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 Do International Women’s Rights Norms Become Effective in Domestic Con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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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 權 基 金 會 CEDAW 推 動 機 制 研 議 讀 書 會 閱 讀 資 料 How do international women s rights norms become effective in domestic contexts? An analysis of 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 2005 Susanne Zwingel 智 利 運 用 公 約 的 策 略 和 障 礙 p.243 摘 要 : 施 逸 翔 ( 台 灣 人 權 促 進 會 人 權 政 策 部 主 任 ) ( 前 情 提 要 ) 第 六 章 概 述 締 約 國 遵 守 CEDAW 的 情 況, 並 討 論 可 能 提 升 落 實 公 約 過 程 的 可 變 因 素 這 個 觀 點 構 成 了 一 套 有 用 的 針 對 國 內 動 態 的 首 要 方 法, 有 關 於 發 生 在 國 內 動 態 要 回 應 國 際 女 性 權 利 的 規 範, 其 範 圍 是 它 闡 明 了 締 約 國 內 的 總 體 趨 勢 而 一 個 特 別 有 趣 的 趨 勢 在 於, 一 個 允 許 解 釋 和 協 商 國 際 女 性 權 利 規 範 的 政 治 體 系, 比 起 一 個 將 普 遍 文 化 親 和 力 的 規 範 寫 在 公 約 中 ( 見 6.4), 對 於 落 實 CEDAW 而 言, 是 更 為 重 要 的 第 七 章 就 是 建 立 在 這 種 比 較 徑 路 (comparative approach) 之 上, 關 於 測 試 單 一 可 變 因 素 和 合 併 可 變 因 素 的 比 較 徑 路 : 捕 捉 國 際 規 範 對 於 國 內 全 面 產 生 的 衝 擊 影 響 的 複 雜 動 態, 在 兩 個 國 內 層 級 的 案 例 當 中, 這 個 分 析 會 循 著 具 體 的 遵 守 過 程 如 此 一 來, 它 的 關 注 點 在 於, 描 繪 國 內 行 動 者 和 霸 權 結 構 的 一 系 列 相 關 的 人 事 物, 同 時 也 會 關 注 要 把 CEDAW 連 結 到 智 利 的 國 內 脈 絡 (7.1) 以 及 芬 蘭 的 國 內 脈 絡 (7.2) 中,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政 府 的 策 略 和 跨 國 的 策 略 ( 註 208: 這 兩 個 案 例 研 究 都 是 奠 基 於 經 驗 上 的 田 野 工 作 文 獻 分 析 以 及 專 家 的 訪 談 ) 會 選 這 兩 個 國 家, 是 因 為 他 們 是 比 較 起 來 相 對 良 好 的 執 行 者, 代 表 不 同 的 文 化 背 景 脈 絡 ( 註 209:3.1 有 詳 細 的 挑 選 過 程 的 說 明 ) 文 化 差 異 蘊 含 了 在 國 內 性 別 規 範 以 及 國 際 性 別 規 範 之 間 的 不 同 連 結 : 智 利 的 性 別 關 係 和 女 性 權 利 的 規 範 性 地 瞭 解, 其 發 展 已 經 很 長 一 段 時 間 脫 離 國 際 的 論 述, 而 芬 蘭 的 辯 論 則 與 國 際 論 述 平 行 進 行, 且 良 好 地 與 國 際 發 展 進 行 連 結 在 這 兩 個 案 例 中, 遵 守 公 約 的 具 體 動 態, 如 下 映 射 : 1. 每 個 國 內 脈 絡 的 特 色, 是 沿 著 第 六 章 所 介 紹 的 三 個 可 變 因 素 所 充 實 出 來 的, 換 句 話 說, 就 是 政 治 系 統 的 性 質 社 會 經 濟 的 繁 榮 程 度 以 及 匹 配 於 國 際 規 範 的 文 化, 尤 其 是 關 係 到 女 性 權 利 的 國 際 規 範 (7.1.1 7.2.1) 2. 國 際 上 遵 守 公 約 的 模 式, 是 從 一 種 國 內 的 觀 點 中 重 建 起 來 的 (7.1.2 7.2.2) 3. 闡 釋 所 運 用 的 CEDAW 的 策 略 (7.1.3 7.1.4 7.2.3 7.2.4) 這 些 有 脈 絡 的 策 略 的 討 論, 以 及 它 們 所 面 臨 的 障 礙, 顯 示 出 國 際 規 範 的 落 實, 結 1

果 往 往 是 特 定 具 體 的 行 動 者 群 和 有 目 的 性 的 不 同 辯 論 之 間 的 聯 繫 (7.1.5, 7.2.5) p.244 7.1 智 利 的 國 際 女 性 權 利 : 運 用 CEDAW 的 各 種 策 略 和 障 礙 7.1.1 國 情 智 利 動 盪 的 歷 史, 已 經 帶 給 這 個 國 家 許 多 的 緊 張 與 矛 盾 : 這 個 國 家 經 歷 了 長 期 的 民 主, 民 主 過 去 曾 被 最 終 導 致 獨 裁 的 政 治 不 穩 定 所 粉 碎, 之 後 又 重 建 其 以 共 識 為 導 向 (consensus-oriented) 的 政 治 文 化 然 而, 後 獨 裁 的 政 治 穩 定, 其 實 是 沈 浸 在 社 會 經 濟 的 排 他 性, 以 及 比 例 過 高 的 保 守 價 值 之 中 在 這 個 國 家 脈 絡 中 的 人 權 文 化, 其 實 是 正 好 遠 離 國 際 上 對 於 人 權 的 瞭 解 : 它 是 由 威 權 天 主 教 教 會 的 道 德 力 量 以 及 一 種 具 體 特 殊 的 國 家 對 於 人 權 的 理 解 ( 這 種 理 解 現 縮 在 政 治 權 利 並 且 痛 苦 地 連 結 到 獨 裁 專 政 ) 所 形 構 出 來 的 毫 不 意 外 地, 女 性 權 利 的 支 持 者 們, 並 不 代 表 一 種 強 大 的 政 治 實 力 雖 然 政 府 的 和 非 政 府 的 要 強 制 執 行 女 性 權 利 的 能 動 性 (activism), 強 烈 地 要 借 鑒 於 國 際 上 的 性 別 規 範, 但 卻 有 著 廣 泛 的 強 大 社 會 行 動 者 反 對 國 際 女 性 權 利 標 準, 以 捍 衛 一 種 本 質 上 互 補 的 性 別 角 色 的 模 型 隨 後 的 快 照 ( 簡 要 說 明 ), 正 好 說 明 了 當 前 在 政 治 上 的 和 在 規 範 上 的 智 利 的 脈 絡, 是 混 合 了 以 未 來 作 為 導 向 的 (future-oriented) 政 府 行 動 (governmental initiatives), 其 中 有 一 些 主 要 是 象 徵 性 的, 結 合 了 官 方 想 要 遺 忘 過 去 的 說 法, 並 且 需 要 智 利 人 要 能 夠 過 他 們 有 尊 嚴 的 生 活, 並 從 人 權 迫 害 中 解 放 出 來 來 自 聖 地 牙 哥 ( 智 利 首 都 ) 的 快 照 2001 年 官 方 的 國 際 婦 女 節 慶 祝 活 動, 是 令 人 印 象 深 刻 的 : 政 府 邀 請 大 眾 參 加 一 個 很 有 野 心 的 公 開 活 動, 就 在 Moneda 的 庭 院 裡 這 裡 不 僅 僅 是 政 府 的 所 在 地, 而 且 由 於 阿 言 德 在 1973 年 政 變 期 間 死 於 此, 所 以 也 是 最 能 關 連 到 智 利 政 治 歷 史 的 建 築 物 這 份 邀 請 似 乎 說 道 : 女 人 們, 進 來, 並 佔 領 Moneda! 不 只 有 大 量 的 持 有 邀 請 卡 的 群 眾 聚 集 在 那 裡, 而 且 總 統 本 身 他 的 妻 子, 女 性 政 策 機 構 SERNAM 1 的 主 任, 以 及 大 部 分 其 他 內 閣 成 員 也 都 有 出 席 我 懷 疑, 在 我 自 己 的 國 家 裡,3 月 8 日 會 有 這 麼 多 高 級 政 治 人 物 會 覺 得 有 必 要 參 加 這 樣 一 場 慶 祝 活 動 在 那 裡,3 月 8 日 被 用 來 是 積 極 地 散 播 政 府 支 持 女 性 議 題 的 字 眼 : 女 性 政 策 機 構 SERNAM 的 主 任 以 及 共 和 國 的 總 統 手 牽 手 發 言, 主 題 圍 繞 著 家 庭 暴 力 工 資 1 (National Women's Service:The National Women's Service (Spanish: Servicio Nacional de la Mujer), or SERNAM is a public service in Chile, a functionally decentralized organization, with its own funding, which is part of the cabinet-level Ministry of Planning and Cooperation under the President of Chile, created January 3, 1991 by the Law N 19,023, with the goal of promoting the equality of men and women. SERNAM's founding mission was to collaborate with the executive in the study and proposal of general plans and measures in order that women may enjoy equality of rights and opportunities with men, in the process of political, social, economic, and cultural development of Chile. Its acting Minister-Director is María Carolina Schmidt Zaldívar.)

婦 權 基 金 會 CEDAW 推 動 機 制 研 議 讀 書 會 閱 讀 資 料 差 距, 以 及 女 性 對 於 國 家 發 展 的 寶 貴 貢 獻 甚 至 提 到 墮 胎 這 個 禁 忌 的 字 眼, 只 要 其 上 下 文 提 到 必 要 的 預 防 p.245 在 事 件 的 最 後 而 且 這 是 一 個 很 好 的 支 持 象 徵 政 治 的 智 利 觸 角 (Chilean antenna for symbolic politics) 的 例 子 - 所 有 的 部 長 被 要 求 要 簽 署 一 份 對 於 智 利 女 性 的 妥 協 書 ( 每 個 人 都 必 須 明 顯 地 把 他 / 她 的 簽 名 放 在 一 幅 巨 幅 海 報 ) 這 個 公 開 最 感 人 的 部 分, 是 Mama Soul 的 表 演, 這 是 一 個 由 四 位 年 輕 女 性 所 組 成 的 樂 團 她 們 並 不 迴 避 命 名 這 個 公 開 活 動 的 政 治 脈 絡 : 歌 手 的 開 場 白 說,15 年 前, 在 Moneda 表 演 是 所 有 智 利 藝 術 家 的 夢 想, 而 她 感 謝 總 統 給 她 們 這 個 機 會 當 她 宣 布 最 後 一 首 歌 是 有 關 獨 裁 專 政, 她 把 這 首 歌 獻 給 她 的 父 親, 因 為 她 父 親 在 那 段 時 間 被 殺 害 這 一 刻, 她 鬆 懈 了 她 的 鎮 靜 在 這 30 秒 內, 國 家 歡 慶 的 氛 圍 消 失 了 她 不 是 唯 一 一 個 在 哭 泣 的 人, 許 多 的 觀 眾 在 台 下 低 頭 啜 泣 這 首 歌 是 一 首 公 開 拒 絕 官 方 遺 忘 修 辭 的 歌 ( 我 們 不 想 要 忘 記 和 遺 忘, 我 們 只 想 要 正 義 和 真 相!) 在 這 棟 建 築 物 的 外 面, 一 個 反 事 件 正 在 發 生, 在 面 對 Moneda 的 廣 場 上 : 在 國 際 女 性 日 這 天, 少 數 女 性 和 男 性 舉 起 海 報, 表 明 釋 放 女 性 政 治 犯, 她 們 在 獨 裁 統 治 期 間 和 之 後 都 被 關 起 來 她 們 並 不 打 算 進 入 Moneda, 反 而 她 們 的 抗 議 類 似 於 一 種 守 夜 行 動 然 而, 一 字 排 開 的 憲 兵 數 量 遠 遠 高 於 示 威 抗 議 者, 他 們 已 經 站 好 位 置, 似 乎 是 要 保 護 好 Moneda 以 確 保 這 場 寧 靜 的 抗 議 不 會 干 擾 到 官 方 的 事 件 7.1.1.1 民 主 和 排 他 : 智 利 社 會 的 政 治 和 社 會 經 濟 特 徵 在 西 班 牙 好 幾 個 世 紀 的 殖 民 之 後 (16 世 紀 到 19 世 紀 ), 智 利 在 1810 年 變 成 一 個 獨 立 國 家 智 利 的 政 治 發 展, 已 經 被 譽 為 在 拉 美 中 最 穩 定 民 主 的 可 持 續 性 的 制 度 建 設, 而 且 也 遭 受 批 評, 因 為 他 高 度 地 排 他 性 專 制 獨 裁 以 及 菁 英 統 治 智 利 的 獨 立 並 不 代 表 與 殖 民 勢 力 裂 解, 但 政 治 菁 英 維 持 了 一 種 階 級 和 威 權 的 政 治 文 化 在 這 些 威 權 專 制 結 構 之 內, 統 治 階 級 只 接 受 民 主 化 創 新 僅 到 某 一 種 程 度, 例 如, 從 20 世 紀 初 開 始 設 立 工 人 階 級 政 黨 因 此, 智 利 的 民 主 的 浮 現, 並 沒 有 強 烈 的 主 張 的 民 主 價 值 但 是 民 主 本 身 的 實 踐, 內 建 了 意 見 平 等 交 換 的 規 範 寬 容 和 尊 重 基 本 的 自 由 價 值 這 個 作 民 主 的 經 驗 過 了 很 長 一 段 時 期, 確 實 對 於 拉 丁 美 洲 而 言 是 例 外 的, 因 為 大 多 數 國 家 在 這 塊 大 陸 上 的 建 設 過 程, 準 確 地 說 多 半 是 濫 用 政 治 權 利 下 形 成 的, 因 此 是 在 不 信 任 國 家 制 度 的 情 況 下 形 成 的 ( 註 210: 例 如,Werz (1999) 指 出, 在 拉 丁 美 洲 建 立 國 家 的 過 程 當 中, 憲 法 的 工 具 性 質 : 雖 然 這 些 憲 法 往 往 受 到 平 等 價 值 觀 的 啟 發, 但 它 們 基 本 上 只 是 在 滿 足 於 那 些 Europeanin-fluenced 的 上 層 階 級, 而 且 並 沒 有 關 連 到 拉 丁 美 洲 社 會 那 種 明 目 張 膽 的 不 平 等 如 果 要 在 政 治 上 運 用 憲 法 往 往 憲 法 只 是 作 為 提 升 政 治 實 力 的 工 具, 而 不 是 作 為 控 制 政 治 實 力 的 架 構 ) 3

