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敘事藝術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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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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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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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吳 鳳 技 術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摘 要 司 馬 遷 稱 孔 子 為 至 聖, 且 視 春 秋 為 制 作 之 典 範 ; 因 此, 春 秋 的 敘 事 風 格 自 然 影 響 史 記 的 敘 事 特 色 史 記 匈 奴 列 傳 中 言 孔 氏 著 春 秋, 隱 桓 之 閒 則 章, 至 定 哀 之 際 則 微, 為 其 切 當 世 之 文 而 罔 褒, 忌 諱 之 辭 也, 司 馬 相 如 列 傳 亦 稱 春 秋 推 見 至 隱, 一 切 歷 史, 都 是 現 代 史, 故 孔 子 著 春 秋 定 哀 之 際 則 微 司 馬 遷 將 史 記 暗 擬 為 春 秋, 編 纂 當 代 史 事 時 多 忌 諱 之 辭, 欲 突 破 困 境 以 修 史, 自 然 運 用 春 秋 推 見 至 隱 之 法, 寄 寓 史 家 之 大 義 史 記 以 敘 次 史 事 為 主, 評 論 事 件 褒 貶 人 物 之 資 鑑 功 能, 則 與 之 相 輔 相 成 司 馬 遷 敘 寫 楚 漢 紛 爭 以 來 的 歷 史, 因 切 近 當 時, 亦 師 法 推 見 至 隱 之 書 法, 採 隱 約 其 辭 的 微 言, 旁 敲 警 醒 的 側 筆, 以 隱 微 之 筆 敘 述 近 當 代 的 歷 史 司 馬 遷 透 過 推 見 至 隱 之 書 法, 將 歷 史 表 相 後 的 實 情 顯 現 出 來 蓋 隱 之 所 在, 即 歷 史 真 相 之 所 在, 亦 即 歷 史 解 釋 之 所 在 司 馬 遷 冒 犯 忌 諱 之 辭, 透 過 史 料 的 剪 裁 組 織 與 安 排, 制 定 義 143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理 與 法 度, 筆 削 之 間, 寄 寓 史 家 褒 貶 之 義 藉 由 整 體 結 構, 描 寫 的 人 物 事 件 顯 示 其 意 象, 在 表 層 結 構 之 下 蘊 藏 著 作 品 深 層 的 主 題 意 旨, 展 現 深 廣 的 內 在 意 蘊 史 記 深 遠 的 旨 意, 通 過 形 象 的 設 置, 利 用 敘 事 文 學 中 的 意 象, 不 斷 地 銜 接 轉 換, 將 欲 傳 達 的 意 義, 以 隱 喻 修 辭 的 方 式, 藉 此 傳 遞 史 家 之 意 旨 關 鍵 詞 :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隱 喻 比 興 思 維 敘 事 修 辭 144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壹 前 言 司 馬 相 如 列 傳 論 贊 曰 春 秋 推 見 至 隱, 宋 唐 仲 友 曰 : 天 下 之 事, 其 成 有 所 歸, 其 來 有 所 因, 所 歸 易 見, 所 因 難 知 推 見 至 隱, 春 秋 之 法 也 1 張 高 評 稱 : 推 見, 歷 史 敘 事 ( 史 事 ); 至 隱, 指 歷 史 哲 學 ( 史 義 ), 謂 春 秋 所 敘 述 的 事 齊 桓 晉 文 稱 霸 一 類 的 事 件, 採 取 的 文 體 形 式 是 歷 史, 主 要 表 達 的 則 是 作 者 自 己 的 義 理 2 司 馬 遷 以 歷 史 的 形 式 作 為 表 達 方 式, 透 過 史 料 取 捨, 制 定 義 理 與 法 度, 筆 削 之 間 寄 寓 褒 貶 之 義 宋 李 涂 云 : 離 騷 者, 詩 之 變 ; 史 記 者, 春 秋 之 變 3 司 馬 遷 崇 拜 孔 子, 稱 孔 子 為 至 聖, 且 視 春 秋 為 制 作 之 典 範 ; 因 此, 春 秋 的 敘 事 風 格 自 然 影 響 史 記 的 敘 事 特 色 史 記 匈 奴 列 傳 中 談 到 孔 氏 著 春 秋, 隱 桓 之 閒 則 章, 至 定 哀 之 際 則 微, 為 其 切 當 世 之 文 而 罔 褒, 忌 諱 之 辭 也, 一 切 歷 史, 都 是 現 代 史, 故 孔 子 著 春 秋 定 哀 之 際 則 微 司 馬 遷 既 私 淑 孔 子, 將 史 記 暗 擬 為 春 秋, 編 纂 當 代 史 事 時 則 多 忌 諱 之 辭, 自 然 運 用 春 秋 推 見 至 隱 之 法, 寄 寓 史 家 之 大 義 司 馬 遷 敘 寫 楚 漢 紛 爭 以 來 的 歷 史, 因 為 切 近 當 時, 亦 如 孔 子 運 用 推 見 至 隱 之 書 法, 採 用 隱 約 其 辭 的 微 言, 旁 敲 警 醒 的 側 筆, 以 隱 微 之 筆 來 敘 述 近 當 代 的 歷 史 此 處 所 謂 之 微, 即 是 春 秋 書 法 的 微 而 顯 公 羊 學 談 微 言 大 義 的 意 思 1 2 見 楊 燕 起 等 編, 歷 代 名 家 評 史 記, 田 單 列 傳, 引 唐 仲 友 悅 齋 文 鈔 卷 九, 頁 607 見 張 高 評, 左 傳 之 文 韜 ( 高 雄 : 麗 文 文 化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994 年 10 月 初 版 一 刷 ), 附 錄 方 苞 義 法 與 春 秋 書 法, 頁 239 3 見 胡 經 之 主 編, 中 國 古 典 文 藝 學 叢 編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2001 年 7 月 第 一 版 第 一 刷 ),( 一 ), 第 一 編 創 造, 九 虛 實, 頁 262 145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蓋 隱 之 所 在, 往 往 是 歷 史 真 相 之 所 在, 亦 即 歷 史 解 釋 之 關 鍵 所 在 4 司 馬 遷 冒 犯 忌 諱 之 辭, 故 而 採 推 見 至 隱 的 方 式, 透 過 史 料 之 編 纂, 寄 寓 史 義, 進 而 完 成 史 家 經 世 資 鑑 之 責 任 史 記 以 敘 次 史 事 為 主, 其 中 傳 記 的 結 構 安 排 表 達 方 法 和 編 纂 技 巧, 關 係 到 如 何 讓 歷 史 真 相 的 複 映 司 馬 遷 對 忌 諱 之 事, 採 推 見 至 隱 的 方 式, 透 過 史 料 的 剪 裁 組 織 與 安 排, 寄 寓 史 觀 資 鑑 其 中 敘 事 文 學 語 言 是 藉 由 整 體 結 構 顯 示 其 意 象, 展 現 深 廣 的 內 在 意 蘊 而 敘 事 語 言 的 修 辭 表 現, 則 著 重 於 作 品 形 式 的 審 美 活 動, 隱 喻 修 辭 是 敘 事 語 言 中, 最 富 有 意 象 表 現 力 的 敘 事 修 辭 之 一 敘 事 修 辭 中 的 隱 喻, 是 作 者 利 用 喻 體 和 喻 旨 運 用 在 文 句 段 落 或 細 節 等 之 局 部 隱 喻, 甚 至 整 體 篇 章 的 結 構 題 旨 等 之 整 體 隱 喻, 使 之 彼 此 相 互 相 應, 藉 此 以 傳 達 作 者 之 旨 意 敘 事 修 辭 不 再 單 純 地 只 是 一 種 修 辭 手 段 的 傳 統 辭 格 而 已, 更 是 一 種 敘 事 的 核 心 功 能, 一 種 敘 事 的 策 略 運 用 其 中 隱 喻 的 功 能, 在 敘 事 文 學 上, 可 從 單 一 的 具 象 描 寫 延 伸 到 整 篇 框 架 的 抽 象 描 寫, 擴 展 隱 喻 的 指 涉 範 圍, 增 加 了 隱 喻 的 內 涵 及 其 容 量, 從 而 賦 予 作 品 更 深 的 蘊 涵 5 史 記 透 過 隱 喻 的 方 式 來 描 寫 人 物 事 件, 在 表 層 結 構 之 下 蘊 藏 著 作 品 深 層 的 主 題 意 旨 情 節 本 身 即 成 為 作 品 重 要 的 意 境 指 向 事 件 情 節 與 作 品 的 全 部 敘 事 要 素 構 成 一 種 隱 喻 關 係, 每 個 情 節 本 身, 便 具 有 指 向 重 大 意 義 的 意 涵 事 件 的 選 擇 與 情 節 的 安 排, 皆 是 史 家 對 於 歷 史 解 釋 的 重 要 關 鍵 處 當 司 馬 遷 觸 及 當 代 忌 諱 之 事, 利 用 文 字 篇 章 的 安 排, 甚 至 是 結 構 的 組 織, 將 史 事 巧 妙 的 設 置 於 情 節 之 中, 且 互 見 於 各 篇 章 之 4 5 見 徐 復 觀, 兩 漢 思 想 史 ( 台 北 : 學 生 書 局,1979 年 9 月 初 版 2002 年 9 月 五 刷 ), 卷 三, 論 史 記, 頁 416 見 葉 勝 年, 準 結 構 主 義 批 評 :20 世 紀 西 方 小 說 若 干 隱 喻 模 式 探 微, 當 代 外 國 文 學 (1996 年 第 2 期 ), 頁 134-140 李 鳳 亮, 隱 喻 : 修 辭 概 念 與 詩 性 精 神, 中 國 比 較 文 學 (2004 年 第 3 期 ( 總 第 56 期 )), 頁 148-149 146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中, 整 體 結 構 皆 可 見 其 以 微 婉 顯 晦 之 春 秋 書 法, 委 婉 曲 折 地 將 史 義 寄 託 於 文 字 結 構 中 所 以, 敘 事 作 品 中 整 體 的 篇 章 結 構 亦 為 隱 喻 修 辭 的 運 用 範 疇 司 馬 遷 以 歷 史 的 形 式 作 為 表 達 的 方 式, 透 過 史 料 取 捨, 制 定 義 理 與 法 度, 筆 削 之 間 寄 寓 褒 貶 之 義 史 記 深 遠 的 旨 意, 正 藉 此 修 辭 技 巧 表 現 整 體 的 豐 富 意 象 與 內 在 意 蘊 司 馬 遷 採 用 微 婉 顯 晦 的 春 秋 書 法, 透 過 暗 示 與 象 徵, 使 讀 者 從 整 體 的 結 構 情 節 之 中, 得 以 望 表 而 知 裡 利 用 敘 事 文 學 中 的 事 件 情 節 的 安 排, 以 詳 略 虛 實 明 暗 與 閒 筆 的 方 式, 通 過 形 象 的 設 置, 不 斷 地 銜 接 轉 換, 將 所 要 傳 達 的 意 義, 以 隱 喻 的 方 式, 傳 遞 史 家 意 圖 和 主 旨 貳 據 事 直 書, 寓 論 於 事 左 傳 具 文 見 意, 據 事 直 書 的 以 史 傳 經 的 方 式, 形 成 史 傳 文 學 之 實 錄 的 敘 事 特 色 6 史 記 將 之 發 揚 光 大, 以 敘 為 議, 即 顧 炎 武 所 提 出 史 記 於 序 事 中 寓 論 斷 的 敘 事 特 點, 其 云 : 古 人 作 史, 有 不 待 論 