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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第 39-64 頁 2003 年 11 月 逢 甲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 馬 行 誼 摘 要 這 篇 論 文 旨 在 討 論 元 儒 郝 經 的 學 術 核 心 - 有 用 之 學 郝 經 是 元 初 一 位 重 要 的 思 想 家 政 治 家, 歷 代 學 者 對 其 學 術 內 涵 的 論 述, 各 執 一 詞, 正 反 評 價 不 一 本 文 嘗 試 從 郝 經 論 著 中 最 常 出 現 的 有 用 之 學 觀 念 出 發, 藉 由 形 成 背 景 與 學 術 傾 向 兩 方 面 的 了 解, 進 而 掌 握 此 有 用 之 學 的 經 世 濟 民 觀 念 如 何 對 郝 經 在 學 術 辨 正 言 行 處 世 政 治 思 維 上 產 生 積 極 的 影 響 本 文 認 為, 郝 經 在 繼 承 傳 統 學 術 思 想 之 後, 積 極 盱 衡 時 勢 發 展, 在 有 用 之 學 觀 念 的 主 導 下, 其 學 術 傾 向 主 要 表 現 在 三 個 範 疇, 分 別 是 講 究 實 學 經 史 互 參 用 夏 變 夷 我 們 也 相 信, 郝 經 學 術 思 想 的 成 績, 以 及 在 政 治 上 的 積 極 表 現, 都 是 透 過 這 三 個 範 疇 的 反 省 而 來 的, 因 此, 郝 經 對 傳 統 思 想 的 繼 承 是 有 所 取 捨 的, 他 在 進 退 仕 隱 之 間 也 是 有 所 堅 持 的, 而 這 些 都 是 以 有 用 之 學 做 為 第 一 考 慮 的 本 文 最 後 強 調, 當 我 們 試 圖 對 郝 經 做 一 公 允 的 歷 史 評 價, 就 應 該 體 會 其 鼓 吹 有 用 之 學 觀 念 的 用 心, 才 能 真 正 的 從 兩 極 化 的 評 價 中 覓 得 另 一 個 新 的 詮 釋 空 間 關 鍵 詞 : 有 用 之 學 實 學 經 史 互 參 經 世 濟 民 * 國 立 台 中 師 範 學 院 語 文 教 育 系 專 任 講 師

40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壹 前 言 金 末 元 初, 時 局 混 亂, 蒙 古 軍 隊 以 摧 枯 拉 朽 之 勢, 席 捲 中 原 大 地, 金 朝 政 體 隨 之 迅 速 瓦 解, 人 民 顛 沛 流 離, 此 時, 北 方 的 文 化 遭 受 極 大 的 破 壞, 儒 學 傳 播 事 業 面 臨 極 為 嚴 峻 的 考 驗 所 幸 一 批 富 有 經 世 熱 情 的 儒 者, 挺 身 而 出, 對 當 時 政 局 做 出 了 非 常 重 要 的 貢 獻, 他 們 謀 猷 籌 畫 的 成 果, 也 使 得 元 朝 政 權 綿 延 近 百 年, 成 為 中 國 正 統 王 朝 之 一 這 批 儒 者 之 中, 郝 經 是 一 位 十 分 重 要 的 人 物, 他 在 短 短 五 十 餘 年 的 生 命 之 中, 對 元 初 政 局 產 生 極 大 的 影 響, 他 的 若 干 政 治 理 念, 身 後 仍 然 獲 得 元 廷 繼 續 遵 行 我 們 從 歷 史 的 表 現 上 看, 他 如 同 其 他 的 儒 者 一 般 熱 衷 參 與 政 治, 希 望 有 所 作 為, 在 史 籍 資 料 中, 又 可 窺 見 他 有 意 識 地 吸 納 前 人 的 思 想 精 華, 再 造 新 的 學 術 規 模, 藉 以 安 身 立 命, 經 世 濟 民 郝 經 曾 在 其 論 著 之 中 提 到 : 之 士 也, 必 學 崇 高 廣 大 有 用 之 學, 必 恢 宏 遠 博 達 有 為 之 器, 必 施 聰 明 睿 智 神 武 不 殺 之 材, 而 使 蔽 者 振, 闇 者 明, 廢 者 興, 除 百 世 之 害, 富 百 世 之 用, 享 百 世 之 譽, 任 百 世 之 責, 奮 乎 百 世 之 上, 俾 百 世 之 下, 必 仰 之 如 日 星, 重 之 如 山 嶽 矣 ( 陵 川 集 卷 30, 再 送 常 山 劉 道 濟 序 ) 這 段 文 字 中, 他 強 調 知 識 份 子 應 該 追 求 有 用 之 學, 並 以 之 作 為 立 身 處 世 經 世 濟 民 的 惟 一 憑 藉, 可 見 其 將 學 問 之 有 用 與 否, 作 為 分 判 學 術 的 標 準, 也 作 為 其 積 極 入 仕 的 重 要 條 件 然 而, 我 們 應 該 如 何 掌 握 郝 經 有 用 之 學 的 意 義 呢? 事 實 上, 學 術 之 有 用 與 否, 關 乎 其 學 術 的 基 本 立 場, 與 其 運 用 的 範 圍, 更 重 要 的, 當 是 思 想 家 形 成 此 學 術 定 見 的 客 觀 環 境 因 素 原 因 無 他, 正 因 刺 激 思 想 家 發 展 其 學 術 思 想 的 來 源 是 多 元 的, 在 某 種 主 客 觀 環 境 成 熟 之 後, 思 想 家 透 過 揉 合 轉 化 的 處 理, 其 學 術 思 想 的 體 系 方 可 逐 漸 成 形, 並 在 傳 承 與 創 新 的 交 互 作 用 中, 發 展 出 屬 於 思 想 家 個 人 的 學 術 規 模 無 疑 地, 身 為 一 個 動 亂 時 期 的 儒 者,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必 須 在 儒 學 的 大 範 疇 下 界 定 的, 從 學 術 史 上 說, 他 吸 收 轉 化 從 先 秦 儒 學 以 來 的 傳 統 後, 伴 隨 著 對 兩 宋 理 學 時 勢 環 境 的 多 重 考 慮 之 下, 已 然 將 有 用 之 學 的 觀 念 做 一 理 論 與 實 踐 上 的 聯 繫, 我 們 認 為,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即 是 一 套 經 世 濟 民 的 思 維 內 涵 本 文 即 是 試 圖 將 此 有 用 之 學 的 形 成 背 景 內 涵 意 義 發 展 實 踐 等, 進 行 一 概 括 性 的 探 討, 希 望 由 此 略 窺 郝 經 學 術 思 想 的 堂 奧, 本 文 以 下 將 從 形 成 背 景 學 術 內 涵 等 兩 個 方 面, 配 合 其 歷 史 的 表 現, 分 別 探 討 郝 經 有 用 之 學 觀 念 的 大 要 貳 形 成 背 景 元 史 提 到 : 經 為 人 尚 氣 節, 為 學 務 有 用 ( 元 史 卷 157, 郝 經 傳 ), 這 兩 句 話 是 宋 濂 對 郝 經 為 學 處 世 的 概 括 性 敘 述, 然 而, 這 兩 句 話 之 間, 仍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41 然 隱 含 著 某 些 亟 待 釐 清 的 問 題, 我 們 認 為, 透 過 這 些 問 題 的 認 識, 當 是 掌 握 郝 經 學 術 思 想 的 重 要 門 徑 因 此, 我 們 可 以 順 著 宋 濂 的 評 語, 提 出 以 下 的 問 題 : 郝 經 尚 氣 節 的 風 骨 如 何 形 成? 他 為 什 麼 強 調 學 問 應 該 要 求 有 用? 此 兩 者 是 否 存 在 著 某 些 意 義 上 的 關 聯 性 呢? 與 時 代 環 境 又 產 生 何 種 因 果 關 係 呢? 藉 此, 我 們 將 逐 步 展 開 郝 經 有 用 之 學 相 關 形 成 背 景 的 討 論 郝 經 曾 宣 示 : 不 學 無 用 學, 不 讀 非 聖 書 不 為 憂 患 移, 不 為 利 欲 拘 不 務 邊 幅 事, 不 做 章 句 儒 達 必 先 天 下 之 憂, 窮 必 全 一 己 之 愚 ( 陵 川 集 卷 21, 志 箴 ), 一 連 串 的 否 定 句 中, 顯 示 出 他 的 豪 情 壯 志, 特 別 是 在 為 學 立 志 言 行 操 守 上, 他 似 乎 已 確 定 了 某 些 不 同 於 流 俗, 而 且 是 貧 賤 憂 患 不 可 稍 有 移 易 的 準 則 因 此, 郝 經 在 這 樣 的 立 場 之 下, 確 立 其 為 學 求 有 用 的 奮 鬥 目 標, 是 完 全 可 以 理 解 的, 然 而, 在 我 們 進 一 步 申 論 有 用 之 學 觀 念 在 學 術 上 的 內 涵 與 實 踐 時, 應 該 更 關 心 的 是 郝 經 形 成 這 些 標 準 的 背 後 因 素, 才 能 為 有 用 之 學 觀 念 尋 繹 出 一 條 清 楚 的 發 展 脈 絡 我 們 相 信, 思 想 家 的 學 術 體 系 絕 非 一 蹴 可 幾 的, 相 同 的 歷 史 背 景, 未 必 形 成 全 然 一 致 的 思 想 體 系, 即 使 不 同 的 時 局 條 件 下, 思 想 家 之 間 也 會 產 生 類 似 的 卓 見, 因 此, 整 理 出 每 個 思 想 家 的 的 理 論 源 起 發 展 脈 絡, 將 是 我 們 詮 釋 該 思 想 家 學 術 內 涵 的 先 務 尤 其 像 郝 經 般 即 使 生 於 動 亂, 且 在 九 死 一 生 之 餘, 仍 然 不 變 地 堅 持 經 世 的 熱 情, 其 間 必 然 存 在 著 有 所 執 守 而 不 可 變 易 的 信 念, 他 是 如 何 形 成 此 信 念? 在 儒 學 傳 承 的 脈 絡 下, 又 有 何 種 意 義 呢? 這 些 都 是 我 們 應 該 特 別 注 意 的 問 題 以 下 我 們 將 分 別 從 家 學 淵 源 和 時 局 反 思 兩 者, 嘗 試 著 整 理 出 郝 經 有 用 之 學 觀 念 的 背 景 因 素 一 家 學 淵 源 金 末 元 初 的 動 亂 社 會 中, 人 民 的 生 命 朝 不 保 夕, 駭 人 聽 聞 的 屠 城 之 舉, 時 有 所 見 1, 在 這 樣 的 歷 史 條 件 下, 知 識 份 子 多 流 離 四 方, 教 育 事 業 隳 壞, 有 志 者 欲 學 無 師, 多 由 家 學 啟 蒙 或 勤 學 自 課 中 有 所 體 會, 郝 經 就 是 在 這 樣 的 狀 況 之 下, 逐 漸 發 展 其 學 術 規 模 元 史 有 一 段 記 載 可 以 提 供 我 們 參 考 : 郝 經 字 伯 常, 其 先 潞 州 人, 徙 澤 州 之 陵 川, 家 世 業 儒 祖 天 挺, 元 裕 嘗 從 之 學 家 貧, 晝 則 負 薪 米 為 養, 暮 則 讀 書 居 五 年, 為 守 帥 張 柔 賈 輔 所 知, 延 為 上 客. 二 家 藏 書 皆 萬 卷, 經 博 覽 無 不 通

