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质量 第二章 :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 :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 设计 施工
|
|
- 叮邮 宣
- 5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第 279 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已经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第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 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30 日第一章 : 总则第一条 :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建 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 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建设工程, 是指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坚持先勘察 后设计 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 提高建设工
2 程质量 第二章 :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 :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 准确 齐全 第十条 :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 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 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
3 ( 一 ):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 ( 二 ):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 ( 三 ):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 ( 四 ):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 援助资金的工程 ; ( 五 ):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 :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 : 按照合同约定, 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 :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 没有设计方案的, 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 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十六条 :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 应当组织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 ( 二 ):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4 ( 三 ):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 ( 四 ): 有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 ( 五 ):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 及时收集 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 建立 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 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三章 : 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 :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 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 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 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 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第十九条 : 勘察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 设计, 并对其勘察 设计的质量负责 注册建筑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 对设计文件负责 第二十条 : 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 测量 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
5 实 准确 第二十一条 :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查方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二条 :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应当注明规格 型号 性能等技术指标, 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 专用设备 工艺生产线等外, 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 供应商 第二十三条 : 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第二十四条 :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 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 第四章 :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五条 : 放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各义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条 :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 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
6 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 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七条 :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不得偷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 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 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 对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 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检验应当有局面记录和专人签字 ; 未以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 第三十条 :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 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 严格工序管理, 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十一条 :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度件以及有关材料, 应汉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三十二条 :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 应当负责返修
7 第三十三条 :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教育培训制度, 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 ;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章 :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十四条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取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 设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 :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第三十八条 :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 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九条 :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采取旁站 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 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8 第六章 :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四十条 :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 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 保修其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一条 :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 ( 一 ): 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 ( 二 ): 屋面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为 5 年 ; ( 三 ): 供热与供冷系统, 为 2 个采暖期 供冷期 ; ( 四 ): 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为 2 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 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 设计单位鉴定, 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 维修等措施, 重新界定使用期 第七章 : 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 :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
9 路 交通 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 负责对全国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的地主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主人民政府交通 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 交通 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 组织稽察特派员, 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 对国家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 必须按照国家用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 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 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第四十七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0 第四十八条 : 县级以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 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一 ): 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 ( 二 ): 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 三 ): 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 责令改正 第四十九条 :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 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 公安消防 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 责令停止使用, 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十条 : 有关单位和个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 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条 第五十一条 : 供水 供电 供气 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五十二条 :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 有关单位应当在 24 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对重大质量事故, 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进
11 第五十三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 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 控告 投诉 第八章罚则第五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 设计 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 责令改正, 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 责令改正, 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 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第五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 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 ): 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 二 ): 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 三 ): 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降低工程质量的 ;( 四 ):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 擅自施工的 ; ( 五 ): 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 六 ): 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 七 ): 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 八 ): 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 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第五十七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 擅自施工的, 责令停止施工, 限期改正, 处工程
