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富晶通年報 套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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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弥 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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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 票 代 碼 :3623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TRANSTOUCH TECHNOLOGY INC. 102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Ο 三 年 五 月 十 三 日 刊 印 公 開 資 訊 查 詢 網 站 : 本 公 司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
2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 鄭 昭 生 / 副 總 經 理 代 理 發 言 人 : 巫 金 國 / 總 管 理 處 協 理 電 話 : ext.140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二 總 公 司 分 公 司 工 廠 之 地 址 及 電 話 : 總 公 司 :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 華 亞 科 技 園 區 ) 華 亞 三 路 50 號 6 樓 之 1 電 話 :(03) 工 廠 :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 華 亞 科 技 園 區 ) 華 亞 三 路 50 號 6 樓 之 1 電 話 :(03) 三 辦 理 股 票 過 戶 機 構 : 名 稱 : 凱 基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網 址 : 地 址 : 台 北 市 重 慶 南 路 一 段 2 號 5 樓 電 話 :(02)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簽 證 會 計 師 : 會 計 師 姓 名 : 林 鈞 堯 王 照 明 事 務 所 名 稱 :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網 址 : 地 址 : 台 北 市 基 隆 路 一 段 333 號 27 樓 電 話 :(02) 五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掛 牌 買 賣 之 交 易 場 所 名 稱 及 查 詢 該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資 訊 之 方 式 : 無 六 公 司 網 址 :
3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1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4 二 公 司 沿 革...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5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資 料...6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16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39 五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40 六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者...40 七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41 八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九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及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43 二 公 司 債 辦 理 情 形...46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46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46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47 六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及 併 購 之 辦 理 情 形...48 七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執 行 情 形...48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49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57 三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從 業 員 工 資 料...63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64
4 目 錄 五 勞 資 關 係...64 六 重 要 契 約...66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67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71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75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76 五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76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76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ㄧ 財 務 狀 況...77 二 財 效 績 效...78 三 現 金 流 量...79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80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劃 及 未 來 ㄧ 年 投 資 計 畫...80 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風 險 事 項 之 評 估...80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84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五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證 交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款 所 訂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147
5 各 位 股 東 女 士 先 生 :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過 去 一 年, 整 體 經 營 環 境 在 大 陸 觸 控 面 板 低 價 搶 單 的 壓 力 中 渡 過, 雖 說 本 公 司 在 觸 控 產 業 中 仍 保 有 一 定 的 經 營 績 效, 但 隨 著 激 烈 的 同 業 競 爭 以 及 資 訊 的 越 發 透 明 下, 客 戶 明 顯 的 擁 有 更 多 的 議 價 空 間 而 當 法 令 法 規 要 求 越 發 細 膩, 客 戶 規 範 愈 趨 嚴 謹 時, 在 獲 利 侵 蝕 及 經 營 環 境 不 確 定 性 的 狀 態 下, 我 們 必 須 誠 實 的 自 我 檢 視, 找 出 新 的 獲 利 模 式, 並 架 構 足 夠 的 資 源, 方 可 突 破 現 況, 取 得 穩 健 的 成 長 並 維 持 獲 利 日 後, 我 們 必 須 習 變 為 常, 保 持 足 夠 的 彈 性 與 活 力, 以 面 對 變 化 所 帶 來 的 壓 力, 更 需 理 解 微 利 時 代 的 利 基, 其 實 是 來 自 所 有 運 作 過 程 的 創 新 與 突 破, 那 些 限 制 走 向 未 來 的 習 慣 領 域, 無 論 有 多 艱 鉅, 我 們 都 必 須 漸 次 打 破 移 除, 才 能 真 正 保 有 機 會 基 此, 我 們 懷 著 挑 戰 未 來 的 決 心, 面 對 競 爭, 抱 持 著 不 斷 奮 進 的 意 念, 改 變 自 我, 並 將 102 年 的 經 營 成 果 以 及 日 後 的 規 劃 方 向, 向 諸 位 報 告 如 下 本 公 司 102 年 的 營 運 績 效, 營 業 收 入 為 新 台 幣 8.95 億 元, 較 前 一 年 營 業 收 入 新 台 幣 8.31 億 元 成 長 7.7%; 稅 後 淨 利 為 新 台 幣 0.96 億 元, 較 前 一 年 稅 後 淨 利 新 台 幣 0.15 億 元 增 加 556.4%; 基 本 每 股 稅 後 盈 餘 為 新 台 幣 1.68 元, 較 前 一 年 基 本 每 股 稅 後 盈 餘 新 台 幣 0.26 元 增 加 約 1.42 元 展 望 今 年, 在 公 司 設 定 明 確 的 績 效 指 標 及 經 營 團 隊 努 力 下, 期 許 業 績 及 獲 利 仍 維 持 一 定 程 度 的 表 現 現 將 102 年 之 營 運 成 果 及 103 年 之 營 運 計 畫 概 要 分 別 報 告 如 下 : 一 102 年 營 運 成 果 : 1 營 收 及 稅 後 淨 利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增 ( 減 ) 金 額 變 動 比 例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894, ,715 63, 營 業 毛 利 186,148 99,327 86, 稅 後 淨 利 96,367 14,682 81, 財 務 收 支 及 獲 利 能 力 : (1) 財 務 收 支 情 形 :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現 金 淨 流 入 233,361 仟 元, 投 資 活 動 現 金 淨 流 出 14,818 仟 元, 籌 資 活 動 現 金 淨 流 入 15,137 仟 元 本 期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淨 增 加 233,680 仟 元, 期 末 現 金 與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為 473,738 仟 元 (2) 獲 利 能 力 : 年 度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財 務 結 構 (%)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償 債 能 力 (%) 流 動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獲 利 能 力 (%) 資 產 報 酬 率 (%)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 元 )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僅 設 定 內 部 預 算 目 標 並 未 對 外 公 開 財 務 預 測 數, 整 體 營 收 及 獲 利 與 公 司 所 設 定 之 營 運 目 標 均 達 成 100% 以 上 1
6 4 研 究 發 展 狀 況 : (1) 本 公 司 對 於 中 大 尺 寸 觸 控 面 板 產 品 應 用, 使 用 奈 米 銀 材 料 以 取 代 現 有 氧 化 銦 錫 透 明 導 電 薄 膜, 並 以 30~40um 銀 線 寬 達 到 窄 邊 寬 觸 控 面 板 (2) 開 發 車 用 全 平 面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以 符 合 高 品 質 及 高 信 賴 性 要 求, 也 達 到 美 觀 的 效 果 (3) 使 用 在 消 費 性 產 品 的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COVER LENS 都 是 越 薄 越 好, 本 公 司 則 開 發 出 厚 玻 璃 投 射 電 容 感 測 以 應 用 在 特 殊 產 品 上 (4) 以 往 要 達 到 輕 入 力 需 使 用 特 殊 的 導 電 薄 膜, 本 公 司 的 新 技 術 可 讓 較 低 單 價 的 導 電 薄 膜 達 到 相 同 效 果 5 其 他 專 案 執 行 成 果 : (1) 綠 色 企 業 : 透 過 勞 氏 公 司 (LQRA) 之 外 部 稽 核 及 查 證, 本 公 司 於 102 年 完 成 ISO14001 系 統 外 部 定 期 審 查 維 持 證 書 有 效 性, 持 續 進 行 ISO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因 新 增 製 程 分 別 於 3 月 與 7 月 完 成 變 更 固 定 汙 染 源 操 作 許 可 證 與 廢 棄 物 清 理 計 畫 書, 另 本 公 司 亦 針 對 公 用 設 施 製 程 機 器 設 備 及 電 力 等 能 源 使 用 每 年 進 行 盤 查, 以 瞭 解 公 司 能 源 消 耗 量, 進 一 步 達 到 管 理 管 控 之 目 的 (2)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 本 公 司 每 季 定 期 召 開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及 勞 資 會 議, 並 每 年 進 行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進 行 健 康 追 蹤, 邀 請 專 業 醫 護 人 員 進 行 員 工 健 康 講 座 ; 於 歲 修 保 養 時 全 面 檢 視 排 氣 管 路, 進 行 老 舊 管 路 更 新 工 程 ; 因 應 化 學 易 燃 物 品 存 放 高 風 險 區 域 全 面 購 置 防 爆 櫃 進 行 存 放 ; 新 設 獨 立 消 防 廣 播 主 機 系 統 以 涵 蓋 全 廠 區, 日 後 將 持 續 建 置 安 全 之 工 作 環 境, 以 提 供 同 仁 最 大 之 安 全 保 障 (3) 系 統 認 證 :102 年 2 月 本 公 司 經 由 立 恩 威 國 際 驗 證 公 司 (DNV) 進 行 驗 證, 分 別 通 過 ISO13485 醫 療 器 材 品 質 管 理 系 統 與 AS9100 航 太 業 品 質 管 制 系 統 認 證 並 持 續 由 勞 氏 公 司 (LQRA) 定 期 審 查 ISO9001 品 質 系 統 ISO/TS16949 汽 車 業 品 質 系 統 及 IECQ/QC 有 害 物 質 管 理 系 統 認 證 維 持 系 統 的 有 效 性 (4) 專 利 申 請 :102 年 通 過 之 新 型 專 利 數 量 為 2 項, 分 別 為 無 LENS 全 平 面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全 透 明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持 續 申 請 中 的 發 明 專 利 共 計 有 5 項 (5) 公 司 治 理 與 企 業 責 任 : 本 公 司 致 力 於 公 司 治 理 及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推 動,101 年 7 月 獲 得 中 華 治 理 協 會 CG6007 之 認 證, 並 獲 得 101 年 第 十 屆 資 訊 揭 露 評 鑑 A 等 級 之 榮 譽 ; 在 社 會 關 懷 部 分 除 對 觀 音 書 院 忠 義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基 金 會 參 訪 及 捐 助 花 蓮 黎 明 教 養 院 - 樂 來 樂 好 慈 善 音 樂 會 並 持 續 對 世 界 展 望 會 陽 光 基 金 會 等 進 行 相 關 社 會 關 懷 活 動 二 103 年 營 運 計 畫 概 要 : 1 經 營 方 針 : 面 對 觸 控 面 板 產 業 的 激 烈 競 爭, 本 公 司 檢 視 自 身 狀 況, 創 造 最 大 利 基 點, 藉 由 高 品 質 高 信 賴 性 的 差 異 化, 對 於 非 消 費 性 產 品, 例 如 工 業 控 制 人 機 介 面 車 載 航 太 等 應 用, 展 開 業 務 的 開 拓, 並 對 於 相 關 產 品 組 合, 進 行 獲 利 模 式 優 化, 使 本 公 司 獲 取 最 大 利 益 2 預 期 銷 售 數 量 及 依 據 : 規 劃 103 年 的 預 期 營 收 時, 公 司 仍 抱 持 審 慎 的 態 度, 除 在 維 持 既 有 客 戶 合 作 外, 本 公 司 亦 積 極 開 發 新 客 戶 及 新 產 品, 以 因 應 產 業 未 來 發 展 所 需 ; 另 外, 為 提 高 公 司 毛 利 率 及 獲 利 水 準, 除 原 有 工 業 控 制 與 多 功 能 事 務 機 之 市 場 應 用 外, 將 以 車 載 衛 星 導 航 HMI 航 太 及 醫 療 設 備 等 為 主 要 銷 售 市 場 應 用, 並 以 國 內 外 主 要 代 理 商 及 品 牌 客 戶 為 銷 售 重 點, 逐 步 取 得 客 戶 之 認 證 及 承 認, 期 望 營 收 能 成 長 2
7 3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 (1)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 整 體 觸 控 面 板 產 業 在 102 年 因 大 陸 業 者 低 價 搶 單 產 能 持 續 擴 充 影 響 下, 對 台 灣 觸 控 面 板 廠 造 成 威 脅, 紛 紛 產 生 虧 損, 富 晶 通 在 如 此 不 明 確 的 因 素 影 響 下, 最 終 仍 繳 出 7.7% 成 長 的 亮 眼 成 績 單 (2)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 依 據 Display Search 數 據,101 年 全 球 觸 控 面 板 市 場 規 模 為 160 億 元, 102 年 受 Win8 與 平 板 電 腦 等 新 興 產 品 所 致, 估 計 102 年 市 場 規 模 可 年 增 33.7% 達 214 億 美 元, 至 107 年 可 高 達 319 億 美 元, 本 公 司 預 估 在 航 太 GPS 車 載 及 工 控 等 相 關 產 品 帶 動 下 可 穩 定 成 長 4 公 司 未 來 發 展 策 略 : (1) 品 質 不 良 成 本 之 改 善 : 逐 步 淘 汰 及 更 新 相 關 生 產 及 檢 測 設 備, 實 施 品 質 活 動 使 全 員 參 與 品 質 相 關 觀 念 及 作 業 技 巧 的 提 升 (2) 財 務 與 資 訊 系 統 建 置 :103 年 將 繼 續 推 動 電 子 簽 核 及 持 續 改 善 ERP 系 統,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及 節 省 資 源, 同 時 並 建 置 e-learning 教 育 系 統, 以 利 員 工 工 作 經 驗 及 技 術 的 傳 承 此 外 亦 將 導 入 ERP 的 APP 行 動 裝 置, 強 化 資 訊 的 及 時 性, 導 入 CRM(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 系 統, 協 助 業 務 人 員 管 理 客 戶 及 訂 單 掌 握 (3) 管 理 系 統 :103 年 除 持 續 維 持 目 前 已 有 認 證 之 有 效 性 外, 預 計 導 入 IECQ 汽 車 電 子 品 質 認 證 計 畫, 並 評 估 以 現 有 基 礎 建 構 職 業 安 全 系 統 與 資 訊 安 全 系 統 以 增 進 維 持 公 司 效 能 避 免 相 關 意 外 損 失 (4) 公 司 治 理 : 本 公 司 先 前 獲 得 中 華 治 理 協 會 CG6007 之 認 證, 今 年 將 推 動 建 置 審 計 委 員 會 以 完 備 公 司 治 理 之 功 能 此 外 以 完 成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CSR Report) 為 目 標 持 續 努 力 於 資 訊 揭 露 之 訊 息 公 開 及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推 動 (5) 生 產 規 劃 : 進 行 後 製 程 自 動 化 改 善 及 新 材 料 的 導 入 以 提 高 公 司 整 體 之 效 率, 進 而 提 高 產 能 及 降 低 成 本 快 速 調 整 新 產 線 之 產 能 及 良 率, 增 加 生 產 效 益 與 彈 性, 以 因 應 快 速 成 長 及 日 新 月 異 的 客 戶 需 求 面 對 經 營 環 境 及 同 業 競 爭, 除 了 需 具 備 習 變 為 常 以 及 快 速 反 應 能 力 之 外, 對 於 微 利 時 代 所 加 諸 的 壓 力, 我 們 更 應 勇 於 突 破, 敢 於 創 新, 並 接 受 挑 戰, 褪 去 所 有 阻 礙 前 進 的 習 慣 領 域, 以 具 有 人 情 味 的 企 業 文 化 廣 深 高 速 的 經 營 策 略 獲 利 分 享 的 同 舟 精 神 客 戶 導 向 的 服 務 態 度 以 及 資 訊 透 明 的 治 理 模 式 以 為 自 我 檢 討, 再 一 次 面 對 人 力 素 質 的 提 升 資 源 的 配 置 與 整 合 流 程 的 重 組 簡 化 合 併 刪 除, 誠 實 的 面 對 自 我, 才 能 讓 企 業 經 營 永 續 而 為 富 晶 通 成 立 迄 今 已 十 三 年, 過 去 面 對 的 是 如 何 生 存 發 展, 而 今 日 經 營 企 業, 想 的 更 多 的 是 創 新 服 務 與 社 會 責 任 觸 控 面 板 的 市 場 技 術 變 動 頻 仍 難 以 預 測, 同 仁 們 必 須 更 為 用 心, 執 著 於 我 們 所 設 定 的 目 標, 以 態 度 速 度 準 確 度 專 注 於 我 們 所 期 許 的 願 景, 方 克 有 成 勝 兵 先 勝 而 後 求 戰, 敗 兵 先 戰 而 後 求 勝, 因 此 展 望 未 來, 對 於 品 質 的 提 升, 我 們 需 永 不 停 歇 ; 對 於 技 術 的 精 進, 我 們 必 須 建 構 進 攻 退 守 兼 具 的 智 慧 財 產 ; 對 於 人 力 資 源 的 培 育, 我 們 也 必 需 培 育 更 多 同 時 擁 有 專 業 與 管 理 職 能 的 人 才, 如 此, 也 才 能 承 擔 客 戶 員 工 全 體 股 東 及 社 會 對 我 們 的 更 多 期 許 董 事 長 : 3
8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八 十 九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七 日 二 公 司 沿 革 : 民 國 89 年 11 月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設 立 時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壹 億 貳 仟 伍 佰 萬 元 整 民 國 90 年 03 月 廠 房 及 設 備 安 裝 完 成 現 金 增 資 新 台 幣 參 億 陸 仟 參 佰 柒 拾 伍 萬 元 整,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至 新 台 幣 肆 億 捌 仟 捌 佰 柒 拾 伍 萬 元 整 05 月 完 成 第 一 個 sample 07 月 4 wires RTP MP Launched 量 產 Casio & Canon 認 證 通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加 至 新 台 幣 伍 億 元 整 民 國 92 年 09 月 Sony Green partner 認 證 10 月 ISO 9001 認 證 通 過 民 國 93 年 05 月 F/F/P Products launched 民 國 94 年 10 月 TSU & TSM products launched 製 程 導 入 民 國 95 年 02 月 ISO 認 證 通 過 05 月 21 4 wires RTP 研 發 完 成 民 國 96 年 12 月 現 金 增 資 新 台 幣 貳 仟 萬 元 整,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加 至 新 台 幣 伍 億 貳 仟 萬 元 整 民 國 97 年 03 月 申 請 公 開 發 行 生 效 04 月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核 准 登 錄 興 櫃 掛 牌 民 國 98 年 03 月 ISO TS16949 認 證 通 過 11 月 多 點 電 阻 觸 控 面 板 開 發 成 功, 並 獲 Win7 Logo 認 證 民 國 99 年 02 月 多 點 電 容 觸 控 面 板 開 發 成 功, 並 獲 Win7 Logo 認 證 PANASONIC 認 證 通 過 04 月 辦 理 掛 牌 前 公 開 承 銷 現 增 案, 現 金 增 資 新 台 幣 伍 仟 壹 佰 柒 拾 伍 萬 元 整,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加 至 新 台 幣 伍 億 柒 仟 壹 佰 柒 拾 伍 萬 元 整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07 月 LGE 認 證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02 月 薄 膜 電 容 開 發 成 功 03 月 玻 璃 電 容 式 日 本 OEM 客 戶 驗 證 通 過 04 月 手 機 全 平 面 量 產 出 貨 12 月 ISO 認 證 通 過 12 月 IEQC QC 認 證 通 過 民 國 101 年 06 月 通 過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CG6007 通 用 版 之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評 鑑 08 月 ISO 認 證 通 過 民 國 102 年 03 月 AS 9100 認 證 通 過 民 國 103 年 02 月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轉 換,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加 至 新 台 幣 伍 億 捌 仟 陸 拾 萬 元 整 03 月 獲 頒 全 球 第 一 張 IECQ AQP 汽 車 電 子 品 質 認 證 計 畫 證 書 4
9 一 組 織 系 統 ( 一 ) 公 司 之 組 織 結 構 :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薪 酬 委 員 會 股 東 會 董 事 會 董 事 長 監 察 人 稽 核 室 總 經 理 工 安 室 行 銷 開 發 總 處 總 管 理 處 製 造 總 處 營 業 部 技 術 開 發 部 製 造 部 品 質 管 理 部 ( 二 ) 各 主 要 部 門 所 營 業 務 : 部 門 稽 核 室 製 造 部 技 術 開 發 部 營 業 部 總 管 理 處 品 質 管 理 部 工 安 室 5 主 要 職 掌 評 估 全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缺 失 及 衡 量 營 運 效 率, 提 報 稽 核 報 告, 適 時 提 供 改 善 建 議, 合 理 確 保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持 續 有 效 實 施, 並 協 助 管 理 階 層 確 實 履 行 其 責 任 生 産 目 標 達 成 管 理 製 造 體 制 編 成 及 改 善 管 理 製 造 損 益 管 理 良 品 率 向 上 執 行 管 理 製 造 工 程 改 善 執 行 管 理 成 本 降 低 執 行 管 理 經 費 節 減 執 行 管 理 生 產 排 程 倉 庫 資 材 / 完 成 品 在 庫 最 適 化 管 理 新 商 品 開 發 設 計 新 材 料 新 工 程 導 入 計 劃 執 行 新 設 備 導 入 計 劃 立 案 執 行 設 計 VE 計 劃 執 行 製 造 品 質 提 升 製 程 改 良 銷 售 接 受 訂 單 擴 大 執 行 管 理 銷 售 戰 略 立 案 執 行 顧 客 別 收 益 管 理 代 理 商 統 籌 管 理 競 合 戰 略 分 析 市 場 動 向 分 析 負 責 人 事 總 務 資 訊 相 關 管 理 辦 法 訂 定 及 執 行 ; 會 計 帳 務 及 稅 務 處 理 資 金 規 劃 調 度 預 算 及 投 資 管 理 公 司 規 則 整 體 改 善 更 新 教 育 訓 練 計 劃 執 行 企 業 福 利 改 善 更 新 品 質 系 統 (ISO 9000 ISO14000 TS16949 ISO13485 AS 9100 及 IECQ AQP) 維 護 儀 校 供 應 商 管 理 進 料 半 成 品 成 品 及 出 貨 檢 驗 製 品 評 價 品 質 保 證 確 認 客 戶 抱 怨 應 對, 滿 意 度 分 析 規 劃 督 導 各 部 門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事 務, 督 導 相 關 檢 點 巡 視, 進 行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教 育 訓 練 健 康 檢 查 職 業 災 害 相 關 事 項 ; 辦 理 環 境 管 理 相 關 事 務, 固 定 污 染 源 操 作 維 護 廢 水 處 理 廢 棄 物 處 理 節 能 減 碳 ISO 系 統 維 護 及 相 關 教 育 訓 練 辦 理
10 職 稱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姓 名 ( 一 ) 董 事 監 察 人 : 1.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選 任 日 期 任 期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103 年 4 月 14 日 ; 單 位 : 股 ;%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董 中 環 ( 股 ) 公 司 年 21,740, % 21,740, %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事 % 董 事 長 董 事 翁 明 顯 ( 註 1) 楊 雅 琇 ( 註 1) 年 % 150, % 10, % % 年 % 100, % % % 台 灣 大 學 農 工 系 中 環 ( 股 ) 公 司 創 立 者 台 灣 大 學 商 學 系 中 環 ( 股 ) 公 司 廠 長 生 產 處 副 註 4 總 業 務 處 副 總 執 行 副 總 裁 註 3 無 無 無 監 察 人 楊 明 憲 姐 弟 董 事 余 建 華 ( 註 1) 年 % 50, % % % 輔 仁 大 學 國 貿 系 中 環 ( 股 ) 公 司 副 總 裁 特 別 助 理 FIH 主 管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無 無 無 獨 立 董 事 淡 江 大 學 管 理 科 學 研 究 所 碩 蔡 信 夫 年 % % % 士 及 博 士 班 結 業 註 5 %. 淡 江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院 長 社 無 無 無 區 發 展 學 院 院 長 6
11 職 稱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監 察 人 監 察 人 姓 名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選 任 日 期 任 期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黃 仁 勇 年 % % % % 張 天 鷞 年 % % % %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陳 茂 盛 ( 註 2) 主 要 經 ( 學 ) 歷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淡 江 大 學 EMBA 管 理 學 碩 士 實 踐 大 學 兼 任 講 師 台 灣 電 力 公 司 研 究 員 兼 開 發 基 金 執 行 秘 書 國 光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副 總 總 經 理 得 利 影 視 ( 股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無 無 無 賓 州 大 學 華 頓 商 學 院 企 管 碩 士 所 羅 門 兄 弟 公 司 副 總 瑞 士 聯 合 銀 行 亞 洲 執 行 董 事 美 國 先 驅 科 技 財 務 長 瑞 士 信 貸 台 灣 區 投 資 銀 行 董 事 總 經 理 美 商 Vmedia Research, Inc. 澳 洲 商 Macquarie (Hong Kong) 華 宇 集 團 等 公 司 獨 立 財 務 顧 問 年 1,992, % 1,265, % %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年 % % % % 日 本 近 畿 大 學 經 營 工 學 科 日 本 OMRON CORP. 事 業 企 劃 及 營 業 統 轄 經 理 東 洋 歐 帝 克 ( 股 ) 公 司 創 立 者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創 立 者 及 該 公 司 總 經 理 獨 立 財 務 顧 問 瀚 宇 彩 晶 ( 股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利 統 ( 股 ) 法 人 監 察 人 代 表 人 富 堡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法 人 代 表 及 華 潤 元 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及 東 洋 歐 帝 克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無 無 無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無 無 無 7
12 職 稱 姓 名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選 任 日 期 任 期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監 察 人 葉 芳 妤 年 20, % 20, % % % 文 化 大 學 會 計 系 誠 安 科 技 ( 股 ) 公 司 業 務 專 員 功 福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業 務 專 員 錄 銳 製 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 行 政 特 助 尚 陽 光 電 ( 股 ) 監 察 人 無 無 無 監 察 人 楊 明 憲 年 % % 5, % % 國 立 台 南 海 事 職 業 學 校 陽 明 航 空 貨 運 承 攬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陽 明 航 空 貨 運 承 攬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尚 陽 光 電 ( 股 )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暨 董 事 長 法 人 董 事 楊 雅 姐 弟 代 表 琇 人 註 1: 中 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註 2: 旺 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註 3: 中 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兼 總 經 理 富 陽 光 電 ( 股 ) 公 司 及 本 盟 光 電 ( 股 ) 公 司 之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暨 董 事 長 ; 中 嘉 國 際 投 資 ( 股 ) 公 司 富 能 動 力 ( 股 ) 公 司 亞 藝 國 際 ( 股 ) 公 司 中 藝 國 際 影 視 ( 股 ) 公 司 富 士 光 科 技 ( 股 ) 公 司 尚 陽 光 電 ( 股 ) 公 司 積 陽 材 料 ( 股 ) 公 司 Vigobyte Tape Corp. Europa Magnetics Corp. Ltd. EMC Investment Holding Ltd. CMC Magnetics (HK) Ltd. Supernet Holding Ltd. F5 Holdings Ltd. Media Factory LLC CIA Holding Corp. 江 蘇 永 興 多 媒 體 有 限 公 司 FJKL Technology (B.V.I) Corp. 富 士 光 科 技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Kinease Investment Ltd. 及 中 興 電 工 機 械 ( 股 ) 公 司 之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註 4: 中 環 ( 股 ) 公 司 董 事 ; 得 利 影 視 ( 股 ) 公 司 亞 藝 國 際 ( 股 ) 公 司 富 陽 光 電 ( 股 ) 公 司 尚 陽 光 電 ( 股 ) 公 司 Vigobyte Tape Corp. EMC Investment Holding Ltd. CMC Magnetics (H.K.) Ltd. Media Factory LLC 江 蘇 永 興 多 媒 體 有 限 公 司 中 宏 包 裝 製 品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FJKL Technology (B.V.I) Corp. 富 士 光 科 技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CMC Packaging Group Ltd. 積 陽 材 料 ( 股 ) 公 司 及 F5 Holdings Ltd. 之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註 5: 私 立 淡 江 大 學 會 計 系 兼 任 教 授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政 府 會 計 共 同 規 範 審 議 委 員 會 委 員 財 團 法 人 世 界 宗 教 博 物 館 發 展 基 金 會 董 事 財 團 法 人 台 北 市 淡 江 會 計 教 育 基 金 會 董 事 廣 信 益 群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所 長 華 義 國 際 數 位 娛 樂 ( 股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及 紘 通 企 業 ( 股 )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註 6: 法 人 董 事 日 商 富 士 通 COMPONENT 株 式 會 社 於 103/3/10 自 然 解 除 董 事 席 次 8
13 2.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中 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旺 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註 : 係 受 託 機 構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103 年 4 月 14 日 翁 明 顯 (5.79%)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撫 卹 基 金 管 理 委 員 會 (2.66%)( 註 ) 美 商 摩 根 大 通 託 管 ABP 退 休 基 金 投 資 專 戶 (2.42%)( 註 ) 楊 麗 容 (1.96%) 李 玫 瑩 (1.09%) 花 旗 ( 台 灣 ) 受 託 管 次 元 新 興 市 場 投 資 專 戶 (1.09%)( 註 ) 蔡 瑞 榮 (1.04%) 大 通 託 管 挪 威 中 央 銀 行 投 資 專 戶 (0.91%)( 註 ) 郭 獻 玉 (0.59%) 致 和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59%) 顧 如 筠 (49.50%) 陳 茂 盛 (45.50%) 陳 俞 安 (5.00%) 3.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屬 法 人 者 其 主 要 股 東 : 103 年 4 月 14 日 法 人 名 稱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致 和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利 都 投 資 ( 股 ) 公 司 (15.64%) 官 田 投 資 開 發 ( 股 ) 公 司 (4.16%) 美 優 實 業 ( 股 ) 公 司 (2.22%) 陳 協 同 (2.12%) 陳 重 憲 (2.02%) 薛 年 真 (1.69%) 陳 宓 娟 (1.56%) 嘉 績 百 貨 企 業 ( 股 ) 公 司 (1.40%) 劉 福 財 (1.33%) 力 漢 企 業 ( 股 ) 公 司 (1.27%) 9
14 4.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所 具 專 業 知 識 及 獨 立 性 情 形 : 姓 名 條 件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商 務 法 法 官 檢 察 官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務 財 會 計 或 公 司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會 計 業 務 所 須 相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或 公 司 關 科 系 之 公 考 試 及 格 領 有 業 務 所 私 立 大 專 院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須 之 工 校 講 師 以 上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2) 中 環 ( 股 ) 公 司 ( 註 1) 無 翁 明 顯 無 楊 雅 琇 無 余 建 華 無 蔡 信 夫 2 黃 仁 勇 1 張 天 鷞 1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 註 1) 無 陳 茂 盛 無 葉 芳 妤 無 楊 明 憲 無 註 :1. 中 環 ( 股 ) 公 司 為 法 人 董 事,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為 法 人 監 察 人, 故 不 適 用 揭 露 其 專 業 知 識 之 情 形 2. 各 董 事 監 察 人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打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 但 如 為 公 司 或 其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三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親 屬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但 依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第 七 條 履 行 職 權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不 在 此 限 (8) 未 與 其 他 董 事 間 具 有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9)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10)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27 條 規 定 以 政 府 法 人 或 其 代 表 人 當 選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家 數 10
15 ( 二 )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及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 103 年 4 月 14 日 ; 單 位 : 股 ;% 職 稱 姓 名 就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主 要 經 ( 學 ) 歷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輔 仁 大 學 國 貿 系 總 經 理 余 建 華 , % % % 中 環 ( 股 ) 公 司 副 總 裁 特 別 助 理 FIH 主 管 無 無 無 無 行 銷 開 發 總 處 副 總 經 理 總 管 理 處 協 理 鄭 昭 生 , % % % 巫 金 國 % % % 交 通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研 究 所 碩 士 本 盟 光 電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精 碟 科 技 ( 股 ) 公 司 事 業 處 總 經 理 輔 仁 大 學 國 貿 系 中 環 ( 股 ) 公 司 會 計 部 副 理 ( 註 1)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製 造 總 處 協 理 鄧 國 平 , % % % 輔 仁 大 學 科 技 管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精 碟 科 技 ( 股 ) 公 司 事 業 處 資 深 經 理 無 無 無 無 營 業 部 協 理 莊 英 鑪 , % % % 中 原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系 容 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理 無 無 無 無 營 業 部 協 理 蔡 竑 祥 % % % 京 都 經 濟 短 期 大 學 經 營 財 務 綠 壯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外 業 務 部 專 員 無 無 無 無 註 1: 本 盟 光 電 ( 股 ) 公 司 總 經 理 富 士 光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及 總 經 理 FJKL Technology(B.V.I)Corp. 董 事 長 註 2: 石 治 國 經 理 於 離 職 11
16 ( 三 )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 1. 一 Ο 二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之 酬 金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仟 股 ;% 職 稱 姓 名 董 事 長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翁 明 顯 ( 中 環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楊 雅 琇 ( 中 環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余 建 華 ( 中 環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原 康 人 ( 日 商 富 士 通 COMPON ENT 株 式 會 社 法 人 代 表 人 本 公 司 報 酬 (A) ( 註 1)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退 職 退 休 金 (B)( 註 2a)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蔡 信 夫 24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黃 仁 勇 24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張 天 鷞 24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董 事 酬 金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C)( 註 3) 本 公 司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D)( 註 4)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薪 資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E)( 註 5)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退 職 退 休 金 (F)( 註 2b)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 不 適 用 21 不 適 用 0.02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21 不 適 用 0.02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21 不 適 用 0.02 不 適 用 2,99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21 不 適 用 0.02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21 不 適 用 0.27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21 不 適 用 0.27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21 不 適 用 0.27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盈 餘 分 配 員 工 紅 利 (G)( 註 3)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本 公 司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現 金 股 票 紅 利 紅 利 金 額 金 額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H) ( 註 6)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5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I)( 註 7) 本 公 司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A B C D E F 及 G 等 七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不 適 用 0.02 不 適 用 無 不 適 用 0.02 不 適 用 無 不 適 用 3.12 不 適 用 無 不 適 用 0.02 不 適 用 無 不 適 用 0.27 不 適 用 無 不 適 用 0.27 不 適 用 無 不 適 用 0.27 不 適 用 無 12
17 註 1: 係 指 102 年 度 董 事 之 報 酬 ( 包 括 董 事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奬 金 奬 勵 金 等 等 ) 註 2: 係 指 102 年 度 董 事 之 退 職 退 休 金 ; a.102 年 度 實 際 支 付 金 額 :102 年 度 未 有 董 事 實 際 退 休, 故 無 實 際 支 付 金 額 b.102 年 度 費 用 化 退 職 退 休 金 之 提 撥 金 額 :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於 102 年 度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金 額 為 0 仟 元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於 102 年 度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之 金 額 為 0 仟 元 註 3:102 年 度 稅 後 淨 利 為 96,367 仟 元 註 4: 係 指 102 年 度 之 相 關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 包 括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 註 5: 係 指 102 年 度 董 事 兼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所 領 取 包 括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奬 金 奬 勵 金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等 註 6: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 不 包 括 已 執 行 部 分 ) 註 7: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本 公 司 尚 未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2. 一 Ο 二 年 度 支 付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 職 稱 姓 名 本 公 司 報 酬 (A) ( 註 1)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監 察 人 酬 金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B)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C) ( 註 2)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A B 及 C 等 三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3) 本 公 司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監 察 人 陳 茂 盛 (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21 不 適 用 0.02 不 適 用 無 監 察 人 葉 芳 妤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21 不 適 用 0.02 不 適 用 無 監 察 人 楊 明 憲 0 不 適 用 0 不 適 用 21 不 適 用 0.02 不 適 用 無 註 1: 指 102 年 度 監 察 人 之 報 酬 ( 包 括 監 察 人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各 種 奬 金 奬 勵 金 等 ) 註 2: 指 102 年 度 之 相 關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 包 括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等 ) 註 3:102 年 度 稅 後 淨 利 為 96,367 仟 元 13
18 職 稱 總 經 理 行 銷 開 發 總 處 副 總 經 理 3. 一 Ο 二 年 度 支 付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仟 股 ;% 姓 名 余 建 華 鄭 昭 生 本 公 司 薪 資 (A) ( 註 1)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退 職 退 休 金 (B)( 註 2)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獎 金 及 特 支 費 等 等 (C)( 註 3)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盈 餘 分 配 之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D)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本 公 司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4,020 不 適 用 108 不 適 用 1,078 不 適 用 0 0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現 金 股 票 紅 利 紅 利 金 額 金 額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 註 4)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數 額 ( 註 5)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5.40% 不 適 用 100 不 適 用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 註 6) 本 公 司 不 適 用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有 無 領 取 來 自 子 公 司 以 外 轉 投 資 事 業 酬 金 不 適 用 0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級 距 酬 金 級 距 表 本 公 司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財 務 報 告 內 所 有 公 司 低 於 2,000,000 元 - - 2,000,000 元 ( 含 )~ 5,000,000 元 ( 不 含 ) 余 建 華 鄭 昭 生 不 適 用 5,000,000 元 ( 含 )~ 10,000,000 元 ( 不 含 ) ,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 不 含 ) ,000,000 元 以 上 - - 總 計 2 - 註 1: 係 指 102 年 度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薪 資 職 務 加 給 離 職 金 註 2: 指 102 年 度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退 職 退 休 金 a.102 年 度 實 際 支 付 金 額 :0 仟 元 b.102 年 度 費 用 化 退 職 退 休 金 之 提 撥 金 額 :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於 102 年 度 提 撥 至 勞 工 保 險 局 之 金 額 為 108 仟 元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於 102 年 度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之 金 額 為 0 仟 元 註 3: 指 102 年 度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各 種 奬 金 奬 勵 金 車 馬 費 特 支 費 各 種 津 貼 宿 舍 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及 其 他 報 酬 註 4:102 年 度 稅 後 淨 利 為 96,367 仟 元, 但 盈 餘 尚 未 分 配 註 5: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 不 包 括 已 執 行 部 分 ) 註 6: 係 指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兼 任 員 工 ( 包 括 兼 任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其 他 經 理 人 及 員 工 )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股 數, 本 公 司 尚 未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14
19 4. 一 Ο 二 年 度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之 經 理 人 姓 名 及 配 發 股 利 : 無 此 情 形 ( 四 ) 分 別 比 較 說 明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於 最 近 二 年 度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並 說 明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1. 最 近 二 年 度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個 體 或 個 別 財 務 報 告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目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職 稱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董 事 酬 金 總 額 867 不 適 用 804 不 適 用 董 事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0.90% 不 適 用 6.14% 不 適 用 監 察 人 酬 金 總 額 63 不 適 用 36 不 適 用 監 察 人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0.07% 不 適 用 0.27% 不 適 用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5,098 不 適 用 4,876 不 適 用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5.29% 不 適 用 37.23% 不 適 用 純 益 比 例 註 :101 年 度 稅 後 淨 利 為 13,097 仟 元 ;102 年 度 稅 後 淨 利 為 96,367 仟 元 2.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 A. 董 事 監 察 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包 含 車 馬 費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及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係 明 訂 於 公 司 章 程 內 B.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包 含 薪 資 獎 金 及 員 工 紅 利, 係 依 所 擔 任 之 職 位 所 承 擔 之 責 任 及 對 本 公 司 之 貢 獻 度, 並 參 酌 同 業 水 準 議 定 之 C.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本 公 司 給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與 其 經 營 績 效 息 息 相 關, 而 本 公 司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及 金 額 每 年 均 依 據 法 令 規 定 於 年 報 中 揭 露, 且 盈 餘 分 配 係 經 股 東 會 通 過, 故 未 來 風 險 有 限 15
20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 一 )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 最 近 年 度 ( 一 Ο 二 年 度 ) 董 事 會 開 會 7 次 (A), 董 事 監 察 人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 註 1)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B/A ( 註 2) 董 事 長 翁 明 顯 ( 中 環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董 事 楊 雅 琇 ( 中 環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董 事 余 建 華 ( 中 環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董 事 原 康 人 ( 日 商 富 士 通 COMPONENT 株 式 會 社 法 人 代 表 人 ) 獨 立 董 事 蔡 信 夫 獨 立 董 事 黃 仁 勇 獨 立 董 事 張 天 鷞 監 察 人 陳 茂 盛 (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監 察 人 葉 芳 妤 備 註 監 察 人 楊 明 憲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3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經 獨 立 董 事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之 董 事 會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及 公 司 對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二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應 敘 明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以 及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討 論 案 由 一 :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持 續 服 務 奬 金 分 配 案 : 因 本 案 涉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權 益, 故 請 利 害 關 係 人 ( 余 建 華 董 事 ) 離 席 後, 由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決 議 照 案 通 過 三 當 年 度 及 最 近 年 度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之 目 標 ( 例 如 設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提 昇 資 訊 透 明 度 等 ) 與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 1. 本 公 司 為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於 股 東 常 會 選 出 三 位 獨 立 董 事,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成 員 2. 於 股 東 臨 時 會 通 過 修 正 公 司 章 程 增 訂 購 買 董 事 監 察 人 責 任 險 條 款, 並 已 執 行 3. 於 董 事 會 通 過 成 立 薪 酬 委 員 會, 協 助 董 事 會 執 行 其 職 責 4. 為 加 強 營 運 新 知 與 強 化 法 令 知 識, 本 公 司 不 定 時 為 董 監 事 及 主 管 安 排 到 府 授 課, 以 及 證 券 法 規 之 相 關 課 程 訓 練 5. 為 提 昇 資 訊 透 明 度, 本 公 司 稽 核 人 員 定 期 提 交 稽 核 報 告 與 各 監 察 人 及 獨 立 董 事, 且 監 察 人 不 定 期 與 財 務 主 管 及 稽 核 人 員 溝 通, 了 解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6. 本 公 司 於 101 年 委 由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對 本 公 司 之 公 司 治 理 進 行 評 鑑, 業 已 通 過 評 量 認 證 註 1: 董 事 監 察 人 屬 法 人 者, 應 揭 露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其 代 表 人 姓 名 註 2:(1)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董 事 監 察 人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如 有 董 事 監 察 人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董 事 監 察 人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董 事 監 察 人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16
