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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 會 工 作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謝 美 娥 教 授 新 移 民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之 研 究 -- 以 伊 甸 新 北 市 板 橋 區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為 例 研 究 生 : 洪 若 耘 撰 中 華 民 一 一 年 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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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 生 何 其 有 幸, 能 夠 築 夢 踏 實! 僅 將 本 書 獻 給 所 有 予 以 支 持 與 愛 護 我 的 貴 人 們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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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謝 誌 回 想 三 年 來 的 點 滴, 一 幕 幕 頓 時 浮 現 在 眼 前, 從 青 澀 的 碩 一, 傻 傻 卻 很 拚 命 地 跟 上 老 師 及 同 的 腳 步, 到 碩 二 至 機 構 努 力 的 習, 期 待 從 中 磨 得 自 我 的 實 務 經 驗, 自 碩 三 天 天 到 研 究 室 報 到 的 生 活, 用 五 味 雜 陳 來 形 容 一 點 都 不 為 過 在 這 近 一 千 個 日 子 裡, 因 為 有 許 多 人 的 提 醒 跟 指 導 才 有 機 會 將 它 完 成 ; 因 著 諸 多 的 陪 伴 支 持 和 關 心, 才 有 辦 法 在 懈 怠 時, 再 次 振 作 往 前 首 先 我 想 感 謝 九 位 受 訪 者, 及 伊 甸 基 金 會 的 莉 英 主 任 碧 蓮 組 長 詠 菁 的 協 助, 這 篇 論 文 方 有 產 出 的 機 會 ; 也 感 謝 在 過 程 中 力 支 持 的 淑 雅 老 師 月 蟾 姐 靖 樺 姐 麗 明 姐 世 菁 宜 雯, 因 為 有 妳 們 的 無 私 奉 獻, 研 究 得 以 順 利 且 圓 滿 的 進 行 然 而, 一 篇 術 性 論 文 的 產 出, 幕 後 必 定 有 一 雙 溫 柔 而 堅 定 的 推 手, 我 得 深 深 感 謝 我 的 指 導 老 師 謝 美 娥 教 授, 老 師 總 在 我 很 徬 徨 時, 適 時 予 以 我 關 懷 和 指 導, 協 助 我 自 迷 團 中 找 出 論 文 的 方 向! 在 研 究 所 期 間, 呂 寶 靜 老 師 傅 葉 老 師 宋 麗 玉 老 師 與 王 增 勇 老 師 對 於 人 群 的 熱 忱 對 社 會 現 象 的 關 懷, 教 給 我 的 不 僅 是 對 於 術 的 嚴 謹, 還 有 身 體 力 行 的 實 踐, 啟 發 我 對 於 社 會 的 關 注 與 社 會 工 作 的 熱 情 ; 另 外, 溫 暖 的 郁 芬 助 教, 除 了 是 以 姊 的 身 分 照 顧 弟 妹 之 外, 更 是 所 上 的 精 神 堡 壘, 讓 我 有 精 神 往 前 邁 進 感 謝 潘 淑 滿 老 師 修 慧 蘭 老 師 在 寫 作 過 程 中 的 指 導 與 提 醒, 使 整 篇 文 章 能 更 臻 完 備 獨 而 無 友, 則 孤 陋 而 寡 聞, 感 謝 我 在 社 工 所 的 同 窗 好 友 玲 巧 姿 瑩 宜 璇 承 揚 玉 欣 登 閔 千 逢 孟 菁 臻 蔆 湘 緣 孟 儀 和 筠 雅, 研 究 所 期 間 一 起 在 42 或 電 腦 室 的 日 子, 一 起 討 論 導 讀 找 資 料 互 相 加 油 打 氣, 每 回 在 腦 力 激 盪 的 過 程 中, 總 是 有 靈 光 乍 現, 充 滿 動 力 向 前 邁 進 當 然, 在 此 期 間 也 有 許 多 人 是 我 要 感 謝 的, 有 長 姐 宜 樺 志 南 美 磬 舒 涵 伊 伊 榕 芸 映 潔, 弟 妹 海 帆 劍 凜 致 善 永 新 若 杰 佩 蓉 于 婷, 社 工 所 就 是 一 個 家 庭, 因 為 有 著 夥 的 加 入 而 更 加 的 熱 鬧 與 活 力 當 然, 能 安 穩 當 一 名 全 職 生, 我 必 須 感 謝 我 的 外 婆 父 母 親 乾 爸 乾 媽 及 弟 弟 振 iii

6 庭, 予 以 我 全 力 支 持 跟 愛 護, 讓 我 無 後 顧 之 憂, 只 需 專 研 於 當 下 的 業 ; 讓 我 在 任 性 之 餘, 又 尊 重 並 支 持 我 在 研 究 所 中 的 任 何 決 定 我 要 特 別 感 謝 我 的 母 親, 在 我 苦 思 論 文 卡 關 之 際, 是 母 親 時 常 在 電 話 中 給 予 精 神 支 持 與 鼓 勵 ; 我 在 這 過 程 中 所 做 的 決 定 曾 讓 她 難 過 與 不 捨, 甚 至 超 出 她 所 能 接 受 的 範 圍, 但 沒 有 她 這 篇 論 文 沒 有 辦 法 完 成, 是 母 親 的 愛 支 持 我 鼓 起 勇 氣 完 成 也 感 謝 未 來 攜 手 共 進 的 孟 倫, 你 在 研 究 所 期 間 的 體 貼 與 陪 伴 永 遠 記 得 我 們 一 起 想 著 十 年 後 五 十 年 後 的 願 景 跟 目 標, 我 知 道 未 來 有 你, 我 不 會 孤 單, 一 切 都 會 很 精 采! 還 有 很 多 人 來 不 及 一 一 提 起 與 訴 說, 三 年 的 時 間 我 們 彼 此 共 同 創 造 出 許 多 的 價 值, 想 必 我 們 會 嶄 新 我 們 各 自 的 人 生 與 經 驗, 屆 時 在 相 聚 共 樂 若 耘 謹 致 iv

7 摘 要 本 研 究 目 的 係 為 探 討 新 移 民 母 親 參 與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後, 其 在 自 我 認 同 親 子 關 係, 以 及 對 家 庭 關 係 上 之 變 化 本 研 究 採 質 性 為 主, 量 化 為 輔 的 方 法 質 性 研 究 以 深 度 訪 談 和 參 與 觀 察 方 式 ; 量 化 研 究 以 前 - 後 測 之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瞭 解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分 數 上 的 變 化 九 位 受 訪 者 以 意 和 滾 雪 球 抽 樣 取 得 主 要 研 究 結 果 如 下 : 在 原 生 家 庭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教 養 子 女 的 影 響 方 面 : 新 移 民 女 性 作 為 孩 子 的 主 要 照 顧 者, 並 非 為 全 職 家 務 工 作 者, 且 新 移 民 女 性 與 台 灣 先 生 夫 家 和 原 生 娘 家 的 相 處 情 形, 會 受 到 原 生 家 庭 中 母 親 與 父 親 及 上 一 代 公 婆 娘 家 的 互 動 模 式 影 響 ; 在 自 我 認 同 的 轉 變 方 面 : 新 移 民 女 性 渴 望 得 到 來 自 夫 家 或 社 會 的 認 同, 因 此, 她 們 對 於 養 育 或 管 教 子 女 的 自 我 要 求 極 為 嚴 苛, 孩 子 的 成 就 代 表 她 們 人 生 的 成 功 並 用 真 誠 信 任 且 開 放 的 態 度 去 面 對 團 體 中 的 領 導 者 協 同 領 導 者 和 其 他 團 體 成 員 時, 其 越 能 得 到 較 多 的 社 會 支 持 與 正 向 感 受 ; 在 提 昇 親 子 關 係 方 面, 從 質 化 與 量 化 加 以 說 明 : 質 化 方 面 : 當 新 移 民 親 子 溝 通 和 互 動 關 係 變 好, 在 教 養 上 就 會 順 利 許 多 量 化 方 面 : 研 究 採 個 人 之 自 我 分 數 對 照 方 式, 深 入 瞭 解 每 位 受 訪 者 的 改 變 在 家 庭 關 係 和 諧 方 面 : 先 生 非 常 支 持 太 太 上 課 習, 並 願 意 建 有 效 夫 妻 溝 通 模 式, 此 也 影 響 新 移 民 女 性 跟 夫 家 和 娘 家 的 互 動 關 係 最 後, 針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及 家 庭 的 需 求 對 實 務 工 作 服 務 體 系 及 未 來 研 究 等 三 方 面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作 為 未 來 實 務 工 作 策 制 定 以 及 研 究 之 參 考 關 鍵 字 : 新 移 民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v

8 Abstract The research discusses the change of self-recognition,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and family relationship after new immigrant mothers join in the parent-child reading group. This qualitative research, deep interview and observation, is assisted with quantitative method, pre- and post- test parent-child reading questionnaire to understand the score changing of new immigrant mothers. 9 respondents were selected from judgment and snowball sampling. The main results are as follows: In the aspect of the influence of original family on the new immigrant female when raising child : new immigrant female is the main care taker of the child, not full time house chores doer. Also, the living situation of the new immigrant female with their husband, in-laws, and original family is affected by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ir parents from the original family and the in-laws and the original family of last generation. In the aspect of the changing of self-recognition : new immigrant female long for recognition from the husband s family or the society. Therefore, they are hard on themselves in raising or disciplining the child. The achievement of the child is their life success. When they face the leader, the co-leader, and other group members with sincere, trust, and open attitude, they can have more positive social support and feeling. We explain the aspect of increasing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qualitatively and quantitatively. In qualitatively, when the communication and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parent and child of the new immigrant is better, the raising and teaching will be smoother. In quantitatively, the research contrast personal scores and deeply understand the changing of each respondent. In the aspect of family harmony : the husband supports the wife to learn and is willing to build effectively couple communication model, which has also influence the interaction of the new immigrant female with the in-laws and the original family. Finally, we propose related suggestions on the need of the new immigrant female and the family in the aspects of practical works, service system, and future research as the reference for future practical work, policy stipulation, and research. Keywords: new immigrant family,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 parent-child reading group vi

9 目 錄 第 一 章 第 一 節 第 二 節 第 三 節 緒 論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02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09 名 詞 釋 義 10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第 二 節 第 三 節 親 子 關 係 之 理 論 與 研 究 12 親 子 共 讀 之 理 論 與 研 究 24 新 移 民 自 我 認 同 與 社 會 關 係 之 理 論 與 研 究 35 第 四 節 親 子 共 讀 在 親 子 關 係 之 相 關 研 究 45 第 五 節 團 體 成 效 評 估 的 途 徑 48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第 一 節 研 究 方 法 的 選 擇 53 第 二 節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與 研 究 對 象 選 取 55 第 三 節 第 四 節 研 究 工 具 與 研 究 流 程 61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67 第 五 節 第 六 節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與 嚴 謹 度 70 研 究 倫 理 考 量 73 第 四 章 第 一 節 第 二 節 第 三 節 第 四 節 研 究 結 果 與 分 析 九 位 獨 身 跨 海 來 臺 的 母 親 75 共 讀 對 她 們 產 生 的 改 變 80 共 讀 對 她 們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影 響 92 共 讀 帶 給 她 們 在 家 庭 關 係 上 的 影 響 116 vii

10 第 五 章 第 一 節 第 二 節 第 三 節 結 果 與 建 議 研 究 發 現 與 討 論 122 研 究 建 議 130 研 究 限 制 133 參 考 文 獻 一 中 文 部 分 135 二 英 文 部 分 144 附 件 附 件 一 : 親 子 關 係 運 用 在 新 移 民 家 庭 之 相 關 研 究 148 附 件 二 : 親 子 共 讀 原 則 151 附 件 三 : 內 外 親 子 共 讀 之 相 關 研 究 153 附 件 四 : 研 究 同 意 書 157 附 件 五 :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158 附 件 六 : 親 子 共 讀 對 親 子 關 係 之 研 究 162 附 錄 七 : 訪 談 綱 164 viii

11 表 次 表 表 表 表 東 南 亞 陸 ( 含 港 澳 ) 及 其 他 地 區 配 偶 人 數 03 親 子 共 讀 技 巧 33 受 訪 記 錄 時 間 表 58 研 究 對 象 基 本 資 料 60 表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課 程 表 68 表 兒 童 組 課 程 活 動 表 69 表 表 表 親 子 共 讀 繪 本 70 親 子 共 讀 五 題 組 之 前 測 後 測 摘 要 表 107 親 子 關 係 四 題 組 之 前 測 後 測 摘 要 表 108 圖 次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年 新 移 民 女 性 ( 原 屬 ) 籍 人 數 04 研 究 流 程 66 娜 娜 前 - 後 測 分 數 變 109 阿 清 前 - 後 測 分 數 變 化 110 小 紅 前 - 後 測 分 數 變 化 111 阿 豔 前 - 後 測 分 數 變 化 111 圖 圖 圖 圖 阿 英 前 - 後 測 分 數 變 化 112 燕 子 前 - 後 測 分 數 變 化 112 NINA 前 - 後 測 分 數 變 化 113 小 金 前 - 後 測 分 數 變 化 113 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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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 一 章 緒 論 兒 盟 愛 調 四 成 小 孩 心 事 不 告 訴 媽 媽 八 成 受 訪 者 給 媽 媽 85 分 三 成 認 為 母 子 像 鄧 不 利 多 與 哈 利 波 特 ( / 聯 合 報 ) 兒 童 福 利 聯 盟 昨 天 公 布 母 親 節 愛 的 調 查 結 果, 孩 子 如 何 形 容 與 母 親 的 關 係? 調 查 發 現, 有 三 成 覺 得 與 媽 媽 的 關 係 像 鄧 不 利 多 與 哈 利 波 特, 顯 示 媽 媽 具 有 愛 睿 智 與 包 容 的 長 者 形 象 ; 近 四 分 之 一 的 孩 子 覺 得 和 媽 媽 關 係 像 是 皇 帝 與 老 百 姓, 一 定 要 聽 母 親 的 話 ; 少 數 小 孩 覺 得 與 媽 媽 之 間, 好 像 警 察 與 小 偷, 充 滿 對 都 會 親 子 認 知 有 落 差 6 成 小 孩 : 父 母 難 溝 通 6 成 5 媽 媽 : 溝 通 沒 問 題 ( / 聯 合 晚 報 ) 由 兒 童 福 利 聯 盟 與 味 全 林 鳳 營 合 作 的 臺 灣 三 都 會 區 親 子 關 係 品 質 與 溝 通 調 查 顯 示, 都 會 區 的 小 孩 有 高 達 7 成 2 的 不 會 和 母 親 說 心 事, 主 要 原 因 是 怕 被 責 罵, 會 告 訴 兄 弟 姊 妹 的 也 僅 有 2 成, 反 而 是 有 將 近 7 成 的 小 孩 是 會 將 心 事 告 訴 同 儕 心 事 誰 人 知 臺 灣 兒 童 快 樂 嗎? 僅 77 分 ( / 聯 合 報 ) 兒 盟 董 事 長 臺 灣 務 長 馮 燕 表 示, 近 年 發 現 許 多 兒 童 問 題 都 是 由 於 親 子 關 係 失 調 : 有 的 家 長 管 太 多, 子 女 不 敢 說 心 事 ; 有 的 爸 媽 管 太 少, 讓 孩 子 只 能 孤 單 長 近 年 來, 由 於 社 會 環 境 的 變 遷, 現 代 父 母 親 常 因 工 作 上 的 忙 碌, 而 忽 略 與 孩 子 相 處 的 時 間, 或 是 只 滿 足 孩 子 們 物 質 上 的 需 要, 而 忽 略 孩 子 心 靈 層 面 上 的 需 求 根 據 兒 盟 執 行 長 指 出, 親 子 之 間 認 知 差 距 主 要 來 自 相 處 溝 通 時 間 不 足, 且 因 雙 方 想 法 價 值 觀 不 同 及 同 理 心 的 缺 乏, 以 致 於 小 孩 與 母 親 溝 通 時, 不 會 坦 白 心 裡 想 法, 反 而 採 取 迎 合 母 親 的 說 法 尋 求 認 同 ; 其 他 調 查 也 指 出, 現 在 家 庭 和 孩 子 一 起 共 進 晚 餐 的 比 率 只 有 七 成, 而 經 濟 合 作 暨 發 展 組 織 (OECD) 先 進 家 平 均 比 率 是 七 成 九 臺 灣 孩 子 跟 父 母 的 溝 通 也 不 是 很 順 暢, 只 有 半 數 的 孩 子 覺 得 把 煩 惱 告 訴 父 親 很 容 易, 認 為 對 媽 媽 說 很 容 易 的 也 只 有 六 成 五, 在 四 十 一 個 先 進 家 中 吊 車 尾 此 反 映 出 現 代 家 長 與 孩 子 的 溝 通 只 有 噓 寒 問 暖 的 狀 況, 缺 乏 探 知 孩 子 的 心 理 層 面, 因 此 容 易 與 孩 子 間 產 生 認 知 上 的 落 差 研 究 者 深 認 為, 除 了 本 籍 女 性 所 生 育 的 孩 子 外, 新 臺 灣 之 子 的 人 數 亦 不 斷 的 攀 升, 家 的 未 來 與 幸 福 是 掌 握 在 這 1

14 群 主 人 翁 手 中, 我 們 應 如 何 培 育 我 們 的 下 一 代 是 研 究 者 所 關 切 的 議 題 重 心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壹 新 移 民 女 性 躍 升 為 第 五 族 群 在 際 化 全 球 化 的 發 展 趨 勢 下, 臺 灣 社 會 也 在 經 濟 自 由 化 民 主 化 中 展 現 多 元 文 化 的 樣 貌 現 代 女 性 因 性 別 意 識 的 抬 頭, 職 場 上 經 濟 能 力 的 提 升, 對 於 結 婚 生 子 擁 有 主 導 權, 且 在 離 婚 率 的 攀 升 下, 根 據 內 部 統 計 通 報 (2010) 指 出, 近 十 年 來 離 婚 對 數 之 平 均 年 增 率 為 1.5%, 導 致 海 蒂 族 1 數 量 的 增 加, 亦 為 許 多 本 籍 女 性 不 生 的 原 因 ( 楊 艾 俐,2005); 相 較 於 農 漁 村 的 未 婚 和 失 婚 的 男 性, 因 社 會 經 濟 條 件 及 歷 與 現 代 女 性 相 對 較 低, 在 婚 配 市 場 中 不 具 吸 引 力, 甚 至 在 本 土 婚 姻 中 被 排 除, 不 得 不 轉 向 外 婚 姻 市 場 尋 找 對 象 ( 紀 玉 臨,2009) 根 據 內 部 移 民 署 (2011)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自 1987 年 1 月 開 始, 截 至 2011 年 1 月 底 為 止 ( 詳 見 表 1-2-1), 臺 灣 的 東 南 亞 與 陸 籍 ( 含 港 澳 ) 新 移 民 女 性 人 數 共 達 44 萬 5,113 人, 其 中 隸 屬 於 東 南 亞 和 陸 籍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有 433,003 人, 占 全 體 人 數 的 97.3%( 港 澳 地 區 有 1 萬 2,110 人, 僅 有 0.7%) 在 所 有 新 移 民 女 性 人 數 中, 東 南 亞 女 性 配 偶 占 全 部 移 民 人 數 的 33.0%( 有 14 萬 7,026 人, 女 性 134,733 人 ); 陸 及 港 澳 地 區 女 性 配 偶 占 全 部 移 民 人 數 的 67.0%( 有 29 萬 8,087 人, 女 性 280,014 人 ) 若 進 一 步 分 析 內 部 移 民 署 2001 年 至 2011 年 3 月 份 之 十 年 與 人 結 婚 之 外 籍 配 偶 的 統 計 數 據, 配 偶 為 外 人 者 占 21.7%, 主 要 集 中 於 陸 地 區 184,500 對 ( 占 外 籍 配 偶 總 對 數 之 12.2%); 東 南 亞 地 區 配 偶 則 占 總 對 數 的 7.56% 按 照 新 移 民 女 性 ( 原 屬 ) 籍 分 析 2010 年 結 婚 對 數 ( 詳 見 圖 1-2-1), 以 陸 12,245 人 居 冠 ( 占 全 部 女 性 新 移 民 配 偶 的 69.15%) 越 南 的 2,982 人 居 次 第 三 為 印 尼 的 933 人 ( 內 部 統 計 處,2010) 再 者, 根 據 內 部 戶 司 (2011) 中 外 籍 結 1 海 蒂 族 (HEIDIs)- 英 未 來 實 驗 室 提 出 的 新 興 女 性 族 群, 即 指 HighEducated( 高 等 教 育 程 度 ) lndependent( 獨 自 主 ) Degree-carrying( 專 業 位 ) 的 Individuals( 個 人 ), 是 一 種 文 化 現 象, 由 受 過 高 等 教 育 與 獨 自 主 的 女 性 所 組 成 ( 曹 麗 蕙 邵,2008) 2

15 婚 對 數 截 至 2011 年 3 月 底 統 計, 臺 灣 現 今 每 七 點 三 對 新 婚 夫 妻 之 中, 便 有 一 對 是 人 與 外 籍 配 偶 聯 姻 由 此 可 知, 異 通 婚 正 漸 漸 改 變 臺 灣 人 口 的 組 成, 也 影 響 未 來 社 會 福 利 資 源 的 分 配 及 提 供 表 東 南 亞 陸 ( 含 港 澳 ) 及 其 他 地 區 配 偶 人 數 單 位 : 人 類 別 / 年 度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年 東 南 亞 籍 配 偶 陸 籍 配 偶 其 他 地 區 配 偶 小 計 121, , , , , ,391 男 3,849 3,624 3,430 3,503 3,508 3,524 女 118, , , , ,882 (1.64% ) (1.67% ) (1.97% ) (1.82% ) 126,867 小 計 238, , , , , ,977 男 10,677 11,033 11,408 11,867 12,488 12,530 女 227, , , , ,670 (5.27% ) (4.43% ) (4.14% ) (3.86% ) 273,447 小 計 23,057 24,132 25,170 27,402 28,668 28,745 男 11,104 11,640 12,254 13,541 14,278 21,299 女 11,953 12,492 12,916 13,861 14, ,313 總 計 383, , , , , ,113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自 內 部 移 民 署 臺 閩 地 區 各 縣 市 新 移 民 女 性 配 偶 人 數 自 1987 年 1 月 至 2011 年 1 月 底 止 之 總 計 人 數 2 依 前 述 的 相 關 數 據 資 料 可 知, 臺 灣 的 人 口 結 構 因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量 入 境, 社 會 結 構 於 近 一 二 十 年 中 產 生 劇 烈 的 變 化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整 個 臺 灣 社 會 的 移 民 人 口 數 中 佔 有 極 的 比 例 ( 王 碧 霜, 黃 淑 玲,2009) 若 陸 及 東 南 亞 新 移 民 女 性 依 照 每 年 4% 及 2% 等 人 數 增 加, 可 預 期 新 移 民 女 性 人 數 今 後 亦 將 朝 向 穩 定 倍 率 的 成 長 ; 加 上 她 們 和 臺 籍 配 偶 所 共 同 孕 育 的 下 一 代 的 新 臺 灣 子 女, 儼 然 成 為 臺 灣 繼 原 本 的 四 族 群 - 閩 南 客 家 外 省 ( 指 1949 年 移 入 臺 灣 的 中 陸 人 ) 以 及 原 住 民 之 後 的 第 五 新 興 族 裔 2 表 中 之 東 南 亞 地 區 配 偶 其 他 地 區 配 偶 以 各 縣 市 外 籍 配 偶 人 數 按 性 別 及 原 屬 籍 分 中 的 籍 按 性 別 區 分 前 者 包 括 越 南 印 尼 泰 菲 律 賓 及 柬 埔 寨 五 個 家 ; 後 者 以 日 本 韓 其 他 港 澳 為 主 3

16 單 位 : 人 數 馬 來 西 亞 0.67% 印 尼 5.27% 港 澳 1.58% 菲 律 賓 1.35% 泰 1.24% 新 加 坡 0.16% 緬 甸 0.56% 越 南 16.84% 陸 69.15% 柬 埔 寨 0.23% 寮 0.01% 其 他 2.94% 陸 港 澳 印 尼 馬 來 西 亞 新 加 坡 菲 律 賓 泰 緬 甸 越 南 柬 埔 寨 寮 其 他 圖 年 新 移 民 女 性 ( 原 屬 ) 籍 人 數 3 貳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臺 灣 社 會 的 困 境 婚 姻 對 於 女 人 和 男 人, 一 直 是 完 全 不 同 的 兩 回 事 多 數 女 人 想 利 用 婚 姻 改 變 自 己 的 處 境, 尋 求 較 高 的 生 活 品 質 ( 朱 玉 玲,2002), 而 多 數 男 人 是 為 了 繁 衍 後 代 與 家 庭 責 任 ( 杜 淑 霞,2005:127) 邱 琡 雯 (2005) 指 出, 新 移 民 女 性 很 早 或 很 小 就 開 始 扮 演 協 助 改 善 家 庭 經 濟 的 角 色, 因 此 經 濟 因 素 是 新 移 民 女 性 正 式 踏 上 婚 姻 移 民 的 主 要 考 量 ( 夏 曉 鵑,1997a 2002; 唐 文 慧 及 蔡 雅 玉,1999); 而 迎 娶 新 移 民 女 性 之 臺 籍 配 偶 其 社 經 地 位 亦 較 低, 歷 以 中 畢 業 居 多, 職 業 多 集 中 在 工 農 司 機 及 自 營 商 ( 攤 販 ) 等 藍 領 階 級 身 體 狀 況 多 為 身 心 障 礙 年 邁 長 年 疾 病 或 無 工 作 能 力 者 居 多 ( 王 宏 仁,2001; 夏 曉 鵑, ) 娶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男 性 家 庭 會 限 制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行 為 不 信 任 她 們 或 是 家 中 其 他 成 員 對 於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不 尊 重 或 輕 篾, 似 乎 顯 示 出 將 新 移 民 女 性 視 為 是 外 來 者 或 外 傭, 而 非 是 家 中 的 一 份 子 張 素 真 (2008) 研 究 顯 示, 絕 多 數 外 籍 配 偶 都 無 法 以 語 閩 南 語 客 語 流 暢 地 溝 通, 對 先 生 會 產 生 過 度 依 賴 的 情 況, 造 成 雙 方 生 活 上 的 不 便, 再 加 上 觀 念 的 互 異, 更 容 易 造 成 夫 妻 婆 媳 妯 娌 之 間 關 係 的 緊 3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自 內 部 統 計 月 報 籍 別 結 離 婚 登 記 自 2010 年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 止 4

17 張 與 衝 突 ( 黃 森 泉 張 雯 雁,2003) 其 次, 臺 灣 媒 體 在 報 導 有 關 於 新 移 民 女 性 時, 會 以 窺 視 的 角 度 來 看 待 她 們, 或 是 以 社 會 新 聞 事 件 之 歧 視 的 眼 光, 將 她 們 與 非 法 打 工 買 賣 婚 姻 等 負 面 形 象 劃 上 等 號 然 而 劉 美 芳 (2001) 的 研 究 提 到, 在 菲 律 賓 的 文 化 傳 統 中, 姻 親 是 外 人, 加 上 嫁 的 又 是 外 人, 更 顯 得 疏 離, 所 以 菲 籍 妻 子 把 錢 寄 回 娘 家, 在 其 文 化 規 範 是 合 情 理, 甚 至 於 被 讚 許 ; 可 是 在 臺 灣 家 庭 卻 會 認 為 有 吃 裡 扒 外 的 評 價, 文 化 上 的 誤 解, 也 會 引 起 對 於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不 諒 解 和 負 面 的 想 法 根 據 張 超 聖 李 復 興 (2005) 研 究 臺 灣 民 眾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之 刻 板 印 象 研 究 中, 有 64.4% 的 研 究 對 象 很 少 接 觸 新 移 民 女 性, 其 中 超 過 50% 的 研 究 對 象 多 以 刻 板 印 象 來 填 答 此 導 致 多 數 社 會 民 眾 對 於 新 移 民 女 性 跟 其 家 庭, 乃 至 下 一 代 新 臺 灣 子 女 呈 現 較 差 的 社 會 觀 感 ( 張 翊 群,2004) 事 實 上 由 移 民 遷 徙 所 組 成 的 跨 婚 姻 家 庭,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而 言, 她 們 可 能 遭 到 移 民 社 會 的 歧 視, 以 及 喪 失 對 自 己 原 有 文 化 的 認 同 或 成 為 雙 方 文 化 的 被 邊 緣 者, 尤 其 是 因 婚 姻 移 民 逾 越 了 族 群 的 界 線, 打 破 既 有 的 社 會 習 俗 及 遊 戲 規 則 根 據 者 研 究 指 出, 新 移 民 女 性 除 了 要 面 對 婚 姻 與 移 民 的 雙 重 適 應 文 化, 以 及 仲 介 婚 姻 的 污 名 化 所 引 致 的 道 德 質 疑 的 挑 戰 外, 她 們 更 身 處 階 級 性 別 種 族 的 三 重 弱 勢 ( 夏 曉 鵑,2000; 邱 琡 雯,2001); 亦 面 臨 個 人 適 應 ( 例 如 : 語 言 溝 通 障 礙 跨 文 化 的 調 適 婆 媳 相 處 問 題 的 桎 梏 精 神 壓 力 vs. 家 庭 衝 突 vs. 家 暴 事 件 持 等 ) 角 色 轉 換 ( 例 如 : 親 子 關 係 親 職 教 養 壓 力 ) 及 與 接 待 社 會 互 動 ( 例 如 : 就 業 困 難 人 際 關 係 社 會 支 持 網 絡 缺 乏 及 籍 取 得 不 易 難 享 社 會 福 利 ), 造 成 社 經 地 位 的 邊 緣 化 ( 李 瑞 金 張 美 智,2004; 張 雅 翕,2006; 翁 毓 秀,2006; 廖 雪 如, 2007; 顏 朱 吟,2009), 對 生 活 造 成 不 利 的 影 響 而 出 現 諸 多 的 困 難 在 我 們 的 社 會 文 化 脈 絡 中, 持 續 把 家 務 工 作 定 義 為 女 人 的 責 任 ( 藍 佩 嘉, 2004), 新 移 民 女 性 不 僅 要 挑 起 照 顧 先 生 的 責 任, 更 要 受 到 傳 統 美 德 的 衡 量 尺 度, 盡 責 扮 演 起 侍 奉 公 婆, 打 理 家 庭 的 任 務 ; 也 為 臺 灣 提 供 低 技 術 的 廉 價 勞 動 力, 特 別 是 作 為 傳 宗 接 代 的 再 生 產 工 具 培 育 臺 灣 勞 動 力 的 養 兒 育 女 任 務 相 關 5

18 研 究 亦 指 出, 在 傳 宗 接 代 香 火 傳 承 的 壓 力 下, 內 一 般 跨 婚 姻 家 庭 中, 新 移 民 女 性 早 婚 且 於 結 婚 第 一 年 懷 孕 比 例 偏 高 ( 張 芳 全,2009:14) 根 據 研 究 顯 示 :95% 以 上 的 跨 聯 姻 家 庭, 於 婚 後 第 一 第 二 年 便 有 下 一 代 ( 夏 曉 鵑,2000); 而 越 南 新 娘 孕 育 第 一 胎 的 時 間 只 需 十 六 個 月, 時 間 上 比 臺 灣 婦 女 懷 第 一 胎 的 2.6 年 提 早 一 倍 ( 王 宏 仁,2001); 另 有 研 究 表 示, 新 移 民 女 性 來 臺 後 在 半 年 至 一 年 的 時 間 內 懷 孕 的 比 例 相 當 高, 待 孩 子 出 生 後, 她 們 便 需 要 在 短 期 之 內 會 語 文 能 力 及 教 養 孩 子 的 能 力, 均 非 易 事 ( 楊 詠 梅,2003) 由 此 可 知,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尚 未 適 應 臺 灣 生 活, 就 需 面 臨 懷 孕 生 子 承 擔 初 為 人 母 的 重 責 任 ( 翁 毓 秀,2006) 如 此 更 衍 生 出 對 於 下 一 代 的 新 臺 灣 之 子 在 親 子 關 係 和 教 養 方 式 的 問 題 ( 林 燕 宗,2005) 當 新 移 民 女 性 必 須 面 對 因 移 居 婚 姻 語 言 文 化 生 育 勞 動 經 濟 等, 種 種 生 活 角 色 與 方 式 的 轉 變 而 帶 來 的 多 重 適 應 問 題 (Sheu, 2007 ; Hattar-Pollara & Meleis, 1995), 特 別 是 下 一 代 的 新 臺 灣 之 子 迅 速 的 到 來, 讓 她 們 在 措 手 不 及 之 下, 得 硬 著 頭 皮 去 扮 演 好 媽 媽 的 角 色, 且 在 身 兼 女 性 與 移 民 的 雙 重 身 分 的 前 提 下, 不 僅 是 新 移 民 女 性 本 身, 連 帶 的 整 個 社 會 結 構 之 鉅 視 層 面 也 會 隨 之 變 化, 尤 其 是 在 新 移 民 女 性 與 新 臺 灣 之 子 間 的 親 子 關 係 的 樣 貌 上, 必 然 會 是 較 複 雜 且 多 重 問 題 的 雖 然 從 多 元 文 化 角 度 上, 我 們 期 待 這 群 新 移 民 女 性 為 臺 灣 帶 來 的 是 新 的 文 化 與 新 的 生 活 習 慣, 此 樣 態 改 變 臺 灣 的 生 命 力 經 濟 力, 並 傳 達 出 不 同 於 以 往 的 婚 姻 模 式, 更 帶 出 多 元 文 化 的 思 維, 為 臺 灣 建 更 多 元 的 際 型 社 會 價 值 觀 ( 鍾 鳳 嬌,2009); 然 而 基 於 上 述 多 項 因 素, 新 移 民 女 性 既 無 法 利 用 婚 姻 改 辦 自 我 的 生 活 層 次, 更 再 次 陷 入 期 待 與 失 落 的 漩 渦 中, 任 命 運 宰 割 參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困 境 父 母 與 子 女 的 親 子 關 係 是 多 數 人 一 生 中 的 第 一 種 親 密 關 係 家 庭 為 兒 童 習 生 活 的 起 點, 其 語 言 行 為 模 式 價 值 觀 都 始 於 家 庭 ( 蔡 文 輝,2010), 父 母 將 其 本 身 的 種 族 習 慣 族 群 文 化 的 信 仰 與 風 俗 或 傳 承 給 下 一 代, 特 別 是 在 幼 兒 階 6

19 段 是 親 子 關 係 最 親 密 的 時 期, 亦 是 兒 童 習 及 模 仿 最 佳 時 機 ( 謝 筑 紅, 黃 永 寬, 2007) 父 母 對 子 女 之 間 進 行 的 親 職 教 育 實 際 上 是 整 個 家 庭 教 育 的 核 心 雙 親 和 子 女 的 互 動 所 形 成 的 親 子 關 係, 就 成 為 親 職 教 育, 乃 至 於 家 庭 教 育 成 敗 的 一 個 主 要 關 鍵 研 究 顯 示, 有 79.5% 的 育 兒 家 長 相 信 單 只 是 愛 孩 子 是 不 夠 的, 親 職 技 巧 也 是 重 要 的 換 言 之, 童 在 家 庭 中 的 生 活 經 驗 對 其 的 行 為 發 展 具 有 重 的 影 響 在 生 命 週 期 的 循 環 上, 特 別 是 齡 前 的 幼 兒 時 期 最 受 重 視, 許 多 發 展 理 論 和 研 究 認 為 此 時 期 的 經 驗, 對 一 個 人 的 一 生 的 行 為 態 度 和 價 值 觀, 帶 有 不 可 磨 滅 的 影 響 目 前 臺 灣 社 會 一 般 家 庭 中 的 親 子 互 動 型 態, 母 親 仍 為 孩 子 的 主 要 照 顧 者, 對 孩 子 的 影 響 最, 也 最 能 反 映 出 親 子 系 統 的 壓 力 ; 研 究 顯 示, 齡 前 幼 兒 的 情 緒 及 行 為 問 題, 盛 行 率 由 11% 到 21%, 因 此 擁 有 齡 前 幼 兒 的 母 親 在 履 行 親 職 角 色 時, 常 會 感 受 到 很 的 壓 力 此 與 者 根 據 臺 灣 社 會 變 遷 調 查 資 料 分 析 提 出, 臺 灣 男 性 比 女 性 更 認 同 男 人 的 責 任 是 賺 錢 女 人 的 責 任 是 照 顧 家 庭 和 家 人 ; 並 反 映 在 家 務 勞 動 項 目 上, 除 簡 單 修 理 東 西 主 要 由 男 性 負 責 外, 多 數 家 務 仍 是 由 女 性 負 責 操 持, 尤 其 洗 衣 煮 飯 由 女 性 負 責 的 比 例 更 是 高 達 七 成 ( 田 晶 瑩 王 宏 仁,2006) 的 論 述 不 謀 而 合 在 文 化 差 異 中, 不 同 文 化 的 父 母 在 教 養 孩 子 時 將 產 生 不 同 的 信 念, 而 這 些 獨 特 的 信 念 將 會 影 響 兒 童 的 成 長 若 將 親 子 互 動 焦 點 自 本 籍 母 親 轉 移 至 新 移 民 母 親 身 上, 這 群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親 子 關 係 的 互 動 的 處 境 上 更 是 雪 上 加 霜 相 關 研 究 顯 示,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面 對 嬰 兒 照 顧 時, 常 處 於 完 全 零 經 驗 亦 缺 乏 相 關 方 面 的 知 能 ( 田 閔 如,2005; 熊 辛 蘭,2006; 李 明 臻,2007; 姚 舒 淳,2009); 且 新 移 民 女 性 往 往 位 居 家 庭 核 心 權 利 底 層, 更 難 以 獲 得 家 中 權 力 角 色 與 協 商 討 論 的 空 間, 此 反 應 在 教 養 上 是 種 無 力 的 感 覺 ( 黃 森 泉 張 雁 雯,2003; 熊 辛 蘭,2006; 張 素 真,2008) 王 宏 仁 (2001) 的 研 究 發 現, 沒 有 一 位 越 南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先 生 願 意 擔 任 照 顧 或 陪 伴 子 女 的 家 務 工 作 ; 且 因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臺 籍 配 偶 常 是 家 庭 主 要 經 濟 來 源, 時 常 未 能 給 予 新 移 民 女 性 足 夠 協 助 與 子 女 照 顧, 教 養 的 壓 力 與 重 責 任 紛 紛 落 在 新 移 民 女 性 肩 上 (Bowser & 7

20 Hejazinia-Bowser, 1990;Ishii, 1996; 引 自 唐 文 慧 蔡 雅 玉,2000; 夏 曉 鵑,1997a 1997b; 鐘 鳳 嬌, 王 川,2004; 鄭 予 靜,2004; 倪 佳 華,2006; 姜 涵 淋,2006) 依 據 上 述 研 究 並 未 呼 應 新 移 民 女 性 飄 洋 過 海 旨 在 改 善 個 人 或 家 庭 的 經 濟 情 況 (Nnirr, 2000, 引 自 吳 秀 照,2009); 亦 與 邱 琡 雯 (1999) 研 究 提 到, 移 民 女 性 從 很 早 或 很 小 就 開 始 扮 演 協 助 改 善 家 庭 經 濟 的 角 色 努 力 賺 錢 貼 補 家 用 之 事 實 不 符 合 當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教 養 經 驗 和 知 識 不 足 的 壓 力 下, 以 及 未 能 達 致 當 初 來 臺 的 自 我 期 許 外, 其 本 身 處 在 一 種 矛 盾 又 困 惑 的 自 我 框 架 中, 影 響 最 的 是 與 新 臺 灣 之 子 間 的 親 子 關 係 ( 內 部,2003; 田 閔 如,2005; 倪 佳 華,2006; 姜 涵 淋,2006; 熊 辛 蘭,2006; 李 明 臻,2007; 張 素 真,2008; 姚 舒 淳,2009) 在 許 多 新 移 民 家 庭 中, 母 親 以 祖 的 方 式 來 照 顧 孩 子, 價 值 觀 與 文 化 環 境 社 會 結 構 家 庭 經 濟 因 素 交 互 作 用 下 ( 柯 瓊 芳 張 翰 璧,2007), 反 映 出 因 父 母 雙 方 語 言 和 文 化 背 景 的 不 同, 新 移 民 子 女 也 正 在 經 歷 一 個 嚴 酷 的 文 化 適 應 過 程 (Piedra &Engstrom, 2009) 依 此 前 提 下, 這 群 新 移 民 母 親 常 被 視 為 只 滿 足 孩 子 的 生 理 需 求, 只 懂 得 養 育 卻 忽 略 了 管 教 ( 陳 美 惠,2002); 且 新 移 民 母 親 由 於 語 言 隔 閡, 不 會 用 複 雜 的 情 意 語 詞 與 孩 子 溝 通, 無 法 適 時 引 導 孩 子 的 行 為 表 現, 使 得 她 們 常 直 接 以 體 罰 打 罵 的 方 式 教 養 孩 子 ; 但 隨 著 新 臺 灣 子 女 的 成 長, 新 移 民 母 親 瞭 解 使 用 體 罰 方 式 容 易 造 成 親 子 關 係 衝 突 ( 黃 森 泉 張 雯 雁,2003;Piedra &Engstrom, 2009; 鐘 鳳 嬌,2010:13;Lincroft &Bettencourt, 2010), 在 執 行 教 養 的 成 效 上 也 會 打 折 扣 者 Varela et al.(2004) 實 證 研 究 發 現, 墨 西 哥 墨 裔 美 人 與 白 人 等 三 個 種 族 之 間 的 教 養 差 異, 可 能 受 到 文 化 不 同 所 致 ( 引 自 郭 宜 瑾,2007); 在 其 他 關 於 家 庭 分 享 價 值 態 度 及 信 念 的 研 究 中 更 發 現, 有 高 達 百 分 之 七 十 的 年 長 兒 童 認 為, 父 母 教 導 及 他 們 本 身 知 覺 與 家 庭 價 值 極 為 相 似 以 美 父 母 為 例, 其 認 為 培 養 子 女 擁 有 獨 立 自 主 能 力 是 重 要 的, 這 使 得 他 們 在 教 養 子 女 時, 傾 向 於 採 取 民 主 的 教 養 方 式 ( 引 自 陳 美 蓁,2007) 因 此 在 不 同 文 化 之 中 的 習 模 式 教 養 方 式 的 差 異, 通 常 可 以 解 釋 為 文 化 規 範 和 價 值 觀 念 的 不 同 8

21 現 今 臺 灣 社 會 建 構 下 的 不 友 善 環 境, 促 使 新 移 民 母 親 不 敢 也 不 願 以 母 語 和 孩 子 互 動, 造 成 部 分 新 臺 灣 之 子 產 生 語 言 發 展 遲 緩 現 象 ( 夏 曉 鵑,2005) 針 對 亞 州 和 美 洲 婚 姻 的 研 究 中 更 指 出, 因 為 語 言 能 力 的 不 足, 更 容 易 造 成 新 移 民 女 性 與 社 會 互 動 不 足 (Kitano and Chinn, 1986) 根 據 2003 年 衛 生 署 民 健 康 局 曾 委 託 中 華 民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協 會, 在 南 投 縣 十 三 個 鄉 鎮 外 籍 配 偶 之 未 滿 六 歲 子 女 進 行 身 心 發 展 篩 檢 活 動, 篩 檢 結 果 為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比 率 有 5%, 符 合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的 盛 行 率, 並 未 高 於 本 地 兒 童 ; 其 中 語 言 遲 緩 的 比 率 最 高, 其 次 為 認 知 功 能 遲 緩 ( 引 自 廖 雪 如,2007); 對 應 2008 年 陸 與 外 籍 配 偶 生 活 需 求 調 查 顯 示, 有 11.0%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希 望 可 以 開 設 親 職 教 育 育 嬰 常 識 等 課 程 ( 內 部,2008); 民 間 投 入 新 移 民 服 務 之 伊 甸 基 金 會, 在 2009 年 與 2010 年 的 成 果 報 告 也 說 明 相 同 的 情 形, 新 移 民 女 性 有 缺 乏 教 養 資 訊 及 不 知 道 如 何 教 導 孩 子 功 課 需 求 ( 伊 甸 基 金 會, ) 就 結 果 顯 示, 新 移 民 期 盼 能 增 加 她 們 在 育 兒 上 的 知 識, 從 中 找 到 與 孩 子 相 處 的 教 養 方 式, 增 進 雙 方 的 親 子 關 係 綜 上 所 述, 新 移 民 女 性 因 應 自 身 在 台 灣 所 面 臨 的 困 境, 會 對 新 臺 灣 之 子 在 親 子 溝 通 互 動 和 教 養 上 造 成 嚴 重 的 影 響 因 此, 若 能 適 時 透 過 團 體 之 參 與 強 化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自 信 心 的 建, 以 及 提 昇 其 社 會 網 絡 上 的 關 係, 勢 必 會 帶 動 新 移 民 母 親 融 入 臺 灣 社 會 的 生 活, 降 低 對 於 陌 生 環 境 的 不 安 與 焦 慮, 此 也 有 益 於 新 移 民 母 親 對 新 臺 灣 之 子 的 照 顧 與 養 育 故, 本 研 究 期 待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瞭 解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自 信 心 的 建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變 化, 以 及 跟 家 庭 關 係 的 改 變 以 下 說 明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依 據 研 究 動 機, 本 研 究 希 望 針 對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參 與 團 體 的 經 驗 上, 進 行 進 一 步 的 探 討, 本 研 究 目 的 如 下 : 一 瞭 解 新 移 民 母 親 參 與 共 讀 後 對 於 自 我 的 改 變 二 瞭 解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變 化 9

22 三 瞭 解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家 庭 關 係 上 的 改 變 四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以 供 日 後 研 究 工 作 新 移 民 女 性 成 人 教 育 及 新 臺 灣 之 子 之 前 幼 兒 啟 蒙 教 育 實 施 之 參 考 依 照 上 述 的 研 究 目 的, 擬 出 研 究 問 題 : 一 探 討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參 與 親 子 共 讀 後 對 於 自 我 改 變 有 何 影 響? 二 探 討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參 與 親 子 共 讀 後 對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影 響 歷 程? 三 探 討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參 與 親 子 共 讀 後 對 家 庭 關 係 上 有 何 不 同 和 影 響? 一 新 移 民 女 性 第 三 節 名 詞 釋 義 根 據 者 顏 錦 珠 (2002) 指 出 臺 灣 對 於 菲 律 賓 越 南 印 尼 泰 柬 埔 寨 等 東 南 亞 地 區 因 跨 婚 姻 來 臺 的 女 性, 泛 稱 為 外 籍 新 娘 外 籍 配 偶, 為 表 示 對 這 群 上 嫁 至 我 的 女 性 之 尊 重 婦 女 新 知 基 金 會 在 2003 年 3 月 3 日, 為 這 群 女 性 舉 辦 請 叫 我 正 名 活 動, 以 投 票 的 方 式 決 定 稱 謂, 最 後 新 移 民 女 性 為 正 式 稱 謂 ; 因 此, 在 2005 年 1 月 1 日 府 規 定 使 用 新 移 民 女 性 來 稱 之 ( 夏 曉 鵑,2005) 研 究 者 亦 基 於 尊 重 其 選 擇, 且 相 關 研 究 者 亦 指 出 外 籍 此 稱 謂 有 排 他 的 意 味, 故 以 新 移 民 女 性 取 代 先 前 文 獻 所 指 的 透 過 各 種 通 婚 方 式 與 管 道, 與 臺 灣 男 子 結 婚 外 籍 與 陸 配 偶 新 娘 二 親 子 共 讀 親 子 共 讀 一 詞, 以 者 Diehl(2000) 為 代 表 ; 而 於 2000 年 首 見 於 教 育 部 全 兒 童 閱 讀 實 施 計 畫, 此 計 畫 期 待 在 家 庭 生 活 中, 籍 由 閱 讀 增 進 親 子 互 動 ( 教 育 部,2001:8) 在 內 也 有 人 稱 之 為 家 庭 共 讀 家 庭 共 親 子 共 等, 為 習 型 家 庭 的 雛 形 父 母 透 過 與 孩 子 的 對 話 討 論, 分 享 彼 此 的 感 動 與 思 想 ( 吳 幸 玲,2001;Haas & Haas, 2000) 10

23 繪 本 係 指 包 含 文 字 與 圖 畫 的 故 事 書, 而 且 文 與 圖 必 須 是 統 合 完 整, 出 現 在 書 本 上 的 插 畫 並 非 只 是 伴 隨 正 文, 還 須 適 度 披 露 真 實 情 結 與 觀 念, 以 刺 激 讀 者 的 想 像 力 與 好 奇 心 此 種 書 籍 強 調 視 覺 傳 達 的 效 果, 不 僅 具 有 輔 助 文 字 傳 達 的 功 能, 更 增 強 突 顯 主 題 內 容 的 表 現 ( 林 敏 宜,2002:5) 在 本 研 究 中 以 親 子 共 讀 簡 稱 之, 意 指 由 熟 悉 的 父 母 帶 領 兒 童 在 舒 適 的 環 境 中 養 成 一 起 閱 讀 的 習 慣 不 論 是 父 母 唸 故 事 給 孩 子 聽 孩 子 唸 故 事 給 父 母 聽 或 是 親 子 共 同 討 論 故 事 書 內 容 皆 屬 之 ( 鄭 碧 招,2004) 三 親 子 關 係 親 子 關 係 是 指 在 家 庭 中 父 母 與 子 女 間 進 行 自 然 交 互 作 用 後, 所 形 成 的 一 種 最 親 密 的 人 際 關 係 者 Hartup 於 1978 年 認 為 親 子 關 係 是 子 女 在 社 會 化 過 程 中 的 互 動 過 程, 量 的 研 究 亦 證 實 親 子 關 係 是 一 個 雙 向 的 互 動 關 係 ( 引 自 Kuczynski, 2003); 另 外, 在 一 般 的 研 究 中, 父 母 教 養 方 式 親 子 互 動 親 子 溝 通 與 家 庭 氣 氛 等, 常 是 用 來 探 討 親 子 關 係 的 研 究 變 項 ( 曾 端 真,2002) 本 研 究 所 指 的 交 互 作 用 包 括 母 親 對 子 女 的 教 養 態 度 與 方 式 親 子 間 的 溝 通 跟 互 動 等, 根 據 盧 蘇 偉 湯 惠 珠 (1998) 之 親 子 關 係 自 我 評 量 之 得 分 為 指 標, 得 分 越 高 代 表 親 子 關 係 越 佳, 反 之 則 否 11

24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天 皇 皇, 地 皇 皇, 無 邊 無 際 太 平 洋 ; 左 思 想, 右 思 想, 出 路 ( 希 望 ) 在 何 方? 天 茫 茫, 地 茫 茫, 無 親 無 戚 靠 臺 郎 ; 月 光 光, 心 慌 慌, 故 鄉 在 遠 方 日 久 他 鄉 是 故 鄉 ~ 識 字 班 之 歌 4 以 一 首 美 濃 外 籍 新 娘 識 字 班 之 歌, 描 寫 從 東 南 亞 飄 洋 過 海 嫁 來 臺 灣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心 情 與 故 事, 讓 許 多 人 深 受 感 動, 詞 曲 裡 流 露 著 她 們 在 時 空 交 錯 異 土 異 民 的 環 境 下, 許 多 無 奈 的 愁 思 曲 子 是 溫 柔 婉 約 的 越 南 古 調, 歌 詞 中 沒 有 慷 慨 的 激 情, 卻 透 露 出 豐 富 的 故 事 和 無 比 深 厚 的 感 情 其 中, 天 茫 茫, 地 茫 茫, 無 親 無 戚 靠 臺 郎 點 出 在 這 陌 生 異 鄉 中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她 們 只 能 依 靠 夫 家 的 支 持 與 鼓 勵, 成 為 她 們 安 穩 來 源 的 避 風 港 ; 而 出 路 ( 希 望 ) 在 何 方? 則 隱 含 對 下 一 代 子 女 在 親 子 關 係 和 教 養 上 的 期 待 與 盼 望 最 終 的 日 久 他 鄉 是 故 鄉 反 映 出 新 移 民 女 性 勇 於 面 對 生 活, 並 擁 有 堅 韌 不 拔 的 精 神, 去 闖 蕩 未 知 的 挑 戰 由 此 可 瞭 解, 隻 身 來 臺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除 了 自 身 需 要 面 臨 諸 多 的 適 應 外, 尚 需 扶 老 攜 幼 去 照 顧 家 庭, 特 別 是 對 於 下 一 代 新 臺 灣 之 子 的 養 育, 讓 她 們 倍 感 受 挫 與 無 奈 本 章 將 分 五 節 分 別 闡 述, 如 下 : 第 一 節 親 子 關 係 之 理 論 與 研 究 親 子 關 係 是 存 在 於 兩 人 之 間 一 種 主 動 情 深 雙 向 的 關 係 在 家 庭 中 以 父 母 與 孩 子 的 互 動 最 直 接 與 密 切, 畢 竟 家 庭 是 人 出 生 後 最 早 的 生 活 環 境, 也 是 人 類 生 活 中 最 重 要 和 最 基 本 的 一 個 組 織 系 統 因 此 親 子 彼 此 相 處 良 好, 家 庭 和 諧, 有 助 於 對 孩 子 日 後 的 身 心 靈 發 展 與 成 就 具 有 深 遠 的 影 響 (Deforg, 2002) 本 節 將 探 討 親 子 關 係 的 定 義 影 響 親 子 關 係 因 素 親 子 關 係 相 關 理 論 及 親 子 關 係 之 研 究, 敘 述 如 下 : 4 此 是 美 濃 愛 鄉 促 進 會 所 辦 外 籍 新 娘 識 字 班 的 歌 曲 名 稱, 由 夏 曉 鵑 和 鍾 永 豐 作 詞 12

25 壹 親 子 關 係 的 定 義 親 子 關 係 可 分 為 廣 義 與 狹 義 之 解 釋, 廣 義 的 解 釋 可 包 括 孩 子 與 祖 父 母 叔 伯 阿 姨 甚 至 保 母 等 長 輩 之 間 的 關 係, 在 此 以 狹 義 的 親 子 關 係 為 主, 是 指 家 庭 中 父 母 親 與 孩 子 互 動 所 構 成 的 一 種 人 際 關 係 ( 蔡 春 美 翁 麗 芳 洪 福 財,2011:4), 是 一 種 能 彼 此 感 受 到 的 氣 氛, 包 括 是 否 有 情 感 上 的 交 流 彼 此 間 是 否 信 任 相 互 的 依 賴 程 度 以 及 互 相 對 待 的 態 度, 以 形 成 對 孩 子 對 自 我 的 最 初 觀 感 親 子 關 係 是 一 種 親 代 與 子 代 之 間 雙 向 的 人 際 關 係, 在 互 動 的 過 程 中, 隨 著 孩 子 的 成 長 而 改 變, 是 一 種 持 續 的 過 程 Kuczynski(2003) 亦 指 出 親 子 關 係 有 互 動 型 態 多 樣 化 長 時 間 的 親 密 關 係 互 相 依 賴 但 不 對 稱 的 權 力 狀 況 及 不 自 覺 的 產 生 關 係 的 特 質, 因 此, 孩 子 從 依 附 親 代 到 成 熟 發 展, 親 子 之 間 也 會 產 生 複 雜 的 變 化 陳 光 安 (2009) 認 為 親 子 關 係 的 元 素 包 含 情 感 之 交 流 溝 通 依 賴 信 任 對 待 方 式 等, 其 將 焦 點 置 於 親 子 之 間 的 互 動 張 曉 萍 (2004) 則 認 為 親 子 關 係 為 母 親 與 孩 子 之 間 有 關 管 教 態 度 方 式 行 為 觀 念 等 方 面 的 交 流 與 溝 通, 包 含 心 理 及 行 為 層 面, 涵 蓋 關 愛 情 感 溝 通 三 向 度 的 親 子 關 係 劉 泰 一 (2005) 指 親 子 關 係 是 家 庭 中 父 母 與 子 女 互 動 所 構 成 的 一 種 人 際 關 係, 此 關 係 含 關 愛 情 感 溝 通 三 個 向 度 的 程 度 家 庭 中 親 子 溝 通 才 能 產 生 互 動, 訊 息 彼 此 交 流, 才 能 促 進 互 相 瞭 解 溝 通 是 家 庭 互 動 不 可 或 缺 的 條 件, 親 子 間 良 好 的 溝 通 有 利 於 協 助 修 正 子 女 認 知 與 行 為 發 展 張 曉 萍 (2004) 引 用 Hurlock(1974) 指 出 : 個 人 一 生 中, 生 活 在 家 庭 比 在 其 他 任 何 場 所 都 來 的 長 久, 與 家 人 所 建 的 情 緒 接 觸 也 最 具 持 久 性 父 母 對 子 女 的 控 制 也 最 深 廣 ; 在 行 為 態 度 情 感 與 價 值 上, 個 體 莫 不 深 深 受 到 家 庭 的 影 響 親 子 溝 通 是 父 母 與 子 女 之 間 交 流 思 想 意 見 分 享 情 感 的 過 程, 透 過 這 種 訊 息 交 換 的 過 程, 使 親 子 之 間 更 加 瞭 解 並 能 增 進 親 子 關 係 的 和 諧 品 質 ( 張 曉 萍,2004) 綜 合 上 述, 發 現 母 親 與 孩 子 建 起 良 好 的 溝 通, 才 是 避 免 家 庭 衝 突 產 生 的 原 因 當 親 子 雙 方 都 能 以 開 放 積 極 坦 誠 關 注 的 態 度, 做 雙 向 溝 通, 則 親 子 互 動 關 係 自 然 良 好 親 子 關 係 也 對 是 一 種 父 母 與 孩 子 交 待 互 動 的 歷 程, 父 母 親 的 成 13

26 長 背 景 教 育 程 度 宗 教 社 經 地 位 等, 都 將 影 響 父 母 對 孩 子 的 認 知 和 教 養 方 式 態 度 ; 而 相 對 的, 孩 子 也 對 於 父 母 的 認 知 和 教 養 方 式 態 度 兩 者 相 互 影 響, 相 對 回 饋, 因 此 如 何 耕 耘 什 麼 樣 的 收 穫, 也 應 證 到 親 子 關 係 貳 親 子 關 係 的 重 要 性 多 年 來, 心 理 家 一 直 強 調, 早 期 親 子 關 係 對 嬰 兒 之 態 度 及 其 行 為 發 展 有 極 的 重 要 性 親 子 關 係 適 應 良 好 者 :( 一 ) 親 子 間 相 互 信 任, 表 現 一 種 信 賴 與 安 全 的 情 感, 父 母 協 助 與 指 導 子 女 處 理 困 難 的 問 題, 並 提 供 子 女 自 我 表 達 的 機 會 ; ( 二 ) 親 子 間 能 彼 此 瞭 解 與 關 懷 ;( 三 ) 父 母 不 倚 賴 權 威 與 控 制 教 養 子 女 ;( 四 ) 對 家 庭 中 的 事 務, 父 母 與 子 女 均 共 同 參 與 並 相 互 忠 實 者 Hartup(1989) 亦 指 出 與 重 要 他 人 的 親 密 關 係 會 提 供 孩 子 保 護 與 安 全 感 並 影 響 孩 子 的 社 會 能 力 因 此, 親 子 關 係 不 只 是 陶 冶 人 格 的 養 成, 還 影 響 子 女 與 外 在 世 界 的 接 觸 和 適 應 研 究 亦 指 出, 如 果 幼 兒 與 母 親 分 離 的 時 間 不 超 過 三 個 月, 則 親 子 關 係 容 易 再 建, 嬰 兒 的 發 展 也 很 快 可 以 恢 復 ; 若 在 五 個 月 以 上, 則 親 子 間 的 關 係 受 到 很 的 阻 滯, 孩 子 的 發 展 與 同 年 齡 幼 兒 相 較 下, 會 有 衰 退 的 傾 向 ( 引 自 蔡 春 美 翁 麗 芳 洪 福 財, 2011:4) 因 此, 一 個 人 的 基 本 態 度 行 為 模 式 人 格 結 構 在 嬰 兒 時 期 透 過 親 子 互 動 過 程 已 奠 定 其 基 礎, 換 言 之, 親 子 關 係 直 接 影 響 子 女 之 生 理 健 康 態 度 行 為 價 值 觀 念 及 未 來 成 就, 特 別 是 在 語 言 發 展 人 格 形 成 及 社 會 人 際 關 係 等 三 方 面 影 響 之 重 在 語 言 發 展 的 影 響 方 面, 語 言 的 習 是 親 子 關 係 所 產 生 之 重 要 教 育 功 能 語 言 是 連 傳 遞 結 自 然 與 文 化 的 重 要 工 具, 也 是 聯 絡 人 與 人 之 間 與 思 想 的 工 具 在 代 代 相 傳 的 接 替 之 間, 也 要 由 語 言 來 傳 遞 語 言 本 身 是 客 觀, 沒 有 主 觀 的 成 分 存 在, 它 可 以 事 一 種 社 會 的 溝 通 工 具 來 比 擬 ; 同 時 語 言 也 是 教 育 的 媒 介, 父 母 與 子 女 間 是 用 語 言 來 對 話, 語 言 包 括 肢 體 語 言 在 內, 對 聽 覺 障 礙 或 語 言 發 音 困 難 的 孩 子, 則 通 常 用 肢 體 語 言 來 表 達 意 思 在 一 個 需 要 一 種 共 通 性 的 生 活 裡, 語 言 促 進 了 社 14