斷, 而 于 序 事 之 中 即 見 其 指, 唯 太 史 公 能 之 7, 這 是 就 史 記 於 不 虛 美 不 隱 惡 的 直 筆 實 錄 與 6 7 徐 復 觀 以 為 左 傳 以 歷 史 敘 事 的 方 式 解 釋 春 秋 經, 它 的 價 值 應 該 遠 在 傳 經 之 上 這 種 解 經 方 式, 即 是 以 史 傳 經 以 史 傳 經, 利 用 史 料 之 剪 裁 運 化, 以 客 觀 呈 現 歷 史 之 真 象 讓 歷 史 自 身 說 話, 以 此 還 歷 史 本 來 之 面 目 見 徐 復 觀, 兩 漢 思 想 史, 卷 三, 原 史 由 宗 教 通 向 人 文 的 史 學 的 成 立, 第 十 節 左 氏 以 史 傳 經 的 重 大 意 義 與 成 就, 頁 270-275 張 高 評, 左 傳 據 事 直 書 與 以 史 傳 經, 春 秋 書 法 與 左 傳 學 史, 頁 15-36 見 清 顧 炎 武 著, 清 黃 汝 成 集 釋, 欒 保 羣 呂 宗 力 校 點, 日 知 錄 集 解 : 全 校 本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6 年 12 月 第 一 版 第 一 刷 ),( 下 ), 卷 二 十 147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春 秋 書 法 隱 諱 曲 婉 之 間, 折 衷 而 出 的 筆 法 而 言 司 馬 遷 敘 事 過 程 的 安 排, 即 可 見 史 家 之 評 價 褒 貶 白 壽 彝 則 以 為 司 馬 遷 寓 論 斷 於 敘 事 的 最 基 本 形 式, 究 竟 還 是 歷 史 敘 述 的 形 式 有 的 時 候, 他 在 文 章 內 借 用 的 當 時 別 人 的 評 論 或 反 映 以 表 達 自 己 的 論 點, 但 更 多 的 時 候 是 在 歷 史 敘 述 過 程 中 就 已 把 論 點 表 達 出 來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是, 聯 繫 典 型 的 事 例 8 所 以, 據 事 直 書 並 非 開 門 見 山, 直 指 其 過 的 直 筆, 而 是 透 過 歷 史 事 例 的 剪 裁 運 化 中, 微 婉 顯 晦 透 露 史 家 之 用 意 9 據 事 直 書 藉 由 敘 述 歷 史 事 件 時, 讓 歷 史 本 身 自 己 說 話, 史 家 透 過 典 型 事 件 的 描 寫 或 者 藉 他 人 話 語 作 為 論 斷, 皆 是 以 敘 事 代 替 議 論, 具 文 見 意 的 史 家 筆 法 汪 榮 祖 稱 太 史 公 書, 隱 語 諱 詞, 呼 之 欲 出, 實 深 得 孔 子 春 秋 為 尊 者 諱, 為 親 者 諱, 為 賢 者 諱 之 直 書 微 旨 諱 者, 隱 約 以 見, 猶 未 失 直 筆 之 旨 書 法 隱 諱, 雖 婉 章 志 晦, 其 義 可 訪, 其 理 可 尋 10 透 過 史 料 的 剪 裁 運 化, 微 婉 顯 晦 表 露 史 家 之 用 意 故 司 馬 遷 直 書 其 事, 寓 論 斷 於 敘 事 之 中, 是 非 善 惡 得 以 自 見 典 型 事 例 中 情 節 的 安 排, 是 作 品 重 要 的 意 義 指 向 敘 事 文 學 中 的 意 象 是 一 點 一 點 地 逼 近, 一 段 一 段 地 透 露, 意 象 不 斷 地 銜 接 轉 換 8 9 10 六, 史 記 於 序 事 中 寓 論 斷, 頁 1429 見 白 壽 彝, 司 馬 遷 寓 論 斷 於 敘 事, 中 國 史 學 史 論 集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99 年 4 月 第 一 版 第 一 刷 ), 頁 81-84 見 張 高 評, 春 秋 書 法 與 左 傳 學 史, 史 記 筆 法 與 春 秋 書 法, 頁 66-71 見 汪 榮 祖, 史 傳 通 說 中 西 史 學 之 比 較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2003 年 12 月 新 一 版 北 京 第 一 刷 ), 直 書 第 二 十 二, 頁 217-218 148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一 情 節 銜 接, 歸 向 意 旨 劉 熙 載 云 : 敘 事 有 主 意, 如 傳 之 有 經 也 11, 李 漁 亦 云 : 古 人 作 文 一 篇, 定 有 一 篇 之 主 腦 ; 主 腦 非 他, 即 作 者 立 言 之 本 意 也 12 史 記 各 篇 皆 有 一 機 軸, 有 一 主 意, 事 件 與 情 節 的 安 排, 皆 扣 緊 主 題, 前 後 呼 應, 處 處 照 應 歷 史 雖 然 是 客 觀 事 實, 但 經 過 史 料 的 取 捨 與 編 纂 技 巧, 卻 是 史 家 主 體 意 識 的 表 現 司 馬 遷 寓 論 於 事, 是 透 過 典 型 事 例 之 間 的 關 聯 與 人 物 形 象 的 描 寫 中 呈 現 司 馬 遷 並 未 直 言 其 意, 而 是 透 過 史 事 的 剪 裁 運 化 情 節 編 排 與 人 物 形 象 的 刻 劃, 藉 意 象 不 斷 地 銜 接 轉 換, 以 彰 顯 史 家 的 隱 含 意 義 李 將 軍 列 傳 中 載 李 廣 一 生 驍 勇 善 戰, 無 奈 卻 終 老 難 封, 敘 事 過 程 中, 皆 可 見 司 馬 遷 作 出 的 論 斷 文 章 一 開 始, 子 不 遇 時 便 暗 示 李 廣 一 生 的 遭 遇 藉 由 描 寫 李 廣 衝 鋒 陷 陣 突 破 險 阻 和 狙 擊 猛 獸 的 情 節 之 銜 接, 顯 示 李 廣 一 生 膽 識 過 人 才 氣 無 雙 甚 至 被 匈 奴 喻 為 漢 之 飛 將 軍, 聞 聲 喪 膽 在 用 兵 方 面, 李 廣 是 深 獲 士 卒 的 愛 戴 李 廣 與 堂 弟 李 蔡 同 為 武 騎 常 侍, 秩 八 百 石, 然 李 廣 的 個 性 是 廉 潔 木 訥, 終 其 一 生 只 做 到 了 二 千 石 的 官 反 觀, 李 蔡 的 才 氣 與 操 守 遠 不 如 李 廣, 但 官 位 卻 直 上 青 雲, 司 馬 遷 雖 沒 有 明 言 漢 武 帝 的 賞 罰 不 明, 公 私 不 分, 但 透 過 情 節 的 安 排, 自 見 史 家 之 筆 削 褒 貶 從 擊 吳 楚 馬 邑 誘 單 于 出 定 襄 而 廣 軍 無 功 出 右 北 平 而 廣 軍 功 自 如, 無 賞 最 後 出 東 道 而 失 道, 以 致 於 引 刀 自 刎 李 廣 英 勇 的 一 生, 未 能 在 大 漢 朝 王 建 功 立 業, 在 元 狩 四 年 和 衛 青 一 同 出 戰, 11 12 見 清 劉 熙 載 著, 薛 正 興 點 校, 劉 熙 載 文 集 ( 南 京 : 江 蘇 古 籍 出 版 社,2000 年 12 月 第 一 版 第 一 次 印 刷 ), 藝 概, 卷 一, 文 概, 頁 87 清 李 漁 著, 李 漁 隨 筆 全 集 ( 成 都 : 巴 蜀 書 局,2003 年 5 月 第 二 版 第 一 刷 ), 閒 情 偶 記, 詞 曲 部, 結 構 第 一, 立 主 腦, 頁 12 149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不 幸 迷 路, 便 為 一 生 的 悲 劇 劃 下 休 止 符 敘 述 者 一 步 一 步 帶 領 著 讀 者 到 生 不 逢 時 的 情 境, 隱 喻 化 地 表 現 身 為 人 臣 的 無 奈, 有 志 不 能 伸 的 憾 恨, 呈 現 給 讀 者 一 個 悲 劇 英 雄 的 意 象 同 時, 也 抒 發 了 司 馬 遷 個 人 的 感 概 與 不 平 佞 幸 列 傳 通 篇 隱 隱 有 命 於 其 中, 以 命 聯 繫 前 後 文 章 脈 絡 司 馬 遷 藉 諺 語 : 力 田 不 如 逢 年, 善 仕 不 如 遇 合, 闡 述 漢 朝 自 漢 文 帝 開 始 時 有 寵 臣 鄧 通, 漢 武 帝 時 有 寵 臣 韓 嫣 李 延 年 等 人 深 獲 皇 帝 喜 愛, 透 過 情 節 的 安 排, 暗 示 在 位 者 的 喜 怒 愛 好 是 臣 子 命 運 的 決 定 性 因 素 鍾 惺 曰 : 總 敘 中 突 出 一 命 字, 遂 作 全 篇 主 意 13 則 用 比 興 之 方 式, 通 過 情 節 的 銜 接, 指 向 題 旨 外 戚 世 家 通 篇 實 寫 史 事, 事 件 與 情 節 則 段 段 皆 指 向 更 大 的 情 節 意 義, 整 篇 的 敘 述 過 程, 史 家 論 斷 已 見 其 中 伯 夷 列 傳, 末 世 爭 利, 維 彼 奔 義, 太 史 公 於 敘 伯 夷 列 傳 發 之 是 史 記 全 書 重 義 之 旨, 書 中 言 利 處, 寓 貶 於 褒 魏 其 武 安 侯 列 傳 敘 寫 田 蚡 竇 嬰 兩 大 家 族 的 紛 爭, 牽 引 出 漢 王 族 間 明 爭 暗 鬥 與 韓 長 孺 列 傳 中 對 韓 安 國 為 人 正 負 形 象 的 描 寫 酷 吏 列 傳 先 載 吏 治 蒸 蒸, 民 僕 畏 罪, 然 後 敘 十 酷 吏 更 迭 用 事, 又 必 隨 之 以 民 益 犯, 盜 賊 滋 起, 可 見 匈 奴 盜 賊 之 變, 皆 武 帝 窮 兵 酷 罰 所 導 致, 此 正 是 史 家 之 微 意 循 吏 列 傳 中 以 奉 職 循 理 四 字, 為 循 吏 之 主 旨, 意 在 突 顯 世 風 之 變 化, 法 網 日 益 嚴 密, 刑 法 日 益 嚴 峻, 言 外 之 意 即 不 滿 武 帝 時 的 酷 吏 政 治 匈 奴 列 傳 載 武 帝 征 伐 之 事, 先 之 以 文 景 和 親, 匈 奴 信 漢, 然 後 序 兩 將 軍 連 年 出 塞, 後 面 必 隨 之 以 匈 奴 入 塞, 殺 戮 甚 多 的 情 節 大 宛 列 傳 透 過 天 子 既 聞 大 宛 與 張 騫 失 位, 前 呼 後 應, 扣 緊 13 見 韓 兆 琦 編 著, 史 記 箋 證,( 陸 ), 外 戚 世 家, 頁 3362 150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一 貪 字, 凌 稚 隆 言 : 與 上 天 子 既 聞 大 宛 一 段 暗 相 應, 前 推 武 帝 好 大 喜 功, 後 原 張 騫 失 位 怏 怏 遂 致 逢 君 之 欲 君 臣 病 根 總 來 只 一 貪 字, 便 貽 國 家 無 窮 之 威 如 是 14 司 馬 遷 挑 剔 武 帝, 可 謂 推 見 至 隱, 透 過 各 篇 史 料 剪 裁 佈 局 之 中, 寄 託 其 筆 削 之 義 就 隱 喻 的 敘 事 修 辭 角 度 而 言, 傳 記 中 每 段 的 情 節 都 指 向 題 旨, 使 形 象 更 加 具 有 力 量, 藏 在 背 後 的 深 層 意 義 也 更 加 的 清 晰 司 馬 遷 長 於 通 過 歷 史 材 料 的 編 纂 剪 裁, 藉 歷 史 敘 述 的 表 達 過 程 作 出 的 歷 史 論 斷 司 馬 遷 並 未 直 言 其 意, 或 藉 人 寫 事, 以 古 諷 今 ; 或 以 敘 代 議, 具 文 見 意, 皆 是 透 過 史 事 的 剪 裁 運 化 情 節 編 排 與 人 物 形 象 的 刻 劃 的 描 寫 中 呈 現, 皆 是 時 切 近 當 代, 司 馬 遷 結 合 具 體 史 事, 以 事 寫 實, 情 節 銜 接 處, 往 往 意 在 言 