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lofen 主 要 用 於 治 療 脊 髓 和 大 腦 疾 病 或 損 傷 引 起 的 肌 肉 痙 攣 請 遵 照 醫 師 或 藥 師 指 示 服 藥, 一 般 服 藥 次 數 為 每 日 1~3 次 1. 服 藥 期 間 會 引 起 嗜 睡, 請 勿 開 車 或 操 作 危 險 機 械 2. 對 本 藥 過 敏 者 禁 止 使 用 3. 癲 癇 或 腎 臟 損 害 的 病 人 請 告 知 醫 師 4. 降 壓 藥 中 樞 神 經 抑 制 劑 和 酒 精 類 製 品 對 本 藥 有 增 強 作 用, 併 用 時 須 慎 重 5. 長 期 服 用 本 藥 突 然 中 止 會 出 現 幻 覺 錯 覺 興 奮 和 痙 攣 發 作 等 現 象, 中 止 時 需 徐 徐 減 量 6. 中 風 風 濕 病 患 者 和 12 歲 以 下 兒 童 禁 止 服 用 本 藥 7.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8.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尤 其 是 抗 憂 鬱 藥 物 ( 如 :Amitriptyline, Desipramine, Doxepin, Trimipramine, Protriptline 等 ),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1. 可 能 產 生 嗜 睡 頭 痛 頭 暈 便 秘 噁 心 嘔 吐 亢 奮 皮 膚 異 常 等 副 作 用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昏 迷 癲 癇 發 作 本 藥 可 能 會 傷 害 您 未 出 生 的 胎 兒, 懷 孕 婦 女 不 建 議 使 用 ;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Benzbromarone 此 藥 可 促 進 尿 中 尿 酸 排 泄, 可 改 善 痛 風 及 高 尿 酸 血 症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指 示 服 用, 不 可 隨 意 改 變 服 用 劑 量 或 任 意 停 藥 1. 若 您 有 肝 腎 功 能 異 常 腎 結 石 等 病 史, 或 對 本 藥 任 何 成 分 過 敏,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2. 本 藥 於 急 性 痛 風 發 作 時, 暫 不 可 使 用 3. 本 藥 具 有 顯 著 的 尿 酸 降 低 作 用, 於 使 用 初 期 可 能 誘 發 痛 風 4. 開 始 使 用 此 藥 前 應 先 進 行 肝 功 能 檢 查, 使 用 此 藥 期 間, 也 應 定 期 進 行 肝 功 能 檢 查 5.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請 增 加 水 分 的 攝 取, 以 避 免 尿 酸 結 石 產 生 血 尿 腎 痛 等 症 狀 6.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7.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1.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 胃 腸 不 適 胃 痛 腹 瀉 胸 部 灼 熱 噁 心 等 當 症 狀 持 續 及 嚴 重 時, 請 告 知 醫 師 或 就 診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少 見 症 狀 時, 請 立 即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食 慾 不 振 全 身 倦 怠 肝 指 數 上 升 皮 膚 或 眼 白 部 分 變 黃 皮 膚 起 紅 疹 搔 癢 等 本 藥 可 能 會 傷 害 您 未 出 生 的 胎 兒, 懷 孕 婦 女 不 建 議 使 用 ;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Bethanechol 主 要 用 於 治 療 手 術 後 或 產 後 排 尿 困 難 之 非 阻 塞 性 儲 留 神 經 性 膀 胱 張 力 減 低 所 引 起 的 尿 液 滯 留 1. 