12 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 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 ): 未组织竣工验收, 擅自交付使用的 ; ( 二 ): 验收不合格, 擅自交付使用的 ;( 三 ): 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五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 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 责令改正, 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对勘察 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 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 ;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可以责令停止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 ;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 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予以取缔, 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 ; 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吊销资质证书,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 ; 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没收 第六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对勘察 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 设计费和监理酬金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 ;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
13 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 ;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对勘察 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 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 ;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 ;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 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 ): 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 二 ): 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 三 ): 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 供应商的 ;( 四 ): 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 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 ;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乾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责令改正, 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 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负责返工 修理, 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情节严
14 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五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 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责令改正, 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责令改正, 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 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没收 ; 造成损失的,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一 ): 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 弄虚作假 降低工程质量的 ; ( 二 ):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 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第六十八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 责令改正,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有违法所得的, 予以没收
15 第六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 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 责令改正, 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责令改正,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 造成损失掉,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 :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 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供水 供电 供气 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责令改正 第七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 注册建筑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 责令停止执业 1 年 ; 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 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 年以内不予注册 ; 情节特别恶劣的, 终身不予注册 第七十三条 : 依照本条例规定, 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 :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 其他行政处罚,
16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六条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尚不构成犯罪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七条 : 建设 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 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 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 附则第七十八条 : 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 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 是指下列行为 :( 一 ):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 二 ):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 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 三 ):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 四 ):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本条例所称转包, 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 :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 必须全部上
17 缴国家 第八十条 :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设活动, 不适用本条例 第八十一条 : 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 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二条 : 本条例自 2000 年 1 月 30 起施行 附刑法有关条款第一百三十七条 :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4D F736F F D20CAA9B9A4B5A5CEBBD6CAC1BFB9DCC0EDCFE0B9D8B7A8C2C9A1A2B7A8B9E6A1A2B9E6D5C2BDDAC4BFC2BC2E646F63>
附件 3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节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06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1 号修正 )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 建 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 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 是指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 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0 年 1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管理 第八章罚则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BCE0C0EDB5A5CEBBD6CAC1BFB9DCC0EDCFE0B9D8B7A8C2C9A1A2B7A8B9E6A1A2B9E6D5C2BDDAC4BFC2BC2E646F63>
附件 2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节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06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1 号修正 )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 年 1 月 3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建 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
More information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坚持先勘察 后 设计 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 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0 年 1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目 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章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罚则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章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义务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罚则第九章附则附刑法有关条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More informationB. 未经注册的 C. 未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的 D. 未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答案 :B 解析 : 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执业的资格和基本条件 建造师经注册后, 才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取得建造师执业费格, 未经注册的, 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习题 单项选择题 1. 根据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执业划分为 10 个专业, 注册建造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 但国家鼓励和提倡 ( ) A.. 多种经营 B. 一岗多师 C. 一师多岗 D. 多种兼职答案 :C 解析 : 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的执业要求 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电力工程 矿山工程 冶炼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More information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第十条对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的异议, 评标委员会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 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 在承包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 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第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07 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已经 2001 年 10 月 25 日建设部第 4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 一年十一月五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 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More information没有幻灯片标题
第四单元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法律制度 主讲教师 : 杨松森 2015 年 5 月 土木工程学院 第四单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4.1 工程建设标准 4.2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3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4 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5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4.7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2 4.5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教学内容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docx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建市 [2014]118 号 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有效遏制违法发包 转包 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我部制定了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 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 延期以两次为限, 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 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 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 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 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 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从业资格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发包第三节承包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More information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 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 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施行 2011 年 07 月 01 日 ][ 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2011 年 04 月 22 日, 颁布 ]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过根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 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从业资格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发包第三节承包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fl10ac 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9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1997 年 11 月 1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199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7 年 11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 量和安全
