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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高 雄 師 大 學 報 2011, 30, 23-42 傳 說 歷 史 與 集 體 意 識 - 從 草 屯 龍 德 廟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談 起 謝 貴 文 1 摘 要 位 於 南 投 草 屯 之 龍 德 廟, 有 一 清 代 臺 灣 道 丁 曰 健 所 獻 刑 期 無 刑 匾 額, 其 背 後 並 流 傳 一 則 傳 說, 內 容 描 述 丁 曰 健 冒 領 殺 戴 潮 春 之 功 勞, 皇 帝 令 其 戴 領 軍 剿 辦 北 勢 湳 之 洪 欉, 在 龍 德 廟 保 生 大 帝 顯 靈 相 助 下, 順 利 完 成 使 命, 將 功 補 罪 本 文 由 這 則 傳 說 切 入, 配 合 官 方 及 文 人 所 載 之 歷 史 文 獻, 分 析 戴 潮 春 事 件 的 兩 段 史 實, 指 出 傳 說 雖 不 能 取 代 歷 史, 但 可 藉 以 發 現 歷 史 記 載 的 偏 見 謬 誤 與 不 足, 有 助 於 事 實 真 相 的 探 討 與 釐 清 再 者, 這 類 與 地 方 風 物 有 關 的 傳 說, 常 會 使 居 民 產 生 親 切 感 與 歸 屬 感, 形 成 一 種 對 地 方 文 化 的 認 知 與 身 分 的 認 同, 這 種 共 同 的 集 體 意 識, 不 僅 可 以 凝 聚 各 個 地 方 的 社 區 意 識, 也 在 臺 灣 人 主 體 意 識 形 成 過 程 中 發 揮 作 用 關 鍵 字 : 傳 說 歷 史 集 體 意 識 草 屯 龍 德 廟 刑 期 無 刑 匾 投 稿 日 期 : 民 國 100 年 3 月 18 日 ; 接 受 刊 登 日 期 100 年 6 月 30 日 1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文 化 事 業 發 展 系 助 理 教 授

24 高 雄 師 大 學 報 第 三 十 期 Legend, History and Collective Consciousness speaking from Caotun Longde Temple s Xing Ji Wu Xing Tablet Kuei-wen Hsieh * Abstract In Longde Temple of Caotun Township, Nantou County, there is a tablet that says Xing Ji Wu Xing donated by Taiwan Dao Ting Yueh-chien during the Ching Dynasty. Legend has it that Ting Yueh-chien wrested the merit from others and killed Tai Chao-chun. The emperor ordered Ting Yueh-chien to put down Beishinan's Hong Cong. Under the guidance and assistance of Bao-sheng-da-di, Ting was finally able to defeat Hong and to make amends for his guilt. This paper analyzes two historical facts of the Tai Chao-chun incident based on this legend as well as historical records of government officials and scholars. Although legends cannot replace history, they compensate for prejudices, errors and insufficiencies in historical records, and help to explore and clarify the truth. Moreover, legends that have to do with local scenery and historical relics often give residents a sense of belonging, causing them to identify with the local culture. This collective consciousness not only coheres local community consciousness, but also has an effect on the formation of Taiwanese consciousness. Keywords: legend, history, collective consciousness, Caotun Longde Temple, Xing Ji Wu Xing tablet * Assistant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Cultural Business, National Kaohsiung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傳 說 歷 史 與 集 體 意 識 - 從 草 屯 龍 德 廟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談 起 25 壹 前 言 發 生 於 清 同 治 元 年 (1862) 的 戴 潮 春 事 件 ( 民 間 或 稱 萬 生 反 紅 白 旗 反 ), 與 朱 一 貴 事 件 林 爽 文 事 件 合 稱 為 臺 灣 三 大 民 變, 其 歷 時 之 久 為 害 之 大 官 員 死 難 之 慘 烈, 較 後 二 者 猶 有 過 之 吳 德 功 在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自 序 即 言 : 戴 萬 生 作 亂 三 年, 臺 灣 道 鎮 皆 殉 難 知 府 洪 毓 琛 亦 積 勞 病 故 爾 時, 北 至 大 甲, 南 至 嘉 義, 地 方 盜 賊 蜂 起, 官 軍 南 北 中 三 路 進 勦, 始 克 蕩 平 其 害 較 烈 於 林 爽 文 1 對 於 這 場 清 季 臺 灣 的 重 大 動 亂, 官 方 與 民 間 皆 留 有 各 式 的 記 載 與 說 法 官 方 文 書 部 分 有 大 清 穆 宗 毅 皇 帝 實 錄 丁 曰 健 治 臺 必 告 錄 ; 文 人 作 品 部 分 有 林 豪 東 瀛 紀 事 吳 德 功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蔡 清 筠 戴 案 紀 略 林 占 梅 潛 園 琴 餘 草 陳 肇 興 咄 咄 吟 等 ; 2 民 間 歌 仔 冊 則 有 辛 酉 一 歌 詩 相 龍 年 一 歌 詩 新 編 戴 萬 生 作 反 歌 等 ; 另 在 臺 灣 中 部 地 區 尚 流 傳 許 多 有 關 的 傳 說, 迄 今 仍 為 當 地 人 所 津 津 樂 道 3 這 些 記 載 與 說 法 不 論 在 事 件 的 起 因 與 發 展, 或 人 物 的 形 象 與 評 價 上, 皆 有 或 多 或 少 的 出 入, 從 中 可 看 出 歷 史 與 傳 說 的 關 連 性 與 差 異 性, 也 可 窺 見 官 方 與 民 間 知 識 分 子 與 鄉 村 百 姓 之 間 不 同 的 思 想 情 感 與 價 值 觀 歷 來 學 者 運 用 官 方 檔 案 家 族 文 書 文 學 作 品 民 間 戲 曲 等 材 料, 對 於 戴 潮 春 事 件 已 有 諸 多 的 研 究 ; 本 文 則 擬 從 南 投 草 屯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及 其 背 後 的 傳 說 來 看 這 場 動 亂, 主 要 目 的 不 在 探 索 事 實 的 真 相, 而 是 藉 以 辯 證 歷 史 與 傳 說 之 間 複 雜 的 關 係, 並 指 出 傳 說 背 後 所 隱 含 的 集 體 意 識 傳 說 是 指 描 述 某 種 歷 史 人 物 或 歷 史 事 件 解 釋 某 種 風 物 或 習 俗 的 口 述 傳 奇 作 品, 4 它 與 神 話 民 間 故 事 最 大 的 不 同, 在 於 它 有 鮮 明 的 歷 史 性 與 現 實 性, 無 論 是 人 物 事 件 風 物 習 俗 都 是 實 有 存 在 可 見 可 聞 的 因 此, 傳 說 往 往 與 歷 史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一 般 人 常 以 傳 說 為 虛 構 歷 史 為 真 實 來 區 別 二 者, 但 事 實 上 並 非 如 此 簡 單, 歷 史 常 由 於 官 方 的 政 治 立 場 及 知 識 分 子 的 意 識 形 態, 而 有 扭 曲 不 實 的 記 載 與 評 斷 ; 傳 說 則 流 傳 在 廣 大 人 民 的 口 耳 之 間, 雖 然 也 會 因 群 眾 的 好 惡 而 有 所 加 工 改 造, 但 有 時 卻 反 而 能 保 存 事 實 素 樸 的 面 貌, 故 也 被 稱 為 人 民 口 述 的 歷 史 本 文 即 嘗 試 由 一 則 與 戴 潮 春 事 件 有 關 的 傳 說 切 入, 配 合 官 方 及 文 人 的 歷 史 記 載, 分 析 這 場 民 變 中 的 兩 段 史 實, 指 出 傳 說 雖 不 能 取 代 歷 史, 但 可 藉 以 發 現 歷 史 記 載 的 偏 見 謬 誤 與 不 足, 有 助 1 2 3 4 吳 德 功,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1959 年 ), 頁 1 大 清 穆 宗 毅 皇 帝 實 錄 收 錄 清 同 治 皇 帝 的 諭 令 及 官 員 的 奏 摺, 內 有 許 多 清 廷 對 戴 潮 春 事 件 的 因 應 措 施 丁 曰 健 治 臺 必 告 錄 的 卷 六 至 卷 八, 則 收 錄 其 來 臺 平 定 戴 潮 春 事 件 的 奏 摺 與 書 信 林 豪 東 瀛 紀 事 上 下 卷 各 九 篇, 敘 述 戴 潮 春 事 件 的 亂 事 興 起 擴 散 及 清 廷 平 定 的 過 程, 並 附 有 叢 談 記 載 民 間 有 關 的 傳 說 吳 德 功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中 的 戴 案 紀 略, 上 中 卷 參 考 丁 曰 健 林 豪 之 書 及 個 人 所 見 所 聞, 記 錄 整 起 亂 事 的 過 程, 並 有 所 評 論, 下 卷 則 附 記 殉 難 的 義 民 及 兵 弁 名 單 蔡 清 筠 戴 案 紀 略 以 吳 德 功 之 書 為 範 本, 加 入 部 分 個 人 的 觀 察 及 評 論 而 成 林 占 梅 為 竹 塹 團 練 的 領 袖, 平 定 戴 潮 春 事 件 有 功, 其 詩 集 潛 園 琴 餘 草 亦 論 及 此 事, 尤 以 南 征 八 詠 為 最 陳 肇 興 為 彰 化 舉 人, 曾 與 各 地 方 頭 人 協 助 官 府 平 定 亂 事, 其 詩 集 陶 村 詩 稿 中 一 系 列 的 詠 史 詩 咄 咄 吟, 亦 敘 述 其 個 人 在 此 事 之 經 歷 與 看 法 李 世 珍 陳 玲 珠, 歷 史 事 件 與 地 方 傳 說 的 系 聯 - 以 台 中 市 四 張 犁 戴 潮 春 事 件 田 野 採 錄 為 例, 民 間 文 學 年 刊 3 期 (2009 年 10 月 ), 頁 141-160 程 薔, 中 國 民 間 傳 說 ( 杭 州 : 浙 江 教 育 出 版 社,1995 年 ), 頁 7

26 高 雄 師 大 學 報 第 三 十 期 於 事 實 真 相 的 探 討 與 釐 清 5 不 過, 傳 說 畢 竟 是 傳 說, 雖 然 可 補 歷 史 之 偏 失, 但 這 僅 是 其 部 分 的 價 值 傳 說 的 產 生 往 往 來 自 於 民 眾 依 其 心 理 意 識 對 史 實 進 行 解 釋 與 描 述, 其 能 夠 長 期 在 民 間 留 傳 下 來, 必 定 具 有 一 種 集 體 意 識, 才 能 為 群 眾 所 接 受, 並 且 樂 於 傳 講 ; 而 透 過 傳 說 一 次 又 一 次 的 講 述 與 聽 聞, 這 種 集 體 意 識 更 加 獲 得 強 化, 形 成 群 眾 共 同 的 認 知, 並 且 塑 造 一 種 身 分 的 認 同, 這 才 是 傳 說 的 重 要 價 值 所 在 最 能 表 現 這 種 集 體 意 識 的 是 與 地 方 名 人 信 仰 風 物 有 關 的 傳 說, 當 地 方 居 民 在 講 述 這 些 傳 說 時, 會 產 生 特 有 的 親 切 感 與 歸 屬 感, 形 成 一 種 對 地 方 歷 史 與 文 化 的 共 同 認 知, 一 種 我 是 這 個 地 方 一 份 子 的 身 分 認 同 本 文 討 論 的 這 則 傳 說, 正 是 在 講 述 草 屯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的 保 生 大 帝, 如 何 顯 靈 協 助 清 廷 攻 克 戴 潮 春 事 件 中 的 首 逆 洪 欉 ; 它 附 著 於 這 座 地 方 公 廟 內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使 每 個 月 眉 厝 的 居 民 相 信 我 們 的 神 明 最 靈 驗, 當 他 們 為 外 地 人 講 述 這 則 傳 說 時, 也 透 露 出 身 為 月 眉 厝 一 份 子 的 榮 耀 感 從 這 種 認 知 與 認 同 的 集 體 意 識, 不 僅 可 看 見 傳 說 如 何 凝 聚 各 個 地 方 的 社 區 意 識, 也 有 助 於 瞭 解 它 在 臺 灣 人 主 體 意 識 形 成 過 程 中 所 發 揮 的 作 用 貳 龍 德 廟 與 刑 期 無 刑 匾 在 南 投 縣 草 屯 鎮 月 眉 厝 的 龍 德 廟, 緣 起 於 明 末 清 初 之 際, 福 建 漳 州 南 靖 縣 的 林 氏 居 民 攜 帶 保 生 大 帝 香 火, 遠 渡 重 洋 來 臺 謀 生 起 初 落 腳 於 梅 仔 腳 ( 今 嘉 義 縣 梅 山 鄉 ), 未 幾 遷 徙 定 居 於 月 眉 厝, 為 祈 求 墾 殖 平 安, 乃 於 康 熙 初 年 雕 刻 保 生 大 帝 神 像 奉 祀, 並 醵 資 草 創 簡 陋 小 祠 於 北 投 山 麓 不 久, 因 水 患 將 小 祠 遷 回 月 眉 厝 庄 內, 後 又 因 信 徒 日 增, 乃 於 乾 隆 五 十 八 年 (1793) 由 林 氏 六 房 的 林 浸 捐 獻 土 地, 遷 建 於 今 之 廟 址 嘉 慶 八 年 (1803) 曾 稍 事 修 建 廟 體 道 光 二 十 九 年 (1849) 經 總 理 六 房 林 文 梅 塘 房 林 水 汴 鬚 房 林 永 讚 等 三 人 首 倡, 由 庄 民 醵 資 七 百 餘 元 重 修, 咸 豐 元 年 (1851) 竣 工 光 緒 二 十 四 年 (1898) 因 水 患 致 護 龍 塌 毀 ; 光 緒 三 十 年 (1904) 經 林 月 明 林 憨 兩 人 首 倡, 再 度 由 庄 民 醵 資 五 百 餘 元 修 復 日 治 時 期 大 正 八 年 (1919) 再 次 重 修 民 國 四 十 一 年 因 拜 亭 毀 損, 總 理 六 房 林 金 江 林 榮 彬 5 傳 統 中 國 史 學 視 傳 說 為 隨 意 性 杜 撰 人 云 亦 云 不 可 信 的 同 義 語, 將 其 與 信 史 對 立 起 來 但 自 清 末 民 初 梁 啟 超 提 出 新 史 學 觀 念 後, 胡 適 傅 斯 年 顧 頡 剛 等 人 也 主 張 跳 脫 以 儒 家 經 史 為 中 心, 擴 大 史 料 的 範 圍, 如 顧 頡 剛 已 注 意 到 歌 謠 方 言 諺 語 風 俗 宗 教 等 的 歷 史 價 值, 而 以 孟 姜 女 故 事 的 研 究 作 為 其 層 累 地 造 成 古 史 理 論 的 有 力 佐 證 進 入 二 十 世 紀 末 的 後 現 代 史 學, 對 於 傳 說 與 歷 史 有 更 深 刻 的 反 省, 他 們 試 圖 解 構 歷 史 撰 寫 的 客 觀 性, 認 為 無 論 口 頭 傳 說 還 是 歷 史 文 獻, 都 是 歷 史 記 憶 的 不 同 表 述 方 式, 兩 者 在 本 質 上 並 無 區 別 每 個 人 都 有 自 己 對 歷 史 的 記 憶, 而 不 同 個 體 或 群 體 的 歷 史 記 憶 呈 現 與 傳 承 方 式 可 能 不 同, 於 是 便 有 了 官 方 史 家 與 民 眾 的 歷 史 記 憶 之 分, 也 有 了 文 獻 的 記 憶 與 口 述 的 記 憶 之 分 實 際 上, 文 獻 與 傳 說 都 是 呈 現 在 不 同 載 體 上 的 歷 史 記 憶, 它 們 之 間 也 會 經 常 性 的 發 生 互 動 的 影 響 ( 有 關 這 方 面 的 討 論, 可 參 看 王 明 珂, 歷 史 事 實 歷 史 記 憶 與 歷 史 心 性, 歷 史 研 究 5 期,2001 年, 頁 136-147; 趙 世 瑜, 傳 說 歷 史 歷 史 記 憶 - 從 20 世 紀 的 新 史 學 到 後 現 代 史 學,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2 期,2003 年, 頁 175-188; 盧 華 為, 虛 構 與 真 實 - 民 間 傳 說 歷 史 記 憶 與 社 會 史 知 識 考 古, 江 蘇 社 會 科 學 6 期,2004 年, 頁 162-166 ) 本 文 即 站 在 後 現 代 史 學 的 角 度, 嘗 試 以 草 屯 龍 德 廟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來 探 討 傳 說 的 歷 史 價 值, 但 必 須 強 調 的 是 : 這 僅 是 一 個 個 案, 並 不 能 據 以 證 明 所 有 傳 說 皆 有 彌 補 正 史 文 獻 缺 陷 的 功 能, 且 傳 說 的 歷 史 價 值 仍 需 建 立 在 與 正 史 文 獻 的 比 對 考 證 上, 這 也 是 本 研 究 的 著 力 所 在