27 會 的 關 聯 與 共 同 生 活, 所 以 語 言 成 了 思 想 的 表 達 意 見 的 溝 通 輿 論 的 行 程, 以 及 陶 冶 協 同 個 體 中 的 重 要 工 具 兒 童 語 言 的 習, 首 先 接 觸 到 的 通 常 是 母 親, 其 次 是 家 中 其 他 人, 再 其 次 才 是 玩 伴 兒 童 語 言 習 最 初 是 要 靠 母 親 的 教 導, 採 用 重 複 簡 單 到 複 雜 單 字 到 成 句, 及 耐 煩 地 矯 正 錯 誤 根 據 Hurlock 研 究, 幼 兒 的 語 言 能 力 發 展 有 很 的 差 異, 主 要 是 由 於 習 機 會 多 寡 的 不 同, 很 少 是 由 於 智 力 的 差 別 ( 引 自 蔡 春 美 翁 麗 芳 洪 福 財,2011:5) 可 見 父 母 與 子 女 間 的 親 子 關 係 如 果 互 動 良 好, 常 可 教 給 子 女 較 正 確 優 美 的 語 言, 促 進 孩 子 的 語 言 發 展 在 人 格 形 成 之 影 響 部 分, 根 據 心 理 家 Freud Erikson 等 的 研 究 結 果, 認 為 人 在 四 歲 以 前, 尤 其 自 出 生 到 週 歲 這 一 段 時 期, 是 一 個 人 一 生 人 格 基 礎 的 建 時 期 兒 童 出 生 的 最 初 教 育 場 所 是 家 庭, 而 家 庭 中 以 母 親 為 中 心 的 各 種 活 動 對 孩 子 的 人 格 發 展 影 響 最 ; 沒 有 獲 得 母 愛 教 育 的 兒 童, 其 心 理 的 正 常 發 展 將 受 到 很 的 影 響 ( 陳 幗 眉 洪 福 財,2001:201) 對 社 會 關 係 之 影 響 方 面, 孩 子 在 良 好 關 係 中 感 受 到 被 愛 被 欣 賞 被 接 受, 就 奠 定 了 孩 子 與 他 人 間 良 好 適 應 的 基 礎 親 子 關 係 不 和 諧, 常 被 家 長 冷 淡 對 待 的 孩 子, 長 也 不 易 信 任 別 人, 產 生 和 別 人 相 處 困 難 的 情 形, 當 然 也 就 不 易 和 他 人 建 和 諧 的 友 誼 親 子 互 動 不 僅 提 供 家 長 教 育 子 女 的 機 會, 也 為 孩 子 提 供 行 動 的 榜 樣, 讓 孩 子 藉 由 親 子 互 動 與 父 母 同 化, 逐 步 發 展 合 宜 的 社 會 行 為 模 式 與 觀 念, 以 及 如 何 於 他 人 合 作 的 態 度, 這 對 孩 子 社 會 人 際 關 係 有 莫 的 助 益 而 一 個 有 人 緣, 能 和 別 人 和 睦 相 處 的 孩 子, 其 業 及 其 他 方 面 的 表 現 皆 能 維 持 一 定 的 水 準 可 見 要 維 持 良 好 的 親 子 關 係, 不 但 可 以 增 進 父 母 與 孩 子 間 的 情 感, 幫 助 孩 子 語 言 正 常 發 展, 有 效 教 養 孩 子 的 健 全 發 展, 對 其 社 會 人 際 互 動 能 力 的 提 升 亦 頗 有 助 益, 親 子 關 係 的 重 要 性 由 此 可 見 參 影 響 親 子 關 係 因 素 影 響 母 親 教 養 態 度 的 因 素 眾 多, 根 據 楊 佳 穎 (2008) 的 研 究, 其 認 為 相 關 變 項 包 括 年 齡 教 育 程 度 社 經 地 位 原 生 家 庭 婚 姻 狀 況 父 母 管 教 的 一 致 性 15

28 家 中 信 仰 與 族 群 等 ; 張 鐘 文 (2009) 認 為 影 響 親 子 互 動 關 係 的 因 素 有 許 多, 包 括 性 別 家 中 是 否 有 特 殊 兒 童 家 庭 狀 況 父 母 教 育 程 度 教 養 方 式 親 子 溝 通 等 ; 張 曉 萍 (2004) 也 認 為 親 子 關 係 的 過 程 相 當 複 雜, 每 個 家 庭 當 時 的 環 境 及 狀 況, 皆 影 響 互 動 情 況 的 差 異, 其 綜 合 (Bigner, 1989; Bronfenbrenner, 1984; Sameroff, 1986; Scarr, 1989) 的 影 響 因 素 而 歸 納 出 以 下 四 類 別 :( 一 ) 父 母 特 質 : 年 齡 性 別 健 康 情 形 婚 姻 和 諧 養 兒 育 女 的 想 法 和 態 度 過 去 與 兒 童 接 觸 的 經 驗 行 為 示 範 人 格 特 質 等 ;( 二 ) 子 女 特 質 : 性 別 排 行 年 齡 發 展 階 段 氣 質 身 體 健 康 狀 況 從 小 習 得 到 的 行 為 反 應 模 式 與 父 母 親 密 或 疏 離 的 程 度 等 ;( 三 ) 當 時 環 境 狀 況 : 社 會 流 行 之 養 育 哲 或 方 法 態 度 同 儕 壓 力 事 件 發 生 的 時 間 地 點 週 遭 狀 況 親 子 關 係 就 在 上 述 影 響 下, 形 成 交 互 作 用, 有 些 因 素 能 產 生 善 性 或 惡 性 的 循 環 作 用 例 如 : 父 母 身 體 健 康 婚 姻 和 諧, 對 待 子 女 能 理 性 溫 和, 子 女 感 受 到 父 母 的 慈 愛, 又 能 以 正 向 的 溝 通 回 饋 ; 反 之, 如 父 母 體 力 較 差, 家 庭 經 濟 艱 難, 則 無 暇 關 心 子 女, 任 由 子 女 率 性 而 為, 則 其 親 子 互 動 品 質 必 差, 也 就 無 法 建 良 好 的 親 子 關 係 ( 張 曉 萍,2004) 因 此, 父 母 除 必 須 瞭 解 孩 子 的 身 心 發 展, 走 進 孩 子 的 世 界 外, 設 身 處 地 去 體 諒 孩 子 的 心 態 ( 引 自 蔡 春 美 翁 麗 芳 洪 福 財,2011:58) 外, 要 維 持 良 好 的 親 子 關 係 的 方 法, 包 括 : 父 母 教 養 子 女 的 態 度 教 養 上 的 類 型 親 子 溝 通 的 方 法, 以 及 獎 勵 與 懲 罰 的 策 略 以 下 分 別 說 明 : 一 父 母 教 養 子 女 的 態 度 有 關 父 母 的 教 養 態 度 可 區 分 為 權 威 專 制 型 (authoritarian) 自 由 放 任 型 (permissiveness) 及 民 主 權 威 型 (authoritative) 專 制 權 威 型 的 父 母 常 以 絕 對 標 準 來 衡 量 孩 子, 非 常 重 視 父 母 的 權 威, 強 調 父 母 是 至 高 無 上, 常 忽 略 子 女 的 心 理 需 求, 較 會 以 懲 罰 來 糾 正 孩 子 的 錯 誤 行 為 ; 自 由 放 任 型 的 父 母 對 子 女 的 控 制 最 少, 甚 至 忽 略 子 女 的 存 在, 給 孩 子 自 己 成 長 的 空 間 ; 民 主 權 威 型 的 父 母 以 理 性 的 態 度 執 行 16

29 親 權, 訂 定 合 理 的 行 為 標 準 供 子 女 遵 行, 親 子 間 採 開 放 的 溝 通 通 常 很 少 有 家 長 是 屬 於 上 面 三 種 類 型 的 某 一 種, 多 數 運 用 混 合 教 養 類 型 於 教 養 行 為 當 中 但 不 論 父 母 教 養 行 為 類 型 如 何 區 分, 體 與 父 母 對 子 女 行 為 之 控 制 程 度 及 對 子 女 情 感 的 表 達 層 面 有 關, 而 且 是 直 接 影 響 到 孩 子 的 行 為 表 現 因 此, 要 維 持 良 好 親 子 關 係 的 第 一 步, 就 是 要 讓 自 己 的 教 養 態 度 教 養 行 為 能 趨 向 或 成 為 民 主 權 威 型, 善 用 親 權 才 能 引 導 孩 子 健 全 發 展 然 一 個 有 效 能 的 父 母 應 在 孩 子 不 同 發 展 階 段 時, 採 取 不 同 的 教 養 態 度 與 行 為 二 父 母 教 養 的 類 型 母 子 關 係 是 奠 定 個 人 終 生 在 各 種 人 際 關 係 上 的 基 礎, 影 響 個 人 在 人 格 的 發 展 甚 目 前 探 討 父 母 教 養 子 女 的 類 型 眾 多, 研 究 者 歸 納 相 關 者 (Baldwin, Kalhoun &Breese, 1945; Elder, 1962; Roe &Siegelman, 1963; Baumrind, 1971; Berk, 2000; 引 自 陳 美 惠,2002; 邱 珍 琬,2005; 呂 念 慈,2007; 王 淑 清,2010) 的 分 類, 致 可 分 為 單 向 度 (single-dimension) 雙 向 度 (two-dimension) 及 多 向 度 (multi-dimension) 三 類 單 向 度 採 取 清 楚 劃 分 方 式, 即 非 此 即 彼 的 方 法 在 Elder(1962) 提 出 的 七 種 教 養 類 型 中, 他 發 現 對 子 女 獨 與 自 信 有 所 影 響, 在 民 主 與 寬 容 下, 子 女 有 較 高 的 自 主 性 ; 而 Baumrind(1971) 提 出 的 三 種 教 養 類 型 則 是 最 常 被 引 用 的, 包 括 威 權 民 主 式 (authoritative) 縱 容 寬 鬆 式 (permissive) 威 權 專 制 式 (authoritarian) 威 權 民 主 的 父 母 會 提 出 明 確 的 方 向 指 引 子 女 行 為, 以 雙 向 溝 通 為 主 ; 縱 容 寬 鬆 的 父 母 對 於 孩 子 有 越 矩 的 行 為, 不 採 取 控 制 和 懲 罰 的 方 式 ; 威 權 專 制 的 父 母 會 依 照 自 己 的 標 準 來 控 制 和 塑 造 子 女 行 為, 親 子 關 係 較 不 溫 暖 提 出 雙 向 度 的 者 Berk(2000) 和 Roe & Siegelman(1963) 認 為 父 母 的 管 教 行 為 應 有 不 同 的 層 面, 任 何 一 種 管 教 方 式 都 有 可 能 與 其 他 層 面 的 管 教 方 式, 對 兒 童 產 生 影 響 而 在 雙 向 度 教 養 層 面 上 的 分 類 較 周 延 其 中, Berk(2000) 認 同 Baumrind(1971) 的 理 念 架 構, 以 回 應 和 要 求 作 為 區 分, 並 依 高 低 層 次 組 成 四 種 17

30 父 母 管 教 類 型 : 威 權 民 主 屬 高 回 應 高 要 求, 父 母 傳 遞 溫 暖 與 情 感 並 耐 心 傾 聽 孩 子 的 觀 點 ; 寬 鬆 放 任 屬 高 回 應 低 要 求, 父 母 允 許 孩 子 在 該 有 的 年 紀 自 我 做 決 定 ; 權 威 專 制 屬 低 回 應 高 要 求, 此 類 型 父 母 少 以 平 等 的 理 場 對 待 孩 子, 以 暴 力 和 處 罰 制 止 住 ; 忽 視 冷 漠 屬 低 回 應 低 要 求, 此 種 教 養 方 式 稱 為 疏 忽 管 教, 並 觸 犯 兒 童 福 利 法 在 多 向 度 方 面,Becker 為 能 更 完 整 說 明 父 母 教 養 方 式 的 不 同, 以 限 制 - 溺 愛 溫 暖 - 敵 意 與 焦 慮 情 緒 的 涉 入 - 冷 靜 的 分 離 交 織 成 八 個 教 養 方 式 ( 引 自 陳 美 惠,2002) 林 惠 雅 (1994) 分 別 以 母 親 和 孩 子 為 主 提 出 單 向 取 向, 母 親 和 孩 子 為 主 提 出 的 雙 向 取 向 作 為 研 究 發 現 另 外, 王 震 武 林 文 瑛 (1995) 認 為 傳 統 的 家 訓 代 表 中 父 母 的 教 養 觀, 包 括 嚴 教 觀 磨 鍊 觀 打 罵 觀 懲 戒 取 向 尊 卑 觀 決 定 論 等 綜 上 研 究, 雙 向 度 的 類 型 是 較 適 合 的 教 養 方 式, 父 母 在 教 養 子 女 的 過 程 中 會 發 掘 自 己 的 教 養 方 式 內 外 的 研 究 皆 指 出, 父 母 為 兒 童 的 重 要 他 人, 因 此 最 能 發 揮 潛 移 默 化 的 功 用 所 以, 父 母 對 子 女 的 教 養 方 式, 對 子 女 的 影 響 尤 為 重 要 三 親 子 溝 通 的 方 法 ( 一 ) 親 子 溝 通 的 類 型 溝 通 係 指 訊 息 或 信 息 的 傳 送 與 接 收 的 過 程 溝 通 是 表 情 達 意 的 方 式, 說 話 則 是 溝 通 方 法 之 一, 還 可 用 表 情 動 作 等 肢 體 語 言 和 孩 子 溝 通, 也 可 以 使 用 圖 畫 文 字 等 書 面 工 具 來 和 子 女 表 達 彼 此 的 感 情 思 想 和 意 念 權 威 式 親 子 溝 通 如 同 臺 灣 俗 話 园 仔 有 耳 無 嘴, 此 種 溝 通 模 式 為 由 上 向 下 壓 制, 孩 子 怨 氣 無 法 發 洩, 當 然 會 有 不 良 行 為 的 出 現 ; 溺 愛 式 親 子 溝 通 為 單 向 溝 通, 子 女 說 什 麼 父 母 就 回 應 什 麼 孩 子 不 能 體 諒 父 母 所 做 的 體 諒, 反 而 更 囂 張, 無 自 制 能 力 的 為 所 欲 為 ; 和 諧 式 親 子 溝 通 是 民 主 管 教 的 親 權 教 養 者 常 用 的 溝 通 方 式, 人 與 孩 子 可 以 進 行 雙 向 溝 通, 家 用 理 性 態 度 充 分 表 達 自 己 的 感 覺 和 想 法, 互 相 接 納 尊 重 有 關 親 子 溝 通 的 方 式, 尚 有 談 天 式 的 親 子 溝 通 談 心 式 的 親 子 溝 通 資 訊 提 18

31 供 式 的 親 子 溝 通 說 服 式 的 親 子 溝 通 其 中 親 子 談 天 基 本 上 不 受 時 間 空 間 事 情 和 話 題 的 限 制, 親 子 談 天 在 整 個 親 子 溝 通 的 過 程 中 相 當 重 要, 談 天 式 親 子 溝 通 是 建 與 增 進 良 好 親 子 關 係, 並 促 進 良 好 親 子 溝 通 的 主 要 基 礎 另 外, 在 進 行 談 心 式 親 子 溝 通 時, 父 母 要 努 力 保 持 親 子 溝 通 管 道 的 開 放 和 暢 通, 一 方 面 要 留 意 自 己 的 情 緒 ( 是 否 情 緒 穩 定 是 否 能 穩 定 情 緒 ), 另 一 方 面 要 關 心 子 女, 及 時 提 供 情 緒 上 的 協 助 ( 二 ) 親 子 溝 通 以 愛 為 基 礎 Dr. Jeanne Galliham 曾 提 出 兒 童 的 行 為, 反 映 出 親 子 溝 通 的 品 質 親 子 之 間 應 該 用 愛 來 溝 通 等 觀 念 她 認 為 親 職 教 育 的 目 的 是 幫 助 家 長 用 正 面 有 建 設 性 關 心 的 體 貼 的 支 持 的 賞 識 的 設 身 處 地 的 態 度 與 子 女 溝 通, 這 才 是 以 愛 來 溝 通 的 真 義 ( 引 自 蔡 春 美 翁 麗 芳 洪 福 財,2011:64) 根 據 相 關 研 究 顯 示, 親 子 溝 通 是 不 斷 以 不 同 形 式 傳 遞 訊 息, 包 括 父 母 整 個 身 心 及 一 言 一 行, 包 括 有 心 或 無 心 的 舉 動 口 語 及 非 口 語 的 訊 息, 孩 子 都 會 全 部 接 受 並 應 用 而 這 些 所 產 生 出 的 訊 息, 不 只 影 響 下 一 代, 也 影 響 到 未 來 的 世 世 代 代 因 此, 溝 通 越 帶 有 正 面 肯 定 的 意 義, 成 效 也 越 好 可 謂 任 何 形 式 的 溝 通, 都 要 含 有 更 多 的 愛 心 子 女 在 各 階 段 的 成 長 都 要 不 斷 溝 通, 以 及 運 用 各 種 適 合 年 齡 適 合 發 展 的 溝 通 方 式 ( 三 ) 營 造 親 子 良 好 溝 通 的 建 議 許 多 研 究 對 於 父 母 需 與 子 女 溝 通 以 及 如 何 溝 通 有 諸 多 建 言, 綜 合 相 關 研 究 ( 陳 雅 琴,2003; 陳 麗 華,2007; 賴 彥 君,2008) 顯 示, 提 供 舒 適 的 外 在 條 件 提 供 促 進 和 培 養 子 女 情 緒 平 衡 的 環 境 幫 助 孩 子 發 展 健 全 的 自 我 觀 念 與 自 尊 示 範 並 教 導 孩 子 做 決 定 跟 選 擇 以 言 教 和 身 教 引 導 兒 童 的 道 德 發 展 支 持 孩 子 自 己 去 克 服 跟 解 決 問 題 協 助 孩 子 適 應 群 體 生 活 跟 人 際 關 係, 以 及 幫 助 孩 子 表 達 她 內 在 的 創 造 力 四 獎 勵 與 懲 罰 的 策 略 19

32 由 於 孩 子 不 是 天 生 的 服 從 者, 孩 子 有 其 自 我 的 想 法, 做 父 母 的 一 定 要 善 用 自 己 的 獎 勵 與 懲 罰 的 權 柄 獎 勵 是 一 種 鼓 勵 讚 美, 當 孩 子 做 好 事 或 表 現 好 的 行 為 時, 人 可 以 給 予 口 頭 讚 美 或 獎 勵, 讓 孩 子 感 到 愉 快 ; 當 孩 子 表 現 不 好 或 做 錯 事 情 時, 讓 孩 子 心 中 不 愉 快, 這 就 是 一 種 懲 罰 獎 勵 與 懲 罰 都 是 一 種 改 變 行 為 的 手 段, 獎 勵 的 目 的 是 給 孩 子 快 樂, 以 刺 激 孩 子 表 現 良 好 ; 懲 罰 是 在 給 孩 子 痛 苦, 使 孩 子 不 敢 再 做 不 好 的 事 情 根 據 行 為 主 義 派 的 增 強 原 理, 人 類 的 行 為 會 因 行 為 後 果 的 受 獎 勵 或 懲 罰 而 有 持 續 或 中 斷 的 現 象 所 以 當 我 們 希 望 孩 子 做 某 見 事 情 時, 則 在 他 做 這 件 事 或 剛 做 完 後 馬 上 懲 罰 她, 使 他 下 次 不 敢 再 做 類 似 的 事 情 肆 親 子 關 係 理 論 個 體 出 生 後 第 一 個 接 觸 的 場 所 便 是 家 庭, 家 庭 中 父 母 的 言 行 舉 止 直 接 或 間 接 透 過 與 子 女 互 動 中 成 為 子 女 的 範 本 父 母 的 言 行 深 深 影 響 到 子 女 的 人 格 及 價 值 觀, 可 謂 父 母 的 親 子 互 動 跟 教 養 方 式 對 子 女 往 後 影 響 深 遠 相 關 者 也 提 出 不 同 的 理 論 以 因 應, 以 下 分 別 闡 述 : Mead(1976) 試 圖 用 六 種 心 理 理 論 說 明 親 子 關 係 及 教 養 方 式 的 概 念, 其 重 視 從 不 同 理 論 的 觀 點 解 說 在 子 女 的 社 會 化 歷 程 中, 父 母 教 養 方 式 會 經 由 何 種 途 徑 來 影 響 子 女 包 括 心 理 分 析 論 發 展 成 熟 論 社 會 習 論 認 知 發 展 論 存 在 現 象 論 及 行 為 論 ( 引 自 施 玉 鵬,2002) 在 心 理 分 析 論 中,Freud(1961) 認 為 兒 童 早 期 與 父 母 的 相 處 經 驗, 會 影 響 其 社 會 化 及 人 格 發 展, 故 心 理 分 析 論 者 建 議 父 母 節 由 瞭 解 子 女 的 內 在 驅 力, 建 一 個 無 壓 迫 環 境, 以 體 諒 和 寬 容 的 態 度 教 養 子 女 ; Erikson(1965) 也 強 調 親 子 關 係, 認 為 人 格 成 長 的 八 個 階 段, 均 會 受 到 家 庭 校 和 社 會 的 影 響 由 Gesell 提 出 的 發 展 成 熟 論 認 為 父 母 必 須 對 子 女 進 行 因 材 施 教 的 教 養 方 式, 除 需 尊 重 個 別 差 異, 也 透 過 給 予 必 要 的 協 助 與 指 導, 等 待 孩 子 健 全 的 發 展 ( 引 自 李 惠 加,1997:27) 社 會 習 論 對 於 成 長 的 看 法 著 重 在 行 為 強 化 與 觀 察 習 上, 他 提 出 身 教 和 言 教 對 孩 子 有 重 要 的 影 響 (Maccoby & Martin, 1983) 20

33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的 Piage(1969) 認 為 父 母 的 教 養 方 式, 需 強 調 教 育 子 女 為 父 母 的 責 任, 父 母 應 配 合 孩 子 各 個 時 期 的 發 展 並 適 時 協 助 子 女, 其 方 式 不 外 乎 協 助 子 女 發 問 具 有 意 義 的 問 題 瞭 解 其 內 心 世 界 的 思 考 接 納 子 女 解 決 問 題 時 所 犯 的 錯 誤 及 協 助 子 女 對 自 己 具 有 信 心 等 認 知 及 認 同 的 過 程 存 在 現 象 論 中 的 Rogers(1947) 鼓 勵 父 母 需 會 聆 聽 孩 子 說 話, 以 及 瞭 解 孩 子 所 欲 傳 達 的 訊 息, 讓 孩 子 較 易 接 納 父 母 意 見, 親 子 之 間 才 有 更 多 交 流 的 機 會 ( 引 自 施 玉 鵬,2002) Skinner 的 行 為 論 強 調 人 的 行 為 是 有 可 塑 性 的, 將 其 增 強 與 削 弱 的 原 理 轉 換 而 應 用 在 父 母 的 教 養 上, 可 適 時 運 用 增 強 削 弱 報 酬 及 懲 罰 原 理 來 建 子 女 的 行 為 規 範 ( 引 自 吳 美 玲,2000) 其 他 三 個 理 論 包 括 互 動 論 觀 點 系 統 論 觀 點 和 依 附 理 論 Schaffer(1997) 藉 由 互 動 理 論 說 明 母 子 互 動 的 行 為, 其 發 現 在 嬰 兒 時 期 的 幼 兒 會 模 仿 母 親 的 行 為, 以 達 成 溝 通 的 目 的, 而 母 親 也 常 以 模 仿 嬰 兒 的 行 為 當 做 是 一 種 回 饋 ( 引 自 吳 美 玲, 2000) 此 強 調 孩 子 的 個 別 差 異 與 因 時 制 宜 成 為 此 理 論 最 貢 獻 ; 反 觀 系 統 觀 點 是 將 父 母 的 親 子 關 係 教 養 方 式 從 家 庭 心 理 發 揮 至 極 致 若 以 鉅 視 的 角 度 觀 之, 系 統 觀 點 乃 在 彌 補 微 觀 個 體 和 家 庭 互 動 的 不 足 一 般 可 分 為 三 類 : 一 般 系 統 理 論 家 庭 系 統 理 論 整 合 歷 程 系 統 理 論 其 中, 一 般 系 統 理 論 僅 停 留 在 相 關 概 念 的 探 討 ; 家 庭 系 統 理 論 因 家 族 療 領 域 的 採 用 而 出 現, 但 被 抨 擊 忽 略 外 部 文 化 及 受 社 會 的 影 響, 因 此 Pinsof(1992) 所 主 張 的 整 合 歷 程 系 統 理 論 對 父 母 教 養 系 統 觀 點 呈 現 出, 一 種 對 主 觀 經 驗 與 相 關 理 論 的 敏 感 度, 以 及 對 研 究 對 象 所 處 世 界 的 敏 銳 度, 經 由 家 庭 知 識 的 建 構 解 構 與 再 建 構, 面 對 真 相 產 生 洞 察 力 最 後, 最 常 被 提 及 與 廣 泛 被 使 用 的 親 子 關 係 理 論 為 Bowlby(1950) 所 提 出 的 依 附 理 論 (Attachment theory) 此 理 論 係 認 為 嬰 兒 從 與 依 附 對 象 ( 主 要 照 顧 者 ) 的 互 動 經 驗 及 自 身 認 知 的 發 展, 會 逐 漸 形 成 一 種 內 在 運 作 模 式, 而 此 模 式 會 成 為 他 評 估 環 境 及 採 取 行 動 的 反 應 內 容, 並 影 響 他 成 長 後 的 人 際 關 係 模 式 ( 孫 世 雄, 1994) 此 外,Bowlby(1980) 提 出 不 良 的 親 子 依 附 關 係 類 型 可 分 為 兩 種 ( 引 自 吳 美 玲,2002), 分 別 是 逃 避 依 附 型 和 焦 慮 / 雙 歧 依 附 型 前 者 的 嬰 兒 母 親 時 常 對 嬰 21

34 兒 表 現 出 現 斷 然 拒 絕 來 和 親 近, 尤 其 是 身 體 的 接 觸, 使 嬰 兒 在 長 時 間 挫 折 中 飽 受 難 過 與 失 望, 故 常 以 逃 避 方 式 和 人 保 持 距 離, 害 怕 與 他 人 建 親 密 的 關 係 ; 後 者 之 嬰 兒 母 親 以 非 一 致 性 回 應 和 嬰 兒 互 動, 促 使 嬰 兒 過 度 且 專 注 於 母 親 的 可 利 用 性, 而 阻 礙 對 外 界 探 索, 故 此 常 呈 現 焦 慮 憤 怒 與 不 安 等 不 穩 定 的 情 緒 現 象 伍 新 移 民 家 庭 在 親 子 關 係 之 研 究 有 鑑 於 親 子 關 係 在 相 關 實 證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上 包 羅 萬 象, 研 究 者 為 能 聚 焦 於 本 研 究 之 主 題 及 目 的, 研 究 對 象 以 新 移 民 家 庭 為 主 軸, 進 一 步 整 理 出 過 去 研 究 中 的 相 關 結 果 ( 詳 見 附 件 一 ), 加 以 佐 證 及 支 持 本 研 究 之 概 念 楊 慧 真 (2005) 在 越 南 籍 女 性 配 偶 家 庭 親 子 互 動 經 驗 之 研 究 中, 以 四 個 家 庭 為 主, 共 13 位 受 訪 者 其 研 究 認 為 在 子 女 教 養 的 親 子 互 動 中, 父 母 分 別 扮 演 黑 臉 與 白 臉, 若 家 人 予 以 尊 重 及 接 納 的 態 度, 使 得 母 親 的 籍 與 文 化 差 異 並 非 影 響 親 子 互 動 的 主 要 因 素 ; 另 在 生 活 中 的 親 子 互 動 方 面, 母 親 是 家 庭 親 子 互 動 的 關 鍵 人 物, 孩 子 在 親 子 互 動 中 成 為 外 籍 母 親 的 教 導 者 陳 麗 華 (2007) 跨 婚 姻 家 庭 子 女 教 養 方 式 與 親 子 溝 通 之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打 罵 是 跨 婚 姻 家 庭 在 無 計 可 施 之 下 所 回 應 的 教 養 方 式 新 移 民 女 性 之 先 生 在 子 女 教 養 上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且 社 會 情 境 與 家 庭 經 濟 壓 力 影 響 跨 婚 姻 家 庭 之 子 女 教 養, 並 提 出 孩 子 的 氣 質 及 性 別 影 響 跨 婚 姻 家 庭 之 子 女 教 養 在 不 同 層 面 呈 現 出 的 個 別 差 異 現 象 此 與 陳 慧 玲 (2008) 在 新 移 民 家 庭 教 養 態 度 與 親 子 關 係 之 探 究 所 得 之 研 究 結 果 有 相 似 處, 即 夫 妻 共 同 承 擔 教 養 職 責, 對 孩 子 的 管 教 採 奬 懲 並 行 方 式, 且 新 移 民 家 庭 仍 遵 循 男 主 外 女 主 內 分 工 模 式, 教 養 觀 念 仍 受 原 生 家 庭 影 響 然 而, 新 臺 灣 子 女 對 習 母 親 的 原 鄉 語 言 並 不 積 極, 而 母 親 也 不 重 視, 母 親 原 鄉 語 言 並 未 下 一 代 造 成 雙 語 優 勢 另 針 對 新 臺 灣 之 子 所 進 行 的 親 子 關 係 研 究 中 顯 示, 李 鴻 瑛 (2006) 外 籍 配 偶 小 子 女 親 子 溝 通 與 親 子 關 係 之 研 究 以 740 位 高 雄 地 區 公 民 小 三 四 五 六 年 級 之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為 對 象 研 究 結 果 為 外 配 在 親 子 溝 通 親 子 關 係 會 因 22

35 性 別 子 女 的 年 級 子 女 的 業 成 績 子 女 的 人 格 特 質 母 親 的 籍 管 教 方 式 家 庭 型 態 及 教 育 程 度 而 不 同 吳 宗 曄 (2006) 雲 林 縣 本 籍 與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之 小 高 年 級 子 女 親 子 關 係 對 其 生 活 適 應 之 影 響 以 雲 林 縣 小 五 六 年 級 童 共 361 位 其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童 知 覺 親 子 關 係 愈 和 諧, 則 其 生 活 適 應 的 表 現 亦 較 理 想 陳 宜 亨 (2005)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子 女 的 親 子 關 係 家 庭 氣 氛 與 生 活 適 應 之 相 關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新 移 民 女 性 子 女 的 生 活 適 應 會 因 其 本 身 的 性 別 家 中 排 行 順 序 就 年 級, 以 及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的 不 同 而 有 顯 著 差 異, 且 新 移 民 女 性 子 女 生 活 適 應 的 良 窳, 與 其 親 子 關 係 的 優 劣 有 關 然 而 蔡 玲 雪 (2005) 的 外 籍 及 陸 配 偶 家 庭 子 女 之 親 子 關 係 師 生 關 係 及 其 生 活 適 應 之 關 係 研 究 - 以 臺 南 市 為 例, 針 對 臺 南 市 民 小 四 至 六 年 級 的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之 子 女 共 61 人 為 研 究 對 象 則 有 不 同 的 解 釋, 她 提 到 不 同 籍 不 同 教 育 程 度 的 母 親 其 小 兒 童 之 親 子 關 係 無 顯 著 差 異 陳 啟 瑄 (2008) 無 界 的 習 高 雄 市 小 中 高 年 級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之 親 子 關 係 與 習 適 應 之 研 究, 以 高 雄 市 小 三 至 六 年 級 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為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結 果 表 示 與 非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研 究 結 果 相 較, 親 子 關 係 是 影 響 孩 子 習 適 應 的 主 要 因 素, 因 此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家 庭 型 態 若 是 小 家 庭 者 會 較 中 型 家 庭 與 家 庭 擁 有 較 佳 的 習 適 應 林 淑 華 (2009) 陸 籍 新 移 民 母 親 之 親 子 關 係 與 其 子 女 自 我 概 念 之 探 討 研 究 結 果 為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臺 仍 受 歧 視, 夫 妻 關 係 佳 且 親 子 關 係 融 洽, 新 子 自 我 概 念 尚 可, 而 父 母 對 子 女 的 教 養 會 影 響 其 自 我 概 念, 尤 以 母 親 影 響 至 鉅, 此 與 母 親 籍 無 關 然 而 林 于 勛 (2009) 小 新 移 民 子 女 知 覺 母 親 管 教 方 式 親 子 關 係 與 情 緒 智 力 之 研 究 母 親 籍 為 陸 籍 之 新 移 民 子 女 在 知 覺 母 親 管 教 方 式 和 親 子 關 係 上 均 明 顯 優 於 母 親 為 東 南 亞 籍 者 ; 且 雙 親 家 庭 之 新 移 民 子 女 知 覺 母 親 管 教 方 式 回 應 面 向 及 正 向 親 子 關 均 明 顯 優 於 單 親 家 庭 者 由 上 述 九 篇 研 究 可 知, 僅 針 對 新 移 民 家 庭 進 行 的 親 子 關 係 研 究 並 不 多 見, 反 而 多 以 教 養 方 式 跟 新 移 民 女 性 之 間 進 行 的 研 究 較 多 ; 另 從 親 子 關 係 看 新 移 民 家 庭 23

36 的 相 關 研 究 亦 可 發 現, 此 與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生 活 適 應 及 新 臺 灣 之 子 的 校 適 應 有 關 顯 示 以 新 移 民 家 庭 在 親 子 關 係 之 相 關 研 究 中 尚 有 不 足 之 處, 可 成 為 未 來 研 究 之 取 向 第 二 節 親 子 共 讀 之 理 論 與 研 究 壹 親 子 共 讀 的 意 涵 自 古 以 來, 徜 徉 宇 宙, 遨 遊 於 無 垠 無 際 想 像 世 界 中, 在 世 界 上 最 美 的 動 畫, 應 該 是 親 子 共 讀 的 畫 面 ( 引 自 莊 慧 美,2001) 所 謂 : 知 識 可 以 美 其 身 提 倡 經 營 書 香 家 庭, 有 助 於 提 昇 整 個 社 會 的 文 化 品 質 如 清 朝 文 家 - 蔣 士 銓, 他 寫 的 鳴 雞 夜 課 圖 記 為 當 時 最 膾 炙 人 口 作 品 他 能 有 當 時 如 此 高 的 成 就, 全 靠 母 親 從 小 的 教 育 方 式 文 家 蔣 士 銓 當 時 的 家 境 相 當 於 今 日 的 低 收 家 庭, 蔣 母 得 從 早 到 晚 辛 勞 紡 紗 織 麻 養 家, 但 她 在 忙 碌 之 餘, 從 不 忘 給 蔣 士 銓 識 字 讀 書 他 自 四 歲 就 開 始 認 字 六 歲 寫 字 七 歲 一 字 一 句 跟 蔣 母 習 讀 書 因 為 有 母 親 一 針 一 線 下 的 教 導, 蔣 士 銓 方 能 有 當 朝 的 成 就 與 地 位, 蔣 母 實 為 功 不 可 沒 除 了 蔣 士 銓 文 家 外, 孟 母 三 遷 也 教 育 出 一 代 儒 家 經 典 傳 奇 人 物 上 述 偉 人 的 事 蹟 往 往 作 為 現 代 人 成 功 的 基 石, 並 在 他 山 之 石 的 外 啟 蒙 教 育 的 經 驗 後, 我 教 育 部 也 仿 效 倡 導 閱 讀 運 動, 尤 其 從 家 庭 做 起, 意 義 深 遠 自 文 藝 復 興 時 期 以 來, 歐 洲 各 地 便 有 所 謂 推 廣 閱 讀 人 口 號, 以 讀 書 作 為 榮 獲 成 為 一 個 文 化 人 或 知 性 人 (Homo Sapiens) 此 有 賴 我 們 經 營 一 個 書 香 家 庭, 使 家 人 在 閱 讀 中 獲 得 啟 發 樂 趣 與 陶 冶, 而 成 為 有 修 養 的 公 民 ( 引 自 廖 永 靜,2000) 一 親 子 共 讀 的 意 義 齡 前 到 小 階 段 為 兒 童 成 長 最 快 速 的 時 期, 此 時 期 的 孩 子 就 像 一 塊 海 綿, 不 斷 地 吸 收 外 界 給 予 的 資 源 ; 如 同 南 北 朝 顏 氏 家 訓 : 近 朱 者 赤 近 墨 者 黑 說 明 選 擇 環 境 的 重 要 性 ; 際 閱 讀 讀 書 會 會 長 Williams(2003) 也 曾 說 父 母 是 孩 子 24

37 生 命 裡 的 第 一 位 導 師 ( 引 自 黃 詩 杏,2006; 李 珮 琪,2004) 換 言 之, 閱 讀 不 脫 離 家 庭 從 培 養 孩 子 養 成 閱 讀 的 習 慣 上, 父 母 扮 演 了 十 分 重 要 的 關 鍵 角 色, 他 們 是 拉 近 孩 子 與 書 本 間 的 媒 介, 關 係 孩 子 未 來 養 成 讀 書 思 考 的 好 習 慣 親 子 共 讀 一 詞, 基 於 各 家 者 在 理 念 上 的 不 同, 出 現 不 同 的 使 用 名 稱 與 方 式 除 了 剛 開 始 Miller(1995) 稱 之 為 父 母 參 與 子 女 的 閱 讀 計 劃 (parental involvement) 外 ( 引 自 鄭 碧 招,2004); 在 其 它 的 名 稱 使 用 上 有 : 父 母 與 兒 童 一 起 在 家 閱 讀 (reading with children at home) 以 父 母 作 為 兒 童 的 閱 讀 夥 伴 (reading partners) 親 子 共 讀 (parent-child reading) 等 ; 而 內 則 有 家 庭 共 讀 家 庭 共 親 子 共 和 親 子 共 讀 等 稱 謂 袁 美 敏 (2001) 將 親 子 共 讀 視 為 一 種 計 畫 性 閱 讀, 家 長 為 親 子 共 讀 的 經 營 者, 包 含 雙 向 的 互 動 式 閱 讀, 且 屬 於 深 度 閱 讀 其 中, 最 普 遍 為 人 使 用 的 說 法 為 親 子 共 讀 然 而, 共 讀 與 陪 ( 伴 ) 讀 二 者 的 意 義 不 同 共 讀 是 指 在 互 為 主 體 的 相 互 平 等 對 待 之 下, 父 母 與 孩 子 一 起 共 同 分 享 閱 讀 的 樂 趣 與 生 命 的 點 點 滴 滴 ( 張 瀞 文,2002; 程 蘊 嘉,2005) 而 親 子 共 讀 也 可 以 說 是 照 顧 者 直 接 介 入 兒 童 閱 讀 的 表 現 ( 引 自 鄭 碧 招,2004) 所 以, 共 讀 意 指 一 種 雙 向 互 動 的 閱 讀 與 討 論 過 程 ( 袁 美 敏,2001;Bus, 2003) 父 母 若 能 把 握 這 個 黃 金 時 期, 陪 著 孩 子 進 行 親 子 共 讀, 在 過 程 中 讓 孩 子 會 思 考 說 出 自 己 的 看 法 和 他 人 分 享, 並 提 出 問 題 傾 聽 不 同 的 意 見, 透 過 親 子 間 的 討 論, 不 僅 可 以 訓 練 孩 子 表 達 的 能 力, 更 有 助 於 釐 清 問 題, 這 樣 的 深 度 閱 讀 與 孩 子 獨 自 看 書 及 自 己 摸 索 有 相 當 不 同 的 意 義 ( 陳 英 梅,2001), 親 子 間 互 動 方 式 也 會 隨 時 有 所 因 應 與 調 整 ( 袁 美 敏,2001) 然 而, 若 單 純 只 有 父 母 說 故 事, 或 是 孩 子 說 故 事 給 父 母 聽, 都 只 是 單 向 作 用 的 閱 讀, 而 不 是 真 正 的 共 讀 方 式 因 此, 親 子 共 讀 應 是 一 種 親 子 之 間 互 動 的 分 享 的 過 程, 在 互 動 的 過 程 中 並 且 會 因 孩 子 自 主 習 能 力 的 增 強 由 此 可 知, 親 子 共 讀 不 但 是 最 方 便 最 溫 馨 的 家 庭 活 動, 也 是 親 子 間 最 好 的 溝 通 橋 梁 家 長 在 親 子 共 讀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不 僅 僅 為 一 名 參 與 者, 更 是 計 畫 者 經 營 者 與 習 者 等 多 元 角 色 ; 並 透 過 互 動 過 程 中 的 深 入 閱 讀, 形 成 習 共 同 體 25

38 二 親 子 共 讀 的 重 要 性 在 兒 童 成 長 的 過 程 中, 親 子 共 讀 被 視 為 費 時 短 且 最 有 效 率 的 團 體 活 動, 是 許 多 家 庭 所 選 擇 的 日 常 活 動 之 一 ( 金 瑞 芝,2000; 徐 庭 蘭,2004; 鄭 碧 招,2004; 蔡 雅 琪,2005; 孔 員,2006) 在 選 擇 一 對 一 的 教 情 境 下, 促 使 參 與 者 專 注 於 單 一 繪 本 等 圖 畫 書 上, 目 的 在 協 助 孩 子 達 到 正 確 的 理 解 ( 李 珮 琪,2004); 同 時 透 過 彼 此 雙 方 聚 焦 式 的 討 論, 彼 此 更 能 瞭 解 對 方 而 達 至 心 靈 交 流 的 境 界 ( 鄭 碧 招,2004) 相 關 研 究 證 實, 家 庭 閱 讀 習 慣 的 養 成, 受 惠 最 的 是 孩 子 ( 廖 永 靜,2000); 特 別 是 以 親 子 在 共 讀 中 的 互 動 效 果 較 為 顯 著 ( 黃 敬 雅,2009) 親 子 共 讀 繪 本 除 了 可 以 提 昇 孩 子 語 言 發 展 (Morrow, 1997; Neuman& Dickinson, 2002; 蔡 奇 璋,2003; 張 家 齊,2005) 成 人 也 扮 演 溝 通 夥 伴 的 重 要 角 色 ( 劉 漢 玲,2003), 更 透 過 六 種 形 式 協 助 幼 兒 的 語 言 發 展 ( 方 秋 雅 譯,2010); 更 是 一 個 傳 遞 文 化 知 識 的 最 佳 情 境 ( 金 瑞 芝,2000b), 並 協 助 家 人 關 係 的 增 強 ( 廖 永 靜,2000; 林 燕 宗,2004; 鄭 碧 招,2004) 讓 家 庭 關 係 凝 聚 家 人 彼 此 間 的 情 感 更 好 美 教 育 部 在 美 閱 讀 挑 戰 計 畫 報 告 強 調 : 對 孩 子 們 以 後 的 讀 寫 能 力 最 有 意 義 的 指 標, 就 在 於 他 們 母 親 的 讀 寫 能 力 水 準, 母 親 們 受 教 育 愈 多, 他 們 愈 能 協 助 孩 子 們 閱 讀 ( 引 自 林 幸 君,2009) 目 前 在 內 推 動 親 子 共 讀 的 計 劃 中, 教 育 部 自 2001 年 至 2003 年 度 推 動 為 期 三 年 的 全 兒 童 閱 讀 計 畫, 目 的 為 充 實 校 部 分 圖 書 資 源 在 培 養 弱 勢 地 區 童 之 閱 讀 習 慣 上, 自 2004 年 至 2008 年 推 動 焦 點 三 百 - 民 小 兒 童 閱 讀 推 動 計 畫, 意 在 弭 平 城 鄉 差 距 並 培 養 兒 童 的 閱 讀 習 慣 從 2008 年 開 始 更 全 面 推 動 悅 讀 101- 民 中 小 提 升 閱 讀 計 畫 根 據 王 嘉 龍 (2001) 的 整 理, 親 子 共 讀 有 以 下 的 優 點 : 增 進 感 情 增 強 語 文 能 力 習 協 調 溝 通 能 力 增 加 知 識 提 升 寫 作 能 力 經 驗 傳 承 交 流 獨 思 考 及 休 閒 娛 樂 此 外, 在 閱 讀 四 季 - 親 子 閱 讀 指 導 手 冊 中 指 出 許 多 文 獻 都 證 實, 親 子 共 讀 是 父 母 教 養 孩 子 的 一 項 必 要 條 件, 因 為 它 為 孩 子 的 成 長 帶 來 許 多 益 處 :( 一 ) 親 子 共 讀 能 增 進 孩 子 與 父 母 之 間 的 親 密 關 係 ;( 二 ) 當 成 人 與 孩 子 共 讀 26

39 的 過 程 愉 快 且 具 有 開 放 性 時, 孩 子 將 體 驗 到 閱 讀 是 有 趣 的 ;( 三 ) 親 子 共 讀 圖 書 直 接 豐 富 孩 子 的 聽 覺 字 彙 及 理 解 力 ; 和 孩 子 共 讀 能 及 早 建 他 們 對 書 和 閱 讀 更 多 且 完 整 的 認 識 親 子 共 讀 帶 給 幼 兒 父 母 的 好 處 及 樂 趣 其 實 是 無 窮 的 ( 廖 永 靜,2000; 胡 美 智 段 慧 瑩,2003); 在 親 子 共 讀 的 氣 氛 中, 自 然 可 以 感 到 空 氣 中 充 滿 了 互 相 關 心 共 同 參 與 彼 此 分 享 以 及 積 極 對 話 的 氣 氛 ( 方 隆 彰,1999; 范 滿 妹,2003) 親 子 共 讀 亦 是 親 子 間 心 靈 交 流 的 橋 樑, 透 過 共 讀 在 無 形 中 會 讓 孩 子 獲 得 安 全 感, 對 幼 童 的 情 緒 發 展 有 很 的 幫 助 ( 管 淑 華,2000) 曾 昭 旭 (2001) 表 示 父 母 和 孩 子 從 閱 讀 中 自 我 檢 視, 建 自 信, 使 閱 讀 能 增 進 親 子 雙 向 溝 通 的 效 果 因 為 孩 子 是 父 母 的 寶 貝, 因 此 親 子 共 讀 是 父 母 引 領 孩 子 的 珍 貴 天 職 之 一 ( 鄭 碧 招,2004) 共 讀 會 讓 家 人 之 間 溝 通 無 礙 ( 張 瀞 文,2002; 柳 雅 梅,2002) 研 究 者 認 為, 任 何 推 動 親 子 共 讀 的 方 式 莫 不 在 提 昇 語 言 的 能 力, 建 良 好 閱 讀 的 休 閒 習 慣, 強 調 親 子 共 處 時 間 的 重 要, 特 別 是 建 親 子 間 良 好 的 雙 向 溝 通, 以 及 親 子 間 彼 此 分 享 情 感 交 流 對 於 曾 經 參 加 過 親 子 共 讀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表 示, 會 利 用 親 子 共 讀 所 教 導 的 共 讀 技 巧, 使 用 繪 本 與 孩 子 共 讀 後 ; 她 們 一 致 表 示 孩 子 變 得 愛 看 書, 口 語 表 達 能 力 也 增 強, 親 子 間 的 相 處 較 融 洽 和 諧 因 此, 在 共 讀 的 過 程 中, 不 但 能 促 進 孩 子 認 知 發 展, 打 下 良 好 習 的 基 礎, 父 母 也 能 重 拾 童 心, 拋 去 成 人 世 界 的 紛 紛 擾 擾, 並 從 不 斷 互 動 的 過 程 中, 建 立 緊 密 的 親 子 關 係, 營 造 家 庭 的 習 氣 氛, 讓 孩 子 能 在 一 個 充 滿 書 香 氣 息 的 環 境 中 健 康 成 長 貳 親 子 共 讀 理 論 基 礎 在 本 節 研 究 上, 除 以 親 子 共 讀 一 詞 統 稱 外, 不 同 的 研 究 對 親 子 共 讀 的 理 論 看 法 略 見 差 異 本 段 將 以 鷹 架 理 論 社 會 習 理 論 和 習 型 家 庭 描 述 新 移 民 親 子 共 讀 的 理 依 據 一 鷹 架 理 論 (Scaffolding) 鷹 架 習 這 個 專 有 名 詞, 乃 是 Wood Bruner 與 Ross(1976) 根 據 蘇 聯 心 27

40 理 家 Vygotsky 所 提 出 的 ( 引 自 陳 淑 雯,2003) Vygotsky(1978) 認 為 孩 子 的 發 展 有 兩 個 層 次, 一 個 是 本 身 早 就 具 備 的 能 獨 運 作 的 層 次 叫 做 實 際 發 展 層 次 (real level of development) ; 一 個 是 必 須 經 由 較 高 能 力 的 人 所 引 導 才 能 運 作 的 層 次, 叫 做 潛 在 的 發 展 層 次 (potential level of development) ; 介 於 兩 者 之 間, 有 一 個 可 以 努 力 的 區 塊, 叫 做 最 佳 發 展 區 (the zone of proximal development, 簡 稱 ZPD) ZPD 是 一 種 習 差 距, 指 兒 童 自 己 所 能 實 際 達 到 的 水 準 和 經 由 旁 人 ( 如 : 老 師 父 母 親 人 ) 給 予 協 助 後 所 達 到 的 水 準, 縮 短 兩 者 之 間 的 差 異 孩 子 在 習 過 程 中, 旁 人 所 給 予 的 協 助 和 支 持 即 所 稱 的 鷹 架 行 為, 此 具 有 促 進 認 知 和 發 展 的 作 用 ( 谷 瑞 勉 譯,1999) 兒 童 在 旁 人 較 高 層 次 的 協 助 下, 就 會 喚 起 孩 子 正 在 發 展 中 的 心 智 能 力, 較 容 易 達 到 較 高 層 次 的 效 果 而 產 生 新 的 ZPD 界 線, 在 多 次 反 覆 練 習 之 後, 逐 漸 吸 收 與 內 化 (internalization), 最 終 能 獨 表 現 出 較 高 層 次 的 發 展, 策 略 包 括 身 體 的 協 助 口 頭 提 示 告 知 示 範 臉 部 表 情 表 演 講 解 等 ( 林 幸 君,2009); 反 之, MacGuire(1999) 認 為 當 旁 人 給 予 過 低 或 過 高 的 不 當 評 估, 孩 子 的 習 將 被 排 除 在 ZPD 之 外 ( 引 自 林 燕 宗,2005) 由 於 鷹 架 理 論 認 為 孩 子 的 習, 是 透 過 人 或 能 力 較 高 者 以 適 當 方 法 及 情 境 給 予 協 物, 使 孩 子 能 在 互 動 過 程 中 獲 得 更 高 的 心 智 發 展 應 架 式 習 輔 助 扮 演 著 觸 媒 劑 作 用 ( 林 幸 君,2009), 所 以 被 廣 泛 應 用 於 親 子 共 讀 活 動 中 親 子 共 讀 理 論 源 自 於 Vygotsky(1978) 之 社 會 建 構 論, 亦 稱 情 境 化 訊 息 處 理 模 式 (Situated Information Processing Model) 推 廣 師 Trelease(1989) 揭 示 : 培 養 兒 童 閱 讀 熱 情 的 要 素 之 一, 是 需 要 有 他 人 陪 伴 參 與 閱 讀 活 動 的, 因 為 閱 讀 也 是 一 種 社 會 性 的 經 驗, 需 有 與 他 人 的 互 動, 才 能 有 更 多 的 理 解 和 樂 趣! 此 話 即 基 於 鷹 架 習 之 理 論 基 礎 ; 另 有 提 倡 親 子 共 讀 的 者 根 據 Vygotsky 的 ZPD 理 論 以 及 Piaget 的 同 化 (assimilation) 和 調 適 (accommodation) 理 論, 來 說 明 孩 子 的 潛 能 可 經 由 成 人 協 助 的 互 動 歷 程 中 而 提 升 其 發 展 水 平, 也 可 以 經 由 共 同 的 閱 讀 歷 程, 進 而 認 同 他 人, 或 因 應 社 會 化 模 式 而 調 適 自 己 的 行 為 ( 引 自 金 瑞 芝,2000; 28

41 陳 英 梅,2001) 因 此, 研 究 者 認 為 一 般 親 子 共 讀 正 符 合 鷹 架 理 論 原 理, 透 過 親 子 溝 通 的 機 制 提 供 更 多 元 的 鷹 架 支 持, 並 給 予 有 用 的 回 饋 與 修 正 依 據 ; 也 更 確 信 親 子 共 讀 對 孩 子 語 言 發 展 的 效 果 性 二 社 會 習 理 論 (Social Learning Theory) 根 據 者 社 會 習 理 論, 在 社 會 情 境 中 個 體 多 數 的 行 為 是 經 由 觀 察 習 (observational learning) 和 模 仿 (modeling) 而 得 知 (Bandura, 1997); 觀 察 習 又 可 以 分 為 四 個 次 級 歷 程 : 注 意 歷 程 ; 保 留 歷 程 行 動 執 行 與 動 機 歷 程 (Bandura, 1997) 包 括 習 知 識 規 則 技 能 與 態 度 等 技 能 林 幸 君 (2009) 認 為, 從 觀 察 其 模 仿 對 象 的 行 為 與 結 果 來 看, 每 個 人 也 能 瞭 解 到 特 定 行 為 的 效 果 與 適 切 性 換 言 之, 此 理 論 強 調 觀 察 習 的 重 要 性 為 符 合 身 教 重 於 言 教 的 原 則, 加 以 提 出 用 自 我 調 節 (self-regulation) 自 我 效 能 (self-efficacy) 自 我 強 化 (self-reinforcement) 三 步 驟 來 培 養 孩 子 的 自 律 行 為 (Bandura, 1997) 張 蕊 苓 (1999) 提 出, 她 認 為 習 動 機 在 引 發 與 維 持 上, 最 初 是 透 過 物 質 或 社 會 性 的 後 效 增 強 等 過 程, 經 由 確 認 習 和 目 標 的 價 值 觀, 才 會 對 習 本 身 產 生 興 趣 ; 換 言 之, 人 的 發 展 是 經 由 人 行 為 環 境 間 交 互 作 用 的 過 程 Bandura(1997) 則 認 為 習 是 主 動 的, 並 反 映 出 思 考 情 感 和 行 動 間 的 互 動 情 形 父 母 通 常 是 子 女 認 同 模 仿 的 對 象, 因 此 在 親 子 共 讀 的 運 用 上,Bandura (1997) 在 注 意 記 憶 保 留 動 作 複 製 和 動 機 等 四 種 過 程, 其 中 動 機 是 所 有 步 驟 的 共 同 要 素 在 親 子 共 讀 的 過 程 中, 媽 媽 必 須 全 心 投 入 與 孩 子 共 讀 的 氛 圍 中, 利 用 共 讀 技 巧 與 孩 子 一 起 經 營 共 讀 環 境 林 幸 君 (2009) 提 到, 親 子 間 亦 會 透 過 評 斷 他 人 的 作 品 的 優 缺 點 時, 將 自 己 與 他 人 進 行 比 較, 習 優 點 以 避 免 錯 誤, 反 思 自 己 的 作 品 或 表 現 以 做 適 度 的 調 整 或 修 正 三 習 型 家 庭 組 織 (Learning Family) 者 Hoffman(1981) 指 出, 家 庭 是 一 個 系 統, 由 互 異 卻 又 相 互 依 賴 的 份 子 組 成 ; 管 理 師 Senge(1990) 則 認 為 習 型 家 庭 的 概 念 來 自 習 型 組 織 (Learning 29

42 Organization), 建 一 個 有 機 組 織, 使 組 織 具 有 生 命, 能 夠 不 斷 成 長 不 斷 改 變 和 不 斷 進 步, 使 組 織 永 遠 充 滿 生 命 與 活 力 ( 引 自 廖 永 靜,2001) 換 言 之, 習 型 家 庭 是 一 個 擁 有 健 康 與 文 化 的 家 庭 ( 吳 明 玨,2000); 在 家 庭 生 活 型 態 上, 強 調 尊 重 瞭 解 溝 通 討 論, 用 這 樣 的 態 度 去 面 對 家 庭 成 員 的 關 係 或 問 題, 以 期 望 建 具 有 共 識 的 和 諧 家 庭 ( 林 燕 宗,2005); 且 家 庭 成 員 藉 由 習 互 動 與 共 同 成 長, 能 提 升 家 庭 成 員 處 理 問 題 的 能 力, 同 時 促 進 並 縮 短 親 子 與 夫 妻 間 的 距 離, 共 創 家 庭 共 的 新 氣 象 ( 廖 永 靜,2000) 家 庭 成 員 透 過 持 續 的 共 同 習 與 個 人 發 展, 改 變 現 有 的 行 為 習 慣, 開 創 新 的 思 維 模 式, 建 共 同 的 願 景, 並 一 起 努 力 達 成 目 標 親 子 間 共 同 閱 讀 的 過 程 也 需 藉 由 父 母 與 幼 兒 之 間 彼 此 討 論 溝 通 與 分 享, 父 母 親 才 能 在 親 子 共 讀 的 過 程 中 適 時 引 導 孩 子 Mezirow(1998) 強 調 親 子 共 讀 的 精 神 在 於 親 子 間 一 起 分 享 生 命 的 歷 程, 父 母 協 助 兒 童 自 我 的 表 達, 在 共 讀 中 分 享 自 己 的 喜 悅 與 夢 想 相 關 研 究 提 出 習 型 家 庭 對 親 子 共 讀 的 助 益 為 : 奠 定 孩 子 的 習 基 礎 協 助 孩 子 擴 生 命 養 成 孩 子 人 格 的 完 美 及 啟 發 孩 子 多 元 智 慧 的 成 功 等 四 種 功 能 ( 林 美 琴,2002) 研 究 者 認 為, 當 父 母 和 孩 子 都 有 一 顆 積 極 習 的 心, 透 過 家 人 的 團 隊 合 作, 增 加 創 造 個 人 與 家 庭 的 改 變 能 量, 豐 富 個 人 的 生 命 歷 程 總 之, 親 子 共 讀 是 一 種 對 等 的 享 受, 不 只 是 單 向 的 付 出 與 接 受 ( 張 靜 文,2002), 此 種 父 母 親 與 兒 童 共 同 習 成 長 的 過 程 即 是 習 型 家 庭 的 目 的 參 親 子 共 讀 的 實 施 方 式 與 程 序 一 繪 本 的 意 義 和 價 值 繪 本 (picture books) 為 日 本 來 的 名 詞, 相 當 於 臺 灣 本 土 的 圖 畫 故 事 書, 歐 美 各 的 picture story book, 也 有 者 以 圖 畫 書 來 稱 呼 它 ( 林 敏 宜,2000; 邱 瓊 蓁,2003; 鄭 惠 雅,2010) 繪 本 是 結 合 了 書 面 語 文 和 圖 像 語 文 的 產 品, 強 調 敘 述 性 故 事 與 視 覺 藝 術 的 合 一, 它 可 說 是 以 圖 畫 為 主, 文 字 為 輔, 甚 至 一 個 字 也 沒 有 的 詮 釋 圖 畫 書 籍 30

43 根 據 行 院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2000) 的 解 釋, 繪 本 圖 書 是 以 圖 畫 說 故 事 的 兒 童 書 繪 本 是 文 章 在 說 話, 圖 畫 也 在 說 話, 兩 者 用 不 同 的 方 式 在 說 話, 但 表 現 的 卻 是 同 一 個 主 題 ( 引 自 邱 瓊 蓁,2003) 相 關 研 究 顯 示, 繪 本 是 一 種 用 圖 畫 來 說 故 事 的 藝 術, 而 且 通 常 是 用 一 組 圖 畫 說 一 個 故 事, 且 以 優 美 的 富 創 意 的 圖 畫 為 主, 以 淺 易 的 文 字 為 輔 的 兒 童 讀 物, 且 在 文 與 畫 之 間, 是 平 等 的 關 係, 並 非 重 疊 性, 也 非 互 補 性 的 補 充 和 說 明 ( 楊 美 雪,2000) 總 之, 繪 本 是 以 故 事 為 主 軸, 串 聯 所 有 畫 面, 具 有 情 節, 有 開 始 有 結 局, 有 因 有 果, 有 時 間, 有 過 程 的 故 事 書 繪 本 一 開 始 為 齡 前 後 的 兒 童 而 設 計, 除 了 以 兒 童 的 本 質 出 發 之 外, 同 時 兼 具 教 育 性 兒 童 性 藝 術 性, 傳 達 性 和 趣 味 性 ( 林 敏 宜,2000) 繪 本 更 具 有 認 知 語 文 習 社 會 化 情 緒 抒 發 娛 樂 的 功 能 及 培 養 創 造 力 的 能 力 ( 林 敏 宜, 2000; 鄭 惠 雅,2010) 吳 淑 玲 (2001) 指 出 透 過 繪 本 的 故 事, 能 使 讀 者 的 內 心 產 生 認 同, 把 自 己 和 主 角 聯 在 一 起, 並 釋 放 出 自 己 與 主 角 遭 遇 相 同 的 的 際 遇 所 引 發 的 緊 張 壓 力 與 負 向 情 緒, 藉 此 產 生 處 理 困 難 的 能 力 在 繪 本 的 運 用 上, 繪 本 本 身 即 是 一 個 經 驗 統 整 的 傳 達, 協 助 讀 者 去 建 構 繪 本 中 的 知 識 內 涵, 並 與 自 身 的 生 活 經 驗 連 結, 發 掘 自 己 的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黃 珮 貞 (2007) 認 為 透 過 繪 本 的 呈 現, 給 予 孩 子 身 歷 其 境 的 感 受, 並 體 驗 兼 具 真 實 的 世 界, 此 為 語 言 的 描 繪 所 無 法 傳 達 的 情 境 除 了 以 孩 子 為 中 心 的 繪 本 外, 父 母 親 也 可 以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的 繪 本 賞 析, 讓 父 母 簡 易 理 解 親 職 教 育 上 的 課 題, 藉 由 親 子 共 讀 的 溫 馨 時 光, 父 母 與 孩 子 間 能 澄 清 過 去 可 能 存 在 的 思 維 模 式 由 於 繪 本 為 老 少 咸 宜 的 書 籍, 不 僅 刺 激 嬰 幼 兒 探 索 的 慾 望, 加 上 繪 本 非 常 適 合 進 行 親 子 共 讀 使 用, 可 以 算 是 協 助 孩 子 跨 入 兒 童 文 的 人 生 第 一 本 書 繪 本 對 人 也 深 具 意 義, 尤 其 是 對 來 自 不 同 家 的 移 民 女 性 而 言, 繪 本 打 破 時 間 空 間 語 言 文 化 人 際 關 係 上 距 離 與 隔 閡 ( 鄭 惠 雅,2010) 因 此, 繪 本 非 常 適 合 使 用 在 新 移 民 女 性 親 子 共 讀 的 教 育 課 程 上 31

