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私募, 远离非法投资 深圳投资者保护蓝天行动 经纪事业部私募产品团队 2016 年 7 月
什么是私募基金?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 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 股权 债券 期货 期权 基金份额及投资合 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私募基金募集方式的要求? 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 不得通过报刊 电台 电视 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 报告会 分析会和布告 传单 手机短信 微信 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 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私募基金的分类? 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 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的股票 债券 基金份额, 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即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证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权益 即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 创业投资基金 : 创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殊类别 其他私募基金 : 其他私募基金投资于艺术品 红酒等特定商品
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限制? 单只私募基金投资人数累计不得超过 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司法 合伙 企业法 等法律规定的特定人数 合伙型基金投资者 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 计不得超过 50 人 ; 契约型基金投资者 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 200 人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界定?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 ( 一 ) 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机构 ; ( 二 ) 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 股票 债券 基金份额 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 保险产品 期货权益等
基金业协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情形? 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 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 ; 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产品 ;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私募基金能否承诺保底保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募集机构,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 承诺最低收益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性质?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进行登记, 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 20 个工作日内, 应当依 法申请备案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均应当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否则, 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 业协会会员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如实申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 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是否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 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至少 2 名高管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其高管人员均应当具备私募证券基金从业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可以认为具有私募证券基金从业资格 : (1) 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 (2) 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 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相关资产管理业务, 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 1000 万元以上, 或者最近三年在金融监管机构及其监管的金融机构工作 ); (3) 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此类情形主要指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或者期货从业资格考试, 取得相关资格 ; 或者已取得境内 外基金或者资产管理 基金销售等相关从业资格等 )
私募基金是否一定要基金托管? 除基金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基金合 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 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 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何谓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及托管协议约定, 在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 交易监督 信息披露 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职责的当事人 基金托管人由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 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 基金管理 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 股权投资 创业投资 等相关字样 对于基金管理人名称 和经营范围不包含上述字样的机构, 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委托募集方式, 募集机构有何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的, 应当委托获得中国证监会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 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
开展民间借贷 小额理财 众筹等业务的机构, 同时开展私募基金管理 业务的, 如何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防范利益冲突的要求, 对于兼营民间借贷 民间融资 配资业务 小额理财 小额借贷 P2P/P2B 众筹 保理 担保 房地产开发 交易平台等业务的机构, 上述业务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 容易误导投资者, 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的上述机构将不予登记 上述机构可以设立专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后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在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同时从事上述非私募基金业务的, 应当相应建立业务隔离制度, 防止利益冲突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对象?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方式? 基金合同中应当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 披露频度 披露方式 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采取信件 传真 电子邮件 官方网站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登录查询等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进行披露 并应按照规定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 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
基金募集期的信息披露要求? 私募基金募集期间, 应当在宣传推介材料 ( 如招募说明书 ) 中向投资者披露以下信息 : ( 一 ) 基金的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基金架构 ( 是否为母子基金 是否有平行基金 ) 基金类别 基金注册地 ( 如有 ) 基金募集规模 最低认缴出资额 基金运作方式 ( 封闭式 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 ) 基金的存续期间 基金联系人和联系信息 基金托管人 ( 如有 ); ( 二 ) 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注册地 / 主要经营地址 成立时间 组织形式 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情况 ; ( 三 ) 基金的投资信息 : 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 投资方向 业绩比较基准 ( 如有 ) 风险收益特征等; ( 四 ) 基金的募集期限 : 应载明基金首轮交割日以及最后交割日事项 ( 如有 ); ( 五 ) 基金估值政策 程序和定价模式 ; ( 六 ) 基金合同的主要条款 : 出资方式 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 管理费标准及计提方式 基金费用承担方式 基金业务报告和财务报告提交制度等 ; ( 七 )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 ; ( 八 ) 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 ( 九 ) 其他事项
基金募集期间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材料的要求? 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材料 ( 如招募说明书 ) 内容应当如实披露基金产品的基本信息, 与基金合同保持一致 如有不一致, 应当向投资者特别说明 基金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要求? 月度披露 : 只有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月度披露 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 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季度披露 : 所有类型私募投资基金都进行季度披露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 信息披露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 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 年度披露 : 所有类型私募投资基金都进行年度披露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制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 :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 披露频度 披露方式 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 ; ( 二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资料的档案管理 ; ( 三 ) 信息披露管理部门 流程 渠道 应急预案及责任 ; ( 四 ) 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追究机制, 对违反规定人员的处理措施
什么是私募基金募集行为?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 权益 ), 办理基金份额 ( 权益 ) 认 / 申购 ( 认缴 ) 赎回 ( 退出 ) 等活动 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是否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方式? 募集主体? 自行募集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 委托募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私募基金募集资金过程中的禁止行为?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 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 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 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的标准 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 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 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募集程序 特定对象确定 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基金风险揭示 合格投资者的确认 投资冷静期 回访确认
