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doc"

Transcription

1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005 年 7 月 28 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通过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根据建筑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本 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经营活动的, 必须遵守 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 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 承包及中介委托等交易活 动和其他建筑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 是指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工程 设备安装 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及拆除工程 本条例所称建筑经营活动, 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建筑 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的使用以及建设工程发包 承包 中介服务等 第三条建筑经营活动必须坚持公平竞争 合法交易 诚实信用原则 实行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建筑经营活动 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其所属的质量监督 安全监督 勘察设计 招标投标 工程抗震 造价 施工 散装水泥 墙体改革 城建档案等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建筑市场管理有关的其他行政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 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和资格 第五条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 必须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 质证书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 设计 施工 装饰装修, 监理 招标 代理依法发包或者委托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 第六条实行国家注册制度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后方可从业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 已经取得工程造价 施工管理 建设监理证书的专业技 术人员, 五年内可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第七条域外进入我省从事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和中介服务活动的单位, 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及相应个人执业证 书, 进行备案 第八条设立为招标活动提供场所 提供服务 依法收费的有形建筑市场应当 按照有关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有形建筑市场应当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 所属机构分开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经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方可任职或者上岗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技术性劳务作业人员, 应当经过规定的岗前技术培训,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买卖 出租 出借 变造 伪造各类资质 资 格证书和执业印章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 第三章工程发包 门备案 :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前, 建设单位应当将下列内容向建设行政主管部 ( 一 ) 工程名称 ; ( 二 ) 建设地点 ; ( 三 ) 工程规模 ; ( 四 ) 投资总额 ; ( 五 ) 当年投资额 ; ( 六 ) 资金来源 ; ( 七 ) 银行资信证明 ; ( 八 ) 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文件 ; ( 九 ) 预计开工 竣工日期 ; ( 十 ) 发包方式 ; ( 十一 ) 建设单位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情况 国家和省投资的大型 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工管部门备 案 ; 其它建设工程项目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市 ( 州 ) 县 ( 市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第十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援助资金项目,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的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外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采购应当招标

4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由发包单位自行确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 规避招标 第十三条全部使同国有资金投资, 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及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 援助资金项目的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采购, 应当公开招标, 实行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和无标底招标制度 其他应当通过招标方式发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由发包人自行确定 实行邀请招标的, 必须有三个以上具备招标项目勘察 设计 施工能力并具有相 应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第十四条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 过批准可以邀请招标 : ( 一 ) 项目技术性 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 符合条件的潜在 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 ( 二 ) 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比例超过百分之一的 ; ( 三 ) 建设条件受自然等特殊因素限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将影响项目实 施时机的 第十五条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过 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 ( 一 ) 涉及国家安全 国家秘密的 ; ( 二 ) 抢险救灾的 ; ( 三 ) 主要工艺 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建筑艺术造型有特 殊要求的 ;

5 家的 ; ( 四 ) 技术复杂或者专业性强, 能够满足其招标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 ( 五 )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 扩建或者技术改造, 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 目功能配套性的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建设工程项目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 ( 二 ) 按国家规定已办理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 ( 三 ) 建设工程资金到位百分之三十以上 ; ( 四 ) 有满足施工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 ( 五 )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过批准可 以邀请招标 : ( 一 ) 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 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 ( 二 ) 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 ; ( 三 ) 涉及国家安全 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不宜公开招标的 ; ( 四 ) 法律 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公开招标的 第十八条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过批准可 以直接发包 : ( 一 ) 涉及国家安全 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不宜招标的 ; ( 二 )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

6 ( 三 )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的 ; ( 四 )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 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要求 ( 五 )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 原中标人具备承包 能力的 ; ( 六 )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按照本条例规定, 经过批准可以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的重点建设工 程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其他项目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审批 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十日内批准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行分级监督管理 国家和省投资的大型 重点工程项目, 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 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 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市 ( 州 ) 县( 市 ) 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 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中进行并接受监察机关 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禁止以征地 拆迁 规划 设计 垫资 提供建设用地 发放证照以及供水 供电 供气 供暖为条件, 指定承包单位或者强揽工程业务 各有关部门 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 经营单位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招标中, 禁止下列行为 : ( 一 ) 在招标文件中误导投标人 ; ( 二 ) 中介机构违反规定承揽招标代理业务 ; ( 三 ) 招标人明招暗定 假招标 ;

7 ( 四 ) 泄露标底 ; ( 五 ) 以承包单位带资承包或者垫资施工为中标条件 第二十三条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的媒体 上分布, 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不得少于五日 第二十四条评标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 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进行 评标标准 方法 中标条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并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过程中不得另外 补充 第二十五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名单应当由招标人从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置的评标专家宝中随机确定 参加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资格, 所从事的专业应当与招标工程内容相适应 第二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有效期截止 前三十日内确定中标人, 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三天 其他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 向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核查申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 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 第二十七条本章规定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范围与招标程序按国家和 省政府,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工程承包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中, 禁止下列行为 : ( 一 ) 以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 ; ( 二 ) 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 ;

8 ( 三 ) 投标人串通投标 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开工前,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法定条件, 其中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 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款的百分之五十 ; 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 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款的百分之三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申请拆除工程施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 : ( 一 ) 被拆除工程具备可拆除条件 ; ( 二 ) 已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 ( 三 ) 有拆除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 ; ( 四 ) 拆除现场采取的安全措施满足安全要求 ( 五 )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勘察 设计 施工可以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承包, 也可以分别发包给不同承包单位承包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承包单位必须自主完成建设工程主体部分勘 察 设计, 经发包方书面同意, 可以将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其他勘察 设计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承接工程的主体工程 可以按总承包合同约定 或者经发包方书面认可, 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应当 自行完成承接的分包工程施工 业 劳务分包工单位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分包的劳务作