傳 說 歷 史 與 集 體 意 識 - 從 草 屯 龍 德 廟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談 起 27 兩 人 首 倡, 由 庄 民 醵 資 聘 匠 師 雕 塑 龍 柱 民 國 四 十 六 年 由 六 房 林 金 江 之 妻 林 陳 查 某 首 倡 重 修 從 祀 神 明, 於 是 庄 民 復 醵 資 重 修, 聘 六 房 林 祈 洽 溪 頭 李 錐 彩 繪, 越 二 年 僅 完 成 正 殿 重 修, 即 因 民 國 四 十 八 年 八 七 水 災 及 民 國 四 十 九 年 八 一 水 災 造 成 護 龍 塌 毀 而 中 斷 修 復 工 程 民 國 五 十 一 年 由 林 如 斌 首 倡 將 正 殿 土 角 壁 改 為 磚 壁, 並 復 建 翼 房 民 國 五 十 九 年 由 管 理 人 六 房 林 金 興 首 倡 重 修 保 生 大 帝 金 身, 庄 民 醵 資 五 千 餘 元, 聘 六 房 林 榮 彬 林 祈 洽 父 子 重 修, 林 鎮 河 亦 於 當 年 醵 資 五 萬 餘 元 復 建 左 護 龍 民 國 六 十 五 年 改 管 理 人 制 為 管 理 委 員 會, 庄 民 醵 資 七 十 餘 萬 元 聘 鬚 房 林 國 益 重 修, 並 復 建 左 護 龍, 於 翌 年 完 工, 恢 復 水 災 前 之 舊 貌 自 民 國 五 十 五 年 以 來, 龍 德 廟 飽 受 因 道 路 拓 寬 而 將 拆 毀 之 威 脅, 所 幸 在 長 房 林 忠 文 房 林 捷 鎮 六 房 黃 東 盈 等 人 之 奔 走 請 命 下, 終 於 在 民 國 七 十 四 年 獲 內 政 部 指 定 為 三 級 古 蹟, 並 獲 政 府 補 助 修 復, 而 成 為 重 要 的 文 化 資 產 從 龍 德 廟 的 沿 革 來 看, 該 廟 與 林 姓 宗 族 的 關 係 至 為 密 切, 不 僅 歷 次 修 建 皆 由 其 宗 族 成 員 所 倡, 甚 至 修 建 之 匠 師 亦 為 族 親 廣 義 的 月 眉 厝 包 括 月 眉 厝 北 投 埔 溪 洲 等 村 庄, 根 據 日 治 時 期 最 後 一 年 的 戶 籍 資 料 顯 示, 北 投 埔 戶 長 為 林 姓 的 佔 70.5%, 月 眉 厝 則 佔 59.1%, 皆 遠 高 於 其 他 姓 氏, 足 證 其 為 林 姓 的 血 緣 聚 落 6 月 眉 厝 的 林 姓 宗 族 分 為 守 勤 公 派 下 的 大 長 房 七 房 六 房 及 守 玉 公 派 下 的 塘 房 白 鬚 房 文 房, 前 者 奉 祀 關 老 爺, 有 關 老 爺 公 田 ; 後 者 奉 祀 觀 音 媽, 有 觀 音 媽 公 田, 舉 凡 龍 德 廟 昭 樂 軒 及 林 姓 家 廟 的 開 支, 皆 由 兩 者 平 均 分 攤, 稱 為 兩 平 公 早 年 龍 德 廟 保 生 大 帝 大 老 爺 爐, 按 林 姓 六 房 頭 一 大 一 小 的 長 幼 順 序, 每 年 輪 流 由 一 個 房 頭 擔 任 主 祭, 至 民 國 五 十 八 年 始 增 加 一 個 異 姓 房, 由 七 個 房 頭 輪 流 本 地 庄 民 皆 尊 稱 龍 德 廟 保 生 大 帝 為 老 爺 或 老 爺 公, 自 稱 為 弟 子, 7 顯 示 龍 德 廟 為 月 眉 厝 的 信 仰 中 心, 保 生 大 帝 則 為 林 姓 聚 落 的 守 護 神 龍 德 廟 內 最 珍 貴 的 文 物, 莫 過 於 懸 掛 於 拜 殿 正 中 央 民 國 七 十 三 年 獲 教 育 部 列 為 古 物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這 塊 匾 額 由 同 治 初 年 任 臺 灣 兵 備 道 的 丁 曰 健 所 獻 立, 匾 上 附 記 一 段 頗 長 的 文 字 : 同 治 三 年 秋 九 月, 曰 健 奉 天 子 命, 統 軍 剿 北 勢 湳 巨 逆, 親 冒 矢 石, 備 極 危 險, 屢 荷 神 靈 顯 祐, 搗 穴 擒 渠, 施 生 戮 死, 悅 此 莠 艸 除 而 嘉 禾 斯 植 尚 望 神 威 永 著, 使 有 儆 畏 而 免 於 刑, 則 曰 健 與 茲 土 人 士 並 受 無 疆 之 福 矣 此 說 明 其 獻 匾 之 緣 由, 乃 為 平 定 戴 潮 春 事 件 之 餘 黨, 於 同 治 三 年 (1864) 領 軍 攻 打 北 勢 湳 的 洪 欉, 圍 剿 過 程 備 極 危 險 艱 辛, 幸 賴 龍 德 廟 的 保 生 大 帝 顯 靈 相 助, 而 能 順 利 剿 平 賊 黨, 故 獻 匾 以 謝 神 恩 另 外, 也 希 望 藉 此 刑 期 無 刑 匾 及 保 生 大 帝 的 神 威, 提 醒 人 民 能 有 所 警 惕, 安 分 守 己, 勿 蹈 戴 潮 春 洪 欉 等 亂 匪 之 後 塵, 而 遭 受 國 家 刑 法 的 制 裁 8 6 7 8 林 美 容, 草 屯 鎮 之 聚 落 發 展 與 宗 族 發 展, 祭 祀 圈 與 地 方 社 會 ( 台 北 : 博 揚 文 化,2008 年 ), 頁 100 林 黃 河,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志 略, 南 投 文 獻 34 輯 (1988 年 6 月 ), 頁 74-76 93 丁 曰 健 會 以 刑 期 無 刑 四 字 製 成 匾 額, 有 可 能 是 受 徐 宗 幹 的 影 響 丁 氏 於 道 光 二 十 七 年 來 臺 署 鳳 山 知 縣, 徐 氏 也 於 翌 年 任 臺 灣 道, 兩 人 在 臺 任 內 關 係 極 密, 時 有 書 信 往 來, 徐 氏 對 丁 氏 甚 為 倚 重, 保 薦 不 遺 餘 力, 丁 氏 也 對 徐 氏 極 為 推 崇 感 恩 同 治 二 年, 時 任 福 建 巡 撫 的 徐 氏 保 奏 丁 氏 出 任 臺 灣 道, 臨 行 前 以 其 編 著 之 治 臺 必 告 錄 交 丁 氏 刊 行 此 書 中 特 別 收 錄 兩 件 徐 氏 致 僚 屬 手 札, 皆 在 闡 述 刑 期 無 刑 的 理 念, 一 為 刑 期 無 刑, 愈 殺 愈 多 而 不 能 止 似 求 無 刑, 不 在 多 殺, 殺 其 萬 無 可 宥 者 可 也 ( 致 陳 慈 圃 方 伯 書 ) 二 為 民 之 所 惡 惡 之 ; 惡 莠 早 去 一 日, 良 苗 得 早 生 一 日 置 之 重 刑, 使 本 鄉 本 境 共 見 共 聞, 庶 幾 刑 期 無 刑 ( 致 某 令 書 ) 由 此 可 知, 刑 期 無 刑 顯 為 徐 氏 整 飭 臺 灣 治 安 之 重 要 理 念, 丁 氏 對 徐 氏 極 為 尊 崇, 又 為 其 校 刊 治 臺 必 告 錄 一 書, 對 此 四 字 應 深 有 所 感, 故 於 亂 事 平 定 之 後,

28 高 雄 師 大 學 報 第 三 十 期 究 竟 龍 德 廟 的 保 生 大 帝 如 何 顯 靈 幫 助 丁 曰 健, 而 能 贏 得 這 場 艱 苦 的 北 勢 湳 之 役, 在 官 方 文 書 與 文 人 作 品 中 皆 無 記 載, 但 民 間 卻 流 傳 有 一 則 傳 說, 不 僅 敘 述 保 生 大 帝 顯 靈 相 助 的 過 程, 也 解 釋 丁 曰 健 為 何 會 親 自 領 軍 來 攻 打 洪 欉, 又 為 何 會 獻 立 刑 期 無 刑 匾 的 原 因, 甚 至 還 提 及 戴 潮 春 投 降 處 死 的 經 過, 情 節 曲 折 而 完 整, 茲 將 其 內 容 簡 述 如 下 : 同 治 初 年 臺 灣 發 生 戴 潮 春 事 件, 皇 帝 派 王 狀 元 來 臺 剿 匪, 戴 潮 春 不 敵 歸 降, 兩 人 結 拜 為 兄 弟 王 狀 元 欲 帶 戴 氏 往 京 城 投 軍, 但 因 北 勢 湳 尚 未 剿 平, 在 進 軍 途 中, 遇 到 臺 澎 督 學 使 者 丁 曰 健, 王 狀 元 告 知 戴 潮 春 歸 降 之 事, 丁 氏 欲 奪 其 功, 在 升 堂 時 將 戴 潮 春 殺 死, 取 其 首 級 王 狀 元 見 其 降 將 被 殺, 心 有 不 甘, 回 京 面 君 控 丁 氏 冒 功, 丁 氏 則 以 戴 之 首 級 證 明 其 剿 平 亂 事 皇 帝 疑 丁 氏 之 說, 乃 命 其 文 官 掛 武 帥, 續 剿 北 勢 湳 餘 黨 洪 六 頭, 9 如 未 能 成 功, 自 行 斷 頭 謝 罪 丁 氏 統 軍 經 龍 德 廟, 保 生 大 帝 降 旨 乩 童 攔 轎, 但 無 所 指 點, 其 乃 暫 宿 北 投 埔 林 部 爺 宅 一 晚 翌 日, 丁 氏 由 林 部 爺 陪 同, 備 香 案 再 向 保 生 大 帝 請 示, 大 帝 指 示 在 北 勢 湳 五 里 外 按 兵 不 動, 等 候 時 機 丁 氏 依 其 指 示 行 事, 並 扮 相 士 探 聽 到 洪 六 頭 母 舅, 恐 嚇 其 造 反 者 將 株 連 姻 親 三 族, 母 舅 乃 前 往 外 甥 家, 下 啞 巴 藥 毒 害 洪 六 頭, 而 導 致 洪 之 陣 營 失 和 內 亂 保 生 大 帝 此 時 明 示 進 攻 時 日, 丁 氏 帶 兵 圍 剿, 果 然 活 捉 洪 六 頭, 並 取 得 通 天 冠 及 九 龍 袍 獻 功 丁 氏 回 京 上 奏 平 亂 過 程, 皇 帝 始 知 是 龍 德 廟 保 生 大 帝 顯 靈 相 助, 乃 下 詔 丁 氏 將 功 補 罪 : 賜 汝 刑 期 無 刑 丁 氏 將 刑 期 無 刑 四 字 製 成 匾 額, 並 親 赴 龍 德 廟 掛 匾, 當 時 曾 不 慎 踢 到 門 檻 ( 有 一 說 是 丁 氏 為 試 保 生 大 帝 神 威, 故 意 踢 門 檻 ), 保 生 大 帝 頓 時 面 冒 大 汗, 所 幸 祂 曾 受 封 為 帝, 神 威 顯 赫, 故 面 部 油 漆 並 無 剝 落, 且 威 儀 永 垂 10 這 則 傳 說 最 早 寫 成 文 字 的 版 本, 是 由 龍 德 廟 第 四 任 管 理 人 月 眉 厝 林 姓 宗 族 六 房 二 十 世 的 林 金 興 講 述, 同 為 六 房 的 林 黃 河 所 記 錄, 時 間 在 民 國 六 十 年 之 前 11 林 文 龍 於 民 國 六 十 四 年 採 訪 龍 德 廟 時, 也 曾 記 錄 廟 中 老 者 講 述 這 段 傳 說 12 另 在 草 屯 鎮 志 及 部 分 學 者 的 論 文 中, 13 亦 皆 記 載 保 生 大 帝 幫 助 丁 曰 健 的 事 蹟 ; 然 除 了 林 文 龍 曾 由 此 段 傳 說 論 及 丁 曰 健 與 林 文 察 的 不 和 外, 其 餘 皆 未 有 進 一 步 的 討 論 除 了 這 則 傳 說 外, 草 屯 地 區 尚 流 傳 有 顯 赫 救 民 14 媳 婦 之 一 句 話 萬 安 保 鏢 局 洪 璠 與 洪 六 頭 北 勢 湳 石 獅 托 夢 洪 氏 頭 人 15 貓 羅 溪 漂 來 巨 木 當 建 材 16 等 與 戴 潮 春 事 件 有 關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特 製 此 匾 來 宣 示 嚴 懲 不 法 維 護 治 安 的 決 心 本 論 點 承 蒙 匿 名 審 查 人 提 示, 謹 致 謝 忱 洪 六 頭 是 洪 欉 的 外 號, 但 在 北 勢 湳 抗 清 之 役 中, 其 兄 洪 璠 同 為 重 要 領 導 者, 地 位 不 在 洪 欉 之 下, 且 最 後 被 丁 曰 健 活 捉 者 亦 為 洪 璠, 因 此 這 則 傳 說 中 的 洪 六 頭 可 視 為 是 泛 指 洪 璠 洪 欉 兩 兄 弟 南 投 縣 草 屯 鎮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編, 保 生 大 帝 吳 真 人 傳 ( 南 投 : 龍 德 廟, 出 版 年 不 詳 ), 頁 7-10 林 黃 河,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志 略, 頁 153 林 文 龍, 刑 期 無 刑 匾 及 其 他, 臺 灣 風 物 27 卷 1 期 (1997 年 3 月 ), 頁 116-117 林 宗 男 白 萬 國 主 修, 草 屯 鎮 志 ( 南 投 : 草 屯 鎮 志 編 纂 委 員 會,1986 年 ), 頁 973-974; 林 永 根 : 刑 期 無 刑 南 投 縣 名 貴 之 古 匾, 南 投 文 獻 36 輯 (1990 年 ), 頁 18-19; 李 世 珍 陳 玲 珠, 歷 史 事 件 與 地 方 傳 說 的 系 聯 - 以 台 中 市 四 張 犁 戴 潮 春 事 件 田 野 採 錄 為 例, 頁 155-156 南 投 縣 草 屯 鎮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編, 保 生 大 帝 吳 真 人 傳, 頁 6-7 林 宗 男 白 萬 國 主 修, 草 屯 鎮 志, 頁 974-976 洪 英 聖 編, 續 修 草 屯 鎮 誌 ( 南 投 : 草 屯 鎮 公 所,2005 年 ), 頁 1101