請 遵 照 醫 師 指 示 服 藥, 勿 任 意 增 減 藥 量 2. 最 好 是 在 空 腹 給 藥, 如 果 在 飯 後 立 即 用 藥, 則 可 能 出 現 噁 心 嘔 吐 的 現 象 1. 服 用 本 品 時 可 能 會 產 生 眩 暈 頭 重 腳 輕 或 昏 倒, 特 別 是 從 坐 姿 或 臥 姿 突 然 站 起 時 2. 使 用 本 藥 物 時, 若 擴 約 肌 過 於 緊 張, 無 法 放 鬆, 這 時 尿 液 會 回 流 至 輸 尿 管 或 腎 盂, 如 果 病 患 有 尿 菌 症, 屆 時 可 能 會 有 感 染 的 現 象 3.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4.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1. 可 能 引 起 頻 尿 頭 痛 腹 部 痙 攣, 流 涎, 皮 膚 潮 紅 ( 有 發 熱 感 ), 容 易 流 汗 等 副 作 2. 如 果 用 藥 大 量 時, 引 起 疲 倦 的 感 覺 或 頭 痛 的 現 象, 嚴 重 者 有 腹 部 的 絞 痛, 或 者 瀉 肚 子, 或 者 嘔 吐, 腹 部 脹 氣, 肚 子 咕 嚕 咕 嚕 叫, 也 會 引 起 病 患 氣 喘, 或 者 血 壓 降 低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Bevacizumab 醫 師 為 何 開 此 藥? 轉 移 性 大 腸 或 直 腸 癌 ; 轉 移 性 乳 癌 ; 晚 期 轉 移 性 或 復 發 性 非 鱗 狀 非 小 細 胞 肺 癌 此 藥 也 可 能 用 於 治 療 其 他 病 症, 詢 問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以 獲 得 更 多 相 關 資 訊 此 藥 經 由 靜 脈 注 射 給 藥 ; 若 注 射 時 感 覺 不 舒 服, 必 須 儘 快 告 知 醫 護 人 員 如 果 對 此 藥 有 任 何 疑 問, 應 詢 問 醫 師 或 藥 師 使 用 此 藥 前, 該 告 訴 醫 師 的 事 情 : 1. 請 告 訴 醫 師 或 藥 師, 您 是 否 對 bevacizumab 或 其 他 藥 物 有 過 敏 的 反 應 2. 請 告 訴 醫 師 或 藥 師 您 正 在 服 用 的 藥 物 ( 包 含 非 處 方 藥 物 維 他 命 及 中 草 藥 ), 特 別 是 抗 凝 血 劑, 如 warfarin (Orfarin) 3. 您 是 否 曾 接 受 過 左 胸 側 的 放 射 線 治 療 ; 也 請 告 訴 醫 師 您 目 前 或 曾 有 的 高 血 壓 心 臟 或 血 管 問 題 癌 症 擴 散 至 腦 或 脊 髓 的 問 題 4. 女 性 有 懷 孕 或 哺 乳 時 請 先 主 動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5. 如 果 您 將 要 進 行 手 術 ( 包 含 牙 科 手 術 ), 要 記 得 告 訴 醫 師 或 牙 醫 師, 您 正 在 使 用 本 藥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1. 可 能 會 造 成 噁 心 或 嘔 吐, 以 少 量 多 餐 的 方 式 並 且 多 漱 口 以 加 強 口 腔 衛 生 2. 可 能 比 較 容 易 出 血, 所 以 必 須 小 心 避 免 受 傷 ; 建 議 使 用 軟 毛 牙 刷 和 電 動 刮 鬍 刀, 以 避 免 皮 膚 和 牙 齦 出 血 3. 可 能 會 造 成 腹 瀉, 若 沒 有 限 水 的 問 題, 請 補 充 水 分 以 防 止 出 現 脫 水 現 象 4. 可 能 會 造 成 便 秘, 所 以 應 該 多 攝 取 水 分 進 行 規 律 而 且 溫 和 的 運 動 或 多 攝 取 高 纖 維 食 物 5. 可 能 會 造 成 腹 痛 6. 