稀 释 溶 解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产 生 的 大 量 废 水 如 有 可 能, 将 残 余 气 或 漏 出 气 用 排 风 机 送 至 水 洗 塔 或 与 塔 相 连 的 通 风 橱 内 漏 气 容 器 要 妥 善 处 理, 修 复 检 验 后 再 用 储 罐 区 最 好 设 稀 酸 喷 洒 设 施 220
226 化 学 名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化 学 防 护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流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用 N,N- 二 甲 砂 土 或 其 它 不 燃 材 料 吸 附 或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基 甲 酰 胺 或 挖 坑 收 容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流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丙 酮 用 砂 土 或 其 它 不 燃 材 料 吸 附 或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流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异 丙 醇 用 砂 土 或 其 它 不 燃 材 料 吸 附 或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毒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流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用 砂 土 二 氯 甲 烷 或 其 它 不 燃 材 料 吸 附 或 吸 收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用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酸 碱 工 作 服 用 砂 甲 醇 钠 土 干 燥 石 灰 或 苏 打 灰 混 合 避 免 扬 尘, 小 心 扫 起, 转 移 至 安 全 场 所 若 大 量 泄 漏, 用 塑 料 布 帆 布 覆 盖 收 集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毒 服 小 量 泄 漏 : 氢 化 钠 避 免 扬 尘, 使 用 无 火 花 工 具 收 集 于 干 燥 洁 净 有 盖 的 容 器 中, 转 移 至 安 全 场 所 大 量 泄 漏 : 用 塑 料 布 帆 布 覆 盖 与 有 关 技 术 部 门 联 系, 确 定 清 除 方 法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氢 气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合 理 通 风, 加 速 扩 散 如 有 可 能, 将 漏 出 气 用 排 风 机 送 至 空 旷 地 方 或 装 设 适 当 喷 头 烧 掉 漏 气 容 器 要 妥 善 处 理, 修 复 检 验 后 再 用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防 尘 面 具 ( 全 面 罩 ), 穿 防 毒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九 水 硝 酸 勿 使 泄 漏 物 与 还 原 剂 有 机 物 易 燃 物 或 金 属 粉 末 接 触 小 量 泄 漏 : 小 心 扫 起, 收 集 于 密 闭 容 器 中 大 量 铁 泄 漏 : 收 集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毒 服 用 砂 土 干 硼 氢 化 钾 燥 石 灰 或 苏 打 灰 混 合 小 心 扫 起, 转 移 至 安 全 场 所 若 大 量 泄 漏, 用 塑 料 布 帆 布 覆 盖 收 集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防 尘 面 具 ( 全 面 罩 ), 穿 防 毒 服 用 砂 土 多 聚 甲 醛 干 燥 石 灰 或 苏 打 灰 混 合 小 心 扫 起, 转 移 至 安 全 场 所 若 大 量 泄 漏, 用 塑 料 布 帆 布 覆 盖 收 集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酸 碱 工 作 服 从 上 风 处 进 入 现 场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流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硝 酸 泄 漏 : 将 地 面 洒 上 苏 打 灰, 然 后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喷 雾 状 水 冷 却 和 稀 释 蒸 汽 保 护 现 场 人 员 把 泄 漏 物 稀 释 成 不 燃 物 用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联 动 预 案 机 制 项 目 和 园 区 应 急 系 统 为 四 级 联 动, 包 括 装 置 级 园 区 级 邛 崃 市 级 成 都 市 四 级 联 动 系 统 四 级 应 急 系 统 其 主 要 关 系 辖 管 范 围 和 联 动 关 系 示 于 表
227 表 三 级 应 急 系 统 关 系 辖 管 内 容 和 四 级 联 动 响 应 系 统 级 别 辖 管 范 围 启 动 - 联 动 关 系 装 置 级 一 装 置 区 一 园 区 级 二 园 区 区 域 一 二 邛 崃 市 级 三 园 区 外 邛 崃 市 区 域 二 三 成 都 市 四 成 都 市 区 域 三 四 邛 崃 市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接 到 本 项 目 报 警 后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 - 邛 崃 市 和 园 区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 宣 布 启 动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调 动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 安 全 环 保 公 安 卫 生 等 部 门 ), 指 挥 救 援 队 伍 ( 医 疗 消 防 武 警 解 放 军 ) 和 物 资 保 障 部 门 与 本 项 目 应 急 救 援 联 动, 实 施 现 场 紧 急 救 助, 安 排 监 测 单 位 实 时 进 行 环 境 跟 踪 监 测, 为 邛 崃 市 和 园 区 救 援 中 心 提 供 事 故 的 环 境 影 响 数 据, 以 便 实 时 准 确 科 学 调 整 救 援 方 案, 最 后 适 时 通 过 新 闻 单 位 向 社 会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 安 全 环 保 公 安 部 门 : 接 到 邛 崃 市 和 园 区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关 于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命 令 后 立 即 赶 赴 现 场, 与 本 项 目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共 同 制 定 现 场 救 援 火 灾 及 污 染 控 制 方 案, 同 时 请 示 汇 报 给 邛 崃 市 和 园 区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 消 防 队 : 接 到 火 警 立 即 赴 现 场, 与 本 项 目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协 同 指 挥 现 场 灭 火 救 援, 同 时 参 加 现 场 灭 火 与 抢 救 ; - 本 项 目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 指 挥 公 司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队 伍 实 施 现 场 救 援 安 全 保 卫 污 染 控 制 ;- 卫 生 部 门 : 接 到 邛 崃 市 和 园 区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关 于 启 动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命 令 后 立 即 组 织 医 疗 救 助 队 伍 赶 赴 现 场, 实 时 现 场 救 援 ; 同 时 组 织 医 疗 单 位 准 备 床 位 医 疗 急 救 设 备 急 救 药 品, 做 好 对 伤 员 的 抢 救 和 救 治 准 备 ; -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 : 按 制 定 的 应 急 监 测 计 划, 结 合 事 件 性 质, 确 定 污 染 监 测 因 子 实 施 应 急 监 测, 通 过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实 时 向 邛 崃 市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报 告 污 染 影 响 情 况 ; - 气 象 水 利 部 门 : 对 污 染 事 件 影 响 时 间 内 的 气 象 水 文 数 据 进 行 实 时 测 量, 实 时 向 邛 崃 市 和 园 区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报 告 污 染 气 象 和 水 文 条 件 ; - 邛 崃 市 和 园 区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 根 据 污 染 应 急 监 测 污 染 气 象 测 量 结 果 确 定 受 影 响 居 民 区 是 否 实 施 居 民 紧 急 疏 散 确 定 疏 散 方 案 下 达 疏 散 通 知 和 命 令 ; -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 接 到 邛 崃 市 和 园 区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关 于 环 境 污 染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命 令 后 立 即 赶 赴 现 场, 维 持 事 件 现 场 周 围 交 通 秩 序 ; -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解 放 军 武 警 部 队 : 接 到 邛 崃 市 和 园 区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关 于 指 挥 帮 助 受 影 响 区 域 的 居 民 疏 散 命 令 后, 立 即 指 挥 帮 助 疏 散 队 伍, 按 指 定 的 疏 散 路 线 撤 离 居 民 到 指 定 地 点 ; 222
228 - 邛 崃 市 和 园 区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 根 据 水 污 染 应 急 监 测 结 果, 确 定 是 否 实 施 紧 急 供 水 计 划 ; - 物 资 供 应 部 门 : 接 到 邛 崃 市 和 园 区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关 于 紧 急 供 应 水 食 品 的 通 知 后, 立 即 组 织 物 质 供 应, 保 证 事 件 影 响 区 间 内, 受 影 响 居 民 的 生 活 用 物 资 供 应 - 新 闻 单 位 : 根 据 邛 崃 市 和 园 区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发 布 的 信 息 及 时 客 观 向 社 会 公 布 现 场 救 援 污 染 影 响 影 响 救 助 影 响 消 除 等 相 关 信 息 - 应 急 救 援 结 束 恢 复 现 场 :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中 心 视 事 故 救 援 结 束, 宣 布 应 急 救 援 结 束, 救 援 队 伍 和 物 资 设 备 撤 离 现 场, 恢 复 现 场 正 常 状 态 -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 由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 负 责, 生 产 运 行 部 安 全 环 保 部 等 相 关 部 门 组 成 公 司 调 查 小 组, 协 调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专 家 设 计 对 事 故 的 经 过 原 因 进 行 调 查 确 定 事 故 性 质 认 定 事 故 责 任, 提 出 整 改 和 防 范 措 施 - 应 急 培 训 与 演 练 : 由 公 司 安 全 环 保 部 装 置 的 安 全 环 保 组 工 作 人 员 对 公 司 各 级 领 导 和 员 工 进 行 相 应 的 各 级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宣 传 和 培 训, 并 组 织 演 练 培 训 形 式 采 取 分 批 授 课 的 方 式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演 练 可 分 别 采 取 桌 面 演 练 功 能 演 练 全 面 综 合 演 练 的 方 式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应 由 管 理 和 操 作 人 员 针 对 装 置 的 具 体 情 况 进 行 编 写, 为 了 能 在 事 故 发 生 的 初 期 阶 段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控 制 事 态, 把 事 故 损 失 降 低 到 最 小 针 对 可 能 出 现 较 大 事 故, 应 该 制 定 相 应 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应 急 预 案 的 主 要 内 容 应 包 括 下 表 : 环 境 风 险 的 突 发 性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1 总 则 2 危 险 源 情 况 详 细 说 明 危 险 源 类 型 数 量 及 其 分 布 3 应 急 计 划 区 危 险 目 标 : 装 置 区 危 化 品 库 房 以 及 邻 近 地 区 4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人 员 工 厂 : 厂 指 挥 部 -- 负 责 现 场 全 面 指 挥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 负 责 事 故 控 制 救 援 和 善 后 处 理 地 区 : 地 区 指 挥 部 负 责 工 厂 附 近 地 区 全 面 指 挥, 救 援 管 制 和 疏 散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一 负 责 对 工 厂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的 支 援 5 应 急 状 态 分 类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规 定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级 别 及 相 应 的 应 急 状 态 分 类, 以 此 制 定 相 应 的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6 应 急 救 援 保 障 生 产 装 置 区 : 防 火 灾 爆 炸 中 毒 事 故 的 应 急 设 施 设 备 与 材 料, 主 要 为 消 防 器 材 消 防 服 毒 气 防 护 设 施 等 ; 邻 近 地 区 : 烧 伤 中 毒 人 员 急 救 所 用 的 一 些 药 品 器 材 7 报 警 应 急 通 讯 通 告 与 交 通 规 定 应 急 状 态 下 的 报 警 通 讯 方 式 通 告 方 式 和 交 通 保 障 管 制 等 事 项 8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抢 险 救 由 专 业 人 员 对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应 急 监 测, 对 事 故 性 质 严 重 程 度 等 所 造 成 的 援 及 控 制 措 施 环 境 危 害 后 果 进 行 评 估, 为 指 挥 部 门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9 应 急 检 测 防 护 措 施 清 事 故 现 场 : 控 制 事 故 发 展, 防 止 扩 大 蔓 延 及 连 锁 反 应 ; 清 除 现 场 泄 漏 物, 降 低 危 223
229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除 泄 漏 措 施 和 器 材 害 ; 配 备 相 应 的 设 施 器 材 邻 近 地 区 : 控 制 防 火 区 域 毒 气 泄 漏 扩 散 区 域, 控 制 和 消 除 环 境 污 染 的 措 施, 配 备 相 应 的 设 备 10 人 员 紧 急 撤 离 疏 散, 应 急 剂 量 控 制 撤 离 组 织 计 划 事 故 现 场 工 厂 邻 近 区 受 事 故 影 响 的 区 域 人 员 及 公 众 对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应 急 剂 量 控 制 规 定, 制 定 紧 急 撤 离 组 织 计 划 和 救 护, 医 疗 救 护 与 公 众 健 康 根 据 厂 内 风 向 标, 判 断 事 故 气 体 扩 散 的 方 向, 制 定 逃 生 路 线 11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关 闭 程 序 事 故 现 场 : 规 定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秩 序 ; 事 故 现 场 善 后 处 理, 恢 复 生 产 措 施 ; 与 恢 复 措 施 邻 近 地 区 : 解 除 事 故 警 戒 公 众 返 回 和 善 后 恢 复 措 施 12 人 员 培 训 与 演 习 应 急 计 划 制 定 后, 平 时 安 排 事 故 处 理 人 员 进 行 相 关 知 识 培 训 进 行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演 习 ; 对 工 厂 工 人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13 公 众 教 育 和 信 息 发 布 对 邻 近 地 区 公 众 开 展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预 防 教 育 应 急 知 识 培 训 并 定 期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14 记 录 和 报 告 设 应 急 事 故 专 门 记 录, 建 立 档 案 和 报 告 制 度, 设 专 门 部 门 负 责 管 理 15 附 件 准 备 并 形 成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有 关 的 附 件 材 料 8.1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较 复 杂, 本 项 目 主 要 物 料 具 有 一 定 的 易 燃 易 爆 毒 害 性 和 腐 蚀 性, 生 产 装 置 及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储 存 均 未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综 上 分 析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只 要 不 断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生 产 安 全, 对 每 一 个 环 节 特 别 是 危 险 物 品 落 实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措 施, 可 以 避 免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一 旦 发 生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也 可 将 危 害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需 要 指 出 的 是, 项 目 生 产 还 是 存 在 有 一 定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划 定 的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应 根 据 项 目 安 全 评 价 报 告 为 准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 项 目 存 在 一 定 风 险, 但 项 目 的 风 险 处 于 环 境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项 目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可 行 综 合 分 析, 项 目 从 环 境 风 险 角 度 可 行 224
230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第 9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其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9.1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论 证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施 工 期 产 生 扬 尘 噪 声 建 筑 弃 碴 及 施 工 废 水 等, 影 响 空 气 声 地 表 水 及 生 态 环 境 拟 采 用 以 下 管 理 措 施 和 工 程 措 施 (1) 管 理 措 施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运 输 量 和 挖 掘 量 较 小, 主 要 是 厂 房 内 的 设 备 安 装, 将 施 工 期 环 保 工 作 纳 入 合 同 管 理, 明 确 施 工 单 位 为 有 关 环 保 工 作 责 任 方, 业 主 单 位 为 监 督 和 管 理 方 ; 并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将 环 保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纳 入 生 产 管 理 体 系 中, 建 立 相 应 的 工 作 制 度 ; 同 时 加 强 对 施 工 队 伍 的 环 保 宣 传 工 作 (2) 工 程 措 施 1 扬 尘 防 护 : 定 期 洒 水 降 尘, 主 要 产 尘 作 业 点 装 防 尘 网 ; 及 时 清 除 路 面 尘 土 2 噪 声 防 治 : 使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等, 作 业 点 尽 量 远 离 厂 界, 必 要 时 设 置 临 时 隔 声 墙 3 建 筑 弃 碴 处 置 : 弃 碴 按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要 求 及 时 清 运 至 指 定 的 建 碴 堆 放 场 地 ; 临 时 堆 方 应 避 开 沟 渠, 遮 盖 堆 置 4 施 工 废 水 : 在 施 工 废 水 排 放 点 建 简 易 沉 沙 凼, 施 工 废 水 处 理 后 回 用 施 工 及 安 装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经 防 渗 旱 厕 收 集 处 理 后 用 于 农 灌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论 证 项 目 工 程 施 工 中 对 周 围 局 部 区 域 环 境 会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由 于 施 工 期 短, 工 程 量 小, 施 工 期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分 析 认 为, 通 过 施 工 管 理 措 施 的 落 实, 可 极 大 地 约 束 和 控 制 施 工 期 的 三 废 噪 声 ; 同 时 通 过 实 施 相 应 的 工 程 防 范 措 施, 可 有 效 减 缓 工 程 施 工 扬 尘 噪 声 废 水 弃 碴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环 保 措 施 可 行 9.2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本 项 目 废 水 包 括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2 种 (W1~W2)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2 种 (W3~W4) 公 辅 工 程 废 水 4 种 (W5~W9) 办 公 生 活 污 水 W10 以 及 清 下 水 ( 纯 水 站 排 水 W11 循 环 水 站 排 水 W12) 225
