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11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兼 述 原 民 殺 豬 觀 摩 教 學, 考 察 事 件 始 末 爭 議 焦 點 與 問 題 癥 結 釋 昭 慧 摘 要 : 本 文 針 對 二 三 年 暑 假 期 間 所 發 生 的 原 住 民 部 落 大 學 殺 豬 教 學 觀 摩, 以 及 客 族 義 民 節 的 總 統 神 豬 祭, 回 顧 事 件 始 末, 並 一 一 作 後 續 的 詮 釋 分 析 (interpretative analysis), 依 佛 教 倫 理 學 的 思 考 方 式, 探 索 各 種 糾 結 的 觀 點, 背 後 所 隱 藏 的 價 值 觀 ; 並 就 筆 者 能 力 之 所 及, 探 索 事 件 背 後 的 政 治 意 圖 與 權 力 操 作, 及 其 在 台 灣 社 會 所 產 生 的 實 質 影 響 整 個 事 件 的 發 展, 不 外 乎 是 政 治 利 益 面 子 問 題 與 觀 念 衝 突 這 三 個 面 向 的 糾 結 交 錯 觀 念 衝 突, 諸 如 尊 重 生 命 與 尊 重 多 元 本 土 文 化 與 普 世 價 值 爾 愛 其 羊 與 我 愛 其 禮 人 權 與 主 權 之 細 膩 論 證, 原 本 是 一 個 檢 視 護 生 價 值 與 傳 統 文 化 價 值, 並 尋 求 對 話 與 溝 通 的 良 機 然 而 受 到 政 治 利 益 與 面 子 問 題 的 非 理 性 因 素 干 擾, 論 者 往 往 就 會 落 玄 奘 大 學 宗 教 學 系 教 授 兼 系 主 任
112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入 情 緒, 施 以 種 種 人 身 攻 擊, 卒 至 形 成 貼 標 籤 扣 帽 子 的 政 治 惡 鬥, 形 成 兩 派 媒 體 與 文 人 隔 空 相 罵 的 效 應 關 鍵 在 於 非 友 即 敵, 非 綠 即 藍 的 兩 極 化 思 維, 已 成 為 台 灣 政 壇 的 常 態 政 治 力 量 即 時 介 入 操 盤, 意 圖 收 割 利 益, 於 是 將 它 刻 意 導 向 族 群 情 結 而 族 群 激 憤 的 情 緒, 多 半 也 來 自 面 子 問 題 學 者 之 中 也 有 人 認 為, 這 種 對 立 未 嘗 不 是 刺 激 改 革 的 動 力 無 論 如 何, 民 間 有 人 自 發 地 用 水 果 裝 扮 的 豬 公 取 代 神 豬, 代 表 著 自 發 性 的 改 革 力 量 還 是 存 在 關 鍵 詞 : 客 族 義 民 節 神 豬 尊 重 生 命 尊 重 多 元 人 類 沙 文 主 義 倫 理 相 對 主 義 動 物 保 護 本 土 文 化 普 世 價 值 創 意 神 豬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13 Deep Exploration of the Aftermath of Shen-zhu (Sacrifice Gigantic Pig) : And Examination of the Aboriginals Emulating Killing Pigs as Teaching, Considering Its Beginning and the Subsequence of this Event, the Focus of the Issue, and the Crux of the Problem Chao-hwei Shih ABSTRACT: This article traces to the beginning and subsequence of the event happened in the summer of 2003, Learning and Emulating Killing Shen-zhu held by Aboriginal Tribal University and Killing Shen-zhu in Hakkha Yi-min Festival. This article is analyzed in Buddhist Ethics thinking perspective, exploring any possible interwoven viewpoints, and hidden values and political intent and power operation behind the event and its actual impact on the society of Taiwa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hole event is interwoven with the political interests, the reputation, and the conflict of viewpoints. Conflict of viewpoints, such as respect for life, respect for pluralism, local culture, the common value, you desire your sheep and I desire my rites, minute discourse of the human rights and sovereignty, is a good chance to examine the value of protecting life, the value of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to seek for conversation and communication. While interfered with the irrational factors such as political interests and the problems of reputation, critics usually state in an emotional, personal attack, and finally put a label on others in a hard political fight and cause Professor and Director, Department of Religious Studies, Hsuan Chuang University
114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media and literati to condemn each other in the air. The key point is the logic of dichotomy, If you are not my friend, you are my enemy; if you are not a political party in office, you are an opposition party while this logic is becoming the pattern of Taiwan political groups. The political power intervenes in time, and handles it, intending to gain profit, so the political power directs it to race issue. But the excited emotion of race mostly comes from the face problem. Some of the scholars think this opposition is also the power to stimulate revolution. However, people voluntarily use fruits to substitute for the real sacrifice gigantic pig, representing the voluntarily revolutionary force still exists. Keywords : Hakkha Yi-min Festival, Shen-zhu (Sacrifice Gigantic Pig), respect for life, respect for pluralism, Anthropocentrism, Ethical relativism, animal protection, local culture, the common value, ingenious Sacrifice Gigantic Pig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15 一 前 言 1 二 三 ( 民 國 九 十 二 ) 年 暑 假 期 間, 禁 足 用 功 的 筆 者, 竟 然 為 了 兩 番 豬 事, 而 掀 起 了 輿 論 波 濤 一 次 是 針 對 原 住 民 部 落 大 學 的 所 謂 殺 豬 教 學 觀 摩, 一 次 是 針 對 客 族 義 民 節 的 總 統 神 豬 祭, 兩 次 都 引 起 了 相 關 人 士 或 族 群 的 強 烈 反 彈 先 是 在 七 月 底, 為 原 住 民 部 落 大 學 示 範 殺 豬 一 事, 筆 者 撰 寫 了 血 腥 殺 豬, 比 賄 選 嚴 重 一 文 ; 到 了 八 月 初, 又 為 了 客 家 義 民 祭 加 入 總 統 神 豬, 而 撰 寫 了 一 篇 刀 下 請 留 總 統 豬! 沒 料 到 後 者 竟 然 引 2 生 了 軒 然 大 波, 一 時, 統 獨 藍 綠 的 政 治 對 立, 尊 重 生 命 與 尊 重 文 化 的 觀 念 衝 突, 乃 至 高 亢 激 情 的 族 群 喊 話, 全 都 因 豬 而 飆 起 拜 總 統 盛 名 之 累, 此 一 豬 事 在 台 灣 喧 騰 近 月, 報 章 雜 誌 的 相 關 報 導 與 論 述 極 多 前 後 兩 個 事 件, 都 有 強 大 的 爭 議 性, 而 且 也 都 關 乎 價 值 優 位 與 政 治 立 場 等 諸 多 層 面, 不 但 筆 者 對 此 二 事 連 帶 關 注, 各 界 輿 論 也 常 拿 兩 事 來 相 提 並 比, 因 此 本 文 將 兩 事 之 始 末 作 一 併 之 記 述, 並 將 一 併 分 析 兩 個 事 件 相 同 的 問 題 癥 結 1 2 由 於 總 統 神 豬 的 爭 議, 是 在 台 灣 發 生 的 事, 當 日 媒 體 多 用 民 國 紀 年, 為 統 一 起 見, 以 下 一 概 採 民 國 紀 年 指 台 灣 政 界 的 泛 藍 與 泛 綠 政 黨 及 其 支 持 者 泛 藍 多 半 主 張 中 國 統 一, 泛 綠 則 多 半 強 調 台 灣 獨 立 但 亦 有 統 獨 意 識 形 態 並 不 強 烈, 只 是 基 於 政 治 或 商 業 利 益 之 考 量, 而 選 邊 站 的 政 界 或 企 業 界 人 士 泛 藍 陣 營 包 含 中 國 國 民 黨 親 民 黨 新 黨 及 該 三 黨 之 支 持 者 ; 泛 綠 陣 營 則 包 含 民 主 進 步 黨 台 聯 黨 建 國 黨 及 該 三 黨 之 支 持 者 此 中 新 黨 與 建 國 黨 在 當 時, 已 因 其 支 持 度 大 幅 萎 縮, 而 被 譏 為 泡 沫 政 黨
116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其 次, 總 統 神 豬 祭 事 件, 既 然 關 涉 到 總 統 層 級, 必 當 觸 動 朝 野 政 壇 極 其 敏 感 而 複 雜 的 政 治 神 經, 所 產 生 的 後 續 效 應, 也 就 較 諸 殺 豬 教 學 觀 摩 更 為 鉅 大, 當 日 的 報 導 與 論 述 資 料 也 極 為 眾 多, 因 此 本 文 雖 兩 案 並 陳, 但 將 以 總 統 神 豬 祭 事 件 作 為 本 文 之 論 述 主 軸, 而 以 原 住 民 殺 豬 教 學 觀 摩 事 件 為 輔, 敘 述 兩 者 的 事 件 緣 起 與 後 續 發 展, 並 條 陳 各 自 的 爭 議 焦 點 與 共 同 的 問 題 癥 結 撰 作 本 文, 不 祇 是 為 了 回 顧 事 件 始 末, 交 叉 比 對 各 方 觀 點, 更 重 要 的 是 哲 學 性 的 詮 釋 分 析 (interpretative analysis) 依 倫 理 學 ( 特 別 是 佛 教 倫 理 學 ) 的 思 考 方 式, 探 索 各 種 糾 結 的 觀 點, 背 後 所 隱 藏 的 價 值 觀 ; 並 就 筆 者 能 力 之 所 及, 探 索 事 件 背 後 的 政 治 意 圖 與 權 力 操 作, 及 其 在 台 灣 社 會 所 產 生 的 實 質 影 響 但 文 中 所 涉 及 原 漢 意 識 與 統 獨 情 結 之 歷 史 淵 源 與 爭 議 內 容, 因 其 又 是 另 外 兩 個 相 當 複 雜 的 議 題, 故 本 文 不 得 不 預 設 讀 者 都 已 具 足 了 關 涉 此 二 議 題 之 基 本 常 識 的 前 提, 而 省 略 其 來 龍 去 脈 之 敘 述, 以 節 篇 幅 本 文 所 述 兩 大 事 件 的 本 身, 雖 然 在 當 日 引 起 了 媒 體 的 關 注, 讓 贊 同 或 反 對 其 做 法 的 雙 方, 都 有 在 媒 體 隔 空 交 鋒, 各 自 表 述 立 場 與 觀 點 的 機 會, 然 而 兩 造 面 對 面 溝 通 意 見 的 機 會, 卻 不 免 付 之 闕 如 因 此 本 文 在 資 料 來 源 方 面 的 最 大 缺 陷 即 是 : 有 關 原 住 民 族 群 對 殺 山 豬 宴 客 或 殺 豬 教 學 觀 摩 事 件 的 看 法, 以 及 客 家 族 群 對 義 民 神 豬 祭 的 觀 感, 本 文 端 賴 媒 體 報 導, 以 及 當 日 加 入 筆 戰 之 專 欄 文 章 與 讀 者 投 書, 而 作 資 料 分 析, 卻 欠 缺 儀 式 內 容 之 田 野 調 查, 也 沒 有 針 對 該 二 族 群 相 關 當 事 人 或 當 地 民 眾, 作 進 一 步 之 調 查 訪 問 這 只 能 說 是 筆 者 個 人 動 物 保 護 優 先 之 立 場 鮮 明, 不 容 易 進 入 田 野 場 址, 所 必 然 產 生 的 侷 限 然 而 作 為 反 殘 忍 牲 祭 之 動 物 保 護 運 動 者, 於 本 文 中 將 當 日 自 己 為 文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17 引 發 爭 議 的 原 委 過 程, 以 及 隱 在 新 聞 幕 後 的 一 些 思 考 與 策 略, 作 一 回 顧 性 之 陳 述, 相 信 它 依 然 可 以 成 為 日 後 宗 教 或 社 會 學 者 研 究 相 關 議 題 之 時 的 重 要 參 考 資 料 二 原 住 民 殺 豬 教 學 觀 摩 事 件 ( 一 ) 事 件 緣 起 民 國 九 十 二 ( 二 三 ) 年 七 月 間, 台 灣 後 山 花 蓮 縣 長 選 戰 的 煙 硝 味 正 濃, 朝 野 政 治 人 物 磨 刀 霍 霍, 為 了 原 住 民 候 選 人 殺 山 豬 宴 客, 是 否 有 賄 選 之 嫌, 而 展 開 了 激 辯 部 分 原 住 民 候 選 人 以 傳 統 殺 豬 分 肉 的 集 會 方 式, 召 集 部 落 民 眾, 宣 揚 個 人 理 念, 這 種 行 為 在 法 務 部 長 陳 定 南 看 來, 已 是 惡 質 文 化, 不 應 以 習 俗 看 待 之 ; 警 政 署 更 調 集 了 四 百 八 十 名 來 自 全 國 各 地 的 警 察, 到 花 蓮 來 大 規 模 查 辦 賄 選 查 賄 焦 點 似 乎 擺 在 原 住 民 的 殺 豬 宴 客 一 事 上, 這 就 在 原 住 民 部 落 引 發 了 強 烈 的 反 彈, 普 遍 認 為 此 舉 有 藐 視 原 住 民 之 嫌 七 月 二 十 四 日, 屏 東 縣 泰 武 鄉 平 和 部 落 原 住 民 部 落 大 學, 在 泰 武 鄉 平 和 部 落 的 瑪 瓦 里 石 板 屋 前, 進 行 了 一 場 所 謂 的 殺 豬 教 學 觀 摩 由 於 此 一 活 動 在 時 間 點 上, 與 花 蓮 原 住 民 殺 豬 宴 客 事 件, 銜 接 得 如 此 巧 合, 吾 人 當 可 合 理 推 測, 舉 行 該 活 動 的 外 部 因 素, 是 衝 著 花 蓮 殺 豬 宴 客 賄 選 論 而 來 的 一 種 反 彈 行 動 另 一 方 面, 將 行 之 有 年 的 殺 豬 實 作 過 程 公 諸 媒 體, 也 可 說 是 痛 感 原 住 民 文 化 被 汙 名 化, 因 而 主 動 向 社 會 介 紹 原 民 殺 豬 文 化 的 意 義, 以 達 到 一 種 澄 清 的 效 果 據 報 導, 本 次 活 動 從 排 灣 族 成 婚 之 禮 的 事 前 籌 備 工 作 切 入, 探 討 整 個 婚 禮 對 豬 隻 的 處 理 方 式 分 配 制 度, 以 及 豬 隻 器 官 在 儀 式 中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與 傳 統 價 值 主 辦 單 位 說, 此 一 傳 統 殺
118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豬 文 化 的 真 實 重 現, 是 要 讓 全 體 學 員 走 進 歷 史 的 長 河, 除 了 回 顧 過 往 的 生 活 層 面, 分 享 排 灣 族 人 婚 宴 的 喜 樂 外, 並 將 藉 由 今 昔 之 比, 來 凸 顯 舊 有 社 會 倫 理 階 級 制 度 等 內 在 文 化 和 哲 理 的 日 漸 式 微 ( 王 安 國 黃 錦 嵐, 中 時,92.07.25) 由 此 可 見, 原 民 文 化 衰 微 的 焦 慮 感 與 珍 惜 感, 也 是 促 成 本 次 活 動 的 內 部 因 素 無 論 是 基 於 上 述 外 部 因 素 還 是 內 部 因 素 的 考 量, 總 之, 這 場 教 學 觀 摩, 為 了 引 起 更 多 人 的 關 注, 主 辦 單 位 是 公 開 讓 媒 體 進 行 採 訪 的 而 由 於 時 值 花 蓮 殺 豬 宴 客 賄 選 論 發 生 之 後, 於 是, 原 屬 地 方 性 的 文 化 面 向 的 小 小 新 聞, 卻 搭 上 了 花 蓮 縣 長 選 舉 的 順 風 船, 而 被 定 調 為 政 治 性 的 熱 門 新 聞, 媒 體 以 大 篇 幅 且 圖 文 並 茂 的 方 式, 將 此 一 活 動 加 以 報 導, 而 引 起 了 視 聽 群 眾 的 關 注 血 淋 淋 的 殺 豬 教 學 照 片, 於 二 十 五 日 上 午, 大 幅 刊 登 在 中 國 時 報 頭 版 筆 者 閱 報 之 後, 立 即 向 中 時 晚 報 陳 世 財 先 生 連 繫, 表 達 個 人 對 此 事 的 強 烈 不 滿 陳 世 財 的 報 導 當 日 下 午 立 即 見 報, 報 導 內 容 有 兩 個 重 點 : 一 筆 者 對 公 開 宰 殺 動 物 的 兩 點 看 法 : 殘 忍 違 法 1. 殘 忍 : 這 般 殺 氣 騰 騰, 有 違 良 善 風 俗, 一 定 得 偵 辦 原 住 民 文 化 固 然 應 保 護 及 發 揚, 不 過, 太 殘 忍 的 部 分 也 應 該 淘 汰 2. 違 法 : 釋 昭 慧 強 調, 現 行 動 物 保 護 法 寫 得 一 清 二 楚, 未 經 核 可 公 開 宰 殺 動 物, 都 是 違 法! 二 農 委 會 相 關 官 員 對 違 法 說 之 回 應 : 無 法 可 管 既 然 筆 者 說 了 事 屬 違 法, 記 者 勢 必 會 問 農 業 主 管 機 關, 如 何 看 待 此 事? 倘 若 確 屬 違 法, 則 是 否 將 予 以 查 辦? 顯 然, 一 時 之 間, 農 委 會 也 不 知 作 何 回 應 農 委 會 則 是 自 從 動 物 保 護 法 正 式 實 施 了 五 年 來, 第 一 次 接 到 這 類 案 子, 內 部 亂 了 方 寸, 不 知 道 該 怎 麼 管? 怎 麼 罰? 農 委 會 得 知 公 開 殺 猪 的 消 息 後, 猛 搖 頭 嘆 無 奈 不 過, 一 時 之 間 無 法 釐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19 清 該 怎 麼 辦 才 好 令 人 發 噱 的 是 農 委 會 相 關 主 管 官 員 互 踢 皮 球 的 妙 答 : 農 委 會 畜 牧 處 主 管 官 員 指 出, 原 住 民 宰 殺 的 猪, 若 是 一 般 肉 猪, 得 先 向 當 地 縣 府 主 管 機 關 辦 理 申 請 手 續, 才 可 以 殺, 否 則, 就 觸 犯 動 保 法 第 十 三 條 規 定, 得 處 一 到 五 萬 元 罰 金 ; 不 過, 若 被 宰 殺 的 那 隻 猪 是 山 猪, 那 可 能 屬 林 業 處 保 育 科 的 管 轄 範 圍 了, 因 為, 現 行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有 針 對 原 住 民 設 計 除 外 條 款, 凡 是 符 合 傳 統 祭 典 的 公 開 宰 殺 動 物 行 為, 都 不 罰 但 農 委 會 林 業 處 保 育 科 官 員 聽 到 以 上 說 法, 第 一 個 反 應 是 哈 哈 大 笑, 不 管 是 肉 猪 或 山 猪, 都 不 是 保 育 類 動 物, 怎 麼 是 我 們 管 的 呢? 3 ( 二 ) 爭 議 焦 點 1. 動 保 觀 點 : 血 腥 殺 豬, 比 賄 選 嚴 重 是 ( 二 十 五 日 ) 晚, 筆 者 乃 撰 就 血 腥 殺 豬, 比 賄 選 嚴 重, 投 寄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 蒙 主 編 於 七 月 二 十 七 日 頭 條 刊 出 本 文 主 旨 在 於 說 明 : 檢 警 部 門 關 心 的, 只 是 殺 豬 宴 客 是 否 涉 及 賄 選 的 問 題 ; 媒 體 的 報 導, 則 只 強 調 原 住 民 舊 慣 文 化 的 意 義 但 在 筆 者 看 來, 此 中 暴 戾 與 血 腥 的 不 良 示 範, 才 是 比 賄 選 更 嚴 重 的 問 題 在 此 略 述 筆 者 在 撰 為 本 文 之 時, 幾 個 角 度 的 考 量, 讀 者 亦 可 由 此 窺 見, 在 台 灣 社 會 推 動 動 物 保 護 ( 以 下 簡 稱 動 保 ) 運 動, 所 需 因 應 的 難 題 事 實 上, 宰 殺 動 物 之 事, 在 台 灣 無 日 無 之, 而 且 年 宰 量 數 以 億 計, 殺 豬 教 學 之 宰 殺 數 量 既 小, 過 程 亦 不 比 其 他 宰 殺 方 式 更 見 殘 忍, 因 此 短 3 以 上 引 文, 見 陳 世 財 : 罰 殺 豬 表 演? 考 倒 農 委 會, 中 時 晚,92.7.25, 第 二 版
120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短 拙 文, 若 將 重 點 放 在 宰 殺 動 物 是 否 得 當, 不 但 茲 事 體 大, 言 不 盡 意, 而 且 還 會 貽 人 以 陳 義 過 高 的 話 柄 因 此, 該 文 之 中, 筆 者 縮 小 範 圍, 但 談 公 開 宰 殺 動 物 是 否 得 當 的 問 題 筆 者 的 基 本 觀 點 是 : 眼 見 耳 聞 殺 生 過 程, 往 往 助 長 暴 戾, 無 益 於 社 會 之 良 善 風 俗, 所 以 一 般 文 明 社 會, 即 使 無 法 全 面 戒 殺, 但 必 然 對 殺 之 一 事, 抱 持 哀 矜 而 勿 喜 的 態 度, 選 在 隱 蔽 角 落 以 進 行 之 是 故 殺 豬 竟 可 成 為 教 學 觀 摩, 而 且 公 然 秀 於 媒 體 豬 隻 被 宰 殺 時, 大 量 鮮 血 流 下, 這 種 血 淋 淋 的 鏡 頭, 竟 可 公 開 曝 光 在 全 國 視 聽 群 眾 ( 包 括 幼 兒 與 少 年 ) 之 前, 簡 直 是 匪 夷 所 思! 其 次, 筆 者 依 過 往 經 驗, 知 道 可 能 面 對 的 反 擊 會 是 些 什 麼, 亦 即 : 一 質 疑 筆 者 對 文 化 舊 慣 應 予 尊 重, 不 應 干 預 二 質 疑 作 者 以 漢 人 的 族 群 偏 見 來 看 待 原 住 民 之 文 化 習 俗 三 質 疑 作 者 個 人 是 否 有 特 定 的 政 治 立 場, 否 則 為 何 與 泛 綠 陣 營 同 時 關 切 原 住 民 殺 豬 一 事? 針 對 這 些 可 以 預 見 的 反 擊, 筆 者 乃 主 動 於 拙 文 之 中 提 出 解 釋 : 一 價 值 優 位 之 反 思 : 文 化 舊 慣 的 價 值, 無 權 無 限 上 綱, 凌 駕 於 一 切 價 值 之 上, 特 別 是 當 它 與 生 命 價 值 有 所 衝 突 的 時 候 二 普 世 價 值 之 定 位 : 本 文 之 作, 非 關 原 漢 之 族 群 意 識, 而 是 回 應 普 世 價 值 古 中 國 處 決 罪 犯, 種 種 酷 刑 不 一 而 足, 並 且 允 由 公 眾 圍 觀 行 刑 過 程, 有 的 還 梟 首 示 眾 ; 隨 著 道 德 意 識 的 進 步, 刑 罰 不 但 力 求 人 道 減 除 痛 苦, 而 且 刑 場 隱 蔽, 不 令 民 眾 目 睹 行 刑 過 程 這 都 是 人 道 精 神 的 展 現, 吾 人 無 權 以 斬 首 示 眾 為 漢 民 族 之 文 化 舊 慣, 即 要 求 刑 罰 復 古 且 准 予 圍 觀 筆 者 並 援 引 自 己 過 往 的 行 事 經 歷 以 證 明 : 即 使 漢 民 族 有 戕 害 生 命 價 值 的 文 化 舊 慣, 筆 者 也 一 樣 會 予 以 批 判 例 如 : 台 灣 過 去 每 逢 選 舉, 總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21 有 一 二 候 選 人 在 廟 口 斬 雞 頭 以 自 誓, 此 一 惡 質 文 化, 因 被 動 保 團 體 嚴 厲 譴 責, 近 年 來 已 消 聲 匿 跡 民 國 八 十 二 年 初, 因 台 南 天 后 宮 文 化 季 展 開 抓 春 雞 活 動, 關 懷 生 命 協 會 出 面 強 烈 抗 議, 並 未 因 其 為 漢 民 族 之 文 化 舊 慣, 而 就 視 作 免 受 公 評 的 化 外 之 區 三 護 生 立 場 之 貫 徹 : 此 事 也 非 關 政 治 立 場, 而 是 吾 人 一 貫 的 護 生 立 場 即 使 殺 豬 宴 客 風 波 出 自 泛 藍 陣 營, 吾 人 對 此 事 之 置 喙, 亦 非 關 藍 綠 標 籤 問 題 民 國 八 十 七 年 十 月 二 十 八 日, 民 進 黨 籍 立 委 候 選 人 徐 宜 生, 大 鬧 於 宋 楚 瑜 感 恩 晚 會 現 場, 將 無 辜 的 仔 豬 拖 上 街 頭, 拋 擲 於 十 數 公 尺 遠, 小 豬 當 場 摔 死 一 隻, 有 的 骨 折, 有 的 奄 奄 一 息 關 懷 生 命 協 會 同 樣 是 出 面 強 烈 抗 議 徐 氏 虐 待 動 物, 並 要 求 其 公 開 致 歉 徐 氏 乃 於 其 競 選 總 部 成 立 時, 向 全 地 球 的 豬 道 歉, 過 後 並 於 民 進 黨 中 央, 正 式 向 台 灣 人 民 道 歉 如 果 較 諸 拋 豬 更 為 血 腥 的 殺 豬, 竟 可 拿 來 當 作 教 學 觀 摩, 我 們 又 有 什 麼 理 由 認 定, 徐 氏 當 年 必 須 為 其 拋 豬 惡 行 而 致 歉? 難 道 政 治 標 籤 一 經 轉 換, 善 惡 倫 理 即 可 予 以 倒 置? 接 著, 筆 者 針 對 農 委 會 官 員 的 看 法, 也 提 出 了 兩 點 質 疑 : 一 官 方 理 應 依 法 取 締 : 落 實 在 法 律 層 面, 公 開 殺 豬, 而 且 招 徠 媒 體 以 迫 令 民 眾 觀 摩 之, 並 非 無 法 可 管 動 物 保 護 法 第 十 三 條 明 文 規 定 : 除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情 況 外, 不 得 於 公 共 場 所 及 公 眾 得 出 入 之 場 所 宰 殺 動 物 二 官 員 踢 皮 球 的 心 態 可 議 : 畜 牧 處 官 員 說 : 如 果 殺 的 是 肉 豬, 就 觸 犯 動 保 法 第 十 三 條 規 定, 得 處 一 到 五 萬 元 罰 金 ; 不 過, 若 被 宰 殺 的 是 山 豬, 那 可 能 就 屬 於 林 業 處 保 育 科 的 管 轄 範 圍 了 而 保 育 科 官 員 則 皮 球 一 踢 : 不 管 是 肉 豬 或 山 豬, 都 不 是 保 育 類 動 物, 怎 麼 是 我 們 管 的 呢? 筆 者 認 為 官 員 這 種 鋸 箭 法 的 心 態 並 不 可 取