使 用 這 個 藥 物 後 若 您 有 下 列 任 一 症 狀, 請 立 刻 通 知 醫 師 : 超 過 10-15 分 鐘 鼻 血 不 止, 或 流 鼻 血 導 致 眩 暈 或 昏 厥 ; 不 正 常 出 血 或 淤 血 ; 解 黑 便 ; 嘔 血 ; 嚴 重 陰 道 出 血 ; 胸 痛 ; 呼 吸 短 促 ; 癲 癇 ; 視 覺 改 變 或 喪 失 ; 發 燒 或 發 冷 ; 不 明 原 因 體 重 增 加 ; 皮 膚 搔 癢 蕁 麻 疹 脫 屑 懷 孕 期 間 使 用 本 藥 品 會 傷 害 胎 兒, 故 應 使 用 有 效 的 避 孕 措 施 以 避 免 懷 孕 如 果 在 使 用 本 藥 期 間, 您 認 為 您 已 經 懷 孕, 立 刻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 孕 婦 用 藥 等 級 :C)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我 還 應 知 道 什 麼 其 他 資 訊 : 在 治 療 期 間 醫 師 會 幫 您 做 尿 液 及 血 壓 檢 查, 請 確 實 回 診 您 可 能 也 會 需 要 在 家 自 我 檢 查 血 壓
主 要 用 於 治 療 巴 金 森 氏 症 Biperiden 本 藥 須 由 醫 師 處 方 使 用 可 於 飯 後 或 隨 餐 服 用 1. 若 對 本 品 過 敏 者 請 勿 使 用 2.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處 方 的 用 法 與 用 量 服 藥 如 果 要 改 變 藥 品 劑 量 或 服 用 次 數, 一 定 要 經 過 醫 生 同 意 不 可 因 症 狀 緩 解 或 未 經 醫 師 許 可 而 自 行 停 藥, 因 突 然 停 藥 可 能 使 病 情 惡 化 3. 帕 金 寧 錠 可 能 會 造 成 眼 睛 對 光 敏 感, 可 戴 太 陽 眼 鏡 或 避 免 光 照 以 減 少 不 適 ; 服 藥 期 間 可 能 會 有 暈 眩 昏 昏 欲 睡 注 意 力 不 集 中 的 副 作 用, 請 小 心 開 車 避 免 操 作 機 器 或 從 事 其 他 危 險 工 作 4. 服 藥 期 間 應 節 制 喝 酒, 因 酒 精 會 增 加 頭 暈 昏 昏 欲 睡 等 副 作 用 產 生 的 機 會 5. 此 藥 會 造 成 排 汗 減 少 體 溫 升 高 等 情 形, 請 避 免 泡 熱 水 澡 與 洗 三 溫 暖 以 免 造 成 體 溫 過 高 頭 暈 不 適 等 ; 若 感 到 口 乾, 可 以 含 無 糖 的 糖 果 或 含 冰 塊 等 方 式 來 減 輕 口 乾 之 不 適 感 6.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7.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尤 其 是 其 他 治 療 巴 金 森 氏 症 的 藥 物 (Madopar Amantadine) 抗 組 織 胺 藥 物 鎮 靜 安 眠 藥 三 環 抗 憂 鬱 劑 止 痛 藥 止 痙 攣 藥 等,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1. 可 能 產 生 頭 暈 頭 痛 視 力 模 糊 口 乾 胃 部 不 適 腹 瀉 或 便 秘 嘔 吐 眼 睛 對 光 線 特 別 敏 感 排 尿 困 難 等 副 作 用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皮 膚 紅 疹 心 跳 快 速 或 不 規 則 發 燒 幻 覺 妄 想 憂 鬱 意 識 不 清 眼 睛 痛 等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女, 請 於