More information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建设部 监察部令第 68 号 第一条为了惩处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确保工程质量, 根据 建筑法 和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 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筑装修装饰活动, 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建造和安装活动 其他专业建筑工程, 可以参照执行 地方性法规 规章对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处罚调整范围另有规定的,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 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 目 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1 年 4 月 22 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2011 年 4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BG06AC doc
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建设部监察部令 第 68 号 建设部监察部 1999 年 2 月 3 日 第一条为了惩处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确保工程质量 根据 建筑法 和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 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筑装修装饰活动 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建造和安装活动 其他 专业建筑工程 可以参照执行 地方性法规
More information第九条法律 行政法规对水运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作出规定的, 水运建设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具备规定的资质要求 从业单位在水运建设经营活动中, 不得出借或者转让其资质证书, 不得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 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第十条水运建设项目单位具备以下能力要求的, 可以自行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 ( 一 )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 : 交通运输部文号 : 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74 号发布日期 :2016-12-6 执行日期 :2017-2-1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已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经第 28 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7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6 年 12 月 6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运建设市场秩序, 保障水运建设市场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997 年 10 月 21 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 根据 2003 年 10 月 10 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3 年 10 月 10 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1 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 ; 根据
More information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 一 ) 建筑市场监管 ( 二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 三 ) 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 四 ) 廉租房 公租房 限价房配租事项监管 ( 五 ) 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审批事项监管 ( 六 ) 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监管 ( 七 ) 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 八 ) 建筑节能工作检查 ( 九 )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和合同履约行为管理 ( 一 ) 建筑市场监管 单位名称 : 邢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
More information裁量基准 中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部分 序号 行为类别 企业综合管理 职权编号 C6004 C000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 认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一条 处罚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
关于发布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 准 (206 版 ) 的通知 京建发 206 20 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东城 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各集团 ( 总公司 ): 根据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京建法 2007 825 号 ) 和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京建法 205 2 号 ) 的规定, 结合近几年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法规的变化,
More information甬水建201566号不良行为等级认定标准表.xls
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 设计 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 特别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责令改正, 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责令改正, 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 擅自施工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责令改正,
More information三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和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 作为不可竞争费, 不参与竞标 四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向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真实 准确 齐全的原始资料, 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及时将施工图设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 试行 ) 等四个规定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北京市规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我部制定了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 试行 )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 试行 )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C1DFB1B92DB9CEBFEBB0C7C3E0B9B0BFA1B3CAC1F6C0FDBEE0C1B6B7CA2DBFF8B9AEBABB2E646F63>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0 号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已经 2008 年 7 月 23 日国务院第 1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 八年八月一日 目 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新建建筑节能第三章既有建筑节能第四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 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
More information《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已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经省人民政府第 4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 发布, 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 2013 年 5 月 21 日 1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明确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313\304\270\366\271\346\266\ doc)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 试行 ) 等四个规定的通知 建市 [2015]35 号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北京市规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我部制定了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 试行 )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More information十四届 第 14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 年 9 月 25 日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质量责任...3 第三章建设工程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5 第四章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责任...7
More information( 二 ) 建设地址 ; ( 三 ) 投资规模 ; ( 四 ) 资金来源 ; ( 五 ) 当年投资额 ; ( 六 ) 工程规模 ; ( 七 ) 开工 竣工日期 ; ( 八 ) 发包方式 ; ( 九 ) 工程筹建情况 建设工程报建表由市建委统一印制 第六条 ( 发包方基本条件 ) 进行建设工程发包的建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1996 年 12 月 3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 37 号令发布 ) 第一条 ( 制定目的 )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 保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的管理,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适用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项目的承发包活动及其相关的代理活动 第三条 ( 管理部门 )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2Z 施工管理 知识点及其重要程度 第一节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 重点 ) 第一章施工管理 ( 重点 ) 第二节施工管理的组织 ( 重点 ) 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 重点 ) 第四节目标的动态控制 ( 重点 ) 第五节施工方项目经理的任务和责任 ( 常考点 ) 第六节施工风
2015 二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精讲课程 1070 精讲讲师陈涛 2Z101000 施工管理 知识点及其重要程度 第一节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 重点 ) 第一章施工管理 ( 重点 ) 第二节施工管理的组织 ( 重点 ) 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 重点 ) 第四节目标的动态控制 ( 重点 ) 第五节施工方项目经理的任务和责任 ( 常考点 ) 第六节施工风险管理 ( 重点 ) 第七节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14 号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已于 2004 年 11 月 22 日经第 36 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二 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 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保证公路工程 质量, 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 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 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 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 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 行 总理温家宝 二 00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93 号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 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BDA8C9E8B9A4B3CCB0B2C8ABC9FAB2FAB9DCC0EDCCF5C0FD2E646F6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建 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 监督管理, 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 是指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 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More information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 排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信 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 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 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 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 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More