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T 搬 家 : * 全 球 化 狀 態 下 的 酷 兒 文 化 公 民 身 分 初 探 XXX 東 海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副 教 授 Moving House: The Relational-Materialistic Aspect of Queer Cultural Citizenship By Antonia YYY 關 鍵 字 : 酷 兒 文 化 公 民 身 分 全 球 化 家 戶 資 本 主 義 社 會 福 利 體 系 Keywords:Queer Cultural Citizenship Globalization Household Capitalist Social Welfare System * 本 文 初 稿 先 後 以 中 文 及 英 文 的 寫 作 形 式 發 表 於 以 下 的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 中 文 初 稿 發 表 於 2000 年 11 月 26 日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人 文 處 主 辦 中 央 大 學 性 / 別 研 究 室 承 辦 的 女 性 主 體 的 另 類 提 問. Part II 學 術 研 討 會 ; 英 文 初 稿 發 表 於 2001 年 2 月 16 日 於 澳 洲 雪 梨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of Sydney 主 辦 的 AsiaPacifiQueer Workshop 中 我 非 常 感 謝 這 兩 個 會 議 的 主 要 承 辦 兼 邀 稿 人 何 春 蕤 ( 中 央 大 學 性 / 別 研 究 室 ) 及 Peter A. Jackson( 國 立 澳 洲 大 學 ) 此 文 寫 作 期 間 承 東 海 大 學 社 會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張 志 偉 陳 柏 蓁 林 秀 麗 與 高 召 恩, 東 海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助 教 唐 瑞 芬, 好 友 于 佩 君, 與 台 北 市 民 政 局 游 竹 萍 股 長 等 提 供 部 份 相 關 資 料, 特 此 申 謝 這 篇 論 文 獻 給 我 所 有 的 老 T 受 訪 者, 與 所 有 無 法 享 有 全 面 公 民 權 力 的 性 / 別 異 議 者 為 求 保 護 其 身 分, 文 中 所 有 受 訪 者 均 為 假 名, 部 份 受 訪 者 的 背 景 亦 略 經 修 改 又, 本 文 英 文 稿 已 發 表 於 國 外 學 術 期 刊 (YYY, 2002), 此 中 文 稿 則 經 過 大 幅 修 改, 並 添 加 晚 近 田 野 資 料 而 成 最 後, 萌 發 此 文 寫 作 契 機 的 受 訪 者 培 元, 已 於 2001 年 過 世, 在 此 致 上 我 深 重 的 悼 念 作 者 通 訊 地 址 : 台 中 市 407 台 中 港 路 三 段 181 號 東 海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連 絡 電 話 :(04)359-0121 轉 2983;(02)2367-7764;0916-028-211 電 子 郵 件 :ant5354@hotmail.com 1
中 文 摘 要 奠 基 於 超 過 十 年 之 田 野 調 查 與 深 度 訪 談 所 得 的 資 料, 這 篇 論 文 試 圖 藉 由 分 析 中 老 年 女 同 志 ( 即 文 中 所 稱 的 老 T ) 在 當 代 台 灣 資 本 主 義 社 會 福 利 社 會 中 的 處 境, 以 探 究 酷 兒 文 化 公 民 身 分 的 意 義 本 文 第 一 節 回 顧 過 去 十 年 歐 美 與 台 灣 相 關 學 界 的 論 述 典 範 第 二 節 中 描 述 老 T 成 長 的 背 景 於 1970 年 代 進 入 勞 動 市 場 和 同 志 娛 樂 產 業 的 過 程 以 及 其 在 公 共 領 域 中 遭 受 恐 同 歧 視 的 形 式 第 三 節 中 引 述 關 鍵 受 訪 者 的 經 歷, 以 分 析 社 福 系 統 內 在 的 異 性 戀 親 屬 連 保 邏 輯, 如 何 可 以 排 除 老 T 們 的 醫 療 權 第 四 節 進 一 步 分 析 前 述 連 保 邏 輯 的 家 戶 性 物 質 基 礎, 並 申 論 華 人 社 會 同 志 研 究 的 跨 文 化 比 較 基 礎 第 五 節 則 藉 由 部 份 受 訪 者 過 去 四 年 瀕 臨 永 久 性 失 業 的 案 例, 以 陳 述 全 球 化 國 家 權 力 性 / 別 認 同 與 階 級 分 疏 在 今 日 後 現 代 化 社 會 中 的 連 結 與 危 機 2
Abstract Over the past decade, two competing models have gained increasingly strong currency in the field of queer studies: the model of globalization (or that of transnationalism) and the model of cultural citizenship. While problematizing the Euro-centric tendency inherent in the globalization scheme, the cultural citizenship model esentializes nonetheles a sense of cultural belonging which is nearly ireplaceable for any cultural queer. In the field of China Studies, scholars have prioritized unanimously the over-determining eficacy of the family (or patrilineal ideology ) in molding queer identities. While recognizing the significance of patrilineal regulation in producing both straight and gay subjectivities in Chinese society, this paper is meant to be a critique of the family model as mentioned above. Based on ethnographic research with Taiwan s first generation of lesbians (i.e., lesbians growing up during the first decade of post-wwii era), it examines the material base upon which a typical Taiwanese family can be constructed an analytical aspect that has been generally overlooked by queer and China scholars alike. It also takes into analysis the specific historical and political context of the 1950s to the 1970s a period of time that is now commonly termed that of White Teror which penalized, among other things, transgender acts and cross-dressing. 3
一. 導 論 : 酷 兒 學 界 中 全 球 化 模 式 與 文 化 公 民 模 式 的 對 抗 自 1990 年 代 中 期 起, 呼 應 了 這 段 時 間 歐 美 人 文 與 社 會 科 學 界 的 典 範 發 展 路 線, 兩 個 表 面 上 看 起 來 互 斥 的 詮 釋 模 式, 快 速 地 在 歐 美 性 / 別 與 酷 兒 (queer) 研 究 學 界 中 取 得 了 近 似 典 範 的 地 位 : 它 們 是 我 暫 定 名 的 全 球 化 模 式 (the model of globalization) 或 跨 國 族 模 式 (the model of transnationalism), 及 文 化 公 民 論 模 式 (the model of cultural citizenship) 相 較 於 1990 年 代 初 期 因 Butler (1990) 而 大 興 的 能 指 模 式 (the model of signifier), 1 不 論 全 球 化 模 式 抑 或 文 化 公 民 論 模 式, 其 所 著 重 者 不 再 僅 是 象 徵 符 碼 的 運 作 機 制 ( 或 意 識 形 態 效 應 ) 或 性 / 別 認 同 本 質 上 的 虛 幻 性 與 展 演 性, 2 而 是 性 / 別 認 同 的 社 會 與 文 化 3 的 建 構 形 式 與 流 通 途 徑, 及 其 與 國 家 權 力 的 施 展 與 全 球 資 本 主 義 發 展 形 式 之 間 的 關 係 前 述 的 全 球 化 模 式 多 預 設 視 當 代 歐 美 同 志 平 權 運 動 發 展 過 程 中 所 建 構 4 或 合 法 化 的 的 性 / 別 認 同 與 文 化 生 產 模 式, 可 近 乎 同 質 性 地 全 球 化 了 (globalize) 在 地 的 (local) 性 / 別 社 群 如 此 對 全 球 與 在 地 關 係 的 理 解, 本 質 上 延 續 了 七 零 年 代 發 展 理 論 有 關 核 心 / 邊 陲 的 二 元 對 立 思 惟, 且 視 核 心 具 有 全 面 滲 透 邊 陲 的 必 然 性 效 應, 故 亦 視 邊 陲 / 在 地 的 性 / 別 1 這 也 是 我 個 人 的 暫 定 名 Butler(1990) 沿 襲 Foucault 對 身 體 展 演 (bodily performance) 及 Lacan 對 符 號 生 產 的 看 法, 揉 合 她 對 當 代 歐 美 哲 學 與 女 性 主 義 學 界 有 關 主 體 性 (subjectivity) 的 分 析, 認 為 性 (sexuality) 與 性 別 (gender) 的 運 作 機 制 建 立 在 本 質 空 幻 但 可 不 斷 自 我 複 製 的 基 礎 之 上 我 將 這 個 詮 釋 模 式 稱 為 the model of signifier 的 原 因, 在 於 它 操 作 及 認 知 的 層 面 為 語 言 ( 或 語 言 化 的 象 徵 秩 序 [symbolic order], 或 Butler 於 其 代 表 作 中 不 斷 引 用 但 未 曾 釋 義 的 the law ) 2 或 Butler 認 為 可 彰 顯 ( 並 顛 覆 ) 此 虛 幻 性 的 酷 兒 身 體 展 演 (queer bodily performance) 又, 非 常 有 趣 的, 這 個 論 點 幾 乎 主 宰 了 直 到 今 日 台 灣 酷 兒 研 究 的 詮 釋 路 線 或 許, 我 們 需 要 另 一 篇 review article 以 討 論 這 個 現 象 的 文 化 社 會 及 學 術 意 義 3 我 認 為 同 樣 非 常 有 趣 的, 對 於 資 本 主 義 發 展 形 式 的 分 析 通 常 凝 聚 於 商 品 化 這 個 議 題 之 上, 不 少 論 者 因 而 探 究 美 國 洛 杉 磯 式 的 gay bar The Advocate 類 好 萊 塢 化 的 主 流 同 志 刊 物 甚 至 時 興 的 酷 兒 理 論 等 性 文 化 產 物 何 以 可 在 諸 如 東 京 北 京 曼 谷 等 跨 國 場 域 中 出 現 4 就 非 正 統 異 性 戀 的 認 同 指 稱 而 言, 這 指 的 是 十 九 世 紀 末 至 二 十 世 紀 初 性 學 (sexology) 大 興 時 期 病 理 化 的 homosexual 二 十 世 紀 中 期 建 構 於 歐 美 大 都 會 的 gay 及 八 零 年 代 起 席 捲 性 / 別 平 權 運 動 與 相 關 學 界 的 queer 分 析 這 些 指 稱 生 產 脈 絡 的 論 述 相 當 多, 或 可 見 Crimp & Rolston (1991),Katz(1976),Laqueur(1990),Stanton(1992),Weeks(1995) 4
