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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板 卷 材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全 文 公 示 稿 ) 建 设 单 位 :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O 一 五 年 十 月

2 项 目 委 托 单 位 :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证 书 等 级 : 甲 级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907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忠 湛 高 级 工 程 师 项 目 主 持 人 : 张 涨 环 评 工 程 师 登 记 证 号 A 编 制 人 员 : 姓 名 环 评 工 程 师 登 记 证 号 或 环 评 岗 位 证 书 号 编 写 章 节 签 名 张 涨 登 记 证 第 A 号 项 目 主 持 第 章 丁 超 岗 证 字 第 A 号 技 术 负 责 第 5-15 章 孙 哲 登 记 证 第 A 号 审 核 王 海 涛 登 记 证 第 A 号 审 核 黄 晔 登 记 证 第 A 号 审 核 参 与 : 卢 小 刚 曾 跃 审 定 : 蒋 乐 平 环 评 工 程 师 登 记 证 第 A 号

3 目 录 1. 总 论 项 目 由 来 项 目 特 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本 项 目 主 要 的 环 境 问 题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目 的 评 价 原 则 和 技 术 方 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和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区 域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及 环 保 规 划 现 有 项 目 概 况 现 有 项 目 简 述 现 有 项 目 公 用 工 程 现 有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现 有 项 目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现 有 项 目 污 染 源 达 标 评 价 现 有 项 目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及 解 决 措 施 工 程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分 析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理 化 性 质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营 运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地 区 环 境 概 况 及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i

4 5.1.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地 区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区 域 现 状 污 染 源 调 查 与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评 价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影 响 分 析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筛 选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和 重 点 建 设 单 位 已 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回 顾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评 价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的 确 定 风 险 识 别 源 项 分 析 后 果 计 算 风 险 管 理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施 工 期 减 缓 影 响 措 施 运 行 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以 新 代 老 措 施 分 析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公 众 参 与 ii

5 10.1. 公 众 参 与 的 作 用 和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的 方 式 调 查 内 容 和 对 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问 卷 结 果 统 计 及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论 环 境 管 理 及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产 业 政 策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节 能 减 排 建 议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结 论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总 量 控 制 目 的 和 原 则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总 量 控 制 途 径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厂 址 可 行 性 与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厂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结 论 和 建 议 结 论 建 议 与 要 求 iii

6 附 件 : 1 关 于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板 卷 材 项 目 的 备 案 通 知 ( 宁 开 委 招 备 字 [2015]27 号 ); 2 关 于 同 意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的 批 复 ( 宁 开 委 部 委 资 审 字 [2015] 第 29 号 ); 3 江 苏 环 保 公 众 参 与 网 第 一 次 环 评 公 示 ; 4 江 苏 环 保 公 众 参 与 网 第 二 次 环 评 公 示 ; 5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报 告 ; 6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固 废 处 置 合 同 协 议 ; 7 委 托 书 ; 8 声 明 ; 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iv

7 1. 总 论 1.1. 项 目 由 来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是 由 跨 国 集 团 韩 国 株 式 会 社 乐 金 化 学 和 乐 金 化 学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入 股 ), 于 2003 年 7 月 投 资 兴 建 的 大 型 生 产 型 企 业,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LG 产 业 园 内, 占 地 总 面 积 500 亩 公 司 已 于 2003 年 至 今 在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进 行 了 18 次 生 产 性 工 程 项 目 的 开 发 建 设, 主 要 产 品 有 偏 光 板 卷 材 偏 光 板 方 型 电 池 圆 型 电 池 PB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Pack( 锂 离 子 电 池 外 壳 ) 等 为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增 强 市 场 竞 争 力,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对 现 有 工 厂 再 次 增 资 本 次 扩 建 项 目 为 偏 光 板 前 工 程 段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线 及 厂 房 建 设, 建 成 后 将 形 成 年 生 产 偏 光 板 卷 材 1200 万 米 的 能 力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扩 建 一 栋 钢 结 构 生 产 厂 房 和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线 1 条, 以 及 配 套 的 动 力 及 环 保 设 施 扩 建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约 m 2, 地 面 二 层, 扩 建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m 2 遵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工 作 我 单 位 接 受 委 托 后, 即 认 真 研 究 该 项 目 的 有 关 材 料, 并 进 行 了 实 地 踏 勘 调 研, 收 集 和 核 实 了 有 关 材 料, 根 据 工 程 项 目 有 关 资 料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自 然 环 境 状 况 社 会 经 济 状 况 等 有 关 资 料,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法 规 和 标 准 编 制 了 本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通 过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了 解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前 的 环 境 现 状, 预 测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大 气 环 境 及 声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并 提 出 防 治 污 染 和 减 轻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的 可 行 措 施, 为 建 设 项 目 的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和 项 目 建 成 后 的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1.2.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位 于 江 苏 省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所 属 行 业 为 电 子 元 件 及 组 件 制 造 [C4061], 主 要 生 产 偏 光 板 制 造 前 端 偏 光 板 卷 材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7650 万 美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85 万 美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的 1.11% 改 扩 建 项 目 新 增 职 工 定 员 75 人, 每 年 工 作 365 天, 每 天 3 班 倒, 每 班 8 小 时, 年 运 行 时 数 8760 小 时 1

8 1.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见 图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1 研 究 国 家 和 地 方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标 准 及 相 关 规 划 等 2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类 型 第 一 阶 段 1 研 究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和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2 进 行 初 步 工 程 分 析 3 开 展 初 步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1 明 确 评 价 重 点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 确 定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和 评 价 标 准 第 二 阶 段 有 重 大 变 化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状 况 调 查 监 测 与 评 价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各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各 专 题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第 三 阶 段 1 提 出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进 行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2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评 价 结 论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图 评 价 工 作 技 术 路 线 框 图 2

9 1.4. 本 项 目 主 要 的 环 境 问 题 针 对 本 次 改 扩 建 项 目 的 工 程 特 点 及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特 点,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是 : 1 废 气 主 要 为 主 要 为 干 燥 过 程 中 粘 合 剂 挥 发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延 伸 工 段 TAC 膜 与 PVA 膜 贴 合 后 产 生 的 干 燥 废 气 ( 非 甲 烷 总 烃 )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吸 附 后 由 18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Coating( 涂 黏 着 液 ) 工 段 产 生 的 干 燥 废 气 ( 非 甲 烷 总 烃 ) 收 集 进 入 RTO 燃 烧 装 置 进 行 燃 烧 去 除, 尾 气 经 21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2 本 项 目 新 增 废 水 经 厂 区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达 接 管 标 准 后 接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一 步 处 理 3 本 项 目 固 废 种 类 较 多, 均 分 类 收 集 处 理, 危 险 固 废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4 本 项 目 新 增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超 音 波 清 洗 机 贴 附 / 贴 合 机 通 风 空 调 设 备 冷 冻 机 水 泵 冷 却 塔 空 压 机 机 械 真 空 泵 等 1.5. 主 要 结 论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板 卷 材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选 址 合 理, 采 取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总 体 上 对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降 低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总 量 在 可 控 制 的 范 围 内 平 衡, 周 围 居 民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支 持 态 度, 项 目 但 在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建 立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的 情 况 下, 其 风 险 值 在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因 此, 从 环 保 角 度 来 讲, 建 设 项 目 在 拟 建 地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3

10 2. 总 则 2.1. 编 制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2014 年 4 月 24 日 修 订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2003 年 9 月 1 日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2000 年 9 月 1 日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2008 年 2 月 28 日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1996 年 10 月 29 日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2005 年 4 月 1 日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 第 五 十 四 号 ), ; (8) 促 进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暂 行 规 定, 国 发 [2005]40 号,2005 年 12 月 2 日 ; (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号 令 ; (10) 国 家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水 利 部 建 设 部 科 学 技 术 部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印 发 关 于 加 强 工 业 节 水 工 作 的 意 见 的 通 知, 国 经 贸 资 源 [2000]1015 号 ; (11) 国 家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工 业 节 水 十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国 经 贸 资 源 [2001]1017 号 ; (12)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国 家 经 济 贸 易 委 员 会 科 学 技 术 部 关 于 发 布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的 通 知, 环 发 [2001]199 号 ; (13) 关 于 加 快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的 意 见 国 办 发 [2003]100 号, ; (14)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2005]152 号 ; (1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环 发 [2006]28 号 ; (16)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修 订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2 号 令 ; (17)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2013 年 修 订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9 号 令 ; (18)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国 函 号 ); (19) 江 苏 省 排 放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暂 行 规 定, 省 政 府 [1993] 第 38 号 令 ),2005 4

11 年 5 月 ; (20) 江 苏 省 长 江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12 年 修 订 版, 江 苏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 通 过 ); (21) 关 于 加 强 环 保 审 批 从 严 控 制 新 开 工 项 目 的 通 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办 公 厅, 环 办 函 [2006]394 号 ; (22) 省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推 进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若 干 政 策 措 施 的 通 知,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苏 政 发 [2006]92 号 ; (23)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苏 政 办 发 [2013]9 号, 江 苏 省 办 公 厅,2013 年 1 月 29 日 ; 关 于 修 改 <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标 目 录 (2012 年 本 )> 部 分 条 目 的 通 知, 苏 经 信 产 业 [2013]183 号,2013 年 3 月 15 日 ; (24) 省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节 能 减 排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苏 政 发 [2007]63 号 ; (25) 江 苏 省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修 正 ),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97]123 号 令 修 正 ; (26)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苏 政 复 [2003]29 号 文 ; (27) 江 苏 省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划 分,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局,1998 年 6 月 ; (28) 关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全 省 开 发 区 环 境 保 护 与 建 设 水 平 的 意 见, 苏 环 管 [2005]1 号 ; (29) 关 于 切 实 做 好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苏 环 管 [2006]98 号 ; (30)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苏 环 控 [97]122 号 ; (31) 江 苏 省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12 年 修 订 版, 江 苏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通 过,2012 年 1 月 12 日 ); (32) 江 苏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江 苏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于 2015 年 2 月 1 日 通 过,2015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33) 关 于 印 发 开 展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苏 大 气 办 [2012]2 号 ; (34) 关 于 印 发 < 江 苏 省 重 点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污 染 控 制 指 南 > 的 通 知, 苏 环 办 5

12 [2014]128 号 ; (35)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固 体 废 物 内 容 编 制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2013]283 号 ); (36) 南 京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江 苏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制 定,2012 年 12 月 12 日 ); (37) 南 京 市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江 苏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修 正,2004 年 6 月 17 日 ); (38) 南 京 市 水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2012 年 4 月 1 日 执 行 ); (39)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的 意 见 ( 苏 环 规 [2012]4 号 ); (40) 南 京 市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87 号 ; (41)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烟 粉 尘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准 入 审 核 的 通 知 ( 苏 环 办 号,2014 年 6 月 9 日 ); (42) 南 京 市 环 境 噪 声 功 能 区 划 分 调 整 方 案 ( 宁 政 发 [2014]34 号 ); (43)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编 制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意 见 ( 宁 环 办 [2014]19 号,2014 年 1 月 22 日 ); (44) 关 于 实 施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指 南 ( 试 行 )> 有 关 要 求 的 通 知 ( 宁 环 办 [2014]18 号 ); (45) 市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南 京 市 十 二 五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的 通 知, 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宁 政 发 [2011]304 号,2011 年 12 月 31 日 ; (46) 市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南 京 市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保 护 规 划 的 通 知 宁 政 发 号 ; (47) 南 京 市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管 理 办 法 ( 市 政 府 第 4 次 常 务 会 议, ); (48) 南 京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扬 尘 管 控 专 项 整 治 验 收 细 则 (2013 年 2 月 18 日 ); (49) 南 京 市 政 府 关 于 控 制 建 筑 施 工 场 地 扬 尘 的 通 告 ; (50) 南 京 市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令 [2012] 第 287 号,2013 年 1 月 1 日 实 施 ; (51) 南 京 市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和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宁 政 规 字 [2015]1 号,2015 年 2 月 10 日 起 施 行 ; (52)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编 制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的 意 见 6

13 宁 环 办 [2014]19 号 ; (53)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权 限 的 通 知 ( 宁 环 办 [2014]187 号 ); (54)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3]37 号 )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名 称 及 标 准 号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则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4);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6)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7)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8) 江 苏 省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主 要 内 容 编 制 要 求 ( 试 行 ) ( 江 苏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 (9)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环 境 保 护 部 国 家 发 改 委, ; (10)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11)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准 (GB ) 与 建 设 项 目 有 关 的 其 他 相 关 文 件 (1) 关 于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板 卷 材 项 目 的 备 案 通 知 ( 宁 开 委 招 备 字 [2015]27 号 ); (2)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有 关 基 础 资 料 2.2. 评 价 目 的 本 次 评 价 在 现 有 资 料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对 现 有 厂 区 实 地 调 查 了 解 与 建 设 项 目 有 关 的 工 艺 污 染 物 的 产 污 点, 为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的 工 程 分 析 作 好 基 础 工 作, 核 实 建 设 项 目 投 产 后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预 测 建 设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程 度 和 范 围, 得 出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可 行 性, 并 从 技 术 角 度 论 证 项 目 拟 采 取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可 行 性, 按 照 总 量 控 制 的 要 求 提 出 有 关 替 代 方 案 及 防 治 污 染 的 对 策 与 建 议, 根 据 环 境 保 护 的 6+2 审 批 原 则 综 合 分 析 得 出 项 目 在 拟 建 地 建 设 可 行 性 与 否 的 结 论, 为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审 批 依 据, 为 建 设 项 目 进 一 步 完 善 工 程 设 计 提 供 支 持 7

14 2.3. 评 价 原 则 和 技 术 方 法 评 价 原 则 (1) 评 价 工 作 总 的 原 则 是 坚 持 政 策 性 针 对 性 科 学 性 和 公 正 性, 在 工 程 分 析 中 贯 彻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2) 通 过 工 程 分 析 水 平 衡 分 析 及 物 料 平 衡 分 析, 核 算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削 减 量 及 排 放 量 情 况 ; 针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及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保 问 题, 提 出 技 术 可 行 经 济 合 理 的 环 保 措 施, 并 在 达 标 排 放 及 总 量 控 制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的 明 确 结 论 (3) 充 分 利 用 近 年 来 在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取 得 的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成 果, 进 行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评 价 技 术 方 法 分 析 (1) 污 染 源 分 析 :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具 体 情 况 和 类 比 现 有 项 目 情 况 进 行 污 染 源 (2)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 主 要 采 用 现 场 勘 察 进 行 必 要 的 现 场 监 测, 并 进 行 数 据 统 计, 对 环 境 现 状 进 行 评 价 (3)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和 评 价 : 采 用 数 学 模 型 类 比 实 测 等 技 术 方 法, 分 析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达 标 可 行 性 和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提 出 环 保 措 施 及 建 议 2.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和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根 据 工 程 特 征 及 其 原 辅 材 料 使 用 和 相 应 的 排 污 特 征, 对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加 以 识 别,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因 子 见 表 表 评 价 因 子 表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大 气 地 表 水 SO 2 NO 2 PM 10 非 甲 烷 总 烃 ph COD SS 氨 氮 TP 石 油 类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非 甲 烷 总 烃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非 甲 烷 总 烃 -- COD SS 氨 氮 TP 固 废 固 废 排 放 量 声 等 效 A 声 级 等 效 A 声 级 -- 地 下 水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氯 化 物 六 价 铬 总 铜 总 锌 总 铅 总 镍

15 土 壤 ph 镉 铬 铜 铅 锌 砷 镍 汞 评 价 标 准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及 排 放 标 准 建 设 项 目 SO 2 NO 2 PM 10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非 甲 烷 总 烃 参 照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参 照 执 行 前 苏 联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CH245-71), 具 体 标 准 见 表 本 项 目 厂 区 大 气 污 染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二 级 排 放 标 准,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最 高 排 放 速 率 无 组 织 监 控 浓 度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13201)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计 算 得 出,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根 据 美 国 EPA 工 业 环 境 实 验 室 推 荐 方 法 计 算 得 出, 有 关 标 准 值 见 表 2.4-3;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厂 界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中 臭 气 浓 度 排 放 标 准, 有 关 标 准 值 见 表 2.4-4; 现 有 项 目 电 池 工 业 执 行 电 池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锂 电 池 相 关 标 准, 有 关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污 染 物 名 称 取 值 时 间 浓 度 限 值 (mg/m 3 ) 标 准 来 源 年 平 均 0.06 SO 2 NO 2 24 小 时 平 均 小 时 平 均 0.50 年 平 均 小 时 平 均 小 时 平 均 0.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PM 10 年 平 均 小 时 平 均 0.15 非 甲 烷 总 烃 一 次 2.0 乙 酸 乙 酯 一 次 0.1 乙 酸 丁 酯 一 次 0.1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前 苏 联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CH245-71) 9

16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非 甲 烷 总 烃 120 表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排 气 筒 高 度 (m)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kg/h) 无 组 织 监 控 浓 度 (mg/m 3 ) 乙 酸 乙 酯 120(253)* 乙 酸 丁 酯 120(485)* 标 准 来 源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美 国 EPA 工 业 环 境 实 验 室 推 荐 方 法 注 :[1]: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排 放 速 率 标 准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中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Q = C RK m Q 排 气 筒 允 许 排 放 速 率,kg/h; C m 标 准 浓 度 限 值,mg/m 3, 为 一 次 浓 度 限 值 ; R 排 放 系 数, 根 据 排 气 筒 高 度 地 区 序 号 和 所 在 地 区 的 大 气 功 能 区 类 别 从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表 4 计 算,21 米 高 度 取 值 为 14; K 地 方 经 济 系 数, 范 围 为 0.5~1.5, 取 值 1.0 [2]: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无 组 织 参 照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按 一 次 值 的 5 倍 计 算 得 到 [3]: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按 美 国 EPA 工 业 环 境 实 验 室 推 荐 方 法 D=45L D50 /1000,D=L C 50/10 计 算, 式 中 :D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mg/m 3 (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的 半 致 死 量 分 别 为 5620mg/kg mg/kg) *: 因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计 算 值 超 过 非 甲 烷 总 烃 标 准 即 120 mg/m 3, 故 参 照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标 准 从 严 选 取, 执 行 120 mg/m 3 表 2-4 恶 臭 污 染 物 厂 界 标 准 值 序 号 控 制 项 目 单 位 二 级 ( 新 改 扩 建 ) 21 臭 气 浓 度 无 量 纲 20 污 染 物 表 现 有 项 目 电 池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无 组 织 监 控 浓 度 (mg/m 3 ) 污 染 物 排 放 监 控 位 置 标 准 来 源 非 甲 烷 总 烃 颗 粒 物 车 间 或 生 产 设 施 排 气 筒 电 池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及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由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尾 水 由 兴 武 沟 排 入 长 江 根 据 江 苏 省 地 表 水 ( 环 境 ) 功 能 区 划 ( 苏 政 发 (2003)29 号 ) 相 关 规 定, 评 价 区 域 水 体 长 江 南 京 段 水 质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II 类, 兴 武 沟 水 质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V 类 水 体 标 准 执 行 详 见 表

17 建 设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达 接 管 标 准 后, 进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因 本 项 目 建 成 时, 企 业 污 水 排 口 已 完 成 合 并 工 作, 故 接 管 废 水 执 行 电 池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锂 电 池 相 关 标 准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放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中 一 级 标 准 项 目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长 江 水 质 标 准 值 (GB )II 类 (mg/l) 兴 武 沟 水 质 标 准 值 (GB )Ⅴ 类 (mg/l) ph 6~9 6~9 COD SS* 25( 水 利 部 ) 150( 水 利 部 ) NH 3 -N TP 石 油 类 注 :* SS 质 量 标 准 采 用 地 表 水 资 源 质 量 标 准 SL63-94 中 标 准 表 污 水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接 管 标 准 (mg/l)* 尾 水 排 放 标 准 (mg/l) ph 6~9 6~9 COD SS NH 3 -N TP 石 油 类 *: 电 池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锂 电 池 相 关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及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根 据 南 京 市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声 环 境 为 3 类 功 能 区, 噪 声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详 见 表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噪 声 昼 间 65(dB(A)) 夜 间 55(dB(A))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 类 11

18 表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3 类 65dB(A) 55dB(A)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标 准 详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l,ph 值 无 量 纲 污 染 物 名 称 I 类 II 类 III 类 IV 类 V 类 标 准 值 标 准 值 标 准 值 标 准 值 标 准 值 ph ,8.5-9 <5.5,> 9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10 氨 氮 >0.5 依 据 氯 化 物 >350 总 硬 度 >550 铅 >0.1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铬 >0.1 锌 >5.0 铜 >1.5 镍 >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内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参 照 执 行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二 级 (mg/kg) ph<6.5 ph ph>7.5 铜 ( 农 田 ) 镉 铅 汞 铬 ( 旱 地 ) 镍 锌 砷

19 2.5.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重 点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排 污 特 点 及 周 围 地 区 环 境 特 征,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 工 程 分 析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总 量 控 制 为 重 点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建 设 项 目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以 非 甲 烷 总 烃 计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选 择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各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影 响 程 度 和 最 远 影 响 范 围, 然 后 按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进 行 分 级 建 设 项 目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判 别 参 数 见 表 污 染 源 表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判 别 参 数 浓 度 占 标 率 污 染 物 P i (%) D 10% (m) 1# 排 气 筒 非 甲 烷 总 烃 未 出 现 乙 酸 乙 酯 未 出 现 2# 排 气 筒 3# 排 气 筒 乙 酸 丁 酯 未 出 现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 未 出 现 乙 酸 乙 酯 未 出 现 乙 酸 丁 酯 未 出 现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 未 出 现 由 表 可 看 出, 厂 界 外 各 个 污 染 源 的 Pmax<10%, 且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高 能 耗 项 目, 项 目 所 在 地 不 属 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二 类 地 区, 区 域 内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根 据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的 划 分 原 则,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判 定 依 据 见 表 表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表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二 三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依 据 P max 80% 且 D 10% 5km 其 他 P max <10% 或 D 10% <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建 设 项 目 新 增 废 水 排 放 量 约 为 985t/d, 水 质 较 简 单, 本 项 目 废 水 达 到 接 管 标 准 后 13

20 排 入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放, 确 定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从 简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建 设 项 目 属 于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水 质 污 染 的 I 类 项 目,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选 取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污 水 排 放 量 与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确 定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中,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为 中,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为 不 敏 感, 污 水 排 放 量 小,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为 中 等 因 此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具 体 见 表 至 分 级 强 中 弱 表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分 级 包 气 带 岩 土 的 渗 透 性 能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Mb 1.0m, 渗 透 系 数 K 10-7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0.5m M<1.0m, 渗 透 系 数 K 10-7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M 1.0m, 渗 透 系 数 10-7 cm/s <K 10-4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岩 ( 土 ) 层 不 满 足 上 述 强 和 中 条 件 分 级 易 表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分 级 项 目 场 地 所 处 位 置 与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潜 水 含 水 层 埋 深 浅 的 地 区 ; 地 下 水 与 地 表 水 联 系 密 切 地 区 ; 不 利 于 地 下 水 中 污 染 物 稀 释 自 净 的 地 区 ; 现 有 地 下 水 污 染 问 题 突 出 的 地 区 中 多 含 水 层 系 统 且 层 间 水 力 联 系 较 密 切 的 地 区 ; 存 在 地 下 水 污 染 问 题 的 地 区 不 易 以 上 情 形 之 外 的 其 他 地 区 分 级 敏 感 较 敏 感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分 级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 包 括 已 建 成 的 在 用 备 用 应 急 水 源 地, 在 建 和 规 划 的 水 源 地 ) 准 保 护 区 ; 除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以 外 的 国 家 或 地 方 政 府 设 定 的 与 地 下 水 环 境 相 关 的 其 他 保 护 区, 如 热 水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保 护 区 生 活 供 水 水 源 地 ( 包 括 已 建 成 的 在 用 备 用 应 急 水 源 地, 在 建 和 规 划 的 水 源 地 ) 准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补 给 径 流 区 ; 特 殊 地 下 水 资 源 ( 如 矿 泉 水 温 泉 等 ) 保 护 区 以 外 的 分 布 区 以 及 分 散 居 民 饮 用 水 源 等 其 他 未 列 入 上 述 敏 感 分 级 的 环 境 敏 感 区 不 敏 感 上 述 地 区 以 外 的 其 他 地 区 分 级 大 表 污 水 排 放 量 分 级 污 水 排 放 总 量 (m 3 /d) 中 1000~10000 小

21 表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分 级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级 别 污 染 物 类 型 污 水 水 质 指 标 ( 个 ) 复 杂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2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中 等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2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1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简 单 污 染 物 类 型 数 =1 需 预 测 的 水 质 指 标 <6 评 价 级 别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表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因 子 等 级 汇 总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量 建 设 项 目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三 级 中 中 不 敏 感 小 中 等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房 内, 声 环 境 功 能 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3 类 区 ; 距 离 项 目 最 近 的 声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永 和 苑 距 项 目 厂 区 约 520 米, 噪 声 级 增 加 量 小 于 3dB(A), 且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人 口 数 量 较 少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项 目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根 据 职 业 性 接 触 毒 物 危 害 程 度 分 级 (GBZ ), 并 参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附 录 A 表 1 中 对 物 质 危 险 性 的 规 定 以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建 设 项 目 未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且 所 在 地 不 属 于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二 级 见 表 表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判 定 表 可 燃 易 燃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2.6.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点 及 当 地 气 象 条 件 自 然 环 境 状 况, 确 定 各 环 境 要 素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22 评 价 内 容 表 评 价 范 围 表 评 价 范 围 区 域 污 染 源 调 查 重 点 调 查 大 气 水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主 要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以 建 设 项 目 厂 址 为 中 心, 沿 主 导 风 向 5 5km 2 范 围 水 兴 武 沟 入 江 口 上 游 500 米 到 排 口 下 游 1500 米 范 围 噪 声 风 险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厂 界 外 1 米 范 围 内 以 建 设 项 目 厂 址 为 中 心,3km 内 敏 感 目 标 地 下 水 一 般 在 一 个 完 整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区 域, 约 20km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建 设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环 境 保 护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见 图 环 境 类 别 大 气 地 表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环 境 保 护 对 象 永 和 苑 (LG 配 套 宿 舍 ) 南 京 经 济 开 发 区 委 员 会 表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距 离 方 位 规 模 (m) 东 520 约 3000 人 西 北 1200 约 200 人 长 江 1600 大 型 河 流 兴 武 沟 2800 小 型 河 流 厂 界 厂 界 外 200m 环 境 功 能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Ⅱ 类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Ⅴ 类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3 类 标 准 建 设 项 目 周 边 生 态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主 要 为 : 南 京 栖 霞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南 京 幕 燕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和 燕 子 矶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南 京 市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见 表 2.6-3, 图 红 线 区 域 名 称 主 导 生 态 功 能 表 南 京 市 生 态 红 线 区 域 一 览 表 红 线 区 域 范 围 一 级 管 控 区 二 级 管 控 区 与 项 目 最 近 距 离 (m) 16

23 南 京 栖 霞 山 国 家 森 林 公 园 南 京 幕 燕 省 级 森 林 公 园 燕 子 矶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自 然 与 人 文 景 观 保 护 自 然 与 人 文 景 观 保 护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 - 一 级 管 控 区 : 取 水 口 上 游 500 米 至 下 游 500 米, 向 对 岸 500 米 至 本 岸 背 水 坡 之 间 的 水 域 范 围 和 一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与 本 岸 背 水 坡 堤 脚 之 间 的 陆 域 范 围 包 括 两 部 分 :1. 栖 霞 山 景 区, 范 围 为 东 至 南 京 江 南 水 泥 厂 东 界, 南 至 312 国 道, 西 至 九 乡 河, 北 至 滨 江 大 道 北 象 山 景 区 : 栖 霞 水 厂 ( 沿 山 脚 林 缘 至 ) 五 福 家 园 小 区 界 ( 沿 山 脚 林 缘 至 ) 栖 霞 区 栖 霞 街 道 石 埠 桥 村 界 ( 沿 山 脚 林 缘 ) 亭 子 桥 ( 沿 山 脚 林 缘 至 ) 栖 霞 水 厂 2. 南 象 山 景 区, 范 围 为 东 至 栖 霞 区 栖 霞 街 道 南 象 山 村 界, 南 至 312 国 道, 西 至 友 谊 路, 北 至 沪 宁 铁 路 北 界 由 西 至 东 按 上 元 门 水 厂 港 务 一 公 司 用 地 南 界 长 江 岸 线 划 定 ; 东 界 由 北 至 南 按 南 化 危 险 品 仓 库 用 地 西 界 十 里 长 沟 西 岸 和 燕 路 道 路 红 线 东 侧 燕 子 叽 中 学 烷 基 苯 水 厂 联 珠 小 区 的 用 地 边 界 及 规 划 一 号 路 ( 暂 名 ) 红 线 西 侧, 城 北 水 厂 用 地 界, 高 压 走 廊 保 护 线, 华 德 火 花 塞 有 限 公 司 金 陵 职 业 大 学 及 栖 霞 房 产 德 用 地 西 界 划 定, 南 界 由 东 向 西 按 华 宏 公 司 ( 白 云 石 矿 ) 厂 区 北 侧 武 警 支 队, 看 守 所 及 铁 路 专 用 线 用 地 北 界, 纬 一 路 北 侧 道 路 红 线 划 定 ; 西 界 按 中 央 北 路 道 路 红 线 划 定 在 风 景 名 胜 区 外 划 定 的 保 护 地 带 面 积 为 公 顷, 东 北 端 至 十 里 长 沟 和 规 划 一 号 路 ( 暂 名 ), 西 南 至 纬 一 路, 西 北 包 括 港 务 一 公 司 二 级 管 控 区 : 一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上 溯 1500 米 下 延 500 米 的 水 域 范 围 和 二 级 保 护 区 水 域 与 本 岸 背 水 坡 堤 脚 之 间 的 陆 域 范 围 东 5200 西 6200 西 北 区 域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及 环 保 规 划 南 京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南 京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 ) ( 以 下 简 称 总 规 )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 迈 向 区 域 协 调 城 乡 统 筹 和 谐 发 展 的 新 都 会 区 域 协 调 具 体 指 : 协 调 区 域 城 乡 江 南 江 北 南 京 与 周 边 城 市 等 关 系 ; 城 乡 统 筹 具 体 指 : 统 筹 城 乡 经 济 和 城 镇 发 展 城 乡 土 地 等 资 源 利 用 城 乡 公 共 服 务 ; 高 效 和 谐 具 体 指 : 节 约 集 约 利 用 资 源 优 化 产 业 和 城 镇 空 间 结 构 突 出 以 人 为 本 总 规 中 总 体 布 局 为 : 按 照 市 域 产 业 布 局 总 体 原 则, 坚 持 产 业 布 局 与 城 镇 布 局 相 协 调, 以 全 市 产 业 空 间 分 布 现 状 为 基 础, 坚 持 集 中 集 约 高 效 和 谐 的 发 展 理 念, 对 17

24 全 市 三 类 产 业 的 空 间 布 局 ( 现 代 服 务 业 布 局 先 进 制 造 业 布 局 农 业 生 产 布 局 ) 进 行 有 序 引 导, 构 筑 市 域 产 业 层 次 分 明 空 间 相 对 集 中 结 构 相 互 支 撑 的 十 三 个 产 业 板 块 先 进 制 造 业 布 局 包 括 : 主 城 外 结 合 副 城 和 新 城, 以 产 业 园 区 为 载 体, 重 点 发 展 装 备 制 造 精 细 化 工 钢 铁 航 空 物 流 以 及 高 新 技 术 等 产 业 规 划 引 导 形 成 十 二 个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分 别 是 : 六 合 先 进 制 造 产 业 板 块 化 工 园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浦 口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桥 林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桥 滨 江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新 尧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龙 潭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仙 林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东 山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禄 口 航 空 物 流 产 业 板 块 溧 水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高 淳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总 规 划 中 的 新 尧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该 区 域 属 于 规 划 中 的 工 业 区 本 项 目 属 于 电 子 元 件 及 组 件 制 造 类, 与 南 京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定 位 相 符, 选 址 符 合 南 京 市 总 体 发 展 规 划 南 京 市 栖 霞 区 总 体 规 划 ( ) 规 划 范 围 : 栖 霞 区 行 政 辖 区 范 围, 总 面 积 376 平 方 千 米 其 中, 长 江 水 域 面 积 约 47.3 平 方 千 米 功 能 定 位 : 长 三 角 地 区 重 要 的 先 进 制 造 业 基 地 长 江 国 际 航 运 物 流 中 心 核 心 功 能 区 宁 镇 扬 一 体 化 科 技 创 新 发 展 核 心 区 南 京 文 化 特 色 鲜 明 的 山 水 宜 居 城 区 空 间 布 局 : 栖 霞 区 由 5 大 功 能 区 组 成 : 迈 燕 地 区 仙 林 副 城 龙 潭 新 城 马 群 地 区 和 八 卦 洲 新 市 镇 迈 燕 地 区 总 面 积 30.9 平 方 千 米, 以 居 住 和 旅 游 为 主 ; 仙 林 副 城 ( 栖 霞 范 围 ) 总 面 积 平 方 千 米, 以 科 技 研 发 生 活 居 住 和 先 进 制 造 业 功 能 为 主 ; 龙 潭 新 城 总 面 积 平 方 千 米, 以 港 口 物 流 生 产 制 造 和 居 住 功 能 为 主 ; 马 群 地 区 总 面 积 12.9 平 方 千 米, 以 居 住 功 能 为 主 ; 八 卦 洲 新 市 镇 总 面 积 56.4 平 方 千 米, 以 旅 游 服 务 和 生 态 农 业 功 能 为 主 工 业 空 间 布 局 : 新 港 开 发 区 重 点 发 展 电 子 信 息 及 光 电 轻 工 机 械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 开 发 区 东 区 在 发 展 临 港 产 业 的 同 时, 重 点 培 育 新 兴 产 业, 以 生 物 医 药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节 能 环 保 产 业 为 主 导 产 业 ; 马 群 科 技 园 重 点 对 现 有 工 业 提 档 升 级, 以 现 有 医 药 企 业 为 基 础, 成 为 栖 霞 区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的 重 要 基 地 ; 八 卦 洲 以 农 产 品 加 工 和 造 船 产 业 为 主 导 ; 南 京 炼 油 厂 应 结 合 油 品 升 级, 逐 步 改 进 生 产 技 术, 积 极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本 项 目 为 电 子 元 件 及 组 件 制 造, 位 于 新 港 开 发 区 内, 符 合 南 京 市 栖 霞 区 工 业 空 间 布 局 规 划 18

25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规 划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总 体 概 况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成 立 于 1992 年 9 月 18 日,1993 年 11 月 经 江 苏 省 政 府 批 准 为 省 级 开 发 区 2002 年 3 月 15 日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为 国 家 级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2003 年 3 月 10 日, 国 务 院 批 准 在 开 发 区 内 设 立 国 家 级 出 口 加 工 区 2003 年 7 月 1 日,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顺 利 通 过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并 于 2006 年 7 月 被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评 为 ISO14000 省 级 示 范 区 开 发 区 的 开 发 建 设 采 用 整 体 规 划 分 期 实 施 重 点 推 动 滚 动 发 展 的 策 略, 共 分 为 五 个 区 域 目 前 各 区 域 均 已 开 发 及 企 业 入 驻, 逐 步 形 成 了 四 大 产 业 基 地, 其 中 一 期 区 域 东 部 重 点 为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如 金 陵 制 药 臣 功 制 药 等 ; 二 期 区 域 的 东 部 重 点 为 平 板 显 示 器 产 业 链, 如 乐 金 显 示 LG 新 港 乐 金 化 学 夏 普 电 子 等, 宝 日 钢 丝 艾 欧 史 密 斯 宏 光 奥 拓 等 轻 工 机 械 产 业 基 本 位 于 二 期 的 西 侧 ; 三 期 区 域 的 西 侧 主 要 有 金 宁 三 环 可 隆 特 种 纺 织 新 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等 新 型 材 料 企 业 ; 四 期 区 域 主 要 布 置 轻 工 机 械 产 业, 现 有 弓 箭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烽 火 藤 仓 光 通 信 公 司 南 京 嘉 展 精 密 电 子 公 司 等 入 驻, 五 期 区 域 为 华 新 有 色 金 属 紫 金 工 业 园 新 华 物 流 等 企 业 各 地 块 的 产 业 功 能 明 确, 产 业 链 之 间 不 交 杂, 便 于 今 后 各 自 产 业 链 的 延 伸, 同 时 为 搞 好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打 下 良 好 的 基 础 其 中 规 划 范 围 见 表 表 开 发 区 规 规 划 范 围 对 象 规 划 范 围 面 积 (km 2 ) 开 发 区 一 期 二 期 三 期 四 期 五 期 东 至 炼 油 西 路, 西 至 二 桥 连 接 线, 北 至 太 新 路 新 港 大 道, 南 至 栖 霞 大 道 沪 宁 铁 路 线 北 起 新 港 大 道, 南 至 乌 龙 山, 西 邻 兴 武 沟 东 接 规 划 中 的 东 环 路 外 防 护 绿 地 北 依 乌 龙 山, 南 至 铁 路 环 线, 西 邻 兴 武 沟 东 接 规 划 中 的 东 环 路 外 防 护 绿 地 南 起 象 栖 路 ( 纬 一 路 ), 北 至 铁 路 环 线, 东 接 规 划 中 的 仙 新 路, 西 邻 城 北 铁 路 专 用 线, 绕 城 公 路 北 至 杨 家 边 路, 南 抵 沪 宁 铁 路 线, 东 达 规 划 的 新 林 路, 西 至 仙 新 路 西 起 规 划 的 兴 林 路 东 至 炼 油 西 路 北 至 新 港 大 道, 南 至 沪 宁 铁 路 线 乌 龙 山 注 : 一 二 三 期 ( 含 乌 龙 山 ) 面 积 为 13.37km 2 为 国 务 院 批 准 开 发 范 围 ; 四 期 为 2.86 km 2, 其 中 仙 新 路 以 东 2.16k km 2 为 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用 地 范 围, 其 余 用 地 为 实 际 开 发 范 围 ; 五 期 为 6.73 km 2, 属 开 发 区 拓 展 用 地 一 期 规 划 布 局 : 主 要 用 地 为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仓 储 用 地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19

26 用 地 和 居 住 用 地 1 公 共 设 施 服 务 区 : 用 地 公 顷, 以 商 业 金 融 科 研 管 理 用 地 为 主 2 工 业 区 : 以 一 二 类 为 主, 占 地 公 顷 3 仓 储 区 : 规 划 用 地 公 顷 4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用 地 : 规 划 用 地 4.51 公 顷 5 绿 化 用 地 : 公 共 绿 地 为 公 顷 6 道 路 用 地 : 占 地 公 顷 7 居 住 用 地 : 占 地 公 顷, 主 要 包 括 职 工 公 寓 用 地 和 基 层 社 区 中 心 用 地 二 期 规 划 布 局 : 主 要 用 地 为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仓 储 用 地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用 地 和 居 住 用 地 1 公 共 设 施 服 务 区 : 位 于 开 发 区 二 期 北 面, 尧 新 路 两 侧, 用 地 公 顷, 以 商 业 金 融 商 住 商 办 综 合 科 研 管 理 用 地 为 主 2 工 业 区 : 以 一 二 类 为 主, 占 地 公 顷, 以 电 子 精 密 仪 器 等 无 污 染 技 术 密 集 型 企 业 为 主, 可 建 设 洁 净 厂 房 3 仓 储 区 : 位 于 开 发 区 西 侧, 规 划 用 地 公 顷 4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用 地 : 规 划 用 地 8.68 公 顷, 交 通 设 施 位 于 开 发 区 南 侧, 其 中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兴 武 沟 右 侧, 铁 路 环 线 的 北 面 5 绿 化 用 地 : 公 共 绿 地 为 48.7 公 顷, 防 护 绿 地 为 公 顷 6 道 路 用 地 : 占 地 公 顷 7 居 住 用 地 : 占 地 公 顷, 位 于 尧 新 路 以 西, 乌 龙 山 的 东 南 面, 设 置 部 分 高 档 公 寓 和 别 墅 三 期 规 划 布 局 : 主 要 以 工 业 用 地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绿 化 用 地 道 路 用 地 和 市 政 设 施 用 地 为 主 1 工 业 用 地 : 占 地 公 顷, 主 要 设 置 在 尧 新 路 两 侧 区 域 2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 占 地 公 顷, 主 要 设 置 在 尧 新 路 与 象 栖 路 相 交 的 两 侧 用 地, 设 置 公 共 服 务 管 理 中 心 区 3 绿 化 用 地 : 共 公 顷, 由 公 共 绿 地 和 防 护 绿 地 构 成 4 道 路 用 地 : 占 地 公 顷, 主 要 为 道 路 用 地 及 社 会 停 车 场 5 市 政 设 施 用 地 : 占 地 0.2 公 顷, 设 置 在 三 期 开 发 区 的 北 部, 防 护 绿 地 内 6 预 留 发 展 用 地 : 为 公 顷 20

27 四 期 规 划 布 局 : 主 要 用 地 为 工 业 用 地 市 政 设 施 用 地 绿 化 用 地 道 路 广 场 用 地 1 工 业 用 地 : 占 地 公 顷, 其 中 北 部 地 区 为 出 口 加 工 区 封 闭 区 域, 南 部 为 出 口 加 工 区 配 套 产 业 用 地 2 市 政 设 施 用 地 : 占 地 面 积 约 2.1 公 顷, 主 要 为 变 电 站 用 地 3 绿 化 用 地 : 共 62.8 公 顷, 由 公 共 绿 地 和 防 护 绿 地 构 成 公 共 绿 地 主 要 为 道 路 两 侧 的 绿 化 带, 防 护 绿 地 集 中 在 高 压 走 廊 的 处 及 用 地 南 部 4 道 路 广 场 用 地 : 占 地 35.0 公 顷, 主 要 为 道 路 用 地 及 社 会 停 车 场 五 期 规 划 布 局 : 主 要 用 地 为 工 业 用 地 市 政 设 施 用 地 绿 化 用 地 道 路 广 场 用 地 1 工 业 用 地 : 占 地 公 顷, 其 中 北 部 地 区 为 出 口 加 工 区 封 闭 区 域, 南 部 为 出 口 加 工 区 配 套 产 业 用 地 2 市 政 设 施 用 地 : 占 地 面 积 约 2.1 公 顷, 主 要 为 变 电 站 用 地 3 绿 化 用 地 : 共 62.8 公 顷, 由 公 共 绿 地 和 防 护 绿 地 构 成 公 共 绿 地 主 要 为 道 路 两 侧 的 绿 化 带, 防 护 绿 地 集 中 在 高 压 走 廊 的 处 及 用 地 南 部 4 道 路 广 场 用 地 : 占 地 35.0 公 顷, 主 要 为 道 路 用 地 及 社 会 停 车 场 本 项 目 位 于 开 发 区 二 期 用 地 范 围 内, 符 合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及 产 业 定 位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基 础 设 施 规 划 (1) 给 水 工 程 来 自 化 纤 厂 自 备 水 厂, 区 内 设 增 压 泵 站 1 座, 日 供 水 能 力 达 10 万 吨, 能 满 足 开 发 区 的 用 水 需 求 铺 设 管 径 100~900mm 的 供 水 管 线 共 计 53.2km (2) 排 水 工 程 目 前, 区 内 排 水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1 污 水 工 程 南 京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二 期 开 发 区 西 南 角, 排 口 位 于 兴 武 沟 入 江 口 约 1800m, 岸 边 排 放 污 水 处 理 厂 于 2002 年 开 始 建 设, 设 计 规 模 为 4 万 m 3 /d, 根 据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和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按 照 一 次 设 计, 分 期 实 施 的 计 划 建 设, 其 中 一 期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2003 年 5 月 建 成 投 产, 处 理 能 力 为 2 万 m 3 /d, 主 要 服 务 开 发 区 二 期 三 期 企 业 由 于 开 发 区 地 势 标 高 的 问 题, 开 发 区 一 期 的 企 业 污 水 自 行 处 理 后 排 入 长 江 为 完 善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开 发 区 经 过 多 次 方 案 论 证, 于 2007 年 11 月 投 资

28 万 元 开 始 实 施 污 水 系 统 工 程 在 开 发 区 一 期 新 建 一 座 污 水 提 升 泵 站, 敷 设 压 力 管 线 (4.2 公 里 ) 至 开 发 区 二 期 污 水 主 管 网, 最 终 将 一 期 污 水 接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2008 年 6 月 污 水 提 升 泵 站 和 管 线 工 程 经 全 部 完 成, 目 前 整 个 系 统 已 经 正 常 运 行 根 据 开 发 区 企 业 的 建 设, 开 发 区 2007 年 11 月 投 资 350 万 元 开 始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处 理 能 力 2 万 m 3 /d 的 工 程, 目 前 污 水 处 理 厂 二 期 工 程 已 投 产 使 用, 运 行 稳 定 2 雨 水 管 网 工 程 : 开 发 区 雨 水 经 雨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通 过 兴 武 沟 排 入 长 江 目 前 兴 武 沟 上 尚 未 设 置 任 何 节 制 闸 开 发 区 内 现 已 建 设 雨 水 提 升 泵 房 3 座, 能 力 分 别 为 4m 3 /s 5m 3 /s 10m 3 /s, 铺 设 雨 水 管 道 管 径 为 300~2000mm, 总 长 度 为 132.8km (3) 供 电 规 划 华 东 一 级 电 网, 双 回 路 不 间 断 供 电, 变 电 站 五 座, 总 容 量 为 64 万 KVA 已 建 2 个 110KV 35KV 的 变 电 站 ; 在 建 1 个 110KV 的 变 电 站 (4) 供 热 及 燃 气 规 划 依 托 华 能 南 京 新 港 供 热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发 区 基 本 实 现 集 中 供 热, 供 热 管 道 全 长 58km, 仅 有 部 分 企 业 和 东 部 扩 展 区 的 南 侧 地 块 未 实 现 集 中 供 热 建 立 分 散 的 液 化 气 储 罐 站, 布 置 于 开 发 区 的 边 缘 地 带, 分 区 分 片 供 应, 由 液 化 气 管 网 送 至 用 户 远 期 连 接 成 网, 区 内 主 要 道 路 下 均 规 划 有 管 位 本 项 目 位 于 开 发 区 二 期 用 地 范 围 内, 具 体 见 图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土 地 证, 其 用 地 性 质 属 于 工 业 用 地,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基 础 设 施 完 善, 周 围 没 有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敏 感 区, 因 此 建 设 乡 符 合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规 划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回 顾 性 评 价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于 2008 年 对 开 发 区 进 行 了 回 顾 性 评 价, 并 于 2008 年 11 月 20 日 召 开 了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回 顾 性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技 术 评 审 会, 形 成 会 议 纪 要,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要 求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落 实 纪 要 要 求 根 据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回 顾 性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将 其 结 论 和 开 发 存 在 问 题 摘 录 如 下 : (1) 评 价 结 论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以 原 规 划 环 评 及 其 批 复 为 依 据, 在 科 学 发 展 观 的 指 引 下, 大 力 发 展 以 电 子 信 息 生 物 医 药 轻 工 机 械 和 新 型 材 料 等 高 新 技 术 为 主 体 的 特 色 产 业, 在 招 商 引 资 方 面 取 得 较 大 的 成 绩, 率 先 成 为 全 省 一 流 开 发 区 22