42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往 來 燕 趙 間, 元 裕 每 語 之 曰 : 子 貌 類 汝 祖, 才 器 非 常, 勉 之 ( 元 史 卷 157, 郝 經 傳 ) 郝 經 先 世 活 躍 於 澤 潞 一 帶, 而 且 家 世 業 儒, 此 外, 金 末 元 初 之 際, 他 雖 身 處 亂 世, 仍 然 透 過 自 修 的 方 式 獲 得 廣 博 的 學 識, 並 得 到 當 時 的 名 儒 元 好 問 與 漢 軍 諸 世 侯 的 賞 識 這 些 文 字 資 料, 將 帶 領 著 我 們 進 一 步 了 解 郝 經 如 何 形 成 其 學 術 思 想 的 相 關 背 景 因 素, 以 下, 我 們 將 先 根 據 這 些 線 索, 開 始 探 討 郝 經 的 家 學 淵 源 對 其 有 用 之 學 觀 念 的 影 響 首 先, 澤 潞 兩 州 的 地 方 學 風, 對 郝 經 的 學 術, 應 該 具 有 直 接 的 影 響 力 郝 經 自 述 其 先 人 遺 事 時 曾 說 : 金 有 天 下 百 餘 年, 澤 潞 號 為 多 士 蓋 其 形 勢, 表 裡 山 河, 而 士 風 敦 質, 氣 稟 渾 厚 故 其 為 學, 廣 壯 高 厚, 質 而 不 華 敦 本 業, 務 實 學, 重 內 輕 外 ( 陵 川 集 卷 36, 先 曾 叔 大 父 東 軒 老 人 墓 銘 ), 郝 經 明 言 澤 潞 號 為 多 士, 並 對 當 地 士 人 學 風 加 以 評 述, 此 舉 顯 然 認 為 澤 潞 地 區 已 形 成 某 種 學 術 風 氣, 而 此 風 就 是 所 謂 敦 本 業, 務 實 學, 重 內 輕 外 的 傾 向 但 何 謂 本 業? 實 學 何 指? 重 內 輕 外 又 是 何 義? 這 些 問 題, 我 們 可 以 從 郝 經 的 其 他 著 作, 獲 得 解 答 他 說 : 我 先 世 有 學 之 序 焉 : 天 人 之 際, 道 德 之 理, 性 命 之 原, 經 術 之 本, 其 先 務 也 諸 子 史 典 故, 所 以 考 先 代 之 跡 也, 當 次 之 諸 先 正 文 集, 藝 能 之 藪 也, 又 當 次 之 若 夫 陰 陽 術 數 異 端 雜 學, 無 妄 費 日 力, 慎 勿 慕 人 紛 華, 戚 吾 之 窮 也 ( 陵 川 集 卷 26, 鐵 佛 寺 讀 書 堂 記 ) 從 此 為 學 之 序 中 可 知, 所 謂 的 本 業 實 學, 就 是 引 文 中 所 指 的 天 人 之 際, 道 德 之 理, 性 命 之 原, 經 術 之 本 等 範 疇, 其 他 的 學 問, 諸 如 諸 子 史 典 故 諸 先 正 文 集 等, 與 本 業 實 學 的 關 係 較 不 密 切, 所 以 郝 經 先 世 1 蒙 古 人 進 入 中 原 後, 迅 速 佔 領 金 國 大 片 疆 土, 其 間 燒 殺 擄 掠, 塗 炭 生 靈, 蒙 古 軍 聞 命 以 殺 為 嬉 ( 靜 修 集 卷 17, 孝 子 田 喜 墓 碑 ), 導 致 城 郭 為 圩, 暴 骨 如 莽 ( 秋 澗 集 卷 39, 堆 金 冢 記 ), 駭 人 聽 聞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43 列 為 次 要 學 問, 此 外, 所 謂 陰 陽 術 數 異 端 雜 學 者, 無 關 乎 經 世 濟 民, 是 故, 郝 氏 先 祖 則 勸 知 識 份 子 毋 須 在 此 耗 費 精 力 郝 氏 家 學 顯 然 對 郝 經 的 求 學 動 機 影 響 很 大, 他 一 貫 堅 持 的 有 用 之 學, 就 是 在 這 樣 的 薰 陶 下 形 成 的, 當 我 們 逐 步 理 解 郝 經 的 學 術 思 想 時, 有 關 天 人 道 德 性 命 經 術 等 範 疇 的 探 討, 幾 乎 都 成 為 他 以 有 用 之 學 為 標 的 而 取 資 的 學 術 內 涵 綜 觀 上 述 諸 說, 郝 氏 家 學 所 謂 的 本 業 實 學, 即 是 儒 家 傳 統 中 一 套 經 世 濟 民 的 主 張, 因 此, 上 述 引 文 中 的 重 內 輕 外, 就 是 儒 家 常 說 的 為 己 之 學 2, 這 是 千 古 以 來 儒 者 不 變 的 努 力 目 標 其 次, 在 儒 學 傳 統 的 繼 承 中, 他 是 從 理 學 的 吸 收 轉 化 中, 逐 步 形 成 兼 具 內 聖, 更 強 調 外 王 事 業 的 傾 向 前 面 的 引 文 中, 他 所 謂 天 人 之 際, 道 德 之 理, 性 命 之 原, 經 術 之 本, 除 了 吸 收 轉 化 理 學 的 天 人 性 命 觀 點, 也 在 時 局 的 考 量 之 下, 發 揮 道 德 經 術 的 積 極 入 世 立 場 事 實 上, 這 一 套 由 內 聖 而 外 王 的 工 夫, 就 是 遵 循 著 先 秦 儒 學 以 來 格 物 致 知 誠 意 正 心 修 身 齊 家 治 國 平 天 下 的 入 世 要 求, 此 乃 千 百 年 來 儒 者 一 貫 的 堅 持, 郝 經 身 處 亂 世, 故 對 此 企 盼 更 為 殷 切 郝 經 重 視 經 由 內 聖 而 外 王 的 工 夫 次 第, 也 是 出 於 家 學 淵 源 的, 郝 經 的 庭 訓, 就 可 看 出 這 樣 的 傾 向 : 嘗 聞 過 庭 之 訓 : 自 六 世 祖 某 從 明 道 程 先 生 學, 一 再 傳 至 曾 叔 大 父 東 軒 老 人, 又 一 再 傳 及 某 其 學 自 易 詩 春 秋 禮 樂 之 經, 男 女 夫 婦 父 子 君 臣 之 倫, 大 而 天 地, 細 而 蟲 魚, 邇 而 心 性, 遠 而 事 業, 無 非 道 也 ( 陵 川 集 卷 23, 與 北 平 王 子 正 先 生 論 道 學 書 ) 上 述 引 文 中, 我 們 可 以 看 到 一 個 儒 學 世 家 的 祖 訓, 其 所 強 調 自 經 典 的 啟 示 為 起 點, 投 注 於 男 女 夫 婦 父 子 君 臣 之 倫 的 人 倫 之 事, 乃 至 大 而 天 地, 細 而 蟲 魚 的 關 懷, 如 此 邇 而 心 性, 遠 而 事 業 的 發 展 方 向, 不 正 是 一 套 內 聖 而 外 王 的 工 夫 次 第 嗎? 正 由 於 此 敦 本 業, 務 實 學 的 家 學 風 氣, 郝 經 才 能 做 到 如 宋 濂 所 說 為 人 尚 氣 節, 為 學 務 有 用 的 地 步, 於 是, 我 們 更 可 明 白 郝 經 有 用 之 學 的 觀 念 顯 然 肇 因 於 此 再 者, 郝 經 在 重 實 學 的 家 風 薰 陶 之 下, 積 極 求 為 世 用 他 曾 說 : 與 時 2 杜 維 明 說 : 儒 家 意 義 上 的 學 基 本 上 是 道 德 上 的 修 身 它 是 一 個 使 人 接 受 自 己 的 文 化 資 源, 關 心 自 己 的 社 會 價 值, 以 逐 漸 建 立 自 己 品 格 的 過 程 ( 見 先 秦 儒 家 思 想 中 的 人 的 價 值 一 文, 收 入 儒 家 思 想 書 中,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1997 年, 頁 70) 儒 家 的 為 己 之 學, 所 強 調 的 就 是 此 重 內 輕 外 的 學 習 過 程

44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而 奮 者 眾 人 也, 無 時 而 奮 者 豪 杰 也 士 結 髮 立 志, 挺 身 天 地 豈 欲 其 志 而 安 於 享 利, 亂 而 安 於 避 禍, 治 亦 無 用, 亂 亦 無 用, 徒 樂 其 生, 全 其 身 而 已 乎! ( 陵 川 集 卷 19, 立 志 ), 因 此 他 無 論 充 為 地 方 漢 軍 世 侯 幕 賓, 還 是 入 金 蓮 川 潛 邸 從 事, 其 進 退 出 處, 皆 有 所 執 守 郝 經 如 同 當 時 其 他 的 儒 者 一 般, 秉 持 一 腔 的 經 世 濟 民 之 心 3, 無 懼 於 任 何 的 困 厄 凶 險 貧 寒 患 難, 關 於 這 個 部 分, 他 也 回 憶 了 先 祖 的 訓 勉 : 士 不 能 忍 窮, 一 事 不 能 立 汝 曹 毋 以 淺 功 近 利 有 速 售 之 心 也 慕 利 則 敗 義, 欲 速 則 不 達, 汝 能 勤 則 功 自 至, 汝 能 儉 則 利 自 來 故 立 身 行 己 在 夫 堅 忍 而 已, 能 堅 忍 則 能 忍 事, 歷 大 患 難 處 大 富 貴, 決 若 長 河 而 不 回, 屹 若 泰 山 而 不 移, 然 後 可 謂 大 丈 夫 ( 陵 川 集 卷 36, 先 父 行 狀 ) 慕 利 則 敗 義, 欲 速 則 不 達, 是 儒 者 最 不 能 容 忍 的 罪 惡, 所 以 郝 氏 先 祖 特 別 告 誡 後 人, 務 必 堅 持 仁 義 的 價 值 標 準 然 而, 郝 氏 家 族 的 庭 訓 並 非 抱 殘 守 缺, 乃 是 積 極 順 應 時 局 所 需, 訓 勉 子 弟 治 生 為 學, 兩 者 兼 進 ( 陵 川 集 卷 36, 先 大 父 墓 銘 ), 此 處 所 言 之 汝 能 勤 則 功 自 至, 汝 能 儉 則 利 自 來, 就 是 積 極 應 世 的 態 度, 在 不 失 倫 理 道 德 的 前 提 下, 既 不 廢 治 生 之 需 4, 又 能 實 現 經 世 濟 民 的 願 望 我 們 認 為, 郝 氏 先 祖 所 強 調 的 能 夠 決 若 長 河 而 不 回, 屹 若 泰 山 而 不 移 的 堅 忍 工 夫, 就 是 郝 經 一 生 不 斷 追 求 有 用 之 學 的 重 要 原 動 力, 而 此 動 力 正 由 於 父 祖 的 訓 勉 地 方 學 風 的 薰 陶 來 的 3 4 孫 克 寬 說 : 元 代 北 方 之 儒, 其 學 術 精 神, 亦 有 其 獨 特 之 點, 那 就 是 富 於 救 世 與 用 世 的 精 神, 所 學 也 多 注 意 於 經 世 實 用 之 學, 人 倫 間 則 重 視 禮 經 的 典 範, 出 於 朝 廷, 則 以 天 文 律 曆 或 者 典 章 制 度 有 所 表 現 ( 詳 見 氏 著 元 代 北 方 之 儒 一 文, 收 入 儒 家 思 想 研 究 論 集 ( 二 ), 台 北 : 黎 明 文 化 公 司,1983 年, 頁 533) 元 儒 許 衡 也 有 類 似 看 法 : 學 者 治 生 最 為 先 務, 茍 生 理 不 足, 則 於 為 學 之 道 有 所 妨, 彼 旁 求 妄 進, 及 作 官 嗜 利 者, 殆 亦 窘 於 生 理 之 所 致 也 士 君 子 當 以 務 農 為 生, 商 賈 雖 為 逐 末, 亦 有 可 為 者, 果 處 之 不 失 義 理, 或 以 姑 濟 一 時, 亦 無 不 可 若 以 教 學 與 作 官 規 圖 生 計, 恐 非 古 人 之 意 也 ( 魯 齋 遺 書 卷 13, 通 鑑 ), 我 們 認 為, 許 郝 治 生 之 說, 乃 是 因 應 時 局 的 變 化, 和 生 活 的 體 驗 而 來, 他 們 都 認 為 在 不 失 道 德 原 則 下, 治 生 乃 是 學 者 先 務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45 二 時 局 反 省 金 朝 的 政 權 在 郝 經 二 十 歲 時 覆 亡, 這 段 期 間 郝 經 輾 轉 流 寓 四 方, 眼 見 大 量 的 知 識 份 子 或 慘 遭 殺 害, 或 充 為 皂 隸, 或 去 為 黃 冠 5, 蒙 古 鐵 騎 蹂 躪 中 原 大 地 之 後, 不 僅 造 成 當 地 百 姓 的 大 量 死 亡, 儒 教 文 化 的 傳 播 事 業, 也 多 見 大 幅 飄 零 之 勢 郝 經 對 此 自 然 有 所 感 觸, 故 而 對 他 的 思 想 產 生 直 接 或 間 接 的 影 響, 這 是 不 難 理 解 的 事 在 這 樣 的 歷 史 條 件 上, 當 時 來 自 不 同 出 身 的 儒 者, 或 許 學 術 的 偏 重 有 所 不 同, 但 經 世 濟 民 之 心, 並 無 二 致 以 郝 經 與 許 衡 兩 位 名 儒 為 例, 一 是 以 漢 地 世 侯 為 中 心 的 金 源 遺 士 集 團 出 身, 一 為 正 統 儒 學 集 團 領 袖, 雖 然 前 者 多 偏 重 文 學 的 表 現, 後 者 則 重 視 在 經 學 上 的 詮 釋, 但 他 們 在 從 政 時 表 現 的 悲 天 憫 人 致 君 堯 舜 作 為, 同 出 一 轍, 其 時 刻 以 恢 復 儒 學 教 化 為 念, 進 而 相 互 援 引, 不 計 親 疏 利 害, 就 足 以 說 明 這 個 道 理 6 然 而, 混 亂 的 時 局 下 堅 持 理 想, 本 非 易 事, 更 何 況 異 族 統 治 的 政 局 下, 試 圖 脫 穎 而 出, 以 維 護 中 原 文 化 為 使 命 者, 更 是 艱 辛 事 實 上, 一 部 分 亡 金 的 儒 士, 如 耶 律 楚 材 等, 在 大 蒙 古 國 肇 建 之 初, 已 積 極 向 蒙 古 統 治 者 強 調 儒 教 治 國 的 重 要 性, 雖 然 引 起 某 種 程 度 的 注 意, 但 尚 未 獲 得 全 面 的 施 行 直 到 元 世 祖 忽 必 烈 位 居 潛 藩 之 際, 由 於 家 世 背 景 的 關 係, 對 中 原 文 化 的 認 同 度 極 高 7, 而 且 他 夙 有 大 志, 故 招 納 賢 士 8, 原 本 在 於 累 積 實 力, 希 望 藉 中 原 漢 地 豐 沛 的 資 源 和 取 之 不 竭 的 人 才, 成 就 大 業, 此 舉 也 正 與 寄 居 漢 軍 陣 營 的 儒 士 想 法 相 契 合, 故 而 呈 現 出 一 幅 君 臣 遇 合 的 景 象 忽 必 烈 即 位 之 後, 仍 然 禮 敬 儒 臣, 元 史 中 常 可 見 到 元 世 祖 君 臣 間 高 雅 的 對 話 內 容, 儘 管 如 此, 元 世 祖 面 對 儒 臣 的 心 態 卻 是 十 分 複 雜 的 元 世 祖 雖 為 中 國 5 6 7 8 宋 使 徐 霆 於 元 太 宗 七 年 訪 燕 京 時 曾 曰 : 外 有 亡 金 之 大 夫, 混 於 雜 役, 墮 於 屠 沽, 去 為 黃 冠, 皆 尚 稱 舊 官 王 宣 撫 家 有 推 車 數 人, 呼 運 使 呼 侍 郎 長 春 宮 多 有 亡 金 朝 士, 既 免 跋 焦 免 賦 役, 又 得 衣 食, 最 令 人 慘 傷 也! ( 詳 見 彭 大 雅 撰 黑 韃 事 略,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 1967 年 ) 蕭 啟 慶 說 : 這 派 人 士 ( 金 源 遺 士 集 團 ) 和 前 述 的 正 統 儒 學 集 團 相 較 前 者 多 以 文 采 勝, 後 者 多 以 經 學 勝 不 過, 他 們 之 間 雖 然 有 這 樣 的 差 異, 但 對 中 原 文 化 的 維 護 並 無 二 致 這 種 衛 道 精 神 在 他 們 與 忽 必 烈 間 的 對 話 中 流 露 無 遺 ( 詳 見 蕭 啟 慶 忽 必 烈 潛 邸 舊 侶 考 元 代 史 新 探, 台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3 年, 頁 279) 世 祖 與 憲 宗 均 屬 成 吉 思 汗 子 拖 雷 一 系, 其 母 莊 聖 太 后 受 封 漢 地 為 湯 沐 地, 故 與 儒 士 接 觸 頻 繁, 莊 聖 太 后 也 延 請 儒 士 李 槃 教 其 世 子 ( 除 憲 宗 與 世 祖 外, 另 外 稱 汗 的 還 有 旭 烈 兀 和 阿 里 不 哥 ), 憲 宗 之 所 以 接 受 復 建 國 子 學 的 建 議, 以 及 世 祖 重 用 儒 臣 且 以 漢 法 治 國 的 情 形, 都 應 該 與 這 個 時 期 的 教 育 背 景 有 關, 事 具 見 元 史 ( 卷 2, 太 宗 本 紀 ; 元 史 卷 126, 廉 希 憲 傳 ) 元 世 祖 忽 必 烈 居 潛 邸 所 延 請 的, 以 及 在 登 帝 位 後 再 徵 召 的 儒 臣, 共 有 二 十 餘 人, 均 對 元 初 政 局 有 所 貢 獻, 詳 見 蕭 啟 慶 忽 必 烈 潛 邸 舊 侶 考 ( 元 代 史 新 探, 台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3 年, 頁 263-295)