文 化 生 產 與 建 構 模 式, 僅 能 依 附 核 心 的 參 照 系 統 (referential system) 而 進 行 故 而 此 論 述 先 驅 者 Altman(1982) 經 典 著 作 之 書 目 便 昭 示 同 性 戀 化 (homosexualization) 就 是 美 國 化 (Americanization) 的 代 名 詞 再 以 1997 年 於 Amsterdam 首 創 1999 年 於 Manchester 召 開 第 二 次 二 年 會 議 的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Sexuality, Culture and Society 而 言, 作 為 keynote speakers 的 著 名 性 / 別 研 究 學 者, 如 Jeffrey Weeks 等, 也 倡 議 類 似 的 論 調, 只 不 過 歐 洲 ( 或 大 英 帝 國 ) 取 代 了 Altman 文 中 的 美 國 罷 了 這 樣 的 論 述 既 可 能 隱 含 了 後 殖 民 時 代 的 權 力 關 係, 就 區 域 研 究 (area studies) 的 學 者 言, 也 忽 視 了 在 地 文 化 的 特 殊 性 這 些 問 題 由 於 較 顯 而 易 見, 故 如 前 所 言, 此 模 式 的 合 法 性 較 容 易 被 質 疑 就 美 國 化 = 全 球 化 = 同 性 戀 認 同 發 展 模 式 言, 澳 洲 歷 史 學 者 Jackson(1999) 藉 著 分 析 1960 年 代 美 籍 泰 絲 大 王 橫 死 曼 谷 的 事 件, 以 釐 清 表 面 上 美 國 化 或 全 球 化 的 gay 指 稱, 如 何 於 泰 國 既 存 性 別 體 制 中 的 生 產 脈 絡 中 產 生 意 義, 並 直 接 地 挑 戰 Altman 的 看 法 5 於 前 述 Manchester 國 際 會 議 發 表 論 文 的 菲 律 賓 文 學 批 評 學 者 Garcia(1999), 亦 當 場 回 應 Weeks 等 歐 洲 中 心 論 的 看 法 及 Butler(1990) 的 觀 點, 並 藉 著 審 視 本 土 跨 性 別 者 (transgender) Bakla 的 生 命 情 境, 以 重 新 思 索 菲 律 賓 性 別 文 化 的 生 產 機 制 我 之 前 的 研 究 中 (YYY,2000) 則 藉 由 分 析 1960 年 代 末 至 1970 年 代 初 美 軍 文 化 與 台 灣 非 正 統 性 / 別 社 群 發 展 的 關 係, 認 為 亞 太 地 區 跨 國 族 性 文 化 產 物 ( 在 這 個 例 子 中 除 了 gay bars 亦 包 括 前 述 T 婆 的 命 名 方 式 6 ) 的 流 通, 固 然 依 循 了 冷 戰 期 間 美 軍 協 防 的 此 區 域 的 路 線, 但 也 透 露 了 此 區 域 內 部 文 化 互 動 的 特 殊 性 5 亦 可 見 Jackson(1997) 稍 早 針 對 此 議 題 而 寫 就 的 論 文 6 T 與 婆 指 涉 台 灣 女 同 性 戀 的 兩 種 主 要 性 角 色 (sexual roles) 這 兩 個 指 稱 浮 現 於 六 零 年 代 的 台 北, 並 大 興 於 1980 年 代 中 期 起 T 吧 ( 女 同 性 戀 酒 吧 於 當 代 台 灣 的 通 稱 ) 開 始 大 量 開 張 之 後 T 為 tomboy 的 簡 稱, 源 自 美 軍 文 化 時 期 的 gay bars 及 歌 手 駐 唱 的 餐 廳 有 關 此 二 指 稱 的 文 化 與 跨 國 生 產 脈 絡, 可 見 YYY(1999a;2000), 鄭 美 里 (1997); 有 關 T- 婆 的 性 / 別 身 體 與 言 說 展 演, 可 見 YYY(1999a;2001), 張 娟 芬 (2001); 有 關 T- 婆 性 / 別 文 化 與 台 灣 女 性 主 義 女 同 性 戀 的 關 係 與 衝 突, 可 見 XXX(1999b;2000) 進 一 步 的 討 論, 請 見 下 文 5
文 化 公 民 論 模 式 源 自 對 現 代 西 方 社 會 公 民 權 與 公 民 身 分 (citizenship) 的 討 論, 特 別 是 Marshall(1977) 分 析 二 次 戰 後 英 國 社 會 中 階 級 與 公 民 權 的 經 典 論 文 於 其 多 篇 論 著 中,Marshall 將 公 民 權 的 建 構 過 程 視 同 跡 近 演 化 論 的 三 階 段 發 展 模 式 : 十 七 世 紀 中 依 附 私 有 財 產 制 而 生 的 市 民 權 (civil rights) 十 八 世 紀 起 伴 隨 議 會 制 度 而 起 的 政 治 權 (political rights) 及 二 十 世 紀 因 應 社 會 福 利 體 系 而 建 的 社 會 權 (social rights) 相 當 多 論 者 已 對 其 演 化 階 段 論 的 看 法 提 出 反 駁 ( 如, Bulmer,1996;Turner,1993a), 不 少 研 究 者 ( 其 中 部 份 為 專 研 全 球 化 或 跨 國 族 之 學 者 ) 且 指 出 Marshall 對 公 民 權 的 理 解, 無 法 全 面 適 用 於 二 十 世 紀 下 半 期 興 起 的 客 勞 (guest workers) 移 民 與 性 異 議 者 (sexual alternatives) 等 現 象 ( 如,Barbieri Jr.,1998;Holston & Appadurai,1999;Turner,1993a,1993b) 7 部 份 文 化 研 究 與 文 化 人 類 學 的 研 究 者 修 正 前 述 之 論 點, 部 份 並 納 入 Bourdieu(1977) 有 關 文 化 資 本 (cultural capital) Gramsci(1971) 有 關 文 化 霸 權 (cultural hegemony) 或 Clifford(1992;1994;1997) 有 關 文 化 旅 行 (traveling cultures) 的 概 念, 提 出 了 文 化 公 民 權 的 觀 點, 認 為 各 既 存 社 會 中 存 在 某 些 特 殊 的 文 化 邏 輯, 它 們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塑 模 了 市 民 政 治 與 社 會 權 力 的 施 展 展 演 分 配 與 再 分 配 的 模 式, 及 公 民 理 解 與 想 像 這 些 模 式 的 可 能, 並 往 往 以 隱 性 (implicitly) 的 方 式 貫 穿 公 民 權 的 前 述 三 種 面 向, 生 產 並 再 生 產 了 ( 不 論 想 像 或 真 實 的 ) 社 會 穩 定 度 與 文 化 同 質 性, 但 也 同 時 合 法 化 了 社 會 既 存 的 權 力 關 係 與 剝 削 模 式 ( 如,Appadurai, 1996;Basch, Schiller & Blanc,1994;Ong,1999;Ong & Nonini,1997) 8 於 性 / 別 與 酷 兒 學 界, 美 國 文 化 研 究 與 文 學 批 評 學 者 Berlant(1997) 針 對 美 國 當 代 大 眾 文 化 中 對 公 民 再 現 及 性 別 意 含 的 分 析, 探 究 文 化 歸 屬 (cultural belonging) 之 於 個 人 情 感 (affection) 大 眾 文 化 再 現 及 國 族 認 同 等 等 的 結 構 性 關 係, 並 指 出 此 類 文 化 與 國 族 的 歸 屬 性 乃 內 在 架 構 於 異 性 戀 霸 權 的 基 礎 之 上 在 7 在 台 灣 學 界 中, 由 這 個 角 度 審 視 菲 籍 家 戶 工 作 者 權 力 展 演 情 境 的 論 文 為 林 秀 麗 (2000) 8 而 這 些 論 者 也 不 約 而 同 地 批 判 了 前 述 全 球 化 模 式 複 製 發 展 理 論 有 關 核 心 / 邊 陲 二 元 對 立 的 問 題 6
Berlant 的 影 響 下, 自 此 探 究 性 異 議 者 文 化 公 民 權 議 題 的 學 者 亦 多 少 將 分 析 焦 點 置 於 文 化 歸 屬 的 形 式 與 意 義 9 但 很 有 意 思 的, 幾 乎 所 有 的 討 論 均 集 中 於 情 感 (affection) 或 再 現 ( 即 象 徵 符 碼 ) 的 面 向 上, 但 創 構 情 感 或 再 現 ( 包 括 自 我 再 現 ) 的 物 質 層 面, 卻 廣 受 忽 略 10 以 Berlant(1997) 本 人 為 例, 她 在 分 析 當 代 美 國 社 會 移 民 者 的 文 化 歸 屬 議 題 時, 結 論 或 許 可 以 被 過 分 簡 化 地 說 成 其 歸 屬 性 (belongingness) 便 是 無 從 被 再 現 的 無 從 被 歸 屬 性 (non-belongingness), 但 她 分 析 的 素 材 主 要 為 廣 告 電 影 網 際 網 路 及 其 他 大 眾 文 化 文 本, 卻 完 全 未 論 及 生 產 這 些 文 化 文 本 的 物 質 基 礎 而 在 華 人 與 漢 人 社 會 酷 兒 研 究 的 領 域 中, 不 論 研 究 者 的 學 科 或 國 族 背 景, 凡 遇 文 化 歸 屬 或 文 化 特 性 (cultural specificity) 的 議 題 時, 其 所 揭 櫫 者 必 是 我 將 於 此 文 中 所 稱 的 家 庭 模 式 簡 言 之, 所 謂 的 家 庭 壓 力 被 一 致 性 地 理 解 為 非 異 性 戀 者 舉 凡 出 櫃 (come out) 自 我 認 同 情 感 生 活 社 會 壓 力 等 等 的 終 極 原 因, 而 這 個 事 實 又 往 往 倒 回 來 論 證 了 華 人 文 化 ( 或 漢 人 文 化 ) 的 特 殊 性 或 文 化 歸 屬 性 在 這 些 論 述 中, 家 庭 壓 力 通 常 只 有 兩 個 表 現 形 式, 一 為 婚 姻, 二 為 家 族 面 子 ( 或 family respect ) 前 者 通 常 被 論 者 歸 因 為 傳 宗 接 代 ( 或 漢 人 社 會 父 系 傳 承 ) 的 需 求, 後 者 則 可 被 用 來 解 釋 文 化 歸 屬 的 重 要 情 感 基 礎 譬 如, 香 港 社 會 學 者 周 華 山 (1996) 在 其 有 關 北 京 同 志 的 論 著 中, 便 不 斷 強 調 父 母 期 待 與 正 統 婚 姻 制 度 對 其 受 訪 者 造 成 的 巨 大 壓 力, 也 暗 示 了 似 乎 在 如 此 的 壓 力 之 下, 他 絕 大 部 分 的 受 訪 者 最 終 仍 選 擇 與 異 性 婚 配 台 灣 人 類 學 研 究 者 鄭 美 里 (1997) 根 據 對 十 八 位 女 同 志 所 進 行 的 訪 談 而 寫 就 的 論 文 中, 開 宗 明 義 9 必 須 強 調 的 是, 之 前 延 續 Marshall 脈 絡 的 學 者 ( 尤 其 是 心 理 學 者 ) 並 未 輕 略 歸 屬 感 的 分 析, 可 見 Shotter(1993) 10 當 然 並 非 所 有 的 學 者 均 是 如 此, 我 立 即 想 到 的 一 個 反 例 是 Case(1997) 藉 由 分 析 網 際 網 路 以 探 究 當 代 資 本 主 義 社 會 中 女 同 志 認 同 形 成 的 論 文 或 許 因 為 Case 多 年 的 左 派 理 論 背 景 與 社 會 運 動 關 懷, 此 書 開 宗 明 義 便 揭 櫫 物 質 條 件 對 理 解 認 同 議 題 的 重 要 性 2000 年 春 我 應 邀 於 加 州 San Diego 分 校 (Department of Asian American Studies) 與 Davis 分 校 (Department of Literature) 演 講 YYY(2000) 這 篇 論 文 期 間, 已 與 我 書 信 往 來 數 年 的 Case, 便 指 出 我 過 去 著 重 T 吧 與 T- 婆 身 體 展 演 的 研 究 (YYY,1996;1999a) 輕 忽 了 階 級 的 面 向 她 的 善 意 警 語 是 促 發 此 文 寫 作 的 重 要 契 機 之 一, 在 此 鄭 重 感 謝 7
( 第 二 章 身 為 女 兒 ) 的 聲 稱, 便 是 漢 人 父 系 家 庭 結 構 幾 乎 是 全 面 性 地 塑 模 了 台 灣 女 同 志 的 自 我 認 同 與 自 我 再 現 模 式 其 身 為 同 志 的 最 主 要 的 壓 力 來 源 並 形 構 了 自 我 對 出 櫃 的 態 度 與 理 解 11 美 國 人 類 學 者 Rofel(1999) 於 其 探 究 1990 年 代 北 京 gay 等 其 他 貌 似 全 球 化 性 / 別 認 同 指 稱 之 在 地 文 化 意 義 的 論 文 中, 也 以 文 化 公 民 及 文 化 歸 屬 的 觀 點 批 判 全 球 化 模 式 而 她 雖 將 文 化 歸 屬 的 範 圍 拉 長 至 現 代 性 與 國 家 認 同 的 面 向 ( 如 同 志 此 認 同 指 稱 在 中 國 香 港 與 台 灣 三 個 社 會 中 的 意 義 ), 但 其 著 重 者 仍 為 諸 如 家 庭 面 子 對 於 個 人 出 櫃 策 略 與 情 感 發 展 的 影 響 12 若 僅 就 台 灣 同 志 研 究 的 發 展 趨 向 言, 家 庭 或 親 屬 意 識 形 態 往 往 也 是 研 究 者 訴 諸 並 據 以 解 釋 另 類 性 / 別 認 同 與 情 慾 展 現 的 典 範 譬 如, 文 學 批 評 學 者 張 小 虹 (1998) 討 論 馬 來 西 亞 華 裔 台 灣 導 演 蔡 明 亮 的 作 品 河 流 之 論 文, 重 點 其 實 不 在 此 文 化 文 本 的 生 產 機 制, 而 在 運 用 Freud 式 精 神 分 析 理 論, 以 探 究 此 片 拍 攝 期 間 與 之 後 相 關 報 導 中 對 片 中 亂 倫 父 子 之 文 字 再 現, 以 論 證 漢 人 性 / 別 文 化 的 特 殊 性, 以 及 其 內 蘊 的 酷 兒 顛 覆 性 13 而 朱 偉 誠 (1998) 劉 人 鵬 與 丁 乃 非 (1998) 固 然 已 對 周 華 山 之 論 著 提 出 重 要 的 批 評, 但 其 批 判 焦 點 集 中 於 入 櫃 (closeted) 的 社 會 文 化 意 含, 卻 未 質 疑 家 庭 模 式 等 同 文 化 特 殊 性 這 個 預 設 的 適 用 性 雖 然 我 絕 不 反 對 家 庭 在 當 代 華 人 社 會 中, 不 論 對 同 志 或 非 同 志 認 同 形 成 與 情 感 塑 模 均 具 有 強 大 的 影 響 力, 但 我 以 為 歷 來 有 關 華 人 同 志 研 究 的 詮 釋 模 式 恐 怕 隱 含 不 少 值 得 思 索 的 問 題 首 先, 相 當 弔 詭 的, 研 究 者 所 預 設 的 家 庭 形 式, 均 為 現 代 歐 美 學 者 所 討 論 的 核 心 家 庭 (nuclear family), 而 這 裡 的 歐 美 學 者 包 括 11 鄭 文 並 引 用 Rubin(1975) 定 義 sex/gender system 的 經 典 論 文, 視 父 系 家 庭 制 度 ( 及 與 其 並 生 的 親 屬 意 識 形 態 ) 為 台 灣 社 會 sex/gender system 的 基 本 運 作 機 制 又, 若 家 庭 制 度 為 塑 模 個 人 性 / 別 認 同 的 終 極 參 考 座 標, 一 個 顯 然 的 推 論 便 是, 女 同 志 社 團 ( 或 社 群, 包 括 我 們 之 間 這 樣 的 團 體 ) 的 重 要 功 用 便 在 提 供 另 類 家 庭 的 情 感 撫 慰 功 能 12 這 裡 包 括 個 人 如 何 因 必 須 考 慮 父 母 親 人 的 面 子 故 不 欲 出 櫃, 且 因 而 視 出 櫃 為 非 中 國 ( 或 更 精 確 地 說, 西 方 ) 但 非 本 文 化 之 產 物 這 個 說 法 當 然 也 論 證 了 Rofel 所 欲 揭 櫫 的 文 化 公 民 論 13 張 類 次 的 論 點 縱 貫 她 晚 近 的 著 作, 可 見 張 小 虹 (2000) 8
