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昆仑万维 本公司 公司 或 发行人 ) 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 经营风险高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
|
|
- 宝吞 酆
- 7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18 号知春大厦 B 座 605E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015 年 1 月
2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昆仑万维 本公司 公司 或 发行人 ) 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 经营风险高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市初期具有较大的价格波动风险, 并存在跌破发行价格的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 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 巨潮资讯网, 网址 中证网, 网址 中国证券网, 网址 证券时报网, 网址 中国资本证券网, 网址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周亚辉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 2
3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 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公司在上市后至其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行为, 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下同 );(4)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 即截至 2015 年 7 月 21 日的 6 个月内 ) 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15 年 7 月 21 日 )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 若公司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行为, 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下同 ), 其直接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5) 上述第 (3) 和第 (4) 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公司股东北京盈瑞世纪软件研发中心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盈瑞世纪 ) 承诺 :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周亚辉的配偶李琼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王立伟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 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 3
4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 即截至 2015 年 7 月 21 日的 6 个月内 ) 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15 年 7 月 21 日 )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直接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5) 上述第 (3) 和第 (4) 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公司股东方汉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 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 即截至 2015 年 7 月 21 日的 6 个月内 ) 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15 年 7 月 21 日 )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直接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5) 上述第 (3) 和第 (4) 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公司其他股东北京昆仑博观科技中心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昆仑博观 ) 北京昆仑博远科技中心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昆仑博远 ) 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华为控股 ) 东方富海( 芜湖 ) 股权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东方富海 ( 芜湖 ) ) 天津鼎麟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鼎麟科创 ) 北京银德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银德创投 ) 东方富海( 芜湖 ) 二号股权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东方富海 ( 芜湖 ) 二号 ) 北京澜讯科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澜讯科信 ) 上海小村申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小村申祥 ) 杭州星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星泰投资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于明俭 陈向阳 李振春 吴绩伟 花伟作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 : 除遵守上述昆仑博观 昆仑博远的承诺期限外,(1)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 6 个月内 4
5 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 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3)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 即截至 2015 年 7 月 21 日的 6 个月内 ) 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15 年 7 月 21 日 )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直接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 上述第 (2) 和第 (3) 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二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稳定公司股价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目的, 公司上市后 3 年内, 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 如发生公司派发股利 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行为, 股票收盘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下同 ) 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 以下简称 启动条件 ),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前述主体合称为 各方 ) 将启动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 以下简称 本预案 ) ( 一 )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启动条件被触发, 各方将按照如下实施顺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 1 在符合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试行 )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 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实施股份回购的前提下, 由公司依据本预案回购公司股份 2 在符合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 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发生下述任一情形, 由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1) 公司无法实施股份回购 ;(2) 股份回购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3) 已经股东大会批准的股份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4) 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仍未使得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算术平均价格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5
6 的每股净资产 ;(5) 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3 在符合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 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发生下述任一情形, 由公司非独立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1)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无法实施增持 ;(2)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已承诺的增持计划无法实施 ;(3)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仍未使得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算术平均价格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4 在符合 证券法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 由独立董事依据本预案履行稳定公司股价义务 :(1) 非独立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实施增持 ;(2) 非独立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增持计划无法实施 ;(3) 非独立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仍未使得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算术平均价格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 非独立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5 如上述 1-4 项股价稳定措施均无法实施或未实施的, 将通过消减公司开支 降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 稳定公司股价 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依次实施后, 如果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的, 将再按照上述实施顺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承诺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股价稳定措施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持有公司股权和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如启动条件触发, 将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公司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 二 ) 股价稳定措施之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操作在符合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 试行 )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公司将在启动条件被触发 6