information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浙政令 2012 300 号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已经省人民政府第 9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 二 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第一章总则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释义 (2000 年 3 月 ) 第一章总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以下简称 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部分共六条, 主要内容包括制定 条例 的目的和依据 : 条例 所调整的对象及适用范围 ; 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 ; 以及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工程建设必须遵守的程序要求 ; 国家增大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 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More information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More information( 一 )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 ( 二 ) 拟拆除建筑物 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 ( 三 )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 ( 四 ) 堆放 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 设计 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More information按照 刑法 第 137 条的规定,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以发生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为前提 那么何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则是认定本罪的关键 一般认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是指, 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 由于未达到国家规定或建设工程合同目的的质量标准, 而导致工程成果 ( 包括建筑物 构筑物和建设成果等 )
工程事故的不同 面相 及 面向 ---- 公 私法中关于工程事故责任的区别及规制重点 杭州分所曲笑飞 [ 论文摘要 ] 在现行刑法 行政法规与民事法律中, 关于工程事故的定义并不统一, 刑法中 的相关罪名是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行政法则区分 工程安全事故 与 工程质 量事故 分别规制, 民法中根本不考虑事故发生与否, 只要存在 质量缺陷 与 质量瑕疵 即可启动追责程序 公 私法关于工程事故责任的调整机制亦有本质差异,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FG07AC doc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DG01TJ doc
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津政令第 15 号 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已于 2003 年 12 月 15 日经市人民政府第 12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戴相龙二 OO 四年一月九日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活动, 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 确保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 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76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已经 199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4 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76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已经 199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4 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 有效, 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
More information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模划分, 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 二 ) 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有 15 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 设计工作经历 ; 主持过不少于 5 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
索引号 : 000013338/2013-00271 主题信息 : 建筑市场 发文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 : 2013 年 04 月 27 日 文件名称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有效期 : 2013 年 08 月 01 日生效 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3 号 主题词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B9A4B3CCD6CAC1BFBCE0B6BDB9A4D7F7B8E6D6AACAE9>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告知书 各有关单位 : 为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 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 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 使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化 规范化, 现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现将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要求告知如下 :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2011 年 10 月 24 日市政府第 123 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 年 10 月 27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72 号公布, 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 目的和依据 ) 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2011 年 12 月 22 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 年 12 月 22 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2 号公布, 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13 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已经第 95 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姜伟新 2013 年 4 月 27 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 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住建部 : 对 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管理办法 的释义 2014 年 11 月 27 日, 住建部网站正式发布了其于 11 月 24 日下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 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 试行 ) 释义 文件, 以下是文件详细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 试行 ) 释义 建筑市场监管司 前言 2014 年 8 月 4 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B6FEBCB6BDA8D4ECCAA6A1B6BDA8C9E8B9A4B3CCB7A8B9E6BCB0CFE0B9D8D6AACAB6A1B7BEABBDB2B0E0B5DA3130BDB2BDB2D2E5A3A B0E6BDA8C9E8CDF8A3A92E646F63>
2Z20109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主要内容 http://bbs.chinagb.net/?fromuid=116052 2Z201091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Z201092 掌握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2Z201093 掌握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2Z201095 熟悉勘察 设计单位安全责任 2Z201096 熟悉其它相关单位安全责任 内容详解 2Z201091
More information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79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 已经 2015 年 3 月 2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局 长杨栋梁 2015 年 5 月 27 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 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维护法制统一,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3230A1A2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D0CCB7A8D0DED5FDB0B8A3A8C1F9A3A92E646F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六 ) (2006 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过 ) 一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 : 在生产 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情节特别恶劣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More information河南省审计机关
鹿审 2015 11 号 鹿邑县审计局关于转发 河南省审计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和 河南省审计机关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的通知 局各股室 : 现将河南省审计厅 河南省审计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和 河南省审计机关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More information银川市 职权事项表(保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的职权事项 序号 职权名称 项目 1 行政审批 15010001 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核准 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令第 412 号 ) 第 110 项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实施机关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部门规章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2013 年住建部令第 14 号 ) 第十一条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
More information第28号令
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一章承装类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第一条承装类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二 ) 注册资本 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 ( 三 ) 最近 3 年内承担过下列第
More information?丽)由广东省城市?划
珠江三角洲的 建筑市场大有作为 陈广言教授 WTO CEPA 10 20 700 300 100 IT 100 2003 4989.9 26 1500 15 13 7821.5 28.7 3940 94 5 10 103419 128.8 69.3 29783 29737 99.84 99.6 95 4 18506 12102 65 203 183 361 361 79 149 133 90 20
More information勘察企业、设计企业信用评定管理细则.doc
宁夏建筑市场企业信用评定 管理细则 ( 勘察企业 设计企业 ) 一 基准分值勘察企业 设计企业 ( 含外省进宁企业 ) 诚信基准分值为 0 分, 对遵纪守法, 规范经营, 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加分 有不良行为时, 分值按考核细则予以扣分 具体加分 扣分标准由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修改 调整或补充 二 诚信分值量化等级及管理标准 1 得分在 4000 分 ( 含 4000 分 ) 以上, 列入诚信档案
More information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 禁止分割 封锁 垄断建筑市场 坚持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公正廉洁 秉公执法, 不得参与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活动, 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国家
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 (1996 年 10 月 14 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2 年 5 月 30 日四川省第九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关于修改 < 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提高建设工作投资效益,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zfl16046[7919]
第 46 号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已经 2016 年 1 月 8 日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 113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 : 2016 年 2 月 2 日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规范工程 建设行为,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More information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6 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0 年 11 月 3 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 一 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6 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0 年 11 月 3 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 一 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 (2010 年 12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 根据 2015 年 4 月 2