外, 以 見 史 家 之 警 策 二 藉 言 作 斷, 具 文 見 意 顧 炎 武 曾 就 史 記 篇 末 載 他 人 語 語 以 評 論, 其 云 : 平 準 書 末 載 卜 式 語, 王 翦 傳 末 載 客 語, 荊 軻 傳 末 載 魯 句 踐 語, 晁 錯 傳 末 載 鄧 公 與 景 帝 語, 武 安 侯 田 蚡 傳 末 載 武 帝 語, 皆 史 家 於 序 事 中 寓 論 斷 法 也 15 平 準 書 末 載 卜 式 語, 以 批 評 桑 弘 羊 興 利 害 民 ; 王 翦 傳 末 載 客 語, 以 批 評 王 翦 王 賁 王 離 祖 孫 三 代, 以 陰 陽 禍 福 之 因 果 報, 說 明 戰 爭 殺 人 終 必 敗 ; 荊 軻 傳 末 載 魯 句 踐 語, 表 明 對 荊 軻 刺 殺 始 皇 失 敗 的 惋 惜 ; 晁 錯 傳 末 載 鄧 公 與 景 帝 語, 說 明 晁 錯 因 忠 受 戮, 實 乃 是 景 帝 處 理 不 當 ; 武 安 侯 田 14 15 見 明 凌 稚 隆 輯 校, 明 李 光 縉 增 補, 于 亦 時 整 理, 史 記 評 林,(6), 大 宛 列 傳, 頁 736 見 清 顧 炎 武 著, 清 黃 汝 成 集 釋, 欒 保 羣 呂 宗 力 校 點, 日 知 錄 集 解 : 全 校 本,( 下 ), 卷 二 十 六, 史 記 於 序 事 中 寓 論 斷, 頁 1429 151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蚡 傳 末 載 武 帝 語, 說 明 魏 其 侯 因 受 武 安 侯 之 陷 而 死, 武 其 侯 卻 因 王 太 后 之 關 係 逍 遙 法 外 皆 是 史 家 敘 述 史 事, 不 用 史 家 直 接 評 論, 藉 他 人 之 話 語, 以 作 為 論 斷 這 即 是 春 秋 書 法 所 謂 的 據 事 直 書, 具 文 見 意 以 及 盡 而 不 汙, 透 過 人 物 對 話, 史 家 之 論 斷 議 論, 則 意 在 言 外 魏 其 武 安 侯 列 傳 中, 魏 其 與 武 安 的 對 質 背 後 真 正 的 現 況, 從 漢 武 與 王 太 后 口 中 說 出, 堪 稱 史 家 之 妙 筆 司 馬 遷 藉 武 帝 與 內 史 王 太 后 彼 此 間 的 對 話, 隱 喻 當 時 外 戚 亂 政, 指 為 社 會 禍 亂 的 來 源 曾 國 藩 稱 : 武 安 之 勢 力 盛 時, 雖 以 魏 其 之 貴 戚 無 功, 而 無 如 之 何 ; 灌 夫 之 強 力 盛 氣, 而 無 如 之 何 廷 臣 內 史 等 心 非 之, 而 無 如 之 何 ; 主 上 之 不 直, 而 無 如 之 何 子 長 深 惡 勢 利 之 足 以 移 易 是 非, 故 敘 之 沉 痛 如 此 16 四 句 無 如 之 何 正 是 史 家 筆 端 後 的 無 奈 與 悲 嘆, 史 論 之 表 達 多 在 無 文 字 處 平 準 書 透 過 漢 武 帝 與 卜 式 的 對 話, 史 家 對 於 治 國 治 民 之 道 的 看 法 就 如 同 牧 羊 一 般 司 馬 遷 對 於 漢 武 帝 的 治 理 方 式 頗 有 微 辭, 藉 卜 式 言 牧 羊 之 道, 說 明 治 民 本 以 不 擾 民 為 主, 今 反 而 大 興 征 伐, 使 得 民 不 聊 生, 諷 意 則 見 於 言 外 劉 敬 叔 孫 通 列 傳 中, 叔 孫 通 的 為 人 共 通 過 四 次 他 人 評 論, 側 寫 其 人 物 意 旨 第 一 次 先 是 藉 秦 諸 生 的 話, 其 言 先 生 何 言 之 諛 也, 說 明 史 家 對 他 的 評 論 第 二 次 是 透 過 魯 地 兩 位 儒 生 相 對 的 立 場, 更 具 體 地 所 勾 勒 出 其 形 象 藉 由 魯 國 儒 生 面 諛 以 得 親 貴 話 中, 道 破 叔 孫 通 貪 戀 權 位, 隨 時 揣 摩 上 意, 以 得 利 益 第 三 四 次 則 是 藉 與 漢 高 祖 漢 儒 之 對 話, 扣 緊 面 諛 以 得 親 貴 的 主 題 透 過 與 諸 儒 生 的 對 照, 反 映 當 時 官 場 上 的 生 存 之 道, 更 將 史 家 筆 削 16 見 清 曾 國 藩, 求 闕 齋 讀 書 錄 ( 台 北 : 廣 文 書 局,1969 年 1 月 初 版 ),( 上 ), 卷 三, 頁 10 152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之 微 言 大 義, 盡 在 不 言 中 酷 吏 列 傳 載 酷 吏 杜 周 阿 諛 上 意, 希 世 取 容 之 貌 同 時 亦 側 筆 寫 張 湯, 兩 人 皆 是 以 上 意 作 為 判 決 標 準 藉 門 客 言 詰 問 杜 周, 側 筆 寫 出 酷 吏 阿 諛 上 主 之 意, 不 以 公 平 公 正 為 原 則, 反 以 上 之 喜 好 愛 憎 為 主 汲 鄭 列 傳 汲 黯 多 次 向 皇 帝 直 言 極 諫, 不 結 黨 營 私, 作 者 利 用 他 人 身 上, 將 其 性 格 形 容 出 來 表 現 在 逢 迎 諂 媚 的 官 場 上, 汲 黯 公 正 不 阿 的 為 人, 更 是 史 家 所 稱 譽 其 中 藉 言 記 事, 理 在 事 中, 以 汲 黯 之 口, 直 指 張 湯 所 犯 之 罪 陳 丞 相 世 家 中 側 筆 描 寫 陳 平 深 諳 官 場 之 道, 既 能 在 朝 為 官, 又 能 全 身 而 退 匈 奴 列 傳 中 則 是 透 過 側 面 事 件 的 信 息 傳 遞, 不 斷 地 逼 近 史 家 所 要 傳 達 漢 武 窮 兵 黷 武 的 真 相 衛 將 軍 驃 騎 列 傳 寧 乘 說 大 將 軍 曰 : 將 軍 所 以 功 未 甚 多, 身 食 萬 戶, 三 子 皆 為 侯 者, 徒 以 皇 后 故 也 側 筆 指 出 衛 青 乃 因 外 戚 之 故, 得 以 天 幸 在 張 釋 之 馮 唐 列 傳 中, 藉 由 漢 文 帝 與 張 釋 之 對 話, 道 出 明 君 的 風 範 此 外, 呂 太 后 本 紀 載 趙 王 劉 友 餓 死 前 之 歌, 越 王 句 踐 世 家 載 范 蠡 遺 文 種 書, 孔 子 世 家 中 載 去 魯 之 歌, 曹 相 國 世 家 載 百 姓 歌 詞, 外 戚 世 家 載 天 下 歌 曰 : 生 男 無 喜, 生 女 無 怒, 獨 不 見 衛 子 夫 霸 天 下, 伯 夷 列 傳 載 采 薇 之 歌, 吳 起 列 傳 載 李 克 對 魏 文 侯 語, 商 君 列 傳 載 趙 良 語, 樗 里 子 列 傳 載 秦 諺, 季 布 欒 布 列 傳 載 楚 諺, 魏 其 武 安 侯 列 傳 載 穎 川 兒 歌, 李 將 軍 列 傳 載 漢 文 帝 語, 皆 是 司 馬 遷 藉 言 作 斷, 以 敘 代 議 的 表 達 方 式 史 家 藉 他 人 話 語, 歌 之 或 引 諺 語, 使 人 物 形 象 更 加 具 有 力 量, 藏 在 背 後 的 深 層 意 義 也 更 加 的 清 晰 人 物 對 話 在 敘 事 文 本 中 好 比 靈 魂, 透 過 對 話, 可 以 傳 遞 隱 藏 在 深 層 的 意 義, 也 是 史 筆 寄 託 寓 意 之 所 在 史 記 雖 以 人 物 為 主, 但 其 內 容 幾 以 事 件 的 衝 突, 串 接 整 153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篇 的 文 章, 著 重 在 情 節 的 完 整 性 情 節 本 身 即 成 為 作 品 重 要 的 意 境 指 向 事 件 情 節 與 作 品 的 全 部 敘 事 要 素 構 成 一 種 隱 喻 關 係 事 件 與 情 節 的 選 擇, 即 是 創 作 主 體 意 識 的 體 現 每 個 情 節 本 身 便 具 有 指 向 重 大 意 義 的 意 涵, 才 能 使 敘 述 語 言 具 有 無 限 的 文 學 張 力 事 件 的 選 擇 與 情 節 的 安 排 設 計, 也 是 史 家 對 於 歷 史 解 釋 的 重 要 關 鍵 處 參 本 傳 略 之, 他 傳 詳 之 文 章 中 詳 略 的 安 排, 或 詳 前 略 後, 或 詳 後 略 前, 或 詳 主 略 賓, 或 詳 賓 略 主, 皆 可 使 文 章 在 含 蓄 之 中 無 漏 義, 精 彩 之 中 無 費 辭 故 略 輕 詳 重, 亦 可 視 為 是 敘 事 文 章 情 境 之 設 計 鎔 鍊 之 妙 法 17 除 了 使 文 章 情 境 活 潑 不 呆 板 外, 就 整 體 文 本 而 言, 事 件 情 節 編 排 與 組 織 的 或 詳 或 略, 皆 是 表 達 者 留 下 一 處 空 白, 讓 接 受 者 去 捕 捉 隱 藏 在 意 象 之 外 的 言 外 之 意 因 隱 喻 最 重 要 的 思 維 就 是 想 像, 也 就 是 聯 想 那 些 由 作 者 所 選 擇 出 來 的 字 詞 事 件 或 情 節, 事 實 上 亦 暗 指 著 那 些 與 其 相 似 但 未 被 選 擇 的 不 存 在 18 史 記 利 用 紀 傳 體 的 結 構, 處 理 歷 史 人 物 事 件, 使 整 部 作 品 的 結 構 渾 然 天 成 當 面 對 龐 雜 繁 複 的 歷 史 細 節, 在 敘 事 方 面 為 避 免 流 於 呆 板 僵 化 更 重 要 的 是, 對 於 當 時 所 忌 諱 問 題, 可 巧 妙 地 傳 遞 史 家 的 見 解 史 家 利 用 本 傳 略 之, 他 傳 詳 之 互 見 法 的 技 巧, 在 故 事 情 節 上 的 作 舖 排, 除 了 把 17 18 見 張 高 評, 左 傳 文 章 義 法 撢 微 ( 台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1988 年 8 月 再 版 ), 第 二 章 左 傳 謀 篇 之 義 例 之 九 詳 略, 頁 51-54 洪 明 通, 史 記 敘 事 之 藝 術 研 究 ( 嘉 義 : 紅 豆 書 局,1986 年 1 月 版 ), 第 四 章 史 記 敘 事 之 對 比 技 巧, 四 詳 略 互 見, 頁 134-139 見 羅 鋼, 敘 事 學 導 論 ( 昆 明 : 雲 南 人 民 出 版 社,1994 年 5 月 第 一 版 1999 年 7 月 第 三 刷 ), 頁 14 154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事 件 人 物 之 間 的 關 係 等 交 待 清 楚, 使 其 在 無 形 中 豐 富 作 品 的 意 蘊 之 外, 更 為 史 家 寄 託 微 言 大 義 之 筆 法 一 屬 辭 比 事, 藉 互 文 相 足 禮 記 經 解 云 : 屬 辭 比 事, 春 秋 教 也 屬 辭 比 事 的 涵 義, 諸 家 解 說 不 一 19 章 學 誠 認 為 敘 事 之 文, 比 事 屬 辭, 春 秋 教 也 章 氏 注 意 到 春 秋 的 屬 辭 比 事 是 傳 解 釋 經, 傳 的 內 容 即 是 列 國 之 史 事, 比 事 屬 辭, 貫 串 成 篇, 成 篇 之 方 法 即 是 敘 事 張 高 評 參 酌 各 家 意 見, 以 為 屬 辭 比 事, 謂 連 屬 前 後 文 之 辭, 以 比 觀 其 相 類 或 相 反 之 事, 以 見 筆 削 褒 貶 之 微 言 大 義 屬 辭 比 事 之 春 秋 書 法, 在 史 記 一 書 衍 為 互 見 之 史 法 ; 會 通 而 觀 之, 可 以 窺 見 司 馬 遷 筆 削 褒 貶 之 微 言 大 義 20 故 屬 辭 比 事 是 史 家 從 上 下 或 