傳 說 歷 史 與 集 體 意 識 - 從 草 屯 龍 德 廟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談 起 29 的 傳 說 ; 本 文 將 運 用 這 些 傳 說, 配 合 官 方 的 文 書 檔 案 及 文 人 的 有 關 作 品, 探 討 刑 期 無 刑 傳 說 的 形 成 原 因, 及 其 與 歷 史 的 關 連 性 與 差 異 性, 再 分 析 傳 說 的 類 型 及 其 所 反 映 的 集 體 意 識, 期 望 能 呈 現 它 在 歷 史 及 民 間 文 學 上 的 價 值 參 丁 曰 健 的 爭 功 傳 聞 民 間 傳 說 往 往 具 有 解 釋 的 功 能, 不 僅 可 以 解 釋 地 方 風 物 及 習 俗 的 形 成, 也 可 解 釋 歷 史 人 物 的 特 徵 與 歷 史 事 件 的 演 變 這 種 解 釋 並 非 科 學 的 求 真, 而 是 面 對 客 觀 存 在 的 事 物 或 現 象, 演 述 其 特 徵, 並 推 尋 其 來 源, 表 現 出 一 種 追 源 溯 本 的 思 考 過 程 17 會 成 為 傳 說 解 釋 的 事 物 或 現 象, 通 常 是 特 殊 的 少 見 的 有 趣 的, 人 們 基 於 好 奇 心 與 求 知 欲, 而 以 藝 術 的 構 想 及 演 述 故 事 的 方 式, 對 之 做 出 各 種 富 有 情 趣 的 解 釋 在 這 則 刑 期 無 刑 的 傳 說 中, 首 要 解 釋 的 對 象 自 然 是 丁 曰 健 所 獻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一 般 官 員 或 信 眾 敬 獻 給 寺 廟 的 匾 額, 大 多 在 頌 揚 神 明 的 威 靈 與 德 澤, 因 此 常 與 其 名 號 或 職 能 有 關, 如 保 生 大 帝 即 為 保 佑 群 生 保 愛 生 民 保 生 佑 民 保 我 赤 子 等 然 而, 龍 德 廟 僅 為 月 眉 厝 一 地 的 公 廟, 卻 有 一 塊 臺 灣 兵 備 道 所 獻 之 匾 額, 且 上 書 少 見 的 刑 期 無 刑 四 字, 並 附 記 有 曰 健 奉 天 子 命 等 文 字, 確 實 令 人 感 到 頗 不 尋 常, 自 然 也 會 成 為 民 眾 好 奇 談 論 的 話 題, 而 逐 漸 形 成 這 則 傳 說 另 一 個 令 人 好 奇 的 現 象 是, 丁 曰 健 乃 一 名 文 官, 為 何 由 其 單 獨 領 軍 來 攻 打 北 勢 湳? 北 勢 湳 的 洪 氏 集 團 乃 戴 潮 春 事 件 之 最 大 餘 黨, 也 是 最 頑 強 的 勢 力, 清 廷 自 應 精 銳 盡 出 全 力 一 擊 ; 然 而, 負 責 領 軍 圍 剿 的 既 非 統 理 全 臺 軍 務 的 總 兵 曾 元 福, 亦 非 本 地 掌 內 山 軍 務 的 副 將 林 文 明, 反 而 是 文 職 的 道 臺 丁 曰 健, 實 在 啟 人 疑 竇, 亦 引 人 議 論 18 如 就 清 代 臺 灣 鎮 道 的 職 權 分 工 來 看, 道 臺 應 以 民 政 為 重, 不 宜 過 分 越 權 取 代 武 官 職 責, 且 歷 來 鎮 權 ( 總 兵 ) 一 向 凌 駕 道 權 ( 道 臺 ), 但 丁 曰 健 卻 強 勢 以 道 權 侵 犯 鎮 權, 亦 頗 不 尋 常 19 會 出 現 如 此 不 尋 常 的 現 象, 除 了 因 丁 曰 健 深 得 福 建 巡 撫 徐 宗 幹 的 寵 信, 而 敢 於 侵 犯 總 兵 曾 元 福 之 職 權 外, 丁 氏 欲 獨 占 功 勞, 而 阻 止 總 兵 參 與 北 勢 湳 之 役, 實 為 背 後 的 原 因 所 在, 20 這 可 從 官 方 的 文 書 中 看 出 端 倪 丁 氏 首 先 以 本 地 之 人 辦 本 地 之 匪, 易 生 嫌 疑 為 由, 呈 請 徐 宗 幹 解 除 林 文 明 的 軍 權, 將 內 山 搜 捕 事 宜, 改 由 鎮 道 辦 理 接 著 再 趁 總 兵 曾 元 福 回 郡 清 理 積 欠 口 糧, 並 裁 撤 疲 病 各 勇 ; 原 擬 挑 選 精 銳, 修 治 軍 裝, 即 往 搜 捕 之 際, 與 其 商 酌, 暫 留 郡 垣, 另 行 察 看 情 形 辦 理 ; 再 以 曾 奉 上 諭 : 如 有 應 親 出 彈 壓 督 勦 之 處, 仍 著 隨 時 親 往 為 由, 於 同 17 18 19 20 程 薔, 中 國 民 間 傳 說 ( 杭 州 : 浙 江 教 育 出 版 社,1995 年 ), 頁 159 事 實 上, 丁 曰 健 雖 為 文 職 的 臺 灣 道, 但 其 於 鳳 山 知 縣 嘉 義 知 縣 鹿 港 同 知 淡 水 同 知 任 內, 曾 多 次 平 定 民 變 與 分 類 械 鬥, 屢 建 軍 功 ; 且 清 代 臺 灣 道 於 乾 隆 三 十 二 年 (1767) 後 恢 復 兵 備 銜, 有 率 兵 平 亂 調 度 軍 隊 之 權, 而 丁 氏 之 任 臺 灣 道, 又 被 委 以 督 辦 全 臺 軍 務, 節 制 南 北 各 軍 之 責 ; 凡 此 皆 顯 示 丁 氏 無 論 在 能 力 資 格 及 權 限 上, 都 可 領 軍 參 與 北 勢 湳 之 役 不 過, 就 實 際 清 代 臺 灣 官 僚 體 系 的 運 作 來 看, 道 台 雖 加 兵 備 銜, 但 卻 無 直 接 可 控 馭 的 武 力, 自 然 難 與 全 臺 最 高 武 官 控 兵 一 萬 的 總 兵 相 比, 故 在 剿 匪 平 亂 的 軍 事 主 導 權 上, 仍 是 以 總 兵 為 主 道 台 為 輔 因 此, 丁 氏 單 獨 領 軍 攻 打 北 勢 湳, 總 兵 曾 元 福 卻 留 守 府 城, 實 明 顯 有 違 清 代 臺 灣 鎮 道 權 力 運 作 之 實 際 情 況, 自 易 引 起 外 界 的 好 奇 與 議 論 黃 富 三, 霧 峰 林 家 的 中 挫 (1861-1885) ( 台 北 : 自 立 晚 報 社 文 化 出 版 部,1992 年 ), 頁 23-24 同 上 註, 頁 24

30 高 雄 師 大 學 報 第 三 十 期 治 三 年 (1864) 九 月 十 日 自 府 城 出 發 赴 彰 化, 督 飭 前 後 任 彰 化 知 縣 凌 定 國 張 世 英 等 剿 辦 21 同 年 十 月 五 日, 清 廷 依 丁 氏 所 奏, 解 除 林 文 明 之 職, 令 曾 元 福 留 守 府 城, 由 丁 氏 帶 兵 親 剿 ; 22 這 即 是 刑 期 無 刑 匾 中 所 記 曰 健 奉 天 子 命, 統 軍 剿 北 勢 湳 巨 逆 之 依 據 曾 元 福 對 丁 曰 健 以 文 官 代 武 職 之 事, 似 有 不 滿 而 欲 抵 制 ; 23 閩 浙 總 督 左 宗 棠 與 福 建 巡 撫 徐 宗 幹 對 丁 氏 亦 有 意 見, 兩 人 曾 建 議 其 退 兵, 但 他 回 覆 : 但 已 屢 次 進 攻 獲 勝, 若 即 遽 退, 轉 恐 愈 張 匪 膽, 又 起 戎 心, 殊 與 大 局 有 礙 24 丁 氏 堅 持 領 軍 剿 亂 之 舉, 顯 然 引 起 外 界 諸 多 議 論, 臺 灣 海 防 同 知 葉 宗 元 於 十 月 六 日 即 函 告 以 外 間 傳 聞 歧 出, 又 以 古 名 臣 相 勉 勵 25, 似 在 勸 告 丁 氏 應 有 文 臣 大 度, 勿 與 武 將 爭 功 這 些 外 間 傳 聞 令 人 對 丁 曰 健 有 一 種 好 強 爭 功 的 印 象, 也 易 於 將 此 事 與 其 另 一 個 爭 功 傳 聞 連 結 在 一 起 戴 潮 春 事 件 發 生 後, 彰 化 斗 六 被 攻 破, 臺 灣 道 鎮 亦 皆 殉 難, 亂 事 一 發 不 可 收 拾 清 廷 於 同 治 二 年 (1863) 命 出 身 於 阿 罩 霧 庄 的 福 建 陸 路 提 督 林 文 察 帶 兵 返 臺 剿 匪, 同 時 亦 任 命 丁 曰 健 出 任 臺 灣 道, 負 責 督 辦 全 臺 軍 務, 節 制 南 北 各 軍 26, 並 與 林 文 察 等 妥 籌 防 剿 27 林 文 察 與 丁 曰 健 夙 有 恩 怨, 28 在 收 復 彰 化 斗 六 之 役 中, 屢 見 爭 功 情 事 丁 林 兩 人 不 和 爭 功 之 事, 顯 然 在 臺 灣 民 間 已 多 所 傳 聞 在 吳 德 功 的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中, 即 有 一 則 記 載 : ( 同 治 二 年 ) 十 一 月, 官 軍 克 復 彰 化, 丁 道 檄 召 吳 鴻 源 曾 元 福 關 鎮 國 陳 捷 元, 齊 會 於 斗 六 附 近 紮 營 連 日 攻 之 不 下 林 帥 文 察 繼 至, 登 高 望 曰 : 如 此 各 莊 接 濟 不 斷, 何 能 破 賊! 乃 遣 四 品 軍 功 洪 廷 貴, 往 嘉 彰 交 界, 招 撫 百 餘 莊, 領 白 旗 紛 紛 如 蟻 29 蔡 清 筠 的 戴 案 紀 略 亦 載 此 事 30 這 段 丁 曰 健 久 攻 斗 六 不 下, 後 由 林 文 察 發 現 並 解 決 關 鍵 問 題 的 記 載, 由 於 未 見 於 各 種 官 方 文 書, 真 實 性 存 疑 不 過, 這 則 記 載 一 方 面 在 肯 定 林 文 察 的 戰 略 成 功, 另 方 面 則 在 暗 示 林 氏 的 軍 事 能 力 遠 高 於 丁 曰 健, 故 能 一 眼 就 看 出 丁 氏 作 戰 的 問 題, 可 見 臺 灣 民 間 是 將 收 復 彰 化 斗 六 歸 功 於 林 文 察, 丁 曰 健 則 為 爭 功 冒 功 者 臺 灣 民 間 為 何 會 有 此 傳 聞? 原 因 並 不 難 理 解 林 文 察 出 身 臺 灣 中 部 豪 族, 帶 領 臺 勇 赴 大 陸 平 定 太 平 天 國 之 亂, 屢 建 戰 功, 官 至 福 建 陸 路 提 督, 在 臺 灣 史 上 僅 王 得 祿 可 堪 相 比, 民 間 自 以 勇 武 的 英 雄 人 物 視 之 而 丁 曰 健 雖 與 臺 灣 亦 頗 具 淵 源, 曾 在 道 光 咸 豐 年 間 來 臺 擔 任 鳳 山 嘉 義 知 縣, 又 出 任 鹿 港 淡 水 同 知, 任 內 也 多 次 平 定 械 鬥 與 民 變, 但 他 畢 竟 為 外 來 的 文 職 官 員, 自 然 在 人 民 情 感 與 軍 事 評 價 上 遠 遜 於 林 文 察 臺 灣 民 間 以 丁 曰 健 為 一 爭 功 冒 功 者 的 看 法, 還 表 現 在 後 來 戴 潮 春 被 擒 斬 一 事 關 於 此 事 的 說 法 有 二, 一 為 張 三 顯 慫 恿 戴 氏 自 首, 一 為 戴 氏 遭 曾 元 福 丁 曰 健 所 生 擒 根 據 林 豪 東 瀛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丁 曰 健, 酌 帶 精 勇 督 飭 剿 捕 查 辦 善 後 事 宜 摺, 治 臺 必 告 錄 (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1959 年 ), 頁 472-473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清 穆 宗 實 錄 選 輯 (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1963 年 ), 頁 84 黃 富 三, 霧 峰 林 家 的 中 挫 (1861-1885), 頁 24 丁 曰 健, 上 督 撫 憲 將 軍 稟 並 致 司 道 書, 治 臺 必 告 錄, 頁 576 丁 曰 健, 覆 臺 防 廳 葉 峭 巖 書, 治 臺 必 告 錄, 頁 578 丁 曰 健, 諭 同 誅 首 惡 解 散 脅 從 札 示, 治 臺 必 告 錄, 頁 423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清 穆 宗 實 錄 選 輯, 頁 50 黃 富 三, 霧 峰 林 家 的 興 起 (1729-1864) ( 台 北 : 自 立 晚 報 社 文 化 出 版 部,1987 年 ), 頁 262-264 吳 德 功,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頁 48 蔡 清 筠, 戴 案 紀 略 (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1964 年 ), 頁 53