p.246 在 智 利 的 情 況 下, 民 主 的 發 展 產 生 了 穩 定 的 制 度, 然 而 其 基 礎 卻 是 奠 基 在 排 除 社 會 大 多 數 的 各 領 域, 尤 其 是 貧 窮 者 女 性 和 原 住 民 ( 註 211: 智 利 排 他 性 結 構 的 一 個 例 子, 就 是 投 票 權, 這 有 很 長 的 一 段 時 間 被 限 制 在 只 有 超 過 21 歲 的 識 字 男 子 才 有 投 票 權 在 1846 年 時, 這 種 資 格 的 人 口 約 相 當 於 2%, 在 1925 年 時, 上 升 到 10% 1952 年 才 將 參 政 權 擴 及 到 識 字 的 女 性, 這 將 投 票 權 擴 展 到 約 三 分 之 一 的 智 利 成 年 人 口 直 到 1970 年 時, 成 年 的 文 盲 才 被 允 許 擁 有 投 票 權, 當 時 這 群 人 仍 然 是 智 利 男 性 和 女 性 中 最 大 多 數 的 人 口 ) 在 20 世 紀 的 三 分 之 二, 政 黨 制 度 對 於 人 口 已 變 得 具 有 相 當 的 代 表 性 : 除 了 保 守 派, 地 主 和 政 治 中 心 代 表 著 中 產 階 級 的 利 益, 共 產 黨 和 社 會 主 義 政 黨 已 經 冒 出 頭, 代 表 越 來 越 多 的 工 廠 工 人 和 礦 工 當 選 民 幾 乎 被 均 等 地 分 成 強 大 的 三 大 塊 極 端 的 政 治 潮 流, 政 府 總 是 由 政 黨 臨 時 結 成 的 聯 盟 (coalitions) 所 建 立 起 來, 而 政 治 過 程 則 在 共 識 建 立 的 需 求 中 所 形 成 的 1973 年 民 主 的 崩 潰, 源 於 國 家 的 政 治 妥 協 與 調 解 體 制 的 侵 蝕, 當 政 治 核 心 變 成 在 左 右 陣 營 之 間 拉 扯, 要 嘛 是 針 對 傳 統 社 會 秩 序 進 行 改 革, 要 嘛 是 維 持 傳 統 的 社 會 秩 序 構 成 這 些 困 難 的 政 治 過 程 的 基 礎 的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是 由 整 個 20 世 紀 期 間 深 刻 的 變 化 所 形 成 的 智 利 的 經 濟 最 初 是 奠 基 於 農 業 的 生 產, 但 漸 漸 地 因 為 工 業 化 和 以 出 口 為 導 向 的 原 料 開 採 ( 尤 其 是 銅 ), 經 濟 因 此 被 刺 激 起 來 因 為 該 國 的 出 口 導 向,1930 年 代 的 全 球 經 濟 危 機, 嚴 重 打 擊 智 利, 並 導 致 進 口 替 代 工 業 化 的 引 進, 使 國 家 減 少 依 賴 世 界 市 場 商 品 價 格 雖 然 接 下 來 的 十 年 帶 來 經 濟 成 長, 進 口 替 代 最 終 也 導 致 整 個 大 陸 陷 入 經 濟 危 機 特 別 是 在 20 世 紀 的 三 分 之 二 期 間, 智 利 社 會 因 為 工 業 化 和 大 量 的 移 民 湧 進 城 市 因 而 轉 型, 帶 來 大 規 模 的 社 會 後 果 : 基 於 經 濟 成 長, 創 造 了 更 多 的 就 業 機 會, 而 且 由 於 需 要 技 術 勞 動, 教 育 水 平 也 顯 著 提 高 由 於 新 城 市 移 民 的 需 求, 服 務 業 開 始 擴 張 女 性 尤 其 受 益 於 這 些 發 展, 當 她 們 受 到 較 好 的 教 育 並 進 入 勞 動 市 場, 她 們 許 多 都 進 入 服 務 業 同 時, 特 別 對 於 低 技 術 的 勞 工 而 言, 其 工 作 條 件 經 常 是 不 穩 定 的, 並 導 致 工 人 運 動 影 響 深 遠 的 對 於 社 會 正 義 的 主 張 在 專 制 的 智 利 社 會 中, 要 求 承 認 所 有 智 利 人 都 擁 有 社 會 經 濟 權 利 的 主 張, 造 成 令 人 不 安 的 緊 張 局 勢 總 統 阿 言 德 的 人 民 團 結 陣 線 (Unidad Popular) 運 動 的 計 畫, 就 是 要 建 立 這 樣 的 平 等 的 生 活 條 件, 在 民 主 的 規 範 下 引 入 社 會 主 義 然 而, 其 常 常 短 視 的 經 濟 政 策, 不 僅 違 背 了 資 本 家 和 投 資 者 的 利 益, 而 且 也 疏 遠 了 其 已 經 很 脆 弱 的 支 持 基 礎 的 溫 和 的 那 一 群 人 因 此, 政 治 多 極 化 和 經 濟 危 機 受 到 右 翼 反 對 陣 營 和 國 際 玩 家 的 助 長, 像 是 美 國 的 情 治 人 員 在 1973 年 達 到 了 她 的 高 峰 普 遍 地 意 想 不 到 的 軍 事 政 變, 以 及 隨 後 17 年 的 獨 裁 統 治, 導 致 該 國 長 期 持 久 的 政 治 制 度 以 及 基 進 的 經 濟 重 建, 遭 到 徹 底 地 摧 毀 隨 著 無 情 的 鎮 壓 以 及 看 似 毫 無 止 境 的 預 算, 智 利 的 軍 事 政 權 將 智 利 政 治 體 制 轉 變 成 所 謂 的 專 制 民 主 或 保 護 民 主 他 實 施 一 種 從 軍 國 主 義 理 解 的 國 族 團 結 和 愛 國 主 義, 並 打 擊 任 何 形 式 的 批 評, 例 如 侵 犯 人 權 的 指 控 在 經 濟 重 建 方 面, 智 利 轉 變 為 一 個 基 於 私 有 化 制 度 世 界 市

婦 權 基 金 會 CEDAW 推 動 機 制 研 議 讀 書 會 閱 讀 資 料 場 整 合 以 及 結 構 調 整 的 新 自 由 主 義 系 統 ( 註 212: 與 新 自 由 主 義 的 學 說 相 反, 經 濟 重 建 需 要 公 共 政 策 的 高 度 干 預 就 像 Koch (1998) 所 顯 示 的 那 樣, 在 獨 裁 統 治 時 期 增 加 公 共 支 出, 而 國 家 必 須 幫 助 市 場 關 係 的 誕 生 : 首 先 是 透 過 鎮 壓, 第 二 是 透 過 創 造 允 許 讓 政 治 低 於 經 濟 的 體 制 條 件, 第 三, 就 像 危 機 管 理 那 樣, 每 當 一 種 誤 解 的 自 由 主 義 造 成 嚴 重 的 後 果, 就 必 須 要 通 過 妥 協 來 解 決 ) 削 減 補 助 以 及 公 部 門 的 工 作 機 會 以 及 不 再 能 競 爭 的 小 型 企 業 的 崩 潰, 造 成 高 失 業 率 對 於 男 性 和 女 性 而 言, 工 作 機 會 和 勞 動 條 件 都 是 劇 烈 地 惡 化, 然 而, 女 性 被 打 擊 地 更 嚴 厲, 因 為 她 們 在 公 職 中 的 工 作, 是 首 當 其 衝 被 裁 撤 的 在 1982 年, 40% 的 被 邊 緣 化 的 家 戶, 其 戶 主 都 是 女 性 經 濟 危 機 在 1983 年 達 到 顛 峰, 並 因 此 釋 放 了 全 國 範 圍 的 社 會 抗 議 她 們 開 始 以 集 體 的 方 式 為 了 生 存 進 行 組 織 例 如 在 破 舊 社 區 進 行 愛 心 廚 房 (soup kitchens) - 並 發 展 政 治 社 會 運 動, 目 的 就 是 要 推 翻 政 權 然 而, 反 對 派 最 終 因 為 太 過 分 散, 而 無 法 嚴 正 地 威 脅 到 政 權 p.248 這 導 致 了 轉 型 走 向 民 主 的 過 程, 就 是 而 且 很 大 一 部 份 是 由 軍 事 政 權 的 邏 輯 所 主 導 的 他 安 排 了 一 次 全 民 公 投, 以 表 決 是 否 延 續 1988 年 的 獨 裁 政 權, 而 結 果 最 後 是 溫 和 反 對 派 的 勝 利, 而 基 進 的 反 對 派 則 拒 絕 參 與 投 票, 並 發 動 抵 制 運 動 這 場 勝 利 可 以 被 解 釋 為 是 一 場 對 極 端 立 場 而 言 的 挫 敗, 而 且 肯 定 是 首 次 退 回 到 智 利 的 民 主 傳 統 然 而, 批 判 的 聲 音 把 那 些 不 得 不 做 給 軍 事 政 權 的 基 本 讓 步 的 數 量, 看 做 是 缺 乏 民 主 的 天 生 缺 陷 隨 後 15 年 的 民 主, 可 以 被 解 釋 為 一 次 審 慎 地 返 回 智 利 那 種 尋 求 共 識 的 (consensus-finding) 政 治 民 主 政 府 ( 註 213:Under the Christian Democratic Presidents Patricio Aylwin (1990-1994) and Eduardo Frei (1994-2000), and the Socialist President Ricardo Lagos (2000-2006).) 擁 有 所 有 基 於 已 經 出 現 反 對 獨 裁 政 權 的 廣 泛 聯 盟 (the Concertación de los partidos por la democracia.) 三 個 行 政 部 門, 全 都 一 直 維 持 軍 方 實 施 的 政 策 尤 其 是 在 整 個 轉 型 期 對 於 維 持 投 資 者 信 心 非 常 重 要 的 新 自 由 主 義 經 濟 模 式 對 照 於 專 制 獨 裁, 經 濟 成 長 要 輔 以 目 標 在 於 公 平 成 長 之 社 會 經 濟 模 式 的 社 會 福 利 政 策 (social expenditures) ( 註 214: 然 而, 就 像 Imbusch (1998) 所 指 出 的 那 樣, 社 會 政 策 明 顯 地 受 到 工 商 界 指 導 的 限 制, 他 們 堅 持 要 維 持 新 自 由 主 義 的 宏 觀 架 構 因 此, 有 關 重 新 分 配 的 計 畫, 例 如 改 革 企 業 稅 以 資 助 扶 貧 措 施, 會 被 轉 化 為 更 有 限 的 以 工 商 部 門 為 優 先 考 量 的 方 案 ) 這 個 政 策 導 致 了 貧 窮 率 的 下 降 : 從 1990 年 的 33%, 到 1994 年 的 23% 和 2000 年 的 17%( 註 215: 貧 窮 率 包 括 兩 個 範 疇,1. 有 一 份 少 於 兩 倍 the sample of goods 的 收 入 的 貧 困 家 庭,2. 並 不 處 理 相 當 於 一 份 the sample of goods 的 收 入 的 貧 困 家 庭 (CEPAL 2002: 64).) 今 5

天, 智 利 在 提 供 基 本 需 求 上, 取 代 了 大 部 分 的 拉 丁 美 洲 國 家, 智 利 的 表 現 可 以 在 人 類 發 展 指 數 ( 註 216: 人 類 發 展 指 數, 是 一 種 混 和 的 指 數, 由 預 期 壽 命 教 育 和 人 均 國 內 生 產 總 值 所 構 成 (see 6.2.1).) 的 高 排 行 中 被 找 到, 也 就 是 說,175 國 中 排 行 34 然 而, 智 利 的 經 濟 成 長 並 沒 有 轉 化 為 相 較 之 下 實 際 工 資 的 成 長, 實 際 工 資 仍 然 低 於 1990 年 代 後 期 的 1972 年 的 水 準 而 且, 智 利 在 收 入 分 配 的 紀 錄 上, 始 終 維 持 著 分 配 不 均 的 狀 態 ( 註 217:Perry 報 告 說, 智 利 收 入 分 配 不 平 等 的 劇 烈 增 加, 已 經 發 生 在 1970 年 代 和 1980 年 代, 然 而,1990 年 代 並 沒 有 顯 示 出 分 配 恢 復 的 跡 象, 而 極 端 化 是 些 微 地 上 升 的 : 截 至 1990 年, 智 利 人 口 中 最 富 有 的 五 分 之 一 人 口, 其 收 入 是 17 倍 於 最 貧 窮 的 五 分 之 一 的 人 口, 在 2002 年, 變 為 18.3 倍 (Perry 2001: 2-13; 400).), 而 且 工 作 的 質 量 非 常 地 惡 劣 根 據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經 濟 委 員 會 (CEPAL) 的 統 計, 超 過 一 半 以 上 的 勞 動 力 是 處 於 不 穩 定 的 就 業 狀 態, 並 且 形 成 大 多 數 的 窮 人 因 此, 貧 窮 已 不 再 是 由 排 他 性 形 式 所 造 成 的, 而 是 基 於 被 納 入 市 場 體 系 Schild 描 述 了 這 個 發 展 對 於 大 多 數 女 性 所 造 成 的 特 別 負 面 的 衝 擊, 她 們 不 只 是 窮 人 中 最 窮 的, 而 且 是 貧 窮 工 人 中 最 窮 的 : 儘 管 她 們 的 經 濟 活 動 有 所 增 加, 但 是 她 們 的 工 作 不 論 是 在 正 式 的 就 業 還 是 在 非 正 式 的 就 業, 其 質 量 都 非 常 地 差 勁 ( 註 218:) 包 括 健 保 和 養 老 金 計 畫 在 內 的 社 會 福 利, 都 已 經 私 有 化 了, 結 果 就 是 那 些 低 薪 者 被 排 除 在 社 會 服 務 之 外, 因 為 她 們 沒 有 足 夠 的 能 力 來 購 買 這 些 東 西 1997 年 的 亞 洲 危 機, 以 及 所 造 成 的 經 濟 衰 退, 已 經 進 一 步 挑 戰 任 何 在 智 利 政 治 中 既 存 的 福 利 國 家 的 概 念 反 而, 重 分 配 政 策 的 排 他 性 地 聚 焦 於 最 貧 窮 者 已 經 悖 離 了 廣 大 的 勞 動 人 民 有 工 作 的 窮 人 以 及 部 分 的 中 產 階 級 她 們 在 開 放 經 濟 的 變 幻 莫 測 中 是 容 易 受 到 傷 害 的 民 主 鞏 固 的 政 治 記 錄, 是 - 至 少 可 以 說 曖 昧 的 某 些 政 府 的 試 圖 要 民 主 化 政 治 結 構 以 及 國 家 制 度, 是 成 功 的, 例 如, 重 新 建 立 地 方 選 舉 來 對 抗 中 央 集 權, 以 及 改 革 已 經 緊 緊 地 跟 獨 裁 統 治 連 結 在 一 起 的 許 多 法 律 和 整 個 司 法 系 統 然 而, 其 他 政 治 民 主 化 的 要 素, 並 沒 有 成 功, 特 別 是 那 些 目 標 在 於 遏 制 保 守 利 益 的 過 度 代 表 以 及 軍 方 的 政 治 權 力 直 到 今 天, 參 議 院 不 僅 包 括 當 選 參 議 員, 也 包 含 終 身 參 議 員, 他 們 是 由 outgoing 的 軍 事 政 權 所 指 派 的 他 們 扭 曲 了 實 際 的 權 力 分 配, 也 阻 擋 許 多 改 革 的 計 畫, 這 些 計 畫 之 中 有 許 多 都 是 性 別 政 策 的 領 域 如 何 解 決 軍 事 政 權 的 人 權 侵 犯 的 問 題, 肯 定 是 民 主 法 治 最 初 幾 年 最 困 難 的 任 務, 因 為 它 承 擔 了 會 危 及 脆 弱 的 合 作 氛 圍 的 危 險 一 個 真 相 與 和 解 委 員 會 帶 著 一 種 非 常 有 限 的 任 務 被 設 置 起 來 ( 註 219:) 對 於 許 多 智 利 人 的 失 望, 人 權 侵 犯 的 時 期, 在 委 員 會 的 報 告 出 版 之 後, 就 以 官 方 的 方 式 正 式 結 束 了, 然 而, 仍 然 有 強 大 的 前 政 權 的 代 表 及 其 既 得 利 益 者, 從 來 就 不 承 認 任 何 的 責 任 p.250