前 後 不 同 的 篇 章 一 起 來 對 比 映 照 出 真 正 的 歷 史, 或 分 散 在 各 篇, 或 一 篇 中 的 上 下 前 後 文 司 馬 遷 以 化 整 為 零 的 方 式 來 表 達 史 事, 藉 此 以 見 筆 削 的 微 言 大 義 司 馬 遷 既 私 淑 孔 子, 又 暗 擬 史 記 為 春 秋, 故 對 於 春 秋 之 教 的 屬 辭 比 事, 自 會 有 所 繼 承 發 揮 屬 辭 比 事 之 春 秋 書 法, 在 史 記 一 書 衍 為 互 見 之 史 法 忌 諱 的 問 題, 往 往 就 是 史 筆 隱 喻 的 所 在 互 見 法 的 史 筆, 是 史 家 不 得 已 之 作 法 互 見 法, 首 見 於 宋 代 蘇 洵 蘇 洵 云 : 是 故 本 傳 19 20 如 程 端 學 以 研 經 窮 義 之 法 即 屬 辭 比 事, 毛 奇 齡 吳 澄 趙 汸 等 以 為 屬 辭 比 事 類 據 事 辭 為 解 經 之 法 王 夫 之 以 訓 詁 的 方 式 訓 釋 屬 辭 比 事 等, 自 宋 以 來, 諸 家 解 說 不 一, 張 素 卿 參 酌 各 家 說 法, 解 釋 諸 儒 對 於 屬 辭 比 事 之 釋 義, 論 述 極 為 詳 備 深 入 詳 參 張 素 卿, 敘 事 與 解 釋 左 傳 經 解 研 究 ( 台 北 : 書 林 出 版 有 限 公 司,1998 年 4 月 一 版 ), 第 三 章 經 解 : 屬 辭 比 事 以 釋 義, 頁 110-203 見 張 高 評, 春 秋 書 法 與 左 傳 學 史, 史 記 筆 法 與 春 秋 筆 法, 頁 82-83 155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晦 之, 而 他 傳 發 之 則 其 與 善 也, 不 亦 隱 而 彰 乎? 21, 其 本 傳 晦 之, 而 他 傳 發 之 一 語, 點 出 司 馬 遷 首 創 述 史 法 的 特 點, 同 時 也 是 在 歷 史 與 文 學 間 所 運 用 的 手 法 李 漁 史 記 訂 補 云 : 史 臣 敘 事, 有 關 於 本 傳 而 詳 於 他 傳 者, 是 曰 互 見 史 公 則 以 屬 辭 比 事 而 互 見 焉 ; 以 避 諱 與 嫉 惡, 不 敢 明 言 其 非, 不 忍 隱 蔽 其 事, 而 互 見 焉 22 史 家 對 於 政 治 敏 感 的 事 件 人 物 因 恐 犯 忌 諱, 於 是 以 雜 見 錯 出 而 明 正 論 23, 透 過 互 見 來 探 微 隱 喻 之 處, 方 能 揭 開 歷 史 解 釋 的 關 鍵 以 及 歷 史 的 真 象 靳 德 峻 史 記 釋 例 稱 : 一 事 所 系 數 人, 一 人 有 關 數 事, 若 為 詳 載, 則 繁 複 不 堪, 詳 此 略 彼, 詳 彼 略 此, 則 互 文 相 足 尚 焉 24 互 見 之 法 的 運 用 可 避 免 繁 雜 重 複 同 時 又 可 避 諱 寄 寓 褒 貶 史 家 透 過 史 料 的 取 捨 組 織, 除 了 避 觸 忌 諱 之 事 外, 亦 可 反 映 歷 史 真 相 故 史 家 敘 事 採 屬 辭 比 事 之 法, 互 文 見 義, 使 言 之 者 無 罪, 聞 之 者 足 以 戒 對 於 當 代 漢 武 帝 窮 兵 黷 武 賣 官 鬻 爵 公 私 不 分 重 用 親 信, 司 馬 遷 將 歷 史 材 料 透 過 分 散 於 各 篇 以 見 評 斷 方 苞 曾 言 : 凡 義 理 必 載 於 文 字, 惟 春 秋 精 密 如 此 也 考 諸 職 所 列, 有 彼 此 互 見 而 偏 載 其 一 端 者, 有 一 事 而 每 職 必 詳 者, 有 略 舉 而 不 更 及 者, 有 舉 其 大 以 該 細 者, 有 即 其 細 以 見 大 者, 有 事 同 辭 同 而 倒 其 文 者 ; 始 視 之, 若 樊 然 淆 亂, 而 曲 空 交 會 中, 義 理 寓 焉 25 筆 削 之 間, 詳 略 互 見, 21 22 23 24 25 見 宋 蘇 洵 著, 曾 棗 莊 金 成 禮 箋 註, 嘉 祐 集 箋 注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1993 年 3 月 第 一 版 第 一 刷 ), 第 九 卷 雜 論, 史 論 中, 頁 232-233 見 清 李 漁 著, 李 繼 芬 整 理, 廣 史 記 訂 補 ( 上 海 : 復 旦 大 學 出 版 社,2001 年 10 月 第 一 版 第 一 刷 ), 史 記 訂 補 敘 例, 頁 4 見 清 李 漁 著, 李 繼 芬 整 理, 廣 史 記 訂 補, 史 記 訂 補 敘 例, 頁 4 見 靳 德 峻, 史 記 釋 例 ( 上 海 : 商 務 印 書 館,1934 年 4 月 再 版 ), 五 互 文 相 足 例, 頁 12 見 清 方 苞, 方 望 溪 先 生 全 集 ( 台 北 : 世 界 書 局,1960 年 11 月 ), 周 官 析 156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義 理 寄 於 其 中 互 見 法, 有 直 接 書 明 互 見, 如 呂 后 本 紀 : 語 在 齊 王 語 中 孝 文 本 紀 : 事 在 呂 后 語 中 袁 盎 晁 錯 列 傳 : 語 具 在 吳 事 中 等 直 接 書 明 互 見 於 某 處 亦 有 雖 未 直 接 書 名 事 互 見, 但 實 為 互 見, 又 可 分 成 兩 類 : 一 是 本 傳 不 載 或 略 載, 而 詳 於 他 傳 者 ; 二 是 兩 處 所 載 稍 有 出 入, 但 實 為 互 為 補 足 發 明 26 同 時, 互 見 法 也 是 司 馬 遷 深 得 孔 子 春 秋 為 尊 者 諱, 為 親 者 諱, 為 賢 者 諱 之 直 書 微 旨 推 見 至 隱, 以 曲 筆 互 文 見 義 如 秦 始 皇 本 紀 不 載 贏 政 之 出 身, 互 見 於 呂 不 韋 列 傳 中 高 祖 本 紀 中 不 載 收 其 貨 寶 美 人, 日 置 酒 高 會 二 事, 而 互 見 於 項 羽 本 紀 及 留 侯 世 家, 此 皆 司 馬 遷 為 尊 者 隱 諱 平 原 君 虞 卿 列 傳 載 至 平 原 君 之 信 馮 亭, 虞 卿 之 困 大 梁, 皆 屬 重 要 之 事, 但 本 傳 略 之, 實 為 賢 者 諱 司 馬 遷 於 迴 護 之 中 而 不 沒 其 實 諱 者, 隱 約 以 見, 猶 未 失 直 筆 之 旨 書 法 隱 諱, 雖 婉 章 志 晦, 仍 是 非 善 惡 得 以 自 見 二 詳 略 互 見, 示 筆 削 褒 貶 史 記 處 理 近 當 代 忌 諱 之 辭 時, 尤 採 用 詳 略 互 文 之 春 秋 筆 法, 以 見 史 家 之 筆 削 褒 貶 在 平 準 書 中, 史 家 以 春 秋 推 見 至 隱 之 法, 全 面 提 出 武 帝 的 缺 失 平 準 書 的 指 出 當 局 者 的 弊 端, 董 份 歸 納 有 五 處, 曰 : 所 言 漢 武 之 失 者, 一 征 伐, 一 巡 游 轉 運, 一 興 利, 一 鬻 爵 拜 官 而 廢 選, 一 嚴 刑 酷 誅, 大 端 不 過 五 者 27 26 27 疑 序, 頁 40 見 靳 德 峻, 史 記 釋 例, 五 互 文 相 足 例, 頁 12 見 明 凌 稚 隆 輯 校, 明 李 光 縉 增 補, 于 亦 時 整 理, 史 記 評 林,(3), 卷 三 157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這 五 點, 也 是 史 家 對 當 時 歷 史 解 釋 的 關 鍵 處, 因 為 忌 諱, 史 家 以 互 見 方 式, 寄 託 史 家 的 微 言 大 義 關 於 征 伐, 敘 述 嚴 助 朱 買 臣 等 招 來 東 甌, 事 兩 越 ; 唐 蒙 司 馬 相 如 開 路 西 南 夷 ; 王 恢 設 謀 馬 邑, 天 下 苦 其 勞, 而 干 戈 日 滋 除 了 招 徠 東 甌 平 定 兩 越 開 通 西 南 夷 外, 還 也 大 將 軍 衛 青 霍 去 病 的 帶 兵 征 伐 匈 奴 此 傳 須 與 李 將 軍 列 匈 奴 列 傳 衛 將 軍 驃 騎 列 傳 等 傳 對 照, 與 之 形 成 互 見, 史 家 之 評 論 隱 然 可 見 其 於 南 越 列 傳 與 東 越 列 傳 亦 略 有 關 聯 綜 上 所 論, 在 武 帝 的 二 十 四 篇 傳 記 中, 關 於 夷 狄 的 就 有 十 二 篇 : 建 元 以 來 侯 年 表 韓 長 孺 列 傳 李 將 軍 列 傳 匈 奴 列 傳 衛 將 軍 驃 騎 列 傳 平 津 侯 主 父 列 傳 南 越 列 傳 東 越 列 傳 朝 鮮 列 傳 西 南 夷 列 傳 大 宛 列 傳, 司 馬 相 如 列 傳, 各 篇 皆 可 互 見 之, 足 見 漢 武 帝 處 理 征 伐 問 題 上 的 功 與 過 司 馬 遷 載 述 武 帝 之 征 伐, 錯 綜 複 雜, 此 乃 史 家 要 直 寫 當 代 史, 褒 貶 今 之 君 主, 在 皇 權 專 制 的 時 代, 格 外 的 不 易 不 僅 要 處 理 忌 諱 的 問 題, 還 要 具 備 卓 越 的 史 識 與 史 德, 才 能 運 用 筆 削 隱 喻 之 筆, 客 觀 公 正 且 準 確 把 握 歷 史 的 脈 動 漢 武 帝 征 伐 的 問 題 上, 前 期 對 於 匈 奴 之 戰, 平 兩 越 通 西 南 夷 西 域 是 勢 在 必 行, 唯 到 武 帝 後 期, 漢 武 帝 以 己 之 私 心, 任 用 寵 姬 李 夫 人 之 兄 李 廣 利 為 將, 不 慎 擇 將 臣 其 中 對 於 武 帝 的 好 大 喜 功 窮 兵 黷 武 耗 盡 國 庫 之 財 源 以 及 任 用 賢 相 的 問 題, 司 馬 遷 感 概 最 深 28 司 馬 遷 採 用 互 見 法, 屬 辭 比 事, 以 28 十, 平 準 書, 頁 691 張 大 可 對 於 漢 武 帝 征 伐 的 問 題 上, 認 為 司 馬 遷 肯 定 漢 武 帝 前 期 對 於 匈 奴 之 戰 的 正 當 性 與 勝 利, 同 時 也 論 述 平 兩 越 通 西 南 夷 西 域 的 勢 在 必 行, 唯 到 武 帝 後 期, 漢 武 帝 不 參 彼 己, 加 上 以 己 之 私 心, 不 慎 擇 任 將 相, 反 用 寵 姬 李 夫 人 之 兄 李 廣 利 為 將, 利 弊 分 析, 中 肯 且 切 中 要 害 見 張 大 可, 史 記 研 究, 司 馬 遷 寫 漢 武 帝 征 伐 匈 奴, 頁 401 158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見 其 義 征 伐 亦 和 巡 游 轉 運 是 一 體 兩 面, 暗 示 漢 武 帝 好 大 喜 功, 遊 巡 興 宮 室, 封 禪 書 平 準 書 則 為 參 考 的 材 料 平 準 書 中 上 林 苑 的 範 圍 愈 加 擴 大, 暗 指 武 帝 侈 心 之 膨 漲, 可 知 武 帝 之 極 意 聲 色 漢 書 昭 帝 紀 之 論 贊 亦 可 說 明 武 帝 好 大 喜 功 窮 兵 黷 武 之 貌 : 承 孝 武 奢 侈 餘 敝, 師 旅 之 後, 海 內 虛 耗, 戶 口 減 半 29 及 漢 書 西 域 傳 下 : 自 武 帝 初 通 西 域, 置 校 尉, 屯 田 渠 犁 是 時 軍 旅 連 出, 師 行 三 十 二 年, 海 內 虛 耗 30 此 兩 則 與 史 記 禮 書 互 為 對 照, 奢 侈 餘 敝 海 內 虛 耗 此 正 是 史 家 微 