46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君 主, 卻 也 是 蒙 古 大 汗, 蒙 漢 意 識 型 態 上, 原 本 存 在 著 難 以 彌 合 的 鴻 溝 9, 因 此, 世 祖 若 干 漢 化 政 策, 常 導 致 蒙 古 本 土 派 王 公 貴 戚 的 質 疑, 而 西 域 諸 汗 國 挑 起 與 元 廷 數 十 年 的 戰 爭, 其 基 本 訴 求, 就 是 在 於 維 護 蒙 古 的 舊 傳 統 10 此 外, 元 世 祖 好 大 喜 功, 不 論 國 內 的 統 一 戰 爭 ( 阿 里 不 哥 西 域 諸 藩 國 ), 或 是 主 動 出 征 鄰 邦 ( 如 日 本 交 阯 等 ), 都 亟 需 大 量 的 財 源, 所 以 不 惜 重 用 如 王 文 統 阿 合 馬 盧 世 榮 桑 哥 等 儒 臣 眼 中 所 謂 的 聚 斂 之 臣, 以 彌 補 財 政 上 的 短 缺, 凡 此 種 種, 既 是 世 祖 相 信 自 己 不 得 不 為, 也 是 儒 臣 所 無 法 接 受 的 現 況 所 以, 與 其 說 元 初 儒 臣 不 斷 在 為 時 代 的 轉 變 付 出 血 汗, 為 異 族 統 治 的 合 理 化 奉 獻 心 力, 進 而 掃 除 一 切 不 合 儒 教 的 陋 規, 不 如 直 言 儒 臣 所 面 對 的 挑 戰, 就 是 在 於 蒙 漢 基 本 思 維 內 涵 的 差 異, 以 及 君 主 功 利 與 統 馭 觀 念 的 壓 力 在 這 一 連 串 的 政 治 興 革 過 程 中, 郝 經 並 沒 有 缺 席, 雖 然 世 祖 即 位 不 久, 他 就 奉 命 南 使, 未 曾 過 度 捲 入 複 雜 的 政 治 鬥 爭, 但 他 為 忽 必 烈 分 析 宋 元 軍 事 情 勢 爭 取 汗 位 大 計, 也 實 際 規 劃 了 許 多 治 國 良 策, 甚 至 是 採 用 折 衷 的 方 式 說 服 元 廷, 使 其 漢 化 政 策 獲 得 採 用, 這 些 作 為, 都 是 在 積 極 經 世 的 熱 忱 下, 審 時 度 勢 後 提 供 的 建 議 郝 經 的 努 力, 是 因 為 他 始 終 期 望 能 對 亂 世 有 所 貢 獻, 而 他 所 謂 的 有 用 之 學, 就 是 在 這 樣 的 歷 史 背 景 下 應 運 而 生 的, 他 曾 說 : 士 生 千 古 之 下, 而 處 斯 世, 遇 斯 時, 豈 宜 區 區 於 文 字 之 間 而 已 耶! 於 是 求 夫 有 用 之 學, 天 地 之 所 以 覆 載, 聖 賢 之 所 以 用 心, 與 吾 身 之 所 當 為 者 而 學 之, 亦 庶 至 其 萬 一 也 ( 陵 川 集 卷 23, 答 高 雄 飛 書 ) 由 於 處 斯 世, 遇 斯 時, 郝 經 明 確 指 出 知 識 份 子 應 該 追 求 有 用 之 學, 不 能 只 在 文 字 訓 詁 中 求 表 現, 所 以 必 須 究 明 天 地 之 所 以 覆 載, 聖 賢 之 所 以 用 心, 與 吾 身 之 所 當 為 者 而 學 之, 作 為 立 身 處 世 的 基 本 原 則 就 當 時 的 時 局 發 展 而 言, 郝 經 與 一 批 儒 者 的 用 心 不 難 窺 見, 他 們 都 是 希 望 藉 著 學 術 的 辨 正 政 務 的 參 與 廷 對 的 建 議 中, 實 現 其 知 識 份 子 經 世 濟 民 的 終 極 目 標 正 是 基 於 這 樣 的 考 慮 之 下, 所 以 他 對 所 謂 的 學 是 有 所 期 待 的, 而 他 認 知 9 李 則 芬 認 為 漢 蒙 的 思 想 差 異 表 現 在 諸 如 對 戰 爭 的 看 法 選 汗 立 儲 集 權 與 分 權 國 家 本 位 生 活 習 慣 法 律 觀 念 等 我 們 認 為, 這 些 思 想 上 的 差 異, 都 是 儒 臣 們 欲 實 現 經 世 致 用 理 想 時, 所 必 須 面 對 的 挑 戰 以 上 資 料, 請 參 閱 李 則 芬 元 史 新 講 ( 四 )( 台 北 : 黎 明 文 化 公 司,1989 年, 頁 343-398) 10 事 實 上, 西 域 諸 藩 叛 亂 的 原 因 很 多, 諸 如 封 賞 不 足 裁 藩 阿 里 不 哥 與 海 都 等 人 的 挑 唆 均 是, 但 直 接 號 召 聯 合 叛 變 的 主 要 藉 口, 就 是 行 漢 法 有 違 祖 制, 元 史 中 記 載 諸 王 的 質 詢 西 北 藩 王 遣 使 入 朝, 謂 本 朝 舊 例 與 漢 異, 今 留 漢 地 建 都 邑 城 郭 儀 文 制 度, 遵 從 漢 法, 其 故 安 在? ( 元 史 卷 125, 高 智 耀 傳 ), 就 是 一 個 十 分 明 確 的 證 據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47 下 的 學 絕 非 停 留 在 章 句 訓 詁 吟 哦 朗 誦 之 事 上, 卻 是 具 有 積 極 的 實 踐 精 神 的 他 說 : 智 一 而 不 鑿 者, 故 學 純 而 不 駁 一 而 不 鑿, 則 得 者 精 而 成 者 大 ; 純 而 不 駁, 則 守 者 固 而 行 者 正 是 以 建 大 節, 處 大 變, 斷 大 惑, 紛 然 而 至 而 不 紊, 倏 爾 而 起 而 不 動 以 一 身 而 鎮 天 下, 天 下 與 之 ; 以 一 言 而 率 天 下, 天 下 從 之 此 大 人 君 子 之 為 學, 所 以 安 天 下 也 ( 陵 川 集 卷 19, 辨 微 論 學 ) 郝 經 認 為 大 人 君 子 之 為 學, 求 乎 有 用, 固 以 安 天 下 為 計, 面 對 世 變 時 故 能 建 大 節, 處 大 變, 斷 大 惑, 紛 然 而 至 而 不 紊, 倏 爾 而 起 而 不 動, 並 積 極 負 擔 起 以 一 身 而 鎮 天 下, 天 下 與 之 ; 以 一 言 而 率 天 下, 天 下 從 之 的 使 命 在 元 初 動 亂 危 疑 的 時 局 之 下, 郝 經 透 過 深 切 的 反 省, 對 知 識 份 子 學 的 動 機 和 目 標 的 看 法 尤 具 意 義, 我 們 也 因 而 更 肯 定 他 經 世 濟 民 的 豪 情 壯 志 郝 經 透 過 時 局 反 省 所 歸 結 出 的 學 術 立 場, 也 是 其 從 政 時 的 言 行 準 則, 故 而 其 出 使 南 宋 時 致 書 丞 相 賈 似 道 也 申 明 這 樣 的 立 場, 他 說 : 疐 跋 顛 踣, 水 益 深, 火 益 熱, 坐 視 天 民 之 斃 而 莫 之 援, 所 學 所 志 卒 無 有 用, 貽 天 下 後 世 之 非, 則 僕 之 責 也, 於 執 事 何 有 哉? ( 陵 川 集 卷 37, 與 宋 國 丞 相 書 ), 郝 經 之 所 以 強 調 坐 視 天 民 之 斃 而 莫 之 援, 所 學 所 志 卒 無 有 用, 貽 天 下 後 世 之 非, 則 僕 之 責 也, 義 無 反 顧, 乃 是 因 為 他 一 直 相 信 談 王 道, 議 國 政, 士 大 夫 之 職 也 ( 陵 川 集 卷 24, 上 趙 經 畧 書 ), 由 於 參 與 國 政 致 君 堯 舜 是 知 識 份 子 的 天 職, 所 以 不 論 世 運 興 衰 政 治 隆 污, 仍 應 不 改 初 衷 郝 經 也 將 這 樣 的 看 法, 落 實 在 個 人 操 守 之 中, 所 以 他 南 使 後 雖 連 續 上 書 南 宋 君 臣, 不 見 回 覆, 又 遭 幽 禁 達 十 六 年 之 久 11, 始 終 不 改 其 志, 更 足 見 其 拯 民 於 水 火 之 心 甚 殷, 其 憂 民 之 意 甚 切, 他 有 用 之 學 的 真 意 也 在 此 處 一 覽 無 遺 了 11 郝 經 在 中 統 元 年 以 國 信 使 的 身 分 出 使 南 宋, 欲 消 弭 兵 禍, 但 遭 南 宋 權 臣 所 執, 拘 禁 十 六 年 ( 公 元 1260-1275), 直 到 至 元 十 一 年, 元 丞 相 伯 顏 南 伐, 始 獲 釋, 事 具 見 元 史 本 傳 元 朝 名 臣 事 略 ( 卷 15, 國 信 使 郝 文 忠 公 ), 又 見 黃 繁 光 郝 經 生 平 大 事 記 ( 詳 參 元 初 儒 士 郝 經 的 理 念 及 其 際 遇, 收 入 世 變. 群 體 與 個 人 : 第 一 屆 全 國 歷 史 學 學 術 討 論 會 論 文 集, 台 北 : 臺 大 歷 史 所,1996 年, 頁 109-112)