44 二 親 子 共 讀 的 實 施 方 式 ( 一 ) 親 子 共 讀 的 的 方 法 與 技 巧 在 閱 讀 四 季 - 親 子 閱 讀 指 導 手 冊 中 提 到, 親 子 共 讀 的 方 法 有 照 本 宣 科 的 照 書 唸 加 油 添 醋 用 自 己 的 話 說 故 事 兩 個 方 向 照 本 宣 科 的 照 書 唸 好 處 是 可 讓 孩 子 認 識 作 品 的 原 貌 孩 子 可 自 由 去 感 受 所 聽 到 的 故 事, 而 成 為 故 事 的 詮 釋 者 ; 加 油 添 醋 用 自 己 的 話 說 故 事 可 邊 說 邊 提 問 邊 跟 孩 子 討 論 除 了 孩 子 可 聽 見 人 的 想 法, 可 經 由 跟 人 的 互 動 討 論 更 增 進 閱 讀 上 的 理 解, 當 孩 子 有 疑 問 時 能 夠 及 時 得 到 回 應 在 共 讀 技 巧 方 面, 根 據 楊 淑 雅 陳 玲 珍 (2011) 所 編 制 的 十 個 共 讀 技 巧 ( 詳 見 表 2-2-1) 5 共 讀 技 巧 的 設 計 為 楊 淑 雅 老 師 根 據 多 年 帶 新 移 民 親 子 共 讀 的 經 驗, 所 設 計 出 的 一 套 教 案, 每 一 個 技 巧 都 有 不 同 的 意 涵 其 旨 在 希 望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進 行 親 子 共 讀 時 有 一 個 可 參 閱 模 式, 引 導 親 子 間 的 共 讀 進 行 相 關 研 究 指 出, 親 子 共 讀 最 好 的 方 法, 就 是 陪 著 孩 子 一 起 讀 書, 不 管 是 各 讀 各 的 書, 還 是 共 看 一 本 書, 都 會 讓 孩 子 體 會 到 我 和 爸 爸 媽 媽 正 在 共 同 做 一 件 很 重 要 的 事 ( 林 良,2001; 游 嘉 惠,2001; 王 嘉 龍,2001; 張 瀞 文,2003) 久 而 久 之, 孩 子 自 然 把 讀 書 當 成 重 要 事 看 待, 進 而 樂 在 其 中, 更 可 以 透 過 閱 讀 的 方 式, 親 子 的 感 情 將 因 有 共 同 回 憶 而 更 加 密 切 游 嘉 惠 (2001) 也 提 到, 共 讀 並 沒 有 絕 對 的 模 式, 看 圖 說 故 事 很 好, 一 起 聲 朗 讀 很 好, 唱 作 俱 佳 的 戲 劇 表 演 很 好 ; 張 瀞 文 (2003) 另 有 一 番 見 解, 她 認 為 親 子 共 讀 可 以 很 樸 素 地 進 行 我 們 只 需 要 一 本 書 與 開 放 的 心, 親 子 之 間 自 然 可 以 在 共 讀 中 激 盪 出 美 麗 的 火 花, 在 共 讀 中 分 享 彼 此 的 生 命, 永 遠 心 心 相 印 ( 二 ) 親 子 共 讀 的 原 則 柯 倩 華 (2003) 認 為, 親 子 共 讀 是 以 人 為 主, 而 非 以 書 為 主 的 閱 讀, 成 人 不 抱 持 特 定 目 地, 只 是 單 純 的 陪 小 孩 一 起 閱 讀, 享 受 在 一 起 的 愉 悅 和 溫 馨, 像 這 種 5 楊 淑 雅 陳 玲 珍 (2011) 所 編 制 的 十 個 共 讀 技 巧, 收 錄 在 伊 甸 基 金 會 志 工 培 訓 手 冊 ( 未 出 版 ) 32

45 夥 伴 關 係 正 是 親 子 共 讀 的 首 要 原 則 除 此 之 外, 研 究 者 整 理 相 關 者 專 家 針 對 共 讀 的 原 則 提 出 看 法 ( 廖 永 靜,2000; 張 瀞 文,2002; 林 安 全,2003; 吳 幸 玲,2004; 陳 昭 伶,2005)( 詳 見 附 件 二 ): 根 據 下 述 專 家 者 之 建 議, 家 長 於 進 行 親 子 共 讀 前, 應 掌 握 上 述 之 原 則, 並 依 其 幼 兒 之 興 趣 特 質 反 應, 隨 時 因 應 情 境 修 改 親 子 之 間 的 共 讀 技 巧, 讓 彼 此 之 間 充 分 享 受 共 讀 之 樂 趣 故 本 研 究 於 進 行 親 子 共 讀 活 動 時, 亦 會 適 當 引 導 新 移 民 媽 媽 掌 握 上 述 者 提 出 之 共 讀 原 則 與 技 巧 表 親 子 共 讀 技 巧 技 巧 口 訣 動 作 主 要 內 容 一 預 備 環 境 兩 手 打 開 馬 蹄 形 提 供 閱 讀 的 環 境 二 重 視 身 教 兩 手 從 胸 口 往 下 輕 甩 身 教 重 於 言 教 三 讀 出 聲 來 兩 手 放 嘴 邊 比 打 開 狀 讀 出 聲 來 四 看 圖 說 話 兩 手 合 併 後 左 右 搖 晃 看 圖 說 故 事 五 再 說 一 次 右 食 指 往 前 筆 劃 一 下 讓 孩 子 重 述 故 事 六 動 動 頭 腦 兩 手 輕 拍 頭 部 四 下 鼓 勵 孩 子 評 析 做 事 七 生 活 連 結 左 右 手 指 做 輕 拉 扯 狀 連 結 故 事 與 生 活 八 鼓 勵 發 問 在 右 邊 拍 手 四 下 鼓 勵 孩 子 發 問 九 來 玩 接 龍 兩 手 在 胸 前 做 旋 轉 狀 家 一 起 接 龍 十 創 作 故 事 兩 手 伸 直 比 YA 狀 創 作 家 庭 故 事 資 料 來 源 : 引 自 楊 淑 雅 陳 玲 珍 (2011) 所 編 制 的 十 個 共 讀 技 巧 肆 新 移 民 家 庭 在 親 子 共 讀 相 關 研 究 近 年 來, 親 子 共 讀 之 觀 念 逐 漸 受 重 視, 不 論 是 一 般 術 研 究 或 教 育 部 皆 肯 定 親 子 共 讀 之 重 要 性 與 意 義 閱 讀 的 重 要 性 來 自 於 孩 子 在 閱 讀 中 獲 得 許 多 好 處 ( 例 如 : 增 進 語 言 發 展 提 昇 閱 讀 能 力 與 培 養 專 注 力 等 ), 不 過 孩 子 的 閱 讀 經 驗 則 需 由 親 子 共 讀 累 積 而 來 從 相 關 文 獻 中 可 發 掘 針 對 親 子 共 讀 的 議 題, 不 同 研 究 者 有 不 同 的 切 入 觀 點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綜 合 整 理 內 外 針 對 親 子 共 讀 文 獻 和 研 究 摘 要 ( 詳 見 附 件 三 ) 金 瑞 芝 (2000) 親 子 共 讀 圖 畫 書 之 歷 程 :3 歲 與 5 歲 組 之 比 較 中 提 到 3 歲 組 母 親 比 較 注 意 導 向 行 為, 並 和 孩 子 討 論 書 中 物 體 名 稱 功 能 等 簡 單 訊 息, 較 33

46 常 以 假 裝 行 為 故 事 表 現 故 事 情 節 ; 而 5 歲 組 母 親 以 逐 字 唸 文 本 來 敘 說 故 事 家 長 回 應 方 式 在 邱 瓊 蓁 (2003) 親 子 共 讀 繪 本 歷 程 之 互 動 與 詮 釋 -- 以 岩 村 和 朗 之 十 四 隻 老 鼠 為 例 中, 是 以 直 接 回 應 居 多 觀 之 林 佳 慧 (2003) 在 低 收 入 幼 兒 家 庭 親 子 共 讀 類 型 之 探 究 中 提 到, 低 收 入 幼 兒 家 庭 在 親 子 共 讀 時 母 親 多 半 為 閱 讀 的 主 導 者, 因 此 幼 兒 受 母 親 影 響 極 此 與 李 珮 琪 (2004) 幼 稚 園 親 子 共 讀 圖 畫 書 研 究 中 也 反 映 出 相 同 情 況, 她 表 示 親 子 共 讀 活 動 仍 以 母 親 為 主 要 共 讀 者, 幼 兒 聽 的 形 式 為 主 羅 秀 容 (2003) 針 對 臺 北 縣 市 幼 兒 母 親 伴 讀 狀 況 及 對 圖 畫 書 需 求 之 需 求 研 究 中,38.8% 的 受 試 母 親 每 天 伴 讀,86.3% 的 母 親 於 伴 讀 時 會 為 孩 子 特 別 挑 選 書 籍 此 對 應 黃 敏 秀 (2002) 於 前 一 般 兒 童 與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閱 讀 行 為 及 其 家 庭 閱 讀 環 境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兒 童 閱 讀 行 為 表 現 與 其 家 庭 閱 讀 環 境 有 關 聯, 家 庭 閱 讀 環 境 佳 者 個 案 之 相 關 閱 讀 行 為 表 現 也 較 佳 在 劉 漢 玲 (2004) 推 動 親 子 共 讀 活 動 與 幼 兒 閱 讀 行 為 之 研 究 也 有 同 樣 情 形, 即 在 長 期 推 動 親 子 共 讀 圖 畫 書 的 活 動 中, 幼 兒 表 現 出 獨 立 能 自 行 閱 讀 的 行 為 親 子 共 讀 對 孩 子 在 語 言 習 方 面,Brian & Dave & Karen(2004) 在 患 有 雷 特 綜 合 症 的 女 孩 與 家 長 有 閱 讀 行 為 和 溝 通 互 動 的 研 究 即 表 示, 經 由 四 個 月 觀 察 共 讀 情 形 發 現, 患 有 雷 特 氐 症 的 小 女 孩 經 由 圖 畫 書 共 讀, 可 以 習 到 有 意 義 的 溝 通 Crowe(2000) 在 不 斷 重 複 閱 讀 故 事 書 的 母 親 對 於 孩 子 語 言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一 文 中 也 呈 現, 當 媽 媽 皆 唸 本 文, 並 不 斷 以 圖 片 詢 問 幼 兒 問 題, 結 果 顯 示 有 4/5 幼 兒 指 著 圖 畫 書 內 之 圖 片, 並 回 答 關 於 圖 片 之 問 題 2/5 幼 兒 跟 隨 圖 畫 書 之 動 作 3/5 增 加 親 子 閱 讀 行 為 和 閱 讀 次 數 Crowe & Norris & Hoffman(2004) 訓 練 護 理 人 員 便 於 和 有 障 礙 的 溝 齡 前 兒 童 運 用 共 讀 溝 通 研 究 結 果 之 發 現, 參 加 者 和 語 言 缺 陷 幼 兒 有 正 面 之 溝 通, 且 可 以 使 用 圖 畫 書 來 提 升 彼 此 間 之 溝 通 能 力 Guofang Wan(2000) 在 聲 念 故 事 書 給 幼 兒 聽 的 研 究 中 提 出, 此 可 以 增 加 幼 兒 之 識 字 和 傾 聽 能 力 Mackler et al.(2001) 家 長 與 小 一 年 級 的 孩 子 進 行 的 閱 讀 互 動 對 日 後 的 閱 讀 成 就 和 影 響 及 34

47 Pellegrini& Perlmutter&Galda & Brody(2001) 親 子 共 讀 對 幼 兒 的 影 響 之 研 究 均 發 現, 當 父 母 有 正 面 積 極 之 回 應 或 真 誠 之 情 感 將 有 助 於 彼 此 間 之 互 動 而 Justice & Kaderavek(2003) 的 研 究 亦 提 出 相 同 看 法, 在 親 子 共 讀 時 加 入 活 動 時 對 彼 此 之 語 言 認 知 情 感 有 獲 得 正 面 助 益 由 上 述 者 的 研 究 均 指 出 親 子 共 讀 的 重 要 性, 認 為 藉 由 親 子 共 讀 不 論 是 對 一 般 幼 兒 或 特 殊 幼 兒 均 可 促 進 親 子 互 動 提 升 語 言 表 達 能 力 吸 引 幼 兒 的 注 意 力 等 且 若 於 親 子 共 讀 歷 程 中 教 導 父 母 一 些 共 讀 技 巧, 例 如, 媽 媽 本 身 之 肢 體 動 作 口 語 表 達 如 何 回 應 幼 兒 之 反 應, 並 適 時 給 予 幼 兒 鼓 勵 支 持 等 行 為 將 有 助 於 幼 兒 口 語 表 達 親 子 間 之 互 動 吸 引 幼 兒 注 意 另 外, 許 多 研 究 都 以 幼 稚 園 所 的 家 長 與 其 孩 子 為 研 究 對 象, 但 在 外 的 親 子 共 讀 文 獻 上 則 較 多 是 以 母 親 與 0-3 歲 幼 兒 為 其 研 究 對 象 由 此 可 瞭 解 父 母 是 子 女 成 長 的 關 鍵, 尤 其 是 母 親, 更 在 孩 子 成 長 階 段 扮 演 至 關 重 要 的 角 色 第 三 節 移 民 自 我 認 同 與 社 會 關 係 之 理 論 與 研 究 本 節 旨 在 瞭 解 親 子 共 讀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自 我 認 同 與 社 會 關 係 之 重 要 性 從 相 關 文 獻 中 發 現 在 認 同 一 詞 上 包 括 角 色 上 的 認 同, 因 此 在 闡 明 自 我 認 同 前, 必 須 先 探 索 兩 者 之 共 通 性, 即 先 對 認 同 做 一 個 定 義 ; 再 者, 分 別 說 明 自 我 認 同 及 角 色 認 同 的 差 異 ; 最 後 整 理 以 新 移 民 為 主 的 相 關 認 同 研 究 進 行 說 明 另 在 社 會 關 係 部 分, 簡 單 說 明 何 謂 社 會 關 係, 其 對 生 活 造 成 的 影 響 及 對 人 帶 來 的 效 益 壹 認 同 的 定 義 文 獻 中 認 同 一 詞, 有 identity 與 identification 二 種 意 涵 前 者 是 建 在 心 理 認 同 上 的 關 係, 後 者 是 自 己 與 團 體 或 他 人 之 間 產 生 親 近 情 感 聯 結 之 心 理 上 的 傾 向 可 視 為 對 另 一 個 人 情 感 關 係 的 最 初 表 達, 認 同 是 一 種 模 仿, 亦 為 一 內 化 (internalization) 過 程 ( 引 自 李 宛 玲,2008) 並 將 其 分 成 三 個 層 次, 第 一 層 次 為 個 人 與 某 一 個 團 體 產 生 最 初 的 固 定 情 感 ; 第 二 層 次 將 個 人 內 射 (introject) 到 自 我 概 念 中 ; 第 三 層 次 則 將 內 化 的 特 質 與 他 人 分 享 術 上 的 社 會 心 理 家 多 偏 向 35

48 以 認 同 體 來 闡 述 個 體 社 會 化, 當 認 定 某 一 團 體 時, 由 自 我 意 識 到 此 參 與 社 會 相 似, 並 於 獲 得 內 在 統 一 且 連 續 的 感 受 後, 進 而 影 響 人 格 組 成 與 發 展 簡 言 之, 個 人 會 因 喜 歡 某 人 或 某 團 體, 而 主 動 受 他 人 或 團 體 的 影 響, 甚 至 視 為 楷 模, 間 接 形 成 一 種 態 度 這 種 態 度 的 形 成 或 改 變, 需 經 由 外 顯 行 為 與 別 人 一 致 的 順 從, 情 感 上 好 惡 的 認 同, 最 後 再 由 個 人 理 智 統 整 內 化 的 歷 程 McFarland(1976) 亦 認 為 認 同 是 指 個 人 對 於 某 一 個 人 或 某 一 團 體 的 成 就 和 優 良 特 色, 視 同 他 自 己 的 一 種 個 人 反 應, 或 是 將 認 同 視 為 更 深 一 層 之 模 仿, 除 了 仿 效 他 人 具 體 可 觀 察 的 言 行, 亦 可 藉 由 抽 象 且 屬 於 內 隱 的 對 象, 進 行 認 同 內 化 的 歷 程 ( 引 自 李 宛 玲,2008) 再 者, 認 同 也 是 一 種 隨 時 間 年 齡 與 情 境 變 遷 而 動 態 發 展 的 歷 程 因 此 個 人 在 成 長 過 程 中, 不 斷 經 由 做 決 定 和 自 我 評 價 等 主 動 的 歷 程, 完 成 群 體 認 同 任 務 (Phinney, 1990) Adams & Marshall(1996) 亦 指 出 認 同 是 個 人 內 在 與 社 會 文 化 脈 絡 互 動 下, 所 形 成 的 自 我 知 覺 當 成 員 的 價 值 理 念 與 他 人 或 團 隊 目 標 變 成 一 致 時, 此 會 將 自 己 和 他 人 或 團 隊 聯 繫 在 一 起, 彼 此 分 享 個 人 的 經 驗 及 感 受 針 對 認 同 的 共 通 概 念 可 歸 納 出 以 下 六 點 :( 一 ) 為 一 種 主 觀 的 感 性 的 態 度 ; ( 二 ) 需 要 有 對 象, 可 能 是 具 體 的 個 人 人 物 角 色 家 庭 或 機 構 ;( 三 ) 產 生 出 於 仰 慕 特 質 相 同 或 利 誘 與 威 脅 ;( 四 ) 建 在 主 體 對 客 體 的 模 仿 習 內 化 及 接 納 其 價 值 規 範 等 過 程, 受 增 強 原 理 支 持 ;( 五 ) 其 結 果 使 主 動 對 客 體 融 為 一 體 ;( 六 ) 當 主 體 與 客 體 的 價 值 體 系 衝 突 或 無 法 協 調 時 會 產 生 認 同 危 機 ( 梁 雙 蓮, 1984) 就 認 同 的 應 用 面 而 論,Sigmund Freud(1899) 首 先 從 心 理 分 析 的 觀 點 引 用 認 同 概 念, 之 後 各 領 域 陸 續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運 用 此 一 概 念 舉 凡 中 的 家 認 同 黨 認 同 ; 社 會 中 的 種 族 認 同 階 級 認 同 ; 社 會 心 理 的 角 色 認 同 性 別 認 同 青 少 年 認 同 危 機 ; 以 及 行 中 的 團 體 認 同 組 織 認 同 等, 各 領 域 均 有 不 同 詮 釋 ( 梁 雙 蓮,1984) 36

49 貳 自 我 認 同 過 去 自 我 認 同 的 文 獻 中, 致 可 依 社 會 及 心 理 者 分 為 二 類 之 解 釋, 主 要 來 自 者 們 探 討 自 我 角 度 的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以 下 將 對 二 者 分 別 定 義 自 我 認 同 於 不 同 研 究 中 亦 稱 為 自 我 統 合 自 我 辨 認 或 自 我 辨 識, 本 研 究 依 其 內 涵 採 用 自 我 認 同 一 詞 統 稱 之 以 下 分 別 就 自 我 認 同 定 義 及 相 關 研 究 進 行 說 明 ( 引 自 李 宛 玲,2008): 一 自 我 認 同 的 定 義 部 份 者 提 及 我 們 一 般 所 稱 的 自 我 認 同 應 涵 蓋 self-identity 與 ego-identity 兩 個 面 向 Erikson(1968) 指 出 完 整 認 同 的 形 成, 是 同 時 包 含 self 與 ego 兩 個 面 向 的 Chickering(1993) 所 探 討 的 自 我 認 同 (identity) 也 包 括 ego 與 self 兩 個 層 面 他 指 出 自 我 認 同 包 含 對 自 我 身 體 樣 貌 的 接 納, 肯 定 自 己 存 在 的 價 值, 對 自 身 性 別 的 認 同, 從 歷 史 文 化 脈 絡 中 找 到 自 己 的 定 位, 以 及 人 格 的 穩 定 整 合 換 言 之,Chickering(1993) 所 探 討 的 自 我 認 同 涵 蓋 了 自 我 作 為 一 種 統 合 人 格 的 功 能 (ego-identity), 以 及 對 於 自 我 角 色 的 清 楚 定 位, 瞭 解 自 我 存 在 群 體 中 的 價 值 (self-identity) self-identity 是 能 夠 將 混 淆 的 多 個 不 同 層 面 的 自 我 角 色 成 功 的 整 合 為 一 個 整 體, 並 且 社 會 中 的 他 人 也 承 認 這 樣 的 整 體 至 於 ego-identity 則 是 一 種 統 合 自 我 的 功 能, 他 本 身 並 不 能 被 個 體 察 覺, 個 體 只 能 透 過 這 種 功 能 產 生 的 內 在 連 續 一 致 的 感 受 來 經 驗 到 ego-identity 自 我 認 同 (self-identity) 的 基 本 定 義 是 指 人 的 自 我 定 位 及 自 我 意 識 自 我 定 位 是 指 人 在 特 定 的 社 會 環 境 中 的 自 我 把 握 和 自 我 創 造 及 與 之 相 應 的 歸 屬 感, 而 自 我 意 識 是 人 對 其 自 身 作 為 一 個 生 命 體 意 識 或 心 理 確 認 因 此 自 我 認 同 通 常 包 含 三 個 問 題 : 自 我 是 什 麼? 自 我 為 何 是 這 樣? 及 自 我 應 該 是 怎 樣? 即 指 自 我 認 同 意 味 著 個 人 從 現 在 處 境 中 對 其 過 去 經 歷 的 認 識 和 對 未 來 可 能 性 的 把 握, 包 含 個 人 對 自 己 生 命 歷 程 的 連 續 性 及 可 能 性 37

50 根 據 者 林 家 五 熊 欣 華 與 黃 隆 (2006) 提 出 自 我 認 同 的 三 要 素, 即 我 們 可 藉 由 回 答 我 是 誰? 我 擁 有 什 麼? 及 我 做 了 什 麼 事? 來 構 成 自 我 認 同 其 分 別 討 論 如 下 : ( 一 ) 我 是 誰? 我 是 誰? 這 樣 的 問 題 在 Erikson(1968) 所 提 出 之 生 命 發 展 階 段 模 式 中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概 念 ( 引 自 李 宛 玲,2008) 而 自 我 (self) 或 自 我 認 同 (self-identity), 此 概 念 亦 在 個 人 日 常 生 活 中 扮 演 相 當 重 要 的 角 色 人 們 需 要 瞭 解 自 身 存 在 與 人 有 何 異 同, 身 份 的 認 定 及 個 體 的 自 我 認 同 有 助 於 決 定 自 我 看 待 與 詮 釋 環 境 訊 息 的 方 向 換 言 之, 人 之 所 以 展 現 的 行 為 的 主 要 動 機, 即 是 去 發 掘 建 和 修 正 自 己 獨 特 的 身 份 ( 二 ) 我 擁 有 什 麼? 回 答 存 有 的 問 題 且 建 個 人 獨 特 性 之 外, 擁 有 (to have) 也 是 人 類 存 在 重 要 意 義 之 一 擁 有 的 知 覺 基 本 上 如 同 家 庭 財 產 以 及 重 要 他 人 一 樣, 與 個 人 層 次 自 我 概 念 有 密 切 的 關 係 擁 有 意 指 對 實 體 非 實 體 對 象 知 覺 到 擁 有 權, 且 會 對 個 人 情 緒 行 為 及 心 理 上 的 後 果 有 根 本 性 的 影 響 ( 三 ) 我 做 了 什 麼? 自 我 知 覺 論 (self-perception theory) 認 為 自 我 界 定 (self-definitions) 是 透 過 個 體 仔 細 思 量 過 去 相 關 身 份 認 同 的 行 為 抉 擇, 與 符 號 互 動 論 相 同 意 指 當 一 個 人 的 行 為 與 心 力 愈 投 入 於 某 種 行 為 領 域 中, 他 在 此 領 域 的 角 色 身 份 就 越 重 要 與 顯 著 因 此, 人 們 經 由 不 斷 反 覆 思 考 存 有 擁 有 及 符 號 互 動 等 概 念 來 使 個 人 之 自 我 認 同 逐 漸 清 晰 自 我 認 同 是 一 種 將 外 在 世 界 有 系 統 的 內 化 於 內 在 結 構 中, 它 的 價 值 在 於 使 個 體 更 有 效 的 發 揮 功 能 自 我 認 同 的 最 初 形 成 在 青 少 年 的 末 期 階 段, 而 其 形 成 若 是 經 由 個 體 探 索 後 有 意 識 的 形 成, 將 在 往 後 的 人 生 中 經 歷 不 斷 的 重 組 (Marcia, 1988) 因 此, 少 年 在 邁 向 成 人 階 段 的 過 程 中, 必 須 將 過 去 向 外 認 同 的 經 驗 做 一 番 重 整, 加 以 內 化 或 排 拒 形 成 一 種 內 在 一 致 的 感 受 ( 引 自 李 宛 玲,2008) 張 春 興 (1992) 38

51 也 指 出, 自 我 認 同 指 個 人 在 生 存 環 境 中 從 多 樣 角 色 理 出 頭 緒, 認 定 自 己 為 何 能 做 什 麼 該 做 什 麼, 形 成 個 人 對 己 對 人 對 事 等 各 方 面 協 調 一 致 的 看 法 想 法 和 做 法 Marcia(1988) 從 心 理 動 力 及 心 理 社 會 兩 方 面 的 考 慮, 認 為 認 同 是 一 種 自 我 結 構 (self-structure), 一 種 個 人 的 驅 力 能 力 信 念 生 活 經 歷 等 內 在 自 我 建 構 而 成 的 動 態 組 織 因 此, 自 我 認 同 內 在 結 構 若 發 展 愈 好, 個 人 愈 能 察 覺 自 己 的 獨 特 性 及 與 他 人 的 共 同 性, 愈 瞭 解 自 己 的 優 缺 點, 而 能 開 創 出 自 己 的 道 路 ; 反 之, 則 愈 需 要 依 靠 外 在 的 評 價 來 認 定 自 己 因 此, 自 我 認 同 是 個 人 具 有 一 種 清 晰 明 確 的 自 我 肯 定, 包 含 那 些 使 個 人 能 夠 顯 現 承 諾 的 目 標 價 值 和 信 念, 也 因 為 這 些 目 標 價 值 和 信 念 的 選 擇, 使 個 人 的 生 活 覺 得 有 方 向 有 目 標 及 有 意 義 因 此, 自 我 認 同 的 課 題 乃 是 人 在 一 生 當 中 必 須 不 斷 面 對 的 研 究 顯 示 生 在 自 我 認 同 與 年 齡 部 份, 將 生 十 八 至 二 十 七 歲 以 上 者 分 為 四 組, 結 果 發 現 二 十 七 歲 以 上 的 群 組 自 我 認 同 發 展 最 好, 迷 失 方 向 型 尋 求 方 向 型 及 其 他 主 要 定 向 型 在 這 個 階 段 均 顯 著 減 少, 顯 示 生 甚 至 到 二 十 六 歲 以 前, 自 我 概 念 尚 有 形 成 及 變 動 的 空 間 (Lewis, 2003) 因 此 我 們 可 以 說, 自 我 認 同 的 發 展 並 不 侷 限 於 青 年 期, 在 往 後 的 人 生 中 仍 有 繼 續 發 展 及 調 整 的 空 間 本 研 究 參 考 者 Erikson(1968) Chickering(1993) 及 Marcia(1988) 對 自 我 認 同 的 定 義, 將 自 我 認 同 界 定 為 : 個 人 的 行 為 與 思 想 一 致, 清 楚 瞭 解 自 身 所 具 備 的 條 件 和 能 力, 知 道 自 己 的 需 要 愛 惡 與 動 機, 並 以 此 建 生 活 理 想 和 目 標, 引 導 自 我 實 現 既 定 目 標, 此 一 動 態 過 程 會 伴 隨 我 們 的 一 生 二 新 移 民 女 性 自 我 認 同 之 相 關 研 究 有 關 內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自 我 認 同 的 研 究 相 當 少, 多 數 研 究 都 以 新 臺 灣 子 女 為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者 僅 者 找 到 兩 篇 是 以 新 移 民 女 性 為 相 關 之 研 究, 以 下 分 別 敘 述 之 : 陳 冠 蓉 (2006) 越 籍 新 移 民 女 性 自 我 認 同 形 塑 歷 程 之 質 性 研 究, 其 試 圖 反 轉 一 般 人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刻 板 印 象, 從 自 我 認 同 的 形 塑 歷 程 探 討 新 移 民 女 39

52 性 如 何 在 臺 灣 這 片 充 滿 偏 見 歧 視 氛 圍 的 土 地 上, 爭 取 生 存 空 間 研 究 結 果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在 跨 移 動 歷 程 中 對 差 異 文 化 的 掙 扎 人 際 關 係 的 開 展 生 活 細 節 的 調 適 自 我 認 同 的 形 塑 等 等 的 生 活 經 驗, 並 深 刻 描 繪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異 質 文 化 中 的 感 受 和 反 應 ; 陳 慧 穎 (2009) 越 籍 新 移 民 女 性 來 臺 後 自 我 認 同 發 展 對 識 字 習 影 響 之 研 究, 旨 在 瞭 解 五 位 參 與 宜 蘭 縣 羅 東 鎮 內 某 小 開 辦 之 外 配 識 字 班 的 越 籍 新 移 民 女 性 之 自 我 認 同 發 展 歷 程 對 其 成 人 習 的 影 響 研 究 結 果 為 (1)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下 的 生 活 經 驗 形 塑 出 越 籍 新 移 民 女 性 認 同 的 多 元 性,( 2) 在 臺 的 生 活 經 驗 使 越 籍 新 移 民 女 性 相 信 習 是 改 變 現 況 的 最 好 方 法,( 3) 生 命 歷 程 轉 變 為 越 籍 新 移 民 女 性 習 過 程 中 的 正 面 動 力 參 角 色 認 同 過 去 角 色 認 同 之 相 關 文 獻 中, 關 於 角 色 認 同 並 無 較 統 一 性 的 定 義 因 此 在 探 討 角 色 認 同 的 意 涵 前, 先 就 角 色 有 初 步 的 概 念, 再 進 一 步 詮 釋 角 色 認 同 之 相 關 定 義 理 論 及 研 究 一 角 色 認 同 之 意 涵 角 色 認 同 通 常 是 指 人 追 求 自 身 於 社 會 上 有 意 義 的 自 我 認 知, 意 即 知 道 自 己 是 誰, 瞭 解 及 接 受 身 處 社 會 所 應 扮 演 的 角 色 為 何 一 個 人 的 角 色 認 同 攸 關 對 自 己 存 在 意 義 的 瞭 解, 不 僅 是 在 理 解 我 們 是 誰 以 及 我 們 認 為 其 他 人 是 誰, 同 樣 地 也 包 含 其 他 人 對 他 們 自 己 和 其 他 人 ( 包 含 我 們 ) 的 理 解 (Danielewicz, 2001) 因 此 對 個 人 來 說, 建 構 屬 於 自 己 的 角 色 認 同 具 有 特 殊 的 意 義 與 重 要 性 ( 一 ) 角 色 之 概 念 角 色 就 像 是 一 面 鏡 子, 讓 演 員 發 現 自 己 ; 亦 為 一 種 認 同 與 慾 望 的 投 射, 不 自 覺 地 透 露 出 內 在 的 渴 望 ; 角 色 同 時 也 是 別 人 看 待 我 們 的 印 象, 透 過 別 人 的 眼 睛, 我 們 逐 漸 在 別 人 的 期 待 下 形 塑 自 我 ( 陳 志 成,2005) 角 色 就 體 而 言 可 說 是 行 為 之 展 現, 內 外 者 對 於 角 色 的 定 義 有 所 不 同, 致 上 可 依 行 為 的 來 源 區 分 為 四 類, 茲 分 述 如 下 ( 引 自 李 宛 玲,2008): 40

53 1. 在 社 會 互 動 觀 點 方 面 : 強 調 角 色 的 互 動 關 係, 必 須 與 其 互 補 之 角 色 ( 例 如 教 師 之 於 生 ) 產 生 交 互 作 用, 角 色 才 有 意 義 Parsons(1961) 認 為 角 色 乃 對 一 個 人 結 構 化, 亦 即 在 規 範 的 制 度 下 參 與 一 種 具 體 社 會 互 動 的 過 程, 而 與 特 定 的 具 體 的 角 色 夥 伴 建 交 互 關 係 易 言 之, 每 一 個 角 色 並 非 單 獨 存 在, 必 須 與 其 他 的 角 色 夥 伴 (role partner) 產 生 互 動 關 係 Sears Peplau 和 Taylor(1991) 也 指 出 角 色 的 意 義 是 指 當 我 們 在 社 會 交 互 作 用 中 而 佔 據 不 同 的 位 置, 亦 即 角 色 是 互 動 過 程 中 人 我 之 間 的 交 互 關 係 2. 在 社 會 期 望 觀 點 方 面 : 角 色 指 在 社 會 中 占 有 相 同 地 位 與 身 份 的 人 之 一 貫 的 行 為 模 式, 並 受 到 社 會 中 其 他 成 員 所 期 許 Sarbin(1968) 指 出 角 色 是 期 待 於 某 一 社 會 身 份 或 地 位 具 有 者 之 行 為 郭 為 藩 (1979) 也 認 同 角 色 是 期 許 於 某 一 特 定 類 別 的 人 所 應 表 現 的 行 為 模 式, 即 角 色 是 由 一 套 結 構 性 的 行 為 或 一 組 行 為 模 式 所 表 現 通 常 是 代 表 具 有 某 種 社 會 地 位 或 身 分 的 人, 共 同 的 屬 性 或 行 為 特 質, 且 角 色 所 涉 及 的 行 為 期 待, 代 表 社 會 結 構 的 一 部 分 Biddle & Thomas(1966) 則 認 為 角 色 是 某 人 或 某 些 人, 在 某 一 情 境 之 下 所 顯 現 的 行 為 特 質 因 此 角 色 是 個 人 外 顯 的 行 為 表 現, 而 且 角 色 會 受 情 境 影 響, 某 些 角 色 只 會 出 現 在 某 些 情 境 之 下 3. 在 身 份 地 位 觀 點 方 面 : 認 為 個 人 在 團 體 中, 總 會 擔 任 某 些 職 務, 扮 演 某 種 身 份 並 執 行 某 些 功 能, 而 個 人 所 佔 據 的 特 殊 身 份, 事 實 上 是 許 多 權 利 義 務 的 集 合 體 角 色 亦 可 稱 之 為 職 務, 凡 是 個 人 在 團 體 中 依 個 人 所 居 地 位 所 擔 任 的 責 任 或 所 表 現 的 行 為, 皆 可 稱 之 為 角 色 Hoy & Miskel(1987) 也 定 義 角 色 是 機 構 中 的 地 位 職 位 或 身 份, 亦 即 角 色 是 個 人 所 分 配 到 的 職 務 或 身 份 Robbins(2005) 則 定 義 角 色 是 指 人 們 因 為 在 社 會 擔 任 某 一 職 位, 而 有 一 組 預 期 之 行 為 型 態 4. 在 社 會 規 範 觀 點 方 面 : 著 重 於 角 色 對 個 人 行 為 的 約 束 性, 個 人 行 41

54 為 在 社 會 中 是 否 適 當, 主 要 以 其 角 色 做 為 衡 量 的 標 準 強 調 角 色 存 在 於 與 相 關 的 人 所 建 的 準 則, 可 視 為 角 色 的 生 態 觀 如 同 Weber(1995) 所 言, 角 色 是 一 些 規 範, 用 以 定 義 特 定 的 社 會 地 位 所 適 合 的 行 為, 角 色 說 明 團 體 中 個 體 的 功 能 與 貢 獻, 其 也 是 一 種 行 為 規 範 或 是 評 鑑 標 準 根 據 此 角 色 被 視 為 是 社 會 環 境 下 的 產 物, 其 權 利 與 義 務 是 社 會 脈 絡 所 賦 予 的, 然 而, 角 色 卻 不 只 是 外 在 的 與 客 觀 的, 它 同 時 也 是 個 人 的 與 主 觀 的 (Reitzes & Mutran, 1994) 透 過 上 述 各 種 觀 點 可 知, 角 色 不 僅 存 在 於 社 會 團 體 中, 也 與 其 社 會 團 體 裡 的 成 員 們 及 所 處 環 境 息 息 相 關 ( 二 ) 角 色 認 同 之 意 義 Foote(1951) 曾 說 過, 沒 有 認 同 的 角 色 是 空 洞 且 無 意 義, 而 目 前 術 界 對 於 角 色 認 同 仍 未 有 一 致 且 明 確 的 定 義 ( 引 自 李 宛 玲,2008) 然 而, 人 在 社 會 上 扮 演 各 種 不 同 的 角 色 各 種 角 色 都 有 一 套 眾 所 期 待 的 行 為 標 準, 此 等 行 為 標 準, 也 就 是 角 色 認 同 的 對 象 ( 張 春 興,1992) 者 Mead(1934) 最 早 將 角 色 與 認 同 結 合, 其 認 為 它 是 符 號 相 互 影 響 的 基 礎, 且 角 色 認 同 會 建 在 工 作 之 上, 意 即 角 色 在 心 目 中 的 重 要 性, 在 自 我 概 念 裡 可 同 時 包 含 多 種 角 色 ; 與 Stryker(1980) 提 出 角 色 認 同 突 顯 性 (role identity saliency) 的 構 念 相 似, 指 稱 當 一 個 人 需 同 時 扮 演 多 種 角 色 時, 每 種 角 色 在 心 目 中 的 重 要 程 度 ( 引 自 李 宛 玲,2008) 而 角 色 認 同 模 型 (the role-identity model) 更 進 一 步 說 明, 角 色 認 同 即 為 一 個 人 對 自 己 的 想 像, 一 個 人 想 自 己 在 某 特 定 位 置 上 是 什 麼 樣 的 人 以 及 該 如 何 行 動 (McCall & Simmons, 1978) 而 角 色 認 同 是 經 由 與 他 人 接 觸 或 他 人 的 期 待 所 形 成,Riley & Burke(1995) 亦 指 出 角 色 認 同 有 二 個 主 要 來 源, 一 為 社 會 關 係 對 自 我 的 回 饋, 會 受 到 與 他 人 關 係 的 影 響, 意 指 社 會 中 他 人 觀 感 及 對 自 我 角 色 的 看 法, 會 影 響 到 個 人 角 色 的 確 ; 第 二 個 來 源 則 是 認 為 與 自 我 觀 點 有 關 聯 Stryker & Burke(2000) 亦 認 為 影 響 認 同 的 二 個 觀 點, 就 外 在 影 響 觀 點 方 面 而 言, 認 同 會 受 到 由 人 際 互 動 聯 繫 所 構 成 42

55 的 網 絡 結 構 (social structures) 所 影 響 角 色 認 同 是 環 繞 在 個 人 與 社 會 之 間, 因 此 可 以 將 角 色 認 同 的 內 涵 分 成 兩 個 面 向, 一 是 規 範 的 (conventional) 向 度, 另 一 個 則 是 個 殊 性 (idiosyncratic) 向 度 (McCall & Simmons, 1978) 在 規 範 的 向 度 中, 認 為 角 色 認 同 的 角 色 是 聯 繫 在 社 會 情 境 中, 強 調 角 色 是 社 會 情 境 下 的 產 物, 為 社 會 眾 對 角 色 之 期 待, 經 由 人 與 人 互 動 後 所 形 成 的 角 色 框 架 ; 另 在 個 殊 性 向 度 中, 表 示 認 同 是 經 由 個 人 對 角 色 的 獨 特 見 解, 強 調 個 人 面 對 角 色 時, 會 經 由 認 知 而 加 以 詮 釋, 並 於 最 後 下 定 義 且 對 認 同 做 建 構 因 此,Burke & Reitzes(1981) 亦 提 出 角 色 認 同 具 備 三 種 特 徵 概 念 :(1) 角 色 認 同 是 社 會 的 產 物, 透 過 社 會 所 認 可 的 自 我 角 色 得 以 形 成 與 保 持, 也 因 此 配 合 社 會 的 想 法 是 角 色 認 同 的 必 要 過 程 ;(2) 角 色 認 同 是 個 人 的 詮 釋, 個 人 會 對 角 色 做 出 不 同 於 社 會 期 望 的 詮 釋, 也 可 能 做 出 與 社 會 期 望 相 同 的 看 法 ;(3) 角 色 認 同 是 個 人 在 與 他 者 的 互 動 之 後, 該 角 色 經 由 個 人 理 解 與 內 化 後 加 以 詮 釋 二 角 色 認 同 之 相 關 理 論 角 色 認 同 和 行 為 之 間 的 關 係 是 複 雜 且 雙 向 的 (Burke & Reitzes, 1981) 如 同 在 今 日 多 變 的 社 會 中, 個 體 會 主 動 尋 求 自 我, 並 不 侷 限 於 傳 統 的 角 色, 角 色 認 同 的 概 念 呈 現 出 自 我 較 客 觀 的 面 向 除 了 自 我 認 同 感 的 建 外, 還 須 透 過 與 社 會 環 境 及 他 人 的 互 動 而 產 生, 其 範 圍 更 加 廣 泛, 內 外 在 影 響 因 素 更 為 複 雜, 且 角 色 乃 是 參 與 社 會 生 活 的 一 種 結 構 性 模 式, 簡 言 之, 是 社 會 所 期 許 於 某 個 人 在 一 團 體 中 所 要 擔 任 之 職 位 者 認 為 人 們 對 於 同 一 角 色 的 認 定 與 行 為 可 分 為 四 個 層 面, 即 角 色 期 望 (role-expectation) 角 色 構 想 (role-perception) 角 色 接 納 (role-acceptance) 及 角 色 實 踐 (role-performance), 分 述 如 下 : 1. 在 角 色 期 望 方 面 : 社 會 眾 期 許 於 某 一 特 定 職 位 者 具 有 其 應 表 現 的 行 為 模 式, 角 色 的 行 使 涉 及 社 會 制 度 所 約 定 的 整 套 行 為, 使 得 人 們 能 夠 預 期 某 一 角 色 在 何 種 情 境 下 概 會 有 哪 些 行 為 表 現 2. 在 角 色 構 想 方 面 : 意 味 著 角 色 擁 有 者 對 本 身 所 扮 演 角 色 的 看 法 與 43

56 認 知, 但 這 是 主 觀 且 個 人 所 知 覺 卻 不 見 得 實 際 存 在, 即 使 自 己 對 所 行 使 角 色 任 務 有 所 認 識, 但 也 不 見 得 如 社 會 文 化 規 範 所 期 許 的, 此 指 個 人 對 所 行 使 之 角 色 主 觀 的 認 知 與 社 會 客 觀 的 要 求 可 能 不 盡 相 符 3. 在 角 色 接 納 方 面 : 有 時 一 個 人 對 自 己 應 扮 演 的 角 色 雖 有 正 確 且 客 觀 的 認 知, 但 可 能 接 受 亦 可 能 排 拒 其 角 色 期 望 或 角 色 構 想, 應 此 角 色 接 納 自 成 一 個 層 次 4. 在 角 色 實 踐 方 面 : 指 人 們 實 際 行 使 角 色 的 情 形, 雖 能 接 納 社 會 對 角 色 的 期 許, 對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也 有 相 當 確 切 的 認 知, 但 由 於 個 人 性 格 與 習 性 使 然, 在 實 際 生 活 中 無 法 實 踐 角 色 的 規 範 行 為 綜 合 上 述 之 研 究 可 發 現, 內 目 前 未 有 共 讀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自 我 認 同 角 色 認 同 上 有 類 似 之 研 究,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在 結 果 分 析 上, 嘗 試 回 應 新 移 民 女 性 因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在 自 我 認 同 和 角 色 認 同 上 之 變 化 肆 社 會 關 係 社 會 關 係 是 指 社 會 眾 在 共 同 認 可 及 遵 守 的 行 為 標 準 規 範 下 的 一 種 互 動, 這 種 互 動 因 個 人 社 會 地 位 的 不 同 而 扮 演 不 一 樣 的 角 色 ( 鄭 怡 如,2009) 因 此, 人 際 親 疏 遠 近 的 社 會 關 係 也 深 深 影 響 著 同 理 關 懷 行 為, 我 們 通 常 較 關 心 身 邊 周 遭 關 係 親 密 的 人, 並 給 予 較 多 的 同 理 與 幫 助 但 社 會 關 係 的 定 義 範 圍 很 廣, 從 同 種 族 同 血 緣 或 是 朋 友 等 人 際 關 係 都 算 是 社 會 關 係 的 一 環, 只 是 這 之 間 又 有 親 疏 遠 近 的 差 別, 就 如 同 中 五 倫 父 子 君 臣 夫 婦 長 幼 朋 友 這 五 種 不 同 的 社 會 關 係, 每 一 圈 的 人 際 關 係 又 比 圈 外 的 關 係 更 加 親 密 基 本 上, 社 會 關 係 是 人 際 之 間 的 接 觸, 透 過 這 些 的 接 觸, 個 人 可 以 維 持 社 會 身 份, 取 得 情 緒 上 的 支 持 物 質 上 的 幫 助 與 服 務 以 及 與 社 會 接 觸 的 相 關 訊 息 ( 引 自 鄭 喜 文,2005) 換 言 之, 在 社 會 中 各 種 個 體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包 括 個 人 與 個 人 個 人 與 群 體 群 體 與 群 體 等 不 同 型 態 的 關 係, 而 透 過 這 些 不 同 的 社 會 關 係 結 合 成 一 個 動 態 功 能 運 作 的 實 體, 那 就 是 社 會 而 一 切 的 社 會 關 係, 均 由 社 會 44

57 互 動 來 表 現 互 動 是 一 種 行 動 過 程, 在 此 過 程 中 互 動 雙 方 彼 此 會 相 互 影 響, 進 而 創 造 維 持 改 變 行 動 的 模 式 ( 引 自 李 家 源,2003) 在 互 動 過 程 中, 就 會 產 生 各 種 連 帶 關 係, 這 些 連 帶 關 係 即 為 社 會 關 係, 因 此 互 動 與 關 係 乃 互 為 表 裡, 互 動 是 一 動 態 的 行 動 過 程, 關 係 則 為 行 動 過 程 所 呈 現 的 行 為 模 式 與 形 式 此 社 會 關 係 不 是 人 獨 有 的 文 化, 在 西 方 研 究 中 也 有 一 致 的 結 果, 認 為 我 們 在 對 待 熟 人 比 起 陌 生 人 有 著 更 多 同 理 關 懷 的 行 為 表 現, 而 在 熟 人 的 關 係 脈 絡 中 有 又 不 同 的 層 次 類 別, 像 是 當 我 們 在 對 待 家 人 好 友 或 是 其 他 人 時 也 會 表 現 出 不 同 程 度 的 同 理 關 懷 行 為 Cialdini 等 人 (1997) 以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結 果 顯 示 研 究 對 象 會 給 予 家 人 最 程 度 的 幫 助, 其 次 是 對 好 朋 友, 再 來 是 認 識 的 人, 而 給 予 陌 生 人 對 低 程 度 的 幫 助 ( 引 自 莊 慧 婷,2009) 另 在 Maner & Gailliot(2007) 研 究 發 現, 同 理 關 懷 與 自 發 的 幫 助 親 人 有 關, 但 和 幫 助 陌 生 人 無 關 社 會 關 係 不 只 是 在 熟 人 間 的 差 異, 還 包 含 同 個 種 族 或 文 化 都 可 以 算 是 一 種 社 會 關 係 如 Sturmer, Snyder, Kropp & Siem(2006) 以 德 和 回 教 兩 個 族 群 組 成 的 94 位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讓 不 同 族 群 同 組 以 小 組 方 式 討 論 問 題 結 果 發 現 生 會 傾 向 去 幫 助 同 個 族 群 的 人, 對 同 個 族 群 的 人 也 有 較 高 的 同 理 情 緒, 同 理 也 預 測 幫 助 行 為 的 程 度 Neuberg 等 人 (1997) 亦 認 為 社 會 關 係 能 增 加 同 理 關 懷 與 幫 助 意 願 ( 引 自 莊 慧 婷,2009) 由 此 可 見, 人 際 中 親 疏 遠 近 的 社 會 關 係 是 影 響 同 理 關 懷 與 利 他 行 為 的 重 要 因 素 整 體 而 言, 社 會 關 係 的 多 寡 有 助 於 一 個 人 在 環 境 上 的 適 應, 對 於 新 移 民 女 性 而 言, 社 會 關 係 的 網 絡 是 協 助 她 們 維 持 社 會 身 份, 取 得 情 緒 上 的 支 持 物 質 上 的 幫 助 與 服 務 以 及 與 社 會 接 觸 的 相 關 訊 息 因 此,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親 子 共 讀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自 我 認 同 及 社 會 關 係 上 的 協 助 第 四 節 親 子 共 讀 在 親 子 關 係 之 相 關 研 究 親 子 共 讀 相 關 研 究 多 數 關 注 於 一 般 家 庭 之 親 子 共 讀 探 討, 特 別 針 對 新 移 民 家 庭 的 親 子 共 讀, 且 有 深 入 進 行 之 實 證 研 究 則 更 加 少 見 有 鑑 於 利 用 實 証 研 究 的 方 45

58 式 進 行 新 移 民 親 子 共 讀, 將 有 助 於 新 移 民 親 子 共 讀 的 推 廣 研 究 者 將 整 理 內 外 以 親 子 關 係 和 親 子 共 讀 作 為 研 究 的 相 關 文 獻 ( 詳 見 附 件 六 ) 陳 淑 雯 (2003)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輔 導 對 健 康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和 家 庭 氣 氛 輔 導 效 果 之 研 究 中, 成 員 對 於 本 團 體 之 活 動 方 案 實 驗 書 目 領 導 員 活 動 過 程 會 員 參 與 程 度 領 導 員 和 自 我 的 開 放 程 度 等, 多 維 持 正 面 且 肯 定 的 看 法, 且 多 數 成 員 皆 表 示 家 中 的 成 員 和 家 庭 氣 氛 趨 向 正 向 的 改 變 鄭 碧 招 (2003) 親 子 共 讀 對 親 子 關 係 影 響 之 研 究 以 臺 南 縣 小 高 年 級 生 與 家 長 為 例 之 結 果 亦 顯 示, 臺 南 縣 小 高 年 級 生 與 家 長, 於 親 子 共 讀 結 束 二 週 後 之 前 測 與 後 測 的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親 子 共 讀 對 於 生 與 家 長 關 係 有 持 續 影 響 效 果 蘭 美 幸 (2006) 於 外 籍 配 偶 的 親 子 共 讀 在 親 職 教 育 上 之 應 用 - 以 繪 本 為 例 提 到, 外 籍 配 偶 喜 歡 的 親 子 共 讀 進 行 方 式 - 暖 身 親 子 共 讀 ( 輪 讀 ) 分 享 與 回 饋, 其 表 示 親 子 共 讀 對 教 養 子 女 的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觀 念 態 度 是 有 幫 助 的 Karrass & VanDeventer & Braungart-Rieker(2003) 以 幼 兒 期 預 測 共 享 親 子 閱 讀 之 研 究 發 現, 共 讀 作 為 一 種 媒 介, 協 助 家 長 去 培 養 孩 子 的 氣 質 Bergin(2001) 在 初 始 閱 讀 時 的 親 子 關 係 結 果 提 出, 進 行 親 子 共 讀 的 家 長 會 有 更 多 閱 讀 的 機 會, 且 協 助 孩 子 在 每 分 鐘 能 閱 讀 更 多 字, 提 昇 其 量 習 知 能 Stavans & Goldzweig (2008) 親 子 成 人 在 閱 讀 上 的 共 同 性 差 異 性 和 相 互 關 連 性 之 結 果 發 現, 家 長 和 兒 童 的 敘 述 之 間 的 差 異, 可 以 激 發 孩 子 的 語 言, 敘 述 和 社 會 發 展 陳 宜 亨 (2005) 在 新 移 民 女 性 子 女 的 親 子 關 係 家 庭 氣 氛 與 生 活 適 應 之 相 關 研 究 顯 示, 高 雄 市 新 移 民 女 性 之 子 女 會 因 其 本 身 的 性 別 家 中 排 行 順 序 就 年 級, 以 及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的 不 同 而 有 顯 著 差 異 ; 此 與 親 子 關 係 家 庭 氣 氛 的 優 劣 有 關 林 維 勤 (2009) 新 移 民 女 性 對 其 齡 前 幼 兒 的 教 養 經 驗 -- 以 親 子 共 讀 讀 書 會 參 與 者 為 例 之 研 究 提 出, 文 化 融 合 - 把 生 活 感 受 化 做 教 養 策 略, 愛 兒 心 切 - 在 責 任 與 衝 突 之 間 漸 進 平 衡, 為 母 則 強 - 在 教 養 調 適 變 動 中 習 與 成 長, 角 色 替 換 - 重 新 體 驗 教 養 樂 趣, 自 我 提 升 - 盡 全 力 給 孩 子 最 好 的 發 展 機 會 Adrian & Clemente & Villanueva & Rieffe(2005) 在 親 子 共 讀 繪 本 對 母 親 精 神 46

59 語 言 狀 態 及 孩 子 的 心 理 理 論 研 究 支 持 上 述 論 點, 研 究 提 出 兒 童 在 認 知 方 面 的 頻 率 和 類 型, 與 母 親 的 情 緒 連 結 有 正 相 關 其 他 以 教 養 為 主 的 研 究 也 間 接 證 實 親 子 共 讀 對 親 子 關 係 之 正 增 強 作 用 洪 信 德 陳 美 惠 (2006) 研 究 發 現, 透 過 親 職 教 養 教 方 案 邀 請 家 長 參 與 幼 兒 課 程, 對 增 進 新 移 民 親 職 能 力 是 有 效 的 透 過 親 職 教 育 改 善 新 移 民 教 養 困 境, 使 新 移 民 子 女 從 中 獲 得 幫 助, 南 洋 臺 灣 姐 妹 會 以 實 驗 方 式 進 行 親 子 教 育 工 作 坊, 邀 請 新 移 民 親 子 上 課, 於 課 程 結 束 後, 有 新 移 民 員 表 示 以 往 教 導 小 孩 都 會 害 怕, 但 習 後 變 得 有 信 心 了, 也 知 道 如 何 與 孩 子 溝 通, 如 何 教 育 孩 子, 不 再 因 為 孩 子 哭 鬧 而 焦 躁 不 安 無 計 可 施, 不 僅 自 己 受 惠, 孩 子 脾 氣 也 變 好 了 ; 但 是, 並 非 一 次 的 工 作 坊 就 可 解 決 所 有 問 題, 工 作 坊 結 束 後, 仍 有 新 移 民 又 開 始 反 應 遇 到 教 養 問 題 ( 夏 曉 鵑,2005) 參 加 單 次 的 親 職 教 育 課 程 通 常 是 不 夠 的, 親 職 為 一 門 父 母 終 身 要 習 的 課 程 ; 假 使 研 習 時 數 不 足, 有 可 能 導 致 實 施 效 果 不 佳 ( 林 家 興, 1998) 呂 念 慈 (2007) 研 究 六 位 新 移 民 母 親 子 女 教 養 經 驗 也 發 現, 參 與 親 職 課 程 能 增 加 新 移 民 女 性 教 養 知 識 與 自 信 心, 甚 至 還 能 改 善 夫 妻 關 係 與 親 子 關 係 臺 北 市 文 山 托 兒 所 也 曾 對 新 移 民 家 庭 進 行 親 子 共 讀 與 家 長 成 長 團 體 活 動, 發 現 有 助 於 提 升 家 長 的 一 般 教 養 效 能, 並 在 親 子 關 係 婚 姻 關 係, 甚 至 家 庭 問 題 上, 發 揮 及 時 的 協 助 ( 蘇 信 如,2009) 洪 麗 香 (2009) 則 向 七 位 新 移 民 媽 媽 實 施 親 職 教 育, 運 用 閩 南 語 兒 歌 與 親 子 遊 戲 等 方 式, 在 十 二 次 的 活 動 後 發 現 新 移 民 媽 媽 們 開 始 渴 望 習 積 極 行 動 努 力 付 出, 產 生 與 過 去 不 同 的 態 度 與 行 為 改 變 由 上 述 相 關 研 究 得 知, 在 親 子 共 讀 的 研 究 方 法 上 以 質 性 研 究 方 式 居 冠, 對 於 新 移 民 親 子 共 讀 的 量 化 研 究 甚 少, 且 以 新 移 民 家 庭 目 前 所 進 行 的 親 子 共 讀 成 效 上, 仍 然 側 重 推 動 閱 讀 的 概 念 及 語 文 能 力 的 提 昇, 較 少 研 究 是 直 接 觸 及 到 親 子 共 讀 聯 結 至 親 子 關 係 的 範 疇 根 據 研 究 者 參 與 親 子 共 讀 現 場 之 經 驗, 新 移 民 女 性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模 式 實 有 增 進 母 子 之 間 的 親 子 關 係, 其 當 中 包 含 母 親 與 孩 子 在 教 養 溝 通 互 動 及 管 教 上 的 強 化 與 改 變, 惟 術 著 作 現 今 尚 不 多 見, 故 研 究 者 以 親 子 共 讀 之 47

60 模 式 為 媒 介, 加 以 應 證 新 移 民 母 親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後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提 昇 與 強 化 第 五 節 團 體 成 效 評 估 的 途 徑 團 體 工 作 是 社 會 工 作 方 法 之 一, 是 社 會 工 作 者 運 用 有 目 的 的 團 體 經 驗, 協 助 成 員 解 決 問 題 預 防 問 題 的 發 生 或 惡 化, 增 強 個 人 的 能 力 以 使 其 達 成 自 助, 促 進 其 社 會 功 能 的 發 揮 ( 林 萬 億,1997) 本 研 究 的 親 子 共 讀 課 程 是 研 究 者 以 協 同 領 導 者 身 分 進 行 參 與 式 研 究 本 課 程 每 週 進 行 一 次, 共 十 二 單 元, 三 十 六 小 時 目 的 在 於 :( 一 ) 透 過 繪 本 的 教 應 用, 讓 成 員 透 過 團 體 的 分 享 與 討 論, 體 驗 人 際 關 係 的 親 密 與 信 任, 進 而 體 認 人 我 的 價 值, 提 升 自 我 信 心 與 對 自 我 的 價 值 ( 二 ) 由 團 體 活 動 進 行 促 進 親 子 間 的 互 動 溝 通, 進 而 提 昇 新 移 民 母 親 對 新 臺 灣 之 子 的 管 教 與 養 育 知 能 ; 再 藉 著 團 體 成 員 之 分 享 心 得 與 經 驗, 彼 此 習, 以 協 助 員 再 整 體 親 子 關 係 的 提 升 故, 本 節 首 先 說 明 團 體 工 作 之 優 點 與 功 能, 再 說 明 進 行 團 體 成 效 評 估 的 類 型, 其 次 再 整 理 親 子 團 體 設 計 之 相 關 研 究 與 成 效 壹 團 體 工 作 的 優 點 與 功 能 根 據 社 會 工 作 百 科 全 書 分 析 (Schopler & Galinsky, 1995), 採 用 團 體 工 作 的 理 由 是 : 一 成 員 的 一 致 性 : 與 屬 性 相 同 的 人 分 享 經 驗 對 成 員 是 有 幫 助 的 因 為 團 體 中 的 成 員, 所 面 對 的 問 題 相 似, 能 引 起 共 鳴, 會 對 問 題 的 解 決 充 滿 希 望 二 團 體 具 創 造 力 和 問 題 解 決 的 潛 力 : 團 體 提 供 成 員 一 個 可 以 交 換 想 法 經 驗 面 對 問 題 朝 向 新 經 驗 的 場 域 在 團 體 中 成 員 可 以 練 習 新 的 技 巧 態 度 與 問 題 解 決 的 方 法 三 小 團 體 的 力 量 : 團 體 中 的 團 體 動 力 讓 成 員 在 想 法 感 覺 以 及 行 動 上 相 互 影 響, 團 體 的 力 量 促 使 成 員 相 互 幫 助 與 照 顧, 互 相 鼓 勵 往 目 標 邁 進, 創 造 增 權 賦 能 的 團 體 氣 氛 48

61 四 方 便 : 由 於 成 員 的 問 題 相 似, 團 體 工 作 在 訊 息 的 流 通 刺 激 成 員 發 問 提 供 支 持 以 及 發 展 解 決 方 法 上 是 最 具 生 產 力 的 而 且 從 Toseland & Rivas(1998) 的 研 究 也 發 現, 團 體 工 作 比 個 案 工 作 更 具 成 本 效 益 另 外, 團 體 工 作 具 有 其 功 能, 林 萬 億 (1997) 認 為 團 體 工 作 的 功 能, 包 含 預 防 性 療 性 以 及 發 展 性 預 防 性 的 功 能 是 指 透 過 教 育 的 過 程 對 正 常 人 社 會 技 巧 不 純 熟 的 人 提 供 知 識 與 能 力, 以 協 助 其 社 會 化 ; 療 性 功 能 是 透 過 團 體 互 動 的 方 式 來 改 造 思 想, 協 助 其 再 社 會 化 ; 發 展 性 的 功 能 則 是 提 供 個 人 過 去 未 曾 經 歷 的 生 活 體 驗, 以 及 增 進 體 系 間 的 相 互 溝 通 與 交 流, 發 揮 潛 能 與 優 點 並 肯 定 自 我 的 價 值 從 使 用 團 體 工 作 的 理 由 及 團 體 工 作 的 功 能 來 看, 透 過 小 團 體 的 力 量, 成 員 可 以 相 互 習 互 相 激 勵, 並 且 練 習 新 的 態 度 與 處 理 問 題 的 方 式 換 言 之, 便 是 提 供 成 員 一 個 替 代 習 口 語 說 服 以 及 重 新 建 構 主 要 經 驗 的 機 會, 這 些 也 是 產 生 自 我 效 能 的 來 源 而 且 團 體 工 作 的 功 能 之 一 是 修 正 成 員 對 事 實 的 知 覺, 以 及 歸 因 的 方 式, 也 就 是 說 透 過 其 他 成 員 對 事 件 的 回 饋, 而 重 新 修 正 自 我 的 歸 因 方 式, 進 而 建 屬 於 自 己 的 一 套 效 能 系 統 這 些 都 與 建 構 自 我 效 能 有 關, 所 以 團 體 工 作 成 為 本 研 究 所 運 用 的 工 作 方 法 貳 方 案 評 估 的 定 義 Royse Thyer & Padgett(2006) 認 為, 方 案 評 估 是 屬 實 務 上 的 努 力, 而 非 術 性 的 活 動, 主 要 的 意 圖 並 非 要 建 理 論 或 發 展 社 會 科 的 知 識 對 於 內 容, Duncan & Goddard(2005) 認 為, 評 估 是 有 系 統 地 蒐 集 有 助 於 做 出 合 適 決 策 的 資 訊, 其 內 涵 遠 超 過 前 測 後 測 數 字 與 圖 表 雖 然 對 評 估 的 定 義 稍 有 不 同, 但 都 包 含 相 似 的 概 念,Newcomer Hatry & Wholey(2004) 認 為, 方 案 評 估 是 有 系 統 地 呈 現 方 案 的 成 果, 包 括 持 續 地 監 控 方 案, 也 包 括 對 方 案 帶 來 衝 擊 的 研 究 Powell & Cassidy(2007) 在 分 析 不 同 者 的 觀 點 後, 為 方 案 評 估 作 出 以 下 結 論, 亦 為 本 研 究 所 持 之 觀 點, 即 方 案 評 估 是 有 系 統 地 蒐 集 不 同 形 式 的 資 訊, 並 且 將 資 訊 分 析 的 結 49