29 由 于 工 业 经 济 的 高 速 发 展, 不 可 避 免 地 会 对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是 通 过 本 次 评 价, 可 以 看 出,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的 发 展 规 模 和 时 序 与 原 规 划 环 评 基 本 一 致 ; 入 区 项 目 与 产 业 政 策 和 用 地 布 局 规 划 基 本 相 符 ; 开 发 区 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较 为 完 善 ;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能 够 达 到 相 应 功 能 要 求 ; 区 内 众 多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较 高, 开 发 区 产 业 链 得 到 较 好 的 构 建 和 拓 展 ; 开 发 区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具 有 一 定 的 运 行 可 行 性, 应 急 预 案 分 工 细 致, 职 责 分 明, 具 有 较 强 的 可 行 性 ; 区 内 绝 大 多 数 公 众 对 开 发 区 的 发 展 持 支 持 态 度 综 上, 只 要 开 发 区 继 续 把 环 境 保 护 和 经 济 发 展 放 在 同 等 重 要 的 位 置, 按 照 原 规 划 环 评 及 其 批 复 的 要 求, 落 实 本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整 改 建 议 和 要 求, 落 实 生 态 建 设 要 求, 强 化 环 境 管 理 体 制, 就 可 以 实 现 开 发 区 建 设 和 环 境 保 护 的 双 赢, 促 进 区 域 经 济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2) 存 在 问 题 : 1 入 区 项 目 产 业 方 向 问 题 开 发 区 较 早 引 进 的 部 分 化 工 企 业 已 不 符 合 开 发 区 产 业 政 策 和 南 京 市 工 业 布 局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2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目 前 开 发 区 一 期 内 雨 污 合 流 ; 供 热 管 网 尚 未 完 全 覆 盖 开 发 区 ; 污 水 厂 无 特 征 污 染 物 特 别 是 重 金 属 的 监 测 分 析 能 力 3 企 业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部 分 企 业 存 在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不 能 正 常 运 行, 特 别 是 开 发 区 一 期 的 部 分 企 业 由 于 建 设 时 间 较 早, 很 多 企 业 均 采 用 地 埋 式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不 便 于 维 护, 不 能 及 时 进 行 维 修 ; 部 分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措 施 工 艺 不 合 理, 会 导 致 稀 释 排 放 ; 部 分 企 业 危 险 固 废 场 所 未 能 按 规 定 进 行 设 置 4 环 境 质 量 开 发 区 目 前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尚 可 ; 开 发 区 内 各 监 测 点 中 硫 酸 雾 Cl 2 HCl( 以 上 可 能 为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所 致 ) 甲 醛 PM 10 均 有 不 同 程 度 超 标, 其 余 因 子 皆 可 达 标 ; 目 前 地 下 水 除 氨 氮 外, 其 余 各 项 指 标 基 本 在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Ⅰ~ Ⅲ 类 标 准 之 间 目 前 土 壤 环 境 中 重 金 属 均 满 足 二 级 标 准 5 环 境 管 理 问 题 仅 对 开 发 区 一 二 三 期 进 行 了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在 用 地 布 局 上 存 在 着 少 数 行 23

30 业 企 业 用 地 交 叉 的 现 象 ; 开 发 区 建 设 初 期 引 进 了 一 些 化 工 农 药 企 业 ;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对 区 域 内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掌 握 基 本 是 通 过 企 业 项 目 环 评 时 的 监 测 数 据, 未 对 大 气 地 表 水 和 噪 声 进 行 定 期 监 测 ;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较 薄 弱, 目 前 仅 仅 停 留 在 为 企 业 服 务 层 面 上 ; 由 于 开 发 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编 制 较 早, 环 境 容 量 的 计 算 及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与 现 有 要 求 存 在 一 定 差 距 6 清 洁 生 产 循 环 经 济 个 别 企 业 的 能 耗 水 耗 废 水 产 生 量 SO 2 排 放 量 相 对 较 大,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距 生 态 型 工 业 园 的 要 求 尚 有 一 定 距 离 ; 开 发 区 中 水 回 用 率 较 低 ; 生 物 医 药 行 业 中 各 企 业 没 有 形 成 相 互 链 接 的 产 业 链 条, 各 企 业 仍 然 是 单 打 独 干 为 主, 现 在 的 产 业 链 条 较 脆 弱, 主 要 集 中 在 中 药 产 品 的 生 产 企 业 轻 工 机 械 行 业 中 企 业 产 品 种 类 较 多, 结 构 分 散 ; 企 业 数 量 较 多, 但 规 模 偏 小 ; 没 有 主 要 的 龙 头 核 心 企 业, 产 业 集 聚 和 辐 射 效 力 不 强, 各 企 业 之 间 关 联 度 较 低, 产 业 链 尚 未 形 成 7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 部 分 企 业 的 事 故 池 在 线 监 测 仪 清 下 水 监 控 池 未 设 置, 个 别 企 业 环 保 应 急 预 案 未 编 制 ; 在 事 故 防 范 方 面, 应 结 合 各 企 业 的 生 产 及 贮 运 情 况, 进 一 步 完 善 事 故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 (3) 改 进 措 施 自 2008 年 开 始,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针 对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回 顾 性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问 题, 逐 一 进 行 修 正 其 中 对 于 早 期 入 区 的 化 工 企 业 正 在 进 行 逐 步 搬 迁, 对 于 开 发 区 一 期 内 雨 污 合 流 及 一 期 企 业 污 水 未 集 中 处 理 的 问 题, 开 发 区 也 已 采 取 措 施, 目 前,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乌 龙 山 以 北 地 区 的 污 水 管 网 已 铺 设 完 成, 开 发 区 要 求 该 区 域 企 业 按 照 雨 污 分 流 的 要 求, 将 污 水 集 中 排 放 至 污 水 管 网, 由 南 京 高 科 水 务 有 限 公 司 (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1 严 格 按 照 批 复 及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引 进 企 业, 鼓 励 投 资 规 模 大, 环 境 污 染 小, 科 技 含 量 高 附 加 值 高 的 项 目 入 区 ; 鼓 励 符 合 产 业 链 要 求 和 循 环 经 济 原 则 的 生 态 型 项 目 2 开 发 区 应 积 极 推 动 企 业 实 行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各 企 业 应 加 大 节 能 减 排 力 度, 全 面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 加 大 在 企 业 层 面 的 中 水 回 用 力 度 ; 开 发 区 在 做 大 做 长 现 有 产 业 链 的 同 时, 仍 可 继 续 挖 掘 开 发 区 的 产 业 资 源, 开 拓 新 的 产 业 链, 对 于 不 符 合 开 发 区 产 业 链 的 产 业 不 予 引 进, 或 限 制 其 发 展 规 模, 逐 步 优 化 开 发 区 产 业 ; 加 快 发 展 绿 色 物 流 ; 着 手 进 行 开 发 区 生 态 信 息 平 台 的 建 设 24

31 3 加 强 突 发 性 事 故 特 性 及 实 例 的 研 究 ; 设 立 环 境 监 控 室, 实 时 监 控 污 水 厂 和 企 业 污 染 排 放 情 况 ; 工 艺 系 统 控 制 中 采 用 可 靠 的 集 散 控 制 系 统 (DCS); 定 期 进 行 风 险 排 查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于 2014 年 再 次 对 开 发 区 进 行 了 回 顾 性 评 价, 目 前 该 回 顾 性 评 价 报 告 正 在 编 制 中 南 京 市 仙 林 副 城 新 港 炼 油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1 规 划 范 围 : 规 划 区 位 于 南 京 市 栖 霞 区 绕 城 公 路 东 侧, 北 至 长 江, 西 至 绕 城 公 路, 南 至 312 国 道, 东 至 绕 月 高 速, 总 面 积 约 平 方 公 里 2 功 能 定 位 : 仙 林 副 城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的 主 要 承 载 区, 开 发 区 转 型 先 行 区, 新 城 建 设 示 范 区 3 规 划 结 构 : 构 筑 一 心 三 廊 四 轴 五 单 元 的 空 间 结 构 一 心 尧 化 单 元 的 地 区 中 心 ; 三 廊 炼 油 厂 隔 离 生 态 廊 道,312 隔 离 廊 道 乌 龙 山 公 园 生 态 廊 道 ; 四 轴 栖 霞 大 道 交 通 轴 恒 通 大 道 交 通 轴 尧 新 大 道 交 通 轴 仙 新 路 交 通 轴 ; 五 单 元 尧 化 单 元 新 港 单 元 炼 油 厂 单 元 尧 化 隔 离 单 元 栖 霞 隔 离 单 元 4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 区 域 协 调 原 则 协 调 与 周 边 的 功 能 关 系, 整 合 区 域 功 能, 合 理 布 局 各 类 用 地 区 别 规 划 原 则 根 据 现 状 建 设 情 况, 提 出 不 同 的 规 划 对 策 对 已 建 设 区 域 重 在 梳 理 优 化 现 状 道 路 以 及 用 地, 分 散 式 小 规 模 补 充 公 共 设 施 配 置 ; 城 市 更 新 区 域 提 高 建 设 强 度, 合 理 配 置 公 共 设 施 生 态 控 制 原 则 包 括 各 种 生 态 廊 道 的 控 制 保 护, 完 善 生 态 对 污 染 的 改 善 作 用, 加 强 环 保 监 测 与 管 理, 预 防 和 监 督 任 何 污 染 超 标 的 可 能 性 弹 性 控 制 原 则 为 适 应 市 场 经 济 的 不 确 定 性, 规 划 保 持 一 定 的 弹 性 了, 兼 顾 规 划 管 理 的 实 际 需 要, 提 高 实 施 的 可 操 作 性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尧 化 单 元 内, 根 据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项 目 用 地 性 质 为 工 业 用 地, 具 体 见 图 因 此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南 京 市 仙 林 副 城 新 港 炼 油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25

32 3. 现 有 项 目 概 况 3.1. 现 有 项 目 简 述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LG 产 业 园 内, 从 事 研 究 开 发 生 产 TFT-LCD 偏 光 板 等 新 型 平 板 显 示 器 件 锂 离 子 电 池, 销 售 自 产 产 品, 并 提 供 相 关 配 套 服 务 自 2003 年 起,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已 完 成 16 次 生 产 性 建 设 ( 通 过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 建 设 项 目 及 批 复 情 况 如 表 3.1-1, 主 要 生 产 线 及 厂 房 设 置 情 况 见 表 3.1-2, 全 厂 产 品 方 案 汇 总 见 表

33 表 现 有 项 目 环 评 及 验 收 情 况 No 项 目 名 称 环 评 批 复 时 间 竣 工 验 收 时 间 生 产 能 力 产 品 名 产 量 ( 块 / 年 ) 1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偏 光 板 制 造 厂 2003 年 9 月 30 日 2005 年 7 月 4 日 偏 光 板 33,192,602 2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期 工 程 2004 年 9 月 28 日 2005 年 7 月 4 日 方 型 电 池 24,000,000 圆 型 电 池 24,000,000 偏 光 板 44,000,000 方 型 电 池 48,000,000 3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 扩 建 项 目 ) 2005 年 2 月 25 日 2007 年 6 月 25 日 圆 型 电 池 24,000,000 PB 锂 离 子 电 池 12,000,000 4 年 产 24,000,000 块 聚 合 物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2007 年 5 月 17 日 2008 年 7 月 2 日 PB 锂 离 子 电 池 24,000,000 5 新 建 锂 离 子 电 池 组 装 生 产 线 一 条 以 及 新 建 培 训 中 心 一 座 扩 建 项 目 2008 年 1 月 2 日 2009 年 6 月 19 日 笔 记 本 电 池 (Pack) 2,400,000 方 型 电 池 48,000,000 6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电 池 2 工 厂 建 设 项 目 2008 年 4 月 7 日 2010 年 2 月 5 日 PB 锂 离 子 电 池 120,000,000 Pack 120,000,000 7 电 池 1 工 厂 内 增 加 360,000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2008 年 9 月 9 日 2009 年 6 月 19 日 PB 锂 离 子 电 池 360,000 8 年 产 120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2009 年 9 月 3 日 2011 年 3 月 28 日 PB 锂 离 子 电 池 12,000,000 PB 锂 离 子 电 114,000,000 年 产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120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成 品 扩 建 项 2009 年 10 月 29 池 年 2 月 2 日 目 日 方 型 电 池 12,000,000 Pack 12,000, 年 产 2400 万 张 偏 光 板 和 年 产 792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项 目 偏 光 板 24,000, 年 10 月 年 8 月 6 日 PB 锂 离 子 电 日 79,200,000 池 27

34 11 年 产 240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建 设 项 目 2011 年 8 月 23 日 2014 年 1 月 29 日 12 年 产 312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建 设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 日 2014 年 6 月 17 日 13 年 产 1800 万 米 偏 光 膜 项 目 2012 年 5 月 22 日 正 在 进 行 验 收 监 测 14 年 产 744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建 设 项 目 2013 年 7 月 12 日 2014 年 6 月 17 日 15 年 产 744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和 年 产 2880 万 标 签 印 刷 建 设 项 目 2013 年 10 月 15 日 2015 年 2 月 10 日 16 年 产 1000 万 只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项 目 2014 年 4 月 12 日 2015 年 2 月 10 日 PB 锂 离 子 电 池 PB 锂 离 子 电 池 偏 光 膜 24,000,000 31,200,000 18,000,000 米 PB 锂 离 子 电 池 74,400,000 PB 锂 离 子 电 池 74,400,000 标 签 2,880,000 PB 锂 离 子 电 池 10,000,000 表 现 有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线 及 厂 房 设 置 情 况 一 览 表 生 产 厂 房 生 产 线 设 置 产 品 方 案 电 池 一 工 厂 电 池 二 工 厂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期 工 程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扩 建 项 目 ) 年 产 24,000,000 块 聚 合 物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新 建 锂 离 子 电 池 组 装 生 产 线 一 条 以 及 新 建 培 训 中 心 一 座 扩 建 项 目 电 池 1 工 厂 内 增 加 360,000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电 池 2 工 厂 建 设 项 目 年 产 120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方 型 电 池 2400 万 块 圆 型 电 池 2400 万 块 偏 光 板 4400 万 块 方 型 电 池 4800 万 块 圆 型 电 池 240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120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2400 万 块 Pack 24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36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万 块 方 型 电 池 4800 万 块 Pack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1200 万 块 28

35 电 池 三 工 厂 电 池 四 工 厂 偏 光 板 一 工 厂 年 产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120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成 品 扩 建 项 目 年 产 2400 万 张 偏 光 板 和 年 产 792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项 目 年 产 240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建 设 项 目 年 产 312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建 设 项 目 年 产 744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建 设 项 目 年 产 744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和 年 产 2880 万 标 签 印 刷 建 设 项 目 年 产 1000 万 只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偏 光 板 制 造 厂 年 产 2400 万 张 偏 光 板 和 年 产 792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项 目 PB 锂 离 子 电 池 万 块 方 型 电 池 1200 万 块 Pack 120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792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240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312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744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7440 万 块 标 签 2880 万 张 PB 锂 离 子 电 池 1000 万 块 偏 光 板 块 偏 光 板 2400 万 张 偏 光 板 二 工 厂 年 产 1800 万 米 偏 光 膜 建 设 项 目 偏 光 膜 1800 万 米 29

36 表 全 厂 产 品 方 案 汇 总 一 览 表 主 要 产 品 年 产 能 ( 块 / 年 ) 偏 光 板 101,192,602 偏 光 膜 18,000,000 米 方 型 电 池 132,000,000 圆 型 电 池 48,000,000 PB 电 池 575,560,000 Pack 134,400,000 标 签 2,880,000 目 前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项 目 职 工 约 6869 人, 实 行 二 班 制 三 班 制 生 产, 年 工 作 365 天 8760 小 时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项 目 总 用 地 面 积 约 m 2,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其 中 办 公 研 发 楼 建 筑 面 积 m 2, 电 池 工 厂 建 筑 面 积 m 2, 偏 光 板 工 厂 建 筑 面 积 m 2, 物 流 仓 库 建 筑 面 积 m 2, 公 用 站 房 建 筑 面 积 746.1m 2, 变 电 站 建 筑 面 积 m 2, 食 堂 建 筑 面 积 m 2, 教 培 中 心 建 筑 面 积 m 2 危 险 废 品 仓 库 100m 2,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库 750m 现 有 项 目 公 用 工 程 表 现 有 公 用 及 辅 助 工 程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名 称 设 计 能 力 规 模 现 有 项 目 消 耗 备 注 公 用 工 程 给 水 分 系 统 供 水, 由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水 厂 供 给 m 3 /a 排 水 雨 污 分 流 -- 由 开 发 区 管 网 供 水 厂 区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废 水 和 雨 水 分 别 接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管 网 和 雨 水 管 网 供 电 110KV 变 电 所 万 kw h 自 有 变 电 所 蒸 汽 59 万 t/a 16.2 万 t/a 华 能 南 京 新 港 供 热 有 限 公 司 燃 气 420 万 Nm 3 /a 95 万 Nm 3 /a 开 发 区 供 气 管 道 循 环 冷 却 水 3161m 3 /h 800m 3 /h -- 贮 运 工 程 原 料 库 成 品 库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区 危 险 固 废 暂 存 库 各 工 厂 均 配 有 各 自 的 原 料 库 各 工 厂 均 配 有 各 自 的 成 品 库 厂 内 设 有 专 门 的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区, 建 筑 面 积 750m 2 厂 内 设 有 专 门 的 危 废 暂 存 区, 建 筑 面 积 100m 2 30

37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名 称 设 计 能 力 规 模 现 有 项 目 消 耗 备 注 环 保 工 程 其 它 辅 助 工 程 设 施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现 有 项 目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详 见 表 3.2-2, 图 污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197m 3 /h 83 m 3 /h 工 艺 废 水 食 堂 m 2 生 产 工 厂 偏 光 板 一 工 厂 偏 光 板 二 工 厂 电 池 一 工 厂 电 池 二 工 厂 电 池 三 工 厂 电 池 四 工 厂 吸 附 塔 表 现 有 项 目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一 览 表 Fume 集 尘 塔 集 尘 器 Notching 集 尘 器 布 袋 除 尘 器 油 烟 净 化 器 排 气 筒 总 数 量 食 堂 2 2 注 : 每 套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配 备 一 个 排 气 筒 31

38 图 全 厂 现 有 排 气 筒 分 布 图 32

39 (1) 给 排 水 现 有 项 目 新 鲜 自 来 水 由 园 区 自 来 水 管 网 供 给, 新 鲜 水 用 量 为 吨 / 年 厂 区 内 排 水 实 现 雨 污 分 流 生 产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预 处 理 食 堂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接 管 至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标 后 最 终 经 兴 武 沟 排 入 长 江 厂 区 清 下 水 经 收 集 后 与 雨 水 排 入 区 域 雨 水 管 网 (2) 蒸 汽 现 有 项 目 蒸 汽 使 用 量 约 为 t/a, 由 华 能 南 京 新 港 供 热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供 应 (3) 天 然 气 现 有 项 目 天 然 气 使 用 量 约 Nm 3 /a, 由 开 发 区 天 然 气 供 气 管 道 提 供 (4) 循 环 冷 却 水 现 有 项 目 冷 却 水 由 厂 区 循 环 冷 却 水 供 水 系 统 供 应, 目 前 企 业 的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每 小 时 供 水 量 为 3161m 3 /h, 现 有 项 目 使 用 800 m 3 /h (5) 供 电 现 有 项 目 用 电 由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电 网 提 供, 年 用 电 量 约 为 kw h 3.3. 现 有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电 池 工 厂 现 有 电 池 工 厂 主 要 有 方 型 电 池 圆 型 电 池 PB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成 品 及 半 成 品 Pack 标 签 等 产 品, 电 池 生 产 时 各 工 序 除 总 装 线 外 均 共 用 电 池 生 产 工 艺 锂 电 池 的 一 般 生 产 工 艺 主 要 可 以 分 为 : 电 极 制 造 组 装 工 程 成 形 工 程 等 3 个 工 程 最 后 进 行 总 装 1 电 极 制 造 工 程 : 把 阳 / 阴 极 的 活 性 物 质 通 过 计 量 / 混 合 后 涂 在 电 极 棒 上 面, 涂 完 后 的 电 极 按 一 定 的 槽 形 压 延, 然 后 按 一 定 宽 度 切 割 的 工 程, 制 作 成 的 电 极 以 压 制 状 态 通 过 干 燥 剂 除 掉 水 分 及 异 物 2 组 装 工 程 : 利 用 压 制 状 态 的 电 极, 进 行 开 槽, 按 一 定 的 大 小 及 张 力 进 行 层 合 折 叠, 把 折 叠 收 卷 后 的 半 制 品 放 进 壳 体 中 干 燥 ( 该 过 程 无 污 染 物 产 生, 主 要 是 水 分 ), 而 后 注 入 电 解 液 充 电 3 组 装 结 束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通 过 洗 整 移 送 到 充 放 电 室, 通 过 充 电 / 放 电 / 老 化 后 选 择 33

40 优 良 品 交 货 具 体 工 艺 过 程 及 产 污 情 况 见 图 阴 电 极 阳 电 极 隔 离 膜 开 槽 Notching 层 合 G1( 颗 粒 物 ) S1( 冲 剪 电 极 边 角 料 ) 铝 条 镍 条 电 解 液 折 叠 包 装 成 型 老 化 / 充 放 电 G2( 非 甲 烷 总 烃 ) S2( 有 衬 被 铝 箔 边 角 料 ) S3( 不 合 格 半 成 品 ) S4( 废 电 解 液 ) S5( 废 放 电 液 ) 排 气 Degas G3( 非 甲 烷 总 烃 ) G4( 非 甲 烷 总 烃, 抽 真 空 ) 检 查 S6( 不 良 电 池 产 品 ) 包 装 / 出 厂 图 锂 离 子 电 池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Pack 生 产 工 艺 1 首 先 对 组 装 生 产 所 需 的 各 成 品 元 件 进 行 组 装 前 的 准 备 工 作, 包 括 电 池 分 类 保 护 回 路 锡 焊 以 及 弯 曲 电 线 ; 2 准 备 工 作 完 成 后 进 行 电 池 的 内 部 组 装, 主 要 步 骤 为 电 池 点 焊 接 整 形 绝 缘 作 业 以 及 固 定 温 度 感 应 器 ; 此 过 程 会 产 生 焊 接 废 气, 处 理 方 法 为 布 袋 除 尘 ; 3 内 部 组 装 完 成 后 进 行 外 部 组 装, 主 要 步 骤 包 括 电 池 固 定 上 下 盖 组 装 粘 贴 标 签 以 及 电 池 定 形 ; 4 所 有 的 组 装 都 完 成 后 就 得 到 了 成 品 的 笔 记 本 电 脑 电 池, 对 电 池 进 行 充 放 电 测 试, 并 对 电 池 进 行 检 查 后 就 得 到 了 合 格 产 品 ; 此 过 程 会 产 生 固 废 S1, 主 要 为 废 放 电 液 ( 主 要 含 油 盐 分 ); 5 贴 标 签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固 废 S2 和 有 机 废 气 G2,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非 甲 烷 总 烃,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34

41 具 体 工 艺 过 程 及 产 污 情 况 见 图 G1 S1 G2 S2 S3 图 Pack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标 签 生 产 工 艺 1 电 晕 底 涂 : 通 过 电 压, 频 率 是 碳 酸 酯 原 材 料 通 过 电 晕 处 理 以 达 到 良 好 的 附 着 力 使 用 卷 式 涂 层 机 轧 制 压 力 提 高 印 刷 曾 的 附 着 力, 然 后 烘 干, 形 成 碳 酸 酯 半 成 品 2 数 码 印 刷 : 在 电 晕 处 理 过 达 到 良 好 附 着 力 的 碳 酸 酯 材 料 半 成 品 上 进 行 数 码 印 刷 印 刷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固 废 S1( 废 墨 水 ) 和 有 机 废 气 G( 非 甲 烷 总 烃 ),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 3 涂 胶 及 烘 干 : 在 胶 的 表 面 涂 覆 保 护 膜, 将 胶 烘 干 后 与 离 型 纸 进 行 层 压 ; 4 成 形 切 割 : 将 标 签 纵 切 横 切, 切 成 合 适 的 大 小, 切 割 产 生 切 割 边 角 料 S2; 5 检 查 / 验 证 : 检 查 成 卷 的 标 签 外 观 和 可 靠 性, 有 不 合 格 标 签 产 生 S3, 检 验 后 完 成 成 品 装 箱 35

42 图 标 签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偏 光 板 工 厂 现 有 偏 光 板 工 厂 主 要 产 品 偏 光 板 和 偏 光 板 卷 材 偏 光 板 生 产 工 艺 1 首 先 将 原 料 切 成 符 合 要 求 的 大 小, 产 生 偏 光 板 边 角 料 (S); 裁 切 过 程 中, 会 有 少 量 废 气 (G, 主 要 为 粉 尘 ) 产 生 2 最 后 产 品 进 行 质 检 后 即 可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原 料 偏 光 板 Slitter 分 切 激 光 裁 切 S G 成 品 偏 光 板 图 偏 光 板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36

43 偏 光 膜 生 产 工 艺 偏 光 膜 生 产 工 艺 简 述 : 偏 光 膜 生 产 分 为 延 伸 和 coating( 涂 层 ) 两 个 步 骤 : 1 延 伸 工 段 : 聚 乙 烯 醇 (PVA) 膜 经 纯 水 清 洗 拉 伸 后, 进 行 染 着 染 色, 偏 光 膜 核 心 技 术 是 为 了 光 的 选 择 性 吸 收 而 将 碘 化 钾 吸 着 到 PVA 膜 上, 染 着 组 就 是 将 PVA 膜 浸 入 染 着 液 (I KI 与 水 的 溶 液 ) 进 行 染 色 染 着 染 色 后 用 纯 水 洗 涤, 在 硼 酸 的 作 用 下 进 行 拉 伸 (3 次 ), 拉 伸 后 再 经 纯 水 洗 涤 进 行 补 色 ( 使 用 KI 调 整 碘 的 颜 色 的 工 序 ), 补 色 后 进 行 加 热 干 燥 干 燥 后 的 PVA 膜 两 面 涂 胶, 上 下 各 贴 合 一 层 经 表 面 处 理 及 纯 水 洗 涤 干 燥 的 三 醋 酸 纤 维 素 薄 膜 (TAC), 贴 合 后 干 燥, 为 了 卷 曲 时 防 止 膜 与 膜 间 产 生 化 学 反 应, 在 贴 附 PE 保 护 膜 后 再 卷 曲, 即 形 成 偏 光 膜 延 伸 半 成 品 2Coating( 涂 层 ) 工 段 : 前 面 工 序 生 产 的 偏 光 膜 延 伸 半 成 品 去 除 PE 保 护 膜, 然 后 进 行 高 粘 处 理 ; 离 型 膜 上 面 涂 Coating 粘 着 剂, 干 燥 后 与 高 粘 处 理 后 的 偏 光 膜 延 伸 半 成 品 进 行 合 板, 卷 曲 后 即 形 成 偏 光 膜 成 品 Coating( 涂 层 ) 工 段 所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经 RTO 燃 烧 器 燃 烧 去 除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44 PVA 膜 展 开 S1 PVA 膜 损 失 纯 水 水 洗 组 W1 纯 水 拉 伸 组 W2 染 着 液 ( 碘 KI 水 ) 染 着 组 S2 废 染 着 液 ( 碘 KI 水 ) 硼 酸 补 色 液 硼 酸 补 色 液 纯 水 洗 净 1 组 延 伸 组 洗 涤 2,3 组 硼 酸 补 色 液 循 环 利 用 S3 废 补 色 液 ( 硼 酸 KI 水 ) 硼 酸 补 色 液 循 环 利 用 S4 废 补 色 液 ( 硼 酸 KI 水 ) W3 补 色 液 补 色 干 燥 补 色 液 循 环 利 用 S5 废 补 色 液 (KI 水 ) G1 P-500 处 理 液 (KOH) 纯 水 G2 粘 合 剂 涂 胶 TAC 膜 展 开 表 面 处 理 洗 涤 干 燥 贴 合 S6 TAC 膜 损 失 S7 废 P-500 液 W4 处 理 后 至 制 纯 水 系 统 循 环 利 用 3 段 干 燥 G3 PE 膜 保 护 膜 合 板 S8 PE 膜 损 失 卷 曲 偏 光 膜 延 伸 半 成 品 图 偏 光 膜 生 产 延 伸 工 段 工 艺 流 程 图 38

45 S9 离 型 膜 损 失 G4 离 型 膜 展 开 G5 偏 光 膜 延 伸 半 成 品 展 开 粘 着 剂 配 合 室 黏 着 液 黏 着 coating PE 膜 去 除 S10 废 PE 膜 G6 干 燥 Corona 处 理 合 板 UV 净 化 检 查 膜 卷 曲 包 装 偏 光 膜 成 品 图 偏 光 膜 生 产 coating 工 段 工 艺 流 程 图 39

46 3.4. 现 有 项 目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根 据 企 业 现 有 环 评 验 收 资 料 以 及 实 际 建 设 生 产 情 况 : 企 业 废 气 主 要 以 含 尘 和 含 非 甲 烷 总 烃 废 气 为 主 来 自 偏 光 板 和 锂 离 子 电 池 生 产 车 间 所 产 生 的 含 尘 废 气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后 由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锂 离 子 电 池 生 产 车 间 的 含 非 甲 烷 总 烃 废 气 经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后 由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偏 光 膜 生 产 项 目 中, 延 伸 工 段 TAC 膜 与 PVA 膜 贴 合 后 进 行 三 段 干 燥 产 生 的 含 水 汽 的 热 空 气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 Coating 工 段 中 贴 合 剂 配 合 coating 干 燥 三 个 环 节 产 生 含 非 甲 烷 总 体 废 气 经 收 集 进 入 RTO 燃 烧 装 置 燃 烧 处 理 后 经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均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二 级 标 准 (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可 见 3.5 章 节 )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现 有 项 目 厂 区 内 排 水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制,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排 水 作 为 清 下 水 经 雨 水 管 网 排 放 当 前 厂 区 废 水 主 要 分 不 同 工 厂 或 单 元 进 行 处 理, 按 产 生 位 置 分, 主 要 分 成 光 学 工 厂 废 水 电 池 工 厂 废 水 和 共 同 部 门 ( 食 堂 培 训 中 心 绿 化 等 ) 用 水 按 性 质 分, 废 水 主 要 有 膜 清 洗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清 洗 废 水 冷 却 塔 排 水 及 地 面 清 洁 废 水 食 堂 废 水 经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厂 区 生 活 污 水 由 化 粪 池 收 集 处 理, 膜 清 洗 废 水 经 调 节 ph 值 全 厂 综 合 废 水 经 以 上 预 处 理 后, 达 到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中 三 级 标 准 ) 后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管 网,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中 一 级 标 准 后 经 兴 武 沟 排 入 长 江 ( 达 标 排 放 情 况 可 见 3.5 章 节 ) 噪 声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厂 区 内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生 产 车 间 内 的 机 械 空 压 站 风 机 冷 却 塔 及 各 类 泵 等 的 运 行 噪 声 噪 声 声 压 级 范 围 为 75-95dB(A) 通 过 采 取 相 应 的 隔 音 降 噪 措 施 后,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均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固 废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企 业 现 有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有 : 废 碱 液 废 机 油 废 墨 水 油 墨 沾 染 性 废 物 ( 废 试 剂 空 瓶 酒 精 无 纺 布 等 ) 废 活 性 炭 废 有 机 树 脂 含 汞 日 光 灯 管 40

47 铅 酸 电 池 废 乙 酸 乙 酯 废 电 解 液 / 放 电 液 废 铁 桶 含 碘 废 液 废 偏 光 板 边 角 料 偏 光 板 前 工 程 废 弃 物 ( 带 胶 膜 类 ) 废 包 装 材 料 废 塑 料 薄 膜 铜 箔 铝 箔 边 角 料 有 衬 背 铝 箔 边 角 料 不 良 电 池 废 气 处 理 脱 出 粉 尘 废 过 滤 棉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化 粪 池 污 泥 油 污 含 碘 废 液 为 硼 酸 碘 化 钾 稀 溶 液 ( 浓 度 约 1.3%),pH 约 为 5-6,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年 ) 及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腐 蚀 性 鉴 别 (GB ), 不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交 由 世 宗 ( 滁 州 ) 光 学 素 材 有 限 公 司 回 收 利 用 ( 提 纯 后 仍 作 为 原 料 用 于 生 产 ) 偏 光 板 边 角 料 偏 光 板 前 工 程 废 弃 物 均 为 工 艺 中 裁 切 的 原 料 膜, 主 要 成 分 为 废 带 胶 膜, 属 于 一 般 固 废, 交 由 一 般 固 废 处 置 单 位 焚 烧 处 置 根 据 废 电 池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发 [2003]163 号 ) 和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的 规 定, 废 锂 电 池 ( 不 良 电 池 ) 不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 废 气 处 理 脱 除 粉 尘 主 要 成 分 为 电 池 电 极 原 料 碳 黑 尘, 属 于 一 般 固 废, 根 据 海 关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关 于 加 工 贸 易 边 角 料 剩 余 料 件 残 次 品 副 产 品 和 受 灾 保 税 货 物 的 管 理 办 法, 铜 箔 铝 箔 边 角 料 有 衬 背 铝 箔 边 角 料 不 良 电 池 废 气 处 理 脱 出 粉 尘 属 于 保 税 品, 不 可 在 国 内 处 理, 均 需 返 韩 交 由 韩 国 物 质 回 收 处 理 单 位 回 收 利 用 食 堂 油 污 收 集 后 交 由 专 业 单 位 统 一 处 理 ; 废 过 滤 棉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化 粪 池 污 泥 一 起 交 由 开 发 区 市 政 卫 生 部 门 统 一 收 集 后 运 往 垃 圾 场 卫 生 填 埋 处 理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年 ), 危 险 废 物 主 要 为 : 废 碱 液 废 机 油 废 墨 水 油 墨 沾 染 性 废 物 ( 废 试 剂 空 瓶 酒 精 无 纺 布 等 ) 废 活 性 炭 废 有 机 树 脂 含 汞 日 光 灯 管 铅 酸 电 池 废 乙 酸 乙 酯 废 电 解 液 / 放 电 液 废 铁 桶 等, 均 分 别 收 集 暂 存 后 送 至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序 号 各 固 体 废 弃 物 成 分 及 类 别 判 定 详 见 下 表 固 废 名 称 1 含 碘 废 液 表 现 有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种 类 判 别 一 览 表 主 要 成 分 硼 酸 碘 化 钾 稀 溶 液 ( 浓 度 约 1.3%) 属 性 (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或 待 鉴 别 ) 废 物 类 别 一 般 固 废 2 废 偏 光 板 边 角 料 废 带 胶 膜 一 般 固 废 3 偏 光 板 前 工 程 废 一 般 固 废 判 定 依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年 ) 及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腐 蚀 性 鉴 别 (GB )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41

48 序 号 固 废 名 称 弃 物 主 要 成 分 属 性 (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或 待 鉴 别 ) 废 物 类 别 判 定 依 据 4 废 包 装 材 料 纸 箱 木 箱 等 一 般 固 废 5 废 塑 料 薄 膜 塑 料 膜 一 般 固 废 6 7 铜 箔 铝 箔 边 角 料 有 衬 背 铝 箔 边 角 料 铜 片 铝 片 一 般 固 废 铝 片 一 般 固 废 8 不 良 电 池 废 电 池 一 般 固 废 9 废 气 处 理 脱 出 粉 尘 碳 黑 尘 一 般 固 废 10 废 过 滤 棉 纤 维 无 纺 布 一 般 固 废 11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食 品 杂 物 纸 屑 一 般 固 废 12 化 粪 池 污 泥 污 泥 一 般 固 废 13 油 污 食 堂 油 污 一 般 固 废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关 于 加 工 贸 易 边 角 料 剩 余 料 件 残 次 品 副 产 品 和 受 灾 保 税 货 物 的 管 理 办 法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14 废 碱 液 KOH 危 险 废 物 HW35 15 废 机 油 润 滑 油 等 危 险 废 物 HW08 16 废 墨 水 油 墨 墨 水 油 墨 危 险 废 物 HW12 17 沾 染 性 废 物 ( 废 废 试 剂 空 瓶 酒 精 试 剂 空 瓶 酒 精 无 纺 布 等 无 纺 布 等 ) 危 险 废 物 HW49 18 废 活 性 炭 活 性 炭 危 险 废 物 HW49 19 废 有 机 树 脂 有 机 树 脂 危 险 废 物 HW13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年 ) 20 含 汞 日 光 灯 管 含 汞 日 光 灯 管 危 险 废 物 HW29 21 铅 酸 电 池 铅 酸 电 池 危 险 废 物 HW49 22 废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乙 酯 危 险 废 物 HW42 23 废 电 解 液 / 放 电 液 碳 酸 乙 烯 酯 碳 酸 二 甲 酯 等 危 险 废 物 HW42 24 废 铁 桶 沾 染 乙 酸 乙 酯 危 险 废 物 HW 现 有 项 目 三 废 排 放 情 况 汇 总 企 业 现 有 项 目 实 际 生 产 三 废 排 放 情 况 如 下 : 表 污 染 物 名 称 项 目 单 位 现 有 项 目 三 废 排 放 汇 总 表 接 管 考 核 量 ( 产 生 量 ) 削 减 量 最 终 外 排 环 境 量 废 水 废 水 量 t/a

49 有 组 织 废 气 COD t/a SS t/a NH 3 -N t/a TP t/a 颗 粒 物 t/a 非 甲 烷 总 烃 t/a NOx t/a 0.11 SO 2 t/a 0.07 烟 尘 t/a 无 组 织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t/a 固 体 废 弃 物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生 活 垃 圾 危 险 废 物 含 碘 废 液 t/a 废 偏 光 板 边 角 料 t/a 偏 光 板 前 工 程 废 弃 物 ( 带 胶 膜 类 ) t/a 废 包 装 材 料 t/a 废 塑 料 薄 膜 t/a 铜 箔 铝 箔 边 角 料 t/a 有 衬 背 铝 箔 边 角 料 t/a 不 良 电 池 万 块 /a 废 气 处 理 脱 出 粉 尘 t/a 废 过 滤 棉 t/a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t/a 化 粪 池 污 泥 t/a 油 污 t/a 详 见 表 表 现 有 项 目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2014 年 全 年 ) 危 险 废 物 名 称 危 废 代 码 发 生 量 处 理 量 库 存 量 处 理 公 司 HW35 废 碱 液 HW08 废 机 油 HW 废 墨 水 油 墨 南 京 汇 丰 废 弃 物 处 理 HW49 有 限 公 司 沾 染 性 废 物 ( 废 试 剂 空 瓶 酒 精 无 纺 布 等 ) HW49 废 活 性 炭 HW13 废 有 机 树 脂 HW29 含 汞 日 光 灯 管 宜 兴 市 苏 南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43

50 HW49 铅 酸 电 池 HW42 废 乙 酸 乙 酯 HW42 废 电 解 液 / 放 电 液 HW49 废 铁 桶 只 只 0 只 南 京 江 源 再 生 资 源 利 用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凯 燕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汇 丰 废 弃 物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宁 昆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 3.5. 现 有 项 目 污 染 源 达 标 评 价 废 气 污 染 源 监 测 与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布 点 本 次 废 气 污 染 源 现 状 调 查 引 用 企 业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2015) 力 维 ( 环 ) 字 1506 号, 监 测 点 位 为 厂 区 所 有 废 气 排 口 (2) 监 测 因 子 根 据 每 个 排 口 排 放 的 污 染 因 子 进 行 监 测, 包 含 油 烟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氮 氧 化 物 二 氧 化 硫 一 氧 化 碳 苯 甲 醛 酚 类 化 合 物 氨 硫 化 氢 二 硫 化 碳 臭 气 浓 度 (3) 监 测 时 段 与 采 样 频 率 由 江 苏 力 维 检 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5 月 16 日 进 行 采 样 (4) 采 样 方 法 与 分 析 方 法 采 样 方 法 : 按 原 国 家 环 保 局 发 布 的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大 气 部 分 ) 执 行 分 析 方 法 : 按 原 国 家 环 保 局 发 布 的 空 气 与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执 行 见 表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一 氧 化 碳 苯 表 监 测 依 据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 (GB/T )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测 定 气 相 色 谱 法 (HJ/T ) 甲 醛 溶 液 吸 收 - 盐 酸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2003 年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氮 氧 化 物 的 测 定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T )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一 氧 化 碳 的 测 定 非 色 散 红 外 吸 收 法 (HJ/T ) 气 相 色 谱 法 空 气 与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2003 年 甲 醛 空 气 质 量 甲 醛 的 测 定 乙 酰 丙 酮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 44

51 酚 类 化 合 物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酚 类 化 合 物 的 测 定 4- 氨 基 安 替 比 林 分 光 光 度 法 (HJ/T ) 氨 环 境 空 气 和 废 气 氨 的 测 定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HJ ) 硫 化 氢 二 硫 化 碳 臭 气 浓 度 亚 甲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空 气 与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2003 年 空 气 质 量 二 硫 化 碳 的 测 定 二 乙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 空 气 质 量 恶 臭 的 测 定 三 点 比 较 式 臭 袋 法 (GB/T ) 监 测 结 果 表 食 堂 油 烟 检 测 统 计 表 采 样 点 位 检 测 项 目 排 放 浓 度 (mg/m 3 ) 基 准 灶 头 数 1# 油 烟 排 口 油 烟 # 油 烟 排 口 油 烟 饮 食 业 油 烟 排 放 标 准 (GB )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小 型 ( 基 准 灶 头 数 1,<3) 最 低 去 除 效 率 (%) 中 型 ( 基 准 灶 头 数 3,<6) 大 型 ( 基 准 灶 头 数 6) 采 样 点 位 偏 光 板 1 工 厂 1# 排 气 筒 偏 光 板 1 工 厂 2# 排 气 筒 偏 光 板 1 工 厂 3# 排 气 筒 偏 光 板 1 工 厂 4# 排 气 筒 偏 光 板 1 工 厂 5# 排 气 筒 偏 光 板 2 工 厂 1#RTO 排 气 筒 检 测 项 目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氮 氧 化 物 二 氧 化 硫 一 氧 化 碳 表 偏 光 板 工 厂 废 气 检 测 统 计 表 1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标 态 风 量 (m 3 /h) 排 放 速 率 (kg/h)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二 级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气 筒 高 度 (m) ND / ND /

52 偏 光 板 2 工 厂 2#RTO 排 气 筒 苯 ND / 非 甲 烷 总 烃 甲 醛 ND / 酚 类 化 合 ND / 物 颗 粒 物 氮 氧 化 物 ND / 二 氧 化 硫 ND / 一 氧 化 碳 苯 ND / 非 甲 烷 总 烃 甲 醛 ND / 酚 类 化 合 物 ND / 采 样 点 位 偏 光 板 2 工 厂 1#RTO 排 气 筒 偏 光 板 2 工 厂 2#RTO 排 气 筒 检 测 项 目 表 偏 光 板 工 厂 废 气 检 测 统 计 表 2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标 态 风 量 (m 3 /h) 排 放 速 率 (kg/h)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标 准 值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排 放 速 率 (kg/h) 氨 硫 化 氢 ND / 二 硫 化 碳 ND / 氨 硫 化 氢 ND / 二 硫 化 碳 ND / 排 气 筒 高 度 (m) 采 样 点 位 偏 光 板 2 工 厂 1#RTO 排 气 筒 偏 光 板 2 工 厂 2#RTO 排 气 筒 检 测 项 目 表 偏 光 板 工 厂 废 气 检 测 统 计 表 3 排 放 浓 度 ( 无 量 纲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标 准 值 排 气 筒 高 度 (m) 臭 气 浓 度 ND 臭 气 浓 度 ND

53 采 样 点 位 电 池 1 工 厂 1# 排 气 筒 电 池 1 工 厂 2# 排 气 筒 电 池 1 工 厂 3# 排 气 筒 电 池 1 工 厂 4# 排 气 筒 电 池 1 工 厂 5# 排 气 筒 电 池 1 工 厂 6# 排 气 筒 电 池 1 工 厂 7# 排 气 筒 电 池 1 工 厂 8# 排 气 筒 电 池 2 工 厂 1# 排 气 筒 电 池 2 工 厂 2# 排 气 筒 电 池 2 工 厂 3# 排 气 筒 电 池 2 工 厂 4# 排 气 筒 电 池 2 工 厂 5# 排 气 筒 电 池 2 工 厂 6# 排 气 筒 电 池 2 工 厂 7# 排 气 筒 电 池 2 工 厂 8# 排 气 筒 电 池 2 工 厂 9# 排 气 筒 电 池 2 工 厂 10# 排 气 筒 电 池 2 工 厂 11# 排 气 筒 电 池 2 工 厂 12# 排 气 筒 电 池 2 工 厂 13# 排 气 筒 检 测 项 目 表 电 池 工 厂 废 气 检 测 统 计 表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二 级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标 态 风 量 (m 3 /h) 排 放 速 率 (kg/h)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mg/m 3 )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气 筒 高 度 (m)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54 电 池 3 工 厂 1# 排 气 筒 电 池 3 工 厂 2# 排 气 筒 电 池 3 工 厂 3# 排 气 筒 电 池 3 工 厂 4# 排 气 筒 电 池 3 工 厂 5# 排 气 筒 电 池 3 工 厂 6# 排 气 筒 电 池 3 工 厂 7# 排 气 筒 电 池 3 工 厂 8# 排 气 筒 电 池 3 工 厂 9# 排 气 筒 电 池 3 工 厂 10# 排 气 筒 电 池 3 工 厂 11# 排 气 筒 电 池 3 工 厂 12#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1#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2#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3#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4#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5#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6#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7#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8#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9#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10#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11#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12#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13# 排 气 筒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55 电 池 4 工 厂 14#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15#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16#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17#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18#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19#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20#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21# 排 气 筒 电 池 4 工 厂 22# 排 气 筒 颗 粒 物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非 甲 烷 总 烃 废 气 污 染 源 监 测 评 价 根 据 表 3.5-2~3.5-6 中 废 气 污 染 源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 现 有 项 目 各 排 气 筒 废 气 排 放 浓 度 速 率 均 能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废 水 污 染 源 现 状 调 查 及 评 价 现 状 监 测 (1) 监 测 布 点 本 次 废 气 污 染 源 现 状 调 查 引 用 企 业 例 行 监 测 数 据 (2014) 宁 白 化 环 监 ( 综 ) 字 第 号, 监 测 点 位 为 厂 区 电 池 工 厂 污 水 总 排 口 和 偏 光 板 工 厂 污 水 总 排 口 (2) 监 测 因 子 根 据 每 个 排 口 排 放 的 污 染 因 子 进 行 监 测, 包 含 ph 化 学 需 氧 量 悬 浮 物 动 植 物 油 石 油 类 总 磷 氨 氮 (3) 监 测 时 段 与 采 样 频 率 由 南 京 白 云 化 工 环 境 监 测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站 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 进 行 采 样 (4) 采 样 方 法 与 分 析 方 法 采 样 方 法 : 按 原 国 家 环 保 局 发 布 的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大 气 部 分 ) 执 行 分 析 方 法 : 按 原 国 家 环 保 局 发 布 的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执 行 见 表