48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參 學 術 內 涵 前 文 已 經 提 到 郝 經 有 用 之 學 的 看 法, 乃 是 源 自 於 家 學 的 淵 源 與 時 局 的 反 省 而 來 的, 接 下 來 我 們 將 進 一 步 探 討 的 是, 郝 經 如 何 將 此 有 用 之 學 的 觀 點, 落 實 在 學 術 的 繼 承 與 分 判 工 作 上, 藉 以 形 成 自 己 的 思 想 體 系 呢? 清 代 陶 自 悅 曾 為 陵 川 集 作 序 時 說 : 理 性 得 之 江 漢 趙 復, 法 度 得 之 遺 山 元 好 問, 郝 經 與 趙 復 私 交 甚 篤, 並 常 有 書 信 往 返, 此 外, 他 受 教 於 元 好 問, 文 學 上 多 有 表 現, 所 以 後 世 多 以 為 郝 經 透 過 趙 復 繼 承 程 朱 學 脈, 文 學 的 成 績 則 是 直 承 元 好 問 法 度 這 種 說 法, 曾 有 學 者 提 出 質 疑, 並 列 舉 郝 經 迥 異 於 二 程 之 處 12, 然 而, 我 們 也 不 能 否 認 郝 經 曾 依 兩 宋 理 學 的 規 矩, 在 性 命 天 人, 以 及 道 德 經 術 等 方 面 多 有 論 述 的 事 實, 而 他 在 史 學 的 主 張 上, 依 循 朱 熹 的 論 點, 這 是 十 分 明 顯 的 現 象 13, 凡 此 種 種, 都 是 我 們 不 能 忽 略 的 事 實 關 乎 郝 經 學 術 立 場 的 判 定 問 題, 我 們 如 果 試 圖 從 兩 極 化 的 思 維 中 尋 找 真 相, 或 許 就 不 應 該 執 著 於 這 兩 種 觀 點 的 孰 是 孰 非, 相 反 的, 這 兩 極 化 的 評 論 可 能 都 是 事 實 的 情 況 下, 更 應 該 探 討 郝 經 的 基 本 立 場, 才 能 夠 掌 握 真 相 我 們 認 為, 若 以 郝 經 有 用 之 學 為 切 入 點, 應 該 更 能 解 釋 郝 經 的 真 正 用 心, 換 句 話 說, 郝 經 對 兩 宋 理 學 的 繼 承 與 否, 不 在 於 對 某 個 學 派 的 延 續 程 度, 或 者 是 對 某 個 思 想 家 的 認 同 與 否, 他 接 受 或 批 判 的 出 發 點, 當 是 以 該 學 術 是 否 有 用 為 標 準, 再 行 做 一 檢 核 的 工 夫 因 此, 與 其 爭 論 郝 經 是 否 為 程 朱 後 學, 不 如 直 言 他 透 過 繼 承 與 檢 核 前 人 的 學 術 成 果, 結 合 對 時 勢 的 了 解, 發 展 出 屬 於 個 人 的 體 會, 因 而 形 成 一 套 學 術 思 想 體 系 郝 經 的 學 術 規 模 或 許 無 法 與 兩 宋 儒 者 相 侔, 但 歸 結 其 用 心, 乃 是 透 過 內 聖 工 夫 的 重 視, 發 揮 儒 學 所 謂 外 王 的 事 業, 當 然, 這 也 是 郝 經 強 調 為 學 之 重 在 有 用 的 最 初 動 機 如 果 這 個 想 法 還 算 合 理 的 話, 我 們 該 怎 麼 證 明 郝 經 明 確 地 將 有 用 之 學 的 理 念, 落 實 於 個 人 學 術 規 模 的 建 立 過 程 呢? 前 文 我 們 曾 從 家 學 淵 源 和 時 局 反 省, 找 出 有 用 之 學 觀 念 的 形 成 背 景, 其 中 務 實 學 乃 是 有 用 之 學 的 目 標, 因 此, 有 關 實 學 的 內 涵, 當 是 以 有 用 之 學 為 主 導 觀 念 而 加 以 發 展 的 然 而, 兩 宋 儒 者 對 實 學 雖 多 有 討 論, 涵 義 卻 不 盡 相 同, 到 底 郝 經 所 言 之 有 用 之 學 與 實 學 關 係 為 何? 就 是 我 們 特 別 關 心 的 部 分 ; 其 次, 由 於 儒 家 一 向 重 12 查 洪 德 認 為 郝 經 之 學 與 程 氏 之 學 有 以 下 幾 點 是 不 同 的 : 程 氏 之 學 主 敬 與 靜, 郝 經 主 實, 重 世 用 ; 郝 經 重 實 學, 反 對 空 談 心 性 ; 在 易 學 上 對 於 象 數 的 態 度 不 同 ; 關 於 出 處 之 義, 兩 者 主 張 不 同 ; 郝 經 與 程 氏 對 道 統 的 解 釋 也 不 同 ; 對 於 文 學 和 藝 術 的 看 法, 郝 經 與 程 氏 也 是 相 矛 盾 的 等 等 ( 詳 參 郝 經 的 學 術 與 文 藝, 收 入 文 學 遺 產 第 六 期,1997 年, 頁 53-56) 13 王 明 蓀 稱 : 郝 氏 準 朱 子 綱 目 之 義 而 作 新 史, 以 尊 蜀 漢 黜 魏 吳 為 主 其 為 學 本 有 淵 源 ( 程 氏 之 傳 ), 復 求 學 不 輟, 得 朱 子 北 傳 之 道, 慨 然 以 承 理 學 之 統 ; 於 用 力 史 學 之 際, 有 意 無 意 間 即 表 露 無 遺 ( 詳 參 郝 經 之 史 學, 收 入 興 大 歷 史 學 報 創 刊 號,1991 年, 頁 86), 郝 經 作 續 後 漢 書 本 朱 熹 綱 目, 實 乃 欲 灌 注 其 理 學 思 想 於 其 中, 而 成 一 家 之 言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49 視 經 史 的 啟 示, 所 以 歷 代 儒 者 多 在 經 史 上 有 所 發 揮 前 文 已 論, 郝 經 為 學 以 有 用 之 學 的 觀 念 為 去 取 的 標 準, 所 以 接 下 來 我 們 將 把 關 注 點 放 在 他 對 經 史 的 詮 解 上, 了 解 他 如 何 從 經 史 的 解 釋 中, 找 出 一 套 經 世 濟 民 的 法 則 ; 最 後, 在 特 殊 的 時 空 背 景 上, 郝 經 面 對 異 族 的 統 治 政 權 下, 如 何 使 異 族 統 治 者 接 受 中 原 文 化, 首 要 之 務 將 是 承 認 異 族 統 治 的 合 理 性, 並 灌 輸 其 王 道 德 治 的 觀 念, 因 此, 涉 及 用 夏 變 夷 的 考 慮 也 是 其 有 用 之 學 觀 念 下 的 重 要 思 想 內 涵 一 講 究 實 學 金 末 君 昏 臣 庸, 政 出 無 狀, 眼 見 北 方 蒙 古 的 侵 逼, 仍 然 豪 奢 荒 佚, 不 務 邊 防, 故 而 亡 國 之 日 不 遠 14 在 這 種 政 局 之 下, 郝 經 沉 痛 地 指 出 當 時 知 識 份 子 的 醜 態 為 : 近 世 以 來, 夸 毗 者 不 務 實 學, 骫 骳 蕪 穢, 纖 艷 浮 侈, 枵 然 恣 肆, 以 古 為 野, 儌 幸 者 干 祿 詭 獲, 祇 務 速 售 破 碎 綴 緝, 無 復 統 紀 為 正 為 左 ; 穿 鑿 者 窮 奇 索 隱, 嗜 新 歆 異, 臨 深 為 高, 自 以 為 得, 以 訓 傳 為 膚 淺 ; 偽 妄 者 談 天 說 命, 立 聖 遺 世, 動 關 鬼 神, 言 涉 造 化, 以 文 章 為 末 ; 誕 幻 者 朋 扇 異 教, 剽 飾 虛 偽, 欺 世 罔 利, 詭 譎 深 阻, 以 吾 道 為 土 苴, 俾 大 經 淪 棄, 斯 文 委 地 ( 陵 川 集 卷 29, 原 古 錄 序 ) 儒 教 不 興, 實 學 不 彰, 導 致 夸 毗 者 儌 幸 者 穿 鑿 者 偽 妄 者 誕 幻 者 橫 行, 這 是 郝 經 最 不 能 忍 受 的 他 自 述 學 習 過 程 為 自 十 有 六, 始 知 問 學, 世 有 科 舉 之 學, 學 之 無 自 而 入 焉, 蠟 乎 其 無 味 也 ; 有 文 章 之 學, 學 之 無 自 而 入 焉, 蠟 乎 其 無 味 也 ( 陵 川 集 卷 24, 上 紫 陽 先 生 論 學 書 ), 郝 經 所 言 之 學 問 有 味 無 味, 乃 是 取 決 於 所 學 是 否 符 合 其 經 世 目 標, 因 此 如 科 舉 文 章 之 學, 僅 是 為 獵 取 功 名, 干 求 利 祿 之 階, 與 夸 毗 者 儌 幸 者 無 異, 同 樣 是 郝 經 不 肖 一 顧 的 行 為 在 郝 經 的 眼 光 中, 孔 孟 遺 教 當 以 實 學 為 先, 欲 興 實 學, 當 先 由 辯 難 異 端 做 起, 因 此, 他 從 當 時 學 術 駁 雜 的 現 象 說 起 : 實 學 湮 沉 偽 學 張, 四 科 一 併 入 文 章, 詞 源 更 不 窮 西 漢, 詩 律 惟 知 效 晚 唐, 風 雅 義 迷 元 氣 死, 天 人 理 昧 正 心 亡, 14 金 末 的 劉 祈 提 到 當 時 的 情 況 為 : 當 路 者 惟 知 迎 合 其 意, 謹 守 簿 書 而 已, 為 將 者 但 知 奉 承 近 侍, 以 偷 榮 幸 寵, 無 效 死 之 心 ( 歸 潛 志 卷 12, 辨 亡 ), 故 曰 亡 國 之 日 不 遠

50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何 當 倒 換 銀 河 水, 淨 洗 雲 孫 織 錦 裳 ( 陵 川 集 卷 13, 寓 興 ), 郝 經 相 信 元 初 詩 律 惟 知 效 晚 唐 風 雅 義 迷 與 天 人 理 昧 等 現 象, 都 是 造 成 實 學 湮 沉 偽 學 張 的 主 因, 惟 有 申 明 實 學, 辨 明 學 術 之 龐 雜 歧 出, 才 能 做 到 倒 換 銀 河 水, 淨 洗 雲 孫 織 錦 裳 的 境 界 因 此, 郝 經 認 為 知 識 份 子 不 能 專 意 於 實 學, 乃 肇 因 於 將 精 力 窮 盡 於 雜 學, 從 而 惡 性 循 環, 本 末 倒 置 他 說 : 吾 誦 書 學 道 之 士, 試 之 一 職, 則 顛 蹶 而 不 支, 委 之 一 事, 則 仞 撓 而 不 立, 汲 汲 遑 遑, 終 其 身 不 能 免 于 凍 餒, 而 趨 利 附 勢 隕 義 喪 節, 何 也? 事 無 用 之 學 也 蓋 自 佛 老 盛 而 道 之 用 雜, 文 章 工 而 道 之 用 晦, 科 舉 立 而 士 無 自 得 之 學, 道 入 於 無 用 惟 其 無 自 得 也, 故 內 輕 而 外 重 外 重 矣, 曄 乎 其 矅 矣, 侈 於 物 而 衒 於 人 矣, 文 章 之 所 以 工 也 文 章 工 矣, 功 利 急 矣, 義 理 晦 矣, 道 之 所 以 入 於 無 用 也 嗟 乎! 不 耕 鑿 不 蠶 繅 而 衣 食 者, 謂 之 游 食 之 民 ; 不 道 德 不 仁 義 而 文 章 者, 謂 之 逐 末 之 士 ( 陵 川 集 卷 24, 上 紫 陽 先 生 論 學 書 ) 佛 老 文 章 科 舉 之 學 使 儒 道 淪 喪, 知 識 份 子 終 日 蒙 昧 無 得, 由 於 文 章 工 矣, 功 利 急 矣, 義 理 晦 矣, 所 以 學 者 重 外 而 輕 內, 趨 利 附 勢 隕 義 喪 節 者 多 有 之, 郝 經 認 為 這 些 行 為 將 導 致 道 不 能 有 用, 卒 為 無 用 之 學, 故 為 誦 書 學 道 者 所 不 齒 郝 經 又 說 : 山 林 之 士, 往 而 不 返, 槁 其 形, 灰 其 心 朝 市 之 士, 溺 而 不 回, 狃 于 利, 徇 于 欲 文 章 之 士, 華 而 不 實, 工 麗 縟, 炫 辭 令 ( 陵 川 集 卷 19, 厲 志 ), 我 們 認 為, 他 對 山 林 之 士 朝 市 之 士 文 章 之 士 的 批 評, 更 足 以 見 其 實 學 的 傾 向 絕 非 傾 慕 隱 於 山 林 者, 自 鳴 清 高, 或 是 爭 名 逐 利 者, 欺 世 盜 名, 更 不 是 如 工 於 辭 采 者, 取 媚 流 俗 他 的 實 學 觀 點, 乃 是 積 極 參 與 經 世 濟 民 的 大 業, 因 此, 他 所 強 調 學 之 重 在 有 用, 完 全 可 以 在 實 學 的 傾 向 上, 獲 得 應 用 然 而, 郝 經 對 實 學 的 界 定 為 何? 經 由 上 述 的 討 論, 我 們 大 致 可 以 掌 握 郝 經 的 實 學 涵 義, 即 指 經 世 濟 民 的 的 一 套 學 術 內 涵, 然 而, 為 何 郝 經 對 實 學 如 此 重 視? 我 們 還 是 得 從 有 用 之 學 的 觀 念 引 入, 才 能 找 到 答 案 事 實 上, 宋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51 代 以 降, 思 想 家 對 實 學 的 定 義 雖 不 盡 相 同, 但 多 指 從 內 聖 到 外 王 的 一 套 經 世 濟 民 策 略 15,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正 式 符 合 這 樣 的 思 維 方 式, 他 說 : 君 子 誦 書 學 道, 砥 節 礪 行, 其 脩 己 切, 其 植 身 正, 固 其 有 用, 而 不 與 草 木 腐 埃 塵 飛, 安 忍 視 天 民 之 斃 而 莫 之 救 也? 學 而 有 用, 亦 不 脅 肩 諂 笑 于 未 同, 以 求 試 乎 用, 不 以 天 民 為 己 任 而 自 斯 也 夫 有 有 用 之 學, 必 有 可 乘 之 幾 而 後 動, 進 退 雍 容, 必 有 可 觀, 巍 巍 堂 堂, 必 有 可 立, 其 致 君, 其 裕 民, 其 行 己, 其 化 今, 其 傳 後, 必 有 見 諸 天 地 而 不 悖, 質 諸 鬼 神 而 不 疑, 百 世 以 俟 聖 人 而 不 惑 者 ( 陵 川 集 卷 23, 答 馮 文 伯 書 ) 學 問 為 求 其 實, 所 以 應 該 做 到 其 致 君, 其 裕 民, 其 行 己, 其 化 今, 其 傳 後, 必 有 見 諸 天 地 而 不 悖, 質 諸 鬼 神 而 不 疑, 百 世 以 俟 聖 人 而 不 惑 者, 這 不 正 是 儒 家 內 聖 外 王 的 理 想 境 界 嗎? 郝 經 曾 強 調 知 識 份 子 應 重 視 為 己 之 學, 以 求 全 其 才 16, 也 是 期 望 學 者 努 力 朝 向 內 聖 外 王 的 終 極 目 標 前 進, 因 此, 為 求 學 問 之 有 用, 郝 經 的 實 學 就 是 建 立 在 內 聖 外 王 的 基 礎 之 上 郝 經 在 其 論 著 之 中, 結 合 有 用 之 學 的 觀 念, 反 覆 說 明 這 套 內 聖 外 王 的 學 術 立 場 以 經 典 的 詮 釋 為 例, 他 說 : 始 取 六 經 而 讀 之, 雖 亦 無 自 而 入, 而 知 聖 之 學 道 之 用, 二 帝 三 王 致 治 之 具, 在 而 不 亡 也, 真 有 用 之 學 也 ( 陵 川 集 卷 24, 上 紫 陽 先 生 論 學 書 ), 依 郝 經 之 意, 他 開 始 閱 讀 六 經 時 之 所 15 依 照 葛 榮 晉 等 人 的 說 法, 實 學 的 概 念 雖 然 隨 時 代 轉 變 迭 有 新 見, 但 大 都 以 實 體 達 用 之 學 的 立 場 為 主, 他 特 別 歸 納 出 宋 明 理 學 家 的 實 學 想 法 是 : 依 據 儒 家 的 內 聖 外 王 的 原 則, 宋 明 實 學 家 必 須 由 實 體 轉 向 達 用, 將 內 聖 之 實 體 轉 化 為 外 王 之 實 用, 才 能 成 為 真 正 的 聖 人 所 謂 達 用, 在 實 學 家 那 裡, 又 有 兩 層 涵 義 : 一 曰 經 世 之 學, 即 用 於 經 國 濟 民 的 經 世 實 學 ; 二 曰 實 測 之 學, 即 用 於 探 索 自 然 奧 秘 的 自 然 科 學 ( 中 國 實 學 思 想 史, 北 京 : 首 都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1994 年, 頁 4-5) 16 郝 經 曾 謂 : 古 之 學 者 一 而 要, 今 之 學 者 雜 而 偽 一 而 要 也, 故 能 為 己, 而 其 才 所 以 全 也 雜 而 偽 也, 故 不 能 為 己, 而 其 才 所 以 不 全 也 嗟 夫, 學 而 不 能 為 己, 不 能 全 其 才, 尚 何 學 之 貴 也 哉! 見 者 博 而 續 者 厚, 此 才 之 所 以 全 也 ; 見 者 寡 而 蓄 者 鮮, 此 才 之 所 以 不 全 也 ( 陵 川 集 卷 19, 辨 微 論 學 ), 觀 郝 經 之 意, 學 者 應 該 先 確 立 內 聖 外 王 的 目 標, 並 以 此 為 標 準 廣 博 地 學 習, 務 成 有 用 之 學, 才 能 有 益 於 經 世 濟 民 的 事 業