122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事 實 上, 動 物 保 護 法 第 三 條, 早 已 對 該 法 所 指 涉 的 動 物 下 了 定 義 : 動 物 : 指 犬 貓 及 其 他 人 為 飼 養 或 管 領 之 脊 椎 動 物, 包 括 經 濟 動 物 實 驗 動 物 寵 物 及 其 他 動 物 至 於 經 濟 動 物 的 定 義, 則 是 指 為 皮 毛 肉 用 乳 用 役 用 或 其 他 經 濟 目 的 而 飼 養 或 管 領 之 動 物 準 此 以 觀, 肉 豬 固 然 是 經 濟 動 物, 山 豬 在 台 灣, 也 早 已 因 其 非 屬 保 育 類 野 生 動 物 而 被 人 工 飼 養 繁 殖 買 賣, 且 已 被 當 作 宰 殺 宴 客 的 對 象 了, 那 當 然 也 是 經 濟 動 物, 最 少 也 可 涵 蓋 於 前 述 定 義 的 其 他 動 物 範 疇 之 中 總 不 能 讓 這 群 山 豬 徒 然 長 了 一 副 脊 椎, 卻 因 其 非 保 育 類 而 被 人 工 飼 養, 竟 成 了 動 物 保 護 法 與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都 管 不 到 的 化 外 之 豬 2. 原 住 民 觀 點 的 回 應 農 委 會 方 面, 沒 有 針 對 筆 者 的 質 疑 而 作 任 何 回 應 但 筆 者 譴 責 公 開 宰 殺 動 物 一 事, 經 中 時 晚 報 刊 出 之 後, 果 然 於 翌 ( 二 十 六 ) 日 招 來 原 住 民 團 體 的 反 擊, 此 後 直 到 總 統 神 豬 事 件 發 生 之 後, 報 端 還 見 到 一 些 相 關 回 應 大 體 而 言, 原 住 民 朋 友 並 未 質 疑 筆 者 是 否 有 特 定 政 治 立 場, 但 其 餘 回 應 內 容, 則 大 體 不 出 筆 者 之 所 預 料 : (1) 陳 義 過 高 論 屏 東 縣 原 住 民 部 落 大 學 校 長 華 阿 水 反 批 動 物 保 護 團 體 雞 蛋 裡 挑 骨 頭, 並 說, 如 果 按 此 邏 輯 推 論, 豈 非 今 後 都 要 嚴 禁 殺 豬 和 吃 豬 肉?( 王 安 國, 中 時,92.7.26) (2) 文 化 習 俗 論 華 阿 水 表 示, 殺 豬 是 原 住 民 傳 統 習 俗 與 特 有 文 化, 不 該 隨 意 扭 曲 誤 導 排 灣 族 的 殺 豬 文 化 具 有 對 傳 統 分 配 制 度 社 會 倫 理 及 部 落 和 諧 的 深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23 切 意 義 與 價 值, 其 程 序 與 分 肉 等 均 有 嚴 謹 的 規 範, 並 非 是 恣 意 胡 亂 創 作 而 成 ( 王 安 國, 中 時,92.7.26) 高 雄 市 原 住 民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沙 邦. 撒 沙 勒 表 示, 殺 豬 是 原 住 民 各 族 共 有 的 文 化, 象 徵 分 享, 希 望 殺 豬 文 化 不 要 因 為 花 蓮 縣 長 補 選 賄 選 風 波 而 被 汙 名 化 ( 中 央 社, 中 時,92.8.7) 作 家 吳 錦 發 先 生 也 提 到 類 似 的 觀 點, 亦 即 : 在 原 住 民 傳 統 的 祭 典 中, 殺 豬 是 一 件 嚴 肅 的 事, 它 代 表 一 種 社 會 階 級 制 度 的 鞏 固 祭 典 之 前, 召 開 長 老 會 議, 由 長 老 向 頭 目 建 議 : 今 年 祭 典 要 殺 幾 隻 豬 ; 決 定 之 後, 殺 豬 的 費 用 是 由 頭 目 及 長 老 認 捐 分 配 的 頭 目 經 由 殺 豬 祭 神, 分 肉 的 儀 式, 拉 攏 族 民, 鞏 固 頭 目 的 地 位, 尤 其 是 分 肉 的 儀 式, 更 是 利 益 分 配 的 一 種 象 徵, 對 原 始 共 產 形 式 的 部 落 社 會 極 具 意 義 所 以 原 住 民 殺 豬 文 化 的 內 涵 豐 富, 不 是 由 選 舉 衍 生 出 來 惡 質 的 無 節 制 殺 豬 可 比 ( 吳 錦 發, 台 日,92.8.8) 對 於 文 化 習 俗 的 深 層 意 義, 以 屏 東 縣 原 住 民 部 落 大 學 副 校 長 伍 麗 華 說 得 最 為 詳 細 她 先 從 神 話 學 的 觀 點 詮 釋 牲 祭 行 為 : 取 悅 神 靈 認 為 舉 凡 所 有 民 族 的 歷 史 發 展, 都 離 不 開 與 神 靈 的 關 係, 在 與 神 靈 的 交 通 上 大 抵 離 不 開 獻 祭 的 行 為 人 們 認 為 豬 是 被 神 所 喜 悅 的, 因 此 豬 象 徵 為 一 種 犧 牲, 犧 牲 的 現 代 詞 義 將 珍 貴 的 東 西 送 給 他 人 對 先 民 來 說, 神 靈 始 終 是 生 活 生 命 的 重 心, 取 悅 神 靈 是 出 發 點, 其 衍 生 的 意 涵 就 是 感 恩 祈 求, 然 後 具 體 的 表 現 在 生 活 中, 就 成 為 祈 福 成 年 禮 成 婚 禮 道 歉 致 謝 除 咒 等 祭 儀 其 次, 她 詮 釋 了 殺 豬 分 配 乃 至 祭 儀 在 部 落 中 的 社 會 意 義 :1. 對 於 殺 豬 這 件 事, 豬 隻 的 劃 分 及 命 名 應 屬 最 具 文 化 意 義 的 重 頭 戲, 眾 人 分 工 及 輪 替 的 殺 豬 過 程, 是 文 化 的 再 確 認, 老 人 家 會 口 述 並 指 示 每 個 部 位 的 名 稱 2. 在 階 級 制 度 下 的 社 會 價 值 裡, 豬 肉 各 部 位 的 分 配, 則 表 現 出 該
124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民 族 的 倫 理 觀 與 社 會 秩 序 分 發 的 工 作 一 般 都 會 派 年 輕 人 或 小 孩, 透 過 分 發, 可 以 去 認 識 各 家 的 家 名, 並 隱 性 的 了 解 階 級 及 親 屬 關 係 3. 祭 儀 的 尾 聲 必 定 是 以 共 同 歡 樂 作 為 結 束, 族 人 共 享 食 物, 共 同 圍 舞, 一 切 都 表 現 出 圓 融 的 氣 象, 凝 聚 部 落 的 生 命 成 為 共 同 體 對 族 人 而 言, 殺 豬 只 是 被 賦 予 文 化 上 的 形 式, 整 個 過 程 中, 參 與 者 互 動 中 的 眼 神, 交 談 間 的 言 說, 才 是 文 化 的 精 髓, 安 定 的 分 子 在 空 氣 中 穿 梭, 連 結 成 一 種 維 繫 的 力 量, 這 就 是 祖 先 所 建 構 出 來 的 精 緻 文 化 : 以 虔 敬 的 心 取 悅 神 靈, 並 擴 大 為 分 食 的 文 化, 甚 至 歸 屬 在 一 種 分 享 合 作 的 更 大 文 化 氛 圍 上 如 此 具 有 文 化 意 義 及 社 會 價 值, 且 具 有 文 化 延 續 之 效 用 的 祭 儀 行 為, 卻 被 賦 予 野 蠻 向 神 明 賄 賂 等 污 名, 當 然 不 能 得 到 文 化 行 為 人 的 諒 解 ( 伍 麗 華, 自 由,92.8.8) 原 住 民 希 達 塔 則 強 烈 反 擊 道, 文 化 無 法 切 割, 怎 能 強 調 保 護 其 藝 術 歌 舞 和 語 言, 而 鄙 棄 其 殺 豬 文 化? 現 代 國 際 社 會, 提 倡 尊 重 並 積 極 保 護 世 界 各 少 數 種 族 之 文 化 傳 統 和 語 言, 並 將 之 視 為 人 類 共 同 的 文 化 遺 產 將 別 人 幾 千 年 來 的 文 化 傳 統 生 活 飲 食 習 慣 與 感 情 表 達 方 式, 用 自 己 主 觀 的 狹 隘 觀 點 去 抨 擊, 只 透 露 出 自 己 見 識 層 面 之 不 足, 打 擾 他 人 之 寧 靜, 徒 啟 無 謂 之 爭 端 ( 希 達 塔, 自 由,92.8.11) (3) 原 漢 意 識 論 殺 豬 宴 客 被 定 調 為 賄 選 之 時, 原 住 民 就 已 頗 為 激 憤, 認 為 是 對 原 民 文 化 的 侮 辱 至 八 月 初, 總 統 神 豬 事 件 發 生 時, 正 值 高 雄 市 縣 各 族 都 市 原 住 民 豐 年 祭 進 入 高 潮, 媒 體 遂 於 炒 作 神 豬 案 時, 順 便 回 顧 花 蓮 原 住 民 殺 豬 爭 議 之 熱 門 話 題 根 據 報 導, 多 數 原 住 民 談 到 此 事, 都 當 笑 話 看 待, 阿 美 族 的 都 市 原 住 民 伊 固 指 出, 今 年 的 豐 年 祭, 豬 將 照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25 殺, 而 且 非 殺 不 可, 讓 漢 人 了 解 我 們 原 住 民 的 執 著 ( 中 央 社, 中 時, 92.8.7) 高 雄 市 原 住 民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沙 邦 撒 沙 勒 表 示, 殺 豬 是 原 住 民 各 族 共 有 的 文 化, 象 徵 分 享, 希 望 殺 豬 文 化 不 要 被 汙 名 化 ( 王 瑞 伶, 聯 晚,92.8.7) 向 漢 人 表 態 非 殺 不 可, 字 裡 行 間, 業 已 導 向 原 漢 意 識 乃 至 族 群 情 結 了 3. 檢 視 回 應 內 容 有 關 前 述 第 三 點, 原 漢 意 識 的 質 疑, 可 能 是 針 對 抓 賄 政 策 而 發, 無 論 如 何, 筆 者 早 已 於 文 中 預 先 表 明, 反 對 殺 豬 觀 摩 教 學, 是 來 自 一 貫 的 護 生 立 場, 而 無 關 乎 原 漢 意 識, 所 以 當 時 並 未 見 有 直 接 針 對 筆 者 而 作 此 質 疑 的 文 字 至 於 第 一 點, 是 否 今 後 都 要 嚴 禁 殺 豬 和 吃 豬 肉 的 質 疑, 則 如 前 所 述, 在 此 事 件 上, 筆 者 早 已 預 見 論 敵 必 然 會 採 取 這 樣 的 攻 擊 要 點, 因 此 先 行 設 定 了 對 話 的 焦 點, 亦 即 : 先 不 質 疑 其 能 不 能 殺 豬, 而 是 質 疑 其 公 然 宰 殺 的 正 當 性 可 以 說, 他 們 並 沒 有 正 面 回 應 筆 者 所 拋 出 來 的 問 題 即 使 殺 豬 吃 肉 在 所 難 免, 但 這 與 公 開 宰 殺 是 否 得 當, 是 兩 碼 子 事 針 對 第 二 點, 有 關 文 化 意 義 及 社 會 價 值 之 說 法, 就 其 所 分 析 的 內 在 理 路 與 實 質 效 應 而 言, 確 實 是 言 之 成 理, 而 且 有 極 大 正 當 性, 吾 人 理 應 有 更 大 的 同 理 心, 來 看 待 殺 豬 分 肉 的 部 落 習 俗 然 而, 這 些 結 論 已 預 設 了 一 個 前 提, 亦 即 : 無 論 是 取 悅 神 靈 階 級 認 定 利 益 分 配 還 是 分 享 合 作, 都 必 須 要 透 過 殺 豬 的 方 式, 方 能 達 成, 然 而 是 否 可 以 在 不 採 用 牲 祭 的 其 他 方 式 下, 同 樣 達 成 這 些 效 果 呢? 吾 人 又 如 何 證 明, 不 必 宰 殺 牲 畜, 而 用 蔬 果 食 品 奉 祭, 就 不 能 取 悅 神 靈,
126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不 能 同 樣 達 到 階 級 認 定 利 益 分 配, 乃 至 分 享 合 作 的 效 果 呢? 至 於 文 化 無 法 切 割 論, 這 與 事 實 有 嚴 重 落 差 事 實 顯 示 : 無 論 是 東 方 還 是 西 方, 每 一 個 時 代 與 社 會, 都 在 文 化 演 變 與 文 化 相 互 滲 透 的 過 程 中, 創 造 性 地 轉 化 出 那 個 時 代 與 那 個 社 會 的 新 文 化 因 此, 如 何 能 說 殺 豬 文 化 與 原 民 藝 術 歌 舞 語 言, 必 然 得 形 成 了 不 可 解 套 的 共 生 關 係 呢? 還 有, 作 為 護 生 人 士, 即 使 是 對 於 殺 豬 行 為 的 本 身 有 所 質 疑, 也 是 因 為 殺 豬 客 觀 而 言, 會 帶 來 被 殺 者 的 恐 懼 與 痛 苦 這 只 是 出 於 對 受 殺 者 的 人 道 關 懷, 而 非 對 異 族 群 之 文 化 傳 統 生 活 飲 食 習 慣 與 感 情 表 達 方 式 的 主 觀 好 惡, 也 不 表 示 反 對 尊 重 並 積 極 保 護 世 界 各 少 數 種 族 之 文 化 傳 統 和 語 言 的 崇 高 理 念 因 此, 類 似 用 自 己 主 觀 的 狹 隘 觀 點 去 抨 擊, 只 透 露 出 自 己 見 識 層 面 之 不 足, 打 擾 他 人 之 寧 靜, 徒 啟 無 謂 之 爭 端 這 種 責 罵, 容 或 可 以 宣 洩 不 滿 的 情 緒, 但 卻 仍 然 無 法 理 性 地 證 明 殺 豬 文 化 在 客 觀 層 面 的 正 當 性 ( 三 ) 後 續 發 展 由 於 原 住 民 殺 豬 話 題, 各 方 所 關 注 的 重 點, 依 然 是 是 否 涉 及 賄 選, 因 此 政 治 人 物 雖 然 持 續 他 們 在 這 方 面 你 來 我 往 的 口 水 戰, 但 有 關 筆 者 所 質 疑 的 問 題 焦 點, 亦 即 公 然 宰 殺 動 物 是 否 得 當 的 討 論, 並 沒 有 引 起 廣 泛 的 社 會 關 注, 因 此 事 件 很 快 就 平 息 了 下 來 至 於 原 住 民 參 選 人 殺 豬 宴 客, 是 否 涉 及 賄 選 一 事, 終 於 在 九 月 十 日, 由 最 高 法 院 依 台 中 縣 之 類 似 個 案, 作 成 了 無 罪 的 確 定 判 決 最 高 法 院 依 此 將 去 ( 九 十 一 ) 年 參 選 台 中 縣 平 地 原 住 民 縣 議 員 選 舉 的 陳 文 書 及 其 競 選 幹 部 等 共 十 一 名 被 告, 全 部 判 決 無 罪 定 讞 本 案 一 審 二 審 判 決, 皆 認 定 被 告 無 罪, 檢 察 官 兩 度 上 訴 均 遭 駁 回, 顯 示 法 院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27 各 審 級 見 解 一 致, 不 能 遽 認 前 類 行 為 屬 賄 選 行 為 該 項 判 決 指 出, 原 住 民 是 台 灣 社 會 的 少 數 族 群, 有 其 特 殊 文 化, 於 慶 典 或 重 大 節 日 殺 豬 飲 米 酒 等, 屬 於 特 有 的 民 情 風 俗 被 告 前 台 中 縣 議 員 陳 文 書, 在 競 選 總 部 成 立 大 會 上, 提 供 餐 點 給 參 加 的 選 民 充 飢, 是 基 於 主 人 情 誼 ; 而 全 部 花 費 四 萬 多 元, 扣 掉 租 車 及 租 音 響 等 費 用, 用 在 餐 點 的 部 分 不 多, 一 般 人 應 不 至 於 在 免 費 接 受 上 述 簡 單 餐 點 時, 即 視 為 具 有 賄 選 的 對 價 關 係 法 官 認 為, 被 告 行 為 並 未 逾 越 原 住 民 特 有 的 民 情 風 俗, 不 能 與 具 有 行 賄 之 意 圖 的 流 水 席 等 同 視 之, 認 作 是 賄 選 犯 行 退 一 步 言, 即 使 在 餐 會 上, 被 告 要 求 選 民 支 持 參 選, 也 屬 於 民 主 選 舉 常 態, 難 以 認 定 這 樣 就 是 約 定 選 民 行 使 一 定 的 投 票 行 為 ( 賴 仁 中, 自 由,92.9.11) 最 高 法 院 的 該 項 判 例, 其 實 已 對 九 十 二 年 七 月 花 蓮 縣 長 選 舉 期 間, 殺 豬 宴 客 是 否 涉 及 賄 選 一 事, 提 供 了 一 個 明 確 的 答 案 既 已 有 判 例 在 先, 那 麼, 花 蓮 原 住 民 殺 豬 宴 客 風 波, 在 法 律 層 面, 至 此 應 已 完 全 落 幕 只 是 文 化 層 面 的 爭 議, 則 隨 著 總 統 神 豬 祭 事 件 熱 門 當 頭, 又 被 重 新 提 起, 如 前 述 伍 麗 華 吳 錦 發 與 希 達 塔 的 相 關 論 述, 就 是 在 總 統 神 豬 祭 事 件 發 生 之 後, 才 在 媒 體 上 發 表 出 來 的 三 總 統 神 豬 祭 事 件 ( 一 ) 事 件 緣 起 就 在 殺 豬 觀 摩 教 學 事 件 發 生 之 後 約 一 星 期 左 右, 又 發 生 了 總 統 神 豬 祭 事 件 在 時 間 上, 似 乎 銜 接 得 極 為 湊 巧 同 樣 是 豬 事, 筆 者 所 質 疑 的 殺 豬 觀 摩 教 學, 在 台 灣 輿 論 界, 不 過 是 引 生 起 少 許 漣 漪 罷 了, 但 是 拜 總 統 盛 名 之 賜, 當 筆 者 針 對 總
128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統 神 豬 的 飼 養 宰 殺 與 祭 祀, 提 出 公 然 質 疑 之 後, 立 刻 轟 動 一 時, 它 不 但 轟 動 一 時, 並 且 在 動 保 團 體 地 方 客 家 族 群 ( 從 中 央 到 地 方 的 ) 政 黨 與 政 治 人 物 之 間, 激 盪 起 了 猛 烈 的 火 花 這 樣 一 來, 事 情 可 就 沒 那 麼 容 易 落 幕 了 先 是 自 由 時 報 於 八 月 一 日 報 導 : 陳 總 統 於 二 年 競 選 期 間, 曾 到 新 竹 縣 新 埔 義 民 廟 向 義 民 爺 上 香 許 願, 表 示 如 能 順 利 當 選 總 統, 且 上 任 以 來 風 調 雨 順, 國 泰 民 安, 則 將 宰 殺 一 條 神 豬 前 來 還 願 乃 由 農 民 ( 由 其 他 報 導 得 知 : 係 以 養 神 豬 為 事 業 的 國 民 黨 籍 縣 議 員 林 礽 俊 ) 代 養 神 豬, 命 名 為 總 統 豬, 如 今 這 條 神 豬, 業 已 重 達 一 千 兩 百 台 斤, 食 量 驚 人, 並 將 於 農 曆 七 月 二 十 日 義 民 祭 時, 宰 殺 祭 拜 義 民 爺 以 還 願 云 云 新 聞 見 報 之 後, 筆 者 深 覺 不 妥 因 為 神 豬 的 飼 養 與 宰 殺 的 方 式 極 具 爭 議 性, 有 智 之 士 ( 包 括 客 籍 作 家 李 喬 先 生 在 內 ) 早 已 無 法 茍 同, 並 且 建 議 革 除 陋 俗 了 4 總 統 倘 還 跟 進 以 飼 養 神 豬, 這 將 會 是 一 個 很 壞 的 示 範, 而 且 自 己 也 必 將 徒 惹 抨 擊 無 論 是 對 可 憐 的 豬 隻, 對 自 己, 還 是 對 社 會, 都 沒 有 正 面 的 意 義 翌 日 又 見 桃 園 地 方 版 報 導 云 : 八 月 一 日, 桃 園 客 家 文 化 節 登 場, 應 邀 致 詞 的 桃 園 縣 副 縣 長 黃 敏 恭 說 : 神 豬 把 自 己 養 肥 後, 被 宰 殺 以 祭 祀 4 針 對 神 豬 祭, 客 家 籍 文 學 前 輩 李 喬, 近 一 二 十 年 來 都 有 所 創 作 關 心, 一 九 七 一 年 之 兇 手 一 文, 以 文 學 手 法, 血 淋 淋 暴 露 人 類 對 待 經 濟 動 物 之 高 壓 殘 忍, 令 人 記 憶 猶 新 李 喬 強 調, 環 境 權 與 動 物 權 的 討 論 應 超 越 宗 教 與 政 治, 建 立 起 人 與 動 物 及 生 態 環 境 間 相 互 尊 重 的 知 識 與 價 值, 他 也 認 為 義 民 祭 典 的 形 式 需 要 改 進, 發 揮 客 家 族 群 創 造 力, 例 如 用 鮮 花 素 果 或 米 糕 形 塑 出 神 豬 的 形 體, 取 代 血 流 滿 地 的 大 豬 公, 朝 向 藝 文 展 示 的 方 向 前 進, 就 很 值 得 鼓 勵 ( 陳 乃 菁, 新 台 灣,92.8.16)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29 神 明, 他 要 以 神 豬 的 犧 牲 小 我 精 神 為 標 竿, 以 期 許 自 己 ( 自 由,92.8.2) 筆 者 對 此 種 冠 冕 堂 皇 之 說 詞, 實 深 不 以 為 然 即 使 是 犧 牲 小 我, 總 也 得 當 事 人 自 願 犧 牲 吧! 試 問 那 些 神 豬, 有 哪 一 隻 是 自 願 被 架 到 祭 壇 上 的 呢? 再 者, 犧 牲 小 我 之 後, 總 得 完 成 大 我, 試 問 : 神 豬 被 迫 犧 牲 了 它 們 的 小 我, 又 成 就 了 什 麼 樣 的 大 我? 是 其 他 廣 大 豬 隻 嗎? 當 然 不 是, 而 是 供 奉 神 明 的 祀 主, 以 及 祭 祀 圈 內 的 族 群 說 穿 了, 這 不 過 是 人 類 沙 文 主 義 的 心 態 作 祟 而 已 觀 念 荒 謬, 做 法 荒 謬, 卻 積 漸 而 不 以 為 非, 此 所 以 桃 園 縣 黃 敏 恭 副 縣 長, 會 坦 然 將 神 豬 之 死 定 位 為 犧 牲 小 我 總 統 豬 較 諸 其 餘 神 豬 名 氣 猶 大, 必 將 更 為 萬 方 之 所 矚 目 一 旦 人 們 將 它 視 作 犧 牲 小 我, 而 無 視 於 它 所 長 期 面 對 的 苦 難, 則 總 統 豬 表 象 的 風 光 華 麗, 必 將 助 長 民 間 競 相 飼 養 神 豬 以 宰 殺 祭 神 的 風 氣 顯 然 此 時 即 應 有 人 挺 身 而 出, 甘 冒 眾 怒 而 發 出 逆 耳 諍 言, 提 醒 國 家 元 首 相 關 主 管 機 構 與 一 般 社 會 大 眾, 注 意 神 豬 祭 背 後 所 隱 藏 的 種 種 問 題, 並 依 此 進 一 步 檢 討 人 類 沙 文 主 義 的 價 值 觀 倘 能 如 此, 則 總 統 豬 眾 所 矚 目 的 惡 劣 示 範, 也 未 始 不 可 逆 向 操 作, 而 成 為 眾 所 矚 目 的 反 省 個 案 為 此, 筆 者 撰 就 刀 下 請 留 總 統 豬 一 文, 八 月 五 日 在 自 由 時 報 之 自 由 廣 場 以 頭 條 刊 載 ( 釋 昭 慧, 自 由,92.8.5) 該 文 一 出, 後 續 效 應 立 即 出 現. 動 保 團 體 緊 接 著 動 員 聯 署, 並 於 八 月 七 日 召 開 記 者 會, 現 場 播 放 神 豬 飼 養 及 宰 殺 過 程 的 紀 錄 片 影 片 中 的 神 豬, 胖 到 分 不 清 鼻 子 眼 睛, 整 隻 攤 在 地 上 ; 為 了 快 速 增 重, 飼 主 得 縮 小 飼 養 空 間 灌 食 ; 屠 宰 過 程 更 是 以 一 把 長 刀 直 入 豬 的 喉 嚨, 鮮 血 立 即 翻 滾 湧 出, 相 當 駭 人 ( 鄭 智 仁 吳 傑 沐, 蘋 果, 92.8.8) 這 些 真 實 影 像, 指 證 歷 歷 地 控 訴 著 神 豬 飼 養 與 宰 殺 過 程 的 殘 忍