婦 權 基 金 會 CEDAW 推 動 機 制 研 議 讀 書 會 閱 讀 資 料 雖 然 政 治 核 心 和 左 派 一 直 很 努 力 要 重 建 民 主 的 結 構, 但 右 翼 從 來 就 沒 有 完 全 其 反 民 主 的 遺 產 總 而 言 之, 智 利 的 返 回 民 主, 體 現 了 一 個 深 刻 的 學 習 過 程, 以 及 重 新 建 立 國 家 的 以 共 識 為 導 向 的 政 治 文 化 ; 這 在 拉 丁 美 洲 幾 乎 是 一 個 例 外 的 發 展 然 而, 帶 著 社 會 經 濟 排 他 性 過 高 比 例 的 保 守 價 值 觀 並 帶 著 對 於 過 去 獨 裁 統 治 的 創 傷 關 係 的 政 治 穩 定, 這 些 東 西 都 在 防 止 建 立 一 個 不 可 分 割 的 人 權 文 化 7.1.1.2 威 權 的 文 化 遺 產 : 智 利 的 規 範 性 結 構 在 多 種 不 同 的 方 式 下, 智 利 社 會 的 形 成, 是 透 過 天 主 教 在 道 德 上 孕 育 出 來 的 專 制 結 構 關 於 性 別 角 色 的 建 構, 就 是 根 本 上 區 別 男 性 和 女 性 的 概 念, 表 現 在 已 經 非 常 關 鍵 的 角 色 扮 演 模 式 當 中, 對 於 男 性 而 言 是 大 男 人 (machismo), 對 於 女 性 而 言 則 是 聖 女 信 仰 (marianismo) 大 男 人 意 識 形 態 出 現 在 若 干 拉 丁 美 洲 國 家, 關 連 到 國 族 主 義 的 計 畫, 並 象 徵 著 男 性 宰 制 所 有 生 活 領 域 的 能 力 相 對 照 之 下, 聖 女 信 仰 則 根 植 於 基 督 教 那 種 自 我 犧 牲 的 母 職 的 理 想 形 象, 這 透 過 母 親 / 聖 母 瑪 麗 亞 作 為 女 性 特 質 最 高 表 現 而 作 為 一 種 代 表 在 軍 事 統 治 的 17 年 期 間, 威 權 統 治 的 價 值 強 烈 地 被 強 化, 而 1960 年 代 和 1970 年 代 這 段 範 圍 的 社 會 發 展, 無 法 逆 轉 地 被 停 止 了 作 為 當 前 女 性 政 策 機 構 SERNAM 的 一 名 工 作 人 員 的 簡 歷, 軍 事 政 權 扭 轉 獨 裁 政 權 之 前 已 經 被 採 納 的 性 別 平 等 方 面 的 進 步 : 智 利 的 獨 裁 統 治 具 有 革 命 性 的 意 義, 在 於 他 實 現 了 一 種 文 化 上 的 倒 退 ( ) 他 們 想 出 一 種 倫 理 上 的 計 畫 這 是 被 植 入 的, 而 且 17 年 的 這 段 時 間, 也 是 一 種 立 法 發 展 的 封 閉 過 程 之 前, 存 在 有 關 於 離 婚 的 proposals 也 許, 甚 至 我 們 會 墮 胎 合 法 化 智 利 在 提 供 給 民 眾 避 孕 諮 詢 中 心, 是 個 先 鋒 而 所 有 這 些 都 已 經 死 掉 了 p.251 直 到 今 天, 公 開 反 對 那 些 長 期 軍 事 政 權 統 治 的 後 果, 仍 然 是 很 危 險 的 最 好 的 例 子 就 是, 記 者 Alejandra Matus 的 論 智 利 正 義 的 黑 皮 書, 這 本 書 揭 露 了 智 利 現 任 司 法 部 門 高 級 官 員 與 獨 裁 專 政 之 間 的 糾 葛 1999 年 這 本 書 立 即 出 版 之 後, 這 本 書 所 有 的 拷 貝, 都 遭 到 沒 收, 而 Matus 則 遭 到 起 訴, 原 因 是 違 反 國 家 安 全 法, 根 據 該 法, 這 是 一 種 侮 政 府 當 局 的 犯 罪 (1999 年 保 護 記 者 委 員 會 ) 這 本 書 ( 透 過 各 種 網 站 具 有 公 眾 的 可 得 性 ) 在 智 利 仍 然 受 到 官 方 的 禁 止, 雖 然 Matus 已 經 被 迫 要 在 13 年 的 流 放 或 被 監 禁 在 智 利 之 間 進 行 選 擇 在 這 些 條 件 之 下, 智 利 的 媒 體 不 要 批 評 過 去, 這 並 不 奇 怪, 然 而, 這 種 態 度 最 終 強 化 了 在 過 去 和 現 在 之 間 的 創 傷 連 結 ( 註 221:) 7

對 於 這 個 研 究 的 脈 絡, 尤 其 是 兩 個 獨 裁 統 治 的 後 果 是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 首 先 天 主 教 教 會 道 德 力 量 的 鞏 固 在 獨 裁 統 治 期 間, 教 會 著 手 與 政 權 建 立 一 個 良 好 的 關 係, 而 且 在 同 時 間, 主 動 積 極 地 支 持 反 對 派 的 人 權 主 張 在 1980 年 代 後 期, 教 會 退 出 其 作 為 人 權 捍 衛 者 的 政 治 立 場, 並 轉 身 回 過 頭 去 促 進 那 些 宗 教 價 值, 他 們 認 為 這 些 對 於 重 建 民 族 團 結 是 必 要 的 因 為 其 在 獨 裁 統 治 期 間 的 參 與, 天 主 教 教 會 的 規 範 性 立 場, 廣 泛 地 受 到 尊 重, 並 且 在 實 際 上 不 可 碰 觸 在 建 立 各 種 公 共 政 策 時 ( 且 尤 其 是 性 別 政 策 ), 教 會 的 聲 明 都 非 常 地 具 有 影 響 力, 而 且 往 往 被 認 為 是 最 後 定 見 (final word) 可 以 說, 國 家 和 教 會 的 分 離, 在 後 獨 裁 的 智 利, 仍 然 是 不 足 的 此 外, 天 主 教 教 會 的 高 度 權 威, 有 助 於 建 立 一 種 政 治 文 化, 這 種 政 治 文 化 在 於 無 法 提 升 公 民 社 會 的 結 構 因 此, 回 到 民 主 已 經 造 成 一 種 沒 有 現 代 性 的 現 代 化 的 過 程 第 二, 對 於 人 權 的 瞭 解, 非 常 地 關 連 到 國 家 的 經 驗, 並 且 相 當 地 不 同 於 國 際 的 標 準 人 權 的 觀 念 已 經 變 得 非 常 政 治 化 和 極 端 化 : 它 要 嘛 是 等 同 於 獨 裁 政 權 期 間 所 犯 下 的 大 規 模 人 權 侵 犯, 要 嘛 就 是 被 建 立 為 一 種 緊 密 地 連 結 到 共 產 主 義 的 非 法 的 政 治 立 場, 就 像 一 位 智 利 的 法 官 所 說 的 那 樣 : p.252 這 裡, 人 權 意 味 著 失 蹤 者 Vicaria de la Solidaridad( 團 結 的 牧 區 ) 和 共 產 黨 人 這 已 經 是 非 常 具 有 限 制 性 的, 而 且 我 們 必 須 要 克 服 這 個, 但 這 非 常 地 困 難 因 為 如 果 法 官 在 許 多 的 審 判 中 援 引 人 權, 他 們 就 會 覺 得 他 們 是 在 採 取 一 種 他 們 不 應 該 而 且 不 想 要 採 取 的 政 治 立 場 ( ) 人 權 是 個 會 嚇 到 法 官 的 字 眼 此 外, 對 於 人 權 的 理 解 不 是 像 國 際 標 準 所 宣 布 的 那 樣, 是 兼 容 的 (inclusive) 人 權 在 智 利, 是 公 民 和 政 治 權 利 - 尤 其 是 生 命 權 免 於 酷 刑 和 言 論 自 由 ; 然 而, 社 會 經 濟 權 女 性 權 利 原 住 民 權 利 不 受 歧 視, 不 被 認 為 是 這 個 部 分 的 概 念 因 此, 雖 然 智 利 沒 有 與 獨 裁 統 治 期 間 所 犯 下 的 人 權 侵 犯 有 所 妥 協 讓 步, 其 他 深 刻 的 不 平 等 的 結 構, 甚 至 較 不 被 承 認 如 同 許 多 的 流 亡 在 外 的 在 政 治 上 很 積 極 的 智 利 人, 他 們 投 入 了 國 際 人 權 論 述, 並 致 力 於 把 這 些 概 念 帶 回 到 國 內, 例 如 歧 視 的 觀 念 不 過, 抑 制 一 種 無 所 不 包 的 對 於 權 利 概 念 的 理 解, 這 也 是 新 自 由 主 義 的 脈 絡 就 像 某 位 NGO 工 作 者 所 做 的 尖 酸 刻 薄 的 評 論, 經 濟 社 會 和 文 化 權 利 是 已 在 國 家 中 發 動 的 新 自 由 主 義 鞋 子 裡 的 一 顆 石 頭 他 們 困 擾 著 每 個 人 7.1.1.3 道 德 優 越 以 及 政 治 化 的 母 職 : 女 性 的 組 織 以 及 女 性 利 益 的 制 度 化 再 現 智 利 女 性 不 僅 受 到 國 家 的 政 治 和 經 濟 社 會 發 展 的 影 響, 而 且 還 積 極 地 投 入 形 成 這 樣 的 發 展, 無 論 是 在 自 治 組 織 中, 還 是 在 有 制 度 政 黨 政 治 和 在 政 府 中 智 利

婦 權 基 金 會 CEDAW 推 動 機 制 研 議 讀 書 會 閱 讀 資 料 和 其 他 拉 丁 美 洲 國 家 中 的 女 性 的 積 極 的 特 點, 就 是 Alvarez 率 先 說 的 政 治 化 的 母 職 ( politicized motherhood): 根 植 於 關 懷 他 人 的 做 政 治 的 一 種 風 格 和 動 機, 而 不 是 自 私 地 對 於 獲 得 權 力 有 興 趣, 因 此, 進 而 對 於 道 德 上 優 越 的 自 我 建 設 有 興 趣 這 種 自 我 建 構 (self-construction) 借 鑒 宗 教 上 的 聖 女 信 仰 (marianismo) 的 理 型, 並 反 對 那 種 自 私 自 利 侵 略 性 的 和 自 以 為 高 人 一 等 的 男 性 政 策 風 格 的 圖 像 p.253 雖 然 做 政 治 的 概 念 在 於 對 其 他 人 負 責, 這 是 一 種 有 前 途 的 方 法, 尤 其 是 對 於 設 計 重 新 分 配 的 社 會 政 策 來 說, 他 已 經 限 制 了 潛 在 的 可 能 代 表 女 性 本 身 的 利 益 源 : 歷 史 地 說, 在 智 利 有 兩 種 主 要 的 女 性 政 治 運 動 (political activism) 的 主 要 來 首 先 : 中 產 和 上 層 階 級 爭 取 女 性 的 教 育 權 和 投 票 權, 這 基 本 上 結 束 於 1949 年 ( 識 字 的 ) 女 性 實 現 了 她 們 的 選 舉 權 第 二 : 而 貧 窮 的 和 工 人 階 級 的 女 性, 則 爭 取 較 好 的 生 存 條 件 這 種 運 動 從 20 世 紀 初 期 就 持 續 下 來, 多 半 與 男 性 工 人 階 級 並 肩 作 戰 母 親 中 心 (Centros de madres) 的 制 度 化, 在 基 督 教 民 主 Frei 的 管 理 下, 開 始 啟 動, 特 別 將 目 標 對 準 棚 戶 區 的 女 性, 提 供 聚 會 的 空 間 以 及 做 小 生 意 賺 取 收 入 的 方 法, 並 透 過 傳 遞 保 守 的 價 值 觀 來 減 少 潛 在 的 抗 議 行 動 無 論 是 阿 言 德 還 是 皮 諾 切 政 府, 都 延 續 這 種 女 性 作 為 母 親 的 政 策 (women-as-mothers-policy) 形 式, 即 使 在 阿 言 德 的 執 政 下, 賦 權 (empowerment) 的 觀 念 是 比 較 強 的, 而 在 皮 諾 切 執 政 下, 主 導 的 觀 念 則 是 教 化 (indoctrination) ( 註 224:) 在 獨 裁 統 治 底 下, 為 了 要 回 應 極 端 的 壓 迫 和 經 濟 上 的 剝 削, 女 性 在 政 治 上 變 得 很 活 躍 然 而, 大 部 分 女 性 組 織 的 形 式, 都 根 植 於 她 們 作 為 女 親 和 照 顧 者 的 角 色, 她 們 將 這 些 看 似 私 人 領 域 的 角 色 賦 予 政 治 上 的 意 義, 並 因 此 打 開 了 一 個 政 治 的 空 間, 正 是 因 為 她 們 不 被 這 個 政 權 認 為 是 政 治 的 行 動 者 而 且, 在 轉 型 期 後 期, 當 內 在 的 衝 突 矛 盾 已 經 開 始 分 化 反 對 派, 女 性 的 組 織 促 進 了 反 對 團 體 之 間 的 團 結 概 括 地 說, 女 性 積 極 參 與 了 三 種 形 式 的 反 對 派 組 織 : 一 以 女 性 佔 大 多 數 的 失 蹤 者 家 屬 的 團 體 她 們 很 勇 敢 地 公 開 羞 辱 政 權, 對 於 先 前 非 政 治 的 女 性 本 身, 以 及 涉 及 動 員 其 他 的 反 抗 團 體, 都 具 有 高 度 政 治 化 的 效 果 二 基 本 需 求 的 組 織, 像 是 出 現 在 棚 戶 區 的 愛 心 廚 房 和 衛 生 站, 集 體 反 抗 生 活 條 9