231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项 目 属 于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项 目, 废 水 具 有 污 染 物 成 份 复 杂, 污 染 浓 度 较 高 含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特 点 项 目 废 水 实 行 清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清 水 回 用 及 分 类 收 集 分 类 治 理 的 原 则 本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为 含 盐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水,CODcr 可 达 20000mg/L 左 右, 氯 化 物 浓 度 可 达 3117mg/L 如 不 经 过 有 效 的 物 化 处 理 来 降 低 废 水 的 CODcr 和 毒 性, 会 对 后 续 生 化 系 统 的 微 生 物 带 来 致 命 伤 害, 同 时 部 分 有 机 物 质 本 身 很 难 进 行 生 物 降 解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根 据 项 目 废 水 水 质 分 析, 项 目 在 厂 区 建 设 一 座 处 理 规 模 为 90m 3 /d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采 用 多 维 微 电 解 + 芬 顿 氧 化 混 凝 沉 淀 + 厌 氧 + 好 氧 +MBR 生 物 膜 工 艺 处 理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中 三 级 标 准 及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B 等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区 收 集 预 处 理 后, 达 到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中 三 级 标 准 及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B 等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排 放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方 案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废 水 处 理 方 案 (1)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简 述 : 本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特 点 见 下 表 : 表 污 水 处 理 站 主 要 工 艺 单 元 的 主 要 特 点 单 元 名 称 多 维 电 解 预 处 理 工 艺 高 效 厌 氧 池 好 氧 工 艺 主 要 特 点 (1) 能 有 效 的 降 低 废 水 的 生 物 毒 性 ; (2) 能 把 大 分 子 不 易 生 化 的 物 质 变 成 小 分 子 易 生 化 的 物 质, 从 而 提 高 废 水 的 可 生 化 性 ; (3) 能 降 解 废 水 中 的 大 部 分 CODcr, 一 般 CODcr 的 去 除 率 达 到 70% 左 右 ; (4) 具 有 很 好 的 脱 色 功 能 ; (5) 运 行 稳 定, 操 作 管 理 方 便 ; (6) 能 有 效 的 去 除 废 水 中 的 高 浓 度 氨 氮 ; (7) 修 建 及 运 行 成 本 都 很 低 (1) 在 厌 氧 反 应 池 里 增 加 搅 动 布 水 设 施, 把 搅 动 和 布 水 有 机 的 结 合 在 一 起, 控 制 搅 拌 的 时 长 ( 分 时 搅 拌 ) 和 速 度, 使 该 水 流 速 既 可 以 把 池 底 污 泥 搅 拌 起 来 又 不 至 于 把 污 泥 搅 出 厌 氧 池 外, 从 而 让 废 水 与 污 泥 中 的 微 生 物 从 分 接 触 同 时 确 保 了 厌 氧 池 的 污 泥 量, 提 高 厌 氧 的 效 率 (2) 具 有 分 段 厌 氧 消 化 反 应 器 的 特 点, 抗 冲 击 负 荷 的 能 力 较 强 (3) 修 建 成 本 低, 运 行 稳 定, 管 理 方 便, 调 试 启 动 快 (1) 生 物 浓 度 高, 单 位 容 积 负 荷 率 高, 能 缩 小 处 理 池 容 积 和 占 地 面 积, 节 省 基 建 投 资 (2) 工 艺 适 用 范 围 广, 耐 冲 击, 适 应 性 强, 处 理 效 率 高 (3) 没 有 污 泥 膨 张, 操 作 管 理 简 便 ; 启 动 快, 污 泥 产 量 较 少 (4) 运 行 期 即 使 运 行 中 断 后, 只 需 很 短 的 时 问 就 能 恢 复 到 正 常 的 处 理 效 果 : 节 能 226
232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MBR 生 物 反 应 器 效 果 明 显 (1) 去 除 率 较 高, 膜 不 易 堵 塞, 跟 换 方 便, 使 用 寿 命 可 达 5 年 之 久 (2) MBR 膜 结 合 了 物 化 及 生 化 处 理 工 艺, 既 有 过 滤 作 用 又 有 生 化 反 应 的 存 在, 由 于 有 MBR 膜 的 存 在, 在 膜 的 表 面 形 成 大 量 的 微 生 物, 可 使 污 泥 浓 度 达 到 8000mg/L, 去 除 率 较 高, 在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较 高 的 废 水 处 理 中 经 常 被 作 为 后 续 处 理 单 元, 保 障 废 水 达 标 排 放 (2) 可 行 性 分 析 污 水 处 理 站 各 主 体 工 艺 单 元 的 预 计 处 理 效 果 见 下 表 表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处 理 情 况 表 项 目 CODcr BOD5 SS 氨 氮 色 度 (mg/l) (mg/l) (mg/l) (mg/l) ( 倍 ) 污 水 进 水 多 维 电 解 + 芬 顿 氧 出 水 浓 度 化 混 凝 沉 淀 + 厌 氧 +MBBR 好 氧 去 除 率 (%)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三 级 注 : 进 水 按 预 计 进 水 水 质 平 均 值 估 算, 出 水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三 级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如 下 : 本 工 程 采 用 多 维 微 电 解 + 芬 顿 氧 化 混 凝 沉 淀 + 厌 氧 + 好 氧 +MBR 生 物 膜 工 艺, 特 点 1 处 理 效 果 好 该 系 统 具 有 较 强 的 的 生 化 组 合 工 艺 2 运 行 稳 定, 抗 冲 击 负 荷 能 力 强 3 污 泥 回 流 消 化, 运 行 成 本 低 生 物 系 统 产 生 的 污 泥 大 部 分 回 流 消 化, 节 省 了 污 泥 处 置 设 施 的 投 资, 并 减 少 了 操 作 程 序 和 设 备, 美 化 了 工 作 环 境, 实 现 了 可 持 续 发 展 主 要 设 备 采 用 国 内 外 知 名 品 牌, 功 率 比 常 规 设 备 低, 整 个 系 统 均 为 高 性 能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降 低 了 维 护 保 养 费, 这 使 得 运 行 成 本 大 大 降 低 了 4 易 于 操 作 及 管 理 设 计 工 艺 流 程 简 单, 设 备 运 行 稳 定 可 靠, 操 作 简 单 5 投 资 省, 使 用 周 期 长 整 个 系 统 一 经 启 动, 能 够 长 期 稳 定 运 行 6 技 术 先 进 此 工 艺 采 用 国 内 先 进 技 术 和 设 备, 运 行 成 本 低, 只 需 操 作 人 员 监 管, 与 传 统 的 污 水 站 管 理 系 统 相 比, 具 有 节 能, 减 少 运 行 时 间, 减 少 人 员 班 次 和 劳 动 强 度 等 优 点, 适 合 中 小 型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采 用 7 采 用 新 型 生 物 填 料 整 个 处 理 系 统 采 用 多 种 种 新 型 膜 法 的 载 体 填 料, 具 有 很 大 的 比 表 面 积, 易 于 挂 膜, 截 留 悬 浮 物 能 力 强 填 料 上 的 生 物 膜 污 泥 等 构 成 的 缓 冲 体 系 能 有 效 的 抵 抗 水 质 水 量 变 化 的 冲 击, 提 高 处 理 装 置 运 行 的 稳 定 性 8 安 装 方 便, 节 约 投 资 本 装 置 可 建 于 绿 化 带 废 弃 道 路 停 车 场 或 其 他 零 星 地 块, 227
233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小, 投 资 低, 安 装 简 单 方 便, 一 次 投 入 永 久 受 益 综 上,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合 理 可 行 9.3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设 计 原 药 车 间 共 3 个, 氢 化 车 间 一 个, 其 中 每 一 个 车 间 设 置 原 料 药 生 产 线 一 条, 统 一 车 间 多 种 产 品 生 产 共 用 一 条, 氢 化 车 间 供 成 都 海 亚 特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使 用 另 外, 每 一 个 原 药 车 间 设 置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一 套 项 目 建 成 后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源 点 为 各 反 应 釜 蒸 馏 釜 过 滤 器 及 溶 剂 回 收 装 置 等, 项 目 产 品 生 产 种 类 较 多, 使 用 的 溶 剂 种 类 较 多, 产 生 的 废 气 中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成 分 复 杂, 包 括 石 油 醚 乙 醇 甲 醇 甲 苯 丙 酮 异 丙 醇 二 氯 甲 烷 乙 酸 乙 酯 等 多 种 有 机 成 分 以 及 氨 氯 化 氢 等 无 机 成 分 另 外, 项 目 废 气 还 包 括 公 辅 工 程 产 生 的 废 气, 即 锅 炉 废 气 食 堂 油 烟 废 气 等 项 目 废 气 治 理 结 合 车 间 布 置, 同 时 根 据 废 气 成 分 的 不 同 采 取 针 对 性 的 治 理 措 施 其 中 原 料 药 合 成 车 间 设 置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1#~3# 排 气 筒 ) 锅 炉 废 气 (4# 排 气 筒 ); 食 堂 油 烟 (5# 排 气 筒 ) 本 章 节 重 点 分 析 针 对 废 气 中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处 理 处 置 的 环 保 措 施 的 技 术 可 行 性 达 标 可 行 性 进 行 分 析 工 艺 废 气 产 生 及 治 理 措 施 概 述 项 目 废 气 产 生 情 况 及 处 理 措 施 见 下 表 : 表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废 气 产 生 治 理 措 施 一 览 表 废 气 来 源 排 放 工 况 h/a 主 要 污 染 物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净 化 效 率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4690 甲 醇 石 油 醚 车 间 有 车 间 一 丙 泊 酚 1664 甲 苯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80 甲 醇 乙 醇 二 氯 甲 烷 消 旋 卡 多 曲 224 乙 醇 利 福 昔 明 768 乙 醇 盐 酸 尼 菲 卡 兰 960 甲 醇 氯 化 氢 二 氯 甲 烷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15m 排 气 筒 (1#) 95% 机 气 体 车 间 二 硝 酸 异 康 唑 1600 甲 醇 丙 酮 甲 苯 DMF 利 奈 唑 胺 384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640 乙 醇 异 丙 醇 托 伐 普 坦 96 甲 醇 二 氯 甲 烷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15m 排 气 筒 (2#) 95% 伊 拉 地 平 352 乙 醇 异 丙 醇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512 乙 醇 丙 酮 他 达 拉 非 32 乙 醇 甲 醇 228
234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车 间 三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3136 丙 酮 乙 酸 乙 酯 L- 苹 果 酸 160 乙 酸 乙 酯 磷 酸 二 氢 钾 192 乙 醇 依 地 酸 铁 钠 384 乙 醇 安 立 生 坦 48 乙 醇 乙 酸 乙 酯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320 甲 醇 乙 酸 乙 酯 异 丙 醇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15m 排 气 筒 (3#) 95% 车 间 粉 尘 G1 醋 酸 锌 32 乙 醇 英 加 韦 林 288 甲 醇 DMF 车 间 二 : 硝 酸 异 康 唑 1600 粉 尘 燃 气 锅 炉 G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技 术 可 行 性 分 析 (1)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布 袋 除 尘 器 +15m 排 气 筒 (2#) 5280 二 氧 化 硫 / 15m 排 气 筒 直 排 (4) 5280 氮 氧 化 物 / 在 反 应 系 统 过 滤 系 统 减 压 浓 缩 系 统 干 燥 系 统 及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化 合 物 气 体, 由 于 具 有 一 定 的 刺 激 味 道, 外 排 将 影 响 周 围 群 众 嗅 觉 感 官 根 据 拟 建 装 置 工 艺 废 气 的 排 放 特 点, 原 药 车 间 生 产 线 主 要 废 气 产 生 源 点 反 应 釜 蒸 馏 釜 离 心 机 干 燥 箱 及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反 应 釜 蒸 馏 釜 及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装 置 均 设 置 冷 凝 回 收 装 置, 对 各 冷 凝 装 置 的 不 凝 气 采 用 集 气 管 道 收 集 ; 干 燥 箱 干 燥 废 气 采 用 真 空 抽 排 通 过 放 空 总 管 将 各 废 气 排 放 点 汇 总, 并 在 放 空 总 管 末 端 建 设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将 外 排 废 气 经 过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以 确 保 无 有 机 废 气 刺 激 性 气 味 影 响 大 气 环 境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特 点 是 种 类 多 产 生 点 位 分 散 且 间 断 排 放, 针 对 废 气 排 放 特 点, 项 目 选 用 高 效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对 项 目 产 生 的 大 部 分 有 机 废 气 进 行 处 理, 其 处 理 效 率 可 达 约 95% (2) 有 机 废 气 吸 附 措 施 论 证 :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技 术 :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是 继 固 态 液 态 气 态 之 后 的 物 质 的 第 四 态, 当 外 加 电 压 达 到 气 体 的 着 火 电 压 时, 气 体 被 击 穿, 产 生 包 括 电 子 各 种 离 子 原 子 和 自 由 基 在 内 的 混 合 体 放 电 过 程 中 虽 然 电 子 温 度 很 高, 但 重 粒 子 温 度 很 低, 整 个 体 系 呈 现 低 温 状 态, 所 以 称 为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降 解 污 染 物 是 利 用 这 些 高 能 电 子 自 由 基 等 活 性 粒 子 和 废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作 用, 使 污 染 物 分 子 在 极 短 的 时 间 内 发 生 分 解, 并 发 生 后 续 的 各 种 反 应 以 达 到 分 解 污 染 物 的 目 的 项 目 蒸 馏 离 心 过 滤 干 燥 溶 剂 回 收 等 工 序 将 会 产 生 含 少 量 氨 气 氯 化 氢 等 无 机 物 的 有 机 废 气, 在 经 水 喷 淋 后 进 入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中 进 行 处 理 等 离 子 体 内 部 产 生 富 含 极 高 化 学 活 性 的 粒 子, 如 电 子 离 子 自 由 基 和 激 发 态 分 子 等 废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质 95% 229
235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与 这 些 具 有 较 高 能 量 的 活 性 基 团 发 生 反 应, 最 终 转 化 为 CO2 和 H2O 等 物 质, 从 而 达 到 净 化 废 气 的 目 的 与 目 前 国 内 常 用 的 异 味 气 体 治 理 方 法 ( 活 性 炭 吸 附 液 体 吸 收 燃 烧 法 及 生 物 法 等 ) 相 比 较,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工 业 废 气 处 理 成 套 设 备 和 技 术 具 有 如 下 特 点 :1 高 效 废 气 净 化 : 本 设 备 能 高 效 去 除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 无 机 物 硫 化 氢 氨 气 硫 醇 类 等 主 要 污 染 物, 以 及 各 种 恶 臭 味 ;2 无 需 添 加 任 何 物 质 :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废 气 处 理 是 一 种 干 法 净 化 过 程, 是 一 种 全 新 的 净 化 过 程, 运 行 过 程 无 需 添 加 任 何 添 加 剂, 不 产 生 废 水 废 渣, 不 会 导 致 二 次 污 染 ;3 适 应 性 强 : 持 久 的 净 化 功 能, 无 须 专 人 看 管 可 适 应 高 浓 度 大 气 量 不 同 气 态 物 质 的 净 化 处 理, 可 在 高 温 250, 低 温 -50 的 环 境 内 净 化 区 均 可 运 转, 特 别 是 在 潮 湿, 甚 至 空 气 5 湿 度 饱 和 的 环 境 下 仍 可 正 常 运 行, 每 天 24 小 时 连 续 工 作, 长 期 运 行 稳 定 可 靠 ; 4 低 耗 节 能 : 运 行 费 用 低 廉 省 电 是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专 利 核 心 技 术 之 一, 处 理 1000M3/h 臭 气, 耗 电 量 仅 0.25 度 本 设 备 无 任 何 机 械 动 作,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工 艺 简 洁, 随 用 随 开 操 作 简 单 方 便. 无 需 专 人 管 理 和 日 常 维 护, 遇 故 障 自 动 停 机 报 警, 只 需 作 定 期 检 查 废 气 收 集 及 处 置 工 艺 流 程 示 意 图 见 图 图 原 药 生 产 工 艺 废 气 收 集 及 处 置 流 程 示 意 图 分 析 认 为, 各 工 艺 废 气 经 过 有 效 的 处 理 后 可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项 目 原 药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工 艺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粉 尘 处 理 可 行 性 分 析 硝 酸 异 康 唑 生 产 过 程 中, 原 料 粉 碎 将 产 生 少 量 粉 尘, 在 该 工 序 上 方 安 装 集 气 管 道, 粉 尘 收 集 后 经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达 标 后 引 至 屋 顶 排 放 布 袋 除 尘 是 目 前 公 认 的 除 尘 效 果 最 好 的 方 式, 除 尘 效 率 可 达 99.9% 以 上 ; 可 确 保 粉 尘 达 标 布 袋 除 尘 器 主 要 由 滤 袋 室 ( 箱 体 ) 滤 袋 及 其 框 架 灰 斗 净 化 室 脉 冲 喷 吹 系 统 230
236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进 气 阀 排 气 蝶 阀 进 出 风 总 管 进 风 支 管 支 架 卸 灰 阀 清 灰 程 序 控 制 器 以 及 梯 子 平 台 等 组 成 含 尘 气 体 进 入 除 尘 器 进 风 总 管 并 由 进 风 支 管 进 入 灰 斗 后, 首 先 碰 到 挡 板, 颗 粒 粉 尘 落 入 灰 斗, 起 到 预 收 尘 和 均 布 气 流 的 作 用, 气 流 进 入 灰 斗 后 折 流 向 上 进 入 滤 袋 室, 在 系 统 负 压 作 用 下 含 尘 气 体 穿 过 内 部 装 有 支 承 骨 架 的 滤 袋 时, 粉 尘 被 截 留 在 滤 袋 外 表 面 上, 干 净 清 洁 气 体 穿 过 滤 袋 后 进 入 净 气 箱, 由 出 口 经 蝶 阀 汇 入 排 气 总 管 通 过 风 机 由 烟 囱 排 入 大 气 滤 袋 上 的 粉 尘 通 过 时 间 控 制 器 给 出 的 指 令 使 脉 冲 阀 打 开, 向 滤 袋 内 喷 入 0.25~0.3Mp 的 清 洁 干 燥 的 压 缩 气 体, 使 滤 袋 鼓 涨 以 抖 落 外 表 的 粉 尘, 并 落 入 灰 斗 除 尘 器 灰 斗 内 的 粉 尘 积 聚 到 一 定 程 度 时 ( 低 于 进 风 口 ) 上 料 位 器 给 出 信 号, 启 动 卸 灰 阀, 卸 灰 阀 联 锁, 进 行 排 灰 和 卸 料, 到 达 下 料 位 器 时 关 闭 卸 灰 阀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后, 排 放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措 施 合 理 可 行 无 组 织 排 放 拟 采 取 的 防 范 措 施 化 工 生 产 装 置 在 开 工 运 营 期, 无 组 织 排 放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由 于 无 组 织 排 放 引 起 的 超 标 排 放, 占 相 当 高 的 比 重 本 项 目 有 机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众 多, 主 要 为 有 机 溶 剂 使 用 和 储 存 点, 项 目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有 机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措 施, 以 减 少 有 机 废 气 的 逸 散 同 时, 本 评 价 也 进 一 步 作 出 要 求 : (1) 选 用 国 内 密 封 性 能 良 好 的 设 备 和 管 件, 保 持 良 好 工 况, 以 尽 量 消 除 物 料 的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 (2) 车 间 采 用 密 闭 操 作, 全 面 通 风 所 有 生 产 设 备 选 用 密 闭 型 设 备, 以 防 止 有 机 废 气 意 外 逸 散 原 药 制 剂 生 产 车 间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有 机 溶 剂 等 属 于 易 挥 发 液 体, 设 计 中 采 用 密 闭 设 备 正 压 下 料 低 温 操 作 等 措 施 控 制 挥 发 量 ; 选 用 密 闭 抽 滤 机 等 以 减 少 有 害 物 质 的 泄 漏 ; (2) 另 外, 加 强 生 产 运 行 期 设 备 管 理, 减 少 物 料 流 出 量, 严 格 控 制 装 置 动 静 密 封 点 泄 漏 率 特 别 是 加 料 和 物 料 转 移, 减 少 物 料 流 出 量, 并 达 到 无 泄 漏 工 厂 的 规 定, 同 时 建 立 必 要 的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加 强 岗 位 巡 逻 检 查 制 度, 发 现 泄 漏 及 时 消 除 (3) 以 原 药 车 间 边 界 外 100m 危 险 品 库 界 外 50m 的 距 离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该 距 离 内 全 部 规 划 为 工 业 用 地, 无 居 民 等 敏 感 点 环 评 要 求, 该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今 后 不 得 迁 入 人 群 居 住 医 院 学 校 及 食 品 类 生 产 企 业 本 环 评 批 复 后 须 送 达 当 地 相 关 部 门 备 案, 确 保 卫 生 防 护 要 求 得 以 保 证 231