傳 說 歷 史 與 集 體 意 識 - 從 草 屯 龍 德 廟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談 起 31 紀 事 的 記 載, 林 文 察 派 員 截 斷 斗 六 的 接 濟 後, 戴 潮 春 以 勢 不 可 守, 乃 逃 入 石 榴 班 寶 斗 仔 頂 等 庄, 倚 七 十 五 庄 大 姓 張 三 顯 丁 曰 健 懸 賞 得 戴 逆 者 官 五 品 翎 頂, 張 三 顯 慫 恿 戴 氏 自 首, 曾 元 福 與 戴 氏 為 舊 識, 亦 遣 人 勸 其 自 首, 將 援 朱 一 貴 林 爽 文 之 例, 約 俘 至 京 師, 始 候 廷 議 戴 氏 信 之, 乃 於 同 治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由 張 三 顯 執 送 官 軍, 既 見 丁 道, 猶 立 而 不 跪 且 云 : 起 事 者 惟 本 藩 一 人, 為 官 所 迫, 與 百 姓 無 與 丁 道 大 怒, 立 命 正 法 31 吳 德 功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與 蔡 清 筠 戴 案 紀 略 所 載 亦 大 同 小 異, 32 這 些 說 法 都 以 林 文 察 的 戰 略 奏 效, 導 致 戴 潮 春 逃 出 斗 六, 投 奔 張 三 顯, 最 後 自 首 被 殺, 顯 有 林 氏 才 是 此 事 幕 後 功 臣 之 意 然 而, 在 丁 曰 健 與 曾 元 福 的 奏 報 中, 卻 與 上 述 說 法 有 很 大 的 出 入 根 據 兩 人 的 奏 報, 戴 潮 春 在 斗 六 被 攻 破 後, 逃 至 芋 藔 仔 庄, 又 為 曾 元 福 丁 曰 健 所 破, 見 戴 逆 身 穿 黃 衣, 繞 遁 於 竹 林 之 內, 經 陳 朝 忠 林 文 光 曾 登 貴 勇 首 林 得 勝 等 將 戴 萬 生 擒 獲 經 曾 丁 兩 人 會 審, 逆 首 戴 萬 生 自 供 與 林 晟 等 逆 結 會 謀 叛, 自 封 偽 東 王 ; 凶 悍 之 氣, 見 於 眉 宇 本 擬 檻 送 省 垣, 呈 由 撫 臣 督 飭 在 省 司 道 訊 明 核 辦 惟 重 洋 遠 隔, 風 汛 靡 常, 未 便 使 著 名 巨 憝 久 稽 顯 戮 ; 當 提 戴 萬 生 在 營 會 訊, 極 刑 處 死 33 此 說 未 提 及 林 文 察, 而 以 戴 氏 乃 曾 丁 兩 人 帶 兵 生 擒, 並 非 張 三 顯 所 獻, 且 無 曾 氏 與 戴 氏 約 定 解 送 京 師 之 事, 亦 無 丁 氏 單 獨 審 訊, 因 戴 氏 立 而 不 跪 與 出 言 不 遜 而 斬 殺 之 情 官 方 與 民 間 的 說 法 究 竟 孰 真 孰 偽, 不 易 下 定 論, 但 兩 者 間 的 歧 異, 卻 不 由 得 令 人 懷 疑 其 中 是 否 有 隱 情 ; 尤 其 臺 灣 民 間 對 丁 曰 健 有 爭 功 冒 功 的 印 象, 自 然 會 進 一 步 聯 想 到 : 丁 氏 僅 一 介 文 官, 有 何 能 力 擒 殺 戴 潮 春? 為 何 丁 氏 未 循 朱 一 貴 林 爽 文 之 例, 將 戴 潮 春 解 送 京 師, 而 是 在 當 地 就 審 後 立 即 殺 之? 這 些 質 疑 加 上 民 間 有 將 戴 潮 春 被 捕 歸 功 於 林 文 察 之 說, 因 此 衍 生 出 刑 期 無 刑 傳 說 中, 丁 氏 冒 林 文 察 部 將 王 狀 元 之 功, 在 公 堂 上 斬 殺 戴 潮 春 的 情 節 再 回 到 刑 期 無 刑 這 塊 匾 額, 此 四 字 出 於 尚 書. 大 禹 謨 : 刑 期 于 無 刑, 民 協 于 中 時, 乃 功 懋 哉, 是 指 刑 罰 之 目 的 在 教 育 人 民 遵 守 法 律, 而 達 到 不 用 刑 罰 之 境 地 ; 這 也 是 丁 曰 健 獻 立 此 匾 的 用 心, 希 望 民 眾 以 戴 潮 春 洪 欉 之 下 場 為 戒, 奉 公 守 法, 以 免 於 刑 罰 的 制 裁 然 而, 對 於 非 士 大 夫 化 的 臺 灣 社 會 而 言, 鄉 村 百 姓 多 為 文 盲, 士 大 夫 整 體 學 問 文 章 的 水 準 亦 不 及 內 地, 地 方 公 廟 又 多 由 墾 首 總 理 等 豪 強 所 控 制, 34 因 此 對 高 懸 於 龍 德 廟 內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未 必 能 清 楚 理 解 其 涵 義, 而 易 就 字 面 解 釋 成 判 刑 無 罪 之 意 就 在 這 種 對 刑 期 無 刑 四 字 的 誤 解, 加 上 民 間 對 丁 曰 健 爭 功 冒 功 的 印 象, 將 其 擒 殺 戴 潮 春 領 軍 攻 打 北 勢 湳 等 事 串 聯 起 來, 而 形 成 刑 期 無 刑 傳 說 中 的 情 節 : 丁 氏 冒 功 殺 死 戴 潮 春, 為 王 狀 元 面 君 控 告, 皇 帝 命 丁 氏 領 軍 攻 打 北 勢 湳, 最 後 在 保 生 大 帝 協 助 下 完 成 使 命, 皇 帝 允 其 將 功 補 罪, 下 詔 刑 期 無 刑, 丁 氏 乃 獻 此 匾 予 龍 德 廟 31 32 33 34 林 豪, 逆 首 戴 潮 春 伏 誅, 東 瀛 紀 事 (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1957 年 ), 頁 45 吳 德 功,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頁 48; 蔡 清 筠, 戴 案 紀 略, 頁 53 丁 曰 健, 會 奏 生 擒 偽 東 王 戴 萬 生 等, 勦 滅 巨 股 會 匪, 彰 屬 西 南 大 路 肅 清 摺, 治 臺 必 告 錄, 頁 450-452 陳 春 聲, 三 山 國 王 信 仰 與 臺 灣 移 民 社 會,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學 研 究 所 集 刊 80 期 (1995 年 ), 頁 97-103

32 高 雄 師 大 學 報 第 三 十 期 肆 林 錫 爵 與 北 勢 湳 之 役 在 這 則 刑 期 無 刑 的 傳 說 中, 還 解 釋 一 個 不 尋 常 的 現 象, 即 丁 曰 健 僅 是 一 名 文 官, 如 何 能 剿 平 北 勢 湳 的 洪 氏 集 團? 如 上 所 述, 洪 氏 集 團 為 戴 潮 春 事 件 之 最 大 餘 黨, 也 是 最 頑 強 的 勢 力, 其 難 以 剿 平 的 原 因 在 於 : 一 北 勢 湳 位 於 山 區, 路 徑 險 惡, 易 守 難 攻 二 北 勢 湳 為 一 洪 姓 聚 落, 族 人 眾 多, 佔 地 廣 大, 凝 聚 力 強 三 洪 氏 集 團 之 領 導 者 洪 璠 洪 欉 兄 弟, 能 力 皆 甚 出 色, 頗 具 號 召 力 四 洪 家 本 北 投 之 農 商 富 豪, 戴 案 發 生 後 又 擴 張 財 勢 兼 併 田 地, 財 力 甚 為 充 足 35 因 此, 雖 歷 經 曾 玉 明 林 文 察 等 人 的 攻 剿, 但 都 無 法 一 舉 殲 滅, 丁 曰 健 亦 稱 其 為 狡 惡 之 尤, 迥 非 他 逆 可 比 36 丁 曰 健 起 初 的 圍 剿 並 不 順 利, 後 來 傳 聞 洪 欉 中 礮 陣 斃, 丁 氏 考 慮 此 可 能 為 詐 術, 又 擔 心 洪 璠 自 立 為 首, 以 其 號 召 能 力, 更 難 剿 辦, 因 此 決 定 親 自 督 軍 作 戰 同 治 三 年 (1864) 十 一 月 二 十 七 日 起, 清 軍 與 洪 營 迭 次 鏖 戰, 奪 取 箐 仔 園 上 茄 荖 下 茄 荖 等 地, 並 攻 燬 牛 峙 崎 一 帶 洪 營 銃 櫃 接 著 丁 氏 預 派 義 首 呂 偉 徠 勇 首 施 福 等 由 我 軍 搶 紮 相 距 逆 巢 最 近 之 兩 抱 竹 銃 樓 內, 開 挖 地 道 兩 處, 限 日 直 抵 逆 巢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清 軍 守 備 鄭 榮 攻 陷 牛 峙 崎 要 隘, 當 日 地 道 亦 已 築 成, 準 備 發 動 最 後 攻 擊 翌 日 丑 刻, 清 軍 引 發 地 道 火 藥, 直 轟 洪 宅, 並 令 各 軍 急 攻, 終 攻 破 北 勢 湳, 隨 即 捕 獲 洪 璠, 處 以 極 刑, 並 發 掘 出 洪 欉 屍 棺, 戮 取 首 級, 寸 磔 其 屍 37 至 此, 頑 強 的 洪 氏 集 團 宣 告 瓦 解, 歷 時 三 年 的 戴 潮 春 之 役 也 大 致 結 束 丁 曰 健 自 同 治 三 年 九 月 十 日 從 府 城 出 發, 至 十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攻 破 北 勢 湳 洪 營, 這 段 期 間 丁 氏 親 自 帶 兵 與 強 悍 的 洪 氏 集 團 作 戰, 於 戰 火 中 出 生 入 死, 此 即 刑 期 無 刑 匾 上 所 記 載 的 親 冒 矢 石, 備 極 危 險 由 北 投 攻 打 北 勢 湳, 月 眉 厝 乃 必 經 之 地 月 眉 厝 為 南 投 地 區 少 數 未 加 入 戴 潮 春 陣 營 的 村 庄, 早 在 同 治 元 年 (1862) 二 月 二 十 二 日, 臺 灣 道 孔 昭 慈 尚 未 到 彰 化 剿 辦 戴 黨 之 前, 當 地 林 姓 宗 族 的 領 導 人 林 錫 爵, 即 招 同 舉 人 林 鳳 池 陳 肇 興 等 各 地 頭 人, 宴 集 於 倚 南 軒, 計 議 防 亂 事 宜 38 林 錫 爵 後 來 積 極 協 助 官 府 平 定 戴 潮 春 之 亂, 不 僅 在 文 獻 史 料 中 有 所 記 載, 也 出 現 在 有 關 的 民 間 傳 說 中 根 據 吳 德 功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記 載 : ( 同 治 二 年 ) 四 月 二 十 八 日, 彰 化 舉 人 陳 肇 興 ( 伯 康 ) 邱 位 南 ( 石 莊 ), 沙 連 舉 人 林 鳳 池 ( 文 翰 ) 北 投 堡 舉 人 簡 化 成 義 首 林 錫 爵, 沙 仔 崙 廩 生 陳 貞 元, 約 六 堡 同 日 樹 義 幟 39 自 此 林 錫 爵 正 式 加 入 官 方 陣 營, 協 助 官 府 對 抗 戴 黨 當 時 戴 黨 曾 對 六 堡 發 動 猛 烈 攻 擊, 北 投 埔 的 水 道 也 遭 截 斷, 造 成 五 穀 無 收 成, 林 錫 爵 家 亦 破, 幸 族 大 力 戰 自 守 40 六 月 二 十 一 日, 戴 黨 駐 紮 南 投, 攻 擊 響 應 官 軍 的 村 庄, 義 首 陳 雲 龍 陳 捷 三 率 數 千 義 民 圍 剿, 林 錫 爵 亦 自 北 投 南 擊, 終 攻 破 敵 軍, 收 復 南 投 41 35 36 37 38 39 40 41 黃 富 三, 霧 峰 林 家 的 中 挫 (1861-1885), 頁 27-28 丁 曰 健, 親 赴 彰 化 內 山 督 軍 勦 滅 全 股 踞 逆 摺, 治 臺 必 告 錄, 頁 478 同 上 註, 頁 478-483 陳 肇 興, 北 投 埔 義 士 宴 集 倚 南 軒 計 議 防 亂 事 宜 即 席 賦 贈, 陶 村 詩 稿 (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1962 年 ), 頁 89 吳 德 功,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頁 39 同 上 註, 頁 40 同 上 註, 頁 42-43