56 监 测 因 子 ph COD Cr 氨 氮 SS 石 油 类 动 植 物 油 TP 表 监 测 依 据 监 测 依 据 便 携 式 ph 计 法 重 铬 酸 钾 法 GB/T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HJ 重 量 法 GB/T 红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HJ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监 测 结 果 表 全 厂 废 水 排 口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单 位 监 测 结 果 标 准 标 准 来 源 电 池 工 厂 污 水 总 排 口 ph 无 量 纲 COD Cr mg/l 氨 氮 mg/l SS mg/l 石 油 类 mg/l 动 植 物 油 mg/l 电 池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锂 电 池 相 关 标 准 TP mg/l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单 位 监 测 结 果 标 准 标 准 来 源 偏 光 板 工 厂 污 水 总 排 口 ph 无 量 纲 COD Cr mg/l 氨 氮 mg/l SS mg/l 石 油 类 mg/l 动 植 物 油 mg/l TP mg/l 废 水 污 染 源 监 测 评 价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中 三 级 标 准 根 据 表 中 废 水 污 染 源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 现 有 项 目 电 池 工 厂 污 水 总 排 口 偏 光 板 工 厂 污 水 总 排 口 排 放 污 染 物 均 能 达 到 相 应 标 准 3.6. 现 有 项 目 存 在 的 环 境 问 题 及 解 决 措 施 现 有 项 目 环 境 问 题 1 对 于 试 生 产 到 期 且 未 进 行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的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应 尽 快 向 环 保 部 门 提 出 申 请, 进 行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2 厂 区 现 有 两 个 污 水 排 口, 分 别 是 位 于 电 池 工 厂 南 侧 的 1# 排 口 和 位 于 偏 光 板 工 厂 南 侧 的 2# 排 口 ( 详 细 位 置 见 平 面 布 置 图 ) 其 中 1# 排 口 尾 水 执 行 电 池 工 业 污 染 物 50

57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锂 电 池 相 关 标 准,2# 排 口 尾 水 执 行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中 三 级 标 准, 排 口 尾 水 标 准 的 不 统 一 不 利 于 环 保 部 门 监 督 管 理 3 现 有 项 目 ( 年 产 1800 万 米 偏 光 膜 项 目 )RTO 焚 烧 装 置 存 在 不 充 分 燃 烧 现 象, 其 不 充 分 燃 烧 排 出 的 尾 气 主 要 为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低 级 酯 类,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数 次 接 到 周 围 企 业 对 此 异 味 的 投 诉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1 对 于 试 生 产 到 期 且 未 进 行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的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正 积 极 准 备 相 关 材 料 报 送 环 保 部 门 进 行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2 建 设 单 位 正 在 进 行 污 水 排 口 合 并 的 设 计, 预 计 于 2015 年 底 ( 本 项 目 建 成 之 前 ) 完 成 污 水 排 口 的 合 并 工 作, 并 向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新 的 污 水 总 排 口 执 行 严 于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的 电 池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锂 电 池 相 关 标 准 3 企 业 通 过 对 RTO 焚 烧 装 置 的 排 查 发 现 :RTO 燃 烧 炉 正 常 工 作 时 燃 烧 温 度 会 在 800 至 840 之 间 浮 动, 炉 内 温 度 超 过 800 时 阀 门 就 会 根 据 温 度 高 低 按 不 同 百 分 比 程 度 自 动 打 开, 并 释 放 炉 内 气 体, 这 时 就 会 有 未 完 全 燃 烧 的 有 机 气 体 排 出 (RTO 燃 烧 系 统 简 易 示 意 见 下 图 ) 因 此, 在 可 以 满 足 RTO 燃 烧 炉 安 全 稳 定 工 作 的 前 提 下, 企 业 拟 将 阀 门 关 闭, 从 根 本 上 杜 绝 这 部 分 有 机 气 体 的 排 出 图 RTO 燃 烧 系 统 简 易 示 意 图 51

58 4. 工 程 分 析 4.1.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性 质 建 设 地 点 及 投 资 总 额 建 设 项 目 :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板 卷 材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行 业 类 别 : 电 子 元 件 及 组 件 制 造 [C4061] 项 目 性 质 : 扩 建 建 设 地 点 :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恒 谊 路 17 号 投 资 总 额 :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7650 万 美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85 万 美 元 职 工 人 数 : 本 项 目 新 增 职 工 75 人 工 作 制 度 : 年 工 作 日 365 天 8760 小 时, 实 行 二 班 制 三 班 制 生 产 项 目 施 工 期 : 建 设 周 期 约 24 个 月 投 产 日 期 :2017 年 10 月 项 目 规 模 产 品 方 案 本 项 目 为 偏 光 板 前 工 程 段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线 及 厂 房 建 设, 建 成 后 将 形 成 年 生 产 偏 光 板 卷 材 1200 万 米 的 能 力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连 接 偏 光 板 二 工 厂 扩 建 一 栋 钢 结 构 生 产 厂 房 ( 共 二 层 )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线 1 条, 以 及 配 套 的 动 力 及 环 保 设 施 扩 建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约 m 2,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m 2 建 设 项 目 产 品 方 案 见 表 扩 建 后 偏 光 板 工 厂 产 品 方 案 见 表 4.1-2, 全 场 产 品 方 案 见 表 表 建 设 项 目 产 品 方 案 车 间 名 称 生 产 线 名 称 产 品 规 格 偏 光 板 二 工 厂 新 建 1 条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线 2100mm 宽 幅 偏 光 板 卷 材 设 计 能 力 ( 万 米 / 年 ) 表 扩 建 后 偏 光 板 工 厂 产 品 方 案 工 况 (h) 车 间 名 称 生 产 线 名 称 产 品 规 格 设 计 能 力 工 况 (h) 偏 光 板 一 工 厂 偏 光 板 生 产 线 80um 型 号 块 / 年 8760 偏 光 板 二 工 厂 偏 光 膜 生 产 线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线 1490mm 2100mm 宽 幅 偏 光 膜 2100mm 宽 幅 偏 光 板 卷 材 1800 万 米 / 年 万 米 / 年

59 表 扩 建 后 全 厂 产 品 方 案 生 产 厂 房 生 产 线 设 置 产 品 方 案 电 池 一 工 厂 电 池 二 工 厂 电 池 三 工 厂 电 池 四 工 厂 偏 光 板 一 工 厂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期 工 程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 扩 建 项 目 ) 年 产 24,000,000 块 聚 合 物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新 建 锂 离 子 电 池 组 装 生 产 线 一 条 以 及 新 建 培 训 中 心 一 座 扩 建 项 目 电 池 1 工 厂 内 增 加 360,000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电 池 2 工 厂 建 设 项 目 年 产 120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年 产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120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成 品 扩 建 项 目 年 产 2400 万 张 偏 光 板 和 年 产 792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项 目 年 产 240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建 设 项 目 年 产 312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建 设 项 目 年 产 744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建 设 项 目 年 产 744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和 年 产 2880 万 标 签 印 刷 建 设 项 目 年 产 1000 万 只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偏 光 板 制 造 厂 年 产 2400 万 张 偏 光 板 和 年 产 7920 万 块 锂 离 子 电 池 半 成 品 项 目 方 型 电 池 2400 万 块 圆 型 电 池 2400 万 块 偏 光 板 4400 万 块 方 型 电 池 4800 万 块 圆 型 电 池 240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120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2400 万 块 Pack 24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36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万 块 方 型 电 池 4800 万 块 Pack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120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万 块 方 型 电 池 1200 万 块 Pack 120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792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240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312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7440 万 块 PB 锂 离 子 电 池 7440 万 块 标 签 2880 万 张 PB 锂 离 子 电 池 1000 万 块 偏 光 板 块 偏 光 板 2400 万 张 偏 光 板 二 年 产 1800 万 米 偏 光 膜 建 设 项 目 偏 光 膜 1800 万 米 工 厂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片 卷 材 项 目 偏 光 板 卷 材 1200 万 米 建 设 内 容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恒 谊 路 17 号 目 前, 厂 区 内 已 建 成 偏 光 板 工 厂 电 池 工 厂 物 流 仓 库 危 险 废 品 仓 库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库 食 堂 以 及 办 公 研 发 楼 等 总 用 地 面 积 约 m 2, 总 建 筑 面 积 m 2 车 间 和 库 房 主 要 为 单 层 建 筑, 厂 房 结 构 形 式 主 要 为 钢 结 构 53

60 本 次 项 目 建 筑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为 扩 建 生 产 厂 房 一 栋 在 现 偏 光 板 二 工 厂 的 北 侧 连 接 扩 建 钢 结 构 生 产 厂 房, 两 层, 层 高 为 18m 东 西 向 长 度 约 为 179 米, 南 北 向 长 度 约 为 40 米, 占 地 面 积 约 m 2, 扩 建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10616m 2 ; 生 产 厂 房 内 分 生 产 区 域 车 间 动 力 区 域 生 活 辅 助 区 域 其 中, 生 产 区 域 为 延 伸 和 贴 合 ; 动 力 区 域 由 空 调 机 房 车 间 变 电 所 等 ; 生 活 辅 助 区 包 括 办 公 室 会 议 室 男 女 更 衣 室 男 女 厕 所 等 公 用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公 用 及 辅 助 工 程 建 表

61 工 程 名 称 公 用 工 程 表 公 用 及 辅 助 工 程 建 设 名 称 设 计 能 力 现 有 项 目 消 耗 本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及 使 用 情 况 备 注 给 水 约 3626t/d 约 t/d 依 托 现 有 供 水 管 网 排 水 雨 污 分 流 建 设 车 间 雨 污 管 线, 做 好 与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衔 接 工 作, 雨 污 总 排 口 依 托 现 有 依 托 现 有 污 水 预 处 理 站 雨 污 排 口 供 电 110KV 变 电 站 约 万 kw h 约 2880 万 kw h 依 托 原 有 110KV 变 电 所 空 压 站 2000 m 3 /h 新 建 控 压 站, 能 力 约 30m 3 /min 本 次 新 建 纯 水 制 备 系 统 新 建 纯 水 制 备 系 统, 能 力 约 1000t/d 本 次 新 建 贮 运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其 它 辅 助 工 程 设 施 原 料 库 各 工 厂 均 有 自 己 独 立 的 原 料 库 新 建 原 料 库 约 300 m 2 成 品 库 各 工 厂 均 有 自 己 独 立 的 成 品 库 新 建 成 品 库 约 200 m 2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区 750m m 2 50 m 2 危 险 固 废 暂 存 库 100 m 2 40m 2 20m 2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新 建 延 伸 工 段 活 性 炭 吸 附 系 统 新 建 Coating 工 段 RTO 燃 烧 系 统 本 次 新 建 本 次 新 建 依 托 现 有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库 依 托 现 有 危 险 固 废 暂 存 库 新 建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197m 3 /h 83 m 3 /h 43.2m 3 /h 依 托 现 有 污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食 堂 暖 通 空 调 依 托 现 有 VRV 变 频 室 内 机 新 风 系 统, 仓 库 和 无 空 调 车 间 采 用 无 动 力 排 风 机, 卫 生 室 更 衣 间 采 用 机 械 排 风, 电 气 和 动 力 设 备 机 房 机 械 排 风 自 然 进 风 55

62 (1) 给 排 水 建 设 项 目 新 鲜 自 来 水 依 托 现 有 项 目 园 区 自 来 水 管 网 供 给 目 前 现 有 项 目 消 耗 量 为 3626t/d, 建 设 项 目 总 使 用 量 为 1267t/d, 改 扩 建 完 成 后,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新 鲜 水 总 使 用 量 为 4893t/d 因 此 目 前 自 来 水 管 网 总 供 给 能 力 能 够 满 足 建 设 项 目 的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工 艺 ( 膜 清 洗 ) 废 水 经 ph 调 整 后 与 生 活 废 水 一 起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管 网, 经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经 兴 武 沟 排 入 长 江 制 纯 水 系 统 排 放 废 水 水 质 可 达 到 清 下 水 标 准, 作 为 清 下 水 排 入 雨 水 管 网 (2) 压 缩 空 气 站 压 缩 空 气 站 位 于 新 建 厂 房 动 力 设 备 机 房 压 缩 空 气 系 统 为 螺 杆 型 风 冷 空 压 机, 系 统 由 压 缩 空 气 储 气 罐, 前 置 过 滤 器 精 过 滤 器, 冷 冻 式 干 燥 器 等 组 成 (3) 供 汽 开 发 区 实 行 集 中 供 热, 由 华 能 南 京 新 港 供 热 有 限 公 司 集 中 供 热 管 网 提 供, 目 前 的 蒸 汽 源 可 满 足 项 目 生 产 生 活 需 要 项 目 所 需 蒸 汽 加 热 均 为 间 接 加 热, 蒸 汽 冷 凝 水 作 为 纯 水 制 备 用 水 (4) 纯 水 本 项 目 新 建 一 套 纯 水 制 备 系 统, 能 力 约 1000t/d, 采 用 RO 反 渗 透 技 术 进 行 制 备 因 年 制 备 纯 水 量 较 大, 反 渗 透 膜 拟 一 年 更 换 一 次, 每 次 更 换 产 生 废 反 渗 透 膜 约 2t (5) 供 电 建 设 项 目 用 电 由 开 发 区 接 华 东 一 级 电 网 供 给, 双 回 路 不 间 断 供 电, 开 发 区 建 有 110KV 35KV 变 电 站 各 一 座, 总 容 量 为 8.3 万 KVA, 正 常 情 况 下 可 完 全 满 足 项 目 生 产 和 生 活 需 求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本 次 项 目 建 筑 工 程 建 设 内 容 为 扩 建 生 产 厂 房 一 栋 在 现 偏 光 板 二 工 厂 的 北 侧 连 接 扩 建 钢 结 构 生 产 厂 房, 两 层, 层 高 为 18m 东 西 向 长 度 为 179 米, 南 北 向 长 度 为 40 米, 占 地 面 积 m 2, 扩 建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10616m 2 生 产 厂 房 内 分 生 产 区 域 车 间 动 力 区 域 生 活 辅 助 区 域 其 中, 生 产 区 域 为 延 伸 和 贴 合 ; 动 力 区 域 由 空 调 机 房 车 间 变 电 所 等 ; 生 活 辅 助 区 包 括 办 公 室 会 议 室 男 女 更 衣 室 男 女 厕 所 等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详 见 图 4.1-1, 本 次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图

63 4.2.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分 析 工 程 技 术 方 案 偏 光 板 卷 材 为 偏 光 板 制 造 的 前 段 偏 光 板 占 LCD 面 板 材 料 成 本 比 重 约 11%, 最 主 要 的 结 构 是 中 间 两 层 醋 酸 三 纤 维 素 薄 膜 (TAC) 夹 一 层 聚 乙 烯 醇 (PVA), 由 于 PVA 经 过 延 伸 之 后, 通 常 机 械 性 质 会 降 低, 变 得 易 碎 裂 所 以 在 PVA 延 伸 完 后, 要 在 两 侧 粘 贴 醋 酸 三 纤 维 (TAC) 所 组 成 的 透 明 基 板, 一 方 面 可 做 保 护, 一 方 面 则 可 防 止 膜 的 回 缩, 此 外 在 基 板 外 层 可 再 加 一 层 离 型 膜 及 保 护 膜 偏 光 板 的 分 层 结 构 图 详 见 图 表 面 保 護 膜 TAC( 保 護 层 ) PVA( 偏 光 子 ) TAC( 保 護 层 ) PSA( 粘 着 劑 ) 離 型 膜 图 偏 光 板 结 构 图 偏 光 板 为 光 电 产 业 的 上 游 产 品, 因 需 具 备 特 殊 光 学 性 质, 所 以 需 运 用 精 密 机 械 化 工 科 技 及 光 学 技 术 加 工 生 产, 制 造 过 程 可 以 分 为 前 段 制 成 ( 延 伸 涂 层 ) 及 后 段 制 程 ( 贴 保 护 膜 裁 切 ) 本 项 目 偏 光 板 卷 材 即 为 偏 光 板 制 造 的 前 段, 主 要 是 以 三 醋 酸 纤 维 素 薄 膜 (TAC) 经 过 水 洗 及 干 燥 处 理 后 与 聚 乙 烯 醇 (PVA) 作 贴 合, 而 PVA 与 TAC 作 贴 合 前, 要 先 经 过 延 伸 浸 染 干 燥 等 过 程, 再 与 TAC 作 贴 合 的 动 作, 然 后 再 涂 布 光 学 胶, 贴 上 PE 保 护 膜, 最 后 形 成 偏 光 板 卷 材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分 为 延 伸 和 Coating( 涂 层 ) 两 个 步 骤,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详 见 图 及 图

64 PVA S1 PVA W1 W2 KI S2 KI 1 S3 KI S4 KI 2 3 W3 S5 KI G1 P-500 KOH G2 TAC S6 TAC S7 P-500 W4 3 G3 PE S8 PE 图 偏 光 板 卷 材 延 伸 工 段 工 艺 流 程 图 58

65 图 偏 光 板 卷 材 Coating 工 段 工 艺 流 程 图 工 艺 流 程 简 述 本 项 目 产 品 偏 光 板 卷 材 与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膜 建 设 项 目 产 品 偏 光 膜 的 生 产 工 艺 相 同, 主 要 有 延 伸 工 段 和 Coating 工 段 延 伸 工 段 : 聚 乙 烯 醇 (PVA) 膜 经 纯 水 清 洗 拉 伸 后, 进 行 染 着 染 色, 偏 光 板 卷 材 核 心 技 术 是 为 了 光 的 选 择 性 吸 收 而 将 碘 化 钾 吸 着 到 PVA 膜 上, 染 着 组 就 是 将 PVA 膜 浸 入 染 着 液 (I KI 与 水 的 溶 液 ) 进 行 染 色 染 着 染 色 后 用 纯 水 洗 涤, 在 硼 酸 的 作 用 下 进 行 拉 伸 (3 次 ), 拉 伸 后 再 经 纯 水 洗 涤 进 行 补 色 ( 使 用 KI 调 整 碘 的 颜 色 的 工 序 ), 补 色 后 进 行 蒸 汽 加 热 干 燥 干 燥 后 的 PVA 膜 两 面 涂 胶, 上 下 各 贴 合 一 层 经 表 面 处 理 及 纯 水 洗 涤 干 燥 的 三 醋 酸 纤 维 素 薄 膜 (TAC), 贴 合 后 干 燥, 为 了 卷 曲 时 防 止 膜 与 膜 间 产 生 化 学 反 应, 在 贴 附 PE 保 护 膜 后 再 卷 曲, 即 形 成 偏 光 板 卷 材 延 伸 半 成 品 Coating( 涂 层 ) 工 段 : 前 面 工 序 生 产 的 偏 光 板 卷 材 延 伸 半 成 品 去 除 PE 保 护 膜, 然 后 进 行 高 粘 处 理 ; 离 型 膜 上 面 涂 Coating 粘 着 剂, 干 燥 后 与 高 粘 处 理 后 的 偏 光 板 卷 材 延 伸 半 成 品 进 行 合 板, 卷 曲 后 即 形 成 偏 光 板 卷 材 成 品 Coating( 涂 层 ) 工 段 所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经 两 套 RTO 燃 烧 器 燃 烧 去 除 59

66 4.3.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理 化 性 质 本 项 目 产 品 偏 光 板 卷 材 与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膜 项 目 产 品 偏 光 膜 的 生 产 工 艺 相 同, 原 辅 材 料 也 基 本 相 同, 类 比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膜 项 目 实 际 试 生 产 中 原 辅 料 消 耗 量,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见 表 产 品 偏 光 板 卷 材 原 辅 料 名 称 TAC PVA 离 型 膜 主 要 成 分 规 格 指 标 三 聚 醋 酸 纤 维 / 宽 幅 MM 聚 乙 烯 醇 / 宽 幅 MM 聚 对 苯 二 甲 酸 乙 二 酯 MM 表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一 览 表 形 态 年 耗 量 (km/a,t/a) 来 源 储 存 方 式 和 规 格 储 存 位 置 卷 状 km( 合 4848t) 日 本 / 韩 国 铁 架 社 内 外 仓 库 卷 状 km( 合 2424t) 日 本 铁 架 社 内 仓 库 卷 状 km( 合 2424t) 日 本 / 韩 国 铁 架 社 内 外 仓 库 PE 聚 乙 烯 卷 状 km( 合 2424t) 韩 国 纸 箱 社 内 外 仓 库 粘 合 剂 PVA 胶 固 态 9.6 t 中 国 / 韩 国 瓶 社 内 化 学 品 仓 库 P500 氢 氧 化 钾 溶 液 液 态 190t 中 国 桶 社 内 P500 罐 硼 酸 溶 液 硼 酸 液 态 713 t 中 国 桶 社 内 化 学 品 仓 库 染 着 液 碘 碘 化 钾 液 态 1435 t 中 国 瓶 社 内 化 学 品 仓 库 补 色 液 碘 化 钾 液 态 134 t 中 国 瓶 社 内 化 学 品 仓 库 Coating 粘 着 剂 亚 克 力 高 分 子 溶 液 ( 成 分 为 PVA, 溶 剂 为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有 机 溶 剂 ) 液 态 280 t 中 国 / 韩 国 桶 社 内 化 学 品 仓 库 60

67 建 设 项 目 所 用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理 化 性 质 和 毒 理 毒 性 见 表 表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理 化 性 质 毒 理 毒 性 表 名 称 分 子 式 理 化 特 性 燃 烧 爆 炸 性 毒 性 毒 理 硼 酸 H 3 BO 3 碘 碘 化 钾 I KI 乙 酸 乙 酯 C 4 H 8 O 2 乙 酸 丁 酯 C 6 H 12 O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白 色 粉 末, 熔 点 185, 沸 点 300 ; 溶 于 水 酒 精 甘 油 中, 溶 液 呈 弱 酸 性 单 质 碘 呈 紫 黑 色 晶 体, 熔 点 113.5, 沸 点 , 碘 易 溶 于 氯 化 物 溴 化 物 ; 更 易 溶 于 碘 化 物 铝 锡 钛 等 金 属 碘 化 物 无 色 或 白 色 立 方 晶 体 无 臭, 有 浓 苦 咸 味 相 对 密 度 3.13 熔 点 681 沸 点 1330 易 溶 于 水, 溶 于 乙 醇 甲 醇 丙 酮 甘 油 和 液 氨, 微 溶 于 乙 醚 其 水 溶 液 呈 中 性 或 微 碱 性 碘 化 钾 是 碘 的 助 溶 剂, 在 溶 解 时, 与 碘 生 成 三 碘 化 钾, 并 且 三 者 处 于 平 衡 状 态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浓 度 较 高 时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易 挥 发, 对 空 气 敏 感, 能 吸 水 分, 水 分 能 使 其 缓 慢 分 解 而 呈 酸 性 反 应 能 与 氯 仿 乙 醇 丙 酮 和 乙 醚 混 溶, 溶 于 水 (10%ml/ml) 能 溶 解 某 些 金 属 盐 类 ( 如 氯 化 锂 氯 化 钴 氯 化 锌 氯 化 铁 等 ) 相 对 密 度 熔 点 -83 沸 点 77 折 光 率 闪 点 7.2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水 果 香 气 能 与 乙 醇 和 乙 醚 混 溶, 溶 于 大 多 数 烃 类 化 合 物, 25 时 溶 于 约 120 份 水 其 蒸 气 比 空 气 重, 相 对 密 度 凝 固 点 -77 沸 点 , 比 热 容 (20 )1. 91KJ/(kgK) 无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无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无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易 燃,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氧 化 剂 接 触 会 猛 烈 反 应 在 火 场 中, 受 热 的 容 器 有 爆 炸 危 险 其 蒸 气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较 低 处 扩 散 到 相 当 远 的 地 方, 遇 明 火 会 引 着 回 燃 易 燃, 燃 点 421 粘 度 (20 )0.734mPas 蒸 气 能 与 空 气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爆 炸 极 限 1.4%-8.0%( 体 积 ) 毒 性 : 属 微 毒 类 急 性 毒 性 : LD mg/kg ( 大 鼠 经 口 ) 碘 升 华 后 蒸 气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有 毒 性 毒 性 : 低 毒 类 急 性 毒 性 : LD mg/kg( 大 鼠 经 口 ) 毒 性 : 属 低 毒 类 急 性 毒 性 :LD 50 : 5620mg/kg( 大 鼠 经 口 );4940mg/kg( 兔 经 口 ); 人 吸 入 800ppm, 有 病 症 ; 人 吸 入 400ppm 短 时 间, 眼 鼻 喉 有 刺 激 口 服 - 大 鼠 LD50:10768 毫 克 / 公 斤 ; 口 服 - 小 鼠 LD50: 7076 毫 克 / 公 斤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电 器 扩 建 项 目 将 新 增 部 分 生 产 设 备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新 增 生 产 设 备 及 辅 助 设 备 详 见 表

68 表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及 辅 助 设 备 清 单 序 号 品 名 单 位 数 量 产 地 1 PVA Unwinder 台 1 韩 国 2 In Feed 装 置 台 1 韩 国 3 水 洗 组 (Nip & Pool) 台 1 韩 国 4 染 着 组 (Nip & Pool) 台 1 韩 国 5 洗 涤 1 组 (Nip & Pool) 台 1 韩 国 6 NO#1 延 伸 装 置 (Nip & Pool) 台 1 韩 国 7 NO#2 延 伸 装 置 (Nip & Pool) 台 1 韩 国 8 NO#3 延 伸 装 置 (Nip & Pool) 台 1 韩 国 9 NO#4 延 伸 装 置 (Nip & Pool) 台 1 韩 国 10 NO#5 延 伸 装 置 (Nip & Pool) 台 1 韩 国 11 洗 涤 2 组 (Nip & Pool) 台 1 韩 国 12 洗 涤 3 组 (Nip & Pool) 台 1 韩 国 13 补 色 组 (Nip & Pool) 台 1 韩 国 14 水 解 装 置 台 1 韩 国 15 미미 Cutting 装 置 台 1 韩 国 16 2F PVA 预 备 干 燥 & EPC 台 1 韩 国 17 3F PVA 预 备 干 燥 台 1 韩 国 18 PVA 干 燥 装 置 台 1 韩 国 19 PVA Oven 出 口 Nip 装 置 台 1 韩 国 20 PVA Film Accumulator & EPC 台 1 韩 国 21 PVA 简 易 Winder 台 1 韩 国 22 Lami Unit 台 1 韩 国 23 No#1 Tac Unwinder 台 1 韩 国 24 No#1 Tac 连 接 装 置 台 1 韩 国 25 No#1 Tac Accumulator 台 1 韩 国 26 No#1 Tac 表 面 处 理 装 置 台 1 韩 国 27 No#1 Tac 洗 涤 组 (Nip & Pool) 台 1 韩 国 28 No#1 Tac 干 燥 装 置 台 1 韩 国 29 No#1 Tac EPC 装 置 台 1 韩 国 30 No#2 Tac Unwinder 台 1 韩 国 62

69 31 No#2 Tac 连 接 装 置 台 1 韩 国 32 No#2 Tac Accumulator 台 1 韩 国 33 No#2 Tac 表 面 处 理 装 置 台 1 韩 国 34 No#2 Tac 洗 涤 组 (Nip & Pool) 台 1 韩 国 35 No#2 Tac 干 燥 装 置 台 1 韩 国 36 No#2 Tac EPC 装 置 台 1 韩 国 37 守 直 干 燥 装 置 台 1 韩 国 38 No#1 合 板 干 燥 装 置 台 1 韩 国 39 No#2 合 板 干 燥 装 置 台 1 韩 国 40 No#1 张 力 装 置 台 1 韩 国 41 背 光 源 检 查 装 置 台 1 韩 国 42 自 动 检 查 装 置 台 1 韩 国 43 No#2 张 力 装 置 台 1 韩 国 44 保 护 Film Unwinder 台 1 韩 国 45 保 护 Film 连 接 装 置 台 1 韩 国 46 保 护 Film Accumulator 台 1 韩 国 47 保 护 Film Peel Winder 台 1 韩 国 48 保 护 Film Laminator 台 1 韩 国 49 Winder 用 Accumulator 台 1 韩 国 50 Winder 台 1 韩 国 51 Line Control System 台 1 韩 国 52 Line Chucking System 台 1 韩 国 延 伸 机 小 计 52 1 NO#1 Unwinder 台 1 日 本 2 NO#1 连 接 装 置 台 1 日 本 3 NO#1 Accumulator 台 1 日 本 4 coater 全 段 表 面 处 理 装 置 台 1 日 本 5 NO#1 EPC 装 置 台 1 日 本 6 堵 空 装 置 台 1 日 本 7 堵 空 用 液 提 供 装 置 台 1 日 本 8 NO#1 干 燥 装 置 台 1 日 本 9 NO#2 干 燥 装 置 台 1 日 本 10 NO#3 干 燥 装 置 台 1 日 本 63

70 11 NO#4 干 燥 装 置 台 1 日 本 12 NO#5 干 燥 装 置 台 1 日 本 13 NO#6 干 燥 装 置 台 1 日 本 14 NO#7 干 燥 装 置 台 1 日 本 15 NO#8 干 燥 装 置 台 1 日 本 16 厚 度 测 量 装 置 台 1 日 本 17 LAMI 装 置 台 1 日 本 18 NO#2 Unwinder 台 1 日 本 19 NO#2 连 接 装 置 台 1 日 本 20 NO#2 Accumulator 台 1 日 本 21 NO#2 EPC 装 置 台 1 日 本 22 NO#1 winder 台 1 日 本 23 LAMI 全 段 表 面 处 理 装 置 台 1 日 本 24 corona 处 理 装 置 台 1 日 本 25 NO#3 Unwinder 台 1 韩 国 26 NO#3 连 接 装 置 台 1 韩 国 27 NO#3 Accumulator 台 1 韩 国 28 NO#3 EPC 装 置 台 1 韩 国 29 NO#3 winder 台 1 韩 国 30 自 动 检 查 装 置 台 1 韩 国 31 NO#4 Accumulator 台 1 日 本 32 NO#4 winder 台 1 日 本 33 Line Control System 台 1 日 本 34 RTO 台 2 韩 国 35 Mixing Unit 台 1 韩 国 36 Line Chucking System 台 1 韩 国 37 Slitter 台 1 韩 国 涂 层 机 小 计 38 合 计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期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机 械 设 备 冲 淋 油 污 水 等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64

71 活 污 水 1 机 械 设 备 冲 淋 油 污 水 车 辆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及 露 天 机 械 受 雨 水 冲 刷 等 将 产 生 少 量 含 油 废 水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和 石 油 类 排 放 量 约 6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浓 度 为 :COD 300 mg/l,ss 800mg/L, 石 油 类 40 mg/l 上 述 施 工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2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污 水 排 放 量 采 用 单 位 人 口 排 污 系 数 法 计 算, 其 中 : 每 人 每 天 用 水 定 额 150L, 排 污 系 数 取 0.8, 工 期 按 15 个 月 计, 施 工 人 员 50 人, 日 排 放 量 12m 3, 总 排 放 量 4500m 3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为 SS 动 植 物 油 BOD 5 CODcr NH 3 -N 等, 污 水 水 质 可 参 考 同 类 工 程 生 活 污 水 的 排 放 浓 度 :COD 取 300mg/L,BOD 5 取 100mg/L,NH 3 -N 取 50mg/L, SS 取 300mg/L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表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一 览 表 项 目 因 子 COD NH 3 -N SS BOD 5 浓 度 mg/l 污 染 量 kg/d 总 排 放 量 t 施 工 废 气 施 工 期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有 土 石 方 施 工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车 辆 行 驶 中 的 扬 尘,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所 排 放 的 尾 气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1 施 工 扬 尘 本 项 目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起 尘 环 节 较 多, 类 比 同 类 工 程 施 工 期 监 测 情 况, 施 工 现 场 的 近 地 面 扬 尘 日 均 浓 度 在 mg/m 3, 各 类 建 筑 材 料 均 需 从 外 运 进, 运 输 量 较 大 整 个 施 工 现 场 产 生 的 扬 尘 易 对 近 距 离 局 部 空 气 质 量 造 成 短 时 影 响 2 施 工 废 气 施 工 机 械 载 重 车 辆 的 发 动 机 一 般 采 用 柴 油 发 动 机, 其 排 放 的 废 气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NO 2 CO THC,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如 表 所 示 表 柴 油 发 动 机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柴 油 机 类 别 单 位 污 染 物 NOx CO THC 数 据 来 源 65

72 载 重 汽 车 g/l 燃 油 施 工 机 械 g/(kw.h) 环 境 统 计 手 册, 四 川 科 学 技 术 出 版 社, 中 小 功 率 柴 油 机 排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JB ) 据 调 研, 施 工 用 载 重 汽 车 一 般 载 重 量 为 10~20t, 其 百 公 里 耗 油 量 为 约 30L/100km,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场 地 面 积 估 算 车 辆 场 内 平 均 行 驶 距 离 为 2km, 根 据 工 程 规 模 估 算 平 均 车 流 量 为 10 辆 /d 施 工 机 械 (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吊 车 ) 的 功 率 按 100kW 计, 取 为 5 部 同 时 作 业 施 工 机 械 的 作 业 时 间 按 8h/d 计, 施 工 机 械 载 重 车 辆 的 作 业 期 与 施 工 期 一 致, 取 15 个 月 根 据 上 述 参 数, 计 算 施 工 期 施 工 废 气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约 为 NO t CO 9.05t THC 1.91t 施 工 噪 声 工 程 施 工 噪 声 源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和 车 辆 运 输 噪 声 两 类 1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施 工 现 场 的 产 生 噪 声 的 各 类 机 械 设 备 主 要 包 括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钻 孔 机 压 路 机 以 及 打 桩 机 等, 根 据 以 往 大 量 现 场 监 测 数 据, 其 声 级 为 dB, 常 见 的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施 工 机 械 及 运 输 车 辆 名 称 表 典 型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源 强 噪 声 值 Leq(dB(A)) 10m 30m 60m 120m 推 土 机 76~82 66~72 60~66 54~60 挖 掘 机 76~84 66~74 60~68 54~62 装 载 机 81~84 71~74 65~68 59~62 平 土 机 78~86 68~76 62~72 56~64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70~86 60~76 54~70 48~62 重 型 吊 车 85~95 75~85 69~79 63~73 2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施 工 中 土 石 方 砂 石 料 设 备 材 料 运 输 将 动 用 大 量 运 输 车 辆, 这 些 运 输 车 辆 特 别 是 重 型 汽 车 噪 声 辐 射 强 度 较 高, 对 其 频 繁 行 驶 经 过 的 施 工 现 场, 施 工 便 道 和 既 有 公 路 周 围 环 境 将 产 生 较 大 干 扰 66

73 固 体 废 弃 物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施 工 单 位 驻 地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工 地 施 工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1 生 活 垃 圾 按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1.0kg 废 / 人 d 计 算, 施 工 人 员 以 50 人 计, 施 工 期 按 15 个 月 计 算, 则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日 排 放 量 约 为 0.1t/d,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总 量 约 为 36.5t 2 建 筑 垃 圾 本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由 于 使 用 建 筑 材 料 ( 如 砖 钢 筋 木 材 等 ), 会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按 每 100 平 米 面 积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量 约 为 00.5t, 则 将 产 生 建 筑 垃 圾 2.4t 4.6. 建 设 项 目 营 运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物 料 平 衡 本 项 目 物 料 平 衡 类 比 年 产 1800 万 米 偏 光 膜 项 目 实 际 试 生 产 中 物 料 用 量, 拟 建 项 目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4.6-1, 产 品 物 料 平 衡 图 详 见 图 及

74 序 号 表 建 设 项 目 物 料 平 衡 表 (t/a) 入 方 出 方 物 料 名 称 数 量 种 类 成 分 数 量 1 TAC 4848 产 品 偏 光 板 卷 材 PVA 2424 H 2 O 离 型 膜 2424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 PE 2424 清 洗 废 水 Coating 粘 着 剂 280 废 水 低 浓 度 废 水 ( 处 理 后 作 为 工 业 水 回 用 ) 粘 合 剂 9.6 含 碘 (KI) 废 液 P500 液 190 废 膜 (PVA 膜 PE 膜 离 型 膜 保 护 膜 ) 硼 酸 溶 液 713 固 废 废 TAC 膜 边 角 料 废 膜 染 着 液 1435 废 P-500 液 (KOH 水 ) 补 色 液 134 废 粘 着 液 纯 水 合 计

75 PVA PVA 2400 S1 PVA W W KI S2 KI S3 KI S KI W S5 G1 KI TAC 4848 P-500 KOH G TAC S6 TAC S7 P-500 W G PE 2424 PE 2400 S8 PE 图 偏 光 板 卷 材 延 伸 工 段 物 料 平 衡 图 (t/a) 69

76 S9 Coating 280 G G Coating S G S10 PE Corona UV 图 偏 光 板 卷 材 Coating 工 段 物 料 平 衡 图 (t/a) 70

77 水 平 衡 建 设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工 艺 废 水 ( 膜 清 洗 ) 和 生 活 污 水, 水 量 类 比 年 产 1800 万 米 偏 光 膜 项 目 实 际 试 生 产 中 各 工 段 水 量 建 设 项 目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ph TAC 图 建 设 项 目 水 平 衡 图 (t/a) 71

78 溶 剂 平 衡 本 项 目 Coating 工 段 使 用 Coating 粘 着 剂 为 亚 克 力 高 分 子 溶 液 ( 成 分 为 PVA, 溶 剂 为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有 机 溶 剂 ) Coating 粘 着 剂 年 用 量 约 280t/a, 其 中 溶 质 PVA 含 量 约 28t, 溶 剂 乙 酸 乙 酯 约 126t 乙 酸 丁 酯 约 63t 其 他 酯 类 约 63t 溶 剂 平 衡 见 表 4.6-2~4.6-4, 图 4.6-5~4.6-7 (1) 乙 酸 乙 酯 溶 剂 平 衡 表 入 方 表 乙 酸 乙 酯 平 衡 表 单 位 (t/a) 出 方 乙 酸 乙 酯 126 废 气 进 入 G 进 入 G 进 入 G 固 废 进 入 S 总 计 图 乙 酸 乙 酯 溶 剂 平 衡 图 (2) 乙 酸 丁 酯 溶 剂 平 衡 表 入 方 表 乙 酸 丁 酯 平 衡 表 单 位 (t/a) 出 方 乙 酸 丁 酯 63 废 气 进 入 G 进 入 G 进 入 G 固 废 进 入 S 总 计

79 (3) 其 他 酯 类 溶 剂 平 衡 表 图 乙 酸 丁 酯 溶 剂 平 衡 图 入 方 表 其 他 酯 类 平 衡 表 单 位 (t/a) 出 方 其 他 酯 类 63 废 气 进 入 G 进 入 G 进 入 G 固 废 进 入 S 总 计 图 其 他 酯 类 溶 剂 平 衡 图 73

80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分 析 废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干 燥 过 程 中 粘 合 剂 挥 发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延 伸 工 段 TAC 膜 与 PVA 膜 贴 合 后 进 行 三 段 干 燥, 会 产 生 干 燥 废 气, 其 中 含 有 少 量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该 部 分 废 气 经 集 气 罩 收 集 并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吸 附 后 由 18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另 外 TAC 膜 与 PVA 膜 在 洗 涤 后 干 燥 排 放 的 主 要 是 含 水 汽 的 热 空 气, 该 部 分 干 燥 气 体 经 18 米 高 排 气 筒 直 接 排 放 Coating 液 为 亚 克 力 高 分 子 溶 液 ( 主 要 成 分 成 分 为 PVA, 溶 剂 为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有 机 溶 剂 ), 干 燥 挥 发 出 的 有 机 气 体 以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和 其 他 酯 类 废 气 ( 以 非 甲 烷 总 烃 计 ) Coating( 涂 黏 着 液 ) 工 段 中 粘 合 剂 配 合 Coating 干 燥 3 个 环 节 均 产 生 有 机 废 气, 该 部 分 废 气 收 集 进 入 两 套 RTO 燃 烧 装 置 进 行 燃 烧 去 除,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率 可 以 达 到 99.9%, 燃 烧 后 尾 气 经 21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1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1) 延 伸 工 段 TAC 膜 与 PVA 膜 贴 合 后 进 行 三 段 干 燥, 会 产 生 干 燥 废 气, 其 中 含 有 少 量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约 0.2t/a, 该 部 分 废 气 经 集 气 罩 收 集 并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吸 附 后 由 18 米 高 排 气 筒 直 接 排 放, 收 集 率 为 99%, 活 性 炭 吸 附 效 率 约 95% (2)Coating( 涂 黏 着 液 ) 工 段 中 粘 合 剂 配 合 Coating 干 燥 3 个 环 节 均 产 生 有 机 废 气, 约 15.32t/a( 其 中 乙 酸 乙 酯 约 7.66t/a 乙 酸 丁 酯 约 3.83t/a 其 他 酯 类 约 3.83t/a), 该 部 分 废 气 收 集 进 入 两 套 RTO 燃 烧 装 置 进 行 燃 烧 去 除, 收 集 率 为 99%,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率 可 以 达 到 99.9%, 燃 烧 后 尾 气 经 21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状 况 见 表 4.6-2, 等 效 排 气 筒 情 况 见 表

81 生 产 工 段 排 气 筒 编 号 排 气 量 m 3 /h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mg/m 3 表 建 设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状 况 表 产 生 状 况 排 放 状 况 排 放 标 准 排 气 筒 参 数 去 除 治 理 措 施 率 % 速 率 kg/h 年 产 生 量 t/a 浓 度 mg/m 3 速 率 kg/h 年 排 放 量 t/a 浓 度 mg/m 3 延 伸 工 段 1# 排 气 筒 6000 非 甲 烷 总 烃 活 性 炭 吸 附 Coating 工 段 2#RTO 系 统 排 气 筒 3#RTO 系 统 排 气 筒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非 甲 烷 总 烃 RTO 燃 烧 99.9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非 甲 烷 总 烃 RTO 燃 烧 99.9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速 率 kg/h 高 度 m 直 径 m 温 度 排 放 方 式 连 续 连 续 连 续 75

82 本 项 目 由 于 2#RTO 系 统 排 气 筒 3#RTO 系 统 排 气 筒 相 互 之 间 距 离 小 于 42 米, 按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分 别 对 两 个 排 气 筒 进 行 等 效 处 理, 详 见 表 等 效 排 气 筒 编 号 及 位 置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mg/m 3 表 建 设 项 目 等 效 排 气 筒 情 况 表 产 生 状 况 排 放 状 况 排 放 标 准 去 除 率 速 率 年 产 生 量 治 理 措 施 % 浓 度 速 率 年 排 放 量 浓 度 速 率 kg/h t/a mg/m 3 kg/h t/a mg/m 3 kg/h 达 标 情 况 乙 酸 乙 酯 达 标 DX1 ( 位 于 2# 乙 酸 丁 酯 达 标 3#RTO 系 统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RTO 燃 烧 99.9 类 ) 排 气 筒 连 线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中 点 )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达 标 76

83 2 无 组 织 废 气 (1) 延 伸 工 段 TAC 膜 与 PVA 膜 贴 合 后 进 行 三 段 干 燥, 会 产 生 干 燥 废 气, 其 中 含 有 少 量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逸 散 率 约 为 1%, 该 部 分 废 气 通 过 车 间 通 风 换 气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年 排 放 量 约 为 0.002t/a (2)Coating( 涂 黏 着 液 ) 工 段 中 粘 合 剂 配 合 Coating 干 燥 3 个 环 节 均 产 生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以 非 甲 烷 总 烃 计 ) 的 废 气, 逸 散 率 为 1%, 该 部 分 废 气 通 过 车 间 通 风 换 气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年 排 放 量 约 为 0.15t/a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估 算 见 下 表 表 建 设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物 排 放 状 况 生 产 工 段 污 染 源 位 置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面 源 宽 度 (m) 面 源 长 度 (m) 面 源 有 效 高 度 (m) 延 伸 工 段 3 段 干 燥 非 甲 烷 总 烃 乙 酸 乙 酯 Coating 工 段 配 合 室 Coating 室 干 燥 乙 酸 丁 酯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建 设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三 本 帐 见 表 表 建 设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三 本 帐 (t/a) 污 染 物 名 称 本 项 目 产 生 量 本 项 目 削 减 量 本 项 目 排 放 量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有 组 织 排 放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无 组 织 排 放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状 况 建 设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环 节 主 要 为 水 洗 组 拉 伸 组 洗 涤 组 产 生 的 膜 清 洗 废 水 员 工 生 活 用 水 以 及 制 纯 水 系 统 排 放 废 水 77