件 的 惡 化 這 些 流 行 的 商 業 組 織 (OEP), 一 開 始 是 由 男 性 和 女 性 一 起 設 立 的, 但 由 於 她 們 創 造 收 入 的 有 限 可 能 性, 很 快 這 些 組 織 就 變 得 女 性 化 了 類 似 於 人 權 團 體,OEP 組 織 也 擁 有 顯 著 的 政 治 意 義 上 的 副 作 用 : 她 們 打 開 了 一 個 半 公 共 的 空 間, 在 其 中 可 以 反 抗 獨 裁 政 權 的 蓬 勃 發 展, 而 且 她 們 讓 女 性 獲 得 新 的 技 能, 並 讓 她 們 變 得 集 體 意 識 到 她 們 作 為 女 性 的 需 求 p.254 三 是 由 女 性 主 義 政 治 組 織 所 組 成, 主 要 針 對 明 確 的 女 性 權 利 她 們 擁 有 自 己 強 大 的 根 基, 在 於 受 過 教 育 的 中 產 階 級 的 圈 子, 但 其 中 有 些 人 也 出 現 了 工 人 階 級 和 人 民 運 動 這 些 組 織 都 給 予 重 要 的 推 動 力, 支 持 民 主 的 願 景, 這 個 願 景 應 該 要 在 公 領 域 和 私 領 域 克 服 性 別 的 階 層 化, 並 經 常 擔 任 傘 狀 的 組 織 然 而, 她 們 對 於 女 性 解 放 作 為 真 正 民 主 化 未 來 的 理 解, 被 大 部 分 反 對 派 陣 營 認 為 是 次 要 的 尤 其 是 女 性 運 動 的 最 後 一 部 份 (last strand), 其 出 發 點 就 是 支 持 新 民 主 下 的 性 別 政 策 在 1980 年 代 後 期, 轉 型 期 的 後 期, 大 部 分 中 產 階 級 的 女 性 主 義 者 加 入 了 女 性 支 持 民 主 聯 盟 (Coalition of Women for Democracy) ( 註 225:), 並 參 與 溫 和 反 對 擬 定 民 主 進 程 的 計 畫 她 們 成 功 地 將 一 份 女 性 需 求 的 清 單 整 合 進 入 那 個 進 程, 例 如 設 立 一 個 女 性 的 政 策 機 構 來 自 基 進 反 對 派 的 女 性 和 貧 窮 女 性 在 這 個 過 程 中 並 沒 有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 部 分 原 因 是 她 們 故 意 選 擇 不 參 加, 部 分 原 因 是 因 為 重 新 出 現 的 政 黨 讓 她 們 主 動 地 被 邊 緣 化, 以 及 部 分 的 原 因 是 因 為 她 們 的 運 動 是 聚 焦 於 反 抗 獨 裁 專 政, 而 一 套 民 主 建 設 的 國 家 計 畫, 並 沒 有 出 現 在 她 們 的 範 圍 裡 面 因 此, 雖 然 女 性 局 部 地 參 與 了 轉 型 期 的 關 鍵 階 段, 這 種 參 與 無 法 阻 止 父 權 主 義 政 治 文 化 的 重 新 架 構, 而 這 種 父 權 主 義 政 治 文 化 結 構 性 地 抑 制 了 形 式 上 的 和 實 質 的 女 性 代 表 在 智 利 民 主 化 的 矛 盾 與 排 他 性 的 架 構 內 部, 公 共 的 性 別 政 策 已 經 在 該 國 歷 史 上 首 次 發 展 出 一 套 全 面 的 方 法 SERNAM 是 智 利 的 女 性 政 策 機 構 (WPA), 是 在 這 方 面 最 重 要 的 制 度 創 新 它 是 1991 年 創 設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回 應 女 性 運 動 的 要 求, 以 及 回 應 智 利 對 於 CEDAW 的 國 際 承 諾 同 時, 保 守 的 反 對 派 反 對 這 個 女 性 主 義 部, 她 們 視 之 為 對 於 家 庭 的 威 脅 因 此, 這 個 機 構 的 設 計 和 任 務, 可 以 被 解 讀 為 是 一 種 妥 協 : 它 的 成 立 是 作 為 一 個 獨 立 的 機 構, 但 卻 是 設 在 規 劃 部 (Ministry of Planning.) 之 內 該 機 構 的 主 任 具 有 部 的 層 級, 也 是 內 閣 的 成 員 p.255 SERNAM 的 功 能 是 在 各 部 門 和 跨 部 門 的 層 級, 設 計 和 協 調 各 種 公 共 政 策, 以 為 女 性 追 求 更 大 的 平 等, 並 更 普 遍 地 去 付 諸 努 力, 以 充 分 地 將 女 性 整 合 進 發 展 的 進

婦 權 基 金 會 CEDAW 推 動 機 制 研 議 讀 書 會 閱 讀 資 料 程 但 它 的 任 務 並 不 包 含 去 落 實 這 些 政 策 SERNAM 處 理 她 們 自 己 的 預 算, 但 預 算 其 實 非 常 有 限, 只 有 最 初 的 200 萬 美 金, 相 當 於 國 家 預 算 的 0.1% 儘 管 這 個 預 算 已 經 大 幅 地 增 加, 國 會 的 預 算 爭 議 有 時 候 會 造 成 因 為 似 乎 太 過 進 步 的 政 策, 而 教 訓 該 機 構 不 給 予 預 算 ( 註 226:) 為 了 要 從 這 些 限 制 中 獲 得 某 些 獨 立 性,SERNAM 一 直 倚 賴 來 自 外 國 政 府 和 非 政 府 組 織 的 補 充 性 資 金, 有 時 候 這 些 加 起 來 甚 至 超 過 了 國 家 的 撥 款 從 運 動 的 觀 點 看 來, 市 長 要 求 女 性 不 可 以 被 轉 移 到 新 的 WPA( 註 227:), 這 導 致 了 在 某 些 運 動 之 間 的 關 係 疏 遠, 尤 其 是 自 治 的 組 織 和 SERNAM 之 間 的 關 係 儘 管 有 這 種 緊 張 關 係, 有 相 當 數 量 的 SERNAM 的 工 作 人 員, 是 招 募 了 一 些 中 等 階 層 的 女 性 運 動 者 SERNAM 在 第 一 年, 關 注 於 四 個 議 題 : 一 修 法 廢 除 對 於 女 性 直 接 的 歧 視, 並 更 能 代 表 她 們 的 利 益 例 如, 確 立 大 部 分 女 性 季 節 性 的 和 國 內 工 人 的 基 本 權 利 ; 通 過 有 關 家 暴 的 法 律, 並 規 定 父 親 的 育 嬰 假 延 長 二 在 全 國 設 立 有 關 女 性 權 利 的 資 訊 中 心 (CIDEM) 她 們 最 初 的 概 念 是 要 作 為 有 利 女 性 參 與 的 空 間, 但 最 後 是 成 為 只 是 提 供 相 關 的 權 利 和 服 務 的 諮 詢 三 SERNAM 為 女 性 家 戶 主 制 訂 了 一 套 支 持 性 的 計 畫, 用 多 樣 的 創 造 收 入 的 方 法 對 抗 貧 窮 的 女 性 化 現 象 四 這 在 從 事 喚 醒 對 於 家 暴 和 預 防 家 暴 的 意 識 提 升 基 於 這 些,SERNAM 第 一 年 的 經 驗, 闡 述 了 女 性 平 等 機 會 的 計 畫 ((Plan de Igualdad de Oportunidades para las Mujeres) 是 作 為 1994 年 到 1999 年 性 別 公 共 政 策 的 全 面 性 架 構 第 二 個 跟 隨 的 計 畫 是 2000 到 2010 年 這 段 期 間 在 兩 個 平 等 計 畫 中 主 要 關 注 的 領 域 是 在 於 意 識 的 提 升, 圍 繞 著 根 據 智 利 國 際 責 任 的 女 性 權 利 ; 加 強 女 性 的 經 濟 獨 立, 特 別 是 女 性 在 危 險 的 條 件 下 工 作, 像 是 季 節 性 工 人 和 家 務 工 人 家 庭 女 戶 主 和 小 企 業 主 ; 建 立 平 等 的 文 化, 這 需 要 修 改 課 程 中 的 階 級 式 的 性 別 概 念, 並 提 升 基 於 平 等 性 別 角 色 的 教 育 ; 女 性 參 與 決 策 ; 改 善 婦 女 的 健 康 服 務, 關 於 生 理 的 心 理 的 以 及 生 育 的 健 康 ; 以 及 不 同 公 共 機 構 促 進 性 別 平 等 的 合 作 p.256 雖 然 是 基 於 國 際 標 準 作 為 準 則,SERNAM 的 動 力 是 根 據 保 守 的 政 治 脈 絡 量 身 訂 作 的 因 此, 近 十 年 大 部 分 處 理 女 性 的 議 題 的 立 法, 都 是 在 針 對 女 性 作 為 妻 子 和 ( 在 職 ) 的 母 親, 雖 然 這 已 經 造 成 了 更 加 難 以 去 挑 戰 母 職 和 婚 姻 的 主 要 概 念, 例 如 有 關 於 生 育 權 利 離 婚 以 及 預 防 基 於 性 別 的 歧 視 的 立 法 確 實 擁 有 一 個 女 11

性 主 義 核 心 的 法 案, 被 框 架 為 要 適 合 於 一 個 親 家 庭 的 進 程, 以 便 讓 他 們 更 有 可 能 通 過 例 如,1998 年 的 父 母 親 法 (parenthood law), 給 予 婚 生 和 非 婚 生 小 孩 平 等 的 法 律 地 位 這 個 法 改 變 了 傳 統 上 母 親 要 完 全 負 起 養 育 小 孩 的 責 任 的 模 式, 雖 然 父 親 在 伴 侶 是 未 婚 的 情 況 下, 可 能 會 拒 絕 任 何 形 式 的 合 作 根 據 SERNAM 的 估 計, 這 一 變 化 將 會 影 響 到 約 一 百 萬 的 智 利 人 儘 管 如 此, 並 沒 有 太 多 的 重 點 是 放 在 父 親 也 要 負 責 任 的 面 向 這 個 法 律 的 支 持 者, 是 傾 向 於 強 調 提 升 兒 童 的 處 境, 並 避 免 任 何 的 可 能 會 加 劇 反 對 者 信 念 ( 法 律 會 威 脅 到 家 庭 ) 的 論 證 ; 家 庭 在 保 守 派 的 理 解 中, 意 味 著 是 結 婚 的 夫 妻, 雖 然 法 律 有 助 於 制 度 化 沒 有 結 婚 的 被 認 為 是 個 問 題 的 父 母 親 而 且, 幾 乎 所 有 關 係 到 女 性 權 利 的 法 律, 相 較 於 最 初 提 交 的 法 案 版 本, 都 被 淡 化 了 : 有 關 家 庭 暴 力 的 法 律, 無 疑 地 是 SERNAM 的 一 項 大 勝 利, 從 一 個 針 對 表 現 在 家 庭 暴 力 中 的 性 別 階 級 的 法 案, 被 轉 換 成 一 個 處 理 家 庭 內 暴 力 的 法 律, 有 如 所 有 家 庭 成 員 全 都 犯 下 這 樣 的 暴 力 實 質 地 說, 這 無 助 於 ( 幾 乎 全 部 的 ) 女 性 受 害 者, 因 為 這 個 法 律 在 沒 有 提 供 資 金 給 予 庇 護 所 和 心 理 諮 商 的 情 況 下 通 過 了, 而 且 這 個 法 律 主 要 集 中 在 夫 妻 之 間 的 和 解, 然 而, 還 應 該 要 提 到 的 是, 運 用 該 法 有 助 於 把 家 庭 暴 力 廣 泛 的 和 毀 滅 性 的 面 向, 帶 到 廣 泛 的 公 共 意 識 有 一 位 專 門 從 事 家 庭 暴 力 案 件 的 律 師 認 為, 這 種 文 化 上 的 改 變 高 度 地 相 關 於 社 會 的 接 受 家 庭 暴 力, 這 是 一 種 創 立 這 個 法 律 之 前 所 欠 缺 的 一 種 接 受 : p.257 這 個 法 律 有 助 於 引 起 文 化 的 變 革 ( ) 雖 然 沒 有 法 律, 家 庭 暴 力 並 不 存 在 ( ) 今 天, 這 個 議 題 受 到 重 視 並 被 社 會 所 接 受 一 開 始, 人 們 甚 至 認 為, 暴 力 是 窮 人 才 有 的 問 題 ( ) 今 天 我 們 擁 有 數 據 資 料 對 我 而 言, 這 是 這 個 法 律 的 主 要 好 處, 也 就 是 它 引 起 了 這 樣 的 改 變, 以 及 重 視 最 近, 這 個 法 律 已 經 被 修 改, 糾 正 了 其 中 的 一 些 缺 失, 在 其 他 的 方 面, 是 關 於 心 理 輔 導 方 面 的 不 充 分 方 法 (UN Doc. CEDAW/ C/ CHI/ 4). 國 家 女 性 主 義 的 SERNAM 有 限 的 代 表, 其 結 果 來 自 於 智 利 政 治 機 構 固 有 的 保 守 主 義, 以 及 來 自 SERNAM 本 身 的 權 力 結 構 WPA 是 個 相 對 而 言 較 弱 的 國 家 行 動 者, 即 使 是 朝 向 性 別 平 等 最 小 的 創 新, 都 需 要 小 心 謹 慎 的 磋 商 談 判, 以 避 開 潛 在 的 保 守 勢 力 的 阻 礙 此 外, 在 立 法 過 程 中 可 以 強 化 女 性 利 益 的 女 性 議 員 的 人 數, 仍 然 是 有 限 的 ( 註 229:), 即 使 某 些 政 黨 ( 註 230:) 內 部 的 配 額 有 助 於 增 加 她 們 的 百 分 比 可 以 說,SERNAM 代 表 本 身 是 一 種 保 守 的 性 別 意 識 型 態, 因 為 自 從 它 成 立 以 來, 就 已 經 受 到 基 督 教 民 主 黨 (PDC) 的 控 制 PDC 不 僅 將 它 自 己 以 教 會 為 導 向 的 性 別 價 值 觀 強 加 在 其 主 要 合 作 夥 伴 聯 盟 ( 社 會 黨 PS 和 民 主 黨 PPD) 的 觀 點 ( 註 231:) 而 且, 它 無 意 去 培 養 在 SERNAM 和 女 性 權 利 組 織 之 間 的 參 與 和 合 作 的 關 係 因 此, 由 SERNAM 所 設 立 的 CIDEM 訊 息 中 心, 已 經 收 到 有 限 的 資 金, 雖 然 在 第 一 夫 人 的 領 導 下, 擁 有 更 多 預 算 的 一 個 平 行 組 織 結 構 被 設

婦 權 基 金 會 CEDAW 推 動 機 制 研 議 讀 書 會 閱 讀 資 料 立 了 起 來 : 女 性 促 進 和 發 展 基 金 會 (Fundación para la Promoción y Desarrollo de la Mujer - PRODEMU), 其 宗 旨 在 於 振 興 母 親 的 核 心 傳 統, 並 促 進 家 庭 為 本 的 價 值 觀, 尤 其 是 在 貧 窮 女 性 之 中 p.258 然 而,PDC 黨 的 優 先 性, 在 SERNAM 內 部 的 階 層 中, 並 非 唯 一 相 關 的 力 量 不 僅 兩 任 PDC 的 主 席, 廣 泛 發 展 不 同 的 輪 廓 ( 註 232:) 而 且,SERNAM 在 2000 年 大 選 之 後, 一 直 是 由 Adriana Delpiano (PPD) 和 獨 立 的 Cecilia Pérez 所 領 導, 但 這 對 於 該 機 構 的 政 策, 並 沒 有 帶 來 任 何 重 大 的 改 變 一 般 而 言, 智 利 的 情 況 表 示 出, 幾 乎 不 可 能 在 一 個 保 守 力 量 充 斥 和 組 織 的 女 性 這 麼 強 烈 地 利 用 性 別 差 異 的 概 念 的 政 治 和 文 化 環 境 中, 建 立 一 個 可 以 促 進 性 別 平 等 的 WPA 公 民 社 會 女 性 的 組 織 的 數 量 和 一 致 性, 已 經 減 少 了 民 主 的 鞏 固 除 其 他 的 因 素, 這 是 由 於 一 個 國 際 資 金 的 優 先 性 轉 移 到 像 是 SERNAM 的 新 興 民 主 機 構, 或 是 轉 向 由 專 業 NGO 設 計 的 具 體 計 畫 因 此, 基 本 需 求 的 組 織 和 其 他 運 動 的 活 動, 失 去 了 她 們 的 財 政 基 礎, 而 且 許 多 已 經 都 不 存 在 了 同 樣 地,SERNAM 已 經 與 NGOs 在 處 理 性 別 議 題 的 專 業 知 識 上, 建 立 了 合 作 的 關 係, 但 不 是 與 女 性 作 為 公 民 和 自 己 處 境 的 專 家 的 有 組 織 的 女 性, 建 立 合 作 關 係 這 已 經 導 致 了 一 種 在 WPA 和 女 性 運 動 組 織 之 間 的 分 歧, 尤 其 是 那 些 階 層 的 民 眾 闡 述 女 性 要 求 的 公 民 社 會 行 動 者, 可 以 被 劃 分 為 兩 股 力 量 : 一 方 面, 是 有 專 業 背 景 知 識 的 性 別 專 家, 要 嘛 是 形 成 NGO, 要 嘛 是 研 究 機 構 她 們 在 其 專 門 的 領 域 中, 開 展 研 究 和 訓 練, 並 在 性 別 政 策 的 制 訂 上, 與 公 部 門 進 行 合 作 另 一 方 面, 某 些 範 圍 的 女 性 組 織, 表 達 她 們 反 對 包 括 SERNAM 在 內 的 制 度 性 民 主 的 新 自 由 主 義 版 本, 而 且 她 們 大 部 分 都 拒 絕 與 國 家 機 構 合 作 反 而, 她 們 的 目 標 在 於 開 創 自 己 的 空 間, 可 以 自 我 表 達, 並 建 立 反 新 自 由 主 義 主 流 的 公 眾 這 種 方 法 取 徑, 是 更 側 重 於 物 質 的 和 精 神 的 福 祉, 以 及 每 一 個 人 的 潛 能, 並 設 想 了 這 些 女 性 的 生 活 條 件, 這 些 女 性 因 為 政 治 機 構 和 社 會 經 濟 條 件 而 遭 到 邊 緣 化 因 此, 她 們 的 活 動 往 往 聚 焦 於 表 達 一 般 人 民 的 需 要 和 想 法, 例 如, 在 地 的 媒 體 計 畫 或 戲 劇 團 體 這 些 自 我 提 升 的 活 動, 很 大 一 部 份 是 發 生 在 階 層 的 民 眾 (popular sectors) 某 些 組 織, 例 如 Tierra Nuestra( 我 們 的 地 球 ) 和 女 性 社 會 組 織 網 絡 (Red de Mujeres en Organizaciones Sociales REMOS), 也 致 力 於 讓 貧 窮 社 區 的 女 性 意 識 到 她 們 在 國 際 層 次 和 憲 法 層 次 的 權 利, 就 像 一 般 女 性 會 遭 受 的 那 些 CEDAW 禁 止 的 所 有 東 西 p.259 13