9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从事工程施工活动应当使用取得资质的 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十三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转包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施工转包行为 : ( 一 )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与施工承包单位不符的 ; 购的 ; ( 二 ) 承包单位将主体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由分包单位采 备的 ( 三 ) 承包单位在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 没有自备的大型机具和主要施工设 第三十四条施工承包单位承接建设工程, 应当确定与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 度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 在施工过程中,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不得擅自变动 一个项目管理机构及其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不得同时承担两 个以上大中型工程主体部分的施工业务 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和分包的, 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 负有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有关活动的责任, 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分包现场派驻相应的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并承担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相应管理责任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文明施工 禁止非施工人员擅 自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立维护设施, 在显著位置设置工程公告, 并按照施工总 平面图设置各种临时设施

10 执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检查时应当依法进行, 并出具建设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十七条在建设工程中推行担保制度 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章建设监理及中介服务 第三十八条建设监理单位及从事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 造价咨询 招标代理 施工图审查 工程检测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 不得与国家机 关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关系 施工企业 房地产企业 建设工程使用产品生产企业不得成立或者投资参股 建设监理 工程检测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十九条政府投资 国有单位投资以及政府 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控股的 建设工程, 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国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造价咨询 第四十条建设监理 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出具文书, 应当符合国家 省 有关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 并对其合法性 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必须进行建设监理 : ( 一 ) 国有投资 参股或者融资的大中型项目 ; ( 二 ) 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公众安全的项目 ; ( 三 )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建设监理的项目 第四十二条建设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 对建 设工程施工质量 建设工期 建设资金使用和施工安全以及勘察 设计 施工单 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监理 第四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所承 担的监理任务, 组建工程建设监理机构 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监理机构应 当进驻施工现场

11 第四十四条禁止建设监理单位等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下列行为 : ( 一 ) 与发包人或者承包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 他人合法 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 ; ( 二 ) 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中介服务活 ; ( 三 ) 泄露 非法转让依法应当保密的业务和经济技术资料 ; ( 四 ) 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合同与造价 第四十五条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的发包 承包 分包和监理等中介委 托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与所雇佣的劳务作业人员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 总承包单位与专业承包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单位支付劳务承包款 ; 劳务分包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的, 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七条采用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与中标单位的投 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签订合同不得附加违法或不合理条款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依法签订合同 第四十八条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及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备案机关发现合同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 应告知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纠正 合同主要条款变更的, 发包单位应当自合同变更后七个工作日内, 将变更合同协议书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对合同文本有异议的, 以备案合同为准

12 第四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全部使用国 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五十条工程造价中的规费和安全施工措施费执行国家和省的规定, 不得作为投标竞价的费用, 并于开工前向施工企业支付 投标报价应当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 按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办法编制 第五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包人送交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文件 发包人应当自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四十日内完成竣工结算的审核, 并依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逾期不予结算的, 承包人送交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合同对结算时限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期限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 可适当延长, 但竣工结算总天数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 第七章建筑质量 第五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的考核认定, 经考核合格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第五十三条国家和省投资的重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其他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市 ( 州 ) 县 ( 市 ) 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专业建设工程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负责 第五十四条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办 理质量监督手续 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得开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行巡查抽检制度, 抽检不得收取费用 第五十五条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标准

13 建设工程重要部位的材料 构配件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实行见证取样制度 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由监理人员见证, 未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技术人员见证, 施工要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取样, 按有关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图设 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 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 但选定的审查机构不得与项目建设 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 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地基基础和主体结 构安全的, 建设单位应当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第五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应当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勘察 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并对建设工程的勘察 设计质量负责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进行设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 工, 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建设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理, 并 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 承担审查责任 第五十八条民用建筑工程竣工前应当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室内环境质量 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 不得交付使用 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14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送相关验收文件资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 定行为的, 责令停止使用并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备案 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 质量缺陷由施 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修复并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保修范围和期限按国家规定 执行 第六十一条使用 装修 改建 扩建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工程的结构体系 或者损害结构安全 消防及抗震功能 第六十二条抗震设防区内下列已建成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抗震鉴定 : ( 一 ) 未经抗震设防的 ; ( 二 ) 已经抗震设防, 但设防的依据与国家现行规定的设防烈度和设防标准 不一致的 ; ( 三 ) 因改造 装修 安装更换设备或者改变使用性能使抗震能力下降的 ; ( 四 ) 经过破坏性地震 洪水等自然灾害使抗震能力下降的 ; ( 五 ) 其他需要进行抗震性能鉴定的 第六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 新工艺, 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又没有国家 地方技术标准的, 应当经国家 省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论证, 出具检测报告, 并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技术审定后, 方可使用 第六十四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 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抗震审查申请,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进行专项审查 勘察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审查意见进行勘察 设计 未经专项审查的, 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15 第八章施工安全 第六十五条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未取得安全生证的, 不 得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建筑安全监督管 理机构专门负责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施工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并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不得少于三人, 分包企业不 得少于二人 员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配备规定数量的现场安全管理人 第六十七条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安全费用由企业按规定额 额度自行提取, 专户存储, 并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实行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 风险抵押金专项用于事故发生后的抢险 救灾和善后处理 风险抵押金使用支出后, 施工企业应当补交 第六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当按规定划分区域, 施工区域与办公 生活区域应当 有隔离设施 第六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前, 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 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后, 由施工使用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七十条市 ( 州 ) 县 ( 市 ) 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 内建设工程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和施工现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定期 组织演练