Bisacodyl 主 要 用 於 治 療 便 秘 1. 成 人 每 日 使 用 1-2 次, 每 次 1-2 粒, 睡 前 服 用 遵 照 醫 師 處 方 使 用 2. 請 將 藥 粒 整 顆 吞 服, 勿 咀 嚼 或 磨 碎 1. 若 您 有 糖 尿 病 懷 孕 或 授 乳, 請 先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2. 非 經 醫 師 指 示, 本 藥 禁 止 用 於 10 歲 以 下 之 兒 童 3. 若 您 連 續 腹 瀉 或 腸 道 蠕 動 功 能 急 遽 變 化 超 過 2 星 期, 請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4. 當 您 使 用 此 藥 超 過 一 星 期 仍 無 任 何 通 便 效 果 時, 請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5. 爲 了 幫 助 便 秘 緩 解, 每 天 至 少 喝 6-8 杯 的 水 或 果 汁, 經 常 運 動 和 吃 含 高 纖 飲 食 6.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7.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尤 其 是 四 環 素 抗 凝 血 劑 強 心 配 糖 體 或 阿 斯 匹 靈 1. 過 敏 反 應 ( 虛 弱 暈 眩 心 悸 劇 烈 絞 痛 血 便 或 肛 門 出 血 ) 2. 在 嚴 重 便 秘 病 人, 可 能 發 生 腸 道 過 度 活 動 ( 腹 瀉 打 嗝 噁 心 腸 絞 痛 ) 劑 量 過 高 或 使 用 期 間 過 長 可 能 引 起 腹 瀉, 導 致 過 多 水 分 及 電 解 質 ( 鉀 離 子 ) 流 失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Bortezomib 醫 師 為 何 開 此 藥? 多 發 性 骨 髓 癌 此 藥 也 可 能 用 於 治 療 其 他 病 症, 詢 問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以 獲 得 更 多 相 關 資 訊 此 藥 經 由 靜 脈 注 射 給 藥 ; 若 注 射 時 感 覺 不 舒 服, 必 須 儘 快 告 知 醫 護 人 員 如 果 對 此 藥 有 任 何 疑 問, 應 詢 問 醫 師 或 藥 師 使 用 此 藥 前, 該 告 訴 醫 師 的 事 情 : 1. 請 告 訴 醫 師 或 藥 師, 您 是 否 對 bortezomib 或 其 他 藥 物 有 過 敏 的 反 應 2. 請 告 訴 醫 師 或 藥 師 您 正 在 服 用 的 藥 物 ( 包 含 非 處 方 藥 物 維 他 命 及 中 草 藥 ) 3. 若 您 已 知 對 此 類 藥 物 過 敏 或 有 心 臟 肝 臟 腎 臟 方 面 疾 病, 請 先 主 動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1. 可 能 會 造 成 噁 心 或 嘔 吐, 以 少 量 多 餐 的 方 式 並 且 多 漱 口 以 加 強 口 腔 衛 生 2. 可 能 會 造 成 便 秘, 所 以 應 該 多 攝 取 水 分 進 行 規 律 而 且 溫 和 的 運 動 或 多 攝 取 高 纖 維 食 物 3. 可 能 會 造 成 感 覺 疲 倦 或 虛 弱 頭 痛 或 肌 痛 4. 可 能 會 感 覺 眩 暈 或 視 力 模 糊, 所 以 在 服 藥 初 期 應 該 避 免 開 車 或 從 事 需 專 注 的 活 動, 直 到 您 已 了 解 藥 物 對 身 體 的 影 響 5. 使 用 此 藥 期 間 應 避 免 大 量 飲 用 葡 萄 柚 汁 6. 使 用 這 個 藥 物 後 若 您 有 下 列 任 一 症 狀, 請 立 刻 通 知 醫 師 : 出 現 威 脅 生 命 的 症 狀, 包 括 : 呼 吸 困 難 蕁 痲 疹 等 手 腳 麻 木 或 刺 痛 時 7. 若 您 有 要 施 打 任 何 疫 苗 ( 如 : 麻 疹 或 流 行 感 冒 疫 苗 等 ), 請 先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懷 孕 期 間 使 用 本 藥 品 會 傷 害 胎 兒, 故 應 使 用 有 效 的 避 孕 措 施 以 避 免 懷 孕 如 果 在 使 用 本 藥 期 間, 您 認 為 您 已 經 懷 孕, 立 刻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 孕 婦 用 藥 等 級 :D) 不 建 議 於 授 乳 期 間 使 用 本 品, 最 好 能 改 用 其 它 的 乳 製 品 以 取 代 母 乳 我 還 應 知 道 什 麼 其 他 資 訊 : 在 治 療 期 間 醫 師 會 幫 您 做 血 壓 檢 查, 請 確 實 回 診 您 可 能 也 會 需 要 在 家 自 我 檢 查 血 壓