7 之日起的 10 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 并在决议作出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股份的预案 ( 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 完成时间等信息 ) 或不回购股份的合理理由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的 30 日内将同意或不同意股份回购的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实施回购的, 公司将依法履行公告 备案 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 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 5,000 万元 ;(3)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如上述第 (2) 项与本项冲突的, 按照本项执行 上述回购将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7 日内实施完毕 若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至回购实施完毕前,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则可终止实施回购计划 ( 三 ) 股价稳定措施之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具体操作在符合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将在本预案规定的 需由其增持股份的情形触发之日起 10 日内, 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 ( 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 完成时间等信息 ) 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并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的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增持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 将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 ;(2) 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酬和现金分红总和 ( 税后, 下同 ) 的 20%;( 3) 单次及 / 或连续 12 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如上述第 (2) 项与本项冲突的, 按照本项执行 上述增持将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的 7 日内实施完毕, 但实施完毕前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则可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7
8 ( 四 ) 股价稳定措施之非独立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具体操作在符合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本预案规定的需由其增持股份的情形触发之日起 10 日内, 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 ( 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 完成时间等信息 ) 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并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的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增持 非独立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 将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 ;(2) 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各自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酬 ( 如有 ) 和现金分红 ( 如有 ) 总和的 20%;( 3) 单次及 / 或连续 12 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如上述第 (2) 项与本项冲突的, 按照本项执行 上述增持将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的 7 日内实施完毕, 但实施完毕前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则可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 五 ) 股价稳定措施之独立董事人员稳定股价义务的具体操作在符合 证券法 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 独立董事人员将在本预案规定的需由其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情形触发之日起 10 日内, 启动稳定股价义务 独立董事人员承诺 : 公司扣除其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当年的全部独立董事津贴, 已经发放给独立董事的津贴由其退还给发行人 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将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的 7 日内实施完毕, 但实施完毕前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则可终止实施 三 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一 ) 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 :(1)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8
9 或者重大遗漏 ;(2) 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 公司承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责任 ; 公司董事会将在有关事实被依法认定之日起 10 日内制定并公告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的计划 ( 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有关事实被依法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确定, 回购价格和股数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 ),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回购计划 ;(3) 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二 ) 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以及持股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周亚辉以及持股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 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 其将承担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其公开发售的全部老股的赎回责任, 并将在有关事实被认定之日起 10 日内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全部老股的购回计划 ( 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有关事实被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确定, 回购价格和股数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 ), 并提请公司予以公告后实施 ;(3) 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其将依法对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在其持有公司股权和担任公司董事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其将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公司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 三 ) 未持股的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未持股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 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其将依法对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在其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其将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公司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9
10 ( 四 )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承诺 : 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承诺 : 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承诺 : 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 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周亚辉的股份锁定期限参见本节之 一 股份锁定承诺 周亚辉承诺:(1)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公司在上市后至其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行为, 其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下同 );(2) 鉴于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 5%, 在满足上述减持条件的情况下, 将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 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的股东盈瑞世纪的股份锁定期限参见本节之 一 股份锁定承诺 盈瑞世纪承诺:(1)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0%,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 鉴于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 5%, 在满足上述减持条件的情况下, 将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 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的股东王立伟的股份锁定期限参见本节之 一 股份锁定承诺 王立伟承诺:(1)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 每个会计年 10
11 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 ;(2) 鉴于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 5%, 在满足上述减持条 件的情况下, 将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 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五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一 ) 公司承诺公司承诺 : 将严格履行其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 ( 相关承诺需按法律 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不得进行再融资 ;(3) 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 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 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二 ) 公司控股股东 持股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控股股东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将严格履行其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其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因继承 被强制执行 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 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其的部分 ;(4) 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 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6)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 其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赔偿投资 11
12 者损失 ;(8) 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三 ) 未持股董事 ( 独立董事除外 )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 独立董事除外 )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将严格履行其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其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 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 其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 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四 ) 独立董事承诺公司独立董事承诺 : 将严格履行其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其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津贴 ;(3)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 其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 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五 )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公开承诺内容合法 合理,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及时有效, 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等法规的规定 发行 12