52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以 無 自 而 入, 應 該 是 經 典 無 法 與 心 中 的 理 想 相 契 合, 一 旦 堅 定 立 場, 從 聖 之 學 道 之 用 的 體 會 中, 確 定 經 典 實 為 有 用 之 學 的 重 要 來 源 由 此 可 知, 以 有 用 之 學 為 主 導, 就 可 將 經 典 的 內 涵 轉 化 為 實 學, 才 能 展 開 經 世 濟 民 的 工 作 因 此, 郝 經 基 於 積 極 經 世 的 熱 忱, 形 成 有 用 之 學 的 觀 念, 意 在 經 世 濟 民 的 理 想, 以 此 吸 收 經 典 要 義 評 述 學 說 異 端, 所 以 出 自 於 內 聖 外 王 思 維 的 實 學, 正 與 他 的 想 法 契 合, 所 以 他 十 分 重 視 這 套 淑 世 的 學 問 郝 經 雖 重 實 學, 卻 絕 非 閉 口 不 談 兩 宋 理 學 心 性 天 道 之 說, 但 他 更 將 學 術 的 觸 角 延 伸 到 經 史 諸 子 經 濟 文 集 等 範 疇 之 上, 這 種 現 象, 並 非 顯 示 他 在 知 行 上 的 矛 盾, 而 是 他 認 為 在 主 從 次 序 的 確 認 下, 廣 泛 的 學 習, 是 有 助 於 經 世 致 用 的 目 標 的 17 因 此, 他 對 前 儒 學 術 的 去 取, 並 不 偏 執, 對 道 統 的 詮 釋, 也 有 獨 到 的 看 法 18, 所 以 他 說 : 得 聖 人 之 道 者 則 有 顏 淵 氏, 傳 聖 人 之 道 者 則 有 子 思 氏, 述 聖 人 之 道 者 則 有 孟 軻 氏, 尊 聖 人 之 道 者 則 有 韓 愈 氏, 贊 聖 人 之 道 者 則 有 邵 雍 氏 ( 陵 川 集 卷 34, 順 天 府 孔 子 新 廟 碑 ), 韓 愈 和 邵 雍 等 人, 很 少 見 於 宋 代 理 學 家 的 道 統 名 單 之 內, 但 郝 經 認 為 他 們 都 得 到 聖 人 真 傳 另 外 有 一 段 說 法, 更 加 證 明 他 這 樣 的 觀 點 : 故 擴 充 聖 人 之 道 者 莫 如 孟 軻 氏 尊 聖 人 之 道 者 莫 如 漢 高 帝 存 聖 人 之 道 者 莫 如 文 中 子 立 聖 人 者 莫 如 韓 文 公 宋 興, 歐 蘇 則 為 之 藻 飾, 周 邵 則 為 之 推 明, 司 馬 則 為 之 經 濟, 程 張 則 為 之 究 竟 故 羽 翼 聖 人 之 道 者 莫 如 宋 諸 公 ( 陵 川 集 卷 26, 去 魯 記 ) 文 中, 諸 如 漢 高 帝 王 通 韓 愈 歐 陽 修 蘇 軾 周 敦 頤 邵 雍 司 馬 光 17 事 實 上, 郝 經 接 續 程 朱 理 學 的 討 論 範 疇, 在 心 性 情 理 氣 太 極 氣 命 等 範 疇 都 有 所 發 揮, 但 其 主 要 用 心, 還 是 在 經 世 濟 民 的 實 務 之 上 龔 道 運 曾 以 郝 經 與 許 衡 相 較, 曾 說 : 自 義 理 方 面 言 之, 郝 經 之 祖 述 朱 子, 誠 不 如 許 衡 之 具 體 而 微 惟 郝 經 以 義 理 為 中 心, 而 能 推 廓 廣 大, 匯 通 之 於 文 章 經 術 史 跡 治 道, 於 是 其 於 朱 子 經 學 史 學 之 發 揚, 乃 為 許 衡 所 不 及 故 郝 經 承 於 朱 子 所 開 創 之 局 面, 其 規 模 遂 視 許 衡 為 大 ( 朱 學 論 叢, 台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1985 年, 頁 181) 許 衡 是 否 在 外 王 的 表 現 不 及 郝 經, 姑 且 不 論, 但 我 們 認 為 龔 氏 的 確 說 出 了 郝 經 學 術 特 色 18 郝 經 針 對 道 統 之 傳, 提 出 了 位 傳 與 心 傳 之 說, 他 的 看 法 是 : 道 之 統 一, 其 傳 有 二 焉 尊 而 王, 其 統 在 位, 則 其 位 傳 ; 化 而 聖, 其 統 在 心, 則 以 心 傳 位 傳 者 人, 人 得 之 故 常, 有 在 不 忘 心 傳 者, 非 其 人 則 不 可 得, 是 以 或 絕 或 續, 不 得 而 常 三 代 而 上, 聖 人 在 位, 則 道 以 位 傳, 堯 舜 禹 湯 文 武 周 公 是 已 三 代 而 下, 聖 人 無 位, 則 道 以 心 傳, 孔 子 顏 曾 子 思 孟 子 是 已 ( 陵 川 集 卷 34, 周 子 祠 堂 碑 ), 郝 經 明 確 指 出 道 統 與 治 統 二 分 的 現 象, 其 目 的 在 鼓 勵 知 識 份 子 接 續 往 聖 事 業, 繼 續 為 經 世 濟 民 而 奉 獻 心 力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53 二 程 張 載 等 人, 也 被 郝 經 認 為 得 聖 人 之 傳 而 有 建 樹 者, 由 此 可 知, 他 對 歷 代 儒 者 的 評 價, 不 拘 於 兩 宋 心 性 天 道 之 學, 舉 凡 在 道 德 經 術 等 有 所 貢 獻 者, 都 是 他 學 習 的 對 象 相 反 的, 他 卻 對 終 日 空 談 心 性 的 程 朱 後 學 提 出 批 評, 由 此 更 可 確 定 其 實 學 的 基 本 立 場, 他 的 說 法 是 : 世 之 人 好 高 慕 遠, 以 欺 世 盜 名 未 能 洒 掃 應 對, 而 便 說 性 與 天 道 紊 理 逾 分, 枉 探 速 成, 戕 本 根 壞 倫 類, 示 不 以 常 而 重 為 之 誑, 敗 德 孰 甚 焉! ( 陵 川 集 卷 36, 先 父 行 狀 ), 郝 經 要 求 學 者 從 洒 掃 應 對 開 始 做 起, 便 是 試 圖 矯 正 兩 宋 理 學 空 談 心 性, 導 致 戕 本 根 壞 倫 類 之 弊, 他 所 持 的 理 據, 就 是 一 種 經 世 濟 民 的 實 學 思 維 此 外, 郝 經 從 政 後 的 條 陳 建 議, 也 是 富 有 務 實 的 精 神, 譬 如 元 憲 宗 七 年, 蒙 古 東 西 路 大 軍 南 征 宋 朝, 蒙 哥 汗 自 任 西 路 總 指 揮, 尚 為 藩 王 的 忽 必 烈 則 為 東 路 大 軍 主 帥 郝 經 極 力 勸 阻 忽 必 烈 大 軍 輕 進, 他 的 理 由 是 : 力 無 所 用, 與 無 力 同 ; 勇 無 所 施, 與 不 勇 同 ; 計 不 能 行, 與 無 計 同 泰 山 厭 卵 之 勢, 河 海 濯 熱 之 舉, 擁 遏 頓 滯, 盤 桓 而 不 得 進, 所 謂 強 弩 之 末 不 能 射 魯 縞 者 也 為 今 之 計, 則 宜 救 已 然 之 失, 防 未 然 之 變 而 已 ( 陵 川 集 卷 32, 東 師 議 ) 郝 經 認 為 蒙 古 大 軍 不 宜 在 尚 未 審 慎 規 劃 的 狀 況 下, 冒 險 展 開 軍 事 行 動, 為 說 服 忽 必 烈, 他 務 實 地 分 析 當 時 的 大 勢 : 夫 攻 其 無 備, 出 其 不 意, 而 後 可 以 用 奇 豈 有 連 百 萬 之 眾, 首 尾 萬 餘 里, 六 飛 雷 動, 乘 輿 親 出, 竭 天 下, 倒 四 海, 騰 擲 宇 宙, 軒 豁 天 地, 大 極 於 遐 儌 之 土, 細 窮 於 委 巷 之 民, 撞 其 鐘 而 掩 其 耳, 囓 其 臍 而 蔽 其 目, 如 是 而 用 奇 乎? 是 執 千 金 之 璧 以 投 瓦 石 也, 可 不 惜 哉! 其 初 以 奇 勝 也, 關 隴 江 淮 之 北, 平 原 曠 野 之 多, 而 吾 長 於 騎, 故 所 向 不 能 禦 兵 鋒 新 銳, 民 物 稠 夥, 擁 而 擠 之, 郡 邑 自 潰, 而 吾 長 於 攻, 故 所 擊 無 不 破 是 以 用 其 奇 而 驟 勝 今 限 以 大 山 深 谷, 阨 以 重 險 薦 阻, 迂 以 危 途 繚 逕, 我 之 乘 險 以 用 奇 則 難, 彼 之 因 險 以 制 奇 則 易 ( 陵 川 集 卷 32, 東 師 議 )

54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郝 經 明 確 指 出 元 初 蒙 古 軍 屢 次 獲 勝 的 原 因 是 關 隴 江 淮 之 北, 平 原 曠 野 之 多, 而 吾 長 於 騎, 故 所 向 不 能 禦 兵 鋒 新 銳, 民 物 稠 夥, 擁 而 擠 之, 郡 邑 自 潰, 而 吾 長 於 攻, 故 所 擊 無 不 破 是 以 用 其 奇 而 驟 勝, 南 方 大 山 深 谷 阨 以 重 險 薦 阻, 迂 以 危 途 繚 逕, 所 以 不 能 出 奇 制 勝 歷 史 證 明 了 郝 經 的 顧 慮 是 對 的, 元 憲 宗 九 年, 蒙 哥 汗 死 於 合 州, 就 是 因 為 沒 有 周 詳 的 計 劃 所 致, 郝 經 盱 衡 時 勢, 實 事 求 是, 故 得 以 時 時 為 忽 必 烈 提 供 許 多 善 言 良 策, 我 們 相 信, 這 是 與 他 務 實 學 的 態 度 有 著 十 分 密 切 的 關 係 二 經 史 互 參 早 在 先 秦 時 期, 孔 孟 所 示 範 的 就 是 一 種 法 先 王 的 學 術 立 場, 他 們 從 經 史 的 詮 釋 之 中, 尋 找 一 些 足 為 典 範 的 言 論 史 實 觀 念, 以 作 為 儒 家 學 說 的 佐 證 後 世 儒 者 便 動 輒 徵 引 經 典 的 微 言 大 義, 並 配 合 古 聖 先 王 遺 事 為 例, 驗 諸 孔 孟 之 說, 加 強 自 己 的 學 術 觀 點, 因 此, 經 典 史 籍 的 詮 釋 工 作, 幾 乎 是 所 有 儒 者 繼 承 或 發 展 前 人 學 說 的 必 要 途 徑 郝 經 對 經 史 詮 釋 的 工 作, 十 分 用 心, 並 進 一 步 提 出 經 史 無 分 經 史 互 參 的 觀 念 事 實 上, 經 史 合 一 的 觀 念, 兩 宋 時 期 的 學 者 已 多 有 言 及 19, 晚 於 郝 氏 的 元 初 儒 者 劉 因 也 有 類 似 的 看 法, 可 能 就 是 受 其 影 響 20, 但 郝 經 則 從 古 無 經 史 之 分 開 始, 解 釋 經 史 互 參 的 必 要 性, 並 提 出 詳 細 的 論 證, 他 說 : 孔 子 定 六 經, 而 經 之 名 始 立, 未 始 有 史 之 分 也, 六 經 自 有 史 耳 故 易, 即 史 之 理 也 ; 書, 史 之 辭 也 ; 詩, 史 之 政 也 ; 春 秋, 史 之 斷 也 ; 禮 樂, 經 緯 於 其 間 矣, 何 有 於 異 哉? 至 馬 遷 父 子 為 史 記, 而 經 史 始 分 矣 其 後 遂 有 經 學 有 史 學, 學 者 始 二 矣 ( 陵 川 集 卷 19, 經 史 ) 19 譬 如 呂 祖 謙 曾 謂 : 看 詩 即 是 史 史 乃 是 事 實, 如 詩 甚 是 有 精 神, 抑 揚 高 下, 吟 詠 諷 道, 當 時 事 情, 可 想 而 知 ( 東 萊 呂 太 史 集 卷 5), 便 是 一 種 經 史 合 一 的 觀 點 20 元 儒 劉 因 曾 謂 : 學 史 亦 有 次 第 古 無 經 史 之 分, 詩 書 春 秋 皆 史 也 因 聖 人 刪 定 筆 削, 立 大 經 大 典, 即 為 經 也 ( 靜 修 先 生 文 集 卷 1, 敘 學 ), 譬 如 他 對 春 秋 的 詮 釋 可 知 其 對 經 史 的 觀 點, 也 與 郝 經 一 樣, 同 出 自 於 為 學 之 用 ( 靜 修 先 生 文 集 卷 1) 的 考 慮, 再 加 上 兩 人 同 鄉, 劉 氏 小 郝 經 20 歲, 故 稱 可 能 受 其 影 響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55 他 明 確 道 出 古 代 經 史 無 分 的 現 象, 乃 是 由 於 經 典 原 是 歸 納 史 實 後 的 結 果, 所 以 不 管 是 史 之 理 史 之 辭 史 之 政 史 之 斷, 都 是 聖 人 從 歷 史 的 教 訓 中, 匯 集 而 成 的 真 理 這 些 真 理, 依 實 際 的 內 容 歸 納 之 後, 才 有 易 詩 書 春 秋 之 別, 至 於 史 冊 本 身, 則 毋 須 再 分, 直 到 司 馬 遷 作 史 記, 經 史 方 才 二 分, 後 世 才 有 經 學 史 學 之 名 然 而, 郝 經 的 主 張 是 經 史 不 應 二 分, 而 且 應 該 相 互 參 酌, 他 的 觀 點 是 : 經 史 而 既 分 矣, 聖 人 不 作, 不 可 復 合 也 第 以 昔 之 經, 而 律 今 之 史 可 也 ; 以 今 之 史, 而 正 於 經 可 也 若 乃 治 經 而 不 治 史, 則 知 理 而 不 知 跡 ; 治 史 而 不 治 經, 則 知 跡 而 不 知 理 茍 能 一 之, 無 害 於 分 也 ( 陵 川 集 卷 19, 經 史 ) 郝 經 強 調 經 和 史 是 理 與 跡 的 關 係, 故 以 經 可 以 律 史, 史 則 可 證 驗 經 中 的 道 理, 後 世 雖 然 將 經 史 二 分, 但 如 能 遵 守 這 樣 的 原 則, 就 茍 能 一 之, 無 害 於 分 也 然 而, 經 典 為 何 提 供 理 呢? 我 們 可 以 從 郝 經 對 經 典 的 詮 釋 中 得 知, 他 曾 說 : 聖 人 定 四 經, 萬 世 扶 人 極, 率 經 以 事 天, 非 聖 即 為 賢, 人 事 乃 天 道, 大 經 即 天 言, 下 學 上 達 理, 捷 徑 餘 無 先 ( 陵 川 集 卷 2, 寓 興 ), 所 謂 人 事 乃 天 道, 大 經 即 天 言, 故 而 聖 人 手 定 四 經, 就 是 為 了 萬 世 扶 人 極, 他 在 講 述 易 時, 就 完 全 遵 循 這 樣 的 思 考 路 線, 他 說 : 於 是 眾 人 之 中 有 聖 人 焉, 曰 吾 民 之 性 甚 善, 而 其 智 甚 靈 也, 是 不 可 與 草 木 並 朽 而 無 知 焉 乃 盡 己 之 心, 推 而 盡 天 下 之 心, 假 天 地 萬 物, 畫 而 為 卦, 以 垂 道 之 統, 明 夫 所 以 主 之 者, 至 矣 盡 矣, 不 可 以 復 加 矣 眾 人 之 中 又 有 聖 人 焉, 曰 吾 民 之 情 甚 易 遷, 而 其 智 甚 易 變 也, 不 可 與 草 木 並 變 而 同 盡 乃 盡 己 之 心, 推 而 盡 天 下 之 心, 引 而 信 之, 以 盡 天 下 之 變, 而 重 其 卦, 明 夫 雖 變 而 主 焉 者 在 也, 至 矣 盡 矣, 不