62 果, 運 用 在 修 正 方 案 增 加 效 能 並 幫 助 決 策 上 參 評 估 的 類 型 Scriven(1967) 將 評 估 區 分 為 形 成 性 評 估 (formative evaluation) 與 總 結 性 評 估 (summative evaluation), 將 實 施 議 題 與 方 案 效 用 分 開 討 論 之 後 ( 引 自 McDavid & Hawthorn, 2006), 形 成 性 與 總 結 性 評 估 就 成 為 方 案 評 估 中 很 重 要 的 概 念 (Spaulding, 2008) Powell & Cassidy(2007) 則 將 方 案 發 展 前 的 分 析 一 併 討 論, 成 為 三 類 的 評 估 類 型 一 評 估 需 求 與 資 產 發 展 完 善 的 方 案, 在 方 案 之 前 就 已 進 行 完 善 的 分 析 與 規 劃 Powell & Cassidy(2007) 建 議 對 需 求 與 資 產 的 評 估 (assessing needs and assets), 包 括 對 市 場 ( 潛 在 參 與 者 ) 需 求 的 評 估, 親 子 關 係 是 以 父 母 和 孩 子 / 父 子 / 母 子 為 對 象, 這 群 潛 在 參 與 者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有 何 需 求? 社 區 會 支 持 此 方 案 嗎? 是 否 已 存 在 其 他 類 似 方 案? 參 與 者 透 過 方 案 可 獲 得 甚 麼 好 處? 方 案 規 畫 者 頇 清 楚 方 案 發 展 的 目 標, 日 後 才 能 以 此 評 估 目 標 是 否 達 成 二 形 成 性 評 估 形 成 性 評 估 (formative evaluation) 又 稱 過 程 評 估 (process evaluation), 主 要 目 的 在 隨 著 方 案 執 行 的 過 程 中, 不 斷 反 覆 監 控 方 案 是 否 按 規 劃 進 行, 對 於 時 機 方 法 是 否 滿 足 參 與 者 期 待 等 方 式, 提 供 方 案 設 計 / 帶 領 者 回 饋, 以 隨 時 對 方 案 進 行 修 訂 三 總 結 性 評 估 總 結 性 評 估 (summative evaluation) 所 關 心 的 是 方 案 最 終 整 體 的 結 果 (Powell & Cassidy, 2007), 總 結 性 評 估 是 關 心 方 案 的 效 力 (effectiveness), 並 以 此 決 定 是 否 要 繼 續 推 行 此 方 案 或 減 低 預 算 或 不 再 執 行 此 方 案 肆 親 子 團 體 設 計 的 研 究 與 成 效 根 據 內 外 相 關 之 親 子 團 體 設 計 研 究, 特 別 針 對 新 移 民 家 庭 或 親 子 關 係 之 研 50

63 究 並 不 多 見, 研 究 者 就 相 關 研 究 進 行 說 明 徐 如 美 (2005) 在 外 籍 母 親 親 職 教 育 課 程 實 施 之 研 究 中, 融 合 PET STEP Be.Mod 的 課 程 模 式, 每 週 兩 小 時, 持 續 十 週, 共 二 十 小 時, 以 印 尼 和 越 南 籍 媽 媽 為 對 象, 採 小 團 體 方 式, 記 錄 團 體 過 程 並 進 行 深 度 訪 談,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讓 參 與 的 外 籍 母 親 在 精 神 上 獲 得 支 持 與 鼓 勵, 也 獲 得 個 人 自 我 的 成 長, 並 使 其 子 女 教 養 知 能 及 教 養 觀 念 獲 得 改 善 Lyn(2001) 透 過 家 長 教 育 和 家 庭 閱 讀 計 畫 的 研 究, 以 貧 窮 區 域 的 家 長 與 孩 子 為 對 象, 在 提 高 家 長 與 子 女 的 互 動 鼓 勵 家 長 分 享 自 己 的 感 覺 並 習 如 何 在 家 幫 助 子 女 習 方 面, 得 到 良 好 的 成 效 ; 外 籍 配 偶 在 語 文 上 的 能 力 較 差, 如 果 選 擇 適 當 的 繪 本, 透 過 閱 讀 的 方 式, 一 方 面 增 進 語 文 的 能 力, 在 提 升 能 力, 增 加 個 人 自 信 的 同 時, 也 幫 助 孩 子 習, 促 進 親 子 關 係, 改 善 教 養 態 度 與 模 式, 增 進 親 職 效 能 感, 所 以 在 課 程 中 置 入 許 多 共 讀 的 課 題 於 暖 身 活 動 與 主 題 活 動 中 為 了 讓 所 之 觀 念 與 技 巧 實 際 運 用 於 生 活 中, 第 二 到 第 九 單 元 並 設 計 有 家 庭 作 業, 一 方 面 在 強 化 該 單 元 之 所, 一 方 面 希 望 能 落 實 於 生 活 中 第 十 一 十 二 單 元 並 規 劃 親 子 共 的 實 務 課 程, 實 際 帶 領 外 籍 配 偶 與 孩 子 走 入 社 區 ( 引 自 徐 如 美, 2005) Barlow & Brown(2001) 以 父 母 效 能 訓 練 課 程 (PET) 來 探 討 父 母 參 與 家 長 教 育 計 畫 之 感 受 與 成 效, 計 畫 分 兩 部 分 :( 一 ) 教 養 計 畫 為 家 長 參 與 十 週 之 親 職 教 育 課 程 ;( 二 ) 校 計 畫 主 要 是 透 過 子 女 的 校 教 師 來 進 行, 目 的 在 增 進 子 女 的 自 信 心 及 自 我 概 念, 增 加 責 任 感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計 畫 增 進 了 父 母 自 我 控 制 和 冷 靜 思 考 的 能 力, 也 改 進 與 配 偶 的 互 動 關 係, 進 而 改 善 家 庭 生 活 ; 並 獲 得 子 女 身 心 發 展 的 資 訊, 增 加 與 子 女 感 同 身 受 的 感 覺, 瞭 解 造 成 子 女 問 題 的 真 正 原 因, 參 與 計 畫 之 父 母 都 非 常 滿 意 配 合 校 對 孩 子 在 自 信 心 上 的 提 昇, 親 子 關 係 更 好 Nicholoson(2002) 以 高 危 險 群 父 母 為 對 象, 研 究 子 女 教 養 的 心 理 教 育 計 畫 的 成 效, 所 謂 高 危 險 群 是 指 使 用 過 多 暴 力 語 言 或 體 罰, 且 是 低 收 入 戶 的 父 母 51

64 計 畫 分 四 階 段, 第 一 二 階 段 主 要 在 探 討 子 女 如 何 影 響 父 母 的 想 法 和 感 覺, 並 教 父 母 如 何 回 應, 並 思 考 對 於 子 女 是 否 有 過 度 期 望 的 現 象 ; 第 三 四 階 段 重 點 在 教 導 父 母 回 應 子 女 的 方 法, 並 教 導 正 向 的 教 養 方 式, 及 出 現 偏 差 行 為 時 的 管 教 策 略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父 母 的 語 言 暴 力 體 罰 行 為 減 少, 壓 力 減 低, 子 女 的 偏 差 行 為 減 少 ; 當 參 與 活 動 的 時 間 越 長, 父 母 與 子 女 的 正 向 互 動 比 率 增 加, 子 女 正 向 行 為 出 現 的 比 率 也 相 對 增 加, 由 此 推 論 家 庭 的 互 動 品 質 也 會 較 好 ( 引 自 徐 如 美,2005) 有 效 的 親 子 團 體 方 案 之 實 施, 應 是 透 過 溝 通 與 分 享, 最 好 是 在 團 體 中 來 實 施, 此 能 提 供 一 個 相 互 支 持 的 加 能 反 省 與 轉 變 的 情 境 家 長 成 為 一 位 積 極 參 與 並 自 我 負 責, 且 充 分 信 心 的 習 者 親 子 團 體 的 實 施, 主 題 內 容 部 份 固 然 重 要, 但 是 關 係 的 建 構 更 是 一 項 必 要 條 件 讓 團 體 暖 身, 解 除 成 員 武 裝 面 具, 建 溫 暖 友 善 安 全 關 係, 任 務 運 作 則 從 進 入 習 主 題 到 面 對 問 題 和 做 決 定, 並 習 新 觀 念 ( 廖 永 靜,2000) 綜 合 上 述 所 言, 本 研 究 以 Vygotsky 的 近 側 發 展 區 理 論 之 動 態 評 量 為 基 礎, 將 教 納 入 評 量 情 境 中, 透 過 教 介 入 與 互 動, 瞭 解 習 歷 程 的 改 變, 評 量 習 者 最 佳 發 展 水 準, 動 態 評 量 有 不 同 介 入 模 式, 可 選 擇 適 合 的 模 式 並 調 整, 以 切 合 評 估 需 求 ( 許 家 驊,2005) Feuerstein 的 習 潛 能 評 估 模 式 (Learning Potential Assessment Device, LPAD) 是 一 種 動 態 評 量 模 式, 評 估 程 序 為 前 測 - 中 介 習 - 後 測, 屬 於 非 標 準 化 的 臨 床 介 入, 除 了 可 以 評 量 實 際 發 展 能 力 外, 更 可 透 過 中 介 習 (mediated learning) 的 習 者 評 估 者 和 任 務 之 互 動 歷 程, 激 發 最 佳 發 展 水 準 (Tzuriel, 2001) 52

65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第 一 節 研 究 方 法 的 選 擇 社 會 科 的 研 究 方 法 主 要 區 分 為 兩 種, 一 種 為 質 化 研 究 方 法, 另 一 種 為 量 化 分 析 方 法, 此 這 兩 種 方 法 論 均 有 人 在 使 用, 但 其 不 論 在 理 論 的 背 景 目 標 邏 輯 研 究 設 計 語 言 取 向 等, 兩 者 皆 存 在 著 差 異 質 化 研 究 把 現 實 世 界 看 成 一 個 非 常 複 雜 的 現 象, 此 現 象 是 一 個 不 斷 在 變 動 的 動 態 事 實, 由 多 層 面 的 意 義 與 想 法 所 組 成, 質 的 研 究 透 過 研 究 者 與 被 研 究 者 之 間 的 互 動 對 事 物 進 行 深 入 細 緻 的 體 驗, 然 後 對 事 物 的 質 得 到 全 面 性 的 理 解 ( 陳 向 明,2009; 簡 春 安 和 鄒 平 儀,2004) 質 性 研 究 是 探 索 個 別 內 在 的 經 驗, 它 強 調 研 究 者 對 於 個 體 知 識 的 形 成 和 發 展, 不 只 是 受 到 知 識 內 在 法 則 影 響, 或 是 由 理 性 推 論 而 得 到, 反 而 是 受 到 日 常 生 活 世 界 中 不 斷 與 別 人 或 所 接 觸 的 人 事 物 產 生 彼 此 互 動 的 經 驗 ( 潘 淑 滿,2003) 此 外, 質 性 研 究 藉 著 面 對 面 眼 神 交 流 訪 談, 並 與 研 究 對 象 建 良 好 的 互 動 關 係, 使 受 訪 者 在 不 具 控 制 的 情 況 之 下, 針 對 研 究 者 所 要 傳 達 的 主 題 能 真 實 表 達 內 心 的 想 法 與 感 受 ; 在 教 育 上, 質 化 研 究 時 常 被 稱 為 自 然 式 探 究, 是 指 在 研 究 的 地 點 中 所 發 生 的 事 件, 或 者 是 研 究 的 主 題 是 在 自 然 情 境 中 發 生 的 黃 瑞 琴 (2008) 及 Fraenkel(2000) 敘 述 質 性 研 究 的 主 要 特 徵 為 下 : 一 強 調 自 然 情 境 自 然 的 情 境 狀 態 是 資 料 的 直 接 來 源, 而 研 究 者 是 質 性 研 究 中 的 主 要 工 具, 要 瞭 解 活 動 或 事 件 的 進 行, 質 性 研 究 者 在 自 然 情 境 中 和 參 與 者 互 動, 以 儘 量 不 干 擾 到 現 場 的 互 動 和 溝 通 方 式 為 主 二 強 調 文 字 敘 述 資 料 之 蒐 集 是 以 文 字 或 圖 片 型 態 陳 述 而 非 以 數 字 型 態 呈 現, 包 括 : 田 野 筆 記 相 片 個 人 評 論 等 等, 這 些 資 料 提 供 有 關 現 場 詳 細 的 描 述, 即 所 謂 厚 實 的 資 料 三 強 調 情 境 脈 絡 53

66 質 性 研 究 理 論 基 礎 中 的 現 象 理 論 來 說, 它 講 求 的 是 生 活 世 界 存 而 不 論 與 厚 實 描 述, 質 性 研 究 者 要 從 現 場 人 們 的 參 與 者 觀 點 出 發, 而 本 研 究 想 知 道 新 移 民 母 親 的 想 法, 將 整 體 現 象 當 做 一 個 複 雜 體 系 去 瞭 解 人 們 如 何 來 看 待 事 情 和 觀 察 事 物, 其 他 外 在 原 因 僅 是 次 要 的, 研 究 者 儘 可 能 把 握 受 訪 者 的 想 法 四 強 調 歸 納 分 析 研 究 傾 向 於 以 演 繹 歸 納 的 方 式 分 析 資 料, 從 資 料 蒐 集 過 程 中 發 展 和 歸 納 概 念 理 論, 不 先 擬 定 假 設 再 去 考 驗 它 的 結 果, 而 是 以 歸 納 的 取 向 來 分 析 概 念 五 強 調 彈 性 互 動 研 究 既 關 心 過 程 也 關 心 結 果, 這 是 一 種 習 的 過 程, 研 究 者 習 研 究 對 象 觀 看 世 界 的 方 式, 他 們 態 度 是 如 何 轉 變 成 行 動, 並 對 自 己 價 值 觀 有 新 的 覺 知, 隨 著 一 種 彈 性 與 臨 場 性 的 方 式 進 行 研 究 基 於 上 述 概 念, 量 化 和 質 性 研 究 兩 者 皆 有 其 優 缺 點, 且 兩 者 間 並 非 相 互 排 斥, 而 是 可 以 截 長 補 短 相 輔 相 成 ( 劉 松 瑜 張 韶 霞,2001) 本 研 究 著 眼 於 新 移 民 母 親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改 變, 這 是 一 種 主 觀 意 識 的 探 究, 涉 及 人 類 的 生 活 及 內 心 世 界, 屬 於 相 當 微 妙 複 雜 的 動 態 歷 程, 若 使 用 自 然 科 的 法 則 加 以 控 制 實 驗 測 量, 無 法 深 入 瞭 解 此 微 妙 關 係 再 者, 生 活 經 驗 是 一 動 態 的 變 化 歷 程, 重 視 受 訪 者 主 觀 知 覺 並 從 情 境 脈 絡 中 進 行 情 境 的 理 解, 在 呈 現 經 驗 歷 程 全 貌 的 同 時, 一 窺 現 象 背 後 的 真 意 ( 高 敬 文,1996) 使 用 量 化 研 究 只 能 陳 述 行 為 表 象, 欲 完 全 瞭 解 背 後 的 真 實 意 義, 需 兼 重 用 現 象 與 詮 釋 的 觀 點, 對 所 指 涉 的 對 象 與 主 客 體 意 向 加 以 擬 情 的 理 解 ( 洪 福 財,1998) 量 化 研 究 是 從 特 定 理 論 及 假 設 出 發, 嘗 試 透 過 研 究 來 建 通 則, 其 也 適 合 進 行 規 模 的 調 查 與 預 測 ( 陳 向 明,2009), 企 圖 建 放 諸 四 海 皆 準 的 原 理 原 則, 更 進 一 步 解 釋 預 測 和 控 制 社 會 的 現 象, 強 調 價 值 中 的 態 度, 以 達 成 客 觀 的 標 準 ( 胡 幼 慧,1996) 因 此, 量 化 研 究 的 基 本 信 念 可 歸 納 為 四 點 : 一 可 以 發 現 事 實, 透 過 計 量 分 析 的 方 法 觀 察 社 會 現 象, 其 可 信 度 更 高 54

67 二 可 以 驗 證 假 設 : 社 會 科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之 ㄧ 是 考 驗 假 設, 故 須 將 資 料 予 以 數 量 化, 再 以 統 計 的 假 設 檢 定 方 法 加 以 檢 驗 三 可 以 建 定 律 : 假 設 經 過 多 次 驗 證 程 序 而 得 到 相 同 的 結 果, 則 定 律 就 可 以 成 四 可 以 建 構 理 論 : 如 果 某 一 定 律 有 其 他 許 多 相 關 的 定 律 或 概 念 支 持, 進 而 建 構 完 整 的 概 念 系 統, 就 可 以 形 成 經 驗 性 的 理 論 綜 合 上 述 考 量, 本 研 究 兼 採 質 性 量 化 並 用 的 方 式, 並 以 質 性 研 究 法 為 主 量 化 研 究 法 為 輔 的 方 法 進 行 分 析 在 質 性 研 究 方 面, 本 研 究 以 參 與 式 觀 察 法 半 結 構 式 訪 談 法 (semi-structured in-depth interviews) 深 入 訪 談 新 移 民 母 親, 藉 以 探 討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經 歷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結 束 後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變 化 ; 在 量 化 研 究 方 面, 為 便 於 對 照 比 較, 本 研 究 以 研 究 者 自 編 之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對 新 移 民 母 親 施 以 前 後 測, 瞭 解 新 移 民 母 親 參 與 團 體 後 的 親 子 關 係 成 效 第 二 節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與 研 究 對 象 選 取 本 研 究 為 深 入 瞭 解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經 歷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後 的 親 子 關 係 變 化, 故 在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上 及 研 究 對 象 選 擇 做 下 列 安 排 壹 資 料 蒐 集 方 法 本 研 究 蒐 集 資 料 的 方 法, 主 要 以 深 入 訪 談 參 與 觀 察 法 及 問 卷 調 查 的 方 式, 來 瞭 解 受 訪 者 在 經 歷 共 讀 團 體 後 親 子 關 係 的 變 化 一 半 結 構 式 深 度 訪 談 訪 談 為 蒐 集 受 訪 者 對 特 定 事 件 或 生 活 經 驗 的 主 觀 感 受, 藉 由 不 預 設 立 場 的 提 問 避 免 形 式 化 的 問 答, 以 雙 向 互 動 的 對 話 過 程 蒐 集 豐 富 且 真 實 的 資 料 訪 談 的 進 行 通 常 是 由 研 究 者 引 導, 蒐 集 受 訪 者 的 語 彙 資 料, 來 瞭 解 研 究 對 象 如 何 敘 說 自 己 的 生 活 世 界 ( 黃 瑞 琴,2008) Van Manen 認 為 訪 談 具 有 兩 種 目 的 :( 一 ) 訪 談 可 以 用 來 作 為 探 索 和 收 集 經 驗 的 陳 述 資 料 的 方 法, 成 為 發 展 對 人 類 現 象 有 更 豐 富 和 深 入 理 解 力 的 資 源 ; 以 及 ( 二 ) 訪 談 可 以 當 作 與 夥 伴 ( 受 訪 者 ) 發 展 有 關 55

68 經 驗 意 義 的 會 話 關 係 之 工 具 ( 引 自 高 淑 清,2002) 本 研 究 認 為 唯 有 透 過 深 度 訪 談, 我 們 才 可 以 掌 握 受 訪 者 主 觀 的 意 義, 且 經 由 長 時 間 的 對 談, 研 究 者 可 以 有 充 分 時 間, 觀 察 受 訪 者 對 事 情 的 語 言 及 非 語 言 訊 息, 做 乃 至 相 連 的 事 物 做 一 個 前 因 後 果 的 資 訊 彙 整 藉 由 深 度 訪 談, 才 可 能 真 正 掌 握 研 究 對 象 之 社 會 行 動 背 後, 所 處 的 社 會 脈 絡 與 意 義 脈 絡 ( 陳 介 英,2006) 簡 言 之, 研 究 者 可 以 詳 細 及 客 觀 瞭 解 受 訪 者 所 思 索 想 以 及 其 情 緒 反 應 過 去 發 生 的 事 物, 她 們 反 映 出 的 行 為, 更 進 一 步 知 曉 她 們 的 價 值 觀 和 思 想 觀 念 本 研 究 選 擇 以 半 結 構 式 訪 談 方 式 進 行, 研 究 者 在 過 程 中 以 較 為 彈 性 方 式, 與 受 訪 者 進 行 互 動, 避 免 在 受 訪 者 訪 談 過 程 中 感 到 不 自 然 與 彆 扭, 或 是 讓 訪 談 過 程 失 焦 ; 此 外 研 究 者 也 多 鼓 勵 受 訪 者 多 回 應 多 參 與, 其 次 研 究 者 亦 視 訪 談 需 要 而 斟 酌 訪 談 進 行, 選 擇 加 入 訪 談 要 項 或 捨 去 多 此 一 舉 的 問 題 二 參 與 式 觀 察 人 類 的 生 活 是 持 續 活 動 的 過 程, 許 多 行 為 現 象 都 必 須 經 過 互 動 才 會 產 生 意 義, 而 意 義 的 產 生 會 隨 時 空 背 景 而 有 所 改 變 俗 民 誌 認 為 通 過 觀 察 被 研 究 者 的 生 活 習 慣 和 行 為 方 式, 來 瞭 解 她 們 的 思 維 方 式 和 看 待 世 界 的 角 度 ( 陳 向 明,2009) Bogdewic(1992) 認 為 參 與 式 觀 察 可 使 研 究 者 對 研 究 的 過 程 事 件 關 係 社 會 環 境 背 景 脈 絡 有 更 深 的 體 驗 ( 引 自 嚴 祥 鸞,1996) 基 於 上 述 理 由, 研 究 者 自 民 一 百 年 十 月 起 至 一 百 年 十 二 月 止, 對 新 移 民 母 親 進 行 為 期 三 個 月 的 參 與 式 觀 察 者 (participant observer) 希 望 經 由 參 與 新 移 民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瞭 解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新 移 民 母 親 與 新 臺 灣 之 子 女 的 互 動 模 式, 以 及 新 移 民 母 親 對 子 女 抱 持 的 教 養 態 度 跟 方 式 ; 另 一 方 面 觀 察 新 移 民 母 親 對 待 新 臺 灣 之 子 的 具 體 行 為 表 現, 得 知 新 移 民 母 親 對 他 們 的 管 教 方 式, 進 而 對 整 個 情 境 脈 絡 有 更 深 的 體 驗 Patton, M. Q 指 出 在 觀 察 現 場 中, 研 究 者 的 基 本 工 作 為 做 實 地 札 記 (field notes) ( 引 自 吳 芝 儀 李 奉 儒 譯,1995) 本 研 究 之 實 地 札 記 內 容 包 含 在 參 與 觀 察 的 過 程 中, 研 究 者 與 新 移 民 母 親 互 動 所 得 的 相 關 訊 息, 及 研 究 者 自 身 的 感 受 及 反 省 此 外, 在 研 究 場 域 裡, 研 究 者 身 兼 協 同 領 導 者 的 角 色, 為 了 避 免 球 員 兼 裁 判 56

69 或 期 望 與 偏 見 的 情 況 產 生, 本 研 究 資 料 將 以 訪 談 結 果 為 主, 實 地 札 記 為 輔, 並 將 兩 者 加 以 比 對, 以 減 少 研 究 者 的 主 觀 意 識 三 問 卷 調 查 本 研 究 另 以 研 究 者 自 編 之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 詳 見 附 件 五 ) 對 新 移 民 母 親 實 施 調 查 再 者, 以 研 究 者 先 前 之 參 與 團 體 的 經 驗, 新 移 民 母 親 對 題 項 的 認 知 能 力 上 是 有 落 差 的, 因 此 在 填 答 問 卷 時, 研 究 者 除 了 先 講 解 答 題 之 方 式 外, 並 詢 問 何 者 需 要 進 行 一 對 一 協 助 之 新 移 民 母 親 ; 另 外, 對 於 識 字 能 力 佳 的 新 移 民 母 親, 研 究 者 會 請 其 自 行 填 答, 新 移 民 母 親 於 作 答 結 束 繳 交 問 卷 時 會 檢 視 其 是 否 有 遺 漏 作 答 的 情 況 最 後, 本 研 究 將 以 半 結 構 式 深 度 訪 談 為 主, 參 與 觀 察 及 問 卷 調 查 為 輔, 對 訪 談 資 料 進 行 更 進 一 步 的 分 析 驗 證, 期 望 能 夠 呈 現 更 嚴 謹 完 整 的 研 究 結 果 貳 研 究 對 象 選 取 由 於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是 要 深 入 瞭 解 參 與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變 化, 因 此 本 研 究 對 象 是 以 參 與 團 體 的 陸 或 東 南 亞 的 新 移 民 母 親 為 對 象, 為 了 能 讓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順 利 的 進 行, 團 體 參 與 者 必 須 具 有 基 本 的 條 件 方 可 成 為 團 體 中 的 一 員 一 本 研 究 樣 本 選 取 的 原 則 ( 一 ) 設 籍 在 新 北 市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 二 ) 攜 帶 至 少 一 位 六 歲 以 下 的 幼 兒 來 參 與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 三 ) 新 移 民 母 親 至 少 要 具 備 基 本 的 聽 說 讀 之 中 文 能 力 二 抽 樣 方 法 本 研 究 將 採 取 意 取 樣 (purposive sampiling) 和 滾 雪 球 取 樣 (snowball sampiling) 的 抽 樣 方 法 主 要 是 因 為 新 移 民 女 性 來 臺 灣 之 後, 有 些 受 制 於 夫 家 的 迷 思 或 社 會 賦 予 的 標 籤 而 無 法 出 門 習 ; 有 的 需 工 作 協 助 家 庭 經 濟 負 擔, 以 致 時 間 上 無 法 配 合 ; 有 的 是 因 為 不 符 合 資 格 而 受 到 限 制 因 此 在 選 擇 團 體 成 員 的 時 候, 多 以 意 抽 樣 和 滾 雪 球 抽 樣 來 尋 找 研 究 對 象, 其 目 的 在 尋 找 典 型 且 能 豐 富 資 料 的 57

70 團 體 成 員 三 招 募 時 間 與 管 道 團 體 成 員 的 招 募 主 要 是 由 機 構 主 責 社 工 進 行 篩 選, 在 聯 繫 過 程 中, 機 構 會 先 跟 參 與 成 員 說 明 本 次 團 體 屬 於 研 究 型 的 團 體, 以 及 研 究 進 行 的 方 式 與 目 的 ; 待 團 體 活 動 正 式 開 始 之 後, 研 究 者 會 再 次 確 認 團 體 成 員 參 與 的 意 願 是 否 符 合 研 究 選 取 的 標 準, 以 及 是 否 能 提 供 豐 富 可 用 的 資 訊 研 究 者 於 100 年 7 月 初 開 始 進 行 樣 本 招 募 工 作, 團 體 活 動 於 100 年 10 月 至 12 月, 訪 談 時 間 為 101 年 3 月 份 招 募 結 果, 總 共 有 九 位 團 體 成 員, 此 九 位 團 體 成 員 均 接 受 訪 談 其 中 六 位 團 體 成 員 皆 來 自 機 構 意 取 樣 而 得, 另 外 三 位 是 透 過 意 取 樣 的 成 員 介 紹 而 加 入 團 體 因 此 本 研 究 結 果 之 發 現, 乃 得 自 於 九 位 受 訪 者 參 與 團 體 後 的 經 驗 與 改 變 ( 受 訪 記 錄 時 間 如 下 表 3-2-1) 表 受 訪 記 錄 時 間 表 受 訪 者 訪 談 日 期 訪 談 時 間 訪 談 地 點 娜 娜 3 月 9 號 10:00-12:00(120 分 鐘 ) 受 訪 者 家 中 阿 清 3 月 12 號 15:30-17:00(90 分 鐘 ) 受 訪 者 家 中 阿 豔 3 月 8 號 14:30-16:00(90 分 鐘 ) 麥 當 勞 阿 英 3 月 7 號 11:30-13:00(90 分 鐘 ) 麥 當 勞 小 鄧 3 月 19 號 15:00-16:10(70 分 鐘 ) 受 訪 者 家 中 燕 子 3 月 9 號 14:30-16:00(90 分 鐘 ) 受 訪 者 家 中 Nina 3 月 12 號 10:30-12:00(90 分 鐘 ) 受 訪 者 家 中 小 金 3 月 14 號 14:00-16:00(120 分 鐘 ) 受 訪 者 家 中 四 研 究 對 象 基 本 資 料 在 受 訪 者 基 本 資 料 中, 受 訪 對 象 均 來 自 陸 或 東 南 亞 的 新 移 民 母 親, 年 紀 最 者 現 年 39 歲, 年 紀 最 輕 為 26 歲 居 住 地 分 別 是 在 新 北 市 的 淡 水 區 中 永 和 板 橋 區 三 重 區 不 等, 受 訪 的 新 移 民 母 親 育 有 一 到 四 位 的 子 女, 多 數 只 生 一 位 新 臺 灣 子 女, 其 子 女 年 紀 均 為 六 歲 以 下, 最 小 為 11 個 月, 最 為 4 歲 5 個 月 ; 對 應 到 新 移 民 原 生 家 庭 的 子 女 數 方 面, 新 移 民 原 生 家 庭 子 女 數 多 者, 其 傾 向 生 育 較 多 新 臺 灣 子 女 歷 部 分, 受 訪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以 高 中 職 居 多, 中 小 次 之 58

71 在 婚 姻 狀 態 上, 受 訪 者 均 為 在 婚 姻 關 係 中 ; 且 居 住 型 態 以 核 心 家 庭 為 主, 僅 有 兩 位 是 屬 於 家 庭 的 模 式 較 特 別 的 是, 其 中 一 位 新 移 民 女 性 要 協 助 照 顧 小 叔 的 生 活 起 居 在 就 業 型 態 部 分, 受 訪 者 多 屬 於 無 酬 家 務 工 作 者, 僅 有 一 位 是 有 酬 家 庭 代 工 ; 此 跟 臺 籍 配 偶 的 職 業 地 位 也 有 相 關 連, 多 數 的 臺 籍 配 偶 職 業 屬 穩 定 白 領 階 級 者, 只 有 一 位 是 從 事 農 林 漁 牧 業 者 就 來 臺 時 間 而 言, 最 短 是 兩 年 多, 最 常 是 十 年 以 上, 後 者 為 來 臺 唸 書 的 華 僑 ; 對 應 到 身 分 證 的 領 取 上, 僅 有 兩 位 移 民 母 親 有 領 身 分 證, 其 餘 沒 有 身 分 證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未 符 合 申 請 資 格, 以 及 還 未 去 辦 理 放 棄 籍 的 程 序 在 參 與 團 體 次 數 方 面,12 次 全 勤 者 有 四 位, 因 孩 子 生 病 請 假 以 至 於 參 與 11 次 的 有 兩 位, 其 餘 三 位 受 訪 者 中, 有 兩 位 因 事 假 和 病 假 以 致 於 只 有 9 次 參 與 團 體, 唯 獨 一 位 參 與 8 次 的 新 移 民 媽 媽, 因 其 孩 子 患 有 氣 喘, 加 上 天 候 不 佳 不 便 於 外 出, 因 此 缺 席 四 堂 課 受 訪 者 基 本 資 料 詳 見 表

72 編 碼 籍 家 中 身 分 排 行 年 齡 證 總 數 娜 娜 印 尼 歲 有 阿 清 越 南 歲 無 小 紅 阿 豔 阿 英 小 鄧 燕 子 Nina 小 金 中 歲 無 湖 北 中 湖 北 中 湖 北 中 湖 南 中 福 建 中 福 建 中 福 建 歲 無 歲 無 歲 無 歲 無 歲 無 歲 無 表 研 究 對 象 基 本 資 料 教 育 來 臺 配 偶 經 居 住 職 業 程 度 時 間 濟 狀 況 型 態 高 中 10 無 酬 家 農 林 漁 核 心 職 畢 年 務 工 作 牧 業 家 庭 業 以 上 資 訊 及 小 無 酬 家 4 年 核 心 通 訊 傳 畢 業 務 工 作 多 家 庭 播 業 專 科 無 酬 家 2 年 金 融 及 核 心 畢 業 務 工 作 多 保 險 業 家 庭 中 畢 業 無 酬 家 務 工 作 高 中 無 酬 家 職 畢 務 工 作 業 高 中 無 酬 家 職 肄 務 工 作 業 中 無 酬 家 畢 業 高 中 職 畢 業 小 畢 業 7 年 多 5 年 務 工 作 多 核 心 營 造 業 家 庭 金 融 及 多 保 險 業 家 庭 核 心 三 代 4 年 營 造 業 同 堂 3 年 批 發 及 核 心 零 售 業 無 酬 家 4 年 金 融 及 務 工 作 多 有 酬 家 7 年 庭 代 工 多 資 料 來 源.. 研 究 者 根 據 受 訪 者 的 基 本 資 料 整 理 而 成 保 險 業 電 力 及 燃 氣 供 應 業 家 庭 核 心 家 庭 核 心 家 庭 子 女 數 年 齡 上 課 次 數 女 (3.4M) 女 (11M) 12 男 (3.4M) 12 男 (4.5M) 11 男 (3.3M) 12 男 (2.4M) 9 男 (2.2M) 男 (2 歲 ) 8 男 (1.9M) 12 女 (2.1M) 9 男 (3 歲 ) 11 60

73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 與 研 究 流 程 壹 研 究 工 具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工 具 有 訪 談 綱 要 研 究 者 錄 音 筆 問 卷 調 查 表, 茲 介 紹 如 下 : 一 訪 談 綱 要 本 研 究 採 質 性 研 究 法, 藉 由 與 受 試 者 面 對 面 的 的 訪 談, 分 享 對 事 物 的 意 見 與 想 法, 才 能 夠 更 真 實 更 貼 近 受 訪 者 真 正 的 情 緒 感 受 想 法 與 經 驗, 以 達 到 研 究 者 對 研 究 問 題 有 更 深 入 的 體 認, 為 使 受 訪 者 自 由 地 述 說 自 身 經 驗, 以 及 使 資 料 的 蒐 集 更 加 完 善, 在 進 行 訪 談 前, 研 究 者 事 先 蒐 集 與 閱 讀 相 關 的 文 獻 並 輔 以 指 導 教 授 的 意 見, 依 據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撰 寫 訪 談 綱 要 訪 談 綱 要 之 題 項 分 為 三 面 向, 分 別 是 :( 一 ) 新 移 民 母 親 原 生 家 庭 教 養 方 式 ;( 二 ) 新 移 民 母 親 參 與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的 目 的, 以 及 對 於 課 程 的 看 法 ;( 三 ) 參 與 團 體 後 對 自 身 親 子 關 係 及 家 庭 關 係 的 改 變 ( 訪 談 綱 詳 見 附 件 七 ) 二 研 究 者 角 色 定 位 陳 向 明 (2009) 認 為 質 性 研 究 是 以 研 究 者 作 為 研 究 工 具, 在 自 然 情 境 下 採 用 多 種 資 料 蒐 集 方 式 對 社 會 現 象 進 行 整 體 性 探 究, 透 過 與 研 究 對 象 互 動, 對 其 行 為 和 意 義 建 構 以 獲 得 解 釋 性 理 解 的 一 種 活 動 因 此 整 個 研 究 過 程 均 圍 繞 著 研 究 者, 研 究 者 是 最 基 本 且 最 重 要 的 研 究 工 具 ( 王 文 科,2002) 研 究 者 在 進 入 研 究 場 域 時, 應 該 先 會 與 被 研 究 者 建 立 良 好 關 係 的 方 法 Maxwell(1994) 認 為 研 究 者 必 須 持 有 4C 原 則..( 一 ) 連 結 (connections) 即 通 過 一 定 的 人 際 關 係 與 被 研 究 者 建 立 信 任 和 友 好 的 關 係 ( 二 ) 交 流 (communication).. 研 究 者 願 意 和 被 研 究 者 彼 此 交 流 真 誠 的 意 見 和 感 受 ( 三 ) 謙 恭 有 禮 (courtesy).. 指 的 是 研 究 者 應 該 尊 重 被 研 究 者 的 異 文 化, 傾 聽 他 們 的 心 聲 ( 四 ) 合 作 (cooperation) 研 究 者 要 主 動 為 被 研 究 者 排 憂 解 難, 使 研 究 成 為 一 種 相 互 受 益 的 行 為 ( 引 自 陳 向 明,2009) 綜 合 者 對 質 性 研 究 的 論 述, 可 歸 納 出 研 究 者 應 具 備 下 列 七 個 角 色 : 尊 重 開 放 的 研 究 者 真 誠 專 注 的 傾 聽 者 思 緒 敏 銳 的 觀 察 者 自 我 覺 察 的 反 思 者 文 化 61

74 關 懷 的 溝 通 者 生 命 故 事 的 閱 讀 者 和 本 質 意 義 的 詮 釋 者 研 究 者 在 指 導 教 授 之 密 切 指 導, 和 研 究 所 多 數 師 生 之 持 續 協 助 下, 以 上 述 七 個 角 色 為 標 竿, 不 斷 磨 鍊 自 己 修 正 自 己 激 勵 自 己, 俾 能 盡 力 達 成 做 為 一 個 稱 職 的 質 性 研 究 者 三 錄 音 筆 研 究 者 在 訪 談 期 間, 使 用 錄 音 筆 記 錄 與 受 訪 者 之 間 的 對 話, 以 利 研 究 者 事 後 進 行 逐 字 稿 撰 寫 與 回 憶 訪 談 歷 程 錄 音 前 會 在 向 受 訪 者 重 申 錄 音 作 為 逐 字 稿 分 析 之 用, 及 謹 慎 保 密 原 則, 徵 求 受 訪 者 同 意 後 才 於 訪 談 時 間 使 用 錄 音 筆 進 行 錄 音 四 問 卷 調 查 表 ( 一 )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1. 基 本 資 料 部 分 包 括 受 訪 者 姓 名 年 齡 籍 教 育 程 度 就 業 狀 況 在 臺 居 住 時 間 子 女 數 語 言 使 用 家 庭 結 構 2. 課 程 部 分 包 含 訊 息 來 源 一 週 閱 讀 時 間 想 閱 讀 之 原 因 等 ( 二 ) 親 子 共 讀 量 表 本 量 表 係 運 用 林 姿 君 (2006) 的 0-3 歲 嬰 幼 兒 家 長 實 施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共 計 31 題 其 內 容 建 構 分 為 五 部 分 : 包 括 新 移 民 母 親 對 幼 兒 的 閱 讀 信 念 ( 共 5 題 )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共 讀 圖 書 的 選 擇 ( 共 8 題 )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共 讀 情 境 的 佈 置 ( 共 6 題 )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共 讀 策 略 和 方 法 的 運 用 ( 共 7 題 ) 和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共 讀 資 源 的 運 用 ( 共 5 題 ) 此 份 問 卷 中 的 各 向 度 Cronbach α 係 數 介 於.685 至.846 量 表 記 分 採 Likert 四 點 量 表, 依 序 給 予 分, 表 示 完 全 同 意 同 意 不 同 意 完 全 不 同 意 ; 其 中 在 新 移 民 母 親 對 幼 兒 閱 讀 信 念 題 組 中 的 第 五 題 為 反 向 題, 計 分 方 式 為 分, 最 後 依 總 分 做 整 體 性 之 分 析 ( 三 ) 親 子 關 係 量 表 本 量 表 係 運 用 盧 蘇 偉 湯 惠 珠 (1998) 父 母 成 長 DIY 中 的 親 子 關 係 量 表, 共 計 20 題 其 內 容 可 分 為 四 部 分 : 包 含 家 長 對 幼 兒 的 教 養 方 式 ( 第 題, 共 計 6 題 ) 家 長 跟 孩 子 的 互 動 方 式 ( 第 題, 共 計 4 62

75 題 ) 親 子 間 的 溝 通 模 式 ( 第 題, 共 6 題 ) 與 家 長 對 子 女 的 管 教 態 度 ( 第 題, 共 4 題 ) 量 表 計 分 以 Likert 五 點 量 表, 給 予 分, 表 示 很 不 符 合 不 符 合 尚 符 合 符 合 及 非 常 符 合, 最 後 依 總 分 做 整 體 性 之 分 析 得 分 在 八 十 分 以 上, 表 示 親 子 關 係 良 好 ; 七 十 分 以 上, 表 示 親 子 關 係 尚 好 ; 六 十 分 以 上, 表 示 親 子 關 係 尚 無 問 題 ; 四 十 分 以 上, 表 示 親 子 關 係 宜 加 強 ; 四 十 分 以 下, 表 示 親 子 關 係 有 障 礙 貳 研 究 流 程 本 研 究 針 對 先 前 相 關 文 獻 的 理 解, 於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活 動 進 行 前 與 活 動 後, 分 別 請 新 移 民 母 親 進 行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之 填 答, 再 於 團 體 結 束 後 兩 個 月 進 行 半 結 構 式 個 別 訪 談, 最 後 進 行 資 料 的 分 析, 詳 細 研 究 流 程 如 下 圖 一 準 備 階 段 ( 一 ) 問 題 形 成 與 閱 讀 相 關 文 獻 研 究 者 透 過 相 關 論 文 書 籍 與 報 章 雜 誌 等 來 蒐 集 資 料, 以 及 閱 讀 內 外 相 關 研 究, 探 究 方 向 及 範 圍 以 建 構 本 研 究 之 理 論 ; 對 親 子 關 係 等 議 題 有 所 瞭 解 之 後, 並 以 新 移 民 女 性 為 對 象, 經 指 導 教 授 之 指 導 與 修 正, 而 形 成 研 究 問 題 及 架 構 二 研 究 實 施 階 段 ( 一 ) 確 定 研 究 對 象 與 訪 談 綱 由 機 構 以 意 抽 樣 及 滾 雪 球 方 式 尋 找 符 合 資 格 的 新 移 民 家 庭 作 為 團 體 成 員, 共 選 取 九 位 新 移 民 母 親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 為 了 研 究 需 要 而 擬 定 訪 談 綱 及 問 卷, 訪 談 綱 包 含 新 移 民 女 性 原 生 家 庭 教 養 方 式, 親 子 共 讀 的 意 涵,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自 我 改 變 親 子 關 係 家 庭 關 係 等 面 向, 綜 合 上 述 以 作 為 本 研 究 之 訪 談 綱 ; 問 卷 則 分 為 三 部 分 : 一 為 受 訪 者 的 基 本 資 料 二 為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三 為 親 子 關 係 等 問 項 ( 二 ) 團 體 進 行 / 關 係 建 在 十 二 次 團 體 進 行 前, 向 團 體 成 員 重 新 表 明 身 分, 並 重 申 研 究 目 的, 以 及 向 受 訪 者 保 證 訪 談 資 料 僅 供 研 究 分 析 之 用, 將 來 資 料 會 以 代 碼 匿 名 表 示, 並 會 確 實 63

76 做 好 保 密 工 作, 取 得 受 訪 者 信 任 並 徵 求 受 訪 者 將 訪 談 內 容 及 過 程 全 錄 音 以 方 便 於 日 後 資 料 的 完 整 呈 現 及 整 理, 最 後 雙 方 簽 定 研 究 同 意 書 ( 詳 見 附 件 五 ), 包 含 團 體 前 後 的 施 測, 以 及 至 少 一 次 性 的 訪 談 ( 三 ) 參 與 觀 察 在 十 二 次 團 體 進 行 的 過 程 中, 研 究 者 暨 為 團 體 之 協 同 領 導 者, 也 以 參 與 觀 察 者 的 身 分 進 入 團 體, 除 了 可 以 跟 團 體 成 員 有 密 切 的 互 動 外, 也 可 以 藉 此 觀 察 團 體 成 員 在 團 體 中 的 親 子 互 動 關 係 與 因 應 方 式 並 於 每 次 團 體 結 束 後 撰 寫 團 體 活 動 記 錄, 瞭 解 每 一 次 團 體 成 員 的 變 化 以 及 親 子 互 動 方 式 研 究 者 之 觀 察 記 錄 將 與 受 訪 者 之 訪 談 結 果 互 相 呼 應 與 解 釋 ( 四 ) 訪 談 進 行 1. 半 結 構 式 訪 談 選 定 研 究 對 象 之 後, 針 對 訪 談 綱 進 行 半 結 構 式 訪 談, 研 究 者 從 2011 月 12 月 至 2012 年 3 月 底, 分 別 與 九 位 研 究 對 象 進 行 訪 談, 以 誠 摰 的 邀 約, 確 認 受 訪 者 受 訪 的 意 願, 訪 談 地 點 則 以 研 究 對 象 方 便 考 量 後 決 定, 在 訪 談 前, 先 與 研 究 對 象 說 明 研 究 目 的 方 法, 使 研 究 對 象 有 受 到 尊 重 的 感 覺, 訪 談 時 間 以 分 鐘 為 原 則, 訪 談 至 少 一 次, 訪 談 次 數 以 資 料 蒐 集 的 情 況 而 定 2. 訪 談 過 程 訪 談 時 研 究 者 將 參 考 訪 談 綱 所 列 的 題 目 向 受 訪 者 發 問, 但 考 量 在 受 訪 期 間 的 訪 談 流 暢 及 資 料 收 集 的 深 度 與 廣 度, 研 究 者 會 依 據 受 訪 者 回 答 續 問 問 題, 而 不 受 限 於 訪 談 綱 的 問 項 方 式 3. 記 錄 訪 談 結 果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研 究 者 會 事 先 徵 求 受 訪 者 的 同 意 使 用 錄 音 器 材 將 訪 談 的 內 容 進 行 完 善 記 錄 此 外, 研 究 者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也 會 以 重 點 記 述 方 式 將 訪 談 重 點 摘 錄, 確 保 訪 談 與 逐 字 稿 之 一 致 性 三 研 究 分 析 階 段 ( 一 ) 轉 譯 訪 談 內 容 與 資 料 分 析 64

77 研 究 者 先 將 訪 談 錄 音 檔 轉 為 逐 字 稿 內 容, 之 後 將 所 蒐 集 的 所 有 資 料 以 不 同 方 式 找 出 概 念 進 行 資 料 編 碼 比 較 與 分 析 ( 二 ) 撰 寫 研 究 結 論 與 討 論 研 究 者 依 據 訪 談 資 料 分 析 的 結 果, 藉 由 概 念 與 主 題 分 析, 並 與 相 關 文 獻 對 照 後, 提 出 研 究 結 論 與 具 體 建 議 65

78 準 備 階 段 : 研 究 問 題 形 成 準 備 階 段 : 閱 讀 親 子 關 係 之 相 關 文 獻 與 整 理 聚 焦 研 究 問 題 與 省 思 研 究 實 施 階 段 : 確 定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實 施 階 段 : 擬 定 訪 談 綱 / 問 卷 對 照 初 步 歸 納 的 資 料 前 測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實 施 ( 參 與 式 觀 察 ) 後 測 半 結 構 式 訪 談 研 究 分 析 階 段 : 轉 譯 訪 談 內 容 與 資 料 分 析 研 究 分 析 階 段 : 撰 寫 研 究 結 論 與 討 論 省 思 主 題 間 是 否 有 矛 盾 之 處 研 究 分 析 階 段 : 完 成 研 究 報 告 圖 研 究 流 程 圖 66

79 第 四 節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壹 方 案 設 計 一 實 施 緣 起 根 據 研 究 顯 示, 親 子 共 讀 可 以 增 進 親 子 親 密 關 係, 提 昇 閱 讀 能 力, 同 時 有 鑑 來 臺 之 新 移 民 母 親 有 親 職 教 育 需 求 者, 希 冀 藉 親 子 共 讀 繪 本 的 方 式, 提 昇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相 處 及 教 導 二 活 動 目 的 藉 由 多 元 閱 讀, 加 強 文 化 習, 適 應 在 地 社 會, 檢 視 個 人 與 家 庭 生 活, 協 助 新 移 民 母 親 習 教 養 子 女 的 方 法 及 技 巧, 提 升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親 職 教 養 知 能 及 家 庭 共 之 契 機, 增 進 家 庭 幸 福 和 諧 藉 親 子 共 讀 繪 本, 透 過 閱 讀 簡 潔 趣 味 的 文 字 及 生 活 化 之 素 材, 增 進 新 移 民 母 親 及 其 子 女 之 語 文 及 閱 讀 能 力 三 實 施 對 象 :9 對 設 籍 新 北 市 之 新 移 民 母 親 及 其 子 女 為 實 施 對 象 四 實 施 期 程 : 民 100 年 10 至 12 月, 每 週 一 次, 計 十 二 次 五 實 施 時 間 : 每 週 一 上 午 9 時 00 分 至 12 時 00 分 六 實 施 地 點 : 新 北 市 板 橋 區 七 團 體 帶 領 者 : 實 踐 兒 童 與 家 庭 系 講 師 八 預 期 效 益 透 過 閱 讀 與 討 論 簡 潔 趣 味 的 文 字 及 生 活 化 之 童 書, 提 升 新 移 民 母 親 親 職 教 養 知 能 及 家 庭 共 之 契 機, 增 進 家 庭 幸 福 和 諧 運 用 團 體 探 索 之 方 式, 分 享 彼 此 經 驗, 增 進 家 庭 間 之 人 際 互 動 與 建 親 子 良 好 溝 通 模 式 貳 團 體 課 程 介 紹 在 課 程 方 面, 新 移 民 母 親 及 其 子 女 為 課 程 習 者, 且 提 供 托 育 照 顧 服 務 的 方 式, 以 有 品 質 並 與 新 移 民 媽 媽 同 步 習 課 程 共 為 十 二 次, 為 能 合 乎 媽 媽 及 小 孩 之 不 同 需 求, 課 程 進 行 模 式 分 為 媽 媽 組 跟 兒 童 組 自 上 午 九 點 至 十 一 點 時 間, 媽 媽 和 孩 子 個 別 分 組 上 課, 從 十 一 點 到 十 二 點 的 時 間 為 親 子 共 樂 時 間, 讓 孩 子 與 媽 67

80 媽 有 共 同 的 親 子 時 光, 並 引 導 媽 媽 如 何 在 共 樂 時 間 帶 領 孩 子 一 起 完 成 作 品 媽 媽 組 課 程 模 式 詳 見 表 3-4-1, 兒 童 組 課 程 活 動 安 排 ( 詳 見 表 3-4-2) 參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選 用 繪 本 介 紹 本 研 究 之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所 採 取 之 閱 讀 文 選, 以 天 下 雜 誌 出 版 社 出 版 之 我 的 感 覺 系 列 中 的 喜 歡 我 自 己 我 好 害 怕, 以 及 我 會 關 心 別 人 這 三 本 繪 本 書 為 主 我 的 感 覺 系 列 這 套 書, 其 內 容 有 深 度, 不 因 是 兒 童 書 而 流 於 膚 淺 失 去 內 涵, 它 用 兒 童 可 以 懂 的 語 言 把 道 理 講 了 出 來, 也 藉 機 讓 成 人 可 以 了 解 孩 子 的 內 心 世 界, 促 進 與 孩 子 之 間 親 子 關 係 親 子 共 讀 繪 本 請 見 表 次 數 課 程 名 稱 1. 喜 歡 我 自 己 2. 喜 歡 我 自 己 3. 喜 歡 我 自 己 4. 喜 歡 我 自 己 5. 我 好 害 怕 6. 我 好 害 怕 教 目 標 表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課 程 表 暖 身 9:00-9:40 課 程 活 動 內 容 繪 本 欣 賞 09:40-10:40 1. 相 見 歡 * 團 隊 介 紹 2. 建 關 係 影 片 播 放 * 課 程 介 紹 3. 說 明 上 課 模 式 手 指 謠 : * 繪 本 欣 賞 能 說 出 自 己 是 我 真 的 很 不 * 詞 彙 解 釋 特 別 的 人 錯 * 共 讀 技 巧 一 見 面 禮 : 牙 籤 1. 說 出 為 什 麼 要 手 指 謠 : * 繪 本 導 讀 喜 歡 自 己 我 是 特 別 的 * 詞 彙 解 釋 2. 自 己 的 長 處 有 人 * 共 讀 技 巧 二 哪 些? 見 面 禮 : 花 豆 手 指 謠 : * 團 體 帶 讀 繪 能 說 出 作 自 己 愛 像 一 陣 風 本 真 好 見 面 禮 : 珍 珠 * 共 讀 技 巧 三 手 指 謠 : 虎 姑 婆 小 帆 * 繪 本 欣 賞 知 道 害 怕 視 一 船 * 詞 彙 解 釋 種 正 常 反 應 見 面 禮 : * 共 讀 技 巧 四 卸 妝 棉 了 解 害 怕 反 而 帶 動 唱 : * 繪 本 導 讀 可 以 保 護 我 發 光 如 星 * 詞 彙 解 釋 茶 點 時 間 共 樂 時 光 10:40-11:10 11:10-12:00 小 點 心 親 子 共 樂 小 點 心 小 點 心 小 點 心 小 點 心 小 點 心 親 子 共 樂 習 單 親 子 共 樂 習 單 親 子 共 樂 習 單 分 組 討 論 親 子 共 樂 習 單 分 組 討 論 親 子 共 樂 68

81 我 好 害 怕 我 好 害 怕 我 會 關 心 別 人 我 會 關 心 別 人 我 會 關 心 別 人 見 面 禮 : 迴 紋 * 共 讀 技 巧 五 針 1. 說 出 令 人 害 怕 帶 動 唱 : 原 因 2. 面 對 害 怕 時 處 見 面 禮 : 橡 皮 * 共 讀 技 巧 六 理 方 式 參 觀 圖 書 館 說 出 每 個 人 都 需 要 關 心 說 出 關 心 別 人 方 法 有 哪 些 發 光 如 星 擦 * 繪 本 討 論 見 面 禮 : 魔 鬼 * 圖 書 館 介 紹 氈 帶 動 唱 : 愛 我 們 的 家 * 共 讀 技 巧 七 * 繪 本 欣 賞 * 詞 彙 解 釋 見 面 禮 :ok 繃 * 共 讀 技 巧 八 * 繪 本 導 讀 手 指 謠 : * 詞 彙 解 釋 小 手 擺 後 面 * 繪 本 討 論 見 面 禮 : 口 香 * 共 讀 技 巧 糖 九 十 1. 知 道 別 人 跟 我 複 習 兒 歌 歌 有 一 樣 感 覺 2. 行 關 心 他 人 見 面 禮 : 棉 花 * 角 色 扮 演 的 行 為 曲 棒 我 會 關 心 別 人 * 舉 辦 親 子 共 讀 成 果 發 表 資 料 來 源 : 引 自 團 體 帶 領 者 整 理 時 間 * 繪 本 導 讀 表 兒 童 組 課 程 活 動 表 課 程 內 容 09:00-09:20 暖 身 活 動 ( 手 指 謠 律 動 ) 點 名 09:20-09:40 第 一 堂 : 繪 本 教 09:40-10:00 第 二 堂 : 活 動 一 10:00-10:30 如 廁 洗 手 點 心 時 間 小 點 心 小 點 心 小 點 心 小 點 心 小 點 心 10:30-11:00 第 二 堂 : 活 動 二 ( 故 事 分 享 與 延 伸 活 動 ) 11:00-12:00 第 三 堂 : 親 子 共 樂 資 料 來 源 : 引 自 團 體 帶 領 者 整 理 習 單 分 組 討 論 親 子 共 樂 習 單 習 單 分 組 討 論 親 子 共 樂 習 單 習 單 成 果 展 彩 排 69

82 表 書 名 作 者 繪 者 出 版 社 喜 歡 我 自 己 Spelma n, C.M. 我 好 Spelma 害 怕 n, C.M. 我 會 關 Spelma 心 別 人 n, C.M. Parkins on, K. Parkins on, K. Parkins on, K. 天 下 雜 誌 天 下 雜 誌 天 下 雜 誌 親 子 共 讀 繪 本 出 版 簡 介 日 期 書 中 安 排 一 隻 小 天 竺 鼠 和 他 的 朋 友, 讓 孩 子 可 以 很 容 易 聯 想 到 自 身 情 形, 培 養 小 孩 的 自 尊 心 和 獨 的 態 度 清 楚 地 表 達 了 害 怕 這 個 孩 子 最 普 遍 遭 遇 的 情 緒 主 題, 並 提 供 給 孩 子 貼 心 的 解 決 方 式 引 導 孩 子 如 何 為 人 設 身 處 地 著 想 讓 他 們 透 過 小 熊 的 觀 點 看 世 界, 貼 近 孩 子 的 情 境 和 語 言, 提 供 孩 子 想 像 一 個 彼 此 關 心 的 社 會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壹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第 五 節 資 料 分 析 方 法 與 嚴 謹 度 資 料 的 整 理 是 資 料 分 析 之 重 要 前 題, 有 詳 實 的 資 料, 研 究 者 在 分 析 資 料 時, 才 有 詳 細 與 足 夠 的 脈 絡 可 尋 為 使 整 個 研 究 過 程 所 蒐 集 到 的 資 料 更 有 組 織 且 有 系 統 呈 現 Marchall & Rossman(2006), 典 型 的 資 料 分 析 程 序 可 區 分 為 六 個 階 段 : 將 資 料 予 以 組 織 ; 從 資 料 組 織 當 中, 找 出 範 疇 主 題 與 樣 式 或 模 式 ; 針 對 資 料 的 範 疇 主 題 或 樣 式 模 式 等 加 以 編 碼 ; 檢 驗 逐 漸 浮 現 而 出 的 理 解 ; 尋 求 其 他 可 能 的 解 釋, 故 撰 寫 報 告 時, 資 料 整 理 的 主 要 方 法 是 歸 類, 而 歸 類 的 基 礎 是 建 類 屬 類 屬 的 確 定 和 建 必 須 通 過 登 錄, 即 將 有 意 義 的 詞 短 語 句 子 或 段 落 用 一 定 的 碼 號 標 示 出 來 ( 陳 向 明,2009) 整 理 和 分 析 資 料 是 指 對 所 蒐 集 的 原 始 資 料 進 行 加 工, 將 原 始 資 料 經 過 打 散 重 組 濃 縮, 使 其 逐 步 趨 於 系 統 化 和 條 理 化 的 過 程 ( 陳 向 明,2009) 因 此, 研 究 者 每 次 訪 談 完 畢 後, 均 盡 量 於 一 週 內 將 訪 談 錄 音 內 容 謄 寫 成 逐 字 稿, 逐 字 稿 70

83 內 容 有 些 請 他 人 代 為 轉 謄, 轉 謄 後 的 檔 案 由 研 究 者 對 照 逐 字 稿 再 次 聆 聽, 以 確 定 其 準 確 性 其 次, 將 訪 談 錄 音 轉 謄 成 逐 字 稿, 然 後 進 行 個 別 參 與 者 的 編 碼, 如 : 娜 娜, 編 碼 表 示 : 娜 娜 為 研 究 參 與 者 的 編 號 ;01 是 指 訪 第 一 頁 ;22-24 表 示 從 第 22 行 到 第 24 行 資 料 建 檔 後, 研 究 者 從 逐 字 稿 文 本 中, 仔 細 閱 讀 並 來 回 檢 視, 進 而 指 認 標 記 受 訪 者 談 話 內 容 中 的 意 思, 以 受 訪 者 對 話 內 容 中 一 段 完 整 的 陳 述 作 為 分 析 的 單 位, 記 下 研 究 者 對 資 料 的 初 步 想 法, 將 之 給 予 編 碼 (code) 之 後 將 受 訪 者 以 交 叉 比 對 方 式 找 出 相 關 連 的 項 目, 將 相 同 分 類 的 的 項 目 歸 在 一 起, 再 從 不 同 項 目 中 找 出 更 的 類 屬 來 包 含 下 面 的 類 屬 此 外, 量 化 資 料, 係 指 八 位 受 訪 者 分 別 依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上 之 前 後 測 評 量 分 數 而 言 故 本 研 究 依 八 位 受 訪 者 之 前 後 測 分 數, 瞭 解 經 由 親 子 共 讀 後 對 其 親 子 關 係 改 變 之 研 究 其 中 有 一 位 受 訪 者 因 在 作 答 上 有 遺 漏 現 象, 因 此 其 量 表 不 予 以 採 計, 共 本 研 究 最 終 有 八 位 受 訪 者 進 行 分 析 整 體 而 言, 本 研 究 將 採 用 類 屬 分 析 進 行 資 料 的 整 理 ; 類 屬 是 指 在 資 料 中 尋 找 反 覆 出 現 的 現 象, 它 是 資 料 分 析 中 的 一 個 意 義 單 位, 代 表 的 是 資 料 所 呈 現 的 一 個 觀 點 或 主 題 ( 陳 向 明,2009) 在 資 料 整 理 與 分 析 過 程 中, 為 了 提 升 研 究 的 品 質, 研 究 者 與 指 導 教 授 長 期 透 過 電 子 信 件 以 及 相 互 討 論 的 過 程, 讓 整 個 研 究 能 夠 逐 漸 清 晰, 並 引 導 研 究 者 朝 向 更 具 邏 輯 更 清 楚 的 研 究 脈 絡 發 展, 以 提 升 研 究 結 果 的 信 效 度 最 後, 再 將 量 化 所 得 結 果 與 質 性 的 文 字 資 料 互 為 分 析 解 釋 和 佐 證, 以 更 清 楚 呈 現 出 親 子 共 讀 對 提 昇 家 長 與 幼 兒 間 的 親 子 關 係 變 化 貳 嚴 謹 度 質 性 研 究 所 強 調 的 是 對 研 究 歷 程 與 意 義 的 了 解, 以 及 人 們 在 不 同 或 特 有 的 文 化 脈 络 下 的 經 驗 ( 胡 幼 慧 姚 美 華,1996); 質 性 研 究 能 針 對 研 究 中 複 雜 的 研 究 問 題 提 供 具 有 深 度 的 資 料, 但 在 質 性 研 究 中 有 其 限 制, 主 要 來 自 於 質 性 資 料 的 客 觀 性 難 以 掌 握, 其 研 究 價 值 與 判 斷 標 準 是 量 化 研 究 所 無 法 依 據 的 在 本 研 究 中, 研 究 者 為 確 保 與 訪 談 者 資 料 的 真 實 性, 將 所 有 訪 談 資 料 以 逐 字 稿 轉 譯 方 式 分 析, 71