More information第三条注册建筑师的考试 注册和执业, 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注册建筑师的考试 注 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1995 年 9 月 23 日国务院令第一百八十四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和注册第三章执业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筑师的管理, 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 保障公民生命和 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注册建筑师, 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 及相关业务的人员
More information第一章 财务管理总论
1Z204000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 1Z204010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内涵一 项目质量控制的责任与义务 1.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前 中 后 资质 不得违法违规 招标和监理 遵守程序 (1) 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并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 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肢解 : 以防止建筑市场行为和建筑质量行为的混乱
More information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61 号 袁茂倩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 申辩 ( 或陈述 申辩未被采纳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More information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doc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005 年 7 月 28 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通过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根据建筑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本 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经营活动的, 必须遵守 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 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
More information职责 ; ( 一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 负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 协调 监督 理 ; ( 二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 ( 三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 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 ; ( 四 ) 建立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电力监管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建 改建 拆除等有关活动, 以及国家能 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
More informationAn EU project implemented by BAFA. 中国出口管制手册 目 录 第一部分 : 中国的防扩散努力与实践...1...11...17...22...29...32 第二部分 : 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 41... 47... 52... 58... 63... 69... 85... 89... 94... 100... 110... 114... 117 第一部分
More information目 录 上 册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 1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 12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报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14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 16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 ( 海
前 言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是党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对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提出的要求 为此, 国家和省对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相继进行了部署 我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各职能部门按照 法无授权不可为, 法定职责必须为 的原则, 根据本单位的权责清单, 结合推进 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职能转变 等工作要求的落实,
More information作为重中之重, 并重点规定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相关制度 建筑法 第一条中所规定的立法宗旨包括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规定 :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中明确规定了建设 勘察 设计 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制度研究和法律建设的现状及相关建议 上海总所曹珊 论文摘要 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虽未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直接表述, 但作为保障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下称 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的规定, 该制度早已在保障性住房 消防工程 学校工程等领域实行和落实 ; 此外, 住建部和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和实践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具体举措和方式 可以说,
More information评委签名 :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第 1 轮形式评审汇总表 单位名称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汇总 1 娄底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责任公司 2 河南盛世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司 3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4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5 通过 通过
More information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长令第 77 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已于二 年三月二十三日经第二十次部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 年三月二十九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 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
More information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决定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4 年 8 月 31 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决定 (2014
More information第四条航道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 ( 一 ) 监督国家有关航道建设工作方针 政策和法律 法规 规章 技术标准的执行 ; ( 二 ) 监督航道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实施 ; ( 三 ) 监督航道建设市场秩序 ; ( 四 ) 监督航道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 ( 五 ) 监督航道建设资金的使用 ; (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7 年第 3 号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 已于 2007 年 3 月 12 日经第 3 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 七年四月十一日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航道事业持续 健康发展, 加强航道建设监督管理, 维护航道建设市场秩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自治区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审核上报稿)
自治区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 部门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备注 1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施工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核发 建设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 ( 不含公路 水运 水利 铁路 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 C6D6C3F4B2B9B3E4B7A8C2C9D2E2BCFBCAE9A3A8D2BBA3A9B6A8B8E5>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浦敏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进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 补充法律意见 ( 一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世纪大道 1090 号斯米克大厦 19 层邮政编码 :200120 电话 :021-58358011 传真 :021-58358012 网址 :http://www.gffirm.com 电子信箱 :gf@gffirm.com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浦敏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
More information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基本程序 工期 造价 质量 安全 节能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依法进行项目发包 不得以任何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者擅自简化法定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L 已经履行工程立项审批 ` 核准或备案手续 ; 2. 发包人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 建市 2011 8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住房城乡建委 ( 建交委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 总后基建营房部 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 当前 我国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初步建立, 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 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 目前建筑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尤其是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
More information中的重大问题, 督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牵头, 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 第五条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 建立政府 银行业金融机构 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 扩大为小微企业和农业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 683 号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支持普惠金融发展, 促进资金融通, 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 防范风险,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融资担保, 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 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 ; 所称融资担保公司, 是指依法设立 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审慎经营,
More information地铁应急抢险大队
2015 年度文件汇编 1 京建法 2014 24 号 各区 ( 县 ) 住房城乡建设委, 东城 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各行业协会, 各建设 施工 监理 检测单位,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各有关单位 :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 提高预拌混凝土采购 供应双 2 方的质量意识, 落实质量责任, 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More information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8 次会议通过 ; 根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0 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第十三条 :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 勘察单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权力清单 ( 征求意见稿 ) 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备注 1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施工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核发 建设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 ( 不含公路 水运 水利 铁路 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