13 人律师认为, 上述相关承诺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有效 六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每股收益分别为 1.18 元和 1.10 元,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6.96% 和 23.80% 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净资产和股本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 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资金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 因此, 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 一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 : 1 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从中长期来看,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若募集资金项目能按时顺利实施, 预计能够贡献财务净现值超过 2 亿元, 进一步完善发行人的产品组合, 显著提升研发实力 运营能力 市场推广能力和中长期的盈利能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 募集资金未到位前, 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从而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和财务回报 2 提高营运资金规模和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加快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 应对行业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同时积极把握行业内的并购机会以使公司跨越式发展, 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 二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公司全体董事承诺 : 其将促使公司董事会制定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 在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分红回报规划 等规定的情形下, 在公司上市当年及上市后的一个会计年度, 若公司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上市前一年度, 则该年度分配的每股现金股利不低于上市前一年度的水平 ( 若上市后公司股票发生转增或者送股等除权事项的, 每股现金股利水平相应进行调整 ) 其将促使公司董事会制定符合上述承诺的现金分红方案, 并将在董事会表决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如果其未能履行上 13
14 述承诺,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全体股东承诺 : 其将促使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 在符合 公司法 公司章程 分红回报规划 等规定的情形下, 在公司上市当年及上市后的一个会计年度, 若公司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上市前一年度, 则该年度分配的每股现金股利不低于上市前一年度的水平 ( 若上市后公司股票发生转增或者送股等除权事项的, 每股现金股利水平相应进行调整 ) 其将促使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上述承诺的现金分红方案, 并将在股东大会表决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如果其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4
15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 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 2013 年 12 月修订 ) 编制而成,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 16 号 ) 核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 ( 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 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 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000 万股 其中, 网下发行数量为 700 万股, 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10%; 网上发行数量为 6,300 万股, 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90%, 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 深证上 [2015] 24 号 ) 同意, 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股票简称 昆仑万维, 股票代码 ; 本次公开发行的 7,0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 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 巨潮资讯网, 网址 中证网, 网址 中国证券网, 网址 证券时报网, 网址 中国资本证券网, 网址 查询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 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 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15
16 二 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 一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二 ) 上市时间 :2015 年 1 月 21 日 ( 三 ) 股票简称 : 昆仑万维 ( 四 ) 股票代码 : ( 五 )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28,000 万股 ( 六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 :7,000 万股其中,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7,0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0 万股 ( 七 )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根据 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八 )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 九 )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除上述 ( 七 ) ( 八 ) 外, 本次上市股份无其他锁定安排 ( 十 )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 7,000 万股新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自 2015 年 1 月 21 日起上市交易 ( 十一 )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16
17 类别股东名称持股数 ( 万股 ) 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 (%) 可上市交易日期 ( 非交易日顺延 ) 周亚辉 10, % 2018 年 1 月 21 日 盈瑞世纪 5, % 2018 年 1 月 21 日 王立伟 1, % 2018 年 1 月 21 日 方汉 % 2016 年 1 月 21 日 昆仑博观 % 2016 年 1 月 21 日 昆仑博远 % 2016 年 1 月 21 日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华为控股 % 2016 年 1 月 21 日 东方富海 ( 芜湖 ) % 2016 年 1 月 21 日 鼎麟科创 % 2016 年 1 月 21 日 银德创投 % 2016 年 1 月 21 日 东方富海 ( 芜湖 ) 二号 % 2016 年 1 月 21 日 澜讯科信 % 2016 年 1 月 21 日 小村申祥 % 2016 年 1 月 21 日 星泰投资 % 2016 年 1 月 21 日 小计 21, %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上发行股份 6, % 2015 年 1 月 21 日 网下配售股份 % 2015 年 1 月 21 日 小计 7, % 合计 28, % 注 : 各加数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该差异是由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 十二 ) 股票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十三 ) 上市保荐机构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7
18 第三节发行人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一 ) 中文名称 :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二 ) 英文名称 :Beijing Kunlun Tech Co., Ltd. ( 三 )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 ( 发行前 ),28,000 万元 ( 发行后 ) ( 四 ) 法定代表人 : 周亚辉 ( 五 ) 成立日期 :2008 年 3 月 27 日 ( 六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18 号知春大厦 B 座 605E ( 七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 :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 除新闻 教育 医疗保健 药品 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 ); 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 ( 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 ); 互联网游戏出版 一般经营项目 : 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 ; 设计 制作 代理 发布广告 ; 货物进出口 ; 技术进出口 ; 代理进出口 ( 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 ( 八 ) 主营业务 : 综合性互联网增值服务 ( 九 ) 所属行业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I64) ( 十 ) 邮政编码 : ( 十一 ) 电话号码 :(010) ( 十二 ) 传真号码 :(010) ( 十三 ) 电子邮箱 :ir@kunlun-inc.com ( 十四 ) 互联网网址 : ( 十五 ) 董事会秘书 : 花伟 18
19 二 发行人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一 )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 周亚辉 王立伟 董事长 总经理 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长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总经理 :2011 年 6 月至今董事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副总经理 :2011 年 6 月至今 陈玮董事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张霆董事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李凤玲独立董事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罗建北独立董事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徐珊独立董事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于明俭监事会主席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李振春监事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陈向阳监事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方汉副总经理 2011 年 6 月至今 吴绩伟副总经理 2011 年 6 月至今 花伟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2011 年 6 月至今 ( 二 )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情况 1 直接持股 本次发行后, 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股东姓名 职位 发行后持股数 ( 万股 ) 发行后持股比例 1 周亚辉 董事长 总经理 10, % 2 王立伟 董事 副总经理 1, % 3 方汉 副总经理 % 除上述所列情况之外, 本次发行后, 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 人员及其近亲属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 间接持股 19
20 本次发行后, 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盈 瑞世纪 昆仑博观和昆仑博远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职位 / 关系持股企业 对持股企业的出资 单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数万股 出资额持股比例发行后持股数 周亚辉董事长 总经理 % 盈瑞世纪李琼周亚辉配偶 % 花伟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于明俭 监事会主席 昆仑博远 % 陈向阳监事 % 持股企业持发行人股份 发行后持股比例 5, % % 李振春监事 % 昆仑博观吴绩伟副总经理 % % 除上述所列情况之外, 本次发行后, 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 人员及其近亲属未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 一 )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周亚辉,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 本次发行后直接持有发行人 % 的股份, 并通过盈瑞世纪间接控制发行人 % 的股份, 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周亚辉, 男,1977 年 2 月出生, 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毕业, 硕士学历 2000 年 9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北京火神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负责公司整体运营 ;2004 年 3 月至 2006 年 7 月, 清华大学完成硕士学业 ;2005 年 11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千橡世纪科技发展 ( 北京 ) 有限公司总监, 负责新业务拓展 ;2007 年 3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北京基耐特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 负责公司总体规划 ;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 任昆仑有限执行董事 经理 ;2011 年 3 月至 2011 年 6 月, 任昆仑有限董事长 总经理 现任发行人董事长 总经理, 董事任期为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20