傳 說 歷 史 與 集 體 意 識 - 從 草 屯 龍 德 廟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談 起 33 丁 曰 健 來 臺 剿 辦 戴 黨, 林 錫 爵 亦 給 予 諸 多 協 助 同 治 二 年 十 一 月 官 軍 攻 打 斗 六 期 間, 丁 氏 令 官 軍 會 同 義 首 林 錫 爵 陳 大 義 等 人, 攻 打 苦 苓 腳 等 處 附 合 戴 黨 的 三 十 餘 庄, 大 獲 勝 仗, 疏 通 內 山 大 路, 而 能 進 剿 北 投 新 街 洪 欉 的 根 據 地 42 同 治 三 年 十 一 月 攻 打 北 勢 湳 期 間, 丁 氏 亦 令 官 員 會 同 林 錫 爵, 帶 領 兵 勇 攻 破 箐 仔 園 上 茄 荖 下 茄 荖 等 敵 軍 陣 營 43 由 此 可 見, 丁 氏 對 林 錫 爵 頗 為 倚 重, 兩 人 關 係 亦 甚 密 切, 也 因 此 他 在 戎 馬 倥 傯 之 際, 才 會 特 別 到 林 錫 爵 所 在 的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參 拜, 而 有 後 來 屢 荷 神 靈 顯 祐 的 感 應 發 生 由 此 亦 可 看 出, 在 刑 期 無 刑 傳 說 中, 丁 氏 到 北 投 埔 林 部 爺 ( 即 林 錫 爵 ) 家 暫 宿 一 晚, 又 在 林 部 爺 的 陪 同 下, 到 龍 德 廟 請 示 保 生 大 帝 等 情 節, 當 有 極 高 的 真 實 性 在 北 勢 湳 之 役 中, 林 錫 爵 的 貢 獻 尚 不 僅 於 此 如 上 所 述, 丁 曰 健 在 此 役 最 後 關 頭, 派 呂 偉 徠 施 福 等 人 由 官 軍 駐 紮 離 洪 營 最 近 的 兩 處 銃 樓 內, 限 期 開 挖 地 道 通 往 洪 宅, 再 引 爆 地 道 火 藥, 一 舉 攻 破 敵 營, 此 當 為 致 勝 的 關 鍵 所 在 但 在 吳 德 功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與 蔡 清 筠 戴 案 紀 略 中, 雖 亦 提 及 此 事, 但 皆 強 調 是 林 錫 爵 引 導 鄭 榮 挖 掘 地 道, 44 此 與 丁 氏 說 法 有 明 顯 的 差 異 究 竟 林 錫 爵 有 無 引 導 官 軍 挖 掘 地 道? 這 可 從 刑 期 無 刑 傳 說 中 看 出 端 倪 根 據 在 匾 額 上 的 記 載, 丁 氏 雖 稱 屢 荷 神 靈 顯 祐, 但 在 這 則 傳 說 中, 月 眉 厝 的 保 生 大 帝 並 未 給 丁 曰 健 太 多 幫 助, 僅 指 示 他 在 北 勢 湳 五 里 外 按 兵 不 動, 等 候 時 機, 顯 然 這 個 指 示 是 整 場 戰 役 致 勝 的 關 鍵 如 依 此 與 上 述 丁 氏 說 法 相 比 對, 則 北 勢 湳 五 里 外 當 指 相 距 逆 巢 最 近 之 兩 抱 竹 銃 樓, 等 候 時 機 則 在 等 待 地 道 築 成 之 日 ; 而 這 項 挖 掘 地 道 的 建 議 當 來 自 於 月 眉 厝, 最 有 可 能 人 選 即 是 當 地 的 領 導 人 林 錫 爵 在 等 待 時 機 期 間, 丁 氏 恐 嚇 洪 六 頭 母 舅 將 受 株 連, 母 舅 乃 下 藥 毒 害 洪 氏, 導 致 洪 營 失 和 內 亂, 這 是 另 一 個 致 勝 的 關 鍵 除 了 母 舅 之 外, 當 地 亦 有 以 下 藥 者 為 媳 婦 的 說 法, 45 並 流 傳 有 一 則 媳 婦 之 一 句 話 的 傳 說, 內 容 略 以 : 清 軍 為 剿 除 洪 欉, 曾 日 夜 砲 轟 北 勢 湳 庄, 但 洪 庄 猶 能 負 隅 頑 抗, 令 清 軍 大 為 不 解 某 日, 一 洪 家 媳 婦 林 氏 返 月 眉 厝 娘 家 探 親, 娘 家 甚 為 詫 異, 詢 以 其 夫 家 正 遭 砲 轟, 何 能 安 然 出 入? 她 道 只 聞 砲 聲, 見 砲 彈 飛 過 村 庄, 掉 落 烏 溪 底, 卻 未 擊 中 村 內 此 言 傳 至 清 軍, 才 發 現 是 因 砲 口 過 高, 致 無 法 射 中 目 標, 經 調 低 之 後 猛 轟, 果 然 將 洪 庄 夷 為 平 地 46 不 論 是 母 舅 或 是 媳 婦, 這 名 使 洪 六 頭 戰 敗 的 關 鍵 人 物 應 為 其 姻 親, 且 與 月 眉 厝 的 林 姓 宗 族 有 關, 最 可 能 的 人 選 亦 為 林 錫 爵 據 月 眉 厝 林 姓 文 房 的 族 譜 顯 示, 林 錫 爵 之 配 偶 為 洪 氏 ; 47 草 屯 下 庄 的 李 氏 家 譜 亦 記 載 : 北 投 埔 林 姓 與 北 勢 湳 姻 戚 48 ; 月 眉 厝 林 姓 六 房 林 黃 河 更 指 出 林 錫 爵 與 洪 欉 乃 舅 仔 姊 夫 之 姻 親 49 凡 此 皆 顯 示 林 錫 爵 與 洪 欉 確 有 姻 親 關 係, 林 氏 之 妻 極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丁 曰 健, 克 復 彰 城 斗 六 並 攻 克 山 路 抗 莊, 擬 即 移 師 赴 嘉 搜 捕 到 郡 接 印 摺, 治 臺 必 告 錄, 頁 446 丁 曰 健, 親 赴 彰 化 內 山 督 軍 勦 滅 全 股 踞 逆 摺, 治 臺 必 告 錄, 頁 479 吳 德 功,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頁 53; 蔡 清 筠, 戴 案 紀 略, 頁 57 林 宗 男 白 萬 國 主 修, 草 屯 鎮 志, 頁 975 同 上 註, 頁 974 林 黃 河 : 北 投 埔 恆 隆 堂 紀 略, 南 投 文 獻 36 輯 (1990 年 6 月 ), 頁 311 所 附 族 譜 書 影 轉 引 陳 哲 三 : 戴 潮 春 事 件 在 南 投 縣 境 之 史 事 及 其 史 蹟, 臺 灣 史 蹟 36 期 (2000 年 6 月 ), 頁 46 林 黃 河 : 北 投 埔 恆 隆 堂 紀 略, 頁 286

34 高 雄 師 大 學 報 第 三 十 期 可 能 就 是 洪 欉 之 姊, 50 也 因 此 林 氏 對 北 勢 湳 洪 宅 的 方 位 狀 況 頗 為 瞭 解, 才 會 提 議 並 引 導 官 軍 挖 掘 地 道 綜 合 以 上 推 論, 則 吳 德 功 與 蔡 清 筠 的 說 法 確 有 其 真 實 性, 那 麼 丁 曰 健 為 何 會 在 此 事 遺 漏 掉 林 錫 爵 呢? 這 仍 要 回 到 傳 說 來 看, 玄 機 即 在 丁 氏 恐 嚇 洪 六 頭 母 舅 將 受 株 連, 致 其 害 怕 而 下 毒 的 情 節 中 根 據 大 清 律 例 之 規 定, 謀 反 者 不 分 首 從, 皆 凌 遲 處 死, 並 株 連 祖 孫 父 子 兄 弟 及 同 居 之 人, 母 女 妻 妾 姊 妹 及 子 之 妻 妾, 則 須 給 付 功 臣 之 家 為 奴, 財 產 入 官 可 見 謀 反 之 刑 罰 甚 重 牽 連 甚 廣, 這 也 使 身 為 洪 欉 姻 親 的 林 錫 爵, 亦 如 同 傳 說 中 的 母 舅 感 到 不 安, 而 有 加 入 官 軍 陣 營, 甚 至 協 助 挖 掘 地 道 的 大 義 滅 親 之 舉 然 而, 林 錫 爵 雖 有 此 致 勝 的 關 鍵 之 舉, 但 在 苛 峻 寡 恩 的 丁 曰 健 來 看, 51 這 只 算 是 將 功 補 罪 而 已, 因 此 在 奏 摺 中 只 提 及 負 責 挖 掘 地 道 的 呂 偉 徠 與 施 福, 保 獎 名 單 亦 僅 列 此 二 人, 52 而 在 北 勢 湳 之 役 出 力 頗 多 的 林 錫 爵, 則 未 見 有 任 何 的 獎 賞 53 伍 京 官 與 亡 命 好 漢 傳 說 雖 然 與 歷 史 的 關 係 密 切, 有 一 定 的 真 實 性, 但 兩 者 的 本 質 畢 竟 不 同 歷 史 的 記 錄 與 書 寫, 必 須 依 照 理 性 思 維, 以 忠 於 史 實 為 原 則 ; 傳 說 雖 也 是 在 講 真 人 真 事, 但 其 導 向 認 知 的 機 制 卻 是 感 性 的, 因 此 傳 說 的 情 節 往 往 朝 向 講 述 者 認 為 應 該 怎 樣 的 方 向 發 展, 而 非 依 本 然 如 何 的 現 實 來 講 述, 亦 即 在 真 實 性 之 外, 又 存 在 著 虛 構 性 傳 說 的 虛 構 性 乃 建 立 在 講 述 者 的 心 理 意 識, 而 在 流 傳 過 程 中 又 逐 漸 往 眾 人 的 集 體 意 識 靠 攏, 以 致 常 出 現 傳 說 類 型 化 的 現 象 在 這 則 刑 期 無 刑 的 傳 說 中, 也 可 以 發 現 部 分 情 節 具 有 京 官 來 臺 敗 地 理 的 類 型 這 類 傳 說 較 常 見 的 主 角 有 二 : 一 為 楊 桂 森, 又 稱 楊 本 縣 ; 一 為 蔣 允 焄, 又 稱 小 蔣 54 前 者 主 要 流 傳 於 臺 灣 中 部 地 區, 據 說 楊 本 縣 是 因 為 犯 罪, 皇 帝 要 他 來 臺 覓 地 理 ( 排 地 理 ), 以 將 功 贖 罪, 但 他 卻 聽 成 了 敗 地 理, 以 致 敗 光 了 臺 灣 的 好 地 理 55 根 據 林 文 龍 的 搜 集, 在 虎 尾 五 王 廟 草 屯 大 哮 山 草 屯 李 宅 埔 里 牛 眠 山 等 地, 都 流 傳 著 楊 本 縣 敗 地 理 的 傳 說, 內 容 多 以 當 地 有 好 地 理, 可 能 會 出 皇 帝 或 番 王 抗 清, 而 為 楊 本 縣 所 蓄 意 破 壞 56 後 者 則 流 傳 於 臺 灣 南 部 地 區, 情 節 大 致 與 前 者 相 同, 據 說 是 在 大 陸 的 帝 王, 深 怕 臺 灣 會 出 真 主 ( 皇 帝 ), 所 以 派 小 蔣 來 破 壞 地 理 57 今 台 南 地 區 流 傳 的 黃 教 篡 天 下 傳 說, 即 是 因 大 陸 的 堪 輿 家 發 現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據 林 錫 爵 之 曾 孫 媳 婦 林 承 業 妻 所 述, 洪 欉 係 林 錫 爵 的 岳 父 ( 林 黃 河,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志 略, 頁 90) 不 過, 根 據 文 房 族 譜 記 載, 林 錫 爵 生 於 道 光 丙 申 年 (1836), 至 同 治 三 年 (1864) 為 二 十 九 歲, 而 此 年 洪 欉 震 斃, 開 棺 驗 其 屍 約 三 十 餘 歲,( 丁 曰 健, 親 赴 彰 化 內 山 督 軍 勦 滅 全 股 踞 逆 摺, 頁 479) 這 顯 示 洪 欉 應 非 林 錫 爵 之 岳 父, 較 有 可 能 是 妻 弟 黃 富 三, 霧 峰 林 家 的 興 起 (1729-1864), 頁 309 丁 曰 健, 親 赴 彰 化 內 山 督 軍 勦 滅 全 股 踞 逆 摺, 治 臺 必 告 錄, 頁 488 根 據 林 姓 文 房 族 譜 記 載, 林 錫 爵 乃 誥 授 奉 政 大 夫 藍 翎 知 州, 但 不 知 其 依 據 何 在, 不 過 此 非 經 丁 曰 健 所 保 獎, 則 無 疑 義 詳 見 胡 萬 川, 土 地 命 運 認 同 - 京 官 來 台 灣 敗 地 理 傳 說 之 探 討, 台 灣 文 學 研 究 學 報 1 期 (2005 年 10 月 ), 頁 7-11 胡 萬 川 黃 晴 文 總 編 輯, 梧 棲 鎮 閩 南 語 故 事 集 ( 台 中 : 台 中 縣 立 文 化 中 心,1996 年 ), 頁 72-73 林 文 龍, 楊 本 縣 敗 地 理 - 台 灣 中 部 地 區 的 風 水 傳 說, 台 灣 掌 故 與 傳 說 ( 台 北 : 臺 原 出 版 社, 1992 年 ), 頁 118-123 胡 萬 川 王 長 華 總 編 輯, 鳳 山 市 閩 南 語 故 事 集 ( 一 ) ( 高 雄 : 高 雄 縣 文 化 中 心,1999 年 ), 頁 90-91