More information附件 : 西南财经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移交 及质量保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移交及质量保修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 建质 [2013]171 号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西南财经大学文件 西财大办 2017 58 号 关于印发 西南财经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移交及质量保修管理办法 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移交及质量保修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 建质 [2013]171 号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2009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 号 ) 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2017
More information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2013 年 8 月 1 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信息化发展, 提高信息化水平, 规范信息化行为, 保障信息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 信息产业发展 信息技术应用与服务 信息安全保障等活动
More information第六十七条规定,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 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 ;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 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
关于推荐上海立昌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贵公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 上海立昌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立昌环境 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 ) 项目组以及北京金诚同达 ( 上海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律师 ) 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 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
More information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 行政审批类 )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142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十二条 :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 报
行政权力事项总表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类别项目数量备注 一行政审批共 1 项 二行政处罚共 1 项子项 22 项 三行政强制共 项 四行政征收共 项 五行政给付共 项 六行政裁决共 项 七行政确认共 项 八行政奖励共 项 九行政监督共 2 项 十其他权力共 1 项 合计共 14 项子项共 22 项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 行政审批类 )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142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More information关于发布《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发布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的通知 颁布单位 交通部 颁布日期 19990224 实施日期 19990224 章名 通知 各省 自治区交通厅, 北京 重庆市交通局, 天津市市政工程局,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 ( 委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对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的指示精神和全国公路建设质量会议提出的要求, 经研究决定发布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办法
More information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 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
More information按照这一款的规定, 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的建筑工程, 在施工开始前,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 建筑施工许可证必须在开工日期之前领取 根据国家计划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开工日期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 - 建筑许可 本章是关于建筑许可制度的规定, 共八条, 分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节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本节是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规定, 共五条, 分别规定了以下内容 : 1. 对有关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及依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 第七条 ); 2.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期限 (
More information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92 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已经 2004 年 11 月 8 日省人民政府第 42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周伯华 二 00 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More information[发文字号]
粤建规范 2017 2 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 : 现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 请径向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 年 12 月 11 日 公开方式
More information乡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 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市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 域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指导 协调 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并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
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和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 治理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More information上电建筑报(电子版)拟稿
主办 : 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 2014 年第 3 期总第 018 期出版日期 :2014 年 4 月 4 日网址 :www.cec.sepcc.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修正前后对照表 修正前 ( 黑体字部分为删去内容 )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More information依照本条规定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者机构, 统称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 ( 一 ) 宣传 贯彻 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 ; ( 二 ) 依法对公路水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7 年第 1 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已于 2007 年 1 月 25 日经第 2 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More information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62 号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3 年 7 月 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3 年 8 月 23 日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62 号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3 年 7 月 29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3 年 8 月 23 日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2013 年 8 月 23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62 号公布, 根据 2015 年 5
More information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
主动公开 FSFG2012038 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佛府办 2012 79 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直属各机构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 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 电话 :8228 3580)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More information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或责令假冒授权品种人停止假 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 冒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并处一万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罚款 2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 假冒授权品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三条第五 六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林业主管部门处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时,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种子 食用菌 ) ( 修订 ) 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适用情形裁量标准 情节较轻 无违法所得且未给种子使用者和 责令改正, 对单位处五万元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 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罚款 1 品种测试 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 试验 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二条品种测试 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
More information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 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 构批准或者备案,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 坚持为 人民服务 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011 年 2 月 11 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 2011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 2017 年 12 月 15 日发布的 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 文化部令第 57 号 ) 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 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 权益, 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 有序地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 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More informationTablesDivision_Chinois
Exemple Tables de division Chinois http://www.memrise.com/ 除以 chúyǐ divisé par (diviser par) 等于 děngyú égale (être égal à) 八除以四等于二 bā chúyǐ sì děngyú èr 8 divisé par 4 égale 2 Table de division par 1 一除以一
More information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 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由人事部 建设部共同 组织实施,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 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 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 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 术人员素质, 规范施工管理行为,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 制定本规定, 自 2002 年 12 月 9 日起执行 关于印发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的通知 人发 [2002]111 号
More informationMicrosoft Word - F33F5051E0FFCC A93002B403C
中国通建二局工程技术 2012 42 号 关于转发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 现将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转发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中国通信服务建 2012 266 号 ) 转发给你们, 请组织大家认真学习 - 1 - 中国通信服务建 2012 266 号 关于转发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工程建设 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专业公司 山东省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附件2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的决定 ( 草案送审稿 ) 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作如下修改 : 一 将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 : ( 一 ) 保险人的名称 住所及联系方式 ; 将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 : ( 二 )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及联系方式, 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及联系方式 ; 二 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 :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