21 ( 二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投资情况 下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 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周亚辉对外投资情况如 姓名 职位 对外投资 持股比例 周亚辉 董事长 总经理 盈瑞世纪 90% 盈瑞世纪设立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 持有北京市工商局石景山分局颁发的 合伙企业 营业执照, 注册号为 ; 住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 路 3 号 3 号楼 6842 房间 ; 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周亚辉 ; 经营范围 为 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 本次发行前, 盈瑞世纪持有本公司 % 的 股权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 盈瑞世纪合伙人及其出资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合伙人类型 实缴出资额 ( 万元 )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周亚辉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李琼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合计 % 货币 注 : 李琼为周亚辉配偶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 除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和盈瑞世纪的财产份额外, 周亚辉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 亦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因此,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 本次上市前的股东人数, 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 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 106,712 人, 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 情况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 万股 ) 持股比例 1 周亚辉 10, % 2 盈瑞世纪 5, % 3 王立伟 1, % 4 方汉 % 21
2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 万股 ) 持股比例 5 昆仑博观 % 6 昆仑博远 % 7 华为控股 % 8 东方富海 ( 芜湖 ) % 9 鼎麟科创 % 10 银德创投 % 合计 20, % 22
23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 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总股数为 7,000 万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 7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 6,3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0% 二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对应的市盈率为 : 倍 ( 每股收益按照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倍 ( 每股收益按照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三 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的股票数量为 700 万股, 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10%, 有效申购数量为 325,950 万股, 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 %, 认购倍数为 倍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6,300 万股, 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90%, 中签率为 %, 认购倍数为 倍 本次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2,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已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 [2015] 第 号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3
24 五 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9, 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 项目金额 ( 万元 ) 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上市文件印刷费上市初费及股份登记费印花税 8,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计 9, 万元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 1.29 元 ( 每股发行费用 = 发行费用总额 / 本次发行股本 ) 六 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3, 万元 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8.31 元 ( 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与股本总额之比计算, 其中净资产为本公司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 股本总额为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 八 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88 元 ( 按照 201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4
25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报告期内 2011 年 年及 2014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 公司 2014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及 2014 年 1-9 月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阅, 并均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 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本上市公告书以下披露的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在预计 2015 年第一季度业绩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2014 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 : 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增幅 流动资产 1,134,735, ,076,099, % 流动负债 448,707, ,239, % 总资产 1,474,542, ,249,672,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022,671, ,432,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元 / 股 ) % 单位 : 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增幅 营业总收入 1,934,955, ,509,992, % 营业利润 331,445, ,688, % 利润总额 336,186, ,01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1,710, ,9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7,633, ,261, % 基本每股收益 ( 元 / 股 ) % 25
26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增幅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元 / 股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54% 47.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 32.14% 26.96% 5.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8,399, ,42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元 / 股 ) % 注 : 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的增减幅度为两期数的差值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变动说明 公司 2014 年主要游戏产品运营情况正常, 前期储备的游戏产品持续推出, 实现营业收入 193, 万元, 同比增长 28.14%;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2, 万元, 同比增长 32.51%; 公司 201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0,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10.25%, 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 2014 年度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3 年度分别下降 21.03% 23.94% 23.90%, 主要原因为 2013 年度公司对 RaidCall 语音进行资产重组, 产生约 1.84 亿元的收益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所致,201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实现持续增长 三 2015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为 : 根据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假定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至 2015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的产品运营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预计 2015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6 亿元, 净利润 亿元 上述业绩变动的预测, 只是公司的初步预测 若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初步预测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26
27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 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 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 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6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 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具体如下 : ( 一 ) 公司严格依照 公司法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 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 ( 二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 包括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 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 所处行业或市场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 ( 三 ) 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 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 四 ) 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 ( 五 ) 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 ( 六 ) 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 ( 或股权 ) 购买 出售及置换行为 ; ( 七 ) 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 ( 八 )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 ( 九 ) 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 ( 十 )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 ( 十一 )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十二 ) 公司未召开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 ( 十三 )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27