84 其 中 工 艺 ( 膜 清 洗 ) 废 水 总 计 t/a 洗 涤 循 环 水 t/a 生 活 污 水 4435 t/a 制 纯 水 系 统 排 水 t/a, 工 艺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一 并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管 网, 经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经 兴 武 沟 排 入 长 江 洗 涤 循 环 水 微 滤 后 回 用 于 制 纯 水 系 统 ; 制 纯 水 系 统 排 放 废 水 水 质 可 达 到 清 下 水 标 准, 作 为 清 下 水 排 入 雨 水 管 网 类 比 年 产 1800 万 米 偏 光 膜 项 目 实 际 试 生 产 中 各 股 废 水 水 质 情 况 ( 各 股 洗 涤 废 水 水 质 基 本 相 同 ), 建 设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4.6-6, 三 本 帐 见 表

85 废 水 来 源 排 放 量 (m 3 /a) 工 艺 废 水 生 活 废 水 4435 洗 涤 循 环 水 制 纯 水 废 水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t/a) 表 建 设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排 放 情 况 表 处 理 前 接 管 情 况 电 池 工 开 发 区 排 放 情 况 处 理 方 污 染 物 法 名 称 接 管 浓 度 (mg/l) 接 管 量 (t/a) 业 排 放 标 准 (mg/l) 污 水 厂 排 放 标 准 (mg/l) 排 放 浓 度 (mg/l) 排 放 量 (t/a) ph 5 废 水 COD ph 调 节 ph 7.68~ SS COD COD SS SS 化 粪 池 NH 3 -N 氨 氮 预 处 理 TP TP COD 微 滤 后 SS 回 用 COD COD SS SS 排 放 方 式 去 向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回 用 制 纯 水 系 统 清 下 水 排 入 雨 水 管 网 79

86 表 建 设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三 本 帐 核 算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本 项 目 产 生 量 本 项 目 削 减 量 本 项 目 接 管 量 * t/a 本 项 目 新 增 最 终 排 放 量 ** 废 水 量 COD 废 水 SS NH 3 -N TP *: 接 管 量 仅 为 接 入 污 水 管 网 量 ;**: 新 增 最 终 排 放 量 为 开 发 区 污 水 厂 排 入 外 环 境 量 固 废 产 生 情 况 按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 试 行 )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公 告 2006 年 11 号 ) 和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分 类 的 有 关 要 求, 对 项 目 固 废 进 行 分 类, 本 项 目 固 废 产 生 类 别 有 生 活 垃 圾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和 危 险 废 物 类 比 年 产 1800 万 米 偏 光 膜 建 设 项 目 实 际 试 生 产 中 各 环 节 固 废 产 生 量, 估 算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见 表 生 产 工 序 TAC 膜 表 面 处 理 Coatin g 工 序 黏 着 废 弃 容 器 延 伸 Coatin g 膜 去 除 制 纯 水 系 统 染 着 补 色 延 伸 工 段 废 物 名 称 废 P-500 处 理 液 废 粘 着 液 废 桶 废 膜 废 膜 废 反 渗 透 膜 含 碘 废 液 废 活 性 炭 形 态 液 态 液 态 固 态 固 态 固 态 固 态 液 态 固 态 主 要 成 分 表 本 项 目 副 产 物 产 生 源 强 产 生 量 (t/a) 分 类 编 号 危 废 编 码 KOH 水 190 HW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沾 染 乙 酸 乙 酯 碘 化 钾, 氢 氧 化 钾 等 主 要 为 PVA 膜 PE 膜 离 型 膜 废 TAC 膜 边 角 料 废 膜 HW HW 处 理 处 置 方 式 南 京 绿 联 环 境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凯 燕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宁 昆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 / 南 京 巴 诗 克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472 / / 厂 家 回 收 利 用 1048 / / 渗 透 膜 2 / / 碘 化 钾 水 硼 酸 / / 活 性 炭 2 HW 交 由 一 般 固 废 处 置 单 位 焚 烧 处 置 世 宗 ( 滁 州 ) 光 学 素 材 有 限 公 司 盐 城 新 宇 辉 丰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80

87 废 气 治 理 废 水 处 理 工 段 日 常 工 作 废 活 性 炭 废 有 机 树 脂 生 活 垃 圾 固 态 固 态 固 态 活 性 炭 1 HW 树 脂 4 HW 一 般 无 机 有 机 生 活 垃 圾 27 / / 公 司 盐 城 新 宇 辉 丰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福 昌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环 卫 部 门 卫 生 填 埋 81

88 根 据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导 则 判 定, 除 生 活 垃 圾 外 均 属 于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序 号 副 产 物 名 称 产 生 工 序 形 态 主 要 成 分 表 建 设 项 目 副 产 物 属 性 判 定 表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属 性 ) 预 测 产 生 量 种 类 判 断 * ( 吨 / 年 ) 固 体 废 物 副 产 品 判 定 依 据 1 废 P-500 处 理 液 TAC 膜 表 面 处 理 液 态 KOH 水 190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质 2 废 粘 着 液 Coating 工 序 黏 着 液 态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3 废 桶 废 弃 容 器 固 态 沾 染 乙 酸 乙 酯 等 4 废 膜 延 伸 Coating 固 态 PVA 膜 PE 膜 TAC 膜 离 型 膜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质 10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质 1472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质 5 废 膜 膜 去 除 固 态 TAC 膜 边 角 料 膜 1048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质 6 含 碘 废 液 染 着 补 色 液 态 碘 化 钾 水 硼 酸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质 7 废 反 渗 透 膜 制 纯 水 工 艺 固 态 渗 透 膜 2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质 8 废 活 性 炭 延 伸 工 段 废 气 治 理 固 态 活 性 炭 2 污 染 物 治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物 质 9 废 活 性 炭 固 态 活 性 炭 1 污 染 物 治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物 质 废 水 处 理 工 段 10 废 有 机 树 脂 固 态 树 脂 4 污 染 物 治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物 质 11 生 活 垃 圾 日 常 工 作 固 态 一 般 无 机 有 机 生 活 垃 圾 27 生 活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弃 物 质 其 次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年 ) 以 及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判 定 该 项 目 产 生 的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中, 废 P-500 处 理 液 废 桶 废 粘 着 液 废 活 性 炭 废 有 机 树 脂 为 危 险 废 物, 废 膜 含 碘 废 液 废 反 渗 透 膜 属 于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经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判 别 属 危 险 废 物 的, 需 将 判 定 结 果 以 列 表 形 式 说 明 82

89 序 号 固 废 名 称 属 性 (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或 待 鉴 别 ) 表 固 体 废 物 分 析 结 果 汇 总 表 产 生 工 序 形 态 主 要 成 分 危 险 特 性 废 物 类 别 废 物 代 码 估 算 产 生 量 ( 吨 / 年 ) 1 废 P-500 处 理 液 危 险 废 物 TAC 膜 表 面 处 理 液 态 KOH 水 C HW 废 粘 着 液 危 险 废 物 Coating 工 序 黏 着 液 态 乙 酸 乙 酯 T HW 废 桶 危 险 废 物 废 弃 容 器 固 态 4 废 膜 一 般 固 废 延 伸 Coating 固 态 沾 染 乙 酸 乙 酯 PVA 膜 PE 膜 离 型 膜 T/C/In/I /R HW / / / 废 膜 一 般 固 废 膜 去 除 固 态 TAC 膜 边 角 料 膜 / / / 含 碘 废 液 一 般 固 废 染 着 补 色 液 态 碘 化 钾 水 硼 酸 / / / 废 反 渗 透 膜 一 般 固 废 制 纯 水 工 艺 固 态 渗 透 膜 / / / 2 8 废 活 性 炭 危 险 废 物 延 伸 工 段 废 气 治 理 固 态 活 性 炭 T HW 废 活 性 炭 危 险 废 物 固 态 活 性 炭 T HW 废 水 处 理 工 段 10 废 有 机 树 脂 危 险 废 物 固 态 树 脂 T HW 生 活 垃 圾 一 般 固 废 日 常 工 作 固 态 生 活 垃 圾 / / / 27 83

90 噪 声 产 生 情 况 建 设 项 目 新 增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见 表 表 建 设 项 目 总 新 增 噪 声 设 备 及 安 置 情 况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设 备 台 数 所 在 车 间 ( 工 段 ) 单 台 等 效 声 级 db(a) 与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m) 1 空 压 机 #1 1 动 力 室 95 北,120 2 空 压 机 #2 1 动 力 室 95 北,120 3 风 机 #1 1 RTO 燃 烧 装 置 90 西,90 4 风 机 #2 1 延 伸 及 coating 工 段 90 北,120 5 水 泵 15 动 力 室 车 间 87 北,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汇 总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变 化 汇 总 见 表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排 污 总 量 见 表 表 建 设 项 目 总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表 (t/a)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本 项 目 产 生 量 本 项 目 削 减 量 本 项 目 接 管 量 最 终 排 放 量 有 组 织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 喊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 / 乙 酸 乙 酯 / 乙 酸 丁 酯 / 无 组 织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 喊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 / 乙 酸 乙 酯 / 乙 酸 丁 酯 / 废 水 量 COD 废 水 SS NH 3 -N TP 固 废 一 般 固 废 / 0 危 险 废 物 / 0 84

91 污 染 物 名 称 废 水 有 组 织 废 气 表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排 污 总 量 表 (t/a) 项 目 现 有 项 目 排 放 量 本 次 项 目 排 放 量 扩 建 后 全 厂 总 排 放 量 扩 建 后 全 厂 最 终 排 入 外 环 境 量 废 水 量 COD SS NH 3 -N TP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NOx SO 烟 尘 无 组 织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固 体 废 物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危 险 废 物

92 5.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地 区 环 境 概 况 及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5.1.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地 区 环 境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内,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位 于 南 京 城 东 北 部, 长 江 南 岸, 东 经 , 北 纬 开 发 区 紧 邻 国 内 最 大 的 内 河 外 贸 港 南 京 新 生 圩 港 和 最 大 的 内 河 集 装 箱 港 南 京 龙 潭 港, 紧 靠 南 京 长 江 二 桥 南 岸, 距 南 京 禄 口 国 际 机 场 40 公 里, 通 过 绕 城 高 速 公 路 和 长 江 二 桥, 将 南 京 市 周 围 10 条 高 速 公 路 及 国 道 连 为 一 体, 形 成 立 体 交 叉 的 现 代 化 运 输 网 络 本 项 目 建 设 地 址 位 于 南 京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恒 谊 路 17 号,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房 内 具 体 位 置 详 见 图 地 形 地 貌 南 京 东 距 长 江 入 海 口 约 300 公 里, 西 靠 皖 南 丘 陵, 北 接 江 淮 平 原, 南 望 太 湖 水 网 地 区 境 内 绵 亘 着 宁 镇 山 脉 西 段, 长 江 横 贯 东 西, 秦 淮 河 蜿 蜒 穿 行, 钟 山 龙 蟠, 石 头 虎 踞, 山 水 城 林 相 近 成 趣, 景 色 秀 丽 南 京 市 是 江 苏 省 低 山 丘 陵 集 中 分 布 的 主 要 区 域 之 一, 是 低 山 岗 地 河 谷 平 原 滨 湖 平 原 和 沿 江 洲 地 等 地 形 单 元 构 成 的 地 貌 综 合 体 境 内 绵 亘 着 宁 镇 山 脉 西 段, 长 江 横 贯 东 西 按 地 貌 特 征, 全 市 可 分 为 四 个 区 域 : 六 合 岗 地 丘 陵 区 ; 沿 江 低 山 丘 陵 区 ; 秦 淮 河 流 域 丘 陵 岗 地 ; 臼 湖 固 城 湖 滨 湖 平 原 与 岗 地 区 境 内 无 高 山 峻 岭, 高 于 海 拔 400m 的 低 山 有 钟 山 老 山 和 横 山 栖 霞 区 地 质 构 造 属 宁 镇 褶 皱 带 地 势 起 伏 大, 地 貌 类 型 多, 低 山 丘 陵 岗 地 平 原 洲 地 交 错 分 布 土 壤 类 型, 大 致 可 分 低 山 丘 陵 区 岗 地 区 和 平 原 ( 含 洲 地 ) 区 三 类 栖 霞 区 地 形 大 势 南 高 北 低 南 部 丘 陵 岗 地 连 绵 起 伏, 海 拔 多 在 50~300 米 之 间 北 部 沿 江 平 原 及 江 中 洲 地, 地 势 低 平, 海 拔 在 10 米 以 下, 汛 期 常 受 洪 水 威 胁, 是 南 京 市 重 点 防 洪 区 之 一 栖 霞 区 地 形 大 势 为 南 高 北 低 境 内 无 海 拔 300 米 以 上 低 山 ( 紫 金 山 海 拔 米, 原 为 区 境 内 唯 一 低 山,1999 年 划 入 玄 武 区 境 ), 南 部 有 南 象 山 北 象 山 栖 霞 山 等 丘 陵, 与 岗 地 呈 连 片 分 布 北 部 为 沿 江 平 原 及 江 中 洲 地, 地 势 低 平 内 丘 陵 分 布 较 广, 以 山 体 单 薄, 山 势 和 缓 低 矮 为 特 征 以 长 江 南 岸 幕 府 山 栖 霞 山 龙 潭 东 西 向 一 线, 海 拔 50~300 米, 即 宁 镇 山 脉 西 段 北 支 其 中 有 幕 府 山 直 渎 山 南 象 山 北 象 山 栖 霞 山 灵 山 青 龙 山 等 几 十 座 86

93 水 文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的 主 要 河 流 为 长 江 栖 霞 江 段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开 发 区 以 北 1 公 里 处 为 长 江 新 生 圩 江 段, 本 江 段 为 感 潮 江 段, 年 平 均 流 量 约 28600m 3 /s 枯 水 期 与 常 年 水 量 比 为 , 平 均 潮 差 0.57m, 最 大 潮 位 差 1.56m 洪 水 期 最 大 流 速 3.39m/s, 平 水 期 流 速 1.0m/s, 平 均 流 速 m/s 水 面 比 降 高 水 位 时 为 万 分 之 零 点 二, 低 水 位 时 为 万 分 之 零 点 三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开 发 区 西 南 为 兴 武 沟 兴 武 沟 自 南 向 北 流 入 长 江 兴 武 沟 长 约 3.5km, 宽 20m 左 右, 水 深 1-2.5m 枯 水 期 水 流 基 本 静 止 兴 武 沟 是 开 发 区 内 的 主 要 排 水 沟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即 通 过 兴 武 沟 排 入 长 江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系 图 见 附 图 气 候 与 气 象 栖 霞 区 属 北 亚 热 带 季 风 气 候 区, 受 季 风 环 流 影 响, 气 候 特 点 是 : 四 季 分 明, 气 候 湿 润, 温 暖 宜 人, 雨 水 充 沛, 日 照 充 足, 无 霜 期 较 长 本 区 年 平 均 气 温 为 15.7 气 温 自 西 南 向 东 北 递 减,1 月 是 全 年 最 冷 月, 平 均 气 温 在 2.6 左 右 ;7 月 是 全 年 最 热 月, 平 均 气 温 在 28.0 左 右, 年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1977 年 1 月 31 日 ), 年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9.9 (1978 年 7 月 7 日 ) 全 年 无 霜 期 223 天 左 右,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在 毫 米,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小 时 常 见 的 气 象 灾 害 有 雨 涝 干 旱 连 阴 雨 台 风 低 温 冷 害 寒 潮 冰 雹 和 大 风 等 主 要 气 象 气 候 特 征 见 表 本 区 光 热 水 资 源 较 丰 富, 分 配 比 较 协 调, 既 适 宜 水 稻 棉 花 等 喜 温 作 物 生 长, 又 能 满 足 三 麦 油 菜 等 耐 寒 作 物 的 需 要, 并 使 多 种 畜 禽 鱼 类 能 繁 衍 生 息, 亚 热 带 暖 温 带 多 种 林 木 可 以 因 地 种 植 表 主 要 气 象 气 候 特 征 序 号 项 目 数 值 及 单 位 年 平 均 气 温 气 温 极 端 最 高 温 度 39.9 极 端 最 低 温 度 风 速 年 平 均 风 速 2.7m/s 3 气 压 年 平 均 气 压 101.6kpa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80% 4 空 气 湿 度 最 热 月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85% 最 低 月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76% 87

94 5 降 雨 量 6 积 雪 冻 土 深 度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日 最 大 降 水 量 小 时 最 大 降 水 量 最 大 积 雪 深 度 冻 土 深 度 mm 219.6mm 93.2mm 150mm 200mm 年 最 多 风 向 和 频 率 NE 9% 7 风 向 和 频 率 冬 季 最 多 风 向 和 频 率 NE 12.0% 夏 季 最 多 风 向 和 频 率 SSE 16.0% 8 年 平 均 日 照 h 9 无 霜 期 223 天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常 年 风 频 玫 瑰 图 见 图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图 常 年 风 频 玫 瑰 图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成 立 于 1992 年 9 月 18 日,1993 年 11 月 经 江 苏 省 政 府 批 准 为 省 级 开 发 区 2002 年 3 月 15 日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为 国 家 级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2003 年 3 月 10 日, 国 务 院 批 准 在 开 发 区 内 设 立 国 家 级 出 口 加 工 区 2003 年 7 月 1 日,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顺 利 通 过 ISO1400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并 于 2006 年 7 月 被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评 为 ISO14000 省 级 示 范 区 开 发 区 所 依 托 的 栖 霞 区 面 积 340km 2, 沿 江 岸 线 84km, 是 南 京 重 要 的 石 化 汽 车 电 子 建 材 工 业 区 和 企 业 资 金 人 才 技 术 密 集 区, 为 开 发 区 发 展 提 供 了 广 阔 的 腹 地 与 开 发 区 毗 邻 的 仙 林 大 学 城 面 积 47 平 方 公 里, 由 大 学 集 中 区 科 技 产 业 区 和 高 档 生 活 区 组 成, 环 境 优 美, 文 化 氛 围 浓 厚, 拥 有 众 多 高 等 院 校 科 研 机 构 和 其 他 文 化 事 业 团 体, 是 现 代 信 息 传 播 平 台 和 国 内 最 大 的 数 码 港 之 一, 为 开 发 区 提 供 了 强 大 的 人 才 和 智 力 支 持 开 发 区 建 设 的 指 导 思 想 是 : 以 港 口 为 依 托, 国 际 经 贸 为 先 导, 以 先 进 技 术 产 业 为 基 础, 兴 办 出 口 创 汇 企 业 为 重 点, 坚 持 科 工 贸 相 结 合, 努 力 把 开 发 区 建 设 88

95 成 现 代 化 多 功 能 环 境 优 美 的 工 业 港 口 新 区 和 开 放 型 的 经 济 中 心 5.3.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及 评 价 监 测 布 点 及 监 测 项 目 1 监 测 布 点 本 项 目 引 用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发 展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大 气 监 测 数 据, 选 用 2 个 大 气 监 测 点, 具 体 评 价 点 距 离 方 位 见 表 图 表 大 气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置 编 号 监 测 点 位 置 方 位 距 离 ( 米 ) 监 测 项 目 功 能 区 类 别 G1 G2 新 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国 际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西 北 1200 南 1000 SO 2 NO 2 PM 10 非 甲 烷 总 烃 二 类 区 2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因 子 :SO 2 NO 2 PM 10 非 甲 烷 总 烃 监 测 制 度 与 采 样 方 法 (1) 监 测 时 段 与 采 样 频 率 采 样 时 间 及 频 率 :2014 年 7 月 5 日 至 7 月 11 日 连 续 七 天 采 样, 并 同 步 观 测 风 向 风 速 气 温 和 气 压 SO 2 NO 2 PM 10 每 天 连 续 采 样 不 小 于 20 小 时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小 时 浓 度 值 每 天 监 测 4 次, 每 次 45 分 钟, 取 当 地 时 间 02 时 08 时 14 时 20 时 的 小 时 浓 度 值 (2) 采 样 方 法 采 样 方 法 按 国 家 环 保 局 发 布 的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大 气 部 分 ) 执 行 样 品 分 析 方 法 按 国 家 环 保 局 发 布 的 空 气 与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执 行, 见 表 表 分 析 方 法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因 子 分 析 方 法 检 出 限 (mg/l) 1 SO 2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 ) NO 2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 ) PM 10 重 量 法 (HJ )

96 4 非 甲 烷 总 烃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测 定 气 相 色 谱 法 (HJ/T )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评 价 1 环 境 空 气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经 统 计 整 理 汇 总 见 表 污 染 物 SO 2 NO 2 PM 10 非 甲 烷 总 烃 监 测 点 新 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国 际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新 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国 际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新 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国 际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新 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国 际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表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汇 总 单 位 :mg/m 3 一 小 时 浓 度 监 测 结 果 浓 度 范 围 (mg/m 3 ) 超 标 率 (%) 日 平 均 浓 度 监 测 结 果 浓 度 范 围 (mg/m 3 ) 超 标 率 (%) / / / / 0 / / / / / / / / 评 价 区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可 归 纳 如 下 :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新 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监 测 点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小 时 浓 度 范 围 分 别 为 mg/m mg/m mg/m 3, 无 超 标 现 象 ;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国 际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点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日 均 浓 度 氛 围 分 别 为 mg/m mg/m mg/m 3, 亦 无 超 标 现 象 新 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PM 10 日 均 浓 度 氛 围 分 别 为 mg/m 3, 无 超 标 现 象 ; 国 际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PM 10 日 均 浓 度 氛 围 分 别 为 mg/m 3, 无 超 标 现 象 2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因 子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确 定 为 :SO 2 NO 2 PM 10 非 甲 烷 总 烃 (2) 评 价 标 准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取 小 时 或 一 次 值 标 准,PM 10 取 日 均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97 (3) 评 价 方 法 大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单 项 标 准 指 数 法, 即 : I ij = C ij / C si 式 中 :I ij = 第 i 种 污 染 物, 第 j 测 点 的 指 数 C ij = 第 i 种 污 染 物, 第 j 测 点 的 监 测 最 大 值 (mg/m 3 ) C si = 第 i 种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 (mg/m 3 ) (4) 评 价 结 果 使 用 评 价 因 子 日 均 ( 一 次 ) 浓 度 监 测 最 大 值 计 算 的 I 值 见 表 序 号 测 点 名 称 表 污 染 物 I 值 表 I 值 SO 2 NO 2 PM 10 非 甲 烷 总 烃 G1 新 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G2 国 际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G1 G2 的 监 测 数 据 引 用 其 他 环 评 项 目 中 的 数 据, 监 测 点 距 离 项 目 所 在 地 较 近, 位 于 项 目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内, 且 监 测 数 据 在 三 年 有 效 期 内, 符 合 导 则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故 G1 G2 点 的 监 测 数 据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能 够 反 映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评 价 区 各 监 测 点 各 污 染 物 的 污 染 指 数 均 小 于 1, 无 超 标 污 染 物 总 体 来 看, 评 价 区 域 内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较 好, 基 本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二 类 功 能 区 要 求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与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监 测 (1) 监 测 断 面 和 监 测 点 布 设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开 发 区 污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送 至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尾 水 经 兴 武 沟 排 入 长 江 本 项 目 引 用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发 展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地 表 水 监 测 数 据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位 置 见 表 和 图 水 体 表 水 质 监 测 断 面 位 置 编 号 断 面 位 置 长 江 Ⅰ 兴 武 沟 入 江 口 上 游 500m 91

98 Ⅱ Ⅲ 兴 武 沟 入 江 口 兴 武 沟 入 江 口 下 游 1500m (2)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率 监 测 时 段 :2014 年 7 月 6 日 ~8 日, 监 测 频 次 : 每 天 采 样 二 次, 涨 落 潮 时 刻 各 一 次 (3) 水 质 监 测 项 目 水 质 监 测 项 目 包 括 ph COD SS 氨 氮 TP 石 油 类 (4) 水 质 分 析 方 法 水 质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按 国 家 环 保 局 编 制 的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第 三 版 执 行 具 体 方 法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最 低 检 出 浓 度 (mg/l) ph 玻 璃 电 极 法 0.01(pH 值 ) COD 重 铬 酸 钾 法 10 SS 重 量 法 GB/T 氨 氮 气 泡 间 隔 流 动 分 析 法 TP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0.01 石 油 类 红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采 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长 江 执 行 Ⅱ 类 水 质 标 准, 其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评 价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Ⅱ 类 标 准 1 ph 6-9( 无 量 纲 ) 2 COD 15 3 SS 25 4 NH 3 -N TP 石 油 类

99 2 评 价 方 法 水 质 评 价 方 法 本 着 简 单 合 理 直 观 的 原 则, 采 用 单 因 子 标 准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其 模 式 如 下 : S ij =C ij /C sj 式 中 :S ij : 第 i 种 污 染 物 在 第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C ij : 第 i 种 污 染 物 在 第 j 点 的 监 测 平 均 浓 度 值,mg/L; C Sj :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值,mg/L; ph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phj 7.0 P PHj = PH PH j su phj>7.0 式 中 :phj 第 j 点 的 监 测 平 均 值 ; phsd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下 限 ; phsu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上 限 DO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P P DOj DOj DO f = DO f DO DO DO = 10 9 DO j s j s DOj DOs DOj<DOs W1 式 中 :DOj 第 j 点 的 监 测 平 均 值 (mg/l); DOs 评 价 标 准 (mg/l); DOf 饱 和 溶 解 氧 浓 度 (mg/l); DOf=468/(31.6+T) 3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水 质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表 各 监 测 断 面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mg/l,ph 无 量 纲 ) 断 面 项 目 ph SS 氨 氮 COD 石 油 类 总 磷 (TP) 涨 潮 范 围 均 值 污 染 指 数

100 超 标 率 % 范 围 W2 W3 落 潮 涨 潮 落 潮 涨 潮 均 值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范 围 均 值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范 围 均 值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范 围 均 值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范 围 落 潮 均 值 污 染 指 数 超 标 率 % 标 准 值 从 可 以 看 出, 长 江 栖 霞 江 段 各 个 监 测 断 面 的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II 类 水 质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及 评 价 (1) 测 点 布 置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声 源 特 点 及 评 价 区 环 境 特 征, 在 厂 界 四 周 布 设 8 个 噪 声 监 测 点 测 点 位 置 见 图

101 (2) 测 时 间 频 次 委 托 江 苏 力 维 检 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监 测 时 间 为 2015 年 4 月 2 日 -3 日, 分 昼 间 和 夜 间 两 个 时 段 进 行 (3)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因 子 为 连 续 等 效 声 级 Leq (4)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测 点 编 号 N1 N2 N3 N4 N5 N6 N7 N8 测 量 时 段 表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等 效 声 级 值 等 效 声 级 值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结 果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昼 间 达 标 夜 间 达 标 由 表 可 知, 该 评 价 区 域 内 声 环 境 质 量 较 好, 均 能 达 到 该 噪 声 功 能 区 的 要 求 土 壤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1) 监 测 布 点 本 项 目 引 用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发 展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土 壤 监 测 数 据, 具 体 监 测 位 置 见 表 图 表 土 壤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置 95

102 编 号 监 测 点 位 置 方 位 距 离 ( 米 ) 监 测 项 目 S1 依 利 安 达 (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西 南 1200 ph 镉 汞 砷 铜 铅 铬 锌 镍 (2)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国 家 土 壤 环 境 监 测 方 法 执 行, 见 表 表 分 析 方 法 一 览 表 水 质 指 标 ph 总 镉 总 铬 总 铜 总 铅 总 锌 总 砷 总 镍 总 汞 监 测 方 法 LY/T 森 林 土 壤 ph 值 的 测 定 GB/T KI-MIBK 萃 取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HJ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土 壤 质 量 铜 锌 的 测 定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测 定 GB/T KI-MIBK 萃 取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土 壤 质 量 铜 锌 的 测 定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测 定 GB/T 二 乙 基 二 硫 代 氨 基 甲 酸 银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土 壤 质 量 镍 的 测 定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测 定 土 壤 元 素 的 近 代 分 析 方 法 冷 原 子 荧 光 法 (3) 监 测 时 间 与 频 次 于 2014 年 7 月 5 日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一 次 (4)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因 子 ph 镉 汞 砷 铜 铅 铬 锌 镍 (5) 土 壤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监 测 因 子 表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mg/kg) ph 镍 铅 铬 汞 镉 砷 锌 铜 ( 无 量 纲 ) 质 量 类 别 监 测 值 二 级 (6)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S1 点 距 拟 建 项 目 较 近, 且 监 测 数 据 位 于 两 年 有 效 期 内, 现 状 因 子 适 用 于 本 项 目, 监 测 数 据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能 够 反 映 项 目 区 域 土 壤 质 量 现 状 故 本 项 目 引 用 S1 点 的 土 壤 监 测 数 据 是 合 适 的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所 在 地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可 达 到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该 地 土 壤 环 境 良 好 96

103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及 评 价 (1) 监 测 点 布 设 本 项 目 引 用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发 展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地 下 水 监 测 数 据, 测 点 位 置 见 表 图 表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点 位 置 编 号 监 测 点 位 置 方 位 距 离 ( 米 ) 监 测 项 目 D1 依 利 安 达 西 南 1200 D2 华 新 有 色 合 金 东 南 2000 D3 恩 梯 恩 精 细 机 电 东 北 1700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六 价 铬 氨 氮 Pb Zn Cu Ni 氟 化 物 (2) 监 测 因 子 监 测 频 次 现 状 监 测 因 子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六 价 铬 氨 氮 Pb Zn Cu Ni 氟 化 物 监 测 频 次 :2014 年 7 月 7 日 -8 日, 每 天 监 测 一 次 (3)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按 照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和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的 要 求 进 行 监 测 点 位 (4) 监 测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项 目 表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监 测 结 果 表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氯 化 物 Pb 六 价 铬 Zn Ni Cu D1 监 测 值 L 0.004L L 0.05L D2 监 测 值 ND ND 0.11 ND ND D3 监 测 值 ND ND 0.07 ND ND Ⅲ 类 标 准 根 据 评 价, 评 价 区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位 的 除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其 他 监 测 因 子 均 可 达 到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5.4. 评 价 区 域 现 状 污 染 源 调 查 与 评 价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源 调 查 分 析 评 价 区 域 内 主 要 污 染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1) 评 价 方 法 大 气 污 染 源 评 价 采 用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进 行 评 价 97

104 污 染 物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Pij 计 算 公 式 为 : Q ij Pij= Coi 式 中 :P ij 为 第 j 个 污 染 源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气 为 10-9 m 3 /a, 水 为 10-9 L/a; C oi 为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标 准, 气 为 mg/m 3, 水 为 mg/l; Q ij 为 第 j 个 污 染 源 中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绝 对 排 放 量 (t/a) 某 污 染 源 的 总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P j, 即 所 排 污 染 物 的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的 总 和 : n j Pi i = 1 P = 式 中 i 表 示 污 染 物,n 表 示 污 染 物 质 的 数 量 某 污 染 物 的 总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P i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m Pi= Pij j = 1 式 中 j 表 示 各 污 染 源,m 表 示 污 染 源 的 数 量, 区 域 的 总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为 : n m P = Pij i = 1 j = 1 某 污 染 物 在 所 调 查 的 污 染 源 中 的 污 染 负 荷 比,K i 为 : 某 污 染 源 在 所 调 查 的 污 染 源 总 数 中 的 污 染 负 荷 比 K j 为 : Pi 总 Ki = 100% P Pj 总 Kj = 100% P 应 用 以 上 公 式 对 所 有 调 查 的 污 染 源 及 其 污 染 物 质 进 行 统 计 计 算, 并 进 行 评 价 (2) 污 染 源 评 价 标 准 本 报 告 选 用 的 评 价 项 目 为 SO 2 烟 尘 NO 2, 评 价 标 准 采 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日 均 值, 具 体 见 表 (3) 大 气 污 染 源 现 状 根 据 现 状 调 查,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内 部 实 行 集 中 供 热, 因 此 开 发 区 内 无 重 大 大 气 污 染 源 ; 开 发 区 周 边 地 区 大 气 污 染 源 较 多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评 价 区 域 内 的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排 放 状 况 表

105 (4)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各 主 要 污 染 源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和 分 担 率 见 表 序 号 表 评 价 区 域 内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t/a)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a) 企 业 名 称 SO 2 NO 2 TSP 1 烷 基 苯 厂 金 铜 石 化 华 能 金 陵 电 厂 弓 箭 玻 璃 可 隆 ( 南 京 ) 特 种 纺 织 品 有 限 公 司 合 计 表 评 价 区 大 气 污 染 源 的 等 标 污 染 负 荷 及 污 染 负 荷 比 序 号 污 染 源 名 称 P SO 2 P NO 2 PTSP Pn Kn(%) 1 烷 基 苯 厂 金 桐 石 化 华 能 金 陵 电 厂 弓 箭 玻 璃 可 隆 ( 南 京 ) 特 种 纺 织 品 有 限 公 司 Pi Ki(%) 由 表 可 见, 评 价 区 内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源 为 烷 基 苯 厂, 企 业 的 污 染 负 荷 比 分 别 为 72.31% 15.16%;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NO 2 TSP, 污 染 负 荷 比 为 70.51% 20.14% 评 价 区 域 内 水 污 染 源 评 价 由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南 京 新 港 高 科 污 水 处 理 厂 一 期 工 程 ( 建 设 规 模 为 20000m 3 /d) 已 建 成 运 行, 二 期 工 程 ( 建 设 规 模 为 m 3 / d) 已 建 运 行, 故 开 发 区 内 部 废 水 污 染 源 以 污 水 处 理 厂 现 实 际 处 理 水 量 为 主 据 调 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目 前 实 际 平 均 处 理 水 量 约 为 m 3 /d, 可 处 理 全 部 开 发 区 内 企 业 的 废 水 开 发 区 内 主 要 废 水 污 染 源 接 管 状 况 见 表 序 号 表 开 发 区 主 要 水 污 染 源 排 放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废 水 排 放 量 (t/a) COD 排 放 量 (t/a) 1 南 京 白 敬 宇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106 2 金 陵 药 业 南 京 金 陵 制 药 厂 南 京 依 利 安 达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艾 欧 史 密 斯 ( 中 国 ) 热 水 器 有 限 公 司 弓 箭 玻 璃 器 皿 ( 南 京 ) 有 限 公 司 汉 成 电 子 ( 南 京 ) 有 限 公 司 东 洋 电 子 ( 南 京 ) 有 限 公 司 喜 星 电 子 ( 南 京 ) 有 限 公 司 仕 达 利 恩 ( 南 京 )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海 信 ( 南 京 )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金 桐 化 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力 高 建 筑 构 件 有 限 公 司 可 隆 ( 南 京 ) 特 种 纺 织 品 有 限 公 司 美 药 星 ( 南 京 )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京 晶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正 大 天 晴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中 山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正 科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菲 隆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美 安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凤 凰 印 务 有 限 公 司 瀚 斯 宝 丽 显 示 科 技 ( 南 京 )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亿 华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国 际 纸 业 ( 南 京 )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江 南 永 新 光 学 有 限 公 司 满 纳 韩 宏 电 子 科 技 ( 南 京 )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南 极 星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7 29 金 陵 药 业 南 京 彩 塑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其 它 合 计 由 上 表 可 知, 本 区 域 内 现 有 工 业 污 染 源 的 工 业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约 为 万 吨 / 年, COD 排 放 量 约 为 吨 / 年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主 要 排 污 企 业 是 金 陵 制 药 艾 欧 史 密 斯 弓 箭 玻 璃 东 洋 电 子 乐 金 化 学 海 信 电 器 金 桐 化 学 京 晶 光 电 瀚 斯 宝 丽, 占 区 域 已 建 项 目 排 放 总 量 的 15.9% 101

108 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6.1.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大 气 影 响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扬 尘 及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所 排 放 的 废 气 (1) 粉 尘 粉 尘 污 染 主 要 来 源 于 : 建 筑 材 料 如 水 泥 白 灰 砂 子 等 在 其 装 卸 运 输 堆 放 过 程 中, 因 风 力 作 用 将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 运 输 车 辆 往 来 将 造 成 地 面 扬 尘 ; 施 工 垃 圾 在 其 堆 放 和 清 运 过 程 中 将 产 生 扬 尘 上 述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 扬 尘 ) 将 会 造 成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污 染 主 要 决 定 于 施 工 作 业 方 式 材 料 的 堆 放 及 风 力 等 因 素, 其 中 受 风 力 因 素 的 影 响 最 大 根 据 ( 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研 所 等 单 位 ) 在 市 政 施 工 现 场 的 实 测 资 料, 在 一 般 气 象 条 件 下, 平 均 风 速 为 2.5m/s, 建 筑 工 地 内 TSP 浓 度 为 其 上 风 向 对 照 点 的 2~2.5 倍,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的 影 响 范 围 在 其 下 风 向 可 达 150m, 影 响 范 围 内 TSP 浓 度 平 均 值 可 达 0.49mg/m 3 当 有 围 栏 时, 同 等 条 件 下 其 影 响 距 离 可 缩 短 40% 当 风 速 大 于 5m/s, 施 工 现 场 及 其 下 风 向 部 分 区 域 的 TSP 浓 度 将 超 过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中 的 三 级 标 准, 而 且 随 着 风 速 的 增 加, 施 工 扬 尘 产 生 的 污 染 程 度 和 超 标 范 围 也 将 随 之 增 强 和 扩 大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风 速 相 对 较 小, 只 有 在 大 风 及 干 燥 天 气 施 工, 施 工 现 场 及 其 下 风 向 将 有 粉 尘 存 在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较 长, 通 过 洒 水 抑 尘 设 置 围 挡 设 施 保 持 施 工 场 地 路 面 清 洁 等 措 施, 预 计 施 工 产 生 的 粉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2) 尾 气 尾 气 污 染 产 生 的 主 要 决 定 因 素 为 燃 料 油 种 类 机 械 性 能 作 业 方 式 和 风 力 等, 其 中 机 械 性 能 作 业 方 式 影 响 最 大 运 输 车 辆 和 部 分 施 工 机 械 在 怠 速 减 速 和 加 速 时 产 生 的 污 染 最 为 严 重 类 比 分 析, 在 一 般 气 象 条 件 下, 平 均 风 速 2.5m/s 时, 建 筑 工 地 的 CO NOx 以 及 未 完 全 燃 烧 的 碳 氢 化 物 HC 为 其 上 风 向 的 倍, 其 CO NOx 以 及 碳 氢 化 物 HC 影 响 范 围 在 其 下 风 向 可 达 100m, 影 响 范 围 内 CO NOx 以 及 碳 氢 化 物 HC 浓 度 均 值 分 别 为 10.03mg/Nm 3, 0.216m/Nm 3 和 1.05mg/Nm 3 CO NOx 浓 度 值 分 别 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102

109 中 二 级 标 准 值 的 2.2 倍 和 2.5 倍, 碳 氢 化 物 HC 不 超 标 ( 我 国 无 该 污 染 物 的 质 量 标 准, 参 照 以 色 列 国 标 准 4.0mg/Nm 3 )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风 速 相 对 较 小, 只 有 在 大 风 及 干 燥 天 气 施 工, 施 工 现 场 及 其 下 风 向 将 有 CO NOx 以 及 碳 氢 化 物 HC 存 在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较 长, 通 过 选 择 合 理 施 工 方 式, 设 置 围 挡, 在 同 等 气 象 条 件 下, 其 影 响 距 离 可 缩 短 30%, 即 影 响 范 围 为 70m, 预 计 施 工 产 生 的 尾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营 运 期 大 气 影 响 分 析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的 确 定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对 评 价 工 作 的 分 级 要 求, 选 择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估 算 模 式 确 定 本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其 在 简 单 平 坦 地 形 全 气 象 组 合 情 况 条 件 的 最 大 影 响 程 度 和 最 远 影 响 范 围, 按 表 进 行 分 级 本 项 目 各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质 量 浓 度 占 标 率 Pi 见 表 表 大 气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定 标 准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Pmax 80% 且 D 10% 5km 其 他 Pmax< 10% 或 D 10% <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最 大 地 面 质 量 浓 度 占 标 率 Pi 按 公 式 (1) 计 算, 如 果 污 染 物 数 i 大 于 1, 取 P 值 最 大 者 (P max ) 和 其 对 应 得 D 10% 式 中 : Pi (1) C = C i 0i 100% Pi -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Ci -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的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mg/m 3 ; C 0 i -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mg/m 3 ; C 0 i 一 般 选 用 GB3095 中 1 小 时 平 均 取 样 时 间 的 二 级 标 准 的 质 量 浓 度 限 值 ; 没 有 小 时 浓 度 限 值 的 污 染 物, 取 日 平 均 浓 度 限 值 的 3 倍 值 103

110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参 数 和 选 项 : 本 项 目 在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时 根 据 评 价 区 域 自 然 特 征, 选 择 污 染 源 类 型 为 面 源 ; 扩 散 参 数 为 城 市 ; 地 形 为 简 单 地 形 ; 气 象 为 所 有 气 象 以 及 自 动 距 离 等 参 数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结 果, 针 对 新 增 污 染 源 污 染 源, 计 算 其 非 甲 烷 总 烃 占 标 率 P i, 及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地 面 浓 度 达 标 准 限 值 10% 时 所 对 应 得 最 远 距 离 D 10% 计 算 中 非 甲 烷 总 烃 取 值 2.0mg/m 3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从 表 可 看 出,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大 地 面 质 量 浓 度 占 标 率 最 大 值 Pmax= %, 小 于 10%, 按 照 导 则 关 于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本 次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为 三 级 污 染 源 类 型 污 染 物 1# 排 气 筒 点 源 非 甲 烷 总 烃 表 评 价 等 级 筛 选 汇 总 表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C i (mg/m 3 )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mg/m 3 ) 浓 度 占 标 率 P i (%)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D 10% (m) 4.71E 点 源 乙 酸 乙 酯 2.30E 点 源 乙 酸 丁 酯 1.20E # 排 气 筒 点 源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 5.20E 点 源 乙 酸 乙 酯 2.30E 点 源 乙 酸 丁 酯 1.20E # 排 气 筒 点 源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 5.20E 导 则 规 定,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最 远 影 响 范 围 确 定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即 以 排 放 源 为 中 心 点, 以 最 远 D 10% 为 半 径 的 圆 或 2 D 10% 为 边 长 的 矩 形 作 为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按 照 导 则 的 要 求, 评 价 范 围 的 直 径 或 边 长 不 应 小 于 5km,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边 长 为 5km 的 矩 形 区 域 评 价 范 围 见 图 常 规 气 象 资 料 分 析 气 象 观 测 资 料 调 查 取 自 南 京 市 气 象 站 2012 年 观 测 资 料, 南 京 市 气 象 站 是 距 离 评 价 104

111 区 域 最 近 的 国 家 气 象 系 统 正 规 气 象 站, 拥 有 长 年 连 续 规 测 资 料, 该 站 与 本 项 目 之 间 距 离 小 于 50km, 并 且 气 象 站 地 理 特 征 与 本 地 区 基 本 一 致, 因 此 采 用 南 京 气 象 站 的 资 料 符 合 导 则 要 求 南 京 地 区 年 平 均 气 温 为 16.3,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为 38.2,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为 -9, 最 热 月 平 均 气 温 为 29.7, 最 冷 月 平 均 气 温 为 3.8, 年 平 均 露 点 温 度 为 11.5, 最 热 月 平 均 露 点 温 度 24.8, 最 冷 月 平 均 露 点 温 度 为 -2.2 年 均 降 水 量 为 979.5mm, 春 夏 秋 冬 四 季 的 降 水 量 依 次 为 mm 465.1mm 186.2mm 和 89.6mm, 日 最 大 降 水 量 为 204.3mm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70%, 月 平 均 最 高 相 对 湿 度 82%, 月 平 均 最 低 相 对 湿 度 52% 最 大 积 雪 深 度 为 15cm 1)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列 于 表 )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列 于 表 )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列 于 表 ) 年 平 均 风 频 的 月 变 化 年 平 均 风 频 的 月 变 化 列 于 表 ) 年 平 均 风 频 的 季 变 化 及 年 平 均 风 频 年 平 均 风 频 的 季 变 化 及 年 平 均 风 频 列 于 表

112 表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月 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温 度 ( ) 表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月 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风 速 (m/s) 表 季 小 时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风 速 (m/s) 小 时 (h)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风 速 (m/s) 小 时 (h)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113 表 年 均 风 频 的 月 变 化 风 频 (%) 风 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ES S W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五 月 六 月 七 月 八 月 九 月 十 月 十 一 月 十 二 月

114 风 频 (%) 风 向 表 年 均 风 频 的 季 变 化 及 年 均 风 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全 年

115 图 年 平 均 温 度 的 月 变 化 图 图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月 变 化 图 图 季 小 时 年 平 均 风 速 的 日 变 化 图 109

116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一 月, 静 风 0.40% 二 月, 静 风 0.45% 三 月, 静 风 0.40% 四 月, 静 风 0.83%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五 月, 静 风 0.40% 六 月, 静 风 2.08% 七 月, 静 风 1.21% 八 月, 静 风 1.21%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九 月, 静 风 1.25% 十 月, 静 风 3.23% 十 一 月, 静 风 4.17% 十 二 月, 静 风 0.40%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全 年, 静 风 1.34% 春 季, 静 风 0.54% 夏 季, 静 风 1.49% 秋 季, 静 风 2.88% W NW N NE E W 20.0 N E SW S SE S 冬 季, 静 风 0.42% 图 例 (%) 图 风 向 玫 瑰 图 110

117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一 月, 平 均 2.82m/s 二 月, 平 均 3.27m/s 三 月, 平 均 4.04m/s 四 月, 平 均 3.62m/s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五 月, 平 均 3.27m/s 六 月, 平 均 3.04m/s 七 月, 平 均 2.68m/s 八 月, 平 均 2.81m/s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九 月, 平 均 2.95m/s 十 月, 平 均 2.81m/s 十 一 月, 平 均 2.19m/s 十 二 月, 平 均 3.20m/s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全 年, 平 均 3.06m/s 春 季, 平 均 3.64m/s 夏 季, 平 均 2.84m/s 秋 季, 平 均 2.65m/s W NW N NE E W 4.0 N E SW S SE S 冬 季, 平 均 3.76m/s 图 例 (m/s) 图 风 速 玫 瑰 图 111

118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一 月, 平 均 6.25 二 月, 平 均 6.25 三 月, 平 均 6.25 四 月, 平 均 6.25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五 月, 平 均 6.25 六 月, 平 均 6.25 七 月, 平 均 6.25 八 月, 平 均 6.25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九 月, 平 均 6.25 十 月, 平 均 6.25 十 一 月, 平 均 6.25 十 二 月, 平 均 6.25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NW N NE W E W E W E W 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SW S SE 全 年, 平 均 6.25 春 季, 平 均 6.25 夏 季, 平 均 6.25 秋 季, 平 均 6.25 W NW N NE E W 20.0 N E SW S SE S 冬 季, 平 均 6.25 图 例 () 图 污 染 系 数 图 112