130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中 時 與 聯 合 兩 大 報 系 ( 特 別 是 聯 合 晚 報 ), 都 作 了 極 大 篇 幅 且 圖 文 並 茂 的 報 導 與 此 同 時, 泛 藍 陣 營 眼 見 反 扁 又 有 了 新 的 著 力 點, 於 是 猛 烈 炮 火 同 步 跟 進 擁 扁 人 士 在 護 主 心 切 的 心 情 下, 難 免 也 出 現 煽 動 族 群 仇 恨 的 言 論, 筆 者 更 被 部 分 擁 扁 人 士 視 為 讓 親 痛 仇 快 的 罪 魁 禍 首, 對 筆 者 加 以 毒 罵 污 衊 的 網 路 黑 函, 到 處 傳 寄 以 洩 恨 這 麼 一 來, 原 屬 動 物 保 護 與 文 化 舊 慣 的 價 值 優 位 之 爭, 遂 上 綱 為 泛 藍 與 泛 綠 政 黨 擁 扁 與 反 扁 陣 營 之 爭, 終 至 於 定 調 成 為 客 家 族 群 遭 受 歧 視 而 討 回 公 道 的 族 群 之 爭 在 總 統 府 方 面, 起 先 見 反 神 豬 之 炮 火 猛 烈, 不 得 不 小 心 翼 翼 以 回 應 之, 總 統 府 發 言 人 甚 至 還 站 出 來 澄 清, 讓 各 方 知 道, 總 統 並 無 飼 養 神 豬 以 向 義 民 爺 還 願 之 情 事 然 而 就 在 接 近 祭 祀 之 期, 整 個 事 件 已 被 扭 曲 成 了 政 治 鬥 爭 與 族 群 歧 視, 這 回 輪 到 陳 總 統 找 到 了 政 治 上 的 利 基 他 遂 在 義 民 節 當 日 ( 八 月 十 七 日 ), 正 式 而 公 開 地 表 達 自 己 對 神 豬 祭 一 事, 支 持 客 家 文 化 習 俗 的 立 場, 並 將 反 神 豬 祭 與 反 扁 反 客 家 文 化 劃 上 了 等 號 或 許 這 只 是 在 對 反 扁 人 士 作 心 戰 喊 話 時, 不 慎 造 成 的 無 心 之 失, 但 總 統 的 表 態 過 份 政 治, 容 或 有 護 念 客 族 感 情 的 善 意, 卻 不 幸 因 其 散 彈 四 射, 而 引 起 了 輿 論 的 質 疑 批 判, 與 動 保 團 體 的 反 彈 抗 議 這 雖 是 始 作 俑 者 之 筆 者 始 料 未 及 的 局 面, 但 事 後 回 顧 整 個 神 豬 事 件 的 始 末, 會 發 現 到 : 倘 若 將 它 置 於 台 灣 社 會 的 政 治 與 文 化 脈 絡 之 中 來 加 以 解 讀, 那 麼, 事 件 的 每 一 步 發 展, 其 實 都 有 演 變 軌 跡 可 尋 ; 要 言 之, 它 並 不 是 一 樁 擦 槍 走 火 的 意 外 事 件 此 下, 筆 者 依 當 日 之 媒 體 報 導 與 相 關 論 議, 回 顧 事 件 始 末, 檢 視 事 件 背 後 的 權 力 斧 鑿, 綜 合 歸 納 各 方 爭 議 的 幾 個 焦 點, 間 或 針 對 這 些 爭 議, 表 達 筆 者 的 看 法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31 ( 二 ) 為 豬 請 命 第 一 波 1. 昭 慧 撰 文 : 刀 下 請 留 總 統 豬 筆 者 認 為, 總 統 宰 殺 總 統 豬 以 還 願, 這 是 不 妥 的, 原 因 有 六 : 一 將 賄 賂 心 態 神 聖 化 : 自 清 朝 以 來, 義 民 廟 普 度, 每 年 都 舉 辦 神 豬 比 賽, 前 五 名 的 神 豬 重 量 一 定 都 超 出 一 千 台 斤 為 何 要 將 神 豬 飼 養 得 如 此 肥 大? 原 來 他 們 的 邏 輯 是 : 神 豬 是 酬 神 用 的, 神 豬 的 重 量 愈 重, 代 表 所 能 獲 得 的 福 份 愈 多 然 而 試 問 : 如 果 酬 神 不 是 無 條 件 地 感 念 與 禮 敬 其 所 信 奉 的 神 明, 而 是 為 了 期 待 透 過 牲 祭 以 討 好 神 靈, 俾 其 對 人 降 以 寵 錫, 賜 以 福 份, 這 與 以 利 益 籠 絡 他 人 來 獲 取 更 大 利 益 的 賄 賂 心 態 何 異? 二 將 損 他 利 己 的 價 值 觀 合 理 化 : 神 豬 祭 提 醒 了 我 們 : 為 了 獲 取 自 己 的 福 份, 可 以 罔 顧 他 者 的 痛 苦, 不 惜 宰 殺 他 者 以 為 代 價 果 爾 如 是, 離 開 了 祭 壇, 我 們 是 否 也 可 用 同 樣 的 邏 輯 行 事? 進 以 言 之, 種 種 謀 財 害 命 的 犯 罪 事 件, 依 同 樣 的 邏 輯, 似 乎 也 可 解 讀 出 他 們 犯 罪 的 正 當 性 了 三 非 人 道 的 飼 養 與 宰 殺 : 神 豬 在 人 們 的 心 目 中, 已 成 了 肉 品 製 造 機 器 為 了 要 讓 牠 們 長 出 那 一 身 贅 肉, 飼 主 故 意 過 量 餵 食 以 總 統 豬 為 例, 每 天 餵 兩 餐, 每 餐 雞 蛋 二 十 個 秋 刀 魚 三 台 斤, 牛 奶 一 公 斤, 黃 豆 兩 台 斤, 再 加 上 稀 飯, 總 共 三 十 台 斤, 一 天 的 伙 食 費 約 須 上 千 元 豬 隻 本 來 好 動, 但 為 了 怕 神 豬 運 動 太 多, 消 耗 能 量, 飼 主 還 得 用 窄 小 的 豬 圈 把 牠 們 關 起 來 ; 有 時 為 了 避 免 牠 們 翻 身, 還 得 用 一 塊 木 板 卡 在 牠 們 身 上, 好 讓 牠 們 動 彈 不 得 如 此 長 期 灌 食 而 又 欠 缺 運 動, 導 致 神 豬 大 都 肥 胖 到 無 法 站 立, 只 能 終 日 趴 著 準 此 以 觀, 神 豬 的 飼 養 過 程, 已 極 度 違 反 動 物 天 性, 有 明 顯 的 虐 待 動 物 之 嫌
132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台 灣 每 逢 大 型 建 醮 時 日, 各 鄉 鎮 各 村 落, 總 是 挨 家 挨 戶 殺 雞 宰 豬, 屠 體 血 流 成 河! 關 懷 生 命 協 會 曾 請 義 工 至 鄉 間 拍 攝 神 豬 被 殺 的 鏡 頭 當 其 時, 神 豬 似 有 不 祥 之 預 感, 死 命 杵 在 豬 圈 之 中, 不 肯 被 拖 出 來, 不 得 已, 幾 個 大 男 人 只 好 硬 生 生 把 牠 倒 吊 扛 了 出 來 將 欲 宰 殺 之 時, 其 嚎 叫 聲 異 常 凄 厲, 令 人 不 忍 卒 聽 總 統 豬 未 殺 先 轟 動 可 想 而 知, 臨 屆 宰 殺 之 時, 媒 體 記 者 與 民 眾 必 定 蜂 湧 而 來 圍 觀 這 對 國 人 而 言, 是 何 其 殘 忍 的 不 良 示 範! 而 總 統 的 政 敵 如 是 其 多, 一 言 一 行 動 輒 得 咎, 公 開 殺 總 統 豬 的 悲 慘 場 景, 一 旦 躍 上 螢 幕 與 報 端, 屆 時 必 將 成 為 敵 對 陣 營 拿 來 炒 作 攻 訐 的 最 佳 材 料 四 複 製 男 權 意 識 形 態 : 神 豬 必 須 是 公 豬, 公 豬 才 能 代 表 對 神 明 的 虔 敬 理 由 何 在? 當 然 是 母 豬 的 價 值 不 如 公 豬 於 是 乎 透 過 神 豬 祭, 反 覆 強 調 著 一 種 雄 性 價 值 優 位 的 觀 念 對 於 重 視 女 權 的 阿 扁 總 統 而 言, 這 種 觀 念 應 是 要 被 改 革, 而 不 是 被 強 化 的 所 以 奉 祀 必 然 是 公 豬 的 總 統 豬, 即 使 放 在 兩 性 議 題 上 討 論, 也 沒 有 什 麼 太 大 的 正 當 性 可 言 五 殺 為 不 祥 之 兆 : 總 統 過 往 可 能 受 地 方 熱 心 助 選 人 士 的 影 響, 而 一 時 不 察, 許 下 了 神 豬 願 然 而 上 香 許 願, 應 該 許 那 種 犧 牲 自 己 利 益 以 救 助 苦 難 眾 生 的 願, 斷 無 殺 生 許 願 之 理 願 靈 禪 師 偈 云 : 千 百 年 來 碗 裡 羹, 怨 深 似 海 恨 難 平, 欲 知 世 上 刀 兵 劫, 但 聽 屠 門 夜 半 聲 無 論 民 眾 信 不 信 這 套 佛 家 因 果 觀, 但 只 要 屆 時 現 場 轉 播 總 統 豬 被 宰 殺 時 恐 懼 掙 扎 悲 嚎 尖 叫 鮮 血 噴 湧 的 鏡 頭, 就 可 讓 民 眾 合 理 懷 疑 : 這 樣 是 否 真 能 換 來 風 調 雨 順, 國 泰 民 安 的 效 果! 由 於 殺 為 不 祥 之 兆, 故 古 之 國 家 元 首, 為 了 祈 願 風 調 雨 順, 國 泰 民 安, 往 往 是 用 齋 戒 沐 浴 的 方 式, 來 表 達 敬 慎 自 持 悲 憫 蒼 生 的 誠 意 且 既 已 名 為 總 統 豬, 下 場 竟 也 只 不 過 是 上 斷 頭 台 而 已, 這 對 國 家 元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33 首 而 言, 恐 亦 不 是 什 麼 祥 兆! 六 總 統 宜 身 先 表 率, 移 風 易 俗 : 在 台 灣, 動 物 律 法 是 一 國 兩 制 的 : 一 般 人 既 不 可 虐 待 動 物, 也 不 可 公 然 宰 殺 動 物 ; 但 若 以 祭 祀 為 名, 即 使 有 虐 待 動 物 與 公 然 宰 殺 動 物 之 實, 也 可 以 逃 過 動 物 保 護 法 的 制 裁 但 總 統 行 為 的 底 線, 不 應 僅 止 於 不 違 法, 而 應 是 以 身 作 則, 移 風 易 俗 曾 文 正 公 云 : 風 俗 之 厚 薄, 繫 乎 一 二 人 心 之 所 嚮 此 一 二 人, 特 指 國 家 元 首 而 言, 因 為 他 們 一 言 一 行 常 為 天 下 法, 有 風 行 草 偃 的 力 量 綜 上 六 點 理 由, 筆 者 祈 請 總 統 : 刀 下 且 留 總 統 豬 認 為, 以 此 一 念 仁 心 而 行 仁 政, 庶 乎 台 灣 可 以 風 調 雨 順, 國 泰 民 安 矣! 文 章 見 報 之 後, 當 日 中 午, 趙 少 康 先 生 的 飛 碟 午 餐 節 目, 立 刻 以 電 話 連 線, 訪 問 筆 者 針 對 總 統 豬 的 看 法 筆 者 深 知 飛 碟 電 台 的 聽 眾 大 都 反 扁, 不 想 推 波 助 瀾, 落 井 下 石, 所 以 在 受 訪 過 程 中, 將 論 述 內 容 鎖 定 在 動 保 理 念 與 檢 討 倫 理 相 對 主 義 的 兩 大 議 題 上 趙 少 康 雖 是 泛 藍 陣 營 的 前 部 會 首 長 與 名 政 論 家, 但 亦 深 知 筆 者 一 向 從 事 動 保 運 動, 並 不 囿 於 政 治 圖 騰, 所 以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也 將 焦 點 放 在 動 保 與 民 俗, 只 談 總 統 豬, 並 未 要 求 筆 者 談 論 總 統 2. 陳 玉 峰 回 應 : 總 統 難 為, 騎 豬 難 下 緊 接 著, 剛 獲 頒 贈 總 統 文 化 獎 的 環 保 鬥 士, 靜 宜 大 學 副 校 長 陳 玉 峰 教 授, 也 對 筆 者 的 呼 籲 加 以 回 應 ( 陳 玉 峰, 自 由,92.8.8) 他 認 為, 筆 者 為 總 統 豬 請 命 的 六 大 理 由, 不 僅 試 圖 伸 張 歷 來 關 懷 生 命 協 會 為 動 物 權 奔 走 的 一 貫 理 念 與 主 張, 更 直 接 向 總 統 訴 請 移 風 易 俗 作 表 率 他 幽 默 地 說 : 講 得 難 聽 些, 不 希 望 總 統 豬 讓 阿 扁 淪 為 豬 總 統! 陳 玉 峰 不 祇 是 一 位 學 識 淵 博 的 教 授, 更 是 一 位 剛 正 堅 毅 的 社 運 鬥
134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士 環 境 生 態 守 護 者, 而 且 長 期 奮 戰 下 來, 對 人 性 的 侷 限, 早 已 懷 有 悲 天 憫 人 的 情 懷 從 其 總 統 難 為, 騎 豬 難 下 一 文 可 以 看 出, 他 已 預 見 了 筆 者 所 拋 出 的 議 題, 將 會 引 起 什 麼 爭 議, 於 是 向 社 會 大 眾 先 行 注 射 預 防 針 首 先, 針 對 筆 者 所 提 神 豬 祭 將 賄 賂 心 態 神 聖 化 的 第 一 點, 他 認 為, 這 正 是 台 灣 人 自 清 朝 以 降, 根 深 柢 固 的 期 約 賄 賂 大 國 粹, 遍 佈 三 界 公 以 迄 孤 魂 野 鬼, 已 非 是 非 論 證 所 能 圓 滿 解 決 者 這 條 價 值 若 要 大 改 造, 勢 必 得 動 搖 國 本, 卻 也 未 必 能 根 治 他 幽 默 地 說 : 神 猪 門 不 過 是 台 灣 文 化 大 結 構 下 的 小 小 末 梢 神 經, 昭 慧 祭 起 鋪 天 蓋 地 大 神 缽, 想 要 收 拾 一 隻 小 跳 蚤, 理 雖 可 通, 實 則 未 必 他 個 人 雖 然 贊 同 筆 者 的 論 述, 但 不 認 為 可 以 解 決 什 麼 現 實 問 題 其 次, 他 認 為 損 他 利 己 的 價 值 觀, 可 歸 屬 第 一 批 賄 賂 國 粹 下 的 延 展, 而 合 併 處 理 之 但 他 對 筆 者 依 此 推 論 至 謀 財 害 命 的 正 當 性, 則 認 為 似 乎 犯 了 過 度 推 論 的 毛 病! 針 對 筆 者 論 述 的 第 三 點 非 人 道 飼 養 宰 殺, 他 是 完 全 認 同 的, 但 他 順 便 針 對 人 道 一 詞, 進 一 步 質 疑 人 本 主 張 : 豬 要 豬 道 狗 要 狗 道, 就 是 不 需 要 人 道, 人 本 放 不 下, 豬 狗 不 寧 生 界 哀 鴻 遍 野! 並 附 帶 一 提 有 關 植 物 有 無 生 命 的 爭 議, 認 為 此 乃 時 代 認 知 不 同 之 所 致, 西 方 在 中 世 紀 之 前 認 為 植 物 非 生 命, 直 到 十 八 世 紀 博 物 學 興 起 之 後, 植 物 始 歸 屬 於 生 命 行 列 以 此 類 推, 他 認 為 凡 此 不 同 時 空 各 異 文 化 的 變 遷 與 矛 盾, 絕 非 邏 輯 論 理 所 能 全 括 針 對 筆 者 論 述 的 第 四 點 神 豬 必 須 是 公 豬 乃 複 製 男 權 意 識 形 態, 他 表 明 不 擬 申 論, 但 視 為 有 此 一 說 他 並 詼 諧 地 表 示 : 畢 竟 台 灣 排 山 倒 海 的 沙 文 文 化 或 稱 沙 豬 其 來 有 自 民 間 反 神 豬 聯 盟 若 真 要 揭 竿 而 起, 沙 豬 盲 點 仍 然 是 可 以 拓 展 的 議 題, 不 過, 在 此 似 乎 不 必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35 將 其 綁 在 總 統 豬 身 上 針 對 筆 者 論 述 的 第 五 點 殺 為 不 祥 之 兆, 第 六 點 請 總 統 身 先 表 率 移 風 易 俗, 他 認 為 皆 屬 言 之 成 理, 總 統 牌 不 必 一 味 迷 信 流 俗 化, 倘 將 選 票 等 同 於 政 治, 必 將 斷 送 台 灣 理 想 針 對 台 灣 歷 來 的 神 豬 比 賽, 他 有 兩 個 面 向 的 看 法 : 依 文 化 觀 點 絕 對 尊 重 ; 依 個 人 一 貫 的 自 然 平 權 主 張 則 徹 底 反 對 然 而, 這 不 是 單 純 的 是 非 對 錯 問 題, 而 是 價 值 轉 移 的 議 題, 因 此 他 建 議, 宜 以 菩 薩 心 腸, 作 柔 性 的 道 德 勸 說 可 能 是 料 中 了 論 敵 必 然 會 祭 出 倫 理 相 對 主 義 (Ethical relativism), 來 譴 責 吾 人 撈 過 界, 無 視 於 多 元 文 化 的 多 元 價 值 觀, 因 此 陳 玉 峰 在 文 中 主 動 針 對 多 元 文 化 表 達 其 看 法, 認 為 台 灣 匯 集 龐 雜 不 同 時 空 歧 異 非 常 的 外 來 文 化, 相 較 於 外 國 一 些 脫 胎 於 民 主 個 人 主 義 的 多 元 文 化, 台 灣 的 多 元 顯 然 存 有 更 加 弔 詭 矛 盾 無 解 等 劇 烈 文 化 演 化 的 歷 史 困 境, 形 成 今 之 超 級 不 穩 定 大 結 構, 因 此 他 同 情 理 解, 任 何 人 當 總 統, 都 必 然 會 動 輒 得 咎 但 他 也 期 勉 在 位 者 不 妨 拉 高 格 局 擴 展 仁 厚 與 寬 容, 廣 納 有 智 能 的 批 判, 幕 僚 群 宜 擴 展 文 史 哲 更 寬 廣 的 人 才, 對 外 言 論 行 文 尚 有 廣 大 可 以 改 善 的 空 間 無 論 如 何, 吾 人 反 神 豬 祭, 卻 沒 有 反 扁 情 結, 所 以 陳 玉 峰 還 是 設 身 處 地, 以 溫 厚 的 心 關 切 阿 扁 總 統 的 處 境, 並 為 他 尋 求 解 套 之 道 由 於 他 從 拙 文 中 知 道, 飼 養 神 豬 關 乎 陳 總 統 許 願 還 願 的 誠 信 原 則, 就 民 間 信 仰 而 言, 似 亦 不 宜 背 信 毀 約 因 此 阿 扁 許 願 時 是 從 民 流 風, 還 願 之 際 卻 遭 物 議 ; 但 他 認 為, 情 況 未 必 見 得 騎 豬 難 下, 進 退 維 谷 他 建 議 的 解 決 之 道 就 是, 仿 照 台 灣 民 俗 窮 人 家, 以 麵 豬 麵 羊 或 清 香 清 水 四 果, 前 往 新 埔 義 民 廟 祭 拜, 坦 蕩 尋 求 諒 解, 而 祭 神 如
136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神 在 可 也, 神 豬 則 贈 予 飼 養 的 農 民, 血 腥 畫 面 即 可 休 矣 從 後 續 的 發 展 顯 示, 總 統 府 幕 僚 是 有 將 這 個 意 見 聽 進 去 的, 所 以 才 會 有 獻 供 同 等 重 量 之 米 豬 的 決 定 惜 乎 政 治 壓 力 與 地 方 輿 情, 使 得 最 後 結 果 依 然 是 肉 豬 與 米 豬 齊 供, 而 非 以 米 豬 替 代 肉 豬, 因 此 臨 祭 前 夕 ( 八 月 十 六 日 晚 間 ), 地 方 人 士 必 須 將 那 頭 身 軀 龐 大 的 總 統 神 豬, 半 夜 移 至 他 處 秘 密 宰 殺, 以 迴 避 血 腥 畫 面 曝 光 的 尷 尬 了 至 此 米 豬 之 供, 成 了 多 此 一 舉, 殊 堪 浩 歎! ( 三 ) 爭 議 焦 點 之 一 : 事 實 部 分 陳 教 授 的 文 章 是 在 八 月 八 日 發 表 的, 八 月 七 日 撰 就 之 後, 他 曾 與 筆 者 在 電 話 中 交 換 意 見, 兩 人 都 從 當 日 媒 體 的 後 續 報 導 發 現, 有 關 總 統 三 年 前 許 願, 如 今 還 願 之 說, 似 與 事 實 真 相 大 相 逕 庭, 因 此 他 很 負 責 任 地 在 文 中 加 上 了 後 記 表 示, 資 訊 上 似 乎 甚 為 混 亂, 故 其 論 述 當 依 正 確 資 訊 而 作 修 正 原 來 總 統 府 公 共 事 務 室 於 八 月 六 日 晚 表 示, 總 統 去 年 到 新 竹 縣 參 訪 時, 有 熱 心 民 眾 建 議, 總 統 可 以 認 養 神 豬, 基 於 地 方 習 俗, 總 統 表 示 尊 重, 但 僅 微 笑 以 對, 未 置 可 否 ( 何 高 祿, 中 時,92.8.7), 當 地 民 眾 的 好 意, 總 統 不 便 拒 絕 ( 鄒 景 雯, 自 由,92.8.8) 但 他 事 後 並 沒 有 再 予 過 問 如 果 真 的 是 陳 總 統 認 養 的 神 豬, 總 統 府 第 三 局 就 會 負 責 後 續 認 養 事 宜, 包 括 飼 料 錢 等 等 的 處 理, 因 此 當 時 陳 總 統 純 粹 是 回 應 民 眾 的 熱 情 總 統 府 的 態 度 是 尊 重 地 方 習 俗, 希 望 各 界 不 要 泛 政 治 化, 將 認 養 神 豬 與 陳 總 統 贊 不 贊 成 殺 生, 混 為 一 談 ( 王 時 齊, 聯 晚,92.8.7) 民 進 黨 新 竹 縣 黨 部 主 委 林 為 洲, 因 應 總 統 府 的 回 應 與 記 者 的 詢 問, 乃 說 明 事 情 之 始 末 如 下 : 總 統 豬 的 由 來, 是 去 ( 九 十 一 ) 年 十 月 間 陳 總 統 到 新 竹 訪 問 時, 他 和 支 持 者 提 建 議, 盼 陳 水 扁 總 統 能 參 與 今 年 八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37 月 十 七 日 的 中 元 祭 典, 並 由 總 統 具 名 奉 獻 一 頭 豬 總 統 答 應 後, 他 和 幾 名 民 進 黨 熱 心 人 士 委 託 擅 長 養 神 豬 的 國 民 黨 籍 縣 議 員 林 礽 俊 幫 忙 飼 養, 一 切 很 自 然 沒 有 任 何 意 圖 當 記 者 問 到 總 統 豬 的 飼 養 費 四 十 萬 元, 是 否 由 總 統 出 錢 時, 林 為 洲 表 示, 曾 經 函 文 給 總 統 府, 希 望 由 總 統 府 出 錢, 到 目 前 都 還 沒 有 得 到 明 確 的 回 應 他 並 表 示, 如 果 總 統 府 不 出 錢, 他 和 地 方 人 士 會 設 法 支 付 ( 何 高 祿, 中 時,92.8.7) 果 爾 如 是, 那 麼 在 此 之 前 所 謂 總 統 三 年 前 許 願 勝 選, 而 今 以 神 豬 還 願 云 云, 就 明 顯 有 了 扭 曲 事 實 誇 大 其 詞 之 嫌 了 但 還 是 有 人 認 為 陳 總 統 脫 不 了 干 係 如 趙 少 康 就 撰 文 指 出 : 農 曆 鬼 月 第 一 天, 阿 扁 由 葉 菊 蘭 和 新 竹 前 縣 長 林 光 華 陪 同 到 新 埔 義 民 廟 時, 林 光 華 代 阿 扁 宣 布, 阿 扁 準 備 了 一 隻 千 餘 斤 的 神 豬, 即 將 兌 現 他 在 義 民 廟 許 下 的 承 諾, 為 他 就 任 以 來 風 調 雨 順 國 泰 民 安 還 願, 怎 麼 又 說 沒 有 呢?( 趙 少 康, 蘋 果,92.8.8) 然 而 即 使 是 林 光 華 本 人, 在 八 月 十 七 日 回 應 筆 者 的 文 章 中, 說 到 這 一 部 分, 也 都 只 是 含 糊 其 詞, 不 敢 說 總 統 確 有 許 願 還 願 之 情 事 以 他 得 理 不 饒 人 的 個 性, 如 果 實 有 其 事, 他 是 絕 對 不 會 緘 默 的 八 月 八 日, 客 委 會 葉 菊 蘭 主 委 致 電 筆 者, 親 自 告 知 : 總 統 在 此 事 上 誠 屬 無 辜 他 事 前 完 全 不 知 情, 事 後 是 葉 主 委 在 車 上 將 林 光 華 的 建 議 報 告 總 統, 當 時 總 統 只 是 微 笑 不 語, 未 置 可 否 因 為 地 方 人 士 一 片 熱 誠, 讓 他 不 忍 切 到 人 家 的 意 ( 台 語 : 違 逆 對 方 的 好 意 ) 以 葉 主 委 一 向 真 誠 無 欺 的 性 格, 加 上 她 是 現 場 全 程 經 過 的 目 擊 者, 而 非 被 輾 轉 告 知, 因 此 她 的 說 法, 可 信 度 是 很 高 的 林 為 洲 還 針 對 總 統 豬 的 飼 養 經 費 來 源, 作 了 詳 細 的 交 代 : 當 初
138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循 黨 務 系 統, 向 民 進 黨 中 央 申 請 近 十 萬 元 經 費, 這 筆 經 費 中 包 括 神 豬 三 牲 蔬 果 以 及 工 作 人 員 的 出 席 費 與 便 當 錢 等 等, 至 於 不 足 近 卅 萬 元, 由 地 方 支 持 者 共 同 出 資 總 統 並 未 出 資, 掛 以 總 統 之 名, 只 是 為 使 活 動 生 色, 想 凸 顯 總 統 重 視 義 民 節 活 動 而 已 ( 胡 清 暉 張 念 慈, 聯 合,92.8.8) 時 報 周 刊 因 此 幽 默 地 指 出, 這 隻 豬 其 實 有 點 豬 仗 人 勢, 就 因 為 牠 是 總 統 豬, 不 但 民 進 黨 中 央 黨 部 地 方 黨 部 部 分 市 議 員, 甚 至 地 方 人 士 都 搶 著 認 購 這 隻 豬, 沾 沾 總 統 氣 ( 洪 淑 菁, 時 報 周 刊,1329 期,92.8.12) 至 此 真 相 大 白, 顯 然 所 謂 二 年 競 選 期 間 許 願, 如 今 還 願 之 說, 全 屬 子 虛 烏 有 有 可 能 是 地 方 人 士 一 時 興 起, 誇 大 其 辭, 意 圖 增 加 總 統 奉 獻 神 豬 的 戲 劇 性, 遂 讓 真 相 無 法 如 實 呈 現, 總 統 也 因 此 而 莫 名 承 受 了 不 問 蒼 生 問 鬼 神 的 譏 訕 然 而 印 象 既 已 形 成, 也 就 很 難 挽 回 了 ; 直 至 八 月 中 旬, 一 些 媒 體 在 報 導 此 事 時, 其 版 本 依 然 是 二 年 競 選 期 間 總 統 許 願, 如 今 奉 祀 神 豬 還 願, 令 人 啼 笑 皆 非 作 為 當 事 人 的 陳 總 統, 不 忍 拂 逆 地 方 人 士 的 好 意, 自 亦 不 忍 讓 地 方 人 士 感 到 難 堪, 當 然 不 方 便 大 聲 喊 冤, 澄 清 真 相, 想 必 是 甚 感 無 奈 吧! ( 四 ) 爭 議 焦 點 之 二 : 觀 念 部 分 1. 反 對 神 豬 祭 的 其 他 論 述 觀 點 當 其 時, 各 方 輿 論 反 對 神 豬 祭 的 聲 浪 很 大, 綜 合 分 析 這 些 說 詞, 可 歸 納 出 以 下 的 幾 點 看 法 : (1) 飼 養 神 豬 浪 費 奢 侈 網 路 上 和 扣 應 節 目 中, 有 人 批 評 經 濟 不 景 氣, 但 神 豬 喝 牛 奶 吃 海 鮮 水 果, 每 天 花 上 千 元 ( 羅 緗 綸, 聯 合,92.8.7) 而 親 民 黨 立 委 陳 振 盛 在 扣 應 節 目 所 指 責 之 浪 費 鋪 張, 則 特 別 讓 綠 營 人 馬 認 為 有 泛 政 治 化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39 的 感 覺 ( 林 為 洲, 自 由,92.8.7) (2) 不 良 習 俗 應 予 改 革 全 台 每 年 有 超 過 十 五 場 賽 神 豬 祭 祀 的 活 動, 被 殘 暴 屠 宰 的 神 豬 高 達 上 百 頭 ( 楊 雅 民, 自 由,92.8.8) 也 許 它 是 已 行 之 有 年 的 傳 統, 然 而 誠 如 記 者 所 言, 傳 統 並 非 完 美, 古 早 的 裹 小 腳 納 妾 獵 人 頭, 不 也 都 改 變 了?( 梁 玉 芳, 聯 合,92.8.15) 中 央 研 究 院 社 會 科 學 所 副 研 究 員 錢 永 祥 指 出, 神 豬 比 賽 有 違 善 良 風 俗, 而 變 成 炫 耀 性 的 消 費 和 競 賽, 生 命 變 成 一 種 可 以 消 費 的 東 西, 因 此 應 予 檢 討 批 判, 不 能 用 民 俗 文 化 的 理 由, 繼 續 這 種 競 賽 ( 王 淑 瑛, 民 生,92.8.8) 臺 灣 促 進 和 平 文 教 基 金 會 執 行 長 簡 錫 階 表 示, 神 豬 競 賽 並 不 是 原 有 的 風 俗 民 情, 而 是 人 性 誇 大 求 表 現 的 做 法 社 會 應 該 導 正 這 項 祭 祀 活 動, 才 能 帶 來 和 平 ( 王 鵬 捷, 中 央,92.8.8) 作 家 文 化 評 論 家 李 喬 公 開 呼 籲, 義 民 祭 典 的 形 式 實 在 需 要 改 進, 例 如 用 鮮 花 素 果 取 代 血 流 滿 地 的 大 豬 公, 不 要 再 學 習 民 間 信 仰 中 的 電 子 花 車 乩 童 等 低 俗 迷 信 的 部 分, 而 應 往 藝 文 展 示 的 方 向 改 進, 如 此 才 能 可 長 可 久 聯 合 報 記 者 朱 淑 娟 以 溫 和 的 筆 調, 表 達 了 類 似 的 看 法 : 神 豬 大 賽 引 發 傳 統 與 改 革 的 辯 論, 辯 論 的 主 軸 勢 必 回 到 改 革 後 是 否 還 能 維 護 傳 統 其 實, 敬 神 祈 福 才 是 真 正 的 傳 統, 而 敬 神 祈 福 的 觀 念 一 直 在 演 變 中, 甚 至 還 頗 具 有 時 代 脈 動 她 以 喪 禮 為 例 指 出, 過 去 強 調 人 亡 故 後 需 入 土 為 安, 想 當 年 政 府 推 動 火 葬 儀 式 所 遭 致 的 批 判, 有 誰 能 想 像 今 日 火 葬 儀 式 已 成 主 流, 再 沒 有 人 認 為 火 葬 比 不 上 土 葬 來 得 莊 嚴 肅 穆 以 及 維 護 傳 統