28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 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丁学东住所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电话 :(010) 传真 :(010) 保荐代表人 : 刘丹 丁宁项目协办人 : 章志皓项目经办人 : 黄钦 王曙光 金钟 蒋志巍 楼欣宇 杨智博 二 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 )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 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 :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 :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条件 中金公司同意担任昆仑万维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 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28
29 ( 本页无正文, 为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29
30 ( 本页无正文, 为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年 月 30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事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完成了董事会 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现将第一届董事会 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离任情况说明如下 : 一 公司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因任期届满,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阳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More information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
证券代码 :300698 证券简称 : 万马科技公告编号 :2019-025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和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2019 年 5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2004 2005 2006 06 05 682,464,370 751,945,603 869,228,274.72 15.60% 427,209,939.84 504,098,607.43 656,153,539.94 30.16% 170,800,079.99 161,079,391.28 198,457,079.61 23.20% 630,837,903.13 615,638,094.08
More information附件1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 (K-1 表 ) 大连商品交易所 第一部分 : 申报人信息 * 姓名 * 个人客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 * 联系电话 单位客户 客户类型 主营业务 A. 生产企业 B. 加工企业 C. 贸易公司 D. 投资公司 E. 其他 ( 请详细说明 ) 第二部分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信息 1 是否实际控制其他主体 ( 个人客户或单位客户 ) 的期货交易? 如果是,
More information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证券代码 :300493 证券简称 : 润欣科技公告编号 :2017-005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上海磐石欣胜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上海时芯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More information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美传媒公告编号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徐兴荣 虞军 王秀娟 陈静波 张国昀 潘海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
证券代码 :002712 证券简称 : 思美传媒公告编号 :2018-006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徐兴荣 虞军 王秀娟 陈静波 张国昀 潘海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1 持有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1 第一节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亚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立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马苓月声明
More information承诺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履行进度 : 正在履行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能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的原因 : 无 4 承诺事项之三: 关于新聘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承诺内容 : 在新聘任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
证券代码 :300357 证券简称 : 我武生物公告编码 : 2014-008 号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各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 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55 号 )
More informationAA+ AA % % 1.5 9
2014 14 01 124753 2014 6 23 AA+ AA+ 2013 12 31 376.60 231.36 227.85 38.57% 2013 4.36 4.75 4.67 2011-2013 9.18 6.54 4.67 6.80 12 56.64% 1.5 9 2013 12 31 376.60 231.36 227.85 38.57% 2013 4.36 4.75 4.67 2013
More information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067-1 号 www.dachenglaw.com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5/12/15 层 (100007) 5/F,12/F,15/F Guohua Plaza, 3 Dongzhimennan Avenue, Beijing 100007, China Tel: 8610-58137799
More information2004 ...2...4...5...5...7...11...11 000977 1 1 Shandong Langchao Cheeloosoft Co.,Ltd 2 600756 3 224 250013 http://www.langchaosoft.com.cn 600756@langchao.com 4 5 224 0531-8932888- 8461 0531-8522334 E-mail:600756@langchao.com
More information2015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2019 2019 19 6.7 7 3 4567 20% 20%20%20% Shibor 5 www.shibor.org Shibor1Y 37 20% 20%20%20%20% 1001, 1,000 / / AA AAA 2 2019 1 3 2019 1 4 2019 1 2 1 2019 1 3 ... 1... 4... 5... 10... 13... 15... 16... 18...
More information关于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 债券 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的更正公告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
关于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 债券 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的更正公告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现对财务数据做如下更正 : 更正前 : ( 一 )
More information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 :000977 证券简称 : 浪潮信息公告编号 :2016-06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 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More information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海洋集 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书 ( 一 ) 本协议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 甲方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乙方 :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鉴于 : 甲乙双方已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2013 8 14 2015 4 3 10015000 10003 600 3 ; 3 5 ; 3 ; ; ; ; ; 3 1 5 7*24 3 3 5 1 ; 1 3 1 10 3 2015 4 3 1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全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金融业务许可证号码存管业务负责部门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姓名 存管银行业务负责人 部门及职务 联系方式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CCECE7E1BFC6BCBCC9CFCAD0B9ABB8E6CAE >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DragonNet Technology Co., Ltd.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练西路 2725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 1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More information深证上[2014]387号-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的通知.doc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 ( 天津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总结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 凯莱英 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贇联系电话 : 021-60870878-881 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大勇联系电话 : 010-66568057 一 保荐工作概述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 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More information资产负债表
2004 OO 11 11 OO 1 3 4 5 6 7 9 24 2 1 JINZHOU PORT CO.,LTD. JZP 2 A 600190 B B 900952 3 1 121007 HTTP://WWW.JINZHOUPORT.COM JZP@JINZHOUPORT.COM 4 5 1 86 416 3586462 86 416 3582431 WJ@JINZHOUPORT.COM 86
More information(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证券代码 :832715 证券简称 : 华信股份主办券商 : 海通证券 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11 月 1 日
More information网 上 投 资 者 连 续 12 个 月 内 累 计 出 现 3 次 中 签 后 未 足 额 缴 款 的 情 形 时,6 个 月 内 不 得 参 与 新 股 申 购 同 时 敬 请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本 公 告 及 2016 年 3 月 29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江 苏 奥 力 威 传 感 高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发 行 公 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特 别 提 示 1 江 苏 奥 力 威 传 感 高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苏 奥 传 感 发 行 人 或 公 司 )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进 一