16 第七十一条建设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 施工企业应当积极组织救援, 防 止事故扩大, 并按规定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章建筑材料与建筑节能 第七十二条建设工程应当使用符合技术标准的节能 节地 节材 节水 环 保 利废和有利于改善建筑功能的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 第七十三条实行建材产品目录公布制度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 国家产业政策不定期发布新型建筑材料产品以及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 产品目录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产品目录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产品 砖 第七十四条在国家和省规定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碎的城市不得使用粘土实心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禁止新建 扩建和改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 第七十五条在建设工程中鼓励使用散装水泥 限制使用袋 装水泥 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第七十六条在建设工程中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 在国家和省规定禁止现场搅 拌混凝土的区域内,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 第七十七条新建民用建筑应当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 建筑工程改建扩建时 应当根据现行节能标准进行节能改造 续 民用建筑工程应当进行节能验收, 未经验收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手

17 第七十八条实行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建材产品认定制度 不得推广 使用未 经认定的建筑节能产品 生产 使用经认定的产品和节能建筑可以享受国家和省相关的优惠政策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 未经备案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 责令停 止经营活动, 并补办备案手续 第八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允许他人以本企 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 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其他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买卖 出租 出借 变造 伪造资质 资格证书 和执业印章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 情节严重可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且五年内不予注册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发包前未备案的, 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 的, 不予办理其他手续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可以决定中标无效 : ( 一 ) 在评标过程中另外补充评标标准 方法和中标条件的 ; ( 二 ) 未按规定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确定专家的 ; ( 三 ) 招标人代表不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 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四十条 第二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 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以一万元以 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情节时重的, 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

18 ( 一 ) 中介机构违反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出具文书的 ; ( 二 ) 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向所监理的工程派驻监理机构及未履行监理责任的 ; ( 三 ) 与发包人或者承包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 他人合法 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的 ; ( 四 ) 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开展监理等中介服务活动的 ; ( 五 ) 泄露 非法转让依法应当保密的业务和经济技术资料的 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设计单位不按照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进行设计并造成违反规划后果的, 责令改正, 并处以合同约定的设计费一 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 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对室内环境作质量竣工检测的, 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 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单位对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竣工检测不合格, 交付使用的, 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在使用 装修 改建 扩建房屋过程中增擅自改变现有工程的结构体系或者损害结构安全 消防及抗震功能的, 应当责令改正, 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 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 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勘察 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按照抗震设防专项 审查意见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勘察 设计的, 责令改正, 处以十万元上三十万 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第三款 第七十六条规定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 责令改正, 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 ) 在禁止区域内使用粘土实心砖的 ;

19 ( 二 ) 新建 扩建和改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的 ; ( 三 ) 在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区域内现场搅拌混凝土的 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款 第七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缴纳新 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 应予补缴, 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 第九十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的, 可以同时对单位法定代表 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一条在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 责人 主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构成犯 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 ) 不符合邀请招标条件, 批准邀请招标的 ; ( 二 ) 不符合在接发包条件, 批准直接发包的 ; ( 三 ) 对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的 ; ( 四 ) 违法宣布中标无效的 ; ( 五 ) 不符合条件发放施工许可证的 ; ( 六 ) 未履行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出现重大质量 安全事故的 ; ( 七 ) 其他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 第十一章附则 第九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正行实行 1995 年 12 月 17 日省人大常委 会通过的 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同时废止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坚持先勘察 后 设计 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 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坚持先勘察 后 设计 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 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0 年 1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目 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章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罚则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 年 1 月 3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建 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AA9B9A4B5A5CEBBD6CAC1BFB9DCC0EDCFE0B9D8B7A8C2C9A1A2B7A8B9E6A1A2B9E6D5C2BDDAC4BFC2BC2E646F63>

<4D F736F F D20CAA9B9A4B5A5CEBBD6CAC1BFB9DCC0EDCFE0B9D8B7A8C2C9A1A2B7A8B9E6A1A2B9E6D5C2BDDAC4BFC2BC2E646F63> 附件 3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节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06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1 号修正 )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章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五章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义务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罚则第九章附则附刑法有关条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CE0C0EDB5A5CEBBD6CAC1BFB9DCC0EDCFE0B9D8B7A8C2C9A1A2B7A8B9E6A1A2B9E6D5C2BDDAC4BFC2BC2E646F63>

<4D F736F F D20BCE0C0EDB5A5CEBBD6CAC1BFB9DCC0EDCFE0B9D8B7A8C2C9A1A2B7A8B9E6A1A2B9E6D5C2BDDAC4BFC2BC2E646F63> 附件 2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节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06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1 号修正 )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 建 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 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 是指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 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 建 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 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 是指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 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0 年 1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管理 第八章罚则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997 年 10 月 21 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 根据 2003 年 10 月 10 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3 年 10 月 10 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21 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 ; 根据

More information

程质量 第二章 :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 :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 设计 施工

程质量 第二章 :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 :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 设计 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第 279 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已经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第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 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30 日第一章 : 总则第一条 :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More information

?丽)由广东省城市?划

?丽)由广东省城市?划 珠江三角洲的 建筑市场大有作为 陈广言教授 WTO CEPA 10 20 700 300 100 IT 100 2003 4989.9 26 1500 15 13 7821.5 28.7 3940 94 5 10 103419 128.8 69.3 29783 29737 99.84 99.6 95 4 18506 12102 65 203 183 361 361 79 149 133 90 20