21 當 年 度 ( 一 Ο 三 年 度 ) 董 事 會 開 會 3 次 (A), 董 事 監 察 人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 註 1)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B/A ( 註 2) 董 事 長 翁 明 顯 ( 中 環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董 事 楊 雅 琇 ( 中 環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董 事 余 建 華 ( 中 環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備 註 董 事 原 康 人 ( 日 商 富 士 通 COMPONENT 株 式 會 社 法 人 代 表 人 ) 註 3 獨 立 董 事 蔡 信 夫 獨 立 董 事 黃 仁 勇 獨 立 董 事 張 天 鷞 監 察 人 陳 茂 盛 (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監 察 人 葉 芳 妤 監 察 人 楊 明 憲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3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經 獨 立 董 事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之 董 事 會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及 公 司 對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二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應 敘 明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以 及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 1.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討 論 案 由 五 :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持 續 服 務 奬 金 分 配 案 : 因 本 案 涉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權 益, 故 請 利 害 關 係 人 ( 余 建 華 董 事 ) 離 席 後, 由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決 議 照 案 通 過 2.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討 論 案 由 五 : 提 名 獨 立 董 事 候 選 人 名 單 案 : 因 本 案 涉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權 益, 故 請 利 害 關 係 人 ( 蔡 信 夫 黃 仁 勇 及 張 天 鷞 獨 立 董 事 ) 離 席 後, 由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決 議 照 案 通 過 3.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討 論 案 由 三 : 審 查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候 選 人 資 格 案 : 因 本 案 涉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權 益, 故 請 利 害 關 係 人 ( 蔡 信 夫 黃 仁 勇 及 張 天 鷞 獨 立 董 事 ) 離 席 後, 由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決 議 照 案 通 過 4.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討 論 案 由 十 六 :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103 年 度 第 一 季 員 工 開 拓 及 銷 售 獎 金 分 配 案 : 因 本 案 涉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權 益, 故 請 利 害 關 係 人 ( 余 建 華 董 事 ) 離 席 後, 由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決 議 照 案 通 過 5.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討 論 案 由 十 八 :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103 年 度 盈 餘 獎 勵 金 核 發 基 數 案 : 因 本 案 涉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權 益, 故 請 利 害 關 係 人 ( 余 建 華 董 事 ) 離 席 後, 由 其 餘 出 席 董 事 決 議 照 案 通 過 三 當 年 度 及 最 近 年 度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之 目 標 ( 例 如 設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提 昇 資 訊 透 明 度 等 ) 與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 1. 本 公 司 為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於 股 東 常 會 選 出 三 位 獨 立 董 事, 擔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成 員 2. 於 股 東 臨 時 會 通 過 修 正 公 司 章 程 增 訂 購 買 董 事 監 察 人 責 任 險 條 款, 並 已 執 行 3. 於 董 事 會 通 過 成 立 薪 酬 委 員 會, 協 助 董 事 會 執 行 其 職 責 4. 為 加 強 營 運 新 知 與 強 化 法 令 知 識, 本 公 司 不 定 時 為 董 監 事 及 主 管 安 排 到 府 授 課, 以 及 證 券 法 規 之 相 關 課 程 訓 練 5. 為 提 昇 資 訊 透 明 度, 本 公 司 稽 核 人 員 定 期 提 交 稽 核 報 告 與 各 監 察 人 及 獨 立 董 事, 且 監 察 人 不 定 期 與 財 務 主 管 及 稽 核 人 員 溝 通, 了 解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6. 本 公 司 於 101 年 委 由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對 本 公 司 之 公 司 治 理 進 行 評 鑑, 業 已 通 過 評 量 認 證 7. 於 董 事 會 通 過 成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議 案, 擬 自 本 次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後, 正 式 成 立 註 1: 董 事 監 察 人 屬 法 人 者, 應 揭 露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其 代 表 人 姓 名 註 2:(1)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董 事 監 察 人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如 有 董 事 監 察 人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董 事 監 察 人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董 事 監 察 人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註 3: 法 人 董 事 日 商 富 士 通 COMPONENT 株 式 會 社 於 103/3/10 自 然 解 除 董 事 席 次 17
22 ( 二 ) 審 計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或 監 察 人 參 與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 最 近 年 度 ( 一 Ο 二 年 度 ) 董 事 會 開 會 7 次 (A),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監 察 人 姓 名 陳 茂 盛 (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實 際 列 實 際 列 席 率 (%) 席 次 數 (B) (B/A) 備 註 監 察 人 葉 芳 妤 監 察 人 楊 明 憲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監 察 人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 一 ) 監 察 人 與 公 司 員 工 股 東 及 其 他 權 益 相 關 人 之 溝 通 情 形 : 除 於 公 司 對 外 網 頁 上 架 設 監 察 人 專 屬 信 箱 外, 監 察 人 認 為 必 要 時 亦 會 直 接 與 員 工 及 股 東 溝 通 ( 二 ) 監 察 人 與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之 溝 通 情 形 : 1. 稽 核 主 管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向 監 察 人 提 出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並 隨 時 獲 取 監 察 人 回 饋 相 關 審 核 意 見, 以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功 能 2. 會 計 師 每 季 均 會 與 監 察 人 就 公 司 實 際 財 務 狀 況 進 行 報 告 及 討 論 二 監 察 人 列 席 董 事 會 如 有 陳 述 意 見,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監 察 人 陳 述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當 年 度 ( 一 Ο 三 年 度 ) 董 事 會 開 會 3 次 (A),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實 際 列 實 際 列 席 率 (%) 職 稱 姓 名 席 次 數 (B) (B/A) 備 註 監 察 人 陳 茂 盛 (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人 ) 監 察 人 葉 芳 妤 2 67 監 察 人 楊 明 憲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監 察 人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 一 ) 監 察 人 與 公 司 員 工 股 東 及 其 他 權 益 相 關 人 之 溝 通 情 形 : 除 於 公 司 對 外 網 頁 上 架 設 監 察 人 專 屬 信 箱 外, 監 察 人 認 為 必 要 時 亦 會 直 接 與 員 工 及 股 東 溝 通 ( 二 ) 監 察 人 與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之 溝 通 情 形 : 1. 稽 核 主 管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向 監 察 人 提 出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並 隨 時 獲 取 監 察 人 回 饋 相 關 審 核 意 見, 以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功 能 2. 會 計 師 每 季 均 會 與 監 察 人 就 公 司 實 際 財 務 狀 況 進 行 報 告 及 討 論 二 監 察 人 列 席 董 事 會 如 有 陳 述 意 見,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監 察 人 陳 述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18
23 ( 三 )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及 其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一 公 司 股 權 結 構 及 股 東 權 益 ( 一 ) 公 司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或 糾 紛 等 問 題 之 方 式 ( 二 ) 公 司 掌 握 實 際 控 制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主 要 股 東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之 情 形 ( 三 ) 公 司 建 立 與 關 係 企 業 風 險 控 管 機 制 及 防 火 牆 之 方 式 二 董 事 會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一 ) 公 司 設 置 獨 立 董 事 之 情 形 ( 二 ) 定 期 評 估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之 情 形 三 建 立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管 道 之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設 有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專 責 對 外 發 言 及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或 糾 紛 等 問 題 ( 二 ) 本 公 司 委 由 股 務 代 理 機 構 管 理 主 要 股 東 之 持 股, 公 司 並 隨 時 掌 握 董 監 事 和 經 理 人 以 及 持 股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大 股 東 之 持 股 質 押 等 情 形 ( 三 ) 本 公 司 己 依 法 令 規 定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相 關 管 理 辦 法, 並 據 以 執 行 四 資 訊 公 開 ( 一 ) 公 司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 一 ) 公 司 除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揭 露 訊 息 外, 並 透 過 公 司 網 站 符 合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 一 ) 本 公 司 依 章 程 規 定 設 有 七 席 董 符 合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事, 其 中 三 席 為 獨 立 董 事 ( 二 ) 定 期 由 董 事 會 依 會 計 師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評 估 簽 證 會 計 師 之 獨 立 性 本 公 司 設 有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針 符 合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對 各 種 議 題 及 詢 問, 建 立 完 善 回 覆 之 機 制 ; 客 戶 供 應 商 股 東 等 利 害 關 係 人 亦 可 透 過 公 司 網 站 設 置 之 信 箱 與 本 公 司 溝 通, 提 供 建 議 或 洽 詢 相 關 問 題 符 合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19
24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理 資 訊 之 情 形 揭 露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等 相 關 資 訊 ( 二 ) 公 司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方 式 ( 如 架 設 ( 二 ) 本 公 司 網 站 設 有 中 英 文 介 面 英 文 網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介 紹 公 司 產 品, 已 有 專 責 人 員 集 及 揭 露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法 人 說 明 負 責 資 訊 蒐 集 及 揭 露, 設 置 並 會 過 程 放 置 公 司 網 站 等 ) 落 實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制 度 五 公 司 設 置 提 名 或 其 他 各 類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之 運 作 情 形 本 公 司 已 於 100 年 9 月 29 日 成 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其 運 作 情 形,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第 頁 本 公 司 將 於 103 年 董 事 改 選 後 設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由 三 位 獨 立 董 事 組 成, 取 代 監 察 人 功 能 符 合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六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己 制 定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公 司 運 作 皆 依 守 則 規 定 及 相 關 法 規 執 行, 並 揭 露 財 務 業 務 資 訊, 董 事 會 依 據 該 守 則 指 引 公 司 經 經 策 略 持 續 監 督 經 營 功 能,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以 不 負 股 東 之 期 望 七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投 資 者 關 係 供 應 商 關 係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等 ): ( 一 )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 1. 本 公 司 之 人 員 任 用 辭 退 解 雇 及 退 休 等 人 事 管 理 均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及 相 關 勞 工 法 令 制 訂 相 關 管 理 辨 法 並 確 實 行, 持 續 維 護 人 權 員 工 權 益 並 落 實 雇 員 關 懷 2. 本 公 司 除 依 據 公 司 法 規 定, 明 訂 每 次 發 行 新 股 均 提 撥 一 定 比 率 予 員 工 優 先 認 購 外, 並 於 公 司 章 程 訂 定 每 年 結 算 有 盈 餘 情 況 發 放 員 工 紅 利, 且 每 月 就 部 門 或 個 人 績 效 給 予 員 工 一 定 比 率 之 績 效 獎 金, 與 員 工 分 享 公 司 獲 利 成 果 3. 本 公 司 依 法 成 立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定 期 召 開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並 依 據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預 算 計 劃, 定 期 舉 辦 員 工 旅 遊 慶 生 會 聚 餐 及 休 閒 娛 樂 活 動 等 以 確 實 保 障 員 工 權 益 增 進 職 工 福 利 20
25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七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投 資 者 關 係 供 應 商 關 係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等 ): ( 一 )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 4. 本 公 司 選 舉 勞 資 代 表, 定 期 召 開 勞 資 會 議, 透 過 勞 資 雙 方 互 動 及 雙 向 溝 通, 以 瞭 解 員 工 訴 求, 進 而 能 增 進 員 工 與 公 司 間 互 信 及 向 心 力 ; 平 時 各 單 位 主 管 及 人 事 單 位 對 於 員 工 家 庭 生 活 及 個 人 健 康, 以 主 動 關 懷 及 輔 導, 使 員 工 能 無 後 顧 之 憂 專 心 於 工 作 上 之 努 力 5. 本 公 司 除 依 法 為 同 仁 投 保 勞 健 保 之 外, 另 為 同 仁 加 保 團 體 保 險 : 含 每 人 每 年 20~30 萬 元 壽 險 30~150 萬 元 意 外 險 及 高 額 住 院 醫 療 險 等, 以 提 高 同 仁 的 保 障 ( 二 ) 投 資 者 關 係 : 本 公 司 除 設 有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負 責 回 答 股 東 及 外 界 人 士 對 本 公 司 之 疑 問 與 建 議 外, 並 為 提 升 經 營 透 明 度, 每 月 皆 依 法 公 告 相 關 財 務 業 務 資 料 及 重 大 訊 息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且 已 於 公 司 網 站 建 立 投 資 人 服 務 專 區, 以 利 投 資 人 查 詢 本 公 司 相 關 財 務 業 務 之 資 訊 ( 三 ) 供 應 商 關 係 : 本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長 期 保 持 良 好 互 動, 除 不 定 期 開 會 討 論 市 場 動 態 價 格 資 訊 外, 更 時 常 就 本 公 司 訂 貨 之 交 期 及 品 質 進 行 檢 討,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來 並 無 延 遲 支 付 貨 款 之 情 形, 而 廠 商 之 交 貨 也 多 如 預 期, 本 公 司 藉 此 良 好 互 動 使 公 司 與 廠 商 能 共 創 雙 贏 ( 四 )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 本 公 司 秉 持 信 守 承 諾 之 企 業 精 神, 與 往 來 供 應 商 客 戶 及 金 融 機 構 或 股 東 皆 能 維 持 良 好 互 動 關 係 本 公 司 對 於 銀 行 政 府 各 級 主 管 機 關 等 主 要 關 係 人 儘 可 能 提 供 詳 盡 相 關 資 料, 並 設 有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負 責 回 答 及 處 理 相 關 問 題, 以 保 障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 五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 本 公 司 不 定 期 函 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參 加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進 修 課 程, 並 依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進 修 推 行 要 點 規 定 持 續 進 修 研 習, 詳 細 進 修 情 形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第 22 頁 ( 六 )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乃 以 穩 健 經 營, 保 證 營 運 安 全 為 前 提, 追 求 獲 利 與 風 險 的 平 衡 發 展, 以 創 造 最 大 的 股 東 投 資 價 值, 保 障 全 體 股 東 債 權 人 及 員 工 之 權 益 各 部 門 風 險 評 估 人 員 衡 量 風 險, 係 依 據 經 營 策 略 及 年 度 目 標 計 劃, 確 認 各 目 標 計 劃 涵 蓋 之 風 險, 依 據 風 險 影 響 程 度 進 行 評 估, 完 成 後 送 部 門 主 管 核 定, 由 風 險 管 理 部 門 彙 總 呈 總 經 理 及 董 事 長 核 定, 並 於 董 事 會 中 呈 報 ( 七 )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 穩 定 的 品 質 準 確 的 交 期 滿 足 客 戶 需 求 數 量, 提 升 服 務 層 次, 追 求 雙 方 最 大 效 益 ( 八 ) 為 董 事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 本 公 司 97 年 8 月 21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修 正 公 司 章 程 購 買 董 事 監 察 人 責 任 險, 並 於 97 年 10 月 8 日 股 東 會 通 過 後 執 行 之 21
26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八 如 有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或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之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報 告 者, 應 敍 明 其 自 評 ( 或 委 外 評 鑑 ) 結 果 主 要 缺 失 ( 或 建 議 ) 事 項 及 改 善 情 形 : 本 公 司 於 101 年 委 由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對 本 公 司 之 公 司 治 理 進 行 評 鑑, 業 已 通 過 評 量 認 證 註 一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參 考 臺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發 布 之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進 修 推 行 要 點 參 考 範 例 之 規 定 註 二 : 如 為 證 券 商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及 期 貨 商 者, 應 敘 明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及 保 護 消 費 者 或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註 三 : 所 稱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係 指 依 據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項 目, 由 公 司 自 行 評 估 並 說 明, 各 自 評 項 目 中 目 前 公 司 運 作 及 執 行 情 形 之 報 告 一 Ο 二 年 度 董 監 事 進 修 情 形 : 職 稱 姓 名 進 修 日 期 主 辦 單 位 課 程 名 稱 進 修 時 數 董 事 長 翁 明 顯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董 事 楊 雅 琇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董 事 余 建 華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董 事 原 康 人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獨 立 董 事 蔡 信 夫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獨 立 董 事 黃 仁 勇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獨 立 董 事 張 天 鷞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監 察 人 陳 茂 盛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監 察 人 葉 芳 妤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監 察 人 楊 明 憲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一 Ο 二 年 度 經 理 人 (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會 計 財 務 稽 核 主 管 ) 進 修 情 形 : 職 稱 姓 名 進 修 日 期 課 程 名 稱 進 修 時 數 總 經 理 余 建 華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副 總 經 理 鄭 昭 生 掌 握 下 世 代 電 容 式 觸 控 設 計 關 鍵 7 小 時 副 總 經 理 鄭 昭 生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財 會 主 管 巫 金 國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財 會 主 管 巫 金 國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持 續 進 修 班 12 小 時 稽 核 主 管 謝 淑 華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如 何 利 用 鑑 識 會 計 作 好 舞 弊 防 患 與 查 核 6 小 時 稽 核 主 管 謝 淑 華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新 修 訂 之 影 響 與 因 應 3 小 時 稽 核 主 管 謝 淑 華 鑑 識 科 技 於 營 業 祕 密 個 資 防 護 與 稽 核 應 用 實 務 6 小 時 稽 核 主 管 謝 淑 華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績 效 評 估 運 用 實 務 與 案 例 研 討 6 小 時 22
27 ( 四 ) 公 司 如 有 設 置 薪 酬 委 員 會 者, 應 揭 露 其 組 成 職 責 及 運 作 情 形 : 1.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資 料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商 務 法 法 官 檢 察 具 有 商 兼 任 其 條 件 備 務 財 官 律 師 會 務 法 他 公 開 註 務 會 計 計 師 或 其 他 務 財 發 行 公 身 份 別 或 公 司 業 與 公 司 業 務 務 會 計 司 薪 資 務 所 需 相 所 需 之 國 家 或 公 司 報 酬 委 姓 名 關 料 系 之 考 試 及 格 業 務 所 員 會 成 公 私 立 大 領 有 證 書 之 需 之 工 員 家 數 專 院 校 講 專 門 職 業 及 作 經 驗 師 以 上 技 術 人 員 獨 立 董 事 蔡 信 夫 2 無 獨 立 董 事 黃 仁 勇 1 無 獨 立 董 事 張 天 鷞 1 無 註 : 各 成 員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但 如 為 公 司 或 其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三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8)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23
28 2.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資 訊 (1) 本 公 司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計 3 人 (2) 本 屆 委 員 任 期 :100 年 9 月 29 日 至 103 年 6 月 9 日 最 近 年 度 ( 一 Ο 二 年 度 )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2 次 (A), 委 員 資 格 及 出 席 情 形 如 下 : 實 際 出 席 次 委 託 出 席 次 實 際 出 席 率 (%) 職 稱 姓 名 備 註 數 (B) 數 (B/A)( 註 ) 召 集 人 蔡 信 夫 委 員 黃 仁 勇 委 員 張 天 鷞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董 事 會 如 不 採 納 或 修 正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意 見 之 處 理 ( 如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薪 資 報 酬 優 於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應 敘 明 其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無 二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議 決 事 項, 如 成 員 有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應 敘 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成 員 意 見 及 對 成 員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當 年 度 ( 一 Ο 三 年 度 )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2 次 (A), 委 員 資 格 及 出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席 次 委 託 出 席 次 實 際 出 席 率 (%) 數 (B) 數 (B/A)( 註 ) 備 註 召 集 人 蔡 信 夫 委 員 黃 仁 勇 委 員 張 天 鷞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三 董 事 會 如 不 採 納 或 修 正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意 見 之 處 理 ( 如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薪 資 報 酬 優 於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應 敘 明 其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無 四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議 決 事 項, 如 成 員 有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應 敘 明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成 員 意 見 及 對 成 員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24
29 ( 五 )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情 形 : 項 目 一 落 實 推 動 公 司 治 理 ( 一 ) 公 司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以 及 檢 討 實 施 成 效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專 ( 兼 ) 職 單 位 之 運 作 情 形 ( 三 ) 公 司 定 期 舉 辦 董 事 監 察 人 與 員 工 之 企 業 倫 理 教 育 訓 練 及 宣 導 事 項, 並 將 其 與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系 統 結 合, 設 立 明 確 有 效 之 獎 勵 及 懲 戒 制 度 之 情 形 運 作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已 制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內 容 以 公 司 治 理 社 會 公 益 環 境 安 全 衛 生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為 主, 具 體 行 動 表 現 在 相 關 系 統 認 證 公 益 活 動, 以 及 良 好 勞 工 安 全 環 境 安 全 的 工 作 場 所, 並 定 期 依 實 際 運 作 情 形 修 改 ( 二 ) 本 公 司 已 設 置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委 員 會 由 經 營 管 理 部 總 其 責, 每 季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依 據 每 年 計 劃 及 預 算, 將 各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議 題 納 入 工 作 中, 其 下 設 有 以 經 營 管 理 部 為 主 之 公 司 治 理 小 組 研 發 設 計 為 主 之 綠 色 產 品 小 組 以 採 購 單 位 與 品 質 管 理 部 為 主 之 供 應 商 管 理 小 組 以 廠 務 單 位 為 主 之 減 廢 節 能 小 組 及 由 員 工 選 出 之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代 表 及 由 各 部 門 主 管 組 成 之 社 會 公 益 推 動 小 組, 為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活 動 與 認 證 ( 三 ) 本 公 司 已 制 定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及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做 為 董 事 監 察 人 與 員 工 自 我 規 範 及 他 律 之 標 準 並 於 公 司 內 部 規 章 中 訂 有 企 業 倫 理 事 項 明 確 之 績 效 考 核 和 獎 懲 制 度, 並 落 實 制 度 之 執 行, 人 事 單 位 於 每 位 新 進 同 仁 均 有 教 育 訓 練 以 要 求 確 實 執 行, 董 監 事 則 於 每 年 安 排 進 修 課 程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25
30 項 目 二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 一 ) 公 司 致 力 於 提 升 各 項 資 源 之 利 用 效 率, 並 使 用 對 環 境 負 荷 衝 擊 低 之 再 生 物 料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依 其 產 業 特 性 建 立 合 適 之 環 境 管 理 制 度 之 情 形 運 作 情 形 ( 一 ) 持 續 進 行 資 源 再 利 用 方 案, 除 節 能 方 案 外 全 面 改 用 節 能 燈 具, 公 告 再 利 用 的 廢 紙 廢 塑 膠 廢 鐵 金 屬 進 行 回 收, 廢 棄 物 最 大 宗 的 玻 璃 也 改 採 再 利 用 作 為 磚 瓦 原 料, 並 持 續 推 動 垃 圾 分 類 減 少 環 境 負 荷 與 衝 擊 ( 二 ) 本 公 司 依 循 環 境 系 統 規 定 並 訂 定 如 下 政 策 :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除 遵 守 各 項 環 境 規 範, 並 積 極 進 行 污 染 預 防, 保 障 員 工 與 環 境 安 全, 並 愛 惜 各 項 資 源 以 追 求 公 司 永 續 經 營, 特 訂 定 環 安 衛 政 策 為 : 落 實 環 保 愛 惜 資 源 減 少 產 廢 確 保 工 安, 藉 以 持 續 改 進 環 境 管 理 工 作 並 依 法 申 請 相 關 許 可 證, 共 計 有 廢 棄 物 清 理 計 劃 書 固 定 污 染 源 操 作 許 可 並 依 水 汙 染 防 治 措 施 計 劃, 納 管 廢 水 進 入 園 區 以 避 免 造 成 環 境 污 染 在 產 品 生 產 過 程 產 生 的 衍 生 污 染 物 料 處 理 上, 概 述 如 下 : 1. 廢 氣 排 放 : 共 設 有 濕 式 洗 滌 塔 三 座 活 性 碳 塔 兩 座, 每 年 皆 定 期 清 洗 保 養 與 進 行 耗 材 更 換, 並 依 規 定 每 半 年 進 行 檢 測, 檢 測 結 果 皆 符 合 標 準 2. 廢 水 處 理 : 目 前 產 生 製 程 高 濃 度 廢 水 統 一 收 集 至 收 集 桶 後 由 廠 商 清 運 ; 其 餘 水 洗 廢 水 接 排 放 至 前 處 理 池 後 至 園 區 污 水 處 理 廠 進 行 處 理, 以 符 合 環 保 標 準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26
31 項 目 二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 二 ) 公 司 依 其 產 業 特 性 建 立 合 適 之 環 境 管 理 制 度 之 情 形 ( 三 ) 設 立 環 境 管 理 專 責 單 位 或 人 員, 以 維 護 環 境 之 情 形 運 作 情 形 3. 廢 棄 物 處 理 : 本 公 司 廢 棄 物 除 生 活 垃 圾 與 廢 玻 璃 以 焚 化 與 掩 埋 方 式 處 理, 其 餘 皆 採 再 利 用 與 資 源 回 收 處 理, 包 含 廢 玻 璃 廢 紙 廢 塑 膠 廢 擦 拭 紙 皆 依 環 保 法 規 委 由 合 格 廠 商 處 理 ( 三 ) 本 公 司 設 有 工 安 室 專 責 勞 工 安 全 與 環 境 相 關 事 務 推 動, 並 定 期 每 季 招 開 勞 工 安 全 與 衛 生 委 員 會, 委 員 會 共 計 有 勞 方 委 員 5 人, 高 階 主 管 委 員 5 人 會 議 中 針 對 環 境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環 安 衛 案 例 與 法 規 教 育 宣 導 並 針 對 相 關 問 題 進 行 討 論 並 裁 決 ; 本 公 司 針 對 空 氣 污 染 防 治 廢 水 處 理 廢 棄 物 管 理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人 員 消 防 安 全 皆 依 法 令 規 定 專 人 專 任 進 行 管 理 與 維 護, 並 依 法 定 期 參 予 回 訓 作 業 與 參 予 各 主 管 機 關 訓 練 機 構 所 舉 辦 的 研 討 會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27
32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二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 四 ) 公 司 注 意 氣 候 變 遷 對 營 運 活 動 之 影 響,( 四 ) 本 公 司 積 極 進 行 能 源 管 制, 推 行 ISO 制 定 公 司 節 能 減 碳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減 温 室 氣 體 管 理 系 統, 檢 視 現 有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少 用 水 或 其 他 廢 棄 物 策 略 之 情 形 狀 況, 進 而 進 行 減 碳 措 施 並 於 年 分 別 減 少 2.45% 與 19.55%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合 計 減 少 2,473 CO 2 公 噸 / 年 ( 詳 請 參 閱 伍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 藉 由 碳 排 放 查 核 訂 定 相 關 節 電 措 施, 包 含 空 調 溫 度 設 定 空 調 設 備 改 善 為 變 頻 設 施, 機 台 集 中 生 產 避 免 消 耗 能 源 等 方 案, 除 節 省 電 費 外 也 能 減 少 碳 排 放, 另 因 本 公 司 非 高 耗 水 產 業, 主 要 用 水 區 為 生 活 用 水 製 程 用 水 空 調 冷 卻 用 水, 因 空 調 為 房 東 所 提 供, 故 僅 針 對 製 程 用 水 採 取 策, 濕 製 程 後 段 清 洗 水 回 收 至 前 段 清 洗 使 用 約 節 省 30% 用 水, 製 程 清 洗 水 回 收 至 洗 滌 塔 做 為 洗 滌 水 使 用, 共 計 每 月 約 可 節 省 75 噸 用 水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 一 ) 公 司 遵 守 相 關 勞 動 法 規 及 尊 重 國 際 公 認 基 本 勞 動 人 權 原 則, 保 障 員 工 之 合 法 權 益 及 雇 用 政 策 無 差 別 待 遇 等, 建 立 適 當 之 管 理 方 法 程 序 及 落 實 之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依 規 定 向 桃 園 縣 政 府 勞 動 及 人 力 資 源 處 核 備 工 作 規 則 通 過, 相 關 勞 動 業 務, 工 資 發 放 出 勤 管 理 勞 工 保 險 人 員 任 用 等 勞 動 法 規 規 範 項 目 皆 依 照 勞 動 法 規 辦 理, 並 依 據 電 子 行 業 行 為 規 範 中 所 敍, 依 據 國 際 社 群 的 共 同 認 知 ( 如 人 權 宣 言 國 際 社 會 責 任 貿 易 道 德 作 法 ), 承 諾 保 護 作 業 同 仁 的 人 權, 讓 員 工 受 敬 重 並 維 持 尊 嚴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28
33 項 目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 一 ) 公 司 遵 守 相 關 勞 動 法 規 及 尊 重 國 際 公 認 基 本 勞 動 人 權 原 則, 保 障 員 工 之 合 法 權 益 及 雇 用 政 策 無 差 別 待 遇 等, 建 立 適 當 之 管 理 方 法 程 序 及 落 實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提 供 員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並 對 員 工 定 期 實 施 安 全 與 健 康 教 育 之 情 形 ( 三 ) 公 司 建 立 員 工 定 期 溝 通 之 機 制, 以 及 以 合 理 方 式 通 知 對 員 工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之 營 運 變 動 之 情 形 ( 四 ) 公 司 制 定 並 公 開 其 消 費 者 權 益 政 策, 以 及 對 其 產 品 與 服 務 提 供 透 明 且 有 效 之 消 費 者 申 訴 程 序 之 情 形 運 作 情 形 本 公 司 定 期 舉 辦 勞 資 會 議 及 員 工 滿 意 度 調 查, 針 對 工 作 環 境 員 工 發 展 訓 練 及 薪 資 福 利 等 項 目 進 行 溝 通 ( 二 ) 作 業 場 所 每 半 年 定 期 進 行 作 業 環 境 檢 測, 並 依 據 相 關 紀 錄 提 供 適 當 之 防 護 器 具, 並 要 求 機 台 設 備 操 作 SOP 需 將 工 作 上 之 可 能 危 害 納 入, 如 有 工 傷 事 故 發 生 時 依 規 定 進 行 事 故 分 析 討 論 與 改 善 避 免 再 發 此 外 安 排 新 進 員 工 進 行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每 季 亦 會 進 行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針 對 環 安 衛 注 意 事 項 向 各 單 位 主 管 進 行 宣 導, 作 業 現 場 屬 有 害 作 業 部 分 亦 會 指 派 該 單 位 主 管 進 行 教 育 訓 練, 並 取 得 相 關 認 證 以 加 強 現 場 安 全 管 理 認 知 ( 三 ) 本 公 司 定 期 舉 辦 勞 資 會 議 及 員 工 滿 意 度 調 查, 針 對 工 作 環 境 員 工 發 展 訓 練 及 薪 資 福 利 等 項 目 進 行 溝 通 另 不 定 期 舉 辦 主 管 會 議, 透 過 各 部 門 主 管 向 下 傳 達 公 司 各 項 重 大 訊 息 ( 四 ) 本 公 司 重 視 客 戶 售 後 服 務, 設 有 客 訴 管 道 及 客 訴 處 理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另 於 公 司 網 頁 設 有 代 理 發 言 人 及 營 業 主 管 之 信 箱, 增 加 消 費 者 與 公 司 間 之 溝 通 管 道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29
34 項 目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 五 )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合 作, 共 同 致 力 提 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情 形 運 作 情 形 ( 五 ) 本 公 司 於 內 部 ISO 系 統 制 定 有 供 應 商 稽 核 管 理 辦 法, 針 對 環 保 工 安 衛 綠 色 產 品 進 行 稽 核 管 理, 並 依 ISO 文 件 供 應 商 之 工 廠 審 核 實 施 規 定 依 照 不 同 稽 核 頻 率 進 行 稽 核, 並 依 照 下 列 面 向 進 行 確 認 : 1. 產 品 面 要 求 供 應 商 依 QC HSF 規 定 從 原 物 料 生 產 儲 存 運 送 遵 守 環 境 管 理 物 質 要 求, 並 訂 定 相 關 檢 驗 標 準, 確 保 產 品 符 合 綠 色 規 範 2. 環 保 面 確 認 供 應 商 ISO14001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運 作 狀 況, 並 對 於 生 產 過 程 中 產 生 之 污 染 物, 有 無 依 照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法 令 進 行 稽 核, 並 檢 視 持 續 進 行 污 染 減 量 防 治 措 施 之 狀 態 3.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面 確 認 供 應 商 提 供 符 合 法 規 要 求 之 安 全 衛 生 環 境 予 勞 工, 並 針 對 勞 工 作 業 時 數 請 假 等 權 益, 稽 核 相 關 記 錄 與 規 定, 確 保 供 應 商 遵 守 相 關 法 令 4.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針 對 供 應 商 於 稽 核 時 宣 達 本 公 司 近 期 推 動 之 社 會 服 務 與 活 動, 並 調 查 供 應 商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推 動 狀 況, 於 舉 辦 相 關 活 動 時 邀 請 供 應 商 參 予, 以 期 能 共 同 提 升 對 於 社 會 之 回 饋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30
35 項 目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 六 ) 公 司 藉 由 商 業 活 動 實 物 捐 贈 企 業 志 工 服 務 或 其 他 免 費 專 業 服 務, 參 與 社 區 發 展 及 慈 善 公 益 團 體 相 關 活 動 之 情 形 運 作 情 形 ( 六 ) 本 公 司 更 不 定 期 參 與 社 會 服 務 工 作, 提 升 本 公 司 社 會 參 與 貢 獻 與 服 務, 積 極 對 外 參 與 社 會 急 難 救 助 活 動, 例 如 : 年 透 過 外 交 部 及 國 際 紅 十 字 會 響 應 日 本 大 海 嘯 震 災 捐 款 NT$21 萬 元 年 起 長 期 捐 款 NT$2,000 元 予 世 界 展 望 會, 並 參 與 桃 園 縣 政 府 公 益 電 腦 服 務 計 畫 捐 款 NT$5,000 元, 以 及 不 定 期 捐 贈 發 票 物 資 予 陽 光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與 育 成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年 公 司 首 次 帶 領 同 仁 參 訪 觀 音 書 院 及 忠 義 育 幼 院, 關 懷 小 朋 友 並 捐 贈 物 資 ; 長 期 捐 款 予 忠 義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基 金 會 NT$1,000 元, 發 起 同 仁 共 同 募 款 予 花 蓮 黎 明 教 養 院 ( 贊 助 樂 來 樂 好 慈 善 音 樂 會 ) 共 計 NT$23,700 元 ; 並 於 今 年 度 成 立 志 工 社 團 年 發 起 同 仁 共 同 捐 款 中 國 信 託 點 燃 生 命 之 火 活 動 共 計 NT$15,000 元, 長 期 捐 款 贊 助 伊 甸 社 會 福 利 基 金 會 NT$2,100 元, 支 持 成 長 的 路 為 孩 童 守 護 - 快 樂 早 餐 服 務 計 劃, 下 半 年 將 號 召 員 工 一 同 參 與 認 養 種 植 有 機 米 耕 種 參 與 一 畝 田 活 動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31
36 項 目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揭 露 具 攸 關 性 及 可 靠 性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之 方 式 ( 二 ) 公 司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揭 露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情 形 運 作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已 制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及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做 為 自 我 規 範 及 他 律 之 標 準 ; 另 於 101 年 參 與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制 度, 接 受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對 本 公 司 之 公 司 治 理 進 行 評 鑑, 俾 使 資 訊 公 開 化 透 明 化 ( 二 ) 本 公 司 已 著 手 進 行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之 編 製, 期 公 開 透 明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尚 未 編 製 完 成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制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內 容 以 公 司 治 理 社 會 公 益 環 境 安 全 衛 生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為 主, 具 體 行 動 表 現 在 相 關 系 統 認 證 公 益 活 動, 以 及 良 好 勞 工 安 全 環 境 安 全 的 工 作 場 所, 並 定 期 依 實 際 運 作 情 形 修 改 ; 另 於 101 年 參 與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制 度, 通 過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對 本 公 司 之 公 司 治 理 進 行 評 鑑, 俾 使 資 訊 公 開 化 透 明 化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對 環 保 社 區 參 與 社 會 貢 獻 社 會 服 務 社 會 公 益 消 費 者 權 益 人 權 安 全 衛 生 與 其 他 社 會 責 任 活 動 所 採 行 之 制 度 與 措 施 及 履 行 情 形 ): 1. 推 廣 並 落 實 環 保 概 念 2. 重 視 社 會 關 懷, 適 時 幫 助 及 扶 持 社 會 弱 勢 團 體 3. 重 視 人 文 藝 術 氛 圍, 參 與 藝 術 公 益 活 動 七 公 司 產 品 或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如 有 通 過 相 關 驗 證 機 構 之 查 證 標 準, 應 加 以 敘 明 : 1.ISO9001 認 證 通 過 2.ISO14001 認 證 通 過 3.ISO TS16949 認 證 通 過 4.ISO 認 證 通 過 5.IEQC QC 認 證 通 過 6.ISO 認 證 通 過 7.AS 9100 認 證 通 過 8. IECQ AQP 認 證 通 過 32
37 ( 六 )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情 形 : 項 目 一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及 方 案 ( 一 ) 公 司 於 規 章 及 對 外 文 件 中 明 示 誠 信 經 營 之 政 策, 以 及 董 事 會 與 管 理 階 層 承 諾 積 極 落 實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之 情 形, 以 及 方 案 內 之 作 業 程 序 行 為 指 南 及 教 育 訓 練 等 運 作 情 形 ( 三 ) 公 司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時, 對 營 業 範 圍 內 具 較 高 不 誠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採 行 防 範 行 賄 及 收 賄 提 供 非 法 政 治 獻 金 等 措 施 之 情 形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 一 ) 本 公 司 除 本 著 誠 信 經 營 之 理 念 健 全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發 展 公 司 企 業 文 化 外, 並 訂 有 誠 信 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經 營 守 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工 作 規 則 及 營 業 秘 密 保 護 管 理 作 業 程 序 等 相 關 程 序 及 懲 處 辦 法 規 範 員 工, 務 使 公 司 上 下 全 體 人 員 誠 信 以 對, 勿 以 不 正 當 方 法 ( 如 : 竊 盜 詐 欺 脅 迫 賄 賂 等 ) 企 圖 使 公 司 或 個 人 受 益 ( 二 ) 本 公 司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等 規 範, 不 定 期 利 用 早 會 時 就 守 則 內 容 向 員 工 加 以 說 明 宣 導, 另 已 放 置 相 關 守 則 於 公 司 網 頁 供 使 用 者 查 看 ( 三 ) 本 公 司 於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中 明 定, 禁 止 行 賄 及 收 賄 禁 止 提 供 非 法 政 治 獻 金 等 行 為, 違 反 則 依 規 定 予 以 懲 戒 33
38 項 目 二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 一 ) 公 司 商 業 活 動 應 避 免 與 有 不 誠 信 行 為 紀 錄 者 進 行 交 易, 並 於 商 業 契 約 中 明 訂 誠 信 行 為 條 款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專 ( 兼 ) 職 單 位 之 運 作 情 形, 以 及 董 事 會 督 導 情 形 ( 三 ) 公 司 制 定 防 止 利 益 衝 突 政 策 及 提 供 適 當 陳 述 管 道 運 作 情 形 ( 四 ) 公 司 為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所 建 立 之 有 效 會 計 制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以 及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查 核 之 情 形 三 公 司 建 立 檢 舉 管 道 與 違 反 誠 信 經 營 規 定 之 懲 戒 及 申 訴 制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運 作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除 於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中 明 定, 禁 止 行 賄 及 收 賄 禁 止 提 供 非 法 政 治 獻 金 等 行 為, 另 與 往 來 客 戶 廠 商 間 亦 簽 有 廉 潔 誠 信 承 諾 書, 確 保 雙 方 之 誠 信 ( 二 ) 本 公 司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之 運 作 由 經 營 管 理 部 門 負 責, 不 定 期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運 作 之 情 形 ( 三 ) 本 公 司 已 於 公 司 內 部 設 置 員 工 意 見 箱, 鼓 勵 員 工 意 見 反 應 及 對 違 反 誠 信 經 營 予 以 檢 舉 另 已 於 網 頁 中 設 置 監 察 人 及 獨 立 董 事 信 箱, 建 立 外 部 人 申 訴 管 道 ( 四 ) 本 公 司 已 就 具 較 高 不 誠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建 立 有 效 之 控 制 制 度 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亦 已 定 期 查 核 其 遵 循 情 形 本 公 司 已 於 公 司 內 部 設 置 員 工 意 見 箱, 鼓 勵 員 工 意 見 反 應 及 對 違 反 誠 信 經 營 予 以 檢 舉 另 已 於 網 頁 中 設 置 監 察 人 及 獨 立 董 事 信 箱, 建 立 外 部 人 申 訴 管 道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誠 信 經 營 相 關 資 訊 情 形 ( 二 ) 公 司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方 式 ( 如 架 設 英 文 網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放 置 公 司 網 站 等 ) ( 一 ) 本 公 司 網 站 中 列 有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等 程 序, 充 分 揭 露 誠 信 經 營 相 關 資 訊 ( 二 ) 本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均 由 經 營 管 理 部 門 負 責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34