傳 說 歷 史 與 集 體 意 識 - 從 草 屯 龍 德 廟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談 起 35 臺 灣 的 天 象 有 異, 出 現 代 表 皇 帝 的 青 龍 旗, 故 清 廷 緊 急 派 小 蔣 來 臺 破 壞 地 理, 終 使 黃 教 的 叛 亂 失 敗 58 刑 期 無 刑 傳 說 中 的 京 官, 自 然 是 指 丁 曰 健, 他 與 敗 地 理 的 京 官 有 幾 點 相 似 之 處 : 其 一, 這 些 京 官 來 臺 的 目 的 多 為 平 亂 或 預 防 亂 事 發 生, 採 取 的 手 段 不 是 直 接 消 滅 作 亂 者, 而 是 藉 由 破 壞 地 理 來 達 到 目 的, 因 此 他 們 都 精 通 地 理, 帶 有 堪 輿 家 的 形 象 這 則 傳 說 中 的 丁 曰 健, 也 是 為 平 定 戴 潮 春 之 亂 而 來 臺, 他 斬 殺 戴 潮 春 生 擒 洪 六 頭, 皆 非 光 明 正 大 以 武 力 使 對 方 臣 服, 而 是 設 計 於 升 堂 殺 之, 或 以 恐 嚇 令 人 下 藥 毒 害, 如 同 破 壞 地 理, 皆 為 陰 謀 巧 詐 之 術 而 丁 氏 在 等 候 保 生 大 帝 指 示 時 機 時, 扮 成 相 士 探 聽 到 洪 六 頭 的 母 舅, 亦 近 似 堪 輿 家 的 形 象 其 二, 楊 本 縣 來 臺 的 原 因, 乃 因 為 犯 罪, 皇 帝 令 其 來 臺 覓 地 理, 以 將 功 贖 罪 同 樣 的, 丁 曰 健 亦 因 冒 功 欺 君 之 罪, 皇 帝 令 他 來 臺 攻 打 北 勢 湳, 以 將 功 補 罪 此 外, 這 則 傳 說 中 的 王 狀 元, 亦 有 待 罪 來 臺 的 傳 聞, 相 傳 他 本 為 咸 豐 皇 帝 的 侍 衛 官, 後 因 帝 死 而 負 罪, 才 輾 轉 逃 到 臺 灣 59 其 實 王 狀 元 本 名 王 世 清, 直 隸 南 和 人, 咸 豐 六 年 (1856) 丙 辰 科 武 狀 元, 60 以 遊 擊 官 階 隨 林 文 察 來 臺 平 定 戴 潮 春 之 亂, 在 四 塊 厝 小 埔 心 之 役 立 有 戰 功, 曾 獲 賞 花 翎 61 其 三, 這 些 京 官 多 與 臺 灣 的 寺 廟 有 所 牽 連, 如 清 廷 本 來 要 小 蔣 來 破 壞 台 南 開 元 寺 的 地 理, 但 他 把 敗 開 元 聽 成 敗 臺 灣, 於 是 敗 光 臺 灣 的 好 地 理 楊 本 縣 與 寺 廟 有 關 的 傳 說 更 多, 如 彰 化 南 瑤 宮 社 頭 清 水 巖 枋 橋 頭 天 門 宮 南 投 石 頭 公 廟 等 皆 有 之, 其 中 楊 本 縣 經 過 枋 橋 頭 天 門 宮 時, 故 意 不 下 轎, 該 廟 媽 祖 遂 顯 靈, 折 斷 其 轎 桿 ; 另 經 過 南 投 石 頭 公 廟, 亦 不 下 轎, 轎 桿 忽 斷, 他 乃 下 轎 踢 案 桌 打 神 像 62 這 些 傳 說 內 容 皆 與 丁 曰 健 行 經 龍 德 廟 時, 為 保 生 大 帝 的 乩 童 所 攔 轎, 其 後 又 為 試 保 生 大 帝 神 威, 故 意 以 腳 踢 門 檻 等 情 節 類 似, 也 呈 現 出 京 官 高 傲 而 不 尊 重 地 方 神 明 的 形 象 為 何 傳 說 中 會 出 現 這 種 形 象 的 京 官? 這 自 然 與 百 姓 對 清 代 臺 灣 官 吏 的 不 良 印 象 有 關 吏 治 敗 壞 造 成 官 民 關 係 緊 張, 使 民 間 對 官 員 產 生 一 種 驕 慢 高 傲 不 尊 重 地 方 的 印 象, 加 上 臺 灣 屬 海 外 偏 遠 之 地, 也 讓 人 聯 想 到 這 些 素 質 不 良 的 官 員, 是 否 因 為 犯 罪 才 被 貶 謫 到 此 地 來 吏 治 敗 壞 亦 為 民 變 發 生 的 主 因, 因 此 民 間 總 會 將 官 員 與 民 變 連 結 在 一 起, 官 員 不 僅 造 成 了 民 變, 也 往 往 是 為 平 定 或 防 止 民 變 而 來 臺 ; 然 而, 普 遍 無 能 的 官 員 又 讓 人 民 懷 疑 其 平 定 亂 事 的 能 力, 因 此 將 最 後 亂 事 終 被 平 定 的 事 實, 歸 之 於 官 員 使 用 陰 謀 巧 詐 之 術, 這 即 是 京 官 來 臺 敗 地 理 傳 說 產 生 的 原 因, 也 體 現 在 這 則 傳 說 中 丁 曰 健 的 身 上 由 此 可 再 看 到 傳 說 中 與 這 些 京 官 相 對 的 民 變 領 導 者, 他 們 在 民 間 的 評 價 往 往 與 京 官 大 相 逕 庭, 常 被 視 為 英 雄 人 物, 甚 至 是 真 命 天 子 這 些 民 變 領 袖 本 有 機 會 當 皇 帝, 但 都 因 為 陰 錯 陽 差 而 功 虧 一 簣, 例 如 黃 教 篡 天 下 的 傳 說, 他 因 母 親 的 刺 激 而 提 早 行 動, 未 能 蓋 成 關 鍵 的 一 百 座 窯, 以 致 後 來 清 廷 派 小 蔣 來 臺 敗 地 理, 而 造 成 起 義 失 敗 63 據 說 小 蔣 曾 挖 起 黃 教 祖 先 的 墓, 發 現 祖 先 骨 骸 的 帝 盔 龍 袍 已 穿 戴 一 半, 只 要 穿 戴 好, 黃 教 就 能 成 為 皇 帝 64 同 樣 的, 58 59 60 61 62 63 64 胡 萬 川 總 編 輯, 台 南 縣 閩 南 語 故 事 集 ( 四 ) ( 台 南 : 台 南 縣 文 化 中 心,2002 年 ), 頁 167-173 林 文 龍, 王 狀 元 過 台 灣 - 武 狀 元 王 世 清 的 傳 說, 台 灣 掌 故 與 傳 說, 頁 125 陳 培 桂 纂 修, 淡 水 廳 志 卷 八 ( 上 )(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1963 年 ), 頁 232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清 穆 宗 實 錄 選 輯, 頁 61 林 文 龍, 楊 本 縣 敗 地 理 - 台 灣 中 部 地 區 的 風 水 傳 說, 頁 123 胡 萬 川 總 編 輯, 台 南 縣 閩 南 語 故 事 集 ( 四 ), 頁 160-195 王 奕 期, 台 南 地 區 蔣 姓 京 官 敗 地 理 傳 說 之 研 究, 東 亞 文 化 研 究 第 10 輯 (2008 年 4 月 ), 頁 214

36 高 雄 師 大 學 報 第 三 十 期 洪 欉 也 有 類 似 的 傳 說, 相 傳 洪 姓 族 人 開 鑿 北 投 新 圳, 曾 夢 見 一 老 翁, 問 其 需 要 草 堆 或 旗 桿, 頭 人 選 擇 稻 草, 最 後 導 致 獅 神 離 去, 洪 欉 的 反 清 亦 告 失 敗 65 在 刑 期 無 刑 傳 說 中, 丁 曰 健 活 捉 洪 六 頭, 取 其 通 天 冠 及 九 龍 袍 獻 功, 顯 然 民 間 亦 以 洪 六 頭 為 真 命 天 子, 但 只 因 先 祖 的 不 當 選 擇, 而 失 去 當 皇 帝 的 機 會, 言 下 頗 有 扼 腕 可 惜 之 意 即 使 不 是 真 命 天 子, 這 些 民 變 領 袖 也 常 被 視 為 是 英 雄 人 物 以 戴 潮 春 為 例, 現 今 臺 灣 中 部 還 有 些 廟 宇 奉 之 為 神 明 ; 66 民 間 歌 仔 冊 辛 酉 一 歌 詩 相 龍 年 一 歌 詩 也 以 官 逼 民 反 造 成 戴 潮 春 起 義, 進 而 攻 城 殺 官, 為 民 報 仇 67 這 些 民 間 的 信 仰 與 曲 藝, 皆 視 戴 潮 春 為 站 在 群 眾 一 方, 與 腐 敗 官 府 對 抗 的 英 雄 人 物, 甚 至 還 被 當 作 神 明 膜 拜 即 使 是 以 戴 逆 稱 呼 戴 潮 春, 並 對 其 多 所 批 評 的 吳 德 功, 在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中 記 載 戴 氏 接 受 丁 曰 健 審 訊 時, 猶 云 : 起 事 者 惟 本 藩 一 人, 與 百 姓 無 干 68 顯 然 亦 受 到 民 間 傳 聞 的 影 響, 而 賦 予 其 勇 敢 負 責 保 護 人 民 的 正 面 形 象 另 外, 北 勢 湳 之 役 與 官 軍 對 抗 的 洪 璠, 在 民 間 亦 有 正 面 的 評 價 地 方 傳 說 他 乃 一 機 智 寬 大 慷 慨 公 正 的 士 紳, 69 也 深 受 民 眾 的 愛 戴 ; 前 述 丁 曰 健 擔 心 洪 璠 自 立 為 首, 以 其 號 召 能 力, 更 難 剿 辦, 原 因 亦 即 在 此 不 論 是 戴 潮 春 或 洪 璠, 他 們 在 民 間 的 評 價 皆 遠 高 於 京 官 丁 曰 健, 但 事 實 上 戴 洪 兩 人 又 確 為 丁 氏 所 剿 平, 既 然 傳 說 無 法 改 變 這 個 事 實, 於 是 便 將 原 因 歸 之 於 丁 氏 採 陰 謀 巧 詐 之 術, 勝 之 不 武, 以 滿 足 民 眾 的 情 感 由 此 可 再 看 到 另 一 種 亡 命 好 漢 類 型 的 傳 說, 這 類 傳 說 在 描 述 好 的 亡 命 之 徒, 他 們 違 反 法 律, 與 官 府 對 抗, 被 視 為 亡 命 之 徒 ; 但 在 人 民 心 目 中 卻 是 個 劫 富 濟 貧 為 正 義 而 戰 的 勇 士, 因 此 又 被 視 為 英 雄 好 漢, 如 英 國 的 俠 盜 羅 賓 漢, 清 末 至 日 治 時 期 臺 灣 的 莊 芋 曾 切 廖 添 丁 等 人 這 類 人 物 有 一 些 共 同 的 特 點, 如 受 到 不 公 的 欺 凌 而 反 抗, 卻 被 官 府 以 為 犯 法 而 追 捕 ; 除 自 衛 或 報 仇 外, 絕 不 殺 人 ; 同 胞 救 他 助 他 擁 護 他 ; 最 後 總 是 因 被 出 賣 而 死 70 戴 潮 春 洪 璠 雖 未 必 完 全 符 合 這 些 特 點, 但 民 間 以 戴 潮 春 因 官 逼 民 反 而 起 義, 攻 城 殺 官 乃 在 為 民 報 仇, 又 在 被 捕 後 仍 極 力 保 護 自 己 的 同 胞 ; 而 洪 璠 亦 為 同 胞 所 愛 戴 擁 護, 這 都 顯 示 兩 人 具 有 亡 命 好 漢 的 形 象, 也 因 此 兩 人 之 死 也 都 與 出 賣 有 關 在 刑 期 無 刑 傳 說 中, 洪 六 頭 被 自 己 的 母 舅 下 藥, 而 為 丁 曰 健 所 活 捉, 明 顯 是 遭 親 人 出 賣 而 死 王 狀 元 降 服 戴 潮 春 後, 兩 人 結 拜 為 兄 弟, 本 欲 帶 其 往 京 城 投 軍, 卻 因 告 知 丁 曰 健 此 事, 而 為 丁 氏 設 計 在 升 堂 時 斬 之 ; 雖 然 王 狀 元 並 無 出 賣 之 意, 但 對 戴 氏 而 言 卻 有 遭 出 賣 之 感, 因 此 亦 可 視 為 遭 結 拜 兄 弟 出 賣 而 死, 符 合 亡 命 好 漢 傳 說 的 最 後 結 局 會 有 這 樣 的 結 局, 自 然 也 是 出 於 民 眾 心 理 的 投 射, 認 為 這 些 亡 命 好 漢 都 是 正 義 的 勇 武 的 無 可 匹 敵 的 英 雄, 但 事 實 又 證 明 他 們 最 終 都 是 被 官 府 所 65 66 67 68 69 70 林 宗 男 白 萬 國 主 修, 草 屯 鎮 志, 頁 975-976 李 世 珍 陳 玲 珠, 歷 史 事 件 與 地 方 傳 說 的 系 聯 - 以 台 中 市 四 張 犁 戴 潮 春 事 件 田 野 採 錄 為 例, 頁 150-153 丁 鳳 珍, 用 誰 的 語 言? 解 釋 啥 人 的 歷 史?- 台 灣 歌 仔 與 台 灣 知 識 份 子 對 戴 潮 春 抗 清 事 件 論 述 的 比 較, 語 言 人 權 與 語 言 復 振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台 東 : 台 東 大 學 語 教 系,2004 年 12 月, 頁 14-7 吳 德 功,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頁 48 詳 見 萬 安 保 鏢 局 洪 璠 與 洪 六 頭 ( 林 宗 男 白 萬 國 主 修, 草 屯 鎮 志, 頁 975) 貓 羅 溪 漂 來 巨 木 當 建 材 ( 洪 英 聖 編 : 續 修 草 屯 鎮 誌, 頁 1101) 等 兩 則 傳 說 詳 見 胡 萬 川, 亡 命 好 漢 的 生 與 死 - 莊 芋 曾 切 廖 添 丁 傳 說 之 研 究, 臺 灣 民 間 文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暨 說 唱 藝 術 傳 承 表 演 論 文 集 ( 台 南 : 國 家 文 學 館,2004 年 ), 頁 255-271