言 勸 誡 之 處 律 書 則 是 司 馬 遷 極 力 歌 頌 漢 文 帝 的 不 打 仗, 言 外 之 意 即 此 反 射 漢 武 帝 的 多 欲 政 治, 諷 刺 漢 武 帝 對 外 戰 爭 的 窮 兵 黷 武, 勞 民 傷 財 興 利 則 是 更 換 錢 制 造 幣 白 鹿 白 金 五 銖 鹽 鐵 諸 所 禁 治 算 緡 等 皆 是 國 家 財 政 窘 困, 一 直 再 修 正 如 何 讓 國 庫 充 裕 興 利 問 題 見 平 準 書, 篇 末 云 : 烹 弘 羊, 天 乃 雨, 批 評 桑 弘 羊 興 利 害 民 於 是 又 興 起 另 一 個 鬻 爵 拜 官 的 問 題 鬻 爵 拜 官 而 廢 選 則 是 用 錢 向 國 家 買 官 位, 如 此 的 政 策 反 而 造 成 更 大 的 社 會 問 題, 平 準 書 中, 反 映 當 時 社 會 追 求 名 利 的 現 況, 此 兩 種 問 題 與 貨 殖 列 傳 互 為 參 照, 寄 託 史 家 之 深 意 封 官 亦 有 隨 皇 帝 個 人 喜 好 而 任 命, 如 武 帝 因 寵 幸 衛 皇 后, 衛 青 全 家 得 以 封 侯, 可 與 衛 將 軍 驃 騎 列 傳 互 見 司 馬 遷 甯 乘 與 衛 青 的 對 話, 暗 示 了 漢 武 帝 的 賞 罰 標 準, 純 以 私 心 作 為 評 斷 更 藉 甯 乘 說 大 將 軍 之 對 話, 亦 闡 明 官 場 的 諂 媚 之 道, 故 佞 幸 列 傳 曰 衛 29 30 見 漢 班 固 著, 唐 顏 師 古 注, 漢 書, 卷 七, 漢 書 昭 帝 紀 第 七, 頁 233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62 年 6 月 第 一 版 2002 年 11 月 北 京 第 11 刷 ) 見 漢 班 固 著, 唐 顏 師 古 注, 漢 書, 卷 九 十 六 下, 西 域 傳 第 六 十 六 下, 頁 3912 159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青 霍 去 病 亦 以 外 戚 貴 幸 再 與 李 將 軍 列 傳 互 為 參 照, 兩 兩 相 對, 便 可 知 史 家 隱 藏 於 筆 端 的 評 斷 漢 武 帝 寵 幸 李 夫 人, 則 任 用 李 廣 利 為 貳 師 將 軍, 李 將 軍 列 傳 與 大 宛 列 傳 可 互 為 參 照, 李 廣 利 才 能 平 庸, 伐 宛 取 善 馬, 竟 使 漢 軍 喪 軍 十 萬, 喪 馬 三 萬 餘 匹, 才 換 得 宛 國 善 馬 數 十 匹, 中 馬 三 千 餘 匹 兩 次 征 伐 宛 國, 經 歷 四 年 才 結 束, 將 吏 貪 財, 不 愛 護 士 兵, 死 亡 人 數 很 多 上 主 認 為 遠 涉 萬 里, 不 責 問 其 過 失, 尚 封 李 廣 利 為 海 西 侯 司 馬 遷 對 於 漢 法 不 公 處, 互 文 可 見 對 於 漢 朝 獄 吏 的 問 題, 司 馬 遷 深 受 其 害, 因 此 對 於 漢 武 帝 時 社 會 上 的 獄 吏 仗 勢 欺 人, 更 是 多 所 發 揮, 如 平 準 書 所 載 張 湯 用 峻 文 決 理 為 廷 尉, 於 是 見 知 之 法 生, 而 廢 格 沮 誹 窮 治 之 獄 用 矣, 此 處 對 於 嚴 苛 的 刑 法 略 而 不 談, 後 面 特 別 凸 顯 列 出 張 湯 死 而 民 不 思 這 句 話, 酷 吏 列 傳 則 詳 細 加 以 描 述 酷 吏 之 苛 刻 的 細 節, 二 者 互 相 參 照, 可 見 殘 酷 之 法, 民 不 聊 生, 非 治 國 之 道 尚 鎔 曾 言 : 張 湯 傳 尤 精 悍, 序 其 事 未 竟, 突 云 湯 為 御 史 大 夫 七 歲, 敗 後 歷 序 其 致 敗 之 由, 而 以 趙 禹 始 為 酷 急, 晚 節 治 加 緩, 而 名 為 平, 以 壽 卒 於 家 作 結 屬 辭 比 事, 得 春 秋 聳 善 抑 惡 之 遺 31 史 記 所 載 循 吏 列 傳, 皆 漢 以 前 人 物 ; 酷 吏 列 傳 則 皆 為 西 漢 惡 吏, 屬 辭 比 事, 兩 相 互 見, 褒 貶 自 然 意 在 言 外 李 將 軍 列 傳 匈 奴 列 傳 與 衛 將 軍 驃 騎 列 傳 之 排 列, 亦 見 史 家 之 用 意 史 記 對 於 當 代 的 問 題, 各 傳 之 間, 詳 略 互 見, 為 一 個 完 整 體 另 有 諸 多 史 事, 司 馬 遷 採 屬 辭 比 事, 互 文 見 義 之 法, 微 婉 顯 晦 得 見 歷 史 之 真 相 袁 盎 晁 錯 列 傳 晁 錯 對 景 帝 提 議 削 藩, 導 致 七 31 見 楊 燕 起 等 編, 歷 代 名 家 評 史 記, 引 尚 鎔 史 記 辨 證 卷 十 酷 史 列 傳, 頁 708 160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國 之 亂, 景 帝 為 安 撫 諸 王, 將 錯 殺 之, 實 乃 錯 殺 禮 書 記 載 晁 錯 諫 景 帝 定 儀 禮, 且 數 諫 削 藩, 諸 侯 藩 輔, 臣 子 一 例, 古 今 之 制 也 今 大 國 專 治 異 政, 不 稟 京 師, 恐 不 可 傳 後 孝 景 用 其 計, 而 六 國 畔 逆, 以 錯 首 名, 天 子 誅 錯 以 解 難 在 互 見 吳 王 濞 列 傳 記 晁 錯 諫 言, 吳 王 發 兵, 袁 盎 說 景 帝 斬 晁 錯, 司 馬 遷 於 此 言 晁 錯 為 國 遠 慮, 禍 反 及 身, 肯 定 晁 錯 之 作 為 而 吳 王 等 七 國 之 亂, 又 須 與 袁 盎 晁 錯 列 傳 梁 孝 王 世 家 絳 侯 周 勃 世 家 互 見 參 照, 得 以 洗 雪 晁 錯 之 冤 諸 呂 之 亂, 以 呂 后 本 紀 為 主, 互 見 孝 文 本 紀 陳 丞 相 世 家 絳 侯 周 勃 世 家 齊 悼 惠 王 世 家, 完 整 將 呂 氏 政 權 興 起 至 周 勃 陳 平 設 局 滅 呂, 朱 虛 侯 諸 殺 諸 呂, 直 至 迎 立 文 帝, 本 紀 與 世 家 互 見, 使 歷 史 真 相 首 尾 完 整, 具 體 呈 現 淮 南 衡 山 列 傳 載 淮 南 王 叛 變 一 事, 司 馬 遷 以 官 方 文 獻 為 主, 歷 史 真 相 則 於 呂 后 本 紀 吳 王 濞 列 傳 梁 孝 王 世 家 各 篇 互 見 寫 劉 安 叛 變 作 亂, 多 以 為 罪 魁 禍 首 者 乃 伍 被, 而 司 馬 遷 則 微 婉 隱 喻 寫 出, 首 欲 謀 反 者 乃 劉 安, 董 份 言 : 史 記 所 錄 被 詣 吏 自 告 之 文, 其 間 不 無 飾 辭, 而 太 史 公 具 載 之, 所 以 微 現 被 之 冤 狀 32, 以 此 檢 視 淮 陰 侯 列 傳 中 韓 信 之 背 漢, 互 見 於 韓 信 盧 綰 列 傳 匈 奴 列 傳, 足 見 韓 信 未 與 陳 豨 串 謀 背 漢 蕭 相 國 世 家 中 載 呂 后 用 蕭 何 計, 誅 殺 韓 信 司 馬 遷 敘 此 段 歷 史 時, 蓋 多 微 詞, 以 互 文 見 義, 其 隱 約 處 即 歷 史 真 相 之 處 秦 本 紀 中 載 子 嬰 投 降 劉 邦, 後 被 項 羽 所 殺 過 程 具 見 始 皇 本 紀 項 羽 本 紀 高 祖 本 紀 李 斯 列 傳 燕 召 公 世 家 中 略 載 荊 軻 刺 秦 王 之 事, 詳 見 於 刺 客 列 傳 商 君 列 傳 寫 商 鞅 32 見 明 凌 稚 隆 輯 校, 明 李 光 縉 增 補, 于 亦 時 整, 史 記 評 林,(6), 淮 南 衡 山 列 傳, 頁 610-611 161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變 法, 無 百 姓 苦 之 一 類 的 話, 秦 本 紀 中 秦 民 之 國 都 言 初 令 之 不 便 者 以 千 數, 又 有 宗 室 貴 戚 多 怨 望 司 馬 遷 記 事 凡 用 詳 略 之 互 見 法, 除 了 尊 題 外, 更 見 史 家 隱 諱 之 所 在 史 家 觸 及 隱 諱 之 辭 時, 以 避 諱 與 疾 惡, 不 敢 明 言 是 非, 採 屬 辭 比 事, 互 文 見 義, 詳 此 略 彼 之 史 法, 推 見 至 隱, 以 見 史 實 肆 虛 實 明 暗, 隱 喻 見 意 明 暗 對 比, 虛 實 互 參 的 安 排, 是 敘 事 文 章 情 境 靈 活 之 妙 法, 亦 是 史 家 寄 寓 史 義 之 方 式 虛 實 相 生 的 筆 法, 除 使 情 節 不 繁 複 瑣 碎, 更 能 史 家 突 顯 所 敘 事 之 意 旨 史 家 在 傳 遞 所 欲 表 達 的 想 法, 利 用 虛 實 明 暗 之 對 比 法, 間 接 地 透 露 敘 事 之 主 旨 史 記 運 用 虛 實 相 參 的 敘 事 策 略 產 生 意 象, 補 白 發 揮 不 難 明 暗 對 比 的 設 計, 暗 處 隱 喻, 得 見 柳 暗 花 明 之 妙 一 虛 實 相 參, 疏 密 互 見 劉 熙 載 云 : 春 秋 文 見 於 此, 起 義 在 彼, 左 氏 虧 此 秘, 故 其 文 虛 實 相 藏, 兩 在 不 測 33 司 馬 遷 效 仿 此 法, 善 用 虛 實 相 參, 疏 密 互 見 之 法, 使 文 境 靈 活 而 不 呆 板 外, 亦 能 讓 文 義 相 涵 互 藏 虛 實 相 參 的 方 式, 是 虛 處 用 實, 實 處 用 虛, 使 之 疏 密 相 見 繁 簡 得 宜 司 馬 遷 吸 收 虛 實 相 參 運 用 之 妙, 使 文 與 義 之 間 相 涵 互 藏, 突 顯 敘 事 之 旨 趣 33 見 清 劉 熙 載 著, 薛 正 興 點 校, 劉 熙 載 文 集, 藝 概, 卷 一, 文 概, 頁 64 162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蕭 相 國 世 家 以 虛 處 用 實, 實 處 用 虛, 使 之 虛 實 相 參 先 以 虛 筆 載 蕭 何 對 於 漢 朝 開 國 以 來 之 功 業, 僅 以 先 入 收 秦 丞 相 御 史 律 令 圖 書 藏 之 收 巴 蜀, 填 撫 諭 告, 使 給 軍 食 守 關 中, 侍 太 子, 治 櫟 陽 法 令 約 束, 立 宗 廟 社 稷 宮 室 縣 邑 等, 以 虛 筆 概 括 其 功 王 治 皞 稱 : 蕭 相 國 之 功, 莫 著 於 關 中, 史 揭 其 收 圖 書 薦 淮 陰 轉 饗 給 軍 建 社 稷 宗 廟 諸 事, 皆 不 離 關 中 也, 故 以 專 屬 認 何 關 中 事 一 句 收 煞 下 記 進 何 說 者 三, 而 帝 猜 忌 之 心 無 一 日 忘 何 者 矣 34 虛 敘 蕭 何 對 於 漢 朝 開 國 立 業 的 貢 獻, 至 關 內 侯 鄂 君 處 才 補 明 蕭 何 之 功 後 詳 筆 敘 寫 蕭 何 為 明 哲 保 身, 而 賤 強 賣 民 田 宅 數 千 萬 之 事, 突 顯 漢 家 之 寡 義 虛 實 相 生, 以 突 顯 史 家 敘 事 之 意 旨 淮 陰 侯 列 傳 在 虛 實 詳 略 的 剪 裁 上, 足 見 司 馬 遷 句 句 為 韓 信 平 反 冤 獄 的 用 心 前 半 寫 蕭 何 追 韓 信 登 壇 拜 將, 寫 的 韓 信 之 奇 才, 是 國 士 無 雙, 接 著 寫 到 擊 楚 擊 魏 擊 趙 擊 代 皆 是 用 虛 筆 帶 過, 寫 到 李 左 車 進 井 陘 時 又 是 詳 筆, 正 是 司 馬 遷 妙 用 虛 實 相 參, 疏 密 互 