56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可 以 復 加 矣 眾 人 之 中 又 有 聖 人 焉, 曰 吾 民 之 欲 甚 大, 而 其 惡 甚 易 長 也, 懼 其 淪 於 非 類 而 不 返 也 乃 盡 己 之 心, 推 而 盡 天 下 之 心, 而 作 爻 象 彖 繫 之 辭, 發 理 形 象 數 之 幾, 命 性 心 跡 之 本, 以 明 夫 吉 凶 消 長 之 道, 進 退 存 亡 之 理, 而 垂 教 焉, 使 不 失 其 所 主, 而 至 幽 者 顯, 至 神 者 著, 煥 乎 日 月 之 正 中 而 弗 昃 也, 於 是 而 始 成 夫 易 ( 陵 川 集 卷 18, 五 經 論 易 ) 上 述 引 文 中, 郝 經 認 為 易 乃 因 聖 人 察 覺 人 民 性 善 智 靈 不 可 無 知 情 遷 智 變 不 可 無 主 欲 大 惡 長 不 可 淪 於 非 類, 故 盡 己 推 而 盡 天 下 之 心, 作 卦 爻 象 彖 繫 等 辭, 其 目 的 在 於 明 夫 吉 凶 消 長 之 道, 進 退 存 亡 之 理, 而 垂 教 焉, 為 人 們 在 多 變 的 局 勢 中, 歸 納 出 一 套 進 退 應 對 之 道 除 此 之 外, 郝 經 認 為 經 典 也 具 有 致 治 的 功 能, 以 詩 為 例, 他 說 : 昔 者 聖 人 懼 民 情 之 塞 而 弗 通 也, 於 是 乎 觀 乎 詩 己 不 能 盡 而 託 之 於 人, 人 不 能 盡 而 託 之 於 物, 物 不 能 盡 而 歸 之 於 天 上 焉 公 卿 大 夫, 下 焉 新 翁 笱 婦, 有 所 感 而 必 有 所 作, 君 而 知 之, 天 下 之 情 無 不 通 矣 故 致 治 之 君, 觀 乎 人 情 也 必 於 此 乎 取 之 此 文 武 周 召 之 所 以 治, 宣 王 之 所 以 中 興, 厲 之 奔, 幽 之 死, 平 桓 之 所 以 失 政 至 矣 哉! 詩 之 於 王 政 如 是 之 切 也, 於 人 情 如 是 之 通 也, 於 治 亂 如 是 之 較 且 明 也 故 有 國 君 人 者, 不 可 以 不 讀 詩 ( 陵 川 集 卷 18, 五 經 論 詩 )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57 郝 經 相 信 詩 有 疏 通 民 情 的 效 果, 建 國 君 民 者, 都 要 從 詩 的 內 容 體 會 人 民 的 需 求, 進 而 規 劃 施 政 的 方 針, 他 所 謂 故 致 治 之 君, 觀 乎 人 情 也 必 於 此 乎 取 之, 就 是 強 調 有 志 於 經 世 濟 民 者, 應 該 從 詩 中 結 合 歷 史 的 教 訓, 掌 握 治 亂 興 衰 的 道 理, 方 可 有 所 補 益 從 上 述 的 討 論 中, 我 們 可 以 大 致 掌 握 郝 經 詮 釋 經 典 的 用 心 他 不 僅 認 為 經 典 對 人 生 的 啟 示 頗 大, 更 重 要 的, 他 強 調 了 經 典 對 治 道 的 實 質 效 益, 此 兩 者 足 證 他 的 有 用 之 學 觀 點, 正 在 經 典 的 詮 釋 工 作 中, 獲 得 具 體 的 落 實 所 以 他 說 : 六 經 具 述 王 道, 而 詩 書 春 秋 皆 本 乎 史 王 者 之 跡 備 乎 詩, 而 廢 興 之 端 明 ; 王 者 之 事 備 乎 書, 而 善 惡 之 理 著 ; 王 者 之 政 備 乎 春 秋, 而 褒 貶 之 義 見 聖 人 皆 因 其 國 史 之 舊 而 加 修 之, 為 之 刪 定 筆 削, 創 法 立 制, 而 王 道 盡 矣 ( 陵 川 集 卷 28, 一 王 雅 序 ) 這 段 引 文 中, 郝 經 認 為 六 經 皆 是 在 史 實 中 歸 納 出 古 聖 先 王 之 道, 後 世 可 從 詩 書 春 秋 等 經 典 內, 學 習 聖 王 的 嘉 言 善 政, 作 為 廢 興 善 惡 褒 貶 的 判 斷 依 據 此 外, 由 於 經 典 常 取 資 於 史 料, 所 以 他 也 肯 定 聖 人 對 史 籍 的 整 理 用 心, 實 乃 為 創 法 立 制, 而 王 道 盡 矣, 故 而 後 世 作 史 者, 應 秉 持 聖 人 求 治 之 初 衷, 務 求 以 跡 證 諸 理, 以 理 驗 諸 跡, 黽 勉 從 事, 為 經 世 濟 民 的 目 標 而 努 力 這 種 思 想, 我 們 也 可 從 郝 經 傳 世 之 作 續 後 漢 書 的 寫 作 動 機, 略 窺 一 二 : 奮 昭 烈 之 幽 光 揭 孔 明 之 盛 心 袪 曹 丕 之 鬼 域 破 懿 昭 之 城 府 明 道 術 闢 異 端 辨 姦 邪 表 風 亮 甄 義 烈 核 正 偽 曲 折 隱 奧 傳 之 義 理 徵 之 典 則 而 原 於 道 德 推 本 六 經 之 初 苴 補 三 史 之 後 千 載 之 蔽 一 旦 廓 然 矣!( 陵 川 集 卷 29, 續 後 漢 書 序 )

58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引 文 可 見 郝 經 撰 續 後 漢 書 非 僅 為 著 書 立 說, 他 實 懷 抱 著 曲 折 隱 奧 傳 之 義 理 徵 之 典 則 而 原 於 道 德 推 本 六 經 之 初 苴 補 三 史 之 後 的 理 想, 這 種 做 法 就 是 透 過 經 史 互 參 的 論 證 過 程, 提 出 理 跡 的 相 對 命 題, 藉 以 作 為 經 史 互 參 之 說 的 詮 解 方 式 然 而, 郝 經 並 非 將 其 僅 設 定 為 學 術 的 範 疇 而 已, 基 於 為 學 求 有 用 的 立 場, 他 更 將 這 樣 的 說 法 用 來 解 釋 時 局 提 出 建 言, 特 別 是 當 時 宋 元 對 峙 的 情 勢 之 下, 我 們 認 為 郝 經 將 理 跡 的 命 題, 轉 化 為 理 勢 的 分 析 了, 其 分 析 天 下 大 勢, 常 具 卓 識 以 出 使 南 宋 為 例, 他 對 宋 帝 的 說 法 是 : 夫 天 下 有 定 理 而 無 定 勢 聖 人 馭 天 下 之 大 柄, 本 夫 理 而 審 夫 勢, 不 執 於 一, 不 失 於 一, 而 惟 理 是 適 是 以 舉 而 措 之, 成 天 下 之 事 業 以 天 下 之 至 靜, 應 天 下 之 至 動 ; 以 天 下 之 至 常, 應 天 下 之 至 變 ; 以 天 下 之 至 無 為, 而 為 天 下 之 至 有 為 勢 莫 能 定, 而 理 無 不 定 推 理 而 行, 握 符 持 要, 以 應 夫 勢, 天 下 無 不 定 也 賈 誼 有 言 : 湯 武 之 定 取 舍 審, 而 秦 王 之 定 取 舍 不 審 審 者 何? 審 夫 勢 也 ; 定 者 何? 定 夫 理 也 ; 取 舍 者 何? 理 勢 之 間 也 見 夫 勢 必 求 夫 理, 輕 重 可 否, 不 相 違 戾, 而 後 權 得 而 處 之 定 ( 陵 川 集 卷 39, 上 宋 主 陳 請 歸 國 萬 言 書 ) 郝 經 告 訴 宋 帝 天 下 大 勢 變 化 莫 測, 唯 有 依 理 而 行, 才 是 不 變 的 法 則, 所 以 他 說 : 本 夫 理 而 審 夫 勢, 不 執 於 一, 不 失 於 一, 而 惟 理 是 適, 原 因 在 於 勢 莫 能 定, 而 理 無 不 定, 所 以 他 勸 宋 帝 仿 效 聖 人 之 法, 推 理 而 行, 握 符 持 要, 以 應 夫 勢, 天 下 無 不 定 也, 在 理 勢 之 間 有 所 取 捨 這 種 以 理 為 主 的 觀 念, 顯 然 是 從 經 史 詮 釋 時 的 理 跡 命 題 衍 生 出 來 的, 聖 人 以 經 律 史, 以 史 證 經 的 做 法, 正 如 同 審 勢 定 理 以 理 御 勢 的 取 捨 權 衡, 國 家 之 長 治 久 安, 非 此 不 可 郝 經 特 別 強 調 理 與 勢 觀 念, 乃 是 出 自 於 時 局 的 考 慮, 他 有 感 於 時 勢 變 化 甚 大, 改 朝 換 代 之 間, 聖 明 之 君 應 該 秉 持 理 以 順 夫 勢, 為 人 民 謀 取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59 更 大 的 幸 福, 這 種 順 應 政 局 變 化 的 理, 就 是 儒 家 的 倫 理 道 德 價 值 標 準 他 曾 說 : 觀 君 子 之 所 養, 不 于 常 于 其 變, 變 于 外 而 不 變 于 內 者, 養 焉 者 也, 變 于 外 而 內 亦 變 焉 者, 無 所 養 者 也 天 命 我 以 德 執 之, 不 回 守 之, 不 易 養 之, 無 害 而 已 矣, 我 何 加 損 焉? 又 何 榮 落 得 喪 之 足 變 於 其 間 哉? 故 君 子 無 變 非 無 變 也, 變 在 物 而 不 在 我 也 ( 陵 川 集 卷 30, 送 鄉 先 生 宋 君 還 燕 序 ) 郝 經 所 謂 變 于 外 而 不 變 于 內 者, 乃 君 子 宜 所 養 之 處, 天 命 我 以 德 即 是 君 子 所 應 養 護 之 者, 於 是, 儘 管 外 在 環 境 事 物 不 斷 變 化, 君 子 仍 堅 守 不 變 的 原 則 我 們 如 果 仔 細 推 敲, 從 變 中 求 其 不 變, 不 回 守 之, 不 易 養 之, 以 求 養 護 其 天 賦 之 德, 因 此, 所 謂 不 變 者 不 就 是 理 嗎? 變 於 物 者 不 就 是 勢 ( 即 跡 ) 嗎? 郝 經 基 於 這 樣 的 認 識, 入 仕 元 廷, 以 求 其 為 學 之 有 用, 更 希 望 因 而 影 響 當 時 的 統 治 者 與 知 識 份 子, 一 起 投 入 經 世 濟 民 的 大 事 業 之 中 三 用 夏 變 夷 蒙 古 入 主 中 國 之 前, 中 原 大 地 已 經 長 期 在 異 族 的 統 治 之 下, 因 此 北 方 的 知 識 份 子 對 統 治 者 施 政 良 窳 的 關 心, 遠 比 夷 夏 與 否 的 民 族 意 識 強 調, 更 為 重 視 然 而, 在 這 樣 歷 史 條 件 之 下, 儒 者 將 內 聖 外 王 的 理 想 付 諸 實 踐 的 過 程 中, 仍 然 必 須 面 對 夷 夏 之 辨 的 質 疑, 所 以 論 證 古 來 夷 夏 之 辨 的 不 同 立 場, 將 是 元 初 儒 者 欲 發 揮 其 政 治 才 能 的 第 一 步 工 作 再 者, 蒙 古 族 原 本 有 外 中 國 內 北 國 的 觀 念 21, 其 征 服 漢 地, 不 過 是 為 了 擄 掠 財 富 而 已, 並 無 長 期 統 治 的 打 算, 所 以 亡 金 初 期 恣 意 燒 殺 破 壞, 鐵 騎 橫 越 之 處, 除 了 屍 骸 遍 野 之 外, 古 蹟 文 物 庠 序 學 校 也 成 為 一 片 廢 墟 22, 這 都 是 郝 經 等 知 識 份 子 痛 心 疾 首, 而 力 求 改 變 的 現 象 21 元 末 明 初 學 者 葉 子 奇 中 曾 言 : 元 朝 自 混 一 以 來, 大 抵 皆 內 北 國 而 外 中 國, 內 北 人 而 外 南 人 以 致 深 閉 固 拒, 曲 為 防 護, 自 以 為 得 親 疏 之 道, 是 以 王 澤 之 施 少 及 於 南, 滲 漉 之 恩, 悉 歸 於 北 ( 草 木 子, 台 北 : 商 務 印 書 館,1974 年 ) 22 金 末 元 初 各 地 廟 學 多 遭 破 壞, 王 惲 稱 : 遷 革 以 來, 神 棲 碑 屋 幸 脫 燬 燼, 然 歲 年 綿 邈, 人 跡 罕 至, 浸 淫 于 壤 聚 草 棘 而 宅 狐 狸, 蓋 有 年 于 茲 ( 秋 澗 先 生 大 全 集 卷 53, 解 州 聞 喜 縣