140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再 以 祭 祖 儀 式 為 例, 如 今 清 明 時 節 大 概 很 少 看 到 路 上 行 人 欲 斷 魂 的 場 景 當 年 香 火 鼎 盛 的 龍 山 寺, 如 今 民 眾 都 可 以 接 受 不 再 燒 紙 錢 了 網 路 時 代, 就 連 網 路 掃 墓 都 不 再 被 視 為 大 逆 不 道 ( 朱 淑 娟 -2, 聯 合,92.8.8) 中 時 晚 報 亦 以 社 評 表 示, 從 把 殺 豬 視 為 理 所 當 然, 到 要 求 比 照 重 視 人 道 一 般 重 視 豬 道, 其 實 代 表 的 是 人 類 發 展 進 程 中, 觀 念 和 行 為 的 向 上 提 升 該 社 評 並 舉 古 代 帝 王 貴 族 之 活 人 殉 葬 改 用 製 作 陶 俑 來 替 代, 以 及 戰 國 時 魏 國 的 西 門 豹 為 了 改 革 以 童 男 女 祭 獻 取 媚 河 伯 的 陋 習, 將 巫 師 投 河 而 博 得 令 名 之 兩 則 著 名 史 事 為 例, 期 勉 阿 扁 總 統 與 客 家 鄉 親, 對 豬 道 與 人 道 並 重, 改 掉 走 偏 鋒 的 賽 神 豬 舊 習, 換 得 千 秋 令 名 ( 中 晚 社 評,92.8.11) (3) 違 反 自 然 環 保 衛 生 健 康 身 為 三 峽 清 水 祖 師 廟 董 事, 且 為 清 水 祖 師 之 研 究 學 者, 李 俊 英 曾 力 促 董 監 事 會 改 變 祖 師 廟 賽 豬 公 之 習 俗, 他 撰 文 指 出 : 台 灣 近 年 來 賽 豬 公 本 質 丕 變, 養 殖 者 已 非 農 作 散 戶, 幾 乎 淪 為 職 業 養 豬 戶 競 技 從 前 祭 神 用 全 豬 以 示 崇 敬, 本 無 所 謂 誰 大, 日 治 初 期 提 倡 農 牧 養 殖, 當 時 的 日 日 新 報 經 常 報 導 各 地 飼 養 牛 豬 羊 等 磅 秤 超 大 者 的 消 息 ; 各 地 農 會 養 殖 場 也 分 區 舉 辦 定 期 的 養 殖 成 果 競 賽 這 些 比 賽 都 是 很 講 究 現 代 技 術 規 範 的 公 平 競 賽, 農 戶 深 受 教 導 影 響, 應 用 在 實 際 生 活 層 面, 就 有 利 用 廟 會 祭 神 顯 耀 個 人 養 殖 成 果 的 賽 豬 公 習 俗 近 二 三 十 年, 社 區 環 境 轉 變, 祖 師 廟 的 信 徒 多 數 已 無 法 自 養 豬 公, 向 郊 區 專 業 飼 養 戶 訂 購 的 方 式 就 取 而 代 之 豬 公 養 殖 業 者 重 視 的 是 豬 隻 的 增 重 速 率, 因 此, 所 謂 不 人 道 的 專 業 技 術 普 遭 詬 病 他 前 年 曾 於 桃 園 某 養 殖 場 目 睹 磅 秤 豬 公 過 程, 有 一 隻 千 餘 台 斤 的 豬 公 上 磅 後 暴 卒 於 秤 台 上, 業 者 慼 然 無 語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41 因 此, 百 年 前 賽 豬 公 是 鄉 賢 設 計 來 增 益 農 村 經 濟 熱 絡 親 情 創 舉 ; 今 日 賽 豬 公 則 是 養 豬 場 藉 以 套 利, 堅 守 愚 誠 的 信 徒 難 以 啟 齒 的 負 擔 不 合 時 宜 的 習 俗, 丟 了 也 罷 ( 李 俊 英, 中 時,92.8.12) 李 俊 英 深 體 神 豬 在 這 種 不 自 然 情 況 下, 被 強 迫 增 重 的 痛 苦, 在 與 台 灣 動 物 之 聲 編 者 釋 傳 法 的 通 話 當 中, 不 時 流 露 悲 天 憫 人 的 情 懷, 他 表 示, 以 清 水 祖 師 為 佛 家 僧 侶 的 身 分, 大 豬 公 祭 祀 是 不 了 解 祖 師 廟 信 仰 真 髓 的 糊 塗 做 法 經 其 宣 導 之 下, 祖 師 廟 廟 會 近 兩 年 已 連 續 出 現 農 戶 以 麵 線 素 豬 來 祭 祀, 甚 為 可 喜 之 現 象 其 次, 也 有 讀 者 從 環 保 角 度 來 看 問 題, 認 為 養 豬 須 有 牧 場 登 記 及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自 家 在 後 院 養 三 兩 頭 豬, 不 可 能 去 做 廢 水 處 理 設 施, 因 此 絕 不 符 環 保 要 求, 更 非 農 政 機 關 所 鼓 勵 行 為 既 然 家 戶 圈 養 豬 雞 鴨 已 一 去 不 復 返 了, 何 苦 酬 神 一 定 要 用 全 豬 全 羊 呢?( 陳 文 卿, 中 時,92.8.10) 撇 開 殺 生 不 論, 義 民 祭 典 都 是 在 每 年 的 盛 夏 之 時 舉 行, 天 氣 是 火 傘 高 張, 神 豬 在 一 天 高 溫 溽 暑 的 環 境 下 新 鮮 度, 確 實 令 人 擔 心 奉 祭 後 的 神 豬, 還 必 須 連 夜 運 回 切 割, 分 送 給 親 友, 工 程 更 是 勞 師 動 眾 顯 然 祭 品 容 易 在 高 溫 之 下 變 質, 實 有 衛 生 方 面 的 顧 慮 而 受 贈 者 拿 到 肥 膘 膘 的 豬 肉, 有 時 也 只 得 煎 油,( 范 振 財 -2, 台 日,92.8.18) 因 此 也 有 讀 者 認 為, 今 日 的 台 灣, 已 非 光 復 前 後 的 農 業 台 灣, 食 用 大 量 肉 類 所 造 成 之 過 高 膽 固 醇 與 心 血 管 疾 病, 嚴 重 損 傷 國 人 健 康 ( 葉 嘉 文, 自 由,92.8.9) 看 來, 即 使 是 基 於 衛 生 與 健 康 的 考 量, 神 豬 祭 的 方 式, 也 還 是 可 以 再 作 檢 討 的 (4) 移 風 易 俗 總 統 有 責 有 人 呼 應 筆 者 的 風 行 草 偃 之 論, 認 為 阿 扁 身 為 總 統, 有 揚 風 易 俗 之 責, 哪 有 自 己 為 了 選 票, 加 入 養 神 豬 行 列 的 呢?( 趙 少 康, 蘋 果,92.8.8)
142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國 家 領 袖 更 應 帶 動 改 革 風 氣, 讓 虔 誠 祭 祀 回 歸 樸 實 面 貌 ( 朱 淑 娟 -1, 聯 合,92.8.8) 泛 藍 陣 營 媒 體 中 央 日 報 雖 也 看 出 了 風 行 草 偃 的 問 題, 但 它 強 烈 指 責 陳 總 統, 為 討 好 信 眾 收 攬 民 粹 而 以 神 豬 參 祭, 實 際 上 是 間 接 助 長 暗 中 鼓 勵 一 種 逆 反 現 代 性 的 教 權 思 想, 顯 示 陳 總 統 偏 好 民 粹 力 量 並 以 之 轉 化 為 自 身 政 治 資 源, 卻 無 意 以 現 代 思 想 啟 蒙 民 眾 ( 中 央 日 報 專 欄,92.8.8) 這 種 說 法, 對 原 先 只 是 抱 持 不 忍 拒 絕 民 間 善 意 之 態 度 的 陳 總 統 而 言, 實 在 是 過 度 推 論 且 涉 及 人 身 攻 擊 的 一 種 指 控, 難 怪 泛 綠 陣 營 的 人 會 直 指 事 件 之 本 質 為 反 扁 (5) 神 豬 飼 養 與 宰 殺 殊 不 人 道 這 部 分 著 墨 最 多 的 是 八 月 七 日 由 學 界 文 化 界 及 民 間 社 團 聯 合 召 開 的 記 者 會 他 們 抨 擊 陳 水 扁 總 統 飼 養 千 斤 總 統 豬 還 願 的 行 為, 認 為 這 其 實 是 在 虐 待 動 物, 並 共 同 發 起 連 署 行 動, 呼 籲 台 灣 各 地 停 止 神 豬 比 賽 活 動, 並 叮 嚀 陳 水 扁 總 統 及 時 踩 煞 車, 千 萬 不 要 帶 頭 錯 誤 示 範 在 這 場 名 為 尊 重 生 命 創 新 祭 拜 文 化 記 者 會 中, 學 界 與 社 運 界 人 士 共 同 指 控 : 神 豬 從 飼 養 到 屠 宰 的 過 程, 承 受 各 種 虐 待 與 痛 苦 這 些 痛 苦 包 括 : 一 被 不 自 然 的 強 行 增 肥 增 重, 造 成 行 動 不 便 心 臟 負 荷 過 大 肢 體 負 荷 過 重 ; 一 隻 肉 豬 的 平 均 體 重 是 一 百 多 公 斤, 參 加 神 豬 比 賽 的 豬 卻 可 以 養 到 上 千 公 斤, 硬 是 被 撐 大 十 倍 二 無 聊 一 生, 單 獨 飼 養, 斷 絕 其 社 交 環 境, 完 全 沒 有 同 類 同 伴 三 活 動 空 間 行 為 一 輩 子 受 到 限 制, 周 圍 與 地 表 都 是 水 泥 鐵 欄 所 圍 成, 宛 如 活 死 牢 四 長 期 以 飼 料 筒 灌 食, 飼 養 時 間 長 達 二 三 年, 飽 嘗 被 灌 餵 肥 胖 之 苦 五 為 了 增 重, 臨 過 磅 前 灌 砂 灌 鉛 灌 錫 都 來,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43 讓 神 豬 承 受 極 大 痛 苦 5 六 緊 迫 驚 恐, 非 人 道 屠 宰 ( 陳 世 財, 中 時 晚, 92.8.7) 在 整 個 飼 養 過 程 中, 神 豬 承 受 的 苦 楚, 超 乎 想 像 ; 豬 隻 重 量 到 達 五 六 百 台 斤 ( 約 三 百 公 斤, 是 一 般 豬 隻 體 重 的 三 倍 ) 時, 行 動 開 始 受 到 限 制, 身 上 被 架 設 竹 條 木 條 或 鐵 條 橫 桿, 不 能 走 動, 頂 多 僅 能 翻 身 無 法 站 立, 以 便 符 合 飼 主 的 期 望, 加 速 肥 胖 之 後, 飼 料 和 水 都 改 為 飼 料 筒 灌 食, 下 半 生 其 實 只 能 躺 著, 無 法 自 行 飲 食, 只 能 由 人 灌 食 神 豬 未 先 給 致 昏, 而 是 在 意 識 清 楚 的 情 況 下, 被 五 花 大 綁 神 豬 被 宰 的 時 刻, 屠 者 將 長 而 尖 的 豬 刀 一 刀 刺 進 豬 的 脖 子, 直 沒 刀 柄, 還 將 手 握 拳 伸 進 喉 嚨 扯 斷 喉 管, 這 種 刺 喉 放 血 的 過 程, 毫 不 人 道 ( 王 鵬 捷, 中 央,92.8.8) (6) 因 果 報 應 論 說 這 種 話 的 劉 威 良, 本 身 並 非 佛 教 徒 但 她 基 於 義 怒, 而 以 神 豬 為 第 一 人 稱 的 口 吻, 嚴 厲 指 控 道 : 祭 拜 既 是 你 們 人 類 要 求 平 安, 卻 要 讓 我 們 猪 輩 嘗 盡 痛 苦 的 生 存, 你 們 真 不 怕 我 們 猪 的 好 兄 弟, 在 死 後 向 你 們 祭 拜 的 神 明 告 狀 嗎? 你 們 不 覺 得, 漢 文 化 幾 千 年 來 對 動 物 的 允 取 允 求, 也 讓 你 們 災 禍 連 連 嗎? 不 管 你 相 不 相 信, 大 自 然 都 是 會 反 撲 的, 別 再 鐵 齒! 不 要 以 為 你 們 有 錢, 就 會 讓 我 們 這 些 非 人 類 的 生 命 有 好 日 子 過 你 們 人 類 現 在 是 得 寸 進 尺, 你 們 有 精 準 的 科 技, 但 對 生 命 殘 忍 的 尺 度 簡 直 令 猪 噁 心! 殺 猪 敬 神, 天 知 道! 我 看 是 殺 猪 蔑 神, 天 5 林 為 洲 後 來 針 對 此 點 加 以 澄 清 云 : 近 幾 年 神 豬 過 磅 前, 都 會 用 金 屬 探 測 器, 不 可 能 再 有 灌 砂 灌 鉛 的 情 事 ( 胡 清 暉, 聯 合,92.8.9 92.8.10)
144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理 不 容! 天 理 昭 彰, 我 們 猪 兒 在 天 的 後 援 會 正 等 著 看 阿 扁 的 決 定!( 劉 威 良, 南 方 電 子 報,92.9.2) 虐 待 並 剝 削 動 物, 會 導 致 災 禍 連 連, 會 遭 致 大 自 然 的 反 撲, 而 且 天 理 不 容, 這 種 說 法, 已 是 因 果 報 應 的 心 戰 喊 話 了 2. 支 持 神 豬 祭 的 論 述 觀 點 但 是 贊 同 神 豬 祭 者 也 有 他 們 強 烈 的 不 平 之 鳴, 綜 合 其 發 表 的 言 論 ( 包 括 黑 函 在 內 ), 他 們 的 意 見 可 綜 合 成 以 下 幾 點 : (1) 回 應 浪 費 之 論, 認 係 清 貧 思 想 客 家 人 專 欄 作 家 吳 錦 發 先 生 針 對 浪 費 論, 發 表 了 他 的 反 駁 意 見 他 認 為, 依 客 家 古 諺 貧 窮 莫 斷 豬, 富 貴 莫 斷 書, 世 世 代 代 如 此 訓 勉 : 家 境 再 貧 窮, 也 記 得 要 養 條 豬, 一 方 面 將 三 餐 殘 羹 剩 飯 不 浪 費 地 餵 豬, 一 方 面 家 裏 有 豬, 如 果 碰 到 子 弟 念 書 需 要 用 錢, 也 可 以 將 之 變 賣, 使 子 弟 課 業 不 致 中 斷 以 此 豬 在 客 家 文 化 中 占 了 極 重 要 的 位 置, 義 民 信 仰 中 的 殺 神 豬 比 賽, 延 伸 出 非 常 深 刻 的 內 涵 這 絕 不 是 如 陳 振 盛 所 謂 的 浪 費, 而 是 恰 巧 相 反 的 是 一 種 清 貧 思 想 的 宣 揚 ( 吳 錦 發, 台 日, 92.8.8) 這 種 文 化 面 向 的 解 剖, 確 實 是 深 富 義 蘊 的 ; 然 而 抽 離 了 古 農 業 社 會 耕 讀 人 家 的 生 活 情 境, 面 對 現 時 代 誇 富 競 大 的, 代 飼 託 購 性 質 的 神 豬 文 化, 這 種 說 法 還 能 有 多 大 的 說 服 力, 即 不 無 可 疑 (2) 文 化 習 俗 不 容 干 預 每 年 的 農 曆 七 月 二 十 日, 是 客 家 人 特 有 的 義 民 節, 各 地 客 家 的 義 民 廟 都 會 作 醮 祭 祀 所 供 奉 的 義 民 爺, 而 義 民 爺 指 的 並 不 是 某 個 人, 而 是 全 體 有 功 的 烈 士 ( 張 勵 德 -3, 東 森,92.8.7)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45 原 來 義 民 爺 信 仰 是 北 台 灣 客 家 人 最 重 要 的 集 體 信 仰, 起 源 於 地 方 為 了 自 身 的 安 危, 結 成 相 互 支 援 的 團 練 組 織, 以 此 形 成 強 固 的 生 命 共 同 體 台 灣 現 有 三 十 九 座 義 民 廟, 是 僅 次 於 媽 祖 廟 的 民 間 信 仰, 也 是 唯 一 發 生 在 台 灣 本 土 的 信 仰 廟 宇 義 民 節 殺 豬 酬 神 活 動 已 有 一 百 七 十 多 年 歷 史, 祭 祀 的 儀 式 遠 溯 自 清 朝, 用 神 豬 酬 神 乃 是 民 生 富 足 的 象 徵, 所 以 神 豬 越 大, 也 就 反 映 了 當 代 人 民 的 生 活 無 虞, 國 泰 民 安 自 有 義 民 節 二 百 多 年 以 來, 每 年 的 祭 典 都 由 輪 到 的 庄 頭 爐 主 供 奉 神 豬 ( 共 有 十 五 個 客 家 庄 頭, 每 輪 一 次 週 期 要 十 五 年 ), 輪 到 的 庄 頭 莫 不 全 力 以 赴 連 日 據 時 代 都 突 破 日 本 人 的 反 對, 照 祖 例 祭 祀 ( 林 為 洲, 自 由,92.8.7) 神 豬 在 客 族 的 義 民 信 仰, 既 有 上 述 象 徵 意 義, 客 家 族 群 對 於 義 民 祭 祀 傳 承 一 百 七 十 餘 年 的 神 豬 習 俗, 驟 然 受 到 種 種 質 疑, 自 是 難 以 承 受 因 此, 本 次 義 民 節 主 辦 單 位 表 示, 奉 獻 神 豬 是 習 俗, 他 們 將 誓 死 捍 衛 殺 豬 祭 神 的 祭 典 ( 朱 惠 玲 何 孟 謙, 東 森,92.8.7) 諸 如 誓 死 捍 衛 殺 豬 祭 神 之 類 的 激 烈 言 詞, 其 實 與 原 住 民 認 為 豬 隻 非 殺 不 可 的 宣 告 一 樣, 都 是 在 族 群 自 尊 心 受 傷 的 情 況 下, 所 產 生 的 正 常 反 應, 吾 人 實 不 妨 設 身 處 地, 瞭 解 他 們 在 習 俗 文 化 遭 到 外 界 指 指 點 點 之 後, 難 免 出 現 的 憤 懣 之 情 然 而 習 俗 真 的 是 不 容 干 預 無 法 改 變 的 嗎? 這 一 點, 筆 者 已 在 前 述 原 住 民 殺 豬 觀 摩 教 學 事 件 中, 表 達 了 文 化 舊 慣 無 權 無 限 上 綱 的 看 法, 茲 不 重 贅 (3) 反 對 複 製 男 權 意 識 形 態 之 說 筆 者 把 只 能 用 公 豬 祭 祀, 說 成 是 複 製 男 權 意 識 型 態, 林 為 洲 說 這 是 欲 加 之 罪, 並 指 出, 自 古 道 教 儀 式 傳 承 的 習 慣 便 是 如 此, 其 間
146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並 不 存 在 對 女 權 的 不 尊 重, 更 何 況 把 女 權 跟 母 豬 不 能 拿 來 祭 祀 扯 在 一 起, 似 乎 非 常 可 笑, 亦 更 加 貶 低 女 權 ( 林 為 洲, 自 由,92.8.7) 然 而 即 使 道 教 儀 式 自 古 皆 然, 也 並 不 能 以 此 證 明 這 種 做 法 不 存 在 對 女 權 的 不 尊 重 更 且 追 究 只 能 使 用 公 豬 背 後 所 隱 藏 的 男 權 意 識, 有 何 可 笑? 對 女 權 又 何 貶 低 之 有? 這 些 都 沒 有 推 論 而 逕 下 結 論, 因 此 可 說, 雖 然 有 人 反 對 筆 者 的 上 項 說 法, 但 反 對 的 理 由 並 無 說 服 力 (4) 要 尊 重 宗 教 主 權 新 埔 褒 忠 義 民 廟 總 幹 事 林 保 明 表 示, 台 灣 最 令 人 稱 佩 的 是 沒 有 宗 教 歧 視 與 衝 突, 更 沒 有 如 外 國 有 宗 教 的 流 血 戰 爭, 這 也 是 寶 島 最 可 愛 之 處, 他 希 望 這 種 互 相 尊 重 的 精 神, 仍 能 在 台 灣 受 到 重 視 與 維 護, 國 人 不 要 任 意 批 判 不 同 的 宗 教 信 仰 ( 范 振 財, 台 日,92.8.8) 佛 教 道 教 原 本 教 義 就 不 相 同, 但 都 是 勸 人 為 善 把 殺 猪 說 得 這 麼 嚴 重, 這 是 宗 教 觀 點 的 不 同 6 子 曰 : 爾 愛 其 羊, 我 愛 其 禮 佛 教 主 張 不 殺 生, 但 寺 與 廟 原 本 就 有 不 同, 何 必 硬 要 人 遷 就 你 的 宗 教 觀 點 ( 林 為 洲, 自 由,92.8.7) 其 他 的 宗 教 信 仰 也 有 拜 三 牲 的 習 慣, 難 道, 雞 和 魚 就 不 是 生 物 嗎?( 張 念 慈, 聯 晚,92.8.7) 把 它 擺 在 宗 教 立 場 上 反 對, 我 們 不 願 多 置 一 詞, 畢 竟 台 灣 並 不 是 每 人 都 是 佛 教 清 教 徒 派! 而 台 灣 價 值 就 在 這 裏, 可 以 提 供 更 廣 闊 的 論 辯 ( 吳 錦 發, 台 日,92.8.8) 文 化 宗 教 的 課 題, 只 能 互 相 融 合 學 習, 不 能 以 自 我 的 觀 點, 強 6 有 關 此 點, 葉 嘉 文 就 回 應 以 不 同 看 法 云 : 林 為 洲 所 謂 的 道 教 與 佛 教 信 仰 不 同, 而 道 教 假 託 先 秦 思 想 家 老 子 為 始 祖, 不 過 老 子 也 是 主 張 愛 惜 生 命, 注 重 環 保 的 大 哲 學 家 ( 葉 嘉 文, 自 由,92.8.9)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47 勢 施 加 於 他 人 身 上 就 只 為 了 飲 食 文 化 宗 教 觀 點 的 不 同, 彼 此 大 動 干 戈, 這 樣 去 信 仰 宗 教 如 何 會 帶 來 和 平? 台 灣 意 識 形 態 之 對 立, 何 嘗 不 是 這 樣? 不 尊 重 他 人 的 歷 史 文 化 和 傳 統, 強 勢 加 諸 他 人 自 我 為 上 的 觀 點, 不 符 現 代 文 明 主 流 ( 希 達 塔, 自 由,92.8.11) 以 上 說 法, 擺 明 了 宗 教 不 要 撈 過 界 管 閒 事 的 譏 訕 態 度 但 佛 教 可 未 曾 製 造 宗 教 的 流 血 戰 爭 的 不 良 紀 錄, 論 者 似 不 必 把 不 忍 人 殺 豬 而 直 言 相 諫 的 佛 弟 子, 類 比 為 綁 上 人 肉 炸 彈 的 恐 怖 份 子 再 者, 尊 重 他 人 宗 教 歷 史 文 化 與 傳 統, 是 不 是 能 在 慷 他 人 之 慨, 無 視 第 三 者 之 生 命 受 苦 的 前 提 下 為 之? 如 果 能, 那 麼, 贊 同 殺 人 的 宗 教 歷 史 文 化 與 傳 統, 又 為 何 必 須 受 到 譴 責 與 制 止 ; 如 果 制 止, 是 不 是 也 同 樣 會 被 責 以 不 尊 重 他 人 的 歷 史 文 化 和 傳 統, 強 勢 加 諸 他 人 自 我 為 上 的 觀 點 呢? (5) 污 辱 客 家 族 群 面 對 各 方 批 評, 本 年 義 民 節 聯 值 的 下 山 聯 庄 總 爐 主, 於 八 月 九 日 晚 間 與 爐 主 相 關 幹 部 召 開 緊 急 會 議, 擬 定 聲 明 表 示, 義 民 節 殺 豬 酬 神 的 習 俗 已 有 一 百 七 十 年, 外 界 應 該 尊 重 客 家 文 化, 如 有 政 黨 團 體 任 意 曲 解 客 家 習 俗 或 泛 政 治 化, 他 們 將 號 召 桃 園 新 竹 等 地 的 十 五 聯 庄 民 眾 走 上 街 頭, 赴 相 關 團 體 政 黨 強 烈 抗 議 ( 胡 清 暉, 聯 合,92.8.9 92.8.10) 林 光 華 說, 在 野 陣 營 對 阿 扁 神 豬 的 批 判, 事 實 上 已 經 激 起 客 家 族 群 的 極 大 反 感, 他 們 一 定 會 在 選 票 上 表 達 他 們 對 在 野 陣 營 不 尊 重 客 家 習 俗 的 嚴 重 不 滿 ( 邱 國 堂, 中 時,92.8.9) 總 統 神 豬 事 件 遭 到 各 方 物 議 之 後, 總 統 府 國 策 顧 問 林 光 華 民 進 黨 新 竹 縣 黨 部 主 委 林 為 洲 兩 人 乃 於 八 月 十 四 日 召 開 記 者 會, 轉 達 在 美 國 的 世 界 台 灣 客 家 聯 合 會 全 美 客 家 公 共 事 務 協 會 北 美 客 家 語 文 基 金 等 三