84 針 對 訪 談 過 程 中 不 清 楚 的 部 份, 進 一 步 利 用 電 話 方 式 來 取 得 完 整 的 資 料, 以 幫 助 研 究 者 更 清 楚 理 解 問 題 質 性 研 究 能 針 對 複 雜 的 問 題 提 供 具 有 深 度 的 資 料, 以 幫 助 研 究 者 釐 清 問 題, 在 質 性 研 究 上, 因 容 易 出 現 研 究 者 主 觀 判 斷 而 常 常 受 到 質 疑, 對 於 質 性 研 究 者 而 言, 有 若 干 因 素 將 不 利 於 研 究 所 要 求 的 效 度, 包 括 :( 一 ) 蒐 集 的 資 料 數 量 龐 性 質 非 常 複 雜 ;( 二 ) 蒐 集 的 資 料 內 容 豐 富, 不 僅 是 表 面 數 據 或 膚 淺 表 象, 皆 有 許 多 深 層 資 料 ;( 三 ) 不 易 排 除 主 見 成 見 或 偏 見 觀 點 ;( 四 ) 重 視 詮 釋, 但 詮 釋 者 常 帶 有 主 觀 的 色 彩 ( 林 生 傳,2003); 而 胡 幼 慧 姚 美 華 (1996) 提 出 四 種 檢 證 質 性 研 究 的 方 法, 即 為 ( 一 ) 確 實 性 (Credibility);( 二 ) 可 轉 換 性 (Transferability); ( 三 ) 可 靠 性 (Dependability) 及 ( 四 ) 可 確 認 性 (Comfirmability) 完 整 的 質 性 研 究 嚴 謹 度 是 呈 現 資 料 本 身 所 必 須 的, 研 究 者 結 合 上 述 各 者 對 於 研 究 嚴 謹 性 的 檢 驗 方 法 後, 採 用 可 靠 性 可 轉 換 性 確 實 性 以 及 可 信 賴 性 四 點 作 為 檢 視 本 研 究 之 嚴 謹 度, 說 明 如 下 : 一 可 信 賴 性 ( 內 在 效 度 ) 即 為 研 究 者 真 正 觀 察 所 希 望 觀 察 的, 也 是 研 究 資 料 真 實 的 程 度, 其 方 法 為 長 期 涉 入 持 續 探 索, 研 究 者 在 經 過 幾 次 與 新 移 民 母 親 接 觸 後, 對 於 她 們 的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看 法 有 更 深 入 性 的 瞭 解, 在 分 析 資 料 時 預 計 將 以 主 題 詮 釋 的 方 式 來 檢 證 研 究 資 料 的 效 度, 歸 納 出 主 題 所 共 同 的 概 念, 並 且 比 較 其 得 到 的 研 究 結 果 是 否 有 相 符 合, 以 達 到 此 研 究 的 穩 定 性 與 一 致 性 二 可 轉 換 性 ( 外 在 效 度 ) 指 受 訪 者 所 陳 述 的 真 實 感 受 與 經 驗 高 淑 清 (2002) 認 為 受 訪 者 所 陳 述 之 感 受 與 經 驗, 是 能 有 效 的 轉 換 成 文 字 加 以 敘 述, 其 意 涵 在 於 反 思 所 有 研 究 過 程 中 所 涉 及 的 步 驟 及 資 料 的 轉 換 程 序, 是 否 達 到 透 明 化, 是 需 要 反 覆 地 檢 視 ; 研 究 者 將 有 效 的 資 料 描 述 轉 換 成 文 字 來 敘 述, 質 性 研 究 由 於 樣 本 較 少, 所 得 到 的 結 果 分 析 常 常 不 易 加 以 推 論, 因 此, 研 究 者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能 隨 時 自 我 檢 證, 將 其 所 得 到 的 結 果 變 成 能 推 論 的 可 能 性 72

85 三 可 靠 性 ( 內 在 信 度 ) 指 受 訪 者 經 驗 的 重 要 性 與 唯 一 性, 在 資 料 本 身 與 取 得 過 程 中 都 必 須 清 楚 說 明 研 究 者 將 整 個 研 究 過 程 與 決 策 詳 述 說 明, 以 供 判 斷 資 料 的 可 靠 性, 在 研 究 中 可 透 過 許 多 方 式 來 增 加 研 究 結 果 的 信 度, 利 用 錄 影 錄 音 方 式 記 錄, 並 以 著 重 對 共 讀 活 動 以 及 團 體 結 束 後 追 蹤 訪 談 的 真 實 描 述, 皆 可 增 加 研 究 信 度 上 的 可 靠 程 度 四 可 確 認 性 ( 客 觀 性 ) 為 了 避 免 資 料 過 於 主 觀 及 偏 見, 研 究 者 是 以 彈 性 可 協 商 的 態 度 進 入 研 究 現 場, 並 且 將 所 有 的 訪 談 過 程 錄 音, 均 由 研 究 者 親 自 謄 打 訪 談 逐 字 稿, 訪 談 後 的 逐 字 稿 資 料, 研 究 者 將 反 覆 聆 聽 錄 音 檔 加 以 核 對, 若 有 不 清 楚 的 地 方 將 以 電 話 口 頭 的 方 式, 請 受 訪 者 審 核 並 加 以 確 認 其 真 實 感 受 研 究 者 在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中 與 訪 談 者 建 良 好 關 係,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透 過 電 話 聯 繫 與 面 對 面 接 觸 或 訪 談, 有 助 於 研 究 者 瞭 解 受 訪 者 真 實 的 世 界, 並 且 隨 時 詢 問 指 導 教 授 提 供 研 究 者 不 同 角 度 的 思 考 脈 絡, 以 避 免 有 研 究 者 偏 差 的 描 述 第 六 節 研 究 倫 理 考 量 在 質 性 研 究 上, 研 究 者 對 於 倫 理 議 題 必 須 特 別 留 意,Bogdan 和 Biklen(1998, 2001) 指 出 倫 理 讓 人 想 到 一 個 最 高 權 威 和 絕 對 的 意 象, 且 是 為 了 保 護 研 究 對 象 自 身 的 權 益 ( 引 自 黃 光 雄,2001), 研 究 者 在 資 料 蒐 集 的 過 程 中 必 須 知 覺 道 德 倫 理 問 題 的 存 在, 並 謹 守 研 究 倫 理 與 社 會 工 作 專 業 倫 理, 才 能 真 實 體 驗 研 究 對 象 的 內 在 世 界 以 下 為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倫 理 的 考 量 : 一 對 研 究 對 象 身 心 及 權 益 上 的 保 護 本 研 究 選 取 之 研 究 對 象 是 在 研 究 者 充 份 告 知 的 情 況 下, 同 意 並 且 自 願 參 與 本 研 究 ; 研 究 者 先 清 楚 說 明 選 擇 研 究 對 象 的 原 則 及 原 因, 明 確 交 代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及 重 點 進 行 訪 談 時, 研 究 者 除 了 會 以 簡 短 的 話 語 來 說 明 研 究 的 目 的 外, 在 時 間 和 地 點 的 選 擇 上, 均 配 合 研 究 對 象 的 時 間, 以 不 造 成 研 究 對 象 困 擾 為 原 則, 並 與 研 究 對 象 建 互 相 信 任 與 尊 重 的 關 係, 如 受 訪 者 有 任 何 感 到 不 舒 服 的 地 方, 可 告 知 73

86 研 究 者, 並 且 隨 時 擁 有 退 出 本 研 究 的 權 利 二 對 研 究 對 象 資 料 的 保 密 在 訪 談 之 初, 研 究 者 即 向 受 訪 者 清 楚 說 明 自 己 身 份 與 訪 談 錄 音 的 規 則, 並 保 證 在 訪 談 中 受 訪 者 所 說 的 一 切 內 容, 研 究 者 均 會 加 以 保 密 ; 在 資 料 處 理 方 面, 研 究 者 將 研 究 對 象 所 有 的 個 人 資 料 及 訪 談 資 料 文 件, 均 以 隱 密 文 件 來 妥 善 保 管 ; 至 於 訪 談 資 料 的 分 析 與 呈 現 上, 研 究 者 皆 以 匿 名 的 方 式 處 理, 在 引 用 研 究 對 象 的 訪 談 稿 進 行 分 析, 且 在 資 料 報 告 的 呈 現 上 不 偽 造 或 竄 改 訪 談 資 料 74

87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與 分 析 本 研 究 以 新 移 民 母 親 的 角 度 來 看 她 與 新 臺 灣 之 子 間 的 親 子 關 係, 旨 在 探 討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參 與 十 二 次 的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後, 瞭 解 其 所 呈 現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改 變 本 研 究 共 訪 問 九 位 有 效 樣 本, 根 據 受 訪 者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和 整 理 本 章 共 分 為 四 節, 依 照 研 究 目 的 進 行 本 章 節 之 安 排, 第 一 節 九 位 獨 身 跨 海 來 臺 的 母 親, 描 繪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家 庭 背 景 資 料 及 樣 貌, 參 加 親 子 共 讀 課 程 之 原 因 第 二 節 共 讀 對 她 們 產 生 的 改 變, 瞭 解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參 與 親 子 共 讀 課 後, 對 自 我 認 同 角 色 認 同 上 的 自 我 改 變, 以 及 社 會 關 係 方 面 的 增 進 第 三 節 共 讀 對 她 們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影 響, 說 明 在 經 歷 親 子 共 讀 後,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親 子 溝 通 技 巧 管 教 態 度 親 子 互 動 及 教 養 方 式 上, 跟 新 臺 灣 之 子 之 親 子 關 係 有 無 因 此 產 生 改 變 ; 其 次, 以 量 化 分 析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參 與 共 讀 團 體 之 前 後 測 分 數 變 化, 呈 現 出 對 於 新 移 民 母 親 自 身 親 子 關 係 等 的 影 響 及 改 變 第 四 節 共 讀 帶 給 她 們 在 家 庭 關 係 上 的 影 響, 從 新 移 民 與 先 生 的 婚 姻 關 係 談 起, 她 們 與 臺 灣 的 婆 家, 祖 的 娘 家 之 互 動 經 營 關 係 以 下 分 別 闡 述 之 : 第 一 節 九 位 獨 身 跨 海 來 臺 的 母 親 本 節 首 先 描 繪 受 訪 者 的 家 庭 樣 貌 ; 其 次 根 據 受 訪 者 共 有 的 特 質 進 行 相 關 闡 述, 有 關 受 訪 者 的 家 庭 背 景 資 料 及 概 況 此 外, 基 於 個 案 保 密 原 則, 受 訪 者 以 代 號 稱 呼 娜 娜 為 印 尼 華 僑, 自 十 七 歲 那 年 追 隨 姐 姐 也 來 臺 灣 唸 書 中 文, 在 臺 灣 已 居 住 十 多 年, 已 有 臺 灣 身 分 證 現 年 三 十 八 歲 的 她 與 先 生 孕 育 四 個 孩 子, 分 別 是 兩 男 兩 女, 老 長 子 已 經 三, 準 備 生 高 一, 老 二 次 子 小 五 要 升 小 六 ; 老 三 女 兒 現 在 三 歲 多, 老 么 小 女 兒 尚 在 強 褓 中 娜 娜 自 述 在 兒 子 之 前 還 有 一 個 男 生, 但 後 來 因 病 夭 折, 其 整 整 過 了 五 年 才 走 出 陰 霾 再 次 受 孕, 篤 信 基 督 教 的 她 認 為 孩 子 是 上 天 賜 予 的 禮 物, 加 上 娜 娜 和 先 生 都 喜 愛 孩 子, 所 以 對 於 自 己 一 手 照 顧 四 個 75

88 孩 子 而 言, 她 很 習 以 為 常 但 娜 娜 也 表 示, 考 量 到 家 中 經 濟 狀 況 的 問 題, 所 以 不 會 再 生 了 先 生 婚 前 因 為 職 業 傷 害, 導 致 左 手 截 肢, 加 上 經 濟 不 緊 氣, 生 活 多 以 臨 時 工 和 申 請 補 助 居 多, 現 為 伊 甸 社 工 員 長 期 協 助 的 經 輔 個 案 娜 娜 表 示 自 己 會 參 加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也 是 社 工 員 的 介 紹, 在 此 之 前 她 為 協 助 先 生 負 擔 加 計, 在 家 裡 做 家 庭 代 工 補 貼 生 活 開 銷, 後 來 生 完 小 女 兒 之 後, 因 為 不 便 於 一 邊 照 顧 兩 個 孩 子 ( 女 兒 小 女 兒 ) 一 邊 做 家 庭 代 工, 便 全 心 在 家 裡 做 專 職 家 管 在 孩 子 的 教 育 品 格 上, 娜 娜 非 常 的 注 重, 且 過 去 的 脾 氣 非 常 的 兇, 對 孩 子 的 管 教 嚴 厲, 但 與 孩 子 在 共 讀 上 是 沒 有 方 法 的, 只 有 在 睡 前 圖 畫 書 講 完 就 結 束, 沒 有 跟 孩 子 有 更 多 的 互 動 ; 反 觀 在 參 加 共 讀 期 間 是 攜 帶 女 兒 參 加, 現 在 將 課 堂 中 習 的 內 容 運 用 在 跟 女 兒 的 共 讀 情 境 中, 娜 娜 認 為 跟 孩 子 關 係 也 變 好 了, 互 動 也 多 了, 更 重 要 的 是 管 教 孩 子 上 也 有 方 法 阿 清 為 參 與 團 體 成 員 中 最 年 輕 的 越 南 姊 妹, 年 紀 只 有 26 歲 剛 來 臺 灣 半 年 多 就 懷 孕, 目 前 在 臺 灣 已 居 住 四 年 多 的 阿 清 與 先 生 育 有 一 子 與 先 生 相 差 十 多 歲 的 阿 清 表 示, 和 先 生 是 相 識 在 越 南, 因 先 生 到 當 地 去 工 作, 兩 人 因 而 結 下 此 段 姻 緣 先 生 從 事 資 訊 業, 與 朋 友 合 夥 開 公 司, 工 作 地 點 時 間 較 不 固 定, 也 算 是 在 家 工 作 者 阿 清 則 為 全 職 家 務 工 作 者, 以 照 顧 孩 子 為 生 活 重 心 ; 與 婆 婆 分 別 住 在 同 一 棟 但 不 同 層 樓, 婆 婆 平 時 自 己 在 市 場 做 生 意 阿 清 自 述 剛 來 臺 灣 有 嚴 重 的 婆 媳 問 題, 覺 得 很 自 卑 婆 婆 看 不 起 她, 加 上 跟 婆 婆 之 間 在 教 養 孩 子 上 的 觀 念 落 差, 使 婆 媳 之 間 的 溝 通 更 加 僵 化 ; 而 先 生 總 覺 得 在 外 面 賺 錢 已 經 夠 累 了, 回 家 還 要 處 理 太 太 跟 媽 媽 之 間 的 問 題, 兩 人 常 因 此 而 起 爭 執 在 教 養 孩 子 上, 阿 清 覺 得 剛 結 婚 來 臺 灣 就 懷 孕, 在 沒 有 人 可 以 幫 忙 她 的 情 況 下, 所 有 的 事 情 都 要 自 己 處 理, 在 每 天 都 24 小 時 都 與 孩 子 相 處 下, 久 而 久 之 對 孩 子 少 了 耐 性 多 了 煩 感, 覺 得 自 己 連 喘 口 氣 的 時 間 都 沒 有 因 此 在 與 孩 子 進 行 共 讀 方 面 也 很 少, 在 陪 孩 子 玩 樂 的 時 間 也 很 少, 多 半 是 一 個 在 做 家 事 一 個 在 旁 邊 玩 在 參 加 共 讀 班 後, 阿 清 認 為 當 會 如 何 跟 孩 子 的 共 讀 方 式 後, 自 己 跟 孩 子 在 溝 通 和 互 動 方 式 有 改 變, 孩 子 的 76

89 脾 氣 也 變 好 了, 在 教 養 上 也 會 使 用 方 法 教 導 孩 子, 而 不 是 用 打 罵 居 多 ; 跟 先 生 和 婆 婆 的 關 係 也 越 來 越 佳, 和 先 生 也 會 講 更 多 的 心 理 話 跟 婆 婆 也 有 越 多 的 互 動, 自 己 也 越 來 越 喜 歡 走 出 家 門 跟 社 會 接 軌, 甚 至 在 共 讀 團 體 結 束 後, 阿 清 也 去 報 名 夜 間 部 繼 續 念 書, 不 僅 自 己 可 以 習 新 知 識, 也 可 以 作 為 孩 子 的 好 榜 樣 小 紅 現 年 34 歲, 為 中 湖 北 省 姊 妹 自 護 專 畢 業 後 就 在 上 海 醫 院 當 護 理 人 員, 與 先 生 認 識 是 因 為 先 生 自 畢 業 後 去 陸 上 海 工 作 兩 人 在 一 同 參 加 陸 旅 遊 時 結 下 姻 緣, 婚 後 兩 人 先 定 居 於 陸 上 海, 並 把 居 住 在 湖 北 的 父 母 接 過 來 同 住 在 過 程 中, 先 生 還 遠 渡 重 洋 去 美 唸 碩 士, 小 紅 也 相 陪 作 伴, 但 突 然 到 完 全 陌 生 環 境 的 她, 一 方 面 要 照 顧 孩 子 一 方 面 要 重 新 適 應 全 英 語 環 境, 還 不 時 要 先 生 協 助 她 的 生 活 適 應, 此 讓 先 生 也 一 面 需 專 心 於 課 業 一 面 要 照 顧 她 們 母 子, 在 兩 人 都 焦 頭 爛 額 之 下, 小 紅 跟 先 生 商 量 要 先 回 上 海 居 住, 家 中 有 父 母 也 可 以 互 相 做 個 照 應, 兩 人 前 後 在 上 海 居 住 九 年, 中 間 有 四 至 五 年 的 時 間 是 跟 父 母 一 起 生 活, 直 到 母 親 過 世 後 不 想 待 在 上 海 房 子 觸 景 傷 情, 才 與 先 生 一 同 回 到 臺 灣 生 活 小 紅 提 到 自 己 來 到 臺 灣 才 兩 年 多, 很 喜 歡 臺 灣 的 生 活 模 式, 除 生 活 非 常 的 便 利 外, 臺 灣 人 也 都 很 親 切 夫 妻 回 到 臺 灣 生 活 後, 先 生 轉 職 到 金 融 公 司 上 班, 家 中 經 濟 生 活 無 虞, 小 紅 為 全 職 陪 伴 孩 子 的 成 長 她 表 示 從 小 跟 孩 子 就 有 進 行 共 讀, 但 僅 止 於 書 唸 完 就 結 束 了, 沒 有 跟 孩 子 有 較 深 層 的 互 動, 她 自 述 在 一 天 二 十 四 小 時 陪 伴 孩 子 下, 自 己 在 前 年 患 有 輕 度 憂 鬱 症, 因 此 跟 孩 子 和 先 生 間 較 有 摩 擦, 孩 子 也 因 為 全 天 跟 她 相 處 在 一 起, 脾 氣 變 得 暴 躁 母 子 之 間 常 常 吵 架, 孩 子 心 理 不 好 受 之 外, 小 紅 跟 孩 子 互 動 也 少, 在 教 養 孩 子 上 更 加 困 難 在 參 與 共 讀 班 後, 小 紅 表 示 現 在 跟 孩 子 在 進 行 共 讀 情 況 越 來 越 好, 也 會 跟 孩 子 有 深 入 的 討 論, 發 現 藉 由 故 事 書 的 互 動, 孩 子 的 脾 氣 慢 慢 穩 定, 也 變 得 開 心, 親 子 關 係 有 提 昇, 且 自 己 也 不 斷 成 長 阿 豔 是 由 小 紅 介 紹 進 入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的 媽 媽, 現 年 33 歲 的 她 是 中 湖 北 省 人, 與 先 生 育 有 兩 子, 兒 子 目 前 就 讀 小 一 年 級, 小 兒 子 是 三 歲 半, 今 年 暑 假 過 後 就 要 進 入 幼 稚 園 中 班 就 讀 來 臺 灣 已 經 近 八 年 的 她, 除 了 做 專 職 的 家 庭 主 婦 77

90 外, 一 手 教 養 兩 個 孩 子 外, 更 要 照 顧 年 邁 的 公 公 雖 與 公 公 不 住 在 同 一 屋 簷 下, 但 每 天 中 午 需 給 公 公 送 午 餐, 晚 上 全 家 人 也 是 在 公 公 家 吃 完 飯 才 回 家 結 婚 後 的 前 幾 年, 先 生 因 工 作 關 係 只 有 周 休 假 日 才 回 家 休 息, 阿 豔 平 時 週 一 至 週 五 得 母 兼 父 職, 還 得 負 起 照 顧 公 公 的 責 任, 在 這 樣 雙 重 的 壓 力 下, 阿 豔 表 示 壓 力 真 的 很, 幾 乎 沒 有 自 己 的 個 人 空 間, 也 顯 少 有 喘 口 氣 的 時 光 先 生 從 事 營 造 業, 算 是 小 康 家 庭, 但 是 阿 豔 認 為 家 裡 經 濟 並 不 寬 裕, 只 是 收 支 平 衡 而 已, 會 想 要 再 送 孩 子 上 之 後, 去 外 面 找 份 兼 差, 來 支 援 家 裡 的 開 銷 在 跟 孩 子 互 動 教 養 方 面, 阿 豔 在 受 訪 時 表 示 對 自 己 的 兒 子 在 教 養 上 很 頭 痛, 她 覺 得 孩 子 疑 似 有 過 動 情 況, 於 近 期 要 帶 至 醫 院 給 醫 生 進 行 評 估 她 表 示 每 次 孩 子 一 吵 鬧, 她 就 很 容 易 動 怒, 親 子 關 係 非 常 不 佳, 甚 至 覺 得 自 己 該 去 看 心 理 醫 生, 需 要 有 人 好 好 跟 她 聊 聊 天, 說 一 說 心 中 的 事 情, 並 且 瞭 解 是 不 是 自 己 那 裡 有 問 題 共 讀 課 程 對 她 而 言, 她 覺 得 收 獲 很 多, 除 了 自 己 在 觀 念 上 有 不 一 樣 外, 在 跟 孩 子 相 處 上 脾 氣 也 變 得 較 溫 和, 在 生 氣 前 都 會 想 到 共 讀 班 所 的 內 容, 所 以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相 較 以 往 是 有 正 面 提 昇 阿 英 為 中 湖 北 省 媽 媽, 現 年 33 歲, 是 由 之 前 上 過 共 讀 班 的 陸 配 媽 媽 介 紹 而 來 參 加 先 生 從 事 金 融 保 險 業, 家 裡 經 濟 寬 裕, 阿 英 來 臺 五 年 多 的 時 間 都 在 家 專 職 帶 小 孩, 平 時 參 加 社 區 媽 媽 組 成 的 PG 課 程, 團 體 組 成 方 式 包 含 臺 籍 媽 媽 外 籍 媽 媽 ( 指 陸 東 南 亞 籍 的 新 移 民 ), 參 加 PG 的 媽 媽 們 用 輪 流 的 方 式 來 帶 各 式 各 樣 的 活 動, 教 導 孩 子 們 日 常 生 活 的 概 念, 可 以 說 是 進 入 幼 兒 園 前 的 準 備 阿 英 表 示 自 己 是 一 個 很 內 向 的 人, 尤 其 是 到 了 臺 灣 這 陌 生 的 環 境 後, 不 是 很 積 極 主 動 去 參 加 活 動, 但 是 在 經 歷 過 PG 團 體 跟 共 讀 班 後, 她 發 現 自 己 到 很 多 的 知 識, 也 變 得 更 有 信 心 再 者, 她 提 到 之 前 沒 出 門, 在 家 自 己 帶 孩 子 都 沒 有 方 法, 也 不 知 道 如 何 跟 孩 子 相 處, 只 是 會 覺 得 孩 子 很 吵 會 一 直 鬧 脾 氣, 自 己 心 情 也 不 是 很 好 ; 先 生 下 班 回 家 時 間 也 不 是 很 固 定, 且 先 生 下 班 後 也 累 了, 有 時 候 夫 妻 之 間 沒 有 有 趣 的 話 題 在 共 讀 班 結 束 後, 她 發 覺 自 己 會 運 用 共 讀 班 的 技 巧 跟 孩 子 互 動, 孩 子 越 來 越 喜 歡 讀 書, 每 天 都 會 要 求 要 聽 故 事, 她 說 她 覺 得 好 有 成 就 感 ; 跟 78

91 先 生 也 開 啟 不 同 的 話 題, 改 變 兩 人 的 相 處 方 式 小 鄧 為 中 湖 南 省 人, 現 年 28 歲, 與 先 生 育 有 兩 子, 分 別 是 三 歲 跟 兩 歲 先 生 屬 於 自 營 業 者, 家 中 經 濟 無 虞, 小 鄧 來 臺 灣 已 四 年, 在 家 裡 專 職 照 顧 孩 子 跟 公 公 她 表 示 來 臺 灣 初 期 只 有 去 上 過 府 規 定 基 本 的 時 數 課 程, 之 後 懷 孕 因 害 喜 嚴 重 就 在 家 中 待 產, 且 兒 子 出 生 後 患 有 氣 喘, 所 以 天 氣 不 好 也 不 便 帶 孩 子 出 門 她 表 示 自 己 來 臺 灣 最 常 去 的 地 方 就 是 醫 院 菜 市 場 跟 在 家 中 做 衛 生 打 掃 然 而, 她 覺 得 自 己 跟 親 子 共 讀 班 的 因 緣 也 很 奇 妙, 小 鄧 自 述 有 一 次 帶 孩 子 去 衛 生 所, 在 等 待 的 同 時 隨 手 翻 閱 架 上 的 DM, 就 看 到 親 子 共 讀 班 的 開 課 資 訊 原 本 以 為 是 在 教 導 孩 子 習 注 音 符 號 等 課 程, 心 想 先 讓 孩 子 去 習 也 是 不 錯 的, 所 以 就 帶 兩 個 孩 子 來 參 加 活 動 在 受 訪 過 程 中, 她 用 出 乎 意 料 的 詞 彙 表 示, 原 來 這 比 教 注 音 符 號 還 好, 因 為 習 共 讀 技 巧 後, 她 現 在 更 瞭 解 在 進 行 親 子 共 讀 時, 如 何 讓 孩 子 專 心 且 可 以 深 入 討 論 讓 孩 子 有 更 多 表 達 的 機 會, 也 用 共 讀 班 習 的 教 養 方 式, 協 助 孩 子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可 以 獨 燕 子 為 中 福 建 省 人, 現 年 28 歲, 來 臺 灣 三 年 多, 與 先 生 育 有 一 子 先 生 目 前 從 事 網 絡 零 售 業, 近 期 要 到 中 沿 海 發 展 事 業 燕 子 當 初 也 是 透 過 有 上 課 的 媽 媽 介 紹 進 來, 一 直 以 來 對 她 的 印 象 就 是 一 位 很 積 極 習 的 媽 媽, 她 的 孩 子 是 所 有 媽 媽 帶 來 孩 子 中 年 紀 最 小 的 一 位, 可 是 無 論 是 刮 風 或 下 雨, 遠 住 在 淡 水 的 燕 子 永 遠 是 最 早 到 班 的 一 位, 從 未 聽 她 喊 累, 反 而 每 次 都 是 精 神 奕 奕 的 來 到 課 堂 上 住 在 淡 水 區 的 她 也 跟 社 區 的 媽 媽 組 成 PG 團 體, 除 了 媽 媽 之 間 可 以 互 相 分 享 作 伴 外, 也 可 以 讓 孩 子 間 彼 此 熟 悉 作 伴, 習 同 儕 互 動 NINA 為 中 福 建 省 人, 現 年 31 歲 先 生 從 事 保 險 業, 自 述 與 先 生 的 相 識 要 感 謝 她 的 公 公 與 先 生 的 相 識 是 在 陸, 先 生 本 是 陪 著 公 公 回 到 陸 探 親, 後 來 自 己 跑 去 參 加 陸 內 的 旅 遊 團, 因 而 結 識 NINA 兩 人 分 道 揚 鑣 回 到 各 自 的 工 作 崗 位 後, 頻 繁 用 通 訊 網 路 聯 繫 下, 也 促 成 兩 人 在 半 年 後 決 定 攜 手 共 進 一 生 來 臺 灣 已 四 年 多 的 她, 跟 先 生 育 有 一 子 一 女 NINA 表 示 因 為 婆 婆 過 世 的 早, 在 79

92 加 上 剛 到 人 生 地 不 熟 的 臺 灣 就 懷 孕, 所 以 兩 個 孩 子 都 是 自 己 一 手 帶 的 NINA 在 第 一 次 團 體 班 的 自 我 介 紹 中 提 到, 自 己 是 一 位 很 喜 歡 交 朋 友 的 人, 很 喜 歡 跟 人 來 往, 喜 歡 熱 鬧, 在 活 動 中 也 很 積 極 跟 其 他 姊 妹 互 動 提 到 來 參 加 共 讀 班 的 也 是 經 由 小 紅 的 介 紹, 兩 人 是 在 在 去 上 府 的 生 活 適 應 班 時 認 識 的 姊 妹 小 金 為 中 福 建 省 的 姊 妹, 現 年 39 歲, 跟 先 生 的 認 識 是 透 過 友 人 的 介 紹 而 共 結 連 理 先 生 從 事 工 程 方 面 的 工 作, 小 畢 業 的 NINA 在 懷 孕 前 先 到 親 戚 店 裡 幫 忙 做 廚 房 的 工 作, 生 完 孩 子 後 就 家 裡 照 顧 孩 子, 跟 先 生 育 有 兩 子 的 NINA, 平 時 除 了 要 照 顧 兩 個 孩 子 外, 更 在 家 裡 接 家 庭 代 工, 她 表 示 先 生 一 人 賺 錢 很 辛 苦, 想 要 幫 忙 先 生 分 擔 家 計 參 加 親 子 共 讀 班 是 透 過 機 構 社 工 員 的 介 紹, 每 次 上 課 時 間 已 到, 都 還 不 見 小 金 的 蹤 影, 一 開 始 會 很 擔 心 忙 於 聯 繫, 幾 次 下 來 志 工 老 師 們 就 知 道 小 金 一 定 會 來, 只 是 會 晚 一 點 原 因 在 於 她 的 小 兒 子 脾 氣 很 拗, 常 常 要 小 金 連 哄 帶 騙 才 能 出 門, 有 時 候 來 了 又 不 肯 進 教 室 上 課, 讓 小 金 是 又 氣 又 無 奈 好 幾 次 都 是 其 他 志 工 老 師 的 協 助 下, 孩 子 才 願 意 安 靜 去 兒 童 組 上 課 小 結 : 上 述 九 位 新 移 民 女 性 因 著 不 同 的 因 素 參 與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無 論 是 在 自 信 心 的 建 上, 或 是 在 親 子 關 係 的 相 處 方 面, 更 甚 至 是 與 夫 家 的 相 處 上, 都 有 著 她 們 才 懂 得 的 感 受 本 研 究 希 冀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帶 給 這 群 來 自 不 同 背 景 及 環 境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建 對 自 我 的 認 同 提 昇 親 子 間 的 關 係, 以 及 促 進 家 庭 關 係 的 和 諧, 創 造 多 贏 的 局 面 第 二 節 共 讀 對 她 們 產 生 的 改 變 認 同 一 直 是 人 們 生 命 中 的 重 要 議 題 一 般 來 說, 在 自 然 的 環 境 底 下, 人 們 面 對 問 題 與 情 境 的 判 斷, 通 常 會 反 映 出 他 們 自 身 所 界 定 的 身 分 認 同 而 這 一 套 身 分 認 同 背 後, 可 能 隱 含 著 一 連 串 的 規 範 價 值 觀 與 角 色 ( 林 家 五 熊 欣 華 黃 隆,2006) 在 本 研 究 之 受 訪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來 到 臺 灣 後, 往 往 最 的 問 題 在 於 80

93 自信心不足 人際間溝通互動的缺乏 教養能力不足 有些更因環境而成為功能 性文盲 相關研究顯示 東南亞籍跨婚姻婦女主要的習需求可歸納為促進溝 通能力 親職教育 未來工作準備 個人興趣等四種類型 莊玉秀 2003 徐意 淳 2005 阿英表示 我覺得共讀課程幫助我的就是親子共讀或親子互動 然後調節自己 的情緒這樣 其實我覺得我算是對我個人來說 這種課程還滿需要的 喜歡 對 發自內心的喜 歡 因為就是像我們小時候教育不是說 沒有妳們臺灣這麼好 文化不同也可以講說沒有妳們這 邊的好 因為我覺得他 指孩子 是在這邊生的 應該就給他這邊的生活 所以我要習 (阿 英, ) 因此 為能深入瞭解共讀團體對受訪之新移民母親在自我成長與改 變的影響為何 本節試著從 自我認同 角色認同 及 社會支持 三部分探 討 壹 自我認同 自我認同是一個人對自我價值的評量 它通常來自於日常生活中對自己的看 法 我們可能在某些事情上覺得自己很聰明或很笨 在某些行為上覺得自己很拙 sit y Nat 劣或是很卓越 我們也可能很喜歡自己或很討厭自己 根據 Chickering(1993)所 n al er io 探討的自我認同(identity)也包括 ego 與 self 兩個層面 包含對自我身體樣 i Un v 貌的悅納 肯定自己存在的價值 對自身性別的認同 從歷史文化脈絡中找到自 Ch engchi 己的定位 及人格的穩定整合 類似這些常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出現的自我印象和 經驗 日積月累就成為我們對自己的評價 也就是對自我的認同感 一個人若不 能擁有令自己滿意的自我評價 他的能力必不能充分發揮 而一個滿意自己的人 也對人生抱持著正面且積極的態度 也能信心十足的接受任何挑戰 並勇於面對 自己 因此 將以者林家五 熊欣華與黃隆 2006 提出自我認同的三要素 我是誰 我擁有什麼 及 我做了什麼事 進行分析與討論 一 我是誰 我是誰 這樣的問題在 Erikson(1968)所提出之生命發展階段模式中是相 當重要的概念 而 自我(self) 或 自我認同(self-identity) 此概念亦在個人日 81

94 常生活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人們需要了解自身存在與人有何異同 身份的認 定及個體的自我認同有助於決定自我看待與詮釋環境訊息的方向 因此 透過 新 移民母親接納自我的樣貌 及 新移民母親開始為自己而活 進而發掘 建和 修正受訪者獨特的身份 一 新移民女母親接納自我的樣貌 嫁來臺灣後的受訪者 其實內心很渴望受到夫家或來自其他人的認同 但是 阿清 燕子都會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不一定要活在別人的眼光下 做好 自己最實在 而且也慢慢開始知道唯有用自己最真誠的面貌去待人 才會知道社 會對自己看法 其實也沒有這麼可怕與擔憂 就是喜歡我自己中 有那個什麼做自己真好 然後我覺得說我很久沒有做自己了 我 就覺得從那一句話我就可以找回我自己 我就覺得很喜歡 阿清, 他(指先生)說妳變好多 他說包括我爸爸我媽媽怎麼對妳都會想很久 我媽媽講一句 話妳都會揣摩很久 他說可是妳現在無所謂 也不在乎別人的眼光 我覺得這個東西 Nat 新移民母親開始為自己而活 al er io 二 sit (燕子, 1122; ; ; ) y 走社會了 然後妳就知道其實應該這麼去相處 跟朋友 因課程接觸到的人 也有很的關聯 因為妳跟外人慢慢接觸 妳自己也去 n iv n C 這是受訪者心理最深層的對話與醒悟 受訪者阿豔覺得自己一覺醒來後 有 hengchi U 種恍然悟的知覺 這八年她到底為誰而忙 那她自己究竟在哪裡呢 燕子則說 她把自己丟了好長一段時間 趁此機會要把自己找回來 小紅認為要堅持自己要 做的事情 小金語帶疲憊的說 因為真的對課程很有興趣 不然她好累 彙整新 移民母親的心聲 她們只想要開創自己的人生路 我要就是說上完那個課以後 今年年初三突然一覺醒來 我想說過了八年這樣的生 活 就是好像一覺醒來 過了八年好像沒頭沒尾的生活就這樣 想說畢竟就是說也是 三十初三十多歲了 也要為我自己去走一條路 不可能說靠先生這樣子賺錢養家 那 我公公一定也會死掉的那一天 (阿豔, ; ) 然後我會走出去 也主要是我的心要找到自己 我把自己丟了 我把自己丟了一年多 丟了好長的時間 我現在找回來了 對啊 所以這個滿重要的 (燕子, ) 82

95 說實在的我是真的是很有興趣 不然好累妳知道嗎 (小金,2231) 要做什麼就做什麼 就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就是我現在決定一個事情 我就是要堅 持下去 小紅,43,3-4 二 我擁有什麼 回答 存有 的問題且建個人獨特性之外 擁有(to have) 也是人類存在 重要意義之一 擁有的知覺基本上如同家庭 財產以及重要他人一樣 與個人層 次自我概念有密切的關係 擁有意指對實體 非實體對象知覺到擁有權 且會對 個人情緒 行為及心理上後果有根本性的影響 當被問到擁有什麼的時候 其實 是一種很主觀的回應 因此將從 我有價值 和 強烈的求知慾望 兩方面來分 一 析 我有價值 當開始進入到 喜歡我自己 的繪本書後 多數受訪者表示她們開始發掘自 己的價值所在 懂得欣自己的人 才會去看到別人的優點 凡事就不會太過於斤 y Nat sit 斤計較 阿豔表示做自己該做的事就好了 不用理會外在的評語 娜娜則認無為 n al er io 不管如何都要喜歡自己 燕子因為生完孩子後身材不如以往纖細 覺得很自卑 Ch i Un v 經過共讀後 她知道沒有什麼可以在擊垮她 因為她會愛自己 engchi 妳自己如果說都沒有注意到妳自己的話 其實說實在生活也就沒有什麼意義了我覺得 那我是覺得我只要該我做的我就做好 然後就是說別人有什麼評語 不管說是外貌還 是怎樣都沒關係 (阿豔, ; ) 我自己感覺為什麼我喜歡我自己 是因為我 可能是我感覺小時候的感覺 本來就是 要喜歡我自己 還有沒有一個人喜歡我 所以我當然要這樣 我怎樣就是怎樣 所以 我還是喜歡我自己 我的個性就是這樣子 娜娜, 喜歡我自己吧 我喜歡這一本的主要原因是 可能生完小孩以後我沒什麼自信 可能 這一本書對我作用滿的 至少讓我知道說不管是在情感上或在什麼上都要先對自己 好一點 這個是更重要的 從中認識自己的優點 幫我也找到我 主要還是自己 喜歡自己 別人喜不喜歡我無所謂 難道我一輩子都要走在他的嘮叨下面嗎 因為 妳了喜歡我自己這個 妳就會去挖掘自己的優點 妳也會去挖掘對方 那妳就不要 83

96 再像以前那樣 (燕子, ; ; ; ; ) 二 強烈的求知慾望 受訪者很開心的表示 她們喜歡接觸新的知識 在過程中更會不斷去尋找一 個既定的答案去肯定自己的發現與突破 對受訪者而言 這是在面對生活中一股 很重要的力量 代表她們並非完全沒有能力 阿清表示自己上課後開放很多 讓 自己不斷去習與成長 NINA 透過上課或是看書的方式 吸收跟教養吸關的知 識 因此跟孩子的互動也越來越好 小金雖然在語言或書寫表達較不流暢 但從 她的眼神中流露出我要習的渴望 我聽不懂我就會記起來注意一下 然後回來問我先生 我會問他 然後寫習單方面 我會想好再跟他講 然後我會問他我這樣想可以直接寫 還是有別的文字代替同樣意 思 寫起來比較好聽那樣子 他就會幫我那個 潤飾 一下 我覺得心結解開跟課程 間是有影響的 我上課那一段時間 我是放開很多 想開很多 阿清, ; 我覺得其實我也滿喜歡上那種親子教養或者是會教小朋友的那種課 然後或者是有時 候我去圖書館看書 我也喜歡看 就是去的話我可能一般都是去環球的金石堂 我一 Nat sit y 般都喜歡去找那個教養小朋友的書看 一看完我就很有力量然後就覺得我應該對我兒 io er 子怎麼樣 應該要怎樣就這樣子 就會有這樣子的那種(感覺) 反正我們現在在家裡 也沒什麼事 我也是帶她 然後如果有什麼活動我都會參加 我都是這樣子 我說我 al n iv n C h e n g ; ; ; 要對小朋友要怎樣就開始這樣 (NINA, ) chi U 每一次去圖書館一看完書 或者是去上完課回來 我就全身就是很有力量 就覺得我 那有一些 就是有一些表達能力就是比較弱 頭腦想的可是我語言表達不出來 對 就是不知道要用語言表達 所以我就有機會我就很想去 只要有機會我就會去 (小金, ) 三 我做了什麼事 自我知覺論(self-perception theory)認為自我界定(self-definitions)是透過個體 仔細思量過去有關身份認同的行為抉擇 與符號互動論相同 意指當一個人的行 為與心力越投入於某種行為領域中 她在此領域的角色身份就越重要與顯著 因 此 人們經由不斷反覆思考 存有 擁有 及 符號互動 等概念來使個人之 自我認同逐漸清晰 受訪者透過投入的當中 習到對自我的認同與看到其價值 84

97 以 走出戶外認識新朋友 及 隨時轉念的生命態度 來分析之 一 走出戶外認識新朋友 多數受訪者有相同的困擾 因為來到陌生的環境 不敢踏出家門 不知道有 何處可以去 然而 當嘗試跨出家門後 一切都豁然開朗 生活全也不再狹隘 受訪者小紅就說 她要跟共讀班的朋友一起去上府專門開設給外籍配偶的美食 課程 其他受訪者跟社區的同鄉往來 建自己的社會網絡 利用不同方式增加 認識新環境 新朋友的機會 生活開啟新的一扇窗 阿清在親子共讀課結束之後 交結識到來臺灣的第一個新朋友 燕子透過親子共讀認識朋友 開始會邀請朋友 到家裡聚會聊天 NINA 個性雖較外向活潑 但在來臺灣後頭幾個月只跟社區同 鄉互動較多 在共讀班期間就去參加許多府舉辦的課程 甚至呼朋引伴地找親 子共讀班的姊妹一起過去參加 我好像很久沒有人可以跟我聊天了這樣子 我覺得我都要哭出來了 我要找誰啊 我 就有一點想不出來我要找誰 找人說說看 找人說說看想說我要找誰 我想好像沒有 人可以找 現在有了 上共讀完之後今年才有一個朋友 阿清, Nat sit y 我會有一些規律 我現在會有一些計畫 比方說我現在第一步要 好比說我想走出去 io er 認識一些人 但是當然妳還要習東西 我不能說就在家裡面這樣子 靠自己我覺得 沒有辦法 所以我想說現在就是準備 我三月份就準備送我 XX 指孩子 去私幼 al n 稚園 小紅,37,24-28 Ch engchi i Un v 我改變了更多了 只是自己對待外面的人 我以前不可能說跟朋友這樣子出來玩的 或者是也不可能說朋友到我家去的 我不會邀請別人去我家的 其實上完課以後跟別 人互動就會多了 我以前沒上課是就算有出去 我也不多跟別人講太多 (燕子, ; ) 我覺得出去比較開心 待在家裡也不知道幹嘛 我們社區裡面也住了一個 也是從我 們那邊泉州嫁過來她就住在那邊 那我剛來的前三個月我幾乎都是跟她在一起 然後 我都經常去她家找她玩 然後她就帶我去逛一逛 (NINA,0721; ; ) 二 隨時轉念的生命態度 在面對自己的時候 往往會有很多的情緒和無力感 有時候會很容易受傷 或是貶抑自己的行為 在受訪者言談間 她們訴說著要如何去轉移自己的注意力 85

98 即便不如意的事件還是會發生 在心態上卻開始知道這樣是不對的 所以會運用 轉換的方式去平衡自己的心情 讓自己好過一些 阿清認為自己的進步不 但 是肯定自己不斷進度的生命態度 阿英跟孩子相處 還是會有忍不住發脾氣的時 候 此時她就在心中告訴自己 發脾氣對於解決事情是毫無幫助 這是她在當下 所做的轉換 而燕子則是轉移自己的注意力 會讓自己在生活中過得輕鬆與自 在 沒有上課之後 好像又會快回來本來的樣子了 然後我最近又我覺得要找一個東西 也可以讓我自己可以轉移注意力 在上完親子課之後 我就慢慢從一點一點的就在改 就是不足的地方慢慢改 那就我覺得不是進步很 但是有進步就是好 阿清, ; 我自己有時候自己情緒不好的時候 對孩子不好 上完那個課之後 之前是覺得好像 沒有上課沒有聽到別人的 上完課之後覺得 讓自己也變得不會再像之前一樣沒有什 麼 會懂得怎麼樣去面對一件事情 對 不會束手無策或吼叫 有時候現在還 是會 但是會想到 對 不行這樣 這樣是不對的 (阿英,0613; ) 應該說對自已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對我先生的話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但是主要還是對 y Nat 孩子有更的幫助 又回歸到我以前比較開朗的個性 不會像以前一樣的什麼事情都 sit 放在心裡 現在會去忘記一些難過的事 讓自己比較好過一些 (燕子, n al er io ; ; ) 貳 角色認同 Ch engchi i Un v 角色認同通常是指人追求自身於社會上有意義的自我認知 即使知道自己是 誰 瞭解及接受身處社會所應扮演的角色為何 根據 McCall & Simmons(1978) 將角色認同的內涵分成 規範的 向度及 個殊性 向度兩個面向 認為一個人 的角色認同攸關對自己存在意義的瞭解 不僅是在理解我們是誰以及我們認為其 他人是誰 同樣地也包含其他人對他們自己和 其他人 包含我們 的理解 (Danielewicz, 2001) 因此對個人來說 建構屬於自己的角色認同具有特殊的意 義與重要性 以下分別自 規範的 及 個殊性 向度進行說明 一 規範的向度 規範的向度認為在角色認同下的角色是聯繫在社會情境當中 強調角色是社 86

99 會情境下的產物 為社會眾對角色之期待 經由人與人互動後所形成的角色框 架 因此 將以 新移民母親對自我的期許 好還要更好 進行探討 普遍受訪者對於自己在角色扮演上 希望可以做到好還要更好 她們的生活 重心以孩子為依歸 凡是不要離孩子太遠 要跟著孩子一起習 期待自己做個 好榜樣 給孩子樹模範 此外 這也是建她們自信心的一種方式 阿清強調 上課目的 是要強化自己在自信心方面的不足 小紅認為自己還是有不足之處 期待自己一步一腳印的邁進 娜娜期許自己把孩子教的出色 成為有成就之人 我很久沒有出來社會跟人家交談什麼 所以我先出來上個班跟人家交談 了解社會現 在有什麼情況之類的 然後我可以順便上課 然後我上完課了 那個時間過來我要再 做什麼比較有信心 (阿清, ) 我覺得應該我還是缺少一點 可是就是還是缺少自信或是缺少一些能力吧 小 紅,36,15-16 我覺得我可能還是很羨慕人家 讓小孩子變成很厲害什麼 我是感覺啦 娜 娜, sit y Nat 二 個殊性向度 n al er io 個殊性向度表示認同是經由個人對角色的獨特見解 強調個人面對角色時 i Un v 會經由認知而加以詮釋 並於最後下定義且對認同做建構 將以 作為一個獨 Ch engchi 自主的新女性 與 時常鼓勵自我運用共讀知識及技巧 進行探討 一 作為一個獨自主的新女性 受訪者在臺灣的生活 除了以孩子為重心外 其實她們更想做的是在經濟面 的獨自主 有自己的交友生活圈 想要跟臺灣社會接軌 對於先生希望她們當 個專職的家務工作者而言 似乎不被她們認同 受訪的小紅認為跟先生之間應該 要各自的生活圈 而非成天黏在一起 而阿豔認為儘管只有小畢業的她 工作 是不分貴賤 她想要經濟獨 小鄧則說想趁年輕多賺一點 探究受訪者對於事 件的深層原因 其實她們並不想跟社會脫離 且想要有自己的生活圈 我覺得說現在讓他 指孩子 安穩 他穩定了 我再來想我要做什麼東西 再來想我 自己 那我想說還是自己要改變 我是希望自己有自己的事情 我會這樣 我覺得兩 87

100 個人應該都比較有自己的空間 有自己各自的朋友 (小紅, ; 3004; ) 就是想說上完這個課(指元氣早餐培訓)了以後 想說可以找工作的話 我就想去找工 作 因為我找那種做半天的也可以 然後我自己也可以有一點收入 我不要求太好 我就是說有一個穩定收入 工作不分貴賤 只要我努力 (阿豔, ; ) 我以前做很多工作 我們比較打工 有工廠 有咖啡廳 有專櫃 我做過很多 我 非常想出去工作耶 就無聊啊 每天就一個人 就像我老公講的 我都與社會脫離了 (小鄧, ; ) 二 時常鼓勵自我運用共讀知識及技巧 受訪者在上完十二次共讀後 都表示瞭解跟孩子相處時所應扮演的角色 即 便會有不如意或失控的情況出現 整體上都相信自己是可以不斷進步 且在角色 的運用及拿捏上會更好 阿清表示自己除了會以致用外 更會去發掘新知識 阿豔則明白共讀課程後並非結束 而是一個新的開始 且她要鼓勵自我突破重圍 習跟孩子平和相處及教導 阿英把共讀所運用在其他支持性團體中 讓她更 有能量去引導孩子 跟孩子一同成長 小金在共讀後 則善用共讀技巧跟孩子進 y Nat sit 行共讀 將習發揮到最極致 不僅她開心 孩子也同樂在一起 al er io 我覺得說上完這個課程 我已經知道這個教養了這個東西了 然後我就可以從這個東 v n 西再發展 我會去找一些也是屬於跟教養有關係的 就往上慢慢發展這樣子 (阿 清, ) Ch engchi i Un 對於當媽媽這個角色 我是有和以前不同的想法啦 可是就是很難做到 我就是說比 方說好好的跟他兩個人溝通 可是他每一次我開口講兩句話的時候 我就真的沒辦法 去控制這個 脾氣 我覺得真的超難的 (阿豔, ) 我都會把共讀所運用在 PG 裡面 就是我們那個竹圍有媽媽 PG 媽媽 PG 就是這個 禮拜妳來講故事下個禮拜輪到我 每一個媽媽輪流一次 可以是帶活動就說故事 或 是帶團體 或是做東西 (阿英, ) 改變就是我到很多 就是教小朋友 就是到很多知道怎麼教小朋友 怎麼跟小朋 友共讀一本書 讀書的技巧那一些 (小金, ) 參 社會關係 88

101 社 會 關 係 是 指 社 會 眾 在 共 同 認 可 及 遵 守 的 行 為 標 準 規 範 下 的 一 種 互 動, 這 種 互 動 因 個 人 社 會 地 位 的 不 同 而 扮 演 不 一 樣 的 角 色 ( 鄭 怡 如,2009) 因 此, 人 際 親 疏 遠 近 的 社 會 關 係 也 深 深 影 響 著 同 理 關 懷 行 為 ; 且 社 會 關 係 亦 為 一 種 人 際 之 間 的 接 觸, 透 過 這 些 的 接 觸, 個 人 可 以 維 持 社 會 身 份, 取 得 情 緒 上 的 支 持 物 質 上 的 幫 助 與 服 務 以 及 與 社 會 接 觸 的 相 關 訊 息 ( 引 自 鄭 喜 文,2005) 換 言 之, 在 社 會 中 各 種 個 體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包 括 個 人 與 個 人 個 人 與 群 體 群 體 與 群 體 等 不 同 型 態 的 關 係, 而 透 過 這 些 不 同 的 社 會 關 係 結 合 成 一 個 動 態 功 能 運 作 的 實 體, 那 就 是 社 會 而 一 切 的 社 會 關 係, 均 由 社 會 互 動 來 表 現 因 此,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新 移 民 母 親 透 過 社 會 參 與 和 社 會 互 動, 來 建 立 共 同 的 生 活 信 念 與 行 為 準 則 當 新 移 民 女 性 願 意 且 主 動 參 與 社 會 的 文 化 活 動, 藉 以 形 成 彼 此 的 生 活 默 契, 此 能 建 構 一 個 良 性 的 社 會 意 識, 並 分 享 豐 富 的 社 會 支 持 系 統 故, 以 下 自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新 移 民 母 親 互 相 交 流 教 養 心 得 和 新 移 民 母 親 和 其 他 團 體 成 員 彼 此 支 持 等 社 會 關 係 加 以 論 述 : 一 新 移 民 母 親 互 相 交 流 教 養 心 得 在 十 二 次 的 團 體 課 程 中, 團 體 分 享 就 占 了 七 次 之 多, 分 享 的 用 意 是 在 協 助 團 體 成 員 可 以 藉 由 繪 本 圖 書 的 引 導, 分 享 自 己 跟 書 中 情 結 的 關 連 性 娜 娜 表 示 來 參 加 團 體 班 可 以 認 識 其 他 新 移 民 媽 媽 ; 阿 豔 則 認 為 參 加 活 動 最 棒 的 地 方 是 可 以 當 面 討 論 問 題 ; 小 金 認 為 自 己 很 信 任 團 體, 所 以 把 自 己 心 中 所 思 所 想 都 說 出 來 在 分 享 後 她 們 彷 彿 都 吃 了 顆 定 心 丸, 覺 得 很 舒 坦 : 一 方 面 可 以 認 識 其 他 的 新 住 民, 然 後 認 識 老 師, 教 育 的 方 法 有 沒 有 可 以 改 變 ; 就 會 知 道 每 一 個 人 去 共 讀 班 就 可 以 認 識 每 個 的 媽 媽, 然 後 怎 麼 教 育 小 孩 ( 娜 娜, ; ) 他 們 就 是 叫 我 們 去 買 他 那 個 書, 他 的 書 裡 面 有 寫 到 這 個, 那 我 是 覺 得 你 好 像 就 是 在 推 銷 你 的 書 假 如 說 我 們 兩 個 可 以 正 面 討 論 的 話, 那 不 是 更 好 嗎? 妳 看 書 的 話 說 實 在 裡 面 有 的 寫 的, 不 一 定 我 就 完 全 能 懂 在 親 子 共 讀 班 就 有 很 多 媽 媽 可 以 互 相 交 流, 也 有 老 師 可 以 請 教 ( 阿 豔, ) 我 覺 得 姊 妹 間 的 那 個 ( 指 團 體 分 享 ) 不 錯, 促 進 家 會 更 好 嘛!(NINA,1614) 89

102 分享一些就是自己的一些什麼困擾啊 一些什麼形式 就是一些解不開的結還是說一 些什麼遺憾什麼東西的 其實我聽那一些同分享她的心事 我們都覺得很感動 我 是第一次 那件事情也是放在心裡好久好久 對 是第一次跟家分享 以前我都不 會講 都一直放在心裡 就是自己好像覺得講了 妳要講這種事情也要有人願意聽 有人真心要聽妳講 是不是 把自己的那個 指心情 放出來 就會好像就比較會感 覺 之後感覺就比較舒服 (小金, ; ; ) 二 新移民母親和其他團體成員彼此支持 根據受訪者表示 以團體的方式進行課程 除了可以彼此交流外 更可以形 成一種互助團體 在這裡每一位成員可以自由且充分的表達意見 連心底最深處 露而更讓彼此更熟悉 也因為彼此間的信任 受訪者透過分享之後會達成一定程 的話都可以透過課程中設計的分享時間來加以澄清或是自陳 不僅因為互相的袒 這些新移民姊妹都可以互助互愛 彼此支持 度上的情誼 那是屬於團體氛圍下的結果 亦有達到團體課程設計的目的 希望 我也可以去幫助她們(指團體成員) 很多小孩都難顧 然後我也我的方法要怎麼跟小 孩子溝通 我知道我也很辛苦過 所以我說盡量就跟他 指小孩 玩一下 對小孩子 Nat er io sit y 幫助 所以我覺得是很不錯耶 就變成我這樣會有一點習 娜娜, ; 其他的其實在那邊 指共讀班 我就覺得還不錯啦 就是跟那一些朋友的話 就是認 al n iv n C hengchi U 妳就是朋友的話 有時候也不是說不能完全相信 在那邊的話幾個人的話 覺得可以 識不少的朋友 家有時候都可以把別的心裡面的話 可以講出來 其實有時候的話 講就這樣講出來 不錯 分組的時間是我可以完全講自我的時候 像我的話就是說我 是言語就是說很難去表達的那種 因為我就是我什麼東西都是不講的 因為妳不講出 來人家也不知道 (阿豔, ; ; ; ; ) 家其實那時候她 指其他姊妹 自己放在她很深 指心理深處 的一個地方 願意 拿出來跟我們分享 我覺得這個妳要有勇氣妳才講得出來 真的 (小金, ) 小結 新移民女性在親子共讀課堂中 除了透過講師引導 志工老師帶領外 更運 用繪本作為主軸進行課程設計與討論分享 讓新移民姊妹在過程中 不斷去尋找 屬於她們自我的價值與意義 從自我認同之初 到角色認同 甚至因姊妹凝聚團 90

103 結 而 衍 生 出 的 社 會 支 持 效 應 在 自 我 認 同 方 面, 新 移 民 姊 妹 都 一 致 表 示, 自 己 是 個 有 價 值 的 人, 當 看 到 自 己 價 值 的 同 時, 也 才 會 去 習 挑 別 人 的 長 處 ; 在 認 知 自 己 價 值 後, 其 實 就 是 在 接 納 自 己 的 原 貌, 我 是 一 個 怎 麼 樣 的 人 是 既 定 的 事 實, 但 要 會 如 何 愛 自 己, 又 是 另 一 個 高 階 的 層 次 然 而, 透 過 我 有 價 值 的 認 知 後, 新 移 民 姊 妹 都 可 以 坦 然 接 納 自 己 的 樣 貌, 並 且 相 信 自 己 是 很 棒 的 因 此, 也 開 始 把 焦 點 向 外 的 去 認 識 新 朋 友, 開 啟 自 己 生 活 的 網 絡 面, 在 習 與 應 用 的 同 時, 新 移 民 女 性 最 終 知 道, 沒 有 愛 的 人 是 給 不 出 愛 的, 所 以 愛 別 人 之 前 要 先 愛 自 己, 必 須 先 為 自 己 而 活, 活 出 自 己 的 發 與 熱, 才 有 機 會 去 創 造 和 諧 的 親 子 關 係 和 感 染 家 中 其 他 人 的 互 動 關 係 在 角 色 認 同 部 分, 角 色 就 如 同 是 一 面 鏡 子, 讓 演 員 發 現 自 己 ; 角 色 也 是 認 同 與 慾 望 的 投 射, 不 自 覺 地 透 露 出 內 在 的 渴 望 ; 角 色 同 時 也 是 別 人 看 待 我 們 的 印 象, 透 過 別 人 的 眼 睛, 我 們 漸 漸 在 別 人 的 期 待 下 形 塑 自 我 ( 陳 志 成,2005), 因 此, 角 色 就 體 而 言 可 說 是 行 為 之 展 現 從 社 會 期 望 觀 點 來 看,Biddle & Thomas(1966) 則 認 為 角 色 是 某 人 或 某 些 人, 在 某 一 情 境 之 下 所 顯 現 的 行 為 特 質 ; 自 社 會 規 範 觀 點 而 言, 其 著 重 於 角 色 對 個 人 行 為 的 約 束 性, 個 人 行 為 在 社 會 是 否 適 當, 主 要 以 其 角 色 做 為 衡 量 的 標 準 本 研 究 發 現 新 移 民 女 性 也 是 如 此, 她 們 不 希 望 只 是 被 侷 限 成 為 一 個 全 職 家 務 工 作 者, 對 她 們 而 言 是 抹 煞 她 們 的 能 力, 她 們 從 不 以 來 臺 照 顧 孩 子 自 居, 反 而 期 待 能 與 先 生 共 同 為 家 庭 打 拼, 她 們 對 自 己 的 期 許 是 成 為 獨 自 主 的 新 女 性, 在 照 顧 孩 子 的 同 時 能 兼 顧 工 作 與 家 庭 層 面 ; 再 者, 她 們 從 不 滿 足 於 現 狀, 不 管 是 在 親 子 關 係 或 是 家 庭 關 係 上, 或 是 對 自 己 的 習 知 識 上, 新 移 民 女 性 都 期 待 自 己 好 還 要 更 好, 並 發 揮 積 極 習 的 精 神 在 社 會 關 係 方 面, 當 個 體 接 受 到 來 自 他 人 情 感 或 心 理 上 的 支 持, 讓 個 體 感 受 到 被 尊 重 被 接 受 與 被 保 護, 例 如 : 給 予 鼓 勵 關 愛 同 理 或 傾 聽 等 此 外, 穩 定 的 聯 盟 組 織 與 友 誼 關 係 也 可 讓 個 體 擁 有 安 全 感 與 信 賴 感 受 訪 之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參 與 團 體 討 論 及 分 享 的 過 程 中, 都 願 意 去 袒 露 自 己 底 層 的 內 心 話, 雖 在 小 組 分 享 的 談 話 內 容 中, 都 脫 離 不 了 與 育 兒 及 教 養 相 關 的 議 題, 但 也 因 為 如 此, 讓 新 移 民 91