Freud 與 Foucault 14 因 而, 不 論 周 華 山 Rofel 劉 人 鵬 與 丁 乃 非 抑 或 張 小 虹 及 白 瑞 梅 (1999), 均 未 論 及 所 謂 華 人 家 庭 機 制 的 權 力 施 展 者 的 輻 射 性 與 多 重 性 故 家 庭 壓 力 或 家 族 面 子 在 這 些 文 本 中, 似 乎 僅 凝 縮 於 擬 似 核 心 家 庭 戶 長 的 哥 哥 爸 爸 或 爸 爸 媽 媽 身 上 若 僅 就 台 灣 社 會 而 言, 這 些 論 述 不 僅 忽 略 了 當 代 漢 人 家 庭 結 構 的 多 重 面 向, 15 恐 怕 也 忽 略 了 漢 人 正 統 家 庭 與 性 / 別 意 識 形 態 的 有 效 力 之 一, 正 在 於 任 何 一 個 社 會 機 制 及 公 共 空 間 中, 理 論 上 任 何 一 個 有 意 識 或 無 意 識 的 正 統 性 / 別 認 同 者, 均 可 佔 據 家 戶 長 的 意 識 形 態 主 體 位 置, 以 規 訓 非 正 統 的 性 / 別 展 演 16 前 述 研 究 的 第 二 個 主 要 問 題 為, 它 們 過 分 著 重 意 識 17 形 態 與 象 徵 分 析 ( 包 括 大 眾 文 化 再 現 及 自 我 再 現 18 ) 的 面 向, 因 而 忽 視 了 不 論 意 識 形 態 象 徵 形 成 與 文 化 公 民 權 運 作 模 式 的 物 質 性 基 礎, 因 而 也 就 忽 略 了 世 系 傳 承 繼 承 與 家 戶 (household) 生 產 及 再 生 產 活 動 的 物 質 形 式 與 條 件 如 何 可 能 霸 權 性 地 維 繫 並 創 構 了 家 戶 的 形 態 家 戶 成 員 的 情 感 連 結 家 庭 意 識 形 態 的 運 作 形 式 與 相 關 公 民 權 的 施 展 與 剝 削 模 式 這 篇 論 文 試 圖 將 藉 著 分 析 台 灣 老 T 女 同 性 戀 者 於 戰 後 社 會 中 的 生 命 歷 程, 以 回 應 以 上 的 提 問 在 此 文 第 二 節 何 謂 老 T 中, 我 將 鋪 陳 此 研 究 的 14 視 一 夫 一 妻 核 心 家 庭 制 度 為 歐 美 社 會 特 質 與 運 作 基 礎 的 看 法, 本 身 已 忽 略 族 群 種 族 與 階 級 的 多 重 面 向 固 然 晚 近 的 西 方 酷 兒 學 者 已 多 論 證 封 建 制 度 的 崩 潰 私 有 財 產 制 之 興 起 中 產 階 級 美 學 與 禮 儀 的 確 立 與 核 心 家 庭 制 度 間 的 緊 密 關 係 ( 如 Bronski,1998), 但 其 研 究 對 象 主 指 白 人 男 性 中 產 者 這 些 具 特 定 種 族 性 別 與 階 級 背 景 者, 並 不 適 用 其 他 社 會 人 群 ( 相 關 批 評 可 見, 如 Hyam,1990) 此 外,Vaid(1997) 等 研 究 也 指 出, 至 少 就 1980 年 代 後 的 美 國 社 會 而 言, 擁 有 相 當 政 治 動 員 力 量 的 家 庭 價 值 (family value; 通 常 指 本 質 化 的 基 督 教 一 夫 一 妻 異 性 戀 家 庭 倫 理 ), 事 實 上 為 上 層 政 治 階 級 策 略 性 運 用 大 眾 媒 體 的 產 物 15 如, 若 僅 就 漢 人 閩 客 族 群 言, 核 心 家 庭 的 擬 正 統 性, 恐 怕 僅 於 1960 末 大 量 鄉 村 人 口 湧 入 都 市 與 工 業 區 後 方 逐 漸 確 立 又, 相 關 台 灣 漢 人 社 會 結 構 與 家 庭 模 式 的 人 類 學 經 典 研 究 頗 多, 或 可 見 Ahern & Gates(1981) 16 我 認 為, 由 這 個 角 度 我 們 應 可 對 華 人 社 會 的 性 / 別 歧 視 現 象 進 行 更 深 入 的 分 析 譬 如, 賴 騏 中 (1998) 分 析 性 傾 向 與 就 業 歧 視 的 論 文 中, 便 多 少 指 出 職 場 中 攸 關 升 遷 與 福 利 分 配 的 考 量, 往 往 隱 含 性 / 別 歧 視 的 因 子 此 歧 視 通 常 指 向 未 婚 者, 更 重 要 的 是, 未 婚 勞 動 者 的 同 儕 ( 不 論 上 司 同 事 甚 且 下 屬 ) 均 可 藉 關 懷 其 婚 事 之 由 霸 權 性 地 介 入 其 私 生 活, 而 對 這 些 人 情 的 負 債, 也 是 未 婚 者 ( 包 括 同 志 ) 必 須 不 斷 償 還 的 壓 力 來 源 17 如 張 小 虹 (2000) 18 如 周 華 山 (1996) 與 鄭 美 里 (1996) 又, 我 必 須 強 調 的 是, 我 並 不 否 認 她 們 論 文 中 受 訪 者 強 調 家 庭 壓 力 論 述 的 真 實 性, 但 我 認 為, 這 些 論 述 ( 即 自 我 再 現 之 一 種 ) 相 當 有 可 能 與 研 究 者 的 論 文 一 般, 均 為 家 庭 論 述 霸 權 的 產 物 : 也 就 是 說, 除 了 家 庭 壓 力, 似 乎 我 也 無 法 製 造 其 他 有 效 力 可 說 服 他 人 與 自 我 的 話 語, 以 詮 釋 我 作 為 同 志 在 當 代 華 人 社 會 中 的 特 殊 性 9
研 究 背 景 方 法 與 脈 絡, 並 解 釋 T 與 婆 等 台 灣 女 同 性 戀 者 性 角 色 分 的 歷 史 發 展 脈 絡, 與 關 乎 年 齡 性 別 與 階 級 的 差 異 性 在 第 三 節 老 T 與 老 兵 中, 我 將 藉 由 老 T 受 訪 者 培 元 的 醫 療 經 驗, 以 探 究 醫 療 與 保 險 等 社 會 福 利 體 系 中 隱 含 的 性 別 歧 視 邏 輯, 及 此 邏 輯 預 設 的 公 民 定 義, 並 論 及 此 公 民 性 必 要 性 的 物 質 基 礎 在 第 四 節 老 T 搬 家 中, 我 將 由 老 T 受 訪 者 達 力 的 生 命 經 驗 出 發, 以 分 析 家 在 當 代 台 灣 社 會 中 所 象 徵 並 實 質 化 的 關 鍵 意 義 在 第 五 節 結 論 中, 我 將 藉 由 老 T 在 晚 近 經 濟 結 構 轉 型 中 的 處 境, 以 重 新 審 視 全 球 化 模 式 與 文 化 公 民 身 分 模 式 的 關 係 二. 何 謂 老 T : 研 究 背 景 方 法 與 脈 絡 自 1990 年 代 初 期 起, 我 便 持 續 進 行 有 關 台 灣 女 同 志 社 群 與 認 同 形 成 的 研 究, 此 文 的 分 析 資 料 便 是 於 過 去 十 餘 年 研 究 過 程 中 所 陸 續 收 集 而 成 這 篇 論 文 的 目 的, 在 藉 由 分 析 老 T 受 訪 者 的 生 命 歷 程, 以 回 應 前 一 節 所 揭 櫫 之 文 化 公 民 的 權 力 運 作 模 式 與 其 物 質 基 礎 等 議 題, 並 試 圖 藉 此 討 論 以 初 探 戰 後 台 灣 漢 人 家 庭 結 構 與 意 識 形 態 的 建 構 模 式 此 研 究 使 用 深 入 訪 談 的 方 式 進 行 個 人 生 命 史 的 記 錄, 並 藉 由 田 野 調 查 以 觀 察 受 訪 者 的 同 儕 活 動 與 日 常 生 活 第 一 次 訪 談 多 在 對 方 指 定 的 公 共 營 業 場 所 ( 如 餐 廳 與 咖 啡 店 ) 進 行, 而 這 些 場 所 的 經 營 者 亦 多 為 其 熟 識 的 圈 內 朋 友 19 田 野 觀 察 的 地 點 則 包 括 其 慣 常 出 入 的 女 同 志 酒 吧 與 卡 拉 19 圈 內 在 這 裡 指 的 是 老 T 圈 內 譬 如, 我 第 一 次 與 文 後 將 提 及 的 培 元 及 她 當 時 的 老 婆 美 美 見 面 的 場 所, 為 台 北 市 仁 愛 路 名 人 巷 內 的 一 家 西 式 簡 餐 店 簡 餐 店 的 老 闆 為 阿 良 (T) 與 芳 芳 ( 婆 ) 這 對 女 同 志 伴 侶 在 六 零 年 代 中 美 軍 文 化 的 高 峰 期 ( 見 下 文 ), 阿 良 培 元 與 本 文 第 四 節 將 提 及 的 達 力 因 為 求 學 及 逃 家 等 因 素, 各 自 由 後 山 與 南 部 等 處 來 到 台 北, 在 學 校 西 門 町 及 中 山 北 路 的 美 式 遊 樂 場 所 相 遇, 並 曾 於 接 下 來 的 十 餘 年 中 多 次 互 換 老 婆 互 換 老 婆 的 歷 史 顯 然 並 不 影 響 她 們 之 後 的 交 情, 九 零 年 代 中 阿 良 於 名 人 巷 開 簡 餐 咖 啡 店 後, 這 裡 就 成 為 這 些 老 T 與 朋 友 們 的 固 定 聚 會 場 所 又, 由 以 上 的 資 料 可 知, T 的 跨 時 間 聯 繫 關 係 較 婆 來 的 強 就 阿 良 這 個 年 齡 層 的 受 訪 者 而 言, 我 確 實 尚 未 見 如 此 跨 越 三 十 年 的 婆 連 線 婆 的 性 / 別 角 色 未 定, 且 多 最 終 進 入 異 性 戀 婚 姻 體 制, 或 許 是 促 成 以 上 現 象 的 主 要 原 因 10
OK 店 ( 即 下 文 將 提 及 的 uncle bars ) 工 作 場 所 與 住 處 由 於 在 整 個 研 究 過 程 中, 絕 大 部 份 的 受 訪 者 隨 即 與 我 結 為 朋 友, 之 後 田 野 與 訪 談 的 進 行 便 相 當 隨 機 並 生 活 化, 因 而 此 文 所 引 的 部 份 資 料 是 在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聊 天 中 取 得 在 非 常 粗 略 的 定 義 之 下, T 指 的 是 男 性 化 的 女 同 性 戀 者, 而 與 T 相 對 應 的 婆, 指 的 則 是 女 性 化 的 女 同 性 戀 者 這 確 實 是 相 當 無 可 奈 何 地 粗 略 的 定 義 原 因 之 一 為, 在 表 面 上 看 來 二 元 對 立 的 區 分 原 則 下, 此 二 性 角 色 復 依 據 學 歷 年 齡 階 級 等 等 因 素 再 做 細 分, 且 這 些 細 分 的 基 礎 往 往 是 相 對 性 的, 即 與 言 說 行 動 (speech acts) 雙 方 的 相 對 差 異 密 切 相 關 就 生 理 年 齡 而 言, 本 文 所 引 之 老 T 受 訪 者 的 出 生 年 次 分 布 於 1940 至 1961 年 間, 她 們 的 性 啟 蒙 或 初 次 交 友 ( 包 括 女 友 與 同 T 之 友 ) 的 時 期 為 1960 年 代 中 末 期 經 歷 四 零 年 代 末 的 國 府 遷 台, 五 零 年 代 的 韓 戰 金 門 炮 戰 與 白 色 恐 怖 高 峰 期, 20 六 零 年 代 為 島 內 經 濟 開 始 大 幅 發 展, 與 政 治 上 相 對 性 穩 定 的 時 期 ( 劉 進 慶,1995) 韓 戰 後 駐 台 的 美 國 軍 隊, 伴 隨 五 零 年 代 的 美 援 與 六 零 年 代 起 大 幅 導 入 的 美 商 外 資, 在 大 都 市 中 形 成 了 一 般 通 稱 的 美 軍 文 化 在 日 後 眾 多 的 公 共 論 述 ( 特 別 是 文 學 創 作 ) 中, 這 個 冷 戰 結 構 中 的 特 殊 文 化 生 產 模 式, 幾 乎 全 面 性 地 被 化 約 為 以 諸 如 可 口 可 樂 搖 滾 樂 化 妝 品 等 美 式 商 品 為 代 表 的 消 費 模 式, 而 且 此 消 費 行 為 又 往 往 被 理 解 為 不 具 批 判 性 或 不 具 反 思 性 的 依 附 霸 權 式 的 社 會 實 踐 ( 如, 陳 光 興,2001; 施 淑 青,1976; 於 梨 華,1967; 朱 天 心,1992 1983 ) 但 廣 為 論 者 忽 略 的 是, 伴 隨 著 美 軍 消 費 文 化 的 分 配 與 消 費 管 道, 與 非 正 統 性 展 演 (unconventional sexual performance) 相 關 的 另 類 社 會 空 間 亦 開 始 成 形 在 同 一 段 時 間 中, 隨 著 經 濟 結 構 的 轉 型, 大 量 農 村 人 口 遷 移 至 都 會 區 或 二 級 產 業 區 ( 特 別 是 加 工 出 口 區 ) 以 此 文 論 及 的 所 有 老 T 受 訪 者 而 言, 她 們 的 出 生 地 20 白 色 恐 怖 整 肅 的 對 象 並 非 決 然 為 不 論 真 實 或 想 像 的 政 治 異 己, 在 重 整 社 會 秩 序 的 標 竿 下, 跨 性 別 者 (transgenders), 如 今 日 所 謂 的 老 T, 非 常 有 可 能 因 奇 裝 異 服 或 甚 且 匪 諜 之 名 目 入 罪 在 冷 戰 結 構 中, 同 性 戀 與 其 他 非 正 統 性 別 者, 因 相 近 理 由 而 受 到 政 治 迫 害 者, 在 各 個 民 主 國 家 中 比 比 皆 是, 也 早 已 為 不 少 國 外 學 者 的 研 究 題 材 ( 如 Buck-Morss, 2000), 但 在 台 灣, 卻 幾 乎 不 受 到 研 究 者 的 重 視 -- 儘 管 在 解 嚴 後 相 關 白 色 恐 怖 的 研 究 已 為 台 灣 史 等 學 術 領 域 的 時 興 議 題 又, 或 許 唯 一 的 例 外 為 YYY(1999b) 11