148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大 客 家 組 織 的 共 同 聲 明, 指 控 部 分 立 場 不 同 的 媒 體 及 政 界 人 士 污 衊 批 評 客 家 習 俗, 也 對 這 個 節 俗 予 以 污 名 化 ( 范 振 財, 台 日,92.8.15) 林 光 華 強 調, 妄 加 批 評 的 政 客 是 對 台 灣 所 有 四 百 萬 客 家 人 的 一 種 污 辱 客 委 會 委 員 林 一 雄 則 說, 陳 總 統 將 獻 祭 神 豬, 遭 到 部 分 團 體 及 少 數 政 客 污 衊, 是 對 客 家 人 的 義 民 爺 最 大 污 辱 ( 中 央 社,92.8.14) 林 一 雄 說 到 激 動 處, 振 臂 高 喊 客 家 人 生 氣 了, 強 調 將 無 畏 泛 政 治 化 的 壓 力, 照 常 殺 豬 獻 祭, 要 為 客 家 人 爭 一 口 氣 ( 胡 清 輝, 聯 合,92.8.15) 客 裔 人 士 怨 氣 難 消, 這 點 可 以 同 情 理 解, 然 而 諸 如 這 不 是 平 權, 而 是 一 種 文 化 霸 權 知 識 霸 權, 這 種 欲 加 之 罪, 是 客 家 人 不 可 承 受 之 重 ( 胡 文 輝, 自 由,92.8.11) 之 類 的 指 責, 對 護 生 人 士 而 言, 同 樣 也 是 欲 加 之 罪, 同 樣 也 是 不 可 承 受 之 重 出 於 同 樣 的 邏 輯, 我 們 不 難 反 問, 人 類 對 豬 隻 的 剝 削 與 殘 虐, 難 道 不 是 來 自 物 種 歧 視 的 文 化 霸 權 與 知 識 霸 權 嗎? 事 實 上, 賽 神 豬 不 祇 存 在 於 客 家 社 會 的 義 民 爺 信 仰 中, 每 年 北 部 幾 個 漳 泉 移 民 區 也 有 賽 神 豬 的 祭 俗, 如 三 峽 祖 師 廟 基 隆 中 元 普 渡 桃 園 大 溪 台 北 泰 山 宜 蘭 礁 溪 與 員 山 等 地 的 廟 會, 均 有 舉 行 類 似 神 豬 比 賽 的 活 動 ( 張 勵 德 -3, 東 森,92.8.7) 再 者, 動 保 人 士 一 路 走 來, 無 論 對 象 是 閩 客 或 原 住 民, 護 生 立 場 都 貫 徹 始 終, 這 點 筆 者 亦 已 於 前 節 ( 原 住 民 殺 豬 觀 摩 教 學 事 件 ) 之 中, 預 先 表 明 了 立 場 顯 然 反 神 豬 祭, 並 不 是 針 對 特 定 族 群 所 施 加 的 打 壓, 反 神 豬 與 反 客 家 是 不 宜 劃 上 等 號 的 (6) 雙 重 標 準 與 逢 扁 必 反 當 日 各 方 輿 論 中, 最 被 質 疑 的 莫 過 於 雙 重 標 準, 它 讓 綠 營 人 馬 懷 疑, 是 否 泛 藍 陣 營 見 獵 心 喜, 祭 出 了 逢 扁 必 反 的 一 貫 技 倆? 此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49 所 以 記 者 陳 乃 菁 會 質 疑 道 : 事 實 上, 針 對 近 來 紛 紛 擾 擾 的 殺 猪 議 論, 早 在 七 月 廿 七 日 釋 昭 慧 也 曾 在 自 由 時 報 上 發 表 一 篇 標 題 為 血 腥 殺 猪 比 賄 選 嚴 重 的 文 章, 堅 持 她 爭 取 動 物 生 命 權 的 一 貫 立 場 卻 不 見 當 時 忙 著 將 選 舉 殺 猪 與 原 住 民 傳 統 文 化 畫 上 等 號 以 打 擊 執 政 黨 的 統 派 媒 體, 對 於 此 篇 文 章 有 任 何 反 應, 選 擇 性 地 規 避 問 題, 可 見 其 喜 好 偏 見 ( 陳 乃 菁, 新 台 灣,92.8.16) 這 種 將 原 住 民 殺 豬 與 客 族 神 豬 祭 相 提 並 比, 認 為 統 派 媒 體 厚 此 薄 彼 的 不 平 之 鳴, 陸 續 出 現 於 本 土 媒 體, 例 如 : 花 蓮 縣 長 補 選, 原 住 民 地 區 有 人 殺 猪 宴 客, 被 認 為 有 賄 選 之 嫌, 結 果 被 說 成 是 執 政 黨 迫 害 原 住 民 的 殺 猪 文 化 然 而 原 住 民 殺 猪 如 果 是 文 化 傳 統, 那 陳 水 扁 總 統 依 客 族 的 文 化 傳 統 來 認 養 神 猪, 又 有 什 麼 不 妥?( 吳 錦 發, 台 日,92.8.8) 花 蓮 補 選 時, 在 野 黨 不 是 說 原 住 民 殺 猪 是 他 們 的 文 化 傳 統, 執 政 黨 應 予 以 尊 重, 那 麼, 客 家 文 化 呢? 只 因 阿 扁 總 統 有 參 與, 不 但 不 予 尊 重, 更 要 窮 追 猛 打?( 郭 長 豐, 自 由,92.8.10) 為 何 部 分 人 士 及 媒 體 群 起 圍 剿, 卻 不 見 同 樣 的 那 群 人, 出 面 為 客 家 人 的 神 猪 文 化 而 戰?( 張 逸, 台 日,92.8.8) 力 挺 花 蓮 選 舉 期 間 不 尋 常 的 殺 猪 行 為, 與 抨 擊 客 家 義 民 爺 的 殺 神 猪, 都 是 相 同 媒 體 ; 八 月 七 日 的 聯 合 晚 報 還 特 別 利 用 將 近 一 個 版 面, 圖 文 並 用 以 解 析 殺 猪 過 程 的 殘 忍 ( 杜 天 平, 台 日,92.8.8) 純 粹 訴 諸 移 風 易 俗 與 護 念 生 靈 的 訴 求, 既 已 被 轉 移 為 反 扁 訴 求, 這 就 迫 令 原 本 極 力 反 神 豬 祭 的 國 策 顧 問 李 喬, 也 不 得 不 站 出 來 呼 籲 政 治 人 物, 正 視 義 民 爺 的 精 神, 與 獻 神 豬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不 要 醜
150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化 義 民 爺 祭 典 ( 胡 清 輝, 聯 合,92.8.15) 有 趣 的 是, 泛 藍 陣 營 也 有 同 樣 的 不 平 之 鳴, 只 是 他 們 所 認 為 的 厚 此 薄 彼, 則 正 好 相 反 例 如, 聯 合 報 的 黑 白 集 即 表 示 : 原 住 民 在 家 中 慣 常 的 殺 豬 請 客, 稍 一 不 慎, 可 能 被 控 賄 選 觸 法 ; 而 漢 人 文 化 中 豢 養 千 斤 豬 公 的 行 為, 卻 被 尊 為 神 聖 虔 敬 的 義 民 風 執 政 黨 在 花 蓮 補 選 中 打 壓 原 住 民 殺 豬, 卻 又 在 新 竹 義 民 節 慶 典 選 擇 獻 祭 神 豬, 不 免 讓 人 深 思 其 間 的 差 異 和 矛 盾 ( 黑 白 集, 聯 合,92.8.10) 看 來 只 問 立 場 不 問 是 非 的 台 灣 政 治 生 態 圈, 任 何 一 方 想 要 逃 避 雙 重 標 準 的 指 責, 其 實 都 是 戛 戛 其 難 的 泛 政 治 化 的 捉 對 廝 殺, 已 讓 兩 造 陣 營 都 殺 紅 了 眼, 弄 得 不 是 同 志, 便 是 敵 人 有 人 諷 刺 地 說, 為 了 爭 論 神 豬 的 生 與 死, 頃 刻 間 神 豬 的 生 命 意 義, 得 到 終 極 辯 論 ; 它 幫 阿 扁 提 供 了 新 的 敵 我 檢 視 標 準, 凡 要 它 活 的, 全 是 反 阿 扁 ; 要 它 死 的, 才 是 支 持 阿 扁 ( 蘋 果,92.8.19) 確 乎 在 當 日 的 擁 扁 群 眾 裡, 作 如 是 觀 者 不 乏 其 人 即 以 筆 者 而 言, 可 並 沒 有 用 雙 重 標 準 來 看 待 二 事, 此 所 以 七 月 底, 筆 者 針 對 花 蓮 原 住 民 的 山 豬 教 學 觀 摩, 同 樣 持 批 判 態 度 照 理 說, 筆 者 護 生 立 場 的 一 以 貫 之, 不 難 理 解 再 者, 從 筆 者 過 往 的 言 行 紀 錄 以 觀, 也 應 知 道, 筆 者 與 反 扁 是 一 點 兒 都 沾 不 上 邊 的 然 而 四 處 散 發 的 網 路 黑 函, 已 將 筆 者 說 成 是 污 衊 阿 扁 總 統 的 罪 魁 禍 首, 林 光 華 更 是 在 痛 罵 泛 藍 陣 營 之 後, 說 筆 者 是 把 莫 須 有 的 罪 名, 假 尊 重 生 命 行 代 打 搶 壘 之 實 ( 林 光 華, 自 由,92.8.17) 這 豈 不 是 一 口 咬 定, 筆 者 是 在 為 反 扁 人 士 代 打 的 打 手 了 嗎? 還 有 媒 體 假 諸 陳 玉 峰 教 授 之 口, 說 他 發 表 總 統 難 為 騎 豬 難 下 一 文, 強 調, 神 豬 歸 神 豬, 總 統 歸 總 統, 釋 昭 慧 法 師 硬 扣 陳 水 扁 帽 子, 並 不 公 允 ( 鄭 淑 芬, 台 日,92.8.8) 然 而 真 相 卻 是, 該 文 完 全 沒 有 這 麼 指 責 筆 者, 反 而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51 是 以 幽 默 筆 法, 呼 應 筆 者 的 反 神 豬 論 因 此, 也 有 人 為 筆 者 打 抱 不 平, 例 如 : 筆 者 素 昧 平 生 的 洪 敏 奎 先 生, 即 主 動 致 函 給 批 判 動 保 人 士 的 胡 文 輝 先 生, 對 其 大 作 神 豬 與 火 雞 痛 責 動 保 人 士 文 化 霸 權 知 識 霸 權 帶 著 偽 善 的 現 實 主 義 偽 善 與 虛 矯 云 云, 表 達 了 深 不 以 為 然 的 看 法 : 我 們 對 於 評 論 神 猪 所 受 待 遇 的 人 士, 至 少 也 該 存 一 份 寬 容 尊 重 之 心, 更 不 好 像 一 些 投 書 的 讀 者, 扯 上 種 種 陰 謀 論, 否 則 一 有 人 對 某 些 社 會 現 象 有 所 評 論, 就 被 貼 標 籤, 戴 帽 子, 搞 到 大 家 都 不 敢 對 稍 有 爭 議 性 課 題 發 表 意 見, 恐 也 不 是 良 好 自 由 社 會 應 有 現 象 就 以 引 發 神 猪 爭 議 的 釋 昭 慧 法 師 而 言, 其 人 是 一 位 倡 導 動 物 權 的 出 家 人, 應 是 沒 有 什 麼 政 治 色 彩 的 人 物 從 法 師 常 在 自 由 時 報 所 發 表 的 作 品 來 看, 至 少 不 致 是 所 謂 泛 藍 打 手 之 流, 如 果 懷 疑 她 是 藉 機 修 理 阿 扁 總 統, 恐 怕 也 是 想 得 太 複 雜 了 ( 洪 敏 奎, 弘 誓, 92.10.15) 7 (7) 戒 殺 說 法 陳 義 過 高 儘 管 複 雜 的 政 治 煙 幕, 讓 事 件 的 發 展, 顯 得 紊 亂 而 討 論 失 焦, 然 而 還 是 可 以 預 料, 抨 擊 的 焦 點, 一 定 還 是 會 回 歸 到 倫 理 信 念 的 本 身, 而 作 價 值 優 位 的 爭 辯, 與 現 實 可 行 性 之 檢 視 前 次 殺 豬 教 學 觀 摩 事 件, 筆 者 只 是 譴 責 公 開 宰 殺 而 刻 意 避 開 譴 責 宰 殺 行 為 的 本 身, 尚 且 被 質 疑 豈 非 今 後 都 要 嚴 禁 殺 豬 和 吃 豬 肉, 更 何 況 本 次 已 直 接 訴 諸 神 7 洪 敏 奎 致 胡 文 輝 函, 題 為 文 化 上 不 干 涉 內 政 論 的 迷 思 回 應 胡 文 輝 先 生 大 作 神 豬 與 火 雞, 在 洪 先 生 轉 寄 給 筆 者 之 後, 弘 誓 雙 月 刊 徵 得 其 同 意, 將 其 轉 載 於 第 65 期 弘 誓 雙 月 刊
152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豬 飼 養 與 宰 殺 的 不 人 道 呢? 因 此, 以 下 的 質 疑, 並 不 因 其 牛 頭 不 對 馬 嘴 而 令 人 驚 訝 : 殺 任 何 牲 畜, 在 佛 家 看 來 都 是 殘 忍 的, 但 人 們 並 不 會 為 此 而 不 吃 猪 肉, 把 飼 養 宰 殺 猪 隻 說 成 不 人 道, 似 乎 有 點 奇 怪 如 果 這 個 不 人 道 的 說 法 也 能 成 立, 那 麼 豈 不 是 沒 人 肯 在 屠 宰 場 工 作?( 林 為 洲, 自 由,92.8.7) 交 通 未 發 達, 物 資 流 通 未 暢 快 以 前, 如 果 有 一 位 擁 有 絕 對 權 力 的 獨 裁 者 下 令, 全 人 類 都 要 吃 素, 對 生 活 在 北 極 的 愛 斯 基 摩 人 而 言, 簡 直 就 是 種 族 滅 絕 政 策 ( 蔡 俊 寬, 自 由,92.8.20) 針 對 這 些 說 法, 也 有 讀 者 提 出 了 他 們 的 反 對 意 見, 如 自 由 時 報 就 有 署 名 葉 嘉 文 的 作 者 表 示, 以 鏤 空 竹 筒 強 行 灌 食 豬 隻, 有 何 人 道 可 言? 試 問 凌 虐 豬 隻 與 廣 東 食 用 活 體 猴 腦, 強 行 灌 食 之 北 京 烤 鴨 等 有 何 差 異?( 葉 嘉 文, 自 由,92.8.9) 另 一 讀 者 林 榮 典 則 進 一 步 針 對 殺 樹 也 是 殺 生!, 素 食 者 吃 植 物 就 不 是 殺 生 嗎? 的 質 疑, 簡 別 動 物 與 植 物 的 差 別, 闡 述 佛 家 不 殺 生 的 實 義 : 有 謂, 植 物 與 動 物 同 樣 是 有 生 命 的, 但 是 植 物 不 若 動 物 之 具 有 七 情 六 慾 ( 高 等 動 物 ), 以 及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等 靈 識 動 物 有 血 有 肉, 都 會 有 求 生 的 本 能, 一 旦 遇 到 威 脅 生 命 之 外 力, 會 抵 抗 逃 避 甚 或 反 擊 所 以 不 殺 生 之 意 義, 在 於 摒 除 弱 肉 強 食 之 暴 力 行 為, 在 於 體 會 眾 生 平 等 之 真 理, 在 於 追 求 人 之 所 以 異 於 禽 獸 之 差 距 ( 林 榮 典, 自 由,92.8.11) 二 人 言 論, 充 份 兼 顧 理 想 性 與 可 行 性, 澄 清 了 似 是 而 非 的 觀 念, 同 時 也 澄 清 了 佛 家 道 德 標 準 陳 義 過 高 的 疑 慮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53 ( 五 ) 主 管 機 關 的 回 應 飼 養 神 豬 是 否 已 違 反 了 動 物 保 護 法 規 定? 8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認 為, 依 動 保 法 處 罰, 理 由 將 會 很 牽 強, 且 飼 養 神 豬 屬 民 俗 宗 教 活 動, 要 挑 戰 信 眾 信 仰 不 是 容 易 的 事, 因 此, 只 有 靠 時 間 和 教 育 宣 導, 來 慢 慢 改 變 這 種 行 為 對 於 屠 宰 方 式, 畜 牧 行 政 科 長 許 桂 森 表 示, 在 國 外 的 猶 太 教 與 回 教 有 種 屠 宰 的 方 式 教 Kosher, 用 很 薄 且 鋒 利 的 刀 子 往 動 物 的 脖 子 劃 去, 在 宗 教 的 立 場 上, 這 是 讓 動 物 沒 有 感 覺 的 死 亡 但 是 歐 洲 的 經 濟 動 物 福 利 委 員 會 與 美 國 的 保 育 團 體, 都 譴 責 這 類 屠 宰 法, 但 這 屬 於 宗 教 的 習 俗 文 化 之 一, 只 要 不 觸 法, 還 是 可 以 存 在 ( 張 勵 德 -2, 東 森,92.8.7) 飼 養 神 豬 過 程 中, 大 概 只 有 灌 食 的 部 分 有 違 法 之 虞, 不 過, 農 委 會 依 然 認 為 難 以 過 問, 因 為, 這 種 強 迫 灌 食 行 為 不 只 發 生 在 神 豬 肥 育 過 程 中, 類 似 的 飼 養 方 式 還 應 用 在 很 多 地 方, 如 法 國 的 鵝 肝 或 北 京 烤 鴨, 也 是 用 這 種 灌 食 方 式 飼 養 的 雖 然 民 俗 很 難 用 動 物 保 護 法 來 規 範, 但 農 委 會 也 並 不 鼓 勵 任 何 虐 待 動 物 的 行 為, 希 望 民 間 在 舉 辦 中 元 祭 典 時, 能 儘 量 思 考 其 他 的 替 代 方 式, 不 一 定 要 殺 豬 公 ( 王 淑 瑛 -2, 民 生,92.8.8) 面 對 雙 方 箭 拔 弩 張 的 論 辯, 以 上 農 委 會 官 員 的 回 答, 較 諸 回 應 原 住 民 殺 豬 教 學 觀 摩 是 否 違 法 的 答 詞, 顯 然 小 心 翼 翼 得 多 了 但 也 顯 示 出 法 律 面 對 宗 教 習 俗, 有 時 必 須 網 開 一 面 的 無 奈 現 實 ( 六 ) 和 事 佬 的 折 中 方 案 當 其 時, 也 有 一 些 和 事 佬 的 折 中 方 案 出 現, 例 如 : 8 請 參 見 文 末 所 附 相 關 法 規
154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1. 改 變 神 豬 的 評 比 方 式 有 讀 者 認 為, 神 豬 祭 不 必 廢 止, 只 要 從 豬 的 評 比 方 向 作 一 修 正 即 可 由 賽 大 肥 豬 的 做 法, 改 為 比 健 康 豬, 就 可 以 兩 全 其 美 過 去 貧 窮 的 年 代, 將 豬 養 成 又 肥 又 重, 事 實 上 是 一 種 人 的 投 射 補 償 心 理, 有 其 時 代 的 背 景 如 今 生 活 富 裕 了, 人 們 視 肥 胖 避 之 唯 恐 不 及, 減 肥 已 蔚 為 風 尚 是 故, 神 豬 大 賽 的 評 比 也 不 需 再 強 調 碩 大 即 是 美 的 觀 念, 反 而 小 而 美 小 而 精 緻, 才 是 未 來 努 力 的 方 向 既 可 兼 顧 傳 統 的 信 仰 及 免 於 虐 待 動 物, 更 可 提 升 肉 豬 產 品 的 競 爭 力, 擴 展 外 銷 市 場 ( 張 宜 信, 中 時,92.8.9) 經 過 這 次 的 風 波, 陳 總 統 更 應 該 全 台 灣 義 民 廟 走 透 透, 獻 上 優 質 的, 不 是 體 碩 量 重 的 神 豬 合 乎 時 代 潮 流, 重 質 不 重 量 來 賽 豬 公 ( 蔡 俊 寬, 自 由,92.8.20) 2. 經 由 神 意 改 變 祭 祀 方 式 也 有 建 言 : 阿 扁 可 以 仿 效 美 國 總 統, 在 感 恩 節 時, 特 赦 一 隻 火 雞 終 老 ( 燈 芯, 自 由, 92.8.10) 中 華 經 濟 研 究 院 院 長 陳 添 枝 認 為, 從 經 濟 學 的 角 度 觀 之, 養 神 豬 是 不 合 經 濟 效 益 的 在 豬 的 世 界 以 外, 人 類 尋 求 克 服 報 酬 遞 減 律 的 宿 命 時, 往 往 獲 得 歌 頌, 稱 之 為 卓 越, 為 何 養 豬 者 獨 受 詛 咒? 若 欲 改 變 養 神 豬 的 習 俗, 只 有 經 由 神 意, 告 訴 信 徒, 神 明 並 不 喜 歡 肥 豬, 而 喜 歡 小 巧 玲 瓏 的 豬 ; 或 者 不 喜 歡 真 豬, 而 喜 歡 黃 金 打 造 的 豬 ( 陳 添 枝, 中 時,92.9.1) 3. 以 素 供 替 代 牲 祭 清 華 大 學 人 類 學 研 究 所 所 長 陳 祥 水 指 出, 若 民 眾 有 疑 義, 日 後 可 用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55 麵 粉 做 成 的 神 豬 替 代, 既 可 表 心 意, 也 符 合 生 態 保 育 潮 流 ( 張 念 慈, 聯 晚,92.8.7) 新 竹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副 局 長 林 榮 洲 同 樣 建 議, 如 有 人 覺 得 殺 生 不 妥, 可 用 素 食 的 材 料 作 成 神 豬 模 樣, 既 可 免 除 爭 議, 也 可 表 達 祭 祀 之 誠 ( 胡 清 暉 張 念 慈, 聯 合,92.8.8) 而 且 這 也 有 先 例 可 循, 前 ( 九 十 ) 年 八 月 台 北 客 家 文 化 節, 屏 東 六 堆 忠 勇 公 來 台 兩 百 八 十 年, 與 新 竹 義 民 爺 相 會 於 台 北, 就 以 麵 線 糕 餅 水 果 舉 辦 創 意 神 豬 大 賽, 受 到 各 界 好 評 ( 朱 淑 娟 -1, 聯 合,92.8.8) 自 由 時 報 讀 者 洪 敏 奎 建 議, 客 族 各 門 各 堂 如 能 改 以 香 花 鮮 果 敬 獻 神 明 先 祖, 將 飼 養 神 豬 費 用 移 為 清 寒 客 族 子 弟 助 學 金 奬 學 金, 豈 非 更 能 博 得 神 明 喜 先 人 悅 社 會 大 眾 欽 敬 彷 效?( 洪 敏 奎, 弘 誓,92.10.15) ( 七 ) 總 統 豬 的 最 後 下 場 總 統 既 然 騎 豬 難 下, 那 麼, 那 頭 總 統 豬 到 底 要 如 何 處 置? 這 又 煞 費 周 章 此 中 牽 涉 三 個 層 面 : 總 統 豬 參 不 參 賽? 宰 不 宰 殺? 獻 不 獻 祭? 三 者 都 可 以 分 別 考 量, 而 沒 有 必 然 的 聯 帶 關 係 1. 參 不 參 賽? 八 月 九 日, 聯 合 報 頭 版 報 導, 負 責 訂 購 總 統 豬 的 民 進 黨 新 竹 縣 黨 部 主 委 林 為 洲 在 義 民 廟 召 開 記 者 會 表 示, 總 統 豬 將 不 參 加 神 豬 比 賽 ( 胡 清 暉, 聯 合,92.8.9 92.8.10) 參 不 參 賽 的 考 量, 與 動 保 人 士 抗 議 無 關, 而 是 關 乎 漢 族 文 化 裡 的 面 子 問 題 據 指 出, 總 統 豬 之 所 以 退 出 神 豬 大 賽, 與 屆 時 能 否 篤 定 贏 得 首 獎 有 關 萬 一 無 法 奪 第 一, 豈 不 有 損 阿 扁 總 統 令 名, 有 人 開 玩 笑 表 示, 如 果 總 統 豬 無 法 奪 得 頭 獎, 臉 可 是 丟 大 了, 還 不 如 不 要 參 賽 的 好 ( 談 曉 泉, 蘋 果,92.8.10)
156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如 果 理 由 在 此, 那 算 是 很 有 先 見 之 明 因 為 新 埔 義 民 廟 於 一 週 之 後 ( 八 月 十 六 日 ) 公 布 神 豬 神 羊 比 賽 名 次, 就 赫 然 發 現, 這 次 的 神 豬 比 賽, 含 磅 底 超 過 一 千 三 百 台 斤 的 共 有 十 八 頭, 一 千 二 百 七 十 九 台 斤 ( 實 際 重 量 一 千 一 百 多 台 斤 ) 的 總 統 豬 如 果 參 賽, 將 排 在 第 二 十 等 ( 胡 清 輝, 聯 合,92.8.17) 好 在 總 統 豬 雖 未 能 成 為 主 祭 神 豬, 但 仍 受 到 極 高 的 禮 遇, 被 象 徵 性 地 封 為 優 等, 與 特 等 豬 並 列, 且 擺 在 居 中 位 置 ( 羅 緗 綸 胡 清 暉, 聯 合,92.8.18; 吳 育 玟 -1, 東 森,92.8.17) 可 見 當 日 的 神 豬 風 波 中, 儘 管 總 統 本 身 未 必 見 得 介 意 神 豬 名 次, 但 不 可 讓 總 統 失 面 子, 依 然 是 地 方 人 士 極 為 重 視 的 環 節 2. 宰 不 宰 殺? 總 統 豬 是 否 決 定 宰 殺? 其 命 運 也 一 夕 數 變, 八 月 十 四 日 下 午, 一 度 傳 出, 在 總 統 府 的 積 極 介 入 下, 總 統 豬 有 機 會 在 過 磅 前 夕 獲 得 特 赦, 不 過 到 了 晚 間, 事 情 又 出 現 變 化 消 息 傳 出, 總 統 豬 仍 會 按 規 矩 過 磅 宰 殺, 不 會 因 此 刀 下 留 豬 總 統 豬 必 殺 的 下 場, 也 許 關 乎 不 想 向 動 保 人 士 低 頭 的 面 子 問 題 然 而 不 殺 總 統 豬, 似 亦 有 其 實 際 上 的 難 處, 誠 如 林 為 洲 所 言 : 刀 下 留 豬 恐 怕 強 人 所 難 一 來 總 統 豬 雖 由 總 統 掛 名, 卻 是 由 許 多 人 集 資 買 下, 而 不 是 任 何 一 個 人 可 以 決 定 的 ; 二 來 一 隻 一 千 二 百 台 斤 的 神 豬, 若 不 宰 殺, 難 道 要 放 生 嗎? ( 胡 清 暉, 聯 合, 92.8.10) 3. 獻 不 獻 祭? 或 許 是 動 保 團 體 的 呼 籲 奏 效, 義 民 節 主 辦 單 位 決 定, 陳 總 統 將 改 以 等 重 ( 一 千 二 百 斤 白 米 ) 的 米 豬 獻 祭 然 而 此 中 依 然 有 面 子 問 題, 由 於 外 傳 陳 總 統 迫 於 動 保 團 體 的 壓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57 力, 打 算 特 赦 神 豬, 因 此, 即 使 總 統 不 獻 祭 神 豬, 林 光 華 依 然 鄭 重 宣 佈, 神 豬 非 殺 不 可 ; 他 甚 至 語 帶 玄 機, 暗 示 原 來 的 那 隻 神 豬, 到 時 候 還 是 會 掛 上 陳 總 統 的 名 字 ( 民 視,92.8.15) 然 而 令 人 困 惑 的 是, 假 使 依 然 要 掛 上 總 統 名 字, 那 又 何 必 多 此 一 舉, 另 外 再 獻 祭 一 頭 米 豬 呢? 4. 宰 殺 過 程 地 方 政 治 人 物 顯 然 知 道, 殺 豬 的 血 腥 鏡 頭 一 旦 曝 光, 必 將 引 來 良 心 民 眾 見 其 生 不 忍 見 其 死 的 強 烈 質 疑 聲 浪, 因 此 新 埔 義 民 廟 嚴 禁 媒 體 拍 攝 神 豬 的 宰 殺 過 程 至 於 總 統 豬, 原 先 是 宣 布, 將 於 十 七 日 凌 晨 四 時, 連 夜 運 往 竹 縣 其 他 地 點 加 以 宰 殺 ( 胡 清 輝, 聯 合,92.8.17) 然 而 這 可 能 是 聲 東 擊 西 之 術, 因 為 據 民 視 新 聞 十 七 日 的 報 導, 早 在 十 六 日 深 夜 十 一 點 四 十 五 分, 神 豬 就 已 經 斷 氣 了 當 記 者 採 訪 殺 神 豬 的 場 面 時, 部 份 人 士 甚 至 出 言 恐 嚇, 讓 原 本 喜 氣 洋 洋 的 神 豬 比 賽 蒙 上 一 層 陰 影 但 是 聞 訊 專 程 趕 來 看 總 統 豬 的 民 眾, 還 是 蜂 湧 而 來 這 頭 豬 在 行 刑 前, 雙 腳 不 停 顫 抖, 彷 彿 知 道 自 己 大 限 將 至, 令 人 十 分 不 忍 十 一 點 三 十 分, 在 總 爐 主 等 人 焚 香 祭 天 之 後, 由 一 名 有 二 十 多 年 殺 神 豬 經 驗 的 屠 夫 提 著 尖 刀 行 刑, 晚 間 十 一 點 四 十 五 分, 神 豬 還 沒 發 出 聲 音, 就 已 經 斷 氣 了 ( 民 視,92.8.17) 5. 獻 祭 名 義 十 七 日 清 晨 時 分, 神 豬 剔 完 毛, 化 好 妝 後, 就 送 到 義 民 廟 前 集 合 上 午 十 時 許, 總 統 豬 已 載 送 至 義 民 廟 廣 場 看 來 即 使 已 經 宰 殺 獻 供, 依 然 有 所 顧 忌 據 說, 為 了 預 防 媒 體 刻 意 要 求 總 統 與 總 統 豬 合 照 的 尷 尬 場 面, 安 全 人 員 已 事 先 前 往 義 民 廟 勘 察 並 規 畫 動 線 陳 水 扁 當 日 致 詞 完 畢 離 去 之 時, 主 辦 單 位 安 排 的 動 線 正 好 從 總 統