237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无 组 织 废 气 可 得 到 有 效 处 理, 对 周 边 环 境 基 本 无 影 响, 措 施 合 理 可 行 9.4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分 析 本 项 目 试 验 过 程 设 备 噪 声 较 小, 其 产 噪 设 备 主 要 来 自 真 空 泵 水 泵 离 心 机 风 机 冷 却 系 统 等 设 备, 本 项 目 在 工 程 设 计 上 已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合 理 布 置 噪 声 源 ; 在 进 行 工 艺 设 计 时, 尽 量 合 理 布 置, 以 减 轻 对 厂 界 外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2) 选 型 上 使 用 国 内 先 进 的 低 噪 声 设 备, 安 装 时 采 取 台 基 减 振 橡 胶 减 震 接 头 及 减 震 垫 等 措 施 ; 水 泵 真 空 泵 等 基 础 设 橡 胶 隔 振 垫, 以 减 振 降 噪 ; 风 机 基 础 设 橡 胶 隔 振 垫, 出 口 加 消 声 器 ; (3) 将 产 噪 设 备 安 装 在 车 间 厂 房 内, 通 过 建 筑 隔 声 减 少 对 外 部 的 影 响 ; 综 上 分 析, 通 过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采 取 隔 声 吸 声 减 振 等 有 效 的 降 噪 措 施 后, 项 目 外 排 厂 界 噪 声 可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3 类 标 准 9.5 固 体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化 工 合 成 类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大 部 分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1)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主 要 包 括 :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溶 剂 回 收 废 物 S1, 主 要 为 浓 缩 产 生 釜 底 残 液 釜 底 残 渣, 属 于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HW02 医 药 废 物 ; 原 料 废 包 装 材 料 S2, 主 要 为 废 包 装 内 袋 等, 污 水 处 理 站 生 化 污 泥 S3, 属 于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HW49 其 他 废 物 危 废 产 生 总 量 约 : t/a; 危 险 废 物 均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业 主 已 与 成 都 市 兴 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合 同 处 置 项 目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具 体 见 附 件 危 险 废 物 内 部 暂 时 贮 存 要 求 : 设 置 专 门 的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间, 位 于 厂 区 甲 类 仓 库, 占 地 面 积 约 20m 2 贮 存 危 险 废 物 时 应 按 危 险 废 物 的 种 类 和 特 性 进 行 分 区 贮 存, 每 个 贮 存 区 域 之 间 宜 设 置 挡 墙 间 隔, 并 应 设 置 防 雨 防 火 防 雷 防 扬 尘 装 置 对 于 危 废, 环 评 要 求 在 运 输 中 采 取 以 下 防 治 措 施 :1 运 输 时 应 采 取 密 闭 遮 盖 捆 扎 等 措 施 ;2 对 运 输 危 险 废 物 的 设 施 和 设 备 应 当 加 强 管 理 和 维 护, 保 证 其 正 常 运 行 和 使 用 ; 3 不 能 混 合 运 输 性 质 不 相 容 而 又 未 经 安 全 性 处 置 的 危 险 废 物 ;4 转 移 危 险 废 物 时, 必 须 按 232
238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照 规 定 填 写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并 向 危 险 废 物 移 出 地 和 接 受 地 的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5 禁 止 将 危 险 废 物 与 旅 客 在 同 一 运 输 工 具 上 载 运 ;6 运 输 危 险 废 物 的 车 辆 应 尽 可 能 避 开 城 市 城 镇 等 人 群 居 住 区 闹 市 区 等 ;7 运 输 危 险 废 物 的 人 员, 应 当 接 受 专 业 培 训, 经 考 核 合 格 后, 方 可 从 事 运 输 危 险 废 物 的 工 作 ;8 应 制 定 在 发 生 意 外 事 故 时 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 和 防 范 措 施 ;9 若 发 生 突 发 性 事 故 必 须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或 者 减 轻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危 害, 及 时 通 报 给 附 近 的 单 位 和 居 民, 并 向 事 故 发 生 地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和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接 受 调 查 处 理 只 要 在 危 废 运 输 中 加 强 控 制 和 管 理, 项 目 危 险 废 物 输 送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明 显 (2) 一 般 固 废 一 般 废 物 包 括 : 产 品 废 包 装 材 料 S4; 厂 区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S5; 其 产 生 总 量 17.95t/a, 包 括 废 产 品 包 装 材 料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废 包 装 材 料 送 废 品 收 购 处 理 综 合 上 述,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固 体 废 物 的 方 案, 较 为 全 面, 安 全, 处 置 去 向 明 确, 基 本 上 可 消 除 对 环 境 的 二 次 污 染 9.6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分 析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的 原 则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坚 持 源 头 控 制 末 端 防 治 污 染 监 控 应 急 响 应 的 原 则, 即 采 取 主 动 控 制 和 被 动 控 制 相 结 合 的 措 施 (1) 主 动 控 制 即 从 源 头 控 制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在 工 艺 管 道 设 备 污 水 储 存 及 处 理 构 筑 物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防 止 和 降 低 污 染 物 跑 冒 滴 漏, 将 污 染 物 泄 漏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2) 被 动 控 制 即 末 端 控 制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厂 内 污 染 区 地 面 的 防 渗 措 施 和 泄 漏 渗 漏 污 染 物 收 集 措 施, 即 在 污 染 区 地 面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防 止 洒 落 地 面 的 污 染 物 渗 入 地 下 (3) 实 施 覆 盖 生 产 区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系 统, 包 括 建 立 完 善 的 监 测 制 度 配 备 检 测 仪 器 和 设 备, 设 置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井, 及 时 发 现 污 染 及 时 控 制 (4) 应 急 响 应 措 施, 包 括 一 旦 发 现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故,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控 制 地 下 水 污 染, 并 使 污 染 得 到 治 理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主 动 控 制 措 施 为 了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生 产 过 程 中 有 毒 有 害 物 料 的 跑 冒 滴 漏,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项 目 在 生 233
239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产 工 艺 设 备 建 筑 结 构 总 图 等 方 面 均 在 设 计 中 考 虑 了 相 应 的 控 制 措 施, 具 体 措 施 如 下 : (1) 分 区 布 置 厂 区 内 易 产 生 泄 漏 的 设 备 尽 可 能 按 其 物 料 的 物 性 分 类 集 中 布 置 严 格 划 分 非 防 渗 区 一 般 防 渗 区 重 点 防 渗 区 表 厂 区 污 染 防 治 分 区 情 况 序 号 区 域 名 称 主 要 介 质 分 区 类 别 1 生 产 区 ( 原 药 车 间 一 二 三 氢 化 车 间 ) 各 种 反 应 物 质 有 机 溶 剂 等 重 点 防 渗 区 2 危 化 品 库 丙 酮 氨 水 硝 酸 磷 酸 盐 酸 氢 氧 化 钠 等 重 点 防 渗 区 3 综 合 库 房 产 品 原 辅 料 ( 非 危 化 品 ) 等 一 般 防 渗 区 4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间 倒 班 房 厂 区 运 输 公 路 区 域 / 一 般 防 渗 区 供 水 站 生 产 水 池 消 防 水 池 循 环 水 站 等 非 防 渗 区 5 辅 助 区 动 力 站 锅 炉 变 配 电 非 防 渗 区 真 空 系 统 水 环 箱 ( 真 空 泵 废 水 ) 重 点 防 渗 区 质 检 中 心 实 验 检 测 原 料 重 点 防 渗 区 废 水 收 集 及 处 理 站 高 浓 度 有 机 含 盐 废 水 重 点 防 渗 区 6 环 保 工 程 雨 水 收 集 池 初 期 雨 水 重 点 防 渗 区 事 故 应 急 池 事 故 废 水 重 点 防 渗 区 危 废 暂 存 间 各 类 危 险 废 物 重 点 防 渗 区 7 停 车 场 绿 化 / 非 防 渗 区 (2) 管 道 对 于 含 有 污 染 物 的 流 体 介 质 管 道 排 放 采 用 双 阀 并 加 丝 或 法 兰 盖, 对 所 有 与 含 污 染 物 的 易 燃 易 爆 腐 蚀 性 介 质 的 管 道 和 设 备 日 常 使 用 的 排 净 口 应 配 备 法 兰 盖 ; 装 置 与 储 运 系 统 内 除 输 送 空 气 消 防 水 生 产 用 水 和 生 活 用 水 等 非 污 染 介 质 的 管 道 外, 管 道 上 所 有 安 装 后 不 需 拆 卸 的 螺 纹 连 接 部 位 均 应 密 封 焊 ; 装 置 外 所 有 输 送 含 污 染 物 的 烃 类 的 管 道 螺 纹 连 接 要 密 封 焊 (3) 设 备 对 输 送 易 泄 漏 及 有 毒 介 质 的 离 心 泵 及 料 液 泵, 应 提 高 密 封 等 级 ( 如 考 虑 增 加 停 车 密 封 采 用 串 联 密 封 等 措 施 ), 防 止 机 械 密 封 事 故 时 大 量 有 害 介 质 的 泄 漏 为 防 止 物 料 泄 漏 到 地 面 上, 对 于 输 送 有 毒 有 害 介 质 的 离 心 泵 或 料 液 泵 应 设 置 底 部 排 净 阀, 应 设 为 双 阀 设 计 以 便 有 毒 有 害 介 质 的 收 集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被 动 控 制 措 施 防 渗 工 程 设 计 依 据 污 染 防 治 分 区, 选 择 相 应 的 防 渗 方 案 其 中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地 面 全 部 防 渗 防 腐 处 理, 并 设 置 防 渗 处 理 的 地 沟 及 围 堰 本 次 环 评 提 出 区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渗 设 计 234
240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建 议 如 下 : 一 重 点 防 渗 区 表 分 区 防 渗 措 施 表 防 渗 分 区 防 渗 措 施 防 渗 系 数 生 产 区 ( 原 药 车 间 氢 化 车 间 ) 危 化 品 库 环 保 工 程 ( 废 水 收 集 及 处 理 站 雨 水 收 集 池 事 故 应 急 池 危 废 暂 存 间 ) 真 空 系 统 质 检 中 心 二 一 般 防 渗 区 铺 砌 地 坪 地 基 采 用 粘 土 材 料, 且 厚 度 不 得 低 于 100cm 另 外, 污 水 处 理 站 所 有 水 池 事 故 池 均 用 水 泥 硬 化, 四 周 壁 用 砖 砌 再 用 水 泥 硬 化 防 渗, 全 池 涂 环 氧 树 脂 防 腐 防 渗, 保 证 其 防 渗 层 渗 透 系 数 cm/s; 污 水 管 线 采 用 碳 钢 无 缝 管 线 连 接, 排 水 管 渠 内 壁 应 光 滑, 并 具 有 足 够 的 强 度 渗 透 系 数 cm/s 综 合 库 房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间 厂 区 运 输 道 路 等 抗 渗 等 级 不 低 于 P1 级 的 抗 渗 混 凝 土, 厚 度 不 低 于 20cm 硬 化 地 面 渗 透 系 数 约 cm/s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环 评 建 议 在 拟 建 厂 区 外 地 下 水 水 流 上 游 设 1 眼 地 下 水 背 景 监 控 井, 厂 区 外 地 下 水 水 流 下 游 设 1 眼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井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井 靠 近 重 点 防 渗 区 一 般 防 渗 区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井 监 测 层 位 以 浅 层 潜 水 层 为 主 监 测 项 目 :ph 总 硬 度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石 油 类 氯 化 物 总 氰 化 物 监 测 频 次 : 建 议 每 季 度 监 测 1 次 地 下 水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处 置 及 管 理 应 急 预 案 : 环 评 要 求 企 业 制 定 专 门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并 与 其 他 应 急 预 案 相 协 调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组 应 由 应 急 指 挥 环 境 评 估 环 境 生 态 恢 复 生 产 过 程 控 制 安 全 组 织 管 理 医 疗 急 救 监 测 等 方 面 的 专 业 人 员 及 专 家 组 成, 制 定 明 确 的 预 案 编 制 任 务 职 责 分 工 和 工 作 计 划 等 应 急 处 置 : 当 发 生 地 下 水 异 常 情 况 时, 按 照 制 定 的 地 下 水 应 急 预 案 采 取 应 急 措 施 组 织 专 业 队 伍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调 查 监 测, 查 找 环 境 事 故 发 生 地 点, 分 析 事 故 原 因, 将 紧 急 事 件 局 部 化, 采 取 包 括 切 断 生 产 装 置 或 设 施 设 置 围 堤 等 拦 堵 设 施 疏 散 等, 防 止 事 故 扩 散 蔓 延 及 连 锁 反 应, 缩 小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故 对 人 环 境 和 财 产 的 影 响 管 理 措 施 : 加 强 企 业 生 产 操 作 储 存 处 置 等 场 所 的 管 理, 建 立 一 套 从 企 业 领 导 到 企 业 班 组 层 层 负 责 的 管 理 体 系 重 点 污 染 防 治 区 所 在 生 产 车 间, 每 一 操 作 组 对 其 负 责 的 区 域 建 立 台 账, 记 录 当 班 的 生 产 状 况 是 否 正 常 对 于 机 泵 阀 门 法 兰 管 道 连 接 交 叉 等 有 可 能 产 生 泄 漏 处, 设 置 巡 视 监 控 点, 纳 入 正 常 生 产 管 理 程 序 中 235
241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9.7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总 图 布 置 应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总 平 面 设 计 规 范 (GB )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等 有 关 规 定, 应 满 足 生 产 工 艺 要 求, 保 证 工 艺 流 程 顺 畅 通, 管 线 短 捷, 有 利 生 产 和 便 于 管 理, 同 时 应 满 足 安 全 卫 生 环 保 消 防 等 有 关 标 准 规 范 的 要 求 危 险 化 学 品 布 置 于 厂 内 边 缘 车 间 仓 库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通 风 条 件, 并 设 有 防 止 进 雨 水 设 施 合 理 布 置 车 间 内 的 工 艺 设 备, 物 料 存 放 区 和 必 要 的 运 输 操 作 检 修 空 间 与 安 全 通 道 ; (2)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料 液 一 旦 发 生 泄 漏, 应 立 即 停 止 转 移 或 更 换 设 备, 必 要 时 要 停 止 生 产 线 的 运 行 同 时 在 各 类 贮 桶 周 围 设 置 收 集 围 堰 和 沟 渠, 采 取 防 渗 防 腐 蚀 措 施, 并 在 底 部 设 置 污 水 收 集 沟, 并 与 事 故 池 相 通 (3) 建 立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方 案, 并 加 强 对 员 工 的 教 育, 组 织 日 常 演 练 一 旦 出 现 突 发 事 故, 必 须 按 事 先 拟 定 的 应 急 方 案, 进 行 紧 急 处 理, 它 包 括 应 急 状 态 分 类 应 急 计 划 区 事 故 等 级 水 平 应 急 防 护 和 应 急 医 学 处 理 等 企 业 根 据 预 案 纲 要 制 定 详 细 的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并 认 真 执 行 9.8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投 资 清 单 根 据 本 项 目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估 算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为 534 万 元, 占 项 目 建 设 总 投 资 的 6.24%, 详 见 表 项 目 表 环 保 设 施 ( 措 施 ) 组 成 及 投 资 估 算 一 览 表 单 位 : 万 元 内 容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一 座, 处 理 能 力 为 90m 3 /d 有 机 废 水 预 处 理 : 多 维 微 电 解 + 芬 顿 氧 化 混 凝 沉 淀 + 厌 氧 + 好 氧 +MBR 生 物 膜 工 艺 投 资 ( 万 元 ) 260 废 水 治 理 废 气 治 理 噪 声 治 理 固 废 治 理 风 险 防 范 原 药 车 间 危 化 品 库 综 合 库 房 污 水 处 理 站 ( 含 事 故 池 ) 及 收 集 管 线 危 废 暂 存 间 真 空 系 统 等 重 点 防 渗 区 域 ;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间 倒 班 房 除 重 点 防 渗 区 外 的 其 余 部 分 地 面, 包 括 厂 45 区 运 输 公 路 区 域 等 一 般 防 渗 生 活 污 水 隔 油 沉 淀 池 预 处 理 池, 容 积 10m 3 5 厂 区 排 放 口 规 范 化 建 设 1 原 药 车 间 : 设 置 排 气 筒 3 根, 低 温 等 离 子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3 套 ; 设 置 布 袋 除 尘 设 备 一 套 100 燃 气 锅 炉 烟 气 由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空 2 采 用 橡 胶 隔 振 垫 出 口 加 消 声 器 建 筑 隔 声 等 措 施 15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 危 废 暂 存 间 及 暂 存 点 的 雨 棚 容 器 地 面 防 渗 等 措 施 8 设 置 可 燃 有 害 液 体 报 警 系 统, 火 警 报 警 系 统 厂 区 设 置 双 回 路 电 源 及 备 用 电 源, 以 保 证 正 常 生 产 和 事 故 应 急 采 用 DCS 综 合 停 车 系 统, 必 须 确 保 发 生 泄 露 事 故 后 在 短 时 间 内 停 止 加 料 等 并 迅 速 处 理 设 施 启 动 安 装 消 防 管 道 设 施, 配 备 干 粉 灭 火 器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器 正 压 25 式 防 毒 面 具 等 综 合 库 房 危 化 品 库 房 生 产 车 间 场 地 防 渗, 并 按 行 业 规 范 贮 存, 以 收 集 事 故 废 水 和 消 防 水