More information目前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40,458,204 股, 其中尚未流通的限售流通股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 陈娜娜承诺 : ( 一 ) 发行人股东及董事
证券代码 :002776 证券简称 : 柏堡龙公告编号 :2016-031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6.1844%, 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35,100,000
More information项目 工作内容 4 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 其他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2) 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次, 其他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3) 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次, 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5 现场检查情况 (1) 现场检查次数 2 次 (2) 现场检查报告否按照本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 : 昆仑万维 (300418) 保荐代表人姓名 : 刘丹联系电话 :010-65051166-1996 保荐代表人姓名 : 章志皓联系电话 :010-65051166-1908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 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More information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MASTERWORK MACHINERY CO.,LTD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北辰科技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公司 或 发行人 )) 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
More information2016 TaiPing Pension Company Limited ... 1... 6... 7... 8... 9... 10... 11... 12 1. 2. 488 3. 4. 5. 021-61002853 13524693279 021-61002855 Wangbing17@tpp.cntaiping.com 6. 股权类别 期初 本期股份或股权的增减 期末 股份或出资额 占比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322D3139D0C2C2DABFC6BCBCC9CFCAD0B9ABB8E6CAE95FB9D2CDF8A3A92E646F6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 9 楼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 或 发行人 ) 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一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 公司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保荐机构 ) 作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或 贝斯特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
More information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1 第一节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亚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立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人员 ) 马苓月声明
More information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Jinling Hotel Corporation,Ltd.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 2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 ) 1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金陵饭店 本公司 或 发行人 ) 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More information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文件的要求, 作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火炬电子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本保荐机构 ) 对火炬电子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3138A1A2C2C9CAA6CAC2CEF1CBF9B3F6BEDFB5C4B9D8D3DAB9ABCBBEB9C9C6B1C9CFCAD0B5C4B7A8C2C9D2E2BCFBCAE9>
泰和泰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七年六月 泰和泰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泰和泰 或 本所 ) 接受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小天鹅A 小天鹅B
股票代码 :300580 股票简称 : 贝斯特公告编号 :2019-034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无锡贝斯特投资有限公司 曹余华 无锡市鑫石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持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1 2012 2 2013 3 2013 6 6001000 5020 6000000 6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620000 500000 120000 1 2012 3 2012 4 1 2 2012 5 2012 6 1 2 3 10 2012 7 2012 8 3 20 250000 250000 100000 5 20000 20000 4 2012 9 2012
More information2016 TaiPing Pension Company Limited ... 1... 6... 7... 8... 9... 7... 8... 9 1. 2. 488 3. 4. 5. 021-61002853 13524693279 021-61002855 Wangbing17@tpp.cntaiping.com 6. 股权类别 期初 本期股份或股权的增减 期末 股份或出资额 占比 股东
More information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ZHONGHUA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CO.,LTD. ( 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 经营风险高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RUKING TECHNOLOGY LIMITED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玉潭镇新康路 1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 2014 年 1 月 20 日 1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 经营风险高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More information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证券代码 :002099 证券简称 : 海翔药业公告编号 :2017-00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没有增加 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7 年 1 月 6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00 2
More information(1)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 次 (2)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 向本所报告情况( 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 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4 次 (2) 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3) 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 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不存在 (2) 关注事项的主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保荐机构名称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 : 苏试试验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玉仁联系电话 :0512-62938511 保荐代表人姓名 : 刘立乾联系电话 :0512-62938518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 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More information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Huapengfei Modern Logistics Co., Ltd. (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路众鑫科技大厦第 12 层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 111 号 ) 0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 经营风险高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上市公告书.doc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INFOTECH TECHNOLOGIES CO., LTD. (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 AB 座 5B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26 层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
More information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数码科技公告编号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合计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述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林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埃斯顿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More information7 2
1 财务报表报表内容 1 7 2 当期净利润 ;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所有者投入资本 ; 利润分配 ; 所有者内部结转 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本期利润的分配 13 所有者权益 ( 股东权益 ) 变动表的要点 根据变动性质反映 ( 原按组成项目反映 ): 包括 : 原利润分配表中的项目反映在该表中 包括 : 3 资金从哪里来资金投资在哪里 股东企业管理层股东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More information18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 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世纪大道 1090 号斯米克大厦 19 层邮政编码 :200120 电话 :021-58358011 传真 :021-58358012 网址 :http://www.gffirm.com 电子信箱 :gf@gffirm.com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C9F1BFAAB9C9B7DDC9CFCAD0B9ABB8E6CAE9A3AD76335FB8FCD0C2C9CFCAD0C8D5C6DAA3A92E646F63>
股票简称 : 神开股份股票代码 :002278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K Petroleum & Chemical Equipment Corporation Ltd.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2004 600099 2004 1 1 3 4 4 7 8 25 1 600099 2004 1 LINHAI CO., LTD. LH 2 600099 3 14 14 225300 http://www.linhai.cn lh.tz@public.tz.js.cn 4 5 14 0523 6551888-2228 0523 6551403 2 600099 2004 LHDLTZ@PUB.TZ.JSINFO.NET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C9BDB6ABD1F4B9C8BBAACCA9BBAFB9A4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9CFCAD0B9ABB8E6CAE92E646F63>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Yanggu Huatai Chemical Co., Ltd. ( 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 217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1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 发行人 或 阳谷华泰 ) 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More information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Feitian Technologies Co.,Lt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 二 0 一四年六月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
