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年 8 月 國 際 消 費 者 保 護 趨 勢 資 訊 摘 要 表 編 號 發 布 機 關 / 標 題 組 織 1 澳 洲 競 爭 及 消 費 者 強 制 產 品 安 全 通 報 及 回 收 委 員 會 2 洛 杉 磯 時 報 加 州 懷 孕 婦 女 體 內 有 高 濃 度 聚 溴 二 苯 醚 (PBDE) 3 美 國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宣 布 降 低 兒 童 產 品 含 鉛 量 限 制 值 員 會 4 美 國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公 布 在 脖 子 和 腰 處 有 拉 繩 的 兒 童 上 衣 和 外 套, 有 構 成 窒 息 危 害 和 其 他 危 險 的 安 全 規 範 5 美 國 運 輸 部 航 空 消 2011 年 8 月 航 空 旅 行 消 費 者 報 告 費 者 保 護 及 執 法 辦 公 室 6 美 國 聯 邦 交 易 委 員 會 於 聽 證 會 報 告 先 租 後 售 產 業 之 消 費 者 保 護 議 題 7 日 本 國 民 生 活 中 心 檢 測 聲 稱 可 提 供 葉 酸 促 進 胎 兒 健 康 發 展 的 健 康 食 品 8 芬 蘭 消 費 者 保 護 署 智 慧 型 手 機 可 能 暴 增 費 用 請 注 意 手 機 功 能 1
100 年 8 月 國 際 消 費 者 保 護 趨 勢 資 訊 摘 要 1. 澳 洲 競 爭 及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 強 制 產 品 安 全 通 報 及 回 收 (16/08/2011) ACCC 公 布 澳 洲 新 消 保 法 實 施 後, 前 6 個 月 的 產 品 安 全 強 制 通 報 結 果,2011 年 前 6 個 月 ACCC 總 計 收 到 911 件 產 品 瑕 疵 通 報, 其 中 有 40 件 必 須 回 收 ACCC 副 主 任 委 員 Peter Kell 表 示, 強 制 通 報 對 於 提 升 產 品 安 全 及 不 安 全 產 品 之 下 架 有 極 大 助 益 依 規 定, 產 品 如 已 造 成 或 有 造 成 傷 害 疾 病 或 傷 亡 之 虞 者, 業 者 必 須 於 2 天 內 通 報 ACCC 由 於 大 部 分 的 通 報 資 料 來 自 於 大 型 企 業,ACCC 要 求 中 小 企 業 必 須 加 強 負 起 強 制 通 報 的 義 務 法 律 規 定 適 用 任 何 從 事 於 銷 售 交 換 租 賃 租 用 或 授 權 與 產 品 相 關 的 服 務 ( 如 維 修 及 安 裝 ) 統 計 通 報 來 源,40% 來 自 零 售 商,40% 為 經 銷 商, 其 餘 20% 來 自 其 他 供 應 商 ACCC 表 示 強 制 通 報 案 件 會 採 密 件 處 理, 回 收 的 產 品 均 與 引 起 過 敏 性 反 應 燒 傷 觸 電 窒 息 危 險 及 割 傷 有 關 ; 品 項 包 括 食 品 雜 貨 用 品 兒 童 用 品 化 妝 品 及 汽 車 用 品 等 在 ACCC 收 到 的 911 件 通 報 案 中,481 件 仍 由 ACCC 進 行 評 估 中, 另 430 件 已 轉 知 主 管 機 關 處 理 訊 息 來 源 :http://www.accc.gov.au/content/index.phtml/itemid/10 02822 2. 洛 杉 磯 時 報 (Los Angeles Times) 加 州 懷 孕 婦 女 體 內 有 高 濃 2