More information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第十条对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的异议, 评标委员会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 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 在承包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 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第十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第十条对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的异议, 评标委员会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 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 在承包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 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第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07 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已经 2001 年 10 月 25 日建设部第 4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俞正声二 一年十一月五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 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More information

( 二 ) 建设地址 ; ( 三 ) 投资规模 ; ( 四 ) 资金来源 ; ( 五 ) 当年投资额 ; ( 六 ) 工程规模 ; ( 七 ) 开工 竣工日期 ; ( 八 ) 发包方式 ; ( 九 ) 工程筹建情况 建设工程报建表由市建委统一印制 第六条 ( 发包方基本条件 ) 进行建设工程发包的建

( 二 ) 建设地址 ; ( 三 ) 投资规模 ; ( 四 ) 资金来源 ; ( 五 ) 当年投资额 ; ( 六 ) 工程规模 ; ( 七 ) 开工 竣工日期 ; ( 八 ) 发包方式 ; ( 九 ) 工程筹建情况 建设工程报建表由市建委统一印制 第六条 ( 发包方基本条件 ) 进行建设工程发包的建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1996 年 12 月 3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 37 号令发布 ) 第一条 ( 制定目的 )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 保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的管理,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适用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项目的承发包活动及其相关的代理活动 第三条 ( 管理部门 )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docx

Microsoft Word -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docx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建市 [2014]118 号 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有效遏制违法发包 转包 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我部制定了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已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经省人民政府第 4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 发布, 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 2013 年 5 月 21 日 1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明确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

More information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 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 延期以两次为限, 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 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 并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 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 延期以两次为限, 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 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 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 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 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 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从业资格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发包第三节承包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More information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 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 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 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 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施行 2011 年 07 月 01 日 ][ 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2011 年 04 月 22 日, 颁布 ]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过根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 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从业资格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发包第三节承包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 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 目 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 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 目 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1 年 4 月 22 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2011 年 4

More information

评委签名 :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第 1 轮形式评审汇总表 单位名称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汇总 1 娄底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责任公司 2 河南盛世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司 3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4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5 通过 通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l10ac doc

Microsoft Word - fl10ac 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9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1997 年 11 月 1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199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7 年 11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的质 量和安全

More information

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建设部 监察部令第 68 号 第一条为了惩处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确保工程质量, 根据 建筑法 和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 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筑装修装饰活动, 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建造和安装活动 其他专业建筑工程, 可以参照执行 地方性法规 规章对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处罚调整范围另有规定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G06AC doc

Microsoft Word - BG06AC doc 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 建设部监察部令 第 68 号 建设部监察部 1999 年 2 月 3 日 第一条为了惩处工程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确保工程质量 根据 建筑法 和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 管道 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筑装修装饰活动 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的建造和安装活动 其他 专业建筑工程 可以参照执行 地方性法规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14 号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已于 2004 年 11 月 22 日经第 36 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二 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 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保证公路工程 质量, 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DA8C9E8B9A4B3CCB0B2C8ABC9FAB2FAB9DCC0EDCCF5C0FD2E646F63>

<4D F736F F D20BDA8C9E8B9A4B3CCB0B2C8ABC9FAB2FAB9DCC0EDCCF5C0FD2E646F6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建 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 监督管理, 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 是指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 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More information

没有幻灯片标题

没有幻灯片标题 第四单元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法律制度 主讲教师 : 杨松森 2015 年 5 月 土木工程学院 第四单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4.1 工程建设标准 4.2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3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4 勘察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5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4.7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2 4.5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教学内容

More information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92 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已经 2004 年 11 月 8 日省人民政府第 42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周伯华 二 00 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More information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 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 行 总理温家宝 二 00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 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More information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93 号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 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More information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 排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信 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 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 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 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 排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信 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 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 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 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 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13 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已经第 95 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 姜伟新 2013 年 4 月 27 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 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ocx

Microsoft Word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More information

( 一 )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 ( 二 ) 拟拆除建筑物 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 ( 三 )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 ( 四 ) 堆放 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 设计 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

( 一 )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 ( 二 ) 拟拆除建筑物 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 ( 三 )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 ( 四 ) 堆放 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 设计 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FG07AC doc

Microsoft Word - FG07AC doc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More information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 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 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已经 2003 年 11 月 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 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 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 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More information

第28号令

第28号令 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 第一章承装类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第一条承装类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分为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和五级 第二条取得一级承装类承装 ( 修 试 ) 电力设施许可证的, 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二 ) 注册资本 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 ( 三 ) 最近 3 年内承担过下列第

More information

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 禁止分割 封锁 垄断建筑市场 坚持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公正廉洁 秉公执法, 不得参与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活动, 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国家

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 禁止分割 封锁 垄断建筑市场 坚持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公正廉洁 秉公执法, 不得参与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活动, 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国家 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 (1996 年 10 月 14 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02 年 5 月 30 日四川省第九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关于修改 < 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 > 的决定 修正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提高建设工作投资效益,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1DFB1B92DB9CEBFEBB0C7C3E0B9B0BFA1B3CAC1F6C0FDBEE0C1B6B7CA2DBFF8B9AEBABB2E646F63>