119 图 南 京 地 区 年 统 计 气 象 资 料 风 玫 瑰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1) 污 染 源 参 数 本 项 目 新 增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源 强 见 表 6.1-8,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强 见 表 点 源 名 称 1# 排 气 筒 2# 排 气 筒 3# 排 气 筒 烟 气 量 Nm 3 /h 排 气 筒 高 度 (m) 表 建 设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源 排 气 筒 内 径 (m) 烟 气 出 口 温 度 ( ) 年 排 放 小 时 数 (h) 评 价 因 子 源 强 (kg/h) 乙 酸 乙 酯 非 甲 烷 总 烃 乙 酸 丁 酯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

120 生 产 工 段 延 伸 工 段 Coating 工 段 污 染 源 位 置 3 段 干 燥 配 合 室 Coating 室 干 燥 表 建 设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强 污 染 物 名 称 非 甲 烷 总 烃 年 排 放 排 放 速 排 放 量 时 间 (h) 率 (kg/h) (t/a) 面 源 宽 面 源 长 度 (m) 度 (m) 面 源 有 效 高 度 (m)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可 不 进 行 预 测, 现 将 估 算 模 式 的 计 算 结 果 表 列 如 下 : 表 建 设 项 目 1#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废 气 正 常 排 放 预 测 结 果 表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1# 排 气 筒 向 距 离 D(m) 浓 度 (mg/m³) 占 标 率 (%)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121 E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和 占 标 率 最 大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m)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mg/m³,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 129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表 建 设 项 目 2#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废 气 正 常 排 放 预 测 结 果 表 浓 度 (mg/m³) 乙 酸 乙 酯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³) 2# 排 气 筒 乙 酸 丁 酯 占 标 率 (%)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浓 度 占 标 率 (mg/m³) (%)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和 占 标 率 最 大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m)

122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表 建 设 项 目 3# 排 气 筒 有 组 织 废 气 正 常 排 放 预 测 结 果 表 浓 度 (mg/m³) 乙 酸 乙 酯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³) 3# 排 气 筒 乙 酸 丁 酯 占 标 率 (%)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浓 度 占 标 率 (mg/m³) (%)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和 占 标 率 最 大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m)

123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D(m) 表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预 测 结 果 表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浓 度 占 标 率 浓 度 (mg/m³) (%) (mg/m³) 偏 光 板 卷 材 厂 房 乙 酸 乙 酯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³) 乙 酸 丁 酯 占 标 率 (%)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下 风 向 最 大 浓 度 和 占 标 率 最 大 浓 度 出 现 距 离 (m) 经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正 常 工 况 下 建 设 项 目 各 点 源 及 面 源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均 未 超 过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厂 界 浓 度 不 超 标,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异 味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异 味 来 源 主 要 为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的 异 味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具 有 清 灵 微 带 果 香 的 酒 香, 但 浓 度 较 高 时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本 项 目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值 分 别 为 mg/m mg/m 3, 均 远 低 于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的 嗅 阈 值, 预 计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124 境 造 成 明 显 不 利 影 响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边 界 距 最 近 环 境 敏 感 点 永 和 苑 约 800 米, 项 目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在 最 近 环 境 敏 感 点 永 和 苑 处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与 现 状 值 叠 加 后 可 满 足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对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点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本 项 目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排 放 的 异 味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同 时 在 厂 区 周 边 种 植 各 种 能 有 效 去 除 异 味 的 植 物, 加 强 污 染 控 制 管 理, 减 少 不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的 发 生, 异 味 污 染 是 可 以 得 到 控 制 的 防 护 距 离 确 定 (1) 根 据 导 则 推 荐 方 法 采 用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模 式, 计 算 建 设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出 的 距 离 是 以 污 染 源 中 心 点 为 起 点 的 控 制 距 离, 超 出 厂 界 外 的 范 围, 为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为 : 因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影 响 结 果 满 足 浓 度 标 准, 控 制 距 离 小 于 污 染 源 中 心 点 到 厂 界 的 距 离, 无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2)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规 定, 无 组 织 排 放 有 害 气 体 的 生 产 单 元 ( 贮 罐 区 车 间 或 工 段 ) 与 居 住 区 之 间 应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Q c c 2 ) C m 1 = ( BL r A 式 中 : Cm 为 环 境 一 次 浓 度 标 准 限 值 (mg/m 3 ) Qc 为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可 以 达 到 的 控 制 水 平 (kg/h) r 为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所 在 生 产 单 元 的 等 效 半 径 (m) L 为 工 业 企 业 所 需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 米 ) A B C D 为 计 算 系 数 根 据 所 在 地 区 近 五 年 来 平 均 风 速 及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类 别 查 取 表 装 置 区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L D 污 染 源 位 置 污 染 物 排 放 速 率 (kg/h) 计 算 值 (m) 提 级 值 (m)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118

125 偏 光 板 卷 材 厂 房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经 计 算 表 明,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线 厂 房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为 100 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执 行 以 偏 光 板 卷 材 厂 房 为 边 界, 具 体 见 图 由 图 上 的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包 络 线 范 围 可 知,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居 住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可 以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1) 正 常 工 况 下 建 设 项 目 各 点 源 及 面 源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均 未 超 过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厂 界 浓 度 不 超 标,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项 目 因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影 响 结 果 满 足 浓 度 标 准, 控 制 距 离 小 于 污 染 源 中 心 点 到 厂 界 的 距 离, 无 需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3)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执 行 以 偏 光 板 卷 材 厂 房 为 边 界 100 米 范 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居 住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可 以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6.2.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污 染 源 分 析 结 果, 施 工 期 对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来 自 机 械 设 备 冲 淋 油 污 水 等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1)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含 COD 悬 浮 物 氨 氮 等, 生 活 污 水 经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不 会 对 周 边 水 体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2) 机 械 设 备 冲 淋 油 污 水 影 响 分 析 机 械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主 要 含 悬 浮 固 体 少 量 油, 经 过 隔 油 沉 淀 处 理 后 废 水 全 部 回 用, 不 会 对 周 边 水 体 产 生 大 的 影 响 营 运 期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改 扩 建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达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标 准 后 排 入 区 域 污 水 管 网, 由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中 一 级 标 准 后 经 兴 武 沟 排 入 长 江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污 水 处 理 规 模 为 35000m 3 /d, 已 于 2007 年 正 119

126 式 投 入 运 行, 目 前 接 管 余 量 约 10000t/d, 因 此 开 发 区 污 水 厂 有 能 力 接 收 并 处 理 本 项 目 废 水 本 项 目 废 水 即 在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管 范 围 内 ( 现 有 项 目 废 水 已 接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有 多 余 容 量 接 纳 本 项 目 污 水 因 此,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不 会 影 响 长 江 的 水 环 境 功 能 6.3.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评 价 施 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在 施 工 阶 段, 由 于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运 转 和 各 类 车 辆 的 运 行, 不 可 避 免 地 将 产 生 噪 声 污 染, 施 工 期 噪 声 声 源 强 度 表 见 表 施 工 机 械 体 积 相 对 庞 大, 其 运 行 噪 声 也 较 高, 在 实 际 施 工 过 程 中, 往 往 是 各 种 机 械 同 时 工 作, 各 种 噪 声 源 的 声 能 量 相 互 迭 加, 噪 声 级 将 会 更 高, 辐 射 面 也 会 更 大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可 采 用 点 声 源 扩 散 模 型 : L2=L1-20lgr2/r1(r2> r1) 式 中 :L1 L2 分 别 为 距 声 源 r1 r2 处 的 等 效 A 声 级 (db(a)); r1 r2 为 接 受 点 距 源 的 距 离 (m) 由 上 式 可 推 出 噪 声 随 距 离 增 加 而 衰 减 的 量 ΔL; ΔL=L1-L2=20lgr2/r1 由 此 式 可 计 算 出 噪 声 值 随 距 离 衰 减 的 情 况, 结 果 见 表 由 表 可 知, 施 工 机 械 的 噪 声 由 于 声 级 较 高, 在 空 旷 地 带 衰 减 较 慢, 离 声 源 设 备 80~200m 的 距 离 仍 可 能 超 标 表 不 同 施 工 机 械 满 足 施 工 场 界 等 效 声 级 限 值 防 护 控 制 距 离 (m) 距 声 源 10m 时 声 级 标 准 值 (db(a)) 控 制 距 离 (m) 施 工 机 械 (db(a)) 范 围 平 均 值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推 土 机 76~ 挖 掘 机 76~ 装 载 机 81~ 平 土 机 78~ 重 型 吊 车 85~ 施 工 中 的 设 备 材 料 和 土 石 方 等 运 输 需 动 用 大 量 运 输 车 辆, 车 辆 运 输 尤 其 是 载 重 汽 车 噪 声 辐 射 较 高, 在 施 工 期 将 会 对 周 边 敏 感 点 产 生 干 扰 120

127 施 工 场 地 临 时 施 工 设 施 如 材 料 场 拌 合 站 等 都 是 不 可 忽 视 的 噪 声 源, 以 敲 击 碰 撞 等 间 歇 性 噪 声 为 主, 源 强 ( 距 声 源 10m) 为 80~115dB(A), 同 时 兼 有 吊 车 风 动 机 具 等 设 备 噪 声, 该 类 设 施 产 生 的 噪 声 将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本 次 工 程 施 工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除 与 声 源 有 关 外, 还 与 周 围 敏 感 点 分 布 距 声 源 的 距 离 有 关 根 据 工 程 施 工 安 排 进 行 分 析, 干 扰 主 要 集 中 在 施 工 准 备 路 基 土 石 方 施 工 及 房 屋 建 筑 施 工 阶 段, 影 响 的 主 要 区 域 为 周 边 敏 感 点 建 筑 施 工 期 间 向 周 围 排 放 噪 声 必 须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规 定, 严 格 按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进 行 控 制, 从 而 减 少 施 工 期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营 运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主 要 噪 声 源 与 噪 声 测 点 距 离 表 厂 区 内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统 计 表 单 台 等 效 声 级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设 备 台 数 所 在 车 间 ( 工 段 ) db(a) 与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m) 1 空 压 机 #1 1 动 力 室 95 北,120 2 空 压 机 #2 1 动 力 室 95 北,120 3 风 机 #1 1 RTO 燃 烧 装 置 90 西,90 4 风 机 #2 1 延 伸 及 coating 工 段 90 北,120 5 水 泵 15 动 力 室 车 间 87 北,120 主 要 噪 声 源 与 噪 声 测 点 距 离 见 表 表 主 要 噪 声 源 与 噪 声 测 点 距 离 单 位 :m 设 备 测 点 空 压 机 #1 空 压 机 #2 风 机 #1 风 机 #2 水 泵 N N N N N N N N

128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根 据 声 环 境 评 价 导 则 (HJ ) 的 规 定, 选 取 预 测 模 式, 应 用 过 程 中 将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作 必 要 简 化, 计 算 过 程 如 下 : (1)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模 式 式 中 :L A (r) 预 测 点 r 处 A 声 级,dB(A); L A (r0) r 0 处 A 声 级,dB(A); A 倍 频 带 衰 减,dB(A); (2)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等 效 声 级 贡 献 值 (Leqg) 计 算 公 式 : 式 中 : Leqg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等 效 声 级 贡 献 值,dB(A); L Ai i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A 声 级,dB(A); T 预 测 计 算 的 时 间 段,s; t i i 声 源 在 T 时 段 内 的 运 行 时 间,s (3) 预 测 点 的 预 测 等 效 声 级 (Leq ) 计 算 公 式 : 式 中 : Leqg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等 效 声 级 贡 献 值,dB(A); Leqb 预 测 点 的 背 景 值,dB(A); (4) 在 环 境 噪 声 预 测 中 各 噪 声 源 作 为 点 声 源 处 理, 故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 式 中 :A div 几 何 发 散 衰 减 ; r0 噪 声 合 成 点 与 噪 声 源 的 距 离,m; r 预 测 点 与 噪 声 源 的 距 离,m 122

129 预 测 结 果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室 内 噪 声 源 降 噪 措 施 降 噪 量 可 达 25dB(A), 经 治 理 后 厂 界 噪 声 影 响 值 预 测 见 表 序 号 表 经 治 理 后 各 厂 界 噪 声 的 贡 献 值 预 测 单 位 :db(a) 设 备 名 称 N1 N2 N3 N4 N5 N6 N7 N8 1 空 压 机 # 空 压 机 # 风 机 # 风 机 # 水 泵 项 目 建 成 后, 各 预 测 点 噪 声 叠 加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表 各 预 测 点 噪 声 叠 加 预 测 结 果 单 位 :db(a) 测 点 N1 N2 N3 N4 N5 N6 N7 N8 现 状 值 昼 间 贡 献 值 预 测 值 评 价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现 状 值 夜 间 贡 献 值 预 测 值 评 价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由 上 表 可 知, 建 设 项 目 各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对 厂 界 的 贡 献 值 在 dB(A), 项 目 噪 声 贡 献 值 叠 加 现 状 值 后 昼 间 夜 间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分 别 在 dB(A) dB(A), 因 此, 建 设 项 目 各 厂 界 噪 声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3 类 标 准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高 噪 声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厂 界 周 围 环 境 噪 声 的 影 响 值 较 小 6.4.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源 于 生 活 垃 圾 及 建 筑 垃 圾 等 施 工 期 工 地 会 产 生 大 量 泥 沙 渣 土 施 工 剩 余 废 物 料 等 如 不 妥 善 处 理 这 些 建 筑 123

130 固 体 废 弃 物, 则 会 阻 碍 交 通, 污 染 环 境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车 辆 如 不 注 意 清 洁 运 输, 沿 途 洒 漏 泥 土, 污 染 街 道 和 道 路, 影 响 市 容 和 交 通 清 表 土 在 堆 放 和 运 输 过 程 中, 如 不 妥 善 处 置, 则 会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阻 碍 交 通, 污 染 环 境, 雨 水 径 流 易 以 黄 泥 水 的 形 式 进 入 沟 渠, 沉 积 后 容 易 堵 塞 同 时 泥 浆 水 还 夹 带 施 工 场 地 上 的 水 泥 油 污 等 污 染 物 进 入 水 体,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另 外 清 表 土 因 含 有 大 量 腐 殖 质, 土 力 肥 沃, 是 较 好 的 绿 化 复 垦 的 覆 土 材 料 该 部 分 土 壤 随 意 弃 置, 将 会 因 雨 水 冲 刷 造 成 肥 力 损 失, 同 时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 如 果 该 部 分 表 层 土 与 下 层 土 壤 混 杂 起 来 用 于 路 基 填 路, 在 道 路 绿 化 和 复 垦 时 将 会 因 无 从 取 土 而 造 成 绿 化 和 复 垦 区 土 壤 贫 瘠, 或 因 占 用 其 它 地 方 的 表 土 而 带 来 新 的 生 态 损 失 施 工 期 施 工 现 场 还 会 产 生 大 量 生 活 垃 圾 包 装 材 料 等 项 目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较 大, 生 活 垃 圾 将 产 生 如 下 的 负 面 影 响 : 臭 气 污 染 环 境 空 气 ; 腐 烂 的 垃 圾 渗 滤 液 的 成 分 十 分 复 杂, 有 机 含 量 很 高, 污 染 周 边 水 土 壤 环 境 ; 腐 烂 的 垃 圾 很 容 易 滋 生 细 菌 和 蚊 蝇 ; 随 意 扔 置 的 垃 圾 将 对 区 域 环 境 卫 生 及 景 观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营 运 期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是 废 P-500 处 理 液 废 粘 着 液 废 桶 废 膜 含 碘 废 液 废 活 性 炭 废 有 机 树 脂 废 反 渗 透 膜 和 生 活 垃 圾 其 中 废 P-500 处 理 液 交 予 南 京 绿 联 环 境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 废 粘 着 液 交 由 南 京 凯 燕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蒸 馏 回 收 ; 废 桶 交 由 南 京 宁 昆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 或 南 京 巴 诗 克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清 洗 后 再 利 用 ; 废 PVA 膜 PE 膜 离 型 膜 等 属 于 原 材 料 交 由 厂 家 回 收 利 用 ; 废 TAC 膜 边 角 料 废 膜 及 废 反 渗 透 膜 拟 交 由 一 般 固 废 处 置 单 位 焚 烧 处 置 ; 含 碘 废 液 拟 交 由 世 宗 ( 滁 州 ) 光 学 素 材 有 限 公 司 回 收 利 用 ; 废 活 性 炭 拟 交 由 盐 城 新 宇 辉 丰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焚 烧 处 置 ; 废 有 机 树 脂 拟 交 由 泰 兴 市 福 昌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焚 烧 处 置 ; 职 工 生 活 垃 圾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由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建 设 项 目 固 废 均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实 现 零 排 放, 不 会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建 设 项 目 固 废 处 置 方 式 可 行,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6.5.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在 通 常 情 况 下, 潜 水 补 给 地 表 水, 洪 水 期 地 表 水 补 充 潜 水, 因 此, 潜 水 受 到 污 染 时 会 影 响 地 表 水 ; 地 表 水 受 到 污 染, 对 潜 水 也 会 有 影 响 由 于 含 水 层 以 上 无 隔 水 层 保 124

131 护, 包 气 带 厚 度 又 小, 潜 水 水 质 的 防 护 能 力 很 差 如 果 本 项 目 污 水 管 网 发 生 渗 漏, 必 然 会 渗 入 地 下 而 污 染 潜 水 层 可 见, 污 水 管 网 渗 漏 是 本 项 目 最 主 要 的 污 染 途 径 本 项 目 污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SS 氨 氮, 该 污 水 管 网 若 渗 漏 可 能 污 染 地 下 水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必 须 考 虑 地 下 水 的 保 护 问 题, 对 废 水 收 集 管 道 采 取 防 渗 措 施, 建 设 防 渗 地 坪, 防 渗 层 为 至 少 1 米 厚 粘 土 层 ( 渗 透 系 数 10-7 厘 米 / 秒 ), 或 2 毫 米 厚 高 密 度 聚 乙 烯, 或 至 少 2 毫 米 厚 的 其 它 人 工 材 料, 渗 透 系 数 厘 米 / 秒 虽 然 本 项 目 污 水 管 网 发 生 渗 漏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建 设 单 位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还 是 应 该 加 强 监 督, 运 营 过 程 中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避 免 发 生 渗 漏 事 故, 影 响 地 下 水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在 不 发 生 污 水 管 网 渗 漏 的 情 况 下, 在 正 常 生 产 情 况 下, 不 会 对 当 地 的 地 下 水 水 质 造 成 影 响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 源 头 上 控 制 对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为 了 保 护 地 下 水 环 境, 采 取 措 施 从 源 头 上 控 制 对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 1 从 设 计, 管 理 中 防 止 和 减 少 污 染 物 料 的 跑, 冒, 滴, 漏 而 采 取 的 各 种 措 施,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工 艺, 管 道, 设 备, 土 建, 给 排 水, 总 图 布 置 等 防 止 污 染 物 泄 漏 的 措 施 ; 2 生 产 装 置 区 排 水 管 道 采 用 耐 腐 塑 料 管 材, 铺 设 管 道 前, 先 将 地 沟 用 水 泥 做 防 渗 处 理 原 辅 料 输 送 管 线 尽 量 采 取 地 上 输 送, 防 止 物 料 泄 漏 污 染 地 下 水 3 运 行 期 严 格 管 理, 加 强 巡 检, 及 时 发 现 污 染 物 泄 漏 ; 一 旦 出 现 泄 漏 及 时 处 理, 检 查 检 修 设 备, 将 污 染 物 泄 漏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降 到 最 低 (2) 地 下 水 污 染 监 控 建 立 厂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控 体 系, 包 括 建 立 地 下 水 监 控 制 度 和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制 定 监 测 计 划 配 备 必 要 的 检 测 仪 器 和 设 备,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建 议 在 厂 内 罐 区 及 污 水 池 附 近 分 别 设 1 个 点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每 季 度 测 一 次, 监 测 因 子 为 :ph SS 氨 氮 等 (3) 应 急 处 置 1 当 发 生 异 常 情 况 时, 按 照 装 置 制 定 的 环 境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在 第 一 时 间 内 尽 快 上 报 主 管 领 导, 启 动 周 围 社 会 预 案, 密 切 关 注 地 下 水 水 质 变 化 情 况 2 组 织 装 专 业 队 伍 负 责 查 找 环 境 事 故 发 生 地 点, 分 析 事 故 原 因, 尽 量 将 紧 急 时 间 局 部 化, 如 可 能 应 予 以 消 除, 尽 量 缩 小 环 境 事 故 对 人 和 财 产 的 影 响 减 低 事 故 后 果 的 手 段, 包 括 切 断 生 产 装 置 或 设 施 125

132 3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调 查, 监 测, 处 理 对 事 故 后 果 进 行 评 估,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制 止 事 故 的 扩 散, 扩 大, 并 制 定 防 止 类 似 事 件 发 生 的 措 施 126

133 7.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7.1.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筛 选 本 项 目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恒 谊 路 17 号,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内, 目 前 周 边 主 要 为 工 业 用 地 改 扩 建 项 目 完 成 后, 全 厂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执 行 以 偏 光 卷 材 片 厂 房 100 米 范 围 所 组 成 的 包 络 线 ; 目 前,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包 络 线 内 无 居 民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点,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拆 迁 ;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不 得 新 建 居 民 学 校 医 院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表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的 因 子 识 别 序 号 评 价 因 子 生 产 运 营 期 1 征 地 拆 迁 2 移 民 安 置 3 人 文 景 观 4 人 群 健 康 5 文 物 古 迹 6 交 通 7 水 利 8 通 讯 9 电 力 10 天 然 气 11 社 会 就 业 12 社 会 经 济 7.2.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征 地 拆 迁 与 移 民 安 置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规 划 为 工 业 用 地, 项 目 的 用 地 不 占 用 基 本 农 田, 不 占 用 交 通 道 路, 不 占 用 航 道 等 项 目 用 地 为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的 工 业 用 地, 地 块 上 没 有 居 民 居 住 也 不 涉 及 拆 迁 问 题 因 此 本 项 目 在 征 地 拆 迁 移 民 安 置 方 面 无 影 响 通 讯 电 力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用 地 不 占 用 通 讯 电 力 设 施, 主 要 的 通 讯 电 力 环 境 影 响 为 项 目 增 加 了 区 域 内 通 讯 电 力 设 施 负 荷 目 前 区 内 通 信 电 缆 分 布 广 泛, 通 讯 资 源 丰 富, 可 满 足 本 项 目 的 需 求, 项 目 新 增 用 电 量 可 由 电 网 供 应, 基 本 不 产 生 影 响 127

134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设 完 成 后, 需 要 劳 动 人 员 70 人 ;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为 区 域 内 经 济 发 展 做 出 一 定 的 贡 献 7.3.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本 项 目 对 社 会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正 面 影 响 与 负 面 影 响 社 会 环 境 的 正 面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当 地 物 流 能 流 量 增 加, 促 进 就 业 及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本 项 目 建 成 并 投 入 使 用 后 可 实 现 一 定 的 经 济 效 益, 实 现 财 政 税 费 收 入 同 时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会 新 招 收 职 工, 可 满 足 周 围 居 民 的 就 业 要 求, 改 善 周 围 居 民 的 经 济 条 件, 缓 解 就 业 压 力, 提 高 当 地 居 民 生 活 水 平, 利 于 和 谐 社 会 的 创 建 因 此,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既 可 以 为 企 业 带 来 明 显 的 经 济 效 益, 也 促 进 了 当 地 经 济 的 发 展, 具 有 较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对 社 会 环 境 正 面 影 响 较 明 显 社 会 环 境 的 负 面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三 废 及 噪 声 会 相 应 增 加, 这 要 求 对 周 围 环 境 及 敏 感 目 标 的 保 护 应 该 增 强 ; 其 次 增 加 了 区 域 交 通 负 荷 建 设 单 位 应 努 力 从 源 头 控 制 污 染, 提 高 生 产 工 艺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严 格 落 实 环 评 文 本 中 所 提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确 保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达 标 排 放 ;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妥 善 安 全 处 置 ; 将 项 目 建 设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降 至 最 低 7.4.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综 上 所 述, 根 据 对 本 项 目 的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的 识 别 和 定 性 分 析 预 测, 本 项 目 建 设 后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的 正 效 应 大 于 负 效 应, 对 区 域 的 经 济 发 展 有 巨 大 的 促 进 作 用 128

135 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为 贯 彻 落 实 环 境 保 护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号 ) 文 件 的 精 神, 落 实 各 级 环 保 部 门 开 展 环 境 风 险 排 查 工 作 的 要 求, 根 据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依 据 环 发 [2006]4 号 文 附 件 三 环 境 风 险 排 查 技 术 重 点 的 要 求, 对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编 制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章 节 8.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和 重 点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是 分 析 和 预 测 建 设 项 目 存 在 的 潜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行 期 间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或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认 为 破 坏 和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漏,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安 全 与 环 境 影 响 的 损 害 程 度,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以 使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率 损 失 和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应 把 事 故 引 起 厂 ( 场 ) 界 外 人 群 的 伤 害 环 境 质 量 的 恶 化 及 对 生 态 系 统 影 响 的 预 测 和 防 护 作 为 评 价 工 作 重 点 8.2. 建 设 单 位 已 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回 顾 公 司 现 有 安 全 环 保 管 理 机 构, 配 备 管 理 人 员, 通 过 技 能 培 训, 承 担 该 项 目 运 行 后 的 环 保 安 全 工 作 安 全 环 保 机 构 将 根 据 相 关 的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结 合 开 发 区 具 体 情 况, 制 定 公 司 的 各 项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严 格 的 生 产 操 作 规 则 和 完 善 的 事 故 应 急 计 划 及 相 应 的 应 急 处 理 手 段 和 设 施, 同 时 加 强 安 全 教 育, 以 提 高 职 工 的 安 全 意 识 和 安 全 防 范 能 力 总 图 布 置 和 建 筑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1) 总 图 布 置 现 有 厂 区 内 道 路 已 实 行 人 货 流 分 开 ( 划 分 人 行 区 域 和 车 辆 行 驶 区 域 不 重 叠 ), 并 划 出 专 用 车 辆 行 驶 路 线 限 速 标 志 等 并 严 格 执 行 现 有 厂 房 已 配 套 建 设 应 急 救 援 设 施 救 援 通 道 应 急 疏 散 避 难 所 等 防 护 设 施 (2) 建 筑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现 有 厂 房 建 设 及 总 体 布 局 已 严 格 按 照 工 业 企 业 总 平 面 设 计 规 范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J16-87(2001 版 )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规 及 技 术 标 准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高 处 作 业 平 台 高 空 走 廊 楼 梯 钢 爬 梯 上 已 按 规 范 要 求 设 计 围 栏 踢 脚 板 或 防 护 栏 杆, 围 129

136 栏 高 度 不 应 低 于 1.05m, 脚 板 也 已 使 用 防 滑 板 风 险 防 范 事 故 救 援 组 织 机 构 根 据 中 国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要 求, 公 司 已 设 置 了 事 故 紧 急 救 援 组 织 如 下 : (1) 应 急 指 挥 部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当 地 政 府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关 于 环 境 安 全 的 方 针 政 策 及 规 定 ; 组 织 制 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组 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 负 责 应 急 防 范 设 施 ( 备 ) 的 建 设, 以 及 应 急 救 援 物 质, 特 别 是 处 理 泄 漏 物 消 解 和 吸 收 污 染 物 的 化 学 品 物 质 的 储 备 ; 检 查 督 促 做 好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预 防 措 施 和 应 急 救 援 的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督 促 协 助 有 关 部 门 及 时 消 除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跑 冒 滴 漏 ; 负 责 应 急 队 伍 的 调 动 和 资 源 配 置 ; 发 环 境 事 件 信 息 的 上 报 及 可 能 受 影 响 区 域 的 通 报 工 作 ; 负 责 应 急 状 态 下 请 求 外 部 救 援 力 量 的 决 策 ; 接 受 上 级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机 构 的 指 令 和 调 动, 协 助 事 件 的 处 理,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对 环 境 进 行 修 复 事 件 调 查 经 验 教 训 总 结 ; 负 责 保 护 事 件 现 场 及 相 关 数 据 ; 有 计 划 的 组 织 实 施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救 援 的 培 训, 根 据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演 练, 向 周 边 企 业 敏 感 目 标 提 供 本 单 位 有 关 危 险 物 质 特 性 救 援 知 识 等 宣 传 材 料 (2) 通 讯 报 警 组 通 讯 报 警 组 确 保 各 专 业 组 和 指 挥 部 之 间 广 播 和 通 讯 的 畅 通 ; 通 过 广 播 指 导 人 员 的 疏 散 和 自 救 ; 确 保 对 外 通 讯 的 畅 通 (3) 环 境 保 护 组 熟 悉 公 司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和 应 急 计 划 ; 事 故 发 生 时 负 责 监 测, 查 明 事 故 源, 及 时 抢 救 受 伤 人 员, 控 制 对 地 表 水 及 大 气 污 染 (4) 消 防 抢 险 组 熟 悉 公 司 重 点 目 标 情 况 和 应 急 救 援 方 案 ; 对 有 毒 物 质 泄 漏 事 故, 采 用 适 应 的 手 段, 迅 速 处 置 泄 漏 毒 物,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降 低 有 毒 物 质 的 危 害 程 度 ; 对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选 用 适 用 的 灭 火 器 材, 迅 速 控 制 火 势 和 扑 灭 火 灾 ; 负 责 对 人 员 和 公 司 建 筑 道 路 进 行 清 洗 消 除 事 故 后 果 ; 对 具 有 火 灾 爆 炸 性 质 的 危 险 点 进 行 监 控 和 保 护,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及 二 次 事 故 风 险 预 警 措 施 当 南 京 市 气 象 台 发 布 台 风 飓 风 特 大 暴 雨 以 及 南 京 市 政 府 发 布 四 级 预 警 ( 红 橙 黄 蓝 ) 时 ; 公 司 内 排 洪 沟 污 水 收 集 池 均 为 主 要 防 护 设 施, 一 旦 出 现 上 述 任 何 一 个 设 施 不 能 正 常 发 挥 作 用 时, 及 时 发 出 预 警 后, 环 境 保 护 组 人 员 及 相 关 人 员 需

137 小 时 值 守, 直 至 预 警 解 除 ; 应 急 指 挥 部 结 合 企 业 水 体 环 境 风 险 源 识 别 结 果 发 布 预 警 指 令,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向 各 职 能 科 室 各 专 业 组 各 车 间 传 达 预 警 指 令 ; 各 职 能 科 室 指 挥 部 各 专 业 组 各 班 组 接 到 预 警 指 令 后 安 排 熟 悉 防 控 预 案 的 人 员 值 班, 通 知 其 他 应 急 人 员 和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待 命, 准 备 应 急 物 资 发 送 ; 各 职 能 科 室 各 班 组 检 查 公 司 重 大 环 境 风 险 源 ; 检 查 易 发 生 事 故 部 位 的 设 施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降 低 自 然 灾 害 条 件 下 环 境 风 险 度 监 控 网 络 防 范 措 施 和 责 任 根 据 环 戊 烷 储 罐 装 卸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各 级 监 控 人 员 的 巡 检 和 重 要 危 险 点 异 常 情 况 汇 报 制 度, 加 强 各 单 元 操 作 人 员 培 训, 防 止 危 险 点 误 操 作 的 措 施 ; 各 装 置 制 定 好 异 常 情 况 和 事 故 前 兆 的 发 现 及 处 理 措 施 应 急 监 测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专 门 机 构 负 责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现 场 应 急 监 测, 对 事 故 性 质 参 数 与 后 果 进 行 评 估, 为 指 挥 部 门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时,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小 组 或 单 位 所 依 托 的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部 门 应 迅 速 组 织 监 测 人 员 赶 赴 事 件 现 场,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迅 速 确 定 监 测 方 案 ( 包 括 监 测 布 点 频 次 项 目 和 方 法 等 ), 及 时 开 展 应 急 监 测 工 作, 在 尽 可 能 短 的 时 间 内, 用 小 型 便 携 仪 器 对 污 染 物 种 类 浓 度 污 染 范 围 及 可 能 的 危 害 做 出 判 断, 以 便 对 事 件 进 行 及 时 正 确 处 理 已 采 取 的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建 设 单 位 已 采 取 的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如 下 : (1) 切 断 污 染 源 方 案 对 于 化 学 物 质 的 泄 漏, 首 先 应 根 据 泄 漏 物 质 的 性 质, 毒 性 和 特 点, 确 定 使 用 堵 塞 该 污 染 物 的 材 料, 同 时 关 闭 阀 门, 利 用 该 材 料 修 补 容 器 或 管 道 的 泄 漏 口, 以 防 污 染 物 更 多 的 泄 漏 ; 利 用 能 够 降 低 污 染 物 危 害 的 物 质 ( 如 沙 土 等 ) 撒 在 泄 漏 口 周 围, 将 泄 漏 口 与 外 部 隔 绝 开 ; 若 泄 漏 速 度 过 快, 并 且 堵 塞 泄 漏 口 有 困 难, 应 当 及 时 使 用 有 针 对 性 的 材 料 堵 塞 下 水 道, 截 断 污 染 物 外 流 造 成 污 染 (2) 化 学 品 泄 漏 的 应 急 监 测 与 处 置 1 小 量 的 泄 漏 用 沙 土 或 其 他 棉 质 物 质 进 行 收 集, 废 物 等 事 件 结 束 后 集 中 处 理 2 大 量 泄 漏 化 学 物 质 进 入 污 水 管 网, 应 打 开 去 事 故 池 的 阀 门 收 集 事 故 水, 确 保 事 故 区 域 内 所 有 泄 漏 物 料 得 以 回 收 废 水 得 到 收 集, 收 集 的 污 水 分 批 分 次 送 污 水 处 理 站 131

138 处 理, 处 理 达 到 接 管 标 准 后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3 消 防 废 水 收 集 进 入 事 故 应 急 池, 防 治 污 水 进 入 附 近 水 体 ; 4 废 液 大 面 积 泄 漏 及 装 置 事 故 废 水 ( 泄 漏 进 入 排 水 系 统 的 废 水 ) 将 排 入 事 故 应 急 池, 防 止 污 水 进 入 附 近 水 体, 造 成 污 染 消 防 尾 水 雨 水 清 净 下 水 清 下 水 系 统 阀 门 1 清 下 水 排 口 清 下 水 监 测 系 统 阀 门 2 消 防 尾 水 污 水 系 统 污 水 阀 门 4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阀 门 3 事 故 废 水 事 故 池 泵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阀 门 5 污 水 排 口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厂 排 口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长 江 图 事 故 废 水 防 范 和 处 理 流 程 示 意 图 (3) 事 故 现 场 隔 离 1 事 故 现 场 隔 离 区 的 划 定 方 式 方 法 : 在 发 生 紧 急 事 故 时, 要 按 事 故 的 状 态 进 行 区 域 管 制 与 警 戒, 限 制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和 无 关 车 辆 经 过, 以 防 止 事 故 扩 大 或 人 员 伤 亡 在 公 司 主 管 部 门 未 到 达 和 接 管 前, 将 由 发 生 事 故 现 场 主 管 在 本 装 置 主 要 路 口 和 周 围 地 带 进 行 区 域 管 制 与 警 戒 工 作 2 事 故 现 场 隔 离 方 法 : 危 险 区 边 界 警 戒 线, 警 戒 哨 佩 带 臂 章, 救 护 车 鸣 灯 3 事 故 现 场 周 边 区 域 的 道 路 隔 离 或 交 通 疏 导 办 法 : 实 行 区 域 管 制 与 警 戒, 专 人 进 行 疏 导 4 现 场 人 员 的 撤 离 132

139 在 发 生 重 大 火 灾 有 毒 物 质 泄 漏, 严 重 威 胁 现 场 人 员 生 命 安 全 条 件 下, 事 故 现 场 最 高 指 挥 有 权 作 出 与 事 故 处 理 无 关 人 员 的 撤 离, 或 全 部 人 员 撤 离 的 命 令 公 司 指 定 地 点 作 为 公 司 紧 急 集 合 地 点, 并 有 明 显 标 示 在 发 生 严 重 的 火 灾 爆 炸 毒 物 泄 漏 事 故 时, 应 依 据 当 时 的 风 向 选 择 确 定 上 风 向 的 一 侧 作 为 紧 急 集 合 地 点, 撤 离 人 员 先 在 该 处 集 合 登 记, 等 待 进 一 步 的 指 令, 撤 离 的 信 号 为 公 司 警 报 系 统 发 出 的 报 警 声 : 持 续 时 间 为 30 秒 ( 预 先 通 知 的 系 统 测 试 根 据 通 知 要 求 进 行 响 应 ) 在 发 生 事 故 时, 公 司 派 专 人 对 非 公 司 人 员 ( 参 观 人 员 外 单 位 施 工 作 业 人 员 等 ) 进 行 引 导 疏 散 并 撤 离 至 安 全 地 带 当 经 过 积 极 的 灾 害 急 救 处 理 后, 灾 情 仍 无 法 控 制 进, 由 事 故 应 急 指 挥 小 组 下 达 撤 离 命 令 后, 装 置 现 场 所 有 人 员 按 自 己 所 处 位 置, 选 择 特 定 路 线 撤 离, 并 引 导 现 场 其 他 人 员 迅 速 撤 离 现 场 对 可 能 威 胁 到 厂 外 居 民 安 全 时, 指 挥 部 应 立 即 和 地 方 有 关 部 门 联 系, 并 应 迅 速 组 织 有 关 人 员 协 助 友 邻 单 位 厂 区 外 过 往 行 人 在 县 市 指 挥 部 指 挥 协 调 下, 指 挥 引 导 居 民 迅 速 撤 离 到 安 全 地 点 (4) 应 急 人 员 进 入 撤 离 现 场 的 条 件 应 急 人 员 在 进 入 现 场 时 应 做 好 如 下 准 备 : 一 是 人 员 准 备, 根 据 事 故 发 生 的 规 模, 影 响 程 度 以 及 危 险 范 围, 确 定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的 人 数, 并 由 经 验 丰 富 的 或 相 关 专 业 人 员 带 队 ; 二 是 救 援 器 材 物 资 必 须 准 备 充 足, 以 防 出 现 吸 附 剂 等 救 险 药 剂 不 够 用 的 情 况 ; 三 是 必 须 弄 清 救 援 方 式, 救 援 前 尽 量 弄 清 楚 各 类 相 关 事 故 处 置 情 况, 在 保 证 自 己 安 全 的 情 况 下 最 大 限 度 的 抢 险 救 灾 ; 四 是 思 想 准 备 要 充 分, 救 援 时 思 想 情 绪 保 持 稳 定, 做 好 救 援 抢 险 工 作 当 突 发 事 件 的 危 害 已 经 消 除 或 者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由 应 急 小 组 组 长 命 令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撤 离 现 场 撤 离 时 应 保 持 秩 序 不 混 乱, 不 得 提 前 脱 下 防 护 设 备, 待 到 安 全 区 域 时 立 即 消 毒, 沐 浴 (5) 应 急 救 援 的 调 度 和 保 障 供 应 措 施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由 应 急 小 组 组 长 统 一 调 度 和 指 挥, 突 发 环 境 事 故 时, 由 应 急 小 组 组 长 下 达 救 援 命 令, 并 由 事 故 发 生 车 间 或 生 产 工 段 负 责 人 带 领 展 开 应 急 救 援 行 动 应 急 救 援 物 资 由 各 物 资 保 管 人 负 责 分 发 给 各 救 援 小 组, 在 达 到 应 急 救 援 的 目 的 同 时 尽 量 节 约, 不 浪 费 133

140 8.3.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程 序 大 体 包 括 风 险 识 别 源 项 分 析 后 果 计 算 风 险 评 价 风 险 管 理 和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计 划 等 内 容 一 般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见 图 图 风 险 评 价 程 序 8.4. 评 价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的 确 定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的 工 程 分 析, 根 据 生 产 加 工 运 输 使 用 和 贮 存 中 涉 及 的 主 要 化 学 品, 按 照 表 进 行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本 项 目 物 质 理 化 性 质 和 危 险 特 性 表 见 表 8.4-2, 项 目 物 质 风 险 分 析 见 表 物 质 类 别 等 级 表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LD 50 ( 大 鼠 经 口 ) (mg/kg) LD 50 ( 大 鼠 经 皮 ) (mg/kg) LC 50 ( 小 鼠 吸 入,4 小 时 )(mg/l) 有 毒 物 质 1 <5 <1 <

141 2 5<LD 50 <25 10<LD 50 <50 0.1<LC 50 <0.5 易 燃 物 质 爆 炸 性 物 质 3 25<LD 50 <200 50<LD 50 < <LC 50 <2 1 可 燃 气 体 在 常 压 下 以 气 态 存 在 并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可 燃 混 合 物 ; 其 沸 点 ( 常 压 下 ) 是 20 或 20 以 下 的 物 质 2 易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21, 沸 点 高 于 20 的 物 质 3 可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55, 压 力 下 保 持 液 态, 在 实 际 操 作 条 件 下 ( 如 高 温 高 压 ) 可 以 引 起 重 大 事 故 的 物 质 在 火 焰 影 响 下 可 以 爆 炸, 或 者 对 冲 击 摩 擦 比 硝 基 苯 更 为 敏 感 的 物 质 表 建 设 项 目 物 质 理 化 性 质 和 危 险 特 性 表 名 称 理 化 性 质 燃 烧 爆 炸 性 毒 理 毒 性 硼 酸 碘 化 钾 分 子 式 : H 3 BO 3 熔 点 :169 沸 点 :300 有 滑 腻 手 感, 无 臭 味 溶 于 水 酒 精 甘 油 醚 类 及 香 精 油 中, 水 溶 液 呈 弱 酸 性 分 子 式 : KI 熔 点 :681 沸 点 :1330 在 潮 湿 空 气 中 微 有 吸 湿 性, 久 置 析 出 游 离 碘 而 变 成 黄 色, 并 能 形 成 微 量 碘 酸 盐 光 及 潮 湿 能 加 速 分 解 其 水 溶 液 呈 中 性 或 微 碱 性, 能 溶 解 碘 其 水 溶 液 也 会 氧 化 而 渐 变 黄 色, 可 加 少 量 碱 防 止 无 无 半 数 致 死 量 ( 大 鼠, 经 口 )5.14g/kg 有 刺 激 性 有 毒, 内 服 严 重 时 导 致 死 亡, 致 死 最 低 量 : 成 人 口 服 640mg/kg, 皮 肤 8.6g/kg, 静 脉 内 29mg/kg; 婴 儿 口 服 200mg/kg 空 气 中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10mg/m 3 近 似 致 死 量 ( 大 鼠, 静 脉 )285mg/kg 表 物 质 风 险 分 析 表 物 质 有 毒 物 质 识 别 易 燃 物 质 识 别 爆 炸 物 质 识 别 名 称 特 征 标 准 特 征 标 准 特 征 标 准 识 别 界 定 硼 酸 碘 化 钾 LC 50 :5140mg/kg ( 大 鼠 吸 入 ) LC 50 :273mg/kg ( 大 鼠 吸 入 ) 微 毒 微 毒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所 用 的 化 学 品 主 要 为 微 毒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识 别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划 分 功 能 单 元 凡 生 产 加 工 运 输 使 用 或 贮 存 危 险 性 物 质, 且 危 险 性 物 质 的 数 量 等 于 或 超 过 临 界 量 的 功 能 单 元,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分 析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和 产 品, 各 主 要 化 学 品 的 风 险 识 别, 根 据 物 质 危 险 性 135

142 标 准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附 录 A 表 1 中 对 物 质 危 险 性 的 规 定 以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表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一 览 表 名 称 年 用 量 (t) 储 存 量 (t) 临 界 量 (t) q/q 重 大 危 险 源 碘 化 钾 不 构 成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多 品 种 时, 则 按 下 式 计 算, 若 满 足 下 面 公 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 式 中 :q 1 q 2 q n 每 种 危 险 物 质 实 际 存 在 量,t; Q 1 Q 2 Q n 与 各 危 险 物 质 相 对 应 的 生 产 场 所 或 贮 存 区 的 临 界 量,t; 根 据 危 险 源 辨 识 结 果 可 知, 建 设 项 目 化 学 品 存 量 未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判 定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内,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的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表, 确 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二 级, 见 表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q1 q2 qn Q Q Q 1 2 表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n 评 价 范 围 为 了 更 好 的 进 行 风 险 防 范 和 制 定 合 理 的 应 急 措 施, 本 次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为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3 公 里 区 域 项 目 周 边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见 表 风 险 识 别 对 建 设 项 目 关 键 功 能 单 元 的 重 点 部 位 及 其 薄 弱 环 节 分 析, 见 表 关 键 功 能 单 元 表 关 键 功 能 单 元 的 重 点 部 位 及 其 薄 弱 环 节 分 析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薄 弱 环 节 原 因 类 型 后 果 原 料 库 贮 存 操 作 失 误 漏 料 物 料 泄 漏 136

143 维 护 保 养 不 当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RTO 燃 烧 器 操 作 失 误 维 护 保 养 不 当 无 去 除 效 率 有 害 气 体 释 放 8.6. 源 项 分 析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指 : 在 所 有 预 测 的 概 率 不 为 零 的 事 故 中, 对 环 境 ( 或 健 康 ) 危 害 最 严 重 的 重 大 事 故 (1)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所 造 成 的 危 害 在 所 有 预 测 的 事 故 中 最 严 重, 并 且 发 生 该 事 故 的 概 率 不 为 零 在 上 述 风 险 识 别 分 析 和 事 故 预 测 的 基 础 上, 本 项 目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设 定 见 表 设 备 及 装 置 表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设 定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故 危 险 部 位 介 质 危 害 原 料 库 区 原 料 贮 存 碘 化 钾 物 料 泄 漏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2)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概 率 RTO 燃 烧 器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有 害 气 体 泄 漏 事 故 概 率 可 以 通 过 事 故 树 分 析, 确 定 以 上 事 件 后 用 概 率 计 算 法 求 得, 亦 可 以 通 过 统 计 资 料 及 国 内 外 同 类 装 置 事 故 情 况 调 查 资 料 给 出 概 率 统 计 值 本 项 目 结 合 两 种 手 段 综 合 分 析 得 出 该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概 率 及 源 项 见 表 表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及 源 项 设 定 危 险 物 质 事 故 类 别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事 故 概 率 碘 化 钾 漏 料 物 料 泄 漏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事 故 源 项 分 析 尾 气 处 理 单 元 失 效 有 害 气 体 泄 漏 (1) 本 项 目 原 料 库 区 泄 漏 事 故 一 旦 发 生, 立 即 进 行 抢 修 工 作, 公 司 现 有 200m 3 事 故 池, 可 阻 断 泄 露 液 体 溢 流 到 附 近 水 体, 因 此 本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不 考 虑 对 水 体 的 影 响 137