總 之, 智 利 的 女 性 主 義 思 想 或 性 別 平 等 的 支 持 者, 被 社 會 一 般 而 言 的 排 他 性 結 構 一 分 為 二, 因 此, 並 沒 有 代 表 一 種 強 的 政 治 力 儘 管 SERNAM 和 非 政 府 的 女 性 權 利 運 動 者 都 強 烈 地 利 用 國 際 性 別 規 範, 在 智 利, 宗 教 的 道 德 價 值 仍 然 佔 有 主 導 的 地 位 不 只 是 媒 體 教 會 和 保 守 的 政 黨 反 對 國 際 女 性 權 利 的 標 準, 而 且 新 興 的 公 民 社 會 團 體 也 形 成 以 捍 衛 她 們 的 信 仰 和 傳 統, 對 抗 她 們 認 為 不 適 當 的 國 際 規 範 在 這 種 具 體 的 規 範 性 的 脈 絡 下, 促 進 性 別 平 等 在 法 律 上 的 和 事 實 上 的 改 革 或 改 變, 可 能 會 被 獲 得, 然 而 她 們 仍 然 是 猶 豫 不 決 的, 因 為 她 們 必 須 滿 足 保 守 的 政 治 部 門 7.1.2 與 CEDAW 的 國 際 互 動 : 政 府 的 和 非 政 府 的 報 告, 以 及 CEDAW 的 回 應 智 利 在 1989 年 時, 在 獨 裁 統 治 的 最 後 幾 週, 批 准 了 CEDAW 雖 然 並 沒 有 太 多 的 研 究 在 探 討 軍 事 政 權 批 准 此 公 約 的 理 由 為 何, 但 我 們 可 以 假 設 說, 軍 事 政 權 的 目 的 是 要 向 國 際 社 會 營 造 一 個 好 印 象, 以 修 正 它 作 為 赤 裸 裸 的 人 權 侵 犯 者 的 形 象 ( 註 234:) 然 而, 所 有 因 為 批 准 CEDAW 所 衍 生 的 落 實 措 施, 都 留 給 了 後 繼 的 民 主 政 府 後 獨 裁 的 智 利 政 府 相 稱 於 他 們 一 般 而 言 高 度 樂 意 接 受 國 際 標 準 的 態 度, 表 明 會 對 於 CEDAW 報 告 給 予 高 度 的 承 諾 幾 乎 都 很 準 時, 從 第 一 次 報 告 到 第 四 次 報 告, 智 利 政 府 分 別 在 1991 年 1995 年 1998 年 和 2004 年 繳 交 報 告, 而 且 在 1995 年 和 1999 年 與 委 員 會 有 過 兩 次 建 設 性 的 對 話, 智 利 這 兩 次 派 出 高 階 的 掌 握 充 分 資 訊 的 (well-informed) 代 表 團 ( 註 235:) 就 1995 年 的 對 話 而 言, 唯 一 提 交 的 影 子 報 告 是 由 跨 國 的 NGO 國 際 婦 女 權 利 行 動 觀 察 ( IWRAW) 所 撰 寫 的, 而 1999 年 的 對 話 則 有 三 份 影 子 報 告 給 予 相 關 的 資 訊, 其 中 兩 份 是 來 自 智 利 的 NGOs, 第 三 份 則 是 來 自 IWRAW 在 對 話 中 這 種 提 升 公 民 社 會 的 參 與, 已 經 影 響 了 委 員 會 : 儘 管 專 家 們 的 反 應, 對 於 智 利 在 1995 年 後 獨 裁 統 治 所 做 的 努 力, 是 相 當 仁 慈 的, 專 家 們 在 1999 年 將 期 望 值 設 定 得 更 高, 且 明 顯 地 運 用 NGO 的 立 場 來 形 構 他 們 的 關 切 之 處 (UN Doc. A/ 54/ 38/ Rev.1: 66f) P260 智 利 在 1991 年 的 初 次 國 家 報 告 (UN Doc. CEDAW/ C/ CHI/ 1) 是 簡 短 的, 並 不 符 合 報 告 準 則, 且 缺 乏 統 計 資 料, 但 是 其 寫 法 卻 是 對 過 去 抱 持 著 公 開 批 判 的 語 氣, 例 如 說, 確 切 地 表 達 出, 軍 事 政 權 在 散 播 一 種 有 利 於 社 會 中 帶 有 性 別 歧 視 的 組 織 的 文 化 模 式 (UN Doc. CEDAW/ C/ CHI/ 1:4) 在 命 名 智 利 社 會 中 最 相 關 歧 視 性 結 構 之 後 --- 在 許 多 領 域 中 的 法 律 歧 視 工 資 差 距 貧 窮 的 女 性 化 對 女 性 的 暴 力 不 滿 足 情 況 下 的 (unsatisfying situation) 生 育 權, 結 果 就 是 大 量 的 意 外 懷 孕 以 及 非 法 和 不 安 全 的 墮 胎 --- 新 民 主 政 府 的 主 要 行 動, 其 中 就 列 出 了 建 立 SERNAM, 於 是 就 推 動 了 法 律 改 革 協 助 貧 窮 女 性 的 方 案 以 及 防 止 對 於 女 性 的 暴 力 報 告 的 結 論 是 這 樣 說 的 :CEDAW 是 衡 量 國 家 在 這 些 領 域 的 內 在 進 步 (UN Doc. CEDAW/

婦 權 基 金 會 CEDAW 推 動 機 制 研 議 讀 書 會 閱 讀 資 料 C/ CHI/ 1: 21) 對 於 智 利 代 表 團 在 1995 年 CEDAW 委 員 會 第 14 次 會 期 的 口 頭 陳 述, 他 們 提 出 了 1992 年 1995 年 之 間 的 更 新 資 訊 國 內 的 非 政 府 組 織 在 當 時 尚 未 投 入 國 際 的 程 序 --- 事 實 上,NGO 甚 至 難 以 提 出 影 子 報 告 --- 但 是 跨 國 NGO IWRAW 提 交 了 從 國 內 NGOs 蒐 集 而 來 的 補 充 資 料 IWRAW 的 影 子 報 告 跟 官 方 的 報 告 一 樣, 都 提 及 了 獨 裁 政 權 及 其 對 於 女 性 破 壞 性 影 響 的 遺 毒, 然 而, 有 時 候 會 帶 出 更 多 的 細 節, 例 如, 在 影 子 報 告 的 刻 畫 下, 有 女 性 不 穩 定 的 工 作 條 件 社 會 經 濟 上 的 不 平 等, 以 及 獨 裁 統 治 下 人 權 侵 犯 的 後 果 而 且, 影 子 報 告 對 於 SERNAM 的 權 威 和 其 政 治 地 位 表 達 了 憂 心, 例 如, 影 子 報 告 批 評 WPA 在 離 婚 法 的 發 展 中 所 表 現 的 低 姿 態 在 建 設 性 對 話 之 後 的 結 論 性 建 議 中,CEDAW 委 員 會 肯 認 政 府 的 政 治 意 願, 尤 其 表 現 在 SERNAM 的 建 立, 以 及 相 關 於 貧 窮 女 性 和 農 村 女 性 的 相 關 措 施 專 家 們 要 求 下 一 份 國 家 報 告 要 更 加 地 全 面 性, 並 要 包 含 落 實 法 律 改 革 的 相 關 資 訊 委 員 會 所 表 達 的 關 切 在 於, 仍 然 存 在 的 法 律 歧 視 女 性 在 政 治 決 策 面 缺 席 以 及 生 產 的 健 康 衛 生 環 境 尤 其 是 非 法 墮 胎 的 或 果 其 具 體 的 建 議 是, 通 過 離 婚 法 墮 胎 合 法 化 以 預 防 產 婦 的 死 亡 率 (UN Doc. A/ 50/ 38, paras. 105-159). p.261 第 二 次 的 建 設 性 對 話 是 在 1999 年, 這 次 審 議 了 智 利 第 二 次 和 第 三 次 的 定 期 報 告 (UN Docs. CEDAW/ C/ CHI/ 2; CEDAW/ C/ CHI/ 3), 以 及 更 新 的 資 訊 在 政 府 的 報 告 中, 有 三 個 面 向 特 別 相 關 : 一 司 法 訴 訟 有 所 改 革 也 許 最 高 的 象 徵 意 義, 在 於 修 憲 經 過 多 年 的 議 會 協 商, 智 利 的 憲 法 第 一 條 可 以 將 男 人 改 為 所 有 人 皆 生 而 自 由 平 等, 並 擁 有 尊 嚴 和 權 利 此 外, 第 19 條 也 補 充 了 下 面 這 一 句 : 男 女 在 法 律 之 前 都 是 平 等 的 (UN Doc. CEDAW/ C/ CHI/ 3: 9) 在 1999 年 時, 因 為 參 議 院 的 批 准, 修 憲 就 生 效 了 此 外, 有 些 直 接 歧 視 性 的 法 律 就 被 取 消 了, 例 如, 禁 止 女 性 非 法 工 作 以 及 只 有 女 性 才 有 罪 的 通 姦 罪 此 外, 有 些 重 要 的 反 映 新 公 共 性 別 敏 感 性 的 法 律 生 效 了, 最 引 人 注 目 的 是 有 關 家 暴 的 法 律 新 的 育 兒 假 規 定 以 及 致 力 於 強 化 負 責 任 父 親 角 色 的 生 育 法 在 勞 動 的 領 域 裡, 所 採 取 的 法 律 措 施 是 要 防 止 歧 視 懷 孕 的 婦 女, 並 規 定 雇 主, 如 果 雇 用 了 超 過 20 位 女 工, 就 必 須 要 提 供 托 兒 設 施 有 一 些 其 他 的 法 案, 是 在 準 備 階 段, 或 者 即 將 在 立 法 過 程 中, 例 如, 允 許 離 婚 的 法 律 反 歧 視 法 關 於 性 騷 擾 的 法 律 性 別 比 例 法 案 這 兩 份 報 告 也 提 到 不 充 分 的 法 律 改 革 和 失 敗 : 最 相 關 的 是 修 改 的 婚 姻 法, 該 法 提 供 了 可 能 性, 讓 男 女 在 婚 後 擁 有 法 律 上 的 平 等 地 位, 但 仍 堅 持 歧 視 性 的 sociedad conyugal, 這 個 被 絕 大 多 數 的 夫 妻 輸 入 為 任 何 其 他 必 須 被 明 確 選 擇 的 婚 姻 形 式 此 外, 在 法 律 上 保 護 懷 孕 的 高 中 學 生 和 大 學 生 免 於 被 退 學 的 計 畫 首 次 失 敗, 因 為 參 議 院 的 反 對, 並 在 其 最 後 通 過 的 版 本 中, 只 適 用 於 公 立 學 校 而 不 適 用 於 私 人 的 教 育 機 構 15

二 政 府 報 告 中 的 第 二 個 重 要 的 特 徵, 是 欠 缺 有 關 於 生 育 權 利 的 整 全 性 公 共 政 策 這 兩 份 報 告 都 在 它 們 的 序 言 中, 指 向 有 問 題 的 生 育 健 康 情 況, 以 及 大 量 的 非 法 墮 胎, 然 而, 政 府 並 沒 有 指 定 任 何 的 具 體 政 策 才 處 理 這 個 問 題 p.262 在 1995 年 的 報 告, 只 有 簡 短 地 提 到 有 懷 孕 前 和 產 後 相 關 的 服 務 (UN Doc. CEDAW/ C/ CHI/ 2: 37);1998 年 的 報 告 似 乎 反 映 了 更 全 面 的 對 於 女 性 健 康 的 瞭 解, 並 提 出 了 超 越 女 性 生 育 功 能 的 女 性 與 健 康 計 畫, 並 涵 蓋 心 理 衛 生 的 措 施 (UN Doc. CEDAW/ C/ CHI/ 3: 29f) 提 供 避 孕 措 施 的 公 共 政 策, 在 兩 份 報 告 中 都 沒 有 被 提 到 反 而, 兩 份 報 告 都 描 述 了 要 提 升 瞭 解 社 會 生 兒 育 女 之 角 色 的 運 動, 其 目 的 是 要 減 少 大 量 的 少 女 懷 孕 1998 年 的 報 告 增 加 了 另 外 一 個 措 施 : 研 究 證 實, 高 中 少 女 輟 學 的 主 因 是 懷 孕, 政 府 在 高 中 推 出 情 感 健 康 和 性 的 對 話 特 別 日 因 此, 防 止 懷 孕 的 措 施 開 始 把 重 心 放 在 教 育 和 資 訊, 但 是 這 並 不 意 味 著 接 受 避 孕 或 甚 至 是 墮 胎 三 作 為 第 三 個 趨 勢, 兩 份 報 告 皆 強 調 政 府 對 於 貧 窮 婦 女 的 承 諾 ( 例 如, 免 費 提 供 一 定 程 度 的 公 共 健 保 ; 創 造 收 入 方 案 ), 而 且 他 們 參 照 CEDAW 公 約 第 14 條, 羅 列 出 各 部 會 聯 合 支 持 農 村 婦 女 的 努 力, 尤 其 是 季 節 性 工 人, 結 合 教 育 的, 衛 生 的 和 兒 童 保 育 的 計 劃, 並 提 升 他 們 的 政 治 組 織 (UN Docs. CEDAW/ C/ CHI/ 2: 37f; CEDAW/ C/ CHI/ 3: 32f) 這 兩 份 由 智 利 NGO 所 提 出 的 影 子 報 告, 批 判 性 地 討 論 了 政 府 報 告 所 提 出 的 資 訊 強 調 的 是 接 下 來 的 這 些 主 要 問 題 : 1.) 儘 管 有 憲 改, 不 歧 視 的 概 念 並 沒 有 根 植 於 智 利 的 司 法 文 化, 不 歧 視 概 念 讓 反 歧 視 法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而 性 騷 擾 防 制 法 和 性 別 比 例 保 障 名 額 也 是 2.) SERNAM 必 須 要 升 級 儘 管 她 是 一 個 致 力 於 國 際 標 準 的 婦 女 政 策 機 構 (Women's Policy Agency, WPA), 但 大 部 分 她 的 政 策 都 沒 有 發 揮 效 用, 例 如, 關 於 防 範 家 暴 的 法 律 3.) 智 利 的 教 育 系 統 分 流 到 私 立 學 校 和 公 立 學 校, 這 阻 礙 了 保 護 私 校 懷 孕 女 學 生 免 於 遭 到 退 學 而 且, 高 中 的 性 教 育 課 程 不 夠 深 入, 因 為 政 府 害 怕 保 守 勢 力 的 反 對 4.) 平 等 就 業 政 策 並 沒 有 考 慮 到 歧 視 女 性 的 實 際 情 況 例 如, 雇 主 提 供 托 兒 設 施 的 義 務, 經 常 成 為 雇 用 女 性 的 障 礙, 或 者 是 乾 脆 完 全 忽 略 ; 而 且, 雇 主 繞 過 了 在 定 期 基 礎 上 雇 用 女 性 的 產 假 規 定