度 聚 溴 二 苯 醚 (PBDE)(10/08/2011) 依 據 週 三 公 布 的 研 究, 在 孕 婦 體 內 發 現 最 高 濃 度 的 有 毒 聚 溴 二 苯 醚 (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 PBDE) PBDE 是 一 種 化 學 阻 燃 劑,2004 年 於 美 國 加 州 禁 止 使 用 據 研 究 報 告, 加 州 大 學 舊 金 山 分 校 的 研 究 小 組 測 試 25 位 來 自 加 州 中 北 部, 懷 孕 2-3 個 月 而 就 醫 的 孕 婦, 發 現 她 們 血 液 中 含 有 高 濃 度 化 學 物 質, 對 嬰 兒 會 造 成 危 害 研 究 人 員 認 為 婦 女 體 內 高 濃 度 的 PBDE 來 自 於 加 州 1970 年 代 嚴 格 的 防 焰 法 規, 導 致 製 造 商 在 電 子 及 家 具 等 產 品 中 廣 泛 添 加 阻 燃 劑 而 美 國 環 保 署 表 示,PBDE 會 對 肝 臟 甲 狀 腺 及 神 經 發 展 造 成 毒 害 該 研 究 人 員 Ami Zota 於 受 訪 時 表 示, 加 州 自 2004 年 起 已 禁 止 使 用 PBDE, 對 於 研 究 結 果 表 示 非 常 訝 異 由 於 PBDE 自 70 年 代 起 廣 泛 使 用 於 家 具 電 器 電 腦 及 兒 童 用 品 等 日 常 物 品, 隨 之 進 入 大 氣 及 食 物 鏈 中 當 被 詢 及 為 何 加 州 婦 女 受 防 焰 劑 污 染 的 程 度 比 其 他 國 家 或 美 國 各 州 較 高 時, 研 究 人 員 表 示, 因 為 加 州 1970 年 代 第 117 號 技 術 公 報 嚴 格 規 定, 於 加 州 販 售 的 家 具 必 須 能 承 受 明 火 12 秒, 而 最 便 宜 的 方 式 就 是 使 用 防 焰 劑 由 於 污 染 極 為 廣 泛, 但 舊 家 具 或 二 手 家 具 仍 普 遍 存 在, 建 議 婦 女 如 家 具 破 裂 應 即 進 行 修 補 以 濕 拖 把 打 掃 房 間 常 洗 手 及 避 免 泡 沫 狀 產 品, 以 避 免 過 分 暴 露 於 污 染 源 訊 息 來 源 :http://latimesblogs.latimes.com/greenspace/2011/08/hi gh-levels-of-toxic-flame-retardant-pbde.html 3
3. 美 國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U.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CPSC) 宣 布 降 低 兒 童 產 品 含 鉛 量 限 制 值 (15/07/2011) 美 國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CPSC), 以 3 比 2 通 過 了 在 美 國 販 賣 的 兒 童 產 品 須 符 合 總 含 鉛 量 100ppm 之 限 制 值 ; 自 2011 年 8 月 14 日 起, 該 含 鉛 量 限 制 值 對 製 造 商 進 口 商 零 售 商 和 經 銷 商 的 兒 童 產 品 都 發 生 效 力 美 國 國 會 透 過 消 費 品 安 全 改 善 法 (CPSIA) 設 定 嚴 格 的 12 歲 ( 含 ) 以 下 兒 童 產 品 的 含 鉛 量 限 制 值 鉛 對 兒 童 是 一 種 毒 性 的 重 金 屬, 它 會 衍 生 降 低 學 習 能 力 削 弱 聽 力 損 害 腦 力 並 導 致 危 害 生 命 國 會 要 求 CPSC 於 3 年 內 逐 步 調 降 含 鉛 量 的 限 制 值, 首 先 由 2009 年 2 月 10 日 的 600 ppm 開 始, 於 2009 年 8 月 14 日 降 低 至 300 ppm, 