<4D F736F F D20C1DFB1B92DB9CEBFEBB0C7C3E0B9B0BFA1B3CAC1F6C0FDBEE0C1B6B7CA2DBFF8B9AEBABB2E646F63>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0 号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已经 2008 年 7 月 23 日国务院第 18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 八年八月一日 目 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新建建筑节能第三章既有建筑节能第四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 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

More information

裁量基准 中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部分 序号 行为类别 企业综合管理 职权编号 C6004 C000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 认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一条 处罚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

裁量基准 中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部分 序号 行为类别 企业综合管理 职权编号 C6004 C000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 认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一条 处罚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 关于发布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 准 (206 版 ) 的通知 京建发 206 20 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东城 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各集团 ( 总公司 ): 根据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京建法 2007 825 号 ) 和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京建法 205 2 号 ) 的规定, 结合近几年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法规的变化,

More information

甬水建201566号不良行为等级认定标准表.xls

甬水建201566号不良行为等级认定标准表.xls 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 设计 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 特别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责令改正, 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责令改正, 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 擅自施工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责令改正,

More information

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模划分, 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 二 ) 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有 15 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 设计工作经历 ; 主持过不少于 5 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模划分, 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 二 ) 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有 15 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 设计工作经历 ; 主持过不少于 5 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 索引号 : 000013338/2013-00271 主题信息 : 建筑市场 发文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 : 2013 年 04 月 27 日 文件名称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有效期 : 2013 年 08 月 01 日生效 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3 号 主题词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

More information

B. 未经注册的 C. 未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的 D. 未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答案 :B 解析 : 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执业的资格和基本条件 建造师经注册后, 才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取得建造师执业费格, 未经注册的, 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

B. 未经注册的 C. 未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的 D. 未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答案 :B 解析 : 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执业的资格和基本条件 建造师经注册后, 才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取得建造师执业费格, 未经注册的, 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习题 单项选择题 1. 根据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执业划分为 10 个专业, 注册建造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 但国家鼓励和提倡 ( ) A.. 多种经营 B. 一岗多师 C. 一师多岗 D. 多种兼职答案 :C 解析 : 本题主要考查建造师的执业要求 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房屋建筑工程 公路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电力工程 矿山工程 冶炼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More information

资信标定性表 投标人名称 : 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项目子项与标准 要求 :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要求 : 未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 : 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要求 : 具有 1 项以上 ( 含 1 项 ) 业绩 不要求 : 不具有以上业绩 要求 :2013

资信标定性表 投标人名称 : 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项目子项与标准 要求 :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要求 : 未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 : 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要求 : 具有 1 项以上 ( 含 1 项 ) 业绩 不要求 : 不具有以上业绩 要求 :2013 资信标定性表 投标人名称 : 深圳市建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项目子项与标准 要求 :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要求 : 未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 : 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要求 : 具有 1 项以上 ( 含 1 项 ) 业绩 不要求 : 不具有以上业绩 要求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 投标人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或市级奖励或投标人在政府单位履约评价为优秀的 ; 不要求

More information

第九条法律 行政法规对水运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作出规定的, 水运建设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具备规定的资质要求 从业单位在水运建设经营活动中, 不得出借或者转让其资质证书, 不得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 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第十条水运建设项目单位具备以下能力要求的, 可以自行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 ( 一 )

第九条法律 行政法规对水运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作出规定的, 水运建设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具备规定的资质要求 从业单位在水运建设经营活动中, 不得出借或者转让其资质证书, 不得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 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第十条水运建设项目单位具备以下能力要求的, 可以自行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 ( 一 )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 : 交通运输部文号 : 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74 号发布日期 :2016-12-6 执行日期 :2017-2-1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已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经第 28 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7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6 年 12 月 6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运建设市场秩序, 保障水运建设市场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More information

十四届 第 14 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 年 9 月 25 日 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质量责任...3 第三章建设工程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5 第四章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责任...7

More information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 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由人事部 建设部共同 组织实施,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 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 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 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 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由人事部 建设部共同 组织实施,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 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 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 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 术人员素质, 规范施工管理行为,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 制定本规定, 自 2002 年 12 月 9 日起执行 关于印发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的通知 人发 [2002]111 号

More information

勘察企业、设计企业信用评定管理细则.doc

勘察企业、设计企业信用评定管理细则.doc 宁夏建筑市场企业信用评定 管理细则 ( 勘察企业 设计企业 ) 一 基准分值勘察企业 设计企业 ( 含外省进宁企业 ) 诚信基准分值为 0 分, 对遵纪守法, 规范经营, 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加分 有不良行为时, 分值按考核细则予以扣分 具体加分 扣分标准由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修改 调整或补充 二 诚信分值量化等级及管理标准 1 得分在 4000 分 ( 含 4000 分 ) 以上, 列入诚信档案

More information

序号 :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 贵单位获得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后, 现因获证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 根据认证准则和合同的相关规定, 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5 日 暂停贵单位所持有的证书编号为 00215S11550R0M CN-00215

序号 :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 贵单位获得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后, 现因获证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 根据认证准则和合同的相关规定, 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5 日 暂停贵单位所持有的证书编号为 00215S11550R0M CN-00215 序号 :20180401287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 贵单位获得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后, 现因获证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 根据认证准则和合同的相关规定, 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5 日 暂停贵单位所持有的证书编号为 00215E32057R0M CN-00215E32057R0M 的认证证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 序号 :20180401288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2011 年 12 月 22 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 年 12 月 22 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2 号公布, 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G01TJ doc

Microsoft Word - DG01TJ doc 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津政令第 15 号 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已于 2003 年 12 月 15 日经市人民政府第 12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戴相龙二 OO 四年一月九日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活动, 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 确保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 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More information