242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项 目 内 容 投 资 ( 万 元 ) 至 污 水 系 统 ; 车 间 周 围 设 置 围 堰 导 流 沟, 接 口 接 入 事 故 水 池, 杜 绝 事 故 废 水 进 入 水 体 厂 内 建 容 积 不 小 于 1500m 3 的 事 故 贮 水 池, 事 故 池 设 在 全 厂 区 最 低 处, 废 水 出 厂 处 设 置 COD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和 连 锁 装 置, 出 厂 污 水 管 和 雨 水 管 设 置 切 断 阀, 一 旦 监 测 到 废 水 超 标 则 立 即 关 闭 废 水 30 出 厂 切 断 阀,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管 道 均 做 防 腐 处 理 混 凝 土 水 池 外 部 均 做 防 腐 处 理 厂 内 建 危 废 库, 并 按 相 关 要 求 采 取 防 渗 防 腐 防 雨 和 防 流 失 措 施 应 急 预 案 及 管 理 措 施 建 设 ; 加 强 车 间 的 安 全 管 理, 制 定 严 格 的 岗 位 责 任 制 度, 安 全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等 制 度 3 厂 区 绿 化 种 植 树 木 草 坪, 厂 界 周 围 栽 种 乔 木 等, 厂 区 绿 化 率 10%, 绿 地 面 积 为 2600m 2 20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测 对 全 厂 采 取 环 境 计 划 性 监 测 10 合 计 项 目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评 价 结 论 在 经 过 对 建 设 单 位 提 出 的 三 废 治 理 措 施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之 后, 建 设 单 位 提 出 的 三 废 治 理 措 施 总 体 上 是 可 行 的 环 保 治 理 设 施 的 总 建 设 费 用 为 534 万 元 人 民 币,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6.24%, 在 经 济 上 是 可 行 的 总 结 前 面 各 章 节 的 分 析 结 果, 可 以 认 为, 该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符 合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排 放 的 特 点, 环 保 措 施 的 计 划 基 本 齐 全, 环 保 处 理 技 术 成 熟 可 靠, 若 严 格 按 照 计 划 实 施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在 现 有 管 理 水 平 的 基 本 上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保 设 施 的 管 理, 实 现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是 完 全 可 能 的 237
243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第 10 章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10.1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的 目 的 社 会 的 生 产 过 程, 从 环 境 的 角 度 看, 就 是 一 个 向 自 然 索 取 资 源 和 向 环 境 排 放 废 物 的 过 程 因 此, 一 个 建 设 项 目 除 经 济 效 益 外, 还 应 考 察 环 境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为 了 考 察 建 设 项 目 投 入 的 环 境 保 护 费 用 的 实 效 性 采 用 环 境 经 济 评 价 方 法, 分 析 项 目 投 入 的 环 境 保 护 费 用 产 生 的 环 境 效 益 和 投 资 的 经 济 效 果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是 近 年 来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一 项 主 要 内 容, 设 置 本 专 题 的 目 的 在 于 衡 量 建 设 项 目 所 需 投 入 的 环 保 投 资 和 能 收 到 的 环 保 效 果, 以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经 济 可 行 性 因 而 在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中 除 计 算 用 于 控 制 污 染 所 需 投 资 费 用 外, 同 时 还 需 估 算 可 能 收 到 的 环 境 与 经 济 效 益, 以 实 现 增 加 地 区 的 建 设 项 目 扩 大 生 产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的 同 时 不 致 于 造 成 区 域 环 境 污 染, 做 到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的 统 一 10.2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的 方 法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采 用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推 荐 的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的 技 术 原 则 与 方 法 进 行, 主 要 内 容 有 : 确 定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费 用 ; 计 算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的 运 行 折 旧 管 理 费 用 ; 确 定 项 目 无 环 保 措 施 条 件 下 的 资 源 和 社 会 损 失 ; 计 算 环 保 设 施 产 生 的 经 济 效 益 ; 环 境 经 济 静 态 分 析 等 10.3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该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534 万 元, 占 总 投 资 的 6.24% 若 拟 建 项 目 不 对 废 气 废 水 和 固 体 废 弃 物 等 进 行 治 理, 将 会 造 成 大 气 环 境 受 纳 水 体 土 壤 等 受 到 影 响, 估 计 损 失 是 不 可 估 计 的 公 司 投 入 建 设 的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能 有 效 地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本 项 目 废 水 废 气 等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能 够 满 足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能 较 大 程 度 地 削 减 生 产 废 水 和 废 气 中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本 工 程 的 废 水 废 气 和 噪 声 不 经 处 理 直 接 外 排, 将 会 上 缴 大 量 的 排 污 费, 采 取 治 理 措 施 后 大 幅 度 降 低 了 排 污 费 项 目 采 用 水 循 环 利 用, 天 然 气 锅 炉 加 热 生 产 水 蒸 气, 既 减 少 了 水 的 消 耗, 又 减 少 了 废 气 的 排 放 (1)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有 机 废 气 锅 炉 使 用 天 然 气, 天 然 气 为 清 洁 能 源, 燃 烧 天 然 气 排 放 的 烟 气 可 直 接 通 过 排 气 筒 外 排 ; 车 间 粉 尘 采 用 高 效 过 滤 除 尘 器, 有 机 废 气 采 用 低 温 等 离 子 体 处 理 系 统 ; 少 量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通 过 加 强 车 间 通 风 换 气 减 少 环 境 影 响 ; 经 过 相 应 处 理 后, 锅 炉 烟 气 排 放 可 满 足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238
244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GB ) 二 类 区 Ⅱ 时 段 标 准 ; 少 量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排 放 均 可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2) 厂 区 雨 污 分 流, 雨 水 采 用 暗 管 排 水 ;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产 生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原 料 药 工 艺 废 水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车 间 冲 洗 废 水 实 验 质 检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原 料 药 生 产 废 水 车 间 冲 洗 废 水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三 级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之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 生 活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后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GB ) 中 的 一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斜 江 河 (3) 建 设 项 目 的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车 间 生 产 设 备 噪 声 及 辅 助 设 备 噪 声 等, 采 取 的 各 种 降 噪 隔 声 措 施 可 降 低 噪 声 设 备 的 声 级, 减 少 噪 声 对 厂 界 的 影 响, 同 时 改 善 工 作 环 境, 保 护 劳 动 者 的 身 心 健 康, 降 低 对 周 围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的 影 响 对 动 力 设 备 采 取 的 降 噪 措 施, 可 避 免 或 很 大 程 度 地 缓 解 噪 声 对 人 体 的 听 力 及 正 常 生 活 的 影 响 (4)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后 送 城 市 垃 圾 填 埋 场 处 理 生 产 固 废 等 均 定 期 送 有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固 体 废 物 在 采 取 合 理 的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后, 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基 本 不 对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危 害 10.4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本 工 程 总 投 资 万 元, 项 目 投 产 后, 年 实 现 平 均 利 润 2100 万 元, 投 资 回 收 期 3.9 年 ( 含 建 设 期 1 年 ), 盈 亏 平 衡 点 时 生 产 能 力 为 33.94% 该 项 目 技 术 先 进, 原 料 立 足 国 内 或 国 际 市 场, 货 源 充 足, 市 场 较 好, 以 上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显 示, 本 项 目 各 项 经 济 指 标 较 好, 项 目 的 财 务 盈 利 能 力 强, 具 有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及 抗 风 险 能 力, 且 可 为 企 业 带 来 可 观 的 经 济 效 益 建 设 项 目 的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见 表 表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序 号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费 用 1 工 程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年 均 销 售 收 入 万 元 利 润 总 额 万 元 年 均 税 后 利 润 万 元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 税 后 ) % 投 资 回 收 期 ( 税 后 ) 年 投 资 利 润 率 % 盈 亏 平 衡 点 ( 生 产 能 力 利 用 率 ) %
245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10.5 社 会 效 益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期 需 要 一 定 的 劳 动 力, 提 供 了 部 分 人 口 临 时 就 业 机 会, 解 决 了 农 村 剩 余 劳 动 力 的 额 外 收 入 建 成 后, 将 提 供 稳 定 的 就 业 岗 位 50 个, 解 决 大 中 专 毕 业 生 待 业 和 下 岗 职 工 的 再 就 业, 同 时 增 加 了 当 地 的 工 业 产 值 和 税 收, 推 动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项 目 投 产 后 在 技 术 工 艺 市 场 方 面 均 有 一 个 较 大 的 突 破, 在 经 济 效 益 得 到 较 大 回 报 的 同 时, 可 以 取 得 丰 硕 的 社 会 效 益 10.6 损 益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中 投 入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费 用 534 万 元, 环 保 投 入 占 总 投 资 的 6.24%, 能 满 足 项 目 环 保 措 施 经 费 需 求 环 境 损 益 分 析 (1) 环 保 支 出 及 收 入 情 况 估 算 及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日 常 环 境 管 理 中 所 需 的 费 用, 其 中 包 括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费 维 修 费 设 备 折 旧 费 人 工 费 及 其 它 环 保 费 用 如 绿 化 维 护 费 等 主 要 为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生 活 污 水 及 生 产 废 水 处 置 厂 内 绿 化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的 维 护 费 用 等 因 此 总 体 而 言, 该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虽 然 负 效 益, 但 环 保 投 入 额 相 对 较 低, 因 此,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不 会 对 企 业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及 经 济 收 益 造 成 影 响, 企 业 完 全 有 维 护 环 保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的 能 力 (2) 环 保 设 施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环 保 设 施 落 实 后, 废 水 废 气 厂 界 噪 声 都 实 现 了 达 标 排 放, 有 效 减 少 了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在 落 实 三 同 时 后,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的 运 行 使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大 大 降 低, 项 目 环 保 投 入 的 环 境 效 益 显 著, 大 大 减 轻 了 工 程 对 厂 址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声 环 境 水 环 境 的 不 良 影 响, 可 以 保 证 项 目 投 产 后, 厂 址 周 围 的 大 气 环 境 和 水 环 境 不 致 恶 化 促 进 了 企 业 生 产 的 良 性 循 环, 为 企 业 发 展 的 长 期 稳 定 提 供 了 可 靠 的 保 证 10.7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结 论 本 项 目 具 有 较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损 失 是 局 部 的 小 范 围 的, 部 份 环 境 损 失 经 适 当 的 环 保 措 施 后 是 可 以 弥 补 的 项 目 从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等 角 度 综 合 考 查, 正 效 益 是 主 要 的, 损 失 是 小 范 围 的 项 目 的 建 设 实 施 是 公 司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建 成 后 将 大 幅 度 增 加 公 司 的 经 济 效 益 从 环 境 社 会 经 济 等 角 度 综 合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从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角 度 分 析 是 可 行 的 240
246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第 11 章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是 对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有 效 监 督 手 段, 在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中 做 好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可 有 效 的 控 制 污 染, 保 持 良 好 的 环 境 质 量 11.1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管 理 基 本 原 则 建 设 项 目 开 展 环 境 管 理 应 遵 守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的 有 关 规 定, 针 对 本 公 司 特 点, 遵 循 以 下 基 本 原 则 : (1) 按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正 确 处 理 发 展 生 产 和 保 护 环 境 的 关 系, 把 经 济 和 环 境 效 益 统 一 起 来 (2) 把 环 境 管 理 作 为 企 业 管 理 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并 贯 穿 于 生 产 全 过 程, 将 环 保 指 标 纳 入 生 产 计 划 指 标, 同 时 进 行 考 核 和 检 查 (3) 加 强 全 公 司 职 员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专 业 管 理 与 群 众 管 理 相 结 合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定 的 要 求, 拟 建 工 程 应 在 三 同 时 的 原 则 下 配 套 建 设 相 应 的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一 方 面 为 有 效 保 护 区 域 环 境 提 供 良 好 的 技 术 基 础, 另 一 方 面 科 学 地 管 理 监 督 这 些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又 是 保 证 治 理 效 果 的 必 要 手 段 因 此, 项 目 运 营 后, 应 设 置 专 门 的 环 保 安 全 机 构, 配 备 专 门 的 监 测 仪 器 和 专 职 环 保 人 员, 负 责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测 和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其 主 要 职 责 为 : (1) 执 行 国 家 省 市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制 定 的 有 关 环 保 法 规 政 策 条 例, 协 调 项 目 生 产 和 环 境 保 护 的 关 系, 并 结 合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制 定 全 厂 环 境 管 理 条 例 和 章 程 (2) 负 责 全 厂 的 环 保 计 划 和 规 划, 负 责 开 展 日 常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完 成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的 监 测 任 务, 统 计 整 理 有 关 环 境 监 测 资 料 并 上 报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 三 废 排 放 状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及 不 定 期 总 结 上 报 等 工 作 下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和 化 验 室, 专 门 负 责 废 水 废 气 等 的 监 测 (3) 配 合 上 级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检 查 监 督 工 程 配 套 建 设 的 污 水 废 气 噪 声 固 废 等 治 理 措 施 的 落 实 情 况 ; 检 查 监 督 环 保 设 备 等 的 运 行 维 修 和 管 理 情 况, 监 督 本 厂 各 排 放 口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状 态, 加 强 各 污 染 物 排 放 口 的 规 范 化 建 设 和 管 理 (4) 检 查 落 实 安 全 消 防 措 施, 开 展 环 保 安 全 管 理 教 育 和 培 训 241
247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5) 加 强 环 境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的 维 护 保 养, 确 保 监 测 工 作 正 常 运 行 (6) 参 加 本 厂 环 境 事 件 的 调 查 处 理 协 调 工 作 (7) 参 与 本 厂 的 环 境 科 研 工 作 (8) 参 加 本 厂 的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工 作 该 机 构 建 议 配 置 管 理 人 员 3-4 人, 从 事 污 染 设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按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工 作 规 定, 配 置 必 要 的 监 测 仪 器 分 析 仪 器 监 测 人 员 应 接 受 培 训 后 方 可 上 岗 环 境 管 理 的 主 要 内 容 建 设 方 应 做 好 项 目 的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废 气 污 染 控 制 固 体 废 弃 物 收 集 处 理 处 置 等 措 施 的 落 实 问 题,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原 则 特 别 应 做 好 各 治 理 设 施 的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运 行 工 作 为 更 好 地 进 行 环 境 管 理, 建 议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经 济 手 段 : 按 污 染 物 流 失 总 量 控 制 原 理 对 厂 内 各 装 置 分 别 进 行 总 量 控 制, 并 采 用 职 责 计 奖, 超 额 加 奖, 签 订 包 干 合 同 等 方 式, 将 环 境 保 护 与 经 济 效 益 结 合 起 来 (2) 技 术 手 段 : 在 制 定 产 值 标 准 工 艺 条 件 操 作 规 程 等 工 作 中, 把 环 境 保 护 要 求 考 虑 在 内, 既 能 促 进 企 业 生 产 发 展, 又 能 有 效 保 护 环 境 (3) 教 育 培 训 手 段 : 通 过 环 保 教 育, 提 高 全 体 职 工 的 环 境 意 识, 自 觉 控 制 人 为 污 染 ; 加 强 职 工 操 作 培 训, 使 每 一 个 与 环 境 因 素 有 关 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均 能 熟 练 掌 握 操 作 技 术, 避 免 工 艺 过 程 中 的 损 耗 量 ; 对 污 水 站 具 体 操 作 人 员 进 行 专 门 培 训, 要 求 其 熟 练 掌 握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及 操 作 规 范, 确 保 污 水 站 正 常 运 行, 使 外 排 废 水 稳 定 达 标 (4) 行 政 手 段 : 将 环 境 保 护 列 入 岗 位 责 任 制, 纳 入 生 产 调 度, 以 行 政 手 段 督 促 检 查 奖 惩, 促 使 各 生 产 车 间 直 至 生 产 岗 位 按 要 求 完 成 环 境 保 护 任 务 人 员 培 训 培 训 的 目 标 是 使 工 厂 内 的 各 类 人 员 ( 生 产 部 门 工 艺 分 析 质 量 控 制 设 备 及 工 装 制 造 等 方 面 的 技 术 人 员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工 人 等 ) 熟 悉 并 掌 握 所 生 产 产 品 的 生 产 工 艺 质 量 控 制 和 科 学 管 理 方 法, 在 各 自 的 岗 位 上 高 质 量 高 效 率 地 工 作 本 项 目 向 社 会 招 聘 工 作 人 员, 并 对 招 聘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培 训, 培 训 考 核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人 员 培 训 主 要 是 公 司 各 类 人 员 的 岗 前 培 训, 通 过 培 训 以 提 高 公 司 员 工 的 工 作 能 力 工 作 价 值 和 工 作 绩 效 涉 及 技 术 性 较 强, 在 招 聘 人 员 时 本 着 有 工 作 经 验 优 先 录 取, 部 分 较 优 秀 经 验 不 足 的, 在 项 目 投 产 前 由 公 司 统 一 安 排 在 一 期 生 产 线 培 训, 培 训 合 格 后 考 试 上 岗, 对 在 242