60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郝 經 等 人 為 解 決 異 族 統 治 的 合 法 性 問 題, 並 藉 由 儒 學 的 宣 傳 介 紹, 希 望 新 興 的 統 治 勢 力 能 在 儒 教 的 引 導 之 下, 為 長 久 經 歷 苦 難 的 廣 大 人 民, 帶 來 一 個 安 和 樂 利 的 新 生 活, 此 即 郝 經 為 學 求 有 用 的 目 標 為 達 到 此 目 標, 首 先, 郝 經 必 須 先 肯 定 異 族 統 治 有 其 合 法 的 依 據, 那 就 是 行 王 道 興 德 治, 他 說 : 雖 然, 天 無 必 與, 惟 善 是 與 ; 民 無 必 從, 惟 德 之 從 中 國 而 既 亡 矣, 豈 必 中 國 之 人 而 後 善 治 哉? 聖 人 有 云, 夷 而 進 於 中 國, 則 中 國 之 茍 有 善 者, 與 之 可 也, 從 之 可 也, 何 有 於 中 國 於 夷? 故 苻 秦 三 十 年 而 天 下 稱 治, 元 魏 數 世 而 四 海 幾 平, 晉 能 取 呉 而 不 能 遂 守, 隋 能 混 一 而 不 能 再 世 以 是 知 天 下 之 所 與, 不 在 於 地 而 在 於 人, 不 在 於 人 而 在 於 道, 不 在 於 道 而 在 於 必 行 力 為 之 而 已 矣 ( 陵 川 集 卷 19, 辨 微 論 -- 時 務 ) 郝 經 一 段 天 無 必 與, 惟 善 是 與 ; 民 無 必 從, 惟 德 之 從 的 話 道 出 元 初 儒 者 的 共 同 心 聲, 天 之 所 與 民 之 所 從 者, 必 以 為 善 行 德 為 目 標, 無 分 是 夷 是 夏, 故 胡 人 符 氏 行 善 政 而 天 下 稱 治, 拓 拔 元 魏 用 德 治 而 四 海 幾 平, 反 觀 晉 隋 兩 代, 窮 奢 極 慾, 魚 肉 百 姓, 終 而 國 祚 不 永, 天 下 易 主 因 此, 郝 經 認 為 中 國 而 既 亡 矣, 豈 必 中 國 之 人 而 後 善 治 哉? 聖 人 有 云, 夷 而 進 於 中 國, 則 中 國 之 茍 有 善 者, 與 之 可 也, 從 之 可 也, 何 有 於 中 國 於 夷?, 此 乃 審 時 度 勢, 又 見 世 祖 愛 養 中 國, 寬 仁 愛 人, 樂 賢 下 士, 甚 得 夷 夏 之 心, 有 漢 唐 英 主 之 風 ( 陵 川 集 卷 38, 復 與 宋 丞 相 論 本 朝 兵 亂 書 ), 所 以 更 肯 定 朝 代 更 迭, 異 族 統 治 的 正 當 性, 但 其 真 正 用 心, 還 是 希 望 統 治 者 仿 效 前 代 善 舉, 以 天 下 百 姓 為 念 其 次, 勸 導 元 廷 統 治 者 重 漢 法 興 儒 教 郝 經 與 其 他 元 初 的 儒 臣 一 樣, 積 極 引 介 儒 學 教 化, 並 在 政 務 上 強 調 推 行 漢 法 的 重 要 性 23, 事 實 上, 元 世 祖 漢 化 程 度 重 修 廟 學 碑 銘 ), 另 外, 胡 祇 遹 亦 曰 : 廟 學 火 于 兵, 草 莽 瓦 礫 將 七 十 年 ( 紫 山 大 全 集 卷 9, 欒 城 縣 學 記 ), 都 是 明 證 23 譬 如 許 衡 也 告 訴 世 祖 : 考 之 前 代, 地 方 奄 有 中 夏, 必 行 漢 法 可 以 長 久, 故 後 魏 遼 金 能 用 漢 法, 歷 年 最 多, 其 他 不 能 實 用 漢 法 皆 亂 亡 相 繼, 史 冊 具 載, 昭 昭 可 見 也, 原 因 在 於 國 朝 仍 處 遠 漢, 無 事 論 此, 必 如 今 日 形 勢, 非 用 漢 法 不 可 也 陸 行 資 車, 水 行 資 舟, 反 之, 則 必 不 能 行 幽 燕 以 北, 服 食 宜 涼 ; 蜀 漢 以 南, 服 食 宜 熱, 反 之, 則 必 有 變 異, 以 是 論 之, 國 家 當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61 已 然 很 深, 他 對 儒 者 的 態 度 也 較 先 前 的 統 治 者 更 為 親 近 信 用, 所 以 我 們 可 從 史 料 窺 得 元 初 君 臣 廷 對 時, 常 表 現 出 積 極 經 世 濟 民 的 熱 忱 然 而, 蒙 古 草 原 時 期 部 落 傳 統 的 長 久 影 響 24, 元 帝 重 實 用 好 大 喜 功 之 心 不 減, 再 加 上 李 壇 之 亂 後 猜 忌 漢 人, 且 與 色 目 人 的 政 治 角 力 等 因 素 25, 都 使 儒 臣 們 推 動 漢 法 治 國 的 理 想 難 以 落 實 郝 經 雖 然 並 未 涉 入 複 雜 的 政 治 鬥 爭 之 中, 但 他 對 漢 法 的 推 動 工 作, 採 取 了 較 為 迂 迴 有 彈 性 的 策 略, 他 說 : 自 金 源 以 來, 綱 紀 禮 義, 文 物 典 章, 皆 以 墜 沒, 其 緒 餘 土 苴, 萬 億 之 能 一 存 若 不 大 為 振 澡, 與 天 下 更 始, 以 國 朝 之 成 法, 援 唐 宋 之 故 典, 參 遼 金 之 遺 制, 設 官 分 職, 立 政 安 民, 成 一 王 法 ( 陵 川 集 卷 32, 立 政 議 ) 他 告 訴 世 祖 在 立 法 定 制 時, 當 以 蒙 古 本 俗 為 基 礎, 參 酌 唐 宋 故 儀, 遼 金 遺 制, 有 所 損 益, 以 切 實 用, 方 可 成 一 王 法 此 舉 不 單 以 漢 法 為 尊, 並 能 參 用 蒙 古 法 與 前 代 遺 緒, 顯 然 較 易 獲 得 蒙 古 統 治 階 層 的 認 同, 然 而, 觀 察 他 所 提 出 的 條 陳 奏 議, 仍 是 以 漢 法 為 主, 也 不 違 儒 教 規 範 除 此 之 外, 他 也 透 過 前 朝 史 實 的 討 論, 證 明 行 漢 法 的 必 要 性 : 昔 元 魏 始 有 代 地, 便 參 用 漢 法 至 孝 文 遷 都 洛 陽, 一 以 漢 法 為 政, 典 章 制 度 燦 然 與 前 代 比 隆, 至 今 天 下 稱 為 賢 君 ( 陵 川 集 卷 32, 立 政 議 ) 行 漢 法 無 疑 也 ( 魯 齋 遺 書 卷 7, 時 務 五 事 ), 他 與 郝 經 一 樣, 積 極 宣 傳 並 推 動 行 漢 法 24 譬 如 投 下 根 腳 選 汗 制 度 等, 都 是 元 廷 保 留 草 原 時 期 的 封 建 制 度, 使 宗 室 功 臣 皆 可 世 代 享 受 特 權 的 做 法, 詳 見 洪 金 富 從 投 下 分 封 制 度 看 元 朝 政 權 的 性 質 ( 中 央 研 究 院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集 刊 第 58 本 第 4 分,1987 年, 頁 843-907); 姚 從 吾 說 蒙 古 秘 史 中 的 推 選 可 汗 與 選 立 太 子 ( 姚 從 吾 先 生 全 集 ( 五 )- 遼 金 元 史 論 文 ( 上 ), 台 北 : 正 中 書 局,1981 年, 頁 263-304) 等 論 文 25 陳 垣 曾 說 : 當 是 時, 百 漢 人 之 言, 不 如 一 西 域 人 之 言, 一 西 域 人 儒 者 之 言, 不 如 一 西 域 人 釋 者 之 言 之 尤 為 有 力, 而 得 國 主 之 信 用 也 ( 元 西 域 人 華 化 考,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62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蓋 金 有 天 下, 席 遼 宋 之 盛, 用 夏 變 夷, 擁 八 州 而 征 南 海, 威 既 外 振, 政 亦 內 修, 立 國 圖 強, 徙 都 定 鼎 至 大 定 間, 南 北 盟 誓 既 定, 好 聘 往 來, 甲 兵 不 試, 四 鄙 不 警, 天 下 晏 然, 大 禮 盛 典 于 是 具 舉 泰 和 中, 律 書 始 成, 凡 在 官 者, 一 以 新 從 事, 國 無 弊 政, 亦 無 冤 民, 燦 燦 一 代 之 典, 與 唐 宋 比 隆 ( 陵 川 集 卷 30, 刪 注 刑 統 賦 序 ) 北 魏 孝 文 帝 以 漢 法 施 政, 天 下 稱 頌 賢 君 ; 金 能 用 夏 變 夷, 故 燦 燦 一 代 之 典, 與 唐 宋 比 隆, 他 期 望 世 祖 在 攻 城 掠 地 之 後, 為 長 治 久 安 計, 能 仿 效 前 朝 故 實, 在 施 政 上 依 循 漢 法 規 模, 他 在 立 政 議 這 篇 奏 章 是 這 樣 說 的 : 國 家 光 有 天 下, 錦 歷 四 紀, 恢 拓 疆 宇, 古 莫 與 京 惜 乎 攻 取 之 計 甚 切, 而 修 完 之 功 弗 逮, 天 下 之 器 日 益 敝, 而 生 民 日 益 憊 也 蓋 其 幾 一 失, 而 其 弊 遂 成 出 下 燕 雲, 奄 有 河 朔, 便 當 創 法 立 制, 而 不 為 既 並 西 域, 滅 金 源, 蹂 荊 襄, 國 勢 大 張, 兵 力 崛 阜, 民 物 稠 夥, 大 有 為 之 時 也 茍 於 是 時 正 紀 綱, 立 法 度, 改 元 建 號, 比 隆 前 代, 使 天 下 一 新, 漢 唐 之 舉 也 而 不 為 於 是 法 度 廢 則 綱 紀 亡, 官 制 廢 則 政 事 亡, 都 邑 廢 則 宮 室 亡, 學 校 廢 則 人 材 亡, 廉 恥 廢 則 風 俗 亡, 紀 律 廢 則 軍 政 亡, 守 令 廢 則 民 政 亡, 財 賦 廢 則 國 用 亡, 天 下 之 器 雖 存, 而 其 實 則 無 有 ( 陵 川 集 卷 32, 立 政 議 ) 2000 年, 頁 29), 由 此 可 見 漢 人 不 如 色 目 人 地 位 顯 赫, 儒 者 的 政 治 地 位, 更 低 於 釋 者, 當 時 儒 者 政 治 處 境 十 分 惡 劣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63 他 歷 數 蒙 古 崛 起 之 後, 重 視 武 勇, 但 文 治 多 缺, 此 即 所 謂 攻 取 之 計 甚 切, 而 修 完 之 功 弗 逮, 導 致 法 度 官 制 都 邑 學 校 廉 恥 紀 律 守 令 財 賦 壞 亂, 實 乃 取 亂 之 癥 也 所 以 郝 經 建 議 世 祖 正 紀 綱, 立 法 度, 改 元 建 號, 比 隆 前 代, 使 天 下 一 新, 漢 唐 之 舉 也, 我 們 可 以 從 他 所 奏 便 宜 新 政 十 六 條 中, 諸 如 置 省 部 以 一 紀 綱 建 監 司 以 治 諸 侯 行 寬 政 以 結 人 心 罷 冗 官 以 寬 民 力 定 儲 貳 以 塞 亂 階 等 項, 都 是 基 於 推 行 漢 法 以 求 長 治 久 安 的 考 慮 平 心 而 論, 郝 經 用 夏 變 夷 的 思 考 方 式, 除 了 確 立 了 元 代 統 治 的 合 法 性 外, 更 重 要 的, 儒 者 不 斷 宣 傳 德 治 觀 念 之 舉, 影 響 所 及, 的 確 使 元 帝 逐 步 認 同 儒 家 的 政 治 理 想 我 們 認 為, 郝 經 的 建 議 對 蒙 古 草 原 傳 統 的 轉 變 深 具 啟 迪 作 用, 他 期 望 統 治 者 自 許 為 天 下 之 主, 不 限 中 表, 不 為 鄙 外, 不 心 乎 南 北, 心 乎 生 民 ( 陵 川 集 卷 37, 上 宋 主 請 區 處 書 ), 故 應 放 大 格 局, 培 養 治 理 天 下 的 雄 心, 不 偏 於 北 方 故 土, 而 應 有 長 期 規 劃 的 打 算, 所 以 他 認 為 : 夫 紀 綱 禮 義 者, 天 下 之 元 氣 也 ; 文 物 典 章 者, 天 下 之 命 脈 也 非 是 則 天 下 之 器 不 能 安 小 廢 則 小 壞, 大 廢 則 大 壞 小 為 之 修 完 則 小 康, 大 為 之 修 完 則 太 平 固 有 志 於 天 下 者, 必 為 之 修 而 不 棄 也 ( 陵 川 集 卷 32, 立 政 議 ) 郝 經 認 為 天 下, 一 大 器 也 用 之 久 則 必 敝 窳 殘 缺, 甚 則 至 於 破 碎 分 裂, 置 而 不 修, 則 委 而 去 之 耳 生 民 萬 物 者, 器 之 所 中 者 也 器 敝 而 委, 則 其 中 者 亦 必 壞 爛 而 不 收 有 志 於 天 下 者 則 為 之 倡, 率 其 群 而 修 之,( 王 追 ) 琢 而 俾 之 完, 扶 持 而 置 之 安, 藻 飾 而 新 之, 滌 蕩 而 潔 之, 使 其 中 者 可 以 食, 可 以 藏, 可 以 積 而 豐, 可 以 饜 而 飫, 為 器 之 主 而 天 下 王 之, 安 富 尊 榮 而 享 福 天 下 ( 陵 川 集 卷 32, 立 政 議 ), 有 智 者 如 欲 天 下 之 器 恆 新 而 可 用, 必 須 掌 握 紀 綱 禮 義 與 文 物 典 章 之 事, 如 此 天 下 太 平, 人 主 方 可 安 享 富 貴 尊 榮 從 為 異 族 的 合 法 性 尋 求 解 釋 開 始, 郝 經 的 動 機 並 不 是 為 個 人 政 治 前 途, 因 為 他 曾 說 : 有 名 不 可 求, 有 祿 不 可 干, 干 祿 當 事 人, 此 身 即 屬 官 豈 辱 八 尺 軀, 區 區 為 一 湌, 道 義 等 芻 豢, 足 饜 無 饑 寒, 冠 蓋 不 與 賜, 屢 空 獨 稱 顏, 憂 道 不 憂 貧, 高 賢 多 閉 關 ( 陵 川 集 卷 2, 詠 貧 士 ), 故 而 南 使 期 間 雖 九 死 一 生, 卻 不 曾 稍 改 其 初 衷, 可 見 其 實 有 執 著 之 處 因 此, 他 之 所 以 認 為 今 日 能 用 士 而 能 行