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法

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法 QSF-2016-390001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琼发改投资 2016 1212 号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 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法 的通知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 ( 局 ), 省直有关单位 : 依据招标投标法律 法规和规章, 按照转变职能 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要求, 我委对 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法 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 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 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 的通知 甘建建 [2010]617 号 各市 ( 州 ) 建设局 ( 建委 ), 省属有关厅 局 ( 总公司 ), 有关建筑业企业 :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规范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甘生产经营行为, 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我们研究制定了

More information

银川市 职权事项表(保留)

银川市    职权事项表(保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的职权事项 序号 职权名称 项目 1 行政审批 15010001 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核准 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务院令第 412 号 ) 第 110 项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实施机关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部门规章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2013 年住建部令第 14 号 ) 第十一条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

More information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 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其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 核准部门审批 核准 项目审批 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 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 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其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 核准部门审批 核准 项目审批 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 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已经 2011 年 11 月 30 日国务院第 183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2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 ),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zfl16046[7919]

Microsoft Word - zfl16046[7919] 第 46 号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已经 2016 年 1 月 8 日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 113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 : 2016 年 2 月 2 日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 规范工程 建设行为,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More information

TablesDivision_Chinois

TablesDivision_Chinois Exemple Tables de division Chinois http://www.memrise.com/ 除以 chúyǐ divisé par (diviser par) 等于 děngyú égale (être égal à) 八除以四等于二 bā chúyǐ sì děngyú èr 8 divisé par 4 égale 2 Table de division par 1 一除以一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27 号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已经 2014 年 4 月 2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 8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2000 年 9 月 22 日公布的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 2 号 ) 同时废止 部长苗圩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幻灯片 1

幻灯片 1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主讲人 : 郭占军 ( 小筑学院金吒老师 ) 目录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2Z2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2Z2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Z2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 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2Z2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2Z207000

More information

资质文件.cdr

资质文件.cdr 我们的服务 您的安全 建峰特纺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 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 6 组织机构代码证 7 我们的服务 您的安全 建峰特纺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 资质文件 国税登记证 8 地税登记证 9 我们的服务 您的安全 建峰特纺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 资质文件 三 质量体系认证及其他认证资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 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合格证书 4 ISO14001

More information

第三条注册建筑师的考试 注册和执业, 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注册建筑师的考试 注 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依

第三条注册建筑师的考试 注册和执业, 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注册建筑师的考试 注 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1995 年 9 月 23 日国务院令第一百八十四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和注册第三章执业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筑师的管理, 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 保障公民生命和 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注册建筑师, 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 及相关业务的人员

More information

三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和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 作为不可竞争费, 不参与竞标 四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向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真实 准确 齐全的原始资料, 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及时将施工图设计

三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和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 作为不可竞争费, 不参与竞标 四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向勘察 设计 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真实 准确 齐全的原始资料, 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及时将施工图设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 试行 ) 等四个规定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北京市规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我部制定了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 试行 )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 试行 )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More information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浙政令 2012 300 号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已经省人民政府第 92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 二 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第一章总则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More information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61 号 袁茂倩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 申辩 ( 或陈述 申辩未被采纳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之规定,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6FEBCB6BDA8D4ECCAA6A1B6BDA8C9E8B9A4B3CCB7A8B9E6BCB0CFE0B9D8D6AACAB6A1B7BEABBDB2B0E0B5DA3130BDB2BDB2D2E5A3A B0E6BDA8C9E8CDF8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6FEBCB6BDA8D4ECCAA6A1B6BDA8C9E8B9A4B3CCB7A8B9E6BCB0CFE0B9D8D6AACAB6A1B7BEABBDB2B0E0B5DA3130BDB2BDB2D2E5A3A B0E6BDA8C9E8CDF8A3A92E646F63> 2Z20109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主要内容 http://bbs.chinagb.net/?fromuid=116052 2Z201091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Z201092 掌握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2Z201093 掌握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2Z201095 熟悉勘察 设计单位安全责任 2Z201096 熟悉其它相关单位安全责任 内容详解 2Z201091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3年2月4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关于修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3年2月4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关于修改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的决定 已于 2013 年 2 月 4 日经第 2 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施行 关于修改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交通部令 2001 年第 6 号 ) 作如下修改 : 一 第三条修改为 : 公路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不进行勘察设计招标 : ( 一 ) 涉及国家安全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76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已经 199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4 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76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已经 199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4 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76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已经 199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4 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 有效, 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2011 年 10 月 24 日市政府第 123 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 年 10 月 27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72 号公布, 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 目的和依据 ) 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上 册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 1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 12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报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14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 16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 ( 海

目 录 上 册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 1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 12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报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14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 16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 ( 海 前 言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是党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对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提出的要求 为此, 国家和省对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相继进行了部署 我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各职能部门按照 法无授权不可为, 法定职责必须为 的原则, 根据本单位的权责清单, 结合推进 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职能转变 等工作要求的落实,

More information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 一 ) 建筑市场监管 ( 二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 三 ) 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 四 ) 廉租房 公租房 限价房配租事项监管 ( 五 ) 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审批事项监管 ( 六 ) 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监管 ( 七 ) 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 八 ) 建筑节能工作检查 ( 九 )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和合同履约行为管理 ( 一 ) 建筑市场监管 单位名称 : 邢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