248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假 设 项 目 职 人 员 定 期 进 行 各 岗 位 操 作 技 能 培 训 及 竞 赛 考 核, 对 主 要 关 键 工 序 实 行 持 证 上 岗, 培 训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培 训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市 场 意 识 质 量 意 识 环 保 意 识, 熟 识 设 备 操 作 规 程 安 全 规 程 质 量 标 准 和 生 产 工 艺 掌 握 设 备 操 作, 质 量 自 检 互 检 内 容 和 标 准 等 11.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监 测 目 的 是 通 过 对 本 企 业 污 染 源 监 测 和 周 围 环 境 的 监 测, 及 时 准 确 掌 握 污 染 状 况, 了 解 污 染 程 度 和 范 围, 分 析 其 变 化 趋 势 和 规 律, 为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提 供 可 靠 的 技 术 依 据 公 司 在 内 部 设 置 环 境 监 测 机 构, 并 根 据 需 要 配 备 必 要 的 环 境 监 测 仪 器, 负 责 对 公 司 生 产 废 水 治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情 况 和 生 产 废 水 排 放 口 进 行 日 常 监 测, 并 将 监 测 结 果 与 生 产 情 况 作 对 照 分 析 发 现 问 题, 应 及 时 提 供 给 设 备 管 理 和 维 护 人 员, 以 确 保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能 正 常 稳 定 运 行 ; 对 工 厂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口 废 气 排 气 筒 厂 界 噪 声 等 可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站 定 期 监 测, 为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另 外, 污 染 物 排 放 口 要 规 范 修 建, 并 设 置 排 口 标 志, 安 装 废 水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等 为 切 实 控 制 公 司 治 理 设 施 的 有 效 地 运 行 和 达 标 排 放, 落 实 排 污 总 量 控 制 制 度, 建 议 公 司 按 照 表 执 行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委 托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站 执 行 (1) 对 项 目 经 营 后 产 生 的 废 气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效 果 运 行 过 程 的 维 护 和 检 修 进 行 检 查 和 监 督, 定 期 向 地 方 环 保 管 理 部 门 汇 报 设 施 的 运 行 状 况 (2) 定 期 对 项 目 外 排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进 行 监 测 (3) 及 时 发 现 和 排 除 正 常 排 污 隐 患 的 检 查 制 度 和 实 施 表 污 染 源 监 测 计 划 类 别 监 测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率 ph BOD 5 CODcr DO 悬 浮 物 氨 氮 总 磷 石 油 类 生 产 废 水 总 排 口 每 季 度 1 次 氯 化 物 甲 苯 废 水 水 温 ph BOD5 CODcr DO 悬 浮 物 氨 氮 总 磷 厂 区 废 水 总 排 口 一 季 1 次 石 油 类 氯 化 物 甲 苯 废 气 排 气 筒 排 气 口 厂 界 废 气 废 气 量 TSP PM 10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甲 苯 丙 酮 氯 化 氢 TVOC TSP PM 10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甲 苯 丙 酮 氯 化 氢 TVOC 半 年 1 次 半 年 1 次 噪 声 厂 界 外 1m 厂 界 噪 声 半 年 1 次 地 下 水 厂 址 及 周 边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磷 氯 化 物 每 年 1 次 243
249 第 12 章 公 众 参 与 12.1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和 意 义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对 整 个 区 域 环 境 带 来 一 定 的 影 响, 涉 及 群 众 是 项 目 实 施 的 直 接 的 或 间 接 的 受 益 者 或 受 害 者, 他 们 对 项 目 的 实 施 有 知 情 权 和 表 达 意 见 的 权 力 向 当 地 群 众 公 布 项 目 有 关 信 息, 收 集 公 众 对 项 目 实 施 的 态 度 及 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提 高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质 量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可 实 现 评 价 单 位 与 公 众 之 间 的 双 向 交 流, 对 全 面 客 观 地 分 析 与 项 目 涉 及 有 关 的 环 境 问 题, 从 而 制 定 有 针 对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强 的 环 境 措 施 目 的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简 要 介 绍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包 括 项 目 位 置 规 模 等, 使 公 众 了 解 项 目 的 内 容, 以 及 可 能 带 来 的 环 境 影 响, 征 询 他 们 的 意 见 要 求 和 愿 望 (2) 了 解 公 众 较 为 关 注 的 环 境 问 题 及 其 倾 向 性 的 解 决 方 式 (3) 了 解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实 施 的 看 法 和 意 见, 使 可 能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和 公 众 利 益 得 到 充 分 考 虑 和 合 理 补 偿 (4) 确 认 环 保 措 施 的 全 面 性 针 对 性 和 可 行 性, 优 化 方 案 措 施 同 时 公 众 参 与 也 可 提 高 公 众 的 环 境 意 识, 促 进 公 众 自 觉 参 与 环 境 保 护, 让 更 多 的 人 了 解 规 划 实 施 的 意 义 及 可 能 引 起 的 环 境 问 题, 获 得 他 们 的 支 持 和 理 解, 以 利 于 工 程 的 顺 利 进 行, 同 时 也 尊 重 了 公 民 的 人 权 12.2 公 众 参 与 范 围 方 式 及 调 查 内 容 参 与 范 围 为 广 泛 了 解 公 众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意 见, 被 征 求 意 见 的 公 众 包 括 受 建 设 项 目 影 响 的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代 表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范 围 为 项 目 所 在 地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政 府 机 关 单 位 和 个 人 公 众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是 项 目 所 在 的 政 府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居 民 及 其 它 各 界 人 士 ( 如 工 人 教 师 学 生 等 ) 参 与 方 式 按 照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6]28 号 文 件 所 附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的 相 关 要 求,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分 为 发 放 调 查 表 格 和 网 站 公 示 两 种 方 式 进 行 调 查 内 容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的 内 容 见 下 表 244
250 表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姓 名 性 别 职 业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项 目 概 况 调 查 内 容 意 与 议 见 建 工 作 单 位 或 居 住 地 项 目 拟 建 于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占 地 面 积 约 40 亩, 主 要 建 筑 物 面 积 19000m 2, 总 投 资 万 元, 项 目 规 模 :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3.5 吨 / 年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16 吨 / 年 丙 泊 酚 6.5 吨 / 年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1 公 斤 / 年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75 公 斤 / 年 硝 酸 异 康 唑 3 吨 / 年 消 旋 卡 多 曲 0.8 吨 / 年 利 福 昔 明 2 吨 / 年 利 奈 唑 胺 0.3 吨 / 年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0.5 吨 / 年 托 伐 普 坦 50 公 斤 / 年 伊 拉 地 平 0.3 吨 / 年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1.5 吨 / 年 L- 苹 果 酸 3 吨 / 年 他 达 拉 非 50 公 斤 / 年 磷 酸 二 氢 钾 3.5 吨 / 年 依 地 酸 铁 钠 5 吨 / 年 安 立 生 坦 5 公 斤 / 年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0.1 吨 / 年 醋 酸 锌 20 公 斤 / 年 英 加 韦 林 0.7 吨 / 年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邛 崃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 以 备 案 号 : 号, 同 意 了 本 项 目 备 案 经 大 气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及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可 知,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项 目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施 工 噪 声 扬 尘 废 水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拟 采 取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设 置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洒 水 以 控 制 扬 尘, 水 土 保 持 等 减 缓 措 施 项 目 运 营 期 废 水 主 要 为 工 艺 废 水 与 公 辅 工 程 废 水 初 期 雨 水 等 其 中 纯 化 水 站 循 环 冷 却 系 统 排 放 水, 经 清 净 下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直 接 进 入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 工 艺 废 水 真 空 泵 废 水 地 面 冲 洗 水 质 检 中 心 废 水 初 期 雨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中 三 级 标 准 及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中 相 应 标 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项 目 运 营 期 废 气 包 括 原 药 车 间 废 气 锅 炉 房 废 气 食 堂 油 烟 等 项 目 原 药 车 间 工 艺 废 气 主 要 来 自 反 应 釜 排 气 减 压 浓 缩 减 压 干 燥 溶 剂 回 收 等 产 生 的 废 气, 通 过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进 料 间 废 气 粉 尘 分 别 采 用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和 袋 式 除 尘 器 对 粉 尘 进 行 收 集 处 理 ; 项 目 锅 炉 使 用 清 洁 燃 料 天 然 气, 产 生 烟 气 的 直 接 高 空 排 放 ; 食 堂 油 烟 通 过 油 烟 净 化 装 置 处 理 达 标 排 放 项 目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弃 物 中 属 于 危 废 部 分 送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非 危 化 品 废 包 装 废 料 送 废 品 收 购 站 生 活 污 水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置 总 的 来 说, 按 国 家 环 保 法 规, 项 目 拟 采 取 有 效 的 污 染 治 理 及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1. 您 对 当 前 建 设 区 域 的 环 境 状 况 满 意 程 度 如 何? 2. 您 是 否 知 道 了 解 在 该 地 区 拟 建 设 的 项 目? 3. 您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区 域 主 要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什 么? 4.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对 本 地 区 的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会 起 到 多 大 作 用? 5. 您 在 本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最 关 心 的 问 题 是 : 6. 您 认 为 本 项 目 建 设 带 来 的 最 大 不 利 因 素 是 : 联 系 方 式 A. 非 常 满 意 B. 比 较 满 意 C. 满 意 D. 不 满 意 A. 很 了 解 B. 了 解 C. 一 般 了 解 D. 不 了 解 A. 大 气 污 染 B. 水 体 污 染 A. 有 很 大 促 进 作 用 C. 噪 声 污 染 及 其 他 D. 没 有 污 染 B. 有 促 进 作 用 C. 作 用 一 般 D. 弊 大 于 利 A. 经 济 效 益 B. 社 会 效 益 C. 环 境 保 护 D. 其 他 A. 水 污 染 加 剧 B. 空 气 污 染 加 剧 C. 噪 声 污 染 增 加 D. 生 态 环 境 破 7. 您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持 何 态 度? A. 非 常 支 持 B. 赞 成 C. 不 赞 成 D. 无 所 谓 坏 注 : 在 你 认 可 的 内 划, 每 一 栏 只 能 在 一 个 内 划 调 查 方 法 项 目 采 用 相 关 部 门 走 访 网 上 公 示 发 放 调 查 表 等 多 种 方 式 相 结 合 的 调 查 方 法 在 发 放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时, 调 查 组 人 员 首 先 向 被 调 查 的 对 象 详 细 介 绍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包 括 工 程 规 模 建 设 内 容 以 及 对 当 地 可 能 带 来 的 有 利 影 响 和 不 利 影 响 等, 再 由 被 调 查 人 自 愿 填 写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或 口 述 意 见 由 调 查 人 记 录, 同 时 注 明 被 调 查 者 所 在 的 单 位 或 家 庭 住 址 性 别 245
251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等 内 容, 最 后 由 环 评 单 位 对 收 集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进 行 整 理 分 析 和 汇 总 调 查 实 施 情 况 评 价 单 位 与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对 项 目 周 边 的 单 位 和 群 众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分 别 走 访 了 相 关 部 门 当 地 工 人 及 附 近 生 活 广 场 人 员, 在 进 行 了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后, 认 真 听 取 了 相 关 被 调 查 人 员 的 意 见 和 看 法, 并 填 写 了 调 查 表, 共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100 份, 收 回 95 份, 回 收 率 95% 在 环 评 报 告 书 编 制 过 程 中,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 邛 崃 市 公 众 信 息 网 ( 上 进 行 了 本 次 环 评 的 首 次 公 示, 将 本 项 目 建 设 概 况 建 设 单 位 及 其 联 系 方 式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及 其 联 系 方 式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内 容 公 众 参 与 的 主 要 注 意 事 项 公 众 意 见 反 馈 方 式 等 内 容 对 社 会 予 以 了 公 示, 告 知 公 众 我 单 位 承 担 了 本 项 目 的 环 评 工 作 公 示 时 间 为 10 工 作 日 网 址 截 图 见 图 年 5 月 5 日 在 邛 崃 市 公 众 信 息 网 ( 上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了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并 随 附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及 其 联 系 方 式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单 位 及 其 联 系 方 式 公 众 意 见 反 馈 方 式 等 内 容, 公 示 时 间 为 10 个 工 作 日 网 址 截 图 见 图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分 析 调 查 对 象 组 成 图 图 环 评 第 一 次 公 示 截 图 环 评 第 二 次 公 示 截 图 本 项 目 公 众 调 查 对 象 主 要 为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企 业 华 宁 广 场 群 众 及 羊 安 镇 居 民 本 次 公 众 调 查 共 发 出 调 查 问 卷 表 100 份, 收 回 95 份, 回 收 率 为 95%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人 员 基 本 信 息 见 表 ,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人 员 组 成 见 表 本 次 公 众 调 查 共 发 放 100 份, 回 收 95 份 调 查 发 放 的 调 查 表 为 随 机 的, 事 前 并 不 知 道 被 调 查 者 的 职 业 和 文 化 程 度 因 此, 统 计 调 查 人 员 的 职 业 及 文 化 构 成 比 呈 不 均 匀 性 但 调 查 面 较 广, 具 有 广 泛 的 代 表 性 在 被 调 查 人 员 中, 自 由 职 业 最 多, 占 57.9%, 未 填 报 占 4.1% 文 化 程 度 方 面 本 科 及 大 专 占 26.3%, 初 中 及 以 下 占 31.6%, 中 专 及 高 中 占 20%, 未 填 报 占 22.1% 结 合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来 看,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无 论 从 数 量 范 围 或 是 文 化 程 度 的 高 低 来 看, 应 该 说 是 比 较 客 观 地 反 映 了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问 题 的 态 度 和 对 环 境 影 246