均 非 戰 後 政 經 中 心 的 台 北 市 但 在 青 少 年 時 期, 她 們 或 因 家 庭 經 濟 情 況 而 隨 父 母 移 居 台 北 ( 如 文 後 將 提 到 的 達 力 ) 或 為 取 得 文 化 資 本 而 於 中 學 階 段 至 台 北 求 學 ( 如 文 後 將 提 到 的 阿 良 ) 遷 至 台 北 後, 她 們 開 始 出 入 前 述 非 正 統 性 展 演 的 另 類 社 會 空 間, 而 這 些 空 間 包 括 西 門 町 數 家 龍 蛇 雜 處 21 的 咖 啡 店 新 加 坡 大 舞 廳 等 舞 場 22 有 T( 如 黃 曉 寧 23 ) 駐 唱 的 美 式 酒 吧 與 gay bars 其 中,gay bars 是 當 時 不 分 男 女 的 同 性 戀 者 與 圈 內 交 友 最 安 全 舒 適 的 場 域 24 如 Sassen(1986) 等 全 球 化 的 政 治 經 濟 學 研 究 者 所 指 出 的, 美 資 挹 注 的 加 工 出 口 區 於 此 歷 史 階 段 在 亞 太 與 第 三 世 界 國 家 的 紛 紛 成 立, 不 僅 帶 動 這 些 國 家 步 入 發 展 中 國 家 之 林, 也 啟 動 了 各 國 內 部 的 人 口 遷 移, 大 量 廉 價 且 馴 服 的 女 工 湧 入 工 業 區, 日 後 並 成 為 遷 移 至 美 國 首 波 新 移 民 如 本 文 結 論 中 將 分 析 的, 老 T 社 群 與 認 同 的 發 展 與 台 灣 在 全 球 化 過 程 中 的 位 置 並 行 不 過, 在 七 零 年 代 的 美 軍 文 化 時 期, 她 們 是 此 文 化 的 消 費 者, 而 非 加 工 出 口 區 的 生 產 者 ; 事 實 上, 她 們 不 但 不 是 前 述 工 業 區 的 女 工, 由 文 中 討 論 可 知, 她 們 或 出 自 本 身 族 群 的 中 上 階 級, 或 試 圖 透 過 工 作 與 消 費 行 為 將 自 己 裝 扮 為 中 上 階 級 因 應 美 軍 文 化 中 消 費 空 間 的 發 展, 女 同 性 戀 者 性 角 色 分 疏 的 邏 輯 與 分 類 命 名 的 方 式 亦 隨 之 而 生 根 據 大 部 分 老 T 受 訪 者 的 回 憶, T ( tomboy 21 這 是 受 訪 者 阿 文 的 用 詞 阿 文 於 1949 年 出 生, 父 母 雙 系 均 出 自 世 居 澎 湖 的 福 佬 世 家, 學 步 時 期 舉 家 遷 入 台 灣 中 部, 小 學 畢 業 後 隻 身 至 台 北 就 學 她 所 謂 龍 蛇 雜 處 的 意 思 是, 出 入 這 些 咖 啡 店 的 客 層 貫 穿 了 階 級 職 業 族 群 與 年 齡 的 分 布 光 譜 譬 如,60 年 代 末 在 這 樣 的 一 家 店 中, 她 便 曾 數 次 與 以 西 門 町 為 地 盤 的 某 外 省 小 幫 派 晤 面, 以 協 調 對 方 與 她 T 兄 弟 大 成 因 爭 奪 女 朋 友 而 生 的 毆 鬥 糾 紛 父 親 祖 籍 河 北, 母 系 山 西, 大 成 於 1948 年 出 生 於 父 母 於 中 國 國 共 內 戰 遷 徙 的 過 程 中, 來 台 後 居 住 於 高 雄 的 陸 軍 眷 村 與 阿 文 相 同, 她 在 小 學 畢 業 後 北 上, 二 人 日 後 就 讀 北 縣 同 所 私 立 高 中, 並 因 而 結 為 兄 弟 與 這 個 時 代 成 長 的 大 部 分 外 省 籍 老 T 一 般 ( 包 括 下 文 將 提 及 的 阿 東 與 培 元 ), 大 成 已 習 慣 以 閩 南 語 進 行 社 交 甚 或 自 我 思 考, 包 括 與 我 進 行 的 數 次 訪 談 女 同 性 戀 酒 吧 貫 穿 階 級 族 群 與 職 業 分 類 系 統 的 現 象, 亦 可 見 Nestle(1998);Newton(2000) 22 國 府 遷 台 後 初 期 仿 效 1940 年 代 上 海 舞 廳 形 式 之 娛 樂 場 所 23 有 關 美 軍 文 化 駐 唱 餐 廳 黃 曉 寧 與 老 T 間 的 關 係, 可 見 鄭 美 里 (1997),XXX(2001; 特 別 為 第 三 章 不 分 火 箭 到 月 球 ) 24 在 T 吧 與 女 同 性 戀 女 性 主 義 (lesbian feminism) 崛 起 之 前, 男 女 同 性 戀 者 的 交 往 相 當 密 切 囿 於 篇 幅, 本 文 無 法 深 入 分 析 此 現 象 蘊 含 的 性 / 別 政 治 意 義 類 似 的 狀 況 亦 發 生 於 北 美 社 會, 根 據 Gomez,Hollibaugh & Rubin(2000) 的 看 法, 男 同 志 較 不 受 政 治 正 確 所 拘 束 的 性 行 為 與 觀 念, 對 既 存 父 權 社 會 中 已 深 受 壓 抑 之 女 同 志 的 性 展 現 (sexual expressions) 而 言, 具 相 當 的 鼓 勵 作 用 我 曾 詢 問 阿 文 等 受 訪 者 對 此 論 點 的 意 見, 她 們 也 表 贊 同 又, 相 關 歷 史 背 景 亦 可 見 呂 錦 媛 (2003) 12
的 簡 稱 ) 以 及 並 隨 T 而 生 的 婆 ( 指 稱 T 的 老 婆 ) 的 稱 呼 最 初 正 是 在 gay bars 產 生 的 (YYY,1996) Gay bars 至 今 一 直 保 持 顯 然 相 當 國 際 化 或 全 球 化 的 色 彩, 這 個 色 彩 不 僅 表 現 於 空 間 設 計 的 層 面, 25 也 反 應 於 其 多 國 籍 的 客 層 上 就 後 者 而 言, 在 文 中 老 T 們 的 青 春 時 代, 駐 台 美 軍 與 僑 生 ( 特 別 是 香 港 僑 生 ) 為 gay bars 國 際 色 彩 的 主 力, 也 正 是 透 過 這 些 國 外 友 人, 她 們 第 一 次 聽 到 You are tomboys 的 指 稱 ; 而 在 今 日, 伴 隨 著 台 灣 經 濟 結 構 的 多 次 重 組,gay bars 中 且 常 見 泰 籍 與 菲 籍 移 工 駐 台 歐 美 商 界 人 士 觀 光 客 持 觀 光 簽 證 在 台 教 授 美 語 的 外 籍 人 士, 等 等 老 T 與 男 同 志 在 當 時 的 相 處 模 式 不 僅 在 共 享 社 交 空 間 而 已 老 莊 於 1946 出 生 於 嘉 義, 父 系 為 世 居 台 灣 四 代 的 福 佬 人, 母 系 為 平 埔 族 國 中 肄 業 後 她 與 兩 個 哥 哥 北 上 求 職, 之 後 持 續 從 事 餐 飲 業, 過 去 十 餘 年 則 投 資 卡 拉 OK 店 與 uncle 吧 26 她 多 次 直 接 了 當 地 向 我 表 示 : 我 是 跟 gay 一 塊 長 大 的, 而 年 過 中 旬 的 男 同 志 至 今 仍 是 她 經 營 之 uncle 吧 的 常 客, 包 括 數 位 gay bars 的 經 營 者 ; 數 年 前 我 初 次 與 台 北 某 家 頗 副 盛 名 的 gay bar 經 營 者 Harry 晤 面 時, 他 便 很 親 熱 又 驕 傲 地 聲 稱 : 你 也 認 識 老 莊 跟 阿 文? 哎 喲 幾 十 年 前 我 就 認 老 莊 是 我 的 大 老 公 阿 文 是 我 的 小 老 公 呢! 阿 文 也 屢 屢 自 豪 地 告 訴 我, 在 當 時 的 男 同 志 圈 中, 她 的 外 號 是 文 gay, 原 因 不 僅 在 由 這 些 男 同 志 的 角 度 看 來, 阿 文 比 man 還 要 man 27, 也 在 她 比 一 般 男 同 志 更 重 視 外 表 的 修 飾 阿 文 與 她 的 T 朋 友 們 帶 著 女 友 至 中 央 酒 店 28 跳 茶 舞 於 湯 姆 西 服 29 訂 製 西 裝 在 中 國 眼 鏡 行 30 配 置 名 牌 鏡 框 但 鏡 片 平 光 的 眼 鏡 於 25 譬 如, 於 九 零 年 代 初 期 台 灣 社 會 尤 普 遍 漠 視 如 何 經 由 安 全 性 愛 (safe sex) 以 防 治 HIV/AIDS 之 時, 在 Funky 入 口 處 已 陳 列 多 國 文 字 的 安 全 性 愛 手 冊 (safe sex manuals) 又, Funky 為 八 零 年 代 末 至 今 台 灣 經 營 最 成 功 的 gay bar, 並 已 列 入 國 外 多 種 語 言 書 寫 的 男 同 志 旅 遊 指 南 中 26 又, uncle 吧 指 的 是 特 定 服 務 uncle 級 的 T 吧 Uncle 稱 謂 的 意 含 將 於 正 文 中 分 析 27 這 是 男 同 志 圈 有 關 性 別 特 質 的 習 用 語, 並 沿 用 至 今 這 句 話 中 的 第 一 個 man 泛 指 一 般 的 男 性 ( 與 性 傾 向 或 性 / 別 認 同 無 關 ); 而 第 二 個 man 為 形 容 詞, 指 陽 剛 的 身 體 展 演 個 性 特 質 與 生 活 形 式 ( 後 者 包 括 熱 愛 運 動 並 習 於 收 看 體 育 節 目 ) 28 台 灣 與 台 北 第 一 家 符 合 國 際 標 準 的 大 飯 店 29 自 兩 蔣 至 李 登 輝 時 代, 國 民 政 府 黨 國 大 老 與 上 流 階 層 訂 製 西 服 的 所 在 30 前 註 中 前 黨 國 政 要 們 配 置 眼 鏡 之 處 13
木 蘭 委 託 行 31 為 女 友 購 置 歐 美 時 興 裝 束, 等 等 我 認 為 以 上 的 資 料 至 少 顯 示 了 兩 個 意 義 首 先, 共 享 的 社 交 空 間 在 當 時 建 構 了 T 與 gay 共 享 的 同 志 認 同 ( 因 此 Harry 會 說 老 莊 和 阿 文 分 別 是 他 的 大 老 公 與 小 老 公 ), 而 且 這 個 認 同 超 越 族 群 與 出 生 地 的 區 隔 ; 但 是, 老 T 和 她 們 的 老 婆 卻 不 具 晚 近 同 志 與 女 性 主 義 運 動 所 揭 櫫 的 女 同 志 認 同 譬 如, 之 後 我 告 知 阿 文 前 引 Harry 之 語, 她 哈 哈 大 笑, 接 著 以 親 暱 又 戲 謔 的 口 吻 告 訴 我 : 我 是 他 的 小 老 公 沒 錯, 但 是 他 可 是 我 不 知 道 第 幾 號 的 小 老 婆 呢! 她 這 裡 所 謂 的 小 老 婆 指 的 是 七 零 年 代 與 她 往 還 密 切 的 男 同 志, 而 非 她 至 今 交 往 過 的 數 十 位 女 朋 友 老 T 之 所 以 難 以 與 她 們 的 歷 任 女 友 共 享 同 志 認 同, 在 於 對 她 們 這 個 年 齡 層 的 女 同 志 而 言, 婆 主 要 是 個 依 附 T 而 生 的 指 稱, 而 非 具 有 特 殊 性 / 別 意 含 的 認 同 符 碼 ; 但 對 所 有 的 老 T 而 言, T 不 僅 是 堅 固 不 移 的 性 / 別 認 同, 她 們 甚 且 幾 乎 都 會 聲 稱 這 是 天 生 的 特 質 32 絕 大 多 數 與 老 T 交 往 過 的 女 性 之 後 仍 步 入 異 性 戀 婚 姻, 故 而 老 T 不 但 多 稱 她 們 歷 來 的 女 友 為 圈 外 人, 基 本 上 對 T- 婆 的 情 愛 關 係 也 抱 持 不 信 任 或 自 我 調 侃 的 態 度 僅 有 少 數 婆 至 今 與 老 T 維 持 超 過 十 年 的 親 密 關 係, 她 們 多 半 在 年 少 階 段 與 T 交 往 過, 之 後 結 婚 生 子, 因 為 各 種 原 因 結 束 婚 姻 後, 再 回 到 圈 內 即 使 極 少 數 幾 位 過 去 三 四 十 年 持 續 與 其 T 共 居 的 婆, 也 都 聲 稱 她 們 並 不 是 女 同 志, 不 過 剛 好 遇 到 適 合 相 處 的 人 罷 了 此 外, 我 也 必 須 特 別 向 讀 者 指 出, 幾 乎 沒 有 例 外 的, 這 些 婆 的 T 都 擁 有 絕 佳 的 物 質 條 件 在 uncle bar 裡 最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這 種 老 T 就 是 志 華 ( 或 是 小 T 顧 客 口 中 的 六 阿 哥 ) 近 四 十 年 前 她 與 本 文 中 提 到 的 其 他 老 T 共 同 出 道, 彼 此 結 識 並 結 為 兄 弟, 大 學 畢 業 後 她 赴 美 取 得 MBA, 這 個 在 當 時 相 當 罕 有 的 學 位 讓 她 回 台 後 立 刻 得 到 某 外 商 金 融 企 業 的 主 管 級 工 作 此 時 文 後 將 提 到 的 老 31 木 蘭 委 託 行 中 國 眼 鏡 與 湯 姆 西 服 這 些 黨 政 軍 經 上 流 人 士 出 入 的 消 費 場 所, 均 位 於 台 北 市 中 山 堂 左 近 的 數 條 巷 道 內 32 因 此 不 少 老 T 動 過 變 性 手 術 的 念 頭, 而 儘 管 囿 於 家 庭 或 經 濟 等 條 件, 確 實 付 諸 實 施 者 並 不 多 見, 但 不 少 人 訴 諸 外 科 手 術, 將 胸 部 摘 除, 如 本 文 中 提 到 的 阿 文 大 成 與 培 元 14
T 培 元 因 為 另 節 新 歡 的 原 因, 她 的 老 婆 秀 秀 常 向 志 華 抱 怨, 不 久 兩 人 便 共 赴 同 居, 直 至 今 日 如 志 華 般 坐 擁 華 宅 收 入 優 渥 社 會 階 級 高 且 更 重 要 的 是 數 十 年 如 一 日 用 心 養 老 婆 的 老 T 頗 為 罕 見, 故 而 她 常 告 誡 uncle bar 裡 的 小 T : 要 好 好 讀 書, 先 有 了 社 會 地 位, 才 會 有 老 婆 而 我 在 1997 年 第 一 次 與 秀 秀 晤 面 時, 回 憶 起 過 往, 她 卻 強 調 : 培 元 那 時 候 有 外 遇, 我 真 的 好 痛 苦 你 看 我 的 手 腕, 看 到 了 吧? 那 時 候 鬧 自 殺 留 下 來 的 疤 你 看 我 小 時 候 多 傻! 這 些 T 年 輕 的 時 候 都 一 個 樣, 根 本 沒 有 定 性 你 要 能 跟 T 相 處, 就 要 忍 受 這 一 點, T 比 男 人 更 傷 女 人 的 心! 我 跟 你 們 現 在 年 輕 人 不 一 樣, 我 可 從 來 沒 打 算 不 結 婚 的 喔! 不 過 老 頭 子 ( 按 : 她 對 志 華 的 稱 呼 ) 跟 那 些 人 不 同, 她 很 負 責 任, 所 以 我 們 就 一 直 到 現 在 啦 我 說 過 我 原 先 沒 有 打 算 不 結 婚 的, 我 跟 志 華 在 一 起 是 個 意 外 現 在 的 小 孩 子 說 什 麼 同 志 同 志, 我 不 是 喔! 33 其 次, 前 述 有 關 消 費 的 描 述 也 凸 顯 老 T 們 當 時 的 階 級 處 境 與 階 級 美 學 : 非 常 明 顯 地, 當 日 因 各 類 因 素 遷 居 台 北 的 老 T 們, 不 論 原 生 家 庭 階 級 背 景 的 差 異, 均 將 生 活 所 得 投 入 個 人 性 / 別 展 演 ( 如 於 湯 姆 西 服 訂 製 西 裝 ) 與 情 感 展 演 ( 如 偕 女 友 至 中 央 酒 店 跳 茶 舞 ) 的 活 動 中 這 個 依 附 與 上 流 政 經 結 構 的 生 物 政 治 (bio-political) 34 機 制, 如 同 Hardt & Negri(2000) 所 言, 其 力 道 (force) 正 展 現 於 情 感 (affect) 與 主 體 性 (subjectivity) 的 創 構 面 向, 但 不 見 得 與 傳 統 Marx 學 派 所 強 調 的 階 級 背 景 或 上 層 結 構 / 下 層 結 構 ( 或 文 化 / 物 質 ) 35 的 二 元 對 立 命 題 相 關 換 句 話 說, 階 級 與 省 籍 背 景 不 同 的 老 T, 藉 由 物 質 33 初 次 與 秀 秀 晤 面, 她 與 培 元 當 時 的 女 友 美 美 結 伴 而 來 她 手 戴 五 克 拉 鑽 戒, 頸 掛 時 價 百 萬 的 玉 佩, 言 談 中 可 知 她 賦 閒 在 家 多 年, 出 入 賓 士 轎 車, 菲 傭 隨 侍 她 提 到 過 少 奶 奶 生 活 的 第 三 年, 十 分 無 聊, 曾 動 念 重 返 舊 職 ( 打 字 員 ), 志 華 力 阻, 理 由 是 這 讓 她 太 沒 面 子, 並 提 出 交 換 條 件, 提 高 秀 秀 的 零 用 錢 到 十 萬 元 說 到 這 裡, 秀 秀 和 美 美 不 約 而 同 的 撇 嘴 : 十 萬 塊? 如 果 只 是 為 了 錢, 十 萬 塊 也 不 夠 啊, 一 塊 天 美 時 手 錶 也 不 只 那 個 錢! 我 引 述 這 段 話 的 目 的, 乃 在 希 望 讀 者 可 以 進 一 步 了 解 物 質 條 件 對 於 維 繫 當 時 的 T- 婆 關 係 是 如 何 的 重 要 ( 而 非 婆 是 如 何 的 物 慾 取 向 ): 志 華 以 為 唯 有 透 過 金 錢 ( 以 及 鑽 戒 與 玉 佩 等 等 植 物 ) 方 可 換 取 親 密 關 係, 而 唯 有 接 受 如 此 的 交 換 條 件, 秀 秀 方 可 勉 強 地 忍 耐 與 豐 沛 物 質 條 件 並 生 的 無 聊 34 有 關 生 物 政 治 的 概 念, 可 見 Foucault(1980) 35 2000 年 11 月 30 日 我 於 台 大 社 會 系 就 此 文 初 稿 發 表 演 講 時, 汪 宏 倫 教 授 揣 想 這 些 老 T 應 多 為 外 省 人, 原 因 在 此 族 群 與 台 灣 人 相 比, 較 無 家 長 制 的 家 庭 制 約, 故 可 相 對 性 輕 鬆 地 15