最 後 要 求 總 含 鉛 量 限 制 值 為 100 ppm, 除 非 CPSC 認 定 在 技 術 上 不 可 行 CPSC 不 認 為 技 術 上 有 困 難, 因 為 含 鉛 量 低 於 100 ppm 的 材 料 在 市 面 上 都 可 以 買 的 到, 同 時 CPSC 也 檢 測 市 場 上 許 多 產 品, 而 其 總 含 鉛 量 已 能 符 合 新 的 100 ppm 之 限 制 值 自 2011 年 8 月 14 日 起, 兒 童 產 品 的 製 造 者 進 口 商 零 售 商 和 經 銷 商 必 須 遵 守 兒 童 商 品 總 含 鉛 量 100 ppm 的 限 制 值 CPSC 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以 前, 不 會 強 制 執 行 CPSIA 所 規 定 的 獨 立 第 三 方 測 試 要 求, 因 為 該 執 行 規 定 已 經 暫 時 終 止 訊 息 來 源 :http://www.cpsc.gov/cpscpub/prerel/prhtml11/11278.h tml 4
4. 美 國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U.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CPSC) 公 布 在 脖 子 和 腰 處 有 拉 繩 的 兒 童 上 衣 和 外 套, 有 構 成 窒 息 危 害 和 其 他 危 險 的 安 全 規 範 (01/07/2011) 美 國 消 費 品 安 全 委 員 會 CPSC 通 過 一 項 關 於 兒 童 上 衣 外 套 帶 有 拉 繩 的 聯 邦 安 全 法 規 該 法 規 規 定, 尺 碼 為 2T 到 12 的 兒 童 上 衣 或 外 套, 在 脖 子 或 連 帽 處 有 拉 繩, 或 者 尺 碼 是 2T 到 16 的 兒 童 上 衣 或 外 套, 在 腰 身 或 下 擺 帶 有 拉 繩, 將 存 在 實 質 性 產 品 危 害 因 為 拉 繩 若 掛 在 物 體 上 或 被 物 體 纏 住, 如 在 車 門 或 遊 戲 場 溜 滑 梯, 則 兒 童 會 被 拽 拉, 而 造 成 窒 息 的 危 害 CPSC 共 接 到 26 起 關 於 兒 童 因 衣 服 上 的 拉 繩, 被 遊 戲 場 溜 滑 梯 校 車 車 門, 或 其 他 物 體 纏 繞 而 死 亡 的 報 告 腰 身 或 下 擺 的 拉 繩, 因 掛 在 車 門 或 汽 車 的 其 他 部 份 而 造 成 兒 童 被 拽 拉 的 事 故 美 國 消 費 品 安 全 改 進 法 案 (CPSIA) 授 權 CPSC, 可 以 法 規 形 式 指 出, 對 於 任 何 消 費 品 因 具 有 某 種 特 性 或 不 具 某 特 性 而 構 成 實 質 性 產 品 危 害 時, 就 CPSC 指 出, 美 國 海 關 與 邊 防 保 護 局 有 權 拒 絕 有 潛 在 危 險 的 帶 有 拉 繩 之 兒 童 上 衣 外 套 進 入 美 國, 且 CPSC 更 被 賦 予 有 召 回 違 法 服 裝 產 品 的 執 法 權 限 訊 息 來 源 :http://www.cpsc.gov/businfo/intl/11268_ch.pdf 5. 美 國 運 輸 部 航 空 消 費 者 保 護 及 執 法 辦 公 室 (Aviation Consumer Protection and Enforcement) 2011 年 8 月 航 空 旅 行 消 費 者 報 告 (08.2011) 5