144 (2)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效 率 降 低 导 致 有 害 气 体 释 放 量 当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会 导 致 废 气 处 理 无 效 率, 其 主 要 有 害 气 体 为 非 甲 烷 总 烃, 即 为 事 故 排 放 源 强 事 故 发 生 后,30 分 钟 内, 抢 修 排 除 事 故 险 情, 系 统 正 常 运 转, 具 体 见 表 表 主 要 污 染 物 事 故 排 放 源 强 污 染 物 排 放 高 度 (m) 排 气 筒 直 径 (m) 排 放 温 度 ( )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8.7. 后 果 计 算 排 放 速 率 (kg/h) 历 时 (min) 本 工 程 毒 物 泄 漏 主 要 考 虑 非 甲 烷 总 烃 在 尾 气 处 理 单 元 失 效 情 况 下, 毒 物 泄 入 周 围 大 气 中, 在 大 气 中 扩 散 对 环 境 和 生 态 造 成 危 害, 这 种 危 害 与 气 象 条 件 密 切 相 关 从 污 染 气 象 学 角 度 看, 微 风 和 静 风 对 泄 漏 的 毒 物 扩 散 都 是 不 利 的, 本 评 价 采 用 非 正 常 排 放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模 式 (1) 有 风 情 况 (U m/s) C 2 2 Q y H e = exp[ 2 ]exp[ 2 ] πuσ σ 2σ 2σ y z y z G 1 G 1 = Ut X X φ ( ) + φ ( ) t T σ z σ z Ut X Ut UT X φ ( ) φ ( ) t < T σ σ z z 式 中 : t 为 扩 散 时 间 ;T 为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间 (2) 小 风 静 风 (U 10 <1.5m/s) 小 风 (1.5m/s>U m/s) 和 静 风 (U 10 <0.5m/s) 情 况,t 时 刻 地 面 任 何 一 点 (x,y,0) 的 浓 度 为 : C a QA ( x, y,0) = G (2π ) γ 式 中 : 3 3 / 2 2 γ

145 139 ( ) ( ) ( ) > + + = T t B B A A B B A T t B A A B A G, 2 1, π π = = Φ = Φ = + + = + = = + + = exp ; ; 1 exp ) ( 2 1 exp ) ( ; 2 ; A T t A B A T t A B A t A B A t A B H u v vx uy A A A vy ux A A A H y x A e e γ γ γ γ γ 式 中,u,v---- 分 别 为 x,y 方 向 的 风 速 ; γ01 γ 是 小 风 静 风 扩 散 参 数 的 回 归 系 数,σx=σy=γ01(t-t'),σz=γ 02(t-t') 非 地 面 点 时, 按 He=He-z 进 行 计 算 计 算 结 果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8.7-1, 其 对 关 心 点 浓 度 分 布 预 测 见 表 结 果 表 明, 在 最 大 可 信 灾 害 事 故 下 的 泄 漏 预 测, 周 围 关 心 点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均 未 超 过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表 泄 漏 事 故 下 最 大 浓 度 分 布 ( 静 风 ) 最 大 浓 度 分 布 污 染 物 稳 定 度 类 型 事 故 后 时 间 ( 分 钟 ) mg/m 3 距 离 (m) 超 标 范 围 (m) A-B C D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E-F

146 表 事 故 情 况 下 泄 漏 关 心 点 浓 度 分 布 ( 静 风 )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稳 定 度 类 型 A-B C D E-F 事 故 后 时 间 关 心 点 最 大 浓 度 分 布 mg/m 3 ( 分 钟 ) 乌 龙 山 公 园 管 委 会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事 故 的 发 生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关 心 点 的 影 响 很 小, 该 事 故 在 采 取 了 适 当 的 防 治 及 应 急 措 施 后, 其 影 响 将 在 1 小 时 内 得 到 逐 渐 恢 复 8.8. 风 险 管 理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总 图 布 置 和 建 筑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总 图 布 置 厂 区 道 路 实 行 人 货 流 分 开 ( 划 分 人 行 区 域 和 车 辆 行 驶 区 域 不 重 叠 ), 划 出 专 用 车 辆 行 驶 路 线 限 速 标 志 等 并 严 格 执 行 在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中 配 套 建 设 应 急 救 援 设 施 救 援 通 道 应 急 疏 散 避 难 所 等 防 护 设 施 按 安 全 标 志 规 定 在 装 置 区 设 置 有 关 的 安 全 标 志 (2) 建 筑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厂 房 建 设 及 总 体 布 局 应 严 格 按 照 工 业 企 业 总 平 面 设 计 规 范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J16-87(2001 版 )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规 及 技 术 标 准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高 处 作 业 平 台 高 空 走 廊 楼 梯 钢 爬 梯 上 要 按 规 范 要 求 设 计 围 栏 踢 脚 板 或 防 护 栏 杆, 围 栏 高 度 不 应 低 于 1.05m, 脚 板 应 使 用 防 滑 板 在 楼 板 操 作 及 检 修 平 台 有 孔 洞 的 地 方 设 有 盖 板 生 产 储 运 管 理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严 格 按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的 要 求, 加 强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管 理 ; 140

147 制 定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要 求 操 作 人 员 严 格 按 操 作 规 程 作 业 ; 对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作 业 人 员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培 训 教 育 ; 经 常 性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作 业 场 所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2) 设 立 专 用 库 区, 使 其 符 合 储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相 关 条 件 ( 如 防 晒 防 潮 通 风 防 雷 防 静 电 等 ), 实 施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储 存 和 使 用 ;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规 程 及 值 勤 制 度, 设 置 通 讯 报 警 装 置, 确 保 其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 对 储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容 器, 应 经 有 关 检 验 部 门 定 期 检 验 合 格 后, 才 能 使 用, 并 设 置 明 显 的 标 识 及 警 示 牌 ; 对 使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名 称 数 量 进 行 严 格 登 记 ; 凡 储 存 使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岗 位, 都 应 配 置 合 格 的 防 毒 器 材 消 防 器 材, 并 确 保 其 处 于 完 好 状 态 ; 所 有 进 入 储 存 使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人 员, 都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危 险 化 学 品 管 理 制 度 (3) 采 购 危 险 化 学 品 时, 应 到 已 获 得 危 险 化 学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的 企 业 进 行 采 购, 并 要 求 供 应 商 提 供 技 术 说 明 书 及 相 关 技 术 资 料 ; 采 购 人 员 必 须 进 行 专 业 培 训 并 取 证 ;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包 装 物 容 器 必 须 有 专 业 检 测 机 构 检 验 合 格 才 能 使 用 ;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押 运 人 员, 应 经 有 关 培 训 并 取 证 后 才 能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押 运 工 作 ;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车 船 应 悬 挂 危 险 化 学 品 标 志 不 得 在 人 口 稠 密 地 停 留 ;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运 输 押 运 人 员, 应 配 置 合 格 的 防 护 器 材 (4) 对 新 建 化 学 品 库 进 行 规 范 化 管 理, 应 设 置 围 堰 配 备 消 防 器 材, 同 时,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规 程 及 值 勤 制 度, 设 置 通 讯 报 警 装 置, 落 实 责 任 人, 定 期 对 化 学 品 库 进 行 巡 视, 排 查 安 全 隐 患 化 学 品 库 内 各 类 化 学 品 应 分 类 存 放, 禁 止 随 意 摆 放, 设 置 明 显 的 标 识 和 警 示 牌, 对 使 用 的 化 学 品 数 量 应 进 行 严 格 登 记, 防 止 危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工 艺 技 术 设 计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生 产 装 置 的 供 电 供 水 等 公 用 设 施 必 须 加 强 日 常 管 理, 确 保 满 足 正 常 生 产 和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要 求 (2) 对 较 高 的 建 筑 物 和 设 备, 设 置 屋 顶 面 避 雷 装 置, 高 出 厂 房 的 金 属 设 备 及 管 道 均 考 虑 防 雷 接 地 以 防 雷 击 所 有 正 常 不 带 电 的 电 气 设 备 金 属 外 壳, 均 与 PE 线 可 靠 连 接 经 有 关 部 门 测 试 达 到 要 求 后 方 可 使 用 自 动 控 制 设 计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消 防 水 泵 房 对 消 防 水 池 设 置 液 位 显 示 装 置 ; 高 低 水 位 时 发 出 声 光 报 警 信 号 ; 低 水 位 时 开 补 水 阀 中 水 位 时 关 补 水 阀 (2)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141

148 对 各 生 产 单 元 关 键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当 流 量 流 速 等 数 据 发 生 变 化 时 及 时 响 应, 并 对 监 测 下 限 自 动 报 警 电 气 电 讯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应 根 据 危 险 区 域 的 等 级, 正 确 选 择 相 应 类 型 的 级 别 和 组 别 的 电 气 设 备 电 气 设 备 的 组 级 别 只 能 高 于 环 境 组 级 别, 不 能 随 意 降 低 标 准 设 计 安 装 运 行 维 修 电 气 设 备 线 路 仪 表 等 应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规 程 和 规 范 的 要 求, 并 要 求 达 到 整 体 防 爆 性 的 要 求 ; 电 气 控 制 设 备 及 导 线 尽 可 能 远 离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采 用 三 相 五 线 制 加 漏 电 保 护 体 制 将 中 性 线 与 接 地 线 分 开, 中 性 线 对 地 绝 缘, 接 地 线 ( 保 护 零 线 ) 专 用 接 地, 以 减 少 对 地 产 生 火 花 的 可 能 性 安 装 漏 电 保 护 应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范 要 求 执 行 禁 止 使 用 临 时 线 路, 尽 可 能 少 用 移 动 式 电 具 如 必 须 使 用, 要 有 严 格 的 安 全 措 施 建 立 和 健 全 电 气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并 严 格 执 行 加 强 对 电 气 设 施 进 行 维 护 保 养 检 修, 保 持 电 气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 包 括 保 持 电 气 设 备 的 电 压 电 流 温 升 等 参 数 不 超 过 允 许 值, 保 持 电 气 设 备 足 够 的 绝 缘 能 力, 保 持 电 气 连 接 良 好 等 企 业 应 按 规 定 定 期 进 行 防 雷 检 测, 保 持 完 好 状 态, 使 之 有 可 靠 的 保 护 作 用, 尤 其 是 每 年 雷 雨 季 节 来 临 之 前, 要 对 接 地 系 统 进 行 一 次 检 查, 发 现 有 不 合 格 现 象 进 行 整 改, 确 保 接 地 线 无 松 动 无 断 开 无 锈 蚀 现 象 做 好 配 电 室 电 气 线 路 和 单 相 电 气 设 备 电 动 机 电 焊 机 手 持 电 动 工 具 临 时 用 电 的 安 全 作 业 和 维 护 保 养 ;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杜 绝 三 违 对 职 工 进 行 电 气 安 全 教 育, 掌 握 触 电 急 救 方 法, 严 禁 非 电 工 进 行 电 气 操 作 消 防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及 消 防 废 水 收 集 处 置 依 据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建 筑 灭 火 器 配 置 设 计 规 范 (GB ) 等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全 厂 的 防 火 设 计 (1) 室 外 消 防 在 新 建 厂 房 周 围 布 置 环 行 道 路, 可 通 过 消 防 车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应 组 织 义 务 消 防 队, 以 便 发 生 火 灾 时 及 时 补 救 (2) 室 内 消 防 在 车 间 及 辅 房 以 及 其 建 筑 物 内 都 设 置 一 定 数 量 的 手 提 式 灭 火 (3) 消 防 废 水 收 集 处 置 1) 排 水 系 统 142

149 项 目 排 水 系 统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正 常 情 况 下, 本 项 目 生 产 厂 区 各 类 废 水 分 别 收 集 经 厂 内 污 水 集 水 池 收 集 后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 雨 水 经 厂 内 管 网 收 集 后 就 近 排 放 事 故 状 态 下, 切 断 雨 水 外 排 口, 发 生 事 故 的 生 产 装 置 区 的 消 防 废 水 等 由 防 火 堤 或 暗 沟 汇 流 至 雨 水 集 水 井, 经 集 水 井 排 入 集 水 池 2) 消 防 用 水 量 及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措 施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池 依 托 厂 区 现 有 污 水 集 水 池, 满 足 事 故 废 水 的 收 集 要 求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计 划 区 此 应 急 计 划 区 包 括 厂 区 以 及 周 围 的 主 要 环 境 敏 感 点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人 员 企 业 已 制 定 了 详 细 的 应 急 预 案, 本 项 目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人 员 依 托 公 司 现 有, 具 体 组 成 如 下 : 总 指 挥 : 李 香 穆 副 总 指 挥 : 尹 澈 荣 指 挥 部 成 员 : 王 胜 赵 知 勳 金 证 洙 郑 俊 溶 赵 载 政 朴 宗 喆 严 河 文 应 急 抢 险 组 由 王 胜 担 任 小 组 长, 裴 炯 虎 张 继 德 李 相 敏 郑 夏 相 何 瑞 荣 辛 玉 国 担 任 小 组 成 员 应 急 救 援 组 由 何 瑞 荣 担 任 组 长, 邵 伏 难 赵 爱 荣 李 静 静 吕 陈 培 马 昌 宝 赵 庆 辉 担 任 小 组 成 员 秩 序 维 护 组 由 张 崇 新 担 任 组 长, 谢 国 辰 尹 智 宏 李 扣 准 侯 中 原 王 陆 磊 担 任 小 组 组 员 环 境 处 置 组 由 白 英 担 任 组 长, 许 虎 王 星 星 臧 益 陈 森 担 任 小 组 组 员 后 勤 保 障 组 由 许 成 焕 担 任 组 长, 严 河 文 戚 永 秋 万 国 正 担 任 小 组 组 员 预 案 分 级 响 应 条 件 (1) 一 般 污 染 事 故 事 故 影 响 范 围 较 小 或 程 度 较 轻, 为 一 般 污 染 事 故, 例 如 : 项 目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失 效, 或 清 洗 剂 等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小 范 围 泄 漏 (2) 较 大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事 故 影 响 范 围 较 大 或 程 度 较 重, 为 较 大 污 染 事 故, 例 如 : 车 间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失 效, 造 成 大 范 围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的 影 响 ; 或 清 洗 剂 大 量 等 大 量 泄 漏 造 成 火 灾 爆 炸 等 严 重 后 果 143

150 当 污 染 事 故 有 进 一 步 扩 大 发 展 趋 势, 或 因 事 故 衍 生 问 题 造 成 重 大 社 会 不 稳 定 事 态,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部 将 根 据 事 态 发 展, 及 时 调 整 应 急 响 应 级 别, 并 发 布 预 警 信 息, 同 时 可 向 栖 霞 区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部 和 南 京 市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指 挥 部 请 求 援 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内 容 及 要 求 见 表 表 应 急 预 案 内 容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1 危 险 源 情 况 详 细 说 明 危 险 源 类 型 数 量 分 布 及 对 其 环 境 的 风 险 2 应 急 计 划 区 装 置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区 仓 储 区 临 近 地 区 3 应 急 组 织 应 急 状 态 分 类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应 急 设 施 设 备 与 材 料 应 急 通 讯 通 告 与 交 通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及 事 故 后 评 价 应 急 防 护 措 施 消 除 泄 漏 措 施 及 需 使 用 器 材 应 急 计 量 控 制 撤 退 组 织 计 划 医 疗 救 护 与 保 护 公 众 健 康 应 急 状 态 中 止 恢 复 措 施 人 员 培 训 与 演 习 公 众 教 育 信 息 发 布 企 业 : 成 立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小 组, 由 公 司 最 高 领 导 层 担 任 小 组 长, 负 责 现 场 全 面 指 挥,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负 责 事 故 控 制 救 援 和 善 后 处 理 临 近 地 区 : 地 区 指 挥 部 负 责 企 业 附 近 地 区 全 面 指 挥, 救 援, 管 制 和 疏 散 规 定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级 别 及 相 应 的 应 急 状 态 分 类, 以 此 制 定 相 应 的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生 产 装 置 和 罐 区 : 防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的 应 急 设 施 设 备 与 材 料, 主 要 为 消 防 器 材 消 防 服 等 ; 防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外 溢 扩 散 ; 中 毒 人 员 急 救 所 用 的 一 些 药 品 器 材 ; 化 工 生 产 原 料 贮 场 应 设 置 事 故 应 急 池, 以 防 液 体 化 工 原 料 的 进 一 步 扩 散 ; 配 备 必 要 的 防 毒 面 具 临 界 地 区 : 烧 伤 中 毒 人 员 急 救 所 用 的 一 些 药 品 器 材 规 定 应 急 状 态 下 的 通 讯 通 告 方 式 和 交 通 保 障 管 理 等 事 项 可 充 分 利 用 现 代 化 的 通 信 设 备, 如 手 机 固 定 电 话 广 播 电 视 等 由 专 业 人 员 对 环 境 分 析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应 急 监 测, 对 事 故 性 质 严 重 程 度 及 所 造 成 的 环 境 危 害 后 果 进 行 评 估, 吸 取 经 验 教 训 避 免 再 次 发 生 事 故, 为 指 挥 部 门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事 故 现 场 : 控 制 事 故 发 展, 防 止 扩 大 蔓 延 及 连 锁 反 应 ; 清 除 现 场 泄 漏 物, 降 低 危 害 ; 相 应 的 设 施 器 材 配 备 ; 临 近 地 区 : 控 制 防 火 区 域, 控 制 和 消 除 环 境 污 染 的 措 施 及 相 应 的 设 备 配 备 事 故 现 场 : 事 故 处 理 人 员 制 定 毒 物 的 应 急 剂 量 现 场 及 临 近 装 置 人 员 的 撤 离 组 织 计 划 和 紧 急 救 护 方 案 ; 临 近 地 区 : 制 定 受 事 故 影 响 的 临 近 地 区 内 人 员 对 毒 物 的 应 急 计 量 公 众 的 疏 散 组 织 计 划 和 紧 急 救 护 方 案 事 故 现 场 : 规 定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秩 序 ; 事 故 现 场 善 后 处 理, 恢 复 生 产 措 施 ; 临 近 地 区 接 触 事 故 警 戒, 公 众 返 回 和 善 后 恢 复 措 施 : 应 急 计 划 制 定 后, 平 时 安 排 事 故 出 路 人 员 进 行 相 关 知 识 培 训 并 进 行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演 习 ; 对 工 厂 工 人 进 行 安 全 卫 生 教 育 对 工 厂 临 近 地 区 公 众 开 展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预 防 教 育 应 急 知 识 培 训 并 定 期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13 纪 录 和 报 告 设 应 急 事 故 专 门 纪 录, 建 立 档 案 和 报 告 制 定, 设 专 门 部 门 负 责 管 理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事 故 应 停 机 检 查, 待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修 理, 正 常 使 用 后, 方 可 进 行 生 产 活 动 144

151 清 洗 剂 泄 漏 (1)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禁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污 染 区,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在 确 保 安 全 情 况 下 堵 漏 用 砂 土 蛭 石 或 其 它 惰 性 材 料 吸 收, 然 后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2) 防 护 措 施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空 气 中 浓 度 超 标 时, 佩 戴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半 面 罩 ) 眼 睛 防 护 : 可 采 用 安 全 面 罩 身 体 防 护 : 穿 工 作 服 ( 防 腐 材 料 制 作 ) 手 防 护 : 戴 乳 胶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禁 止 吸 烟 进 食 和 饮 水 工 作 毕, 淋 浴 更 衣 进 行 就 业 前 和 定 期 的 体 检 医 (3) 急 救 措 施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着, 立 即 用 流 动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眼 睛 接 触 :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或 用 3% 硼 酸 溶 液 冲 洗 就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误 服 者 用 水 漱 口, 给 饮 牛 奶 或 蛋 清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 雾 状 水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泡 沫 干 粉 环 境 风 险 投 资 项 目 风 险 投 资 见 表 表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投 资 情 况 表 序 号 类 别 风 险 防 范 与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投 资 ( 万 元 ) 备 注 1 消 防 系 统 消 防 管 网 灭 火 器 消 防 栓 自 动 喷 水 灭 火 系 统 等 2 自 动 控 制 设 计 集 中 控 制 站 10 3 化 学 品 库 地 面 防 渗 等 措 施 20 4 应 急 监 测 依 托 监 测 站 5 合 计 主 要 依 托 现 有 设 施 主 要 依 托 现 有 设 施 145

152 8.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1) 通 过 分 析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和 产 品, 对 照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中 附 录 A 表 1 中 对 物 质 危 险 性 的 规 定 以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并 经 过 详 细 计 算, 确 定 项 目 涉 及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2) 通 过 风 险 识 别, 判 定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主 要 危 险 性 物 质 为 非 甲 烷 总 烃 根 据 对 生 产 设 施 生 产 过 程 和 原 辅 材 料 运 输 过 程 进 行 风 险 识 别, 确 定 项 目 的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尾 气 处 理 单 元 失 效 引 发 的 泄 漏 事 故 (3) 经 预 测 : 在 最 大 可 信 灾 害 事 故 下 的 泄 漏 预 测 表 明, 周 围 关 心 点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均 未 超 过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 事 故 的 发 生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关 心 点 的 影 响 很 小, 该 事 故 在 采 取 了 适 当 的 防 治 及 应 急 措 施 后, 其 影 响 将 在 1 小 时 内 得 到 逐 渐 恢 复 (4) 企 业 应 结 合 现 有 项 目 废 气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运 行 状 况,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其 的 管 理, 增 加 环 保 设 备 例 行 维 护 的 频 率, 确 保 各 环 保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 同 时 也 要 加 强 对 管 理 人 员 的 环 保 培 训, 不 断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146

153 9.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经 济 技 术 论 证 9.1. 施 工 期 减 缓 影 响 措 施 废 气 控 制 综 合 考 虑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影 响, 其 中 扬 尘 是 重 要 污 染 因 素 对 于 扬 尘 的 控 制, 按 照 防 治 城 市 扬 尘 污 染 技 术 规 范 (HJ/T ) 的 要 求 落 实, 主 要 做 好 以 下 防 治 措 施 : (1) 施 工 标 志 牌 的 规 格 和 内 容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单 位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规 定 的 规 定 设 置 现 场 平 面 布 置 图 工 程 概 况 牌 安 全 生 产 牌 消 防 保 卫 牌 文 明 施 工 牌 环 境 保 护 牌 管 理 人 员 名 单 及 监 督 电 话 牌 等 (2) 围 挡 围 栏 及 防 溢 座 的 设 置 施 工 期 间, 土 建 工 地 市 政 高 架 和 道 路 施 工 等 在 城 市 主 要 干 道 景 观 地 区 繁 华 区 域, 其 边 界 设 置 高 度 2.5 米 以 上 的 围 挡 ; 铁 路 线 路 敷 设 工 程, 其 边 界 设 1.5 米 以 上 的 封 闭 式 或 半 封 闭 式 路 栏 围 挡 底 端 应 设 置 防 溢 座, 围 挡 之 间 以 及 围 挡 与 防 溢 座 之 间 无 缝 隙 对 于 特 殊 地 点 无 法 设 置 围 挡 围 栏 及 防 溢 座 的, 设 置 警 示 牌 (3) 土 方 工 程 防 尘 措 施 土 方 工 程 包 括 土 的 开 挖 运 输 和 填 筑 等 施 工 过 程, 有 时 还 需 进 行 排 水 降 水 土 壁 支 撑 等 准 备 工 作 遇 到 干 燥 易 起 尘 的 土 方 工 程 作 业 时, 项 目 辅 以 洒 水 压 尘, 尽 量 缩 短 起 尘 操 作 时 间 遇 到 四 级 或 四 级 以 上 大 风 天 气, 建 设 单 位 停 止 土 方 作 业, 同 时 作 业 处 覆 以 防 尘 网 (4) 建 筑 材 料 的 防 尘 管 理 措 施 施 工 过 程 中 使 用 水 泥 石 灰 砂 石 涂 料 铺 装 材 料 等 易 产 生 扬 尘 的 建 筑 材 料, 拟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 1 密 闭 存 储 ; 2 设 置 围 挡 或 堆 砌 围 墙 ; 3 采 用 防 尘 布 苫 盖 ; (5) 建 筑 垃 圾 的 防 尘 管 理 措 施 施 工 工 程 中 产 生 的 弃 土 弃 料 及 其 他 建 筑 垃 圾, 应 及 时 清 运, 保 证 在 工 地 内 堆 置 不 超 过 一 周 堆 存 期 间 拟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防 止 风 蚀 起 尘 及 水 蚀 迁 移 : 147

154 1 覆 盖 防 尘 布 防 尘 网 ; 2 定 期 喷 洒 抑 尘 剂 ; 3 定 期 喷 水 压 尘 ; 4 其 他 有 效 的 防 尘 措 施 (6) 设 置 洗 车 平 台, 完 善 排 水 设 施, 防 止 泥 土 粘 带 施 工 期 间, 在 物 料 渣 土 等 运 输 车 辆 的 出 口 内 侧 设 置 洗 车 平 台, 车 辆 驶 离 工 地 前, 在 洗 车 平 台 清 洗 轮 胎 及 车 身, 不 得 带 泥 上 路 洗 车 平 台 四 周 设 置 防 溢 座 废 水 导 流 渠 废 水 收 集 池 沉 砂 池 及 其 它 防 治 设 施, 收 集 洗 车 施 工 以 及 降 水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和 泥 浆 工 地 出 口 处 铺 装 道 路 上 可 见 粘 带 泥 土 不 得 超 过 10 米, 并 及 时 清 扫 冲 洗 (7) 进 出 工 地 的 物 料 渣 土 垃 圾 运 输 车 辆 的 防 尘 措 施 运 输 路 线 和 时 间 进 出 工 地 的 物 料 渣 土 垃 圾 运 输 车 辆, 尽 可 能 采 用 密 闭 车 斗, 并 保 证 物 料 不 遗 撒 外 漏 车 辆 应 按 照 批 准 的 路 线 和 时 间 进 行 物 料 渣 土 垃 圾 的 运 输 (8) 施 工 工 地 道 路 防 尘 措 施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工 地 内 及 工 地 出 口 至 铺 装 道 路 间 的 车 行 道 路, 拟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并 保 持 路 面 清 洁, 防 止 机 动 车 扬 尘 : 1 铺 设 钢 板 ; 2 铺 设 水 泥 混 凝 土 ; 3 铺 设 沥 青 混 凝 土 ; 4 铺 设 用 礁 渣 细 石 或 其 它 功 能 相 当 的 材 料 等, 并 辅 以 洒 水 喷 洒 抑 尘 剂 等 措 施 5 其 他 有 效 的 防 尘 措 施 (9) 施 工 工 地 道 路 积 尘 清 洁 措 施 可 采 用 吸 尘 或 水 冲 洗 的 方 法 清 洁 施 工 工 地 道 路 积 尘, 不 得 在 未 实 施 洒 水 等 抑 尘 措 施 情 况 下 进 行 直 接 清 扫 (10) 施 工 工 地 内 部 裸 地 防 尘 措 施 施 工 期 间, 对 于 工 地 内 裸 露 地 面, 拟 采 取 下 列 防 尘 措 施 之 一 : 1 覆 盖 防 尘 布 或 防 尘 网 ; 2 铺 设 礁 渣 细 石 或 其 他 功 能 相 当 的 材 料 ; 3 植 被 绿 化 ; 4 晴 朗 天 气 时, 视 情 况 每 周 等 时 间 隔 洒 水 二 至 七 次, 扬 尘 严 重 时 应 加 大 洒 水 频 率 ; 5 根 据 抑 尘 剂 性 能, 定 期 喷 洒 抑 尘 剂 148

155 6 其 他 有 效 的 防 尘 措 施 (11) 施 工 期 间 在 工 地 建 筑 结 构 脚 手 架 外 侧 设 置 有 效 抑 尘 的 密 目 防 尘 网 ( 不 低 于 2000 目 /100 厘 米 2 ) 或 防 尘 布 (12) 靠 近 居 民 集 中 区 的 施 工 现 场 型 工 地 应 设 设 专 人 负 责 保 洁 工 作, 及 时 洒 水 清 扫, 减 少 扬 尘 项 目 施 工 现 场 拟 设 置 专 人 负 责 逸 散 性 材 料 垃 圾 渣 土 裸 地 等 密 闭 覆 盖 洒 水 作 业 以 及 车 辆 清 洗 作 业 等, 并 记 录 扬 尘 控 制 措 施 的 实 施 情 况 废 水 处 理 机 械 设 备 冲 淋 油 污 水 等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1) 针 对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建 设 面 积 施 工 范 围 较 广, 应 将 施 工 生 活 区 集 中 布 置, 由 于 项 目 地 块 现 状 已 有 污 水 管 网, 因 此 集 中 在 项 目 占 地 范 围 内 设 置 施 工 营 地 一 处,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接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2) 针 对 机 械 设 备 冲 淋 油 污 水 等 施 工 废 水 砂 石 料 清 洗 等 产 生 的 泥 浆 水,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产 生 含 油 废 水, 以 及 对 施 工 机 械 清 洗 产 生 冲 淋 油 污 水, 施 工 现 场 应 建 造 集 水 池 沉 砂 池 隔 油 池 排 水 沟 等 水 处 理 构 筑 物 对 施 工 机 械 含 油 废 水, 砂 石 料 清 洗 混 凝 土 拌 和 及 施 工 场 地 产 生 的 施 工 泥 浆 废 水 按 不 同 性 质 分 类 收 集, 经 隔 油 池 沉 淀 预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施 工 生 产 中 水 泥 砂 石 的 拌 和 周 围 区 域 绿 化 及 道 路 和 施 工 现 场 降 尘 用 水 对 于 水 泥 砂 石 等 建 筑 材 料 不 得 临 河 堆 放, 材 料 场 应 设 置 蓬 盖 和 围 栏 档 墙, 防 治 雨 水 冲 刷 进 入 水 体 定 期 维 护 检 修 施 工 设 备, 避 免 施 工 中 的 意 外 事 故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噪 声 防 治 (1) 选 用 低 噪 声 的 施 工 机 具 和 先 进 的 工 艺, 基 础 打 桩 应 采 用 静 压 桩, 不 得 使 用 冲 击 式 打 桩 机 (2) 加 强 施 工 管 理,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作 业 时 间, 除 抢 修 抢 险 作 业 和 因 生 产 工 艺 上 要 求 或 特 殊 要 求 必 须 连 续 作 业 外, 禁 止 夜 间 进 行 产 生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的 建 筑 施 工 作 业, 因 特 殊 需 要 必 须 连 续 作 业 的 必 须 有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证 明, 并 且 必 须 公 告 附 近 居 民 (3) 在 高 噪 声 设 备 周 围 设 置 隔 声 设 施 及 掩 蔽 物 (4) 施 工 机 械 尽 可 能 放 置 于 对 厂 界 或 沿 线 敏 感 点 外 造 成 影 响 最 小 的 地 点 149

156 (5) 尽 量 压 缩 减 少 工 区 汽 车 数 量 与 行 车 密 度, 控 制 汽 车 鸣 笛 (6) 做 好 劳 动 保 护 工 作, 让 在 噪 声 源 附 近 操 作 的 作 业 人 员 配 戴 防 护 耳 塞 (7) 施 工 现 场 要 设 置 防 护 围 栏, 以 缩 小 施 工 扬 尘 扩 散 范 围 和 噪 声 污 染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置 (1) 针 对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工 程 建 设 时 大 量 施 工 人 员 将 进 入 工 地, 需 要 的 实 际 人 数 取 决 于 工 程 承 包 商 的 机 械 化 程 度 为 保 证 工 期 按 时 按 质 完 成 任 务, 工 程 承 包 商 在 临 时 工 作 区 域 内 应 为 施 工 人 员 提 供 必 要 的 生 活 设 施 施 工 单 位 应 与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联 系, 及 时 处 置 施 工 现 场 生 活 垃 圾, 同 时 要 求 承 包 商 对 施 工 人 员 加 强 教 育, 养 成 不 乱 扔 废 弃 物 的 良 好 习 惯, 以 创 造 卫 生 整 洁 的 工 作 和 生 活 环 境 (2) 弃 土 和 建 筑 垃 圾 处 置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配 备 管 理 人 员, 对 渣 土 垃 圾 的 处 置 实 施 现 场 管 理 建 设 或 施 工 单 位 应 持 市 固 管 处 核 发 的 处 置 证 向 运 输 单 位 办 理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渣 土 的 托 运 手 续 运 输 车 辆 在 运 输 建 筑 垃 圾 工 程 渣 土 时 应 随 车 携 带 由 市 固 管 处 核 发 的 乘 运 手 续 和 准 运 证, 接 受 市 固 管 处 公 安 交 警 和 交 通 部 门 的 检 查, 并 按 照 规 定 的 运 输 路 线 时 间 行 驶 和 市 固 管 处 指 定 的 地 点 倾 倒 不 得 倒 入 河 道 和 居 民 生 活 垃 圾 容 器, 施 工 中 不 得 随 意 抛 弃 建 筑 材 料 残 土 旧 料 和 其 他 杂 物 地 下 水 防 治 措 施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地 下 工 程 里 较 少 施 工 期 对 地 下 水 的 保 护 措 施 主 要 为 加 强 科 学 管 理, 防 止 生 活 污 水 直 排 地 下, 同 时 对 施 工 固 废 要 进 行 规 范 化 贮 存, 防 止 固 废 淋 溶 产 生 废 水 排 入 地 下 9.2. 运 行 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有 组 织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1 有 组 织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偏 光 膜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主 要 为 干 燥 过 程 中 粘 合 剂 挥 发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延 伸 工 段 TAC 膜 与 PVA 膜 贴 合 后 进 行 三 段 干 燥, 会 产 生 干 燥 废 气, 其 中 含 有 少 量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该 部 分 废 气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后 由 18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Coating( 涂 黏 着 液 ) 工 段 中 粘 合 剂 配 合 Coating 干 燥 3 个 环 节 均 产 生 含 乙 酸 乙 150

157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以 非 甲 烷 总 烃 计 ) 的 废 气, 该 部 分 废 气 收 集 进 入 两 套 RTO 燃 烧 装 置 进 行 燃 烧 去 除, 有 机 废 气 去 除 率 可 以 达 到 99.9%, 燃 烧 后 尾 气 经 21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高 效 活 性 炭 净 化 装 置 的 净 化 原 理 主 要 是 利 用 高 空 隙 率 高 比 表 面 积 的 活 性 炭 藉 由 物 理 吸 附 和 化 学 性 键 结 作 用, 将 废 气 中 有 机 气 体 分 子 自 废 气 中 分 离, 以 达 到 净 化 废 气 的 目 的 该 型 净 化 装 置 采 用 的 吸 附 材 料 为 专 用 高 效 活 性 碳 纤 维 毡, 它 比 活 性 炭 颗 粒 吸 附 量 大 (10~40 倍 ), 净 化 效 率 高 达 95%, 易 再 生 耐 高 温 耐 腐 蚀 本 项 目 共 设 置 两 套 RTO 燃 烧 装 置, Coating( 涂 黏 着 液 ) 工 段 中 产 生 的 有 机 废 气, 通 过 收 集 分 别 进 入 两 座 废 气 燃 烧 装 置 燃 烧 去 除, 去 除 率 高, 燃 烧 后 尾 气 经 21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最 高 排 放 速 率 可 以 达 到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13201)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计 算 标 准, 排 放 浓 度 可 以 达 到 美 国 EPA 工 业 环 境 实 验 室 推 荐 方 法 计 算 值,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可 以 达 到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二 级 标 准 该 RTO 燃 烧 装 置 在 韩 国 LG 工 厂 偏 光 膜 生 产 中 应 用, 效 果 理 想, 本 项 目 配 套 建 设 的 RTO 燃 烧 装 置 严 格 按 照 相 同 的 装 置 来 进 行 设 计 运 行 2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性 论 述 延 伸 工 段 TAC 膜 与 PVA 膜 贴 合 后 进 行 三 段 干 燥, 会 产 生 干 燥 废 气, 其 中 含 有 少 量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该 部 分 废 气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吸 附 后 由 18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浓 度 为 mg/m 3 排 放 速 率 为 kg/h;Coating( 涂 黏 着 液 ) 工 段 中 粘 合 剂 配 合 Coating 干 燥 3 个 环 节 均 产 生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以 非 甲 烷 总 烃 计 ) 的 废 气, 这 部 分 废 气 收 集 进 入 两 套 RTO 燃 烧 装 置 进 行 燃 烧 去 除 并 通 过 21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放 浓 度 和 排 放 速 率 均 能 满 足 相 应 排 放 标 准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基 本 可 行 3 排 气 筒 设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共 设 3 个 排 气 筒, 排 气 筒 编 号 位 置 高 度 直 径 如 下 表 所 示 : 151

158 排 气 筒 编 号 排 气 量 m 3 /h 1# 排 气 筒 6000 污 染 物 名 称 非 甲 烷 总 烃 表 本 项 目 排 气 筒 一 览 表 浓 度 mg/m 3 排 放 状 况 排 放 标 准 排 气 筒 参 数 速 率 kg/h 年 排 放 量 t/a 浓 度 mg/m 3 速 率 kg/h 高 度 直 径 温 度 m m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RTO 系 统 排 气 筒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RTO 系 统 排 气 筒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等 效 排 气 筒 编 号 及 位 置 DX1 ( 位 于 2# 3#RTO 系 统 排 气 筒 连 线 中 点 ) 污 染 物 名 称 浓 度 mg/m 3 表 等 效 排 气 筒 情 况 排 放 状 况 排 放 标 准 速 率 kg/h 年 排 放 量 t/a 浓 度 mg/m 3 速 率 kg/h 达 标 情 况 乙 酸 乙 酯 达 标 乙 酸 丁 酯 达 标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达 标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废 气 排 气 筒 情 况 见 表 本 项 目 车 间 外 檐 高 度 约 为 18m, 排 气 筒 高 度 设 置 为 18m 21m, 可 知 排 气 筒 根 据 厂 房 高 度 及 位 置 进 行 设 置, 根 据 本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及 厂 房 内 部 工 艺 布 置 图, 排 气 筒 个 数 和 位 置 是 根 据 污 染 工 序 产 排 污 情 况 及 位 置 进 行 设 置 的, 同 时 根 据 各 敏 感 点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均 能 满 足 评 价 标 准 的 要 求,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基 本 维 持 现 状 水 平, 排 气 筒 高 度 及 位 置 设 置 合 理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四 周 规 划 为 工 业 用 地,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较 低, 其 浓 度 和 速 率, 均 能 满 足 相 应 评 价 标 准, 且 排 气 筒 风 机 风 量 设 置 合 理, 总 体 来 说, 本 项 目 排 气 筒 152

159 设 置 是 合 理 可 行 的 无 组 织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1 无 组 织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1) 延 伸 工 段 TAC 膜 与 PVA 膜 贴 合 后 进 行 三 段 干 燥, 会 产 生 干 燥 废 气, 其 中 含 有 少 量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逸 散 率 约 为 1%, 该 部 分 废 气 通 过 车 间 通 风 换 气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2)Coating( 涂 黏 着 液 ) 工 段 中 粘 合 剂 配 合 Coating 干 燥 3 个 环 节 均 产 生 含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以 非 甲 烷 总 烃 计 ) 的 废 气, 逸 散 率 为 1%, 该 部 分 废 气 通 过 车 间 通 风 换 气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2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性 论 述 根 据 预 测 分 析, 偏 光 板 卷 材 厂 房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下 风 向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mg/m³,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 乙 酸 乙 酯 下 风 向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mg/m³,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3.827%, 乙 酸 丁 酯 下 风 向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mg/m³,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占 标 率 1.936%, 均 能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美 国 EPA 工 业 环 境 实 验 室 推 荐 方 法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的 要 求, 但 仍 需 要 加 强 管 理, 强 化 车 间 通 风 换 气 废 水 防 治 措 施 评 述 废 水 厂 区 预 处 理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环 节 主 要 为 水 洗 组 拉 伸 组 洗 涤 组 产 生 的 膜 清 洗 废 水 员 工 生 活 用 水 以 及 制 纯 水 系 统 排 放 废 水 工 艺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一 并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管 网, 经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经 兴 武 沟 排 入 长 江 洗 涤 循 环 水 微 滤 后 回 用 于 制 纯 水 系 统 ; 制 纯 水 系 统 排 放 废 水 水 质 可 达 到 清 下 水 标 准, 作 为 清 下 水 排 入 雨 水 管 网 厂 区 污 水 站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 153

160 图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注 :1 次 处 理 池 和 2 次 处 理 池 仅 是 调 节 水 量 水 质 的 混 合 池 化 粪 池 处 理 工 艺 为 利 用 池 内 相 对 位 置 固 定 的 厌 氧 菌 去 除 污 染 物, 并 利 用 停 留 沉 淀 作 用 使 部 分 悬 浮 物 从 水 体 中 沉 淀 分 离 出 来 由 于 污 水 在 池 内 水 力 停 留 时 间 短, 水 流 湍 动 作 用 弱, 厌 氧 菌 较 少 活 性 较 差, 因 此 一 般 而 言, 除 了 悬 浮 物, 对 其 他 污 染 物 的 处 理 效 果 较 差,COD15%,SS50%, 氨 氮 3% 斜 管 沉 淀 池 是 指 在 沉 淀 区 内 设 有 斜 管 的 沉 淀 池 组 装 形 式 有 斜 管 和 支 管 两 种 在 平 流 式 或 竖 流 式 沉 淀 池 的 沉 淀 区 内 利 用 倾 斜 的 平 行 管 或 平 行 管 道 ( 有 时 可 利 用 蜂 窝 填 料 ) 分 割 成 一 系 列 浅 层 沉 淀 层, 被 处 理 的 和 沉 降 的 沉 泥 在 各 沉 淀 浅 层 中 相 互 运 动 并 分 离 根 据 其 相 互 运 动 方 向 分 为 逆 ( 异 ) 向 流 同 向 流 和 测 向 流 三 种 不 同 分 离 方 式 每 两 块 平 行 斜 板 间 ( 或 平 行 管 内 ) 相 当 于 一 个 很 浅 的 沉 淀 池 生 化 曝 气 池 为 以 生 物 处 理 为 主 的 废 水 处 理 工 段,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为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由 浸 没 在 污 水 中 的 填 料 和 人 工 曝 气 系 统 构 成 的 生 物 处 理 工 艺 在 有 氧 的 条 件 下, 污 水 与 填 料 表 面 的 生 物 膜 反 复 接 触, 使 污 水 获 得 净 化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法 是 一 种 介 于 活 性 污 泥 法 与 生 物 滤 池 之 间 的 生 物 膜 法 工 艺, 其 特 点 是 在 池 内 设 置 填 料, 池 底 曝 气 对 污 水 进 行 充 氧, 并 使 池 体 内 污 水 处 于 流 动 状 态, 以 保 证 污 水 与 污 水 中 的 填 料 充 分 接 触, 避 免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池 中 存 在 污 水 与 填 料 接 触 不 均 的 缺 陷 新 建 污 水 站 处 理 效 果 如 下 表 表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效 果 一 览 污 染 物 指 标 进 水 浓 度 ( 混 合 ) 出 水 浓 度 去 除 率 COD % SS % 154

161 NH 3 -N % TP % 项 目 建 成 后 全 厂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为 985m 3 /d,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规 模 为 4030m³/d, 因 此, 从 水 质 水 量 上 看, 本 项 目 污 水 预 处 理 措 施 是 可 行 的 厂 区 排 水 方 案 建 设 项 目 利 用 厂 区 现 有 排 水 系 统 厂 区 现 有 排 水 系 统 按 照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的 原 则 设 计, 共 设 两 套 排 水 系 统 一 套 为 雨 水 系 统, 将 厂 区 雨 水 清 下 水 收 集 后 进 入 铺 设 的 地 下 排 水 管 道, 最 终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 二 套 为 污 水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产 生 的 清 洗 废 水 经 厂 区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预 处 理 后, 与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接 管 至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废 水 接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1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处 理 厂 简 介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处 理 采 用 SBR 工 艺 ( 即 序 批 式 活 性 污 泥 工 艺 ), 并 对 传 统 的 SBR 工 艺 作 了 一 些 改 进 在 SBR 池 中 增 加 兼 氧 段 和 部 分 回 流 设 施, 使 SBR 工 艺 运 行 方 式 更 加 灵 活, 适 应 性 更 强 SBR 工 艺 每 一 操 作 循 环 由 进 水 / 曝 气 进 水 / 沉 淀 滗 水 闲 置 ( 视 具 体 运 行 条 件 而 定 ) 四 个 阶 段 组 成 循 环 开 始 时, 由 于 充 水, 池 子 中 的 水 位 开 始 上 升, 经 过 一 定 时 间 的 曝 气 和 混 合 后, 停 止 曝 气, 以 使 活 性 污 泥 进 行 絮 凝 并 在 一 个 静 止 的 状 态 下 沉 淀 完 成 沉 淀 后 由 一 个 移 动 式 滗 水 堰 排 出 已 处 理 的 上 清 液, 使 水 位 下 降, 然 后 再 重 复 上 述 过 程 为 保 持 池 中 合 适 的 污 泥 浓 度, 在 沉 淀 阶 段 结 束 后 排 出 剩 余 污 泥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中 三 级 标 准, 出 水 水 质 标 准 为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中 一 级 标 准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见 图 由 于 该 处 理 工 艺 抗 冲 击 负 荷 较 强, 能 很 好 地 缓 冲 进 水 水 量 和 水 质 的 波 动, 从 而 使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稳 定 达 标 155

162 鼓 风 机 房 原 污 水 粗 格 栅 进 水 泵 房 细 格 栅 沉 砂 池 分 配 井 SBR 生 物 池 兴 武 沟 栅 渣 外 运 剩 余 污 泥 储 泥 池 浓 缩 脱 水 机 污 泥 外 运 污 泥 滤 液 图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SBR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2 管 网 接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利 用 现 有 污 水 管 网, 项 目 所 在 地 污 水 管 网 已 铺 设 到 位, 具 备 接 管 条 件, 具 体 见 图 水 量 接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污 水 处 理 规 模 为 35000m 3 /d, 本 项 目 污 水 量 为 985m 3 /d, 占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规 模 的 2.81% 因 此,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入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是 可 行 的 4 水 质 接 管 可 行 性 分 析 经 ph 调 节 后 的 工 艺 废 水 水 质 较 简 单, 与 其 他 废 水 混 合 后 水 质 可 以 确 保 满 足 电 池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锂 电 池 相 关 标 准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预 处 理 后, 拟 进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质 和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设 计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见 表 表 建 设 项 目 接 管 水 质 和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对 照 表 污 染 物 COD SS NH 3 -N TP 接 管 浓 度 (mg/l)