Bromocriptine 治 療 乳 漏 症 不 孕 症 泌 乳 激 素 過 多 引 起 之 無 月 經 症 產 後 抑 制 泌 乳 原 發 性 及 腦 炎 後 的 帕 金 森 氏 症 肢 端 肥 大 症 1. 請 依 照 醫 師 指 示, 並 在 每 天 的 相 同 時 間 服 藥 2. 於 餐 中 或 搭 配 牛 奶 吞 服, 可 減 少 胃 部 不 適 之 症 狀 1. 不 可 隨 意 停 藥 2. 使 用 此 藥 時 不 需 採 取 一 般 抑 制 泌 乳 時 之 措 施, 如 限 制 水 份 攝 取 等 此 外, 使 用 此 藥 可 能 恢 復 生 育 能 力, 因 此 節 育 婦 女 應 採 取 人 工 避 孕 措 施 3. 可 能 引 起 頭 暈, 因 此 開 車 或 從 事 需 警 覺 性 的 工 作 應 特 別 小 心 4.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5.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此 藥 可 能 引 起 的 副 作 用 及 處 理 方 式 : 1.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 瞻 望 意 識 模 糊 頭 痛 疲 倦 胃 痛 嘔 吐 頭 痛 口 乾 姿 態 性 低 血 壓 腹 瀉 便 秘 等 2.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持 續 性 頭 痛 暈 眩 腳 部 痙 攣 產 生 幻 覺 等 若 忘 記 服 藥, 則 於 想 起 時 儘 快 服 用 ; 如 果 一 天 服 藥 超 過 兩 次 以 上, 若 距 離 下 次 服 藥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因 可 能 抑 制 乳 汁 分 泌, 計 劃 授 乳 的 婦 女, 請 於 開 始 服 藥 前 告 知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Bupropion 憂 鬱 症, 治 療 尼 古 丁 依 賴 性, 作 為 戒 菸 之 輔 助 請 確 實 依 照 醫 師 指 示 使 用, 不 可 任 意 突 然 停 藥 1. 在 服 用 本 藥 之 前, 請 告 知 醫 師 過 去 病 史, 尤 其 是 癲 癇 貪 食 症 或 神 經 性 厭 食 症 酒 精 濫 用 驟 然 戒 斷 酒 精 或 鎮 靜 劑 興 奮 劑 或 減 低 食 慾 的 藥 物 糖 尿 病 肝 腎 疾 病 等 2. 避 免 飲 酒, 酒 精 會 增 強 此 藥 造 成 的 鎮 靜 作 用 3. 本 藥 可 能 讓 您 想 睡 除 非 您 已 確 定 它 對 您 的 影 響, 否 則 請 避 免 從 事 容 易 引 起 傷 害 的 危 險 活 動, 如 開 車 操 作 機 械 4. 請 將 本 劑 連 同 藥 袋 放 置 於 室 溫 之 陰 涼 乾 燥 處 避 光 儲 存, 請 勿 冷 藏 或 冷 凍 請 勿 放 在 孩 童 可 以 取 得 的 場 所 5. 服 用 此 藥 期 間 如 需 服 用 其 它 藥 品 時, 請 主 動 告 訴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 常 見 的 副 作 用 為 : 頭 痛 頭 暈 精 神 紊 亂 激 動 焦 慮 失 眠 震 顫 高 血 壓 口 乾 便 秘 皮 疹 搔 癢 出 汗 耳 鳴 味 覺 障 礙 體 重 減 輕 等 等 當 您 發 生 下 列 症 狀 時, 請 與 您 的 醫 師 聯 絡 : 發 生 皮 疹 搔 癢 蕁 麻 疹 胸 痛 水 腫 呼 吸 困 難 等 症 狀 時 如 果 您 準 備 懷 孕 或 已 懷 孕, 應 告 知 並 與 您 的 醫 師 討 論 ; 本 藥 目 前 尚 無 使 用 於 授 乳 婦 女 的 資 料, 使 用 前 請 先 詢 問 您 的 醫 師 或 藥 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