該 辦 公 室 發 布 2011 年 8 月 份 航 空 旅 行 消 費 者 報 告, 該 報 告 提 供 消 費 者 有 關 國 內 航 空 公 司 下 列 服 務 品 質 之 消 費 資 訊 : 一 航 班 延 誤 : 包 括 航 空 公 司 飛 航 之 及 時 性 班 機 延 誤 及 航 班 取 消 : ( 一 ) 飛 航 之 及 時 性 及 班 機 延 誤 : 飛 機 真 正 出 發 或 到 達 時 間 與 電 腦 預 訂 系 統 (CRS) 顯 示 之 班 表 時 間 比 較, 如 逾 時 超 過 15 分 鐘 者 即 屬 班 機 延 誤 ( 二 ) 造 成 航 班 延 誤 或 取 消 原 因 : 如 機 件 維 修 或 交 通 工 具 接 駁 等 航 空 公 司 控 管 所 造 成 之 航 空 運 輸 延 時 ; 重 大 氣 象 條 件 致 無 法 飛 行 ; 機 場 營 運 空 中 交 通 管 制 等 系 統 之 延 遲 ; 因 重 新 登 機 造 成 安 全 檢 查 或 檢 查 設 備 問 題 之 延 遲 ; 前 班 次 飛 機 到 達 時 間 之 延 誤, 造 成 本 班 次 飛 機 起 飛 時 間 之 延 遲 等 二 行 李 處 理 不 當 : 乘 客 行 李 遺 失 損 害 延 誤 或 遭 竊 等 情 形 三 機 票 超 賣 : ( 一 ) 消 費 者 因 機 票 超 賣 致 無 法 登 機 之 情 形 ( 二 ) 例 外 不 理 賠 : 旅 客 因 延 誤 班 機 ( 如 不 按 時 辦 理 登 機 手 續 或 未 及 時 重 新 確 認 機 位 ) 接 受 更 改 航 班 ( 如 被 安 排 改 搭 較 原 班 機 到 達 時 間 一 小 時 內 之 班 機 改 搭 機 位 較 少 之 飛 機 ) 取 消 航 班 或 未 登 機 等 情 形 四 消 費 者 申 訴 : 申 訴 類 型 包 括 : 航 空 公 司 之 飛 機 延 誤 取 消 等 問 題 ; 機 票 超 賣 爭 議 ; 航 空 公 司 或 旅 行 社 因 電 話 線 路 忙 碌 排 隊 等 候 時 間 或 郵 件 延 誤 等 問 題 造 成 對 預 定 班 機 延 誤 爭 議 ; 資 訊 不 正 確 或 不 完 整 造 成 購 買 的 機 票 價 格 太 貴 爭 議 ; 票 價 調 6
整, 及 因 未 使 用 機 票 遺 失 機 票 或 航 空 公 司 倒 閉 等 之 退 票 爭 議 ; 行 李 損 害 延 誤 超 重 及 申 請 理 賠 爭 議 ; 服 務 人 員 服 務 態 度 不 佳 或 艙 膳 不 足 等 爭 議 ; 不 實 廣 告 ; 以 及 對 種 族 宗 教 或 殘 障 人 士 之 歧 視 或 權 益 損 失, 寵 物 於 飛 行 運 輸 途 中 之 傷 亡, 旅 遊 貸 款 機 場 設 備 不 良 等 其 他 消 費 爭 議 五 客 戶 服 務 : 航 空 公 司 對 於 乘 客 飛 行 行 李 托 運 服 務 及 爭 議 申 訴 處 理 效 率 等 情 形 六 動 物 死 傷 : 寵 物 於 飛 行 運 輸 途 中 之 傷 亡 問 題 訊 息 來 源 :http://airconsumer.ost.dot.gov/reports/2011/august/20 11AugATCR.DOC 6. 美 國 聯 邦 交 易 委 員 會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 於 聽 證 會 報 告 先 租 後 售 產 業 之 消 費 者 保 護 議 題 (26/07/2011) FTC 今 日 於 聽 證 會 上 就 該 機 關 對 金 融 議 題 之 角 色 先 租 後 售 (Rent-to-Own, RTO) 產 業 背 景 及 該 機 關 2000 年 的 研 究 報 告 發 現, 由 消 保 局 副 局 長 Charles Harwood 對 眾 議 院 金 融 機 構 及 消 費 者 信 用 次 級 委 員 會 提 出 報 告 RTO 是 由 業 者 出 租 產 品 予 消 費 者, 而 消 費 者 同 時 擁 有 購 買 的 權 利 一 般 而 言,RTO 合 