163 接 管 标 准 (mg/l) 由 上 表 中 可 知, 建 设 项 目 排 放 废 水 中 各 项 指 标 均 能 满 足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因 此 从 水 质 方 面 看, 建 设 项 目 排 放 的 污 水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可 行 噪 声 治 理 措 施 评 述 建 设 项 目 噪 声 源 主 要 来 自 空 压 机 风 机 水 泵 等, 噪 声 声 级 范 围 在 87~95dB(A), 为 了 减 少 噪 声 源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对 噪 声 设 备 等 采 取 厂 房 隔 声 安 装 消 声 器 及 设 备 减 振 处 理, 同 时, 在 车 间 距 离 厂 界 区 域 内 种 植 绿 化, 以 降 低 噪 声 具 体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见 表 序 号 噪 声 源 表 建 设 项 目 新 增 噪 声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设 备 台 数 单 台 等 效 声 级 db(a) 治 理 措 施 隔 声 降 噪 效 果 (db(a)) 1 空 压 机 # 空 压 机 # 厂 房 隔 声 安 装 25 3 风 机 # 消 声 器 设 备 减 25 4 风 机 # 振 25 5 水 泵 通 过 以 上 减 振 降 噪 措 施 后,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能 达 到 标 准 要 求 ( 白 天 65dB(A) 以 下, 夜 间 55dB(A) 以 下 ) 此 外, 在 厂 界 设 置 绿 化 等 措 施, 进 一 步 降 低 噪 声 设 备 对 厂 界 环 境 的 影 响,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通 过 以 上 措 施, 可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3 类 标 准 固 废 治 理 措 施 评 述 建 设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废 P-500 处 理 液 废 粘 着 液 废 桶 废 膜 含 碘 废 液 废 反 渗 透 膜 废 活 性 炭 废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废 反 渗 透 膜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固 体 废 弃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9.2-4, 其 防 治 措 施 主 要 分 厂 内 暂 存 和 外 协 处 置 两 个 阶 段 序 号 1 2 废 物 名 称 废 P-500 处 理 液 废 粘 着 液 形 态 液 态 液 态 表 建 设 项 目 固 体 废 弃 物 产 生 情 况 一 览 表 主 要 成 分 产 生 量 (t/a) 分 类 编 号 危 废 编 码 KOH 水 190 HW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HW 处 理 处 置 方 式 南 京 绿 联 环 境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凯 燕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57

164 3 废 桶 4 废 膜 5 废 膜 废 反 渗 透 膜 含 碘 废 液 废 活 性 炭 废 活 性 炭 废 有 机 树 脂 生 活 垃 圾 固 态 固 态 固 态 固 态 液 态 固 态 固 态 固 态 固 态 沾 染 乙 酸 乙 酯 碘 化 钾, 氢 氧 化 钾 等 主 要 为 PVA 膜 PE 膜 离 型 膜 废 TAC 膜 边 角 料 废 膜 10 HW 南 京 宁 昆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 / 南 京 巴 诗 克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472 / / 厂 家 回 收 利 用 1048 / / 渗 透 膜 2 / / 碘 化 钾 水 硼 酸 / / 活 性 炭 2 HW 活 性 炭 1 HW 树 脂 4 HW 一 般 无 机 有 机 生 活 垃 圾 27 / / 拟 交 由 一 般 固 废 处 置 单 位 焚 烧 处 置 世 宗 ( 滁 州 ) 光 学 素 材 有 限 公 司 盐 城 新 宇 辉 丰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泰 兴 市 福 昌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环 卫 部 门 卫 生 填 埋 固 体 废 物 收 集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1 危 险 废 物 在 收 集 时, 应 清 楚 废 物 的 类 别 及 主 要 成 份, 以 方 便 委 托 处 理 单 位, 根 据 危 险 废 物 的 性 质 和 形 态, 可 采 用 不 同 大 小 和 不 同 材 质 的 容 器 进 行 包 装, 所 有 包 装 容 器 应 足 够 安 全, 并 经 过 周 密 检 查, 严 防 在 装 载 搬 移 或 运 输 途 中 出 现 渗 漏 溢 出 抛 洒 或 挥 发 等 情 况 最 后 按 照 江 苏 省 环 保 厅 ( 苏 环 控 [1997]134 号 文 ) 关 于 加 强 危 险 废 物 交 换 和 转 移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要 求, 对 危 险 废 物 进 行 安 全 包 装, 并 在 包 装 的 明 显 位 置 附 上 危 险 废 物 标 签 2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在 收 集 时, 也 应 清 楚 废 物 的 类 别 及 主 要 成 份, 以 方 便 处 置, 根 据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的 类 型 性 质 形 态 可 循 环 使 用 性 等, 采 取 不 同 的 处 置, 使 用 不 同 大 小 垃 圾 袋 进 行 包 装, 由 处 置 单 位 拖 运 固 体 废 物 暂 存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厂 区 已 建 100m 2 危 废 暂 存 库, 已 使 用 约 40 m 2, 类 比 现 有 项 目 可 知 本 项 目 预 计 使 用 20 m 2, 故 本 项 目 可 依 托 厂 区 现 有 危 废 暂 存 库 厂 区 现 有 危 废 暂 存 场 所 已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及 其 修 改 单 要 求 设 置, 并 做 到 了 以 下 几 点 : 158

165 (1)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按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GB ) 的 规 定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 (2)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周 围 设 置 围 墙 或 其 它 防 护 栅 栏 ; (3)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配 备 通 讯 设 备 照 明 设 施 安 全 防 护 服 装 及 工 具, 并 设 有 应 急 防 护 设 施 ; (4)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内 清 理 出 来 的 泄 漏 物, 一 律 按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厂 区 已 建 750m 2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库, 已 使 用 约 400 m 2, 类 比 现 有 项 目 可 知 本 项 目 预 计 使 用 50 m 2, 故 本 项 目 可 依 托 厂 区 现 有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库 厂 区 现 有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暂 存 场 所 已 按 照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要 求 建 设, 如 下 : (1) 贮 存 处 置 场 的 建 设 类 型 与 将 要 堆 放 的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的 类 别 相 一 致 (2) 贮 存 处 置 场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防 粉 尘 污 染 的 措 施 (3) 为 防 止 雨 水 径 流 进 入 贮 存 处 置 场 内, 避 免 渗 滤 液 量 增 加 和 滑 坡, 贮 存 处 置 场 周 边 已 设 置 导 流 渠 (4) 已 设 计 渗 滤 液 集 排 水 设 施 (5) 为 防 止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和 渗 滤 液 的 流 失, 已 构 筑 堤 坝 挡 土 墙 等 设 施 (6) 为 保 障 设 施 设 备 正 常 运 营, 已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地 基 下 沉, 尤 其 是 防 止 不 均 匀 或 局 部 下 沉 的 措 施 危 险 废 物 运 输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对 于 委 托 处 理 的 危 险 废 物, 运 输 中 应 做 到 以 下 几 点 : (1) 该 运 输 车 辆 须 经 主 管 单 位 检 查, 并 持 有 有 关 单 位 签 发 的 许 可 证, 负 责 运 输 的 司 机 应 通 过 培 训, 持 有 证 明 文 件 (2) 承 载 危 险 废 物 的 车 辆 须 有 明 显 的 标 志 或 适 当 的 危 险 符 号, 以 引 起 注 意 (3) 载 有 危 险 废 物 的 车 辆 在 公 路 上 行 驶 时, 需 持 有 运 输 许 可 证, 其 上 应 注 明 废 物 来 源 性 质 和 运 往 地 点 (4) 组 织 危 险 废 物 的 运 输 单 位, 在 事 先 需 作 出 周 密 的 运 输 计 划 和 行 驶 路 线, 其 中 包 括 有 效 的 废 物 泄 露 情 况 下 的 应 急 措 施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可 行 性 分 析 1 废 P-500 处 理 液 南 京 绿 联 环 境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目 前 正 在 申 请 变 更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变 更 后 159

166 经 营 内 容 包 括 处 置 利 用 电 子 行 业 废 碱 (HW35)3000 吨 / 年, 申 请 材 料 已 通 过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国 土 资 源 与 环 境 保 护 局 南 京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的 预 审, 取 得 同 意 上 报 意 见 目 前 申 请 材 料 已 提 交 给 省 环 保 厅 固 废 中 心, 按 江 苏 省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申 报 程 序 进 行 申 报 ( 详 见 附 件 : 关 于 南 京 绿 联 环 境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申 领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受 理 公 告 )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两 年, 预 计 于 2017 年 10 月 投 产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废 P-500 处 理 液 成 分 为 KOH 及 水, 作 为 TAC 膜 表 面 处 理 液, 属 于 HW35 中 类 别 使 用 碱 清 洗 产 生 的 废 碱 液, 属 于 资 质 变 更 后 南 京 绿 联 环 境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许 可 范 围, 故 上 述 废 物 交 由 南 京 绿 联 环 境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可 行 2 废 coating 液 南 京 凯 燕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具 有 各 类 废 溶 剂 回 收 再 生 资 质 ( 见 附 件 ), 可 收 集 再 生 处 理 各 类 废 溶 剂 ( 如 甲 苯 丙 酮 异 丙 醇 乙 醇 等 ), 同 时 公 司 提 供 适 用 于 精 细 化 工 涂 料 行 业 的 苯 酮 酯 类 的 再 生 溶 剂 系 列 产 品, 以 及 适 用 于 电 子 机 械 行 业 的 金 属 材 料 专 用 去 油 系 列 清 洗 剂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范 围 为 : 处 置 利 用 废 油 漆 清 洗 剂 (HW42 主 要 成 分 二 甲 苯 甲 苯 醋 酸 丁 酯 溶 剂 油 醋 酸 乙 酯 等 )150 吨 / 年, 废 酮 类 溶 剂 (HW42 主 要 成 分 丙 酮 丁 酮 环 己 酮 甲 基 乙 丁 酮 N- 甲 基 吡 咯 烷 酮 )680 吨 / 年, 废 醇 类 溶 剂 (HW42 主 要 成 分 甲 醇 乙 醇 异 丙 醇 正 丁 醇 二 乙 二 醇 乙 二 醇 一 四 丁 二 醇 )800 吨 / 年, 废 酯 类 溶 剂 (HW42 主 要 成 分 醋 酸 丁 酯 醋 酸 乙 酯 醋 酸 甲 酯 伽 马 丁 内 酯 )480 吨 / 年, 废 苯 类 溶 剂 (HW42 主 要 成 分 甲 苯 二 甲 苯 苯 )300 吨 / 年, 废 胺 类 溶 剂 (HW42 主 要 成 分 苯 胺 二 甲 基 甲 酰 胺 二 甲 基 乙 酰 胺 乙 醇 胺 )450 吨 / 年, 废 砜 类 溶 剂 (HW42 主 要 成 分 二 甲 亚 砜 )140 吨 / 年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coating 液 主 要 成 分 为 醋 酸 乙 酯, 危 废 类 别 为 HW42( ) 其 他 生 产 销 售 及 使 用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有 机 溶 剂 水 洗 液 母 液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属 于 南 京 凯 燕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内, 通 过 蒸 馏 回 收 后 可 有 效 处 置 3 废 桶 南 京 宁 昆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许 可 范 围 为 清 洗 含 废 机 油 油 / 水 烃 / 水 混 合 物 或 废 乳 化 液 染 料 涂 料 废 物 有 机 树 脂 类 废 物 废 卤 化 有 机 溶 剂 废 有 机 溶 剂 的 包 装 桶 8 万 只, 处 置 方 法 为 清 洗 处 置 南 京 巴 诗 克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许 可 范 围 为 清 洗 处 置 含 不 饱 和 树 脂 苯 的 包 装 桶 只, 处 置 利 用 废 异 丙 醇 200 吨, 处 置 方 式 为 清 洗 处 置 利 用 160

167 目 前 南 京 宁 昆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 和 南 京 巴 诗 克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正 在 申 请 资 质 延 续, 相 关 材 料 已 报 送 省 环 保 厅 固 废 中 心, 按 江 苏 省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申 报 程 序 进 行 申 报 ( 详 见 附 件 : 关 于 南 京 宁 昆 再 生 资 源 有 限 公 司 申 领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受 理 公 告 关 于 南 京 巴 诗 克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申 领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受 理 公 告 )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两 年, 预 计 于 2017 年 10 月 投 产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桶 附 着 醋 酸 乙 酯, 为 HW49 中 类 别 含 有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废 弃 包 装 物 容 器 清 洗 杂 物 的 危 险 废 物, 可 清 洗 回 用, 故 属 于 上 述 公 司 的 经 验 许 可 范 围, 委 托 处 置 可 行 4 废 活 性 炭 盐 城 新 宇 辉 丰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许 可 范 围 为 : 焚 烧 处 置 医 药 废 物 (HW02) 废 药 物 药 品 (HW03) 农 药 废 物 (HW04) 有 机 溶 剂 废 物 (HW06) 废 矿 物 油 (HW08) 油 / 水 烃 / 水 混 合 物 或 废 乳 化 液 (HW09) 精 ( 蒸 ) 馏 残 渣 (HW11) 染 料 涂 料 废 物 (HW12) 有 机 树 脂 类 废 物 (HW13) 有 机 磷 化 物 废 物 (HW37) 有 机 氰 化 物 废 物 (HW38) 含 酚 废 物 (HW39) 含 醚 废 物 (HW40) 废 卤 化 有 机 溶 剂 (HW41) 废 有 机 溶 剂 (HW42) 含 有 机 卤 化 物 废 物 (HW45) 其 它 废 物 (HW49, 不 包 括 , ) 合 计 4500 吨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炭 属 于 HW49 中 类 别 其 他 无 机 化 工 行 业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炭, 属 于 盐 城 新 宇 辉 丰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内, 故 上 述 废 物 拟 交 由 盐 城 新 宇 辉 丰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可 行 ( 相 关 协 议 见 附 件 ) 5 废 有 机 树 脂 泰 兴 市 福 昌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许 可 范 围 为 : 处 置 利 用 PTA 残 渣 吨 / 年 ; 焚 烧 处 置 医 药 废 物 (HW02) 废 药 物 药 品 (HW03) 农 药 废 物 (HW04) 有 机 溶 剂 废 物 (HW06) 废 矿 物 油 (HW08) 油 / 水 烃 / 水 混 合 物 或 乳 化 液 (HW09) 精 ( 蒸 ) 馏 残 渣 (HW11) 染 料 涂 料 废 物 (HW12) 有 机 树 脂 类 废 物 (HW13) 废 碱 (HW35) 有 机 氰 化 物 废 物 (HW38) 含 酚 废 物 (HW39) 含 醚 废 物 (HW40) 废 卤 化 有 机 溶 剂 (HW41) 废 有 机 溶 剂 (HW42) 有 机 卤 化 物 废 物 (HW45) 其 他 废 物 (HW49)[ 仅 限 危 险 废 物 物 化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 )] 合 计 9600 吨 / 年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有 机 树 脂 属 于 HW13 中 类 别 饱 和 或 者 废 弃 的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属 于 泰 兴 市 福 昌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内, 故 上 述 废 物 拟 交 由 泰 兴 市 福 昌 固 废 处 理 有 限 公 司 处 置 可 行 ( 相 关 协 议 见 附 件 ) 161

168 6 含 碘 废 液 含 碘 废 液 成 分 为 硼 酸 碘 化 钾 溶 液, 拟 交 由 世 宗 ( 滁 州 ) 光 学 素 材 有 限 公 司 回 收 再 利 用 1 委 托 处 理 公 司 简 介 世 宗 ( 滁 州 ) 光 学 素 材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世 宗 化 学 ), 位 于 安 徽 省 滁 州 市 苏 滁 现 代 产 业 园, 经 营 范 围 为 生 产 和 销 售 自 产 的 偏 光 片 用 碘 化 钾 公 司 主 营 年 处 理 6500 吨 碘 化 钾 (2%) 废 液 ( 可 满 足 年 产 1800 万 米 偏 光 膜 建 设 项 目 和 本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碘 化 钾 废 液 ), 提 纯 得 到 成 品 480 吨 / 年, 为 韩 国 LG 化 学 集 团 的 配 套 企 业 企 业 以 LG 化 学 利 用 后 的 KI 溶 液 作 为 原 料, 进 行 来 料 加 工, 其 对 回 收 的 碘 化 钾 2% 溶 液 进 行 浓 缩 后 分 离 提 纯, 生 产 21.5% 浓 度 的 碘 化 钾 溶 液, 供 LG 化 学 公 司 再 利 用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文 件 于 2013 年 获 得 滁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批 复 ( 滁 环 评 [2013]86 号 ), 并 与 2015 年 5 月 通 过 滁 州 市 环 保 局 环 保 验 收 ( 相 关 材 料 见 附 件 ) 世 宗 化 学 处 理 提 纯 KI 溶 液 的 生 产 工 艺 为 将 浓 度 为 2% 的 碘 化 钾 溶 液 过 滤 去 除 水 分 ; 继 而 进 行 一 次 浓 缩, 通 过 压 力 加 热 器 将 溶 液 加 热 浓 缩 去 除 水 分, 得 到 15% 的 碘 化 钾 溶 液 ; 经 冷 却 液 进 行 脱 水, 通 过 离 心 将 溶 液 中 的 固 体 硼 酸 分 离 出 ; 脱 水 后 溶 液 再 进 行 二 次 浓 缩 冷 却, 得 到 30% 碘 化 钾 溶 液, 该 溶 液 再 进 行 二 次 脱 水 去 除 少 量 硼 酸 固 体, 最 后 通 过 添 加 氢 氧 化 钙 乙 二 酸 反 应 提 炼 以 去 除 溶 液 中 的 少 量 硼 酸 经 反 应 提 炼 后 的 溶 液 加 入 纯 水 矫 正 浓 度, 得 到 21.5% 浓 度 的 碘 化 钾 溶 液 故 可 知,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含 碘 废 液 符 合 该 公 司 工 艺 要 求, 处 理 工 艺 可 针 对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含 碘 (KI) 废 水, 有 效 进 行 处 理 提 纯, 经 处 理 后 含 碘 废 液 可 达 到 公 司 品 质 要 求 后 供 应 给 公 司 使 用 ( 处 置 协 议 见 附 件 ) 2 含 碘 废 液 处 理 要 求 含 碘 废 液 在 LG 化 学 厂 区 内 收 集, 世 宗 化 学 负 责 含 碘 废 液 的 装 卸 运 输 及 处 理 在 装 卸 及 运 输 过 程 控 制 应 由 LG 化 学 加 强 管 控, 定 期 与 世 宗 化 学 公 司 核 对 转 运 含 碘 废 液 的 移 交 及 接 收 台 账 运 输 过 程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及 江 苏 省 对 危 险 废 物 的 运 输 要 求 转 运 过 程 中 一 旦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由 LG 化 学 负 责, 按 照 其 危 险 性 ( 微 毒 性 ) 分 类 包 装 并 标 识, 在 收 集 转 运 过 程 中 采 用 密 闭 槽 罐 车 并 做 好 防 渗 防 漏 措 施, 采 取 相 应 的 安 全 防 护 和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操 作 须 符 合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已 拟 运 输 转 运 过 程 的 应 急 预 案, 作 为 处 理 突 发 事 件 的 指 导 162

169 3 含 碘 废 液 厂 区 内 暂 存 场 所 要 求 a. 废 水 贮 存 设 施 必 须 按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GB ) 的 规 定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 b. 废 水 贮 存 设 施 周 围 应 设 置 围 墙 或 其 它 防 护 栅 栏 ; c. 废 水 贮 存 设 施 应 配 备 通 讯 设 备 照 明 设 施 安 全 防 护 服 装 及 工 具, 并 设 有 应 急 防 护 设 施 ; d. 废 水 贮 存 设 施 必 须 做 好 防 渗 防 水 防 漏 防 风 防 晒 措 施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进 一 步 建 议 加 强 企 业 内 部 对 固 体 废 物 的 管 理, 建 立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外 运 处 置 及 最 终 去 向 的 详 细 台 账 积 极 委 托 其 它 有 更 多 余 量 的 有 资 质 危 险 固 废 处 置 单 位 处 理 项 目 的 危 险 固 废, 减 轻 处 置 单 位 的 压 力 9.3.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口 均 依 托 现 有 项 目, 同 时 企 业 将 按 照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 苏 环 控 [97]122 号 文 ) 的 要 求, 对 于 新 增 废 气 排 放 筒 固 定 噪 声 源 统 一 规 划 设 置 标 识 牌 等, 规 范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 场 所, 满 足 环 保 要 求 9.4. 以 新 代 老 措 施 分 析 1 对 于 试 生 产 到 期 且 未 进 行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的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正 积 极 准 备 相 关 材 料 报 送 环 保 部 门 进 行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2 建 设 单 位 正 在 进 行 污 水 排 口 合 并 的 设 计, 预 计 于 2015 年 底 ( 本 项 目 建 成 之 前 ) 完 成 污 水 排 口 的 合 并 工 作, 并 向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申 请, 新 的 污 水 总 排 口 执 行 严 于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的 电 池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锂 电 池 相 关 标 准 3 在 可 以 满 足 RTO 燃 烧 炉 安 全 稳 定 工 作 的 前 提 下, 企 业 拟 将 阀 门 关 闭, 从 根 本 上 杜 绝 这 部 分 有 机 气 体 的 排 出 9.5.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的 投 资 约 85 万 美 元,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估 算 及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见 表

170 表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表 投 资 ( 万 美 元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60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13201)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计 算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无 组 织 3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达 到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类 别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治 理 措 施 ( 设 施 数 量 处 理 能 力 等 ) 处 理 效 果 执 行 标 准 或 拟 达 标 准 废 气 废 水 有 组 织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无 组 织 废 气 生 活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非 甲 烷 总 烃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18 米 高 排 气 筒 延 伸 Coating 工 段 非 甲 烷 总 烃 COD SS NH 3 -N TP RTO 燃 烧 装 置 2 套 通 风 装 置 21 米 高 排 气 筒 2 个 依 托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噪 声 生 产 车 间 噪 声 设 备 减 震 消 声 器 等 ( 若 干 )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6 固 废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生 产 过 程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危 险 固 体 废 物 在 厂 区 内 暂 存 场 所 分 别 暂 存 防 风 防 雨 防 漏, 确 保 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依 托 现 有 事 故 时 可 快 速 应 急 -- 环 境 管 理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保 证 日 常 监 测 工 作 的 开 展 5 厂 区 雨 污 水 管 网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环 境 风 险 投 资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健 全 管 网, 与 现 有 排 口 连 接 雨 污 分 流 5 新 增 废 气 排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满 足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污 水 排 口 合 并 电 池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锂 电 池 相 关 标 准 合 计 完 成 时 间 与 主 体 工 程 配 套 完 成 164

171 10.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的 作 用 和 目 的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本 项 目 在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过 程 中, 依 照 暂 行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开 有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信 息,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本 次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是 : (1) 维 护 公 众 合 法 的 环 境 权 益, 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体 现 以 人 为 本 的 原 则 (2) 更 全 面 地 了 解 环 境 背 景 信 息, 发 现 潜 在 环 境 问 题, 提 高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科 学 性 和 针 对 性 (3) 通 过 公 众 参 与, 提 出 经 济 有 效 并 切 实 可 行 的 减 缓 不 利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的 措 施 (4) 平 衡 各 方 面 利 益, 化 解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可 能 带 来 的 社 会 矛 盾 (5) 推 动 政 府 决 策 的 民 主 化 和 科 学 化 公 众 参 与 的 方 式 调 查 内 容 和 对 象 公 众 参 与 的 方 式 针 对 本 工 程 特 点 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在 不 同 阶 段 向 社 会 公 众 提 供 了 多 种 参 与 方 式, 主 要 包 括 : 网 上 公 示 现 场 公 示 ( 公 告 栏 公 告 板 ) 现 场 公 众 意 见 征 询 等 (1) 信 息 公 示 目 前, 在 环 评 工 作 中, 社 会 公 示 是 一 种 法 定 的 民 意 调 查 形 式, 通 过 公 示, 公 众 可 以 清 楚 地 了 解 工 程 概 况 和 评 价 工 作 的 最 新 进 展, 并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公 示 信 息 发 表 个 人 意 见 和 看 法 受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评 价 单 位 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 -3 月 25 日, 在 江 苏 环 保 公 众 网 ( 上 发 布 了 此 项 目 的 首 次 信 息 公 告, 向 公 众 告 知 建 设 项 目 的 情 况,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的 联 系 方 式, 环 评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和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 见 附 件 ) 在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过 程 中, 评 价 单 位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 -5 月 14 日, 在 江 苏 环 保 公 众 网 ( 发 布 了 第 二 次 公 告, 向 公 众 公 开 有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信 息 ; 告 知 公 众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 公 众 查 阅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具 体 形 式 和 165

172 起 止 时 间 以 及 环 评 报 告 书 的 简 本 ( 见 附 件 ), 向 市 民 全 方 位 公 示, 接 受 公 众 监 督 在 网 上 公 告 期 间 未 收 到 反 馈 意 见 图 公 众 参 与 一 次 公 告 截 图 166

173 图 公 众 参 与 二 次 公 告 截 图 (2) 公 告 调 查 期 间, 对 项 目 周 边 典 型 环 保 目 标 张 贴 公 示 展 示 公 告 牌, 便 于 各 利 益 相 关 方 对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了 解 在 现 场 公 告 期 间, 未 收 到 反 馈 意 见 167

174 永 和 苑 恒 谊 路 东 公 交 站 168

175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图 公 众 参 与 所 张 贴 的 公 告 照 片 公 众 参 与 的 调 查 范 围 为 了 解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公 众 对 本 工 程 及 周 围 环 境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本 次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方 式 采 用 请 被 调 查 对 象 填 写 江 苏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的 形 式 征 求 意 见 评 价 单 位 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 进 行 了 调 查 表 的 发 放 与 回 收 工 作 发 放 采 用 抽 样 调 查 的 方 式, 调 查 范 围 如 下 : 永 和 苑 等 距 离 本 项 目 周 边 2.5km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目 标 公 众 参 与 的 调 查 内 容 (1)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目 前 的 环 境 质 量 ( 包 括 大 气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等 ) 状 况 是 否 满 意 ; (2)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了 解 状 况 及 反 应 ; (3)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危 害 及 影 响 的 看 法 ; (4) 了 解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后,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持 何 种 态 度 ; (5)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防 治 及 环 保 部 门 审 批 建 设 项 目 有 何 建 议 和 要 求 公 众 参 与 的 调 查 对 象 本 次 共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100 份, 回 收 100 份, 回 收 率 100%, 被 调 查 人 情 况 统 计 见 表

176 项 目 名 称 表 江 苏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板 卷 材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南 京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恒 谊 路 17 号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内 项 目 概 述 :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拟 投 资 7650 万 美 元 在 南 京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恒 谊 路 17 号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区 内 扩 建 一 条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线, 建 成 后 将 形 成 年 生 产 偏 光 板 卷 材 1200 万 米 的 能 力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一 栋 钢 结 构 生 产 厂 房 和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线 1 条, 以 及 配 套 的 动 力 及 环 保 设 施 污 染 源 及 治 理 方 案 : 废 水 : 生 产 废 水 排 入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经 设 在 厂 区 内 的 中 和 池 中 和 处 理 后 达 标 后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管 网 后, 与 其 它 废 水 一 起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管 网, 经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经 兴 武 沟 排 入 长 江 废 气 : 延 伸 工 段 TAC 膜 与 PVA 膜 贴 合 后 产 生 的 干 燥 废 气 ( 非 甲 烷 总 烃 )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吸 附 后 由 18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Coating( 涂 黏 着 液 ) 工 段 产 生 的 干 燥 废 气 ( 非 甲 烷 总 烃 ) 收 集 进 入 RTO 燃 烧 装 置 进 行 燃 烧 去 除, 尾 气 经 21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噪 声 : 对 各 高 噪 声 设 备 安 装 隔 声 罩, 并 设 置 减 震 底 座 后 厂 界 昼 夜 噪 声 均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标 准 固 废 : 危 废 委 托 有 处 理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理 公 司 进 行 处 理, 并 严 格 遵 守 危 废 转 移 联 单 制 度 生 活 垃 圾 委 托 环 卫 部 门 和 专 业 公 司 集 中 处 置 本 项 目 将 按 有 关 环 保 规 定, 对 各 项 污 染 物 采 取 有 效 的 治 理 措 施, 使 污 染 物 均 可 达 标 排 放, 不 改 变 当 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国 家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有 关 规 定, 征 求 您 对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板 卷 材 项 目 的 建 设 意 见, 望 大 力 支 持, 谢 谢 合 作! 被 调 查 人 年 龄 性 别 家 庭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职 业 文 化 程 度 被 调 查 单 位 单 位 地 址 您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 如 不 满 意 请 注 明 原 因 ) 很 满 意 较 满 意 不 满 意 很 不 满 意 您 是 否 知 道 / 了 解 在 该 地 区 拟 建 设 的 项 目 不 了 解 知 道 一 点 很 清 楚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危 害 / 影 响 是 严 重 较 大 一 般 较 小 不 清 楚 从 环 保 角 度 出 发, 您 对 该 项 目 持 何 种 态 度, 尽 量 简 要 说 明 原 因 坚 决 支 持 有 条 件 赞 成 无 所 谓 反 对 您 对 该 项 目 环 保 方 面 有 何 建 议 与 要 求? 签 字 170

177 10.3.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问 卷 结 果 统 计 及 分 析 调 查 对 象 统 计 分 析 本 次 被 调 查 人 情 况 统 计 见 表 表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人 员 统 计 表 序 号 被 调 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所 持 态 度 家 庭 住 址 电 话 号 码 171

178 172

179 173

180 被 调 查 对 象 统 计 : 本 次 调 查 对 象 均 位 于 评 价 范 围 内, 包 含 了 不 同 行 业 年 龄 段 文 化 程 度, 具 有 代 表 性 按 性 别 分 : 男 性 42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42%; 女 性 58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58% 按 文 化 程 度 分 : 初 中 及 以 下 24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24%; 高 中 ( 中 专 )61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61%; 大 专 及 以 上 文 化 15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15% 按 年 龄 分 :35 岁 以 下 63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63%;35-55 岁 37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37% 调 查 内 容 统 计 分 析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的 收 集, 除 了 进 行 问 卷 调 查, 同 时 进 行 网 站 公 示 本 着 侧 重 考 虑 直 接 受 影 响 公 众 意 见 和 保 护 弱 势 群 体 的 原 则, 在 综 合 分 析 公 众 意 见 国 家 或 地 方 有 关 规 定 和 政 策 改 扩 建 项 目 情 况 以 及 社 会 文 化 经 济 条 件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对 各 主 要 意 见 采 纳 与 否, 以 及 如 何 采 纳 做 出 判 断 问 卷 调 查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您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是 否 满 意 表 个 人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内 容 与 结 果 统 计 很 满 意 较 满 意 不 满 意 很 不 满 意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16 16% 76 76% 4 4% 4 4% 2 您 是 否 知 很 清 楚 知 道 一 点 不 了 解 道 / 了 解 该 项 地 区 拟 建 的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项 目 17 17% 73 73% 10 10% 3 您 认 为 该 严 重 较 大 一 般 较 小 不 清 楚 项 目 对 环 境 质 量 造 成 的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危 害 / 影 响 是 % 49 49% 40 40% 5 5% 4 您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持 何 种 态 度 支 持 有 条 件 赞 成 无 所 谓 反 对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人 数 比 例 42 42% 46 46% 12 12%

181 被 调 查 的 人 员 对 工 程 建 设 的 看 法 和 建 议, 综 合 起 来 可 归 纳 如 下 : (1) 对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 很 满 意 的 16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16%; 较 满 意 的 76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76%; 不 满 意 的 4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4%; 很 不 满 意 的 4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4% (2) 对 项 目 了 解 情 况 : 很 清 楚 的 17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17%; 知 道 一 点 的 73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73%; 不 了 解 的 10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10% (3) 认 为 本 项 目 的 危 害 程 度 : 认 为 危 害 程 度 严 重 的 0 人 ; 认 为 危 害 程 度 较 大 的 6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6%; 认 为 危 害 程 度 一 般 的 49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49%; 认 为 危 害 程 度 较 小 的 40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40%; 不 清 楚 的 5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5% (4) 从 环 保 角 度,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所 持 态 度 : 支 持 的 42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42%, 有 条 件 赞 成 的 46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46%; 无 所 谓 的 12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12%, 无 人 反 对 公 众 意 见 及 采 纳 情 况 在 本 次 公 众 意 见 征 询 过 程 中, 民 众 针 对 本 次 建 设 项 目 提 出 了 许 多 环 境 保 护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归 纳 如 下 : (1) 企 业 正 式 投 产 后, 应 按 照 环 评 及 环 保 要 求 做 好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的 治 理 力 度,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小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采 纳 情 况 : 企 业 将 按 照 环 评 及 环 保 要 求 做 好 环 保 工 作,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同 时, 环 保 部 门 也 将 加 强 将 来 的 验 收 工 作, 加 强 监 督 和 管 理 (2) 企 业 应 当 在 厂 区 内 多 进 行 绿 化 工 作, 起 到 美 化 景 观 净 化 空 气 的 作 用 采 纳 情 况 : 目 前 企 业 绿 化 良 好, 企 业 将 更 加 重 视 工 厂 周 边 的 绿 化, 美 化 环 境 净 化 空 气 (3) 企 业 应 当 在 运 营 期 间 做 好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并 且 希 望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能 够 加 强 对 企 业 环 保 措 施 适 用 情 况 的 监 察 工 作 采 纳 情 况 : 企 业 营 运 期 间 将 保 证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进 行 月 检 季 检 年 检, 确 保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一 旦 出 现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失 效, 将 立 刻 停 止 生 产, 待 设 施 恢 复 正 常 后, 再 生 产 四 性 符 合 性 说 明 根 据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文 ) 的 具 体 要 求, 在 项 目 环 评 的 受 理 和 审 批 中, 要 将 建 设 单 位 开 展 公 众 参 与 的 合 法 性 175

182 有 效 性 代 表 性 真 实 性 以 及 公 众 意 见 采 纳 情 况 作 为 审 查 重 点 (1) 合 法 性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按 照 环 发 号 文 进 行 了 两 次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均 为 10 个 工 作 日, 公 示 后 采 用 了 问 卷 调 查 的 方 式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的 程 序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具 体 分 析 见 表 表 公 众 参 与 合 法 性 分 析 文 件 序 号 要 求 本 项 目 实 施 情 况 符 合 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环 发 号 文 江 苏 省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公 众 参 与 的 意 见 ( 苏 环 规 号 ) 2 确 定 了 承 担 影 响 评 价 的 机 构 后 7 日 内 向 公 众 公 告 项 目 名 称 及 概 要 等 信 息 征 求 公 众 的 意 见 不 得 少 于 10 个 工 作 日, 并 确 保 公 开 的 信 息 在 整 个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期 限 之 内 处 于 公 开 状 态 建 设 单 位 在 报 送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前, 向 公 众 公 告 可 能 造 成 环 境 影 响 的 范 围 程 度 以 及 主 要 预 防 措 施 等 内 容 采 取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方 式 发 布 信 息 公 告 : 所 在 地 公 共 媒 体 上 发 布 公 告, 公 开 免 费 发 放 包 含 有 关 公 告 信 息 的 印 刷 品, 其 他 便 利 公 众 知 情 的 信 息 公 告 方 式 问 卷 的 发 放 范 围 应 当 与 建 设 项 目 的 影 响 范 围 相 一 致 建 设 单 位 在 开 展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过 程 中, 应 当 在 当 地 报 纸 网 站 和 相 关 基 层 组 织 信 息 公 告 栏 中, 向 公 众 公 告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信 息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范 围 不 得 小 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并 涵 盖 项 目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建 设 单 位 环 评 机 构 应 将 征 求 的 公 众 意 见 纳 入 环 评 报 告 书, 对 未 采 纳 的 公 众 意 见 应 当 作 出 说 明, 并 将 反 对 意 见 的 原 始 资 料 作 为 环 评 报 告 书 的 附 件 接 受 委 托 后 7 日 内 在 江 苏 环 保 公 众 网 上, 按 照 环 发 号 文 对 公 告 信 息 的 内 容 进 行 了 公 告, 公 示 时 间 为 2015 年 3 月 12 日 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 共 10 个 工 作 日 按 照 要 求,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 在 江 苏 省 环 保 公 众 网 进 行 了 第 二 次 公 示, 并 提 供 了 简 本 下 载 在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所 在 地 张 贴 公 告 问 卷 发 放 范 围 为 整 个 评 价 范 围, 涵 盖 了 项 目 影 响 范 围 在 江 苏 省 环 保 公 众 网 进 行 了 两 次 公 示 在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敏 感 目 标 张 贴 公 示 本 次 环 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乏 味 覆 盖 整 个 评 价 范 围, 并 涵 盖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在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对 公 众 意 见 进 行 了 回 应, 并 在 报 告 书 中 进 行 了 说 明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176

183 (2) 有 效 性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中, 环 评 单 位 与 公 众 间 直 接 联 系 活 跃, 信 息 交 流 渠 道 畅 通 并 明 确 除 网 上 公 示 外, 环 评 单 位 通 过 现 场 公 示 向 公 众 告 知 项 目 建 设 信 息 根 据 本 次 调 查 表 统 计, 公 众 获 取 本 项 目 信 息 来 源 较 丰 富, 可 见 项 目 信 息 公 开 渠 道 广 泛, 公 众 普 遍 对 本 项 目 有 一 定 了 解 由 于 项 目 周 围 居 民 距 离 较 远, 本 次 评 价 选 择 与 项 目 所 在 地 距 离 最 近 可 能 受 项 目 建 设 影 响 最 大 的 居 民 区 进 行 调 查, 现 场 发 放 表 格 并 且 与 被 调 查 人 沟 通, 现 场 获 取 被 调 查 人 的 意 见 建 议, 参 与 方 法 与 参 与 对 象 均 具 有 一 定 的 有 效 性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问 题 设 置 合 理, 与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相 结 合,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公 众 可 清 楚 明 白 的 表 达 自 己 的 意 见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为 环 评 单 位 和 建 设 单 位 共 同 执 行, 环 评 单 位 和 建 设 单 位 在 公 众 参 与 过 程 中 及 时 清 楚 解 答 公 众 的 质 询 (3) 代 表 性 本 项 目 共 发 放 100 份 调 查 表, 收 回 100 份, 参 与 调 查 的 公 众 为 建 设 项 目 500m 及 2.5km 范 围 内 的 各 个 敏 感 目 标, 根 据 调 查 情 况, 男 42 人, 女 58 人 ; 年 龄 从 18 岁 到 52 岁 ; 文 化 程 度 从 初 中 到 大 专 被 调 查 群 体 均 为 项 目 所 在 地 及 周 边 居 民 职 工, 年 龄 职 业 分 布 面 广, 具 有 一 定 代 表 性 (4) 真 实 性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采 用 网 上 公 示 和 现 场 调 查 相 结 合, 公 示 截 屏 见 附 件, 现 场 调 查 均 为 公 众 亲 自 填 写 或 口 述 代 写, 信 息 真 实 全 面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符 合 合 法 性 有 效 性 代 表 性 真 实 性 的 要 求, 可 作 为 本 次 环 评 结 论 的 参 考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论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 该 项 目 已 得 到 广 大 公 众 的 了 解 和 支 持 工 程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及 投 产 运 行 后, 应 重 视 环 境 保 护,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减 轻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生 活 垃 圾 以 及 噪 音 等, 降 低 环 境 污 染 建 设 单 位 承 诺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参 照 公 众 提 出 的 建 议 和 意 见, 做 好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以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具 体 做 法 : 1 加 强 厂 区 绿 化 工 作, 确 保 绿 化 率 达 设 计 要 求 ;2 加 强 营 运 期 间 废 气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监 管 工 作, 确 保 废 气 及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177

184 11. 环 境 管 理 及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现 状 目 前, 企 业 已 设 置 专 门 从 事 环 境 管 理 的 机 构 环 保 安 全 部, 并 且 配 备 专 职 环 保 人 员, 负 责 全 厂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和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工 作, 各 生 产 车 间 ( 或 工 段 ) 的 负 责 人 是 工 厂 环 境 管 理 组 织 的 兼 职 人 员, 兼 职 人 员 要 协 助 专 职 人 员 提 高 全 厂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并 建 立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确 保 各 环 保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 同 时 要 加 强 对 管 理 人 员 的 环 保 培 训, 不 断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同 时, 为 了 对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考 核, 企 业 每 半 年 即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对 全 厂 接 管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进 行 定 期 监 测, 以 确 保 各 类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综 上,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的 水 平 及 对 环 保 工 作 的 重 视 相 对 较 高 环 境 管 理 建 设 项 目 均 依 托 现 有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本 次 工 程 的 环 境 监 督 管 理 和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工 作, 待 各 工 厂 建 成 后, 由 各 生 产 车 间 ( 或 工 段 ) 的 负 责 人 监 管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实 行 问 责 制, 各 负 责 人 要 协 助 专 职 人 员 提 高 全 厂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并 建 立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确 保 各 环 保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 同 时 要 加 强 对 下 属 员 工 的 环 保 培 训, 不 断 提 高 环 保 意 识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的 职 责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的 具 体 职 责 如 下 : (1) 建 设 期 负 责 落 实 项 目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在 设 计 实 施 计 划 的 同 时 应 考 虑 环 保 设 施 的 自 身 建 设 特 点, 如 建 设 周 期 工 程 整 体 性 等 基 本 要 求, 进 行 统 筹 安 排, 严 格 执 行 三 同 时 (2) 建 立 健 全 的 环 保 工 作 规 章 制 度, 积 极 认 真 执 行 国 家 省 市 有 关 环 保 法 规 政 策 制 度 条 例, 如 三 同 时, 环 保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排 污 申 报 与 许 可 证,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与 问 题 控 制 等 制 度 (3) 建 设 项 目 运 营 期 负 责 对 本 厂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与 管 理, 负 责 公 司 与 地 方 各 级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的 协 调 工 作 (4) 根 据 本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编 制 项 目 年 度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协 助 当 地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对 本 厂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进 行 日 常 监 测, 发 现 问 题 及 178

185 时 解 决 (5) 建 立 健 全 环 保 档 案, 包 括 环 评 报 告 环 保 工 程 验 收 报 告 污 染 源 监 测 报 告 环 保 设 备 及 运 行 记 录, 做 好 环 境 统 计 环 境 监 测 报 表 及 其 它 环 保 资 料 的 上 报 和 保 存 (6) 搞 好 环 保 设 施 与 生 产 主 体 设 备 的 协 调 管 理, 使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的 完 好 率 运 行 率 与 生 产 主 体 设 备 相 适 应, 并 与 主 体 设 备 同 时 运 行 和 检 修,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时, 要 及 时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防 治 污 染 事 故 的 扩 大 和 蔓 延 (7) 负 责 组 织 突 发 性 污 染 事 故 的 善 后 处 理, 追 查 事 故 原 因 及 事 故 隐 患 (8) 负 责 各 车 间 环 保 工 作 及 环 境 监 测 的 组 织 协 调, 根 据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提 出 的 环 境 质 量 要 求, 确 定 环 境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制, 对 各 车 间 部 门 及 监 测 分 析 室 进 行 监 督 与 考 核 (9) 配 合 搞 好 废 弃 物 的 综 合 利 用 清 洁 生 产 以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10) 对 职 工 进 行 经 常 性 的 环 保 教 育 与 技 术 培 训, 明 确 环 保 责 任 制 及 奖 惩 制 度, 根 据 确 定 的 环 保 目 标 及 管 理 要 求 对 企 业 各 部 门 各 车 间 及 岗 位 进 行 环 保 执 法 监 督 和 考 核 环 保 制 度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要 执 行 以 下 制 度 : 1 报 告 制 度 凡 实 施 排 污 许 可 证 制 度 的 排 污 单 位, 应 执 行 月 报 制 度 月 报 内 容 主 要 为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的 运 行 情 况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以 及 污 染 事 故 或 污 染 纠 纷 等, 具 体 要 求 应 按 省 环 保 局 指 定 的 重 要 企 业 月 报 表 实 施 企 业 排 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改 变 或 企 业 改 扩 建 等 都 必 须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申 报, 改 扩 建 项 目, 必 须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的 若 干 规 定 ( 苏 环 委 [98]1 号 文 ) 要 求, 报 请 由 审 批 权 限 的 环 保 部 门 审 批 2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管 理 制 度 建 设 项 目 建 成 后, 必 须 确 保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长 期 而 稳 定 有 效 地 运 行, 不 得 擅 自 拆 除 或 者 闲 置 污 染 处 理 设 施, 不 得 故 意 不 正 常 使 用 污 染 处 理 设 施 污 染 处 理 设 施 的 管 理 必 须 与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一 起 纳 入 企 事 业 单 位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的 范 畴, 落 实 责 任 人 操 作 人 员 维 修 人 员 运 行 经 费 设 备 的 备 品 备 件 化 学 药 品 和 其 他 原 辅 材 料 同 时 要 建 立 岗 位 责 任 制 制 定 操 作 规 程 建 立 管 理 台 帐 179