252 响 评 价 的 参 与 意 识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及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见 表 ( 调 查 表 见 ) 调 查 表 明, 工 程 区 的 群 众 对 本 项 目 工 程 的 兴 建 持 积 极 支 持 的 态 度, 支 持 率 达 100%, 无 一 人 反 对, 公 众 普 遍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对 地 区 经 济 有 积 极 推 动 和 促 进 作 用, 但 也 较 普 遍 认 识 到 项 目 建 设 将 加 重 当 地 的 环 境 污 染 针 对 工 程 环 评 中 得 出 的 不 利 影 响 结 论, 本 报 告 提 出 了 较 全 面 的 减 免 措 施 和 环 境 跟 踪 监 测 计 划, 并 提 出 了 实 施 环 境 保 护 的 管 理 机 构 及 管 理 制 度, 保 证 经 济 建 设 与 环 境 保 护 同 步 开 展 因 此 本 报 告 书 基 本 上 回 答 了 公 众 关 心 的 问 题 表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表 序 号 调 查 项 目 调 查 结 果 1 对 当 前 建 设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的 满 意 程 度 37 人 非 常 满 意,15 人 比 较 满 意,30 人 满 意 2 是 否 知 道 / 了 解 在 该 地 区 拟 建 设 的 项 目 3 项 目 区 域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4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本 地 区 的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有 多 大 作 用 5 本 项 目 建 设 带 来 最 大 好 处 10 人 很 了 解,35 人 了 解,25 人 一 般 了 解,12 人 不 了 解 4 人 没 有 污 染,48 人 大 气 污 染,52 人 水 污 染,28 人 噪 声 污 染 ( 有 复 选 ) 30 人 有 很 大 促 进 作 用,35 人 有 促 进 作 用,17 人 作 用 一 般 48 人 增 加 就 业,21 人 个 人 收 入 增 加,13 人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6 本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最 关 心 的 问 题 49 人 环 境 保 护,21 人 经 济 效 益,12 人 社 会 效 益 7 本 项 目 建 设 带 来 的 最 大 不 利 因 素 47 人 生 态 环 境 破 坏,24 人 空 气 污 染 加 剧,13 人 水 污 染 加 剧,15 噪 声 污 染 增 加 ( 有 复 选 ) 8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持 何 态 度 42 人 非 常 支 持,52 人 赞 成,1 人 无 所 谓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意 见 反 馈 意 见 建 设 单 位 在 邛 崃 市 人 民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了 公 示, 公 示 发 布 至 今 未 收 到 反 馈 12.4 调 查 结 论 公 众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公 众 反 应 良 好, 无 反 对 意 见, 项 目 建 设 能 够 得 到 当 地 群 众 的 拥 护 和 支 持 此 外, 由 本 项 目 建 设 所 带 来 的 环 境 问 题 及 解 决 方 案 将 充 分 反 映 到 环 保 措 施 章 节 中, 建 设 单 位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应 根 据 国 家 建 设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管 理 规 定 予 以 落 实 实 施, 使 工 程 建 设 带 来 的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同 时,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在 施 工 和 运 营 阶 段 要 进 一 步 充 分 听 取 周 边 群 众 的 意 见, 及 时 沟 通, 对 群 众 的 合 理 要 求 应 妥 善 解 决 247
253 第 13 章 结 论 与 建 议 13.1 结 论 项 目 概 况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四 川 省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内, 占 地 约 m 2 (40 亩 ), 总 投 资 万 元, 主 要 生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丙 泊 酚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消 旋 卡 多 曲 利 福 昔 明 利 奈 唑 胺 马 来 酸 氟 吡 汀 托 伐 普 坦 伊 拉 地 平 盐 酸 阿 比 朵 尔 L- 苹 果 酸 他 达 拉 非 磷 酸 二 氢 钾 依 地 酸 铁 钠 安 立 生 坦 盐 酸 玛 尼 地 平 醋 酸 锌 英 加 韦 林 体 邛 崃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 以 备 案 号 : 号, 同 意 了 本 项 目 备 案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本 项 目 属 国 家 允 许 类, 项 目 的 设 立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发 展 要 求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修 正 ), 本 项 目 不 属 国 家 鼓 励 类 限 制 类 和 淘 汰 类 项 目, 属 于 允 许 类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已 向 邛 崃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申 请 备 案, 并 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 取 得 备 案 通 知 书 ( 备 案 号 : ) 因 此, 项 目 的 设 立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行 业 发 展 要 求 根 据 成 都 市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其 发 展 重 点 包 括 : 重 点 发 展 活 性 化 合 物 高 效 合 成 技 术, 天 然 活 性 产 物 单 体 成 分 分 离 纯 化 技 术, 缓 控 释 药 系 统 技 术, 药 效 学 研 究 技 术 等 重 点 开 发 治 疗 恶 性 肿 瘤 心 脑 血 管 疾 病 神 经 退 行 性 疾 病 糖 尿 病 精 神 性 疾 病 自 身 免 疫 性 疾 病 耐 药 性 病 原 菌 感 染 肺 结 核 病 毒 感 染 性 疾 病 等 重 大 常 见 多 发 疾 病 以 及 老 年 病 罕 见 病 的 新 药 重 大 仿 制 药 以 及 大 品 种 药 物 等 本 项 目 为 原 料 药 ( 包 括 部 分 新 药 仿 制 药 ) 生 产, 与 之 相 符 根 据 四 川 省 邛 崃 市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 ), 规 划 产 业 范 围 主 要 包 括 现 代 中 药 中 药 材 种 植 化 学 药 生 物 制 药 药 材 包 装 及 医 疗 器 械 等 产 业 目 标 为 构 建 邛 崃 以 中 药 材 种 植 为 基 础 以 现 代 中 药 为 重 点 以 医 药 包 材 为 亮 点 以 化 学 药 医 疗 器 械 和 养 生 保 健 为 补 充 的 现 代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体 系 因 此, 本 项 目 与 之 相 符 综 上,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也 符 合 地 方 相 关 产 业 行 业 规 划 248
254 规 划 选 址 合 理 性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规 划 调 整 后 的 工 业 区 产 业 定 位 为 : 家 具 及 配 套 产 业 精 品 家 具 制 造 业 盐 气 及 精 细 化 工 产 业 氯 碱 工 业 医 药 产 业 本 项 目 为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拟 建 场 址 位 于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内 的 D-4-7 地 块, 属 于 规 划 的 医 药 产 业 区 范 围 根 据 邛 崃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关 于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D-4-7 号 地 块 拟 用 地 情 况 说 明 及 邛 崃 市 规 划 管 理 局 关 于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D-4-7 号 地 块 规 划 况 说 明 可 知, 该 地 块 属 于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羊 安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年 ) 因 此, 项 目 从 用 地 规 划 角 度 均 符 合 入 园 要 求 本 项 目 拟 选 址 于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位 于 成 都 市 西 南, 处 于 大 邑 新 津 蒲 江 等 五 县 交 汇 处, 距 成 都 市 区 45km 成 都 双 流 国 际 机 场 30km 乐 山 港 115km 普 兴 火 车 站 13km 现 有 成 雅 高 速 公 路 国 道 108 线 成 新 邛 大 件 路 成 新 蒲 快 速 通 道 等 公 路 通 达 园 区 正 在 规 划 建 设 的 川 藏 铁 路 货 车 联 络 线 将 途 经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并 在 园 区 设 有 吞 吐 量 为 万 吨 的 货 站, 以 方 便 园 区 物 流 运 输 园 区 道 路 四 通 八 达, 区 位 优 势 明 显, 属 成 都 市 半 小 时 经 济 圈 项 目 周 边 均 为 规 划 的 园 区 工 业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及 配 套 园 区 道 路 等, 东 面 约 110m 为 临 时 商 业 用 房 华 宁 广 场 ( 已 建 成 ), 隔 道 路 项 目 为 园 区 引 入 的 家 具 生 产 企 业 ( 约 200m, 已 建 成 ), 南 面 紧 邻 为 成 都 海 亚 特 有 限 公 司 医 药 中 间 体 基 地 (10m, 拟 建 ) 新 越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120m, 在 建 ), 西 面 相 邻 依 次 为 待 建 空 地 成 都 市 森 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约 120m, 拟 建 ) 引 入 的 化 工 企 业 (250m 拟 建 ); 西 北 面 目 前 为 空 地, 北 面 约 为 奥 邦 药 业 (150m, 拟 建 )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和 资 料 收 集, 本 项 目 拟 选 址 南 面 120m 为 成 都 新 越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该 项 目 于 2013 年 4 月 取 得 环 评 批 复 ( 川 环 审 批 [2013]252 号 ), 该 项 目 将 4 个 车 间 作 为 一 个 整 体 边 界 设 置 1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以 污 水 处 理 站 边 界, 设 置 5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同 时 要 求 在 此 范 围 内 不 得 新 建 永 久 性 居 住 及 对 大 气 环 境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建 筑 本 项 目 厂 界 距 新 越 医 药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厂 界 约 60m, 不 属 于 对 大 气 环 境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建 筑, 因 此 新 越 医 药 生 产 基 地 对 本 项 目 影 响 较 小, 无 制 约 关 系 ; 东 面 130m 处 为 已 建 成 的 润 年 名 品 成 都 公 司 生 产 基 地 ( 家 具 制 造 企 业 ), 项 目 产 生 的 油 漆 废 气 采 用 水 旋 式 喷 雾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进 行 排 放, 木 屑 粉 尘 经 布 袋 除 尘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报 告 中 未 设 置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对 本 项 目 影 响 较 小, 无 制 约 关 系 ; 项 目 东 南 面 400m 处 为 已 投 产 的 成 都 市 祥 木 林 家 具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产 生 的 木 屑 采 用 中 央 吸 尘 系 统 以 及 吸 尘 打 磨 台 处 理 后 经 15m 高 249
255 排 气 筒 进 行 排 放, 有 机 废 气 进 入 水 旋 喷 漆 房 处 理 后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进 行 排 放, 报 告 中 未 设 置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对 本 项 目 影 响 较 小, 无 制 约 关 系 ; 其 它 周 边 企 业 未 定 本 项 目 周 围 500m 范 围 内 无 住 户, 周 围 不 涉 及 搬 迁 事 宜, 无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区 名 胜 古 迹 和 其 它 需 要 特 别 保 护 的 敏 感 目 标 因 此, 通 过 周 边 的 调 整, 本 项 目 选 址 与 周 围 企 业 性 质 相 容, 无 明 显 的 制 约 因 素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当 地 规 划,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拟 建 项 目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常 规 因 子 SO2 NO2 PM10 PM 2.5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特 征 污 染 因 子 非 甲 烷 总 烃 能 够 满 足 参 考 的 以 色 列 国 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甲 苯 满 足 前 苏 联 居 住 区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标 准 ; VOC 满 足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丙 酮 和 氯 化 氢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中, 受 纳 水 体 斜 江 河 河 段 水 体 中, 各 断 面 各 的 监 测 ph 溶 解 氧 化 学 需 氧 量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氨 氮 总 磷 挥 发 酚 石 油 类 甲 苯 氯 化 物 等 10 项 的 Pi 值 均 小 于 1, 各 监 测 项 目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水 体 标 准 表 2 标 准 限 值 及 表 3 标 准 限 值, 可 以 满 足 本 项 目 排 水 的 需 要 (3)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下 水 监 测 的 监 测 结 果 ph 色 度 总 硬 度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石 油 类 六 价 铬 总 铜 总 铅 总 锌 总 镉 甲 苯 粪 大 肠 菌 群 氯 化 物 的 Pi 值 均 小 于 1, 项 目 区 域 各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项 目 能 够 达 到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III 类 的 要 求 (4)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项 目 所 在 地 昼 间 夜 间 环 境 噪 声 均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限 值, 项 目 所 在 地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良 好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 建 设 施 工 期 施 工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是 短 期 的 也 是 多 方 面 的, 主 要 有 : 施 工 扬 尘 施 工 机 械 废 气 及 大 型 运 输 汽 车 尾 气 等 ; 高 噪 声 高 振 动 的 施 工 机 械 及 大 型 建 材 运 输 车 辆 ; 泥 浆 水 250
256 地 面 径 流 及 机 械 设 备 和 车 辆 的 冲 洗 水 ; 工 程 渣 土 和 建 筑 垃 圾 等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是 控 制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的 关 键 建 设 单 位 在 同 施 工 单 位 签 订 合 同 时, 应 以 国 家 和 成 都 市 有 关 施 工 管 理 的 文 件 法 规 为 指 导, 将 有 关 内 容 作 为 合 同 内 容 明 确 要 求, 以 控 制 建 设 期 施 工 作 业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2) 项 目 营 运 期 1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属 于 化 学 合 成 类 制 药 项 目, 废 水 具 有 污 染 物 成 份 复 杂, 污 染 浓 度 较 高 含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特 点 项 目 废 水 实 行 清 污 分 流 雨 污 分 流 清 水 回 用 及 分 类 收 集 分 类 治 理 的 原 则 根 据 项 目 废 水 水 质 分 析,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采 用 多 维 微 电 解 + 芬 顿 氧 化 混 凝 沉 淀 + 厌 氧 + 好 氧 +MBR 生 物 膜 工 艺,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中 三 级 标 准 及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B 等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根 据 厂 区 废 水 纳 管 证 明 ( 见 附 件 ), 厂 区 的 所 有 废 水 经 过 预 处 理 后 都 将 全 部 排 入 邛 崃 市 第 三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正 常 工 况 下, 外 排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三 级 标 准 限 值 要 求 后 排 入 邛 崃 市 第 三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排 入 斜 江 河 同 时 项 目 废 水 具 备 进 入 邛 崃 市 第 三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纳 管 可 行 性, 因 此 项 目 废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最 终 排 入 斜 江 河, 将 不 会 对 最 终 受 纳 水 体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HJ 判 断, 本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在 此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通 过 对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的 划 定, 以 及 通 过 分 析 得 到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为 : 项 目 外 排 有 机 废 气 量 很 小, 不 会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本 环 评 采 用 HJ 中 的 推 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模 式 计 算 出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源 无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本 项 目 有 机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应 设 置 10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即 以 3 个 车 间 的 边 界 为 起 点, 半 径 100m 的 范 围 ; 同 时 项 目 以 危 险 品 库 边 界, 设 置 50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及 外 环 境 关 系 情 况, 该 卫 生 防 距 离 范 围 内 无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因 此 可 以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设 置 要 求 本 环 评 要 求 在 此 范 围 内 不 得 新 建 永 久 性 居 住 及 对 大 气 环 境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建 筑 251
257 3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产 噪 设 备 主 要 有 真 空 泵 水 泵 离 心 机 风 机 等, 大 多 数 声 源 都 安 置 在 工 厂 车 间 内 或 相 应 的 设 备 室 内 由 于 公 司 对 产 噪 设 备 和 装 置 采 取 消 声 隔 声 基 座 减 震 等 降 噪 措 施, 将 使 噪 声 源 的 影 响 大 大 降 低, 且 各 噪 声 源 距 厂 界 均 有 一 定 距 离, 噪 声 源 通 过 距 离 衰 减 能 减 轻 对 厂 界 的 影 响, 能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4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包 括 一 般 废 物 和 危 险 废 物 两 类 危 险 废 物 主 要 包 括 :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溶 剂 回 收 废 物 S1, 主 要 为 浓 缩 产 生 釜 底 残 液 釜 底 残 渣 ; 原 料 废 包 装 材 料 S2, 主 要 为 废 包 装 内 袋 等, 污 水 处 理 站 生 化 污 泥 S3 危 险 废 物 均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业 主 已 与 成 都 市 兴 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合 同 处 置 项 目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具 体 见 附 件 一 般 废 物 包 括 : 产 品 废 包 装 材 料 S4; 厂 区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S5; 其 产 生 总 量 t/a, 包 括 废 产 品 包 装 材 料 生 活 垃 圾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废 包 装 材 料 送 废 品 收 购 处 理 本 项 目 对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采 取 的 处 置 措 施 安 全 有 效, 并 且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清 洁 生 产 与 总 量 控 制 本 项 目 充 分 利 用 公 司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管 理 经 验, 通 过 购 置 较 先 进 的 生 产 及 检 测 设 备, 提 高 产 品 的 质 量, 降 低 产 品 废 品 率, 选 用 清 洁 原 材 料, 减 小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污 染 物 产 生 ; 通 过 选 购 低 噪 声 设 备, 减 少 噪 声 污 染 ; 降 低 运 输 成 本 等 多 方 面 来 实 现 清 洁 生 产 的 宗 旨 本 项 目 从 工 艺 技 术 管 理 组 织 生 产 各 个 环 节 采 取 有 效 可 行 措 施, 较 好 地 贯 彻 了 以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增 效 为 目 标 的 清 洁 生 产,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公 司 采 取 有 效 的 废 水 废 气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及 处 置 措 施, 可 削 减 外 排 污 染 物 量,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的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建 议 见 下 表 :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污 染 物 指 标 量 见 下 表 本 环 评 建 议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按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进 行 下 达 表 本 项 目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建 议 指 标 (t/a) 总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大 气 污 SO 染 物 NOX