化 上 層 文 化 條 件 的 方 式 以 確 立 其 情 感 模 式 與 社 會 關 係 相 關 的 價 值 觀 及 生 命 形 態 的 價 值 但 在 下 兩 節 的 討 論 中, 我 們 將 可 發 現 老 T 的 擬 上 流 階 層 的 消 費 模 式, 在 她 們 的 中 老 期, 終 不 敵 福 利 社 會 ( 即 Marshall 聲 稱 的 公 民 社 會 的 最 終 階 段 ) 的 全 社 會 資 源 分 配 與 再 分 配 的 運 作 機 制, 因 而 被 迫 或 半 被 迫 地 導 入 物 質 與 非 物 質 的 剝 削 情 境 相 對 於 老 T 在 前 述 另 類 性 / 別 空 間 中 的 歡 愉 狀 況, 她 們 在 正 統 社 會 中 幾 乎 所 有 的 公 共 場 域 裡 所 遭 受 的 待 遇 卻 頗 不 友 善 如 果 區 分 公 共 空 間 的 一 項 重 要 內 在 邏 輯 確 實 為 社 會 中 既 存 的 性 別 權 力 關 係, 36 而 這 個 權 力 關 係 的 一 項 運 作 原 則, 為 將 生 物 上 的 性 (sex) 視 為 文 化 層 面 的 性 別 (gender) 必 要 的 ( 或 對 應 的 ) 建 構 基 礎, 37 那 麼 諸 如 老 T 等 跨 性 別 者 與 其 說 不 斷 有 意 抑 或 被 迫 地 僭 越 性 別 的 分 類 法 則 ( 及 因 應 於 之 而 生 的 社 會 規 範 ), 毋 寧 說 根 本 沒 有 可 依 恃 的 公 共 空 間 使 用 原 則 老 T 在 此 空 間 中 實 踐 的 能 動 性 是 絕 對 地 條 件 性 的 (absolutely conditional), 換 言 之, 她 也 往 往 沒 有 能 動 性 可 言 更 重 要 的 是, 任 何 一 個 人 ( 不 分 年 齡 性 別 階 層 ) 都 可 以 即 時 地 佔 據 霸 權 的 主 體 位 置 處 罰 她 的 僭 越 ; 雖 然 很 弔 詭 地, 施 罰 者 的 認 知 基 礎 永 遠 是 誤 認 (mis-recognition), 而 被 罰 者 的 認 知 基 礎 卻 常 是 過 度 認 知 後 者 的 ( 往 往 是 性 犯 罪 的 ) 罪 名 通 常 是 事 後 方 被 確 立 的, 且 更 弔 詭 地, 確 立 其 罪 名 者 便 是 被 誤 認 者 自 己 一 個 典 型 的 例 子 如 下 跨 性 別 者 都 有 使 用 公 廁 的 焦 慮 38 1965 年 生 的 乃 文 告 訴 我, 為 了 不 必 要 的 麻 煩, 她 儘 量 不 在 外 頭 上 廁 所 她 印 象 最 深 刻 的 經 驗 是,1990 年 代 初 她 在 傳 播 公 司 任 副 導, 由 於 每 日 常 時 在 外 拍 片 的 原 因, 不 得 不 使 用 公 廁 某 日 她 自 女 廁 小 間 走 出, 恰 遇 一 正 在 拖 地 的 中 年 女 性 清 潔 工 ( 她 脫 離 原 生 家 庭, 並 實 踐 其 性 / 別 認 同 我 這 裡 的 討 論, 一 部 份 也 在 回 應 汪 宏 倫 的 提 問 36 也 基 於 解 構 這 個 性 別 權 力 關 係 的 政 治 企 圖, 才 會 出 現 諸 如 1995 年 的 公 廁 事 件 1996 年 女 權 火 照 夜 路 的 大 遊 行 及 其 後 有 關 同 志 空 間 使 用 權 的 社 會 運 動 37 38 關 於 這 個 議 題 的 哲 學 性 批 判, 可 見 Butler(1990) 跨 性 別 者 使 用 公 廁 的 麻 煩 顯 然 是 跨 文 化 的 普 遍 經 驗, 可 見 Feinberg(1993) 16
稱 對 方 為 歐 巴 桑 ), 對 方 一 見 到 她 便 怒 吼 不 止 父 母 均 是 第 一 代 外 省 人 的 乃 文 不 幸 無 法 即 時 了 解 歐 巴 桑 激 烈 快 速 的 河 洛 語, 為 對 方 舉 起 拖 把 奮 力 逐 出 女 廁 後, 方 醒 悟 對 方 怒 罵 她 是 性 變 態 及 偷 窺 狂 她 感 到 最 羞 辱 的 是, 當 她 倉 皇 步 出 女 廁 之 際, 面 對 圍 觀 者 的 眼 光, 她 又 被 迫 必 須 即 時 地 扮 演 性 變 態 偷 窺 狂 的 角 色 她 自 嘲 地 笑 著 說 : 那 個 時 候 我 能 辯 解 什 麼? 我 只 好 排 開 這 些 人, 不 斷 地 抱 歉 說 對 不 起, 對 不 起 而 這 連 聲 的 對 不 起 自 然 也 就 坐 實 了 她 性 變 態 的 罪 名 使 用 公 廁 的 麻 煩 外, 每 個 我 訪 談 過 的 跨 性 別 者 最 感 厭 煩 的, 便 是 任 何 時 刻 均 可 能 面 對 你 究 竟 是 男 的 還 是 女 的 的 性 別 真 相 問 題 厭 煩 的 原 因 不 僅 是 沒 有 真 正 的 答 案, 也 因 為 被 迫 地 似 乎 必 須 回 答 這 個 問 題 面 對 這 樣 的 狀 況, 像 培 元 和 乃 文 這 樣 的 人 唯 一 可 能 的 反 抗 活 動 便 是 不 回 答, 但 這 個 反 抗 是 無 力 的, 因 為 依 據 前 述 的 言 說 邏 輯, 她 本 來 就 不 需 要 回 答 當 然, 她 們 另 一 種 可 能 的 回 應 方 式 是 反 問 這 關 你 什 麼 事, 不 過 除 非 在 極 端 憤 怒 或 厭 煩 的 狀 況 之 下, 她 們 極 少 使 用 它 因 為 這 個 挑 釁 式 的 反 問 極 有 可 能 招 致 肢 體 暴 力 的 回 應 : 極 權 性 的 論 述 並 不 歡 迎 反 擊, 若 遇 挑 釁, 極 權 論 述 可 以 即 刻 轉 換 為 真 正 的 暴 力 1951 年 出 生 的 阿 寬 告 訴 我 一 個 可 資 驗 證 此 理 論 的 經 驗 她 年 輕 時 代 的 老 婆 都 相 當 美 豔, 她 認 為 或 許 因 為 如 此, 她 與 女 友 相 偕 出 遊 時, 常 遭 到 她 所 稱 的 小 混 混 的 惡 意 挑 釁, 女 伴 也 常 被 猥 褻 的 眼 神 或 話 語 騷 擾, 而 最 常 見 的 騷 擾 話 語 便 是 將 其 等 同 為 上 班 小 姐 39 1970 年 代 中, 她 與 女 友 及 兩 位 男 性 友 人 至 台 中 夜 市 吃 宵 夜, 她 與 女 友 吃 畢 離 開 攤 位 散 步 時, 被 一 群 混 混 攔 下, 對 方 極 不 友 善 地 斥 問 她 究 竟 是 男 還 是 女, 阿 寬 置 之 不 理 後, 對 方 衝 去 毆 打 她 還 在 原 攤 位 吃 熱 炒 的 男 性 朋 友 為 了 息 事 寧 人, 阿 寬 向 對 方 道 歉, 並 說 我 是 女 的 啦, 但 對 方 僅 冷 淡 傲 慢 地 回 答 這 不 關 你 們 女 人 的 事! 這 對 阿 寬 而 言, 顯 然 是 件 極 端 羞 辱 的 事 件, 39 就 阿 寬 的 看 法, 這 個 上 班 小 姐 的 類 比 邏 輯 在 於 : 既 然 連 這 種 不 男 不 女 的 都 可 以 上 你, 那 誰 不 可 以 上 你? 又, 我 希 望 讀 者 不 至 誤 會 我 或 阿 寬 對 性 工 作 者 有 任 何 歧 視 性 的 意 見, 如 我 之 前 所 言, 在 阿 寬 等 老 T 成 長 的 年 代 中, 她 們 往 往 與 上 班 小 姐 共 享 相 當 親 密 與 互 相 認 同 的 關 係 17
三 十 年 後 她 仍 念 念 難 忘 她 特 別 感 到 羞 辱 的 原 因 在 於, 她 認 為 在 傳 統 台 灣 的 市 民 社 會 中, 男 性 ( 特 別 是 混 混 ) 通 常 不 會 公 然 毆 打 女 性, 而 弔 軌 的 是, 對 方 也 正 是 運 用 這 個 性 別 禮 儀 以 當 眾 羞 辱 她 因 為 不 男 不 女 的 她 連 被 打 的 資 格 都 沒 有 或 許 因 為 如 此, 幾 乎 我 所 有 的 老 T 受 訪 者 均 練 就 了 一 身 打 架 的 本 領, 她 們 身 上 累 累 的 疤 痕 也 說 明 了 多 年 豐 富 的 鬥 毆 經 驗, 而 具 有 優 秀 打 架 能 力 者, 也 廣 受 同 儕 的 尊 重 譬 如,1943 年 出 生 瀋 陽 的 趙 哥 或 許 因 為 承 襲 了 中 國 東 北 籍 父 母 的 血 統, 不 僅 體 格 高 壯, 身 手 也 很 撟 捷 六 零 年 代 中 便 結 識 她 的 阿 寬 數 次 津 津 樂 道 趙 哥 光 榮 的 打 架 史 如 前 所 述, 六 零 年 代 末 至 八 零 年 代 初, 她 們 主 要 的 聚 會 場 所 是 gay 吧, 阿 寬 說 那 個 時 候 連 gay 都 迷 死 她, 好 多 恨 不 得 做 她 的 老 婆, 因 為 她 太 會 打 架 了, 不 論 管 區 或 其 他 來 找 麻 煩 的 人 都 怕 她 以 上 所 描 述 老 T 在 公 共 空 間 的 負 面 經 驗 與 因 之 引 發 的 情 感 結 構, 相 當 性 地 形 塑 了 她 們 對 自 我 社 會 與 公 共 的 理 解 和 反 / 認 同 在 下 一 節, 我 也 將 藉 著 培 元 與 社 會 福 利 機 制 交 逢 的 經 驗, 以 申 論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長, 老 T 被 剝 奪 的 公 民 身 分 和 權 利 逐 漸 不 再 與 公 眾 歧 視 相 關, 卻 更 受 制 於 社 福 體 制 的 內 在 運 作 邏 輯 我 將 指 出 如 此 的 運 作 邏 輯 預 設 合 法 公 民 必 為 異 性 戀 家 屬 體 系 的 附 庸 者, 故 而 間 接 地 將 培 元 等 人 士 建 構 為 擬 公 民, 或 甚 且 非 公 民 三. 老 兵 與 老 T : 家 的 物 質 性 面 向 石 牌 榮 總 中 正 樓 的 一 樓 大 廳 相 當 寬 敞, 進 大 門 處 右 側 設 有 水 池, 池 中 游 著 多 尾 鯉 魚, 不 少 住 院 的 老 榮 民 將 身 坐 的 輪 椅 靠 在 池 邊, 或 靜 默 不 語, 或 偶 爾 與 其 他 榮 民 病 號 聊 天 看 報 下 棋 儘 管 榮 民 是 今 日 台 灣 社 會 的 邊 緣 人, 也 儘 管 不 少 榮 總 的 醫 護 人 員 對 他 們 的 服 務 態 度 不 佳, 40 他 們 在 榮 總 絕 不 乏 人 照 顧 非 單 身 者 40 榮 總 醫 護 對 榮 民 病 患 態 度 不 佳, 是 台 北 榮 民 圈 內 共 認 的 現 象 我 的 田 野 觀 察 也 多 少 佐 證 了 這 個 現 象 譬 如, 我 曾 目 睹 同 一 位 醫 護 人 員 在 不 到 五 分 鐘 之 內 對 榮 民 及 非 榮 民 病 患 判 若 兩 人 的 應 對 方 式 差 異 性 態 度 源 自, 一, 出 生 行 伍 的 老 兵 未 曾 在 軍 中 學 習 現 代 人 的 禮 節, 或 Giddens(1991: 18
有 家 屬 陪 伴, 通 常 是 亦 垂 垂 老 矣 的 妻 子, 間 或 是 兒 女 或 外 籍 看 護 工 ; 如 同 其 他 大 型 醫 院, 榮 總 大 門 外 的 斜 坡 上, 即 可 見 仲 介 外 籍 看 護 工 的 廣 告 看 板, 看 護 工 每 月 工 資 15840 元 ( 勞 委 會 規 定 的 基 本 工 資 ) 而 單 身 者 亦 有 志 工 輪 班 照 顧 榮 總 的 志 工 隊 成 立 於 1990 年 代 初, 早 期 參 與 者 多 為 前 榮 民 病 號, 晚 近 復 加 入 對 新 興 生 死 學 有 興 趣 者, 後 者 多 是 女 性, 不 少 是 佛 教 徒 2000 年 春 某 日 下 午, 因 進 行 當 時 手 上 有 關 1950 年 代 中 國 流 亡 者 的 國 科 會 研 究 計 畫, 我 至 台 北 石 牌 榮 民 總 醫 院 訪 問 幾 位 住 院 單 身 榮 民 與 志 工 訪 談 後 我 從 一 樓 洗 手 間 走 出 時, 巧 遇 培 元, 當 時 她 正 在 提 款 機 處 提 錢 在 我 的 多 次 詢 問 下, 她 很 禮 貌 但 也 相 當 不 情 願 地 告 訴 我 自 己 正 在 辦 理 出 院 她 起 初 態 度 冷 漠 的 原 因 應 該 在 於 不 欲 被 我 發 現 無 人 陪 伴 她 住 院 出 院 41 但 依 循 老 T 的 性 / 別 禮 儀, 她 不 能 對 我 這 個 小 婆 失 禮, 因 此 聊 了 半 晌 後, 她 恢 復 了 uncle 的 親 切 姿 態, 主 動 告 訴 我 入 院 的 經 過 培 元 承 租 的 套 房 位 於 士 林 區, 兩 個 星 期 前 某 夜 她 突 然 腹 痛 如 絞, 打 電 話 給 119 求 救 之 後, 被 送 來 榮 總 急 診 室 她 說 剛 開 始 診 斷 不 出 病 情, 直 到 第 二 天 清 晨 才 確 定 是 胰 臟 炎, 其 間 院 方 一 度 開 出 病 危 通 知 書, 並 要 求 她 與 家 屬 簽 名 她 突 然 憤 怒 地 說 : 要 我 簽 名? 門 都 沒 有! 要 我 通 知 家 屬, 我 說 沒 有 家 屬, 他 們 說 你 怎 麼 可 能 沒 有 家 屬? 我 說 沒 有 就 是 沒 有, 你 要 怎 麼 樣? 他 們 說 沒 有 家 屬 簽 名, 不 能 開 刀, 我 就 說 命 是 我 自 己 的, 我 給 我 自 己 作 保 不 行? 最 後 他 們 沒 有 辦 法, 只 好 給 我 開 刀 了 ( 畫 底 線 者 為 語 氣 強 調 處 ) 培 元 為 何 如 此 憤 怒? 她 所 謂 命 是 我 自 己 的, 我 給 我 自 己 作 保 不 行 是 什 麼 意 思? 台 灣 醫 療 體 系 定 義 合 法 病 患 的 一 項 重 要 邏 輯 與 正 統 漢 人 親 屬 意 識 形 態 218) 所 謂 身 體 練 習 的 手 冊 (manuals), 常 有 違 反 現 代 社 會 規 範 的 舉 止, 諸 如 插 隊 大 聲 喧 譁 隨 地 吐 痰 等 等, 故 引 人 厭 惡 ; 原 因 二 為, 榮 民 於 榮 總 就 醫 不 須 付 費, 並 非 醫 院 的 收 入 來 源, 故 以 商 業 角 度 而 言, 非 榮 民 病 患 方 是 榮 總 應 爭 取 的 客 戶 又, 對 現 代 性 (modernity) 與 禮 節 的 討 論, 亦 可 見 甯 應 斌 (2000); 不 過 甯 這 篇 論 文 的 分 析 重 點 為 性 騷 擾 的 界 定 41 原 因 可 見 文 後 的 分 析 19