傳 說 歷 史 與 集 體 意 識 - 從 草 屯 龍 德 廟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談 起 37 逮 捕 殺 害, 因 此 就 將 其 中 原 因 歸 之 於 遭 親 近 的 人 所 出 賣, 以 滿 足 英 雄 是 不 會 被 腐 敗 官 府 打 敗 的 主 觀 認 知 與 情 感 雖 然 京 官 敗 地 理 與 亡 命 好 漢 傳 說 並 非 臺 灣 所 特 有, 但 在 此 地 流 傳 卻 有 其 特 殊 的 意 義 這 類 傳 說 通 常 會 出 現 官 民 兩 方, 一 方 是 腐 敗 的 官 府 或 陰 險 的 官 員, 另 一 方 則 是 群 眾 擁 戴 的 真 命 天 子 或 英 雄 人 物, 雙 方 相 互 對 抗, 呈 現 出 官 民 之 間 緊 張 的 關 係 然 而, 從 臺 灣 人 民 的 角 度 來 看, 由 於 長 期 受 到 外 來 政 權 的 統 治, 絕 大 多 數 的 官 員 皆 自 外 地 而 來, 因 此 對 這 類 傳 說 的 認 知, 除 了 官 方 民 間 的 對 立 外, 還 隱 含 著 外 地 ( 他 們 ) 本 地 ( 我 們 ) 的 區 別, 亦 即 一 方 是 外 來 的 官 府 與 官 員, 另 一 方 則 是 本 地 的 領 袖 與 英 雄, 其 中 所 反 映 的 不 僅 是 官 方 與 民 間 的 衝 突, 更 是 外 來 者 與 本 地 人 的 對 立 這 種 外 來 之 官 本 地 之 民 對 立 的 集 體 意 識, 也 表 現 在 刑 期 無 刑 的 傳 說 中 如 上 所 述, 不 論 從 官 方 文 書 或 文 人 作 品 來 看, 丁 曰 健 爭 功 冒 功 的 對 象 皆 為 林 文 察, 但 為 何 在 這 則 傳 說 中 卻 變 成 王 狀 元? 又 林 錫 爵 在 北 勢 湳 之 役 中, 有 協 助 挖 掘 地 道 的 關 鍵 之 舉, 但 在 傳 說 中 洪 六 頭 失 敗 被 捕 的 過 程, 卻 為 何 不 提 林 錫 爵 呢? 若 從 外 來 之 官 / 本 地 之 民 的 集 體 意 識 來 分 析, 林 文 察 雖 為 清 廷 官 員, 但 他 畢 竟 是 本 地 人, 也 被 民 間 視 為 勇 武 的 英 雄 人 物, 面 對 同 被 視 為 英 雄 好 漢 的 戴 潮 春, 民 眾 自 然 不 願 見 到 兩 人 自 相 殘 殺, 而 以 隨 林 文 察 來 臺 的 外 地 官 員 王 狀 元 代 之 同 樣 的, 林 錫 爵 也 是 本 地 的 領 袖 人 物, 面 對 同 被 擁 護 愛 戴 的 洪 六 頭, 民 眾 自 然 也 不 願 見 到 兩 位 在 地 領 袖 相 殘, 而 以 丁 曰 健 恐 嚇 洪 氏 母 舅 下 毒 來 取 代 之, 將 導 致 洪 氏 失 敗 被 捕 的 元 凶 歸 之 於 外 來 官 員 丁 曰 健 但 必 須 強 調 的 是, 這 種 外 來 之 官 本 地 之 民 的 區 分 並 非 僵 固 的, 外 來 之 官 只 要 對 本 地 有 貢 獻, 愛 護 本 地 的 子 民, 他 還 是 會 被 本 地 人 所 接 受, 成 為 這 裡 的 一 份 子 以 王 狀 元 為 例, 雖 然 他 是 個 外 來 的 官 員, 在 傳 說 中 也 打 敗 本 地 英 雄 戴 潮 春, 但 有 著 與 京 官 迥 異 的 正 面 形 象 實 際 上, 王 狀 元 來 臺 平 定 戴 潮 春 事 件 後, 並 未 隨 林 文 察 內 渡, 而 是 留 在 台 南 方 面 練 軍, 但 官 場 之 路 並 不 順 遂, 身 後 蕭 條, 家 屬 甚 至 無 力 將 其 靈 柩 運 回 故 鄉 71 王 狀 元 後 來 在 臺 事 蹟 未 明, 但 他 在 民 間 的 形 象 甚 佳, 傳 聞 他 因 堅 持 原 則 而 得 罪 總 督, 流 寓 台 南, 曾 多 次 展 現 神 射 絕 技, 72 甚 至 以 箭 術 迫 使 英 艦 落 荒 而 逃, 贏 得 群 眾 的 讚 賞 73 這 些 傳 說 中 的 王 狀 元, 有 著 不 同 於 上 述 京 官 陰 謀 巧 詐 不 尊 重 地 方 的 形 象, 他 具 有 高 超 堅 實 的 戰 技 剛 直 不 阿 的 個 性, 更 重 要 的 是 愛 護 這 片 土 地, 痛 擊 跋 扈 無 禮 的 外 國 人, 為 臺 灣 人 出 一 口 氣 ; 在 民 眾 心 目 中, 他 已 不 再 是 個 外 來 之 官, 而 是 本 地 的 英 雄 同 樣 的, 在 刑 期 無 刑 傳 說 中, 王 狀 元 以 真 本 事 打 敗 戴 潮 春, 又 與 他 結 拜 為 兄 弟, 為 他 尋 找 將 功 補 罪 的 機 會, 展 現 出 英 雄 惜 英 雄 的 風 範, 這 都 代 表 王 狀 元 已 跨 越 外 來 之 官 本 地 之 民 的 鴻 溝, 而 為 本 地 民 眾 所 接 受 與 認 同 陸 社 區 意 識 與 身 分 認 同 臺 灣 人 這 種 劃 分 外 地 ( 他 們 ) 本 地 ( 我 們 ) 的 集 體 意 識, 可 大 至 整 個 臺 灣, 只 要 來 自 於 這 71 72 73 林 文 龍, 王 狀 元 過 台 灣 - 武 狀 元 王 世 清 的 傳 說, 頁 128 同 上 註, 頁 125-127 林 藜, 王 狀 元 神 箭 卻 敵, 台 灣 民 間 傳 奇 7 冊 ( 台 北 : 稻 田 出 版 公 司,2000 年 ), 頁 102-105

38 高 雄 師 大 學 報 第 三 十 期 片 土 地 之 外, 不 論 是 大 陸 人 或 外 國 人, 皆 被 視 為 是 外 來 者 ; 也 可 小 至 一 個 村 庄, 只 要 來 自 村 庄 以 外, 不 論 貴 賤 遠 近, 都 被 視 為 是 外 人 在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有 則 顯 赫 救 民 的 傳 說, 即 反 映 出 一 種 同 庄 的 集 體 意 識, 其 前 半 段 內 容 略 以 : 同 治 三 年 七 月, 北 勢 湳 洪 六 頭 將 攻 打 北 投 埔 月 眉 厝 城, 有 一 內 應 的 女 奸 細 劉 罕, 溪 州 人 氏, 將 一 封 書 信 暗 藏 於 竹 柺 杖 內, 準 備 通 報 洪 六 頭, 但 為 保 生 大 帝 降 乩 抓 到, 在 廟 口 起 出 信 件, 然 後 抽 劍 殺 之 從 此 以 後, 林 部 爺 將 保 生 大 帝 大 老 爺 請 至 宅 中, 依 其 指 示 行 事, 連 戰 皆 勝 洪 六 頭 得 知 此 事, 也 買 通 六 房 新 本 善, 要 他 偷 請 保 生 大 帝 二 老 爺 過 來 ; 但 當 他 下 手 時, 手 指 卻 黏 在 神 像 上, 而 被 人 逮 捕 保 生 大 帝 降 乩 欲 殺 新 本 善, 但 因 乩 差 是 鬚 房 本 益 ( 一 說 是 七 房 人 ), 六 房 頭 人 啟 詩 ( 一 說 是 啟 書 ) 74 恐 兩 人 有 夙 怨, 乩 差 藉 機 報 復, 乃 出 面 阻 止 保 生 大 帝 乃 退 壇, 另 抓 乩 差 為 六 房 苔 高, 以 六 房 人 殺 六 房 人, 這 才 使 啟 詩 信 服 75 這 段 傳 說 主 要 在 宣 揚 當 地 保 生 大 帝 的 威 靈, 前 半 段 的 顯 靈 事 蹟 也 略 見 於 白 沙 坑 福 神 76 這 種 類 似 的 神 蹟 可 能 出 於 傳 說 的 附 會, 但 在 顯 赫 救 民 傳 說 卻 有 另 一 層 意 義 如 前 所 述, 月 眉 厝 乃 一 林 姓 的 血 緣 聚 落, 傳 說 中 不 泛 稱 奸 細 或 偵 探, 而 強 調 女 奸 細 姓 劉 溪 州 人 氏, 即 在 突 顯 她 是 個 異 姓 的 外 來 者, 是 來 傷 害 本 庄, 為 本 庄 的 保 生 大 帝 所 不 容, 實 隱 含 一 種 同 姓 同 庄 的 集 體 意 識 月 眉 厝 的 血 緣 聚 落 特 色, 還 表 現 在 傳 說 的 後 半 段, 每 個 人 物 都 標 示 其 所 屬 的 房 頭, 顯 然 在 強 調 同 為 本 庄 林 姓 宗 族 的 一 員, 但 新 本 善 卻 受 外 人 收 買, 而 做 出 傷 害 本 庄 的 行 為, 實 為 保 生 大 帝 所 難 容 不 過, 保 生 大 帝 在 制 裁 新 本 善 時, 仍 顧 及 頭 人 啟 詩 的 疑 慮, 最 後 以 同 房 之 人 殺 之, 避 免 各 房 間 的 紛 爭, 顯 然 也 有 訓 勉 林 姓 宗 族 應 團 結 和 諧 一 致 對 外 之 意 保 生 大 帝 為 臺 灣 普 遍 的 民 間 信 仰, 各 地 皆 有 其 同 祀 宮 廟 ; 但 龍 德 廟 作 為 月 眉 厝 的 信 仰 中 心, 保 生 大 帝 作 為 地 方 的 守 護 神, 必 定 與 當 地 的 整 體 利 益 有 所 關 聯, 才 能 為 全 體 庄 民 所 信 奉 如 顯 赫 救 民 傳 說 的 後 半 段 內 容, 略 以 : 同 治 三 年 七 月 二 十 九 日, 洪 六 頭 深 夜 攻 打 月 眉 厝, 當 時 庄 民 皆 在 熟 睡, 以 為 必 定 成 功 殊 不 知 保 生 大 帝 已 顯 化 兵 將 在 庄 外 守 備, 當 賊 兵 抵 達 牛 埔 隘 門 口 時, 看 見 城 上 兵 將 甚 多, 只 好 撤 兵, 庄 民 倖 免 於 難 此 事 乃 洪 六 頭 部 下 親 述 所 見, 翌 日 保 生 大 帝 也 降 乩 明 示, 稱 其 有 三 十 六 位 鐵 甲 兵 因 此, 每 年 七 月 二 十 九 日, 龍 德 廟 皆 準 備 三 十 六 碗 酒 肉 及 馬 草 水, 犒 賞 大 帝 的 兵 將, 庄 民 亦 於 當 日 小 普, 以 酬 謝 大 帝 拯 救 庄 民 之 隆 恩 77 保 生 大 帝 擁 有 三 十 六 官 將, 乃 臺 灣 民 間 普 遍 的 說 法 ; 但 當 祂 們 守 在 牛 埔 隘 門, 阻 絕 外 來 敵 人 進 攻, 確 保 全 庄 的 安 全 時, 即 專 屬 月 眉 厝 一 地 的 神 明 透 過 這 段 傳 說 一 再 的 講 述, 及 每 年 七 月 二 74 75 76 77 林 黃 河,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志 略, 頁 85 南 投 縣 草 屯 鎮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編 : 保 生 大 帝 吳 真 人 傳, 頁 6 根 據 吳 德 功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 頁 26) 記 載 : 當 與 賊 相 持 之 時, 凡 賊 欲 來 攻, 必 先 降 乩 指 示 莊 民 素 信 重 之, 輒 著 靈 驗 而 觀 當 日 偵 探 人 入 莊, 伏 在 廢 塚 內, 乩 童 扶 神 輦 直 抵 坑 內 廢 塚 窟 擄 之 賊 懸 賞 格, 如 請 福 神 入 城 者 賞 五 百 金 時 有 偵 探 密 藏 神 像 於 米 籃 內, 蓋 之 以 笠, 行 至 街 中, 忽 風 吹 去 笠, 街 民 乃 擄 而 詰 之, 果 是 賊 偵 探 南 投 縣 草 屯 鎮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編, 保 生 大 帝 吳 真 人 傳, 頁 6-7