64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中 國 之 道, 則 中 國 之 主 也 ( 陵 川 集 卷 37, 與 宋 國 兩 淮 制 置 使 書 ), 乃 是 在 盱 衡 歷 史 現 況 後, 提 出 的 務 實 看 法, 即 使 如 此, 從 他 所 舉 前 朝 史 實, 或 相 關 言 論 中 可 知, 他 最 主 要 的 關 切 處 還 是 希 望 儒 家 德 治 再 現, 拯 人 民 於 鋒 鏑 戰 火 之 中 他 的 一 段 文 字, 足 以 表 達 他 的 內 心 期 盼, 他 寫 道 : 漢 鼎 既 已 墜, 海 內 必 有 歸, 誠 能 正 德 業, 亦 足 為 王 基 ( 陵 川 集 卷 2, 寓 興 ), 郝 經 希 望 藉 由 用 夏 變 夷 的 指 導 原 則, 鼓 勵 元 帝 效 法 古 聖 先 王, 再 造 平 明 之 世, 屆 時 必 能 四 方 來 朝, 海 內 歸 心 郝 經 之 所 以 強 調 用 夏 變 夷 的 做 法, 還 是 出 自 於 為 學 求 有 用 的 觀 念, 我 們 可 以 從 他 對 儒 者 的 期 許, 解 讀 這 樣 的 學 術 傾 向, 他 說 : 世 所 謂 儒 者, 文 章 而 已 矣, 父 師 以 之 垂 訓 學 者, 以 之 為 務 有 司, 以 之 進 退 多 士, 是 以 翕 然 相 尚, 炳 然 相 輝, 而 儒 之 為 儒 不 復 古 矣 蓋 文 章 者 儒 之 末, 而 德 行 者 儒 之 本 也, 務 其 本 而 末 自 從, 有 諸 內 則 必 形 諸 外 庶 幾 天 下 不 獨 以 文 章 為 儒, 以 德 行 者 為 儒 也, 人 之 去 浮 華, 植 本 根, 草 澆 訛, 尚 忠 信, 雍 雍 皥 皥, 復 古 之 治, 其 張 本 於 茲 乎 ( 陵 川 集 卷 30, 儒 行 序 ) 他 認 為 儒 者 應 該 不 獨 以 文 章 為 儒, 以 德 行 者 為 儒 也, 人 之 去 浮 華, 植 本 根, 草 澆 訛, 尚 忠 信, 雍 雍 皥 皥, 復 古 之 治, 所 以 時 刻 以 德 為 主, 復 古 之 治, 堅 持 儒 家 天 地 相 依 附, 吾 道 同 始 終, 經 世 維 皇 綱, 一 王 辨 華 戎, 聖 人 鍾 神 靈, 樹 立 何 豪 雄, 六 經 通 四 時, 顥 顥 弘 宗 風, 王 法 奠 有 生, 大 統 垂 無 窮 ( 陵 川 集 卷 6, 擬 古 ) 的 理 想, 所 謂 經 世 維 皇 綱, 一 王 辨 華 戎, 就 是 其 基 於 求 學 務 有 用 而 實 踐 用 夏 變 夷 做 法 的 依 據 了 肆 結 論 古 代 評 述 元 初 北 方 儒 臣 之 思 想 者, 若 持 正 面 看 法, 多 以 程 朱 後 學 規 之, 卻 惜 其 無 所 發 明, 在 理 學 上 建 樹 不 多 ; 負 面 評 價 者, 則 多 如 王 夫 之 般 以 夷 夏 之 辨 仕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65 隱 進 退 無 方 目 之. 肆 意 攻 訐 毀 謗 26 我 們 認 為, 正 反 兩 面 的 看 法 或 許 都 不 得 其 旨, 元 初 儒 臣 透 過 時 局 的 反 省, 傳 統 思 想 的 揉 合 轉 化, 實 已 歸 結 出 一 套 因 應 時 勢 經 世 濟 民 的 思 想 體 系, 近 來 許 多 學 者 逐 漸 嘗 試 拋 開 傳 統 的 解 讀 方 式, 開 始 以 同 情 的 理 解, 設 身 處 地 的 詮 釋 元 初 儒 臣 的 思 想 體 系, 此 實 可 為 元 初 儒 學 的 研 究 開 啟 新 頁, 是 值 得 我 們 欣 喜 的 現 象 然 而, 如 果 可 以 從 這 些 儒 者 的 思 想 中, 找 出 某 些 驅 使 其 學 術 發 展 的 動 因, 將 更 有 助 於 掌 握 他 們 在 儒 學 史 上 的 地 位 與 價 值 從 本 文 的 討 論 可 知, 郝 經 多 次 在 其 論 述 中 強 調 有 用 之 學 的 觀 念, 顯 然 的, 他 是 有 意 藉 此 觀 念 不 僅 勵 己, 也 在 勉 人, 更 希 望 有 所 實 踐, 所 以 我 們 將 這 個 觀 念 特 別 提 出, 作 為 掌 握 其 學 術 內 涵 的 樞 紐 事 實 上, 郝 經 有 用 之 學 的 觀 念 原 本 是 儒 家 經 世 濟 民 的 學 術 立 場, 這 是 順 應 著 內 聖 外 王 的 理 想 而 發 展 的, 它 透 過 元 初 複 雜 政 局 的 反 省, 與 兩 宋 理 學 的 吸 收 調 適 後, 而 形 成 一 主 體 思 維, 郝 經 以 之 辨 正 學 術 砥 礪 言 行 入 仕 參 政, 可 見 其 重 要 的 意 義 本 文 發 現, 郝 經 諸 如 諫 阻 東 師 征 宋 力 勸 世 祖 繼 位 大 統 陳 述 治 國 方 針 等 歷 史 上 的 表 現, 都 可 說 是 求 學 之 有 用 的 具 體 行 動, 我 們 也 可 從 此 得 知, 郝 經 的 學 術 不 僅 是 理 論 的 陳 述, 更 富 有 積 極 的 實 踐 精 神 在 掌 握 郝 經 的 歷 史 表 現 後, 再 試 著 詮 釋 他 的 論 著 內 容,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在 有 用 之 學 觀 念 的 驅 使 之 下, 郝 經 的 學 術 思 想 有 三 個 基 本 傾 向, 分 別 是 講 究 實 學 經 史 互 參 用 夏 變 夷 郝 經 的 三 個 學 術 傾 向 乃 是 繼 承 儒 家 傳 統 因 應 時 局 變 化 的 務 實 做 法, 正 因 如 此, 他 的 有 用 之 學 觀 才 得 以 落 實, 我 們 也 從 此 處 看 出 郝 經 經 世 濟 民 的 真 正 用 心 26 明 末 清 初 王 夫 之 曰 : 鬻 詩 書 禮 樂 於 [ 非 ] 類 之 廷 者, 其 國 之 妖 也 其 跡 似, 其 理 逆, 其 文 詭, 其 說 淫, 相 帥 以 嬉, 不 亡 也 奚 待? 而 為 儒 者 之 恥, 姚 樞 許 衡 實 先 之 矣 ( 讀 通 鑑 論 卷 17); 又 曰 : 女 真 蒙 古 之 吞 噬 中 華, 皆 衣 冠 無 賴 之 士 投 幕 求 榮 者 窺 測 事 機 而 勸 成 之 廉 希 憲 姚 樞, 許 衡 之 流, 又 變 其 局 而 以 理 學 為 椑 闔, 使 之 自 躋 於 堯 舜 湯, 文 之 列, 而 益 無 忌 憚 游 士 之 禍, 至 於 此 而 極 矣 ( 讀 通 鑑 論 卷 14), 我 們 認 為, 此 乃 王 夫 之 基 於 民 族 意 識 的 激 情 而 發 的

66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參 考 文 獻 王 夫 之, 讀 通 鑑 論, 臺 北 : 世 界 書 局,1974 年 王 明 蓀, 郝 經 之 史 學, 興 大 歷 史 學 報 創 刊 號,1991 年 王 惲, 秋 澗 集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3 年 王 惲, 秋 澗 先 生 大 全 集 ( 四 部 叢 刊 ), 上 海 市 : 上 海 書 店,1989 年 世 變 群 體 與 個 人 : 第 一 屆 全 國 歷 史 學 學 術 討 論 會 論 文 集, 臺 北 : 臺 大 歷 史 所 1996 年 李 則 芬, 元 史 新 講 ( 四 ), 臺 北 : 黎 明 文 化 公 司,1989 年 杜 維 明, 儒 家 思 想, 臺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1997 年 呂 祖 謙, 東 萊 呂 太 史 集 ( 百 部 叢 書 集 成 ),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67 年 宋 濂, 元 史 ( 百 衲 本 二 十 四 史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88 年 查 洪 德, 郝 經 的 學 術 與 文 藝, 文 學 遺 產 第 6 期,1997 年 胡 祇 遹, 紫 山 大 全 集 (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73 年 洪 金 富, 從 投 下 分 封 制 度 看 元 朝 政 權 的 性 質, 中 央 研 究 院 歷 史 語 文 研 究 所 集 刊 第 58 本 第 4 分,1987 年 姚 從 吾, 姚 從 吾 先 生 全 集 ( 五 )- 遼 金 元 史 論 文 ( 上 ), 臺 北 : 正 中 書 局, 1981 年 郝 經, 陵 川 集 (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73 年 許 衡, 魯 齋 遺 書 (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73 年 陳 垣, 元 西 域 人 華 化 考,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0 年 程 發 軔 等, 儒 家 思 想 研 究 論 集, 臺 北 : 黎 明 文 化 公 司,1983 年 彭 大 雅, 黑 韃 事 略,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67 年 葉 子 奇, 草 木 子 (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 臺 北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1974 年 葛 榮 晉, 中 國 實 學 思 想 史, 北 京 : 首 都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1994 年 劉 因, 靜 修 集, 臺 北 : 世 界 書 局,1988 年 劉 因, 靜 修 先 生 文 集,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4 年 劉 祈, 歸 潛 志 ( 百 部 叢 書 集 成 ), 臺 北 : 藝 文 印 書 館,1965 年 蕭 啟 慶, 元 代 史 新 探, 臺 北 :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1983 年 龔 道 運, 朱 學 論 叢, 臺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1985 年

元 儒 郝 經 的 有 用 之 學 67 Feng Chia Journa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pp.39-64, No.7, Nov. 2003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Feng Chia University A Confucian Scholar in the Yuan Dynasty: Hau Ching, His Theory of Useful Knowledge Shing-Yi Ma * Abstract Hau Ching was an important thinker and politician in the early Yuan Dynasty. Scholars have quite different thoughts about the discourse in his work. Some criticize it while others admire it. This essay tries to start with an exploration of the concept, Useful Knowledge, which is the most frequent term in Hau Ching s work. Through a study of Hau Ching s background and personal inclination, this essay attempts to illustrate how the idea of administering a social order for the welfare of the mob from applied philosophy played an active role in influencing Hau Ching s thoughts, manners, and political attitudes. This essay argues that under the combined influence of traditional academic thoughts, social trends, Useful Knowledge, Hau Ching s propensity for academy, can be described in three directions: exploring applied philosophy, referring to classic and historical works mutually, and acculturating the savages. 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Hau Ching s academic thoughts and political attitudes are the reflection of the aforementioned three categories. So, Hau Ching selected parts of traditional thoughts to learn. He had his insistence on serving the government according to his own will. These attitudes all were influenced by Useful Knowledge. This essay finally emphasizes that when we try to give a fair evaluation * Lecturer, Department of Language Arts, National Taichung Teachers College.

68 逢 甲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7 期 about Hau Ching s contribution, we should make an effort to understand Hau Ching s endeavor of providing the Useful Knowledge. In this way, we are able to find a new space of discussion for criticisms on Hau Ching s work. Keywords: useful knowledge, applied philosophy, referring to classic and historical work mutually, administering a social order for the welfare of the mob, acculturating the sav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