39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制 定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內 容 涵 蓋 目 的 範 圍 禁 止 事 項 利 益 迴 避 及 資 訊 揭 露 等, 明 確 定 義 誠 信 經 營 各 要 求 事 項,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無 顯 著 差 異, 亦 符 合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之 要 求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對 商 業 往 來 廠 商 宣 導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決 心 政 策 及 邀 請 其 參 與 教 育 訓 練 檢 討 修 正 公 司 訂 定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等 情 形 ): 無 ( 七 ) 公 司 如 有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者, 應 揭 露 其 查 詢 方 式 :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除 內 部 發 行 以 為 董 事 會 及 管 理 階 層 執 行 公 司 治 理 遵 循 外, 並 置 於 公 司 網 站 ( 投 資 人 專 區 供 股 東 投 資 人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查 詢 ( 八 ) 其 他 足 以 增 進 對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瞭 解 的 重 要 資 訊, 得 一 併 揭 露 : 1. 為 防 範 內 線 交 易 之 情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於 通 過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作 業 程 序, 並 請 每 屆 當 選 之 董 監 事 簽 署 保 密 承 諾 書 ; 而 本 公 司 員 工 於 報 到 時, 簽 署 之 聘 僱 合 約 書 亦 含 保 密 協 定 相 關 協 議 2. 本 公 司 於 101 年 委 由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公 司 治 理 協 會 對 本 公 司 之 公 司 治 理 進 行 評 鑑, 業 已 通 過 評 量 認 證 3. 為 加 強 員 工 行 為 及 倫 理 之 要 求, 除 對 內 訂 有 工 作 規 則 員 工 保 密 廉 潔 承 諾 書 規 範 員 工 外,, 並 訂 有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及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等 相 關 辦 法 置 於 公 司 網 站 ( 投 資 人 專 區 中, 加 強 要 求 公 司 員 工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之 行 為 規 範 35
40 ( 九 )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執 行 狀 況 : 1.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日 期 : 民 國 103 年 3 月 19 日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度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依 據 自 行 檢 查 的 結 果, 謹 聲 明 如 下 : 一 本 公 司 確 知 建 立 實 施 和 維 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係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及 經 理 人 之 責 任, 本 公 司 業 已 建 立 此 一 制 度 其 目 的 係 在 對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 含 獲 利 績 效 及 保 障 資 產 安 全 等 ) 財 務 報 導 之 可 靠 性 及 相 關 法 令 之 遵 循 等 目 標 的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其 先 天 限 制, 不 論 設 計 如 何 完 善, 有 效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亦 僅 能 對 上 述 三 項 目 標 之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 而 且, 由 於 環 境 情 況 之 改 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有 效 性 可 能 隨 之 改 變 惟 本 公 司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設 有 自 我 監 督 之 機 制, 缺 失 一 經 辨 認, 本 公 司 即 採 取 更 正 之 行 動 三 本 公 司 係 依 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處 理 準 則 ) 規 定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性 之 判 斷 項 目, 判 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是 否 有 效 該 處 理 準 則 所 採 用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係 為 依 管 理 控 制 之 過 程, 將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劃 分 為 五 個 組 成 要 素 :1. 控 制 環 境,2. 風 險 評 估,3. 控 制 作 業,4. 資 訊 及 溝 通, 及 5. 監 督 每 個 組 成 要 素 又 包 括 若 干 項 目 前 述 項 目 請 參 見 處 理 準 則 之 規 定 四 本 公 司 業 已 採 用 上 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檢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的 有 效 性 五 本 公 司 基 於 前 項 檢 查 結 果, 認 為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 含 對 子 公 司 之 監 督 與 管 理 ), 包 括 知 悉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目 標 達 成 之 程 度 財 務 報 導 之 可 靠 性 及 相 關 法 令 之 遵 循 有 關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等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係 屬 有 效, 其 能 合 理 確 保 上 述 目 標 之 達 成 六 本 聲 明 書 將 成 為 本 公 司 年 報 及 公 開 說 明 書 之 主 要 內 容, 並 對 外 公 開 上 述 公 開 之 內 容 如 有 虛 偽 隱 匿 等 不 法 情 事, 將 涉 及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條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一 百 七 十 一 條 及 第 一 百 七 十 四 條 等 之 法 律 責 任 七 本 聲 明 書 業 經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3 月 19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出 席 董 事 6 人 中, 有 0 人 持 反 對 意 見, 餘 均 同 意 本 聲 明 書 之 內 容, 併 此 聲 明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簽 章 總 經 理 : 簽 章 2. 委 託 會 計 師 專 案 審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者, 應 揭 露 會 計 師 審 查 報 告 : 不 適 用 36
41 ( 十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及 其 內 部 人 員 依 法 被 處 罰 公 司 對 其 內 部 人 員 違 反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規 定 之 處 罰 主 要 缺 失 與 改 善 情 形 : 無 ( 十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股 東 會 及 董 事 會 重 要 決 議 及 執 行 情 形 : 日 期 股 東 常 會 重 要 決 議 及 執 行 情 形 1. 承 認 101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案 執 行 情 形 : 全 體 出 席 股 東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2. 承 認 101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執 行 情 形 : 全 體 出 席 股 東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3. 通 過 修 訂 股 東 會 議 事 規 則 案 執 行 情 形 : 全 體 出 席 股 東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並 公 告 於 公 司 外 部 網 站 供 投 資 人 查 詢 4. 通 過 修 訂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案 執 行 情 形 : 全 體 出 席 股 東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除 於 公 司 內 部 發 行 此 程 序 辦 法 並 公 告 於 公 司 外 部 網 站 供 投 資 人 查 詢 5. 通 過 修 訂 資 金 貸 與 及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案 執 行 情 形 : 全 體 出 席 股 東 無 異 議 照 案 通 過, 並 公 告 於 公 司 外 部 網 站 供 投 資 人 查 詢 日 期 董 事 會 重 要 決 議 及 執 行 情 形 1. 通 過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持 續 服 務 奬 金 分 配 案 1. 本 公 司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s) 可 分 配 盈 餘 調 整 之 情 形 及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提 列 數 額 報 告,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2. 通 過 101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及 營 業 報 告 書 案,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3. 通 過 101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承 認 4. 通 過 修 訂 資 金 貸 與 及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討 論 5. 通 過 修 訂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討 論 6. 通 過 修 訂 股 東 會 議 事 規 則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討 論 7. 通 過 101 年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案,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8 通 過 召 集 102 年 股 東 常 會 案,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年 第 1 季 財 務 報 告,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2. 更 新 本 公 司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s) 可 分 配 盈 餘 調 整 之 情 形 及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提 列 數 額 報 告,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3. 董 事 會 評 核 管 理 結 果 報 告 1. 通 過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薪 資 管 理 辦 法 及 經 理 人 考 核 管 理 辦 法 修 正 案, 並 已 對 內 發 行 年 第 2 季 財 務 報 告,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2. 通 過 本 公 司 內 部 重 大 資 訊 處 理 作 業 程 序 修 正 案, 並 已 對 內 發 行 年 第 3 季 財 務 報 告,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2. 通 過 變 更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年 度 風 險 評 估 作 業 結 果 報 告 2. 通 過 103 年 度 營 運 計 劃 案, 並 依 計 畫 進 行 37
42 日 期 董 事 會 重 要 決 議 及 執 行 情 形 3. 通 過 103 年 度 財 務 預 測 案, 並 依 計 畫 進 行 4. 通 過 103 年 度 稽 核 計 劃 案, 並 按 月 執 行 1.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換 發 普 通 股 增 資 基 準 日 案,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及 變 更 登 記 等 事 宜 2. 通 過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流 程 之 管 理 作 業 程 序 修 正 案, 並 已 對 內 發 行 3. 通 過 本 公 司 職 務 授 權 表 修 正 案, 並 已 對 內 發 行 4. 通 過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持 續 服 務 奬 金 分 配 案, 並 已 執 行 5. 通 過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102 年 度 第 三 四 季 員 工 開 拓 及 銷 售 獎 金 分 配 案, 並 已 執 行 1. 通 過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營 業 報 告 書 案,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2. 通 過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案,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3. 通 過 本 公 司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修 正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討 論 4. 通 過 本 公 司 103 年 股 東 常 會 受 理 3 席 獨 立 董 事 提 名 之 期 間 及 場 所 案,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5. 通 過 提 名 獨 立 董 事 候 選 人 名 單 案, 並 提 報 議 事 單 位 審 核 6.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新 任 董 事 競 業 禁 止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討 論 7. 通 過 召 集 本 公 司 103 年 股 東 常 會 案,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1. 通 過 103 年 第 1 季 財 務 報 告,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2. 通 過 訂 定 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換 發 普 通 股 增 資 基 準 日 案,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及 變 更 登 記 等 事 宜 3. 通 過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承 認 4. 通 過 審 查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候 選 人 資 格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選 舉 5. 通 過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修 訂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討 論 6. 通 過 第 六 屆 董 事 選 舉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選 舉 7. 通 過 解 除 本 公 司 新 任 董 事 競 業 禁 止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討 論 8. 通 過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修 訂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9. 通 過 本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修 訂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10. 通 過 本 公 司 道 德 行 為 準 則 修 訂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11. 通 過 本 公 司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修 正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討 論 12 通 過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議 事 規 則 修 正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討 論 13. 通 過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選 舉 辦 法 修 正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討 論 14. 通 過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及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修 正 案, 並 提 報 股 東 會 討 論 15. 通 過 更 新 召 集 本 公 司 103 年 股 東 常 會 案, 並 依 主 管 機 關 規 定 辦 理 公 告 申 報 事 宜 16. 通 過 本 公 司 下 屆 自 然 人 董 事 報 酬 訂 定 案 17. 通 過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103 年 度 第 1 季 員 工 開 拓 及 銷 售 獎 金 分 配 案, 並 已 執 行 18. 通 過 本 公 司 盈 餘 獎 勵 金 核 發 管 理 辦 法 訂 定 案, 並 已 對 內 發 行 19. 通 過 本 公 司 經 理 人 103 年 度 盈 餘 獎 勵 金 核 發 基 數 案, 並 已 對 內 發 行 38
43 ( 十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對 董 事 會 通 過 重 要 決 議 有 不 同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其 主 要 內 容 : 無 ( 十 三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會 計 主 管 財 務 主 管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研 發 主 管 等 辭 職 解 任 情 形 之 彙 總 : 無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 一 )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級 距 表 :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期 間 備 註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王 照 明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葉 維 惇 金 額 級 距 公 費 項 目 公 司 業 務 及 管 理 需 要 金 額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審 計 公 費 非 審 計 公 費 合 計 1 低 於 2,000 千 元 1,425-1, ,000 千 元 ( 含 )~ 4,000 千 元 ,000 千 元 ( 含 )~ 6,000 千 元 ,000 千 元 ( 含 )~ 8,000 千 元 ,000 千 元 ( 含 )~10,000 千 元 ,000 千 元 ( 含 ) 以 上 ( 二 )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無 給 付 予 簽 證 會 計 師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非 審 計 公 費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會 計 師 姓 名 審 計 公 費 制 度 設 計 工 商 登 記 非 審 計 公 費 人 力 資 源 其 他 金 額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會 計 師 查 核 期 間 備 註 小 計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王 照 明 1,350 無 無 無 無 無 公 司 業 務 及 管 理 需 要 葉 維 惇 75 無 無 無 無 無 ( 三 ) 更 換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且 更 換 年 度 所 支 付 之 審 計 公 費 較 更 換 前 一 年 度 之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者 :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未 更 換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故 不 適 用 ( 四 ) 審 計 公 費 較 前 一 年 度 減 少 達 百 分 之 十 五 以 上 者 :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較 101 年 度 之 審 計 公 費 無 減 少 達 百 分 之 十 五 以 上 之 情 事 39
44 五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 ( 一 ) 關 於 前 任 會 計 師 更 換 日 期 100 年 8 月 25 日 更 換 原 因 及 說 明 係 因 公 司 業 務 及 管 理 需 要 說 明 係 委 任 人 或 會 計 師 終 止 或 不 接 受 委 任 最 新 兩 年 內 簽 發 無 保 留 意 見 以 外 之 查 核 報 告 書 意 見 及 原 因 當 事 人 情 況 主 動 終 止 委 任 不 再 接 受 ( 繼 續 ) 委 任 無 會 計 師 委 任 人 V 會 計 原 則 或 實 務 與 發 行 人 有 無 不 同 意 見 其 他 揭 露 事 項 ( 本 準 則 第 十 條 第 五 款 第 一 目 第 四 點 應 加 以 揭 露 者 ) 有 無 說 明 無 V 財 務 報 告 之 揭 露 查 核 範 圍 或 步 驟 其 他 ( 二 ) 關 於 繼 任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姓 名 委 任 之 日 期 委 任 前 就 特 定 交 易 之 會 計 處 理 方 法 或 會 計 原 則 及 對 財 務 報 告 可 能 簽 發 之 意 見 諮 詢 事 項 及 結 果 繼 任 會 計 師 對 前 任 會 計 師 不 同 意 見 事 項 之 書 面 意 見 林 鈞 堯 會 計 師 王 照 明 會 計 師 100 年 9 月 13 日 無 無 ( 三 ) 前 任 會 計 師 對 本 準 則 第 十 條 第 五 款 第 一 目 及 第 二 目 第 三 點 事 項 之 復 函 : 不 適 用 六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者 : 無 40
45 七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 ( 一 )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大 股 東 股 權 變 動 情 形 : 單 位 : 仟 股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截 至 4 月 14 日 止 職 稱 姓 名 持 有 股 數 質 押 股 數 持 有 股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增 ( 減 ) 數 增 ( 減 ) 數 增 ( 減 ) 數 中 環 ( 股 ) 公 司 董 事 代 表 人 : 翁 明 顯 代 表 人 : 楊 雅 琇 代 表 人 ( 兼 總 經 理 ): 余 建 華 董 事 日 商 富 士 通 COMPONENT 株 式 會 社 ( 註 ) (1,914) 0 (3,589) 0 代 表 人 : 原 康 人 監 察 人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190) 0 (347) 0 代 表 人 : 陳 茂 盛 監 察 人 葉 芳 妤 監 察 人 楊 明 憲 行 銷 開 發 總 處 鄭 昭 生 副 總 經 理 總 管 理 處 協 理 巫 金 國 製 造 總 處 協 理 鄧 國 平 營 業 部 協 理 莊 英 鑪 營 業 部 協 理 蔡 竑 祥 註 : 日 商 富 士 通 COMPONENT 株 式 會 社 於 103/3/10 董 事 身 分 自 然 解 任 ( 二 ) 股 權 移 轉 資 訊 : 無 股 權 移 轉 之 相 對 人 為 關 係 人 之 情 形 ( 三 ) 股 權 質 押 資 訊 : 無 股 權 質 押 之 相 對 人 為 關 係 人 之 情 形 41
46 八 持 股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 103 年 4 月 14 日 ; 單 位 : 仟 股 姓 名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合 計 持 有 股 份 前 十 大 股 東 相 互 間 具 有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者, 其 名 稱 或 姓 名 及 關 係 備 註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名 稱 ( 姓 名 ) 關 係 中 環 ( 股 ) 公 司 21, %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中 環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翁 明 顯 % % 無 無 無 無 統 一 大 滿 貫 基 金 專 戶 2, %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日 商 富 士 通 COMPONENT 株 式 會 社 日 商 富 士 通 COMPONENT 株 式 會 社 代 表 人 : 石 坂 宏 一 台 灣 企 銀 受 保 群 益 店 頭 市 場 證 券 投 信 基 金 2, %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2, %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1, %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旺 盛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 股 ) 有 限 公 司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1, %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統 一 強 漢 基 金 專 戶 %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大 發 基 金 專 戶 %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羅 朝 峰 %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蔡 麗 雲 %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九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及 綜 合 持 股 比 率 : 本 公 司 並 無 轉 投 資 事 業, 故 不 適 用 42
47 肆 募 資 情 形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 一 ) 股 本 來 源 : 年 月 發 行 價 格 ( 元 ) 103 年 5 月 13 日 ; 單 位 : 仟 股 ; 新 台 幣 仟 元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以 現 金 以 外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本 來 源 之 財 產 抵 充 股 款 者 其 他 89 年 11 月 10 50, ,000 12, ,000 募 集 設 立 - 90 年 3 月 10 50, ,000 48, ,750 現 金 增 資 - 90 年 7 月 10 50, ,000 50, ,000 現 金 增 資 - 96 年 12 月 10 80, ,000 52, ,000 現 金 增 資 - 99 年 4 月 10 80, ,000 57, ,750 現 金 增 資 年 2 月 10 80, ,000 58, ,600 行 使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 90 年 3 月 14 日 經 ( 八 九 ) 商 字 第 號 核 准 在 案 90 年 3 月 14 日 經 ( 九 0) 商 字 第 號 核 准 在 案 90 年 7 月 2 日 經 ( 九 0) 商 字 第 號 核 准 在 案 97 年 1 月 24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核 准 在 案 99 年 5 月 14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核 准 在 案 103 年 2 月 11 日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核 准 在 案 股 份 種 類 核 定 股 本 流 通 在 外 股 份 ( 註 ) 未 發 行 股 份 合 計 單 位 : 股 備 註 普 通 股 58,095,000 21,905,000 80,000,000 註 : 流 通 在 外 股 份 58,095,000 股, 因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轉 換 增 加 計 35,000 股 尚 未 變 更 登 記 總 括 申 報 制 度 相 關 資 訊 : 不 適 用 43
48 ( 二 ) 股 東 結 構 : 股 東 結 構 數 量 政 府 機 構 金 融 機 構 其 他 法 人 個 人 103 年 4 月 14 日 外 國 機 構 及 合 計 外 國 人 人 數 , ,914 持 有 股 數 ( 股 ) - 1,405,000 32,350,000 21,080,000 3,260,000 58,095,000 持 有 比 率 % % 55.68% 36.29% 5.61% 100% ( 三 ) 股 權 分 散 情 形 : 103 年 4 月 14 日 持 股 分 級 股 東 人 數 ( 人 ) 持 有 股 數 (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至 , % 1,000 至 5,000 2,057 4,123, % 5,001 至 10, ,490, % 10,001 至 15, , % 15,001 至 20, ,431, % 20,001 至 30, ,429, % 30,001 至 50, ,424, % 50,001 至 100, ,152, % 100,001 至 200, ,214, % 200,001 至 400, ,712, % 400,001 至 600, ,622, % 600,001 至 800, , % 800,001 至 1,000, , % 1,000,001 以 上 6 31,940, % 合 計 2,914 58,095, % 44
49 ( 四 )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 股 權 比 例 達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或 股 權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名 稱 持 股 數 額 及 比 例 103 年 4 月 14 日 ; 單 位 : 仟 股 股 份 持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中 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1, % 統 一 大 滿 貫 基 金 專 戶 2, % 日 商 富 士 通 COMPONENT 株 式 會 社 2, % 台 灣 企 銀 受 保 群 益 店 頭 市 場 證 券 投 信 基 金 2, % 旺 科 國 際 ( 股 ) 公 司 1, %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統 一 強 漢 基 金 專 戶 % 大 發 基 金 專 戶 % 羅 朝 峰 % 蔡 麗 雲 %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每 股 市 價 淨 值 盈 餘 股 利 及 相 關 資 料 : 項 目 每 股 市 價 每 股 淨 值 每 股 盈 餘 每 股 股 利 投 資 報 酬 分 析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 仟 股 當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3 月 31 日 止 最 高 最 低 平 均 分 配 前 分 配 後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57,175 58,023 58,095 每 股 盈 餘 現 金 股 利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無 償 盈 餘 配 股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配 股 資 本 公 積 配 股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累 積 未 付 股 利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本 益 比 本 利 比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註 : 本 公 司 年 度 未 發 現 金 股 利, 故 不 擬 計 算 本 利 比 及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45
50 ( 六 )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及 執 行 狀 況 : 1. 公 司 章 程 所 訂 之 股 利 政 策 :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19 條 訂 定, 本 公 司 年 度 總 決 算 於 完 納 稅 捐, 彌 補 歷 年 虧 損 後, 應 先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次 依 法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如 尚 有 盈 餘, 依 下 列 比 例 分 派 :(1) 員 工 紅 利 為 百 分 之 七 (2)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為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一 (3) 扣 除 前 各 項 餘 額 後,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累 計 未 分 配 盈 餘 作 為 可 供 分 派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第 19-1 條 訂 定, 本 公 司 之 股 利 政 策, 視 公 司 目 前 及 未 來 之 投 資 環 境 資 金 需 求 國 內 外 競 爭 狀 況 及 資 本 預 算 等 因 素, 兼 顧 股 東 利 益 平 衡 股 利 及 公 司 長 期 規 劃 等, 每 年 依 法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分 配 案 提 報 股 東 會 每 年 度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不 得 低 於 當 年 度 發 放 現 金 及 股 票 股 利 合 計 數 百 分 之 二 十 2.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股 利 分 配 之 情 形 : 分 配 項 目 金 額 ( 新 台 幣 元 ) 股 東 現 金 股 息 ( 每 股 新 台 幣 1.40 元 ) 81,333, 預 期 股 利 政 策 將 有 重 大 變 動 時, 應 加 以 說 明 : 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並 無 重 大 變 動 ( 七 ) 本 次 股 東 會 擬 議 之 無 償 配 股 對 公 司 營 業 績 效 及 每 股 盈 餘 之 影 響 : 不 適 用 ( 八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 1. 公 司 章 程 所 載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成 數 或 範 圍 : 本 公 司 章 程 第 十 九 條 訂 定, 本 公 司 年 度 總 決 算 於 完 納 稅 捐, 彌 補 歷 年 虧 損 後, 應 先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次 依 法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如 尚 有 盈 餘, 依 下 列 比 例 分 派 :(1) 員 工 紅 利 為 百 分 之 七 (2)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為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一 (3) 扣 除 前 各 項 餘 額 後,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累 計 未 分 配 盈 餘 作 為 可 供 分 派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2. 本 期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之 估 列 基 礎 配 發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計 算 基 礎 及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若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之 會 計 處 理 : 若 有 差 異 數 時, 將 調 整 為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損 益 3.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分 紅 等 資 訊 :103 年 4 月 30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發 放 之 員 工 紅 利 為 5,812,825 元 4. 前 一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實 際 配 發 情 形 ( 包 括 配 發 股 數 金 額 及 股 價 ) 其 與 認 列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有 差 異 者 並 應 敘 明 差 異 數 原 因 及 處 理 情 形 : 無 ( 九 ) 公 司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情 形 : 無 二 公 司 債 辦 理 情 形 : 無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無 46
51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 一 )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及 對 股 東 權 益 之 影 響 103 年 05 月 13 日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種 類 100 第 一 次 員 工 100 第 一 次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認 股 權 憑 證 申 報 生 效 日 期 100 年 10 月 31 日 100 年 10 月 31 日 發 行 ( 辦 理 ) 日 期 100 年 11 月 14 日 101 年 10 月 23 日 發 行 單 位 數 2,700, ,000 發 行 得 認 購 股 數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4.72% 0.53% 認 股 存 續 期 間 5 年 5 年 履 約 方 式 發 行 新 股 發 行 新 股 限 制 認 股 期 間 及 比 率 ( % ) 屆 滿 二 年 50% 屆 滿 三 年 75% 屆 滿 四 年 100% 屆 滿 二 年 50% 屆 滿 三 年 75% 屆 滿 四 年 100% 已 執 行 取 得 股 數 920,000 0 已 執 行 認 股 金 額 16,422,000 元 0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 註 ) 988,000( 註 1) 260,000( 註 2) 未 執 行 認 股 者 其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元 10 元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 1.70% 0.45% 對 股 東 權 益 影 響 對 原 有 普 通 股 股 東 權 益 稀 釋 尚 無 重 大 影 響 對 原 有 普 通 股 股 東 權 益 稀 釋 尚 無 重 大 影 響 註 1: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不 含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失 效 792,000 單 位 註 2: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不 含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失 效 40,000 單 位 47
52 ( 二 )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經 理 人 及 取 得 憑 證 可 認 股 數 前 十 大 員 工 之 姓 名 取 得 及 認 購 情 形 103 年 05 月 13 日 經 理 職 稱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協 理 姓 名 余 建 華 鄭 昭 生 巫 金 國 鄧 國 平 取 得 認 股 數 量 取 得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430,000 股 0.75% 已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認 股 價 格 認 股 金 額 100/11/14: 100/11/14: 100/11/14: 175,000 股 元 3,124 仟 元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100/11/14: 0.31% 未 執 行 認 股 數 量 認 股 價 格 認 股 金 額 100/11/14: 100/11/14: 100/11/14: 175,000 股 元 3,124 仟 元 認 股 數 量 占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比 率 100/11/14: 0.30% 人 員 協 理 協 理 經 理 莊 英 鑪 蔡 竑 祥 陳 致 富 101/10/23: 0 股 101/10/23: 10 元 101/10/23: 0 仟 元 101/10/23: 0% 101/10/23: 80,000 股 101/10/23: 10 元 101/10/23: 800 仟 元 101/10/23: 0.14% 經 理 梁 翠 芳 經 理 副 理 主 任 主 任 劉 威 志 謝 淑 華 鄧 力 嘉 林 獻 忠 426,000 股 0.75% 100/11/14: 153,000 股 100/11/14: 元 100/11/14: 2,731 仟 元 100/11/14: 0.27% 100/11/14: 195,000 股 100/11/14: 元 100/11/14: 3,481 仟 元 100/11/14: 0.34% 工 主 任 主 任 主 任 副 主 任 胡 楚 才 劉 昇 鑪 施 俊 宏 夏 國 峻 101/10/23: 0 股 101/10/23: 10 元 101/10/23: 0 仟 元 101/10/23: 0% 101/10/23: 78,000 股 101/10/23: 10 元 101/10/23: 780 仟 元 101/10/23: 0.13% 註 : 石 治 國 經 理 於 離 職 六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及 併 購 ( 包 括 合 併 收 購 及 分 割 ) 之 辦 理 情 形 : 無 七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執 行 情 形 : 不 適 用 48
53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業 務 範 圍 : 1. 公 司 所 營 業 務 之 主 要 內 容 : A. CC01080 電 子 零 組 件 製 造 業 B. F 電 子 材 料 批 發 業 C. F 電 子 材 料 零 售 業 D. CC01050 資 料 儲 存 及 處 理 設 備 製 造 業 E. JA02990 其 他 修 理 業 ( 監 視 器 觸 控 面 板 及 其 零 組 件 之 修 理 ) F. F 國 際 貿 易 業 G. CB01010 機 械 設 備 製 造 業 H. F 製 造 輸 出 業 I. I 資 訊 軟 體 服 務 業 2. 營 業 比 重 : 主 要 產 品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銷 售 金 額 營 業 比 重 銷 售 金 額 營 業 比 重 觸 控 面 板 815, % 863, % 其 他 15, % 31, % 合 計 830, % 894, % 3. 公 司 目 前 之 商 品 ( 服 務 ) 項 目 : 本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之 產 品, 乃 電 阻 式 與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之 生 產 及 銷 售, 尺 寸 由 1.8 吋 至 23.6 吋, 產 品 全 面 性 的 應 用, 包 括 智 慧 型 手 機 (Smart Phone) 平 板 電 腦 (Tablet PC) 筆 記 型 電 腦 翻 譯 機 (Translator) 可 攜 式 導 航 裝 置 (PND;Portable Navigation Device/GPS) 可 攜 式 多 媒 體 播 放 機 (PMP) 網 路 電 話 (VoIP Phone) 車 用 電 腦 (Car PC) 航 空 影 音 娛 樂 系 統 多 功 能 事 務 機 (MFP) UMPC 商 業 用 POS 機 工 業 電 腦 (IPC) 及 螢 幕 (Monitor) 等 方 面 4. 計 畫 開 發 之 新 商 品 ( 服 務 ): A. 各 種 尺 寸 薄 膜 式 FF 投 射 電 容 觸 控 面 板 B. 各 種 尺 寸 GG 投 射 電 容 觸 控 面 板 C. 各 種 尺 寸 全 平 面 式 觸 控 面 板 D. 各 種 尺 寸 電 阻 式 觸 控 與 電 容 式 多 點 觸 控 面 板 E. 各 種 尺 寸 G/G,G/F 投 射 電 容 觸 控 面 板 (G1F/GF2) F. 各 種 尺 寸 觸 控 面 板 /LCM 貼 合 製 程 服 務 49
54 ( 二 ) 產 業 概 況 : 1.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 A. 產 業 現 況 : 一 般 觸 控 面 板 (Touch Panel) 依 感 測 技 術 製 作 技 術 與 製 程 之 不 同 約 略 可 以 區 分 為 : 電 阻 式 電 容 式 ( 表 面 式 投 射 式 ) 聲 波 式 ( 超 音 波 表 面 音 波 式 ) 光 學 式 ( 紅 外 線 光 學 影 像 ) IN-Cell 及 電 磁 感 應 式 等 技 術 種 類 感 應 方 式 傳 統 電 阻 電 阻 式 電 容 式 DMR AMR 表 面 投 射 偵 測 電 壓 運 用 人 體 靜 電 感 應 電 容 變 化 各 類 觸 控 面 板 特 性 比 較 表 面 音 波 式 紅 外 線 式 電 磁 式 IN-CELL 偵 測 聲 波 光 訊 號 遮 斷 電 磁 感 應 靜 電 感 應 電 容 變 化 價 格 便 宜 一 般 稍 貴 貴 昂 貴 貴 貴 耐 久 性 >100 萬 次 20,000 萬 次 5,000 萬 次 >1,000 萬 次 20,000 萬 次 觸 控 精 確 度 佳 佳 優 佳 佳 佳 20,000 萬 次 透 光 性 80~85% 90% 以 上 85~90% 92% 以 上 100% 90% 以 上 90% 以 上 觸 控 媒 介 手 指 / 觸 控 筆 手 指 ( 無 戴 手 套 ) 手 指 / 觸 控 筆 手 指 / 觸 控 筆 專 用 電 磁 筆 手 指 特 性 怕 刮 怕 火 透 光 率 低 防 污 防 火 防 靜 電 及 灰 塵 耐 刮 反 應 速 度 快 多 點 辨 識 防 火 耐 刮 可 靠 性 高 耐 刮 防 火 性 佳 但 防 水 及 防 污 性 較 差 壓 力 感 應 度 高 需 專 用 電 磁 筆 體 積 大 組 裝 不 易 透 光 率 高, 厚 度 變 薄, 重 量 變 輕 多 點 觸 控 不 可 可 不 可 可 主 要 應 用 面 可 攜 式 消 費 性 中 小 尺 寸 面 板, 如 手 機 PDA GPS 等 中 大 尺 寸 面 板 應 用, 如 ATM POS Kiosk 手 機 (iphone) 在 一 定 距 離 內 可 感 應 到 第 二 個 座 標 中 大 尺 寸 面 板 應 用, 如 公 共 查 詢 系 統 自 動 售 票 機 POS 醫 療 設 備 等 不 可 不 可 可 中 大 尺 寸 面 板 應 用, 如 ATM 事 務 機 工 業 用 設 備 醫 療 設 備 等 PDA MP3 掌 上 遊 戲 機 可 攜 式 導 航 裝 置 等 可 攜 式 消 費 性 小 尺 寸 面 板, 如 手 機 PDA GPS 等 尺 寸 <19 吋 2~30 吋 10.4~42 吋 10.4~60 吋 2~20 吋 <5 吋 我 國 廠 商 富 晶 通 萬 達 理 義 熒 茂 資 料 來 源 :MIC;2014/5 富 晶 通 整 理 宸 鴻 群 創 勝 華 和 鑫 達 虹 洋 華 介 面 凌 巨 宇 辰 熒 茂 富 晶 通 上 述 六 種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適 用 在 各 種 不 同 的 市 場 產 品 應 用 中, 因 為 不 同 觸 控 技 術 所 面 臨 的 市 場 結 構 不 同, 其 競 爭 環 境 也 不 同, 以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來 說, 台 灣 主 要 以 宸 鴻 勝 華 群 創 友 達 洋 華 和 鑫 介 面 等 大 廠 為 主, 其 主 要 供 應 市 場 產 品 的 應 用 是 手 機 平 板 筆 記 型 電 腦 和 其 他 應 用, 主 要 集 中 在 消 費 型 產 品 市 場, 其 特 性 是 生 產 量 大, 市 場 競 爭 激 烈, 價 格 是 主 要 考 量 因 素 但 此 種 消 費 型 產 品 近 年 受 到 中 國 和 其 他 國 家 市 場 供 應 者 的 低 價 競 爭, 台 灣 電 容 製 造 廠 商 面 臨 很 大 的 挑 戰, 在 觀 察 這 個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的 市 場 時, 也 必 須 把 中 國 的 競 爭 廠 商 的 影 響 一 併 考 量 進 來, 這 使 得 台 灣 這 些 原 本 優 勢 寡 佔 的 市 場 結 構, 變 成 了 多 頭 寡 佔, 相 對 的 優 勢 不 易 維 持 益 震 宇 鴻 友 達 群 創 50
55 在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的 市 場, 在 近 幾 年 也 產 生 變 化, 自 2012 年 起, 不 論 是 在 中 國 日 本 韓 國 還 是 台 灣 等, 皆 有 許 多 廠 商 選 擇 退 出 電 阻 觸 控 的 產 品 市 場, 認 為 電 阻 式 產 品 在 未 來 沒 有 成 長 空 間, 轉 向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的 競 爭 廠 商 陣 容 之 中, 使 原 有 競 爭 激 烈 的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市 場, 競 爭 條 件 更 為 堅 困, 故 在 未 來 會 有 更 多 廠 商 被 整 併 但 在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的 市 場, 因 為 許 多 廠 商 的 退 出, 反 而 造 成 客 戶 的 轉 單 效 應, 帶 來 很 多 的 好 機 會 雖 然 許 多 電 阻 式 觸 控 產 品 的 應 用 會 因 電 容 式 觸 控 的 普 及 與 降 價 而 被 取 代, 但 電 阻 式 觸 控 並 不 會 在 市 場 消 失, 如 人 機 介 面 工 業 控 制 車 用 電 子 醫 療 器 材 等 等 特 殊 應 用 產 品, 或 對 產 品 穩 定 度 要 求 高 的 產 品 仍 會 以 電 阻 式 觸 控 為 主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本 公 司 一 直 堅 持 在 電 阻 式 觸 控 產 品 領 域 的 品 質 優 勢 與 多 年 來 客 戶 的 信 賴 正 是 本 公 司 最 佳 的 發 展 機 會 茲 就 目 前 最 為 市 場 所 普 遍 使 用 之 電 阻 式 及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說 明 如 下 : a. 電 阻 式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Resistive Touch panel), 是 任 何 可 接 觸 加 壓 的 物 體 皆 可 輸 入 訊 號 的 感 應 式 的 輸 入 裝 置, 利 用 下 壓 壓 力 使 ITO FILM 與 ITO GLASS 的 接 觸, 進 行 訊 號 傳 遞 而 控 制 使 用 者 輸 入 的 正 確 位 置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依 佈 線 感 應 原 理, 又 可 分 為 四 線 式 五 線 式 六 線 式 七 線 式 及 八 線 式, 當 中 又 以 四 線 式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因 結 構 簡 單 且 無 專 利 權 保 護 ( 專 利 權 保 護 期 已 過 ), 具 有 成 本 優 勢, 為 目 前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中 應 用 最 廣 泛 之 技 術 b. 電 容 式 電 容 式 觸 控 技 術 可 分 為 表 面 式 (Surface Capacitive Type) 及 投 射 式 (Projected Capacitive Type) 表 面 電 容 式 觸 控 技 術 主 要 係 應 用 於 大 尺 寸 之 觸 控 面 板 市 場, 因 其 具 有 耐 高 溫 防 水 防 刮 等 特 性, 可 於 戶 外 使 用, 或 是 置 放 於 對 環 境 溫 濕 度 要 求 較 為 嚴 苛 之 使 用 環 境,; 而 投 射 電 容 式 觸 控 技 術, 其 主 要 優 點 則 在 於 適 合 開 發 多 點 觸 控 (Multi Touch) 技 術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雖 然 在 耐 用 性 上 優 於 一 般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但 成 本 相 對 較 高, 在 技 術 難 度 及 專 利 上 亦 有 相 當 的 門 檻 此 外, 電 容 式 必 須 克 服 靜 電 與 螢 幕 和 機 器 本 身 所 產 生 之 雜 訊, 以 及 應 用 軟 體 的 聯 結 問 題, 故 組 裝 時 電 路 與 結 構 設 計 難 度 較 高 由 於 Apple 公 司 所 推 出 的 iphone/ipad 採 用 投 射 電 容 式 觸 控 技 術, 其 具 有 多 點 觸 控 功 能, 反 應 快 速, 已 成 功 將 投 射 電 容 式 觸 控 技 術 推 入 主 流, 使 得 中 小 型 可 攜 式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使 用 電 容 式 觸 控 技 術 之 頻 率 越 來 越 高 目 前 全 球 投 入 表 面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生 產 廠 商, 係 以 美 國 廠 商 為 主, 其 中 3M 擁 有 多 項 電 容 式 技 術 專 利, 為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之 領 導 廠 商, 因 此 戶 外 展 示 用 KIOSK( 公 共 資 訊 查 詢 站 ) 或 提 款 機 等 大 尺 寸 觸 控 面 板, 係 以 美 國 廠 商 為 主 要 供 應 商 而 投 入 多 點 投 射 電 容 生 產 的 廠 家 則 以 台 系 的 廠 家 為 主 ( 如 : 宸 鴻 洋 華 友 達 勝 華 達 虹 等 廠 商 ) 51
56 B. 未 來 發 展 : 根 據 過 去 觸 控 面 板 的 技 術 發 展 趨 勢 及 未 來 應 用 環 境 的 變 遷 來 看, 可 歸 納 出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未 來 的 發 展 如 下 : a. 觸 控 面 板 近 年 大 量 應 用 於 消 費 性 電 子, 並 擴 及 主 流 3C 產 品 應 用, 包 含 手 機 / 筆 記 型 電 腦 / 平 板 電 腦 等 b. PC 與 手 機 應 用 比 重 在 近 兩 年 大 幅 提 高 由 於 平 板 電 腦 的 熱 銷 及 Win8 上 市 觸 控 面 板 應 用 轉 往 筆 記 型 電 腦,103 年 為 PC 觸 控 的 成 長 年 c. 奠 定 了 電 容 式 觸 控 技 術 的 完 整 最 佳 化, 開 始 被 其 他 品 牌 大 量 採 用 玻 璃 式 投 射 電 容 仍 將 是 主 流, 但 由 於 產 能 良 率 問 題, 訂 單 將 擴 及 薄 膜 式 投 射 電 容 產 品 隨 著 Apple 推 出 的 iphone 5 採 用 的 內 嵌 式 電 容, 其 更 為 輕 薄 的 特 性, 可 能 對 電 容 供 應 市 場 產 生 新 的 衝 擊, 具 體 情 況 仍 待 觀 察 d. 投 射 式 電 容 占 比 成 長 趨 勢 明 顯, 電 阻 式 則 反 向 出 現 成 長 幅 度 下 滑, 由 於 電 阻 式 與 投 射 式 電 容 有 尺 寸 上 的 限 制, 因 此 未 來 大 型 化 設 備 採 用 光 學 式 的 應 用 會 越 來 越 多 2. 產 業 上 中 下 游 之 關 聯 性 : 就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依 生 產 過 程 所 需 構 成 材 質 而 言, 大 約 可 分 為 Film to Glass Film to Film Film to Film to Plastic 及 Film to Plastic 四 種, 其 中 又 以 Film to Glass 為 主 流 而 Film to Glass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主 要 乃 由 氧 化 銦 錫 導 電 塑 膠 薄 膜 (ITO Film) 氧 化 銦 錫 導 電 玻 璃 (ITO Glass) 及 軟 性 印 刷 電 路 板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三 個 主 要 零 件 所 貼 合 組 成, 然 後 再 交 給 下 游 客 戶 液 晶 模 組 廠 商 貼 合 在 液 晶 模 組 面 板 表 面, 而 其 相 關 上 下 游 產 業 資 料 如 下 : 上 游 產 業 中 游 產 業 下 游 產 業 ITO 導 電 薄 膜 ITO 導 電 玻 璃 軟 性 電 路 板 導 電 膠 油 墨 雙 面 膠 鋁 版 Lens 網 版 製 作 上 部 製 作 下 部 製 作 上 下 部 貼 合 組 裝 液 晶 模 組 廠 商 系 統 產 品 應 用 PDA PND 手 機 事 務 機 器 遊 戲 機 數 位 相 機 Netbook 52
57 上 游 中 游 下 游 主 要 零 組 件 供 應 商 觸 控 面 板 製 造 商 銷 售 ITO 導 電 薄 膜 (ITO Film) 日 東 電 工 帝 人 化 成 尾 池 工 業 (OIKE) SKC 聯 享 卓 韋 嘉 威 迎 輝 ITO 導 電 玻 璃 (ITO Glass) 冠 華 富 元 精 密 安 可 光 電 正 太 科 技 正 達 軟 性 電 路 板 台 郡 嘉 聯 益 旭 軟 ABE 唐 威 膠 材 日 東 電 工 杜 邦 3M 住 友 國 外 製 造 商 Nissha Printing 3M ELO SMK Gunze PED Fujitsu Component 國 內 製 造 廠 富 晶 通 科 技 介 面 光 電 洋 華 光 電 熒 茂 光 學 宇 辰 光 電 奇 菱 科 技 萬 達 光 電 勝 華 科 技 達 虹 科 技 和 鑫 光 電 代 理 商 經 銷 商 (Distributors) 原 廠 委 託 製 造 (OEM) 液 晶 面 板 廠 商 直 接 銷 售 (Direct Sales) 控 制 IC 鑫 科 資 訊 禾 瑞 亞 義 隆 電 矽 統 迅 杰 偉 詮 電 全 球 因 稀 有 金 屬 的 產 出 限 制 與 成 本 與 新 製 程 的 考 量, 皆 導 入 新 的 替 代 材 料 與 技 術 的 開 發, 目 前 市 場 主 流 ITO 取 代 材 料 技 術 包 含 金 屬 網 格 (Metal Mesh) 奈 米 銀 線 (Silver Nanowire) 有 機 導 電 材 料 碳 奈 米 管 (Carbon Nanotube) 及 石 墨 烯 (Graphene) 等, 其 中 短 期 內 又 以 金 屬 網 格 (Metal Mesh) 奈 米 銀 線 (Silver Nanowire) 技 術 更 具 量 產 可 行 性, 為 多 數 觸 控 業 者 所 開 發 採 用, 於 PC 品 牌 端 積 極 推 動 產 品 驗 證 導 入, 本 公 司 也 正 積 極 開 發 相 關 製 程 與 材 料 應 用 3. 產 品 之 各 種 發 展 趨 勢 : 觸 控 面 板 產 業 將 因 隨 著 應 用 多 元 化, 其 產 品 趨 勢 也 將 因 應 不 同 產 品 需 求 而 會 有 不 同 發 展 趨 勢 儘 管 這 些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日 趨 成 熟, 但 是 本 公 司 仍 然 致 力 於 開 發 創 新 性 的 技 術 如 投 射 式 電 容 及 改 良 式 5wire 電 阻, 甚 至 於 改 善 觸 控 面 板 材 料 已 開 發 出 防 窺 視 或 低 反 射 觸 控 面 板 等 等, 由 此 可 見, 未 來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將 趨 多 元 化 更 直 接 及 更 人 性 化 A. 小 尺 寸 及 輕 薄 化 大 尺 寸 因 應 Windows 8 也 逐 步 興 起 : 以 往 觸 控 面 板 中 小 尺 寸 大 部 份 乃 應 用 於 PDA PND 等 產 品, 其 餘 大 尺 寸 觸 控 面 板 則 應 用 於 POS 工 業 電 腦 等 隨 著 智 慧 型 手 機 大 量 使 用 觸 控 面 板,7 吋 以 下 之 小 尺 寸 觸 控 面 板 已 開 始 明 顯 產 生 大 量 需 求, 再 加 上 iphone 導 入 內 嵌 式 觸 控 面 板 作 為 手 機 之 人 機 介 面, 勢 必 帶 領 觸 控 面 板 應 用 的 另 一 風 潮, 故 隨 著 53