婦 權 基 金 會 CEDAW 推 動 機 制 研 議 讀 書 會 閱 讀 資 料 p.263 5.) 婚 姻 的 法 定 條 件 是 高 度 歧 視 的 : 不 僅 是 沒 有 可 能 離 婚, 而 且 婚 姻 制 度 的 改 革 並 沒 有 充 分 地 傳 達 給 一 般 民 眾 知 道 La Morada 等 人 的 這 份 影 子 報 告, 指 向 人 權 委 員 會 的 評 論, 這 評 論 是 關 於 下 面 這 種 情 況 : 只 要 配 偶 可 以 選 擇 一 種 歧 視 性 的 婚 姻 形 式, 那 麼 就 宣 布 智 利 的 婚 姻 法 是 歧 視 性 的 (La Morada et al. 1999: 19) 這 兩 份 NGO 的 影 子 報 告 所 提 出 的 最 嚴 厲 的 批 評, 就 是 生 育 健 康 的 情 況 除 了 窮 人 普 遍 地 缺 乏 醫 療 服 務, 女 性 的 生 育 權 利 的 自 決, 則 受 到 嚴 重 的 阻 礙 : 有 關 避 孕 的 途 徑 和 資 訊 是 受 限 的, 而 且 往 往 在 第 一 次 懷 孕 之 後 才 能 取 得 保 險 套 主 要 是 在 高 危 險 群 之 中 散 發 緊 急 避 孕 ( 又 稱 一 天 後 藥 丸 ) 無 論 如 何 都 無 法 取 得 結 果, 三 分 之 一 的 懷 孕 最 終 以 墮 胎 作 為 結 束, 其 中 又 有 40% 是 未 滿 18 歲 的 女 性 墮 胎 的 實 際 情 況 是, 貧 窮 女 性 被 迫 要 在 最 危 險 的 情 況 下 不 得 不 接 受 它 因 此, 受 併 發 症 所 苦 或 甚 至 死 於 併 發 症 的 那 些 女 性 之 中, 以 及 因 為 通 姦 罪 而 被 懲 罰 的 女 性 之 中, 墮 胎 的 貧 窮 女 性 都 是 過 度 代 表 (over-represented) ( 見 1998 年 的 生 育 法 與 生 育 政 策 中 心 等 等 ) 婦 女 研 究 所 (Instituto de la Mujer) 的 報 告 認 為, 這 種 情 況 阻 礙 了 女 性 享 有 她 們 受 憲 法 所 保 障 的 身 心 健 康 權 利 (Instituto de la Mujer 1999: 7) 這 兩 份 報 告 都 主 張 要 求 更 好 的 能 夠 取 得 避 孕 和 墮 胎 自 由 化 的 管 道 在 CEDAW 委 員 會 的 結 論 性 意 見 當 中, 委 員 會 在 一 定 的 程 度 上 重 申 了 與 智 利 政 府 首 次 建 設 性 對 話 之 後, 所 闡 述 的 那 些 關 懷 和 建 議 結 論 性 意 見 中 很 重 視 法 律 改 革, 以 及 政 府 想 要 落 實 國 際 標 準 的 政 治 意 志, 但 仍 然 認 為, 傳 統 的 性 別 刻 板 印 象 對 這 種 努 力 造 成 嚴 重 的 阻 礙 尤 其 是, 專 家 們 對 於 以 下 這 些 議 題 表 示 關 切 : 歧 視 性 的 婚 姻 法 欠 缺 離 婚 法 大 量 的 未 成 年 少 女 懷 孕 女 性 低 度 地 政 治 參 與 不 穩 定 的 工 作 條 件 以 及 生 育 權 利 的 情 況 就 像 在 第 一 次 的 結 論 性 意 見 中, 委 員 會 建 議 引 入 離 婚 法, 並 更 好 地 保 障 生 育 權 利, 包 括 墮 胎 委 員 會 要 求 政 府 在 下 一 次 的 報 告 中 必 須 要 納 入 更 多 的 事 實 資 料, 關 於 農 村 婦 女 的 生 活 條 件, 以 及 評 估 公 共 性 別 政 策 的 有 效 性 (UN Doc. A/ 54/ 38/ Rev. 1: 66f) 智 利 的 第 四 份 報 告 (UN Doc. CEDAW/ C/ CHI/ 4) 是 在 2004 年 提 交 的, 尚 未 受 到 CEDAW 委 員 會 的 檢 視, 然 而 這 份 報 告 值 得 一 個 評 論, 因 為 其 中 記 載 了 連 續 性 和 新 趨 勢 p.264 其 中 一 個 創 新 在 於, 報 告 中 的 一 些 專 章 致 力 於 不 同 的 女 性 族 群, 像 是 女 孩 原 住 17

民 女 性 殘 疾 女 性 和 老 年 女 性, 並 提 到 越 來 越 重 要 的 女 性 移 民 的 議 題 在 立 法 方 面, 有 些 改 革 是 一 致 於 CEDAW 的 發 生, 例 如, 現 在 全 面 地 法 律 禁 止 將 懷 孕 的 學 生 退 學, 不 管 是 公 立 學 校 還 是 私 立 學 校 都 被 禁 止 一 些 重 要 的 反 歧 視 法 案 仍 然 懸 而 未 決, 尤 其 是 1994 年 的 性 騷 擾 防 制 法 案 和 1997 年 的 性 別 比 例 法 案 (quota bill) 最 根 本 的 法 律 改 革, 是 通 過 了 民 事 婚 姻 法 案, 現 在 規 定 離 婚 的 可 能 性 --- 1995 年 送 到 參 議 院, 這 花 了 第 二 院 九 年 的 時 間 來 進 行 它 ( 註 239:) 至 於 在 現 代 化 公 共 管 理 的 方 面,SERNAM 已 推 出 一 個 專 為 女 性 提 供 特 定 資 訊 的 網 站 ; 有 趣 的 是, 這 份 報 告 也 在 參 與 這 一 章 內 列 出 這 種 創 新, 並 指 出 這 個 網 站 被 認 為 是 一 種 讓 女 性 可 以 闡 述 她 們 有 關 公 共 政 策 的 意 見 的 方 式 同 時,CIDEM(Center for Women's In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資 訊 中 心 已 經 被 整 合 在 一 般 的 公 共 服 務 架 構 中, 但 是, 如 果 轉 換 對 應 到 一 種 資 助 CIDEM 中 心 已 經 提 供 的 功 能 的 改 變, 這 份 報 告 並 沒 有 透 露 一 定 範 圍 的 公 共 政 策, 遵 循 一 種 獎 勵 的 邏 輯, 例 如 新 的 媒 體 獎 是 頒 給 最 佳 的 有 關 反 歧 視 女 性 的 呈 現 在 經 濟 和 健 康 領 域 中 的 硬 事 實, 都 沒 有 顯 著 的 改 善 : 女 性 超 比 例 地 在 不 穩 定 的 工 作 條 件 下 就 業, 也 因 此, 往 往 就 無 法 參 與 養 老 和 醫 療 保 健 計 劃 --- 這 甚 至 對 於 農 村 女 性 和 原 住 民 女 性 是 更 貼 近 真 實 的 此 外, 男 女 之 間 的 工 資 差 距 ( 同 工 不 同 酬 ), 在 高 收 入 階 層, 金 額 高 達 50% 政 府 已 經 對 這 種 情 況 做 出 反 應, 用 相 當 性 別 中 立 的 措 施, 例 如 2001 年 創 建 的 失 業 保 險 強 化 小 型 企 業 以 及 持 續 不 斷 地 改 善 季 節 工 人 的 生 活 和 工 作 條 件 為 了 回 應 CEDAW 委 員 會 的 關 懷, 健 康 和 暴 力 的 議 題 全 面 地 在 第 四 次 報 告 中 獲 得 處 理 : 婦 女 和 健 康 計 畫 案 集 中 於 生 育 健 康 的 各 項 措 施, 除 其 他 以 外, 還 為 近 乎 百 萬 女 性 提 供 避 孕 的 方 法 用 來 處 理 女 性 心 理 問 題 和 暴 力 相 關 的 問 題 的 公 共 資 源, 已 經 增 加 了, 而 牙 科 保 健 計 劃 已 經 啟 動 了, 幾 乎 貧 窮 的 女 性 都 可 以 受 惠 p.265 與 CEDAW 委 員 會 的 建 議 相 反, 現 任 政 府 還 不 打 算 讓 墮 胎 合 法 化, 因 為 保 守 勢 力 的 反 對 受 到 暴 力 威 脅 的 女 性, 數 字 仍 然 偏 高, 這 已 經 讓 政 府 在 全 國 增 加 諮 詢 中 心 的 數 目, 從 13 個 增 加 到 36 個 然 而, 還 是 存 在 有 女 性 完 全 沒 有 公 共 的 庇 護 所 國 內 的 行 動 者 如 何 看 待 這 相 當 密 集 的 報 告 程 序? 在 一 位 SERNAM 的 代 表 的 描 述 之 中,CEDAW 的 程 序 是 一 種 正 向 的 刺 激, 刺 激 著 國 家 政 策 發 展 和 WPA 的 工 作 在 CEDAW 下, 義 務 的 過 程 導 向 (process-orientation), 原 則 上 是 受 到 理 解 和 被 接 受 的 : 這 位 部 長 告 訴 我 們 準 備 報 告 並 不 是 最 重 要 的 事 情, 而 是 一 份 報 告 和 另 外 一 份 報 告 之 間 這 段 期 間 在 這 段 時 間 裡, 每 個 公 部 門 都 要 變 得 意 識 到 我 們 已 經 承 擔 並 要 遵 守 的 國 際 許 諾

婦 權 基 金 會 CEDAW 推 動 機 制 研 議 讀 書 會 閱 讀 資 料 儘 管 所 準 備 的 報 告, 要 與 其 他 相 關 的 不 會 一 起 合 作, 但 是 否 SERNAM 之 外 的 公 部 門 都 承 擔 相 同 的 報 告 義 務 的 整 理 理 解, 這 仍 然 是 不 清 楚 的 公 民 社 會 的 組 織 只 是 間 接 促 成 了 官 方 的 報 告, 但 在 官 方 報 告 完 成 後, 就 被 邀 請 去 對 官 方 報 告 進 行 評 論 NGOs 生 產 影 子 報 告 的 主 要 誘 因, 一 方 面 是 要 造 成 國 際 女 性 權 利 的 國 內 擴 散, 尤 其 是 因 為 CEDAW 公 約 並 不 是 非 常 地 出 名 另 一 方 面,NGOs 想 要 從 一 種 公 民 社 會 的 觀 點 批 評 政 府 在 國 際 上 的 表 現, 而 且 當 他 們 發 現 政 府 的 報 告 試 圖 要 在 公 約 所 規 定 的 義 務 中 掩 飾 缺 陷 時, 更 是 如 此 一 些 國 內 的 NGOs 受 到 國 際 NGO IWRAW 的 鼓 舞, 共 同 努 力 要 對 CEDAW 監 督 機 制 和 過 程 做 出 貢 獻, 並 覺 得 有 以 下 幾 點 理 由, 而 覺 得 這 是 值 得 努 力 的 一 當 委 員 會 成 員 在 對 話 中 和 在 結 論 性 意 見 中 採 用 他 們 的 論 點 來 進 行 批 評,NGOs 看 到 自 己 的 努 力 有 了 成 果 委 員 會 的 主 要 任 務, 比 起 其 他 的 國 際 過 程, 被 認 為 是 更 加 地 支 持 國 家 的 改 變, 例 如, 在 世 界 會 議 內 的 協 商 談 判, 其 中 進 步 的 立 場 往 往 會 為 了 達 成 妥 協 的 緣 故 而 被 沖 淡 相 照 之 下, 委 員 會 的 建 議 可 以 被 更 佳 地 運 用 來 支 持 在 家 裡 的 具 體 運 動, 因 為 這 些 建 議 是 按 照 國 情 量 身 訂 做 的 二 CEDAW 專 家 的 權 威, 為 NGOs 的 論 點 增 加 份 量, 這 些 論 點 在 國 內 已 經 不 斷 地 公 共 倡 議, 但 在 國 內 卻 沒 有 受 到 重 視 P.266 儘 管 這 種 支 持 對 於 未 來 的 策 略 是 潛 在 地 有 用 的,NGOs 是 瞭 解 的 且 相 當 關 鍵 地 朝 向 特 殊 的 國 際 待 遇 : 我 可 以 去 紐 約, 在 哪 裡, 迎 接 我 的 部 長, 認 為 我 的 立 場 是 有 道 理 的, 但 是 當 我 在 智 利 對 她 說 同 樣 的 事 情 時, 這 些 事 情 卻 困 擾 她 我 覺 得 這 是 相 當 菁 英 主 義 的, 能 夠 去 那 裡, 政 府 就 承 認 妳 是 NGO, 但 在 這 裡, 門 都 沒 有 三 IWRAW 和 國 內 NGOs 的 合 作, 有 助 於 建 立 一 個 女 性 權 利 的 跨 國 網 絡 智 利 NGOs 所 表 達 的 觀 點 是, 這 種 合 作 已 經 擴 展 了 她 們 自 己 的 觀 點, 學 習 和 瞭 解 其 他 國 家 的 情 況, 而 且 這 建 立 了 一 種 聯 繫, 這 種 聯 繫 已 經 被 證 明 對 於 支 持 國 內 舞 台 的 運 動 是 高 度 有 用 的 雖 然 NGOs 認 為, 報 告 程 序 可 以 在 某 種 程 度 上 影 響 國 家 的 政 策, 但 她 們 也 對 於 國 家 的 承 諾 表 示 疑 慮 明 顯 地, 政 府 的 興 趣 在 於 給 國 際 社 會 一 個 好 印 象, 但 對 具 體 問 題 的 處 理 解 決, 似 乎 不 太 明 顯 而 且,NGOs 觀 察 到, 政 府 試 圖 把 委 員 會 所 提 出 的 挑 戰 性 問 題, 在 全 國 的 新 聞 中 加 以 掩 蓋, 所 取 代 的 新 聞 稿, 只 有 談 到 委 員 會 19