傳 說 歷 史 與 集 體 意 識 - 從 草 屯 龍 德 廟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談 起 39 十 九 日 的 犒 軍 與 普 度 儀 式, 使 每 個 庄 民 知 道 月 眉 厝 曾 經 歷 過 生 死 存 亡 的 危 機, 知 道 龍 德 廟 的 保 生 大 帝 及 其 三 十 六 官 將 曾 帶 領 他 們 度 過 這 樣 的 危 機, 這 種 全 庄 的 集 體 記 憶 不 僅 建 立 一 種 共 同 信 仰 的 情 感, 也 形 成 一 種 命 運 共 同 體 的 認 知 及 我 是 這 裡 一 份 子 的 身 分 認 同, 將 所 有 月 眉 厝 的 庄 民 緊 緊 連 繫 在 一 起 龍 德 廟 的 保 生 大 帝 既 為 月 眉 厝 的 守 護 神, 庄 民 不 僅 希 望 祂 是 靈 驗 的, 可 以 確 保 地 方 的 利 益, 也 期 待 祂 擁 有 特 殊 的 優 越 地 位, 以 增 加 本 庄 的 尊 榮 感 在 許 多 民 間 寺 廟 的 顯 靈 傳 說 中, 常 出 現 與 地 方 官 員 有 關 的 情 節, 以 證 明 該 廟 神 明 凌 駕 於 官 員 之 上, 具 有 高 於 他 廟 的 優 越 地 位 以 前 述 楊 本 縣 的 傳 說 為 例, 他 在 枋 橋 頭 天 門 宮 及 南 投 石 頭 公 廟 皆 無 視 神 明 的 靈 驗, 故 意 不 下 轎 參 拜, 而 為 神 明 顯 靈 折 斷 轎 桿 ; 不 論 他 後 來 的 反 應 如 何, 都 已 證 明 該 廟 神 明 的 優 越 地 位, 是 連 知 縣 也 必 須 俯 首 聽 命 的 此 外, 在 彰 化 南 瑤 宮 社 頭 清 水 巖 溪 湖 霖 肇 宮 還 有 三 則 有 關 的 傳 說, 皆 以 楊 本 縣 想 看 當 地 地 理, 而 為 神 明 以 雲 霧 困 住 78 這 些 傳 說 一 方 面 以 你 想 看, 我 偏 不 讓 你 看 的 情 節, 呈 現 清 代 臺 灣 官 民 之 間 的 對 立 關 係 ; 另 方 面 則 在 強 調 自 身 廟 宇 的 優 越 地 位, 我 們 的 神 明 的 力 量 是 遠 勝 過 作 為 地 方 官 府 象 徵 的 知 縣, 自 然 也 是 其 他 地 方 廟 宇 所 比 不 上 的 透 過 傳 說 來 突 顯 神 明 的 優 越 地 位, 也 同 樣 出 現 在 草 屯 龍 德 廟 龍 德 廟 內 高 懸 臺 灣 道 丁 曰 健 所 獻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並 寫 有 屢 荷 神 靈 顯 祐 等 文 字, 即 為 強 化 該 廟 保 生 大 帝 的 力 量 與 地 位, 提 供 有 利 的 條 件 在 刑 期 無 刑 傳 說 中, 丁 曰 健 因 冒 功 而 被 皇 帝 派 來 圍 剿 洪 六 頭, 此 役 倘 若 失 敗, 丁 氏 也 要 自 行 斷 頭 謝 罪, 因 此 保 生 大 帝 的 顯 靈 相 助, 不 僅 是 北 勢 湳 之 役 的 成 功 關 鍵, 也 等 於 救 了 丁 氏 一 命, 亦 即 龍 德 廟 的 保 生 大 帝 乃 這 位 臺 灣 最 高 文 官 的 救 命 恩 人, 其 力 量 與 地 位 自 然 不 凡 後 來 丁 氏 統 軍 經 龍 德 廟, 被 保 生 大 帝 的 乩 童 攔 轎, 但 無 所 指 點, 直 至 翌 日 備 香 案 請 示 後, 保 生 大 帝 才 給 予 指 示 ; 這 也 在 突 顯 該 廟 神 明 的 優 越 地 位, 可 以 公 然 攔 阻 臺 灣 道 的 轎 子, 又 令 其 備 香 案 敬 拜, 顯 然 地 位 遠 在 臺 灣 最 高 文 官 之 上 最 後 丁 氏 以 腳 踢 龍 德 廟 門 檻, 而 保 生 大 帝 因 曾 受 封 為 帝, 故 安 然 無 恙, 則 又 進 一 步 強 調 該 廟 神 明 的 位 階 等 同 皇 帝, 其 力 量 與 地 位 自 然 遠 高 於 臺 灣 道, 也 是 其 他 廟 宇 神 明 所 無 法 企 及 的 上 述 與 地 方 官 員 有 關 的 傳 說, 可 以 突 顯 廟 宇 及 其 神 明 特 殊 的 優 越 地 位 ; 而 與 皇 帝 有 關 的 傳 說, 則 可 證 明 神 明 具 有 國 家 承 認 的 正 統 性 在 臺 灣 有 不 少 民 間 寺 廟, 都 流 傳 著 與 皇 帝 有 關 的 傳 說, 甚 至 有 文 物 為 證,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即 是 嘉 慶 君 遊 臺 灣 傳 說 這 則 傳 說 指 清 嘉 慶 皇 帝 任 太 子 時, 曾 來 臺 遊 歷, 在 台 南 普 濟 宮 雲 林 北 港 媽 祖 廟 彰 化 清 水 巖 鹿 港 龍 山 寺 嘉 義 東 門 福 德 祠 等 寺 廟, 皆 留 有 足 跡, 甚 至 有 許 多 寺 廟 迄 今 仍 高 懸 其 御 賜 的 匾 額 79 當 然 這 些 情 節 與 文 物, 都 是 民 間 虛 擬 附 會 的, 但 這 種 現 象 顯 示 在 民 間 的 觀 念 中, 國 家 的 承 認 乃 神 明 正 統 性 的 唯 一 來 源, 代 表 國 家 的 皇 權 具 有 一 種 神 聖 的 力 量, 因 此 無 論 皇 帝 曾 經 親 臨 敕 封 或 頒 賜 文 物, 都 可 賦 予 該 寺 廟 神 聖 的 力 量 與 正 統 的 地 位, 這 自 然 是 其 他 不 為 國 家 承 認 的 淫 祠 所 難 以 相 比 的 同 樣 的, 丁 曰 健 在 龍 德 廟 獻 立 的 匾 額 本 與 皇 帝 無 關, 但 匾 上 所 書 曰 健 奉 天 子 命 等 文 字, 提 供 地 方 創 造 與 皇 帝 有 關 傳 說 的 有 利 條 件, 而 有 皇 帝 令 丁 氏 來 臺 圍 剿 洪 六 頭, 以 求 將 功 補 罪, 後 來 在 保 生 大 帝 的 顯 靈 相 助 下, 順 利 完 成 使 命, 皇 帝 下 詔 刑 期 無 刑, 丁 氏 再 將 此 四 字 製 成 匾 額 等 情 節 此 一 情 節 無 非 在 強 調 刑 期 無 刑 匾 雖 為 丁 氏 所 立, 但 這 四 字 卻 來 自 於 皇 帝, 78 79 林 文 龍, 楊 本 縣 敗 地 理 - 台 灣 中 部 地 區 的 風 水 傳 說, 頁 121-123; 林 衡 道, 臺 灣 勝 蹟 採 訪 冊 ( 南 投 :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1978 年 ), 頁 274 林 文 龍, 嘉 慶 君 遊 台 灣, 台 灣 掌 故 與 傳 說, 頁 40-71

40 高 雄 師 大 學 報 第 三 十 期 如 同 御 賜 文 物 一 般, 可 證 明 龍 德 廟 的 保 生 大 帝 具 有 國 家 認 可 的 正 統 性 這 塊 代 表 正 統 性 的 匾 額, 讓 所 有 月 眉 厝 的 居 民 感 到 尊 榮 與 驕 傲, 可 以 向 外 人 炫 耀 我 們 的 保 生 大 帝 具 有 特 殊 的 地 位 與 力 量, 這 無 形 之 中 強 化 居 民 的 信 仰 情 感, 也 促 進 對 社 區 的 認 同 感 與 歸 屬 感 柒 結 語 綜 上 所 述, 刑 期 無 刑 傳 說 之 形 成, 乃 因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有 一 塊 臺 灣 道 丁 曰 健 所 獻 立 的 匾 額, 上 書 少 見 的 刑 期 無 刑 四 字, 並 附 記 曰 健 奉 天 子 命 等 文 字, 令 人 感 到 頗 不 尋 常, 而 成 為 民 眾 好 奇 談 論 的 話 題 丁 曰 健 以 一 名 文 官, 卻 單 獨 領 軍 來 剿 辦 北 勢 湳 的 洪 欉, 引 起 外 界 對 其 爭 功 的 議 論, 並 與 其 冒 林 文 察 之 功, 擒 殺 戴 潮 春 的 傳 聞 連 結 在 一 起, 而 有 丁 氏 因 冒 功 而 被 皇 帝 派 來 剿 辦 洪 欉, 以 求 將 功 補 罪 的 前 半 段 情 節 又 由 於 丁 氏 以 一 名 文 官, 最 終 卻 能 剿 平 洪 欉, 這 也 令 外 界 好 奇 議 論, 而 將 致 勝 關 鍵 歸 諸 洪 欉 姻 親 月 眉 厝 領 導 人 林 錫 爵 的 挖 掘 地 道 之 舉, 形 成 龍 德 廟 保 生 大 帝 顯 靈 相 助 及 丁 氏 恐 嚇 洪 六 頭 母 舅 下 毒 等 後 半 段 情 節 這 則 傳 說 雖 帶 有 許 多 虛 構 奇 幻 的 成 分, 但 仍 有 一 定 的 歷 史 價 值 如 僅 從 丁 曰 健 的 奏 報 來 看, 並 不 易 掌 握 其 單 獨 領 軍 攻 打 北 勢 湳 的 原 因, 也 難 以 得 知 其 擒 殺 戴 潮 春 的 真 相, 但 如 與 林 文 察 的 奏 報 及 其 他 文 人 作 品 相 比 對, 則 可 知 丁 氏 明 顯 有 爭 功 之 事, 就 這 一 部 分 而 言, 傳 說 反 而 能 反 映 出 事 實 的 真 相 另 在 北 勢 湳 一 役, 根 據 丁 氏 奏 報 及 吳 德 功 蔡 清 筠 的 作 品, 皆 肯 定 挖 掘 地 道 為 此 役 致 勝 的 關 鍵, 但 丁 氏 卻 未 提 及 林 錫 爵 為 嚮 導 之 事 ; 然 就 這 則 傳 說 來 看, 月 眉 厝 保 生 大 帝 的 指 示 及 洪 六 頭 母 舅 下 毒 等 情 節, 可 推 證 林 錫 爵 參 與 挖 掘 地 道 的 可 能 性 極 高, 此 亦 顯 示 吳 蔡 之 說 較 接 近 事 實 由 此 可 知, 傳 說 雖 不 以 求 真 為 目 的, 但 卻 可 藉 以 發 現 官 方 及 文 人 所 著 歷 史 的 諸 多 問 題, 有 助 於 事 實 真 相 的 探 究 傳 說 雖 與 歷 史 有 密 切 關 係, 但 其 認 知 導 向 是 感 性 的, 常 會 依 群 眾 的 集 體 意 識 來 發 展 情 節, 而 出 現 傳 說 類 型 化 的 現 象 這 則 傳 說 的 部 分 情 節 接 近 京 官 來 臺 敗 地 理 的 類 型, 丁 曰 健 來 臺 平 定 民 變 及 陰 謀 巧 詐 驕 慢 高 傲 的 性 格, 都 與 京 官 的 形 象 相 符, 而 民 變 領 袖 戴 潮 春 洪 六 頭 最 後 被 出 賣 而 死, 也 具 有 亡 命 好 漢 類 型 的 特 徵 這 兩 類 傳 說 雖 非 臺 灣 所 特 有, 但 在 此 地 流 傳 卻 有 另 一 層 的 意 義, 它 所 反 映 的 不 僅 是 官 方 與 民 間 的 衝 突, 更 是 外 來 者 與 本 地 人 的 對 立 這 種 外 來 之 官 本 地 之 民 對 立 的 集 體 意 識, 形 成 一 種 臺 灣 本 地 的 真 命 天 子 或 英 雄 人 物, 被 外 來 官 員 以 陰 謀 巧 詐 之 術 所 消 滅 的 認 知, 更 進 而 產 生 一 種 臺 灣 人 的 主 體 意 識 與 身 分 認 同, 將 來 自 這 片 土 地 之 外 的 人 皆 視 為 外 來 者, 他 們 都 是 懷 有 目 的 而 來, 都 是 不 可 信 任 的, 除 非 像 王 狀 元 一 樣 有 特 殊 的 貢 獻, 否 則 是 很 難 被 本 地 人 所 接 受 這 種 本 地 與 外 地 對 立 的 集 體 意 識, 也 表 現 在 各 個 社 區 之 中 月 眉 厝 保 生 大 帝 顯 赫 救 民 的 傳 說, 使 全 庄 居 民 產 生 一 種 命 運 共 同 體 的 認 知 及 我 是 這 裡 一 份 子 的 身 分 認 同 ; 而 刑 期 無 刑 傳 說 則 藉 著 與 地 方 官 員 及 皇 帝 有 關 的 情 節, 來 突 顯 本 地 公 廟 的 優 越 地 位 及 其 神 明 的 正 統 性, 這 也 促 進 居 民 對 社 區 的 認 同 感 與 歸 屬 感, 而 凝 聚 成 堅 強 的 社 區 意 識 因 此, 大 至 整 個 臺 灣, 小 至 一 個 社 區, 傳 說 都 有 助 於 形 成 民 眾 對 本 地 歷 史 文 化 的 認 知 及 身 分 的 認 同, 且 在 反 覆 講 述 與 聽 聞 的 過 程 中, 更 加 強 化 這 種 集 體 意 識, 這 才 是 傳 說 的 重 要 價 值 所 在

傳 說 歷 史 與 集 體 意 識 - 從 草 屯 龍 德 廟 的 刑 期 無 刑 匾 談 起 41 致 謝 本 文 係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臺 灣 保 生 大 帝 信 仰 之 研 究 (97-2410-H-151-016-MY2) 的 成 果 之 一, 並 承 蒙 本 學 報 兩 位 匿 名 審 查 人 提 供 寶 貴 意 見, 在 此 一 併 致 謝 參 考 文 獻 丁 曰 健 (1959) 治 臺 必 告 錄,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丁 鳳 珍 (2004) 用 誰 的 語 言? 解 釋 啥 人 的 歷 史?- 台 灣 歌 仔 與 台 灣 知 識 份 子 對 戴 潮 春 抗 清 事 件 論 述 的 比 較, 語 言 人 權 與 語 言 復 振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台 東 : 台 東 大 學 語 教 系 王 明 珂 (2001) 歷 史 事 實 歷 史 記 憶 與 歷 史 心 性, 歷 史 研 究,5 王 奕 期 (2008) 台 南 地 區 蔣 姓 京 官 敗 地 理 傳 說 之 研 究, 東 亞 文 化 研 究,10 吳 德 功 (1959) 戴 施 兩 案 紀 略,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李 世 珍 陳 玲 珠 (2009) 歷 史 事 件 與 地 方 傳 說 的 系 聯 - 以 台 中 市 四 張 犁 戴 潮 春 事 件 田 野 採 錄 為 例, 民 間 文 學 年 刊,3 林 文 龍 (1992) 台 灣 掌 故 與 傳 說, 台 北 : 臺 原 出 版 社 林 文 龍 (1997) 刑 期 無 刑 匾 及 其 他, 臺 灣 風 物,27(1) 林 占 梅 (1964) 潛 園 琴 餘 草 簡 編,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林 永 根 (1990) 刑 期 無 刑 - 南 投 縣 名 貴 之 古 匾, 南 投 文 獻,36 林 宗 男 白 萬 國 主 修 (1986) 草 屯 鎮 志, 南 投 : 草 屯 鎮 志 編 纂 委 員 會 林 美 容 (2008) 祭 祀 圈 與 地 方 社 會, 台 北 : 博 揚 文 化 林 黃 河 (1988)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志 略, 南 投 文 獻,34 林 黃 河 (1990) 北 投 埔 恆 隆 堂 紀 略, 南 投 文 獻,36 林 豪 (1957) 東 瀛 紀 事,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林 衡 道 (1978) 臺 灣 勝 蹟 採 訪 冊, 南 投 : 臺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林 藜 (2000) 台 灣 民 間 傳 奇,7 冊, 台 北 : 稻 田 出 版 公 司 南 投 草 屯 月 眉 厝 龍 德 廟 編 ( 出 版 年 不 詳 ), 保 生 大 帝 吳 真 人 傳, 南 投 : 龍 德 廟 洪 英 聖 編 (2005) 續 修 草 屯 鎮 誌, 南 投 : 草 屯 鎮 公 所 胡 萬 川 (2004) 亡 命 好 漢 的 生 與 死 - 莊 芋 曾 切 廖 添 丁 傳 說 之 研 究, 臺 灣 民 間 文 學 學 術 研 討 會 暨 說 唱 藝 術 傳 承 表 演 論 文 集, 台 南 : 國 家 文 學 館 胡 萬 川 (2005) 土 地 命 運 認 同 - 京 官 來 台 灣 敗 地 理 傳 說 之 探 討, 台 灣 文 學 研 究 學 報,1 胡 萬 川 王 長 華 編 (1999) 鳳 山 市 閩 南 語 故 事 集 ( 一 ), 高 雄 : 高 雄 縣 文 化 中 心 胡 萬 川 黃 晴 文 編 (1996) 梧 棲 鎮 閩 南 語 故 事 集, 台 中 : 台 中 縣 文 化 中 心 胡 萬 川 編 (2002) 台 南 縣 閩 南 語 故 事 集 ( 四 ), 台 南 : 台 南 縣 文 化 中 心 陳 春 聲 (1995) 三 山 國 王 信 仰 與 臺 灣 移 民 社 會,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學 研 究 所 集 刊,80 陳 哲 三 (2000) 戴 潮 春 事 件 在 南 投 縣 境 之 史 事 及 其 史 蹟, 臺 灣 史 蹟,36 陳 培 桂 纂 修 (1963) 淡 水 廳 志,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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