見 35 之 法 這 樣 的 筆 法 凸 顯 韓 信 勇 略 振 主, 功 蓋 天 下 奇 材, 是 漢 朝 開 國 的 唯 一 大 將, 最 大 功 臣 外, 更 通 過 武 涉 蒯 通 等 人 的 話 語, 賦 予 韓 信 特 定 的 解 讀 含 意, 如 金 錫 齡 所 言 : 竊 怪 丈 夫 患 無 才, 而 淮 陰 竟 以 才 死, 且 冒 不 韙 之 名, 不 禁 為 之 掩 卷 三 嘆 也 夫 以 淮 陰 挾 不 世 之 才, 微 特 非 噲 灌 等 伍, 並 遠 出 酇 侯 之 上, 故 漢 高 深 畏 其 能, 已 非 一 日 36 史 家 隱 微 傳 達 韓 信 因 功 高 振 主 導 致 死 亡 的 結 局 游 俠 列 傳 中, 朱 家 劇 孟 兩 傳 俱 虛 寫, 僅 郭 解 一 傳 實 寫 34 35 見 韓 兆 琦, 史 記 箋 證,( 陸 ), 蕭 相 國 世 家, 引 王 治 皞 史 記 榷 參, 頁 3456 見 清 吳 見 思 評 點, 史 記 論 文,( 三 ), 淮 陰 侯 列 傳, 頁 504 36 見 楊 燕 起 等 編, 歷 代 名 家 評 史 記, 引 金 錫 齡 劬 書 室 遺 書 讀 史 記 淮 陰 侯 傳 論, 頁 642-643 163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全 力 描 寫 郭 解 釋 放 殺 姐 子 之 人, 替 豪 士 向 仇 家 調 解, 遷 入 關 中 後, 因 楊 季 主 被 殺 而 被 捕 等 情 節 此 有 虛 實 相 生, 疏 密 相 間 之 妙 司 馬 遷 於 此 寄 寓 個 人 遭 遇 之 感 概, 如 董 份 言 : 史 遷 遭 李 陵 之 難, 交 游 莫 救, 身 受 法 困, 故 感 游 俠 之 義 37 因 為 朱 家 事 涉 季 布, 虛 筆 運 用 更 虛 渺, 而 詳 載 郭 解 之 事, 更 加 彰 顯 其 俠 義 之 風 曹 相 國 世 家 中 敘 曹 參 之 軍 功, 以 實 筆 敘 之 而 敘 其 相 業 時, 則 僅 就 其 聘 蓋 公, 趣 治 行, 飲 酒 歌 呼, 僅 遵 蕭 何 約 束, 側 筆 背 面 寫 來, 不 實 寫 一 筆 留 侯 世 家 載 張 良 從 劉 邦 攻 韓 城 宛 國 時 以 及 定 都 洛 陽 時, 俱 用 實 寫 其 為 漢 之 謀 臣, 卻 僅 以 常 為 畫 策 臣, 時 時 從 漢 王 虛 筆 寫 其 謀 略 萬 石 張 叔 列 傳 載 萬 石 君 及 子 孫 之 宦 跡, 皆 為 虛 寫 直 到 最 後 總 序, 實 寫 其 一 生 所 為 是 孝 謹 二 字 袁 盎 晁 錯 列 傳 袁 盎 傳 中 寫 晁 錯 之 傾 袁 盎 處 用 虛, 晁 錯 傳 寫 袁 盎 之 卿 晁 錯 用 實, 寫 兩 人 性 情 心 計, 互 相 卿 軋 處, 實 者 虛 之, 虛 者 實 之, 虛 實 相 參 汲 鄭 列 傳 中 載 鄭 莊, 實 處 虛 寫, 虛 處 實 寫, 文 章 繁 簡 得 宜, 自 成 一 片 神 理 衛 將 軍 驃 騎 列 傳 載 元 狩 四 年 衛 青 霍 去 病 伐 胡 之 戰, 兩 軍 分 出, 彼 此 各 敘, 虛 實 詳 略, 疏 密 互 參 史 記 對 於 人 物 一 生 的 各 項 事 跡, 或 戰 爭 的 描 寫, 運 用 虛 實 相 參 的 創 作 技 巧, 皆 達 到 了 疏 密 相 參, 繁 簡 得 宜 之 效 其 重 要 作 用 在 於 避 免 行 文 重 覆, 可 補 敘 未 了 之 事, 以 免 疏 漏, 且 可 增 強 故 事 的 完 整 性, 在 結 構 上 起 穿 針 引 線 的 作 用, 此 皆 是 虛 實 相 間 的 筆 法 可 永 雪 將 虛 實 詳 略 與 敘 事 密 度 作 為 參 照, 認 為 虛 實 詳 略 的 處 理 力 度 越 大, 敘 事 密 度 的 曲 線 起 伏 幅 度 愈 高, 往 往 就 是 作 者 關 注 的 焦 點, 同 時 也 是 文 學 性 愈 高 的 標 誌 38 史 記 對 於 史 料 的 安 排 常 以 虛 實 互 37 38 見 明 凌 稚 隆 輯 校, 明 李 光 縉 增 補, 于 亦 時 整, 史 記 評 林,(6), 游 俠 列 傳, 頁 763 見 可 永 雪, 史 記 文 學 成 就 論 說, 第 五 章 史 記 的 敘 事 藝 術, 第 二 節 史 記 在 文 章 章 法 方 面 的 主 要 成 就, 三 虛 實 詳 略, 頁 221-223 164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掩, 彼 此 互 為 表 裡, 內 容 本 身 更 具 張 力 此 別 出 心 裁 精 簡 而 又 極 富 隱 喻 的 敘 述 手 法, 可 謂 是 神 來 之 筆 史 記 將 隱 喻 的 敘 事 策 略 運 用 於 整 體 的 謀 篇 佈 局 上, 在 寫 情 敘 事 中, 史 家 以 含 蓄 不 直 言 之 筆 法, 加 以 剪 裁 渲 染, 令 讀 者 有 無 限 的 想 像 空 間 二 明 暗 對 比, 微 顯 志 晦 明 暗 對 比, 能 使 敘 事 的 層 次 分 明, 亦 能 讓 蘊 藏 意 旨 於 其 中 劉 熙 載 藝 概 云 : 文 之 善 於 抒 理 者, 顯 者 微 之, 微 者 顯 之 39 顯 者, 明 也, 文 章 之 主 幹 ; 微 者, 暗 也, 是 呈 現 主 軸 之 細 節, 與 之 前 後 呼 應 文 章 中 明 暗 對 比, 由 顯 微 錯 綜 之 處, 讓 接 受 者 捕 捉 隱 藏 其 言 外 之 意 舉 凡 文 章 出 以 微 辭 詭 辭 寓 言 諷 喻, 而 文 境 之 盪 以 虛 者, 皆 為 暗 筆 ; 反 之, 則 為 明 筆 明 暗 交 寫, 則 有 春 秋 之 稱, 所 謂 微 而 顯, 志 而 晦, 即 是 最 好 的 詮 釋 外 戚 世 家 通 篇 以 命 為 綱, 以 明 應 暗 寫 表 現 人 外 有 天, 人 皆 有 命 的 天 人 宿 命 觀 明 筆 處 為 此 豈 天 耶? 非 天 命, 孰 能 當 之? 等 句, 皆 是 傳 記 中 以 明 筆 寫 出 命 的 安 排, 是 人 力 所 無 法 改 變 暗 筆 為 呂 太 后 以 重 親, 故 欲 其 生 子 萬 方, 終 無 子 ; 竇 太 后 欲 置 趙 籍, 結 果 中 宦 者 忘 之, 誤 置 代 籍 中 ; 陳 皇 后 求 子, 與 醫 錢 凡 九 千 萬, 然 竟 無 子 等 處, 此 暗 筆 寫 出 人 智 無 法 與 天 相 比, 藉 由 暗 筆, 令 讀 者 得 其 言 外 之 意, 反 覆 玩 味, 使 之 餘 味 無 窮 40 39 40 見 清 劉 熙 載 著, 薛 正 興 點 校, 劉 熙 載 文 集, 藝 概, 卷 一, 文 概, 頁 64 見 張 高 評, 左 傳 文 章 義 法 撢 微, 第 二 章 左 傳 謀 篇 之 義 例, 第 二 節 情 境 對 比 之 設 計, 四 明 暗, 頁 46-47 洪 明 達, 史 記 敘 事 之 藝 術 研 究, 第 四 章 史 記 敘 事 之 對 比 技 巧, 七 明 暗 交 寫, 頁 148-152 165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商 鞅 列 傳 通 篇 以 法 字 為 骨, 寫 出 了 刻 薄 少 恩 的 法 家 下 場 明 寫 商 鞅 之 刑 名 之 學, 暗 筆 寫 出 不 法 其 故, 非 所 論 於 法 之 外 也, 不 用 法 而 霸, 智 者 作 法, 卒 定 變 法 之 令, 太 子 犯 法, 將 法 太 子, 而 以 商 鞅 以 為 法 之 弊 而 終 透 過 明 暗 對 比, 寫 出 法 家 之 變 法, 深 刻 用 文, 暗 筆 寫 出 對 於 法 家 者 流 之 貶 抑 魏 豹 彭 越 列 傳 中 載 彭 越 以 漁 鉅 野 引 起, 此 為 明 筆 然 敘 至 漢 朝 立 國 後, 寫 至 彭 越 事 時, 曰 朝 陳, 曰 皆 來 朝 長 安, 曰 梁 王 恐, 欲 自 往 謝, 曰 梁 王 不 覺, 曰 自 言 無 罪 等 句, 皆 以 暗 筆 寫 之, 皆 於 無 形 之 中, 證 明 彭 越 並 無 造 反 之 心 淮 陰 侯 列 傳 載 韓 信 之 國 士 無 雙 及 其 戰 功, 敘 武 涉 蒯 通 等 人 遊 說 韓 信 皆 明 筆 載 之 自 信 知 漢 王 畏 惡 其 能, 常 稱 病 不 朝 從, 明 筆 點 出 後 半 段 之 敘 述 主 旨 後 敘 淮 陰 殺 陳 豨 反 漢, 則 以 隱 約 之 暗 筆 寫 出, 正 以 明 淮 陰 之 不 反 而 挈 手, 避 左 右 乃 當 時 網 羅 之 辭, 並 非 實 事 後 更 以 蒯 通 對 高 祖 言 曰 豎 子 不 用 臣 之 策, 故 令 自 夷 如 此, 其 不 用 自 夷 皆 為 暗 筆 也, 以 此 表 明 韓 信 並 無 背 漢 之 心 明 暗 迭 用, 使 之 對 比, 正 見 漢 高 祖 待 功 臣 之 寡 恩 無 情 李 將 軍 列 傳 中 明 筆 寫 李 廣 子 不 遇 時, 已 將 數 奇 的 一 生 作 了 伏 筆, 敘 馬 邑 誘 單 于 無 功, 贖 為 庶 人, 出 定 襄 無 功, 出 右 北 平 軍 功 無 賞, 直 至 引 刀 自 刎, 皆 以 暗 筆, 寫 出 李 廣 數 奇 的 一 生 透 過 暗 筆 含 蓄 委 婉 表 達 出 漢 法 不 公, 君 主 私 心 任 將 呂 后 本 紀 寫 佐 高 祖 定 天 下, 所 誅 大 臣 多 呂 后 力, 以 暗 筆 寓 意 留 侯 世 家 寫 張 良 多 病 性 多 病, 即 道 引 不 食 谷, 杜 門 不 出 歲 域, 亦 以 暗 筆 敘 之, 得 微 婉 顯 晦 之 史 筆 史 記 利 用 虛 實 相 生 明 暗 對 比 的 情 境 設 計 之 道, 情 節 不 繁 複 瑣 碎, 以 突 顯 所 欲 敘 事 之 意 旨 加 以 運 用 讀 者 的 理 解 力 和 想 像 力, 在 寫 人 事 物 時, 相 關 的 事 情 點 到 為 止, 讓 讀 者 從 表 象 進 入 深 層 166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結 構 的 意 涵 中 伍 閒 筆 取 影, 象 徵 表 意 司 馬 遷 用 比 興 思 維 的 創 作 方 式, 將 史 事 結 合 價 值 意 識, 使 意 象 與 政 治 社 會 的 道 德 評 價 結 合 起 來, 賦 予 更 豐 富 的 社 會 內 容, 使 藝 術 形 象 不 僅 生 動 鮮 明, 更 包 含 著 深 刻 的 思 想 意 涵 或 以 敘 事 之 中 插 入 他 事 閒 文 或 細 微 瑣 事 的 具 體 事 跡, 把 握 其 人 之 個 性, 或 顯 現 篇 章 之 宗 旨, 以 一 二 瑣 事 為 點 綴, 使 文 章 生 動 活 潑, 卻 又 能 從 閒 文 中 見 義 一 閒 筆 取 影, 以 寄 史 義 閒 筆, 指 在 敘 事 之 中 插 入 細 事, 閒 處 著 色, 冷 處 著 墨 閒 者, 非 散 漫, 而 是 於 最 小 最 細 微 處, 擇 一 最 能 代 表 之 事 寫 得 格 外 出 色 史 記 傳 人 敘 事 時, 或 於 敘 事 之 中 插 入 他 事 閒 文, 以 一 二 瑣 事 為 點 綴, 使 文 章 生 動 活 潑, 卻 又 能 從 閒 文 中 見 義 取 影 是 藉 一 具 體 事 跡, 把 握 其 人 之 個 性, 或 顯 現 篇 