More information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总股本为 271,25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84,2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9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4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兴业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恩股份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More information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 元 ) 减持股数 ( 股 ) 减持比例 禤达燕竞价交易
证券代码 :002709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2018-16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顾斌先生 禤达燕女士 徐三善先生 李兴华先生以及周顺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一同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仅供公司本次上市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本所律师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在对提 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充分的核查验证的基础上,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上市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营业执
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A 股 )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致 :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作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上市申请人 )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并上市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股票简称 : 山西证券股票代码 :002500 编号 : 临 2018-07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会议无增减 修改 否决议案的情况; 3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More information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 :002506 证券简称 : 协鑫集成公告编号 :2016-05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 取消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More information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下同 ) 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2 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招商证券 或 本保荐机构 ) 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神思电子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More information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证券简称 : 证通电子证券代码 :002197 公告编号 :2018-07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 变更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
More information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汕头市衡山路 62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 22
公司代码 603868 公司简称 飞科电器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22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12 2 / 22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元人民币现金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03,137,854 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招商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科创达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More information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doc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2013 年 12 月修订 ) 深证上 2013 475 号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总则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第三节发行人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第三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上市的信息披露行为, 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分别为 : 王爱国 徐波 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纪星豪 ) (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 : 1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王爱国 徐波 世纪星豪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
股票代码 :002768 股票简称 : 国恩股份公告编号 :2018-043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本次解禁的限售股总数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6.4055%
More information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证券代码 :300644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2019-003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More information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石大胜华公告编号 : 临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 :603026 证券简称 : 石大胜华公告编号 : 临 2019-028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控股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上市公告书_登报0310_.doc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温州市瓯海新桥六虹桥路 1189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A??????_final_kai_rider
股票简称 : 宁波银行股票代码 :00214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 294 号 )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中心 18 层 )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行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证券代码 :000019 200019 证券简称 : 深深宝 A 深深宝 B 公告编号 :2018-44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公告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 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More information1 蓝创文化传媒 ( 天津 ) 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蓝创文化 2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达晨创丰 3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普华天勤 4 北京用友创新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用友创新 5 苏州卓燝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苏州卓燝 6
证券代码 :300688 证券简称 : 创业黑马公告编号 :2018-040 创业黑马 ( 北京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9,538,665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8.733%; 本次实际可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8,738,665
More information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与格式准则第 2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要求, 特对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进行说明 以下说明经本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 并确认所作说明真实
More information郑州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Brand-new C.A.P Electronics Co.,Ltd. ( 郑州高新区翠竹街 6 号 863 国家软件基地新开普大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 1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郑州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开普 本公司
More information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CENTURY CO.,LTD.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25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More information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288,913,300 股, 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72,300,0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6,613,300 股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5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 限制性
证券代码 :603111 证券简称 : 康尼机电公告编号 :2017-048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6,070,405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 一
More information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深圳证券交易所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6]2180 号 文核准,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集科技 或 发行人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 2,670 万股 A 股股票已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已承诺在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More information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 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1
股票简称 : 麦迪科技股票代码 :603990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MedicalSystem Technology Co., Ltd. (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1355 号国际科技园内 7A 单元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 )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3236C0D6B8E8B9C9B7DD2DB7A2D0D0C9CFCAD0B7A8C2C9D2E2BCFBCAE9>