158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豬 彩 閣 前 走 過, 與 總 統 豬 相 距 不 到 五 公 尺, 但 陳 總 統 忙 著 握 手 揮 手, 沒 有 注 意 總 統 豬 ( 羅 緗 綸 胡 清 暉, 聯 合,92.8.18) 媒 體 刻 意 要 求 總 統 與 總 統 豬 合 照 的 尷 尬 場 面, 並 沒 有 發 生 總 統 幕 僚 顯 然 深 怕 出 現 總 統 與 總 統 豬 打 照 面 的 尷 尬 場 面, 但 地 方 政 治 人 物 可 不 覺 得 尷 尬 剛 開 始, 神 豬 彩 閣 上 的 信 士 姓 名 欄 還 是 留 白 的, 但 據 說, 廟 方 認 為, 國 家 元 首 殺 豬 獻 祭 是 第 一 遭, 最 後 還 是 插 上 了 陳 水 扁 敬 奉 的 紅 名 牌 不 久, 信 徒 們 認 為 太 小 了 看 不 到, 工 作 人 員 立 即 挪 高 最 後, 再 以 海 報 貼 上 署 名 客 家 之 子 陳 水 扁 暨 扁 友 會 敬 獻 向 義 民 先 烈 致 敬, 為 國 家 社 會 祈 福 等 字, 獻 給 義 民 爺, 而 吸 引 了 不 少 民 眾 參 觀 拍 照 留 念 ( 羅 緗 綸 胡 清 暉, 聯 合,92.8.18; 劉 瑞 祺, 中 時,92.8.18) 語 帶 玄 機 的 林 光 華 果 然 胸 有 成 竹, 讓 總 統 騎 豬 難 下 原 已 協 調 用 米 豬 替 代 獻 祭 的 總 統, 最 後 依 然 以 陳 水 扁 名 義, 獻 祭 了 一 頭 胖 到 癱 瘓 的 總 統 豬 6. 轟 傳 國 際 而 總 統 豬 的 話 題 延 燒, 已 引 起 了 國 際 媒 體 與 動 保 團 體 的 關 注 英 國 的 BBC News 早 在 八 月 八 日 就 報 導 了 此 一 消 息, 日 本 富 士 電 視 台 還 於 前 天 派 遣 一 組 拍 攝 隊, 來 台 製 作 神 豬 自 飼 養 到 參 賽 的 新 聞 紀 錄 片 ( 胡 清 輝, 聯 合,92.8.17) 針 對 總 統 豬 被 迫 餵 食, 最 後 難 免 一 死, 美 國 保 育 組 織 則 提 出 了 批 評, 他 們 認 為 總 統 豬 的 遭 遇, 根 本 是 台 灣 在 以 傳 統 為 名, 虐 待 動 物 ( 張 蓉 湘, 中 廣,92.9.19) 台 灣 動 物 社 會 研 究 會 表 示 : 從 八 月 七 日 發 起 呼 籲 全 台 各 地 取 消 神 豬 比 賽 的 殘 虐 行 為 連 署 活 動, 至 今 全 球 已 有 2,620 個 國 際 團 體 或 人 士 寫 電 子 信 給 陳 總 統, 他 們 會 將 國 外 連 署 團 體 名 單 遞 交 總 統 府, 請 國 家 元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59 首 重 視 賽 神 豬 所 牽 涉 的 動 物 保 護 問 題 ( 王 淑 瑛, 民 生,92.8.24) ( 八 ) 總 統 一 席 話 再 掀 波 濤 十 七 日 中 午 約 十 二 時 二 十 分, 陳 總 統 抵 達 義 民 廟, 從 褒 忠 亭 的 牌 坊 走 到 廟 內, 一 路 受 到 民 眾 熱 烈 的 歡 迎, 稍 後 在 廟 方 董 事 長 魏 雲 杰 國 策 顧 問 林 光 華 客 委 會 主 委 葉 菊 蘭 等 人 陪 同 下, 向 義 民 爺 神 位 上 香 獻 花 獻 果 獻 酒 ( 梁 秀 賢, 自 由,92.8.18) 在 主 持 祭 典 儀 式 時, 陳 總 統 首 先 贊 歎 義 民 節 象 徵 客 家 人 對 這 塊 土 地 忠 義 及 愛 鄉 愛 土 的 精 神 他 並 強 調, 政 府 這 幾 年 對 客 家 文 化 非 常 重 視, 包 括 成 立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客 家 電 視 頻 道, 都 是 對 客 家 文 化 照 顧 的 最 具 代 表 性 政 績, 也 是 政 府 對 弱 勢 族 群 的 重 視 針 對 總 統 豬 的 爭 議 與 批 評, 陳 總 統 指 出, 反 對 他 的 人 可 以 對 他 有 意 見, 但 是 不 能 無 限 上 綱, 甚 至 濫 用, 不 可 以 因 為 反 扁, 而 反 客 家 文 化, 侮 辱 客 家 祭 典, 更 不 可 以 對 客 家 傳 統 文 化 汙 名 化, 傳 統 文 化 不 是 任 何 團 體 可 以 污 衊 扭 曲 羞 辱 的 ( 中 央 社,92.8.17) 據 說, 陳 總 統 是 脫 稿 表 達 了 上 述 看 法 ( 劉 瑞 祺, 中 時,92.8.18) 陳 總 統 可 能 是 一 時 興 起, 脫 口 而 出 以 回 應 政 敵, 但 他 忽 略 了, 反 神 豬 祭 人 士 並 不 都 是 政 敵 因 此 他 的 說 詞, 立 刻 引 來 一 片 撻 伐 之 聲 翌 ( 十 八 ) 日, 聯 合 報 刊 出 一 篇 溫 子 欣 ( 研 究 生 ) 的 大 作, 他 以 同 為 客 家 人 的 立 場, 針 對 總 統 言 論 而 批 判 道 : 政 治 人 物 將 反 對 神 猪 的 議 論 歸 類 為 反 客 家 侮 辱 客 家 文 化, 試 圖 藉 此 挑 動 族 群 對 立, 這 樣 的 作 法 就 有 失 風 度 了 如 果 連 動 物 保 護 團 體 以 及 環 保 人 士 都 被 扣 上 反 客 家 的 大 帽 子, 這 才 應 該 算 作 是 真 正 的 汙 名 化
160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文 化 本 有 其 旺 盛 的 生 命 力, 而 習 俗 之 所 以 存 在 便 是 立 基 於 公 意 與 公 益, 而 對 於 習 俗 的 討 論 更 是 促 成 文 化 發 展 的 根 本, 也 是 一 種 言 論 自 由 的 展 現 把 神 猪 爭 議 作 泛 政 治 化 的 解 釋, 並 且 將 其 變 質 為 文 化 保 衛 戰 以 激 化 族 群 對 立, 都 是 對 於 客 家 文 化 傳 統 的 的 傷 害, 亦 非 台 灣 民 主 之 福 ( 溫 子 欣, 聯 合,92.8.18) 各 家 電 視 台 不 斷 重 播 陳 總 統 這 段 慷 慨 激 昂 的 畫 面 民 間 動 保 團 體 越 看 越 火 大 當 初 發 起 解 放 神 豬 連 署 計 畫 的 成 員, 包 括 台 灣 生 態 學 會 籌 備 會 台 灣 促 進 和 平 文 教 基 金 會 高 雄 市 教 師 會 生 態 教 育 中 心 花 蓮 動 物 權 益 促 進 會 動 物 社 會 研 究 會 等 二 十 位 代 表 於 是 團 結 一 氣, 發 出 怒 吼 他 們 於 八 月 二 十 四 日, 拉 起 了 抗 議 國 家 元 首, 扭 曲 尊 重 生 命 的 訴 求, 並 公 然 挑 撥 社 會 對 立 的 白 布 條, 到 總 統 府 前 抗 議 民 間 團 體 強 調, 他 們 對 反 扁 反 客 家 文 化 沒 有 興 趣 ; 反 對 虐 待 動 物, 才 是 主 題! 不 過, 很 遺 憾 的 是, 陳 水 扁 身 為 一 國 元 首, 在 面 對 人 道 關 懷 思 潮 與 本 土 傳 統 習 慣 可 能 產 生 摩 擦 的 議 題 上, 竟 以 幼 稚 的 選 舉 語 言 回 應, 公 然 挑 撥 社 會 對 立, 並 污 衊 動 保 團 體 是 被 在 野 政 黨 利 用 ; 這 不 僅 無 視 對 動 物 生 命 的 關 懷 與 尊 重, 更 沒 有 善 用 國 家 元 首 的 身 分, 帶 動 社 會 對 公 共 議 題 的 反 省 與 討 論 因 此, 民 間 團 體 希 望 以 抗 議 行 動 提 醒 在 位 元 首 及 政 治 人 物 : 權 位 是 短 暫 的, 生 命 的 格 調 與 尊 嚴 才 是 長 遠 的 ( 陳 世 財, 中 時 晚,92.8.24; 謝 蕙 蓮, 聯 晚,92.8.24) ( 九 ) 神 豬 事 件, 政 治 味 濃 1. 綠 營 進 退 失 據, 藍 營 前 倨 後 恭 總 統 神 豬 事 件 背 後, 確 實 是 政 治 氣 息 濃 厚, 擁 扁 與 反 扁 兩 造 陣 營, 都 善 於 經 營 選 務 掌 握 輿 論 操 弄 媒 體, 以 尋 求 自 己 的 政 治 利 益 原 來, 台 灣 人 口 總 計 二 千 三 百 萬 人, 其 中 客 家 族 群 約 四 百 萬 人, 為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61 第 二 大 族 群 北 部 約 有 二 百 萬 人 塊 狀 分 佈 在 桃 竹 苗 中 等 縣 市, 並 有 將 近 一 百 萬 人 混 居 在 台 北 縣 市 ; 南 部 主 要 在 高 屏 兩 縣 的 六 堆 地 區, 以 及 高 雄 市 三 民 區, 人 數 各 有 三 十 萬 人 和 二 十 多 萬 人 ; 東 部 的 花 蓮 及 台 東 也 有 客 家 人, 人 數 約 佔 當 地 人 口 四 分 之 一, 約 為 十 多 萬 人, 另 有 部 分 散 居 在 各 縣 市 ( 曾 恩 仁 :92.3.2) 過 往 客 家 票 幾 為 藍 營 鐵 票, 被 列 為 綠 營 選 戰 的 艱 困 區, 因 此 全 力 經 營 客 家 族 群 選 票, 可 說 是 綠 營 總 統 大 選 的 當 務 之 急 獻 祭 總 統 豬, 當 初 設 計 這 個 點 子 的 新 竹 縣 議 員 林 為 洲, 有 其 為 陳 總 統 搶 攻 客 家 選 票 的 政 治 考 量 林 為 洲 於 九 十 一 年 接 下 民 進 黨 新 竹 縣 黨 部 主 委 一 職, 也 就 接 下 了 輔 選 陳 水 扁 總 統 參 與 二 四 年 總 統 大 選 重 任, 但 三 年 前 的 大 選 陳 水 扁 在 新 竹 縣 獲 票 未 逾 二 成 五, 讓 他 感 受 到 壓 力 之 大 因 此 他 認 為, 義 民 節 的 神 豬 祭, 邀 陳 總 統 參 與, 一 方 面 可 增 加 民 俗 活 動 的 熱 鬧 氣 氛, 另 一 方 面, 也 能 為 客 家 鄉 親 與 陳 總 統 增 加 接 觸 互 動 的 因 緣 即 使 經 過 了 這 些 紛 紛 擾 擾, 他 還 是 認 為, 至 少 已 讓 外 界 知 道 了 陳 水 扁 參 與 地 方 活 動 的 訊 息 ( 羅 緗 綸, 聯 合,92.8.18) 誠 如 聯 合 報 社 論 所 說, 陳 總 統 或 許 是 有 感 於 花 了 太 多 時 間 與 精 力 在 拔 樁 綁 樁 與 固 樁 上, 因 此, 神 豬 也 已 不 顧 環 保 團 體 的 請 命, 而 依 原 定 時 程 宰 殺 了 選 戰 方 酣, 也 不 必 自 我 撇 清 甚 麼 了 ( 聯 合,92.8.19) 媒 體 記 者 說, 至 總 統 府 參 與 抗 議 行 列 的 代 表, 不 少 曾 是 陳 總 統 在 政 治 路 上 打 拚 的 戰 友 為 了 神 豬, 彼 此 翻 臉, 實 屬 始 料 未 及 ( 陳 世 財, 中 時 晚,92.8.24) 當 民 進 黨 還 是 在 野 黨 的 年 代, 社 運 團 體 在 許 多 議 題 上, 確 曾 與 民 進 黨 攜 手 並 進, 共 同 奮 鬥 但 民 進 黨 早 已 今 非 昔 比 了, 它 執 政 以 後, 面 對 頑 強 的 政 敵, 以 及 財 團 與 地 方 勢 力 的 誘 惑, 一 切 以 勝 選 為 考 量, 早 已 與
162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社 運 界 朋 友 漸 行 漸 遠 神 豬 爭 議 並 不 算 是 意 料 之 外, 它 不 是 第 一 樁 讓 彼 此 翻 臉 的 焦 點, 當 然 也 不 會 是 最 後 一 樁 泛 藍 陣 營 在 神 豬 祭 事 件 上 的 政 治 斧 鑿 痕, 也 是 非 常 明 顯 的 由 於 本 文 從 頭 至 此 所 述 情 節, 大 都 圍 繞 在 總 統 豬 主 事 者 之 民 進 黨 政 治 人 物 言 行 部 分, 對 泛 藍 政 治 人 物 較 少 著 墨 因 此 吾 人 不 妨 回 顧 一 下 : 泛 藍 政 治 人 物 在 此 事 上, 前 前 後 後 作 了 些 什 麼 樣 的 表 態 早 先 他 們 還 對 總 統 騎 豬 難 下, 抱 持 落 井 下 石, 冷 嘲 熱 諷 的 態 度, 但 不 料 幾 天 下 來, 反 神 豬 論 已 經 激 發 起 了 客 家 族 群 意 識, 而 客 家 族 群 大 都 是 泛 藍 選 民, 倘 若 得 罪 了 他 們, 這 場 總 統 選 戰 也 就 不 必 打 了 因 此 看 到 風 向 不 對 勁, 泛 藍 人 士 馬 上 尋 求 補 救 之 道 如 中 央 日 報 所 載, 中 國 國 民 黨 主 席 連 戰 副 主 席 吳 伯 雄 臺 北 市 長 馬 英 九 於 八 月 九 日, 聯 袂 參 加 臺 北 市 政 府 主 辦 義 民 祭 挑 擔 奉 飯 活 動, 連 吳 馬 三 人 頂 著 烈 陽, 挑 著 扁 擔 一 路 從 國 父 紀 念 館 走 到 市 立 體 育 場, 連 戰 還 直 嚷 不 累, 強 調 自 己 是 客 家 人 的 朋 友, 認 同 客 家 文 化 ( 李 仲 維, 中 央,92.8.10) 親 民 黨 主 席 宋 楚 瑜 於 八 月 十 日 上 午, 在 參 加 新 竹 縣 新 埔 鎮 褒 忠 義 民 廟 的 萬 民 挑 擔 活 動 時 指 出, 義 民 節 殺 神 豬 祭 神 是 客 家 人 的 地 方 習 俗, 應 尊 重 客 家 民 族 的 民 俗 和 信 仰, 也 就 是 說, 他 不 敢 因 反 扁 而 反 神 豬 但 是 宋 楚 瑜 還 是 不 忘 抨 擊 陳 總 統, 說 他 每 逢 選 舉 就 自 稱 是 客 家 人 ; 他 說, 照 顧 客 家 人, 應 該 在 平 日 就 要 落 實 ( 中 廣,92.8.11) 即 使 是 統 派 陣 營 的 媒 體, 都 忍 不 住 要 略 帶 嘲 弄 地 說 : 輕 輕 幾 句 話, 就 讓 義 民 子 弟 對 連 日 來 外 界 對 祭 典 用 神 豬 的 存 廢 爭 議 船 過 水 無 痕 也 充 分 展 現 了 大 內 高 手 9 的 深 厚 功 夫 ( 邱 國 堂 -1, 中 時,92.8.11) 9 因 為 宋 楚 瑜 擔 任 過 國 民 黨 秘 書 長, 又 曾 是 李 登 輝 的 親 信, 他 的 政 敵 認 為 他 心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63 國 民 黨 苗 栗 縣 第 五 區 黨 部 在 八 月 十 三 日, 假 南 庄 鄉 民 眾 服 務 社 辦 理 南 庄 鄉 工 作 責 任 區 幹 部 授 證 工 作 研 討 會 時, 縣 議 員 楊 文 昌 就 指 出, 阿 扁 可 以 養 神 豬, 卻 不 准 原 住 民 殺 豬, 抹 殺 原 住 民 傳 統 文 化, 實 在 是 沒 道 理, 因 此, 呼 籲 大 家 要 團 結 一 致, 打 贏 明 年 的 總 統 選 舉 ( 許 素 蘭, 中 央,92.8.14) 直 到 十 七 日 新 埔 褒 忠 義 民 廟 祭 典, 民 進 黨 既 已 準 備 了 一 條 總 統 神 豬 與 米 豬, 國 親 兩 黨 也 就 在 凌 晨, 臨 時 找 一 條 未 註 冊 的 大 豬, 供 奉 義 民 爺, 並 由 客 籍 國 民 黨 副 主 席 吳 伯 雄 代 表 致 祭, 顯 然 是 想 輸 人 不 輸 陣 前 新 竹 縣 長 林 光 華 說, 國 親 兩 黨 把 總 統 神 豬 罵 得 狗 血 淋 頭, 卻 又 臨 時 抱 豬 腳, 根 本 不 夠 誠 意 ( 邱 國 堂 -1, 中 時 晚,92.8.17) 針 對 此 一 報 導, 國 民 黨 新 竹 縣 黨 部 十 七 日 下 午 趕 緊 發 布 新 聞 稿 鄭 重 否 認, 呼 籲 民 眾 不 要 被 不 實 的 謠 言 所 騙 義 民 廟 今 年 輪 值 的 下 山 聯 庄 祭 典 區 總 爐 主 鄭 熙 寧 也 表 示, 今 年 獻 祭 神 豬 當 中, 並 無 以 吳 伯 雄 連 戰 或 宋 楚 瑜 的 名 字 獻 祭 ( 彭 日 鏡 梁 秀 賢, 自 由,92.8.18) 被 指 責 不 要 空 口 說 白 話 的 林 光 華, 乃 於 十 八 日 發 表 聲 明 指 出, 臨 時 買 豬 獻 祭 事, 絕 非 源 於 他 本 人, 而 是 八 月 十 六 日 晚 上 十 一 時 左 右, 各 電 視 台 各 報 記 者 群 聚 觀 賞 米 豬 造 型 及 關 心 總 統 神 豬 時, 有 位 穿 短 褲 之 鄉 親, 騎 車 前 來 向 記 者 們 通 報 謂 : 國 親 為 彌 補 客 家 鄉 親 反 彈, 已 臨 時 買 了 一 條 豬, 準 備 以 連 宋 名 義 獻 祭, 並 表 示 豬 就 在 附 近 不 到 二 公 里 處 準 備 宰 殺, 在 場 民 眾 及 記 者 約 三 十 幾 人 皆 可 為 證, 絕 非 他 胡 言 亂 語, 在 場 某 電 視 記 者 且 立 即 隨 該 鄉 親 前 往 尋 豬 林 光 華 聲 明 表 示, 國 親 立 委 等 之 前 痛 批 阿 扁 總 統 神 豬, 甚 至 拿 客 家 義 民 祭 的 神 聖 獻 供, 與 花 蓮 補 選 山 地 鄉 的 殺 豬 賄 選 查 察 相 提 並 論, 極 盡 侮 辱 客 家 祭 典 文 化, 也 污 衊 陳 總 統 為 國 為 民 祈 福 感 恩 機 深 沉, 手 段 高 竿, 因 此 封 他 以 大 內 高 手 的 諢 號
164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的 善 心 客 家 人 憤 怒 了, 國 親 人 士 緊 張 了, 於 是 打 製 金 牌, 請 出 吳 伯 雄 先 生 代 表 連 宋 致 贈 神 豬 比 重 之 前 三 十 名 信 眾 前 倨 後 恭 的 矛 盾 作 為, 把 大 家 當 傻 瓜 ( 范 振 財, 台 日,92.8.19) 我 們 可 以 這 樣 簡 括 地 說, 進 退 失 據, 這 是 陳 總 統 騎 豬 難 下 的 尷 尬 處 境 ; 而 前 倨 後 恭, 應 該 算 得 上 是 泛 藍 政 治 人 物 在 神 豬 事 上 的 最 佳 寫 照 吧! 2. 基 於 勝 選 考 量, 犧 牲 社 運 理 想 到 底 總 統 神 豬 事 件 是 誰 得 利 呢? 中 時 記 者 邱 國 堂 如 是 分 析 : 總 統 神 豬, 雖 然 掀 起 一 陣 驚 濤 駭 浪, 但 就 客 家 地 區 民 眾 對 阿 扁 的 支 持 度 而 言, 影 響 層 面 微 乎 其 微, 因 為, 幾 乎 沒 有 人 認 為, 阿 扁 準 備 神 豬 祭 拜 義 民 爺, 是 一 件 錯 誤 的 事 相 反 地, 罔 顧 客 家 百 年 習 俗 的 抨 擊, 對 阿 扁 可 能 還 有 一 些 加 分 效 果 阿 扁 準 備 神 豬, 祭 拜 客 家 子 弟 信 仰 中 心 的 義 民 爺, 目 的 當 然 是 希 望 客 家 子 民 看 到 他 對 客 家 族 群 的 關 心 ; 但 這 種 關 愛 能 否 為 他 在 下 屆 總 統 大 選 時 加 分, 目 前 還 不 明 朗 從 宋 楚 瑜 在 義 民 文 化 節 活 動 中 所 獲 得 的 真 情 流 露 支 持, 阿 扁 想 挖 客 家 族 群 的 票 源, 恐 怕 很 難 ( 邱 國 堂 -1, 中 時,92.8.11) 何 以 很 難? 他 並 沒 有 說 明 理 由, 但 當 然 與 總 統 大 選 的 勝 選 考 量 有 關 如 果 純 從 勝 選 考 量, 陳 總 統 會 棄 社 運 理 想 而 就 民 俗 舊 慣, 也 是 勢 所 必 然 而 無 論 是 藍 是 綠, 鮮 見 任 一 政 黨 陣 營, 甘 冒 得 罪 基 層 選 民 之 大 不 韙, 將 抵 觸 民 俗 舊 慣 的 社 運 理 想, 列 為 政 策 政 見 長 遠 來 看, 這 是 民 主 政 治 形 式 之 下, 社 運 前 途 的 一 大 瓶 頸 三 回 應 倫 理 相 對 主 義 1. 本 土 文 化 與 尊 重 多 元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65 有 人 看 出 了 總 統 豬 的 指 標 性 意 義, 卻 指 歸 儒 家 爾 愛 其 豬, 我 愛 其 禮 的 祭 祀 價 值 觀 ( 張 鴻, 中 時,92.8.9) 然 而 這 種 說 法, 並 不 容 易 成 為 社 會 主 流 價 值 自 古 以 來 非 其 鬼 而 祭 之 的 普 羅 大 眾, 其 熱 衷 淫 祀, 大 都 並 非 來 自 我 愛 其 禮 的 人 文 價 值 觀, 而 是 著 眼 於 取 悅 神 靈, 期 待 神 靈 能 回 饋 諸 如 物 富 民 豐 子 孝 孫 賢 之 類 的 現 實 利 益, 因 此 才 會 被 孔 子 責 以 諂 也 我 愛 其 禮 的 這 套 祭 祀 觀, 落 實 在 漢 人 社 會 的 平 民 層 次, 慢 說 不 敵 民 間 信 仰, 可 能 還 遠 不 如 佛 家 戒 殺 放 生 觀 念 的 追 隨 者 眾 這 一 波 的 神 豬 攻 防, 動 保 人 士 真 正 面 對 的 強 勁 敵 人, 不 是 儒 家 價 值 觀, 而 是 倫 理 相 對 主 義 此 中 胡 文 輝 的 指 控, 最 為 淋 漓 盡 緻 : 更 深 層 的 是, 是 否 所 有 的 文 化 傳 統 民 俗 慶 典, 都 要 以 現 代 文 明 的 自 然 平 權, 或 正 信 宗 教 來 檢 視? 決 定 蕪 去 菁 留? 在 文 化 平 等 的 普 世 價 值 下, 誰 有 權 審 查 他 族 他 人 的 傳 統 及 信 仰? 這 種 審 查, 正 是 一 種 文 明 優 越 文 化 霸 權 的 產 物 ( 胡 文 輝, 自 由,92.8.11) 因 應 於 這 類 說 法, 筆 者 在 神 豬 祭 典 舉 行 前 夕 ( 八 月 十 六 日 ), 再 度 於 自 由 廣 場 發 表 了 一 篇 題 為 本 土 文 化 與 尊 重 多 元 的 文 章 ( 釋 昭 慧, 自 由,92.8.16) 為 近 日 紛 擾 不 已 的 總 統 神 豬 事 件, 作 了 一 個 總 回 應 首 先, 筆 者 針 對 刀 下 終 竟 無 法 留 下 神 豬, 表 達 遺 憾! 其 次 針 對 諸 方 質 疑, 筆 者 立 基 於 尊 重 生 命 之 前 提, 一 一 予 以 簡 要 回 應 (1) 超 政 治 圖 騰 面 對 泛 政 治 化 的 輿 論 走 向, 筆 者 澄 清, 關 切 總 統 神 豬, 動 機 主 要 是 來 自 對 神 豬 遭 受 非 人 道 之 飼 養 與 宰 殺 的 不 忍 與 不 捨 對 客 族 神 豬 大
166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賽 與 原 住 民 部 落 大 學 殺 山 豬 觀 摩 教 學, 筆 者 之 一 貫 立 場 也 都 是 反 對, 無 分 軒 輊, 其 超 黨 派 之 立 場 甚 明 然 而 總 統 神 豬 事 件, 爾 後 竟 演 變 為 統 獨 與 泛 藍 泛 綠 之 爭, 我 等 一 應 動 保 人 士, 也 被 抹 黑 成 具 有 政 治 陰 謀 宗 教 偏 見 與 族 群 歧 視 乃 至 扣 阿 扁 帽 子 的 邪 惡 人 物 令 人 懷 疑 : 台 灣 除 了 政 治 圖 騰 之 外, 究 竟 還 有 沒 有 超 政 治 圖 騰 之 社 會 運 動 的 生 存 空 間? (2) 超 族 群 意 識 其 次, 面 對 激 昂 的 族 群 情 緒, 筆 者 也 表 明, 自 己 與 許 多 動 保 人 士, 同 為 客 家 族 群 之 一 員, 如 今 總 統 神 豬 事 件 竟 被 定 調 成 客 家 族 群 受 到 迫 害, 有 人 並 打 著 捍 衛 客 家 文 化 之 旗 幟, 極 力 製 造 客 家 族 群 之 受 迫 害 意 識, 挑 動 族 群 仇 恨, 令 人 不 禁 懷 疑 : 台 灣 除 了 激 情 高 亢 的 族 群 意 識, 是 否 還 有 冷 靜 究 理 的 公 民 意 識 能 夠 成 長 的 空 間? (3) 非 關 宗 教 之 爭 再 來, 面 對 宗 教 對 立 的 挑 激, 筆 者 認 為 那 是 不 對 焦 的 論 述, 因 為 對 任 何 宗 教, 個 人 都 非 常 尊 重, 而 且 一 向 反 對, 動 不 動 就 用 迷 信 二 字 來 對 待 民 俗 信 仰, 此 在 筆 者 過 往 的 言 論 之 中, 都 可 覆 按 即 以 義 民 爺 信 仰 而 言, 筆 者 亦 不 曾 加 以 非 議, 所 以 這 不 是 在 用 佛 教 價 值 觀 品 評 異 教, 而 是 在 跨 宗 教 的 普 世 價 值 觀 基 礎 上, 探 討 文 化 舊 慣 文 中 進 一 步 指 出 : 佛 陀 一 向 尊 重 並 護 念 其 他 宗 教 信 仰, 且 有 不 得 壞 鬼 神 村 之 教 誡 筆 者 忝 為 佛 弟 子, 一 向 稟 佛 遺 訓, 主 張 尊 重 一 切 宗 教, 故 從 未 有 一 言 一 文 批 判 民 俗 信 仰, 且 常 因 民 俗 信 仰 遭 受 他 教 之 貶 抑, 而 代 為 作 不 平 之 鳴 但 尊 重 生 命 之 理 念, 理 應 超 越 於 宗 教 藩 籬 之 上, 而 事 件 演 變 至 今, 竟 有 人 將 它 定 調 為 佛 道 二 教 之 爭, 並 以 某 些 宗 教 在 世 界 各 地 之 血 腥 衝 突 為 喻, 何 其 如 是 危 言 聳 聽!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67 (4) 文 化 舊 慣 宜 汰 泊 存 精 神 豬 比 賽 也 好, 原 住 民 殺 山 豬 觀 摩 教 學 也 好, 本 質 上 都 是 對 本 土 各 族 群 文 化 舊 慣 之 強 烈 認 同 對 文 化 舊 慣 的 珍 惜, 是 族 群 自 我 認 同 與 重 建 族 群 自 尊 心 之 要 件, 更 是 抗 拒 外 來 霸 權 文 化 的 一 種 反 思, 這 是 值 得 讚 歎 的! 然 而 筆 者 依 然 指 出, 凡 事 過 猶 不 及, 文 化 舊 慣 不 宜 無 限 上 綱, 它 們 依 然 要 面 對 普 世 價 值 的 檢 驗 本 土 文 化 與 西 方 文 化 一 般, 必 然 要 在 社 會 變 遷 過 程 中, 不 斷 自 我 反 省 與 自 我 批 判 族 群 社 會 將 必 然 要 於 文 化 舊 慣 中 汰 泊 存 精, 否 則 將 難 以 面 對 是 向 上 提 昇, 還 是 向 下 沉 淪 的 質 疑 (5) 尊 重 多 元 應 以 尊 重 生 命 作 為 前 提 有 人 認 為, 神 豬 大 賽 亦 屬 多 元 文 化 之 一 環, 應 予 尊 重 筆 者 以 為, 尊 重 並 包 容 多 元 之 文 化 宗 教 種 族 思 想, 此 點 大 家 並 無 異 議 然 而 世 人 之 所 以 逐 漸 焠 煉 出 此 一 普 世 性 之 共 識, 正 是 鑑 於 人 類 史 上, 不 尊 重 不 包 容 多 元 文 化 宗 教 種 族 思 想 的 後 果, 總 是 遭 致 生 靈 塗 炭 的 人 間 浩 劫, 為 了 記 取 血 淚 教 訓, 不 想 重 蹈 前 人 覆 轍, 所 以 才 出 現 了 尊 重 多 元 的 共 識 準 此, 則 尊 重 多 元 之 結 論, 來 自 尊 重 生 命 的 前 提 ; 凡 推 翻 尊 重 生 命 之 舉 措 的 任 何 做 法, 如 果 假 尊 重 多 元 之 名 以 行 之, 到 頭 來 必 將 反 噬 尊 重 多 元 之 價 值 試 想, 某 甲 若 是 祭 出 任 何 文 化 宗 教 或 意 識 形 態 的 理 由 來 殺 害 某 乙, 並 且 辯 稱 他 的 行 為 是 人 類 多 元 現 象 之 一 環, 應 予 尊 重 和 包 容, 我 們 能 夠 接 受 這 種 論 調 嗎? 本 文 之 中, 這 一 段 實 是 重 點, 筆 者 於 此 正 面 回 應 了 類 似 胡 文 輝 的 文 化 霸 權 之 論, 以 及 呼 之 欲 出 的 倫 理 相 對 主 義 思 想, 指 出 : 一 旦 有 人 以 多 元 文 化 為 藉 口, 暢 言 倫 理 相 對 主 義, 以 合 理 化 其 殘 害 生 命 的 藉 口, 那 麼, 其 結 果 勢 必 因 其 推 翻 了 多 元 文 化 的 前 提, 而 弔 詭