58 手 機 導 入 觸 控 面 板, 小 尺 寸 觸 控 面 板 之 需 求 勢 必 將 快 速 成 長 而 觸 控 面 板 不 論 應 用 於 PDA PND 或 手 機 等 產 品 上, 因 這 些 攜 帶 式 消 費 型 電 子 產 品, 輕 薄 短 小 乃 是 必 然 趨 勢, 因 此 應 用 此 類 產 品 之 觸 控 面 板 將 朝 更 輕 更 薄 方 向 努 力 大 尺 寸 部 份, 因 應 微 軟 作 業 系 統 的 效 能 強 化 下, 有 廣 泛 的 應 用 在 筆 記 型 電 腦 等 產 品 上 B. 基 板 材 質 改 變 : 目 前 就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構 成 材 質 而 言, 可 分 為 Film to Glass Film to Film Glass to Glass Lens to Film to Film to Plastic 及 Lens to Film to Plastic 四 種 形 式 其 中 以 Lens to Film to Film to Plastic 及 Lens to Film to Plastic 為 目 前 主 流 之 應 用 形 式, 技 術 及 結 構 各 家 不 同, 因 外 觀 造 形 設 計 特 殊 化 及 具 美 感 之 故, 目 前 成 為 觸 控 面 板 市 場 主 流 的 產 品, 其 優 點 為 重 量 較 輕 不 易 破 損 ;Film to Film 雖 有 輕 薄 之 優 點, 然 透 光 率 不 佳 ; 而 Film to Glass 則 因 Lens to Film to Plastic 的 應 用 市 場 已 逐 漸 委 縮 除 了 POS IPC 應 用 外, 在 消 費 性 市 場 幾 乎 被 取 代,Glass to Glass 僅 少 量 應 用 在 高 級 轎 車 上, 但 日 後 也 可 能 將 被 電 容 產 品 替 代 故 隨 著 觸 控 面 板 將 朝 更 輕 薄 短 小 且 外 觀 美 感 之 趨 勢 發 展, 故 除 所 使 用 之 玻 璃 將 朝 更 薄 方 面 發 展 外, 依 產 品 應 用 之 不 同 需 求, 利 用 Lens Film 或 Plastic 等 不 同 基 材 來 替 換 玻 璃 等 較 厚 之 基 材, 將 成 為 未 來 趨 勢 之 一 C. 差 異 化 : 隨 著 觸 控 面 板 的 產 品 應 用 更 趨 多 元 化, 針 對 不 同 應 用 產 品 將 會 有 不 同 特 定 功 能 開 發, 以 滿 足 不 同 產 品 應 用 之 需 求, 例 如 防 眩 光 低 反 射 多 點 式 及 防 掌 觸 等 功 能, 因 這 些 功 能 差 異 都 將 是 因 應 不 同 產 品 特 殊 需 求, 而 進 行 差 異 化 設 計, 這 些 差 異 化 則 需 要 不 同 的 材 料 不 同 生 產 技 術 或 不 同 的 控 制 IC 來 達 成 ; 另 外 多 點 及 手 勢 應 用 的 興 起 ; 在 多 點 電 容 及 多 點 電 阻 的 技 術 各 家 不 同 ; 且 技 術 門 檻 高 能 進 入 者 較 少 ; 針 對 此 類 產 品 對 IC 廠 商 的 整 合 能 力 也 是 決 定 能 否 取 得 市 場 的 關 鍵 因 素 4. 競 爭 情 形 : 觸 控 面 板 在 2000 年 時, 在 台 灣 曾 吸 引 眾 多 廠 家 投 入, 但 經 過 市 場 成 長 緩 慢 及 生 產 技 術 調 整 不 如 預 期 順 利 之 淘 汰 後, 國 內 觸 控 面 板 廠 商 僅 剩 具 競 爭 力 之 幾 家 廠 商 目 前 觸 控 面 板 生 產 廠 商, 在 美 國 主 要 投 入 技 術 以 電 容 式 表 面 音 波 式 及 紅 外 線 式 為 主, 廠 商 有 3M 及 ELO 等, 日 本 韓 國 及 台 灣 廠 商 則 多 投 入 電 阻 式 技 術 ( 全 平 面 及 多 點 ) 為 主, 日 本 寫 真 富 士 通 郡 是 Panasonic SMK 及 ALPS 等 公 司, 而 在 台 灣 南 亞 奇 菱 勝 華 等 TFT 液 晶 模 組 廠 及 宸 鴻 洋 華 介 面 友 達 群 創 等, 也 投 入 觸 控 面 板 此 零 件 生 產, 以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為 主, 而 原 來 在 市 場 中 專 業 之 觸 控 面 板 生 產 廠 商 有 富 晶 通 介 面 及 洋 華 等 公 司 ; 但 目 前 因 應 觸 控 面 板 的 廣 泛 應 用, 許 多 面 板 廠 友 達 Sharp Toshia 及 Samsung 也 開 發 出 內 崁 式 電 容 觸 控 面 板, 對 未 來 的 產 業 變 化 及 競 爭 相 對 激 烈 54
59 資 料 來 源 : 拓 墣 產 業 研 究 所,103/05 富 晶 通 整 理 ( 三 ) 技 術 及 研 發 概 況 : 1.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2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5 月 13 日 止 ( 註 ) 研 發 費 用 (A) 41,367 13,786 營 業 額 (B) 894, ,871 (A)/(B) 4.62% 3.38% 註 : 係 依 據 本 公 司 自 結 數 填 列,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2.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開 發 成 功 之 技 術 或 產 品 : A. 四 線 式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B. 黃 光 作 定 位 Dot Spacer 製 程 技 術 C. 高 精 密 度 PET Glass 製 程 貼 合 技 術 D. 三 明 治 壓 著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E. 具 安 全 性 且 輕 薄 Film to Film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F.Film to Film to PC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G.Palm Rejection 抗 掌 紋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H. 車 載 用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I. 觸 控 面 板 ACF 製 程 壓 著 技 術 J. 高 透 光 低 反 射 PC Film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K. 大 尺 寸 四 線 式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L. 特 殊 油 墨 玻 璃 ICON 印 刷 技 術 M. 水 膠 (Printable) 製 程 技 術 55
60 N. 雷 射 蝕 刻 製 程 技 術 O. 五 線 式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P.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Q. 全 平 面 式 Touch Window 觸 控 技 術 R. 多 點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S. 大 尺 寸 投 射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T. 特 殊 油 墨 全 平 面 式 PET ICON 印 刷 技 術 U. 醫 療 系 統 用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V. 軟 性 投 射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W. 車 載 用 全 平 面 式 Touch Window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X. 雷 射 導 電 細 線 路 蝕 刻 製 程 技 術 Y. 超 厚 玻 璃 投 射 電 容 感 測 技 術 Z. 輕 入 力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AA. 低 反 射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 四 ) 長 短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劃 : 1. 短 期 發 展 計 畫 : A. 產 品 規 劃 策 略 持 續 分 散 並 提 升 產 品 在 各 產 業 之 應 用 比 例, 增 加 新 類 型 產 品 應 用 (Touch Lens Multi-touch 5wire) 比 重, 同 時 拓 展 進 入 玻 璃 薄 膜 投 射 電 容 以 增 加 產 品 的 多 樣 性 B. 行 銷 規 劃 策 略 擴 大 推 廣 Touch Window 電 阻 及 投 射 式 電 容 式 Touch, 進 入 高 單 價 產 品 市 場, 與 應 用 市 場 之 領 導 廠 商 密 切 合 作, 建 立 良 好 夥 伴 關 係, 以 達 到 良 好 的 產 品 銷 售 組 合 C. 生 產 規 劃 策 略 有 鑒 於 市 場 需 求 快 速 的 成 長, 各 種 產 品 對 觸 控 面 板 的 應 用 也 在 持 續 擴 大 中, 本 公 司 已 規 劃 擴 充 產 能 及 各 類 型 的 產 品 開 發 完 成 並 量 產, 以 提 供 最 佳 品 質 及 多 元 化 的 選 擇 的 觸 控 面 板, 來 滿 足 客 戶 的 廣 大 需 求 D. 營 運 管 理 及 財 務 策 略 : a. 因 應 Apple iphone 的 追 隨 效 應 及 Windows 8 的 應 用, 市 場 對 觸 控 面 板 的 熱 潮, 進 而 使 觸 控 面 板 在 各 應 用 領 域 需 求 的 快 速 成 長, 在 台 灣 及 中 國 內 陸 提 升 現 有 市 場 占 有 率, 並 憑 藉 富 晶 通 先 進 觸 控 研 發 能 力 及 穩 定 的 生 產 技 術, 深 耕 並 拓 展 原 先 因 產 能 問 題, 而 尚 未 開 發 之 市 場 另 外, 與 上 游 材 料 供 應 商 做 策 略 聯 盟 及 產 業 的 垂 直 整 合, 穩 定 材 料 的 供 應 源 產 品 穩 定 性 及 整 個 方 案 的 服 務 b. 與 銀 行 保 持 良 好 的 互 動 關 係, 確 保 足 夠 的 營 運 資 金, 推 動 公 司 進 入 資 本 市 場, 以 建 立 各 種 籌 資 管 道, 並 提 升 公 司 的 知 名 度 56
61 2. 長 期 發 展 計 畫 : A. 產 品 規 劃 策 略 : a. 繼 續 提 昇 公 司 開 發 新 材 料 及 附 加 價 值 高 的 新 產 品, 除 了 長 期 滿 足 客 戶 需 求 外, 也 繼 續 保 有 產 品 之 高 附 加 價 值, 以 避 免 面 臨 價 格 競 爭 之 處 境 b. 致 力 於 提 昇 技 術 層 次 朝 向 不 同 需 求 領 域 進 行 差 異 化 研 發, 降 低 製 造 成 本 提 高 競 爭 力 B. 行 銷 規 劃 策 略 : a. 擴 大 推 廣 Touch Window 電 阻 以 及 多 點 電 容 式 Touch, 進 入 高 價 產 品 市 場, 與 應 用 市 場 之 領 導 廠 商 密 切 合 作, 建 立 良 好 夥 伴 關 係, 以 達 到 良 好 的 產 品 銷 售 組 合 b. 擴 大 海 外 市 場 的 經 營, 分 散 市 場 過 於 集 中 的 風 險, 以 爭 取 更 穩 定 的 獲 利 C. 生 產 規 劃 策 略 : 以 全 自 動 生 產 線 之 優 勢, 快 速 調 整 新 產 線 之 產 能 及 良 率, 增 加 生 產 效 益 與 彈 性, 以 因 應 快 速 成 長 及 日 新 月 異 的 客 戶 需 求, 並 在 現 有 的 良 率 基 礎 下, 持 續 進 行 後 製 程 自 動 化 改 善 以 提 高 公 司 整 體 之 效 率, 及 新 材 料 的 導 入, 進 而 提 高 產 能 及 降 低 成 本 D. 營 運 管 理 及 財 務 策 略 : a. 持 續 強 化 內 控 制 度 和 各 式 管 理 制 度 的 落 實 以 及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來 提 升 管 理 績 效 b. 公 司 目 前 財 務 體 質 健 全, 未 來 仍 將 持 續 強 化 風 險 控 管, 靈 活 穩 健 運 用 國 內 外 資 本 市 場 及 金 融 市 場 工 具, 以 分 散 財 務 風 險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 一 ) 市 場 分 析 : 1. 主 要 產 品 銷 售 地 區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地 區 別 銷 售 金 額 比 例 銷 售 金 額 比 例 內 銷 579, % 565, % 亞 洲 242, % 316, % 美 洲 5, % 9, % 外 銷 其 他 2, % 2, % 小 計 251, % 328, % 合 計 830, % 894, % 57
62 2. 市 場 占 有 率 : 2012 年 因 為 智 慧 型 手 機 與 平 板 電 腦 的 使 用 下, 電 容 式 取 代 電 阻 式 成 為 市 場 的 主 流 多 點 電 阻 式 市 場 也 逐 步 成 長 中, 將 因 車 用 與 其 它 市 場 上 的 需 求 而 擴 大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需 求 將 逐 年 減 縮, 應 用 於 小 量 與 特 定 的 產 品 上, 維 持 其 一 定 的 市 場 規 模 若 以 本 公 司 102 年 觸 控 面 板 出 貨 金 額 為 NT830,715 仟 元 ( 約 百 萬 美 元 ), 本 公 司 於 觸 控 面 板 產 業 未 來 將 有 很 大 成 長 空 間 3. 市 場 未 來 之 供 需 狀 況 與 成 長 性 : 根 據 富 士 經 濟 的 最 新 資 料,2016 年 全 球 觸 控 面 板 市 場 規 模 達 96.9 億 美 元, 較 2011 年 成 長 2.1 倍 ; 電 容 式 將 成 長 2.6 倍, 預 估 金 額 達 87.8 億 美 元, 電 阻 式 將 相 較 減 少 27%, 預 估 9.08 億 美 元 IN-Cell 方 式 將 於 2013 年 以 後, 普 及 使 用 於 高 單 價 的 終 端 產 品 上 觸 控 面 板 產 業 成 長 趨 勢 如 下 表 所 示 : 資 料 來 源 : NPD DisplaySearch; 富 晶 通 整 理 4. 競 爭 利 基 : A. 產 品 及 市 場 定 位 明 確 : 本 公 司 生 產 之 觸 控 面 板 涵 蓋 大 中 小 各 不 同 尺 寸, 並 以 利 潤 較 高 的 中 大 尺 寸 觸 控 面 板 為 主, 相 較 於 其 他 觸 控 面 板 廠 商 多 以 價 格 競 爭 較 激 烈 之 中 小 尺 寸 為 主, 本 公 司 利 潤 相 對 較 穩 定, 不 易 受 單 一 產 業 變 動 所 影 響 B. 優 秀 之 生 產 能 力 及 穩 定 之 產 品 品 質 : 本 公 司 累 積 相 當 之 知 名 客 戶 量 產 經 驗, 並 持 續 改 良 生 產 製 程, 產 品 品 質 穩 定 度 提 昇 已 達 一 定 的 高 水 準 C. 具 備 優 良 之 產 品 設 計 開 發 能 力 : 本 公 司 在 既 有 的 技 術 基 礎 上, 自 行 不 斷 研 發 觸 控 面 板 製 造 技 術, 在 特 殊 功 能 產 品 之 設 計 開 發 上, 能 完 全 滿 足 客 戶 需 求 D. 優 秀 之 經 營 團 隊 : 本 公 司 經 營 團 隊 主 要 來 自 國 內 外 知 名 大 廠, 擁 有 長 年 產 業 營 運 經 驗, 且 主 要 主 管 在 個 自 領 域 均 有 專 長, 可 相 互 配 合 並 帶 領 企 業 穩 定 發 展 5. 發 展 遠 景 之 有 利 不 利 因 素 與 因 應 對 策 : A. 有 利 因 素 a. 產 品 應 用 增 加, 市 場 需 求 亦 隨 之 持 續 增 加 觸 控 面 板 終 端 應 用 產 品 涵 蓋 廣 泛, 包 含 通 訊 產 品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產 業 58
63 用 或 公 共 設 施 用 機 器 設 備, 隨 著 智 慧 型 手 機 市 場 需 求 持 續 成 長, 以 及 平 板 電 腦 所 帶 領 的 中 大 尺 寸 需 求 熱 潮, 觸 控 面 板 之 需 求 持 續 成 長 可 期, 已 提 供 觸 控 面 板 產 業 穩 定 發 展 之 基 礎 b. 台 灣 資 訊 產 業 完 整 由 於 觸 控 面 板 可 廣 泛 運 用 於 各 資 訊 產 業 如 消 費 性 電 子 及 通 訊 產 品, 而 台 灣 資 訊 產 業 發 展 相 當 發 達, 上 中 下 游 產 業 完 整, 故 台 灣 觸 控 面 板 廠 商 可 利 用 產 業 集 中 效 益, 比 起 國 外 大 廠 擁 有 較 高 競 爭 優 勢 c. 產 品 品 質 優 良 穩 定 本 公 司 承 襲 日 本 富 士 通 Component 株 式 會 社 嚴 格 之 生 產 製 造 及 管 理 制 度, 對 產 品 品 質 極 為 重 視 近 年 不 斷 增 加 知 名 品 牌 客 戶 的 經 營, 量 產 經 驗 豐 富 且 多 年 來 戮 力 於 產 品 品 質 提 升, 積 極 投 入 製 程 改 善, 生 產 良 率 已 達 一 定 水 準, 並 已 通 過 ISO AS9100 及 IECQ AQP 國 際 品 質 認 證, 於 產 品 品 質 之 穩 定 性 及 可 靠 性, 已 有 相 當 之 水 準 B. 不 利 因 素 a. 部 分 關 鍵 原 物 料 仰 賴 進 口 觸 控 面 板 之 主 要 原 物 料 ITO FILM 關 鍵 技 術, 掌 握 於 日 本 廠 商, 故 ITO FILM 仍 需 仰 賴 日 本 進 口, 致 使 原 物 料 交 期 較 難 掌 控, 且 採 購 成 本 易 受 匯 率 變 化 之 影 響 因 應 措 施 目 前 台 灣 廠 商 已 陸 續 投 入 金 屬 網 格 奈 米 銀 線 等 新 的 替 代 材 料 與 技 術, 而 上 游 關 鍵 原 物 料 ITO Film 技 術, 亦 在 台 灣 廠 商 成 功 開 發 雙 面 ITO Film 後, 可 望 逐 漸 打 破 日 商 壟 斷 之 局 面 本 公 司 為 確 保 供 貨 來 源 之 穩 定, 與 上 游 關 鍵 原 物 料 供 應 商 維 持 長 期 良 好 合 作 關 係 並 積 極 增 加 ITO Film 之 進 貨 廠 商 家 數, 此 外, 本 公 司 亦 已 針 對 所 需 的 關 鍵 原 物 料 積 極 投 入 新 型 奈 米 銀 導 電 膜 材 料 開 發, 以 期 提 升 原 物 料 供 應 之 自 主 性 b. 投 入 廠 商 急 遽 增 加, 產 業 競 爭 激 烈 : 近 年 來 隨 著 觸 控 面 板 市 場 需 求 大 幅 增 加, 不 少 中 國 大 陸 廠 商 如 : 歐 菲 光 和 其 他 國 家 市 場 供 應 者 的 低 價 競 爭, 台 灣 製 造 廠 商 面 臨 很 大 的 挑 戰, 在 觀 察 這 個 觸 控 面 板 的 市 場 時, 也 必 須 把 中 國 的 競 爭 廠 商 的 影 響 一 併 考 量 進 來, 這 使 得 台 灣 這 些 原 本 優 勢 寡 佔 的 市 場 結 構, 變 成 了 多 頭 寡 佔, 相 對 的 優 勢 不 易 維 持 因 應 措 施 本 公 司 主 要 為 客 製 化 小 量 多 樣 之 生 產 模 式, 與 面 板 廠 商 追 求 標 準 化 之 大 量 生 產 規 模 經 濟 並 不 相 符 本 公 司 為 了 避 免 其 生 產 之 觸 控 面 板 陷 於 競 價 激 烈 之 紅 海 市 場, 除 了 致 力 於 加 強 公 司 產 品 之 品 質, 提 升 公 司 本 身 之 競 爭 力, 並 尋 求 新 的 替 代 物 料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以 因 應 目 前 市 場 對 低 價 產 品 之 需 求 外, 本 公 司 亦 積 極 投 入 新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之 開 發, 並 以 生 產 客 製 化 程 度 高 利 基 型 之 中 大 尺 寸 觸 控 面 板 為 主, 利 用 自 身 之 高 技 術 高 良 率 及 技 術 門 檻 高 特 性, 作 為 本 公 司 與 目 前 市 場 切 割 之 特 殊 定 位 59
64 ( 二 ) 主 要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及 產 製 過 程 : 1.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 主 要 產 品 運 用 廣 泛, 如 下 : 主 要 產 品 觸 控 面 板 重 要 用 途 與 功 能 1. 使 產 品 以 人 性 化 方 式 輸 入 2. 主 要 應 用 : 航 太 衛 星 導 航 網 路 電 話 手 持 式 翻 譯 機 影 印 機 印 表 機 人 機 介 面 車 用 影 音 導 航 系 統 醫 療 筆 記 型 電 腦 Netbook MID 觸 控 螢 幕 ATM 工 業 電 腦 POS 等 資 料 來 源 : 本 公 司 整 理 60
65 2. 產 品 之 產 製 過 程 Flim 薄 膜 Flim 加 熱 Ammealing 印 刷 Printing 加 熱 乾 燥 Drying 裁 斷 Punch 薄 膜 半 成 品 Semifinished Press(Flim/Glass) 玻 璃 與 薄 膜 貼 合 Self-adhesive process 玻 璃 Glass 電 阻 塗 布 Photo resist Coating 顯 影 Developing 加 熱 乾 燥 Drying 裁 斷 玻 璃 Glass cutting 加 熱 乾 燥 Drying 加 熱 乾 燥 Drying 玻 璃 半 成 品 Semifinished 引 出 線 黏 合 FPC or CIC cable Heat Press 露 光 Exposure 印 刷 Printing 雙 面 膠 貼 合 Double-sided adhesive tape Glass 檢 查 Inspect 完 成 Finished ( 三 ) 主 要 原 料 之 供 應 狀 況 : 主 要 原 料 主 要 供 應 商 供 應 狀 況 ITO Glass B 供 應 商 E 供 應 商 良 好 ITO Film A 供 應 商 C 供 應 商 F 供 應 商 良 好 61
66 ( 四 )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曾 占 進 ( 銷 ) 貨 總 額 10%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稱 及 其 進 ( 銷 )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並 說 明 其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 1.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曾 占 進 貨 總 額 10%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稱 及 其 進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並 說 明 其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 最 近 二 年 度 主 要 供 應 商 資 料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度 截 至 第 一 季 止 項 目 名 稱 金 額 占 全 年 度 進 與 發 行 人 貨 淨 額 比 率 之 關 係 名 稱 金 額 占 全 年 度 進 貨 淨 額 比 率 與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名 稱 金 額 占 當 年 度 截 至 前 一 季 止 進 貨 淨 額 比 率 與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1 A 供 應 商 92, 無 A 供 應 商 64, 無 B 供 應 商 18, 無 2 B 供 應 商 63, 無 B 供 應 商 無 D 供 應 商 18, 無 3 C 供 應 商 46, 無 C 供 應 商 57, 無 C 供 應 商 17, 無 D 供 應 商 56, 無 A 供 應 商 15, 無 其 他 253, 其 他 239, 其 他 67, 進 貨 淨 額 456, 進 貨 淨 額 477, 進 貨 淨 額 137, 說 明 :A 供 應 商 與 C 供 應 商 皆 為 本 公 司 採 購 導 電 薄 膜 的 主 要 供 應 商, 因 客 戶 產 品 採 用 單 層 膜 比 重 減 少, 所 以 A 供 應 商 使 用 比 率 降 低 ; 且 因 電 容 產 品 增 加, 所 以 前 三 大 供 應 商 使 用 比 率 皆 有 變 動 B 供 應 商 : 本 公 司 主 要 係 向 其 採 購 導 電 玻 璃, 是 本 公 司 導 電 玻 璃 的 重 要 供 應 商 之 一 2.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曾 占 銷 貨 總 額 10%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稱 及 其 銷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並 說 明 其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 最 近 二 年 度 主 要 銷 貨 客 戶 資 料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度 截 至 前 一 季 止 項 目 名 稱 金 額 占 全 年 度 銷 貨 淨 額 比 率 與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名 稱 金 額 占 全 年 度 銷 貨 淨 額 比 率 與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名 稱 金 額 占 當 年 度 截 至 前 一 與 發 行 人 季 止 銷 貨 淨 額 比 率 之 關 係 1 C 客 戶 306, 無 C 客 戶 233, 無 A 客 戶 99, 有 2 B 客 戶 B 客 戶 150, 無 B 客 戶 66, 無 3 A 客 戶 A 客 戶 123, 有 C 客 戶 43, 無 其 他 524, 其 他 386, 其 他 97, 銷 貨 淨 額 830, 銷 貨 淨 額 894, 銷 貨 淨 額 306, 說 明 :A 客 戶 : 應 用 在 教 育 平 板 多 功 能 事 務 機 上, 新 產 品 出 貨 增 加 ;B 客 戶 : 原 有 產 品 需 求 增 加 及 新 產 品 出 貨 增 加 ;C 客 戶 : 減 少 獲 利 不 佳 產 品 的 接 單 62
67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生 產 量 值 : 生 產 量 值 主 要 商 品 ( 或 部 門 別 ) 年 度 單 位 : 仟 片 ; 新 台 幣 仟 元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產 能 產 量 產 值 觸 控 面 板 3,938 4, ,436 3,615 3, ,391 合 計 3,938 4, ,436 3,615 3, ,391 註 : 產 能 係 以 正 常 產 能 計 算,101 年 及 102 年 度 平 均 取 數 分 別 為 5.6 取 及 5.1 取, 單 位 尺 寸 不 一 ( 六 ) 最 近 二 年 度 銷 售 量 值 : 銷 售 量 值 年 度 單 位 : 仟 片 ; 新 台 幣 仟 元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內 銷 外 銷 內 銷 外 銷 主 要 商 品 ( 或 部 門 別 )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觸 控 面 板 3, , ,728 2, ,058 1, ,101 其 他 - 2,140-13,475-2,711-28,807 合 計 3, , ,203 2, ,769 1, ,908 三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從 業 員 工 資 料 :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員 工 人 數 單 位 : 人 當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5 月 13 日 間 接 人 員 直 接 人 員 合 計 平 均 年 歲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博 士 / 碩 士 7.22% 6.40% 6.67% 大 專 50.52% 52.71% 52.30% 高 中 36.07% 34.98% 35.90% 高 中 以 下 6.19% 5.91% 5.13% 63
68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 一 ) 因 污 染 環 境 所 受 損 失 : 1.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本 公 司 並 無 污 染 環 境 情 事 2.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因 污 染 環 境 所 受 損 失 ( 賠 償 ) 處 分 之 總 額 與 未 來 因 應 對 策 及 可 能 之 支 出 : (1) 因 污 染 環 境 所 受 損 失 及 處 分 : 無 (2) 未 來 因 應 對 策 及 可 能 之 支 出 : 不 適 用 ( 二 ) 環 保 支 出 : 本 公 司 持 續 推 動 環 保 活 動,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為 止, 本 公 司 並 無 環 保 污 染 情 事 發 生, 及 無 因 污 染 環 境 造 成 之 損 失 本 公 司 於 102 年 度 環 保 支 出 如 下 : 1. 持 續 推 動 ISO14001 活 動 支 出 68 仟 元 2. 空 氣 污 染 防 治 設 備 維 護 相 關 費 用 431 仟 元, 相 關 耗 材 檢 測 費 用 696 仟 元, 汙 染 防 治 費 用 1,240 仟 元 3. 廢 水 處 理 費 用 854 仟 元 4. 廢 棄 物 回 收 處 理 相 關 費 用 1,398 仟 元 ( 三 ) 節 能 減 碳 改 善 : 因 應 節 能 減 碳 並 改 善 用 電 費 用, 陸 續 進 行 下 列 節 能 事 項 1. 更 換 T5 省 電 照 明 燈 具 649 盞 燈, 費 用 共 計 558 仟 元 2. 加 裝 9 台 空 調 風 車 變 頻 設 備, 費 用 共 計 945 仟 元 預 計 全 年 度 可 減 少 678,393 公 斤 二 氧 化 碳 的 產 生 ( 四 ) 揭 露 過 去 二 年 溫 室 氣 體 年 排 放 量 : 本 公 司 自 99 年 底 完 成 溫 室 氣 體 盤 查 報 告, 並 通 過 驗 證 機 構 DNV 立 恩 威 國 際 驗 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查 證, 取 得 ISO 證 書, 並 於 100 年 起 召 開 節 能 會 議 制 定 節 能 策 略, 並 陸 續 於 近 幾 年 執 行 相 關 方 案, 其 策 略 大 抵 涵 蓋 廠 務 設 施 的 節 能 生 產 設 備 的 節 能 改 善 透 過 排 程 規 劃 提 升 生 產 效 率 降 低 能 源 使 用 更 換 公 用 區 域 節 能 設 備 面 向, 依 據 99 年 盤 查 為 基 準 年 當 年 度 排 放 1,3151 CO 2 公 噸 / 年, 年 則 各 約 排 放 12,829CO 2 公 噸 / 年 11,000CO 2 公 噸 / 年, 分 別 約 減 少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322CO 2 公 噸 / 年 與 2,151CO 2 公 噸 / 年, 降 低 溫 室 氣 體 排 放 量 比 例 為 2.45% 與 19.55%, 於 此 同 時 公 司 獲 利 與 營 收 亦 同 步 成 長, 本 公 司 後 續 已 依 環 境 政 策 對 碳 足 跡 與 碳 權 進 行 規 劃, 將 逐 年 落 實 相 關 作 業 五 勞 資 關 係 ( 一 ) 公 司 各 項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進 修 訓 練 退 休 制 度 與 其 實 施 情 形, 以 及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與 各 項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情 形 : 1. 福 利 措 施 進 修 訓 練 與 其 實 施 情 形 本 公 司 設 有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以 推 行 各 項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 急 難 救 助 年 節 贈 禮 及 團 隊 活 動 等 在 訓 練 方 面, 每 年 編 定 符 合 公 司 所 需 之 年 度 教 育 訓 練 計 劃, 同 時 編 64
69 列 教 育 訓 練 費 用 預 算, 做 為 員 工 進 修 及 提 升 專 業 知 識 使 用 一 Ο 二 年 度 員 工 進 修 與 訓 練 資 料 : 課 程 名 稱 班 次 數 總 人 次 總 時 數 總 費 用 ( 元 ) 新 進 人 員 訓 練 專 業 職 能 訓 練 , ,055 通 識 訓 練 ,486 94,135 自 我 啟 發 ,000 合 計 128 1,393 4, ,190 與 財 務 資 訊 透 明 有 關 人 員, 其 取 得 主 管 機 關 指 明 之 相 關 證 照 情 形 : (1) 本 公 司 財 會 主 管 參 加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舉 辦 之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財 會 主 管 專 業 認 證 認 證 合 格 並 持 續 進 修 (2) 本 公 司 財 會 主 管 取 得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頒 發 之 證 券 營 業 員 證 照 (3) 本 公 司 財 會 主 管 取 得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頒 發 之 證 券 期 貨 員 證 照 (4) 本 公 司 財 務 人 員 參 加 內 部 稽 核 協 會 舉 辦 之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稽 核 人 員 認 證 合 格 並 持 續 進 修 (5) 本 公 司 稽 核 主 管 取 得 證 券 暨 期 貨 市 場 發 展 基 金 會 舉 辦 之 企 業 內 部 控 制 基 本 能 力 測 驗 合 格 2. 退 休 制 度 與 實 施 情 形 本 公 司 依 據 勞 動 基 準 法 訂 定 離 職 退 休 管 理 辦 法, 涵 蓋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明 定 退 休 條 件 給 付 標 準 及 申 請 程 序 等 事 宜, 並 依 法 成 立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每 月 提 撥 退 休 金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中 央 信 託 局 ; 自 94 年 7 月 1 日 起 配 合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原 適 用 該 辦 法 之 員 工 全 數 選 擇 適 用 新 制 後 之 服 務 年 資 或 新 制 施 行 後 到 職 之 員 工 其 服 務 年 資 改 採 確 定 提 撥 制, 其 退 休 金 之 給 付 由 本 公 司 按 月 以 不 低 於 6% 提 繳 退 休 金, 儲 存 於 勞 工 退 休 金 個 人 專 戶 3.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與 各 項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情 形 本 公 司 有 關 勞 資 關 係 之 措 施 及 規 定, 均 以 相 關 法 令 為 基 礎, 且 本 公 司 一 向 秉 持 自 主 管 理 全 員 參 與 之 經 營 方 式, 每 個 部 門 主 管 與 部 屬 之 間, 均 透 過 定 期 之 業 務 會 議 教 育 訓 練 有 效 溝 通, 故 勞 資 關 係 良 好, 無 爭 議 發 生 4. 工 作 環 境 與 員 工 人 身 安 全 的 保 護 措 施 公 司 每 季 定 期 召 開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邀 集 各 單 位 主 管 與 員 工 代 表 共 同 參 予 工 安 衛 環 保 消 防 等 作 業 相 關 工 作 報 告, 並 針 對 各 項 環 安 衛 管 理 辦 法 執 行 缺 失 進 行 討 論 改 進, 公 司 亦 取 得 並 持 續 推 行 ISO14001 ISO 系 統 針 對 員 工 健 康 每 年 定 期 舉 辦 健 康 檢 查 進 行 健 康 管 理 並 安 排 健 康 講 座 與 醫 師 諮 詢 活 動 以 期 增 進 員 工 健 康 每 年 舉 辦 兩 次 消 防 演 練 針 對 滅 火 緊 急 逃 生 做 相 關 演 練 確 保 危 急 時 員 工 安 全 能 有 足 夠 認 知, 並 於 化 學 危 害 區 域 配 置 相 關 緊 急 應 變 器 材 維 持 工 作 安 全, 為 降 低 員 工 65
70 工 作 傷 害 機 率 並 防 止 再 發, 於 事 故 發 生 後 進 行 妥 善 之 事 故 調 查 報 告, 並 進 行 相 關 事 件 案 例 宣 導 工 作 環 境 每 年 進 行 兩 次 檢 測, 針 對 高 危 害 區 域 給 予 適 當 安 全 防 護 設 備, 檢 討 該 區 域 是 否 能 進 行 本 質 安 全 改 善 相 關 業 務 執 行 人 員 如 有 從 事 特 殊 作 業 如 有 機 溶 劑 特 定 化 學 物 質 等, 皆 定 期 安 排 進 行 回 訓 作 業, 確 保 工 作 上 有 足 夠 安 全 認 知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設 施 檢 測 執 行 費 用 共 計 535 仟 元 (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因 勞 資 糾 紛 所 遭 受 之 損 失, 並 揭 露 目 前 及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之 估 計 金 額 與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平 時 即 重 視 員 工 福 利, 提 供 良 好 之 工 作 環 境, 並 強 調 員 工 雙 向 溝 通, 勞 資 關 係 和 諧, 共 同 為 公 司 之 成 長 而 努 力 不 懈, 公 司 業 績 蒸 蒸 日 上, 因 此 本 公 司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公 開 說 明 書 刊 印 日 止 無 重 大 勞 資 糾 紛 六 重 要 契 約 契 約 性 質 當 事 人 契 約 起 迄 日 期 主 要 內 容 限 制 條 款 技 術 與 專 利 實 施 日 商 富 士 通 Component 株 式 會 社 技 術 提 供 與 專 利 使 用 授 權 無 66
71 陸 財 務 概 況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 一 )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資 料 : 項 年 1.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當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3 月 31 日 度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2) 目 流 動 資 產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444, , ,853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308, , ,026 無 形 資 產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 其 他 資 產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43,774 23,028 12,006 資 產 總 額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798, ,139 1,042,573 分 配 前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85, , ,695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後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85, , ,028 非 流 動 負 債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724 1,314 1,005 分 配 前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86, , ,700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後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86, , ,700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611, , ,873 股 本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571, , ,950 資 本 公 積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40,335 53,314 54,390 保 盈 留 分 配 前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00,330) 92, ,533 餘 分 配 後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00,330) 92, ,533 其 他 權 益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庫 藏 股 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非 控 制 權 益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權 總 益 分 配 前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611, , ,873 額 分 配 後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611, , ,873 註 1: 上 開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尚 未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故 不 適 用 註 2:103 年 3 月 31 財 務 資 料 係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在 案 67
72 項 目 2. 簡 明 綜 合 損 益 表 單 位 : 除 每 股 盈 餘 為 元 外, 其 他 為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當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3 月 31 日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2) 營 業 收 入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830, , ,688 營 業 毛 利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99, ,148 89,096 營 業 損 益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21, ,178 65,819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457) 10,942 5,644 稅 前 淨 利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20, ,120 71,463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4,682 96,367 59,266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本 期 淨 利 ( 損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4,682 96,367 59,266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2,621 (1,398) 0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7,303 94,969 59,266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7,303 94,969 59,266 淨 利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7,303 94,969 59,266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每 股 盈 餘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註 1: 上 開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尚 未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故 不 適 用 註 2:103 年 3 月 31 財 務 資 料 係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在 案 68
73 ( 二 )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損 益 表 資 料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 1.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項 度 目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流 動 資 產 537, , , ,479 不 適 用 基 金 及 投 資 不 適 用 固 定 資 產 402, , , ,130 不 適 用 無 形 資 產 10,313 6,321 3,065 1,664 不 適 用 其 他 資 產 56,017 73,677 43,462 33,659 不 適 用 資 產 總 額 1,005,604 1,040, , ,932 不 適 用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前 341, , , ,475 不 適 用 分 配 後 341, , , ,475 不 適 用 長 期 負 債 66, , 不 適 用 其 他 負 債 2,061 2,339 1,498 0 不 適 用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前 409, , , ,475 不 適 用 分 配 後 449, , , ,475 不 適 用 股 本 520, , , ,750 不 適 用 資 本 公 積 - 129, , ,335 不 適 用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前 77,197 (21,895) (110,725) (97,628) 不 適 用 分 配 後 37,174 (21,895) (110,725) (97,628) 不 適 用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益 不 適 用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不 適 用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987) (2,627) (2,061) - 不 適 用 股 東 權 益 分 配 前 596, , , ,457 不 適 用 總 額 分 配 後 556, , , ,457 不 適 用 註 : 上 開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69
74 2. 簡 明 損 益 表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年 度 單 位 : 除 每 股 盈 餘 為 元 外, 其 他 為 新 台 幣 仟 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 項 目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766, , , ,715 不 適 用 營 業 毛 利 119,743 71,111 43,297 98,324 不 適 用 營 業 損 益 23,599 (50,238) (55,166) 19,908 不 適 用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6,734 3,668 2,871 1,414 不 適 用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5,383 17,717 8,860 2,871 不 適 用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損 益 24,950 (64,287) (61,155) 18,451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損 益 43,277 (59,069) (88,830) 13,097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停 業 部 門 損 益 不 適 用 非 常 損 益 不 適 用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不 適 用 本 期 損 益 43,277 (59,069) (88,830) 13,097 不 適 用 每 股 盈 餘 0.83 (1.06) (1.55) 0.23 不 適 用 註 : 上 開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 三 ) 最 近 五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及 查 核 意 見 : 年 度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意 見 98 年 度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蔡 松 棋 呂 觀 文 無 保 留 意 見 99 年 度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蔡 松 棋 呂 觀 文 無 保 留 意 見 100 年 度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王 照 明 修 正 式 無 保 留 意 見 101 年 度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王 照 明 無 保 留 意 見 102 年 度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王 照 明 無 保 留 意 見 70
75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1. 財 務 分 析 年 度 ( 註 1) 分 析 項 目 ( 註 3) 財 務 結 構 (%)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槓 桿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當 年 度 截 至 103 年 3 月 31 日 ( 註 2)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23.36% 26.32% 24.53%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 % % 流 動 比 率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 % %% 速 動 比 率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 NA NA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次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資 產 報 酬 率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82% 10.81% 5.85% 權 益 報 酬 率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2.44% 14.41% 7.84%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3.55% 20.16% 12.31% 純 益 率 ( %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77% 10.77% 19.32% 每 股 盈 餘 ( 元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72.29% NA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75.72% % NA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1.33% 16.79% NA 營 運 槓 桿 度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財 務 槓 桿 度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請 說 明 最 近 二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變 動 原 因 ( 若 增 減 變 動 未 達 20% 者 可 免 分 析 ) 財 務 結 構 :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增 加, 主 要 係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金 額 減 少 所 致 償 債 能 力 : 速 動 比 率 增 加, 主 要 係 102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入 所 致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增 加, 主 要 係 102 年 度 無 利 息 支 出 所 致 經 營 能 力 : 應 收 帳 款 週 轉 率 ( 率 ) 增 加, 主 要 係 102 年 度 收 款 交 易 條 件 月 結 30 天 天 期 比 重 較 101 年 度 增 加 所 致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次 ) 增 加, 主 要 係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金 額 減 少 所 致 獲 利 能 力 : 資 產 報 酬 率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稅 前 純 益 佔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純 益 率 及 每 股 盈 餘 增 加, 係 因 102 年 度 淨 利 較 101 年 度 增 加 所 致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及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增 加, 係 因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入 增 加 所 致 槓 杆 度 : 營 運 槓 桿 度 減 少, 主 要 係 營 業 利 益 增 加 所 致 註 1: 上 開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尚 未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故 不 適 用 註 2:102 年 3 月 31 財 務 資 料 係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在 案 71
76 註 3: 財 務 分 析 計 算 公 式 如 下 所 列 :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權 益 總 額 + 非 流 動 負 債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權 益 總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損 益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6.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 營 業 利 益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72
77 2. 財 務 分 析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年 度 ( 註 1)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分 析 項 目 ( 註 2) 98 年 度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財 務 結 構 (%)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槓 桿 度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40.71% 34.98% 28.06% 22.99% 不 適 用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 % % 流 動 比 率 % % % % 速 動 比 率 % %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122.16) (76.9)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不 適 用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不 適 用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不 適 用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不 適 用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不 適 用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不 適 用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不 適 用 資 產 報 酬 率 (%) 4.74% (5.74)% (9.45)% 1.62% 不 適 用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7.53% (9.28)% (13.98)% 2.17% 不 適 用 占 實 收 營 業 利 益 4.54% (8.79)% (9.65)% 3.48% 不 適 用 資 本 比 率 (%) 稅 前 純 益 4.80% (11.24)% (10.70)% 3.23% 不 適 用 純 益 率 ( % ) 5.65% (6.07)% (9.85)% 1.58% 不 適 用 每 股 盈 餘 ( 元 ) 0.83 (1.06) (1.55) 0.23 不 適 用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20.47% 15.74% (0.90)% 73.13% 不 適 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97.01% 77.02% 67.60% 74.18% 不 適 用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7.50% 0.10% (0.19)% 11.21% 不 適 用 營 運 槓 桿 度 (4.94) (4.72) 不 適 用 財 務 槓 桿 度 不 適 用 請 說 明 最 近 二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變 動 原 因 ( 若 增 減 變 動 未 達 20% 者 可 免 分 析 ) 註 1: 上 開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73
78 註 2: 財 務 分 析 計 算 公 式 如 下 所 列 :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 長 期 負 債 )/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3) 營 業 利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 營 業 利 益 / 期 末 實 收 資 本 額 (4)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 稅 前 利 益 / 期 末 實 收 資 本 額 (5)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6)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淨 利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5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5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它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6. 槓 桿 度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營 業 利 益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74
79 三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茲 准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書 董 事 會 造 送 本 公 司 一 Ο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業 經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及 王 照 明 會 計 師 查 核 完 竣, 連 同 營 業 報 告 書 暨 盈 餘 分 配 案 等 各 項 表 冊, 經 本 監 察 人 審 查 完 竣, 認 為 尚 無 不 符, 爰 依 公 司 法 第 二 一 九 條 之 規 定, 備 具 報 告 書, 報 請 鑒 核 此 致 本 公 司 一 Ο 三 年 股 東 常 會 監 察 人 : 旺 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監 察 人 : 監 察 人 : 中 華 民 國 一 Ο 三 年 三 月 十 九 日 75
80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 詳 第 94 頁 至 第 142 頁 五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 不 適 用 六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 無 76
81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一 財 務 狀 況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差 異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項 目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444, ,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308, ,048 (68,101) (22) 無 形 資 產 1, (812) (49) 其 他 資 產 43,774 23,028 (20,746) (47) 資 產 總 額 798, , , 流 動 負 債 185, ,014 72, 非 流 動 負 債 724 1, 負 債 總 額 186, ,328 72, 股 本 571, ,230 8,480 1 資 本 公 積 140,335 53,314 (87,021) (62)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987) (100) 保 留 盈 餘 (101,317) 92, , 權 益 總 額 611, , , 重 大 變 動 項 目 說 明 :( 增 減 變 動 比 率 逾 20% 且 其 變 動 金 額 達 一 仟 萬 元 者 ) ( 一 ) 流 動 資 產 增 加 : 主 要 係 102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入 所 致 ( 二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主 要 係 102 年 度 提 列 折 舊 及 無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所 致 ( 三 ) 其 他 資 產 減 少 : 主 要 係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減 少 所 致 ( 四 ) 流 動 負 債 增 加 : 主 要 係 應 付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增 加 所 致 ( 五 ) 資 本 公 積 減 少 : 主 要 係 102 年 度 以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所 致 ( 六 )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 主 要 係 102 年 度 以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及 獲 利 增 加 所 致 註 : 上 開 最 近 二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77