104 母 親 彼 此 間 得 以 互 相 交 流 教 養 心 得 相 互 參 考 後 以 致 用, 更 可 以 互 相 回 應 對 方 的 感 受 且 提 出 具 體 之 相 關 育 兒 或 教 養 之 建 議 如 Garbarino & Sherman(1980) 指 出, 父 母 的 社 會 網 絡 豐 富 性 對 其 育 兒 品 質 有 顯 著 的 影 響 ; 相 關 研 究 亦 指 出,Crnic & Booth(1991) 分 別 以 9-12 個 月 個 月 個 月 等 三 個 團 體 的 嬰 幼 兒 父 母 為 研 究 對 象, 其 結 果 說 明 了, 父 母 親 職 困 擾 的 察 覺 與 社 會 支 持 社 交 認 知 (social cognition) 有 關, 且 父 母 的 社 交 網 絡 支 持 會 影 響 父 母 對 待 其 子 女 的 態 度, 此 外 在 某 些 情 況 之 下, 社 會 支 持 確 實 能 夠 緩 和 親 職 壓 力 所 帶 來 的 不 利 影 響 ; 母 親 參 與 家 庭 支 持 方 案 的 三 個 月 之 後, 其 社 交 孤 感 與 親 職 壓 力 比 起 控 制 組 的 母 親 有 明 顯 減 少 的 現 象, 且 母 親 對 孩 子 有 更 多 正 向 的 情 緒 與 合 理 的 要 求 (Telleen, et., 1989) 本 研 究 發 現, 有 些 新 移 民 媽 媽 更 以 過 來 人 心 情, 在 課 堂 中 協 助 新 手 媽 媽 的 育 兒 照 顧, 且 也 生 動 分 享 自 己 在 養 兒 中 的 困 境, 讓 新 手 媽 媽 受 惠 無 窮 因 此, 透 過 共 讀 團 體 的 方 式, 新 移 民 姊 妹 彼 此 間 不 分 籍 年 齡 與 育 兒 經 驗, 在 同 一 條 船 上 她 們 彼 此 扶 持 與 鼓 勵, 支 持 對 方 往 前 邁 進, 為 了 自 己 為 了 親 子 關 係, 也 為 家 庭 關 係 創 造 多 贏 的 局 面 第 三 節 共 讀 對 她 們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影 響 家 庭 對 兒 童 的 影 響 是 經 由 親 子 關 係 直 接 而 來 的, 親 子 關 係 良 好 與 否 會 深 深 影 響 著 兒 童 的 一 生 有 史 以 來, 親 子 共 同 習 一 直 是 相 當 具 有 成 效 的, 父 母 和 孩 子 之 間 也 不 愁 沒 有 話 題, 其 實 故 事 就 是 親 子 教 育 裡 最 佳 的 素 材 ( 劉 瑩,1992); 此 外, 父 母 透 過 書 籍 與 孩 子 共 讀, 可 享 受 閱 讀 的 樂 趣 知 道 孩 子 的 想 法, 與 孩 子 的 感 情 將 因 共 同 相 處 而 更 密 切 (Fisch, Schulman & Akerman, 2002), 當 然 這 其 中 也 可 以 讓 孩 子 感 覺 溫 暖 和 愛 親 子 共 讀 帶 給 幼 兒 父 母 的 好 處 及 樂 趣 其 實 是 無 窮 的 ( 胡 美 智 段 慧 瑩,2003), 在 親 子 共 讀 過 程 中, 會 產 生 溫 馨 的 氣 氛 及 感 人 的 畫 面 在 親 子 共 讀 的 氣 氛 中, 自 然 可 以 感 受 到 空 氣 中 充 滿 了 互 相 關 心 共 同 參 與 彼 此 分 享 以 及 積 極 對 話 的 氣 氛 ( 方 隆 彰,1999; 廖 永 靜,2000) 曾 昭 旭 (2001) 表 示 父 母 和 孩 子 從 閱 讀 中 自 我 檢 視, 建 自 信, 使 閱 讀 能 增 進 親 子 雙 向 溝 通 的 效 92

105 果 因 為 孩 子 是 父 母 的 寶 貝, 因 此 親 子 共 讀 是 父 母 引 領 孩 子 的 珍 貴 天 職 之 一 親 子 共 讀 的 目 的 不 只 是 為 了 習, 而 是 親 子 間 發 生 閱 讀 思 維 溝 通 的 交 會 中, 增 進 相 互 的 瞭 解, 以 形 成 家 庭 成 員 之 間 良 好 的 感 情 連 結, 共 讀 會 讓 家 人 之 間 溝 通 無 礙 ( 張 瀞 文,2002), 對 於 建 家 庭 中 良 好 和 諧 的 親 子 關 係 有 實 際 及 正 面 的 意 義 綜 上 所 述, 本 節 將 特 別 對 親 子 關 係 進 行 質 化 與 量 化 上 的 描 述, 首 先 在 質 化 上 分 為 親 子 溝 通 技 巧 親 子 互 動 的 模 式 及 教 養 子 女 態 度 的 改 變 等 三 部 分 探 討 ; 在 量 化 上 是 透 過 十 二 次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後 之 分 數 變 化 進 行 描 述 分 析 與 討 論 壹 質 化 分 析 一 親 子 溝 通 的 技 巧 溝 通 係 指 訊 息 或 信 息 的 傳 送 與 接 收 的 過 程 ; 亦 是 表 情 達 意, 說 話 是 溝 通 方 法 之 一, 還 可 用 表 情 動 作 等 肢 體 語 言 和 孩 子 溝 通, 也 可 以 使 用 圖 畫 文 字 等 書 面 工 具 來 和 子 女 表 達 彼 此 的 感 情 思 想 和 意 念 父 母 與 孩 子 的 親 子 關 係 是 否 良 好, 首 重 在 親 子 溝 通 的 技 巧, 良 好 的 親 子 溝 通 可 以 讓 家 庭 和 諧,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也 會 使 父 母 在 教 養 子 女 上 變 得 輕 鬆 許 多 受 訪 的 新 移 民 表 示 我 不 知 道, 因 為 我 只 能 這 樣, 因 為 妳 解 釋 太 多 沒 有 用, 我 說 變 成 會 怎 麼 樣, 小 孩 子 不 懂, 小 孩 子 很 單 純 的 想 法, 所 以 我 只 能 這 樣 子 講 ( 指 用 比 喻 ) 吧! 我 第 一 次 會 解 釋 不 是 我 愛 講 比 喻 我 是 讓 他 們 瞭 解 意 思, 就 我 的 ( 教 育 ) 方 法 跟 小 孩 子 很 像 玩 ( 比 喻 ) ( 娜 娜, ; ; ) 顯 示 在 跟 孩 子 的 對 話 上, 是 應 該 依 照 因 材 施 教 進 行 引 導, 而 非 一 味 以 固 著 的 方 式 給 予 以 下 將 從 運 用 指 物 認 名 技 巧, 時 常 與 孩 子 交 談 媽 媽 先 穩 定 自 己 情 緒, 提 昇 與 孩 子 溝 通 的 耐 性 善 用 同 理 心 與 孩 子 相 處, 增 進 孩 子 的 安 全 感 支 持 孩 子 自 己 去 克 服 跟 解 決 問 題 四 方 面 進 行 分 析 : ( 一 ) 運 用 指 物 認 名 技 巧, 時 常 與 孩 子 交 談 指 物 認 名 的 概 念 亦 是 跟 孩 子 在 對 話 過 程 中 的 一 種 教 導 方 式, 孩 子 對 於 世 界 是 93

106 充滿想像力跟旺盛好奇心 所以利用此概念不僅可以協助孩子熟悉外在的生活環 境 更可以提昇孩子在語言能力之發展 更可以因為溝通和互動的雙向模式 提 昇親子之間的關係 小紅每天帶孩子上菜市場 孩子會金錢的運用 會日常 生活中的規範 小金表示 當孩子在問話時 就要回應孩子 給孩子正確的觀念 如此對孩子來說是最好的 他(指孩子)幾乎對市場都很熟悉 每天回去都說這個幾塊幾塊 都在家裡擺賣菜的東 西 小紅,15,21-27 他在家一天看多少遍一直看那本書 他(指孩子)不知道他會來問媽媽這什麼 媽媽這 什麼 他會問我 那問我他知道了他就不會問我 妳做媽媽妳可能有聽到 妳就要馬 上提醒他 妳不提醒他他就忘記了 沒有人提醒他他就忘記了 這樣對小朋友會比較 好 (小金, ; ) 在引導或教導孩子時 阿英表示不是只有說一次就好了 家長反而是需要更 多的複述 讓孩子明白事情的重要性 也藉著一次次的提醒 孩子會慢慢知道他 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事情 娜娜提到 她有時候也會用恐嚇的方式達到效果 孩 sit y Nat 子也會因而有所謹惕 現在的她沒有在做手工後 在家裡常常跟孩子對話 將注 al er io 意力都放在孩子身上 v n 我有時候跟我老公講恐嚇他們 好像會害 可是我覺得是不然你講它好 他們就不知 Ch i Un 道怕 可是你原因你看書原因只有這樣教一點點 你沒有感覺說很重要 我是這樣啦 engchi 因為妳沒有這樣他們(指孩子們)都不知道痛 是這樣子的原因 現在就是可能沒有在 做手工 所以我都跟她(指女兒)講很多話 都關注她 娜娜, ;2727 我是用說教的 就是反覆跟他 (指孩子)溝通 而不是說講一次就算了 (阿 英,0726; ) 二 媽媽先穩定自己情緒 提昇與孩子溝通的耐性 1. 媽媽情緒的重要性 一般孩童的照顧重責部分落在母親身上 發現絕多數的母親亦認為自己 是主要照顧者 教養的壓力比父親高出許多 由於母親與孩童的互動機會多 透 過母子之間互動行為 會內化成為孩子的人格特質 因此 母親的人格特質影響 94

107 其對幼兒教養的互動模式 而幼兒與母親的互動又是塑造幼兒早期社會 情緒和 認知發展的關鍵 可見母親的人格特質對孩童人格發展的重要性 Mcquaid, Bibok, & Carpendale, 2009 C002 小金均表示 媽媽好 孩子自然就好了 我覺得說新手媽媽其實要先穩定自己的情緒 才看到自己小孩可愛 然後我知道 XX 指孩子 因為常跟我在一起 我覺得我的影響對他很 所以我覺得如果我越 來越好 他也會越來越好 我是覺得 (阿清, ; ) 媽媽的想法會影響到小朋友 人家說怎麼樣的媽媽就生什麼樣的小朋友 因為小朋友 都是媽媽在帶的 那媽媽帶什麼事情都是 因為他在東西都是媽媽教的 當然會跟 媽媽一樣 (小金, ) 孩子會有很多的童言童語 甚至有很多非理性的行為 在非理性的前提下 2. 提昇與孩子溝通的耐性 家長有時候很難去瞭解孩子的實際需求 甚至會因為孩子的非理性而動怒 然而 常常就因為在一方 家長 沒有耐性 一方 孩子 處在非理性的情緒下 親子 間常常會有爭執或不愉快的事情發生 小紅 小鄧及小金在過去常常因為自己受 sit y Nat 不了孩子而發脾氣 跟孩子間的關係常適得其反 阿清到跟孩子相處的耐性來 al er io 源 就是要先穩定自己的脾氣 如此才有辦法在情緒穩定下跟孩子好好溝通 v n 我上一次在網路上看到有一句話說什麼 媽媽要先穩定自己的情緒才可以穩定他(指 Ch i Un 孩子)的情緒 所以我就覺得我要想辦法讓我不要為了他常常生氣 如果我常生氣他 engchi 也會嫌我常生氣 之前去外面會碰到一些人一些那個 就搶玩具什麼的 他現在不要 了 然後有啦 有小朋友來拿他在玩的玩具他也不生氣 我覺得有一點改善了這樣 阿 清, ;4031; ; 就可能會那個一點吧 就會想到老師講的那些方法 就是好好跟他講 就是有耐心一 點可能 然後就會試著把一個事情講很多遍 因為我想小朋友可能也不會說跟他講一 次他就會聽 跟他講很多遍很多遍很多遍 他可能才會那個 聽的懂 小紅,14,30-33 唯一一點的話可能 我的 對小孩子的耐性可能要好一點 以前容易 很容易激怒妳 知道 很容易爆 脾氣很容易沒辦法控制 現在稍微好一點 我覺得 (小鄧, ) 其實以前比較好像受不了小朋友那麼吵 後來上親子班上了自己就是 自己在思考就 是要怎麼去做 怎麼去調整自己來教小朋友 有時候就是工作 有時候就很忙碌 那 95

108 你 還 給 我 搗 蛋, 有 時 候 一 下 子 就 氣 就 會 上 升, 那 經 過 上 這 幾 堂 課, 後 來 就 比 較 不 會 發 生 後 來 就 改 變 就 是 改 變 這 個 理 念 說, 要 好 好 的 跟 他 講, 他 就 比 較 有 辦 法 接 受 ( 小 金,1217; ; ;1529;1531) ( 三 ) 善 用 同 理 心 與 孩 子 相 處, 增 進 孩 子 的 安 全 感 受 訪 者 阿 英 認 為 在 共 讀 團 體 後, 方 法 用 對 了, 在 跟 孩 子 相 處 上 也 輕 鬆 很 多 她 提 到 : 他 ( 指 孩 子 ) 如 果 吵 鬧 不 然 就 是 肚 子 餓, 他 如 果 肚 子 餓 的 時 候 他 不 會 表 達 他 會 情 緒 不 好, 他 想 睡 覺 的 時 候, 有 時 候 也 會 情 緒 不 太 好, 需 要 我 抱 抱 他 哄 哄 他 我 是 態 度 也 好, 我 說 你 要 用 講 的, 你 要 用 講 的 不 可 以 用 哭 鬧 的, 我 說 你 想 要 看 電 視 可 以, 但 是 你 要 用 講 的, 才 能 做 某 一 件 事 情 這 樣 ( 阿 英, ;0802) ; 其 他 受 訪 者 也 表 示, 在 一 點 一 滴 的 調 節 下, 開 始 清 楚 要 怎 麼 去 同 理 孩 子 的 表 達 方 式 : 其 實 孩 子 想 法 應 該 本 來 就 應 該 都 有 在 了 解 ; 現 在 開 始 會 比 較 清 楚, 就 是 會 知 道 說 怎 麼 樣 去 那 個 ( 處 理 ) (NINA, ) 現 在 會 瞭 解 一 點 點, 但 是 就 是 我 會 慢 慢 調 節, 我 覺 得 還 要 慢 慢 來 調 節 ( CL011,43,29-30) 我 之 前 就 是 不 太 會 教 小 孩, 對, 然 後 上 了 老 師 的 課 後 現 在 不 錯 了, 我 比 較 開 心, 他 也 好 一 點 現 在 我 覺 得 因 為 共 讀 我 會 更 了 解 孩 子 的 想 法 我 覺 得 好 像 我 有 輕 鬆 一 點, 因 為 方 法 改 變 了 那 之 前 那 種 方 法 有 一 點 運 用 的 不 太 好 ( 阿 英, ; ;0802; ) 另 外, 當 個 守 承 諾 的 媽 媽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也 是 阿 清 特 別 強 調 的, 她 表 示 : 我 現 在 還 是 在 進 行 同 理 心 的 那 個 部 份, 就 讓 他 就 是 你 要 對 別 人 好, 你 先 關 心 他, 就 是 像 他 上 幼 稚 園, 我 就 說 如 果 你 做 到 我 才 做 到, 我 覺 得 那 也 是 一 個 同 理 心, 因 為 你 講 出 來 的 話 你 做 到, 那 我 講 出 來 的 話 我 也 會 做 到 這 樣 ( 阿 清, ) 她 充 分 表 達 對 孩 子 的 愛, 以 及 讓 孩 子 知 道 自 己 在 事 情 上 堅 持 的 態 度 : 我 跟 他 講 說 你 要 上 課 你 答 應 我, 然 後 我 會 在 客 廳 等 你, 我 是 說 到 做 到 的 媽 媽, 然 後 你 的 碗 媽 媽 有 放 進 去 喔, 你 來 看 我 有 放 進 去 喔 ~ 沒 有 忘 記 喔 ~ 沒 有 哭 媽 媽 就 在 那 邊 等 你 看 你 一 下, 爸 爸 媽 媽 是 愛 你 的 喔 ~( 阿 清, ; ) 孩 子 會 因 為 媽 媽 在 溝 通 上 方 式 的 不 一 樣 後, 自 己 在 做 回 應 的 態 度 上 也 跟 著 有 所 不 同, 親 子 雙 方 在 溝 通 上 都 做 調 整 後, 受 訪 者 小 紅 表 示, 我 跟 孩 子 的 親 熱 感 96

109 增 加 了 : 我 覺 得 現 在 就 比 較 親 熱 了, 就 也 有 溝 通, 跟 他 講 規 定 的 東 西, 他 就 會 好 啊 就 這 樣 ( 小 紅,16,34-35) ( 四 ) 支 持 孩 子 自 己 去 克 服 跟 解 決 問 題 家 長 將 繪 本 裡 面 的 情 境, 運 用 在 孩 子 日 常 生 活 的 當 中, 孩 子 會 因 為 模 仿 習 而 明 白 當 他 遇 到 相 同 狀 況 時, 他 也 可 以 這 麼 做, 以 及 他 還 有 什 麼 方 式 或 可 能 性, 協 助 孩 子 從 中 找 到 問 題 解 決 辦 法, 而 非 苦 等 其 他 人 處 理 受 訪 者 阿 清 因 為 課 堂 關 係, 於 課 後 結 束 乾 脆 把 一 整 套 相 關 系 列 的 書 都 買 齊, 便 於 跟 孩 子 討 論 其 他 受 訪 者 也 提 出, 孩 子 透 過 繪 本 故 事 中 的 主 角, 除 了 讓 自 己 有 借 鏡 的 機 會 外, 更 讓 孩 子 可 以 清 楚 勇 敢 的 表 達 自 己, 而 家 長 也 因 為 孩 子 表 達 清 楚 了, 親 子 溝 通 上 面 也 順 利 許 多 ; 阿 英 在 面 對 孩 子 害 怕 的 事 情 時, 會 要 求 孩 子 自 己 去 面 對 ; 小 金 面 對 孩 子 沒 耐 性 發 脾 氣, 透 過 繪 本 中 的 主 角 情 境, 協 助 孩 子 再 次 嘗 試 不 同 的 方 法 : 就 看 一 些 圖, 然 後 我 覺 得 說 就 像 妳 們 講 說 一 本 書 可 以 看 很 久, 為 什 麼? 因 為 每 一 次 起 來 看 討 論 都 不 一 樣, 我 們 現 在 是 每 一 次 看 同 一 本 書 也 是 不 一 樣 然 後 他 可 以 跟 我 從 這 一 本 書 裡 面 的 內 容 討 論 到 外 面 的 生 活 就 像 說 有 時 候 我 說 那 個 講 一 隻 小 兔 子 他 很 愛 生 氣, 就 怎 麼 樣 也 會 生 氣, 然 後 我 兒 子 就 會 笑 說 媽 媽 下 雨 牠 也 會 生 氣 耶! 我 就 跟 他 說 下 雨 你 會 生 氣 嗎? 他 說 不 會 啊! 那 你 如 果 走 在 路 上 突 然 下 雨 你 會 不 會 生 氣? 他 說 可 是 這 樣 我 衣 服 會 濕 掉 耶 ~ 我 說 那 你 會 生 氣? 好 像 是 喔 ~ 我 說 下 雨 你 會 生 氣, 那 下 雨 生 氣 有 用 嗎? 然 後 他 說 下 雨 生 氣 有 用 嗎, 媽 媽? 因 為 他 不 懂, 我 說 下 雨 生 氣 就 沒 有 用 的, 因 為 下 雨 那 沒 辦 法 控 制 的, 所 以 生 氣 沒 有 用 他 喜 歡 那 本 書 就 是 因 為 有 一 些 內 容 跟 他 很 接 近, 變 成 說 玩 具 壞 掉 生 氣 有 用 嗎? 這 沒 辦 法 改 變 的, 生 氣 沒 有 用, 是 要 想 出 來 解 決 問 題 才 有 用 所 以 他 喜 歡 那 本 書 也 是 有 他 的 原 因 的 ( 阿 清, ) 對 孩 子 的 教 養 上 就 覺 得 比 之 前 好, 應 該 是 了 教 養 課, 那 我 就 跟 他 講 是 你 要 玩 玩 具, 你 要 跟 小 朋 友 去 講, 不 是 媽 媽 要 玩 玩 具, 我 說 你 要 去 講 ; 現 在 他 會 自 己 主 動 去 之 前 還 很 愛 哭, 現 在 也 好 了 ( 阿 英,0715; ; ) 我 兒 子 說 的 喜 歡 我 自 己 呢, 他 說 做 錯 了 可 以 再 試 一 次, 就 是 他 知 道 了 現 在, 他 如 果 做 錯 了 事 情, 就 是 做 的 不 好 或 者 弄 一 弄 的 話 沒 耐 性 就 發 脾 氣, 我 就 問 他 怎 樣, 他 就 會 說 再 試 一 次 ( 小 金, ) 二 親 子 互 動 的 模 式 97

110 親子關係是由一連串的親子互動歷程所形成的 而往往我們所看到親子互動 的外在行為是系統運作的起點和終點的結果 親子互動是需要習 在外顯行為 上 親子間藉由分享情感 意見 態度及喜好 而知覺彼此訊息交換的傳遞與交 換 另外的互動方式 它牽涉雙方的重要性和彼此的依附及認同感 引自潘玉鳳 2003 以下自 母親與孩子的成功分離經驗 新移民母親更能安排孩子的休 閒生活 新移民母親與新臺灣之子的共讀時間增加 提昇新移民母親與孩子 的互動模式 孩子主動要求母親說故事書 五方面進行論述分析 一 母親與孩子的成功分離經驗 在 1958 年對依附(attachment)做了定義為 即嬰兒對其主要照顧者或一些特定人 親子之間的依附行為程度會深深影響幼兒在跟母親分離時的方式 Bowlby 物建的情感聯絡網以確保自己的安全性 引自楊雅斐 2003 同時依附是一 種親密且持久的關係 不因空間 時間而改變 彼此的關係是獨特且唯一 藍逸 梅 2001 然而 孩子一旦可以跟母親進行分離 母親也有時間去做自己的事 sit y Nat 情 io er 就像他剛開始去上那個親子共讀 根本不可以跟我離開 那現在他就會跟我說好啊 妳去忙 妳趕快來接我喔這樣 就這部份我覺得很好 我現在可以把他放在另外一個 al n iv n C hengchi U 還會回來接我 因為之前他就會害怕 然後去的時候我放在那邊不是我們會去接他 就是我先生的同家裡面 放幾個小時 他說好啊 他會覺得那妳出去了 妳等一下 變成他想說那反正我在這裡 等一下我媽媽會來接我 然後這一部份我覺得是最的 成功 CL011,17, 2;13-14; 6-10 她(女兒)變很多了 對對對 就是她可以離開我一下 不會這麼黏 娜娜, 2619 我們都去其他朋友家讓孩子玩再一起 有時候兩個小朋友的話 讓他們自己玩 有時 候放那裡我再回來 那種他還是 OK 的 像是去教會啊 (阿英, ) 二 新移民母親更能安排孩子的休閒生活 為了孩子好 受訪者都想盡辦法讓孩子生活充實 豐盛 甚至在過程中也是 為了協助孩子找出興趣及目標 娜娜 阿豔表示 孩子總有喜歡的課外活動或才 98

111 藝 總是要讓孩子去嘗試 孩子也才知道自己究竟喜不喜歡 燕子表示自己會強 迫孩子習 並強調習的內容對孩子是有效的 我會安排他們(指孩子) 我會帶他們去哪裡哪裡會安排他們 是為了他們好我都會安 排他們 娜娜, 我都是很傷腦筋就是不曉得要怎麼教 他就是每天都要發生讓妳意想不到的事情出來 我現在就想說找一些其他的課程讓他去上 就是說可以找出他 總有一個他喜歡的 (阿豔, ) 我可能會強迫小孩做一些東西 都是對他將來會有用的 我不可能說因為你不喜歡而 不讓你做 我一定要讓你知道 這一件事必須做 對你將來有用 (燕子,1913; ) 三 提昇新移民母親與孩子的互動模式 相較於之前 我喜歡現在跟孩子的互動方式 這是多數受訪者的心聲 經歷 過課程的講解與分享 受訪之新移民媽媽都覺得孩子變得好帶 相處起來容易多 了 自己在親子關係上的信心也增加 越來越喜歡跟孩子在一起 我現在比較有信心 且我覺得從我跟他 指孩子 的關係有比較好 我是覺得慢慢好 y sit Nat 我覺得我可以至少做到一個九十分的媽媽了 (阿清, ) al er io 現在我覺得互動還滿開心 之前我說真的不太喜歡 現在好像溝通比較 OK 現在我 v n 會跟他講 我們兩個一起吃飯 你 指孩子 要不要跟我一起煮飯 他會跟我一起煮 Ch i Un 炒菜啊 現在還滿好的 現在帶起來比之前輕鬆多了 我覺得感覺就輕鬆 對 我覺 engchi 得他好像用反覆跟他說 跟他講 我覺得他也似乎懂這樣 例如我會跟他說我們兩個 來玩面具遊戲吧 (阿英, ; ; ; ) 我現在就會用說我們再玩個五分鐘好不好 玩完了我們就走 但我不會說好不好 然 後我也不知道他懂不懂 但是在這方面他真的還滿配合的 (燕子, ; ) 四 新移民母親與新臺灣之子的共讀時間增加 親子共讀是一個建依附情感的好方式 透過某些儀式化的過程會增加聽故 事的心情穩定性與控制感 讓孩子連結到與父母的特定經驗 進一步形成更深刻 的印象 且在故事的聆聽中 孩子藉由故事中的主角經驗會碰觸到自己類似的經 驗與感受 使得在閱讀的同時就得到一種同理 覺得自己原來不孤單 也會在擁 99

112 有 與 故 事 主 角 類 似 的 經 驗 與 心 情 中, 能 不 抗 拒 的 一 起 思 考 習 不 同 的 因 應 方 式, 進 而 頓 悟 到 原 來 可 以 這 麼 想 還 可 以 這 麼 做 : 可 能 有 時 候 要 一 個 小 時 有 時 候 半 個 小 時, 因 為 最 主 要 是 他 不 願 意 我 把 書 關 起 來, 他 要 一 直 聽, 他 要 我 一 直 講 (CL011,19,29-30) 我 覺 得 有 時 候 還 滿 欣 慰 的, 這 是 跟 之 前 很 的 不 一 樣, 然 後 他 還 要 求 我 要 帶 他 去 圖 書 館, 每 天 會 要 求 妳 講 故 事 我 們 去 中 央 圖 書 館 四 號 公 園 那, 去 那 裡 借 了 一 本 那 個 裡 面 CD 螃 蟹 的 那 個 書 這 是 他 自 己 去 找 的, 然 後 再 把 它 借 回 來 ( 阿 豔, ; ) 他 們 共 讀 時 間 約 半 個 小 時 以 內, 一 本 書 可 以 講 個 兩 遍, 他 們 會 說, 講 完 以 後 會 媽 媽 再 一 遍, 會 這 樣 一 個 晚 上 或 一 次 四 五 本 可 以 吧!( 小 金, ) ( 五 ) 孩 子 主 動 要 求 母 親 說 故 事 書 在 家 長 善 用 繪 本 故 事 情 結 跟 共 讀 技 巧, 在 家 中 隨 處 可 見 的 地 方 都 擺 放 故 事 書, 孩 子 對 於 每 天 聽 故 事 這 件 事 情 是 很 期 待, 甚 至 會 自 己 拿 故 事 來 看, 此 已 成 為 每 天 固 定 的 生 活 模 式 之 一, 受 訪 者 表 示 我 和 XX( 指 孩 子 ) 每 天 在 家 做 親 子 共 讀 ( 阿 清,1131) 我 每 天 都 會 跟 他 講 故 事, 但 時 間 沒 有 固 定 就 像 我 今 天 一 整 天 都 沒 講, 我 也 會 在 睡 覺 前 跟 他 講 ( 燕 子, ) 運 用 共 讀 技 巧 後, 繪 本 不 僅 讀 起 來 流 暢 許 多, 同 樣 一 本 繪 本 甚 至 可 以 讀 無 數 次, 而 孩 子 也 會 主 動 要 求 去 圖 書 館 看 書, 這 是 阿 豔 的 發 現 而 小 紅 認 為 親 子 共 讀 班 好, 家 長 不 僅 知 道 講 故 事 的 方 式 及 重 點, 孩 子 也 從 中 會 互 相 提 問 跟 討 論 : 他 就 是 說 會 主 動 去 拿 故 事 書, 我 們 家 裡 有 的 故 事 書 會 拿 出 來 我 唸 給 他 聽, 然 後 就 是 常 常 要 我 帶 他 去 圖 書 館 那 邊 看 書 ( 阿 豔, ) 我 之 前 不 太 會 給 小 孩 子 讀 繪 本, 但 是 後 來 上 課 以 後 就 覺 得 讀 起 來 滿 會 讀 的, 運 用 得 滿 好 的 那 現 在 會 跟 他 比 手 畫 腳 什 麼 動 作 一 個 詞 ( 阿 英, ) 講 故 事 時 間 不 一 定, 我 有 時 候 忙 完 我 兒 子 會 找 我 了, 然 後 小 的, 媽 媽, 媽 媽, 我 們 看 書 了, 他 就 會 找 我 我 到 處 都 放 著 ( 書 ), 他 隨 時 都 可 以 拿 得 到 ( 小 金, ; ) 去 讀 了 妳 們 親 子 共 讀, 我 覺 得 那 個 更 好, 之 前 我 是 比 較 朦 朧 的 感 覺 講 那 個 故 事, 可 是 去 讀 了 親 子 共 讀 了 之 後, 我 就 覺 得 講 故 事 就 有 一 點 點 感 覺 了, 就 是 說 要 重 點 在 哪 裡, 100

113 然 後 說 什 麼 要 跟 小 朋 友 討 論, 然 後 還 要 讓 小 朋 友 自 己 發 問 這 些 東 西 ( 小 紅, ) 另 外, 像 受 訪 的 燕 子, 她 的 孩 子 還 不 到 兩 歲, 如 此 小 的 孩 子 專 注 力 更 低, 她 說 她 在 講 述 故 事 的 時 候 都 用 不 同 的 聲 音 來 吸 引 孩 子, 讓 孩 子 覺 得 聽 故 事 如 同 在 玩 一 樣 有 趣 : 我 每 一 次 都 會 裝, 我 們 講 故 事 都 會 變 不 同 的 聲 音 嗯 ~ 之 前 我 們 講 故 事 都 就 像 我 們 上 課 之 前, 只 知 道 唸, 就 沒 有 想 要 去 變 換 聲 音, 現 在 我 就 會 變 換 聲 音, 然 後 比 一 些 動 作, 他 就 會 很 開 心 ( 燕 子, ) 三 教 養 子 女 態 度 的 改 變 由 於 家 庭 是 個 人 一 生 發 展 時 期 的 重 要 場 所, 在 親 子 之 間 長 期 的 互 動 過 程 中, 父 母 是 孩 子 重 要 的 認 同 楷 模, 其 思 想 態 度 行 為 都 可 透 過 管 教 態 度 傳 遞 給 孩 子, 且 孩 子 的 心 智 發 展 社 會 適 應 及 生 活 應 對 等 深 受 其 所 知 覺 的 父 母 行 為 所 影 響 母 親 是 孩 子 的 主 要 認 同 對 象, 在 親 子 之 間 自 然 且 長 期 的 互 動 中, 父 母 親 依 照 情 感 價 值 觀 信 念 及 生 活 經 驗, 對 於 管 教 子 女 所 呈 現 態 度 或 行 為, 對 子 女 影 響 最 ( 張 曉 萍,2004) 根 據 Berk(2000) 認 同 Baumrind 的 理 念 架 構, 以 回 應 和 要 求 作 為 區 分, 並 依 高 低 層 次 組 成 四 種 父 母 管 教 類 型, 本 研 究 在 探 討 新 移 民 家 庭 教 養 子 女 的 態 度 上, 用 威 權 民 主 和 寬 鬆 放 任 等 面 向 論 述, 以 下 分 別 以 對 孩 子 在 管 教 上 是 堅 持 原 則 且 不 溺 愛 對 孩 子 善 用 獎 勵 與 懲 罰 的 策 略 以 言 教 和 身 教 引 導 兒 童 的 道 德 發 展 幫 助 孩 子 發 展 健 全 的 自 我 觀 念 與 自 尊 示 範 並 教 導 孩 子 金 錢 使 用 的 決 定 跟 選 擇 先 生 對 孩 子 採 放 縱 寵 小 孩 的 教 養 方 式 父 母 對 孩 子 抱 持 著 望 子 成 龍 望 女 成 鳳 的 心 情 共 讀 提 昇 新 移 民 母 親 教 養 子 女 的 能 力 進 行 分 析 : ( 一 ) 對 孩 子 在 管 教 上 是 堅 持 原 則 且 不 溺 愛 父 母 對 於 子 女 要 有 愛 而 不 溺 愛 ; 要 愛 得 有 分 寸 有 原 則, 要 全 面 關 心 孩 子 的 成 長 受 訪 的 阿 清 其 孩 子 正 在 試 讀 幼 稚 園 階 段, 對 於 孩 子 她 有 她 的 堅 持, 她 認 為 孩 子 必 須 要 會 獨, 在 這 年 紀 要 跟 同 儕 互 動, 因 此 她 把 孩 子 送 到 幼 稚 園 後, 把 101

114 選擇權交給孩子 而她在孩子選擇前跟孩子說清楚她的遊戲規則 我說你要媽媽在門口等你還是我要回去 他就耍賴了我什麼都不要我要回家 我說我 數到十給你考慮的時間 如果你沒有考慮好就是你選擇我要回去了 然後我就數到十 他還說我不要我不要什麼都不要這樣子 我說好你進去吧 那是你自己的選擇 你選 擇要我回去我就回去 那我現在就回去 然後在那一邊哭 阿清, 其他的受訪者紛紛表示 孩子做錯事時 一定要讓孩子區分正確之道 不能 讓孩子得過且過 小孩子該有的禮貌你要教 然後該什麼是正確的什麼是不正確的 你要讓他分清楚 (阿豔, ) 我說要收好就一定要 必須要收好才能怎樣怎樣 這些會 (小金, ) 我不是那種好說話的媽媽 他 指孩子 也知道 所以他每一次就要找他爸爸 (燕 子, ) 我不會去說小朋友 寵小朋友還是什麼 該罵的就是要罵 該教的就是要教 (小 金, ) y Nat sit 二 對孩子善用獎勵與懲罰的策略 n al er io Skinner 認為父母在孩子生活中的佔據著重要地位 對孩子的行為與習慣的 Ch i Un v 塑造具為莫的影響力 引自陳嘉玉 2005 透過繪本內容的引導 有時候我跟 engchi 他談話什麼 我會提到小熊 還會提到裡面的一些話 就像剛才我說害怕的時候要怎麼做 對 然後不然我就說 XX 指孩子 你知道生氣的時候要怎麼做 要先冷靜下來是不是 要想看看哪 裡怎麼樣 是不是很不舒服 對 那如果太生氣了 沒辦法冷靜你去解就會添一些麻煩 你的麻 煩就是罰站 我就講這樣 對啊 阿清, 其強調人的行為是可塑造 所以父 母在管教孩子時可運用增強 削弱 報酬及懲罰原理來建孩子的行為規範 犯錯就罰站 一個站那裡 一個站這裡 他們兩個會搶東西 會打架 小孩子會的他 們都會 如果孩子做的很好就會表揚 就很棒啊 什麼 媽媽抱抱 就幾乎都是這些 就語言上的 (小鄧, ; ) 他們如果做得很好的話 我就會跟他們講說你做得很不錯 然後就會給他獎勵 有時 候跟他說那我們就愛的抱抱 我兒子就很喜歡這樣子抱 然後妳看我那邊那個小紅帽 102

115 我就給我兒子的獎勵 (NINA, ; ) 獎勵他就我不會說去買說 你做得很好我買東西 還是說送什麼東西給你 我會鼓勵 他你很棒你做什麼很好 這樣做就對了! (小金, ) 三 以言教和身教引導兒童的道德發展 塑造孩子價值觀最好的方法莫過於以身作則 只要親子關係良好 子女自然 會模仿父母的行為舉止與觀念 以支持和鼓勵的方式來幫助孩子表現出合宜的行 為和最潛能的發展 對 可以跟小孩子多溝通 還可以問老師 我比較不知道的那個怎麼 教育小孩 也不是全部一百分 像我都聽老師講 我還是都會回來馬上做給小孩看 娜 娜, 且在身教和言教並重的同時 也要請先生一起參與 在教養孩子上 也才會表裡一致性 我最近常跟我先生說你要給他身教 因為我覺得 XX 指孩子 有時候你一直唸他 指 孩子 不太耐煩 你就做給他看就給他一個身教 他看你做他就會跟著做 而且你做 了我講他的時候 他也比較容易接受 (阿清, ) 我比較喜歡有溫暖的那種感覺吧 應該說 然後我覺得關心別人其實它也是在教人家 怎麼去跟人家接觸 或者是怎麼樣跟人家相處之類的一些那個 然後我覺得也可以影 Nat er io sit y 響到小朋友 (NINA, ) 我覺得是一個方法 就是要讓妳小孩要怎麼樣 妳應該知道自己的小孩是怎樣 可是 n al i n C U hengchi 看得出來 娜娜, ; v 我是給小孩子看 讓他們知道說這個也是對你自己 對自己不是對別人 然後別人會 四 幫助孩子發展健全的自我觀念與自尊 品格是可以透過後天習養成的 一個人所具有的好品格之特質必須在好的 環境中持續的模塑 進而展現出其可欲的行為(Wynne & Ryan, 1997) 品格促使 人在任何一個場合都按最高的行為標準做正確事的內在動機 且超越種族 信仰 教育 地位 性別和個性 此視為人生每一個領域取得真正成功的關鍵 黃夏城 2005 但是品格並不像生理需求 安全需求那樣屬於人類天賦本能且有強的 驅使力 因此必須透過習的過程來陶冶 人間福報 2008 在訪談過程中 不僅是受訪者重視孩子的品格規範 先生也參與其中 我老公經常誇獎 XXX 指孩 103

116 子 的一件事就是 我之前一直強迫他說謝謝 不客氣 拜託 請幫忙 (燕子, ) 小 金表示家庭是形塑品格的最重要場所 且讓孩子去上讀經班也是奠定品格教育的 一種方式 我先生也滿注重小孩的禮貌問題 如果說我們家庭觀念一致的話 一直說把他的品 格方面注重的話 一直不停的在講 我想他也不會壞到哪裡去 我想這樣子 因為 還是滿注重他的那些品格方面 小紅,13,4-8; 15,5-7 我是想說可以就是說那個品德教育的 我是覺得現在的媽媽 就是說有的真的不曉 得 好多都不曉得要怎麼教小孩 然後不是說他需要什麼就滿足他什麼 或是說要 會尊重人 該有的禮貌那些基本的一定要 我覺得這個跟家庭教育很的關係 (阿 豔, ;2208) 我老我現在也帶他去那個讀經班 讀經班就教一些論語 三字經 弟子規 唐詩 對啊 我現在每一個禮拜都會帶他去 他有教很多 它就是教一些行善 品德 對 五 示範並教導孩子金錢使用的決定跟選擇 那個也不錯 (小金, ) 根據研究顯示 父母的金錢教養觀會直接影響幼稚園幼童的金錢概念 使用 sit y Nat 金錢的能力發展 對孩子在金錢習經驗上提供了良好的效果 鐘志從 1999 io er 在訪談中 小金提到只要是孩子有需要的東西 她都會願意供給給孩子 但若是 不需要 她會直接跟孩子說我們不買 教導孩子正確的金錢使用觀念 當然 有 al n iv n C 的受訪者是利用金錢作為孩子考試的獎勵 阿豔表示她會買存錢桶給孩子 要孩 hengchi U 子把考試賺的錢存起來 而不是亂花亂用 我是你需要你要的東西 你真的需要媽媽買給你沒關係 你需要的話我可以買給你 可是有一些東西我們不需要 我們就不要浪費錢 我會這樣跟他講 (小金, ) 因為現在的話 我就跟他說 你要是考試有一百分的話 我就給你二十塊 我有買一 個存錢筒給他 可以存錢在裡面 (阿豔, ;0427) 六 先生對孩子採放縱 寵小孩的教養方式 根據多位受訪者表示 先生在家中扮演的角色多扮白臉 較寵小孩 受訪之 小鄧 NINA 表示先生下班回到家後 都會跟孩子玩在一起 也不會特別去管小 孩 燕子則表示先生太寵孩子 孩子有事情都會找爸爸 會出現選擇性的行為 104

117 而 小 金 則 說 剛 生 第 一 胎 時, 因 為 是 第 一 個 孩 子, 先 生 就 會 非 常 寵 小 孩 : 爸 爸 幾 乎 都 放 任 放 縱, 不 怎 麼 管, 爸 爸 比 較 寵 ( 小 鄧,0322) 我 老 公 太 疼 小 孩 了, 然 後 每 一 次 我 老 公 介 入 管 小 孩, 我 就 說 ( 難 教 育 ) ( 燕 子, ) 就 我 有 跟 他 講 說 我 叫 他 有 時 候 要 兇 一 點, 那 我 想 說 你 ( 指 先 生 ) 偶 爾 就 兇 他 們 一 下, 讓 他 們 怕 一 下 或 幹 嘛 知 道 一 下, 我 就 會 這 樣 跟 他 溝 通, 就 講 說 一 個 要 扮 白 臉 黑 臉 類 似 這 樣 子 (NINA,1512; ) 都 差 不 多 啦! 因 為 剛 開 始 的 時 候 就 是 我 們 生 第 一 胎, 第 一 胎 我 先 生 就 比 較 會 寵 小 朋 友 ( 小 金, ) ( 七 ) 父 母 對 孩 子 抱 持 著 望 子 成 龍 望 女 成 鳳 的 心 情 家 長 對 孩 子 期 待 與 盼 望 的 心 情, 有 些 受 訪 者 其 實 不 敢 奢 求 太 多, 有 些 甚 至 已 經 幫 孩 子 想 好 出 路 阿 英 希 望 孩 子 凡 是 盡 力, 像 他 爸 爸 一 樣 就 可 以 了, 言 談 間 呈 現 對 於 孩 子 的 期 盼 ; 阿 清 這 輩 子 沒 有 完 成 高 等 教 育, 她 希 望 孩 子 可 以 出 唸 書, 藉 以 向 上 流 動 ; 小 金 雖 未 說 出 對 孩 子 實 際 的 期 待, 但 言 談 間 就 顯 露 出 沒 有 比 孩 子 更 重 要 的 是 了 : 我 會 想 比 較 遠, 我 會 因 為 怎 麼 講, 我 算 是 很 愛 讀 書 我 覺 得 說 我 會 把 希 望 放 在 他 身 上, 我 會 幫 他 準 備 就 是 可 以 一 個 環 境 一 個 條 件, 就 是 如 果 他 有 需 要 我 們 就 有 準 備, 就 像 說 流 行 去 留, 覺 得 說 如 果 他 想 他 需 要, 我 們 一 定 會 讓 他 去, 我 們 供 應 他, 他 如 果 有 想 讀 書 就 讓 他 去 盡 量 去, 所 以 現 在 父 母 可 能 都 是 一 樣, 所 以 很 多 人 都 生 一 個 ( 阿 清, ) 那 現 在 就 是 小 朋 友 最 重 要, 我 們 人 自 己 也 沒 什 麼 ( 小 金,1224) 每 一 個 人 都 會 望 子 成 龍, 我 希 望 他 能 盡 他 自 己 的 能 力 做 到, 我 覺 得 就 可 以, 一 定 不 要 做 違 法 的 事 情 就 好 了 ; 像 他 爸 爸 一 樣 就 好 了 ( 阿 英, ) ( 八 ) 共 讀 提 昇 新 移 民 母 親 教 養 子 女 的 能 力 參 與 團 體 之 九 位 新 宜 民 母 親 都 表 示, 參 加 團 體 後 跟 孩 子 關 係 變 好 了, 生 活 中 在 教 養 孩 子 上 也 較 輕 鬆 阿 英 自 己 很 感 嘆 表 示, 參 加 團 體 前 沒 有 方 法, 跟 孩 子 相 處 好 累, 不 知 道 跟 怎 麼 辦, 現 在 若 再 有 第 二 個 寶 貝, 也 不 會 覺 得 麻 煩 了 ; 阿 清 在 105

118 過 去 的 教 養 方 式 上, 都 是 運 用 權 威 式 教 育, 沒 有 深 入 了 解 孩 子 的 需 求, 透 過 情 緒 系 列 的 繪 本 共 讀 後, 發 現 孩 子 心 中 其 實 有 很 多 話 想 說, 繪 本 讓 她 們 的 親 子 關 係 更 靠 近, 孩 子 也 願 意 聽 媽 媽 的 教 導 ; 小 鄧 燕 子 跟 NINA 的 受 訪 者 紛 紛 表 示, 除 了 善 用 共 讀 技 巧 外, 把 故 事 內 容 跟 日 常 生 活 中 做 連 結, 孩 子 在 潛 移 默 化 中 變 得 好 溝 通, 家 長 在 教 育 孩 子 時 也 更 加 容 易 : 我 就 在 想 我 剛 來 是 當 然 我 沒 有 哭, 但 是 我 也 是 很 難 過 有 一 點 難 過, 就 是 帶 小 孩 有 的 時 候 很 累, 遇 到 好 像 就 是 方 法 不 對 現 在 我 一 路 走 過 來, 假 如 讓 我 再 帶 個 小 孩, 我 會 覺 得 比 較 輕 鬆 了 發 現 事 情 真 的 有 很 多 方 法 不 對, 運 用 的 不 好 ( 阿 英, ) 我 以 前 就 覺 得 說 我 怎 麼 講 你 就 怎 麼 做 就 好 了, 後 來 我 覺 得 說 還 是 要 想 到 他 一 下, 跟 他 一 起 談 故 事, 我 就 覺 得 說 其 實 他 有 一 些 心 裡 的 話 沒 有 講, 透 過 這 本 書 他 會 講 出 來, 滿 多 話 的 ( 阿 清, ) 像 我 兒 子 上 廁 所 好 了, 因 為 我 們 的 房 子, 就 家 裡 有 點, 他 說 我 去 那 邊 黑 黑 的, 他 就 講 說, 媽 我 好 怕 喔! 我 就 說 不 是 說 可 以 看 看 床 底 下 有 什 麼 東 西 嗎? 那 你 到 廁 所 去 看 一 下 有 沒 有 什 麼 東 西, 然 後 自 己 把 燈 打 開, 幾 次 下 來 他 就 會 自 己 去 了 ( 小 鄧, ; ) 那 共 讀 技 巧 非 常 有 用 我 們 會 連 結 野 狼 搭 捷 運 來 說 好 了, 就 是 告 訴 我 們 捷 運 上 不 可 以 吃 東 西 喔, 都 不 可 以 進 捷 運 喔 ~( 燕 子, ; ) 我 比 較 知 道 怎 麼 跟 小 朋 友 一 起 讀 書 這 樣 子 就 像 妳 說 的 跟 生 活 可 以 連 結 例 如 就 會 聯 想 到 他 生 活 平 常 經 常 會 犯 的 錯, 我 說 那 你 不 能 像 裡 面 這 樣 子, 或 者 說 去 打 人 (NINA, ; ) 貳 量 化 分 析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受 訪 者 經 過 十 二 次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評 量 自 我 在 親 子 共 讀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變 化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分 為 兩 部 分 : 第 一 部 分 是 親 子 共 讀 量 表, 包 含 閱 讀 信 念 圖 書 選 擇 情 境 佈 置 策 略 和 方 法 及 資 源 運 用 等 五 題 組 共 計 31 題, 依 李 克 特 四 等 計 分 方 式 計 分, 其 八 位 受 訪 者 之 施 測 結 果 依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的 標 準 誤 最 值 最 小 值 與 總 和 如 下 表 4-3-1; 第 二 部 分 是 親 子 關 係 量 表, 由 親 子 溝 通 管 教 態 度 親 子 互 動 和 教 養 方 式 組 成, 共 計 有 20 題, 106

119 依 李 克 特 五 等 計 分 方 式 計 分, 其 八 位 受 訪 者 之 施 測 結 果 依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的 標 準 誤 最 值 最 小 值 與 總 和 如 下 表 對 象 8 位 新 移 民 母 親 表 親 子 共 讀 五 題 組 之 前 測 後 測 摘 要 表 施 測 平 均 數 的 內 容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種 類 標 準 誤 最 值 最 小 值 總 和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閱 讀 信 念 前 測 後 測 圖 書 選 擇 情 境 佈 置 策 略 和 方 法 資 源 運 用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閱 讀 信 念 圖 書 選 擇 情 境 佈 置 策 略 和 方 法 資 源 運 用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根 據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中 各 題 組 之 分 數 變 化 結 果, 平 均 分 數 越 高 代 表 受 訪 者 在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後, 其 在 親 子 共 讀 和 親 子 關 係 上 是 有 顯 著 的 變 化 綜 合 表 之 親 子 共 讀 分 數 平 均 數 之 相 關 資 料 發 現, 受 訪 者 資 料 統 計 所 得 之 後 測 分 數 平 均 數 (M=92.63) 低 於 前 測 分 數 平 均 數 (M=97.63), 表 示 受 訪 者 經 歷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後, 受 訪 者 在 親 子 共 讀 上 之 結 果 是 毫 無 改 變 另 從 下 表 之 親 子 關 係 分 數 平 均 數 之 相 關 資 料 發 現, 其 後 測 分 數 平 均 數 (M=75.88) 低 於 前 測 分 數 平 均 數 (M=81.50), 顯 示 受 訪 者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的 結 果 是 毫 無 改 變, 甚 至 比 共 讀 前 之 親 子 關 係 更 不 佳 107

120 對 象 8 位 新 移 民 母 親 施 測 種 類 前 測 後 測 表 親 子 關 係 四 題 組 之 前 測 後 測 摘 要 表 內 容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平 均 數 的 標 準 誤 最 值 最 小 值 總 和 親 子 關 係 問 卷 教 養 方 式 親 子 互 動 親 子 溝 通 管 教 態 度 親 子 關 係 問 卷 教 養 方 式 親 子 互 動 親 子 溝 通 管 教 態 度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綜 上 所 述, 自 八 位 受 訪 者 於 親 子 共 讀 和 親 子 關 係 之 分 數 平 均 數 上, 均 呈 現 出 後 測 之 平 均 分 數 低 於 前 測 平 均 分 數 之 情 形, 顯 示 十 二 次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在 這 八 位 受 訪 者 身 上, 並 未 對 其 與 子 女 間 在 親 子 共 讀 和 親 子 關 係 上 有 實 質 之 改 變 及 影 響 研 究 者 以 參 與 觀 察 者 的 身 分 進 行 解 釋, 提 出 可 能 造 成 的 面 向 為 何 以 下 以 外 在 歸 因 及 內 在 歸 因 兩 方 面 加 以 闡 述 就 外 在 歸 因 而 言, 包 括 ( 一 ) 課 程 的 吸 引 力 : 親 子 共 讀 的 課 程 設 計 對 受 訪 者 而 言, 並 非 其 想 要 的 課 程 ;( 二 ) 信 度 問 題 :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中 的 親 子 關 係 問 項, 因 沒 有 cronbach α 係 數, 無 法 證 明 問 卷 的 信 度, 有 可 能 是 問 卷 的 信 度 所 導 致 ;( 三 ) 出 席 率 問 題 : 有 些 受 訪 之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孩 子 較 年 幼 或 有 先 天 之 疾 病, 較 容 易 受 到 天 候 因 素 之 影 響 而 連 帶 缺 席 課 程, 以 致 於 無 法 全 程 參 與 十 二 堂 課 程 以 內 在 歸 因 來 說, 包 含 ( 一 ) 習 態 度 : 當 新 移 民 女 性 常 遲 到 早 退, 會 影 響 進 入 課 程 的 心 態 位 置, 亦 會 削 弱 整 體 課 程 設 計 的 精 神 與 信 念 ;( 二 ) 自 我 開 放 的 程 度 : 每 次 的 團 體 都 會 有 小 組 分 享 時 間, 當 受 訪 者 勇 於 分 享 自 我 的 經 驗 時, 就 會 相 對 有 更 多 的 支 持 與 鼓 勵, 此 也 協 助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情 緒 上 的 抒 發 ;( 三 ) 共 讀 技 108

121 巧 與 策 略 的 應 用 : 受 訪 者 越 能 在 課 堂 後 將 共 讀 策 略 施 以 在 親 子 關 係 中, 越 能 將 課 堂 所 發 揮 淋 漓 盡 致 ;( 四 ) 優 越 感 作 祟 : 受 訪 者 越 能 謙 卑 習, 越 會 拋 開 過 往 的 成 見 與 經 驗 因 此, 當 受 訪 者 自 己 意 識 及 感 覺 越 良 好 時, 在 習 上 的 吸 收 是 相 對 較 慢 的, 因 為 需 要 花 更 多 力 氣 來 證 明 課 程 教 的 內 容 是 對 的, 反 而 有 礙 其 習 新 知 識 故, 受 訪 之 新 移 民 母 親 因 著 外 在 歸 因 與 內 在 歸 因 等 因 素, 也 會 影 響 其 在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上 的 分 數 施 測 其 次, 新 移 民 母 親 也 可 能 透 過 課 程 顛 覆 其 過 往 原 生 家 庭 給 予 的 經 驗,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習 新 的 經 驗 後, 理 解 親 子 共 讀 並 非 原 先 自 己 使 用 的 方 式, 反 而 看 到 自 我 在 親 子 共 讀 上 有 更 的 進 步 空 間, 進 而 影 響 親 子 間 的 關 係 然 而, 研 究 者 在 團 體 後 針 對 新 移 民 母 親 的 深 度 訪 談 結 果 中, 並 未 得 到 與 量 化 研 究 一 致 的 結 果 為 了 能 更 加 理 解 在 量 化 研 究 和 質 化 訪 談 上 之 差 異, 研 究 者 針 對 受 訪 者 之 個 體, 進 行 各 自 前 後 測 之 分 數 比 較 藉 以 瞭 解 每 一 位 受 訪 者 在 親 子 共 讀 及 親 子 關 係 之 不 同 面 向 上 的 差 異 八 位 受 訪 者 如 下 所 述 : 一 受 訪 者 娜 娜 根 據 圖 表 示, 受 訪 者 娜 娜 於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的 分 數 變 化 上, 以 親 子 共 讀 中 的 閱 讀 信 念 圖 書 選 擇 之 分 數 有 明 顯 變 化, 尤 其 在 共 讀 圖 書 的 選 擇 上, 後 測 分 數 比 前 測 分 數 高 5 分, 而 閱 讀 信 念 的 後 測 分 物 較 前 測 多 增 加 1 分 ; 另 在 共 讀 策 略 和 安 排 資 源 運 用 上 則 分 數 未 呈 現 變 化 結 果 顯 示 娜 娜 在 經 歷 十 二 次 之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後, 在 幫 孩 子 選 擇 圖 畫 書 和 閱 讀 方 面 是 有 正 增 強 作 用 109

122 娜娜 前測 後測 圖 娜娜前-後測分數變化 二 受訪者阿清 次親子共讀團體後 不管是在親子共讀或是親子關係上的分數均有顯著變化 在 觀之阿清在下圖 所呈現的親子共讀問卷分數 可得出阿清在經過十二 共讀題組方面 後測較前測分數有明顯提昇的是 策略和安排 資源運用 及 圖書選擇 分別增加 5 分與 4 分 另在 閱讀信念 跟 情境佈置 上也分 別增加 1~2 分 在親子關係方面 阿清的 教養方式 親子溝通 和 管教態 sit y Nat 度 之後測較前測分數增加 2~5 分 唯獨在親子互動分數上是維持原狀 未有明 n al er io 顯增加或減弱 整體而言 阿清在透過十二次親子共讀團體後 在親子共讀與親 子關係上 均有顯著的變化 Ch e n阿清 gchi i Un 20 v 前測 後測 圖 阿清前-後測分數變化 三 受訪者小紅 根據受訪者小紅在圖 之參與團體的前後測分數變化 可看出小紅僅在 110

123 共讀的 資源運用 及親子關係中的 親子互動 上 分數小有波動 幅度為增 加 1~2 分之間 其結果說明 受訪者剛到臺灣兩年多 陌生的環境阻礙其在資源 上的應用 再經過共讀課程後 其在此方面也有所進步 另在親子互動上 透過 課程之設計 經過每週一小時的親子共樂時光 協助受訪者跟孩子間開始有不一 樣的互動關係 且雙方的互動關係是越來越正向跟積極 小紅 前測 後測 圖 小紅前-後測分數變化 sit y Nat 四 受訪者阿豔 n al er io 依照受訪者阿豔在圖 的前後測分數變化 可看出阿豔在經過十二次團 i Un v 體活動後 在共讀中的閱讀信念 圖書選擇 情境佈置和資源運用上僅是維持與 Ch engchi 團體前之水平 並未有顯著的變化 然在其他題組的分數上 均是呈現出後測分 數低於前測分數之現象 可與質化相呼應的是 阿豔把團體所運用在親子關係 上 並未得到良好之效果 因此分數不如預期有顯著性 111

124 阿豔 前測 後測 圖 五 受訪者阿英 阿豔前-後測分數變化 由受訪者阿英在圖 中的前後測分數變化可知 其在 閱讀信念 及 圖 書選擇 上 後測較前測分數增加 1~2 分 唯在共讀情境佈置及親子溝通的分數 是沒有改變 其他的題組分數均前測分高於後測分數 表示完全無顯著 io n al 18 Ch engchi U 圖 y 22 sit 23 er Nat 阿英 v ni 前測 後測 阿英前-後測分數變化 六 受訪者燕子 根據受訪者燕子在圖 之親子共讀問卷分數變化顯示 在 教養方式 親子互動 親子溝通 上 後測分數均較前測分數提昇 1 分 在閱讀信念 資源運用及管教態度之前後測分數沒有改變 結果顯示 透過親子共讀團體 受 訪者燕子在親子關係上確實有顯著性的提升 112

125 燕子 前測 後測 5 0 圖 七 受訪者 NINA 燕子前-後測分數變化 由圖 觀之受訪者 NINA 在 閱讀信念 圖書選擇 跟 資源應用 之後測較前測分數上有提昇 特別是在閱讀信念上 後測比前測分數多了 3 分 可見透過親子共讀團體之課程設計 可以增加受訪者在親子共讀上的概念 協助 sit y Nat 孩子量閱讀書籍 另在情境佈置和管教態度上之分數是維持原貌 可推測的是 io al n 相處方式 er 家中原本就已有共讀環境 在管教態度方面 NINA 對孩子是採有原則不溺愛的 Ch e nnina gchi i Un v 前測 10 後測 5 0 圖 NINA 前-後測分數變化 八 受訪者小金 113

126 在圖 中的受訪者小金 其透過十二次共讀團體後 前測分數均較後側 分數高 結果表示小金在經歷團體課程後 團體並未在其親子共讀和親子關係方 面產生變化或影響 此結論所呈現的結果 研究者可以推測的是 小金在團體進 行期間 因為孩子的干擾 而出現上課遲到 或無法專心上課之情形 以致於在 團體分數上 不如預期之效果 小金 35 前測 圖 小金前-後測分數變化 y Nat 小結 io sit er 後測 本節在親子關係上係兼採質量並用的方式進行論述 首先討論質性分析的結 al n iv n C 果 包含親子溝通的技巧 親子互動的模式 以及教養子女的態度 其次在說明 hengchi U 量化所得出的結論 在親子溝通的技巧上 Dr. Jeanne Galliham 曾提出 兒童的行為 反映出親 子溝通的品質 親子之間應該用愛來溝通 等觀念 她認為親職教育的目的是 幫助家長用正面 有建設性 關心的 體貼的 支持的 賞識的 設身處地的態 度與子女溝通 這才是以愛來溝通的真義 引自蔡春美 翁麗芳 洪福財 在研究上認為 親子溝通是不斷以不同形式傳遞訊息 包括父母整個身心 及一言一行 包括有心或無心的舉動 口語及非口語的訊息 孩子都會全部接受 並應用 而這些所有產生出的訊息 不只影響下一代 也影響到未來的世世代代 故在親子溝通的面向上可發現 新移民母親常跟孩子聊天 講話 並運用指物認 114

127 名 的 方 式 跟 孩 子 溝 通, 孩 子 對 周 遭 環 境 的 認 知 能 力 越 強, 進 而 帶 動 孩 子 在 習 上 的 能 力 然 而, 許 多 新 移 民 母 親 做 全 職 家 務, 長 時 間 跟 孩 子 相 處 下, 帶 有 負 向 的 情 緒 波 動, 亦 會 直 接 影 響 跟 孩 子 的 溝 通 方 式, 因 此, 新 移 民 母 親 應 該 要 適 時 的 放 鬆, 讓 自 己 有 自 我 的 空 間, 而 非 作 為 孩 子 的 依 賴 物 當 孩 子 面 臨 到 問 題 時, 應 該 以 從 旁 協 助 的 角 度 去 支 持 孩 子 面 對, 讓 孩 子 知 道 自 己 是 有 能 力 完 成 的, 在 過 程 中 都 需 要 家 長 的 耐 心 教 導, 特 別 是 與 孩 子 長 時 間 相 處 的 母 親 在 親 子 互 動 的 模 式 方 面, 在 外 顯 行 為 上, 親 子 間 藉 由 分 享 情 感 意 見 態 度 及 喜 好, 而 知 覺 彼 此 訊 息 交 換 的 傳 遞 與 交 換 ; 另 外 的 互 動 方 式, 它 牽 涉 雙 方 的 重 要 性 和 彼 此 的 依 附 及 認 同 感 ( 引 自 潘 玉 鳳,2003) 如 同 Bowlby 所 提 出 的 依 附 理 論, 此 理 論 係 認 為 嬰 兒 從 與 依 附 對 象 ( 主 要 照 顧 者 ) 的 互 動 經 驗 及 自 身 認 知 的 發 展, 會 逐 漸 形 成 一 種 內 在 運 作 模 式, 而 此 模 式 會 成 為 孩 子 評 估 環 境 及 採 取 行 動 的 反 應 內 容, 並 影 響 他 成 長 後 的 人 際 關 係 模 式 ( 孫 世 雄,1994) 因 此,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的 課 程 設 計, 協 助 媽 媽 跟 孩 子 成 功 分 離, 讓 媽 媽 和 孩 子 瞭 解 分 離 不 代 表 失 去, 而 是 彼 此 互 相 習 新 的 東 西, 且 雙 方 可 藉 由 相 處 互 動 中 去 分 享 心 得 與 感 受 雖 然, 親 子 互 動 的 形 式 有 很 多 種, 最 方 便 最 簡 單 的 其 中 之 一 就 是 透 過 共 讀 圖 書 的 方 式, 在 本 研 究 中 之 受 訪 者 表 示, 孩 子 除 了 自 己 要 求 跟 媽 媽 進 行 共 讀 外, 跟 媽 媽 在 互 動 關 係 也 變 得 較 佳, 會 一 起 進 行 很 多 的 活 動, 受 訪 者 也 會 因 應 孩 子 的 需 求 而 進 行 陪 伴, 而 不 在 似 以 往 覺 得 不 耐 煩 或 拒 絕 孩 子 新 移 民 母 親 跟 孩 子 互 動 提 昇 後, 在 教 育 或 管 教 子 女 上 都 變 得 輕 鬆 了, 且 氣 氛 也 變 好 了 在 教 養 子 女 的 態 度 上, 本 研 究 以 Berk(2000) 認 同 Baumrind 的 理 念 架 構, 以 回 應 和 要 求 作 為 區 分, 並 依 高 低 層 次 組 成 四 種 父 母 管 教 類 型, 並 以 威 權 民 主 和 寬 鬆 放 任 作 為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管 教 子 女 上 的 分 析 觀 點 由 於 家 庭 是 個 人 一 生 發 展 時 期 的 重 要 場 所, 在 親 子 之 間 長 期 的 互 動 過 程 中, 父 母 是 孩 子 重 要 的 認 同 楷 模, 尤 其 母 親 是 孩 子 主 要 認 同 的 對 象, 在 親 子 之 間 自 然 且 長 期 的 互 動 中, 主 要 照 顧 者 會 將 自 我 的 價 值 觀 家 庭 信 念 及 生 活 經 驗 等, 透 過 管 教 等 方 式 影 響 子 女 的 一 生 因 此, 母 親 在 教 養 子 女 的 過 程 中 扮 演 舉 無 輕 重 的 地 位, 所 以 母 親 對 孩 子 在 管 教 上 要 有 所 115