約 不 需 要 繳 交 頭 期 款 或 作 信 用 調 查, 消 費 者 只 要 定 期 繳 交 週 / 月 租 金 即 可 立 即 搬 遷 入 住 對 於 資 金 不 足 信 用 有 缺 陷 以 及 對 房 屋 有 立 即 需 求 卻 又 不 想 支 付 全 額 款 項 的 民 眾 頗 有 吸 引 力 RTO 涉 及 的 消 費 問 題 主 要 為 : 產 品 價 格 通 常 較 高, 部 分 價 錢 甚 至 高 達 2-3 倍 ; 消 費 者 逾 期 付 款 的 催 收 方 式 ; 消 費 者 是 否 7
充 分 瞭 解 RTO 產 品 有 關 資 訊 FTC 於 聽 證 會 上 表 示,RTO 交 易 模 式 目 前 仍 無 法 依 信 用 及 租 賃 等 聯 邦 法 規 予 以 管 理 FTC 於 2000 年 曾 就 RTO 進 行 研 究, 約 70% 的 消 費 者 最 終 會 購 買 RTO 產 品, 約 三 分 之 二 的 RTO 消 費 者 表 示 滿 意 2003 年 的 報 告 則 發 現, 低 收 入 民 眾 有 購 買 RTO 的 傾 向, 而 較 高 所 得 者 則 傾 向 暫 時 租 賃 FTC 將 持 續 關 注 RTO 交 易, 以 確 保 消 費 者 權 益 獲 得 保 障 訊 息 來 源 :http://www.ftc.gov/opa/2011/07/rtotestimony.shtm 7. 日 本 國 民 生 活 中 心 ( National Consumer Affairs Center of Japan) 檢 測 聲 稱 可 提 供 葉 酸 促 進 胎 兒 健 康 發 展 的 健 康 食 品 (07/2011) 葉 酸 (Folic acid) 為 一 種 水 溶 性 維 生 素 B 群, 是 生 產 紅 血 球 的 必 要 元 素, 有 助 於 胎 兒 健 康 發 展 厚 生 勞 動 省 甚 至 宣 導 懷 孕 婦 女 應 攝 取 足 夠 的 葉 酸, 必 要 時 服 用 營 養 補 充 品 而 人 體 只 能 從 正 常 的 飲 食 中 獲 得 50% 的 葉 酸, 因 此, 懷 孕 期 間 很 難 從 正 常 飲 食 中 獲 得 足 夠 的 葉 酸 由 於 許 多 健 康 食 品 廣 告 宣 稱 可 以 補 充 葉 酸, 該 中 心 因 此 測 試 26 個 品 牌 葉 酸 錠 劑 或 膠 囊, 以 瞭 解 是 否 與 標 示 相 符 測 試 結 果 沒 有 任 何 品 牌 解 釋 膳 食 葉 酸 (dietary folic acid) 及 蝶 酸 單 麩 胺 酸 (pteroylmonoglutamic) 的 差 別 ; 沒 有 任 何 品 牌 具 體 說 明 每 日 攝 食 容 許 量 ; 只 有 約 三 分 之 一 有 提 醒 消 費 者 每 日 須 依 建 議 量 服 用 ; 8
不 同 品 牌 對 每 日 建 議 攝 取 量 介 於 150-500 微 克 (μg) 之 間, 大 部 分 建 議 量 為 400 微 克 ; 其 中 2 個 品 牌 的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未 標 明 葉 酸 成 分 對 消 費 者 的 建 議 葉 酸 分 為 2 個 主 要 群 體, 膳 食 葉 酸 (dietary folic acid) 普 遍 存 在 一 般 食 物 中, 而 蝶 酸 單 麩 胺 酸 (pteroylmonoglutamic acid) 則 存 在 於 加 工 過 的 保 健 功 能 食 品, 人 體 的 吸 收 率 不 同, 食 用 時 應 注 意 瞭 解 本 身 攝 取 了 多 少 量 除 了 懷 孕 婦 女 需 要 攝 取 較 高 量 的 葉 酸 外, 一 般 消 費 者 也 應 該 注 意 從 日 常 飲 食 中 攝 取 足 夠 的 葉 酸 各 品 牌 的 建 議 攝 