258 水 污 染 物 HCl NH3 0.2 项 目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排 放 COD cr 8.05 的 总 量 NH3-N 0.67 本 项 目 经 园 区 污 水 厂 处 理 后 的 CODcr 0.8 排 放 总 量 NH3-N 0.08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总 量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指 标 中, 不 单 独 设 置 总 量 ; 废 气 总 量 由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统 一 协 调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主 要 为 低 毒 易 燃 品, 其 储 存 量 较 小,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 风 险 分 析 表 明, 公 司 通 过 采 取 一 系 列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同 时 制 定 相 应 的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可 有 效 地 降 低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使 用 风 险, 能 够 使 项 目 风 险 水 平 降 低 至 可 接 受 程 度 综 合 评 价 结 论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符 合 当 地 发 展 规 划 ; 项 目 生 产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原 则 ;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经 采 取 措 施 后 均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不 会 改 变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功 能 ; 满 足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 风 险 管 理 措 施 合 理 可 行,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和 危 害 可 控 制 在 接 受 范 围, 满 足 环 保 要 求 ; 公 众 参 与 及 调 查 表 明, 项 目 建 设 得 到 了 民 众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评 价 认 为, 本 工 程 在 实 施 总 量 控 制 达 标 排 放 以 及 本 报 告 书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项 目 建 设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是 可 行 的 13.2 建 议 和 要 求 (1) 加 强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管 理, 保 证 治 理 设 施 与 生 产 装 置 同 时 正 常 运 行 是 防 治 环 境 污 染 的 关 键 (2) 加 强 厂 内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为 了 及 时 掌 握 水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出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站 的 支 持 和 配 合 下, 搞 好 污 染 源 监 测 工 作, 建 立 污 染 源 档 案, 并 定 期 报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审 查 (3) 加 强 化 学 品 管 理, 特 别 是 化 学 品 的 运 输 和 保 管, 杜 绝 危 险 品 和 化 学 品 的 事 故 排 放 及 泄 漏 (4) 建 设 单 位 应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的 正 常 运 行, 车 间 和 各 工 段 必 须 有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生 产 操 作 规 程 安 全 生 产 规 程 环 保 操 作 规 程 和 岗 位 责 任 制 等 规 章 制 度, 避 免 事 故 的 发 生, 或 将 事 故 降 至 最 低 程 度 253
259 (5) 加 强 各 类 污 染 物 处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工 作, 对 各 处 理 设 施 认 真 保 养 和 维 护, 定 期 检 修, 使 其 保 持 在 最 佳 运 行 状 态,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尽 量 减 少 装 置 的 跑 冒 滴 漏, 使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到 最 低 限 度 (6) 如 果 建 设 单 位 的 生 产 工 艺 规 模 及 相 应 排 污 情 况 有 所 变 化,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应 按 环 保 部 门 的 要 求 另 行 申 报 审 批 254
26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填 表 单 位 ( 盖 章 ): 北 京 中 环 国 宏 环 境 资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填 表 人 ( 签 字 ): 项 目 经 办 人 ( 签 字 ):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原 料 药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建 设 内 容 及 规 模 新 建 生 产 厂 房 办 公 质 检 用 房 物 料 库 房 及 配 套 设 施, 主 要 建 筑 物 建 筑 面 积 平 方 米 ; 年 产 原 料 药 磷 酸 二 甲 啡 烷 结 构 甘 油 三 酯 丙 泊 酚 盐 酸 右 美 托 咪 定 盐 酸 尼 非 卡 兰 硝 酸 异 康 唑 等 21 种 原 料 药 约 200t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 行 业 类 别 化 学 药 品 原 料 药 制 造 (C2710)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类 别 编 制 报 告 书 编 制 报 告 表 填 报 登 记 表 总 投 资 ( 万 元 )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509 所 占 比 例 (%) 6.24 建 设 单 位 单 位 名 称 成 都 精 西 药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邛 崃 市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邮 政 编 码 通 讯 地 址 评 价 单 位 单 位 名 称 北 京 中 环 国 宏 环 境 资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 北 京 市 怀 柔 区 雁 栖 经 济 开 发 区 乐 园 南 二 街 4 号 邮 政 编 码 / 法 人 代 表 / 联 系 人 戚 太 林 证 书 编 号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001 号 评 价 经 费 现 状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环 境 环 境 质 量 等 级 环 境 空 气 : 三 级 地 表 水 : Ⅲ 类 地 下 水 : 三 级 环 境 噪 声 : 3 类 海 水 : / 土 壤 : / 其 它 :/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沙 化 地 封 禁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地 质 公 园 重 要 湿 地 基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本 草 原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珍 惜 动 植 物 栖 息 地 世 界 自 然 文 化 遗 产 重 点 流 域 重 点 湖 泊 两 控 区 现 有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本 工 程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总 体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污 染 物 实 际 排 放 浓 度 (1)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2) 实 际 排 放 总 量 (3)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4) 预 测 排 放 浓 度 (5)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6) 产 生 量 (7) 自 身 削 减 量 (8)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9)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10) 废 水 废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气 二 氧 化 硫 烟 尘 工 业 粉 尘 氮 氧 化 物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物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其 它 特 征 TVOC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11) 区 域 平 衡 替 代 本 工 程 削 减 量 (12) 注 :1 排 放 增 减 量 :(+) 表 示 增 加,(-) 表 示 减 少 2 ( 12): 指 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通 过 区 域 平 衡 专 为 本 工 程 替 代 削 减 的 量 3 ( 9)=(7)-(8), (15)=(9)-(11)-(12), (13)=(3)-(11)+(9) 3 计 量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废 气 排 放 量 万 标 立 方 米 / 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升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立 方 米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13)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14) 排 放 增 减 量 (15)
261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影 响 及 主 要 措 施 名 称 级 别 或 种 类 数 量 影 响 程 序 ( 严 重 一 般 小 ) 影 响 方 式 ( 占 用 切 隔 阴 断 或 二 者 均 有 ) 避 让 减 免 影 响 的 数 量 或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的 各 类 数 量 工 程 避 让 投 资 ( 万 元 ) 另 建 及 功 能 区 划 调 整 投 资 ( 万 元 ) 迁 地 增 殖 保 护 投 资 ( 万 元 ) 工 程 防 护 治 理 投 资 ( 万 元 ) 其 它 自 然 保 护 主 要 生 态 破 坏 水 源 保 护 重 要 湿 地 风 景 名 胜 区 世 界 自 然 人 文 遗 产 地 珍 稀 特 有 动 物 珍 稀 特 有 植 物 控 制 指 标 类 别 及 形 式 占 用 土 地 (hm 2 ) 基 本 农 田 林 地 草 地 其 它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移 民 及 拆 迁 人 口 数 量 工 程 占 地 拆 迁 人 口 环 境 影 响 迁 移 人 口 易 地 安 置 后 靠 安 置 其 它 面 积 环 评 后 减 缓 工 程 治 理 生 物 治 理 减 少 水 土 流 水 土 流 失 和 恢 复 面 积 噪 声 治 理 工 程 避 让 ( 万 元 ) 隔 声 屏 障 ( 万 元 ) 隔 声 窗 ( 万 元 ) 绿 化 降 噪 ( 万 元 ) 低 噪 设 备 及 工 艺 ( 万 元 ) 其 它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Km 2 ) (Km 2 ) 失 ( 吨 ) 治 理 率 (%)
262 项 目 所 在 区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图 1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263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图 2 羊 安 镇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图 ( )
264 附 图 3 羊 安 工 业 园 区 功 能 分 区 图 项 目 所 在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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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2 1.3 评 级 目 的... 2 1.4 评 价 工 作 原 则... 2 1.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3 1.6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4 1.7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的 主 要 结 论... 5 2 总 则... 7 2.1 编 制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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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家电城工程建设项目
项 目 负 责 人 资 质 证 书 目 录 前 言... 1 1 总 则... 6 1.1 编 制 依 据... 6 1.2 相 关 规 划 和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12 1.3 评 价 专 题 设 置 及 评 价 重 点... 21 1.4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27 1.5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34 2 原 有 项 目 概 况... 39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52 号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2014 年 11 月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水 化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供 热 锅 炉 节 能 技 改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 陈 爱 燕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晋 煤 明
目录
广 东 垦 区 红 十 月 农 场 医 院 门 诊 住 院 楼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广 东 省 红 十 月 农 场 评 价 单 位 : 广 州 环 发 环 保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0 一 五 年 九 月 目 录 1 前 言...1 1.1 项 目 由 来...1 1.2 评 价 工 作 程 序...4 1.3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杭 州 西 湖 比 亚 迪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0 台 新 能 源 专 用 车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浙 江 省 工 业 环 保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 国 环 评
图 1 加 工 区 地 理 位 置 和 规 划 范 围 2 江 苏 省 环 科 咨 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如 东 进 口 再 生 资 源 加 工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简 本 1 规 划 概 况 1.1 任 务 由 来 如 东 进 口 再 生 资 源 加 工 区 ( 以 下 简 称 为 加 工 区 ) 位 于 大 豫 镇 域 东 南 部,2010 年 7 月 通 过 了 如 东 县 发 改 委 立 项 批 复 ( 东 发 改 委 投 [2010]82 号 ),2011 年 1 月 国 家
Microsoft Word - 力昊简本120627.doc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力 昊 气 体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编 制 单 位 : 二 〇 一 二 年 六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论...3 1.1 项 目 的 由 来...3 1.2 评 价 目 的 及 原 则...3 1.3 编 制 依 据...4 1.4 区 域 的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以 及 评 价 标 准...7 1.5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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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1.1 1.1.1 1.2 6 71566m 2 42989m 2 2005 2009[2009]0057 60000 1.2 1.2.1 1 1989 12 26 2 2 2002 10 28 32008 2 42000 3 20 5 2000 4 29 6 2000 4 1.3.2 12005 1 22004 7 3 [2000]8 4 [1997]29 1.3.3 1 [200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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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环 评 乙 字 第 2301 号 名 峰 制 药 中 药 提 取 制 剂 生 产 基 地 及 阿 尔 兹 海 默 病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编 制 单 位 : 九 江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所 建 设 单 位 : 云 南 名 峰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〇 一 五 年 八 月 目 录 1 总 则...1 1.1
前 言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新 成 立 的 民 营 企 业, 拟 选 厂 址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该 企 业 拟 利 用 成 熟 技 术 进 行 利 福 霉 素 S 酸 及 利 福 霉 素 S- 钠 的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rifa
环 评 资 质 等 级 : 乙 级 环 评 证 书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25 号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7 月 前 言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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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 山 宏 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多 聚 甲 醛 及 配 套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乐 山 宏 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环 评 单 位 :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二 〇 一 四 年 一 月 本 报 告 为 乐 山 宏 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6 万 吨 / 年 多 聚 甲 醛 及 配 套
黄海生物制药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公示版)
前 目 言... IV 1 总 论... 1 1.1 评 价 目 的... 1 1.2 编 制 依 据... 1 1.3 评 价 原 则... 3 1.4 评 价 标 准... 4 1.5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和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9 1.6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重 点 及 评 价 范 围... 10 1.7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5 2 现 有 工 程...