关于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邮编 :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 /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 /Fax: +86 21 5243 3320
More information天津架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朱金陵 王玉松 李家武 孙路 牛静 周美玉 张晓旭 秦兰文 严欣 陈溉泉 武栋 夏建明 蒋中文 康强 卢群光 蔡宁 梅峻峰 许志淳 邱勇 周蓉 谢思建 李明 陈星 王彬 陈安邦 范永杰 李升 喻强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 ) 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运达科技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
More informationuntitled
证券代码 :000002 200002 证券简称 : 万科 A 万科 B 公告编号 :< 万 >2008-05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万科东海岸裙楼 C02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08 万科 G1 08 万科 G2 证券代码 :112005 112006 发行总额 : 人民币 59 亿元上市时间 :2008 年 9 月 18 日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人
More information(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友利控股 ) 拟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下称 标的公司 )100% 股权 ( 下称 标的资产 ) 并向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资产 ( 下称 本次交易 ) 本方( 下称 承诺方 ) 作为交易对方, 现承诺如下 : 1 承诺方将及时向友利控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More information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证券代码 :300496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2018-040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证券代码 :300358 证券简称 : 楚天科技公告编号 :2016-060 号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 更改 否决议案的情况; 3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More information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1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More information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作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三德科技 公司 ) 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作为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三德科技 公司 ) 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 对三德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More information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7]501 号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8,234,307 股 2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 保荐机构 ) 作为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英科医疗 公司 发行人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312D3120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A3A92E646F63>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 经营风险高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18 号知春大厦 B 座 605E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 申报稿 )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B1B1BEA9C3B7CCA9C5B5CDA8D0C5BCBCCAF5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9C9C6B1C9CFCAD0B9ABB8E6CAE92E646F63>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Meteno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主楼 302 室 ( 德胜园区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 1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More informationss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或 金杜 ) 接受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C4CFBEA9D2F8D0D0C9CFCAD0B9ABB8E6CAE9>
股票简称 : 南京银行股票代码 :60100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和提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南京银行 本行 或 发行人 ) 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行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More information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 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公司 或 国恩股份 )
QINGDAO GON TECHNOLOGY CO., LTD.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 2 号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二〇一五年六月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
More information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股票代码 :300044 股票简称 : 赛为智能编号 :2018-036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 否决议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More information李峥 境内自然人.74% 2,91,714 1,627,5 质押 1,827,5 黄春芳 境内自然人.35% 1,,23 潘卫东 境内自然人.27% 769,5 陈孟兵 境内自然人.23% 66, 龚燕东 境内自然人.21% 581,317 潘建权 境内自然人.2% 559,7 徐同武 境内自然人.
证券代码 :2577 证券简称 : 雷柏科技公告编号 :218-2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本公司 ) 于 218 年 4 月 28 日在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More information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东华能源公告编号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8 月 31
证券代码 :002221 证券简称 : 东华能源公告编号 :2019-03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和 2018 年 9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和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
More information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AnShan Heavy Duty Mining Machinery Co., Ltd. ( 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 900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FC6CBB9CEE9B5C2A3BA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2A2D4DAB4B4D2B5B0E5C9CFCAD0B3F5B2BDD1AFBCDBBCB0CDC6BDE9B9ABB8E62E646F63>
苏 州 科 斯 伍 德 油 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初 步 询 价 及 推 介 公 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特 别 提 示 苏 州 科 斯 伍 德 油 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2010 年 10 月 11 日 修 订 )
More information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证券代码 :600058 证券简称 : 五矿发展公告编号 : 临 2016-08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或
More information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269 证券简称 : 美邦服饰公告编号 :G20151208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15 年 12 月 7 日 ( 星期一
More information克彩君 李金勇 贺静云 武成 李墨会 许志刚 孙志新 李绍艳 李新民 刘斌 蒿杨等 19 名自然人 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盛诚企业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盛诚企业间接
股票代码 :601258 股票简称 : 庞大集团公告编号 :2012-01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数量 :363,440,000 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期 :2012 年 5
More information股份有限公司
2015 600527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20151231802,089,390100.90 ()72,188,045.10, 1 / 85 2015... 3... 4... 7... 8... 15... 18... 20... 21... 25... 27... 28... 85 2 / 85 2015 第一节 释义 2015 1 1 2015 12 31
More information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股票简称 : 福鞍股份股票代码 :603315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Liaoning Fu-An Heavy Industry Co.,Ltd ( 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 8 号 )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More information海 或 北 京 参 加 现 场 推 介 会 4 本 次 发 行 的 网 下 网 上 申 购 日 为 2011 年 3 月 21 日 (T 日 ), 参 与 申 购 的 投 资 者 须 为 在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开 立 证 券 账 户 的 机 构 投 资 者 和 根 据 创 业 板
天 津 长 荣 印 刷 设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初 步 询 价 及 推 介 公 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渤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特 别 提 示 天 津 长 荣 印 刷 设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2010 年 修 订 ) 关 于 进 一 步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17 上市公告书.doc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凯旋西路 9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 二〇一一年八月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 经营风险高 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More information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证券代码 :300496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2019-029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 京 太 空 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发 行 公 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特 别 提 示 1 北 京 太 空 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太 空 板 业 或 发 行 人 )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5 月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