耦 合, 即 若 無 某 些 特 定 的 親 屬 背 書, 不 論 病 患 本 人 之 財 力 或 是 否 擁 有 醫 療 保 險 ( 包 括 健 保 勞 保 公 保 及 目 前 許 多 商 業 保 險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醫 療 保 險 ), 她 仍 多 少 被 視 為 未 盡 適 任 的 病 患, 故 而 有 可 能 被 醫 院 拒 收 或 被 要 求 出 院 此 處 所 謂 的 特 定 親 屬, 對 未 婚 者, 指 的 是 直 系 親 屬, 對 已 婚 者, 依 先 後 順 序 為 列, 指 的 是 配 偶 與 子 女 在 重 大 疾 患 的 情 況 下, 病 患 多 須 出 示 前 所 定 義 之 親 屬 的 簽 名, 這 個 簽 名 擔 保 的 不 僅 是 醫 學 治 療 的 責 任 ( 及 相 關 的 法 律 責 任 ) 42 與 病 患 生 命 狀 態 的 解 釋 權 43 也 同 時 擔 保 了 醫 療 費 用 的 給 付 即 使 病 患 無 經 濟 問 題 或 有 醫 療 保 險, 但 仍 可 能 被 視 為 未 盡 適 任 病 患 的 原 因 也 與 保 險 的 給 付 形 式 和 照 顧 工 作 之 承 擔 間 接 相 關 保 險 通 常 在 醫 療 行 動 後 給 付, 須 經 由 層 層 手 續 以 核 定 給 付 範 圍, 並 須 通 過 頗 為 漫 長 並 瑣 碎 的 申 請 程 序 重 大 疾 患 者 在 住 院 修 養 期 間, 通 常 需 委 託 其 代 理 者 (agent) 代 為 處 理, 而 在 一 般 的 狀 況 下, 這 個 代 理 者 便 是 前 所 定 義 的 親 屬 親 屬 的 功 能 不 僅 於 此 在 初 步 的 醫 學 治 療 進 行 後, 而 病 患 須 住 院 療 養 的 狀 況 下, 病 患 必 須 自 行 解 決 看 護 的 問 題 ( 醫 方 並 不 提 供 看 護 ), 看 護 的 工 作 可 能 相 當 瑣 碎 且 繁 重, 工 資 高 昂, 且 難 以 聘 得 就 培 元 住 院 之 時 (2000 年 ) 中 部 地 區 的 普 遍 行 情 而 言, 合 法 的 ( 即 本 國 籍 ) 全 天 候 看 護 每 月 工 資 四 萬, 而 非 法 者 ( 當 時 多 為 尚 未 取 得 工 作 許 可 的 中 國 婚 姻 移 民 女 性 44 ) 通 常 為 前 者 之 半 合 法 者 就 大 部 分 病 患 的 收 入 標 準 言, 負 擔 過 高 ; 而 非 法 者 正 因 收 費 相 對 低 廉, 故 供 不 應 求 45 在 如 此 矛 盾 的 情 況 之 下, 不 少 病 患 選 擇 無 酬 的 特 42 43 也 就 是 說, 這 個 簽 名 也 間 接 擔 保 ( 與 再 度 認 證 ) 了 醫 療 單 位 的 權 力 與 權 利 這 裡 一 個 非 常 值 得 分 析 的 情 況 是 墮 胎 優 生 保 健 法 固 然 將 墮 胎 合 法 化, 至 少 在 法 律 論 述 的 層 面 上, 被 合 法 化 的 並 非 女 性 生 殖 的 自 主 權, 因 她 必 須 得 到 ( 合 法 ) 配 偶 的 認 可 方 可 進 行 手 術, 即 根 據 前 述 的 醫 療 與 生 命 認 證 邏 輯, 她 的 擔 保 人 為 配 偶 但 社 會 實 踐 並 非 依 照 此 法 案 遂 行 非 婚 甚 至 已 婚 墮 胎, 即 使 在 大 醫 院, 往 往 不 須 配 偶 陪 同 或 簽 名 -- 唯 將 進 行 手 術 者 須 簽 署 一 手 術 之 結 果 概 由 本 人 負 責 的 同 意 書 44 有 關 中 國 婚 姻 移 民 女 性 ( 即 俗 稱 之 大 陸 新 娘 或 中 國 新 娘 ) 不 論 合 法 抑 或 非 法 地 參 與 台 灣 勞 動 市 場 的 初 步 分 析, 可 見 XXX(2002,2003) 45 此 部 份 資 料 由 東 海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助 理 唐 瑞 芬 提 供, 特 此 申 謝 又, 晚 近 醫 療 機 構 中 看 護 工 之 聘 用 已 採 證 照 制, 申 請 者 須 至 指 定 單 位 ( 通 常 為 當 地 縣 市 政 府 指 定 之 大 專 院 校 所 附 設 的 訓 練 班 ) 接 受 看 護 訓 練, 通 過 一 百 個 小 時 之 實 習 並 取 得 證 照 後, 至 附 屬 醫 院 之 仲 介 中 心 登 記, 方 得 於 此 醫 院 任 職, 每 輪 值 十 二 小 時 的 一 般 工 資 為 兩 千 元, 通 常 須 繳 交 仲 介 中 心 十 分 之 一 的 仲 介 費, 醫 院 再 向 仲 介 中 心 抽 成 所 謂 的 專 業 認 證 看 護 制 度 不 盡 然 保 證 看 護 者 的 專 業 素 養, 但 卻 確 實 保 障 了 醫 療 機 構 監 督 與 抽 成 的 權 利 就 工 作 權 的 面 向 言, 這 個 制 度 不 20
定 親 屬 為 其 看 護 又, 這 個 狀 況 與 劉 毓 秀 (1997) 所 編 之 國 家 與 照 護 工 作 的 論 文 集 中 所 欲 論 證 者 不 盡 相 同 劉 書 中 諸 作 者 咸 認 父 權 社 會 所 生 產 的 性 別 化 情 感 機 制, 建 構 了 婚 姻 家 戶 中 女 性 ( 包 括 妻 子 媳 婦 母 親 ) 不 論 自 願 抑 或 被 迫 的 照 護 之 責 ( 照 顧 對 象 則 為 丈 夫 公 婆 子 女 ), 故 而 申 論 國 家 擔 負 照 護 工 作 於 解 放 前 述 婦 女 情 感 勞 力 (emotional labor) 與 肢 體 勞 力 (physical labor) 的 必 要 性 而 本 文 於 此 的 研 究 資 料 則 指 出, 市 場 的 雇 傭 邏 輯 相 當 可 能 主 導 或 至 少 強 化 了 特 定 親 屬 擔 任 無 酬 看 護 的 現 象 ; 換 句 話 說, 家 戶 中 女 性 不 論 自 願 或 非 自 願 進 行 照 護 工 作 的 事 實, 無 法 完 全 歸 因 於 父 權 結 構 中 的 性 別 角 色 分 工 體 系 不 論 婚 姻 家 戶 中 女 性 從 事 無 酬 看 護 的 結 構 性 因 素 為 何, 以 上 的 討 論 僅 限 於 異 性 戀 家 戶 體 系, 故 而 無 法 適 用 脫 離 或 拒 斥 此 家 戶 體 系 的 個 人, 如 此 文 專 論 的 老 T 以 1956 年 出 生 的 阿 亮 在 1994 年 中 車 禍 斷 腿 住 院 的 例 子 來 說, 她 需 要 購 買 生 活 用 品 ( 如 熱 水 瓶 毛 巾 衛 生 紙 衛 浴 用 品 等 等 ); 手 術 完 畢 住 院 初 期 由 於 尿 失 禁 的 原 因, 需 要 不 斷 更 換 成 人 尿 片 ; 住 院 養 護 期 間, 須 有 人 扶 持 兩 腿 上 石 膏 的 她 做 小 規 模 的 活 動 以 利 血 液 循 環 及 復 建 ; 幫 她 洗 澡 與 按 摩 酸 痛 的 肌 肉 ; 代 她 處 理 每 隔 數 日 便 必 須 給 付 的 住 院 費 ; 代 她 申 請 勞 保 給 付, 等 等 阿 亮 過 去 十 年 從 事 流 行 音 樂 界 的 撰 詞 工 作, 九 零 年 代 初 隨 著 此 行 業 的 結 構 性 變 化, 她 必 須 調 整 工 作 內 容, 故 而 開 始 製 作 於 電 子 媒 體 播 放 的 音 樂 帶 與 於 MTV 播 放 的 點 播 帶, 她 附 屬 的 工 作 團 隊 ( 即 她 口 中 的 team ) 也 必 須 開 始 進 行 版 權 談 判 和 亞 太 華 人 地 區 的 行 銷 工 作 但 是, 阿 亮 之 前 未 曾 學 習 過 拍 攝 和 電 腦 剪 接 的 技 術, 她 的 team 也 難 以 勝 任 跨 國 版 權 與 行 銷 的 技 術 和 法 律 事 宜, 因 此 儘 管 阿 亮 過 去 撰 寫 的 歌 詞 廣 受 流 行 音 樂 界 讚 賞, 她 的 team 也 曾 成 功 地 在 台 灣 市 場 行 銷 過 多 位 歌 手 與 樂 團, 僅 間 接 地 排 擠 了 難 以 取 得 證 照 者 的 工 作 機 會 ( 特 別 對 諸 如 正 文 中 提 到 的 非 法 打 工 之 婚 姻 移 民 者 ), 也 排 除 了 已 取 得 證 照 者 爭 取 權 益 的 可 能 ( 因 其 受 制 於 醫 院 與 仲 介 中 心 的 雙 重 機 制, 且 囿 於 法 規, 無 法 組 公 會 ) 以 上 資 料 來 自 目 前 東 海 大 學 社 會 學 系 二 年 級 與 三 年 級 的 同 學, 在 必 修 我 連 續 兩 年 所 授 台 灣 社 會 課 中, 於 國 家 與 照 顧 工 作 的 單 元 裡 所 進 行 的 研 究 在 此 特 別 申 謝 21
故 而 此 team 在 1994 年 初 解 散, 阿 亮 也 就 失 業 了 46 在 如 此 的 狀 況 下, 她 無 法 擔 負 醫 院 看 護 的 費 用, 故 而 住 院 次 日 只 得 厚 著 臉 皮 ( 沿 用 阿 亮 的 話 ) 打 電 話 給 當 時 已 婚, 但 婚 前 與 她 同 居 六 年 的 最 後 一 任 老 婆 Rose 求 助 Rose 在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任 高 職, 剛 育 有 一 女, 她 在 萬 分 為 難 的 狀 況 下, 最 後 還 是 非 常 有 義 氣 的 每 日 中 午 與 傍 晚 下 班 後 過 來 照 顧 她 根 據 阿 亮 自 嘲 的 回 憶,Rose 每 次 出 現 時 臉 都 很 臭, 且 在 匆 匆 半 小 時 看 護 她 的 過 程 中 不 斷 咒 罵 你 為 什 麼 纏 著 我 不 放 你 幹 嘛 不 去 死 Rose 年 輕 阿 亮 十 歲, 剛 考 上 大 學 的 暑 假 與 朋 友 去 九 條 通 某 個 卡 拉 OK 店 唱 歌, 認 識 了 此 店 的 股 東 阿 亮, 之 後 共 赴 同 居, 當 時 因 為 堅 信 戀 情, 甚 至 不 惜 與 反 應 激 烈 的 父 母 斷 絕 關 係 那 麼 最 後 何 以 分 手?Rose 數 次 激 憤 地 告 訴 我 : 阿 亮 一 次 又 一 次 的 騙 我 我 跟 她 在 一 起 那 六 年, 光 是 我 自 己 發 現 她 的 外 遇, 就 有 十 個! 有 三 個 還 是 我 的 好 朋 友! 我 沒 發 現 的 誰 知 道 有 多 少? 她 每 次 有 外 遇 就 跟 我 借 錢, 理 由 多 的 很, 什 麼 要 投 資 啦 要 充 實 自 己 所 以 要 去 美 國 讀 英 文 班 啦 要 給 我 買 車 啦, 亂 七 八 糟 一 大 堆 結 果 你 知 道 嗎? 我 的 車 是 我 自 己 買 的 我 給 她 五 十 萬 她 飛 去 美 國 看 她 那 個 不 記 得 外 遇 第 幾 號, 錢 花 光 了 還 打 電 話 回 台 灣 給 我 說 不 夠! 很 過 分 吧? 每 次 被 我 發 現 她 就 哭, 求 我 原 諒 最 後 我 受 不 了 了, 我 好 痛 苦 阿 力 ( 按 :Rose 的 丈 夫 ) 從 我 進 事 務 所 開 始 就 對 我 很 好, 我 一 直 知 道 他 喜 歡 我 最 後 我 想,Rose 你 也 沒 有 排 斥 男 人 嘛, 所 以 我 就 跟 阿 力 結 婚 了 我 跟 他 激 情 是 沒 有, 可 是 女 兒 還 不 是 生 了, 她 好 可 愛 對 不 對? 所 以 阿 亮 找 我 照 顧 她 我 實 在 很 為 難 我 老 公 知 道 我 們 的 事, 他 不 會 說 什 麼 可 是 我 恨 她, 我 到 現 在 都 不 原 諒 她! 可 是 後 來 我 想, 那 不 然 她 怎 麼 辦? 我 想, 這 些 T 也 是 很 可 憐, 至 少 比 我 可 憐 吧? 我 可 以 換 跑 道 結 婚, 然 後 就 會 有 人 照 顧 我, 可 是 她 們 沒 有 所 以 最 後 我 還 是 去 照 顧 她 了 對 同 樣 單 身 且 經 濟 情 況 或 許 更 弱 勢 的 老 單 身 榮 民, 前 述 種 種 實 際 問 題, 目 前 已 有 志 工 代 勞 ; 相 較 之 下, 培 元 這 樣 的 人 至 少 在 面 對 醫 療 體 系 時, 簡 直 比 單 身 老 兵 還 要 單 身 老 兵 1940 年 代 初 出 生 於 湖 南 的 培 元, 父 親 於 國 府 軍 中 任 46 這 是 本 文 最 後 一 節 將 討 論 的 全 球 化 困 境 之 議 題 的 一 個 典 型 案 例 又, 有 關 全 球 化 狀 態 下 跨 國 文 化 產 業 傾 銷 與 剝 削 勞 工 的 細 緻 分 析, 可 參 見 馮 建 三 譯 (2003) 22