章 之 宗 旨, 即 由 此 而 解 釋 其 人 一 生 之 行 為, 或 闡 明 一 書 之 凡 例 者, 其 表 現 個 性 宗 旨, 如 燈 取 影, 固 一 篇 精 神 聚 集 處, 亦 全 書 精 神 匯 歸 處 41 將 二 者 匯 整 之, 即 史 記 在 寫 人 敘 事 過 程 中, 往 往 插 入 一 二 細 節 瑣 事, 而 此 細 瑣 事 的 描 寫, 最 能 代 表 人 物 的 性 格 氣 質, 或 顯 現 篇 章 之 宗 旨, 同 時 亦 是 史 家 之 寄 概 譏 刺 41 見 張 高 評, 左 傳 文 章 義 法 撢 微, 第 三 章 左 傳 安 章 之 心 法, 第 二 節 主 題 表 達 之 權 宜, 六 閒 筆, 頁 93-94; 同 第 三 章, 第 三 節 一 篇 警 策 之 建 立, 六 取 影, 頁 108 167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田 敬 仲 完 世 家 載 田 常 選 齊 國 中 女 子 長 七 尺 以 上 為 後 宮, 後 宮 以 百 數, 而 使 賓 客 舍 人 出 入 後 宮 者 不 禁 及 田 常 卒, 有 七 十 餘 男 ( 頁 1885), 司 馬 遷 於 敘 事 過 程 中, 插 此 閒 筆, 正 為 田 氏 醜 詆, 借 此 閒 筆, 使 亂 臣 賊 子 懼 衛 將 軍 驃 騎 列 傳 中 敘 述 衛 青 與 霍 去 病 併 肩 伐 匈 奴, 霍 去 病 後 來 居 上, 之 後 便 載 入 霍 去 病 不 習 兵 法 不 建 府 第, 士 兵 於 戰 場 挨 餓 之 閒 筆, 以 此 突 顯 驃 騎 將 軍 善 退 讓, 以 和 柔 自 媚 於 上 的 性 格 司 馬 遷 藉 此 寄 寓 不 滿 漢 武 帝 恩 幸 濫 寵 之 情 循 吏 列 傳 中 載 石 奢, 不 私 其 父, 自 刎 而 死 ; 李 離, 過 聽 殺 人, 自 拘 當 死 皆 奉 職 循 理, 無 愧 為 循 吏 每 人 各 舉 一 二 軼 事, 以 閒 筆 取 影 出 之, 使 人 物 得 以 傳 神 寫 照 以 此 與 酷 吏 們 相 比, 更 顯 酷 吏 之 違 法 亂 紀, 阿 媚 取 上 汲 鄭 列 傳 載 武 帝 召 見 衛 青 公 孫 弘 汲 黯 時 的 閒 筆 點 染, 大 將 軍 青 侍 中, 上 踞 廁 而 視 之 丞 相 弘 燕 見, 上 或 時 不 冠 至 如 黯 見, 上 不 冠 不 見 也 上 嘗 坐 武 帳 中, 黯 前 奏 事, 上 不 冠, 望 見 黯, 避 帳 中, 使 人 可 其 奏 其 見 敬 禮 如 此, 汲 黯 之 嚴 然 正 氣, 天 子 亦 十 分 敬 重 黃 震 云 : 後 世 士 大 夫 一 為 利 祿 所 汨, 雖 飾 以 仁 義 累 千 萬 言, 豈 復 有 是 痛 快 人 心 開 目 明 者 哉? 42 汲 黯 的 游 俠 任 氣 節, 內 行 修 絜, 正 是 司 馬 遷 所 塑 造 的 理 想 人 物 之 一, 直 指 武 帝 多 欲, 公 孫 弘 張 湯 之 阿 諛 君 上, 透 過 此 段 閒 筆 取 影, 更 可 突 顯 其 意 旨 陳 涉 世 家 在 陳 涉 起 義, 首 揭 義 旗 抗 秦 到 最 後 失 敗 之 間, 插 入 一 段 嘗 與 陳 涉 佣 耕 者 故 人 說 夥 涉 為 王 的 瑣 事, 後 故 人 愈 益 發 舒, 言 陳 王 故 情, 終 為 陳 涉 所 殺 插 入 此 段 瑣 事, 主 要 說 明 陳 涉 有 大 志 卻 無 遠 謀, 此 正 是 陳 涉 起 義 之 所 以 失 敗 的 重 要 原 因 此 亦 42 見 韓 兆 琦 編 著, 史 記 箋 證,( 玖 ), 汲 鄭 列 傳, 頁 5934 168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是 司 馬 遷 透 過 歷 史 變 遷, 所 得 出 的 律 則, 由 此 可 見 微 知 著, 供 為 後 人 資 鑑 韓 長 孺 列 傳 在 韓 安 國 任 梁 孝 王 內 史 前, 插 入 與 蒙 獄 吏 間 一 段 死 灰 復 燃 即 溺 之 的 細 微 瑣 事, 韓 安 國 坐 法 抵 罪, 蒙 獄 吏 田 甲 羞 辱 他 韓 安 國 曰 : 死 灰 獨 不 復 然 乎? 田 甲 曰 : 然 卽 溺 之 這 種 精 神 可 與 酷 吏 列 傳 的 精 神 相 通, 說 明 酷 吏 的 淫 威, 嚴 法 誅 殺 李 將 軍 列 傳 載 李 廣 世 世 受 射, 惜 不 遇, 閒 筆 取 影 載 文 帝 嘆 其 不 遇 之 辭 李 廣 才 氣 天 下 無 雙, 可 惜 漢 武 征 伐 匈 奴 任 用 衛 青 與 霍 去 病, 李 廣 終 究 自 刎, 以 悲 劇 收 場 司 馬 遷 以 此 微 婉 含 蓄 說 明 漢 法 不 公, 武 帝 任 人 不 明 司 馬 遷 以 閒 筆 取 影 之 法, 以 簡 御 繁, 以 小 見 大, 見 微 知 著, 藉 一 人 之 生 平 中, 取 一 具 體 事 跡, 不 僅 能 掌 握 住 人 物 性 格, 更 藉 此 閒 筆, 以 寄 寓 史 家 之 感 慨 譏 刺 二 象 徵 手 法, 以 表 意 蘊 史 記 除 了 透 過 故 事 情 節 編 排 組 織 的 暗 示 外, 亦 吸 收 象 徵 手 法 象 徵 的 創 作 技 巧, 則 是 隱 喻 的 敘 事 文 本 肌 理 之 一 環 劉 熙 載 評 史 記 是 學 無 所 不 窺, 善 指 事 類 情, 太 史 公 以 是 稱 莊 子, 亦 自 寓 也 43 史 記 吸 收 象 徵 的 技 巧, 同 時 也 將 論 斷 蘊 藏 在 其 中 司 馬 遷 用 比 興 思 維 的 創 作 方 式, 將 史 事 結 合 價 值 意 識, 使 意 象 與 政 治 社 會 的 道 德 評 價 結 合 起 來, 賦 予 更 豐 富 的 社 會 內 容, 使 藝 術 形 象 不 僅 生 動 鮮 明, 更 包 含 著 深 刻 的 思 想 意 涵 高 明 的 意 象 選 擇, 既 要 注 意 它 在 情 節 上 的 貫 通 能 力, 又 要 注 意 它 在 意 義 上 的 穿 透 能 力 就 43 見 清 劉 熙 載 著, 薛 正 興 點 校 劉 熙 載 文 集, 藝 概, 卷 一, 文 概, 頁 64 169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是 說 能 以 其 豐 富 的 內 涵, 引 導 情 節 深 入 新 的 層 面 44 史 家 透 過 隱 約 含 蓄 的 史 筆, 藉 由 象 徵 性 的 意 象, 寄 託 史 家 之 筆 削 褒 貶 隱 喻 與 敘 事 的 關 係, 主 要 有 二 : 即 暗 示 與 象 徵, 是 隱 喻 創 作 型 態, 暗 示 是 一 種 內 向 性 濃 縮, 而 象 徵 是 一 種 外 向 性 濃 縮 隱 喻 主 要 通 過 作 為 暗 示 或 象 徵 的 意 象, 程 度 不 同 地 逼 近 其 所 傳 遞 的 涵 義 45 象 徵, 是 文 章 創 作 中, 是 不 斷 地 重 覆 出 現 所 表 示 出 的 意 象, 藉 此 表 達 隱 藏 在 文 章 深 層 的 含 意 章 學 誠 稱 : 陳 平 佐 漢, 志 見 社 肉 ; 李 斯 亡 秦, 兆 端 廁 鼠, 推 微 知 著, 固 文 家 之 相 機, 搜 問 傳 神, 亦 文 家 之 妙 用 也 46 推 微 知 著, 意 象 不 斷 地 被 出 現 重 覆, 象 徵 以 表 意 蕭 相 國 世 家 中 以 發 蹤 指 示 的 功 人 的 意 象, 象 徵 蕭 何 運 籌 帷 幄 的 貢 獻, 以 凸 顯 劉 邦 心 目 中 功 第 一 的 功 臣 形 象 劉 邦 對 羣 臣 說 : 今 諸 君 徒 能 得 走 獸 耳, 功 狗 也 至 如 蕭 何, 發 蹤 指 示, 功 人 也 功 人 的 形 像 象 徵 著 蕭 何 順 應 潮 流 除 去 秦 法, 其 功 德 可 與 閎 夭 散 宜 生 等 周 朝 開 國 功 臣 相 比 史 家 藉 著 意 象 傳 遞 蕭 44 45 46 見 楊 義, 中 國 敘 事 學 ( 嘉 義 : 南 華 管 理 學 院,1998 年 6 月 出 版 ), 意 象 篇, 頁 302 徐 岱 以 為 暗 示 是 一 種 內 向 性 濃 縮, 作 為 喻 旨 的 涵 義 並 沒 有 溢 出 作 為 喻 體 的 那 個 意 象, 只 能 藉 由 意 象 內 感 性 投 射 的 功 能 加 以 傳 遞 ; 反 之, 象 徵 是 一 種 外 向 性 濃 縮, 是 能 夠 通 過 意 象 來 表 達, 乃 是 因 為 喻 旨 和 這 個 意 象 有 部 分 重 合 之 處 共 同 點 在 於 兩 者 皆 是 以 語 義 逼 近 原 則 為 基 礎 的 意 象 濃 縮 ( 小 說 敘 事 學, 頁 379) 韋 勒 克 (Wellek) 華 倫 (Austin Warren) 則 提 到 一 個 意 象 可 以 被 轉 換 成 一 個 隱 喻, 但 如 果 它 作 為 呈 現 與 再 現 不 斷 重 覆, 那 就 變 成 了 一 個 象 徵 所 以 象 徵 是 一 個 意 象 不 斷 地 被 出 現 重 覆, 此 即 如 同 徐 岱 所 言 的 外 向 性 濃 縮 見 文 學 論 文 學 研 究 方 法 論 ( 台 北 : 志 文 出 版 社,1976 年 10 月 初 版 2000 年 11 月 再 版 ), 第 十 五 章 意 象 隱 喻 象 徵 神 話, 頁 306-308 見 清 章 學 誠 著, 葉 瑛 校 注, 文 史 通 義 校 注, 卷 五, 內 篇 五, 古 文 十 弊, 頁 507 170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何 統 整 大 局, 就 漢 初 開 國 功 臣 比 較, 遠 遠 勝 過 於 曹 參, 足 與 張 良 韓 信 比 肩 意 象 的 選 擇 是 敘 事 過 程 中 一 個 核 心 樞 紐 的 概 念, 在 蕭 相 國 世 家 中 功 人 的 意 象 貫 串 全 篇 情 節 的 發 展, 賦 予 文 章 深 層 的 意 涵 陳 丞 相 世 家 載 陳 平 陳 平 分 社 肉, 分 肉 食 甚 均, 父 老 曰 : 善, 陳 孺 子 之 為 宰, 傳 達 其 志 業 之 大, 也 預 示 陳 平 未 來 的 不 凡 智 謀 二 字 為 司 馬 遷 對 陳 平 一 生 的 評 價, 其 智 在 年 少 時 分 社 肉 時, 即 可 見 出 林 雲 銘 言 : 智 謀 是 陳 曲 逆 一 生 得 力, 不 特 善 立 功, 且 善 於 自 全 但 智 謀 非 臨 時 可 為, 其 敘 少 時 所 好 與 分 肉 里 社 之 事, 正 見 其 決 策 當 年, 胸 中 早 有 一 副 大 本 領 47 分 社 肉 的 閒 筆 點 染, 使 人 物 形 象 格 外 鮮 明 同 時, 對 於 陳 平 在 楚 漢 之 爭 時, 獻 奇 計 自 全 的 過 程, 寄 寓 史 家 之 看 法 李 斯 列 傳 中 載 李 斯 乃 是 一 位 熱 中 富 貴 之 人, 一 開 始 便 藉 鼠 的 意 象, 突 顯 李 斯 重 權 勢 利 的 形 象 李 斯 觀 廁 中 鼠 與 倉 中 鼠 之 後, 自 嘆 人 之 賢 不 肖 譬 如 鼠 矣, 在 所 自 處 耳, 葉 玉 麟 言 : 斯 畢 生 得 喪, 在 入 倉 觀 鼠 一 段, 全 罩 通 篇 48 李 斯 從 荀 卿 學 帝 王 之 術, 其 學 問 功 業 佐 秦 定 天 下 變 法 