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可以公开宣传的信息? 私募基金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下列信息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 发展战略 投资策略 管理团队 高管信息 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履行方式是什么? 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不得向任何人 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在推介私募基金之前,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调查问卷等方式履行特 定对象确定程序, 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投资者评估结果有效期? 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3 年 募集机构逾 期再次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时, 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 同一私募基金产品的 投资者持有期间超过 3 年的, 无需再次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调查问卷内容应包含哪些信息? 投资者基本信息 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 年龄 学历 职业 联系方式等信息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中的必备信息 联系方式等信息 财务状况 个人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金融资产状况 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 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等信息机构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净资产状况等信息 投资知识 包括金融法律法规 投资市场和产品情况 对私募基金风险的了解程度 参加专业培训情况等信息 投资经验 包括投资期限 实际投资产品类型 投资金融产品的数量 参与投资的金融市场情况等 风险偏好 包括投资目的 风险厌恶程度 计划投资期限 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采用互联网方式推介私募基金, 如何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募集机构通过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 应当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 投资者如实填报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募集机构应通过验证码等有效方式核实用户的注册信息 投资者阅读并同意募集机构的网络服务协议 投资者阅读并主动确认其自身符合 私募办法 第三章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投资者在线填报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问卷调查 募集机构根据问卷调查及其评估方法在线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私募基金风险评级? 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 建立科学有效的私 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 私募基金风险评级的应用? 募集机构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 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 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应包含的内容?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 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 2 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 基金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 ; 3 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 ( 含相关诚信信息 ); 4 私募基金托管情况 ( 如无, 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注 ) 其他服务提供商( 如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保管机构等 ), 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 ; 5 私募基金的外包情况 ; 6 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 7 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 8 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 ;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应包含的内容?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9 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 ; 10 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投资者的重要权利 ( 如认购 赎回 转让等限制 时间和要求等 ); 11 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 12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 方式及频率 ; 13 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 14 私募基金采取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 应当明确说明入伙 ( 股 ) 协议不能替代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 说明根据 合伙企业法 或 公司法, 合伙协议 公司章程依法应当由全体合伙人 股东协商一致, 以书面形式订立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 公司或变更合伙人 股东的, 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履行申请设立及变更登记手续 ; 15 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推介私募基金应禁止的行为?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 禁止有以下行为 : 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推介材料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 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 包括宣传 预期收益 预计收益 预测投资业绩 等相关内容 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 违规使用 安全 保证 承诺 保险 避险 有保障 高收益 无风险 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 使用 欲购从速 申购良机 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 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 6 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 登载个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 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采用不具有可比性 公平性 准确性 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 任意使用 业绩最佳 规模最大 等相关措辞 恶意贬低同行 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 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推介私募基金不得通过哪些媒体渠道? 公开出版资料 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 布告 手册 信函 传真 海报 户外广告 电视 电影 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公共 门户网站链接广告 博客等 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 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 报告会 分析会 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 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签署基金合同前的准备工作?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 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 说明投资冷静期 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 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 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的内容? 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等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运营风险 流动性风险 募集失败风险 投资标的的风险 税收风险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 费用及税收 纠纷解决方式等
募集机构应要求投资者提供哪些文件材料? 募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 合格投资者的确认程序? 募集机构应当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 依法履行反 洗钱义务, 并确保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 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投资冷静期是指什么?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 募集机构在投资冷 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 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 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 ) 可以参照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要求, 也可以自行约定
回访确认的流程? 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 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 电邮 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 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 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回访确认的内容? 回访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 确认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 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 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 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投资者的重要权利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 方式及频率 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 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 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 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
回访确认成功前 ( 含投资冷静期 ), 投资者的权利? 基金合同应当约定, 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 出现前述 情形时, 募集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 未经回访确认成功,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未经回访确认成功, 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不得由募集账户划转到基金财产账户 或托管资金账户,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资运作投资者交纳的认购基金款项
案例 近期, 中国证监会在监管中发现一家交易平台违规开展私募产品收益权的拆分转让业务 具体模式是先设立关联公司以合格投资者身份购买私募产品, 然后通过交易平台将私募产品收益权拆分转让给平台注册用户 此类业务主要涉及三方面违规事项 : 一是通过拆分转让收益权, 突破私募产品 100 万的投资门槛要求 ; 二是平台注册用户未履行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 并向非合格投资者开展私募业务 ; 三是通过拆分转让收益权, 将私募产品转让给数量不定的个人投资者, 导致单只私募产品投资者数量超过 200 个 中国证监会及时对这种违规开展私募业务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并责令该机构停止开展相关业务 目前, 该机构已停止开展私募产品拆分转让业务, 并对存量业务进行整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