128 堅 持 不 妥 協 原 則, 並 且 要 以 身 作 則, 除 了 主 要 照 顧 者 外, 家 中 其 他 成 員 也 要 運 用 身 教 的 概 念 來 一 同 教 育 子 女 此 外, 家 長 要 善 用 獎 懲 原 則, 獎 勵 是 一 種 鼓 勵 讚 美, 當 孩 子 做 好 事 或 表 現 好 的 行 為 時, 人 可 以 給 予 口 頭 讚 美 或 獎 勵, 讓 孩 子 感 到 愉 快 ; 當 孩 子 表 現 不 好 或 做 錯 事 情 時, 讓 孩 子 心 中 不 愉 快, 這 就 是 一 種 懲 罰 透 過 此 方 式 奠 定 父 母 的 權 柄, 引 導 孩 子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能 遵 守 規 範, 自 小 就 讓 孩 子 會 理 財 更 是 一 種 美 德 尤 其 是 受 訪 者 家 庭 有 些 來 自 藍 領 階 級, 教 導 孩 子 儲 蓄 觀 念 也 可 以 減 輕 家 庭 的 負 擔, 讓 孩 子 自 小 就 知 道 賺 錢 不 易, 要 好 好 愛 惜 資 源 在 本 研 究 中, 研 究 者 發 現 受 訪 者 之 臺 籍 配 偶 多 半 都 較 寵 愛 孩 子, 讓 孩 子 予 取 予 求, 教 養 子 女 的 責 任 都 給 妻 子, 或 是 對 教 育 孩 子 較 無 主 見, 讓 新 移 民 母 親 獨 自 一 人 去 面 對 教 養 重 擔 其 次, 新 移 民 母 親 相 較 於 先 生 都 對 孩 子 抱 持 出 人 頭 地 的 期 待, 希 望 孩 子 不 要 像 自 己 一 樣, 而 是 要 孩 子 往 後 能 夠 一 帆 風 順 揚 眉 吐 氣, 替 自 己 增 光 在 量 化 的 討 論 方 面, 本 研 究 受 訪 之 八 位 有 效 樣 本, 在 參 與 團 體 之 前 後 分 數 上 之 變 化, 反 映 出 受 訪 者 之 特 質 與 差 異 性, 以 及 來 參 與 團 體 之 動 機 不 同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只 有 在 受 訪 者 阿 清 之 前 後 測 分 數 變 化 上, 看 到 符 合 當 初 課 程 設 計 之 預 期 效 益, 其 餘 受 訪 者 在 經 過 共 讀 團 體 後, 分 數 只 有 些 微 的 改 變 從 親 子 共 讀 來 看, 受 訪 之 娜 娜 小 紅 阿 英 燕 子 及 Nina 在 各 題 組 的 分 數 變 化 上 有 改 變, 特 別 是 在 圖 書 信 念 跟 圖 書 的 選 擇 方 面 ; 在 親 子 關 係 方 面, 小 紅 及 燕 子 兩 位 受 訪 者 表 示 她 們 的 親 子 關 係 因 親 子 共 讀 而 有 提 昇, 特 別 是 在 親 子 的 互 動 上 而 阿 豔 阿 英 和 Nina 則 呈 現, 親 子 共 讀 對 親 子 間 的 關 係 是 沒 有 明 顯 改 變, 另 外, 在 受 訪 之 小 金 的 分 數 呈 現 中 顯 示,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後, 對 於 親 子 關 係 是 毫 無 影 響 跟 改 變 綜 上 所 述, 新 移 民 母 親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後, 雖 在 質 性 與 量 化 之 結 果 呈 現 出 落 差, 即 有 些 新 移 民 母 親 是 在 親 子 共 讀 上 有 受 到 改 變, 有 些 新 移 民 母 親 則 是 在 親 子 關 係 有 產 生 不 一 樣 的 變 化, 但 整 體 而 言, 受 訪 之 母 親 都 開 心 有 如 此 的 改 變, 當 她 們 在 親 子 互 動 和 溝 通 上 進 步 時, 子 女 願 意 聽 從 她 們 的 管 教 也 就 容 易 許 多, 她 們 自 己 也 輕 鬆 許 多 116

129 第四節 共讀帶給她們在家庭關係上的影響 共讀對家庭關係的影響 在文獻上很少有直接研究 然而 共讀對家庭關係 有正向的影響在於 新移民女性因共讀後的自我改變間接造成家庭關係的正向變 化 以下就 跨聯姻下的婚姻經營 臺灣媳婦跟夫家的相處情況 及 新移 民女性跟娘家的相處情形 進行論述 壹 跨聯姻下的婚姻經營 跨婚姻是跨文化通婚的一種模式 所謂的 跨文化通婚 (cross cultural marriage)是指來自不同的種族 宗教道德團體 家的男女雙方 經由結婚形式 而成為夫妻的婚姻關係 劉美芳 2001 遠渡重洋來臺灣的新移民女性 透過 婚姻關係與臺灣男性共組家庭 在此過程當中會比一般夫妻面臨更多的問題與困 難 朱玉玲 2002 研究澎湖縣外籍新娘生活經驗中發現 外籍新娘在社會上及 家庭適應上皆出現了衝突及適應問題 因此 在本研究中想要瞭解九位參與親子 共讀團體之受訪者 她們如何將共讀所應用在家庭關係的層面上 以下分別用 y Nat er io 活動 進行探討 sit 建有效的夫妻溝通模式 夫妻間相互照顧 包容 與 先生支持太太參加 n al ni Ch 一 建有效的夫妻溝通模式 U engchi v 溝通是人們創造 分享意義的方式 包含語言和非語言 溝通也是建立關係 的基礎 更是親密人際關係的核心 而溝通的能力和意願是維持滿意關係的重要 因素之一 夫妻溝通的品質與數量更是其他層面關係品質的關鍵 因此溝通是成 功夫妻關係之鑰(Olson, DeFrain & Skogrand, 2008) 娜娜表示先生說話都很溫柔 對於她很多不懂的事情都會慢慢較教導她 讓她覺得很感動 NINA 小金表示 自己都會跟先生分享參加的活動 與先生之間無話不談 他是不錯 不錯是什麼就是說會很好 比如說很多事他就很溫柔跟我說 他就不會感 覺很兇 我很喜歡他這樣 就是說如果有什麼事情跟他商量他就會告訴我 就慢慢的 告訴我 像我很多家裡的 就會很像老師 娜娜,

130 會跟先生分享課程啊 其實我先生應該 我會講 我這個人就是反正我們兩個是什 麼都可以講的 就是這樣子 (NINA, ) 那有幾次我就跟我老公說 就後面講我說小朋友不對就要罵 不是我說亂罵還是怎麼 樣 但是我罵的時候 你不可以在他面前講話 這樣小朋友他以後他就不聽我的 對 不對 後來我老公他就不敢 他就不會 (小金, ) 二 夫妻間相互照顧 包容 夫妻之間 最終的追求莫過於 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 特別是在跨婚姻 的關係上 因為雙方來自不同的文化跟背景 夫妻間唯有透過互相的理解與包容 才能維繫與平衡因諸多因素下帶來的困境 阿清表示跟先生相差十多歲 兩人之 工合作照顧家裡的成員 小金表示鮮少跟先生起爭執 兩人永遠都是一個聲 間都是互相妥協與退讓在過生活 阿豔則負責家裡的花用開銷 他與先生互相分 一個就小聲 且抱持退一步海闊天空的心情 他三十九 差了十三歲 我跟先生就互相照顧跟互相忍耐這樣子 就是他 孩子 清, ) 在那個中間的一個鑰匙這樣 一個緩衝 對 就是有時候是個開心果這樣子 (阿 y Nat n al Ch er io 有另外向他拿錢這樣 他不會過問太多 (阿豔, ) sit 先生他是也沒有反對 也沒有意見 因為就是說錢的話 都是從我這邊出去的 我沒 i Un v 我先生很不錯 我們兩個很少吵架 最多就是聲一點 一個聲那一個就會小聲這 engchi 樣子 我覺得現在我有改變了這樣子 以前比較動不動就發脾氣 現在比較不會 現 在好像比較忍得住 (小金, ; ) 三 先生支持太太參加活動 針對九位受訪者的說法 先生都是支持她們出來參加課程或活動 先生反而 希望她們不要常常待在家中 要多出來跟社會互動 NINA 表示 先生很鼓勵她 出來參加府舉辦的相關課程 只要她有興趣 也可以把孩子安頓好 基本上先 生是很贊同她出門 希望受訪者可以多結交一些朋友 阿英跟小金的先生對於受 訪者要去上課一事 並不反對 但是也沒有其他的想法 整體上受訪者的先生都 不會阻擋受訪者外出習 118

131 我 先 生 我 去 什 麼 他 都 支 持, 他 不 會 說 反 正 妳 只 要 前 提 是 有 把 小 孩 給 安 排 好 就 可 以 了 (NINA, ) 他 是 支 持 我 去 上 課, 然 後 他 都 會 講 是 喔 ~( 阿 英, ) 我 先 生 支 持 說 上 這 個 課 不 錯, 他 下 班 的 時 候, 就 是 我 會 跟 他 講 ( 小 金, ) 貳 臺 灣 媳 婦 跟 夫 家 的 相 處 情 況 一 新 移 民 女 性 跟 婆 婆 的 關 係 阿 清 認 為 只 要 我 對 別 人 好 別 人 就 會 對 我 好 她 繼 而 表 示 她 若 把 婆 婆 當 成 她 真 正 的 家 人, 那 婆 婆 一 定 會 感 受 的 到 所 以 經 過 課 程 後, 她 才 發 現 先 會 關 心 別 人 先 運 用 同 理 心 後, 她 跟 婆 婆 關 心 才 會 變 好 ; 燕 子 則 表 示, 以 前 跟 婆 婆 關 係 不 佳, 所 以 不 喜 歡 跟 婆 婆 一 起 出 門 或 是 站 在 一 起, 現 在 對 於 別 人 的 稱 讚, 則 是 方 的 欣 然 接 受 : 我 覺 得 我 以 前 我 就 跟 我 婆 婆 的 關 係 不 是 很 好, 然 後 我 看 過 那 一 本 書 ( 指 我 會 關 心 別 人 繪 本 ), 我 就 覺 得 有 時 候 我 都 自 己 想 說 要 她 怎 麼 對 我 很 好 很 好, 我 是 覺 得 說 為 什 麼 有 的 人 可 以 把 媳 婦 當 成 女 兒, 可 是 我 現 在 又 回 想 說 好 像 我 沒 有 把 她 當 成 我 真 的 媽 媽, 所 以 我 是 不 是 要 先 做 到, 她 才 有 辦 法 做 到 她 喜 歡 怎 麼 樣 的 人, 我 可 以 去 了 解 一 下, 就 讓 她 一 下, 她 就 喜 歡 面 子, 我 就 做 些 面 子 給 她 這 樣 就 好 了 ( 阿 清,1625; ; ) 他 ( 指 先 生 ) 舅 舅 講 我, 他 說 妳 跟 妳 媽 媽 ( 婆 婆 ) 站 在 一 起 就 好 像 姊 妹 如 果 是 我 以 前 我 一 定 臉 暗 下 來 不 說 話 ; 現 在 的 話, 我 會 說, 對 啊! 我 媽 媽 很 年 輕 對 不 對, 然 後 把 我 媽 媽 拉 過 來 妳 看 很 像 對 不 對 ( 燕 子, 1122; ) 二 新 移 民 女 性 跟 公 公 的 關 係 受 訪 者 在 跟 公 公 相 處 方 面, 阿 豔 認 為 自 己 雖 然 沒 有 很 多 錢, 可 是 在 對 公 公 的 照 顧 關 懷 上 卻 一 樣 也 不 少, 只 要 她 能 做 到 的, 她 都 會 盡 力 而 為 ;NINA 說 到 公 公 本 身 是 外 省 人, 所 以 她 跟 公 公 之 間 感 情 很 好, 公 公 很 疼 愛 她 ; 小 鄧 則 提 到, 公 公 就 像 爸 爸 一 樣, 表 示 跟 公 公 之 間 的 感 情 也 不 錯, 甚 至 把 她 當 做 女 兒 來 疼 愛 : 我 是 行 動 派 的 那 一 類, 可 是 這 樣 的 話 他 還 不 滿 意 啊! 你 說 其 他 的 能 力 的 話, 我 也 沒 有 很, 在 我 的 範 圍 之 內, 你 喜 歡 吃 的 我 買 給 你 吃 ( 阿 豔,1726; ) 119

132 我 們 ( 指 受 訪 者 的 公 公 ) 很 好 啊, 對, 他 就 一 個 老 人 而 已, 像 爸 爸 這 樣 子 ( 小 鄧 1323) 三 新 移 民 女 性 跟 親 戚 的 關 係 受 訪 者 跟 夫 家 親 戚 相 處 的 情 況, 小 鄧 表 示 嫂 嫂 和 弟 媳 都 是 臺 灣 人, 但 她 們 妯 娌 感 情 融 洽 ; 小 金 表 示 先 生 的 姑 姑 已 經 在 帶 孫 子, 兩 家 人 因 為 住 的 近, 有 時 候 她 出 們 處 理 些 事 情 時, 她 就 會 託 付 孩 子 代 請 姑 姑 照 顧 : 妯 娌, 我 們 也 很 好! 我 的 嫂 嫂 跟 她 們 都 是 臺 灣 ( 人 ), 相 處 都 很 不 錯 ( 小 鄧 ) 跟 親 戚 相 處 都 不 錯 啊! 兩 個 姑 姑 在 我 們 附 近, 比 較 有 連 絡, 感 情 會 比 較 好 有 時 候 出 去 我 都 寄 ( 指 孩 子 )( 給 ) 我 姑 姑 ( 照 顧 ) ( 小 金, ) 參 新 移 民 女 性 跟 娘 家 的 相 處 情 形 一 表 達 對 父 母 的 愛 在 傳 統 文 化 上, 中 人 對 愛 是 很 難 用 言 語 進 行 表 達, 小 鄧 表 示 透 過 課 程 的 引 導, 她 鼓 起 勇 氣 打 電 話 回 家 跟 父 母 親 說 : 我 愛 您, 這 是 讓 她 印 象 深 刻 的 其 中 一 件 事 情, 因 為 她 從 未 跟 父 母 親 表 達 過, 她 覺 得 好 滿 足 心 理 很 踏 實 : 她 說 跟 她 爸 爸 跟 那 個 媽 媽 講 我 愛 妳 這 句 話, 我 就 覺 得 好 像 印 象 還 蠻 深 刻 的, 就 是 把 自 己 的 想 法 表 達 出 來 跟 自 己 的 爸 爸 媽 媽 講, 我 覺 得 那 個 對 我 的 印 象 還 是 深 刻 的, 因 為 我 從 來 都 沒 有 跟 我 的 爸 爸 媽 媽 表 達 我 的 想 法 ( 小 鄧 ) 二 SKYPE 無 遠 弗 屆 透 過 科 技 的 發 達 與 進 步, 從 以 前 只 可 以 透 過 打 電 話 聽 對 方 的 聲 音, 到 現 在 已 經 可 以 在 千 里 遠 外 的 地 方 運 用 視 訊 看 到 彼 此, 科 技 的 力 量 讓 人 跟 人 之 間 的 距 離 瞬 間 拉 近 許 多, 也 讓 這 群 遠 嫁 到 臺 灣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可 以 一 睹 思 念 的 心 情 燕 子 表 示, 兒 子 每 次 看 到 她 在 跟 母 親 視 訊, 就 會 要 拿 水 果 給 母 親 吃, 逗 著 母 親 樂 開 懷 ;NINA 小 鄧 都 相 繼 表 示, 跟 娘 家 間 的 關 係 都 是 用 SKYPE, 想 打 電 話 就 打 電 話, 甚 至 每 天 都 會 打 電 話 回 家 跟 關 心 父 母 : 我 媽 媽 就 在 那 個 視 訊 的 時 候, 我 兒 子 拿 到 水 果, 就 說 婆 婆 婆 婆 要 給 我 媽 吃 我 媽 就 覺 得 說 我 的 外 孫 什 麼 都 想 著 我 ( 燕 子, ) 120

133 我 跟 娘 家 很 好 啊! 我 幾 乎 想 到 就 打 電 話 (NINA,1526) 跟 娘 家 關 係 很 好, 幾 乎 每 天 打 電 話 ( 小 鄧 1437) 小 結 : 共 讀 對 新 移 民 在 家 庭 關 係 上 的 影 響 等 相 關 研 究, 其 實 寥 寥 無 幾, 本 研 究 從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角 度 出 發, 欲 探 討 新 移 民 女 性 參 與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後, 究 竟 會 為 家 庭 關 係 帶 來 什 麼 樣 的 改 變? 從 研 究 分 析 可 知, 新 移 民 女 性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後, 在 家 庭 關 係 上, 不 僅 是 夫 妻 之 間 的 關 係 與 婆 家 和 娘 家 之 間 的 關 係, 甚 至 跟 親 戚 之 間 的 關 係 也 都 有 所 變 化 在 夫 妻 關 係 上, 溝 通 使 得 夫 妻 間 更 能 開 放 與 真 誠 溝 通 面 對 屬 於 每 個 家 庭 的 困 難, 透 過 良 好 且 有 效 的 溝 通 方 式, 才 能 真 正 解 決 問 題 之 所 在 研 究 也 發 現, 受 訪 者 之 先 生 都 同 意 妻 子 來 參 加 活 動, 且 都 希 望 妻 子 可 以 多 習 不 同 的 知 識, 而 不 是 整 天 與 孩 子 在 家 裡 待 著, 可 見 與 過 去 的 研 究, 擔 憂 新 移 民 外 出 的 情 況 已 經 有 所 不 同 另 在 受 訪 者 與 夫 家 的 相 處 情 況 中, 也 可 以 進 一 步 發 現, 新 移 民 女 性 透 過 共 讀 繪 本, 也 改 變 她 對 夫 家 的 觀 念, 特 別 是 婆 媳 之 間 的 相 處 也 有 所 改 善 ; 而 研 究 也 發 現,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婆 媳 間 較 有 衝 突, 跟 公 公 之 間 的 衝 突 關 係 是 較 少 的, 且 受 訪 者 跟 妯 娌 和 其 他 親 戚 的 互 動 關 係 上 也 呈 現 出 較 佳 的 狀 態 最 後, 受 訪 者 在 跟 娘 家 的 互 動 上,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課 程 後, 受 訪 者 更 能 直 接 跟 父 母 親 表 達 對 他 們 的 愛 與 感 激, 這 是 她 們 在 過 去 所 沒 有 的 經 驗, 且 在 網 路 無 界 的 情 況 下, 透 過 SKYPE 也 能 夠 看 到 彼 此 的 模 樣, 一 睹 思 鄉 的 情 懷 121

134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本 研 究 旨 在 瞭 解 新 移 民 母 親 參 加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的 經 驗 與 改 變, 及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對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自 身 親 子 關 係 及 家 庭 關 係 上 的 變 化 研 究 由 新 移 民 母 親 的 感 受 出 發, 探 討 親 子 共 讀 對 親 子 關 係 所 產 生 的 變 化 本 研 究 採 質 量 兼 併 的 取 向, 以 質 化 為 主 量 化 為 輔 的 研 究 方 法, 在 質 性 研 究 方 面, 透 過 深 度 訪 談 方 式 訪 問 參 與 團 體 的 新 移 民 母 親, 藉 以 瞭 解 其 在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的 經 驗 ; 在 量 化 研 究 方 面,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前 後 之 問 卷 施 測, 瞭 解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經 由 團 體 後, 其 個 人 在 前 後 測 之 分 數 變 化 因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親 子 共 讀 對 親 子 關 係 的 影 響, 因 而 將 量 化 研 究 放 在 親 子 關 係 中 進 行 論 述 與 佐 證 此 外, 本 研 究 中 共 有 九 位 陸 和 東 南 亞 籍 的 團 體 成 員, 參 與 團 體 之 成 員 均 接 受 研 究 者 訪 談 因 此, 一 共 徵 得 九 位 受 訪 者, 以 下 將 依 據 研 究 結 果 加 以 整 理 : 第 一 節 將 依 據 研 究 目 的 呈 現 出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發 現 與 討 論 ; 第 二 節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以 作 為 新 移 民 實 務 以 及 新 移 民 社 工 的 參 考 ; 第 三 節 為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限 制 第 一 節 研 究 發 現 與 討 論 根 據 本 研 究 的 結 果 提 出 四 個 主 要 發 現, 分 別 為 原 生 家 庭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教 養 子 女 的 影 響, 新 移 民 女 性 接 受 親 子 共 讀 後 對 自 我 產 生 的 改 變,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親 子 關 係 上 有 何 不 同, 以 及 新 移 民 女 性 因 在 共 讀 團 體 後, 在 家 庭 關 係 相 處 的 變 化 壹 原 生 家 庭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教 養 子 女 的 影 響 有 關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早 期 經 驗, 多 以 原 生 家 庭 的 影 響 為 主 受 訪 的 陸 與 東 南 亞 籍 新 移 民 女 性, 小 時 候 在 原 鄉 的 生 活 環 境 並 不 是 很 好, 家 庭 經 濟 多 是 較 為 貧 窮 困 苦 由 於 父 母 忙 於 家 計 無 暇 照 顧 孩 子, 因 此 新 移 民 媽 媽 們 從 小 就 必 須 自 己 照 顧 自 己, 上 課 吃 飯, 什 麼 事 情 都 自 己 處 理, 養 成 獨 立 自 動 自 發 且 負 責 任 的 生 活 態 度 洪 藝 真 (2005) 在 東 南 亞 外 籍 新 娘 來 台 適 應 歷 程 教 養 方 式 及 子 女 氣 質 之 122

135 個 案 研 究, 以 及 劉 秀 燕 (2002) 在 跨 文 化 衝 擊 下 外 籍 新 娘 家 庭 環 境 及 其 子 女 行 為 表 現 之 研 究 中, 提 及 新 移 民 女 性 來 台 的 主 要 動 機, 是 因 為 可 以 減 少 原 生 家 庭 負 擔, 改 善 原 生 家 庭 生 活 之 經 濟 誘 因 由 洪 藝 真 (2005) 與 劉 秀 燕 (2002) 的 研 究 中 可 以 推 論 出, 新 移 民 女 性 之 原 生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較 為 不 佳, 因 此 才 會 藉 由 跨 婚 姻 來 台 以 改 善 原 生 家 庭 生 活 狀 況, 此 發 現 與 本 研 究 新 移 民 母 親 小 時 候 生 活 較 為 貧 苦 之 結 果 相 同 這 些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父 母 雖 然 缺 乏 與 孩 子 互 動 的 機 會 ; 但 是 在 行 為 表 現 上 則 極 為 要 求, 期 望 這 些 新 移 民 媽 媽 都 能 孝 順 尊 重 長 輩, 習 做 人 處 事 的 道 理 而 小 時 候 受 父 母 要 求 的 影 響,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教 養 子 女 時 亦 極 為 注 重 孩 子 的 品 格 發 展 鄧 蔭 萍 (2007) 的 研 究 中 指 出, 新 移 民 女 性 年 幼 受 父 母 教 導 時, 其 父 母 重 視 的 禮 貌 孝 順 等 行 為, 亦 成 為 她 們 在 教 導 子 女 時 特 別 重 視 的 部 份 此 與 本 研 究 原 生 家 庭 中 父 母 要 求 的 行 為 表 現, 影 響 新 移 民 女 性 對 子 女 的 教 養, 亦 要 求 自 己 的 孩 子 必 須 遵 守 同 樣 的 行 為 之 研 究 結 果 相 同 原 生 家 庭 中,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母 親 雖 作 為 孩 子 的 主 要 照 顧 者, 但 並 非 為 全 職 家 務 工 作 者 然 而 在 本 研 究 中, 新 移 民 女 性 亦 作 為 孩 子 的 主 要 照 顧 者, 唯 一 不 同 的 是 嫁 到 台 灣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多 為 全 職 家 務 工 作 者, 其 原 因 多 是 因 為 新 移 民 女 性 來 台 後 幾 乎 馬 上 進 入 懷 孕 及 育 兒 階 段, 且 在 男 主 外 女 主 內 的 思 維 下, 加 上 人 生 地 不 熟 的 空 間 環 境 下, 她 們 選 擇 或 被 先 生 留 在 家 中 照 顧 幼 兒 是 最 好 的 抉 擇 另 在 本 研 究 中 也 發 現, 新 移 民 女 性 與 台 灣 先 生 夫 家 和 原 生 娘 家 的 相 處 情 形, 會 受 到 原 生 家 庭 中 母 親 與 父 親 及 上 一 代 公 婆 娘 家 的 互 動 模 式 影 響 此 與 蕭 昭 娟 (2000) 對 外 籍 配 偶 的 研 究 指 出, 外 籍 新 娘 對 婚 姻 的 期 許 及 其 婚 姻 觀 原 鄉 父 母 相 處 模 式 會 影 響 到 她 們 與 丈 夫 的 關 係, 而 外 籍 新 娘 與 娘 家 的 聯 繫 或 原 鄉 母 親 與 奶 奶 相 處 之 道 等 也 會 影 響 到 她 們 與 婆 婆 的 關 係, 因 此 新 移 民 女 性 透 過 與 母 親 在 親 子 互 動 上 的 模 仿, 將 原 生 家 庭 之 樣 貌 轉 移 到 與 新 台 灣 之 子 的 相 處 互 動 上 貳 親 子 共 讀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自 我 認 同 上 的 轉 變 123

136 認 同 一 直 是 人 們 生 命 中 的 重 要 議 題 一 般 來 說, 在 自 然 的 環 境 底 下, 人 們 面 對 問 題 與 情 境 的 判 斷, 通 常 會 反 映 出 他 們 自 身 所 界 定 的 身 分 認 同 ; 而 這 一 套 身 分 認 同 背 後, 可 能 隱 含 著 一 連 串 的 規 範 價 值 觀 與 角 色 ( 林 家 五 熊 欣 華 黃 隆,2006) 認 同 又 包 括 對 自 我 角 色 上 的 認 同, 還 有 社 會 給 予 的 支 持 程 度 因 此,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認 同 上 的 改 變, 將 以 自 我 認 同 角 色 認 同 和 社 會 支 持 三 方 面 探 討 一 自 我 認 同 方 面 首 先 在 自 我 認 同 上, 代 表 是 個 體 對 自 我 價 值 的 評 量, 它 通 常 來 自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對 自 己 的 看 法 本 研 究 發 現 新 移 民 女 性 渴 望 得 到 來 自 夫 家 或 社 會 的 認 同, 簡 言 之, 她 們 很 在 乎 台 灣 社 會 所 賦 予 的 眼 光 及 意 義 然 而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新 移 民 女 性 瞭 解 應 該 先 會 愛 自 己 原 來 的 樣 子, 並 且 要 看 重 自 己 身 份 的 價 值, 在 照 顧 好 家 人 之 前 要 先 照 顧 好 自 己, 要 愛 別 人 之 前 要 先 愛 自 己, 最 後 帶 出 一 個 全 然 且 嶄 新 的 自 我 ; 因 著 自 信 心 的 提 昇, 新 移 民 女 性 方 有 能 力 去 追 求 自 我 的 想 望, 參 加 讀 書 會 或 是 府 舉 辦 的 相 關 課 程 等, 加 上 用 開 放 的 心 與 周 遭 朋 友 結 識, 讓 自 己 能 更 加 融 入 台 灣 社 會 二 角 色 認 同 方 面 就 角 色 認 同 而 言, 根 據 Danielewicz(2001) 說 法, 一 個 人 的 角 色 認 同 攸 關 對 自 己 存 在 意 義 的 瞭 解, 不 僅 是 在 理 解 我 們 是 誰 以 及 我 們 認 為 其 他 人 是 誰, 同 樣 地 也 包 含 其 他 人 對 他 們 自 己 和 其 他 人 ( 包 含 我 們 ) 的 理 解 本 研 究 發 現, 新 移 民 女 性 對 於 養 育 或 管 教 子 女 的 自 我 要 求 極 為 嚴 苛, 都 希 望 自 己 是 一 個 好 媽 媽, 孩 子 的 成 就 代 表 她 們 人 生 的 成 功, 在 望 子 成 龍 望 女 成 鳳 的 期 待 上 一 覽 無 遺, 甚 至 會 幫 孩 子 規 劃 未 來 的 人 生 路, 期 待 孩 子 可 以 完 成 自 己 過 去 生 命 中 未 完 成 的 夢 想 另 外, 新 移 民 女 性 對 經 濟 獨 是 抱 持 著 必 然 的 決 心, 她 們 不 認 為 自 己 嫁 來 台 灣 後 要 處 處 依 賴 先 生 或 夫 家 因 此, 她 們 不 希 望 被 侷 限 成 為 一 個 全 職 家 務 工 作 者, 對 她 們 而 言 是 抹 煞 她 們 的 能 力, 她 們 從 不 以 來 台 照 顧 孩 子 自 居, 124

137 反 而 期 待 能 共 同 與 先 生 為 家 庭 打 拼, 她 們 對 自 己 的 期 許 是 成 為 獨 自 主 的 新 女 性, 在 照 顧 孩 子 的 同 時 能 兼 顧 工 作 與 家 庭 層 面 ; 再 者, 她 們 從 不 滿 足 於 現 狀, 不 管 是 在 親 子 關 係 或 是 家 庭 關 係 上, 或 是 對 自 己 的 習 知 識 上, 新 移 民 女 性 都 期 待 自 己 好 還 要 更 好, 並 發 揮 積 極 習 的 精 神 三 社 會 關 係 方 面 從 社 會 關 係 而 論, 社 會 關 係 是 個 體 與 他 人 進 行 社 會 互 動 時, 所 產 生 的 過 程 或 結 果 ; 此 必 須 是 個 體 主 觀 的 感 受 到 他 人 給 予 的 支 持 具 有 實 質 的 效 果, 對 個 體 而 言 才 是 有 效 的 社 會 支 持 本 研 究 發 現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社 會 關 係 方 面, 當 其 越 能 用 真 誠 與 信 任, 且 開 放 的 態 度 去 面 對 團 體 中 的 領 導 者 協 同 領 導 者 和 其 他 團 體 成 員 時, 其 越 能 得 到 較 多 的 社 會 支 持 與 正 向 感 受 ; 在 情 緒 上 的 抒 發 也 會 越 完 整 與 認 同 另 外, 在 過 程 中 有 些 新 移 民 媽 媽 更 以 過 來 人 心 情, 在 課 堂 中 協 助 新 手 媽 媽 的 育 兒 照 顧, 且 也 生 動 分 享 自 己 在 養 兒 中 的 困 境, 讓 新 手 媽 媽 受 惠 無 窮 因 此,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的 方 式, 新 移 民 姊 妹 彼 此 間 不 分 籍 年 齡 與 育 兒 經 驗, 在 同 一 條 船 上 她 們 彼 此 扶 持 與 鼓 勵, 支 持 對 方 往 前 邁 進, 為 了 自 己 為 了 親 子, 也 為 家 庭 創 造 多 贏 的 局 面 參 親 子 共 讀 提 昇 新 移 民 家 庭 的 親 子 關 係 本 研 究 除 了 用 質 化 探 討 到 新 移 民 親 子 關 係 的 變 化 外, 同 時 也 用 量 化 測 量 團 體 進 行 前 後 新 移 民 親 子 關 係 的 改 變 新 移 民 母 親 於 課 程 中 到 許 多 教 養 孩 子 的 觀 念 與 親 子 互 動 的 技 巧, 如 站 在 孩 子 的 立 場 思 考 好 媽 媽 的 壞 方 法 讀 故 事 書 的 方 法 等, 都 讓 她 們 對 於 教 養 子 女 的 知 能 有 更 深 的 認 識, 也 使 她 們 對 於 親 子 共 讀 課 程 印 象 深 刻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上 完 親 子 共 讀 課 程 之 後, 都 能 將 所 之 內 容 應 用 在 生 活 中 教 養 子 女 上, 透 過 改 變 與 孩 子 的 互 動 方 式, 以 及 和 孩 子 做 約 定 等, 增 進 對 孩 子 的 了 解, 改 善 親 子 間 的 關 係 一 質 化 方 面 從 質 化 分 析 發 現, 父 母 和 孩 子 從 閱 讀 中 檢 視 自 我, 建 自 信, 使 閱 讀 能 增 進 125

138 親 子 雙 向 溝 通 的 效 果 因 為 孩 子 是 父 母 的 寶 貝, 因 此 親 子 共 讀 是 父 母 引 領 孩 子 的 珍 貴 天 職 之 一 ( 曾 昭 旭,2001) 然 而, 親 子 共 讀 的 目 的 不 只 是 為 了 習, 而 是 親 子 間 發 生 閱 讀 思 維 溝 通 的 交 會 中, 增 進 相 互 的 瞭 解, 以 形 成 家 庭 成 員 之 間 良 好 的 感 情 連 結, 共 讀 會 讓 家 人 之 間 溝 通 無 礙 ( 張 瀞 文,2002), 對 於 建 家 庭 中 良 好 和 諧 的 親 子 關 係 有 實 際 及 正 面 的 意 義 因 此, 在 深 度 訪 談 部 分 有 親 子 溝 通 技 巧 親 子 互 動 的 模 式 及 教 養 子 女 態 度 等 三 面 向 ( 一 ) 在 親 子 溝 通 技 巧 方 面 父 母 與 孩 子 的 親 子 關 係 是 否 良 好, 首 重 在 親 子 溝 通 的 技 巧, 良 好 的 親 子 溝 通 可 以 讓 家 庭 和 諧, 提 升 生 活 品 質, 也 會 使 父 母 在 教 養 子 女 上 變 得 輕 鬆 許 多 因 此, 在 跟 孩 子 的 雙 向 對 話 上 應 該 用 因 材 施 教 方 式 進 行 引 導, 而 非 一 味 以 固 著 的 方 式 給 予, 本 研 究 發 現 受 訪 者 透 過 運 用 指 物 認 名 技 巧, 時 常 與 孩 子 交 談 媽 媽 先 穩 定 自 己 情 緒, 提 昇 與 孩 子 溝 通 的 耐 性 善 用 同 理 心 與 孩 子 相 處, 增 進 孩 子 的 安 全 感 支 持 孩 子 自 己 去 克 服 跟 解 決 問 題 提 昇 親 子 之 間 的 溝 通 在 運 用 指 物 認 名 技 巧, 時 常 與 孩 子 交 談 上,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中 的 帶 領, 教 導 新 移 民 母 親 運 用 指 物 認 名 的 方 式 跟 孩 子 進 行 互 動, 協 助 孩 子 對 周 遭 生 活 事 務 的 敏 感 度 在 媽 媽 先 穩 定 自 己 情 緒, 提 昇 與 孩 子 溝 通 的 耐 性 方 面, 當 新 移 民 母 親 必 須 要 承 擔 照 顧 孩 子 的 責 任 時, 多 數 新 移 民 母 親 表 示 自 己 在 情 緒 控 管 上 都 很 差, 在 Mcquaid, Bibok, & Carpendale(2009) 研 究 中 也 指 出, 母 親 的 人 格 特 質 影 響 其 對 幼 兒 教 養 的 溝 通 模 式, 而 幼 兒 與 母 親 的 溝 通 又 是 塑 造 幼 兒 早 期 社 會 情 緒 和 認 知 發 展 的 關 鍵 ; 不 良 的 親 子 溝 通 會 影 響 孩 子 的 發 展, 亦 會 內 化 成 為 孩 子 的 人 格 特 質 一 部 分, 可 見 母 親 的 人 格 特 質 對 孩 童 人 格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所 以 新 移 民 母 親 要 會 先 穩 定 自 我 的 情 緒, 方 有 可 能 跟 孩 子 有 良 善 的 溝 通 模 式 在 善 用 同 理 心 與 孩 子 相 處, 增 進 孩 子 的 安 全 感 方 面, 新 移 民 母 親 應 強 化 同 理 心 的 使 用, 讓 孩 子 有 穩 定 的 安 全 感, 方 能 支 持 孩 子 朝 每 個 階 段 性 的 任 務 發 展 最 後, 支 持 孩 子 自 己 去 克 服 跟 解 決 問 題 方 面, 如 何 讓 孩 子 會 自 己 去 面 對 問 題 跟 解 決, 是 新 移 民 母 親 可 以 透 過 親 子 溝 通 中 進 行 引 導 的, 在 親 子 間 一 來 一 往 的 溝 通 中, 彼 此 互 相 協 助 126

139 與 交 流 ( 二 ) 在 親 子 互 動 的 模 式 方 面 親 子 關 係 是 由 一 連 串 的 親 子 互 動 歷 程 所 形 成 的, 親 子 互 動 是 需 要 習, 它 牽 涉 雙 方 的 重 要 性 和 彼 此 的 依 附 及 認 同 感 ( 引 自 潘 玉 鳳,2003) 本 研 究 發 現 受 訪 者 透 過 母 親 與 孩 子 的 成 功 分 離 經 驗 新 移 民 母 親 更 能 安 排 孩 子 的 休 閒 生 活 新 移 民 母 親 與 新 台 灣 之 子 的 共 讀 時 間 增 加 提 昇 新 移 民 母 親 與 孩 子 的 互 動 模 式 孩 子 主 動 要 求 母 親 說 故 事 書 提 昇 親 子 之 間 的 互 動 本 研 究 發 現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的 課 程 設 計 上, 在 母 親 與 孩 子 的 成 功 分 離 經 驗 方 面, 同 時 讓 媽 媽 和 孩 子 瞭 解 分 離 不 代 表 失 去, 而 是 彼 此 互 相 習 新 的 東 西, 且 雙 方 可 藉 由 相 處 互 動 中 分 享 心 得 與 感 受 在 新 移 民 母 親 更 能 安 排 孩 子 的 休 閒 生 活 部 分, 除 了 可 以 幫 助 新 移 民 母 親 有 喘 息 的 空 間 外, 也 協 助 孩 子 習 如 何 與 同 儕 間 進 行 社 會 互 動, 讓 做 母 親 的 一 方 有 時 間 可 以 休 息, 孩 子 也 可 以 透 過 休 閒 活 動 達 到 習 成 長, 雙 方 在 進 行 交 替 的 互 動 上 才 會 有 新 的 話 題 與 交 流 另 外, 親 子 互 動 的 形 式 有 很 多 種, 最 方 便 最 簡 單 的 其 中 之 一 就 是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圖 書 的 方 式, 在 本 研 究 中 之 受 訪 者 表 示 孩 子 主 動 要 求 母 親 說 故 事 書, 且 跟 孩 子 的 共 讀 時 間 增 加 後, 進 而 提 昇 雙 方 的 互 動 模 式, 孩 子 跟 媽 媽 也 因 為 共 讀 在 關 係 上 變 得 較 佳, 雙 方 會 願 意 一 起 進 行 很 多 的 活 動, 受 訪 者 也 會 因 應 孩 子 的 需 求 而 進 行 陪 伴, 而 不 在 似 以 往 覺 得 不 耐 煩 或 拒 絕 孩 子 新 移 民 母 親 跟 孩 子 互 動 提 昇 後, 在 教 育 或 管 教 子 女 上 都 變 得 輕 鬆 了, 且 氣 氛 也 變 好 了 ( 三 ) 在 教 養 子 女 態 度 方 面 母 親 是 孩 子 的 主 要 認 同 對 象, 在 親 子 之 間 自 然 且 長 期 的 互 動 中, 父 母 親 依 情 感 價 值 觀 信 念 及 生 活 經 驗, 對 於 管 教 子 女 所 呈 現 態 度 或 行 為, 對 子 女 影 響 最 ( 張 曉 萍,2004) 本 研 究 發 現 受 訪 者 透 過 對 孩 子 在 管 教 上 是 堅 持 原 則 且 不 溺 愛 對 孩 子 善 用 獎 勵 與 懲 罰 的 策 略 以 言 教 和 身 教 引 導 兒 童 的 道 德 發 展 幫 助 孩 子 發 展 健 全 的 自 我 觀 念 與 自 尊 示 範 並 教 導 孩 子 金 錢 使 用 的 決 定 跟 選 擇 先 生 對 孩 子 採 放 縱 寵 小 孩 的 教 養 方 式 父 母 對 孩 子 抱 持 著 望 子 成 龍 127

140 望 女 成 鳳 的 心 情 共 讀 提 昇 新 移 民 母 親 教 養 子 女 的 能 力 等 提 昇 母 親 對 孩 子 的 教 養 能 力 本 研 究 發 現, 新 移 民 母 親 瞭 解 到 父 母 在 孩 子 生 活 中 佔 據 重 要 地 位, 對 孩 子 的 行 為 與 習 慣 的 塑 造 具 為 莫 的 影 響 力, 因 此 對 孩 子 在 管 教 上 是 堅 持 原 則 且 不 溺 愛, 要 有 愛 而 不 溺 愛, 要 愛 得 有 分 寸 有 原 則, 要 全 面 關 心 孩 子 的 成 長 並 且 善 用 獎 勵 與 懲 罰 的 策 略, 掌 握 教 養 孩 子 的 權 柄, 以 身 教 和 言 教 引 導 孩 子 的 品 德 發 展, 而 身 教 的 重 要 性 更 過 於 言 教 的 展 現, 讓 孩 子 能 夠 在 健 全 的 環 境 下 建 構 對 自 我 的 認 同 與 建 自 信 心, 並 教 導 孩 子 正 確 的 金 錢 觀 念 與 態 度, 從 小 灌 輸 孩 子 在 使 用 金 錢 的 概 念 然 而,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先 生 多 以 溺 愛 放 任 的 管 教 態 度, 探 究 其 先 生 溺 愛 原 因, 多 因 為 年 紀 稍 長 才 有 孩 子, 或 是 因 為 工 作 關 係 導 致 親 子 見 面 次 數 較 少, 先 生 會 期 待 以 較 寵 愛 的 方 式 來 表 達 父 愛 在 此 情 況 下, 導 致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教 養 上 跟 先 生 多 有 衝 突 跟 誤 解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讓 新 移 民 女 性 也 瞭 解 到, 唯 有 跟 先 生 間 雙 向 且 良 好 的 溝 通 後, 在 夫 妻 雙 方 有 共 識 下, 才 得 以 一 致 性 的 教 育 孩 子, 否 則 讓 孩 子 會 察 言 觀 色 後, 新 移 民 女 性 著 實 難 以 管 教 孩 子, 反 而 會 造 成 親 子 關 係 愈 加 衝 突 最 後, 新 移 民 女 性 與 先 生 雖 在 教 養 觀 念 上 有 時 會 出 現 不 一 致 的 情 況, 但 就 整 體 而 言, 他 們 都 對 孩 子 抱 持 望 子 成 龍 望 女 成 鳳 的 心 情, 期 待 孩 子 好 還 要 更 好, 要 贏 過 當 父 母 親 的 他 們, 希 望 孩 子 可 以 有 成 就, 未 來 日 子 可 以 過 的 平 安 順 利 因 此, 新 移 民 女 性 都 表 示 共 讀 提 昇 新 移 民 母 親 教 養 子 女 的 能 力, 包 括 改 變 自 己 的 教 養 觀 念 減 少 打 罵 處 罰 的 方 式, 以 及 孩 子 變 得 更 為 聽 話, 都 是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參 與 課 程 之 後, 於 教 養 子 女 方 面 所 得 到 的 收 穫 二 量 化 方 面 從 量 化 結 果 發 現, 本 研 究 受 訪 之 八 位 有 效 樣 本, 在 參 與 團 體 之 前 後 分 數 上 之 變 化, 反 映 出 受 訪 者 之 特 質 與 差 異 性, 以 及 來 參 與 團 體 之 動 機 不 同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只 有 在 受 訪 者 阿 清 之 前 後 測 分 數 變 化 上, 看 到 符 合 當 初 課 程 設 計 之 預 期 效 益, 128

141 其 餘 受 訪 者 在 經 過 共 讀 團 體 後, 分 數 只 有 些 微 的 改 變 從 親 子 共 讀 來 看, 受 訪 之 娜 娜 小 紅 阿 英 燕 子 及 NINA 在 各 題 組 的 分 數 變 化 上 有 改 變, 特 別 是 在 圖 書 信 念 跟 圖 書 的 選 擇 方 面 ; 在 親 子 關 係 方 面, 小 紅 及 燕 子 兩 位 受 訪 者 表 示 她 們 的 親 子 關 係 因 親 子 共 讀 而 有 提 昇, 特 別 是 在 親 子 的 互 動 上 而 阿 豔 阿 英 和 NINA 則 呈 現, 親 子 共 讀 對 親 子 間 的 關 係 是 沒 有 明 顯 改 變, 另 外, 在 受 訪 之 小 金 的 分 數 呈 現 中 顯 示,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後, 對 於 親 子 關 係 是 毫 無 影 響 跟 改 變 綜 上 所 述, 親 子 共 讀 對 於 新 移 民 母 親 跟 孩 子 在 親 子 溝 通 方 式 親 子 互 動 模 式, 以 及 對 子 女 在 管 教 或 教 養 上 均 有 所 助 益 然 而, 也 因 著 受 訪 者 的 特 殊 性 及 多 元 文 化 性, 研 究 者 認 為 此 親 子 共 讀 問 卷 可 以 進 行 解 釋 的 面 向 為, 不 管 是 在 親 子 共 讀 也 好, 欲 提 昇 親 子 關 係 也 罷, 兩 者 無 法 在 短 時 間 內 看 出 其 效 果, 此 需 要 較 長 時 間 的 積 累, 才 可 以 得 出 較 佳 或 符 合 預 期 效 益 的 結 果 換 言 之, 親 子 共 讀 與 親 子 關 係 並 非 一 蹴 可 幾, 它 是 家 長 與 孩 子 之 間 成 長 必 需 要 面 對 的 問 題 肆 親 子 共 讀 促 進 新 移 民 家 庭 關 係 的 和 諧 親 子 共 讀 對 家 庭 關 係 的 影 響, 在 文 獻 上 顯 少 有 直 接 研 究, 然 而,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本 研 究 中 對 於 家 庭 關 係 呈 現 出 的 改 變 是 有 目 共 睹 的 本 研 究 發 現 受 訪 者 透 過 跨 聯 姻 下 的 婚 姻 經 營 台 灣 媳 婦 跟 夫 家 的 相 處 情 況 及 新 移 民 女 性 跟 娘 家 的 相 處 情 形 提 昇 與 家 庭 間 的 關 係 一 婚 姻 經 營 方 面 自 受 訪 者 的 觀 感, 分 析 在 跨 婚 姻 下 夫 妻 雙 方 的 想 法, 包 括 建 有 效 的 夫 妻 溝 通 模 式 夫 妻 間 相 互 照 顧 包 容 與 先 生 支 持 太 太 參 加 活 動, 此 可 有 效 支 持 夫 妻 在 婚 姻 上 的 經 營 本 研 究 發 現, 夫 妻 間 若 能 建 有 效 的 溝 通 模 式, 如 開 誠 布 公 喜 悅 分 享 生 活 中 的 小 事 情, 都 可 以 增 加 夫 妻 間 的 情 誼, 在 面 對 許 多 事 情 上 都 可 以 迎 刃 而 解 ; 且 會 增 加 夫 妻 間 的 包 容 性, 減 少 不 必 要 的 爭 執 與 糾 紛, 反 而 可 以 提 昇 親 感 情 的 密 度 其 次, 本 研 究 中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先 生 都 支 持 太 太 來 上 課, 且 希 望 129

142 太 太 可 以 多 一 些, 鼓 勵 太 太 外 出 交 朋 友, 反 而 跟 過 去 不 支 持 太 太 來 上 課, 甚 至 怕 太 太 逃 跑 的 情 形, 在 本 研 究 中 並 未 發 生 研 究 者 認 為, 先 生 支 持 太 太 來 上 課, 有 很 的 原 因 是 在 本 研 究 中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與 先 生 間 的 感 情 基 礎 多 以 自 由 戀 愛 為 前 提 下 結 婚, 因 此 在 情 感 基 礎 的 信 任 度 上 遠 比 以 相 親 所 締 結 的 婚 姻 關 係 來 得 高 許 多 二 在 台 灣 夫 家 相 處 和 原 生 家 庭 的 娘 家 方 面 另 與 台 灣 夫 家 相 處 和 原 生 家 庭 的 娘 家 方 面, 前 者 包 括 跟 公 婆 和 親 戚 相 處 的 情 況, 後 者 則 是 以 原 生 家 庭 的 父 母 為 主 新 移 民 母 親 表 示,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在 自 我 認 同 上 有 所 改 變 後, 因 著 課 程 所 與 瞭 解 自 己 的 價 值 與 意 義, 在 面 對 夫 家 的 公 婆 或 親 戚, 甚 至 是 娘 家 的 親 人 時, 都 可 以 更 自 在 表 達 自 己 的 想 法, 且 也 會 跟 娘 家 的 父 母 表 達 出 對 他 們 的 愛 與 關 懷 第 二 節 研 究 建 議 根 據 本 研 究 的 結 果, 將 針 對 新 移 民 家 庭 從 事 新 移 民 女 性 服 務 之 相 關 機 構 府 單 位, 以 及 未 來 研 究 的 展 望 提 出 下 列 建 議 壹 針 對 新 移 民 家 庭 在 新 移 民 家 庭 的 部 份, 則 由 新 移 民 女 性 本 身 新 移 民 女 性 與 新 台 灣 之 子 的 親 子 關 係, 以 及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家 庭 關 係 進 行 探 討 一 針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本 身 從 研 究 結 果 中 得 知, 新 移 民 母 親 對 子 女 的 教 養 受 到 許 多 因 素 的 影 響, 如 原 生 家 庭 的 父 母 親 先 生 公 婆 其 他 重 要 他 人 ( 如 親 戚 等 ) 及 親 子 共 讀 等 相 關 課 程 ( 如 團 體 領 導 者 與 協 同 領 導 者 等 )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帶 給 新 移 民 女 性 對 自 我 在 自 信 心 及 認 同 上 的 建, 亦 藉 由 團 體 分 享 的 形 式, 增 加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社 會 支 持 網 絡, 此 多 是 屬 於 正 面 的 助 益, 對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子 女 教 養 上 有 所 幫 助 因 此, 建 議 新 移 民 母 親 可 以 盡 量 參 加 親 子 共 讀 等 相 關 之 親 職 教 育 課 程, 且 盡 量 以 開 放 的 心 投 入 於 活 動 中, 配 合 課 程 的 設 計 與 活 動, 盡 情 分 享 自 我 內 心 的 層 面, 讓 每 一 位 參 與 的 成 130

143 員 都 可 以 因 此 互 助 與 支 持 ; 同 時 在 資 源 的 尋 求 部 份, 透 過 機 構 之 社 工 人 員 協 助 資 源 的 連 結, 以 獲 得 實 質 上 的 協 助, 解 決 當 下 面 對 的 難 題 二 新 移 民 與 新 台 灣 之 子 的 親 子 關 係 本 研 究 在 親 子 關 係 的 部 份, 除 以 質 化 研 究 深 入 分 析 親 子 共 讀 對 親 子 關 係 的 變 化 外, 同 時 亦 運 用 前 後 測 之 量 化 問 卷 探 討 共 讀 團 體 對 新 移 民 在 親 子 關 係 的 影 響 從 質 化 分 析 結 果 可 知, 新 移 民 母 親 與 孩 子 分 別 透 過 十 二 週 的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課 程 內 容 包 括 繪 本 的 帶 讀 運 用 共 讀 技 巧 的 使 用 親 子 共 樂 等 活 動 後, 親 子 之 間 在 溝 通 上 的 運 用 雙 方 互 動 的 模 式, 以 及 新 移 民 母 親 對 新 台 灣 之 子 的 管 教 方 式 都 有 提 昇 因 此, 建 議 新 移 民 女 性 可 以 善 用 在 共 讀 團 體 所 的 知 識, 並 將 此 模 式 運 用 在 日 常 生 活 當 中, 透 過 不 斷 的 練 習 與 運 用, 相 信 親 子 共 讀 會 為 親 子 關 係 創 造 多 贏 的 局 面, 不 但 可 以 協 助 幼 兒 在 社 會 認 知 及 社 會 互 動 的 發 展, 更 可 以 支 持 良 好 的 親 子 關 係, 一 舉 數 得 三 針 對 新 移 民 的 家 庭 關 係 由 於 新 移 民 女 性 嫁 到 夫 家 之 後, 最 為 親 近 的 人 即 為 先 生, 因 此 先 生 更 應 該 幫 助 其 適 應 夫 家 的 生 活, 給 予 精 神 上 的 支 柱 而 親 子 共 讀 子 女 教 養 並 非 母 親 單 方 面 的 責 任, 故 建 議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先 生, 除 了 鼓 勵 這 些 新 移 民 媽 媽 多 多 參 與 相 關 課 程 之 外, 其 本 身 也 應 該 共 同 參 加, 除 了 增 加 與 孩 子 相 處 的 時 間 外, 更 可 以 創 造 與 妻 子 的 共 通 話 題, 與 新 移 民 媽 媽 一 起 解 決 在 子 女 教 養 上 的 問 題 貳 對 服 務 新 移 民 女 性 之 相 關 機 構 的 建 議 對 於 從 事 新 移 民 女 性 服 務 的 相 關 機 構, 則 提 出 開 設 新 移 民 家 庭 之 親 子 共 讀 等 相 關 親 職 教 育 課 程, 及 資 源 整 合 提 供 完 善 服 務 兩 項 建 議 一 開 設 新 移 民 家 庭 之 親 子 共 讀 等 相 關 親 職 教 育 課 程 針 對 府 目 前 為 協 助 新 移 民 女 性 融 入 台 灣 生 活 上, 已 開 設 多 元 化 的 課 程 以 供 其 選 擇 參 與 根 據 游 美 貴 (2009) 陸 及 外 籍 配 偶 生 活 處 遇 及 權 益 之 研 究 顯 示, 府 目 前 辦 理 新 移 民 相 關 之 輔 導 措 施 包 括 成 人 基 本 教 育 研 習 班 識 字 班 131

144 生 活 適 應 輔 導 技 藝 班 親 子 活 動 成 長 團 體 或 親 職 教 育 講 座 等 綜 上 所 述, 因 應 府 對 於 新 移 民 女 性 極 為 關 心 極 需 習 的 子 女 教 養 課 題, 亦 應 該 針 對 其 需 求 開 設 相 關 課 程, 幫 助 新 移 民 女 性 除 了 在 語 言 日 常 生 活 的 適 應 外, 更 能 知 道 如 何 因 應 教 養 婚 姻 等 層 面 的 各 項 問 題 二 資 源 整 合 提 供 完 善 服 務 目 前 在 進 行 新 移 民 女 性 服 務 之 機 構, 包 含 相 關 的 民 間 團 體 以 及 府 的 行 單 位 由 於 各 機 構 的 資 源 與 服 務 不 盡 相 同, 因 此 建 議 各 單 位 之 間 應 相 互 支 援 與 配 合, 如 民 間 團 體 與 鄉 鎮 鄰 里 辦 公 室 或 各 級 校 合 作, 在 資 源 的 提 供 和 活 動 的 辦 理 將 更 為 容 易 宣 傳 與 推 廣, 以 提 供 新 移 民 女 性 更 為 完 善 的 服 務 參 針 對 府 單 位 對 於 府 單 位 的 建 議, 首 先 是 對 於 多 元 文 化 的 宣 導, 新 移 民 女 性 及 其 子 女 已 成 為 台 灣 第 五 族 群, 然 而 社 會 眾 仍 不 乏 有 對 其 抱 持 負 面 看 法 的 群 眾, 造 成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適 應 困 難 與 心 理 壓 力, 在 此 種 狀 況 下, 勢 必 會 影 響 新 移 民 女 性 對 子 女 的 教 養, 因 此, 對 多 元 文 化 的 宣 導 與 認 識, 將 更 能 幫 助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台 灣 的 適 應 另 外, 建 議 府 聘 請 者 針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及 其 子 女 之 相 關 議 題 進 行 研 究, 而 除 了 普 遍 的 調 查 之 外, 亦 應 該 做 深 入 地 探 討, 以 了 解 台 灣 新 移 民 女 性 及 其 子 女 生 活 的 全 貌 與 真 實 情 形, 並 由 此 制 定 相 關 的 法 規 或 福 利 措 施, 對 其 在 台 灣 的 生 活 提 供 確 實 的 幫 助 肆 對 未 來 研 究 的 展 望 針 對 未 來 研 究 的 展 望, 本 研 究 提 出 下 列 建 議, 以 供 未 來 相 關 研 究 進 行 參 考 : 一 新 移 民 女 性 親 子 共 讀 課 程 採 質 量 兼 併 之 研 究 取 向 本 研 究 在 進 行 親 子 共 讀 相 關 課 程 的 影 響 方 面, 是 以 質 量 兼 採 的 研 究 取 向, 然 而 在 量 化 分 析 方 面, 研 究 者 認 為 本 研 究 因 樣 本 數 過 少, 加 上 新 移 民 在 與 問 認 知 上 有 落 差, 以 至 於 量 化 結 果 未 如 預 期 效 益 因 此, 研 究 者 建 議 未 來 相 關 之 研 究, 有 幾 點 值 得 注 意, 首 先, 應 該 要 進 行 長 期 且 縱 貫 性 之 分 析, 如 此 方 能 得 出 較 符 合 且 132

145 可 推 論 性 的 結 果 ; 其 次, 擴 欲 研 究 的 樣 本 數 量, 才 能 有 較 佳 的 信 效 度 分 析 ; 最 後, 因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對 象 有 籍 之 分,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會 造 成 相 對 上 的 差 異, 若 能 有 比 例 上 的 分 配, 在 分 析 上 也 較 不 會 有 所 偏 頗 ; 在 質 化 分 析 上, 以 深 入 訪 談 方 式, 或 以 焦 點 團 體 的 方 式 達 到 其 效 益, 如 此 定 能 深 入 瞭 解 課 程 的 運 作 與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實 際 影 響 二 新 移 民 女 性 之 夫 家 家 人 納 入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僅 針 對 新 移 民 母 親 在 自 我 認 同 親 子 關 係 和 家 庭 關 係 的 主 觀 經 驗 進 行 探 討, 因 此, 對 於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夫 家 生 活 的 全 貌 無 法 完 全 了 解, 故 建 議 未 來 研 究 將 夫 家 家 人 亦 納 入 研 究 對 象 中, 將 使 新 移 民 女 性 夫 家 生 活 的 面 貌 能 更 完 整 的 呈 現 同 時, 目 前 對 於 新 移 民 相 關 議 題 的 研 究, 多 為 針 對 新 移 民 女 性 本 身 或 新 移 民 子 女 進 行 討 論, 對 於 影 響 新 移 民 女 性 及 其 子 女 的 重 要 他 人 論 述 並 不 多, 因 此 亦 可 將 台 籍 先 生 公 婆, 或 家 庭 中 其 他 重 要 他 人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進 行 相 關 研 究, 使 此 議 題 的 資 料 與 論 述 更 為 豐 富 三 將 共 同 參 與 親 子 共 讀 之 講 師 和 志 工 納 入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者 在 親 子 共 讀 研 究 進 行 的 過 程 中, 除 了 接 觸 新 移 民 女 性 外, 更 有 其 他 重 要 他 人 的 協 助, 包 括 在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中 授 課 的 講 師, 以 及 服 務 新 移 民 媽 媽 的 志 工 老 師 們, 在 為 期 三 個 月 十 二 堂 課 的 陪 伴 下, 團 體 帶 領 的 講 師 及 志 工 們 都 為 研 究 場 域 中 值 得 研 究 的 一 個 環 節, 雙 方 因 此 能 在 研 究 中 有 對 話 的 機 會, 更 可 以 進 行 三 角 檢 測, 增 加 質 化 研 究 上 的 信 效 度 第 三 節 研 究 限 制 本 研 究 主 要 的 研 究 有 下 列 幾 項 : 壹 研 究 場 域 的 限 制 礙 於 研 究 經 費 與 研 究 時 間 的 限 制, 本 研 究 僅 包 含 設 籍 在 新 北 市 之 新 移 民 家 庭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為 訪 談 對 象, 因 此 可 瞭 解 到 的 僅 是 新 北 市 之 新 移 民 家 庭 之 新 移 民 女 性 參 加 完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的 感 受 及 經 驗, 無 法 擴 及 到 其 他 縣 市 瞭 解 其 他 不 同 地 理 區 133