More information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对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处罚对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或伪造 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主席令第 91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修订 ) 第六十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对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处罚对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或伪造 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主席令第 91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修订 ) 第六十 行政处罚目录 编号项目名称处罚机关设定依据 1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主席令第 91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修订 )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 行政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 年 1 月 30 日国务院令 2 质等级的勘察 设计 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 第 279 号 ) 第五十五条

More information

职责 ; ( 一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 负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 协调 监督 理 ; ( 二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 ( 三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 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 ; ( 四 ) 建立

职责 ; ( 一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 负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 协调 监督 理 ; ( 二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 ( 三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 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 ; ( 四 ) 建立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电力监管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建 改建 拆除等有关活动, 以及国家能 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79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 已经 2015 年 3 月 23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局 长杨栋梁 2015 年 5 月 27 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 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维护法制统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313\304\270\366\271\346\266\ doc)

(Microsoft Word - \313\304\270\366\271\346\266\ doc)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 试行 ) 等四个规定的通知 建市 [2015]35 号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北京市规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我部制定了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 ( 试行 ) 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府发 2011 1 号 各区 县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委 办 局 : 现将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 见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 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303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深刻吸取 11 15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W05AC doc

Microsoft Word - BW05AC doc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2001-3-8) 一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二 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三 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四 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五 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六 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七 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八 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九 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十 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十一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十二 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十三

More information

按照这一款的规定, 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的建筑工程, 在施工开始前,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 建筑施工许可证必须在开工日期之前领取 根据国家计划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开工日期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设

按照这一款的规定, 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的建筑工程, 在施工开始前,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 建筑施工许可证必须在开工日期之前领取 根据国家计划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开工日期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 - 建筑许可 本章是关于建筑许可制度的规定, 共八条, 分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节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本节是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规定, 共五条, 分别规定了以下内容 : 1. 对有关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及依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 第七条 ); 2.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期限 (

More information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住建部 : 对 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管理办法 的释义 2014 年 11 月 27 日, 住建部网站正式发布了其于 11 月 24 日下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 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 试行 ) 释义 文件, 以下是文件详细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 试行 ) 释义 建筑市场监管司 前言 2014 年 8 月 4 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 59 号 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已于 2009 年 10 月 30 日经省人民 政府第 39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9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省长 二 九年十一月四日 1 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 降低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国务院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 行政审批类 )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142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十二条 :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 报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 行政审批类 )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142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十二条 :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 报 行政权力事项总表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类别项目数量备注 一行政审批共 1 项 二行政处罚共 1 项子项 22 项 三行政强制共 项 四行政征收共 项 五行政给付共 项 六行政裁决共 项 七行政确认共 项 八行政奖励共 项 九行政监督共 2 项 十其他权力共 1 项 合计共 14 项子项共 22 项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 行政审批类 )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142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51 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2 年 3 月 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 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 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法规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国务院令第 473 号 ) 3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农业生产经营户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 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 给予通报批评 ; 情节严重的, 对负有直

行政法规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国务院令第 473 号 ) 3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农业生产经营户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 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 给予通报批评 ; 情节严重的, 对负有直 南京市栖霞区统计局行政处罚类事项清单 (28 项 ) 序号 权力名称 设定依据 行使状态 行使层级 备注 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 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处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可以予以通报 ;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 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More information

( ) %

( ) % 200923 2009 2009 200933 2009 35 ( 200728 ) 200922 15% ( 199338 ) 300 11 20 ( 2 ) 1 2-5 2-3 www.gxjs. com.cn2009525 2009 623 2009 68 1 2 2 3 3 4 5 6 7 8 9 10 11 4 12 主题词 : 2007 4 13 400 2 第一章总则 199338

More information

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山西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2013 年 8 月 1 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信息化发展, 提高信息化水平, 规范信息化行为, 保障信息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信息化规划与建设 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 信息产业发展 信息技术应用与服务 信息安全保障等活动

More information

第四条航道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 ( 一 ) 监督国家有关航道建设工作方针 政策和法律 法规 规章 技术标准的执行 ; ( 二 ) 监督航道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实施 ; ( 三 ) 监督航道建设市场秩序 ; ( 四 ) 监督航道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 ( 五 ) 监督航道建设资金的使用 ; ( 六

第四条航道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 ( 一 ) 监督国家有关航道建设工作方针 政策和法律 法规 规章 技术标准的执行 ; ( 二 ) 监督航道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实施 ; ( 三 ) 监督航道建设市场秩序 ; ( 四 ) 监督航道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 ( 五 ) 监督航道建设资金的使用 ; (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7 年第 3 号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 已于 2007 年 3 月 12 日经第 3 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 七年四月十一日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航道事业持续 健康发展, 加强航道建设监督管理, 维护航道建设市场秩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9A4B3CCD6CAC1BFBCE0B6BDB9A4D7F7B8E6D6AACAE9>

<4D F736F F D20B9A4B3CCD6CAC1BFBCE0B6BDB9A4D7F7B8E6D6AACAE9>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告知书 各有关单位 : 为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 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 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 使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化 规范化, 现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现将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要求告知如下 :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More information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 ( 以下简称建筑节能 ), 是指在 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 降低其使用过程 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 是指居住建筑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 金融 文化 教育 体育 卫生 交通 通信等公共建筑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 ( 以下简称建筑节能 ), 是指在 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 降低其使用过程 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 是指居住建筑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 金融 文化 教育 体育 卫生 交通 通信等公共建筑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2012 年 11 月 29 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民用建筑节能, 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降低 民用建筑能源消耗,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 能源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 动, 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