82 二 財 務 績 效 ( 一 ) 財 務 績 效 比 較 分 析 表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項 目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增 ( 減 ) 金 額 變 動 比 例 (%) 營 業 收 入 830, ,677 63,962 8 營 業 成 本 731, ,529 (22,859) (3) 營 業 毛 利 99, ,148 86, 營 業 費 用 77,558 80,970 3,412 4 營 業 利 益 21, ,178 83,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1,457) 10,942 12, 稅 前 淨 利 20, ,120 95, 所 得 稅 利 益 ( 費 用 ) (5,630) (19,753) 14, 稅 後 淨 利 14,682 96,367 81,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2,621 (1,398) (4,019) (153) 本 期 綜 合 利 益 17,303 94,969 77, 重 大 變 動 項 目 說 明 :( 增 減 變 動 比 率 逾 20% 者 及 其 變 動 金 額 達 五 百 萬 元 者 ) 1. 營 業 毛 利 增 加 : 主 要 係 因 102 年 度 產 品 銷 售 組 合 改 善 與 良 率 提 升 所 致 2. 營 業 利 益 增 加 : 主 要 係 因 102 年 度 營 業 毛 利 增 加 所 致 3.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增 加 : 主 要 係 其 他 收 入 及 兌 換 利 益 增 加 所 致 4. 所 得 稅 費 用 增 加 : 主 要 係 102 年 度 獲 利, 稅 前 淨 利 增 加 所 致 5. 稅 前 淨 利 稅 後 淨 利 及 本 期 綜 合 利 益 增 加 : 主 要 係 營 業 毛 利 及 營 業 外 收 入 增 加 所 致 6. 預 期 未 來 一 年 度 銷 售 數 量 與 其 依 據 : 預 期 未 來 一 年 銷 售 數 量 仍 將 穩 定 成 長, 主 要 係 依 據 產 業 動 向 及 公 司 未 來 之 發 展 方 向, 相 關 市 場 研 究 分 析 請 參 閱 本 年 報 之 伍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78
83 ( 二 ) 行 業 特 殊 性 的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KPI): 績 效 指 標 的 設 定 大 致 分 為 財 務 面 客 戶 面 流 程 面 以 及 組 織 成 長 與 學 習 面, 但 此 四 個 構 面 係 以 本 公 司 經 營 理 念 與 策 略 目 標 為 中 心 向 外 展 延 的 各 個 績 效 指 標, 而 此 一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來 自 組 核 心 由 內 而 外, 由 上 而 下 的 績 效 指 標 展 延 本 公 司 財 務 績 效 指 標 (KPI) 包 括 : 營 收 負 債 比 營 業 週 期 ( 應 收 帳 款 週 轉 天 數 + 存 貨 週 轉 天 數 = 應 付 帳 款 週 轉 天 數 ) 固 定 ( 總 ) 資 產 週 轉 率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純 利 率 及 EPS 本 公 司 除 定 期 檢 視 比 較 同 行 間 的 財 務 績 效 指 標 ( 如 下 各 項 財 務 分 析 ) 外, 並 設 定 非 財 務 指 標 (KPI), 以 隨 時 掌 握 本 公 司 競 爭 優 勢 以 及 業 界 動 態 本 公 司 與 同 行 間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KPI) 包 括 : 市 佔 率 製 程 良 率 產 品 別 佔 營 收 比 率 品 質 成 本 客 戶 滿 意 度. 等, 透 過 收 集 一 連 串 資 料 與 分 析, 以 確 保 本 公 司 在 同 業 中 取 得 競 爭 優 勢 負 債 佔 資 產 比 率 30% 應 收 帳 款 週 轉 天 數 80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10% 營 業 利 益 占 實 收 流 動 比 率 250% 應 付 帳 款 週 轉 天 數 90 6% 資 本 額 比 率 長 期 資 金 佔 不 動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200% 存 貨 週 轉 天 數 50 5% 資 本 額 比 率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200% 營 業 週 期 40 純 益 率 5%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1 3 每 股 稅 前 盈 餘 1.5 備 週 轉 率 三 現 金 流 量 ( 一 ) 最 近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分 析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增 減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項 目 金 額 %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出 ) 134, ,361 99,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出 ) (13,539) (14,818) 1,279 9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出 ) 0 15,137 15,137 NA 最 近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之 主 要 原 因 : (1) 營 業 活 動 現 金 流 入 增 加 : 主 要 係 因 102 年 度 營 運 獲 利 所 致 (2) 投 資 活 動 現 金 流 出 增 加 : 主 要 係 因 102 年 度 增 加 資 本 支 出 所 致 (3) 籌 資 活 動 現 金 流 入 增 加 : 主 要 係 因 102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執 行 轉 換 所 致 ( 二 ) 流 動 性 不 足 之 改 善 計 劃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尚 無 現 金 流 動 性 不 足 之 情 形 79
84 ( 三 ) 未 來 一 年 現 金 流 動 性 分 析 : 預 計 全 年 來 期 初 預 計 全 年 現 自 營 業 活 動 現 金 餘 額 金 流 出 量 淨 現 金 流 量 預 計 現 金 剩 餘 ( 不 足 ) 數 額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預 計 現 金 不 足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投 資 計 劃 理 財 計 劃 473, ,000 (105,000) 571, 未 來 一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變 動 情 形 分 析 (1) 營 業 活 動 : 預 期 民 國 103 年 在 正 常 營 運 情 況 下, 營 業 活 動 應 可 持 續 產 生 現 金 流 入, 預 計 現 金 流 入 為 203,000 仟 元 (2) 投 資 及 理 財 活 動 : 預 期 民 國 103 年 需 支 付 現 金 股 利 及 購 置 機 器 設 備 款 項, 故 產 生 投 資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出 約 105,000 仟 元 所 致 2. 預 計 現 金 不 足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及 流 動 性 分 析 : 無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 一 )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及 其 運 用 情 形 : 無 ( 二 ) 預 期 可 能 產 生 效 益 : 無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畫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 一 ) 轉 投 資 政 策 : 不 適 用 ( 二 ) 轉 投 資 獲 利 或 虧 損 情 形 : 不 適 用 ( 三 )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畫 : 不 適 用 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風 險 事 項 之 評 估 ( 一 ) 本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之 組 織 與 運 作 : 1. 風 險 管 理 之 政 策 : 本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乃 以 穩 健 經 營, 保 證 營 運 安 全 為 前 提, 追 求 獲 利 與 風 險 的 平 衡 發 展, 以 創 造 最 大 的 股 東 投 資 價 值, 保 障 全 體 股 東 債 權 人 及 員 工 之 權 益 80
85 2. 風 險 管 理 組 織 架 構 : 董 事 會 經 營 階 層 稽 核 室 管 理 階 層 風 險 管 理 部 門 3. 風 險 管 理 組 織 之 權 責 範 圍 : 組 織 名 稱 權 責 範 圍 董 事 會 對 公 司 目 前 及 未 來 發 展 所 承 擔 之 風 險 進 行 了 解 及 認 可, 了 解 風 險 督 導 運 作 流 程 是 否 得 當, 並 使 風 險 與 承 擔 風 險 之 意 願 相 結 合 訂 定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界 定 管 理 階 層 職 責 並 訂 定 實 施 目 標 ; 經 營 階 層 確 認 各 管 理 階 層 所 提 出 之 風 險 評 估 結 果 及 其 因 應 策 略, 每 年 定 期 向 董 事 會 報 告 風 險 評 估 之 結 果 及 其 對 策 管 理 階 層 定 期 評 估 其 所 面 臨 之 目 標 作 業 可 能 發 生 之 風 險, 並 提 出 經 營 階 層 可 接 受 之 因 應 策 略 設 計 風 險 評 估 標 準, 協 助 各 部 門 定 期 進 行 風 險 評 估, 對 其 風 險 管 理 部 門 評 估 結 果 進 行 查 核, 並 將 各 部 門 評 估 結 果 彙 總 向 經 營 階 層 提 出 報 告 ; 透 過 溝 通 與 訓 練 方 式, 提 昇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能 力 4. 本 公 司 風 險 評 估 作 業 於 每 年 定 期 辦 理, 如 遇 有 突 發 性 而 無 法 預 知 之 新 增 重 大 風 險, 則 及 時 應 變 處 理 對 於 重 大 風 險 則 於 業 務 會 議 時 持 續 監 控 追 蹤 及 檢 討, 以 因 應 環 境 之 變 動 ( 二 ) 利 率 匯 率 變 動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對 公 司 損 益 之 影 響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茲 列 示 本 公 司 年 度 利 息 收 支 以 及 匯 兌 損 益 占 本 公 司 營 業 收 入 情 形 如 下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目 /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淨 利 息 收 入 ( 支 出 )(A)( 註 ) 216 2,030 兌 換 利 益 ( 損 失 ) 淨 額 (B) 327 6,673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C) 830, ,677 (A)/(C) 0.03% 0.23% (B)/(C) 0.04% 0.75% 註 : 係 當 年 度 利 息 收 入 減 利 息 支 出 後 之 淨 額 1. 利 率 變 動 影 響 :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淨 利 息 收 入 為 216 仟 元, 占 該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0.03%,102 年 度 淨 利 息 收 入 為 2,030 仟 元, 占 該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0.23%, 由 此 可 見 利 息 收 支 占 本 公 司 營 收 甚 微 展 望 未 來, 預 期 將 維 持 低 利 率 走 勢, 本 公 司 仍 會 密 切 注 意 全 球 經 濟 81
86 發 展 情 勢, 適 時 調 整 本 公 司 資 金 運 用 情 形 2. 匯 率 變 動 影 響 : 本 公 司 101 年 度 兌 換 利 益 為 327 仟 元, 占 該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0.04%,102 年 度 兌 換 利 益 為 6,673 仟 元, 占 該 年 度 營 業 收 入 0.75%, 兌 換 損 益 占 營 收 比 重 甚 小 在 面 對 匯 率 變 動 因 應 措 施 上, 因 本 公 司 收 款 幣 別 係 以 美 元 日 幣 為 主, 原 物 料 付 款 及 費 用 付 款 則 以 新 台 幣 日 幣 美 元 為 主, 故 藉 由 外 幣 收 付 款 互 抵 以 縮 小 淨 外 幣 部 位, 產 生 自 然 避 險 之 效 果 針 對 未 達 自 然 避 險 的 部 位, 本 公 司 與 主 要 往 來 銀 行 保 持 密 切 聯 繫, 充 分 掌 握 外 匯 市 場 變 化 情 形, 做 為 從 事 外 幣 市 場 避 險 操 作 之 依 據 3. 通 貨 膨 脹 影 響 : 由 於 美 國 實 施 低 利 政 策 及 全 球 經 濟 成 長 趨 緩, 通 貨 膨 脹 前 景 具 高 度 不 確 定 性, 因 此 本 公 司 將 密 切 注 意 原 物 料 價 格 變 化 情 形, 必 要 時 得 適 當 調 整 產 品 售 價 或 使 用 替 代 性 原 物 料, 以 降 低 對 本 公 司 營 運 之 影 響 並 進 行 成 本 撙 節 計 劃, 以 強 化 競 爭 力 ( 三 )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之 政 策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財 務 操 作 係 以 保 守 穩 健 為 原 則, 並 不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截 至 目 前, 本 公 司 無 資 金 貸 與 及 背 書 保 證 之 情 事 ; 本 公 司 為 適 度 降 低 匯 率 風 險 而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操 作 以 規 避 匯 率 風 險, 並 依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之 規 定 辦 理, 及 時 且 正 確 公 告 相 關 資 訊 本 公 司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主 要 係 以 匯 率 避 險 為 主, 並 未 從 事 投 機 性 交 易, 故 不 會 產 生 重 大 的 獲 利 或 虧 損 ( 四 ) 未 來 研 發 計 畫 及 預 計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 1. 未 來 研 發 計 畫 : 現 有 主 力 產 品 四 線 電 阻 式 觸 控 面 板 除 了 提 升 產 品 品 質 外, 未 來 研 發 計 劃 將 針 對 客 戶 特 殊 設 計 需 求 之 產 品 的 對 應, 如 落 摔 衝 擊 防 水 在 陽 光 下 使 用 的 抗 紫 外 光 及 抗 反 射 以 及 低 反 射 輕 入 力 及 窄 邊 寬 等 技 術 做 重 點 開 發, 以 提 高 產 品 信 賴 性 電 容 式 觸 控 面 板 部 份 除 了 將 現 行 技 術 再 提 升 外, 也 將 針 對 低 價 產 品 窄 邊 寬 細 線 路 技 術 開 發 大 尺 寸 觸 控 面 板 應 用 超 厚 玻 璃 及 軟 性 觸 控 面 板 等 產 品 開 發 以 提 升 競 爭 力 另 外 也 會 針 對 低 阻 抗 之 新 導 電 膜 材 料 進 行 開 發 及 導 入, 並 開 發 新 產 品 用 途 如 軍 用 規 格 健 身 運 動 及 戶 外 休 閒 等 衍 生 出 來 的 相 關 產 品, 來 增 加 產 品 多 樣 性 及 選 擇 性 2. 預 計 投 入 研 發 費 用 : 本 公 司 102 年 度 研 發 費 用 為 41,367 仟 元, 關 於 研 發 費 用 金 額 投 入 已 依 新 產 品 開 發 進 度 逐 步 編 列, 預 計 103 年 度 研 發 費 用 為 45,000 仟 元, 未 來 隨 營 業 額 的 成 長, 將 可 逐 步 提 高 年 度 研 發 費 用, 藉 以 支 持 未 來 研 發 計 劃, 增 加 本 公 司 市 場 上 競 爭 力 82
87 3. 最 近 年 度 研 發 投 資 計 畫 及 進 度 應 再 投 入 開 發 經 費 預 計 完 成 量 產 時 間 及 未 來 研 發 成 功 主 要 影 響 因 素 : 應 再 投 未 來 研 發 成 完 成 量 最 近 年 度 計 畫 目 前 進 度 入 開 發 功 主 要 影 響 產 時 間 經 費 因 素 NLS 感 應 基 板 及 其 應 用 之 觸 控 面 板 專 利 取 得 導 電 油 墨 開 發 400 萬 104 年 Q1 NLS 感 應 基 板 結 構 設 計 新 型 奈 米 銀 導 電 膜 結 構 之 觸 控 面 板 開 發 計 畫 奈 米 銀 材 料 開 發 導 電 材 料 加 工 技 術 500 萬 103 年 Q2 奈 米 銀 材 料 塗 布 技 術 掌 控 ( 五 )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除 日 常 營 運 均 依 循 國 內 外 相 關 法 令 規 範 辦 理 外, 並 隨 時 注 意 國 內 外 政 策 發 展 趨 勢 及 法 規 變 動 情 況, 以 充 份 掌 握 並 因 應 市 場 環 境 變 化, 故 最 近 年 度 國 內 外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並 未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 六 ) 科 技 改 變 及 產 業 變 化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市 場 大 環 境 變 化 對 消 費 性 產 品 的 需 求 波 動 巨 大, 本 公 司 將 營 業 項 目 分 散 於 各 種 產 品 的 應 用 上, 尤 其 是 中 大 尺 寸 的 產 品 供 應 居 多, 較 不 易 受 單 一 產 業 景 氣 的 影 響 而 有 所 變 動 因 應 措 施 : 1. 針 對 與 競 爭 廠 商 同 質 性 高 的 產 品 (F/G 4wire 10 吋 以 下 ), 以 生 產 客 製 程 度 高 及 利 基 型 之 市 場 為 主, 再 配 合 良 好 的 服 務 差 別 訂 價 及 品 質 優 勢, 爭 取 訂 單 2. 與 ODM 廠 商 及 終 端 系 統 組 裝 客 戶 保 持 密 切 的 合 作 3. 提 高 供 應 玻 璃 式 薄 膜 式 投 射 電 容 等 產 品 占 營 收 比 重, 期 能 提 供 客 戶 多 樣 性 之 產 品 需 求 ( 七 ) 企 業 形 象 改 變 對 企 業 危 機 管 理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來, 企 業 形 象 良 好, 遵 守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積 極 推 動 各 項 品 質 認 證, 同 時 保 持 和 諧 之 勞 資 與 地 方 關 係, 以 持 續 維 持 優 良 企 業 形 象, 近 年 來 並 無 任 何 影 響 企 業 形 象 之 情 事 ( 八 ) 進 行 併 購 之 預 期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不 適 用 ( 九 ) 擴 充 廠 房 之 預 期 效 益 可 能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為 因 應 觸 控 式 面 板 產 業 成 長 之 需 求, 已 陸 續 完 成 生 產 線 的 擴 增 可 能 風 險 為 市 場 供 過 於 求 ; 本 公 司 除 積 極 拓 展 客 源 外, 並 積 極 開 發 中 小 尺 寸 電 阻 式 應 用 及 玻 璃 式 薄 膜 式 投 射 電 容 觸 控 面 板 技 術, 此 外, 致 力 提 升 生 產 效 率 以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以 充 分 運 用 現 在 產 能, 發 揮 最 大 經 濟 規 模 效 益 83
88 ( 十 ) 進 貨 或 銷 貨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進 貨 對 象 分 散, 供 貨 廠 商 遍 及 國 內 外, 故 無 進 貨 集 中 之 問 題 ; 銷 貨 主 要 為 國 內 外 代 理 商 及 生 產 工 控 資 訊 通 訊 航 太 產 品 等 客 戶 本 公 司 生 產 之 觸 控 面 板 涵 蓋 大 中 小 各 不 同 尺 寸, 並 以 利 潤 較 高 的 中 大 尺 寸 觸 控 面 板 為 主, 相 較 於 其 他 觸 控 面 板 廠 商 多 以 價 格 競 爭 較 激 烈 之 中 小 尺 寸 為 主, 本 公 司 利 潤 相 對 較 穩 定, 不 易 受 單 一 產 業 變 動 所 影 響, 除 單 一 代 理 商 敦 吉 科 技 因 營 運 規 模 相 對 較 大 及 成 長 需 求 致 總 銷 售 比 例 達 20% 以 上 外, 應 無 銷 貨 過 度 集 中 之 情 形 及 風 險 ( 十 一 )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股 權 之 大 量 移 轉 或 更 換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法 人 董 事 日 商 富 士 通 COMPONENT 株 式 會 社 因 轉 讓 持 股 低 於 選 任 時 二 分 之 一, 故 於 103 年 3 月 10 日 自 然 解 除 董 事 席 次 ; 但 並 未 因 其 辭 任 董 事 身 分 而 在 產 品 銷 售 及 技 術 的 合 作 上 有 所 影 響 ; 本 屆 董 事 任 期 至 103 年 6 月, 故 將 於 本 次 股 東 常 會 配 合 董 事 全 面 改 選, 以 彌 補 董 事 席 次 之 空 缺 ( 十 二 ) 經 營 權 之 改 變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 十 三 ) 訴 訟 或 非 訟 事 件 : 1. 公 司 已 判 決 確 定 或 尚 在 繫 屬 中 之 重 大 訴 訟 非 訟 或 行 政 爭 訟 事 件, 其 結 果 可 能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者, 應 揭 露 其 系 爭 事 實 標 的 金 額 訴 訟 開 始 日 期 主 要 涉 訟 當 事 人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處 理 情 形 : 無 2.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實 質 負 責 人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及 從 屬 公 司 已 判 決 確 定 或 目 前 尚 在 繫 屬 中 之 重 大 訴 訟 非 訟 或 行 政 爭 訟 事 件, 其 結 果 可 能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者, 應 揭 露 其 系 爭 事 實 標 的 金 額 訴 訟 開 始 日 期 主 要 涉 訟 當 事 人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之 處 理 情 形 : 無 ( 十 四 ) 其 他 重 要 風 險 及 因 應 措 施 : 無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 ( 一 )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及 原 則, 請 參 閱 後 附 財 務 報 告 之 附 註 四 ( 二 ) 年 報 所 使 用 的 會 計 原 則 是 否 與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會 計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一 致, 請 參 閱 後 附 財 務 報 告 之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及 附 註 四 ( 三 ) 資 產 減 損 之 會 計 處 理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價 值 時,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一 項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或 其 使 用 價 值, 兩 者 較 高 者 當 以 前 年 度 認 列 資 產 減 損 之 情 況 不 存 在 時, 則 在 以 前 年 度 提 列 損 失 金 額 之 範 圍 內 予 以 迴 轉 84
89 資 產 減 損 說 明 如 下 : 認 列 於 損 益 表 部 分 認 列 於 股 東 權 益 部 分 102 年 度 減 損 損 失 - 機 器 設 備 $ - $ 年 度 減 損 損 失 - 機 器 設 備 $ - $ - ( 四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方 法 及 年 限 1.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 化 2. 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 單 獨 資 產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應 除 列 所 有 其 他 維 修 費 用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3.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後 續 衡 量 採 成 本 模 式, 除 土 地 不 提 折 舊 外, 其 他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以 直 線 法 計 提 折 舊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各 項 組 成 若 屬 重 大, 則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4.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若 殘 值 及 耐 用 年 限 之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或 資 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8 號 會 計 政 策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及 錯 誤 之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規 定 處 理 各 項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如 下 : 機 器 設 備 3 年 ~ 7 年 辦 公 設 備 5 年 租 賃 改 良 5 年 ~ 8 年 其 他 設 備 3 年 ~ 10 年 ( 五 ) 資 產 負 債 評 價 科 目 提 列 方 式 的 評 估 依 據 及 基 礎 1. 備 抵 呆 帳 本 公 司 備 抵 呆 帳 評 估 基 礎 係 依 據 客 戶 之 應 收 帳 款 帳 齡 分 析 信 用 評 等 及 經 濟 環 境 等 因 素, 定 期 評 估 應 收 帳 款 之 收 回 可 能 性 定 期 評 估 備 抵 呆 帳 金 額 是 否 適 足, 提 列 政 策 為 逾 齡 二 個 月 以 上 : 信 用 評 等 A B C 提 列 比 率 0% 3% 5% 2. 備 抵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存 貨 按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衡 量, 成 本 依 加 權 平 均 法 決 定 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之 成 本 包 括 原 料 直 接 人 工 其 他 直 接 成 本 及 生 產 相 關 之 製 造 費 用 ( 按 正 常 產 能 分 攤 ), 惟 不 包 括 借 款 成 本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時,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須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相 關 變 動 銷 售 費 用 後 之 餘 額 另, 本 公 司 定 期 於 經 營 管 理 會 議 中 檢 討 存 貨 之 庫 存 狀 況, 依 其 庫 齡 提 列 存 貨 備 抵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之 提 列 政 策 係 分 正 常 品 與 呆 滯 品 兩 部 份 評 價, 茲 將 其 提 列 方 85
90 式 分 述 如 下 : A. 正 常 品 部 分 : 本 公 司 將 正 常 品 存 貨 依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法 評 價, 於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時, 依 據 10 號 公 報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原 物 料 以 重 置 成 本 為 市 價,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及 商 品 存 貨 則 以 淨 變 現 價 值 為 市 價 提 列 存 貨 備 抵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後, 再 就 下 表 庫 齡 提 列 之 比 率 提 列 庫 齡 181 天 ~1 年 之 存 貨 在 有 訂 單 或 是 為 可 共 用 性 材 料 且 未 過 期, 則 視 情 況 調 整 提 列 或 不 提 列 存 貨 備 抵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庫 齡 ( 天 ) 提 列 比 率 181~365 天 50.00% 366 天 以 上 % B. 呆 滯 品 部 分 : 公 司 以 銷 售 觸 控 面 板 電 子 零 件 為 主, 故 公 司 平 時 就 不 再 接 單 或 非 市 場 主 流 之 過 時 損 壞 的 存 貨 調 撥 至 呆 滯 過 時 或 陳 廢 之 待 報 廢 倉, 並 不 分 庫 齡 長 短, 均 提 列 100% 存 貨 備 抵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 六 ) 營 運 部 門 別 資 訊, 請 參 閱 後 附 財 務 報 告 之 附 註 十 四 ( 七 ) 本 公 司 未 採 用 避 險 會 計 ( 八 ) 本 公 司 為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評 核 簽 證 會 計 師 之 獨 立 性 與 適 切 性 及 對 本 公 司 之 貢 獻, 特 制 定 會 計 師 績 效 評 估 辦 法, 並 於 每 年 二 月 底 就 前 一 年 度 會 計 師 之 獨 立 性 及 適 切 性, 參 考 職 業 道 德 規 範 公 報 第 十 條 正 直 公 正 客 觀 及 獨 立 性 及 會 計 師 與 本 公 司 之 溝 通 進 行 評 估, 出 具 會 計 師 績 效 評 核 表, 並 於 最 近 一 次 董 事 會 中 報 告 評 核 結 果 ( 九 ) 股 票 及 存 託 憑 證 以 外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係 以 台 灣 銀 行 每 月 底 外 幣 結 帳 價 格 表 ( 此 為 單 一 匯 率 ) 為 公 允 價 值 之 依 據 1.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除 下 表 所 列 者 外, 本 公 司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帳 款 其 他 應 收 款 應 付 票 據 應 付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 的 帳 面 金 額 係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另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參 閱 後 附 財 務 報 告 之 附 註 十 二 ( 三 ): 86
91 102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金 融 資 產 : 存 出 保 證 金 (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 2,190 $ 2,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金 融 資 產 : 存 出 保 證 金 (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 2,170 $ 2, 年 1 月 1 日 帳 面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金 融 資 產 : 存 出 保 證 金 (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 54 $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1) 本 公 司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包 括 匯 率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及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著 重 於 金 融 市 場 的 不 可 預 測 事 項, 並 尋 求 可 降 低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潛 在 不 利 影 響 本 公 司 使 用 衍 生 性 金 融 工 具 以 規 避 特 定 暴 險, 請 參 閱 後 附 財 務 報 告 之 附 註 六 ( 二 ) 及 ( 七 ) (2) 風 險 管 理 工 作 由 本 公 司 經 營 管 理 部 按 照 董 事 會 核 准 之 政 策 執 行 本 公 司 經 營 管 理 部 透 過 與 公 司 營 運 單 位 密 切 合 作, 負 責 辨 認 評 估 與 規 避 財 務 風 險 董 事 會 對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訂 有 書 面 原 則, 亦 對 特 定 範 圍 與 事 項 提 供 書 面 政 策, 例 如 匯 率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衍 生 性 與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之 使 用, 以 及 剩 餘 流 動 資 金 之 投 資 3.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之 性 質 及 程 度 (1) 市 場 風 險 匯 率 風 險 A.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部 分 銀 行 存 款 及 應 收 / 應 付 款 項 係 以 外 幣 評 價, 因 此 受 多 種 不 同 貨 幣 所 產 生 之 匯 率 風 險, 主 要 為 美 元 日 幣 及 人 民 幣 相 關 匯 率 風 險 來 自 未 來 之 商 業 交 易 及 已 認 列 之 資 產 與 負 債 B.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已 訂 定 政 策, 規 定 公 司 應 透 過 經 營 管 理 部 就 其 整 體 匯 率 風 險 進 行 避 險 為 管 理 來 自 未 來 商 業 交 易 及 已 認 列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匯 率 風 險, 公 司 透 過 經 營 管 理 部 採 用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進 行 當 未 來 商 業 交 易 已 認 列 資 產 或 負 債 係 以 非 該 個 體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之 外 幣 計 價 時, 匯 率 風 險 便 會 產 生 C. 本 公 司 運 用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等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規 避 已 認 列 之 外 幣 資 產 或 負 債 或 高 度 很 有 可 能 發 生 之 預 期 交 易, 以 降 低 匯 率 波 動 所 產 生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及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D. 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具 重 大 匯 率 波 動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如 下 : 87
92 102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金 額 外 幣 ( 仟 元 ) 匯 率 ( 新 台 幣 )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 2, $ 84,277 日 幣 : 新 台 幣 312, ,620 人 民 幣 : 新 台 幣 6, ,274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 $ 9,559 日 幣 : 新 台 幣 236, ,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金 額 外 幣 ( 仟 元 ) 匯 率 ( 新 台 幣 )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 3, $ 103,858 日 幣 : 新 台 幣 121, ,925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 $ 10,336 日 幣 : 新 台 幣 157, , 年 1 月 1 日 帳 面 金 額 外 幣 ( 仟 元 ) 匯 率 ( 新 台 幣 )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 3, $ 106,538 日 幣 : 新 台 幣 106, ,647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 $ 11,020 日 幣 : 新 台 幣 171, ,914 88
93 E. 本 公 司 因 重 大 匯 率 波 動 影 響 之 外 幣 市 場 風 險 分 析 如 下 : 102 年 度 敏 感 度 分 析 變 動 幅 度 影 響 損 益 影 響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1% $ 843 $ - 日 幣 : 新 台 幣 1% 人 民 幣 : 新 台 幣 1%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1% $ 96 $ - 日 幣 : 新 台 幣 1% 年 度 敏 感 度 分 析 變 動 幅 度 影 響 損 益 影 響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1% $ 1,039 $ - 日 幣 : 新 台 幣 1%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1% $ 103 $ - 日 幣 : 新 台 幣 1% 價 格 風 險 由 於 本 公 司 未 持 有 投 資, 因 此 本 公 司 未 有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 風 險 及 商 品 價 格 風 險 之 暴 險 利 率 風 險 A. 本 公 司 之 利 率 風 險 來 自 長 期 借 款 按 浮 動 利 率 發 行 之 借 款 使 本 公 司 承 受 現 金 流 量 利 率 風 險, 部 分 風 險 被 按 浮 動 利 率 持 有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抵 銷 按 固 定 利 率 發 行 之 借 款 則 使 本 公 司 承 受 公 允 價 值 利 率 風 險 B. 本 公 司 模 擬 多 項 方 案 並 分 析 利 率 風 險, 包 含 考 量 再 融 資 現 有 部 位 之 續 約 其 他 可 採 用 之 融 資 和 避 險 等, 以 計 算 特 定 利 率 之 變 動 對 損 益 之 影 響 就 每 個 模 擬 方 案, 所 有 貨 幣 均 係 採 用 相 同 之 利 率 變 動 此 等 模 擬 方 案 僅 運 用 於 計 息 之 重 大 負 債 部 位 89
94 C. 依 模 擬 之 執 行 結 果, 利 率 變 動 10 % 對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稅 後 淨 利 之 最 大 影 響 分 別 為 減 少 $0 及 $7 此 等 模 擬 於 每 季 進 行, 以 確 認 可 能 之 最 大 損 失 係 在 管 理 階 層 所 訂 之 限 額 內 (2) 信 用 風 險 A. 信 用 風 險 係 本 公 司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而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依 內 部 明 定 之 授 信 政 策, 於 訂 定 付 款 及 提 出 交 貨 之 條 款 與 條 件 前, 須 就 其 每 一 新 客 戶 進 行 管 理 及 信 用 風 險 分 析 內 部 風 險 控 管 係 透 過 考 慮 其 財 務 狀 況 過 往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素, 以 評 估 客 戶 之 信 用 品 質 個 別 風 險 之 限 額 係 依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職 務 授 權 表 授 權 相 關 單 位 制 訂, 並 定 期 監 控 信 用 額 度 之 使 用 主 要 信 用 風 險 來 自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衍 生 性 金 融 工 具, 及 存 放 於 銀 行 與 金 融 機 構 之 存 款, 亦 有 來 自 於 顧 客 之 信 用 風 險, 並 包 括 尚 未 收 現 之 應 收 帳 款 對 銀 行 及 金 融 機 構 而 言, 僅 有 獲 獨 立 信 評 評 鑑 一 定 等 級 之 機 構, 才 會 被 接 納 為 交 易 對 象 B. 於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並 無 超 出 信 用 限 額 之 情 事, 且 管 理 階 層 不 預 期 會 受 交 易 對 手 之 不 履 約 而 產 生 任 何 重 大 損 失 C. 本 公 司 之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屬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者 依 據 本 公 司 之 授 信 標 準 的 信 用 品 質 資 訊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群 組 1 $ 24,628 $ 68,271 $ 94,793 群 組 2 109,787 42,802 65,319 群 組 3 34,869 42,952 44,837 $ 169,284 $ 154,025 $ 204,949 群 組 1: 前 一 年 度 與 該 客 戶 銷 售 淨 額 高 於 20% 之 客 戶 群 組 2: 前 一 年 度 與 該 客 戶 銷 售 淨 額 為 5% 至 20% 之 客 戶 群 組 3: 前 一 年 度 與 該 客 戶 銷 售 淨 額 低 於 5% 之 客 戶 D.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之 應 收 帳 款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30 天 內 $ 1,029 $ - $ 2, 天 $ 1,029 $ - $ 2,602 E. 已 減 損 應 收 帳 款 備 抵 呆 帳 之 變 動 分 析 : (1) 於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本 公 司 已 減 損 之 應 收 帳 款 金 額 均 為 $416 (2) 備 抵 呆 帳 變 動 表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1 月 1 日 $ 416 $ 月 31 日 $ 416 $
95 (3) 流 動 性 風 險 A. 現 金 流 量 預 測 是 由 公 司 內 各 營 運 單 位 執 行, 並 由 經 營 管 理 部 予 以 彙 總 經 營 管 理 部 監 控 公 司 流 動 資 金 需 求 之 預 測, 確 保 其 有 足 夠 資 金 得 以 支 應 營 運 需 要 B. 本 公 司 財 務 單 位 將 超 過 營 運 所 需 之 剩 餘 資 金 投 資 於 附 息 之 活 期 存 款 及 定 期 存 款, 其 所 選 擇 之 工 具 具 有 適 當 之 到 期 日 或 足 夠 流 動 性, 以 因 應 上 述 預 測 並 提 供 充 足 之 調 度 水 位 C. 下 表 係 本 公 司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及 以 淨 額 或 總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按 相 關 到 期 日 予 以 分 組,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 ;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預 期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 下 表 所 揭 露 之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金 額 係 未 折 現 之 金 額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102 年 12 月 31 日 3 個 月 以 下 3 個 月 至 1 年 內 1 至 2 年 內 2 年 以 上 應 付 帳 款 $ 176,043 $ 9,927 $ - $ - 其 他 應 付 款 47,181 19,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101 年 12 月 31 日 3 個 月 以 下 3 個 月 至 1 年 內 1 至 2 年 內 2 年 以 上 應 付 票 據 $ 45 $ - $ - $ - 應 付 帳 款 119,833 15, 其 他 應 付 款 42,333 6,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101 年 1 月 1 日 3 個 月 以 下 3 個 月 至 1 年 內 1 至 2 年 內 2 年 以 上 應 付 票 據 $ 37 $ - $ - $ - 應 付 帳 款 157,145 16, 其 他 應 付 款 55,410 2,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101 年 12 月 31 日 3 個 月 以 下 3 個 月 至 1 年 內 1 至 2 年 內 2 年 以 上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737 $ - $ - $ - D. 本 公 司 並 不 預 期 到 期 日 分 析 之 現 金 流 量 發 生 時 點 會 顯 著 提 早, 或 實 際 金 額 會 有 顯 著 不 同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1. 下 表 為 分 析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各 等 級 之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第 二 等 級 : 除 包 含 於 第 一 等 級 之 公 開 報 價 外,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 亦 即 價 格 ) 或 間 接 ( 亦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91
96 第 三 等 級 : 非 以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為 基 礎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輸 入 值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合 計 金 融 資 產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 $ - $ - $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合 計 金 融 資 產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 $ 22 $ - $ 22 金 融 負 債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 $ 737 $ - $ 年 1 月 1 日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合 計 金 融 資 產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 $ 65 $ - $ 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 報 價 衡 量 當 報 價 可 即 時 且 定 期 自 證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商 經 紀 商 產 業 評 價 服 務 機 構 或 監 管 機 構 取 得, 且 該 等 報 價 係 代 表 在 正 常 交 易 之 基 礎 下 進 行 之 實 際 及 定 期 市 場 交 易 時, 該 市 場 被 視 為 活 絡 市 場 3. 未 在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 例 如 於 櫃 檯 買 賣 之 衍 生 工 具 ),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利 用 評 價 技 術 決 定 評 價 技 術 將 盡 可 能 的 多 利 用 可 觀 察 之 市 場 資 料 ( 如 有 ), 並 盡 可 能 少 依 賴 企 業 之 特 定 估 計 若 計 算 一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需 之 所 有 重 大 參 數 均 為 可 觀 察 資 料, 則 該 金 融 工 具 係 屬 於 第 二 等 級 4. 如 一 項 或 多 項 重 大 參 數 並 非 依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取 得, 則 該 金 融 工 具 係 屬 於 第 三 等 級 5. 用 以 評 估 金 融 工 具 之 特 定 評 估 技 術 包 括 : (1) 同 類 型 工 具 之 公 開 市 場 報 價 或 交 易 商 報 價 (2) 利 率 交 換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將 估 計 之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依 可 觀 察 之 殖 利 率 曲 線 折 算 之 現 值 92
97 (3)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係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遠 期 匯 率 折 算 至 現 值 (4) 其 他 評 價 技 術, 以 決 定 其 餘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例 如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分 析 6. 除 某 些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因 市 場 無 直 接 可 觀 察 之 遠 期 匯 率 外, 所 有 取 得 之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均 屬 於 第 二 等 級 93
98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鑒 : (103) 財 審 報 字 第 號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1 月 1 日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綜 合 損 益 表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財 務 報 告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財 務 報 告 表 示 意 見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財 務 報 告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財 務 報 告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第 一 段 所 述 財 務 報 告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1 月 1 日 之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財 務 績 效 與 現 金 流 量 94
99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資 產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11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六 ( 一 ) $ 473, $ 240, $ 119,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六 ( 二 ) 流 動 應 收 票 據 淨 額 - - 1,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六 ( 三 ) 96, , ,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淨 額 七 73, , , 其 他 應 收 款 X 存 貨 六 ( 四 ) 73, , ,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3, ,809-11XX 流 動 資 產 合 計 721, , , 非 流 動 資 產 1600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六 ( 五 ) 240, , , 無 形 資 產 852-1,664-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六 ( 十 七 ) 14, ,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八 8, , , XX 非 流 動 資 產 合 計 263, , , XXX 資 產 總 計 $ 985, $ 798, $ 826, ( 續 次 頁 ) 95
100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負 債 及 權 益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負 債 2120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六 ( 七 ) 流 動 $ - - $ $ 應 付 票 據 應 付 帳 款 181, , ,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七 4, ,156-8, 其 他 應 付 款 六 ( 八 ) 56, , ,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 關 係 人 七 9, , ,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1,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4,335-1,067-2,608-21XX 流 動 負 債 合 計 258, , , 非 流 動 負 債 2570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六 ( 十 七 ) 其 他 非 流 動 負 債 六 ( 九 ) ,929-2XXX 負 債 總 計 259, , , 股 本 六 ( 十 一 ) 3110 普 通 股 股 本 580, , , 資 本 公 積 六 ( 十 二 ) 3200 資 本 公 積 53, , , 保 留 盈 餘 3320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 待 彌 補 虧 損 ) 六 ( 十 三 )( 十 七 ) 92,267 9 ( 101,317) ( 13) ( 118,620)( 14) 3XXX 權 益 總 計 725, , , 重 大 承 諾 事 項 及 或 有 事 項 九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 985, $ 798, $ 826, 請 參 閱 後 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暨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王 照 明 會 計 師 民 國 103 年 3 月 19 日 查 核 報 告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96
101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綜 合 損 益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除 每 股 虧 損 為 新 台 幣 元 外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項 目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 業 收 入 六 ( 十 四 ) 及 七 $ 894, $ 830, 營 業 成 本 六 ( 四 )( 十 六 ) 及 七 ( 708,529)( 79) ( 731,388)( 88) 5900 營 業 毛 利 186, , 營 業 費 用 六 ( 十 六 ) 及 七 6100 推 銷 費 用 ( 19,355)( 2) ( 17,187)( 2) 6200 管 理 費 用 ( 20,248)( 2) ( 17,434)( 2) 6300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 41,367)( 5) ( 42,937)( 5) 6000 營 業 費 用 合 計 ( 80,970)( 9) ( 77,558)( 9) 6900 營 業 利 益 105, ,769 3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7010 其 他 收 入 4,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六 ( 十 五 ) 5,972 1 ( 2,040) 財 務 成 本 - - ( 75)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合 計 10,942 1 ( 1,457) 稅 前 淨 利 116, , 所 得 稅 費 用 六 ( 十 七 ) ( 19,753)( 2) ( 5,630)( 1) 8200 本 期 淨 利 $ 96, $ 14,682 2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淨 額 ) 8360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精 算 ( 損 失 ) 六 ( 九 ) 利 益 8399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六 ( 十 七 )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 1,148) - $ 2,621 - ( 250) 本 期 綜 合 利 益 總 額 $ 94, $ 17,303 2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六 ( 十 八 ) 9750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合 計 $ 1.68 $ 0.26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六 ( 十 八 ) 9850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合 計 $ 1.68 $ 0.26 請 參 閱 後 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暨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王 照 明 會 計 師 民 國 103 年 3 月 19 日 查 核 報 告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97
102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附 註 普 通 股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保 留 盈 餘 資 本 公 積 - 發 行 溢 價 資 本 公 積 - 員 工 認 股 權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 或 待 彌 補 虧 損 ) 合 計 權 益 總 額 101 年 度 101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571,750 $ 134,407 $ 756 $ 987 ($ 118,620 ) $ 589,280 本 期 淨 利 ,682 14,682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六 ( 十 三 ) ,621 2,621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六 ( 十 二 ) - - 5, ,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571,750 $ 134,407 $ 5,928 $ 987 ($ 101,317 ) $ 611, 年 度 102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571,750 $ 134,407 $ 5,928 $ 987 ($ 101,317 ) $ 611,755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迴 轉 六 ( 十 三 ) ( 987 )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六 ( 十 二 )( 十 三 ) - ( 97,628 ) ,628 - 本 期 淨 利 ,367 96,367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六 ( 十 三 ) ( 1,398 ) ( 1,398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六 ( 十 一 )( 十 二 ) 8,480 11,838 ( 1,231 ) ,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580,230 $ 48,617 $ 4,697 $ - $ 92,267 $ 725,811 請 參 閱 後 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暨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王 照 明 會 計 師 民 國 103 年 3 月 19 日 查 核 報 告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98
103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本 期 稅 前 淨 利 $ 116,120 $ 20,312 調 整 項 目 不 影 響 現 金 流 量 之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折 舊 費 用 六 ( 五 )( 十 六 ) 80,938 83,134 攤 銷 費 用 六 ( 十 六 ) 4,981 7,340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損 失 六 ( 十 五 ) 1,098 2,320 利 息 費 用 - 75 利 息 收 入 ( 2,030 ) ( 291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酬 勞 成 本 六 ( 十 ) 3,950 5,172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利 益 ) 損 失 六 ( 十 五 ) ( 397 ) 47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 負 債 變 動 數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資 產 之 淨 變 動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及 非 關 係 人 ) ( 17,529 ) 54,767 應 收 票 據 ( 含 關 係 人 及 非 關 係 人 ) 1,241 ( 1,241 ) 其 他 應 收 款 存 貨 ( 24,062 ) 7,820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2,566 ) 2,054 與 營 業 活 動 相 關 之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 2,188 ) ( 2,012 ) 應 付 票 據 ( 45 ) 8 應 付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及 非 關 係 人 ) 50,716 ( 38,270 ) 其 他 應 付 款 ( 含 關 係 人 及 非 關 係 人 ) 17,929 ( 5,719 )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3,268 ( 1,541 )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391 ) ( 414 )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入 231, ,143 收 取 之 利 息 1, 支 付 之 利 息 - ( 75 ) 支 付 之 所 得 稅 ( 187 ) ( 40 )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233, ,289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2,553 5 取 得 無 形 資 產 - ( 552 ) 預 付 設 備 款 增 加 六 ( 二 十 ) ( 14,006 ) ( 13,565 ) 預 付 設 備 款 減 少 - 4,440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增 加 ( 3,345 ) ( 3,846 ) 存 出 保 證 金 增 加 ( 20 ) ( 21 )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14,818 ) ( 13,539 )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15,137 -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15,137 - 本 期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增 加 數 233, ,750 期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240, ,308 期 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 473,738 $ 240,058 請 參 閱 後 附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暨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 鈞 堯 王 照 明 會 計 師 民 國 103 年 3 月 19 日 查 核 報 告 董 事 長 : 經 理 人 : 會 計 主 管 : 99