168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地 顛 覆 了 多 元 文 化 的 信 念 2. 文 化 上 不 干 涉 內 政 論 的 迷 思 筆 者 的 總 回 應, 用 最 精 簡 的 方 式, 最 短 少 的 文 字, 來 回 應 每 一 項 質 疑 與 批 判, 又 受 限 於 報 紙 的 專 論 字 數, 無 法 單 就 倫 理 相 對 主 義, 來 充 分 舉 例 說 明 文 化 霸 權 與 尊 重 生 命 的 分 野 在 這 方 面, 洪 敏 奎 大 作 文 化 上 不 干 涉 內 政 論 的 迷 思, 則 以 充 裕 的 篇 幅, 冷 靜 的 分 析 與 事 例 的 列 舉, 極 具 說 服 力 地 正 面 回 應 了 胡 文 輝 誰 有 權 審 查 他 族 他 人 的 傳 統 及 信 仰 的 論 調, 而 且 擲 地 有 聲 他 認 為, 這 種 理 念 實 質 上 可 視 為 一 種 文 化 領 域 的 不 干 涉 內 政 論, 此 一 說 法 恐 將 和 政 治 領 域 的 不 干 涉 內 政 論, 同 樣 無 助 於 促 進 普 世 人 道 人 權 公 義 他 指 出, 政 治 上 的 不 干 涉 內 政, 不 能 無 限 上 綱 成 為 絕 對 規 則 ; 人 權 高 於 主 權, 是 舉 世 文 明 社 會 的 共 識 此 所 以 國 際 特 赦 組 織 和 人 權 觀 察 等 人 權 團 體, 都 受 到 高 度 肯 定, 歐 美 政 府 關 切 威 權 極 權 國 家 之 人 權 也 只 有 極 權 統 治 者 和 狂 熱 民 族 主 義 者 才 視 之 為 霸 權 主 義 的 表 現 如 果 坐 視 他 國 統 治 者 肆 意 凌 虐 人 民 而 一 無 表 示, 甚 至 和 該 等 統 治 者 勾 肩 搭 背 老 兄 老 弟, 則 不 僅 是 鄉 愿, 而 是 道 德 的 冷 血 麻 痺 於 是 他 進 一 步 指 出, 尊 重 不 同 文 化 也 是 良 好 態 度, 然 而 如 果 誰 也 不 能 審 查 他 族 他 人 的 傳 統 及 信 仰, 否 則 就 是 文 明 優 越 感, 就 是 文 化 霸 權 的 顯 現, 則 是 否 別 國 別 族 之 人, 看 到 中 國 婦 女 的 纏 足 傳 統, 和 印 度 婦 女 火 焚 殉 夫 的 民 俗, 都 只 能 表 示 尊 重, 而 不 可 以 作 出 道 德 批 判 道 德 譴 責? 今 天 一 些 回 教 國 家, 仍 有 只 要 丈 夫 懷 疑 妻 子 不 貞, 即 施 以 挖 目 割 鼻 之 酷 刑, 甚 至 私 刑 殺 害, 我 們 是 否 也 不 可 以 聲 討 譴 責? 非 洲 部 落 切 割 女 孩 陰 唇, 部 分 回 教 國 家 以 亂 石 打 死 通 姦 者 或 未 得 父 母 允 准 而 結 婚 的 青 年 男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69 女, 我 們 是 否 也 只 能 表 示 尊 重? 他 並 舉 麥 克 阿 瑟 佔 領 日 本, 給 予 日 本 婦 女 政 治 社 會 經 濟 上 之 平 等 地 位, 以 及 印 度 原 有 古 老 的 活 活 燒 死 寡 婦 以 殉 葬 之 宗 教 習 俗, 英 國 統 治 印 度 後, 加 以 禁 絕 之 二 例, 以 說 明 文 化 上 人 權 高 於 主 權 的 同 樣 原 理 結 論 指 出 : 文 化 領 域 的 不 干 涉 內 政 論, 正 是 威 權 極 權 統 治 者 和 狂 熱 民 族 主 義 者 抗 拒 人 權 人 道 自 由 民 主 的 護 身 符, 胡 文 輝 的 論 據, 恐 會 有 誤 導 年 輕 人, 為 該 等 人 物 增 添 聲 勢 之 副 作 用 尊 重 不 同 族 群 不 同 文 化, 實 在 不 宜 推 展 到 面 對 明 明 不 妥 ( 甚 至 不 良 ) 的 習 俗, 都 不 敢 加 以 批 判 規 勸 的 地 步, 否 則 尊 重 之 後, 將 會 誤 之 害 之 ( 洪 敏 奎, 弘 誓,92.10.15) 四 結 論 ( 一 ) 問 題 癥 結 原 住 民 殺 豬 宴 客 與 總 統 神 豬 祭 的 軒 然 大 波, 是 當 代 台 灣 社 會 群 象 的 一 個 縮 影 擾 攘 嘈 雜 而 又 活 力 十 足 ; 各 方 大 鳴 大 放, 而 又 似 乎 毫 無 聚 焦 事 件 發 展 中 的 人 事 因 緣 看 似 複 雜, 若 要 披 尋 事 件 發 展 過 程 的 脈 絡, 卻 也 可 發 現 它 的 清 楚 軌 跡 此 中 牽 涉 到 三 個 面 向 : 政 治 利 益 面 子 問 題 與 觀 念 衝 突 整 個 事 件 的 發 展, 不 外 乎 是 這 三 個 面 向 的 糾 結 交 錯 1. 政 治 利 益 聯 合 報 記 者 梁 玉 芳 直 指 : 即 使 是 猪, 冠 上 總 統 二 字, 影 響 力 就 大 不 相 同 ( 梁 玉 芳, 聯 合,92.8.15) 新 台 灣 新 聞 周 刊 記 者 陳 乃 菁 也 說 : 這 都 是 總 統 兩 字 惹 的 禍 除 去 總 統 兩 字, 動 物 福 利 與 民 間 習 俗, 似 乎 才 能 有 一 個 理 性 對 話 的 空 間 ( 陳 乃 菁, 新 台 灣,92.8.16)
170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確 實 如 此 整 個 總 統 神 豬 事 件, 之 所 以 會 弄 得 沸 沸 湯 湯, 關 鍵 不 在 於 那 是 一 隻 豬, 而 在 於 那 是 總 統 豬 這 樣 一 來, 無 論 是 總 統 還 是 總 統 豬, 都 成 了 政 敵 磨 刀 霍 霍 所 要 痛 宰 的 對 象! 政 治 力 量 即 時 介 入 操 盤, 意 圖 收 割 利 益, 於 是 將 它 刻 意 導 向 族 群 情 結, 這 樣 一 來, 要 讓 事 件 回 到 人 道 對 待 動 物 的 源 頭 訴 求 與 理 性 討 論, 也 就 未 免 戛 戛 其 難 了! 中 時 讀 者 劉 永 祥 說 得 好 : 台 灣 政 壇 確 實 少 見 民 主 社 會 所 應 該 有 的 理 性 討 論 問 題 空 間 總 統 猪 事 件, 原 本 是 一 個 檢 視 護 生 價 值 與 傳 統 文 化 價 值, 並 尋 求 對 話 與 溝 通 的 良 機, 然 而 關 鍵 就 在 於 非 友 即 敵, 非 綠 即 藍 的 兩 極 化 思 維, 已 成 為 台 灣 政 壇 的 常 態 而 且 這 種 對 立 不 能 包 容 異 議 的 政 治 氣 氛, 也 已 延 伸 到 了 社 會 的 其 他 領 域 ( 包 括 社 會 中 立 的 良 心 學 術 界 在 內 ) ( 劉 永 祥, 中 時,92.8.21) 2. 面 子 問 題 其 次, 如 前 所 述, 族 群 激 憤 的 情 緒, 多 半 也 來 自 面 子 問 題 要 說 神 豬 祭 必 然 就 等 於 客 家 傳 統 文 化, 事 實 上 也 不 無 疑 義, 就 有 人 直 指 此 種 神 豬 飼 養 與 宰 殺 方 式, 離 古 法 已 遠 如 前 台 灣 省 家 畜 衛 生 試 驗 所 所 長 劉 培 柏 先 生 即 撰 文 指 出, 新 竹 義 民 節 主 辦 單 位 表 示, 神 豬 比 賽 完 全 遵 循 傳 統 古 禮, 而 且 已 實 行 一 百 七 十 多 年, 事 實 上, 現 代 神 豬 大 賽 早 已 淪 為 地 方 人 士 競 爭 財 力 和 面 子 的 比 賽, 不 論 在 選 豬 飼 養 宰 殺 等 過 程, 甚 至 是 酬 神 的 祭 典 儀 式, 對 照 古 代 的 作 法, 都 已 大 異 其 趣 ( 劉 培 柏, 中 時,92.8.15) 他 並 於 文 中 一 一 指 出 古 法 與 現 況 的 差 別 何 在, 茲 不 細 表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71 3. 觀 念 衝 突 撇 開 政 治 人 物 的 利 益 衝 突 與 面 子 問 題 所 產 生 的 族 群 情 緒 不 談, 因 為 那 些 已 在 非 理 性 的 層 面, 誠 如 陳 玉 峰 所 說 的, 這 已 非 是 非 論 證 所 能 圓 滿 解 決 者 然 而 更 棘 手 的 是 觀 念 衝 突, 諸 如 尊 重 生 命 與 尊 重 多 元 本 土 文 化 與 普 世 價 值 爾 愛 其 羊 與 我 愛 其 禮 人 權 與 主 權 之 細 膩 論 證, 原 可 心 平 氣 和 地 作 理 性 的 討 論 與 溝 通, 誠 如 陳 玉 峰 所 言, 這 不 是 單 純 的 是 非 對 錯 問 題, 而 是 價 值 轉 移 的 議 題 即 使 共 識 形 成 匪 易, 也 不 必 要 惡 化 成 為 非 理 性 的 衝 突 與 鬥 爭 然 而 一 旦 受 到 政 治 利 益 與 面 子 問 題 的 非 理 性 因 素 干 擾, 論 者 往 往 就 會 落 入 情 緒, 施 以 種 種 人 身 攻 擊, 卒 至 形 成 貼 標 籤 扣 帽 子 的 政 治 惡 鬥, 讓 理 性 溝 通 的 大 門 徹 底 封 閉, 形 成 兩 派 媒 體 與 文 人 隔 空 相 罵 的 效 應 這 是 非 常 可 惜 的 現 象, 也 是 台 灣 社 會 心 智 成 長 的 重 大 負 擔 ( 二 ) 良 性 效 應 學 者 之 中, 也 有 人 是 樂 見 這 種 對 立 的, 認 為 這 未 嘗 不 是 刺 激 改 革 的 動 力 無 論 如 何, 民 間 有 人 自 發 地 用 水 果 裝 扮 的 豬 公 取 代 神 豬, 代 表 著 自 發 性 的 改 革 力 量 還 是 存 在 宗 教 社 會 學 者 林 本 炫, 即 表 達 了 此 一 看 法 他 認 為, 台 灣 的 民 間 信 仰 是 非 常 實 用 主 義 取 向 的, 一 旦 參 與 或 主 事 的 民 眾 願 意 改 變 一 項 儀 式, 他 們 可 以 很 容 易 找 到 一 個 說 法 來 支 持 這 樣 的 改 變 如 果 他 們 不 願 改 變, 同 樣 也 可 以 有 更 多 理 由 加 以 辯 護 因 此, 陳 總 統 認 養 神 豬, 雖 然 無 故 惹 了 一 身 豬 騷, 但 也 可 能 反 而 加 速 這 種 自 發 性 改 革 的 正 面 力 量 之 運 作 ( 林 本 炫, 台 日,92.8.13) 以 下 從 三 方 面, 檢 視 總 統 豬 爭 議 所 引 發 的 良 性 效 應 :
172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1. 以 創 意 神 豬 替 代 肉 食 神 豬 發 揮 創 意, 將 類 似 比 賽 加 以 改 良, 以 免 除 殺 生 與 虐 待 動 物 的 疑 慮, 這 種 自 發 性 改 革, 其 實 早 已 出 現 在 總 統 豬 事 件 之 前 例 如, 民 國 九 十 年 台 北 客 家 文 化 節, 主 辦 單 位 即 安 排 了 舉 行 創 意 神 豬 比 賽, 用 麵 線 糕 點 水 果 與 塑 膠 等 材 料 來 製 作 神 豬 ; 九 十 一 年, 三 峽 祖 師 廟 神 豬 比 賽 獻 祭 之 時, 位 居 前 排 首 席 中 央 由 正 爐 主 敬 獻 的 神 豬, 就 是 由 壽 麵 作 成 的 素 豬, 不 但 也 能 呈 現 祭 祀 者 的 虔 誠, 也 具 有 動 物 保 育 的 功 能 ( 張 勵 德 -3, 東 森,92.8.7) 就 在 本 ( 九 十 二 ) 年 八 月, 總 統 豬 事 件 爆 發 前 後, 文 化 局 結 合 平 鎮 市 公 所 所 舉 辦 的 2003 桃 園 客 家 文 化 節, 首 先 登 場 的, 就 是 創 意 神 豬 秀, 來 自 全 縣 十 個 社 區 居 民, 發 揮 創 意, 改 以 各 式 稻 穗 竹 枝 和 大 花 布 等 環 保 素 材, 創 作 製 作 成 神 氣 活 現 的 可 愛 神 豬, 這 十 隻 不 一 樣 的 神 豬 作 品 即 日 起 在 平 鎮 社 教 文 化 中 心 展 出, 讓 民 眾 可 以 親 近 神 豬 ( 成 漢, 聯 合,92.8.8) 同 樣 是 在 本 年, 當 神 豬 話 題 發 燒 之 時, 就 有 苗 栗 縣 卓 蘭 鎮 擺 脫 傳 統 神 豬 普 渡 的 做 法, 在 中 元 節 普 渡 時, 結 合 卓 蘭 水 果 節 活 動, 推 出 了 用 水 梨 裝 飾 的 梨 豬 公 卓 蘭 鎮 長 並 明 確 表 示, 為 了 促 銷 卓 蘭 水 梨, 加 上 減 少 殺 生, 從 今 年 開 始, 卓 蘭 十 四 個 社 區 全 部 改 用 水 梨 豬 來 普 渡, 普 渡 完 後, 還 能 將 水 梨 分 送 給 信 眾, 達 到 促 銷 和 環 保 的 功 效 ( 林 惠 敏, 中 廣,92.8.8) 還 有 台 北 市 政 府, 在 八 月 十 日 的 2003 台 北 客 家 義 民 祭 典 上, 只 要 創 意 不 要 胖 將 備 受 爭 議 的 神 豬 祭 典 規 模 大 幅 縮 水, 只 用 了 三 頭 重 約 6 7 百 台 斤 的 神 豬 參 加 祭 典, 這 些 肉 豬 不 是 那 種 被 強 迫 灌 食, 導 致 體 型 異 常 龐 大 的 神 豬, 只 是 體 型 一 般 的 中 等 豬 隻 其 餘 則 都 是 以 創 意 神 豬 代 替 ( 劉 俊 言, 聯 晚,92.8.10) 這 些 不 殺 生 的 創 意 神 豬, 有 的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73 用 水 果 餅 乾, 有 的 用 罐 頭 甚 至 麵 線 堆 疊 而 成, 不 僅 成 本 低 廉, 也 能 達 到 祭 祀 神 明 的 效 果 與 不 殺 生 的 環 保 概 念, 吸 引 不 少 民 眾 的 現 場 圍 觀, 認 同 這 是 一 舉 數 得 ( 東 森,92.8.11) 難 怪 東 森 記 者 會 認 為, 今 年 的 台 北 義 民 祭, 似 乎 以 不 殺 生 為 主 題 這 或 許 並 無 存 心 與 總 統 神 豬 互 別 苗 頭 的 扁 馬 情 結 10, 而 是 純 屬 巧 合, 但 也 可 見 動 保 思 想 與 文 化 改 造 的 理 念, 台 灣 人 民 並 不 是 完 全 聽 不 進 去 的 即 使 是 總 統 神 豬 所 屬 區 域 的 新 竹 縣, 縣 政 府 於 八 月 十 五 日 下 午 舉 辦 中 元 普 渡 時, 縣 長 鄭 永 金 也 以 麵 粉 做 成 的 素 豬 供 奉, 而 且 祭 品 全 素, 供 桌 上 的 水 果 白 米 特 產 品, 儘 量 採 用 新 竹 縣 的 產 製 品, 既 節 省 開 支, 又 能 促 銷 地 方 特 產 節 省 了 開 支, 員 工 反 應 頗 佳 縣 府 估 計, 往 年 辦 中 元 普 渡, 光 是 買 豬 羊 三 牲 就 得 上 萬 元, 今 年 擺 滿 桌 水 果 和 素 食, 僅 一 萬 五 千 元, 可 以 多 燒 些 紙 錢 普 渡 後, 也 不 用 刷 刷 洗 洗, 防 備 牲 禮 留 下 的 血 水 引 來 惱 人 的 蒼 蠅 ( 羅 緗 綸, 聯 合,92.8.16) 在 神 豬 話 題 逐 漸 退 燒 之 際, 新 竹 市 三 級 古 蹟 長 和 宮 也 於 八 月 二 十 日, 舉 行 風 城 祈 福 祭 活 動, 四 千 多 戶 信 眾 備 妥 豐 盛 牲 醴, 廟 方 卻 別 出 心 裁 改 以 兩 頭 兩 百 斤 唯 妙 唯 肖 素 豬 當 祭 品, 一 樣 誠 意 十 足, 連 老 一 輩 信 眾 也 連 聲 稱 讚 信 眾 對 長 和 宮 以 不 殺 生 辦 普 渡 教 化 信 眾 的 用 心, 讚 不 絕 口 ; 還 有 人 當 場 如 釋 重 負, 決 定 擺 脫 約 定 俗 成 用 牲 醴 祭 拜 好 兄 弟 傳 統, 明 年 跟 進 改 用 素 果 參 加 普 渡 長 和 宮 的 普 渡 祭 典, 除 了 搭 台 演 出 傳 統 戲 曲 誦 經, 並 獨 樹 一 格 設 置 書 香 讚 普 長 和 宮 表 示, 農 曆 七 月 普 渡 好 兄 弟 中 必 定 不 乏 飽 讀 詩 10 陳 水 扁 與 馬 英 九 被 視 作 兩 大 政 治 陣 營 的 超 級 巨 星, 兩 人 並 曾 於 四 年 前 競 選 台 北 市 長
174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書 者, 普 渡 除 奉 祭 一 般 食 物, 滿 足 眾 家 好 兄 弟 的 精 神 糧 食, 也 同 樣 重 要 書 普 結 束 後, 他 們 還 把 兩 百 多 套 各 類 叢 書 將 捐 贈 給 新 竹 市 新 港 里 發 一 光 耀 文 教 基 金 會 院 童 ( 黎 慧 琳, 聯 合,92.8.21) 我 們 不 妨 退 一 步 想, 受 到 民 間 反 對 聲 浪 的 影 響, 陳 總 統 不 也 因 此 而 改 向 義 民 爺 敬 獻 一 千 四 百 多 台 斤 的 白 米 包, 把 它 裝 飾 成 一 隻 很 有 看 頭 的 創 意 神 豬 嗎? 林 光 華 諷 刺 得 好, 祭 儀 素 桌 上, 素 雞 素 魚 素 肉 素 豬 肝, 食 之 或 能 清 心 寡 欲, 但 思 之 則 有 無 限 想 像 空 間 類 似 的 嘲 諷 之 詞, 不 祇 一 次 出 現 於 報 端 如 : 每 次 在 素 桌 上 看 到 素 雞 素 魚 和 以 模 仿 肉 食 做 出 的 素 菜, 心 想 這 種 口 素 意 葷 的 舉 止, 對 洗 滌 心 靈 具 有 多 大 的 意 義 呢? ( 蔡 俊 寬, 自 由,92.8.20) 陳 玉 峰 教 授 建 議 總 統 改 採 麵 豬 麵 羊 以 奉 祀 義 民 爺, 但 他 也 很 清 楚, 善 挑 撥 者 尚 可 謾 罵 : 始 作 俑 者 其 無 後 乎! 鄉 愿! ( 陳 玉 峰, 自 由, 92.8.8) 佛 弟 子 主 張 意 業 清 淨, 當 然 強 力 反 對 素 食 配 以 肉 形 肉 味 乃 至 肉 名 包 括 筆 者 在 內, 只 要 看 到 形 狀 或 味 道 像 肉 類 的 素 菜, 一 定 是 食 不 下 嚥 的 對 於 以 肉 名 為 素 菜 之 名, 佛 教 界 也 曾 以 意 業 不 淨 為 由, 屢 次 向 素 食 業 者 建 言 改 進, 部 分 素 食 餐 館 也 已 接 納 了 改 進 意 見 因 此, 素 肉 給 人 無 限 想 像 空 間 之 譏, 對 佛 弟 子 是 無 意 義 的 但 是, 對 常 民 文 化 而 言, 這 已 是 跨 越 了 極 大 的 一 步, 吾 人 必 須 看 到 由 肉 豬 轉 成 創 意 神 豬 的 正 面 意 義, 與 爾 後 文 化 轉 型 並 向 上 提 撕 的 無 限 可 能, 對 素 豬 乃 至 素 雞 素 魚 素 肉 素 豬 肝 的 冷 嘲 熱 諷, 是 於 事 無 補 的 2. 總 統 國 宴 更 改 食 材 神 豬 效 應 甚 至 越 界 影 響 到 了 總 統 國 宴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75 八 月 二 十 一 日, 新 埔 義 民 祭 期 剛 過 四 天, 總 統 豬 風 波 已 漸 落 幕, 陳 水 扁 總 統 當 晚 要 在 花 蓮 遠 來 飯 店 舉 行 國 宴, 宴 請 薩 爾 瓦 多 與 瓜 地 馬 拉 總 統, 遠 來 飯 店 主 廚 規 畫 的 菜 單 中, 使 用 了 豆 腐 鯊 作 為 食 材 雖 然 豆 腐 鯊 並 未 列 入 保 育 類 動 物, 但 總 統 府 獲 知 之 後, 為 免 爭 議, 已 經 要 求 承 辦 國 宴 的 花 蓮 遠 來 飯 店 變 更 菜 單, 將 第 一 道 菜 淮 山 燻 魚 塔 使 用 的 食 材 豆 腐 鯊 改 以 龍 鱈 替 代 根 據 報 導, 總 統 府 最 近 因 為 神 豬 事 件, 與 保 護 動 物 人 士 關 係 緊 張, 雖 然 已 請 教 農 委 會, 了 解 豆 腐 鯊 不 是 保 育 類 動 物, 但 為 避 免 爭 議, 還 是 要 求 更 改 食 材 ( 劉 寶 傑 孟 祥 傑 王 燕 華, 聯 合,92.8.21) 3. 神 豬 減 肥, 改 為 肉 豬 事 隔 一 年 半, 彰 化 縣 傳 出 了 神 豬 變 肉 豬, 先 運 動 減 肥 的 新 聞 這 時 聯 合 報 記 者 江 良 誠 於 九 十 三 年 十 一 月 四 日 的 一 則 報 導 報 導 中 指 出 : 花 壇 鄉 灣 東 村 的 一 位 李 姓 農 民, 養 了 十 九 隻 神 豬 酬 神, 但 因 保 育 團 體 批 評 養 神 豬 虐 待 動 物, 神 豬 沒 了 市 場 他 只 好 幫 重 達 700 台 斤 的 大 黑 豬 運 動 減 肥 塑 身, 當 肉 豬 出 售 李 姓 農 民 說, 大 神 豬 動 輒 重 達 1500 台 斤 以 上, 身 價 有 時 可 達 百 萬 元 他 從 三 年 前 起, 就 挑 選 19 隻 台 灣 黑 豬 飼 養, 準 備 在 廟 會 酬 神 時 大 出 風 頭 想 不 到, 去 年 出 現 總 統 神 豬, 引 起 保 育 團 體 批 評 農 民 強 灌 神 豬 飼 料 不 人 道, 虐 待 動 物 之 嫌 雖 然 他 的 神 豬 餵 養 在 自 家 果 園, 並 非 養 在 欄 內 強 迫 灌 食, 但 因 為 保 育 團 體 的 批 評, 建 醮 活 動 已 減 少 了 賽 神 豬, 他 飼 養 的 十 九 頭 神 豬 因 此 乏 人 問 津 因 此 只 好 將 每 頭 重 達 700 台 斤 的 神 豬 減 肥, 當 成 肉 豬 出 售 ( 江 良 誠, 聯 合,93.11.4) ( 三 ) 結 語
176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尊 重 多 元 的 前 提 當 然 正 確, 然 而 誠 如 本 文 前 所 剖 析, 尊 重 生 命 的 價 值, 才 是 多 元 文 化 共 識 之 上 更 高 的 前 提, 若 打 著 多 元 文 化 的 幌 子, 而 傷 害 到 其 他 生 命, 事 實 上 是 在 傷 害 多 元 文 化 的 發 展 當 賓 拉 登 煽 動 宗 教 仇 恨, 打 一 場 毀 滅 美 國 世 貿 中 心 的 聖 戰 之 時, 面 對 全 球 的 嚴 厲 譴 責, 能 悍 然 說 : 這 是 我 們 的 宗 教 文 化, 而 把 譴 責 聲 浪 視 作 文 化 霸 權 嗎? 即 使 再 強 調 包 容 多 元 文 化 的 人, 也 會 立 刻 察 覺 : 這 種 無 限 上 綱 的 所 謂 包 容, 可 能 是 讓 尊 重 多 元 之 價 值 信 念 崩 盤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美 國 自 九 一 一 恐 怖 攻 擊 之 後, 對 於 來 自 伊 斯 蘭 教 國 度 的 人 入 出 美 國 境 內, 變 得 格 外 嚴 苛, 歐 洲 的 德 法 兩 國, 原 來 也 極 度 強 調 多 元 文 化 的 可 貴, 如 今 卻 連 對 伊 斯 蘭 女 子 戴 傳 統 服 飾 的 頭 巾 上 學, 也 已 失 去 了 耐 心, 乾 脆 下 達 禁 令 凡 此 種 種, 皆 可 顯 示, 尊 重 多 元 並 不 表 示 不 能 質 疑 任 何 傷 慈 害 命 的 宗 教 行 為 與 文 化 習 俗, 否 則 只 會 讓 尊 重 多 元 的 價 值 信 念 受 到 重 創, 而 出 現 對 異 質 文 化 之 容 忍 度 倒 退 的 現 象 此 次 神 豬 事 件 中, 筆 者 從 頭 到 尾 對 義 民 信 仰 的 本 身, 不 置 一 喙, 只 針 對 生 靈 受 苦 一 事 加 以 質 疑 我 們 能 夠 同 情 了 解 各 個 民 族 在 捍 衛 傳 統 文 化 時 的 心 情, 然 而 本 土 化 與 多 元 化 的 價 值 信 念, 確 實 不 能 無 限 上 綱, 更 不 能 失 去 反 省 和 批 判 的 能 力 像 神 豬 比 賽 如 此 敏 感 的 問 題, 因 為 涉 及 選 票, 為 了 怕 得 罪 特 定 族 群, 一 般 政 治 人 物 不 敢 碰 觸 它 ; 又 因 為 它 是 一 種 民 間 信 仰 行 為, 為 了 避 免 被 扣 上 宗 教 歧 視 的 帽 子, 因 此 一 般 宗 教 人 士 也 不 敢 碰 觸 它 然 而, 尊 重 生 命 應 該 凌 駕 於 族 群 意 識 或 宗 教 主 權 之 上, 社 會 良 心 人 士 也 不 能 為 了 維 持 表 象 的 和 諧, 而 禮 貌 性 的 緘 默 以 待 對 立, 未 嘗 不 是 對 話 的 開 始 從 宏 觀 的 角 度 來 看, 原 住 民 殺 豬 觀 摩 教 學 事 件 與 總 統 神 豬 祭 事 件, 固 然 激 揚 起 了 政 治 對 立 與 族 群 對 立 的 火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77 花, 但 還 是 深 具 正 面 意 義 的 九 四 六 廿 一 完 稿 於 尊 悔 樓 參 考 資 料 ㄧ 新 聞 報 導 ** 民 國 92 年 7 月 25 日 至 8 月 24 日 之 台 灣 各 大 平 面 媒 體 與 網 路 媒 體, 均 在 筆 者 撰 寫 本 文 時 蒐 集 資 料 的 範 圍 之 內 但 在 這 一 個 月 期 間, 由 於 相 關 報 導 甚 多, 無 法 一 一 細 列, 因 此 以 下 所 列, 僅 限 於 本 文 所 引 用 過 之 資 料 先 依 記 者 姓 氏 筆 劃 序 排 列, 末 後 再 依 刊 出 時 間 先 後, 列 出 未 顯 示 記 者 或 作 者 姓 名 而 只 有 媒 體 出 處 之 部 分 報 導 ) 王 安 國 : 保 育 團 體 批 殺 豬 部 落 大 學 駁 斥 中 國 時 報,92.7.26 王 安 國 : 殺 豬 文 化, 原 住 民 的 傳 統 價 值, 中 國 時 報,92.7.25 王 瑞 伶 : 原 住 民 : 選 舉 已 經 結 束 殺 豬 勿 污 名 化, 聯 合 晚 報,92.8.7 王 淑 瑛 -1: 動 保 團 體 籲 禁 賽 神 豬, 民 生 報,92.8.8 王 淑 瑛 -2: 農 委 會 : 動 保 法 處 罰 理 由 牽 強, 民 生 報,92.8.8 王 淑 瑛 : 反 神 豬 賽 被 指 反 扁, 動 保 團 體 今 赴 總 統 府 抗 議, 民 生 報,92.8.24 王 鵬 捷 : 保 育 團 體 : 扁 養 總 統 豬 還 願 負 面 示 範, 中 央 日 報,92.8.8 朱 淑 娟 -1: 太 殘 忍! 神 豬 大 賽 外 界 疾 呼 取 消, 聯 合 報,92.8.8 朱 淑 娟 -2: 傳 統 不 必 變, 儀 式 可 以 改, 聯 合 報,92.8.8 朱 惠 玲 何 孟 謙 : 總 統 神 豬 該 不 該 宰? 義 民 廟 : 殺 豬 祭 典 誓 在 必 行, 東 森 新