186 环 保 奖 惩 条 例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以 及 建 成 后,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都 应 树 立 保 护 环 境 的 思 想, 企 业 也 应 设 置 环 境 保 护 奖 惩 条 例 对 爱 护 环 保 设 施 节 能 降 耗 改 善 环 境 者 实 行 奖 励 ; 对 环 保 观 念 淡 薄, 不 按 环 保 要 求 管 理, 造 成 环 境 设 施 损 坏 环 境 污 染 及 资 源 和 能 源 浪 费 者 一 律 予 以 重 罚 环 保 资 金 工 程 建 设 时 应 保 证 环 保 投 资 落 实 到 位, 使 各 项 环 保 设 施 达 到 设 计 规 定 的 效 率 和 要 求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建 议 为 更 好 地 进 行 环 境 管 理, 建 议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经 济 手 段 : 按 污 染 物 流 失 总 量 控 制 原 理 对 厂 内 各 装 置 分 别 进 行 总 量 控 制, 并 采 用 职 责 计 奖, 超 额 加 奖, 签 订 包 干 合 同 等 方 式, 将 环 境 保 护 与 经 济 效 益 结 合 起 来 (2) 技 术 手 段 : 在 制 定 产 值 标 准 工 艺 条 件 操 作 规 程 等 工 作 中, 把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考 虑 在 内, 这 样 既 能 促 进 企 业 生 产 发 展, 又 能 有 效 保 护 环 境 (3) 教 育 培 训 手 段 : 通 过 环 保 教 育, 提 高 全 体 职 工 的 环 境 意 识, 自 觉 控 制 人 为 污 染 ; 加 强 职 工 操 作 培 训, 使 每 一 个 与 环 境 因 素 有 关 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均 能 熟 练 掌 握 操 作 技 术, 避 免 工 艺 过 程 中 的 损 耗 量 ; 对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具 体 操 作 人 员 进 行 专 门 培 训, 要 求 其 熟 练 掌 握 操 作 规 范, 确 保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废 气 稳 定 达 标 排 放 (4) 行 政 管 理 手 段 : 对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的 管 理 必 须 与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一 起 纳 入 企 业 的 日 常 管 理 中, 要 建 立 岗 位 责 任 制, 制 定 操 作 规 程, 建 立 管 理 台 帐 制 定 全 公 司 的 环 境 方 针 环 境 管 理 手 册 及 一 系 列 作 业 指 导 书 以 促 进 全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使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规 范 化 和 程 序 化, 通 过 重 要 环 境 因 素 识 别 提 出 持 续 改 进 措 施, 将 全 公 司 环 境 污 染 的 影 响 逐 年 降 低 制 定 各 类 环 保 规 章 制 度 包 括 : 环 境 保 护 职 责 管 理 条 例 ; 建 设 项 目 三 同 时 管 理 制 度 ; 污 水 排 放 管 理 制 度 ;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日 常 运 行 管 理 制 度 ; 排 污 情 况 报 告 制 度 ; 污 染 事 故 处 理 制 度 ; 环 保 教 育 制 度 ; 固 体 废 弃 物 的 管 理 与 处 置 制 度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设 计 建 设 项 目 应 按 照 苏 控 [1997]122 号 文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要 求 设 立 排 污 口 1 污 水 排 放 口 应 安 装 流 量 计, 并 具 备 采 样 监 测 条 件, 污 水 排 口 附 近 醒 目 处 树 立 180

187 环 保 图 形 标 志 牌 2 废 气 排 气 筒 均 应 按 照 要 求 设 置 便 于 采 样 监 测 的 采 样 口 和 采 样 监 测 平 台 在 排 气 筒 附 近 地 面 醒 目 处 要 求 设 置 环 保 图 形 标 志 牌, 在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上 表 明 排 气 筒 高 度 出 口 内 径, 排 放 污 染 物 种 类 等 3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应 当 设 置 特 定 的 贮 存 或 堆 放 场 所 堆 放 场 地 或 贮 存 设 施, 必 须 有 防 扬 散 防 流 失 防 渗 漏 防 晒 等 措 施, 在 贮 存 处 必 须 按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固 体 废 弃 物 贮 存 ( 处 置 ) 场 (GB ) 的 规 定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4 固 定 噪 声 污 染 源 对 边 界 影 响 最 大 的, 应 按 照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规 定, 设 置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点 位, 并 在 该 处 附 近 醒 目 处 设 置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本 项 目 的 监 测 计 划 应 包 括 两 方 面 : 即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和 营 运 期 的 常 规 监 测 计 划 1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本 项 目 分 期 建 设, 项 目 投 入 试 生 产 后, 应 及 时 向 环 保 局 申 请 对 项 目 进 行 三 同 时 验 收 监 测 表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监 测 建 议 表 序 号 种 类 污 染 因 子 监 测 点 位 1 废 水 COD SS NH 3 -N TP 厂 区 污 水 总 排 口 非 甲 烷 总 烃 2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3 噪 声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排 气 筒 下 风 向 厂 界 外 10 米 范 围 内 厂 内 高 噪 声 设 备 噪 声 源 监 测 和 厂 界 噪 声 监 测 2 营 运 期 的 常 规 监 测 工 程 建 成 后 需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对 全 厂 接 管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进 行 定 期 监 测 具 体 监 测 项 目 和 频 次 详 见 表 表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表 项 目 监 测 点 设 置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废 气 废 水 有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筒 非 甲 烷 总 烃 每 年 一 次, 每 次 一 天 无 组 织 四 周 厂 界 非 甲 烷 总 烃 每 年 一 次, 每 次 一 天 厂 区 总 排 放 口 废 水 量 ph COD SS NH 3 -N TP 每 年 一 次, 每 次 一 天 181

188 噪 声 四 周 厂 界 共 8 个 预 测 点 连 续 等 效 A 声 级 每 年 一 次, 分 昼 夜 进 行 应 急 监 测 计 划 为 及 时 有 效 的 了 解 本 企 业 事 故 对 外 界 环 境 的 影 响, 便 于 上 级 部 门 的 指 挥 和 调 度, 针 对 本 项 目 的 具 体 特 点, 按 不 同 事 故 类 型, 制 定 各 类 事 故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预 案, 包 括 污 染 源 监 测 厂 界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和 厂 外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三 类, 满 足 事 故 应 急 监 测 的 需 求 在 发 生 较 大 污 染 事 故 时, 具 体 监 测 方 案 如 下 : (1)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针 对 因 火 灾 爆 炸 或 其 它 原 因 产 生 的 事 故, 大 气 污 染 监 测 主 要 考 虑 在 发 生 事 故 的 装 置 最 近 厂 界 或 上 风 向 对 照 点 事 故 装 置 的 下 风 向 厂 界 或 下 风 向 最 近 的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处 各 设 置 一 个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点, 具 体 见 表 一 般 情 况 下 每 小 时 取 样 一 次 随 事 故 控 制 减 弱, 适 当 减 少 监 测 频 次 表 大 气 环 境 监 测 点 位 测 点 编 号 测 点 距 建 设 地 点 位 置 名 称 方 位 距 离 (m) 监 测 项 目 环 境 功 能 类 别 G1 关 心 点 1 G2 关 心 点 2 事 故 发 生 时 的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事 故 发 生 时 的 上 风 向 对 照 点 非 甲 烷 总 烃 二 类 区 (2) 废 水 监 测 在 企 业 雨 水 排 口 和 污 水 排 口 分 别 设 置 1 个 水 质 监 测 点, 按 照 事 故 持 续 时 间 决 定 监 测 时 间, 根 据 事 故 严 重 性 决 定 监 测 频 次 一 般 情 况 下 每 小 时 取 样 一 次 随 事 故 控 制 减 弱, 适 当 减 少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因 子 主 要 为 ph COD SS TP 氨 氮 石 油 类 等 监 测 数 据 分 析 和 管 理 (1) 建 立 监 测 资 料 档 案 ; 建 立 合 理 可 行 的 监 测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保 证 监 测 数 据 客 观 公 正 准 确 可 靠 不 受 行 政 和 其 他 因 素 的 干 预 (2) 在 监 测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某 参 数 有 超 标 异 常 情 况, 应 分 析 原 因 并 上 报 管 理 机 构, 及 时 采 取 改 进 生 产 或 加 强 污 染 控 制 的 措 施, 确 保 项 目 运 行 期 环 境 影 响 控 制 在 最 小 (3) 监 测 结 果 定 期 ( 季 年 ) 进 行 统 计, 编 制 环 境 监 测 报 表, 上 报 上 级 环 保 部 门, 如 发 现 问 题, 必 须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环 境 污 染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各 环 保 措 施 必 须 与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建 成 并 能 达 到 预 期 处 理 效 果 182

189 表 环 保 措 施 投 资 与 三 同 时 一 览 表 类 别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治 理 措 施 ( 设 施 数 量 处 理 能 力 等 ) 处 理 效 果 执 行 标 准 或 拟 达 标 准 废 气 废 水 有 组 织 废 气 无 组 织 废 气 生 活 污 水 生 产 废 水 非 甲 烷 总 烃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18 米 高 排 气 筒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 延 伸 Coating 工 段 非 甲 烷 总 烃 COD SS NH 3 -N TP RTO 燃 烧 装 置 2 套 通 风 装 置 21 米 高 排 气 筒 2 个 依 托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预 处 理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的 二 级 标 准 ;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13201)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详 解 计 算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达 到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噪 声 生 产 车 间 噪 声 设 备 减 震 消 声 器 等 ( 若 干 )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6 固 废 生 产 过 程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危 险 固 体 废 物 在 厂 区 内 暂 存 场 所 分 别 暂 存 防 风 防 雨 防 漏, 确 保 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依 托 现 有 事 故 时 可 快 速 应 急 -- 环 境 管 理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保 证 日 常 监 测 工 作 的 开 展 5 厂 区 雨 污 水 管 网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健 全 管 网, 与 现 有 排 口 连 接 雨 污 分 流 5 新 增 废 气 排 口 规 范 化 设 置 满 足 江 苏 省 排 污 口 设 置 及 规 范 化 整 治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环 境 风 险 投 资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污 水 排 口 合 并 电 池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锂 电 池 相 关 标 准 合 计 投 资 ( 万 美 元 ) 完 成 时 间 与 主 体 工 程 配 套 完 成 183

190 12.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产 业 政 策 根 据 有 关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 1 本 项 目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及 2013 年 2 月 16 日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中 鼓 励 类 ( 第 二 十 八 条 信 息 产 业 中 第 27 款 薄 膜 场 效 应 晶 体 管 LCD(TFT-LCD) 等 离 子 显 示 屏 (PDP) 有 机 发 光 二 极 管 (OLED) 激 光 显 示 3D 显 示 等 新 型 平 板 显 示 器 件 及 关 键 部 件 ); 2 本 项 目 属 于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2013 年 修 订 ) 中 鼓 励 类 项 目 ( 第 十 九 条 信 息 产 业 中 第 27 款 薄 膜 场 效 应 晶 体 管 LCD (TFT-LCD) 等 离 子 显 示 屏 (PDP) 有 机 发 光 二 极 管 (OLED) 激 光 显 示 3D 显 示 等 新 型 平 板 显 示 器 件 及 关 键 部 件 ); 3 本 项 目 属 于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修 订 ) 中 鼓 励 类 ( 第 二 十 二 条 计 算 机 通 信 和 其 他 电 子 设 备 制 造 业 中 第 243 款 TFT-LCD PDP OLED 等 平 板 显 示 屏 显 示 屏 材 料 制 造 )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产 业 政 策, 属 于 鼓 励 类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类 比 省 内 同 类 型 企 业 为 昆 山 之 奇 美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年 生 产 偏 光 膜 光 学 功 能 膜 光 学 补 偿 膜 规 模 达 1680 万 米 以 上, 其 物 耗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达 到 国 内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与 昆 山 之 奇 美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相 比, 本 项 目 单 位 产 品 物 耗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表 改 扩 建 项 目 吨 产 品 物 耗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比 较 类 别 序 号 名 称 本 项 目 指 标 (kg/t 产 品 ) 昆 山 之 奇 美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指 标 (kg/t 产 品 ) 1 TAC 膜 单 位 产 品 物 耗 2 PVA 膜 离 型 膜 PE 膜 单 位 产 品 污 染 物 排 放 1 COD SS 非 甲 烷 总 烃

191 类 比 国 外 同 类 型 企 业 为 韩 国 LG.chem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年 生 产 偏 光 膜 规 模 达 4650 万 米 以 上, 其 物 耗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达 到 国 际 清 洁 生 产 先 进 水 平 与 韩 国 LG.chem 有 限 公 司 相 比, 本 项 目 单 位 产 品 物 耗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表 改 扩 建 项 目 吨 产 品 物 耗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比 较 类 别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产 品 物 耗 单 位 产 品 污 染 物 排 放 本 项 目 指 标 (kg/t 产 品 ) 韩 国 LG.chem 有 限 公 司 指 标 (kg/t 产 品 ) 1 TAC 膜 PVA 膜 离 型 膜 PE 膜 COD SS 非 甲 烷 总 烃 根 据 上 表 可 知, 企 业 目 前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处 于 国 际 先 进,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生 产 工 艺 与 装 备 要 求 原 辅 材 料 的 清 洁 性 节 能 减 排 分 析 产 品 指 标 资 源 指 标 生 产 工 艺 与 装 备 要 求 乐 金 化 学 在 韩 国 已 经 多 年 从 事 偏 光 板 的 生 产 制 造, 期 间 对 工 艺 和 设 备 始 终 有 着 不 断 的 改 进 和 升 级, 本 次 项 目 将 采 用 与 韩 国 工 厂 相 同 的 工 艺 和 设 备, 以 确 保 工 艺 的 先 进 及 运 行 能 耗 的 最 低 节 能 减 排 分 析 (1) 节 水 措 施 本 项 目 空 压 机 冷 却 水 循 环 冷 却 水 等 循 环 使 用, 节 约 了 水 资 源 的 同 时 减 少 了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2) 电 气 照 明 的 节 能 措 施 1 采 用 双 回 路 电 缆 供 电, 使 产 区 供 电 质 量 与 可 靠 性 得 到 充 分 保 证 ; 选 用 铜 芯 导 线, 减 少 供 电 线 路 电 能 损 耗 ; 选 用 国 家 推 荐 的 效 率 高 节 能 效 果 显 著 的 新 型 节 能 变 压 器, 合 理 选 用 变 压 器 容 量 和 台 数, 实 现 变 压 器 及 配 电 网 的 经 济 运 行 2 各 建 筑 物 照 度 标 准 及 照 明 功 率 密 度 值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照 明 灯 具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型, 灯 具 效 率 不 低 于 75%, 荧 光 灯 金 属 卤 化 物 灯 配 用 节 能 型 电 感 整 流 器, 实 现 了 绿 色 照 明 道 路 照 明 户 外 装 置 照 明, 全 厂 集 中 智 能 化 自 动 控 制 同 时, 建 设 项 目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特 点, 努 力 做 到 减 少 物 耗 能 耗, 减 少 废 物 的 产 生 185

192 量, 继 续 提 高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产 品 指 标 1 本 项 目 产 品 在 销 售 过 程 中 主 要 通 过 汽 车 运 输,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本 项 目 产 品 使 用 寿 命 较 长, 使 用 可 由 专 业 回 收 单 位 回 收 处 理,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资 源 指 标 1 本 项 目 单 位 产 品 耗 水 量 较 小, 相 对 于 目 前 国 内 同 行 业 产 品 耗 水 量 属 于 较 先 进 水 平,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本 项 目 单 位 产 品 耗 电 量 较 小, 相 对 于 目 前 国 内 同 行 业 产 品 耗 电 量 属 于 较 先 进 水 平,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 本 项 目 单 位 产 品 耗 热 量 较 小, 相 对 于 目 前 国 内 同 行 业 产 品 耗 热 量 属 于 较 先 进 水 平,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4 本 项 目 跟 原 有 项 目 相 比, 通 过 更 为 先 进 管 理 和 工 艺 技 术, 大 幅 降 低 了 生 产 用 原 料 的 不 必 要 损 耗, 主 要 工 艺 原 料 利 用 率 将 达 到 99% 以 上, 剩 下 不 足 1% 的 损 耗 量 主 要 反 应 在 固 体 废 弃 物 中, 公 司 负 责 收 集 后, 委 托 相 关 的 生 产 厂 商 回 收 再 利 用 辅 料 补 色 液 硼 酸 循 环 利 用 率 在 70% 以 上, 废 补 色 液 硼 酸 及 染 着 液 委 外 回 收 处 理 ;TAC 膜 清 洗 废 水 微 滤 后 回 收 用 作 工 业 用 水, 蒸 汽 冷 凝 水 作 为 制 纯 水 系 统 补 水 循 环 经 济 分 析 循 环 经 济 是 对 物 质 闭 环 流 动 型 经 济 的 简 称, 是 以 物 质 能 量 梯 次 和 闭 路 循 环 使 用 为 特 征 的 经 济 形 态, 他 要 求 遵 循 生 态 学 规 律, 符 合 利 用 自 然 资 源 和 环 境 容 量 循 环 经 济 把 清 洁 生 产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生 态 设 计 和 可 持 续 消 费 等 融 为 一 体, 实 现 废 物 减 量 化 资 源 化 和 无 害 化 建 设 项 目 循 环 经 济 的 理 念 主 要 体 现 在 : (1) 节 能 降 耗 : 本 项 目 空 压 冷 却 水 循 环 冷 却 水 循 环 利 用, 节 约 了 水 资 源 ; 项 目 烘 干 使 用 天 然 气, 节 约 能 源 (2)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金 属 固 废 等 作 为 可 利 用 物 资, 由 单 位 回 收 后 实 现 综 合 利 用 所 以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节 能 减 排 建 议 1 现 有 项 目 制 纯 水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制 纯 水 排 水 可 以 回 收 利 用 供 给 给 冷 却 塔 使 用 或 回 用 于 企 业 冲 厕 186

193 2 食 堂 各 安 装 一 个 流 量 计, 并 制 定 出 食 堂 用 水 量 界 定 线 社 规 来 严 格 控 制 使 用 水 量 ; 在 食 堂 后 厨 张 贴 节 约 用 水 标 识 来 提 高 食 堂 后 厨 人 员 的 警 惕 性 ; 3 员 工 办 公 休 息 区 可 做 节 约 用 水 宣 传 教 育, 如 在 上 下 班 班 车 上, 在 食 堂 电 视 屏 幕 上, 播 放 视 频 资 料 ; 进 行 环 境 教 育 等 来 形 成 一 个 节 约 用 水 的 文 化 ; 采 用 节 水 器 具 ( 包 括 淋 浴 喷 头, 洗 手 间 水 龙 头 ) 4 公 司 总 排 口 可 安 装 流 量 计, 按 照 流 量 严 格 控 制 污 水 排 放 量 清 洁 生 产 与 循 环 经 济 结 论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从 工 艺 先 进 性 原 辅 材 料 情 节 性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等 方 面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和 循 环 经 济 要 求 187

194 13.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总 量 控 制 目 的 和 原 则 建 设 项 目 的 总 量 控 制 应 以 区 域 总 量 不 突 破 为 目 的,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及 控 制 途 径 分 析,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少 各 类 污 染 物 进 入 环 境, 以 确 保 该 区 域 及 相 关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目 标 能 得 到 实 现, 达 到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经 济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的 三 统 一 和 本 区 域 经 济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根 据 十 二 五 期 间 江 苏 省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的 要 求, 结 合 本 项 目 排 污 特 征, 确 定 总 量 控 制 及 考 核 因 子 为 : (1) 大 气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 总 量 考 核 因 子 : 非 甲 烷 总 烃 ; (2) 水 :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 接 管 考 核 量 ):COD 氨 氮 总 量 考 核 因 子 ( 接 管 考 核 量 ):SS 总 磷 (3) 固 废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 固 废 排 放 量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在 本 报 告 前 述 工 作 成 果 的 基 础 上, 得 本 项 目 总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表 , 全 厂 总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表 建 设 项 目 总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表 (t/a) 种 类 污 染 物 名 称 本 项 目 产 生 量 本 项 目 削 减 量 本 项 目 接 管 量 最 终 排 放 量 有 组 织 废 气 无 组 织 废 气 废 水 非 甲 烷 总 烃 ( 喊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 非 甲 烷 总 烃 ( 喊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等 酯 类 ) / / 废 水 量 COD

195 SS NH 3 -N TP 固 废 一 般 固 废 / 0 危 险 废 物 / 0 189

196 种 类 有 组 织 废 气 无 组 织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污 染 物 名 称 现 有 项 目 接 管 排 放 量 现 有 项 目 最 终 外 排 量 表 全 厂 总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表 (t/a) 扩 建 工 程 接 管 排 放 量 扩 建 工 程 最 终 外 排 量 以 新 带 老 削 减 量 扩 建 后 总 接 管 量 扩 建 后 最 终 外 排 量 扩 建 工 程 接 管 增 减 量 颗 粒 物 / / 0 0 / / 0 非 甲 烷 总 烃 扩 建 工 程 最 终 外 排 增 减 量 / / / / NOx / 0.11 / 0 0 / 0.11 / 0 SO 2 / 0.07 / 0 0 / 0.07 / 0 烟 尘 / / 0 0 / / 0 非 甲 烷 总 烃 / / / / 废 水 量 COD SS NH 3 -N TP 一 般 固 废 / 0 / 0 0 / 危 险 废 物 / 0 / 0 0 /

197 13.4. 总 量 控 制 途 径 1 废 气 总 量 控 制 途 径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作 为 总 量 考 核 指 标, 采 取 现 役 源 2 倍 削 减 量 替 代 或 关 闭 同 类 项 目 1.5 倍 削 减 量 替 代 的 控 制 措 施, 在 南 京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平 衡 2 废 水 总 量 控 制 途 径 本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至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因 此 废 水 总 量 纳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范 围 内 本 项 目 核 定 的 接 管 量 作 为 考 核 量, 报 环 保 审 批 部 门 同 意 后 执 行 ( 另 根 据 南 京 市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和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宁 政 规 字 [2015]1 号, 水 污 染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和 氨 氮 (NH 3 -N) 排 污 权 指 标 需 通 过 排 污 权 交 易 平 台 购 得, 待 南 京 市 排 污 权 交 易 平 台 系 统 开 放 后, 企 业 应 及 时 加 入 并 购 买 相 应 排 污 权 指 标 ) 3 固 废 总 量 控 制 途 径 本 项 目 的 各 类 固 废 均 得 到 有 效 的 处 置 和 利 用,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可 以 实 现 零 排 放 191

198 14.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总 投 资 7650 万 美 元, 建 设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增 产 偏 光 板 卷 材 1200 万 米 / 年, 增 加 盈 利 通 过 财 务 分 析, 本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税 后 投 资 回 收 期 ( 含 建 设 期 ) 为 5.7 年, 达 产 年 销 售 收 入 为 万 美 元, 本 项 目 有 较 强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经 济 上 可 行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对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能 起 到 良 好 的 推 动 作 用 1 根 据 国 内 外 市 场 需 求 的 情 况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必 要 的, 产 品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2 建 设 项 目 的 投 产, 不 仅 增 加 自 身 的 经 济 效 益 增 强 公 司 的 竞 争 实 力, 而 且 能 够 大 大 增 加 地 方 的 税 收, 有 助 于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3 建 设 项 目 投 产 后, 可 提 供 一 定 量 的 就 业 机 会, 可 以 增 加 区 域 GDP, 提 高 当 地 公 众 收 入 水 平 和 生 活 质 量, 有 益 于 该 区 域 的 开 发 建 设 综 上 所 述, 该 项 目 的 社 会 效 益 极 为 显 著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的 总 投 资 为 7650 万 美 元, 其 中 环 保 投 资 约 为 85 万 美 元, 占 投 资 总 额 的 1.11%, 贯 彻 达 标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污 染 控 制 原 则, 达 到 保 护 环 境 的 目 的 废 水 治 理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废 水 达 接 管 标 准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中 三 级 标 准 后, 排 入 开 发 区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可 使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大 幅 度 得 到 削 减, 降 低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废 气 治 理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废 气 分 别 经 相 应 措 施 处 理 后, 可 以 达 标 排 放, 降 低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减 少 项 目 废 气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噪 声 治 理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对 各 类 噪 声 源 采 取 相 应 防 治 措 施, 对 主 要 噪 声 源 进 行 重 点 治 理, 采 取 一 系 列 针 对 性 较 强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如 减 震 安 装 消 声 器 等 治 理 措 施, 防 治 措 施 的 落 实 可 以 大 大 减 轻 项 目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收 到 良 好 的 环 境 效 益 192

199 固 废 治 理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均 能 妥 善 处 理, 或 回 收 或 综 合 利 用,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大 由 此 可 见, 建 设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的 效 益 是 显 著 的, 既 减 少 了 排 污 又 保 护 了 环 境 和 周 围 人 群 的 健 康, 实 现 了 环 境 效 益 与 社 会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的 结 合 193

200 15. 厂 址 可 行 性 与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厂 址 可 行 性 分 析 规 划 相 容 性 分 析 (1) 本 项 目 位 于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恒 谊 路 17 号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后,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将 增 产 偏 光 板 卷 材 1200 万 米 / 年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内 根 据 南 京 市 栖 霞 区 总 体 规 划 ( ), 新 港 开 发 区 重 点 发 展 电 子 信 息 及 光 电 轻 工 机 械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 开 发 区 东 区 在 发 展 临 港 产 业 的 同 时, 重 点 培 育 新 兴 产 业, 以 生 物 医 药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节 能 环 保 产 业 为 主 导 产 业 ; 本 项 目 为 电 子 元 件 及 组 件 制 造, 位 于 新 港 开 发 区 内,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南 京 市 栖 霞 区 总 体 规 划 ( ) 的 要 求 (2) 根 据 南 京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 ) 中 提 出, 规 划 引 导 形 成 十 二 个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分 别 是 : 六 合 先 进 制 造 产 业 板 块 化 工 园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浦 口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桥 林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桥 滨 江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新 尧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龙 潭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仙 林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东 山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禄 口 航 空 物 流 产 业 板 块 溧 水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高 淳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本 项 目 位 于 总 规 划 中 的 新 尧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该 区 域 属 于 规 划 中 的 工 业 区 本 项 目 属 于 电 子 元 件 及 组 件 制 造 类, 与 南 京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定 位 相 符, 选 址 符 合 南 京 市 总 体 发 展 规 划 (3) 根 据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和 规 划 环 评, 本 项 目 位 于 开 发 区 规 划 范 围 二 期 : 北 依 乌 龙 山, 南 至 铁 路 环 线, 西 邻 兴 武 沟 东 接 规 划 中 的 东 环 路 外 防 护 绿 地 二 期 规 划 布 局 主 要 用 地 为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仓 储 用 地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用 地 和 居 住 用 地 其 中 工 业 区 以 一 二 类 为 主, 占 地 公 顷, 以 电 子 精 密 仪 器 等 无 污 染 技 术 密 集 型 企 业 为 主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开 发 区 二 期 规 划 范 围 内, 符 合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评 要 求 (4) 根 据 南 京 市 仙 林 副 城 新 港 炼 油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尧 化 单 元 内, 根 据 南 京 市 仙 林 副 城 新 港 炼 油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的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性 质 为 工 业 用 地 同 时,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土 地 证,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用 地 性 质 为 工 业 用 地,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南 京 市 仙 林 副 城 新 港 炼 油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的 要 求 综 上 所 述, 建 设 项 目 与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规 划 栖 霞 区 总 体 规 194

201 划 和 仙 林 副 城 新 港 炼 油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的 要 求 相 符 拟 建 项 目 对 环 境 (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 的 影 响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质 量 基 本 良 好, 评 价 区 各 监 测 点 监 测 因 子 均 可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本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对 周 围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的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降 低 区 域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类 别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现 状 无 居 住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同 时 无 规 划 的 居 住 区 用 地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选 址 可 以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区 域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区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相 对 较 好 项 目 实 施 后, 废 水 经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放 尾 水 水 质 达 到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4 中 一 级 标 准, 基 本 不 会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表 明, 厂 界 声 环 境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3 类 标 准 项 目 实 施 后,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及 辅 助 设 备 皆 位 于 车 间 内, 高 噪 声 源 采 取 消 声 降 噪 措 施, 预 测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厂 界 噪 声 可 达 到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3 类 区 标 准 要 求, 对 周 围 声 环 境 影 响 不 明 显 因 此, 从 环 境 功 能 可 达 性 方 面 分 析, 项 目 选 址 是 合 理 的 环 境 风 险 可 接 受 通 过 分 析 项 目 所 使 用 的 原 辅 材 料 和 产 品, 对 照 物 质 危 险 性 标 准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中 附 录 A 表 1 中 对 物 质 危 险 性 的 规 定 以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确 定 项 目 涉 及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经 预 测, 在 最 大 可 信 灾 害 事 故 下 的 泄 漏 预 测 表 明, 周 围 关 心 点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均 未 超 过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 事 故 的 发 生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关 心 点 的 影 响 很 小, 该 事 故 在 采 取 了 适 当 的 防 治 及 应 急 措 施 后, 其 影 响 将 在 1 小 时 内 得 到 逐 渐 恢 复 在 采 取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并 落 实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总 体 较 小,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内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建 设 项 目 厂 区 总 占 地 面 积 约 m 2, 其 厂 房 包 括 生 产 车 间 配 套 用 房 和 辅 助 用 房 厂 区 布 置 紧 凑, 整 个 生 产 按 先 后 次 序 布 置 形 成 一 条 流 水 线, 流 程 顺 畅 连 贯, 无 195

202 往 返 倒 运 现 象,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了 厂 内 物 料 运 输 厂 区 道 路 主 要 为 环 形 布 置, 便 于 交 通 运 输 和 消 防 厂 区 设 有 多 个 大 门, 方 便 人 员 货 物 出 入 综 上 所 述, 建 设 项 目 的 厂 址 选 址 符 合 用 地 体 规 划 和 环 境 规 划 等 相 关 规 划 的 要 求, 在 落 实 本 报 告 提 出 的 有 关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不 明 显, 会 降 低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质 量,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发 生 在 厂 内, 周 围 环 境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因 此, 厂 区 选 址 基 本 可 行 196

203 16. 结 论 和 建 议 结 论 项 目 概 况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是 由 跨 国 集 团 韩 国 株 式 会 社 乐 金 化 学 和 乐 金 化 学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入 股 ), 于 2003 年 7 月 投 资 兴 建 的 大 型 生 产 型 企 业,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LG 产 业 园 内, 占 地 总 面 积 500 亩 公 司 已 于 2003 年 至 今 在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已 完 成 16 次 生 产 性 建 设 ( 通 过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 主 要 产 品 有 偏 光 板 方 型 电 池 圆 型 电 池 PB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Pack( 锂 离 子 电 池 外 壳 ) 等 为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增 强 市 场 竞 争 力,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对 现 有 工 厂 再 次 增 资 扩 建 本 次 扩 建 项 目 为 偏 光 板 前 工 程 段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线 及 厂 房 建 设, 建 成 后 将 形 成 年 生 产 偏 光 板 卷 材 1200 万 米 的 能 力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扩 建 一 栋 钢 结 构 生 产 厂 房 和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线 1 条, 以 及 配 套 的 动 力 及 环 保 设 施 扩 建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约 m 2, 地 面 二 层, 扩 建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m 与 产 业 政 策 的 相 符 性 1 本 项 目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及 2013 年 2 月 16 日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中 鼓 励 类 ( 第 二 十 八 条 信 息 产 业 中 第 27 款 薄 膜 场 效 应 晶 体 管 LCD(TFT-LCD) 等 离 子 显 示 屏 (PDP) 有 机 发 光 二 极 管 (OLED) 激 光 显 示 3D 显 示 等 新 型 平 板 显 示 器 件 及 关 键 部 件 ); 2 本 项 目 属 于 江 苏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2 年 本 ) (2013 年 修 订 ) 中 鼓 励 类 项 目 ( 第 十 九 条 信 息 产 业 中 第 27 款 薄 膜 场 效 应 晶 体 管 LCD (TFT-LCD) 等 离 子 显 示 屏 (PDP) 有 机 发 光 二 极 管 (OLED) 激 光 显 示 3D 显 示 等 新 型 平 板 显 示 器 件 及 关 键 部 件 ); 3 本 项 目 属 于 外 商 投 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2015 年 修 订 ) 中 鼓 励 类 ( 第 二 十 二 条 计 算 机 通 信 和 其 他 电 子 设 备 制 造 业 中 第 243 款 TFT-LCD PDP OLED 等 平 板 显 示 屏 显 示 屏 材 料 制 造 ) 197

204 厂 址 与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环 保 规 划 的 相 符 性 (1) 本 项 目 位 于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恒 谊 路 17 号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后,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将 增 产 偏 光 板 卷 材 1200 万 米 / 年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位 于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内 根 据 南 京 市 栖 霞 区 总 体 规 划 ( ), 新 港 开 发 区 重 点 发 展 电 子 信 息 及 光 电 轻 工 机 械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 开 发 区 东 区 在 发 展 临 港 产 业 的 同 时, 重 点 培 育 新 兴 产 业, 以 生 物 医 药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节 能 环 保 产 业 为 主 导 产 业 ; 本 项 目 为 家 用 电 力 器 具 制 造 业, 位 于 新 港 开 发 区 内,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南 京 市 栖 霞 区 总 体 规 划 ( ) 的 要 求 (2) 根 据 南 京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 ) 中 提 出, 规 划 引 导 形 成 十 二 个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分 别 是 : 六 合 先 进 制 造 产 业 板 块 化 工 园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浦 口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桥 林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桥 滨 江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新 尧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龙 潭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仙 林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东 山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禄 口 航 空 物 流 产 业 板 块 溧 水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高 淳 先 进 制 造 业 板 块 本 项 目 位 于 总 规 划 中 的 新 尧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该 区 域 属 于 规 划 中 的 工 业 区 本 项 目 属 于 家 用 电 力 器 具 制 造 类, 与 南 京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定 位 相 符, 选 址 符 合 南 京 市 总 体 发 展 规 划 (3) 根 据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和 规 划 环 评, 本 项 目 位 于 开 发 区 规 划 范 围 二 期 : 北 依 乌 龙 山, 南 至 铁 路 环 线, 西 邻 兴 武 沟 东 接 规 划 中 的 东 环 路 外 防 护 绿 地 二 期 规 划 布 局 主 要 用 地 为 公 共 设 施 用 地 工 业 用 地 仓 储 用 地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用 地 和 居 住 用 地 其 中 工 业 区 以 一 二 类 为 主, 占 地 公 顷, 以 电 子 精 密 仪 器 等 无 污 染 技 术 密 集 型 企 业 为 主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开 发 区 二 期 规 划 范 围 内, 符 合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评 要 求 (4) 根 据 南 京 市 仙 林 副 城 新 港 炼 油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尧 化 单 元 内, 根 据 南 京 市 仙 林 副 城 新 港 炼 油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的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性 质 为 工 业 用 地 同 时,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土 地 证,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用 地 性 质 为 工 业 用 地,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南 京 市 仙 林 副 城 新 港 炼 油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的 要 求 综 上 所 述, 建 设 项 目 与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栖 霞 区 总 体 规 划 和 仙 林 副 城 新 港 炼 油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的 要 求 基 本 相 符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废 气 采 取 各 项 措 施 后 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 废 水 接 管 至 开 发 区 污 198

205 水 处 理 厂 ;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处 置, 主 要 噪 声 设 备 经 过 合 理 布 局 隔 声 减 振 等 措 施 处 理 后, 厂 界 噪 声 可 达 标 排 放 因 此, 建 设 项 目 采 取 的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可 行, 可 确 保 各 项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从 工 艺 先 进 性 原 辅 材 料 情 节 性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等 方 面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和 循 环 经 济 要 求 满 足 区 域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新 增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物 总 量 为 : 非 甲 烷 总 烃 ( 含 乙 酸 乙 酯 乙 酸 丁 酯 及 其 他 酯 类 )0.213t/a,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作 为 总 量 考 核 指 标, 采 取 现 役 源 2 倍 削 减 量 替 代 或 关 闭 同 类 项 目 1.5 倍 削 减 量 替 代 的 控 制 措 施, 在 南 京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平 衡 建 设 项 目 新 增 污 水 接 管 量 为 : 水 量 t/a COD t/a SS t/a 氨 氮 0.155t/a 总 磷 0.035t/a; 本 项 目 废 水 接 管 至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集 中 处 理, 因 此 废 水 总 量 纳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范 围 内 本 项 目 核 定 的 接 管 量 作 为 考 核 量, 报 环 保 审 批 部 门 同 意 后 执 行 ( 另 根 据 南 京 市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污 权 有 偿 使 用 和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宁 政 规 字 [2015]1 号, 水 污 染 物 化 学 需 氧 量 (COD) 和 氨 氮 (NH 3 -N) 排 污 权 指 标 需 通 过 排 污 权 交 易 平 台 购 得, 待 南 京 市 排 污 权 交 易 平 台 系 统 开 放 后, 企 业 应 及 时 加 入 并 购 买 相 应 排 污 权 指 标 ) 本 项 目 的 各 类 固 废 均 得 到 有 效 的 处 置 和 利 用,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可 以 实 现 零 排 放 项 目 投 产 后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与 环 境 功 能 不 会 下 降 (1)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新 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监 测 点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小 时 浓 度 范 围 分 别 为 mg/m mg/m mg/m 3, 无 超 标 现 象 ;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国 际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点 SO 2 NO 2 非 甲 烷 总 烃 日 均 浓 度 氛 围 分 别 为 mg/m mg/m mg/m 3, 亦 无 超 标 现 象 新 港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PM 10 日 均 浓 度 氛 围 分 别 为 mg/m 3, 无 超 标 现 象 ; 国 际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PM 10 日 均 浓 度 氛 围 分 别 为 mg/m 3, 无 超 标 现 象 因 此, 评 价 区 域 内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整 体 状 况 良 好 199

206 (2)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长 江 栖 霞 江 段 各 个 监 测 断 面 的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Ⅱ 类 水 质 标 准 (3)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监 测 期 间, 建 设 项 目 厂 区 周 围 各 噪 声 测 点 的 监 测 结 果 分 别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3 类 标 准 (4) 土 壤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所 在 地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均 可 达 到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该 地 土 壤 环 境 良 好 (5)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根 据 评 价, 地 下 水 水 质 除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其 他 监 测 因 子 均 可 达 到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综 上,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良 好 建 设 项 目 建 成 后, 正 常 工 况 下 有 组 织 和 无 组 织 排 放 非 甲 烷 总 烃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建 设 项 目 投 产 后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执 行 以 偏 光 板 卷 材 长 方 为 边 界 50 米 范 围 ;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居 住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可 以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废 气 采 取 各 项 措 施 后 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 废 水 接 管 至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 高 噪 声 设 备 通 过 减 振 消 声 隔 声 等 措 施 及 距 离 衰 减 后, 厂 界 噪 声 影 响 值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中 3 类 标 准 要 求, 不 会 对 外 界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影 响 ; 项 目 所 产 生 固 体 废 物 均 得 到 有 效 处 置, 不 会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 项 目 对 废 水 和 固 体 废 物 采 取 了 积 极 有 效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对 周 围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可 见 建 设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造 成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环 境 风 险 可 被 接 受 经 预 测, 在 最 大 可 信 灾 害 事 故 下 的 泄 漏 预 测 表 明, 周 围 关 心 点 非 甲 烷 总 烃 浓 度 均 未 超 过 风 险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 事 故 的 发 生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关 心 点 的 影 响 很 小, 该 事 故 在 采 取 了 适 当 的 防 治 及 应 急 措 施 后, 其 影 响 将 在 1 小 时 内 得 到 逐 渐 恢 复 在 采 取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并 落 实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总 体 较 小, 在 可 接 受 范 围 内 200

207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意 见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 从 环 保 角 度,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所 持 态 度 : 支 持 的 42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42%, 有 条 件 赞 成 的 46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46%; 无 所 谓 的 12 人, 占 总 调 查 人 数 的 12%, 无 人 反 对 在 本 次 公 众 意 见 征 询 过 程 中, 周 边 民 众 针 对 本 次 建 设 项 目 提 出 了 许 多 环 境 保 护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归 纳 如 下 : (1) 企 业 正 式 投 产 后, 应 按 照 环 评 及 环 保 要 求 做 好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的 治 理 力 度,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小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采 纳 情 况 : 企 业 将 按 照 环 评 及 环 保 要 求 做 好 环 保 工 作, 确 保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同 时, 环 保 部 门 也 将 加 强 将 来 的 验 收 工 作, 加 强 监 督 和 管 理 (2) 企 业 应 当 在 厂 区 内 多 进 行 绿 化 工 作, 起 到 美 化 景 观 净 化 空 气 的 作 用 采 纳 情 况 : 目 前 企 业 绿 化 良 好, 企 业 将 更 加 工 厂 周 边 的 绿 化, 美 化 环 境 净 化 空 气 (3) 企 业 应 当 在 运 营 期 间 做 好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并 且 希 望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能 够 加 强 对 企 业 环 保 措 施 适 用 情 况 的 监 察 工 作 采 纳 情 况 : 企 业 营 运 期 间 将 保 证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进 行 月 检 季 检 年 检, 确 保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一 旦 出 现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失 效, 将 立 刻 停 止 生 产, 待 设 施 恢 复 正 常 后 再 生 产 总 结 论 综 上 所 述,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板 卷 材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的 产 业 政 策, 选 址 合 理, 采 用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总 体 上 对 评 价 区 域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不 会 降 低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总 量 在 可 控 制 的 范 围 内 平 衡, 虽 具 有 一 定 的 风 险, 但 在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贯 彻 落 实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的 情 况 下, 其 风 险 值 在 可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因 此, 从 环 保 角 度 来 讲, 建 设 项 目 在 环 保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三 废 及 噪 声 达 标 排 放, 对 区 域 敏 感 目 标 的 影 响 可 接 受 之 后, 建 设 项 目 在 拟 建 地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建 议 与 要 求 (1) 建 设 单 位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务 必 认 真 落 实 本 项 目 的 各 项 治 理 措 施, 加 强 对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制 定 有 效 的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落 实 到 人, 防 止 出 现 事 故 性 排 放, 201

208 确 保 建 设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达 到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要 求, 同 时 应 重 视 引 进 和 建 立 先 进 的 环 保 管 理 模 式, 完 善 管 理 机 制, 强 化 企 业 职 工 自 身 的 环 保 意 识 (2)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进 一 步 加 大 技 术 创 新 和 管 理 力 度, 切 实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减 少 三 废 产 生, 确 保 在 环 境 和 经 济 两 方 面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达 到 进 一 步 清 洁 生 产 的 目 的 (3) 公 司 应 认 真 落 实 以 新 带 老 措 施, 加 大 公 司 节 水 措 施, 减 少 公 司 废 水 排 放 量 202

20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填 表 单 位 ( 盖 章 ):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填 表 人 ( 签 字 ): 项 目 经 办 人 ( 签 字 ): 建 设 项 目 单 建 位 设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环 境 现 状 污 ( 染 工 物 业 达 建 标 设 排 项 放 目 与 详 总 填 量 ) 控 制 项 目 名 称 年 产 1200 万 米 偏 光 板 卷 材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乐 金 化 学 ( 南 京 )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厂 房 内 本 建 成 后 将 形 成 年 生 产 偏 光 板 卷 材 1200 万 米 的 能 力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扩 建 一 栋 钢 结 构 生 产 厂 房 ( 共 二 层 ) 偏 光 板 卷 材 生 产 线 1 条, 以 及 建 设 内 容 及 规 模 配 套 的 动 力 及 环 保 设 施 扩 建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约 m 2, 总 建 筑 面 积 约 建 设 性 质 改 扩 建 0616 m 2 行 业 类 别 电 子 元 件 及 组 件 制 造 [C406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类 别 编 制 报 告 书 总 投 资 7650 万 美 元 环 保 投 资 85 万 美 元 所 占 比 例 (%) 1.11 单 位 名 称 乐 金 化 学 南 京 信 息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单 位 名 称 江 苏 润 环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评 价 通 讯 地 址 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恒 谊 路 17 号 邮 政 编 码 通 讯 地 址 南 京 市 水 佐 岗 64 号 金 建 大 厦 14 楼 邮 政 编 码 单 位 法 人 代 表 -- 联 系 人 白 英 证 书 编 号 A1907 评 价 经 费 - 环 境 质 量 等 级 环 境 空 气 : 二 级 地 表 水 :Ⅱ 类 V 类 地 下 水 : 环 境 噪 声 :3 类 海 水 : 土 壤 : 其 它 :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水 土 流 失 重 护 区 沙 化 地 封 禁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地 质 公 园 重 要 湿 地 基 本 草 原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珍 稀 动 植 物 栖 息 地 世 界 自 然 文 化 遗 产 重 点 流 域 重 点 湖 泊 两 控 区 现 有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本 工 程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总 体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实 际 排 允 许 排 实 际 排 核 定 排 预 测 排 允 许 排 自 身 预 测 排 核 定 排 以 新 带 老 区 域 平 衡 替 代 本 预 测 排 核 定 排 排 放 增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放 浓 度 放 浓 度 放 总 量 放 总 量 放 浓 度 放 浓 度 削 减 量 放 总 量 放 总 量 消 减 量 工 程 消 减 量 放 总 量 放 总 量 减 量 (7) (1) (2) (3) (4) (5) (6) (8) (9) (10) (11) (12) (13) (14) (15) 废 水 化 学 需 氧 量 悬 浮 物 氨 氮 总 磷 SO NOx 颗 粒 物 非 甲 烷 总 烃 一 般 固 废 危 险 固 废 注 : 1 排 放 增 减 量 :(+) 表 示 增 加,(-) 表 示 减 少 2 (12): 指 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通 过 区 域 平 衡 专 为 本 工 程 替 代 消 减 的 量 3.(9)=(7)-(8),(15)=(9)-(11)-(12),(13)=(3)-(11)+(9),4 计 量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废 气 排 放 量 万 标 立 方 米 / 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升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立 方 米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203

210 影 响 及 主 要 措 施 态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级 别 或 种 类 数 量 影 响 方 式 影 响 程 度 避 让 减 免 影 响 的 数 工 程 避 另 建 及 功 能 区 迁 地 增 值 保 ( 占 用 切 隔 ( 严 重 一 量 或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让 投 资 划 调 整 投 资 ( 万 护 投 资 阻 断 或 二 者 般 小 ) 的 种 类 数 量 ( 万 元 ) 元 ) ( 万 元 ) 均 有 ) 工 程 防 护 治 理 投 资 ( 万 元 ) 其 它 自 然 保 护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重 要 湿 地 风 景 名 胜 区 世 界 自 然 人 文 遗 产 地 主 要 生 态 珍 稀 特 有 动 物 珍 稀 特 有 植 物 破 类 别 及 形 式 坏 控 基 本 农 田 林 地 草 地 其 它 制 指 标 占 用 土 地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科 研 设 计 用 地 (hm 2 ) 工 程 占 地 环 境 影 响 易 地 后 靠 拆 迁 人 口 迁 移 人 口 安 置 安 置 其 它 移 民 及 拆 迁 人 口 数 量 面 积 生 物 环 评 后 减 缓 和 恢 复 的 面 积 工 程 治 理 (Km 2 ) 治 理 (Km 2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量 ( 吨 ) 水 土 流 失 治 理 率 (%) 治 理 水 土 ) 噪 声 治 理 工 程 避 让 ( 万 元 ) 隔 声 屏 障 ( 万 元 ) 隔 声 窗 ( 万 元 ) 绿 化 降 噪 ( 万 元 ) 低 噪 设 备 及 工 艺 ( 万 元 ) 其 它 流 失 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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