高 階 將 領,1949 年 她 隨 家 人 遷 居 台 灣 我 巧 遇 培 元 時, 她 的 父 母 雖 仍 健 在, 但 多 少 源 自 她 的 性 / 別 生 活 形 態 的 因 素, 雙 方 已 少 有 往 還 過 去 十 年 間 培 元 已 因 各 類 疾 病 而 多 次 出 入 醫 院 即 使 身 體 狀 況 甚 差, 培 元 也 不 能 辭 去 她 在 某 公 家 單 位 的 工 作, 因 為 維 持 一 個 即 使 僅 具 表 面 形 式 的 工 作, 方 能 維 繫 給 付 龐 大 醫 療 費 用 的 健 保 身 分 ; 因 此 更 精 確 地 說, 正 是 因 為 身 體 狀 況 甚 差, 她 才 必 須 努 力 維 繫 工 作 的 身 分 僅 略 讀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承 保 實 務, 便 可 發 現 所 謂 保 險 對 象 界 定 與 區 分 的 基 礎 為 職 業 職 業 的 區 分 邏 輯 也 反 應 了 既 存 社 會 在 文 化 分 類 方 面 的 特 殊 性 以 健 保 而 言, 此 法 規 第 二 條 依 所 屬 團 體 性 質 的 不 同, 將 被 保 險 人 分 為 六 大 類, 而 所 謂 的 所 屬 團 體 顯 然 以 雇 主 的 社 會 特 殊 性 為 區 分 標 準 雇 主 包 括 公 民 營 事 業 職 業 公 會 與 國 家, 而 國 家 的 被 雇 者 主 要 指 的 是 榮 民 此 外, 此 條 款 首 先 定 義 了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的 保 險 對 象, 包 括 被 保 險 人 及 其 眷 屬, 而 所 謂 的 眷 屬 則 依 優 先 順 序 再 劃 分 為 配 偶 直 系 血 親 尊 親 屬 ( 包 括 父 母 祖 父 母 外 祖 父 母 ) 及 未 滿 二 十 歲 二 親 等 內 直 系 血 親 卑 親 屬 ( 包 括 子 女 孫 子 女 外 孫 子 女 ) 這 樣 的 保 險 受 益 邏 輯 顯 然 無 法 適 用 脫 離 原 生 家 庭 或 被 原 生 家 庭 所 背 棄 者, 包 括 大 部 分 的 老 T 在 培 元 過 去 數 年 的 住 院 經 驗 中, 唯 有 老 婆 可 勝 任 看 護 之 責 但 在 她 最 後 一 任 老 婆 美 美 亦 棄 她 而 去 之 後, 培 元 只 能 自 行 辦 理 出 院 手 續 這 是 她 遇 到 我 時 萬 分 尷 尬 的 主 要 原 因 當 面 對 我 的 詢 問 時, 她 被 迫 顯 露 的 不 僅 是 社 會 資 源 的 不 再 孤 老 一 人 於 醫 療 體 系 中 被 歧 視 的 情 境 也 是 情 愛 生 活 作 為 她 這 種 人 生 命 與 認 同 基 礎 的 虛 妄 性 培 元 說 : 他 們 說 沒 有 家 屬 簽 名, 不 能 開 刀, 我 就 說 命 是 我 自 己 的, 我 給 我 自 己 作 保 不 行? 於 此, 她 抗 議 的 是 個 人 生 命 在 醫 療 體 系 中 的 定 義, 而 這 個 定 義 的 認 知 基 礎 與 前 述 的 保 險 給 付 邏 輯 維 持 了 一 種 鏡 像 (mirror image) 般 的 關 係 請 注 意, 培 元 這 樣 的 人 被 醫 療 體 系 歧 視 的 原 因, 並 非 她 是 一 個 老 T 或 是 同 性 戀 或 是 一 個 不 男 不 女 的 人, 也 就 是 說, 這 跟 她 的 性 / 別 身 分 及 自 我 再 現 無 關 ( 或 至 少 沒 有 表 面 上 的 關 係 ), 而 是 跟 她 的 生 命 形 態 (life 23
style) 有 關.. 大 部 分 像 她 這 樣 的 人 早 歲 即 與 原 生 家 庭 斷 絕 關 係, 故 無 法 或 不 願 出 示 家 屬 作 保, 故 被 拒 絕 被 開 刀 的 權 利, 等 等 換 句 話 說, 在 與 社 福 體 系 交 逢 的 狀 態 中, 她 們 的 公 民 權 利 時 常 處 於 曖 昧 不 清 的 狀 況, 權 利 被 剝 奪 的 原 因 非 出 自 社 福 體 系 或 社 福 人 員 的 恐 同 症 (homophobia), 47 而 在 她 們 的 公 民 身 分 不 太 正 確 她 們 雖 是 中 華 民 國 的 公 民, 卻 又 是 社 會 福 利 系 統 中 的 異 形 (aliens) 造 成 如 此 現 象 的 主 要 原 因, 便 是 我 所 謂 家 的 物 質 性, 而 由 前 述 的 討 論 可 知, 此 物 質 性 的 形 成 機 制 復 與 既 存 社 會 中 的 親 屬 分 類 原 則 緊 密 結 合, 二 者 互 相 建 構, 形 塑 了 我 所 認 為 的 酷 兒 文 化 公 民 身 分 的 親 屬 性 - 物 質 面 向 ( the relational-materialistic aspect) 下 一 節 中, 我 將 以 房 屋 的 擁 有 購 買 與 租 賃 為 例, 繼 續 探 究 此 親 屬 性 - 物 質 面 向 的 社 會 意 義 四. 老 T 搬 家 : 華 人 社 會 的 親 屬 連 保 邏 輯 2000 年 6 月 間 我 與 達 力 晤 面 時, 她 正 處 於 高 度 不 穩 定 的 心 情 狀 態 三 個 多 小 時 的 訪 談 過 程 中, 她 多 半 心 不 在 焉, 且 暴 躁 易 怒 就 達 力 的 個 性 而 言, 這 是 相 當 不 尋 常 的 狀 況 首 先, 面 對 如 我 一 般 的 小 婆 時, 她 向 來 堅 持 uncle 親 切 溫 和 的 態 度 此 外, 達 力 的 個 性 又 特 別 開 朗 幽 默, 不 論 對 朋 友 或 晚 輩 男 女 同 志 一 向 非 常 體 貼 因 此 她 當 晚 的 表 現 是 異 常 的 身 為 一 個 有 教 養 的 uncle, 達 力 自 知 對 我 的 失 禮 我 們 沒 有 重 心 的 談 話 進 行 了 一 半, 她 對 我 鄭 重 道 歉.. 實 在 很 抱 歉 我 今 天 心 情 不 好 我 最 近 忙 著 搬 家 你 知 道, 我 最 討 厭 搬 家 達 力 在 1948 年 出 生 於 南 部 某 大 城, 父 母 雙 系 均 為 福 佬 籍 世 家, 不 少 男 性 長 輩 曾 任 地 方 或 中 央 級 民 意 代 表 1962 年 因 為 父 親 工 作 的 因 素, 舉 家 遷 至 台 北 她 在 北 部 某 商 業 學 校 完 成 高 職 學 業, 之 後 便 進 入 影 藝 事 業 系 統, 從 事 企 劃 的 工 47 這 跟 上 一 節 所 分 析 的 歧 視 情 境 不 同 24
作, 同 時 脫 離 原 生 家 庭, 在 外 租 屋, 與 先 後 多 位 女 友 同 居 1990 年 代 初 起, 台 灣 電 影 業 日 趨 不 振, 她 開 始 不 斷 在 影 藝 圈 內 轉 業 1999 年 她 最 後 一 任 老 婆 決 定 與 追 求 多 年 的 男 同 事 結 婚, 自 此 她 便 維 持 單 身 至 今 2000 年 中 她 服 務 十 餘 年 的 本 地 娛 樂 企 業 因 難 以 轉 型 進 行 跨 國 行 銷, 大 幅 縮 減 人 員 編 制, 雇 主 將 她 調 往 某 戲 院 擔 任 人 妖 秀 的 票 房 經 理, 工 資 由 之 前 她 擔 任 行 銷 部 主 管 的 六 萬 元 降 為 三 萬 元 儘 管 跨 性 別 表 演 是 九 零 年 代 以 降 台 灣 同 志 運 動 與 公 開 活 動 ( 如 GLAD) 的 重 點 項 目, 也 因 此 在 大 眾 媒 體 與 文 化 評 論 界 中 取 得 頗 高 的 另 類 主 流 文 化 價 值, 但 是 在 達 力 所 處 的 娛 樂 企 業 圈, 人 妖 秀 與 牛 肉 場 的 地 位 幾 無 二 致, 因 此 她 幾 乎 不 願 向 朋 友 提 起 這 個 新 工 作 此 戲 院 開 幕 當 日, 我 與 來 台 旅 遊 的 一 位 香 港 男 同 志 友 人 去 捧 場, 見 到 戲 院 大 門 口 鋪 往 表 演 台 的 紅 色 地 毯 破 損 不 堪, 觀 眾 僅 達 三 成, 對 表 演 的 反 應 也 很 冷 落 過 去 這 個 跨 性 別 的 表 演 團 體 曾 是 觀 光 局 招 攬 國 外 旅 遊 團 的 一 個 重 點 宣 傳 活 動, 但 是 自 從 九 零 年 代 末 起 台 灣 的 國 際 觀 光 業 日 漸 蕭 條 之 後, 這 個 團 體 的 生 計 也 日 益 困 難 半 年 後, 戲 院 關 閉, 達 力 終 於 失 業 其 間 某 美 商 投 資 的 復 合 型 影 音 娛 樂 中 心 成 立, 因 於 達 力 過 去 三 十 年 在 這 個 行 業 中 的 主 管 資 歷, 曾 主 動 徵 詢 她 擔 任 行 銷 經 理 的 意 願 達 力 並 沒 有 拿 到 這 個 工 作, 因 為 她 不 具 外 語 能 力 48 這 段 期 間 中, 急 於 尋 找 工 作 的 她 甚 且 放 下 uncle 的 身 段 請 我 幫 忙, 而 且 說 只 要 有 工 作, 薪 水 不 重 要, 彥 寧 我 什 麼 都 可 以 做 我 介 紹 她 去 某 知 名 同 志 書 店 應 徵 店 員 的 工 作, 面 談 後 與 我 相 熟 的 店 長 語 帶 抱 歉 地 告 訴 我 股 東 有 意 見 : 她 五 十 多 歲 了 還 來 應 徵, 股 東 會 覺 得 很 奇 怪 她 年 紀 太 大 了 1996 年 起 達 力 間 斷 性 的 工 作 收 入 已 無 法 擔 負 房 屋 的 租 金, 她 搬 入 金 姐 設 於 南 京 東 路 的 套 房 出 生 南 部 文 化 古 城 的 金 姐 是 圈 外 人, 年 紀 尚 長 達 力 五 歲, 世 代 從 商 1960 年 代 末 金 姐 與 丈 夫 至 北 部 經 營 期 貨 工 作, 至 前 文 提 及 黃 曉 寧 駐 唱 處 消 費, 故 而 結 識 達 力 與 培 元 等 人 日 後 她 在 這 批 uncle 圈 內 被 稱 作 老 48 當 時 我 們 某 晚 在 uncle bar 晤 面, 酒 過 三 巡 後, 達 力 感 嘆 : 彥 寧 我 現 在 才 知 道 像 你 這 樣 讀 很 多 書 才 是 對 的 我 小 時 候 反 叛 心 很 強, 覺 得 讀 北 么 雄 女 有 什 麼 了 不 起, 不 就 是 女 中, 有 什 麼 好 神 氣 當 然 我 那 個 時 候 也 只 想 交 女 朋 友 啦 現 在 年 紀 這 麼 大 了, 英 文 不 會, 才 知 道 什 麼 都 不 能 做 像 你 這 樣 多 好, 讀 大 學, 拿 博 士, 當 教 授, 又 有 地 位, 又 有 保 障 25
T 之 母, 因 為 她 樂 於 援 助 經 濟 窘 困 的 老 T 朋 友 因 為 亞 洲 經 濟 危 機 影 響 期 貨 生 意 的 原 因,1998 年 底 金 姐 舉 家 遷 回 南 部, 並 無 償 將 南 京 東 路 的 套 房 借 給 達 力 居 住 兩 年 後, 由 於 經 濟 壓 力, 金 姐 決 定 賣 出 此 套 房, 達 力 因 此 必 須 另 覓 住 處 這 是 我 訪 問 達 力 時, 她 煩 惱 搬 家 的 背 景 因 素 老 T 往 往 終 其 一 生, 不 斷 在 搬 家 換 句 話 說, 她 們 自 出 道 後, 便 不 曾 擁 有 一 個 固 定 的 恆 久 的 可 據 此 預 期 未 來 的 家 不 斷 搬 家, 特 別 在 非 自 願 的 狀 況 之 下, 相 當 令 人 厭 煩, 可 厭 的 不 僅 為 那 類 似 離 散 (diaspora) 的 心 理 與 身 體 遷 動 狀 態, 且 在 搬 動 的 本 身 煩 瑣 費 力, 並 須 應 付 各 類 枉 顧 承 租 者 權 益 的 房 東 49 在 中 文 的 一 般 使 用 形 式 中, 家 同 時 蘊 含 家 (home) 家 庭 (family) 與 家 戶 (household) 的 面 向, 即 涵 蓋 情 感 聯 繫 親 屬 關 係 與 家 戶 物 質 條 件 的 層 面 既 存 社 會 的 異 性 戀 親 屬 意 識 形 態 及 運 作 方 式 既 保 證 與 合 法 化 了 永 恆 情 愛 的 感 情 模 式, 而 此 意 識 形 態 與 運 作 方 式 也 同 時 奠 基 於 此 感 情 模 式 之 上 ; 也 就 是 說, 二 者 的 合 法 性 和 有 效 性 是 互 相 建 構, 彼 此 加 強 的 而 老 T ( 與 為 數 不 少 的 同 志 ) 之 所 以 不 斷 搬 家 之 因, 也 與 其 前 述 三 個 層 面 的 互 為 因 果 性 有 關 首 先, 老 T 因 其 性 / 別 身 分 與 生 命 形 態, 多 半 早 已 與 原 生 家 庭 斷 裂 或 疏 離, 故 而 正 統 異 性 戀 社 會 所 定 義 和 規 範 的 家 與 家 庭, 對 她 們 而 言, 關 係 相 當 疏 離 其 次, 永 恆 的 情 愛 固 然 為 不 少 老 T 的 夢 想, 但 多 半 也 僅 及 想 像 而 已 我 所 訪 問 的 老 T 多 半 對 愛 情 關 係 這 個 議 題 有 相 當 犬 儒 (cynical) 甚 至 刻 薄 (sarcastic) 的 看 法 以 下 達 力 的 自 嘲 方 式, 清 楚 地 展 現 如 此 的 犬 儒 認 知 2000 年 9 月 中 我 開 始 進 行 本 文 初 稿 的 寫 作 期 間, 在 一 家 uncle bar 與 她 不 期 而 遇 她 知 道 我 在 寫 這 篇 論 文, 向 同 桌 其 他 三 位 uncles 介 紹 我 後, 便 半 開 玩 笑 半 認 真 地 說.. 彥 寧 你 一 定 要 在 論 文 裡 說 我 已 經 被 五 十 個 婆 子 甩 掉 你 要 說 我 是 一 個 苦 情 T 此 語 一 畢, 她 與 幾 位 朋 友 便 拍 肩 搥 胸, 縱 聲 大 笑 49 台 灣 通 行 的 房 屋 租 賃 書 的 行 文 與 規 約 以 保 障 房 東 的 權 利 為 基 礎 房 東 往 往 施 行 各 類 未 明 文 的 權 利, 並 諉 之 為 慣 習, 如 每 隔 一 段 時 間 提 高 房 租, 但 卻 未 進 行 房 屋 維 修 工 作 ; 或 依 己 易 裝 潢 或 更 動 設 施, 但 將 工 程 費 轉 嫁 至 承 租 者, 等 等 我 所 訪 問 的 許 多 老 T 都 有 不 愉 快 的 租 屋 經 驗 26