146 域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主 觀 經 驗 與 看 法, 而 限 制 了 其 推 論 性 貳 選 樣 方 法 的 限 制 本 研 究 採 質 量 兼 併 的 研 究 方 法, 並 以 質 化 為 主 量 化 為 輔 的 方 式 進 行 研 究 礙 於 研 究 對 象 上 的 限 制, 參 與 者 家 中 必 須 要 有 六 歲 以 下 的 幼 兒 方 可 參 加 團 體, 加 上 研 究 對 象 的 特 殊 性 因 此, 本 研 究 採 用 意 抽 樣 跟 雪 球 抽 樣 方 法, 找 到 適 合 之 團 體 成 員 參 加 本 研 究 之 參 與 者 多 透 過 社 福 機 構 的 介 紹 與 宣 傳 而 來, 僅 有 少 數 幾 位 是 因 過 去 的 參 與 者 之 介 紹 參 加 因 此 在 樣 本 人 數 上, 陸 籍 之 受 訪 者 較 多, 而 東 南 亞 籍 之 新 移 民 女 性 較 少 其 次, 基 於 選 樣 上 的 限 制,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參 與 團 體 後 之 成 效 僅 做 初 步 的 參 考, 研 究 結 果 無 法 概 推 至 所 有 新 移 民 家 庭 中 有 六 歲 以 下 幼 兒 之 新 移 民 母 親 參 受 限 於 受 訪 者 之 語 言 表 達 認 知 差 異 本 研 究 透 過 深 度 訪 談 及 問 卷 測 量 的 方 式, 瞭 解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參 加 完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之 主 觀 感 受 與 經 驗, 然 而 因 本 研 究 受 訪 之 對 象 來 自 於 陸 及 東 南 亞 之 新 移 民 女 性, 其 在 個 別 訪 談 的 過 程 中, 有 些 受 訪 者 無 法 清 楚 用 語 彙 表 達 自 我 之 感 受, 或 是 具 體 舉 例 說 明, 僅 能 用 概 或 簡 短 的 方 式 進 行 闡 述, 因 而 無 法 在 本 研 究 中 完 整 呈 現 其 對 話 內 容 其 次, 在 問 卷 測 量 方 面, 受 訪 者 對 測 量 題 項 之 認 知 有 所 相 對 落 差 起 因 於 有 些 受 訪 者 之 教 育 程 度 較 低, 或 是 在 文 化 背 景 下 對 於 用 字 遣 詞 的 差 距, 導 致 測 量 之 研 究 結 果 無 法 進 行 全 面 性 推 論 因 次, 基 於 受 訪 者 之 語 言 表 達 和 認 知 上 的 差 異, 本 研 究 無 法 概 推 至 其 他 新 移 民 家 庭 134

147 參 考 文 獻 壹 中 文 部 分 井 敏 珠 (1992) 已 婚 職 業 婦 女 生 活 壓 力 與 因 應 策 略 社 會 支 持 研 究 教 育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 內 部 (2003) 外 籍 與 陸 配 偶 生 活 狀 況 調 查 報 告, 內 部 內 部 (2008) 外 籍 與 陸 配 偶 生 活 狀 況 調 查 報 告, 內 部 內 部 移 民 署 ( 2011 ) 外 籍 配 偶 人 數 與 陸 ( 含 港 澳 ) 配 偶 人 數 內 部 網 頁 內 部 統 計 通 報 ( 2010 ) 離 婚 者 按 結 婚 年 數 統 計 內 部 網 頁 孔 員 (2006) 幼 稚 園 推 動 親 子 共 讀 之 行 動 研 究 屏 東 教 育 教 育 行 研 究 所 方 秋 雅 譯,Beverly Otto 原 著 (2008) 嬰 幼 兒 的 讀 寫 發 展 臺 北 : 華 騰 方 隆 彰 (1999) 思 考 的 引 擎 -- 讀 書 會 的 善 問 工 夫, 社 教 資 料 雜 誌, 第 251 期, 頁 3-6 王 文 科 (2002) 教 育 研 究 法 ( 增 訂 七 版 ) 臺 北 : 五 南 王 宏 仁 (2001) 社 會 階 層 化 下 的 婚 姻 移 民 與 內 勞 動 市 場 : 以 越 南 新 娘 為 例, 臺 灣 社 會 研 究 季 刊, 第 41 期, 頁 王 素 蘭 (2006) 退 休 人 員 擔 任 志 工 者 之 社 會 支 持 生 活 適 應 對 參 與 志 願 服 務 動 機 之 影 響 嘉 義 家 庭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王 淑 清 (2010) 新 移 民 家 庭 之 親 職 教 育 載 於 鍾 鳳 嬌 ( 主 編 ), 新 移 民 家 庭 幅 與 實 踐, 頁 臺 北 : 巨 流 王 朝 茂 (1990) 社 會 支 持 與 人 際 適 應 關 係 之 研 究, 教 育 文 粹, 第 20 期 第 2 卷, 頁 王 雅 芬 (2004) 臺 北 市 外 籍 配 偶 社 會 支 持 之 相 關 研 究 臺 北 師 範 社 會 教 育 所 在 職 進 修 班 碩 士 論 文 王 嘉 龍 (2001) 家 庭 親 子 閱 讀 活 動 之 探 討, 發 表 於 第 四 屆 海 峽 兩 岸 兒 童 及 中 小 圖 書 館 術 研 討 會 臺 北 : 中 圖 書 館 會 王 碧 霜 黃 淑 玲 (2009)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敘 事 文 本 及 其 教 育 意 涵, 師 資 培 育 與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期 刊, 第 2 期 第 2 卷, 頁 王 震 武 林 文 瑛 (1995) 中 父 母 的 教 養 觀 : 嚴 教 觀 或 打 罵 觀?, 本 土 心 理 研 究, 第 3 期, 頁 2-92 田 晶 瑩 王 宏 仁 (2006) 男 性 氣 魄 與 可 娶 的 跨 婚 姻 : 為 何 臺 灣 男 子 要 與 越 南 女 子 結 婚?, 臺 灣 東 南 亞 刊, 第 3 期 第 1 卷, 頁 3-36 田 閔 如 (2005) 在 臺 陸 女 性 配 偶 生 活 適 應 與 第 二 代 子 女 教 養 狀 況 之 探 討 以 臺 東 縣 為 例 東 華 公 共 行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朱 玉 玲 (2002) 澎 湖 縣 外 籍 新 娘 生 活 經 驗 之 探 討 嘉 義 家 庭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吳 秀 照 (2009)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資 本 因 應 移 民 婦 女 貧 窮 問 題 之 探 討, 社 區 發 展 季 刊, 第 127 期, 頁 吳 宗 曄 (2006) 雲 林 縣 本 籍 與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之 小 高 年 級 子 女 親 子 關 係 對 其 生 活 適 應 135

148 之 影 響 嘉 義 家 庭 教 育 研 究 所 吳 幸 玲 (2001) 親 子 共 讀 策 略 之 三 : 幼 兒 閱 讀 語 文 教 及 研 究 中 心 ( 主 辦 ), 親 子 共 讀 種 籽 帶 領 人 培 訓 課 程 研 習 教 材, 頁 臺 北, 立 師 範 院 吳 明 玨 (2000) 教 育 部 推 展 習 型 家 庭 之 規 劃, 成 人 教 育, 第 55 期, 頁 吳 芝 儀 李 奉 儒 ( 譯 ),Patton, M. Q(1995) 質 的 評 鑑 與 研 究 臺 北 : 桂 冠 吳 美 玲 (2000) 小 童 父 母 管 教 方 式 教 師 期 望 與 習 得 無 助 感 相 關 之 研 究 高 雄 師 範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吳 美 玲 (2002) 專 生 自 我 知 覺 的 親 子 關 係 與 人 格 特 質 對 自 殺 意 念 的 影 響 中 原 心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吳 淑 玲 (2001) 新 移 民 家 庭 親 子 共 讀 輔 導 策 略 ~ 分 享 篇, 幼 教 資 訊, 第 205 期, 頁 呂 念 慈 (2007) 六 位 東 南 亞 籍 新 移 民 母 親 子 女 教 養 經 驗 之 研 究 實 踐 家 庭 研 究 與 兒 童 發 展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李 宛 玲 (2008) 自 我 認 同 角 色 認 同 組 織 認 同 與 工 作 績 效 關 聯 性 之 研 究 銘 傳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李 明 臻 (2007) 彰 化 縣 幼 稚 園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需 求 研 究 嘉 義 幼 兒 教 育 系 碩 士 論 文 李 玫 臻 (2002) 外 籍 新 娘 的 社 會 網 絡 與 生 活 適 應 - 民 雄 鄉 的 研 究 中 正 社 會 福 利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李 賢 譯,Catherine Marshall & Gretchen B. Rossman(2006) 質 性 研 究 : 設 計 與 計 畫 撰 寫 臺 北 : 五 南 李 美 賢 (2003) 離 鄉 跨 海 遠 嫁 作 他 婦 : 由 越 南 性 別 文 化 看 越 南 新 娘, 發 表 於 2003 年 臺 灣 的 東 南 亞 區 域 研 究 年 度 研 討 會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研 究 所 李 英 蘭 (2005) 托 兒 所 保 育 人 員 工 作 價 值 觀 社 會 支 持 與 工 作 滿 意 度 之 研 究 - 高 高 屏 地 區 為 例 文 化 青 少 年 兒 童 福 利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李 家 源 (2003) 合 作 競 爭 與 衝 突 : 潭 南 的 災 後 重 建 與 社 會 關 係 民 族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李 珮 琪 (2004) 幼 稚 園 親 子 共 讀 圖 畫 書 研 究 臺 東 兒 童 文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李 惠 加 (1997) 青 少 年 發 展 臺 北 : 心 理 李 瑞 金 張 美 智 (2004) 從 文 化 觀 點 探 討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在 臺 灣 之 生 活 適 應, 社 區 發 展 季 刊, 第 105 期, 頁 李 澎 蓉 (2007) 已 婚 婦 女 知 覺 原 生 家 庭 父 母 教 養 態 度 與 母 職 角 色 之 研 究 高 雄 師 範 教 育 系 碩 士 論 文 李 鴻 瑛 (2006) 外 籍 配 偶 小 子 女 親 子 溝 通 與 親 子 關 係 之 研 究 高 雄 師 範 教 育 系 碩 士 論 文 杜 淑 霞 (2005) 女 人 疼 惜 女 人, 載 於 夏 曉 鵑 ( 主 編 ), 不 要 叫 我 外 籍 新 娘, 頁 臺 北, 左 岸 谷 瑞 勉 譯,L.Dixon-Krauss 原 著 (1999) 鷹 架 兒 童 的 習 : 維 高 斯 基 與 幼 兒 教 育 臺 北 : 心 理 林 于 勛 (2009) 小 新 移 民 子 女 知 覺 母 親 管 教 方 式 親 子 關 係 與 情 緒 智 力 之 研 究 臺 灣 136

149 師 範 教 育 心 理 與 輔 導 系 在 職 進 修 碩 士 班 林 生 傳 (2003) 教 育 研 究 法 全 方 位 的 統 整 與 分 新 臺 北 : 心 理 林 安 全 (2003) 讀 寫 萌 發 親 職 訓 練 方 案 成 效 之 研 究 靜 宜 青 少 年 兒 童 福 利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林 良 (2001) 要 鼓 勵, 還 要 努 力!, 載 於 林 芝 ( 主 編 ), 打 開 親 子 共 讀 的 一 扇 窗, 頁 臺 北 : 幼 獅 林 幸 君 (2009) 新 移 民 子 女 的 親 子 共 讀, 載 於 張 芳 全 ( 主 編 ), 新 移 民 的 家 庭 親 職 教 育 與 教, 頁 臺 北 : 心 理 林 姿 君 (2006) 嬰 幼 兒 家 長 實 施 親 子 共 讀 之 調 查 研 究 - 以 臺 中 市 為 例 朝 陽 幼 兒 保 育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林 美 琴 (2002) 讀 書 會 的 長 期 發 展 與 永 續 經 營, 臺 北 市 圖 書 館 館 訊, 第 17 期 第 4 卷, 頁 1-7 林 家 五 熊 欣 華 黃 隆 (2006) 認 同 對 決 策 嵌 陷 行 為 的 影 響 : 個 體 與 群 體 層 次 的 分 析, 臺 灣 管 理 刊, 第 6 期 第 1 卷, 頁 林 家 興 (1998) 親 職 教 育 實 施 方 式 的 檢 討 與 建 議, 測 驗 與 輔 導, 第 151 期, 頁 林 敏 宜 (2002) 圖 畫 書 的 欣 賞 與 應 用 臺 北 : 心 理 林 淑 華 (2009) 陸 籍 新 移 民 母 親 之 親 子 關 係 與 其 子 女 自 我 概 念 之 探 討 東 吳 心 理 系 碩 士 論 文 林 惠 雅 (1994) 父 母 教 養 方 式 與 心 理 健 康 的 關 係 ( 一 ), 行 院 家 科 委 員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劃, 編 號 :NSC H N1 林 萬 億 (1997) 團 體 工 作 臺 北 : 三 民 林 維 勤 (2009) 新 移 民 女 性 對 其 齡 前 幼 兒 的 教 養 經 驗 -- 以 親 子 共 讀 讀 書 會 參 與 者 為 例 嘉 義 幼 兒 教 育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林 燕 宗 (2005) 田 中 地 區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親 子 共 讀 對 前 幼 兒 語 言 發 展 之 影 響 南 華 非 營 利 事 業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邱 吟 馨 (2007)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依 附 風 格 社 會 支 持 與 主 觀 幸 福 感 之 相 關 研 究 -- 以 桃 園 縣 東 南 亞 籍 新 移 民 女 性 為 例 新 竹 教 育 教 育 心 理 與 諮 商 系 碩 士 論 文 邱 秀 霞 (2003) 探 討 社 會 支 持 與 運 動 行 為 之 關 係, 專 體 育, 第 64 期, 頁 邱 珍 琬 (2005) 親 職 教 育 臺 北 : 五 南 邱 琡 雯 (1999) 在 地 際 化 : 日 本 農 村 菲 律 賓 新 娘, 當 代, 第 141 期, 頁 邱 琡 雯 (2001) 女 性 移 民 : 文 化 邊 界 標 誌 與 認 同, 當 代, 第 164 期, 頁 邱 琡 雯 (2005) 性 別 與 移 動 : 日 本 與 臺 灣 的 亞 洲 新 娘 ( 增 訂 一 版 ) 臺 北 : 巨 流 邱 瓊 蓁 (2003) 親 子 共 讀 圖 畫 書 歷 程 之 互 動 與 詮 釋 -- 以 岩 村 和 朗 之 十 四 隻 老 鼠 為 例 嘉 義 家 庭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金 瑞 芝 (2000) 親 子 共 讀 圖 畫 書 之 歷 程 : 三 歲 與 五 歲 組 的 比 較, 臺 北 市 師 範 院 報, 第 31 期, 頁 社 論 (2008) 品 格 教 育 的 兩 支 柱, 人 間 福 報,9 月 18 日 姚 舒 淳 (2009) 外 籍 配 偶 離 婚 後 在 臺 之 生 活 適 應 輔 仁 兒 童 與 家 庭 系 碩 士 班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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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附 件 一 親 子 關 係 運 用 在 新 移 民 家 庭 之 相 關 研 究 序 號 作 者 題 目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樣 本 研 究 方 法 結 果 楊 慧 真 (2005) 蔡 玲 雪 (2005) 陳 宜 亨 (2005) 吳 宗 曄 (2006) 越 南 籍 女 性 配 偶 家 庭 親 子 互 動 經 驗 之 研 究 外 籍 及 陸 配 偶 家 庭 子 女 之 親 子 關 係 師 生 分 別 從 兒 童 及 父 母 的 觀 點 探 索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運 作 情 形 與 親 子 互 動 經 驗 關 係 及 其 係 師 生 關 生 活 適 應 之 關 係 研 究 - 以 臺 南 市 為 例 新 移 民 女 性 子 女 的 親 子 關 係 家 庭 氣 氛 與 生 活 適 應 之 相 關 研 究 雲 林 縣 本 籍 與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探 討 外 籍 及 陸 配 偶 家 庭 之 小 兒 童 的 親 子 關 係 對 其 生 活 適 應 的 影 響 探 討 新 移 民 女 性 子 女 的 親 子 關 係 家 庭 氣 氛 與 生 活 適 應 之 關 係 探 討 雲 林 縣 本 籍 與 外 籍 配 偶 之 小 共 4 個 家 庭 13 位 受 訪 者, 質 性 研 究 其 中 4 對 夫 妻 5 位 兒 童 臺 南 市 民 小 四 至 六 年 級 的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之 子 女 61 人 母 親 為 東 南 亞 新 移 民 女 性 的, 有 效 樣 本 為 量 化 研 究 413 人 ( 男 生 214 人 / 女 生 199 人 ) 雲 林 縣 小 五 六 量 化 研 究 年 級 一 在 子 女 教 養 上 的 親 子 互 動 :1. 父 母 分 別 扮 演 黑 臉 與 白 臉 2. 家 人 尊 重 與 接 納 的 態 度, 使 得 母 親 的 籍 與 文 化 差 異 不 是 影 響 親 子 互 動 的 主 要 因 素 二 在 生 活 上 的 親 子 互 動 :1. 母 親 是 家 庭 親 子 互 動 的 關 鍵 人 物 2. 孩 子 在 親 子 互 動 中 成 為 外 籍 母 親 的 教 導 者 1. 不 同 籍 不 同 教 育 程 度 的 母 親 其 小 兒 童 之 親 子 關 係 無 顯 著 差 異 2. 外 籍 及 陸 配 偶 家 庭 量 化 研 究 之 小 兒 童 的 親 子 關 係 類 型 師 生 關 係 有 顯 著 的 交 互 作 用, 其 生 活 適 應 將 因 其 親 子 關 係 類 型 及 師 生 關 係 的 不 同 而 有 所 差 異 1. 新 移 民 女 性 子 女 的 生 活 適 應 會 因 其 本 身 的 性 別 家 中 排 行 順 序 就 年 級, 以 及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的 不 同 而 有 顯 著 差 異 2. 新 移 民 女 性 子 女 生 活 適 應 的 良 窳, 與 其 親 子 關 係 的 優 劣 有 關 親 子 關 係 全 量 表 與 生 活 適 應 全 量 表 之 變 項 關 聯 程 度 為 中 度 相 關 也 148

161 李 鴻 瑛 (2006) 陳 麗 華 (2007) 陳 慧 玲 (2008) 偶 之 小 高 年 級 子 女 親 子 關 係 對 其 生 活 適 應 之 影 響 外 籍 配 偶 小 子 女 親 子 溝 通 與 親 子 關 係 之 研 究 跨 婚 姻 家 庭 子 女 教 養 方 式 與 親 子 溝 通 之 研 究 新 移 民 家 庭 教 養 態 度 與 親 子 關 係 之 探 究 高 年 級 子 女 童, 有 效 親 子 關 係 與 樣 本 361 生 活 適 應 之 份 現 況 暸 解 外 籍 配 偶 親 子 溝 通 高 雄 地 區 的 現 況 與 差 公 民 異 情 形 分 小 三 析 外 籍 配 偶 四 五 親 子 關 係 的 現 況 與 差 異 情 形 探 討 外 籍 配 偶 親 子 溝 通 模 式 對 其 親 子 關 係 之 影 響 六 年 級 之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有 效 樣 本 740 份 瞭 解 跨 婚 姻 家 庭 之 子 女 教 養 方 式 探 究 東 南 亞 新 移 民 家 庭 父 母 教 養 子 女 態 度 及 家 庭 生 活 互 動 經 歷, 並 瞭 解 新 臺 灣 之 子 面 對 不 同 - 就 是 說, 童 知 覺 之 親 子 關 係 愈 和 諧, 則 其 生 活 適 應 的 表 現 亦 較 理 想 1. 外 配 親 子 溝 通 親 子 關 係 會 因 性 別 子 女 的 年 級 子 女 的 業 成 子 女 的 人 格 特 質 母 親 的 籍 管 教 方 式 家 庭 型 態 及 量 化 研 究 教 育 程 度 而 不 同 質 性 研 究 4 個 新 移 民 家 庭 中 的 父 親 質 性 研 究 母 親 及 其 子 女 2. 外 籍 配 偶 親 子 溝 通 與 親 子 關 係 具 有 相 關 性 3. 外 籍 配 偶 親 子 溝 通 對 親 子 關 係 具 有 預 測 力 1. 打 罵 是 跨 婚 姻 家 庭 在 無 計 可 施 之 下 所 回 應 的 教 養 方 式 ;2. 新 移 民 女 性 之 先 生 在 子 女 教 養 上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3. 社 會 情 境 與 家 庭 經 濟 壓 力 影 響 跨 婚 姻 家 庭 之 子 女 教 養 ;4. 孩 子 的 氣 質 及 性 別 影 響 跨 婚 姻 家 庭 之 子 女 教 養 在 不 同 層 面 呈 現 個 別 差 異 現 象 1. 新 移 民 家 庭 仍 遵 循 男 主 外 女 主 內 分 工 模 式, 教 養 觀 念 仍 受 原 生 家 庭 影 響, 夫 妻 共 同 承 擔 教 養 職 責, 對 孩 子 的 管 教 採 奬 懲 並 行 方 式 2. 新 臺 灣 子 女 對 習 母 親 的 原 鄉 語 言 並 不 積 極, 而 母 親 也 149

162 8. 陳 啟 瑄 (2008) 9. 林 淑 華 (2009) 10. 林 于 勛 (2009) 文 化 的 認 同 不 重 視, 母 親 原 鄉 語 言 並 程 度 未 下 一 代 造 成 雙 語 優 勢 1. 在 家 庭 型 態 的 背 景 變 無 界 的 項 中,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習 的 家 庭 型 態 若 是 小 家 高 雄 市 探 討 於 外 籍 小 中 高 年 配 偶 子 女 的 級 外 籍 配 親 子 關 係 與 偶 子 女 之 習 適 應 親 子 關 係 與 習 適 應 之 研 究 陸 籍 新 移 民 母 親 之 親 子 關 係 與 其 子 女 自 我 概 念 之 探 討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探 討 目 前 陸 籍 新 移 民 母 親 與 其 子 女 之 親 子 關 係 新 子 的 自 我 概 念 以 及 新 子 親 子 關 係 對 自 我 概 念 建 構 之 小 新 移 探 討 新 移 民 民 子 女 知 子 女 在 知 覺 覺 母 親 管 母 親 管 教 方 教 方 式 式 親 子 關 親 子 關 係 係 及 情 緒 智 與 情 緒 智 力 之 間 的 關 力 之 研 究 係 高 雄 市 小 三 至 六 年 級 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量 化 研 究 庭 者 會 較 中 型 家 庭 與 家 庭 擁 有 較 佳 的 習 適 應 2. 本 研 究 發 現 與 非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研 究 結 果 相 較, 親 子 關 係 是 影 響 孩 子 習 適 應 的 主 要 臺 北 市 某 小 三 對 質 性 研 究 母 子 / 女 因 素 新 移 民 女 性 在 臺 仍 受 歧 視, 夫 妻 關 係 佳 且 親 子 關 係 融 洽 新 子 自 我 概 念 尚 可, 而 父 母 對 子 女 的 教 養 會 影 響 其 自 我 概 念, 尤 以 母 親 影 響 至 鉅, 此 與 母 親 籍 無 關 影 響 1. 母 親 籍 為 陸 籍 之 宜 蘭 縣 四 五 六 年 級 之 新 移 民 子 量 化 研 究 女 和 非 新 移 民 子 女 共 47 新 移 民 子 女 在 知 覺 母 親 管 教 方 式 和 親 子 關 係 上 均 明 顯 優 於 母 親 為 東 南 亞 籍 者 2. 雙 親 家 庭 之 新 移 民 子 女 知 覺 母 親 管 教 方 式 回 應 面 向 及 正 向 親 子 關 均 明 顯 優 於 單 親 家 庭 者 150

163 附 件 二 親 子 共 讀 原 則 廖 永 靜 (2000) 等 張 瀞 文 (2002) 林 安 全 (2003) 要 從 小 開 始 共 讀 讓 幼 兒 有 幸 福 的 感 覺 : 家 長 與 幼 不 必 忙 著 讀, 可 先 讓 幼 兒 自 行 玩 兒 進 行 共 讀 時 最 好 能 抱 著 幼 兒, 觀 賞 圖 畫 書 並 眼 神 隨 時 與 幼 兒 交 會 一 定 要 讓 孩 子 覺 得 閱 讀 是 一 件 有 趣 味 的 事 剛 開 始 共 讀 時, 孩 子 的 注 意 力 不 持 久, 因 此 共 讀 時 間 要 簡 短, 然 後 在 逐 漸 加 長 勿 把 童 書 當 教 科 書, 過 渡 強 調 閱 讀 能 力 知 識 攝 取 及 道 德 標 準 習 小 孩 用 單 純 的 心 品 味 圖 畫 書, 因 為 只 有 當 我 們 的 心 完 全 被 圖 畫 書 吸 引 時, 我 們 才 能 進 入 他 們 的 世 界 尊 重 孩 子, 試 著 用 他 們 的 語 言 和 方 法 和 他 們 完 在 一 起 語 言 用 詞 合 宜, 以 符 合 幼 兒 的 能 力 和 要 求 為 了 養 成 孩 子 自 發 性 的 尋 求 閱 讀 的 習 慣, 父 母 有 必 要 帶 孩 子 上 書 店 圖 書 館 父 母 應 該 和 校 合 作, 瞭 解 校 教 計 畫 讀 出 有 情 感 的 聲 音 : 家 長 應 依 其 圖 畫 書 內 之 人 物 角 色 情 節 事 件 場 景 搭 配 不 同 的 聲 調 表 現 韻 律 感 : 家 長 與 幼 兒 進 行 共 讀 時, 可 運 用 拉 長 停 頓 的 字 音, 高 亢 低 沉 的 聲 調, 快 速 緩 慢 的 節 奏, 以 提 高 幼 兒 之 興 趣 聲 音 與 繪 圖 結 合 : 家 長 與 幼 兒 進 行 共 讀 時, 手 不 要 忘 了 指 著 圖 指 著 文 字, 讓 幼 兒 能 圖 文 對 照 發 展 幼 兒 之 語 彙 : 讓 幼 兒 看 圖 說 話, 鼓 勵 幼 兒 說 話, 並 問 幼 兒 : 看 到 什 麼? 每 次 閱 讀 一 本 圖 畫 書 之 前, 先 指 出 封 面 書 名 作 者 等 二 歲 前 之 幼 兒 看 圖 片 比 較 適 合, 人 用 手 指 圖 片, 告 訴 幼 兒 圖 片 名 稱, 講 話 要 慢, 咬 字 清 楚, 多 重 覆, 此 時 幼 兒 因 注 意 力 無 法 集 中, 故 應 選 一 些 情 節 簡 單 的 事 幼 兒 若 只 把 注 意 力 放 在 圖 片 上, 不 必 忙 著 引 導 幼 兒 看 文 字, 一 段 時 間 後, 幼 兒 自 然 會 注 意 到 文 字 若 遇 到 比 較 難 或 幼 兒 無 法 了 解 的 句 子, 可 加 以 調 整 改 變 或 跳 過 鼓 勵 幼 兒 著 唸 著 說 ; 讓 幼 讀 的 速 度 不 要 太 快, 讓 幼 兒 能 聽 清 兒 聽 著 家 長 唸 聽, 也 跟 著 唸 楚, 並 有 足 夠 時 間 對 內 容 建 立 圖 聽 鼓 勵 幼 兒 想 一 想 : 當 共 讀 到 一 段 落 時, 家 長 可 問 幼 兒 : 我 不 知 道 接 下 來 會 發 生 什 麼 事? 你 來 說 看 看 等 這 方 面 之 開 放 性 問 題 幫 幼 兒 選 書 : 家 長 應 了 解 幼 兒 之 興 趣, 並 依 其 幼 兒 本 身 能 力, 選 取 適 合 幼 兒 共 讀 之 圖 畫 書 讓 自 己 也 樂 在 其 中 : 家 長 與 幼 兒 進 行 共 讀 時, 不 應 只 是 為 應 付 幼 兒, 應 是 與 幼 兒 一 起 進 入 情 節 像, 也 有 充 分 時 間 觀 察 圖 畫 內 容 有 時 讓 幼 兒 自 行 閱 讀, 就 算 幼 兒 只 翻 看 圖 畫 也 沒 關 係 共 讀 最 好 是 變 成 家 庭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一 部 分, 每 天 有 特 定 時 段, 例 如 睡 前 晚 餐 後 午 休 後 等, 次 數 愈 多 愈 好 剛 開 始 時, 每 次 閱 讀 的 時 間 不 要 太 長, 依 其 幼 兒 之 反 應 調 整 時 間 共 讀 要 在 輕 鬆 愉 快 的 氣 氛 下 進 151

164 行, 讀 的 時 候 要 把 幼 兒 抱 在 胸 前 出 聲 唸 圖 畫 書 時, 聲 音 要 生 動, 表 情 要 豐 富, 並 隨 人 物 和 情 節 變 換 而 變 化 圖 畫 書 內 容 太 長 可 分 次 閱 讀, 不 一 定 要 一 次 讀 完 閱 讀 中 途 幼 兒 有 問 題 時 應 立 即 回 應 幼 兒 之 問 題 152

165 附 件 三 內 外 親 子 共 讀 之 相 關 研 究 序 號 作 者 題 目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樣 本 研 究 方 法 結 果 1. 金 瑞 芝 (2000) 2. 黃 敏 秀 (2002) 3. 林 佳 慧 (2003) 4. 邱 瓊 蓁 (2003) 親 子 共 讀 圖 畫 書 之 歷 程 :3 歲 與 5 歲 組 之 比 較 前 一 般 兒 童 與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閱 讀 行 為 及 其 家 庭 閱 讀 環 探 討 親 子 共 讀 歷 程 中, 以 臺 東 市 40 對 親 子 母 親 的 行 為 ( 小 班 各 是 否 因 幼 兒 20 對 ) 參 與 觀 察 法 年 齡 差 異 而 共 讀 活 有 所 不 同 境 研 究 低 收 入 幼 兒 家 庭 親 子 共 讀 類 型 之 探 究 親 子 共 讀 繪 本 歷 程 之 互 動 與 詮 釋 -- 以 岩 村 和 朗 之 十 四 隻 老 鼠 為 例 以 前 融 合 班 兩 名 一 般 兒 童 與 兩 名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為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究 低 收 入 幼 兒 家 庭 親 子 共 讀 類 型 本 研 究 旨 在 瞭 解 親 子 共 讀 歷 程 中 親 子 間 的 互 動 及 其 如 何 詮 釋 繪 本 之 主 題 人 物 情 節 插 畫 動 以 前 融 合 班 兩 名 一 般 兒 童 與 兩 名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為 研 究 對 象 十 六 個 臺 北 市 低 收 入 家 庭, 包 括 十 六 位 質 性 研 究 三 足 歲 幼 兒 與 其 母 親 12 位 幼 稚 園 班 孩 子 及 其 家 長 質 性 研 究 質 的 研 究 ( 參 與 觀 察 ) 3 歲 組 母 親 比 較 注 意 導 向 行 為, 並 和 孩 子 討 論 書 中 物 體 名 稱 功 能 等 簡 單 訊 息, 較 常 以 假 裝 行 為 故 事 表 現 故 事 情 節 而 5 歲 組 母 親 以 逐 字 唸 文 本 來 敘 說 故 事 研 究 發 現 兒 童 閱 讀 行 為 表 現 與 其 家 庭 閱 讀 環 境 有 關 連 家 庭 閱 讀 環 境 佳 者 個 案 之 相 關 閱 讀 行 為 表 現 也 較 佳 低 收 入 幼 兒 家 庭 在 親 子 共 讀 時 母 親 多 半 為 閱 讀 的 主 導 者, 幼 兒 只 是 被 動 的 回 應 者, 幼 兒 回 應 方 式 受 母 親 影 響 極 家 長 在 共 讀 歷 程 中 的 自 發 性 語 言 為 傳 統 取 向 家 長 在 共 讀 歷 程 中 的 回 應 性 語 言 以 直 接 回 應 為 主 5. 趙 惠 美 親 子 共 本 研 究 旨 在 一 所 幼 兒 質 的 研 究 在 親 子 共 美 語 歷 153

166 (2003) 美 語 圖 畫 書 運 用 之 行 動 研 究 探 討 親 子 共 美 語 的 歷 程 及 成 效 探 討 幼 兒 母 臺 北 縣 市 親 伴 讀 未 滿 幼 兒 母 親 四 歲 幼 兒 狀 羅 秀 容 (2003) 李 珮 琪 (2004) 劉 漢 玲 (2004) 蔡 孝 穗 (2005) Brian,G.S.,Da ve, A.K., & 伴 讀 狀 況 況 及 母 親 對 及 對 圖 畫 圖 畫 書 之 需 書 需 求 之 求, 分 析 家 需 求 研 究 庭 背 景 不 同 之 影 響 探 討 親 子 共 幼 稚 園 親 子 共 讀 圖 畫 書 研 究 推 動 親 子 讀 活 動 對 家 長 幼 兒 和 教 師 教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和 轉 變 在 探 討 一 所 幼 稚 園 的 班 在 長 期 推 共 讀 活 動 與 幼 兒 閱 讀 行 為 之 研 究 以 英 文 童 書 帶 領 親 子 共 英 語 之 歷 程 研 究 患 有 雷 特 綜 合 症 的 動 親 子 共 讀 圖 畫 書 的 活 動 中, 幼 兒 所 表 現 的 閱 讀 行 為 本 研 究 旨 在 瞭 解 運 用 英 文 童 書 帶 領 親 子 共 英 語 之 歷 程, 研 究 者 選 用 英 文 繪 本 為 主 要 上 課 內 容, 並 設 計 多 元 的 延 伸 活 動 瞭 解 親 子 共 讀 對 患 有 雷 園 的 幼 兒 與 家 長 以 臺 北 縣 市 家 有 未 滿 四 歲 之 量 化 研 究 幼 兒 母 親 ( 問 巻 調 為 母 群, 採 查 ) 立 意 取 樣 27 位 5 足 歲 孩 子, 父 母 在 30~40 歲 間, 歷 高 中 以 上 以 班 (5~6 歲 多 ) 共 二 十 四 位 幼 兒 質 性 研 究 質 的 研 究 共 二 十 二 人 進 行 二 質 的 研 究 十 一 小 時 的 課 程 四 個 有 雷 質 的 研 究 特 氏 症 的 ( 錄 影 帶 程 中, 幼 兒 的 態 度 由 排 斥 到 接 受 ; 行 動 上 化 被 動 為 主 動 38.8% 的 受 試 母 親 每 天 伴 讀 86.3% 的 母 親 於 伴 讀 時 會 為 孩 子 特 別 挑 選 書 籍 親 子 共 讀 活 動 仍 以 母 親 為 主 要 共 讀 者, 幼 兒 聽 的 形 式 為 主 整 個 活 動 進 行 一 年, 在 長 期 推 動 親 子 共 讀 圖 畫 書 的 活 動 中, 幼 兒 表 現 出 獨 立 能 自 行 閱 讀 的 行 為 親 子 共 同 習 英 語 的 上 課 方 式 受 到 親 子 雙 方 的 認 同 經 由 四 個 月 觀 察 共 讀 情 形, 發 現 由 圖 畫 154

167 Karen, A.E. (2004) Crowe 11. (2000) Crowe & Norris & 12. Hoffman (2004) Guofang 13. Wan(2000) Justice & 14. Kaderavek (2003) 女 孩 與 家 長 有 閱 讀 行 為 和 溝 通 互 動 的 研 究 在 不 斷 重 複 閱 讀 故 事 書 的 母 親 對 於 孩 子 語 言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訓 練 護 理 人 員 便 於 和 有 障 礙 的 溝 齡 前 兒 童 特 氐 症 女 孩 的 意 義 小 女 孩 與 他 們 的 媽 媽 共 讀 記 錄 ) 了 解 媽 媽 於 以 5 位 媽 媽 親 子 共 讀 歷 和 歲 程 中 和 語 言 之 語 言 發 發 展 持 遲 緩 展 遲 緩 幼 觀 察 法 幼 兒 之 閱 讀 兒 為 研 究 行 為 表 現 運 用 共 讀 溝 通 聲 念 故 事 書 給 幼 兒 聽 : 在 過 去 現 在 以 及 外 來 分 享 閱 讀 故 事 書 的 主 題 掌 控 : 對 於 母 親 與 發 遲 緩 幼 兒 的 研 究 訓 練 照 顧 通 對 象 者 與 語 言 以 6 位 成 缺 陷 幼 兒 人 為 研 於 親 子 共 究 對 讀 歷 程 中 象 獲 得 溝 探 討 父 母 聲 唸 圖 畫 書 給 幼 兒 聽 時 是 否 可 提 升 幼 兒 之 識 字 和 傾 聽 能 力 了 解 媽 媽 和 語 言 發 展 遲 緩 幼 兒 於 親 子 共 讀 歷 程 中 之 反 應 觀 察 法 - 11 位 媽 媽 與 前 語 言 障 礙 幼 兒 文 獻 方 法 觀 察 訪 談 書 共 讀, 有 雷 特 氐 症 的 小 女 孩 可 以 習 到 有 意 義 的 溝 通 發 現 5 位 媽 媽 皆 唸 本 文 4/5 媽 媽 以 圖 片 詢 問 幼 兒 問 題,4/5 幼 兒 指 著 圖 畫 書 內 之 圖 片, 並 回 答 關 於 圖 片 之 問 題 2/5 幼 兒 跟 隨 圖 畫 書 之 動 作 3/5 增 加 親 子 閱 讀 行 為 和 閱 讀 次 數 研 究 發 現 參 加 者 和 語 言 缺 陷 幼 兒 有 正 面 之 溝 通, 且 可 以 使 用 圖 畫 書 來 提 升 彼 此 間 之 溝 通 能 力 研 究 發 現 父 母 聲 唸 故 書 給 幼 兒 聽 可 以 增 加 幼 兒 之 識 字 和 傾 聽 能 力 研 究 發 現 於 共 讀 時 加 入 活 動 時 對 彼 此 之 語 言 認 知 情 感 有 獲 得 正 面 助 益 15. Jim, A., & 父 母 親 如 探 討 不 同 父 對 父 母 對 質 的 研 究 爸 爸 與 小 朋 友 的 互 155

168 Ann,A. 何 看 待 孩 (2004) 子 與 圖 畫 書 的 互 動 對 於 患 有 雷 特 症 和 他 的 母 親 Koppenhaver 16. 進 行 以 圖 et al. (2001) 畫 書 為 基 礎 的 溝 通 研 究 Mackler et al. 17. (2001) Pellegrini& Perlmutter&G 18. alda & Brody (2001) Skotko et al. 19. (2004) 家 長 與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小 一 年 級 的 孩 子 進 行 的 閱 讀 互 動 對 日 後 的 閱 讀 成 就 和 影 母 如 何 看 待 自 己 四 歲 的 兒 女 在 進 行 圖 畫 書 的 互 動 他 們 四 歲 的 兒 子 和 女 兒 共 讀 的 互 動 探 討 訓 練 父 母 如 何 用 圖 片 和 6 位 3.6 歲 符 號 引 導 雷 到 7 歲 並 患 特 氏 症 女 孩 有 雷 特 氏 觀 察 訪 談 進 行 共 讀, 症 之 齡 並 探 討 其 結 前 女 孩 果 響 親 子 共 讀 對 幼 兒 的 影 響 親 子 共 讀 行 為 和 溝 通 結 果 對 於 患 有 雷 特 綜 合 症 的 女 兒 的 研 究 了 解 父 母 與 小 一 年 級 幼 兒 進 行 共 讀 時 之 言 辭 和 情 感 對 於 幼 兒 閱 讀 活 動 和 成 就 之 影 響 探 討 親 子 共 讀 對 幼 兒 之 影 響 探 討 如 何 提 升 父 母 與 患 有 雷 特 氏 症 之 幼 兒 之 溝 通 能 力 和 識 字 能 力 61 位 幼 兒 探 討 61 對 一 年 級 童 與 父 母 實 驗 研 究 法 共 讀 時 之 父 母 口 語 觀 察 訪 談 表 達 和 情 感 關 係 以 4 位 患 有 雷 特 氏 症 之 幼 兒 為 觀 察 法 主 要 研 究 對 象 動 比 媽 媽 多 ; 父 母 與 孩 子 互 動 型 式 不 同, 不 管 是 爸 爸 或 是 媽 媽 在 共 讀 非 故 事 型 態 的 書 本, 與 孩 子 的 互 動 較 多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患 有 雷 特 氏 症 的 女 孩 透 過 親 子 共 讀 中 採 用 圖 片 或 符 號 之 後, 有 較 多 之 溝 通 活 動 和 口 語 表 達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當 父 母 有 正 面 積 極 之 回 應 或 真 誠 之 情 感 將 有 助 於 彼 此 間 之 互 動 研 究 發 現 親 子 共 讀 後, 親 子 之 間 情 感 提 升, 且 幼 兒 有 較 多 之 自 發 性 語 言 藉 由 圖 畫 書, 媽 媽 以 為 不 同 策 略 引 導 ( 例 如 增 加 溝 通 技 巧 之 運 用 注 意 圖 畫 書 發 聲 ) 將 有 助 雷 特 氏 症 之 幼 兒 之 溝 通 能 力 和 識 字 能 力 156

169 附 件 四 伊 甸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參 與 研 究 同 意 書 親 愛 的 媽 媽 您 好 : 我 是 社 會 工 作 研 究 所 生 洪 若 耘, 感 謝 您 參 與 伊 甸 所 舉 辦 的 親 子 共 讀 課 程 為 了 讓 親 子 共 讀 的 課 程 愈 辦 愈 好, 能 服 務 更 多 有 需 要 的 媽 媽 們, 我 們 需 要 您 的 協 助 來 一 起 完 成, 為 期 十 二 週 新 北 市 本 籍 與 外 籍 配 偶 女 性 參 與 親 子 共 讀 課 程 後 對 親 子 關 係 改 變 之 研 究, 且 期 盼 透 過 您 所 填 寫 的 問 卷 表 及 團 體 結 束 後 的 個 人 經 驗 分 享, 讓 本 研 究 結 果 作 為 實 務 工 作 與 未 來 研 究 之 參 考, 並 提 升 整 體 社 會 對 親 子 共 讀 議 題 的 重 視 您 所 提 供 的 寶 貴 經 驗, 對 於 研 究 結 果 十 分 重 要! 我 謹 將 遵 守 保 密 原 則, 不 會 洩 漏 您 個 人 隱 私 資 料 以 下, 茲 將 說 明 問 卷 表 及 訪 談 相 關 事 宜 : 一 本 研 究 於 第 1 次 及 第 11 次 課 程 進 行 問 卷 表 填 寫, 意 在 協 助 我 們 瞭 解 所 設 計 的 課 程, 是 否 能 真 正 幫 助 您 的 習 二 本 研 究 將 於 團 體 結 束 後, 進 行 1~2 次 面 對 面 訪 談, 每 次 訪 談 時 間 約 為 分 鐘 三 訪 談 過 程 將 全 程 錄 音, 並 於 事 後 以 逐 字 稿 方 式 呈 現, 您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一 律 採 匿 名 或 化 名 的 方 式 處 理 四 在 訪 談 中 間 您 可 以 隨 時 提 問, 選 擇 是 否 回 答 問 題 或 終 止 訪 談 五 訪 談 結 束 後, 將 提 供 面 額 100 元 的 7-11 禮 券, 以 聊 表 感 謝 之 意 經 由 以 上 處 理, 將 使 您 的 隱 私 權 受 到 足 夠 的 保 障, 也 希 望 您 明 白 您 參 與 的 研 究 深 具 意 義 與 價 值 若 您 瞭 解 以 上 的 權 力 義 務 關 係, 且 仍 同 意 接 受 訪 談, 請 在 左 下 方 的 參 與 者 一 欄 簽 名 獻 最 後, 誠 摯 的 邀 請 您 參 與 本 研 究, 也 由 衷 感 謝 您 對 本 研 究 的 貢 敬 祝 平 安 順 心 指 導 教 授 : 社 會 工 作 研 究 所 謝 美 娥 博 士 團 體 帶 領 者 : 經 管 理 暨 健 康 院 幼 保 系 講 師 楊 淑 雅 老 師 電 話 :(02) 研 究 生 : 洪 若 耘 敬 上 茲 同 意 參 與 本 研 究, 並 享 有 以 上 權 益 之 保 護 參 與 者 : / 日 期 :2011 年 10 月 日 157

170 附 件 五 壹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 請 在 中 打 勾 ) 1. 您 的 姓 名 : 2. 您 的 年 齡 : (1) 20 歲 ( 含 ) 以 下 (2) 歲 ( 含 ) (3) 歲 ( 含 ) (4) 歲 ( 含 ) (5) 50 歲 ( 含 ) 以 上 3. 您 的 原 生 家 : 4. 您 的 教 育 程 度 : 5. 您 的 工 作 : 6. 您 在 台 灣 居 住 多 久 : 7. 您 家 中 的 子 女 數 : 8. 您 在 家 中 與 孩 子 常 使 用 的 語 言 : 9. 您 的 家 庭 結 構 : 10. 您 從 哪 得 知 課 程 訊 息? 11. 您 一 週 閱 讀 多 少 小 時? 12. 您 想 閱 讀 的 原 因? (1) 陸 省 (4) 泰 (2) 越 南 (5) 中 華 民 (3) 印 尼 * 身 分 證 : 有 / 無 (6) 其 他 (1) 不 識 字 / 自 修 (4) 高 中 職 / 專 科 ( 畢 業 / 肄 業 ) (2) 小 畢 業 (5) ( 畢 業 / 肄 業 ) (3) 中 ( 畢 業 / 肄 業 ) (1) 有 酬 家 庭 代 工 (2) 有 酬 零 工 (3) 有 酬 專 職 工 作 (1) 未 滿 一 年 (2) 一 年 至 未 滿 兩 年 (3) 兩 年 至 未 滿 四 年 (4) 四 年 至 未 滿 六 年 (1) 0 個 (2) 1 個 性 別 / 年 齡 (3) 2 個 性 別 / 年 齡 (1) 語 (2) 台 語 (3) 客 語 (1) 獨 自 一 人 居 住 (2) 自 己 和 孩 子 居 住 (6) 研 究 所 以 上 ( 畢 業 / 肄 業 ) (4) 無 酬 家 務 工 作 (5) 其 他 (5) 六 年 至 未 滿 八 年 (6) 八 年 至 未 滿 十 年 (7) 滿 十 年 以 上 (4) 3 個 性 別 / 年 齡 (5) 4 個 以 上 性 別 / 年 齡 (4) 英 語 (5) 其 他 ( 可 複 選 ) (4) 除 與 先 生 孩 子 同 住 外, 與 公 婆 同 住 (5) 除 與 先 生 孩 子 同 住 外, (3) 與 先 生 孩 子 同 住 與 公 婆 小 叔 等 同 住 (6) 其 他 (1) 府 單 位 (5) 電 視 廣 播 (2) 相 關 協 會 / 基 金 會 (6) 校 老 師 (3) 報 章 雜 誌 (7) 網 路 (4) 親 友 告 知 (8) 其 他 ( 可 複 選 ) (1) 1 小 時 以 內 ( 含 ) (4) 7-9 小 時 (2) 1-3 小 時 (5) 10 小 時 以 上 (3) 4-6 小 時 (1) 想 自 我 充 實 (5) 自 我 之 興 趣 (2) 工 作 之 需 (6) 教 育 孩 子 (3) 休 閒 娛 樂 (7) 其 他 (4) 信 仰 ( 可 複 選 ) 158

171 貳 親 子 共 讀 部 份 ( 請 在 中 打 勾 ) 一 對 幼 兒 閱 讀 信 念 方 面 完 全 同 意 同 意 不 同 意 完 全 不 同 意 1. 我 認 為 閱 讀 培 養 幼 兒 有 較 好 的 口 語 表 達 能 力 我 認 為 共 讀 幫 助 孩 子 看 到 這 世 界 上 未 曾 發 生 過 的 事 情 我 是 孩 子 重 要 的 老 師 我 的 孩 子 希 望 一 起 進 行 共 讀 時, 我 就 進 行 共 讀 - 5. 我 必 須 先 責 罵 或 規 範 我 的 孩 子 才 能 進 行 共 讀 --- 二 在 共 讀 圖 書 的 選 擇 上 1. 我 會 依 孩 子 年 齡 ( 興 趣 ) 選 擇 適 合 的 圖 書 我 會 選 擇 與 孩 子 生 活 經 驗 相 關 的 圖 畫 書 我 會 選 擇 圖 書 中 具 正 向 積 極 的 角 色 我 會 提 供 孩 子 不 同 類 型 的 圖 書 我 會 選 擇 視 覺 圖 像 豐 富 生 動 的 圖 書 我 會 選 擇 得 獎 的 圖 書 我 會 選 擇 名 氣 較 高 出 版 社 之 圖 書 我 會 選 擇 不 同 材 質 的 圖 畫 書 三 在 共 讀 圖 書 情 境 的 佈 置 方 面 1. 我 會 提 供 與 孩 子 共 讀 的 空 間 我 會 佈 置 與 孩 子 進 行 親 子 共 讀 的 情 境 我 會 預 留 空 間 作 為 孩 子 圖 書 專 櫃, 方 便 孩 子 取 書 4. 我 會 將 共 讀 過 的 圖 畫 書 放 置 角 落, 供 孩 子 重 複 閱 讀

172 完 全 同 意 同 意 不 同 意 完 全 不 同 意 5. 我 會 在 共 讀 的 空 間 中 擺 放 故 事 錄 音 帶 CD 等 我 會 保 持 圖 書 的 整 齊 與 清 潔, 養 成 幼 兒 愛 書 的 習 慣 四 在 共 讀 策 略 和 方 法 的 運 用 上 1. 我 每 天 都 有 安 排 時 間 陪 孩 子 一 起 閱 讀 我 會 唸 讀 圖 畫 書 給 孩 子 聽 我 會 和 孩 子 一 起 討 論 ( 分 享 ) 圖 畫 書 上 的 故 事 內 容 4. 我 會 用 手 慢 慢 引 導 孩 子 指 認 文 字 我 會 配 合 圖 畫 書 情 節 加 入 感 情 變 換 故 事 語 調 6. 我 會 利 用 引 起 動 機 的 技 巧 介 紹 圖 畫 書 我 會 鼓 勵 孩 子 表 達 自 我 對 圖 畫 書 的 感 受 與 想 像 五 在 共 讀 資 源 的 運 用 方 面 1. 我 會 善 用 嬰 幼 兒 的 家 人 資 源, 請 家 中 其 他 成 員 為 嬰 幼 兒 說 故 事 我 會 運 用 圖 書 館 資 源, 借 閱 圖 書 陪 孩 子 共 讀 我 會 使 用 網 路 蒐 集 圖 畫 書 的 相 關 資 料 我 會 參 加 親 子 共 讀 相 關 研 習 會 或 講 座 我 會 透 過 報 紙 書 評 獲 得 圖 畫 書 的 資 訊 謝 謝 您 耐 心 的 填 寫, 請 翻 頁 ~ 160

173 參 親 子 關 係 部 份 ( 請 在 中 打 勾 ) 很 不 符 合 不 符 合 尚 符 合 符 合 非 常 符 合 1. 不 管 我 的 工 作 或 生 活 再 忙 碌, 每 一 天 我 都 會 留 一 些 時 間 給 子 女 我 能 經 常 保 持 愉 快 的 心 情 和 孩 子 相 處 我 認 為 孩 子 是 有 理 性 的, 能 自 己 面 對 和 解 決 問 題 4. 我 和 孩 子 對 話 時, 我 甚 少 使 用 你 應 該 你 最 好 否 則 你 再 不 我 就 的 語 氣 和 孩 子 交 談 我 覺 得 孩 子 能 歡 喜 的 生 活, 比 成 績 好 更 重 要 我 覺 得 孩 子 犯 錯 和 惹 麻 煩 是 成 長 必 經 的 過 程 孩 子 說 話 時, 我 能 有 耐 心 且 專 注 的 聽 完 我 能 經 常 和 孩 子 有 親 密 的 接 觸 ( 如 摸 頭 拍 肩 拍 手 相 互 擁 抱 ) 我 同 意 即 使 孩 子 犯 了 錯, 我 也 不 會 因 此 就 認 為 他 ( 她 ) 是 個 壞 孩 子 我 經 常 給 自 己 和 孩 子 充 裕 的 時 間, 避 免 催 促 孩 子 11. 我 認 為 不 論 孩 子 發 生 什 麼 事, 我 都 能 以 孩 子 的 場, 分 享 孩 子 內 心 的 感 受 當 親 子 間 有 衝 突 時, 我 不 認 為 一 定 是 孩 子 的 錯 我 能 給 孩 子 充 分 的 自 主 空 間, 決 定 自 己 的 事 情 我 要 求 孩 子 做 的 事 情, 我 自 己 都 能 做 到 我 答 應 孩 子 的 事 情, 我 一 定 都 會 履 行 我 與 孩 子 談 話 時, 我 能 了 解 孩 子 內 心 真 正 的 感 受 17. 我 了 解 孩 子 內 心 的 喜 好 和 厭 惡 我 的 孩 子 願 意 主 動 的 告 訴 我, 他 ( 她 ) 在 外 面 發 生 的 事 情 和 內 心 感 受 我 和 孩 子 談 完 話 後, 我 甚 少 批 評 或 指 責 孩 子 的 想 法 20. 我 滿 意 我 目 前 的 家 庭 和 孩 子 的 狀 況 謝 謝 您 耐 心 的 填 寫, 再 次 感 謝 您 的 參 與! 161

174 附 件 六 親 子 共 讀 對 親 子 關 係 之 研 究 研 究 方 序 號 作 者 題 目 研 究 目 的 研 究 樣 本 結 果 法 1. 陳 淑 雯 (2003) 2. 鄭 碧 招 (2003) 3. 陳 宜 亨 (2005) 4. 蘭 美 幸 (2006)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輔 導 對 健 康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和 家 庭 氣 氛 輔 導 效 果 之 研 究 親 子 共 讀 對 親 子 關 係 影 響 之 研 究 以 臺 南 縣 探 討 親 子 共 臺 東 市 仁 讀 團 體 的 輔 愛 小 導 效 果 ; 瞭 中 高 年 解 親 子 共 讀 級 之 十 組 量 化 研 團 體 的 實 施 親 子 家 庭 究 歷 程 成 效 成 員 共 30 以 及 成 員 對 團 體 運 作 的 評 價 位 親 子 成 員 為 研 究 對 象 小 高 年 級 生 與 家 響 究 對 象 長 為 例 新 移 民 女 性 子 女 的 親 子 關 係 家 庭 氣 氛 與 生 活 適 應 之 相 關 研 究 外 籍 配 偶 的 親 子 共 讀 在 親 職 教 育 上 之 應 用 - 以 繪 本 為 例 探 討 親 子 共 以 臺 南 縣 讀 對 民 小 民 小 高 年 級 五 六 年 生 與 家 長 親 級 生 及 子 關 係 之 影 比 較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親 子 關 係 家 庭 氣 氛 的 新 移 民 女 性 子 女 在 生 活 適 應 上 的 差 異 情 形 探 討 外 籍 配 偶 利 用 繪 本 進 行 親 子 共 讀 之 合 適 模 式, 以 及 其 應 用 於 親 職 教 育 之 成 家 長 為 研 有 效 樣 本 為 413 人, 其 中 男 生 214 人, 女 生 199 人 5 對 新 移 民 親 子 共 10 人 量 化 研 究 採 用 問 卷 調 查 法 ( 採 意 抽 樣 ) 採 用 觀 察 法, 輔 以 深 度 訪 談 法 及 問 卷 調 查 法 成 員 對 於 本 團 體 之 活 動 方 案 實 驗 書 目 領 導 員 活 動 過 程 會 員 參 與 程 度 領 導 員 和 自 我 的 開 放 程 度 等, 多 持 正 面 而 肯 定 的 看 法, 並 且 多 數 成 員 皆 表 示 家 中 的 成 員 和 家 庭 氣 氛 趨 向 正 向 的 改 變 臺 南 縣 小 高 年 級 生 與 家 長, 於 親 子 共 讀 結 束 二 週 後 之 前 測 與 後 測 的 差 異 達 顯 著 水 準, 表 示 親 子 共 讀 對 於 生 與 家 長 關 係 有 持 續 影 響 效 果 高 雄 市 新 移 民 女 性 子 女 會 因 其 本 身 的 性 別 家 中 排 行 順 序 就 年 級, 以 及 家 庭 社 經 地 位 的 不 同 而 有 顯 著 差 異 ; 更 與 親 子 關 係 家 庭 氣 氛 的 優 劣 有 關 1. 籍 配 偶 喜 歡 的 親 子 共 讀 進 行 方 式 - 暖 身 親 子 共 讀 ( 輪 唸 ), 討 分 享 與 回 饋 2. 親 子 共 讀 對 教 養 子 女 的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觀 念 態 度 有 幫 助 162

175 林 維 勤 (2009) Adrian, JE & Clemente, RA & Villa nueva, L & Rieffe, C(2005) Bergin(200 1) Karrass, J & VanDev enter, MC & & Braungar t-rieker, JM(2003) Stavans & Goldzweig (2008) 效 新 移 民 女 性 對 其 齡 前 幼 兒 的 教 養 經 驗 -- 以 親 子 共 讀 讀 書 會 參 與 者 為 例 親 子 共 讀 繪 本 對 母 親 精 神 語 言 狀 態 及 孩 子 的 心 理 理 論 研 究 探 討 新 移 民 女 性 對 其 齡 前 幼 兒 教 養 經 驗 探 討 親 子 共 讀 對 心 理 理 論 的 發 展 和 連 結 之 研 究 與 幼 兒 和 一 年 級 兒 童 共 在 初 始 閱 讀 時 的 親 子 關 係 以 幼 兒 期 預 測 共 享 親 子 閱 讀 之 研 究 親 子 成 人 在 閱 讀 上 的 共 同 性 差 異 性 和 相 互 關 連 性 讀 的 父 母, 其 與 子 女 情 1. 文 化 融 合, 把 生 活 感 受 化 做 教 養 策 略 :2. 愛 兒 心 切, 在 責 任 與 衝 突 4 位 年 齡 之 間 漸 進 平 衡 ;3. 為 母 二 十 六 歲 質 性 研 則 強, 在 教 養 調 適 變 動 到 三 十 一 究 中 習 與 成 長 ;4. 角 色 歲 的 新 移 替 換, 重 新 體 驗 教 養 樂 民 女 性 趣 ;5. 自 我 提 升, 盡 全 力 給 孩 子 最 好 的 發 展 機 會 - 32 對 親 子 - 研 究 發 現 兒 童 在 認 知 方 面 的 頻 率 和 類 型, 與 母 親 的 情 緒 連 結 有 正 相 關 進 行 親 子 共 讀 得 家 長 質 性 研 會 有 更 多 閱 讀 的 機 究 會, 且 孩 子 每 分 鐘 能 閱 感 關 係 的 研 讀 更 多 字 究 預 測 父 母 對 八 個 月 的 共 讀 作 為 一 種 媒 介, 協 嬰 兒 聲 朗 - - 助 家 長 去 培 養 孩 子 的 讀 後 的 研 氣 質 究 探 討 家 庭 實 家 長 和 兒 童 的 敘 述 之 務 和 預 測 兒 質 性 研 間 的 差 異, 可 以 激 發 孩 - 童 敘 述 間 的 究 子 的 語 言, 敘 述 和 社 會 關 係 發 展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163

176 附 件 七 訪 談 綱 主 題 一 1. 原 生 家 庭 成 員 的 教 養 態 度? 教 養 方 式 為 何? 2. 目 前 家 庭 中 孩 子 的 主 要 照 顧 者? 3. 孩 子 如 果 犯 錯 會 如 何 處 理? 成 效 如 何? 主 題 二 ( 一 ) 參 與 共 讀 班 之 因 1. 已 上 過 的 課 程 有 哪 些? 2. 如 何 知 道 此 課 程 的 開 課 資 訊? 來 上 課 的 原 因? 3. 喜 歡 來 上 課 嗎? 為 什 麼? 4. 來 上 課 時 家 人 的 支 持 與 態 度 為 何? ( 二 ) 對 親 子 共 讀 團 體 的 習 1. 課 程 中 最 感 動 的 事 情? 最 喜 歡 的 活 動? 2. 最 喜 歡 的 繪 本? 為 什 麼? 3. 課 程 內 容 對 於 生 活 是 否 有 相 連 結? 親 子 共 讀 技 巧 運 用? 運 用 在 哪 些 方 面? 4. 寫 習 單 或 其 他 回 家 功 課 時 是 否 有 什 麼 困 難? 為 什 麼? 5. 課 程 內 容 有 何 收 穫? 希 望 如 何 調 整 內 容 與 上 課 方 式? 主 題 三 ( 一 ) 參 與 團 體 後 對 自 我 的 改 變 1. 參 與 團 體 後 對 自 我 方 面 有 什 麼 收 穫? 對 自 己 產 生 信 心 想 法 改 變 等? 或 是 在 其 他 任 何 妳 想 到 的 方 面, 妳 有 沒 有 覺 得 參 與 後 產 生 了 什 麼 影 響? 1. 對 於 母 親 這 個 角 色, 有 沒 有 什 麼 和 以 前 不 同 的 想 法 與 感 覺? 2. 有 沒 有 比 較 了 解 孩 子 的 想 法? ( 二 ) 參 與 團 體 後 的 親 子 關 係 2. 妳 與 孩 子 的 相 處 情 形 為 何? 如 何 與 孩 子 互 動? 有 何 不 同? 是 什 麼 造 成 改 變 的?( 與 團 體 的 關 係?) 妳 怎 麼 看 待 這 樣 的 改 變? 164

177 3. 談 談 讓 妳 印 象 最 深 刻 的 是 什 麼? 4. 妳 在 教 養 觀 點 的 改 變? 5. 整 體 而 言, 團 體 裡 的 什 麼 幫 助 妳 與 孩 子 最 多? 這 樣 的 改 變 可 以 持 續 多 久? 若 妳 覺 得 沒 有 改 變 或 影 響, 妳 覺 得 活 動 應 該 如 何 改 進? 6. 對 於 當 一 個 好 媽 媽 的 看 法? 自 己 目 前 是 否 做 到? 7. 以 前 現 在 及 未 來 教 養 孩 子 擔 心 的 事? 對 孩 子 的 期 望 與 要 求 為 何? ( 三 ) 參 與 團 體 後 的 家 庭 關 係 1. 妳 與 先 生 關 係? 2. 妳 與 夫 家 關 係? 3. 妳 與 娘 家 關 係? 主 題 四 : 1. 團 體 老 師 的 建 議? 2. 是 否 建 議 新 移 民 母 親 參 加 親 子 繪 本 共 讀 團 體? 為 什 麼?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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