104 一 公 司 沿 革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於 中 華 民 國 設 立,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觸 控 面 板 等 產 品 之 生 產 及 銷 售 中 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37.47% 股 權, 為 本 公 司 之 最 終 母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票 於 民 國 99 年 4 月 28 日 起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 二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本 財 務 報 告 已 於 民 國 103 年 3 月 19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發 布 三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 一 ) 已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金 管 會 )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修 正 後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本 年 度 係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故 不 適 用 ( 二 ) 尚 未 採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修 正 後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1.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與 衡 量 (1)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於 民 國 98 年 11 月 發 布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生 效 日 為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得 提 前 適 用 ( 惟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於 民 國 102 年 11 月 19 日 業 已 刪 除 強 制 適 用 日 期, 得 立 即 選 擇 適 用 ) 此 準 則 雖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惟 金 管 會 規 定 我 國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時, 企 業 不 得 提 前 採 用 此 準 則, 應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2009 年 版 本 之 規 定 (2) 此 準 則 係 取 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之 第 一 階 段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提 出 金 融 工 具 分 類 及 衡 量 之 新 規 定, 且 可 能 影 響 本 公 司 金 融 工 具 之 會 計 處 理 (3) 本 公 司 現 正 評 估 上 述 新 準 則 或 修 正 之 潛 在 影 響, 故 暫 時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之 影 響 100
105 ( 三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經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實 際 適 用 應 以 金 管 會 估 定 為 準 之 新 準 則 解 釋 及 修 正 之 影 響 評 估 如 下 : 新 準 則 解 釋 及 修 正 主 要 修 正 內 容 IAS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之 允 許 企 業 首 次 適 用 IFRSs 時, 得 選 比 較 揭 露 對 首 次 採 用 者 之 擇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號 有 限 度 豁 免 (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金 融 工 具 : 揭 露 之 過 渡 規 定,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 無 須 揭 露 比 較 資 訊 2010 年 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3 及 7 號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及 34 號 及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13 號 相 關 規 定 民 國 99 年 7 月 1 日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要 求 指 定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工 具 : 金 融 負 債 分 金 融 負 債 須 將 與 該 金 融 負 債 發 行 人 類 及 衡 量 本 身 有 關 之 信 用 風 險 所 產 生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反 映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且 於 除 列 時 其 相 關 損 益 不 得 轉 列 當 期 損 益 除 非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即 有 合 理 之 證 據 顯 示 若 將 該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反 映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會 造 成 重 大 之 會 計 配 比 不 當 ( 不 一 致 ), 則 可 反 映 於 當 期 損 益 ( 該 評 估 僅 可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決 定, 續 後 不 得 再 重 評 估 ) 民 國 102 年 11 月 19 日 ( 非 強 制 )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之 移 轉 ( 修 增 加 對 所 有 於 報 導 日 存 在 之 未 除 列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7 之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及 對 已 移 轉 資 產 號 ) 之 任 何 持 續 參 與 提 供 額 外 之 量 化 及 質 性 揭 露 嚴 重 高 度 通 貨 膨 脹 及 首 次 當 企 業 之 轉 換 日 在 功 能 性 貨 幣 正 常 採 用 者 固 定 日 期 之 移 除 ( 修 化 日 以 後, 該 企 業 得 選 擇 以 轉 換 日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所 持 有 功 能 性 貨 幣 號 ) 正 常 化 日 前 之 所 有 資 產 及 負 債 此 修 正 亦 允 許 企 業 自 轉 換 日 起, 推 延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之 除 列 規 定 及 首 次 採 用 者 得 不 必 追 溯 調 整 認 列 首 日 利 益 民 國 100 年 7 月 1 日 民 國 100 年 7 月 1 日 101
106 新 準 則 解 釋 及 修 正 主 要 修 正 內 容 IAS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遞 延 所 得 稅 : 標 的 資 產 之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回 收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資 產 價 值 應 預 設 係 經 由 出 售 回 收, 12 號 ) 除 非 有 其 他 可 反 駁 此 假 設 之 證 據 存 在 此 外, 此 修 正 亦 取 代 了 原 解 釋 公 告 第 21 號 所 得 稅 : 重 估 價 非 折 舊 性 資 產 之 回 收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聯 合 協 議 該 準 則 係 在 現 有 架 構 下 重 新 定 義 控 制 之 原 則, 建 立 以 控 制 作 為 決 定 那 些 個 體 應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基 礎 ; 並 提 供 當 不 易 判 斷 控 制 時, 如 何 決 定 控 制 之 額 外 指 引 於 判 斷 聯 合 協 議 之 類 型 時, 不 再 只 是 著 重 其 法 律 形 式 而 是 依 合 約 性 權 利 與 義 務 以 決 定 分 類 為 聯 合 營 運 或 是 合 資, 且 廢 除 合 資 得 採 用 比 例 合 併 之 選 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該 準 則 涵 蓋 所 有 對 其 他 個 體 權 益 之 對 其 他 個 體 權 益 之 揭 揭 露, 包 含 子 公 司 聯 合 協 議 關 露 聯 企 業 及 未 合 併 結 構 型 個 體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單 刪 除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規 定, 相 關 規 獨 財 務 報 表 (2011 年 修 定 移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正 )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投 配 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1 號 聯 資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2011 合 協 議 之 訂 定, 納 入 合 資 採 用 權 年 修 正 ) 益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定 義 公 允 價 值, 於 單 一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中 訂 定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之 架 構, 並 規 定 有 關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揭 露, 藉 以 減 少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及 揭 露 有 關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資 訊 之 不 一 致 及 實 務 分 歧, 惟 並 未 改 變 其 他 準 則 已 規 定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102
107 新 準 則 解 釋 及 修 正 主 要 修 正 內 容 IAS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給 付 (2011 年 修 正 ) 刪 除 緩 衝 區 法 並 於 精 算 損 益 發 生 期 間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及 規 定 所 有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立 即 認 列, 並 以 折 現 率 乘 以 淨 確 定 給 付 負 債 ( 資 產 ) 計 算 而 得 之 淨 利 息 取 代 利 息 成 本 及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且 除 淨 利 息 外 之 計 畫 資 產 報 酬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此 修 正 將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表 達, 分 為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兩 節, 且 要 求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節 應 將 後 續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者 及 於 符 合 特 定 條 件 時, 後 續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者 予 以 區 分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0 號 符 合 特 定 條 件 之 剝 除 活 動 成 本 應 認 露 天 礦 場 於 生 產 階 段 之 列 為 剝 除 活 動 資 產 剝 除 活 動 剝 除 成 本 之 效 益 係 以 產 生 存 貨 之 形 式 實 現 之 範 圍 內, 應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 號 存 貨 規 定 處 理 揭 露 -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應 揭 露 能 評 估 淨 額 交 割 約 定 對 企 業 之 互 抵 (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或 潛 在 影 響 之 量 化 準 則 第 7 號 ) 資 訊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互 釐 清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號 中 目 前 抵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2 有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將 所 認 列 之 號 ) 金 額 互 抵 及 在 總 額 交 割 機 制 下, 亦 可 視 為 淨 額 交 割 之 特 定 條 件 的 相 關 規 定 政 府 貸 款 (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 首 次 採 用 者 對 於 在 轉 換 日 既 存 之 政 府 貸 款, 推 延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 工 具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0 政 府 補 助 之 會 計 及 政 府 輔 助 之 揭 露 之 規 定 處 理, 且 於 轉 換 日 既 存 低 於 市 場 利 率 之 政 府 貸 款 之 利 益 不 應 認 列 為 政 府 補 助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1 年 7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103
108 新 準 則 解 釋 及 修 正 主 要 修 正 內 容 IAS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年 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聯 合 協 議 及 對 其 他 個 體 權 益 之 揭 露 過 渡 指 引 (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及 12 號 )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第 1 號 和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及 34 號 相 關 規 定 明 確 定 義 所 謂 首 次 適 用 日, 係 指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及 12 號 首 次 適 用 之 年 度 報 導 期 間 之 首 日 投 資 個 體 (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定 義 何 謂 投 資 個 體 及 其 典 型 特 導 準 則 第 10 及 12 號 和 國 際 性 符 合 投 資 個 體 定 義 之 母 公 司,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 不 應 合 併 其 子 公 司 而 應 適 用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子 公 司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解 釋 第 21 號 稅 賦 除 所 得 稅 外, 企 業 對 於 政 府 依 據 法 規 所 徵 收 之 其 他 稅 賦 應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7 號 負 債 準 備 或 有 負 債 及 或 有 資 產 之 規 定 認 列 負 債 非 金 融 資 產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當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包 含 商 譽 或 非 確 定 之 揭 露 ( 修 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耐 用 年 限 之 無 形 資 產 但 未 有 減 損 時 第 36 號 ), 移 除 揭 露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規 定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衍 生 工 具 之 債 務 變 更 及 避 衍 生 工 具 之 原 始 交 易 雙 方 同 意 由 一 險 會 計 之 繼 續 ( 修 正 國 際 會 個 或 多 個 結 算 者 作 為 雙 方 的 新 交 易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對 象, 且 符 合 某 些 條 件 時 無 須 停 止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1. 放 寬 被 避 險 項 目 及 避 險 工 具 之 符 金 融 工 具 : 避 險 會 計 合 要 件, 並 刪 除 高 度 有 效 之 明 確 標 及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準 以 貼 近 企 業 風 險 管 理 活 動 對 避 險 第 9 號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會 計 之 適 用 第 7 號 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得 選 擇 單 獨 提 早 適 用 原 始 認 列 時 號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與 該 金 融 負 債 發 行 人 本 身 有 關 之 信 用 風 險 所 產 生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反 映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相 關 規 定 民 國 102 年 11 月 19 日 ( 非 強 制 ) 104
109 新 準 則 解 釋 及 修 正 主 要 修 正 內 容 IASB 發 布 之 生 效 日 與 服 務 有 關 之 員 工 或 第 三 允 許 與 服 務 有 關 但 不 隨 年 資 變 動 之 方 提 撥 之 處 理 ( 修 正 國 際 會 員 工 或 第 三 方 提 撥, 按 當 期 服 務 成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本 之 減 項 處 理 隨 年 資 變 動 者, 於 服 務 期 間 按 與 退 休 給 付 計 畫 相 同 方 式 攤 銷 年 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年 對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改 善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及 13 號 和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及 38 號 相 關 規 定 修 正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3 及 13 號 和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相 關 規 定 民 國 103 年 7 月 1 日 民 國 103 年 7 月 1 日 民 國 103 年 7 月 1 日 本 公 司 現 正 評 估 上 述 新 準 則, 解 釋 或 修 正 之 潛 在 影 響, 故 暫 時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之 影 響 四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編 製 本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主 要 會 計 政 策 說 明 如 下 除 另 有 說 明 外, 此 等 政 策 在 所 有 報 導 期 間 一 致 地 適 用 ( 一 ) 遵 循 聲 明 1. 本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 以 下 簡 稱 IFRSs) 編 製 之 首 份 財 務 報 告 2. 編 製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 本 公 司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日 ) 資 產 負 債 表 ( 以 下 稱 初 始 資 產 負 債 表 ) 時, 本 公 司 已 調 整 依 先 前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報 導 之 金 額 由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如 何 影 響 本 公 司 之 財 務 狀 況 財 務 績 效 及 現 金 流 量, 請 詳 附 註 十 五 說 明 ( 二 ) 編 製 基 礎 1. 除 下 列 重 要 項 目 外, 本 財 務 報 告 係 按 歷 史 成 本 編 製 : (1)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 包 括 衍 生 工 具 ) (2)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3)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現 金 交 割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負 債 (4) 按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加 計 未 認 列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與 未 認 列 精 算 損 失, 減 除 未 認 列 精 算 利 益 與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淨 額 認 列 之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2. 編 製 符 合 IFRSs 之 財 務 報 告 需 要 使 用 一 些 重 要 會 計 估 計, 在 應 用 本 公 司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或 涉 及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105
110 ( 三 ) 外 幣 換 算 1. 本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台 幣 作 為 表 達 貨 幣 列 報 2. 外 幣 交 易 及 餘 額 (1) 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衡 量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換 算 此 等 交 易 產 生 之 換 算 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2)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換 算 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3)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屬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 屬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 則 按 初 始 交 易 日 之 歷 史 匯 率 衡 量 (4) 所 有 兌 換 損 益 於 損 益 表 之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列 報 ( 四 )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分 類 為 流 動 資 產 : (1)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實 現 該 資 產, 或 意 圖 將 其 出 售 或 消 耗 者 (2)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實 現 者 (4) 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交 換 或 用 以 清 償 負 債 受 到 限 制 者 除 外 本 公 司 將 所 有 不 符 合 上 述 條 件 之 資 產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2.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分 類 為 流 動 負 債 : (1)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2) 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3) 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者 (4) 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遞 延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者 負 債 之 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 對 方 之 選 擇, 以 發 行 權 益 工 具 而 導 致 清 償 者, 不 影 響 其 分 類 本 公 司 將 所 有 不 符 合 上 述 條 件 之 負 債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 五 ) 約 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 上 之 短 期 現 金 承 諾 者, 分 類 為 約 當 現 金 ( 六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金 融 資 產 若 在 取 得 時 主 要 係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則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衍 生 工 具 除 依 避 險 會 計 被 指 定 為 避 險 項 目 外, 均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本 公 司 於 金 融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時,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其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106
111 (1) 係 混 合 ( 結 合 ) 合 約 ; 或 (2) 可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衡 量 或 認 列 不 一 致 ; 或 (3) 係 依 書 面 之 之 風 險 管 理 或 投 資 策 略, 以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管 理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之 投 資 2. 本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割 日 會 計 3.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 七 ) 應 收 帳 款 係 屬 原 始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就 商 品 銷 售 或 服 務 提 供 所 產 生 之 應 收 客 戶 款 項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扣 除 減 損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惟 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收 帳 款, 因 折 現 影 響 不 重 大, 後 續 以 原 始 發 票 金 額 衡 量 ( 八 )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已 經 存 在 減 損 之 任 何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某 一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一 項 或 多 項 事 項 ( 即 損 失 事 項 ), 且 該 損 失 事 項 對 一 金 融 資 產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具 有 能 可 靠 估 計 之 影 響 2. 本 公 司 用 以 決 定 是 否 存 在 減 損 損 失 之 客 觀 證 據 的 政 策 如 下 : (1)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2) 違 約, 諸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3) 本 公 司 因 與 債 務 人 財 務 困 難 相 關 之 經 濟 或 法 律 理 由, 給 予 債 務 人 原 不 可 能 考 量 之 讓 步 ; (4) 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 (5) 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 (6) 可 觀 察 到 之 資 料 顯 示,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於 該 等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可 衡 量 之 減 少, 雖 然 該 減 少 尚 無 法 認 定 係 屬 該 組 中 之 某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該 等 資 料 包 括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債 務 人 償 付 狀 況 之 不 利 變 化, 或 與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中 資 產 違 約 有 關 之 全 國 性 或 區 域 性 經 濟 情 況 ; (7) 發 行 人 所 處 營 運 之 技 術 市 場 經 濟 或 法 令 環 境 中 所 發 生 具 不 利 影 響 之 重 大 改 變 的 資 訊, 且 該 證 據 顯 示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該 權 益 投 資 之 投 資 成 本 ; 或 (8)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至 低 於 成 本 3. 本 公 司 經 評 估 當 已 存 在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且 已 發 生 減 損 損 失 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有 效 利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於 當 期 損 益 當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減 少, 且 該 減 少 能 客 觀 地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相 連 結,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於 迴 轉 日 應 有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之 限 額 內 於 當 期 損 益 迴 轉 認 列 及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整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107
112 ( 九 ) 金 融 資 產 之 除 列 本 公 司 於 符 合 下 列 情 況 之 一 時, 將 除 列 金 融 資 產 : 1.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之 權 利 失 效 2. 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且 業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 酬 3. 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惟 未 保 留 對 金 融 資 產 之 控 制 ( 十 ) 存 貨 存 貨 按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衡 量, 成 本 依 加 權 平 均 法 決 定 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之 成 本 包 括 原 料 直 接 人 工 其 他 直 接 成 本 及 生 產 相 關 之 製 造 費 用 ( 按 正 常 產 能 分 攤 ), 惟 不 包 括 借 款 成 本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時,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 尚 須 投 入 之 估 計 成 本 及 相 關 變 動 銷 售 費 用 後 之 餘 額 ( 十 一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 化 2. 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 單 獨 資 產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應 除 列 所 有 其 他 維 修 費 用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3.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後 續 衡 量 採 成 本 模 式, 除 土 地 不 提 折 舊 外, 其 他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以 直 線 法 計 提 折 舊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各 項 組 成 若 屬 重 大, 則 單 獨 提 列 折 舊 4.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若 殘 值 及 耐 用 年 限 之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或 資 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8 號 會 計 政 策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及 錯 誤 之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規 定 處 理 各 項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如 下 : 機 器 設 備 3 年 ~ 7 年 辦 公 設 備 5 年 租 賃 改 良 5 年 ~ 8 年 其 他 設 備 3 年 ~ 10 年 ( 十 二 ) 租 賃 ( 承 租 人 ) 營 業 租 賃 之 給 付 扣 除 自 出 租 人 收 取 之 任 何 誘 因,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攤 銷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十 三 ) 無 形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主 係 電 腦 軟 體, 以 取 得 成 本 認 列, 依 直 線 法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2 ~ 5 年 攤 銷 ( 十 四 )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價 值 時,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一 項 108
113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或 其 使 用 價 值, 兩 者 較 高 者 除 商 譽 外, 當 以 前 年 度 已 認 列 資 產 減 損 之 情 況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時, 則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惟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 十 五 )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自 供 應 商 取 得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應 支 付 之 義 務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惟 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付 帳 款, 因 折 現 影 響 不 重 大, 後 續 以 原 始 發 票 金 額 衡 量 ( 十 六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或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係 於 取 得 時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短 期 內 再 買 回, 及 除 依 避 險 會 計 被 指 定 為 避 險 工 具 外 之 衍 生 工 具 本 公 司 於 金 融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時,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其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1) 係 混 合 ( 結 合 ) 合 約 ; 或 (2) 可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衡 量 或 認 列 不 一 致 ; 或 (3) 係 依 書 面 之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以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管 理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之 工 具 2.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 十 七 ) 金 融 負 債 之 除 列 本 公 司 於 合 約 所 載 之 義 務 履 行 取 消 或 到 期 時,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 十 八 )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互 抵 當 有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將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抵 銷, 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交 割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始 可 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互 抵, 並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以 淨 額 表 達 ( 十 九 ) 員 工 福 利 1.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2. 退 休 金 (1)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對 於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係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預 付 提 撥 金 於 可 退 還 現 金 或 減 少 未 來 給 付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為 資 產 109
114 (2)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A.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 來 福 利 金 額 折 現 計 算, 並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減 除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及 未 認 列 之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確 定 福 利 淨 義 務 每 年 由 精 算 師 採 用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計 算, 折 現 率 係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B.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益 係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C.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屬 立 即 既 得 者, 則 相 關 費 用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 非 屬 立 即 既 得 者, 則 以 直 線 法 於 平 均 既 得 期 間 認 列 為 損 益 3. 離 職 福 利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正 常 退 休 日 前 終 止 對 員 工 之 聘 僱 或 當 員 工 自 願 接 受 資 遣 而 支 付 之 福 利 本 公 司 係 於 做 出 明 確 承 諾, 備 具 詳 細 之 正 式 終 止 聘 雇 計 畫, 且 該 計 畫 沒 有 撤 銷 之 實 際 可 能 性 時, 始 認 列 費 用 如 係 為 了 鼓 勵 自 願 資 遣 而 提 供 之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員 工 很 有 可 能 接 受 該 提 議 且 接 受 人 數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始 認 列 費 用 在 超 過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支 付 之 福 利 應 予 以 折 現 4.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 嗣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則 按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另 本 公 司 係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允 價 值, 並 考 慮 除 權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額, 計 算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 二 十 ) 員 工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1. 以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係 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所 取 得 之 員 工 勞 務, 於 既 得 期 間 認 列 為 酬 勞 成 本, 並 相 對 調 整 權 益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允 價 值 應 反 映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及 非 既 得 條 件 之 影 響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著 預 期 將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予 以 調 整, 直 至 最 終 認 列 金 額 係 以 既 得 日 既 得 數 量 認 列 2. 以 現 金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係 以 所 承 擔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於 既 得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酬 勞 成 本 及 負 債, 並 於 各 個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及 交 割 日 按 所 給 與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任 何 變 動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二 十 一 )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外,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2. 本 公 司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 之 所 得 稅, 俟 盈 餘 產 生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於 股 東 會 通 過 盈 餘 分 派 案 後, 始 就 實 際 盈 餘 之 分 派 情 形, 認 列 10%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所 得 稅 費 用 110
115 3.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 交 易 ( 不 包 括 企 業 合 併 ) 中 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原 始 認 列, 且 在 交 易 當 時 未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或 課 稅 所 得 ( 課 稅 損 失 ), 則 不 予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清 償 時 預 期 適 用 之 稅 率 ( 及 稅 法 ) 為 準 4.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5.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6. 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 等 而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部 分, 係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使 用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二 十 二 ) 收 入 認 列 本 公 司 製 造 並 銷 售 觸 控 面 板 等 產 品 銷 貨 收 入 係 正 常 營 業 活 動 中 對 公 司 外 顧 客 銷 售 商 品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以 扣 除 銷 貨 退 回 數 量 折 扣 及 折 讓 之 淨 額 表 達 商 品 銷 售 於 商 品 交 付 予 買 方 銷 貨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且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企 業 時 認 列 收 入 當 與 所 有 權 相 關 之 重 大 風 險 與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顧 客, 本 公 司 對 商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亦 未 維 持 有 效 控 制 且 顧 客 根 據 銷 售 合 約 接 受 商 品, 或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所 有 接 受 條 款 均 已 符 合 時, 商 品 交 付 方 屬 發 生 ( 二 十 三 )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 式 報 導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負 責 分 配 資 源 予 營 運 部 門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五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本 公 司 編 製 本 財 務 報 告 時,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所 作 出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與 假 設 可 能 與 實 際 結 果 存 有 差 異, 將 考 量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請 詳 下 列 對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與 假 設 不 確 定 性 之 說 明 : ( 一 ) 會 計 政 策 採 用 之 重 要 判 斷 無 此 情 形 111
116 ( 二 ) 重 要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1. 有 形 資 產 及 無 形 資 產 ( 商 譽 除 外 ) 減 損 評 估 資 產 減 損 評 估 過 程 中, 本 公 司 需 依 賴 主 觀 判 斷 並 依 據 資 產 使 用 模 式 及 產 業 特 性, 決 定 特 定 資 產 群 組 之 獨 立 現 金 流 量 資 產 耐 用 年 數 及 未 來 可 能 產 生 之 收 益 與 費 損, 任 何 由 於 經 濟 狀 況 之 變 遷 或 公 司 策 略 所 帶 來 的 估 計 改 變 均 可 能 在 未 來 造 成 重 大 減 損 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實 現 性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係 於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 使 用 時 方 予 以 認 列 評 估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實 現 性 時, 必 須 涉 及 管 理 階 層 之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及 估 計, 包 含 預 期 未 來 銷 貨 收 入 成 長 及 利 潤 率 免 稅 期 間 可 使 用 之 所 得 稅 抵 減 稅 務 規 劃 等 假 設 任 何 關 於 全 球 經 濟 環 境 產 業 環 境 的 變 遷 及 法 令 的 改 變, 均 可 能 引 起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重 大 調 整 3. 存 貨 之 評 價 由 於 存 貨 須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計 價, 故 本 公 司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之 淨 變 現 價 值 由 於 科 技 快 速 變 遷, 本 公 司 評 估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因 正 常 損 耗 過 時 陳 舊 或 無 市 場 銷 售 價 值 之 金 額, 並 將 存 貨 成 本 沖 減 至 淨 變 現 價 值 此 存 貨 評 價 主 要 係 依 未 來 特 定 期 間 內 之 產 品 需 求 為 估 計 基 礎, 故 可 能 產 生 重 大 變 動 六 重 要 會 計 科 目 之 說 明 ( 一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庫 存 現 金 及 週 轉 金 $ 869 $ 1,375 $ 1,770 支 票 存 款 及 活 期 存 款 227, , ,538 定 期 存 款 244,995 36,000 - 合 計 $ 473,738 $ 240,058 $ 119, 本 公 司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且 本 公 司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 散 信 用 風 險, 預 期 發 生 違 約 之 可 能 性 甚 低,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之 暴 險 金 額 為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之 帳 面 金 額 2. 本 公 司 未 有 將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二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項 目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流 動 項 目 :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 $ 22 $ 本 公 司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計 $353 及 $ 有 關 非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之 交 易 及 合 約 資 訊 說 明 如 下 : 112
117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名 目 本 金 契 約 期 間 名 目 本 金 契 約 期 間 流 動 項 目 :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美 金 180 仟 元 ~ 美 金 220 仟 元 ~ " 美 金 310 仟 元 ~ 美 金 300 仟 元 ~ " 美 金 300 仟 元 ~ 美 金 300 仟 元 ~ 本 公 司 簽 訂 之 遠 期 外 匯 交 易 係 預 購 日 幣 及 預 售 美 金 之 遠 期 交 易, 係 為 規 避 進 口 及 外 銷 價 款 之 匯 率 風 險, 惟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3. 本 公 司 未 有 將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三 ) 應 收 帳 款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應 收 帳 款 $ 97,108 $ 143,971 $ 191,517 減 : 備 抵 呆 帳 ( 416) ( 416) ( 416) $ 96,692 $ 143,555 $ 191, 本 公 司 之 應 收 帳 款 於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之 暴 險 金 額 為 每 類 應 收 帳 款 之 帳 面 金 額 2. 本 公 司 並 未 持 有 任 何 的 擔 保 品 ( 四 ) 存 貨 102 年 12 月 31 日 成 本 備 抵 跌 價 損 失 帳 面 金 額 原 料 $ 52,789 ($ 9,402) $ 43,387 在 製 品 9,121 ( 1,024) 8,097 製 成 品 32,371 ( 10,358) 22,013 商 品 存 貨 58 ( 58) - 合 計 $ 94,339 ($ 20,842) $ 73, 年 12 月 31 日 成 本 備 抵 跌 價 損 失 帳 面 金 額 原 料 $ 40,075 ($ 9,295) $ 30,780 在 製 品 5,803 ( 1,130) 4,673 製 成 品 28,529 ( 14,849) 13,680 商 品 存 貨 430 ( 128) 302 合 計 $ 74,837 ($ 25,402) $ 49,
118 101 年 1 月 1 日 成 本 備 抵 跌 價 損 失 帳 面 金 額 原 料 $ 38,429 ($ 5,227) $ 33,202 在 製 品 8,565 ( 1,727) 6,838 製 成 品 30,241 ( 13,034) 17,207 商 品 存 貨 96 ( 88) 8 合 計 $ 77,331 ($ 20,076) $ 57,255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認 列 為 銷 貨 成 本 之 存 貨 相 關 損 ( 益 ) 明 細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已 出 售 存 貨 成 本 $ 705,579 $ 719,009 跌 價 損 失 3,150 12,745 其 他 ( 200) ( 366) $ 708,529 $ 731,388 ( 五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機 器 設 備 辦 公 設 備 租 賃 改 良 其 他 合 計 102 年 1 月 1 日 成 本 $ 578,605 $ 20,016 $ 117,757 $ 176,095 $ 892,473 累 計 折 舊 及 減 損 ( 382,265) ( 16,659) ( 85,179) ( 100,221) ( 584,324) $ 196,340 $ 3,357 $ 32,578 $ 75,874 $ 308, 年 度 1 月 1 日 $ 196,340 $ 3,357 $ 32,578 $ 75,874 $ 308,149 處 分 ( 2,156) ( 2,156) 重 分 類 10, ,173 2,998 14,993 折 舊 費 用 ( 54,817) ( 1,437) ( 8,599) ( 16,085) ( 80,938) 12 月 31 日 $ 150,156 $ 1,953 $ 25,152 $ 62,787 $ 240, 年 12 月 31 日 成 本 $ 585,211 $ 20,049 $ 118,930 $ 178,312 $ 902,502 累 計 折 舊 及 減 損 ( 435,055) ( 18,096) ( 93,778) ( 115,525) ( 662,454) $ 150,156 $ 1,953 $ 25,152 $ 62,787 $ 240,
119 機 器 設 備 辦 公 設 備 租 賃 改 良 其 他 合 計 101 年 1 月 1 日 成 本 $ 548,254 $ 20,371 $ 116,870 $ 127,552 $ 813,047 累 計 折 舊 及 減 損 ( 327,280) ( 15,096) ( 76,328) ( 82,909) ( 501,613) $ 220,974 $ 5,275 $ 40,542 $ 44,643 $ 311, 年 度 1 月 1 日 $ 220,974 $ 5,275 $ 40,542 $ 44,643 $ 311,434 處 分 - ( 11) - ( 41) ( 52) 重 分 類 30, ,663 79,901 折 舊 費 用 ( 54,985) ( 1,907) ( 8,851) ( 17,391) ( 83,134) 12 月 31 日 $ 196,340 $ 3,357 $ 32,578 $ 75,874 $ 308, 年 12 月 31 日 成 本 $ 578,605 $ 20,016 $ 117,757 $ 176,095 $ 892,473 累 計 折 舊 及 減 損 ( 382,265) ( 16,659) ( 85,179) ( 100,221) ( 584,324) $ 196,340 $ 3,357 $ 32,578 $ 75,874 $ 308,149 ( 六 ) 銀 行 借 款 本 公 司 未 動 用 短 期 借 款 額 度 於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均 為 $340,000, 其 中 $50,000 係 長 短 期 借 款 共 用 額 度 ( 七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項 目 101 年 12 月 31 日 流 動 項 目 : 持 有 供 交 易 金 融 負 債 非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 本 公 司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於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認 列 之 淨 損 失 分 別 計 $1,451 及 $2, 有 關 非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之 交 易 及 合 約 資 訊 說 明 如 下 : 101 年 12 月 31 日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名 目 本 金 契 約 期 間 流 動 項 目 :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美 金 300 仟 元 ~ 本 公 司 簽 訂 之 遠 期 外 匯 交 易 係 預 購 日 幣 及 預 售 美 金 之 遠 期 交 易, 係 為 規 避 進 口 及 外 銷 價 款 之 匯 率 風 險, 惟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115