178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聞 報,92.8.7 成 漢 : 桃 園 中 元 節 慶 典, 創 意 神 豬 有 看 頭, 聯 合 報,92.8.8 江 良 誠 : 神 豬 變 肉 豬, 先 運 動 減 肥, 聯 合 報,93.11.4 江 俊 亮 : 陳 水 扁 重 申 一 邊 一 國 期 盼 明 年 完 成 公 投, 中 央 社,92.8.10 何 高 祿 : 獻 祭 總 統 豬, 爭 議 不 斷, 中 國 時 報,92.8.7 何 孟 謙 : 體 重 過 輕 總 統 神 豬 失 寵, 東 森 新 聞 報,92.8.16 邱 國 堂 : 總 統 神 豬 政 治 化, 義 民 子 弟 反 感, 中 國 時 報,92.8.9 邱 國 堂 -1: 神 豬 存 廢, 宋 意 在 言 外, 中 國 時 報,92.8.11 邱 國 堂 -2: 義 民 文 化 節, 沾 政 治 味, 中 國 時 報,92.8.11 邱 國 堂 : 林 光 華 : 國 親 臨 時 抱 豬 腳, 中 時 晚 報,92.8.17 林 惠 敏 : 中 元 節 到 苗 栗 卓 蘭 梨 豬 公 普 渡, 中 廣 新 聞 網,92.8.8 李 仲 維 : 連 馬 吳 挑 擔 慎 終 追 遠 忠 義 精 神, 中 央 日 報,92.8.10 邵 冰 如 王 時 齊 張 念 慈 : 可 憐 總 統 豬, 各 界 籲 取 消 神 豬 大 賽, 聯 合 晚 報, 92.8.7 吳 育 玟 -1: 客 家 義 民 節 登 場, 總 統 豬 如 期 獻 祭, 神 豬 由 米 豬 代 替, 東 森 新 聞 報,92.8.17 吳 育 玟 -2: 神 豬 獻 祭 爭 議, 陳 總 統 : 可 以 反 扁, 但 客 家 習 俗 不 可 污 名 化, 東 森 新 聞 報,92.8.17 范 振 財 : 扁 獻 神 豬 林 為 洲 : 勿 泛 政 治 化, 台 灣 日 報,92.8.7 范 振 財 : 客 族 獻 祭 神 豬 被 批 殺 生 浪 費, 客 族 人 士 籲 尊 重 不 同 宗 教 信 仰 多 一 點 包 容 不 要 對 立, 台 灣 日 報,92.8.8 范 振 財 : 客 家 人 義 民 爺 神 豬 獻 祭 計 畫 不 變, 台 灣 日 報,92.8.15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79 范 振 財 -1: 神 豬 風 波, 扁 : 可 以 反 扁 不 可 反 客 家 文 化, 台 灣 日 報,92.8.18 范 振 財 -2: 米 包 製 創 意 神 豬 阿 扁 很 環 保, 台 灣 日 報,92.8.18 范 振 財 : 國 親 豬 連 夜 覓? 鄉 親 誤 傳? 送 金 牌 獎 勵 殺 生? 泛 藍 羅 生 門, 林 光 華 為 客 人 叫 屈, 台 灣 日 報,92.8.19 胡 清 暉 張 念 慈 : 總 統 豬 掛 名 而 已, 別 將 客 家 節 日 泛 政 治 化, 聯 合 報,92.8.8 胡 清 暉 : 總 統 豬, 不 參 加 神 豬 比 賽, 聯 合 報,92.8.9 胡 清 暉 : 總 統 豬 不 參 加 神 豬 賽, 但 如 期 獻 祭, 聯 合 報,92.8.10 胡 清 暉 : 總 統 素 豬 獻 祭, 總 統 豬 要 宰 殺, 聯 合 報,92.8.14 胡 清 暉 -1: 總 統 豬, 還 是 要 宰 殺 獻 祭, 聯 合 報,92.8.15 胡 清 暉 -2: 義 民 廟 中 元 祭, 今 敲 響 鑼, 聯 合 報,92.8.15 胡 清 暉 : 總 統 豬, 今 晨 秘 密 宰 殺, 聯 合 報,92.8.17 胡 清 暉 : 中 元 祭, 辣 妹 賽 豬 公, 聯 合 報,92.8.18 胡 清 暉 羅 緗 綸 : 禮 遇 總 統 豬 未 參 賽 給 優 等, 聯 合 報,92.8.18 洪 淑 菁 : 社 會 新 態 / 養 1 頭 總 統 神 豬 可 養 13 名 育 幼 院 童, 時 報 周 刊,1329 期,92.8.12 彭 日 鏡 梁 秀 賢 : 神 豬 爭 議, 扁 : 不 能 假 藉 反 扁 胡 亂 反, 自 由 時 報,92.8.18 陳 世 財 : 罰 殺 豬 表 演? 考 倒 農 委 會, 中 時 晚 報,92.7.25 陳 世 財 : 解 放 神 豬, 連 署 一 波 波 過 磅 前 灌 鉛 灌 錫 都 來, 中 時 晚 報, 92.8.7 陳 世 財 : 反 神 豬, 民 間 團 體 卯 上 扁, 中 時 晚 報,92.8.24 陳 香 蘭 : 李 喬 民 間 團 體 發 起 取 消 賽 神 豬 虐 殺 祭 拜 文 化, 台 灣 日 報,92.8.7 許 素 蘭 : 扁 養 神 豬 不 准 原 民 殺 豬 基 層 憤 慨, 中 央 日 報,92.8.14
180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張 勵 德 -1: 尊 重 生 命! 保 育 團 體 呼 籲 取 消 神 豬 比 賽, 東 森 新 聞 報,92.8.7 張 勵 德 -2: 神 豬 祭 祀 / 農 委 會 : 尊 重 宗 教 習 俗, 飼 主 最 好 勿 灌 食, 東 森 新 聞 報,92.8.7 張 勵 德 -3: 神 豬 祭 祀 / 義 民 節 重 頭 戲, 全 台 各 地 均 有 類 似 活 動, 東 森 新 聞 報, 92.8.7 張 蓉 湘 : 美 國 保 育 組 織 說, 宰 殺 扁 豬 以 傳 統 為 名 虐 待 動 物, 中 廣 新 聞 網, 92.9.19 曾 恩 仁 : 六 堆 客 家 票 穩 固, 綠 營 有 信 心 手 護 台 灣 後 能 衝 到 6 成, 二 四 總 統 大 選 專 題 報 導,Ettoday,93.3.2, http://www.ettoday.com/2004/03/02/11093-1594673.htm 黃 錦 嵐 : 陳 定 南 兩 度 批 評 : 殺 豬 文 化 是 惡 質 文 化, 中 國 時 報,92.7.25 楊 雅 民 鄒 景 雯 : 動 研 會 籲 取 消 神 豬 祭 典, 自 由 時 報,92.8.8 黎 慧 琳 : 長 和 宮 普 渡, 素 豬 當 家, 聯 合 報,92.8.21 劉 俊 言 羅 緗 綸 : 北 市 賽 創 意 豬, 竹 縣 3 千 人 挑 擔, 聯 合 晚 報,92.8.9 劉 瑞 祺 : 扁 豬 還 是 宰 了, 總 統 籲 勿 反 客 家 文 化, 中 國 時 報,92.8.18 劉 寶 傑 孟 祥 傑 王 燕 華 : 神 豬 事 件 剛 過, 國 宴, 刪 掉 豆 腐 鯊, 聯 合 報,92.8.21 談 曉 泉 : 總 統 豬 退 出 比 賽,16 日 照 宰, 蘋 果 日 報,92.8.10 賴 仁 中 : 原 住 民 殺 豬 宴 客, 判 定 非 賄 選, 自 由 時 報,92.9.11 謝 蕙 蓮 : 反 神 豬 團 體 抗 議 : 扁 用 選 舉 語 言 扭 曲, 聯 合 晚 報,92.8.24 顏 章 聖 : 總 統 神 豬 過 磅, 地 方 決 議 獻 祭 ; 客 家 義 民 節 明 登 場, 神 豬 忙 送 祭, 台 視,92.8.15 羅 緗 綸 : 總 統 送 神 豬, 要 殺? 要 留?, 聯 合 晚 報,92.8.6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81 羅 緗 綸 : 總 統 獻 神 豬, 刀 下 留 不 留, 聯 合 報,92.8.7 羅 緗 綸 : 中 元 普 渡, 縣 府 樸 素 獻 祭, 聯 合 報,92.8.16 羅 緗 綸 胡 清 暉 : 爭 議 多 日, 總 統 豬 宰 了, 聯 合 晚 報,92.8.17 羅 緗 綸 胡 清 暉 : 扁 : 可 反 扁, 但 神 豬 祀 別 汙 名 化, 聯 合 報,92.8.18 羅 緗 綸 : 林 為 洲, 用 總 統 豬 搶 客 家 票, 聯 合 報,92.8.18 黑 函,92.8.6 鄭 智 仁 吳 傑 沐 : 神 豬 獻 祭 陷 神 明 不 仁, 學 界 批 養 到 癱 瘓, 總 統 豬 也 挨 轟, 蘋 果 日 報,92.8.8 鄭 淑 芬 : 尊 重 神 豬 文 化 反 對 神 豬 比 賽, 陳 玉 峰 : 反 對 亂 扣 阿 扁 帽 子, 台 灣 日 報,92.8.8 Appalling plight' of super-fat pigs, BBC News, 8 August, 2003. 高 市 原 住 民 強 調, 今 年 豐 年 祭 豬 非 殺 不 可, 中 國 時 報 引 中 央 社 稿,92.8.7 神 豬 與 狗, 中 央 日 報,92.8.8 原 住 民 的 豐 年 祭 可 以 殺 豬, 客 家 人 的 神 豬 競 賽 就 不 可 以?, 台 灣 日 報, 92.8.9 新 竹 義 民 廟 義 民 挑 擔, 宋 楚 瑜 批 扁, 中 廣 新 聞 網,92.8.11 台 北 義 民 祭 出 現 不 殺 生 神 豬, 價 格 低 廉 又 達 敬 神 目 的, 東 森 新 聞 報, 92.8.11 總 統 神 豬, 中 晚 社 評, 中 時 晚 報,92.8.11 陳 總 統 將 依 客 家 習 俗 向 義 民 爺 獻 祭 神 豬, 中 央 社,92.8.14 神 豬 事 件 遭 抹 黑, 客 家 人 義 憤 填 膺, 民 視,92.8.15 總 統 豬 被 宰, 好 奇 鄉 民 圍 觀, 民 視,92.8.17
182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總 統 參 加 義 民 節 祭 典, 籲 尊 重 客 家 祭 神 豬 習 俗, 中 時 電 子 報 引 中 央 社 稿, 92.8.17 豬 賄 與 豬 神, 黑 白 集, 聯 合 報,92.8.10 向 下 沈 淪 的 選 戰 模 式, 社 論, 聯 合 報,92.8.19 神 豬 之 死, 蘋 果 日 報,92.8.19 二 相 關 評 論 ( 依 姓 氏 筆 劃 序 排 列 ) 伍 麗 華 : 從 文 化 檢 視 殺 豬 祭 儀,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8.8 李 俊 英 : 百 年 賽 豬 公, 一 頁 滄 桑 史, 中 國 時 報,92.8.12 杜 天 平 : 一 豬 兩 命 謀 殺 案, 台 灣 日 報,92.8.8 杜 天 平 : 大 灑 豬 血 的 總 統 豬 報 導, 台 灣 日 報,92.8.9 希 達 塔 : 神 豬 酬 神 傳 統 與 殺 豬 文 化,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8.11 林 為 洲 : 回 應 刀 下 請 留 總 統 豬,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8.7 林 榮 典 : 不 殺 生, 意 在 眾 生 平 等,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8.11 林 本 炫 : 饒 了 豬 公 吧!, 台 灣 日 報,92.8.13 林 光 華 : 尊 重 包 容 欣 賞 我 們 的 要 求,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8.17 邱 垂 亮 : 客 家 人 的 台 灣 認 同 危 機,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8.20 吳 錦 發 : 原 住 民 與 客 家 人 的 殺 豬, 台 灣 日 報,92.8.8 洪 敏 奎 : 文 化 上 不 干 涉 內 政 論 的 迷 思 回 應 胡 文 輝 先 生 大 作 神 豬 與 火 雞, 弘 誓 雙 月 刊,92.10.15 胡 文 輝 : 神 豬 與 火 雞,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8.11 施 正 峰 : 台 灣 客 家 族 群 與 政 治,94.6.5, 發 表 於 台 灣 客 家 社 會 與 文 化 學 術 研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83 討 會, 台 北, 台 灣 國 際 會 館 http://mail.tku.edu.tw/cfshih/seminar/20040605/20040605.htm 梁 玉 芳 : 神 豬 的 解 放, 聯 合 報,92.8.15 陳 乃 菁 : 只 因 總 統 誤 養 了 一 頭 肥 豬 神 豬 獻 祭, 動 保 團 體 認 為 創 意 零 分, 新 台 灣 新 聞 周 刊,386 期,92.8.16~8.22 陳 文 卿 : 養 豬 謝 神 不 該 違 反 自 然, 中 國 時 報,92.8.10 陳 玉 峰 : 總 統 難 為 騎 豬 難 下? 柔 性 反 神 豬 運 動 開 張,92.8.8 陳 添 枝 : 神 豬 論, 中 國 時 報,92.9.1 郭 長 豐 : 都 是 豬 惹 的 禍,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8.10 鹿 言 : 超 大 神 豬, 等 於 歹 命 豬, 中 國 時 報,92.8.11 張 逸 : 豬 事 不 順, 台 灣 日 報,92.8.8 張 鴻 : 爾 愛 其 豬, 我 愛 義 民 文 化, 中 國 時 報,92.8.9 張 宜 信 : 比 大 肥 豬, 不 如 比 健 康 豬, 中 國 時 報,92.8.9 曾 恩 仁 : 六 堆 客 家 票 穩 固, 綠 營 有 信 心 手 護 台 灣 後 能 衝 到 6 成,Ettoday, 2004.3.2, 二 四 總 統 大 選 專 題 報 導, (http://www.ettoday.com/2004/03/02/11093-1594673.htm) 葉 嘉 文 : 義 民 祭 總 統 與 神 豬,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8.9 溫 子 欣 : 唉! 神 豬 淪 為 扣 帽 子 工 具, 聯 合 報,92.8.18 趙 少 康 : 總 統 豬 與 豬 總 統, 蘋 果 日 報,92.8.8 蔡 俊 寬 : 賭 臭,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8.20 燈 芯 : 蓄 大 豬,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8.10 劉 培 柏 : 賽 神 豬, 離 古 法 遠 矣!, 中 國 時 報,92.8.15
184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劉 永 祥 : 民 主 與 包 容, 中 國 時 報,92.8.21 劉 威 良 : 神 豬 的 話, 南 方 電 子 報,92.9.2, (http://www.upsaid.com/south/index.php?action=viewcom&id=19) 釋 昭 慧 : 血 腥 殺 豬, 比 賄 選 嚴 重,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7.27 釋 昭 慧 : 刀 下 請 留 總 統 豬!,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8.5 釋 昭 慧 : 本 土 文 化 與 尊 重 多 元 總 統 神 豬 事 件 總 回 應, 自 由 時 報, 自 由 廣 場,92.8.16 相 關 法 規 ** 以 下 相 關 法 規 已 由 法 源 法 律 網 (http://www.lawbank.com.tw/index.php) 在 神 猪 事 件 發 生 期 間, 一 一 摘 出 一 動 物 保 護 法 ( 民 國 90 年 12 月 21 日 修 正 ) 第 6,12,13,30,31 條 (http://www.lawbank.com.tw/goto.php?url=/flaw/flawdat09.asp?l no%3d6%2c12%2c13%2c30%2c31%26lsid%3dfl014739)) 第 6 條 任 何 人 不 得 惡 意 或 無 故 騷 擾 虐 待 或 傷 害 動 物 第 12 條 對 動 物 不 得 任 意 宰 殺 但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不 在 此 限 : 一 為 肉 用 皮 毛 用, 或 餵 飼 其 他 動 物 之 經 濟 利 用 目 的 者 二 為 科 學 應 用 目 的 者 三 為 控 制 動 物 群 體 疾 病 或 品 種 改 良 之 目 的 者 四 為 控 制 經 濟 動 物 數 量 過 賸, 並 經 主 管 機 關 許 可 者 五 為 解 除 動 物 傷 病 之 痛 苦 者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85 六 為 避 免 危 害 人 類 生 命 身 體 健 康 自 由 財 產 或 公 共 安 全 者 七 收 容 於 動 物 收 容 處 所 或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之 場 所, 經 通 知 或 公 告 逾 七 日 而 無 人 認 領 認 養 或 無 適 當 之 處 置 者 八 其 他 依 本 法 規 定 或 經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事 由 者 寵 物 不 得 因 前 項 第 一 款 之 情 事 被 宰 殺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得 公 告 禁 止 宰 殺 前 項 第 一 款 之 動 物 依 第 一 項 第 七 款 規 定 准 許 認 領 認 養 之 動 物, 不 包 括 依 第 八 條 公 告 禁 止 飼 養 或 輸 入 之 動 物 但 公 告 前 已 飼 養 或 輸 入, 並 依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一 項 辦 理 登 記 者, 准 由 原 飼 主 認 領 第 13 條 依 前 條 第 一 項 所 定 之 事 由 宰 殺 動 物 時, 應 以 使 動 物 產 生 最 少 痛 苦 之 人 道 方 式 為 之, 並 遵 行 下 列 之 規 定.. 一 除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之 情 況 外, 不 得 於 公 共 場 所 或 公 眾 得 出 入 之 場 所 宰 殺 動 物 二 為 解 除 寵 物 傷 病 之 痛 苦 而 宰 殺 寵 物, 除 緊 急 情 況 外, 應 由 獸 醫 師 執 行 之 三 宰 殺 收 容 於 動 物 收 容 處 所 或 直 轄 市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指 定 場 所 之 動 物, 應 由 獸 醫 師 或 在 獸 醫 師 監 督 下 執 行 之 四 宰 殺 數 量 過 賸 之 動 物, 應 依 主 管 機 關 許 可 之 方 式 為 之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得 依 實 際 需 要 訂 定 宰 殺 動 物 之 人 道 方 式 第 30 條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處 新 台 幣 一 萬 元 以 上 五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186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 一 違 反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使 所 飼 養 動 物 遭 受 不 必 要 之 騷 擾 虐 待 或 傷 害 者 二 違 反 第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棄 養 動 物 者 三 違 反 第 六 條 規 定, 無 故 騷 擾 虐 待 或 傷 害 動 物 者 四 違 反 第 十 一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對 於 受 傷 或 罹 病 動 物, 飼 主 未 給 與 必 要 之 醫 療, 經 直 轄 市 或 縣 ( 市 ) 主 管 機 關 通 知 限 期 改 善, 屆 期 未 改 善 者 五 違 反 第 十 三 條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規 定, 於 公 共 場 所 或 公 眾 得 出 入 之 場 所 宰 殺 動 物 者 六 違 反 第 十 三 條 第 一 項 第 四 款 規 定, 未 依 主 管 機 關 許 可 方 法 宰 殺 數 量 過 賸 之 動 物 者 七 違 反 第 十 三 條 第 二 項, 未 依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所 定 宰 殺 方 式 宰 殺 動 物 者 第 31 條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處 新 台 幣 二 千 元 以 上 一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拒 不 改 善 者, 得 按 次 處 罰 之.. 一 運 送 人 違 反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依 第 九 條 所 定 動 物 運 送 辦 法 規 定 之 運 送 工 具 及 方 式 者 二 違 反 第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未 基 於 動 物 健 康 或 管 理 上 之 需 要 施 行 動 物 醫 療 及 手 術 者 三 違 反 第 十 二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項 規 定, 宰 殺 動 物 者 四 違 反 第 十 三 條 第 一 項 第 二 款 規 定, 未 具 獸 醫 師 資 格 非 因 緊 急 情 況 宰 殺 寵 物 者
總 統 神 豬 祭 祀 風 波 報 導 與 批 判 之 深 層 探 索 187 五 違 反 第 十 三 條 第 一 項 第 三 款 規 定, 未 由 獸 醫 師 或 未 在 獸 醫 師 監 督 下 宰 殺 動 物 者 六 飼 主 未 依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依 第 十 九 條 第 三 項 所 定 寵 物 登 記 管 理 辦 法 規 定 期 限 辦 理 寵 物 之 出 生 取 得 轉 讓 遺 失 或 死 亡 登 記 者 七 飼 主 違 反 第 二 十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使 寵 物 無 七 歲 以 上 人 伴 同 或 未 採 取 適 當 防 護 措 施, 出 入 於 公 共 場 所 或 公 眾 得 出 入 之 場 所 者 二 社 會 秩 序 維 護 法 ( 民 國 80 年 06 月 29 日 公 發 布 ) 第 79 條 (http://www.lawbank.com.tw/goto.php?url=/flaw/flawdat09.asp?l no%3d79%26lsid%3dfl004501) 第 79 條 有 左 列 各 款 行 為 之 一 者, 處 新 台 幣 三 千 元 以 下 罰 鍰 或 申 誡 : 一 於 禁 止 吸 煙 之 處 所 吸 煙, 不 聽 勸 阻 者 二 於 公 共 場 所 任 意 叫 賣 物 品, 妨 礙 交 通, 不 聽 禁 止 者 三 跨 越 巷 道 或 在 通 道 晾 掛 衣 物, 不 聽 禁 止 者 四 虐 待 動 物, 不 聽 勸 阻 者 三 (89) 農 防 字 第 891564010 號 ( 內 容 略 )
188 玄 奘 佛 學 研 究 第 十 一 期 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