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恩施市中医医院过渡性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湖北景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I 2016 年 6 月 湖 北 景 宜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II 2016 年 6 月 目 录 前 言...1 第 1 章 总 论...2 1.1 评 价 目 的 及 指 导 思 想...2 1.2 编 制 依 据...3 1.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5 1.4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简 况... 6 三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12 四 评 价 适 用 标 准... 14 五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17 六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修 改 稿 ) 项 目 名 称 : 年 产 20 万 套 大 型 发 电 机 机 架 新 建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绍 兴 市 海 尔 曼 斯 物 资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编 制 日 期 : 二 一 六 年 七 月 目 录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 二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国环评证乙字第2833号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833 号 四 会 市 科 誉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3.098 万 吨 化 妆 品 原 材 料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四 会 市 科 誉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研 究 设 计 院 2015 年 8 月 项 目 名 称 : 四 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年 产 1.2 亿 片 尿 裤 项 目 爱 熙 医 疗 科 技 ( 烟 台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10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高安屯污泥处置中心12.14.doc
北 京 市 高 安 屯 污 泥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委 托 单 位 : 北 京 城 市 排 水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北 京 神 州 瑞 霖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编 号 :RLHPZZ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市 高 安 屯 污 泥 处 理 中 心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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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扩 建 住 院 楼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稿 ) 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1 前 言 1.1 项 目 概 况 张 家 港 广 和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张 家 港 市 金 港 镇 天 台 南 路, 创 建 于 1987
评 价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徐 立 民 项 目 名 称 :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文 件 类 型 :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地 址
环 评 证 书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21 号 山 东 金 星 水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000 吨 净 水 剂 系 列 产 品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信 息 公 示 版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六 年 一 月 评 价 单 位 : 潍 坊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china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3232 号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公 示 本 ) 项 目 名 称 : 新 津 县 杨 柳 河 水 环 境 综 合 治 理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成 都 市 新 津 县 工 业 投 资 经 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11 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四 川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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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图 : 附 图 1 工 程 地 理 位 置 流 域 水 系 图 附 图 2 工 程 总 布 置 图 附 图 3 施 工 总 布 置 图 附 图 4 环 境 敏 感 点 分 布 示 意 图 附 图 5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分 布 示 意 图 附 图 6 桂 平 市 总 体 规 划 图 附 图 7 工 程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附 图 8 水 土 流 失 现 状 图 附 图 9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1.3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3 1.4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3 1.5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5 2 总 则... 6 2.1 编 制 依 据... 6 2.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5800 吨 锂 电 池 新 型 电 解 质 材 料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长 园 华 盛 ( 泰 兴 )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六 年 一 月 i 目 录 1 前 言...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资 格 证 书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作 一 个 汉 字 ) 2. 建 设 地 点 指 项 目 所 在 地 详 细 地 址, 公
第四章 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904 号 崇 左 红 狮 水 泥 窑 协 同 处 置 10 万 吨 / 年 工 业 废 物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稿 ) 建 设 单 位 : 崇 左 红 狮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广 西 宇 宏 环 保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前 言 项
目 录
宜 宾 市 翠 屏 区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岷 江 新 区 起 步 区 安 置 房 大 地 花 园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成 都 宁 沣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五 年 四 月 目 录 1 总 则... 1 1.1 评 价 任 务 的 由 来... 1 1.2 评 价 目 的 及 原 则... 3 1.2.1 评 价 目 的... 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CDD2BBBBAFD1A7A3A8CBCDC9F3B8E5A3A92E646F63>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3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3 1.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过 程... 3 1.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5 2 总 则... 6 2.1 评 价 原 则... 6 2.2 编 制 依 据... 6 2.3 评 价 因 子 和 评 价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1A8C5FAB8E5A3A8B9ABCABEB0E6A3A932303134303832362E646F63>
张 家 港 南 光 包 装 容 器 再 生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80 万 只 / 年 废 包 装 桶 再 生 利 用 项 目 ( 报 批 稿 公 示 版 ) 张 家 港 南 光 包 装 容 器 再 生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8 月 本 环 评 报 告 全 本 ( 公 示 版 ) 内 容 由 北 京 中 咨 华 宇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并 经 张 家 港 南
常州市武进天源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500 吨 光 阻 剂 生 产 线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委 托 单 位 : 江 苏 博 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苏 州 科 太 环 境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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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亿 明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亿 明 药 业 入 园 重 建 技 改 扩 能 项 目 ( 公 示 本 ) 删 除 说 明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及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第 253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门诊楼、住院楼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875 号 汕 头 市 龙 湖 人 民 医 院 门 诊 楼 住 院 楼 及 医 疗 配 套 设 施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汕 头 市 龙 湖 人 民 医 院 编 制 单 位 : 广 州 国 寰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目 录 前 言...1 1. 任 务 由 来...1
威廉臣配料(上海)有限公司企业扩产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809 号 企 业 扩 产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公 示 版 ) 建 设 单 位 : 威 廉 臣 配 料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上 海 环 境 节 能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二 一 六 年 二 月 企 业 扩 产 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改 造
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
i 目 录 前 言... - 1-1 总 则... - 4-1.1 项 目 由 来... - 4-1.2 编 制 依 据... - 5-1.3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 7-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 9-1.5 评 价 目 的... - 14-1.6 评 价 重 点 与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 14-1.7
目 录 目 录 前 言... 1 第 一 章 总 则... 7 1.1 评 价 目 的... 7 1.2 编 制 依 据... 7 1.2.1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7 1.2.2 地 方 法 规 规 章 及 相 关 规 划... 9 1.2.3 技 术 性 依 据... 9 1.2.4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其 它 依 据... 10 1.3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目 录
目 前 言... - 1-1 总 论... - 2-1.1 编 制 目 的... - 2-1.2 编 制 依 据... - 2-1.3 评 价 内 容 及 评 价 重 点... - 3-1.3.1 评 价 内 容... - 3-1.3.2 评 价 重 点... - 4-1.4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4-1.5 评 价 标 准... - 4-1.5.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4-1.5.1.1
1 任务由来和编制依据
阜 宁 世 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0000 吨 氧 化 铁 黄 4000 吨 氧 化 铁 黑 无 机 颜 料 技 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阜 宁 世 通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9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2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01_总论-f28.doc
1.1 1709 350 1860 1900 1976 1983 7 1988 2000 9 29 2001 12 13 2002 3 28 9 1 2003 8 8 2006 40 101 31.31 m 2 31.60 m 2 18.09 m 2 2 2001 2003 12 2004 2004 6 98-253 2005 4 1 2005 5 3 40 1.2 1.2.1 1 198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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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1 0.1 项 目 由 来...1 0.2 项 目 特 点...1 0.3 评 价 过 程...2 0.4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4 0.5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4 1 总 则...5 1.1 编 制 依 据...5 1.2 评 价 因 子 和 标 准...10 1.3 评 价 重 点 和 评 价 等 级...14 1.4 评 价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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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二 一 六 年 一 月 四 川 摩 尔 生 物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药 物 制 剂 及 配 套 原 料 药 生 产 项 目 目 录 目 录 1. 总 则...1 1.1 项 目 由 来...1 1.2 评 价 目 的 和 原 则...3 1.3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1 1 总 则... 2 1.1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2 1.2 编 制 依 据... 2 1.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4 1.4 评 价 标 准... 5 1.5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7 1.6 评
国 电 九 江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灰 场 综 合 整 治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江 西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 JIANGXI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303 号 二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南 昌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1 1 总 则... 2 1.1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FC9A3C2B7D2D4C4CFA1A2D3F9C7C5B8DBD2D4CEF7B5D8BFE9CFEEC4BFA3A8B1A8C5FAA3A92E646F63>
镇 江 市 润 州 区 土 地 房 屋 开 发 总 公 司 蚕 桑 路 以 南 御 桥 港 以 西 地 块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镇 江 市 润 州 区 土 地 房 屋 开 发 总 公 司 二 O 一 四 年 十 一 月 目 录 1 前 言...1 1.1 项 目 由 来... 1 1.2 项 目 主 要 特 点... 2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4D F736F F D20B9E3C8C4CFD8B8DFB5EACBAEBFE2D4F6C8DDB9A4B3CCA3A8B9ABCABEB0E6A3A92E646F63>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1063 号 广 饶 县 高 店 水 库 增 容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版 ) 北 京 中 科 尚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四 月 前 言 广 饶 县 位 于 麻 湾 引 黄 灌 区 下 游, 小 清 河 支 脉 河 两 大 水 系 流 经 该 区 为 保 证 黄 河 生 态 需 要, 引 用 黄 河 水 的 时 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方 太 子 湾 总 部 商 务 广 场 二 期 (01-08 地 块 ) 建 设 项 目 深 圳 市 蛇 口 海 滨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赵 军 联 系 人 萧 工 通 讯 地 址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工 业 五 路 5 号 宝 耀 大 厦 B101 联 系 电 话 13802288800 传 真 邮 编 建 设 地
江西省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3102 号 03.HJ2015-31(1) S303 习 酒 厂 至 土 城 公 路 改 扩 建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公 示 本 ) 建 设 单 位 : 遵 义 市 通 途 公 路 建 设 开 发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招 商 局 重 庆 交 通 科 研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前
黑嘴子公示版本.doc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I- 西 岗 区 黑 嘴 子 码 头 及 周 边 地 块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II- 大 连 市 环 境 保 护 有 限 公 司 -IV- 西 岗 区 黑 嘴 子 码 头 及 周 边 地 块 改 造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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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锰 新 材 料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人 员 名 单 表 主 持 编 制 机 构 : 重 庆 市 环 境 保 护 工 程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主 持 人 职 ( 执 ) 业 资 登 记 ( 注 册 证 ) 姓 名 专 业 类 别 格 证 书 编 号 编 号 肖 骏 0008882 B31060080400 化 工 石 化 医 药 类 本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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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前 言... 1 1.1 项 目 特 点... 1 1.2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2 1.3 评 价 目 的 指 导 思 路 和 评 价 重 点... 3 1.4 主 要 结 论... 4 2 总 则... 8 2.1 评 价 依 据... 8 2.2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重 点... 13 2.3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17 2.4 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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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号 :0339-29/B-2010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燕 山 分 公 司 3 万 吨 / 年 稀 土 / 镍 系 柔 性 顺 丁 橡 胶 装 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二 一 四 年 五 月 此 资 质 证 书 仅 用 于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燕 山 分 公 司 3 万 吨 / 年 稀 土 / 镍 系 柔 性 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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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板 卷 材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全 文 公 示 稿 ) 建 设 单 位 :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五 年 十 月 项 目 委 托 单 位 :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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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 浦 宏 国 皮 革 有 限 公 司 30 万 张 / 年 皮 革 和 毛 皮 清 洁 化 技 术 加 工 建 设 项 目 变 更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供 环 保 部 门 信 息 公 开 使 用 ) ( 持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2203 号 )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目 录 1 目 录 前 言 1 总 则 1.1 评 价 目 的 与 原 则...4 1.2 编 制 依 据...4
目 录 引 言... 1 1. 概 论...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2 1.3 研 究 和 评 价 范 围... 3 1.4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4 1.5 评 价 类 别 与 评 价
世 行 贷 款 河 北 清 洁 供 热 示 范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河 北 省 政 府 外 债 项 目 管 理 服 务 中 心 2015 年 9 月 目 录 引 言... 1 1. 概 论...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目 标 和 内 容... 2 1.3 研 究 和 评 价 范 围... 3 1.4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及
第一章 总论
陕 西 盛 华 冶 化 有 限 公 司 30000 吨 金 属 钙 ( 一 期 15000 吨 金 属 钙 生 产 线 ) 建 设 项 目 前 言 前 言 一 项 目 由 来 金 属 钙 是 一 种 活 泼 的 轻 有 色 金 属, 在 工 业 领 域 中 的 应 用 广 泛, 随 着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的 不 断 发 展, 其 应 用 范 围 与 应 用 领 域 在 不 断 拓 展, 国 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编 制 说 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批 复 时 的 名 称, 应 不 超 过 30 个 字 (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作 一 个 汉 字 ) 2 建 设 地 点 指 项 目 所 在 地 详 细 地 址, 公 路
7.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56 7.3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60 7.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61 7.5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62 7.6 外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的 影 响 分 析...62 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目 录 1 前 言...1 1.1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1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1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2 1.4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结 论...3 2 总 则...4 2.1 编 制 依 据...4 2.2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8 2.3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评 价 重
第一章 总 则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年 生 产 800 万 平 方 米 墙 地 砖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佛 山 市 高 明 贝 斯 特 陶 瓷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荆 门 市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2015 年 5 月 第 2 页 第 3 页 目 录 前 言...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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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表 编 号 年 编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 试 行 ) 项 目 名 称 : 创 志 力 电 器 制 品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电 器 制 造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盖 章 ): 创 志 力 电 器 制 品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2015 年 7 月 15 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在 东 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取 得 立 项 同 年 11 月,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广 东 省 环 境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油 库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深 圳 市 宗 兴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 :2014 年 1 月 前 言 1 项 目 由 来 2006 年, 由 东 莞 市 新 动 力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兴 建 的 樟 木 头 成 品 油 油 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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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 1 1 总 则... 3 1.1 评 价 目 的... 3 1.2 编 制 依 据... 3 1.2.1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及 有 关 政 策... 3 1.2.2 地 方 性 政 策 法 规... 5 1.2.3 环 境 评 价 技 术 规 范... 6 1.2.4 建 设 项 目 有 关 资 料... 6 1.3 评 价 原 则 及 总 体 构 思... 6 1.3.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同 济 大 学 ( 环 评 机 构 ) 受 上 海 汉 钟 精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单 位 ) 委 托 完 成 了 年 产 12000 台 环 保 节 能 变 频 智 能 空 调 冷 库 压 缩 机,1000 台 变 频 永 磁 无 刷 空 压 机 组, 330 台 余 热 回 收 膨 胀 机 离 心 热 泵 机 组 变 频 离 心 空 压 机 及 15000 台 涡 旋 压 缩
Microsoft Word - 报告报批全文公示版0119
江 苏 虹 港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对 苯 二 甲 酸 精 制 提 纯 技 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全 文 公 示 稿 ) 江 苏 虹 港 石 化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六 年 一 月 目 录 1 前 言... 1 1.1 任 务 由 来... 1 1.2 项 目 特 点... 2 1.3 评 价 技 术 路 线... 2 1.4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PGM装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说 明 上 海 化 工 研 究 院 ( 评 价 机 构 ) 受 巴 斯 夫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单 位 ) 委 托, 开 展 巴 斯 夫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PGM 装 置 扩 建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现 根 据 国 家 及 本 市 法 规 规 定, 并 经 巴 斯 夫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同 意 向 公 众 进 行 第 二 次 信 息 发 布, 公 开 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