取 量 都 不 同, 懷 孕 婦 女 食 用 時 應 注 意 標 示 並 依 個 人 需 要 使 用 對 業 者 的 建 議 要 求 業 者 註 明 健 康 食 品 內 含 的 葉 酸 與 一 般 食 品 中 含 有 的 膳 食 葉 酸 被 人 體 的 吸 收 率 不 同 ; 要 求 業 者 改 善 關 於 葉 酸 的 每 日 容 許 量 (tolerable daily limits) 標 示 及 說 明, 並 遵 守 建 議 使 用 量 服 用 ; 要 求 違 反 健 康 維 護 法 (Health Promotion Act) 及 農 民 物 資 規 格 化 法 (JAS Law) 的 業 者 進 行 改 善 對 公 部 門 的 要 求 為 使 消 費 者 瞭 解 葉 酸, 建 議 主 管 機 關 檢 討 相 關 標 示 及 提 供 充 分 的 資 訊, 包 括 食 用 注 意 事 項 以 及 建 議 攝 取 量 ; 要 求 主 管 機 關 提 供 攝 取 容 許 量 的 警 告 標 示 供 消 費 者 瞭 解 ; 其 中 3 個 品 牌 有 違 反 健 康 維 護 法 之 嫌, 要 求 主 管 機 關 採 取 因 應 措 施 ; 9
部 分 產 品 成 分 有 違 反 農 民 物 資 規 格 化 法 之 嫌, 要 求 主 管 機 關 調 查 或 採 取 導 正 措 施 訊 息 來 源 :http://www.kokusen.go.jp/e-hello/ncac_news.html 8. 芬 蘭 消 費 者 保 護 署 (Finnish Consumer Agency) 智 慧 型 手 機 可 能 暴 增 費 用 請 注 意 手 機 功 能 (07/07/2011) 由 於 智 慧 型 手 機 功 能 五 花 八 門, 消 費 者 常 因 不 甚 瞭 解 其 功 能 而 導 致 資 料 傳 輸 費 用 暴 增, 而 大 部 分 消 費 者 都 是 在 收 到 電 話 帳 單 後, 才 會 知 道 傳 輸 費 用 的 多 寡, 引 起 該 署 關 切 很 多 消 費 者 都 會 使 用 手 機 上 網 收 發 電 子 郵 件 下 載 照 片 遊 戲 及 軟 體 消 費 者 稍 有 不 慎, 可 能 因 為 誤 觸 手 機 圖 示 (icon) 而 使 用 連 線 上 網 服 務 此 外, 手 機 或 軟 體 的 原 始 設 定, 也 可 能 會 自 動 連 線 下 載 更 新 軟 體 消 費 者 與 電 信 業 者 若 不 是 簽 訂 吃 到 飽 的 方 案 ( fixed monthly charge), 則 資 料 服 務 費 用 通 常 是 以 傳 輸 量 或 計 時 收 費, 收 到 的 帳 單 可 能 比 預 期 多, 而 從 電 話 帳 單 可 能 仍 無 法 一 目 瞭 然, 很 難 避 免 類 似 情 形 一 再 發 生 請 查 閱 功 能 並 設 定 好 手 機 若 不 確 定 手 機 功 能, 請 翻 閱 使 用 手 冊 或 與 販 售 商 店 聯 繫, 賣 方 有 義 務 介 紹 功 能 以 及 可 能 的 風 險 ; 使 用 上 網 服 務 前, 請 向 電 信 業 者 查 詢 收 費 方 式 ; 小 心 兒 童 及 年 長 者 使 用 上 網 功 能 ; 若 確 定 用 不 到 上 網 功 能, 可 要 求 電 信 業 者 關 閉 門 號 的 上 網 服 務, 或 與 業 者 簽 約 時 約 定 帳 單 上 限 金 額 10
訊 息 來 源 :http://www.kuluttajavirasto.fi/page/d1bc11a7-7371-41 40-8681-eb744f0400c8.aspx?groupId=6447cfc7-0668 -4ad2-9860-f62a7bbc7af6&announcementId=59e08c2 3-bc37-49e7-b9ac-98b8b8bf1d05 11