等 事, 皆 為 個 人 富 貴 之 因 傳 記 寫 趙 高 之 亂 天 下 占 十 分 之 七 八 的 篇 幅, 乃 因 釀 趙 高 之 禍 者 為 李 斯 故 司 馬 遷 論 贊, 與 主 題 前 後 呼 應, 其 云 : 斯 知 六 蓺 之 歸, 不 務 明 政 以 補 主 上 之 缺, 持 爵 祿 之 重, 阿 順 苟 合, 嚴 威 酷 刑, 聽 高 邪 說, 廢 適 立 庶, 李 斯 持 爵 祿 之 重, 阿 順 苟 合 與 鼠 的 意 象, 互 為 呼 應 酷 吏 列 傳 藉 張 湯 審 判 老 鼠, 一 個 嚴 苛 執 法 的 酷 吏 意 象 已 呼 47 48 見 韓 兆 琦 編 著, 史 記 箋 證,( 陸 ), 陳 丞 相 世 家, 引 林 雲 銘 古 文 析 義, 頁 3566 見 韓 兆 琦 編 著, 史 記 箋 證,( 柒 ), 李 斯 列 傳, 頁 4631 171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之 欲 出 同 時 史 家 也 暗 諷 當 時 苛 刻 酷 刑 漢 朝 的 法 令 讓 人 民 猶 如 老 鼠 一 般, 只 要 犯 錯 就 如 同 判 了 死 刑 同 傳 中, 郅 都 人 物 形 象 描 寫, 為 是 時 民 朴, 畏 罪 自 重, 而 都 獨 先 嚴 酷, 致 行 法 不 避 貴 戚, 列 侯 宗 室 見 都 側 目 而 視, 號 曰 蒼 鷹 以 蒼 鷹 作 為 酷 吏 的 象 徵, 冷 峻 嚴 酷 之 貌, 令 人 不 寒 而 慄 項 羽 本 紀 項 羽 學 書 學 劍 學 兵 法, 不 肯 竟 學, 象 徵 情 緒 重 於 理 智 的 人 格 形 象, 以 此 貫 串 全 篇, 暗 示 楚 漢 之 爭 失 敗 的 命 運 高 祖 本 紀 中 劉 太 媪 與 蛟 龍 神 遇 老 嫗 哭 其 子 白 帝 子 為 赤 帝 子 民 ( 劉 邦 ) 所 斬 以 及 劉 邦 所 居 之 處 皆 有 天 子 氣 等, 象 徵 劉 邦 必 居 大 位 留 侯 世 家 中 張 良 與 圯 下 老 人 相 遇 的 一 段, 史 家 藉 著 取 履 穿 履 的 情 節, 象 徵 張 良 能 忍 人 之 所 不 能 忍 的 性 格 張 良 懂 得 深 機 秘 要, 默 運 之 心, 以 知 高 帝 不 言 之 隱 情 49, 能 揣 測 上 意, 故 用 強 忍 取 履 的 意 象, 繼 續 引 導 後 文, 描 寫 張 良 得 以 逃 過 劉 氏 政 權 的 猜 忌 誅 殺, 隱 喻 傳 達 史 家 對 於 張 良 的 評 價 陸 結 語 司 馬 遷 用 比 興 思 維 的 創 作 方 式, 微 婉 含 蓄 地 將 史 事 結 合 價 值 意 識, 使 意 象 與 政 治 社 會 的 道 德 評 價 結 合 起 來, 賦 予 更 豐 富 的 社 會 內 容, 使 藝 術 形 象 不 僅 生 動 鮮 明, 更 包 含 著 深 刻 的 思 想 意 涵 而 隱 喻 的 重 點 在 於 意 義 的 轉 移, 也 就 是 說 在 藝 術 創 造 的 過 程 中, 對 隱 喻 形 象 的 加 工 過 程 就 是 把 已 知 形 象 轉 移 到 另 一 較 新 意 義 的 過 程 劉 知 幾 言 : 蓋 作 者 言 雖 簡 略, 理 皆 要 害, 故 能 疏 而 不 遺, 儉 而 無 缺 譬 49 見 清 郭 嵩 燾, 史 記 札 記 ( 台 北 : 世 界 書 局,1974 年 8 月 三 版 ), 卷 四 留 侯 世 家 第 二 十 五, 頁 219 172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如 用 奇 兵 者, 持 一 當 百, 能 全 克 敵 之 功 也 50 史 記 的 隱 微 之 言 透 過 概 念 上 的 轉 移, 對 於 當 時 忌 諱 的 漢 政 現 況, 曲 折 婉 轉 地 表 露 出 來 司 馬 遷 面 對 龐 雜 繁 複 的 歷 史 細 節, 為 避 免 流 於 呆 板 僵 化, 重 視 史 料 的 安 排 組 織 但 更 重 要 的 是, 對 於 當 時 所 忌 諱 問 題, 曲 折 含 蓄 地 傳 遞 歷 史 真 相 與 史 家 見 解 司 馬 遷 以 各 種 技 巧, 在 情 節 上 作 舖 排, 除 了 把 事 件 人 物 之 間 的 脈 絡 交 待 清 楚, 使 其 在 無 形 中 豐 富 作 品 的 意 蘊 之 外, 更 為 史 家 寄 託 微 言 大 義 之 筆 法 史 記 不 論 是 據 事 直 書 詳 略 互 見, 虛 實 相 生 明 暗 對 比 或 者 象 徵 閒 筆 的 運 用, 除 了 使 文 章 情 境 活 潑 不 呆 板 外, 就 整 體 文 本 而 言, 事 件 情 節 編 排 與 組 織 的 或 實 或 虛, 或 詳 或 略, 皆 是 表 達 者 留 下 一 處 空 白, 讓 接 受 者 去 捕 捉 隱 藏 在 意 象 之 外 的 言 外 之 意 因 隱 喻 最 重 要 的 思 維 就 是 想 像, 也 就 是 聯 想 那 些 由 作 者 所 選 擇 出 來 的 字 詞 人 事 或 情 節, 事 實 上 亦 暗 指 著 那 些 與 其 相 似 但 未 被 選 擇 的 不 存 在 當 觸 及 忌 諱 之 近 當 代 史 事 時, 推 見 至 隱 之 春 秋 筆 法, 更 是 史 家 不 得 已 之 作 法 清 吳 見 思 稱 : 自 古 之 待 功 臣 者 每 以 漢 高 為 口 實, 將 如 淮 陰 之 鍾 室, 布 越 之 菹 醢 ; 相 如 蕭 何 之 謹 飭, 而 上 林 一 請 不 免 於 下 吏 噫, 亦 薄 甚 矣! 故 子 孫 習 之, 而 申 屠 嘉 不 免 於 嘔 血, 周 亞 夫 不 免 於 餓 死 至 孝 武 之 世, 丞 相 多 至 自 殺, 而 將 帥 以 坐 法 抵 罪 失 侯 者, 往 往 而 有 嗚 呼, 孔 子 春 秋 皆 口 授 而 定, 而 定 哀 之 際 多 微 辭, 豈 無 故 哉! 51 史 家 運 用 比 興 思 維, 藉 由 微 婉 顯 晦 之 史 筆, 表 達 歷 史 的 真 相, 筆 削 之 間 寄 寓 史 家 之 褒 貶 史 家 透 過 史 料 之 詳 略 虛 實 疏 密 明 暗 的 安 排, 除 了 避 觸 忌 諱 之 事 外, 50 51 見 唐 劉 知 幾 著, 清 蒲 起 龍 釋, 史 通 通 釋 ( 台 北 : 里 仁 書 局,1993 年 6 月 出 版 ), 卷 六, 敍 事 第 二 十 二, 頁 175 見 清 吳 見 思 評 點, 史 記 論 文 ( 一 ), 漢 興 以 來 將 相 名 臣 年 表, 頁 110 173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亦 可 反 映 歷 史 真 相 故 史 家 敘 事 採 據 事 直 書 詳 略 互 見, 虛 實 明 暗 或 者 閒 筆 象 徵 之 筆, 使 言 之 者 無 罪, 聞 之 者 足 以 戒 174

論 史 記 推 見 至 隱 之 敘 事 修 辭 Tui-Xien-Zhi-Yin:the metaphorical expression and narration trope in Shi-Ji Lee, Chiou-Lan Center for General Education WuFe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bstrac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hih-Chi, written by Sima-Qian, are the application of ambiguous language and the vigilantly use of equivocal terms, regarding the art of rhetoric. Consisting of various reflections in aboriginal historical issues upon some points of view of Sima-Qian, the distinguished feature of Shi-Ji is the indistinct manner of narration trope. In Shi-Ji, what was concealed in metaphorical expression, the actual state of matter is, as well as the integral part of Sima-Qian s commentary. Highly appreciated by Sima-Qian, The Annals Chun-Qiu, compiled by Confucius, was praised as a criterion. The substance and meaning of narration trope in Chun-Qiu has far-reaching consequences in inditing Shi-Ji. This article provides an overview of the theory of narration trope which has contributed to the compositional essence of Tui-xian-zhi-yin.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probe into the issues of the metaphorical expression applied on representing and criticizing historical affairs. 175

朝 陽 人 文 社 會 學 刊 第 五 卷 第 二 期 Tui-xian-zhi-yin has a significant role in the construction as well as reconstructions of the narration trope. As a special form of composition, the important elements of Tui-xian-zhi-yin in writing are brief line of verse, concisephrase, indistinct sentence pattern, and succinct paragraph. Through meticulously arranging the statements and structures, Sima-Qian intended to stress loyalty and discipline in order to exhaust the obligation of compiling historiography. Nevertheless, the inner motifs and conceptions implied underneath metaphorical expression are exquisitely profound. Keywords: Shi-Ji,Tui-xian-zhi-yin,metaphor,Bi-xing thinking, narration trope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