仁 慈 的 一 面 總 之, 智 利 政 府 已 經 大 大 改 善 了 其 與 委 員 會 的 互 動, 尤 其 是 有 關 於 報 告 的 品 質 NGOs 的 參 與 已 經 進 一 步 增 加 了 建 設 性 對 話 的 深 化, 這 讓 CEDAW 委 員 會 稱 讚 某 些 發 生 在 智 利 的 趨 勢, 以 及 對 於 其 他 發 展 所 闡 述 的 嚴 厲 關 切 WPA 作 為 政 府 的 行 動 者, 協 調 國 際 的 報 告, 重 視 這 樣 的 對 話, 而 女 性 NGOs 也 是 如 此 尤 其, 後 者 注 意 到 建 設 性 對 話 是 一 種 可 能 性, 可 以 批 判 性 地 討 論 智 利 的 公 共 性 別 政 策, 而 這 些 政 策 在 國 家 本 身 內 是 欠 缺 的 然 而, 究 竟 國 際 辯 論 可 以 以 一 種 建 設 性 的 方 式 轉 化 到 國 內 的 脈 絡, 到 什 麼 程 度, 這 還 是 有 問 題, 部 分 是 因 為 在 政 府 機 構 內 部, 騎 承 諾 是 有 限 的, 部 分 是 因 為 有 力 的 涉 及 國 際 女 性 規 範 的 保 守 勢 力 部 門, 根 深 蒂 固 地 進 行 反 對 p.267 7.1.3 國 家 機 構 在 國 內 應 用 公 約 7.1.3.1 公 約 作 為 建 立 的 工 具 :SERNAM 的 徑 路 智 利 政 府 運 用 公 約 超 越 遵 守 它 的 報 告 義 務, 超 出 多 遠? 考 慮 到, 一 個 國 際 監 督 工 具, 很 少 會 變 成 為 引 起 國 內 改 變 的 單 一 原 因, 智 利 的 例 子 顯 示 出 一 個 國 家 衝 擊 的 中 等 層 級 CEDAW 常 常 是 支 持 各 種 公 共 性 別 政 策 的 規 範 基 礎 的 一 部 份 : 建 立 SERNAM 本 身 的 法 律 (No. 19.023), 就 涉 及 CEDAW 的 第 2 條 c 款, 該 法 寫 到 : 有 效 保 護 女 性 對 抗 任 何 歧 視 的 行 動, 就 必 須 要 確 保 透 過 能 夠 勝 任 的 公 共 機 關 法 律 的 第 2 條 g 項, 定 義 公 共 政 策 的 評 鑑, 目 的 是 確 保 公 約 的 落 實 是 SERNAM 一 部 份 的 任 務 隨 後,SERNAM 就 運 用 CEDAW, 尤 其 運 用 在 引 入 有 性 別 敏 感 性 的 立 法 (gender sensitive legislation) 就 SERNAM 一 位 職 員 的 觀 點,CEDAW 和 其 他 的 國 際 條 約, 已 經 成 為 強 的 議 論 支 持 工 具, 以 對 抗 在 智 利 脈 絡 下, 主 流 文 化 這 麼 地 抗 拒 性 別 平 等 : 在 一 個 任 務 是 要 把 性 別 觀 點 整 合 進 入 各 項 公 共 政 策 的 部 會, 有 關 女 性 人 權 的 國 際 工 具, 只 不 過 是 基 本 的 工 具 因 為 這 些 工 具 是 在 與 設 計 公 共 政 策 的 機 構 進 行 協 商 時 的 一 個 要 素, 而 且 因 為 文 化 的 原 因, 該 機 構 非 常 地 抗 拒 這 個 焦 點 國 際 的 部 分, 必 須 去 處 理 全 球 女 性 運 動 所 累 積 的 經 驗 的 所 有 東 西, 以 及 這 項 運 動 已 經 實 現 的 東 西, 所 有 這 些 成 就 都 是 我 們 可 以 在 工 作 中 依 靠 的 各 種 武 器 女 性 權 利 和 不 歧 視 的 國 際 框 架, 就 是 SERNAM 工 作 的 基 礎 除 了 CEDAW,WPA 也 借 鑒 了 拉 美 文 書 工 具 和 其 他 聯 合 國 人 權 條 約 --- 然 而, 在 SERNAM 的 一 位 職 員 的 說 法 中,CEDAW 是 特 別 有 用 的, 因 為 它 比 起 北 京 行 動 綱 領, 較 少 爭 論

婦 權 基 金 會 CEDAW 推 動 機 制 研 議 讀 書 會 閱 讀 資 料 最 後, 它 允 許 用 在 智 利 較 少 爭 議 的 字 眼, 不 會 碰 觸 到 禁 忌, 卻 能 達 到 同 樣 的 目 標 P.268 如 果 按 照 法 律 的 結 果 來 評 估, 國 際 規 範 和 標 準 已 被 證 明 是 有 用 的, 在 那 些 可 與 智 利 主 流 的 性 別 規 範 兼 容 或 至 少 不 相 違 背 的 課 題 中 家 暴 防 制 法 是 一 個 例 子 : 一 旦 這 個 現 象 的 廣 泛 層 面 成 為 公 共 性 的, 國 家 文 化 規 範 並 沒 有 阻 礙 反 抗 家 暴 的 行 動 --- 當 家 庭 形 成 社 會 的 神 聖 核 心, 家 中 最 脆 弱 的 成 員 應 該 有 權 利 要 求 受 到 保 護 此 外, 智 利 的 國 際 義 務, 強 調 了 行 動 的 需 求 性 CEDAW 在 其 他 領 域 已 經 擁 有 一 種 類 似 的 強 化 功 能, 例 如, 在 教 育 方 面, 關 於 消 除 性 別 刻 板 角 色 的 措 施, 並 提 升 貧 窮 婦 女 和 農 村 婦 女 的 處 境 相 對 照 之 下, 在 國 際 規 範 與 國 內 規 範 碰 撞 的 地 方,CEDAW 難 以 適 當 地 產 生 法 律 上 的 改 革 這 對 於 生 育 權 利 的 領 域, 特 別 地 真 實, 因 為 這 組 權 利 與 母 職 的 預 防 有 關, 且 因 此, 重 點 都 與 智 利 所 珍 惜 的 母 職 理 想 化 的 規 範 方 向, 是 相 反 的 SERNAM 在 這 方 面 的 策 略, 是 去 運 用 國 際 對 抗 來 取 得 小 小 的 成 就 : 例 如,SERNAM 運 用 憤 怒 的 媒 體 報 導, 這 報 導 涉 及 委 員 會 建 議 要 求 墮 胎 合 法 化, 於 是 推 動 較 少 爭 議 但 仍 然 是 生 育 權 利 很 重 要 的 成 分, 即 免 費 取 得 不 孕 措 施, 和 全 面 地 對 青 少 年 實 施 性 教 育 儘 管 緩 慢 地 擴 展 生 育 權 利 的 策 略 已 經 成 功 地 達 到 一 個 點, 但 它 也 有 其 極 限 : 一 個 例 子 就 是 SERNAM 和 衛 生 部 試 圖 提 供 緊 急 的 避 孕 措 施, 但 這 失 敗 了, 是 因 為 來 自 反 墮 胎 公 民 社 會 團 體 的 阻 擋 ( 註 245:) 女 性 主 義 NGOs 對 這 個 議 題 的 觀 點, 不 只 是 國 內 的 規 範 氛 圍 是 造 成 困 難 的, 而 且 也 是 SERNAM 本 身 猶 豫 不 決 的 態 度 p.269 例 如, 性 健 康 和 生 育 權 利 的 公 開 論 壇 (Foro) 在 2000 年 提 出 了 一 份 提 案, 有 關 性 權 和 生 育 權 的 基 本 法 這 是 基 於 CEDAW 和 其 他 的 國 際 文 書 工 具, 然 而, 這 個 Foro 論 壇 必 須 要 瞭 解 到, 它 不 能 指 望 SERNAM 作 為 強 力 的 盟 友, 會 支 持 立 法 過 程 中 的 倡 議,SERNAM 作 為 WPA, 並 不 想 要 與 Foro 論 壇 有 關 生 育 權 利 的 立 場 有 所 關 連,Foro 論 壇 的 立 場 是 明 顯 基 於 女 性 的 自 我 決 定 因 此, 如 果 SERNAM 大 量 地 在 某 些 領 域 借 鑒 國 際 人 權 框 架, 它 在 其 他 領 域 並 沒 有 這 麼 做 這 種 態 度 並 不 符 合 國 際 所 理 解 的 人 權 的 不 可 分 割 性 7.1.3.2 在 智 利 的 司 法 制 度 之 中 忽 視 國 際 人 權 標 準 除 了 政 府 和 立 法 機 構, 理 論 上 司 法 機 關 是 最 相 關 的 國 家 行 動 者, 來 將 國 際 規 範 標 準 整 合 進 入 國 內 的 法 律 體 系 中 在 智 利, 國 際 法 和 國 內 法 之 間 的 關 係, 在 憲 法 第 五 條 有 規 定 因 此, 國 家 接 受 的 是, 其 國 家 主 權 是 有 所 限 制 的, 因 為 要 尊 重 源 21

自 人 性 的 基 本 權 利 這 獲 得 憲 法 的 保 障, 也 受 到 智 利 批 准 並 具 有 國 內 法 效 力 的 條 約 所 保 障 這 個 條 款 並 沒 有 明 確 表 現 國 際 法 和 國 內 法 之 間 的 位 階 --- 然 而, 大 多 數 的 法 律 解 釋 都 估 計, 國 際 條 約 既 優 於 憲 法 也 優 於 一 般 法 律, 儘 管 有 另 外 一 種 意 見 是, 歸 類 國 際 條 約 次 於 憲 法 但 高 於 一 般 法 律 無 論 如 何, 一 旦 條 約 批 准 了, 並 公 布 在 政 府 公 報 (Diario Oficial) 中, 它 就 生 效 了, 並 可 在 國 內 判 決 中 獲 得 適 用 從 這 一 刻 起, 不 遵 守 條 約, 就 不 能 在 與 國 內 一 般 法 律 衝 突 時 被 證 成 司 法 機 構 在 這 個 過 程 中 的 角 色, 首 先,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是 可 以 運 用 已 經 生 效 的 國 際 條 約, 第 二, 如 果 國 內 法 律 不 符 合 國 際 義 務, 就 要 用 一 種 糾 正 的 方 式 來 反 應 p.270 這 個 框 架 會 允 許 司 法 這 一 部 份 的 各 種 干 預 措 施, 尤 其 如 果 國 內 法 律 可 以 被 解 釋 為 偏 離 了 國 際 標 準 然 而, 智 利 的 法 官 和 律 師 幾 乎 都 沒 有 運 用 過 CEDAW 有 三 個 理 由 可 以 說 明 為 何 會 忽 視 國 際 標 準 : 一 國 際 人 權 框 架, 是 個 高 度 有 問 題 的 概 念, 因 為 這 個 國 家 晚 近 的 過 去 許 多 的 國 際 原 則 並 不 是 國 家 權 利 文 化 的 一 部 份, 例 如 不 歧 視 的 原 則 在 一 個 具 體 的 法 庭 案 件 中, 有 一 位 被 私 立 大 學 退 學 的 未 婚 懷 孕 學 生, 成 功 地 告 贏 這 所 他 就 讀 的 大 學 然 而, 這 個 案 子 並 沒 有 基 於 ( 不 ) 歧 視 原 則, 而 是 基 於 財 產 權, 即 學 生 的 父 母 親 已 經 付 了 她 的 學 費 有 一 位 智 利 的 國 際 法 教 授 和 聯 合 國 人 權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談 到 這 件 事, 她 問 辯 護 律 師, 為 什 麼 他 沒 有 援 引 ( 不 ) 歧 視 的 規 範, 但 律 師 甚 至 不 瞭 解 這 個 問 題 : 他 說 但 為 什 麼 是 歧 視 呢? 在 我 向 他 解 釋 之 後, 他 說, OK, 好, 但 法 庭 從 來 就 不 會 接 受 這 個, 而 財 產 權 是 神 聖 的 因 此 我 相 信, 法 院 尚 未 接 觸 到 運 用 CEDAW 規 範 所 帶 來 的 挑 戰 除 了 法 院 已 經 歸 給 不 歧 視 原 則 較 低 的 優 先 性 之 外, 在 法 庭 之 前 援 引 不 歧 視 原 則, 這 對 個 人 而 言 也 沒 有 成 功 過, 智 利 的 司 法 體 系 不 提 供 任 何 形 式 的 補 償 二 智 利 的 律 師 和 法 官 常 常 適 用 智 利 的 法 律, 而 且 對 於 國 際 規 範 只 有 有 限 的 知 識, 更 遑 論 具 體 的 性 別 規 範 如 果 一 部 國 內 法 提 到 它 所 奠 基 的 國 際 規 範, 那 個 意 識 通 常 是 較 高 的 ; 也 許 就 是 這 個 理 由, 說 明 為 什 麼 兒 童 權 利 公 約 已 經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在 智 利 法 院 裡 已 經 被 引 用 了, 親 職 法 就 強 烈 地 借 鑒 該 公 約 在 CEDAW 的 情 況 下, 有 一 些 ( 女 性 ) 法 官 就 很 特 例 地 提 到 它, 以 支 持 女 性 的 方 式 來 解 釋 某 些 家 暴 防 治 法 的 規 範, 但 這 並 沒 有 太 多 的 案 例, 而 且 案 子 尚 未 達 到 較 高 的 法 庭, 但 最 近 在 一 審 判 決 中 有 被 處 理 到 然 而, 大 多 數 的 法 官 都 沒 有 意 識 到 國 際 社 會 的 性 別 規 範, 而 公 民 社 會 行 動 也 尚 未 援 引 這 些 規 範 來 挑 戰 這 些 法 官 : 不 管 是 個 別 女 性 還 是 女 性 的 組 織, 都 尚 未 運 用 國 際 標 準 來 主 張 她 們 的 權 利 p.271