達 力 被 五 十 個 婆 子 甩 掉 的 經 歷 是 uncle 圈 內 眾 所 皆 知 之 事, 她 不 僅 不 諱 言 這 段 經 歷, 每 遇 新 朋 友, 且 會 以 高 度 戲 劇 性 和 戲 謔 化 的 語 言 描 述 諸 種 被 甩 的 情 境 達 力 的 情 愛 史 或 許 極 端, 但 也 代 表 了 絕 大 多 數 老 T 的 經 驗, 故 而 被 五 十 個 婆 子 甩 掉 是 可 以 輕 易 激 發 在 場 者 自 我 嘲 謔 的 大 笑 的 這 個 笑 的 展 演 脈 絡 類 似 Case(1994) 分 析 1960 年 代 美 國 藍 領 墨 西 哥 裔 女 同 性 戀 酒 吧 中 butch 之 引 誘 與 背 棄 (seduced and abandoned) 的 論 述 展 演 情 境 情 慾 關 係 的 忽 起 忽 滅 明 確 地 刻 劃 了 Case 所 觀 察 之 墨 裔 butch 的 自 我 認 同 模 式, 且 如 同 達 力 等 uncles 般, 這 個 自 我 認 同 的 模 式 復 以 群 體 性 自 我 嘲 謔 的 方 式 而 展 演 出 來 不 過, 我 認 為 老 T 難 以 擁 有 家 - 家 庭 - 家 戶 ( 特 別 是 家 戶 ) 的 原 因, 也 在 於 既 存 社 會 中 有 關 家 戶 擁 有 條 件 的 限 定 接 下 來 的 討 論 可 以 顯 示, 前 述 限 定 也 與 上 一 節 所 稱 的 親 屬 性 - 物 質 條 件 緊 密 相 關 在 今 日 的 台 灣, 婚 姻 之 締 行 儘 管 不 見 得 完 全 遵 從 父 母 之 命 或 媒 妁 之 言, 男 女 聯 姻 仍 廣 被 視 為 兩 造 親 屬 的 結 合 房 子 通 常 是 婚 姻 的 物 質 性 保 障, 也 因 而 成 為 永 恆 婚 姻 的 代 名 詞 之 一 房 子 的 傳 遞, 正 如 同 親 屬 繼 承 的 延 續 與 血 脈 的 傳 承, 被 視 為 婚 姻 的 重 要 基 礎 在 非 大 都 會 的 區 域, 依 循 從 父 從 夫 居 的 傳 統, 理 論 上 可 以 無 限 加 蓋 的 透 天 厝 保 障 了 已 婚 子 媳 的 居 住 空 間 在 如 台 北 市 等 大 都 會 區, 透 天 厝 既 屬 非 法, 房 價 又 極 高 昂, 子 女 將 結 婚 之 際, 或 男 方 家 長 代 購 預 售 屋, 並 先 付 頭 期 款, 婚 後 男 女 雙 方 每 月 以 部 份 收 入 償 還 房 貸, 通 常 此 屋 的 產 權 隸 屬 於 男 方 名 下 ; 或 女 方 未 婚 時 即 或 以 個 人 所 得, 或 藉 助 父 母 支 援, 預 定 某 預 售 屋, 結 婚 後 男 方 搬 入 此 屋, 房 屋 產 權 固 屬 女 方, 但 男 方 通 常 也 擔 負 了 諸 如 裝 潢 按 月 付 款 等 責 任 50 房 屋 擁 有 的 邏 輯 與 異 性 戀 親 屬 與 婚 姻 體 系 如 此 緊 密 相 關, 難 怪 1990 年 代 起 大 不 景 氣 的 房 地 產 業 往 往 以 新 婚 夫 婦 為 訴 求 對 象, 推 出 較 50 換 句 話 說, 為 行 將 婚 配 的 子 女 購 屋 既 是 確 保 世 代 傳 承 的 象 徵 性 投 資, 在 考 慮 都 會 區 內 房 地 產 高 漲 的 狀 況 下, 也 是 經 濟 型 投 資 又, 這 雖 然 是 台 灣 社 會 中 廣 為 進 行 的 社 會 實 踐 (social practice), 相 關 的 社 會 學 或 文 化 研 究 之 分 析 卻 相 當 罕 見 少 數 的 例 外 或 許 是 黃 樹 仁 (2002) 探 討 農 地 農 用 政 策 與 城 鄉 空 間 規 劃 之 著 作 中, 有 關 購 屋 保 值 之 心 理 ( 即 黃 氏 所 謂 的 心 牢 ) 的 描 述 27
小 坪 數 的 房 屋, 並 與 特 約 銀 行 結 盟, 提 供 優 惠 貸 款, 而 各 銀 行 也 紛 紛 推 出 以 婚 姻 身 分 決 定 房 貸 利 率 的 專 案 譬 如,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銀 行 於 2000 年 推 出 囍 洋 洋 新 婚 專 案, 其 特 優 惠 貸 款 利 率 較 一 般 小 額 消 費 貸 款 信 用 卡 預 借 現 金 尤 佳 ( 利 率 第 一 年 9.6%, 第 二 三 年 11.6%), 且 標 榜 此 貸 款 除 可 支 付 訂 婚 結 婚 喜 宴 花 費 外, 也 可 用 來 裝 潢 房 子 付 預 售 屋 頭 期 款 或 投 資 理 財 51 此 貸 款 條 約 凸 顯 了 房 子 的 物 質 性 條 件 中 的 層 次 定 義 性, 也 就 是 房 屋 層 層 劃 分 價 值 不 同 歸 屬 關 係 各 異 的 關 係 異 性 戀 婚 姻 所 提 供 的 物 質 條 件 的 影 響 力 如 此 巨 大, 無 怪 乎 女 朋 友 ( 台 灣 唯 一 公 開 發 行 的 女 同 志 刊 物 ) 於 其 結 婚 喔 專 號 中, 引 述 訪 問 者 與 一 位 當 時 已 婚 前 T 的 對 話 中, 會 出 現 如 下 的 內 容 了.. 小.. 當 初 怎 麼 會 想 到 要 結 婚 呢? T.. 因 為 是 經 濟 的 因 素 那 時 候 房 子 先 買 了 想 說 裝 潢 之 後 還 要 花 一 筆 錢, 就 想 先 結 婚 算 了 ( 女 朋 友,2000..11) 單 身 者 原 則 上 仍 可 向 銀 行 申 請 房 貸, 但 通 常 僅 能 得 到 小 額 補 助 銀 行 方 面 審 核 房 貸 的 思 惟 模 式 近 似 前 述 醫 療 與 社 福 體 系 運 作 的 親 屬 邏 輯 申 請 者 須 列 附 收 入 證 明 ( 往 往 亦 須 檢 附 存 款 證 明 ), 若 她 戶 籍 下 已 有 不 動 產, 原 則 上 此 申 請 案 會 被 駁 回 也 就 是 說, 若 申 請 者 的 戶 籍 與 父 母 相 同, 而 父 母 已 有 不 動 產, 不 論 其 是 否 與 父 母 同 住 ( 或 雙 方 究 竟 是 否 仍 有 所 往 還 ), 她 便 極 難 申 請 房 貸 為 求 了 解 商 業 銀 行 的 房 貸 政 策, 我 們 在 2001 年 春 以 邱 先 生 的 名 義 詢 問 了 數 家 銀 行, 其 回 覆 均 清 楚 地 展 現 了 前 述 所 謂 的 親 屬 連 保 邏 輯 52 下 述 台 新 國 際 銀 行 於 電 子 郵 件 中 的 回 答 為 典 型 代 表 : 非 常 感 謝 您 對 台 新 銀 行 的 支 持, 針 對 邱 先 生 提 到 的 狀 況 在 此 為 您 說 明, 未 婚 時 辦 理 房 貸 只 需 邱 先 生 個 人 資 料, 如 身 分 證 收 入 證 明 即 可 辦 理, 若 邱 先 生 已 婚 且 另 一 半 是 外 籍 人 士 的 情 況, 此 時 夫 妻 兩 位 視 為 共 同 經 濟 體, 需 要 兩 位 皆 提 供 文 件 辦 理, 外 籍 人 士 部 份 需 要 提 供 護 照 或 居 留 證 相 關 資 料 方 便 銀 行 審 核 若 邱 先 生 目 前 未 婚 且 戶 籍 51 52 此 資 料 由 好 友 于 佩 君 所 提 供, 特 此 申 謝 在 此 感 謝 東 海 大 學 社 會 學 研 究 所 陳 柏 蓁 同 學 所 進 行 的 詢 問 28
下 沒 有 任 何 不 動 產, 將 可 依 邱 先 生 個 人 名 義 申 請 首 次 購 屋 貸 款 ; 若 您 將 考 慮 結 婚 且 夫 妻 名 下 無 任 何 不 動 產 並 且 雙 薪 收 入, 邱 先 生 可 以 考 慮 在 婚 後 提 出 房 貸 申 請 會 較 為 有 利 這 個 親 屬 連 保 邏 輯 與 戶 籍 認 證 制 度 預 設 了 個 人 於 金 融 借 貸 系 統 中 的 信 用 度 必 然 為 其 特 定 親 屬 ( 即 直 系 親 屬 與 異 性 配 偶 ) 所 保 障 和 定 義 如 此 的 邏 輯 因 此 也 就 排 除 了 表 面 上 擁 有 親 屬 連 保 的 戶 籍 身 分, 53 但 實 際 上 已 脫 離 此 形 式 家 互 生 活 的 人 士, 如 此 文 所 論 的 多 數 老 T, 54 以 致 她 們 成 為 金 融 系 統 中 的 低 信 用 度 者 ( 或 甚 且 無 信 用 度 者 ), 繼 而 難 以 取 得 本 節 中 專 論 的 房 屋 貸 款, 復 因 既 存 社 會 賦 予 房 屋 此 特 定 不 動 產 的 象 徵 意 義, 而 成 為 劣 等 的 文 化 公 民, 且 在 如 此 的 惡 性 循 環 (vicious circle) 中, 無 力 維 護 其 親 密 關 係 的 穩 定 度, 故 而 進 一 步 深 化 其 前 述 所 謂 流 離 失 所 的 心 理 狀 態 而 這 也 就 是 達 力 哀 嘆 我 最 討 厭 搬 家 的 原 因 若 比 較 亞 洲 其 他 華 人 社 會, 亦 可 以 初 窺 住 屋 性 / 別 認 同 與 酷 兒 文 化 公 民 身 分 間 的 微 妙 聯 繫 譬 如, 若 細 讀 前 引 周 華 山 (1996) 有 關 北 京 同 志 的 報 導, 可 發 現 儘 管 每 一 位 受 訪 者 均 訴 諸 家 庭 壓 力 以 解 釋 其 何 以 無 法 現 身 ( 或 必 須 結 婚 ), 但 每 人 也 強 調 婚 姻 在 家 戶 物 質 條 件 取 得 上 的 絕 對 必 要 性 ; 因 為 在 北 京 住 屋 極 端 緊 縮 的 狀 況 下, 唯 有 透 過 婚 姻, 方 可 經 由 個 人 所 屬 單 位 配 得 房 屋, 否 則 須 終 身 與 父 母 共 居 我 於 2001 年 秋 在 印 度 參 加 的 一 個 亞 洲 婦 女 研 討 會 中, 一 位 當 時 留 學 英 國 的 北 京 出 生 女 同 志, 在 宣 讀 有 關 北 京 女 同 志 運 動 網 絡 的 研 究 論 文 中, 也 提 到 自 己 之 所 以 在 十 多 年 前 進 入 異 性 戀 婚 姻 體 制 並 育 有 一 女, 乃 因 非 如 此 無 53 根 據 現 行 戶 籍 法, 個 人 理 論 上 應 可 自 由 自 原 戶 籍 遷 出, 並 遷 入 另 一 戶 籍 遷 入 時 須 出 示 原 戶 籍 之 戶 口 名 簿, 若 原 戶 長 拒 絕, 可 至 前 戶 籍 所 在 地 之 戶 政 事 務 所 申 請 催 告 戶 口 名 簿, 若 原 戶 長 於 七 日 內 仍 未 交 出 戶 口 名 簿, 個 人 可 逕 行 至 新 戶 籍 所 在 地 之 戶 政 事 務 所 辦 理 遷 入 登 記 我 特 別 感 謝 台 北 市 民 政 局 游 竹 萍 股 長 針 對 此 問 題 所 提 供 的 詳 盡 資 料 既 然 法 令 保 障 個 人 遷 移 戶 籍 的 自 由, 何 以 不 少 老 T 未 將 戶 口 移 出 父 母 之 戶 籍, 以 致 平 添 諸 如 申 請 房 貸 等 事 務 的 困 擾? 首 先, 有 關 戶 籍 的 相 關 規 定 頗 為 煩 瑣, 一 般 人 難 以 了 解 其 次, 如 同 處 理 相 關 民 政 業 務 人 士 言 簡 意 賅 的 說 明 : 人 際 關 係, 又 特 別 是 家 庭 關 係, 是 最 複 雜 的 戶 所 可 以 幫 民 眾 辦 理 戶 籍 登 記, 但 沒 辦 法 代 民 眾 處 理 家 庭 糾 紛 啊! 54 高 召 恩 (2003) 針 對 台 中 市 遊 民 生 命 情 境 和 相 關 社 福 政 策 所 進 行 的 研 究, 也 指 出 此 連 保 邏 輯 事 實 上 進 一 步 剝 奪 了 諸 多 遊 民 的 社 會 權 戶 籍 制 度 與 公 民 身 分 和 權 力 間 的 關 係 至 為 深 刻, 我 已 在 晚 近 完 成 的 一 篇 論 文 中 進 行 進 一 步 的 分 析 (XXX,2004) 29
法 配 得 房 子 而 在 同 一 場 研 討 會 中, 來 自 新 加 坡 的 學 者 則 分 析 國 家 統 一 分 配 的 住 房 政 策, 如 何 因 為 奠 基 於 異 性 戀 家 戶 共 居 的 思 惟, 故 而 間 接 排 擠 了 單 身 女 性 的 居 住 權 由 以 上 的 討 論 可 知, 家 在 華 人 社 會 中 確 實 具 有 文 化 上 的 共 通 性 唯 此 共 通 性 並 非 僅 限 於 本 文 第 一 節 中 所 引 諸 同 志 研 究 學 者 所 關 懷 的 傳 宗 接 代 與 家 族 面 子 等 文 化 身 分 的 意 義 在 當 代 資 本 主 義 福 利 社 會 體 系 (capitalist social welfare system) 中, 這 些 文 化 意 義 與 各 國 所 定 義 的 公 民 身 分 之 範 疇 緊 密 連 結, 進 一 步 規 範 個 人 的 性 / 別 認 同 與 情 感 模 式 我 認 為, 這 個 分 析 角 度 所 可 提 供 的, 不 僅 是 同 志 研 究, 亦 是 華 人 社 會 比 較 研 究 的 一 個 新 的 可 能 五. 結 論 : 雙 重 性 底 層 階 級 的 形 成 與 全 球 化 狀 態 下 的 文 化 公 民 身 分 自 2000 年 台 灣 經 濟 明 顯 地 不 景 氣 起, 我 的 不 少 老 T 受 訪 者 已 相 繼 失 業 由 本 文 第 二 節 的 背 景 介 紹 可 知, 她 們 多 半 在 1970 年 代 台 灣 經 濟 起 飛 的 時 代 進 入 勞 力 市 場, 幾 乎 均 未 擁 有 今 日 全 球 化 體 系 下 特 殊 生 產 模 式 的 技 術 ( 特 別 是 資 訊 科 技 和 金 融 管 理 知 識 ), 故 而 難 以 轉 業, 甚 且 瀕 臨 永 久 失 業 以 1947 年 出 生 在 江 西 的 唐 哥 為 例, 她 自 1970 年 代 末 開 始 以 寫 作 電 視 劇 本 維 生, 由 於 不 諳 電 腦 打 字 及 上 網 查 詢 資 料 ( 更 遑 論 上 網 與 影 友 互 動 ), 自 1990 年 代 中 末 期 起, 她 便 形 同 失 業 唐 哥 在 我 的 鼓 勵 下, 曾 於 2002 年 初 至 我 於 台 北 的 住 處, 向 我 學 習 基 本 電 腦 文 書 處 理 的 技 術 經 過 一 個 晚 上 的 反 覆 練 習, 在 我 們 雙 方 均 筋 疲 力 竭 之 後, 她 方 勉 強 習 得 如 何 正 確 開 機 與 正 確 關 機 當 晚, 一 向 灑 脫 不 羈 的 她, 初 次 對 我 感 嘆 : 我 真 的 是 老 了 晚 近 已 出 現 部 份 同 志 研 究 論 文, 視 網 路 資 源 之 取 得 與 熟 悉 度 為 衡 量 同 志 社 群 內 階 級 分 疏 的 關 鍵 變 項 之 一 ( 如, 吳 美 枝,2004; 鍾 兆 佳, 2003), 但 由 於 其 研 究 對 象 均 為 三 十 歲 以 下 的 女 同 志, 故 而 不 見 資 訊 技 術 與 知 識 的 隔 代 分 化 性, 因 此 也 就 忽 視 了 全 球 化 生 產 模 式 之 巨 大 變 化 代 間 知 識 傳 遞 之 非 連 續 性 階 級 分 化 和 同 志 性 / 別 認 同 間 有 關 政 治 經 濟 學 以 及 知 識 社 會 學 的 密 切 關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