More information

An EU project implemented by BAFA. 中国出口管制手册 目 录 第一部分 : 中国的防扩散努力与实践...1...11...17...22...29...32 第二部分 : 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 41... 47... 52... 58... 63... 69... 85... 89... 94... 100... 110... 114... 117 第一部分

More information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 是指产地环境 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和规范的要求, 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 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第三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 由政府推动, 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 是指产地环境 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和规范的要求, 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 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第三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 由政府推动, 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 号 经 2002 年 1 月 30 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7 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业经 2002 年 4 月 3 日农业部第 5 次常务会议 2002 年 4 月 11 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27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部部长杜青林

More information

东台市 ( 单位全称 ) 行政审批类事项清单 序号权力名称设定依据行使状态备注 东台市统计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 序号 权力类别 权力总数 常用权力 其中 权力 1 行政审批 2 行政处罚 24 24 3 行政强制 4 行政征收 5 行政给付 6 行政奖励 7 行政确认 8 行政裁决 9 行政征用 10 其 他 合 计 24 24 23 东台市统计局行政处罚类事项清单 序号权力名称设定依据行使状态备注

More information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8 次会议通过 ; 根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0 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第十三条 :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 勘察单位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8 次会议通过 ; 根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0 次会议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决定 修正) 第十三条 :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 勘察单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权力清单 ( 征求意见稿 ) 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备注 1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施工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核发 建设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 ( 不含公路 水运 水利 铁路 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

More information

地铁应急抢险大队

地铁应急抢险大队 2015 年度文件汇编 1 京建法 2014 24 号 各区 ( 县 ) 住房城乡建设委, 东城 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各行业协会, 各建设 施工 监理 检测单位,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各有关单位 :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 提高预拌混凝土采购 供应双 2 方的质量意识, 落实质量责任, 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More information

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基本程序 工期 造价 质量 安全 节能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依法进行项目发包 不得以任何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者擅自简化法定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L 已经履行工程立项审批 ` 核准或备案手续 ; 2. 发包人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基本程序 工期 造价 质量 安全 节能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依法进行项目发包 不得以任何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者擅自简化法定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L 已经履行工程立项审批 ` 核准或备案手续 ; 2. 发包人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 建市 2011 8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住房城乡建委 ( 建交委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 总后基建营房部 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 当前 我国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初步建立, 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 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 目前建筑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尤其是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

More information

2Z 施工管理 知识点及其重要程度 第一节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 重点 ) 第一章施工管理 ( 重点 ) 第二节施工管理的组织 ( 重点 ) 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 重点 ) 第四节目标的动态控制 ( 重点 ) 第五节施工方项目经理的任务和责任 ( 常考点 ) 第六节施工风

2Z 施工管理 知识点及其重要程度 第一节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 重点 ) 第一章施工管理 ( 重点 ) 第二节施工管理的组织 ( 重点 ) 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 重点 ) 第四节目标的动态控制 ( 重点 ) 第五节施工方项目经理的任务和责任 ( 常考点 ) 第六节施工风 2015 二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精讲课程 1070 精讲讲师陈涛 2Z101000 施工管理 知识点及其重要程度 第一节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 重点 ) 第一章施工管理 ( 重点 ) 第二节施工管理的组织 ( 重点 ) 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 重点 ) 第四节目标的动态控制 ( 重点 ) 第五节施工方项目经理的任务和责任 ( 常考点 ) 第六节施工风险管理 ( 重点 ) 第七节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More information

第一节 如何排标题、页码、书眉

第一节  如何排标题、页码、书眉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无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消防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 5405 建设工程管理类 专业代码 540501 专业名称建设工程管理基本修业年限三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 智 体 美全面发展,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 掌握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和建设工程经济基本知识, 具备工程招投标 施工项目管理 项目资料管理能力, 从事工程招投标 施工项目管理 项目资料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主要面向建筑施工企业

More information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6 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0 年 11 月 3 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 一 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6 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0 年 11 月 3 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 一 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6 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0 年 11 月 3 日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 二 一 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 (2010 年 12 月 14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6 号公布, 根据 2015 年 4 月 2

More information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决定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4 年 8 月 31 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决定 (2014

More information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 主动公开 FSFG2012038 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佛府办 2012 79 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直属各机构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 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 电话 :8228 3580)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

More information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 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以下简称质量检测 ), 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 接受委托,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More information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粤建市函 2018 1798 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施工许可办事效率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为深化 放管服 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提高工作效能,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 国办发 2018 33 号 ) 和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

More information

按照 刑法 第 137 条的规定,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以发生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为前提 那么何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则是认定本罪的关键 一般认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是指, 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 由于未达到国家规定或建设工程合同目的的质量标准, 而导致工程成果 ( 包括建筑物 构筑物和建设成果等 )

按照 刑法 第 137 条的规定,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以发生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为前提 那么何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 则是认定本罪的关键 一般认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是指, 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后, 由于未达到国家规定或建设工程合同目的的质量标准, 而导致工程成果 ( 包括建筑物 构筑物和建设成果等 ) 工程事故的不同 面相 及 面向 ---- 公 私法中关于工程事故责任的区别及规制重点 杭州分所曲笑飞 [ 论文摘要 ] 在现行刑法 行政法规与民事法律中, 关于工程事故的定义并不统一, 刑法中 的相关罪名是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行政法则区分 工程安全事故 与 工程质 量事故 分别规制, 民法中根本不考虑事故发生与否, 只要存在 质量缺陷 与 质量瑕疵 即可启动追责程序 公 私法关于工程事故责任的调整机制亦有本质差异,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