婦 權 基 金 會 CEDAW 推 動 機 制 研 議 讀 書 會 閱 讀 資 料 三 在 司 法 機 構 之 中, 不 僅 是 無 知, 而 且 還 抗 拒 相 關 的 女 性 權 利, 這 種 現 象 是 普 遍 的 有 一 位 國 際 女 性 法 官 協 會 的 智 利 籍 成 員 解 釋, 當 她 正 好 計 畫 要 對 智 利 法 官 提 供 有 關 性 別 平 等 規 範 的 訓 練 時, 她 不 得 不 隱 瞞 活 動 的 內 容 以 便 能 夠 達 到 目 標 群 體 : 如 果 我 們 談 人 權, 這 本 來 就 是 可 疑 的, 如 果 我 們 談 論 有 關 針 對 女 性 的 暴 力, 這 本 來 也 就 是 可 疑 的, 因 為 我 們 已 經 被 貼 標 籤 為 是 女 性 主 義 者 因 此 我 們 偽 裝 這 個 訓 練 研 討 會 我 們 按 照 法 律 保 護 的 觀 點 來 選 擇 我 們 要 討 論 的 主 題 --- 奇 怪 的 是, 所 有 的 案 件 都 是 騎 士 女 性 的 案 件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年 輕 的 律 師 和 法 官 加 入 司 法 機 關, 這 種 態 度 可 能 會 逐 漸 改 變 在 民 主 制 度 期 間 受 訓 的 律 師, 已 經 接 受 到 更 多 的 國 際 教 育 而 且 他 們 沒 有 經 歷 過 獨 裁 統 治 期 間 的 鎮 壓 以 及 個 人 恐 嚇 的 審 判 經 驗 因 此, 他 們 更 準 備 好 要 離 開 服 從 的 文 化, 並 瞭 解 她 們 的 義 務 是 在 所 有 公 民 的 最 大 利 益 下, 來 解 釋 規 範 7.1.4 挑 起 對 抗 並 提 升 女 性 主 義 的 批 判 :CEDAW 在 公 民 社 會 中 的 迴 響 雖 然 CEDAW 作 為 一 項 國 際 條 約, 並 沒 有 涉 及 任 何 其 他 的 國 內 的 行 動 者, 除 了 國 家 以 外, 但 是 其 想 要 實 現 事 實 上 性 別 平 等 的 理 想, 不 可 能 在 沒 有 公 民 社 會 行 動 者 的 投 入 參 與 之 下 得 以 實 現 在 智 利,CEDAW 已 經 在 社 會 造 成 了 重 大 的 反 響, 既 關 係 到 拒 絕 落 實 CEDAW 的 行 動 者, 也 關 係 到 運 用 CEDAW 來 強 化 女 性 主 義 論 證 並 產 生 公 約 精 神 下 之 實 際 改 變 的 行 動 者 兩 群 行 動 者 所 追 隨 的 目 標, 都 比 國 家 機 構 那 種 以 法 律 為 導 向 的 邏 輯, 要 更 為 寬 廣, 也 就 是 說, 他 們 在 推 動 一 種 社 會 全 面 性 的 願 景, 亦 即, 在 CEDAW 對 手 的 情 況 下, 就 是 基 督 教 家 庭 的 模 型, 在 支 持 CEDAW 的 情 況 下, 就 是 追 求 女 性 的 自 我 決 定 抗 議 公 約, 已 經 集 中 在 委 員 會 所 發 出 的 結 論 性 意 見, 也 集 中 在 其 他 的 國 際 事 件, 像 是 智 利 簽 署 公 約 的 任 擇 議 定 書, 或 北 京 加 五 研 討 會 (Beijing+5 conference) 在 每 個 場 合, 所 提 出 的 論 點 一 再 重 複 --- 尤 其 是 指 責 智 利 的 國 際 承 諾 意 味 著 同 意 墮 胎 合 法 化 p.272 在 這 種 拒 絕 背 後 的 社 會 團 體, 有 能 力 在 公 共 輿 論 中 造 成 衝 擊, 因 為 她 們 代 表 政 治 勢 力 和 道 德 勢 力, 並 控 制 著 智 利 很 大 一 部 份 的 媒 體 除 了 保 守 政 黨 教 會 和 媒 體 之 外, 有 一 個 範 圍 的 公 民 社 會 團 體 從 1990s 中 期 成 形, 宣 揚 要 保 護 為 初 生 的 小 孩, 以 及 保 護 異 性 戀 家 庭, 包 括 其 丈 夫 和 妻 子 之 間 的 自 然 分 工 保 守 的 反 對 勢 23

力 已 經 成 功 地 產 生 一 個 兩 極 化 公 共 氛 圍 並 迫 使 SERNAM 進 入 防 守 的 位 置, 然 而, WPA 也 已 經 學 會 策 略 性 地 使 用 攻 擊 例 如,SERNAM 在 回 應 有 關 任 擇 議 定 書 的 抗 議 時,SERNAM 公 開 澄 清, 它 並 不 支 持 墮 胎, 並 尋 求 與 右 翼 女 性 國 會 議 員 展 開 對 話, 討 論 意 外 懷 孕 的 問 題 WPA 藉 此 機 會 進 行 對 這 個 問 題 有 關 的 政 策 宣 傳 並 強 調 需 要 全 面 的 性 教 育, 和 取 得 避 孕 的 措 施 --- 因 此, 雖 然 墮 胎 仍 然 是 一 個 不 可 碰 觸 的 議 題, 其 他 措 施 涉 及 經 常 被 拒 絕 的 生 育 權, 越 來 越 多 的 理 解 是 必 要 的 支 持 CEDAW 的 女 性 權 利 組 織, 在 她 們 運 用 公 約 的 工 作 中, 擁 有 兩 個 主 要 的 目 標 : 一 方 面, 她 們 希 望 在 女 性 之 中 擴 散 關 係 到 她 們 權 利 的 知 識 和 意 識, 另 一 方 面, 她 們 的 目 標 是 要 發 展 可 以 具 體 提 升 女 性 生 活 的 策 略, 那 有 時 候 但 不 必 然 會 包 含 可 以 影 響 或 修 正 公 共 政 策 的 活 動 在 這 兩 個 領 域 裡, 國 際 準 則 一 項 可 以 創 造 另 類 遠 景 的 重 要 來 源 這 項 研 究 借 鑒 了 三 種 不 同 組 織 的 立 場, 這 些 組 織 在 她 們 的 工 作 中 已 經 很 明 確 地 在 使 用 CEDAW: 第 一 個 是 女 性 在 社 會 組 織 的 網 絡 (REMOS), 這 個 網 絡 建 立 於 1995 年, 且 根 據 該 組 織 自 己 的 估 計, 代 表 了 5 到 10000 生 活 在 棚 戶 區 (shanty towns) 的 組 織 女 性 REMOS 的 工 作 開 始 於 由 她 們 自 己 來 闡 述 的 女 性 生 活 條 件, 並 運 用 國 際 文 書 工 具 來 闡 明 貧 窮 女 性 必 須 要 處 理 之 基 於 性 別 的 和 基 於 階 級 的 各 種 歧 視 形 式 ( 註 250:) 第 二 個 組 織 是 La Morada, 這 是 一 個 建 立 於 1983 年 的 老 字 號 女 性 主 義 的 女 性 NGOs 該 組 織 過 去 致 力 於 公 民 身 份 心 理 和 性 健 康 以 及 教 育 和 文 化 各 種 領 域, 並 運 作 有 一 個 法 律 和 心 理 諮 商 中 心, 也 有 一 個 獨 立 的 電 台 全 面 意 義 下 的 人 權, 已 經 是 La Morada 運 動 的 其 中 一 項 主 要 焦 點 p.273 第 三 個 組 織 是 性 健 康 和 生 育 權 利 的 公 開 論 壇 (Foro), 這 論 壇 建 立 於 1989 年, 並 運 作 為 一 個 傘 狀 的 組 織, 支 持 提 升 和 促 進 女 性 的 健 康, 並 對 抗 歧 視 性 的 涉 及 性 權 和 生 育 權 利 的 公 共 政 策 自 從 Foro abierto 建 立 以 來, 不 斷 努 力 於 有 關 墮 胎 的 議 題, 而 且 是 一 種 罕 見 的 聲 音, 公 開 請 求 墮 胎 除 罪 化 這 三 個 組 織 都 試 圖 要 增 進 有 關 國 際 女 性 權 利 的 知 識, 並 讓 這 些 知 識 對 一 般 女 性 而 言 也 是 可 以 輕 易 接 觸 的 貧 窮 女 性 是 特 定 的 目 標 群 體 :REMOS 與 La Morada 的 司 法 人 員 一 起 合 作, 來 瞭 解 CEDAW 和 其 他 國 際 文 書 工 具 的 全 面 意 義, 而 REMOS 就 將 這 些 知 識 傳 遞 給 其 各 成 員 組 織 的 女 性 在 REMOS 的 經 驗 裡, 公 家 機 關 都 不 會 讓 貧 窮 女 性 瞭 解 國 際 標 準 因 此, 網 絡 與 社 會 組 織 合 作, 進 到 社 區, 盡 可 能 地 接 觸 到 許 多 的 女 性, 因 為 如 果 沒 有 知 識, 就 沒 有 權 利 ( 正 確 ) 這 種 資 訊 的 目

婦 權 基 金 會 CEDAW 推 動 機 制 研 議 讀 書 會 閱 讀 資 料 標 是 要 給 予 公 約 和 北 京 行 動 綱 領 要 求 實 際 的 和 有 脈 絡 的 意 義, 並 開 展 意 識 提 升 和 學 習 的 過 程 例 如, 公 約 被 用 在 結 合 集 體 教 學 方 法 : 在 工 作 坊 中, 女 性 描 述 她 們 的 夢 想, 例 如, 一 個 免 於 貧 窮 暴 力 和 組 織 犯 罪 的 生 活, 並 聽 到 其 他 女 性 也 擁 有 類 似 的 更 好 生 活 的 夢 想 在 學 習 公 約 時, 她 們 瞭 解 到 她 們 的 夢 想 其 實 就 是 她 們 的 權 利 長 遠 來 看,REMOS 有 意 透 過 這 些 集 體 的 過 程 來 培 力 女 性 同 樣 的,Foro abierto 採 用 國 際 上 有 關 生 育 權 的 規 範, 來 提 供 一 個 有 別 於 教 會 教 義 的 另 類 選 擇 這 裡 舉 一 個 例 子 說 明 這 種 想 法 如 何 落 實 : 經 過 一 段 時 間,Foro 在 聖 地 牙 哥 主 要 廣 場, 組 織 一 個 每 週 守 夜 的 活 動, 公 開 悼 念 流 產 胎 兒 這 個 紀 念 活 動 的 用 意, 是 要 打 開 公 共 空 間 來 討 論 女 性 經 歷 墮 胎 的 各 項 理 由, 以 及 談 論 關 連 到 墮 胎 的 悲 痛 和 內 疚 許 多 女 性 的 反 應, 顯 示 出 官 方 的 譴 責 其 實 並 沒 有 幫 助 她 們 防 止 墮 胎, 反 而 讓 她 們 獨 自 去 面 對 悔 恨 的 情 感 : 大 多 數 的 民 眾 從 來 沒 有 談 論 過 這 個 主 題, 她 們 從 來 沒 有 談 論 她 們 自 己 經 驗 感 受 的 墮 胎, 而 且 許 多 的 女 性, 與 許 多 的 悔 恨 共 處 有 走 近 我 們 的 女 性 告 訴 我 們, 她 們 經 歷 過 六 次 墮 胎, 她 們 從 那 時 起 就 已 經 背 負 著 罪 責 我 聽 到 的 是, 在 一 開 始, 墮 胎 是 排 斥 負 面 的 字 眼, 並 排 斥 墮 胎 作 為 一 種 選 擇 這 真 的 非 常 非 常 負 面 但 是 如 果 妳 與 任 何 人 開 啟 對 話 墮 胎 將 會 在 她 們 的 生 活 中 被 討 論, 它 在 每 個 人 的 歷 史 當 中 P.274 在 這 個 活 動 和 其 他 的 活 動,Foro abierto 的 目 標 在 於 改 變 公 眾 的 語 言, 以 及 重 新 定 義 墮 胎, 讓 墮 胎 作 為 一 個 關 於 健 康 的 議 題, 關 於 女 性 擁 有 自 己 生 育 能 力 權 利 的 議 題 基 於 國 際 社 會 的 同 意, 組 織 試 圖 讓 生 育 健 康 在 其 全 面 性 的 意 義 下 受 到 瞭 解, 並 超 越 墮 胎 的 單 一 議 題 在 此 背 景 下, 一 切 都 是, 公 約 與 我 們 的 工 作 密 不 可 分 La Morada 試 圖 使 用 國 際 的 框 架 來 重 新 建 立 一 種 權 利 的 內 國 語 言 就 組 織 的 觀 點 而 言, 公 共 政 策 缺 乏 一 般 民 眾 的 參 與, 而 且 並 沒 有 遵 循 一 種 以 權 利 作 為 基 礎 的 邏 輯 : 在 一 個 像 我 們 這 樣 的 國 家, 參 與 不 是 真 正 的 參 與 我 們 相 信, 為 女 性 挽 回 權 利 的 邏 輯, 這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因 為 北 京 行 動 綱 領 之 後 所 發 生 的, 是 每 個 人 都 專 注 於 公 共 政 策 那 不 必 然 是 權 利, 但 是 計 畫, 非 常 的 具 體, 尤 其 是 特 別 為 非 常 貧 窮 的 女 性 設 計 的 計 畫 公 共 政 策 都 是 幾 乎 沒 有 任 何 影 響 的 公 民 的 決 定 La Morada 想 要 促 進 的, 是 參 與 式 公 民 的 概 念, 公 民 參 與 永 久 的 發 展, 擁 有 必 不 25

可 少 的 東 西, 以 及 想 要 推 進 尊 嚴, 而 非 只 是 作 為 受 益 者 的 公 民 在 這 方 面, 公 約 和 整 個 國 際 人 權 架 構 是 有 助 益 的, 尤 其 當 它 們 被 國 際 女 性 權 利 網 絡 所 解 釋 和 推 廣 這 些 網 絡 的 工 作 對 於 La Morada 的 工 作 而 言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網 絡 注 重 資 訊 的 交 換, 以 及 出 於 國 際 標 準 的 精 神 支 持 國 內 的 行 動, 跨 越 非 政 府 合 作 往 往 相 互 矛 盾 的 南 北 鴻 溝 : p.275 我 高 度 讚 賞 IWRAW 明 尼 蘇 達 的 工 作, 它 與 資 源 和 捐 款 都 不 相 干, 但 我 可 以 請 求 資 訊, 而 它 們 可 以 告 訴 我 這 裡 和 那 裡 發 生 了 什 麼 事 情, 而 且 它 們 讓 我 熟 悉 國 際 制 度, 因 此 我 可 以 運 用 國 際 制 度 在 我 自 己 的 國 家 裡 面 Foro abierto 和 La Morada 都 運 用 她 們 的 影 子 報 告 來 進 行 國 內 宣 傳 提 升 意 識 的 活 動, 例 如, 她 們 組 織 一 個 慶 祝 活 動 並 推 出 有 關 女 性 權 利 的 出 版, 其 中 她 們 強 力 地 支 持 批 准 公 約 的 任 擇 議 定 書 此 外,La Morada 邀 請 CEDAW 的 主 席 來 到 智 利, 並 安 排 與 SERNAM 官 員 國 會 議 員 和 法 官 的 聚 會 Foro abierto 也 致 力 於 影 響 地 方 的 和 全 國 層 級 的 政 治 決 策 者, 並 準 備 了 一 份 有 關 性 權 和 生 育 權 的 基 本 法, 由 四 位 國 會 議 員 在 2001 年 提 交 到 國 會 對 於 這 項 建 議,CEDAW 是 一 項 主 要 的 基 準 ( 註 257:) Foro 已 經 組 織 了 幾 次 的 行 動, 來 讓 法 案 可 以 在 公 民 社 會 之 中 是 公 開 的, 並 蒐 集 支 持 的 聲 音, 因 為 在 組 織 的 觀 點, 最 重 要 的 法 律 的 影 響, 會 是 全 體 人 民, 而 不 會 只 有 女 性 主 義 者, 會 變 得 意 識 到 她 們 的 生 育 權 利 總 之, 女 性 NGOs 想 要 引 起 文 化 變 遷, 並 致 力 於 一 個 範 圍 的 活 動 --- 提 升 女 性 意 識 改 變 歧 視 性 的 語 言 遊 說 政 治 人 物 和 影 響 立 法 的 過 程 由 於 任 務 是 巨 大 的, 所 有 的 手 段, 包 括 國 際 規 範, 是 利 用 來 工 作 的 從 一 種 長 期 的 觀 點 來 看, 改 變 是 可 感 知 的, 及 即 使 改 變 是 緩 慢 的 CEDAW 和 專 家 委 員 會 在 某 種 程 度 上 在 這 過 程 中 發 揮 一 個 部 分, 它 們 都 融 入 國 內 行 動 者 的 跨 國 策 略 這 些 公 民 社 會 組 織 所 促 進 的 價 值, 不 同 於 跨 國 的 女 性 權 利 規 範, 儘 管 在 策 略 上 也 涉 及 CEDAW, 然 而 卻 是 用 相 反 的 方 式 : 對 她 們 而 言, 公 約 作 為 一 種 機 制, 在 智 利 特 殊 的 規 範 脈 絡 下, 是 格 格 不 入 的, 是 不 適 當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