120 ( 八 ) 其 他 應 付 款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其 他 應 付 款 應 付 費 用 $ 55,533 $ 35,676 $ 36,107 應 付 設 備 款 1,306 2,042 4,809 應 付 營 業 稅 合 計 $ 56,839 $ 37,893 $ 40,916 ( 九 ) 退 休 金 1.(1) 本 公 司 依 據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規 定, 訂 有 確 定 福 利 之 退 休 辦 法,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 資, 以 及 於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後 選 擇 繼 續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員 工 之 後 續 服 務 年 資 員 工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者,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15 年 以 內 ( 含 )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 % 提 撥 退 休 基 金,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臺 灣 銀 行 (2) 資 產 負 債 表 認 列 之 金 額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已 提 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6,773 $ 5,557 $ 8,083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 6,122) ( 5,663) ( 5,154) 認 列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淨 負 債 ( 資 產 ) $ 651 ($ 106) $ 2,929 (3)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變 動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1 月 1 日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5,557 $ 8,083 利 息 成 本 精 算 損 ( 益 ) 1,133 ( 2,667) 12 月 31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6,773 $ 5,557 (4)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1 月 1 日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 5,663 $ 5,154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精 算 損 失 ( 15) ( 47) 雇 主 之 提 撥 金 月 31 日 計 畫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 6,122 $ 5,
121 (5) 認 列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費 用 總 額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利 息 成 本 $ 83 $ 141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 85) ( 90) 當 期 退 休 金 ( 利 益 ) 成 本 ($ 2) $ 51 上 述 費 用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表 中 之 各 類 成 本 及 費 用 明 細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銷 貨 成 本 ($ 2) $ 33 推 銷 費 用 - 4 管 理 費 用 - 8 研 發 費 用 - 6 ($ 2) $ 51 (6)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精 算 損 益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本 期 認 列 $ 1,148 ($ 2,621) 累 積 金 額 ($ 1,473) ($ 2,621) (7)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劃 資 產, 係 由 台 灣 銀 行 按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年 度 投 資 運 用 計 畫 所 定 委 託 經 營 項 目 之 比 例 及 金 額 範 圍 內, 依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第 六 條 之 項 目 ( 即 存 放 國 內 外 之 金 融 機 構, 投 資 國 內 外 上 市 上 櫃 或 私 募 之 權 益 證 券 及 投 資 國 內 外 不 動 產 之 證 券 化 商 品 等 ) 辦 理 委 託 經 營 該 基 金 之 運 用, 其 每 年 決 算 分 配 之 最 低 收 益, 不 得 低 於 依 台 灣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計 算 之 收 益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2 月 31 日 構 成 總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百 分 比, 請 詳 政 府 公 告 之 各 年 度 之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運 用 報 告 整 體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率 係 根 據 歷 史 報 酬 趨 勢, 對 義 務 之 整 體 期 間 報 酬 之 預 測, 並 參 考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監 理 會 對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之 運 用 情 形, 於 考 量 最 低 收 益 不 得 低 於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之 收 益 之 影 響 所 作 之 估 計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度, 本 公 司 計 畫 資 產 之 實 際 報 酬 分 別 為 $70 及 $43 (8) 有 關 退 休 金 之 精 算 假 設 彙 總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100 年 度 折 現 率 2.00% 1.50% 1.90% 未 來 薪 資 增 加 率 1.50% 1.00% 1.00% 計 畫 資 產 預 期 長 期 報 酬 率 2.00% 1.50% 1.90% 對 於 未 來 死 亡 率 之 假 設 係 按 照 台 灣 壽 險 業 第 五 回 經 驗 生 命 表 估 計 117
122 (9) 經 驗 調 整 之 歷 史 資 訊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 6,773) ($ 5,557)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6,122 5,663 計 畫 ( 短 絀 ) 剩 餘 ($ 651) $ 106 計 畫 負 債 之 經 驗 調 整 $ 1,163 ($ 2,963) 計 畫 資 產 之 經 驗 調 整 ($ 15) ($ 47) (10)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後 一 年 內 預 計 支 付 予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金 為 $207 2.(1) 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 依 據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訂 有 確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辦 法, 適 用 於 本 國 籍 之 員 工 本 公 司 就 員 工 選 擇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 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 次 退 休 金 方 式 領 取 (2)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本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4,613 及 $5,320 ( 十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1.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如 下 : 給 與 數 量 協 議 之 類 型 給 與 日 ( 仟 股 ) 合 約 期 間 既 得 條 件 員 工 認 股 權 計 畫 ,700 5 年 2 年 之 服 務 " " " 上 述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中, 均 係 以 權 益 交 割 2. 上 述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詳 細 資 訊 如 下 : 102 年 101 年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履 約 價 格 認 股 權 加 權 平 均 履 約 價 格 數 量 ( 仟 股 ) ( 元 ) 數 量 ( 仟 股 ) ( 元 ) 1 月 1 日 期 初 流 通 在 外 2,347 $ ,700 $ 認 股 權 本 期 給 與 認 股 權 無 償 配 股 增 發 或 調 整 認 股 股 數 本 期 放 棄 認 股 權 ( 171) ( 653) 本 期 執 行 認 股 權 ( 848) 本 期 逾 期 失 效 認 股 權 月 31 日 期 末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1, , 月 31 日 期 末 可 執 行 認 股 權 民 國 102 年 度 執 行 之 認 股 權 於 執 行 日 之 加 權 平 均 股 價 為 元 民 國 101 年 度 未 有 執 行 認 股 權 之 情 形 118
123 4.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股 權 到 期 日 及 履 約 價 格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股 數 履 約 價 格 股 數 履 約 價 格 核 准 發 行 日 到 期 日 ( 千 股 ) ( 元 ) ( 千 股 ) ( 元 ) 100 年 11 月 14 日 105 年 11 月 13 日 1,068 $ ,047 $ 年 10 月 23 日 106 年 10 月 22 日 年 1 月 1 日 股 數 履 約 價 格 核 准 發 行 日 到 期 日 ( 千 股 ) ( 元 ) 100 年 11 月 14 日 105 年 11 月 13 日 2,700 $ 本 公 司 給 與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認 股 選 擇 權 之 公 允 價 值,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股 價 履 約 預 期 預 期 存 續 預 期 無 風 險 每 單 位 公 允 協 議 之 類 型 給 與 日 ( 元 ) 價 格 ( 元 ) 波 動 率 期 間 ( 年 ) 股 利 利 率 價 值 ( 元 ) 員 工 認 股 權 $17.85 $ % % $ 6.11 計 畫 - " % % 3.42 註 : 預 期 波 動 率 係 採 用 類 似 企 業 其 生 命 可 比 期 間 之 股 價, 並 考 慮 每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對 股 票 交 易 價 格 變 動 之 影 響 而 得 6.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產 生 之 費 用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權 益 交 割 $ 3,950 $ 5,172 ( 十 一 ) 股 本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800,000, 分 為 80,000 仟 股 ( 含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可 認 購 股 數 5,000 仟 股 ),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580,230, 每 股 面 額 10 元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之 股 款 均 已 收 訖 102 年 101 年 1 月 1 日 $ 57,175 $ 57,175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月 31 日 $ 58,023 $ 57,175 ( 十 二 ) 資 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所 得 之 資 本 公 積, 除 得 用 於 彌 補 虧 損 外, 於 公 司 無 累 積 虧 損 時,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另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以 上 開 資 本 公 積 撥 充 資 本 時, 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公 司 非 於 盈 餘 公 積 填 補 資 本 虧 損 仍 有 不 足 時, 不 得 以 資 本 公 積 補 充 之 119
124 發 行 溢 價 102 年 員 工 認 股 權 1 月 1 日 $ 134,407 $ 5,928 彌 補 虧 損 ( 97,628) - 員 工 執 行 認 股 權 11,838 ( 5,181) 員 工 認 股 權 酬 勞 成 本 - 3, 月 31 日 $ 48,617 $ 4,697 發 行 溢 價 101 年 員 工 認 股 權 1 月 1 日 $ 134,407 $ 756 員 工 認 股 權 酬 勞 成 本 - 5, 月 31 日 $ 134,407 $ 5,928 ( 十 三 ) 未 分 配 盈 餘 ( 待 彌 補 虧 損 ) 102 年 101 年 1 月 1 日 ($ 101,317) ($ 118,620) 本 期 淨 利 96,367 14,682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迴 轉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97,628 - 員 工 退 職 後 福 利 義 務 之 精 算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 1,398) 2, 月 31 日 $ 92,267 ($ 101,317) 1. 依 本 公 司 之 章 程 規 定, 年 度 總 決 算 於 完 納 稅 捐, 彌 補 歷 年 虧 損 後, 應 先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次 依 法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如 尚 有 盈 餘, 分 派 比 例 為 員 工 紅 利 7%,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不 超 過 1%, 扣 除 前 各 項 餘 額 後,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累 計 未 分 配 盈 餘 作 為 可 供 分 派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2. 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視 公 司 目 前 及 未 來 之 投 資 環 境 資 金 需 求 國 內 外 競 爭 狀 況 及 資 本 預 算 等 因 素, 兼 顧 股 東 利 益 平 衡 股 利 及 公 司 長 期 規 劃 等, 每 年 依 法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分 配 案 提 報 股 東 會 每 年 度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不 得 低 於 當 年 度 發 放 現 金 及 股 票 股 利 合 計 數 百 分 之 二 十 3.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 不 得 使 用 之, 惟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者,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之 部 分 為 限 4. 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迴 轉 時, 迴 轉 金 額 得 列 入 可 供 分 派 盈 餘 中 120
125 5.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5,901 及 $843, 係 以 截 至 當 期 止 之 稅 後 淨 利, 考 量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等 因 素 後, 以 章 程 所 定 之 成 數 為 基 礎 估 列 ( 以 7 % 及 1% 估 列 ) 民 國 101 年 度 為 累 積 虧 損 並 無 盈 餘 可 供 分 配, 故 未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 十 四 ) 營 業 收 入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銷 貨 收 入 $ 890,831 $ 827,093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3,846 3,622 合 計 $ 894,677 $ 830,715 ( 十 五 )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淨 損 失 ($ 1,451) ($ 2,749)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淨 利 益 淨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6,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利 益 ( 損 失 ) 397 ( 47) 合 計 $ 5,972 ($ 2,040) ( 十 六 ) 員 工 福 利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屬 於 營 業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屬 於 營 業 性 質 別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 計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 計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薪 資 費 用 $ 88,557 $ 38,142 $ 126,699 $ 92,258 $ 33,256 $ 125,514 勞 健 保 費 用 7,935 2,693 10,628 9,102 3,129 12,231 退 休 金 費 用 3,234 1,377 4,611 3,868 1,503 5,371 其 他 用 人 費 用 4,966 1,174 6,140 5,778 1,279 7,057 折 舊 費 用 73,434 7,504 80,938 76,248 6,886 83,134 攤 銷 費 用 3,127 1,854 4,981 4,247 3,093 7,
126 ( 十 七 )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費 用 (1) 所 得 稅 費 用 組 成 部 分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當 期 所 得 稅 $ 1,226 $ - 遞 延 所 得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之 原 始 產 生 及 迴 轉 18,527 5,630 所 得 稅 費 用 $ 19,753 $ 5,630 (2)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金 額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精 算 損 益 $ 所 得 稅 費 用 與 會 計 利 潤 關 係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稅 前 淨 利 按 法 定 稅 率 $ 19,740 $ 3,453 計 算 之 所 得 稅 按 稅 法 規 定 不 得 認 列 項 目 影 響 數 投 資 抵 減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 1,746) 2,016 虧 損 扣 抵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213 ( 517) 最 低 稅 負 制 之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1,226 - 所 得 稅 費 用 $ 19,753 $ 5,
127 3. 因 暫 時 性 差 異 虧 損 扣 抵 及 投 資 抵 減 而 產 生 之 各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金 額 如 下 : 102 年 度 1 月 1 日 認 列 於 損 益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淨 利 12 月 31 日 暫 時 性 差 異 :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存 貨 跌 價 $ 4,318 ($ 775) $ - $ 3,543 退 休 金 費 用 748 ( 387) 未 休 假 獎 金 虧 損 扣 抵 28,119 ( 17,688) - 10,431 投 資 抵 減 170 ( 68) 小 計 $ 33,746 ($ 18,838) $ - $ 14,908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實 現 兌 換 利 益 ($ 602) $ 189 $ - ($ 413)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 122) 確 定 福 利 之 精 算 利 益 - - ( 250) ( 250) 小 計 ($ 724) $ 311 ($ 250) ($ 663) 合 計 $ 33,022 ($ 18,527) ($ 250) $ 14, 年 度 1 月 1 日 認 列 於 損 益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淨 利 12 月 31 日 暫 時 性 差 異 :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存 貨 跌 價 $ 3,413 $ 905 $ - $ 4,318 退 休 金 費 用 未 休 假 獎 金 667 ( 276) 未 實 現 兌 換 損 失 196 ( 196) - - 職 工 福 利 金 提 撥 43 ( 43) - - 虧 損 扣 抵 31,070 ( 2,951) - 28,119 投 資 抵 減 2,526 ( 2,356) 小 計 $ 38,663 ($ 4,917) $ - $ 33,746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實 現 兌 換 利 益 $ - ($ 602) $ - ($ 602)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 11) ( 111) - ( 122) 小 計 ($ 11) ($ 713) $ - ($ 724) 合 計 $ 38,652 ($ 5,630) $ - $ 33,
128 4. 本 公 司 依 據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及 廢 止 前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之 規 定, 可 享 有 之 投 資 抵 減 明 細 及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相 關 金 額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未 認 列 遞 延 抵 減 項 目 尚 未 抵 減 餘 額 所 得 稅 資 產 部 分 最 後 抵 減 年 度 購 置 自 動 化 生 產 設 備 $ 102 $ - 民 國 103 年 度 101 年 12 月 31 日 未 認 列 遞 延 抵 減 項 目 尚 未 抵 減 餘 額 所 得 稅 資 產 部 分 最 後 抵 減 年 度 購 置 自 動 化 生 產 設 備 $ 1,313 ($ 1,313) 民 國 103 年 度 研 究 發 展 與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603 ( 433) 民 國 102 年 度 $ 1,916 ($ 1,746) 101 年 1 月 1 日 未 認 列 遞 延 抵 減 項 目 尚 未 抵 減 餘 額 所 得 稅 資 產 部 分 最 後 抵 減 年 度 購 置 自 動 化 生 產 設 備 $ 21,885 ($ 21,885) 民 國 103 年 度 研 究 發 展 與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5,818 ( 3,292) 民 國 102 年 度 $ 27,703 ($ 25,177) 5. 本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之 虧 損 扣 抵 之 有 效 期 限 及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相 關 金 額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未 認 列 遞 延 發 生 年 度 申 報 數 / 核 定 數 尚 未 抵 減 金 額 所 得 稅 資 產 部 分 最 後 扣 抵 年 度 民 國 100 年 度 核 定 數 $ 61,360 $ - 民 國 110 年 度 101 年 12 月 31 日 未 認 列 遞 延 發 生 年 度 申 報 數 / 核 定 數 尚 未 抵 減 金 額 所 得 稅 資 產 部 分 最 後 扣 抵 年 度 民 國 93 年 度 核 定 數 $ 21,016 $ - 民 國 103 年 度 民 國 94 年 度 核 定 數 17,250 - 民 國 104 年 度 民 國 99 年 度 核 定 數 61,989 - 民 國 109 年 度 民 國 100 年 度 申 報 數 65,149 - 民 國 110 年 度 $ 165,
129 101 年 1 月 1 日 未 認 列 遞 延 發 生 年 度 申 報 數 / 核 定 數 尚 未 抵 減 金 額 所 得 稅 資 產 部 分 最 後 扣 抵 年 度 民 國 93 年 度 核 定 數 $ 41,418 $ - 民 國 103 年 度 民 國 94 年 度 核 定 數 17,250 - 民 國 104 年 度 民 國 99 年 度 申 報 數 61,917 - 民 國 109 年 度 民 國 100 年 度 申 報 數 62,183 - 民 國 110 年 度 $ 182, 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100 年 度 7. 未 分 配 盈 餘 相 關 資 訊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86 年 度 以 前 $ - $ - $ - 87 年 度 以 後 $ 92,267 ($ 101,317) ($ 118,620) 8.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本 公 司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分 別 為 $434 $247 及 $247, 民 國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0%, 民 國 102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預 計 為 0.47% ( 十 八 ) 每 股 盈 餘 ( 虧 損 ) 102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每 股 盈 餘 稅 後 金 額 在 外 股 數 ( 仟 股 ) ( 元 )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東 之 本 期 淨 利 $ 96,367 57,232 $ 1.68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東 之 本 期 淨 利 $ 96,367 57,232 $ 1.68 具 稀 釋 作 用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員 工 認 股 權 員 工 分 紅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東 之 本 期 淨 利 加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 96,367 57,520 $
130 ( 十 九 ) 營 業 租 賃 101 年 度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每 股 虧 損 稅 後 金 額 在 外 股 數 ( 仟 股 ) ( 元 )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東 之 本 期 淨 利 $ 14,682 57,175 $ 0.26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歸 屬 於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東 之 本 期 淨 利 $ 14,682 57,175 $ 0.26 本 公 司 以 營 業 租 賃 承 租 廠 房 及 宿 舍 等, 租 賃 期 間 介 於 1 年 至 5 年, 並 附 有 租 賃 期 間 屆 滿 之 續 租 權, 租 金 給 付 於 租 約 到 期 時 重 新 議 定 以 及 反 映 市 場 租 金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分 別 認 列 $18,793 及 $18,880 之 租 金 費 用 為 當 期 損 益 另 因 不 可 取 消 合 約 之 未 來 最 低 租 賃 給 付 總 額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不 超 過 1 年 $ 18,285 $ 18,587 $ 18,656 超 過 1 年 但 不 超 過 5 年 17, ,692 $ 35,884 $ 18,814 $ 37,348 ( 二 十 ) 非 現 金 交 易 僅 有 部 分 現 金 支 付 之 投 資 活 動 :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購 置 預 付 設 備 款 $ 13,889 $ 10,810 加 : 期 初 應 付 設 備 款 2,054 4,809 減 : 期 末 應 付 設 備 款 ( 1,937) ( 2,054) 本 期 支 付 現 金 $ 14,006 $ 13,565 七 關 係 人 交 易 ( 一 ) 母 公 司 與 最 終 控 制 者 本 公 司 由 中 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在 中 華 民 國 註 冊 成 立 ) 控 制, 擁 有 本 公 司 37.47% 股 份 本 公 司 之 最 終 母 公 司 為 中 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在 中 華 民 國 註 冊 成 立 ) ( 二 )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 銷 貨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商 品 銷 售 : - 對 該 個 體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個 體 $ 131,342 $ 58,590 - 兄 弟 公 司 2 1 總 計 $ 131,344 $ 58,591 商 品 銷 售 之 交 易 價 格 與 收 款 條 件 與 非 關 係 人 並 無 重 大 差 異 126
131 2. 進 貨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商 品 購 買 : - 對 該 個 體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個 體 $ 14,965 $ 11,338 - 兄 弟 公 司 總 計 $ 15,237 $ 11,679 商 品 係 按 一 般 商 業 條 款 和 條 件 向 關 係 人 購 買 3. 應 收 帳 款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 - 對 該 個 體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個 體 $ 73,621 $ 9,222 $ 16,450 - 兄 弟 公 司 總 計 $ 73,621 $ 9,229 $ 16,450 本 公 司 對 上 開 關 係 人 之 銷 貨 價 格 與 交 易 條 件, 係 依 各 地 區 之 經 濟 環 境 及 市 場 競 爭 情 況 分 別 決 定,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為 月 結 30 天 ~60 天 4. 應 付 帳 款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 - 對 該 個 體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個 體 $ 4,700 $ 2,044 $ 7,947 - 兄 弟 公 司 總 計 $ 4,785 $ 2,156 $ 8,193 本 公 司 向 上 開 關 係 人 之 進 貨 條 件 及 付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並 無 顯 著 不 同, 付 款 期 間 為 月 結 90~120 天 5. 財 產 交 易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購 入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 對 該 個 體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個 體 $ 1,772 $ - $ - - 兄 弟 公 司 $ 1,772 $ - $
132 6. 其 他 關 係 人 往 來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其 他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 最 終 母 公 司 $ 7,758 $ 6,788 $ 8,159 - 對 該 個 體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個 體 1,457 1,454 1,853 - 兄 弟 公 司 616 2,536 7,015 $ 9,831 $ 10,778 $ 17,027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主 要 來 自 對 關 係 人 之 租 金 水 電 加 工 薪 資 專 利 實 施 費 及 設 備 款 等 7. 其 他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支 付 最 終 母 公 司 租 金 費 用 分 別 為 $17,576 及 $17,641, 水 電 費 分 別 為 $32,953 及 $34,501 ( 三 )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資 訊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薪 資 及 其 他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 7,327 $ 5,717 退 職 後 福 利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總 計 $ 7,827 $ 6,305 八 質 押 之 資 產 本 公 司 之 資 產 提 供 擔 保 明 細 如 下 : 帳 面 價 值 資 產 項 目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擔 保 用 途 定 期 存 款 (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 2,134 $ 2,114 $ 2,095 九 重 大 承 諾 事 項 及 或 有 事 項 ( 一 ) 或 有 事 項 無 此 事 項 ( 二 ) 承 諾 事 項 進 口 關 稅 保 證 金 1. 已 簽 約 但 尚 未 發 生 之 資 本 支 出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650 $ 3,504 $ 17, 營 業 租 賃 協 議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九 ) 之 說 明 十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無 此 事 項 128
133 十 一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無 此 事 項 十 二 其 他 ( 一 ) 資 本 管 理 本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目 標, 係 為 保 障 公 司 能 繼 續 經 營, 維 持 最 佳 資 本 結 構 以 降 低 資 金 成 本, 並 為 股 東 提 供 報 酬 ( 二 ) 金 融 工 具 1.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除 下 表 所 列 者 外, 本 公 司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應 收 票 據 應 收 帳 款 其 他 應 收 款 應 付 票 據 應 付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 的 帳 面 金 額 係 公 允 價 值 之 合 理 近 似 值, 另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三 ): 102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金 融 資 產 : 存 出 保 證 金 (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 2,190 $ 2,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金 融 資 產 : 存 出 保 證 金 (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 2,170 $ 2, 年 1 月 1 日 帳 面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金 融 資 產 : 存 出 保 證 金 (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 54 $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1) 本 公 司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包 括 匯 率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及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著 重 於 金 融 市 場 的 不 可 預 測 事 項, 並 尋 求 可 降 低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及 財 務 績 效 之 潛 在 不 利 影 響 本 公 司 使 用 衍 生 性 金 融 工 具 以 規 避 特 定 暴 險, 請 詳 附 註 六 ( 二 ) 及 ( 七 ) (2) 風 險 管 理 工 作 由 本 公 司 經 營 管 理 部 按 照 董 事 會 核 准 之 政 策 執 行 本 公 司 經 營 管 理 部 透 過 與 公 司 營 運 單 位 密 切 合 作, 負 責 辨 認 評 估 與 規 避 財 務 風 險 董 事 會 對 整 體 風 險 管 理 訂 有 書 面 原 則, 亦 對 特 定 範 圍 與 事 項 提 供 書 面 政 策, 例 如 匯 率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衍 生 性 與 非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之 使 用, 以 及 剩 餘 流 動 資 金 之 投 資 129
134 3.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之 性 質 及 程 度 (1) 市 場 風 險 匯 率 風 險 A.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部 分 銀 行 存 款 及 應 收 / 應 付 款 項 係 以 外 幣 評 價, 因 此 受 多 種 不 同 貨 幣 所 產 生 之 匯 率 風 險, 主 要 為 美 元 日 幣 及 人 民 幣 相 關 匯 率 風 險 來 自 未 來 之 商 業 交 易 及 已 認 列 之 資 產 與 負 債 B.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已 訂 定 政 策, 規 定 公 司 應 透 過 經 營 管 理 部 就 其 整 體 匯 率 風 險 進 行 避 險 為 管 理 來 自 未 來 商 業 交 易 及 已 認 列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匯 率 風 險, 公 司 透 過 經 營 管 理 部 採 用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進 行 當 未 來 商 業 交 易 已 認 列 資 產 或 負 債 係 以 非 該 個 體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之 外 幣 計 價 時, 匯 率 風 險 便 會 產 生 C. 本 公 司 運 用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等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規 避 已 認 列 之 外 幣 資 產 或 負 債 或 高 度 很 有 可 能 發 生 之 預 期 交 易, 以 降 低 匯 率 波 動 所 產 生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及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D. 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具 重 大 匯 率 波 動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金 額 外 幣 ( 仟 元 ) 匯 率 ( 新 台 幣 )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 2, $ 84,277 日 幣 : 新 台 幣 312, ,620 人 民 幣 : 新 台 幣 6, ,274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 $ 9,559 日 幣 : 新 台 幣 236, , 年 12 月 31 日 帳 面 金 額 外 幣 ( 仟 元 ) 匯 率 ( 新 台 幣 )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 3, $ 103,858 日 幣 : 新 台 幣 121, ,925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 $ 10,336 日 幣 : 新 台 幣 157, ,
135 101 年 1 月 1 日 帳 面 金 額 外 幣 ( 仟 元 ) 匯 率 ( 新 台 幣 )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 3, $ 106,538 日 幣 : 新 台 幣 106, ,647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 $ 11,020 日 幣 : 新 台 幣 171, ,914 E. 本 公 司 因 重 大 匯 率 波 動 影 響 之 外 幣 市 場 風 險 分 析 如 下 : 102 年 度 敏 感 度 分 析 變 動 幅 度 影 響 損 益 影 響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1% $ 843 $ - 日 幣 : 新 台 幣 1% 人 民 幣 : 新 台 幣 1%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1% $ 96 $ - 日 幣 : 新 台 幣 1% 年 度 敏 感 度 分 析 變 動 幅 度 影 響 損 益 影 響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外 幣 : 功 能 性 貨 幣 ) 金 融 資 產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1% $ 1,039 $ - 日 幣 : 新 台 幣 1% 金 融 負 債 貨 幣 性 項 目 美 金 : 新 台 幣 1% $ 103 $ - 日 幣 : 新 台 幣 1% 價 格 風 險 由 於 本 公 司 未 持 有 投 資, 因 此 本 公 司 未 有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 風 險 及 商 品 價 格 風 險 之 暴 險 131
136 利 率 風 險 A. 本 公 司 之 利 率 風 險 來 自 長 期 借 款 按 浮 動 利 率 發 行 之 借 款 使 本 公 司 承 受 現 金 流 量 利 率 風 險, 部 分 風 險 被 按 浮 動 利 率 持 有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抵 銷 按 固 定 利 率 發 行 之 借 款 則 使 本 公 司 承 受 公 允 價 值 利 率 風 險 B. 本 公 司 模 擬 多 項 方 案 並 分 析 利 率 風 險, 包 含 考 量 再 融 資 現 有 部 位 之 續 約 其 他 可 採 用 之 融 資 和 避 險 等, 以 計 算 特 定 利 率 之 變 動 對 損 益 之 影 響 就 每 個 模 擬 方 案, 所 有 貨 幣 均 係 採 用 相 同 之 利 率 變 動 此 等 模 擬 方 案 僅 運 用 於 計 息 之 重 大 負 債 部 位 C. 依 模 擬 之 執 行 結 果, 利 率 變 動 10 % 對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稅 後 淨 利 之 最 大 影 響 分 別 為 減 少 $0 及 $7 此 等 模 擬 於 每 季 進 行, 以 確 認 可 能 之 最 大 損 失 係 在 管 理 階 層 所 訂 之 限 額 內 (2) 信 用 風 險 A. 信 用 風 險 係 本 公 司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而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依 內 部 明 定 之 授 信 政 策, 於 訂 定 付 款 及 提 出 交 貨 之 條 款 與 條 件 前, 須 就 其 每 一 新 客 戶 進 行 管 理 及 信 用 風 險 分 析 內 部 風 險 控 管 係 透 過 考 慮 其 財 務 狀 況 過 往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素, 以 評 估 客 戶 之 信 用 品 質 個 別 風 險 之 限 額 係 依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職 務 授 權 表 授 權 相 關 單 位 制 訂, 並 定 期 監 控 信 用 額 度 之 使 用 主 要 信 用 風 險 來 自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衍 生 性 金 融 工 具, 及 存 放 於 銀 行 與 金 融 機 構 之 存 款, 亦 有 來 自 於 顧 客 之 信 用 風 險, 並 包 括 尚 未 收 現 之 應 收 帳 款 對 銀 行 及 金 融 機 構 而 言, 僅 有 獲 獨 立 信 評 評 鑑 一 定 等 級 之 機 構, 才 會 被 接 納 為 交 易 對 象 B. 於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度, 並 無 超 出 信 用 限 額 之 情 事, 且 管 理 階 層 不 預 期 會 受 交 易 對 手 之 不 履 約 而 產 生 任 何 重 大 損 失 C. 本 公 司 之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屬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者 依 據 本 公 司 之 授 信 標 準 的 信 用 品 質 資 訊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群 組 1 $ 24,628 $ 68,271 $ 94,793 群 組 2 109,787 42,802 65,319 群 組 3 34,869 42,952 44,837 $ 169,284 $ 154,025 $ 204,949 群 組 1: 前 一 年 度 與 該 客 戶 銷 售 淨 額 高 於 20% 之 客 戶 群 組 2: 前 一 年 度 與 該 客 戶 銷 售 淨 額 為 5% 至 20% 之 客 戶 群 組 3: 前 一 年 度 與 該 客 戶 銷 售 淨 額 低 於 5% 之 客 戶 D. 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之 應 收 帳 款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30 天 內 $ 1,029 $ - $ 2, 天 $ 1,029 $ - $ 2,
137 E. 已 減 損 應 收 帳 款 備 抵 呆 帳 之 變 動 分 析 : (1) 於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本 公 司 已 減 損 之 應 收 帳 款 金 額 均 為 $416 (2) 備 抵 呆 帳 變 動 表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群 組 評 估 之 減 損 損 失 1 月 1 日 $ 416 $ 月 31 日 $ 416 $ 416 (3) 流 動 性 風 險 A. 現 金 流 量 預 測 是 由 公 司 內 各 營 運 單 位 執 行, 並 由 經 營 管 理 部 予 以 彙 總 經 營 管 理 部 監 控 公 司 流 動 資 金 需 求 之 預 測, 確 保 其 有 足 夠 資 金 得 以 支 應 營 運 需 要 B. 本 公 司 財 務 單 位 將 超 過 營 運 所 需 之 剩 餘 資 金 投 資 於 附 息 之 活 期 存 款 及 定 期 存 款, 其 所 選 擇 之 工 具 具 有 適 當 之 到 期 日 或 足 夠 流 動 性, 以 因 應 上 述 預 測 並 提 供 充 足 之 調 度 水 位 C. 下 表 係 本 公 司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及 以 淨 額 或 總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按 相 關 到 期 日 予 以 分 組,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 ;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預 期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 下 表 所 揭 露 之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金 額 係 未 折 現 之 金 額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102 年 12 月 31 日 3 個 月 以 下 3 個 月 至 1 年 內 1 至 2 年 內 2 年 以 上 應 付 帳 款 $ 176,043 $ 9,927 $ - $ - 其 他 應 付 款 47,181 19,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101 年 12 月 31 日 3 個 月 以 下 3 個 月 至 1 年 內 1 至 2 年 內 2 年 以 上 應 付 票 據 $ 45 $ - $ - $ - 應 付 帳 款 119,833 15, 其 他 應 付 款 42,333 6,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101 年 1 月 1 日 3 個 月 以 下 3 個 月 至 1 年 內 1 至 2 年 內 2 年 以 上 應 付 票 據 $ 37 $ - $ - $ - 應 付 帳 款 157,145 16, 其 他 應 付 款 55,410 2,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101 年 12 月 31 日 3 個 月 以 下 3 個 月 至 1 年 內 1 至 2 年 內 2 年 以 上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737 $ - $ - $ - D. 本 公 司 並 不 預 期 到 期 日 分 析 之 現 金 流 量 發 生 時 點 會 顯 著 提 早, 或 實 際 金 額 會 有 顯 著 不 同 133
138 ( 三 )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1. 下 表 為 分 析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各 等 級 之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第 二 等 級 : 除 包 含 於 第 一 等 級 之 公 開 報 價 外,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 亦 即 價 格 ) 或 間 接 ( 亦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第 三 等 級 : 非 以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為 基 礎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輸 入 值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如 下 : 102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合 計 金 融 資 產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 $ - $ - $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合 計 金 融 資 產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 $ 22 $ - $ 22 金 融 負 債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 $ 737 $ - $ 年 1 月 1 日 第 一 等 級 第 二 等 級 第 三 等 級 合 計 金 融 資 產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 - $ 65 $ - $ 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 報 價 衡 量 當 報 價 可 即 時 且 定 期 自 證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商 經 紀 商 產 業 評 價 服 務 機 構 或 監 管 機 構 取 得, 且 該 等 報 價 係 代 表 在 正 常 交 易 之 基 礎 下 進 行 之 實 際 及 定 期 市 場 交 易 時, 該 市 場 被 視 為 活 絡 市 場 3. 未 在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 例 如 於 櫃 檯 買 賣 之 衍 生 工 具 ),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利 用 評 價 技 術 決 定 評 價 技 術 將 盡 可 能 的 多 利 用 可 觀 察 之 市 場 資 料 ( 如 有 ), 並 盡 可 能 少 依 賴 企 業 之 特 定 估 計 若 計 算 一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需 之 所 有 重 大 參 數 均 為 可 觀 察 資 料, 則 該 金 融 工 具 係 屬 於 第 二 等 級 4. 如 一 項 或 多 項 重 大 參 數 並 非 依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取 得, 則 該 金 融 工 具 係 屬 於 第 三 等 級 5. 用 以 評 估 金 融 工 具 之 特 定 評 估 技 術 包 括 : 134
139 (1) 同 類 型 工 具 之 公 開 市 場 報 價 或 交 易 商 報 價 (2) 利 率 交 換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將 估 計 之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依 可 觀 察 之 殖 利 率 曲 線 折 算 之 現 值 (3)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係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遠 期 匯 率 折 算 至 現 值 (4) 其 他 評 價 技 術, 以 決 定 其 餘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例 如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分 析 6. 除 某 些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因 市 場 無 直 接 可 觀 察 之 遠 期 匯 率 外, 所 有 取 得 之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均 屬 於 第 二 等 級 十 三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3.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 ): 無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無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無 7. 與 關 係 人 進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進 ( 銷 ) 貨 之 公 司 交 易 對 象 關 係 進 ( 銷 ) 貨 金 額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不 同 之 交 易 情 形 情 形 及 原 因 應 收 ( 付 ) 帳 款 票 據 佔 總 應 收 佔 總 進 ( 銷 ) 貨 之 比 率 %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 付 ) 帳 款 票 額 據 之 比 率 % 富 晶 通 FCL 本 公 司 之 法 人 董 事 銷 貨 $ 123,277 14% 月 結 60 天 依 報 價 單 所 訂 定 月 結 60 天 $ 72,233 42%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9.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六 ( 二 ) ( 七 ) 及 附 註 十 二 ( 二 ) 之 說 明 10.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 無 135
140 ( 二 )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無 此 情 形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無 此 情 形 十 四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 一 ) 一 般 性 資 訊 本 公 司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且 本 公 司 係 以 公 司 整 體 評 估 績 效 及 分 配 資 源, 經 辨 認 本 公 司 為 單 一 應 報 導 部 門 ( 二 )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本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損 益 係 以 稅 後 營 業 損 益 衡 量, 並 作 為 績 效 評 估 之 基 礎 且 營 運 部 門 之 會 計 政 策 皆 與 附 註 四 所 述 之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相 同 ( 三 ) 部 門 損 益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資 訊 本 公 司 之 部 門 損 益 資 產 及 負 債 等 資 訊 與 主 要 財 務 報 表 資 訊 一 致 ( 四 ) 部 門 損 益 之 調 節 資 訊 本 公 司 僅 有 單 一 營 運 部 門, 本 期 應 報 導 部 門 損 益 資 產 及 負 債 與 主 要 財 務 報 表 資 訊 一 致, 相 關 資 料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應 報 導 部 門 利 益 $ 116,120 $ 20,312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利 益 $ 116,120 $ 20,312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 985,139 $ 798,253 總 資 產 $ 985,139 $ 798,253 應 報 導 部 門 負 債 $ 259,328 $ 186,498 總 負 債 $ 259,328 $ 186,498 ( 五 ) 產 品 別 及 勞 務 別 資 訊 收 入 餘 額 明 細 組 成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觸 控 式 面 板 收 入 $ 863,159 $ 815,100 其 他 收 入 31,518 15,615 合 計 $ 894,677 $ 830,715 ( 六 ) 地 區 別 資 訊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度 地 區 別 資 訊 如 下 : 136
141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收 入 非 流 動 資 產 收 入 非 流 動 資 產 台 灣 $ 565,769 $ 246,830 $ 579,512 $ 317,565 大 陸 153, ,852 - 日 本 151,721-66,374 - 法 國 其 他 23,785-23,229 - 合 計 $ 894,677 $ 246,830 $ 830,715 $ 317,565 ( 七 ) 重 要 客 戶 資 訊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度 佔 營 業 收 入 金 額 10% 以 上 之 重 要 客 戶 資 訊 如 下 : 102 年 度 101 年 度 收 入 所 佔 比 例 收 入 所 佔 比 例 甲 $ 233,917 $ 26 $ 306,662 $ 37 乙 150, ,770 7 丙 123, ,962 6 十 五 首 次 採 用 IFRSs 本 財 務 報 告 係 本 公 司 依 IFRSs 所 編 製 之 首 份 財 務 報 告, 於 編 製 初 始 資 產 負 債 表 時, 本 公 司 業 已 將 先 前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所 報 導 之 金 額 調 整 為 依 IFRSs 報 導 之 金 額 本 公 司 就 首 次 採 用 IFRSs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追 溯 適 用 之 例 外 及 自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如 何 影 響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財 務 績 效 及 現 金 流 量 之 調 節, 說 明 如 下 : ( 一 )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 目 員 工 福 利 本 公 司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將 與 員 工 福 利 計 畫 有 關 之 全 部 累 計 精 算 損 益 一 次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並 選 擇 以 轉 換 日 起 各 個 會 計 期 間 推 延 決 定 之 金 額, 揭 露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第 120A 段 (P) 要 求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及 計 畫 盈 虧 以 及 經 驗 調 整 之 資 訊 ( 二 ) 本 公 司 除 避 險 會 計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因 其 與 本 公 司 無 關, 未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追 溯 適 用 之 例 外 規 定 外, 其 他 追 溯 適 用 之 例 外 說 明 如 下 : 1. 會 計 估 計 於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依 IFRSs 所 作 之 估 計, 係 與 該 日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所 作 之 估 計 一 致 2.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除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之 除 列 規 定 推 延 適 用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所 發 生 之 交 易 ( 三 ) 自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之 調 節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規 定, 企 業 須 對 比 較 期 間 之 權 益 綜 合 損 益 及 現 金 流 量 進 行 調 節 本 公 司 之 首 次 採 用 對 總 營 業 投 資 或 籌 資 現 金 流 量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各 期 間 之 權 益 及 綜 合 損 益, 依 先 前 之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之 調 節, 列 示 於 下 列 各 表 : 137
142 1.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權 益 之 調 節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影 響 數 IFRSs 說 明 流 動 資 產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119,308 $ - $ 119,308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191, ,101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淨 額 16,450-16,450 其 他 應 收 款 存 貨 57,255-57,255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流 動 4,251 ( 4,251) - (1)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2,809-2,809 非 流 動 資 產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387,744 ( 76,310) 311,434 (4) 無 形 資 產 3,065 ( 909) 2,156 (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32,986 5,677 38,663 (1)(2)(3)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10,476 76,310 86,786 (4) 資 產 總 額 $ 825,815 $ 517 $ 826,332 流 動 負 債 應 付 票 據 $ 37 $ - $ 37 應 付 帳 款 165, ,331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8,193-8,193 其 他 應 付 款 54,021 3,922 57,943 (3)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2,608-2,608 非 流 動 負 債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1) 其 他 非 流 動 負 債 1,498 1,431 2,929 (2) 負 債 總 額 231,688 5, ,052 股 本 普 通 股 股 本 571, ,750 資 本 公 積 資 本 公 積 - 發 行 溢 價 134, ,407 資 本 公 積 - 員 工 認 股 權 保 留 盈 餘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待 彌 補 虧 損 ( 111,712) ( 6,908) ( 118,620) (2)(3)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 2,061) 2,061 - (2) 權 益 總 額 594,127 ( 4,847) 589,280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額 $ 825,815 $ 517 $ 826,
143 2.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權 益 之 調 節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影 響 數 IFRSs 說 明 流 動 資 產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240,058 $ - $ 240,058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應 收 票 據 淨 額 22 1, ,241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143, ,555 應 收 帳 款 - 關 係 人 淨 額 9,229-9,229 其 他 應 收 款 存 貨 49,435-49,435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流 動 7,813 ( 7,813) - (1)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非 流 動 資 產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310,130 ( 1,981) 308,149 (4) 無 形 資 產 1,664-1,664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24,070 9,676 33,746 (1)(2)(3)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9, ,028 (2)(4) 資 產 總 額 $ 797,932 $ 321 $ 798,253 流 動 負 債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737 $ - $ 737 應 付 票 據 應 付 帳 款 133, ,098 應 付 帳 款 - 關 係 人 2,156-2,156 其 他 應 付 款 46,372 2,299 48,671 (3)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1,067-1,067 非 流 動 負 債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1) 負 債 總 額 183,475 3, ,498 股 本 普 通 股 股 本 571, ,750 資 本 公 積 資 本 公 積 - 發 行 溢 價 134, ,407 資 本 公 積 - 員 工 認 股 權 5,928-5,928 保 留 盈 餘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待 彌 補 虧 損 ( 98,615) ( 2,702) ( 101,317) (2)(3) 權 益 總 額 614,457 ( 2,702) 611,755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額 $ 797, $ 798,
144 3. 民 國 101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之 調 節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影 響 數 IFRSs 說 明 營 業 收 入 $ 830,715 $ - $ 830,715 營 業 成 本 ( 732,391) 1,003 ( 731,388) (2)(3) 營 業 毛 利 98,324 1,003 99,327 營 業 費 用 推 銷 費 用 ( 17,317) 130 ( 17,187) (2)(3) 管 理 費 用 ( 17,636) 202 ( 17,434) (2)(3)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 43,463) 526 ( 42,937) (2)(3) 營 業 利 益 19,908 1,861 21,769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其 他 收 入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 2,040) - ( 2,040) 財 務 成 本 ( 75) - ( 75)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合 計 ( 1,457) - ( 1,457) 稅 前 淨 利 18,451 1,861 20,312 所 得 稅 費 用 ( 5,354) ( 276) ( 5,630) (3) 本 期 淨 利 13,097 1,585 14,682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確 定 福 利 之 精 算 損 益 - 2,621 2,621 (2)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 13,097 $ 4,206 $ 17,
145 調 節 原 因 說 明 如 下 : (1) 所 得 稅 a.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規 定,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係 依 其 相 關 負 債 或 資 產 之 分 類, 而 劃 分 為 流 動 或 非 流 動 項 目, 對 於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或 資 產 未 能 歸 屬 至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者, 則 按 預 期 該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或 資 產 清 償 或 實 現 之 期 間 長 短 劃 分 為 流 動 或 非 流 動 項 目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規 定, 企 業 不 得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分 類 為 流 動 資 產 或 負 債 b.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規 定, 如 有 證 據 顯 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一 部 分 或 全 部 有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之 機 率 不 會 實 現 時, 使 用 備 抵 評 價 科 目 以 減 少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規 定,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僅 就 很 有 可 能 實 現 之 範 圍 認 列 c.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不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之 互 抵 條 件, 故 不 得 互 抵, 因 此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予 以 重 分 類 d. 本 公 司 因 上 述 原 因 於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轉 換 日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4,262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11, 並 調 減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流 動 $4,251 並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8,537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724, 並 調 減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流 動 $7,813 (2) 退 休 金 a. 退 休 金 精 算 採 用 之 折 現 率, 係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公 報 第 18 號 第 23 段 規 定 應 參 酌 之 因 素 訂 定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規 定, 折 現 率 之 採 用 係 參 考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幣 別 及 期 間 與 退 休 金 計 畫 一 致 之 高 品 質 公 司 債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決 定 ; 在 此 類 債 券 無 深 度 市 場 之 國 家, 應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b. 依 本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規 定,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係 按 預 期 可 獲 得 退 休 金 給 付 在 職 員 工 之 平 均 剩 餘 服 務 年 限, 採 直 線 法 攤 銷 惟 本 公 司 係 屬 首 次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不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之 過 渡 性 規 定, 故 無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負 債 c.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規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累 積 給 付 義 務 超 過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公 平 價 值 部 分 為 應 認 列 退 休 金 負 債 之 下 限 惟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並 無 此 下 限 之 規 定 d. 本 公 司 退 休 金 精 算 損 益,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規 定, 採 緩 衝 區 法 認 列 為 當 期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規 定, 本 公 司 選 擇 立 即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淨 利 中 e. 本 公 司 因 上 述 原 因 於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轉 換 日 調 增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1,431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748 及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2,061, 並 調 減 遞 延 退 休 金 成 本 $909 及 保 留 盈 餘 $3,653 並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748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2,621, 調 減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1,542 保 留 盈 餘 $3,653 營 業 成 本 $160 及 營 業 費 用 $78 141
146 (3) 員 工 福 利 a.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對 於 累 積 未 休 假 獎 金 之 認 列 並 無 明 文 規 定, 本 公 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規 定, 應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估 列 已 累 積 未 使 用 之 累 積 未 休 假 獎 金 費 用 b.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轉 換 日 調 增 其 他 應 付 款 $3,922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667, 並 調 減 保 留 盈 餘 $3,255 並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增 其 他 應 付 款 $2,299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391 及 所 得 稅 費 用 $276, 並 調 減 保 留 盈 餘 $3,255 營 業 成 本 $843 及 營 業 費 用 $780 (4) 預 付 設 備 款 a. 本 公 司 因 購 置 固 定 資 產 而 預 付 之 款 項,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係 表 達 於 固 定 資 產 惟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規 定, 依 其 交 易 性 質 應 表 達 於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b. 本 公 司 因 上 述 原 因 於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轉 換 日 調 增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76,310, 並 調 減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76,310 並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增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1,981 及 調 減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 民 國 101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表 之 重 大 調 整 (1) 自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對 所 報 導 之 本 公 司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量 並 無 影 響 (2)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與 IFRSs 表 達 間 之 調 節 項 目, 對 所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量 無 淨 影 響 142
147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 ( 一 ) 關 係 企 業 組 織 圖 及 股 權 結 構 : 中 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7.42%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關 係 企 業 名 稱 與 公 司 之 關 係 關 係 企 業 持 有 本 公 司 103 年 04 月 30 日 單 位 : 仟 股 ; 仟 元 本 公 司 持 有 關 係 企 業 比 例 股 份 金 額 比 例 股 份 金 額 中 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母 公 司 37.42% 21, , ( 二 )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及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報 表 : 未 有 需 要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及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報 表 之 情 事 143
148 ( 三 ) 關 係 企 業 報 告 書 : 聲 明 書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度 ( 自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止 ) 之 關 係 報 告 書, 係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且 所 揭 露 資 訊 與 上 開 期 間 之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所 揭 露 之 相 關 資 訊 無 重 大 不 符 特 此 聲 明 公 司 名 稱 :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負 責 人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5 月 5 日 144
149 函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鑒 :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度 編 製 之 關 係 報 告 書, 係 依 據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之 規 定 編 製, 其 有 關 之 財 務 資 訊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與 上 開 期 間 之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所 揭 露 之 相 關 資 訊 複 核 完 竣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複 核 結 果,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度 之 關 係 報 告 書 業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揭 露 有 關 資 訊, 其 財 務 性 資 料 內 容 與 財 務 報 表 一 致, 無 須 作 重 大 修 正 145
150 1. 從 屬 公 司 與 控 制 公 司 間 之 關 係 : 控 制 公 司 名 稱 控 制 原 因 控 制 公 司 之 持 股 與 設 質 情 形 控 制 公 司 派 員 擔 任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經 理 人 情 形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設 質 股 數 職 稱 姓 名 中 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對 從 屬 公 司 直 接 持 股 比 率 為 37.47% 21,740, % - 大 股 東 董 事 長 董 事 中 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翁 明 顯 楊 雅 琇 余 建 華 ( 註 ) 註 : 兼 任 總 經 理 2.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a. 進 銷 貨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b. 財 產 交 易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c. 資 金 融 通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d. 資 產 租 賃 情 形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交 易 類 型 ( 出 租 或 承 租 ) 名 稱 標 的 物 座 落 地 點 租 賃 期 間 租 賃 性 質 租 金 決 定 依 據 收 取 ( 支 付 ) 方 法 與 一 般 租 金 水 準 之 比 較 情 形 本 期 租 金 總 額 本 期 收 付 情 形 其 他 約 定 事 項 中 環 - 出 租 中 環 林 口 三 廠 中 環 員 工 宿 舍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華 亞 三 路 50 號 6 樓 之 ~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文 ~ 化 七 路 206 巷 弄 16 號 營 業 租 賃 租 金 係 依 附 近 類 似 不 動 產 租 賃 行 情 議 定 租 金 數 額 月 付 無 重 大 差 異 17, 依 合 約 按 期 支 付 無 ( 四 ) 其 他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民 國 102 年 度, 因 租 賃 廠 房 及 宿 舍 支 付 中 環 水 電 費 金 額 計 $32,953 ( 五 )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 無 此 情 事 146
151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辦 理 情 形 : 不 適 用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 不 適 用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 無 五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發 生 證 交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款 所 定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無 147
152 富 晶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翁 明 顯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一 前 言... 1 二 九 十 九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1 ( 一 ) 營 業 計 劃 實 施 成 果... 1 ( 二 ) 財 務 收 支 及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1 ( 三 ) 研 究 發 展 狀 況... 1 三 民 國 一 百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概 要... 2 貳 公 司 簡 介... 3 一 公 司 簡 介...
(Microsoft Word - 100\246~\246~\263\370-\252\321\252F\267|\253\341\255\327\247\357.doc)
SPEED TECH CORP. 宣 德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可 網 以 至 下 列 網 址 查 詢 本 年 報 資 料 股 票 代 號 :5457 ( 址 :http://newmops.tse.com.tw) 年 報 一 年 度 中 華 民 國 一 一 年 五 月 十 五 日 刊 印 :(03)212-0088 :(03)212-0088 :33393 :03-2120088 :03-2121771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AACCA9C1AABACFD6A4C8AFD3D0CFDED4F0C8CEB9ABCBBEB9D8D3DAC9EEDBDACAD0D0CBC9ADBFECBDDDB5E7C2B7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B6C8C4DAB2BFBFD8D6C6D7D4CED2C6C0BCDBB1A8B8E6B5C4BACBB2E9D2E2BCFB2E646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深 圳 市 兴 森 快 捷 电 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核 查 意 见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或 保 荐 机 构 ) 作 为 深 圳 市 兴 森 快 捷 电 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股 票 代 碼 :3068 股 票 代 碼 :R028 美 磊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暨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上 半 年 度 地 址 : 新 竹 縣 湖 口 鄉 鳳 山 村 新 竹 工 業 區 自 強 路 十 八 號 電 話 :( 三 ) 五 九 七 二 四 八 八 - 1 - 目 錄 項 目 頁 財 務 報 表
Global Insight 2015 2.6% 2014 2.7% 2015 7.7% 8.6% 2015 6.7% 433 9,023 3.3% 8 4,410 240.9% 183 7,525 4.7% 95% 15 2,760 13.6% 102% 122 5,199 3.4% 14 3,119 10.7% 2015 2015 2015 1 ISO50001 BSI ISO14064-3:2006
Microsoft Word - 華夏98年報0524.doc
股 票 代 碼 :1305 華 夏 海 灣 塑 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九 十 八 年 度 年 報 九 十 九 年 五 月 十 四 日 刊 印 查 詢 本 年 報 網 址 :http://newmops.twse.com.tw :http://www.cgpc.com.tw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姓 名 : 徐 正 義 職 稱 : 企 劃 處 協 理 電 話 :(037)612-079 電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及 聯 絡 電 話 : 發 言 人 : 代 理 發 言 人 : 姓 名 : 洪 冠 文 姓 名 : 張 瑛 楓 職 稱 : 財 務 長 職 稱 : 特 別 助 理 電 話 :(02)2894-1202 分 機 2141 電 話 :(03)4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及 聯 絡 電 話 : 發 言 人 : 代 理 發 言 人 : 姓 名 : 洪 冠 文 姓 名 : 張 瑛 楓 職 稱 : 財 務 長 職 稱 : 特 別 助 理 電 話 :(02)2894-1202 分 機 2141 電 話 :(03)469-8121 分 機 3105 E-mail :[email protected] E-mail :[email protected]
Microsoft Word - 2013 Annual Report-1.doc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mops.tse.com.tw 股 票 代 號 :8150 2013 ChipMOS 一 百 零 二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一 百 零 二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刊 印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姓 名 : 陳 壽 康 職 稱 : 財 務 處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3)577-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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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 %&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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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 温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房 价 的 上 升 近 年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住 宅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元 + % 1 99 7 98 0 7 8 5 8 6 6.4 0 1 99 8 12 0 0 7 6 4 8 9 9.6 0 3.8 3 1 99 9 15 8 0 8 5
! " 丽 水 市 政 协 专 题 调 研 组 住 房 问 题 是 事 关 人 民 群 众 安 居 乐 业 的 大 问 题 而 房 价 高 低 更 是 牵 动 千 千 万 万 老 百 姓 的 心 从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房 价 格 步 步 攀 升 年 市 区 商 品 房 平 均 销 售 价 为 元 至 今 年 月 份 市 区 商 品 房 平 均 预 售 价 已 高 达 元
Microsoft Word - 1040925家長意見彙整表ok公告.doc
普 一 3 資 一 2 普 一 5 國 二 3 國 三 2 104/9/12 家 長 座 談 會 意 見 彙 整 表 (104/09/25 彙 整 ) 1. 普 高 二 樓 女 廁, 間 數 太 少, 可 否 增 加 2. 校 車 下 學 年 可 否 提 早 五 分 鐘 到 站 3. 午 餐 菜 色 能 否 再 多 樣 化 4. 升 旗 次 數 時 間 能 否 縮 短 1. 今 年 期 初 選 社
Microsoft Word - 華新麗華104年報FINAL.doc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3 二 公 司 沿 革... 3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5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6 三 最 近 年 度 支 付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16
1863705040617A4
2530 目 錄 開 會 程 序 1 議 程 2 討 論 事 項 3 報 告 事 項 8 承 認 事 項 16 討 論 事 項 34 臨 時 動 議 35 附 錄 36 一 截 至 一 Ο 五 年 四 月 二 日 股 東 名 簿 記 載 之 個 別 及 全 體 董 事 監 察 人 持 有 股 數 36 二 無 償 配 股 對 公 司 營 業 績 效 每 股 盈 餘 及 股 東 投 資 報 酬 率 之
03519華新科技03060079合25K上.pdf
目 錄 頁 次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2 二 公 司 沿 革... 2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9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12 三 公 司 治 理 情 形... 26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77 五 更
Microsoft Word - 台灣半導體102年報.doc
股 票 代 號 :5425 台 灣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TAIWAN SEMICONDUCTOR CO., LTD 一 二 年 度 年 報 ANNUAL REPORT 2013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三 年 四 月 二 十 日 查 詢 年 報 網 址 :mops.twse.com.tw 一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及 聯 絡 電 話 : 發 言 人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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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諾 立 來 車 零 勵 不 力 量 見 年 不 來 理 參 領 不 力 不 林 行 綠 流 參 利 練 力 不 力 年 見 連 年 年 列 六 來 了 不 年 行 行 年 力 力 立 金 更 綠 鍊 3 了 年 聯 列 利 落 量 行 行 諾 年 立 利 領 年 更 列 年 度 領 度 勵 更 參 利 行 落 令 董 事 長 總 裁 4 利 利 年 度 裡 更 領 利 力 量 流 落 更 利
... 2... 4... 6... 7... 10... 48... 52... 54... 60... 88... 97... 99... 101... 103... 104... 106 2 HKICPA, FCCA HKICPA, FCCA Diamond Bar, CA 28 26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2
Wuhan Plastics Industrial Group Co., Ltd. 00 00 2 4 5 5 6 7 9 11 36 3 : Wuhan Plastics Industrial Group Co., Ltd. Wuhan Plastics 000665 A 11-12 430022 http://www.wuhanplas.com.cn [email protected]
兆 利 科 技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九 十 八 年 度 年 報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4 一 設 立 日 期... 4 二 公 司 沿 革... 4 叁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6 一 組 織 系 統... 6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8 三 公
48 2015 3 2015 9 55 2008 4 2008 5 32 1 2015 4 2015 9 1 221
52 2014 8 2015 1 220 48 2015 3 2015 9 55 2008 4 2008 5 32 1 2015 4 2015 9 1 221 45 2015 9 2015 9 52 2015 9 2015 9 52 2016 1 2016 222 57 2016 1 2016 61 2016 1 2016 223 48 2015 3 2015 5 50 2013 12 2013 12
( 7 01
2017 (http://www.ecinfohk.com)(http://www.hkgem.com) 7 01 3 4 5 6 13 17 25 33 44 49 50 52 53 55 96 02 33 43 89 7 9 21 2103-05 1 2206-19 99 11 62 1 2 2 3 D Estera Trust (Cayman) Limited, Clifton House,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王 景 祥 職 稱 : 財 會 部 資 深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3)329-8808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林 蕙 祺 職 稱 : 管 理 部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王 景 祥 職 稱 : 財 會 部 資 深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3)329-8808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林 蕙 祺 職 稱 : 管 理 部 資 深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3)329-8808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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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資 料 : 發 言 人 : 邱 火 生 職 稱 : 董 事 長 特 助 電 話 :037-236988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 林 文 山 職 稱 : 財 務 處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37-236988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二 總 公 司 及 工 廠
公 司 發 言 人 股 票 過 戶 機 構 杜 書 伍 中 國 信 託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代 理 部 總 經 理 台 北 市 重 慶 南 路 一 段 83 號 5 樓 (02) 2506-3320 (02) 2181-1911 www.
股 票 代 碼 :2347 聯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ynnex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 本 年 報 內 容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以 合 併 資 料 為 準 ) 查 詢 網 址 www.synnex.com.tw mops.twse.com.tw 2015 年 4 月 30 日 刊 印 公 司 發 言 人 杜 書 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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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50 44 49 52 48 40 56 160 52 21 12 ; Top Access; Singyes Green Investment (HK) Company Limited; Singyes Engineering (HK) Company Limited; Sun Treasure Group; Singyes Green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Basic
Since 1965 8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 一 ) 公 司 組 織 圖 : 董 事 會 總 經 理 監 察 人 資 深 協 理 副 總 經 理 台 中 分 公 司 資 訊 科 技 部 管 理 部 行 銷 部 營 業 部 財 務 部 船 務 部 作 業 部 企 劃 部 碼 頭 事 業 部 稽 核 室 董 事 長 工 務 部 客 戶 服 務 部 總 經 理 室 薪 酬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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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 2 3 9 17 21 30 38 39 41 43 45 47 48 50 52 54 56 170 1 21-22 5-7 777 A2 9 95 H 183 17 1712 1716 10 10 168 200 31 3112A 1708 2 3 35.17% 19.22% 1,226,308,424 164,468,923 907,225,991.66 137,953,0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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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OCHEM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i ii iii iv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6166 R019 233248-1 - 1-2 - 3-4 - 5 6-7 8-9 9 12 - - 12 21 21 23 23 - - - 24 26 26 26 26 27-2 - 312,070 213,682 3,019 6,171 0930128050 0920123784-3 - - 4-1100 $ 45,057 3 $ 64,153 4 2100 $ 95,000 6 $ 210,000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戴 上 智 職 稱 : 財 務 部 資 深 經 理 聯 絡 電 話 :(02)2657-7675( 代 表 號 )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股 票 代 碼 :6114 翔 昇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H&T Electronics Co.,Ltd. 一 0 三 年 度 年 報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0 四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查 詢 網 址 : http://mops.twse.com.tw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姓 名 : 戴 上 智 職 稱 : 財 務 部
Microsoft Word - 105_康舒104年報0520.docx
股 票 代 碼 :6282 一 四 年 度 年 報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五 月 九 日 查 詢 年 報 網 址 :http://mops.twse.com.tw http://www.acbel.com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 蕭 秀 宇 / 經 營 管 理 室 協 理 代 理 發 言 人 : 葉 金 卯 / 財 務 本 部 資 深 經 理 電 話
2003半年报全文.PDF
2003, 1 2003 2003 3 5 7 8 17 19 65 2 2003 1 2 600380 3 5002 23F 518008 http://www.taitai.com : [email protected] 4 5 5002 23F 0755-8247 8966 0755-8247 8967 [email protected] 6 : http://www. sse.com.cn
288290505103025k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一 一 四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1 二 一 五 年 度 營 業 計 畫 概 要... 2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3 四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4 五 結 語... 5 貳 公 司 簡 介... 7 一 設 立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八 十 六 年 四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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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市 股 票 代 碼 :3042 TXC CORPORATION Annual Report 2008 台 灣 晶 技 ( 股 ) 公 司 九 十 七 年 度 年 報 Think of Frequency, Think of TXC.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網 址 :http://mops.tse.com.tw 本 公 司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http://www.txccorp.com
日 月 光 半 導 體 製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九 十 六 年 度 年 報 1 目 錄 九 十 六 年 度 年 報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及 經 營 摘 要 貳 公 司 簡 介 2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5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6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15
2 3 5 7 11 42 56 81 83 99 101 103 104 106 108 111 221 222
Red Star Macalline Group Corporation Ltd. : 1528 2015 2 3 5 7 11 42 56 81 83 99 101 103 104 106 108 111 221 222 年 年 1528 O2O 報 告 28 126 177 11,660,468 18,000 2015 年 11.1%4.1% 2015 年 度 報 告 2 紅 Joseph Raymond
公 司 簡 介 HK 1
* 本公司以中文名稱及英文名稱 Sinopharm Group Co. Ltd.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註冊為非香港公司 2015 中期報告 Interim Report 2015 中期報告 Interim Report 2015 * The Company is registered as a non-hong Kong company under the Hong Kong Companies Ord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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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疆 供 销 投 资 ( 控 股 )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4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发 行 人 : 新 疆 供 销 投 资 ( 控 股 )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总 额 度 : 8 亿 元 本 期 发 行 金 额 : 5 亿 元 发 行 期 限 : 365 天 担 保 情 况 : 信 用 无 担 保 发 行 情 况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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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 發 言 人 : 林 進 職 稱 : 總 長 電 話 :(02)6616-9999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 : 石 慶 堂 職 稱 : 會 計 長 電 話 :(02)6616-9999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Microsoft Word - 99年度上緯年報-final-0718 _2_.doc
股 票 代 碼 :4733 上 緯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WANCOR IND. CO.,LTD 九 十 九 年 度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年 五 月 二 十 六 日 刊 印 ( 查 詢 本 年 報 之 網 址 http://mops.tse.com.tw ) ( 查 詢 本 年 報 之 公 司 網 址 http://www.swancor.com)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Microsoft Word - 104年明泰103年度年報1.doc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6 一 設 立 日 期 ------------------------------------------------6 二 公 司 沿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比 亞 迪 股
1-1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doc
1-1-1 A 4,200 1.00 16,800 1 12 2 36 3 25% 4 50% 2009 9 19 1-1-2 1-1-3 1 12 36 25% 50% 220081129 57 2009720 2008331 53,016,973.67 2008331 2009 918 53,016,973.67 3 1-1-4 4 2006 2007 2008 2009 1-6 47.49%42.37%25.65%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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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能 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第 二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注 册 金 额 :4 亿 元 本 期 发 行 金 额 :4 亿 元 本 期 发 行 期 限 :365 天 发 行 人 主 体 评 级 :AA- 本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评 级 :A-1 发 行 人 绿 地 能 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承 销 商 ( 簿 记 管 理 人 ) 信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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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1958 1992 8 1992 9 8 1993 10 11 30 13.1 3000 1993 12 3, 1997 4 29 5 5 (B )10000 ;1997 5 15 5 21 15%B 20 50 35000 / 60000 / : :HUBEI SANONDA CO., LTD : 93 1 46 1999 : 93 :434001 : : : : :(86)07168114595
1103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 3 貳 公 司 簡 介 -------------------------------------------------------------- 6 一 公 司 簡 介 -----------------------------------------------------------
067790405133825K
頁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 1 貳 公 司 簡 介 ------------------------------------------------------------------------------------------
Microsoft Word - 102-(000)-(封面、目錄、底頁)
股 票 代 碼 :1614 台 灣 三 洋 電 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一 二 年 年 報 刊 印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一 三 年 五 月 二 十 三 日 資 訊 申 報 網 站 之 網 址 :tttp://sii.twse.com.tw/ 揭 露 年 報 相 關 資 料 之 網 址 :http://mops.twse.com.tw/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姓 名 : 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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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3 SWANCOR IND. CO.,LTD 年 年 度 年 ( 年 http://mops.twse.com.tw ) ( 年 http://www.swancor.com) 理 聯 理 聯 (049) 2255420 [email protected] 理 林 理 聯 (02) 27751387 [email protected] 六 路 (049) 2255420 行 理 北 北
(c)
Shanghai Fudan-Zhangjiang Bio-Pharmaceutical Co., Ltd. * 8231 * 1. 2. 3. 6,542,000 3,515,000 86% 2,172,0002,341,000 7% 6,242,0006,250,000 16% 66% 24% 6,513,000 6,792,000 1 1 3 HPV 20 200 120 SFDA 2 ALA
HONG KONG HEALTH CHECK AND LABORATORY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 397 3 9 * ................................................................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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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一 一 三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1 二 一 四 年 度 營 業 計 劃 概 要 2 三 未 來 公 司 發 展 策 略 3 四 受 到 外 部 競 爭 環 境 法 規 環 境 及 總 體 經 營 環 境 之 影 響 3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4 二 公 司 沿 革 4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公 司 組 織 7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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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票 代 號 :8454 本 年 報 揭 示 於 http://www.fmt.com.tw http://mops.twse.com.tw 2015 年 報 刊 印 日 期 :2016.02.25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及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林 啟 峰 姓 名 : 呂 鈺 萍 職 稱 : 總 經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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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MEDIA CORPORATION LIMITED 1000 1. 24.92% 208,262 277,387 2. 16,162 6,462 3. 0.08 0.03 1 1 208,262 277,387 262,964 280,750 1 190,525 209,351 4,309 4,249 34,971 34,354 32,120 29,491 2 (2,101)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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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S TECHNOLOGY STRATEGY SUN EAST TECHNOLOGY INVESTMENT LIMITED (HOLDINGS) LIMITED * 365 CAPITAL 11 24 25 31 32 3334 52 1 8 18322 * .................................................. ii........................................................
324990405003525K
(12) 富 柏 工 業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中 國 廣 東 省 深 圳 市 寶 安 區 新 安 街 道 黃 田 草 圍 第 二 工 業 區 電 話 :(86)755-3381-0388 (13) 宏 群 勝 精 密 電 子 ( 營 口 )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中 國 遼 寧 省 營 口 市 沿 海 產 業 基 地 新 海 大 街 196 號 電 話 :(86)417-3286-688
目 錄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1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日 期... 3 二 公 司 沿 革... 3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5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7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19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31 五 更
-------------------------------------------------------------------------------- 01020304 05060708 0910 -------------------------------------------------------------------------------- ------------------
A H H i
Hanhua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 * 3903 A 2016 2016 2016 2016 H 2016 3 3 2016 2016 11 2 7 2016 20162016 H 201620162016 H 20 26 2016 20162016 H 2016 20162016 H 2016 20162016 H 24 H 183 17M 11 2 6-92016
Microsoft Word - 104年報前1-前2
一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職 稱 聯 絡 電 話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1) 發 言 人 姓 名 : 張 垂 權 職 稱 : 副 總 經 理 電 話 :(03) 563-8951 E-MAIL:[email protected] (2) 代 理 發 言 人 姓 名 : 陳 建 璋 職 稱 : 股 務 室 副 經 理 電 話 :(03) 563-8951 E-MAIL:[email protected]
2,837,000 64.8% 96,00075.3% 2,169,000 73.9% 18,579,000 3,194,000 324.0% 15,221,000
Bio Cassav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 8129 (1) (2)(3) 2,837,000 64.8% 96,00075.3% 2,169,000 73.9% 18,579,000 3,194,000 324.0% 15,221,000 2 1,335 839 2,837 1,722 (262) (62 ) (553) (142 ) 1,073 777 2,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